《这只僵尸不太冷》 第一章 梦初的演奏会上 2019年9月13日,农历中秋节。 月亮就像钉在黑天鹅绒夜幕上的银盘,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中秋佳节特邀表演嘉宾的角色,为人间万家团圆的欢乐再添一点亮色。 广东省j市的街上,红叶翻飞,与昏黄的街灯遥相呼应。街角的新落成不久的海天音乐大厅内灯火璀璨。 高雅的古典名曲《悲怆奏鸣曲》在音乐大厅中回荡着,传送到每一位观众的耳朵里,有的直通他们的心灵,有的从他们左耳进、右耳出。被称为新生代民间音乐艺术家、有着“音乐蝴蝶精灵”、“音乐灵魂女诗人”之称的的网络红人如梦初正在一架半透明的水晶钢琴旁边弹奏着德国古典音乐大师贝多芬的经典名曲。这是她成名以后在自己的家乡j市开的五场个人演奏会的第一场的第一首金曲。 一个个美妙而动人的音符自她的指尖流出。所有的舞台灯光都已熄灭,只有一束追光灯笼罩着她与钢琴。 梦初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中,旁若无人,神情悲痛,眼中泛泪。 她的秀发梳成鲸骨辫,戴着一个美丽的花环,身穿一条浅紫色中袖欧根纱长裙,裙摆上点缀着一朵朵浅紫色含苞待放的立体紫罗兰小花,如同一位初临人间的的紫罗兰小花仙。 台下,座无虚席。观众们神态各异,有的确实被音乐深深打动,有的明明听不懂,却也附庸风雅,装模作样地做出领会和陶醉的表情,有的心不在焉,比如坐在第三排中间的长卷发披肩、相貌靓丽、身材姣好的美女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时地用妩媚的眼风扫射着与她坐在同一排但相隔两个座位的那个看上去大约二十三岁的男子。 她早已知道他是谁,她今晚来这里就是为了他。他是j市的年轻首富,是一腾集团的总裁战逆天。当然,即使他不是首富,单凭他的相貌,也足以颠倒众生了。他长身玉立,面容英俊而冷峻,穿着英伦风格的卡其色休闲服,对飞来艳福完全无动于衷。他从演奏会开始到现在,始终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连姿势也几乎不曾改变过,就仿似一座冰雕。他今年应该有二十六岁了,可是他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年轻好几岁。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逆天没有拍掌。他星眸流转、薄唇微牵,冰冷的眼神却始终笼罩着台上的那个正在谢幕的女子。他见过很多美女,相比之下,如梦初的容貌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容貌端正而已。她不像曼晴。曼晴站在人群中会很突出,如同一颗璀璨夺目的钻石。而如梦初则更像一块玉,身上隐隐散发出温润的光芒。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听她的演奏会?昨日,他无意中在街上看到一张演奏会的海报,海报上的似曾相识的她触动了他的某根神经,让他突然决定过来看一看、听一听。 接下来,工作人员抱出一把名叫“九霄环佩”的古琴,梦初弹起了《秋居吟》。看来她是对中西乐器都颇为擅长哦。 梦初弹的第三首曲,是《小狗圆舞曲》。 逆天的脑海里刹那间浮现出一个欢乐的场景。背景似是一间西餐厅。一个女子正在弹钢琴,弹的也是这首《小狗圆舞曲》。那是谁呢?从背影看,跟梦初很像。一个男子(好像是他自己)模仿小狗咬自己的尾巴、不停地转圈。正在转圈的男子的笑容很灿烂,周围的客人也都在笑,欢笑声连绵不绝。 逆天的嘴角牵动了一下。这久违了的欢笑声,让他感觉到异样的温暖。自己有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似乎是很久了,很久了,即便自己偶然笑一下,也只是苦笑和冷笑。 如梦初又弹奏了钢琴曲《绿袖子》和《梦中的婚礼》,然后,她改用笛子,吹奏了一首名为《迷雾中》的曲子。 据主持人介绍,这是梦初的成名曲,是她自己创作的,当初她就是凭着此曲获得了湖南某电视台举办的原创音乐比赛的第一名。 听着这首《迷雾中》,逆天突然就觉得坐立不安。似乎有一条名叫“妒忌”的蛇,在啃咬着他的心,让他心痛莫名,怒火上升。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个女人居然能让自己妒忌? 此刻,舞台上的梦初什么乐器都不用,仅仅用一张粉嫩的嘴巴吹奏《放牛班的春天》。轻快悦耳的口哨曲像一片轻盈的白羽,随着微风,在逆天的心湖上轻轻拂过,荡起一圈圈涟漪。逆天的妒忌瞬间融化,转化为美好的心动感觉。 他隐隐约约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子,在一个古色古香的、似乎是旅馆的房间吹口哨曲给躺在床上的自己听,不过她吹的不是这首《放牛班的春天》,而是《天空之城》。从侧面看,那个女子似乎就是台上的那个人。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难道,他们真的曾经认识? 舞台上,一队管弦乐队和一个由一百位少男少女合唱团上场了。梦初站上了指挥台。 在开始前,梦初微笑着,闭上双眼,拿着指挥棒的右手停留在半空中。在这一刹那,逆天突然感觉空气突然凝固起来。这一刻,世界似乎就在那个女子的手中。 逆天被这个动作吸引住了,心脏漏跳了一拍。不,这个描述是错误的。他是僵尸,心脏早已经不会跳动了。 她的眼睛睁开了,手动了,空气解冻了,地球开始转动,合唱团的所有成员的情绪都被她调动起来。 前奏响起,是合唱合奏版本的《天空之城》。这是今晚的压轴金曲。 在梦初的充满灵气以及对音乐有着深刻理解的指挥下,优美的旋律、歌词、乐声、人声结合起来,和谐地呈现给听众。 对于听众来说,这真是一场听觉享受到盛宴。一曲终了,听众们在沉默中爆发出如雷掌声。 梦初站了起来,走到舞台中央谢幕。只是,刚刚从音乐世界中抽离出来的她,面对着台上上千的观众,仍是有些窘,也有些迷惘,动作笨拙地不住地向观众鞠躬,就似是一个刚刚结束演讲比赛的初中小女生。 回眸寄语:这里真的是小眸我的一个新起点啊。我要在这里重新出发!卖萌打滚求收藏!求支持! 第二章 末日前奏 逆天站起来,优雅地转身,迈着两条大长腿向大厅门口走去。他的背影那么挺拔,那么潇洒,却又透着一丝难以言喻的落寞。 他走出大堂,在即将走出大门口的一瞬间,突然停住了脚步。他没有回头,背影岿然不动,嘴巴也半分没动,冰冷的没有温度的字句却从他的两片薄唇之间的微缝中飘出来:“你为什么跟着我?” 他身后的美女趋前几步,走到他身旁,娇笑着说:“帅哥,我能问你要个电话吗?”她就是方才那个不断向他发射强力电波的女子。她的声音娇滴滴的,有点像林志玲,而她的笑容甜得腻人。 逆天刚才压根没理会她,现在才看到她穿着一条明黄色抹胸式蕾si透视长裙。他记得自己上个月跟曼晴一起参加慈善舞会,曼晴就是穿着这一款裙子,很仙,优雅中透着性感,不过是曼晴的裙子是他最喜欢的蓝绿色而非黄色。那晚,他们共舞的照片还被混进来的娱记记者拍了下来,登上了娱乐版的头条。 逆天的嘴角掀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是嘲讽还是微笑?似乎是前者。这分明是一位心机女,明显是模仿曼晴的衣着,刻意打造女神范。 他冷冷地说:“你确定要跟我联系?”这次他是动嘴说话,而不是像刚才那样用腹语说话。他的这句话虽说是问句,却完全没有包含想得到回答的意思。 黄衣女子的剪水双瞳痴痴地看着他说话的迷人模样,玉手轻轻拨动着自己的秀发。这是一个强烈的暗示。 逆天的脸上阴晴莫定,语调冰冷地说:“我的车就在外面,跟我走吧。” 黄衣女子喜出望外地笑了。她贴上前,想要挽住他的手臂。他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径直往前走。她撇一撇嘴,紧跟其后。 逆天的私人司机阿文已经将他的那辆白色流线型汽车开到了音乐厅门口。 这是一腾集团名下的汽车公司最新研发的全太阳能水陆两用汽车,品牌是“美人鱼二代”,汽车标志也是一个抽象的美人鱼图案。它完全不用汽油,使用太阳能,不仅可以再陆地上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还可启动“浅水”、“深水”模式,非常适合穿越街道上的积水区域或者野外的低洼地带。它还可以“变身”为船和潜艇,在水上或者水中航行。因为造价昂贵,目前,全国只有不出一百个人拥有此款新车。 阿文看到boss背后的那个黄衣女子,不禁眼前一亮。这是正常男人看到漂亮女人的常规反应,也是嗜血的僵尸看到食物而产生饥e感的正常表现。他觉得那女子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哦,好像是在电视机里? 作为司机,他是很有职业操守的,马上下了车,恭敬地为二人开门。 逆天没有展示他的绅士风度,也不礼让,自行先上了车,坐到后排的一角,略带疲倦地闭上了那双寒星般明亮的眼睛。黄衣女子也跟着坐在他身旁。逆天有意跟女子拉开距离,他们彼此中间可以坐得下一个胖子了。 阿文一边开车,一边略带自豪地看着街道两旁的醒目的广告牌,广告牌的男主角就是他的boss战逆天。 路上的行人不少,或成双成对,或一家子偕老携幼地出游。大部分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尤其是那些小孩子,无忧无虑,可爱得很。逆天一直注视着两个在街心公园玩皮球的小毛孩,直到看不到他们为止。 他冰冷的眸子内泛起一丝柔情。骨子里的他是很喜欢小孩子的。 此刻,包括逆天在内,没有谁知道,末日前奏已经在悄然奏响。 远处的帝都大厦巍然耸立。它是j市最高最气派的商业大厦。外墙的led大屏幕上,逆天的征婚广告正在循环播放着。画面中的逆天时而西装革履地在一腾大厦办公楼中开会、做决策,时而在顶层办公室的落地窗前高瞻远瞩,时而在篮球场灌篮,时而在哥尔夫球挥杆。 画外音是逆天深沉浑厚的男中音:我叫战逆天。我享受单身生活,我也向往温馨的家庭生活。二十六岁的我想找一个伴侣,与我手牵着手,一起走完人生的路。我会对城中一百位女士发出邀请,请她们参加我在9月25日于一腾集团名下的“荒诞奇迹西餐厅”举行的征婚化妆舞会,如果收到请柬的您能够抽空过来,我将不胜荣幸。到时候,我会邀请每一位女士跳舞,从中选出三十位女士。只要这些女士愿意,她们就可以参加十天后举行的才艺比拼。请大家看清楚,这些请柬上有我们一腾集团独有的凤凰光印印章,慎防假冒。爱在深秋,欢迎您的参与。 黄衣女子主动开口笑着说:“战总裁,很高兴认识您你。我叫尹双双。” 逆天懒洋洋地说:“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 尹双双笑说:“您对我的名字有印象,我觉得非常荣幸。我是一个演员。不过,现在是我的人气低谷期,你叫不出我的名字来,我也不觉得奇怪。这是我的名片。” 逆天没有接名片,冷冷地说:“哦,我想起来了。你其实你何须如此着急?我不是已经发了邀请函给你了么?你到时候来就行了。” 尹双双笑着侃侃而谈:“正因为我有幸收到了您的请函,所以我才来找您。我这人从不打无把握的仗。我想提前给您留下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让自己被您选上的几率高一点——”她话未说完,逆天的身体已贴近她,头凑到她的粉颈的颈窝里,使劲地嗅着。 她暗自欢喜:看来这传说中不近女.色、高不可攀的战逆天也抵挡不住自己的魅力了。 她伸出玉手,想要乘势出击,逆天却已经远离了她,回到原先的位置。她只好讪讪地放下手,用无比妩媚的眼神望向他。她对自己的容貌和身材还是很有信心的。 逆天冷笑着问阿文:“文,你吃了晚餐没有?” 阿文苦笑着摇头,说:“只喝了一包存货,不新鲜,味道差远了。” 回眸寄语:跪求收藏和订阅,共同分享同进步! 第三章 病毒 逆天对阿文说:“那你还等什么?”方才,他已经嗅了她的气味,确定她不是他要找的能替他“传宗接代”的女人。同时,他搜索了她脑海中的记忆片断,知道她为了争名逐利而做了很多卑鄙无耻的事。有一次,她甚至差点害死了一个竞争对手。 他拥有很多魔能,特殊的嗅觉与搜索别人的记忆是其中的两种,不过,要跟目标人物非常接近,才能有效地发挥这两种魔能的作用。当然,由于时间关系,他只是快速地浏览了她近五年来的记忆片段而已。 这么说来,我不用怜惜她了。逆天对自己说。 两个男“人”的对话让尹双双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感觉脑后凉飕飕的,脚底的一股寒气慢慢上升,直往她心里钻。 此时车已驶到了逆天的住所“唐朝山庄”。无需守卫帮门,逆天用念力按下守卫室的相关按钮,电动铁大门就缓缓打开。 他冷冷地用腹语丢下一句话给阿文:“就在这里动手吧,别把山庄里的地方弄脏了。”话音刚落,他的“人”就不见了。 尹双双呆了足足两秒,她随之发出的惊恐的尖叫声被阿文的手堵在口腔里了。 阿文是从驾驶座直接穿越障碍物瞬间移动到她身边的。他的眼珠变成浅灰色,面目狰狞地张大嘴巴,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獠牙迅速穿过尹双双脖子的薄皮,咬断大动主脉,贪婪地吸食着她的鲜血。 他有点小激动,也是醉了。他知道,当自己把她的血吸干以后,她就会变成跟自己一样的僵尸,并且他可将其发展为“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初级成员,成为自己的下线。 当初,逆天就是这样把他变成僵尸的。他一点也不怨恨逆天,相反,他很感激逆天。逆天是他的高中同学,在他被劫杀、垂死之际来到他身边,问他愿不愿意变成僵尸?他不想死,所以他恳求逆天把他变成僵尸。是逆天赋予了他长达五百至六百年的尸命、不老之躯以及穿越障碍、瞬间移动等魔能。当然,他的魔能跟逆天的想比,是小巫见大巫。他只可以穿过硬度和厚度都不大的障碍物,每次只可以瞬间移动十米以内的距离,而且移动的速度也远远没有蓝天快,平均速度为2米/秒,这个速度连肉眼都能观测到。 虽然阿文自己曾经用吸血这个方式将两个人变成自己的下线,可是,这么漂亮动人的女子,他还是第一次咬,心内有说不出的满足。 尹双双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面容因极度恐惧和痛苦而严重扭曲,黑瞳瞳孔涣散,直至那双水汪汪的美丽的大眼睛慢慢地闭上。 而此时,逆天早已瞬间转移到自己的书房里。 书房乃至整个“唐朝山庄”的一草一木,都是他让人按照他的构想设计和布置的,很有盛唐时期中国园林的格调。家具和摆设都十分雅致,处处昭示着主人的品位。 桔黄色的立体涂料墙上挂着《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这副画是他去年在拍卖会上拍得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被画中的那个戴着珍珠耳环的回眸少女那清澈而纯洁的眼神击中,出高价将其买下。 此刻,他看着这副画,终于有些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买它。画中少女的眼神跟梦初的眼神非常相似。 书房的墙壁内藏有一个冷冻暗室,实际上是一个小型血库。逆天轻松地穿墙而入,拿起一盒某牌子果汁饮料包装的容量是1l的血,插上吸管,皱着眉喝起来。自从他为了救助濒临死亡的阿文,喝过他身上的新鲜人血以后,他真心觉得这些买来或者偷来的库存人血的味道真的很差劲,让他几乎想吐。可是他实在不想像其他僵尸那样吸食新鲜人血,同时他又不能像人那样吃食物(吃什么都会引起会觉得很不舒服,头晕目眩,四肢乏力,除了纯净水),为了不挨饿,他只得强忍着恶心喝了两盒,总算是勉强填报了肚子。现在他一天只吃两餐,早晚各两升库存人血。 然后,他穿墙而出,慢慢走到写字台旁。这一次,他没有使用魔能,像人那样拿出手机。 这是一腾集团旗下手机公司去年推出的产品,品牌是“未来世界”,现在已经逐渐普及了。它兼具手提电脑的功能,不过它没有实体的屏幕,只要按下手机上相应的按钮,手机就会发射出虚拟屏幕,那些图标就似是“悬浮”在半空中似的。 他伸出手,“触摸”着虚拟屏幕,在搜索引擎那里输入“如梦初”三个字。 他还没来得及看搜索结果,屏幕上就弹出一句语音提示:你收到一个邮件,发件人是你哥哥战逆神。一种不祥的预感向他袭来。 他再次用手“触摸屏幕”,打开邮件中的视频,映入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画面:夜幕下,一群身体有一定程度的腐烂的“人”成群结队地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他们眼睛紧闭、面色惨白、表情麻木、动作僵硬迟缓,如同一群丑陋的提线人偶。 他们的共同目标是:一个缩在角落里的惊恐万分的遍体鳞伤的女人。 逆天倒吸一口凉气。这一定是第二代将臣也就是逆天的同父异母哥哥战逆神的“杰作”! 他不想再看下去了,关掉了视频。 电话又响了,电线那头传来战逆神的声音:“怎么不看完呢?后面的才是最劲爆的哟!”战逆神的的语调是玩世不恭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洋洋,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战逆神是僵尸始祖将臣的第一个儿子。表面上,他是一腾集团的副总裁,实际上,他对集团的事不太关注,他在意的是自己的那个不为人知的职位——“将臣再创世联盟”的第二任主席。 战逆神也拥有很多魔能,他的魔能跟逆天的完全不同。千里x光眼是其中一种,他能够看到方圆一千里内的任何物件。虽然他身处九百里之外的一幢私人别墅内,与逆天相隔着着遥远的距离和无数建筑物 因此,逆天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魔眼。 回眸寄语:自觉写作能力仍有提高的空间,跪求名师指导! 第四章 缓兵之计 逆天压抑住沉重的心情,问:“是什么时候的事?” 战逆神冷笑着说:“心疼啦?哈哈,你不是一向很聪明的吗?关心则乱呀!” 逆天心急如焚。战逆神玩够了猫捉弄老鼠的游戏,才“揭盅”,声音里有难以抑制的近乎变态的喜悦:“哈哈,其实刚才那个视频只是我们用100个人类在我们的地下实验室做的小范围实验视频。那个城市的背景是我们后期嫁接上去的。怎样?吓到了吧?” 战逆神滔滔不绝地继续说:“这是我们‘将臣再创世联盟’科技部研制出来的新型病毒,我对后卿的科学知识水平和办事能力非常满意,不愧是在科学领域钻研了五百年的僵尸科学家哪!天才呀!这种病毒可以破坏人体神经,包括人脑神经,使人丧失意识,身体器官功能衰竭,同时也丧失痛感。简单来说,感染了这种病毒的人,其实已经处于生物意义的死亡状态,是一具尸体。他们之所以还能活动,是由于身上病毒的操控。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他们已经成为了行尸走肉,成为了新型病毒的寄生体。需要特别提醒你的是:这种病毒的存活非常依赖人体,不仅要寄生在人体,还必需以未受病毒感染的人体为食。这种病毒是很容易传播,就像流感病毒,通过带有病毒的飞沫,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甚至,人跟人共用手帕、毛巾或者电梯啊、扶手梯、卫生间,这些间接接触也导致感染。我们暂时把病毒命名为丧尸病毒,简称‘s病毒’。” 如果说逆天如今是外冷内热的话,那么战逆神就是由内而外的冷酷到底。 逆天沉默良久,终于开口问:“这种病毒的生物基因是什么?” 战逆神大笑着说:“问得好!这正是我最想炫耀的部分!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这种病毒的基因分子不是稳定的结构,而是处于一种不断的裂变重组之中。也就是说,这种病毒是的基因特异,可以不断改变基因分子结构。当然,它也可能是一种基因分子循环变化的病毒。可是,它的循环期相当的长,可能长达几百年。以人类现有的科学发展水平,即便人类知道有这种病毒,他们也没办法研制出相应的疫苗和解毒剂。” 逆天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投放病毒?” 逆神说:“你们?我有没有听错?你应该说我们才对呀。看来你还是把自己当人类呀。你要时刻记住,你跟我一样,都是将臣的儿子,这点永远也无法改变。” 逆天反唇相讥:“你也别忘了,你我的母亲是人类,而且你母亲还是共工伏魔族的传人。” 逆神被点中了死穴,恼羞成怒地说:“我警告你,如果你再提一次这件事,我就立刻让手下在全世界范围内散布病毒。哼,到时候,你可能就会为那些愚蠢又自私的人类痛苦流泪了。” 逆天口气放缓了些,说:“横竖知道这件事的又不止我一个。好,我不说了。” 逆神说:“你怎么对我们‘将臣再创世联盟’的事毫不关心的呀?你也是核心成员之一呀。我打算今天晚上在全国各省市进行大面积的投放。你有没有兴趣参与?保管你亲眼看到那些劲爆场面以后,血脉沸腾,脑洞顿开,从此爱上这种感觉哟。” 逆天厌恶地说:“不就是丧尸吃人的场面吗?你还是自己慢慢欣赏吧。” 逆神说:“算啦。你这榆木疙瘩,我也不打算拯救你了。你就好好地完成父亲临终时交给你的繁衍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就行了。怎样,要不要我助你一臂之力?” 逆天说:“不用了。从黄帝时代到现在,你不是试过很多个女人了么?事实证明,渔翁撒网的方法是行不通的。找到适当的目标、有的放矢才是硬道理。” 逆神说:“看你这不紧不慢的节奏,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呀?你这是不是缓兵之计呀?” 逆天说:“没看我都在征婚了吗?放心,我会搞定的。主席,你能不能把计划暂时搁置?事实已经证明,我们僵尸同类之间是不能繁衍后代的。只有僵尸和人类结合,才有过两起成功的案例,就是你和我。但是,又不是所有的人类跟僵尸结合,都能繁衍人类。这个你跟其他僵尸也实践过了。如果,你所有的女人都变成了丧尸,繁衍后代的机会就会等于零了。很有可能,那个唯一能帮我们繁衍后代的女人就在变成丧尸的人之中,这样,我们可就有负父亲的期望了 逆天的口才也不是盖的,善长于循循善诱。他接着说:“我们僵尸的寿命虽然比人类长得多,但也是有限的。我们的父亲的寿命有数百万年,你、后卿、赢勾、旱魃、我的寿命大约有五千年,其他的普通僵尸有五百至六百年左右的寿命。后卿、赢勾、旱魃已经变成僵尸四千多年了吧?你也有三千多岁了吧?也就是说,你们顶多也就还剩下一千到两千年的寿命。大部分的僵尸都是从人类变成僵尸的。如果,人类灭绝了,那么,最多五千年以后,我作为地球的最后一只僵尸也会死去。那时候,僵尸也会灭绝。” 逆神冷笑着说:“说来说去,你还是想为你钟爱有加的人类争取多点时间。好吧,我答应你。在你的儿子出世以前,我暂时不会行动。看来,愚蠢、自私又残忍的人类真该给你颁发一面锦旗呀!” 逆天没有答话,心事重重地把电话挂掉,缓缓地放下手机。他心里烦躁得很,顺手抓起一个玻璃烟缸,使劲一捏。烟缸的玻璃碎片插入他的手中,他一点都不觉得痛,也没有流一滴血。自从23岁那年,他逐渐变成真正的僵尸后,就丧失了痛感,身上也没有人类的血在流了。可是,他心里仍然残存着人性。 两天后的上午十点钟左右,梦初在邮箱里发现了一一张烫金的信封型的请柬,请柬上有一腾集团独有的火凤凰光印印章,主要内容是:一腾集团总裁蓝天先生诚意邀请秦梦初女士于2019年九月二十五日19:00光临“荒诞奇迹西餐厅”,参加战逆天先生的征婚化妆舞会,届时将会有精彩的舞蹈和丰富的奖品等着您,期待您的参与。 回眸寄语:各位热爱写作和阅读的同道中人,小眸跪求收藏和指点! 第五章 收到请柬的我不知如何是好 梦初傻眼了。这些天,电视上、网络上、大街上都有铺天盖地的蓝天的征婚广告,她不可能看不到,也不可能做到视而不见、心如止水。可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蓝天会把请柬寄给自己。这是真的吗?收到请柬的她,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半小时后,梦初急匆匆地赶到j市的唯一一间国家一级生物工程研究所门口。大门是紧闭着的,还有几分钟才到下班时间。 在j市老百姓眼中,这个地方颇有神秘感。此所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到位,除研究所领导及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或者物件的输出和输入都要经过负责守卫工作的武警的严格检查。 她在等一个朋友——刘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从她受了重伤、在实验室昏迷了半年开始吧,她对刘焱越来越依赖,有什么事就第一时间来找他。 梦初在门口等了大约半小时,刘焱才下班,慢条斯理地走出来了。虽然他是此所的一级研究员,且已经在此工作了很多年,可是那些守卫武警一点都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一丝不苟地搜查了他,确认并无携带保密资料后,才放行。 他还是像平时那样,千年不梳的头发在风中凌乱,不知道是用何武器刮下来的参差不齐的唏嘘的胡茬,这略带沧桑的胡渣跟他的非常不搭。衣服是“犀利哥”一般的混搭风格:一件整个秋季都不换的破旧的长风衣,里头是肥大的衬衫塞在一条紧身西裤里,衬衫的扣子是“配错郎”的,腰带是一条黑色尼龙绳,疑似是家里翻杂物时翻出来的,穿着白袜子的脚却拖着一对凉鞋。每次看到他这一身的造型,梦初的内心都是崩溃的,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科学怪才都是他这样不修边幅的么? 不过,他其实有一张萌死人不偿命的俊俏的娃娃脸,笑起来有两只可爱的小虎牙。如果他能稍为改一改造型的话...... 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完全没有看到梦初,就在她旁边走过。梦初叫了他几声,他才回过头来,皱着眉不太耐烦地问:“有什么事吗?” 梦初将请柬递给他,带着恳求的语气说:“帮我看看是不是一腾集团的印章?” 他听了“一腾集团”这几个字,居然感兴趣了,接过那请柬,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又将请柬放到眼光下,那凤凰光印印章在阳光下闪闪生光,给人一种随时会展翅高飞的感觉。他努了努嘴,说:“金鑫是一腾集团的顾问律师,我们拿给他鉴定一下真伪。”金鑫是他的多年好友,是j市的一个有名的律师,跟梦初的关系也不错。 他们来到昊宇律师所的金律师的办公室。他也不用人通报,大大咧咧地直往金鑫的办公室闯。前台接待员连忙阻止他,礼貌地问:“先生有没有跟金律师预约了?” 刘焱平淡地说:“你是新来的吧?你进去跟金鑫说刘焱来了,他就会请我进去了。我来找他从来不用预约的。” 接待员半信半疑地打了电话,果然,金鑫说:“请他们进来吧。” 刘焱笑着大摇大摆地跟有些不好意思的梦初走了进去。 看上去大约三十出头、精明干练的金律师见了他,笑说:“你这家伙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干什么?” 刘焱也不寒暄,将请柬递给他,请他鉴定真伪。金鑫拿出一个跟验钞电筒差不多的东西来,对着请柬的印章照了照,迅速做出判断:“是真的。” 梦初难以置信地盯着他。 金鑫像是自然自语地说:“这家伙现在可是性情大变,是出了名的冰山王子啊,这是怎么啦?刘焱,我真想你拿他的脑袋去解剖一下。”他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梦初不确定地自然自语:“是真的?”她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沙发上,仿佛是梦呓地说:“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我了。我曾经伤得他这么深......” 刘焱开车送梦初回家,梦初整个人就似是梦游,始终一言不发。 往事如同蛛丝,将她的思绪紧紧地网住。梦初的记性并不好,可是那些往事,那些跟蓝天有关的往事,就像是昨天才发生似的,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 刘焱没有去打扰她,任由她追忆似水流年。他似乎也在思考着什么。 恍恍惚惚间,梦初仿佛走进了一条神秘的时光隧道,一直走到了2015年,才停下了脚步。 那一年,在热爱旅游的她的坚持下,更喜欢宅在家的未婚夫hugo跟着她一起到四川旅游,不料竟然遭遇地震。hugo为了保护她,在地震中丧生,而她也失去了一条左小腿。 两年后,在广州白云机场办好登机手续的她含泪告别爸爸妈妈,走过安检门。因为j市这个小城市没有飞机场,所以她乘车来到广州搭飞机。爸爸妈妈不放心,坚持要陪她过来。 x光安检机检测到她的背包里有违禁品。她想起来了,包里有几个苹果和一把小小的水果刀。是妈妈怕她吃不惯飞机餐,把它连同一袋蓝莓面包、一瓶自制腌指天椒一同塞进她的包里的。 她把水果刀拿出来,交回爸爸手上,然后她再一次跟爸爸妈妈挥手告别。水做的妈妈已经哭成泪人,铁打的爸爸用强壮的臂弯搂着她。幸亏有爸爸在,否则她会担心妈妈承受不住。 她候机室等候了半个小时左右,登机的广播响起,她终于走进了机场的闸口。炽热的阳光亮瞎眼。她将要承搭的那架客机,如同一只白色巨鸟,优雅地蹲坐在机场的一头,悠闲地晒着日光浴。 在看到它的一刹那,她的心情好像没那么沉重了。终于可以逃离j市这个伤心之城。那个曾经见证hugo和她的爱情的城市,那个曾经被他们甜蜜地称为“幸福终点站”的城市。曾经以为握在他们手中的幸福,在一刹那间变成“已失去”。爱有多深,痛就有多深! 回眸寄语:一向自认为文笔不错、想像力丰富的我来到起点以后,才发现这里卧虎藏龙、高手如云。看来真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有没有人愿意当我的老师呢?来评论一下吧,求收藏! 第六章 蓝天下的邂逅 怀着小心翼翼地积攒了两年的勇气,她终于下定决心,背起简单的行囊,独自踏上这趟旅途,目的地是巴黎——她跟hugo相识、相恋的地方。 其实仔细想一想,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巴黎不也同样充满着关于他的回忆吗?可是,她真的很想去,想了很久。冥冥中,仿佛听到那远方的国度,传来他温柔的爱的呼唤。hugo曾经和她计划好,要跟她到巴黎和附近的几个城市度蜜月。如果没有发生那场灾难,如果她没有任性的坚持去四川旅行,如果世上真有如果! 虽然从十九岁时对hugo一见钟情到热恋到准备结婚,他们携手走过了风风雨雨的三年。可是,她仍然没有来得及了解他的全部。 是的,她想进一步了解他,在他已经离开尘世的两年零十天后。那个他曾经工作过的巴黎“夏玫兰朵”酒店二楼的“印象派花园”餐厅的地板的缝隙中还残留着他的汗渍吧?厨具上还留有他的余温吧?那个他用作试吃的勺子曾经和他的唇舌亲密地接触过很多次呢,多么让人妒忌!他的曾经的同事、仍然与他保持着联系的那些法国朋友,会告诉自己一些有关他的什么趣事呢? 她打算按照他们曾经定好的蜜月计划去走一遭,重温一下他们的定情之地。 美丽的空中小姐排成两排,笑着欢迎乘客。她低着头进去了。这两年她都很抗拒跟人打交道,常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或者发呆。有时候,她也会在没人的时候弹琴。弹给自己听。或者,弹给他的“灵魂”听。她好希望自己不是个无神论者,这样她或许就能相信鬼魂的存在,从而得到些许慰籍。 找到座位了。邻座的临窗座位已经有个年轻俊美的男子坐在那儿了,他正用手机在自拍,看来很兴奋。她只瞄了他一眼,就低着头走过去,把背包卸下,举起,想把它放在行李架上。 背囊里头除了换洗衣物和钱包、证件、护肤品、化妆品、梳子、毛巾、雨伞、手机、一本书和药物外,只有一台便携式相机,并不是很重。可是她的左小腿不是她的“原配”,是一条假肢,她仍然不是很习惯使用它。可能是重心不稳吧,她没能完成这个简单的任务,感到很吃力。 那个年轻男子很热心,立刻站起来,笑着学着n年前的热播剧《武林外传》的祝无双的说:“放着我来。”他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凭口音,她判断他很可能是个广州人。 她虽然长期生活在广东的j市,可她其实是个湖南人。过来j市有五、六个年头了,她还是喜欢讲普通话和湖南话,不会讲广东话。 年轻男子帮助了她之后,刚好有对老夫妇走来,坐他们前边的位置,老伯也要把旅行袋放到行李架上,男子同样热情地帮助了老伯。 他的乐于助人让她对他产生了好感,何况,他还长得相当英俊。不过,这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仅是一种欣赏。她的心或许此生都不能再装下任何人了。 他用不咸不淡的“普通话”对她说:“靓女,你喜欢看高空的风景吗?要不我跟你换个位置?” 她感激地说:“谢谢。不用了。” 他热情洋溢地说:“没关系,四海之内皆兄弟嘛。我一向坚持女士优先的原则。我们调一下位置吧。嘻嘻,其实是因为我畏高啦。你能不能帮帮我?今天天气这么晴朗,云层一定很漂亮。” 盛情难却,她道了谢,坐到了临窗的那个位置。他笑起来左边脸上有个逗号形的小酒窝,人畜无害的笑容让人感觉到一种窝心的暖。 他自我介绍说:“我叫蓝天,蓝天白云的蓝,蓝天白云的天。我怎么称呼你呢,靓女?” 虽然梦初内心觉得他很逗比,可是她并没有笑。她犹豫了一会,简短地说:“阿。” 好心酸。这个英文名是hugo帮她起的,她原来是叫emily的。 “阿?我觉得通常叫这个英文名的女生气场都很大,有女王范。可是我觉得你不太像啊,看上去很文静,还有点羞涩哩!我见犹怜啊,让我们男人一见就有保护你的冲动哦。”蓝天说。 是的。这个名字可能真的跟她的性格不太搭,可是hugo说,在他的心里,她就是,他要一辈子把她捧在手心里。 他又问:“你这是去探亲还是旅行还是留学啊?” 梦初犹豫了一下,说:“去旅行。” 他用极不纯正的广式普通话说:“一个年轻美女独自去旅行啊?这可得小心些哦。” “我也不算年轻了,再过三个月,我就要过二十四岁的生日了。”她直率地说。 蓝天说:“我也是二十四岁。你看上去顶多只有二十二岁。” 梦初忍不住心里暗爽。确实很多人都以为她比实际年龄小,其实她也没有刻意保养,极少去美容院。她像妈妈,皮肤好,两个人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很多人都说她们俩像姐妹花。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自称二十四岁的蓝天看起来也是二十二、三岁而已。 自从hugo离开以后,她的精神堡垒坍塌了一半。虽然她也努力地配合治疗,练习用假肢走路,可是她的精神堡垒没有完全重建起来。她比以前憔悴了很多。这次的旅行,还有另一个意义:寻找丢失掉的自己。本来爸爸妈妈有意陪她一起去,可是她拒绝了。她想自己去寻找,凭自己的努力重新站起来。如果把爸爸妈妈比作她这段创伤期间的拐棍的话,那么,她首先要做的,就是克服对他们的依赖。 蓝天似乎也没有期待梦初回答,马上直接跳入另一个话题,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看来我得给你讲一下一些女子自卫的知识。” 梦初感到整个人都不好了。女子自什么的姿势?这人怎么回事啊?怎么可以在女士面前说这样的话呢?刚才对他产生的一点儿好感瞬间转化为厌恶。说好的绅士风度呢?梦初狠狠地睖了他一眼,双手环报在胸前,脸望向窗外。 回眸寄语:俗语有云,名师出高徒,跪求名师,求指点,求收藏! 第七章 戏弄 蓝天却仍然自来熟地靠近梦初一些,自顾自地说:“比如说,如果有一只se狼,突然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你,你怎么办?” 梦初琢磨了一下他的话,恍然大悟:原来他刚才说的是自卫的知识。怪错了他了!梦初带着歉意转过身来,面向着他。 她见梦初有回应,更来劲了,“噼里啪啦”地炒豆子一样说了一长串话:“女人最大的自卫神器是什么你知道吗?是手?脚?手袋?高跟鞋?都不对,当然它们也是很好的武器,但是不是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女人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想到了吗?是尖叫。极高分贝的尖叫。在遇到那种危险的时候,可千万别淑女啦,大声地喊救命,这样会起到震慑敌人的作用,而且能增加附近的英雄听到求救声、飞扑过来救美人的几率......” 也许是太久没有跟人沟通的缘故,梦初的脑袋嗡嗡作响,像是有无数只小蜜蜂耳边飞舞。她知道广东有句话叫“讲嘢好似水蛇春甘长”,用来形容他的讲话是合适的。 眼看他还要继续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梦初当机立断,斩钉截铁地说:“不好意思,我想休息一下。”然后将手机重开,将蓝牙戴上,听起音乐来。虽然梦初也觉得这样有些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此刻的她当真是没有跟人聊天的心情。蓝天见梦初这样,倒没有怎样生气,笑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又小心翼翼地问:“你听的是什么?歌吗?” 梦初脑海里闪过一个恶作剧般的念头,就盯着他说:“是马勒的《大地之歌》。” 他的反应果然如梦初所料,如同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问:“是什么歌来的?马乐?是新晋的流行歌手吗?好像没听说过耶?” 此时广播响起,飞机即将起飞了。他们把手机关掉,把遮光板拉上,然后梦初瞪大眼睛,用一种极度震惊的夸张表情盯着他说:“是马勒啊!你居然不知道?请问你是哪个星球的人呀?” 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梦初用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他说:“古斯塔夫.马勒,1986年生于捷克的波希米亚,是德奥传统交响乐末期最具代表性的作曲家、指挥家。《大地之歌》是他公认最优秀的代表作,是他晚年所写的交响曲,灵感来源于一本中国古诗集的德译本《中国之笛》。比如说第四乐章《美女》的曲子与女低音独唱歌词是源自李白的《采莲曲》。若耶溪旁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杨。紫骝嘶入落花去,见此踟蹰空断肠。这个地球人都知道耶。” 他很感兴趣地听着,却并没有如梦初期望,露出羞愧的表情。看来这人的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不是比砖头厚,而是比城墙还厚。 一个想法突然像闪电一样划过梦初漆黑一片的心空:如果有这样一个开朗健谈的人和自己同行的话,或许自己会开心点,而且可能会省下不少麻烦。自己是个路痴,且不善交际,虽然七年前来过巴黎一次,可是仍然是会找不到路段。自己不懂法语,这两年又特别抗拒跟人打交道,问路于她成了难题。而此人则正好热爱跟人交流。而且,他好像还会点自卫术,刚好可以当临时保镖呀。 梦初心里这样想着,嘴巴就自然而然地流出一句问话:“你会法语吗” 蓝天说:“不会啊。不过我的英语很好。我在美国呆过几年的。” 梦初问:“你会自卫术?” 蓝天说:“会一点。学一点防身嘛。你也学一点吧,我教你,不收费。比如说刚才说到的什么?噢,比如说有个se狼从后面抱住你,你除了尖叫之外,还要保持冷静,攻击他的小指。小指的关节是人类关节中最脆弱的,即使是柔道高手,也没有办法锻炼手指的关节。哪怕对方是个高大的壮汉,你是个纤弱的女性,你攻击他的这个弱点的话,也能扭转劣势。” 梦初有点感兴趣了,问:“哦?真的这么简单?” 蓝天信心满满地说:“真的。你只要抓住对方的小指,向他手背的方向弯过去,即便你没什么力气,也可能折断对方的小指。要领是把自己的小指放在对方小指的根部,作为杠杆支点,这是应用杠杆原理。” 梦初说:“唔,听起来是有点道理。” 蓝天见她感兴趣,越说越起劲:“你身边的东西也可以化为厉害的武器。比如说以手臂的根部作为杠杆支点,抡起手臂,用皮包打坏人的脸,让他不能近前。比如说你手上的戒指,可以用戒指向对方的手背用力压下去,最好同时用另外一只手推你这只手,增加打击力度。别忘了,高跟鞋的鞋跟威力是最大的,使劲踩坏人的脚背。如果坏人勒住你的脖子的话,那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尽量把下颚缩进去,这样他就没法勒紧......” 他说了很多,梦初在不经不觉间也听了许多。她觉得他讲的东西很实用,而且他用这么直白的语言讲出来,很容易懂。当她看到美丽空中小姐推着餐车过来的时候,才惊觉已经时近中午了。 梦初真的很惊讶!自从地震发生以后,从埋在废墟的瓦砾中那一瞬间开始,她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难挨,她的时光从来没有流逝得这般轻易。 蓝天什么都没点。梦初随口说要鸡肉饭。他阳光灿烂地笑着向空中小姐道谢,很有绅士风度地帮忙把鸡肉饭传递给梦初。 梦初看着那些食物,没有胃口。这两年,无论妈妈做了多么可口的菜肴,梦初都觉得淡而无味,如同嚼蜡。她的味觉好像失去了五分之四,酸、甜、苦、咸味都感觉不到了,唯有辣味对她的味蕾还起些作用。 她请蓝天帮她把背包拿下来,她取出蓝莓面包、腌辣椒和一本书。他帮她把背包放回去。 她取出一个小面包,问他要不要,他说不用了,谢谢。她将几个腌辣椒夹在面包里,吃起来。 蓝天一边饶有趣味地看着她。终于,他忍不住开口了:“辣妹子哟!四川人?” 她摇了摇头,反问:“广州人?” 蓝天说:“你厉害,一猜就中。” 回眸寄语:俗语有云,名师出高徒,跪求名师,求指点,求收藏!求阅读!求分享! 第八章 曾拥有,已失去 梦初没有说话的*,只是点点头,没再言语。他却自己打开了话匣子:“我算是个驴友吧。整个中国我都几乎走遍了。世界这么大,我们都想去看看。做人最要紧的是什么?快乐,你说对不对?” 梦初点头,把一个面包吃完,把袋口封起来。 他问:“这就饱了?” “没什么胃口。这个你吃吗?”她就指一指自己面前剩下的那些食物,问他。 他笑说:“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他站起来,从自己的背包里拿了一个密封的油纸袋,向卫生间走去。 她打开遮光板,看着窗外的一床一床晾晒在瓦蓝天空上的白色“棉被”,似乎闻到了久违的阳光的味道。陶醉了一会后,她把的那本叫做《永远的普罗旺斯》的书翻开,看了起来。 这是英国人梅尔写的一本关于他和太太、爱犬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生活片段的书。之前她看过他的那本《普罗旺斯的一年》(又名《山居岁月》),觉得他写得不错。所以她从网上买来这本《山居岁月》的续书了。 蓝天回来了。他知趣地没有再来打扰她。他吃过饭后,东张西望,跟前边的老夫妇闲了了几句,伸了几下懒腰,睡着了。 梦初看到书中写到的狗展的那段,不禁莞尔。两年多来,她第一次感觉到脑袋里那拉紧了的神经放松了。多么可爱的狗儿哦。hugo和她热恋时,从朋友家了一只呆萌可爱的白色卷毛小狗回家,那时它才刚好跟hugo的手掌一样长呢。她给它起名叫“小呆呆”。梦初知道hugo之所以养狗,是因为她说过自己一直想养一只狗,可是狗会掉毛,而爸爸有严重的鼻敏感,所以家里一直没养过。 她很喜欢小呆呆,常带它出去hugo家附近的公园玩。每次小呆呆看到她,都欢喜若狂,围着她撒娇似地“嗯嗯”地一直叫唤着,尾巴摇得快断掉,用鼻子使劲嗅她,好像要把它的气味铭刻在自己脑中。它爱用刚长出来的乳牙咬她的手。她有时候故意逗它,用手作诱饵,引得它像人一样“站立”,即是用两只前腿抬起来、两只后腿站立,然后又引着它向前跳了两、三步,它一边跳一边用那双无辜的眼睛瞄着他们。hugo看得哈哈大笑,拿着相机给她们拍照...... 她曾经真实地拥有这些幸福的时光。此刻,她问自己:如果给自己选择的权利,自己是情愿曾经拥有再失去,还是情愿从来都没得到过呢?她听到自己的灵魂在回答:最起码,我曾经拥有。我品尝过幸福的滋味。 过去的两年,她多次拷问自己的灵魂,它都保持沉默。她的灵魂钻进了牛角尖,穿不过去,又不肯原路返回。现在,她终于得到了它的答复。她有种如释重负之感。 不知不觉间,她在书海里消磨了将近一个小时。她合上书,有些羡慕地看着蓝天熟睡的样子。他连耳机都不用戴,居然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睡得这么好,脸上露出婴儿般的微笑,眼睫毛轻微地颤动着。 何止羡慕,简直就是妒忌啊!她这两年都要吃药,才能控制住自己精神分裂的病情,才能睡得着。她不自觉地又开始回忆往事。 那一年,她被埋在废墟里71小时后,幸运地被抢救出来,在医院呆了将近半年。出院后,她坚持住在他们的新屋里,妈妈劝她搬回娘家去住,她怎么都不肯。妈妈不放心她,只好搬来跟她一起住。她不许任何人碰hugo的物件。之后有大概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她一直有幻觉,觉得hugo没离开过。每个早晨,她睁开眼睛,都会“看到”他还像从前那样,睡在她的身边。他刷牙洗脸、吃早餐、换衣服、跟她吻别以后笑着去出门口上班。 他仍然每天上班、下班,休假那日就给她做法国菜,法国甜品。她也像以前一样,倚在门边,看他在厨房忙碌的那个认真同时又乐在其中的神情。戴着围裙的他特别招人爱。有时候,他会倒两杯红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她,笑着对她说:“我教你吧。”她却光看不练,有些赖皮地说:“有你呢,我还学什么?” 因为他的工作太忙,所以平时多数是她下厨的。对于她煮的还不算难吃的饭菜,他也像从前一样,吃得有滋有味,而且极力吹捧。她受到极大鼓舞后,乐不可支地想着下一顿做什么好呢? 直到一天早晨,她一觉醒来,看不到hugo睡在她的身边,旁边那个枕头并没有凹下去的痕迹。她惊恐万分。昨晚他明明在的。他们明明是缠绵了一夜。他是去买早餐吗?以前他也试过这样,有时会心血来潮,去买他们两个都爱吃的糍粑块回来,给她一个惊喜。 她急忙打开衣柜。他的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本来的位置。那件天蓝色的睡衣也在。地震那时,他就是穿着那件睡衣的。是她仔细地把衣服上的血污洗干净,将裂开、破烂的地方也补好了。只因为他的一句玩笑:“这衣服要留作纪念,纪念我们俩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喔。” 她踉踉跄跄地走出房间,看见妈妈正在厨房做早餐。她试探地问:“hugo出去了吗?” 妈妈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同时肩膀大幅度地抬了一下,可见那口气是积得很深的。她慢慢地背过身去。 梦初僵住了。虽然她没有看到,可是直觉告诉她:妈妈是在偷偷地哭泣。她的身体颤抖得如同枝头上摇摇欲坠的一片秋叶,她在用尽力气强忍着悲伤。 她不敢走上前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妈妈擦干眼泪,转过身来,看着她的双眼,极力平静地说:“梦梦,hugo不会回来了,他已经去了极乐世界。孩子,你什么时候才愿意醒?”妈妈是信佛的,她相信人死后是可以往生极乐的。 事实上梦初已经开始清醒了。之前,她都会“看到”他,从这天早晨开始,她再也没有“看到”。 后来她才知道,两个礼拜前,爸爸妈妈已经去找了精神科的医生,把她的情况告诉医生。用心良苦的妈妈将医生开的治疗精神分裂的药混进汤水里,让她在不知不觉间喝下去了。 从这个清晨开始,她逐渐分得清那些是自己的幻想,哪些是现实了。 回眸寄语:各路神仙,求你们收了小妖吧,收了我吧。 第九章 幻想与现实的距离 她渐渐记起的现实是这样的:发生地震时,hugo和她正在房间里午睡。她刚睡着。hugo通常午睡都睡不着的,这天他也是在床上闭目养神。当他发现不妥时,来不及将她叫醒,抱着她往床底下钻,用血肉之躯来充当她的保护墙。她被几声巨响惊醒了,身下一空,人往下掉(他们从二楼掉下去了)。在这个过程中,hugo始终紧紧地抱着她。她是左脚先着地,痛得昏迷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在剧痛中醒来。眼前漆黑一片。她感觉到一个僵硬的熟悉的身体紧紧地抱着她,依然保留着那个保护她的姿势。虽然看不到,可她知道是他。血腥味直冲她的鼻子,她一遍遍地叫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应,没有了呼吸,没有了温度...... 她记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熬过之后的那段埋在废墟中的时光的。她只记得从来都没有这样恐惧过,同时她又饥又渴。她想过放弃。她想过跟着hugo一起走。虽然她没有宗教信仰,不相信有黄泉、奈何桥,也不信有地狱和天堂,可是她此刻多么渴望有这样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她和hugo的灵魂便可以重聚...... 就在梦初最痛苦、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听到爸爸妈妈在废墟外喊她的名字:“梦初,梦初......”因为不断发生余震,救援人员怕两老有危险,几次三番劝说他们离开,可是他们就是不肯离开。 她是独女,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两老都没有放弃她,她自己更没有资格放弃。 最后她得救了。她说的第一句断断续续的话是:“hugo、还、在、里、面......”人们把她抬上担架,妈妈紧紧的握着她的手,似乎是怕一放手,她就会飞走似的。 虽然外表柔弱,但梦初内心也有坚强的一面。知道hugo已经不治而亡的那一瞬间,她没有哭,却晕了过去。 住在医院时,梦初的精神状态还好些。求生的*战胜了一切,她平静地签下了截肢手术的同意书。医院里有很多情况和她差不多的病人,有的比她更不幸。病人们互相鼓励,一起度过艰难的时候。 她做了三次手术,学会了用拐杖走路,然后又学会了用假肢走路。她出院了,回到了他们曾经的爱巢。 小呆呆欢呼雀跃地扑到她的怀里,用力之猛,几乎把虚弱的她撞到。爱巢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到处都是他的影子。他们一起刷的粉红色的墙壁,一起选的沙发,一起买的情侣瓷杯...... 泪河决了堤。她哭倒在妈妈怀里。 接下来的日复一日的时光里,她无所事事地呆在家里。失落和寂寞的浪潮裹紧了她,将她抛到荒芜现实的对岸——幻境中。她在这里乞讨到一点温暖,一点希望。 后来,在爸爸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她终于肯坚强地面对这一切。她跟着妈妈去看精神科医生,接受心理治疗,按时吃药。她终于从幻境中逃离出来。她终于肯相信hugo在地震发生后为了保护她而当场死亡,没有机会再跟她说一句话。那句把衣服留作纪念的话也是她后来自己幻想出来的。 后来,终于,她的幻觉彻底消失了,病情控制住了。可是按照医生的建议,她必须继续吃几年药,一直到完全康复为止...... 飞机到达戴高乐机场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在临下机前的六个多小时,她一直和蓝天聊天。主要是他天南地北地摆龙门阵,她负责听。 他说自己从大学时开始,就利用假期跟朋友骑车去过很多城市,整个中国都走遍了。他简直就是个故事篓子,那旅途趣事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她听着听着,随口问:“到巴黎后,你住哪个旅馆?” 他笑说:“‘夏玫兰朵’酒店。” “这么巧?”她掏出一张卡片,上面写有“夏玫兰朵”酒店的法语名字和汉译名字。 他说:“这是个好办法。你只要把这卡片给的士司机,他就知道怎么去了。法国的的士司机一般不会兜圈什么的来宰客的。不过他们的消费水平也高,从这里打车去到酒店,应该要50几欧洲。既然我们目的地一样,那我们一起打的士过去吧。费用平分,省很多呀。” 梦初说:“好呀。” 飞机安全降落在戴高乐机场。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站起来,他却已经自来熟的将她的包也拿在自己手上。他们一同坐上机场门口停泊着的出租车。司机是一个戴着眼镜、头发稀疏的法国大叔。 巴黎的夜景是迷人的。昏黄的街灯,娇娆的夜色。出租车沿着塞纳河走,远远地能够看到巴黎的标志之一艾菲尔铁塔。塔上灯光璀璨,曲线玲珑的铁塔宛如一位珠光宝气的窈窕淑女,含情脉脉地看着塞纳河上来来往往的灯火通明的观光游轮。那些又大又稳的游轮放射出五花十色的强光,让河面与岸上的灯火辉煌的建筑相呼应,营造出迷离梦幻的感觉。 塞纳河中的小岛上,有一个哥特式教堂的雄伟建筑,它就是巴黎圣母院吧。大文豪雨果曾经以它为背景写过一本著名的小说,拿破仑和约瑟芬曾在此加冕。现代舞先驱邓肯曾经和诗人朋友久久地在月光下凝视着肃穆凝重的它。 塞纳河的左岸有好多很有人文气息的咖啡馆,hugo跟她提起过其中的一间,他偶尔会跟好友去那里消遣一下。 下车前,司机大叔微笑着友好地用法语说了一句什么,她听不懂,猜大概是祝你好运之类的话,因此她说了句“thank/you!”。 昏黄的灯光中,“夏玫兰朵”酒店看上去格外温馨,让漂泊的心灵倍感安慰。它规模并不大,走的是精雕细琢、宁静、独特、服务细意殷勤、美食精致实惠的路线,跟市中心气势磅礴但其实风格趋同的五星级商务酒店有着很大不同。 梦初是第二回入住这里了。她记得前台接待员是个金头发、深眼窝、高鼻梁的法国少女,名叫苏菲亚。 走进去,她开心地看到前台接待员还是苏菲亚。现在,她已经是个美丽的轻熟女了。她笑面相迎,跟梦初用流利的英语交流。一个以前没见过的服务员走过来。他是个高高壮壮的黑人青年,看上去有点像nba明星奥尼尔。他友好地裂开嘴笑,露出整排雪白的牙齿。 回眸寄语: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各位道友们,一起追寻梦想吧! 第十章 回忆中的回忆 酒店的房间只有二十来间,每一间都有独特的风格。梦初在来之前已经预定了一间中国古典风格的双人房,没错,是双人房,不是她曾经住过的中国古典风格的单人房。这都是她和hugo以前计划好的。虽然物是人非,可是她仍然愿意相信他的灵魂一直跟随着她来到了这里。 黑人服务员用流利的英语说:“小姐你好,你的房间在二楼,我帮你拿上去吧。” 蓝天笑着说:“我来吧。”他帮梦初把行李搬进二楼的房间中,并告诉他自己就住在楼上的一间中东风格的单人房。他将一张写着手机号码的白色卡片递给她,说你如果想找人聊天的话随时打这个电话。梦初接过卡片,笑着说晚安。 这房间看上去很整洁,墙上有中国古代仕女壁画,那些摆设啊家具啊都颇有中国古典情调。 她躺在那张仿明朝拔步床款式的紫檀木床上,忍不住泪流满面。本来,hugo可以跟她一起躺在这张床上的。 她不想洗澡,怕洗了澡就精神了,更睡不着了。她吃了点面包,吃了药,刷牙、换睡衣,就睡了。 梦初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就匆匆披上浴巾,走出来接电话。果然是蓝天!他问她吃了早餐没有,又说自己就在二楼的“印象派花园”餐厅。 她请他等她十五分钟。她将湿漉漉的头发擦到五、六成干。接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套裸色长纱裙和同色高跟鞋。 这应该是hugo在地震当天早上、在去汶川的车上、用手提电脑上网时用支付宝拍下的,收货地址是hugo在j市工作的那间法国餐厅。当时她问过他在干什么,他还神神秘秘地不让她知道。大概又是想给她惊喜吧。 餐厅老板leo是个中法混血儿,也是hugo的好友,是他在地震发生后来医院探望她时,帮hugo拿过来的。 可以想像到,当她拆开包裹,看到hugo送给她的最后一份礼物时的心情。激动,感动,哀伤,痛心,遗憾,庆幸.....百感交集。 是他们在去四川前一晚,他们一起看电视时,她看到电视剧里那个穿着这一款金鱼黄色裙子和鞋子的女演员时,不经意流露出赞叹的神情,他记在心里了。他在网上搜索到同款同色的纱裙和鞋子,却没有买金鱼黄色,而是买了裸色,可能是觉得这颜色更适合她吧!他的眼光一向是不错的。 这两年,她一直没有穿上它,甚至没有碰过它,把它藏在衣柜的底层。她没有勇气面对它。 今天,她把它带到巴黎来,她要穿着它,到他曾经工作过很多年的“印象派花园”法国餐厅用餐,重温他们曾经有过的浪漫。 她用了十分钟穿好衣服,又将头发梳理好,对着穿衣镜照了照,化了一个精致淡妆。 唔,不错嘛。她满意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就像是一朵重新绽放的紫罗兰。 她走到餐厅门口,深呼吸一下,才走了进去。 这里的环境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头上是蓝色的“星空”穹顶,整个餐厅的风格都类似于世纪的古船船舱。陈列柜中摆放着怀旧的救生圈、水手木偶、古老的煤油灯、罗盘等。 墙上挂着莫奈、梵高、塞尚等印象派大师的画作,应该是高仿品吧。其中,梵高的《星空》、《向日葵》和雷诺阿的《红磨坊的舞会》特别吸引人的眼球。 四面都有铁艺露台,无论坐在那一个座位,都能通过铁艺窗子看到露台上种着的五彩缤纷的花儿:红的玫瑰、紫的薰衣草、黄的向日葵、白的蔷薇,还有各种颜色的梦初叫不出名字的花儿。 蓝天就坐在临窗的位置,见到梦初进来,他笑着向她招手。他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比月光还要温柔。可惜,她没有接收到这笑容中的正能量,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位于餐厅中央的厨房。 这个餐厅的特色之一,是厨房是对外开放的,厨房的“墙”是透明的玻璃,客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厨师工作的情况。厨房上方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证客人们不会闻到油烟味。 第一次看到hugo,他就是穿着厨师服、戴着厨师帽、站在厨房东边的那个甜品膳台。 那一年,梦初十九岁。一年前,她高考失利,没有考上父母希望她考上的医科大学。她复读一年,终于考上了。为了犒劳自己、彻底放松一把和看看这个世界,她征得父母同意,用多年积攒的压岁钱作了一次毕业旅行,目的地是她一直向往的浪漫之都——巴黎。 那一次,她也是住在这个酒店,也是在休息了一晚后,来到这个餐厅吃早餐。 那时候,餐厅的整体环境跟现在相比,变化并不大。她也是第一眼就被那个如同童话里的玻璃屋的厨房吸引。 一位黑眼镜、黄皮肤的的亚洲厨师在一堆白人厨师中显得特别扎眼。那时候,梦初还不知道他叫做hugo。他算不上英俊。n年前成龙大哥曾经说自己的五官分开看都不算很好看,可是搭配起来很和谐,很顺眼。这句话用来形容hugo也是合适的,duang,duang,duang。 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做一份甜品。那认真的模样、沉稳的气质一下子如同电流一般击中梦初,让她砰然心动。 点餐的时候,她用英语问r:“请问,那个亚洲厨师正在做什么甜点?” 穿着整洁装的金发r彬彬有礼地回答:“杏仁舒芙蕾。” “那我就点那个吧。再来一杯‘维也纳咖啡’。”她听说过“维也纳咖啡”背后的那个动人的故事,看到餐单上有咖啡,就想尝试一下。 她坐的位置跟厨房比较接近,她能听到传菜员通过玻璃墙的窗口对hugo说:“八号餐桌,杏仁舒芙蕾一份。六号餐桌,芒果味马卡龙一份,巧克力味天鹅泡芙一份。” hugo接了单后,有条不紊地工作着,一点也没有留意到梦初的注视。 怎样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作者寄语:努力更新中。有人点击阅读是我最大的动力,收藏更好哦! 第十一章 羞涩的开始 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一台木质钢琴。这倒是一个传情达意的好工具。 梦初的外婆是个小有名气的钢琴家,在跟随大舅出国前给妈妈留下了一台旧钢琴以作纪念。梦初的妈妈却没继承她的音乐天赋,倒是女承父业,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外科医生。倒是梦初,还是个婴儿时,就喜欢弹那台旧钢琴。最初她是随心所欲地弹,倒也弹得有模有样。那些她即兴“创作”的曲子都被妈妈录了下来,以作纪念。 父母看出她有音乐天赋,就在她五岁时,逢星期六送她去青少年宫学习钢琴。她对很多乐器都很感兴趣。十岁的时候,她不仅钢琴弹得好,还自学了吹笛和拉小提琴。 不过,由于爸爸也是出自医学世家,可是由于他天生有晕血的毛病,所以他没有如愿当上医生,而是当上了老师,他心里常常引以为憾。他跟妈妈只有梦初这个女儿,他们都希望梦初能当上医生。他们让梦初学习音乐,只是想让她怡情养性、开发智力以及让她有一样特长、可以在高考时加分而已,并不想她把音乐当成职业。 梦初是个乖乖女,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因此,她只是利用课余时间玩一玩心爱的音乐,将音乐梦想深藏心底。 尽管如此,她的音乐造诣还是相当高,弹一首钢琴曲对她来说,是小菜一碟。不过,她生性羞怯,不太习惯在这么多人面前凭曲寄意。因此,她也是是想想而已,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去付诸行动。 很快,hugo就将梦初点的舒芙蕾和单子一起放到窗口,高声说了句法语,传菜员就过来,将它交给一个极年轻的棕发女侍应,她有着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看上去也是亚洲人。她微笑着把舒芙蕾连同咖啡师刚刚调好的咖啡一起端给梦初。 这个舒芙蕾的外形有点像是首饰店用来装戒指的那种圆形首饰盒,是深棕色的,装在带藤条花纹的白瓷碟上,上面撒着杏仁片,芳香扑鼻。 女侍应脸上满是甜美的笑容,体贴地说:“这是加了巧克力的杏仁舒芙蕾,是法国传统甜品。一定要趁热吃,不然一会儿就塌下来了。”她的声音是娇滴滴的娃娃音,跟她的人一样可爱。 梦初说:“谢谢你。请问那位亚洲厨师是中国人吗?” 女侍应笑着说:“是的,他来自中国。” “他叫什么名字?”梦初厚着脸皮问。 “叫hugo。女士,还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女侍应彬彬有礼地问。 梦初笑着摇摇头。她的脸红得像西红柿,已经不好意思再问什么了。 梦初满怀期待地吃了一口舒芙蕾,只觉香甜松软,入口即化,滋味让人难以忘怀。 这是他亲手做的耶! 那杯咖啡也很美,上面铺着厚厚的白色的奶油、黑色的巧克力糖浆,宛如富士山,上边洒落着一些彩色米粒,仿似误坠凡间的七彩精灵,真的很漂亮诱人。她忍不住呷了一口。很甜,甜入心。 “维也纳咖啡”据说是一个奥地利的马车夫发明的。他爱上了他的女主人,他每天送她去参加舞会,等待她出来,然后送她回家。在漫长的等待中,他发明了这种咖啡,寒夜里,他就是边喝着这种咖啡,边等着他的女主人。他知道她不属于他,但是他安慰自己说,她就像她爱跳的华尔兹,是一种最终会回到起点的舞蹈。她在途中遇见形形色色的舞伴,可最终,她会回到他的身边,由他载着疲惫的她回家。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虽然没有什么英雄救美的桥段,可是却浪漫到骨子里了。 梦初一边品赏着美食,一边品味着hugo。 这顿早餐还真是内容丰富啊!这趟巴黎来得太值了! 她慢吞吞地吃完早餐,意犹未尽地离开餐厅。临出门口,她还恋恋不舍地回头再看hugo一眼。他正低着头一丝不苟地做着什么。多么希望,他能抬头看看她,哪怕是一眼也好啊。 接下来,她去了向往已久的罗浮宫,在那里消磨了一整天,中午就随便吃点面包就解决了。 傍晚,她坐船夜游赛纳河。 第二天早上,她又来到了“印象派花园”餐厅。这一次,她点了天鹅泡芙和雪芭。做成一对天鹅形状的泡芙,她还是第一次吃哩! 第三天早上,她终于鼓起勇气,走到那台钢琴边。 因为经费有限,所以她只能在巴黎呆七天六夜而已。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最起码,要让他心里对她有点印象。 她特意打扮了一下,头发梳成丸子头,并按时下流行的方式将一条有浅红色波点的丝巾在头部上方打了个蝴蝶结,换了一件橘黄色、一字领、蝙蝠袖、有白色小波点的雪纺衫,再配一条牛仔超短裙和一对白色笑脸鞋。笑脸鞋的鞋尖开了个小口,成了个“小嘴巴”,“小嘴巴”旁边画着几根老鼠须,“嘴”的上方有一双“小眼睛”,看上去有点像小老鼠。据说这种笑脸鞋是一位西班牙有名的设计师在若干年前首创的。 她本来就有一张白里透红的娃娃脸,很适合这种小萝莉的打扮,萌萌的,很可爱。 一个侍应走过来,礼貌地问她:“女士,是要弹钢琴吗?” 她羞涩地笑了笑,低头坐下来,一颗心紧张得几乎要跳出来。她生性羞怯,平时只在家里和青少年宫练琴,极少在人前展示。她记得有一回,妈妈带她去参加钢琴考级考试,她居然紧张得大失水准,没有通过考考试。今天,她要当着这么多人面前弹,而且这些人中还有一个是她很喜欢的男生,她能不紧张吗? 侍应帮她打开钢琴盖。她先把乐谱翻了翻,揭到某一页,放好,试着弹了几个音,觉得心中有数了,就开始对照着乐谱弹了。 最初的时候,她还有些紧张,很在意别人的看法,后来就完全沉浸在音乐之中了。 她的双手如同蝴蝶般上下翻飞,琴音流畅地在她的手与琴弦见流淌。 一曲终了,客人们都鼓起掌来。这给予了她很大的肯定,让她勇气倍增。 弹完一曲后,她赶紧回到自己的座位,一颗心紧张得快要跳出来了。 过了大约五分钟,让她期待却又害怕、兴奋却又惊慌的事情发生了! hugo亲自将她刚才点的创意甜品“我的太阳”端给她。同时留下的,还有他的一只白色千羽鹤。他什么都没说,微微一笑,就走会厨房继续忙碌了。 梦初刚才慌张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见hugo没有再看过来,镇定了一下,将千羽鹤打开,看到上面有两行龙飞凤舞的字。 她情不自禁地神情地先将它摩挲了一阵,然后才看那些字:hugo,中国籍,二十二岁,是法国蓝带厨艺学院的在读生,获得奖学金。家贫,在此餐厅兼职以赚取生活费。电话:1...... 这是什么意思?是叫她打他的电话吗?晕! 回眸寄语:又一更了,有没有人在看?求关注,有粉必回哦! 第十二章 人约黄昏后 梦初表示很苦恼。 唉,怎么把主动权都给我了?人家也是很害羞的嘛!打还是不打,这是一个问题。算了,还是先吃了甜品再说吧,这样才有力气去思考这个问题。 拳头大小的圆形的芒果布丁,上面有一层鲜红的覆盆子酱,这代表太阳。布丁周围镶上一圈巧克力三角块。代表阳光。三块切成云朵状的干酪片,代表白云。干酪下方还有两片金黄色的薄薄的脆片,应该是表示两只小鸟吧?另外还配有怪味巧克力酱,是法国巧克力酱和印度咖喱酱的“混酱”,是两个国家的两种风味的混搭。 梦初从没有吃过,甚至从来没有想过,世上居然有这种味道的巧克力酱,真是开了眼界了。那又香又薄的脆片蘸上这个酱,放入口中,滋味一流...... 时间又回到2017年。 梦初颤抖着走到那台钢琴前,泪如雨下,心如刀割。她全身都仿佛浸泡在冰冷的海水中,牙齿冷得打颤。她不由自主地把双手环抱在胸前,可是,没有用。 如果,当初她没有走出这一步,是不是就没有以后的热恋?没有得到过,就不会失去? 梦初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决堤,捂着脸跑出了餐厅。因为脚的问题,她跑得并不快,蓝天轻易地追上了她。 她在十字路口那里站住了。世界这么大,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哪一个地方,是没有悲伤的呢? 蓝天等她哭够了,才慢慢走过来,温柔地说:“你想去哪里疗伤?我陪你去。” 梦初抬头看他一眼,说:“罗浮宫。” 罗浮宫,这个艺术殿堂,也是她和hugo第二次约会的地方。 那一天,她在庄严雄伟的巴黎圣母院大教堂的圣母门前,看着上面圣母受难复活、圣母圣天被天使围绕的浮雕,她默默地在心里祷告:让我们得到幸福吧。 为了幸福,她决定抛开面子,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拨通了hugo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把抑扬顿挫、很有磁性的声音:“你好,我是hugo。” 梦初的神经紧张得全部纠结在一起了,她语无伦次地说:“我是.....今天早上那个弹琴的.....” hugo笑了,爽朗地说:“我的中文名叫萧洛。你叫啥名字呀?” 梦初喜出望外。这是熟悉的乡音啊! 她兴高采烈地问:“你是湖南人?” 他说“是啊。你说话好像也有点湖南口音?咱们是老乡吗?” 天哪!还有比这更巧合的事吗?梦初说:“我妈是湖南人,我在湖南出生和长大。我爸是广东人。七岁时,我们全家迁往广东的j市。” hugo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啥名字。” 梦初兴奋地自报家门:“如梦初。英文名是emily。” hugo沉默了一下,说:“我想约你晚上一起看丽都秀,你有兴趣吗?” 他终于采取了主动,这样一向习惯被动的梦初如释重负。 她毫不犹豫地说:“好。” 位于香榭丽舍大道的lido(丽都)夜场秀是巴黎三大秀之一,在法国,它是与红磨坊秀齐名的。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红磨坊由于妮.歌曼主演的那出同名电影而名气更大一些。 其实,哪怕梦初对lido秀毫无兴趣,只要hugo开了口,她都会答应的。 他说:“我来这边差不多四年了,都没有去看过一回。主要是又要上学又要打工,没时间。我觉得你有点特别呀,我们的甜点一般都是饭后吃,你却是点来做早餐的。而一般法国人都吃羊角包啊、火腿、培根、水果再配一杯法式咖啡做早点。”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对法国甜点情有独钟啊。我就是早餐吃得丰盛点,午餐和晚餐都会是吃羊角包什么的,那早餐当然要吃自己最喜欢吃的了。主要因为时间紧迫啦。难得来一回,当然是想多去几个地方咯,吃的方面就顾不上啦。” 他笑说:“那我们今天晚上在餐厅见吧,好好吃上一顿。我们一起吃一顿烛光晚餐啦。我会跟经理说好,今天晚上请假早一点走。我是做兼职,通常是哪个膳台有人请假或者休假什么的,我就去顶替他。因为负责肉膳台的其中一个厨师今晚休假,我今晚暂时调到肉膳台去,所以刚好你今天有机会吃到我煎的牛扒哦。你喜欢吃牛扒或者羊排吗?到时候你点两份牛扒或者什么,我做了你点的餐以后,就可以下班啦。然后我们就一起吃晚餐,接着就出发啦” “好啊。” 人约黄昏后。还没到晚上六点半钟,梦初就早早来到餐厅。她太想早点见到他了。 与前几次不一样的是,她一走进来,hugo就看到她了,抬手跟她打招呼。她也笑着向他招手,找了一个跟他的膳台距离最近的位置坐下来。 她叫了一块刚好五成熟的肉眼牛扒,一份香煎鳕鱼,而且指明要hugo来做。 hugo接到单后,向她会意地笑了笑,就专心致志的开始煎肉眼牛扒。掌握火候是很重要的。完美的五成熟肉眼牛扒,肉的表面要煎成均匀的颜色,用刀切开时,必须见到断面中央50%的肉为漂亮的粉红色嫩肉,肉中带有饱满的粉红色肉汁,那并不是血。肉眼牛扒是含少量肥膘的,五成熟的肉眼牛扒拥有美妙的牛肉原汁,煎得时间越长,肉汁渐渐蒸发,肉质也变得坚韧,鲜美感消失殆尽。 他将牛扒装盘,淋上预先配制好的蒜茸酱汁,再将配菜膳台的同事焯好的椰菜丝铺在牛扒上。他的同事的刀工很好,椰菜丝根根细如粉丝且粗细均匀。 hugo又切了几个圣母果,摆成两只站立着的“小兔子”。他将“小兔子”放在椰菜丝当中。这样,两只“小兔子”在“山坡”上的“草地”上嬉戏的摆盘就完成了。他又用萝卜削了一朵牡丹花,放在牛扒旁边。这给这盘菜添加了一点中国元素,同时也给它增色不少。 无论厨房的节奏多么快,压力多么大,他终镇定自若,动作娴熟,跟别的厨师的配合默契,很有大将之风。他认真工作的样子特别迷人。梦初眼巴巴地看着,感到一阵幸福的晕眩。 她突然感到如芒在背,回头一看,刚好碰上了那个亚洲女侍应的酸溜溜的目光,它们仿如两支冷飕飕的利箭,直射向梦初。梦初读懂了那目光所包含的意思:吃醋。 她回过头来,心想:看来hugo还蛮受欢迎的哟。 回眸寄语:这里是梦想的起点,这里是追梦的平台。虽然我已经不年轻了,可是,我还没有失去追梦的动力和能量。再不疯狂就真的老了,呵呵! 第十三章 丽都秀中的你和我 那个女侍应走到“玻璃屋”旁边,将hugo煎好的牛扒送到梦初面前,笑容依然甜美,眼中却多了一丝敌意。 梦初低下头,不敢与她的双眼对视。 梦初先将牛扒切成小块,准备等一会儿跟hugo分享。很快,hugo就亲自将香煎鳕鱼端过来,放到梦初面前。碟边有两个用圣女果砌起来的相互依靠的心,是代表着心心相印吧?好贴心哦!多么有意思的爱的表达啊!胜过千言万语了。 hugo去更衣室换上白t-shirt、牛仔裤,就回来跟梦初共进晚餐。 “这个,送给你。”他把手上的一棵绿色植物递给梦初。 梦初不知道那是什么植物,只觉得它的外形有点像一片绿色翎毛。她用手碰了一下那个叶子,那叶子就收缩起来。哦,原来是含羞草。 hugo逗她:“含羞草,像不像你?” 梦初羞得脸皮紫胀了,低下头。 hugo“噗哧”一声笑了,嚷:“果然像。‘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哟。” 梦初惊奇地问:“你也看过徐志摩的诗?” hugo淡淡地说:“我就记得这一句而已。你知道含羞草的英文名是什么吗?” 梦初认真地回忆着,却没有想起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老师好像没教过这个。” hugo一本正经地说:“是don’t/touch/me,别碰我。” “哦。”梦初以为他是说真的,心里默记着“don’t/touch/me”、“don’t/touch/me”。 hugo含笑说:“你还真信了?其实我也不知道。瞎说的。” 梦初不满地嘟起了粉红的小嘴巴。 hugo笑了。他的眉毛又浓又黑,眼睛不大,笑起来,眼睛都眯成两条缝了,好可爱。 气氛很浪漫。 桌上铺着新换的带流苏的米黄色针织桌布,银烛台上摇曳着的深红烛光跟头顶上淡蓝的星光互相辉映,在他脸上勾勒出深浅不同的阴影,使他的脸显得更加生动和迷人。他也看着梦初,眼神很迷离,瞳孔里仿佛有一朵小小的焰火在跳跃着,却又仿佛是一个清澈得难以形容的那木措湖,湖中似乎有梦初的倒影。 虽然是第一次一起吃晚餐,可是他们都有种认识了对方很久的感觉。 饭后,他们一起走出门口。梦初心里打起了小九九:要不要主动地挽着他的手臂走呢?她犹豫不决。 “hugo.”有人叫他。是那个女侍应追了出来。 hugo回头问:“angel,有什么事吗?” angel满脸哀怨地说:“我有什么比不上她?” hugo说:“不关她的事。我早就跟你说我们俩不适合啦。” 他拉起梦初的柔若无骨的小手,说:“我找到自己想要的了,请你不要再打扰我。” angel不甘心地说:“我不会这么容易就放弃的!”她狠狠地瞪了梦初一眼,眼泪汪汪地向洗手间冲过去。 hugo有些担心地看着梦初,温柔地问:“没吓到你吧?” 梦初笑着摇头。她不敢开口说话,生怕一开口,hugo就放手了。幸好,如她所愿,hugo的手一直拉着她,没有放开片刻。他们乘坐地铁来到香榭里大道的丽都夜总会。 来法国之前,梦初曾经做过资料搜集。她知道法国有一种说法:“没有丽都,就没有巴黎的夜生活。”已经有100年的历史的丽都秀以其独有的视觉冲击力、奢华的舞美效果、衣着性感的艳舞女郎,收获了包括埃尔顿-约翰、施瓦辛格等娱乐大腕以及戴安娜王妃、撒切尔夫人等政坛名人等众多粉丝。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梦初在抵达入口时,被眼前的富丽堂皇、华美却又不落俗套的装潢震慑住了。她突然停住脚步,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 也难怪。在中国的时候,她从不曾去过夜总会、舞厅、酒吧这些地方。今晚算是首次开洋荤了。 头顶上的瀑布状的似乎在高处流动的水晶灯,散发着灿烂而柔和的光芒。墙上是用灯光打出来的“lido”字样。来这里的外国客人们大都穿着华美的正装。 身穿一条浅蓝色牛仔裙的梦初问hugo:“我们是不是穿得太随意了?” hugo淡定地说:“随意就好,随意也是一种境界。哎,我发现,咱们俩的衣服还挺配的呀。” 他穿的是牛仔裤,而梦初穿的是牛仔裙,还真像情侣装哩! 坐下后,梦初点了雪芭和一杯名叫“彩虹”的鸡尾酒,hugo点了巧克力慕斯和一杯经典鸡尾酒血腥玛莉。 夜场秀开场了。一只“大鸟”从天而降,从观众的头顶上出来,飞向舞台,身穿白色三点式羽毛装的舞女们则从大鸟翅膀上“飞”落到舞台上。 女演员个个都有魔鬼身材,身高都在1.78米以上,加上10厘米高的高跟鞋和20多厘米高、10公斤重的装饰着羽毛的头饰,每个演员的视觉身高都超过2米。她们舞姿优美,节奏精准。能来丽都表演的,个个可都是舞蹈行家! 精彩的歌舞让梦初看得目瞪口呆,连她最爱的美食也忘记吃了。事实上,她真心觉得,这里的雪芭虽然也好吃,却远没有hugo做的那么有“heart”。套用一句hugo的话,美食有应该有独特的灵魂! 第二个节目的表演者居然是一个身穿性.感旗袍、头上梳着颇有民国风情的盘辫低髻的东方美人儿。身材高挑,皮肤晶莹如雪,有一双媚得惊人的凤眼,一边地唱着旋律优美而略带伤感的法语歌,一边姿态优美、风情万种地地跳舞,道具是一把椅子。 梦初最喜欢的魔术表演环节到了。 一个装扮成小丑模样的魔术师上场了。他亦庄亦谐地表演了一个扑克魔术后,用英语对场下的观众说要请两个观众上台参与互动。很多观众都跃跃欲试,hugo和梦初也被现场气氛感染,高高地举起手,而且他们两个居然被幸运地被魔术师选中了。 回眸寄语:求收藏,同进步! 第十四章 魔术箱中的吻 观众们鼓掌,眼光齐刷刷地看着他们。 梦初害羞地想打退堂鼓,hugo笑着拉住她的手,他温暖的手掌无声地传递着勇气,梦初笑着跟他上台了。 魔术师笑着打量了他们两个一下,笑问:“你们是情侣吗?” 梦初和hugo相视一眼,梦初摇头,hugo点头。魔术师露出疑惑的表情,台下笑声一片。梦初和hugo看了看对方,这一次,梦初点头,hugo摇头。他们的这种“默契”引发哄堂大笑。气氛出奇地热烈。 两个猫女打扮的女郎推出一个大大的道具:一个特制的不锈钢架子上,大约有一米高,安装着一个半人高的外形很像心形礼物盒的咖啡色的木制大盒子。两个女郎将盒盖打开,里面是空的,漆成白色。 魔术师请hugo二人进盒。 梦初笑着对hugo做了个请的手势,用中文说:“请君入瓮。” hugo淡定地回了一句:dy/first.” 他扶着梦初,梦初乖乖地顺着不锈钢架子的梯子爬上去。hugo随后上去。两人分别蹲在左右两边。 魔术师做了个手势,意思是让他们拥抱。台下的观众又笑了。 hugo看了一眼梦初,露出“居心叵测”的意味深长的笑容,一下抱住了梦初,梦初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喘。 与此同时,两个女郎把盒盖重新盖上,用一条看上去是红色彩带给“礼物盒”绑上,还打了个蝴蝶结。 梦初全身在颤抖,在燃烧。这就是爱情吗?它来得太突然了。可是,不突然的那些爱情还能叫爱情吗? hugo低下头向她的额头吻过去,她本能地躲开,但是他的唇穷追不舍,两只手掌住她的脸,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了深深一吻。 她被他的热力紧紧包围着,无力抗拒,无法动弹。她不由自主地把头枕在他的胸膛上,听到他剧烈的心跳声。仿佛经过调校似的,这心电台的频率与此刻她自己的完全一致。他们真的不知道今夕何夕,身在何处了。 突然,盒子快速地转起圈来。原来盒子跟不锈钢支架之间连接是经过特别设计的。刚才,魔术师扶着盒子的一端,用力一推,盒子就转了。梦初害怕地将hugo搂得更紧。盒子转了六、七圈,才慢慢停下来。 两个猫女把彩带解开,打开盖子。里头梦初向观众招手,hugo不见了。 魔术师用手势询问hugo去哪里了,梦初摊手耸肩,表示不知道,然后做一个可爱的哭着擦眼泪的动作。观众们又笑了。 魔术师对观众们说:“大家帮这位女孩找一找,看她的男朋友有没有藏在你们中间?” 就在观众们东张西望的时候,魔术师突然向门口一指,门开了,hugo拿着一束鲜花跑了进来。观众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hugo走上台,单膝跪下,将鲜花献给梦初。梦初笑着收下,两人一同向台下观众致意,然后离开舞台。丽都的工作人员还给他们送了两份小礼品,表示感谢。 接下来是观众们的舞蹈时间。梦初不会跳,hugo教她,梦初的音乐水平高,节奏感强,可是她没什么运动细胞,四肢不协调,动作很笨拙。后来hugo说:“其实也不一定要跟节拍,你随意就行了。主要目的是放松身心而已。”于是梦初干脆不管音乐,半眯着眼睛,旁若无人地舞手动脚。她的随心所欲的动作与hugo动感十足的舞蹈形成巨大反差,倒也别具一格,惹来众人围观。两人玩得开心极了。 出了丽都,两人依然意犹未尽,手拉手地沿着大街走向地铁站。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都想吹吹风,清醒一下。 经过一间艺术电影院门口,看到的电影海报都是文艺电影的海报,极没有商业电影海报,而且排队看文艺电影的人还挺多。 梦初醉醺醺地说:“法国人真浪漫呀。要不我们也去看一场?” hugo说:“算了吧,听不懂法语对白。” 他们继续往前走。地铁口旁有间通宵营业的小卖部,看上去颇有情调且干净整洁。他们也有点饿了,就点了一份芝士味马卡龙、一份巧克慕斯,两个人分着吃。 马卡龙做得十分精致,圆圆的,扁扁的,比中国硬币大一点,一份有三个。 梦初吃了一个,说:“太甜了。为什么法国人这么喜欢这个呢?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呀,这其实就相当于夹心圆饼嘛。” hugo说:“法国人从小吃这个,习惯了这种口味。中国人可能会觉得太甜了。就好像我们广东的腐乳,我们吃惯了这种味道,外国人可能会觉得很普通。你喜欢吃的话,我做一些甜度没那么大的,让你带回中国。” 梦初说:“好啊。我喜欢吃芝士味的、巧克力味的、芒果味的、凤梨味的,你每样做几个。我也带点给爸爸妈妈吃。” 他问:“要不,我们明天早上一起去过罗浮宫吧?” “你不用上学吗?” “明天、后天刚好放假,可以陪陪你。餐厅那边倒是要请假。” 她说:“昨天我在罗浮宫呆了差不多一天,好像怎么看也看不完也看不腻呀。” 他说:“那既然你已经去过了,那不如我们明天去篷皮杜艺术中心吧?” 梦初笑说:“不,不用。不用这么迁就我的。罗浮宫有四十多万件藏品啊,一天怎么能欣赏完呢?我也想着要再去哩。” hugo说:“那明天我来酒店接你。我唱首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啊。” 他唱起一首经典法语歌《parlz-moid’amour》(中译名:对我细诉爱语) 法语歌词是:s-moi/des/choses/tendres re/beau/urse /c?ur/n‘est/pass/de/l‘/dre...... 翻译成中文就是: 对我细诉爱语吧, 重复那些温柔的往事, 你的甜言蜜语, 从不使我厌倦, 愿你经常重复那些至高无上的话语。 我爱你, 其实你心里知道, 我打心底里不相信那些话语, 但此刻我仍希望, 听到我喜爱的字句。 你温柔的声音, 颤抖的呢哝, 使我不由自主地在这美丽的故事中迷醉, 使我不知不觉地相信了它...... 他唱的正是刚才那个亚洲女演员唱的那首,虽然梦初听不懂歌词,可是他的歌声很好听啊,都可以去参加《中国好声音》啦...... 2017年,罗浮宫的入口处,贝聿铭三座玻璃的角锥形金字塔前。 梦初说:“我还是不进去了。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去面对。” 蓝天说:“随你啦。那你想去哪里?” 梦初内心挣扎了很久,说:“还是进去看看吧。” “好的。随你。” 回眸寄语:又更新了,感觉好酸爽啊! 第十五章 卢浮宫里的丘比特 进了博物馆,她遇到了不少“熟人”:断臂的维纳斯、没断臂的维纳斯、胜利女神、永远带着神秘微笑的蒙娜丽莎,反抗的奴隶、垂死的奴隶、雌雄同体的美少年海尔玛弗狄忒、雅典娜、罗马皇帝、戏鹅的少年、被爱罗斯戏弄的老年半人马、奔跑的阿塔兰特......她对人物画和雕塑一直特别喜欢,因此印象也特别深刻。 她忍不住去触摸那些古老的墙,那些饱经沧桑的墙似乎在向她诉说着动听的历史故事,一丝丝别样的感觉自她的手心渗到她心里。 来到一处展区时,她停住了脚步,不敢再向前行。 她是个路痴、方向盲,可是,她还是隐约记得,那展区里有她和hugo都喜欢的《爱神吻醒普赛克》。她又想起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个石雕的情景,一切犹如昨天。 那天,梦初和hugo第一眼看到这座石雕艺术家卡诺瓦于1793年发布的雕塑的美震摄住了。冰冷的大理石在艺术家手中变成了美丽的故事。 希腊神话中有个比维纳斯还美的公主,普赛克,维纳斯嫉妒她的美貌,派小儿子丘比特去惩罚她。没想到丘比特对普赛克一见钟情。普赛克后来被睡眠鬼附在身上,成了一具睡尸。展翅的丘比特深情地吻醒了普赛尔,又使她在爱中复活,普赛尔醒后,双手环抱爱神和他低头相拥。 跟罗浮宫的许多展品一样,丘比特和普赛克都没有穿任何衣服。可是,当你看着他们的时候,他们的人体的自然美、逼真的神态和细节的处理,会令你绝难有杂念滋生。尤其是丘比特展开的双翅与两具相拥的柔软平滑的身躯构成成x形,不仅体现作者的匠心独运,而且那深情又优美的体态,感人至深。 hugo拥着梦初,笑说:“如果哪天我睡着了,你也要这样把我吻醒哟。” 梦初如同小鸟依人般靠在他身上,一双美目笑成了两弯新月,小酒窝里盛满了醉人的酒。 直到罗浮宫快要关门时,他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他们在街边的小摊买了两份可丽饼,一边吃,一边欣赏着罗浮宫对面的凯旋门。 hugo问:“明天我们去哪里?” 梦初笑着说:“你决定吧。” hugo说:“听同学说,尼斯的天使湾很美,我们去一趟,好不好?蓝天白云、阳光与海滩哦。” 梦初说:“好啊。不过我没带泳衣来呀。” hugo说:“马上去买一套就行了。” 他们来到法国有名的老佛爷百货大厦,梦初买了一套粉红色的比坚尼,hugo将梦初送回酒店。 梦初有意挽留他,说:“要不你进来坐一下。” hugo看着她的脸慢慢变成红布,耳朵也变成一片熟番茄,笑说:“你的脸真像白雪公主她后妈的那块魔镜啊。你心里想什么,你的魔镜就全说出来了。你可要想清楚了?我一进来,可就舍不得离开了。” 梦初满脸羞色地用力点了点头。 hugo也不想走,他把门锁上后,就迫不及待地低头吻梦初的樱唇。他的吻是火烫火烫的,身体也热得像一个火炉。她顺从地闭上如同小鹿般温柔大眼睛。 他们都感到自己的身体内有一潮水,正猛烈地撞击着堤防。 她温顺地任由他吻遍她的脸...... hugo温柔地说:“先去洗澡吧。出了一身汗啦。我等你。” 梦初顺从而害羞地拿了换洗的衣服,走进了浴室。 这里的浴室也很有意思,门口挂着木牌子,上边刻着“听雨轩”三个楷体字。 hugo听着浴室里传出来“淅淅沥沥”的水声,确实很像是雨声。这个名字是既贴切且诗意。他看着梦初的投射在浴室门上的模糊的身影,不禁心猿意马 “细雨”洒在梦初的雪白且光洁的肌肤上,水珠顺着她的肩一直流到腿,她感到很惬意。 浴室里头有块一人高的穿衣镜子,也蛮有中国情调的,镜框上写着两行草书字,是李白的两句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梦初笑了。难道说,这一点“细雨”,就可以被形容为“飞流”吗? 梦初偶然瞥见了镜子中的自己,眼光便钉在镜子上,舍不得移开。她还是第一次好好地端详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身材算不上很好,该纤细的地方不纤细,该突出的也不够突出,像是个还没发育好的初中女生的身体。 良久,她才擦干身体,换上一件浅绿色的丝质睡袍,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出来。 hugo看到她的一刹那,感到非常惊讶。前一秒,他对梦初的印象还停留是一个未完全长大的呆萌萝莉,而这一秒,他突然发现,梦初已经隐约流露出少许女人味。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点呼吸急促。 梦初也注意到他的眼神有着特殊的含义,羞答答地低下头,沸腾的热血染红了她的香腮。 为了掩饰自己紧张(男人的自尊心让他不想让梦初看出来)。hugo赶紧走进浴室。他没有用热水,只用让冷水给自己降温。可是,有用吗? 另一方方面,忐忑不安的梦初突然有了个好主意。她打电话去客户服务部,要了一瓶香槟。她看那些言情电视剧,男女主人公在做那件事前,都会喝点酒,增加情趣。 hugo说过,他懂得品酒,这是他们厨艺学院必修的课程之一。正好,让他教自己品酒吧。有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气氛就不会太尴尬了。 梦初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变聪明了耶! 她让服务员把酒放在露台上的那张玻璃圆桌上。 酒店服务员训练有素地先帮她把香槟打开。她用缓慢而有力的动作开瓶将软木塞慢慢地拔出来。梦初听到了一个小心翼翼的爆裂声,就似是香槟的一声叹息。它仿佛在说:“闷了很久,终于要出来了。” 这只是前奏,不久之后,梦初就听到一阵连续且清脆的声音的大合唱。 因为这是一瓶有年份的佳酿,尘封多年的,刚刚打开时会有异味出现,这时就需要“唤醒”这支酒,所以,服务员将酒倒入露台的玻璃圆桌上的醒酒器。这个醒酒器上窄下宽、线条优雅,是雕花玻璃的材质,是可以当成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来欣赏的。他倒的时候,不把酒全部倒到醒酒器中,将沉淀物留在酒瓶底。稍待十分钟,酒充分氧化,异味散去,浓郁的香味就流露出来了 回眸笑语:能够被你收藏,三生有幸哦! 第十六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香槟倒入醒酒器时,梦初听到了一阵气泡的欢腾声。这种声音听起来就好像是一片微风吹动的叶子或是丝绸、平纹布及蕾si花边摆动的沙沙声、情人的耳语声…… 梦初听着这美妙的声音,也是醉了。 hugo出来了。因为没有换洗的衣服,所以他只披着一件酒店提供的白色浴袍。 梦初倒了两杯酒,向他发出邀请:“hugo,能教我品酒吗?” 露台的灯、圆桌、椅子和铁艺栏杆都非常有艺术气息。月色溶溶,月光温柔地抚摸着他们的脸,清风徐来。 hugo说:“你的睡衣很好看,这是春天的颜色呀。” 梦初“噗嗤”一声笑道:“原来你也是文艺男青呀?” hugo有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说:“这样的气氛下,人也变得文艺化了。”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说:“好舒服啊。所谓的“酒不醉人人自醉”,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他拿起醒酒器,说:“我们老师是这样教我们的。首先,听声音,你刚才有听到它在对你说话吗?” 梦初笑说:“听到啦。它说,姑娘,你真美,能够被你喝到嘴里,我是三生有幸。” hugo大笑着说:“对了,它就是这样说的。第二步,眼观。好,注意了,这是它一生中最闪耀的时刻。” 他拿起醒酒器,将香槟缓缓倒入酒杯中,那流动的、光亮的的小溪流是多么的诱人啊。静置片刻后,透过透明的高脚酒杯,他们可以看到那轻盈的液体在微微颤动。 接着是一场精彩的气泡表演——它们会从底部上升到表面,有的稳定地成组、成串地移动,以飞快或缓慢的速度消失,有一些则能像流星那样穿过液体到达表面,有一些是呈螺旋式旋转着向上升起。其它的一些则围绕着杯壁形成一圈珍珠串般的“警戒线”。 hugo说:“根据黄色深度的不同,可以将香槟分为金色、淡黄色或金灰色,你看这一瓶是什么颜色?” 梦初不是很确定地说:“金色的?” hugo说:“bingo。恭喜你,你的眼睛可以识别出非常细微的颜色差别,你看,它上去像水晶一般清澈透亮——所有的品质都可以淋漓尽致地收入眼底。如果一款香槟酒看上去不够透明,那么它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你有没有感觉到,它像香槟玫瑰花一般新鲜淡雅?那些银铃般的小气泡,散开成一片黄金,散发着梦幻般的魅力。根据它起泡的程度,也看以判断出它的年龄和风格。这一瓶,应该是88、89年的。” 梦初问:“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hugo说:“这个很难解释,要靠经验和感觉。” 梦初低下头,闻到了杏仁和野生浆果的香气和一些不知道如何形容的芳香,她啜了一口,尝到了难以描述的美好的味道 hugo说:“一位20世纪早期的探险家曾经这样形容它:‘口感应该出乎意料但令人愉悦,一入口就能将人深深地吸引住,而且其质感犹如天鹅绒般柔软。”他又啜了一口,脸上满是陶醉。 梦初看到他那个很突出的喉结随着他吞咽的动作,一上一下的,很性感。她控制不住自己了,浑身开始颤栗,热血沸腾,染红了她的香腮。她的双眼此刻似熠熠生辉,仿似两颗价值连城的黑宝石。 hugo又喝了一口,却没有吞下,他抱住梦初,挑起她的下巴,让四瓣柔软的红唇唇紧紧地贴在一起。梦初不由自主地把他传送过来的香槟连同他的热吻一起吞咽到食道里去。。 hugo的身躯如同藤蔓般缠住她,她情不自禁地回吻,直到他将她抱起...... 白色的被单上,桃花灼灼,格外的娇娆。 这对他们来说,都是新鲜而奇妙的体验。 他们在露台上互相依偎。 梦初抬头仰望星空,觉得一切都好像变得不一样了。那些星星都明亮了许多,调皮地眨着眼睛,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砸到她头上。她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晕了,她第一次体会到别人说的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滋味。她觉得,自己也不一样了,到底是哪里变了,她也说不上来。 第二天早上,梦初把酒店的房间退了。昨晚,hugo提议她搬到他所住的公寓里,这样她可以省下一笔住酒店的费用,就可以在巴黎多逗留两三天了。梦初觉得他这个建议不错,就照做了。 他们来到hugo跟他的韩国同学权志显合租的公寓。权志显刚好不在,可能有事出去了。hugo让梦初在他的房间安顿行李,他自己则快手快脚地做了两碗湘潭米粉,这是湖南人爱吃的早餐之—。 虽然他学的是西餐,可是他对中餐尤其是湘菜情有独钟。 为了节省时间,他平时都是趁休假的时候熬好一大锅肉骨头汤是,放在冰箱里,每天早上舀几瓢,烧滚就行。 除了牛肉浇头(湘潭人管浇头做哨子)外,他还撒上了剁辣椒、咸菜、大蒜末等调味品,风味极佳。 梦初闻到这个香味,从房间里跑出来,看到放在饭桌上的两碗粉,开心得差点跳起来。 她张开双臂,跑向hugo,两人甜蜜地拥抱着。 梦初说:“吃了三天西餐了,好怀念我们的中国菜呀。” hugo笑说:“看来你跟我一样,有一个中国胃。” 梦初说:“平时妈妈也是做这个。我尝尝,看有没有妈妈的味道。哇,好饿呀!” 她边吃边点头,吃得汗珠直冒,一个字,爽! hugo看着她满足的表情,不吃也饱了。 吃过早餐后,她戴上一顶副米奇老鼠造型的圆形变色太阳眼镜和米奇老鼠太阳帽,身上穿一条自己扎染的沙滩裙子,跟穿着橙色t-shirt和牛仔裤、戴着蝇眼变色太阳眼镜的hugo一起去到火车站。他们一同坐火车去尼斯,再辗转来到号称是尼斯最美海滩的“天使湾”。 “天使湾”得海岸线就象天使身上的一对翅膀,它的名字可能是由此而来的。在梦初看来,它的外形也象是上帝的两只伸出的拥抱大海的手, 它有着让人沉醉的蓝天碧海白沙滩,与其它海滩不同的是,这里的海滩都是圆润光洁的鹅卵石滩。 回眸寄语:热血染红了香腮,有木有? 第十七章 天使湾的angel 梦初开心极了,直接将外衣、裙子、鞋子、脱掉,只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三点式比坚尼,张开双手,孩子气地向天空大声说“天使湾,我来了。” hugo眼神宠溺地牵着她的手,两人顺着海滩漫步、捡贝壳,好浪漫! 忽然,梦初有点不开心了。她发现hugo的视线被前面迎面走过来的一个身材惹火的长发美女吸引住了。 那个美女只穿着橙红色的比坚尼,外披一件薄薄的透明防晒衣,正弯下腰捡贝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的那个什么刚好正对着hugo。她的棕色波浪长发披散下来,刚好遮住了她的大半边脸。而当她捡了贝壳、身子站直同时将秀发拨到香肩后时,梦初才认出她就是angel。 她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伸出双臂,扑过来要拥抱hugo。 梦初感到一阵惊慌,仿佛一个即将被人抢去糖果的孩童。 hugo却比她镇定得多,一把扼住angel的手腕,落下她的双手。他语气极为平静地说:“别这样,angel,我最后说一遍,我们俩不适合。” angel的脸上是一副“不敢相信他会如此狠心拒绝她”的表情。她红着眼睛大声哭问:“你瞎了眼吗?”她骄傲地挺起起码有36d的傲人的双峰,意思是叫hugo对比一下。 无可否认,她的“大白兔”的确比梦初的“小白兔”诱人得多。 hugo摇摇头,说:“好吧。既然你非要逼我说,那我只好说了。我承认,男人都好是视觉的动物。最初,我刚去餐厅兼职时,你对我表示好感,我也曾经想过接受。可是,自从我发现你跟我们餐厅的一个富有但是有家室的vip有牵扯不清的关系后,我就没有再往这方面想了。” angel愣住了。她沉默了两分钟,突然抽泣着说:“我跟你一样,出身贫寒,没钱没地位,受尽冷眼。我想生活过得好点,这样有错吗?难道你就不想吗?我是想挣多点钱,将来可以跟你一起花呀。” hugo把头抬得老高,高冷地说:“我想要的生活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不用你来操心。” 他拉着梦初的手向海边走过去。 梦初很高兴他做出了这样的抉择。可是,她看到这么大一片水,就觉得有点晕了。 hugo看出她脸色不对,问:“怎么了?” 她说:“自从我小时候在河里遇溺后,我就有点怕水,甚至都不敢坐船。” hugo说:“那我们不往深处走,就在浅水的地方感受一下。” 她不敢往深处走,只是光着脚在岸边的湿地上慢慢地来回踱步。 珍珠白的鹅卵石映得蓝绿色的海水越发美丽。白色的海浪不断地扑在鹅卵石的海滩上,亲吻着梦初的脚。水退下去的时候带动石头相互撞击,发出“哗哗哗”的响声,非常奇妙。 梦初快乐地用脚踢水,却又忍不住回头看angel。 angel赌气地拦住了一个刚好从她身边经过的年轻的外国男子,露出她自认为最甜美的笑容,请那个男子帮她擦太阳油。 那个男子被她的美貌和身材吸引住了,受宠若惊地接过太阳油。angel得意洋洋地瞪了梦初一眼,意思大概是说:“看,你有我这么受欢迎么?” hugo注意到梦初心不在焉,问她在看什么,梦初示意他回头去看。那外国男子正乐不可支地跟angel的背部的每一寸肌肤“亲密接触”哩。 angel一直留意着hugo,看到他望过来,就故意翻转身,试图让他看看自己是怎样用女性的魅力来征服别的男人的。她的“大白兔”在那么一丁点布的遮掩下,呼之yu出。那男子的眼睛就像是长在她的那个什么上的“最牛钉子户”,移不走了。 梦初不禁有些自卑,酸溜溜地问hugo:“有没有后悔呀?人家可是个人见人爱的小甜心呀。” hugo笑说:“什么小甜心,分明是个小魔女啊!怎么啦?吃醋啦。你才是我的小甜心呀,你才是天使湾的angel啊。行啦,别吃醋啦,不然甜味会变酸的。” hugo的回答让梦初很满意。 他接着问:“想吃冰淇淋吗?” 梦初笑着说:“想,芒果口味。” hugo走向海滩那边的雪糕车。 他只买回了一个芒果冰淇淋,他让梦初先吃一口,然后让她喂自己吃。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分吃一个冰淇淋。 无论是小魔女还是什么人,都被摒弃在他们甜蜜的二人世界以外。 时间跳到2017年,站在《爱神吻醒普赛克》的蓝天看到梦初的眼神迷离、唇边竟然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她又完全沉浸于往日的甜蜜往事中了! 不知道为什么,蓝天看着梦初,心底那最柔然的地方正在抽搐地疼。自从他在23岁时变成真正的僵尸后,他的心跳不再,也丧失了痛感。他以为,它再也不会疼了。 为了缓和那种疼痛,他做了几下深呼吸,却闻到了一丝奇特的香气。 自从变成真正的僵尸后,他的鼻子变得比狗还要灵敏,而且他拥有特殊的嗅觉,能够凭气味分辨出僵尸和人类,当然了,他跟目标的距离必须要很接近。一般来是,这距离是10厘米之内。 可是,他刚才闻到的奇特的香气却十分强烈,是从一个站在梦初旁边的一个白裙女子身上传过来的,跟蓝天的距离足足有一米半。 之所以说那香气奇特,是因为蓝天从没有在其他人或者僵尸的身上闻到过。也就是说,这个白裙女子极可能是人、僵尸以外的第三种外貌与人相似的高级生物。 出于好奇或者是别的什么,蓝天忍不住多看了那个女子一眼。 她长得极美,美得难以用笔墨来形容,即使将“眉目如画”、“粉雕玉琢”这样的形容词用在她身上,似乎也远远不足够。她的一双剪水明眸更是美得惊人,眼神却极为清冷,仿佛这世间上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一阵微风吹过,她的长及腰际的浓密黑发和裙脚轻轻飘动,这让她更似出尘脱俗的天仙。 神秘又美丽的她慢慢地转过身,离开了。蓝天无法压抑自己的好奇心,就对梦初说:“我走开一下,你别离开这里。” 他也顾不上梦初到底听到没有,就紧随白裙女子而去了。 回眸寄语:又一更了,有没有人在看?来点评语吧。 第十八章 迷梦 白裙女子是向着出口走去的。蓝天慢慢地跟着她,尽量不让她发现。只见她出了门口,来到对面的凯旋门下,似乎是在欣赏门上方的雕像。 蓝天看着白裙女子的背影,突然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自从成为真正的僵尸后,他有了某种预感的能力。每当有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时,他就会感到一丝朦朦胧胧的不安。 几乎与此同时,一个推着轮椅的男人走近了梦初。他的上身相当魁梧,岩石般的肌肉线条在薄薄的黑色短袖t-shirt下若隐若现,手臂相当粗壮,下身盖着一张薄薄的长毯子。他的面容硬朗而严肃,古铜色的肤色,有一头金黄色的粗硬的如同狮子鬃毛般的长发,身上散发着一种粗旷豪迈的气质。 他也会使用腹语,嘴巴没有动,声音却飘了出来说:“流风晶梦,跟我走吧。”他低沉的梦呓一般的声音带着某种难以抗拒的魔力,让人联想起闯入伊甸园的由魔鬼变成的蛇的诱惑。 仿佛中了某种魔咒,梦初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他的眼睛。他的与蛇眼极度相似的琉璃黄色的眼睛充满了野兽般的野性和黑洞般的吸力,让梦初情不自禁地点头。 男子没再说话,推着轮椅在前边走,梦初身不由己地慢慢地跟着他。 她的眼神空洞,动作麻木而僵硬,仿佛是受了催眠的人。 他们一直走出门口,向右拐,慢慢地向前行。 突然,意识到白裙女子可能是使用调虎离山计的蓝天用瞬间转移的魔能及时赶到,出现在梦初身后。 他跨前一步,剧烈地摇撼着梦初的双臂,大喝一声:“如梦初,快醒来!” 梦初清醒过来,迷惘地看着蓝天,又看了看周围,问蓝天:“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蓝天再看那轮椅男,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不知道如何跟梦初解释,只好说:“你刚才好像梦游一样走出来了,我只好跟着你。” 梦初红着脸说:“不好意思,可能我想得太出神了。” 蓝天笑笑说:“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梦初说:“我有点累了。回酒店吧。” 这一晚,梦初吃了药,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将近一小时,都没有睡着。 曾经很喜欢的酒店的房间对于梦初来说,变成了阴森死寂的坟墓。hugo此刻也是静静地长眠于这样的“房间”里吗?如果,我真的可以吻醒他,就好了。 带着眼角边难干的泪痕,她终于心力交瘁,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恍恍惚惚中,她的身子轻飘飘的,似是腾云驾雾一般。她睁开眼一看,发现自己真的就张着双臂、在天上御风而行。她害怕极了,眼睛不敢向下看,怕摔下去。可是,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向下偷看了一眼。大地就远远的在她脚下,地面上的建筑物都变成了蚂蚁般大小。她现在起码已经离开地面三千公里了。 她慌张起来,有点站立不稳,差点就从高空中摔下去、粉身碎骨了。她连忙定住心神,目光聚焦在前方的那轮明月上,手脚都不敢再乱动,保持着方才的那个飞行的姿势。 虽然说是御风而行,但其实不是她在驾御风,而是那股无名风将她带着向前飞。那风似乎是固定的方向的,中途一直都没有改变方向,它的目的地似乎就是:月球。 嫦娥奔月?她突然想起了这个古老的神话传说。 难道,自己看穿越小说看多了,梦见自己穿越成嫦娥了? 后来,她才发现,原来她不是飞往月球,而是慢慢飞到冰天雪地的北极上空,降落在一块巨型冰川前。前方隐隐地出现了一道白色光门,她好奇地从门穿过去了。穿过去后,她回头一看,发现门消失了。 里头又是另一番景象。前方云雾缭绕,她只看到了云,一望无际的云。 她继续往前飞,飞入云中,就仿似进入了一个到处都是棉花糖的童话王国。棉花糖?她被自己的幼稚想法蠢哭了! 再飞进去一点,一座座悬浮在半空的仙山就浮现眼前。从她的这个角度看过去,有的山都青山绿水,景色怡人,有的山喷着火焰,有的山则覆盖着厚厚的一层冰雪。群山之中有一座最巍峨的山峰,山上没有一点花草树木的。整座山就仿似是一块巨大的未经雕琢的山形玉石,一条条银色的溪流在山间欢快地流淌着,而且,山颠之上,似乎有一座金色的高塔。 她有意飞近一点去看个究竟,一不留神,却撞上了一层什么东西,脑袋和身体都撞痛了。 可是,前面明明什么都没有啊。哦,她想起来了,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仙人的结界,是肉眼看不到的,可是却可以阻挡外人或者邪魔外道进入。 梦初想:那怎么办呢?既然要引我来到此地,却又不让我进去,这是什么意思哩? 梦初于是对着山那边大喊:“喂,你们不让我进来,那我就回家啦。” 别说,这句话还真管用!前方突然出现一个裂口,就仿佛是一张透明的保鲜膜被撕开了一个口。突然,前方强光一闪,梦初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牵引着,迅速地穿过那个闪光点,然后整个人就从高空跌落,比她以前坐过的跳楼机还要刺激。 她紧张得一颗心都跳出来了。奇妙的是,在她的身体接触地面的那一瞬间,却像是被谁用冰冷的大手托了一下,轻轻地放在地面上。 她缓过神来,发现自己毫发无损、安全着陆,这才松了口气。 但她下意识地去寻找刚才托她一下的“大手”时,立刻又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她落在了刚才看到的那座玉山上的一块平地上。刚才那只“手”居然是一条粗大的尖尖的蛇尾。一条极粗大的金蛇缠绕在一座高塔上,光是蛇尾就有她两条腿那么粗了。原来,前方的物体就是她方才看到的那“金”塔。塔的本来颜色是什么,根本就看不到,金蛇很长很长,蛇身一圈一圈地将塔缠得密不透风。 回眸寄语:二更了。刚刚知道有全勤奖这回事,而且听说还可以补更,嗯,努力更新中。 第十九章 传说中的后卿 等等,她有没有看错。蛇的顶端竟然是男人的*的粗壮的上半身,两条粗壮的手臂环抱胸前,粗短的颈子上竟有两颗人头!两颗活的而且相貌一样的人头。她曾经听闻过双头蛇,却还没看过双人头蛇!而且,那个人头是个男人的头部,他们都有一张饱经风霜的、古铜色的、轮廓分明的硬汉的脸。他们的头发也是蛇,金色的正在蠕动的小蛇! 此刻,那两个头同时转向她,一个头的表情很严肃,仿佛是苦大仇深,另一个头则露出邪魅的笑容,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妖怪啊!梦初挣扎着爬起来,抱头鼠窜。天哪,它会不会把她当老鼠那样吃掉啊? 玉山的表面如同宝玉般光滑。她跑到一个小斜坡上,身体就不听使唤地向下滑去,刚好掉到一条银色的小溪里。奇怪的是,她的身体一点也不向下沉,身体始终漂浮在溪面上。 她也顾不得好奇了。试探着站起来,溪水的表面上一步一步地往岸上走。 岸边传来一阵苍老而慈祥的笑声:“哈哈,腾蛇,这就是你找回来的小姑娘么?” 梦初顺着声音看过去,却看到一只头上有尖尖的独角、圆滚滚的、浑身长着白毛的、比成年北极熊还要大一倍的、样子很萌的、不知名的动物趴在她刚才落水的地方。 刚才就是它在说人话么?不是吧? 那只白毛动物挪动着肥大的身躯,向梦初走过来。是走,不是爬!姿势跟熊走路差不多。 梦初吓得瘫软在地,动弹不得。 那动物的一双圆眼睛看上去却不凶,它弯下腰,用蒲扇般大的肥厚多毛的手掌轻轻拍了拍梦初的小脑袋,慈祥地说:“孩子,别怕。我们不是妖怪,是神兽。” 梦初牙齿直打架,她大着胆子颤声问:“神兽?” 白毛动物说:“是啊。你有没有听说过女娲娘娘的四大神兽。我是白泽,刚才那个是腾蛇。” 它突然抬起头颅,望向西方的上空。那里的“薄膜”出现了一个小洞,两只大手正在努力撕开这个“薄膜”。 白泽怒喝一声:“赢勾,你竟然感擅闯昆仑仙境,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瞧瞧是不行的了。 那大手骨却不管不顾地继续撕,撕出一个大一点的洞,一只手往从洞口往里伸,差点把梦初直接吓尿了, 白泽高大的身躯挡在她面前,慈祥地说:“别怕。”它用独角向着那大手一指。那角突然发出万道金光,将那大手“烤”得直冒青烟,最后燃烧起来。 梦初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一声比一声凄厉的怪叫声。白泽有些紧张地回头看着梦初,说:“别醒,你的魂魄在这里很安全的。你的肉身也有白曦守护着。别醒!” 梦初还是被那凄厉的怪叫惊醒了。她睁开眼睛,看到一整副骷髅骨头就站在她床前。 她害怕得连尖叫都卡在喉咙里。 那副白骨的口骨一开一合的,仍然在一声比一声凄厉地惨叫。最骇人的是,它头骨下位置有一个黑色的大脑。 它的两个空洞的眼眶,死死地“盯”住梦初,令她毛骨悚然。 突然,它的左手手骨竟然毫无障碍地伸进了她的脑袋,而且,她一点痛感都没有。她吓得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人影穿墙而入,对着白骨说:“后卿,快住手。再不住手我可不客气了。”是蓝天! 只听那副被称为“后卿”的白骨说:“你少管闲事!我要吃脑的时候,谁也阻止不了我。”话虽如此,后卿的手还是停下来了。 啊?原来他是要吃自己的脑子?梦初吓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太阳穴和脑神经在突突突地激烈地乱跳。 蓝天说:“你敢动她,我就敢把你一向引以为傲的大脑打得稀烂,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自称是上天下地旷古烁今称霸六界第一智慧生物!你知道,我可是说到做到的。动脑我绝对不如你,至于动手嘛,你绝对打不过我。” 后卿的手骨慢慢地从梦初的后脑位置穿出来,说:“小子,你可不要把话说满了。如果我不是曾经被五行阵封印过,战斗魔能丧失大半,你还会是我的对手吗?好,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人脑,我还是去吃猴子脑吧,那个味道才好呢!不过,你可要记得,这回,你可算是欠了我一个情啦,以后可记得要还。” 蓝天说:“好,一旦我发现什么珍贵的科学文献,第一时间送给你。行了吗?我一向说到做到的,你可以相信我。” 后卿点点头,将全身的骨头全部缩起来,缩成手臂般大小,看上去就似是一只变异的螳螂。这样一来,他的头骨和脑子就显得特别的大。他敏捷地手脚并用,从雕花窗子的空隙中钻了出去。这就是传说中的缩骨功吗?他张开双只手臂骨,飞上天。他会飞? 蓝天搂着吓得几乎昏死过去的梦初,说:“没事了。它走了。”梦初下意识地摸自己的脑袋,发现没有伤口,这才放下心来。 蓝天的怀抱十分温暖,让梦初感到很有安全感。突然,梦初推开他,惊恐地双手横在胸前,向后缩了又缩。 蓝天笑了笑,说:“你就是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呀?放心,如果我是要伤害你的,那刚才就不会救你?” 梦初颤声问:“那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刚才可以穿墙进来,而且你还认得那副白骨?” 蓝天说:“我只是有超能力而已,你也可以叫我superman啦。至于那副白骨嘛,我以前跟它交过手,才碰巧认得它。我跟它不是一伙的。” 梦初很感兴趣地问:“真的有超能力这回事啊?” 蓝天笑说:“有的,只是你千万不要跟别人说。刚才我为了救你,时间紧迫,就顾不得那么多了。我本来睡得正香,突然被一种不祥的预感惊醒了。我的预感一向很准的。我猜可能是你出事了,就赶紧穿墙过来了。” 梦初感激地点点头,伸出一只小手指,两人孩子气地拉勾上吊、五十年不变,然后都笑起来了。 回眸寄语:三更了,有存稿,不用愁,哈哈。 第二十章 原来魔能可以这样用 突然,梦初有些尴尬地低下头,苹果脸上冒出两朵红云。她仿佛这时候才意识到:她跟蓝天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哩。 蓝天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吃吃地笑了,说:“那——我走咯。” 梦初慌了,连忙叫住他,问:“哎,那副白骨会不会再来呀?” 蓝天说:“这我可说不准。” 梦初说:“它到底是什么来历啊?” 蓝天思索了一下,问:“你听说过四大僵尸始祖吗?” 梦初摇头。她歪着头想了一下,皱着眉说:“刚才我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似乎也有谁跟我说四大什么的?哎呀——”她捶打着自己的脑袋说:“这猪脑子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我的记忆有白点哦。” 蓝天笑了,说:“幸好后卿没吃你的脑,不然他的智商可就堪忧了。不过,如果真把他后悔死了,那你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梦初却笑不出来,害怕地问:“他很喜欢吃人脑吗?” 蓝天摇头说:“他平时一般都是以灵长动物的脑子为食物,比如说猴子。不过啊,每当他遇到一个棘手的科学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就会寻找一个人脑来吃。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用特别的食物来刺激一下自己的大脑。” 他顿了顿,说:“他就是四大僵尸始祖之一的后卿,被后世称为‘魔星’。他本是后土皇帝诋的亲弟弟,由后土派去帮助黄帝战蚩尤,是黄帝手下的一名大将,他绝顶聪明、相貌俊秀、骁勇善战、身强体壮,颇受黄帝重用。可惜,他不幸战死,他是死了以后、尸体完全腐烂、只剩一副白骨时才变成僵尸的,所以它的外观跟一般的僵尸不同。神奇的是,他的大脑没有腐烂,只是变成黑色。” 梦初说:“僵尸不是吸血的吗?为什么他要吃脑?” 蓝天说:“其实不是所有僵尸都吸血,只有将臣和被他变成僵尸的将臣一族才吸血。其他三大僵尸始祖后卿、赢勾、旱魃都不吸血,都是都是飞尸,都能飞。后卿喜欢吃脑的,被他吃了脑的人都会变成毫无自己意志的只听他差遣的‘无脑尸’。幸好,后卿的胃口不大,而且本性还不是很凶残,只是偶尔吃人脑。” 梦初说:“那你怎么报警呀?难道就任他它这样残害人啊?” 蓝天说:“如果你今天不是亲身经历了,我跟你说这回事,你会信吗?” 梦初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这事确实是太不可思议了,警察也未必会相信的。 她问:“刚才他的手——嗯,手骨明明已经伸进我的脑袋里面了,怎么我一点伤口都没有了。” 蓝天说:“这我也解释不了。反正,他就有这个能力。正因为什么伤口都没有,那些被取掉脑子而猝死的人往往都被当作死因不明的暴毙来处理的。谁也没想到去解剖一下尸体的头颅。” 梦初的好奇心大增,问:“那你有这种超能力吗?” 蓝天说:“我没有。不过,我有一种他没有的能力——瞬间移动。” 梦初好奇地睁大眼睛问:“瞬间移动?可以表演给我看看吗?” 蓝天说:“可以啊。我还可以背着你瞬间移动哩。不过速度就稍微减弱一点。不过你这么娇小,应该也不会减弱很多啦。要不这样,你明天想去哪里,我用超能力带你去。这样就节省很多时间了。” 梦初沉思片刻,幽幽地问:“可以带我去尼斯吗?” 蓝天笑着说:“当然可以。我还可以顺便当你的护花使者。放心,有我在,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近你身呀!” 不知道为什么,梦初觉得蓝天是个可堪信赖的人,虽然他有点怪异之处(比如,除了喝矿泉水以外,她从没有看到过他吃什么东西),虽然她认识他才不过两三天。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她对hugo也是从一开始就信任他了。事实证明,她并没有信错人。 有时候,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有些人可能认识了一辈子,都无法取得对方的信任。而有些人则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做到了。 蓝天离开前,他拿出一条鸡心形白水晶链坠的颈链,说:“你滴一滴血在水晶上吧。” 梦初信任他,没有多问什么,在房间的抽屉里找出一根针,戳穿手指,让鲜血滴在白水晶上。那血没有顺着水晶滴下来,而是一下子就干了,就仿佛被海绵吸收了似的。 蓝天戴上那条链,又取出一条泪滴黑水晶链坠的颈链,交给她,说:“这黑水晶里头有我的头发烧成的灰,你戴着它,最好贴近心脏的部位。而我戴着有你的血的白水晶,这样你的情绪有大波动的时候,我会感应到,我会立刻赶过来。比如说你遇到危险,感到很害怕的时候。放好咯,护身符哟。” 梦初真诚地感谢他,把他送出门去。 第二日,他们来到酒店外的一个偏僻的角落。 蓝天背起梦初,笑说:“抓稳啦,起飞咯。” 梦初将他抱得紧紧的,他的身躯怎么这样冰冷? 他的脖子都能感觉到她呼吸出来的气息,鼻子也能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香甜的体香。 蓝天心念一动:她身上的味道竟然跟蓝天妈妈的味道有几分相似。蓝天的妈妈是人类,可是她身上的味道却跟普通人的味道稍有不同。蓝天第一次从一个女子身上闻到跟他妈妈相似的体香。难道,她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渊源吗? 他疾风般沿着小路向前跑去。经过一个早起的晨练者身边时,那人根本看不到他们,只是感到一阵微风吹过他身边而已。 其实,蓝天如果同时运用穿越障碍这个魔能,就会更快到达尼斯。不过他考虑到梦初在跟着他穿越障碍时,会痛,就没有这样做。他自己是没有痛感的。不过,他一向都这么懂得心疼别人。 为了熟悉路径,他今天一早还按照手机里的gps系统跑过一趟尼斯。因此,不到半小时,他们就到达天使湾了。 原来,魔能还可以这样用啊!蓝天还是第一次因为自己拥有这样的魔能而感到如此快乐。 天使湾的海水还是那么蓝,岸边的鹅卵石还是那么洁白。那彷如天使翅膀的海岸线,那始终守护着这片世外桃源的天使雕像,那海天相接之处的美丽的弧线......一切都仿佛没有改变。 回眸寄语:梦想一定要有,万一见鬼了呢! 第二十一章 接你放学 往事又浮上心头。 那一天,她和hugo玩够了,饿了,就去郊外寻找一间叫做“牛头餐馆”的餐厅吃饭。这是教hugo做创意甜点的法籍老师强烈推荐过的。 沿途都可看到迷倒世界的紫色薰衣草花田,渲染出一种梦境般的紫色迷情,微微辛辣的芬芳混合着被晒焦的青草香气。虽然都是紫色,可是由于块田地薰衣草的生长周期不同,望上去是一块很有层次感的紫色花毯。 梦初兴高采烈地跑进花田中间,摆着各种poze,hugo笑着给她拍照。这个女孩子,多么像一株清新而迷人的薰衣草啊。他趁梦初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采摘一些,准备晒干了,让她带回国去。 薰衣草的尽头,就是那间颇有特色的“牛头餐馆”。他们手拉着手走了过去,那神情就仿佛是走向幸福的彼岸。 餐馆不大,门口有一个神情愤怒的铁艺公牛头招牌。 hugo和梦初一走进去,亲切感十足的看上去是法国人的老板娘就热情洋溢地欢迎他们,并请他们在陈列柜那里拿一支自己国家的国旗。 陈列柜上有一个公牛头制成的标本。陈列架的每一层,都有数个铝制圆筒,每个筒中插着七、八个不同国家的缩小版的的国旗。这里的装修不算华丽,也没太多艺术气息,却让人感觉很和谐,很有家的温馨。 梦初找了找,看到了一只五星红旗,拿起,调皮地笑着说:“we/are/made/in/china.(我们产自中国。)” 老板娘开怀大笑,她知道这是一句俏皮话,如果按照标准的英语,梦初应该说:“we/are/se.(我们是中国人)”老板娘觉得这个中国小姑娘还挺有趣的。 陈列柜里还有各国的纸币,有新有旧,一张张地铺得整整齐齐。老板娘笑说:“这是各国的客人们留下作纪念的。” 梦初立刻从卡通包包里拿出一张十元人民币,叫hugo也拿一张,将两张人民币一同交给老板娘,用英语说:“老板娘,请让它们厮守终生,白头到老。”老板娘笑着接过。 hugo夸张地耸耸肩,表示浑身都起了鸡皮。梦初没心没肺地笑了。 他们随意找了个座位,将五星红旗插在餐桌上的对应的插口上,坐下来。他们看看周围的餐桌,有插美国国旗的、英国国旗的、阿根廷国旗的、韩国国旗的,也有些他们认不出来的国旗。 hugo说:“这里有法国的法国南部风味的美食,都是按照传统方法做的,原汁原味。我老师说这里的马赛鱼汤不可不尝。” 梦初说:“那我们点马赛鱼汤和一打生蚝吧?你觉得怎样?” hugo说:“巴黎的百货商店都有新鲜的生蚝卖,而且还提供调料和场地,让你可以即开即。既然来到这里,当然是吃一些别的地方吃不到的有有风味独特的食物了。如果是正宗的马赛汤,用料应该是很足的,再加一个血肠和风味苹果馅饼,肯定够我们两个吃了。” 梦初说:“好,你是行家,我相信你。” 梦初真是信对了人,他们点的美食没有一样没超出他们的期望的。 回到公寓后,hugo将梦初介绍给室友权志显认识。权志显是个单眼皮、小眼睛、白白胖胖的韩国青年。 梦初不懂韩语,礼貌地用英语问:“我在这里会不会打扰你呀?” 权志显友好地笑着说:“不会。当初我们合租时,就说过可以带女朋友过来住几天的。只要——”他停住了,捂着嘴笑了一下。 hugo接着他的话,“一本正经”地说:“只要不弄出太大声响就行。这里的隔音设施不好。” 梦初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 正如你猜想的那样,他们又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你懂的。 第二天早上,hugo醒来,发现梦初没有睡在他身边。他走出房门,看到梦初正在手忙脚乱地做早餐哩!一看她的动作,就知道她极不内行。 她的头发湿漉漉的,似是刚洗过,身上穿着hugo的略显宽松的白色薄衬衫和她自己的一条蓝色超短牛仔裤,露出两截雪藕般的腿儿。一张不算得很美的脸儿不施粉黛,有一种清纯的美。而权志显就站在旁边,看得痴痴迷迷,竟然就站在那里傻傻地笑着。 hugo看到这一幕,又好气又好笑又有点头疼。干嘛一大早穿成这样?这不是惹人浮想吗? 梦初却没有发觉他的小情绪。她特意早点起来给他们做早餐,好让他们可以多睡一会。当然了,她虽然是做给两个人吃,但是她最主要还是想做给hugo吃的。 她做的是糖心荷包蛋配荷兰酱,再加两条煎火腿肠,她先做了两份,给hugo和权志显先吃,然后再做自己那份。 尽管难吃,权志显还是嘻嘻笑着硬着头皮吞了不少。hugo却是尝了一口就吐出来,毫不留情地说:“蛋黄差不多全部凝固了,荷兰酱放太多,火腿肠外部焦黑,里边还没熟。” 梦初听了,有些泄气地嘟着嘴,又煎了一个糖心蛋,小心翼翼地拿给hugo品尝,这次hugo说:“太生了,蛋白都没有熟。” 权志显看到梦初的一副想哭的样子,连忙安慰她说:“不要紧,第一次做,做成这样已经很很不错了。” hugo严肃地说:“不好意思,我对食物一向是一丝不苟的,眼里容不下沙子。”他终于憋不住,笑了。 梦初松了一口气,鼓着腮说:“你耍我呀?” hugo一副求饶的样子,笑说:“还是我来教你做吧。” 他动作熟练地迅速重做了三份,让梦初在旁边观摩学习。不愧是蓝带厨艺学院的学生,厨艺果真了得,一顿再普通不过的早餐,在他手里,变得活色生香。梦初吃得脸上乐开了花。 梦初将hugo的学校地址抄下来,并说下午会去接他放学,hugo听了,脸色如同夏日晴空。 他们去上学后,梦初自觉地在“家”里搞卫生和给hugo准备一份惊喜,哪里都没有去。 下午,他们一出校门,就看到了一身萝莉打扮的梦初。 回眸寄语:女主接你放学哦,甜蜜蜜哟。 第二十二章 一曲有情,谁懂? 梦初穿着一条小巧的粉红色吊带短裙,披一件浅蓝色色牛仔布短外套,脚下一对熊猫造型的靴子,斜背一个粉红色的小猫包包。秀发上绑着一条粉色印花丝带,在头部的左上方打了个结。粉颈上戴一条施洛华奇水晶蜻蜓吊坠的银链子,雪腕上戴一条由十几颗“小星星”组成的铂金链。 她手里举着一个大大的心形牌子,上书“hugo我爱你”中英两行字,下边还有一张放大了的hugo穿着厨师服、在餐厅做甜点的照片,这是她之前偷偷拍下来的。 此时,梦初也发现了hugo,欢天喜地地飞扑过来,一下子弹跳到hugo的身上,像考拉抱树一般紧紧地抱住他。 hugo笑着递给她一个蕾si纸杯蛋糕,说:“吃吧,这是我甜点课的作业,我特意多做了一个。” 白色的蕾si纸杯,装着松软美味的蛋糕,蛋糕上还有白巧克力做成的蝴蝶结,又好看,又好吃。 梦初说:“我最喜欢吃纸杯蛋糕了。”她轻轻摸着蛋糕,说:“蛋糕宝宝,我的小乖乖,给你穿上一条好看的裙子哦,戴一个蝴蝶结哟。你要乖乖的哦。” hugo和权志显被她幼稚的行为逗笑了。权志显突然捅捅hugo的腰,低声说:“看那边。”他的双眼少有地炯炯发亮,看得出是雄性荷尔蒙指数瞬间上升。 hugo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眉毛向上一挑,嘴角向下一沉。梦初也愣住了。 头戴白色头带、身穿黑白相间的女仆装的angel正站在一棵大树下,扮成招财猫,萌萌地向hugo和权志显招手。她身上穿的那件女仆装是性感款的,胸前有一个心型的口子,这让她的魔鬼身材得以部分展现。她的另一样武器——天使般的面容上是甜得令人发指的笑容。 权志显立刻被征服了,弱弱地问hugo:“你认识她吗?能不能介绍我认识?宅男女神呀!” hugo说:“我宁愿没认识过她。她是个拜金女,作为朋友,我有义务劝你不要被她的外表迷惑,还是远离她远些。不过,我们现在说什么都可能进不了你的耳朵了,我们先走咯。”他拖着梦初走了。 angle也并没有追。她把目标暂时锁定权志显,继续向他发射电力。横竖你们是住一起的不是吗?哼,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庙! 她走到权志显身边,委屈地望了一眼hugo和梦初远去的背影,幽怨地说:“我是他同事。我之前好爱他呀,可惜啊,他都不领情。”她又对着权志显笑着说:“不过我现在遇到你,就没那么难过了。主人,我饿了,你可以请我吃一顿饭吗?” 权志显喜出望外地连连点头,开心并腼腆地笑了。 hugo和梦初一起走进地铁入口。 地铁站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海报,有全欧洲最大的购物中心——巴黎老佛爷百货的泳装海报,有巴黎世家的香水广告海报,有rs(爱玛仕)手袋广告、lv(路易威登)手袋广告,有l(香奈儿)服装广告,也有电影海报,主角大都是性感而且衣着清凉的外国美女。 地铁里也有不少俊男美女,其中有很多都穿得很有范儿。据说巴黎人追求自然,身上穿的并不一定都是奢侈品牌的服装,可是即便是廉价货,也被他们搭配得很有味道。 他们一起扶着栏杆站着。 hugo看出了梦初的担心,笑着说:“没关系的。无论她做什么都改变不了我们。” 梦初苦笑着说:“没有到我才刚跟你开始就遭遇强劲的情敌了。她是个迷人的姑娘,不是吗?” hugo想了想,认真地回答:“是。不过,她不是我想要的姑娘。你才是。我永远都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你呢?” 梦初犹豫了一下,说:“其实我有些迷惘。从小,我都是个乖乖女,一直都是父母替我选择要走的路,然后我就在那条路上拼命地挣扎。我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hugo有些同情地看着她,问:“你自己的梦想是什么?” 她说:“我不知道。” hugo笑说:“如果你连自己的梦想都不知道,那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呀?” 她笑说:“干嘛学星爷呀?” hugo说:“我说真的啊。你现在就像一只被蒙了眼睛、拼命拉磨的驴啊!” 她笑说:“你才是驴哩!” 他们说笑着来到了hugo工作的地方。hugo不能跟餐厅经理再请假了。毕竟,这份工作来之不易,而且薪水相当可观,很多有实力的竞争者都盯着哩。既然他不能陪梦初呆在家,梦初就决定来陪他上班。 她仍然坐在餐厅中离hugo膳台最近的座位。幸亏她来得早,那儿还空着。 hugo今天是顶替做头盘的厨师,所以,梦初今晚点了他推荐的一荤一素的两个头盘香煎鹅肝和酥炸西葫芦丝来做晚餐,而且,指定hugo来做。这样点餐的方式当然是会被人笑作土老冒,正宗的法国人是不会这样点菜的。不过现在梦初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那就可以另当别论了。 hugo亲自把香煎鹅肝端到她面前,笑说:“来,尝一下。这是法国正宗法国鹅肝,如假包换,绝无假冒。它是世界三大美食之一,法语叫“”。煎鹅肝时最适合搭配甜酒煮成的酱汁,或加入无花果干一起煎。我是用了无花果干,因为我知道你很少喝酒,可能不习惯那种味道。鹅肝的香味和无花果的风味配合着一起,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他熟练地切下一小块,喂到梦初嘴里。梦初感觉到那块鹅肝在她嘴里像奶酪一般融化了,美好的感觉从她的舌尖上扩散到她的全身,她仿佛飞上了天堂,而且在天堂这个大浴缸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泡泡浴。 酥炸西葫芦丝也很好吃。没想到西葫芦丝还能这样吃。 客人越来越多。 梦初走到钢琴旁边,再一次弹起《爱的纪念》。这一次,她因为熟悉了餐厅的环境并且得到了hugo的爱,所以没有上次那么紧张了。 她将感情都倾注在琴键上,完全沉浸在自己构造的音乐世界了,感到前所未有的愉悦。一曲有情,谁懂? 客人们友好地给予了她掌声,她正准备站起来致谢,却听到一把悦耳的女声在她身后响起:“第二节的第三个音少了半拍。” 回眸寄语:后面的更精彩,不要走开哦! 第二十三章 不速之客 梦初回过头,感觉眼前一亮。一个美丽且时尚还有些面熟的亚洲女郎站在她身后。女郎身材高挑而苗条,明眸皓齿、顾盼神飞。她留着一头酒红色的波浪长发,穿着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露肩黄底碎花长裙,外罩一条带流苏的鲜红色的镂空针织披肩,戴一条猫眼石吊坠米珠颈链,手腕上戴一串蓝玛瑙多层手链,背一个很有民族风情的彩染竹编挎包,脚下穿一对棕色印度小蛮靴。 梦初想起来了,这个窈窕淑女就是那晚在丽都跳椅子舞的亚洲美女。她跳得棒极了! 女郎主动伸出手来,大大方方地笑说:“你好,我叫许曼晴。” 梦初羞怯地伸出手,跟她柔若无骨的手握了握,笑说:“我叫如梦初。你的耳朵好厉害啊。”她对女郎感到由衷的钦佩。“曲有误,周郎顾”,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光凭耳朵就听出曲子错误的音乐鉴赏能力的。 曼晴笑说:“没什么。我是经常跟着音乐跳舞的,所以对拍子特别敏感。不好意思,我有点唐突了。” 梦初连忙摆手,结巴着说:“不不,感、谢你给我、指出了错误。”她的脸因为害羞而涨红了。每次她跟陌生人第一次交流,都会感到很紧张。 曼晴笑说:“很高兴认识你,,梦初,byebye。” 梦初跟她说拜拜,看着她跟一个漂亮的外国女孩一起走出餐厅。 十点钟,餐厅打烊。hugo和另一同事做完了厨房的清洁工作,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跟在门口等着的梦初回家。 路上,hugo问梦初:“刚才你弹的是什么曲子啊?好像还是你第一次弹的那首吧?” 梦初说:“叫《爱的纪念》,也叫《童年的回忆》。” hugo说:“《童年的回忆》?难怪呀,我听着听着,就想起我跟哥哥姐姐小时候的事来。我住的村就在山脚下。我们是大山的孩子,大自然就是我们的游乐场,比城市这些游乐场好玩多了。我们在山里掏鸟窝,打弹弓,在溪里打水仗,摸鱼儿,还挖笋、采蘑菇、摘野果......山里的气温比山外低,最冷的时候会下雪。那时候还能堆雪人,扑雪人,丢雪球......我们......以后有机会,你跟我们回去看看......” 梦初向往地说:“好啊。” hugo说:“其实我的家乡还是挺美的,家人也很和睦,我觉得比城市好玩多了,就是穷了点、闭塞了点。” 回到公寓,他们看到了一个不速之客——angel。她正跟权志显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哩!她穿着性感的紫红睡裙互,跟权志显相依偎着,神态很亲密。 权志显看到hugo他们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跟他们打招呼,笑着解释:“不、不好意思,hogo,angel要暂时在这里住下来了。她那个凶恶包租婆突然要加好多租,她无家可归了。” angel笑说对权志显说:“主人,借我一张沙发就行。” 权志显笑说:“你睡我房间,我睡沙发就行。” hugo和梦初相视一眼,只好保持沉默,回房间去了。 关上门后,hugo轻声说:“甭管她,她爱咋样就咋样。” 梦初调皮地吐吐舌头,笑着让他坐到床边,给他捶肩,温柔地问:“累了吧?” hugo有些撒娇地说:“手酸得快抬不起来了。” 有人敲门,是权志显。他将头探进来,笑着说:“angel买了些烟花,我们一起去空地放烟花吧。” hugo微笑着说:“算了,我累了。” 权志显犹豫了一下,走进来,关上门,郑重地说:“hugo,梦初,我想跟你们谈谈。是angel拜托我跟你们说的。其实,她的身世也蛮可怜的。” 原来,angel的爸爸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她妈妈怀她时,人人看她的肚子的形状,都猜是个男孩,把她爸爸高兴得合不拢嘴。因此,当angel出生后,他很失望,一直想再生个儿子。可是,妻子此后都没有再怀孕,并且还于两年后病逝了。她的爸爸一直很好赌,赌输了,心情不好,就喝酒,渐渐地养成了很大的酒瘾。他有时候喝醉酒,就会拿angel出气。 angel考上了某名牌外贸大学,却不得不休学。因为她的当的士司机的爸爸醉酒驾车,撞伤了人。伤者要他赔偿二十万医疗费,才不去控告他。他家已没什么积蓄,都被他丢到赌桌上了。他们只好把房子卖掉,租住在一个小房子里。他也被公司解雇了。她没有了学费和生活费的来源,只好休学去打散工,维持生计。 没有了工作,她爸爸的心情更恶劣,也不好好去找工作,变本加厉地赌钱、喝酒,喝醉了,就打angel来出气。angel被他打怕了,不敢反抗,只好逆来顺受。 一天中午,angel下了班,正在家洗头。天怡爸爸醉醺醺地回来了。他不知道是酒精中毒还是脑抽风,竟然想要那个自己的亲生女儿。幸亏他的力气不是很大,又醉得脚都站不稳了。angel拼命挣扎,总算从他的魔爪下逃出门来。 她只穿着一件家居常穿的薄薄的t-shirt和长裤,头发还滴着水。正是金秋十月。南方的秋天虽然不算很冷,也是有几分寒意的。她彷徨地走在十字街头,不知道何去何从。她不想去投靠朋友,她是个要面子的人,不想朋友看到自己的狼狈相,也不想她们知道自己家里的丑。况且,她也明白“长贫难顾”的道理。最后,她只得暂时寄住在大姨妈家。 爸爸时常来闹,说要接她回家。她当然是哭着闹着不想回去。大姨妈一家不堪其扰。恰好大姨妈是在国际婚姻介绍所工作,她有个顾客是法籍中年华侨,曾经离过婚,想找一个中国女孩为妻。姨妈就为他俩牵红线,angel也没有其他更好出路,就嫁来法国巴黎了。 第二十四章 到香槟镇作客 谁知道那个男人在婚前对angel大献殷勤,婚后对她却很不好,而且经常拈花惹草。angel拿了绿卡并且在“印象派花园”餐厅找到一份侍应工作、能养活自己之后,就坚决地要跟他离了。可是那男人不肯放手,纠缠不清,她又付不起律师费,只好请餐厅的一个做律师的vip帮忙。那个老律师无偿帮助了她,她终于顺利地离婚了。 可是,她无依无靠地在外乡漂泊,终究是很寂寞的。那老律师又热烈地追求她,给她慰籍,“赞助”她购买奢侈品的费用,而且她也觉得自己欠了他很大一个人情,因此就接受了他的追求,做了他的婚外情人。 权志显说:“虽然她的做法确实不可取,但是她一个女孩子,受了这么多苦,想找个人依靠,也是可以理解的。她现在也知错了。她说,以后会好好地跟我在一起。hugo,我把你当好朋友,我也很喜欢她,我希望你们能好好相处。” hugo想了很久,问梦初:“梦初,你怎么看?” 梦初笑说:“其实她也没对我们做什么过分的事,就这样算了吧。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啊。她也挺不容易的。” hugo说:“好吧。曾经走错路不要紧,关键是以后不要继续错下去。好,我们一起去放烟花吧。” 于是四人冰释前嫌,一同去附近的一块空地放烟花了。他们迅速地将七八枝烟花都同时点燃了,烟花绚烂无比,他们的笑容比烟花更绚烂。 第二天,hugo和权志显一同去上学了。梦初要去蓬皮杜艺术中心参观,angel主动说自己休假,要陪她去。 听人说,来到巴黎,蓬皮杜艺术馆不可不看,因为它太标新立异了,被称为色彩鲜明的革命性建筑。它最大的特色,就是外露的钢骨结构以及复杂的管线。这一反巴黎传统的风格建筑,曾令许多巴黎市民无法接受,但也有文艺人士大力支持。 虽然早有耳闻,也在网路上看过照片,但是当梦初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但还是被震撼到了,围着蓬皮杜转了一大圈,还专门跑到马路对面从远处欣赏。那些外露的复杂而规律走向的管线向真就像一个大炼油厂的厂房的内部解剖图。难怪有人戏称它是“市中心的炼油厂”,这个比喻或许包含着贬义,可是梦初觉得还是蛮形象的。 空调管路是蓝色、水管是绿色、电力管路是黄色而自动扶梯是红色,颜色很醒目也很搭配,尤其是那几根粗粗的白色出风管道最为醒目。从大街上就可以望见复杂的建筑内部设备,五彩缤纷,琳琅满目。尤其在建筑物正面一侧可以清晰的看到外突悬挂的一条巨大的透明圆管,里面安装有自动扶梯,作为上下楼层的主要交通工具。设计者把这些布置在建筑外面,目的之一是使楼层内部空间不受阻隔。 两个小姑娘在那里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天 晚上,hugo又工作到深夜才回家,梦初给他做了广东人爱吃的番薯糖水做宵夜。 不知道是不是hugo太饿了,反正他吃得津津有味,还直夸梦初的厨艺有进步。 梦初笑说:“近朱者赤嘛。”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又过了七日,梦初必须回国了(信用卡里的金额只够支付一张机票了)。临去之前,hugo决定再陪她一天。 hugo是考了驾驶执照的,而法国巴黎也有租车的服务行业。他们开着提前两天租好了的小车,来到法国南部的香槟省。 香槟省的沿途风景是美不胜收,与法国印象派大师莫奈画笔下的名作极其神似。 他们的车驶上一个小山坡,沿着蜿蜒的山路盘旋,一路可见漫山遍野的葡萄园和叫不出名字的迷人的花朵。 他们的车进入了山坡上的一个香槟小镇。景色太美了!他们忍不住下了车,从高处往下望。大片大片的绿色的葡萄园跟一座座木筋房的红色的屋顶,相映成趣。每家的门口都挂着各种有趣的铁艺招牌,有的是农夫在摘葡萄,有的是夫妇两人在酿酒,有的就是一瓶打开了的香槟。在这里,你几乎嗅不到商业的气息,只嗅得到令人窒息的艺术的美。 hugo说:“这个只有七百多人的小镇,家家户户都以香槟酒为业。顶极香槟就来自这种美丽的地方!这里的人都富得流油!” 梦初说:“我觉得他们虽然富有,却还保持着淳朴的特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像桃花源里的人。” hugo点点头,笑说:“我也有同感。我的同学兼好友leo的家就在这里。他邀请过我好几次了,我因为学业和工作太忙,推了他好几回了,他都有点不高兴了,说我太不够意思了。他知道我们今天来,非常高兴,说要留我们在这儿住上一晚哪。” 他们欣赏够秀丽的风光后,又重新出发,来到一个庄园门口。hugo的朋友leo是个中法混血儿,他的外祖母是个法籍华人女子。leo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头发是乌黑色的,眼睛像两颗绿宝石。不仅leo,就连他父母也都热情地站在门口迎接他们,这份好客的热情真让人感动。他的父亲保罗是个留着大胡子的中年的酿酒商,太太让娜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hugo跟leo热情拥抱,又按照法国的传统礼仪与他父母面贴面地问候。梦初也羞答答地照做。 hugo介绍说:“他们是当地的贵族,也是酿酒世家,保罗叔叔已经是第五代传人了。” 保罗说:“欢迎你们。希望你们能在这里度过愉快的一天。”他是典型的法国人,说话声音不高,脸上的表情却很生动。 大门是个锻铁艺术品,门顶设计成矛尖,两边门合起来是个设计精致而复杂的黄金盾牌。星月图纹的鹅卵石铺就的直通以古堡的小路,古堡台阶前的一对银色的栩栩如生的美人鱼雕塑。leo告诉他们,那是此庄园的标志,这个庄园就叫做“美人鱼山庄”。小路右侧有修剪平整的草坪,左侧有个带围墙的小花园。 这是梦初对这古老庄园的第一印象。 回眸寄语:在巴黎的最后一天,不一样的浪漫!青春谁想留白,一切仿佛都来得及! 第二十五章 玫瑰人生的呼唤 保罗他们将客人们带到小花园前。推开那扇妖娆华丽的铁艺大门,里头又是另一个小天地。花园四周栽满奇花异草,中间是养着荷花的水池,池中有壮观的白鲸喷泉雕塑。白得耀眼的三层高的大理石喷泉基座上是两条仰头喷水的白鲸雕塑,六条弧形的水柱自它们的口中喷出,直冲蓝天,在半空中展现了不同寻常的美,然后同珍珠般散落。绚烂的阳光照射着晶莹的水柱,制造出六道彩虹。 一只白鸽落在池边,好奇地打量着他们。leo用面包将它引到自己手上,它一点都不怕人,悠哉游哉地啄吃着leo手中的面包屑,吃饱了,拍拍翅膀飞走了。 这里的动物和人是多么和谐啊! 花园后面的一处僻静角落,还有一个宠物墓区,埋葬着历代主人的宠物,看墓志铭,从马、狗、猫、牛到鹰都有。这里的的宠物真令人羡慕,生前受主人宠爱,死后也有葬身之地。 花园中的草地上已经摆放着塑料坐垫、银质餐具和一篮子食物,不远处有两匹一白一黑的骏马在悠哉游哉地吃着青草。它们就是主人的宠物之一。 主人请客人坐下。他们喝着锡红茶,吃着美味的茶点,欣赏近处的花园美景,听着悦耳的鸟鸣,在看着那两匹马在撒欢儿,享受着这无比放松的悠闲时光。 还拿出一把吉他,一边弹一边毫不拘束地唱起一首法国经典老歌《玫瑰人生》。让娜也会唱这首歌,他们一个声音低沉磁性,一个清脆高亢,一唱一和,十分投契。hugo不会唱,低声地哼着旋律。保罗向梦初邀舞,梦初受这气氛感染,爽快地接受了邀请,两人随意地和着节拍跳起轻松的舞步。 一曲终了,hugo意味深长地笑着对leo说:“这样的人生才算得上是玫瑰人生啊。” 笑了笑,不置可否。 保罗又热情邀请hugo和梦初骑马,梦初笑着推辞说:“我不会。” 说:“这很简单,我来教你。” hugo自告奋勇地说:“我会。我在家乡骑过。我们村长有一匹退役的马,叫‘高升’,我因为喜欢它,经常帮他喂马,他还让我把马带到山上去鲜草哩。” 笑说:“兄弟,敢跟我比试一下吗?” hugo不服输地说:“好,比就比。”他对梦初说:“你坐我后边,我骑术很好的。” 他们换上马术头盔、护膝、马靴等马具。 保罗和让娜把黑马和白马拉过来,抚摸着马头,跟它们说:“来,多多,安妮,给你们介绍个新朋友。”他们分别把马牵到hugo和梦初面前。 hugo也轻轻抚摸着黑马多多的头,对它说:“多多,我跟你的主人leo是好朋友啊,那跟你也算是好朋友啦,你可不要让我在女朋友面前丢面子啊。”保罗拉着缰绳,在旁边守护着,hugo用矫健的身姿翻身上马,接过保罗递给他的缰绳。他神情骄傲地俯视着梦初。。 梦初抚摸那匹叫“安妮”的白色母马的油光水亮的毛发,看着它那那只散发着温柔的光芒的又大又圆的眼睛,情不自禁地亲了它一口。这匹母马真漂亮,而且看上去很温顺,她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 在让娜和hugo的帮助下,她也上了黑马的背,hugo策马慢慢地出了花园门口,沿着鹅卵石小路向前慢走。 也翻身上了白马,策马跟着他们。他们出了庄园的大门,来到一片葡萄园,慢慢地绕着葡萄园转圈。 正是收获的季节。葡萄的矮枝上挂着一串串紫玛瑙般的成熟果子,工人们正在采摘成熟的葡萄。虽然活儿不轻,可是人人的面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没有哪个是愁眉苦脸的。 园中长着几株火红的玫瑰。leo说:“这是预报葡萄长势的算命先生。玫瑰长得好,这一年的葡萄也会长得不错。” 除了玫瑰,还有大片的蔷薇、薰衣草和一些不知名的花儿,葡萄园的远处还有大片的油菜花。 hugo说:“这样的生活真好呀。梦初,我多么想自己也有能力让你也过上这样幸福的生活啊。” 梦初真诚地说:“能呆在你身边,我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笑说:“你们两位有没有觉得我这个大灯泡有点太亮啦?你们也太旁若无人了吧?” hugo说:“leo,能不能教我酿酒啊?我想自己亲手酿酒,然后用梦初的英文名字去命名它。” 爽快地说:“可以啊,不过——” hugo不等他说完,喜出望外地说:“真的可以?” 笑说:“我还没说完哩。中国有句老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看你的马追不追得上我的马。”他双腿一夹马肚,策马飞奔。这个风一般的男子!hugo笑着策马狂追。 耳畔的风呼啸而去,梦初又害怕又兴奋,将hugo抱得紧紧的,就差把自己的身体镶嵌到hugo的后背里去了。 来到一道栅栏前,毫不犹豫地策马跳了过去。hugo也不甘示弱,让梦初再抱紧一些,“呼”地一下子也策马跳过去了。 hugo最终追上了leo(可能是leo有意让他),leo遵守承诺,将他们带到了庄园的地下酒窖,这个曲折蜿蜒、构造奇妙的迷宫一样的酒窖将近收藏了五万瓶香槟。 拿起一支年份久远的粉红香槟。他说:“香槟就是法国的灵魂。这是我十岁的时候在父亲的教导下亲手酿制的。粉红香槟是比较稀有的香槟品种,这是我特意给你们选的,喜欢吗?我给这香槟取名字为‘粉红俏佳人’。”他又自豪地说:“只有香槟省这里出产的香槟才能被称为真正的香槟,其他的只能算是泡泡酒。” 遵守承诺,教hugo酿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香槟酒,并说,这桶酒最好是五至六年后出窖。 hugo在桶上做了个标记,就是一个心心相印的图案,笑着说:“leo,到时候出窖,你一定要给我留一瓶,我要用梦初的英文名来命名它。是emily吧?梦初?” 梦初快乐地点头,嘴边的笑涡更深了。 hugo说:“能不能改成呢?我想把你当成女皇一样把你捧在手心里。” 梦初笑说:“干脆改成‘奶茶’或者‘优乐美’吧。” hugo笑说:“好,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阿。”梦初没有拒绝,她开心都还来不及哩! 回眸寄语:世界那么大,我们都想去看看。生活在别处,又是另一番滋味哦! 第二十六章 牵挂着你的牵挂 古堡是以白色和金色为主色的。leo带他们来到会客大厅。这里有雅典女神庙式的简朴立柱,铺金细雕的装饰镜和壁炉,华丽的镶金框架中的巨大画像,那是油画大师给保罗家族的祖先所画的画像。他是一位公爵,是这个古老庄园的第一位主人。 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能找到让人眼前一亮的独一无二的饰品,比如说那盏中世纪丘比特煤油吊灯,那些祖先用打猎所得的猎物制作成的已经绝种了的鸟的标本,那个从中国买来的清朝时期的珐琅钟,所有器物的年龄都让我们自叹人的一生真的不过弹指一瞬。 和煦的阳光从法式雕花落地窗悄悄地爬进来,照亮了颜色鲜艳的波斯地毯,照亮了银质餐具,照亮了他们的笑容。 保罗熟练地开了香槟,香槟塞以45度角飞出去,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在墙上敲了一记。白色的泡泡欢天喜地地从瓶口一涌而出。这是一瓶闻起来有杏仁和奶油香味、喝起来有丰富的口感、带着新鲜橘子水味道的粉红色的香槟。 hugo幽默地说:“为我们两位风华绝代的‘粉红俏佳人’干杯!”他指的的是在场的两位女士:让娜与梦初。 让娜幽默回应:“我这瓶年份久远些。”众人都笑了起来。 在愉快的气氛中,宾主享用了丰盛且美味的晚餐。leo安排hugo和梦初住在颇有复古风情的小阁楼里。这里真的是太美了!古老的木梁做成的拱形的房顶,古典而考究的家具和摆设,墙壁上镶着带有手工绘图的瓷砖,让人感叹时光仿佛倒流了一般。 梦初和hugo简直都不舍得睡了,趴在窗子旁贪恋地看着那些田园美景。 这是一个静谧的庄园。几只萤火虫打着灯笼慢慢地飞翔,鸟鸣与虫叫互相唱和着。数不清的点点繁星出现在天鹅绒般的夜空。浓郁的花香从窗口飘入房间。 一只小小的甲虫正在窗棂上爬着。他们的心情太好了,就都没不忍心去驱赶它。顺着甲虫爬的方向,他们发现,原来这面墙壁外面有个铁艺花架,种满了黄色的玫瑰花。这真的是“羞答答的玫瑰静静地开”啊。 今晚刚好是中国的情人节——七夕。天上牛郎与织女在鹊桥相会,地上的hugo与梦初趁着这“天阶夜色凉如水”的良辰美景,在窗旁相依相拥,“坐看牵牛织女星”。 分离在即,两人都有些难舍难离。梦初突然双手打个响指,笑说:“我有灵感了。” 她从包包里拿出一支短笛,断断续续地吹出一些音符来。起初不成曲调,后来便渐渐有些意境了 hugo就站在她身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不知怎的,他从乐声中听出有些伤感、迷惘的感觉,他仿佛看到自己和梦初,困在一大片浓雾中,找不到方向。幸而曲调越到后面,越有种豁然开朗之感。仿佛有一阵清风,徐徐吹来,将迷雾驱散了些,他们两个手牵着手从那个缺口摸索着走了出去。 梦初从创作的状态中回到现实后,问hugo的感觉,他就将刚才想到的告诉了她。 梦初笑了,说:“想不到你也是个知音人啊。” hugo掏出手机,求她再吹一次,他把这首曲子录了下来,以作纪念。 第二天一早,hugo将梦初送到戴高乐机场,他像变戏法似的,从背包里拿出两个小巧的圆柱状的盒子,里头分别是十二块不同口味的马卡龙。 原来他昨晚趁梦初睡着以后,悄悄地借用leo家的厨具和材料做了这些马卡龙。他早已跟leo说好了的,大家都保守秘密,只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梦初感动得热泪盈眶,哽咽着说:“我都忘了……只是随口说说……” hugo的眼圈也红了,强忍着眼泪。他骨子里是个大男人,认为“男儿有泪不轻弹”。不过,他可能忘了,下一句是“只因未到伤心处”。他又拿出一捧从尼斯摘来并晒干了的薰衣草,放到梦初的包包里。 两人依依不舍地分别了…… 2017年,梦初坐在岸边,任由海水冲击着她的双足。她孤独的背影让蓝天又一次感到了心疼莫名。他看了一眼胸前的白水晶链坠,它变得比海水还蓝。那是代表忧伤、抑郁的深蓝色。看来梦初她很伤心。如果她的情绪波动是恐惧的话,那么白水晶会变成黑色。 不能让她再这样下去了。看来要想想办法,让她的注意力分散,心情好一些。 远处,有人在海上玩帆船、手划船、快艇、水上降落伞等。 蓝天走到梦初身旁,指着海上的一个正在降落的水上降落伞,热情洋溢地说:“那个多好玩,你玩过没有?” 梦初无力地摇摇头。 他说:“我也没玩过。一起去玩吧,好不好?” 梦初低声说:“我不敢玩。我怕水。” 她的低气压没有打败蓝天,他笑说:“怕水?那更要去感受一下,克服这个恐惧。要不,我们玩帆船,我来驾驶,你坐着就行。” 梦初突然说:“也好。” 蓝天有些意外,他没想到梦初这么快就同意了。他偷偷看了一样链坠,现在它变成了深灰色。这代表了某种绝望的情绪,即是所谓的万念俱灰,潜台词就是:做什么都无所谓。 他租了一条帆船,扶梦初坐上去。他将绑着帆船的缆绳解开,用一支浆把穿推离海岸,熟练地将白帆升起。白帆鼓满了风,顺风飘然而去。 在海上乘风破浪的感觉让他欣喜若狂,他超喜欢这种在海上航行的欢快自由的感觉。自从两年前他第一次玩滑浪风帆,就爱上了这种速度与激情! 他眯着被阳光照耀得几乎睁不开的眼镜,一边掌握着帆船的方向和速度,一边努力地调节气氛,想要让梦初开心起来。 他上身只穿一件橙红色的背心,头发和结实的肩上的晶莹的汗珠仿佛串成了一条钻石链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梦初除了偶尔“哦”一声外,始终没什么积极的响应。她也不敢看水,只看着自己的脚尖。几滴被船溅起的海水灌进她的嘴里,又咸又苦。她完全没有意识到,浪花已经弄湿了她的衣裳,她的头发也已经面目全飞,太阳帽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回眸寄语:一更了。速度与激情哦,喜欢吗? 第二十七章 风云变色 蓝天兴奋地指着天空说:“看,那只海鸥!” 梦初抬头,看到一只头部是黑色、身上是白色的羽毛鲜亮的红嘴海鸥在他们头顶的天空上翱翔而过。 蓝天对着它喊:“过来,伙计!” 它真的飞过来了!它呱呱地叫着,转了个弯,逆风飞到梦初的肩上,然后又飞到她的手掌上。 梦初非常惊讶。它似乎是遵从是蓝天的命令而飞过来的!此刻它正歪着头,用红色的扁扁的嘴巴啄了啄梦初的手掌,仿佛在问她:召唤我来有何贵干?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蓝天,蓝天报以傲娇的微笑。 这时候,一大群的海鸥飞过来了。 梦初手掌上的海鸥马上冲天飞起,飞入团队之中。它们竟然组成了三道弧线,两道在上边的弧线向上弯曲,一道在下边的弧线向下弯曲。这像什么?这不是一个笑脸吗? 梦初想了想,问:“这也是你的超能力吗?你可以命令飞禽?” 蓝天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笑说:“先不告诉你。” 梦初被他的心意感动了。他正在前方百计地哄自己开心! 不知不觉间,船离开岸边越来越远,来到一片无人的海域,蓝天突然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 他的预感一向很灵验,这次也不例外。 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间,头上的那片天空风云变色,乌云层层叠叠地堆积了起来。离奇的是,他们看到,只有他们头上的那片天变了,其余空域都还是蓝天白云、晴朗如初。 这是怎么回事? 蓝天突然仰天大喝:“何方神圣?有种就冲我来,不要伤及无辜!” 一道闪电出现在乌云中,似是对他的回答。 蓝天从食指上戴的戒指上那块小小的碧玉取下来,那玉迅速变大,成为一把碧玉剑。 他用剑向左边一指,那里的水域上方就出现一个缺口,就似是保鲜膜上被撕开一个口子。他对梦初说:“你先出去。”他跳进水里,一边踩水,一边用力将船推向那个光洞。 几乎与此同时,一个响雷直向他劈下来,他拿玉剑一挡,居然将雷电化解得无影无踪。 梦初惊恐地抓住船沿,看着船箭一般穿过那个光洞,落在光洞前方的水域上。由于惯性,那船还向前移动了两米左右。她回头看时,却发现蓝天不见了。布满乌云的天域也不见了,那个光洞已经缩小成一个光点,最后完全消失了。 她惊慌失措地大声地喊:“蓝天,蓝天……” 蓝天能听到梦初的声音,不过他没有回答,因为他知道梦初是听不到自己的回答的。他知道自己身处一个奇异的“光影结界”之中,身处结界中的人能看到、听到外面的一切,而结界外面的人是看不到也听不到里面的一切的。 况且,他也来不及回答了。 就在刚才,梦初穿过光洞的时候,天空又出现了一道闪电,一个紫色身影突然出现在蓝天的头上方。 蓝天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样貌,身上就已挨了重重的一击。一条九节鞭打在了他的头顶上和肩上,令他皮开肉绽。不过,他没有血可流,也不觉得痛,但却有些晕。 紧接着,他的双脚被蛇尾一般的东西紧紧地缠住了。他动弹不得,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拖着直往下沉。 他保持着冷静,蓝天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睁大眼睛,想看清是什么东西将他的脚缠住、拖入海中。可是,他什么都没看到,似乎是一股无形的力令他动弹不得。可是,当他凝神再看时,却看出来了,原来是一条海蓝色的巨蛇,蛇身上有一个人的上身,却有两个人头,头上有无数海蓝色的小蛇,全都张着血盘大口蹬着他 这可能是——蛇人或者蛇魔什么的。它的,两个头的两双琉璃黄色的蛇眼凝视着自己,带着魔性的吸力。 蓝天知道他是在使用摄魂术,要控制自己的行动。他知道怎么对付摄魂术,父亲将臣教过他的,只要不跟对方对视就可以了。他低下头,用剑刺那条正顺着他身体向上缠绕的蛇尾。每刺一下,那剑就发出一下耀眼的碧绿色的光芒。 如果是在陆地,他就可以直接用穿越障碍和瞬间转移的魔能,轻易地逃脱。可是他的这两种魔能也有弱点,就是在水中无法施展。 他所用的武器叫做秋水凝碧剑,是父亲将臣送给他的,乃是上古神器。如果给上古神器列一个排行榜的话,那这把碧水剑大概可以排在二十三位或者二十四位。它遇水威力会大增,多少可以弥补蓝天在水中部分魔能失效的缺点。 蛇人完全无视他的神剑,他其实是腾蛇,是上古四大神兽之一,是女娲的守护神兽之一,有上万年的修为,且拥有女娲大帝的四分之一的元神护体,岂是一般的神器可以伤到的?他不需使用什么神力,光凭他的得天独“厚”的蛇皮与坚硬如钢铁的鳞片已足以抵御了。他的蛇尾越缠越紧,越来越上,已经到达蓝天的胸部了。蓝天视力开始模糊,喘不过气来。他的眼睛已变成湖水蓝色,四颗锋利的僵尸獠牙已经露了出来,可是,他的牙齿与蛇尾的距离太远,咬不到它。他无力地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昏迷了过去。秋水凝碧剑也脱了手,慢慢地沉下去。 而身处结界外的梦初,完全看不到近在咫尺的结界内发生的一切。彷徨无助的她,突然听到一把非常动听的女声:“流风晶梦,跟我走。”梦初顺着声音看过去,看到远处的一位惊为天人的白衣女子。她上半身体露在海面上,长及腰际的黑发如乌云般笼罩着她的背部,有几缕垂在胸前。她的眼睛黑似夜,深似古潭,清冷似寒星,且无一丝杂质,让人想起“冷浸溶溶月”这样的美好诗句。她身上有一种出尘脱俗的仙气,并带有两分神秘感,却并不让感到害怕,反而是让人有一种安详感。 她平静地重复着那句话:“流风晶梦,跟我走。” 梦初问:“你是谁?流风晶梦?你是叫我吗?” 白衣女子瞬间飘到了帆船上。是飘,真的是飘,像一块白色羽毛落到船上,那船甚至都没有因此而震荡一下。而且,她虽然是从海水中飘出来,可是她的衣服一点儿都没有湿。 回眸寄语: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第二十八章 仙山奇遇 白裙女子拉起梦初,念了一长串古怪的咒语,梦初只觉脚下生风,身体就跟着白裙女子飘了起来,飘到蓝天上,御风而行。梦初被一阵无形的风牵引着,向北极飞去。 白裙女子扶着她的手,教她集中注意力、气聚丹田、保持平衡,她照做了。后来,白裙女子放开了她的手,让她自己飞,她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御风而行了。 啊,会飞的感觉真好! 梦初此时突然完全想起了昨夜的梦,而之前她半点都想不起来的。“美梦”成真了。可是,这真的是她想要的吗? 梦初战战兢兢地问:“蓝天呢?我的那个朋友呢?你们把他怎样了?他是个好人,可不可以不伤害他?” 白衣女子用波澜不惊的语调说:“他是好人?他根本就不是人,怎会是好人?不过,我们也调查过,他目前还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而且,他还救过你。放心,我们不会滥杀无辜的。待会儿你到了昆仑仙山,就就会看到他。” 梦初问:“昆仑仙山?就是昨晚我梦见的那个地方吗?” 白衣女子淡淡地说:“是的。” 她们飞到了北极。北极如今是处于冬季。也就是说,大约会有半年时间,这里都会是黑夜,没有白天,即是所谓的极夜。那道光门又出现了,梦初进入了昨晚到过的仙境中,降落在昆仑仙山的山顶的那个高塔前。 昨晚梦到的那条双人头的金蛇不在,那座高塔现出了原貌。它是一座七层的琉璃宝塔,高约二十米,每一层都是八角形,勾角飞檐。整座塔身是用金、绿、红、蓝、紫五色琉璃砖镶嵌而成,十分美丽。 每一层的檐下都有一圈风铃。清风吹过,那些风铃却纹丝不动,也没有丝毫响声。 “孩子,你来啦?”一个慈祥的声音在梦初身后响起,梦初一下子想起这把声音。她回头一看,果然看到那只非常高大、圆滚滚、浑身白毛、样子很萌的独角兽。 梦初说:“谢谢你,昨晚保护了我。你是叫——白泽?” 白泽笑说:“是的。我们是女娲大帝的四大守护神兽,我是白泽,她是白曦。”它用宽厚多毛的掌指了指那个白衣女子,后者已经若无其事地拿出一管洞箫,飘到塔顶,旁若无人地吹奏起来。那箫声入了耳,让人感到舒服极了,听者恨不得抛下世上一切,一辈子守在她身旁,只为听一生一世这样悦耳的箫声。 白泽笑着说:“昨夜你看到的那个半人半蛇的是腾蛇,还有一只麒麟,脾气太暴,到处喷火,被我们暂时关起来了。” 梦初牵挂着蓝天的安危,觉得白泽比较好相处,就问它:“白泽阿姨,我的那个朋友呢?他现在在哪?”白泽的声音听上去比较柔和和苍老,似是雌性的老年动物,因此梦初尊称它为阿姨。 岂料白泽捧腹大笑,说:“阿姨?你叫我阿姨?哈哈,笑死我啦。白曦,你听到没有?她叫我阿姨,o(n_n)o哈哈~” 白曦对它的话毫无反应。它笑得满地打滚,像是被谁点中了笑穴似的。大地也随着它身体的剧烈动作而轻微震荡。 白曦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继续吹她的箫。 梦初一额黑线地问:“我说错了什么了呀?让你笑成这样?别笑啦,再笑就地震了。” 白泽勉强止住了笑,说:“我们白泽是不分雌雄。” 梦初问:“你的意思是雌雄同体吗?”她想起了雌雄同体的海尔玛弗狄忒。在古希腊神话中,美少年海尔玛弗狄忒是赫尔墨斯(s)与阿弗洛狄忒的儿子,他拒绝了水仙子萨拉玛西斯(salmacis)的仰慕和追求,水仙子为了能与他永远在一起,遂要求主神宙斯将他们的身体合二为一。难道白泽也是雌雄同体吗? 白泽温和地笑说:“不是,是完全没有性别,没有雄性特征,也没有雌性特征。因此,我们无法繁衍后代。麒麟倒真是雌性同体,雄为麒,雌为麟。因为世间只有一只麒麟,它以前也不能繁衍,因为它不能自己跟自己生孩子,用你们人类科学家的话说,就是不能自体受精产子。可是现在科学昌明了,在科学家的帮助下,它已经怀孕,顺利的话,过两个月就会分娩了。它怀孕以后,脾气比以前还暴烈,为了怕它伤人伤己,只好把它暂时关在这琉璃塔的塔顶中了。” 梦初大吃一惊,问:“你是说,有科学家来过这里?” 白泽笑说:“是的。他叫刘焱,一个女的,叫水晶。你等一下也会看到他的。他在那座山,那座奇形怪状的山你看到没有,那就是不周山,山顶上缺了一大块,就是上古时期共工水神发怒撞成这样的。那座山的半山腰有个科研实验室,是他的。” 梦初听过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问:“不周山不应该在地球上么?在神话故事里,它不是擎天之柱么?怎么又到了这里?” 白泽微笑着说:“严格地来说,那不是真正的不周山。女娲归天之时,用神力让昆仑仙山现出真身,就是盘古玉斧。她叮嘱我们,找一块无人偏僻之地,用此玉斧开辟一片天地,作为我们四神兽的栖身之所和八大神族后人修炼之地。我们找了很久,找到这里,开辟出这片天地,并用凤凰琉璃塔幻化出这片昆仑仙境。” 梦初问:“这么说,这里都是幻化出来的?” 白泽说:“对,除了昆仑仙山和这座塔。其他的都是依照地面上的仙山幻化出来的,比如说不周山、祝融山。但是,这个幻境可以保存一百年。因此我们只需一百年更换一次幻境就可以了。这里的生态环境跟地球颇相似,都有日月星辰、大气层、山川河流、花草树木,气候则跟中国南方的气候差不多,温暖宜人,四季分明。这里的气候不受外面的气候影响,是一个相对平衡的系统。这个空间是对外界隐形的,且无时无刻都在作不规则的移动。光门是唯一的入口,也是经常变换位置,而且经常处于隐形的状态。只有在得到四大神兽之中的任何一只神兽用神力解除封印以后,门才会短暂现形。一般来说,外人是很难找到这个入口。” 梦初看了看白泽所指的那座奇崛突兀、铺着厚厚的冰雪的不周山,不太感兴趣地问:“到底你们把我带来这里,是为什么?我不是科学家呀。” 白泽说:“这个说起来像一匹布那么长呀。简单地来说哩,嗯,你是八大神族的后人,我们要教你学会发挥先天神力,修炼后天神力,跟我们一同对抗僵尸一族。” 梦初懵了,完全没听明白它说什么? 她问:“八大神族的后人?什么八大神族?是不是找错人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就连一丁点的神力都没有的普通人。而且,我的脚还断过,跑都跑不快。” 回眸寄语:真亦假时假亦真,真真假假怎样分? 第二十九章 上古之战 白泽笑说:“八大神族的人的体香跟平凡人不一样,我们闻得出来。还记得昨晚你掉到那条银色的小溪里吗?凡人掉进去,一定会沉的。而你没有沉下去,那就说明,你就是八大神族的后人。而且,方才你在白曦的教导下,已经初步学会了御风而行,那说明你拥有风神力,应当是女娲神族或者伏羲神族的后人。” 梦初用双方覆额,似乎在想要压制住脑子里的那些正在横冲直撞的乱七八糟的想法。她满带怀疑地瞪着白泽,仿佛在听天方夜谭。 白泽笑说:“这样吧,我把我的那一段记忆植入你的脑中,这样你就知道了。你同意么?” 梦初想了想,觉得它不会害自己,如果它真要害,自己也无力抵抗,于是她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白泽将手掌放在她的头颅上,念了一句什么咒语,梦初的脑海里就出现了一片混沌,混沌中生出一股浓烟,烟雾逐渐凝聚成一位体格极其魁梧、相貌奇伟、浑身长着长毛的男人。梦初的耳边还想起了白泽配的“画外音”:他就是盘古大帝,是混沌天地中生出的第一位神。。 梦初感觉自己就像是正在看3d大电影一样,不,比看3d电影还要过瘾,还要有立体感和真实感。好有趣啊! 盘古大帝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空间,一团气体裹住了他,让他觉得憋闷,手脚也无法施展。他当即拔下一根头发,变出一把玉斧。他就用这玉斧向周围猛劈。那团气体的清气上浮,成为天,浊气下沉,成为地。这就是盘古开天辟! 他的身体迅速地长高,他身体顶着天,立着地,让天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最后,盘古力竭而亡。他的左眼化为十个太阳,右眼化成一轮明月,毫毛成星,身体化为山川矿脉,吐气成风,喘息为云,落泪变雨,血液化为江海河流。他的玉斧则化成了昆仑仙山。 千百年后,一棵神树在盘古归天之地长出,高不过三丈,却异常坚固,表皮也光滑如丝绸,任凭风吹雨打,都屹立不倒、丝毫无损。它光秃秃的如同圆木棍,仅顶部生出一条树枝,无树叶,此树枝被后世称为‘盘古神木枝’,被列为上古第三大神器(盘古玉斧被列为第一大神器)。 千年以后,树枝上开出一朵圣洁的白莲花。白莲花骨朵每日吸收着日月星辰的精华,花瓣虽柔软,却水火不侵、异常坚固。五百年后的花开之日,一位美丽无比的女神诞生了。 她初初不过如花朵般大小,可是她一日长高三丈,一直变得跟昆仑仙山一般高,才不再长高。她就是后人称为“华胥氏”的女神,也就是女娲与伏羲的母亲。 她孤独却又自由地行走于苍茫天地之中,在一个叫做雷泽的地方看到一对巨大的脚印(传说,那是盘古大帝留下的脚印),她出于好奇,将自己的脚踩入脚印中,却受孕生出半人半蛇的两兄妹:女娲与伏羲。 女娲在无聊时,抟土造人,并根据自己形象创造出半人半蛇的白曦和腾蛇。白曦为雌,腾蛇为雄,两神兽都尊女娲为主人,人类则尊女娲为大地之母。 伏羲发明占卜八卦、创造文字和原始婚姻制度、教人类狩猎、制造乐器,为人类造福无数,被人类尊为父亲和人王。 几乎与女娲与伏羲同时诞生的还有一位名叫“犼”的神,他的外貌更接近兽而非人,脸部生得跟黑豹很相似。 他有上千条手臂,常嫌自己的手太多碍事,有时会将自己的手臂扯下来,随意丢到地上,可是他的手臂都能断后再生,因此他丢来丢去,还是有上千条手臂。 他的手臂丢到地上后,会化成一滩血水,被地面吸收进去,如果这条手臂所在的地方的清气比较多,就会孕育出一只神兽,白泽、麒麟、凤凰,就是他丢在昆仑仙山的手臂生成的。“昆山玉碎凤凰叫”这句诗描写的就是形容凤凰出生时的情景的。如果当地浊气比较多,就会孕育出魔兽,比如出生在钩吾之山的饕餮。如果那地方既无清气也无浊气,则会孕育出一般的飞禽走兽。可以说,是犼创造了神兽、魔兽和一般的飞禽走兽。因此,兽类都尊他为王,他也被后世奉为创世神之一。 女娲出生之后,天地之间陆陆续续地诞生出很多神,比如烛阴、天吴、毕方、据比、竖亥,他们是创造并占据了东、南、西、北、中央五个方位的创世神,还有共工水神、祝融火神、木神句芒、金神蓐收、冬神玄冥等,句芒、祝融、蓐收还兼任春、夏、秋神。自从有了四季神以后,天地人间就有了四季之分。 诸神和人类皆奉德才兼备且、以除魔卫道为已任的伏羲为诸神之首,只有犼内心非常不服。 伏羲降服了强大的魔兽青龙、重明鸟、十尾天狐,使其改邪归。 若干年后,伏羲因为斩杀九婴、猰貐这些吃人的魔兽(也叫凶兽)而耗尽元气,力竭归天。 诸神和人类又奉女娲为诸神之首,统领天地。女娲大帝伤心之余,决定继承哥哥的遗志,保护这片天地,保护她的子民。 犼的日益膨胀的野心又一次落空,越发怨愤,对女娲非常妒忌和仇恨。他决定利用共工和祝融来帮助自己消灭忠诚拥护女娲的人类。 共工、祝融两神的关系本来非常好,情如兄弟,互补长短,在人间都享有很高的声望。 自从祝融教会人类钻木取火以后,人们用火取暖烹肉,彻底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时代。正因为这样,祝融在人间的地位逐渐高于共工,共工因此而心存芥蒂。 犼利用这一点,设计挑拨水、火二神的感情。 共工上了犼的当,发起了被后世称为‘水火不相容’的蛮荒之战。二神分别召唤了手下的数只神兽,在不周山大战。 九九八十一天的大战之后,共工不敌祝融,战败的他一气之下,怒撞不周山。不周山是擎天之柱,被撞了一角后,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天崩地裂! 天向西北倾斜,天水从西北方的缺口漏来来,滔天洪水在大地上肆虐,平原上的人被淹死大半,逃往山林的人又被猛兽所吃,人类在这场浩劫中几乎灭绝。 原本是女娲麾下的青龙、白虎、朱雀、玄龟四神兽以及他们手下的二十八星宿神将也在犼的教唆下乘机犯上作乱,与魔兽黑龙一起扰乱人间。 女娲大帝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她辛勤炼制五彩石补天,并斩神龟四足来做擎天之柱,还率领白曦、腾蛇、白泽、麒麟四大神兽消灭了青龙、白虎、朱雀、玄龟,并收复了黑龙,改名应龙。 朱雀的别名就是凤凰,是白泽和麒麟是一起在昆仑仙山长大的好友,彼此像亲人一样。它跟麒麟一样,也是雌雄同体,雄为凤,雌为凰。 它临死之前,幡然悔悟,获得娲皇的宽恕。娲皇用昆仑山上的圣火令凤凰浴火重生。凤凰涅槃重生以后,神力更强,意志更加坚定。 凤凰涅槃前告诉娲皇,是犼在暗中捣鬼,娲皇非常愤怒,决心消灭犼。她将犼的诡计告知祝融与共工,共工这才明白过来,与祝融握手言和。 回眸寄语:前面的更多是言情,后面的内容会有更多奇幻的部分。 第三十章 僵尸是这样炼成的 犼拥有四大古神中最强悍的体质,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他的身体,就连盘古玉斧都不可以,但唯独盘古神树的树枝是他的克星。而犼也深知这一点,早已用朝天吼的神功将那唯一的树枝震下来,贴身收藏,并用超强的神力将盘古神树连根拔起,彻底毁掉。 娲皇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个法子,就是用伏羲发明的八卦阵困住犼。她封白曦、腾蛇、白泽、麒麟、应龙、凤凰、重明鸟和十尾天狐为八大神兽,让八大神兽与八大神族的后人分别守住八卦阵的八个方位,每个方位都是一人一兽互相配合。 守在东北方位的是祝融后人太子长琴和应龙。太子长琴生得丰神俊朗,倜傥儒雅,本命法器是凤舞九天瑶琴。 白泽的画外音传入梦初的耳中:神和神之间是没有繁衍能力的,神只有跟凡人结合,才有后代。八大神族的后人分别是烛阴、伏羲、女娲、火祝融、共工、句芒、蓐收、玄冥与凡人的后代。他们继承了上一代的神力,可是他们的先天神力一代比一代弱。 祝融爱上了人间的一个善弹琴和歌舞的美貌女子,他们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就是太子长琴,太子长琴继承了祝融的先天火神力,但是他的先天火神力只有父亲的三分之二。不过,他继承了母亲的音乐天赋,后天修炼了音之神力,能够用神音来制造幻境,将敌人困在幻境之中。而太子长琴与他所爱的凡间女子所生的儿子问拟的先天火神力就只及长琴的三分之二了。 娲皇依计将犼引到伏羲八卦阵内,与祝融火神、共工水神联手对付犼。 犼的先天神力和后天修炼的神力都非常强大,他的朝天吼神功可让方圆百里的听者神智错乱甚至死疯癫而死,此神功乃太子长琴的神音功的克星。因此他选择从八卦阵的东北方位突围。 他首先用朝天吼神功破了太子长琴的神音功,然后使出自己的另一绝招 ‘千掌焚心’,就是他的一千只手同时使出‘焚心烈焰掌’。太子长琴中了此掌,烈焰焚心,在极度痛苦中归天。 求胜心切的犼命令十只金乌一起驾驭着十个太阳同时上天。世上本有十个太阳,由十只金乌轮流驾驭着上天。金乌是犼麾下的神兽。 十个太阳烘烤着大地,大地就似火炉一般,江河海水都差不多蒸发掉了,水族动物几乎灭绝。很多人和动物都奄奄一息,植物也不堪酷热而枯死。 共工水神和他的儿子后土的水神力也因此减弱了许多。共工水神有神器冰火葫芦,能源源不断地发射出水柱,水柱落到敌人身上,能令对方全身结冰,动弹不得。可是现在,那些水柱刚射出来就受热蒸发了。 犼乘机向后土和腾蛇所守的东南方向冲过去,妄图突围而出。 跟白曦一起镇守东南方位的人是伏羲神族的后人后羿。他是个肤色黝黑、身长九尺、虎背熊腰的男人,相貌跟盘古有几分相似。他天生臂力过人,眼界极好。善射的他用伏羲留下的神弓神箭将九个金乌射杀。白曦用风神力将九个太阳都吹落到虞渊中,共工水神又用水神力降雨,大地才恢复正常。 犼手下的四大魔兽饕餮、混沌、穷奇、梼杌,在八卦阵外拼死冲杀,帮助犼破阵。 四神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日落了,夜幕降临,犼的神力在黑夜中会大增。但烛阴神族后人有改变时间流速的神力,他用神器流光沙漏施法,令夜晚在眨眼间流逝过去,白天又再降临。 如是者三百个白天过去了。 凤凰、重明鸟两大神兽在战斗中与四大魔兽同归于尽,应龙也身受重伤,不知所踪。十尾天狐一尾被断,也不知所踪。腾蛇的头被饕餮吃掉,不过,它的头有再生能力,却又不知为何,再生出两个头来。这两个头的想法经常有冲突,一个要这样做,另一个要那样做,经常吵架。 犼最终不敌三神。三神合力将犼的魂魄抽出,分为三份,用各自的神器将其封印。共工、祝融两神身负重伤,不治归天。 在犼的魂魄被封印之后,“盘古神木枝”钻入犼的躯壳内,居然慢慢地占据了犼的身体,成为新的生命体,这就是僵尸王将臣。将臣无魂无魄,在数百万年内都可以不死不朽。他喜欢吸食人血,并且被咬的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为新的僵尸,而且也继承将臣的无魂无魄和吸血的特性,不过这些普通僵尸的寿命就没有他那么长了。 娲皇为了保护人类,让四大神兽和八大神族的后人合力追捕将臣。将臣曾一度被抓获。他表示愿意归顺娲皇,成为女娲的奴仆。他装出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不再吸人血,还帮助娲皇补天。趁娲皇放松了警惕的时候,他又逃跑了。 由于补天的五彩石不够用,穹苍上还有一个大窟窿在漏水,女娲决定以身补天。归天之前,她担心将臣一族贻害人间,就将八大神族定为伏魔神族,世世代代肩负着追捕和消灭将臣一族的使命。 她担心八大神族的后人的神力不够强,就将自己的元神一分为四,分别附在白曦、腾蛇、白泽、麒麟四大神兽身上,用以延长他们的天寿,并留下遗命,要他们在数百年后找齐八大神族的后人,和八大神兽、十大神器,消灭僵尸一族。 她已经用伏羲发明的占卜术推算出,几万年后,人类将遭遇一场大浩劫,如果人类熬不过此劫,将会面临灭绝的命运。有了娲皇的元神护体,四大神兽活到了现在。为了进一步延长生命,四大神兽还轮流在终年积雪的不周山冬眠了八百年。 娲皇归天没多久,犼的三份被分裂的魂魄就破开封印,在天地间四处游荡,三份魂魄还带走了封印它们的三样神器。到了三皇五帝时期,犼的三份魂魄分别附身在后土皇帝诋的亲弟弟后卿、黄帝之女——女魃(即旱魃)、皇帝手下的负责看守黄泉冥海的赢勾的身上。将臣、后卿、赢勾、旱魃被后世称为“四大僵尸始祖”。 这“电影”好长,剧情好复杂,梦初看完后,禁不住松了口气。 白泽笑着说:“孩子,我们找了你好久。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找到了五大神族的后人,就差女娲、伏羲、烛阴三大神族的后人了。来,你来试验一下,看你到底是女娲还是伏羲神族的传人。”话音刚落,它的手上就凭空多了两样东西:一样是鱼形剑,一样是古瑟。 回眸寄语:感谢你一直看下去! 第三十一章 祝融神族的后人 白泽笑说:“这是‘女娲剑’,也叫‘雅鱼剑’,这个是‘伏羲瑟’。你选一个先试试吧。” 梦初情不自禁地选了古瑟。她天生喜爱乐器,虽然不会弹古瑟,但会弹古琴,而琴瑟本来就是同源的。 白泽笑说:“你试着弹一下。” 梦初试着弹了两个音,那碎玉一般的声音真是动听啊! 白泽笑说:“这是‘伏羲瑟’,是上古第五大神器。它是伏羲所制。伏羲归天之前,用神力将它封印过,一般人是无法弹响它的。你能弹响它,那你肯定是伏羲神族的后人无疑了。” 它收回古瑟,古瑟和剑都在它手中消失。 梦初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古瑟消失,还想再弹一会儿,白泽仿佛看透她的心思,笑说:“以后会有机会的。等你修炼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就会把它交给你。” 梦初此时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有点相信它所说的话了。 白泽向天一指,笑说:“他们来了。” 梦初仰头,看到一条身上有一对巨大骨翼的又粗又长的双头金蛇正腾云驾雾地向他们这边飞过来。它的蛇头昂着,正吐着鲜红的信子,蛇身上有三个人。 金蛇着陆的时候,两蛇头变成两人头,上半截化成男人的双半身,骨翼变得极小,几乎看不到了。梦初想起来了,它就是昨夜她看见过的金蛇人。 白泽说:“他就是腾蛇。他有一对可大可小的骨翼。他平时是金色,可随着环境而变色,但飞翔时不能变色。他能短时间的变成人形,但是他的腿跟人的正常的腿不太一样,所以不能走,只能坐轮椅。” 一个身穿紫衣的年轻男子率先跳了下来,手里抱着仍然昏迷的蓝天。蓝天的个子高,又精壮,起码都有一百三十五斤重吧,而紫衣男子似乎抱得一点也不吃力。他狠狠地将蓝天扔到地上,神情就似是丢弃一件讨厌的垃圾。 梦初慌忙迎上去,看到蓝天浑身*的,眼睛紧闭,脸色比平时更苍白,肩上有伤口,皮开肉绽,却没有流血。 她狠狠地瞪了紫衣男子一眼。后者神情轻蔑地回瞪她。他是一副古代侠客的装扮,表情很酷,有点拽,跟他的那张皮肤白皙的娃娃脸不太相称。 梦初关切地探蓝天的鼻息,发现鼻息微弱,又探他的脉搏和心跳,脉搏和心跳都全无。 她大吃一惊,惊恐地看着白泽。 白泽笑说:“没事。他还活着。他是僵尸王将臣的小儿子,也是僵尸,是没有心跳和脉搏的,身上也没有血在流。” 僵尸???一大群问号向梦初袭来,在她脑海里疯狂地刷屏。 梦初难以置信地嚷了起来:“怎么会?他不可能是僵尸。如果他是的话,我早就被他咬了。可他——他一直都在保护着我!” 白泽笑说:“我们调查得很清楚了,他算是一只好僵尸。除了为了救高中同学的命而咬了他之外,没有咬过其他人。一直以来,他都只喝库存的人血来维持生命。” 梦初愣住了。这个解释算合理吗? 另一个坐在蛇身上年轻男子也慢慢地从蛇身上溜下来,慢慢地踱过来。他有一张跟紫衣男子一模一样的的很萌的娃娃脸,正用好奇宝宝般的眼神打量着梦初。他穿一袭又旧又脏的古式广袖青袍,头发用葛巾束着,当中有数根头发不听使唤地挣脱了葛巾的束缚,看上去似是一个古时的落拓书生。 白泽给双方介绍说:“这穿紫衣服的是刘炎,穿白衣的是刘焱,他们俩是生于唐朝的孪生兄弟,是祝融伏魔神族的后人。这位是如梦初,是伏羲伏魔神族的后人。” 唐朝时代的人?怎么还没死?而且还这么年轻? 天啊,梦初感到自己的世界观在短短的半小时内彻底颠覆了。以前那些对世界的认知就似是建立在沙堆上的城堡,被潮水冲得七零八落。 白泽笑说:“我们就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三岁,却已在安史之乱中成为了战争孤儿。我们把他们带回了昆仑仙山这里抚养成人。他们按照我们的教导,从小就艰苦修炼在。刘炎在二十二岁时,修炼成仙。刘焱慢一点,迟了四年。修仙成功后,他们都拥有了不老之身,有两千年的寿命。你如果坚持刻苦修炼的话,将来应该也可以修炼到这个境界的。” 刘炎翻了个大白眼,满脸鄙夷地说:“就凭她?这资质,我看五十年也未必行啊!” 梦初对他做个鬼脸。这个人好讨厌哦!怎么可以这么没礼貌?说到底,她还是对他伤害了蓝天的事耿耿于怀。肯定就是他干的! 白泽笑对刘炎说:“流炎霹雳,你可别小看她。她的仙姿是不错的,刚才都已经学会御风而行的。” 刘炎有些惊讶地瞪了梦初一眼,没言语。 梦初得意洋洋地对他做了个“吹喇叭”的动作。 他冷哼一声,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因为她天生有风神力吗?我没有先天风神力,还不是一样学会了御鞭飞行,弟弟他也学会了御扇飞行。只不过刚才有腾蛇师傅在,我们刚才懒得用罢了。” 刘焱不声不响地拿出一叠ph试纸,撕下一张,将试纸放在蓝天头上。原本黄色的试纸渐渐变成湖水蓝色。 他将试纸跟色卡作了对比,满意地笑了,说:“看来我新发明的这个僵尸试纸非常成功。试验结果表明,他是红眼僵尸,是三阶僵尸,,先天魔能跟最高阶的金眼僵尸将臣仅仅差两个阶。以后我们怀疑哪个人是僵尸,只要用试纸测一下就可以确定了,可以防范于未然。你们四大神兽是不用的,一闻就闻出来了。我们用这个测试一下就好方便。” 刘炎轻蔑地说:“二级?那他怎么这么容易就被我们抓到了?” 刘焱用科学家惯用的那种实事求的口吻说:“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我们知道了他的弱点是水,趁他出海时对他进行了突然的上下夹击,出奇制胜。如果是在陆地上,即便是你跟腾蛇师傅再一次合力突袭,也不一定能抓住他;二、他的秋水凝碧剑只是普通的神器。三、他二十三岁才变成真正的僵尸,到现在才三年,他虽拥有强大的先天魔能,却极少使用,所以还不能很熟练地运用。四、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他没有修炼过任何后天魔能。” 梦初连忙补充说:“还有一个原因。如果他不是为了保护我,想把我先送走,自己主动跳到水里,你们也没那么容易得手。” 回眸寄语:你的阅读是我写下去的动力哦! 第三十二章 第一堂飞行练习课 刘炎的仇恨的目光似利箭一般飞向她,冷冷地说:“你到底是哪边的呀?你身为伏魔神族的后人,却处处维护这个僵尸王的儿子,而他对你的感情也非比寻常。说,你是不是想当叛徒?” 梦初也怒了。她不是爱生气的人,可她生气起来就不是人了! 她气哼哼地分辨:“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僵尸,而且白泽阿姨——嗯,白泽前辈也说了,他是一只好僵尸。你也不要一竹篙打死一群人——嗯,一群僵尸啊!” 刘炎冷哼一声,说:“我只知道,我的祖先祝融火神、太子长琴和很多神族的先人,包括,你们伏羲神族的先人,就是被犼和将臣一族害死的。我们跟他们是誓不两立。你最好搞清楚自己的立场,跟他们划清界限。” 梦初一时语塞,无话可说。如果他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他说的话也不无道理。 刘焱说:“先别说这些了。趁着他还没醒,赶快给他做个全身检查吧,不要浪费这次机会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瓶类似哮喘病人经常使用的那种喷雾器,对着蓝天的鼻子喷,出一团浅灰色的水雾。 梦初吃了一惊,等到反应迟钝的她回过神来时,已经来不及阻止他了。 她担忧地问:“这是什么?” 刘焱说:“这只是专门针对僵尸而发明的麻醉喷雾,他六十分钟内都不会醒。这个没什么副作用的。” 梦初问:“你们到底是想干什么?”难道真被蓝天说中了?科学家真的要解剖蓝天? 刘焱说:“没时间解释了,你跟我们一起去实验室看着吧。” 他手里凭空多出一把画着梅花的折扇,展开,念一句什么咒语,然后放手。那扇自动飞到他脚下,变得跟屏风那么大,刘焱在上面正襟危坐。其实,即使他躺下来,似乎也是够地方的。这是他的飞行法器——避火扇,最大的优点是能够载人在火中穿行,且扇上的人不会被火烧到。 他稳稳地向不周山的半山腰飞过去。 刘炎的手里也凭空多出一样东西,看上去是一捆木棍和铁链,他将他哗啦啦一声全都抖开。尼玛,这是什么东东? 白泽似乎看出了梦初的疑惑,解释说:“这是九节鞭,是由三截棍生化出来的。平常的三截棍,共是三根约两尺长的棍子,用钢链子锁住,使起来能软能硬。练得精的话,能破长短兵器。只是双节棍中间有两节钢链,不容易练到家的。九节鞭比三截棍又多了六截钢链,自然是更难练了。他是个练武奇才,将这九节鞭练得跟自己的手似的,收放自如。” 说话间,九节鞭已经飘到刘炎的脚下,并且变成了“n”字形。他已抱起蓝天,踩着九节鞭,御鞭飞去。 梦初担心蓝天,焦急地看着白泽。 这个时候,一直保持沉默的腾蛇说话了,严格来说,是腾蛇的神情邪魅的那个头说:“小姑娘,我载你去吧!” 腾蛇的另一个神情严肃的头却说:“不行,你还害我不够吗?等一下娘子(指白曦)又误会了。” 邪魅头yin邪地笑着说:“要不要我帮你哄哄她?” 严肃头斩钉截铁地说:“不用。你不要再搅局就行。自从那天,你对那个跳舞的女孩子大献殷勤,娘子看到了,到现在都没跟我一句话。” 邪魅头笑说:“是从最近才开始的吗?你别自欺欺人啦。她早就嫌弃你了。用人类的话来说,她跟你在一起那么多年,早就‘审美疲劳’啦!那好啊,那我们就可以乘机摆脱她了。” 严肃头看了看仍在自顾自吹箫的白曦,说:“反正我不去。” 邪魅头说:“她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我们还没看腻吗?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啊!” 严肃头说:“不可能。我们可谓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从一开始就是娲皇配好对的。” 邪魅头点头冷笑说:“是啊,这就是问题所在。你们是被娲皇配好对的,你们的结合,并不是出于爱情。别说爱情了,连喜欢都说不上,连*都说不上” 严肃头满眼都是困惑,迟疑地问:“爱情?什么是爱情?” 梦初本来是抱着一丝希望听着腾蛇的两个头对话的,越听越发现两个头说的话离题万丈,不怎么靠谱。 白泽对梦初说:“别管他们。他们经常吵架的。你虽会御风而行,却还不懂怎么起风。来,我教你,你跟着我念。” 它教了梦初一长串古怪的咒语,好像跟白曦刚才念的是一样的。梦初跟着念了,只觉脚下生风,人就不知不觉地飘起来。接下来呢?应该怎办? 白曦的平淡无波的声音从塔顶上飘过来:“集中精神、气聚丹田、保持平衡,跟着他们飞就行。” 梦初按照她的话做了,果然成功地飞翔起来。 刘炎飞得很快,已经着陆了。刘焱还在不疾不徐地在前方飞着,似乎是有意等梦初。他慢慢地落在不周山山腰的一片雪地上。 梦初却还不知该如何着陆,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了两个圈,却不知如何是好。刚才那句古怪咒语是怎么念来着? 刘炎看着她老鼠拉龟无从下口的笨笨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毫不掩饰他的幸灾乐祸和嘲讽。 刘焱笑着说:“你跟我念,收!” 梦初不假思索地跟着念:“收!” 果然,脚下的风消失得无影无踪。问题是,她现在离地面还有起码三米的距离。她只觉眼前一黑,一下子从高处掉了下来。惨了,这回肯定跌惨了! 她跌入一个男人的温暖的怀抱里。她惊魂未定地抬起头来,看到一张近在咫尺的娃娃脸,从服饰上判断,他当是刘焱。 不过刘焱的力气似乎没有他哥哥大,两人一起摔到了地上。 刘焱痛得呲牙咧嘴的,摸着腰骨,半天起不来。梦初因为有他垫底,倒不怎么痛。她不好意思地扶起刘焱。 刘炎笑得更厉害了,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你就是太好心!救她做什么?我还真没看见过这样的笨蛋,就不会飞近地面一点才收吗?” 梦初低着头对刘焱说:“不好意思啊,你有没有受伤啊?” 刘焱强颜欢笑,从牙缝里样挤出一句话:“妹妹,你该减肥啦。” 梦初被这句话逗笑了,真诚地说:“谢谢你啊!” 刘焱脸一红,默默地背过身去。 梦初先是一愣,接着心里在偷着乐,头一回遇到脸皮比自己还薄的人啊! 回眸寄语: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怎么闯不过! 第三十三章 冰雪下的实验室 刘炎神情诡异地笑了笑,忽然像蛤蟆那样鼓起腮帮,从口中喷出一小团火焰,那火焰悬浮在半空中。他用双手对着火焰隔空做了个推的动作。那火焰一变二,二变四,越变越多,且越来越大,慢慢地向不周山的山体靠近,最后连成一片长方形的火网,落在山体上。那被火焰灼到的山体部分立刻冰雪消融,露出一道长方形的石门来。由于他的“火候”掌控得刚刚好,所以那火网刚好将门上的厚约二十厘米的冰雪融化掉,却没有烧到石门分毫。 石门上有一石雕龙头,龙头的嘴是张着的。 刘炎刺破自己的手指,滴了几滴血在龙嘴里。过了一会儿,石门徐徐升起。 刘焱对梦初解释说:“这是我设计的识别器。只有我们兄弟的血滴进去,才能正常地开启这道门。如果有人尝试非正常地开启或者毁坏这道门,那警报器就会响。” 他们走了进去,石门又徐徐关上。梦初看到门边也有一个张着嘴的龙头。里头是一个几乎全封闭的无菌科学实验室,透过玻璃墙(这是刘焱发明的经过特殊处理的钢化玻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抗压、耐高温、低温、防火、防水),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科学器材,看上去很高端的样子。梦初认得一些医疗器械,其他的都叫不出名字。 刘炎在更衣室换上消过毒的白大褂,戴上白帽和口罩, 刘炎动手将蓝天的全身衣物都去掉,将他放到一个担架床上。 梦初不好意思看,只得将脸别到一边。 科学室门口有个识别器。刘焱刷了脸和指纹,门自动开了。他将担架床推进去,门自动关上。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全身检查:脑扫描、心肺检查、神经反射反应、皮下组织抽取等等。刘焱专注地做着这一切,那认真工作的神态让梦初有种似曾相识、恍如隔世之感。他的此刻神情跟hugo多么相似! 十五分钟后,蓝天被刘焱推出来,梦初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刘焱说:“好了。哥哥,还是你送他回去吧。我要立刻做一份详细的检查报告出来,就不浪费时间了。”说完,他跟梦初点点头,就转身回实验室去了。 刘炎说:“好,我受累再走一趟吧。” 他不太耐烦地帮蓝天穿好衣物,就抱起他,用滴血的方式再开了石门,走出去。梦初亦步亦趋,生怕蓝天有什么闪失。 刘炎丝毫不理会梦初,自顾自抱着蓝天,驾驭着九节鞭向着结界外飞去。 梦初不敢叫住他,却又早已忘记了那句起风的咒语,无法跟上去,只好干着急。 这一急,就把她给急醒了。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在那条帆船上,蓝天就躺在她身旁,他也从昏迷的状态清醒过来。 他看到梦初,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梦初摇头,问:“刚才发生什么了?我怎么睡着了?好像做了一个梦,可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哎呀,你的肩受伤了?” 蓝天说:“刚才我遇到了两个神力高强的人,一个使九节鞭的紫衣人,一个有两个头、半人半蛇,在水里把我弄晕了过去。”他看看自己的手表,诧异地说:“这都过去差不多一小时了。他们没对我们做什么吧?你受伤了没有?” 梦初说:“我没有。你的伤……咦,怎么没流血呢?”她真的完全忘记刚才发生的一切了。事实上,她的肉身并没有离开过这船,是白曦用摄梦*将她的魂魄摄入梦中。昨晚也是这样。 而白泽有吃梦的先天神力,在她醒来之前,白它将她的梦暂时吃掉了,所以她什么都想不起来,要到发下一个梦时才会想起上一个梦里发生的一切。 蓝天犹豫着该不该告诉她自己是僵尸的真相,他怕把她吓跑了。 幸好梦初的思维习惯是什么都往好的方面想,她恍然大悟地说:“哦,这又是你的超能力吗?你可以不流血,那可不可以让伤口快速痊愈呢?就好像那个《x战警》里头那个金刚狼那样?” 蓝天笑说:“那个倒没有。不过我的痊愈速度确实比一般人快,明天早上应该就看不到伤口了。而且,我不会觉得痛。” 梦初惊讶地说:“真的啊?那太神奇了?刚才那两个人是你的仇人吗?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蓝天耸耸肩,说:“不知道。不过看来他们也没打算伤害我们,不然刚才就可以动手了。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对了,我的剑呢?得捡回来。” 他对着海水大喊:“哎,麻烦谁帮我捡一下?” 过了几分钟,两只立方水母你一下我一下地将顶着剑,将它运到船边。 蓝天伸手将剑拿了,说了声谢谢,那两只水母就游开去了。 蓝天把剑变回小小的一块,镶在戒指上。 梦初像看魔术一样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一切。她忍不住问:“你是怎么做到的?它们能听你的命令。” 蓝天说:“不是命令,是沟通。我能跟它们交流,就好像她们的同类那样。我们回去吧。肚子饿了吧?” 梦初点点头。 他们回到岸边,将帆船退还了。 蓝天换了件衣服,将伤口遮住。 两人一起坐车来到“牛头餐馆”所在的薰衣草田旁边。因为蓝天受了伤,所以梦初坚持不让他背自己走了。 “牛头餐馆”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动漫主题的餐厅,他们没看懂餐厅的法文名字,却被门口上方的正在爬墙的蜘蛛侠的卡通形象吸引住了。 门开了,一只负责迎宾的吉祥物——一只很萌的维尼熊(当然是人扮的了)走了出来,它热情地跟蓝天和梦初贴面和拥抱。 蓝天问:“是这一间吗?要进去吗?” 梦初说:“不是原来的那间了。没关系,进去吧。” 蓝天一边推开那道画着灰姑娘正在穿上水晶鞋的图画的门,一边笑说:“我喝水就行了,不用给我点食物了。这也是我的超能力。”他调皮地笑着对梦初眨了眨左眼。 梦初笑说:“真不知道该不该羡慕你。你不用吃食物,是少了很多烦恼,却也少了很多乐趣。”不知道是不是吹了海风的关系,她的心情颇好。 。 回眸寄语:正因为现实大都是残酷的,所以我们都爱梦工厂。 第二十四章 欢乐与哀愁 餐厅里的客人有不少,有两个亚洲面孔的大人和一群肤色各异、不同种族的小孩子。到处都挂着彩带和金色铃铛,各种形状的气球造成的机器人、花、动物也是应有尽有,墙上张贴“happy/birthday”,看来是谁在这里搞生日party了。当中,一个大约三、四岁的亚洲面孔的小女孩穿着有蝴蝶翅膀的魔女裙,带着皇冠,手里拿着魔法棒,估计她就是小寿星了。 迎面墙上挂着的是一幅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图画,天花板上的吊灯则吊着白雪公主的那个美貌但心肠恶毒的后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娇艳欲滴的苹果,大概就是那个举世皆知的毒苹果了。 到处都是有趣的动漫元素,花仙子布偶、圣斗士星矢瓷制品、灰姑娘的水晶鞋和南瓜车、蓝精灵火山岩制品、怪物布莱克木偶、阿童木泥偶、用豆子贴成的功夫熊猫贴画、用蝴蝶翅膀贴成的海底总动员贴画、忍者神龟挂画、冰雪奇缘中的艾莎和安娜壁画、米老鼠壁画、唐老鸭抱枕、玻璃制的绿巨人面具、铸有蝙蝠侠形象的钱币,等等。 蓝天笑着说:“我好像又回到了童年了,返璞归真啊。” 梦初点点头,一时感概万千,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这些卡通元素勾起了他们曾有的童年的美好记忆和最初的懵懂的心动。那些对动漫世界的好奇与向往,在瞬间被唤起。动漫片大都是抑恶扬善的,好人到最后都会战胜坏人。有的动漫片是改编自童话的,大都以从前有个灰姑娘或者白雪公主为开始,她们都会遇到生命中的那个王子,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总是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虽然,他们后来都了解到了,现实往往没有这样的happy/ending,可是,至少在这个地方,他们因为儿时的美好愿望得以再现而感到一种欣慰。 几个女服务员cosy成美少女战士。其中一位cosy成月野兔的服务员微笑着说了一声“bonjour(法语:你好)”,然后就把设计成魔法书的菜单递给梦初。她似乎对顾客们好奇的目光已经习以为常了。 梦初点了前菜酥炸蜗牛,主菜黑椒羊排和甜点草莓芝士挞三样。 此时一个cosy成水野亚美的服务员端出一个非常漂亮的、有美人鱼公主的生日蛋糕,放到隔壁的餐桌上。隔壁的亚洲小女孩(听她说话,判断其为日本女孩)笑成了一朵花,在两个大人的脸上各亲了一口。看来今天果然是她生日。两个大人应该是她的父母。这帮小朋友应该是她的小伙伴。 几个服务员还特意为她表演起节目。她们搭建起一个临时舞台,cosy成《美少女战士》的三位主角月野兔、水野亚美、火野丽的服务员登台表演。她们一边唱《美少女战士》的其中一首主题曲《月光传说》(法语版),一边跳着可爱风的、动作整齐划一的舞蹈。舞台的中央放着一道道具门。 一曲将完之际,“月夜兔”率先走到门后,过了两三秒钟,她推门而出,已经“变身”成“水冰月”。这给了观众们一个惊喜,小朋友们都非常捧场,热烈地鼓起掌来。紧接着,“水野亚美”和“火野丽”也分别从舞台的两端走到门后,然后“变身”,推门而出。三位“美少女战士”各自摆了一个经典的poze,定格在此曲的最后一个音符上。 孩子们看得欢呼雀跃。日本小寿星对三位“美少女战士”竖起了大拇指,三位“美少女战士”跑下来给孩子们送上热情的拥抱和亲吻。 梦初也看得很开心,孩子们的欢乐也感染了她。她看到餐厅的一角有一台缩小版的钢琴,似乎是专门为孩子们而设的,就连琴键都比平常的钢琴小一些。她走过去,弹起了《小狗圆舞曲》。 据说,作曲家肖邦的情人乔治·桑家里养着一条小狗,它有追着自己的尾巴团团转的嗜好。乔治·桑要求肖邦把“小狗打转”的情景表现在音乐上,肖邦灵感迸发,作成了这首乐曲。这曲子很简单,很欢快,是一首儿童练习曲。 乐曲是简单的三段式。四小节的引子过后,主旋律以反复回转的形态出现,其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描写小狗飞快旋转追逐自己尾巴的样子。这段曲调健康活泼、诙谐有趣,把小狗的神态呈现在听众面前。第二段是优美抒情的圆舞曲主题,好像小狗奔跑了一段时间,躺下来休息片刻,悠然自得,懒散舒适。第三段又是第一段的重复,就像小狗休息之后又开始追逐尾巴的游戏。因为这首曲子演奏起来只用一分钟多一点时间,所以又叫《一分钟圆舞曲》。 蓝天笑着站起来,完全不顾形象地学着小狗追尾巴的样子打起转。那些孩子们看他这样,觉得好玩,也都站起来跟他一起转。在场的人都乐了。 一曲终了,邻座有人喊:“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梦初于是又弹了两遍,蓝天很快就跟孩子们打成一片,俨然是一个孩子王。 梦初笑着回到座位。 蓝天笑说:“这人有时候就像狗,人的*就像狗尾巴尖儿,人就是这样围着自己的尾巴尖转的。” 梦初笑说:“行啊你,你可是个民间哲学家呀。” 蓝天笑说:“我就是瞎说。” 梦初说:“常听人家说朴素的真理,朴素的真理。既然真理都是朴素的,那说不定越朴素的人越能悟出真理来。” 服务员将前菜端上来了。酥炸蜗牛的火候掌握得相当好,炸得外焦里嫩,可以连壳一起吃。遗憾的是,梦初只尝到了口感,却没有尝到味道。这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是多么难过的事! 主菜也端上来了。梦初将羊排切开三块,吃了一口,只吃到了黑椒酱的些微辣味,其他的味道还是吃不出来。 她有些沮丧地放下叉子。 蓝天看她的神情,问:“不好吃吗?” 梦初叹了口气,说:“自从……自从我的未婚夫去世以后,我的味觉就失去了大部分的作用,酸、甜、苦、咸,都尝不出来了,只对辣味有反应。医生说,可能是我的忧郁的情绪影响了我的味蕾。”她第一次对蓝天提起hugo的事。 回眸寄语:天长地久有时尽,情意绵绵无绝期。 第二十五章 惊喜 不过,虽然梦初是第一次在他面前提起以往的伤心事,但蓝天其实是知道的。他在背梦初过来的途中,就已经搜索并快速浏览了她脑海中的近几年来的记忆,知道了她曾经得到过什么幸福和不幸。当然,因为时间关系,他还没来得及了解一些细节,比如说,他还不知道,梦初的味觉失灵。此刻,他回忆起梦初在飞机上用辣椒拌面包的吃法,总算是明白过来了。 其实蓝天有些内疚,因为他未经梦初的允许就窥探了她的*。可是,他真的控制不住自己,想多了解她一点。而在初步了解之后,他更想进一步了解她的全部了。 他说:“慢慢来吧,心急吃不了热粥。要不,你拌点芥末酱吧。法国第戎芥末酱是很出名的。我昨天去百货商店买了一瓶。你尝尝?”他向侍应要了一碟青辣椒酱(尼斯盛产青辣椒),又从自己包里拿出一瓶第戎芥末酱,让梦初拌着吃。 梦初最初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她吃了第戎芥末酱拌羊排,慢慢地反应过来时,她再次感动了。他买这个芥末酱肯定不是自己吃的,因为他根本就不吃食物。那么,他多半是为梦初买的,因为他在飞机上就知道梦初喜欢吃辣。 在回去的火车上,梦初断断续续地讲起了她跟hugo的事。虽然蓝天已经通过魔能大致知道了,不过他还是听得很仔细。他知道倾诉对她说是大有裨益的。 这一次,他跟梦初一起走进了“时光隧道”,一起追忆往事。 那一年,梦初告别了hugo,从巴黎回到了中国。 虽然相隔两地,不过她和hugo的感情并没有降温,反而更炽热了。他们每天都会用微信、qq等工具联系,每逢hugo休假,他们都会互打长途电话。虽然他们身处世界的两个角落,相隔万水千山,但是他们的心是相连的。 半年多后,hugo顺利地毕业,拿到了相关的厨师证书。他被“印象派花园”餐厅聘请为真正的厨师,在法国工作了一年,吸收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他最终选择回国。他回家乡与父母团聚,在家乡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就到梦初就读的广州某医科大学找她。 梦初正就读大学二年级的下学期,期中考试快到了,梦初很苦恼。虽然已经读了将近两年的医学,可是她始终无法进入状态,成绩很差。那些砖头一样厚的医学书籍对于她来说,是非常枯燥无味的。 不过,校园的景色还是不错的。梦初很喜欢那些古色古香的很有江南风味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 他们沿着林荫小道慢慢地走着。她忍不住停下脚步,抬头凝望着天空。她最喜欢看这样晴朗的天空了,那样沁人心脾的蓝,那样纯洁的白,没有一点杂质。太阳藏在一朵大白云后头,给它镀上灿烂的金边,是在跟风捉迷藏吗? 正是阳春三月。 校道两旁皆是榕树,高高地涌出一个个翠峰来。夕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他们身上。梦初很喜欢看那些沐浴在阳光里的树,她觉得:太阳是树木最好的化妆师,阳光中的树木看上去非常漂亮。 她将hugo带到校园东部的一个翠绿的人工湖边。 岸边的垂柳柳叶儿全青了,长长的枝条如同绿幔般低垂,在和风中微微摇动,仿佛是西施在浣纱溪边梳洗着秀发,又似是怀春少女的一帘幽梦。 花弄日、柳凝烟,早莺争暖树,新燕啄春泥。漫天飞絮,这是南方的“雪”。 他们依偎着,互诉衷肠。 梦初说:“我想念你的时候,作了一首宋词,你要不要听一下?” hugo惊讶地说:“作词,你这么有才啊?好啊,念给我听听。” 梦初笑说:“词牌是‘步蟾宫’,东君莫遣春归去,晴丝勿教无觅处。娇莺声嫩最多情,衔春紫燕风前舞。玉楼望断天涯路,细雨欲织愁几许?留春只为海山盟,当归共化连理树。” hugo笑说:“什么时候变这么肉麻啦?我回来了。以后都是不用愁啦!” 梦初说:“你才肉麻哩。我们平时的聊天记录,我可都保存下来的。你看看,看谁更肉麻。”她将手机内的文件打开,让hugo看。 因内容太多,本书篇幅有限,仅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此处省略三千字) 梦初:hugo,我是梦初。我想你啦。 hugo回复:我也是。 梦初:科技真的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身处世界的两个角落的、相隔万水千山的这两个人居然可以这样聊天!据说男人和女人生来是不完整的,只有找到他(她)的另一半,生命才会完整,世界才会完整。幸好我找到了你。 hugo回复:我也是。据说上帝是用男人的肋骨创造女人的,你就是我缺少了的那跟肋骨。 梦初:你这么喜欢骨头啊?是狗狗吗? hugo回复:我就喜欢咬你这根骨头! 梦初:你打工很辛苦吧? hugo回复:不辛苦,有动力。你就是我的动力源泉。 梦初:我也想趁暑期打工,可是妈妈不许。她说打工的地方品流复杂,怕我被骗了。不过我的同学也确实试过拿不到钱的情况。 hugo回复:钱还是事小,别被人骗色了。 梦初:你如今也学坏了,以前多纯呀! hugo回复:就对你一个坏啦。虽然我不在你身边,可是我与你同在。 ...... 梦初: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hugo: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梦初:你那边是深夜了吧?你快睡吧。 hugo回复:好的。可是你要答应我,要一直想着我。 梦初:我是一直想着你的,无时无刻。 hugo回复:我也是。下次再聊。 梦初打:晚安。miss/you.下次再聊。 hugo回复:miss/you. ...... hugo浏览之后,笑说:“哇,你真的全部留作呈堂证供啦?罪证确凿,我想不认罪都难。来,我将功赎罪,有个惊喜给你!” 梦初说:“什么呀?又是马卡龙?” hugo笑说:“这回是升级版的。湖南btd电视台与上海“得乐(注:音乐的乐)园”音乐网站联合举办了一个“华夏原创音乐”选秀比赛,我帮你在网络上报了名,把你的《迷雾中》传上那个音乐网站,结果你的作品的点击率、下载率、推荐率都很高,以综合受欢迎度第三名的姿态进入了全国五十强。也就是说,十天之后,你可以参加湖南btd电视台举办的初赛,现场演绎你的原创曲子。” 回眸寄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第二十六章 为梦想而战 梦初迷惘地问:“《迷雾中》?我创作的?” hugo笑说:“你不记得啦?临离开巴黎的前一晚,你在庄园吹的曲子,我不是录下来了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迷雾中》。你觉得合适吗?” 梦初问:“你真的帮我报名啦?哎呀,不行不行,你也是知道我的,到时候往台上一站,我肯定什么都忘了,吓也吓死啦。可不可以退出啊?” hugo笑说:“不可以,我不允许。” 梦初的脸变成一个苦瓜,为难地说:“可是我——我真的——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我是语文课代表,老师让我参加一个初中生演讲比赛,我自己在家练得好好的,一上台,看到台下那么多人,脑子一片空白,说了什么我都完全不记得了,丢死人了。” hugo严肃地说:“梦初,我记得我以前问过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不知道。其实我觉得你应该是知道的,只是不敢说出来。梦初,你应该好好听一听你自己内心的声音,遵从它的选择。” 梦初说:“是,我是很热爱音乐,可是我爸爸妈妈希望我当医生,我也——”她本来想说“我也想成为医生”,可是她发现自己说不出口,因为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这句话。 hugo说:“可是你明明就不喜欢读医学,明明就很有音乐天分,很热爱音乐的嘛。好吧,你自己决定吧。我只是给你一个建议。可以试一试嘛。又没说现在就要你放弃医学了,只是试一试,看能不能有别的可能嘛。” 梦初点点头,说:“我考虑一下。可是,如果我去的话,那肯定不能参加期中考试了。考试是在九天后,一连三天,时间有冲突。我爸爸妈妈知道的话,肯定会对我感到很失望的。” hugo说:“那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这是个机会,我不希望你浪费了。我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leo准备在广州开一间法国餐厅,还打算邀请我去当厨师哪。到时候我就可以来广州发展,跟你的距离就没那么远了。” 梦初笑说:“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广州的顶级法国餐厅还不是很多呀,你们的正宗法国菜应该很有市场的呀。” 梦初的思想足足斗争了两日,终于还是决定去湖南参加初赛。因为怕父母反对,她接受了hugo的a计划——先斩后奏。她向学校请了十天的假,跟hugo出发了。他们坐飞机到湖南长沙,在预订好的旅馆住下。、hugo的家乡远离长沙,且是一个山村,交通不太方便,因此hugo也没让梦初去他家。 梦初的妈妈是湖南人,梦初是在湖南出生并成长的。她的出生地跟长沙也比较远。她的爸爸是广东j市人。七岁时,全家迁往广东。她的外公外婆也随大舅舅移民美国,湖南这边已没什么至亲了。 他们接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btd电视台报到,确认参家初赛。 hugo让梦初带上笛子,带她来到了一个旅游景点。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都游客。hugo让梦初站在一个比较高的地方,吹奏她的作品“迷雾中”。 梦初开始有点放不开,不敢吹。hugo说:“从今天开始,我要训练你。就是让你一次又一次的当众吹曲,习惯了,到正式表演的时候,就没那么紧张了。!” 梦初还是犹豫不决。hugo严肃地说:“这是命令!” 梦初知道他用心良苦,为了不辜负他,就硬着头皮吹起来。 来往的人们有的用异样的眼光她一眼,就继续往前走,有的驻足观望,有的完全无视她,有的交头接耳:“卖唱的?要给钱么?” hugo笑着对他们说:“小姑娘是来练胆的,不收费!” 因为紧张,梦初吹错了好几个音。不过,她没有停下来。 被笛声吸引的人越来越多,在他们旁边围了两圈人。有的人全神贯注地听,有的议论纷纷。 她吹了一遍之后,hugo对人群说:“谢谢各位捧场,今天的练习到此为止。好听吗?是这小姑娘自己作的曲。” 一位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女士举起大拇指,说:“小姑娘真了不起!”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说:“姐姐吹得真好。” hugo笑着说:“谢谢,谢谢!”他回头对梦初说:“听,好评如潮。现在你有信心了吧?” 梦初羞涩地笑着点头。 hugo笑说:“你再吹一遍。” 一连几日,她都被hugo这样进行魔鬼式训练。你还别说,还真有些效果。她渐渐就没那么紧张了。到了彩排那日,她跟主持人和专业评委说话时还是有点结巴。可是吹奏的过程还算顺利。 晚上,初赛现场直播的时候到了。 按照签到的顺序,她是第三位出场。参赛者四个四个地按顺序轮着进入化妆间。 一位女化妆师给第一、第三位出场的人化妆,另一位男化妆师则给第二、第四位出场。 第一位出场的是一个叫做喀丝丽是维吾尔族姑娘。她不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些维吾尔族姑娘那么美,相貌比较平庸。不过,化妆师有一双神奇的手,经过她的“修葺”以后,喀丝丽的眼睛看起来大些、美些,鼻梁显得高些,嘴巴显得小些。造型师给她选了一件很华丽的紫红色带金丝刺绣的维吾尔族舞裙,等会儿她要戴上同款的面纱,这样她就多了几分神秘感。 可能是因为梦初身上散发着书卷气吧,造型师给梦初选了一件学院风的圆领白衬衫,胸前有个用黑色丝带打的蝴蝶结,配一条黑色百褶半身裙,头发剪成中长发。她平生第一次,穿上高跟凉鞋,那个鞋跟起码有十厘米高。 她对造型师说:“我不习惯穿高跟鞋。”造型师这样回答:“主持人欢哥比你高几厘米,而且也穿着高跟的皮鞋。如果你的鞋跟不够高的话,那你站在主持人旁边,拍摄出来的效果就不够好。”梦初只好作罢。化妆师给梦初化了个裸妆,看上去是素面朝天、清新可人,跟她今天这个“小清新”的造型很搭配。 回眸寄语:你的梦想是什么?一起为梦想而战吧! 第二十七章 逐梦飞翔 梦初比较腼腆,喀丝丽就比较闹热,看到什么要跟人议论一番,很快就跟人熟络了。她看上去很淡定。梦初就紧张得多。最要命的是,她正暗自用自己跟喀丝丽作比较,越比较越没信心。她真的想冲出去,到观众席那儿找hugo,让他鼓励一下自己。 喀丝丽出场了。她用自己民族的乐器弹拨尔表演她的参赛作品《维吾尔族少女》。这是一首很有民族风情的、节奏欢快的曲子,曲风跟老版《西游记》中的插曲《天竺少女》很接近,就是李玲玉演的白兔精跳舞时播放的那首曲子。 她一边弹奏一边扭动着小蛮腰,舞姿曼妙,眼神妩媚中带少许调皮。四位身穿维吾尔族服装的舞蹈演员在她身后伴舞。她发挥得比彩排时还要好。梦初作为她比赛的对手,深深感到她是个劲敌! 这一个比赛的规则是别开生面的,可以说是全国首创。比赛是现场直播的,这是国内真人选秀节目极少出现的模式。初赛直播三场,分别是今晚、明晚和后晚。 四位专业评委分别身处四个相对封闭的房间里,不仅看不到选手,也看不到现场观众的反应,只能用耳机听到选手所弹奏的音乐。这样做是为了让专业评委对选手的音乐的评价更加客观,完全不受选手的样貌、言行举止和现场气氛的影响。 除了四位专业评委以外,还设了现场大众评委和家庭大众评委。现场观众来充当现场评委,60%以上的人按下座位扶手上的表示赞成选手参加决赛的红色按钮,则算是现场大众评委投下了一票赞成票。而超过八万人用手机发送选手的号码到相关的热线号码(一台手机限发一条信息),就算是家庭大众评委投下一票赞成票。四位专业评委、现场大众评委和家庭大众评委总共投下五票或五票以上的赞成票,则选手就可以直接晋级决赛。如果是获得两票或两票以下的赞成票,则被淘汰。如果是获得三票、四票的选手,则要参加五天后举行的pk淘汰赛。 投票的结果是,喀丝丽获得了参加pk淘汰赛的机会,她欢喜得泪流满面。 第二位出场的周伟演奏自创民谣,却惨遭淘汰。 轮到梦初出场了。 她拿着节目组提供的白玉笛,走过那条装了几个无死角摄像镜头的长廊,推开那道通往舞台的门。她的双腿已发软,每走一步,都好像走在厚厚的棉花上。 走了没两步,她脚下突然一滑。如果是平时,她穿着平底鞋的时候,应该能稳住重心,不至于滑到。可是今天,她穿了那么高的高跟鞋,非常不习惯,重心不稳,摔了个饿狗抢屎,膝盖重重地与地板相撞,痛得她爬不起来。 观众席“蛙”声一片。 主持人欢哥随机应变,笑着对观众说:“姑娘太焦急了。”哄笑一堂。 太囧了!当着全国数亿观众(包括电视机前的观众)面前,太糗了!她要被自己蠢哭了,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后悔来了! 欢哥笑着走过来扶她,她强忍着痛站了起来,一撇一拐地走向舞台中央。她的膝盖流血了。 欢哥低声问:“可以吗?” 梦初点点头。她一边走,一边寻找着观众席的hugo。 她很快就找到了他,因为她知道他的座位号,就在西二区第六排的3号座位。 hugo举着一个大大的牌子,上面有“如梦初,加油!”这几个荧光大字。他差不多将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拉了来做亲友团,算起来有十来人。 他站起来,率领亲友团为梦初加油,大声地喊口号:“梦初梦初,永不怕输!梦初梦初,无垢珍珠。” 梦初受到极大的鼓舞,感觉就像是满血复活。 欢哥笑说:“没事,我们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有信心吗?” 梦初微笑着点头。 欢哥问:“你还是大学生吧?是学音乐的吗?” 梦初摇头,低声说:“学、学医的,但是我很喜欢音乐。” 欢哥问:“你的音乐作品是叫《迷雾中》,是吧?” 梦初点头说:“是的。” 欢哥说:“可以说一下你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创作这首曲子的吗?” 梦初说:“我跟男朋友是在巴黎认、认识的。我离开巴黎之前的那个晚上,不舍得他,突然有了灵感,就创、创作了这首曲子。” 欢哥笑着说:“好,题外话就不多说了,一切用音乐实力来说话。听你的。加油!”他笑着走到舞台的一侧。 梦初深呼吸了一下,吹奏了起来。 她已经将此曲稍微改变了一下,加强了曲子最后小半段的豁然开朗之感。具体来说,就是后小半段中加入了牛玲的清脆悦耳的响声和风琴的伴奏(牛玲和风琴都是后台的乐队伴奏),让人感觉是迷雾中的黑夜过去,清晨的阳光洒到草坡上,牛儿也出来吃草了。 四位专业评委和现场的观众都被她的音乐深深地打动了,一致地投出赞成票。她以五票通过,直接晋级。 她不用参加pk赛,直接参加了十日后的决赛。她为此再向学校多请了数天假。在这十日内,她要创作出一首新曲子,用来参加决赛。 hugo不在梦初身边的时候,梦初回忆起在巴黎的日与夜,曾经创作出钢琴曲《天使湾之恋》的上半阙曲子了。因为没有灵感,所以下半阙一直都空着。现在她决定趁这个机会续补完整。 hugo尽全力支持她,甚至为了可以有更多时间陪伴她,将工作都辞掉了。他将她带回自己所住的小山村,让她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山清水秀的地方寻找创作的灵感。 hugo的父老乡亲都很淳朴,对梦初都很热情,尤其是他妈妈,简直就是当梦初是未来的媳妇儿来对待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梦初暂时抛掉了世上的其他一切,专注于创作中,没几天就创作出下半阙。不过她还是不太满意,修修改改的,一直到决赛前一日,才算是完全定下来了。 最后,她凭着这首曲调欢快、曲风明媚而又处处流落这百转柔情的曲子和她的温婉含蓄、独树一炽的演绎方式,勇夺比赛冠军。 幸福来得太突然,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回眸寄语:有时候,有勇气迈出第一步,就是成功的开始。 第二十八章 如梦如幻 一夜之间,梦初成为了选秀达人。她参加初赛和决赛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她因此又成了网络红人。她拥有了庞大得的粉丝团,粉丝团有个非常文艺的名字:“初蕊”。她被称为“音乐蝴蝶精灵”和“音乐女诗人”,很受追捧。数间音乐经纪公司向她抛出了橄榄枝。 最让她感到喜出望外的是,她的父母最终同意了她放弃医学,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 果真在广州开了一间法国餐厅,聘请hugo当厨师。后来leo又在j市再开了一间分店,hugo当上了这分店的大厨…… 时间又跳回到2017年 对蓝天倾诉心事后,梦初觉得好多了,一颗心不再觉得沉甸甸的了。蓝天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夜晚来临,梦初吃过药后,徐徐睡着了。穿着华胥白莲衣的白曦穿墙而入,她念起摄梦*的咒语,梦初又一次在梦中进入了昆仑仙境。 白泽迎接了她,它将昨夜吃掉的她的梦还给了她,她立刻又想起之前两晚的梦境了。 白泽笑说:“流风晶梦,你来啦。” 梦初问:“你为什么叫我流风晶梦呢?我叫如梦初啊。” 白泽笑说:“这是我们给八大神族的后人取的名字。伏羲族的后人叫流风晶梦,祝融族的后人叫‘流炎霹雳’,他拥有先天火神力,后天修炼了雷神力,可以制造雷电。弟弟取名‘流焱智川’,因为他从小就智力超群。” 梦初说:“你们找我来,到底是什么用意呢?你们想我跟你们一起消灭僵尸?可是,我能行吗?我可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呀!” 白泽笑说:“可以的。你身上流着神族的血,拥有先天风神力,修仙比凡人容易很多。而且,我们这里有凤凰琉璃塔。任何人在此塔内修炼,都会事半功倍。比如说,你在塔的第一层练习打坐吸灵之法,吸收到的天地灵气尤其是风灵气是你在塔外吸收到的两倍。来,进来吧。” 它用神力将塔门打开,带着梦初走进去。地面上放着八个蒲团。一个模样很像李宇春的年轻人正在蒲团上闭目打坐,看不出“他”是男是女,因为他有种中性的气质。“他”留着一头帅气犀利的挑染成金黄色的短发,穿一套做旧了的黑色牛仔衣裤,显得很有个性。 白泽低声说:“这是水淼,她也是现代人,年龄跟你差不多。她是个女孩子,性格却像个男孩子,是个刑警,身手很好。我们叫她‘流水冰淼’。她是共工神族的后人,正在吸收水灵气呢。咱们不要打断她。你坐那边吧。” 梦初坐在另一个绣着太阳的蒲团上,学着水淼的样子打坐。白泽教她凝神静心,吐纳,将真气引聚丹田,又教了她几句咒语。熟练掌握了以后,她就开始闭目打坐。 她坐了大约半个小时,觉得有些不耐烦了。这样真的有用吗? 她偷眼看了看水淼,看到她还是保持着原来的那个姿势,完全没有动分毫,犹如老僧入定。白泽却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好吧,继续吧。唉,我快睡着了好不? 她好不容易坚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成功地——睡着了。 十来分钟后,她被冷醒了。她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已不在凤凰琉璃塔内,而是坐在一条极高极细的、摇摇欲坠的冰柱上。 四周冰雪皑皑,寒气逼人。几只老鹰在天空中盘旋着,异常锐利的眼睛正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她,好像随时都会飞扑过来。冰柱是立在一个沼泽中,几只几米长的鳄鱼正张着嘴巴向上望,似乎是在等着她掉下来,给它们塞塞牙缝。 她立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该死!她又忘了怎样念起风咒了!白泽呢?我怎么会在这儿? 凶猛的老鹰们向她俯冲了过来,争先恐后地用喙啄她的眼珠子,用利爪抓她的脸。她手无寸铁,唯有用手去挡!以她的力气,哪里抵挡得住? 一只鹰的喙已经到她的眼睫毛了。她惊恐地闭上眼睛…… 没有动静。寒气退去。 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在凤凰琉璃塔内,还是坐在那个蒲团之上。 水淼正笑眯眯地看着她,刘炎站在她旁边,唇边又带着那种幸灾乐祸的笑容。 水淼笑着说:“不好意思,七师妹。刚才是我借助这琉璃塔幻化出来的幻境。有没有吓到你呀?是大师兄叫我这样做的。”她指了指刘炎。 大师兄?梦初不满地白了他一眼,却不敢多说什么,红着脸低下头,仿佛是一个上课打瞌睡被老师捉到的小学生。 这个时候,第一层的屋檐下的风铃无风自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刘炎对水淼说:“六师妹,恭喜你,第一层仙力修炼成功了。刚才,我叫你幻化幻境,一来,是要对这只懒虫小惩大诫,二来,是要对你进行考试。你通过了。” 水淼拍手笑说:“那我明天开始可以修炼第二层啦?太好了。不枉我这四年来,魂魄差不多夜夜都飞过来修炼。” 刘炎笑说:“通常第一层花的时间是最多的,这是所谓的筑基阶段嘛。万事起头难啊!不过,你的根基筑得很牢固,只要你保持现在这个劲头,我敢说,不出两年,你就会攻破第二层。” 水淼开心地比了一个“v”的手势,走到惊魂未定的梦初旁边,伸出一只手,友好地说:“你好,我叫‘水淼’,朋友们爱叫我‘喵喵’或者‘猫猫’。在这里,他们都叫我‘流水冰淼’或者六师妹,因为我是第六个入门的弟子。你就是七师妹‘流风晶梦’吧?我听几位师傅和大师兄、二师兄提起你了。” 梦初看她并无恶意,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她也伸出一只手来,跟水淼握手。水淼友善地顺手将脚吓软了的梦初拉了起来。 刘炎嘲笑她说:“看你这点出息!这点小把戏就能让你束手无措,坐以待毙了吗?看来你修炼的日子还长着啦。” 回眸寄语:如幻如梦如雾如电如泡影! 第二十九章 明目张胆的僵尸行动 水淼笑说:“大师兄,七师妹才刚入门啦。说不定她以后会后来居上哩。世事难料啊!” 刘炎说:“这又笨又懒、就连吸灵力还能睡着的人,还能指望她做什么?对了,师傅吩咐我,叫我这个当大师兄的,好好教导师弟师妹们。那就让大师兄我来教你做人和修炼的道理吧。第一、尊师重道。遵从师傅与大师兄的教诲,要对师傅们与大师兄毕恭毕敬,尤其是大师兄,说什么就是什么;第二、清心寡欲、潜心修炼;第三、坚持不懈,水滴石穿。看你刚才那个样子,不及格是肯定的了。这样吧,罚你再继续吸两个小时的灵力,直到天亮。” 两个小时?天哪,what/are/you/弄啥嘞?为什么要让我落到这个讨厌的人手上?还要尊他为大师兄,哼! 想归想,梦初还是暂时摆脱不了她喜欢当听话学生的“惯性”,乖乖地继续打坐吸灵力了。 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小时前,在酒店的房间守护她的肉身的白曦正遭遇着危险。 一大波僵尸正向白曦袭来! 为首的是后卿,他正指挥着一大群无脑尸沿着走廊走过来。从外观上看,那数十个无脑尸跟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身体也没有腐烂,只是没有了脑子,行动如提线木偶,而操纵这些木偶的就是后卿。他指挥他们怎样做,他们就怎样做。 他们对酒店的工作人员完全是视若无睹,从正面长驱直入,后者则被他们吓得惊慌失措,仿似看到了世界末日的降临。有人偷偷报了警。 住在梦初隔壁的一个女房客刚好开门出来,看到这副能正在走动的骷髅骨头和他身后的一大帮面无表情的“人”,吓得尖叫失色,差点晕了过去。 后卿径直来到梦初的房间前,回头向两个无脑尸说:“撞门。” 那两个无脑尸是两个粗壮的男“人”,他们同时用身体拼命撞门,那道坚固的防盗门立刻应声倒下。 他们冲进去,看到白曦手抱着梦初的肉身,穿墙而出。这里是二楼。她在半空中念起起风咒,向着巴黎的一座山飞过去。她当然不会傻到现在飞回昆仑仙境了,那不是引蛇入屋吗? 后卿说:“追!”他的身体又缩成了一只“螳螂”,再一次从铁艺窗子的空隙爬出去。 那帮无脑尸也学着他的样子,缩起身体,也想从窗子的空隙爬出去,却怎么也出不去。 后卿回头一看,骂了一句:“笨蛋!真的是没脑筋!你们从酒店门口出来。”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是你后卿把人家的脑子都吃掉了! 后卿紧随白曦,飞到那座树木茂密的山上,却发现白曦已失去踪迹。原来,白曦会隐身咒语,而她身穿的华胥白莲衣是有隐身功能的,两者相配合,她就能隐身。她将梦初的肉身也藏在衣裙下,因此梦初也不见了。 后卿到处都找不到她们,只好鸣金收兵了。 而此时,蓝天明知梦初有危险,却无法过来相救。因为他的房间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的哥哥战逆神。 无可否认,战逆神的颜值并不如他的品格那样低劣,而是相当高。他留着染成紫红色的飞机头,戴着墨镜,一身朋克打扮,脸上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看上去倒像是个摇滚歌手。 事实上,他确实组了一个“flying乐队”,偶尔去酒吧串场。他的主要目的是秀颜值和歌喉,顺便“把妹”。他的女朋友多如牛毛,她们对他来首,就像是牙签,用完就丢。让他感到烦恼和不解的是,虽然他睡过这么女人,却没有谁为他生下一儿半女。 他生于汉朝,是父亲将臣与共工神族的后人流水渊雪所生。彼时渊雪还不曾修炼成仙。流水渊雪在追捕将臣的过程中,居然与他共坠爱河,并生下一个儿子,取名重生,意思是将臣改邪归正、重生为人的意思。将臣曾对她发下毒誓,从此不再吸食人血,可是,他后来违背了誓言,被流水渊雪发现,她决绝地带着儿子离开。将臣也自觉有负于她,就没有阻止她。 半年后,流水渊雪郁郁而终,留下年仅两岁的将重生,由渊雪的弟弟流水千河抚养。将臣得知渊雪的死讯,就设法将重生偷走并抚养成人。他为儿子改名为战逆神。他给两个儿子取名逆神、逆天,意思是很明显的了。 战逆神出生时,就拥有了母亲的三分之二的先天水神力。二十岁时,他变成了真正的僵尸,从继承了将臣的三分之二的先天魔能。三千多年来,他刻苦修炼后天魔能。如今,他的战斗魔能几乎能跟他父亲看齐了。 此刻,他带着几分嘲弄的语气说:“逆天,你爸喊你回家吃饭!” 蓝天冷淡地说:“我不想回去。我要环游世界。你们别管我了。” 逆神说:“父亲有令,如果你不肯回去,那我就要绑你回去了。” 蓝天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接着他就听到走廊上传来的隔壁女房客的尖叫声,他猜测是梦初又即将遇到危险了。 他想穿墙而出,逆却被已经挡在他前面。逆天虽然有穿越障碍的先天魔能,却无法穿越逆神的身体,因为逆神拥有防御穿越的先天魔能,而且,他的瞬间转移的速度比逆天还快。 逆神出言讥讽:“难道你比我还快么?” 蓝天说:“你们想干什么?不要伤害她。” 逆神说:“我们的目标不是她,是白曦和华胥白莲衣。” 蓝天问:“白曦?八大神兽之首?她在这儿?” 逆神笑说:“是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说起来,你应记大功啊!” 蓝天问:“我?” 逆神冷笑着说:“是你。如果我不是奉父亲用千里x光眼找你,我就不会来巴黎。如果我不是看到你跟隔壁那个小妞打得火热,我就不会对那个小妞产生兴趣,我就不会用千里x光眼监视她,看她是什么来头。这个小妞如此普通,我本来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他得意洋洋地笑了。这喜欢故弄玄虚、卖关子以证明自己的智商远远高于他人的做派是蓝天讨厌他的原因之一。 回眸寄语:衷心感谢你一直看下去! 第三十章 将臣的温情 逆神一如既往地等卖够了关子后,才说:“结果,我发现前天晚上,白曦进入了她的房间,还用摄梦*将她的魂魄摄出来。我用了有隐身和飞天魔能的魔器‘如意球’,悄悄地一路跟随她的魂魄,到了北极,进入一道光门。结果,我发现了四大神兽原来就藏身在北极的一个隐形空间内。难怪我们到处找都没有找到他们。我图破他们的结界,却被白泽用‘神泽炽光’伤了手臂。不过,我的手臂可以再生,没什么了不起的。同时,我派后卿去刺探军情,他进入那小妞的房间时,白曦用华胥白莲衣隐身了。后卿用惨叫声唤醒那小妞,假装要吃那小妞的脑子,试探白曦的反应。白曦本来是要出手的。不料你却闯进来了。她可能是怕暴露了行踪,就没有现身。好了,我们别说这些废话了。父亲快不行了,他想见你最后一面。难道,你连这点孝心都没有吗?他白疼你了?” 蓝天想了想,说:“好吧。我跟你回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们绝不能伤害她。”虽然他不认同将臣的做法,可将臣毕竟是自己生理意义上的父亲。既然将臣的尸命将尽,弥留之际,想见自己最后一面,那自己也不能太绝情。只是,他放心不下梦初。 逆神冷笑着说:“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条件?不过,我对那个小丫头一点兴趣都没有。好,我答应了。快走吧。父亲见不到你,可能死不瞑目啊!” 逆天点点头,跟他一起用瞬间转移,回到了j市的翠湖别苑。 他不觉得这是它的家,他称它为寄居地。在他看来,那里并非没有家的温情,只是没有一份温情是属于他的。 那一带被称为j市的富人聚集区,而他所居住的“翠湖别苑”被称为“富人的钱包”,意思是富中之富、富得流油。那里有二十多幢坐落在两个人工湖边、独立别墅和私人会所,而且各个别墅的都是根据主人的要求设计而成,可谓各有特色。这里绿树成荫,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篮球场、羽毛球场,应有尽有。 他们所住的别墅是欧美风格的。将臣的品味倒不差,这间屋子倒没有什么暴发户的气息。 无论这里多么美,蓝天都不曾将它看作家。这里只是他的寄居地。在他看来,这里不乏温情,却没有一份温情,是属于他的。 他礼貌地敲了敲门,走进了父亲的布置得简约而典雅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将臣明显苍老了。一夜白头,满脸是刀刻的皱纹。 他几百年来都没有老过,始终保持着年轻帅哥的模样。老,是僵尸将死的特征之一。 他的妈妈蓝菲坐在病榻前,一直陪伴着他。之前,蓝菲一直介意自己日渐苍老的容颜,因为她很清楚,大多数男人都会嫌弃比自己老得多的女人,哪怕这个男人其实不是人。现在,他们终于看上去年龄差不多了。可是,他却要离开她了。 她爱他。不论他是人还是僵尸,她都深爱着他。 蓝菲甚至曾经恳求过将臣,请他把自己也变成僵尸。这样她的容颜就可以停留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可是,将臣不同意,因为他还希望她再给他生一个孩子。他怕她变成僵尸以后,就不能再生育了。 妈妈也希望自己能再生一个,可是,她始终没有再生。将臣的其他女人也没有生过。 她也恳求过蓝天把她变成僵尸,蓝天也不答应。他认为:自己没有选择,一出生,就注定迟早都要变成僵尸的,可他不想自己的妈妈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也变成僵尸。 将臣看到蓝天来了,浑浊的双眼闪出一丝光亮。他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小儿子,甚至比大儿子更甚。 蓝天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父子亲情,毕竟是难以割舍的。 将臣的苍老的声音响起来了:“天儿,你回来啦?” 蓝菲哽咽着、带着责备的语气说:“爸爸已经等你很久了。你去哪里了?都不跟我们说一声,也不跟我们联系。你哥哥用千里眼找了很久才找到你。” 蓝天说:“我......”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讨厌父亲是将臣,讨厌哥哥的冷酷无情,讨厌自己的僵尸身份。休假的时候,他不想呆在家里,常常去旅行,有时是跟朋友一起当驴友,骑有时是自己背包客。单独旅行的时候,他的瞬间转移的魔能倒是让他节省了不少时间。 将臣体谅地对蓝菲说:“菲菲,别怪他,回来就好。天儿,我要把一腾集团交给你,你要好好打理啊。”虽然蓝菲已经奔五十了,可是,他仍然会像以前跟她热恋时那样,喊她的小名“菲菲”。 蓝天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材生,是一腾集团的市场部主管,对打理生意很有一套。一腾集团做的是正行生意,因此蓝天也没打算拒绝接受这个大遗产。 他爽快地说:“放心吧,爸爸。我对自己很有信心,一腾集团在我的管理下,一定会迈上更高的台阶。” 将臣欣慰地点点头,说:“你肯接受,我就可以放心去了。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担任‘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副主席,辅助你哥哥。” 逆神的脸上露出喜色,这意味着自己名正言顺地当上主席这个位置了。如果说他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喜怒皆形于色,一点也不虚伪、不做作。 当然了,纵然父亲不传给他,难道他就不会抢么?以他现在的魔能,足以灭掉任何僵尸了。何况,他还有一大批听命于他的爪牙。 蓝天说:“这个我是拒绝的。我没兴趣也没这个能力。你还是另选贤明吧。赢勾的能力不错啊!何不重用他?” 将臣长叹一声,说:“我也不强求你了。不过,无论怎样,你都是‘将臣再创世联盟’的核心成员。我要你答应我,一定要担负起为我们将臣家族繁衍后代的任务。” 他的“你不答应我死都不甘心”的眼神让一向重视亲情的蓝天终于点了点他高贵的头颅。他不忍心拒绝。何况,他也很喜欢小孩子。他也想有个温馨的家,有个好太太,跟他生儿育女。 回眸寄语:无论爸爸是什么人,那份亲情,是很难割舍的。何况男猪脚还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哩! 第三十一章 众里寻她千百度 将臣接着神情肃穆地对逆神说:“逆神,我的好儿子。我把‘将臣再创世联盟’交给你了。你要带领着着下属,把天下变成僵尸的天下,再创一个由僵尸主宰的世界。这是我们‘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宗旨!”他的目光瞬间变得冷厉阴狠。 逆神郑重且果断地献上膝盖,声泪俱下地说:“父亲,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我会继承你的遗志,消灭人类,让僵尸一族成为天下的主宰。” 将臣点点头,手中凭空多出一个古檀木匣子,说:“这是犼的魂魄冲破封印之时,带走的三大神器:女娲神镜、祝融之炬和共工冰水葫芦。我花了多年心血,终于把三大神器的神器打开,然后加了我的封印。现在,只有我的两个儿子才能使用它们了。我这么多年来收藏的神器、魔器也都在里面。交给你啦,你要好好保管和运用它们。” 在他们这段对话出现之前,有那么一瞬间,逆天觉得很对不起父亲。自从他十五岁跟父亲相认以来,这么多年,他一直都疏远父亲,对父亲的宠爱置之不理。而现在,他心内刚刚燃起的那一点点温情之火又熄灭了。父亲到死都忘不了要消灭人类。为什么?为什么人类不能跟僵尸共存?非要斗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非要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他讨厌战争! 将臣的眼睛徐徐合上了。蓝菲哭得晕过去了。 蓝天担心妈妈的身体受不住,更怕她想不开做傻事,就一直不眠不休地守护着她。 丧事都是由逆神主持大局,他主持了两场丧事,一场是明的,一场是暗的。一场是人们悼念一腾集团的总裁战定乾,一场是僵尸联盟的成员悼念他们的王。 六十来天后,蓝天看妈妈的情绪平复很多了,且又有两个信得过的贴身老佣人花姐和嫦姐在旁照顾,他就跟妈妈告别,返回巴黎了。 他找过了梦初所有可能去过的地方,酒店、餐厅、罗浮宫、塞纳河、咖啡馆、蓬皮杜艺术中心等地。梦初就似是人间蒸发了,踪迹全无。 其实,梦初这些天都呆在昆仑仙境之中,是白泽劝说她留下的。它告诉梦初,一群僵尸正在追捕她,会对她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梦初半信半疑地说:“是真的吗?那我至少要跟我的朋友说一声,跟他告别。” 白泽说:“他已经离开酒店了。白曦打探到:他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他要回中国。” 梦初说:“那我也要每天打电话回家报平安啊!这里有信号吗?” 白泽说:“放心,技术性问题就交给科学家吧!你可以用刘焱实验室里的一种特殊的通话器,跟固定电话的功能差不多的,可以从这里直接打到你家。” 梦初说:“那我一日三餐跟睡觉怎么解决啊?” 白泽笑说:“不用解决。你现在实际上是魂魄,是白曦用摄梦*把你的魂魄摄出来。不用吃喝拉撒也不用睡觉,就像已经修成仙的刘炎兄弟一样。” 梦初问:“他们不用吃饭的?” 白泽点头,说:“辟谷嘛。当然了,他们虽然不需要食物,但是还是可以过过口瘾的。只不过,他们吃了后,要清谷,就是把吃到肚子里的五谷杂粮、酒肉都立刻清出去,任其吸收到身体里的话,是会影响仙力和修为的。所以说,他们真的是纯过嘴瘾。” 梦初觉得有个问题是自己该问却又未问的,歪头想了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诧异地问:“那照你的说法,我的肉身呢?” 白泽说:“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放心,我们不会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的。” 这时候,天空飞来一把扇。抱着两只血淋淋的动物幼崽的刘焱出现在他们面前。 那两只幼崽身上光秃秃的,一根毛都还没有,眼睛都还没睁开哩,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它们粉嫩嫩的皮肤上的血染红了刘焱的白袍,可是他似乎毫不在意,小心翼翼地抱着两只幼崽,眼神里满是关爱。 梦初和白泽迎上去,问:“这是什么动物?狗吗?它们受伤了?” 刘焱说:“是刚出生的北极熊幼崽。血是熊妈妈的,它们没受伤。不过,它们的妈妈死了,看来是在洞穴中被猎杀的,只剩下骨肉了,整张皮被完整地剥下来了。雌北极熊怀孕时会找一个洞穴冬眠产子,这是它们的习性。刚出生的熊宝宝全靠熊妈妈的脂肪量高达30%以上的乳汁来活命。没有妈妈的熊宝宝是无法在野外存活的。熊妈妈的尸体会很快引来吃腐肉的动物,它顺便就会把熊宝宝吃掉。或者它们自己就冻死、饿死了。它们非常虚弱,我要马上把它们送到保温箱里,控制好温度和湿度。对了,你是学过医的吧,能不能帮帮我?” 梦初当然很乐意帮忙,她接过了其中一只熊宝宝。这是一只生命迹象几近消失的熊宝宝,只有微弱的呼吸,已经没有了体温。 情况太危急了! 梦初突然有了个好主意,她对白泽说:“大白师傅的体温应该跟熊妈妈差不多的。” 白泽连忙摇头,说:“不行不行,我怕自己的力气太大了,把它弄伤了。” 梦初教它:“你把手臂弯成这个角度,我把熊宝宝放到你这里。” 白泽有些慌乱地抱住熊宝宝,说:“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抱刘焱两兄弟的时候。不过他们那时候都三岁了。这么小的宝宝,我还是第一回抱。” 刘焱将另一只熊宝宝也放到它的怀抱中。 他们一同坐扇飞到不周山,进入实验室。在将熊宝宝放入温室中之前,白泽一直用自己的身体贴着熊宝宝,把它们的体温一点点给缓过来。 刘焱先查了电脑中的智库,根据相关的科研成果,暂时将保温箱的温度控制在33~34c,湿度控制在50~55%,以后再根据观测结果进行调节。同时,他打电话给哥哥,要他买几个牌子的脂肪量较高的犬用奶粉回来。 回眸寄语:感谢你一直看下去! 第三十二章 冰川蓝钉藻 熊宝宝的体温恢复以后,他们就进行第二步:采取措施刺激它们一点点排出胎便。 令人欣喜的是,熊宝宝的生命迹象趋于稳定。 这个时候,刘炎带回了六包不同牌子的犬用奶粉回来。他用洁净的湿布将熊宝宝身上的粘液和血迹清理干净。 梦初按照说明书写的配比调好了奶,用温度计测试了温度,用奶瓶尝试喂熊宝宝a。她用奶嘴轻轻触碰熊宝宝的嘴巴,它条件反射地张开了嘴巴,无力地吮吸着。吸了两口,却又用舌头把奶嘴顶了出来。 梦初不知所措地看着刘焱,问:“难道是不跟母乳的味道不像?” 刘焱说:“应该不是。你看,刚才熊宝宝身上还有从妈妈体内带出来的粘液,这说明熊妈妈还老不及把宝宝舔干净就被杀了。根据这样的情况推测:妈妈应该还没有来得及给它们哺乳。或许是不合它的口味,或者它喜欢温度稍微低一点的。你等奶粉稍微冷却一点再试试。” 他已经调好了另一瓶另一个牌子的奶粉,尝试喂熊宝宝b。 这只熊宝宝接受了,咕噜咕噜地把一瓶奶都喝光了。 三人松了一口气,欢喜地互相击掌。这一刻,刘炎和梦初差点就忘记了两人之间曾经有过的芥蒂! 接着,梦初接续尝试喂熊宝宝a,可是它嗅了嗅,不吃。她又换了刘焱用的那个牌子的奶粉,结果,熊宝宝a吃了。 刘焱说:“全球变暖已经导致北极的浮冰融化,令习惯生活在浮冰上的北极熊濒临绝种。人类的过度狩猎,也是元凶之一。为了它们的珍贵皮毛,人类也是太……我个人认为不是因纽特人干的,他们虽然不懂得‘固泽而鱼’四个字,但是懂得类似的道理,一般不会在雌北极熊怀孕产子时去猎杀它……”他实在不忍再往下说下去。 刘炎说:“这还不算恐怖。昨天我经过一个在17、18世界曾经是鲸鱼屠宰场的地方,那才恐怖哩。过几日,熊宝宝的情况稳定了天我带你去看一看。” 梦初指着熊宝宝a,问:“这是公的还是母的?” 刘炎说:“白痴!这么幼小能区分吗?你有没有一点科学常识啊?” 梦初吐吐舌头。她似乎已经习惯刘炎对她的吐槽了。 她支吾着说:“不、不是啦。我是想给它们改一个名字。不知道性别的话,万一是男孩子却改、改了个女孩子的名字,怎么办啊?” 刘焱对她说:“就暂时叫它们‘aa’和‘bb’吧。熊宝宝要定时喂食的。我这些天要根据上次给蓝天做的身体检查和我多年的科研成果,研制解除尸毒的药物。我担心自己过分专注于自己的繁忙的工作,忘记了。哥哥哩,经常在外头对抗僵尸,没什么空闲。你能不能定时过来实验室这边,给熊宝宝喂奶?” 梦初笑着点头。她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任务,大概女人天生就有母爱的本能吧?至少,她认为比吸收灵气有趣得多。 当天晚上,白曦将梦初的肉身带回仙境,藏在仙山群中的一座叫做“蛇巫之山”的山中的一个秘密的钟乳石洞穴之中。这里也是白曦和腾蛇的住处。 四大神兽暂时都不打算让梦初的魂魄回到她的肉身上。因为一旦魂魄跟肉身二合为一,那么梦初对昆仑仙境中发生的一切就有了真切的记忆,这样很容易会被那些拥有浏览别人记忆的僵尸窥探到仙境的秘密。而且,一旦她知道自己拥有先天风神力,那她也有可能忍不住在凡人面前使用,这样也是违反仙界规定的。 现在她尽管每日修炼,可是都是在梦境中完成的。这样的话,白泽只要在她离开仙境时,暂时吃掉她的梦,就可以消除她的记忆。 他们对水淼也是这样做的。尽管水淼的魂魄几乎晚晚都来到昆仑仙境,并且已经修炼到第二层了,但是她的肉身一直都在自己的家里,由腾蛇守护着。到了早晨,从梦境中醒来的她还是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拥有先天水神力和第一层仙力。 从这天起,梦初除了日夜都在凤凰琉璃塔中吸收天地灵气,每天都会定时过来喂熊宝宝,顺便使用通话器打电话回家。 刘焱教会了她一个特别的咒语,只要她在不周山念起这个咒语,刘焱就会知道她过来了,就会打开实验室的门,让她进去。 水淼的魂魄真的几乎每晚都来修炼,除非当天晚上她要执勤。她有时会跟梦初聊几句,两人逐渐熟络了起来。 她告诉梦初,已经有三个师兄修成仙了,他们分别是大师兄刘炎、二师兄刘焱、三师兄玉树。玉树是明朝末期的南京人,现居苏州,是一位昆剧名伶。四师兄田沃土是当代农民,现居山东,今年四十六岁。他从十七岁开始修炼,已经修炼了将近三十年,已修炼到第七层。五师兄金鑫是一位律师,现居广东,今年二十九岁,已经修炼了十年,修炼到第三层。 她还很有信心地补充:“我相信自己很快就能超越五师兄了!” 梦初看到她的那股子拼劲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对她的话并无怀疑。 她接着说:“你知道吗?我现在在第二层吸收水灵气,吸收到的灵气是第一层的两倍。而且,我们水神族的灵药冰川蓝钉藻快成熟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梦初问:“冰川蓝钉藻?是什么来的?什么叫灵药啊?” 水淼说:“灵药就是吃了能使修仙之人灵力大增的药。八大神族都有各自不同的灵药。我们共工神族的灵药就是这北极蓝钉藻。它是一种只生长在北极海域的植物,非常罕有,全世界只有一株,而且是一千年一熟的。它的根像钉子般锐利,专门吸附在一种极罕见的闪电刀鱼的身上,从它的血中吸收营养。这种鱼呈鲜艳的黄色,居无定所,游速极快,很难被捉到,而且,它像电鳗,能发出电量,切有逆鳞,鳞片和鳍锋利如刀,因此没什么动物愿意吞咽它,包括鲸鱼、海豹和北极熊哦。因此,它的体积虽小,却没什么天敌。它以浮游生物为食,一般有十年寿命。临死前,它会进行一生唯一一次的产卵。小鱼孵化出来后,冰川蓝钉藻就会吸干母鱼的血,离开母鱼的身体,吸附到其中一条小鱼身上。” 第三十三章 北极的神奇天地 (鞠躬感谢育人难、紫罗兰芊芊、青染纷翡、熊猫大侠888、南诏玄月、七天之树的打赏,衷心感谢育人难、干红、流氓南侠、七天之树、冰在心、杏奈、曾氏豪的推荐票。) 梦初问:“要潜入冰冷的海底去寻找和捉它啊?那挺难的。” 水淼说:“相对而言,这还不算是最难得。你知道你们伏羲神族的灵药是什么吗?” 梦初摇头。 水淼说:“听师傅们说,是一种生长在沙漠里的灵虫的壳。这种虫一般都有上千年的寿命,它在寿终正寝之前,会把壳完整地蜕下来,这样的壳吃了才有药效。如果它是在寿命正常终结前因病或者被杀或者意外死掉了,那它的壳吃了也没有效,而且还会有剧毒,因为它的壳在它非正常死亡前会分泌剧毒毒素。这个药就更难得了,可遇不可求啊!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提前挂掉了,你也不能捕捉它,它很可能会在被捕捉的过程中被你不小心弄死了。而且,还有一个难点,你必须在它蜕壳后五分钟内把壳吃掉,晚了也不行,壳也会失效的。” 梦初吐吐舌头,笑说:“这么难啊?那我还是别想了。” 几天后,熊宝宝的眼睛睁开了,好奇地东看西看。它们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给它们喂奶的梦初。可能是因为这个吧,它们特别喜欢梦初。每次梦初过来,它们就特别来劲地卖萌,用黑乎乎的潮湿的小鼻子“亲”她的脸和手。这让她想起了家里的“小呆呆”。 它们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大,长得也快,很快就长成了毛茸茸、胖乎乎的两个可爱的雪团子。 刘焱告诉她:“它们的毛其实是透明无色的,只是因为它们的毛是一根根中空的管子(这有利于它们的身体保温),所以才会在阳光下呈现出白色。” 不知不觉间,它们已经满月了。刘焱检查了它们的身体,分辨出aa是男孩而bb是女孩。梦初给好动活泼的男孩取名为“adam”,给文静腼腆的bb取名“be”。 刘焱说:“全球变暖已经导致北极的很多浮冰融化,令习惯生活在浮冰上的北极熊无家可归。人类的过度狩猎,也是令这一物种濒临绝种的元凶之一。为了它们的珍贵皮毛,人类也是太拼了……一旦北极熊灭绝了,生物链又要来一场大动荡了......”他实在不忍再往下说下去。 刘炎说:“你也别想太多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吧。” 刘焱点点头,若有所思。 刘炎问:“怎么啦?” 刘焱欲言又止地看他一眼,说:“没什么。等我把问题想透彻了,再跟你说吧。” 第二天,梦初又来到实验室,看到刘炎也来了。他捉了两只一男一女僵尸过来,让刘焱试验研制结果。这两只僵尸都是最近被咬成僵尸的,如果能够去除他们身上的尸毒,那他们有可能会变回正常人。 刘焱将研制出来的药剂注射入两只僵尸的身体,观察他们的反应。很遗憾,数天过去了,两只僵尸没有去除尸毒的迹象。 刘焱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哪个环节不对呢? 过了两日,刘炎又过来“视察”,他看到刘焱又陷入了那种疯狂的工作状态,就提议带他出去散散心。刘焱本不想去,刚好梦初也在,她也觉得刘焱出去走走会好些,就帮口劝说他。 刘焱看了看梦初,问:“那你去吗?你去我也去。你来了这么久,都还没有到处去转一圈哪。” 梦初点点头,笑说:“好啊,看一下也好。” 刘炎没理会梦初,对弟弟说:“我们顺便视察地形,为明天下海去找灵药做准备。我们还是不要告诉水淼吧。不然的话,她的脾气肯定是要跟着去的,太危险了。” 刘焱说:“你是打算拿到手了,再把灵药交给她,不让她冒险。” 刘炎点点头。他瞪了梦初一眼,说:“你不要多嘴!” 梦初顺从地点点头。她还真有点怕他! 他们一同穿上全套的御寒和徒步冰川的装备,包括防寒面具、冲锋套装、登山鞋和冰爪,手里还各自拿着一盏探照灯。 飞出结界外之后,前方又出现了一道光门,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从光门飞出去。昆仑仙境内虽然也是冬季,但是这是南方的冬季,并不十分寒冷。外面的世界则真的是极寒不毛之地,他们一出去,感觉就跟跌进冰窖的感觉是相似的。 他们一同御扇飞行,俯览这片神奇的大地。借着探照灯的强光,他们看清了脚下的那片神奇的土地。应该怎么形容这片土地呢?世上所有的语言在大自然的杰作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而贫乏。 冬天的北极,是美丽、独特却又冷酷的仙境。 朔风凛冽,万籁俱寂。通常,从11月份起,北极就会进入漫长的永夜,一直到来年二月。太阳不会升上地平线,星星一直在黑洞洞的天空闪烁,抬头就可见北斗七星,它们正围绕着北极星旋转。一轮弯月在天际四周旋转,它在通透的空气中展示着多彩的月晕,看上去就如同一架月形的飞碟。 说起来,能在北极探险,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啊!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没有一次这样的经历!而且,出于安全起见,那些到北极探险或旅游的人大都会选择夏季。那时候温度高些,而且还是极昼(极昼跟极夜相反,只有白天,没有黑夜)。 接着探照灯的强光,他们看清了脚下的那片神奇的土地。应该怎么形容它呢?世上所有的语言在大自然的杰作面前都是贫乏的。 连绵不绝的浩瀚冰川,庄严、神秘、大气,如同一一个白色巨人。冰川推进形成的道道裂缝像极了洪流中的层层波浪,让人想起了“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这样的句子,也令人自然而然地对大自然产生了敬畏之心。 波浪起伏的冰峰之间,液化的流动冰形成吸收光线的一个个融冰池,散落在冰川上,如蓝宝石般晶莹剔透,又如蓝眼睛般清澈纯净。 正当他们沉醉于这样的宁静和美景时,冰川突然发出一声巨响,一块巨大的冰块从冰川上迸裂,掉进海洋深渊,变成漂浮的冰山。它们用这样的方式告诫着人类:不要让全球变暖了,停止对它们的伤害,否则,终有一天,你们会自食其果。 他们在一个峡湾上着陆。 由于他们是穿着冰爪的,虽然动作有些笨拙,但能够利用冰爪牢牢地抓住冰面,不会打滑,因此他们很快在冰川上行走自如。 刘焱说:“要小心避开那些融冰池,陷进去或者掉下去都会很危险的。” 梦初感激地点头。 回眸寄语:感谢你一直看下去! 第三十四章 人类的命运 (鞠躬感谢育人难、紫罗兰芊芊、青染纷翡、熊猫大侠888、南诏玄月、七天之树的打赏,衷心感谢育人难、干红、流氓南侠、七天之树、冰在心、杏奈、曾氏豪的推荐票。) 他们慢慢地在冰上行走。 远远地,一只外表像鸡但没有冠的浑身雪白的鸟,昂着头,孤傲地行走在雪地上,步姿优美,颇有些遗世独立的意味。 刘焱说:“它是雷鸟,是北极地区最重要的留鸟。它们不仅全身披覆着厚厚的羽毛,而且连鼻孔都覆盖着羽毛。它们的腿部、爪子以至脚底也为羽毛所覆盖,就像是穿了一身厚厚的羽绒鞋,既保暖又不容易陷入冰雪之中,特别适于在雪地上行走。它们能在雪地上疾驰,也能飞,但是飞不远。” 他又接着说:“如果你是夏季过来,就会看到北极燕鸥,小腿和瓜子上没有长毛,但却实行双重体温,即其小腿以下的温度只有0c左右,比身体其他部位低得多,几乎低40c。40摄氏度啊,这是个什么概念呀?这不仅减少了热量的散发,而且当它们站到冰雪上时也不会感到特别冷。驯鹿也是如此,其腿部温度也比正常体温要低10c左右,不仅减少了热量的散发,而且也确保腿部免受冻伤。这是我最喜欢的北极候鸟,没有之一。它们看上去像一个个小绅士,头顶是黑色的,像戴着一项呢绒礼帽,长喙和双脚却是鲜红的,身体上面的羽毛是灰白色的,神体下面的羽毛是黑色的,就像是穿着燕尾服。。现在它们都到南极过冬去了。” 梦初听得入了迷。不愧是科学家啊,懂得这么多,记忆力超群啊,就连数据都记得这样清楚! 刘炎说:“就你懂得多,那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刘焱说:“就是你那天说的17、18世纪的鲸鱼屠宰场?” 刘炎点头。 其实,在踏上陆地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的死亡气息。走到一个地方,他们看到大量散发着惨淡白光的鲸骨如小山般堆积在那里。 刘焱观察了其中那个一副比较完整的骸骨,说:“这应该是白鲸的骨骸。白鲸的样子很萌,喜欢把头探出水面转动,会发出悦耳的声音,被称为‘水中的金丝雀’。我曾经听说过,17、18世纪,由于捕鲸的高额利润,捕鲸者对白鲸进行了疯狂的捕杀,致使白鲸数量锐减。它们被猎人引诱到海湾,被鲸叉击中后挣扎至筋疲力尽,然后被拖上岸。由于只需要攫取鲸油——就是介于鲸鱼表皮与肌肉层之间的一层油脂和鱼皮,而不要肉(当时的人还不知道鲸肉的价值),因此大量的鲸鱼暴尸海滩,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腥臭,绵延数公里。” 刘炎说:“我夏天经过这里时,看到的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峡湾,可是说得上是北极动物尤其是海鸟的天堂。你真的很难想象这峡湾曾经是一个如此血腥的屠宰场。” 刘焱长叹一声,说:“或许昨日鲸鱼的命运,就是明天人类的下场。然而杀戮还没有停止,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依在继续。虽然大部分的国家都颁布了禁止捕杀鲸鱼的明令,但是某些国家,比如日本,就还打着科研目的仍在捕鲸。生态系统本就有着完整的生物链,不需要人类“帮忙”调节,如果哪天人类灭亡了,可能不是因为其他的什么,而恰恰是因为人类自身的贪婪与狂妄。” 梦初用钦佩的眼光注视着他,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哦! 刘炎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弟弟,问:“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一些什么?说吧!” 刘焱说:“我是说杀戮。难道我们杀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厌倦吗?有些人是被逼成为僵尸的。你对他们的手段是不是太残忍了?” 刘炎说:“我怎么了?我不就是用化尸水把他们的肉身都化掉嘛?不然怎么办?你主张把他们关起来。关在哪里?他们身上的尸气很容易会把同类招来的,一下子就能获救了。关在昆仑仙境吗?到时候仙境聚集了尸气,就会暴露了。这化尸水还是你在十年前发明的呢?你怎么又否定自己了?” 刘焱说:“那时候我的心跟你一样,充满了仇恨。我们亲眼看着很多同类死在僵尸手下,或者被他们变成了僵尸。但是,我现在觉悟了。杀戮的结果还是杀戮,永远不会换来真正的和平!我恳求你,暂时不要用赶尽杀绝的化尸水了。也不要再使用它之前,反复地折磨那些僵尸。你知道吗?当我看到你那样做的时候,我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阻止你?难道你的良心就不会有一丝不忍吗?” 刘炎说:“不忍?如果他们打赢了我们,他们会不忍吗?滥杀无辜的是他们,不是我们。我只是想杀鸡儆猴!我惩戒他们,是让其他僵尸知道,他们做坏事,也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个蓝天,我们不是都没有伤害他吗?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会这样看我?” 刘焱说:“哥哥,这些话我想了很久了,一直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好,现在我说了,尽到自己的责任了。至于听不听,那就是你的事了。” 刘炎说:“那我们不要再讨论这个问题了,好吗?” 刘焱点点头。 刘炎说:“我们还是商量一下,怎样帮水淼拿到蓝钉藻吧!” 刘焱笑说:“我发现你对她的态度很奇怪啊。平时看你对她也挺严厉的,表面上似乎也是漠不关心的,可背地里你对她的事总是很上心啊。” 刘炎怔了一下,掩饰地笑说:“谁叫我是大师兄呢?” 刘焱笑说:“是,按照大师兄的吩咐,那些相关的设备我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我们也算视察了地形,明天就带白泽师傅一起过来。梦初,你也来帮帮忙吧?” 梦初还没有说话,刘炎就说:“她?她能帮上什么忙啊?” 梦初耸耸肩。事实上,她也觉得自己可能帮不上什么,可是她会尽力的。刘炎的那种轻蔑的语气让她感到不是很高兴。 回眸寄语:下一篇就是要去海底采灵药了,内容精彩,不要走开哟! 第三十五章 海底捞针 (鞠躬感谢育人难、紫罗兰芊芊、青染纷翡、熊猫大侠888、南诏玄月、七天之树的打赏,衷心感谢育人难、干红、流氓南侠、七天之树、冰在心、杏奈、曾氏豪的推荐票。)第二天,刘炎兄弟、水淼、梦初、白泽一同飞到一块厚实的浮冰上,准备从这里下海。 突然,梦初惊叫起来。原来她发现远处有一只北极狐,兴奋地叫起来。北极狐警惕地看着他们,却没有逃跑。雪白的毛上没有一点杂色。它们的毛色是会随着季节变化的,到了冬季,就会变成白色,不容易被天敌和猎物发现它的存在。 刘焱看着她兴奋莫名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刘炎轻蔑地说:“大惊小怪,没见过世面!在这里看到北极狐有什么好兴奋的?” 梦初吐吐舌头,白泽慈爱地摸摸她的头。 刘炎兄弟穿着刘焱设计发明的“大白鲨潜水衣”。这些大白鲨潜水衣是用特殊的材料制成,颜色与海大白鲨的表皮相近,可以迷惑水族动物,让它们不敢来骚扰他们。同时,这衣服也能耐寒、防水,流水线型的设计也能让他们在水中的游速增大。他们还带着水下探照灯、空气筒、面镜、潜水手表、蛙鞋等整套潜水设备。 梦初还是穿着那套御寒装备,手上戴着也戴着潜水手表。她不是要潜水,而是刘焱发明的潜水手表还兼具信号器的功能,如果三人在水底遇到难以解除的危险,他们就能对梦初的信号器发出求救信号。 梦初和白泽的任务是在岸上守着,以防有突发事件的发生。白泽的皮毛足以抵御寒冷,而且它的脚的体温也是远远低于身体体温的,因此它不用穿戴御寒装备。它擅长游泳,也能潜水,但不能长时间地潜水。 刘炎带头跳进海,水淼跟着,刘焱殿后。 海面上漂浮着一些薄薄的浮冰,海水肯定是冷的。不过刘炎他们并不感到冷,看来御寒衣还是经得住严寒的考验的。 水底下鱼的种类并不少,刘焱几乎能叫得出每种鱼的名字。那体态优美、颜色鲜艳、呈深红色的鱼是北极鲑鱼,是三文鱼的一种,它们的肉和鱼子可是人间美味!这是鳕鱼,那是鲱鱼、那是蝶鱼、那是鳕鱼…… 不好,一群鲑鱼向着他们急速地游来。它们游得那样急,那说明正有大鱼追赶着它们。如果是虎头鲸就麻烦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没有想到他们才刚下水,就与有“海上霸王”的虎鲸迎面遇上! 三只成年虎鲸也发现了他们,向它们围拢了过来。它们暂时没有发起攻击,似乎是在看他们到底是什么怪物。他们披着大白鲨的“皮”,外形却又不像大白鲨,没有大白鲨锋利的牙齿,能发光(探照灯的光),似乎是人类。可以将他们作为晚餐吗? 在海里,敢于跟大白鲨叫板的恐怕就只有凶猛的虎鲸。人们还曾经在网络上讨论过当虎鲸遇上大白鲨,谁更厉害的问题。 刘焱示意刘炎和水淼,三人同时按下手表上的按钮,向三条虎鲸发射出麻药针,那麻药能令虎鲸全身麻痹,却不致命。他们趁机迅速逃脱了。 刘焱对自己发明的这个多功能潜水手表非常满意。 他们潜到海底,搜索着闪电刀鱼的踪迹。 由于闪电刀鱼是一生只繁殖一次,因此它们虽没有什么天敌,数量却仍然是不多。何况,它们的游速非常快。在浩瀚的海洋里寻找它们的踪迹,其难度真的跟海底捞针是差不多的! 八个小时过去了,他们徒劳无功。空气筒中的氧气差不多消耗完了。他们只好上岸,三个人都筋疲力尽。 他们一同飞回昆仑仙境,休息了两个小时,又重新出发。 梦初本来还想跟去帮忙的,但是白泽劝她留下:“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吸收灵气,那边有我就行!” 梦初也深深地感到自己的无能,就决定多吸收灵气,尽快提升自己的仙力,让自己以后能帮得上忙。 经过数天的努力,刘炎兄弟终于在一块大石头下发现了一条闪电刀鱼,但它身上没有吸附这他们要找的灵药。 一千年前,曾有一位共工神族的后人找到过刚刚成熟的北极蓝钉藻,但在他得手之前,就被刀鱼杀死了。他在临死之前,将最后一丝残魂送出北极,飘荡到他的年幼的儿子面前,将蓝钉藻所生长的海域和成熟的具体日期告诉了儿子。按照他提供的日期来计算,十天后,就是北极蓝钉藻再次成熟的时间。最好,能在它成熟之前找到它。当然,在它成熟之后的十五天内找到它也是可以的。十五天之后,它就会自然凋谢。下次重新发芽到成熟,就要等一千年之后了。 看来闪电刀鱼是喜欢独居和独来独往的,因为他们冰没有看到它有其他的同伴。 虽然他们没有找到灵药,但总算知道闪电刀鱼的确切模样了。 又过了一日,他们准备出发时,水淼拦住了他们。 她斩钉截铁地说:“我也要去。” 刘炎狠狠地对站在她身旁的梦初翻了个大白眼。梦初连忙发誓不是自己说的。 水淼带着恼怒说:“你这是侮辱我的智商吗?好几天都没看到你们和白泽师傅了。我问梦初,她也支支吾吾地不肯说。那我就猜到啦。” 她凶凶地对刘炎兄弟说:“你们不是说是我的兄弟吗?这么大的事也不让我参与?好歹我也是最大的受益人好不?我不该出一份力吗?” 刘炎无奈地耸耸肩,表示默许。水淼这才转怒为喜,跟他勾肩搭背,一副“哥俩好,哥俩又和好如初”的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淼这个水族后人跟水族灵药之间有特殊的感应,他们这次终于发现了目标。它就躲在一个珊瑚洞里,身长大约是八厘米左右。它身上吸附这一株外形近似海藻的植物,是蓝色的。这颜色表情蓝钉藻已经成熟了。在未成熟之前,它的颜色是鲜黄色,与刀鱼的颜色近似。 虽然他们的潜水衣和手套都是绝缘体,但是他们还是不敢贸然接近它!他们的脸可不是绝缘体!而且,这小家伙的锋利的牙齿、逆鳞和刀片一样的鳍很可能会割破他们的手套,他们的手也都不是绝缘体!它发射出来的电量足以让附近的成年人致命! 除非,能在它发电之前,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掉它! 三人互相对视一眼,按照之前定下的计划,按下手表的黑色按钮。树根毒针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射向刀鱼,那毒液是致命的毒,而且会在进入刀鱼身体后迅速发作。 可是,刀鱼的警惕性非常高,它也发现了他们,它身上的逆鳞全部竖起来,宛如一个个坚硬的盾牌,将毒针都挡住了。几乎与此同时,它向三人发射出强电。 海水可是优良导体! 如果是普通人,一定要挂掉了。 回眸寄语:功夫不负有心人,海底也可捞银针! 第三十六章 恶战伴生妖兽 刀鱼的警惕性可不是一般的高,虽然他们隐蔽得颇好,可是它也发现了他们。它身上的逆鳞全部竖起来,宛如一个个坚硬的盾牌,将毒针都挡住了。几乎与此同时,它向三人发射出强电。 海水可是优良导体! 如果是普通人,一定要挂掉了。 幸而三人都不是普通人。他们及时念起了避水咒,那些水突然全部后退,与他们隔离开,一个很大的气泡将他们三人包裹住了。 少了海水这个导体,刀鱼的电就传不到他们的身上。 不过,刀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得无影无踪。 他们就这样跟蓝钉藻失之交臂,好不甘心! 他们又找了半日,始终没在看到那条刀鱼的踪迹,肯定它是躲起来了。 上了岸,三人都累成了狗。 刘炎愤恨无比地一掌打在浮冰上,浮冰的一角立刻裂成数块。 水淼生性洒脱,倒是很看得开。她捡起几块冰,放进一个干净的桶里,笑说:“把这个万年冰拿回去,哥们几个喝上几杯冰镇鸡尾酒,提提神吧!我给你表演一下我调酒的绝技。没什么,还有机会的。即使拿不到,也没什么的。即使没有灵药,我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成仙。走,我们回去休息一下。” 水淼还真的会调酒,因为她读书时曾经在酒吧兼职过。她的动作非常潇洒利落,修长白皙的双手灵活地玩着花式,时而将密封的调酒器抛上抛下,让它在半空中作360度转体,时而一只手让它顺着背部滑下来,另一只手在身后接住,就好像是背后有双眼睛似的。她给白泽调了一杯“千山万水”,梦初调了一杯“海洋之心”,给刘炎调了一杯“火红夏日”,给刘焱调了一杯“冰天雪地”,全都加上清洗过的纯净的北极冰,别有一番韵味。 梦初喝着酒,想起了与hugo在丽都一起喝鸡尾酒的情景,所谓“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她的眼角湿润了。她不想被他们看出来,掩饰地低下头。 白泽说:“我们想一想,有什么办法没有?” 刘炎忽然一拍大腿,说:“有了!它再怎么强,也是一条鱼啊!鱼是无法离开水的,是吧?” 水淼打个响指,笑说:“好办法!我们只要对它使用避水咒,把它跟水隔离开来,那它就没辙了!哎呀,大师兄,你怎么不早点想到啊?” 刘炎笑说:“你这酒给了我灵感,你怎么不早点调啊?” 水淼笑说:“那我们休息一下,重新出发!大师兄,拿到灵药后,我该怎么报答你呢?以身相许好不?你要吗?” 刘炎一征,脸色有些不自然地说:“少胡说八道!我只是把你当弟弟!” 水淼笑说:“这是几个意思?哥哥,你到底有几个好弟弟啊?卖腐啊!这样真的好吗?” 刘炎笑着把酒一饮而尽,笑说:“就是你领会到的那个意思。” 刘焱注意到梦初的神情,低声问:“怎么啦?醉了?” 梦初掩饰地说:“是,有点头晕。” 刘焱笑说:“怎么你的酒量比我还浅啊?我喝一杯就醉,你才喝两口就醉了。” 梦初说:“是时间给熊宝宝喂奶了。” 刘焱说:“走吧。” 熊宝宝长得好快,现在已经成了两个大雪团子了。adam和be看到梦初,特别高兴,跑过来像树熊抱着桉树枝那样紧紧地抱住她的手臂,刚好一边一只。 梦初笑着对它们说:“你们很沉啊喂!哎呀,真是俩熊孩子!”她求救似地看着被冷落在一旁刘焱。 刘焱苦笑了一下,尝试去抱be,岂料be这么小就有性别意识了,害羞地转过头,躲到梦初的怀抱中。他又尝试报adam,adam向他挥挥小爪子,呲呲牙。 刘焱无奈地说:“我还是你们的救命恩人哪!没办法,梦初,它们只喜欢你!” 梦初笑说:“你们不能愉快地玩耍,怪我咯?喂,你们想不想吃奶啊?想的话就快放开我。”两只熊孩子似乎听懂了,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的手臂。 梦初给它们喂饱奶后,adam舒服地翻了个身,露出了圆滚滚的肚字,要梦初给它搔痒。 刘焱看着这一幕,突然心里涌起无限柔情,莫名其妙地羡慕起adam来。 两天后,水淼他们终于再一次找到了蓝钉藻。他们用避水咒将刀鱼困在一个大气泡里。刀鱼在空气中无法游泳,一下子掉到泡泡的底部。 三人暗喜,眼见成功在望了。这是他们用避水咒生成的气泡,即便是刀鱼身上那锋利的逆鳞,都无法刺破的。 令他们措手不及的事情发生了!那长不过十厘米的刀鱼双眼突然变成血红色,不是一般的血红,眼珠似是被鲜血浸泡着似的。它的身体瞬间变大,皮肤变成蓝黑色,头上长出了五个很大的尖角,身体(包括尾巴)长出很多锋利的大刺。它用尖角猛刺气泡,那气泡就破掉了。 它的身体还在变大,就像是吸足了气的充气娃娃那样迅速膨胀,变成比成年虎鲸还要大两倍的怪物。 刀鱼妖兽!凡有灵药之地,必有伴生妖兽。蓝钉藻在成熟的过程中,会吸收大量的天地灵气尤其是水灵气,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吸收了一些妖灵气,但是它的身体将妖灵气过滤出来,释放,被它吸附的刀鱼身上。刀鱼身上沉积了大量的妖灵气,在生死关头,就会爆发,变身成为刀鱼妖兽。 那株蓝钉藻仍然钉在它的庞大的身躯上,仿佛一颗蓝痣。 它张开巨嘴,露出上下两排锯齿一般的牙齿。 刘焱三人顿时被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牵引着,向那个深渊一般的巨口冲过去。他们赶紧念起避水咒,用一个巨大的气泡包裹住三个人,然后驱使气泡往与巨口相反的方向走。 刘炎对水淼说:“快,变冰刃。” 水淼念起冰刃咒,一部分海水瞬间变成锋利的海冰刃,向着刀鱼妖兽的喉咙冲过去。 刀鱼妖兽的应变也很快,立刻变吸力为相反的呼力,阻挡住了冰刃的前进方向,而且还将刃尖都掉了一个头,刃尖向着水淼他们的大气泡。 现在的情况就是比谁的力气大了。一个用水灵力将冰刃向那边推,一个用妖灵力将冰刃向这边推,双方僵持不下。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三十七章 灵药的威力 水淼毕竟是刚刚才修炼到第二层仙力的,时间一长,眼看抵挡不住了。刘炎两兄弟并没有修炼水神力,爱莫能助。 那些冰刃向着气泡急飞过来。一旦气泡破掉,妖兽就很可能会立刻发电。刘炎两兄弟虽然修炼成仙了,拥有金刚不坏之身,一般的电是上不到他们的。但是这是妖灵之电,比一般的电又强得多。水淼的魂魄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会被电得魂飞魄散的。 幸好,在冰刃到达气泡表面的前一秒消失了,是水淼用水神力将它们化为了海水。 刘炎说:“兵分三路。” 他念起避水咒语,将大气泡变成一个更大的气泡,将妖兽也困在其中。然后,三人分别御鞭、御扇、御剑飞行,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分别攻击妖兽的头部、中部、尾部。 水淼负责是用她的武器冰语剑攻击妖兽的尾部,这是妖兽的攻击力相对薄弱的部位。 刘炎两兄弟则负责用火球牵制妖兽的头部和中部。 妖兽灵力虽强,可毕竟是鱼类,只有腮而无肺,过了一会儿,就有点呼吸困难了,动作也迟缓了许多。 水淼趁这个机会,冰语剑一下刺中它的尾部。它的尾部立刻被冰块封住了,无法再摆动。 刘炎的手中凭空多出另一条九节鞭,这条九节鞭跟他用来飞行的那条有所不同,整条鞭上不满了银色的迷你闪电,他可以用后天雷神力配合这条闪电九节鞭制造出霹雳。之前,他跟腾蛇夹攻蓝天时,天空风云变色,那劈下来的两个霹雳就是他制造出来的。 他挥舞着闪电九节鞭,灵巧地将蓝钉藻卷住,一拉,就将蓝钉藻连根拔出。白泽师傅没说错,他的九节鞭练得就跟他自己的手似的。 妖兽痛得连声嗷嗷大吼,吼声震耳欲聋。 刘炎三人赶紧捂住耳朵。 这吼声的威力虽比创世神犼的朝天吼神功的威力稍逊,但也不容小觑。 刘炎三人念起避水咒,各自“驾驭”一个气泡往海面逃跑,将妖兽困在那个大气泡中。妖兽失去了蓝钉藻,又呼吸不到氧气,很快打回原形,变回了那条小刀鱼,扑腾了几下,死掉了。 水淼回过头来,有些内疚地遥遥地向刀鱼的尸体拜了几拜。 回到昆仑仙境,换回便服的水淼立刻将藻洗净了,吃进肚子里。接着,她到凤凰琉璃塔中吸收灵气。她感觉到,那些灵气争先恐后地向她的身体涌过来,她的经脉涨得非常难受。原来,这灵药的主要作用就是在短时间内大大增加灵气吸收的速度的。 刘炎说:“你的灵力一下子增加了太多,因此憋得难受。”他把她带到一条小溪边,说:“你试着让这条小溪结冰吧。” 她用仙力试了试,刚才还汩汩流淌着的整条小溪都结了冰。水淼喜逐颜开,肚子也舒服了。 这个时候,凤凰琉璃塔第二层和第三层的风铃全都无风自动起来。 刘炎笑说:“恭喜你,功夫不负有心人,从明天起,你可以开始练第四层仙力了。不过,接下来的一个月来,你要小心些。你将会遇到两大劫。可能是雷劫,也可能是其他劫。这是修仙路上的必经阶段。” 水淼问:“师傅不是说仙力每提升一层就会遇到一劫么?可是我之前从第一层升到第二层的时候,好像也没什么事哇!” 刘炎说:“之前你跟警局的同事抓一个大毒枭的时候,不是差点死了吗?” 水淼说:“可是有个蒙着眼罩的黑衣人救了我,有惊无险。哦,难道那个黑衣人就是你?” 刘炎笑说:“你现在才知道啊?难不成你以为是青蜂侠啊?” 水淼的双眼放光,一把抱住他,在他脸上“吧唧、吧唧”亲了两口。他条件发射地一把推开她,一边擦脸一边说:“你干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知道吗?” 水淼笑说:“你不是说把我当弟弟看吗?”她笑着拥抱了刘焱、白泽和梦初,开心得忘了形。 梦初注意到刘炎的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而且他似乎正竭力掩饰着自己的心理波动。这分明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男面对初恋女孩时才有的表现嘛!难道这刘炎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谈过恋爱吗?太不可思议了! 那么刘焱呢?他也是没谈过恋爱吗? 她又装作不经意地看了刘炎一眼,却发现他也正在凝视着自己。两人的薄嫩的脸皮都微红了,迅速地移开眼光,装作看别处。 梦初诧异于自己的心跳加速,难道......不,不可以。愧疚、自责、不安像三个凶神恶煞,将她的心捆绑起来,用鞭子狠狠地抽打着。 hugo在天上看着自己的。如果自己爱上其他人,他一定会伤心的。不可以!肯定是因为刘焱工作时认真的神态跟hugo太像了,因此自己才有移情作用。对,一定是这样!hugo,你放心,我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一个! 过了两日,白泽将梦初找来,笑说:“你到这里也有六十来天了,进步神速啊!你对灵力的吸收速度比你的几个师兄、师姐都快得多。你已经吸收了很多很多的风灵气,自己应该也感觉到吧?” 梦初迷惘地问:“真的吗?我好像没感觉啊。” 白泽笑说:“没感觉?那是好事啊!说明你的身体在不知不觉中就吸收掉了那些灵气,没有出现任何排斥,它们已经成为了你身体的一部分了。如果按照这个速度,不出一年,你就可以修炼第二层了。” 梦初半信半疑地听着。 白泽说:“今天我教你怎样控制风神力,隔空移物。” 梦初笑说:“怎么听起来这么像气功呀?” 白泽拿出一颗彩色玻璃珠,放在玉桌上,笑说:“来,你试一试,气聚丹田,集中意念,让玻璃珠滚动起来。”这昆仑仙山到处到是玉石,因此,他们平常使用的器具比如碗筷啊、桌椅、床啊都是玉石制的。 梦初用手掌对着玻璃珠隔空做了个推的动作,感觉自己像个傻子一样。 白泽笑说:“不行,你有杂念。要集中意念!” 梦初尽量集中精神,心里就想着;“玻璃珠,动!玻璃珠,动!” 奇迹真的发生了!梦初的掌心吹出一股微风,玻璃珠真的骨碌碌地滚动了起来,在惯性的作用下,它一直滚到桌子的边缘才停住了。 梦初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她反应过来后,她欢呼雀跃地跟白泽拥抱。白泽的温暖的毛茸茸的身体抱起来好舒服啊! 白泽笑着抱起她,转了几个圈,才把她放下来。 第三十八章 危急关头 梦初笑问:“那我可以叫你大白吗?”她看过《超能陆战队》,很喜欢暖萌的大白,她觉得白泽的气质跟大白有点像。 白泽爽快地说:“可以啊,叫什么都可以。不过,你要加‘师傅’两个字。” 梦初笑着叫它:“大白师傅。” 它用超大的手掌摩挲着梦初的小脑袋,慈爱地说:“想念家人了吧?我们已经把你的肉身放回酒店,你回去吧。” 梦初点点头。虽然她渐渐喜欢上了昆仑仙境这个地方,她确实想念父母了。她独自出门在外,父母一定也很担心她。 她去塔内跟水淼告别,接着去实验室拥抱了两个熊宝宝,喂了它们最后一次,跟刘焱告别,就念起起风咒,飞出结界外。她飞到巴黎的酒店中,看到自己的肉身就躺在床上。她钻进了自己的肉身。 她在酒店的床上醒来后,她感觉自己做了一个亢长的梦,却丝毫想不起梦的内容。她只记得那日跟蓝天去完尼斯,在回来的路上,自己跟她倾诉了许多许多。她去他的房间找他,却被服务员告知他已经check/out了六十多天了。 她看看手机上的日期,发现已经过去六十三日了。可她对这些天的事一点都想不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她不禁又困惑又有些失落。难道他就这样不辞而别了吗?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人能回答她。 她闷闷不乐地买了机票,上了回国的飞机。 因为不想父母特意来广州接她太辛苦,她没有将自己回来了的消息提前通知他们,而是准备给他们一个惊喜。 没有想到,受惊的人是她,喜却没有,应该是惊怕才对。 傍晚时分。爸爸妈妈都不在家。这是很少有的情况。难道他们出去吃烛光晚餐,叹一叹二人世界了?这样也应该,柴米油盐一辈子了,时间都花在女儿身上了。 客厅里的那台红色的固定电话的铃声响了。 梦初接了电话,听到一把陌生男人的声音:“你爸爸妈妈在我们手上,不想他们死的话,告诉我们昆四大神兽的藏身之处。” 梦初愣住了。这是什么神展开的剧情啊?是诈骗电话吗? 她犹豫了一下,不太相信地问:“我父母在你们那里?你是什么人?” 话音未落,几个黑影穿墙而入,将梦初团团围住。他们一个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西装,活像《黑客帝国》里的那些黑衣人。 领头的事一个长相极其猥琐的男人,他手里拿着手机。他挂了手机,阴冷地说:“你识相的,就快快告诉我们四大神兽的藏身之处,我们就给你一个痛快的死!还可以放过你的父母。否则的话,要你们统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什么四大神兽?”梦初问。 猥琐男说:“嘴巴还挺硬。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啦。” 他张开嘴巴,露出上下四颗锋利的僵尸獠牙,因为墨镜挡住,所以梦初没有看到他的眼睛也变成了浅灰色。不过,这已经够惊吓了。梦初手脚冰冷,如坠冰窖。 旁边的一个胖一点的黑衣人对他说:“黑鼠哥,你不是想吸她的血吧?boss吩咐过我们不能把她变成僵尸的,只是要我们用尽各种方法逼她说出来。” 猥琐男说:“知道啦。我也是特意吃饱了才来的。今天不吸血,玩点别的。自从变成僵尸以后,我都有十几年没碰过女人啦。女僵尸倒是有,可总感觉差了一点什么。” 虚胖男说:“这?不太好吧……是不是听者有份啊?” 猥琐男笑说:“当然啦。独食难肥呀!” 其他男人都猥琐地笑了起来。 梦初怕得牙齿直打颤,身子往后缩了又缩。 仍然身处巴黎的蓝天有了不详的预感,他胸前的白水晶变成了黑色。 问题是,他虽然能感知梦初的心情,却不能感知她的具体位置。他焦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称得上是六神无主。他一向是个乐观开朗、凡事都看得开的人。长这么大,他都不曾这么不冷静过。 他的手机响了。是阿文打来的。 阿文说:“蓝天,刚才我听联盟的同事说,要去执行任务,是要去对付一个女人,叫什么‘梦初’的。我想起曾经听你说过,你在飞机上认识了一个女人,好像也叫这个名字。是不是?” 蓝天急忙问:“是。你知道他们现在的具体位置吗?” 阿文说:“我问了,是j市幸福路93号520。” 蓝天说:“谢谢你。你先帮我去阻止他们。我随后就到。不用怕他们,有什么我负责。” 阿文说:“不要这么说,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好,我马上过去。” 蓝天用最快速度,在半小时内从巴黎赶回了j市。幸福路是在哪里?虽然他是在j市出生和长大,可是也不是什么道路都认识啊! 他打电话给阿文,阿文却没有接。他已经被几个黑衣僵尸制服,被钢索紧紧绑住,动弹不得。 猥琐男一步一步地向梦初逼近,梦初已经被他逼到墙角了。她完全忘记了自己拥有先天神力这回事,否则的话,也是可以自保的。 幸好,男主角通常都是在女主角最危急的时候及时赶到的。否则,这戏就没法演下去了。 蓝天问了路后,火速赶到。 蓝天一把抓起已经把裤子脱掉、扑到梦初身上的猥琐男的衣领,把他狠狠扔到墙角去。猥琐男挣扎着爬起来,发现脚骨断了。虽然僵尸都不会痛,但是他恐怕一个月都不能正常走路了。 蓝天很少发怒,而他每次怒火冲天,手劲儿就会变大很多,这也是他的先天魔能之一。 虚胖男和其他僵尸一拥而上,被他的连环扫堂腿扫了个人仰马翻,一个个倒地不起。 他转过身,手上已多了一把秋水凝碧剑! 僵尸们看清是他,都不敢轻举妄动。这可是以前的*oss将臣的儿子哇!也是现任*oss战逆神的弟弟哇!虽然,听闻他们两兄弟一向不咬弦,但是……何况,他还是先天魔能仅次于将臣的二级僵尸喔! 回眸寄语:感谢你一直看上去喔。 第三十九章 调虎离山 刚才,各种混乱的情绪在梦初的体内暴动,恐惧,绝望,不甘,屈辱……在看到蓝天的那一瞬间,她的情绪得到释放,化为了泪泉的汩汩清流。 蓝天高大挺拔的身躯挡在她面前,对僵尸们大喝一声:“滚!” 僵尸们面面相觑。就这样回去吗?*oss饶得了他们么?怎么办? 梦初忽然抽泣着说:“他们刚才说捉了我的爸爸妈妈。” 蓝天瞪了猥琐男一眼。 猥琐男连忙说:“是战主席吩咐的,我们只是听命行事。” 蓝天说:“他们现在在哪?” 僵尸们犹豫着说不说,好像无论他们说不说,都没有好果子吃。 蓝天的身形一闪,剑已经架在到了虚胖男的脖子上。蓝天的目光不是一般的敏锐,已经凭这几只僵尸方才的表情判断出,虚胖男是这写僵尸中最怂的一个。 如他所料,虚胖男立马焉了。 蓝天朗声说:“虽然说僵尸无魂魄,在几百年期间都可不老不死,可是,被弄个终身残废什么的是可以的。你离开家人已经很久很久了吧?一旦你对boss来说失去了利用价值,那你的存在对别的僵尸来说又有何意义?他们会照顾你吗?他们很可能会把你丢到臭水沟里,后者干脆随便找个坑埋了,任由你自生自灭,那才叫真正的生不如死呢!” 他的话字字如针,每一字都戳到了虚胖男的虚弱的心,针针见血。 虚胖男颤声说:“在、在赢副主席那里。没有boss的命令,谁都不敢放人的。”他有所畏惧,有意说得含混不清,不把具体地址说明白。可是,蓝天当然知道他说的就是赢勾的地宫。那里是他的大本营,兼具住所、办公室、牢房等功能。 蓝天说:“好,既然你们说了,我也不为难你们,我也不会告诉别人是你们说的。你们最好自己也别说!滚!” 虚胖男如获大赦,跟其他无可奈何的僵尸们一个个“愉快”地翻滚了! 蓝天把阿文的钢索挑断,立刻打电话给赢勾:“赢叔叔,好久没跟你下棋了。你可以到我的庄园来一趟吗?” 蓝天很早以前,就打算搬出来了。他擅长画画,画了很多图画,都是关于对未来的居所的构想。“知子莫若父”,将臣留给他的遗产中,有一套新建成不久的古色古香的庄园,基本上是按照他的图画建成的。 酷爱唐朝园林文化的他给庄园起名为“唐朝庄园”。他准备让人按照他的设想对一些地方进行改建后,就跟妈妈一起搬过来。 蓝天将梦初带到庄园的东南处的“幽篁馆”。 蓝天说:“梦初,你暂时住在这里吧。等我把你的父母救出来后,也让他们暂时住这里。我会保护你们的。”梦初感激地点头。 他指了指隔壁不远处的“餐霞阁”,笑说:“本来我打算迟些再搬过来的。看来要提前了。”他又对阿文说:“文,麻烦你你去翠湖别苑,把我的行李拿过来。” 阿文说:“那伯母呢?” 蓝天说:“我昨晚跟她通过电话了,她好像还不是很愿意离开那个地方,说那个地方有我爸的影子。随她吧。以后我再劝她。” 半个多小时,赢勾来到蓝天的住所餐霞阁。他是开车来的,车停在“唐朝山庄”的地下停车场中。虽然他是飞尸,会飞,而且飞速很快,不过,除非是处于战斗状态,否则他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会使用魔能。 如果不告诉你的话,你绝不会想到赢勾会是僵尸始祖之一。他是看上去温文尔雅、神清气爽、干净整齐。他身上穿一套考究的改良款式的手工定制的唐装,手上是限量版的瑞士精工手表,脚下是一对纯手工的量身定制的羊皮鞋,给人的感觉是一个注重生活质量和品味的中年男人。 赢勾本是黄帝手下的一员文武双全、冷静睿智的大将,却不受黄帝重用也是,在一次与蚩尤交战中,他没有遵守黄帝的指令,而导致了兵败。黄帝大怒之下,派赢勾去守护黄泉冥海。赢勾表面上是接受了黄帝的惩罚,但是,其内心颇为不满,但是却又无可奈何。直到有一天,他的机会来了。 犼的最后一份魂魄似有意无意的飘到了黄泉。赢勾开始时毫不犹豫的出手,想要击杀犼的魂魄。犼虽然只是一残魂,但是莫要忘记,犼也是四大古神之一,就算是它残魂,其神力也远非赢勾能比的。犼的残魂毫不犹豫的飘入赢勾的体内。 赢勾在开始还在不断的反抗,在犼的不断诱惑之下,赢勾居然慢慢接受了犼的提议:二人的魂魄融合,成为一个更为强大的神祇!魂魄融合成功后,赢勾成为了四大僵尸始祖之一! 赢勾本身的实力就极为强悍,融合犼的魂魄后,他的躯体发生了变化,体内的神力变成了无尽的尸气,并且在尸气的滋润下,赢勾的身体变得更加坚硬,成为金刚不死之身。变成僵尸始祖。赢勾并不甘心黄帝将自己贬谪成为守护黄泉的小神,于是对黄帝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不断地祸乱人间。 黄帝在女娲的四大神兽的帮助下,与赢勾大战。赢勾落败,不知去向。 赢勾笑着对蓝天说:“少主好雅兴!”他追随将臣多年,习惯称将臣为“主公”,称蓝天为“少主”。 这餐霞阁也是中西合璧的建筑,跟幽篁馆的小巧雅致相比,勾角飞檐,红墙绿瓦的餐霞阁显得更大气端庄。院子中栽种的是红牡丹、红玫瑰、红杏、红菊、红茶花等红色花卉,一年四季都如同喷火蒸霞一般。当中却有两棵青松,成了这万红丛中的一点绿意。 院子一角的的大理石桌子放着文房四宝和几张宣纸。赢勾凑过去看,只见其中一张宣纸上写着数个行草字:“少无适俗韵,早有餐霞愿”,墨迹尚未干。这是爱好书法的蓝天刚写的。 蓝天笑说:“赢叔叔,你来得正好,帮我看一下,这写得可好?” 第四十章 棋逢敌手 赢勾本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行家,他拿起宣纸,眯着眼欣赏了一会儿,笑说:“说得上是龙飞凤舞吧。唔——还是有进步的空间!” 蓝天笑说:“说起来,赢叔叔还是我书法的启蒙老师哩!赢叔叔,这儿文房四宝皆有,赢叔叔可否赐教一二。” 赢勾笑说:“还是改天吧。今天我可是来过棋瘾的。无敌是最寂寞啊!主公去世后,放眼天下,能跟我在黑白沙场一较高下的人就只有少主你了。 蓝天已取出玉制围棋棋盘一副、黑白玉棋子各一盒,摆放好。 他笑问赢勾:“赢叔叔见多识广,可知我这棋具的来历?” 赢勾仔细端详那棋盘,又用纤纤玉手轻轻触碰那棋子,只觉那棋子有微微凉意自他指尖沁进去,好不舒服! 他笑问:“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这楸玉局、冷暖玉棋子?” 蓝天笑问:“何以见得?” 赢勾笑说:“唐宣宗大中年间,日本王子来朝。他善棋,打败了当时的许多棋坛高手,用的便是这楸玉局、冷暖玉棋子。后来唐宣宗命当时的第一国手顾师言与之对弈,顾师言险胜。后来王子将两样宝物献与唐宣宗。唐宣宗将之赏赐给顾师言。据传,冷暖玉棋子的特点能自己随着环境调节温度,冬温夏凉。如今夏日炎炎,这棋子摸起来就稍有凉意。” 蓝天笑说:“正是如此。来,我们开始手谈吧。” 赢勾笑收:“我让你执黑先行吧。” 蓝天笑着礼让:“您是长者,还是您先行吧。” 赢勾笑道:“少主不必谦让,你先来。” 蓝天笑了笑,拿了一颗黑子,在棋盘的中腹位置先下一子。 赢勾眉间微蹙,摆手说:“你这岂不是成心礼让吗?金角银边草肚皮,你第一子下在肚皮这里,岂不太不着边际了?你知道我最不喜欢跟那些下属下棋了,都是战战兢兢的,唯恐会赢了我,我会不高兴似。怎么你这个雅人也落入俗套了?” 蓝天略带顽皮地微笑道:“这是我自创的天马行空、出奇制胜的下法。且看我如何战胜叔叔,叔叔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赢勾哈哈大笑说:“好狂妄!就须这样才好,这样才痛快!” 他在边上下了一子,蓝天也紧接一子。两人黑来白往,斗得难解难分。 赢勾深谙棋理,布局严谨,中盘扭杀如关云长挥舞青龙偃月刀,横劈竖砍,有万夫不当之勇。官子工夫亦堪称一品。每着无不勾心斗角,占尽先机,各尽其妙。其计算之精确,用意之深远,常人往往须于十数着后才得以窥见其中蹊跷来,真天神化人也。 蓝天的特点则是轻灵飘逸,棋路多变,让人捉摸不透。他有时候着子看似乎平淡无奇,但寓意极深,对手不易察觉,若敢于用强,他就立刻随机应变,出奇制胜,迫使对手相形见绌,反而自困。有时候深入敌腹,孤身探险,被对手重重围困,似乎难以反胜,却又能于生死存亡之际巧心妙用,空灵变化,出死入生。有时候他时而注重实利,寸土必争,步步为营,一子都不肯落入对手囊中,时而又毅然舍弃一片“领土”,另行开疆辟土。 两人最初都是思路敏捷,一子接着一子,不曾出现长考,可谓棋逢敌手。半个小时以后,赢勾一步慢似一步,蓝天却是步步紧逼。最后赢勾可能是着急了,下了一着昏着,被月瑶抓住机会,步步紧逼。 赢勾稳住心神,苦思冥想了十来分钟,突然茅塞顿开,下了一妙着,蓝天忍不住叫声好。原来他这一着,真是神来之着,居然将劣势扳回,与蓝天平分秋色。 蓝天也思索了将近十分钟,才下了一着。两人进入连环打劫的状态。 赢勾在心里算了算,知道自己平局已定,豁达地笑说:“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蓝天笑说:“‘姜还是老的辣’!赢叔叔,再下一盘吧?” 赢勾说:“我也想。可我还有要事在身啊!改天再来领教!” 蓝天说:“我刚得了一幅《春山烟霭图》,据说是米蒂的真迹。赢叔叔有一双鉴宝鹰眼,明察秋毫,可否帮我看看?” 赢勾摇头说:“你八成是被骗了。米蒂的书法倒是留下了不少,主要是因为有碑拓。画嘛?我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找到一幅真迹。经过那么多年的战乱动荡,估计是没什么流传下来了。” 蓝天说:“我拿出来,叔叔一看就知道了。” 赢勾皱着眉说:“少主,我真的要回去了。我已经给了你足够的时间了吧?” 蓝天笑说:“我就知道,我的调虎离山之计是无法骗得过赢叔叔的。谢谢你,没有马上拆穿我。” 赢勾说:“我欠你一个人情。如果不是你在主公面前举荐我,我也当不了这联盟副主席。不过,我的地宫守卫森严,步步为营,以阿文的能力,恐怕是救不到人的。” 蓝天还未大话,一只翠鸟飞了过来,落在蓝天的肩上,吱吱喳喳地“说”了一通。 蓝天点点头,翠鸟飞到树上。 蓝天笑说:“阿文当然是不行的,他去就等于是自投罗网嘛!” 赢勾胸有成竹地一笑,说:“你的心腹下属,除了阿文,还有谁?这些年,除了我,你跟哪个僵尸走近过?而且,你我的多年相交相知,也只限于琴棋书画、风花雪月,不涉及其他事务。你一向都想远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俗务,置身事外,逍遥自在。怎样,我对你的了解够深了吧?” 蓝天面色一正,说:“你分析得很对,只是有些东西你忽略了。赢叔叔,对不起,那是我好朋友的爸爸妈妈,我一定要救他们的。” 赢勾的脸色微变,不再说话,立刻飞向郊区的一座低矮的山丘上。这座山叫“螺山”,因山形似螺而得名。 他的地宫就在山底,入口非常隐蔽,宫内的道路蜿蜒曲折、错综复杂,等同迷宫。赢勾直接穿过山体,飞到其中一个牢房——蜘蛛凹。这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圆柱状的坑,,除了每隔一米左右出现的一个个毒蜘蛛的巢穴,周围都没有任何可以落脚的支撑点,且滑不留手,真的是苍蝇拄着拐都爬不上去。 第四十一章、蜘蛛凹 坑道上是一个接一个的蜘蛛网。这些蜘蛛是后卿和一个被战逆神咬成僵尸之后投靠“将臣再创世联盟”的著名生物学家一同培养出来的新品种,喜欢群居,毒性特强,吐出的蜘蛛丝比一般的蜘蛛丝坚韧且粘性极强。谁胆敢从这些蜘蛛网中穿过,都会被粘住,接着会有上百只黑色毒蜘蛛沿着丝爬过来,只要有一只蜘蛛螯伤他,就足以使他毙命。 接近坑底的地方,有一张铁丝做成的蜘蛛网状物,铁网连接着巨大的磁盘,一个做成甲虫模样的铁棺被吸附在磁盘上。梦初的父母就囚禁在铁棺中。无论谁打开棺材板,都会触动机关,会有密集的雨点一般的毒箭射出来。 赢勾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是谁?他是怎样做到的? 所有蜘蛛全部都破了一个大洞,似是被猛火烧出来的。棺材板打开了,梦初的父母不见了。那些本应射在来劫狱的人身上的毒箭都插到了蜘蛛身上,另外有些蜘蛛被烧成黑炭。 是谁?谁有这么大的能耐? 一把扇飞到唐朝庄园的上空,降落在餐霞阁前的空地上。 扇上站着四人:梦初的父母、金鑫和刘焱。 梦初哭着扑到妈妈的怀里。三人劫后重逢,真是悲喜交集啊! 梦初的爸爸一面困惑地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家里看电视时,突然来了几个黑衣人,不是从门口进来的,而是从墙壁那里穿过来的。他们把我们绑架到一个阴冷的地方,一路蒙上眼睛,塞住嘴,还塞住耳朵。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是有十几小时了。然后,他们就来把我们救出来了。”他感激地看了看金鑫和刘焱,问:“两位先生贵姓大名?我如清朗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的恩德啊!你们是警察吗?” 金鑫笑说:“警察?警察恐怕也做不到我们刚才做的事啊!没事,你们只要给我们一点报酬就可以了。” 如清朗一怔,接着笑着说:“哦,应该的应该的。麻烦你们稍等一下,我回家去取钱。” 蓝天笑着捶了了金鑫一拳,笑说:“你还真好意思开口啊?那你之前欠我这么多顿饭,什么时候还?” 金鑫笑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蓝天,一桩事是一桩事嘛。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啊!” 蓝天笑说:“这笔账算我头上吧!明天我开张支票给你,保证不是空头支票。”他又笑着对如清朗说:“伯父,我叫蓝天,是梦初的朋友。这位是金鑫,是我的朋友。你甭管他,他只是随口说说。” 他们说话的时候,刘焱一直打量着梦初。她在梦里见过自己,不过她应该是暂时忘记了。看来,她跟蓝天的关系真是不一般啊!蓝天三番四次地帮助她,不惜为她跟他哥哥和僵尸族人翻脸!他们是恋人的关系吗? 蓝天问金鑫:“这位是你的朋友?怎么称呼?”他指的是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刘焱。 金鑫微笑说:“他暂时还不想说出自己的身份。我觉得自己一个人去救人,胜算不大,就把他也拉过去了。幸好他也去了,不然我现在可能就被毒蜘蛛咬死了。记得哦,我们是受你的委托,两个人冒死去救人,报酬要double。” 刚才,他们确实遇到了很大的凶险。 收到蓝天的电话后,金鑫就把刘焱叫过来,一起飞到螺山。蓝天所养的翠鸟也飞了来,它按照蓝天的吩咐,将他们带到地宫的入口那里。 这可真不是个简单任务。怎么进入地宫呢?入口很隐蔽,门是钢制的,看上去有点像旧时的防空洞门。门后面是有四个僵尸守卫着的,一旦惊动他们,他们就会拉响警报,整个地宫的僵尸都会蜂拥而上。地宫很大,路线错综复杂,有很多个小房间,而他们却连梦初的父母被囚禁的具体位置也不知道。 幸好刘焱和金鑫有金睛火眼,这是他们修炼的后天神力。他们看了好久,终于看到了,梦初的父母就被囚禁在蜘蛛凹的铁棺材里。 他们走到最接近蜘蛛凹的地方。刘焱先隔空造出一个个火球,然后推动那些漂浮在蜘蛛凹上空的火球将蜘蛛网烧破,将部分蜘蛛烧死。 金鑫是金神蓐收的后人,有先天金神力,可以控制一切金属的运动轨迹。他用神力隔空推开棺材板,那些射出来的毒箭也被他用神力改变了方向,射向那些剩下来还没死的蜘蛛。 金鑫将棺材板合上,这铁棺就成了一个天然的保护罩,保护着梦初的父母。铁棺在他的神力的作用下,挣脱了磁铁的吸力,向着入口处的钢门飞去。 守门口的僵尸被刘焱的火烧着了衣服,自顾不暇。金鑫用神力隔空拉出钢门的门闩并打开钢铁门,让铁棺飞了出来。 大批的僵尸追出来,他们赶紧御扇飞逃了…… 金鑫简要地讲完以后,刘焱说:“不用给我报酬了。无论在公在私,我都义不容辞,应该的。”他说的是大实话。在公,梦初是八大神族的后人,肩负着对抗僵尸、拯救人类的重任。她的父母因此被僵尸捉去,他作为梦初的战友,是有义务出手相助的。在私,他跟梦初都是神族后人,是师兄妹,何况,他对梦初还挺有好感的哟! 金鑫说:“我这朋友没啥缺点,就是太老实,见钱也不开眼。他不要我要,最好连他那份也一起给我,想想好有点小激动呢!好,没什么事了吧?那我们走了。有生意再call我。” 蓝天笑说:“好,明天我叫阿文把支票拿给你。” 如清朗说:“我还有一个问题。你这扇是——新式的飞行器吗?” 刘焱笑了笑,没言语。 金鑫笑说:“是的。想买的话也可以找我,给你打个折,粉碎性骨折!” 梦初笑说:“谢谢你们救了我爸爸妈妈。” 金鑫和刘焱点点头,坐着扇飞走了。 梦初妈妈问丈夫:“要报警吗?” 如清朗沉思,梦初说:“可能报警也没什么用。蓝天说他会保护我们。他有超能力。” 梦初妈妈说:“超能力?” 梦初毫不犹豫地使劲点头。她可是亲眼见过的,自然是深信不疑。 她的父母却是半信半疑。 回眸寄语:这是男猪脚见家长的节奏么?也太快了吧? 第四十二章 茶正香 蓝天却无意解释,笑说:“伯父伯母,你们就放心在这里住下吧。我保证你们的安全。” 梦初妈妈看着丈夫,后者说:“那也只好麻烦你了,蓝先生。” 蓝天说:“叫我蓝天就ok了。” 如清朗说:“请问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们吗?我们是中产阶级,不是什么大富之家啊!好像也没得罪什么人啊!他们有什么目的?” 蓝天说:“这个,我也不知道。”他确实是不知道,即便他猜到了一些,也不方便说吧? 梦初努力回忆了一下,说:“那几个来威胁我的人是僵尸,好像是要我说出什么四大神兽的藏身之所。我都不明白他们说什么鬼!” 她父母又吓了一跳,僵尸?要不要这么离谱啊?他们招谁惹谁了啊? 蓝天心想:果然是这样。他安慰他们说:“说不定是点错相、找错人了。不管了,暂时住我这儿吧,以防万一啊!” 他安排三人在“幽篁馆”住下。 只见一抹粉墙,千竿翠竹,竹子身姿苗条修长,叶子错落有致,竹影重重叠叠,阳光洒落其身,微风轻抚其面,别有一番韵味。当中有一棵连理绿萼树,因为开花时节未到,只有婆娑叶子,越发楚楚可人。 院子有一幢二层楼房,外形是仿古的,红楼绿瓦,勾角飞檐。它临水而建,旁边有一个小池,取名红香池,待到夏天,池中栽种着的红莲就会应时开放,成为这幽篁馆中的万绿丛中一点红。 里头的装修和设施是中西合璧的。玻璃窗旁垂着绿呢的窗帷,家具有西式的黄色沙发,也有中式的花梨八仙桌、椅子,屋顶上垂着五盏宫灯式样的彩纱罩的大电灯。紫檀矮几上放着电话。家具和摆设虽有中有西,却搭配得宜、颜色调和,看上去十分温馨、和谐。 八仙桌上放着一整套洁净的传统的珍贵茶具,都是出自名家之手:一个曼生半瓢壶,几个桃形杯、一个春兰紫砂茶叶罐和竹木材质的“茶说六君子(即茶艺六用)”,分别是茶筒、茶匙、茶漏、茶则、茶夹、茶针。蓝天精于茶艺(虽然他自己不能喝茶),这些都是他平日用来烹茶招呼朋友的茶具。 蓝天笑说:“喝点茶,定一下惊吧。”他的一副可堪信赖的模样让梦初一家人不知不觉中定下心来。 他将茶具拿到院子中,将青瓷瓯置于胶泥垛的小风炉上,用细松枝点燃了火,拿一把葵扇轻轻扇着。 梦初爸爸说:“这是古法烹茶啊!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却有这份闲情逸致啊!” 梦初妈妈说:“这倒让我觉得好像到了《红楼梦》的栊翠庵了。”梦初的妈妈很喜欢《红楼梦》这部名著,对妙玉烹茶那一节记忆犹新。 蓝天点燃了一枝香,笑说:“‘茶须静品,香能通灵’。在品茶之前,让我们闻者幽香,平静下来,准备以空明虚静之心,去体悟茶中奥妙。” 梦初问:“这是什么香,又不是芸香、、沉香、檀香,也不是龙脑香。这香气若有若无,似远似近,若即若离,就仿佛是情丝牵绊,让人欲罢不能,欲近却又不得。” 蓝天笑说:“这是我自己研制的‘苎萝香’,是用西施故乡苎萝村的浣纱溪旁的三生藤、相思草和断肠花来制的,味道很特别,是吗?这水是我从杭州的虎跑泉带回来的。” 说话间,泉水已烧开了。蓝天亲自用沸水将茶具再仔细烫洗一遍,又拿细长柄的茶则,将茶叶罐中储存的茶叶舀出,先给众人细看。原来他将苏州产的龙井茉莉花茶、龙井玫瑰花茶茶叶混合在一起了。 梦初爸爸说:“我虽不懂茶艺,对苏州的特产茉莉花茶还是略知一二。它又叫茉莉香片,是将茶叶和茉莉鲜花进行拼和、窨制,使茶叶吸收花香而成。其中,用龙井茶作为茶胚的,叫龙井茉莉花茶。龙井玫瑰花茶也是同理。你它们外形秀美,白毫显露。闻一闻,香气浓郁啊!” 蓝天笑说:“伯父太谦了。我在你家里看到一套紫砂茶具,紫砂茶具买回来后,是要养的。我看那套茶具的成色,就知道养得很好。那是我就知道伯父肯定是精于茶道的。” 梦初爸爸笑笑得合不拢嘴,说:“惭愧惭愧,只是略懂一点皮毛而已,跟贤侄相比,不值一提啊!” 梦初和妈妈相视一笑。怎么回事?好像大家说话突然都变得格外文雅?是环境的氛围造成的吗? 蓝天将茶叶缓缓倾入青瓷瓯中,将茶水烧至数沸蟹眼,就将茶水倒入三个桃叶杯中。茉莉花茶与玫瑰花茶的混合茶汤,汤色是橙红透亮的。 梦初爸爸饮了两口,对蓝天说:“贤侄,怎么不给自己倒一杯?这茶果真鲜醇爽口,让人回味无穷啊!” 蓝天说:“我能喝水以外的食物,就连茶水都不可以,不然会很不舒服的。梦初也知道。” 梦初对爸爸点点头,说:“这个算是他的超能力的副作用吧!” “超能力?”虽然觉得蓝天是个可信赖的人,可梦初的父母还是对这个有点怀疑。 梦初笑对蓝天说:“将两种花茶混合,这又是你首创的饮法了。可曾改名?” 蓝天笑说:“你来改一个。” 梦初笑说:“我想一想——嗯,有了。这泉水是杭州西湖边的虎跑泉水,茶叶是玫瑰和茉莉,玫瑰热情奔放,可比作西施的艳丽的浓妆,茉莉清新怡人,可比作西施的淡雅的妆容。苏东坡曾写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那此茶也可名为‘西子茶’。” 蓝天一怔,笑说:“想不到你跟我想到一块去了,我之前也是想用这个名字。”两人会心地相视一笑。 梦初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哎呀,差点忘了。我还有一条狗哪!” 蓝天说:“你把地址告诉我,我去接它过来吧。” 梦初把地址告诉了他,他用百度搜索查清了方位,就迅速地做了这件事,来回才不过五分钟。小呆呆是很认生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乖乖地跟陌生人走到。不过,蓝天既然有跟动物沟通的能力,这点小事自然是难不倒他的。 梦初的父母这下子就相信他真有超能力了。 回眸寄语:我的男主角是个雅人,下棋、书法、画画、品茶样样精通的哇,主角光环太亮了有木有? 第四十三章 哎哟不错哦 蓝天又把他们带去书房。 书房也布置得十分古典和雅致。花梨书桌上,放着一盆袖珍黄玫瑰花。紫檀木书柜中的书整齐得如同刀削的一般。 蓝天说:“这边有很多书,你们若觉得闷,就看一看。哦,对了,我那边有一把绿玉琴,是个古董,我拿过来让你解解闷。”他的后半句话是跟梦初说的。 梦初说:“古董绿玉琴?你是开玩笑的吧?” 蓝天说:“真的。是赢叔叔——我的一个叔叔送给我的。他很喜欢收藏这些,家里就相当于是个古董博物馆。我去拿过来!” 蓝天走后,如清朗问梦初,是怎么认识蓝天的,梦初简略地说了一下。 如清朗说:“哎哟,这个小伙子不错哟,对你又好,有超能力,还挺有钱,就是太帅了点。”梦初妈妈笑着点头。 梦初明白他们的意思,脸一红,娇嗔:“爸爸!人家只是处于好心,没别的!” 如清朗笑了笑,说:“说不定你会因祸得福呀!” 梦初妈妈笑说:“好了,你别说了。再说她就要逃跑啦!” 金鑫和刘焱回到家。这是一间舒适的房子,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一点都不像三个未婚男人的住所。究其原因,有一点小洁癖并且爱整齐并且懂得除尘咒的刘炎功不可没。 正在煲火腿竹笋汤(不是用火神力,是用天然气炉)的刘炎问他们:“顺利么?” 金鑫说:“还不错啦。有一个意外收获,知道了赢勾地宫的确切位置!” 刘焱问:“以你的观察,蓝天到底算是好的是坏的啊?他好像跟你关系很不错的样子。” 金鑫说:“他是一腾集团的市场部主管,而我是一腾集团的顾问律师,算是因为公事而打过几次交道。有一回,他看到马路上有个人被车撞了,就过去扶他,没想到那人讹上他了。他有钱,但不想助长这股歪风,请我帮忙,是我运用法律知识帮他摆平了。他跟我还挺谈得来,他喜欢打篮球,我也喜欢,他就常常叫我跟他的朋友一起打球。人比较开朗,讲义气,朋友还蛮多的。我个人觉得,他的品性不坏。我有好几次请他帮些小忙,比如说给朋友介绍个工作什么的,他都很热心地帮了我,我还真欠着他几顿饭哩。” 刘炎问:“那他是什么时候知道你有‘超能力’的?我们仙界的规矩,你不是不知道啊。别说他是将臣的儿子,就算他是普通人,你也不能让他知道啊!而且,你一直都没告诉我们这件事。” 金鑫说:“那是意外!有一回,他陪我喝了一杯咖啡,结果非常不舒服,我载他回家。没想到来了一辆大卡车,装着很多很铁管,超载了,半路出了事,那铁管一根根地往我们那车砸。我当时急了,就马上用神力把那些铁管顶回去了。不然我们还不成肉酱啊?他向我保证,会为我保守秘密,不会告诉第三个人。” 刘炎说:“真的是巧合吗?会不会是他有意试探你?他不是也有穿越障碍和瞬间转移到魔能吗?怎么他当时没有用呢?” 金鑫说:“应该不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点食物都不能吃的,顶多只能喝清水。喝了咖啡,会很不舒服的。可能当时他变成真正的僵尸还没有很久,偶尔会忍不住口。” 刘焱说:“那你怎么不跟我们说这件事呢?” 金鑫瞄了刘炎一眼,苦笑说:“我这不是怕大师兄罚我吗?” 刘炎笑说:“大律师,隐瞒不报,罪加一等哦。知法犯法,罪再加一等。你也有很多天没有练功了吧?老是开ot(通宵加班)。你已经停留在第三层很久很久了,有三年了吧?好,数罪并罚,罚你休假十天,去昆仑仙境面壁练功。” 金鑫哭丧着脸说:“不要啊。我手头上刚好有个大case啊。时间就是金钱哪!” 刘炎笑说:“不服吗?可以上诉。上诉的结果是加刑五天。” “啊?”金鑫彻底没辙了。大师兄的口才这么好,怎么不来当律师啊? 刘焱笑说:“你就弃械投降吧!大师兄可是执法如山的。其实也好,避免了你胃出血、心肌梗塞然后过劳死啊!” 金鑫摇着头说:“唉,我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大case啊,酬劳很高的啊,要拱手让给同事了。” 刘炎说:“真搞不懂你赚那么多钱来干什么?等你修成了仙,金钱对于你来说就没什么用了!对了,你的工作手机要没收,省得你人在那边,心不在焉的。” 金鑫呲了呲牙,说:“凡人的痛你不懂的。你从小就修仙,在昆仑仙境中长大,没当过凡人。” 刘炎和刘焱同时耸了耸肩,表示不能理解。 翠湖别苑中,战逆神听说梦初的父母被劫了狱,大为光火。赢勾亲自过来请罪。逆神质问他为何擅离职守,他只好说出蓝天约他下棋的事。 逆神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他用千里x光眼扫射唐朝山庄,看到梦初一家三口俱在幽篁馆。梦初正在院子中用绿玉琴弹奏《高山流水》,蓝天正在舞剑。梦初的父母在旁边悠闲地品茶。这是多么温馨的场面!逆神看得怒火中烧。这个弟弟,简直就是敌我不分!枉父亲这么疼他! 他意欲打电话给蓝天,对他兴师问罪,后来转念一想,决定还是暂且按兵不动。他想来一个守株待兔。既然梦初在幽篁馆,那么白曦应该还是会来找她的。他要捉住她,更想她身上的那件神器——上古第二大神器华胥白莲衣。 这天晚上,白曦却没有去找梦初。她知道梦初在哪里,也很清楚蓝天是谁,更了解他是谁的弟弟,当然不会这样轻举妄动了。 战逆神不死心,仍然坚持不懈地日夜监视着“唐朝山庄”,唯恐错过任何一次的发现。 早上,蓝天没有去上班,在厨房里煲着什么。 梦初和父母在“幽篁馆”吃早餐。蓝天端了一碗药过来,说:“这是一个有名老中医开的药方,说是能治疗味觉失调的。” 梦初听话地喝了。 吃过早晚,她在院子中荡秋千,蓝天在推她。两人笑得无比畅快。 逆神越看越不爽。 回眸寄语:亲们,坚持看到这一章的人,都是爱我的。谢谢你们。 第四十四章 曼晴来了 唐朝山庄中有个美丽的人工湖,蓝天带梦初他们过去。 这里养着许多小动物。 一对黑颈白天鹅自由自在地在碧波中一唱一和。 蓝天说:“黑颈天鹅是天鹅家族中体型最小的,头颈乌黑,全身洁白,鼻顶一簇红艳的肉冠,既有着白天鹅的优雅美丽,又带着黑天鹅的高贵神秘。黑颈天鹅是一夫一妻制,除非一只出现死亡才会另外去找配偶伴侣,因此被誉为爱情的象征。 那两只天鹅大概是通人性,认得他,一发现他的身影,就一边“曲项向天歌”,一边急匆匆地向他的方向游过来。可是它们的速度没有那一群鸭子快,在它们到达以前,那些鸭子就已经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了。那些鱼也不甘示弱,纷纷浮上水面,在他面前的那一片水域扎堆。而且因为鱼儿太密集,那两只天鹅都不能靠得很前。 因为蓝天只是随手拿了一片面包,所以他想留给他最喜欢的天鹅。他特意撕了大约四分一片面包,捏成团,用力瞄准天鹅的位置抛过去。他的眼界还挺准,那个面包团刚好就落在左边那只天鹅脚下。可是那只鹅有点迟钝。等它把头低到接近水面的时候,那面包团早就给几条鱼一鱼一口干掉了。 蓝天看着呆头鹅那笨拙的样子,再回头看看梦初,嘴边不禁泛起一丝微笑。 梦初心里叽咕着:这是什么小眼神啊?说我是呆头鹅么? 蓝天干脆招呼两只天鹅上岸来吃。它们跟他也很熟络了,摇摇摆摆地上了岸,伸着脖子、用嘴巴去啄他拿在手里的面包。那些鸭子也围着少天,却不够高,只有眼红的份了。 蓝天笑着说:“我给你们取个名字,好不好?”他对那只迟钝一些的天鹅说:“你叫笨笨,它叫聪聪,好不好?” 两只天鹅将面包都吃完了,眼巴巴地看着他叫了起来。 蓝天笑说:“你们说好?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梦初笑说:“有你这么强买强卖的么?” 蓝天将她此刻的笑容刻到脑子里。 下午,他在书房里画着什么。 逆神依然在偷窥他们。蓝天猜到他会这样做的,不过他也知道避无可避,只得坦然“接受”了。这个变态的哥!他一点都不想要。 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走进了逆神的“镜头”,是一个女子的背影。 她的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编成麻花辫子,盘成民国复古风味的低髻,身穿一套合体的鸡心领无袖蔚蓝底色蝶戏牡丹纹乔其纱旗袍,配玫瑰红色流苏围巾披肩。 单是这个背影,就足以让男人血脉扩张兼且年年不忘了。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走在哪里,都绝对是一说不可不看的流动的风景。 仅凭这个独特的背影,他就记起了她是谁,他曾经跟她跳过舞,她就是许曼晴。 一年前,蓝菲曾经给蓝天搞过一个生日patty。曼晴的爸爸许亮跟蓝菲是旧邻居兼好友,曼晴跟蓝天是发小,因此,许家自然是在受邀之列。 许爸爸和许妈妈穿得很有中国特色。许爸爸穿着衣料上乘、款式讲究的中山装。曼晴的爸爸年轻时也算得上是个男神,不知道是不是心宽体胖还是生意上多有应酬的关系,他保持持续发福的趋势,每年增长三到六斤不等,现在是个快活的大胖子。 许妈妈留着复古民国风的卷发,穿一件墨绿色的手绣牡丹花的旗袍,配一条明黄色针织围巾披肩,戴着珍珠耳环和翡翠手镯。她似乎对这对珍珠耳环情有独钟,日日夜夜都戴着它,即使是睡觉、洗澡也从不摘下。 曼晴的妈妈可以用风华绝代来形容。她有一张古典美人脸,上天似乎特别眷顾她,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只是把她雕琢得更有气质。 她顾盼生辉、言行得体,身上更有股强大的女王气场。事实上,她才是许家的一家之主,也是她与丈夫合作开的连锁百货商店的真正话事人。无论公事私事,大事小事,丈夫都对她是言听计从。 如果有人告诉你,许妈妈就是旱魃,你一定不会相信的。关于她的故事,以后再慢慢说。 曼晴则头戴镶钻珊瑚王冠,穿着一条天蓝色的裸肩波点鱼尾晚礼服裙,活像一位误入人间的美人鱼公主。虽然参加此patty的名媛淑女有不少是精心打扮而来,当中也不乏美人,可是曼晴依然艳压群芳。 逆神看到她,就如同猎人看到一件珍稀猎物般兴奋,连忙走过去搭讪。曼晴的父母对这个一腾集团的继承者之一也相当热情,曼晴处于礼貌,也跟他聊了几句。 因为这个舞会是为蓝天而开的,因此他有权邀请任何一位佳丽跳这个舞会的第一只舞。他向曼晴发出了邀请。曼晴开心地接受了,跟他一起滑入舞池,跳起了华尔兹。 曼晴本来就是舞林高手,蓝天的舞蹈是曼晴教的,算是名师出高徒吧。他们的舞姿都相当曼妙,对节拍拿捏得相当准确,再加上两人一个帅一个美,看上去真的是一对金童玉女,珠联璧合。 逆神看着她跟蓝天翩翩起舞,恨得牙根痒。等她跳完,他立刻去邀请她,处于礼貌,她接受了。 两人跳起了探戈。 没想都,逆神也跳得那么好,跟蓝天是不分伯仲。让曼晴觉得相当不爽的是,他的眼神和那只放在她腰部的手一直在挑逗她。他已习惯如此,并没有感到不妥。曼晴却很不习惯。之后,他又邀请她跳第二只舞,她婉拒了。 她又婉拒了。她怕他再来纠缠,干脆躲到花园里透透气。逆神却又来纠缠不休。她只好借口说不太舒服,提前离席。 之后,他给她送花和钻石颈链,约过她几回,她都婉言拒绝了,礼物也被她客气地退回来。他从来没有被女人这样拒绝过,纵然有些女人对他玩过欲擒故纵的把戏,可是也只是吊吊他的胃口,过不了多久,她们就会在他的猛烈的攻势下乖乖投降了。他觉得异常愤怒,同时又异常兴奋。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把她弄到手,玩够了,再狠狠地抛弃她! 曼晴并不知道有人正在偷窥她,步步生莲地走进“餐霞阁”中,径直开了蓝天的书房门,把头探进去。她跟蓝天太熟了,平时都不用敲门的。 蓝天的书房大概是唐朝山庄中最有现代感的一处了。这里不仅有电脑、电视机等现代设备,还挂着油画,摆放着现代感十足的雕刻品。 蓝天正在油画板上涂涂抹抹,他偶尔也把书房当画室来用。看到她进来,就把画布放下。 第四十五章 分身有术 曼晴笑说:“大一。”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喜欢叫蓝天做“大一”,因为天字拆开来是这两个字嘛。而蓝天则叫她“日青”。 蓝天笑说:“日青,怎么每次我想静静的时候你就来啦?” 曼晴笑说:“我才不会问你静静是谁哩!画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蓝天笑说:“不告诉你。你猜?” 曼晴笑说:“你一向都爱画风景的,是巴黎吗?” 蓝天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笑说:“等一下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 曼晴说:“你的朋友太多了,我都认识不过来!对了,我特意过来,想告诉你,昨天我去看蓝阿姨了,她的情绪很反常。你去跟她聊聊天吧。” 蓝天一怔,问:“反常?怎么个反常法?” 曼晴说:“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很怪。好像是很开心,好像是那种满怀期待,愿望很快就要实现的那种开心。自从伯父去世以后,我没看见她有这么开心过。唉,我也说不好——还是你去看看吧。” 蓝天犹豫着说:“可是我现在走不开啊——我——唉,一言难尽。嗯,等一下我打个电话给她,跟她好好聊聊。”他怕一走开,逆神就会派人过来捉梦初他们,他不能冒这个险。 曼晴有些不满地说:“什么事这么要紧啊?比蓝阿姨还重要?这可不像你啊,你一向是最疼妈妈的呀!” 蓝天只好把梦初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他从没有什么事瞒过自己的这个好朋友,包括他父亲是将臣和他变成了僵尸的事。曼晴了解他,支持他。有趣的事,曼晴跟爸爸都不知道许妈妈就是旱魃,这是许妈妈特意交代过的;谁也不能把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告诉他们,否则,格杀勿论。 曼晴说:“你不是有个朋友是有超能力的么?叫他过来保护着他们,然后我陪你去看望蓝阿姨。”金鑫的事,蓝天只告诉过她一个人。 蓝天想了想,打电话给金鑫。金鑫的工作手机却已经关闭了。他的人已经在昆仑仙境,工作手机被刘炎没收了。 他又打去金鑫的办公室,秘书告诉他金鑫已经休了长假。 蓝天放下电话,有些无奈地说:“如果我可以分身就好了。早知道当初我爸教我分身魔能时,我就不拒绝了。”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去年他生日时,将臣送给了他一轴古卷,坚持要他收下。古卷里头有一些魔能修炼的秘传之法。他曾经浏览了一下,隐约记得上面有分身魔能的修炼方法。 那古卷就被他随手放在墙壁中的夹层血库中。他穿墙而入,将那轴古卷拿出来,展开。曼晴也凑过来看。 古卷的纸质已经发黄和破损,有的地方沾染了大片污迹,看不清楚了。 古卷展开后,足有两米多长,上面主要是图画,还有少量的奇形怪状的文字。 曼晴问:“这鬼画符一样的字谁看得懂啊?” 蓝天说:“这是我爸创造的文字,他称为‘魔文’,是通用于我们僵尸之间的文字,是不是跟甲骨文有点像?” 曼晴摇头说:“谁知道?我又没研究过古代的文字。不过看这个图,是表示分身术吧?” 蓝天说:“是的。日青,麻烦你先去看看我妈,我尽快练好分身魔能,就过去。” 曼晴皱着眉说:“那要等几天啊?难道魔能是这么容易练成的么?” 蓝天说:“我先打个电话给我妈,跟她聊聊。日青,求你啦,先帮我顶着。”他有些撒娇地摇着曼晴的手臂。 曼晴笑了,说:“又出这一招。好吧。不过,我也只有五天的时间,两天后,我要带团去苏州演出。因为有很多筹备的工作,所以这五天之中,我也只能偶尔却陪一陪蓝阿姨,我爸也会去一下。”她回国后,创建了一个叫做“水舞门”的舞蹈团,自己担任团长。水舞门自创立以来,他们的每次公演的第一个节目,都是以水为题的别开生面的特色舞蹈,比如说“行云流水”、“水之精灵”、“水韵”等等。这次他们编排的舞剧是将古典舞与昆曲相结合的“牡丹亭灵魂之舞”,因此选择了昆曲文化曾经最流行的地方苏州作为首演城市。 蓝天笑说:“谢谢你啦。到时候你们公演的时候,我一定会过去捧场。” 曼晴撇撇嘴,说:“你别顺口开河,到时候兑现不了,看你怎么办?你走得开吗?” 蓝天笑说:“我可以带他们一起去呀。真的,到时候我上去献花!你不是最喜欢红玫瑰么?我记得以前你一直都养这种花。” 曼晴笑了笑,算是答应了。 蓝天说:“我先试试看,如果两天还没练好,再想想其他办法吧。” 蓝天带曼晴去跟梦初她们认识,梦初认出了曼晴,曼晴也认出了她,两人曾经在巴黎有一面之缘。 曼晴心里多少有点酸楚,她看得出来,蓝天看梦初的眼神跟他看自己的眼神是不一样的,很不一样。 曼晴走后,蓝天打电话给蓝菲。 蓝菲的声音听上去很高兴,她说:“小天,我这几天晚上都梦到你爸了,他说我们很快就会团聚了。” 蓝天的心一紧,说:“妈妈,你千万别想不开,我现在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电话那头的蓝菲突然沉默了。她茫然失措地说:“说什么呢?我是说,你爸会复活。” “复活?”蓝天愣住了,无言以对。妈妈是想爸爸想疯了吗? 蓝菲说:“你爸不是普通人,他可是将臣。他会复活的,会的——”她的脸上浮起了憧憬,忘记了正与儿子通话,自顾自地把电话挂掉了。 看来曼晴说得没错,妈妈的情绪真的有问题! 蓝天过去餐霞馆,梦初他们已吃完了早餐。 如清朗正在院子中耍太极,梦初妈妈在看书,梦初正在荡秋千。 蓝天对梦初说:“今天我要尽地主之谊,带你们到处逛一逛这个庄园。从明天开始,我要修炼超能力,就不能陪你们了。你们就把这里当家,随便去哪里都可以吧。只要不要离开这个山庄就可以,需要什么就告诉我!” 梦初微笑着点头。不知道为何,听说蓝天不能陪她们,她竟然有点茫然若失。 逆神看到这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什么狗血剧情啊?吐槽!不过,他还是没有放弃,坚持不眠不休地监视着。 第四十六章 带走我的心 下午,蓝天邀请梦初到他的书房来。书房中有台咖啡机,蓝天给梦初调咖啡。 梦初好奇地看着他,他的动作似乎还挺熟练。很快,他就将一杯咖啡端到梦初面前。 他说:“这是绿茶咖啡,上面是有竹叶形状的拉花图案,拉出来的。这种拉花不常见,难度挺高的。”他自豪地用手比划着,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了。刚好有一抹阳光从窗外溜到他明朗的笑容上,让人感到十分温暖。” 梦初说:“原来你会冲咖啡啊?可是你不是不喝的吗?” 他笑说:“我变身成“超人”以前是喝的。现在虽然不喝了,也还是会常常冲给朋友喝。这是我自创的咖啡,你尝尝味道如何。” 梦初喝了一口,有些惋惜地说:“可惜我尝不出味道来。” 蓝天说:“下边有提拉米苏呢。提拉米苏不就是‘away’的意思么?它本身就有层次丰富的味道,又吸收了咖啡和绿茶的味道,可以象征一颗柔软的、感情丰富、百感交杂的心灵。为给它取了个名字‘yheartaway’!你觉得怎样?” 梦初点头,笑说:“你还挺有诗意的。‘take/my/heart/away’,带走我的心。” 蓝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想带走你的心啊,可以吗?” 梦初笑说:“别开玩笑啦。你这么优秀,多少美女在等着你呀,你可别给我拉仇恨!我可不想接受这么多羡慕妒嫉恨!” 蓝天笑了一下,没再接着说这个话题,而是取出一支骨瓷萧,递给梦初,说:“万一你们遇到什么危险,你就吹响它。我会马上出现的。我修炼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看不到水晶有没有变色。”虽然他胸前始终挂着那块感应水晶,可是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梦初感激地接过箫,看到白玉般的箫体上刻着上面的素雅的明月梅花的图案,一时感慨万千。 傍晚,云淡星稀,天边一勾惨黄胧月,似是见证人间的不圆满。几颗散碎的小星星一闪一闪地眨着疲惫的眼睛。 蓝天带着梦初,在庄园中散步。他们重重叠叠的婆挲树影中穿梭着。蓝天仿佛若有所思,一路都没有说话。走到一棵凤凰木下,蓝天突然停下脚步,眼睛望向远方,喃喃地吟出一首辛弃疾写的宋词中的两句:“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梦初从没有见过这个阳光男孩的这副茫然若失的模样,竟让她的心疼了几下。 蓝天回过神来,用深邃的目光看着她的双眸。 她不禁有些慌乱,脸上泛起一阵红潮。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问:“怎么啦?” 蓝天沉默了片刻,说:“没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蓝天说:“难得与你相聚一刻,不要白白浪费了。我们到处转转吧。明天我可要闭关了。” 梦初说:“都这么晚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蓝天说:“越夜越精彩哦。” 梦初说“会不会碰到蛇啊?” 蓝天说:“不怕,有我保护你。走嘛。这种机会不是时常有的。” 梦初说:“好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花园里头有造型古典优雅的灯柱,灯光把玩着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短,一会儿东,一会儿西,一会儿分开很远,一会儿重叠在一块。 夜深沉。夜空是星星的摇篮,把星星宝宝哄睡着了。月牙儿却仿佛刚刚睡醒、洗了一个澡似的,月色格外的清朗。南边一朵白云,在黑天鹅绒布的衬托下,格外显眼。它在风儿的掩护下,悄悄地、缓慢地向月儿逼近。大约一分钟后,它成功地将月牙儿覆盖住了。不过它仍然继续往前移动,很快又把月亮释放了出来。 梦初看着天上这一幕游戏,觉得很好玩,忍不住笑了。蓝天也笑了,他看到皎洁的月光温柔地洒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将她脸上的轮廓变得格外柔和。他从没有看到她这样发自内心地微笑了。他想将这一刻的美好凝固住,封印好,或者是想办法想它无限延长。 他看到花园里的那棵芒果树已经是果实累累,于是他问:“想不想吃芒果?”她回过头来看他,他指了指树上。 她问:“会不会很酸啊?她想起了王戎的那个路边李的故事。” 蓝天说:“我们这些树可不是长在路边的,是有园丁叔叔精心培育的,很甜的,不骗你。我们摘几个吧,试一下,如果甜的就现在吃,如果酸的你带就去,放在米缸两三天,就应该甜些。或者将肉放在冰糖水里腌一腌,或者煮一煮。难得来一趟,别空手回去啊。” 梦初说:“怎么摘啊?这么高。” 蓝天说:“看我的。” 他选中一棵最粗壮、最茂盛的树,将手往身上擦了擦,搂住树干,手脚并用地敏捷地往上爬。 他爬上去后,将身体稳稳贴住树干,捉住一条最近的树枝,使劲地摇啊摇,摇啊摇,摇了几分钟,就有一个黄色的芒果就掉了下来。 梦初一开始是全身贯注的,等了几分钟,身体有些松懈了,一下没接住,结果它掉到了地上。她捡起来时,看到它着地的那头已经裂开,露出黄色的肉来。看来这个已经有至少九成熟了。 她用长裙做网兜,将它放进去。 他又如法炮制,一共摇了七、八条树枝,陆陆续续地摇了十几个下来。她施展“凌波微步”,用裙子将大部分都接住了,仅有两、三个掉到地上。 他问:“你上不上来?我拉你。” 梦初说:“我不会。” 蓝天说:“就学我刚才的样子。没事,你上来吧。” 她有些犹豫。他忽然兴高采烈地说:“快,快上来,那边有很好看的喷泉。快,再不上来就没了。快!” 她半信半疑地抱着树干,双脚放在树干上双个微微凹下去的地方,使劲地往上蹬,可是很不得劲。他弯低身子,一只手环抱着一根树枝,一只手递给她。她借着他的力量,总算狼狈地上了树。他让她学着他的样子,贴着树干,稳住身体,然后向东边一指。 第四十七章 苏州之行 果然,那边是真的有喷泉。那是个颇大的音乐喷泉,在山庄的西北角。随着韵律,那二十来支高低不同的水柱自它们所属的喷泉口喷射出,翩翩起舞,组成扇形、音阶形状等不同的形状。池边还有彩光灯、金光灯,灯光在水幕上描绘出唐老鸭、米老鼠、白雪公主等经典的卡通人物哦,为这水幕增添了不少光怪陆离的色彩。 当然,这是蓝天特意安排的。 梦初专注地看着,一扭头,却迎上了蓝天专注的目光,却是在看她。 梦初脸更红了,摸着自己的脸,笑说:“我脸上有什么吗?” 蓝天回答得非常直接:“梦初,我可以吻你吗?我——很喜欢你。” 梦初既慌乱有难过,眼前闪过hugo的脸和他伤心的表情。不行,她决不能接受任何人,绝不!可是,要她拒绝蓝天,她真的有些做不到。 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终于取出了取出蓝天刚刚送给她的那只箫,说:“我吹一首曲子给你听,你听完就会明白了。” 她好久都没有吹《迷雾中》了。那种痛及肺腑的感觉又如同潮水般淹没了她,化成了她的满脸泪水。 她吹完,刚想说话,突然整个人僵住了。因为她发现,不知是什么时候,蓝天已经牵住自己的手,而她居然没有一点儿抗拒的感觉。除了hugo,没有其他男孩子牵过她的手。 她的脸瞬间变成了美丽的玫瑰红色,低垂的浓密的眼睫毛轻轻地颤动着。 蓝天把头凑过来,试探地想要吻她的额头,她本能地想抗拒,脑海里浮现出hugo愤怒而又受伤的表情。 他仿佛看穿她的心事,笑说:“没事。只是一个吻而已,兄妹式的好不好?你不需要承诺什么。”他的声音虽然不如hugo的声音动听,却别有一番韵味,且包含着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 她没有答话,心中小鹿乱撞。 蓝天想了想,黯然神伤地说:“其实我今晚有点不开心啊,你能安慰一下我吗?” 梦初看他的神情,确实不如平日般快乐,。 她真心地说:“能啊。你想我怎么安慰?”话音未落,他已经将她拥在怀里。 他情不自禁地说:“借你的温暖给我,好吗?一会就好。” 她有点迷失了,头枕着他的肩膀,说:“好舒服啊。” 他笑问:“可以搂紧些吗?” 梦初梦呓一般地说:“嗯。” 他的手臂于是加大了力度。 又一阵劲风吹过,落英缤纷,一场凤凰木的红花花雨,迷离了两人的双眼。 蓝天的内心柔情涌动,轻声问:“现在可以吻你了吗?” 梦初犹豫了一会儿,硬着心肠说:“不可以。” 蓝天沉默了片刻,说:“那算了,就抱一抱,可以吗?”梦初没有推开,却说:“我的心已经满了,它是属于我死去的爱人的,它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蓝天说:“我知道。没什么。我明白。”他的眼圈红了。 心,碎了一地,仿似那一地银白色的月华。 蓝天可能是个修炼魔能的天才!他居然在三日内炼成了分身魔能,不过,他最多只能分出两个分身。 他让一个分身去守护着妈妈,一个分身留在庄园中守护梦初的爸爸妈妈,他自己则带着梦初去了苏州。 他答应了曼晴,要看她的首演,还要上台献花的。他也像借这个机会,带梦初去旅行散心。 梦初本来不太想去,不过她的父母却都劝她去,他们都看出来了,自从蓝天出现后,梦初的心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像之前那么忧郁了。 梦初半推半就地答应了。其实,她确实也喜欢旅行。“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江南的烟雨,是她向往已久的。 蓝天用超能力将她背到苏州,入住了一间古色古香的旅馆。 第一站是苏州有名的虎丘山。虎丘山位于苏州古城西约七公里处。蓝天在当地租了一辆小汽车,汽车经过阊门,驶入白公堤。 据说在唐朝时,大诗人白居易出任苏州刺史,他有感于虎丘的交通不便,便派人自阊门至虎丘修筑塘路直通,并开挖河道与运河贯通,绕山开渠引水,形成环山溪。虎丘从此水陆皆便,游人络绎不绝,有更多的文人前来游玩了。事后,为了纪念白居易功绩,后人称塘路为白公堤,河为山塘河,皆长七里,号称“七里山塘”。 白公堤两边桃柳夹岸,山塘河上帆樯千点。虎丘山不高,小巧温婉,如同苏州古城的一位待嫁的小女儿。山下溪流映带,碧波潺缓,远远望去恍若海上仙岛。 天公作美,虽然昨晚绵绵细雨下了一夜,可是,一早就放晴了,此刻风和日丽。 蓝天笑说:“我们这回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梦初说:“‘虎丘山’原名‘海涌山’,它曾是海湾中的一座随着海潮时隐时现的小岛,历经数千年的沧海桑田的变迁,最终从海中涌出,成为孤立在平地上的山丘。‘何年海涌来?霹雳破地脉,裂透千仞深,嵌空削苍壁。’宋人郑思肖的诗句形象地说出了‘海涌’二字的由来。” 蓝天笑说:“就你博古通今,我不服气得很。我也知道春秋时期,吴王夫差把王阖闾葬于此,并将他生前喜爱的“扁诸”、“鱼肠”等三千柄宝剑和多其它的财宝一同秘藏于地宫深处。据说,葬后三日,有一只白虎蹲在山上,所以把‘海涌山’改名为‘虎丘山’。” 蓝天:“宋朝朱长文认为虎丘因形似蹲虎而得名此。依我看,此山太秀气,怎么看都不像虎。” 他们到达了头山门,也即虎丘山的南门。 他们欣赏了巧夺天工的断梁殿,就拾级而上,却看到一个娇小的约莫三、四岁的小女孩在哭,站在她身边的一个老婆婆在不住口地哄她,她的眼泪却像泛滥的洪水,流个不停。 蓝天走到一丛开得正好的宝蓝色野花旁,见有着细细长长的韧性很好的叶子,就随手摘了一片。他走到小女孩身边,啧啧有声,将她的注意力引到自己的手上。他的灵巧的手指上下翻飞,叶子的两头随着她的手指左绕右绕,不一会儿,他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只活灵活现的草蜢。 女孩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只草蜢,蓝天把草蜢递给她,她不哭了。 第四十八章 捉蟹记 梦初看得笑起来。她也摘了另一种植物的叶子,放到嘴边,竟吹出一首动听的曲儿,却是苏州的传统小曲《四季相思》。 那个老婆婆显然会唱这首曲子,跟着音乐唱起来:“春季里艳阳天百草回芽遍地鲜......”虽然老婆婆因为缺牙而嘴巴有些漏风,可她的一口地道的吴语侬音,听上去软软糯糯的,很是中听。那小女孩也笑着奶声奶气地跟着婆婆唱了起来。 蓝天听着听着,不觉痴了。 游过虎丘山后,他们又来到阳澄湖。这里碧波万顷,水质清澈,阳光透底,远远看去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夕阳西下,晚霞将湖水都染红了。 渔舟唱晚,此起彼落,互相呼应。渔网将夕阳的余晖分割成一个个小格子,每一个格子都闪耀着一滴水珠,如同钻石般闪闪放光。 网中有活蹦乱跳的鳜鱼、甲鱼、白鱼、清水虾、河鳗等水产,还有最出名的阳澄湖大闸蟹了。这些看上去起码有一斤重大块头在水里是横行霸王,此刻在网中笨拙地爬着,纵然它有两个利钳、八只金爪,还有坚硬的青甲,也插翅难飞了。 满载而归的渔船、船民欢声歌唱的笑脸、炎炎晚霞、潺潺湖水、淳朴农家、袅袅炊烟、依依杨柳、白花花的芦苇荡、绿油油的菱叶构成了一副世外桃源般的图画。 他们乘着一艘乌篷船,蓝天亲自摇橹,泛舟湖上,他们也成了画中人。 蓝天看着双目如同湖水般清澈、笑容比晚霞更灿烂的梦初,心想当日范蠡功成身退后,与西施终成伉俪,泛舟湖上,不知自己与梦初将来会怎样? 因为梦初想采菱角,所以他们把小船划进了茂密的菱丛中。密密麻麻的菱叶让他们的小船无法施展得开。幸好他们早有准备,将一个大木盆放进水中,梦初慢慢地进了木盆,跪着,用一块木板当浆划水,灵活地左穿右插,如同一条活泼机灵的小鱼儿。她一只手翻开菱叶,一只手就去摘菱角,每摘一只,就往船上丢,船上的人你一个我一个地接,满船都是欢声笑语。 直到夜色降临了,梦初才跳回船上。蓝天昨晚买了几盏当地人做的蟹灯,他们点亮了蟹灯,让它们顺水漂流。蟹灯,顾名思义,就是形状很像蟹的灯。扎蟹灯自古就是阳澄湖特有的灯彩工艺。 几盏蟹灯漂浮在湖面上,显得有些孤单。刚好岸边有一群农家女和小孩子也放彩灯,既有蟹灯,也有荷花灯、鱼灯、鸭子灯。蟹灯喜气洋洋地加入了它们的游行队伍。 蓝天见梦初心情好,就缠着她要她吹小曲。梦初被他缠不过,笑说:“我倒是学过苏州的柳琴戏,唱给你听吧。” 蓝天拍手说好。梦初站起来,对着湖水放声唱起苏北的一出柳琴戏中的一段乡土味十足的唱词:“他家带了四斤馓子,四斤白糖,四斤果子.....来我家观瞧.....”她唱得眉飞色舞,似乎已将伤心事都抛诸脑后。 他们的小船荡起一圈圈的涟漪。清脆的歌声也像涟漪一般一圈圈地往四周扩散。清风吹过,湖边的芦苇弯着瘦弱的身子,把白头一低,活像一群老婆婆在窃窃私语。 蓝天指着岸边的一间草屋,说:“阳澄湖水质清澈,水草茂盛,饵料丰富,湖底泥硬,尤其适合大闸蟹生长。湖四周与许多河道港湾相连,每年秋冬之交,成熟蜕壳的大闸蟹成群结队顺着水流向河口浅海处迁移。抓住蟹生殖回游的特征,渔民就在沿湖的河道口筑闸捕蟹,俗称“守蟹”,这是渔民最普遍也是最为常见的捕蟹方法之一。那边就是渔民守蟹的屋子,现在苏州的旅游业很兴旺,那些渔民也来凑热闹。只要给他三十块钱,你也可以亲手捉蟹。你有没有兴趣去试试?” 筑闸守蟹,就是用竹竿、渔网在小河道内顺着水流筑起一道斜斜的闸栏,闸栏的尽头就在下游的河岸旁搭建的草屋。草屋里面沿河岸筑成一道浅窄的水道,蟹顺着水流横行而下,遇到闸栏就沿着栏网爬进草屋内水道。入夜之后,在草屋内点上一盏灯,将有趋光特点蟹引进入屋内。 梦初听了,跃跃欲试。 他们来到其中一件草屋前,果然看到一个大婶在屋门口收费。交了费用后,他们进了屋。 一个中年渔民正在屋内守蟹。他看到一男一女走进来,连忙将中指竖在嘴唇前,示意他们不要做声。 他示意他们朝入屋的水道口望去。方才大婶就已叮嘱过他们:蟹的警惕性是很高的,从黑暗中进入有光的地方,都要停留观察动静,稍有声音,就会瞬间逃离而去。可是梦初看到那边有一团黑影,兴奋莫名,忍不住“啊”了一声。那黑影听到声音,火速撤退。梦初懊恼地吐吐舌头。 他们耐着性子,足足等了十多分钟,才看到一个黑影在入口那里现身。众人仔细一看,原来好是蟹的两只钳。那只蟹好像跟人比耐性似的,潜伏在水下一动也不动。梦初他们紧张得连气都不敢喘。它大约停留了半分钟,确认没有危险才开始沿着水道小心翼翼地慢慢爬进来,说时迟,那时快,中年渔民马上用网兜把蟹抄起来,放入蟹蒌内。 他见梦初跃跃欲试,就把网兜递给她。云岫紧张地等待第二只蟹自投罗网。 原来这活儿看着简单做着难。第二只蟹进来时,梦初学着阿发刚才的动作去捉蟹,不料她的动作不熟练,且又过度兴奋,网兜入水时发出了声响,那蟹早已逃之夭夭了。 眼看着马上到手的蟹又从眼皮底下溜走,她不禁又有些失落。蓝天低声笑道:“还是我来吧。”云岫却不服气,要再试一次。 她的第二次的动作还是不够快捷和轻巧,眼看又要跟这第三只蟹失之交臂了,却见早有准备的渔民手中的麻绳一松,那麻绳连接着的挂在水道入口处上方的一道竹制闸门立刻落下来,将螃蟹关在水道中,它想逃也逃不了啦。 蓝天低声笑道:“幸亏这螃蟹不会说话,也不会像蚂蚁那样用触角互通信息,不然的话,刚才已经逃走了的螃蟹一个通知一个,或者聚集起来开个会,就都不来了。”梦初听了,捂住嘴无声地笑了。 梦初试了几回,总算掌握要领了,亲手用网兜捉到了一只蟹。她低声笑道:“等一下我们烤来吃。自己捉的蟹吃起来特别香!”云她别提多高兴了,又捉了几只,才意犹未尽地跟蓝天回旅馆。 第四十七章、良辰美景奈何天 梦初将蟹处理干净,就借了旅馆的烤箱,将螃蟹烤熟。烤熟了的蟹壳是金黄酥脆的,那橘黄色的蟹油还在“兹兹”声地往外冒着。 蓝天很有绅士风度地帮梦初掰开蟹壳,露出里头洁白饱满、细嫩肥美的肉和洁白如玉的膏脂来。 他又掰开另外那个,看到红亮的蟹黄,笑着说:“这个是雄的,刚才这个是雌的。太好了,我最喜欢吃蟹黄了。” 他笑说:“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 梦初的满脸笑容的脸色却一黯,说:“是我的师傅教得好。”这是hugo教她的。 她有将采来的菱角蒸熟,热气腾腾的新鲜菱角一出锅,他们把旅馆的老板娘和服务员都叫来,众人也顾不得烫,你一个我一个地笑着抢着吃了。蓝天只推说自己的肠胃不好,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 梦初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 晚上,他们一起去苏州某大戏园子看曼晴的舞剧的首演。 这个戏园子原本是专门作昆剧表演的,想必曼晴的团队也费了不少唇舌,才说服了戏园子的负责人,让他们的舞团在此演出。 自从苏州有了电影院、舞厅等舶来品,来听昆曲的观众少了。可是,仍然有很多苏州人,尤其是老一辈的人,喜欢欣赏这苏州本地的音乐瑰宝。梦初本人因为跟母亲一样,喜欢看《红楼梦》,《红楼梦》书中就有提及《牡丹亭》、《西厢记》等昆区,因此梦初对昆曲也多少有点了解。 按照惯例,舞团的开场节目总是跟水有关的。这次的节目叫做《水与冰》。一身白衣的舞者们演绎的是冬天来了,水怎样凝固成冰,春天来了,冰又怎样融化成水的过程。他们用肢体语言生动诠释了水的灵动,冰的圣洁,两者之间的转化。 这还仅仅是热身。接下来表演的就是《牡丹亭灵魂之舞》,是选取了昆剧《牡丹亭》的《游园》和《惊梦》两折,结合古典舞,进行艺术再创造的尝试。 随着锣鼓声,一身正旦行头的“杜丽娘”带着“春香”惊艳亮相。“她”翘着优美的兰花指,开腔唱出《游园》中著名的唱段:“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她”扮相极佳,身段柔美,行动如回风摆柳,临花照水,秋水流波,一颦一笑,举手投足,美不胜收。嗓音甜美圆润,胜过出谷黄莺,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的唱腔婉转妩媚,又别具清香雅丽、情意蕴蓄之风韵。 这“杜丽娘”是曼晴所扮,声音却不是她的,而是出自幕后的一位著名昆剧男旦玉树之口。说起来,这位叫做玉树的男子跟梦初也有些渊源,他也是八大神族的后人,是梦初还没有见过面的三师兄。 “杜丽娘”唱了几句后,就与“春香”双双起舞。 曼晴的柔韧性和节奏感极好,有好几个动作都是高难度的。她体态轻盈,动作流畅飘逸,宛如飞絮游丝飘无定,彷如斜飞燕子掠过青波上,又似蜻蜓点水袅荷角,彩蝶蹁跹戏人间。 双人舞之后,扮演“春香”的舞蹈演员神态俏皮,地左顾右盼,发出几声清脆的百灵鸟的叫声,像是在寻找什么。接着,她像发现了什么似的,欢呼雀跃,向左边招招手,又向右边招招手。 欢快的古筝曲响起,六、七个扮演鲜花的女孩子从台上放的几把油纸伞后钻出脑袋来。 接下来,“杜丽娘”、“春香”与“花朵们”一同起舞。 随着音乐节奏的加快,密集的鼓声加入了。其他六个女孩子半蹲着,身体往后仰,静止不动,像花萼一般围住曼晴。站在花心位置的曼晴用脚尖点地、急速旋转数十圈,台下爆发出阵阵喝彩声。她完成得这样好,那样专注,动作那样的流畅和优美,她此刻的心境是宁静致远、了无杂尘的,是单纯而快乐的。她仿佛与美丽的油纸伞融为了一体,与天地融为了一体。 她出色地完成了这个高难度动作后,一阵强风从帘子后吹出来,大约是鼓风机之类吹出的风吧。女孩子们合力将曼晴托起,曼晴广袖轻舒,衣裙飘飘,似是要乘风而去。整个舞蹈最后定格于这个动作。 掌声四起。 紧接着,“春香”退下,花朵们蹲在舞台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的,似乎是睡着了。 随着音乐,风流倜傥的“柳梦梅”出场了。“柳梦梅”看到“杜丽娘”,惊为天人,两人演出了一段双人舞,将初会的男女之间那种若即若离、似远还近的心理演绎得淋漓尽致。 舞台上的曼晴,散发着比平日更耀眼的光芒。 表演结束后,蓝天遵守当日的承诺,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上台献花。他事先没有通知曼晴,自己已经到了苏州,因此曼晴也不是很确定他真的能来。此时她看到他真的出现,竟然喜极而泣。 她的眼泪令台下的梦初心里也咸咸的、酸酸的。 梦初跟自己说:如梦初,你根本没资格吃醋。既然你不能接受蓝天,就不要给他希望! 蓝天回到座位时,发现梦初已经不在了。他赶紧追出去。 夜深,梦初在街上踟蹰而行,背影有点落寞。 蓝天心内一喜,连忙追了上去。她是吃醋了么? 梦初停在一个卖袜底酥的小摊前。袜底酥是苏州锦溪古镇的有名的小吃。梦初见蓝天追了上来,倒有点不要意思,觉得自己不打招呼就走的行为确实是幼稚,就买了四个袜底酥,跟他一人两个,算是赔罪了。 她将酥递给蓝天时,才想起他是不用也不能吃食物的。 蓝天却笑着接过,咬了一口,说:“好久都没吃这么可口的食物了。” 梦初慌忙说:“你不是不能吃吗?” 蓝天笑说:“也不是完全不能吃,吃一点点没关系。”可能晚上会有点不舒服。不管了,人家是舍命陪君子,我就忍痛陪心上人吧。 袜底酥顾名思义,形如袜底,色泽金黄鲜亮且散发着清香,一层层薄如蝉翼。 梦初最近心情好转,再加上蓝天之前给她喝的汤药起了作用(可能跟她的灵魂在昆仑仙境中吸收了一些有益身心的灵气也有关系),味觉逐渐恢复,又看到这些如同袜底形状、hugo曾经做过给她吃的、她很爱吃的酥饼,食欲大增。她拿起一块小酥饼,一口咬下去,哇,甜中带咸的味道,太好吃了!“嘎达”、“嘎达”,听她嚼饼的声音,就知道这饼和松脆。她一口气吃光了一个。 蓝天见她吃得这么香,问:“你吃得出味道了?” 她笑着点头。蓝天看着她的双目笑得如同两弯新月,不禁有些醉意了。 第四十八章 超人病了 (鞠躬感谢育人难、紫罗兰芊芊、青染纷翡、熊猫大侠888、七天之树的打赏,衷心感谢育人难、干红、流氓南侠、七天之树、冰在心、杏奈、曾氏豪的推荐票。) 她正要吃第二个,才发现蓝天的脸色在刹那间变得惨白,仿佛是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鬼。他的神情痛苦不堪,捂着腹部,黄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他的额头上留下来。 梦初也问:“怎么了?很不舒服吗?” 蓝天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 那个摊档主也被吓到了,慌忙说:“我这饼卖了好多年了,从来没出过什么问题呀!你是不是之前吃错什么了。” 梦初也顾不得那些酥饼了,随手把它们往包里一塞,赶紧扶着蓝天,问:“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蓝天无力地摆摆手。 他的高大的身躯热得像块烧红了的铁,呼吸急促得像拉风箱似的,整个人都很虚弱,无力地挨着梦初,梦初的娇小的身躯差点无法承受他的重量。 她还记得,他在巴黎背她的时候,他的身体是很冷的,怎么现在会这样烫? 那个摊档主比较善良,帮他们打了一部的士,梦初扶着蓝天上了车。 梦初心里后悔死了,悔不该让他吃食物啊!虽然只吃了一口,但是他已经是够痛苦的了。她此时真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下来! 他的意识也有些模糊了,一路都紧紧抱着梦初,仿佛寻求某种安慰。梦初也不忍心推开他。 好容易撑到旅馆,旅馆的伙计帮梦初将蓝天扶到房间的床上。 他的额头火烫火烫的,要给他贴退热贴么?还是敷冰块? 她请伙计帮忙把两样东西都拿了来。 蓝天的手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不让她离开半步。他现在像是变成了个小孩似的,像牛皮糖那样粘着梦初,对她表露出前所未有的依赖。 梦初把退热贴贴到他的额头上,用纱布包着冰块给他的身体降温。 蓝天一直在说着胡话:“不,不,你不是我爸爸,不是,我没有爸爸……我不要变成你那样……我不要吸人血……”他说得含混不清,因此梦初也没听懂他说什么。 他在发恶梦,他梦见了自己十五岁那年遭遇的家庭剧变。 十五岁之前,他都没有见过爸爸,是妈妈独自将他抚养成人的。妈妈是广西人,她开了一个卖桂林米粉的小摊档,每晚四点钟就起床将食材都准备好,天还没有亮就出门了。 那时候蓝天还在读小学一年级,却很早熟和独立,每天都早起,做早餐吃,然后自己上学。放学后,他自己回家,自觉地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他还帮忙做家务,洗衣服、晾衣服、折衣服、扫地。妈妈通常很晚才会收市回家,他还会帮妈妈捶背,帮她放洗澡水。 那时候,他们虽然很清贫,却也知足常乐。 十五岁的时候,他吃了早餐后,突然觉得非常难受,几乎晕倒。 蓝天没有上学,打电话跟老师请了假,在家里休息。 傍晚时分,妈妈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 妈妈说:“他就是你的亲生父亲,快叫爸爸。” 那个男人就是将臣。 妈妈做了可口晚饭,将臣却没有动,蓝天明明很饿,看着那些平日很喜欢吃的饭菜,却没有食欲。 将臣摸着他的头,给了他一包血。血的腥味刺激着他的大脑,让他不能自抑地吸食了起来。然后,他就没之前那么不舒服了。 从这一天起,他就不能再吃食物,只能吸血了。也是从这一天起,他们搬离了住了十多年的简陋破旧的小屋,住进了别墅。 将臣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们,他说:“蓝天,你迟早也会变成真正的僵尸的,你会长出僵尸牙,等父亲教你怎样吸食新鲜的人血,只要咬破这里就可以了。”他指着自己的喉咙旁边的大动脉,语气轻松得就似是去菜市场买棵白菜似的。 这个自己渴望多年的爸爸好凶残,残忍到视人命如草芥,残忍到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而且还理所当然地认为蓝天会跟他一样。 蓝天觉得,这是对他的天大的误解和侮辱! 他想离开。可是,妈妈很爱丈夫,她的幸福感不是装出来的,即使她现在知道他是僵尸。 当然,她以前是不知道的。 她认识他时,她是一个宾馆的服务员,他是一个长期住在这宾馆的客人。他告诉她,自己是一个古董商人。事实上,他那时候确实是在做古董生意,他千百年来收藏的古董实在太多了。他打算卖掉一些,筹集一些资金,创立一个组织,将所有僵尸都联合起来。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做“将臣再创世联盟”。 他留意到了她,因为她的模样跟他的第一个真正爱上并跟他有了骨肉的女人流水渊雪太像了。他热烈地追求她,跟她一起坠入情网。一段时间后,他却突然人间蒸发了。 她怎么都找不到他,痛不欲生,却在几天之后,发现自己怀了孕。她决定把他的骨肉生下来,哪怕当未婚妈妈,都在所不惜。因为,她相信他会回来的,因为,她深爱着他。 他果然回来了!不枉她等他这么多年。 他说:“我那时被几个神族后人发现了踪迹,他们联合四大神兽追杀我,我迫不得已,只有离开了。我怕连累你,也不敢回来找你。不过,现在不怕了。我们僵尸联盟的实力已经足以跟他们抗衡了。他们明知道我在这儿,却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菲菲,这么多年,委屈你了,我会用余生好好补偿你的。” 他如今有钱有势有权,人也生得潇洒倜傥,模样也是年年二十五岁,很多女人都对他趋之若鹜。以前,他为了繁衍后代,也跟许多女人来往过。可是,自从跟蓝菲正式结婚后,他却遵守承诺,只钟情于她一人。此生能得此一男人,她满足了。 她绝不愿意离开他,而蓝天也不想离开妈妈,因此,他只好留下。 二十三岁时,他发现自己长出了僵尸獠牙,还拥有了先天魔能。他无法选择以出身,却有权选择生活方式。将臣想把他栽培成自己的继承人,他却不愿意学习后天魔能,也不愿管理僵尸联盟的事务,虽然,在将臣的坚持下,他现在是联盟的主席会成员,也算是联盟的核心成员。 一个接一个的内容相似的噩梦反复折磨着蓝天,让他的情绪很不稳定。梦初束手无策,只好做了自己唯一会做的事:音乐 她开始吹口哨曲,吹的是《天空之城》,这是宫崎骏动画《天空之城》的主题曲。随着悠扬的音乐响起,梦初又进入了一个半封闭的音乐世界。她感到自己仿佛变成了那个动画中的少女,身体从天空中慢慢往下沉,而蓝天则变成了那个少女,接住了自己。 她又拿出他送的那支箫,吹起了《梅花三弄》。 蓝天逐渐平静下来。他的身体降了温,却又开始发冷,如坠冰窖。 第四十九章 众里寻她千百度 这是一个机会!蓝天认为不能错过。 两人的距离是这么接近,彼此都能呼吸到对方的气息。 梦初心乱如麻,城池寸寸失陷。一开始她是有些抗拒的,但是后来,她的整个身心都融化在他的霸道的温柔之中…… 梦初羞得根本不敢睁开眼睛。蓝天心满意足地又吻了她几下,就开始闭目养神。 蓝天毕竟是大病初愈,实在太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梦初却无法入眠。她的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刚才的情景和hugo在废墟下的至死都保护着自己的僵硬而冰冷的尸体。两个情景像两颗威力极大的深水炸弹,交替地在她脑海中狂轰滥炸。 她的头痛得快要裂开。 蓝天醒来时,发现梦初并没有睡在他身旁。枕头上留下的凹痕和被窝尚余的体温,都表明昨晚的恩爱并非一场梦。 他的手机里有她的留言:我出去走走。 他打电话给她,她却是关了机。她到底去了哪里?她会去哪里? 会去园林吗?昨天他们听旅馆的伙计苏州的“傲霜园”林举行重阳菊花盛会,虽然梦初当时并没有说想去,但是她的神情是很向往的。说不定,她会去那里散散心。 他问明了路线,就迅速来到“傲霜园”。之间门前已停泊了不少汽车和的士,也有些人是坐出租的古式轿子来的。 园门是开着的乃,上方有汉白玉金漆石匾,上刻“傲霜园”三字。门前一对石麒麟背上驮的两个金色大绣球,是由无数朵一样大小的金绣球菊巧制而成,用彩带绑在石麒麟身上。麒麟经过这样装扮,好象是在欢迎贵宾。 门前立着两排年轻清俊的、穿着青色长袍的、打扮成民国时期公馆仆从模样的年轻男人,每有宾客光临,就有两个仆从走上前,笑着将宾客迎进去。 蓝天发现,来到宾客大都穿着民国时期时期的服装,比如说中山装、唐装、文明新装、传统西服、旗袍等。难道来这儿的人都要这样装扮?这是化装游园会么?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一身英伦风的休闲服,纳闷!怎么那个伙计没跟自己提这个呢?现在到哪里去换啊? 不管了!他大步流星地向门口走去。 那几位仆从看他仪表堂堂,神情又这样淡定,都不敢开口拦他。说不定这也是民国时期时兴的服装呢?只是我们孤陋寡闻,不知道罢了。况且,主办方虽说要求来宾穿民国服饰,但也没说没穿的就不给进啊。毕竟顾客就是上帝嘛。 蓝天一踏进了园门,人就像掉进花海一样,处处皆是万紫千红,争妍斗丽。又闻得阵阵怡人芳香,是花香中夹杂着女人们的脂粉香气。 他正要寻找梦初,却听到身后传来一把熟悉的声音:“蓝天,这么巧么?” 蓝天回头,果然看到了曼晴。她今天的发式是民国时期时兴的卷发盘发,刘海也是有弧度的,显得别致而婉约,右边别一个菊花形状的头饰,是用粉紫色的芙蓉玉雕成的。她今天特意选了这个头饰,因为按照当地风俗,女子在重阳这天是应该簪菊花的。她的耳边是一对纯金打造的秋叶形耳环。 她身穿一条剪裁得当、款式新颖的中袖金刚钻领流云百蝠霞影纱旗袍。那旗袍流光溢彩,穿在身姿曼妙的她身上,真是相得益彰。据道这纱便是《红楼梦》中提及的银红色的软烟罗,所谓“茜纱窗下,我本无缘”中的茜纱指的便是它。她手上戴一对黑色织金长手套,脚上穿一对及膝的肉色丝袜,浅棕色高跟鞋。她每走一步,皆摇曳生姿,虽不曾裹小脚,也能称作步步生莲了。 她旁边还站着一个看上去也有一点眼熟的女人,却想不起她是谁。 她的装扮却又是另一种味道。如果说曼晴看上去像一位香姿玉质的大家闺秀的话,那她就很像是民国时期的留洋回来的大小姐。她头戴着雪青色宽檐织草帽,帽檐垂下同色面网,使她一张桃花人面若隐若现,平添了几分神秘。她的马尾烫成精致的卷发,身穿与帽子同色的洋装长裙,胸前那颗用大小不同的粉红钻石组成的蝴蝶链坠子,在阳光中灿若明霞。耳边一对蓝宝石耳环,闪着幽蓝的冷光。整体来说,她给人一种“艳如桃李,冷若冰霜”的冰美人的感觉。 曼晴拉着身边的女子一起走过来,笑说:“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蓝天带点戏谑地说:“相逢何必曾相识呀。” 曼晴一扭头,娇笑着说:“那你就当不认识我好了。这位大少爷,您贵姓大名呀?” 两人都习惯了一见面就斗斗嘴,觉得这样好玩极了。 曼晴给蓝天介绍:“你还认识她吧?她是低我们一届的高中校友宫仙羽。以前,她是我们篮球啦啦队的核心成员,经常给你们篮球队打气的。你应该有印象吧?好巧哦,刚刚我在门口遇见了她,原来她过来这边旅游的。然后我们又碰上你。” 蓝天听她这么一说,想起来了。读高中的时候,他跟曼晴是同班同学,他是高中部篮球队队长,而曼晴是高中篮球部啦啦啦队队长,这个女子也是啦啦队的其中一位成员。至于她叫什么名字,蓝天真记不得了。 他大方地跟宫仙羽打招呼。 宫仙羽语气疏离地说:“hi,学长。不好意思,我对你也没什么印象了。”她似乎故意把“也”字咬得很重,有意摆出一种傲然自重的姿态。 蓝天却压根没有注意到,赶紧问曼晴:“你刚才有没有看到梦初啊?” 曼晴的明亮的眼神不易察觉地黯淡了些,淡淡地说:“没有。你们走散了么?” 蓝天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干脆说:“不是,以后再跟你说吧。我要赶紧去找到她。”他还是担心梦初的安危。万一又有僵尸或者什么对她不利呢? 宫仙羽却突然插口说:“你说梦初么?你说的是如梦初么?” 蓝天和曼晴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你认识她?” 宫仙羽点头说:“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读一中的呀!” 蓝天怔住了,说:“你是说,她也是我们的高中校友,为什么我以前没见过她?” 第五十章 情疏迹懒只香留 宫仙羽说:“哦?我还以为你们是读高中的时候认识的呢?我就奇怪了,她好像挺内向的,也没什么朋友,甚至跟同班的同学都不熟,怎么会认识你呢?” 蓝天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话语里头隐藏着的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只觉得心头狂喜。 缘分啊!这绝对是奇妙的缘分啊!他跟她读过同一间中学,同一个年级,还是隔壁班的,他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她。而她,似乎也没有认出他就是她的高中同学。 这——好像有点不合理啊!怎么说他当年也算是一中的风云人物啊!难道她从来都不去操场看篮球赛的? 等一下看到她,要问她一下。 他匆匆跟两个女子告别,去找心上人了。 放眼看去,人潮如涌,环佩辉煌,衣香鬓影,哪里有伊人的踪影呢? 他来到一处用太湖石制成的假山前,只见这假山形态万千,洞壑宛转,青苔点翠,一边有如刀削,如同悬崖峭壁,红色、金色悬崖菊正在此壁上展露峥嵘。那些花儿正得其时,开得绚烂无比。 他无心欣赏,继续前行,终于在一棵金桂树下找到了梦初的熟悉的背影。虽然只是背影,而且梦初是一副民国时期的装扮,但是蓝天还是认得出来。 她正看着那些开得绚烂无比的桂花喃喃自语:“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梅定妒,菊应羞,画栏开处冠中秋,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 蓝天研习书法时,有时候也写写宋词,对这首词也有点印象,好像是李清照的咏桂花的词。 亏她还有这种闲心思,人家找你都快找疯了好吗? 他蹑手蹑脚地走近她,却听到她吟咏完之后的幽幽叹息,肩膀无声地耸动着。 她是在哭吗? 一只大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她吓了一跳,抹了抹眼泪,才转过身来。 她的双眼果然哭得如同核桃般红肿,虽然抹了一下,但是还是泪眼模糊。 蓝天说:“怎么了?” 梦初哽咽着说:“我觉得很对不起我的男朋友。他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他对我很好很好……” 蓝天不自觉地伸出手,搂着她柔弱的肩膀,想以此给对方一些安慰。可是,她却抖得更厉害,神情更痛苦了。他只得自觉地把手缩了回去,脸上流露出一丝尴尬与无奈。 他思虑片刻,肯定地说:“如果他在天有灵,他一定也希望你能再找到一个疼惜你的男人,他会希望你幸福的……”一定是这样的!如果蓝天是hugo,他一定会这样想的。 梦初狠狠地摇头,说:“不,我不能丢下他,他太可怜了……他是为我而死的,他是因为我才死的……我昨晚……我对不起他……”她突然抬起头,颤声说:“我们以后不要见面了,好吗?”她用的是哀求的语气,眼睛也不敢看蓝天。 蓝天见她这副样子,怕她犯起浑来,坚持要离开自己,只好说:“好,我答应你。以后我们再也不提昨晚的事,我们也不会再做类似的事。梦初,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你的父母也是,就让我保护你们,好么?我发誓,我不会再向你表白,也不会要求你做什么。昨天晚上,是我不对,你别放在心上。” 梦初想起昨晚的事,觉得又内疚又难为情,头垂得更低了。 两人无言相对了一阵,还是蓝天打破了沉默:“既然都来了,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我也要好好逛一逛。你能不能陪我?看了花会再走吧。” 梦初想了想,同意了。 蓝天这才近距离地打量了一下她的装扮。她的一头青丝用一条粉红色纱巾松松地挽起,自左肩垂到胸前,隐约可见纱巾上绣着一朵金菊。她身上穿着高领中袖乳白色泡泡纱旗袍。 此旗袍前襟处到腰部处有一枝手绣的凌寒初开、萧然有不群之姿的绿萼,绣,深得苏绣之精髓。她倒是很适合这身打扮,显得十分清雅脱俗。 梦初被他看得脸色泛红,心如鹿撞。她弱弱地说:“这是从附近的一间商铺租来的。” 蓝天没有说什么,示意她跟自己一同向前走去。前方有两条路,一条是长廊,一条是小径,她们顺着右边的通幽曲径,缓缓而行,沿途可见亭台楼榭、小桥流水错落有致地隐现其中,让人如入仙境,乐而忘返;又像是误闯迷宫,趣味盎然。 菊花有的安置在树木山石旁,有的安置在亭榭中,有“玉壶春”、“黄公石”、“十丈垂帘”、“绿云”、“绿衣红裳”等名种,千姿百态,各得风流。 一行人边赏边评头品足,行至一个四面种红梅树的“香雪台”上。此时尚未到梅花盛开的季节,未能看到梅花欺雪凌霜的英姿,未免让人略感遗憾。 高台中央有一个黑檀木高脚案,上面放着两盆菊花,都是栽在珐琅彩花盆中。左边一盆是绿牡丹,它的绿瓣如玉般温润晶莹,花型似芍药,却借用牡丹之名,让人遐想号称花中之王的牡丹、芍药的丰姿,看上去宛如如高贵典雅的公主;另一盆是一枝独秀的西湖柳月,她花体丰满,花色金黄纯正,花冠偏垂似葵花向彤日,花色明快如月湖交辉,岸柳凝碧。 蓝天边赏边笑道:“难怪彭泽先生如此爱菊,果然它兼具神、逸、艳三品,有斗霜之劲节,无邀宠之俗态。” 梦初脸上也有了笑意。她特别喜欢西湖柳月这个名字,觉得很有诗意,欣赏了良久仍然意犹未尽,悄声对蓝天说:“看着它,我仿佛沉浸在西湖的逶迤的碧水中,感到那柔波轻轻地向我胸口荡漾过来,一丝一丝地渗进我的心里。那岸边娇怯、柔软的柳丝无力地低垂。一阵清风吹过,柳丝随风飘起,像是西施正在梳洗她的秀发,又像是美人的一帘幽梦。” 蓝天笑说:“原来你还是个女诗人啊。你说的这样都是写成一首现代诗啦。” 梦初不好意思地笑了。 第五十一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蓝天本想乘此良机拉她的手,但想起自己刚刚才许下的承诺,就只好作罢。 转过一丛翠竹,就是一处名为“碧烟亭”的扇亭。亭中有一花梨四方高脚花台,上有一盆双头帅旗菊。 帅旗菊,是菊中之奇品,花型硕大肥美,单瓣一轮,正面朱红色,背面泥金色,瓣宽盈寸,花瓣最多可达二十六瓣,看上威武雄健,气势恢宏超群,瓣中心筒状花黄绿色突出外露,格外醒目,犹如古代军事统帅的一面旗帜,它的名字由此而来。帅旗菊极难培植,这种一枝双头的更是十分罕见。 蓝天伫足于花台前,笑道:“我最喜欢的这英姿飒爽的帅旗,让人想起貌柔心壮的兰陵王。当年他戴着狰狞的面具,‘帅旗鼓文场,轩冕京国’,是何等意气风发。及至他老年时,学陶令谢公,袖清风,揽皓月,又是何等淡泊、逍遥。” 梦初听着他侃侃而谈,一颗芳心仿佛开了个小洞,有一股暖泉在汩汩地往外涌。她感到脸上*辣的,想来已经双颌飞霞了。 她暗自埋怨自己:梦初啊梦初,你不能心猿意马,要对得起hugo。 蓝天看着她的神色变化,就似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居然就知道她的心理活动了。梦初向来都不怎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的。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看来,昨天晚上是他太急进了,差点就弄巧成拙,把她从自己身边推走。 只是,他昨晚真的是情难自禁啊! 他装作不经意地问:“梦初,你高中的时候是读哪里?” 梦初一愣,反问:“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j市一中啊。” 蓝天眼睛一亮,笑说:“这么说来,我们还是校友哩!” 梦初疑惑地看着他,问:“你也是一中的么?” 蓝天苦笑着说:“我们经常打篮球对抗赛的,你都不去看的么?” 梦初摇头说:“我不懂那个。” 蓝天装作不在意地笑笑,心里多少有点茫然若失。 梦初地问:“你也很喜欢菊花吧?” 蓝天道:“嗯,我喜欢菊花秋后饱霜,花叶不萎,志向高远而甘于淡泊。” 只见不远处有一棵红梅树,树下有一个“童子点鞭炮“的泥塑像。这童子头上戴着一顶虎头帽,神态是开心中带一点点害怕,半蹲在地面上,一手捂耳朵、一手拿着枝香探向前去点插在地上的喜字红鞭炮。 梦初笑道:“这棵红梅树,为这顽童遮挡风雪,犹如慈母。” 蓝天微笑着点头,心内又有些怅然若失。他想回起以前跟母亲一起熬过的苦日子,那苦是带着甘甜的。 他们又走到一丛翠竹旁,只见这里也有一个泥塑像,乃是“宝玉种菊”。那菊花是实物,乃是菊花名种“西施红晕”。 梦初道:“此花色雪白中带红晕,娇娇怯怯,大有西施捧心之态。这宝玉看着花的眼神如此殷勤关切的,确实很符合他爱博而心劳、惜花护花的性情。看来这布置花会的人是个大雅之人啊!” 蓝天问:“看来你很喜欢看《红楼梦》?” 梦初说:“受我妈妈的影响。” 蓝天说:“往前走吧,听说还有好多呢!《红楼梦》里边不是有十二首菊花诗吗?” 后边果然还有有黛玉问菊、黛玉梦菊、黛玉咏菊、宝玉访菊、宝钗忆菊、湘云供菊、湘云对菊、湘云戏菊影、探春簪菊、惜春画菊、探春悯残菊,与方才的宝玉种菊合起来,共十二个,是按照《红楼梦》中的十二首菊花诗的意境而制的。所用菊花分别是:“秋火芙蓉”、“春梦无痕”、“凌波仙子”、“君子玉”、“流金年华”、“醉春风”、“人面桃花”、“金袍红孩儿”、“凤凰振羽”、“鹫峰霁雪”、“独立寒秋”等等。 走了一会儿,便来到“引凤轩”,轩旁有有一棵琼花树,树下有一位“姑射仙子”身穿一袭淡紫色留仙裙,驾驭着一条青龙,正在吹一支白釉梨花瓷箫。 两日看那仙子的面容,都十分惊讶。 梦初脱口就说:“呀,这怎么这么像曼晴啊?” 蓝天笑说:“你别看着我,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泥塑匠人在构思姑射仙子的形象时,恰好在剧场中看到曼晴的表演,觉得她美,就借用了她的形象吧。” 不经不觉,他们便走进一条长廊,廊中朱栏彩绘,墙上镶嵌着名家手笔的字画。这就好比一个华丽的戏台搭好了,“玉翠龙爪”、“金风玉露”、“玉堂金马”、“西厢待月”、“风清月白”、“秋水澄碧”、“钗头凤”、“桃李争妍”、“太真图”、“红梅阁”、“绿珠”、“紫云”等菊花生旦们也纷纷在此亮相。 穿过长廊,迎面是一堵高墙,将园景一分为二。墙根砌着一溜鹰眼石的,正中开有月洞门,两边开有蝴蝶门。月洞门上方有石匾,上书“别有洞天”四字。他们从东边的蝴蝶门过去,见门边有各有一棵笔直的银杏树,其茂密的金灿灿的树叶遮蔽了人们的大部分的视野。 绕过这棵银杏树,他们的视野变得十分开阔,见到的又是另一番大气磅礴的景致。只见一个十顷镜湖,秋水澄碧,水波潋滟,杨柳夹岸,名为“鉴仙湖”。湖边铺遍淡绿、金黄、火红三色菊花,只留出数条羊肠小径供人行走,仿似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淡绿色的绣着金花、红花的毛毯子。 湖边种着柳树,叶子都黄了,它伸出柔荑般的枝条,轻轻摇荡着,似有欢迎之意。远远看去,柳树的树干上竟似是盛开着菊花。走近一看,原来是各色菊花嫁接在树干上,有的一棵树上就有十种不同色、不同品种的菊花,绚烂多彩到极点。 第五十二章 落花时节又逢君 他们看得眼花缭乱,蓝天笑说:“这是给柳树穿花衣裳啊,看起来有些滑稽呢,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意思。” 梦初说:“听说这是一个天然的湖泊。当年这园林的主人是位郡王,他修建府邸时,将翠湖收揽其中,并赐名为‘鉴仙湖’。传道彩虹七仙女中的紫仙曾被贬下凡,曾在湖中的紫仙岛上,以清澈的湖水为镜,整理秀发和衣裙。” 蓝天连连点头。 梦初又指着一个圆形的湖心岛道:“岛上有个餐厅哩。” 蓝天:“我问过伙计了。这个岛叫‘盈月岛’,是湖中三岛中最大的哥哥。因为形如满月,故有此名。岛上那个六层高的楼名‘摘星楼’,楼顶乃是全园最高点。另外还有两个岛,一名‘清风岛,一名‘紫仙岛’。走,我们从玉龙桥过去吧。” 连接西岸与盈月岛的是一座有着二十四桥洞的石拱桥,上去如同玉龙卧波,因此取名“玉龙桥”。一行人信步走上,见桥上砌着汉白玉栏杆,栏杆上雕着“玉堂富贵”、“如意吉祥”、“状元及第”、“五福临门”、“八喜联春”的图案。 此时桥上游人如织。他们倚栏而望,只见湖面上盛开着朵朵“荷花”。 梦初颇感奇怪,问:“怎么会有深紫色的荷花,难说是外国的新品种?” 蓝天说:“这不是荷,是墨菊,初开时是深紫色的,花形似荷,故而也名墨荷。你天天看小说上网络,把眼睛看坏了,又不喜欢戴眼镜,所以看不真了。” 梦初脸一红,笑说:“墨菊我是知道的,可是又怎会开在水里呢?” 蓝天笑说:“你猜猜。” 梦初沉吟片刻,说:“噢,我知道了。这湖底应当有木桩,将与湖水的颜色相近的花盆放在桩上,半露出水面。这些墨菊是种在与湖水的颜色相近的花盆中,且盆土上铺着一层绿沙,看上去倒真像是种在盆里似的。这个设计很新颖有趣啊!” 蓝天笑说:“小姑娘挺聪明的嘛。”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走到“摘星楼”。这是一个七层楼塔,外层铺着五彩琉璃瓦,是前清遗留下来的,历史悠久。 梦初走进楼中一看,不禁呆住了。 大厅的一角,有个半开放式的厨房。 一个厨师模样的男人吸引住了梦初的全部目光,她就似是被雷轰点击般定在了原地。 那个男人的模样居然跟hugo有七八分相似。 他正专心致志地做着一份菜肴。 梦初不由自主地向着他走去。 蓝天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看到了那个男人,不由得一愣。他曾经搜索过梦初的记忆,知道hugo的模样,因此他也就明白了梦初为什么那样失态。 梦初越走越近,这才确认了那不是hugo,深深地叹了口气。 是的,hugo是回不来的了。她无法将他吻醒!她看到男人正在将一个又黄又熟又大的橙子,截去带枝橙顶,剜去肉,留少量橙汁。又将准备好的蟹肉、蟹膏充塞其内,仍以截下来的顶盖覆盖上去。 这是什么菜肴? 她问站在旁边的那个服务员,服务员说:“这是螃蟹酿橙。” 梦初说:“我也要一份。” 男人将十个橙子都酿好,放入一个蒸锅中,用酒醋水蒸熟,上席时各伴以醋和盐各一碟。梦初全程都看着,看得那男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蓝天百无聊赖地坐在座位上,眼神变得有些空洞。 梦初终于回来了,手里端着一碗螃蟹酿橙。蓝天毫无心绪地看着她吃完,心里一股无名火扑哧扑哧地往外冒。 看到她吃完了,他强忍住怒气,说:“我觉得有点累了,我们回去吧。” 梦初也没有了兴致,就跟他一起回去了。 但是第二天,她又独自来到这里。 他们真的太像了!虽然明知他不是hugo,可是梦初还是愿意多看两眼,权当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吧。 她点了一个袜底酥,是他做的。他的手艺还不错,但是比不上hugo。没有人能替代hugo! 她是自己坐一张小桌子的。突然,有个戴着墨镜的漂亮的女人坐到了她旁边,冷冷地盯着她看。 那女人的模样如绿茶般清纯,那儿如大号奶茶般丰满,正是好久不见的angel。 她的眼神不善,盯得梦初心里发毛。 关于梦初离开巴黎后的事,hugo曾经详尽地说过跟她听,现在梦初又想起了那一切。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让时光倒流到那一年。 angel表面上跟权志显好,但是暗地里却对hugo多番挑逗。不明真相的权志显被蒙在鼓励。 某日白天,权志显不在家。hugo在家中休息。 angel居然穿着薄如蝉翼的睡衣,敲响了他的房门。 hugo还以为是权志显回来了,打开门。 她带着期盼、无比温柔地说:“哥哥,约么?” hugo淡淡地说:“不了,夜了,明天还要上学。我要把之前请假拉下的功课补回来。” 他转身回房了,没有一点儿犹豫。 angel靠在冰冷的门上,流下了悲伤又愤恨的眼泪。为什么?为什么我做了这么多,你都不爱我?她那粉嫩嫩的脸蛋上闪过一丝狰狞。 两日后,hugo因为不堪其扰,只搬到别处去住。 不久,angel跟权志显分手,又回到老律师的怀抱。 一直以来,angel都觉得自己右心房里住着一个天使,左心房中则住着一个魔鬼。天使和魔鬼一直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她让别人看到的,是住着天使的那一面。可是有时候,她也会把魔鬼放出来。 她辞去了餐厅的工作,以客人的身份跟着老律师来到餐厅用餐。 说来也巧,hugo今天负责餐车服务。他按照vip客人的点煎扒的顺序、分别推着餐车来到客人们的座位旁,为他们现场煎扒。 老律师也是个vip,angel有意点了个牛扒。 hugo一开始没有看到angel进来,现在猛然看到跟老律师粘粘糊糊的angel,也很错愕和讨厌。 第五十三章 无事生非 出于礼貌,他客气地例行公事地说:“你好,尊贵的先生,女士,今晚是我为你们服务,我的名字是hugo。请问是要三成熟的煎牛扒配柠檬汁吗?” angel无中生有地、傲慢地说:“上回你们给我煎的扒过老了,我要的是六成熟,你们搞成七成熟了。你这回要煎好点,拿出你的看家本领来,不要砸了这个餐厅的招牌。” hugo点头,不卑不亢地说:“女士请放心,我会让自己的服务符合客人的要求的。” 他集中精神,煎好后,装盘,上菜。 angel切开牛扒,牛扒的截面有三分之二是粉嫩嫩的,渗出一点儿血水。她切了一小片,吃了一口,皱着眉吐出来,阴阳怪气地说:“这哪是三成熟?分明是四成了?我说你这人是怎么做事的?把我刚说完的话当耳边风是吧?” hugo为了保住这份工作,让自己可以继续学业,忍气吞声说:“对不起,女士。我再给你煎一块。” angel已经撕破脸皮了,她阴险地说:“不用了,叫你们经理来。” 经理走过来了,看了看那块牛扒的截面。他经验丰富,立刻判断出那是完美的三成熟牛扒,况且他也隐约听闻过hugo和angel的纠葛,心里有数,知道她是故意找hugo的茬。 尽管经理知道hugo没有做错什么,可是,由于他一直坚信的“顾客就是上帝”的信条,因此他十分诚恳地一个劲儿地道歉,又说:“尊敬的女士,我给您换一位厨师给您服务,好吗?” angel懒洋洋地说:“好吧。”她又指着hugo,盛气凌人地说:“像这种人,我奉劝你们就别请了,拉低你们餐厅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hugo感到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可是他云淡风轻地说:“女士,我的服务没能让您满意,真不好意思。”他推着餐车去为其他客人服务了。那一刻,他想起当年受了胯下之辱的韩信,跟自己说:“受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话虽如此,整个晚上,他都窝着一肚子火。不过他没有让心情影响自己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兢兢业业地工作到最后。 老律师把angel带回来自己的大本营,一间酒店的双人房。他是这里的常客,长期包着一间双人房,这样就方便他随时带不同的女人过来。就在那张无数女人都躺过的床榻上,他一如既往地用简单粗bao的方式对待了angel。因为恼恨angel之前离开他,他之前比以前的任何一次都更加凶残。 他尽情享用够了,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临行前,他丢下几句命令:“从今天开始,你就在这里住下吧。你的电话要二十四小时开着,我要你随传随到。还有,你可以去逛街shopping,但是,不要走远。我什么时候过来临幸你,你都要在。最低限度,你要在十分钟内出现。记住,你‘附属’我了。你不许跟别的男人交往,也不许带朋友来这里,什么情况下都要以我为尊。一旦你违反游戏规则,这个交易就终止,以后都不会再有了。我有很多其他选择的,明白了吗?” angel乖顺地点头。等他把门一关,她就生气地使劲把枕头扔到门上。这家伙,真的把我当女仆了?她慢慢地穿上衣服,憋了半天的委屈的眼泪终于流个不止。 都是hugo!都是他害的我!我一心向明月,明月却偏偏向沟渠!都是如梦初!我恨你们!我要复仇! 为了抚慰自己受伤的身心,她重新打扮,将弄乱了的头发梳成公主头,再穿上蛋糕裙和那对脚跟起码有七厘米的水晶面的皮鞋。还有,就是最要紧的,必须背上那放着那张附属卡的包包。 她昂首挺胸地甚至有点耻高气扬地走到lv总部大厦的门口。她离开老律师之后,来过这里两次了,可是因为囊中羞涩,每次都是心痒痒地来,灰溜溜地走。这回总算是吐气扬眉啦。 lv总部的标识高高矗立街头,多么高贵,多么骄傲!用经典皮包材质修饰的外墙,多么独特,多么豪气!着150年历史的lv总部的正门屋顶上飘扬着同样骄傲的法国国旗!须仰视才能看清全貌的橱窗,多么气派! 在它辉煌的历史中和耀眼的光环下,包含着多少人的卑微与虚荣! angel曾听说:上海恒隆prada从法国调来一个限量版的包,标价为100多万元人民币,本打算用来充门面的。没想到第二天就让一个19岁的女孩,以现金买走。店长惊讶兴奋之余,吩咐立即关门数钱。angel对那个女孩曾经暗中产生过强烈的妒忌。 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由于客人太多,lv店是严格控制人数进入的。 等了半个小时,她终于来到那个她看了数次的粉红色底、印着数个lv标志和经典花纹的手提包面前。她不见得有多喜爱这个包,欢自己应该说,她看中的是那个lv品牌。只要拿着这个包,在朋友们面前一亮相,会赚来多少羡慕妒忌恨的目光啊! 她好奇地刷卡,买了这个包和一个同样印着lv标志和经典花纹的手提箱。她可以想象到:当她衣锦还乡时,来接机的妈妈和朋友看到这个手提箱,就会知道她在国外混得多好。她又去了香奈儿店,买了性感的睡衣和泳装,她知道,自己有本钱,这些是她的战衣,可以为她加分。除了这些,她还买了一瓶昂贵的香水。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五十四章 逆神来袭 第二日,她又来到hugo工作的餐厅找茬,她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让hugo失去这份赖以维生的工作。 hugo以极强的韧性抵御着。这种折磨一直到angel又钓上了一个日本岛.国“动作片”的老导演之后才结束。她在日本拍了几套“动作片”之后,被一个中国导演看中并潜了,先后用“尹双双”这个艺名当上了两部"动作片"的女二号,知名度还是有一些的。 梦初想起了她往日对hugo的所作所为,不禁对眼前这个女人产生了恨意,想起她那日假情假意地跟自己去蓬皮杜艺术中心参观的事,也觉得很恶心。 angel就更不用说。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梦初早就死了千百遍了。 “请问——你是尹双双么?”隔壁的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男客走了过来,有些腼腆地问,他右手里紧紧握着一台手机,左手擦了擦额头,似乎是擦去并不存在的汗珠。看得出来,他非常紧张。 angel瞬间以比翻书还快的速度变脸,挂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招牌甜美笑容,嗲声嗲气地说:“是哦。啊,居然有人认得我呀,好开心啊。” 眼镜男更腼腆了,说话都磕巴了:“我、我可以跟你合影么?我是你的粉、粉丝!” angel笑着卖萌:“当然可以了哦,主人。”她向梦初投去得意洋洋的一瞥。 梦初轻蔑地撇撇嘴,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很清楚地记得,当初angel就是这样把权志显哄得团团转的。 angel热情地跟粉丝合了影,又故意指着梦初,笑问:“这是如梦初,曾经被誉为‘音乐蝴蝶精灵’,你还记得她吗?” 如她所料,粉丝看了梦初一眼,茫然地说:“好像——不好意思——想不起来——” 自从在地震中受伤以后,梦初逐渐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除了她当年的铁忠粉丝还经常在她的博客上留言,希望她早日康复和复出之外,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她了。 眼镜男不认得她,梦初一点都不意外,也不是很介意,更不会怪他,她只是很讨厌angel的笑里藏刀、居心叵测。 绿茶~!她绝壁是心机绿茶~。梦初在心里骂着,嘴巴却说不出任何反击的话。吵架撕什么的,是她的弱项。 眼镜男给angel递了一个“我眼里只看到你”的眼神,笑说:“我可以叫你双双么?” angel双手做成“花托”,托住如花笑颜,娇萌地说:“可以哦,主人。” 眼镜男喜滋滋地说:“双双,听说你是法国华侨?” 双双面不红、气不喘地笑着说:“是哦,我十几岁就跟着父母移民到那边了,在那边读了大学,早几年去日本发展,这两年才算是回到祖国,还是自己中国人最亲哪!” 知道angel过去的梦初差点就忍不住开口揭穿了。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啊,好不? 好吧,她必须承认,angel不是普通人,不能用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去衡量她。 梦初默默地在心里吐了槽,终于还是弱弱地站起来,准备撤退。 angel却含笑瞪了她一眼,笑说:“别走啊,我可还有话跟你说哩。” 梦初说:“我有事,就不妨碍你了。” angel笑着对眼镜男说:“哥哥,我想跟她聊一会,等一下再跟你好好聊聊。” 眼镜男乖乖地点头,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眼睛却还是不时地扫射着这边。 angel对仍然站着的梦初说:“hugo的尸骨还未寒啊,你这么快就勾搭上一个高富帅啦?是一腾集团的总裁战逆天吧?你丫手段可比我厉害啊!” 梦初住进蓝天家后,才知道他就是一腾集团的总裁战逆天,蓝天是他的曾用名。 她竟然有些心虚地低下头。对方的话刚好刺中了她内心最隐秘的痛和内疚、羞愧! angel说:“你可别想不承认。昨天我可是看到你们一起游园的。我一路远远地跟着你们,可你们只顾卿卿我我,都没发现我。hugo啊hugo,你说你这是何必呢?抛弃了我,跟这样一个扫把星在一起,丢了性命,人家转过头来就把你忘得一干二净啊!” 梦初无法再听下去了,忍着眼泪跑了出去。 angel阴测测地冷笑了两声,又对着眼镜男甜甜地一笑,眼镜男立刻像苍蝇粘着蜜糖一般凑了过来。 梦初跑到门口,刚好迎面遇上了神色慌张的蓝天。 蓝天带着责备说:“你怎么可以不跟我说一声就到处乱跑,万一遇上他们了,我一时未来得及赶过来,怎么办?” 梦初的眼泪仿佛断线珍珠般滴个不停。 她哽咽着说:“蓝、天,我跟你明明白白地说一次,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不会跟你在一起的……你死心吧……”她用尽所有气力说完这些话,就扭头跑掉了。 蓝天呆在原地。 梦初跑回旅馆,整天都没有再出房门半步,连晚餐都是在房里吃的。 蓝天也受了很大的打击,只好一个人在隔壁房间里生闷气。 夜深了,白曦飞过来了。可能她以为这么多天过去了,警报已经解除。她确实是大意了。 不过,她是穿了有隐身功能的华胥衣的,因此始终监视着梦初房间的逆神没有看到,但他看到梦初的魂魄飞上了天空,向着北极飞去。 逆神有一样魔器如意球,乃将臣用沧海海底的透明的胶状特殊物质所制,能够隐形和飞翔,体积可大可小。逆神念了咒语,如网球般大的如意球的直径变成接近两米,它的上方出现一个洞口。他从洞口进入如意球后,洞口消失。球飘起来,仿佛一个巨大的泡泡。很快,球就隐入空气之中,紧紧跟着梦初的魂魄。 梦初的魂魄降落在冰川上。她现在已经能够熟练地运用风神力来飞行了。她的面前又出现了那道光门,她进入了,逆神紧随其后。 他念了咒语后,如意球的的上方再次出现一个洞口。等他钻出来的时候,梦初已经进入了结界。 他的手里凭空多出一样神器:祝融之炬。他点燃了祝融之炬的圣火,要用圣火烧毁这个四大神兽合力设的极难强行通过的结界。 白泽最先发现了他的袭击,立刻做出了反击。 第五十五章 危在旦夕 白泽的先天神力是光神力,后天修炼了水神力。它使用了“巨浪滔天”和“冰天雪地”两大神功,让所有仙山上的小溪里的水冲天而起,全都喷到结界上,并且都结成了薄冰。但是,冰遇到圣火的热力,很快就融化成水,而且很快就蒸发掉了。 正在凤凰琉璃塔中修炼的水淼和梦初的魂魄听到白泽的叫喊声,跑出来想帮忙。两人目前的神力低微,水淼略高一点,似乎都帮不了什么忙。偏偏腾蛇和白曦都不在,他们正在守护梦初和水淼的肉身哩。 白泽一边发功,一边喊:“你们快去打开塔顶的门,放麒麟出来。” 水淼说:“顶楼有你们三大神兽合力设的结界,必须要我们三大神兽合力才能破,我们怎么进得去?” 白泽说:“神族传人使用上古十大神器之一也有可能破。你们试试这个!”它丢了一把古瑟过来,水淼手疾眼快,一把接住。 它说:“你们去第七层,梦初弹奏一首曲子,看能不能把结界破了?” 梦初说:“什么曲?我还不会弹瑟呢?” 白泽说:“什么曲都好,你试试吧!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啦!快,我撑不了多久了!” 水淼的手里多出了一把寒气四溢的剑,正是她的武器冰语剑。她念起咒语,那剑她的脚下,她拉着梦初一起跳上去。两人直接飞到凤凰琉璃塔的第七层。 门是锁着的。开锁并不难,关键是外头的那层结界。 梦初琢磨着这古瑟该怎样弹,跟古琴是一样的吗? 水淼大叫:“麒麟师傅,麒麟师傅......” 里头传出一把雷鸣般响亮却又带着几分暴躁的男声:“嚷嚷什么?老子又没有聋!” 水淼显然是有点怕他,将音量降低数个分贝,说:“将臣的儿子战逆神来踩场啦!他有祝融之炬,要烧结界,很厉害,白泽师傅快顶不住了。” 麒麟怒气冲冲地说:“我刚才都听到了。那有什么办法?谁叫他们把我困在这里?我有办法出去的话就不用等到现在了。” 水淼急得在门口来回踱步。 梦初试着弹了几个音,发现古瑟的弹法跟古琴是差不多的,太好了! 她调好了弦,弹起了《十面埋伏》。这是一首琵琶曲,但是她觉得这首曲比较符合现在的气氛,就弹了这首。 伴随着她的瑟音,空气中逐渐凝聚起一股萧瑟之气,让站在她身旁的水淼突然打了个寒颤。 忽然,狂风大作,地动山摇,那透明的结界裂开了一个小口,一股股火红的烟从小口那里汹涌而出。紧接着,一只火红色的神兽突然出来在她们面前。 它有着雄狮一般威猛的头,好看且威武的鹿角,炯炯有神的虎眼睁得如同铜铃般大,麋身、龙鳞、龙尾, 它就是传说中的火麒麟! 它的肚子鼓鼓的,肚子里不知道有几只小麒麟? 麒麟的眼睛盯着梦初的手指,那些笋尖一般的手指正在拨动着瑟弦。梦初的表情是沉醉的。每当她弹奏起乐器时,就会进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她迷失在这个封闭的空间之中,完全忘记了这里正在打仗! 麒麟突然仰天大笑,说:“太子长琴,看来,白曦可以把你的魔音神功传授给这个小徒弟了,你后继有人了!难得啊难得啊!” 话音未落,那结界已破了一个洞,麒麟钻了出来。 它的眼睛喷着怒火,向天空的一处飞过去。那里已经被祝融之炬烧出一个小洞,战逆神的一只手仍然拿着祝融之炬在进攻,另一只手已经伸进洞口,试图将洞口撕得更大。 麒麟张大口,一个巨型火球就如离弦之箭向逆神的那只正在破坏结界的手冲过去。 突然,那只手手里多出了一面镜子,看似一块青铜镜,镜身缠绕着龙纹浮雕。 麒麟看到此镜,暗道不好,身体一侧,勉强躲过了那迅速反弹回来的火球。 白泽大叫:“这女娲神镜。此镜可以反弹世上所有的攻击,除了盘古斧。流水冰淼,醒来!” 水淼听了它的最后两字,就如同醍醐灌顶,突然就醒了。她眼睛一睁开,发现自己就睡在自己家的床上,旁边是一圈“蛇饼”,那是将身体缩小了且盘成蚊香状的玄腾。 水淼立刻就明白了白泽让她带着记忆醒来的用意了。它没有对自己的灵魂使用吃梦神功,因此,她还保留着梦中的全部记忆。它是要自己赶紧通知玄腾啊! 玄腾听了她的简要的叙述,也不敢耽搁,立刻用“心有灵犀”神功通知了正在守护梦初肉身的白曦。 所谓“心有灵犀”神功,是他跟白曦两个特有的神功,只有他们对彼此使用才有效,对第三个人是无效的。无论相隔多远,他们都能准确感知对方心里传递过来的信息。 白曦很快就回了他一个信息:知道了。 他让水淼骑到自己身上,腾云而起,向着昆仑仙境飞去。 只有他跟白曦合力,才能将昆仑仙山回复盘古玉斧的真身,才能对抗女娲神镜。 逆神远远地看到天空中出现了一条巨大的双翼白蛇,他知道那是白曦。而化成双头金蛇腾蛇、身上载着水淼也从另一个方向向这边飞过来。 他很清楚,四神兽合力合力昆仑仙山变回了一枚盘古玉斧,那个是女娲神镜的克星。 他知道今天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了。他今天来的其实也没打算一击即中,而是另有目的的。 刚才,他已经悄悄地在昆仑仙境结界的缺口上留下了一缕神识,而当结界自动修复时,这缕神识就会跟结界融合到一起。只要这缕神识不被对方发觉,那他下次就可以凭着这缕神识找到昆仑仙境的准确位置,然后带着僵尸联盟的精英成员前来攻城略地了。 他躲进如意球的隐形空间,他逃遁得无形无踪。 白泽松了口气,身体一软,似烂泥瘫坐在地上。刚才它几乎耗尽了全身的神力了。 腾蛇的严肃头说:“这一劫算是躲过去了。但是,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了。” 白曦的神情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漠,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走到白泽身后,将神力输入它的体内。 第五十六章 离别的笙箫 麒麟怒气冲冲地说:“,我们去把他的僵尸联盟基地夷为平地!老子好久没有活动一下筋骨了!憋得慌!正好拿他们开开斋!” 腾蛇的邪魅头有些妩媚地白了它一眼,笑说:“有这么简单么?我们现在连八枚神族后人的邮票都还没有集齐哩,而且已有的七个人之中,还只有三个人修成了仙。我们那个三徒弟玉树,自打修仙成功以后,就再也没来过,就知道整天跟九尾狐厮混,只顾自己享乐。五徒弟田沃土和金鑫,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前几天来了,心不在焉地修炼了没几天,又回到他的滚滚红尘去了。” 麒麟气得差点喷火,吼:“我去把他们给抓回来!” 严肃头说:“你先别急。虽然他们是神族后人,但说到底,他们自出生以来,过的是凡人的生活,难免会沾染一些凡尘俗气,有割舍不了的执念,无法一心修仙。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样吧。白泽跟玉树的感情最好,你负责把玉树叫回来。刘炎兄弟负责去把田沃土、金鑫都接过来,我和白曦负责去找余下的三位神族后人。麒麟,你负责镇守这里,半步都不要离开,好好地养胎。水淼、梦初,从今天开始,你们的灵魂跟肉身就结合在一起,把世间的所有事都抛开,日夜在此修炼。能做到么?”看得出来,虽然白曦是四大神兽之首,但她虽然神力最强,却生性淡漠,因此颇具领导才能的腾蛇才是四大神兽的灵魂人物。 水淼轻松地笑说:“好啊。反正我是个孤女,无牵无挂,早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了。我回去把工作辞掉,交待一下,马上就到这里来,打死我也不走了。” 梦初有些犹豫,说:“我的爸爸妈妈……” 严肃头说:“没关系的,说起来,你爸也是神族后人,也可以过来一起修炼。不过我们查过,你爸有晕血病,不利于战斗,因此我们才先找了你。你先回去吧,到时候刘焱和金鑫会来找你们,跟他们说清楚,把他们一起接过来。他们俩救过你父母,你父母应该会相信他们。等你们父母过来后,我们就可以保他们周全。” 梦初觉得这样也好,既能保障父母的安全,而且他们三人也不必再留在蓝天家了。她现在还确实是不知道怎样面对蓝天了。 她的灵魂回到了自己的肉身上。由于这次白泽没有对她使用摄梦*,因此她这次很清楚地记得之前在昆仑仙境发生的所有事。 现在已经是清晨了。她听到了几声轻微的、有节制的敲门声。 凭直觉,她觉得那是蓝天。 没错,蓝天就站在门口。看到梦初开门的一刹那,他的略带阴霾的脸上绽放了一个温暖无比的笑容,似是满山的花盛放,冬天的冰雪遇到春天的风,消融殆尽。 蓝天说:“你饿了吧?昨晚你吃得很少,我看到伙计把你吃剩的饭菜端出来,剩了很多。走,我们去吃袜底酥做早餐,然后我们开启动苏州美食长征之旅,把所有好吃的都一网打尽。” 梦初想了想,说:“好。刚好我也有话跟你讲。” 蓝天的心忐忑了一下,终于冷静了下来。无论她要说什么,他都愿意接受这结果。反正,他已经决定,无论她能不能接受他,他都会一直守护她,陪伴她。 两日来到旅馆门口的一个小食店,梦初点了两个袜底酥。 梦初吃的时候,蓝天自来熟地跟小食店老板娘闲聊。他天生会交际,老板娘也热情,两人相谈甚欢。 蓝天话锋一转,试探地问:“老板娘,能不能告诉我做这袜底酥的方法?”他想学做给梦初吃。 老板娘笑着摇头,说:“这秘方是祖代相传,从不外传的。” 蓝天再三央求,甚至提出高价买配方,老板娘都不肯。 吃完早餐梦初给蓝天打个眼色,蓝天会意,就不再强求,跟着她走出门口。 他问:“你知道怎么做?” 梦初点头笑说:“hugo教过我的。虽然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hugo留下了好多饮食笔记。你真的有兴趣的话,等回到j市,我可以借给你看。” 蓝天笑着点头。他很开心,因为他感觉得到,梦初的心其实是有他的,只是因为hugo的原因,她还不能接受他而已。 梦初也很感动,虽然她的脑筋有些迟钝,可是就连傻瓜都能想到蓝天为什么要学做袜底酥了,不就因为她爱吃么? 但是,蓝天对她越好,她越觉得必须离开他,不要再给他无谓的希望。从何说起呢?怎样说好呢?临行前,师傅特别交待过,不要把昆仑仙境的事说出去。 她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开不了口,只得说:“我想回去了,想爸爸妈妈了。” 蓝天想都没想,直接地宠溺地说:“好。”只要她还愿意呆在他身边,他愿意无条件地迁就她。 梦初看到他这样,就更开不了口了。 他们回到旅馆,收拾好行李,办理了退房的手续,就用“超能力”回到了唐朝山庄。 蓝天的另一个分身正陪着梦初的父母品茶呢! 蓝天捏了个决,两个“蓝天”就二合为一,还有一个“蓝天”在他妈妈那边日夜守护着妈妈。 蓝天跟两个分身之间有着奇妙的心灵感应,因此他已经知道妈妈的情绪已经逐渐平复,没有再提将臣会复活的事了。这样他就放心了些。 他们前脚刚回来,金鑫和刘焱后脚就来拜访。 蓝天见了金鑫,笑着说:“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说吧,什么事?” 金鑫有些愕然地看着梦初,说:“你还没有跟他说啊?” 梦初艰难地摇头。 蓝天的脸“唰”地变得更白了。他又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很不幸,预感又灵验了。 梦初低着头说:“蓝天,我们打算离开这里,去另外一个安全的地方。你不用担心我们,那里很安全的……”她的声音就似是蚊子哼哼。 蓝天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无助和不解。天大地大,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唐朝山庄更安全? 空气就似是冻结了一般。离别的笙箫已悠然响起。各种忧愁、哀怨、悲伤、愤怒、不甘的负面情绪正在偷偷地酝酿着。 第五十七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蓝天愣了半日,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梦初,你这是用你父母的安危来跟我赌气么?我怎么了我?我都卑微到这个地步了,低到尘埃里了,你都还要这样一意孤行?” 梦初竟无言以对。 如清朗也问:“梦梦,到底是怎么回事?” 梦初一脸纠结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说不清楚……”她的心也是一抽一抽的痛。 一直都没说话的刘焱觉得他有必要开口了:“伯父伯母,蓝先生,是这样的。我们有一处很隐秘的地方,对方是绝对无法找得到准确位置的。如果你们相信我们,就跟我们走吧。蓝先生,我知道你是一番好意,但是你这里已经暴露了,纵然你日夜守护着,也未必能保他们周全。交给我们吧,我以人格担保。” 梦初感激地看刘焱一眼。终于有人替自己说话了!刘焱回报了她一个“我懂你,你放心”的目光。两人的电光火石般的目光交汇让蓝天看得很不爽,他一下懂得了刘焱目光中泄露出来的一点点埋藏心底的爱意。 他立刻产生了无限狐疑。难道,梦初离开他,是要跟那个不修边幅的男人在一起? 他正视着刘焱,问:“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口中说的安全又隐秘地方到底是哪里?” 刘焱微笑着说:“不好意思,无可奉告。” 蓝天的怒火被点燃了,嚷:“你都不肯说实话,你叫我怎么相信你?” 刘焱淡定地说:“我有哪句不是实话?我说无可奉告,就有我无可奉告的理由。其实我如果有心欺骗你的话,大可以胡乱编造一个假的地方,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我想我的诚意已经很足够了。” 金鑫看到两人身上的火药味都挺浓的,连忙舌灿莲花,打起圆场:“蓝天,你别见怪。我这朋友有点直,说话不会转弯,但是我们确实是没有恶意的。蓝天啊,我们相交多年,你也知道我的为人。虽然说我有点唯利是图,锱铢必究,可是我还是有底线的,不会做那种害人的事。你放心,梦初他们在我们那儿绝对安全,有很多贴身保镖护卫着他们,对梦初来说,有益而无害。之前抓他们的那帮僵尸是谁指使的,你也心里有数。你一个人是很难对抗他们这么庞大的组织的。之所以他们对你还忌惮你三分,说穿了,就是给你父亲几分薄面而已。但是你觉得,这种局面还能维持多久?” 蓝天有些愕然地盯着他,问:“你知道得这么清楚?你到底是什么人?” 金鑫耸耸肩,说:“无可奉告!” 蓝天一反常态,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知道你口才好,你也不用跟我说这么多。要不你直接拿出点实力来。让我相信你们是有能力保护他们的。”他的锐利的眼神如刀一般从刘焱的脸上刮过去。 刘焱也不甘示弱,微笑着说:“好啊,想比什么?放马过来。” 蓝天想了想,笑着说:“就比篮球。你们两个一队,我一个人一队,哪一队先进球,就算谁赢,双方都可以使用‘超能力’,好吗?” 刘焱嘴角抽了抽,说:“这不公平吧?我可从来都没打过篮球,篮球赛是什么规则我都不懂,好吧,我承认,我是个运动白痴。” 蓝天说:“这样吧。我们也不讲什么篮球规则了。总之,谁的球先入对方的球框,就算赢,好吗?” “你们是在说篮球赛吗?我来当拉拉队!”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曼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听到他们说打篮球,当即欢呼雀跃。 读高中的时候,她就是蓝天所在球队的脑残粉,场场都不落,场场都是她组织拉拉队去加油。 蓝天在篮球场上特别有大将之风,加上他的俊朗外形,迷倒了万千少女。 因为蓝天随口说的一句“喜欢红玫瑰”,曼晴就特意亲手种了两盆红玫瑰。每逢花开的季节,她都会赛后送他一朵红玫瑰,风雨不改。让她不知道可喜还是可悲的是,她这样做的结果是:蓝天以为她喜欢红玫瑰,因此上次她在苏州登台,蓝天上台献花也特意选了红玫瑰。 蓝天看到她,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同盟,笑说:“你来得正好,帮我加加油。” 金鑫看到她,眼睛都直了,问:“这谁呀?这么美!你好,我叫金鑫,是个律师。” 曼晴今天穿得很有范。大气磅礴抽象图案黑红双色的菱形手工编织衣,红黑双色的流苏的加入使得它的层次更加丰富,斜戴着的一顶很漂亮的贝雷帽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长发披肩,如同绢丝泼墨,粉颈上挂一条白色牡丹花蜜蜡吊坠血珀毛衣链,蹬一双黑色高跟皱皮靴。这一身不是谁都可以驾御的,高挑匀称的衣架形身材、轮廓分明的深邃五官、女王般的气场是必备条件。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 她笑着做了自我介绍,又跟在场的人都打了招呼,然后对蓝天说:“我看好你哦!” 唐朝山庄的西北角,有一个篮球场。比赛就在这里进行。 蓝天身穿火红的13号球衣,拿着一个篮球,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球场的中线左边。金鑫和刘焱穿上白色球衣,站在他对面。 金鑫低声嘱咐明显不在状态、手足无措的刘焱:“刚才他说了,什么规则都不用管了。反正你如果抢到球,就抱着往那边跑,也不用运球啊什么的了。必要时,用一用你的火。” 刘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场外的已经换上拉拉队服装的曼晴卖力地高声叫着口号:“蓝天蓝天,勇往直前!蓝天蓝天,胜利连连!” 蓝天对她报以一笑。 金鑫用赞赏的目光眼巴巴地看着她的白色拉拉队超短裙下的又白又修长的美腿,雄性荷尔蒙瞬间爆裂,就差下巴没掉下来了。 刘焱对傻站在曼晴旁边的梦初说:“梦初,你也帮我们加加油吧。” 梦初挠着头想了又想,弱弱地问:“金鑫刘焱,七十二变。刘焱金鑫,充满信心。这样可以吗?” 刘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梦初还确实是很傻很可爱哇! 他说:“好,就这两句吧。要喊大声一点,咱气势不能输。” 梦初用手做成喇叭状,尽量大声地叫:“金鑫刘焱,七十二变。刘焱金鑫,充满信心。” 第五十八章 篮球变奏曲 蓝天的脸阴云密布,眼神黯淡了许多,内心的怨念值迅速上升,差点就爆表了。吐血!梦初居然给自己的对手加油!太——过——份——了! 蓝天向刘焱竖了一下中指。刘焱笑了笑,没有做什么反应,倒是旁边的梦初吓懵了。 熟知蓝天脾气的曼晴也愣住了。她从来都没有看到个蓝天这个模样。他从来都不会在任何场合做这些举动,始终保持着绅士风度。他今天是怎么了? 蓝天把篮球丢给梦初,梦初手忙脚乱地接住。 蓝天说:“你负责开球吧。向上抛就行。” 梦初于是听话地把球向天空一抛,蓝天跟金鑫同时向上飞跃。 刘焱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他遇到了生平最大的难题,假如他挑战成功,那就改写了运动白痴不会打篮球的定律。 蓝天抢到了球,直接穿过金鑫的身体(读者都记得他有穿越障碍的魔能吧),以潇洒的姿势落地,准备用瞬间转移的魔能直接去到篮球框下。 可是他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火墙。是刘焱运用火神力挡住了他的去路。 金鑫叫一声好,扑过来抢球,却被蓝天化出的一个分身拦腰抱住了。可惜,他的另一个分身在妈妈那儿,走不开。不然他的胜算会大些。 金鑫笑着说:“你逼我放大招的。” 蓝天不理他,直接将球抛过火墙。他的力气大,眼界又准,捞个三分球绝对没问题。 问题是,那个篮球框是金属做的喔! 它突然扭成了一根天津麻花,篮球落在上面,自然是入不框的,反弹到了墙外。因为,框已经不存在了! 金鑫的身体被蓝天的分身死死牵制住,走不脱,就对刘焱说:“快去捡球。” 刘焱将火墙加大加厚,死死封住了蓝天的去路,捡了球,跑回来,然后——将球传给了——金鑫。 唉,果然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金鑫接过球,还是走不脱呀,眼睁睁地看着球被蓝天笑着抢了回去。 蓝天唤出秋水凝碧剑,御剑飞行,直接绕过火墙,飞到那根“麻花”旁边。 他试图用蛮力将“麻花”扭回原状。不,回复原状是不可能了,但至少要让它大得足以穿过一个篮球。 金鑫立刻运用金神力,跟蓝天的力度抗衡。 三个火球直直地打向蓝天的上、中、下三路。 蓝天只好闪身躲避。 他知道金鑫的软肋是什么,高叫:“金鑫,给你十万,让我赢。” 金鑫的双眼瞬间被数个“$”疯狂地刷屏。 刘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忘了麒麟师傅是怎么说的么?” 麒麟师傅可没有其他师傅那么好说话,教育方式是简单粗暴。他说了,如果金鑫不修心养性,好好修炼,就会将他的所有积蓄包括房子付之一炬。他很清楚,麒麟师傅是说到做到的。 他痛心疾首地对蓝天说:“不好意思,我赚不了你这钱了。” 又有三个火球扑向蓝天。 蓝天一边躲避火球,一边后悔得想捶自己胸口。为什么早些年将臣要送他一面女娲神镜时,他竟然拒绝了呢?一镜在手,天下我有哇。我不想要江山,只想要梦初! “停,你们不要打了!”眼见篮球赛很快会演变成血腥的战斗,梦初急了,赶紧喊停。她怕双反会受伤! 她跑到篮球框下,对悬浮在半空中的蓝天说:“蓝天,谢谢你多日来的照顾。脚在我的身上,我已经决定走了。对不起!”她的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决绝。 蓝天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半晌,才悲怆地说:“不错,脚在你身上,心也在你的身上,你的心离开了,身体留在这儿,又有什么意义?” 他把篮球向金鑫那边的篮球框一甩,不偏不倚,正好入篮。 他冷冷地说:“你们赢了!”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向远方飞去。 梦初对刘焱他们说:“走吧。”必须快点头,她怕自己下一秒钟会丧失离开的勇气。 曼晴狠狠地瞪了梦初一眼。 梦初解下那条蓝天送她的那条黑水晶颈链,又拿出那只骨瓷萧,递给曼晴,低声说:“麻烦你帮我还给他。” 曼晴生气地劈手夺去,咬牙切齿地说:“他这样对你,你为什么要这样伤他的心?你是人么?”她气乎乎地跑掉了。 如清朗夫妇也走过来。 如清朗责备梦初:“你这样对他,确实是不应该啊!我们都看得出来,他对你很好。”梦初妈妈悄悄地拉了拉他的衣袖。 梦初忍着心酸的眼泪,说:“我们先走吧。去到那儿在慢慢地跟你们解释。”要赶紧走,她怕下一秒钟,自己会丧失离开的勇气。 刘焱唤出避火扇,数人一同飞往昆仑仙境。 远远地,他们看到一副令人难以置信的景象。 半空中漂浮着一座座仙山。一般来说,这个空间对外是隐形的,如今现了形,只有一个原因:保护这空间的结界已被毁。 化成半人半蛇形的白曦正与战逆神对敌。 战逆神踩着如意球,左手拿着“祝融之炬”,右手拿着他的本命魔器——“散魂戟”。这是将臣用黄泉冥海的万个冤魂和罕有的乌金铁炼制而成的,一旦被它刺到,你的魂魄就会不稳,很容易会灵魂出窍。如果被他刺中心脏,你的魂魄就会成为他的傀儡。 白曦左手拿盘古玉斧,右手拿着她的本命神器“日贯长虹剑”。“日贯长虹剑”凝聚了天地间的浩然正气,是可以克制“散魂戟”的。 麒麟正与后卿打得难舍难分。后卿因为曾经被五行阵封印过,魔能大损,是四大僵尸王之中战斗力最弱的。而麒麟也身怀有孕,神力也是不如从前。 腾蛇对付赢勾,一时也难分高下。而白泽对付的是旱魃。 旱魃身形魁梧,一身素黑,头上的连帽黑纱将她的容貌遮得严严实实。 她本是飞尸,是无需借助坐骑和飞行器飞行的,但是她今天却骑着一条双翅的带金色斑点的黑龙。它鳞身脊棘,头大而长,吻尖,鼻、目、耳皆小,眼眶大,眉弓高,牙齿利,前额突起,颈细腹大,尾尖长,四肢强壮,宛如一只生翅的扬子鳄。通常,龙是无翅的,但是修炼千年的龙却会生出翅膀。 白泽觉得此龙有些眼熟,边出招边试探着问:“应龙,是你吗?” 第五十九章 旱魃与应龙 黑龙毫无反应,神情麻木,浑浊无光的双眼就似是放大了十倍的死鱼眼。它机械地载着旱魃避开白泽的攻击,偶尔,白泽的攻击伤及了它,它也没有表现出痛或者愤怒什么的。它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一个被旱魃操纵着的龙形木偶。 这让白泽好生奇怪!它注意到,黑龙身上的那些金色斑点其实是金色的锁魂钉。锁魂钉是将臣用罕见的青金石炼制而成的魔器,能够锁住神兽的魂魄。也就是说,一旦钉上这种钉,你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即便你不堪折磨而自尽,你的魂魄也还是被锁在*上,不让离开,要继续受折磨。 白泽感到很诧异。是谁跟黑龙有这么大的仇怨,这样对它?是旱魃么? 关于旱魃和应龙的事,白泽是知道一些的。它的兽缘好,跟其他神兽的关系都很好,彼此经常联系。 说起来,旱魃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她本是黄帝与正妻螺祖所生之长女,取名轩辕妭儿,是天女下凡的转世之身,貌美如仙,清丽绝俗,性情温柔娴雅且博聪慧多才,曾被赞誉为三皇五帝时期的第一美女和上天下地六界第一帝姬。 后来,她历经巨变,容颜尽毁。 大约五千年前,黄帝部族联合炎帝部族,跟北方的蚩尤部族在涿鹿大战 蚩尤经过长期准备,制造了大量兵器,纠集众多妖灵,向黄帝发起攻击。黄帝派大将应龙到冀州之野去抗击他。 应龙本是女娲娘娘亲封的八大神兽之一,在女娲与犼的战斗中建立奇勋,身受重伤,不知所踪,其他神兽遍寻不获。 原来它被打落到魔兽穷奇的老窝——穷奇之山的妖雾森林。彼时穷奇已被消灭,但是妖雾森林的妖气经久不散。妖雾森林关卡重重。应龙本是魔兽,被女娲收复以后,改邪归正。此时它的神力已失大半,被困于此,日夜被逼吸收妖雾,不知不觉间又恢复了魔性。 等到他修炼千年、神力回复、冲破重重关卡、重见天日之时,她已经变成了半神兽、半魔兽但能化成人形的异兽。简单说来,神兽是好的,魔兽是坏的,亦正亦邪的那些兽就叫做异兽。 它性情大变,凡事只凭自己的喜好。 有一次,他化成人形,经过博父山时,只因为一个樵夫说了一句不合他意的话,他就发动滔天洪水,要淹没整个博父山。 幸好轩辕妭儿恰好路过。她的旱神力跟应龙的水神力刚好是相生相克的。她止住了洪水,与应龙斗法三天三夜,不分胜负。 两人在斗法的过程中惺惺相识,居然互生爱慕之心。 应龙为了妭儿,投奔黄帝的军队,成为了他的一名得力干将。但是应龙魔性未除,不服管束,不久又犯下弥天大错,起因是它跟河伯的争斗。 河伯是大河之神河伯,他有个冷飕飕的名字,叫做冰夷。他是一条古老高贵的龙,由昆仑山上的冰雪孕育,人们相信他是最早下界的神灵,主宰大河的广大流域,地盘差不多贯穿了中原的北方。 冰夷主宰的河流喜怒无常,威不可测,人们倘若怠慢了对他的献祭,就会有一场滔天洪水。所以古代中原人在还没学会观察天天象时,就已经知道崇拜他了。冰夷资格如此之老,以至他自称为“天的长子”,昆仑山上的诸神也都承认这一点,并且还尊称他为神伯。据说,黄帝自命“天子”的时候,特意征求了冰夷的意见。 冰夷深居简出,但生活放荡奢华,以贪恋女色闻名,他手下有一群被称为“河伯使者”的家伙,每年在大河两岸为他挑选美女,选中的姑娘会被打扮一番后放到一个花篮般的祭坛上沉到河里,然后由专门负责送亲的水妖把她带到冰夷的位于大河源头的水下宫殿,成为他的“河妾”。 在黄帝献上十二位美女之后,河伯冰夷慷慨地同意了,他说:“以后帝王可以称为天子,不过你们都要记住天的长子是谁。” 从那以后,中原的帝王都要祭拜和供奉他们的这位兄长,后来就有了“真龙天子”一说。真正见过冰夷龙颜的人也都是开国的帝王。冰夷虽然古老,但形象却像纯净的冰一样恒久光鲜。他可以化身为绝顶漂亮的男人,而在水里巡游的时候,他可化为半人半龙,下半身是长着银色鳞片的龙身;当他飞起来的时候,他就化为雪亮的大龙,在夜间,他反射的月光足以照亮整座山。 有一次,轩辕妭儿从河伯的领域上空飞过,她的惊世美貌令见识过无数美女的河伯也怦然心动。他竟然向黄帝提亲,想娶妭儿为正妻,称为“河母”。 黄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不顾女儿的终身幸福,欣然同意结亲。 应龙听说了此事,气炸了。他也顾不上君臣礼仪了,当面质问黄帝,提出自己跟妭儿相爱之事。 黄帝也自知理亏,老奸巨猾的他却把矛头指向冰夷,说:“我只会把妭儿嫁给河伯。你若成了河伯,我也可以把妭儿嫁给你。” 应龙立刻向冰夷发出挑战。两条龙开战了。两龙都是水神力,发大水来对付对手,结果导致无辜的百姓遭殃,生灵涂炭。 天帝听闻此事,大为震怒,下令撤去冰夷的神位,另派大神接替。又下令将两龙都锁于东海海底,十年不见天日。 轩辕妭儿日夜思念应龙,每日都飞到东海之上弹琴唱歌给应龙听。 十年后,黄帝与蚩尤大战于涿鹿,应龙也如期释放。 他重投黄帝麾下,希望能建立功勋,从而拥有多一分跟妭儿厮守终身的希望。 应龙发动滔天洪水围困蚩尤。蚩尤请来风伯、雨师,应龙的军队迷失在漫天风雨之中,应龙在突围的战斗中受了重伤。 黄帝派了妭儿来助阵。他许下诺言,只要妭儿和应龙能够消灭蚩尤,他就答应二人的婚事。 妭儿的旱神力可以克制风伯、雨师的风雨迷雾,可是她的先天神力还不够强,她希望能找到在短时间内提升神力的方法。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mp;amp;amp;lt;/a&amp;amp;amp;gt;&amp;amp;amp;lt;a&amp;amp;amp;gt;&amp;amp;amp;lt;/a&amp;amp;amp;gt; 第六十章 牺牲 白泽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 旱魃的本命魔器“三煞光火魔刀”舞得水滴不尽,差一点就劈中白泽的要害。白泽如今是略微处于下风了。 它用余光看看了周围的形势。 现在白曦与战逆神还是打了个平手,逆神的“祝融之炬”与白曦的“贯日长虹剑”同时被对方毁掉。战逆神又唤出女娲神镜。 白曦用了一个敌人同归于尽的拼命的招式“天崩地裂”,一手用盘古玉斧劈向女娲神镜,一掌大向战逆神的脉门。 战逆神虽然求胜心切,但不想拼命,就向后退了两步。 腾蛇与赢勾也是,实力相当。 麒麟就危险了,后卿出动了逆神暂时借他的“共工冰水葫芦”,这是可以克制麒麟的火神力的法宝。 雪地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僵尸,刘炎、水淼、田沃土拼尽全力,勉强能抵御住他们的进攻。 刘炎、金鑫到来后,己方有多了两员干将。梦初的灵力太低,而且没有实战过,目前还派不上用场,她跟父母躲在一块冰川后。 看来,想要己方全部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了。必须,有一个牺牲的人! 白泽的主意已决,它用千里传音告诉白曦、腾蛇、麒麟和几个徒弟:“你们先撤!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与此同时,它把由自己保管的两大神器——藏于自己墟鼎之中的伏羲瑟和女娲剑传送到白曦的墟鼎之中。 它的身体突然膨胀了一倍有多,周围的灵气似潮水般涌向它。 灵气暴动!是它引发的!它要自爆! “不!”三大神兽和几个神族后人几乎同时叫出声来。只有梦初还没有懂,不知道白泽是要牺牲自己,保护大家离开。 白泽的身体渐渐变灰,最后竟然变成了黑色。 它笑着说:“快走!不要让我白白牺牲!” 旱魃也看出了它的意图,她驾驭着应龙向后退了几里地。她可不想被炸得血肉横飞。 逆神也率领着后卿、赢勾等僵尸部下向后撤退。 白泽的身体又胀大了两倍,眼睛也变成了血红色。 它已经处于自爆的临界边缘了。神兽自爆的威力是很强的,可以令方圆几里地的人或者僵尸不死也终身残疾。 腾蛇明白白泽的心意,觉得不能辜负了它,就硬下心肠,对白曦说:“走。” 白曦神情还是很冰冷,美目中却含了泪水。她咬碎银牙,飞到梦初一家面前,让他们骑上自己的蛇背,带着他们向西边飞去。 麒麟、众徒弟看了白泽最后一眼,狠狠心,也尾随着白曦向西边飞过去。 腾蛇殿后。他用千里传音对白泽说:“兄弟,一路走好。我们最后一定会战胜他们!” “嘭——”白泽扑向战逆神,在半空中爆炸了…… 白曦率领着众人,飞到的西北的大沙漠上。三大神兽与众徒弟立刻合力用盘古玉斧又开辟了另一个空间,暂时藏匿于内。 大白师傅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了众人的暂时安全。 众人沉浸在失去白泽的悲痛中,尤其是刘炎兄弟,他们是白泽一手养大的,终日以泪洗面。 大伙儿都发誓继承它的遗志。 刘焱强忍悲痛,在不周山上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的实验室,辞去工作,专心研究探索息壤的方法。 他这样做是为了四师兄田沃土。田沃土是个农民,人到中年,为人憨厚老实。他修炼的时间也不短了,可惜修为遇到了瓶颈,始终停留在第七层,无法突破。 田沃土是土神的后人,息壤是神土族的灵药。息壤极为难得,传说它只存在此于此世界和异世界的边缘地带。 只要找到了息壤,让田沃土服食,他的修为就会有一个大突破,就很可能修仙成功了! 梦初的修为增加得很快。她吸收灵力的速度天生比其他神族后人快两到三倍。不到两个月,她就修炼到第二层了。 在此期间,麒麟生下了两只小麒麟,都是雌雄同体,非常调皮可爱。性情暴躁的麒麟搞不定两个小家伙,只好叫梦初的妈妈来帮忙。那两只小北极熊也是梦初的妈妈在照顾。梦初的爸爸有时候也会来过一把业余的小兽保姆的瘾。 刘焱终于成功研制出一种探测息壤的仪器。腾蛇、麒麟和水淼留守。白曦率领其他徒弟一同来到世界边缘。她让梦初也跟着一同前去,主要目的是想让她增加一些战斗经验。 经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息壤。田沃土服食后,灵力大增,总算是成了仙,虽然是级别最低的地仙,可是他跟刘炎兄弟一样,在几千年内都不会老,容貌也会停留在四十六岁这一年。 众人兴高采烈地回到西北大沙漠,却被久候多时的赢勾大军发现了,战逆神也算厉害,早就算到他们会出来找灵药了,因此命令赢勾率领僵尸军团长期驻扎在大沙漠,一发现他们,格杀勿论。 一场恶战又爆发了。 所幸他们的战斗力是惊人的顽强,又新增了田沃土这样一个地仙的战斗力,总算是突围而出。除了梦初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之外,其他人都只是受了轻伤,并且无一人被对方俘虏。 梦初最后的记忆,是她的心口被赢勾打了一掌,倒在刘焱的怀里,之后……之后,她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失去意识,在刘焱的实验室足足昏迷了半年。她终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不是父母,而是穿着白大褂的刘焱。 他脸上也戴着口罩,神情莫测,眼神也非常复杂,说不出是惊喜还是忧虑还是什么…… 梦初问:“我昏迷了很久了么?” 刘焱说:“有半年了。” “我爸爸妈妈呢?”梦初问。他们一定担心死了。 刘焱说:“我已经通知了他们,他们很快就过来。”他背过身,长长地舒了口气,擦掉眼角的泪水。 梦初复原后,就跟着刘炎兄弟一起出去找伏羲神族的灵药——向日灵虫新蜕下的壳。 刘焱已经研制出探测灵虫壳的仪器,他们两兄弟已经找了两个多月了。僵尸军团仍然驻扎在这里,因此,为安全起见,白曦让梦初穿上了能隐身的“华胥白莲衣”。 可能是上天有意眷顾梦初,居然让他们找到了!而且还一下子就同时找到了三个。刘炎说:“这是罕见的灵虫三胞胎同时蜕下的壳,梦初,你是一位福将啊!” 梦初服食后,灵力直接跳了三级,直接升到了第五层。她后来居上,远远超过了比她早入门的水淼(水淼现在修炼到第三层),也超过了四师兄金鑫(金鑫现在修炼到第四层)。 白曦见时机成熟,就把伏羲瑟交给她,开始教梦初修炼太子长琴传下来的神音之力。 梦初精通音律,学起来是事半功倍。神音之力有三大技法,一个比一个难。第一技法是“一鸣惊人”,第二技法是“凤舞九天”,第三技法是“凤凰涅槃”。梦初经过刻苦修炼,已经初步掌握了“一鸣惊人”的技法。 就在她准备继续努力,更上一层楼的时候,腾蛇交给她一个特殊的任务:让她回到现实世界的j市,寻找剩下的三位未曾找到的神族后人。腾蛇说:“昨天,我悄悄地避开僵尸军团的监视,到j市各处搜索了一下,发现又有两处地方,残留着两位神族后人的气味。不同的神族后人的气味是不同的,我们神兽能嗅得出来。因此,至少有两位神族后人在j市出现过。你们好好找找,跟你一起回去执行这个任务的还有刘焱和金鑫。” 梦初他们跟父母、三位师傅、四位师兄、师姐告别,飞回了j市。 她知道:腾蛇师傅叫他们回来,一定是有理由的。 他们一同住在梦初家里。 梦初上街去买一些日用必需品,却被几个粉丝堵在了路口。 原来,她在沙漠的那段日子,曾经利用空闲时间创作了五首音乐,其中有古典音乐也有流行曲,不知道是被谁放到了她的博客上(后来她才知道是刘焱),她的音乐又在网络上火了,尤其是那首以古瑟为主要弹奏乐器的中式古典音乐《狂沙》,居然成为了下载率最高的手机铃声。 “音乐蝴蝶精灵”又回来了! 紧接着,有经纪公司来找她,跟她签约,还要给她办演奏会。 她忙得焦头烂额,同时也暗暗诧异:不知为何,僵尸联盟的那帮僵尸至今都没有再来找过他们三个人的麻烦,一次都没有。 第六十一章 征婚舞会 刘焱和金鑫又回到了他们原来工作的地方。他们的技术过硬,因此他们原来的工作单位都很欢迎他们回去。 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第一场演奏会过后,她收到了蓝天的请柬。 刘焱跟她说,腾蛇师傅让她去参加征婚舞会。 刘焱语重深长地说:“梦初,这是一个机会,一个成功策反蓝天的机会!” 其实梦初内心也是想去的,只是欠缺一个借口。现在,有借口了。 但是她还是有点害怕,不知道蓝天会如何对待她。 刘焱的车停在了梦初的家楼下,梦初终于忍不住问;“你支持我去?” 刘焱想了想,诚恳地说:“支持。你一直放不下,既放不下hugo,也放不下蓝天,一直都自己折磨自己,我在旁边看着都觉得好难受。我也有私心。只有你真正放下了他们,你这颗心才能腾出位置来,我才有机会住进去。” 他的一番坦荡荡的话让梦初好生惭愧。她知道他的心意,虽然他一直都没有说出来,虽然他也从来都没说自己在等着她。 不过他的话只说对了一半。她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放下了hugo了。她会把hugo放在心底最柔然的地方,一辈子都不忘记他。但她不会再因为他而决绝接受蓝天。 为什么她不早点想通呢?她已经错过了蓝天了么?现在她既舍不得放弃他,又不敢却接近他。她甚至刻意回避想起有关他的事。 到了那一天的晚上,刘焱开车来送梦初过去。梦初身穿印度风情的浅紫红色纱丽,戴着配套的头纱、面纱和首饰,来到楼下。 当她看都焕然一新的刘焱时,忍不住笑起来,原本忐忑不安的心情也化为乌有。 刘焱的头发修剪建成栗子头,梳理得一丝不乱,洁白的衬衫配这挺拔整洁的黑色燕尾礼服,衣襟上插一朵半开的白玫瑰,光亮得不像话的黑皮鞋。整体来说,搭配很合理,细节也很注重,把从前的那种邋遢的形象洗刷得荡然无存。 梦初笑说:“我就说嘛,你收拾得整齐一些,就是帅哥一枚啊!” 刘焱腼腆地笑了笑,拿出一个带着金属圈的施洛华奇水晶天鹅坠的佩饰,扣在梦初的包包上,笑着说:“梦初,你是一只天鹅,不要再把自己当成丑小鸭了,自信一点,对自己好一点。” 梦初笑着说:“谢谢你的鼓励。我现在觉得浑身都充满力量了。”她比了一个“我力大无穷”的动作。 刘焱笑着敲了一下她的额头,笑着说:“有时候我真的想解剖一下这里,看你的脑袋是什么构造的?” 梦初捂着头,笑着说:“饶命啊,大科学家!我这个没什么研究价值啦!” 他们有说有笑地开车来到“荒诞奇迹西餐厅”门口。 刘焱笑着看着梦初下了车,眼神黯淡下来,心里在默默地替她祈祷。有一个秘密,她一旦被蒙在鼓里。一旦这个秘密泄露,他们的计划就会泡汤,她也有生命危险! 梦初对他的心事浑然不觉,走到那间蓝天特意请一位有名的西班牙建筑设计师设计的餐厅前。由于蓝天一直钟爱西班牙荒诞艺术,所以他在j市开第一间西餐厅时,就决定开一间有独一无二的荒诞风格的西餐厅。 这餐厅有些元素是借用自西班牙著名建筑大师高迪设计的“圣家族教堂”,比如说哥特式尖塔、五颜六色的马赛克装饰、金色贴片、螺旋形的楼梯、宛如从墙上生长出来的栩栩如生的雕像。不过高迪为“圣家族教堂”选取的是圣经故事中会让普通人感到比较恐怖的故事来作雕像,比如残暴无道的犹太国王希律下令屠杀的数以百计婴儿的事,而且高迪为求雕刻出来的形象生动,还特地去找死婴,制成石膏模型,挂在工作间的天花板下面,工人们见了都感到毛骨悚然。而此餐厅的设计师选取的大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颇有宗教色彩的大师级作品,比如《天堂之门》、《被逐出的伊甸园》、《大卫》等等。 她一走过去,那些在门口久候多时的记者就围住她拍照,镁光灯闪个不停。十几个麦克风一起塞到她的面前,各式各样的问题同时被几十张嘴巴抛向她。 战总裁征婚,这是j市这个小城镇罕有的盛事,从一开始就话题多多、赚足眼球,媒体工作者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的。最后还是刘焱下车,亲自把她护送到门口。 虽然梦初也算是个名人了,但她还是很不适应这种场面,平时,都是经纪人、保姆等人替她挡驾的。 她现在拥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经纪人团队,可是,她觉得这次是处理自己的私事,就没有通知经纪人公司。她之所以选择这种蒙着面纱的造型,原因之一就是不想别人认出她来,她希望尽量低调地处理这件事,以免引出其他话题。 大门是紧闭的。一个堂吉诃德铜像站在门边。他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笔下的既荒唐、滑稽又惹人同情的骑士,是一个既可悲、可怜又可笑的人物。人们的目光仿佛可以穿透他的看似无坚不摧的厚重的盔甲,看到他那一颗脆弱的、自大的、可笑的心灵。 这铜像盔甲内安装了两个尖端的电子识别器,也是一腾集团的产品。梦初根据语音提示,让识别器鉴定了她的请柬上的印章,接着把面向着另一个高一点的识别器,把面纱摘下,让识别器识别了她的容貌。确认无误后,门就自动开了。 梦初重新把面纱系好,刘焱目送着梦初闪身而入,笑说:“趁这个机会跟他说清楚吧,别老自己憋着。” 梦初没有回头,也没有点头、摇头,心情复杂地慢慢地向前走去。门自动关上了。 一进门,她就看到一个显眼的高级舞池,红木地板擦得光可鉴人。餐厅的桌子都已撤去,只遗留下散落四周的一些形状独特、各具风格的椅子。她早就听说过,这餐厅中的椅子没有一张是相同的。 接近门口的位置,有一张很吸引眼球的“红唇沙发”,那是西班牙现代派大师达利的著名设计品的仿制品,据说原作的灵感来自好莱坞影星梅维斯的烈焰红唇。 此刻,有一个打扮成玛丽莲梦露的女郎独自坐在这沙发上。她金发碧眼、身材惹.火、单手托着香腮、秋波流转,眼边有一颗*的美人痣。她穿着与梦露同款的裙子,当年,梦露就是穿着这款裙子拍下那张“经典裙飞”的相片的。 是angel!她竟然也来了,果然是冤家路窄! 第六十二章 第一支舞 angel也正用火辣辣的目光审视着梦初这个“入侵者”。 梦初不想引人注目,就走到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坐在一张形状很特别的椅子上。她不知道这是西班牙艺术家安东尼.米拉尔达设计的的摇椅的仿制品。它使用象牙木的经典材质,摇椅的把手和坐的位置都有立体的“士兵方阵”,这灵感大概是来源于作者儿时最喜欢的玩具。梦初联想到当今流行的指压板,不知道此椅子是否兼具按摩功能呢? 争奇斗艳的女士们有的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站着聊天,有的坐在吧台旁享用美酒,有的被一群女子如同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 忽然间,女人们自觉地向两边靠拢,一个方才被人群簇拥着的打扮成埃及艳后的高挑女子风情万种地向梦初所在的位置走来。 她戴着特制的古典而华丽的王冠。由埃及古老图腾图案组成的铂金冠的造型和金属质感与五百多颗五色碎钻结合得完美无瑕。 她身上穿的斜肩设计的曳地金色王袍也是出自名家之手。王袍采用的是柔滑剪裁的欧根纱材质,其细致的纹理设计,让你不禁想伸手去触摸。整件衣服的线条简洁舒畅,尤其是那优雅又迷人的薄纱裙摆,曼晴每走一步,裙摆就轻掠地面,仿佛在湖畔闲庭信步的天鹅。 衣服用了特殊的技艺,加入金属色丝线,奢华考究的手工艺,亮色包边的细节,腰部的珠片点缀,都让人眼前一亮。 梦初和其他人一样,被她身上散发的女王般的气场和高贵冷艳的气质震慑住了,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准备恭恭敬敬地跟她打招呼。 梦初的近视颇深,却又不喜欢戴眼镜和隐形眼镜。等“埃及艳后”走近,梦初才看清她的容貌。是曼晴! 久别重逢。梦初惊喜地迎上前去。万万没想到,曼晴的玉手扬起,抡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给了梦初一个清脆响亮的“吻”。梦初的左边脸颌感到火辣辣的疼,整个人如同中了魔咒一般呆住了。 曼晴的声音是前所未有有的冷冽:“你居然还有脸来?你还嫌伤他不够深吗?这巴掌是我替他给你的。他痛苦得生不如死的那段日子,你人在哪里?”梦初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打得好!”“梦露”笑着走过来,给了曼晴一个“梦露式”的媚人的飞吻,接着说:“我早就想这样做了。”她的声音却并非“梦露式”的性感声音,而是“林志玲式”的娇嗲的娃娃音。 曼晴冷淡地对angel说:“我做我想做的事,与你何干?” 她轻蔑地看了梦初一眼,转身走到吧台那边,坐在亚克力吧椅上,要了一杯鸡尾酒,跟坐在她旁边一个打扮成《冰雪奇缘》中的艾莎公主的女人和坐打扮成红发罗拉的女人碰了碰杯,倾谈起来。 梦初不理会angel幸灾乐祸的神情,独自走到露台去吹吹风,冷静一下。 蓝天,你曾经因为我而痛苦得生不如死么?是我不好! 忽然,大厅中传来阵阵女士们娇滴滴的尖叫声,梦初擦干了眼泪,回到大厅。 女士们大都带着一半惊慌、一半兴奋的神情向上仰望。 二楼天花板的那盏莲花造型的华丽的水晶大吊灯上,竟然站了一个人。 他的脸色苍白,眼神冰冷,表情阴晴莫定,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与侧漏的霸气完美地结合起来。他身上穿着一件正面黑色、反面血红色的斗篷,手上戴一只蝙蝠造型的黑钻戒指,居高临下,俯瞰众生。 他,就是吸血鬼蓝天! 他用没有温度的眼神扫视了全场的女士,冷冷地高声说:“女士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蓝天纵身“飞”了下来。 当然,是吊着威也的。 他不是飞尸,不具备飞行魔能,即使具备,也不能在这么多凡人面前展示吧? 飞翔中的他萧然有出尘之姿,“飘”落地面,去掉威也,淡淡地说:“女士们,欢迎你们来。等一下,我会邀请三十位女士跳舞,被邀请到的女士将会参加下一轮的才艺比拼。好,音乐。” 他的脸色平淡如水,阴晴莫定,周身寒气四溢,眼神和说话也没有温度。这还是她所认识的蓝天么? 虽然,她已经从金鑫口中听说过,蓝天的性情大变,再不是从前那个阳光小伙,虽然,她在征婚广告中看到的蓝天,由始至终都没有一丝笑容,但是,她一直都不肯相信。今晚,她亲眼见到了。 是谁改变了他?改变得这样彻底?是她自己吗?是因为她离开了他么? 舞池那边已经坐了一排乐队成员,有指挥、大提琴手、小提琴手、风琴手等等,都穿着正规的黑白两色的演出服装。 蓝天打个响指,乐队就奏起华尔兹圆舞曲的音乐《蓝色多瑙河》。 通常,舞会的第一支舞,都会奏华尔兹。 他慢慢地向人群走去。 现场的气氛弥漫了隐隐的期待、忐忑…… 梦初的手心湿漉漉的,正冒着冷汗。她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复杂到连她自己都无法描述出来。她是希望蓝天选她的,但又怕他走到自己跟前,她不知道如何面对他……她曾经当了一次爱情的逃兵,从他身边溜走了,丢下他一个人独自伤心…… 曼晴刚才说的那句话“他痛苦得生不如死的那段日子,你人在哪里?”自带着环回立体声效在她的脑海中不住地回响着。 是啊,她在哪里?她在哪里?她在哪里? 蓝天径直走到曼晴前面,伸出了手,彬彬有礼地做了个邀舞的动作。 曼晴微微地倾城一笑,有点傲娇地说:“我想跳探戈!” 蓝天淡淡地说:“这有何难?”他对乐队指挥打了个响指,说:“探戈,《一步之遥》。”乐队指挥点点头,指挥着乐队成员该奏起了那一首著名的阿根廷舞曲。 曼晴带着优雅而迷人的微笑,跟他一同滑入舞池。 当蓝天把手轻轻放在她的腰部位置时,她禁不住整个人都轻微颤栗起来。 其他的女人,包括梦初,都不禁很失望。 梦初的心刮起了酸风苦雨。 第六十三章 一步之遥 梦初听到旁边有个淑女低声地对她的女伴说:“怎么又是她?”声音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嫉妒。 她的女伴酸溜溜地嘀咕:“算了吧,人家可是他的绯闻女友。你没看到最新一期的八卦周刊的封面么?战总裁深夜到许曼晴所居公寓,一直到凌晨才出来,都被狗仔队拍到照片了?还有,战总裁每次参加慈善舞会,舞伴都是她。” 淑女说:“可能只是煲水新闻吧?两个当事人都没有承认。如果她是他的正牌女友,那他还征什么婚啊?好玩呀?” 女伴说:“不知道,可能这次征婚只是一腾集团的商业宣传手段。可能只是走走过场而已,他最好选的人早就内定好了,可怜了我们这帮陪跑的。哼!” 梦初的心直往下沉,沉到谷底。 舞池中的一对璧人正在忘我地翩翩起舞。灯影交错,人影交织,他们眼睛微闭,痴迷于自己的舞步回旋,在缠绵的音符中演绎着人生的美丽与哀愁。 曼晴笑问:“为什么选这首曲?”她的声音轻柔得如同梦呓,似是低吟浅唱。 蓝天说:“这是你教我跳的第一首曲呀!” 曼晴一愣,脱口问:“你想起来了?” 蓝天说:“是的。这两天我的脑海里闪出了片段,好像是我失去记忆以前发生的事。这么说来,你确实是教我跳过这首曲,是吗?我记得,你还说,探戈是三分钟的爱情。是么?” 曼晴眼中闪过一丝惶恐,她试探着问:“你还想起什么了?” 蓝天说:“现在那些片段还是很模糊的,我也说不清楚。” 梦初不太会跳舞,只能算是个门外汉,但是那伴舞的音乐却深深地打动了她。她仿佛是看到了,若干年以前,一位头戴一顶破旧的牛仔帽、眼神迷离、手里拿着小提琴和半根香烟的流浪音乐者走到阿根廷某市的一个灯红酒绿的十字街头,拐进了幽暗的小巷。 小巷中的美丽动人的风.尘女的香水味,周遭迷幻喧嚣的色彩,犹如一个充满张力的漩涡,吸引着流浪音乐者放弃原本的生活轨迹,开始另一种醉生梦死的生活。 流浪音乐者拉起了小提琴,吟唱起一首曲,道尽乡愁,吟唱失落的情感等等,触摸最真实的城市的灵魂。 梦初听着这音乐,看着舞池中那一对仿佛是处于胶着状态、如影随形、配合得非常默契的璧人,竟然说不出是什么感受。好吧,承认了吧,她也是妒忌的。 舞池内与外,仅一步一遥,却是冰火两重天。 不经不觉间,angel走到了她身后,虎视眈眈地盯着她。 ange心底的怨毒喷薄而出。如梦初怎么也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战逆天对她余情未了? angel,也就是被阿文咬成僵尸的尹双双,如今也成为了将臣再创世联盟的一员。 她意外地很快地融入了这个群体。僵尸这个身份跟内心变得越来越恶毒的她似乎很契合。 就在昨晚,她在酒吧钓到了一个英俊、轻浮的男人。她把他带到一个公园的幽暗角落,在狂.欢之后,把他咬成自己的下线。现在她的口腔里仿佛还残留着那令她兴奋莫名的血腥味,她每次回味起那个叫做roy的男人在被她咬时的那个惊恐过度的表情,她就想笑。 她竟然有点感激阿文了。虽然现在阿文是她的上线,但是他其实也是她的裙下之臣,对她言听计从。僵尸联盟中的好多男僵尸都对她有好感。 呵呵,跟你们玩玩是可以的,只要你们乖乖地听我的话! 不过她更在意的还是现实世界的名利!自从一年前,她被爆出伪造家世、年龄、学历以及曾经被包~那些丑.闻,她的人气就急剧下滑。半年前,她在某富二代开的party上吸食~麻的旧相片被刊登出来后,她就被公司雪藏起来,至今一个通告都没有。她的作为演员的事业,能否咸鱼翻生,就看今晚了。只要战逆天选了她参加下一轮的才艺比拼,她的媒体曝光率就会大大增加!她是志在必得的。 哼,现在看来,那个骄傲的许曼晴,是我的头号敌人!而那个叫做“如梦初”的眼中钉,我一定要找机会拔掉她! 现在她有一点穿越障碍、瞬间转移、跟动物交流的魔能,是从阿文那里“继承”过来的,严格说来,是跟蓝天的魔能“一脉相承”的。她决定了,今晚就去梦初家,咬她!让她做我的奴隶! 蓝天跟曼晴用一个干净利索的动作给这舞蹈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尽管不太愿意,所有现场的淑女们都笑着鼓掌。 蓝天不用休息,示意乐队指挥马上奏另一首曲。 《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的音乐响起。 这一次,蓝天走向了梦初这边。 梦初整颗心都提起来,拳头握得紧紧的。 但是蓝天向站在她身后的angel伸出了邀请的手。 angel装出一副喜出望外的表情,笑着接受了邀请。 两人的身体贴近后,蓝天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 angel装傻,娇憨地笑着嗲嗲地说:“什么?” 蓝天脸色一凛,冷冷地说:“那张相片!别耍花招,女士。”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mp;amp;amp;amp;amp;amp;lt;/a&amp;amp;amp;amp;amp;amp;gt;&amp;amp;amp;amp;amp;amp;lt;a&amp;amp;amp;amp;amp;amp;gt;&amp;amp;amp;amp;amp;amp;lt;/a&amp;amp;amp;amp;amp;amp;gt; 第六十四章 命运的选择 angel娇笑着说:“总裁,谁敢跟您耍花招啊,好吧,告诉你吧。那是我两年前在苏州某园林里拍的。你们那时候似乎是很要好,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抛弃了你。这个女人,好狠心啊!想当初,她从我的手上抢走了我的男朋友hugo,却不珍惜他,害死了她!现在,她看你有钱有权有势什么都有,就又想来吃回头草了。你可别再上她的当了!” 碍昨天上午,angel找到了蓝天,给了他一张相片,是她在苏州拍下来的蓝天跟梦初一起游园的相片。angel说,只要蓝天邀请了自己跳舞,她就会告诉他是怎么回事。她不敢不守承诺,战总裁可不是省油的灯。何况,她也想趁这个机会,在他面前告梦初一状。 蓝天的脸色愈加阴沉,说:“这由不得你来说。” 他放开了angel的手,又去邀请下一位。angel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回到了人群之中。 圆舞曲有个特点,就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可以交换舞伴。 蓝天这次邀请了那个打扮成罗拉的女人,她叫做夏珊华,是j市一级马拉松运动员。 接下来,蓝天邀请了打扮成艾莎公主的宫仙羽。这宫仙羽算得上是名媛淑女,她的父亲是一位香港富商,母亲则出自书香世家,她自己也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 宫仙羽表现得非常矜持,就好像蓝天选不选她,她都无所谓似的。 这一首曲完结之时,蓝天总共邀请了八位美女。 接下来,蓝天又跳了三支圆舞曲,分别邀请了八位女士,算上曼晴,他已经邀请了25位女士。 梦初感到希望越来越渺茫,恨不得冲上前去嚷“选我、选我”,可是,天性羞怯的她双脚就似是被钉在地板上似的,半步都迈不动。 接下来是热情的森巴舞和国标舞,蓝天在两只舞中分别邀请了两位女士。也就是说,只剩下最后一个名额了。 那些还没有被选上的佳丽都蠢蠢欲动,梦初却已经做好了黯然离去的准备。处于众人的注视中心的蓝天也在刮着头脑风暴。 刚才,梦初对着认证器露出面容时,蓝天在监看器里看到了。他的心脏莫名其妙地跳动了一下。他的心脏有多久没有跳了? 而刚才angel说的那些话,竟然点燃了他的怒火。 要不要邀请她? 音乐已经响起。似乎是要跟第一支舞互相呼应似的,最后一支舞,又是探戈也是一首经典舞曲,《sway》。 蓝天仍在犹豫,迟迟都没有向任何人发出邀请,这跟他刚才的那种杀伐决断的表现大相径庭。 音乐都已经奏了一分多钟了,蓝天才走到目标人物面前,把梦初从人群中拖出来。 不错,是拖,不是请!而且动作近乎粗鲁! 梦初被他拖着往前走,一个趔趄,差一点就跪了。 经过那些落选的佳丽身边时,她清晰地接收到了她们那种既不解又暗藏不忿的眼神。 虽然有些过分与众不同,虽然有些狼狈,但是,她是心花怒放的。感谢命运,你再一次选择了我!蓝天,你就是我的命运! 来到舞池后,他没有跟她跳正常的舞步,而是拉着她开始旋转。 他的力量好大,她被逼以他为圆心,划了几个圆圈。 忽然,他的手一松,她没有收住脚,“噔噔噔”往后退,整个人狠狠地摔倒在舞池上。 这一下,她当真是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好痛啊!身体的痛却远远比不上被当众奚落的羞辱。 她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逆光的他。 因为逆光的关系,所以她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却看得到她里噙着的泪花。莫名的心疼! 他竟然心疼了?僵尸的心也会痛? 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她一出现,自己的相对封闭的世界竟然发生了变化? 蓝天走过去,拉起她,再一次在舞池中旋转起来,然后,又松手。 她不由自主地往又后倒退了几步,眼看就又要摔倒在地上了。他却又一个箭步抢上前去,稳稳地把她接在怀中。 剪不断,理还乱! 珍珠般的泪滴挂在梦初的眼角,晶莹欲滴。面纱下的脸颌一阵红、一阵白。 他的怀抱是冷的。但是他的眼神,却是带着几分戏谑,几分厌恶,却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是灰烬下的一点还没有完全熄灭的火星。 他继续跳,全程都带着她跳,把她旋转、甩出去、接住、旋转,甩出去、接住……他乐此不疲,仿佛是在玩猫戏老鼠。 她被他搞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舞池边的那些落选的佳丽,有很多都对舞池中被虐的她却是各种羡慕妒忌恨,情愿被虐的是自己。 曼晴表面镇定,实际上内心却是酸水泛滥,恐惧的飓风正在肆.虐。 蓝天想起梦初了吗?不然的话,他为什么会邀请她来? 蓝天停止了“杂耍”,把梦初抱在怀里。梦初依偎着他,不住地喘.息。 蓝天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竟然忍不住,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 探戈确实是“三分钟的爱情”!曼晴说得很对。他居然在这舞蹈中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可是,为什么他刚才跟曼晴跳探戈的时候,没有这种感觉呢? 梦初错愕地抬头望着她,眼神迷幻得如同两年前的那一夜蓝天特意为她而准备的音乐喷泉。 音乐不合时宜地在这一刻戛然而止,太短! 蓝天放开了她,她梦游一般走回了“观众席”。 蓝天淡淡地对“围观群众”说:“谢谢你们的光临。今晚所有到场的女士,都会获得一条钻石颈链,谢谢你们的参与。” 他走到门口,按了一下开关,门开了。 他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首饰盒,每送一位女宾出门,就递给她一个首饰盒,同时礼貌地跟她道别。 第六十五章、门前角力 angel不失时机地抢在最前面。她是第一个出门口的。那些早已经等得不耐烦的记者一看到有人出来,马上把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 再一次成为人们的焦点了!这种感觉真好! angel配合地摆出各种或可爱或呆萌或性.感的posz,,让记者们360度无死角地拍照。 有记者认出了她,曾经的“动.作片”女王,问:“你是尹双双小姐吧?你被选上了吗?” angel娇笑着对着话筒说:“是的,我很荣幸。战先生根本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冰冷,很有绅士风度,对我很好很亲切,跟我说了很多贴心话。战总裁说,下次的才艺表演,是在一腾集团名下的‘wonede’舞台吧举行,届时会接受媒体拍照,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来哦!”她早就通过阿文把这军情都打探清楚了。 第二和第三位女士也出来了,是夏珊华和宫仙羽,宫仙羽戴着墨镜,很傲娇地绷着脸一言不发。夏珊华就跟贴身女保镖似的,帮她开路,护卫着她冲出包围圈,跟她一起上了一辆停泊在不远处的黑色的“美人鱼二号”。 刘焱的车也一直在。他看到很多女士陆陆续续地出来了,梦初差不多是最后才出来的。 那些记者对充满神秘感、一直都没有解下面纱的她也非常感兴趣,很多人抛下angel,把镜头对准她。 记者们七嘴八舌地抛出各种尖锐的问题:“美女,为什么你一直戴着面纱,是刻意营造神秘感么?”“你被选上了吗?”“你是谁?是我们大家都认识的人吗?”“是不是怕解下面纱之后大家都认识你?”“还是怕解下面纱之后没有人认识你?”“你是苏安娜吗?”(注:苏安娜是一位新晋演员,身形跟梦初差不多,眼睛也有点相似。) 梦初被问得喘不过气来,镁光灯把她的眼睛都闪花了。她无助地站在人群的中央。 幸好,最后一位佳丽曼晴的出场分散了记者们们的注意力,而送她出门的蓝天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曼晴是唯一一位有主人翁亲自送出门的,这是不是某种暗示?说起来,这位据说是是战总裁的青梅竹马小伙伴的许曼晴小姐可是“赛前预测”的大热门!而第二大热门就是刚才的那位宫氏集团总裁的独女了,论家世,宫小姐跟战逆天是最门当户对的。 angel果然是个人精,立刻走过去,跟曼晴和蓝天一一握手示好,并向他们索要合照,顺便看能不能抢镜。 曼晴大度地跟她合照,又配合记者们的要求,跟蓝天合照。蓝天无所谓地任人拍,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望向曼晴的做着突围而出的无用功的柔弱背影。 刘焱从车上走下来,“杀”出一条“血路”,来到曼晴身边,为她“护航”。梦初感激地看他一眼,挽着他的手臂。 蓝天看着这一幕,眉尖不自觉地微微蹙了起来。 这人是谁?看着也有点眼熟,难道是我以前认识的人?怎么觉得他这样讨厌呢?好想把他放倒!刚才那个angel说,是梦初抛弃了自己,是因为那个男人吗?这家伙也不怎么样嘛! 那些记者也跟他有一样的疑问,纷纷问:“这位先生是谁?”“是你的男朋友吗?”“你有男朋友还来参加征婚?”“请问你为什么会支持女朋友来参加征婚舞会?你希望她被选上么?” 刘焱也有点招架不住,一额黑线,越听越生气,忍不住开腔回应:“我是她的男性朋友而已。麻烦让开一下,她家里有点事,要先回去了。她戴面纱只是希望低调一点而已,没有其他很复杂的原因,希望你们尊重她的选择,不要胡乱猜测。” 他们终于杀出重围,上了车。有记者把车号都拍下来了。这下麻烦了,他们很可能会阴魂不散地追查到底了。 曼晴对刘焱感到很抱歉,感到自己很可能会连累他了。 刘焱问:“他有没有请你跳舞?”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其他的都是浮云。 梦初点点头。 汽车载着一车的沉默和不冷静往公路开过去。 蓝天和曼晴也上了车。阿文仍然是司机。 蓝天问曼晴:“我跟那个如曼晴以前是认识的吗?” 曼晴想了想,支吾着说:“好像——是吧?” 蓝天用洞悉一切的目光瞅她一眼,淡淡地说:“你也失忆啦?” 曼晴说:“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有些事,可能你并不想回忆起来。想起来的话,你可能会像那时候那么痛苦。” 蓝天说:“我可以看一看你的回忆么?” 曼晴犹豫了一下,缓缓地说:“可以。你早就想这样做了,不是吗?” 蓝天说:“是。我一直都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点害怕。我居然也有害怕的事,太奇怪了!我似乎是害怕知道一些我不想知道的事。好,我开始了。” 曼晴说:“好。但是你要答应我,要看就全看,不能光看关于梦初的那一部分。我很想你想起我们是怎么一同成长起来的,我们一起经历过什么。” 蓝天微微额首。 他把头凑到曼晴的迷人的颈窝里。曼晴咬了咬樱唇,闭上了一双美眸,忍住了快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因为时间充裕,所以他就从二十多年前的记忆开始搜索。 他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大约七、八岁吧,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的。一个人在家门口拍篮球,显得有点孤单。可是,他的脸上满是笑容,虽然是自娱自乐,却也没有丝毫影响他的好心情。 这是曼晴记忆中的蓝天。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lt;/a&gt;&lt;a&gt;&lt;/a&gt; 第六十六章 两小无猜 那是一条破旧的小巷。傍晚时分。 这一带是旧城区,房屋还保留了百年前的建筑风格,是低矮的瓦顶屋,带一个小小的“天井(广东j市人对院子的称呼)”。可惜,它们没有被当作珍贵文物而得到好好的维护,日久失修,而且据说不久就要被拆迁了。 他跟妈妈相依为命的小窝就在其中一间破旧的摇摇欲坠的小屋。 几个穿着校服、初中生模样的少年围住了蓝天。他们嘲笑他是私生子,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有娘生,无爷教”,还动手动脚欺负他…..蓝天不堪受辱,奋起反抗,但是毕竟年龄比对方小很多,而且双拳难敌四手,被对方几个人按在地上。一个猥琐男生还解下裤头,要把一泡尿浇到蓝天那高贵的头颅上。 幸而曼晴早已看不过眼,搬来了救兵——她老爸。许爸爸大声呵斥,把那几个男生赶跑了。 曼晴跑过去,扶起蓝天,帮他拍掉身上的尘土,看到他并没有受伤,才放了心。 蓝天笑着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你们是新搬来的邻居么?” 曼晴笑着说:“是。我们昨天刚搬来的,就住在你们家隔壁。” 蓝天跟曼晴的友谊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蓝天说:“你们到我家玩吧。” 许爸爸说:“我们马上就吃晚饭了,改天吧。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你妈妈不在家吗?今天是星期六啊,她还要上班?” “叔叔,我叫蓝天,蓝色的蓝,天空的天。我妈妈去摆摊了,不在家。”蓝天很有礼貌并且很有条理地说。 许爸爸热情地说:“要不你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吧。我的厨艺还是可以的。” 蓝天笑着摇头,说:“我已经吃过米粉了。我明天再来找你玩。”后边那句话是对曼晴说的。 曼晴笑着点点头,跟他说再见。 第二天一早,蓝天果然来找曼晴,说要请她吃米粉来做早餐。 曼晴的爸爸很喜欢蓝天,给了他和曼晴一人一把花生米。 曼晴的妈妈很漂亮,但是不怎么爱说话,独自坐在院落一角的矮凳上,一边绣花,一边唱着一首不知名的忧伤的歌:“东海何其深兮困蛟龙,天女弹瑶琴兮为谁歌……”她的歌声非常动听,称得上是天籁之音。 曼晴一蹦一跳地跟着蓝天进了他家院门,看到院子的一角有个大石磨。有几个大袋子放在一个大铁架子上,有水从袋子中滴到铁架下的地面上。那边的地面是倾斜的,最后的水都汇聚在一条通向外边的水沟里。还有一台小型的机器,说这是压榨机。 蓝天笑着给曼晴介绍,如数家珍:“我妈是卖桂林米粉的。我们就是用这个石磨磨米浆的,这几袋是正在滤干的米浆,等干了之后,我们要把它们揣成粉团,再压榨成粉条。我们有昨晚上做好了的干粉,用热水泡软了就能煮来吃了。” 屋子里头的陈设很简陋,连电灯都没有装,用的是节能能。没有电视机,有录音机和冰箱。一张小木几和三把木椅子,看上去用几种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木料拼接起来的。 蓝天笑说:“冰箱主要是用来储存做桂林米粉的秘制卤水的。天气热,不放冰箱的话,卤水很容易变质。” 他顿了顿,突然神神秘秘地低声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租住在这里?我们找了好多地方才找到这里。一是交通方便,我上学、哥妈去常安大街摆摊,都近。二是这间屋子的价格便宜到你不信,简直跟白送差不多。为什么这么便宜你知道吗?你看到挨我们屋左边那个废屋了吗?据说,那是一间鬼屋,所以啊旁边的屋子都没人敢住,也卖不出去,也租不出好价钱。听说啊,五十年前,曾经有个女人,穿着鲜红的衣服,半夜在那间房里上吊——” 他的妈妈蓝菲一边在厨房里泡粉,一边大声说:“说这个干嘛?俺们住了几年啦,不也是好好的。人家女孩子,你真是!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曼晴笑说:“阿姨,我叫许曼晴。没事,我不怕鬼。信则有,不信则无。” 蓝天笑说:“看来你还真是个无神论者,看来你胆子也不小。要不,咱们看哪天一起去探探险。” 曼晴高兴地说:“好呀。” 蓝菲把头探出厨房,说:“你别听他忽悠。其实是他自己想去看看,又害怕,就想多拉些人壮胆。” 蓝天嚷:“谁害怕啦?” 蓝菲笑说:“那天夜里是谁说听到女人的哭声,吓得面小脸都白了,从茅房,啊不,从卫生间跑回来,非要跟俺睡一铺的呀?是不是你?不敢承认的是小狗。”蓝菲的妈妈是广西农村过来的,说话还是带着土腔,后来才慢慢改掉的。 蓝天笑着说:“这么巧,我就是属狗的,汪汪,汪汪。” 曼晴忍不住哈哈大笑。 蓝菲问:“曼晴,你喜欢吃汤的还是干捞的?能吃辣么?” 曼晴想了想,说:“汤的吧。微辣啦,太辣我受不了的。” 蓝菲答应一声,把已经泡软的粉煮熟,同时把秘制卤汤烧滚,下,把卤汤和已经准备好的牛肉、炒花生、酸豆角等配料拌进去,三碗色香味俱全的卤肉桂林米粉就大功告成了。 蓝天帮忙端出来,大家一起围着那张小木桌子吃了起来。 曼晴说:“很好吃,香!” 蓝天说:“当然了。我妈的手艺。以前她可是在一家正宗的桂林米粉店当了两年学徒,那个老师傅可是正宗的桂林师傅。我妈手可巧得很?曼晴,你有看这桌子,是不是很特别?这是我妈用捡来的废木料做的,没有用一根钉子。厉害吧?丑是丑了点,可是经济实惠又耐用。” 第六十七章 鬼屋探险记 曼晴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蓝菲,蓝菲有点得意,也有点不好意思,白了蓝天一眼,笑着说:“吃吧!话痨,就你话多。” 蓝天说:“我说真的。这些年,辛苦妈妈了。没有妈妈就没有我呀。”他是笑着说这话的,可是说着说着,竟有点心酸,眼泪不自觉地充满了眼眶。他忍着不让它流出来。 蓝菲看他这样,有些火大,说:“跟你说了多少回!你外公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是咱村里最有文化的人。” 蓝天吃了一口粉,硬是把眼泪都咽回去,笑着回嘴:“后面还有一句:只因未到伤心处。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咱们干一杯吧。” 蓝菲笑说:“连茶叶都没有,拿什么干呀?曼晴,真不好意思,你过门都是客呀,我们连杯热茶都没让你喝上。我们这儿平时都没什么客人。” 曼晴笑说:“我在你们家觉得很轻松很自在。我们拿开水来干杯吧!” 蓝天去把杯子洗干净,给各人各倒了一杯开水,三人笑着干杯。 蓝天一边说笑一边吃,不小心呛了一下,剧烈地咳嗽起来。忽然,有一根粉从他的鼻孔里钻出来了。 曼晴忍不住捂着嘴巴笑起来。 从这一天起,蓝天跟曼晴就经常一起玩耍、做作业、复习….. 光阴似箭,两年的时光又溜走了。 某一天,曼晴正在家练习舞蹈,她是班里的文娱委员。蓝天过来,拉着她一起去传说中的鬼屋探险。 那是一幢有着百多年屋龄的两层的老房子,已很久没有人住了。外墙破旧斑驳,爬满青苔,缝隙里长满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野生植物。那木门已经不能称为门了,只剩下几根发了霉的黑不黑、紫不紫的烂木头苦苦支撑着,门锁、门把早就被拆走了。窗框也是。空气中弥漫着诡异、压抑的味道。 说来也怪,刚才还是万里晴空、阳光猛烈哩,现在那天空却阴沉得讨债鬼的脸。 曼晴虽说胆子大,毕竟是个女孩子,她转身缩到蓝天身后。 蓝天笑了笑,说:“好地方啊。走,我们进去探险。”他向前走了一步,挡在曼晴面前,当一位打头阵的急先锋。 他们刚走到门边,忽然有一只老鼠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门洞那里爬出来,而且一点不怕人,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肆无忌惮地盯着曼晴,把她吓了一跳。 蓝天拉着她的手,说:“不用怕,有我们呢。” 曼晴不甘示弱地甩开他的手,说:“我才不怕呢,我可是一个小女汉子!” 蓝天笑了小,用纸巾垫着手,推开门,同时回头对着曼晴张牙舞爪地笑说:“会不会有一副白骨,上面爬满老鼠呢?” 曼晴对他做个鬼脸,笑说:”就在你身后跳舞呢! 蓝天做出很害怕地倒吸一口气、不敢看后面的表情,将曼晴逗笑了。 曼晴白了他一眼,说:“走吧。” 蓝天吐了吐舌头,两人慢吞吞地踱进去。 蓝天打开手电筒,看到屋里头空荡荡的,到处结着蛛网。灰尘在电筒光中轻舞飞扬,如同无数只困在迷宫里的微型的瞎眼苍蝇,在不辨方向地横冲直撞。 蓝天有些失望地说:“啊?就这些?也没什么呀。” 曼晴笑嗔:“你想有什么?真的有什么的话,还不把你的胆子吓破了。” 蓝天逞能地说:“你胆子大?敢不敢轮流在这里讲鬼故事?谁先害怕了谁就是胆小鬼。” 曼晴说:“好吧。敢不敢打个赌。你输了怎么办?” 蓝天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不会输的。这样吧,谁输了,就满足对方一个愿望,怎么样?” 曼晴笑说:“好,一言为定!” 这时天更暗了,下起了大雨,雨点“噼噼啪啪”地自空空的窗框那里溅进屋来。他们站到了屋中央。 曼晴说:“讲就讲,who怕who?我先来一个。”她对着蓝天说:“手电筒,借我一用。” 蓝天说:“怕黑呀?” 曼晴不答,接过手电筒,开了像拿麦克风那样用手握着。黑暗中,她那被手电筒的一束微弱的光照着的脸居然显得有些恐怖。蓝天紧了紧身侧的手。 曼晴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五年前,一对情侣开着车经过一对情侣开着车经过一条大街。那个男的一边开车一边跟女朋友打情骂俏,根本没有看路。有一只小猫在街上玩耍,被他们的车撞死了,身体压得扁扁的,五脏六腑都被挤出来了。”她的声音回荡在这空落落的屋子里,听上去是有点阴森森的。 蓝天笑着插嘴说:“后来这对情侣结婚生了小孩就是那只小猫转世它是来报仇的故事到此结束。” 他的语速极快,像机关枪扫射似的,一气呵成地完成了“剧透”的任务,把曼晴气得握起两只小粉拳,往他身上擂。 两人都笑得喘不过气来。 曼晴说笑:“你知道经常做‘剧透’的人有些什么下场吗?”她用两个手指对蓝天做了一个“插眼”的动作,说:“你看那些算命先生就知道了,都瞎了。” 蓝天捂着眼睛笑着说:“不要啊。好,我知道错了。好,下面我们隆重地请英蓝天先生出场。各位观众,今天我讲的故事是真人真事,就发生在这间屋子的那个房子里。” 他将手电筒拿过来,将光束向西边的那个小房子射过去。曼晴的小脸也跟着白了一下。 她其实也是有点害怕的。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六十八章 鞋 蓝天声情并茂地接着说:“八十多年前,这里住着一户富人家。富人家的老爷只有一个独子,才七岁。有一个童养媳,十五岁,名叫小翠,正是如花的妙龄少女。她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只好把她卖给富人,赚几个铜板。这个小翠出落得水灵灵的。有一天夜里,也下着大雨。老夫人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因为雨太大,暂时回不来了。小翠正在自己的小房间洗.澡,早就起了歹心的老爷闯进去,把小翠那个了。小翠痛不欲生。她曾经听说过,如果人受了冤屈,穿着鲜红的衣服在半夜12点整自尽的话,那冤魂就会化为厉.鬼,找仇人报仇。于是,小翠穿着鲜红的嫁衣,上吊了,刚好在半夜12点整咽气。第二天,儿子回家了。一开门,他看到梁上吊了个披头散发、舌头吐得老长、面无血色的女.尸,当场就给吓晕了过去。请了很多的大夫来看,都没看好,小孩一直昏迷不醒。他爹娘就他一个命根,能不急吗?后来,有个道行高深的和尚告诉他,他儿子之所以一直不醒,是被那个冤死的女.鬼缠上了。和尚做法,把女.鬼镇在院子中的那棵大榕树下。他儿子就苏醒了。后来他们搬走了。新主人不喜欢那棵榕树,认为破坏风水,就把树砍了。女鬼阴魂不散,是不是出来寻找仇人,可是她的魂魄出不了这个屋子,所以一直没找到。新主人一家人经常能听到她哭,都不敢住这里了。” 曼晴犹豫着说:“这故事是你编的吧?” 蓝天说:“不是啊,我听旧邻居说的。” 曼晴却已经吓得冷汗直流,惊恐万分地盯着蓝天的后边,浑身都在颤抖。 蓝天心里发毛,颤声问:“什么呀?” 曼晴结结巴巴地说:“她、她…..”她脸上是一副被吓尿了的、吓得跑不动了的表情。 蓝天脸无人色,拉着曼晴往外飞跑。 曼晴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蓝天这才醒悟过来,也笑了。 曼晴拍着手说:“看来可以公布,‘胆小鬼’的名号花落谁家了。哼,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 蓝天笑说:“没想到你的演技这么好!咳,这游戏有够无聊的。我说话算数,说吧,你想要什么?” 曼晴笑说:“我还没有想到哩,以后想到了,再跟你说。”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雨停了,他们离开了鬼屋。 时光荏苒,转眼又过了几年。 某个星期天。曼晴来找蓝天玩,他正准备跟妈妈一起去摆摊哩。他很体谅妈妈的辛苦,经常趁节假日帮她干活的。曼晴一直都很好奇,想知道他们是怎样摆摊的,而且她也想帮一点忙,就主动提出跟他们一起去。 临出门口前,蓝菲母子换上他们的塑胶凉鞋。曼晴注意到,他们的凉鞋都破旧不堪了,有的地方是用线缝上的。她不禁觉得有点心酸。 他们将干粉、卤水等食材全部搬到停泊在后门口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上。这三轮车是经过改装的,上面和东、南、北三面都有玻璃,只留西面一个缺口,让人可以站在那里煮食材,看上去活像个大玻璃盒子,。车上还装有煤气炉子和煤气罐。 蓝菲骑上车,蓝天和曼晴一起在车后推了一把,蓝菲就骑着三轮车缓缓地在前边走。两个少男少女在后边慢慢地走。 常安大街算是这个小城市目前最繁华的商业街了。街道两旁有民宅也有商铺。有许多是清末时遗留下来的中西合璧的粤派骑楼建筑。其中最有特色的莫过于那座仿妈特式的圣音教堂,尤其是那些圆拱形的玫瑰花窗,绚烂却又并不轻浮,有种庄严的大美。 他们的摊档就在长安商场旁边的小巷里。长安商场是一个现代感十足的建筑,共分五层,集衣食住行各类商品于一身。由于他们的摊档的地理位置很好,来往的人很多。很多人逛街逛累了,都选择吃桂林米粉这种有美味又经济实惠的小吃,所以,他们的生意很好。 蓝菲负责煮粉,蓝天主要负责招徕生意和收钱,曼晴就帮忙端粉给客人。他们有几张小板凳,有些客人坐着吃,有的站着吃,都吃得津津有味。 等到客人没那么多的时候,曼晴对蓝天说:“再过三个礼拜就是你的生日。我想送你一双运动鞋。走,我们选鞋去。你是三十九号鞋吧?” 蓝天笑说:“对啊,我的脚一直都在长大。你的记性挺好的,还记得我是农历七月七生日,刚好是七夕。我是牛郎啊。可惜啊,我的织女在哪里?快,给我买一双好鞋,我好去追她。” 曼晴也笑了,说:“别选太贵的,我的零花钱也不多,用的可是我的压岁钱。” 蓝天笑说:“等你生日,我送你一件漂亮的独一无二的礼物。” 曼晴笑着跟他拉钩。 蓝天说:“妈,你先顶着,我们很快就回来啊。” 蓝菲笑说:“我一个人能搞定,你们去吧。曼晴,谢谢你。他听到能穿新鞋,心都飘走了。” 蓝天笑着对妈妈唱:“我的心里只有鞋,没有你。” 蓝菲笑着说:“臭小子!” 他们走进长安商城一楼的一间鞋店。 蓝天让曼晴挑,曼晴挑拣了半日,最后相中了一对黄底黑龙纹的运动鞋,递给蓝天,他却不接,大模大样地一屁股坐在专门给人试穿鞋的红色沙发上,指着曼晴说:“日青宫女,给朕穿上。” 曼晴很配合地接过鞋,蹲下身去。她现在都有将1米71的身高,突然地这样委下身去,让人想起《红楼梦》里头的“玉山倾倒再难扶”这句话。说时迟那时快,她的手变成菜刀状,狠狠地在蓝天的脚上切了一下,蓝天夸张地皱眉裂嘴地“哎呦”大叫。 蓝天立刻反击,把脚送到她的鼻子下,笑说:“看我的生化武器。”她被熏得眼冒金星,做呕吐状。 蓝天笑说:“我‘臭脚王’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第六十九章 还是欠你一个愿望 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过。 蓝天他们走了几间铺子,试穿了二十几双鞋,终于选中了一双合蓝天意的,是一双很炫的荧光蓝底火焰纹运动鞋。 曼晴说:“我也想送蓝阿姨一双,你给她选一双吧。” 蓝天说:“我妈这人朴实,你买太好的给她,她肯定不好意思要,也不舍得穿,就买那双纯黑的普通款给她就行。” 曼晴点点头,满意地付了款。蓝天把他那双鞋的商品牌子去掉,当即就欢欢喜喜地穿上。他舍不得丢掉那双旧凉鞋,就放在鞋盒里拿走。 曼晴把黑鞋送给蓝菲,蓝菲很不好意思地接受了。 蓝天和曼晴帮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忙后,蓝菲说:“曼晴不能太晚回家,不然她爸爸妈妈会说她的。” 蓝天说:“好吧,我来当白马,送灰姑娘回家吧。不然,过了十二点钟,你的马车就会变回南瓜,我就会变回老鼠——” 曼晴笑说:“你不是小狗,汪汪,汪汪。” 三个人都也笑了起来…… 蓝天的这个魔能是不能用太久的,要休息一下。他坐正了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曼晴问:“还要继续么?” 蓝天点点头,说:“我休息一会儿。” 曼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扑到他的怀里,积蓄了数年的眼泪终于不可抑止地汹涌而出。 蓝天没有推开她。现在他更确定了,她是他最忠诚的朋友。但是,仅仅是朋友,没有什么超友谊的关系。 他想起来了,想起了过去那些如同苦茶的岁月,入口苦涩,回味甘甜。 他想起了,曼晴送他鞋子的那天晚上,妈妈蓝菲一直摆摊到深夜,回家后,累得趴在床上不想动了。 蓝天也还没有睡,刚复习完功课,看到她回来了,就帮她打了热水。 蓝菲先去洗澡,洗完出来时,看到蓝天正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他那对新鞋,就像孩子过年得到红包那样欢喜。 蓝菲想了想,用那对因为常年干重活而粗糙无比的手把那对新的黑鞋递给他,说:“这个你也拿去吧。你要上学,不能穿得太怂。俺去摆摊,不用穿得太好。横竖俺也是39码。” 蓝天坚决地拒绝妈的好意,说:“你那双凉鞋也快报销了,而且过两个月天气就会转凉,你也需要球鞋。” 蓝菲说:“俺去地摊买一双便宜货就可以了。这种高档货,穿在俺脚上,浪费了。你是初中生了,穿这个就合适。” 蓝天说:“这不行。妈,你不能每回都把好的都留给我。我长大了,不能永远地受你的照顾。” 蓝菲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妈没有照顾好你。如果我没有把那双捡来的运动鞋给你穿,你就不会得脚气病了。” 蓝天说:“我的记性好着呐,那怎能怪你呢?那时候我们穷得连鞋都买不起了。你怕同学们嘲笑我,才想着去捡破烂,卖了,给我买鞋。没想到居然捡到一双很新的球鞋,把你可高兴坏了,拿回来给我穿。你又不是未卜先知,怎么会知道那双鞋的旧主人是有脚气病的呢?” 蓝菲说:“还是你要吧。万一弄脏了,也有一双替换。” 蓝天撒赖了,说:“不行,你不穿,那我也不穿。” 蓝菲知道拗不过他,只好说:“好吧。那俺留着秋天的时候再穿。你快去洗澡吧。” 蓝天高高兴兴地说:“好。” 蓝天很喜欢曼晴送给他的礼物,过了两个月,轮到曼晴生日了。 曼晴来到蓝天家,看到蓝天正在做手工艺。 他在做一只贝壳船。胶泥垛的船身,粘上一只只小贝壳,小贝壳大部分都是白色的,也有一些是蓝色的。蓝色的贝壳砌成了xmc三个字母,正是许曼晴这三个字的缩写。自制的白帆上,居然绣着龙飞凤舞的隶书的“一帆风顺”四个字。 曼晴又惊又喜,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他笑着说:“我曾经在节假日的时候跟着妈妈去海边摆摊,捡了很多漂亮的贝壳。现在胶水还没有完全干,你先别碰。” 曼晴说:“这礼物太特别了,你太有心思了!我好喜欢!” 蓝天笑着说:“这几个字是我请许阿姨帮忙绣的。许阿姨不是很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其实心里也是很疼你的。” 曼晴笑着说:“我知道啊!我跟你说啊,我妈可神秘了。我家有一个小房子,是常年锁着的,只有我妈有锁匙,谁都不许进去。连那窗都用黑布遮了个严严实实。以前我们没有搬过来之前,我们家也有这样一个黑房子,也不知是有什么用?他们也没有摄影的爱好啊!” 蓝天笑问:“那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传出来?” 曼晴说:“没有,一点声息都没有,我都留神听了几年了。” 蓝天把贝壳船送到曼晴手上,问:“你的生日愿望是什么?想到了么?” 曼晴想了想,笑说:“我的生日愿望是过几年我去北京参加艺考,到时候你能陪我去吧” 蓝天笑说:“就这么简单啊?那你还要想这么久啊?” 曼晴笑说:“你别搞错了,这只是我的生日愿望,并不是你输给我,我要求你做的那件事。那件事我还没想哩。” 蓝天笑说:“咳,你能不能爽快点?这一点都不像你了。” 曼晴笑说:“好吧,我答应你。等我考了艺考,我就把答案告诉你。” 几年后,蓝天遵守承诺,送曼晴去北京参加艺考。 曼晴的第一次艺考失败了,没有被录取。 那天晚上是一个没有星星的、雨水纷飞的夜晚。 喝了一点小酒的、伤心失意的曼晴跟蓝天在雨中跳舞。 他的眼神,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心。她一下子就醉了,站立不稳,也迈不开脚步。 带着几分醉意,曼晴主动开口,要求蓝天把初吻给她。她说这就是她要求他做的事。 蓝天犹豫再三,还是拒绝了。他说:“我宁愿做一个违背承诺的人,也不想做一个不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的人。” 曼晴掩饰地装疯卖傻地笑着说:“我喝醉了,刚才说什么了?” 蓝天笑着说:“我也忘了。” 曼晴笑说:“那当我什么都没说。你还是欠我一个愿望!” 第七十章 最后通牒 时光,匆匆流逝。 蓝天和曼晴又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曼晴的记忆清晰地记录了这些事,也记录了她自己的感受。 蓝天考取了哈佛大学,但是曼晴第二次去北京参加艺考,蓝天特还是意从美国飞回来,陪着她去参加。这一次,曼晴成功了。 几年后,蓝天学成归来,进入了一腾集团,成为了业务部的主管。虽然有些黄马褂之嫌,但是他的实力也是不容置疑的。 二十三岁时,他长出了僵尸牙,变成了真正的僵尸! 他一直都热爱旅游,这一次,他趁着假期,去巴黎,是曼晴送他上机的。 在曼晴的记忆中,那飞机如一只雄鹰,向远方翱翔而去,留下一条长长的美丽的飞机云。 蓝天的父亲将臣快要去世时,蓝天赶了回来。 后来,蓝天告诉她,他认识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他很喜欢她。 曼晴非常失落,也很后悔。为什么自己不陪着他一同去巴黎旅游?就因为自己的那个首演么?相比起事业,她发现还是蓝天更加重要。 蓝天的家中,她又看到了那个叫做如梦初的女孩子,原来她就是蓝天喜欢的人么?她和父母居然住到了蓝天家,蓝天说,是为了保护他们。 在苏州,蓝天遵守承诺,上台献花。她流泪了。是欢喜,也是悲哀!她知道他是跟梦初一同来的。在苏州的园林,她看到了蓝天,喜出望外!而他正在寻找梦初,压根没有看出自己的心碎。 再后来,梦初决绝地离开了蓝天,并且在他的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看到他发了疯一般到处去找她,找不到! 他又去了巴黎,到所有梦初曾经更他一起去过的地方,找不到! 他变了! 他开始流连于酒吧,深夜买醉,企图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他再无心打理公司,放了自己一个悠长假期。 他开始抽烟,抽得很凶。 他开始跟一些在酒吧认识的女郎打情骂俏,试图用别的女人来忘记梦初。 他有时候会潜入深山野林,一个人独自徘徊…… 她看在眼内,痛在心中。 她暂时舍弃了事业,跟着他到处流浪,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某一晚,在一个偏僻小山村的农舍中,他他喝了几斤白酒,又醉得不省人事。 然后,逆神出现了。 他跟守在蓝天身边的曼晴说:“我有办法让他不那么痛苦。忘记,是最好的办法。” 曼晴不答应,怕他会伤害蓝天,试图阻止他,结果被他打晕了。 曼晴醒来后,发现蓝天也刚刚清醒。他眼神呆滞,一脸迷惘,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对,是所有的记忆,从出生,到现在。 他茫然地看着曼晴,问:“你是谁?我、我是谁?” 在那一瞬间,曼晴真的很想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可是她终究还是没有办法说出欺骗蓝天的话,只得说:“我是你的相识多年的好友!” 他的痛苦确实没有那么尖锐了。但是,他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阳光开朗的他,被冷漠霸气的他所代替。 逆神到底用什么办法,“洗去”他的全部记忆呢? 她不管他变成什么模样,还是一如既往地陪伴他,鼓励他,帮助他。 他振作起来,重新专注于他的事业,精心打造了一个一腾王国。 他没有再提起梦初,她也没再见过梦初。 直至,她在征婚舞会再次看到梦初…… 蓝天送曼晴回到她的公寓。 曼晴问:“两天后,宫仙羽的妈妈宫太太举行慈善晚会,她也邀请了你吧?我还是希望你当我的舞伴。” 蓝天思虑片刻,淡淡地说:“我这几天都有事,就不去了。曼晴,谢谢你,在我最彷徨的时候,是你一直陪伴我、安慰我、鼓励我,我都铭记于心。” 曼晴撇撇樱桃小嘴,有些不满地说:“你以为我是想你感谢我么?蓝天,那你现在想起自己还欠我一个愿望了吧?这个诺言还有效么?” 蓝天点头,说:“有效,什么时候都有效。” 曼晴的双眼毫无顾忌地直视着他,坚定地说:“那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做一个月就行。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能不能试着走到一起。如果你不同意,那就算了,当我没说。但是从今天开始,我们绝交。我再也不想看到一个让我如此伤心的你了。这是我对你发出的最后通牒!” 蓝天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无奈。 他犹豫了半日,终于肯定地说:“曼晴,我还是那句话。我宁愿做一个违背承诺的人,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初心。” 曼晴火了,怒叱:“那就这样了。你以后都别来找我!”她失去了一贯的淑女仪态,“嘭”的一声把门狠狠地关掉了。 蓝天呆站在门口,良久,感到万分失落。 自从失忆后,他没有再跟从前的那帮朋友联络。现在,他连唯一的朋友曼晴也失去了吗? 梦初,她现在在做什么?我真的值得为了她,而放弃曼晴这么好的女孩吗? 梦初与刘焱回到了梦初的家。她还是睡自己原来的那个房间。刘焱睡在客房。金鑫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的缘故,患上了神经衰弱,跟梦初一样,也睡眠不好,因此他们把最好的房间也就是梦初父母之前的卧房让给他睡。 刘焱在这房子的周围布了结界,并将自己的一缕神识融入结界中。任何僵尸的闯入都会惊醒他,那些普通的盗贼就更不用说了,根本都进入不了结界之内。 这里说明一下,修仙成功后,仙也是有级别的。像田沃土就刚刚修炼成地仙,乃仙之第一级,地仙之后是重仙,重仙之后是金仙,金仙之后是天仙,天仙之仙的最高级别,不老不死不轮回。刘焱兄弟都已经修成了重仙。 梦初今夜无法入眠。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七十一章 夜袭 梦初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地出现舞会上的那些零碎的片段。她紊乱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她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安,因为她感觉到某人来到了刘焱所设的结界前。自从修为提高了很多以后,她的视觉、听觉、嗅觉都变得异常敏锐。 她放开神识,向结界外看过去。现在她的神识已经能看清方圆一里内的情形了。 她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身穿黑色紧身夜行衣的身材火辣的angel。 angel的嘴边挂着一抹狞笑。她的脚下聚集了将近一百只丑陋的老鼠。那是一百只全身上涂了剧毒汁液的老鼠! 虽然,僵尸联盟早就知道梦初、刘焱和金鑫的归来,但是,不知道为何,战逆神下令,吩咐不属全都按兵不动,不准任何僵尸擅自去袭击他们。 angel也接到了这个命令,但是,她无法按捺住心中的妒忌之火。她要在今晚就报仇! 为了不被其他僵尸发现并报告上.级,她选择了单独行动,就连她的上线阿文都被她瞒过。 老鼠身上的毒液是angel让她的下线阿roy涂上去的,名叫“七步醉”。只要这种毒液粘到人的伤口上,就会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人的心脏,那人就会如同喝醉酒一般,不由自主地走七步而毒发身亡。这毒液是一个迷恋她的一个名叫“后危”的僵尸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后危是后卿的徒弟,变成僵尸前是一位心术不正的药剂专家,三十年前被逆神变成僵尸后拜后卿为师,专门研制毒药。他本名叫什么,大家都忘记了,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他师父后卿取的。。 angel露出僵尸獠牙,试图穿门而进,然后从里头把门锁打开,放那群老鼠进来,却被透明的结界挡住了。 那群携毒老鼠也在angel的魔能的驱使下,“吱吱吱”地叫唤着,企图冲破防线,却都徒劳无功。 这是刘焱用重仙的修为所布的以他的鲜血为引的结界,对于像她那样魔能低微的僵尸有绝对的防御作用。而且,在她碰到结界的那一刻,刘焱的那一缕神识就察觉到异样,他本人就立刻醒了。 刘焱很淡定地用千里传音功对她发出了警告:“你再不走,我就不客气了。” angel害怕了,知道对方的实力比自己强得多,虽然心有不甘,也只得灰溜溜地落荒而逃,那群老鼠也四散逃窜。 蓝天来到wonder舞台吧。他要找逆神问清楚。 der舞台吧是一腾集团旗下物业,也是爸爸的乐队驻场的地方。这个酒吧的特色是整体设计成圆柱形,正中央有一个可以360度旋转的圆形大舞台,墙上用彩色的反光砖砌成各种抽象的图案。有两排以舞台为中心的观众座位,都是明黄色的“凹”字形沙发,沙发前有玻璃茶几。有的沙发小一点,能坐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座位吧,有的能坐七八个人,很适合一班朋友聚会。 五颜六色的剧烈地摇晃着的舞台灯光从四面八方射向舞台。 战逆神的“flying乐队”一上台,就惹来阵阵尖叫,看来大部分的女客都是冲着他们来的。逆神今天打扮得很戏剧化,走得是混搭的路线。他的一头紫色长发梳成个性十足的脏辫,辫上绑着数条彩绳和珠串,身穿一套白色羽毛装,背后是一只白色羽翼,是一只,而不是一对。这代表什么?落凡的折翼天使吗?他化了淡妆,显得比素颜更英俊。 随着舞台的转动,乐队成员向观众挥手致意。 蓝天找了一个前排的雅座,什么都没有点,安静地坐着。 逆神笑着对台下的观众说:“分贝不够高re。”他的笑容跟平日的那种或冷酷或嚣张或讥讽的笑容不同,竟然有几分暖意。 女士们很听话地制造了更高分贝的尖叫。 他笑着说:“好,你们经常叫我encore的啊。这回你们知道我的辛苦了吧。”台下笑声响起来。 此刻站在台上的他,热力四射,带着几分魅惑,几分不羁,让人觉得近在咫尺却又难以捉摸。他的气质是多变的,时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花无缺,时而儒雅温和,时而似玩世不恭的令狐冲,时而似带着几分邪气的小鱼儿,时而像张国荣演过的那个自称为“没有脚的小鸟”的阿飞,这变幻莫测的气质可能也是他迷倒众多女孩子的原因之一。 四个人背对着背,面向着四个方向。此时逆神面向西,而面向北边的 乐队的贝斯手是个刚满十五岁的美少年,名字叫阿,还是个初中生。他顶着一头白色中长卷发,戴着变色眼镜,嘴唇是紫黑色的,一边耳朵有金属耳钉,戴一条金属链,链坠是一把剑和一把斧头组成的十字架,酷劲十足的桃红色朋克风格的皮外套加黑色紧身裤,配一对款式很潮的铆钉直筒长靴。他的中性魅力让他收获了不少男性和女性粉丝,受欢迎程度仅次于逆神。 面向南边的也是个吉他手,他顶着一头棕红色的披肩长发,烟熏妆上,颈上挂一条粗大的金属链,链坠是一个骷髅头,穿着露腹的黑色皮背心,发白的撕条牛仔裤。 面向东边的是戴着海盗三角巾的鼓手和他的鼓。 逆神的下一句话就如同往油锅里加水,一下子在客人中炸开了。他说的是:“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女朋友也来了,正坐在你们中间。你们猜猜是哪一位?”女士们有的笑着你推我,我推你,有的左顾右盼,有的窃窃私语。有几个勇敢的女孩举起手来,争着说:“是我,是我。” 第七十二章 逆神的那一面 逆神的眼睛对着一些前排的女客放电,恰在此时,他看到蓝天。他对蓝天视而不见,回头对阿笑了笑,眼睛继续其他女客扫射。 有些女客貌似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是说我么? 只听逆神笑着说:“好,我揭晓了。就是那一位——”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跟着他的手指尖,射向角落里的一个八人雅座。只见当中的一个盯顶着一头红发、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有着运动员身形的女人站起来,落落大方地地向众人挥手。 逆神笑着对那女子鞠了一躬,说:“谢谢你的配合。美人,你是我的托呀。今晚我托你的福了。等一下能不能留个电话给我啊?”他的话引起阵阵笑声。 那女子娇笑着点点头,乐呵呵地坐下了。 蓝天认出来了,她就是刚刚在自己的征婚舞会上打扮成红发罗拉的夏珊华。她也是逆神的粉丝么? 逆神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说:“虚惊一场啊,是不是?其实这真正的谜底是你,是你,也是你,你们都是哦!”他一边说,一边和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四面八方地向在场的女士送飞吻。现场的气氛无比热烈。 面向北边的也是个吉他手,他顶着一头棕红色的披肩长发,烟熏妆,颈上挂一条粗大的金属链,链坠是一个骷髅头,露腹的黑色皮背心,发白的撕条牛仔裤。 面向东边的是戴着海盗三角巾的鼓手,正满脸沉醉地打着鼓。 逆神的下一句话就如同往油锅里加水,一下子在客人中炸开了。他说的是:“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女朋友也来了,正坐在你们中间。你们猜猜是哪一位?”女士们有的笑着你推我,我推你,有的左顾右盼,有的窃窃私语。有几个勇敢的女孩举起手来,争着说:“是我,是我。” 逆神的眼睛对着一些前排的女客放电,恰在此时,她看到蓝天脸色苍白地坐在前排的雅座上。 逆神对蓝天视而不见,回头对阿笑了笑,眼睛继续其他女客扫射。 有些女客虽然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莫非,他说的是自己么? 只听他笑着说:“好,我揭晓了。就是那一位——”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跟着他的手指尖,射向角落里的一个八人雅座。只见当中的一个盯顶着一头红发、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有着运动员身形的女人站起来,落落大方地地向众人挥手。 逆神笑着对那女子鞠了一躬,说:“谢谢你的配合。美人,你是我的托呀。今晚我托你的福了。等一下能不能留个电话给我啊?”他的话引起阵阵笑声。 那女子娇笑着点点头,乐呵呵地坐下了。蓝天认出来了,她就是刚刚在自己的征婚舞会上打扮成红发罗拉的夏珊华。她也是逆神的粉丝? 逆神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说:“虚惊一场啊,是不是?其实这真正的谜底是你,是你,也是你,你们都是哦!”他一边说,一边和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四面八方地向在场的女士送飞吻。现场的气氛无比热烈。 逆神看气氛已经搞得差不多了,笑着说:“好,来了。” 他们弹唱起崔健的《假行僧》: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他们的唱功还是比较好的,尤其是逆神的声音,清澈透亮,却又带着几分饱经风霜的沧桑感,如同熨斗般,有一种将人心上的皱褶熨平的力量,有着神奇的疗伤作用。 他不时地与阿进行眼神交流,彼此心领神会地一笑。 阿挑衅的眼光如箭一般向蓝天射来。 逆神是乐队的队长、主唱兼吉他手,是乐队的灵魂。阿视逆神为他的摇滚音乐教父,是他的死忠脑残粉。他知道逆神素来与自己的弟弟战逆天合不来,因此他对蓝天也很不友好。 一个身穿黑色反光皮革短裙的妙龄少女慢慢走到舞台边上。 逆神的目光扫了少女一下,碰上她的含情脉脉的目光之后,眼神一凛。 那是他的过气女友佳佳。他早就不要她了,她却死心不息地死缠烂打。 佳佳的双眸水气氲胤,颓然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哭着点了一杯“血腥玛丽”。 酒来了,佳佳地将一把安眠药丸放进酒里,将高脚酒杯放在红唇边,哀怨地盯着逆神。 贝斯声戛然而止。快步冲下台的是阿。 他气急败坏地一把抢过把那杯“血腥玛丽”,放在佳佳头上,缓缓泼下来。 他怒气冲冲地说:“凌佳佳,你到底想怎样?人家不要你了啦,别这么不要脸,好不好?” 台上的逆神却毫不在意地继续耍帅,用极潇洒的动作把吉他摔到地上,吉他断裂出一个大口子。 佳佳却误会了,以为他还是在乎自己的,就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学着古代女子的口吻,遥遥地对逆神说:“战郎,奴家脚软,走不动了。郎君抱我。”以前, 逆神翻了翻白眼,也不去捡那把吉他,甩一甩一头狂野的脏辫长发,貌似洒脱地转身走向后台。 观众席的女客居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夏珊华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叫:“战逆神,你好酷!” 阿弯下腰,毫不费力地抱起娇小的佳佳,向门口走去。 在场的人居然鼓起掌来。 阿把佳佳丢到门口,冷冷地说:“你再来缠着神哥的话,我就把你的那些相片发给你的父母和亲戚朋友,看你以后怎么见人。” 佳佳的身子软软地往下坠,颓然瘫坐在门口。 蓝天默默地看完这出狗血肥皂剧后,去到后门口,截住正要离去的逆神,直截了当地问:“你对我做了什么?” 逆神带着几分戏谑说:“我能对你做什么?我对男人没兴趣好不!” 第七十三章 我要自由 逆神瞬间转移到翠螺山的赢勾的地宫之内。蓝天紧随其后。他的速度没有逆神快,两只僵尸之间始终保持着0.3~0.4米的距离。 自从他派赢勾驻扎在西北大沙漠以后,他自己就接管了地宫,数月都居住在此。 赢勾是得到蓝天的推荐,由将臣在临终前任命为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副主席的。但是,逆神一直很忌惮他的才能,怕他功高盖主,一直防治着他,反而更重用后卿和旱魃。他之所以让赢勾去驻守沙漠,其实也有调虎离山之意。有些女客虽然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莫非,他说的是自己么? 赢勾的地宫中设有一间如同古时皇帝寝宫一般的起居室,极尽奢华之事。 门前设有铜铸犼一对,寓意是对僵尸的老祖先犼致敬。 门帘是湘妃竹帘,帘上钉着一千颗同样大小的珍珠,组成一个大大的草书“僵”字。 起居室的中央摆有用名贵木材紫檀雕制的御案宝座。 逆神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端端正正地坐到宝座后面。他的气质又改变了,竟有几分君王的霸气。他之所以有这样多变的气质,是因为他活了两千多年,经常变换身份,游戏人间。 他身后有十五折的山水玻璃屏风,将室内照得格外亮堂宽敞。屏风两旁,插着一对孔雀羽毛掌扇,这掌扇极其精致和有气派,把逆神衬托出很有君王的威仪。 御案宝座的两端,陈列着两个定窑白瓷大果盘,装着佛手、香橼这些水果让,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每一个果盘都能堆放四五百只各种各样的水果,通常是两三天换一次水果,也够浪费的了。 在起居室的四个角落,配置有四个镀金二龙戏珠五福大铜炉,两条金龙缠绕其上,五只蝙蝠点缀其中,鲜活逼真。铜炉中点着龙诞香,清香缭绕,是用内净化室内空气的,相当于“空气清新剂”。 蓝天淡淡地说:“你现在可以说了吧?你知道我在问什么的。你用什么封住了我的记忆?是大禹的定海神针么?” 逆神笑了,说:“不愧是我的弟弟,一下子就想到了。虽然智商比我差一点点,也足以碾压其他人了。以前父亲跟你提过定海神针的事?” 蓝天说:“没有。不过他留下了一卷古轴,上面有记载。你帮我把定海神针取出来吧,我不需要它!” 逆神笑说:“你这是在求我吗?”他有些无赖地说:“我只会放,不会取啊!” 蓝天毫不客气地着说:“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取么?不过你知道放入神针的具体的位置,因此我才先来找你。” 逆神微笑着说:“那你去找赢勾吧,除了我,也只有他能帮你了。” 蓝天冷冷地说:“你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把神针放入我的脑中,这笔帐我还没跟你算哩!” 逆神哈哈大笑,说:“我也是为你好。你那时候就像一滩烂泥,扶都扶不起来。忘记了一切,你才没有那么痛苦啊,我的弟弟。” 蓝天淡淡地说:“恐怕没那么简单吧?你到底有什么企图,自己心里清楚。” 逆神有些自恋地摸了摸一缕脏辫长发,轻蔑地说:“还不是因为你一直三心二意的,老是把自己当人类!人类才不把你当同类哩!你醒醒吧!我只是想你忘掉自己从前自以为是人类的那段记忆,好好地为僵尸联盟做贡献!” 蓝天义正词严地说:“那是我的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逆神顿时黑了脸,恶狠狠地说:“我以主席的身份命令你,立刻离开!不要妨碍我休息。” 蓝天冷哼一声,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这是一个寒冷的深秋的夜晚。起风了。 蓝天独自站在翠螺山的山巅,抬头仰望夜空。 寒风猎猎,他的头发和长风衣在风中飘扬,挺拔的背影看上去有点孤单,也有一点遗世独立的味道。 冰轮已东沉。黎明前的黑暗,浓得如稠墨般,化也化不开。 启明星出现了,但是星光很黯淡。 但是,拂晓时分,很快就来临了。天亮了! 他长长舒了口气,眼神坚定地西北大沙漠瞬间转移。 沙漠的东北方向,有一大片营帐,赢勾的僵尸军团就驻扎在此。他每天都会派出巡逻兵,在沙漠的各处巡逻,一旦发现腾蛇他们的踪迹,就通知大军来围剿。 一夜未眠的蓝天直接进入了主帅营帐,找到了才刚刚睡醒的赢勾。 赢勾看到他来,有些意外,听清楚他的来意后,则极其爽快地一口答应。 确实,除了逆神以外,就只有赢勾懂得取出神针之功法了,是将臣亲自教授他的,就连后卿和旱魃都不会。 蓝天说:“马上动手吧。” 赢勾说:“但是还需要一物,就是毕方火焰山的火玉磁石。” 蓝天问:“毕方火焰山?东南的擎天之柱?” 赢勾说:“是的。若无此物配合我的功法,不能把神针吸出你体内。” 蓝天问:“怎么去?” 赢勾不直接回答,而是说:“我听说如梦初小姐已经回到j市了?” 蓝天说:“是。跟她有关系?” 赢勾说:“腾蛇他们已经找到息壤了。息壤跟火焰山是在同一个地方,都是在此世界与异世界的边缘地带。她也去过那里。” 蓝天问:“你怎么知道?” 赢勾微笑说:“少主,你还真的是对我们联盟的事毫不关心啊!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也不情!他们回来的时候,跟我军打过一仗。我发现他们的土神族后人已经修仙成功了。十有*是服食了息壤,才会修为大增。”因为不知道蓝天会有什么反应,所以老谋深算的他不敢说出自己曾经重创梦初的事。 蓝天点点头,说:“谢谢你。等我找到火玉磁石,就来找你帮忙。” 赢勾笑说:“没问题。”他从墟鼎中取出数件魔器,交给蓝天,说:“这些魔器会对你有用的。” 时近正午,梦初在录音棚录制新创作的音乐之后,乘坐保姆车回家。 一下车,她就看到了正在楼下等候的蓝天。 第七十五章 毕方异域的入口 秋阳高照,阳光有些刺眼。站在树底的蓝天却比阳光更耀眼,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更显得气质出众,鹤立鸡群。 别说是梦初,就连她的保姆lily和助理linda都看得有些痴有些狂了。 蓝天面无表情地对梦初说:“去喝杯咖啡吧。”这不是征询的语气,而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梦初对他没有任何怀疑和拒绝的意思,跟lily和linda打了招呼,就乖乖地跟着他走了。 他并没有带她去咖啡馆,而是把她带到一个偏僻阴暗的角落,对她实施了一个公主抱,来一个温香入怀。 梦初顿时双颊如酡,不知如何是好。 蓝天淡淡地说:“带我去毕方火焰山。” 梦初一怔,接着毫不犹豫地乖顺地说:“好。” 她甚至都没有问他去那里干什么。谁叫现在的他那么有权威,那么有霸气呢?让人家心甘情愿地遵从他的心意去做啊! 世界的西北边缘地带,也叫“毕方异域”。它跟“昆仑仙境”一样,对外是隐形的。分别在于,它的入口是固定的某一处。 梦初知道入口在哪里。 蓝天抱着梦初向那个方向瞬间转移的时候,梦初的心底竟然有点小失望,原来他不过是找自己做导航仪呀,还以为有别的什么呢! 经过四天三夜的日夜兼程的长途跋涉,他们来到了世界的东南角的尽头。 这里有山、湖、盆地等各种不同地貌。 梦初把蓝天带到一个火山群前。 这个火山群共有三百多个火山锥,分布在一千五百平方公里的面积上,是火山锥密度很高的火山群。 上一次,梦初跟随白曦师父他们御器飞过来的时候。从天空中俯瞰到 火山群的整体外形就像是半蛇半龟的玄武神兽,因此,白曦给它取名为“玄武火山群”。 白曦还说:“大约两千年前,我就曾经跟腾蛇来这里找过息壤,可惜找了半年,一直都没找到那个入口,而且还碰上火山爆发。我们亲眼看着火山下的古城塞在一夜之间变成死城。所有居住在城塞里的睡梦中的人们都被生生活埋。我们本来也想救一些人。可是想到生死有命,不能违反天道,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要遵循大自然的运作规律。所以……我们狠下心肠,不顾而去。希望,这一次不会发生那样的事。希望,这一次我们不会无功而返。” 梦初听白曦讲这些话的时候。不由得联想起那举世闻名的意大利庞贝古城。 幸好,他们那一次很幸运!不仅找到了入口。取得了息壤,也没有遇上火山爆发。 梦初记得,他们当时找了大约三个多月,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意外地找到了入口。 那是火山群中的一座活火山的火山口。 问题是。这些火山的外形都是差不多的。梦初忘记了,到底是哪座山。 她只好打电话给刘焱求助。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是处于关机状态。 她开了手机,打了过去。 才响了两声。刘焱就第一时间接电话了,他心急火燎地吼:“梦初,你在哪里?” 梦初听得出他的焦虑和关心,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我在——你先告诉我——琉璃幻境的入口是哪座山。我没事!很好很安全。我只是——只是跟一个朋友——他有事找我帮忙…..”她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刘焱听到她说“很好很安全”,悬了几天的心总算放下了。 他松了口气,说:“你没有回家,我打你的手机,是关机状态。我打给lily,她说你跟一个很帅的男人走了。是蓝天么?” 梦初说:“是,他想去不周山。可能是我前几天录音的时候,把手机关掉了,一直都忘记开了。不好意思啊!” 刘焱听到果然是蓝天带走了梦初,有些酸溜溜地抱怨:“那你就不会打个电话回来报平安么?” 梦初挠了挠头,说:“不好意思啊!我们这几天都在日夜兼程地赶路,没有一分钟是停下来的。我就——忘了……” 刘焱沉默了片刻,说:“梦初,他现在不比从前了,万一他做什么伤害你的事,你一定要自卫,打不赢就跑,明白吗?” 梦初用无比肯定的语气说:“不,他不会的。他只是想我带路。” 刘焱说:“好吧,既然你这么信任他,我还能说什么呢?这么说来,你们现在已经到了火山群了?其实也很好找。火山群的整体外形不是像半蛇半龟的玄武么?‘蛇眼’位置的那座山就是了。我临走的时候,还在那座山上做了记号的,你忘记了吗?” 梦初恍然大悟地说:“哦,对哦。你插了一面旗在山坡上的。那我挂了,谢谢你啊!” 刘焱有些无奈地说:“那你万事小心!” 梦初说了一声“嗯,再见”就挂掉了电话。 她笑着看向蓝天,却发现他的脸色不太好,很灰暗。 她关心地问:“怎么啦?你不舒服?” 蓝天撇了撇嘴,说:“你是打给谁?男朋友?” 梦初顿时觉得又好笑又好气,说:“是男性朋友,一个科学家。你也见过他的,刘焱啊!” 蓝天淡淡地说:“我确实忘了。我失去了以前的所有记忆,必须要不周山的玉磁石才能帮助我恢复记忆。” 梦初怔住了。难怪! 她指着位于“玄武火山群”的“蛇眼”位置的那座山坡上插着一面黄旗、火山口那里正在冒着浓烟的火山,说:“我们去年就是从那座火山的火山口进去的。” 这座活火山显然是最近刚刚爆发过。一股垂直柱状的浓烟从火山口那里一直冒出来,在高空中形成蘑菇云,把那一边天空遮蔽得宛如黑夜。偶尔,,有一股浓烟柱从火山口垂直上升,后来向四面分散,状似蘑菇云。儿在这股乌云里,偶尔有闪电似的火焰穿插。大量的火山灰从那里喷出来,飘扬得很远很远。 蓝天不禁有些惊讶,问:“从那里进?那是个活火山啊!它这两天还曾经爆发过哩!看,在冒烟!下面是火烫的岩浆啊!你没有记错吧?” 梦初说:“你跟我去到那里就知道了。” 蓝天也不禁被她的勇敢惊到了,说:“你确定?这里的活火山这样密集,纵然我会瞬间转移,也是有点危险的。” 梦初说:“我们从上空飞过去吧。” 蓝天更惊讶了。只见梦初捏了个诀,念了句起风咒语,他就觉得脚下生风。梦初又念了一句御风咒语,扶着他,向着蓝天飞去。她现在已经能熟练地运用风神力,不仅能自己御风而行,还能载人。 蓝天诧异地看着她说:“果然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哪!” 他们也不敢飞得太靠近那座火山,毕竟它是刚刚爆发过不久的。不说别的,那些浓烟和随风飞扬的火山灰也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远远地看过去,那座火山跟一般的火山也没什么区别,就似是圆锥形的蛋糕,顶端被人咬了一大口。顶端的火山口就是火山喷发时的出口是,看上去就似是一个凹陷下去的碗状坑。它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大漏斗,有一个长长的通道和地下的岩浆相连,当火山喷发的时候,岩浆便从这里冲出来。 梦初说:“入口就在那个火山口的通道壁上。那里有上古大神毕方留下的传送阵。” 蓝天说:“我们还是先别过去吧。先观察两天再说。它随时会再爆发的。” 梦初同意他的说法,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蓝天指着远处的一个大湖,说:“我们先去那边休息一下吧。” 梦初答应一声,扶着他向那个湖飞过去。 那是一个群山簇拥着的湛蓝、明澈的大湖,周围都是白色的石头山。从半空中看下去,它就好像是一颗镶嵌在的白玉王冠中央的一颗蓝色的宝石。那令人心醉和颤栗的蓝色哦! 湖中的岛屿星罗棋布、千姿百态,岛上也全是白色的石头,似乎是一个个用白玉砌成的艺术品。 他们降落在其中一个岛屿上。这里除了石头,还有花草树木,却没有虫鸟,似乎有些荒芜。 两人都已经很疲惫了,尤其是蓝天,几天都没有睡。 梦初在路上曾经买过一些面包吃,现在也饿得慌,肚子咕咕叫了。 蓝天从身上摸出一个打火机,说:“湖里头应该有鱼,我下去捉一条给你吃。你负责生火吧。” 梦初说:“这个湖不知道有多深呢?你水性好么?”她还记得,蓝天在水里是不能使用魔能的,万一遇上什么怪物—— 蓝天感受到了她的关心和担心,微微一笑。 梦初心神一荡。他这一笑,就似是万年的皑皑冰雪消融,又仿佛是世上的山花在一瞬间同时盛放,当真是倾国倾城啊! 蓝天摸摸自己的脸,问:“我的脸有脏东西?” 梦初的脸又一次红得像鸡冠一样,眼神游移,装作看别处。 蓝天有意逗她,说:“你先闭上眼睛,我要~衣服了。你别偷看哦!” 梦初愣住了。他说这句话的语气不再是冷冰冰,有点像以前的阳光开朗的他了。(未完待续) ps:各位大大们,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互收! 第七十五章 不顾一起 蓝天已经动手,把上衣~掉,开始解皮带了。他装作害羞的样子,一脸疑惑地盯了梦初一样。 梦初赶紧紧闭双目。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噗通”一下响声,才敢睁开眼睛,看到蓝天的身影在水里一闪,就不见了,岸边只剩下他的全部衣物了。 半分钟后,蓝天从二十米以外的湖水里露出头来,说:“帮我保管好衣物。生火!” 梦初笑着点头,蓝天潜入水底。 过了大约十分钟,梦初已经用枯树枝和打火机生好火了,蓝天还没有回来,也不见踪影,梦初不禁有些着急了。 她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声叫:“蓝天——蓝天——” 回声荡漾:“蓝天——蓝天——” 没有回应。难道他出事了? 梦初急了,心脏狂跳,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她后悔了。不该让蓝天贸贸然地下水。现在怎么办? 她大着胆子走入湖边的浅水区域。她以前溺过水,因此很怕水,也不会游泳。 她又叫了几声蓝天,还是没回应。 顾不了这么多了,大不了,就一起死吧! 她往深水中一步步地走过去。很快,湖水漫到她的脖子位置了。 她把心一横,继续往前走。水漫到她的嘴巴位置了。 忽然,她的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前冲入水中,身体被什么东西箍住了。她吓得嘴巴张开,喝了几口水。 接着,她被人拖回了浅水区域。 等她在惊慌中看清那人是蓝天时,她情不自禁地扑到了蓝天怀里。 蓝天眼神复杂地抱着她。说:“你不会游泳?那你还敢下来?” 梦初说:“大不了一起死!”啊?怎么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现在收回去还来得及吗? 蓝天把一条锦鳞的不知名的鱼抛到岸上,直截了当地问:“为什么你要跟我一起死?你爱我吗?那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在曼晴的记忆里看到的,在篮球场上,你跟着别人走了。” 梦初慌乱地解释:“那时候——那时候……”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嘴巴就被堵住了。 一个悠长的炽热的吻,足以融化世上的所有冰雪,足以驱赶世上一切的冷意。 过了很久很久。蓝天抱起梦初。走到岸边,坐在火堆旁。 蓝天穿上衣物。梦初害羞地别过脸去。她的衣物湿透了,幸好这里的天气还比较热。因此她也不冷。 火光映照着相依相偎的两人的绯红的脸颊。 梦初说:“我饿了。” 蓝天用一把小匕首刮掉鱼的鳞片,把鱼的内脏处理了一下,就削掉树枝的一头,叉起那条鱼。 梦初把鱼烤熟。她的烧烤技术还不错。鱼的味道还可以。 太阳渐渐西沉。很可惜,由于云层太厚。他们并没有看到日落的美景,却看懂天边的一轮皎洁的弯月不期而至。 月亮静静地俯瞰着山川湖水,还有夜色中相拥的两个人儿。 湖水,在夜色中变成了黛青色。她如同安静的一尘不染的少女。淡定自如地、不悲不喜地看着人间的沧桑变幻。石山,就似是少女的爱人,默默地凝视着她。守护着她。 时间仿佛都静止了。 一定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他们今生的邂逅。才让他们有缘如此相守! 这里的夜,无比寂静,黑暗中能听见自己和对方的心跳。而那轮明月,让人抬起了头就舍不得放下。 他们看着月亮、湖水和石山,内心顿然安静下来,一切的一切都在月光下慢慢融化。 此刻山山水水就是这么纯粹的美丽着,不理会世人的眼光,不为谁而存在。这样的环境足以两颗经受了种种磨难的心灵皈依,那是洗去铅华、除却矫饰后的真实。一个人的心灵能够抵达的地方,原来比远方更远,比高空更高…… 他们之间看似是突然迸发、实际上是厚积薄发的感情也是这样的纯粹,毫无杂质,是让人感动的纯净空灵。 不重要了,即使蓝天想不起之前的事,也不重要了。他对梦初的感情还在,而且更炽热了。 他们在这个了无人烟的荒岛上,过了两日与世隔绝的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任世界繁芜纷乱,你方唱罢我登场,与我们何干? 过了两日,那个火山平静了,没再冒烟也没有火山灰飘扬了。 梦初带着蓝天飞到火山口通道内壁的那个传送阵前。两人的十指由始至终都是紧扣的。 梦初对着那个地方念了一句长咒语,那里就浮现出闪烁不定的正在顺时针转动的绿色的发光的古怪符文。 慢慢地,符文汇聚成一个发绿光的手掌印,梦初把手放在手掌印上,顿时感觉到一股无形的牵引力,把她和蓝天一起扯进了一个黑洞了。 这是一条相当长的隧道。 当他们重见光明的时候,蓝天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是蛮荒世界么? 湛蓝的天空中,一群外形像是丹顶鹤但是只有一条腿的蓝身、红斑、白喙的鸟儿向着这边飞翔过来。 它们仿佛是“织”成了一块蓝色的带红白花纹的飞毯,“毯”上稳稳站着一位白袍的鹤发童颜的男人。 他看上去仙风道骨、飘逸出尘、精神矍铄,仿似是天神下凡。他双目中精光乍现,凝视着梦初,不怒而威,让人不敢逼视。 他一出现,他们就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威压。虽然蓝天及时地结起防御结界,把自己和梦初都裹于其中,保护起来,但是两人还是气血上涌,头晕眼花。 他飞近之后,就站在半空中的“飞毯”上,对着梦初说:“你怎么又来了?上回你们来取息壤的时候,我不是说过‘下不为例’么?嗯?你们这些人哪,贪心不足蛇吞象啊!”语气中隐隐带着怒意,有种说出的威严。 梦初也自知理亏,红着脸说:“毕方大神,我——我的朋友——”她也不好意思继续往下说了。 蓝天却毫不畏惧,不紧不慢地说:“毕方大神,请息怒。是我找她帮忙的,怪我不怪她!我被人用定海神针封锁了记忆,只有毕方火焰山上的火玉磁石能够吸得出来。”(未完待续) ps:大大们,妹纸的两个新章节求订阅,卖萌打滚求订阅!有月票的打赏一张呗! 第七十六章 扑朔迷离 在这两天里,蓝天已经从梦初的口中得知,这个毕方异域是上古创世神之一毕方大神用自己的十分之九的元神凝聚而成的。毕方的肉身不腐,也安放在异域中,而眼前的毕方大神,实际上并非大神本身,而是大神的十分之一的元神,换句话说,是他的一缕魂魄。他是这异域的主人和守卫者,一般来说,不许外人进入。幸好他只是毕方的一缕元神,不然,就凭他们两个,根本就无法防御他所施放的威压的 上一回,毕方看在白曦是娲皇的四大神兽之首的份上,破例让他们进入且取了息壤离开。但是,他也说过,下不为例。 蓝天才不会害怕,冷静且坚定地迎接了高高在上大大毕方大神的审视的目光。 毕方突然面色大变,怒喝:“你是将臣的什么人?” 蓝天淡淡地说:“儿子,但这身份并不代表我就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毕方冷笑不止。 他指着远处的东南方的那座高耸入云的的红色高山,冷笑着说:“好,既然你们不怕死,那你们就去吧。那就是!” 蓝天面沉如水,不卑不亢地说:“谢谢!” 梦初喜出望外,一边鞠躬一边说:“谢谢您,毕方大神!我保证,我们拿了就马上走,再也不来打搅您了。” 毕方冷哼一声,一拂阔袍的广袖,踏着“飞毯”,向来时的方向飞去。 梦初带着蓝天,飞向那座山。 这座山非常巍峨,气势更磅礴,通体赤红。远看就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圣火。他们一路飞过去,居然都没法看不到山顶。 蓝天说:“梦初,飞高一点。” 梦初与他十指紧扣,一路往上飞,直冲云霄。 这座山很奇怪,寸草不生,也没有泥。是一座非常巨大的石头山。 他们足足飞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看到山顶了。 山顶就像火山一般,凹下去一块,形成一个碗状的洞。“碗”边竟然有一棵树。在这荒芜的山中显得特别扎眼! 那颗树的树干和树枝跟梧桐树很相似,那绿得像打了蜡似的树叶也跟梧桐树叶没太大的区别。但是,树上却盛开着“火花”!是名副其实的“火花”!那一朵朵红艳艳的拳头般大的花就是一团团赤红的火焰! 树下有一张红玉榻,一团红色的火焰在上面燃烧着。没有木头。也没有任何助燃的物质,那火焰就这样燃烧着。燃烧着,就似是一个红衣女子在用生命在跳舞! 梦初正这样想着,那团火焰果真就慢慢凝聚成一位懒洋洋地躺在一张红玉榻上的、倾国倾城的美人。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来形容她。都似乎不足够。她五官都像是用象牙雕刻出来般完美,但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她那一头及膝的光可鉴人的黑发、红色的美眸和高挺的鼻子。尤其是深邃的、如夜猫一般发出红色琥珀光芒的双眸。就似是两个物理学家常说的可以吸收一切物质的黑洞,让人的心神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吸引。沦陷其中。 让蓝天二人感到非常诧异的是,她的相貌跟曼晴竟有四、五分相似,但是比曼晴还要美上七分。 她身穿一袭曳地的、有竹叶图案的雪青色的纱衣,这条冷色调的衣裙在这一片红色海洋中显得格外素雅,特别与众不同。 那美人睡眼惺忪,懒洋洋地瞟了梦初和蓝天一样,就用芊芊玉手捂着如同初绽榴实般的红唇,打了个小呵欠,然后闭上双眸,继续睡。 在这样的有些几分神秘气氛的环境中,忽然看到了这样一幅“美人春.睡图”,蓝天和梦初如“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面面相觑。 半晌,女子站起来,走到那棵树下,六神无主地徘徊了一阵,抬头痴痴望着一树繁“花”,幽幽叹息。 良久,她捧着心口,樱唇颤抖着,痛苦地吟出一首词:“东君莫遣春归去,晴丝勿教无觅处。莺歌声嫩最多情,衔春紫燕风前舞。小楼望断天涯路,细雨欲织愁几许?留春只为海山盟,当归同化连理树。” 她的纤弱的双肩轻轻颤动着,背影隐约透着浓得化不开的寂寞。 梦初平日也喜欢看些唐诗宋词,感觉她吟的这首词很是陌生,估计是她自己填的词。听她词中之意,颇是缠绵悱恻,痛彻心扉,似是在苦苦等着曾经跟她海誓山盟的心爱的人,等而未得,则辗转反侧、相思入骨。 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包括蓝天、梦初不闻不问。 她的身体软弱无力地挨着树干,俏脸也伏在树干上,用天籁一般的声音唱起一首曲调缠绵悱恻、忧伤动人的歌曲,歌词就是她刚才吟咏的那首宋词。 随着她的歌声的起伏,那些“火花”仿佛是遭遇劲风一般,疯狂地摇曳着,接着变得非常微弱,最后熄灭了,化成一片片黄红相间的花瓣,随风飘落。 蓝天和梦初在半空中观望着,不敢贸然向前,又暂时不想退后。 只见她自衣襟中取出一条鲛帕,印了印眼角,开始用天籁一般的声音,唱起一首曲调忧伤动人的歌,歌词就是她刚才吟咏的那首宋词。 蓝天对梦初说:“这歌声——我好像在哪里听过。对了,是曼晴的妈妈,虽然她唱的不是这首歌,但是声音是一样的。但是这女人的样貌跟曼晴妈妈的完全不一样啊!她究竟是谁?曼晴的模样跟她妈妈是不像的!这个女人的模样倒是跟曼晴有点像!曼晴的妈妈其实就是旱魃,是四大僵尸王之一。你听说过旱魃吗,梦初?” 梦初点头。何止听过,她是见过的。不过她看到的旱魃一身素黑,全身从头至脚都捂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到她的模样。在大沙漠的那段时间里,她曾经听腾蛇讲过旱魃的故事,她简略地把旱魃的故事给蓝天说了一遍。 蓝天说:“原来她跟应龙有这么一段,这我还是第一回听说。这么说来,她骑的那头黑龙,就是应龙?其实严格来说,那黑龙已经归天了。”(未完待续) ps:各位大大,回眸的书刚上架,求首订,求首订,卖萌打滚求首订! 第七十七章 梦初怔住了,问:“归天?死了?什么时候的事?” 蓝天说:“对,如何黑龙就是应龙的话,那么,应龙其实早就死了,应该是死了很多年了。” 梦初有些疑惑地说:“不会吧,两年前,我还亲眼看到旱魃骑着黑龙,跟我们大战哩!” 蓝天说:“你看到它身上的那些金色的锁魂钉么?” 梦初说:“看到了。哦,我明白了。你是说它已经死了,原本魂魄是要跟肉身分离的。但是因为他身上被钉上了锁魂钉,因此魂魄无法离开肉身。是这个意思么?” 蓝天点头。 梦初问:“是谁这样对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蓝天耸耸肩,说:“不知道。我对僵尸联盟的事一向不太关心的,对旱魃也是这样——” 梦初忽然有个疑问,问:“那曼晴也是旱魃么?” 蓝天摇头,说:“据我所知,至少到目前为止,她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她会变成像母亲那样的旱魃。” 梦初问:“那她知道自己的母亲是——” 蓝天说:“不知道。旱魃曾经告诫过我们,不让任何僵尸告诉曼晴。就连曼晴的爸爸,也不知道妻子是——” 梦初问:“我们过不过去?”对于这个美人,她没来由地产生了一丝怯意。 蓝天思索片刻,道:“这个女人不简单。我们还是从半山腰过去吧。” 梦初点点头,两人又一起往下飞。 飞了半个小时左右,他们来到半山腰。 他们降落在山体上,才发现那山体是烫的,就像是被火烤热了的石头。 他们才刚刚降落。却就听到一声凄厉而恐怖的长啸,一只通体棕红的三头巨兽从一个巨大的洞口钻了出来。 它看上去起码有六层楼那么高,体重起码有三十吨,有三条很长的脖子,每条脖子上各有一个头,每个头上都有三个锋利的尖角,六条粗腿。一条满是利刺的粗尾巴。两对巨型的棕红色的骨翼,前边那对小一些,后边那对大一些。 一团火焰从怪兽的口中喷出。差一点就把蓝天二人烧着了,幸好两人躲得快。 蓝天从墟鼎中唤出秋水凝碧剑,把怪兽接着喷出的另一团火焰挡了回去。那火焰反弹到怪兽身上,似乎是被它的身体吸收了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梦初也唤出了自己的本命法器——伏羲瑟。飞上半空,脚下的风形成一个“风垫”。她盘膝坐在“风垫”上,以膝盖为琴案,素手轻抚琴弦。弹起一曲大气磅薄的《百鸟朝凰》。 自从修炼“神音之力”之后,她还是第一次用这神功来对敌,再加上她的战斗经验本来就少得可怜。因此她内心不禁有些紧张。 她的身体周围的空气突然发生了变化,现出一圈圈荡漾的光波。像是被石头激起的湖面上的涟漪,一圈圈地迅速地向着怪兽荡漾过去。 当“涟漪”到达怪兽的身体时,它的巨大的身躯很明显地晃了晃,有些站立不稳。 蓝天化出八个分身(他的分身魔能已经修炼到第三层了),他的本体手执秋水凝碧剑,就地向前一滚,利剑劈向怪兽的一只前蹄。他的八个分身,则分别手执一把发着寒光的匕首,大步飞奔向前。 这些匕首就是赢勾在营帐送给他的魔器,名叫“穿山刃”。它们非常锋利,即便是怪兽的无比坚硬的鳞片和厚皮,它们都能穿过。 蓝天敏捷地从不同的方位跃上怪兽的背部侧面,像爬山那样,用匕首开路,顺着它的背部一直往上爬。 怪兽背上受伤,大吼一声背部的鳞甲都变得通红,身体胀大了一倍有多,从鳞甲下冒出股股黑色浓烟,接着竟有滚烫的熔岩岩浆从鳞甲的缝隙中喷射出来。 与此同时,它高高抬起前蹄,向蓝天的本体狠狠地踩下去,想要把他踩成肉酱。 蓝天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跃起,跳到它举起的那只前蹄的侧面,一手抓着它的鳞片,另一只手把剑刺入鳞片间的缝隙中,努力让自己不掉下来。 蓝天的八个分身用力一蹬怪兽的身体,借着反弹力跳起一尺多高,避开那些汹涌出来的熔岩岩浆。 为了避免八个分身掉下来,被熔岩所伤,蓝天迅速收回八个分身。八个分身在跳起来的一瞬间消失了,跟蓝天的本体重新合为一体。 梦初的弹奏速度加快了许多,那些“涟漪”一波接一波地集中向怪兽的头部袭击过去。 怪兽的头受了“神音之力”的重创,有些招架不住了,七窍开始流血。 但是,它还是负隅顽抗,又大吼一声,那只被蓝天攀附着的前蹄变成黑色,随后,一团团黑色火焰从它的前蹄的鳞甲的缝隙间冒了出来,眼看就要烧到蓝天了。 蓝天及时地御剑飞走了。 他飞到梦初身后的半空中,看着梦初将所有灵力都汇聚于指尖。 忽然,琴弦上飞出了一只由七彩圣光汇聚成的光影凤凰,它飞到怪兽的头顶上,对着它的耳朵长啸一声。 那怪兽的头顿时剧痛欲裂,它无比凄厉地怪叫了几声,巨大的身躯仿似是山崩了似的,“轰隆隆”地不支倒地,浑身抽搐不已,口吐白沫。 这才是“神音之力”第一层功法“一鸣惊人”的真正实力! 梦初第一次小试牛刀,就取得了骄人的胜利,喜不自胜,自豪地笑着看向蓝天。 蓝天却有些尴尬。他本来是想英雄救美,保护梦初的,结果反而是被梦初保护了。 看来,梦初确实是今非昔比了! 梦初停止了弹琴的动作,长长地舒了口气。 那只还在半空中飞舞的光影凤凰仰头发出一声动听的吟啸,身上的彩色光慢慢褪去,最后整只凤凰消失于空气中。 那只怪兽的身体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似的,“呼呼呼”地慢慢缩小,最后变成了一只成年犀牛那般大。 梦初不明所以,愕然地看着蓝天。 蓝天微笑着做起了妖兽知识的科普工作,说:“它本来是进化到四阶的妖兽,名叫‘熔岩野火兽’……”(未完待续) ps:《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首订,卖萌打滚求首订,爱你们哦! 沼泽求生 梦初不明所以,愕然地看着蓝天。 蓝天微笑着做起了妖兽知识的科普工作,说:“它本来是进化到四阶的妖兽,名叫‘熔浆野火兽’,平日是以火山的熔浆为食物的。现在它受了重伤,连掉三阶,如今只是只一阶妖兽了。而且它的内丹已被震碎,恐怕要很长时间之后才回复原了。梦初,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梦初吐了吐可爱的舌头。 蓝天举起剑,说:“我去结果了它!“ 梦初有点于心不忍,用征询的语气说:“既然它已经伤害不到我们了,那我们还是放过它吧?” 蓝天把高举的手放下来,微笑道:“我就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你是不想杀生的。不过说起来,它之所以攻击我们,只是出于本能。因为它是守护此山的异兽,它只是尽自己的职责。好吧,我们走吧。” 梦初点头,他牵起梦初的手,跟她绕过那只异兽,一直往前走。 这里真的很荒芜!除了石头,还是石头。 在大沙漠临分别前,赢勾跟蓝天说过:“含有火磁玉的石头的外观跟其他石头没两样,能不能找到,就看你的机缘了。” 蓝天毫无目的性地用秋水凝碧剑和穿山刃劈开一些石头,都没有看到有玉。 除了他们刚才遇到的那只异兽,他们没有看到任何的生灵,连一根草、一只鸟都没有,别说人,连一个鬼影都没有。 他们花了半天的时间,把半山腰以及山腰以下的地方都找遍了,到底哪一块才是有火磁玉的石头呢? 两人都有些懵了。 梦初是又累又饿又热。早上吃的鱼早就已经消化了,随身带着的两瓶矿泉水也喝干了。 蓝天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说:“要不我们往回走,把那只异兽宰了吃了。” 梦初看着他的久违了的明朗如晴天的笑容,颇有感触地笑说:“蓝天,你又回来了。从前阳光开朗的蓝天又回来了。” 蓝天笑答:“因为你回到了我的身边啊!” 他顺势在梦初的额头上啄了一口,梦初红着脸说:“我都快饿晕了。你这样我就更晕了。” 蓝天微笑着说:“看来我们这样瞎找是不行的。你们之前进来的时候。有带足够的食物么?” 梦初说:“有啊。我们带了水跟面包。不过,吃了几天就吃完了。后来——”她的双眼一亮,笑说:“对哦。我怎么把这个都忘了呢?有个地方有食物!” 她跟蓝天一个御风、一个御剑,一同飞出这座山,向着远处的一大片森林飞过去。 远远地,他们看到森林中栖息着一群群的毕方鸟。看来,这里是毕方鸟的地盘。 森林中有一大潭黑乎乎、臭熏熏的沼泽,沼泽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层沼气形成的薄雾,水中长着很多水生植物,大多是水生草类。当中只有几棵树木,全都发育不良,孤立散生。矮曲、枯梢,是小老树的形态。这是由于沼泽中适合乔木类生长的营养贫乏的缘故。 有些水域在冒着泡泡,气味特别难闻,那是水中的已死植物的烂根在释放沼气。 梦初跟蓝天飞到沼泽的上方,离水面大约有一尺左右。 她说:“这里有水蛇、麝鼠、河狸鼠,上回我们就是用那个来补充体力。但是这里也有毒蛇、巨蚺、巨鳄,我们也跟它们搏斗过。不过,我们上次没有在这里遇到任何异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 蓝天说:“你们上次是跟白曦过来吧?她是女娲娘娘的守护神兽,可能守护异兽给她几分薄面,没有出现罢了。” 梦初说:“可能是吧。那我们下不下去?要不我们去那边森林找吃的也可以,那边有小鸟。不过那里是毕方鸟的地盘,我们上次也不敢贸然过去。” 蓝天想了想,说:“这里是毕方异域,主人是毕方大神,而毕方鸟是毕方大神的坐骑。如果我估计得没错的话,毕方鸟应该是这里的所有异兽中战斗力最强的。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去招惹它们吧。” 梦初说:“我也是这样想。” 蓝天笑说:“这里的水脏,又有凶猛的动物,我们就别下去了,我们分头找吧。” 梦初说:“那你小心点。” 梦初向西边飞去,而蓝天则向东边飞过去。 他们的运气还是比较好的。 蓝天飞了不久,就眺望到远处的水波动荡,一只灰黄褐色毛的河狸鼠正在水面上浮游。 蓝天赶紧悄无声色地飞了过去。 那只河狸鼠非常机警,立刻发现有“不明飞行动物”在追捕它,飞快地改变方向,急速地向着岸边游过去。 蓝天穷追不舍,就在蓝天的手快要碰到它的那一刹,它潜入水中,躲进一个河狸鼠洞中。 河狸鼠通常都栖息于湖泊、溪流的岸边及沼泽地区。它会在岸边的斜坡上挖洞为巢,洞口常常是一半露在水面上,一半浸入水中。 蓝天也顾不上水脏,“噗通”一声跳入沼泽中。 水不是很深,而蓝天本来就生得高大,因此水只到他的腰部。脚下是烂泥,蓝天站稳之后,就用长剑去掏洞(天哪,原来魔器也有这个用途?)。 河狸鼠洞挖得非常深,而且曲折,蓝天用剑掏了半天,都没有掏到那只狡猾的河狸鼠。 他干脆唤出几把穿山刃,把鼠洞全部劈开。 这下河狸鼠就无处可逃了,一下子急窜出来,想要潜入深水中逃遁,却被手疾眼快的蓝天一剑刺中。 蓝天用剑把它高高地举起,笑着叫梦初过来看。 梦初笑着飞过来,忽然,她的笑容僵住了,心急火燎地大叫:“蓝天小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蓝天的腿已经被一条从水底潜过来的巨大的鳄鱼的大口咬住,猛地把他拖入水中。 蓝天立刻化出所有分身,每个分身都手执一把穿山刃,对着那条巨鳄一阵猛劈,顿时把这凶恶却又倒霉的巨鳄五马分尸。 蓝天的脚受伤了,手里却还紧紧抓着秋水凝碧剑和那只还没有死透的河狸鼠,不让它乘机跑掉。(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求首订,卖萌打滚求首订!爱你们哦!!! 第七十九章 美人泪 蓝天立刻化出所有分身,每个分身都手执一把穿山刃,对着那条巨鳄一阵猛劈,顿时把这凶恶却又倒霉的巨鳄五马分尸。 蓝天的脚受伤了,手里却还紧紧抓着秋水凝碧剑和那只还没有死透的河狸鼠,不让它乘机跑掉。 僵尸是没有血的,因此蓝天并没有流血,只是右脚小腿处皮开肉绽,筋骨也无大碍。 他先把河狸鼠杀死,把它的血吸干,然后把它丢给梦初,自己则把巨鳄的其中一块被分裂出来的鳄鱼肉从沼泽里拖出来,跟梦初一同飞离沼泽,远离森林,在一片草地上降落。 蓝天的衣裤上全是脏水和鳄鱼的血水,臭哄哄的。他本想脱下衣物,洗干净,然后用火烘干它们,但是梦初笑着说:“我有办法。” 她对着蓝天捏了个除污诀,蓝天的衣物马上就变得焕然一新。 蓝天笑着说:“原来你会这个,你早说嘛。”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曲起手指,让梦初的额头吃了一顿“爆炒栗子”,笑说:“你为什么不早说?早知道,我这两天下湖捉鱼的时候,就不用脱了——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梦初双手覆盖额头,脸红到耳根了,弱弱地解释:“不,不是——我那时候也没想起来嘛——我忘记了,刘焱曾经教过我这个诀——”她慌张得有点语无伦次,但是她确实没有说谎,她当时确实是没有想起自己还有这个“功能”哩! 蓝天听到“刘焱”这个名字,撇了撇嘴角,磨磨牙,眉毛又扬了起来。 梦初这才想起,蓝天对这个名字很敏感。会吃醋的哩!可是说都说了,泼出去的水,怎么收回来呢?她只好尴尬地又吐了吐舌头。 蓝天看到她这样,有点心疼,气也消了大半,笑说:“这两天我看你烤鱼,也看出门道来了。今天晚上就让蓝天主厨为梦初公主效劳吧。” 梦初甜甜地笑了。 蓝天是个聪明人。果真是学到了梦初的手艺。让她吃到了一顿美味的烤鼠肉,也品尝到了幸福的滋味。这个这么优秀的男人,居然肯为了自己下厨哦。是难得的好男人哩! 那一块起码有十斤重的鳄鱼肉,也是食物哦。这么大块鳄鱼肉,够梦初吃几天了。 黄澄澄的太阳依依不舍地下山了,留下一片片晚霞尽情地燃烧着它们的生命。 蓝天在自己和梦初身边结起一层防御结界。两人互相依偎着,进入酣甜的梦乡。 第二日。梦初把一些鳄鱼肉吃掉,又找到一条小溪,喝了点清澈的溪水,把溪水装满两个矿泉水瓶。就跟蓝天一起又飞到毕方火焰山。 这一次,他们直接飞去山顶。 看来,只有找人询问火磁玉的去向了。而这山上的唯一一个人。就是那个神秘的美人了。 山顶上,那位美人紧闭双眸慵懒地睡在那张红玉榻上。眼边泪痕尚未干透,一副生无可恋的病恹恹的模样,其美态堪比捧心之西施。 半晌,她的星眸未睁,朱唇轻启,吟唱起起一首歌:“东海何其深兮困神龙,天女弹瑶琴兮为谁歌……” 这不就是蓝天在曼晴的记忆里听过她妈妈唱的那首歌么? 蓝天捕捉到了一些散乱却有用的蛛丝马迹,他的脑神经高速运作着,企图把这些如同散落一地的珍珠般的信息串联成珠链。 曼晴的妈妈是旱魃——她的模样跟曼晴有几分相像——她跟眼前的美人的唱的歌和歌声是一样的——逐鹿大战之后,应龙失踪,轩辕妭儿毁容——应龙被钉上锁魂钉——曼晴妈妈的神秘的黑屋子和据曼晴说就连洗澡睡觉都不摘下的珍珠耳环——旱魃是轩辕妭儿的身体跟犼的魂魄相结合而成的——那,轩辕妭儿原本的魂魄呢? 蓝天的眼睛亮了。莫非,眼前的她就是轩辕妭儿原本的魂魄?或者事她的部分的魂魄? 对了,他可以设法搜索她的记忆…… 他对梦初说:“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打探一下。” 梦初点点头,乖乖地停留在半空,看着他降御剑而去,落在那棵毕方火焰山上的唯一一棵树下。 蓝天把剑收回到墟鼎中。他不想那美人看到自己手持武器,以为自己是有恶意的。 美人似乎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有人走近,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悲伤的世界中。 蓝天思虑片刻,用千里传音对半空中的梦初说:“你弹一首曲子吧,最好是能引起她的共鸣的。” 梦初心领神会地微微一笑,唤出伏羲瑟,弹起一首古琴曲《长相思》。她没有使用灵力,因此弹出来的曲子对人是没有杀伤力的。 长相思,长相思,日夜思君君可知…… 一叹三咏、缠绵悱恻的音乐声悠悠地传入美人的耳中,她微微地睁开一双剪水明眸,看向瑟声传来的方向。 她看到了远处的悬浮在半空中、坐在“风垫”上弹瑟的梦初,脸上的凄然减去了几分,增加了几分迷醉与困惑。 蓝天乘机慢慢地靠近她。 她的目光始终是看着梦初的,她的注意力完全被梦初的乐曲吸引住了,对越来越接近的蓝天是视而不见,或者是根本没注意到他。总之,她的眼睛没有转过来看蓝天的这个方向。 蓝天小心翼翼地把头凑到她的颈窝里,她没有任何反应。 蓝天窥探到了她的记忆。 他的猜想没有错,她果然就是轩辕妭儿的一部分的魂魄。她的肉身被犼的魂魄完全侵.占之后,本体的三魂七魄中的一魂五魄被挤了出去,只余一魂两魄在她自己的肉身中,跟犼的魂魄互相融合。 他现在见到的,就是她的一魂五魄。 这一魂五魄在离开本体后,随风飘荡,无所依归,在若干年后游荡到这毕方异域,被毕方大神所收留。由于这一魂五魄跟她自己的一魂两魄是灵犀相通的,因此她也知晓了发生于自己的本体身上的所有事。 她的毁容前的故事,跟梦初讲述的相差无几,而她跌落到黄泉冥海中之后发生的事,就非常悲惨。她的哀伤也主要是来源于此。(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首订,求首订! 第八十章 爱恨交织 黄泉冥海中有很多屈死的冤魂,怨气冲天。那些冤魂把怨气都发泄到初来乍到而且因为受了重伤而暂时无力反抗的旱魃身上,让她受尽屈辱。 她一向是天之骄女,金娇玉贵,受万人敬仰、千男爱慕,何曾受过这种苦?她想过自暴自弃,唯一支撑着她坚强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想要跟应龙重聚!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几年后,犼的另一份魂魄游荡到黄泉冥海。 跟赢勾的魂魄互相融合之后,赢勾毁灭了黄泉冥海,将冤魂全部放出来,扰乱人间。旱魃也乘机逃了出来。 她到处寻找应龙,却听闻应龙已跌落到黑河中,生死未卜。 黑河的水是由南向北流,她找过南方各地之后,又赶去北方寻找。 她走到哪里,哪里就发生旱灾。因此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们诅咒驱逐,称为“旱魃”。 她不惧任何困难、屈辱和误解,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找到应龙。 数年后,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应龙所在的渔村。她在这里闻到了应龙身上特有的神兽气息。 旱魃一走进应龙所住的渔村,这里就立刻发生旱灾,河水干了,渔民没法捕鱼了,庄稼的天地干裂了,庄稼都枯萎了。 村民发现了旱魃,都来驱赶她。此时的旱魃的伤势已经全好了,那些村民怎么是她的对手。她想起这些年来被人欺侮的屈辱,就把所有愤怒都发泄在所有来驱赶她的村民身上,大开杀戒。 然后,她看到了闻讯赶来的应龙和一个美貌的挺着大肚子的渔女打扮的孕妇。 渔女看到那些尸体中有自己的父亲和哥哥,扑到尸体上痛哭失声。几乎晕厥过去。 应龙扶着她,眼神中满是关切,安慰她说:“莹莹,你别太难过,我会为岳父和大舅报仇的!” 旱魃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莹莹?岳父?大舅?自己朝思暮想的他竟然另娶了一位别的女人,而且那贱女人还已经怀胎七月?她感到极度痛心和失望! 看着满地的死尸,应龙也出离愤怒了。他质问旱魃:“你是什么魔物?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滥杀无辜?” 多少次午夜梦回。旱魃憧憬了无数次跟应龙劫后重逢的情景,她就是靠着这一点希望支撑着,熬过这一路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苦痛日子的。她万万没想到。应龙再次见到自己,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的? 应龙似乎是完全不记得她了,召唤出神器,毫不留情地向她攻过来。 盛怒中的旱魃也失去最后一点理智。跟应龙大打出手。不过,她对应龙还是手下留情的。她的目标是那个对她而言非常可恶的渔女! 而应龙则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一心保护妻子和尚未出身的孩儿。 在妭儿旱魃前,妭儿跟应龙的神力是不相上下的。如今,她拥有了犼的部分神力。而应龙的神力已在逐鹿大战中折损了四分之一,因此,应龙不是旱魃的对手。 应龙眼睁睁地看着旱魃在他面前把莹莹杀掉。他本想跟随莹莹而去,在黄泉路上做一对同命鸳鸯。但是,他感觉到莹莹肚内的胎儿剧烈地动了几下,似乎在做垂死挣扎。 旱魃也嗅到了胎儿的气息,举起手,准备向着莹莹的腹部拍过去。 对胎儿的爱让应龙不顾一切地跪在仇人的面前,道:“只要你放过我的孩儿,我任由你处置。我愿意做你的奴隶,生生世世听你的命令!” 旱魃恶狠狠地说:“谁要你做我的奴隶?我要你遵守曾经的山盟海誓,做我一生一世的爱人!” 应龙抬起头,无比郑重地沉声道:“做什么都好,我答应你,决不食言!” 旱魃冷笑道:“即便我不杀它,你以为他他就能活过来么?它不过是个未足月的胎儿,失去了母体的供养,它很快就会死了!你怨不得我,是你逼我的!” 应龙道:“我有办法。我在妖雾森林遇到一只将死的上古魔兽,它感激我在弥留之际照顾了它,教给我一种失传已久的封印之术,可以把胎儿取出来,暂时封印起来,然后把它封存到一个女人的子宫内,解封,它就可以继续存活和发育直到分娩了。求你,求你,放过它吧!” 旱魃看着那张自己梦魂萦的脸,心软了,道:“好,那你把它封印在我体内吧。什么时候解封,由我说了算。” 应龙明知道她是要用这个胎儿作为人质,要挟自己,掌控自己,可是“事急马行田”,他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他把胎儿封印在旱魃的腹中。胎儿受封印术的影响,停止了发育,但是继续存活,就似是进入冬眠状态一样。 大腹便便的旱魃把应龙带回自己隐匿的洞穴中,跟他成亲。 洞房花烛夜,大红喜烛流淌着热泪。 一身大红嫁衣的旱魃问:“夫君,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妭儿了么?” 应龙道:“我的头部在大战中受了重伤,被打入冰冷的黑河中,差点就没命了,是莹莹救了我。不过,你放心,我说到做到,今生今世,都不离开你,也不再想着她。” 旱魃相信了他的话,一脸娇羞地自怀中取出一对“七星伴月”珍珠耳环(一颗大珍珠旁镶嵌着七颗小珍珠),交给应龙,柔声道:“夫君,你给我戴上吧!” 应龙依言替她戴上耳环。 他的神情变得非常诧异,因为他看到了神奇的一幕:旱魃的焦黑的、丑陋的面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了。 旱魃笑道:“这是母后给我的。母后太有先见之明了,是吧?这个耳环是娲皇的守护神兽之首白曦的眼泪凝结而成的。据说白曦千百年来,只在娲皇以身补天之时流过一滴眼泪,非常罕有。它可以改变人的容貌。母后说,这个耳环必须要由我的心爱之人为我亲手戴上,才会起作用。夫君,我的容貌是不是变成以前那个样子了?只要我一直戴着它,就可以维持这个模样——”(未完待续) ps:来吧,收藏俺吧。俺的《这只僵尸不太冷》闲得慌啦。来个订阅呗! 第八十一章 谜底 应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隐隐地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旱魃喜滋滋地让应龙取来一块青铜镜,照了一下,脸色刹那间变得铁青,狠狠地把镜摔到地上,铜镜摔得粉碎。 破镜已难圆,美梦也难圆——她看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容貌,而是莹莹的容貌。 她浑身颤抖得如同风中残叶,咬牙切齿地怒斥道:“你骗我!” 应龙有些心虚,道:“怎么了?” 她冷笑了几声,一声比一声冰冷,美丽的脸庞无比狰狞,道:“母后说,谁帮我戴上这耳环,我就会变成他心里最爱的人的模样。你?你……” 应龙看了看她隆起的腹部,道:“娘子,你别激动。我——我的头受了伤,才忘了你的——那个渔女救了我,我感激她——但是,我——等我想起你了,就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了——你相信我——” 妭儿的眼泪如同决堤的河水,泛滥而出,应龙乘势把她揽入怀中…… 对于妭儿来说,她是第一次尝到了做女人的滋味,只觉良宵苦短。而对于应龙来说,妭儿熟睡之后,这个夜晚才刚刚开始。 妭儿的轻微的鼾声和均匀的呼吸声对于他来说,就是战斗的号角! 他蹑手蹑脚地爬起来,手里出现一把光刃。他准备用移除封印之术,把妭儿腹内的胎儿暂时转移到莹莹的亲姐姐的体内,然后,他就带着莹莹的姐姐远走高飞。 正在他运气施法到一半的时候,妭儿睁开了眼睛,冰冷的眼神如同箭一般射向他。原来。她只是在装睡。 他大惊之下,气血倒流,走火入魔,喷出一口老血。 妭儿的美眸浑浊无光,如同灰暗的夜空。她的手里多出一样东西,一条发着黑光的乌金索,这正是当初把应龙囚于东海海底十年的捆龙索。 当初。应龙被释放之时。是妭儿亲手替他解下捆龙索。她恳求玉皇大帝,把此索赐予她,得到了玉帝的允许。 她贴身收藏此索。作为他们的爱情的纪念。 如今,失去理智的她用此索把应龙来个五花大绑,对他进行疯狂的报复。 她用尽所有极刑,把他架在火上烤。浸泡在臭水里,千刀刮肉。毒虫啃咬……所有她能想到的酷刑,她都用上了……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每天都要照镜。看自己的容貌有没有回复到自己的样子。没有!她还是顶着一张情敌的脸,那张如花似玉的脸对于她来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每次照过镜之后。她就变本加厉地折磨应龙。 终于有一日,在又一次经受火刑之后。应龙归天了,他的身体化为原形:一条黑龙。他熬不住了…… 不可以!不能让他就这样死了!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她立刻给他的肉身钉上四百九十颗锁魂钉。这样,应龙的灵魂就没法离开自己的躯壳,这样,她就可以继续折磨他,发泄她的心头之恨……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将臣找到了她,邀请她加入“将臣再创世联盟”。 无所事事的、对人类怀有极大恨意的她答应了。 她带着应龙、跟着将臣离开了山洞。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原来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得如此快,距离她上一次走出山洞,已经过了几千年了。 她发现,自己经过几千年的修炼,已经能控制旱魔能了(此时的她已经坠入魔道)。她可以隐藏自己的旱魔能,除非她有意释放旱魔能,否则,她所到之地,是不会发生旱灾的。 旱魃她改头换面,化名“罗嘉怡”,在某市的一个小公司里当上了业务员。 她的美貌吸引了公司里的所有男同事的目光,但是,她肚子里的七个月大的胎儿却也令他们人望而止步。 但是一位名叫许岸生的男同事,却不理会世俗的眼光,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旱魃对憨厚勤奋的他也有些好感,开玩笑地说:“你没看到我怀孕了么?我快要当未婚妈妈了。” 许岸生诚恳说:“嘉怡,只要你愿意接受我,我什么都不介意。我很喜欢小孩子的,我会是一个很好的奶爸,我会把她当自己的孩子那样,尽心尽力地抚养她,教育她成才。” 旱魃笑说:“真的么?那等我把小孩生出来再说吧。我要看一看你的表现是否合格,这也算是我对你的考验吧。” 许岸生欢喜地说:“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他果然说到做到,对她和曼晴都非常好。 旱魃被他的真诚感动了,终于接受了他。 对,是接受,而不是爱。她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爱别人了。 旱魃很想知道,他是否真的说到做到,就用魔能解除了腹中胎儿的封印。 不知不觉间,她对在自己肚内长大的胎儿产生了感情,每天感受它的胎动,吃下营养品,为它提供成长所需的营养(她是飞尸,而不是将臣一族的僵尸,不吸血,可以吃食物,不过不吃也没事)。 两个月后,曼晴出生了,是她自己接生的。 在咬断脐带的一霎那,她竟然有种初为人母的幸福感,在给曼晴喂第一次奶粉的时候,她心里涌起别样的柔情,觉得曼晴就是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女儿了。 第二日,许岸生闻讯赶来,从她怀里接过曼晴。 她的家里有一个黑屋子,应龙就锁在里头。她还是跟以前一样,一有空就去折磨他,这是她生存下去的唯一乐趣! 许岸生不顾家人的反对,跟她结婚了。他还没有足够的钱购房,就搬到旱魃的住所。 在许岸生的努力经营下,一家三口的日子倒也平淡而温馨。 几年后的某天,旱魃参加“将臣再创世联盟”的秘密活动时候,将臣特意找到她,说:“旱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旱魃问是什么事。 将臣说:“我刚刚知道,我的爱人蓝菲替我生下了一个儿子,如今也有七岁大了。我一直被神族后人和神兽追杀,暂时不能守护妻儿,而且,我也怕自己出现在她们身边,会让我儿子成为他们的目标。你的身份还没有暴露,能不能帮我这个忙?”(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互收! 第八十二章 近在眼前 玉石俱焚 旱魃答应了。在旱魃的提议下,他们一家搬到了j市的幸福巷,成为了蓝天母子的邻居…… 蓝天的记忆搜索进行到这里,算是把前因后果都摸清了。 原来谜底是这样的,蓝天也不禁唏嘘不已。 他觉得,其实旱魃本性还是善良的,不然她也不会把曼晴看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她之所以因爱成魔,也是爱应龙太深,并且受了太多不该受的屈辱所致。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曼晴竟然是应龙之女,可是,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显示出任何异能啊!难道她跟自己一样,要到一定的年龄,身体才会发生变化? 一曲《长相思》之后,梦初又弹起了《妆台秋思》,据说,这是描写王昭君初至塞上、临流梳妆顾影自怜,生出淡淡乡愁的曲子。 轩辕妭儿一直痴痴迷迷地听着,已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一曲终了,蓝天问她:“姑娘,你是轩辕妭儿吗?” 她置若罔闻,无动于衷。 蓝天又问:“姑娘,你知道火磁玉的下落么?” 她听而不闻,眼睛仍是痴痴地看着梦初那个方向。 蓝天向梦初招招手,梦初飞了过来。 蓝天说:“看来,她喜欢听你弹瑟。你再弹一首没那么悲伤的曲子,让她平静下来吧。” 梦初思虑片刻,正要盘膝坐在地上,轩辕妭儿却把她拉到红玉榻边,让她坐下来,并首度开腔对她说话:“在这里弹吧。” 梦初真有些受宠若惊之感。她看看蓝天。蓝天点点头,示意她开始弹曲。 梦初弹起一曲佛教的古琴曲《云水禅心》。 妭儿听着这佛语梵音一般的曲子,泪水渐渐地平息,重新在榻上躺下来,闭上眼睛。 蓝天示意梦初,跟她一起飞走。梦初有些不放心,又回头看了几眼。 蓝天说:“她是个可怜人。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吧。” 梦初问:“她是谁?” 蓝天把她的身世大略地说了一下。梦初也感概万千。 梦初问:“那我们不问她的话,现在怎么办?” 蓝天想了想,说:“其实我昨晚想到了其他办法。却不知道是否可行?” 梦初问:“是什么办法?” 蓝天说:“我不是有跟动物交流的能力么?我们还是去找那只‘熔浆野火兽’吧,问一下它。” 梦初笑说:“我们把它给打伤了,即便它知道,它会告诉我们么?” 蓝天说:“只要它告诉了我们。我可以用魔能帮它修复内丹。父亲留下的古轴里头,有这个疗伤魔能。我学会了。” 梦初笑了笑,跟他一起飞到半山腰。 那只“熔浆野火兽”仍然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气息微弱,看似是虚脱了。 它看到蓝天二人去而复返。有些惧怕,低声咆哮着,似乎似想挣扎着向后退。但是它的身躯太庞大,而它的力气肯定是用尽了。就连半分都挪动不了。 蓝天笑着对它说:“你不用怕。我们对你没有恶意。我可以帮你疗伤,你愿意么?”他这话看似平常,但是他其实是在同时使用跟动物沟通的魔能的。 那怪兽似乎听懂了蓝天的话,头部吃力地点了两下,铜铃般大的眼睛眨了又眨。 蓝天伸出手,放在怪兽的腹部的内丹位置,将身体中的部分魔气输入它的体内。 怪兽低低地叫唤了几声,眼边竟然流出一滴眼泪。 看来,这异兽的感情还挺丰富的,泪点也低。 梦初不禁对它产生了好感,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替它抹去眼泪。 异兽又低声叫唤了两声,居然伸出舌头,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 梦初笑了。这是化敌为友的节奏么? 经过蓝天的大约一个小时的治疗,怪兽的气息没那么微弱和紊乱了。 蓝天停止了魔气的输入,问它:“你能告诉我火磁玉在哪里么?” 怪兽的头部又点了两下。 蓝天跟梦初对视一眼,两人都很开心。看来,有门儿! 怪兽的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响了好一阵,像是有痰堵住了似的。 蓝天却边听边点头,最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梦初问:“怎样?” 蓝天笑说:“原来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梦初笑说:“你就别卖关子了,人家都急死啦。” 蓝天说:“原来,此山的唯一一块火磁玉,就是轩辕妭儿睡的那张红玉榻呀!” 梦初也忍不住捂着嘴巴笑起来。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于是,他们又原路返回,飞上山顶。 轩辕妭儿正坐在榻边,哼着曲儿。她哼的便是《长相思》的曲调。 蓝天二人越飞越近,她忽然抬起头,用非常凌厉的直直盯着他们两个,看得他两心里有点发毛。 她站起来,悲怆无比地对蓝天说:“应龙,你为什么要辜负我?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 蓝天说:“我不是应龙,你认错人了。” 她固执地说:“你化了灰我也认得你!你以为我像你这样,想忘记就忘记么?我想忘却怎么也忘不了啊!” 她又恶狠狠地盯着梦初,说:“莹莹,你把龙哥还给我。他是我的!” 梦初不知如何是好。妭儿是神经错乱了么? 妭儿突然扑向蓝天,说:“龙哥,我们死在一起吧!”她的身体化成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火苗向着蓝天扑过去。 蓝天布下防御结界,护住自己和梦初。那火焰却不是寻常的火焰,非常厉害,眼看就要攻破结界。 蓝天急中生智,说:“梦初,你快点弹曲,让她冷静下来。” 梦初立刻唤出伏羲瑟,又弹起“云水禅心”。 火势弱了一点,赤焰又化回人形,妭儿哭着拍打着那透明的结界,呼喊着:“龙哥,放我进去,放我进去,我要跟你一起死!” 事不宜迟! 蓝天的一个分身出现在妭儿身后的红玉榻边。赢勾说,只要一块巴掌大的火磁玉就够了。为了保险起见,蓝天的分身取出穿山刃,割下了两块巴掌大的火磁玉,然后,他走到妭儿身后,用手劲适当的一掌把她拍晕。(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养肥了些啦,此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保证绝不断更,书友们,放心地跳坑吧! 第八十三章 神音与魔音的较量 蓝天的分身把晕倒了的妭儿扶到榻上。 蓝天收回分身,跟梦初一同飞向毕方异域的出口。 他们用了一天的时间,直接飞到了大沙漠,找到了正在指挥僵尸军团进行操练的赢勾。 赢勾与梦初相互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双方都有一丝的尴尬。他们很清楚地记得彼此的敌对关系。 梦初的脑海里,深深地铭刻着赢勾打在自己心口上的那一记“三煞追命掌”和自己中掌后的那种锥心刺骨的痛。所谓三煞,就是天、地、人三界的煞气。据说,任何人中了此掌,都没有活命的机会。 而赢勾也是非常诧异。虽然他早已经听说了梦初再次返回j市的事。但是,当他亲眼看到梦初活生生地、完好如初地出现在他眼前,他还是不敢相信——从来没有人,能在中了他的“三煞追命掌”之后还能活着,这本身就是个奇迹!难道是因为她是神族后人,体质异于常人的缘故么? 蓝天却并不知道赢勾曾经重伤梦初的事儿,因此他并不知道赢勾和梦初此时的想法。 赢勾毕竟是久经沙场,很快就恢复常态,把二人请入帐篷之中,一位年轻古装女仆给他们捧上清茶。 蓝天取出那两块红玉,递给赢勾。赢勾细看之后,点头笑说:“是火磁玉。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拿到了,不容易啊!” 他看了梦初一眼,笑着对蓝天说:“那我现在就帮你取出定海神针。可能会有点头痛,你需要忍住。” 蓝天笑说:“小小苦楚等于激励,没事!” 赢勾说:“那就事不宜迟,马上开始了。梦初小姐。麻烦你帮我们把把风,不要让闲等人杂进来骚扰我们。如果我取针的过程被打断,那蓝天很有可能会脑部受重伤的。” 梦初说:“没问题。我守着。”她深深地看了蓝天一眼,蓝天笑说:“放心,没事!” 梦初点点头,走出帐篷。 赢勾的一队僵尸精兵也站在帐篷旁边守卫着。 梦初在心里祈祷:上帝啊,让一切都进行得顺利吧! 上帝似乎是没有听到梦初的祈祷。或者是上帝太忙。顾不过来了。总之,反派*oss战逆神不合时宜地出现了。 那些僵尸精兵看到他,全都恭恭敬敬地跪下来。用古代臣子迎接帝王的那种礼节来迎接他,谁还敢拦他? 他笑吟吟地说了句“平身”,那些僵尸精兵才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垂手而力。一个个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他走至帐篷门口,盯着梦初。露出了一副猎豹看到了羊羔那样的神情。 梦初不甘示弱,也盯回去。她现在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神族后人,即使输人也绝不可以输阵。 战逆神有些玩世不恭地说:“你好啊。小妹妹!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咧,要不要跟我大干一场?” 梦初明知道他的话有歧义,却也不好意思反驳他什么。毕竟她的脸皮还是太薄了。 战逆神走近她一点,笑说:“这脸红的模样是有那么一点动人之处。可也不至于让我弟弟这么疯狂地迷恋你啊?难道,有什么我看不到的地方,特别迷人么?” 他说着说着,居然就动手动脚起来。 梦初一边闪躲,一边唤出伏羲瑟,忍着怒气和羞涩,朗声说:“有种的我们去那边打!”她怕赢勾或者蓝天听到外面的打斗声,会分心,怕蓝天担心自己,不顾一切地中途跑出来,这样他会有生命危险。 逆神笑说:“就凭你?也配跟我打?叫你师父来还差不多。闪开,我要进去找我弟弟。我的千里x光眼早就看到他来了!” 梦初用身体挡在他面前,流露出视死如归的目光。 逆神仰天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他笑着说:“好,既然你不怕死,那我就成全你。走吧。” 他向千里之外的一片绿洲瞬间转移,梦初御风跟随。 逆神自墟鼎中唤出一把吉他,笑说:“你是个音乐才女,我在电视上看过你的演出。恰好,我在音乐方面也有颇高的造诣。这样吧,我们玩点有趣一点的。你用神音之力,我用魔音之能,看谁赢?谁输了,就把乐器输给对方。怎样,敢应战么?” 梦初说:“这不公平。我这可以伏羲瑟,是上古十大神器之一,你那把吉他不过是普通的魔器而已。” 逆神笑说:“呵呵,小妹妹的好气好大!还嫌我的魔器不够好,是吧?好,来一把将臣亲制的休音琵琶吧!”他果然唤出了一把琵琶。这琵琶除了弦是金色的之外,通体透明,像是水晶雕成的一般。 梦初也曾听白曦师父讲起过休音琵琶的威力,心中也不免觉得惊悚莫名。 可是,她现在是绝不能后退的。除了她,没人敢拦他了!为了蓝天,她必须拖延时间。 这次她出奇的冷静,可能是爱情的力量激发了她的潜能吧。她先在方圆十里地布下了一层消音结界,这样他们的斗法所产生的声音,就不会传到蓝天那边去。 逆神饶有趣味地看着她做着这一切,笑说:“你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她不理会对手的明讥暗讽,凝心静气,盘膝而坐,弹起一曲《广陵散》。 《广陵散》的旋律激昂、慷慨,具有戈矛杀伐战斗气氛,直接表达了被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嵇康也正是看到了《广陵散》的这种反抗精神与战斗意志,才如此酷爱《广陵散》并对之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他在临刑之前所弹奏的此曲,成为千古绝唱。 真正的《广陵散》或已失传。梦初现在所弹的,乃是她根据流传下来的的一些零散的古谱改编而成的。说句题外话,此改编曲也是她的音乐新专辑所收录的新曲之一。 逆神笑眯眯地听着,似乎丝毫都不受神音之力的影响。他气定神闲地听了一会儿,居然开口称赞:“气势磅礴,斗志激昂,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改编佳作。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回,我可是有此耳福,当上了天上贵客了。”(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订阅!作者承诺:绝不断更,绝不太监! 第八十四章 绝地反击 逆神笑眯眯地听着,似乎丝毫都不受神音之力的影响。他气定神闲地听了一会儿,居然开口称赞:“气势磅礴,斗志激昂,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改编佳作。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回,我可是有此耳福,当上了天上贵客了。” 他似乎意犹未尽,又听了一阵,这才不慌不忙地弹起了休音琵琶。 他的《十面埋伏》一经弹出,梦初的瑟声就好似是泥牛入海,消失无踪。原来,休音琵琶发出的乐声能把敌人的乐器发出的乐声吞没。 梦初见势色不对,立刻施展出神音之力的第一层功法“一鸣惊人”。一只七彩光影凤凰从琴弦上呼啸而出,飞到逆神的头部上空,对着他的耳朵长啸一声。 逆神一直笑着等凤凰开口,此时猛然抬起头,对着凤凰大吼一声。这一吼的威力,非同小可,不仅把光影凤凰震得几乎摔下来,把梦初震得吐出一口鲜血,还把梦初刚才所布的消音结界冲破了。 吼声直抵蓝天和赢勾的耳朵。蓝天不由得睁开了眼睛。 赢勾已经用火磁玉找到了蓝天脑海中的神针的准确位置,已经把神针吸出一半了,看到蓝天分心,连忙说:“稳住,现在千万不能动。否则,前功尽弃,还会有生命危险!” 蓝天低声说:“逆神来了,刚才是他在用‘朝天吼’魔功。” 赢勾说:“梦初小姐正在尽量拖延时间哩。你不想她担心难过的话,就乖乖地坐在这里,直至我完成!” 逆神懒洋洋地看着对面的梦初,嘴角挂起了一抹不屑的笑意。 他心想:伏羲瑟,还不是我的囊中之物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逆天弟弟,我该不该感谢你啊?你无意中当了我的引蛇出洞的诱饵了哦!如梦初,我也要抓住你,用你做我的诱饵,引出其他神族后人! 天色昏暗了下来。 梦初揩了揩嘴角的血,说:“你犯规了。刚刚我们明明说好了,用神音之力来跟你的魔音之能较量。而你却又用了‘朝天吼’。这算是你输了吧?” 逆神有些赖皮地笑说:“我也没说不准用其他功法啊!好吧,我现在说清楚一点,可以用其他功法来作为辅助!呵呵。规则是我定的,我喜欢怎们玩就怎么玩!你是肉在砧板上,只好是任我鱼肉咯。” 梦初微微一笑,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淡淡地说:“鹿死谁手,尚未知晓!你又焉知道不是我笑到最后?” 她的玉手急抚瑟弦。用尽所有的神音之力,奋力一搏,弹起一首节奏狂放、气势如虹的自创音乐《狂沙》。痴雪进化离别泪,热血翻涌是似狂沙…… 一个一个跳跃的音符如同暴风骤雨般前赴后继地向逆神飞扑过去。一些音符被逆神的休音琵琶吞噬。还有一部分音符却冲破了障碍,冲入逆神的耳朵,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她同时调动了全身的风灵力。刹那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一股强劲的龙转风席地而起。形成了一个裹挟着逆神的风力漩涡。 逆神其实是情敌了。他没有想到,梦初在短短的两年时间进步神速,不仅灵力突飞猛进,达到了第五层,就连神音之力,都已经达到了第一层功法“一鸣惊人”的圆满境界。 他不断地拨动着琵琶的鲛弦,试图把那些雨点般密集的音符全部吞噬。但是那些音符就似是跟巨蟒搏斗的英勇团结的鸟群,一批晓鸟被蛇口吞噬了,另一批鸟又扑过来了……最后,蛇口都被鸟体塞满了,再也无法吞噬小鸟了,那些陆续飞过来的小鸟就开始啄蛇的眼睛…… “嘣——”可能是逆神用力过猛,琵琶的一根鲛弦断了。 逆神的脸色有些发白。他竟然输了!这不可能。 他是一个输不起的人,恼羞成怒,把琵琶摔到地上,用穿越障碍的魔能穿过龙卷风,瞬间转移到梦初的旁边,对准她大吼一声。 虽然梦初及时地在自己身边布下一层消音结界,对自己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那吼声还是冲破结界,把她震得心神俱裂。 她只觉气血翻滚,又吐出两口老血,头昏目眩,差点昏迷过去。 逆神伸手就抢她的瑟,尚还残留着几分意志的她只得抱着伏羲瑟御风而逃。 逆神唤出如意球,进入球中,飞上天空,穷追不舍。 梦初是有意选择了一个跟蓝天所在帐篷相反的方向逃跑的。她成功地引着逆神飞离西北大沙漠的伤口,越飞越远,一路向着苏州的上空飞去。 她之所以选择苏州,是因为她知道白曦在十日前去了苏州。她的目的是劝服圣木族人的后人玉树别再继续在红尘中沉沦,回归昆仑仙境。如果她还没有达到此目的的话,那她应该还逗留在苏州。 这样的话,梦初就可以用千里传音功向她求救。 她当然也不会选择逃遁到昆仑仙境。这样很容易会暴露了仙境的准确位置。上一次,就是因为它的位置暴露了,才会招致僵尸军团的围剿,才会直接导致了白泽师傅的牺牲。 想起白泽师傅,她心中仍然会一抽一抽地痛。任何时候,她都不能冒这个险,连累其他的人。 帐篷中,赢勾把神针完全吸了出来。他刚才消耗了太多的魔能,坐在椅子上喘.息。 蓝天也是全身虚弱无力,却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 赢勾喘着气说:“你、你不要动。再动,你的脑经脉就会经血倒流的。半个时辰之内,你都不能动。否则的话,你就辜负了梦初姑娘的一番苦心了。” 蓝天说:“梦初呢?她怎么样了?我很担心她啊!” 赢勾拉了拉椅子边的铃铛,铃铛响了几下后,一个身材瘦、形容丑陋的的男僵尸走了进来。 他身高仅五尺余,纤腰不过盈盈一握,右臂已断,切口非常齐整,应该是被人用刀斩下来的。他一身古装,腰间插着一把宝剑,看上去很像是古代的游侠儿。(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卖萌打滚求订阅!本坑已经签约并上架,绝不会断更或者太监,请书友们放心地跳坑吧。 第八十五章 玉树与九尾狐 来人恭敬地行了一个古代的礼节,问:“少主,赢将军,有何吩咐。” 蓝天认得他,他是名留青史的刺客要离,是春秋时期的吴国人,是当时有名的击剑能手。足智多谋。他为了刺杀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公子庆忌,不惜使用苦肉计,导致自己妻死身残,以此来博取了庆忌的信任,然后利用智谋刺杀了他。庆忌临死前叹服要离的智勇,交待手下不要杀他。庆忌的卫士们遵照遗命,并没有为难他。但是要离想到自己从此就不能容于世,便投水自杀,却被庆忌手下的卫士们捞上来。他在回吴国的路上,再次自裁,临死前,却又被路过的将臣咬成了僵尸。 后来,他投入“将臣再创世联盟”,得到赢勾的赏识和重用,成为了赢勾麾下的刺客。 赢勾问要离:“刚才的那位姑娘呢?是不是战主席来了?” 要离说:“是的,战主席跟那位姑娘打起来了。属下悄悄地跟过去,看到那位姑娘飞走了,战主席追了过去。” 蓝天连忙问:“她是向哪个方向飞的?” 要离说:“回少主,是向江南那边的方向。属下目力有限,看不清那位姑娘是在哪个城池上空降落了。” 半个时辰(相当于一个小时)后,蓝天用瞬间转移来到了江南一带。 或许是心灵相通吧,蓝天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苏州。 他首先去的地方,就是他跟梦初曾经住过的那个旅馆。他们曾经在这里有过一夜的浪漫。 他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从飞机上的初次邂逅,到巴黎的种种。到苏州的经历,再那场篮球赛上梦初的决绝,最后到自己觉得生无可恋,自暴自弃,在一条与世隔绝的小山村喝得烂醉如泥….. 他找了旅馆、园林等地,就连那个卖袜底酥的小摊都去过了,没有见到梦初的踪影。他一面找。一面用千里传音搜索梦初。却一直都没有收到梦初的回应“信号”。 难道,不是这里? 夜深了。天空黑得像泼了墨汁,连一颗小星星都没有。月亮也躲在厚厚的云层后了。 夜空,黑暗,吞噬一切的黑暗。 一轮明月冉冉起。哦,不是明月。是一个白衣女子。缓缓地飞起来,凌空而立。 蓝天御剑飞近她。 她有着天仙一般的容颜。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眸在夜空中异常的清亮,目光似是观音大士的净世玉瓶中倾泻出的杨枝甘露,清冷中带着掩盖不住的仙气。她的长及腰际的黑发随风飘扬,似乎是跟漆黑的夜空相连。从夜空中不断地吸收着能量,让人感觉似乎是带着某种摄人的魔力。 月亮可能也是看到了她的容貌而自卑,羞涩地躲起来了。 蓝天认出了她。他曾经在罗浮宫见过她。她就是当日的那个神秘的女子。 他还不知道,她就是白曦。但是。他隐隐地感觉到,她可能跟梦初有某种联系。 他开门见山地问:“你好,我是蓝天,你认识如梦初吗?” 白曦淡淡地说:“我是白曦。我看到梦初被你哥哥捉走了。”她伸出一只如冰雪般白、、近乎头透明的皓腕,指了指昆山的上空。她的手上有一道清晰的还未结痂的血色爪痕,乃是被九尾妖狐刚刚抓出来的。 原来,她方才收到了梦初发出的千里传音,但是,她正被两只一大一小的九尾妖狐缠住了,及时无法赶过去救助梦初。 九尾妖狐,本是女娲娘娘亲封的八大神兽之一,原是十尾天狐。在上古之战中,它被断一尾,又被饕餮打落到饕餮深谷中,被饕餮的妻儿活捉。 饕餮是在战斗中被白曦所杀,而饕餮的妻儿无力为它报仇,就把九尾天狐当成了仇人的替身,日夜折磨。 数年后,九尾天狐熬不住那些酷刑,向饕餮的妻儿表示臣服。而饕餮的妻儿此时已经归附将臣,它们按照将臣的命令,让九尾狐幻化成绝世美女,颠倒众生,扰乱人间。它先后化身为倾国倾城的褒姒、苏妲己迷惑周幽王、纣王,间接导致了他们成为亡国之君,间接造成了比干、伯邑考等忠君爱国的正义之士的枉死以及两国人民生灵涂炭。 九尾天狐也由此坠入魔道,成为了双手沾满了鲜血的九尾妖狐。 它遭到以白曦为首的神兽和神族后人的追捕,就藏匿于饕餮之谷中,苦苦修炼妖力和妖术以及狐媚之术。将臣还特意命赢勾亲自教导它琴棋书画等技,以备他日之用。 一直到明朝中期,将臣才命令它重出人间,化身为秦淮河边的一位卖艺不卖身的色艺双绝的烟花女子。 这一次,它化名为“蝶往”,此名是取自“梦成孤蝶往,蜕在一蝉空”这句诗。 蝶往的此次的目标人物,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昆剧名旦玉树。将臣一党已经查出,玉树就是圣木神族的后人,而且他已经修炼成地仙了。 玉树祖籍苏州,除了喜唱昆剧之外,也喜欢舞文弄墨,在苏州、南京一带颇有才名。他跟诗画社的朋友到秦淮河游玩时,对蝶往一见倾心,跟她吟风弄月,相谈甚欢,不久便做了她的入幕之宾。 从此,他沉迷于她的温柔乡中,无法自拔,就连跟他关系最好的白泽师父三番两次地来苏州劝他回归昆仑仙境,他都无动于衷。即便是当他知道了蝶往的妖狐身份后,他也无悔无恨,毅然跟她成亲。 更有甚者,一年前,腾蛇偷偷过来苏州,把白泽的死讯告诉了他,请他回来,他也婉拒了。此时,蝶往已经为他诞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蝉空”,名字也是取自上述的那首诗。蝉空今年十岁,身上既有玉树的部分木神力,也遗传了蝶往的妖力,既可化人,也可化狐。 不过,他心中尚存着良知与正义感,因此,他也没有跟随蝶往加入“将臣再创世联盟”,反而是劝她独善其身,跟自己在滚滚红尘中继续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卖萌打滚求收藏。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了,眸眸觉不断更,更不会弃坑,书友们放心地跳坑吧。 第八十六章 无影无踪 玉树祖籍苏州,除了喜唱昆剧之外,也喜欢舞文弄墨,在苏州、南京一带颇有才名。他跟诗画社的朋友到秦淮河游玩时,对蝶往一见倾心,跟她吟风弄月,相谈甚欢,不久便做了她的入幕之宾。 从此,他沉迷于她的温柔乡中,无法自拔,就连跟他关系最好的白泽师父三番两次地来苏州劝他回归昆仑仙境,他都无动于衷。即便是当他知道了蝶往的妖狐身份后,他也无悔无恨,毅然跟她成亲。 更有甚者,一年前,腾蛇偷偷过来苏州,把白泽的死讯告诉了他,请他回来,他也婉拒了。此时,蝶往已经为他诞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蝉空”,名字也是取自上述的那首诗。蝉空今年十岁,身上既有玉树的部分木神力,也遗传了蝶往的妖力,既可化人,也可化狐。 不过,他心中尚存着良知与正义感,因此,他也没有跟随蝶往加入“将臣再创世联盟”,反而是劝她保持中立,游离于两派之间,独善其身,跟自己在滚滚红尘中继续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玉树跟诗社的朋友到秦淮河游玩时,对蝶往一见倾心,从此沉迷于她的温柔乡中,无法自拔,就连跟他关系最好的白泽三番两次地来苏州劝他回归昆仑仙境,他都无动于衷。更有甚者, 一年前,腾蛇过来苏州,把白泽的死讯告诉了他,请他回来,他也婉拒了。此时,蝶往已经为他诞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蝉空”,名字也是取自上述的那首诗。婵空身上既有玉树的部分土神力。也遗传了蝶往的妖力,既可化人,也可化狐。 不过,他心中尚有一丝正义感,因此,他也没有跟随蝶往,加入“将臣再创世联盟”。他只希望独善其身。跟蝶往在滚滚红尘中继续沉沦。 十日前。白曦来到苏州,她在规劝玉树不果后,动了杀机。决定除掉九尾妖狐,让玉树迷途知返。 她早就打探到玉树一家的住所,这一晚,她趁着玉树在某剧院表演《牡丹亭》之际。对九尾狐进行偷袭。九尾妖狐的妖力颇强,何况。她还有蝉空这个小帮手,白曦一时无法取胜。 她听到梦初发出的千里传音的求救信号后,好不容易摆脱了两只狐妖,赶到梦初和逆神恶斗的地方。却只看到了逆神把已经被打晕了的梦初塞进如意球的一幕。如意球隐形后,逆神和梦初就失去了踪迹。 她正在搜索如意球的去向,却又接收到了蓝天发出的千里传音:“梦初。你在哪里?快回答我。你在哪里…..” 关于梦初和蓝天的情事,白曦是知道的。于是,她现身在蓝天面前,看他能不能帮忙救梦初。 蓝天听她说明原委后,说:“放心,我一定会把梦初救出来的。包在我身上吧。” 白曦说:“你一个人,恐怕是不行。我可以隐身随你去。” 蓝天想想也是,单是一个战逆神就够他喝一壶了,多个帮手也好。 于是他笑说:“这自然是好。你身上穿的这件就是‘华胥白莲衣’?” 白曦微微额首,捏了个诀,身体就隐入茫茫夜色之中了。 蓝天御剑向j市飞去,白曦悄无声色地紧随而去。 他直接飞到了翠螺山。他大模大样地来到地宫正门,正大光明地求见逆神。 守门的僵尸卫兵进去通告,半晌,一位满脸沧桑、中等身形的古装白袍中年将军迎了出来。 他一本正经地对蓝天作揖,严肃地说:“少主,你来啦。不巧得很,战主席外出了,还没有回来。” 蓝天也认得他,他是站逆神麾下的一员得力将领白起,现任镇守地宫的统领。他在历史上也是很有名的,是战国四大名将之首,也被称为“人屠”。他的一生功过,一直为后世人津津乐道。 他的功主要绩无疑是指挥许多重要战役,几乎从无败绩,被后世称为“战神”。他开创了我国历史上最早、规模最大的包围歼敌战先例,首创了以筑垒工事作为进攻辅助手段的作战指导思想,发明了一种用骑兵快速突击到敌人后方实施包围类似于闪击战的新的战术,为后世的战策、战略、战术的完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而他的过,则是他率领的军队杀人如麻,他本人也号称“人屠”。据粗略估计,穷其一生,白起率领之军队共歼灭六*队约165万!尤其为人诟病的是,在著名的长平之战中,他打败了纸上谈兵的赵括后,赵军的四十万败卒投降白起,白起竟然命下属将他们全部活埋。 善始者未必能善终,白起的下场也是相当凄惨。其原因可以归结成一句话:功高盖主。说起来,他跟赢勾可谓同病相怜。历史记载,秦昭王赐其宝剑,下令其自刎而亡。 但是,历史没有记载,白起在断气之前,一个神秘的黑衣怪人穿墙而入,直闯其府邸,在众目睽睽下吸干其鲜血,将其变成了僵尸。之后,怪人带着白起打开杀戒,将在场的所有人都变成僵尸。所有知道此事的人都成了“将臣再创世联盟”的成员,这也是历史没有记载此事的原因。 蓝天此前曾跟白起打过两次交道,知道此人平日不苟言笑、沉默寡言、阴忍低调,一旦指挥作战,则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杀伐果断,残忍冷血。 蓝天笑说:“哦,我来得不巧。那我先走了。” 白起说:“恭送少主。” 蓝天抱拳告别。 飞了大约半里地,他停下来,降落在逆神的住所“翠湖别苑”前。他在夜风中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听到白曦的清冷无比的声音:“梦初不在地宫。” 他问白曦:“都找遍了么?” 白曦说:“我刚才穿墙而入,放开神识,里里外外都找遍了。梦初不在,战逆神也不在。” 他说:“那你现在放开神识看一看,看梦初在不在这里。” 十几分钟后,白曦说:“不在。” 他有些焦燥了,问:“看清楚了吗?”(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卖萌打滚求收藏。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了,眸眸决不断更,更不会弃坑,书友们放心地跳坑吧。 第八十七章 逆神的攻势 蓝天有些焦燥了,问:“看清楚了吗?” 白曦说:“看清楚了。” 蓝天停顿了一下,无奈对白曦说:“算了,我还是直接去找逆神吧,我不能让梦初冒这生命的危险。或许,我可以跟他做个交易,用父亲留下来的魔能秘籍古轴,跟他交换梦初。” 白曦沉吟片刻,说:“这样也好。你试一试投石问路吧。我跟着你去。” 蓝天点头。他打逆神的手机,逆神却没有接听,后来还关机了。 他打电话给“翠湖别苑”的老管家福伯。福伯是个老僵尸,为人比较敦厚,是看着蓝天从十五岁的少年慢慢长大的,跟他的关系是比较好的。 福伯说:“大少爷昨晚回来过,后来又出去了。” 蓝天问:“他有没有带一个女人回来?” 福伯笑说:“说起来,昨晚也是比较罕见,大少爷居然没有带女人回家啊!” 蓝天问:“他是自己开车出去么?还是用司机?” 福伯说:“他自己开了一台红色莱斯劳斯敞篷跑车出去的,没用司机。” 挂掉电话,蓝天看到天边已经出现鱼肚白了。 天很快就亮了。 蓝天打电话给秘书kitty,要她帮忙看看逆神在不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中。二十分钟后y回复他,说是跟几个文员找遍了总公司,都没有看到战副总裁过来,她也联系过分公司的员工以及战副总裁的秘书,也都说没有见过他回来。 他到底在哪里呢? 蓝天一筹莫展。 他不知道,此时的逆神正在曼晴的公寓楼下。 这天刚好是曼晴的休假日。她的二十四孝好爸爸特意开车过来,接她回家。 曼晴跟爸爸一起下了楼,看到了坐在莱斯劳斯敞篷跑车驾驶座上的逆神。逆神今天把紫色头发绑起来,斜刘海,带着一副鹰眼太阳眼镜,穿着一身很潮的休闲装。 车的后座上,有三大束玫瑰花。分别是奶油白色的香槟玫瑰。蓝色妖姬和一种极为罕有的彩虹玫瑰。还有一只手里捧着心型礼物盒的泰迪熊,盒子上写着“i/love/u”这几个字。 许爸爸客气地跟逆神互相say/hello。 曼晴看到他又来了(他这个月来过好几回了),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也不跟他打招呼,拉着爸爸径直在她身边走过了。 逆神赶忙拿了一束香槟玫瑰,下了车,拦住曼晴。把花递到她面前。 曼晴鄙夷地冷笑一声,问:“你知道香槟玫瑰的花语是什么?” 逆神摇摇头。 曼晴问:“那你知道送香槟玫瑰的寓意是什么吗?” 逆神笑着说:“还是你说给我听吧。” 曼晴说:“它的花语是: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寓意为:我只钟情你一个。伊藤先生,恐怕我绝不是第一位也不是最后一位收到你这个花的女人了吧?你这不是自打嘴巴吗?” 逆神笑了。说:“世事无绝对。说不定,你就是我的爱情终结者呢?曼晴,容许我把这些礼物送给你了吗?” 曼晴说:“对不起。我对花粉敏感。” 许爸爸看到气氛太僵,连忙打圆场说:“哎哟。曼晴的脾气就这样,逆神,您别见怪。这样吧,我替她收下礼物,你让人送到我家吧。” 逆神笑着说:“好啊,许叔叔。曼晴,既然你对花粉敏感,那从今天起,我要每天送你一种没有花粉的花,而且保证每天都不重样。希望你能看到我的诚意。” 曼晴撇撇嘴角,说:“好啊,我就尽管看看你这三分钟热度能坚持多久。”她拉着爸爸上了爸爸的车。 许爸爸对爱女说:“曼晴,委屈你了。爸爸的公司跟一腾集团有很多生意来往,可以的话,尽量不要得罪他吧。” 曼晴笑说:“我知道。我会把握好分寸,让他自己知难而退的。爸爸,你的公司的生意还是那样么?” 许爸爸一脸苦恼地摇头,说:“自从金融风暴以后,生意就一落千丈,没什么起色啊!大客户就剩下几个了,一腾集团就是其中最大的。爸爸没用,现在主要是靠你妈妈在苦苦支撑着,她好辛苦啊!” 曼晴点点头,若有所思。 他们到家后不久,逆神的下属也帮他把礼物都送到了。那个礼物盒里是一条全球限量版的钻石颈链,还有一张邀请函,是逆神邀请曼晴明天晚上到一腾集团的员工俱乐部参加舞会,还说希望她戴着这条钻石颈链出席舞会。 第二天一早,逆神就派人把一碗新鲜嫩滑的山水豆腐花送到曼晴的公寓,附送的还有一张带着彩灯的炫彩卡片,上边有逆神手写的漂亮字体: 亲爱的曼晴女神: 送上一碗豆腐花给你当早餐,祝你整天都有好心情。 逆神字 曼晴吃着香甜的豆腐花,心里却在盘算着怎样小小的捉弄逆神一下。 下午,逆神打她的手机,问她是否参加舞会。曼晴答应了。 另一方面,蓝天还是没能找到逆神和梦初,但是,他从秘书kitty那里打听到,逆神今晚会在俱乐部举行舞会。 蓝天的心里燃起了希望。逆神到时候会出现吧? 狡兔尚且有三窟,逆神这只狡猾的狐狸就更不用说了。他这两日都没有回翠湖别苑,也没有回地宫,而是住在另一处蓝天不知道的别墅中。 傍晚六点钟,他提前五分钟来到曼晴的楼下,来接曼晴去参加舞会。 曼晴还在楼上化妆。许爸爸在客厅看着报纸,许妈妈也就是旱魃也来了,在用电脑处理一些文件。 她用染发膏把自己的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又风筒将自己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再给自己的眼睛涂上夸张的浓浓的金色眼影,涂上紫黑色的唇膏和绿色的指甲油,两只耳朵一边戴上一个大银圈耳环,另一边边戴一个孔雀翎耳环,穿一件hip-hop风格的大一号t-shirt,配一件豹纹紧身裤和一双运动鞋。 当她以这身搞怪、混搭的造型出现在父母面前时,许爸爸惊叫一声,用手捂住了嘴。许妈妈的反应则快很多,笑着问:“你这是演哪出?”(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收藏!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作者承诺绝不会跳坑,坑友们放心地跳吧! 第八十八章 既来之则安之 当曼晴以这身搞怪、混搭的造型出现在父母面前时,许爸爸惊叫一声,用手捂住了嘴。许妈妈的反应则快很多,笑着问:“你这是演哪出?” 曼晴笑说:“难道我连选择穿什么的自由也没有了?说不定他一看我这样,倒了胃口,怕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就不带我去了吧?” 许爸爸苦笑着摇头。 许妈妈微笑着说:“这算是个小小的抗议吧。不过,你这个装扮,连我们看了都受不了。” 曼晴潇洒地拨一拨头发,笑说:“这个‘杀马特’发型,劲爆么?” 许妈妈耸了耸肩,笑说:“你去吧。我们帮你看门。” 曼晴笑着给了父母一个飞吻,嚼着口香糖,出门去了。 跟曼晴预想的不同,逆神看到曼晴,居然捧腹大笑,差点笑出眼泪。他笑着说:“曼晴,你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特别的一个。”他指着自己的心脏位置,说:“特别的爱送给特别的你。” 曼晴吹了个大大的口香糖泡泡,将挎包甩在背后,带着一副爱理不理、我不怕你的表情坐到副驾驶的位置。 车速很快。曼晴胆子大,一点都不害怕,反而很享受着风一般的速度。 不到十分钟,他们就来到俱乐部。 穿着整洁的侍应把华丽的朱漆大门打开,两人携手一起走地会场。 曼晴不是第一次成为舞会的焦点,但是她第一次用这种方式成为焦点。大部分都投来异样的眼光,也有些别开脸,装作看不到她。 虽然在场有这么多人,曼晴还是一眼看到了蓝天。 他实在是太出众了。 曼晴对他的出现感到非常意外。一颗芳心怦怦乱跳,开始了胡思乱想:难道,他是为自己而来的?难道他妒忌自己来参加逆神的舞会了? 逆神却早已猜到蓝天会来,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冷笑。 蓝天径直迎了上来,直截了当地问:“梦初呢?” 曼晴的心直接由燃点跌到冰点,眼睛不自觉地红了。 她倔强地忍住泪水,别过脸去。走到吧台那边。拿起一杯樱桃酒,大口吞咽。樱桃酒的甜也无法中和她的心里的苦。 “曼晴。”有人叫她。她此刻真的不想理会任何人,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回过头来,看着学妹宫仙羽和她的闺蜜夏珊华。 自从她跟宫仙羽在苏州偶遇之后,她就和宫仙羽越走越近。跟夏珊华也比较谈得来。 宫仙羽有些疑惑地挽着她的手,说:“学姐。你怎么打扮成这样?今天可不是化妆舞会啊!” 曼晴扯出一个笑容,说:“我自有道理。既来之即安之。” 夏珊华问:“你跟逆神哥很熟?我可是他的摇滚粉丝。” 曼晴耸耸肩,说:“也说不上很熟。” 夏珊华抱抱拳,说:“你能介绍我们认识么?虽然我差不多晚晚都去捧他的场。他也认得我,可是他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哩。” 曼晴看了看逆神和蓝天,看到他们已经走到露台那边了。就笑着说:“等会儿再说吧。” 露台上,蓝天说:“我从来没有求过你吧?我现在求你。哥哥,把梦初还给我!你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你不是对父亲留下的那卷魔能秘籍古轴很感兴趣么?” 逆神笑得非常欠扁,说:“我现在又没有兴趣了。我对如梦初的兴趣大一点。我想看看,她会不会爱上我。不,不能这样说,她肯定是会爱上我的,我只是想看看,需要多少天,会不会打破曼晴创下的记录。” 蓝天失笑了,他说:“她不会爱上你的。她爱的是我。” 逆神笑说:“那如果她跟你一样,失忆了呢?” 蓝天的笑容僵住了。 逆神摊开手掌,掌心里有一跟约三寸长的发着蓝光的细针。 蓝天认得这针,这就是定海神针。 他问:“是你去问赢勾要回来的?” 逆神笑说:“这还需要我去要么?我打个电话,他就派要离给我送来了。你说,如果我把它放到如梦初的脑子里,会怎样?或者,我把她变成僵尸,变成我们的同类,这样好不好?” 蓝天说:“你千万别这样做。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她就是那个能跟我传宗接代的女人。她身上的气味跟我的母亲很相似。我猜,其实我母亲也是神族后人,只不过白曦他们还没有找到她罢了。你想想,你的母亲是神族后人,生下了你,其他的女人都不行。还有,我认为还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父亲跟你母亲是相爱的,至少在怀上你的时候,他们还是相爱的。而父亲跟我母亲也是相爱的。也就是说,我也必须要跟女的神族后人相爱,然后才会有小孩。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逆神的眉头皱了皱,说:“好吧。那你也没必要再搞什么征婚了,直接就跟她生呗。抓紧时间,我不想再等了。后卿也早等得不耐烦了。她现在就在后卿的绝密实验室,你去找他吧。我会跟他说一声。” “后卿的绝密实验室?在哪里?”蓝天喜出望外,连忙问。 逆神说:“在法国的凡尔赛。昨晚我叫后危把她送过去的。”他把具体的地址告诉了蓝天。 蓝天道了谢,立刻离开。一直隐身的白曦也紧跟着他离开。 白曦经过宫仙羽的身边时,突然停了下来。她闻到了,这个年轻美丽的女子的身上竟然有女娲神族(也叫圣月神族)的气味。 这可真是意外收获啊! 不过,白曦现在不能现身,于是她把自己的一缕神识留在了宫仙羽的头发上。她以后可以凭着这缕神识,轻松地再找到她。 蓝天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听到白曦的声音:“我出来了。我跟你走。” 他们马不停蹄地飞向凡尔赛。 后卿的实验室是在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是一座古堡的地下室。 这古堡是属于将臣家族的,但是除了保安之外,没有人住。 梦初就躺在那张实验床上。她处于昏迷的状态,全身被数个铁钳钳制住。(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收藏!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作者承诺绝不会跳坑,坑友们放心地跳吧! 第八十九章 魔狼谷 曼晴盯着蓝天,说:“蓝天,我对你而言,就这么不屑一顾么?从今天开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咱们俩互不相欠,生死不再往来。” 蓝天也隐隐有了怒意,他觉得曼晴的突然发飙实在是不可理喻。他从来都没见过曼晴的这个样子,非常震惊! 看在多年的友情份上,他强忍住怒火,说:“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吗?何必呢?” 在场的大部分宾客都被这场面惊呆了,也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想看看热闹。 宫仙羽和夏珊华连忙走过来打圆场,劝说曼晴,到俱乐部的小花园里走走。 逆神以看好戏的心态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一幕。 曼晴对着蓝天冷笑一声,昂着头,转身离去。宫仙羽看了蓝天一眼,与夏珊华一起跟着曼晴向小花园走去。 蓝天看着曼晴的决绝的背影,感到莫名的头痛! 而白曦则嗅到了一点特殊的气味,是从刚才走过来的宫仙羽的身上传过来的,为了进一步确定,她紧紧跟着宫仙羽。 她闻到了,这个年轻美丽的女子的身上竟然有女娲神族(也叫圣月神族)的气味。 这可真是个意外收获啊! 不过,白曦现在不能现身,于是她把自己的一缕神识留在了宫仙羽的头发上。她以后可以凭着这缕神识,轻松地再找到她。 蓝天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听到白曦的声音:“我出来了。我跟你走。” 他们马不停蹄地飞向西方。 按照逆神给的地址,他们找到了一片地势险要的葫芦状的山谷,这里地形险要,就是逆神口中的“魔狼谷”了。整个山谷都笼罩着黑色的浓雾。再加上是夜晚,他们降落在崎岖的山路上,纵然蓝天的视力超群,但是在这伸手不见指的地方,也只是勉强看得清半米范围内的事物。 他隐隐地感觉到黑暗中潜藏着未知的危险,仿佛是有无数眼睛在虎视眈眈。 白曦现了身,但是她现的不是人形。而是她的本体。一条巨大的双翼白蛇。 蓝天瞬间明白了她的用意。 蛇的视力近于零,却能在黑夜里及时发觉并准确捕获几十米外的田鼠、青蛙、蜥蜴等猎物。科学家们证实,这是因为蛇能借助眼睛与鼻子之间颊窝进行“热定位”的结果。 蛇天然具有红外线感知能力。其舌上排列着一种类似照像机的装置,使其能探测到发出热量的哺乳动物。 可以这么说,在这种地方,蛇比人“看”得更清楚。至于神兽白曦的蛇眼。就更厉害了。 白曦的蛇口一张,口吐人言:“小心。山路下一点的地方,有很多大型的四脚哺乳动物,体型跟你差不多大,差不多有一三百只。” 蓝天沉着地说:“逆神说这里叫‘魔狼谷’。难道说是狼?但是狼没有这么大,那就可能是变异了的狼。我对僵尸联盟的事情是不关心的,不过我以前听我的同学阿文说过。他是一只没那么坏的僵尸啦,他说过。后卿,也就是我们联盟的科学家,研制怎么把狼的基因跟僵尸的特殊基因结合起来,难道那些就是他的研究成果?”为了节约时间,他说得又快又清晰。 白曦说:“有可能。现在有十几只那样哺乳动物一只挨着一只地正在向我们这边靠近,领头的那一只体型最魁梧的,这也比较符合狼群的特性。通常,狼群都会有一只狼王,负责指挥捕猎。”她的语调还是波澜不惊。 蓝天摸了摸周围的悬崖峭壁,说:“我们降落的地方,刚好是山路上的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方,这地形对我们有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山路这么窄,它们不能蜂拥而上,只能是一只一只地上来。我可以一只一只地解决掉。你先退后,我先来。等会儿再换你。也可能不用你了,我有几个分身哩,可以轮班。你就当我的眼睛吧。”他早已经唤出了秋水凝碧剑,露出僵尸獠牙,双眼变成了红色,蓄势待发。 白曦的蛇身往后挪了挪,让出位置,蓝天堵在了那个路口。 白曦说:“它们现在都停了下来,躲在一块很大的石块后边。” 蓝天低声说:“我觉得它们都能看到我们。狼本身就是夜视性动物,如果它们去世是后卿用基因改造了的狼,后卿是明白适者生存的道理的。那么,为了让新品种狼能适应这里的特殊环境,后卿应该是会让它们的视力改造得更好!这些浓雾对于它们来说,应该不是障碍。” 白曦说:“认同。” 好奇怪,如果按照身份来说,蓝天和白曦应该处于敌对的关系的。但是,他们竟然并肩作战起来,而且彼此间似乎还挺有默契。 蓝天说:“我们现在怎么办?虽然我们也可以选择暂时飞走,等天亮了再来。可是,我很担心么梦初哩。她在这里停留多一秒,就多一分危险。” 白曦说:“事不宜迟。我们姑且先把它们认定为狼吧。等那只狼王上来,先制服了它再说。” 蓝天点点头,微笑着说:“认同。” 过了一会儿,那边想起了一声狼嚎。 白曦说:“狼王还是按兵不动,看来它挺沉得住气的。它在等待合适的机会。倒是它身后的那只狼有些按捺不住了,想越过狼王,上来攻击。刚才是狼王在嚎叫,似乎是想把那只想争头功的狼喝退。那只狼乖乖地退后了。” 蓝天说:“狼群是一个等级分明、纪律严明、作战时候很团结的组织。其他的公狼、母狼对狼王都是绝对服从。” 白曦说:“那只狼王相当狡猾,它还是不上来,而是派了刚才那只狼上来打头阵了。来了——” 话音未落,蓝天眼前有黑影一晃,一只长相非常怪异的狼已经扑到他身上来。它的血盆大口中的锋利獠牙,竟然是跟蓝天一样的僵尸牙,一双狼眼竟然是跟蓝天的眼睛的颜色是一样的! 红眼僵尸狼?(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求收藏,求订阅!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作者承诺绝不会跳坑,坑友们放心地跳吧! 第九十章 手撕狼 僵尸狼的牙齿已经能碰到蓝天的肩部了,它的口气恶臭,都喷到蓝天的脸上了,让他几欲呕吐。 据说,狼的口臭是很厉害的,那些小动物闻了,会头晕目眩。据说,草原上的人曾经亲眼看着一只金钱豹跟一群狼恶斗,本来金钱豹差点就逃脱了,不料一只狼对着它打了个嗝,它就被熏得差点晕倒,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做了狼群的晚餐。 蓝天屏住呼吸,另一只手毫不犹豫地用秋水凝碧剑把那条凶猛的僵尸狼拦腰斩断。 没有鲜血!没有流半滴血! 那已经分开了的狼的上半身和下本身仍然在继续着攻击,两秒钟以后,狼的下半身掉到了地上。两秒钟后,狼爪一松,狼的上半身也掉到了地上,狼眼还能眨哩。 严格来说,它并没有死。它就像僵尸一样,除非是寿命尽了,不然的话,是不会死的。但是,它现在相当于是半身瘫痪了,两个半身都不能动弹。 蓝天用剑挑起狼的上半身,向它来的方向一丢。 正如他所料,狼群那边顿时骚动起来,狼嚎四起,接着就是肉食动物撕扯猎物的皮肉、兴奋滴地进食的声音。 狼的本性凶残,在它们饥饿的时候,是会有同类相食的情况发生的。 蓝天又用剑把狼的下半身也丢了过去。 他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其一,用这狼的悲惨下场来对其他狼起到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其二、一般来说,狼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在求生的本能下进行猎杀。把它们喂饱一点点,对蓝天他们是有好处的。 蓝天突然想到了一件事:狼是怕火的。那么,这些变异狼怕不怕呢? 他让一个分身从石壁的缝隙中长者的小树上折来一根树枝。用打火机点燃。 借着火光,他隐隐地看到了前方的崎岖的山路上,十几只狼在争抢着同类的肉。 似乎是察觉到这边有光亮,一只特别魁梧的狼回过头来,盯着蓝天。 它的双眼竟然发着幽幽的紫光!紫眼僵尸狼! 僵尸也是分等级的。最普通的僵尸是灰眼僵尸,上一级是蓝眼僵尸,蓝天是稍高一级的红眼僵尸。逆神以前是红眼僵尸。后来他经过修炼,突破了一级,成为了紫眼僵尸。而最高级的僵尸就是将臣了。他是金眼僵尸。 这只狼的双眼居然是紫色的,估计它拥有的魔能应该是比刚才的那只红眼狼更强,它很可能就是狼王了。 忽然,那只紫眼狼的双耳竖起。眼中竟然满是恐惧,似乎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人。 蓝天看了看自己周围。除了自己的分身和白曦,并没有什么啊! 狼不是早就看到他们了么?怎么忽然怕成这样? 那紫眼狼忽然仰天长啸,声音是凄厉中带着颤栗,然后。它做出了非常惊人的举动! 撤退!它居然率领着狼群撤退了! 怎么回事?这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局面是怎么来的? 冷嗖嗖的寒风吹到蓝天的脸上,他打了个激灵。 他问白曦:“你感觉到周围还有其他动物么?” 白曦的脸色罕见地变了,看上去有点沉重。说:“没有。但是,我感到很不对劲。我们还是先飞走吧。” 蓝天也觉得事态不对。狼这么恐惧。那说明这里有比魔狼还强大还恐怖的事物存在。他一手拿着火把,一手捏了个御剑诀。白曦的双翼也开始拍动。 他们才刚刚腾空而起,就听到了下方的山谷中传来骇人的狼嚎声。 他忍不住低头俯瞰,却什么都没看到。浓雾遮挡住了一切。 但是那分明是狼群发出的嚎叫声,杂乱无章、此起披伏。 蓝天是能跟兽类交流的,他听出了每只狼在叫什么:“求你,别撕开我!”“好可怕啊,狼娘,救我。”“求你了,放过我的狼崽子子吧,我任你处置”“孩子,别怕,我们娘们死在一块吧。” 蓝天倒抽一口冷气。白曦的神色也很不善。 虽然她看不到,但是她的“红外线感应器”感应到了,那些狼正在被一群未知的怪物大卸八块,不,不止八块,是撕成碎片。 她可以想象到,那是多么恐怖的场面,就像是她曾经看到过的刘炎做的手撕鸡一样。刘炎的厨艺不错,但是她恐怕以后都不想吃手撕鸡了,她会呕的。 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她的“红外线感应器”没有感应到那些正在做“手撕狼”的怪物的体温。难道那些怪物也是僵尸?僵尸也是没有体温的。也正因为这样,她和僵尸交手时,只能化成人形或者半人半蛇形,如果化成全蛇形的话,就等同是瞎子。这一点,腾蛇跟她是一样的。 他们还没有完全飞离山谷上空的那些浓雾,一个黑影忽然从浓雾中窜出来。 蓝天借着火光,看到那是一个人形的黑影。 那个黑影伸出手,来拉白曦的蛇尾巴,似乎是要把她拉下去。 白曦的尾巴拼一甩,打到黑影的手上,那黑影的手就仿佛是浓烟凝聚而成的,一打就散,但是很快又重新凝聚,恢复原状。 幸好此时,白曦和蓝天已经飞离了浓雾了。 那黑影似乎是有些不甘心,发出一声分贝极高的尖利的呼啸,然后就慢慢飘下去。 蓝天说:“那是什么?我从来没见过。” 白曦说:“是冤魂吧?” 蓝天说:“冤魂?冤魂不都在黄泉冥海么?据我所知,赢勾以前就是看守黄泉冥海的。后来,他跟犼的魂魄合二为一之后,就毁灭了黄泉冥海,放出了很多冤魂。但是,后来冥王让冥官修复了黄泉冥海,又命冥兵冥将把冤魂都捉了回来。难道说,这些冤魂就是漏网之鱼?” 白曦说:“有这个可能。而且世间的冤魂太多,有点新的冤魂,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被冥兵冥将发现,藏匿在此,也是有可能的。冤魂无形物体,是由怨气凝聚而成,很难对付。” 蓝天说:“这个战逆神,我还以为他真有这么好心哩,原来还是给我出难题呀!”(未完待续) ps:时光深处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求收藏,求订阅!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作者承诺绝不会跳坑,坑友们放心地跳吧! 第九十一章 那黑影似乎是有些不甘心,发出一声分贝极高的尖利的呼啸,然后就慢慢飘下去。 蓝天心有余悸,问:“那是什么?我从来都没见过这种怪物!” 白曦不是很确定地说:“是冤魂吧?” 蓝天说:“冤魂?冤魂不都在黄泉冥海么?据我所知,赢勾以前就是看守黄泉冥海的。后来,他跟犼的魂魄合二为一之后,就毁灭了黄泉冥海,放出了很多冤魂。但是,后来冥王让冥官修复了黄泉冥海,又命冥兵冥将把冤魂都捉了回来。难道说,这写黑影就是漏网之鱼?” 白曦沉吟片刻,说:“有这个可能。而且世间的冤魂太多,有一些新的冤魂,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被冥兵冥将发现,藏匿在此,也是有可能的。冤魂无形物体,是由怨气凝聚而成,很难对付。” 蓝天说:“这个战逆神,我还以为他真有这么好心哩,原来还是给我出难题呀!” 正走向花园的战逆神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他很绅士地用纸巾捂住鼻子。一个侍应适时地彬彬有礼递上银盘,他把纸巾丢到到银盘里,侍应帮他把这垃圾处理掉。 逆神走过两旁都挂着后现代抽象画作的长廊,走到了花园门口。 花园中有个巨大的将臣的半身石雕像。 远远地,他看到曼晴正站在石雕像前手舞足蹈地跟宫仙羽、夏珊华说着什么,看上去情绪非常激动。 逆神在阴影中冷笑了一声,取出手机,打通了后卿的手机。 魔狼谷中的秘密实验室内,后卿接听了电话。 他的白森森的手骨握着手机。骷髅头的口骨一张一合:“主席,我已经让后危给如梦初打了针,她现在处于昏迷状态。后危正在给她做全身检查。” 实验室中,各种科学仪器都很齐备。一台脑电波检测仪的光显示器正在闪烁着蓝光。 昏迷不醒的梦初躺在特制造的实验床上,数个铁钳钳制住她的手脚、头部、腰部,即使她清醒了,也是很难动弹。而且。这些铁钳连接着电线。一旦梦初反抗。僵尸就会开关开启,梦初就会遭受点击。 一个瘦长的、像是竹竿一般的年轻男人关掉了脑电波检测仪,取来一管针筒。以熟练的动作抽取了梦初的血液。他就是后卿的徒弟后危。 后卿继续向逆神回报情况:“经过第一轮的初步检查,如梦初的身体并无异样。太奇怪了。任何人中了赢勾的那一掌,即使侥幸生还,也会变成植物人的。为什么她会一点事儿都没有哩?” 逆神有些不耐烦地说:“你问我我问谁?你要做的是给我答案。而不是提问。” 后卿有些狗腿地说:“是是,战主席。我们会继续做进一步的调差,一定会给你一份详尽的检查报告。” 逆神“嗯”了一声,又说:“我已经把你们这里的地址告诉了蓝天。他应该已经到山谷了。不过他要找到你们这个实验室的准确位置,也并不容易。如果他自己找不到。那就不怨我喽。万一他找到了,那就把如梦初交给他吧。” 后卿愕然地问:“交给他?那太便宜他们了吧?” 逆神说:“如梦初对于我们来说,有其他的利用价值。等我们利用完了再说吧。对了。你把伪丧尸病毒研制出来了吗?” 后卿说:“已经研制成功了。现在正在进一步升级病毒。以人类目前的科研水平,升级后的病毒一经投放。绝对是没有解毒的可能,人类也没有可能研制出相应的抗毒疫苗!” 逆神满意地笑了,说:“我已经等不及了。如果不是逆天在拖延时间——哦,对了,你有没有办法让梦初快点怀上逆天的孩子?” 后卿说:“这——办法倒是有,只是——我怕他事后会找我算账啊!” 逆神笑说:“有我哩。你怕什么?还有,你研制的那个时空穿梭器,进展怎样了?” 后卿说:“已经有雏形了。昨天,我尝试把一头魔狼到送到过去的时空,它消失了,但是我们今天一早按动‘回来’键时,狼并没有被传送回来。我们也无法知晓它是否被传送到了我们指定的莽荒时期,也不能确定此次试验是否成功了。” 逆神说:“没关系,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科研成果,肯定是不可能一蹶而就的。放心,联盟总部会在资金、人力、物力各方面全力支持你的。” 后卿说:“非常感谢主席的支持。” 逆神说:“我必须再强调一次,这次科研成果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只要我们能穿梭到蛮荒时期,在女娲造人以前,消灭女娲,那世界的历史就会改变,我们僵尸一族的命运就会改写。兴许那个时候,我们也没有必要动用伪丧尸病毒了。” 后卿说:“是,主席。属下一定不负所托。” 逆神挂了电话,缓缓地走向背对着他的曼晴。 夏珊华看到他过来,心跳加速,眼睛都亮了,脸上泛起了红潮。 逆神对宫仙羽和夏珊华说:“我想单独跟她聊一会儿,可以么?” 曼晴回头,瞪着他,说:“我不想跟你聊。你们两兄弟都不是什么好人,蛇鼠一窝!” 逆神笑说:“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是什么好人。” 曼晴斩钉截铁地说:“我告辞了。” 她果断地转身离开,宫仙羽有点不放心她,就对逆神说:“我陪着她走,不好意思啦,战总裁。” 逆神故意无奈地说:“那这样一来,我就没有舞伴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曼晴回头大喝:“住口!你怎么样,跟我没关系,请你不要继续纠缠我。”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夏珊华没有跟着她们走,满怀期待地看着逆神。 逆神瞟了她一样,一脸不屑。 夏珊华鼓起勇气,说:“战总裁,让我当你的舞伴吧。” 逆神轻蔑地伸出一只手,夏珊华欢天喜地地递上自己的手,被逆神一下捉住,乘势拉入自己的怀中。(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求收藏,求订阅!本书已经签约并上架,作者承诺绝不会跳坑,书友们放心地跳吧! 第九十二章 女人撕撕撕 夏珊华紧紧抱住他,贪婪地呼吸着他的男“人”气息。好奇怪,怎么听不到他的心跳声呢?而且,他的身体这样的冰冷? 她什么都不管了,仰着头,目光灼灼地说:“逆神,我喜欢你很久了。”她的声音也因为兴.奋而颤栗了。 逆神嘴角一勾,摸了摸她的小麦色的脸蛋,看了看她的因为长期锻炼而显得很健美的身材,性.感的薄唇动了动:“你饿了吗?想吃点宵夜么?”逆神的想法是:也好,刚好可以让她来填补因为曼晴离开而留下的空白。 夏珊华有些厚颜地说:“吃吧。不要因为我好是娇花就怜惜我。” 逆神嗤笑一声,对她勾了勾手指,转到了花坛后,坐在将臣石雕的半米高的基座上。 这个位置算是比较隐蔽,如果有人从花园门口望过来,那巨大的石雕可以挡住那人的视线。 夏珊华乖乖地跟着他走…… 二十多分钟后,逆神才携着夏珊华再次出现在舞会上。 他一出现,立刻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看着那么多女人的大胆的目光看着逆神,占有欲极强的夏珊华有些不爽。她不是个会隐藏情绪的人,把的不爽都写在了脸上。 “怎么?吃醋了?”逆神将她的脸上的表情收入眼底。 夏珊华撅了撅小嘴儿,看着眼前的男人,不承认地嘟嚷:“才没有呢,你是我的男人,你这么有魅力,我开心都来不及哩。”她怕惹逆神不高兴,只好强颜欢笑。 逆神说:“我的脾性你是知道的。我身边的女人就像走马灯一样。如果你想在我身边留久一点点,就不要胡乱吃干醋。” 夏珊华识趣地摆出一副小女人的姿态,笑说:“我明白了。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拿,我刚才看到前面有很多品种的水果,我去拿一些过来,好吗?” 逆神说:“不需要了。我什么都不想吃。” 他们找了个座位。坐下。夏珊华似是小鸟依人般挨着他坐。 一个大约十六岁、身穿着粉红晚礼服、身形娇小的妙龄少女向他们走了过来。 逆神一看又是佳佳来了,就别过脸去。夏珊华没有注意到佳佳,伸出一只手。轻轻地亲昵地抚摸着他的俊脸。 佳佳走近,睁大眼睛瞪着夏珊华,说:“阿姨,麻烦你让一让。这个位置是我的。” 夏珊华闻言,动作止住。看向佳佳,“阿姨,你叫谁阿姨?” 佳佳咧着小嘴儿,微微一笑。“当然是叫你,阿姨,你坐错了我的位置了。哦。还有,你勾.搭的男人也是我的男人。像你这样的老女人,我家男人可看不上眼,如果你有自知之明,请离开。” 别看佳佳年龄小,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嘴巴却真是毫不留情,一口一个阿姨的叫着夏珊华也就算了,还称对方是老女人。 夏珊华的脸色黑得似锅底。她今年27岁,其实还不算老,但是比起眼前这个粉嫩嫩的少女,无论是皮肤的娇嫩度还是五官的精致度,确是略逊一筹。她最忌讳的,也是别人在逆神面前提起她的年龄,尤其是对方是她的情敌的情况下。 她想了想,摇着逆神的胳膊,撒娇地说:“嗯,逆神,这个女人太没有礼貌了!你不帮我教训她吗?” 逆神摸了摸自己的长发,有些自恋地说:“谁叫我这么受欢迎呢?有时候,男人的魅力太大,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儿。” 夏珊华捂着心口,嗲嗲地说:“唔,你刚才把人家弄疼了,太用力了。唔,你帮我揉揉吧。” 她的言语里包含着的信息彻底激怒了佳佳。佳佳刚才看着他们一同从花园里回来,本来就已经满腹狐疑、怒火中烧,此刻被夏珊华一激,她忽然像猛虎扑羊般扑到夏珊华身上,扯她的头发。 夏珊华没有料到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撕破脸皮,做这样失格的事,一时被她占了先机。但是夏珊华也不是吃素的主儿,而且,不要忘记,她可是个长跑运动员,身上有肌肉,手上很有劲,很快就挣脱了佳佳的“拥抱”,把她掀倒在地。 佳佳“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坐在地上撒泼,竭斯底里地嚎叫着:“我不要活了。我要死给你们看——我今晚就去跳.楼——”她伸出右手腕,展示自己的疤痕,神经质地叫着嚷:“你们以为我不敢么?七天前我就死过一回,只是被人救起来了。逆神哥哥,逆神哥哥,我要在午夜12点正跳下去,我化成厉鬼,都要缠住你,生生世世地缠住你……” 听者无不侧目,独逆神这个当事人像是没事人似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两个俱乐部的保安闻声赶来,把佳佳架起来,不顾她的大吵大闹大哭,把她带走了。 几分钟后,逆神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自己的衣襟,就仿佛是拍掉一颗尘灰,笑着对在场的人说:“没事!一点小插曲,咱们马照跑,舞照跳!” 他站起来,笑说:“对了,我顺便在这里替我弟弟宣布一下,原定于明晚举办的征婚才艺比赛因故取消,他已经选定了一个叫做‘如梦初’的姑娘。不便之处,请多多包涵。若是谁有异议,去找他们,与本人无关。好,music,来一首恰恰。” 听众哗然。 他也不顾其他人都是作何反应,拉起夏珊华,跟她忘情地大跳特跳。 几个小时后,太阳出来了。虽然浓雾不曾散去,但是阳光让山谷上空的能见度增加了。 蓝天和白曦悬浮在半空中,勉强看清了此山谷的地形。此山谷的外形很像是个葫芦,那山体从山脚到半山腰呈一个接近半圆的弧度的,半山腰是凹陷下去的,半山腰上方又有一个接近半圆的弧度,一直延伸到山顶。整座山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巨石错落林立,地形非常险要。 蓝天说:“我听赢勾说过,冤魂有个唯一的弱点,就是惧怕阳光。一般来说,白天它们是不会出现的。但是这山谷黑雾重重,阳光也照不到里面去呀。”(未完待续) ps:发表了新的vip章节,来抢购吧,么么哒,爱你们哟! 第九十三章 古怪树林遇狼王 白曦说:“这个我倒是有办法。” 她捏了个诀,用了身上二分之一的神力,刮起了一股强大的风。 狂风所到之处,浓雾尽散。 但是,只要风势稍弱,那雾气便有顽固地重新聚拢。也就是说,这风不能停。 白曦说:“我撑着,你进谷去查看一下。” 蓝天拱手说:“多谢了!” 白曦微微额首,蓝天御剑飞落山谷的某处。 他眼尖,早已看到这里遍地都是狼肉碎片和狼的骸骨。这里应该就是昨晚狼群被那些冤魂变成手撕狼的“屠宰场遗址”了。 天空中传来几声鹰叫,几只秃鹰不畏强风,扑闪着大翅膀,盘旋而下,啄吃着那些肉丝。 如果不是因为浓雾遮挡了秃鹰这类腐食动物的视线的话,恐怕这里的肉丝甚至眼珠都早就被它们啄食干净了。 狼王,狼王也在这些碎片之中么? 他挥舞着剑,把其中一只秃鹰刺伤,吸干了它血,顺便也赶走了其他两只秃鹰,然后,他开展地毯式搜索,开始寻找狼王的去向。 这里有起码三十个狼头骨,有的已经跟身体的骨架分离,有的仍是跟身体相连着。所有狼眼都是睁着的,这大概就是死不瞑目的意思了。 那一双双血红色的带着惊恐的睁得大大的狼眼,在此时此景之中,显得格外地恐怖。 他并没有看到一双紫色的狼眼,因此感到很幸运。 这说明,狼王很可能是从这场杀.戮中逃脱了。 如果逆神没有骗他的话,那他只要找到狼王,制服它。让它带自己去后卿的实验室所在地,就很快见到梦初了。 他化出所有分身,分头在山谷中到处寻找,同时使用跟兽类沟通的魔能,用尽量友善的语气叫唤着:“狼王,狼王,我找你有事。你放心。我不会害你的。你受伤了吗?我可以用魔能来帮你疗伤……” 空荡的山谷中回荡着他的声音。 他又用千里传音功传音:“后卿。你在哪里?哥哥叫我来找你,你出来!” 没有回应。山谷寂静得可怕。 他找遍了山谷中的所有洞穴,既没有看到狼王。也没有看到后卿。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了一片奇怪的小树林前面。 那些树木外形甚是奇特,树干是螺旋状的、中空的,仿似是现代艺术大师的木雕作品。 它们没有树叶。也没有花,尖尖的树顶挂着零零丁丁的一串红色的娇艳欲滴的小果子。外形有点像车厘子。 夜幕快要降临了。他要赶在冤魂出来以前,找到狼王。 狼王会在这里么?这片奇形怪状的树林中会有埋伏么? 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他没有想到,一脚踏进去。就踏进了一个奇异的空间。 他的所有分身在踏入树林的一瞬间,全部回归本体。他想再化出分身来,却做不到了。 他看到的的一切也都发生了变化。有的树仿佛被拉长了,有的树仿佛被压得短了些。有的被搓圆按扁……这很像是他以前在游乐园玩过的哈哈镜迷宫,又仿佛是一个扭曲变形了的空间。 那些玛瑙般的红果子似乎也有某种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散发着奇异的香味。 有好几次,蓝天都想伸手去采摘,但是,他用强大的自制力阻止了自己。 越往前走,树与树之间的缝隙就越狭窄,有的几乎是挨在一起了。 而且,他似乎是迷了路,在树林里兜兜转转,有些晕头转向,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 蓝天为求快点找到狼王,就想用穿越魔能直接穿过去。谁知道他的身体碰到树,竟然被反弹了回来,头也起了个包。 他的穿越魔能竟然对这些树不起作用? 太阳快下山了。他必须在黑夜找到狼王,否则的话,又要等到明天了。 一想到梦初还要在后卿手里多熬一晚,冷静如他,也有点不淡定了。 他干脆唤出穿山刃和秋水凝碧剑,向着一棵树的树干劈过去。 诡异的是,那树并没有断,只是被刀剑划出了一道道伤痕而已。 难道,连这些神奇魔器的神力魔力都在此处发挥不了啦? 他感到非常的不习惯。现在,他就相当于是一个普通人,唯一的武器就是普通的刀剑,这让他感到一股莫名的惊恐。 伴随着一阵低沉的嚎叫声,一只身形跟他差不多的紫眼黑狼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突然出现在远处的一棵树下。它的一只前腿没有了,似乎是被谁硬生生扯下来的。 狼王!原来它在这里! 狼王“嗷呜嗷呜”地向着他叫唤了几声,他却听不懂它在说什么了。他的这个魔能也消失了! 糟糕,如果那个狼王此时袭击他的话—— 等等,狼王的魔能会不会也消失了呢? 而且,看起来,狼王对他似乎也没什么敌意,没有面露凶光,也没有露出獠牙,大尾巴一甩一甩的。它的尾巴挺好看的,尾巴的中段一直到尾巴尖儿,像雪那么白,看上去有点像蓝天平日练习书法时喜欢用的雪狼毫笔。 咦?那是什么?一个灰色的毛茸茸的小家伙从它身后钻出投来,就地一滚,滚到狼王的身体下,仰着头,扑哧扑哧地吮吸着它的“芋头”。 这是小狼在喝奶?这狼王竟然是头母狼? 蓝天有种大跌眼镜的感觉。 虽然他刚才也注意到了狼王的过份饱满的“芋头”,但是,他完全没有往它是一头母狼的方向猜测,只是感到有一点奇怪而已。因为,常识告诉他,狼群的王都是公狼,不会是母狼。这违反常理啊! 狼王亲昵地低着头给小宝贝舔着毛,目光中是满满的母爱。 这温馨的场面让蓝天的紧绷的心弦松弛了下来。 小灰狼吃饱了奶,心满意足地打了个滚,调皮地爬到妈妈的背上,咬它背上的毛。 狼王一点都没生气,朝着蓝天叫唤了几声,然后就背着小狼顺着一条林间的羊肠小径不快不慢地向南边跑过去。由于没了一条前腿,所以它跑起来有点颠簸。(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又发表了vip章节,求个收藏呗,么么哒! 第九十四章 意想不到 狼王一点都没生小灰狼的气,朝着蓝天叫唤了几声,然后就背着小狼顺着一条林间的羊肠小径不快不慢地向南边跑过去。由于没了一条前腿,所以它跑起来有点跛。 蓝天脑内灵光一闪:难道说,它是要带路? 他急忙从两棵树之间的窄缝中挤过去,披荆斩棘地追随而去。 前边有两棵像扭麻花一般扭到一起的树,狼王绕过它们,又跳过一棵横卧着的大树,七拐八拐,竟然走出了这片树林。 一出树林,它回头看了蓝天一眼,把嘴里的两颗红色的什么东西吐到地上,又对着跟着它走出树林的蓝天叫了几声。 蓝天立刻听明白了它说什么:“吃了这两个果子,我就带你去找你想找的那个人。” 蓝天瞬间明白过来,他的魔能又恢复了。看来,只有在那片古怪的树林里,他的魔能才受到了压制。 他不敢放松警惕,一手持剑,保护着自己,微微弯下腰,伸手去捡那两颗红果子。 这不就是那些古怪的树上长着的果子么?红艳艳的,散发着玛瑙般的光泽和诱.人的香味。 蓝天问狼王:“这个有毒么?” 狼王说:“没有毒。你吃吧,后卿大人吩咐过我了,你吃了,我才带你去找那个人。你快点,天快黑了,那些可怕的冤魂要出来了。我必须躲在那片树林里,它们才找不到我。到时候我可就不出来了。” 确实,天空中的余晖快要散尽了。 蓝天救人心切,也顾不上果子有毒没毒了,更顾不上它们沾满了狼王的口水和地上的泥沙了。硬着头皮把两颗果子一并吞下。 狼王甩了甩头,马上使用魔能,带着蓝天,瞬间穿越到一个大洞穴中。 他一眼就看到,梦初就挨着石壁,躺蜷缩在角落里,双眸紧闭。 狼王说:“任我走了。” 它果然立刻就带着狼崽子不见了。 蓝天跑过去。扶起梦初。叫着她的名字。 不知为何,当他的手接触到梦初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唇干舌燥。呼吸急促。 梦初的身体也有些烫,蓝天叫了她好几声,她才星眸微开,看清了是他之后。她的目光迷离而灼热,脸上泛起玫瑰色的潮红…… 这目光所包含的含义让蓝天的虎躯也不由得一震。 虽然。他们并非没有过……嗯,在苏州有过一次……但是,由于梦初的羞怯,而且他当时也没什么经验。两人都没有达到那种境界。 现在,梦初居然破天荒地主动把樱唇凑了过来,狂野地亲吻他…… 他也渐渐失去了理智。疯狂地回应她…… 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无力地试图把梦初推开。 是那些果子,一定是!梦初很可能也被喂了那些果子,才会跟平常的行为大相径庭。 梦初的目光变得更加火辣辣,呢喃着:“蓝天,你怎么了……”此时此刻,她眼中的蓝天在比平日更让她身心迷醉。 蓝天也是,他眼中的梦初就是枝头上的一颗刚刚熟了的樱桃,让他忍不住想采摘下来,一口吃掉。 忽然,蓝天的眼角瞥见几条黑影从洞口那边飘了进来,这就像是有人当头淋了他一盆冰水,他立时清醒了不少。 梦初的神志却已经化成一团浆糊了,对那些黑影视而不见,只是不停地“进攻”,大有把男神扑倒之势。 蓝天捡起那把方才被他丢在一旁的剑,唤出分身,做好了保护梦初的准备。 一条黑影无声无色地飘了过来,弯下腰,低下头,把那张没有五官的诡异的脸对着蓝天的脸,似乎是在端详着他的样貌。过了一会儿,它又对梦初做了同样的事。 蓝天的手紧紧攥着剑,时刻准备着跟它战斗,却意外地看到它摇了摇头,飘出了山洞。 其他几条黑影也挨次过来,似乎是在认人,鉴定完毕之后,就一一飘走了。 蓝天百思不得其解,同时也松了口气,紧绷着的身体无力挨在石壁上。 梦初乘机趴在他身上,小手又调皮了,小嘴巴也开始胡来了,吻如雨下。 蓝天也不作无谓的抵抗了,闭上眼,享受着…… 几乎与此同时,孤独的曼晴也走进了j市的“星星舞剧院”。 她的舞团今晚在这里演出舞剧《李香君》。 她的如同绢丝泼墨的长发挽成古典发髻,斜插着一支凤凰吐珠累丝金步摇,穿一身古式霓虹舞衣,用生动的肢体语言演活了李香君这个人物。 她将李香君初见侯方域时的羞涩自重、新婚燕尔时的甜蜜恩爱、知道大难临头时劝丈夫莫留恋自己、赶快逃走、不要拖累朋友时的冷静自持和拒绝改嫁田仰时的坚定和气节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观众们看得大呼过瘾,连声叫好。 最后一段舞蹈,是曼晴特别设计的,获得很多观众的赞赏。 那是剧中的李香君在尼姑庵中带发修行,在梦中跟苦苦思念的侯方域相会的一幕。 饰演侯方域的男舞蹈演员名叫宝生,是她的老搭档了,两人的配合非常默契,彼此的动作、眼神都非常到位。 舞台被灯光划分为光亮与阴影两个区域。 落红阵阵。身穿白色纱质尼袍、手执桃花扇的曼晴在阴影中独舞。那些纸做的花瓣被她的扇子扇起,形成了别样的风景。 然后,风尘仆仆的宝生在亮光中出现,两人开始了一段独特的双人舞。 两人的肢体由始至终都没有接触,比如他们的手,一个人的手灵活地转动着向左游走,另一个人的手就跟着转动着向左游走,如影随形,但是不会碰到,始终保持着一段很小的距离。这段舞蹈是有寓意的,把他们彼此互相吸引却因故而无法在一起、相见时难别亦难的痛苦通过舞蹈动作投射了出来。 台下鸦雀无声,观众们都沉浸在曼晴他们营造出来的凄美的艺术氛围之中。这是乱世之中的一段让人心痛却又无可奈何的感情,而人生,本就如此,因此,人们很容易产生共鸣。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未完待续) ps:蹦蹦哒哒地求收藏,求订阅!拿票票来砸我吧,快! 第九十五章 疑幻似真 逆神也在台下。他昨晚就已经包下了前三排的座位,并让秘书把票发放给一腾集团的职员。因此,观众席的前三排坐的都是一腾集团的员工。 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心想:曼晴啊曼晴,莫非你把自己当成了李香君,把我当成田仰了?你宁愿血溅桃花,都不愿意接受我么?呵呵,这个游戏因为你而越来越好玩了! 台上台下,谁是演戏的?谁是看戏的? 演出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的秘书按照他之前的嘱咐,递给他一大束花。这是一束用数张一百块钞票折成的99朵玫瑰。 演出结束,主演曼晴和拍档宝生首先出来谢幕。 逆神就趁这个机会上台献花。 曼晴有些愕然地看着他走到自己面前,单膝跪下,把那束花递到自己面前。 台下的观众沸腾了,这有种求婚的即视感啊喂! 曼晴微笑着接过花,礼貌地扶起逆神。 她对着麦克风笑着说:“谢谢这位热情的观众。” 她从花束里抽出一枝花,对着台下的观众说:“同志们,感谢你们的到来,发红包啦。” 她随手把那枝花向台下的人群抛过去,一个身手敏捷、反应奇快的男观众伸手接住,笑着送个他身边的女伴。女伴笑眯眯地接过,脸上荡漾着幸福。 曼晴又用手夹起四五枝花,一枝枝地向不同的方向抛过去,顿时引发了台下观众的争抢。 曼晴向宝生打个颜色,宝生会意,于是跟她一起“天女散花”,不到三分钟。就把那束花全部撒完。 逆神默默地走下来,脸色有点难看。这是当众拒绝我的节奏么?哼,我战逆神在这个世界里存在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试过这样丢脸哩!好,许曼晴,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第二天上午,逆神又来到曼晴的公寓门口。披着晨衣的曼晴不太情愿地给他开了门。 逆神扬了扬手中的两个分别装着蓝色、浅绿色不明膏状物体的保鲜盒、一个装着深绿色巧克力棒、一卷粉红的包装纸。笑着说:“bingo,俺送花来了!” 曼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拜托。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逆神笑了笑,那笑容竟有几分孩童般的天真。 他把手上的材料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然后打开一个保鲜盒,把之前准备好的巧克力软膏拿出来。打开一张纸,一边看纸上所写的制作巧克力花的步骤。一边用不太熟练的动作揉着那团软膏。 他觉得软膏有点沾手,就按照步骤所写的那样,向曼晴要了一瓶淀粉,往软膏上拍了点淀粉。然后把软膏揉匀,然后把软膏分成均匀的小块,揉成汤圆般大。再压成花瓣的形状,上面薄下面稍厚。他取一根绿色巧克力棒。将第一瓣花瓣卷上去,下面捏紧,用同样的方法,交错再粘上气瓣花瓣。取一块浅绿色的抹茶巧克力软膏,擀平,用花萼模具压出花萼,把花萼粘住玫瑰花的底部,捏紧底部。 逆神笑着举着劳动成果,对曼晴说:“看,一枝蓝色妖姬!” 曼晴双手环抱胸前,乜斜着眼看着他,冷冷地说:“你做什么都没有用,我不会感动的,我早就把你拉入黑名单了。” 逆神笑说:“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话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么?你已经改变了我了,我愿意为你而改变。” 曼晴出言讥讽:“你会变?除非山无棱天地合吧!” 逆神眼神宠溺地笑着说:“我就喜欢你这个性,还喜欢你的小毒舌,让我太爽了!” 曼晴说:“好吧,你做完,可以把花留下。我会把她送给我的同事们,他们肯定会很喜欢。麻烦你等一下帮我关门。昨晚我们摆庆功宴,我很晚才睡哩,我现在要去补个美容觉,请你不要弄出什么声音打扰我。” 逆神笑说:“好好,你去睡吧。我帮你看门口,主人!” 曼晴冷哼一声,回到卧房,把房门锁上,大被蒙头。 等她睡到自然醒,看一看闹钟,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逆神应该已经走了吧? 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穿着薄薄的丝绸睡衣,蓬头垢脸地走出来。 她正打着哈欠,却看到了围着围裙的逆神拿着一碟鹅肉从厨房里出来。 他像献宝一样把鹅肉送到曼晴面前,笑说:“潮州烧卤鹅,你最爱吃的。” 曼晴说:“你怎么知道的?” 逆神笑说:“我请教过许叔叔呀,昨天我还请他手把手教我做了一回咧。原来许叔叔是潮州人哪!” 曼晴说:“我只喜欢吃我爸做的。” 逆神说:“你试试吗?如果不够味,下次我再改进!” 他一边说,一边把鹅肉放在饭桌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曼晴看到饭桌上还有蚝烙、糯米猪肠卷、炒糕粿这些潮州传统美食,不禁有些惊讶,问:“这些都是你做的?” 逆神说:“我没这么厉害啦。鹅是我做的,其他的是叫的‘潮人潮菜馆’的外卖。许叔叔说那一家的潮州菜是j市最正宗的,还说你喜欢吃那一家的。” 曼晴撅着嘴说:“你什么时候把我爸给收买了啊?他居然敢叛变哪!” 逆神笑说:“我哪敢收买啊?许叔叔是被我的真诚所感动了,我求了他几天了,他才肯松口哩。” 他把那束已经包装好的一大束巧克力蓝色妖姬递到曼晴手里。 曼晴接过花,笑说:“我代表女同事们感谢你,权当是提前过情人节啦。”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说:“这条象征着居家好男人的围裙跟你的发型不太搭啊!” 逆神摸了摸自己的长发,说:“你不喜欢我这个发型么?我可以换一个呀!很简单的,‘咔嚓咔嚓’一下子就剪了。” 曼晴的眼珠转了转,狐疑地问:“你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逆神笑说:“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话说‘男人征服女人有两条通道,一条是食道’么?当然啦,我想两条道都走,希望‘条条大道通罗马’啊!”他的笑容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邪气,却也并不令人讨厌。(未完待续) ps:回眸的《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的vip章节,求收藏。看官可以先收了,养肥了慢慢吃,就像吃北京填鸭那样!此坑已经签约并且上架,回眸承诺,绝不会弃坑,也不会断更,卖萌打滚求收藏! 第九十六章 葫芦里卖什么药 曼晴说:“我不是问这个。咦?那句话好像是‘女人征服男人有两条通道’吧,你是故意说反的吧?哼,先不说这个,我问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跟你说白了吧,我不喜欢花心的男人,这是基础条件,这第一条不过关,其他的都免谈。” 逆神的眼睛亮了,仿佛溺水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他说:“那如果我证明给你看,我不再花心了,你是不是可以给我一次机会?” 曼晴沉默了。她严肃地思考着。 平心而论,如果曼晴的心里不是被蓝天塞得满满的话,如果逆神不是那么花心的话,他也不失为一个当男盆友的好人选。很多女人都对他趋之若鹜,因无论是样貌、家世、能力,所有“钻石王老五”所需的硬件和软件,他都具备。 关键是,在遭到蓝天的明明白白的断然拒绝后,她的心灵实在是非常失落和空虚,很需要另一人去填补它。可是,有蓝天这珠玉在前,其他人跟他一对比,就真的很难入她的法眼。而她,偏偏又是个不愿将就的人。 虽然曼晴知道逆神也是僵尸,但是,由于蓝天不方便把僵尸联盟的事透露给她,因此,她并不知道逆神做的那些残忍的事。她拒绝他,仅仅是因为他花心而已。 在她看来,逆神,如果去掉花心这一条,那他跟蓝天比起来,也算是叮当码头了。 逆神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笑说:“来,先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曼晴品尝了一下潮州卤鹅,觉得味道还是可以的。虽然比不上爸爸做的,但是至少说明他确实是努力学习、用心做了。 逆神笑眯眯地看着她吃。 曼晴在心里叹着气,以前,蓝天跟她出去吃饭时,也都是这样看着她吃的。 第二天一早,逆神又来了。趁热打铁嘛!他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 他的发型果然换成了一个中规中矩的三七分短发,穿着白衬衫、一套湖水蓝色西装。没系领带。这样就不会显得太正式。手上戴一个限量版的瑞典精工表,量身定做的手工羊皮鞋既舒适又壁逼格。他今天没有开那台拉风的敞篷跑车,而是换了一辆低调奢华的劳斯莱斯。 这分明是一个成功男士的标准配备嘛。 曼晴看都他这身造型。再配上他手里拿着的一筒爆米花,忍不住笑了。 逆神把爆米花递给曼晴,笑说:“为表我的诚意,我今天想跟你去一个特别的地方。” 曼晴把一颗爆米花往上一抛。动作精准地用口接住,笑问:“什么地方?” 逆神很有绅士风度地替她开了门。笑说:“去到你就知道了,请上车,我的主人。” 曼晴笑说:“好,我倒要看看。你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good/girl。”逆神极为自然的伸手拍了拍她的头,修长的手指快速的顺着她秀发滑过,顺手把她送进了汽车的后座。 曼晴被他的宠溺的眼神电到了。半边身子麻麻酥酥的。 他的动作是不是也太过亲昵了?他们之间还没有这么熟吧? 他那张俊逸的脸竟让她鬼使神差的愣了神,直到车子发动。她被车子的爆发力狠狠的晃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暗暗告诫自己,色字头上一把刀,自己可千万别着了他的道。说不定他对每个前女友都做过一模一样的事哩。 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她吃起了爆米花。吃了两颗,又忍不住含笑问:“明天是什么花?” 他笑问:“你猜!” 曼晴的抬头从后视镜看过去的时候,却看到逆神也正从后视镜中看她。 四目相撞的瞬间,逆神勾唇一笑,那么明艳,那么妖娆,那么妖媚! 曼晴再度被震撼了,原来男人也可以妖娆妩媚到这种地步…… 在她被迷得七荤八素的时候,逆神的如同大提琴般悠扬醇厚的声音从前方缓缓传来:“到了。” 曼晴向车窗外望去,望到了一座熟悉的政府办公大楼。 民政局? 曼晴唬了一跳,她的翦水明眸微微地眯了眯,表示怀疑,明知故问:“来这里来干嘛?” 逆神一边笑着说:“一男一女来这里还能干嘛?”一边熄了火,走出车子,替曼晴开了门,把手递给她,意思是要拉着她的手,扶她下来。 曼晴翻了翻白眼,笑说:“不用了,我的腿脚还好使,又不是七老八十,不用人扶。” 逆神吃了个软钉子,却也没有恼怒,笑着看她袅袅娜娜地下来车,跟她一同走进民政局。 曼晴问:“你真的要跟我领证?” 逆神说:“当然。我把自己的证件都拿过来了。” 曼晴说:“可是我没拿证件啊!我听说是要拿户口本、身份证的。我怕自己太粗心,弄丢了,都放在妈妈那里保管哩。” 逆神笑说:“你看那两位是谁?” 曼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竟然看到了自己的父母。她这下是真的惊呆了。 他的父母慢慢地走过来。 许妈妈笑问:“逆神,你真的要跟我们家曼晴结婚呀?她脾气大着哩,你会不会后悔?” “妈!”曼晴娇嗔着着睖了妈妈一眼。 许妈妈脸色一正,严肃地对逆神说:“逆神,如果你是真心真意地娶我们家曼晴,那我们两个当长辈的也不反对。但是,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可不想她受什么委屈。以前你的那些风流帐,我们就不提了。你必须保证,从今往后,只爱曼晴一个,不许拈花惹草的。不然的话,我头一个不放过你!哪怕你是总裁或者是什么,我也不会客气的!” 许爸爸一面听,一面附和地点着头,等她说完,他赶紧说:“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 逆神点点头,正正经经地说:“今天,我当着两老和曼晴的面发誓,从今天起,只爱曼晴一个,生生世世都对她好!如果我违背誓言,那就天诛地灭!”他言之凿凿,语气叫人无法质疑。 他情深款款地对曼晴说:“曼晴,你愿意嫁给我么?”(未完待续) ps:推荐一位好基友无色激情的《重生之此生无悔》,对面的书友看过来,看这家长里短中,暗藏刀光剑影。 第九十七章 脱险 曼晴说:“这也太快了吧?我们还是先交往一段时间吧。” 逆神说:“好,只要你肯给我机会就行。这样吧,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先把申请结婚的表格填好,签上名字,你把表格收着,什么时候你愿意嫁给我了,就再表格上签上名,然后我们再来这边把剩下的手续办了。这样你以为如何?” 曼晴觉得这样的做法对她来说也没有什么损失,还可以让她多了一个保障,于是就答应了。 逆神把双方的证件都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就把一张申请表格交给他,他填好后,签了名字,把表格交给曼晴。 曼晴忽然有点恍惚,难道,他果真转性了? 根据逆神以往的劣迹,她还不敢轻易地相信他,她决定考验他一下。 傍晚,夏珊华打电话给逆神,约他吃饭,被他拒绝了。 逆神正儿八经地对她说:“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啦,我已经是名草有主啦。” 闷闷不乐地挂了电话后,坐在宫仙羽的私人别墅的泳池边的太阳伞下的夏珊华苦笑着对正跟宫仙羽一起在碧波中畅泳的曼晴说:“这下你可以放心啦,他真的为了你收心养性了。” 曼晴笑着说:“我还是有点不放心,是不是你的魅力不够?” 夏珊华跳下水,溅了曼晴一脸的水花,接着攥起拳头,作势要打她,她躲到了宫仙羽的身后。 宫仙羽把身体往旁边一闪,让夏珊华捉住了曼晴。让后漫不经心地说:“曼晴,这我就不帮你了。人家珊华够伤心的了,你还往她的伤口上撒盐哪!这还是你约了她过来,请她帮忙的。” 曼晴笑着向夏珊华认错:“感谢你了,是我不好。” 她并不知道,夏珊华早就是逆神的人了,她知道曼晴的计划后。第一时间就跟逆神串通好了。 曼晴又请宫仙羽帮忙试探。可是宫仙羽这个冰山美人却不肯答应,曼晴也知道她的脾性,她不愿意做的事情。别人是勉强不得的,于是曼晴只好作罢。 曼晴心想:没关系,我的女性朋友可多哩!逆神,可别让我捉住你的狐狸尾巴哦! 几个小时候。破晓时分,梦初醒了。她是饿醒的!她已经一天两夜没有吃任何食物了。她跟蓝天就似是干柴遇着烈火。熊熊燃烧了这么久,完全没有其他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的关系,跟她相拥而眠的蓝天也跟着醒了。 四目相对,梦初羞怯地说:“天哥哥。我饿了。” 蓝天注意到她的称呼变了,笑着说:“还没有喂饱你呀?哎呀,我确实喂不动了。连续喂了这么久,快虚脱了。腿都不是自己的腿了。” 梦初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啦……我肚子饿啦……” 蓝天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说:“现在清醒了,就知道害羞啦……” 梦初笑着把烧得滚烫的脸藏到他的怀中。 蓝天说:“那我们先离开这里吧。跟白曦汇合了,再去找吃的……” 梦初闻言,惊讶地说:“白曦师父也来了?” 蓝天郑重地点点头,说:“她为了救你,消耗了不少风神力啊!t她现在应该很焦急了,我们快离开这里吧。此地也是不宜久留的。” 梦初温柔地依偎着他,依依不舍地说:“可是,如果我们一出去,师父肯定就不让我们在一起了,毕竟我们俩的身份……人家舍不得你呀。” 蓝天说:“我也舍不得,但是……你放心,我会找机会跟你见面的。” 梦初艰难地点点头,眼泪却夺眶而出。 蓝天是背对着洞口的,梦初无意中看了一眼洞口,失声惊叫:“那是什么?” 蓝天回头一看,几个黑影已经飘到了他们跟前。 蓝天立刻化出所有分身。 咦?怎么他的分身多了这么多?之前他顶多也就化出八个来,而今却化出了二十六个,连他自己的本体,一共二十七个。 那二十六个分身排成一列,就似是一道人强,把冤魂和梦初、;蓝天的本体隔开。 蓝天心想:莫非的我的魔能在这洞穴里会增强? 那些冤魂逐个鉴定,似乎是确认了蓝天的分身都不是它们要找的人,忽然全部化成飞烟。 下一秒钟,那些飞烟却又在梦初和蓝天的本体面前重新凝聚成黑影,又重复了一遍“认人”的动作。 蓝天一手执剑,一手攥着梦初的手,准备随时用瞬间转移逃离。梦初也唤出伏羲瑟,进入备战状态。 幸运的是,那些冤魂没有撕人,集体飘走了。 梦初怕得手心出汗,问蓝天:“那是什么?” 蓝天说:“快离开这里,我再慢慢跟你说。” 梦初点点头,蓝天用魔能把她带出了山洞。他发现自己的瞬间转移的速度比之前快了很多,差不多赶得上逆神的速度了。 他们飞上天空,跟正在用风神力吹散浓雾的白曦汇合。 白曦说:“走吧。离开这里再说。” 一行三人往j市飞去。 路上,蓝天简略地把这几天发生的事告诉梦初,梦初说:“哦,那些就是冤魂么?冤有头债有主,我们俩没害过人,因此它们不找我们报仇。” 蓝天说:“我的猜测跟你一样。嗯,因果循环,天道如此!” 白曦说:“这么说来,你们所吃的红果子必定是燃情果了。” 蓝天说:“燃情果?” 白曦说:“燃情果,也叫穿肠果,双.修果。普通人绝不能吃,对于他们来说,那是穿肠毒药,吃一颗就会肠穿肚烂而死。而对于身负修为或者魔能的你们来说,它们就没有毒性,而且它们还是双修伴侣永来增加修为的良药——” 梦初问:“什么是双.修伴侣?” 白曦说:“比如说我跟腾蛇,就算是神兽中的双.修伴侣了。明朝时,伏羲神族的后人流风平舆跟祝融神族的后人流火荧也是双.修伴侣,可惜他们始终没有子女,而且流风平舆被将臣所杀之后,流火荧也痛不欲生,情愿殉情,特意去刺杀将臣,打算与将臣同归于尽。可惜也死在将臣手中。”她有意无意地看了蓝天一眼,虽然她的眼神仍然是平淡无波,却又仿佛包含着无尽深意。(未完待续) ps:第二更送上。通常早上8:30、下午3:30各一更,和氏璧加更,月票30加更。 谢谢你们一直支持我,回眸爱你们哦! 第九十八章 请你救应龙 蓝天不卑不亢地朗声说:“我知道我父亲罪孽深重,我也不敢说他所做的事跟我毫无关系。但是,我的身份尴尬,唯一能做到的,也就是保持中立,两边都不帮而已。” 白曦说:“我也知道。我只希望,你帮我们做一件事,不知道可否?” 蓝天说:“请讲。” 白曦说:“应龙如今在旱魃的手上,我曾经去查探过,旱魃把他关押在黑屋子中,日夜折辱,即便应龙已经归天了,旱魃还用锁魂钉把他的灵魂禁锢在肉身中,继续折磨。我请求你,找一个机会,让应龙得到解脱。” 蓝天说:“其实,自从我知道应龙和旱魃的事之后,我就有了一个想法,让应龙的灵魂离开他的肉身,然后把它带到毕方异域,让它跟轩辕妭儿的那个可怜的魂魄团聚,给对方一点安慰。即便你不请求我,我也会去做的。” 梦初很受感动地对白曦说:“师父,蓝天的心地是很善良的,他真的不会为虎作伥,跟那些僵尸同流合污的。” 白曦点点头,淡淡地说:“可惜呀,他的身份让我不能十分信任他,只能信一半。” 蓝天笑说:“能得到您的百分之五十的信任,我很荣幸。” 他的笑容过于灿烂,让白曦的冰封千年的心湖竟也荡起了一丝涟漪。 她为了掩饰,加快了速度,飞在最前头。 蓝天看到她没有回头,就乘机拉着梦初的手,说:“我只恨这段路太短哪!” 梦初撅着嘴儿说:“我也是。蓝天,我觉得自己的风灵力好像是增强了好几倍呀,运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难道。我跟你也算是双.修伴侣?可是,你的是魔能而我的是灵力啊,这样也算?” 蓝天说:“可能是有作用吧。”他笑得有点坏坏的,说:“要不,我们再去吃两颗试试?” 梦初笑着捏他的手。 谈笑间,他们已经飞到梦初家的上空,白曦的心也有点乱。用尽量平淡的语气地对蓝天说:“你就送到这里吧。请留步。哦,有件事,我跟你说一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说的那头母狼王应该也是吃了燃情果,魔能大增,才会从红眼僵尸狼突破成紫眼僵尸狼的。我估计它吃的还不少。你回去之后。也可以试着突破,看能不能升级为紫眼僵尸。这样你的实力就足以跟战逆神的相抗衡了。” 蓝天微笑着道了谢,深深地看了梦初一眼,笑说:“你去吧。我看着你们进屋。” 梦初的眼圈红了,一步三回头地跟着师父飞到了自己的阳台上。进了屋。 蓝天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家里的竹青色的窗帘和从屋子里偷出来的橘黄色的柔和的灯光,一时还舍不得离开。 这一幕被地宫中的逆神用x光千里眼看在眼内。他冷笑一声,对站在他身旁的仍然是穿一身古装白色战袍的白起说:“白曦来了。” 白起说:“盟主。要不要去围剿他们,把华胥白莲衣抢过来。” 逆神说:“暂时不用。现在不要轻举妄动。” 白起说:“属下有一事不解。当初如梦初回到j市之时。主公按兵不动,不就是为了等白曦出现吗?如今白曦已经来了,主公为何——” 逆神笑说:“此一时彼一时也!经过这一天两夜,如今那个小草帽恐怕已经怀上了,等她把小僵尸生下来,再做其他的也不迟。” 白起深深地鞠了个躬,笑说:“盟主英明!” 梦初和白曦进屋时,刘炎和金鑫正好在吃晚饭。 二人对着白曦叫了一声师父,刘炎就没好气地对梦初说:“你跑哪里去了?害我弟弟担心死了,这些天都瘦了好多。前两天,他看你还没有回来,就坐不住了,非要去毕方异域看一看,后来被毕方那老头轰出来了,说是你跟那只僵尸早就走了。他打你的手机,你又没有接听。他就满世界地乱跑找你,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你快打个电话给他,叫他回来吧。” 梦初说:“我、我手机没电了……是我不好。以后我去哪里,都会先跟你们说一声。” 她用家里的座机打电话给刘焱,刘焱第一时间就接电话了。 梦初竟有些哽咽,说:“刘焱……” 刘焱说:“你回来了?回来就好。”声音里满是劫后重逢的惊喜。 梦初说:“嗯,我……对不起。”她对刘焱是满心的愧疚,确实无法说出来。 刘焱说:“你回来就好,别的不用说了,我明白的。梦初,我从来都没有对你说过,我喜欢你,但是,我知道你是知道的。我只想问一句,我到底有没有一点点机会?你不要怕伤害到我,如实地跟我说清楚吧。” 梦初也下定了决心,要跟他说清楚,不要让他抱着一丝希望,一直等着他,就狠下心肠,说:“好的,那我说了。我爱的是蓝天,他也很爱我。除非他辜负了我,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辜负我的,我也不会辜负他的。刘焱,这世上还有很多好女孩,你不要再等我了。” 刘焱沉默了很久,苦笑着说:“这样也好。你判我死刑,总比我遥遥无期地等下去,被判无期徒刑要好一些。长痛不如短痛啊!好了,我明白了,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也不再单恋一枝花啦。梦初,说好了啊,你可别后悔呀!” 梦初说:“嗯,谢谢你。你是个好男人,一定会找到一个好女人的。” 刘焱说:“那好,我跟我哥说一声,说我到昆仑仙境去散散心,两天后就回来了,叫他不用担心我。” 梦初说:“嗯。” 挂了电话后,她把刘焱的原话告诉了刘炎。 刘炎冷哼一声,说:“他没事尤自可,否则的话,我拿你是问。” 白曦说:“先吃饭吧。” 金鑫也打圆场说:“对对,快过来吃,刘炎做的这只手撕鸡,可真好吃啊。” 白曦一听是手撕鸡,连忙摆手,说:“算了,我还是不吃了。”(未完待续) ps:读者们看过来,这是今天第一更,第二更将会在下午2:30分送到。 第九十九章 是祸是福? 这个时候,刘炎和水淼也注意到这边了。 水淼滑了过来,问:“梦初,你怎么了?” 刘炎脱掉溜冰鞋,黑着脸走过来,眼中喷出两股怒火,直射蓝天。不要忘记,他可是有火神力的仙人,已经修炼到眼睛也能喷火的地步了。 蓝天躲开,看了一眼刘炎,问:“你是刘焱?”他觉得刘炎跟他记忆中的刘焱的模样很像,但是,气质却不一样,故而有此一问。 刘炎说:“放开你的手。你是我们的敌人!” 蓝天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笑说:“你不是刘焱。我也不是你们的敌人。请问,我做了什么与你们为敌的事了么?我自问俯仰无愧于天地,不曾做什么亏心事。” 水淼说:“现在别争论那些了,你们看梦初脸都白了。白曦师父精通医理,咱们快带梦初回去吧。咦?” 三人都看到,梦初的腹部居然慢慢地鼓起了一些。 蓝天也心疼梦初,只好放开手,看着他们把梦初带走了。他唯一可以做到,就是远远地跟着,看着他们从阳台上进了屋。 白曦给梦初搭了脉,脸色凝重起来。她把头伏在梦初的腹部,听了一听,确定了是怎么回事。 她说:“从这个脉象来看,梦初是怀上了蓝天的骨肉了。梦初,你们——那天吃了燃情果后,是不是没有做措施?” 梦初苍白的脸上已无半点血色,气若游丝地说:“我不记得了。我们两个那时候神智都不清了——应该是没有做。” 刘炎铁青着脸,想要说什么,却被水淼用眼神阻止了。 水淼说:“你们说的是在魔狼谷那两日么?可是,我听你们说。那事儿才过去没两天啊,这么快就知道是怀上了?而且为什么她会痛成这样?” 白曦说:“这不是普通的胎儿,是一个僵尸和神族后人的混血儿,生长得比一般的胎儿快,虽然是怀上不足两日,可是胎象已显,肚子也鼓起来了。而且现在已经有胎动了。它如今已经相当于是人类的三个月大的胎儿了。” 刘炎咬着牙说:“蓝天这个混蛋。我去找他算账去。” 水淼说:“这又是为什么?人家是两情相悦,而且也是因为吃了燃情果。换了你,你也控制不住吧。” 刘炎有点生气了。说:“你怎么也偏帮这他啊?是不是他长得帅,就所有女的都喜欢他呀?” 水淼笑说:“你说什么鬼啊?我只是就事论事,你扯到哪里去了?我可不喜欢他那样的万人迷!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对梦初是发自内心的爱。师父,你打算怎样处理此事?” 白曦说:“她痛一阵就没事了。没什么大碍,无需用药。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小胎儿长得太快了,一下子吸收了她的太多的营养。刘炎。你去煲点补充营养的汤水,给梦初喝了,应该就没事了。” 刘炎不太乐意地扭着头。装作没听见。水淼扯他的耳朵,说:“师父说的你都敢不从?” 刘炎吃痛。也怕师父,只得黑口黑面地去了厨房。 白曦又用千里传音对仍在半空中等候的蓝天说:“蓝天,你进来一下。” 蓝天听到白曦叫他,也没有多想,赶紧就过来了。 白曦把方才的诊断结果告诉了他,他一时也有点接受不了,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都有。 白曦看到他神情复杂,有欢喜,有担忧,有惊讶,有惧怕,就问:“蓝天,梦初既已怀了你的孩子,你好歹给个说话吧。” 蓝天坐到梦初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 梦初也眼巴巴地看着他,眼中水波荡漾。 蓝天说:“这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件好事。我当爸爸了,而且是跟我最爱的人有了爱情的结晶,这我肯定是欢喜的。可是,一旦小宝贝出生,那我就没有了阻止逆神实施计划的理由了。这是福还是祸,很难说得清楚哪!” 白曦说:“逆神的计划?你可以说一下么?” 蓝天深呼吸一下,犹豫着要不要说出来。 由于梦初和胎儿的关系,他的感情的天平已经严重倾侧,歪向了梦初所在的这一头了。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他把伪丧尸病毒的事说了出来。 白曦倒抽一口冷气,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看来,必须跟腾蛇商量一下了。 她跟腾蛇之间是有特殊的心灵感应的,她用这个功能跟腾蛇通了话。 腾蛇沉吟片刻,说:“为今之计,只有把梦初接回昆仑仙境,好生照管,让她在仙境中诞下孩儿,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逆神也不知道此事,就暂时不会有异动了。” 白曦说:“目前也只有这样了。只是,麒麟那个暴脾气,最好也不要让它知道梦初的孩子是谁的,不然,可能它会对胎儿下狠手。” 腾蛇说:“这个——我也想好了。我会跟刘焱说一下,刚好他也在这边。” 白曦说:“你是想让刘焱——这,也是个办法。只是委屈了刘焱了。他对梦初——相信你也看出来了。” 腾蛇说:“他是一个顾全大局的人,应该是愿意摒弃个人恩怨情仇的。若他实在是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他,我可以再去找金鑫。” 白曦说:“好,就这么办吧。” 她对水淼、蓝天、梦初说:“等梦初喝了营养汤之后,我们就启程,送梦初回昆仑仙境安胎,直至小孩出生。” 蓝天和梦初觉得这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就同意了。 蓝天笑着对梦初说:“谢谢你,让我有机会当爸爸呀!我可喜欢小孩子了。到时候孩子出生了,我来当奶爸,你好好休息。” 梦初流着泪说:“可惜你不能到仙境里去,看着孩子出生。” 蓝天帮她拭去眼泪,说:“快当妈妈的人了,不要动不动就哭了。不然,以后孩子像你这么爱哭的话,带他就辛苦了。梦初,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梦初说:“我喜欢男孩,活泼一点,最好像你这么阳光开朗。” 蓝天说:“我男孩女孩都喜欢,最好是龙凤胎。”(未完待续) ps:通常星期一至五是8:30分第一更,下午2:30分第二更。星期六、日是下午3:30第二更。 第一百章 甘愿吃死猫的刘焱 蓝天的话给梦初打了一支强心针,她破涕为笑。蓝天又温言软语地哄了她好一阵,她的心才算是安定了下来。 半个小时后,她喝了刘炎煲的花旗参瘦肉汤,感觉好些了。 白曦化成半人半蛇形,让梦初和水淼骑在自己身上,蓝天、刘炎护送她们,向着西北大沙漠飞去。为了保险起见,白曦还让梦初穿上了华胥白莲衣,让她隐了身。这样就算是中途遇上敌人,梦初已经怀孕的事也不会暴.露。 蓝天把梦初送到大西北沙漠的上空,跟她洒泪挥别。 白曦看他飞得很远了,才让昆仑仙境的入口显示出来,众人如贯而入。 迎接他们的是刘焱,他已经听腾蛇说了梦初怀孕的事,也答应了腾蛇的请求。可是,当梦初现了深,他看到梦初的微微隆起的小腹时,他还是忍不住心酸了一下。 梦初的父母听说梦初回来了,也赶出来迎接,一眼看到梦初的这个身形,都呆住了。 梦初的爸爸如清朗说:“这、这怎么回事?梦初你、你胖了?”这对于一个独生女的父亲来说,这太突然了,他希望不是真的。 梦初的妈妈是水做的,直接就急得流眼泪了。 梦初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个时候,麒麟也带着两只小麒麟飞过来了。腾蛇、金鑫也过来了。 关键时刻,刘焱勇敢地挺身而出,说:“伯父,伯母,是我不好。我会负责任的。” 如清朗看着他。说:“你、你怎么能这样?你想奉子成婚哪?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哪,我们这些老家伙,可没你们这么新潮。不过,你当我的女婿,我还是高兴的。”他跟刘焱相处了这么久,刘焱的人品、性格、智慧、能力都是得到了他的赞赏的。 梦初的妈妈听说刘焱是爸爸。也转忧为喜。笑着说:“既然都这样了,那你们看什么时候把事儿办了?” 刘焱看了一眼梦初,梦初犹豫着说:“爸爸妈妈。我——” 刘焱知道她不会说谎,就抢着说:“其实我们今天一早已经去民政局登记了。不过,目前的形势太严峻了,我们就不在外头举行婚礼了。就在这昆仑仙境里办一个喜宴,大家高高兴兴吃一顿饭。二老以为如何?” 如清朗笑着说:“这是非常时期嘛,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好吧,就在这儿办。对了,新房呢?” 刘焱说:“有。我打算把这昆仑山的一个玉洞改建一下,我们一家人都住一起,你们说好不好?” 梦初的父母都笑着赞同。他们只有梦初一个女儿。自然是想跟女儿女婿住一起的,难得刘焱跟他们两老也是一向相处得很好。住在一块也没什么问题。 梦初也没什么意见,心里非常感激刘焱的大度和体贴。 因为梦初小时候照顾过两只小麒麟,所以它们是认得梦初的,跑过来蹭她的腿,梦初把其中一只抱起来,笑着说:“你是奇奇还是霖霖?哇,你有四十五斤了吧?长得好快呀!” 梦初妈妈连忙说:“哎呀,快放下,你现在可千万要注意,不要干重活。” 刘焱笑着接过梦初手里的小麒麟,说:“这是奇奇,它头上的角颜色稍微比霖霖的颜色深一点点。” 霖霖见梦初只抱了奇奇而没有抱它,不干了,竟然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梦初妈妈笑着说:“霖霖乖,来,我抱抱。” 霖霖的脾气却很倔,嚷着:“姐姐抱,姐姐抱。” 梦初笑着说:“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哪!” 水淼笑着抱起霖霖,说:“姐姐不舒服,抱不动你了,你乖,等会儿我带你们到不周山去玩好不好?”霖霖这才不哭了。 麒麟对刘焱说:“你这小子,看不出来啊,平时不露山不露水的,行动这么快!” 刘焱神色不易察觉地一黯,强颜欢笑地说:“那当然了,梦初是个好姑娘,我不快刀斩乱麻,不怕被人抢了去啊?” 麒麟又对全程黑脸的刘炎说:“你小子怎么不高兴呀?是不是被弟弟抢了先,不开心啦?谁叫你不不快刀斩乱麻啊?”它意味深长地瞟了水淼一眼。 刘炎闷声不语。 水淼笑着说:“对呀,大师兄,你有没有心仪的女孩子,要不你们四个一起办了,喜事成双啊。” 刘炎瞪了水淼一眼,气乎乎地跑了。 水淼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问刘焱:“我说错话了?” 刘焱微笑着说:“有些话,我不能替他说。还是他自己跟你说吧。” 其实,除了水淼之外,所有人都看出了刘炎的心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水淼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搂着梦初说:“梦初,你最老实,你说,什么事儿呀?怎么好像是你们都知道,我不知道哪?咱们俩这么要好,你不要瞒我,不然我可生气了。” 梦初其实早就有心帮刘炎捅破这层纸,如今见水淼追问,就把嘴巴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大师兄喜欢你,喜欢很久了。你真的一点都不晓得呀?” 水淼愣住了。她还是真是万万没想到啊! 梦初又低声说:“你对他有没有那个?找个机会跟他挑明了说吧,省得他老憋在心里,闷得慌。对了,他还特意学做你以前提过的古法盐焗鸡哩。” 水淼看着刘炎远去的背影,心乱如麻,说不出是欢喜还是忧愁。 她回到自己的住所(蛇巫之山上的一间石屋),不禁想起了自己跟刘炎初相识时候的那件啼笑皆非的事儿。 那个时候,她刚刚以优异的成绩从警校毕业,就被上头派去夜.总会当卧底。 从没有穿过裙子、没有化过妆的她穿上了短裙、烫了发、化上浓妆,第一天到那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上班(什么职业就不用我说了吧),就被几个客人灌醉了。 一个居心不良的男客人把迷迷糊糊的她带到酒店,差点就假戏真做了。 危急关头,刘炎破门而入,把那个男人痛打一顿,赶走了。 他本打算扶水淼离开,却被她吐了一身,而且她自己的衣服也脏了。(未完待续) ps:《这只僵尸不太冷》第一更送到,卖萌打滚求收藏! 第一百零一章 难产 这个时候,是深夜两点钟了,刘炎也不方便直接送水淼回她的居住地,就只好在酒店浴室洗澡洗衣服,换上了酒店提供的浴衣,同时也还让女服务员帮忙,给水淼也换上干净的浴衣。 他守着水淼,照顾了她半宿,不知不觉间,就在床边睡着了。 岂料天亮之后,水淼清醒过来时,看到了自己的衣服换了,而刘炎就睡在她身旁,竟然误会了他,以为他对自己做了什么事,也不听他的解释,对他大打出手。 水淼的身手虽然了得,但是刘炎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仙,她怎么打得过他? 可是,他们的动静却惊动了酒店的保安,警察也来了,把他们带到了警察局。 水淼由于是卧底,也不方便透露自己也是警察的身份。反正她一口咬定,是刘炎对她做了不.轨的事。 刘炎解释了大半天,才算是解释清楚了。 水淼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了他。她是个爽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绝不会是明知道自己错还强词夺理的,于是她赶紧道歉,感谢他的大恩。 刘炎倒要没怪她,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为了好友。 后来,刘炎找准时机,把她是神族后人的事告诉了她。水淼这才明白,为什么刘炎那晚会“恰好”出现,保全了她的清白,原来他刚好在那件事发生前两天发现了她是共工水族的后人,暗中保护着她。 她当上他的师妹后,,他一直以大师兄的身份教导她、关爱她,每当她遇上致命的危险。他都会及时出现。 本来,水淼以为那些是出于他的兄弟之情,原来,他居然……咦?为什么自己的心这么甜哩?也没吃蜜糖呀! 傍晚,她特意去找刘炎,打算跟他谈一谈。 刘炎正在学做一道菜,正是水淼一直想吃的古法盐焗鸡。 他看到水淼突然来了。有点发窘。像是被抓现行的小偷那般慌里慌张。 水淼已经闻到了锅里的盐焗鸡的香味,却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你在做什么?怎么不叫我来享用?” 刘炎慌乱地说:“没、没什么。是——哦,是我心血来潮做的古法盐焗鸡,我想、想试一试做得好不好,好吃的话再叫你来。” 水淼说:“心血来潮?哦。我还以为你是特意为我学做的哩。本来我还挺感动的。哦,原来是我表错情啦?哼。我走了。”她假装生气,往门外走。 刘焱连忙挡住她的路,语无伦次地说:“是,其实是。嗯不是,是,是。不是……” 水淼不等他说完,突然来了一下擒拿手。把他反身按在墙上,说:“你老是交代,是还是不是?” 刘炎笑着求饶,说:“是是,是特意为你做的。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水淼的手臂已经从他身后伸过来,环住了他的腰。 他讷讷地说:“你……我……”他的耳根正以诡异的速度红成了番茄片。 水淼把头靠在他的背上。 一切尽在不言中。 刘炎无比欢喜地握住了水淼的手…… 由于胎儿长得太快,梦初经常不舒服,因此筹备喜宴的事是差不多都是刘焱一个人承包的。他求了刘炎两次,刘炎才勉强答应帮他做喜宴当晚的菜肴。 刘炎实在是气不过,凭什么自己最疼的弟弟要吃这只死猫,而且这只死猫还是他最痛恨的僵尸弄出来的!偏偏弟弟又是这样的心甘情愿! 三日后,刘焱和梦初办了喜宴,一家人住进了玉洞中。 梦初她以身体为由,请求妈妈跟她住一间房,妈妈为了方便照顾她,也同意了。于是刘焱跟如清朗各住一房,梦初跟妈妈同住一房。 梦初的肚子又大了许多,而且经常闹肚子疼,她的食量变得非常大,必须一天吃五餐才勉强满足了胎儿的需求。 梦初的妈妈非常奇怪,问刘焱:“她到底是怀了几个月了?现在看来都有六个月了。怎么长得这么快?” 刘焱早已经想好了说辞了:“我跟梦初都是神族后人,孩儿自然是跟常人不一样。白曦师父说,恐怕再过不了几日,孩儿就要出生了。” 又过了两日,梦初突然又没了食欲,吃什么吐什么,可把父母都急坏了。 刘焱却早有心理准备了,出去了一会儿,拿回来一个矿泉水瓶,瓶中装着鲜红色的液体。 他说:“这是白曦师父给的营养液,吃这个就可以。” 梦初也知道那是什么,“咕噜咕噜”地一口气把那些动物的鲜血喝下去。 她不禁有些担心,孩子生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一只嗜血的小僵尸么? 刘焱暗地里安慰了她几次,她才没那么郁闷。 一连三日,她都是喝这个。到了第四日,她的胃口又变了,变成了每天早上喝一瓶鲜血,然后吃四顿正常人的饭。 又过了两日,半夜,梦初突然痛醒了。 梦初的妈妈也醒了,把太阳灯电灯开了,才发现被单上全是血。 胎儿突然作动了,羊水也破了,血水像崩盘一样汹涌而出。 梦初妈妈吓得不得了,她和爸爸照顾着梦初,刘焱把白曦叫了来,给梦初接生。 梦初面无血色,手紧紧抓住床单,叫得撕心裂肺。 白曦观察了一阵,低声地刘焱说:“婴儿太大了,胎位也不正,卡在那里出不来了。” 刘焱还算冷静,说:“要不要给她打一支催产针?我实验室里有药剂,” 白曦说:“试一试吧。恐怕用处也不大。” 刘焱去了。 时间一秒秒地过去,梦初的体力渐渐消失,叫声也弱了下去。 偏偏她肚子里的那个小魔君,非常不安生,时不时扭一下身体,抓一下她,撞一下她,让她痛不欲生。不过,她的内心也因此而感到安慰,因为那说明胎儿还活着,而且精力充沛。 “啊,我要死了吗?”梦初大叫一声,痛得晕了过去。 梦初的妈妈急得六神无主,一味地念“南无阿弥陀佛”,求佛祖保佑。如清朗想帮忙,却又手足无措,不知道从何入手。 白曦说:“不能再拖了,再拖,大人小孩都有我危险。看来要剖腹产了。”(未完待续m.)(未完待续) ps:奇幻甜宠文《这只僵尸不太冷》的第二更,将会在下午2:30分送到。 第一百零二章 小魔君出世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梦初的体力渐渐流失,叫声也微弱似小猫叫。 偏偏她肚子里的那个小魔君非常不安生,时不时扭一下身体,抓一下她,踢一下她,让她痛不欲堪言。不过,她的因此而感到安慰,因为那说明胎儿还活着,而且精力充沛。 “啊,我要死了吗?”梦初哀声尖声,痛得晕了过去。 刘焱也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管催生的针药。看这情形,这针药暂时用不上了。 白曦说:“不能再拖了,再拖,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还是剖腹产吧,刘焱,把她转移到你的实验室,你来操刀,我协助你。” 刘焱点点头。 刘焱放下那管针筒,给梦初揉了揉太阳穴,擦了点清凉油,又洒了点清水在她脸上,她逐渐清醒了。 刘焱跟白曦合作,用床板做担架,把梦初运到了实验室。 他给梦初打了一支麻醉针,让她局部麻醉,就开始做剖腹产手术。 梦初的父母一声不哼地玻璃门外凝神注视着,气都不敢多喘一下。 几分钟后,刘焱用手术剪刀剪短脐带,抱出一个满是血污的看上去起码有十斤重的婴孩。 梦初无力地“啊”了一声。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那个男孩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正骨碌碌地左右转着,看完了白曦,又看站在白曦旁边的刘焱,接着还似乎是打量了一下远处的外公、外婆。 白曦把婴孩抱到梦初面前,疲惫不堪的梦初看到男孩的那张皱巴巴、红彤彤、胖嘟嘟的小脸,终于放了心。因为这男孩的模样看上去跟普通的婴儿没什么不同,而且模样跟蓝天挺像的,眼睫毛又长又浓密,笔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他也正打量着自己哩。那目光不像是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懵懵懂懂的,反倒像是个已经两三岁的小人精儿的。 一小时后,梦初给儿子喂奶时这着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当母亲的辛劳和喜悦。果然是痛并快乐着啊! 梦初一心一意地安胎保胎、生孩子、哺乳的这些日子里。蓝天也没闲着。 他把公司的事暂时交给可靠的人打理。自己则闭关三日,在餐霞阁潜心修炼升级魔功法。 升级魔功法,在将臣留下的魔能秘籍古轴上有详细的记载。而且图文并茂。 蓝天要从红眼僵尸升级为紫眼僵尸,就必须修炼此功法,把身上的所有魔气都导入丹田,再转换成更强大的紫眼僵尸级魔能。 他已经修炼了五日五夜了。还不曾找到其中的诀窍。他身上的魔气仍是似一盘散沙,无法凝聚到丹田之中。又像是一群无头苍蝇,在他体内四处游走,却不接受他的引导。 深夜,万籁俱寂。 闭着眼打坐的蓝天深深吸了一口气。脑中一片空白。他已经进入了忘我的精神境界,内心一片澄明。 忽然,他隐隐感觉自己身上的魔气。正从他体内“游”出体外。他睁开眼睛,竟然看到无数的黑色光点正在他的周围打转。这些光点是什么?难道这就是魔气?怎么都跑出来了? 那些光点有的只是零星一点。在他的身边飞舞着,仿佛是黑色的萤火虫,有的却是一团团的,像是一朵朵迷你乌云。它们闪烁着,似是打着什么摩斯密码。有些魔气似乎还有了魔性,调皮地凑近他,在他脸上轻轻擦过,像是表达轻昵的意思,让他倍感亲切。 他回想起古轴中所记载的那个升级魔功法,就用意念去感应那些光点,然后引导它们进入自己的丹田。 那些光点似乎是接收到了他的意念的指引,就争先恐后地向他的丹田涌过来,一下子就涌进了全部光点的三分之一左右,把他的丹田填得慢慢的。 丹田的肿胀感让他非常难受,疼痛从丹田蔓延开来,传遍全身。 自从他变成了真正的僵尸以后,身体就丧失了痛感,即便是断臂断脚,都不会觉得痛了。但是,他的丹田却还有痛感。 他停止了意念引导,但是,那些光点似乎失去了控制,还是源源不绝地涌进他的丹田。 紧接着他似是听到丹田那个位置传来“噗”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被阻隔的魔气瞬间顺畅地被丹田吸收进去,然后,体外的魔气继续源源不断地涌进来。然后丹田又继续被填满,又破碎,又吸收魔气。如此循环反复。 每一次,蓝天都会经历那股疼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剧烈。 忽然,一阵剧痛降临,刚才的那种疼痛跟此刻的剧痛对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正被谁用力地撕扯,仿佛是当日在魔狼谷所见的那些冤魂在把他撕成碎片一般,全身从脚尖到头发丝,无一不痛。尤其是丹田的位置,好像是有什么要爆体而出。 蓝天倒在地上,感觉自己下一刻就要死去。 这种情形,古轴里根本没有记载啊! 不知道痛了多久,他的意识也开始模糊凄厉。 他用手重拍自己的脑袋,强行让自己保持清醒。 忽然,他灵机一动,又使用了意念引导,但是,这次却是向反方向引导。 幸好这招有效,那些剩余的光点虽然还想涌进去,但是却被他的意念控制着,不再前进,慢慢地平息下来。 他收敛心神,用手撑地,慢慢地坐起来。 他站起来,在冰箱里拿了一包血,吸了,补充一下体力。 他歇息了一下,又开始打坐,引导魔气入体。这次他有了经验,吸收了余下光点的三分之一之后,就用反向引导阻止魔气的进入。然后歇息一下,又开始引导。这样重复了三次,所有光点都进入了他的丹田之中了。 剩下来的工作,就是把丹田吸收的所有魔气转化为紫眼僵尸级级魔能了。 这可没有那么简单,在转化的过程中,他必须受雷劫,也就是要用肉身硬生生地承受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劈,并在这个过程中,利用天雷中的雷灵气帮助他把魔气转化为魔能。(未完待续) ps:奇幻甜宠文《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卖萌打滚求收藏、求订阅哦! 第一百零三章 在雷劫中升级(冰渊天女的鸣奏和氏璧加更) 为了不伤及无辜,蓝天来到了j市郊外的一个渺无人烟的空旷地方,布下了一个引雷阵。 蓝天会懂一点天文地理,看出今晚会有雷电暴雨,当地的天气预报也是如此说。 这正是他升级的好时机! 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的,俨然一副暴风雨的前兆。 偶尔有一两只孤鸟从天空中飞过,哀哀鸣叫,好似有哭诉着什么。 空气压抑得很难受,蓝天有种莫名的不安,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抬头看了看天空,却见乌云滚滚,似是造化之神在厚厚的云层后酝酿着什么。 天色暗了下来。狂风怒吼。 黑暗中,一把飞扇由远而近。扇上站着一个男人。 那人的相貌虽跟刘炎一样,但是他的气质却让蓝天确认此人肯定是刘焱而并非刘炎。 蓝天很诧异,问:“你怎么来了?” 刘焱说:“我过来j市办点事,看到这边有人在布阵引雷,就过来看看。蓝天,你是要为了突破升级而引雷劫么?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万一……你抵受不住雷劫的话,就会……可能你不会死,但是很可能会经脉尽断,终身瘫痪……” 蓝天说:“没事的,我命大。” 刘焱说:“为什么你突然这么急着要升级呢?我记得,以前你可是连一点后天魔能都不愿意学的。” 蓝天说:“落后就要挨打。我要变得更强大,才可以保护我所爱的人。” 刘焱低头不语,片刻后,他抬起头,说:“要不。我来替你护法吧。” 蓝天有些愕然,嗫嚅着说:“你——为什么?” 刘焱微微一笑,笑得如同阳春三月的柔风般温和,说:“跟你一样,是为了梦初和还未出生的孩子。” 蓝天怔住了,半晌才说:“谢谢你。梦初她们怎样了? 刘焱说:“放心,还好。胎儿长得很快。可能他过几天就会临盆了。等孩子平安出生了。我会设法通知你的。” 蓝天感动地说:“你是个难得的好人。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你呀。” 刘焱笑着说:“说什么呢?难道感情不是你情我愿的?安啦。” 他皱着眉看着天边的黑压压的翻滚着的雷云。那云层中已隐隐有闪光。他说:“我已经感受到云层之中的雷灵气了,你准备好,马上就会降下雷劫。” 蓝天笑了笑,就地盘膝打坐。凝神静气。 轰隆一声雷响,一条银白色的锯齿状的闪电自云层之间闪现。就像是老天爷划了一下火柴。 那闪电像是长了眼睛,直直地向着蓝天劈过来,不偏不倚地劈在了他身上。 大量的雷灵气顿时涌入蓝天的体内,一种难以言欲的痛疼席卷他的丹田。疼得他直不起腰,。 老天爷就像是个玩火的顽童,划了一次又一次火柴。把夜空照得比白昼还亮。 那些闪电像是约好了似的,一道接一道地劈到蓝天身上。 刘焱留心数着:“一、二、三……二十六。蓝天,你若承受不住了,就喊我,我把雷电引到别处。” 蓝天倔强地摇摇头。 此刻,他的丹田所承受的那种难以言喻的痛苦,比之前他在餐霞馆中感受到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还要厉害十倍。 他强撑着,用尽全身的气力,引导着丹田中乱窜的雷灵气,把魔气转化为魔能,却迎来更大的疼痛。偏偏他还不能停下来,一停,就前功尽弃了。 忽然间,山摇地动,他所坐的地方开始一寸寸坍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他仍然端坐在深坑之中,浑身冒出股股浓烈的黑烟。黑烟越冒越多,把他整个人都笼罩住了。 “第七十道。”刘焱说。 风起云涌,雷电变色。一道灰色的闪电,狠狠地劈在下来。 蓝天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也被劈开了,痛得他几乎要晕过去。 接下来的闪电,就都是黑色的了。 “第八十道,蓝天,撑住,快成功了。”刘焱大喊一声。 最后一道闪电,竟然是紫色的。 蓝天竟然不觉得痛了,丹田都已经痛得麻木了。 他睁开眼睛,一双紫色的眼睛! 他升级成功了! 他从深坑中一跃而起,跳了出来。 雷电过后,大雨倾盆。 刘焱朝他伸出一只手,跟他紧紧地握了一下收,说:“恭喜你,蓝天,你用坚强无比的意志忍受了常人所不能忍的痛苦,笑到了最后。” 蓝天笑着:“你升仙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熬过去的?真男人,就该这样。” 刘焱笑着说:“我跟哥哥天生就有火灵根和雷灵根双灵根,天生就对雷灵气有亲和力,不怕被雷劈。我倒是有点担心梦初,若是她熬不过雷劫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 蓝天笑说:“不怕的。有你们帮她护法嘛。” 刘焱说:“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当初圣土神族后人升仙时,虽然凶险非常,却有还算顺利。” 蓝天说:“麻烦你转告梦初和白曦一声,我会设法把应龙的灵魂解救出来的,叫她们不用太担心。” 刘焱点点头,郑重地说:“蓝天,还有几句偈语,我想跟你说很久了。” 蓝天笑说:“请讲。” 刘焱说:“一念为神,一念为魔,皆我,是我非我。一念生我,一念灭我,我若非我,我已无我。一念问我,一念答我,谁问谁答,我还是我。蓝天,当你感到迷惘时,请你想一想这几句话。”说完,他就御扇飞走了。 蓝天在心中默念:“一念为神,一念为魔,皆我,是我非我。一念生我,一念灭我,我若非我,我已无我。一念问我,一念答我,谁问谁答,我还是我。”他咀嚼着这几句话,就像是咀嚼着橄榄,百种滋味在心头。 第二天,蓝天开始偷偷查探应龙的下落。 旱魃还是挺狡猾和谨慎的,她经常变换囚禁应龙的地方,有时候是在自己家里的小黑屋,有时候是在自己办公室的暗格里,有时候囚禁在逆神的地宫的其中一个牢房,有时候……总之,让人抓不着规律。(未完待续) ps:感谢冰渊天女的鸣奏同学的和氏璧,中午一点发布加更章节。 第一百零四章 他们结婚了 蓝天查过了她所有的曾经关押过应龙的地方,都找不到应龙的踪迹。 他想去找曼晴打探消息,却意外地发现她跟逆神走得很近。 就在曼晴的楼下,他看到逆神来接曼晴,把她带到民政局去。 蓝天心想:逆神这又是演哪出?难道他这个万年不婚者竟然要跟曼晴结婚了? 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的胡乱猜测居然猜中了。 是的,逆神他们真的是去做结婚登记。 之前,曼晴先后请求了几个女性朋友去试探逆神,都遭到逆神的婉言或者断言拒绝,因此她确信他是真的收心养性了。在逆神的一番狂轰滥炸式的猛烈追求,她终于接受了他。 昨晚,逆神苦心安排了一个令曼晴又惊又喜又感动的求婚,曼晴含泪答应了。 此刻,她在那个结婚申请表格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逆神把所有资料都交给了玻璃窗里的工作人员。 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动作极快的逆神伸手接过了玻璃窗里的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红本本。 他打开其中一本看了一眼,眸底一抹难以察觉的雾霭瞬时散开,随即绽放出一抹难掩的光彩,笑着说:“这下算是尘埃落定了。”他满脸笑意地把另外一本红本本递给曼晴,说:“战夫人,这是你的。” 曼晴接过红本本,还有些茫然,因为她一时还接受不了自己已经是“已婚人士”的这个身份,可是她的茫然很快就被倏然的幸福感所取代了。 不是有句话说,被爱的人比爱人的人更幸福么?虽然,曼晴对逆神的爱还不够深,但是。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逆神对她的爱,因此,她感觉到了幸福。 一出门口,逆神就瞥到了不远处的角落里的蓝天,但他却装作没看见什么,把曼晴送上了车。 今天是逆神的司机送他们过来的,逆神坐在曼晴身边。勾着她的腰肢。低头吻她。 曼晴瞪大双眼,紧紧抓着他的衣袖的动作透露出她的紧张。 逆神格格轻笑,伸出手。轻轻地扫着她的后背,就像是给一只小猫顺毛。他带着几分戏谑笑着说:“乖,一会儿就好。我的夫人,你也给我发发福利嘛。难道说。这是你的初吻?” “我……我……”女汉子曼晴竟然被他这么突然的亲昵动作惊得连说话都结巴了:“怎么可能,我……” 可是。她的后面的字还没来及说出口,两瓣红唇就被他含住了…… 他是个老手了,动作既温柔又霸道,火候控制得恰到好处。毫无经验的曼晴简直全无招架之力。这种既紧张又害羞的诡异感觉让曼晴一时忘了挣扎,如木鸡一般愣住,等她回过神来之后。她就动作笨拙地回吻着逆神。 这确实是曼晴的初吻!虽然她的追求者众多,可是她一直留着这宝贵的初吻。留给蓝天。可惜,蓝天竟然是不屑一顾! 没想到,这亲吻的感觉是这样美妙,让她忘乎所以。 他吻过她之后,缓缓第俯身在她耳边吹着热气,那热度,太灼人!她醉了,软软地倒在他的怀中。 这一幕都被蓝天看在眼内,心如刀割。 虽然,他爱的并不是曼晴,但是,曼晴毕竟是他的多年好友,看到她这样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他焉能不心痛? 五日后,逆神包下了一艘能容纳500人的豪华游轮,跟曼晴举行了全城瞩目的婚礼和婚宴。 他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竟然邀请蓝天做伴郎,蓝天才没这个兴致哩。最后,逆神竟然邀请了他的铁忠摇滚粉丝、美少年做他的伴郎。 而曼晴的伴娘则是宫仙羽。 在妈妈蓝菲的劝说下,蓝天勉为其难地陪同妈妈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一艘豪华的游轮停泊在马头,那庞大的体积可能会让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游轮的人晕眩。 游轮的入口处有专人负责检查,蓝天拿出两张红色的请柬恭递到检查的人手上,负责检查的人打开,扫了一眼,恭敬地笑着说:“是战夫人、战总裁啊,请进。” 蓝天扶着妈妈走上阶梯,正要进入游轮,却看到码头那边有个神情悲怆的红衣少女慢慢地向入口这边走过来。蓝天觉得这少女的模样有点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她是谁。 海风吹乱了她的长发,长裙的颜色红得像血。 蓝天突然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就停住了脚步。 那少女走到入口处,径直绕过蓝天母子,想要往里走,被工作人员拦住了。 “小姐,请出示请柬。”工作人员用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说。 少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颤声说:“我是佳佳,是逆神哥哥的新娘。” 蓝天听了她的话,终于想起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了。wonder舞台吧!那个为了逆神要生要死的少女! 少女说:“你让我进去吧,我是新娘!没有我,这婚礼怎么举行啊?” 工作人员板起脸,说:“不好意思,没有请柬,不能进去。请回吧。” 佳佳突然发起疯来,想要硬闯进去,被站在工作人员旁边的保安拦住了,把她“送”到码头上。 排在蓝天身后的人忍不住开始催促:“怎么不走了?” 蓝天笑着对他说了上抱歉,就扶着妈妈进去了。 他不知道,大约十分钟以后,码头上的佳佳哭着喊着,竟然自寻短见,跳到冰凉的海水里。 不过她没有死成,被路人救了起来,送到了医院去。 船上的宾客都没看到这段小插曲。如果看到了,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想法呢?会觉得讽刺么? 游轮上的粉红色灯光很柔和,室内的装潢和陈设是低调的奢华。 地上铺着柔软的彩色波斯地毯,以纯白色为主调的船舱到处张灯结彩,粉白色的纱幔,鲜花、彩色气球以及用气球制成的小动物、可爱的毛公仔,一样都不少,处处都是刻意营造着的温馨而浪漫的气氛。 船舱的走廊内到处可见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蓝天经认出无数的熟面孔,都是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甚至还有身份更加尊贵的人。(未完待续) ps:奇幻甜宠文《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求收求订阅! 第一百零五章 神秘古画 曼晴的父母身穿华服,迎上前来招呼蓝天母子。 蓝菲笑着说:“恭喜恭喜!男才女貌,天作之合啊!一个是我的继子,一个是我从小就看着长大的好姑娘,两个都是有福气的人哪!他们俩能走到一起,我们做长辈的,可乐意啦!” 许妈妈笑着说:“是啊是啊,从今往后,咱们俩家也是亲家啦!” 蓝天漠然地送上礼物。 许爸爸笑着说:“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来来,先坐一下,吃点水果。”他把他们引到前排的一张宴桌旁,请他们坐下。 宫仙羽也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她一身珠光宝气,穿着粉紫色伴娘礼服裙。 蓝天笑着说:“学妹,你这么漂亮,不怕抢镜啊?” 宫仙羽矜持地微笑着说:“怎么会?曼晴是今晚的绝对的女主角。怎么样?学长,有后悔么?” 蓝天有些难过地说:“我倒是无怨无悔,只是,曼晴,可惜了。” 宫仙羽听了这话,有些愕然。毕竟,她不了解逆神,而且,她也相信曼晴的眼光。 走过来叫宫仙羽的阿刚好听到了蓝天的话,很不忿地说:“战先生,纵然你再自信,在我眼里,逆神哥可比你好得多!别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怎么说话呢你?” 蓝菲按了蓝天的手一下,意思是他不要再说了。 蓝天沉痛地说:“为了曼晴的幸福,我也情愿是我猜错了。希望我猜对了开头,猜错了结局。” 蓝菲岔开话题,说:“客人们都到齐了吧?新郎新娘却还不曾露面?” 阿笑着说:“等一下他们就会惊艳登场了。你们好好看着吧。我们也要去准备迎接他们了。” 他瞪了蓝天一眼,对宫仙羽招招手。跟她一起走向大厅的东边的那个通往甲板的门口。 工作人员见客人已经到齐,就按了按钮,把长长的阶梯慢慢地收回到船舱内。 伴随着一声长长的汽笛声,游轮慢慢的离开了港口,驶向了蔚蓝的大海,一直驶入公海。 一架直升机慢慢地降落在游轮的宽大的甲板上面。 甲板通往大厅门口的道路上铺着红毯,一直延伸到大厅内部的一个讲台下。十来分钟之后。曼晴和逆神就会在这里交换戒指。接受亲友们的祝福。 这条路上还有十来道鲜花组成的拱形门,每道门边的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位一腾集团的员工,有男有女。他们手里拿着花篮,篮子里是花瓣和彩纸。 飞机舱中的逆神和曼晴笑着向站在甲板上的宾客们挥手致意。 蓝天微微地眯起黑眸。他的眼睛有点痛,似乎是被曼晴的灿烂笑容灼伤了。 飞机停稳以后,舱门开了。阶梯降下,西装笔挺的工作人员在阶梯上也铺上红毯。 逆神扶着曼晴踏上红毯。走了下来。 曼晴头上戴着珍珠和钻石完美结合的王冠和白色头纱,身穿着白色抹胸式长拖尾婚纱,那曳地长裙的下半部分就似是花瓣般层层盛放,又似是海上的波涛翻滚。 她颈子戴着一条多层钻石颈链。一颗鸡蛋般大红宝石被钻石环绕着,宛如众星捧月。耳环则是跟颈链配套的红宝石钻石耳环。 宫仙羽说得对,今晚的曼晴显得特别的美丽。宛如童话中的公主,谁也抢不走她的风头。 而逆神的外表和装扮也很容易给人造成白马王子的错觉。 在场的宾客纷纷称赞他们是金童玉女、一对璧人。 或许。在场的所有人之中,只有蓝天不看好他们吧? 在甲板上等候多时的宫仙羽让两个长得粉雕玉琢的小花童走过去,帮曼晴捧着裙尾。她自己则拿着花束,走到曼晴的右手边。阿也走到逆神的左手边。 逆神和曼晴在他们的陪伴下,携手走过一道道拱形花门。两旁的祝福声此起彼伏,花瓣、彩纸纷纷而下。 蓝天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入婚姻的殿堂,就像看到曼晴一步步陷入泥沼之中,感到万分无奈,却又无能为力。 他只呆了几分钟,就跟妈妈交代了几句,趁着去洗手间的时候,穿越到海水里,然后御剑飞到旱魃的家中。 趁着旱魃不在家,他再一次来到这里,试图寻找一丝跟应龙有关的蛛丝马迹。 其实他之前已经趁着无人之时先头偷偷潜入过这里两次,并没有找到什么。那间曾经关押应龙的黑屋子仍然锁着,但是里头是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应龙留下的痕迹。 不过,这次蓝天忽然有了新的想法。 之前,他一直是以常人的状态来搜寻的,这次,他变成了僵尸的状态,眼睛变成了紫色,露出僵尸獠牙。 自从他升级成紫眼僵尸后,他发现自己对魔气和神气感应都增强了。 任何魔器都会有魔气,任何神器都有神气。如果这个屋子里有任何神器或者魔器,他是能感应到的。 他搜遍了这间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蓦然地,他诧异地看向挂在客厅墙上的那幅年代久远的绢画!这幅古画竟然散发着微弱的难以察觉的神气! 印象中,从曼晴他们搬到这间屋中、他第一次到这里做客的那个时候开始,他就看到这副已经发黄了的、被镶嵌在玻璃框中的绢画了。 他曾经看过这幅画无数次,但是,正因为太熟悉,他之前的两次搜索都忽略了它。 画中所画,乃是水中龙宫。 那画的笔法传神,让观画之人如同身临其境。 碧波荡漾之中,赫赫然一座金碧辉煌、巍峨不凡的宫殿,翡翠为瓦,碧玉作墙,金柱盘龙,飞檐卧凤。红珊瑚做成的宫门上有一金匾,上书四个龙飞凤舞的大篆字:河伯龙宫。宫门紧紧闭着,让人情不自禁地想推开门,一窥宫内的全貌。 蓝天用手触碰画上的门,试图用魔能推开那道门,去遭到一股无形的阻力,让他无法推开。 他思索片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画取下来,带回来餐霞馆。 他仔细端详着这幅画,思考着“河伯龙宫”这四字的含义。(未完待续) ps:衷心感谢人呀天呀同学自回眸上架以来的打赏支持! 第一百零六章 河伯龙宫 蓝天记得,在梦初曾经讲给她听的关于旱魃和应龙的事儿中,有提及河伯冰夷的名字,而且,冰夷也是一条巨龙。难道说,这幅画跟他有什么联系? 对了,蓝天忽然想到,他可以请教白曦啊!白曦乃是远古神兽,肯定会知道一些内情的。 梦初曾经把刘焱的实验室中的通话器的号码告诉了他,他立刻用手机拨打那个号码。 通话器响了,接电话的是刚好是刘焱。 刘焱听出了蓝天的声音,笑着说:“我正要找你哩。梦初昨晚生了个男孩,母子平安!” 蓝天又是惊愕又是欢喜,说:“这么快?” 刘焱说:“小家伙长得可快哩!他可不是普通的孩子!十一斤啊,胃口非常好!” 蓝天欣慰地笑着说:“我当爸爸了。我真的当爸爸了!” 刘焱善解人意地说:“我把通话器给梦初,你跟她聊一聊吧。为了生这个孩子,她受了不少罪。” “嗯嗯。”蓝天当然也想直接跟梦初说说体己话了。 刘焱笑着把通话器拿到实验室去。梦初躺在床上,正准备休息,孩子已在她身边的小床中睡着了。 刘焱把通话器交给梦初,笑说:“蓝天。” 梦初惊喜地接过电话。电话那头传来蓝天的声音后,梦初就忍不住热泪盈眶。 蓝天说:“辛苦你了。你们没事就好。我没想到孩子这么快就出生了,还没想好名字哩!” 梦初说:“我也还没想好——你来起吧。” 蓝天笑着:“我好好想想。对了,我有事找白曦,你能把她叫来听一下吗?” 梦初说:“白曦师父啊?好,你等一啊。我让刘焱去叫她来。” 他们又聊了几分钟的知心话,白曦就匆匆赶来。 蓝天把在旱魃家的发现告诉了白曦,并请教她关于那副绢画的事。 白曦沉吟片刻,说:“我曾经听说过,当年河伯冰夷被贬之前,宫中有件宝物,是一幅画。里头有一个跟他的龙宫几乎一模一样的地方。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里头有一个芥子空间。当年,冰夷为了想迎娶轩辕妭儿。曾经把此宝物献给黄帝。很可能,黄帝又把此宝物赏赐给了妭儿了。如果你找到的确实是那幅画的话,,旱魃确实是极有可能把应龙囚禁在画中。” 蓝天问:“那我怎么才能进入那个空间呢?” 白曦说:“那是神器。恐怕只有神兽或者神族后人的血。才能开启这个空间的门。这样吧,我让刘焱过来帮你。” 蓝天笑说:“那太好了。” 这个时候。曼晴洗了澡,穿着粉色蕾.丝睡衣从浴室走出来,坐到梳妆台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 逆神就坐在床边。饶有趣味地打量起来她的侧脸。 那从额头顺过鼻梁直至嘴唇的弧线是多么精致美丽,耳朵处有几缕调皮的发丝,她随意地伸手将其勾过耳后。露出大片白皙的肌肤。 她忽然扭过头来,俏皮笑问:“我有这么好看么?看你。眼睛都不眨一下。” 素颜的她别有一番味道,恍若百合花的花香,那么干净的气息,那么纯洁的气息,却又是那么诱.人,让逆神情不自禁地想一亲芳泽。 他有点恍惚。莫非,自己对曼晴动了真情?不可能吧?一个连心都不会跳的僵尸又怎么会对一个女人动真情呢? 他笑着站起来,在曼晴的脸蛋上啄了一下,笑着说:“我先去洗澡,要一起鸳鸯戏水么?” 曼晴朝他做个鬼脸,笑说:“才不要!” 逆神流露出一点失望,拿了睡衣,走进了浴室。 曼晴非常疲倦,躺到床上,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睡得正熟,突然感觉身上一沉,紧接着呼吸也被掠夺。她难受的睁开了眼睛,与逆神的寒星一般的双眸对了个正着。 “你……洗完了?”虽然她这两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一旦实战起来,她还是有些慌乱, 逆神妩媚地一笑,算是回答她的问题。是的,是妩媚,男人妩媚起来原来是这么有杀伤力! 而且,他根本没有穿睡衣,露出近乎完美的体型。 他低下头,再次疯狂地吮吸着她那花瓣般娇嫩的唇瓣,灵巧的舌头狂野地的撬开她的贝齿,肆意地掠夺着她唇齿间的每一寸领地…… 同时,他的大手的动作狂野而粗鲁,带着无法阻挡的热情,狂风暴雨般地袭向她。 曼晴脑中瞬间一空,天地仿佛都在疯狂地旋转着。她紧张地抬手想要抓住些什么,却触到了他的健美的躯体,引来更霸道更强势的进攻。 逆神也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他忽然之间有些恼火,生平第一次,他在面对一件事物时如此失控,她美好得让他心颤,甚至想要摧毁…… 是的,他的本来的打算是,亲手让曼晴这朵牡丹花绽放,让后,再亲手摧毁她! 可是,现在,他竟然有了一丝的犹豫。 “不……”曼晴呼吸急促地抓住他的大手,全身颤抖不止…… 逆神捉住她的小手,邪邪地一笑,说:“乖,一会儿就好……” 与此同时,刘焱奉师父之命,来到了餐霞馆。 蓝天已经把那幅绢画从玻璃框中取出来,递给他看。 刘焱咬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那画中的珊瑚门上。 猛然间,刘焱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眼前出现了一个黑色漩涡,身体已经被吸引得向着那个漩涡飞过去。他赶紧拉住蓝天。 片刻之后,他们就一同被吸进漩涡之后,眼前一片黑暗。 待到他们重见光明之时,已经身处深水之中。水光潋滟,波浪汹涌,一座跟画上龙宫一模一样的宫殿近在眼前。 两人屏息闭气,游到宫门前。 刘焱伸手去推宫门,却是推不开。而且,一个雪亮的龙头忽然从门板中冒了出来,把两人唬了一条。 这龙头长得非常威武,两个龙角尤其醒目,铜铃般龙眼目光如炬,锐利的眼风如冷冷地两人的脸上刮过,最后定睛看着刘焱,沉声问:“刚才是你滴的血?”(未完待续) ps:衷心感谢人呀天呀、落凡的一天、育人难等大大们的打赏! 第一百零七章 进入龙宫 龙头惊叫:“不可不可,万万不可!这龙宫是此方世界的支柱,若有半分损毁,这方世界皆有可能全部坍塌,这里的一切就都会随之烟消云散哪!” 蓝天心念一动,笑问:“一切?也包括你么?” 龙头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难看,一副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的后悔表情。哎呀,它好像无意中说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哇! 刘焱忍不住笑出声来。 蓝天笑着说:“这么说来,如果你敢不让我进去,我可要毁了这里咯!” 龙头连忙陪着笑脸说:“别别别,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们进去吧。” 它念起了什么咒语,那门上就浮现出一些闪烁着的古怪符文,符文流动着,最后组成了一个发射着白色强光的“卐”字。 那白光过于刺眼,蓝天和刘焱以手遮目。待白光慢慢褪去,宫门就自动开了,龙头也缩回到门中去,不见了踪迹。那些符文也消失了。 蓝天和刘焱走了进去。 殿中的装饰陈设极为华丽。檐上有金凤蹲卧,檐下是密集的斗栱,室内外梁枋上饰以青蓝两色的和玺彩画。撑殿之柱皆是金丝楠木,每根柱子都有姿态各异的足金双龙盘绕其上。 门窗上部嵌成菱花格纹,下部是浮雕云龙图案,接榫处安有镌刻龙纹的鎏金铜叶。殿内金砖铺地,粗略估计,共铺二尺见方的大金砖五千块。这金砖可不是那种凡间宫殿内铺的那种特制的以土烧制成的有名无实的金砖,而是货真价实的用黄金制成的砖。 大殿正中央,九龙黄金宝座赫然在目。宝座前两侧有宝象、甪端、仙鹤和香亭四对陈设。宝座两侧排列着六根直径约一米的雕龙金柱。宝座上方天花正中安置形若伞盖向上隆起的藻井,井正中雕有蟠卧的巨龙。龙头下探,口衔宝珠。 大殿上空无一人,更不见所谓的冰夷龙王。 蓝天和刘焱又找了偏殿、寝宫等地方,都没见到一个活物,更别说是龙王了。 究竟,应龙是不是被囚禁在这里呢? 这个时候,曼晴洗了澡。穿着粉色蕾.丝睡衣从浴室走出来。坐到梳妆台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 逆神就坐在床边,饶有趣味地打量起来她的侧脸。 那从额头顺过鼻梁直至嘴唇再到脖子以下的弧线是多么美丽。耳边有几缕调皮的发丝,她随意地伸手将其勾过耳后,露出脖子上的大片白皙的肌肤。 她忽然扭过头来,俏皮笑问:“有这么好看么?看你。眼睛都不眨一下。” 素颜的她别有一番味道,恍若含苞待放的百合花蕾的花香。那么干净,那么纯洁,却又是那么诱.人,让逆神情不自禁地想一亲芳泽。 他有点恍惚。莫非。自己对曼晴动了真情?不可能吧?一个连心都不会跳的僵尸又怎么会对一个女人动真情呢? 他笑着站起来,在曼晴的脸蛋上啄了一下,笑着说:“我先去洗澡。要一起鸳鸯戏水么?” 曼晴朝他做个鬼脸,笑说:“才不要!” 逆神流露出一点失望。拿了睡衣,走进了浴室。 曼晴非常疲倦,躺到床上,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睡得正熟,突然感觉身上一沉,紧接着呼吸也被掠夺。她难受的睁开了眼睛,与逆神的寒星一般的双眸对了个正着。 “你……洗完了?”虽然她这两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一旦实战起来,她还是有些慌乱, 逆神妩媚地一笑,算是回答她的问题。是的,是妩媚,他的多变的气质中有妩媚这一种,而且,他早就发现,自己妩媚起来对曼晴是有很大杀伤力! 而且,他根本没有穿睡衣,露出近乎完美的体型。 他低下头,再次疯狂地吮吸着她那花瓣般娇嫩的唇瓣,灵巧的舌头狂野地的撬开她的贝齿,肆意地掠夺着她唇齿间的每一寸领地…… 同时,他的大手的动作狂野而粗鲁,带着无法阻挡的热情,狂风暴雨般地袭向她。 曼晴脑中瞬间一空,天地仿佛都在疯狂地旋转着。她紧张地抬手想要抓住些什么,却触到了他的健美的躯体,引来更霸道更强势的进攻。 逆神也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他忽然之间有些恼火,生平第一次,他在面对一件事物时如此失控,她美好得让他心颤,甚至想要摧毁…… 是的,他的本来的打算是,亲手让曼晴这朵牡丹花绽放,让后,再亲手摧毁她! 可是,现在,他竟然有了一丝的犹豫。 “不……”曼晴呼吸急促地抓住他的大手,全身颤抖不止。她的颤抖一半是因为紧张,一半也是心底难以抑制的渴望…… 逆神捉住她的小手,邪邪地一笑,说:“乖,一会儿就好……”他咬住了曼晴的小巧洁白的耳垂 下一刻,曼晴痛得睁大了双眼。 随着逆神渐入佳境,曼晴也渐渐沉醉,如同曼陀罗花蕾接受了金风玉露,在刹那间妖冶地绽放。 偏偏就在两人快要到达顶峰的时候,逆神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起来。 逆神怒气冲冲地说:“靠,是谁这么不通气?” 曼晴羞答答地把被单拉过来,遮住自己的满是吻痕的身体。 逆神拿起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皱了皱眉,接听了。 电话那头传来佳佳的声音:“我现在就站在一腾集团总公司的楼顶。我穿了一身红裙,等到12点正,我就跳下去。我说过了,我要化成厉鬼。生生世世地缠着你。现在,倒计时开始,五分钟,四分钟59秒……” 逆神有些恼怒地说:“你疯了?要死你就死远点。别连累我!你是怎么上去的,保安居然也没有发现?” 佳佳说:“保安伯伯在打瞌睡哩!逆神哥哥,如果,你不及时出现,那你就再也看不到我了。逆神哥哥,你快来呀!” 逆神说:“今晚是我的新婚之夜,你居然玩这种把戏?你要死就死,我才不会觉得可惜。我只是不想你弄脏我的地方!”(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一路与我同行! 第一百零八章 痛苦进行时 曼晴今日忙了一整天,而且昨晚也跟一帮好姐妹们聊天聊到深夜,没有睡多久,因此她非常疲倦,躺到床上,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睡得正熟,突然感觉身上一沉,紧接着呼吸也被掠夺。她难受的睁开了眼睛,与逆神的寒星一般的双眸对了个正着。 “你……洗完了?”虽然她这两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一旦实战起来,她还是有些慌乱, 逆神妩媚地一笑,算是回答她的问题。是的,是妩媚,他的多变的气质中有妩媚这一种,而且,他早就发现,自己妩媚起来对曼晴是有很大杀伤力! 而且,他根本没有穿睡衣,露出近乎完美的体型。 他低下头,再次疯狂地吮吸着她那花瓣般娇嫩的唇瓣,灵巧的舌头狂野地的撬开她的贝齿,肆意地掠夺着她唇齿间的每一寸领地…… 同时,他的大手的动作狂野而粗鲁,带着无法阻挡的热情,狂风暴雨般地袭向她。 曼晴脑中瞬间一空,天地仿佛都在疯狂地旋转着。她紧张地抬手想要抓住些什么,却触到了他的健美的躯体,引来更霸道更强势的进攻。 逆神也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他忽然之间有些恼火,生平第一次,他在面对一件事物时如此失控,她美好得让他心颤,甚至想要摧毁…… 是的,他的本来的打算是,亲手让曼晴这朵牡丹花绽放,让后,再亲手摧毁她! 可是,现在。他竟然有了一丝的犹豫。 “不……”曼晴呼吸急促地抓住他的大手,全身颤抖不止。她的颤抖一半是因为紧张,一半也是心底难以抑制的渴望…… 逆神捉住她的小手,邪邪地一笑,说:“乖,一会儿就好……”他咬住了曼晴的小巧洁白的耳垂 下一刻,曼晴痛得睁大了双眼。 随着逆神渐入佳境。曼晴也渐渐沉醉。如同曼陀罗花蕾接受了金风玉露,在刹那间妖冶地绽放。 偏偏就在两人快要到达顶峰的时候,逆神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起来。 逆神怒气冲冲地说:“靠。是谁这么不通气?” 曼晴羞答答地把被单拉过来,遮住自己的满是吻痕的身体。 逆神拿起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皱了皱眉。接听了。 电话那头传来佳佳的声音:“我现在就站在一腾集团总公司的楼顶。我穿了一身红裙,等到12点正。我就跳下去。我说过了,我要化成厉鬼。生生世世地缠着你。现在,倒计时开始,五分钟。四分钟59秒……” 逆神有些恼怒地说:“你疯了?要死你就死远点。别连累我!你是怎么上去的,保安居然也没有发现?” 佳佳说:“保安伯伯在打瞌睡哩!逆神哥哥,如果。你不及时出现,那你就再也看不到我了。逆神哥哥。你快来呀!” 逆神说:“今晚是我的新婚之夜,你居然玩这种把戏?你要死就死,我才不会觉得可惜。我只是不想你弄脏我的地方!” 佳佳万念俱灰地说:“逆神哥哥,你真的如此绝情?一夜恩爱百日恩哪!你难道从来都没爱过我么?” 逆神看了一眼曼晴,她此刻是一脸的柔情似水,还带着一点点期盼和不耐烦。 他忽然有了个恶毒的主意,冷笑着说:“也好,你等我一下。我马上来!” 佳佳说:“还有一分钟。逆神哥哥,你来得及么?” 逆神说:“你先别做傻事,等我,我说了来,就自然会来的。”他挂了电话,对曼晴说:“快,穿上衣服,跟我去救人。” 曼晴满腹狐疑,酸溜溜地问:“是谁?”女人的直觉有时候是很准的,她隐隐地感觉到电话那头的是个女人,而且是个跟逆神有牵扯不清的关系的女人。 逆神倒是坦白,说:“是我曾经的一个女朋友。她疯了!说是现在在一腾集团总部的楼顶,还说如果我不出现,她就跳下去。” 曼晴撇了撇嘴角,冷笑着说:“你的罗曼史可真多啊!你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叫上我?” 逆神笑说:“我怕你误会我啊,你跟我一起去,就知道我并没有跟她旧情复炽,只是不想她死在我的地方而已!曼晴,你相信我么?” 曼晴想了想,说:“你去吧。我相信你。” 逆神穿上衣服,说:“那我就走了。乖,一会儿就好!”他摸了摸曼晴的红晕未褪的娇俏脸蛋。 曼晴点点头,笑说:“我等你回来。” 岂料,逆神这一走,却是差不多到天亮才回来。 曼晴是孤枕难眠,一夜不曾再睡着。 她本来是躺着的,看到逆神回来,就坐起身,幽怨地看着逆神,逆神看到他的双眼布满了血丝。 逆神笑着拿出手机,说:“给你看一样好东西!很精彩的!” 曼晴的脸色缓和了些,微笑着接过手机,笑容却一下子结了冰,一颗心都紧紧地揪了起来。 手机播放着一段不堪.入目的一男一女的那种视频,男猪脚是逆神,女猪脚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红衣少女,地点是一腾集团总公司的楼顶,时间显示是4:37分,就是大约一个小时前。 画面中的那对狗男女嗨到飞起,一边嗨还一边还无耻地自拍。 曼晴难以置信地瞪着逆神,目光发射着十万伏的怨念光波,愤怒地喝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逆神鲜廉寡耻地笑着说:“给你做教科书啊!你就像一根木头一样,毫无情趣,你看人家!不过说起来,她以前也是像你这样什么都不懂,是我把她调教成现在这样的,我教得好不好?你也观摩学习一下吧!我还有很多这样的教材,各种类型的女猪脚都有,你看不看?” 曼晴的的双眸失去了所有光彩,心碎成了渣渣。她实在无法想象,逆神居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她颤声说:“我还以为——以为你已经改了——你骗我!” 逆神笑说:“是,我是骗你。那又怎么样?你能怎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你居然相信我了?原来你这么幼稚啊!我还以为,你跟别的女人有什么不一样哩!唉,我好失望啊!”(未完待续) ps:曼晴终于看到逆神的真面目了。书友们,后续更精彩,请继续关注哦! 第一百零九章 求救 曼晴满腔怒火无处发泄,一眼看到手上戴着的鸽子蛋钻石戒指,就试图它脱下来,但是她的手颤抖得很厉害,竟然做不到。 她把心一横,狠命一扯,戒指总算扯下来了,却刮去了她的手指上的一层皮,登时鲜血淋漓。 逆神看到鲜血,双眸剧烈地收缩了一下。 她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牙齿都几乎咬碎了,恨恨地挤出几个字:“我要跟你离婚!”她的黑眸燃烧起疯狂的仇恨之火。 空气瞬间凝固了起来,房间内安静得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 逆神的唇角勾起一个邪魅的弧度,说:“你都是我的人了,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让你走么?” 曼晴冷笑着说:“你以为你能阻止我么?即使不能立刻离婚,我也可以提出分居,这是法律规定的。” 逆神妩媚地笑了,笑得如同罂粟花般妖冶无双。 他说:“难道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人,我是僵尸。法律?对我有用么?” 说话间,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紫色,露出了锋利的僵尸獠牙。 曼晴虽然早知道他是僵尸,但是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变成僵尸的样子,不由得有些害怕。 逆神捉住她的柔若无骨的右手,吮吸着她手指上的那个流血的地方。 曼晴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源源不断地向着他的嘴里流动着,一颗心因为恐惧而打着颤。 她试图挣扎,但是逆神的手劲儿太大了,她根本无法把手抽回来。 曼晴鼓起勇气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逆神的嘴巴离开她的手指,凑到她的耳边。低声问:“你想变成吸血僵尸吗?” 曼晴的眼泪终于不可遏止地流了下来。 她抽泣着说:“我跟你有什么仇什怨?你可不可以不咬我?”她几乎是在哀求了。 逆神狞笑着说:“你这是求我咯?” 曼晴狠狠咬了咬嘴唇,颤声说:“是,我求你。求你不要把我变成僵尸,求你跟我离婚,求你放过我。” 逆神把脸凑到她的面前,一双紫色的眼眸死死盯住她的双眼,似乎是感到这个猫捉老鼠的游戏很好玩。阴险地说:“求这么多?只能求一样。你到底是求哪一样?” 曼晴犹豫了片刻。虚弱无力地说:“求你,不要把我变成僵尸。” 逆神故意拖长声调,“哦”了一声。眼中是满满的邪气,说:“这么说来,你不想离婚啦?” 曼晴权衡利弊,只得无力地点点头。 逆神笑得非常欠揍。说:“既然这样,你就该履行妻子的义务了。怎样?来吧!” 曼晴泣不成声。攥紧拳头,手指甲差点就把皮肉掐破了。她直挺挺地在床上躺了下来,闭上双眼。 逆神满意地品尝着她的悲哀与无奈。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又过去了。逆神不知疲倦地肆意地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她的痛苦之上。期间只是稍稍歇息两次…... 时间流逝得很慢很曼,曼晴的心在滴血。她痛苦得快要疯掉了,感觉整个人都如同分裂了一般。理智和仇恨在她的体内做着最剧烈的拉扯,几乎要将她生生的撕成两半! 她心里在默默祈祷:上帝啊。让这件事快点结束吧,让这个恶魔快点出门去吧,让我有时间喘.息一下吧。 她素来坚强,认为女人当自强,什么都要靠自己的。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把希望寄托在神灵身上。 上帝大概是没有听到她的心灵的呼唤吧?逆神足足折.磨了她半天,一直到中午,才意兴阑珊,出门去了。 他一走,曼晴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逃跑似的来到车库中,开着自己的那辆小车出去了。 但是,茫茫前路,她不知道应该往哪儿去? 去警察局吗?去法院么?正如那该死的逆神所说,法律对他有什么约束力呢? 去找蓝天求救么?可是,自己已经跟他翻脸了!曼晴可放不下自己的尊严。而且,她本来想着可以风风光光出嫁,让蓝天后悔莫及,如今,她不想蓝天知道她如今是这样的下场! 去找父母么?曼晴并不知道妈妈是旱魃,只当他们俩都是普通人。因此,她认为父母在这件事上,也是无能为力的。告诉他们,只会徒添父母的担忧和愤怒,这不是孝顺的曼晴想看到的。 告诉宫仙羽等好姐妹?她们又能有什么办法? 忽然,她看到一辆小货车,吓得赶紧急刹车,却在慌乱中误踩了油门! 等她醒悟过来时,自己的车已经跟那小货车撞上了。 她被剧烈的震动震懵了。 还好,对方及时急刹车了,只是两车的车头有了损毁而已,还没有人受伤。 原来,她的心绪太乱,没有注意到自己竟然逆线行驶了。 那货车司机是个中年男人,他骂骂咧咧地下了车,本来是准备大骂一通的。但是,当他看到开车的是个大美女,而且看上去神情恍惚,双眼也是哭得红肿,这让他生了怜香惜玉之心,没有再追究,自己开车离开了。 曼晴把车停靠在路边,忍不住把头伏在方向盘上,痛哭涕零。 这世界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呢? 思前想后,她决定还是向蓝天求救。 现在,可不是为了顾全面子而犯傻的时候! 普天之下,大约也只有蓝天有心有力救助她了。 她拨通了蓝天的电话。虽然她曾经赌气地把蓝天的号码删除了,但是,他的号码就像他的人那样,早就烙在她心里了。想要忘记,谈何容易? 蓝天此时,确实身在龙宫之中,手机没有信号。曼晴打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得到蓝天的接听和回电,提示音是对方不在服务区。 他到底去哪里了?难道,他又跟梦初去了什么地方? 她的破碎的心灵已经有了裂缝,此时更像是被蓝天又撒了一把盐,痛得无法呼吸。 没办法,她只有发了两条短信给蓝天,把逆神的所作所为都写在短信中。最后,她又发了一条只有两个字的短信:救我!(未完待续) ps:《这只僵尸不太冷》发表了新章节,让收藏和订阅把我砸晕吧! 第二更将会在中午1:00左右发布。 第一百一十章 残酷的约定 猛然间,曼晴感觉到副驾驶座好像有人。她扭头一看,竟然看到逆神就坐在她身边。 她吓坏了,推开车门,想要逃出去。 逆神面无表情地捉住她,说:“给你看一样好东西,很精彩的!” 曼晴被他钳制住,百般挣扎也没用。她竭嘶底里地喊:“放开我,放开我……我不看,我什么都不要看……放开我,放开我……” 逆神笑说:“别误会,这次不是我的,是蓝天的。真的不看么?” 曼晴的动作一下子僵住,脑海里回荡着那几个字:“是蓝天的是蓝天的是蓝天的……” “不——”曼晴撕心裂肺地大叫一声,不顾一切地往外冲,却被逆神一掌拍晕。 等她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睡在新房的床上。 房间里的电视机是开着的。屏幕中播放着一个画面:梦初在郊外的冰湖上溜冰。突然,她捂着肚子弯下腰,神情像是非常痛苦。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梦初的小腹居然慢慢地隆起。 她身边忽然多了个人,是蓝天。蓝天扶着梦初,眼中满是关切。 画面就定格在这一刻。 一秒之后,刚才的画面又循环播放。 曼晴看得目瞪口呆。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天黑漆漆的。外面下着雨。 竟然是到了晚上了么?自己昏迷了多久了? 手机!我的手机在哪儿?她记得,自己被逆神打昏时,手里还拿着手机的。她身上还穿着出门时穿的那件衣服。她找遍了衣兜和皮包,没找到。 门开了,逆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她的手机。 曼晴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缩,她开始害怕逆神了! 逆神把手机丢给她,说:“我帮你打了电话了。蓝天还是不在服务区。他现在的心里根本没有你,眼睛里只有梦初和他们的爱情结晶了。就算他收到你的信息,他也懒得管你了。” 曼晴的头脑“嗡”的一声响,意识也有点模糊了。 她的眼睛不敢直视逆神,仿佛是自言自语地低声说:“爱情结晶?孩子?不。不可能!” 逆神开怀大笑。几乎笑出了眼泪。 他慢悠悠地说:“怎么不可能?他们在一个秘密的山谷里疯狂地燃烧了好久哩。可惜啊,那个我倒没有偷.拍到,否则的话。让你看看,你可能就会彻底死心了。眼见为实嘛!当然了,是由于我的安排,他们才这样的。他们该感谢我!我的目的达到了。小僵尸应该很快就出生了吧?我听父亲说。我母亲只怀了我三个月,我就出生了。而蓝天的妈妈也只怀了他七个月。他就出生了。当时他妈妈还以他是早产儿哩。其实,我们的小僵尸就是跟人类的婴儿不一样,生长速度快很多。当然了,到底快到什么程度。那还是因人而异。等小僵尸一出生,我就会马上命人施放伪丧尸病毒,让你们人类都变成像丧尸那样的怪物。呵呵。他们还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其实我那天是跟着他们去郊外的。我看到他们让湖水结冰。还溜起冰来。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幕。曼晴,我劝你一句,不要再对蓝天抱有幻想了。他现在只顾得上梦初和孩子,顾不上你啦。” 曼晴艰难地摇摇头,说:“不!好歹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他不会不管我的。他只是还没有收到我的信息。这不能怪他!” 逆神脸色一凛,说:“好,既然你这么相信他,那我们来打个赌好不?” 曼晴不服输地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傲气地说:“赌什么?” 逆神说:“就赌他三天之内会不会来救你。” 曼晴灵机一动,说:“他都没有收到信息,当然是不会来的。要赌,就赌他收到信息以后的三天内,来不来救我?” 逆神笑说:“你倒也聪明。想借此来拖延时间是吧?好啊。那如果他没来救你呢?” 曼晴说:“那我就输了,任你处置吧。” 逆神毕竟老奸巨猾,又怎会识破不了她的文字游戏,阴险地说:“你早就是我砧板上的鱼,任我宰割了,还能用这个来做赌.注吗?这样吧,如果你赢了,我就放过你爸爸。如果你输了,我就……” 曼晴急忙喝止他:“为什么把我爸爸拉扯进来?我警告你,你别碰我爸爸!一人做事一人当,有什么就冲着我来!” 逆神阴阳怪气地说:“不愧是女汉子哪!我倒有点佩服你了。这个时候,你居然还敢说这种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道理你不懂么?怎么,你怕输啦?放心,我只是想把岳父变成我们僵尸联盟的成员而已。一家人嘛,大家都是僵尸,那多和睦啊!” 曼晴为了父亲,豁出去了,带着挑衅的语气说:“那如果我赢了呢?那你就要放过我和我的家人,不要再来骚.扰我们。你可是说到做到?” 逆神笑说:“你真的对蓝天这么有信心?好,我也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我以僵尸联盟盟主的身份对天发誓……” 曼晴冷笑着说:“算了吧。你的誓言我早就听过了,有用么?” 逆神也知道她指的当然是当初自己发誓要一生都爱她一个的那件事,也冷笑着说:“那不一样。当初,我可是以人类的假身份发誓,不作数。而这一次,不一样,我以僵尸的身份发誓,绝不食言。” 曼晴说:“那我姑且相信。既然我们有了赌.约,那在这个约定完成之前,你不要碰我。” 逆神冷笑着说:“好啊!我战逆神还会缺女人么,安啦。噢,对了,我约了你的好闺蜜夏珊华哩。差点把这事给忘了。她可是想要我想得发疯了哦!” “珊华?她?”曼晴的心一下凉了半截,说:“你连我的朋友都不放过?” 逆神冷冷地说:“她早就是我的人啦。比你还早些!你还派她来试探我,太可笑了!” 曼晴不敢相信地嗫嚅着:“珊华?她、她……”(未完待续) ps:有书友说逆神这个反派*oss心肠恶毒却又迷人,不错,我就是要写一个坏到骨子里却又对异性有致命吸引力的大反派,你们有这种感觉是对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找到一个龙爪印 逆神继续往她的心脏插刀,说:“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你派哪个女性朋友来试探我,都自然都是不会上当的。” 曼晴听了逆神的话,如坐针毯,恨不得扑上前去,撕他的嘴。 逆神慢条斯理地说:“曼晴,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愚蠢啊?不过,说起来,你也算厉害的了!你创下了我追女孩子的最长时间记录啊!而且,你居然把我逼到要用结婚这一招,才摆平你,真可谓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哪!好了,我也不妨碍你自己独守空房,独怆然而涕下了。我闪了!” 他说完,就真的闪了,一下子消失不见。 曼晴松了口气,颓然地伏到床上。虽然,她对夏珊华背叛友情的事感到很恼火,对逆神的所作所为感到很愤恨,对他所说的什么病毒也是半懂不懂,但是,至少,他承诺了,在这几日里,他不会用那种方式来折.磨自己了。 电视中的画面还在循环播放着,曼晴突然坐起来,找到遥控器,把画面定格在蓝天出现的那一刹那。 她把画面放大,直到蓝天的脸占满了整个屏幕。 她扑到屏幕旁边,流着眼泪,亲吻着“蓝天”。她多么想,真的亲吻他!她多么想,跟他在山谷中疯狂燃烧的是她!她多么想,怀上他的孩子的是她! 她恨!恨那个幸运的女人不是自己,而是梦初!梦初,我恨你!如果不是你抢走了蓝天,我也不会被逆神的虚情假意所蒙蔽,我也不会沦落成今天这个模样! 为什么。你有哪一点比我好?为什么他如此的爱你?为什么? 蓝天,你快来救我!求求你,快来救我! 此时的蓝天并没有听到曼晴的心底的呐喊,他还是身处于在河伯龙宫中。 他跟刘焱搜遍了龙宫中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在一个偏殿中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 蓝天注意到,殿中有一张白玉雕成的龙案。龙案的一角放着玉玺,旁边是一张龙椅。关键是。案上还有一盘围棋。 严格来说。是一盘尚未分出输赢的围棋棋局。 蓝天对刘焱说:“好奇怪,这里既然没有活物,又有谁会下棋呢?” 刘焱说:“我听梦初说过。你很会下围棋。我也略懂一二。可惜我们这次身有要事。否则的话,还真想领教一下!” 蓝天说:“既然想,我们何不对弈一番!我觉得这棋盘放在这儿,有点蹊跷。莫非另有深意?你看过《天龙八部》?” 刘焱说:“倒也看过。你是说虚竹误打误撞破了无崖子的珍珑棋局的那一幕么?” 蓝天说:“是啊。说不定——既然我们现在毫无头绪,何不死马权当活马医啊?若是没发现什么。就权当我们休息一下吧,也找了差不多一天了。” 刘焱点头。 蓝天说:“你执黑先行吧。” 刘焱笑说:“既然梦初说你的棋艺如此了得,那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他们撤销了避水结界,屏息闭气。分别游到龙案的一角,刘焱选了黑子,而蓝天则用白子。 从棋盘的形势来分析。黑白双方是势均力敌,形成了胶着状态。 刘焱思考着如何破此僵局。片刻后,他终于在边角上下了一子。 蓝天笑着冲他举了举大拇指,表示赞赏。因为是在水里,所以他也不便开口说话。 他想了想,在刘焱所下的白子旁边加了一颗黑子。 他们黑来白往,你一子我一子,斗得不亦乐乎,倒是暂时把找应龙的正经事都抛开了。 刘焱的棋艺是不如蓝天的,五十着以后,黑子就处于下风,这还是在蓝天没有倾尽全力的情况下哩。不过他的心也宽,倒也不在乎输赢,只是享受下棋的乐趣而已。 蓝天又下了几子,刘焱已经是全盘皆输了。 可是,周围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啊!难道蓝天的设想是错的?这棋盘只是碰巧放在这儿没有人管没人收拾而已? 他们闭气的时间是不能太长的,刘焱又重新布了个避水结界。 蓝天在进入结界前,顺手拿了一颗白棋子,用两个手指把它的外面一层捏碎。粉末纷纷散落,露出里头的棋子核心。 这显然就是一颗普通的白玛瑙棋子而已,没什么特别的。 他不禁叹了口气。 刘焱忽然也有了个想法,他把龙案移开,看看有什么隐藏的机关。 咦?这龙案下的金砖上怎么有个凹下去的爪印,看上去有点像老虎的爪印。 刘焱说:“莫非这是龙的爪印?我听说,龙爪跟虎爪是很相似的。” 蓝天眼睛一亮,说:“难道是冰夷龙王的爪印?要龙王亲自把爪放进这个印上,才会触动某个机关?” 刘焱说:“很有可能啊!但是,龙王又在哪里?” 蓝天说:“走,我们还是问那只怕死又逗比的守门龙吧。我看它的灵智比较低,很容易套出话来的。” 刘焱笑着说:“那我们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看能不能问出点什么?” 蓝天笑着伸出一只手,刘焱会意,跟他握了握手,笑着:“祝我们合作愉快!” 他们又来到那道宫门前。 蓝天敲了敲门,那门一点动静都没有。 刘焱又推了推门,那门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蓝天把秋水凝碧剑唤出来,在门上轻轻地划了一下。 呵呵,那龙头立刻冒出来了!果然它就是欺善怕恶的货,敬酒不喝而爱喝罚酒。 蓝天把剑架到龙脖上,喝问:“冰夷龙王在哪里?为什么这龙宫里连一只虾蟹都没有?龙王去哪里了?” 龙头咧着嘴说:“哎呀,公子,啊不,大侠,饶命哪!别胡乱动手哇!” 刘焱微笑着说:“蓝兄,你先别生气,有话好好说。”他又对龙头说:“你可要实话实话,不得有一点欺瞒。我这兄弟呀,脾气大着哩!你再不说实话,我可也拦不住他了。” 龙王苦笑一声,笑得比哭还难看,说:“恐怕我说了实话,你们也未必相信!”(未完待续) ps:最近的这三十多个章节,主角上天下海,四处冒险,挺有意思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 救曼晴 刘焱给龙头递了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眼色,说:“你快全招了吧。信不信是我们的事儿。” 龙头长叹一声,说:“其实,我就是冰夷龙王。” “啊?”蓝天和刘焱都非常愕然。尤其是刘焱,他是听师父讲过冰夷龙王以前的光辉历史的。 根据师父所说,冰夷龙王是一条古老尊贵的龙,后世也称其为冰夷龙王。它是由昆仑仙山上的冰雪孕育成的,是天地间的第一位河伯,主宰着大河的广大流域——从昆仑仙山的冰川一直到渤海沿岸,地盘差不多贯穿了中原的所有北方流域。在远古时代,中原人对天国的信仰就是从对冰夷的恐惧开始的,因为他主宰的河流喜怒无常,威不可测,人们倘若怠慢了对他的献祭,就会有一场滔天洪水。所以古代中原人在还没学会观察天象的时候,就知道崇拜大河之神。从古至今,大河之神换过几个,都叫做河伯。但是,最出名的还是这一位叫做冰夷的河伯。 可是,眼前的这条龙,到底哪里高贵了?在刘焱二人看来,它不过一条既贪婪、愚蠢又怕死的龙罢了。 蓝天跟刘焱互换了一下眼色,都很怀疑它的话。 龙头察颜观色,也明白了他们在想什么,苦笑着说:“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当年,我是何等威风,就连黄帝称帝,也要经过我的首肯。所有见过我的天子,才有资格被称为真龙天子。如今,我落魄了。都是可恶的应龙把我害成这样的!如果不是他非要为了个轩辕妭儿挑战我,我何至于被玉皇大帝免去了河伯之神位,还被封印在这个鬼地方。承受万年孤独与痛楚。哼,如今应龙也被囚禁在这里了,活该!我也要让它尝尝我所尝过的所有滋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就是要来找应龙的吧?我看到你们已经找到那个龙爪印了。实话跟你们说吧,你们找到那个也没用。除非,你们能帮我解除封印,让我把龙爪按在那个印上。否则的话。你们永远都去不到关押应龙的那个牢狱。一定要是我的龙爪才跟那个印吻合,其他的龙爪是没有用的。” 蓝天说:“那要怎样才能解除你的封印?” 龙头冷笑着说:“我怎么知道?这是玉皇大帝请毕方大神亲自封印我的,恐怕只有他才知道解除封印之法了。毕方那老头是天生火神力。刚好跟我的水神力是相克的。” 刘焱说:“真的不能毁掉这道门么?” 龙头哭笑不得地说:“如果这么简单的话,我早就出来了好不好?” 刘焱说:“那如果我们能帮你解除封印,你是否就可以帮我们解救应龙?” 龙头不屑地冷笑一声,说:“如今毕方老头恐怕也归天了吧?难道你们知道解除封印之法。” 蓝天说:“我们不知道。但是。毕方大神的元神还在我们那个世界里,而且我们也知道它在哪里。那你一旦自由了。能否遵守承诺,帮我们解救应龙呢?” 龙头问:“真的吗?” 蓝天点头,说:“我们男子汉大丈夫,明人不说暗话。而起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龙头说:“我对那应龙可是恨之入骨,我是不会帮你们救它的。不过。我可以答应你们,到时候。我会把龙爪按在那个印上,送你们去到囚禁它的那个牢狱。至于能不能救到,那就要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刘焱又跟蓝天互换了一下眼神,笑说:“好,一言为定。那现在我们怎么出去呢?” 龙头说:“我送你们出去就是了。” 它甩一甩龙头,昂首发出一色悦耳的龙吟,刘焱他们面前就又出现一个黑色的漩涡。他们被吸力吸引着,进入了漩涡之中。 等到他们重见光明之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餐霞馆了。 蓝天听到自己的手机叮叮叮地响了几下,是短信息的提示音。他拿出手机,竟然看到了的曼晴的几条求救信息。看那时间,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发过来的。 他脸色大变。 刘焱问:“怎么了?你的手机是防水的吧?居然泡了水也还没什么事?” 蓝天说:“对,手机是防水的。我的朋友遇到凶险之事了。我得去一下。” 刘焱说:“你去吧。毕方异域那边,我请白曦师父亲自过去。估计毕方大神会多多少少给师父一点面子。” 蓝天把绢画卷好,交给他,说:“这还是由你们保管吧。找到解封之法,你们直接去那个空间就是了。” 刘焱也正有此意,把古画贴身收藏了,就告辞离开了。 蓝天喝了两包库存血,补充了体力,就立刻赶到翠湖别苑,求见曼晴。 曼晴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盼到他来了,一时百感交杂。 蓝天淡然地说:“跟我走吧。没事的。” 曼晴刚要跟他离开,逆神回来了。 蓝天毫不畏惧地盯着逆神,彼此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逆神作一副无辜状,明知故问:“曼晴,你要跟蓝天去哪里?你打算把我一个人丢在家么?我会空虚寂寞兼且冻,我会哭的呀!你忍心么?” 曼晴啐了他一口,恨恨地说:“我们不是立了赌.约么?现在蓝天来了,你就要兑现诺言了。” 蓝天义正辞严地说:“你这样对待她,还好意思说什么吗?” 逆神耸耸肩,故作无奈地对曼晴说:“那好吧,你走吧。不过,我相信,你会回来找我的。” 曼晴冷哼一声,摔门而去。蓝天殿后,有意挡在曼晴和逆神之间,时刻保护着曼晴。 曼晴让蓝天上了她的车,开车离开。她连自己的行李都不想要了,就因为她不想在此处多留一刻。 蓝天说:“曼晴,你不能回自己的家了。逆神这家伙,不一定会遵守承诺的。万一他再来找你,而我又来不及过来的话,那就太危险了。” 曼晴说:“天大地大,难道还有他找不到的地方吗?”她的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悲凉。(未完待续) ps:谢谢书友们的支持!因为有了你们的鼓励,才有了我的坚持!来吧,来点打赏吧。多多益善,小小无拘哦! 本书一般是一天两更:早上八点一更,中午一点一更。和氏璧加更哦。 第一百一十三章 暖男奶爸 蓝天笑说:“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颇为安全reads();。这样吧,你跟许叔叔、许阿姨说清楚,然后离开一段时间。” 曼晴说:“那我还是先回家一趟,跟他们说一下。” 蓝天说:“嗯嗯,我陪你去。不过,我就不进去了,怕他们多想了。” 曼晴点头,犹豫了几分钟,才说:“蓝天,你跟梦初——真的有了孩子了么?” 蓝天怔了一下,笑说:“你怎么知道的?是啊!等会儿我带你去的那个地方,你就会看到他们母子了。我也没想到,孩子这么快就出生了。我当爸爸了!” 曼晴沉默了。 蓝天见她的脸色不好,就也没再说什么。 回到家之后,曼晴看妈妈不在家,就把逆神对她做的事说了一遍给爸爸知道。不过,她并没有说逆神是僵尸的事,因为一旦说了,就会暴露蓝天也是僵尸的秘密了。 许爸爸听了,非常生气和痛心,说:“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们看走眼了!” 曼晴说:“爸爸,是我自己不长眼,不关你们的事。事已至此,我也不怨天尤人,只有坚强面对了。他有权有势又有钱,我怕他再来找我的麻烦。我要避开一段时间。如果他问起我来,你就说我去旅游散心了,你就手不知道我去了哪儿了。他的目标是我,应该不会为难你们的。” 许爸爸含泪答应了。 曼晴到自己原来的房间里去,拿了两件旧衣服,就跟爸爸洒泪分别。 蓝天带着她,来到西北大沙漠的上空,降落到沙地上。 他用手机拨通了刘焱实验室的通话器。 刘焱此时早已经回到昆仑仙境。把画卷交给白曦,并把龙王的话转告了。 白曦说:“这毕方大神为人甚是固执,恐怕也只有我能说得动他了。我去一趟毕方异域,你们可要好生守护此地。” 刘焱点头答应。 白曦离开后,刘焱回到玉屋中。 空气中漂浮着一股药材味道,原来是梦初的妈妈正在炖汤。 她看到刘焱回来了,笑说:“你回来了?小家伙今天都会翻身了啊!” 刘焱闻了闻。说:“这好像是鹿茸的味道。” 梦初妈妈说:“梦初的奶水量一直都不多。鹿茸可以催奶,我给她炖鹿茸炖排骨汤,不过。我看到小家伙都开始长牙了!等过两天,就可以给他吃米糊了。” 刘焱笑了笑,问:“梦初又折腾了一夜吧?一个晚上要起来喂他三次啊,小家伙太能吃了。” 梦初妈妈笑着说:“是啊。她一夜都没睡好。刚睡着了。” 刘焱笑说:“我去看看。”他进房间去了。 梦初实在太疲倦了,才会在白天睡着。但是她的睡眠一向不好。睡得并不沉,稍微的响动就会惊醒她。小 家伙就睡在旁边的小床上。 恰在此时,小家伙也睡醒了,自己翻了个身。哭了起来。这是要吃奶哩。 刘焱怕他吵醒梦初,把小家伙抱起来,一边哄着他。一边用一只手熟练地、有条不紊地调奶粉reads();。 小家伙吃着奶,不哼哼了。 可能是母子连心吧。梦初也醒了。 她看着刘焱喂奶的情景,尤其是看到他脸上流露出的慈爱,不由得笑说:“你还真是个大暖男哪!” 刘焱笑说:“那当然。没事!蓝天不在,我暂时替他当奶爸。”他顺便把自己和蓝天在龙宫的遭遇告诉了她。 梦初说:“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帮我问问他,名字想好了没有?如果大名没有想好,就先取个乳名吧。” 刘焱笑说:“可以。或者我等一下回到实验室,就打给他。通话器那里保留了他的号码的。” 小家伙足足吃了两瓶大号奶瓶的奶水,打了个饱嗝,这才又慢慢地睡着了。 梦初也疲倦地又睡着了。她睡觉不太老实,蹬了被子,胳膊都露出来了。刘焱帮她掖了掖被子,这才转身出去,到实验室里去了。 进入实验室后,他听到通话器在响,就过去接听。 他心里想:“难道是蓝天打来的?”他的这个猜测并非全无根据,毕竟,知道这个通话器号码的人并不多。 果然,那边传来了蓝天的醇厚的男中音:“喂喂,是刘焱吗?” 刘焱说:“是我。” 蓝天把曼晴的事简单说了一下,求他们暂时收留曼晴。 刘焱有点犹豫,说:“这……并非是我们不肯帮忙,只是这个地方,是万万不能泄露的。万一……” 蓝天说:“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你放心,曼晴是我多年的好友好,为人是绝对信得过的。何况,她对逆神是恨之入骨,绝不会帮他来对付你们的。刘焱,你们是救世者,应该明白救人一命胜做七级浮屠的道理。相信,不用我多说了。” 刘焱说:“是这个道理。白曦师父已经启程去毕方异域了,我要找另外两位师父商量一下。这不是我能做主的事!” 蓝天说:“好,我如今就在大沙漠这里,静候你的佳音。” 刘焱说:“好的。你要不要跟梦初说两句?哦,不行,她现在刚好在睡着了哩。小家伙现在都能翻身了,我看不出两日,他就懂得怎样坐起来了。” 蓝天笑着说:“他也长得太快了吧?我当年也是妈妈怀胎七月,生下来的,虽然说两个月就会翻身,百日出牙,四个月就会爬,半岁月就会说话,七个与就会走路,可也没他那么快呀!他可真是青出于蓝了胜于蓝。要不,就改她取名他叫蓝出青吧?” 刘焱笑说:“别乱开玩笑啦。梦初说,让你先给他取个乳名哩! 蓝天想了想,说:“小青好不好?我真的希望他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刘焱笑说:“这你可别问我?梦初说了算。好,我挂了啊!” 放下通话器,他就会找腾蛇师父了。 也有这么巧,刚好腾蛇师父跟麒麟师父在一块哩,他把事情这么一说,麒麟立刻反对。 它说:“那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她既然嫁给了战逆神,不可能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吧?”(未完待续) ps:第二男猪脚刘焱是个大暖男哦!他前面的戏份太少了,这几章给他加一些哦! 第一百一十四章 策反 蓝天想了想,说:“小青好不好?我真的希望他青出于蓝胜于蓝啊!一定要比他爸爸强!” 刘焱笑说:“这你可别问我?梦初说了算reads();。好,我挂了啊!” 他放下通话器,就去找腾蛇师父了。 说起来,也有这么巧,刚好腾蛇师父跟麒麟师父在一块哩,他把事情这么一说,麒麟立刻反对。 它说:“那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她既然嫁给了战逆神,不可能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吧?而且还是个僵尸带来的,信不信得过?” 刘焱说:“麒麟师父,蓝天跟别的僵尸不一样。” 麒麟说:“再不一样,他还是僵尸啊!难道,他不会为自身的利益着想,反而帮助我们来消灭僵尸么?” 刘焱说:“麒麟师父,蓝天还帮着我们救应龙哩。”他把画卷拿出来,交给腾蛇,把此画的来龙去脉都说了。 腾蛇的严肃头说:“其实我倒觉得该帮他这个忙!既然他是敌人内部的人,我们如果能策反他,让他做我们的内应,那不是很好吗?其实是我早有此心啊!不过,得想一个万全之策,绝对不能泄露我们的这个大本营的具体位置。我们已经吃过一次很大的教训,损失了白泽这位良师益友,不能再有什么差池了。” 刘焱说:“如果师父同意的话,我倒是有一个法子。我们可以让蓝天的朋友藏身于此画中,由我看管着。这样一来,逆神找不到她,伤害不到她,而她由始至终都是躲在画中。凭她一个凡人之躯,根本是不可能做什么的。两位师父,你们意下如何?” 腾蛇的严肃头笑着说:“这个主意不错!麒麟,你怎么看?说起来,我们神兽、神族后人的责任便是救助世人,拯救世界。宁愿救错一个人,也不要错杀一个人哪!” 麒麟气呼呼地说:“你是老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管这事了。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责任由你们负责!我走了!”它怀着一肚子气,跑掉了。 腾蛇邪魅头对着它的背影说:“这老东西!脾气一点都没改!” 严肃头对刘焱说:“既然蓝天比较信任你。那就由你去外面接应他们吧。记住,凡事要小心,切不可大意。” 刘焱说:“知道了。” 他把画卷贴身收藏,飞出仙境。用千里传音搜索着蓝天。 蓝天立刻用千里传音回应他。 刘焱找到了他们的确切位置,就飞了过来。 蓝天给刘焱和曼晴各自做了介绍。刘焱就把刚才的主意说了一下。 曼晴疑惑地说:“你是说,让我躲在画里面?这也太神奇了吧?” 蓝天说:“这会不会有危险?那个冰夷龙王可是个欺善怕恶之辈,万一他欺负曼晴怎么办?而且,他的好.色可是出了名的。河伯娶亲的故事不就是取材于它的故事么?曼晴长得这么美,难保它不见.色.起心呀!” 曼晴听他赞美自己,心情就好多了。 刘焱说:“它如今被封印住了。不仅仅是肉身,就连元神也是被封印在门里的。即使他想,也是有心无力,能对许小姐做什么啊?蓝天,这是我可以做的极限了reads();。我求了师父好久,他们才答应用这个方案的。否则的话,昆仑仙境哪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蓝天说:“这个我知道,只是——” 曼晴倒也爽快,说:“就这么办吧。没事,我胆子大着哩。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去鬼屋探险么?我还赢了你的。”后边的两句话她是对着蓝天说的。 蓝天笑着说:“好吧。谅那个龙王也耍不出什么花样来。但是龙宫里全是水,我们必须用一个避水结界罩住你,就像是把你装在一个大泡泡里一样。这时间一长,你可能会觉得有点无聊啊!” 曼晴说:“无聊也总比被那只野.兽折磨好哇!你说是不是?好啦,不用多说了。我进去就是了。但是,如果我饿了怎么办?” 刘焱笑着说:“这个我会安排的。我会一日送三餐进来,顺便也看看你的情况怎么样。” 曼晴眼珠一转,笑着说:“那我人有三急呢?怎么解决?” 刘焱一下子愣住了,挠了挠头,说:“哦对哟,这个我倒是没有想到哩。唉,这样吧,我每天早晚各放你出来一回,让你在实验室旁边的卫生间把问题解决了,哦对了,你顺便用通话器打电话回家报平安,然后我再送你回去。但是,要偷偷的哦,不然师父是不会答应的。” 曼晴感激地说:“这实在是太感谢你了,麻烦你了。” 蓝天也是:“是啊,刘焱,太谢谢你了。” 刘焱摆着手说:“哎呀,没什么啦!”他把画卷取出来,滴了一滴血在门上,然后就拉着曼晴进入黑色漩涡中。 没多久,他就出来了,对蓝天说:“搞定!”他又从兜里取出一部手机,笑着递给蓝天,说:“这是你儿子!” 蓝天结过手机,看屏幕上的儿子的视频和数张照片。小家伙长得又白又胖,时而笑得天真无邪,而是好奇地张望,时而哭哭闹闹,时而熟睡,时而学着翻身…… 蓝天看得眼角都有点湿润了,欣慰地说:“我想好了一个名字,蓝辉煌,你帮我跟梦初说说,看她怎么说?” 刘焱说:“好,我跟她说。” 蓝天说:“白曦去了毕方异域了吗?” 刘焱说:“去了。” 蓝天说:“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 刘焱说:“我倒是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蓝天说:“你说吧。” 刘焱说:“我听白曦师父说,是你跟她说的,后卿的秘密实验室就在魔狼谷中吧?它研发的伪僵尸病毒应该也在那儿。如今你虽用了缓兵之计,拖延了时间,可毕竟拖不了很久。最好的方法,是彻底毁掉它。蓝天,你能不能把实验室的确切位置找出来?你只要找出来,告诉我们就行,后面的事就由我们去做了。”(未完待续) ps:蓝天帅锅准备倒戈相向,背叛僵尸联盟了。 每天两更:早上八点一更,中午一点一更。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结盟 蓝天说:“我试试吧。但是我上回去魔狼谷,可是什么都没发现,你可也别抱太大的希望。我尽力而为吧。” 刘焱笑着说:“好,那我就拜托你了。” 蓝天郑重地点点头。 跟刘焱告别后,蓝天就飞回j市,准备花几天的时间把公司的重要的和紧急的事务处理好,再把事情交代给可信可靠的下属。 没多久,旱魃就来公司找他,这是他意料中事。 旱魃的长发烫成侧边大波浪卷,身穿一套大方得体的香奈儿职业装,眼神坚定,举止落落大方,不怒而威,是一副精明干练的女强人形象。 一见面,她就开门见山地问:“曼晴呢?昨天我听了曼晴的事,气得我呀七窍生烟!我今天一早去质问战逆神,他说昨日是你从翠湖别苑带走了她。她现在人在哪里?安全么?” 蓝天说:“她在一个逆神找不到的地方。许阿姨,您放心,绝对安全。” 旱魃说:“没想到,这个战逆神居然敢对我的宝贝女儿这么做!我真是看错他了。蓝天,你也有责任。要不是你对曼晴那样,曼晴又怎么可能接受他呢?蓝天,你老实告诉我,你对曼晴就真的没有一点儿爱意吗?” 蓝天非常肯定地说:“没有,一点都没有。但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友情也跟爱情一样可贵,不是吗?” 旱魃生气地说:“曼晴有什么不好?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男人是怎么想的?就喜欢那种柔柔弱弱的看起来是一朵白莲花的女人吗?这样就能满足你们的大男人心理了是不是?”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应龙和那个看上去楚楚可怜的渔女,心里更加不舒服。 蓝天说:“感情的事如何能勉强?这不是曼晴好不好的问题,她好,也有很多人爱慕她,但是我没有。难道要我欺骗自己的感情并且欺骗她的感情吗?” 旱魃冷哼一声。说:“好,这个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是你把那幅画拿走的吧?还给我!” 蓝天装傻,问:“什么画?” 旱魃说:“你少装模作样的,我知道是你!” 蓝天说:“我自己都会画画了,拿你的画做什么?再说了,我的藏品还少吗?一般的画我还看不上哩。” 旱魃的目光就似是钉子般钉在蓝天的脸上,咄咄逼人地说:“你别不承认。我就知道是你。那一晚的婚宴。你很早就走了。是不是?你如今是紫眼僵尸了,能感应到那幅画的神气了,是不是?你不用不承认。我能感觉到。你身上的魔气浓厚了很多,肯定是升级了。还有,既然你跟如梦初重新在一起了,那就说明你恢复了记忆。也就是说。你去过毕方异域,去拿火磁玉了。是不是?你看到了我的一部分的灵魂了,是不是?我的魂魄看到你的同时,我也感应到了。因为我体内也还残存着一点点我以前的的灵魂,这两部分的灵魂是相通的。你已经知道了我跟应龙的事。以你的性格reads();。一定是觉得应龙很可怜,想要解救他。所以,你来我家盗画了。是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你还故意盗走了其他的贵重物品。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是不是?” 蓝天并没有被她的气势吓到,死口否认了,反正她也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 两人争论了半日,最后旱魃说:“看在你救助了我的女儿的份上,我暂时饶了你吧。横竖你们是救不到应龙的,得到了画又能怎样?” 蓝天沉默不语。 她气势汹汹地转身要走。 蓝天说:“等一下,许阿姨,逆神这样对你的女儿,你就这样算了?” 旱魃回过头来,冷冷地说:“我当然不会放过他!只是,现在时机未到!怎样,可想跟我联手,扳倒他?” 蓝天说:“我倒也有这个意思。我想,赢勾也应该有这个意思。要不,找一个时间,我们三个坐下来,喝杯茶,好好聊一聊这件事?” 旱魃说:“赢勾素来跟我不和,你又不是不知道。” 蓝天说:“赢勾跟你不和,实际上是逆神故意造成的。他故意把赢勾麾下的得力干将,大部分调到他自己麾下,少数的就调到你的麾下。这样一来,赢勾怎能不对你心生芥蒂呢?他这样做,无非就是所谓的帝王之术,利用你来钳制赢勾。他最宠信的是后卿,但是,他也不愿意看到它一枝独大,因此,他也利用你来牵制后卿,这就是所谓的帝王的平衡之术。如今,你跟赢勾既已有了共同的目标,就当同仇敌忾,拿下逆神。我也会助你们的一臂之力。你也知道,我对联盟盟主之位是毫不感兴趣的,到时候你们谁当盟主,我都拥护,反正我是无所谓的。我只是看逆神不顺眼罢了。” 旱魃沉吟片刻,说:“这个倒有点意思。好,那你来联系一下,看赢勾愿不愿意跟我好好聊聊。” 蓝天笑说:“好的,这事包在我身上吧。” 旱魃微微额首,离开了。 在蓝天的安排下,旱魃、赢勾、蓝天三位僵尸成功结盟,密谋着把逆神拉下马。 蓝天提议:“逆神的最大帮手是后卿,我们先从后卿下手吧。”赢勾也附议。 旱魃说:“后卿的魔能倒不强,但是,它的实验室十分隐蔽,连我都不知道在哪里。” 蓝天说:“这个由我来做吧。我找到了,就告诉你们。” 赢勾和旱魃说:“那就辛苦你跑一趟了。” 几日后,蓝天处理完公司的事务,就飞到魔狼谷,四处寻找,伺机而动。 而白曦也从毕方大神那里学习到了解除封印之法,回到了昆仑仙境。 她把刘炎兄弟找来,说:“这个解除封印之法须用火神力来实施,才会有效。你们还未成神,只有金仙的修为,但是,你们二人的仙力合起来,应当是勉强够了。我现在把方法告诉你们。这个方法比较复杂,你们要认真学习,估计要半个月左右才会掌握。”(未完待续) ps:感谢人呀天呀、落凡的一天、冰渊天女的鸣奏、育人难、人一介等书友的打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应龙之痛 十几日后,刘焱送饭去给曼晴时,发现那龙头正在对身处避水结界中的曼晴百般挑.逗。 曼晴看到刘焱来了,努努嘴,说:“那龙头是啥玩意?烦死人了!” 刘焱把冰夷龙王的来龙去脉简单地说了一下,曼晴不屑地说:“亏它还是个河伯哩!一点逼格都没有!缠了我半天了reads();。咦,它的寿命有这么长啊?” 刘焱说:“它被封印在此,什么都不干,不用消耗元气,虽说痛苦寂寞,但是无形中也增加了寿命。” 冰夷龙王厚颜无耻地说:“美人,我之前没有发现你来了,不然的话,等不到今日!我对你的仰慕如同我所掌管的黄河之水那般滔滔不绝哪!美人,你能不能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你。” 曼晴不理它,对刘焱说:“谢谢你每天都来送饭给我吃。” 刘焱说:“不客气啦。我们已经把封印之法掌握了八、九成了,很快就要给它解除封印。到时候,它就会离开这里了,就不会烦你了。” 曼晴笑着说:“走得远远的才好哩!” 冰夷龙王说:“美人,现在有了你,我可就不舍得走啦!美人,你当我的王妃吧,我们就在这龙宫里双宿双栖。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过最舒服的生活。” 曼晴傲娇地说:“才不要!人和兽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你死了这条心吧,啦啦啦!” 冰夷龙王说:“我可不是一般的兽,我是神兽。我的神兽之力可比应龙厉害多了。” 神兽?应龙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对啊,虽然它是河神,但是。严格来说,它的本质还是神兽。 白曦师父曾经讲过,要对付逆神他们几只僵尸王的联手攻击,必须使用当年困住犼的伏羲八卦阵。而伏羲八卦阵则需要八大神族的后人、八大神兽各自守住一个方位。如今,白泽、凤凰、应龙等神兽已归天,九尾狐已经叛变,他们还缺少四只神兽。 如果。这一位冰夷龙王可以补上一个空缺的话。那他们的胜算就大一些了。而且,它的神力是水神力,刚好可以代替应龙的位置。 只是。这一位冰夷龙王的品格如此低劣,它会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吗? 刘焱决定跟师父们好好商量一下这件事。他在研究所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科研项目,就是克隆技术。或许,他可以设法克隆一个龙王?就像当初。他克隆…… 他摇了摇头,不让自己继续想下去。那是一份深藏在他心底而他至今不愿意再触及的回忆! 两日后。刘炎兄弟过来给龙王解封。那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过程。他们足足花了三天三夜,才解开了封印。 龙王飞腾而出的时候,整个龙宫都震荡了,摇摇欲坠。 它果然是一条巨大的白龙。那些鳞片全都白得耀眼,同时散发着淡淡的五彩光芒。 它恢复自由的第一件事,就是张开大口。它的嘴巴就似是个黑洞。一下子把龙宫附近的水连同水中的曼晴、刘炎兄弟全都吸进口里,直接顺着它的食道。进入它的胃部里去。 曼晴就不用说了,虽然她是应龙之女,但是她身上是毫无神兽之力的,毫无挣扎的余地。 刘炎兄弟刚刚耗费了三日三夜的仙力,也已经是筋疲力尽,而且他们都没有料到,龙王会这样恩将仇报,一个不留神,就被它吸了进去。 刘焱大叫:“冰夷龙王,你想干什么?” 冰夷龙王说:“没事,就是逗你们玩玩reads();。” 它又张开口,把刚才吞的又都吐出来。 刘焱说:“你是堂堂龙王,可要守信用!” 冰夷龙王说:“当然!” 它挥了挥两只龙前爪,昂首发出一声悦耳的龙吟,以迅雷不及眼耳之势游入龙宫的偏殿。它的游速非常快,简直就跟刘焱他们飞翔的速度差不了多少。 它在金砖上按下龙爪印,那地面上金砖的颜色就变了,有一部分的金砖成了柠檬黄色。 仔细一看,那些变了色的金砖组成了一个“卍”字。 冰夷龙王说:“这是一个传送阵。你们站到中间那块砖上去吧。快点,再晚那阵法就会消失了。” 刘焱兄弟立刻踩了上去。刘焱对跟过来的曼晴说:“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龙王说:“不不,这美人由我来照顾。放心,我会明媒正娶,不会胡来的!哎呀,美人,你可比当年的轩辕妭儿还要美啊!” 曼晴对它竖起中指,做了个鬼脸,踩上了那块砖。 柠檬黄色的金砖上出现了一些浮动着的发着黄光的古怪符文,形成了一个发光的“卍”字。然后,那个发光的“卍”字自转了起来,越转越快,快得让人眼花。 等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在一片冰天雪地之中。天空很黑,雪花在飘,地上也是厚厚一层冰雪。 他们的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如同小山般大的炉鼎,上边还冒着白烟。 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叫声从鼎中传出? 这就是囚禁应龙的监狱吗? 刘焱飞到炉鼎上空,向下一望。 啊,是的,一个满身钉着金色锁魂钉的黑衣男人被锁在炉鼎的底部。鼎中央有一根乌金柱子,一条乌黑发亮的起码有四指头粗的链子洞穿了他的琵琶骨,把他锁在柱子上。 鼎中,是一泓清亮的冒着泡泡的水,似乎是一锅烧滚了的开水,水深漫至男人的脖子位置。 一朵雪花漂落到鼎中,立刻就化成了水。男人同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喊。 他的脸早已涨成了猪肝色,脸部的肌肉不断地抽搐着。 不要说他,就连刘焱这个看着的人都觉得痛,心底寒气直冒。 刘焱问:“你是应龙吗?” 应龙没有回答,而是发出一声更加凄厉的悲鸣。 刘炎也飞到刘焱的旁边,看了一眼下边,说:“先把他救了再说吧。” 刘焱说:“这困龙索是世上至坚至硬之物,哪怕是世上最锋利的神器、魔器都无法把它砍断。只有引动天雷劈其三十六次,方能把其劈断。”(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狭路相逢竟无言 刘炎也飞到刘焱的旁边,看了一眼下面的情况,说:“先把他救了再说吧。” 刘焱说:“这困龙索是世上至坚至硬之物,哪怕是世上最锋利的神器、魔器都无法把它砍断。只有引动天雷劈其三十六次,方能把其劈断。只是……” 刘焱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只是,在雷劈的过程中,由于金属能传播电,这应龙也要遭受雷劈之苦reads();。这——它已经这么惨了,我们怎么还写得了手?而且,它的魂魄经受了这么多年的折.磨,早已经非常虚弱,恐怕收不起雷电之击,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轮回。哥哥,如何是好?”刘焱兄弟是汉朝时期的人,因此,他们两个对话的时候,总会带一些古言腔调。 刘炎说:“你就是这点不太好,心太软,看不得别人受苦。所谓关心则乱。难道你忘记了?这困龙索困住的不过是应龙的肉身之躯,而我们要解救的是他的灵魂。只要把锁魂钉都吸出来便可。” 刘焱一听,脸上方露出喜色,说:“对哦,我犯傻了。只是,师父说了,要把锁魂钉吸出来,必须要有火磁玉。但是,火磁玉有个特点,每一块只能使用一次。他身上有如此多的锁魂钉,这要报废多少块火磁玉啊?恐怕是要整张火磁玉的床的玉石才勉强够用哇。这毕方大神能同意我们把毕方火焰山上的红玉床抱走吗?上一回,师父去请教毕方大神的解除封印之法时,就曾经请求过他,可他压根不同意。师父怕触怒了他,就不敢再提了。” 刘炎说:“是啊。看来。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哪!” 刘焱点头,向鼎中的应龙喊话:“应龙神兽,请你再忍耐几日。我们一定会设法,让你的灵魂得到解脱的。” 应龙又发出了一声尖锐且凄厉的长啸,不知道算不算是对他们的回答。 仍然站在雪地里的曼晴虽然并不知道鼎中神兽就是她的生父,可是听到他的悲鸣,却也感到了莫名的心痛。 刘焱说:“那我们先回去吧。” 两兄弟飞回曼晴的身边。刘焱念起咒语。他们的脚下就出现了那个“卍”字传送阵。 他们站到“卍”中央的那个点上,被传送回了龙宫。 冰夷龙王已经化成人形。他头戴皇冠,身穿龙袍。竟显出几分威仪来。而且,他的面目居然也颇为英俊。 他看到曼晴回来,笑着说:“美人,你回来了?哎呀。人家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是一刻不见你。如隔了五年哪。来来来,我给你写一道龙王圣旨。” 曼晴本不想理他,听他说到什么圣旨,好奇心起。问:“什么圣旨?” 冰夷龙王自紫檀柜中取出一卷玉轴锦缎,在龙案上展开。此锦缎长约3米,缎上印满了祥云瑞鹤的图案。两端则有翻飞的金色巨龙,雍容华贵。富丽堂皇。这就是圣旨么?外形跟古装戏里头的道具圣旨确实是差不多啊? 冰夷龙王方才早已经调好了墨汁,此时便用毛笔醮满了墨汁,在圣旨写上了一些端端正正的大篆字。 写了十来个字,冰夷龙王忽然停了笔,问曼晴:“美人,你的芳名是?” 曼晴不答他,问刘焱:“他写的什么?我没看懂。” 刘焱笑了,说:“看他前面写的内容,似乎是要册封你为王妃哩。” 曼晴听了,没好气地对龙王说:“本小姐的芳名岂是你等凡夫俗子可以知道的?想错你的心!” 冰夷龙王的脸上有点挂不住,掷下笔,冷冷地怒喝:“哼,不识抬举reads();!天下美女多如云,你还以为自己多矜贵哩!本王从前的后宫佳丽何止三千,谁敢忤逆本王之意?既然是这样,那我也不陪你们玩了。” 他的身形一闪,竟然消失不见了。 刘炎对曼晴竖起拇指,笑着称赞:“做得好!不愧是女中豪杰呀!” 曼晴笑着把自己的长发拨到脖子后,说:“那当然!” 刘焱对曼晴说:“你今天还没打电话回家报平安吧?走吧,我们一起出去。” 曼晴说:“嗯。” 他们三个一起回到了实验室。 刘炎出外办事去了。刘焱则留在实验室,进行克隆龙王的工作。他早就掌握了克隆技术,也剪了一条龙王的龙须,用作克隆之用。 曼晴去了一趟卫生间,就过来打电话回家。 接电话的是旱魃。旱魃说:“曼晴,你回家吧。妈妈会保护你,逆神是不能伤害你的。” 曼晴说:“妈妈,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普通人是斗不过他的。” 旱魃说:“女儿,我们干脆把话都说开吧。我知道,我都知道,他是僵尸,是不是?” 曼晴觉得很意外,说:“妈妈,原来你知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旱魃说:“有些话,不方便在电话里说。你回来吧。相信我,妈妈是有能力保护你的。你在外头,我不放心。” 曼晴想了想,说:“好吧。那我下午就回来。” 凑巧的是,曼晴刚刚放下电话,梦初就抱着儿子过来了。 梦初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只是比从前略胖了一些。 小辉煌已经长到30斤重,而且已经开始会爬了。 曼晴跟梦初二人狭路相逢,彼此都有少许尴尬。 曼晴不由自主地地打量起小辉煌。噢,是的,他的样子很像蓝天,也有一点点像梦初,必定是蓝天跟梦初的孩子无疑了。 她心中恨意翻腾,一时竟也失语。 梦初也是无言以对,抱着儿子,前进也不是,后退也不是。 小辉煌“咿咿呀呀”地说了一通“婴语”,梦初听懂了,就把他放到地板上,他就手脚并用地爬到刘焱旁边。 刘焱笑着抱起他,逗他玩。 小辉煌又“咿咿呀呀”地说了一通“婴语”,刘焱故意逗他,问:“什么?你说什么?” 小辉煌伸出一只粉嫩嫩的手指,指着那些科学仪器。 刘焱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说:“哦,问我在干什啊?唔,叫我叔叔,我说起你听。不会说?嗯,我教你,叔——叔——”(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叫爸爸 刘焱故意逗小辉煌,装傻,一脸迷惘地问:“什么?你说什么?” 小辉煌伸出一只粉嫩嫩的手指,指着面前的那些科学仪器。 刘焱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说:“哦,问我在干什啊?唔,叫我叔叔,我说起你听。不会说?嗯,我教你,叔——叔——” 小辉煌似乎是听懂了刘焱的话,嘴巴“o”起来,似乎是想发“叔叔”两个字的音,但是发出的音却是“丝丝”。 刘焱笑着说:“呵呵,这可不能算你过关reads();。” 小辉煌扁了扁小嘴,“嗯哪嗯哪”地低声叫唤着,似乎是表达着请求。 刘焱笑了,说:“好吧。尽管跟你说说吧。唔唔,这可难解释了。嗯,克隆,克——隆——懂不懂?我不是给你讲过孙悟空的故事吗?孙悟空厉不厉害?它拔一根汗毛,就能变出很多孙悟空来。叔叔现在就是在做类似的事。我拔了龙王的一条龙须,准备变一个龙王出来。” 小辉煌似懂不懂地听着,笑了,嘴角流出了一点口水。 刘焱用他胸前的口水帕子帮他擦了。 梦初好不容易张开口,想跟曼晴打一声招呼,曼晴却扭过头来,对刘焱说:“我想回家了。妈妈很想我。” 刘焱点点头,说:“好的。” 他把小辉煌放回地板上,指了指梦初,笑说:“去,爬到妈妈那里。” 梦初听说曼晴要走,有点着急,说:“曼晴,你要走了?外面还是有一点危险的。如果你不想看到我。我以后不来实验室就是了。你千万不要因为赌气而……” 曼晴生硬地打断她,说:“别把自己想得那么重要,好不好?你以为人人都喜欢白莲花呀?姐姐我就喜欢做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你还想在我面前炫耀什么?想我赞你是最伟大的人,最可爱最善良的女人吗?” 梦初不知道该说什么。自己是不是多口了? 刘焱知道她们俩的这个心结是没那么容易解开的,淡淡地对曼晴说:“走吧。” 曼晴扭着头,故意不再看梦初,跟着他离开了。 梦初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儿子在地上乱爬。好奇摸摸这,摸摸那。 她蹲下来,微笑着对小宝贝对:“辉煌。你在探索这个世界吗?这个世界是很复杂的,你要慢慢地探索,不要心急哦!” 这个时候,通话器响了。 梦初的直觉告诉她:是蓝天的电话。她连忙抱着儿子过去接听电话。 果然。是蓝天打来的! 蓝天听到梦初的声音,也很开心。说:“是你啊?梦初,我想你啦。” 梦初甜甜地说:“我也想你啦。宝宝也想爸爸了,是不是?” 她把话筒递到小辉煌的嘴边,小辉煌“咿咿呀呀”地又说了一通“婴语”。把电话那头的蓝天听得心花怒。 蓝天说:“儿子,我是你爸爸呀。快,叫爸爸!” 梦初也教儿子叫“爸——爸——” 小辉煌也学着说“八——八——” 蓝天说:“哎呀。儿子好乖啊!会喊爸爸啦。” 梦初笑着撒娇:“儿子好偏心啊,我天天带他。他都没叫过妈妈。这爸爸倒是先学会啦reads();。” 蓝天说:“他天天都亲你,都没亲过我哪。来来,亲爸爸一下。” 梦初教儿子:“亲爸爸一下,‘啪叽’、‘啪叽’。” 小辉煌果然乖觉伶俐,真的对着话筒亲了起来。 蓝天笑着说:“辉煌乖,等你长大了,爸爸把所有本领都教会你。” 他们聚了一会子天伦之后,梦初问:“你找到后卿的实验室了么?” 蓝天说:“找到了,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对了,我想请你来帮帮忙。” 梦初问:“我吗?我能帮你什么?” 蓝天笑着说:“这个忙是一定要你来帮啊!别的人我不敢喊她来,怕你吃醋。”他笑得有点促狭。 梦初也听出来了,隐约地想到了一点什么,脸一红,笑着说:“说清楚一点,不然我不来。” 蓝天说:“你来吧。只有你能帮我双.修啊!我想突破成金眼僵尸,这样我要摧毁后卿的实验室什么的都事半功倍了。” 梦初有些担忧地说:“升不升级,有什么要紧?我听刘焱说了,说你那次受雷劫的时候,痛得不得了哩。” 蓝天说:“只要能变得更强大,可以保护你们,多痛,我都受得了。梦初,你跟师父们说一声,把孩子安顿好,就过来吧。我等你。” 梦初答应了。 曼晴回到家,看到妈妈在家里等着她,爸爸却不在。 曼晴问:“妈妈,你是什么时候知道逆神是僵尸的?” 许妈妈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了。曼晴,你长大了。有些事,我可以告诉你的。其实,妈妈是旱魃。” “什么?”曼晴此刻所感到的震惊甚至大于比当初蓝天把自己是僵尸的身份告诉她的时候。 “这、这怎么可能?”她最亲爱的妈妈怎么可能是旱魃呢?怎么可能是飞尸呢? 旱魃并没有打算把所有的真相都告诉她,就把之前已经编好的一套半真半假话告诉了她:“是的,我是飞尸。你是我跟你爸爸生的孩子,是我们唯一的女儿。女儿,我的真实身份连你爸爸都不知道哩,你可不要告诉他,我怕把他给吓到了。我之所以告诉你,就是想你知道,妈妈是有能力保护你的,你不用怕那个逆神。听着,妈妈肯定会为你报仇的。我已经联合了蓝天、赢勾,准备把逆神扳倒了。以前,将臣在的时候,我还给他几分薄脸。如今将臣都不在了,他何德何能,凭什么压在我们头上?” 曼晴扑到旱魃的怀里,委屈地哭了。她忽然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不用受那个战逆神的欺负了。 哭了一阵,她又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一点魔能都没有呢?蓝天和逆神都继承了父亲的魔能的啊!我怎么一点都没有继承母亲的魔能呢?” 旱魃说:“这个是因人而异的。逆神是七岁的时候,就变成真正的僵尸了。而蓝天是一直到二十三岁的时候才变成真正的僵尸的。”(未完待续m.)(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人若负我,还他十倍 旱魃轻轻抚摸着曼晴的秀发,接着说:“可能要再过几年,你的魔能才显现出来。曼晴,一旦你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异样,你就得赶紧告诉我,知道吗?” 曼晴恨恨地说:“一旦我有了魔能,我一定要亲手报仇!” 旱魃说:“对,妈妈支持你。妈妈以前也像你这么纯洁这么善良了。后来,妈妈经历了很多事情,才领悟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妈妈也曾经像你一样,深深地爱着一个人。他受苦的时候,我恨不得替他受苦,他失踪了,我找遍天涯海角,才把他找到。可是,他却娶了别人!他竟然忘记了当初的海誓山盟,爱上了别的女人!我那个时候才明白,你把一颗真心交给别人,别人未必会珍惜,还可能会践踏它,把它踩得粉碎。因此,妈妈现在的信条是:人不负我,我不负人。人若负我,十倍还他。” 曼晴含泪说:“妈妈,那个梦初有什么好的?为什么蓝天这么喜欢她啊?你说,我有什么办法把蓝天夺回来呢?” 旱魃的瞳孔收缩了一下,阴狠地说:“除非,梦初死了,你可能还有一点机会。哪怕他心里还是记挂着死去的她,但是时间会冲淡一切。常年累月地陪伴在他身边的你,慢慢地就会取代她的位置。” 曼晴的眼中闪过一丝希望和仇恨。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深处已经种下了恶毒的种子,很可能将会开出罪恶的花。她的三观已经开始扭曲了,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好好地开导她,把她的刚刚开始扭曲的三观扭回来。她或许不会走上歧途。但是,此刻在她身边“开导”她的偏偏是旱魃!旱魃的“教导”令曼晴的心灵更加偏离正常的轨道,渐行渐远。 梦初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她把孩子交托给母亲,又跟白曦师父交代了蓝天要她帮忙的事,就飞到了魔狼谷。 蓝天已经在半空中等候多时了。 两人在小别之后重聚,激动地拥抱着,洒下一路的小泪花。 蓝天把梦初带到了那片燃情果树林。 一进去reads();。梦初就看到了一头魁梧的紫眼大黑狼和一头红眼小灰狼。唬了一跳。 大黑狼懒洋洋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听到到他们进来。也只是两只耳朵动了一下,就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小灰狼像小狗那样摇着尾巴,欢呼雀跃地跑过来蹭蓝天的腿。 蓝天抱起它,笑着对梦初说:“不用怕。这是小灰灰。是我的小伙伴。那一位是狼王,是小灰灰的妈妈。我叫她阿紫。阿紫是后卿用狼的基因和僵尸的基因克隆出来的僵尸狼。小灰灰是阿紫跟一只僵尸白狼所生的唯一的孩子,继承了父母的先天魔能。这些天我跟它们混得很熟了。阿紫告诉我,它本来也是红眼僵尸狼。它的丈夫阿白也是红眼僵尸狼,本是僵尸狼群的狼王。说来也奇怪。按照狼的习性,狼群并不是一夫一妻制的。身为狼王的阿白有跟所有狼群中的母狼的优先交配权。可是,它却是一头独立特行的狼。只对阿紫情有独钟。按照狼群的生存法则,每到春季。就会有成年的雄狼挑战狼王,跟它争夺狼王的宝座。今年的春季,由于阿白的年龄大了,它被挑战者打败了,一条腿还被咬成了残废,被逐出狼群。本来阿紫作为母狼,是不需要离开狼群的,而且,新狼王也很喜欢它。但是,阿紫跟阿白夫妻情深,不愿弃它而去,就跟着它离开了狼群。狼群都是集体作战的,落了单的狼觅食是比较困难。最让它们惊怕的是,它们之前曾经吞吃过不少人,那些人化成了冤魂,找它们寻仇。在躲避的过程中,它们两夫妻误入了这片树林,发现那些冤魂都愿意进这树林,因此它们就在此处藏匿起来。但是,这里没有食物,它们在饥饿难忍的时候吞吃了一些燃情果来充饥。结果,它们俩在双.修之后,阿紫突破成紫眼僵尸狼。大白却在升级时没有经受得住雷劫,死去了。阿紫重回狼群,打败了新狼王,成为了狼群的史无前例的一位母狼王。后来,阿紫发现,自己怀上了阿白的骨肉,生下了三只狼崽子,但是只有一只活了下来,就是小灰灰。不用担心,它们对我们没有恶意。” 梦初问:“它们现在不吃人了么?” 蓝天说:“吃的。但是它们今天已经猎食了两头野狗,吃饱了,而且它们还藏起了两条狗腿,留着下一顿吃哩。而且,我跟它们是好朋友了。你知道我是怎么跟它们套近乎的吗?你知道,狼是凭着气味分辨对方是否同类的。我把阿紫的狼尿涂在身上,又把小灰灰的一撮毛藏在身上,这样我的气味就跟它们很相像了。再加上,我能用魔能跟它们沟通,我又曾经捉了一只鹰,送给它们当口粮。狼也是有感情的,这一来二去,它们就接纳了我。” 小灰灰就像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灰太狼的儿子那么萌那么可爱,一边蹭着蓝天,一边“嗷呜嗷呜”地叫唤着。 梦初忍不住摸了摸它的油光水滑的毛皮,岂料小灰灰却不领情,扭过头来对着她长牙舞爪地发出警告的“呜呜”声。 蓝天笑着安抚小灰灰,对梦初说:“它跟你还不熟,你不要随便碰它。毕竟,它是小狼,不是小狗狗。” 梦初吐了吐舌头,问蓝天:“它在说什么?” 蓝天说:“我不知道。我发现每次我一走进这边树林里,魔能就会消失。” 梦初说:“我试试。” 她尝试着调动自己的风灵力,发现自己的灵力也消失了。 蓝天说:“不仅是我们,它们也是这样。”他指了指阿紫,把小灰灰放到地上,小灰灰就跑回妈妈身边了。 蓝天摘了四颗燃情果,跟梦初每人各吃两颗,然后就把她带到一间简易木屋前。(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食人花和缠人草 这是蓝天借着四棵相邻的树和一些他带来的木板搭成的一间简陋的小木屋,足以容纳两个人。这些日子,他就是白天出去寻找后卿的实验室,晚上住在这里的。 他跟梦初钻了进去。 他笑着说:“陋室虽小,有仙则灵reads();。梦初小仙女,用这里做我们的洞.房,可好?” 梦初有些担心地问:“这地上会有虫子么?” 蓝天笑着说:“不用担心,我每天都在屋子四周撒上硫磺粉等药粉的,一般的蛇虫鼠蚁都不敢靠前的。好啦,可以开始了没?我可是蓄势待发啦。” 梦初一脸娇羞地依偎到他的怀里。 两人是小别胜新婚,如胶似漆,你侬我侬。 两日后,蓝天和梦初离开了燃情果树林,来到了某处偏僻之地。 蓝天的这次升级的步骤跟上次是相似的,经受的痛苦却比上次还大。 在梦初的护法下,蓝天总算是熬过来了,成功地升级为金眼僵尸。 而梦初的灵力也大增,她回到昆仑仙境,在凤凰琉璃塔中升级到了第七层,再突破一层,就可成仙了。 这里说明一下,凤凰临死之前,不愿归天,用自己的元神和肉身凝聚成凤凰琉璃塔,目的是造福后人。 所有在此塔中修炼的修仙者,吸收灵气的速度都会大增,而且,在此塔中升级,可以免受雷劫之苦。从第七层中升级为仙,这一重升级是必须经受雷劫的,即便是在此塔中也难幸免。 蓝天在昆仑仙境外等着梦初,梦初一出来,他们就一起回到魔狼谷。蓝天把她带到了一个深潭旁边,潭水颇为浑浊,看不清水里有什么。 此潭三面环绕合皆是竹林,寒气入骨。一面连着一个庞大的瀑布,悬崖绝壁上的飞流直泻入潭中,如同捣珠崩玉,如烟雾腾空。雄伟而壮观。飞瀑的震天巨响。如千人击鼓,万马奔腾,又似轰轰雷鸣。 梦初问:“难道后卿的实验室在这瀑布后面?就像花果山水帘洞那样?” 蓝天摇头晃脑地说:“非也非也!” 梦初拍了他的头一下。笑着说:“你就别卖关子了,急死人啦!莫非,是在此深潭之底?” 蓝天笑说:“bingo,答对了!” 梦初说:“这怎么可能?实验仪器泡在水里,那还能用吗?难道说。水底又有一个芥子空间?” 蓝天笑着说:“正是!入口非常隐蔽的,我在水底找了好久。感应到了那里散发着一点点微弱的魔气,才找到了!你等一下一定要注意,水里还有食人花和缠人草!” 梦初说:“食人花?缠人草?” 蓝天说:“是啊,我亲眼看着一条像成年三文鱼那么大的鱼被食人花活生生吞掉了。辛亏我游得快!你知道。我在水里是用不了穿越障碍和瞬间转移的魔能的。这也是我要升级为金眼僵尸的原因。现在我再水里也能用这两个魔能了。缠人草我也遇到过,有很多就长在空间的入口附近,看上去跟普通的水草没有分别。曾经有一条把我的脚缠住了。幸好我及时斩断了它,逃脱了。” 梦初说:“食人花是长什么样的?” 蓝天说:“水里只有这一种花。颜色很鲜艳的,你一下去就看到了reads();。你不要离它们太近,要保持距离花苞两米以上的距离。这个给你,你用得着。”他唤出秋水凝碧剑和穿山刃,把两把穿山刃递给梦初,因为他想到梦初的本命武器是伏羲瑟,这在对付食人花和穿山刃的时候不太给力。 梦初接过穿山刃,说:“放心。我会时刻注意着的。” 蓝天又唤出他所有的分身,他如今的分身已经有八十个了,算上本体,就有九九八十一个蓝天了。 八十一个蓝天都切换到金眼僵尸的状态,双眼变成金色,露出锋利的僵尸牙。 梦初看着他的分身一个个地跳下水里去,看得眼睛都有点花了。 最后,蓝天的本体拉着梦初,一起跳进冰凉的水中。 梦初勉强能看得清,水里有很多株藤蔓般的植物,没有叶子,顶端却是一个拳头般大的黄色的花苞。 那些花苞看上去十分娇俏可爱,如果不是蓝天事先提醒,梦初怎么都不会想到它们乃是食人花,说不定还会忍不住去触摸一下。 梦初和蓝天的本体、分身都极其小心,避开那些食人花,向着东南方向的水底某处游过去。 那里生长着密集的水草,想必就是缠人草了。 蓝天让一个分身先游过去。 那些缠人草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看”到有人过来,就挥舞着,似乎在招着手。 蓝天的分身挥舞着秋水凝碧剑,斩向水草丛边上的一条水草。 与此同时,那条缠人草和旁边的几十条缠人草忽喇喇地增长了几倍,缠住了他的腰、手、脚,有一根差点就缠到他的脖子了。 他用穿越障碍魔能直接穿过这些缠住他的缠人草,瞬间转移缠人草丛的中央,抡着剑转了一圈。一圈缠人草倒下了。 五个蓝天的分身也加入了与缠人草的搏斗中中,用类似的方法,把缠人草丛中的所有缠人草都斩断了。 但是,那些缠人草似乎有惊人的再生能力!几秒钟之后,它们又呼啦啦地长长了。 蓝天改变策略,让所有分身都过来,人人用手去拔那些缠人草,连根拔起。 几分钟之后,那些可恶又可怕的缠人草才算是清理干净了。 原本长着草的地方,现出了一个微微凹下去的泥坑。 蓝天对梦初做了个手势,捡起一块石头,丢进泥坑里。石头马上就沉了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蓝天让自己的分身一个个地跳到泥坑里,梦初看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消失不见。 最后,蓝天拉着梦初一起跳了进去。 梦初只觉眼前一黑,身子直往下掉,那感觉就像是她以前玩过的跳楼机似的。 他们足足做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由落体运动,居然还没有跌到底,这就像是个无底洞似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血战 好久好久之后,梦初感到了一丝倦意,打了几个呵欠。 然后,梦初突然眼前一亮reads();。由于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因此,这不算强的光让她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 等到他俩的双眼适应了光亮之后,他们看到,自己身处一片荒野之中。 后卿的实验室呢?哪里有一座建筑物的影子啊?难道找错地方了? 梦初正想开口跟蓝天说话,却看到几百条蓝色的带刺的藤蔓从地下冲了出来,瞬间缠绕上了所有人(连梦初在内,一共八十二人)的身体。 藤上的深蓝色尖锐的倒刺扎进了他们的肉里,在他们身上扎出不少的洞。 梦初身上的血洞不住地涌出鲜血,她用穿山刃刚刚斩断一条藤蔓,另一条藤蔓就迅速“补位”。她的鲜血被那蓝色的藤蔓在转眼间吸收干净。梦初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身体也有点干瘪了下去,身上的灵气也一点点地“流”向藤蔓,就像是花蕾正被吸走养分一样。 而那藤蔓的颜色却从蓝色变色紫色,而且还变得更粗壮,把她缠得更紧。 蓝天是不会流血的,但是,他看到梦初身上慢是血洞,整个人都不好了。八十一个蓝天不顾身上满是倒刺,用魔能直接穿越到梦初旁边。 那些原本缠着蓝天藤蔓也转了方向,又向着八十一个蓝天缠过来。 梦初已经有些支持不住了,用穿山刃斩藤蔓的动作也变得缓慢而僵硬。 八十一个蓝天出离愤怒了。他们的双瞳的颜色变得更加金黄,浓厚的黑气从那些身上迸发出来。那些正缠在他身上的藤蔓接触到那些黑气,竟然瞬间枯萎。 黑气继续蔓延。情势瞬间反转,刚刚还气势逼人的藤蔓向着反方向方逃走。有的还缩回地底。 梦初整个人像虚脱一样,倒在蓝天的本体的怀里。 蓝天似乎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整个人都笼罩在了自己的魔气之中,额头上青筋暴迸,金色双眸的目光冰冷如霜,让人不寒而粟。 梦初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不由得担心起来。握住他的手。颤声说:“蓝天,我、我没、事了,你怎、怎么了?” 蓝天眼里的盛怒之火这才一点点地熄灭。慢慢回复到了以前的清澈和澄明。而四周的魔气也一点点地回到了他的身体里。直到全部消失。 他低下头看向她还在流血的伤口,说:“梦初,你没事吧?” 梦初说:“我没事了,流一点血。也不算什么。我现在可以运用灵气自动修复伤口了。没事的,不用担心我。” 蓝天眼神宠溺地说:“还是我给你疗伤吧。你就别再消耗灵力了。”梦初明白他的心意,就也不坚持,笑着点点头。 蓝天化出一个旋转着的水球,在梦初的全身的伤口上按摩了一一阵。梦初的伤口就愈合了。但是她失血过多,身上的灵气也被藤蔓吸掉了一些,因此还是有点虚弱。而且有点头晕。 蓝天让她就地打坐,他自己跟所有分身在这荒野里做地毯式搜索。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后卿的实验室。 蓝天叹了口气,说:“难道我们还是找错地方了?这里虽然有魔气,但是却是那些蓝色魔藤散发出来的,跟后卿的实验室无关reads();。唉,我们的方向错了,又得重新找了。” 梦初柔声安慰他:“没关系的。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找,一定会找到的。” 蓝天笑着说:“我没有找到后卿的实验室,却找到了这个空间的出口。我们出去吧。” “嗯嗯。”梦初笑答。 他们从那个出口出来,就又回到了那潭深水之中。他们向岸边邮过去。 忽然,梦初指着远处,用千里传音对蓝天说:“看,那边!” 蓝天顺着她所指看过去,竟然看到了一条人小鱼!是的,真的是人鱼!他的上半.身是个短发男孩的光.身子,下半.身则是一条赤磷鱼尾。 蓝天用千里传音对梦初说:“我们追上去,问一问他。说不定他知道一点情况。” 梦初点点头。 然而,就在此时,他们发现,那条小人鱼已经游到距离一朵食人花不远的地方了。他似乎浑然不知自己身陷险境,好奇地东看看,西望望。 梦初忘记了自己是在水中,失声惊叫:“危险!”那水一下子涌进她的口中,而且吞没了她的声音。 说时迟,那时快! 那朵最接近小人鱼的食人花陡然增大,变成了像面盆那么大,并且由黄色变成了橙红的,还在瞬间绽放。它的十片花瓣都展开了,而花心之中,居然是一张血盆大口,周围更是长了一圈鲨鱼牙般的锋利的牙齿。它的藤蔓还增长了两倍,大口一下咬住小人鱼的下半.身。 小人鱼吓坏了,发出尖锐的惊叫声:“啊——”。 蓝天的一个分身瞬间转移到小人鱼的身边,抓着他的手,想奋力把他给拉出来。 小人鱼的下半.身被食人花咬得鲜血淋漓。他看到有人来救他,就声嘶力竭地朝着蓝天狂吼着:“啊……” 蓝天眼见他渐渐滑入食人花的口中,救人要紧,他也顾不得许多了,纵深一跃,竟然跳到男孩的身旁。 食人花的牙齿立刻向他俩咬下去,却咬空了,什么都没咬到,原来蓝天已抱着小人鱼,用魔能穿越到了梦初身边。 两人带着气息奄奄的小人鱼游到一处没有长者食人花的岸边。 蓝天问小人鱼:“你可以上岸吧?”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他想到了小人鱼的身体构造特殊,不一定能呼吸空气中的氧气。 小人鱼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一边点头,一边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啊”。 蓝天于是把他抱上岸。 蓝天用水球给他疗伤。 男孩的脸苍白得像鬼,双目无光。但是,别人却还是能够看得出他长得非常俊美,尤其是蓝宝石般的双眸,有着某种动人的魔力,让人一见难忘。 梦初怜惜地帮他擦掉脸上的水珠。(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奸计得逞 在帮小人鱼擦去水珠的时候,梦初的手指不经意地碰到了小人鱼的脸。她有些诧异。虽然小人鱼皮肤看上去跟人类的皮肤也没有两样,但是摸上去却非常光滑,光滑得简直就像是塑料膜。 蓝天刚才抱着小人鱼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一点。当时他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小人鱼的种族跟人类不同,皮肤跟人类有点不同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他此时回过味来,眉尖不禁微微地蹙了一下,心里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 梦初的心里却还在向着美好的童话的方向胡思乱想:“好可爱的小孩儿,难道他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人鱼小王子?” 她有点饿了,站起来,打算去捉只小鸟当午餐,可是,不知怎么的,她感觉更晕眩了,身体也摇摇欲坠,强撑着走了两步,就昏昏沉沉地倒下了。 蓝天正要扑过去扶住他,小人鱼却突然张口嘴,向他喷出一口黄色浓烟。蓝天也感觉到头重脚轻,视力也开始模糊。他疑惑地看着小人鱼,却因为已经没了焦点,根本就看不清近在咫尺的这个人鱼小孩。 在倒下之前,蓝天只听到了小人鱼发出的两声冷笑,他来不及说什么,就失去意识,就闭上了眼睛。 小人鱼冷笑着,把脸上易容皮膜和身上的伪装皮膜撕下来,露出本来面目。他的面容丑陋,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的相貌,上身骨瘦如柴,右臂是断的,安装了假肢。 如果蓝天此时能看到,应该能认出他就是曾经担任赢勾身边的贴身侍卫的要离。他并不知道。半个月前,要离被逆神从赢勾的麾下调到后卿的麾下,且得到了后卿的重用。他的身材如同侏儒,因此后卿特意把此次假扮小人鱼的人物交托给他。 要离看着倒在地上的蓝天和梦初,脸上露出计谋得逞之后的得意洋洋的微笑。这个人一向是忠奸难辨的。他的性格其实有点像《红楼梦》中的袭人。他跟着赢勾时,对赢勾非常忠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今。他换了主子。就愿意为新主子效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个时候,一个女人从树林中走出来。慢慢走近了他。 她的头发是微烫的浅棕色中长发,身穿黑色紧身衣配豹纹超短裤,外披一件绿色皮草,*上裹着黑色丝袜。脚下是一对水晶鞋,看上去有点小清新。却又性.感撩人,这两种气质同时并存于她身上,却毫违和感。 上天似乎特别偏爱她,在给了她一张天使面孔的同时还给了她一副魔鬼身材reads();。她的眼神非常纯洁。脸上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无辜的表情,而身体却是波涛汹涌、玲.珑浮凸,让人在想入非非的同时还情不自禁地想去保护她。 她朱唇轻启。用娇嗲的娃娃音对要离说:“恭喜你,要离大人。你才刚刚调到后卿大人这里来。就立大功啦。” 要离色.迷迷地看着她,说:“你是叫双双吧?双双,能不能过来帮我个忙?这条假鱼尾套得太紧了,我脱不下来。” 不错,来人正是好久没出场的angel,尹双双。 她娇笑一声,蹲到要离身边,打算用一对芊芊玉手帮他把用硅树脂和玻璃纤维模样打造的仿真人鱼鱼尾也脱下来。 要离说:“别别,这鱼尾上跟我这皮膜上都涂了后卿大人配制的毒液哩,只要碰到,那毒水就会从皮肤那里沁进去。我要离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怎么忍心你这个小美人中毒呢?” angel笑着说:“我知道。就是后卿大人派我来接应你的。我只是想看看,你会不会阻止我呢?现在我试出来了,你是在乎我的。” 她向要离抛个媚眼,身上散发的迷离的香水味直钻要离的鼻孔,他情不自禁地深呼吸了几下。 angl戴上手套,帮他脱下鱼尾,他活动了一下那对瘦得像火柴杆的腿,不由得有点自卑。自己的相貌和身.材都说不上好,眼前的美人儿会嫌弃他么? angl的行动似乎是解答着他心里的疑问。她笑着脱了手套,帮他按摩腿,那种媚态,已是十分露.骨了。 要离享受着她的服务,笑着说:“哎呀,还是后卿大人的计策好啊!不愧是我们僵尸界的翘楚,号称是最上天下地旷古烁今最聪明的僵尸啊!让我假扮成小人鱼,假装落到了食人花的嘴里,引他们来救我。可不,梦初都碰到了我的皮膜上的*毒药,起码要昏迷一个时辰。而蓝天,由于没有血液循环系统,皮肤上的毒不会传送到心脏,因此这毒液对他不起作用。但是后卿大人早有先见之明,命我的嘴里含着一颗毒药胶囊,只要用舌尖促动胶囊上的小机关,就会喷出*毒烟。等他们醒来,也会全身乏力,十天内不能使用魔能或者灵力,任由我们宰割啦。” angel说:“后卿大人堪称是我们僵尸界的最强大脑,它的计策自然是好的。但是也须要离哥哥你胆大心细、智勇双全,才能完美地实施这个计策嘛。要离哥哥,你知道我有多崇拜你吗?” 要离听她改口称自己为哥哥,又说崇拜自己,更是色.心大起,捉住了她的那只正为自己按摩腿部的右手,放在鼻子下,嗅了嗅,说:“妹妹,你可真香啊!” angel却抽回那只香喷喷的小手,娇笑着说:“怎么这样猴急啊?我们来日方长嘛!我们还是先办了正经事吧。后卿大人正等着我们哩!” 要离说:“也对。” 他们把梦初和蓝天分别塞进一个麻包袋,把袋口扎好,每人背一个。要离御剑飞行,angel则用自己从阿文那里继承过来的瞬间转移魔能,两人在十来分钟后降落到西南方向的一片不毛之地。 这是一片神秘的流沙之域,到处都是深不见底的流沙坑。 流沙之域上空的乌云压得很低很低,就像是暗色的天花板,让人感到无比压抑。(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凤舞九天 他们把梦初和蓝天分别塞进一个麻包袋,把袋口扎好,每人背一个。要离御剑飞行,angel则用自己从阿文那里继承过来的瞬间转移魔能,两人在十来分钟后降落到西南方向的一片不毛之地reads();。 这是一片神秘的流沙之域。 狂风猎猎,黄沙漠漠,烈日当空。这里就是个大蒸笼,汗水还来不及蒸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到处都是深不见底的流沙坑和凸起来的沙丘。 流沙之域上空的乌云压得很低很低,就像是暗色的天花板,让人感到无比压抑。 虽然angle已经熟知此处的地形,但是她还是行走得小心翼翼,避开那些沙坑。自从她跟后卿的徒弟后危好上后,她就有意通过后危进入后卿的阵营。一来,是因为她早已经探知,后卿是僵尸联盟盟主战逆神最宠信的爱将;二来,是因为她听说蓝天已经选择了梦初,取消了征婚活动,让她在娱乐圈东山再起以及嫁入豪门的美梦落空,她对蓝天和梦初都心生怨愤,尤其是对梦初,她是新仇加上旧恨,对梦初是恨之入骨。 要离被逆神从赢勾的麾下调到后卿的麾下的时间还不长,对此处地形的熟悉度不如angel,就紧跟着她,亦步亦趋。虽然他们都身负魔能,但是一旦陷入其中的一个流沙坑中,纵然能够借助魔能飞出来,不至于陷入去,但却也很可能会因此而引来可怕的流沙怪兽。那是一只此处特有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非常凶残而且战斗力惊人的怪兽,若是把它引来了,可不是好玩的。 他们左转右转,走到其中一个流沙坑前。 angel她自衣兜中取出一颗鹌鹑蛋般大的蓝紫钻石。向着沙坑的方向一抛。钻石竟然悬浮在沙坑的上方,不向小掉,而且散发出黑色的光芒。 angel对要离说:“是这里了。这是后卿大人的蓝紫钻石,共有一大一小两颗,大钻为母而小钻为子。这是子钻,它已经感应到母钻的所在,因此才发出黑光。” 他们跳了下去。 黄沙很快就淹没了他们。 他们来到了另一个芥子空间。后卿的实验室就设在这里。 后危迎接了他们。笑着说:“恭喜二位旗开得胜马到功成。抓到他们了吧?这回你们可是立了大功了。后卿大人正在实验室专注于时空穿梭器的研究哩。它吩咐过,除了战盟主,其他人一律不见。把他们交给我就行了。来人啦。把麻包袋里的两个人押入天牢,等候后卿大人处置。” 两个黑衣僵尸应声过来,把麻包袋打开。 一些黄沙从袋子里流了出来。 要离等人立刻就傻眼了。 两个袋子里头除了黄沙,就是大石头。哪里有蓝天和梦初的踪迹?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要离。 他说:“不妙啊!难道他们根本就没中毒,只是——只是故意装成中毒的样子。让我们把他们带到这里来?” angel说:“怎么可能?难道他们还能百毒不侵么?” 要离说:“你们可知道,蓝天有否突破为金眼僵尸?我曾经听赢勾大人说过,谁如果突破了,就是百毒不侵了。而且。他还能拥有隔空搬运的魔能,他可以自己带着梦初瞬间转移到别处,然后用隔空搬运魔能把沙石都搬运到麻袋中reads();。” 后危的脸垮了下来。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两个死人,他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你们居然毫无察觉?你们是干什么的?” 要离毕竟是阅历丰富的人,此时还能保持镇静,说:“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如果他们应该会在哪里?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会不会是伪僵尸病毒呢?” 后危一听,登时脸都绿了。这可是他们的多年研究的心血结晶!决不能让蓝天他们毁掉了! 可是,太迟了! 一股堪比飓风的狂风席卷着整个实验室,实验室的墙体开始坍塌。 这是梦初在使用她的第七层的风灵力。 蓝天已经有了金刚不坏的百毒不侵的躯体,刚才是故意装成中毒的。而她却是真的中了*毒药,陷入昏迷之中。 不过,在进入流沙坑之前,蓝天就已经把她带出麻包袋,隐藏在一个沙丘后面。为了迷惑敌人,蓝天还同时使用隔空搬运的新魔能,把沙石运到麻包袋中去。 他用疗伤水球把梦初的毒吸出来,梦初很快就恢复清醒。 他们看到要离他们跳下去了,就与梦初也一起瞬间转移进入。 梦初自从灵力突破到第七层后,也拥有了空间转移的灵力,只不过她转移的速度比不上蓝天。 他们藏匿在实验室的一个阴暗的角落,开始实施摧毁此处的计划。 梦初的风灵力也大增,刮起的狂风足以把此处夷平。 后危他们刚想作出反击,却听到一阵缥缈迷离的瑟声。 这是梦初还唤出伏羲瑟,用神音之力,弹奏起一首古调“凤凰台”。 梦初如今已经初步掌握了“凤舞九天”的精髓,这还是她初次运用。在运用之前,她先给了蓝天一颗护神丹,说:“这是白曦师父炼制的护神丹,可以护住你的心神,让你在半个小时内保持清醒,不会受瑟声的影响而陷入幻境之中,无法自拔。”蓝天和她分别吃了一颗。 “凤舞九天”的威力确实是非同小可。 所有听到瑟声的僵尸,包括后卿、后危、要离、angel,都出现了幻觉。他们的眼前,都出现了九只飞舞着的五彩光影凤凰,然后, 他们就陷入了各自的幻境之中。 这些幻境,其实就是他们各自的心魔,是他们内心深处最渴望过上的生活,只是被瑟声引了出来而已。 后卿“梦”见了他自己回到了少年时。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少年。他和哥哥后诋都是圣土族的后人。两兄弟是天生天养,无父无母,他是由兄长后诋养大的。他自小就聪明绝顶,兄长后诋也对他爱护有加。 由于他熟悉奇谋兵法,本身又骁勇善战,身强体壮,因此被哥哥派去帮助黄帝攻打蚩尤。(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流沙魔兽 关于后卿被派去辅助黄帝之后所发生的事,作者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再啰嗦一下。 当年,后卿由于能力强,又是后诋的亲弟弟,颇受黄帝重用。可惜的是,蚩尤的战斗力也是非常强,而且他有八十一个强悍的兄弟,个个强悍,而且都懂妖法。 在一次战争中,后卿的军队中了敌人的埋伏,后卿不肯投降,跟敌人血战到最后一刻,不幸战死。 后卿的忠诚足以感动天地。可是,后卿死后,却是曝尸荒野,他的魂魄更是在四周游离。一天又一天,后卿的尸体被鹰啄食,被虫噬咬,日晒雨淋,成了森森白骨。后卿的魂魄怨念越来越重:自己生前为黄帝拼死杀敌,死后,却没有人来给自己收尸!后卿魂的魄的心里非常怨恨寡情的黄帝。 碰巧的是,犼的一份魂魄恰好漂游到这里,这魂魄虽然只是三分之一,但是犼作为创世古神之一,其魂魄的神通也是强大无比。 犼对女娲心存怨恨,而后卿对黄帝也心存恨意,两个魂魄一拍即和。后卿的魂魄为了报复黄帝,愿意将奉献给犼。为了再次复活,犼的残魂吞噬后卿的魂魄,并且利用后卿的残破身躯(一副白骨)复活,化为四大僵尸始祖中的后卿! 后卿可以说得上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僵尸,他是第一个死而复生而变成的僵尸!后卿虽然是僵尸始祖,但是却不是吸血僵尸,而是一种会飞的神奇僵尸。 为了报复黄帝,后卿夜闯军营,在军营里大闹一通。虽然后卿的攻击力在四大僵尸王之中来说。不算是最强的,但是一般人怎能够抵挡? 后来,女娲派金、木、水、火、土五大神族后人赶来,用五行阵将后卿封印起来。 虽然数年之后,将臣破了五行阵,把后卿救走了,但是受过长期封印后卿的战斗力从此大降。只相当于蓝眼僵尸的战斗力。比红眼僵尸的战斗力还要低一级。 而此刻,后卿的幻境却是改写了这段他的黑历史。 变化是从他哥哥派他去相助皇帝的前一天开始的。 幻境中的后卿为了救一个山中采药姑娘,而被毒蛇咬伤了。 经过一番抢救。后卿虽然保住了性命,但从此体弱多病,经常卧病在床,更别说是上战场了。 但是。他却因祸得福,获得了采药姑娘的青睐。三年后。他跟采药姑娘成了亲,生下三男二女,一家人和和美美。数年后,他的身体经过调理。恢复如初。而此时,黄帝与蚩尤之战已经结束了。 又数年后,他跟妻子白发齐眉。儿孙也孝顺,他享尽了五世同堂之乐。 如果此时梦初能看到后卿的幻境。估计她又要为它唏嘘一番了。原来,这个大魔头内心真正想要的,不过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而已。 后卿和众僵尸沉溺在幻境中,无法自拔。甚至,当实验室全部崩塌,他们被沙土活埋的时候,他们的嘴角还是带着微笑的。 梦初却早就跟蓝天撤离了现场reads();。 梦初停止弹奏,问蓝天:“他们是僵尸,应该是不会死的吧?” 蓝天说:“你还关心他们?不会!他们作恶多端,就让他们受点罪吧。我刚才还特意去了库房,把伪僵尸病毒和相关的资料都摧毁了。呵呵,这回,可有好戏看了!” 梦初说:“这就好!” 猛然间,他们脚下的沙地剧烈地震动起来。 一股龙卷风骤然吹起,飞沙走石。那股奇异的龙卷风距离梦初他们不过是三米左右,而且向着他们移动。 梦初二人赶紧往后退。 梦初正在念动起风诀,就看到那些黄沙在龙卷风中竟然慢慢凝聚成一只巨大的怪兽。 这怪兽竟然有九个头,每个头各有一只大眼,但是细看之下,那眼中竟然是没有瞳孔的。九个头各有三只尖角,一个血盆大口,却没有耳朵或者耳洞。 乍一看,这怪兽是闪闪发光的,仔细看,原来它全身都覆盖着六角形的光滑如镜的鳞甲,发光是因为镜片发射了阳光的关系。它们的体型有点像腕龙,体重起码有三十吨。它还有六条粗腿,一条满是利刺的粗尾巴,两对巨型棕色羽翼,前边那对小一些,后边那对大一些。 这怪兽的九张嘴同时张开,露出上下两排尖利的獠牙,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然后,九张嘴同时向着梦初二人喷出数公斤的黄沙。 梦初被黄沙呛到了,没有念完起风诀,因此无法起飞。 蓝天用隔空搬运魔能让一块粗粝的石头冲向怪兽的其中一张嘴。岂料怪兽的嘴张得更大,竟然把那块起码有西瓜般大的石头吞下了,它甚至都没有咀嚼一下。之后,它还舔了舔嘴,似乎是觉得石头很美味,有点意犹未尽。 蓝天说:“难道它就是赢勾曾经提过的流沙魔兽?据说,它是以吃沙吃石头为主食的,但是,它偶尔也会吃人。” 梦初已经念完了起风诀,带着蓝天一同御风而逃。 那只九头怪兽长啸一声,扑打着四只翅膀,一飞冲天,追着他们两个。那九个头就像是母鸡啄虫子一般,不住地向着二人伸过去,有两张嘴巴差点就咬到他们了。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梦初二人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梦初弹奏起一曲“广陵散”。 这次她用的是神音之力的第一层神功“一鸣惊人”。一只五彩光影凤凰自琴弦中飞出来,对着怪兽的头部长啸一声。 怪兽却完全无动于衷。 蓝天已经发现问题所在了,对梦初说:“它没有耳朵和耳洞,天生是个聋子,听不到瑟声。”他已经切换到金眼僵尸的状态,并唤出了武器,瞄准怪兽的一只眼睛,把一把穿山刃投射过去。他现在的肌肉力量也比此前还是红眼僵尸时增加了将近三倍。那穿山刃就似是流星一般飞向怪兽。 怪兽的那一只仅有眼白、没有瞳孔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琥珀色,身上的磷片发射出万丈光芒。(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再到毕方异域 魔兽的那一只仅有眼白、没有瞳孔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琥珀色,身上的磷片发射出万丈光芒。 那把穿山刃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似的,突然中途转了方向,向着蓝天的眼睛急速飞过来。 蓝天躲避不及,用秋水凝碧剑硬挡。这穿山刃的锋利程度比秋水凝碧剑略胜一筹,电光火石间,剑已被刀刃削去一截,而刀刃也因为被剑一挡,就偏了方向,在蓝天的耳边掠过,继续向着远处飞过去。 梦初边飞边说:“看来它的鳞片有反弹魔兽之能!你用什么魔能攻击它,它都能反弹!” 蓝天说:“看来,要跟它比速度、比体力了。快,我引开它,你回昆仑仙境。” 梦初坚决地说:“不行。去那里的话,我倒是可以脱身,可你怎么办?” 蓝天说:“你先脱身。我自有办法。我不相信,难道它会追我到天涯海角?” 梦初说:“它什么攻击都能反弹,万一它真的穷追你不放呢?赢勾有没有说过它有什么弱点?” 蓝天说:“弱点?哦,重明鸟!它的天敌是重明鸟!” 梦初说:“白曦师父说,上次她在毕方异域看到过一只重明鸟,我们还是去毕方异域躲一躲吧?” 蓝天说:“你先回昆仑仙境,我自己去毕方异域就可以了。放心,它的速度不如我!” 梦初说:“不行reads();。我不放心。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蓝天见无法拗得过她,只好无奈地说:“好吧。” 他们飞了几天几夜,终于飞到了毕方异域的入口处。 那只流沙魔兽竟然真的在后面穷追不舍。 梦初回过头来,对着流沙魔兽吼:“这里有重明鸟。有种你就跟过来!” 蓝天说:“没用的。它什么都听不到!” 梦初用风灵力刮起一股狂风,向着流沙魔兽吹袭过去,趁着它的眼睛变色的时候,他们进入了入口的传送阵。 幸运的是,魔兽没有紧跟着他们追进来。两人大大地松了口气。 梦初说:“它大概是不懂进入之法。” 蓝天看了看四周,没发现毕方大神或者毕方鸟,说:“我们最好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毕方大神可是不那么欢迎我们。” 梦初“嗯”了一声。两人飞到毕方火焰山。在一个石洞里藏起来。 两人都精疲力竭、又饥又饿了。 蓝天说:“你休息一下,我去弄点食物来。” 梦初说:“还是我去吧。我毕竟是神族后人,纵然毕方大神发现了我。也不会对我怎么样的。你的身份就尴尬了。” 蓝天说:“那——好吧,你小心点。” 梦初出去了。半个小时候,她捉了一条水蛇回来,蓝天饮血。她把用火烤了烤蛇,吃肉。 吃着吃着。梦初注意到蓝天的上衣兜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蓝天也发现了,笑着用手一掏,攥着拳头,说:“对了。我看到后卿在陷入幻境之前,正在摆弄一个挺有趣的小机器人,就顺手牵羊了。来。我借花献佛!” 他摊开手掌,梦初一看。乐了。 他的掌心有一个比婴儿手掌般还小一些的小机器人,外形竟然跟她喜欢的贱萌小黄.人的相似度有百分之九十。它没头发,有个一个矮胖的黄色的身躯,一只大大的浅绿色的眼睛,端胳膊短腿。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这机器人没戴眼罩,而且嘴巴小小的,当然,还有一点其他的细微的差别,就不详述了。 此刻,那只又大又萌的绿眼睛正一眨一眨的,似乎也在打量着梦初。 梦初笑着挥手打招呼,说:“hello,我叫梦初,你叫什么名字?” 那张小嘴动了动,吐出机械声音的回答:“你好,我是穿梭时空智能机器人,我没有其他名字。”它的表情和声音都不像电影里的那些小黄.人那么生动,这让梦初多少有点失望。 梦初说:“那我叫你小黄吧,好不好?” 小机器人说:“小黄?不对,请叫我穿梭时空智能机器人。你是谁?我的数据库里没有你的资料啊?” 梦初说:“我叫如梦初reads();。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 小黄说:“朋友?朋友是什么?我的数据库里也没有这个词语。” 梦初感兴趣地说:“你说你是穿梭时空智能机器人?那你能穿梭时空?” 小黄挺顿了一下,说:“这属于机密资料。除非你能说出正确密码,否则,我不会做答。” 梦初说:“密码呀?这——难道是后卿的生日?他是什么时候生日的啊?”她看着蓝天,一副萌萌的一筹莫展的神情。 蓝天耸耸肩,一副酷酷的爱莫能助的神情。 梦初决定改变话题,问小黄:“你需要充电啊什么的吗?” 小黄说:“不用。我自己把太阳能、光能和风能来转化为我的能量。” 梦初不由得有点泄气:看来它一点都不需要自己帮忙嘛!怎么才能跟它做朋友呢? 小黄不再理会她,从蓝天的掌心跳到地面,在石洞中巡视起来。 梦初擦了擦嘴,对蓝天说:“饿了几天了,一条水蛇好像是不太够啊!我再去弄点吃的。” 蓝天说:“那你去吧。我休息一会儿。天色已黑,你小心点啊!” 梦初笑着点点头,对小黄说:“你跟不跟我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 小黄说:“外面的世界也有很多我这样的小机器人吗?” 梦初说:“你想找小伙伴啊?这——可能没有。但是有很多有趣的事物,你跟我去看一看吧。” 小黄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思考,然后它说:“好。” 梦初伸出手,小黄跳上她的手掌,跟着她出去了。 蓝天就地休息。 梦初带着小黄人,从毕方鸟儿聚居的森林上空飞过,准备飞去沼泽。 下方传来阵阵“噼噼啪啪”的好似是竹木被火烧时发出的声音。难道是森林起火了? 她低下头一看,却看不清什么,只隐约看到一群鸟正跟一条类似巨蟒的庞然大物对峙。哦,原来那声音是鸟群发出的,从这叫声可以初步判断出:这些鸟是毕方鸟。 夜色太浓。她看不真切。 因为她认为这森林是毕方鸟的地盘,所以她也不敢贸然进入森林里,只好远远地观望。 小黄说:“根据数据库的资料显示,那些鸟是毕方鸟,跟它们对峙的是它们的天敌——吞火异蟒。”(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好基友的《星际机甲少女》。书号: 从接到保护许乐乐命令的那一刻起,冷酷的杨威瑟就此踏上以保护许乐乐为中心,一手抓学习,一手抓生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全职保姆不归路 第一百二十六章 重名鸟的本领 夜色太浓。梦初看不真切。 因为她认为这森林是毕方鸟的地盘,所以她也不敢贸然进入森林里,只好远远地观望。 小黄说:“根据数据库的资料显示,那些鸟是毕方鸟,跟它们对峙的是它们的天敌——吞火异蟒。” 梦初说:“你的视力这么好?这么暗,你都能看清楚?它是吞火异蟒?它以火为食吗?” 小黄说:“我的夜视视力是猫头鹰的十倍。吞火异蟒能够吞火,因此毕方鸟的火攻击对它没有什么用reads();。但是它不是以火为食,而是专门以毕方鸟的鸟蛋为食,因此它也叫盗蛋巨蟒。” 梦初笑着说:“那我们走吧。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动物的生存法则,是正常的食物链,我就不插手了。”她带着小黄,又去捉了一只河豚鼠,带回去做宵夜。 可是,第二天一早,她出去猎食时,还是忍不住飞去森林的上空去看一眼。 她看到的景象非常可怕。 一条棕色的带着鲜艳的红、黄、绿三色斑纹的巨蟒,正在吞吃着鸟巢里的大约十来个的像是鸵鸟蛋般大的鸟蛋。巨蟒的眼睛已经成了两个血洞,看来是毕方鸟群起而攻之,把它的眼睛啄瞎了。 树上、地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毕方鸟的尸体,粗略估计,起码有一万只。 远处,三只羽毛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的、受了重伤的毕方鸟在焦急地徘徊,发出凄厉的叫声,却都不敢靠前,眼睁睁地看着巨蟒吞吃了一窝鸟蛋之后,又爬到另一棵树上。继续吞吃另一窝鸟蛋。 大部分的鸟巢都空了。 巨蟒大概是吃饱了,腹部鼓起大大的一块。但是,它还是爬上一棵树,把那窝蛋全部辗碎,似乎是为了发泄因为双目失明而产生的对毕方鸟的无比怨恨。 一只毕方鸟发现了悬浮在半空中的梦初,向着她哀哀地叫了两声。其他的两只毕方鸟也抬起头,向着她哀哀叫唤。似乎是在求救。 梦初不禁起了恻隐之心。 再这样吃下去。恐怕这个森林的所有毕方鸟的鸟蛋会被巨蟒全部消灭掉,这样的话,这森林的毕方鸟就可能会灭绝了。 梦初打算伸出援手。但是她向来很怕巨蟒一类的大型爬行动物。这种恐惧可能起源于她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头可爱的小鹿被巨蟒缠住身体、窒息而死的场景。总之,她很怕它,不敢靠近它。 她唤出伏羲瑟,使用了“一鸣惊人”神功。那只五彩光影凤凰飞了出来。冲着巨蟒的头部长啸一声。可是,这对巨蟒的威慑力似乎是微乎其微。因为它的听觉是很差的,近乎是聋子。它只是轻轻地晃了晃头,并没有停止攻击。 它又爬上另一棵树,意图把这棵树上的那窝蛋也摧毁了。 梦初用千里传音呼唤蓝天。蓝天飞了过来。 梦初说:“这些毕方鸟太可怜了。” 蓝天说:“我来引开它吧。” 他化出两个分身,手执着穿山刃,跳到那条巨蟒的尾部。用穿山刃戳它的尾部。 巨蟒被激怒了,回转身来。追着蓝天的两个分身。 蓝天的分身为了引开它,故意放慢速度,跟它始终保持着大约一米的距离。 最后,他把巨蟒引到很远的地方,这才用瞬间转移回到森林里。 那几只毕方鸟已经用口把仅余的十来只鸟蛋衔到别处的另一片森林里。 蓝天用魔能跟它们交谈了一阵,它们表示非常感激他们reads();。 这个时候,一只鸟飞到了一棵树的枝头上,静静地看着他们。 梦初注意到了这只漂亮的鸟儿。它比鸡大不了多少,羽饰华非常华丽。羽冠是金色的,头、颈是杏黄色,双颊是苹果绿色,背羽是紫色的,胁部有橙色、青色、红色三色长饰羽。蓝色的双翅下各有一簇雪白的绒羽,好像是蓝天上的两朵白云。尾羽很长,是翠绿色的,上面缀有鹅黄色的太阳斑点和白色的弯月状斑点。 诡异的是,它的琥珀色的眼睛中竟有两个黑色的眼珠, 一只毕方鸟抬头看了那只鸟,对蓝天说:“那就是重明鸟。” 蓝天对梦初说:“它说,那只就是重明鸟。” 梦初抬头看着那只鸟,心里不免产生了疑惑。这可能么?传说的八大神兽之一的重明鸟竟然就是这么一只体型这么小的、看上去并不凶猛的鸟儿么?它就是流沙魔兽的天敌? 那只重明鸟忽然口吐人言:“是的。我就是重明鸟。你们是在躲避流沙魔兽的追捕么?” 梦初吓了一跳,问:“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重明鸟说:“当然。我能知道任何人心里在想什么。怎么?你们不敢出去,因为流沙魔兽就在毕方异域的入口。呵呵,那个入口也是此地的唯一的出口。我可以帮你们,但是你们要带我去见白曦。上次她来的时候,我就看见她了,但是当时,我还不愿意离开这里。因为我的伴侣生病了,我不想抛下它。我们重明鸟是一夫一妻制,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忠贞不二。可是,如今我却一定要离开这里,因为我的伴侣已经病死了。它临死之前,嘱咐我,一定要帮助白曦和其他神兽,完成女娲娘娘的遗命。” 梦初说:“这太好了。我们需要你。不过,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可以么?” 重明鸟说:“你想问我是否能打败流沙魔兽吗,是吧?呵呵,当然了。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他们从毕方异域的出口飞出去。 不出所料,那只流沙魔兽仍然守在火山旁边。它看到跟蓝天二人一起出来的还有重明鸟,竟然吓得后退了两步,全然没有了当日的威势。 它拍动两双翅膀,准备逃走。 重明鸟已经飞到它的面前,双瞳发出淡淡的黑光。 流沙魔兽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全身都僵住,目瞪口呆,就像是一座石雕,就连呼吸都停滞了。 接下里,重明鸟所做的事也让蓝天二人非常震惊。它竟然冲进了魔兽的其中一张嘴里,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这是什么意思?自投罗网么?好像又不是这回事啊! 渐渐地,魔兽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一个白色的如铜钱般大的斑点慢慢地从它的胸口处显现了出来,越变越大,最后它的整个身体都被这个变大了的斑点覆盖住了。同时,魔兽的身体明显地干瘪了许多,就似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 蓝天算是看出门道来了,他说:“重明鸟是进入了魔兽的肚子里,不断地把吸收魔兽的魔气啊。这就有点像上一回,你被藤蔓吸收走了一些灵气那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妭儿的痴情 其实,流沙魔兽此时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动,但是它体内的魔能却正在努力地企图阻止魔气被吸走,奈何重明鸟的身体就像一个巨大的磁场,正源源不断地吸收着它的魔气,它想阻止也阻止不了。 随着魔气的不住的流逝,流沙魔兽的身体也在不断缩小。 重明鸟从魔兽的口中飞了出来。 魔兽还在继续缩小。终于。在一声怒叫声中,流沙魔兽变成了一条九个头、六条腿的、有两对小翅膀的、只有蜥蜴那么大的小兽,惊慌失措地逃走了reads();。 重明鸟和蓝天二人也懒得去追了。 重明鸟已经吸收了魔兽的全部魔气,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刚开始,它的身体一半发着黑色的光芒,一半发着白色的光芒。然后,它整个身体都发着黑光,可是,过了一会儿,它的整个身体都发着白光,这样一会是黑光,一会儿又是白光,貌似是黑色和白色在不停地争斗着都在争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 这个时候,重明鸟的表情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一会儿平静,一会儿痛苦地扭曲着。 然而没过多久,黑色和白色的光芒都消在了,似乎是融入了重明鸟的体内,它也平静下来了。 突然,它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有着灰色双瞳的眼睛! 蓝天说:“它已经吸收了魔兽的魔气,而且,已经把魔气转化为自己的魔能。” 梦初说:“魔能?它不是神兽么?” 重明鸟开口了:“我的神兽之力就是能够吸收敌方的魔气,转化为魔能,为自己所用。” 梦初说:“那你现在有反弹攻击的魔能和喷沙魔能了?” 重明鸟说:“是的。不过这魔能毕竟不是我的与生俱来的本领,只能维持三日。三日之后。我就会丧失那些吸收来的魔气,魔能也随之消失。” 蓝天说:“那我们现在走吧。” 蓝天说:“等等,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应龙身上的锁魂钉是需要很多火磁玉才能够吸出来的。那张红玉床……” 重明鸟说:“你想偷偷拿走?这绝对不行。毕方大神是不允许的。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一定会激怒他,那他就很可能会封闭这个毕方异域,以后谁都别想进入了。” 梦初说:“那看来还是得师父们亲自出马了。” 蓝天说:“那我送你们先回去吧。”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碰上了腾蛇。它正前往毕方异域。打算求毕方大神把红玉床奉献出来。 蓝天把梦初和重明鸟送到西北大沙漠的上空,就跟他们依依惜别。 三日后,腾蛇带着红玉床回来了。 他们把应龙的锁魂钉吸了出来。应龙的灵魂离开了肉身,总算是得到解脱了。 白曦让刘焱负责把应龙的魂魄带到毕方异域的火焰山顶。 轩辕妭儿的灵魂仍在那棵长满火焰花的树下吟唱着悲伤的曲儿。 她看到应龙的魂魄,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激动流泪。 她哽咽着说:“是你。真的是你,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 她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情,干脆唱起歌来:“眼前的人啊,你可知道我有多么的想念你reads();!从逐鹿之战起,我们分开千百年了。我日日夜夜苦盼。希望你能记得当初的誓言,来接我。可是,你娶了别人。我的魂魄也回不到自己的躯体内了,我的躯体被犼的魂魄霸占了。千百年了。我等着你,思念着你,终日以泪洗面。” 此时的她多么想冲上去,抱住他,然后告诉他,这千百年来自己是如何度过的。可是,为什么他见到自己一点反应没有呢?他的目光这样冷漠,神情这样麻木?难道是他还是没有想起自己吗?不,不可能的,他立下过誓言的: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此情不渝。 刘焱在一旁静静的站着,看着他们。 “应龙,是你吗?千百年了,我终于见到你了?????”轩辕妭儿终于无法控制住自己了,她扑到应龙的怀里。 应龙的目光起了一点点变化,似乎是有一点点怜惜。他伸出手来,轻轻抚摸着妭儿的秀发。 妭儿更激动了,说:“应龙哥哥,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拥抱的时候,你也是这样做了这个动作的。” 应龙终于开口了:“我们以前是认识的吗?” 妭儿说:“认识。我们是相爱的。你真的什么都忘记了?”她仿佛想起了什么,拉着应龙说:“走,我们去博父山。那是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应龙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跟着她一起飞着。 刘焱也在后面跟着。 他看着他们的背影,几次想和他们说话,但是张开了嘴巴又没有说出口。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病还须心药医。他们俩人的心结,就由他们自己解吧。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博父山。当初,他们就是在这里相遇、斗法,并在这个过程中萌生了爱意。 应龙重临旧境,若有所思,仿佛想起了什么。 妭儿把他带到了山顶上的一个湖边。 这个湖不大,的湖水竟然是浅褐色的,正在冒烟和泡泡,看上去就像是一锅烧滚了川贝瘦肉汤。 妭儿说:“应龙哥哥,这里就是我们俩的定情之地——千焱湖。这湖水一年四季都非常烫。人跳进去,就像跳进滚烫的热水一样。你还记得么?当初,我随口说,想要一颗此湖湖底特有的鲛珠,结果你就——” 她还没说完,应龙就“噗通”一声跳入滚烫的湖水中。 他在湖中化成黑龙的形态,潜到湖底。 湖底有三个很大的像钢琴那么大的白色贝壳,这是千焱鲛人用来储存自己的鲛珠的地方。 应龙用神兽之力撬开其中一个贝壳,取出里头的一颗鸡蛋般大的白色明珠。 然后,她飞回妭儿的身边,在落地之前,他又重新化成人形。 他单膝跪下来,双手把鲛珠递到妭儿面前。 妭儿含泪接过宝珠,颤声问:“应龙哥哥,你是不是想起来了?当初,你就是这样做的,跟你刚才做的一模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实验室的对话 应龙犹豫了片刻,说:“我好像想起来一些模糊的片段,但是我还不能把这些片段串起来。” 妭儿说:“那就好了。慢慢来,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 她回转身来,对着刘焱盈盈下拜,说:“谢谢公子,让我们得以重聚。大恩大德,妭儿没齿难忘。” 刘焱连忙还礼,笑着说:“可不敢居功。这是很多人努力的结果,白曦师父、腾蛇师父、梦初、蓝天还有我哥哥。” 妭儿说:“感谢你们,感谢你们所有人。日后若是有用得着妭儿的地方,尽管开口吧。” 刘焱说:“客气啦。你们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只是造化弄人,错过了彼此。如今上天又给了你们一个机会,你们可要好好珍惜啊!好吧,我的事已了,先告辞了。过一段时间,我再来探望你们。” 妭儿拜谢,应龙也施礼,跟他告别。 刘焱回到了昆仑仙境,向师父们复命。 白曦说:“希望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吧,不要再有什么劫难降临在他们身上了。” 正说着话,梦初抱着小辉煌过来了。 小辉煌已经会叫“妈妈”了,而他看到刘焱,张口就叫“叔叔”了,而且一连叫了好几声。 刘焱和梦初一下子怔住了。他们都没有料到,小辉煌的记忆力这么好,刘焱只是在数天前在实验教过他一回,他居然还记得! 只是,刘焱可是小辉煌的名义上的爸爸,他应该在人前叫刘焱做“爸爸”才对。 梦初怕在麒麟面前露陷,就急忙纠正儿子:“乖。不叫叔叔,叫爸爸。” 小辉煌却一脸迷茫地看了妈妈一眼,扭过头来,却仍然固执地叫刘焱“叔叔”。 麒麟说:“这孩子,聪明着哩!我只跟他说过一回,他就能记住,能分得清谁是奇奇。谁是霖霖了。孩子是最纯真的。是不会说谎的。你们不用骗我了。我已经猜到他到底是谁的儿子了。白曦,腾蛇,你们是早就知道了的。是吗?”它目光炯炯地盯着白曦和腾蛇。 小辉煌向刘焱伸出了手,梦初把小辉煌放到地上,任他爬到刘焱的脚边。 刘焱抱起他,说:“呵呵。这么沉啊?有四十斤了吧?比昨天又多了一斤。来,叔叔给你做一个科学实验。走,我们去实验室溜达去。”他对梦初使了个眼色,梦初就笑着跟他们去了。 腾蛇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是谁的孩子。有什么干系?他的妈妈是梦初,那就是跟我们是一家子了reads();。” 麒麟气呼呼地说:“为什么不告诉我?难道我真的会下得了手么?你们把我看成什么兽哪?” 白曦问:“你是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麒麟说:“这还不容易么?小辉煌的模样哪一样像刘焱啦?你们当我是瞎子啊?而且,我听梦初的妈妈说。梦初怀孕的时候,还喝鲜血来着。还有。这千百年来,神族后人跟神族后人组成的双.修伴侣从没有个孩子啊!我又没有失忆,难道连这点都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哩,哼,害我白白开心了好多日!” 白曦淡淡地说:“我可要把丑话说在前头,不管他是谁的孩子,你都不许对他动手!” 麒麟说:“我家奇奇和霖霖跟小辉煌是好朋友哪,我怎么会对他动手?何况,他只是个孩子,还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只是不喜欢你们瞒着我一个!” 腾蛇说:“你现在当然是不会了。但是,如果我们当初一开始就告诉你的话,情形可能就不一样了。不过,我们也不是只瞒你一个,梦初的父母都还不知道哩,你可不要多口。那样梦初可就很难解释清楚了。” 麒麟说:“我知道。哼,你们想我保守秘密?那要看我的心情。” 再说刘焱他们进入了实验室,刘焱对梦初说:“麒麟师父的脾气虽然火爆,毕竟是口硬心软。他不会做什么的,你放心。只是如果你刚才留在那里,它可能就会把火气都发在你身上了。你回避一下,等腾蛇、白曦师父应付它就行。” 梦初笑说:“你想得太周到了。对了,你上回说克隆冰夷龙王,有进展吗?” 刘焱摇头,说:“神兽的基因与众不同,我试验了好多次,都没有克隆成功。但是,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打算尝试把龙王的基因加入蟒蛇身上,看能不能培育出有神兽基因的蟒蛇胚胎。” 梦初说:“我对基因什么的不太懂。这样可行么?” 刘焱说:“已经有成功的个案了。我记得,这是几年前刊登于英国《自然》杂志上的一项研究报告,是有关普通狨猴——原产自巴西的一种小型长尾猴——的实验结果。实验中,科研人员引入了一种外来基因(植入一种病毒)并注入狨猴晶胚中,在此之后,他们在蔗糖溶液中培育晶胚。这个外来基因携带着绿色荧光蛋白,是一种最初从水母体内离析出的一种物质,现在通常被用作生物科技产业的一种指示器。在紫外光照射下,体内携带绿色荧光蛋白的动物会发出绿光,证明一个关键性基因序列已经‘接通’。转基因晶胚随后被植入其只代孕狨猴的子宫。三位“代孕妈妈”最后不幸流产,另外四位生下五只小狨猴,并且均携带绿色荧光蛋白基因。在其中五只小狨猴体内,绿色荧光蛋白基因与生殖细胞融为一体。可惜的是,五只小狨猴都先后夭折了,都没有活到成年。” 不仅是梦初,就连小辉煌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 梦初说:“那你试一试吧。对了,你不是说给小辉煌做实验吗?我也看看。” 刘焱说:“好啊。”他把小辉煌交给梦初,开始做起一个非常简单的实验。 他用一个干净的器皿,装上清水,把一根钢针放进清水中,针沉了下去。 梦初笑说:“这有什么?这不是普通的自然现象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逆神受挫 刘焱笑着对小辉煌说:“来,变魔术了哦,看着咯。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他把针捞起来,往清水里滴上几滴洗涤剂,把针放进水里reads();。 那针浮在水面上了。 小辉煌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梦初笑说:“这个我的物理老师有教过,好像是跟表面张力有关系吧。” 这个时候,小黄从梦初的衣兜里跳了出来,说:“数据库显示,洗涤剂令水的表面张力增加了,使针不会沉下。表面张力是水分子形成的内聚性的连接。这种内聚性的连接是由于某一部分的分子被吸引到一起,分子间相互挤压,形成一层薄膜。这层薄膜被称做表面张力,它可以托住原本应该沉下的物体。” 刘焱惊奇地问梦初:“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机器萌宠了?” 梦初挠着头,不知如何作答。 小黄说:“我不是机器萌宠,我是时空穿梭机器人,代号csz-m。” 梦初把小黄的来历简单地说了一下。 刘焱说:“还好后卿陷入幻境了,不然的话,万一真让他们研制成功了,那麻烦就大了。” 梦初说:“你说,他们研制这个是有什么作用的?” 刘焱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想穿梭到女娲娘娘以黄土造.人之前,阻止人类的诞生。” 梦初说:“这个计划还蛮大胆的呀!幸好我们及时阻止了他们。现在小黄是不会听他们的指令的了,是吧?” 刘焱说:“这也很难说。如果他们设定了定时指令的话——我可要好好研究一下。” 小黄说:“我是不会让你研究我的。除非,你说出正确的密码。如果有人要强行研究我,那我就会启动体内的自爆装置。”说完,它就一溜烟地跑了。只留下刘焱和梦初面面相觑。小辉煌好奇地看着小黄的背影,“咿咿呀呀地”又说了一通婴语。 梦初笑着对刘焱说:“他说,想跟小黄玩,呵呵。” 再说逆神得知后卿的实验室被毁,火冒三丈。他亲自率领僵尸军团到流沙异域,命下属把后卿、要离、angel等僵尸挖了出来。 后卿他们灰头土脸的,鼻孔里、嘴里都有沙土。虽然并无生命危险。但是个个都深陷幻境,对幻境外的事物全都置若罔闻。 伪僵尸病毒已经被彻底毁灭了,电脑硬盘中储存的相关数据也恢复不了了。穿梭时空机器人的残骸却没有找到!难道。这个智能机械人躲过一劫了? 逆神当即下令,在流沙异域作地毯式搜索,务必要把穿梭时空机器人找回来! 至于后卿他们,逆神竟然下令把他们就地活埋。 他已经看出了他们是受了神音之力的第二层“凤舞九天”的攻击才变成这样的。而他也是很清楚的“凤舞九天”的威力的,只怕后卿这条臂膀对自己来说。以后就形同虚设了。其他的僵尸对他而言,也再无利用价值。因此,他果断地、残忍地放弃了他们。 在回去地宫的路上,他听到了白起的千里传音。是从下方的一座山的雾霭重重的深渊里发出来的,声音非常微弱,有气无力的。 逆神料到肯定是出大事了reads();。 白起奉他的命令。镇守地宫,一向尽忠职守。如果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他是绝不会离开地宫的。 逆神降落到深渊中,用千里x光眼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只眼被戳瞎、断了一条胳膊和一条腿、身上多处受伤的白起。他披头散发,狼狈不堪。 看到逆神来了,白起用一只手强撑着支离破碎的身体,单膝跪着,说:“盟主,旱魃和赢勾反水了!他们竟然联合起来,趁盟主不在,占领了僵尸联盟总部和地宫。属下无能,请盟主降罪。” 逆神说:“我早就看出了赢勾的狼子野心,一直防着他。可是,我没想到旱魃也……” 此时的他不免有了些许悔意。他倒不是后悔当初不该这样对曼晴,引起旱魃的叛离之心,只是后悔在这样对曼晴之后,没有斩草除根,留下了后患。 逆神说:“全体听令,撤回到流沙异域。” 白起说:“盟主……” 逆神说:“没事的。我自有主张。昨日,我已经成功地突破成金眼僵尸。现在,我需要到那儿,升级为魔眼修罗。” 白起问:“魔眼修罗?” 逆神说:“不错。魔眼修罗,是比金眼僵尸还要强大的存在!是比将臣还厉害的存在!是一个魔能最接近创世神犼的存在!” 白起以头触地,说:“属下誓死追随主公!” 逆神扶起这个对他最忠心的布下,罕有地和颜悦色地说:“流沙异域的魔气浓郁,我要在那儿突破成金眼僵尸,你们也可以在那里吸收魔气,提升战斗力。而且,流沙异域的的两只流沙魔兽都已经跟我订立了魔兽血契,它们会守卫我们的。” 他还不知道,两只流沙魔兽的其中一只已经被重明鸟吸收掉所有的魔气了。 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 他们才刚刚到达流沙异域,一只流沙母魔兽就随着狂风虐沙出现在他们眼前了。 到它的背部驮着一只跟蜥蜴有点相似的小兽,大吃一惊,用魔能问:“你们遇到重明鸟了?”跟蓝天一样,他也拥有跟动物交流的魔能。 流沙公魔兽不要脸地、哭哭啼啼地把事情的经过大略地说了一遍。虽然它因为愤怒和不甘而语无伦次、语句颠三倒四,但是,逆神还是听懂了,气得七窍生烟。 但是,事已至此,他也无可奈何。 这一仗,他输了头阵。但是,他是不会就此认输的! 他一方面命令心腹大将白起率领僵尸军团暂时藏匿于流沙坑中,重新整顿士气。另一方面,他命手下继续寻找时空穿梭机器人的下落,而他自己,则去了另一个地方。 逆神按照父亲将臣曾经的教诲,在万千流沙坑的找到了符合父亲所说的所有条件的一个坑。 夜,肃杀的静;光,无情的寒;风,凄凉的冷。(未完待续m.)(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最后的疯狂(大结局) 逆神毫不犹豫地跳入坑中,直接从坑下穿梭到一条神秘的黑暗的隧道,漆黑幽深的溶洞。这洞诡异恐怖,好像是远古怪兽的巨口。 熔洞中有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钟乳石,看上去仿佛是上古魔兽的残骸,有穷奇的头、饕餮的半个身躯、梼杌上半身等等,一个个面目狰狞,十分恐怖。 洞璧上雕刻着突破金眼僵尸的方法,还有一个修炼成魔眼修罗的方法,这些都是用将臣独创的僵尸文写成的reads();。 这是将臣留给他的遗产。 逆神不断地吸收着魔气。 熔洞中有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的钟乳石,看上去仿佛是上古魔兽的残骸,有穷奇的头、饕餮的半个身躯、梼杌上半身等等,一个个面目狰狞,十分恐怖。 洞璧上刻着修炼成魔眼修罗的方法,这些都是用将臣独创的僵尸文写成的。 这是将臣留给他的遗产。 这个洞穴里充斥着浓郁的魔气。 逆神不断地吸收着魔气。 他经历着蓝天曾经经历的那种钻心的丹田痛,就像是全身细胞裂开的那种痛,此时他除了痛,其一点儿他的什么感觉都没有。 三日之后,他飞到地面,经受了雷劫,成功地升级为金眼僵尸。然后,他就开始就认真地研究升级为魔眼修罗的功法。 根据将臣所写,逆神知道了这个溶洞原来是在女娲与犼的上古大战中的死去的魔兽的尸体堆积而成的。 那些战死后的魔兽怨灵得不到解救,灵魂就融入了这个熔洞。这里是至阴之气,至邪至毒之地。 此时,逆神也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已经被邪气侵入了,但是。他仍然没有在意,继续研究着。 怨气一生,无从化解,生生不息。 一百年前,将臣在误打误撞之下闯入此地,在此悟出了升级为魔眼修罗的方法,并把它刻在洞壁上。那些怨灵看到了希望。自然不会放弃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纷纷扑向这个将臣。 将臣虽然想升级成魔眼修罗,但是他也怕自己被怨灵侵。因此,他剧烈地反抗。终于挣脱了怨灵,离开了此地。 将臣在临终之前,才把这件事悄悄地告诉了逆神。 逆神问他:“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将臣说:“我很清楚你对获得更强大魔能的渴望。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儿子,我请求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用这个方法。” 逆神回忆着父亲的话,对自己说:“现在,是时候了!” 他已经感觉到。那些怨灵已经开始躁动了。 逆神笑着说:“来吧,来吧,我需要你们!” 一个个魔兽形态的黑影从洞壁里飘出来。扑向逆神。 逆神完全没有抵抗,似乎是甘心被所有的怨灵侵占。怨灵如饥似渴霸占了他的身。各种魔兽的灵魂和灵魂之间争夺着。战斗着,互相吞噬。 三天三夜之后,在最后一刻,逆神突然发起了反抗。 那些魔兽的怨灵在经过三天三夜的自相残杀之后,已经濒临丧失战斗力的边缘reads();。逆神的策略成功了!所有怨灵的怨气都被他吸收了,他不再是所有怨灵的所有物了,而是仍然保留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能力从 一个有着僵尸的身体、思想同时结合了所有魔兽怨灵的魔眼修罗诞生了。 他有着通天的魔气,那些魔气笼罩着他,让人看不到他的身体的轮廓。他的脸上全是纵横交错的血痕。那是灵魂互相吞噬而留下的痕迹。他的一双僵尸眼还是金色的,额头上却多了一只可以毁灭一切的无色透明的竖着的眼睛。 他的背上长出了一对黑色的翅膀,那些所有魔兽怨灵的翅膀的混合体。 他仰天长啸,那气势,就似是魔王出世。 得到至强魔能的逆神再也不想呆在这各狭小的空间了,出去是他唯一的想法。他要去找回失去的一切! 但是,世事无常,万物变化,变幻原是永恒! 时,他却发现连通这个空间和外界的空间隧道已被扭曲了,没有了空间隧道自然是没法出去。 逆气四射怒气冲天,不甘心一辈子受困于这个小小的空间里,于是他就想用自己的魔能把空间隧道扭曲回原状。 他想到了,而且他还做到了,他真的用自己的魔能硬生生地把那条隧道扭曲过来了。 他顺着隧道飞出了这个空间,飞到了流沙异域的上空。 他立刻看到了两个仇人:旱魃和赢勾。他们也看到了他,旱魃大惊失色,赢勾冲口而出:“魔眼修罗!” 沙地上有两具流沙魔兽的尸体,还有很多断胳膊断腿的苟延残喘的僵尸。白起也在其中,他已经被赢勾重伤,身体四分五裂。但是,由于僵尸不死的,所以他的独眼还能看到了逆神,他还能用嘴巴说话:“主公,你回来了!” 旱魃毕竟不是个普通女人,而是个强悍的女飞尸。 她很快恢复了镇定,厉声说:“逆神,你的僵尸军团已经被我们打败了,重伤的重伤,投降的投降。你也不要作无谓的反抗了!只要你肯归顺我们,以往的事,我们就既往不咎了。” 逆神冷笑一声,说:“让你看看我真正的实力吧!”他的透明的竖眼的眼珠不见了,散发了浓黑的魔气,更加骇人。 一只又一只的魔兽形的黑影从他的身体内扑出来,扑向旱魃和赢勾…… j市的星星剧场中,曼晴正在领舞。她这次跳的是一个现代舞,是独舞,表达的是一个被抛弃的女人的孤独、空虚、寂寞和怨恨,这与她目前的心境是吻合的。 当逆神突然出现在舞台上时,曼晴吓得差点摔倒在台上。她很害怕,尤其是当她看到他的手上还抓着自己的身受重伤、无力反抗的妈妈的时候。 台下的观众惊叫着四散逃跑。除了坐在第一排的许爸爸。 许爸爸并不是个大胆的男人,但是,他确实是个好丈夫和好爸爸。危急关头,他勇敢地冲上了舞台,用血肉之躯挡在女儿的前面,对着逆神吼:“放开我的妻子!” 逆神冷笑着说:“你的妻子?恐怕,这么多年来reads();。你都没有看见过她的真面目吧?”他伸出手来。猛地扯下了旱魃的珍珠耳环。 旱魃哀嚎一声,以手掩面。她的焦黑的、扭曲了、丑陋的面容暴露在丈夫和女儿的面前。对于她来说,这恐怕比死更难受! 许爸爸目瞪口呆!他确实没有想到。跟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是这副模样! 而曼晴,虽然她已经知道了妈妈是旱魃,可是,她也没有想过。妈妈的美貌原来是靠着那副珍珠来产生的。这确实也是一下子令人难以接受的。 逆神狂笑起来。对于他来说,最快乐的事。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于别人的痛苦之中。 他笑得竭斯底里,笑出了眼泪。然后,笑声戛然而止。 他冷冷地问:“现在,你还希望她是你的妻子吗?” 许爸爸的答案却是出乎他的意料。 他深情地对旱魃说:“亲爱的。别怕!无论你长什么模样,你永远都是我最深爱的妻子,永远都是!” 曼晴也含着眼泪说:“妈妈。我爱你!” 旱魃还是捂着脸。从没有在人前流过眼泪的她竟然失声痛哭。 逆神冷笑着说:“我好感动啊!你们怎么如此煽情啊?好吧,既然这样。那你们愿不愿意用你们的命来换她的命?” 旱魃顷刻间放下双手,说:“你们不用管我!我是飞尸,是不会死的!” 逆神说:“你是不会死。但是,我会日夜折磨你,让你生不如死!就像你当初折磨应龙那样!谁背叛我,都没有好下场的!” 许爸爸斩钉截铁地说:“好。我死,你放了她!” 旱魃大叫:“不,不……” 逆神说:“不仅是你,还有你!”他指着曼晴。 旱魃大叫:“不,不……你们不能死,我宁愿受折磨,我宁愿受折磨……。” 曼晴流着泪说:“妈妈,是你给了我生命,我不能看着你受苦。” 旱魃嗫嚅着说:“其实,其实我不是……”她说不出来,说不出自己不是曼晴的亲生妈妈这个事实。 许爸爸冲出了剧场,直接冲出了马路。 “爸爸……”曼晴尖叫着跟着跑出来。 一辆汽车急驶了过来。许爸爸闭上了眼睛…… 眼见许爸爸就要丧生在车轮底了,一个白影似是闪电般闪了出来,把许爸爸拉回了路边。 曼晴扑到爸爸身上,感激地看着那个穿着白衣的女人。等她看清对方是梦初的时候,她愣住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救她的爸爸的会是自己视为敌人的梦初。 她没有道谢,反而是满腹狐疑地问:“你怎么来了?” 梦初并不介怀,说:“不仅我来了,他们都来了reads();。”她指了指天空。 曼晴抬起头,看到半空中悬浮着的腾蛇、白曦、麒麟、重明鸟、刘炎、刘焱、田沃土、金鑫、水淼,她大部分都不认得,唯一认得的竟然是宫仙羽! 宫仙羽微笑着对她说:“我也是两个月前刚刚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女娲神族的后人。曼晴,其实你也是神兽应龙的后人,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身为神族后人,我有义务保卫人类。” 曼晴非常惊愕。短短的十来分钟内,她被告诉了这么多的内幕,信息量太大了,她实在是消化不了了。 她问梦初:“蓝天呢?” 梦初说:“他在剧院里。” 这个时候,剧院坍塌了。魔气冲天而起。 一个天蓝色的身影和一个黑色的身和从废墟中一边对打一边飞出来。 天蓝色的身影就是蓝天! 一个又一个魔兽形的黑影从逆神身上扑出来,扑向蓝天,蓝天有些支持不住了。 这个时候,玉树和九尾狐从东南方向飞了过来。玉树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们来帮忙了。” 腾蛇笑着说:“欢迎你们!” 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个晴天霹雳。一条白色巨龙出现在雷光之中。是冰夷龙王! 冰夷龙王嬉皮笑脸地对着白曦说:“美人,你比当年的轩辕妭儿还要美啊!本王也来帮忙了。事成只后,你可要让我一亲芳泽哦!” 白曦不理他,淡淡地腾蛇说:“列阵吧!” 腾蛇说:“烛龙神族的后人还没有找到,刘焱,你替补他的位置。六大神兽,八大后人。各就各位。” 梦初对曼晴说:“你跟爸爸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我们会救你妈妈的。” 曼晴感激地点点头,嘴巴动了动,终于吐出了两个字:“谢谢!” 梦初会意地笑了笑。御风而起,跟其他人组成了一个残缺不全的伏羲八卦阵。 八卦有乾南,坤北,离东。坎西,兑东南。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八个先天方位。 腾蛇守住乾南方位,白曦和宫仙羽守住坤北方位。麒麟和梦初守住坎西的方位,刘炎守住离东的方位,九尾狐和玉树守住兑东南的方位。金鑫和重明鸟守住震东北,刘焱守住巽西南的方位。冰夷龙王与水淼守住艮西北的方位。 他们用此阵把逆神团团围困住。 蓝天看到刘焱是独自守一个方位,势单力薄,就主动去到他身边帮助他。 他化出所有分身,分别去各个方位帮忙。 八股神气缓缓升起,笼罩了整个天空,形成了一堵围困住逆神白色的气墙。 逆神的魔眼一闪,魔兽形黑影从四面八方攻向气墙,却都被气墙将挡在了外面reads();。 魔兽形黑影撞上了白色的气墙,瞬间消失了。 十天十夜的剧战之后,在所有人的同心协力下,逆神的肉身和他身上的怨气终于被封印起来。 他们把他封印在昆仑仙境的不周山之下,由神兽和神族后人看守着。 旱魃得救了,但是她的双腿被将臣彻底毁掉了成碎片,无法修复成原状了。许爸爸和曼晴对她不离不弃,照顾着她。她受到丈夫和女儿的爱的感化,决心改邪归正。 白曦和腾蛇合力,把犼的残魂也从她的身体里驱逐出来。 蓝天用魔能把犼的残魂封印在昆仑仙境的蛇巫之山下,由腾蛇和白曦看守着。 梦初把轩辕妭儿的在毕方异域的残魂引回旱魃的肉身上。 许爸爸听轩辕妭儿把所有事都和盘托出后,主动提出来,让应龙的魂魄附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的魂魄和应龙的魂魄公用一个身体。这样一来,轩辕妭儿可以跟应龙相守,自己也可以跟妻子厮守终生。 蓝天得到了所有神兽、神族后人的认可,也得到了梦初的父母的赞许,梦初和蓝天、小辉煌终于一家团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曼晴也终于放下了对蓝天的爱和对梦初的恨,跟他们重新做好朋友。 刘焱对曼晴日久生情,热烈地追求她。曼晴傲娇地考虑了一段时间,终于接受了他。 两年后,在刘焱的实验室,年仅两岁但是已经长成了七岁小孩那般模样的小辉煌跟他的小伙伴——小黄一起给刘焱在一年前培育出来的两只小荧光猴喂食物。 梦初、蓝天、曼晴、刘焱也在旁边看着。 梦初对小黄说:“总有一天,我们会破解你的密码的。到时候,你带我们一起做穿梭时空的旅行吧!” 小黄说:“其实密码很简单,但是我就不告诉你们。” 蓝天和梦初笑了,两人深情拥吻。 刘焱对曼晴说:“我眼红了,我们也来一个吧!” 曼晴说:“好的。”两人深情拥吻。 小辉煌对小黄说:“我们也来一个吧。” 小黄:“……” -------------------------------------------------------------------------------------------------------------------------------------------------------------------------------------------------------------------------------------------- 亲们,故事到此完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