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明珠》 致歉 【「道歉启事」金吉】 《凤凰绝恋》书末所写,泰平二十三年夏,明氏孤女明夏艳诈死后的第四年——这段其实有误,看过编年史的应该都知道她是二十二年死的。 在写系列稿时我手边自己留着的每一本相关作品,向来都密密麻麻地贴着便利贴写了注记(所以送不出手,哈哈。),只是很遗憾当时凭着随手写下的笔记,过于相信自己草率的涂鸦,而把这段给写错了。 我震惊了好几个月,百思不得其解向来相信的写作习惯(随手抄笔记)会让我犯下这样的错误。 后来我持续地整理这几年的笔记,感伤中不免又有些莞尔,原来不是做笔记有错,而是错在当时补的那笔涂鸦太过草率,要不我也整理不出整部编年史,在早期每一本书里的每一条线索,我都还特地写上密密麻麻的附注,附上哪一本第几页第几行有哪些关联线索呢。 我曾以为这件事打了我一巴掌,但我想它提醒我的是未来要更小心。 只能向各位道歉,也谢谢大家包容。 序言 【序言 金吉】 大家好,我是金吉。欢迎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终于,不干不脆,拖拖拉拉,我一边跟脑海里无数质疑的声音拉扯,一边解决了这个系列。(谁没解决?你不知道金小吉的大绝就是樱木花道传授的吗?看我的耳壳自动闭锁!) 在我出道以前,我想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写小说。我记得有一年我写了一篇长篇小说自娱(请不要跟我要稿子,谁没有过去?喷泪……),而当时我每每在自己不擅长、不拿手、或不喜欢的地方,停顿,或转弯,最后就干脆把稿子给舍下了。我在动笔写〈王道〉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直在和过去轻易放弃的自己做对抗。 刚开始,我的想法其实很好笑,我想,不如趁年轻还有体力,把自己有一点想写,但又最不擅长的东西写一写吧?那刚好也是我大病小病不断的一年,二〇〇九年吧?知道吗?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病到连起床都做不到,当时自己住在外面,听着夜里不知哪一户人家家里吠个不停的狗吠声,还有心情开玩笑狗狗是看到了什么呢?要是我挂了,不知尸体何时会被发现哦? 那时我不想让家人担心,反正日子也过得下去,就是身体病着。 没几天,我老母打了通电话,她说,xxx,你最近是不是生病?不要骗我,我有感觉。 我狂笑。虽然现在想起来,眼泪掉个不停啊…… 是啊,后来我就是这么任性地想,在还能硬闯时掏空自己的极限吧,谁知道未来会如何?李安说实力和蛮力是有区别的,这些随着路越来越广,越来越艰难,体会也越深,然而稚嫩如我只能傻笑,还没有实力,当然要靠蛮力啊,不把每一分力气都耗尽了去生出那一点卑微的成果,怎么累积更多? 我这一生向来这么自私又自我,我明白,那是因为身边的人无私地爱着我。 谢谢你们。 更谢谢小编总是这么尽心尽力地陪我一起磨稿子的不完美之处,更要向那些笔耕多年,仍然费尽每一丝力气思考各种可能性的前辈致上最高敬意,人老了,不是心累了,就是体力没了,一条路走一年,和走二十年,心境上总是不同的,那么多人在感慨,好像就要穷途末路了,却依然有那么多人不愿放弃,傻傻努力,总是让我有点心疼。我想说,谢谢你们,辛苦了,我们一起加油吧。 我总想着慢慢磨吧,小蚂蚁爬万里长城,爬不了全部,好歹可以爬个一千公尺吧(笑)。 其实我想写的就是那些老梗,而我更想说的,不是斗智阴谋,不是尔虞我诈,也不是王者之道,而是,神未曾应许天色常蓝。(虽然我不是基督徒!) 人人都想要天下太平,但,那是理所应该的吗? 那是理所当然老天应该赐给你的吗?没有战争,没有恐惧的世界,有时候我总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拥有得好似理所当然,不想改变世界,却对这个顺遂世界里的不顺遂变化抱怨连连,不愿去争取,却又对被剥夺的愤慨难平。 这个世界永远无法被改变,涓滴细流的努力也可能会遭遇失败,太平盛世也非理所当然,你愿意永远守护你珍视的一切吗?你愿意在你认为值得的道路上,永远无畏无疑地前进吗? 你选择了一条路,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人们给你掌声,称你为英雄,在 轰轰烈烈的进行曲中,一切努力都那么有意义。可是如果有一天,掌声消失了,温暖没了,风暴无预警地降临,道路崎岖艰难,失败带来一次又一次的打撃,煎熬从来不肯停,甚至,你面临一个可怕的、无情的大环境或敌人,消极和绝望的声音环绕着你,当这时你还愿不愿意付出,愿不愿意努力,愿不愿意守住当初想守住的那一切? 你发现你走偏了,做错了,跌个头破血流,失误比月球的陨石坑更大,你还愿意站起来,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吗? 我也同样不喜欢别人教我怎么活,最讨厌那些好像很理智又很超然,他吃的盐比你吃的饭多的心灵指导。 老子想干嘛就干嘛,还要你来说!(丢滑鼠) 我只想说,不管你想做什么,想守护什么,想战胜什么,想弥补什么,哪怕只是保持胸无大志的平凡生活也罢,去做一件大家都会嘲笑但你就是他妈很想做的蠢事也行(除了烧杀掳掠跟裸奔之外),就去跟阻止你的世界对抗吧! 去战斗吧!永远再一次地相信你自己-没有人给你掌声,那么请你自己为自己鼓掌;当世界背过身去,请你优雅而骄傲地为自己谢幕。在你拼得头破血流,口吐白沬,四面楚歌也要往前走的那时,只有你自己,从头到尾陪着你,再多繁华也给不了那时的你任何帮助,那些咬着牙的辛苦,只有你自己知道。 因为这就是你的王道。 虽然我是个后妈,不停地翻搅着他们的世界,也许是因为我相信这世间有太多无奈的事会是我们生命里的大魔王吧?加农炮加核子弹都打不死的现实呢!再顺遂的盛世都有阴影,但再无奈的世道,也有人傻傻地,不知道放弃地努力着,不是吗? 最后我没有让明夏艳打败她最想打败的敌人,但是如果看过《芳卿无双》的朋友,也许能明白,她终究做到了她父亲当年赴京请罪以前,对她的殷殷期许—— 好好活着,好好做人。 谢谢一路上陪我到这里的所有人,喜欢我也好,不以为然也罢,批判支持都一样,是你们让我的王道不寂寞。谢谢你们。 最后,让我们一起征服世界吧(大笑)!请支持一号金吉当选总统! (喂!) 新系列——〈武林萌主〉。我任性地要求大家,再陪我征服这一段路吧! 哦耶! 楔子 【楔子】 最后一道封印破裂, 末日降临般的力道, 惊醒千年梦魇。 是谁幽幽地笑了? 那笑声, 在历史长河中, 像鬼魅…… 第一章 【第一章】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牙人的鞭子差一步就要甩到她脸上。她情愿它甩到她脸上,但那些豺狼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毁了一个上等的「商品」,他们只想让她吃吃苦头,受点教训,然后听话些,在他们找到肥羊买主前别惹麻烦。 那是战争结束后的第一个深秋,她十四岁。 明夏艳的记忆里不曾经历过这么寒冷的秋,但恐怕如今普天之下这么想的只有她。 炎武漫长的七年战争终于结束了,大家都盼着今年过个好年呢。趁着第一场雪还没来,路上行人忙着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做打算──做生意的,务农的,劳动的,更加努力地干活儿。战后百废待兴,一切就像新苗等待破土而出那般地蕴藏许久不见的生气,完全不见深秋的萧瑟。 那让她觉得更冷。 年轻的明夏艳,胸臆间的愤怒正像烈焰灼烧。世人怎能漠视旁人的苦难继续过自己的好日子?太过年轻,而且出身名门,曾经是金枝玉叶的她,不能理解、无法原谅。 明氏一族秋后问斩。就是今天了,奇蹟终究没有出现,近日人们都在聊着这个轰动全国的刑案,去年战争结束之前,炎武一支军队突破北方重要隘口,兵临位在北方的羌城,羌城地势孤绝,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撑了九个月的太守不得不打开城门,迎炎武军队入城。 想不到没多久,炎武天灾日益严重,好不容易夺下羌城的呼日勒不得不退兵回北方。又过几日,炎武战败退回他们的圣山,天朝终于得到迟来的胜利,皇帝对羌城太守明相梧阵前变节一事感到震怒,严判太守明相梧诛九族。 她的父亲,明相梧,立刻动身前往帝都负荆请罪,乞求皇上开恩,让他一力承担后果,而她咬着牙,忍耐着这些加诸在身上的苦难,抱着余烬般奄奄一息的最后希望,到今日,终于灰飞烟灭。 「听说,右辅一派的大臣还在绝食,都几个月了,但皇上心意已决……」那些窃窃私语,像幽灵一般飘进她耳里。 明夏艳冷笑。 绝食?他们怎么不嚐嚐九个月挨饿的滋味?真的想救他们,何必到现在才惺惺作态?真的想救他们,一定有别的法子!一定有…… 「羌城太守若能再忍个数月,也就不会是这样了。」又一个嘴上功夫很能干的发表高见「羌城那位置尴尬啊,咱打了七年仗,军队都在前线,当时战事又吃紧,调用军队是影响国家存亡的大事,唯一能救援的军队正死命和直直逼近天朝咽喉的另一支炎武大军作战,你是要调军队去救一城人,却让整个天朝沦陷,还是赌一赌炎武的天灾恶化,他们自动退兵?要是有多的军队,会不派到前线去和炎武战个你死我活吗?」 「嗳,那也用不着判个满门抄斩嘛……」一个女人家小声地道。小 「女人家懂什么?」那女人的男人啐道,众人也纷纷噤声,好似怕隔墙有耳似的,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女人家懂什么?明夏艳气愤地想,她还真的不懂!再忍个几个月?说得容易! 行刑这一日,明夏艳一反过去的安分,格外的焦躁,看管她的牙人们只道她难管教,反正他们擅长各种不伤到货品卖相的处罚方式。他们不知道她的身分,只知道她是老板前阵子刚从北方买下来的好苗子,特地带回帝都,这样难得一见的标致姑娘,在帝都这样的大城市才能卖到好价钱。在这一行,他们可以算是全国最有规模的,有些沦落到他们手上的孩子,一看就不是出身卑贱,最好能带到远一点的城里再做买卖,他们把人口贩卖经营成全国性的、有组织的行当,就算不在这一行,谁都知道,要买最好的人力,找姚婆子就对了。姚婆子不只是他们老板的称呼,俨然是他们的「商号」了。 行刑日在今日,是大国师看好的日子。午时一到,羌城的刑场里,刽子手会将她在这世上的所有血亲斩首处置。 那么到时候,她就只剩一个妹妹了,天地间只剩她们姊妹俩,孤苦伶仃,而她最终的命运,却极可能是成为某个富人的玩物,或者更悲惨,沦落青楼! 为什么流落至此? 经历了围城九月,见证骨肉相食的惨剧,明夏艳已不再是只知道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的大小姐,所以当她发现,受了奶娘所托而收留她们姊妹的老夫妇原来欺骗且出卖了她,她也没有就此放弃希望。 老夫妇告诉她有机会救出父亲,苦苦盼着父亲平安的她轻易地相信了,一个人随着他们出城,在那儿等着她的却是人口贩子。 对不住,大姑娘。你的年纪和你的容貌,根本瞒不住啊!我们……也是无可奈何,战争这些年,我儿子走了,炎武军队一来,剩下一点值钱的也都搜刮去了,我们日子过不下去……至于你妹妹,我们好歹不会苛待她。 那当下,她把心一横,思量着老夫妇说的也没错,她就算躲在城外,也只会引来侧目,她们姊妹的身世瞒不了太久。如果只有青儿一人那还好办,她毕竟还小,扮成男孩儿,或谎称老夫妇收养来的,都好过跟她在一起。她太显眼了,年纪是,容貌也是,言行举止更是骗不了人。 那牙婆一见了她,虽然本着生意人的精明头脑,极尽能事地鸡蛋里挑骨头,但仍是给了不错的价钱。明夏艳知道自己的优势,围城以前,哪怕还在打仗,她也还未及笄,提亲的王公贵胄们从来就没少过。 不过,纵使吃过了苦,经历了那些波折,她终究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她竟然妄想跟着牙婆上帝都,把自己唯一的、仅有的希望,全用这么荒唐的手段赌上了! 上帝都能干什么? 上帝都,绝对好过留在羌城,拖着妹妹一起死吧?起码,她知道父亲已经动身前往帝都向圣上请罪,说不定她能想办法见到父亲,父女俩再作商量。何况,她想老夫妇看在她卖身的银两份上,会好好照顾她妹妹。 她就那么天真地跟着牙婆走了。 她尽可能地配合牙婆,为自己换到稍微好一点的待遇。然而这一切,却在听见明氏一族难逃一死的此刻,变得再也无法忍受。 逃吧!她绝不能沦为玩物,那会让枉死的家族蒙羞! 但已届深秋,她能逃到哪?她只是个弱女子啊!再说这些牙人把她看管得如此严密,她要怎么逃? 认命或不认命,都不是容易的抉择,两种念头在她心里不断地拉扯着,而无论怎么想,似乎都是选择「认命」好过些,毕竟她若要逃,能逃去哪?家没了,亲人没了,她逃什么?怎么逃? 然后她想到青儿。 那两夫妇都会昧着良心把她卖给牙人了,难道会真心对青儿好吗?跟着姚婆子一伙人南行的这一路上,她终于真正见识到所谓「下等人」的百态。父亲和奶娘不喜欢这么称呼那些人,总是对她们姊妹告诫百姓的疾苦──但原来事实不仅仅是那样,日子苦,时局苦,都不如人性的苦!她看过一个父亲带着女儿来卖,她想,那也许不是女孩的亲生父亲。她问女孩,是不是闹了饥荒,或是长辈弟妹病了求助无门?这些她在围城的日子里都明白了,父亲和奶娘也总是叮咛她们姊妹要惜福。 女孩说,都不是,那男人是她的亲生父亲,而卖掉她的原因只是家里的钱被赌光罢了。 第二章 这一路上,牙人把他们这些商品买进又卖出,而像她这样被老牙婆看中,认为有潜力的,就会等回到帝都或经过其他大城再待价而沽。对于这一切,她从一开始的同情,到最后就只是心灰意冷地看着。 她怎么能够相信那对把她当成货品卖掉的老夫妇,真的会好好待她在这世上仅剩的亲人? 她原就是一团火──后来,某个男人这么说过──确实在往后,她的性格她十四岁以前成了两种极端,因为影响她最深的两个人,父亲和奶娘都是温润如玉、沉静如水的性格,她也始终以为自己是一池温水。 但她原来不是。 她在仲夏,连天空都要燃烧般的夜里诞生,灵魂的本质就是火焰。 愤怒不服输,入魔了那般地驱使着她! 她真的逃了。沉静顺从的表象让她得以骗过那些牙人,当他们发现她跑了,像恶狼追赶其后,她依然豁出性命那般地,那些牙人由城里追逐到城外,她受了伤,额头破了一角,脚踝肿得像馒头,因为不断的逃跑和翻滚,连呼吸都有点疼痛,也许是某个部位正在出血,但她也看过牙人们怎么对付那些逃跑的奴隶,如果她失败了,下场会比死更可怕。 她没命似地、不停地跑。因为只要她停下来,只要她有能力思考,就会明白她的处境有多绝望。 出身娇贵的她能跑多远?何况她还带着伤,在这陌生的异地,连该往哪个方向都不知道,根本是自寻死路。 于是,出于本能地,当她发现自己又跑回驿道,并且听到了马蹄声和车轮声,她又豁出性命赌了一把。 有马车,应该就不是追捕她的人。那些人或许骑了马,但还不至于驾着马车找人。 她跌滚在驿道上,奔驰而来的马车及时停住,但她也差一点就命丧乱蹄之下,被勒紧了缰绳的两匹马不安地踏着步,扬起的尘土刮着她的脸。 「搞什么?」马车夫破口大骂。 跌滚在泥地上的明夏艳,其实已是头昏眼花,虽然她是故意的,但这一刻她才知道,她的身子有多累多痛多乏!她几乎是勉强地撑起身子,想要求救却觉得困窘,突然间支吾着不知怎么开口。小 就算是寄人篱下,不得已躲在那对老夫妇家里时,她也不曾开口求人。她到底还是个千金小姐。 直到她听见远处又是一阵马蹄声和吆喝声,她脸色一白,「救我!」 马车夫一脸不耐嫌恶,正要发作,马车的门帘被掀了开来。 里头的人只将门帘掀开一点,马车逆着光,明夏艳看不清车厢里的情况,只知道那是一只厚实的、穿着大袖衫的男人的手,掌心朝上地,伸向车外。 「进来。」 那是个匪夷所思的、不合乎礼节常理的举动,起码正常人不会这么轻易地多管闲事。 马车的样式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她父亲贵为太守,她们家的马车跟这相比还朴实了一些。 没能有太多犹豫的时间,她吃力地站起身,才想到自己一身邋遢,样子狼狈极了,但也只能把手在身上抹了抹,然后两颊烧红地握住男子的手,身子有些摇摇晃晃地爬上了马车。 身后,马车夫含糊不清地咕哝着。 「走吧。」才坐稳,就听见男子说道。马车又行驶在驿道上,没一会儿就把搜索她的牙人们远远地甩开了。 明夏艳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因此涌上心头的是更多的不安。虽然马车里昏暗不明,但男子饶富兴味的眼光始终在幽 闇中打量着她。 「多谢恩公……」 男子嗤笑,「就这么随便上了陌生人的马车,喊恩公也太早了。」何况他可没老到要被称为「公」哩。 他说得没错,但明夏艳的态度依旧冷静,只是身子因为余悸犹存过度劳累而不断颤抖。逃了一下午,她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了,勉强支撑着她的,是身为太守千金的傲骨教养。「最差的也就是给他们抓回去折磨到半死不活,既然我明白这一点,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好怕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上车吗?」男人忽然问。 「为什么?」她也很好奇。 明夏艳直到这时才看清楚,男子脸上戴着一张精致的银面具,面具表面打磨得十分平滑,工匠的手艺非比寻常,边缘缀有纹饰繁复的腾蛇浮雕;那让他整张脸只露出了鼻尖以下的嘴和略尖的下巴。 车厢内只有他一人,明夏艳只能从他的身形声音判断,男人可能二十出头。他姿态闲适但端正地坐着,看起来不属于高壮得让人心生畏惧的那一类身形,甚至是偏瘦的,可是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尤其当他盯着她看时,她连呼吸都不敢造次。 明氏一族是开国功臣,她阿爹是太守,叔伯父执辈也多是身分显赫之流。阿爹虽然对她们姊妹在德行上要求严谨,却不太在意妇德规范那一套,不只给她请了夫子,有时议论国家大事羌城政务时,甚至不介意解说给她听,并且让她发表意见。 所以,明夏艳不同于一般官家千金,说她受的是贵族男性子弟的教育,拥有身为氏族接班人的见识视野,也不为过。她相信这男子不可能是一般布衣平民,可就算是贵族子弟,这股近乎逼迫的气势又有些太过了。 他身着月白大袖衫袍服和绀紫色腰封,身上没有任何象征身分地位的装饰,例如玉佩或戒指,甚至也不佩挂蹀躞带,可衣袍的质料却是王侯才能有的极品,更不用说那张银面具,做工之精细实属罕见。 实在有些诡异,彷佛他刻意不让人识出他身分那般。 「因为我觉得很有趣。」他的嗓音粗哑低沉,语气和面具下的眼满是笑意,「稍早我在城里,坐在湖边欣赏风景,突然不知打哪冒出了一个丫头,把湖边市集闹得人仰马翻。我一看,似乎是一群恶徒追着一个小姑娘,原本想充当一回英雄,谁知道……」无视明夏艳愣住的神情,他继续道「想做好事又不干不脆,活该我倒霉吧?那姑娘也许是为了躲避恶徒,我却跟着遭殃,被泼得一身汤水,好不狼狈……」 明夏艳不动声色,却悄悄地咽了咽唾沫。 稍早躲避那些人的追捕时,她确实曾经过湖边的市集,不过当时一团混乱,她什么都没印象,只是想尽办法逃跑。 「说来也巧,我当时原本要出城了,后来却只好回到客栈梳洗,才会拖到现在,想不到又在路上碰到你。看来我们挺有缘的,我若再不伸出援手,说不定到时又要倒霉呢。」 明夏艳听不出他语气里有无讽刺的意味,不过如果他真的稍早时在湖边,现在又遇见她,那他们确实挺有缘的。她忍不住在心里苦笑地想,原来她觉得彷佛逃了一生一世那样久,其实也不过就是足够让人梳洗完毕,重新驾车出发的短暂光阴而已。 「为了躲开那些恶人,一切都是不得已,如果有得罪恩公,请莫见怪。」 「那些人为何追你?」 明夏艳迟疑了半晌,才道「那些是牙人和他们的打手……」话才说出口她就后悔了,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想插手牙人的买卖,毕竟对外人来说,他们这些「货品」再怎么样也是牙郎牙婆买下的。 「你有卖身契在他们手上?」 明夏艳一愣。她是在卖身契上画了押,但卖身契上的名字是假的。不过她总归是画了押,上头有她的手印。「我在卖身契上画了押没错。」 第三章 「谁这么狠心把你卖了?」男子将身躯往后靠,看着她的眼神彷佛在看一样有趣的东西,那让她浑身不自在,但她已累得无暇计较。 「我的父亲……去世了,奶娘把我和妹妹托付给亲戚,但是他们却因为没有钱照顾我和妹妹,所以把我卖了。」 「有这样的事?」男子虽然表现得很讶异,心里想的却是这姑娘出身可不简单,看她说话时再三斟酌的模样,她会吐露多少实情呢? 碰巧,他目前正闲着无聊,某些事情已经拍板定案,而某些计划又还未成气候。他不是多爱做好事,不过正好喜欢管管有趣的闲事──身为有钱有势、不求上进的纨袴子弟,有这种嗜好似乎也不为过。 所谓不求上进,自然是指他对读圣贤书求取功名没什么兴趣,而且也没有上阵杀敌、报效国家的伟大志向。确实挺没长进的。 「你想去找你妹妹吗?」 明夏艳一阵怆然。她知道这简直是妄想,回羌城必定有极大风险,更何况找到青儿又如何?她连自己要怎么生存都有问题了。 但正因为如此,她更不能丢下妹妹不管。她养不活自己,青儿难道能吗?她不会再相信那对老夫妇了! 她也想上帝都,去寻找也许已身首异处的阿爹,但这一连串的苦难狠狠地磨练了她的意志,她明白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回妹妹。其他的,也许有力气再做打算了。 「虽然知道太唐突,但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如果恩公愿意借奴婢一点盘缠,让奴婢回乡找到妹妹,大恩大德,愿来生做牛做马相报。」说着,她甚至在车内跪了下来,然而马车颠簸,她又饱经折腾,差一点就浑身虚软地跌下车,还是男子飞快地倾身扶住她,这一使劲,她就跌扑在他怀里。 明夏艳从未和男子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加上她此刻的模样蓬头垢面,不复往日端庄高贵,当下只觉得羞耻困窘不已。男人却不以为意,他扶住明夏艳,却没放开她,让她只能跪坐在他两腿间。 「奴婢?」是她讲得拗口,还是他多心觉得刺耳?然后他想起是了,这女人就连感谢他出手相救时,都是一副不亢不卑的神色,只有在开口跟他借钱时,两颊浮上羞愧难当的绯红色,让他一阵好笑。 「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要我借钱给你?」他总算放开她,却故意刁难道。 明夏艳脸似火烧,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小女子闺名……」她顿了顿,虽然早就明白这个在她出生落地之时,父亲为她取的名字,从今往后是再也不能示人了,但这个觉悟到了今天竟分外凄怆。牙人的卖身契上写的是石大姊,那对老夫妇替她乱取的化名,当时她不甚在意,甚至也没想过若从此隐姓埋名,她该以什么身分活下去? 「明珠。我叫明珠。」她没打算解释,是姓明名珠,或者其他?原来她还是有着官家千金的傲气,过去她不亢不卑地对别人诉说自己的出身家世,其实骨子里是自傲的,如今这一切再也不能见容于世,对她来说就和自此蒙尘的明珠一般,也是明珠暗投之意。 男子当然不会相信那是她的本名。不过无妨,太快得到答案就没意思了。 「明珠姑娘。」他叹息般地低语着她的名字,算是接受了她的说词,以及致意,然后似笑非笑地道「借钱是小事,不过我不认为现在的你能经得起长途跋涉。」他抬起手,制止她准备反驳的话,「有耐心的人才能完成最艰难的事,急躁的人只会在同样的错误中一再重蹈覆辙──我一向这么相信。你应该很清楚,就算我让你带着足够的盘缠上路,你也几乎不可能自己回到家乡……还是说你家就在附近某个村子?」她的口音明显来自北方。 「不,我的家乡……」她的喉咙紧涩得几乎无法把话说全,「很远。」不只是距离上的远…… 「那就对了。」男子又向后一躺,一副拍板定案的模样,「正巧,我离家游山玩水,缺个人作伴。既然我救下你,跟你讨一段时日的陪伴作为报酬也不为过吧?这段时间你就好好休养,等我倦了想回家的时候,我会借你盘缠。」 明夏艳有些迟疑,她日益担心妹妹的安危,可是这男人说的没错,此刻就算她再着急,也不可能生出翅膀飞回羌城找明冬青。但……要是他迟迟不打算回家,她岂不是永远也无法回去找妹妹? 然而,她的多心未免也太可笑。眼前是她有求于人,难道还由得了她拿架子不成? 在牙人手下时,她只知道再差的处境都差不过坐以待毙。但逃出来之后又该如何?她原本只想走一步算一步,如今仔细思量,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碰巧出现,她哪里还能有下一步?恐怕她除了抓紧眼前这不可思议的机遇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明珠先谢过恩公。」 「不要叫我恩公。」男人对这「公」字,似乎真的难以适应。「我单名一个「阳」字,你可以直接喊我的名字。」 不知是否刻意,男人也「礼尚往来」地不提起自己的姓氏。明夏艳不好问他,便顺从地道「阳公子。」 阳微微一笑,「明珠姑娘,但愿有你作伴,我的旅途会有趣些。为了让「我们」的行程不节外生枝,到达下个落脚处时,我会为你请个大夫,你也可以打理一下你自己。」 明夏艳……或者,如今该认命地暂且遗忘这个名字。明珠又是一阵尴尬,但这时也不免对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忐忑不安。这一路上看了太多人性的丑恶,她还是难以相信有人会这么善良而且体谅地帮助她。 她只希望最终,她能来得及找到安然无恙的妹妹。 他们落脚之处,是一座僻静的庄园,庄园里只有一名仆役,加上阳身边的马车夫──明珠后来才知道,马车夫原来还身兼贴身护卫随从。 明珠当然不会真的当自己是客人,她主动要求做些杂役,不过全都让阳拒绝了。 「我还不至于奴役一个又病又伤的女人替我干活。」阳又是一副有些嘲讽而闲懒的微笑,虽然戴着面具,但他眼里和嘴角所勾勒出的揶揄味道总是那么明显。「把伤养好了,该我的那份,我不会客气。」 「……」明珠暂时不想去臆测,他所谓「该他的那份」是什么意思?不去想,是怕自己想得太多了。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她,唯一能作为报酬的也就只有「女色」了,不是吗?她还不至于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像她阿爹一样,认为她的聪慧是瑰宝。阿爹对她的栽培,不见得所有男人都能接受,所以她也就不自作聪明地认为,阳会觉得她除了美色之外还有作为报酬的价值。 反正,等到要面对之时,再来烦恼吧。 阳给了她一个房间,虽然小而简朴,对她而言却十分足够了。他还命人给她备了热水,让她能够梳洗沐浴,令她受宠若惊。 大夫为她看过诊,给她开了方子,阳也让仆役去抓药。 他还为她备了几套衣裳,尽管全是简单素雅的布衣,明珠已经极为感激,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阳不希望她太过招摇醒目。 只可惜他还是白费心思了。一袭暗霁色的粗布衣裳,反衬出她雪白无瑕的冰肌玉肤,飞瀑般的柔细长发只是简单地在脑后绑了霁青花带,长鬓轻软地垂在胸前,无须任何脂粉珠钗为妆点,却已是出尘的绝代国色。 第四章 阳把眼里的失神掩饰得极好。他暗自决定,明天重新为她准备一套男装! 他知道她很美,起码白天在湖边,不少人想为她出头,只是当时情况太过混乱。他在驿道上救了她时,她看起来真是狼狈极了,青丝凌乱,脸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衣裳也磨破了几处。 但明珠蒙尘,仍难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时候,他也需要一点定力让自己不心猿意马。 他还没想到要她留下来的用处,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终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况美色是多么致命又难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头几日,阳待她确实就像个一同游山玩水的伴侣那般,他们一起用膳,而明珠只需要陪他到处走走逛逛,陪他兴致一来搭上几句话。 第三天,阳暗地里派出去的探子捎来回报。 「我们在羌城的人一直密切关注着明氏一族的动向……」毕竟是几百余人的生死,又是举国注目的大案,他们断不可能冒着打草惊蛇的危险妄想去「主持正义」──恐怕这四个字还显得太幼稚可笑。只能暗中观察,见机行事。 斜靠在罗汉床上的阳,把玩着手上的银面具,昏暗的烛光只能约略勾勒出他英挺俊美的轮廓,那是一张太年轻的脸──虽无稚嫩青涩之气,但恐怕不超过二十岁。明珠会猜错,也许是因为那对城府过深又善于作戏的眼。 他果然再次印证自己的直觉准确无误。 明珠是明相梧之女。这代表,她的「用处」比他原来所想像的更大,然而这却不知为何让他陷入了沉吟,神色阴鸷。 「这件事──关于明相梧之女在我身边的事,先别让任何人知道。」良久,他才道。 探子一愣。所谓的任何人,难道包括了…… 「包括余凤,你的主子。」阳脸上噙着笑意瞥了他一眼,那笑却让人联想到吐信的毒蛇,阴险而充满警告的意味。 「是。」 阳不会轻易相信探子当真不告知仇余凤,但是探子确实不打算禀报,起码仇余凤若未问起,他不会主动提起。 因为他有预感,未来也许有一天,他得在阳仇余凤之间选边站。这其说是预感,不如说是近两年来,这两位组织当前一明一暗的「主子」之间多次针锋相对,他认为总有一天这两人可能会分道扬镳。 若真有那一天,他宁愿选择阳。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奴隶贩子的长鞭数不清第几次甩过来的同时,他听到身边的「同伴」这么低声苦劝道。 男人咬紧了牙,嘴里同样满是鲜血,尽管伤痕累累,他仍是笑了起来。 认输?想都别想! 那是他重伤清醒后的第三个月。他还是想不起他是谁,今年几岁,来自何方。只知道他一清醒,身分就是这群奴隶贩子的「货物」,然而他们始终只把他像贱民那般地凌虐着,却不曾把他推到任何一个买主面前,于是他随着奴隶贩子从天朝一路来到西域。 尽管他的顽强让那些奴隶贩子将他当成赌博工具──他们让他和野兽,或者别的更强壮的奴隶做生死搏斗,并在他或他的对手身上下注。不管输或赢,总有一顿好打,输的那一方必然会拿他出气。 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显然他骨子里的傲气并未跟着前半生的记忆一起消失。也许他的真实身分是个命贱到足以抵抗这些屈辱然后活下来的人吧? 那一天,他打死了另一个曾是杀手的奴隶,也打死了看管他的奴隶贩子,触手可及的自由让他像尾巴被点了火的公牛一般,奋不顾身地逃跑。 在那个叫作狼城的地方,男人和女人都有着苍狼一般的韧性,奴隶贩子的首领在城里取得了合法的买卖资格,于是向管理狼城的霜堡请求调派人手,捉拿杀人逃犯。 他成了满城围捕的通缉犯,他的对手从卑劣的奴隶贩子变成训练有素的狼城守夜人,于是很快的,他被紧紧捆绑,周遭围着十来名黑衣守夜人。 当那少年走来时,他第一眼就明白,他是这群人的领袖。或者,可能是身分更高的人。不只因为狼城守夜人迅速整齐地分立两旁,为少年让出路来,也因为少年眼里和举手投足间的自信傲慢,以及那股霸气,让他心生警戒。他无从去形容那样的不快到底像什么,因为当时他的处境是那么的可悲。 多年后他才明白,那些奴隶贩子就像野狗鼠辈,它们或许可以以多凌寡地压迫一只雄狮,但终究是鼠辈。 而那少年是狼族之王,雄性生俱来的本能让他对这少年充满戒备敌意,那时他和少年毕竟都同样的年轻。 「我看过你的打斗。」少年道,眼里是饶富兴味的神采,接着迅雷不及掩耳地抽出腰间佩剑,俐落地砍断他身上所有枷锁──所有动作只在一瞬之间,完全没伤他分毫!而少年身后的守夜人,显然对首领出其不意的举动没有任何异议,他们绝对地信服自己的领袖。 那样的服从信任,让失去记忆的他有一股无法察觉的震撼,而这股震撼,一直延续到多年后,为狼城引来了暴风雪。 「你走吧。」彷佛看穿他的迟疑,少年又讽笑道「他们困不住你的,你会一再地反抗,一再地逃跑,我只是替他们省下力气。」说罢,手一挥,领着所有守夜人走了。 他得到了自由。 但狼城是孤立在环境严酷的凛霜山脉下,狼族居民得以躲开狼群,躲开高原人土匪,甚至是凛霜群山无常而冷酷的气候,安身立命的避风港。毫无准备地只身出了狼城,他必须有极大的运气才能安然无恙。 男人苦撑着走了三个日升月落,直到最后,终于因为高烧不止,倒在深山里。 那一刹那,他也许笑了,笑得嘲讽极了。 不认输又如何?这就是他最后的结局了吧? 他彷佛坠入了地狱,感觉到自己既被寒冰包围,顷刻又深陷入烈焰煎熬之中。恍惚间,他听到了……女人的声音?「我们说好的,两只脚走路的不准救!」嗓音较稚嫩的那个严肃地道。 「唔,他一只脚好像伤得很重,看来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另一个嗓音较成熟的,竟然打趣地道。 「……」也许觉得无言以对的不只他。 他获救了,醒来时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把他扒光了,用朱砂笔在他身上每一处写字和画记号。那些字大多很丑,很潦草,只能依稀看出几个字眼── 骨折。 内伤。 有蛇…… 什么有蛇? 「欸欸欸别起来!」那个说他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的女人按着他的额头,将他压回床上。 她的力气也太大了!他的后脑结实地撞向床板。 「啊,不好意思。」女人俯下身看他,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面前晃,「这是几?」她用狼族的语言,中原的语言,和炎武族的语言,各问了一次。 男人瞪着她,只觉得她莫名其妙。 「糟了。」她大惊失色,摸了摸他的额头,又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你看得到我吗?我没治过失明啊……唔,没关系,这样也好,正好可以试试我的理论,我认为失明有一小部分是脑子里出了某种问题,就像气血淤塞住,毕竟你眼睛明明没事……你放心,就算你瞎了,我也会治好你,虽然我还没试过,但通常是可以的,不过我得先找我的笔记,唔……它抄在哪了?」 第五章 男人在混乱间搞清一个重点,这女人想拿他试什么? 「一,你比了一。」 女人转过身来,「你没失明啊?」 他是不是在她眼里看到失望? 「没失明就好,其实我不太有把握,刚刚是安慰你的。」她笑嘻嘻地道。 「……」 「啊,我都忘了,既然你醒了,应该先让你吃点东西。」说罢,没等男人提出满腹疑问,她就风风火火地跑开了。 「……」这是哪里来的急惊风大夫?她是大夫吧?男人不太妙地想,虽然她看起来不怎么像大夫,身上穿着混和了中原、炎武和狼族的衣装,而且有男装也有女装──感觉就是只挑最轻便的那些,随便搭一搭穿在身上,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也太年轻了,那对笑起来时弯弯的眼,说起话来眉飞色舞的细眉,甚至是颊畔浅浅的梨涡,真的很没有大夫的派头啊。 但是,基于人总要往好处想的原则,他希望她是一位大夫。 接着,男人感觉到一股犹如芒刺在背的奇妙视线,他转过头,发现一个小丫头正像猫儿一般,躲在敞开的窗外,两只拳头压在窗台上,只探出半颗头,用那对在她脸上显得太大的眼睛,瞪着他。 感觉是奇怪的东西,不要跟她对看比较好。于是他收回视线。 谁知,那丫头竟然真的无声无息地来到他床边,当他发现她时,她已经爬上床,伸出拇指,贴在他眉心上,然后念出一串听不懂的语言。 男人只觉得额头麻麻的,却没打算对这么小的丫头动手动脚。当然那也要他还能动才行。 他感觉自己身子无恙,就是有种大病初癒后的虚软感。 那小鬼做完这一连串的动作,欺向他,笑容贼兮兮又阴险地道「我在你身上下了咒,要是你敢乱来,就会七孔流血而死!」说话同时,小鬼一双已经够大的眼,在他面前睁得更圆更大,看起来很有气势,但配上她两颊红嫩嫩、面团似的白圆脸蛋,也挺好笑的。 然后她扬起头,哼地一声,走了。 应该说,是赶在那个不像大夫的女人端着药粥回到房间之前,开溜了! 他逃出了恶毒的奴隶贩子的魔爪,想不到,却落入奇怪的疯女人手掌心。 而且还一次两个! 【第二章】 他向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应该是无耻登徒子…… 偏偏他还是在夜阑人静的此刻,出现在睡得毫无防备的明珠房里。 阳坐在她床畔,手上握着他的方帕,已经被她的汗水浸湿。 明珠身上那件薄薄的单衣,一部分也因为汗水而像蝉翼般贴在肌肤上,紫藤色抹胸下,秀挺的峰峦上,含苞的花蕾隐隐挺立着,诱引着…… 阳没有理会自己明显的反应。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会轻薄她,他的手像巡礼般「几乎」就要贴上她的胸口。 几乎,但他当然没有,那似有若无的接触,好像仅仅靠着想象来满足勃然而起的欲望,靠着感受她的温度,在她肌肤相亲的渴望自制间拉扯。 然后,他终究收手了。手巾已湿透,他改以袖口轻轻贴着她的额头擦拭。 睡梦中的明珠,不自觉地握住他收回后搁在她手边的大掌,阳不作反应,任她握牢,另一手继续替她拭汗。 似乎是因为抓牢了什么,梦魇中的明珠眉头舒展开来,让他忍不住笑了,为她拭汗的手转而在她颊畔和颈间来回轻抚。 他持续着这个动作,也持续地,不自觉地,凝望着她的眉眼,她的唇,直到她完全沉睡,不再作恶梦。 扳开她手指的时候,他的力道仍然轻得像爱抚,拇指滑过她手指的每一处,然后将她的手收拢进被里。临去前,似乎是想起什么,他无声地离开,又无声地折回,在她房间中央的桌上,搁了个小小的香炉。 糖白海棠瑞兽香炉,兽口幽幽吹起一缕碧螺烟,宁神香似是他将要在她心头下的蛊,潜伏在魔魇般的黑暗之中,让她,逃无可逃。 想要捕获一只绝美的金丝雀,似乎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一点点虚荣心,一点点自负,和一点点贪婪,就够了。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啊。 离去时,他眼里的笑有些邪气,怀里偏偏小心收着用来替她拭汗的手巾。 阳当然有个好借口解释夜探她寝间的原因。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和同党们的议事一向是临时决定的,只有懂得「规则」的人,才能在两个时辰前知道确切的议事时间地点。今日的临时会晤,他原本以为仇余凤派来的人会提到明珠,但不知为何他们却没有提起。是装作不知道?或者那探子真的没有向上禀报? 总之他不信任任何人,也不会掉以轻心。于是当深夜他终于回到他们暂时落脚的庄园后,他像要确认明珠仍在他的羽翼下那般,来到她房门外。 然后他听到她的呻吟,那痛苦的声音让他忘了任何礼节,推门而入——也许就算她没有任何异样,他也会这么做,现在只是刚好找到理由罢了。 他很满意这个游戏——关于守护者被诱捕者。也许,他会比自己想象的更善于演出一个深情守护者的角色,他可以跟自己打赌,这只金丝雀几时会成为他的俘虏…… 阳决定往北行,明珠小心翼翼地不透露任何期待,她没忘记自己必须隐瞒真实身分。 这次启程,阳有意表现他的体贴能力,不只换了最舒适的马车,沿途也不忘寻些小乐子,以解漫长旅途的苦闷——例如他在出发当日让随侍备来的棋盘棋子,棋盘为铁制,棋子底部则有磁石,能够耐得住一路上的颠簸。 明珠虽然略懂棋艺,但还不如阳熟知各种不同的玩法——当然了,他向来不负自己纨绔子弟的身分,赏心乐事,无一不精,而他的耐心教导,显然非常适合用来编织他为她设下的网。 「不,别下在这儿。」好似再平常不过地,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挡住她下子的方向,也「不经意」地滑过她的指腹掌心。 明珠脸一红,拈着棋子的手轻轻一颤,阳却仍没事似地,偏不移开手,反掌轻托住她皓腕——力道轻得像怕唐突了她那般,专心一意地为她解说。 「你想想,若我这一子接着下在这里呢?」他握住她拈着棋子的手,挪到棋盘的某一处。两军对峙的棋局,隐隐约约、让人难以察觉的陷阱,在他的解说下变得脉络清晰。 明珠的心思这才回到棋盘上,发现他所言不假,要是她真走了这步棋,他立刻就能攻下一城。 明珠握住棋子,同时收手,不着痕迹地避开他肌肤相亲,可薄得藏不住秘密的脸皮还是露了馅,她只得咬住唇,佯装沉思。 可她却得握紧了棋子,才能不让自己颤抖。 阳嘴角微勾,也不急着进逼。 接下来,几乎都是他一边教,一边若无其事地碰碰她的小手,吃吃豆腐,不时贴近她说话,像个温文儒雅,细心教导的体贴佳公子。明珠过去何曾遇过这样「彬彬有礼」的登徒子?即使像她这样白纸一般的黄花闺女,都知道明目张胆地对她轻薄失礼的便是恶人,一定要有所防备,要小心闪避。 但,若是像阳这般的呢?她的历练可还不足以让她看穿阳的把戏。 当她悄悄地抬起头,就见阳一脸专心地看着棋盘,于是她只能暗恼自己,竟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第六章 何况,他真的是极有耐心地在教她,他还会旁征博引地,说些下棋相关的有趣故事,让她听着都忘了时间的流逝。 每当用膳时,阳必定是包下一间厢房,即便不是山珍海味,也是当地最富盛名的铛头亲自掌厨。 明珠也很清楚,哪怕桌上只是简单的家常小菜,两三样小炒,用材也绝不简单。就拿白米饭来说,他们出门在外,多所不便,但是阳却有办法让他们餐餐吃碧粳米!就算是以前,明氏一族仍未获罪时,因为阿爹不愿养成她们骄奢的性子,碧粳米只有特别的日子才会出现在餐桌上。阿爹不是故意表现他有多清廉,要知道光是阿爹给她请的夫子,就有五六个,连女红也有一位女师傅专门指导她,一把好琴价值连城,阿爹眼也不眨地给她买了,不仅是养她们的才德,也是养她们的见识。可是在吃穿用度上,阿爹却认为能够把他们一家养得健健康康就很够了,不必非得坚持要平民百姓有所区隔。 精而不奢,这算是明相梧其他高官贵胄最大的不同吧。 也因此,明珠相信,阳的来历绝不简单。她十四岁以前被父亲精心教养出来的见识,足够让她一眼就看出,这个人,完完全全是金子养成的世家公子。 也许在那时,她心里,多少也开始算计些什么了吧? 阳毕竟年轻,未及弱冠之年,虽然他果真善于「演出」一位持重有礼的君子,但真实的他仍是欠缺一点成熟内敛,又有着天之骄子的傲气和纨绔子弟的贪玩心性,所以他此生头一次费尽心思地想「诱捕」一名少女——贪婪有之,虚荣有之,一时兴起有之,却无关情爱,可恶得没心没肺,想要她的人或想要她的心,对他来说没什么分别。反正他天生含着金汤匙出世,有太多的东西不希罕。 也因为年轻又是头一遭,他只知道若想吸引女孩子,就是要尽可能展现自己的优势。不说他那些别有心机的撩拨,其他的,谈吐和财富、能耐之类,真的都是有意卖弄。也幸亏他真是有点本钱,加上明珠又情窦初开,他这些花招在她身上还算受用。 阳北上的目的地当然是羌城。据探子给的情报,明相梧的两个女儿,明夏艳明冬青,一开始被安排躲在城郊一对务农的老夫妇家里。明夏艳被老夫妇卖了,至于明冬青,没多久也给人带走了。带走明冬青的那人十分谨慎小心,连探子也无从查出他的来历,只知道他花下重金,前前后后打点疏通,才得以带着明冬青安全地离开羌城。 若要对一个孩子不利,也不至于这么大费心思。于是阳猜想,明冬青目前安全无虑,只不过下落不明。但只给明夏艳——如今的明珠——这个答案,她肯定不会死心,阳的打算是让她亲自去确定这件事,然后他再顺理成章地好心「收留」她,如果能安抚她的话,也许他会承诺替她找寻明冬青吧? 他们迂回地向羌城前进,途中阳还安排了一趟水路,乘远行用的大船,船上还带了一个小戏班子给他们解闷用。这么做,是因为这条水路风景明媚,他这趟出门原本就是为了游山玩水,组织内的事只是「顺便」而已。 要想花前月下,良辰美景当然不可或缺。 阳给明珠备了船上最安稳舒适的上房。但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身分是伴游,明珠当然不可能待在房里,进房后整理一下就出来了,阳已让人在甲板上备了茶水点心,两张四平八稳的太师椅上衬了蒲团软垫,戏班子的当家女伶已经在甲板上搭出来的小台子上,衬着胡琴,吟唱阳指定的曲目。 「阳公子费心了。」 「这是雁城名闻遐迩的糕饼师傅做的招牌甜点,酸梅山楂糕,尝尝。」在明珠坐定后,他不由分说地拿起一小块山楂糕,送到她嘴边。 明珠一楞,这举动也太唐突了些,但阳却没给她拒绝的余地,众目睽睽之下,她该担心自己的名誉,或是恩人的脸面?恐怕如今她也不该把自己的身分抬得太高,她提醒自己,她和那唱曲的女伶都是一样的! 明珠只能硬着头皮吃了。然而明明已经极小心,他的指尖还是点上了她的舌尖,接着拇指指腹还「好意」地替她拭去嘴角的糕屑,明珠几乎食不知味,只觉脸颊火辣辣地发烫。 阳就是吃定明珠再怎么样也不会让恩人尴尬,偏要这么逗她,每一次看她娇羞地红了芙颊的模样,都让他感觉自己正在朝着胜利之路前进。 然而,那样充满企图心的喜悦,也让他不自觉地忽略了另一股小小的、陌生的情感,甘露那样的晶莹却易碎,霓光那样的烂漫却飘渺,朦胧的晨雾里明明甜进了心脾的花蜜香气,焦了心寻觅却反而捉摸不着。于是情不自禁地想要更加小心翼翼地对待,也让他更加一个劲地像个蠢蛋那样的炫耀着自己…… 明珠不是爱慕虚荣,阳的一切并不让她欣羡,但她确确实实感受得到他的体贴入微。 何况,他还是她的救命恩人。 「我素来不爱甜食,不过在帝都就听说许多名媛淑女都对李师傅的甜品趋之若鹜。李师傅这酸梅山楂糕虽是略带咸甘的酸味,想不到却更受欢迎,尤其是有孕的女子或食欲不振者,所以我让人备了几盒上船来,免得风浪大了,晃得人发晕,什么都吃不下。」 原来如此,他怕她晕船,或他自个儿会晕船?总之嘴里清香微甘,略酸又微咸的滋味,确实特别生津而且镇定脾胃。 说来也巧,她向来喜欢吃山楂糕,只不过雁城离羌城太远,加上李师傅的山楂糕又是远近驰名到非得熟客才能订个一盒以上,所以就算是以前,她也难得才能吃到。 想起以前,不管她再怎么爱,也会和阿爹及妹妹,甚至奶娘一同享用。虽然阿爹和奶娘总会小尝一口便推说不爱吃,其实只是想多留一些给她享用,就连向来贪吃零嘴的青儿,每逢有山楂糕,也变得特别大方…… 嘴里的酸,不觉慢慢泛进了心里,甚至连鼻腔都有些酸涩,几乎要哽咽。 她真想用她的全部,去换一家人再聚首的短暂时光。哪怕是一顿饭也好,像以前那样,一家人围着桌上简单的三菜一汤,阿爹感念奶娘照应他们一家大小的辛劳,总会请她也一块儿坐下来吃饭。 阿爹本是严谨的读书人,席间不喜笑闹,但总拿她和青儿没辙,只能好言哄劝,然后被青儿童言稚语地问些天马行空的问题,有时被问得无语,有时一阵莞尔,更有时便借机说起圣贤书中的大道理,通常她会安静乖顺地聆听,不过青儿却会偷偷地冲着她挤眉弄眼,她忍着不笑,但总是失败,奶娘也被逗得忍俊不住,最后阿爹有些好气又好笑地,也是笑了。 她们有个严父,但不知怎的,在她记忆里,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时,笑声从不缺席。 再也……没有了啊…… 她再也没有家了,阿爹和奶娘,那样悲惨地走了。 阳见她神色黯然,一时没想太多,「你不喜欢的话,便换别的吧。」 明珠连忙抬起头来,「不,其实不瞒阳公子,山楂糕正巧是明珠所好,只是想起一些往事……」 阳这才恍然大悟。他终究还是个不太管旁人死活的大少爷,才会没想到明珠遭逢家变,可不像他有心情游山玩水。要说什么安慰的话,他可从没说过,见她眼眶泛红,又有些不舍。 第七章 他差点就要脱口说出,他在羌城的探子已经回报明冬青安然无恙——只不过下落不明。幸好及时住了口,但又对自己只能看着她抑郁寡欢却无能为力,感到十分的不痛快。 他想了想,便道「我应该没资格这么说,毕竟我从未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这话一出口,果然让明珠讶异地看着他,阳转过头看着江面,似是有些寂寥,「我的亲生父母在很早以前就遭遇了不测,也许因为这样,我已经不太感伤了。不过我认为当他们不在时,要对得起他们的最好方法,就是好好善待自己。你觉得呢?」 「我明白。明珠只是担心妹妹……」 到底是谁打定主意跟她迂回到底的?不就是他自己吗?阳暗暗叹气,只好道「这样吧,待我到羌城拜访朋友之后……」 「阳公子要到羌城?」话落,明珠就后悔了。但她激动得情难自禁啊! 阳当然是故意这么说的,他在羌城其实没有熟识的朋友。反正他原本就打算带她上羌城,现在只是编个理由安抚她这一路上的不安罢了。 「是。」阳没有多问,继续道「这艘船最迟五日后会到达白鹭渡口,由那里往北行,不走官道,风景可比官道美多了,大约十日,应该可到羌城。」 到了羌城,她就可以尽快找到妹妹了!明珠脸上瞬间燃起光彩。 阳眼看成功地安抚了她,总算宽心一些,但仍是问道「明珠姑娘,应该还愿意陪我走这一程吧?」 天底下真有这样幸运的事?怎能让她不起疑,不忐忑?「阳公子的朋友住在羌城?」明知这问题太愚蠢,但她一时也想不出更绝妙的试探方法。 阳早料到她有此一问。同样出身权贵之家,他的背景毕竟比她复杂太多,心思也深沉许多。他把身子向后一靠,竟是一脸沉郁阴鸷,甚至一挥手,把甲板上的人都挥退了。 女伶婉转的歌声戛然而止,朗朗清川只剩江浪滔滔夹岸鸟鸣。原来他们早已行至山重水复幽谧处。 待闲杂人等远去,他才道「告诉你也无妨,我想你也许听闻羌城去年发生的事,我的养父有位朋友住在羌城,围城时也受困在城里,正好最近风波平息了,养父要我亲自前往羌城探望那位朋友是否还安好。」 从别人口中听到羌城围城的事,不知为何让明珠五味杂陈,她也想说些安慰的话,或者表示一些意见,以符合她此刻正在扮演的、羌城毫无关系的旁人,但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围城的惨状她比谁都明了。 「明珠姑娘?」 明珠回过神来,只得应道「明珠当然奉陪公子到底。」 阳点点头,「你放心吧,我知道大多数人听闻羌城发生的事,心里都有些忌讳,所以到了那边,我会先把你安排在城郊,我自己进城去找人。」 明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幸运,几乎要喜极而泣,「令尊的朋友一定会安然无恙的!」就像她的青儿一样! 她渐渐开朗的模样,似乎也把他心上那一层乌云给拨开了。只可惜阳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深究,大少爷可是只管快活,不管理由的。 接下来的一路,明珠从抑郁寡欢变得迫不及待。走水路再从白鹭渡口北上,其实是绕了远路,但是她心里也很清楚,战争才结束,官道上偶有盘查,特地绕这条远路对她更有利。 这一切究竟是巧合或天意?也许,其实是难逃一死的阿爹在天之灵保佑? 船只一进入峡谷,明珠才恍然惊觉,这离别的、悲伤的、深秋的天,竟蓝得像琉璃似的。也许是夹岸层层迭迭,绵延不尽的红枫,把顶上这片琉璃裱褙了起来,衬得越是蓝得出水,清得无瑕。 她想她有点明白阳为何要走这条水路了。 而她更明白,这湛蓝无云太平天,其实是用鲜血裱褙起来的。 入夜后,哪怕是红的枫,蓝的天,都归于漆黑,只有永恒的满天星斗,在巨岳的剪影之间,哪管十年前十年后,百年前百年后,都同样的闪耀着。 那晚的天很清,星河迤逦地倒映在他们后方。晚膳用罢,阳看见明珠望着船舱外的星空发楞,便说我们去个地方。「 他转身向一旁的随侍取了油灯,一手托住她的手肘往外走。 这一路行来,明珠向来都是由着他的,好像也渐渐习惯他那些兴致一来,说起风便扯帆的举动。她不知道自己是天性随和,还是让这一连串磨难给练出来的,每次都服服贴贴地以他马首是瞻,再想反正左右也无事,就依他了。 江上行船不比平地,她确实需要有人扶持,一个步履不稳,阳好像早有预防那般,快一步地牢牢握住她的手,就不放开了,没事似地继续在前头领路。 哪有这样的人呵?明珠再次红了双颊,这回却是又嗔又羞。 阳领着她来到船尾的帆柱下,观察了一下风势才转头看她,」你怕高吗?「什么?」她下意识地回答。 明珠以前曾随父亲登上城墙,倒不觉得有何可怕。 当时奶娘一下子便推说头晕,她才知道原来有人怕高呢。但随即,明珠就惊觉自己不该这么说。 城墙哪是一般人说上就上的? 但阳不戳破她,只是笑了笑,「很好。」他弯下腰,明珠还没会意过来,已觉腰部一紧,接着双脚悬空。 饶是再冷静的人也会被他的举动吓出一身冷汗!明珠下意识地抱住他的肩膀,不敢有任何大动作,她没忘记他手上提着油灯,好怕他一个不小心把她摔了、把灯摔了…… 她只好闭紧眼。 原本,阳只是想带她到船上最高的地方看星星。明珠以为他是率性而为,阳则自以为是个手段高妙的风流种,其实他这些行为彻底摊开来看,实在有点孩子气,不就像那些打小玩在一块儿的青梅竹马,小男孩急乎乎地带着小女孩去看他什么伟大的、不得了的发现吗?这一路上他所做的,就是那样。 要不,他何必期待些什么? 明珠闭紧了眼抱住他的模样,让他忍不住默不作声,让两人继续维持这姿势,直到明珠终于觉得不太对劲,睁开眼,却看见他眼里和嘴角让人发窘的笑意,而他的气息几乎吹到她脸上,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呼吸时胸膛的起伏。 明珠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推开他,阳却收紧了手臂。 「当心,咱俩一起摔下去的话,可不是说好玩的。」 明珠这才注意到他们所在的地方,竟是船篷顶部的横桅!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是站在桅杆的顶端了。明珠倒抽一口气,更加不敢乱动。 「你不是说你不怕高?」阳的口吻竟有点失望,而她明明该觉得生气,却又忍不住觉得有点好笑。 「脚下只有一根横木跟怕高是两回事!」她杏眼圆瞪,她都还没计较他刚才故意默不作声呢! 「放心吧,我让你坐里面。」阳说着,吹熄了油灯,将它挂在吊挂船篷的横勾上,拉着她坐下。 明珠真的很想抗议,但是因为他的拉扯,那一瞬间她当然选择蹲低身子,然后见阳已经一屁股坐在横桅上,她心里再多嘀咕,也得坐下来再说。毕竟眼前能带她安全回到甲板上的,也只有这位大爷了! 阳还是头一遭看到她气鼓了腮帮子的模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玩,但他带她上来,可不是为了惹她生气,便道「别气了,你看坐在这上头,星星是不是特别亮?那是绿河对吧?」 第八章 所以他兴匆匆地,是带她上来看星星?明珠有些无语,忍不住朝他看去,却见他果然专注无比地看着穹苍。 每当深夜,她终于能独处时,总会忍不住对这位大少爷赏花赏月赏清风的无忧无虑感到羡慕,不由得也感叹起自己的命运。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般的洒脱,怕是跟她永远也不会有关系。身负血海深仇的人,是不配有什么洒脱的。 不过眼前呢,看星星,总比看脚下好! 阳转过头,见她又是一副眉头深锁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啊,你还是生气好了,你生气时眼睛真是又大又亮,比这天上所有的星辰都亮多了。」 明珠想瞪他,但她知道她有点忍俊不住,而且对他这么明目张胆地逗弄有些不知所措,最后只能低声啐道「贫嘴。」话落,偏又懊恼起,自己是不是表现得太冷淡了些? 嗳,她在想什么?又在期待些什么?他只是她的恩人,慷慨又不拘小节的恩人,而她,这辈子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像个正常女子那般,不管是对一个男子有所期待,或者是被一个男子所期待…… 不过她还是提醒自己,要扮演好「伴游」的角色,可别坏了人家的兴致。 明珠看向阳,才发现他也正看着她——那张总是戴着面具的脸,让人只能探究地看进他的眼,想要一窥他的想法或喜怒哀乐,而这就像陷阱一样,一旦自投罗网地注视着直达他心魂的两泓深潭,就仿佛被那双神秘的眼捕捉到心里的某种秘密,让人心慌不已。她不由得两颊一热,后知后觉地想起两人也靠得太近了,几乎是挨着身子坐。 但是,在这船桅上,恐怕他们也没别的选择,她总不能叫他坐远点吧? 「我……我不气了,你还是看星星吧。」她期期艾艾地道,庆幸在星光下,她脸上羞赧的神色应该不会太明显。 「算来好景只如斯,惟许有情知。」他的嗓音原就沙哑,此刻低语着,竟像叹息。 明珠搁在腿上的手,默默揪住了裙摆。 如果,当今天子不是那么的昏庸霸道,如果她的家人倶在,如果她不是钦犯,依然是明夏艳…… 明珠突然有点想笑,嘴角勾起的弧度却有些哀伤。 如果真的有如果,也许,她也不会遇上「阳」吧?从围城到满门抄斩的判决下来,她最害怕的就是梦见以前,战争虽让时局有些乱,但她终究是有家人的。可如今去想以前又有何用?徒增悲伤罢了。 「啊,硬要你来陪我看星星,还说什么「惟许有情知」,我果然很霸道。」阳自嘲道。 明珠回过神来,连忙解释,「公子千万别这么说,明珠很高兴能当阳公子的知心人。」情字何解?恩情义理,都是情,她何必自作多「情」呢? 是因为体谅她遭逢家变,又或者是其他缘由?其实,阳对自己的理解也是对的,他这个人本性是霸道的,只不过他的霸道跟他阴险的本质,一起被掩饰得极为巧妙。 换作别人,他大少爷可不会一再去碰钉子。不过此刻他自己也没发现,这来自于她的软钉子,他碰得还挺开心,挺享受的哩。这也算是种犯贱吧?可他大少爷的字典里,绝对是没有这两个字的,他管他俩这叫「情调」! 「知心人就知心人。」他爽朗地笑,看着江上夜风吹起明珠的发丝,感觉到她瑟缩了一下,因为本是临时起意,两人都没特别多带件披风或斗篷,他只好道「起风了,我送你回房吧。」 明珠反而觉得有些可惜了,她好不容易才适应这高度,而且机会难得,以后要她再上来,她应该也没那个胆子了。 「明天再上来看夕阳。」他环住她腰际时道。 「……」明珠无语地看着阳冲着她笑得有些气,害她也有些忍俊不住,当阳抱住她再次腾空时,不及反应的她只能立刻抱紧他的肩膀。 不管是往上飞升或往下降落,腾空的瞬间都让她的心几乎吊到了喉咙上,害她什么矜持也顾不得地紧紧挨着阳。 而阳察觉到这一点,这回特地绕过了两根帆桅,慢悠悠地降落在船舱前。 当他们落地时,明珠腿都有点软了,他不着痕迹地扶住她,面具底下的眼,笑得既得意又邪气。 待明珠站稳了,他才挪步,明珠知道他是为了等她,感谢之余,对自己的胆小不免升起一股臊意。 他一直送她回到房门口,明珠正想跟他道别,他想起什么似地,啊了一声,在怀里一阵摸索后,拿出一包香囊塞进她手里。 「这是?」明珠问得有些多余,她早就闻到他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香味,和手上的香囊一模一样。让她心神不宁的是,他身上的香味,和她上船之前每天醒来后闻到的香味,有些相似,但她尽量不让自己多心,因为这么想,岂不是怀疑恩人有什么不轨的举动? 油灯像江浪般晃动着,不知错觉否,阳的眼神和笑容,有些耐人寻味。 「你最近睡得好吗?」 明珠这才想起是了,好像自从那股香味出现后,她终于不再为浅眠恶梦所困扰。 「之前我看你白天时精神不太好,想来是睡得不太安稳,所以我让人整理你房间时顺便点上熏香。不过船上不适合点香,这个你拿去用吧,放在枕畔,效果也一样的。」 鼓鼓的香囊,丝绸触手滑润,还有着他身上的余温,那温度透过指尖,窜遍了她四肢百骸,连心都躁动起来。 「公子费心了。」 「早点睡吧。」 明珠根本无暇细想,其实前几夜,她每晚回房之时,那股香味并不存在。 就算后来她想起这一层,也会怀疑自己记错了,毕竟过去每晚都陪着阳到深夜,也许她累了,也许她沉浸在家破人亡的悲伤中,没有发现也属寻常。 然而那夜,明珠怀着一股自己也说不出的微妙心思,仍是依言将香囊放在枕边,尽管从小受到的教养让她知道,这实在不合宜…… 黑暗中,她素手抚上香囊。虽然是极品冰蚕丝,却无任何装饰……或许她可以给阳公子绣上一只别致的?只是答谢,没有别的原因。 没别的原因吗? 香包或香囊,是自前朝就在贵族间风行的配饰,有佩带在显眼处做点缀,也有放在衣服里单纯熏香用,总之是随身事物。 她难道不是想让阳贴身带着她的心意?就如同她他的味道共枕而眠? 明珠羞得拉起了被褥,几乎要为自己不知耻的念头惊呼出声,可一手仍是抚着香囊,握在掌心。 那不就是一种形魂相依吗?无时无刻不相离,甚至是隐密地藏在怀里,日夜相伴。莫怪男男女女,总爱以香囊寄诉情衷,好像无比含蓄又不失礼教,却是幽情绵绵唯君知啊。 在他身上闻惯了的味道,虽然是令人安心的,却也扰乱了一池春水,直到她终于不敌睡意,任由他的气息闯入心扉。半梦半醒间,神智仿佛又回到了船桅上,星空下,俩俩相望,这回什么也不想,假装忘了,或假装她命运里的悲剧不曾存在,只需依偎。 月娘啊,但愿每一个悲伤的灵魂,都能躲到祢的国度里,忘却疼痛。 这家伙好像常常作恶梦啊? 唔,不能说常常,因为他真正清醒过来也不过是昨天的事,但她救他回来之后,这家伙就算在病中也是呓语不断。她确定他身上的毒不包括会让人作恶梦,产生幻觉的,那么原因应该出在,这个称自己失忆的男人,他可能有着不是很愉快的过去…… 第九章 女人对自己说,她这不是探人隐私,而是身为一个大夫,病人要是不能好好休养,那不管从她个人的专业方面或是医德方面,都是不能置之不理的。于是她又蹑手蹑脚地捧着水盆来到他床畔,见他早已冒出一身汗,她急忙拧起毛巾替他擦拭汗水。 然而,也许是在奴隶贩子手下总得时时刻刻对外界有所提防,加上此时不比在病中,浅眠的男人立刻就像被侵入领域的野兽般醒了,而且本能地擒住女人手腕,将她压制在身下。 「喝!是我!」女人没有大叫,第一,这男人大病初愈,应该没什么力气杀她……呃,大概吧。 第二,如果她叫了,她很清楚在这男人来得及对她做什么之前,他就会有多可怕的下场。 童,家里那只小鬼凶起来可是会要人命的-别看她眼睛大大、脸蛋圆圆好可爱!她知道小黛的顾虑是应该的,只能祈祷男人真的不是恶徒。 虽然,他一脸乱胡,真的有够像江洋大盗……女人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男人好像经历了一场恶斗那般喘着气,认出了她,立刻愧疚地松手。 「抱歉。」他退开来。 「我看你睡得不太好,要不要我熬一帖安神药给你?」 男人看着她,「不了,我不吃会让自己昏迷的东西。」 女人一脸受辱,「安神药和迷药是不一样的,你当我庸医啊?」 「抱歉,我没这个意思,我只是……」他不知该如何解释,从他有记忆起,即便拥有的记忆很短暂,但他时时刻刻都是提心吊胆地在过日子,「我知道你不会害我。」最后,他只能这么道。 要害他的话,早在他昏迷时,她就能动手了。 这女人说,她叫自在。她说,因为她原本有个很长的名字,遇到每个人就得解释和纠正半天,于是她便给自己改了个名字-自在。 「就是自然而然,我就在了。」她显然非常自豪,而他听得很无语。 醒来第一天,他就参观了她的医庐兼她所谓的「豪华庄园」,占地广阔,山明水秀,鸟语花香,这几点确实很豪华,不过房子相当破旧,但倒也足够遮风蔽雨。而且这座豪华庄园里,住满了她捡回来的动物,和她妹妹。 应该是妹妹吧,虽然她二人并不相像。妹妹的炎武名字叫葛如黛,中原名字是单凤楼,听说是自在取的,怎么跟她自己随便取的名字不太一样呢? 不说那个老是躲在角落瞪他的妹妹,这个女人倒还真的让他觉得很自在,很舒服,虽然她常常有些让他无语的举动。 他坚持不喝安神药,她也只好由他。 然而这夜,他想他是难以入睡了,只好信步走出屋外。 不知是什么时辰了,树林里只有鸥鸮低沉地夜啼,屋子里,只有女人书房的方向点了油灯,但黑暗对他一向不是什么问题,这也是被那些奴隶贩子训练出来的,他们有时彻夜赶路,不赶路时,每每让他劳动到深夜,队伍里总需要有人干杂活,迟迟没被推到买主面前的他自然不可能吃白饭。 是因为自由吗?这「豪华庄园」里,连星空都特别热闹,特别清澈,傍着铺满了一院子的各式药材的香气,白日时明妮的景致,在星空下也依稀可见,尤其不远处那一弯银色流水,和水湄边早已开到了尽头,遍染山林胭脂色的山桃花。星月辉映下的大地,原来也是这么美好,全然没有他在那些奴隶贩子手下时所感受到的荒凉。 女人从她的书房走了出来,好像也习惯深山里的夜,所以没带上烛火。 「既然你不喝汤药,就戴着这个睡吧。」 男人看着她塞过来的,看起来就是临时剪了张粗布,再用麻绳捆好的…… 他闻到香味,是香包? 「虽然效果不大,但还是有点用。对于你们这种怕药苦不喝药的,我早有对策,看是用闻的用泡的都行,不过我懒得生火帮你烧水,你就用这个吧。」 「……我并不是怕药苦。」但他仍是收下了。 「啊,总之呢,早点睡吧。」 「今晚月色很美。」他实在没有睡意。 「是啊。今天十五呢。」银汉无声转玉盘,都说月色太亮,群星会黯然失色,但今夜却是相互辉映。 要是夜夜都这么亮就好了,堪烛可以省点几支。自在摸着下巴想。 男人忍不住想起在奴隶贩子手下时,只有在深夜,连那些冷血的打手都睡去了,他才能偷得一点喘息的空间。每当那时,他会忍不住看着月亮,看着繁星如织。 他今年几岁?出生在哪个地方?那时候的星和月,应该也是这样的拂照着大地吧?月有缺时,日有阴晴,十年前十年后,百年前百年后,沧海也许化作桑田,唯有辰星依旧。 以前的他是什么样的人?可有谁在等着他?今天以前,他常常为这念头苦笑。奴隶怎么可能有家人?也许他一出生落地就是个奴隶,那么今晚的夜色会是他有生以来,看过最美的一个,他拥有真正人生的第一个,而且,还有人能他分享…… 「算来好景只如斯,惟许有情知……」话落,他自己都呆住了,有些尴尬地看着身旁同样灯大眼看他的女人。这实在不是适合随便对一个女人说的话。 「呃,不知为何突然想到……」此情此景,蓦然就想起这句。 「你念过书!」 「呃?」男人一楞,这才惊觉是吗?原来他念过书? 在奴隶贩子手下,他根本没有空闲去探究自己是否念过书,更没机会接触让他意会自己不是文盲的事物,再说那些对一个沦为奴隶的人根本不重要。 「呀,会念书的话,倒是好办。」自在又是双手抱胸,绕着他沉吟起来,「来吧,看看你懂多少,说不定你也不用烦恼自己的去处了。」她招呼男人往她的书房走去。 去处?他其实还不敢想,才刚拥有自由,也早已习惯自己是一无所有的奴隶,怎敢妄想其他?然而,也许「希望」永远都是迷人的,当未来值得期待的时候,好像也同时拥有了过去的梦魇对抗的勇气,哪怕,关于他的前半生,还有好大一片空白。 星辰啊,但愿每一个迷失的灵魂,都能在祢的指引下,不疑不惧。 【第三章】 原来北方的秋色和南方相比,多了一股肃杀之气。回到羌城时,驿道两旁乱红堆雪,明珠不禁凄凄地想,那必定是她的 族人们用鲜血喂养而来的。 为了帮明珠,阳可真是够迂回、够费尽心思了。一路上两人愉快作伴,阳见明珠迟迟没有对他坦白真实身分的打算,倒也不恼,反而在到达羌城后,刻意在暗中保护明珠。这般用心,连随侍都觉得有些耐人寻味了。 「西河啊,你不懂,这是情调。」随侍一阵无语,他知道阳很聪明,也很清楚这小鬼就是不坦率——他当然只敢在心里偶尔调侃一下主子,毕竟他从阳很小的时候就担任他的护卫。 他没有任何小瞧主子或不敬的意思。当年他被带到阳面前时,阳只有八岁,而西河十九,阳的养父拥有如日中天的权势是在两年后,他让西河继续担任阳的护卫,所以对西河来说,他的主子是阳,而非阳的养父。但也因为这层缘由,恐怕他真的是这世上最了解阳的人吧? 第十章 当年那个八岁的小鬼,确实让他很吃惊。小小年纪,城府深又善于察言观色——看过一个孩子,在那些能够决定他命运的成年人面前乖巧又开朗,转过身却露出阴险冷笑的样子吗?年轻的西河,当年就被吓出一身冷汗,知道他果然是在荆棘毒蛇猛兽环伺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可能也因为这样,这小鬼其实没有什么童年成年的差别,即便他的模样他的脑子长大了,越来越难缠,骨子里却还是跟当初那个人小鬼大、爱耍心计的小鬼没两样。 尤其这回的心计,简直让西河无语至极又暗暗好笑。 一在安排的住所下了榻,阳对明珠佯称要进城寻友,其实却是跟西河藏身在庄园隐密处,待明珠悄悄离开去寻找明冬青,两人便紧随其后暗中保护。 少爷的情调果然都比别人大费周章。 明珠对老夫妇将明冬青轻易让人带走非常无法谅解,老夫妇好说歹说地解释道,对方给了很丰厚的谢礼,如果要对明冬青不利,何必花大钱? 「想必是令尊以前的学生或曾经受过令尊帮助的人,那人原本要寻的是你们姊妹俩……」老妇人说到这里,也有些汗颜了。他们哪里知道大姑娘竟然能够回来?要不他们早就想法子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当然,如今她找来,他们还是得搬到他处去,免得哪天换牙人找上门来要人! 「我们……也知道对不起大姑娘你,所以哪敢跟那人老实说呀?就说你没能逃出来,那人听了也是十分感慨,还说什么救一个是一个。我想令妹一定是被好心人带走了,大姑娘你就放宽心吧。」 「是啊大姑娘,那人看来不是俗人,你妹妹跟他离开,说不定好过跟着我们,或跟着你……莫怪我多嘴说一句,你们总是要想法子讨生活的,那人没必要花大笔银子买一个小丫头回去做坏事,不划算啊。」 但是,被老夫妇出卖过一次的明珠,哪有这么容易再相信他们?老夫妇见她不肯罢休,威胁要喊人了,明珠气极,只得趁引起村人注意之前落荒而逃,回到山庄的一路上强忍着的泪水,最后还是忍不住溃堤了。 她对不起阿爹,更对不起青儿。在牙人手下那时,听过那些同样被牙人买来的少女的遭遇,她才真的了解她们所谓的「人吃人」。原来不用闹饥荒,光是人心不古的世道,就足够让每一个走投无路的人尝到什么叫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再恨,也拿那对老夫妇莫可奈何! 她就怕,青儿跟她一样,被老夫妇卖给了牙人! 失魂落魄地回到庄园,明珠忍不住想,也许她该向阳坦白身分,请求他帮忙?但他凭什么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一个在逃的钦犯?虽然到目前为止,官府没有捉拿明氏逃犯的消息。 何况,她已经欠他够多了。 始终默默跟在她身后,将一切看在眼底却不肯现身的阳,脸色越来越难看,当明珠抬手抹泪时,西河都能瞧见主子额上青筋浮突了。 「何不告诉明珠姑娘,我们知道事实真相,而且能够帮她?」明明就想帮她,这么弯来绕去,实在有点像在整人。 如果是他们这位大少爷,真的很可能是在整人啊!整人整到自己都动怒了,看样子情窦初开对这个明明就黑肚黑心的小鬼的智力也是有不小损害。 阳却瞪着西河,好像他才是那个害明珠掉泪的混蛋,瞪得西河莫名其妙又腹诽连连——啊,这小鬼从小只要一生气,哪怕不开口,光是那双眼睛瞪着人,都有股惊人的气势和压迫感。 然而,阳终究明白迁怒无益,他戴上了面具,「要帮她什么?帮她找妹妹?还是帮她报仇雪恨?我又该用父亲的人,或是余凤的人来帮她?」不管是哪一边的人,都会将她暴露在危险之中。他从来就不曾积极地培养自己的人马,因为太麻烦,也因为容易引起猜疑。 「再说,太快得到必然会得到的,未免也太没意思,就像我知道只要我伸以援手,那么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她就会是我的人,但是那太无趣了。」 要多有趣?人家可是家破人亡啊大少爷!但是,西河乖乖闭嘴。 反正,得内伤的人又不是他。 回到庄园时,明珠果然像是刚哭过的模样,却努力装作无事。 「明珠姑娘?」话说回来,如果最后是她自己开口向他求救呢?虽然阳确实想等她自己开口向他坦白身分,可是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她永远都别提起。 他们明明有共同的敌人——只不过他对这件事向来漫不经心。 阳显然毫无自觉自己就像个自私的孩子,想要独占他发现的「玩具」,甚至不允许她投身复仇之路。 明珠这才惊觉自己又失神了,偏偏当下又找不到借口,只好转移话题, 「阳公子可找到故人了?」 阳沉定地看着明珠半晌,才道「有些无奈……事到如今,我也不便再瞒着你,我父亲的那位朋友留了秘密口信,相信你也知道羌城太守被判诛九族,但是羌城太守偏偏是我父亲朋友的恩人,为了救被判九族连诛的恩人之女,他不得不离开羌城,如今为了保住恩人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的小女儿,他连去处都没有留下。」 阳身后的西河眼睛只眨了一下,面不改色。小鬼说谎不打草稿的功力,越来越炉火纯青了,话说回来,这原本就是阳的专长,所以他才能如此淡定。 明珠却是一脸讶异,内心悄悄地激动不已。 难道,那对老夫妇没有骗她?这一切真是阿爹在冥冥之中的保佑?说话的人是救了她一命,一路上对她照拂有加的阳,再加上她实在想不出阳编派这些理由的原因,所以当下很快便相信了。 虽然,她仍然为这一切过于巧合的幸运感到不可思议。但也许是她在经历这一连串悲剧后,真的否极泰来了也说不定! 「令尊的朋友,听起来是位重情义之人。」明珠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手巾,忍不住想着,她是不是也应该对阳坦白自己的来历?如此一来,或许她能请求阳帮她找回妹妹,这同时也等于是帮他父亲的朋友不是吗?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想法既自私又自以为是,先不说阳是否不计较她钦犯的身分,他凭什么为她的事费尽心思,还得冒生命危险?他父亲的朋友愿意冒生命危险,并不代表他也愿意。 尽管如此,明珠仍是忍不住试探道「但是帮助钦犯非同小可,也许令尊那位朋友会遇到困难……」 不等明珠绞尽脑汁想出更多理由来,阳便开口道「是啊,所以我打算在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之前,先派人找到他那位朋友,接着……」分明是不忍心见她失望的,他却偏偏道「我会劝他交出明氏孤女,明哲保身。」 这话一出,不只明珠倒抽一口气,连西河都楞住了。 「为什么……」明珠惊觉自己的疑问太过多余。任何正常人,都会做出阳的决定,不是吗?可是她仍旧紧张地冒出一身冷汗,忍不住追问道「那样太残忍了,不是吗?只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 明珠惨白的小脸,挫败地咬住唇的模样,着实令人不忍,让阳稍早见她掉泪时的窒闷又回到胸臆间。而当始作俑者是他自己时,这股窒闷,不知为何又多了股野蛮的骚动怒火,好似这朵已经让他乱了方寸的娇蕊,应该立刻回应些什么,以迎合他的期待…… 第十一章 「我猜的,那位……应该是个小女孩吧。」 「你的直觉很准,是个六岁的小丫头。」阳故意道。 六岁的小女孩,那么肯定是青儿了! 「既然才六岁,那么更不应该赶尽杀绝不是吗?」 「这我不知道,也许那孩子会为我爹的朋友惹来麻烦。」 明珠几乎想反唇相稽,既然怕麻烦,又何必出手救她?可是她也明白,那是因为阳并不知道她是钦犯。阳的反应让她更不敢坦白自己的身分,但眼前要找到青儿,恐怕仍是得依靠阳,否则人海茫茫,她一个弱女子该从何找起? 「阳公子何必急着下结论,不如等找到你爹那位朋友,再作劝解吧?」明珠决定不他争执,眼前,她最好还是讨好他。 「你说的对,一切也得等我找到人再说。」阳面具下的眼,闪烁着某种恶劣却期待的光芒,「既然现在我的事告一段落了,那么,我也该信守诺言,借盘缠给你,让你回去找你妹妹。」 这句话果然让明珠慌了,想起自己当前必须主动要求留在阳身边的处境,她不禁有些难堪,「公子已经为明珠做了许多,明珠当初也自知那样的要求太过得寸进尺,现在令尊的朋友有困难,愿意以身犯险,拯救无辜的义士相比,屈屈小女子的困顿算不了什么。」到底曾跟在父亲身边,见识不少官场应酬的场面话,想不到她不知不觉也学会那些虚委蛇的嘴上功夫,只是脸皮终究比不上在官场打滚过的老狐狸,说话间一张俏脸已是红透,连眼睛都只敢半垂着,怕被看出了心虚。 阳倒是意外地喜欢看着她这么发愁又羞窘的模样,原来和她气虎虎时一样好看。因为他一定会解决她的困难,他会成为她的英雄,就算他不这么大费周章地她迂回,他也会帮她,但是眼前的游戏显然更吸引他。 在旁人的悲剧里我行我素,那似乎已经不是含着金汤匙出世、不知人间疾苦所能一言以蔽之的冷酷。旁观一切的西河没有说话的余地,阳身旁也未曾有人关心过这些,也许他的性格和他的心,不知何时有了缺陷。 「明珠仍是欠公子一条命,只希望公子不嫌弃,让明珠留在公子身边伺候您。」天知道这番话多让她难为情!古往今来女人报恩的方式也就那么一着,然而这借机赖上他有什么不同? 但也无可奈何,赖就赖了,苟活之人留着一身傲骨都嫌可笑,若是为了尊严而放弃也许是她唯一能够找到妹妹的机会,她会更无法原谅自己! 「明珠姑娘……」他的嗓音轻似叹息,沉浸在羞耻情绪中的明珠亦无从看清他眼里的得意。 都说不屑太轻易得到的,可实际上心里还是很高兴啊…… 果然是个小鬼。西河暗叹。 「我说过,该我的,我不会跟你客气。如果哪天你仍是打算去寻找你妹妹,我的承诺也不会改变,只要你开口,我会帮你。」 坦白说,那一刻,不管是因为恩情也好,甚至明知道阳可能会在得知她钦犯的身分后改变态度,但明珠的心确实是隐隐悸动着。 那样的年岁,那样的际遇,却遇上这样慷慨又任性的人,很难不动心啊。 难以想象的苦难领着她来到这条奇妙的的道路上,回头一望,依然心有余悸,分明前途茫茫,她对自己的期待也忍不住感到害怕。 都在地狱里走过一回了,再轻易抱持着期待的话,是否太过天真?而她又能期待什么?这个暧昧的、难堪的处境,分明是过去的她所瞧不起的。 但她也只能往前走了。 当明珠借故回房休息,阳也没多问,他反正知道明珠和他同样才刚回到庄园里,又何必让她费心再想些理由对他解释?然而明珠离开后,西河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也是情调?」绕了一大圈,总算达到他的最终目的,阳的心情果然很好,至少西河一眼就看出来。 少爷显然很高兴能把他捡到的小美人带回家,但非得扯个莫名其妙的谎来达到原本不用扯谎,甚至也不用跑这一趟就能达成的目的——真是好艰深难懂的情调。 听见随侍的问话,原本洋洋得意的大少爷果然转瞬之间变脸,他没有勃然大怒,而是冷冷地,不悦地,警告地,瞪着西河半晌,接着一句话也不说,转身迈步回房。 生气了哦? 早慧却命运多舛的姑娘,遇上这黑心黑肚却性格不成熟又有缺陷的大少爷,真不知她是幸或不幸啊! 「不管怎么样,人总得有个名字。」才好使唤啊! 但是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的名字,那些奴隶贩子喊他的方式,就像喊畜牲一样,有时甚至不开口,只管抽鞭子。 「决定了。」自在一击掌,为自己的灵光乍现感到得意极了,「就叫你大朗吧。」 朗?男人心里蓦地有一股悸动。从他有了短暂的记忆以来,第一次有人想给他取名字,他也终于拥有自己的名字。 自在将写满了各种怪异注记的纸张翻过来-后来他注意到,也许是因为纸张取得不易,这女人平常很省纸,各种注记写在所有能写的地方,却把屋子里最好的纸,都留给她那个根本不爱念书的妹妹用,而那个不知惜福的臭丫头全拿来昼咒。虽然觉得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不过毕竟没他说话的份,而且终究为她们姊妹俩平淡却相依相扶的感情有些动容。 就像今天早上,一老妇带着儿子来求诊,他这个临时杂工兼苦力在一旁不着痕迹地观察,男人似乎曾对自在出言不逊,小鬼于是反对自在替男人看病。 不过很显然的,葛如黛从来就没办法真正阻止自在对所有病人一视同仁。 他终于知道这小鬼每次一有来客,总会蜷伏在角落都是为了监视「敌情」,而且果然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到了极点啊!他真不知她怎么办到的。 虽然才刚被收留,虽然自在留他也不是为了需要任何武力,但他已经主动地担起保镖任务,当时来看病的男人明显出言不逊、举止轻浮,讥讽自在都光明正大地跟野男人一起住了,何必故作高洁? 他才要挺身而出,那小鬼早就先他一步,从某个角落像发狂的野猫似的扑到男人肩上又抓又咬的。当下他立刻上前,作势抱走小鬼,但也趁乱补几拳,踹几脚,男人到医庐来时顶多因为有病在身,脸色不太好看,离开医庐时一张脸却又青又紫又是爪痕,精彩极了。 自在当然知道他们俩做的好事,只是念了一顿。而那小鬼似乎因此对他比较接纳了……大概吧。 「今天起,我封你为「恶犬二号」!」那不识相的男人离开后,小鬼特来对他宣布,看她的表情,好像觉得他该感激涕零地谢恩似的,好不得意呢。 坦白说,他没有很高兴。现在想想,恶犬一号,就是小鬼自己吧? 在这里,他看到的总是关于善良,关于友爱,关于亲情,哪怕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甚至让人好气又好笑的小事,却在奴隶贩子手底下时完全不同。 自在在纸上空白处,写了「大朗」两字。虽然他昨天才知道自己念过书,但他也能肯定的说,这女人的字,真不是普通的丑…… 每天好像都坐在房里念书,却也好像到哪儿都能看到那鬼鬼祟祟身影的葛如黛在桌边踮起了脚尖看,拧眉,「为什么他的名字这么简单?」这小鬼对这件事莫名执着。 第十二章 「你看他一穷二白,不用那么复杂的名字嘛。」自在随口敷衍道,然后小鬼就被安抚了,一脸满意地点点头,还仰起圆脸,叉着腰骄傲地看他。 「……」有没有这么好哄?还有,他很穷没错,但可不是白丁,这句话用错了吧?但大朗终究觉得,对于救命恩人兼这座「豪华庄园」的女山大王,他最好以后只负责点头称是就好。 「而且,这名字超好记啊,就是,哒啷!哒啷!哒啷……」她不只眉飞色舞地唱着,还学狼族迎神祭典时巫女们跳舞的模样,当然是乱跳一通,可是一旁的小鬼立刻兴奋地跟在她屁股后面,一大一小很开心地绕着桌子手舞足蹈地玩了起来。 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一大一小仍然兴致高昂地哒啷哒啷乱唱乱跳,跳到开心处还会互相击掌喝采哩,作为这「豪华庄园」里唯一的正常人未来杂工兼苦力,除了无语,仍是无语,但最后他还是忍不住失笑了。 他有了名字,也有了真正的人生。 哦,还顺便有一个有点蠢又很难听的绰号——他可以不要吗? 难以想象的苦难引领着他来到了这奇妙的道路上,尽管他从来没停止过往的梦魇搏斗,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值得一个全新的人生,也许过去的他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呢。 但他已经开始期待未来的日子,平淡,平凡,但平安。 【第四章】 刚开始没想太多,所以那天晚上沐浴完毕,睡前,阳还没打算就寝,她偷喝了两杯酒壮胆。 仅仅两杯酒已足够让她脚步虚浮了,阳朝她走来,面具下的眼神有些耐人寻味,笑意闪烁,而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有些自作聪明,而且不是摆明了得让人送回房吗?这究竟算逃避,或者是欲迎还拒?她的脸因为酒醉和羞赧,红得像三月的樱桃。 阳由身后扶住她,两手托住她的手肘,让她靠着他的胸膛,以免身子真的软倒在地。那举动太亲昵也太放肆,即使他表现得温柔而从容,却掩饰不了骨子里的霸道贪婪,他的双臂怀抱几乎将她整个人包覆住,阳刚昂藏的体魄她的娇柔紧密地相贴。 明珠倒抽一口气,在礼教道德为她筑起万丈城墙之前,他为她撒下的网却让她无处可逃。他的诱惑,他的恩情,和他的温柔,让她更强烈地意会到他属于男性的吸引力,让她几乎想放弃一切挣扎,在她膝盖瘫软之前,阳一手环住她的腰,另一手抚上她的脸。 阳这才发现,她的脸那样的小巧,轻易便能捧在掌间。 「傻丫头,我若要享用一个昏睡的女人,不必等到今日。」他高挺的鼻尖贴着她的香腮和耳边磨蹭。 明珠又闻到那股每日在睡梦中萦绕鼻间的香气,这回却浓郁得太野蛮,她甚至没来得及注意到阳不知何时收在掌心、拔了瓶塞的药瓶,意识已然涣散。 「睡吧,你也累了。」她听见他安抚地道,同时他却像老鹰扑向猎物般,吻上了她的唇。 那是她最后记得的事了。 而阳,在她终于完全臣服,身子往下坠的同时,横抱起她,没有任何迟疑地抱着她回房。 他仍是抱着她回到她的寝间。因为他是君子吗? 当然不是,君子可不会抱女人进房。 他将明珠放在床上,摘下了自己的面具,花窗筛了一地的月光,梅花喜鹊的剪影铺落在床头,他贪婪邪气的神情蛰伏在黑暗之中,但幽微的夜光仍是将他得天独厚的俊美容貌勾勒出隐约的轮廓,那双狡诈的、狩猎的眼,兴奋且喜悦的眼,更是熠熠如光。 他的。这一切都是他的……但关于她成为他的女人的那一天,她必定是醒着,而且心甘情愿、明明白白地成为他的人,认清从今以后,谁才是她应该全心全意奉献的人。想到那一天的到来,他期待得全身火热,两腿间更是胀痛无比,月光把他的野心照耀得无所遁形。 阳动手脱去明珠身上的衣服,专注而近于迷乱地,将那些碍事的布料全丢到床下,直到她赤裸地躺在床上,冰肌玉肤在月光下也仿佛透着娇辉,适巧躲藏在暗影中的私处更让人想入非非。他完全适应黑暗的眼,毫无阻碍地将她的一切尽收眼底,好像帝王巡视着领土般,审视并欣赏着她的每一寸。 他会将她纳入羽翼之下,保护她,并且满足她,那是一种男人的虚荣。 她绝对值得最好的,他决定为她筑一座金玉堡垒,仙宫般的囚牢,用琼浆和玉液,珍珠翡翠,喂养这朵娇花,她会只属于他。 那夜,年轻的他近乎迷恋地,吻着她的香腮粉唇,吻她的细颈香肩。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那晚也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服侍别人,还是一个睡死的女人。他拿着拧湿的丝布细细地擦拭他留下的那些痕迹,当然还特别坏心眼地,在那些女人最敏感最娇柔的部位特别仔细又特别轻柔地擦了又擦,好像偏不让她的美梦太纯情,又好像要把属于他的那部分留在她身上最隐密的地方,最后还得细心地替她穿上抹胸和睡袍。不过大少爷似乎挺乐在其中的。 灼日溶金。尽管稍早一场骤雨洗去季夏的炎光,梨江两岸的绿叶全被雨水刷得翠亮,沉入梨江的火红落日仍是让河面翻起万顷金浪。 一户户豪门大院比邻雄踞在河的北岸,十余尺的高墙内,山石树木,亭台楼阁,无不轩敞壮丽,更不用说此间倶是布衣百姓欣羡向往的膏粱锦绣。 「白雪!」两个穿着云母白上衫、苏枋色袄裙,裙边亦滚着云母白色裙襕的丫鬟,在九重葛密密缠绕的花架老树间焦急寻觅,满地银朱色和紫红色花织成花毯,却丝毫不减其繁盛,其中一棵老树竟被层层迭迭包覆着,早已分不清藤树,枝桠间尽是紫花红蕊,几可和桃李争艳。 模样憨实的姑娘叫红菱,年纪较小,但手脚干净守本分,一心一意地寻找她们姑娘那两只不知又溜到哪儿去的爱猫白雪和明月;年纪较大,模样秀丽的是紫萝,几个月前才来到这里。 「明月、白雪?我看是残花和败柳。」和原本就是奴籍的红菱不同,紫萝是良民出身,又是帝都人士,还读过几年书,到大户人家为奴已是不得已,只能安慰自己好歹都是些正经世家和达官贵人,又没签下卖身契,不算屈辱,怎知最后却得要伺候一个有钱公子养在外头,连人家家门都进不得的野女人?一想就有气! 红菱倒抽一口气,但她也怕紫萝的气焰,何况眼前还是找猫要紧,于是假装没听到。 反正,嬷嬷已经说了,紫萝若再有不安分,休想她会饶她。红菱心里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她划清界线就罢。 花园一隅,傍着荷池的画楼里,女人掀开秋香色烟萝纱帘的纤手默默放下了,纱帘上用双面绣绣着散枝竹梅,勉强挡去几分屋外的炎热屋内的隐私,蹬着翠锦凤头履的纤足一转,退到屋内慵懒的阴影之中。轻软的青莲色罗裙随着步履飘飘然拂过立在窗边的紫檀透雕梅花长几,长几上青花描金的茧式壶里,今早特地剪来的姜花香气依然浓郁,却似乎多了一股萎靡的气息。 「喵——」灰色的长毛猫蓦地自长几下蹭出。 女子身形一顿,瞧见脚边不知何时躲到这儿来的爱猫,无可奈何地一笑,弯身抱起那只小毛球,「你也烦闷了,是吗?」 第十三章 好像在对怀里的猫儿呢喃,又或者只是自言自语,她的脚步和身形轻得仿佛一缕烟。 这画楼高三层,拾级到楼顶,屏风大多合起收在门柱两旁,不只能将花园尽览眼底,又因为这座庄园位在梨江北岸的高处,画楼又正好位在南院,还能眺望墙外梨江的景致。 三楼这儿也有一张平头桌,本来这栋小楼就是专让她画画用的,只不过这会儿,平头桌上那张纸上画的不是梨江夕照,而是楼下池塘仍开得丰腴无比的荷花。她有些失神地移开下楼前随手取来当纸镇的甜白瓷荷叶笔洗,里头洗墨的水早倒掉了,正不知该拿这张因为她心神不宁而画坏了的画如何是好,偏不巧这楼高风大,一阵风吹来,她一手抱着明月,不及挽救,那纸画就被风卷到小楼外,落在荷花池里,丹青淹没碧水间,喂了金鱼。 罢了。什么出污泥而不染,不过是她的空想,她哪配得起? 收了桌上几样画具,她又回到楼下。小楼外,遍寻不着明月和白雪的两个婢女看样子往另一处寻觅去了,她这才又将纱帘掀起,怀里的明月见状,一溜烟地跳出窗外,身子灵巧地落在廊上,然后上了小石桥,大摇大摆地钻进花园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她也没阻挡。 做一个渴望自由的玩物,倒比甘于堕落的值得人怜爱呢。 她干脆也跟着踏出浣墨轩。这栋八角画楼就盖在荷花池上,四周围了一圈檐廊,檐廊外就是荷花池,以一座九曲桥连结花园。在画楼东侧,还有个露台,就盖在荷花池上,天晴时可让人摆上毡、小几和引枕,搭起遮阳帘,赏花、茗茶或画画。画楼北侧,则有穿山游廊,连向厢房绣楼所在的花园。 她其实没有那么好兴致,大部分时间,不是尽可能学些什么让自己无暇思考,便是让身和心放空,什么也不要想。否则,要怎么原谅自己竟然甘愿堕落至此呢? 就要入秋了啊,一年了,她仍找不到妹妹,父亲在天之灵可会怪罪她? 明珠没有跟着猫儿的脚步,而是坐在池边,杨柳树下的石椅上。这座庄园确实处处费尽心思,用来「金屋藏娇」当真可惜了,但这也显示出,她的「金主」真是来头不小,而且他的靠山显然富可敌国。毕竟,她连他真实的姓名都不晓得,只知道他那样年轻,可能连个正经营生的事业都还没有——起码跟阳在一起一年,她知道他跟初识时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却有本事瞒着家人,仅用他的私房钱将她养在这座华园里…… 有几次她倾身向水面,倒不知是看着悠游其中的金鱼和锦鲤,或是顾影自怜?水中倒影脂粉未施,上衫是紫砂色地如意云纹绫的窄袖对襟衫,方便作画,紫砂色虽略有紫气但实则偏暗褐,穿在及笄之龄的少女身上实在略显老成。下衫是青莲色素面罗裙,裙一角画着荷叶莲华,腰带亦是和上衫一色的荷花团纹彩绫,她连披帛都懒得带,绾起如云秀发作妇人貌,仅插上一支翠玉浮雕的荷叶莲蓬梳篦。 帝都那些大户人家家里的黄脸婆,可能都比她懂得打扮,她不禁笑着想。 倒是她的身子比一年前圆润许多,实在是因为她若表现得食欲不振,嬷嬷便会向帝都通报,阳就会派人前来「关切」——有空时当然他自己来,没空时就找大夫来,她总不好表现得像在使性子逼他来。 可她到底想不想他来?这问题对她而言,却是理也理不清的难题。理智上她当然希望他来,不过她总不能每次他一来,就追问着关于寻找他父亲友人一事,问多了怕启人疑窦,不问心里又难受,好难为也好煎熬啊! 住到鹊城来后,她完全足不出户,也不想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臆测这座庄园里的一切,反正生活上大小事有一位管事的云嬷嬷,和四名能干粗活的大娘在打理,加上专门贴身伺候她,却总让她找各种理由支开的红菱紫萝,还没算上负责维护这座大宅的十二名婢女和婆子。 紫萝不喜欢她,她很清楚,但她不想跟这丫鬟计较。当一个吃闲饭的,被说几句闲话,似乎也是应该的。天大地大,却没有自己容身处的悲凉,她比谁都清楚,她不知道紫萝的来历,只知道一个人流落到需要仰人鼻息,总有不得已的苦衷。紫萝说的那些话,毫无遮拦,她也总会听见一二,有时倒怀疑这丫鬟是故意说给她听的呢。 明珠还不懂,紫萝不仅仅是故意的,更因为主子始终不曾拿她如何,让她越发的有恃无恐。 「想什么想得出神呢?」 阳的声音响起时,明珠怔忡地瞪着池面,好似以为自己发梦了。 「身子不舒服?」他来到她身边,明珠一见他,一脸不可思议。 「你怎么……」她不知道,那一刻她原本苍白的双颊绯红更胜满天云霞,明眸犹比夕照灿亮。 阳笑着在她身旁坐下,「刚到。」每次到来,他总是不喜欢让底下人事先通报,实在是因为她惊喜的模样让他很陶醉。「你上个月不是向嬷嬷打听,我这几日有无什么特别的要事吗?」 明珠没想到嬷嬷把这件事也通报了,「只是随便问问,我特别要她别通报的……」和嬷嬷提起后,她就后悔了,不说她并不想乞讨他任何事,不想再欠他更多,今天这样的日子,她自己都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对他提起,踟蹰多日,最后仍是决定别说了罢。 这一个月来,她一直在犹豫该不该去信向阳提出,她想「告假」几日,回家祭拜母亲,但终究因为顾忌他可能提出她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而没开口。 过去,每年她和青儿的生辰,阿爹除了会让她们吃寿面,给她们买些礼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上母亲的坟祭拜,即便在围城那时都没忘了在母亲的牌位前上炷香,想不到现在她却顾忌着被「金主」识破身分而当了不孝女。 但也因为这个烦恼,让她想起不如就同时给父母立个牌位。阳说过她可以随意处置这座庄园,她问了云嬷嬷想安置个佛堂,云嬷嬷第二天就上上下下差人打点妥了,把原本闲而未用的西院正厅改置成佛堂,让人运来一尊玉观音。 至于牌位,明珠只敢自己写上父亲的字和母亲的名,以及他们的生辰八字,遮遮掩掩,偷偷摸摸,自己都觉得不孝,又心酸无比。 阳定定地看着她,然后故意用一副遗憾的语气忏悔的模样道「因为我不能在你身边,所以我要她任何小事都得传报上来。」他没说的是,云嬷嬷是他以前的奶妈,只会听他的命令,他要求嬷嬷务必把明珠照顾好,凡事要对她有求必应,在这个范围里也要不抵触他给的指令才行。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理智上也知道无法怪罪,毕竟他要怎么向他的家人交代她的来历都是问题,但感情上却很难毫无怨慰。 他就是这么吃定了她。耍赖也好,耍心机也好,要让她就这么安安分分地留在他身边。 给她个名分也不是不可,只是现阶段来说,风险太多了。而且他没心没肺地觉得,现在这样还挺好的,就是想见她时,路途远了点,但离帝都太近又容易曝光。 「你应该累了,回房让我替你梳洗换件衣裳。」还不到一年光景,她对自己的身分该做的事倒不算生疏,除了床笫间……啊,那些羞人的事,真不该随意想起。 第十四章 至于其他,关于一个女人在日常起居间该如何伺候一个男人,虽然母亲早逝,但她并不是完全陌生,毕竟她还有对母亲的记忆,也有奶娘教她未来要如何侍奉丈夫公婆。就算她明知她的身分相较于她做的这一切,有多难堪。 每一分的堕落,都是相对地在提醒她,生她、养她、教育她的人费了多少苦心,对此刻的她就会有多痛心失望!可是她终究得收拾起情绪,提醒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报恩。 当然是为了报恩。 其实她很清楚,比起堕落,更可怕的是对他们之间怀有期待…… 阳其实不累,而且乐于陪她这么闲坐着,但被她服侍显然是更让他欢喜沉醉的美事,于是他便牵着她的手,漫步回房。 「等会儿到前头,这次回帝都刚好遇到一个做布匹和珠宝生意的,我让他把最好的东西都带了来,如果喜欢的话全留下来也好,因为怕你不喜欢,所以我让他带过来给你好好挑选。」当然,他不会让人进到正厅里来,一来不要明珠抛头露面,二来不让那生意人知道太多这里的事,所以他一向把人留在偏厅里,设了酒菜招待。 生意人向来识时务,有本事的生意人尤甚,特别是他们做布匹和珠宝的这一行。多少达官贵人在外头养金丝雀,那才是大主顾,装聋作哑,不探问不打听,交往方能长久,更不用说凭阳的身分,再刁难的要求都有人鞠躬哈腰地想讨好,阳自是有恃无恐。 「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身边事物已经够用。你替我选一两样也行,你选的我都喜欢。」明珠心想,那人跟他从帝都大老远地来,总不能叫他随便把人家打发了,只好这么说。 阳好笑地看着她,「那我给你买的衣裳和首饰,怎么几乎没见你穿戴过?」关于她平日吃穿用度,吃的有嬷嬷精心张罗,用的穿的,他交代过嬷嬷,每月十五让熟悉的、挑选过的店家送上新款来给她挑。嬷嬷通常会将她买了些什么呈报给他,他知道明珠会特意挑那些最便宜的,就算要店家只送最顶级的货来,最后明珠可能一样都不挑,给了车马费后把店家打发走。所以阳也由她,反正他依然会从帝都带东西给她,只是他想观察她喜欢什么样的事物,好歹让他每回带礼物给她时心里有个谱。 「我一个人在家,自然用不着盛装打扮。若你想看,我一会儿去换吧。」 「那不过是迎合我,多无趣。我只是想看看你自己喜欢的打扮是什么样子,你喜欢些什么事物,让我知道。」 无怪乎明珠会直觉地用她所懂的,女人伺候丈夫的方式伺候他啊!阳向来配合她的脚步,他握着她的手,闲步间话家常,并不忘时时看照着她,不就是鹣鲽情深的夫妻该有的相处模式吗? 男人该怎么疼一个女人呢?阳的家庭完全没有给予他任何正面的典范,起码一个丈夫妻子若恩爱会有什么表现他完全不清楚,在这里,在她面前,一切全凭他随心所欲。 世间不全是懂得体贴多情的男子,她早就明白了。并非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却只怕她永远无法摊在阳光下的身世,会成为他们之间一辈子的隔阂。 但明珠还是很难不悸动。仅仅为了他那些从不掩饰的心意。 「你怎么知道我是迎合你呢?也许是因为你来了,我特别开心啊!」如今她倒也懂得,在他可能逼得她毫无招架之力的柔情攻势前,先示好以求自保。 阳笑了起来,「如果这是你的真心话,那我还真爱听。」 明珠羞红了脸。有时真不知他是说话直接,又或者狡猾地在点破和不点破之间,轻轻调侃,让人不知他是真的不在意,或者故意自我嘲解给旁人听?可偏偏又 让人无法讨厌这样的他啊! 这座大宅在明珠入住后,被阳更名为金风园,而主院中作为他们俩起居睡卧的小楼,叫玉露阁。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暗指的是最末句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吗? 作为只能等待的那一个,尤其又自怜命运多舛时,她还真无法欣赏他这样的情调。有时想想,他的温柔情调,其实是有一些冷血的吧?但明珠总觉得自己不该这么想他。 明珠猜到他的故意,却没猜到他真正坏心眼的「故意」。他就把他的随身事物,理所当然地摆在房内,她朝夕相处。金风园没有多的客房,只有他和她的卧房,以一条抄手游廊连结,但每日睡前他都陪着她,要她夜夜入梦时都记得他们俩曾在同一张床上翻云覆雨。 当真是霸道到极点,顽劣到极点,也冷血到极点呵! 房内,水已备妥。明珠其实只需要替他拧巾子,为他洗洗手,梳整头发,为他更衣。至于他面具下的模样,阳只说,他天生异相,所以才为父母带来灾厄,因此不愿示人,他们俩在一起时,只有烛火已灭之时,他才愿意拿下面具,更多时候他会干脆蒙住她双眼,做尽他想做的邪恶之事。 不过,她倒是隐约在昏暗不明中见过他的脸,是真的有些狰狞的疤痕,他也让她碰过,由他握着她的手,轻轻贴着。知道这些,明珠反而谅解了他的放不开,她想她愿意等他真的敞开心胸,同时自己心里也得有点准备。 但话说回来,她和妹妹曾经照顾过一只被灼伤而模样丑陋吓人的小狗,儿时更曾跟着母亲一起布施白米给那些又病又穷的人家,有些来领米的乞丐病了伤了无处医治,模样也是很可怕。她从小就被教导不可因为旁人的容貌拙劣而怀有鄙恶之心,她不认为接受阳的模样对她来说会有多艰难,并非她把他当成伤残,而是她早就学会平常心对待。 为他洗了手,换了居家的衣裳,明珠发现阳的身子似乎又抽长且结实了许多。下定决心跟了他之后,她才知道阳根本还未届弱冠之年——去年隆冬,他没让家人给他庆祝十九岁生辰,谎称朋友要为他祝寿,其实却是到鹊城来和她镇日腻着,要她给他祝贺生辰。怎么个祝贺法?自然不脱他那些邪恶的把戏,明珠总觉得他的家人未免也太放任他。 如果不是极为放任,怎会任他老是一出门就十天半个月的,天南地北玩个透彻?怎会任他如此挥霍?又怎会至今未娶妻妾? 他是真的未娶,或者只是骗她,安抚她?明珠心里不愿,也不敢乱猜疑,只怕想多了,是往她那些郁结未解的心事再添一个无解的结。 她得要微微仰起头,才能替他翻整衣领。今年冬天他二十了,男子到几岁前还会再长高?她有些头疼地想。 阳哪会放过这她调情的好机会?当下双手合握住她腰身,将脸埋在她颈间,「我好想你。」 明珠身子一颤。每一次,他们久别后终于独处,他总会这么做,撒娇似地将脸贴着她颈间,要抱她,却怕她拒绝那般地小心试探,然后在她耳边,喁喁说着想念她。 真不公平啊!她怨他那么多个日子,他却一句话就让她投降,多可恶! 可她终究情不自禁地,双手揉上他颈背,他像得到允许那般,再也无所顾忌地抱起她,走向床铺。 早知道这人爱腻着她的程度让人脸红,明珠仍是徒劳地劝道「客人还在等着呢。」 第十五章 「我吩咐过嬷嬷,客人用餐后让他到偏厅歇着。」他让明珠坐在他大腿上,早就不安分地扯开她的衣襟,在雪白玉颈上烙下两朵红梅。 「还有点暑气,我怕你闷。」她索性诱他取下面具。 阳却在她唇上吻了吻,眼里的笑显得正中下怀,他从床头的黄花梨木枕箱里取出了一条红绸,红绸短边正好是手掌宽,不消多说,明珠只能乖乖地让他以红绸覆面蒙眼。阳熟练地将红绸绕了两圈,在她脑后绑了个不松不紧又不至于碍事的结,然后才取下自己的面具。 昨夜赶着出门,他哪有时间让西河替他易容做出那些狰狞的肉瘤和疤?本来呢,以真面目示人也无不可。但认得他原来模样的人可不少,明珠的身分到底是个禁忌,不管是为他或为她,都不能不想到这一层。 为了绑上红绸,他解下她的发髻,如云长发飞瀑一般柔软地垂在她身侧,原本被红绫衬得雪白的双颊竟也泛起桃花色,看得他都有些痴了,然后才笑得有些无奈,倾身向前吻她。 「你真是我的劫,我的美梦。」他的气息吹在她唇畔,梦呓似地道,小心翼翼地吻着她的唇和她的脸庞。 这男人还真难没有甜言蜜语的时候,可惜没人警告她,男人的甜言蜜语都是毒药。她颤颤地,依然如他俩的初夜那时,羞涩又期待地任他将她的衣裳扯个凌乱,像他乖顺的小湾奴,由他恣意爱怜。 红绫至少替她遮掩了羞赧怯懦,就算睁着眼也只看见一片霞光红雾。 可是每当这时,她的身子越发敏锐地感觉他每一个爱抚亲吻,脑海里总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她初献身前,许是知道她害怕,在由羌城到鹊城的一路上,每天晚上,他就在她房内待到深夜,用各种方式让她习惯他的亲近,于是任何时候,她总会想起那些日子,然后面颊羞红,意乱神驰,不能自已…… 绸谬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那时候,她真不知道她乱烘烘的脑子和要融化似的身子,是因为他握着她的手,让她坐在他腿上,一笔一画地写下那些爱语?还是因为这家伙竟有本事一心二用,另一手解起她的罗衫,大掌探进她衣襟内,手指好似不经意那般地在她锁骨和胸前画着,然后狡猾地,勾起抹胸丝带,轻巧地解了它。 她早已握不住笔,蘸墨的笔尖在纸上晕成一圈幽深不可告人的影子,阳却倾身借机吻住她。 明明是他第一次吻她,却又有些熟悉,熟悉得教人心悸,迷乱而茫然,她不明白自己是站在迷雾中,他的温柔是烟,多情是岚,教她看不清欲望赤裸裸的原貌。 她被动,生涩,而且狼狈。他步步进逼,将夜夜淫乱的想象化作真实,而且狡狯地不太早露出真面目。毛笔早脱手落在纸上,他却仍握住她柔荑,指腹缓缓地勾向她掌心处,一下下撩拨,吻她太无助而被他捣弄得流淌秀致下巴的芳津,哪一个动作不是带点爱怜? 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偏偏他呼吸急促粗野,在她衣襟内的手已捺不住期待,探进被解得宽松的抹胸内,激狂若渴地感受掌心下羊脂美玉般的触感。 豆蔻年华之前,她便经历围城恶魇,就算有奶娘在身边,但哪有心教她闺房之事?于是体内那股热潮,陌生得让她害怕,可两情绸缪正如烈酒醉人,明知不妥,不雅,而且悖德,却忍不住想紧紧相依,禁不住淡荡恍如醉啊。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昼夜,阴阳,此时此刻,交揉重迭,暧昧难分。 她不是有意要吵醒他。虽然她很好奇,但毕竟那是他的隐私,而且,他毕竟是个正常男人嘛…… 某个据说是大夫的女人一边搔头,一边踱步绕圈子,又一边扭绞着衣摆,嘴里一边喃喃自语。好忙啊。 可是,她还是很好奇,虽然这好奇是不应该的。但是她应该没看错……她不是故意偷看,也没有想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不过她应该没看错吧? 躲在暗处,想偷听个究竟,理出个分明的葛如黛,终于受不了她没头没尾又不给个痛快的叨絮,跑开自己找乐子去了。 唉。自在叹了口气,不安地朝泽堂的方向看了又看。稍早,她见大朗似乎工作累了,靠在树下打盹,她怕他着凉嘛,于是拿着小毯子给他盖上,一盖上却发现好像不太对劲,她想也没想地伸手想把隆起的毯子拉平…… 然后大朗就醒了,一开始好似还有点半梦半醒,但他的手依然警戒地立刻握住她的手,那力道太猛,她跌扑在他身上,手肘好像碰到了什么硬物…… 然后他看着她,认出了她,喉咙却发出一阵雄性的,奇妙的低吟,然后就是那个古怪的,让她口水直记滥的可口神情,呃!她可没有任何意淫…… 不,任何想对她的长工兼管家兼苦力兼助手……总之一人当好几人用的万用苦力做任何奇怪的事的淫念啊!她只是有时看着他,会觉得……唾液泛滥而已。 好吧,其实他剃了那一脸乱胡之后,真是意外的俊美,走进浴间前明明是个江洋大盗,再出来竟变成绝代美男,简直是妖术嘛!那天她还被葛如黛提醒,要她把口水擦一擦。那个臭小鬼。小 自在楞楞地想着大朗在树下时被她吵醒后的模样。应该是……那个吧?! 她不是故意要打扰的啊,想想他也挺可怜的,因为葛如黛的关系,她很大方地让他住了进来,反正再怎么凶悍恶劣的江洋大盗,面对葛如黛的咒术也只能束手就擒。不过明明正年轻,身边却没一个适合寄托感情的对象,唔,葛如黛年纪太小了,至于她,她一没姿色,二没几两肉……自在一边想,一边不自觉地摸上自己已经努力进补,不过先天条件不良,后天欲振乏力的胸脯。身为医者,这算耻辱吧? 然后,梳洗过的大朗走出浴间,自在抬起眼和他对个正着,才惊觉自己「自摸」的姿势实在太愚蠢可笑,忙不迭装作无事,但某人的脸却比她更快地红了,而且红得和她种在后院的番茄有得比。 呃,被撞见了那回事,确实有点让人难堪,她干咳两声,「那个……我什么都没看到。」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她真想甩自己两巴掌!蠢到家! 他差点呛着,然后只能呐呐地,有些无措地低着头,「柴没了,我去砍点回来。」 「哦,好。」她都跟着不好意思了。 后来两人始终有点别扭,大朗一对上她的视线,就连忙躲开,虽然脸上又会出现那种让她直想吞口水的神情,可是他的回避让她有点挫败。于是某日,她找了机会,对他开解—— 「医者父母心,所以每个病人在我眼里都跟我把屎把尿的小屁孩没两样,我也是帮人治过不举的……」 「噗……」某人喝到一半的水喷了出来。 「啊,我知道你没有不举!」她急忙解释。「你看样子很好,很精神……」她好像还是别再说下去比较好哦? 朗深吸一口气,似乎是笑岔了气,然后才定定地看向她,「不是那样。」这女人,根本迷糊得很啊!看样子,他是别想省心了。 不然是哪样?自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转瞬间竟然一副「拿她这个笨小孩没辙」的可恶表情,为什么她这么清楚这表情的意思?因为她常常这样看葛如黛啊! 第十六章 不过,那双俊美长眸隐隐闪烁的光彩,似乎又有些不同。 他叹气,「算了,你不是要下山去看诊?长桥旁的绍布家?我跟你一起去。」绍布今年四十出头,老婆没了,小有几分积蓄。如果是像上次那个不长眼又鄙俗的男人,明明心里对人家有意思,却偏要口出恶言,他还不会放在心上,毕竟没有女人会看上那种男人。但绍布为人老实,自在对这种老实头又特别心软,更不用说他对绍布看着自在时的模样完全了然于胸。 「不用了啦……」 然而,大朗已经没得商量地背起她的药箧,等着她。 那天回程时,天上飘起细雨,大朗打起伞,而她自顾自地说着最近夏季山里有什么药草,可以治什么病,说着她到处替葛如黛打听学堂未果的气馁,说着狼族近日和天朝的剑拔弩张,担心着若有战事,又将生灵涂炭,他其实不懂医理,对其他人的事情也没什么兴趣,但始终低着头仔细听着。回到家时,自在才发现他左肩湿了一片,而她倒是一身干爽。 像这么一个贴心,善良,又是正常的男性,身为雇主的她,是不是该替他想法子找个良配?某人搓着下巴,很认真地想着这个问题,想到都出了神。 而大朗似乎已经渐渐习惯她经常神游天外,当下已经默默坐在她桌前,替她抄写那些她随手抄在各种地方的笔记。自在第一次见他写字时,赞叹得下巴都合不上了,但是让一个字丑得跟昼符似的女人赞叹,其实没什么成就感啊。 至于抄笔记的纸,自在平时自己舍不得用,全拿给葛如黛让她好好念书学写字。结果这小鬼全拿来画王八!真是不受教又暴殄天物到极点!在大朗的晓以大义下,这小鬼总算决定不画王八了,以后自在给她多少纸,她就偷偷再拿给大朗为自在抄她随手抄在各种东西,或墙上或桌上,有时甚至自己手上,关于医理药理的笔记。至于自在给她的功课,她似乎诡计多着呢! 他平常的工作,其实并没有自在想的那么繁杂分不开身。尤其比起在奴隶贩子手底下时,如今任何苦力做起来都是快活的,平常他大概做些两个女人做不来的杂活,砍柴,劈柴,烧水,维护房子,以及修补大大小小的鸡牛羊狗窝,每天早晚巡视整座庄园,顺便把自在养的,在山庄里乱跑的动物赶回它们的窝。 空闲时,他就替自在抄写笔记,以及替她收帐。 关于后者,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人吃定自在好商量,有人明明吃香喝辣的,诊金却赊了老半年还一赊好几回,有天他看不下去,便瞒着自在去讨债,想不到他高头大马,当时胡子还没刮,对方吓得就把诊金全付清了。 后来这就成了他平日正常工作以外,瞒着自在的固定工作之一,遇到难缠点的对手,他就和葛如黛商量,两人一起想办法。在这方面,这小鬼还满好说话的,他们两人拍档讨债,简直可说是讨遍天下无敌手啊!加上后来自在会让他管帐,他发现这女人幸好在用钱方面还算精明,要不老是被赊帐,哪能养自己还兼养个小妹?然而因为现在有他,加上在这方面他竟然也挺有一手的,自在更可以专心研究医术,也就乐得让他帮忙了。 这样平静无波,但却也充实的「一家三口」生活,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人说,日子其实天天都不同,是人把它过得一成不变。如今大朗确实是这么相信的,对他而言,重新拥有人生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众不同,而且让他珍视。 【第五章】 天色都暗了下来,红菱和紫萝在外头点了灯,还听见嬷嬷来喊道,热水已备妥,明珠脸一红,有些手忙脚乱地想找自己的衣裳,阳却抱住她,「让丫鬟进来服侍就好,你忙什么?」 不说紫萝私底下对她的那些闲话,明珠到底不是随便的出身,哪好意思让丫鬟伺候自己和男人翻云覆雨过后的狼狈?可是阳偏偏不放手,喊人进来,两个丫鬟把灯点上,阳已经戴好面具,坐起身。 「好生伺候夫人沐浴。」阳吩咐道。 玉露阁的右厢房,原就备了可供梳洗沐浴的澡间,有座大浴池。主人房作为两人的温柔乡,当然有这个需求。 明珠到澡间梳洗时,阳就自己换上衣裳。 虽然他的出身无疑是显赫的,但是家里负责打理主子贴身事物的丫鬟可以说没有,有也是干些杂役,捧铜盆茶碗,打扫收拾的小丫头之类。 讲白了,为主子梳洗宽衣一类可能有任何暧昧的活儿,在他们家是禁忌。 他养父只让阉人替他打理这些,若有丫鬟,也必定是被严格训诫过,敢造次就要有送命的觉悟。至于他,年纪尚小时,这些工作有西河替他做,后来年纪大了,当然不想让一个大男人为他操持这些,加上他向来只带上西河就出门游山玩水,这些事也就习惯了自己来。 当明珠的贴身婢女竟然折回房里,谎称明珠要她来伺候时,阳并没有说什么,敛起眼里各种深沉的情绪,静静地由着她伺候,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紫萝。」 和平庸的红菱不同,她自认容貌不俗,还饱读诗书,凭什么要低人一等地伺候一个残花败柳?虽然她也得不甘心地承认,明珠可不仅仅只是薄有姿色而已,但这不也证明主人根本是被她的美色所惑?以前常听说大户人家那些男人喜新厌旧,她不见得就完全没有机会,今天是她来到这里之后主子第一次造访,她可不甘心什么都不做。 原以为明珠是当了某个老头的玩物,想不到却是个年轻高大的男子。虽然看样子是容貌有缺陷才戴上面具,可是那副赤裸的身子却是英挺伟岸,风姿飒爽。她虽然未出阁,但也不是无知小儿,再看那已经擦拭干净的男性,也知道这男人条件过人,原本只是不服气地想试探,这会儿却不由自主地脸红心颤。 替阳穿上衣服的同时,紫萝也尽可能想办法展现自己的柔媚,三番两次有意无意地碰触到他,见他并不责怪,紫萝对自己押对了赌注感到十分得意。 因为紫萝慢吞吞的,所以直到明珠浴毕,换了套衣裳,阳也正好打点完毕。明珠一进房门就撞见紫萝踮起脚尖替阳拉整衣领,而在金风园里,这些向来是她的工作。 阳没有动作,暗暗将明珠的神情看在眼里。她有些震惊,但也仅此而已,又或者其他的情绪她藏得太好?阳只能自嘲地想,不是完全木然,已经算好事了。 明珠换上了一件银鼠灰的齐胸襦,月白缠枝花暗纹上衫,石榴红披帛,襦裙是内丝外纱两层,内里的裙摆绣了红艳的石榴花,外罩一件月白色软罗。 阳笑了起来。这不正是花非花,雾非雾?但愿不是晨曦到来,露水姻缘一刹那,却去似朝云无觅处啊。 也许,是他的娇人儿心里有怨怼呢。阳朝她伸出双臂,明珠也只能乖乖地将两手握住他的大掌,然后他一使力,便将长发有些湿气的她抱个满怀。 「嗳……」她想抗议,红菱和紫萝还在呢。 阳却抱紧她,在她光洁的额上吻了吻,「我看,我们就待在房里好了,叫外头的人把东西全留下,也别挑了,人家大老远来……」 第十七章 「人家大老远来,不就是你要我挑吗?」还留在房里呐!这话他怎么说得一点也不害臊? 阳捏了捏她下巴,「你啊……」他叹气,然后转头吩咐红菱和紫萝,「给夫人梳发理妆。」他索性就坐在一旁看着,偏偏怎么看两个丫鬟的动作就怎么觉得她们粗手粗脚的,干脆上前接手。「给我。」他取过红菱手上的木梳,执起明珠一撮长发,万般轻柔又小心地梳理着,就差没明着告诉丫鬟们,你们家夫人一根头发都像金线般宝贵,敢扯断了要你们好看! 紫萝在一旁暗暗咬牙,明珠知道自己的多心是不该。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身边没几个随时给他暖床的丫鬟?这宅子里不管是谁,都是他的人,那些波涛暗涌,她最好装作不知,日子也许会比较快活吧? 明珠看着镜子里他低头为她梳发的模样,倒是一点也不生疏,直到他为她盘了个妩媚婉约的堕马髻,明珠忍不住说道「檀郎真是手巧,我看得都羞愧了呢。」其实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这话酸得让人脸红啊! 阳却看着她,笑容有几分得意,「夫人吃醋了吗?我好高兴啊。」 明珠瞪着镜中的他,潮红的脸色红如石榴。 「我小时候,有阵子和我姑母住在一起,我的姑母是身分极高贵之人,当时为了某种原因,我一时好玩,替她梳过发,姑母最爱的就是堕马髻,兼有女性柔媚之美,又不至于过分招摇。我也只会这一手。」他翻开镜台前黑地金箔莳绘的金松月夜珠宝盒,拣了根金石榴匾簪,和一对小巧的镶石榴石耳环,知道她不爱花技招展,所以没再多挑。 她倒不是第一次听说他有个姑母。不管他是不是哄她,也不再多想了,嬷嬷总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些别的富贵人家家里,那些得不到宠爱的女人,就算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男人的心不在她身上,也是咫尺天涯。大户人家的底下人之间多少也是有些来往的,尤其她是阳的奶娘,一直备受礼遇,算是二主子的身分,帝都那些大户人家家里地位高尚一点的奴仆自然都想和她亲近。 多数男人,连跟你解释都没心思唷。嬷嬷自然是在提醒明珠,阳待她已算是情深意重。 让他恨不得插翅飞到你身边,都好过千方百计想逃离你。嬷嬷总这么安慰她。明珠心里想的却是等到有一天,他真想逃离她,她不会让他为难的,当初本就是他收留了她,不是吗? 就怕真等到那一天,她的心早丢了。 来到大厅,客人在阳的安排下,由西河陪着到酒楼吃饭听戏去了,留下一个聪明伶俐,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厮,殷勤地招呼两人。明珠本来不怎么上心,抱着不知何时溜到前头来的白雪玩。和乌云蔽月般,全身灰色的明月不同,白雪是雪地里一丛黑,通体雪白就只有鼻头是黑的,短毛猫。 阳本来想给她挑些漂亮的小宠物,她偏偏自己选了这两只,还有点故意地取作明月和白雪。但只要她看上眼,阳便不再说第二句话。何况他还挺喜欢她那些别扭的心思。 客人带来的珠宝器物,全都按照阳的吩咐,搬来长几,一件件罗列着让明珠挑选。偌大的厅里,足足摆了八张大桌子才够放,还没算上那些布匹呢。 阳的心眼也是挺小的。能不让外人见到她,就尽可能避免。 想到对方是大老远从帝都来一趟,明珠反倒不好意思让人家蚀本,跟往常不同,挑得较为用心。她第一眼就拣了支通透的玻璃种白翡翠镯,拿在手上爱不释手地把玩。阳暗暗地笑了,看来他这招管用。 然后她又好奇地拿起一块通透的紫水晶,还未有任何雕琢,摆在这堆精雕细琢的珠宝艺品里有些奇怪。小厮忙道「因为这块水晶难得的通透,现在夕阳下山了,若您将它高举,还可看到葡萄色霞绯色两种色泽融合交会呢,这紫晶差一点的都做了串珠碎珠类的,就这块,做耳坠或勒子又太大,做排扣太可惜,要切成数小块更是浪费了。我们老板觉得这样大又这样货色的紫晶难得,所以也不愿贱卖让人拿去当成寻常石头。」 「翡翠玛瑙不都是寻常石头?开价多少尽管说便是。」阳不以为然,总之明珠有兴趣,他便要替她买到手。小 「不是这意思,比这更贵重的都有,而是资质优秀的东西只把它当成一块石头,实在是可惜了……」 明珠心里似乎有些感触,「我懂。那么,如果我想拿它来刻章呢?」 厮一楞,「是啊,这大小刻章倒是挺合适。」就是没看过有人用紫晶刻章啊,这姑娘果然有些奇怪。 「就这么着,再挑几样吧。」阳可不打算让他反悔不卖。 明珠于是又挑了个雕工极为精妙的翠玉雏凤砚滴,不同于一般兽形砚滴或水注,模样过于威武庄严,这小雏凤圆润逗趣,可爱极了。 最后她再挑了个葡萄纹鎏金银熏球,一个白玛瑙雕石榴花缀红石榴百子步摇。小厮和阳在一旁鼓励她多选点,那鬼灵精小厮见阳恨不得她花光他的钱的模样,还在一旁装可怜,说他们这一路多辛苦,博取明珠同情。 明珠于是又拣了几样男用饰物,扳指,发环,多宝挂一类,小厮不说话,因为这姑娘眼光极好,挑的都是上品,反正挑越多,他心里越窃喜。 阳倒是明白,他这一招又被明珠拆解掉了。于是他笑着,索性也自个儿挑选起来,明珠给他选几样,他就给她选几样。象牙镂雕山水图宝扇,一个剔黑孔雀宝相花团纹和一个玳瑁镶银的胭脂粉盒,磾磲浮雕月季发篦、金丝盘花镶红干羯璎珞圈和成套的红干羯耳坠,另外还挑了一只纯金银杏叶臂钏,偏偏那得要丰腴的女人才戴得起来,但阳还是为她挑了,反正养胖了就是,虽然她该胖的地方可没瘦过,阳还是担心她太瘦弱。 最后明珠只得收手,无奈地瞋了他一眼,小厮倒是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就这些吗?还有很多的!布匹也有啊!」 「布当然是要挑的。不过还要再几样。」本来是逗着她的,而且,他其实猜到今天是明珠生辰,只是她不说,他也不点破。于是阳顺手又挑了两个砚台给她,一个墨池立体雕琢着荷叶锦鲤,手法罕见,另一个造形为天然原石状的石砚,主要是石材出处,向来进贡皇室为多,阳知道她爱书墨,才让他们也把手边有的上等文房瑰宝一并带了过来。 做工细致可爱的文房器物,明珠也爱不释手,所以推拒得少了,阳心里也因此洋洋得意。最后还给明月和白雪挑了两颗银铃铛,让它们挂在颈间,别老让主子找不着。关于这一点,明珠倒是无所谓,明月和白雪,它们想上哪就上哪,她就喜欢它们自由自在。 当晚,阳并没有留客人住宿,因为这座庄园本来就是他的私人庄园,即使在明珠入住之前,也不需要预备多的睡房。但他还是替他们找了鹊城最大的客栈投宿。反正阳是大方的主顾,他们也雇了保镖,这一趟总归还是值得的。 当晚,用膳时,明珠虽然有些怀疑,但阳没说什么,她也不好问。 桌上的菜肴特别丰盛,除了当令食材之外,其他的也都是她喜爱的菜色,烤鹌鹑,蜜火腿,神仙肉,香珠豆,翡翠带子,芙蓉豆腐,姜丝枸杞炒川七,氽烫松菌腌秋油,汤是百合炖双鲜,甜食是莲枣汤白糖藕粉糕。 第十八章 平时她自己吃饭,是四菜一汤,两样荤菜,两样素菜,汤则随意。最初她觉得费功夫,虽然嬷嬷告诉她,终归她吃不完,也是下人们吃,不会浪费,这倒让她不好说要改少了。 但这当中不少菜色,没有事前准备是做不出来的。如果不是阳事先就知会了嬷嬷他要来,怎做得出这一桌子菜?每一道菜都是刚下锅便上了桌,总不会是上酒楼买的吧? 饭后,阳难得兴致大好,听说这鹊城的夜生活丰富绚烂不比帝都逊色,便带着她出门逛夜市。虽然跟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偶尔也会带她出门,但都是游山玩水,逛夜市还是头一回。回府时都夜深了,又被他坏心眼地折腾到大半夜,终于累得沉沉睡去。 阳在天没亮就醒了,为了哄她,昨晚他没离开。幸好醒得早,他苦笑着,小心翼翼地不吵醒她,随意披了件长袍就回到自己房内,换件衣裳,云嬷嬷已经候在那儿。本来昨晚便打算做个了断,因为想到老人家睡得早也起得早,便等到早上,让西河给他留口信。 致上就是听嬷嬷的回报,是例行公事。但今日除此之外还有别的。 「那个紫萝,是什么来历?」云嬷嬷看着阳半晌,似乎在心里斟酌着什么,才小心地道「是帝都人士,家境清白,三代都是良民,算是读过一点书。」 「不管是不是良民,不安分的就尽早拔了吧。我身在帝都,难道还得时时提防一个丫鬟给我找麻烦?」不能专心伺候他的人,背地里搞那些不聪明的小动作——啊,他或许得感谢她的不聪明,要是聪明的,他可得头疼了,防不胜防。他用尽心思,煞费苦心地养着明珠这朵绝代娇花,只想一世独占,偏偏有这样的人,哪天给他捅了楼子都有可能,绝不能留。 云嬷嬷似乎不觉得意外,心里反而还松了口气,她虽然是阳的奶娘,但阳的心思终究有些难捉摸,幸好他某些偏执的脾气她还算了解一二。 本来轮不到她开口,可是见阳对明珠这样的执着,她忍不住道「主人何不考虑让夫人怀上孩子?一来她有个寄托,二来女人有了孩子,怎么样也不可能轻易地跑了。」 阳神情有些古怪地看了她一眼,想到昨天明珠径挑石榴和葡萄的图案…… 也许她心里真有那样的渴望吧?「她还太年轻了,女子二十三,肌肤丰盈,任为人母。到时的时机也应该合适了。」每次他到来,明珠的饮食就会加一帖独特的药,坊间有的避孕药帖伤身,他特别翻找出他养父过去调出来的方子,这帖药必须是男女配合服用,方能生奇效,又不伤身。 阳心里既然已有主张,嬷嬷也不再多语,最后阳只再吩咐她,辞退紫萝一事务必做得干净俐落,连祸根都不能留下。嬷嬷的手段向来老练,阳也不必多说,便让她退下了。 那天明珠没再见到紫萝,隔天她身边就多了另一个丫鬟,唤作翠萍。 紫萝去了哪里呢?明珠心里竟是惴惴不安地胡思乱想,她纵然不愿成为多疑善妒的女人,可叹的是情感偏偏控管不住。 「在想什么?」好像抓不住对方思绪,害怕被排挤在心房外,于是问了又问,究竟他们俩,谁才是惴惴不安的那一个? 明珠回过神来,看着阳,竟然对自己的猜想有些心虚,「没什么。」 她若回避,他也莫可奈何。但阳比起明珠,终究多了一分唯我独尊的霸道「随和」——你就算不说,总之我也不让你走,终有一天你还是要说!小地方闹闹别扭无所谓,是为随和;大方向他要绝对握在手心里,是为霸道。 暑才刚过,白日里炎光逼人,金风园里有两座人工湖,一座是西南院画楼的荷花池,另一座就是北院后院的大湖,水是引山泉,在园里辟两条水道,一条大雨时疏通用,另一条由后院大湖引水至南院荷花池,再流向梨江。 鹊城本是水乡,南岸城内亦是大大小小的水路,有些民房后院出了门就是水道,北岸的大户人家家里,辟个一两座人工池也是平常。 阳用来安置她的这座金屋,很明显可以看出主人一向就拿它来享乐——单单是养护这座大宅,就需要十二名奴仆。在明珠搬进来后,宅内的安置人事都做了改变——西南面的画楼,因明珠自愧画作皆是闲来信笔之作,不敢妄称丹青,且她虽然日日闲作画,大作没有一张,倒是鱼儿似乎被她的墨给喂肥了不少,故名浣墨轩。轩外小小的荷花池,假山假水,集当代园林规画之大成,也可登高远眺,景致最奇,四时倶美。 东院的书斋,除了书房外,还有左右藏书阁两座,晒书的大石板院子一处,清幽朴素,竹林环绕,景致最雅,夏日尤为让人留连忘返。偏偏明氏一族被判刑后,明珠对于圣贤书只有深恶痛绝,阳却笑道,他的书斋里藏书万卷,独独没有所谓圣贤书,倒是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乃至朝云暮雨的闲书和淫书多着,至于乡野异谭,怪力乱神,民间百家杂谈,也不少。故烟雨斋之名未改,至于明珠曾不曾翻看那些所谓淫书,不管有无她是不会承认的。 但,这男人的淫书收藏之丰富,态度之坦然大方,倒是挺教她赞叹的——她真的没看过其中任何一本。 西院的绣阁,偏植百花遮荫月季花棚,尤以蔓生的月季、梅树、琼花、千叶莲为主,景致最俏,春暖花开时简直目不暇给,明珠戏作醉花香榭,因为她女红是不差,但待在绣楼里的时光,倒是常会周公。 最后就是北院琴楼,取作行云舫,因琴楼盖在湖心,天晴时,穹光云影尽映碧水间,画舫宛如行在蓝天,在其中抚琴吹箫,自然是天籁了。关于音律,明珠还是自豪的,这名字取得其实自恋得隐晦哩。 玉露阁北向就傍着大湖,卷起竹帘来,湖光山色琴楼皆成了妆点玉露阁的一幅画,湖心的行云舫有拱桥相连至湖的东西向,可由烟雨斋所在的东院醉花香榭所在的西院穿过海棠门来到这座后院,整座后院遍植银杏,再北向的墙外则是绵延至山峦处的山枫,景色最绝,秋冬之际宛如仙境。 而玉露阁之所以傍着湖,自是夏日方便泅水了。这是明珠住到金风园后的第一个夏日,明珠出生羌城,并不临海,自小也没什么机会学习泅水,阳早就想教她体会炎夏泅水之乐。 「下来。」阳一马当先光裸地跳进湖里。 明珠身子裹着长棉巾,紧张地并拢腿坐在临水的台阶上,「不……我坐这儿就行。」虽然明知举目所及都不会有外人,但她可无法像他那样,大剌剌地在日头下光着屁股!更何况,她这辈子唯一泡过的最大的水池,只有玉露阁里的浴池,她根本不敢探头试试这里能否看得到湖底。 阳却游了过来。明珠看着他在水中宛若蛟龙的模样,又是羡慕,又是脸红心悸。这也许是她第一次在这么明亮处看着他的裸身,虽然早就清楚他的精壮轩伟,在朗朗晴光下,随着他每一个灵敏矫捷的动作而起伏的阳刚线条,都仿佛是一种原始的、雄性对雌性的炫耀引诱…… 她看得失神,没提防阳已游到她身前,爬上石阶,双手擒抱住她。在她意会到他想做什么时,长巾已掉落水中,而他像个强盗似地硬把她抱到水里…… 第十九章 她尖叫一声,但更快想到的是,万一下人们赶来一探究竟呢?她只好一手捂住嘴,一手紧紧攀住阳,却藏不住无边春色。 轻盈雪臂消香腻,绰约腰身漾碧漪,一痕酥透双蓓蕾,半点春藏小麝脐。 传说中的神女也不过如此,看得阳都痴了,真舍不得放开双手啊…… 「别!」察觉阳松开大掌,明珠连忙紧紧地、死命地,恐怕过去她也不曾这么不顾一切地抱住他!她果然听见他低沉却愉悦至极的笑声,更羞人的是,因为自己不懂水性,唯恐淹死,她死命地抱住他的肩膀,简直就像不知羞耻地硬把两乳贴到他脸上去,他脸上的银面具还刮着她前胸的肌肤呢。 阳索性就不客气地将脸埋在她双乳间,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侧过头,大方地含住她的乳首。 「别闹了……」偏偏在水里,她连推开他都不敢,甚至还把他抱得更牢。 这样的「大胆主动」,即便湖水凉冷,还是令他两腿间的欲望迅速地火热沸腾了,于是偏偏将她的乳含进更多,舌头不住舔弄着。 这坏胚子,根本没打算教她泅水吧? 阳终于吐出被他吻得湿亮的乳尖,那处红挺肿胀、诱人无比,相较于另一侧,简直楚楚可怜。「你今天好大胆,我喜欢。」他笑得戏谑,然后又含住另一边的乳蕾。 她并没有大胆!明珠又羞又气又有些好笑,可是被吻得春心荡漾,下腹甚至升起了羞人且熟悉的闷痛感。 「不要这样……」她只能软软央求,听在情郎耳里,恐怕就像欢爱中的撒娇求饶,让他更加的欲罢不能啊! 他抱着她回到台阶上,让她背靠着台阶,虽然有屋檐,早晨斜射的阳光仍然将石梯晒得热烫,幸有湖水一再地降温,肌肤贴在石阶上还算舒服。 阳埋首在她胸前,专心地吮吻着她的双乳,她相比显得黝黑的大掌,急切地抚弄掌下凝脂般的触感,并且恶劣地狎玩着,就好像他平日总是用各种邪恶的伎俩逼她求饶那般。原来在白昼的阳光下看着她裸身的模样,在闺房之中是全然不同的冶艳风情,那肌肤白得像莹雪,被他吻得泛红的乳正胀挺着,覆着一层属于他的,薄薄的水光,让他几乎以为连湖水也因为他高昂的情火而滚烫了起来。 无法欺骗自己的情潮空虚不停地冲刷着她的身子,但她仍是咬住唇,他恶劣进逼,她也有哀兵政策;他手段邪佞,她也学会转移焦点! 「天气这么热,又要泅水,不如你把面具拿下来,好吗?」他总不会想要她蒙着眼泅水吧?那会害死她的。 阳当然也有想到这点,本来不打算放过她……嗯,不对,应该说,擦枪走火,本不在他的计划当中,眼前他只是因为她的提醒,终于回过神来罢了。 若不是她开口,恐怕他真会想直接这么要了她…… 啊,那样好像也不错。这座金风园本就是他俩的爱巢,在爱巢里,百无禁忌乃是闺房乐趣。 「但是,我怕会吓着你。」前一刻的急色不复存在,他竟然神速地换上一副忧愁的口吻眼神,黑眸闪烁着,不敢和她交会。 明珠简直要以为,方才几乎天雷勾动地火,根本是她的错觉。 「过去我和母亲布粮给贫病困苦之人,不少人脸上的残缺让人退避三舍,或视为怪物,我家里的人从小教我不可鄙视之,你未免也小瞧我了。」 「但是,我怕我的样子比你以前看过的都丑,那么……」他说到这里时,顿了顿,「那么你就不要我了。」他轻轻撇过头,湿漉漉的发梢拂过她胸前。 她是很心疼他这副唯恐被抛弃的模样,但是怎么想都觉得,和他的个性不太符合……到底是他将自卑掩饰得太好,又或者是其他? 明珠还想不透,阳的自负倨傲,简直不像一个身有残缺的人会有的。她想的是,或许他真是尽可能地忽略自己先天上的残缺吧?这样的精神,其实很让人佩服的。 「怕被丢下的,好像不该是你呢……」明珠眉眼含愁地,手指轻轻在他面具的边缘画着,好像在征求他的许可般似有若无地试探。 阳定定地看着她许久,好似在挣扎,在想象,想象那些可怕的,她骇然失色、仓皇逃离的情景。他眼里流露恐惧怯懦,双臂更加死命地抱住她,最后甚至闭上眼,她感受到他身子明显的紧绷,那些情绪,紧紧地揪住了她的心,扭得好疼。 当他再次睁开眼时,眼底闪耀着某种倔强的火花,「好,你摘吧,但是就算你怕我,我也不让你走……」他似乎想要像过去那样无所谓地笑着,僵硬的嘴角和眼里却有些怆然,「最多我以后不再拿下面具。」 明珠有点想叹气,可惜喉咙紧涩,她安抚地抚过他的脸,柔荑缓缓移向面具的锁扣。她看了很多次,更经常想象着,若有一天要拿下它时,会是什么情景……啊,她哪想得到会是这样?若不是攸关阳不欲人知的悲怆,几乎要让人怀疑是他刻意安排的…… 今日一早,他就让西河为他上了易容,为了今天,他还特地顶着易容的丑脸,跑去帝都城郊泅水,西河说过,这易容术浸了水,至少还可以顶上一天,他试验的结果也不假。 但是,这一刻,阳心里倒是真的有些不安了。之前他再三地在镜中端详自己的模样,要丑,但是又不能吓到明珠,所以这易容是他和西河研究了好几天的成果——某人身为随侍,当然没有抱怨的份,三更半夜也得忍受他突发奇想地跑来骚扰。 暗红的,青紫的,蜈蚣似的疤爬满他双眼的四周,一部分蔓延到额头,还有延伸到耳后的,看起来倒让人惊讶他的眼睛竟然完好无缺,可真是奇迹。 明珠原想笑着安慰他,又怕他多心,「比我想象的还好啊。」他没看过烧伤患者的模样吧?明珠本想取笑他不知民间疾苦,想想又觉不妥,苦难岂是拿来比较的?最后她只是倾身向前,捧住他的脸,在他残缺的颜面上吻了吻。 是惭愧?或是羞耻?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扭绞着,好像灵魂深处那早就被遗忘的兽,正在呜咽着要挣开束缚,冲破那一重又一重紧箍咒般的封印。 他承认她的主动亲吻总让他癫狂,然而这次是不同的,他几乎泫然欲泣,心口闷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天和地瞬间白化而且静止。 无瑕的,赤裸的,善良的她,好像圣女那般拥抱并亲吻他,烈阳湖光都因她而成了照耀仙境的金辉。 不,这不是个谎言!她不知道,这才该是他真正的模样。丑陋,畸形,扭曲,阴暗!是他的心真正的模样,他打从有记忆以来,在镜子里看到的就是一个丑陋又阴郁的自己,他从来就不是世人看到的那个样子——因为那些人想要看到那么愚蠢,善良,开朗,无害的他,于是他就表演给他们看,也深知他所得到的关爱,全都是因为那个表象,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透了,死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狠毒诡计之中,又或者成为另一个可悲的傀儡。 只有她……呵,她是自发自愿的吗? 即便不是,那也无所谓!他猛地紧紧抱住她,发狠地吻上她的唇。明珠一如过往,在迷花暗月处他两相缱绻时,娇柔地顺从地,宛如藤萝攀附着盘石般依靠着他。 第二十章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你是我的,这辈子都是我的!」像宣示一般…… 他说了! 呃呃呃……但是,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自在觉得有点混乱,而且,如果真是那个意思,那他未免也太镇定了一点! 「来。」他朝她招了招手,她楞在原地,神情甚至是有些凶悍而震惊的。 来什么?他当她是小猫小狗吗?那样戏弄她很好玩吗? 她那神情,看得大朗暗暗觉得好笑,「手,在你不小心洗掉前我得把它们抄起来。」 噢。原来她误会他了。自在愧疚地,乖乖把手伸向他。大朗轻轻托住她的手,拉开袖子,心里暗忖她果真连身为女人的自觉都没有,换作别的男人,她也会这么轻易地让对方拉起袖子握她的手吗?大朗故意将她皓腕紧握,自在以为他想把她的手拉近些看,于是挪了挪臀下的椅子朝他靠近,顺便好奇地瞥了几眼他稍早抄的其他笔记,没发现两人的气息几乎可以吹拂在对方脸上。 他的字真好看啊!不管看几次,都忍不住想赞叹。她看了好半晌才发现大朗迟迟未下笔,抬起头,却见他直直地盯着她,看得她一阵莫名其妙,「干嘛?」她脸上有什么吗? 「没什么。」大朗一阵没好气,低头做他该做的事,而她则兴致勃勃地欣赏他写字,心里直赞叹就连写字的模样都那么赏心悦目啊!这个一人抵好几人用的万用苦力,已经包办了她们家食衣住行方面各种相关功能,看样子连育乐都可以发挥作用啊! 朗见她看得挺投入的,也不好打扰她,就这么一直握着她的手,抄其他的笔记。直到某人终于觉得手有点酸了,回过神来,发现万用苦力以一种非常克难的方式,左手握着她的手,右手一边翻她写在待洗衣物上的其他笔记。 「……」握得那么理所当然哦?自在一边咕哝,一边却又感觉脸上直冒热气。她从来没有任何男女之间相互追求或者彼此有好感的经验,毕竟她曾经被指着骂是个没有妇德的随便女子,不配当女人。她想,在一般正常男子眼里,她除了太离经叛道外,其他方面也不会是个良配,所以根本没被追求过。 是她想太多了吗?可是又忍不住有点生气。她不是随便,而是在她眼里,「生命」的价值永远摆在男女,贵贱之前。她又想起他对她说的话,当下立刻抽回手,可某人偏偏不放,一边抄写,一边早已把她的情绪翻腾看在眼里。 她的表情可真精彩,顷刻可以换上好几种样貌。大朗好笑的想。 「有件事我一定要跟你说明白,虽然我到现在还没人要,但这不代表我需要你以身相许来报答救命之恩,如果我需要的话,你还要排队排好久哩。」 「我没有要以身相许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他还没那么不济。 「那不然……」 朗直接翻过她仍然雪白的手臂内侧,竟然就在那上头写着——匪报也,永以为好。 她不要洗手了……呃,不对!「你干嘛乱写?」她收回手,脸颊红透。 朗却似乎因此有些受伤……那是受伤吗?那样的表情一瞬即逝,一转眼他变得面无表情,继续抄笔记。「你当然可以有你的选择,我懂。」 呃,他以为她是在拒绝他吗?自在楞住,可大朗不再理她了,专心地做他的工作。那让她心里忍不住升起浓浓的愧疚,忍不住怪自己,她到底在矜持什么?明明就很高兴不是吗?虽然她没有任何被追求的经验,事实上连被吸引也是头一遭啊! 后来,大朗对她始终客套地,就像所有平常的老板雇员关系,那不仅让自在很在意,心里更觉得难过。而老是无处不在地躲着偷偷观察他们俩的葛如黛,虽然不懂他们一来一往在争些什么,倒也感觉两人之间不太单纯。 终于有一日,她鼓起勇气,切了一盘木瓜,她没别的意思哦!最近木瓜很甜嘛。觑了个空档,她送到正低头算帐的大朗桌边,「你忙了一天,休息一下,别太累了。」她的笑容简直狗腿到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朗瞥了一眼那盘木瓜,「我不累。」然后又继续埋首帐本里。 她被他冷淡的态度刺得几乎瑟缩了一下,但又觉得这么放弃未免也太没诚意,可她根本没想过万一他不理她怎么办?只好嗫嚅着,「我从来没有任何嫌弃你的意思,其实我本来想,是不是该帮你找个好姑娘说媒……」她顿住,因为大朗突然抬起头,有些恶狠狠地瞪着她,她连忙道「我发誓,我可不是找什么阿猫阿狗,我内心是有几个人选,都是村子里青年才俊挤破头想讨来当老婆的对象,有能干的,有美丽的,可是……」在他越来越凶狠的灯视下,她有些心虚地低下头,「呃,好吧,其实是她们跟我问起你啦。」 「你就不能鸡婆在应当的地方吗?」大朗总算开口,知她苦恼多日,又是主动求合的那一个,决定放她一马。而她说的事,他其实早就知情,本来他并不怎么担心,他想这女人再怎么迟钝,应该不至于这么蠢吧? 他很清楚自在看着他的模样,包含着女人对男人的仰慕,也包含着一点点怯懦和崇拜,不点破,是因为他其实很高兴。而且他仔细想过,对这个根本分不出男人示好否的女人来说,他还是耐心点,静待水到渠成。 不料他想错了!她还真的打算对他提起村里那些女人央求她的事,于是就抢在她开口前对她坦白了。 什么叫鸡婆在应当的地方? 「右手边的五斗柜,左边从上数下来第一个抽屉,打开。」他突然道。 自在楞楞地照做了,打开抽屉,里头只躺着一个用棉布小心裹住的小包裹,她拿了起来,心想自从他开始替她抄笔记后,她的书房也被他整理得有条不紊,什么东西找不着,问大朗就是了,真不知谁才是主人? 「打开来看。」他说道。 自在好奇地翻开棉布,原来里面躺着一支女性梳发妆饰用的篦,是树玉刻的,刻着她最喜欢的白茉莉,还有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呢。 她讶异地转头,见他叉了块木瓜吃,看起来似乎心情还不错。 「来。」他又朝她招手,这回自在倒是想也没想,着魔似地乖乖听话。他叉了另一块木瓜,喂她。 「果然很甜啊。」卖水果的没骗她。 「喜欢吗?」他问。 「当然……」啊,自在想到发篦,脸红了红,「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们应该是和好了,而且大朗似乎想表示他并不是随口说说,总是出其不意地做一些贴心的举动讨她欢心,所谓一些,恐怕只能算上她有自觉的,她没自觉的,其实不胜枚举响! 例如山下常让她看病的绍布,无语地看着这位他最信赖、最仰慕的大夫正一边给他把脉,一边拿她家长工的背当纪录本,而长工衣服脱得很爽利,因为手臂稍早就被写满了,此刻还一副胜利者姿态,双手抱着雄伟的胸肌对他这个可怜的情敌示威,呜,那两大块,可恨他没有!又例如她一边看医书, 一边就被喂了一堆食物,或无意间又开发长工新用途,结实好睡的大腿枕,熬夜看书废寝忘食的必备良伴!总之族繁不及备载。 第二十一章 而葛如黛看戏看得很乐,这一韵戏,就这么从山桃树发芽,看到开花,果子欲结。那他耐心等待的芽,那她总以为是幻觉的情根,也有了美好的结果。 「婚事就等你干爹回来主持吧。」他知道她唯一的长辈,就剩一位云游四海,但总是不忘以家书报平安的干爹。 只不过有件事,一直让他有点困扰。大朗实在很想给眼前两颊酡红的爱侣一个深吻,但是他当然不会忽略,有个小鬼老是躲在暗处看戏!尤其自在怕这鬼灵精小妹太早熟,什么都还不懂,哪天却学他们俩,拉着那个狼城来的小子偷偷做了逾越的事就糟了,于是总是不得不在情难自持时推开他。 这天自在却难得主动,反倒是他有些迟疑地左右张望,就怕某小鬼长针眼! 「放心吧,她现在不在。」自在说着,主动吻了吻他的下巴,他也立刻将一切抛诸脑后,吻上了未婚妻。 干柴烈火,难舍难分之际,一阵铃铛声由远而近,自在立刻推开他,并且给了他一个眼色,大朗立刻懂了,有些没好气地扶住额头,好气又好笑。 至于某个小鬼呢,正开开心心地蹦跳着。自在给她买的铃铛和丝带束发,她喜爱得不得了呢!走路非要蹦蹦跳跳,听着铃钟随她的步伐响起。路过自在书房时,忍不住对最近的「剧情发展」有些好奇,于是又鬼鬼祟祟躲到窗外,却失望地看见那对准夫妇一本正经地在讨论事情。 葛如黛打了个呵欠,转身走开。她还是去后山玩她的秋千比较有趣! 【第六章】 那年六月十五,阳出人意外地来陪她过生辰——虽然她还是没告诉他,但心里仍是欢喜的。他足足待了一个月,才回帝都,他走后,秋天正式到来,越来越接近族人的忌日,她开始天天待在佛堂里给族人念经,抄经书。桌上的鲜花素果几乎天天要更换,嬷嬷也没多问,应该是不愿过问主子的私事,这倒让她宽心许多,至少可以安心地祭拜父母在天之灵。 概因为这样,反倒没心思哀怨,其实她也不该怨的,能够活下来,还有怨言,那死去的族人情何以堪呢? 报仇雪恨,像痴人说梦那般无望,但至少她能为族人诵经超渡,顿时也觉得日子有了目标,因此不知不觉间,中秋都过了,还是嬷嬷备了月饼和麻糬,问她要不要祭拜月娘和土地公,她想顺道祭拜父母,也就允了,祭拜后月饼全分给了底下人。 霜降前几日,阳特地赶了过来。去年明氏一族约莫就是在霜降后问斩,虽然不肯明说,但他毕竟还是心疼她的。 「夫人这几个月多茹素,平日就待在佛堂里,不过奴才看她倒是比刚来那段日子平静许多,较少愁眉不展。」 心情平静是好事,不过她可千万不要是想出家! 他来到佛堂时,明珠仍一颗颗数着琉璃佛珠,跪在秋香色锦缎蒲团上,默念着经文,那只白雪好似陪着主人念经,其实是窝在安静的佛堂一角打盹儿。 关于佛堂的设置,他虽然已经说过不用征询他的意见,但明珠仍是提了一回,却不敢说要给父母安置牌位。于是他直接道,若她想给家人安置牌位也属应该,他绝不会反对。数月前他准备动身回帝都之际,特地到佛堂来,在牌位前上了三炷香。佛堂的布置就不像金风园里其他地方那般奢华,一切以低调简朴为上,除了那尊玉观音和紫檀木供桌,锦缎蒲团也是素面的。前阵子阳特地上帝都城郊的金鳞寺,请老住持惠赐一幅墨宝,裱褙后给她送来,现在正挂在佛堂正中央大墙上,映衬着菩萨玉像。 许是因为要待在佛堂里,她身上无甚俏丽色彩,上装着素白缠枝花暗纹缎交领上袄,下裙是细色如意暗纹缎绣银灰菊花纹裙襕,细色淡黄却沉稳略有青气,配上银灰裙襕也依然低调。云髻簪的是去年他送给她的黑檀木嵌黄玉桂花步摇,他一向自嘲是财大气粗,不是名贵珍珠宝钻看不上眼,更别说拿来讨他的绝世名花开心,偏偏这支簪子雕工细致又典雅,桂花本就小巧,要雕得栩栩如生,可见其工艺精湛,戴在她头上果真好看极了。 阳在佛堂外静静待了片刻,挥手招来红菱,吩咐她取来明珠的褙子,「月白色菊花暗纹那件。」对她的贴身事物,他倒是无比熟悉。 红菱取来后,他拿着褙子进到佛堂里,又静待她念完一轮,双掌平举上翻向菩萨叩首之后,才走向前,将褙子披在她肩上。 明珠知道佛堂外有人,却不料是他回来了,她几乎喜形于色,想起身,跪了好一会儿的腿却阵阵酸麻,阳赶紧扶着她坐在蒲团上,跪下身来替她揉脚。 「这么不小心,以后我得让人从早到晚盯着你。」他半开玩笑地说。其实心里还真这么想过。 初时她怨,怨他把她藏在这座金屋里,留她孤孤单单。其实他远在帝都,也是日日担忧,怕她跑了。而现在她不怨了,每天静下心来为家人念佛,他却还是天天烦恼。 讲白了,他这人看似作风潇洒叛逆,骨子里却是个认定了一件事物,就想日夜揣在怀里不给人碰一下的任性别扭小鬼…… 明珠倒没把他的话当真,只是心头飘飘然,腿上的酸疼反而不再重要了。 原来平静的只是忧愁,思念其实未曾休止。 「还疼吗?」见她不吭声,阳担心她是痛到开不了口,忍不住问。 明珠却只是撒娇似地倾身向他,双手像个寻求抚慰的小女孩那般,搂住他的腰,整个人就这么耍赖地窝进他怀里了。 有些什么事物,暖融融地,淹满了他心坎,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融化了。 于是他就这么席地而坐,将怀里的人儿抱拢在臂弯间,柔声安抚。 她弓起腿,螓首枕在他肩上,好像累了似地栖息着,额头贴着他的颈子,被总在她魂梦中出现的气味嗓音包围,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场合,她更不应该只想着自己的幸福,可是嘴角仍旧漾起甜甜的笑。 如果能这样,时光停留在两人相依偎的时刻,该有多好…… 「我刚到家,陪我梳洗沐浴,好吗?」他嗓音里,有着诱引。 明珠乖顺地点头,两人一起回到玉露阁。 热水已备妥,明珠熟练地替他宽衣。他向来只让她伺候,许是因为这样,一个人身在帝都时渐渐也觉得有点不耐烦,甚至动起了歪脑子…… 给她一个新的身分如何?但他又要如何解释自己容貌的变化?当然,后者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编个理由也就行了。 但,到了帝都之后,她有可能平静地接受他的身分,平静地忘了血海深仇吗?帝都可是天子脚下,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群烦人的苍蝇,不能掉以轻心。 她褪下他的衣衫,他也脱掉她的,明珠羞红了脸,没阻止,因为每次伺候他入浴,都是同一个结果,再说她也想阳想得慌,见着了他才知道,自比人淡如菊,不过是她的自怜,这阵金风一来,她恐怕是连骨头都酥软了,还谈什么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傲骨呢? 这回,阳倒是记得先让西河给他易了容,所以明珠取下他的面具时,他没阻止——她脱他的面具,他就脱她的抹胸!阳带点顽劣心思地想,明珠却不顾娇羞地踮起脚尖,捧起他的脸,吻着。 第二十二章 那让顽童也要投降的吻,那么明白地诉说着离别以来的想念,让他既愧疚又心疼,多想就这么放弃一切,带她远走高飞——若他们都能甩脱身分仇恨的束缚,若他能戒掉自幼养成的骄奢,有可能吗? 那太艰难的未知挣扎,不如留到日后,走一步算一步吧!他蹲下身,替她脱下亵裤时,偏偏坏心眼地在她腹部上吻了又吻,在她抬起腿后,舌尖狡猾地舔过她大腿内侧,甚至忍不住轻轻在那上头咬了咬。都不舍得使力了,雪白的大腿内侧仍是泛起红晕。 褪下她亵裤时,腿心间裤底滑腻的湿痕,旋即让他笑得邪恶极了。明珠有些嗔怒地不想看他,偏偏也不愿推拒他,于是当他手指探向她腿心间揉捻起滑润的珠蕊时,她仅仅是闭上眼,不由自主地逸出一声压抑的呻吟。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好像要弥补分隔两地、各自寂寞难耐的份,在他发泄过一回后,两人在水里又紧紧相拥,贪婪地吞饮对方的气味,胸贴胸,阴合阳,她双腿在水底下盘住他的腰,像个女战士那般驾驭只属于她的爱骑。情潮翻涌如巨浪,一时半刻竟无法拉回理智,澡间里除了水声,就是两人粗喘不止又忘情的淫词秽语,恐怕连窗外的凉秋都要变得火热了。 情趣这回事,当然是要下了床之后还能拿来意淫对方的,才有意思。 原本阳想替明珠挑衣裳,不过他突然觉得自己未免也霸道过头了,不如看她怎么为他理云鬓,整翠鬟,于是便懒洋洋地坐在床上。他裤子都还没拉上,明珠则光裸着身子,站在镜子前,好像刻意要给他看那般,用拧湿的丝布擦着自己满是他爱液的下体。 他很想再要她,真的。两腿间的男性立刻饱满且干劲十足。可明珠偏偏回眸,笑容妩媚又挑衅至极地眄了他一眼,玉手取来屏风上她的单衣,披在肩上便直接走回房里了,那么优雅又骄傲,俨然已是这玉露阁唯我独尊的女皇,看得他心痒难耐。 啊,当然。他本就是给她打造一座金屋,用女皇的待遇养护着她啊!不过没关系,晚上她就知道厉害! 时值正午,反正也不知等会儿谁的心眼坏,衣裳说不准又得换,明珠给自己换上香色大袖罗纱衫,那是一种向晚时天空赤金却薄透亮透的色彩,质地又是纱罗,雪臂因此宛如藏在霞云之中若隐若现,随手搭上一件牡丹红披帛,半露的酥胸裹着胭脂色底织金的鸳鸯戏荷诃子和红霞色罗裙,腰系金色和酥色花看带,垂着鸳鸯白玉佩,云髻上配了绢帛扎的月色霞色并蒂木芙蓉,和成对的银杏金簪。 而阳虽自称纨绔,但身上除了质地上好的衣裳外,几乎连玉佩也不怎么带,更不用说垂上蹀躞带了。只有她替他选的那些装饰物,他会细心地带在身上,例如此刻他用来束发的老银镶红干羯发环,和他身上月白滚银鼠灰织银云纹边襕,系墨色腰封红革带的对襟大袖衫极搭衬。 阳的神情让她明白,他简直不想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明珠若无其事地来到他身前,素手抚上他的胸口,柔声问「今年,帝都的姑娘们,时兴穿什么样的衣裳?作什么样的打扮?我想参考参考。」 好危险的问题。他忍俊不住地笑着,握住她柔荑,贴在胸口。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她们穿什么,我倒是没注意,就是注意到天气好像转凉了,我的夫人不知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他将她拥入怀里。 「嫌我穿太少?」她像是不信地眄着他。 「不多不少。怕冷的话,我怀里可暖着,夫人千万别客气,你客气了,我就寂寞了。」 难怪他爱逗她笑啊,她的担心其来有自,他的答案也非虚假。帝都作为全国最繁华之地,蛾眉粉黛无数,让人目眩神迷的美人,他也不是没见过,可总比不上他用金屋藏起、养在心里这一个。她一个娇羞又气恼的笑,可以让他回味数月,梦里依然心旌摇曳。 因为刚好正午,他们便在行云舫用膳,时值清秋,青天碧水,枫红杏黄,竟没有一片颜色肯暗淡几分,置身其间竟也觉美得迷幻不真实。 行云舫上四面的屏风都展开了,好让他们边用膳,边佐以湖光山色,黄花梨木的圆桌上,冬青釉里红的纸槌瓶里已插了数朵碗大的一捧雪,是新摘的。 云嬷嬷给他们备的午膳向来以清淡生津为主,明珠特地和嬷嬷商量过,不管阳怎么交代,他到来时定要配几样他爱吃的菜。云嬷嬷到底是阳儿时的奶娘,当然也欣然同意。 午膳是鸭子肉粥,鸭肉养胃又生津,还有开胃山楂酪,冬笋也已经可以摘了,故还有一碟玉兰片,饭后佐清茶,嬷嬷怕她体质虚寒,又多给她准备了一碗桂圆汤,两人依偎着聊些家常小事。 都是些寻常风月,但那样无事的清闲终日的绸缪,在这庸碌红尘里仍是太过挥霍。到了下午,炎光渐消,两人摇了一叶小舟,就这么随意漂泊,阳闹着要她唱曲。偶然一次听她闲来无事哼唱了首小调,阳突然惊觉,养父养在府里那一班歌姬里头,找出一个嗓子最好的,也比不上明珠天生资质玲珑剔透。 他更自私地想着,这只小黄莺,今后当然只能为他一个人啼唱。明珠拗他不过,唱了两曲,这无赖的男人索性就枕在她腿上,好不惬意。 其实,知他爱听她唱歌,这几个月来,她也偷偷学了些以前不会唱的曲子,烟雨斋里就有不少曲本。 最后她也倦了,阳脱了披风给她当薄被,就这么抱着她,让她以他昂藏的身子为床,小睡片刻。小舟顺着水流和风势,漂向湖西南方引水的水道上,水道尽头有闸门阻拦浮木不小心滚落湖里的杂物,自然不用担心船会漂到不知名的地方去,最后小船在往西院的水道旁搁浅了,夹岸的杏树挡住渐渐西斜的夕阳,一片金叶飘落在她发鬓上,阳轻轻捻起,拿在手中把玩,又忍不住好玩地拿叶子搔弄她的眉和眼,鼻和唇,甚至是圆润得教人想一口含在嘴里的耳珠子,最后更忍不住凝视她熟睡的脸,心痒难耐……可一转念,却又半是怜惜,半是恶劣地想着睡吧,睡吧,反正今晚是绝不让你睡的。 光是这样,也消磨到日落时分,果真是富贵闲人。 也许是围城九月那时饿坏了身子,明珠虽出身北方,对鹊城只下一个月雪的隆冬仍是有些畏寒。去年初她刚搬来时,阳本来待在帝都,看着第一场雪降下来,心里怎么也放不下,养父和狐群狗党们要给他过生辰,他觉得无趣,便来了一趟,却发现她裹成粽子似的,仍是手脚冰冷。 那一个月,他可是费了极大的功夫,天天跟她耗着,厮磨着,偏要把她挑逗得欲火翻腾,才总算让她气色红润点,小手摸着不再那么冰冷,他其实用心良苦啊! 于是今年,他老早便想好了,霜降前离开帝都那时,就禀明养父,要往南方那些温暖又山明水秀的好地方游山玩水过冬去。他爱出门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养父当然也就允了,还让人给他在南方终年无雪的麒麟城找了座过冬的大宅好安置呢。 第二十三章 于是在第一场雪到来之前,他便带着明珠,这一回是浩浩荡荡地往南行,一路上当然也是边赏玩风景,哪儿有乐子便往哪去。那日经过一处香火鼎盛的月老庙,民间传说月老除了能祈求良缘外,若有了意中人,亦可双双向月老祈求修成正果。阳总是在找机会安抚她,那日便在月老庙,她一同求了红线,绑了两人的生辰八字,佩挂在对方身上,明珠还替彼此各绣了一个小巧别致的香袋,收放红线生辰八字。 让他真正觉得不虚此行的是,明珠的气色似乎好多了。看来老把她闷在鹊城也不是办法。然而山水虽美,也美不过有情人,是以一路上其实走马看花的时间不少,两人腻在一起的时间更多。 因为在外头总要风吹日晒,加上阳的私心,明珠几乎都戴着斗笠和面纱,衣饰也作男装打扮,这样在行动上方便得多,她也乐于配合。 那日,两人闲来无事在城里走走看看,经过一处闹市,其中一座座歌楼舞榭,雕梁画栋,竟不比朱门大户逊色,而且更有一股艳丽俗气之感,明珠忍不住好奇地问向导这是何处。 年轻的那位向导以为二位公子想狎妓,当下眉飞色舞地解说起来,「天朝三大温柔乡,莫过于帝都的吟雪阁,雁城的千夜坊,以及咱们的飞花楼了。」 明珠察觉阳神色不悦,似是嫌那向导多嘴,忍不住调侃地问「你去过几个?」其实,她还真是挺爱乱吃飞醋啊! 另一位「知情」的老向导,连忙缓颊道「青楼文化嘛,除了寻花问柳,也是有学问的,尤其是交际应酬。为什么开青楼还能开到有名气,当然是因为一旦有力的达官贵人多了,如果想攀关系,也会去同一家青楼,久而久之,所谓「三大」就被拱了出来,所以这三大,刚好都在天朝最富庶的城市,也是基于此,这中间其实也有一半的人只是去逢场作戏,实际上还是为了正事。」 他说的当然是哄骗女人的话。这位知情的向导,知道的实情恰巧是不多不少刚刚好——他知道这位戴斗笠覆面纱,作男子打扮的,其实是这名阳老板的女人,至于是哪种女人,他半点也不敢好奇。 阳一无事业,二无功名,所以起码没有应酬的压力,是吗?明珠也知道自己不该追究太多,逼他无论如何也不准去,那未免显得太泼辣强悍,任何关系都禁不起这样折腾,无异是惹他不快罢了;再去追究他其实是会去的,那么也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是模棱两可,不知也不问好些。 但是,向导的话,却在她心里起了一阵微妙的骚动。 「在想什么?」阳以为明珠对那个不长眼的向导的话耿耿于怀。他自然是上过青楼的,但那是以前,在帝都,他养父的身分让他成为贵族和大官子弟们交结讨好的目标,免不了被拱着上青楼寻欢作乐。自从有了明珠之后,他就不曾再涉足风月场所,一来他原本就兴趣缺缺,那种地方给男人尊严,所以很多人爱去,而他天生不缺尊严,反而觉得被那些庸脂俗粉骚扰围绕,挺让人不耐烦的。二来,对明珠,虽然不愿承认,但他确实有一分愧疚,愧疚自己不能给她一个名分,尽管他也有他的顾虑。 但愧疚这两字,对他来说终究是太陌生。他只当自己是不愿她多心而已。 曾几何时,曾经自认为是游戏的这一切,他已深陷而不自知。 「想我们回去时,西院的梅花不知是不是还开着?」明珠随口道。 「也差不多要融雪了,不如明日咱们就打道回府吧。」 反正他已经说过,会回帝都过年,陪她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待在哪又有什么差别?在外面有在外面的好,回家当然也有回家的好。在外头,明珠显然活泼许多,他决定以后可以多带她出门走走。回到家,看着她为他理妆打扮,也是极为赏心悦目。 回到鹊城后的某一天,明珠在画上胭脂时,突然有些明白,她原来还是期待他因为舍不得而改变主意留在她身边;不能永远不回去,那就能拖一天是一天吧。这个觉悟让她有些怆然,若是哪一天她年华不再呢?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当她穿上再美的衣裳,梳了再精巧的发髻,抹上色泽再艳的胭脂,也掩饰不了苍老的容颜,她还能有什么办法留住他?她还敢不敢盼望他会回到她身边?就怕那些盼望最后都化成对自己的凌迟,却到魂断亦不肯心死。于是她白着脸,擦去胭脂。 那日,雪未融尽,阳一早起床,明珠却已不在玉露阁里。 他在西院找到她时,却见她长发只以一条红丝带随意地束在背后,月白的冰纹梅花织银暗纹曲裾,因为天尚冷,穿的是三重衣,中间一层银鼠灰,内里素白。雪白素面锦腰封,雪白银白色纱罗花看带,肩上搭着猩红滚白兔毛边的连帽斗篷,斗篷的一角绣着散枝梅花。 他从没有想过那个景象是后来在他梦里出现最多次的—— 明珠站在姿态倨傲、凛然怒放的红梅树前,素净的脸失神仰望琼枝冷艳, 红色的斗篷托着白芙蓉似的脸蛋,几绺墨黑青丝随风飘扬。原来脂粉未施非但不能折损国色天成,反而更显资质灵秀,好似立于仙境白雪中,一缕梅妖的精魄,瞬间让他有些惊惶,害怕她会突然消失……于是他的脚步仓惶,令她回过神来,他终于发现她的眼眶泛红且湿润,显然刚哭过。见他走来,她反而背过身去,抬手拭脸,想是不愿他看见。 明日已是除夕,他打算连夜赶回帝都,免得养父生疑,本来就心不甘情不愿,这下教他怎么走得开? 阳长长地叹了口气,由她身后抱住她,最后她终究转过身来,静静地,顺服地,螓首贴着他的胸口,教他怎能不怜爱,不心疼? 「在你能光明正大进我家门以前,我不会娶妻妾。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这个位置只会留给你。」他终于仍是做了承诺。 天朝的零星战事,终于还是蔓延到这里,于是他越来越常陪着自在出诊。单鹰帆师徒的初次相遇,就是在那样的兵荒马乱下。当时,东陵国已被天朝的女皇华丹阳灭国,年少的单鹰帆比起后来,多了一点愤世嫉俗,或许当时会让单鹰帆和他特别合拍的原因,正是那分愤世嫉俗吧?而磨掉那一点愤世嫉俗的,很讽刺地也是为了另一个民族在天朝的征战下衰败。 那一次,他和自在遇到了狼族某一个部落的袭击。他们刚和天朝起了冲突,对任何疑似天朝人的异族人都抱持着敌意,他护着自在,受了重伤,被团团包围之际,单鹰帆师徒及时赶到。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识所谓阵法的威力。 那几名血狼族勇士,好似突然间梦醒,实则相反,从他们的表情来判断,似乎是突然惊觉自己置身在一个从未到过的异境,并且无视于被包围的他和自在,那群血狼族战士纷纷像被某种可怕的事物追赶着一般,四处逃逸。 他知道葛如黛会一种叫作咒术的东西,却不知这两者是否同宗同源?但可以肯定的是,葛如黛的咒术他从来没当一回事过,单鹰帆师徒俩的阵术,却是一开始就让他极为佩服。 单氏师徒归来,他和自在简单地办了婚事。 三星为证,明月为鉴,愿他俩,白头到老,生生世世不分离。 第二十四章 然而他却不知道,当时单鹰帆的师尊,早就看出他失忆的原因不简单。但去寻找过往的回忆究竟是好是坏?精于卜算的老者对自己卜出来的卦象只有无尽的担忧。 永远忘却,未必不是好事。 只能听天由命了。 后来,好长一段岁月,是宁静平凡的,纵使天朝和其边疆各国战事频传,但终究是小战争。 他开始动念,和妻子生个小娃娃,然而想归想,这愿望却遇到重重阻碍。 婚前自在已经告诉过他,她极难受孕,他却相信来日方长。直到自在为了帮助一部分从天朝到西域行商的旅人而中了血狼族巫师的埋伏,命在旦夕,收到葛如黛求救讯息的单鹰帆师徒俩火速赶了回来,自在体内所中的毒却已蔓延至五脏六腑。 「天朝的月狼皇后陪葬祭品之中,有一株万年不枯的仙草,能解天下百毒。」那是狼城历代城主代代相传的秘密,就连当年造墓的工匠也不知晓,单鹰帆的师尊却是无比熟悉,因为他曾受天朝前朝皇帝礼遇和邀请,到宫中作客,并参建造五大龙脉的盛事。 于是,大朗和单鹰帆前往狼城盗墓,他们偏不听从师尊劝告,向狼城城主请求让出仙草。毕竟传说仙草只有一株,辛家如何肯让?要是先问过辛家,不说他们不会答应,到时更加严密地守着,他们就更不可能得到仙草了。 「我们偷偷进去,偷偷出来,他们也不会察觉,何必多此一举?」吊儿郎当的单鹰帆,对自己盗墓的本事极有自信,而他们果真突破重重难关。 但其中却有一只不知怎么进到墓穴里的白狼,仍旧活着。在他们进到墓室里时,白狼只是用那双炯然有神的金眼看着他们,并没有求救,也许是因为它早已饿得皮包骨。 在解决了麒麟兽机关,抱了仙草欲走前,他们忍不住迟疑了。最后大朗拿了他们对付怪藤的工具,解决了白狼身上的束缚,得到自由的白狼凝视了他们好一会儿,便走了,好像对这墓室无比熟悉一般,领着他们离开…… 但是他们跟着白狼没多久,那匹白狼就如同不知为何出现在墓穴里那般,神秘地消失了,而他们随即面对的却是察觉到入侵者而赶来墓穴围捕的狼城守夜人!狼城少主辛别月,亲自率领亲信部众将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摆脱奴隶贩子,却干起了盗墓行当,看来是我瞎了眼看错人。」辛别月一眼就认出大朗是他当年放走的奴隶,他不服输的眼神和生倶来的气质,太独特。 面对更显意气风发的狼城少主,大朗就想起当年那些屈辱狼狈,但妻子命在旦夕,他只能收起心中的戒备敌意,「我的妻子需要它!」他只能拿出自在治好老城主痼疾一事,请求这个高傲的少城主网开一面。 出乎意料之外,辛别月得知实情后却是非常爽快,「先生的安危,就是狼城的安危,如果有任何需要,请派人通知狼城。」 辛别月这么一说,倒是让主张盗墓的单鹰帆有些汗颜了。不过痞子就是痞子,脸皮忒厚,还觉得反正他们也节省了不少时间,两人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回去为自在解毒。 朗担心着妻子的状况,恨不能生出翅膀飞回自在身边,他们几乎是毫不合眼地赶路。仙草终于救回自在一命,但血狼族的毒,却早已毁去了她生育的最后希望。 但终究,妻子的命是捡回来了,那时的他早已别无所求。 【第七章】 一转眼,梅花落尽,春光仍好,依旧是姹紫嫣红开遍。每日天未亮,明珠便早起为父母诵经,上午大多待在书斋或画楼里,到下午,有时刺绣裁衣,有时抚琴吹萧,消磨一天的时光。 她给阳裁了件春衣,一双鞋,一个香囊,不知送到他手上没有?这些举动不能说不是别有用心。她常常书读到一半,没意会到自己又抚上胸前垂挂的香囊,显得若有所思,魂其实早就飞得老远。 这天,丫鬟翠萍送来一个包裹,原以为是阳从帝都让人带来给她的,打开一看,却见里头是一件小袄和一双小鞋,样式极为眼熟,她立刻伸手去翻衣裳内侧——奶娘曾说,给她们姊妹俩做的小袄和小鞋,都是要让她们留作纪念,而为了和她小时候的那些衣裳区分,青儿的都另外再绣上了「青」字。 果然就藏在衣裳内侧的绣字,让明珠颤抖地检视那个包裹。除了青儿的小鞋和小袄之外,还有一封信。她又急又怕地拆了几次才拆开,深怕撕坏了,一颗心跳得飞快,信笺都差点拿不住。 欲知令妹安危,今日未时,城郊翠云观,梧桐树下静候。 谁会知道她是明夏艳?这字迹显然不是阳。明珠心惊胆颤,甚至都觉得头皮发麻了,但是她已经许久无法开口向阳询问关于他爹那位故人的下落,这封信是近两年来她唯一可能找到青儿的线索,她不可能置之不理! 于是,明珠换上外出的男装,对嬷嬷说要到翠云观上香,带上了向来老实话少的红菱,便去赴这神秘人的约。 翠云观本是修道人清净地,没有名师大神加持,供奉的也不是民间向来喜爱的财神或月老,香客寥寥无几。明珠让红菱留在前殿,说是要添油香,自己趁着观内没什么人时来到后院。 道观后院,果然有一株梧桐树,却四下无人。明珠忐忑不已,只能依言在树下守候。 「姑娘虽然谨慎,但还是不够小心。」须臾,一名年轻女道士手持拂尘,从翠云观通往山路的小径走来。 明珠尚不明白对方的来历,于是选择静默。女道士为取信于她,故也不在意,自我介绍道「贫道原是帝都人士,常年结交一批性喜行打抱不平的朋友,乱世之中行侠仗义,快意江湖,两年前暴君昏昧……」她说到这,明珠已是倒抽一口气,紧张地四下张望,女道士笑了笑,「别担心,今日为了恭候姑娘,我们已做好万全准备,这里不会有皇帝的爪牙。明姑娘,咱们就把话说白了吧,令尊为官正直廉洁,却遭受那样的冤屈,江湖中不少正义之士为他抱不平,两年前我和同伴原本计划救出明氏遗孤,只可惜有人比我们早了一步。」 「你们知道那人在哪?」明珠终究按捺不住地,问出她最想知道的事。 「如果你是指救出令妹的义士,那人曾受令尊之助摆脱冤狱,因此假借行商之名绕道羌城救出令妹。他是麒麟城有名的富豪,其他的暂且不能透露。」 「为什么?难道我会害我妹妹?」 「姑娘难道从不曾好奇枕边人是何许人也?」 想不到对方话锋突然一转,「枕边人」这三个字表示对方知道她目前的处境,这让明珠脸上一阵难堪,但是这句问话却也道破了这两年来她始终避重就轻、自我安慰而不敢探究的重要环节—— 能够像阳这般挥霍,极可能不是寻常百姓! 「贫道就不多嘴了,如果姑娘想知道枕边人的真面目,明日寅时可以再到这儿来,姑娘若信得过贫道,让贫道带姑娘上帝都走一趟,自会真相大白。」 「你们为何要做这些?」明珠虽然有些动摇,却不得不怀疑对方的目的。 「姑娘不信我们,其实我们也不信姑娘。荣华富贵,膏粱锦绣,自古以来总能让人连血海深仇都遗忘。」 第二十五章 她明显的讥讽让明珠心中一凛,却没有羞恼,「我懂你的意思,但这和你们所做的是两回事,原谅我为了仅剩的这一片容身处,不能轻信任何人。」 「如果姑娘心中仍有报仇雪恨之想,天下间绝不会没有容身处。我们只是看不惯奸人妄想只手遮天,所以出面给姑娘一条指引。正义之道,吾辈坦荡而行,不需要任何利害关系或理由,至于看清事实后,要看姑娘做何打算,我们才能将一切据实相告。」 对方显然话中有话,明珠也问不出别的结果,只好回去再作思量。她辗转反侧了一夜,最后只能想,无论如何,就算那名女道士欺骗她,对方仍是她找到妹妹的唯一线索,她不可能放弃。 她终究仍是当年那个不知天高地厚,把自己卖给牙人只求上帝都寻父,不顾性命地逃跑只因不甘受辱的明夏艳啊! 于是半夜里,她简单地收拾了包袱,丑时将尽之时,悄悄前往翠云观。 许是为了取信于明珠,那名女道士由一名老道姑和一名年轻小道姑陪同,在昨日同样的地方等她。「姑娘还是换上道袍,我们四人以师徒身分到帝都化缘,免去许多麻烦。」 她们驾了一辆马车,老道姑另一名年轻小道姑轮流驾车。鹊城本是邻近帝都的第一大城,轻装赶路的话,清晨自鹊城出发,傍晚可夜宿帝都,她们因为驾了马车,中途会在帝都附近的县城找地方休息,隔天一早进城。 女道士自称道号卧云,老道姑是她师叔莲真,小道姑是莲真的徒弟。 明珠对道士没有研究,但她相信卧云绝不是莲真的师侄,感觉上反倒像主仆。一路上,老道姑很少开口,都是由卧云发号施令,即便什么粗重工作,也都是老道姑或小道姑去做。 但,她也听说过一些富贵人家会将闺女送进道观修行,待遇自然不比一般修行者。不管怎样,她的行为都太冒险,因此夜宿客栈时几乎一夜无眠。 不只明珠暗地里观察她们,卧云也默默地观察明珠。卧云见她不时拿出谨慎地收在怀里的一只翠绿色香囊,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看着、抚着,又不时将香囊贴在怀里若有所思,她眼里浮现一抹讥诮,却没让明珠瞧见。 世人皆道女人是祸水。在她看来,男人才是祸根呢! 但,这也让卧云思考起,就算揭穿了阳的身分,恐怕也改变不了什么,没准儿这女人还会以为阳将她藏在鹊城是用心良苦——他确实也是。如果早在他们感情未深时揭穿他,可能还有用,明珠定会怀疑阳居心叵测;但若是能早知道,她也不会等到现在才出手了。阳就是防着她会利用明珠对司徒烁的恨,诱明珠为组织所用,才用尽心机藏起她,不只瞒着他养父,连组织里的人都瞒,尤其提防着「卧云」,只怕是她的无所不用其极,连他都不满吧。呵。天下美人何其多?能让男人神魂颠倒,多少都让人有几分好奇,而让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藏起来的美人就更让人想一探究竟了。卧云本来不想管阳的事,只是好奇罢了,但一见到明珠,她就明白了,明珠正是她寻寻觅觅想要得到的「媒介」,唯有对司徒烁痛恨至极的人才能成为那个「媒介」。她苦思良久,遍寻不着能够安放一颗毒瘤在敌人身边的方法——依靠权势吗?那得先赢过那些政治角力才行,太花时间又太危险,但明珠给了她答案。 惑人的美色。 曾有人告诉她,世间仅有三件事能让男人头晕,除了权力外,无非美酒美色。虽说美色并不是非明珠不可,但憎恨司徒烁的绝世美女却只有她,既然是颗独一无二的好棋,她怎能放过?她更嫉妒阳一个人独占了这样的美人。 于是卧云改变了主意,深夜写了讯息,用飞鸽通知同党。 第二天,对帝都根本不熟的明珠,丝毫没察觉四周有异。卧云领着三人找到一处树下的茶摊,说是边喝茶边慢慢等,并指着前方一座气派非凡的大宅对她道「过几日是清明,多数人家近日都会出门扫墓,我们可以等等看。」 她的意思是,阳就住在这里?明珠突然觉得有些难堪,她连枕边人家住哪里都得听别人说了才知道,更不用说,她连阳真实的名字都不清楚。虽然在今天以前,她总是对自己说,毕竟阳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分,不是吗?然而她是因为不得已的苦衷,而阳呢?他又是什么心思? 她努力想将大门上方横匾的字看清楚,奈何大门前的红杏树枝丫几乎遮蔽了整个门廊。 正失魂落魄之际,朱红大门被打开了,一名高大的、脸上覆着面具的男人从里头走了出来,明珠一眼就认出那件她亲手裁制的春衣,那是阳没有错,就算他戴上了面具,但他的身形,他的举手投足,她早已牢牢刻在心版上。 「夫人当心。」 不知为何,这句话微弱地飘进她耳里,明珠恍然如大梦初醒。 她看到,阳扶着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看起来出身良好,是个大家闺秀。 两人手挽着手,竟不在乎门前等待的马车和仆役,像一对如胶似漆的夫妻那般亲昵地交头接耳,女子似乎说了什么,惹得阳大笑,然后低下头吻了吻女子的额际,惹得她娇羞地窝在他怀里。 是谁夺走了她的美梦?一巴掌打醒她,让她惊觉曾经拥有的温柔甜蜜,原来既虚幻又可笑? 明珠没发觉茶杯脱手滚落,洒了她一身茶水,杯子摔在地上碎了,她却听不见其他的声音。 她想起阳在月老庙的誓言,也想起那日他离去前的承诺。 我不会娶妻妾。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这个位置只会留给你。 怎么可能没有?她真傻!阳今年多大了?她知道他的八字,家世显赫的世家子弟,绝不可能未娶妻妾,是她太天真了! 当下,明珠几乎要走上前,看看阳怎么对她解释,看看他怎么面对谎言被戳破之后的处境,他怎么可以这么骗她? 但她终究在走出树荫前止住了步子。因为她发现,她更害怕面对他翻脸无情的模样。她只是他养在外面、见不得人的女人,甚至连他的身分,他的名字,她都不配知道。那女子才是他明媒正娶、亲眷宗族所认可的伴侣,知道他的名字和身分,光明正大享受他呵护的女人——孰轻孰重,高下立分!也许他只会装作不认识她,然后,还未到年华老去,这辈子她都别想再盼到他。 盼不到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那竟让她惊慌失措地停下脚步,害怕地想逃,想躲回那个藏着谎言,藏着美梦,可以躲起来假装现实不存在的金风园。 原来,她爱得如此卑微,事到如今,竟然还如此害怕他会决绝地将她从心里拔除,害怕他当着她的面翻脸不认人,捧着已经破碎的爱情,还要幻想它仍然完好而且温暖,抱在怀里,用自己疼痛的心暖着它。 不疼不疼,他们是真心相爱的……真的吗? 是什么总是支持着她的孤寂?是什么让她愿意忍受不能见光的委屈?是爱情,是他的一心一意,但是原来这些都不曾存在! 她呆站在树荫下,连马车都从身边疾驰而过,也没回神。 她记起那女人幸福微笑的模样,好刺眼,但也好眼熟。那不就是曾经出现在她脸上的笑吗?她跟她一样,肯定是不知道对方存在的吧?都在那些独守空闺的夜里,用曾经以为纯粹的爱情,让自己勇敢,让自己快乐,让自己觉得不孤独。 第二十六章 她放弃追上前去为自己讨公道,也放弃去揭穿他的谎言,即便那女人已经够幸福了,她却高傲地不想成为出于嫉妒而去撕裂别人幸福假象的恶女。 真好呵,可以抱着那样的美梦,幸福一辈子。如果那是她该多好?就算她知道真相,也许会宁可一辈子假装不知道,毕竟能够名正言顺地他相守一辈子的只有她……明珠笑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脸上泪痕斑斑。 「你打算怎么做?」 四人回到落脚的客栈,明珠好半天仍无法平复情绪,听见卧云这么问,她有些想笑,「你们是替那个可怜的元配不平,所以带我来,是吗?」 「如果是这样,那我应该是带着元配去拆你的台才对。」 明珠没有说话,只是失魂落魄地发着楞,一手又抚上怀里的香囊。 不能留了啊!她怎还能留着那条红线?难道还妄想真有一天能光明正大地进他家门? 明珠突然心惊地想,阳似乎一直就是要她等。等什么? 男人三妻四妾原是常态,她受了他的救命之恩,就算他要她委身做妾,她可能也不会反对。但为什么非要她等?明珠越想越觉得有些蹊跷。 卧云似乎也想到这点,她给一旁的小道姑使了个眼色,没多久,客栈的说书人在大厅中央架起桌子,放着醒木,待人潮渐渐围了起来,说书人在桌后坐下,抽出腰际折扇,拾起醒木,啪地一声,整个客栈瞬间鸦雀无声。 原本明珠没多留神,只是径自坐在角落发楞,接着说书人捻了几下山羊胡,开始说起了最近他新编的段子。且说近两年天朝打了胜仗,上上下下那一片欢欣鼓舞和虚荣啊,那些明着讲忠孝节义,实着是拍马屁的爱国故事,简直如雨后春笋,尤其是爱讲天朝如何打得那炎武人屁滚尿流,夹着尾巴滚回他们的圣山,总是会博得满堂彩,跟那场战争相关的故事也挺受欢迎,像是—— 「……咱且回说那贪得无厌的羌城太守,此番面对炎武鞑子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收买,怎不心猿意马呢?战争都打了这么多年,他心里思量,再打下去他都要两袖清风了,实在也混不到什么好处。眼前正好,炎武那什么呼日勒将军,信誓旦旦地对他说你且开门来,他日江山到手,任你要多少荣华富贵也是易如反掌。那羌城太守听了,当下怎能不立即狮子大开口哇? 「再说围城九月,羌城本是镇守整个开元路的官仓,原本不该这么容易被攻陷,谁知道战争开打前,官仓里的粮早让明相梧那贼子尽数拿去孝敬了炎武军队,根本不顾城内咱们无辜的天朝百姓死活,可怜我天朝军队,被炎武鞑子阻断在外,只能眼睁睁看着城内老弱妇孺,被明相梧那贪图荣华富贵、卖国求荣的畜牲活活饿死啊……」 客栈里爆出一串串咒骂声,两年来,明珠始终深居简出,哪晓得天下人将她父亲看得如此不堪?当下气得浑身发抖,理智尽失,她冲上前甩了说书人一巴掌,「我阿爹是好人!」 「你怎么打人啊!」说书人跳了起来,而卧云给小道姑和莲真使了眼色,两人双双架住明珠。 理智尽失的明珠,充耳的,只有那些对她族人的谩骂讥讽。 「卖国贼!贪官!」一个男人朝她吐口水。 「猪狗不如,死得正好!」一个女人指着她鼻子大骂,「你怎么不去死?」「连诛九族都太便宜他了,想想被饿死的那些百姓啊!什么样狼心狗肺的东西才做得到?」 明珠早已分不清,那些声音,是来自她的幻觉,或是其他?她怒不可遏,拼命地想挣脱身后的箝制。 官粮?!仗打了七年,哪来的官粮?羌城位于北方,前线所需的官粮几乎都从羌城优先释出。但原来这就是皇帝用来杜天下悠悠之口的大好理由!因为明氏贪了所有官粮,百姓不是皇帝迟迟不发兵给饿死的,是泯灭天良的明氏一族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的!是非黑白谁说了算?是已死的枯骨吗?是再也喊不了冤的幽魂吗? 不!是史官!是皇帝的走狗!而她已死的族人,含冤莫白,活该被咒骂千秋万世,永远不得翻身! 「我阿爹是好人!」她凄厉地大喊,像要冲上前将对方碎尸万段,要撕烂他们的嘴,「我阿爹是好人——」 父亲常跟她们说,那些忠孝节义的故事,教导她们友爱,孝顺,忠君,爱国…… 明氏竟贪了官粮,眼看着同胞饿死,不配为人啊! 「呵呵……哈哈哈哈哈……」她大笑了起来。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他们错在没有立刻去死,没有一开始就去死好保住皇帝的江山! 不是吗?她再次狂笑,紧涩的喉咙仍然像要发泄似地大笑,眼角流淌的,不知是眼泪,或雨水。 不知何时大雨纷纷,行人匆匆闪避,而她像游魂一般,在雨中的街道上游荡,看到行人,便冲上去喊着「我阿爹是好人!你知道吗?他常教我们对国家尽忠诚,对百姓尽仁义,要为后世典范,呵呵呵……」那些人见她一脸狂乱,虽然模样生得极好,却也只能摇摇头,快步走开。 贪生怕死?泯灭天良? 你知道吗?你忠心耿耿、肝脑涂地的国家,这样子骂你啊…… 然后,她便像又听见了什么一般,再次凄厉地尖叫,一会儿大哭,一会儿大笑,最后仿佛终于回过神来那般,早已忘了自己如何走出客栈。 她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没跟着族人一起死去?因为,她自以为偷得一席立足之地,自以为,可以忘却血海深仇,苟活着。 她的族人,含冤九泉之下,两年来被世人唾骂,而她呢?她被一个连真实身分都不屑让她知道的男人,用金笼子和翡翠锁,像玩物一般地豢养,两年来锦衣玉食从不间断,更从不曾清醒地看一看自己恬不知耻的下贱模样! 你知道吗?你用心教导的女儿,成为了下贱的,破坏别人家庭的…… 明珠几乎喘不过气来,再也承受不住地,双手捂住脸,跪在大街上痛哭失声,两年来所有的瑰丽的回忆,突然全显露出真面目,成了尖锐的刺,恶毒的嘲笑,像暴雨一样地打在她身上。 她怎么还有脸活着?怎么还能苟活着? 卧云撑着伞,来到她身后,替她挡了好一会儿雨,明珠才终于回过神来。 「明珠姑娘,你要相信,不是所有世人都是愚昧的,还有一些人始终相信你父亲的清白。」 明珠起身,转向她,哭得红肿的眼,好像所有生为人的温热都流尽了那般看着她,「你究竟是谁?」 卧云手持方巾替她擦去眼泪,笑道「正义之道,吾辈坦然而行,天下间总得有人清醒着,做对的事。我说过,该不该相信你,要等你作出了决定,如果姑娘你终究明白自己该踏上复仇之路,会有人帮你,但是你得和那个把你藏在鹊城的人切断一切联系,你做得到吗?」 卧云替她拭脸的方巾上,有一股奇特而浓艳的香气,闻越久,越感觉自己飘飘然身在云端。 「等你想清楚了,到鹊城的红花茶楼,会有人帮助你,走上你想走的复仇之路……」 接着,明珠便失去了一切知觉。 红花茶楼。 是非,去留,其实根本不需要多想。 第二十七章 卧云将她送回金风园,红菱说,翠云观的女道长送她回来,因为她在祭拜时晕倒了。 明珠信了这说词,她没想到的是,连云嬷嬷竟也信了卧云的说词。 你得和那个把你藏在鹊城的人切断一切联系,你做得到吗? 明珠苦笑。是啊,好难啊,这金风园里的一切,全是关于他和她的回忆。 她醒来后,在园里幽魂一般的徘徊,一花一草,一砖一木,素手温柔地抚过,鬼魅一般地对生而为人的一切美好作最后的巡礼。 算了吧,这一切,本都不属于她。明夏艳早就死了,明珠也不该存在,阳的爱情,本来就应该是他妻子的。繁华温存,情爱美梦,她都不配再拥有,余生该选择的,就是为族人报仇雪恨,那才是属于她的道路! 她取下了明月和白雪脖子上的银铃,幽幽地对它们道别。 今后,你们想去哪,就去哪吧。 但是希望阳看在她的份上,仍然让它们待在金风园里自在晃悠。 除了父母的牌位之外,她几乎没带走任何东西。虽然那也是到金风园后才立的,却是她仅剩的心灵寄托,无法舍下。 红花园里,她见到了卧云,才知道她本名叫仇余凤,而她的身后,是炎武征战七年后,各路对抗司徒烁的人马中势力最大的叛党。天朝皇帝对炎武白月族的赶尽杀绝,站在天朝人民的立场,没有反对的理由;但是皇帝夺回政权后,对国内所有违抗他、他意见歧异的人一律冷血肃清,对权力霸道的掌控,却激起了朝野之中一波又一波怨怒的暗流,再加上那些流浪到天朝来,对天朝皇帝心怀怨恨的少数炎武人,这群人很容易就因为共同的仇恨而凝聚成一股反抗势力。 「其实,我们并不缺同志,这世间对司徒烁那恶鬼不满的人太多了,你知道你能成为武器的,是什么吗?」 「是这张脸吗?」她有些怆然,有些讽刺地回道,虽然是疑问句,神情和口吻却早已是笃定的,好像认命了那般。 仇余凤沉吟半晌,觉得她好像一夕间,有些不一样了。虽然在今天以前,她也只和她相处过两日,可她眼里确实有些东西……消失了,或变得冷酷了。 女人天生就会作梦,再薄命再辛苦的历练都无法让女人割舍这项天赋,就像仇余凤第一次看见明珠时的模样,让她不由得赞叹阳为了保护她还真是煞费苦心;一个家破人亡,身负血海深仇的孤女竟然还能有那样温柔的一双眼,既愚蠢又让人憎恶!但它同时也有可能一夕间消失无踪,把心里一切美好都掏空了,认命地只为一个冷血的目标活下去——就像她一样。「你可以做别的。」事实上,仇余凤有点嫉妒阳,所以才耍了这些手段。 他心机用尽地不想被外人知道明珠的存在,但那副魂牵梦萦、思思念念的模样还是让人察觉不对劲。她又不是阳那个整天只知道醉生梦死的养父,当下不动声色地去查,果然查出一些端倪,再把云嬷嬷抓来问话也就知道真相了。 云嬷嬷好大的胆子,竟敢忘了谁才是她真正的主子!但仇余凤决定只要她帮着瞒住阳,让阳以为明珠是自己离开的,她会考虑饶她一条老命。 比起男人,她向来更喜欢女人,尤其是美女。她又怎么舍得让美女去成为男人的玩物? 「我听说,这世上最能让男人泄漏秘密,也最能接近那些贵族的,就是妓院。」明珠想起当日在麒麟城时,向导说的那些话。 「我们确实需要一个……可以把全天下男人迷得团团转的武器。」仇余凤此刻竟然不是很愿意承认要她到青楼去卧底,哪怕这原本就是她一开始接近明珠的目的。 「你们会送我去帝都?」 「帝都的吟雪阁,确实是许多贵族子弟留连忘返之处,但那里才是龙潭虎穴。」司徒烁的情报头子正是吟雪阁的老板,只不过如今知道这秘密的人恐怕只有司徒烁……当然还有她。这更方便司徒烁监视帝都所有贵族。 「我们会送你到雁城的千夜坊,坊主是我们的人。但是,能不能让她选上你,并且训练你,却是她作的决定,我干涉不了。」仇余凤顿了顿,「如果你不想做这工作,在她面前就别太聪明。」她好心提点道。 但是,对这个危险的组织来说,又有什么是用得上她的地方?明珠也很清楚这点,却没点破,「我知道。」 数天后,明珠到达千夜坊。仇余凤终究还是耍了些小手段,给明珠的都是些俗气至极的粗布衣裳,在明珠到了雁城后,也不让她有时间休息梳洗,一脸风霜地就去见了千夜坊主人夜合欢。 但是,仇余凤不仅太小看夜合欢,也太小看明珠了。 先不说夜合欢一双眼多利,好苗子坏苗子如果换了衣裳乱了头发不抹胭脂就分辨不出,那她千夜坊岂有本事成为天朝三大妓院? 再说明珠,尽管脸色有些疲倦,身上尽是些俗气至极的衣裳,那股沉静的气质姿态仍是让人眼睛一亮,更不用说她姣好的五官,恐怕抹上泥都会让人好奇地再瞧两眼,想探究为什么那样一双眼,那样一张小嘴,和那样漂亮的鼻子,竟然一脸泥污?外在条件越差,却仍暧暧内含光,那才叫绝色无双! 何况,夜合欢还招待明珠在千夜坊住了一晚,当她沐浴过后,换了件素白衣裳,恐怕只有瞎了眼的才会不知道绝世美女是什么模样! 千夜坊,不愧是天朝三大妓院之一。坐落于雁湖畔的千夜坊,正面是三栋宫殿式大楼房,正中央规模最大,左右两栋陪楼次之。另外还有三艘画舫,其中两艘是一左一右地固定在湖面上,以游廊衔接岸上左右两栋陪楼,另一艘则随时能在湖上悠游。 主楼顶层,是坊主夜合欢的房间,面湖的方向有一片屏风和竹帘,此刻竹帘是垂下的,但隐约可见外头的湖光山色。整个顶楼都是一片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入内必须脱鞋,夜合欢身着霁色云纹底绣粉月季的对襟坦领华袍,云髻上簪了一支金凤簪,正斜倚在一张紫檀罗汉床上抽水烟,身子底下是几个缀着金流苏的引枕蒲团,小几上铺了一条杏黄底赤红柿蒂纹缀黄流苏的羊毛桌毯,除了一只鎏金瑞兽香炉,一个白玉酒壶,还搁了一迭帐册,合起的帐册中夹了一枝蓝琉璃笔管的毛笔。 「十六岁,有点晚了。」这么好的苗子,就卖脸蛋和身子,简直蹲蹋,偏偏花魁都是要自小训练啊!夜合欢捧着心,简直要呕血了,不能把这样的苗子训练成色艺无双的绝代花魁,她鸨娘生涯所有的成功都会黯然失色。天啊,为什么让她现在才遇到这丫头? 「卖身青楼,不能是十六岁吗?」明珠当然不懂这些。 「看在你资质不错的份上,我不追究你的失言。」夜合欢故意朝她吐了一口烟,惹得明珠呛咳了起来,她嗤笑道想卖身,最好习惯这个。「她慵懒地起身,踅到门口,对外边的人吩咐,」叫蝶儿上来。「然后一边走向明珠,一边解说下等的妓女才只卖身,提供的就是一副破烂身子,让男人蹲蹋到死。你以为那样能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吗?尤其……」她突然眯起眼,在明珠身上嗅了嗅,「你不是处子?!」她简直要尖叫了。 第二十八章 要是在过去,明珠肯定难堪得无地自容,但经过帝都那一回,她只是镇定地反问道「不是处子,当不了好妓女吗?」她希望自己表现得够诚恳好学。 夜合欢楞住了,沉吟地看着明珠,喃喃道「也是,不是伤透了心的,怎么会答应这种事?」她哼笑,「算啦,关起灯来,男人蠢得跟猪一样,也不是没别的法子。重点是,出卖身子,是最凄惨又最不值的方式,如果你想要倾倒众生,让所有的男人都迷恋你,绝对不能出卖身体——起码在吊足他们胃口和榨干他们荷包之前!一旦你卖了,你的价值会随着年纪,一年贬得比一年快,因为多的是比你年轻美好的肉体。 「而能够在卖身前就把男人荷包榨干的女人,通常也足以成为一家妓院的花魁,只不过不仅好苗子难觅,花魁更是得自小训练,才能才貌兼备、手腕魅力一流。大概十三四岁可以让她们亮相,看妓院的老板有没有良心,没天良的大概十六岁就拍卖初夜,我朝男人不时兴吃嫩草,有价值的留到十八再卖初夜也大有人要。卖了初夜,看有没有大爷包养,你也可以从那堆火山孝子里选一个你最顺眼的,让大爷包了你。包花魁当然有公定价码,不是普通人花得起的,有那种本事包花魁的男人,自然也值得你花时间,在那段时间里,你只须服侍他,不用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间,这也是让花魁的身价慢些贬值的手段。要知道越多人睡过你,你就跟茅房没两样了,那些男人还会希罕你吗? 「找到了大爷,如果他高兴,也许就替你赎身,又或者他厌烦了,你就再去挑下一个火山孝子,通常是越挑越差。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被包养,那你就得天天跟不同男人应酬。总之,如果想要真正成为一样「武器」……」夜合欢说到这儿,名唤蝶儿的女子已经上楼来,她意有所指地继续道「只有名闻天下的花魁才够资格,只让人睡的女人,任何一个都行。」 「娘,您找我?」蝶儿问道。 明珠见蝶儿一袭桃色素锦底绣紫凤蝶的坦领华袍,云髻上左右各簪了两大团亮晃晃的粉晶紫晶琼花步摇,不仅貌美,身段姿态都不比一般,起码绝不是她过去想象的,卖身青楼的那种俗艳女子,言行举止甚至可比大家闺秀。 「双花和四喜有一起上来吗?叫她们替你伴奏,跳霓裳曲给这丫头看看,什么叫花魁。」 蝶儿一看身着素衣的明珠,也知道自己来了对手,就连她身为女人,都要赞叹那副超凡绝俗的仪态和容貌,但她可不轻易认输。她的两名婢女一听见夜合欢的吩咐,立刻跪坐在一旁,拿起琵琶和箫演奏乐曲,蝶儿随即翩翩起舞。 果然是自小锻练,舞姿完全非寻常舞者能比拟,连明珠都看得目不转睛。 她这辈子可没见识过这样的舞蹈。 「蝶儿三岁就被卖到千夜坊,我看她资质很好,从那时就开始教她,琴棋书画要有一手,诗词歌赋也要能专长,言语不能乏味,见识不能浅薄,要知道真正手腕高的花魁,留客人一个晚上,可以整夜喝茶下棋,谈天说地,把他的钱掏出了荷包,手也没被碰一下,这才叫高招。」 蝶儿一曲舞毕,夜合欢看向明珠,「轮到你了,让我看看你敢向我毛遂自荐,究竟有什么本事?应该不是以为只凭一张脸就能成为花魁吧?」虽然她那张脸确实是非常好的筹码,不过夜合欢多多少少想给这个对青楼只懂皮毛,却被组织派来要她训练成花魁的丫头下下马威! 当花魁那么好混吗?哼。 「可以借我琵琶吗?」明珠问。 在夜合欢示意下,双花上前将琵琶借给明珠。 连琵琶都非坊间俗货呢,千夜坊啊千夜坊,究竟多少男人在此挥金如土? 方才在双花手上仅仅只是陪歌伴奏的琵琶,经明珠调转琴弦,素手拨弄,净琮之声,竟是瞬间让人屏息。待到明珠开口,只觉那嗓音入耳,像天堂里的灵鸟呢喃,说不出的绝妙动人,连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都仿佛被仙境的灵泉冲刷洗涤而过,无一处不服贴畅快,房内四个女人都变了脸色。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诀绝……」 夜合欢笑了起来。她的千夜坊虽有蝶儿和香儿,但名气却始终较吟雪阁和飞花楼逊色一筹,因为至今天下三大花魁,吟雪黄鹂,飞花双璧,就是没有她千夜坊的份!她仿佛预见了,她终于能训练出和黄鶸双璧齐名……不!能击败黄鹂双璧的天下第一花魁! 而到底是靠花魁的身分才能得到礼遇,蝶儿的脸色称不上好看。只是,明珠这一首白头吟唱得真好,当唱到「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时,双花和四喜两个不济事的丫头都哭了!她狠狠地瞪了两个丫头一眼,可惜也是鼻腔吸气,气势不足啊…… 明珠——如今唤作夜明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喊夜合欢「娘」,而唤她作「师父」。夜合欢也不勉强她,毕竟不是自小卖身,不想喊别人娘也无可厚非。况且,夜合欢简直不敢相信,她真是捡到宝了!又或者该说,仇余凤太会找人了!原来明珠本是官家千金,她的家人想必也是极用心栽培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没一样能难倒她,举手投足间更是充满闺秀般的气质、仙女般的灵气。相较之下,那些沦落青楼后才开始努力培养的,终究还是不如她这位地地道道的真正官家千金啊! 要说作为一个花魁,明珠差的也只有怎么对付男人罢了。花魁当然可以有脾气,需要哄男人的,是那些色相才艺平平的妓女;要紧的是,她得学会跟那些豺狼独处时别被牵着鼻子走,否则便宜都被占尽了,还卖什么? 至于年纪……夜合欢思量着,经过这一年下来,看得出明珠是天生丽质,容貌不易老,只要将实际岁数一直保密便是了。 于是隔年春天,「十五岁」的夜明珠,终于要以千夜坊新花魁的身分,第一次登上舞台—— 温柔的女人伤了心,会冷酷决断;那么高傲却灵魂有着缺陷的男人呢? 天知道,他那颗生来就扭曲的心几乎快要被弥补安抚了。他几乎快以为自己是完整的,多么幸运,多么开心,多么恨不得时光飞逝。他交差了事地应付着帝都里的一切,即便好像全天下所有人突然都开始跟他作对,拖延他回鹊城的时间,但因为想着能见到明珠,他忍了。 那么难挨,那么难熬,他也终于体会到她的相思成癫呵! 但,那年夏天,他捧着要哄她开心的礼物回到鹊城,才知道她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离开了他的羽翼之下…… 她怎么忍心?怎么能够?他以为那是个玩笑,几乎要把金风园给翻过来,然后云嬷嬷跪了下来求他原谅,因为姑娘早在数个月前就离开了,但她怕他怪罪,才迟迟不敢说。 阳差点失手杀了他的奶娘,幸而西河挡了下来。 她为何要走?为何什么都不留给他?至少告诉他为什么;告诉他,她会往哪里去? 她没有带走任何一件他给的东西,唯独带走了她父母的牌位,就是因为她父母的牌位不见了,才更加确定她是自己离开的,好像他完全不值得留恋似地离开。 第二十九章 不值吗?不值吗?她真的没有一点舍不得他吗?她不爱他吗?那些眼泪,那些缠绵,那些依依不舍,都是演出来的吗?她知不知道他的心曾经为了那一切好雀跃,好像拥有了天下的一切? 他发疯似地找了她一年,几乎没回家,每天和西河四处寻觅,幽魂般漫无目标地游荡,遇到背影神似她的,嗓音神似她的,甚至只是笑脸神似她的,他就像个疯子般冲上前去擒住那个陌生女子。 幸好有西河在,也幸好他身分尊贵,再怎么样都没人拿他有法子。 他的反常,让一向醉生梦死的养父也隐约察觉到不对劲,但那一年他在家的时间极少,养父无从问出什么。 他瘦了许多,衣袍宽大有风,而且正值春春年少,身子又抽长了,更加地形销骨立,满脸的鬅碴,只有偶尔回家时会应付地修一下,表面上的他,以前是个爱笑的年轻人,现在他却连表演地笑一下都懒了。 他开始明白,养父为何总在酗酒,镇日喝得醉醺醺的,对任何事都讥诮不屑。因为有时候,他醉到连现实和梦境都分不清了,好像就能回到过去…… 回到那时,她站在红梅树下,一颗眼泪都能让他心碎。她也果真如他当时所害怕的那般,消失了! 而造就这一切的仇余凤,心里也是挣扎着。这一年来,她总会到千夜坊去看明珠,替她解决不少花魁准花魁之间的明争暗斗——真是一群蠢女人,明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她将会是她对付皇帝的秘密武器!只懂得为自己的好日子争个你死我活的蠢女人,跟她的大业相比,简直像虫子一样可笑,她忍着没捏死她们就算不错了! 然而,不管再怎么气夜合欢答应训练明珠,这些终究是她一手造成的,她也不想眼睁睁看着明珠到了拍卖初夜那天,任由男人蹲蹋——虽然明珠已非处子,但夜合欢的方法多着。 于是,在明珠初次登台的前一天,仇余凤将阳带到了雁城。她当然也可以当明珠的金主,但是她其实有了别的计划,而阳的另一个身分,将会是很完美的棋子。 夜合欢将有关夜明珠的一切保密到家,只让画匠画了几幅美人图,半年前开始就挂在千夜坊的显眼处,以及和千夜坊有交情的酒楼茶楼里,画像上只有一句落款——千夜明珠。 世间真有如此美人?看到图的都不信,但偏偏又有些客人偶尔隔着纱帘或竹帘,或者在画舫上远远一瞥,好似真看见千夜坊有个天仙下凡似的美人。于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到了夜明珠终于要亮相的那一天,千夜坊的门槛都要被踏平了。 当天晚上,千夜坊里一位难求,能够包下舞台周围座位的,没有一掷千金的本事根本办不到,其他人就只能站在楼上,或别处的厢房里隔着窗子看,总之那一晚,很有可能全雁城的男人都去了千夜坊! 面对这样的盛况,夜合欢毫不担忧,因为她知道,明珠绝对会让这些男人觉得值回票价。 千夜坊的舞台就盖在雁湖上,夜明珠出场的时间就订在夕阳下山时,主要是利用夕阳的余晖来制造光线效果,另外还有各种罩着琉璃的灯光会漂浮或悬吊在画舫和舞台边。太阳下山后,各色灯火会越来会多,台上的夜明珠会仿佛置身琉璃仙境。 湖岸,千夜坊的乐师们开始弹奏仙乐,几名新进的小妓女穿着诃子和鱼尾裙,手持蓝色银色丝带,随着音乐,像浪涛那般舞动,直到音乐突然有如游龙登上天门,却陡然一个急跃,宛若在霞空中千回百转,最后直入瀛海之中,千丝万缕撩乱翻腾的琴弦听得人耳朵都忙不过来了。这时,拿着彩带的少女们往两边退去,舞台面向雁湖的方向,四个宛如海中战士的男人扛着一个在夕阳照耀下闪着粉色霓光的巨大扇贝,好似真的从瀛海来到人间。他们缓缓地走向舞台中央,在放下扇贝后,四名勇士一个俐落的后空翻,鱼龙一般矫捷地翻入湖中,动作整齐划一,毫不含糊。 「好啊!」明明是来看美女的,看到这样的身手,竟然也有人鼓掌了。 接着,少女们像好奇的小仙子般,一个个朝扇贝接近,然后在扇贝边缘围成一圈,并且一齐轻轻地掀起了扇贝,那每个动作,都是绝妙的表演。 仙乐的曲调变得曼妙优美,轻柔隐约得似乎来自于遥远天边,三面看台上的所有男人,全都屏住了呼吸。 夜明珠宛如醉卧的美人,横陈在扇贝里,单手支着额头,睡姿慵懒随性,少女们瞬间如海浪般向后仰躺在舞台上,似乎是自愧不如。 仙子啊,美人啊,睁开眼来啊!那些男人们心里在呐喊,直到夜明珠黑睫颤了颤,星眸像蒙上了春雾般迷蒙,似笑非笑地,脸颊酡红,好似醉了酒,妩媚的眼波左右顾盼,笑了起来。那笑,像是有什么妖术似的……不,若有,也是仙术啊!笑得人轻飘飘,醉茫茫。 即便是皇帝出巡了,恐怕也没这么安静吧。那些能近一些看着夜明珠的男人,魂都被勾走了! 只见她穿着湖绿色绣金纹诃子,一袭湖绿销金裙,金色披帛和彩带被湖上的风吹得宛如仙女衣袂,连头上的步摇都在夕阳照耀下闪烁霞光霓彩,怎不让人目眩神迷,相信是仙子下了凡? 岸旁乐手曲调一转,仿佛又自瀛海回归人间,夜明珠依然斜倚在蚌床上,支着颊幽幽地唱道「君似明月我似雾,雾随月隐空留露……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暮……」 啊,湖上的浪潮可否退去?人间的琐碎言语何不消失?风且歇一歇,夕阳且留住,这天女绝唱的嗓音,让他们都醉了,痴了,入迷了。 而显然花了最多银子,有幸坐在舞台正中央前的看台,却从头到尾只顾着酗酒的男人,在这歌声中猛地顿住,紧接着像无法置信似地瞪大了眼,看着舞台上那竟然熟悉得教他心痛,却残忍地巧笑倩兮的人儿…… 胸臆间的疼痛勒住了他的呼吸思绪,酒盏被捏得粉碎,扎得他的手鲜血横流,他却恍若未觉。 狼族、炎武族天朝的争执总是一波又一波,不曾间断。若说天朝姿态高,也不尽然,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草原男儿看不起女人当家,找了各种理由挑衅也是有的,尤其华丹阳名不正言不顺,那些美其名是打抱不平,实则想趁火打劫的权力分子也不少。 一旦有了伤亡,瘟疫和传染病就会顺势蔓延,自在和大朗越来越常翻山越岭去那些被战争蹂躏过的村子救治伤患,因为大夫不够,更有,天朝的大夫不肯救狼族或炎武人,炎武的巫医也对天朝人见死不救,只有自在来者不拒,大朗知道她的个性,跟在她身边替她打理一切,也会耍点小手段,在必要时让她能够休息。 人是死不完的,还活着的总不能就这样给折腾死。 救那些人,赚不到什么钱,更总有炎武人和天朝人把她当奸细,让她很无奈,有一天晚上他们又被拒于城门外,城内的疫情正在蔓延啊!偏偏太守坚持从天朝请大夫来,不让她进城。 「谁知道这女人是不是替炎武人来刺探军情?」 自在无语,但也无可奈何。她听说他们把病人集中在一处,死了就集中火化,每天正午过后,看到城内又冒出浓黑的烟,就知道又有人走了。 第三十章 「咱们回去吧。」何必热脸贴冷屁股?那些高官的嘴脸看了真令人作呕。 「再等两天吧,说不定太守自己家里人病了,就会开门让我进去了。」 「进去干嘛?人家又不会感激你。」 「我要感激的话,当什么大夫?捧着大袋的钱去当散财童子不就得了。」 「你有钱吗?」他老实不客气地吐槽。 「作为男人,是不可以讥笑妻子没钱的,你这样是在笑你自己。」两人倒是一点也不在意地抬起杠来了。 「不好意思,我的钱就是我媳妇的钱,我媳妇的钱还是她的钱。」 「我有这么刻薄你吗?」自在好气又好笑,家里管钱的是谁啊? 「我说真的,这吃力不讨好的活,算了吧,钱赚不了无所谓,伤身又伤心就不值了。」 「我也没有硬要伤身伤心嘛,只是再等两天,两天后咱们就走。我们也才刚来,就四处看看。」 两人在城外扎营,大朗检了些柴火,抓了只地鼠,配白酒吃了一餐。 「你为什么会想当大夫?」长夜无事,两人就像过去在家里一样,闲话家常,配白酒清茶。 「祖师爷赏饭吃喽。」她开玩笑道,「其实我懂事以来就跟着干爹学医 术,没想过为什么,只是当我觉得这件事应该做的时候,我就会去做。」 「那什么都不做,也无妨吧。」 「是啊,做不做都无妨,所以我选择去做喽。其实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我去做就改变什么,每个人都只是大河里的一滴水嘛,老天随时可能不赏脸,努力也常常有可能会失败,但总不会因为这样,大家干脆就躺着等死吧?反正人都会死嘛,忙什么?但也没有人就这样跑去死啊。自己认为值得就好,世上有万种人,就有万种他们认为值得的想法,但那些都不是我的,至少我想不出比救人更要紧的。」她看向丈夫,「那你例,干嘛老是一定要跟在我屁股后面啰啰嗦嗦?」 他关心她还被嫌啰嗦啊?大朗塞了一口肥嫩的肉进她嘴里,然后故意捏了她一把,把她脸颊捏得油亮亮地,「是啊,跟你出门,不被你感谢就算了,还被嫌啰嗦呢。」他早知道自己娶了个有劳碌命的老婆,这辈子是闲不下来了,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很开心地一头栽进去。明知道不轻松,会被气死,但还是想守着她啊。 「我懂了,行医救人是你媳妇,而你是我媳妇。」所以,做丈夫的,要以媳妇为人生的明灯,无怨无悔,牺牲奉献嘛!苦命惧内联盟创始人大彻大悟,可以登仙了。 什么跟什么啊。自在好气又好笑地灯他一眼。 他们烤肉的香味,引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但那痩小的不速之客,显然只敢偷他们的干粮。当大朗抓到他时,才发现那是一个骨痩如柴的小鬼。看他应该也饿了,两人把剩下的肉分给他,反正他们身上带了足够的干粮。 「这么晚还在外面游荡?」会不会是小乞丐?真可怜响。 男孩好像看出他们的疑问,脏污的脸因为被当成乞丐而胀红,「我不是乞丐!我有爹娘,我出来找我爹!」 男孩的父亲是天朝的军人,华皇后将他征召到前线来打仗,小男孩却听说因为瘟疫蔓延,战事已经暂缓了,他等不到父亲归来,一个人千里寻父。 「我会自己找到父亲。」小男孩也明白,征战连年,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没有人会想给自己揽上这样的麻烦,但是经过一路上的磨练,他已经变得很勇敢了,他不需要麻烦别人。 既然遇上了,自在当然不会坐视不理。大朗知道妻子的性情,反正比起坐在这里等着进城救那些他没有很想救的人,帮这小鬼还有意思多了! 男孩很聪明,不是盲目地大海捞针,他知道父亲被派到哪里,在哪个军队的哪个行伍里,一路上这样打听军队的行进过来的。 他们帮着小男孩寻找父亲,最后终于找到军队的驻扎地,这支小队只剩下寥寥数人,原来大部分的官兵都病了,却因为他们远在异地,求助无门,还得提防炎武人的追杀,唯一活下来的军医早已分身乏术。 自在和大朗留下来帮忙,没有人有异议。 其实,这群在前线作战,看遍生死,尝尽孤立无援滋味的士兵,反而最没有无谓的坚持。 男孩的父亲也病了,他彻夜不眠地照顾父亲,原本奄奄一息的男人,看见了儿子,似乎也燃起了求生意志。 退兵的命令终于到来了,总算在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兵脸上点亮一点笑容,虽然他们知道这个命令可能很短暂,但都恨不得立刻就生了翅膀,飞回千里之外的家乡,和家人团聚。 「爹,我们回家吧!」 「走,回家。」 男孩也让他父亲牵着手,踏上回家的路,离去前他转过身,笑着向自在大朗挥手。那是他们看过最灿烂的笑容,连他父亲刀伤未愈的脸,低头看着孩子,也漾起了满足的笑。 「如果没有战争就好了。」他不是当权者,但是,怎么会有一国之君,忍心让自己的子民骨肉分离呢? 「如果这世上的人都不分敌我,不要划清谁是炎武人,谁是天朝人,谁是狼族人,就更好了。」因为这样而拒绝别人伸出的援手,太可悲了。他记得她这么感慨地回应。 如果……如果…… 如果这世间美好的一切,都能被悉心守护;如果这世间淳善的初衷,都能被铭记……但,那也只是如果。天空从来不是永远的湛蓝,涓滴细流的努力也改变不了什么,每一个人不管选了什么道路,都不会永远顺遂。 但是至少那当时,他们选择了自己相信最值得,也最无怨无悔的一条路,然后一起牵着手,回家。 【第八章】 才第一天,跟夜明珠吃晚饭的价码,就已飙高到令人咋舌的程度——而且还只能吃饭! 不过,当两位最高得标者的名字一亮出来,就再也没人敢争着加码了。一个是大名鼎鼎的皇亲国戚,另一个……即使有眼不识泰山的,见到座上那些稍有地位的人个个自认倒霉地摸摸鼻子鸣金收兵,也知道没得玩了。 唉呀,唉呀,听说这大少爷一年来到处惹事,到处骚扰闺女,他父亲在朝中偶尔都会因此被参上一本,想不到竟然也到了这里来? 原本想要再加码的庆王爷,看到对手的名字,虽然咬牙切齿,但也有些犹豫。前皇就是独揽兵权,才会搞到最后华皇后夺权时,司徒氏宗亲全都只能袖手旁观,想不到太子复国后依旧独揽兵权。也许是因为,司徒烁终究不是靠着所谓皇亲国戚的帮助回到天朝,而且当年几乎所有宗室成员,支持的都是长公主司徒凊。他们当然不是支持司徒凊称帝,而是因为司徒凊率领所有人对抗华丹阳,没让司徒室宗亲全数沦为华丹阳夺权后的祭品,在那段时间里,她成了宗室所有人的精神领袖,后来他们也反对皇帝赐死长公主——刚开始是有这样的声音,但是当司徒烁将罪名一条条往长公主身上扣,所有人倒也不知是真的被说服了,或者只能屈服于威权之下?又或者其实更多人是被那些权力游戏搞得糊涂了呢?将小公主嫁到炎武,不是为了两国和平,不是为了保护当时毫无能力自保的小公主,也不是为了联合炎武皇帝的势力掣肘华丹阳,而是为了他日敌国共谋天朝江山?皇上长子司徒穹的痴傻,不是华丹阳所为,而是长公主这亲姑姑下的手,好让侄儿成为她的傀儡? 第三十一章 无论如何,那些反对赐死长公主的异议,在司徒烁平凡无奇的长女司徒雨诞生后,全都平息了。司徒皇室历代长公主都有巫力,从未有例外,司徒烁更加确信司徒凊下了咒,天朝长公主从此再也无法成为巫女。 然而,也有宗室长老语重心长地道,司徒烁是不愿华丹阳之事重演。司徒凊相较于华丹阳有更多的威望,万一哪天她要挟天子以令诸侯,甚至登基为女帝,易如反掌,尤其她还是皇室血脉,比华丹阳更名正言顺。 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权力风暴外的他们又如何能说得准呢? 总之,这几年,司徒烁对宗室血脉还算大方,但也仅是有名无权,他们这些王爷,表面风光,其实还比不上司徒烁身边那几位侯爷和宰相。 而另一位竟敢和庆王爷争夺美人的,就是那个最近到处被人告状,但依然到处逍遥的当朝左辅之子,樊颢。 「两条都是大鱼呢。」主楼的后厅中,夜合欢轻笑道。 这后厅是专门用来招待花魁的贵客,有时也会让数位贵宾同时入内休息,因此特别划分出几个不同的区域,各有主题——像梅花席的四面玳瑁屏风,就镶嵌着珊瑚梅枝,紫砂色素面锦的蒲团和引枕则用了梅枝做香料。各席之间用屏风相隔,抬头往上看,可以见到一面巨大的凤求凰镂雕木屏风,看起来像装饰,而实际上,花魁夜合欢便是待在这屏风后观察底下的男人。 「樊公子得价最高,选他吧。他父亲是当朝左辅,传言左辅对这儿子放任至极,要是惹得他不愉快,随便弄一道命令下来,都能把我们整死。」相比之下-只有身分名贵的王爷就显得不重要了。再说,单从外在条件,虽然樊公子最近不修边幅,此刻披头散发的,有几分颓废,倒也还是个美男子;反观庆王爷……唉,全天下的花楼,八成这位王爷都逛过了,他也算千夜坊的常客,光是看那臃肿又萎靡的模样也知道,根本是纵欲过度,三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多岁啊。 「但庆王爷是千夜坊的老客人了,在千夜坊花了不少钱,因为别人得价高就把他屏除在外,实在也说不过去。」其实明珠当时想的是,庆王爷是司徒家的人,这不正好跟她的目的相符?若她能好好安抚庆王爷,以后便有机会见到更多皇室宗亲,仇余凤说过,她可以对付司徒家的人,司徒氏杀光她明氏一族,她当然要让司徒氏给明氏陪葬! 所以那天的晚宴,夜明珠竟没挑上开价最高的樊颢,反而选了庆王爷,让人大感意外,也有些好事者就说,天仙国色,果然不在乎世俗那套规则啊! 这决定,庆王爷当然乐不可支。樊颢表面上没说什么,回到行馆后却发了一顿脾气。 这副文质彬彬、开朗守礼的假面具,怕是再也戴不回去了。仇余凤原本悻悻然地想讽刺两句,但心里也着急,庆王爷根本是老色鬼,明珠怎么偏偏选了他?于是她道「你瞧瞧你这副模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去把自己打理好,再去见她行吗?」 樊颢——亦即阳——没想过仇余凤为何变得如此热心,起码现在他无心思考别的。当下他听从仇余凤的建议,立刻将自己整顿一番,酒也不喝了,很快又回复成翻翻美男子。 这时倒是听说,庆王爷和夜明珠吃了一顿饭,从此为夜明珠神魂颠倒。 也是,想这庆王爷虽然从小娇贵,但心里多少也知道女人是为了什么接近他。可是那天仙似的夜明珠,当时明明有更好的选择,却偏偏选中了他,让这老色鬼顿时想洗心革面,还发誓从此不再逛青楼,要为夜明珠赎身。 全城都在谈论这件事,就算当天只有远远地看着舞台上的夜明珠,或者压根就老眼昏花看不清的,都坚持自己也在那天看见了让庆王爷转性的大美人。 每个人都加油添醋地形容自己看到的模样,还有知名文人为她写词,于是也不过数日光景,人人都道千夜坊的夜明珠,其实是天上谪仙人啊。 只有夜明珠自己,不为所动。男人的甜言蜜语,她听得还不够多吗? 樊颢带了大礼,说是要为当日自己在舞台下豪饮,对夜明珠姑娘有失尊重的行为道歉,白玉似的佳公子出现在青楼,自然又是引起一阵骚动。 这一回,明珠当然不能再拒绝他,夜合欢则是终于不再提心吊胆。要知道花魁虽然可以有自己的原则,但明珠当日舍樊颢而选庆王爷,根本是给樊颢难堪啊!价高者得标,本来就是最安全的做法,现在樊公子非但不记恨,还大方地给了她们台阶下,夜合欢都要酬神谢佛了! 于是当日,夜明珠设宴款待樊颢。 明明是她不告而别,是她对不起他,但在画舫上等待她的时候,他还是无比的企盼,无比的紧张。在过去那段日子里,他也不曾像现在这样,像个情窦初开的生涩小伙子。 明珠当日穿了一件牡丹红绣芙蓉花诃子及同色织金边襕的鱼尾裙,腰系金革带,外罩孔雀绿及孔雀暗纹的大袖纱罗衫,飞仙髻上亦是一对孔雀开屏鎏金点翠的发簪和步摇,额上贴了小小的金色花钿,贵气无比,华丽逼人。 或许是因为,她心里有一种对男性的报复感,于是横了心端起冷艳花魁的架子,反正这世间最不缺喜欢打扮成一身素衣,自比明月白雪的风尘女子,就和以前的她一样,呵。 但,樊颢一见她,笨拙地站起来相迎的模样,却又让她有些心软了。 「樊公子。」 樊颢先是一阵失落,然后才想起自己此刻的身分。他连面具都没戴呢。 「那日因为有些心事,对明珠姑娘实在过意不去。」记得,他以前也曾喊她明珠姑娘,这四个字在他舌尖掠过时,有些发麻,有些情怯,那一瞬间他几乎有些愤怒于自己的脆弱。 他的双眼无法不看她,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就是阻止自己像个强盗般把她抢回金风园,到时他会在她怀里痛哭,问她为何不告而别,然后,他会挖下所有男人的眼睛,因为他们竟敢觊觎他的宝物——他的! 樊颢几乎压抑不住地想杀了那些人,压抑不住地想抱紧她,而他的眼神却让明珠瞬间有些怔忡。 不,她在想什么?樊公子比阳更高一些,也更瘦一点,声音不同,气质不同,更不用说阳并没有樊公子的好容貌,他多么自卑啊,那自卑曾经紧紧揪住她的心,让她几乎想舍下一切地爱他,但是…… 明珠勉强回过神,淡淡说道「叫我夜明珠吧。」她仿佛不愿从别人嘴里听到那四个字,「男人到青楼,本就是为了忘忧,公子并没有错。实在是庆王爷曾经多次帮助千夜坊,在恩情难却下,明珠只能舍却樊公子的好意,原想送花帖向樊公子道歉,樊公子没有收到吗?」 「我没有住在同一个地方。」最近养父盯他盯得紧,好像也觉得他不太对劲,樊颢只好像泥鳅似地四处躲藏,不过看样子,他最好别再挑战养父的忍耐极限。「明珠姑娘也不必道歉,明珠姑娘歌艺卓绝,堪称当代大师,在大师面前在下还如此放肆,实在该罚,在下先敬明珠姑娘三杯!」 明珠没来得及阻止,甚至也忘了再纠正他,不要叫她明珠姑娘! 第三十二章 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个明明想在淳良公子面前端架子的花魁,后来从没能阻止樊颢喊她明珠姑娘。别说这小小的称谓,夜合欢明明教了她许多应付男人的手段,但在樊颢面前,那些招式,有和没有一样。 如果她知道,天下间不是只有她这样子吃瘪,那位在天朝翻手作云覆手雨的左辅樊豫,也总是莫名地被儿子牵着鼻子走,应该会觉得宽心些吧? 和樊颢共餐,让明珠忍不住怀疑,也许连她都难以抗拒这俊美佳公子的魅力,虽然还不到心里起了涟漪的程度——如今要让她心里有些什么,恐怕也很难了吧?她苦笑着想。总之,比起当日陪庆王爷吃饭时,觉得一顿饭吃起来无比漫长且乏味,今日却觉得月娘升得太快了些。 尤其,樊颢的眼神,总让她有股安心的熟悉感……她不敢深想,只怕想得深了,想得明白了,会心酸。 有了庆王爷和樊颢争先恐后地讨美人欢心,其他人好像也只能看热闹了。 那一年,雁城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就是这两位皇亲权贵,为博美人一笑,用尽心机。那些手段,看在他们这些布衣平民眼里,真是啧啧称奇,越发感叹果真是红颜能倾城啊! 不过,除了闲话八卦之外,他们也是能凑凑热闹的。 因为夜明珠出道那夜的表演极为成功,不少人询问何时还能听她开金口,对此夜合欢笑道想听花魁开金口,包下她一整天不就行了? 但明珠却有不同的想法。隔年中秋,在她主动提议下,千夜坊对外大肆宣扬夜明珠又将在中秋夜开唱。这一回,就是厢房里只能从窗子往外看的位置,也有人花大钱想走后门,因为,连别的城里都有人慕名而来啊! 虽然这场表演的开销不小,但是当天光是想进到千夜坊都需要入场费,更别说视野好的位置,倘若没有富可敌国的身家是买不到的,至于看表演时让姑娘陪伴,点酒菜,都要另外算,说起来千夜坊压根不吃亏。 那天,夜合欢得请来几十名保镖,替她看管那一个晚上就堆满了她房间,用来当作入场费的银子啊! 表演开始,夜明珠一袭银白纱罗大袖衫,雪白诃子,飘逸的银白纯白间色裙,头上是一顶嵌了白水晶的纯银花冠。水晶在灯光下闪烁着连绛河也相形失色的光芒,而她姿态闲懒地坐在吊挂于舞台正上方,勾月形的秋千上,一会儿弹筝,一会儿弹琵琶,乐音如天上仙泉般纯净,人间美玉般剔透,而那歌声仿佛具有魔力,犹比琼浆玉液更醉人。不一会儿,她还吹起玉箫,让底下的小舞娘们翩翩起舞,客人们直到深夜都舍不得走。 过去天朝的花魁从未有人这么做,花魁的才艺总是由金主独揽。夜明珠的创新之举,虽然让许多人得以观赏,但因为别出心裁,反倒抬升了身价,想单独看她表演的贵族巨富变得更多了,后来又有许多青楼争相仿效,但总也要端得出象样的表演,客人才愿意接受这种仅仅买个座位就所费不赀的做法。 隔天傍晚,明珠则赴了樊颢的约,在他的行馆吃晚饭。花魁出场,要带两名婢子和两名保镖,车马酒水吃喝张罗全由客人负责,所以一到行馆,樊颢的人要领着两名婢子和两名保镖下去吃饭,但照规矩是不行的——他们花魁还没卖初夜嘛,怕给占了便宜,不过这一年来的相处,让明珠信得过樊颢,所以她挥手让婢女和小厮跟着樊府的人下去休息了。 别说是庆王爷那老色鬼,就是换作别的贵族公子,她也未必这么放心。大概是因为将近一年来,每逢两人彻夜对弈,弹琴,交换对诗书画的心得,樊颢都是客气有礼的,和她也总是相谈甚欢,却连她的手也没碰过——若是那些习惯在妓女身上揩油的男人,哪怕有小厮和婢女跟着,恐怕也要借机摸摸手,吃吃豆腐,还有人桌底下的脚一直勾过来,甚至当婢女保镖们脚跟一转,就要扑上来强吻的也大有人在。 不管樊颢是真客气或假客气,至少他给她一种安全感。 今日,明珠穿了一袭绛紫缠枝花暗纹,云肩通袖织金荷叶纹的上袄,和一件翡翠荷叶水波纹销金裙,样式保守了点,似是不想她进出樊颢的别馆时,穿得大胆冶艳,给他招来太多不堪的传言。 樊府别馆种着一片梅树,她忍不住来到园内,有些失神地看着花叶落尽,骨瘦嶙峋的梅枝,直到察觉有人竟然不知何时已站在她身后,她惊讶地回身,那人却快一步伸手捂住她口鼻,强势地半搂半拽地,要掳了她。 明珠直觉想呼救,有人闯进了樊府别馆? 「叫啊,叫你那些恩客来把我拖进牢里,你就永远不用躲我了。」那沉哑的,熟悉的,却带着愤怒的嗓音,贴着她的耳朵道。 她倒抽一口气,以为自己坠入迷梦之中,膝盖不禁有些发软,分不清是喜悦多一点,或害怕多一点。 直到身后高大的男人将她挟持到一处偏僻幽暗的院落,将她困在他的臂弯墙壁之间,这个时节已经雕零的花棚顶上洒下稀疏月光,月桂树的香气浓郁得令人发昏,她抬头看着阳戴上面具的脸,背着光,双眼炙烈得像两簇火焰。 她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正紧紧地揪住他的衣袖,原来所谓害怕的情绪,怕的却是自己真坠入了梦境,怕的是眼前的一切终会幻灭。 原来这些日子是那么难熬,她不让自己有一丝空暇地学着所有花魁能学习的,学着那些对组织可能会有用的,贪婪而无所不学,只因心思一放空,他便入梦来,让她每个深夜哭着醒来,才发现自己当真什么都没带走,连心也是。 那么多为她挥金如土的俊美公子,没让她真心地笑一下,反倒是这男人,不知带走她多少眼泪。 阳伸出大掌托住她惨白的小脸,揉去她脸上让他不耐的胭脂。也许他真正想揉去的,是她眼里指控的水光,以及泫然欲泣的神情。 他欺负她了吗?他一声不交代地躲开她了吗?怎么有人可以做贼喊抓贼?真让 人生气! 「叫啊,叫你那些有权有势的客人来把我带走!」他恶狠狠地道。 他的话却让她的心恐惧地吊到了喉咙处,反而比他更压低声音,却止不住颤抖地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不知道,你的一号恩客大宅?我看不怎么样。」他讥刺地道。 「但他爹能让你永世不得翻身,你快趁没人发现时……」叫他走吗?她如鲠在喉,说不出口。 阳突然一阵好笑,「那你知不知道我爹是谁?」他突然发现他不该这么问的,但明珠只是瞪着他半晌,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凄凄地笑了。 「不知道,也许又是一个有头有脸的权贵,绝对容忍不了他儿子身边有我这样的女人。」 阳瞪着她半晌,思考着他的家人——不管是哪个,在他背后嚼舌根的可能。 不,就算是那样又如何?她看来不像看穿了他的身分,要是知道她就不会在这儿了,那么有什么原因会让她躲着他?他想不出来! 「怎么?在我身边很委屈?在别人身边就不委屈了?让那些男人几百只眼睛看着你,幻想把你剥光就不委屈了?」他光想到昨天晚上,甚至更早之前,全雁城的男人都看着她——噢,他完全清楚那些男人看着她时在想什么,他清楚得很!想她脱光了躺在身下,想她那黄莺出谷的嗓音娇柔地喊着哥哥,他知道他们早就用想象强暴了她一千一万遍!因为那就是他想的! 第三十三章 想到这里,他像头被激怒的狮子,用高大的身子逼近她,拉起她的裙摆。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直到她累极了,他替她穿戴好衣裳,还带着坏心眼地拿了他的丝绸方巾塞到她仍流淌他津液的下体。然后把她抱到一处安静的花园里,让她靠在凉亭的椅子上休息。 他要离去时,没察觉她疲惫地伸出手,想拉住他,却只是让他的披风下摆滑过指尖。她来不及喊他,因为已有人声往这儿来,她怕他被抓住,只能咬着唇,看着他消失在黑暗中。 失魂落魄地坐在花园里好一会儿,衣冠楚楚,锦服熏上了惯用的冷调香料的樊颢来到她身边,「明珠姑娘?你看来累了,我让人给你备了上房,你先歇着吧,晚点我再让人送晚膳到你房里。」 他过分的温柔体贴,她无心深思,因为塞满她胸臆的是——过去,无论如何,阳总会在欢爱后抱住她,她缠绵,哪怕只是安静地栖伏在彼此颈间,也无比欢欣甜蜜。 她没想过会再见到他,如今才知道她对他,还是满满的贪心和依恋。太无奈,太多余啊…… 他真的来到了雁城吗?他在哪儿落脚?可曾到千夜坊来?问过夜合欢和几个惯常招呼客人的老鸨,都说不知有戴面具的客人。 她甚至开始怀疑,那一夜真是春梦一场。这结局让她心里有一阵凄怆,每天将那条洗净了的方巾揣在怀里,怔忡失神。 后来数年的纸醉金迷,他偶尔像一阵幻影,夜半来,天明去,短暂的有如朝露,她抓不得,就是想抓也抓不住。可她总会期盼,盼啊盼,哪怕他来的次数屈指可数,任何地方他都可能出现,原来她大多数时间都在等待,傻傻的,不曾回神看清楚自己失心失魂却痴痴恋恋的样子…… 第一次替仇余凤办事,杀了个在军队里执掌要务的武将,她到底把杀人这一回事想得太简单,想法太幼稚了,查案的官员来问话,她差点要露出马脚,幸亏夜合欢机伶,后来对外宣称她受了惊吓,病了三天,火山孝子们送来的补品差不多够给全雁城老百性中元普渡用了。 她开始明白,原来真正如朝雾雨露,不知能否见到夕阳的,其实是她自己。以前总认为,倘若有一天,她为叛党卧底的事暴露了,她随时都可以死,一点也不会害怕。可是现在她却怕了。那些盼望,盼他不知何时到来,短暂的每一夜,都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盼啊……怎么离开了金风园,仍是盼。三个月、两个月才盼到一夜春梦,缠紧了他怕天亮,分开时连舍不得都不敢说,也不能说。 他坏,就让他坏吧,总有人讥笑女人傻,千夜坊里,多的是那样让男人糟蹋了还执迷不悟的傻女人,她总在一旁独自倚着拦杆,幽幽地笑,不说话。 知道吗?她从不给客人唱那首白头吟。可关起门来,自己唱,千夜坊里那些女人听了,一个个都哭得心碎。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为什么,这么难? 终于,夜明珠十八岁了——其实已经二十。早在两年前,就有人在询问当家花魁何时卖初夜,仇余凤直接放话威胁夜合欢,死也要把那些猪哥挡下来。 「没关系,等我们完成大业,到时每一个欺负过你的,我都替你杀了他!」仇余凤总是说。 她淡淡地笑着,有个人也总在她耳边这么威胁呢。 你要是让哪个男人碰你,我就杀了他! 夜合欢都不想提醒仇余凤,她可不是开救济院的。但,起码该怎么大捞一笔,她倒是有谱。 那个夏夜,简直可说是万人空巷,为了夜明珠拍卖初夜的暖身表演,有人还大老远从东海和帝都赶来看呢。 围绕着水边的三面贵宾席,想当然耳都是有意开价买她初夜的。夜明珠坐在一朵巨大的白芙蓉上,数名水性优秀的丫头轮流扮作鲤鱼仙子,慢慢地推着芙蓉,让她从这边晃到那边。 她将雪腻的粉臂搁在花瓣上,支着颊,似笑非笑地唱着曲,有时滑到某人座前,和他对敬一杯,有时伸手捞起湖水,朝座上看得两眼发直的贵客泼,有时则捻起漂在湖面上的月季朝客人丢,那些接到花的,甚至是被泼了水的,都笑得一脸春心荡漾,好像觉得夜明珠姑娘对自己肯定是有意思的,飘飘然呐。 还有人偷了她轻佻地跷起搁在花瓣上那只玉足所穿的绣花鞋,惹得她娇羞地酡红了脸,眄他一眼……啊!就算没标到初夜,他也心甘情愿了!那人捧着绣花鞋,一副死也瞑目的模样,身边的大爷们一个个又羡又妒啊。 最后,夜明珠从那朵白色假芙蓉上站起——她身上只穿了件金色诃子和同色鱼尾裙——一跃进了水里,当下每个男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夜明珠姑娘!」女神啊!谁来救起他们的女神啊!要是冻着了呛着了他们会心疼啊! 夜明珠今晚脸上没有任何妆,就连珠钗也没有,换作别的女人,可能撑不起场面,但显然今晚的客人们都不在意,或是根本没发现这点。她的美本来就不需任何点缀。 然后,就在众人朝着水面引领焦急盼望下,夜明珠在水底,在其他扮作鲤鱼仙子的姊妹们帮助下,脱了原本就只是随意套上的鱼尾裙,像一尾真正的鲤鱼公主那般游到三面舞台中央,面湖的、正中央的位置,那是原来排练时就安排好的位置,有把手和梯子让她往上踩,于是她款款浮出水面…… 不上胭脂和水粉,不佩珠钗宝钻,才禁得起湖水还以清灵原貌。 银泉柔滑,淌遍那明霞骨,沁雪肌。发如丝,肤如脂,尽是珠辉玉丽,既是纯真娇柔,犹如冉冉香莲带露开,也是香艳妖娆,恰似神女携将暮雨归!小 今晚买了正中央位置的,自然是樊颢。明珠没料到是他,虽然楞住,但也许这样更好,毕竟要她对一个用眼神剥光她的男人表演这些,她也觉得为难。 她倾身向前,银色湖水就这么让两旁的人瞪直了眼地滑入香沟之间,幸而特别衬厚的诃子挡去了所有贪婪的视线,而她伸出手,抚过樊颢的脸庞。 他眼里的笑意褪去,那暗暗跳动怒火的眼,为何让她心弦一动?她照着编排好的动作,慢慢贴向他,而樊颢不想她整个身子都露出来给人看,便配合地将身子往前倾。 但她只是将双手撑在桌上,轻轻地在他额上吻了吻,然后便像一尾调皮又害羞的鱼儿般躲回水里。 啊……男人们都发出了惋惜又不舍的惊叹声。 最后,夜明珠登上早就等在后方的画舫。那艘画舫今夜就泊在正中央,刚好把原来三合的水池围了起来,由于平日就常作为歌舞表演用,登船的台阶特别宽,夜明珠一爬上台阶,两边的侍儿就立刻拉起长长的丝布,将她曼妙的曲线遮挡起来,远处那些男人只能从隐隐约约透过丝布的光和影想象着,恨不得用眼神烧透了丝布一般,瞪直了眼看着。 夜明珠回过头,冲着他们,羞怯地、妩媚地一笑。 「夜明珠——」 今晚之后,那些男人都疯了! 他像一团黑色的火焰,来自幽冥深处,以狂风怒雪的姿态向她扫来。 第三十四章 她只来得及在画舫上换穿一件深紫色齐胸襦裙——没有织金也没有鲜艳刺绣,低调至极的鸳鸯暗纹和轻飘飘的紫纱罗,因为她本想在那样的演出后自己躲起来静一静——长发半湿地披散在身后,而他乘着一艘没有任何灯光装饰的船,上了千夜坊的画舫,如入无人之境地带走了她。 那些想上前阻止的,全被管事瞪退了。明珠只怕阳被那些人赶走,也忙不迭地要他们别声张,却没发现根本没人敢上前。 他箝制住她的手腕,粗鲁又强势,最后一手捞住她,跳回自己船上。 那一瞬间,她真的希望他就这么带着她逃了吧。 让他俩逃了吧,趁着夜色逃了吧,恩怨情仇,什么都别牵扯,只要他愿意,她就跟着他到天涯海角……要是真能那样该多好? 「你就真的那么想当婊子?」回到他船上,他双手箝制住她肩膀,气得差点没捏碎她。 而她只是静静地迎视他,「你从没问过我,我来自哪里。」 阳的脸色一变,以为她看出了什么,她却凄怆一笑,「你不在乎,真好。可是我不能不在乎,我的家人死得很冤。」 「而他们需要你出卖灵肉?因为自己的冤屈要让自己的子孙血脉成为下贱的妓女?」这就是他把她藏起来的原因,他绝不让她为了复仇去出卖自己,可惜他做得不够好,不够完整,是吗? 「但这是最快的方法,我可以接近那些人。」 他欺向她,头一次这么不收敛地让自己浑身充满压迫感,他生倶来的霸道气魄和狂焰,他总是费尽了力地掩藏。 「谁碰了你,我就杀了他。」他像用了最大的力气隐忍,抬手抚过她的脸庞,那力道让她知道,他是多么努力在克制怒火,即便嫉妒之火灼痛了他,也不肯伤她半分。 「我说到做到,就算是皇亲国戚,就算是那个愚蠢的……樊颢。」见明珠听见樊颢名字后瞬间慌乱的神情,他更加愤怒。 那种白痴有什么好?「你想要暴君是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暴君?那么我就给你一个暴君!」哪怕他必须先推翻龙城里那个,他也会为了她认真去做! 然后,那些男人,每一个都必须死! 庆王爷只是倒霉无端被牵扯进来的。 原本,仇余凤给她的目标都是手握帝都周围三路兵符的武将。有练兵练到一半暴毙,原职就由组织早年埋伏进军队里的人接替,这事当然要夜明珠给军机大臣吹点耳边风才能成;也有接受他们拢络的;更有宁死不屈,最后被他们暗中解决,派人易容顶替的——要杀了对方再易容顶替,自然没那么简单,所以这也是最不得已的手段,因为训练一个懂易容和变身术又够机灵的人,得耗费组织太多时间心力,还得夜明珠花两三年和对方周旋应酬,了解他的喜好和过往,并摸清楚还有哪些人得提防。明珠第一次见识到所谓易容和模仿声音的技巧,大感不可思议,后来她学得最认真的也是易容术和变声术。 除了仇余凤给她的目标外,她向来也乐于拢络那些皇亲国戚,因为她的心思始终就是对付司徒家! 杀庆王爷是因为,她当时已经和另一位司徒氏的王爷搭上线,不想再应付这个缠了她许多年的老色鬼。怎知第一次下手,没算计到庆王爷身边的小厮,被小厮撞见了她出现在庆王爷的别馆里。 她原本已经慌了手脚,阳却在此时大剌剌地出现,当着打更人的面杀了那名小厮,施展轻功离去。她知道他是为了替她引开所有的人,衙门也判定凶手是那个戴面具的刺客,封城近一个月搜捕,让她整天提心吊胆,深怕他会被抓到,外面一有风吹草动,她就彻夜未眠。 他一直都在的,是吗? 由于近几年横死的高官王爷,隐隐约约跟千夜坊都有关联,正巧这时帝都来的晏王爷有意替夜明珠赎身,仇余凤也赞成她答应下来,好在事情越来越多人关注前,离开雁城。大 也就是说,一旦她答应了,她便要嫁给晏王,为别的男人披上嫁衣。 明珠抚着胸前的翡翠锦绣香囊,和阳身上的大红锦绣香囊是一对的。 关于他们俩,究竟是一开始就注定无望,又或者是两人都忘了对彼此坦白?她是亡命天涯的钦犯,而他是……他是…… 他还戴着它吗?他可逃出城了? 窗台上传来动静时,她本以为是风,却看见一道人影,吓得差点惊叫出声,但当一身夜行衣的阳翻身入内,她虽不敢置信,却立刻上前抱住他。 她以为阳武功高绝,才能躲过千夜坊巡逻的保镖耳目,实际上阳的武功虽不差,但要躲过千夜坊在高塔上监视的八名保镖,他还是耍了点手段,让西河买了两壶酒上去和几个当年拜师练武时的师兄弟聊天。其实要光明正大地要求夜合欢睁只眼闭只眼也无不可,但眼前夜合欢显然是站在仇余凤那边的,那两个女人都赞成夜明珠嫁晏王! 「如果不要她嫁晏王,那么你从持国公府用八人大轿来把她抬走啊!」 「那个狐狸精佟幽花不是为你想了个好理由?你因为父亲横刀夺爱,来到雁城找旧情人安抚你的情伤,就算你现在要娶一个烟花女子,樊豫也绝不敢反对。」仇余凤悻悻然地道,偏不打算告诉他去年樊豫已经为了佟幽花答应和他们合作。一旦这两父子知道彼此成为盟友,樊豫的能耐再加上阳在组织里的地位,她还能有立足的余地吗? 明珠要杀姓司徒的王爷,她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樊颢却不赞成。对组织来说,让夜明珠嫁晏王,显然好过让她嫁给樊颢——樊颢充其量就是个连靠他养父在宫里给他安插肥缺都懒的纨绔子弟,还不如晏王偶尔能进宫走动,她才能伺机接近司徒烁。 她们以为他没提过吗?是夜明珠拒绝了樊颢! 「正因为对樊公子有兄妹之情,明珠更不能耽误樊公子。」她不愿意将樊颢当作报仇的工具,樊颢已经为她做了太多。 对此,他一方面很高兴她拒绝了樊颢,另一方面,却也对于让樊颢娶夜明珠这个做法不乐观。 樊颢是在司徒烁回到天朝,樊豫的前任主子司徒凊被赐死后,才被樊豫收养的,他根本不清楚樊豫和司徒凊有多少深情。对十岁的他来说,樊豫和司徒烁联手赐死了司徒凊,出卖了自己的主子,并且从此成为势力和地位不可动摇的当朝左辅,这就是他所知道的全部! 他的养父是一个为了活下来,为了往上爬,可以出卖自己心爱女子的人,就算余生表现得再悔恨也于事无补。又或者,有时他会想,养父的放浪形骸,谁知道和司徒凊的死究竟有没有关联?也许他只是心虚怕作恶梦,才会日日夜夜醉生梦死。他从来不明白转世的司徒凊——佟幽花为何执着于这样的男人,但是佟幽花帮他想的法子,让他很心动。 但,连自己心爱的女子都能杀的樊豫,如果发现儿子要娶的是早该死绝的明氏余孤呢?他从来就不乐观,否则早多少年他就光明正大地娶了明珠。 而现在,明珠答应了晏王的婚事,却把他给逼急了! 「我们离开这里。」他的眼里,闪烁着某种她忘不了的神采,不是愤怒,不是过去她很习惯看到的促狭,而是后来每每想起时,总让她感到心碎的…… 期待,和幸福。 明珠一时无法会意,「去哪?」 第三十五章 「去任何地方,东海,西域,甚至是翻过山头,鬼域也好,高原也好,离天朝远远的,离皇帝远远的,就我们俩过平静的日子。」 总有那么一刻,你知道自己只要作对了抉择,不管困难也好,艰辛也好,甚至痴人说梦也好,只要下定决心,就算你仍可能一无所有,但还是能捧住那珍贵的幸福美梦。失败又如何?天真又如何?只要敢去取,即便它什么都无法给你,甚至只会带给你难题,带给你煎熬,但你可以拥有梦,可能是最廉价,但却是最千金不换。 机会难再得。但是,你敢吗? 她楞楞地看着他。这不就是她最想要的吗?这不就是她最企盼的吗?他终于为了她打算放弃所有,她却想起…… 想起围城时那段痛苦的日子,想起族人的冤屈,想起她的恨! 知道她是怎么活下来的吗?九月围城,她病得只剩下一口气,最后,奶娘……奶娘为她熬了一碗肉汤。 那肉汤是什么滋味?她昏昏沉沉,只觉得饿了好久的胃腹,暖暖的。睡了好久,醒来想清楚时,她只能缩在床上,双手紧紧捂着嘴,把呜咽和恐惧,和痛苦,和所有的所有,全咽下肚。 有人熬不过,自尽了。活下来的人,其实连恨的力气都没有。 鞑子进城的时候,那一双双熬过数月饥饿的,干枯的,脏污的手,卑微地捧着敌人施舍的食物,流下喜极而泣的泪水,然后就好像那些教化文明礼仪的书里所描写的丑陋败俗的野人一样,不顾一切地饱餐一顿。这一顿,多么昂贵啊,得拿她明氏百余口人的性命来赔! 她可以一个人远走高飞,置所有冤死的族人于不顾吗? 「明珠?」 她放开了他的手,垂下头来。 阳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然后他明白了,看来是他把自己想得太重要,太一厢情愿。 「官府还在追缉你,雁城也还在封城状态,带着我,对你太危险了。」 「他们要找我,早就找到了。这就是你不跟我走的理由?」 「我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幸福……」「你只是在拿那些死人当借口!」 「你根本不明白……」不明白围城那时的痛苦,不明白他们的冤屈!可是她说不出口。 阳突然觉得自己的期待很可笑,他掏出挂在胸前的红香囊,拔了下来,放到明珠手里。「看来,我们也用不到了。」他说着,退回窗边。 手心里的红香囊红得有些刺眼,令她几乎晕眩,手心像被灼伤了似地冒着汗,她看着他,不敢开口乞求他,乞求他别这样地狠心决绝。 阳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红线还你,你想嫁谁就嫁谁。」 她脸色惨白地,看着他的身影像大雁般飞跃而去,她追到窗前,却只剩一片凄凉夜色。 是啊,他们本来就用不到了,否则她还想要如何?既然选择了复仇,何必惺惺作态,老是掉眼泪给他看,让他以为她真的对他痴痴恋恋,捧着满腔的热血期待要来带她走…… 她曾经有过那样痴心妄想的期待,而原来现实是当美梦摆在她眼前,她却亲手毁了它。 她握紧手中原本成对的香囊,只敢默默掉眼泪,因为她知道,她早就没有资格哭泣。 整整一个月的封城,最后还是找不到凶手,明珠不免松了口气。 阳应该已经心灰意冷地离开雁城了吧?这样也好。她喃喃地对自个儿道,不敢去想今生还有没有再见到他的机会,喉咙却又紧又痛,眼眶忍不住一热。 晏王既已提亲,虽然婚事还未公布,明珠自然也不必再作任何应酬。原本她也意兴阑珊,乐得清闲,却听说万金商行的许老板准备招待麒麟城来的贵客,而这位贵客,可是天朝最有影响力,也是最大商号「皓寅」的元老板。许老板因此特地来请她赏个光,夜合欢本来是要替她回绝的,不料明珠一听到是来自麒麟城的富商,却一口答应了下来。 麒麟城来的富商又如何?虽然知道希望渺茫,但她就要嫁到帝都,王侯之家不比平民百姓,到时就算想接触这些商人恐怕也没机会了。过去这几年只要听说饭局里有来自麒麟城的富商,明珠都会一口答应,只可惜始终没有探问到任何一位可能收养了明冬青的线索。 「反正只是吃个饭。」 许老板其实也没料到自己运气这么好,竟然能让花魁点头赏光! 「能够替许老板招待大名鼎鼎的皓寅元大当家,也是明珠的荣幸。」 「可不是吗,听说元大当家素来不喜青楼应酬文化,所以我特别安排了私人画舫来招待他。」 这些年来,明珠对天朝各大商号的情况或人事还是知道一二的,那些商号老板聊起元胤昀,多少都有提及元当家不喜接触风月场所,也有人意有所指地说他有龙阳之癖。 无论如何,她还是抱持着一丝希望,只是一看到许老板那艘画舫,不觉眉头却蹙了起来。 她不是没见过暴发户,但要是早知道自己得待在这样的一艘船上,她会迟一点才过来。一上船,看见舱内的陈设,就更加让她心浮气躁了,如果不是为了打探青儿下落,就算婢女再怎么央求,她还是会掉头就走。 所幸,许老板也没让她等太久,「明珠姑娘,真抱歉久等了……」对于能长袖善舞地周旋于皇亲权贵之间的夜明珠,许老板当然也不敢大意,一上船便立刻赔不是。 然而,明珠一见到那众人一同上到画舫来,一张稚气未脱的圆脸频频好奇地四处张望的「伪」少年,几乎有种恍如隔 世,如在梦中之感。 那样的年纪,那样的眉眼和轮廓,错不了! 是怎么样的境遇啊?她刚亲手葬送了自己的美梦,却偿了寻寻觅觅期盼多年的唯一心愿! 原来,在那场浩劫之后,她和妹妹都获救了,而妹妹的运气显然比她好得多,她知道传言从不近女色的元胤昀,并非真的有龙阳之癖,而是他心里的位置给了一个人,就再也容不下其他。 真好,那是多少女人的梦啊,她终于能够放心了。明珠几乎想笑了,心里却有些酸楚,其实如今她也无法去深思,如果当初阳不是说了谎,不是已经有了别人,她有没有办法果断地将他推开?但反正如今那些都不重要了。 也许,这就是苍天给她的指引,指引她,从此义无反顾地投身炼狱,今后所有罪孽独自承担! 什么是应当舍弃,什么又是不应当?如果不曾迷惘,不曾挣扎,任何义无反顾似乎都有点乏味,有点无情啊。 狼族的巫女带来了暴风雨的讯息,前来敲醒尘封的血腥记忆。 「殿下果然如我预言未死!」她奉了天朝长公主司徒凊的密令,四海寻找失踪的皇子,转眼已过了数年,总算是皇天不 负苦心人! 「我能够解开华丹阳的咒法,殿下就能够恢复记忆。」 在那当时,他是有所犹豫的,于是要那名巫女给他一天的时间考虑。 巫女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天朝的皇子一定会回去,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我……我以前有妻子吗?」他偷偷问了个有些担心的问题。 巫女似乎看出皇子和救了他的姑娘已成亲,而且感情甚笃,「曾经有,但被奸人所害,殿下如果担心给不了自在姑娘名分,倒可以不必顾虑。」 好吧,原来他有个「前妻」,还被害死,这下他不想恢复记忆都不行。 他还是决定先听听自在的想法。 第三十六章 「当然要恢复啦。」虽然有些不安,但她毕竟不能那么自私,反而笑着安慰他,「看来你不是什么坏人,这下你不用担心了嘛。」 「那可不一定,被称作殿下的,未必就不是坏人啊。」 原来他是一国的皇储,那么…… 见自在沉默不语,他有些担心,「怎么了?」 「没什么,我……」要是说了,他可能会为难喊?「没什么。」她笑着安抚他。隔日,巫女替大朗执行解咒仪式,葛如黛趴在旁边看,心里咕哝着,这仪式也不怎么样嘛…… 她绝对不是因为没看出大朗失忆是咒 法所致而恼羞哦! 朗想起了一切—— 他是天朝皇子,司徒烁。多年前,父皇驾崩,他名正言顺地继任为皇帝。 名正言顺啊…… 也许是吧,他的母亲为了维护他的皇储之位,用尽心思替他铲除后患,他的兄弟不死也成了痴儿,这之中他的双手也不算干净,后来父皇甚至只能刻意避免让别的妃子有孕,以免再引起另一番腥风血雨。 他还记得母亲最后一次对付的,是华才人的儿子。华丹阳丧子后疯狂悲恸的模样,他到现在都记忆深刻,那时候每个人都以为她会发疯。 但她没有,华才人变得顺服无比,主动替他和母亲对付其他妃子,直到后宫再也没有谁能成为他母亲的敌人……噢,当然,除了最后反过来将母亲扯下后位的华丹阳。 父亲驾崩,母亲也死得不明不白,他甚至不知自己如何中了华丹阳的计,便已丧失记忆,流落西域,沦为被奴隶贩子折磨的贱民。 华丹阳不只对付他,也对付他妻子。他十六岁就举行大婚,有一名母亲为他挑选的妻子,虽然没什么感情,但也算相敬如宾。父皇驾崩那时,他已经有个一岁多的儿子,父皇替孙子命名为穹。小 后来,华丹阳夺权,朝中虽然反对者众多,但她仍旧登基自立为帝。 他该回天朝夺回皇位吗?恢复记忆的他,自然是倾向于肯定的,只是他仍然顾虑着自在。 「我……我想我不适合皇宫。」她确实想留下他,皇室夺嫡之争,江山易主之恨,对她来说从来是无关紧要,也不关她的事。 「我对我的太子妃没有感情,虽然我会给她一个皇后的名分,但除此之外,我真正的皇后只有你,我答应你绝不会立后宫。」 不管自在明不明白那是个几乎不可能的誓言,她仍是道「我并不想当皇后,我只是大朗的妻子,你的妻子。」 司徒烁笑了,「好,你不当皇后,你是我的妻子,我在宫外给你盖座花园,让你行医济世,每天晚上我下了朝,便回到花园里,陪你过平凡日子。」 多天真的誓约! 他开始计昼回到天朝,夺回皇位,自在虽没说什么,仍是和他四处奔走,毕竟有人的地方,就需要大夫嘛。 偏偏这时,天朝西域战事又起,司徒烁决定反过来集结所有天朝敌对的势力,反攻回帝都。 那阵子,他常和自在起冲突,但身为妻子,自在终究是支持他的,他也仍然是爱她的,每一次争吵,自在总是妥协,两 人和好收场。 他承认他那时有点不择手段,他知道他唯一的儿子已经成了白痴,而华丹阳几乎杀了他所有的亲人,坐在原本属于他的帝位之上逍遥快活。这让他因此被愤怒蒙蔽了良心,做了许多极端的选择。 当时,为了寻他而流浪十年的国师居中牵线,有不少人前来投靠他,包括当时天朝的商人,他们冒险为他送来物资。还有那些被华丹阳灭国,或因此失去家园的少数民族,包括东陵国,包括南方世无争却无端遭殃的白月族。 他是有一些势利的,并不觉得向来不喜欢争战的白月族对他有什么帮助,他甚至怀疑有不少人只是想来寻找庇护,根本没有能力助他复国,但自在对那些人并没有任何差别,她接纳任何人,并且在他们需要医疗时尽心尽力,有时候想想,妻子对他的复国大业,最喜欢的也最关心的,应该是看着不同民族的人坐在一起,并且接受她的善意吧? 「你看,这样不是很好吗?他们说着不同语言,却可以坐下来把酒言欢,语言不同也没关系,一起干一杯,大笑畅饮就够了,虽然我不喜欢喝酒,不过有时这东西真不错。」她大口喝光自己杯里的酒,那夜他们难得缠绵。 在他努力扩张势力时,华丹阳也有所警觉,不时派来刺客,甚至再度掀起边境战争,要让他们分身乏术。 为了维护盟友关系,他们夫妻俩,自那时起便常分隔两地,自在处于后方作为他们的后援,而他加入狼城各部落之间华丹阳军队的战斗。 痕疫再次蔓延开来,自在为了心爱的男人,更加义无反顾地挺身阻止这场天灾,她要葛如黛替她送药方去前线给大朗,自己则到痕疫蔓延的部落,一个一个地去挽救那些性命,她知道她不是神仙,但如果她能救那些人,也许大朗可以不耗费一兵一卒,得到那些部落城镇的支持。 战争太残酷了,她宁愿有别的方法来阻止它,要收服人心,她相信拯救生命绝对比残害生命来得有力!虽然天朝这几年不停地打仗,但她可以靠她的医术说服这些人相信她丈夫,不分炎武,不分狼族,不分天朝子民,只要他回到天朝,和平之日就会到来,他会拥有绝大多数渴望和平的人的支持。 但,她错了吗? 天真善良的人从来没有错,也许他们最大的错,是错在被伤得不够深吧? 注定会心痛,却不能学会死心,她所能得到的,只有那些没有力气武装自己的,又病又弱的流浪者的支持,她只能带着那些人,寻求一个可能的帮助,一个和平的希望。 「让我治好城里的瘟疫,至少病好了,大家可以一起抵抗侵略……」 天朝边境的城镇拒绝了她的求援,炎武的部落也驱赶他们,狼族忙着跟华丹阳作战,更无心搭理她的痴人说梦。 她知道那不是一个容易的梦,她只是想试试看。 这世上有些人推开了垂手可得的梦,也有另一些人,像蝼蚁追逐太阳般地,追着比天堂更遥远的梦。 很傻很傻。 「就像蝼蚁的巢穴被冲入河里,它们反正也只能等死,就算有一只特别笨的蚂蚁拼命要大家一起把巢推回岸上,也是没有用的。」葛如黛曾经这么悻悻然地比喻着,希望她放弃那些太遥不可及的理想。 「但是它可以示范如何拼命游泳啊。」她的回答再次让众人无语。 是啊,她救不了全天下,但她尽全力不随波浮沉;她阻止不了战争,但她可以尽力救人。 但是原来,最残酷的不是天灾,而是人心。 一个不得已的告密者出卖了她,炎武的部落找到她带着流浪者扎营之地,将她带回部落接受巫师的审判,他们相信是她招来了这场百年难见的大瘟疫。 那名白月族的孩子,根本没想到炎武人打算烧死她,他明白自己毁了这个善良的大夫对自己的信任,害死一个努力想要种下和平种子的好人。 「对不起……」 再多的对不起,也改变不了结局。 那一把火,烧毁了一心复仇的男人仅剩一点对真善的留恋。 第三十七章 【第九章】 阳是恨明珠的。他真的恨过。向来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生平第一次想放弃一切只求守住她,她却那样拒绝他,情感上,自尊上,都让他难堪。 他生了好一阵子气,嗯,只有那样。生她的气。 那么多年了还是没长进,骨子里其实很孩子气。直到他知道仇余凤让她嫁给晏王的任务内容是什么,他几乎因此和仇余凤决裂。 「不好吗?难道让晏王生龙活虎地把她睡过一遍又一遍会比较好?」仇余凤故意挑衅地道。 阳瞪着她,权且忍她一回。他转身,又扮回了樊颢,在明珠嫁进晏王府后第一次去探望她,甚至直接将人带到城郊静养——反正,晏王当时已经跟明珠一样,抽鸦片抽得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他花了快一年的时间才替明珠戒掉鸦片,至于晏王,就算不用管他,明珠嫁过去不久,仇余凤就趁机安插了不少人在王府里,每天盯着晏王继续糜烂。 他给明珠安排的小庄园,虽比不上金风园,但也是个二进的四合院,还安排了两名保镖两名小婢,而他几乎每天都会来看她。反正养父将佟幽花送到鲲城后,日子更醉生梦死了,每天不是上朝就是待在书房里,根本没空管他。 刚开始时,他有想过以「阳」的身分替她戒毒也许容易点……因为如果他是阳,他只会把她压到床上去,用最「原始」的方法替她戒毒! 可某一部分的他还是没原谅她。让阳来替她戒毒,好像自己就先认输了。 「我又欠了你许多。」明珠有些尴尬地看着樊颢将药碗递给婢女,每天这个时候,他总是准时出现,亲自喂她汤药。刚开始是身不由己,后来她的情况有所改善,这一切似乎变得有些暧昧,她真的不愿意再这样麻烦他,而且…… 「说什么呢,你明知道我和余凤是一伙的,你愿意接受她摆布,却不接受我的好意?」 「我已经好多了。」 「等自在来替你看过,她说你好了,才算好了。」 明珠闻言,倒不说话了。 「怎么,你不喜欢我在这儿?」 原本他这么说,她总会愧疚,但此刻她只是定定地看着他许久。 真奇怪啊,以前,她只觉得他的眼神让她想到阳,现在她却觉得他连口吻都让她想到阳。是她太想念阳了吗? 「不是,因为你一直让我想到一个人。」 樊颢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流露任何情绪,但又忍不住赌气地,装作若无其事地问「是很好的朋友吧?」他为什么有些期待她的答案呢? 明珠本以为自己已经能够云淡风轻地提起,可是刹那间仍是有点想哭。 「很好吗?」她好像在思量着,很好这两个字,够不够用来形容她和阳之间的关系。「我不知道好不好。」她勉强地笑着,笑容有些凄楚,眼神却变得温柔而迷蒙,「是很重要但又不得不离开的人吧。」 他也不知该说有点失望,或者有些想安慰她?但是他难道以为会听见「是这辈子最深爱的人」这种答案吗?当他发现自己有些不满时,才知道自己真是想要这样的答案。 「那跟你不希望我一直帮你,有什么关系?」 明珠忍不住笑了,「关系大了,我会一直看着你,想着他,这对你不公平。」 「没关系,我不在乎。」他在乎才怪,「你就把我当作那个人吧。」 这回答出乎明珠意料之外,她转念一想,也许是她多心了,就像她把樊颢当兄弟一样,或许樊颢也是那样想她的。 「但是,那个人是无法被取代的……」她幽幽地道。 这句话,意外地安抚了他。 「你想回到他身边吗?」他试探地问。只要她开口,他就…… 明珠却摇头,笑得比哭更难看,「这辈子,不可能了。」当她推开他那时就知道了,这辈子她将为复仇而生,而他会回到他名正言顺的妻子身边,平安顺遂一世。她曾对自己说,那就是最大的安慰…… 是吗?那为何想到他俩从此诀别,还是心如刀割? 他的心瞬间沉到谷底,而明珠忍不住滑落眼角的泪水,却让他沉默了。「世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的话让他郁闷到极点,当下又想躲回家发大少爷脾气,「你好好休息吧。」 因为惹得她掉泪,樊颢回去后想了一夜,隔天决定带她回羌城走走。 他曾经认为「樊颢」这个角色,不过是他演出来的假象,其实有时候,真和假的界限也没有那么清楚。就像不管是阳或樊颢,最常想的,都是怎么让明珠开心。 最初会有阳和樊颢的区别,只是为了不让樊颢和朔日神教扯上关系,那在当时确实也是最明智的做法。可是后来为了帮助佟幽花,樊颢仍是和神教扯上了关系——有一部分原因是,当时明珠仍在雁城,他自己扮双面人的角色扮得不亦乐乎,完全不知如何收场。另一部分原因是,阳的存在并不是组织里所有人都知道,绝大多数教众只知道仇余凤这个首领,不知背地里还有另一个。 当年他救起明珠时,便以最真实坦率的一面面对她。有时他甚至会吃起莫名其妙的醋,猜想着明珠若是先认识身为樊颢的他,肯定也会比较喜欢那个假的自己吧?真实的他,丑陋阴暗幼稚腹黑没人爱,戴着一张面具过日子,让他越来越尖酸刻薄。 也许是因为终于有机会回到故乡,而这些年来她已经极少为了自己去做一件事,明珠确实开朗不少。 然而,她总会忍不住想起,在这之前,最后一次回到故乡又离开故乡,正是阳陪着她。那是一段不短的旅途,关于阳的回忆却不曾间断。 当年明氏一族秋后问斩,多少人横尸乱葬岗,一时间她也不知如何寻找自己的亲人。她只知道当年一进入千夜坊,她辗转打听到,原来当年她父亲根本没来得及上帝都,便被押入了大牢,那曾经让她对不肯给她的族人任何辩解机会的皇帝更加痛恨,但,她忍不住讽刺地想着,至少她不用大老远地想办法将父亲的亡魂牵回羌城。 她决定先去扫母亲的坟,求母亲地下有灵,让她好歹在这一趟找到一些能给父亲留念的事物。 他们到达羌城后,先找了地方落脚。樊颢在这一点又让她想起阳——完全不肯吃半点苦,非要找到一处顺眼的别院居住不可。她哪知道,他是舍不得她吃苦啊! 原本为了避开外人耳目,他们应该在深夜去扫墓,但毕竟她离开多年,也不知墓地是否还在,更不知前往墓地的路上有什么变化,于是樊颢和明珠在落日前轻装出发,打算先找到坟,看情况再来祭拜。 顺着记忆的指引,他们来到羌城外的山丘,明珠意外地寻到那条通往母亲墓园的林间小径。经过这些年,竟然还存在,虽然是极浅的一条小路,沿途却不像寻常荒野处处可见乱石倾倒的树木,反而干净清幽。 径尽头,豁然开朗,那座小台地上,母亲的坟冢旁,竟多出了一座无名冢!明珠快步上前,不只发现两座坟冢上只有短嫩的新芽,未有年久失修的野草,而且墓碑前打扫得干干净净,坟前的香烟仍新。 她在两座坟前跪了下来,多年来未能亲自给母亲扫墓的哀恸,以及无名坟冢带给她的冲击,让她喉咙紧涩到几乎开不了口。她像要寻找出什么蛛丝马迹似地,看着那座无名冢,多希望有人来告诉她,她还有亲人活在这世界上,又或者……又或者…… 第三十八章 因为原本是来探路的,樊颢在路上随手摘了野花给两位长辈当见面礼,一边摆在坟前,一边检视着香烟的痕迹,「这香看来很常有人上来祭拜,而最近的应该是今天早上。要不我们明天早上来等等看?」 那几朵他在路上摘来的花——她甚至没察觉他是何时摘的——不知怎的,让明珠一怔,悲恸的情绪被安抚了大半。 「我想跟娘说说话。」 所以是叫他走开哦?樊颢虽然咕哝着,但仍体贴地道「我到附近看看,不会走太远。」也许可以找到扫墓的人呢。 樊颢在附近逛了一圈,没什么结果,很快地又回到明珠身边。 「明早再来吧,到时多准备点东西。令尊和令堂喜欢什么?」其实,他刚刚献花时,很厚脸皮地喊了岳父和岳母,还顺道自我介绍了一番。 「我娘喜欢山楂糕和花,我爹……」她偏着头想了想,「喜欢书和茶。」 「走吧,应该赶得上晚市集,咱们到城里去看看。」他拉住她的手,好像再自然不过般,牵着她走下山。 是她太少留意男人的手吗?总觉得樊颢和阳,又多了一点相似处。 因为他们挑了非清明时节来,为了避开城郭外可能出现的扫墓人潮,反而因此撞上给明氏夫妇扫墓的人。明珠和樊颢从树林里走出来时,那个妇人察觉有人到来,连忙牵着儿子,假装没事似地就要离开,可是墓碑前的香烟仍旧袅袅,显然那妇人并非路过,明珠连忙喊住妇人。 「请问你……」 那妇人原本将儿子护在怀里,但见来的是一名貌美女子和一名年轻人,似乎就没那么戒备了,再仔细地端详明珠……那样的美人本就少见,可是又不太可能是她猜想的那人,妇人左右张望着,确定没有旁人才怯怯地开口「姑娘是……」 「王六嫂?」明珠却是记得妇人的。当年一起在这人间炼狱里挺过煎熬的人,她总是一遍遍地在心里回忆着,这妇人是城东王六麻子饼铺的媳妇,她阿爹常常在那儿买饼给她们吃。 妇人轻抽了一口气,真正确定明珠的身分。「大小姐!」她脱口而出,又连忙捂住嘴,好像那是什么必须小心守护的秘密一般。当她终于明白,眼前的明珠确实逃过了那场灭族灾难,这名模样笨拙的村妇双手合十,喃喃念着菩萨保佑,老天保佑,好心人就应该要有好报…… 明珠却注意到那个紧紧拽着王六嫂衣角的小男孩,看起来约莫八九岁大。 「王六嫂好久不见,这是你儿子?」她仿佛只是和故人重逢,闲话家常。 王六嫂看着这位昔日的千金小姐,也知道不该问她怎么逃过灭族之祸,听她提起儿子,连忙将男孩拉到身前。「小安,跟大小姐问好。」 「大小姐好。」王安张着大眼,好奇地打量这个他生平见过最美的姑娘。 「这是我儿子王安,鞑子进城那年出生的。」 明珠有些意外。城东王家饼铺的这一代,本来有六个男孩,战争那几年,五个从军去了,剩下个老么留后,围城前,也不知是幸或不幸,王六嫂嫁入了羌城作媳妇,据说王六嫂没多久就给王六怀上孩子,但炎武军队偏偏在那时来了,围城九月,村里人说从没听见有谁家的孩子出生,孕妇不吃不喝,根本熬不过生产过程,就算孩子生下来,也怕被抢走……抢别人的孩子喂饱自己,有错吗?有些人舍不得吃自己的骨肉,干脆和别人家交换,是这样活下来的。 王六嫂想起当时,眼眶也忍不住红了,「王六他怕我挺不住,总是给我想法子弄来肉汤,到最后,连他自己也……后来孩子总算出生了,却不知是幸或不幸,小安一出生就不会哭,大概是知道,他是他父亲用命换来的吧? 「后来,王六又瘦又伤的,也去了,那时我真的绝望了,怕自己保不住丈夫用命换来的孩子,幸好那时候太守大人开了城门……」羌城的百姓,已经许久不曾提起这一段,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原来却没有,那些回忆总是在毫不提防的时候扯住他们的心和肉。 王六嫂有些尴尬地接过明珠递来的手巾,想想她和儿子好歹活了下来,明氏一族却难逃一死,似乎轮不到她悲伤啊,于是她连忙道「其实,那时村子里的人也没法子。」她看了看无名冢,「不过当时刑场里有些官差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就有几个胆子大一点的,大半夜去偷偷把尸体运出来。」那几个草莽汉子无所谓地道,人肉都吃了,偷个尸体算什么? 「然后这几年,其实大家也有默契,有人上来祭拜时,其他人都装作不知道,但是每户人家一年里多多少少都会来祭拜一次,我们都没读过什么书,不过这一点心意还是做得到。」 是这样啊……始终静静听着的明珠,终于仍是红了眼眶。 无论如何,无论后人怎么说,无论历史多么无情,无论众口悠悠,在这世间,总会有人相信你,总会有人真心疼惜你…… 总会有人相信,她父亲是个好人,是个值得敬重的好官,他的墓碑没有名字,没有人为他洋洋洒洒写下可歌可泣的碑文,但是那些目不识丁的人们却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做他们认为对的事。 名垂千古不过是虚无幻梦,来到这世间不到百年的时光,有人真心理解,也就值了。 「谢谢你们。」她哭着笑了,脸上泪痕斑斑,一句谢谢,哑得听不出。 王六嫂建议她们,还是半夜来扫墓,羌城这几年来,一到入夜,就没有人敢在外头走动,明珠也和她说了,请王嫂子当作没见过她。 「大小姐你放心,我和我家小安这两条命是太守大人保住的,老天有眼,没让大人绝后,今天的事我和小安会当作……作了一场梦。」 后来,明珠白日就戴着面纱斗笠才出门,樊颢陪着她故地重游,还替她出面买下了旧太守府。 明珠试着寻回其他族人却无结果,倒是知道奶娘后来偷偷回来给明氏族人探监送饭,也给抓进牢里一并处决。她同样遍寻不着奶娘遗骸,不免心里有些愧疚,那天晚上祭拜过父母,她和樊颢两人,仿佛不觉这深夜的荒山野岭有何可怕之处,并肩给往生者烧纸钱,樊颢还特地挡在上风处,任何时候都没忘记要守护他的小花蕊。 「我想问问爹娘,给奶娘立个牌位,迎进明家来供奉可好。」 樊颢有些不明所以,今天白日他才陪着明珠找到奶娘的故居,只剩一些远亲,当然也没留下什么,为何她会突发此想? 明珠察觉他的疑惑,笑了起来,看着前方某个不知名的点,轻声道「其实我小时候就看出来了,那时我还是个千金小姐,心性骄傲,总觉得奶娘不配取代我娘的位置,所以老是对她摆小姐架子,奶娘却还是极疼我。」经过这些年她自己的情路曲折,回想起当初,竟是无比的懊悔。「一个女人,究竟为什么无怨无悔地照顾着不属于自己的一家子?她什么也不曾要求,不曾开口,只要陪在我爹身边就满足了。我爹从来不知道,她也不怨,只有我看出来,却对她充满防备,她其实也明白无论如何,她是取代不了我娘的位置,只是静静地付出,用一个卑微的、不会破坏这个家的奶娘的身分,把我和青儿照顾好。」 第三十九章 比起那些光明正大地侵犯了,还说着不求名分的第三者——包括她,奶娘终究是不同的,她连感情都埋得好深好深,而她同为女人,未识情滋味时,却不能谅解奶娘,直到后来才懂…… 问先人要执铜币,父母都给了她一正一反,代表应允的答复。虽然可惜依旧找不到奶娘留下的任何事物。 他们仍是得避开清明时节城郊人多的时候,于是后来每年六月十五前夕,樊颢便陪着她回羌城祭拜父母,也因此在两年后,遇上了同样在六月十五,回来羌城归宁祭拜父母的明冬青。 也许是父母地下有知吧?知道这将是她们姊妹今生最后一次相见的机会。 仇余凤和她的多年布局,终于要走到最后一着,借由晏王妃的身分,她们谋杀无数司徒氏皇亲,如今就要直捣龙城,在司徒烁身边埋下杀招。 箫声响起时,司徒烁正待在花园里,面前一盏茉莉茶,结界里的静谧仿佛能天地同朽,他就坐在那儿,面对着往日熟悉的、其实是他后来才打造出来的虚假的一切…… 那里,是自在晒药的空地,他会细心替她打扫干净,偶尔两人开开玩笑,或者她和葛如黛追逐打闹,他便索性做了几个低矮的药架固定在篱笆边,免得翻倒了;那里,是葛如黛的卧房,他和自在还会捧着书,悉心教导那个支着脸颊,频频打呵欠的小鬼,教书的比念书的认真,两人常为了一段文章释义的分歧争论个半天,而应该乖乖听课的葛如黛,早溜到不知哪去快活了;那里,是临时给他整理出来的睡房,他还记得她捧着给他新裁的衣裳,在外头傻傻地绕了好几个圈子,咕咕哝哝地说着那些让他好气又好笑的话——啊,最后还很过分地忘了自己是来给他送衣裳的,分神想起东家谁病了,西家谁伤了,她能怎么诊治,想到医者还得管人家的家务事,家务事管好了人家才给治,真是够头疼……她想到都出神了,让他再不能躲在房里享受一会儿被她重视的愉悦和虚荣,只好黑着脸走出房门,双手抱胸站在她身后瞪着她;而那里,是她的书房,他和她,镇日数不尽的明窗小酌,暗灯清话…… 当时只道是寻常。 他造出了这安静得不可思议的一切,终日留连,是为了什么? 好,你不当皇后,你是我的妻子,我在宫外给你盖座花园,让你行医济世,每天晚上我下了朝,便回到花园里,陪你过平凡日子。 可眼前的这一切,总是静得像冰冷的凌迟,他却还舍不得走。 是哪里来的箫声,竟让回忆好似活了起来,是谁大胆地在晚霞红得让他想起憎恨无比的烈焰之时,吹起一曲关于相思断肠的小调?那样的哀切婉转,每一个凄怨的音调都要剖开人的心,每一个抑扬起伏都拉扯出那些狼狈地想深藏起来的孤寂,箫声回旋再回旋,情思之苦,无所遁逃。 他终于回过神来,在结界里还有些颠簸的脚步,回到深宫之中,便仿佛将柔软伤感的一切都留在那座花园里,他是冷酷独断的天朝皇帝,收拾了所有情绪,闲步一般,随着箫声来到宫里让宗亲王爷进宫时使用的别馆;箫声的主人好似未曾察觉他的接近,奴才们在他的示意下自然也不敢多事,只是战战兢兢地在一旁守着。 今日进宫来的,是晏王。当年他的母亲对付了所有怀着身孕的妃子,而那些平庸,无出,又不受宠的,倒是幸运地能在后宫安养天年。晏王是他父皇堂弟的长子,一位姨母曾是他父亲的才人。他这些堂兄弟,平日被供养着还不满足,总要找些理由进宫来借机跟他讨点好处,晏王尤其是最不死心的一个,毕竟他比起其他宗室王爷都更有上进心和企图心,但司徒烁今天上午见到这位年轻的远房堂弟时,心里其实已经有一丝疑惑——亟欲在仕途上一展长才的堂弟,竟然也开始碰那些会让人堕落的鸦片?他的气色明显比之前差。 那名身穿一袭白衣,妆容精致,坐在凉亭内吹箫的美人,想必就是轰动京畿的花魁王妃了。司徒烁带着几分好奇,以及一股直觉,朝凉亭走近。 箫声仍然持续了一会儿,直到她像是终于察觉凉亭里还有旁人,惊讶地起身问「谁?」 究竟是她演练得极为熟稔,或一切真的只是巧合?美人带着茉莉香气的身子,慌乱中软软地跌在他身上。 他其实能避开的,甚至有空闲思考需不需要迎合对方的手段,但他当机立断地选择张开双臂面对未知的挑战! 后宫里,众人都知道他自归来后偏爱茉莉香气,多的是刻意投他所好的妃嫔,但她们却不知道,他偏偏就厌恶茉莉香混杂了胭脂水粉的浓俗香气! 女人惊慌失措的模样让他想冷笑,「你以为这宫里,有别的男人能这么自由走动?」 「你是?」美人一脸不解,倒是很快地收拾自己的情绪,「妾身打扰了公子,愿意给公子赔罪,但妾身当真不知公子身分,请公子莫为难妾身。」 司徒烁看着眼前的女子,想起晏王萎靡的模样,也想起日前他派人去查皇室宗亲的王爷们一个个暴毙的命案,那些他们搜罗而来的疑点,看似毫无关联,却都隐隐约约地牵扯到这位天朝第一名妓…… 司徒烁偏不回答她,反而故作不正经地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面对登徒子,想必这女人很有经验,「妾身夫家姓司徒,夫君是当今圣上的堂弟,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真巧,我也姓司徒。」司徒烁索性登徒子扮到底,「还跟太和殿上那位同名,单名一个烁字。」 女人果然很快地跪下,「皇上恕罪,臣妾无知冒犯天颜,请圣上饶命。」 她穿了袭雪白的大袖罗纱衫,在跪地匍匍他脚边的此刻,罩在白纱内的雪背隐隐约约,正常的男人都会心猿意马吧。 好个天下第一名妓,王妃的位置仍不能满足她,是吗? 司徒烁顺着她给的饵,扶她起身。这女子很聪明,尽可能不让脂粉味盖去身上纯粹的茉莉花香,也不画那些让男人倒退三尺的浓妆,她很懂得什么样的打扮才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不知者无罪。」 「谢圣上。」她立刻还以一个既羞怯,又含蓄的微笑。 谁说男人就爱大胆放荡的女子呢?搔得你心痒难耐,看似无情却有情,才更吊人胃口。 「再吹一曲吧。就像姑娘方才为你的知心人所吹奏的那样,为朕吹奏一曲。」再明显不过的暗示,偏要喊她姑娘,也是他撒下的饵。 明珠眼底似乎闪过些什么,也许是为了这一切太过顺利地照计划进行,又也许是那一句知心人,让她心里有些刺痛。箫声毕竟坦白了太多不该坦白的心绪,她仍然脆弱地需要音律来抚慰半生情路的曲折。 她终于一步步接近她余生苟活的唯一目标。但,心里的那个人,他在哪? 此刻是不是陪伴着妻子俩俩相依?他丢下了写着她生辰的红线,果然如当初她所害怕的,再也不愿为她留下一点位置。 两人此生再无瓜葛,再无交集。 来到帝都时,有一天,她望着车来人往的大街,怔忡着。明明她已经比过去都要离他来得近一些,为什么这才明白两人从此真是天涯海角,两不相干? 那么大的城,那么多的人,她那不敢坦白的渴望太过可笑,都要舍弃了,盼什么擦肩而过? 第四十章 原来心里悬着一个永远到不了的想念,真会觉得,这天下大得让人心痛。 她不敢哭,也不敢想过去,只是偶尔抚琴吹箫,太过沉醉,竟把心事尽付曲调声中了。 而她痛恨,这句知心人,竟是由她这辈子最憎最厌的男人口中说出!小 隔日,司徒烁让手下去查关于千夜坊和夜明珠的一切。事实上早在他察觉近几年那些司徒氏宗亲的命案时,就派人暗中查探过夜明珠,但果然有人将她保护得滴水不漏。 无妨。他多的是法子查清楚她的来历,也多的是时间跟她耗。 藏起自己最怯懦也最伤痕累累的那一面吧,他们终究成了两个仇恨的傀儡,好像那些伤不曾存在地,互相用最冷酷的那一面刺探对方。 仿佛皇帝抢了自家堂弟的妻还不够惊天动地,这从王妃摇身一变成了才人的祸水竟还出身勾拦,那才够呛!夜明珠的艳名这下真可以流传千古了。 初见司徒烁的当时,明珠其实早有怪异的熟悉感。但皇帝出乎意料的年轻,却一头霜白的发,让她忽略了这股莫名的感觉,更何况当时天色将暗未暗,她又太紧张,连司徒烁最后怎么离去的她都不知道。 第一天被点名侍寝,明珠当然是有备而来。她穿着艳红舞衣,准备了最擅长的歌舞,竭力讨好这个对羌城受困九月置之不理,到头来还赐下明氏一族死罪的暴君——尽管她得费力压下内心强烈的憎恶。 司徒烁显然很满意,「一代名妓果然名不虚传。」他刻意这么称呼她。 那天晚上,她已经有心理准备,要把身体献给自己这辈子最大的仇家。 司徒烁喝光了她送到唇边的酒,看着她良久,好像想起些什么,幽幽地低吟「出其闉阇,有女如茶,虽则如茶,匪我思且……」 明珠楞住了,突然间领悟在他身上感觉到的那股熟悉感从何而来。她瞪大了眼看着司徒烁撇开头去恍惚出神的侧面,默默地惊出一身冷汗,而司徒烁只是笑了笑,又将另一杯酒一仰而尽。 这一刻,她仿佛回到多年前,她带着几分质问的意思,笑问阳那个充满试探的问题,而他一脸纵容怜惜地给了她答案。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她可以理解自己想念阳,才会在樊颢身上处处看见阳的影子,但为何连这个她深恶痛绝的仇人……不,明珠更加心惊地想,司徒烁相像的其实是樊颢,又或者该说樊颢有几分像司徒烁,而阳相像的是…… 「夜深了,月才人休息吧。」司徒烁留下这句话,起身离开她的寝殿,而早已被脑中思绪骇得心慌意乱的明珠,也只能逼自己停止那些可怕的想象。 那些想象都是虚妄的、没有理由的,她何必自己吓自己? 后来,司徒烁没再召她侍寝,她在宫里走动才知道,其实这些年司徒烁的后宫极为冷清。自司徒烁回到天朝,皇室只多了两名公主,其中平凡而没有任何可能成为巫女的长公主司徒雨一出生,就让上一任的长公主司徒凊更加难逃死劫——司徒烁至今仍相信这是司徒凊的诅咒,因为司徒皇室历代的长公主一定是巫女,开国以来从没有例外。至于这位天帘公主的母亲,据说是司徒烁复国时主动侍寝的一名异族女性,加上又生下毫无巫女资质的长公主,母女俩自然一直得不到皇帝的宠爱。 至于司徒虹…… 明珠一向尽可能避开这位骄蛮的小公主,于是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便默默地想转身离开。 「站住!」 啊,太迟了。看来今天冲煞。 「一个出身风尘的小小才人,也敢无视本公主吗?」 「明珠只是自知鄙贱,不愿冒犯公主,让公主见了我,肯定心情不好。」 从她进宫以来,赏她这种莫名其妙的下马威,司徒虹绝不是第一个。 「哼!如果不是承我父皇的恩,你下贱到连给我提鞋都不配,你最好记得这一点!」司徒虹向来跋扈,因为这些年来宫里没有人比她更受宠,就是那些妃子或才人,见了她也得礼让三分,谁教她们下不出蛋?就算生得出来,要是像司徒雨那样呆笨惹得父亲心烦,还不如不生! 但是,明珠的美貌却让司徒虹母女有些忌讳,担心她因此独揽圣宠。 庆幸的是,这些女人大概这几年也没什么好争的,那些斗争手段,还比不上当年在千夜坊花魁准花魁之间的明争暗斗。明珠后来才发现,这宫里多的是处子才人和妃子,司徒烁根本不碰她们;若不是朝中总有要求帝王充实后宫的声音,她怀疑司徒烁根本懒得纳新妃。 因此这些年,后宫一直就是司徒虹的母亲袁妃独大。至于袁妃,明珠倒是看不出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一点曾让她对袁妃多了一分好奇,那就是袁妃的声音,曾让她错以为是自在易了容潜进宫里来帮她。 然而,在这深宫里,她终究只能自己步步为营…… 「你知道朕为何让你进宫吗?」男人冰雕玉凿的脸,俊美无俦也冷血无情,那些情绪都是虚无的,像是一张美丽的脸皮无所谓地端出各种表情来,却毫无真实情感,让她猜不透。 「臣妾不知。」她忍不住怀疑,他们真的有办法对付这样的司徒烁吗?对付这样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然后,司徒烁告诉她答案。 告诉她,他如何笑看着她妄想天抗衡。 告诉她,他如何将她们的谋反视作儿戏。 告诉她,明氏一族,死得有多么不值! 司徒烁的笑,既残酷又血腥,明珠无从分辨他是刻意激怒,只知道他吐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利爪撕扯她的理智,像烈火焚烧她的心! 「你知道,当年朕为何重判你父亲诛九族的大罪?羌城真有那么重要,重要到呼日勒跟你们耗了九个月?你父亲派了多少密使,朕真的一点消息也没听说?国师啊国师,朕真是不服你也不行啊!」司徒烁大笑,走向侧殿,白发妇人脸色灰败地垂手立于殿中央。 天朝国师之位自万无极「殉墓」以后,世人只道司徒烁拔擢了身边另一名复国重臣,世间除了司徒烁外,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想不到却是一名白发盲眼的异族妇人。 司徒烁转向仍然强作镇定的明珠,那毫无情绪的冷笑有些嗜血,「国师说过,北方明氏将尽杀我司徒氏皇孙。庆王爷这三年来突然暴毙而死的王室血脉,全都你有关……」司徒烁又看向国师,仿佛聊着一场游戏的胜负般兴致勃勃,「国师,想不到朕你的打赌还是输了,围城九月,明氏一族没死绝;诛九族,却有漏网之鱼,预言仍旧成真。不过你想,待朕把这明氏最后一个余孽打入天牢,这场输赢又该怎么算?」他的情报旁敲侧击的试探,都让他确定,当年在华丹阳轮回阵里所看见的,让他绝子绝孙的明氏恶女,果然未死! 国师垂首,她因自己一句预言断送数百条人命,多年来不得安眠,此刻更是手脚瘫软,脸色灰败,却不知司徒烁的狠心冷血,不仅仅是为了她的预言,更因为她的预言呼应了华丹阳的轮回阵——明氏祸根,将终结他的江山! 「赌局自然是圣上赢。」狼族女巫的嗓音,几不可察地颤抖。 第四十一章 司徒烁仰天大笑,笑声在大殿上化作幢幢魅影围绕着明珠,面容狰狞地讥笑那些被活活饿死的羌城百姓;讥笑她承受千古骂名、永世不得翻身的族人;讥笑她半生对复仇的妄想执着,到头来换得更加残酷决绝的真相。 她仿佛看到故居故土的亲人朋友,匍匍在地上,两眼无神,贱如蝼蚁地以骨肉和泥土果腹,耳边却传来皇帝的大笑。司徒烁猖狂至极、冷酷至极地笑着;他是这丰饶太平年中,百姓眼里的明君圣主;他打败了炎武人,前所未有地壮大了天朝;他将名留青史,开创盛世,成为千古崇敬的伟大帝王,千秋万世,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费吹灰之力地,他就能够刨开她的心,挖出那些血淋淋的恨痛。 她的牙龈咬出了血来,十指深深戳进掌心,不顾一切地扑向司徒烁,眼里的恨意仿佛要将他千刀万剐、抽筋断骨,嘴里发出罗刹厉鬼般的咆哮—— 「司徒烁!我化成厉鬼也不饶你!我饶不了你啊——」 守在殿外的卫士立刻就冲了进来,将她像困兽一般团团包围。 有血有肉的痴人,怎敌真正的罗刹厉鬼?她不够狠,不够冷血,不够残酷。 她只有舍下一切,舍下所有弱点,才能够,他纠缠到底! 「这是鬼域妖蛊术的一种。」老态龙钟的异族妇人手捧着金盘,其中有一团她不想再看第二眼的血红色不明蠕动物,那时组织里的其他人按住了她的手脚,让老妇人能够顺利替她种蛊。 她很害怕,但早已没有退路。 「它会跟你一起生活。」老妇咯咯地笑了起来,好像一团皱纹被拉扯着,露出一排黑色的牙,「会在你耳边跟你说话,会吸收你的精气,会让你渐渐失去自我,但是……」 明珠恐惧地看着老妇拿起针线,开始替她缝伤口,看着针刺穿她肚皮,线染了她的血,在血肉间穿梭,多么论异又多么恐怖,她完全感觉不到疼痛,伤口亦在瞬间愈合。 「一年之内,它会替你挡下一次致命的灾难,替你送命。但是期限只有一年,届时若你平安无事,就会轮到它吃了你。不要想自残,那没有用,别忘了它和你共生,它控制着你……只要你运气「够好」,一年内有人想杀你,它会替你送命。这就是妖蛊之术伟大的地方。」老妇人嘿嘿地笑。 刚好是一年啊。 明珠看着自己完好无缺的身子。 她被司徒烁打入天牢,喝下毒酒后,自她七孔流出并且凝固的另一个尸块,显然就是当初种下的蛊成长后的真面貌。 仇余凤让她进宫,为的是要她杀尽皇室所有子嗣,包括痴傻的司徒穹,早该出嫁却无人理会的司徒雨,以及司徒虹。明珠恨司徒烁其来有自,即便迁怒于他的子女也不为过,但仇余凤的偏执却启人疑窦。 可仇余凤挑对了棋子,明珠一心想复仇,只要给她机会,她连问都不问就会去执行,根本不会质疑仇余凤的动机。 在被赐死以前,她特别留下进宫的令牌,也留意能够让组织的人安全地进到宫里来帮她的方法——首先,她在宫外留了宫人的服饰。至于城管一职,樊氏父子当初就已特别安插了自己的人,只不过有部分人马仍是司徒烁的心腹,能不正面碰上就尽可能别碰上。再加上她对后宫已经尽可能地摸熟路线,因此只要挑对时机,她就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回宫里。 明珠不想承认她挑上司徒虹下手,是因为她对这位公主没有恻隐之心。决心踏上修罗之道的复仇者,还留有软弱的情感未免太可笑,但她确实曾有不只一次的机会能够对司徒雨和司徒穹下手,却仍是放弃。 她只能解释,假扮痴憨的司徒穹懦弱的司徒雨,根本是给自己找麻烦。 司徒穹被锁在后宫,司徒雨则随时可能被她父皇嫁到异地来个眼不见为净,相较之下,跋扈的司徒虹对她来说方便多了。 其实,她有许多干净俐落的杀人手段,却偏偏拿着亮晃晃的刀子在司徒虹面前威胁,多少有些扭曲的心态。 吓唬一向高高在上,不知民间疾苦的小公主,确实很有趣啊! 她摘来园里盛开的海棠,铺在已经断气的公主身旁,好像替她布置花床般用心,嘴里哼着歌,愉悦的神情让一旁来替她处理尸体的孔雀都有些不寒而栗。 「在时机到来前,另外两个,记得也要处理掉。」孔雀只好提醒她,然后便绑上面罩调配起化尸水。因为腐蚀性惊人,这种药剂只能在使用时调配。 易了容的明珠像是不愿看见那恶心的场面,走出司徒虹的宫殿,她的心却跳得飞快。 该抛下的就抛下吧,司徒虹跟她是什么关系?就像羌城的百姓跟这天朝其他百姓一样,也非亲非故,他们都能眼睁睁看着羌城受困了,她杀一个无辜的司徒虹又如何? 晏王爷曾让她夜夜作恶梦,只因为她亲眼看着一个大好的青年,被她哄着抽鸦片,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和杀人不同,她是在凌迟一个年轻人的生命啊! 她希望司徒烁已经毁去她最后的仁慈,在下手杀司徒虹时,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 终究,她还是太过软弱。 她不只被你杀了,还死无全尸呢!尸体会被融得只剩一摊水啊,她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个任性无知的小女孩罢了,呵呵呵…… 明珠倒抽一口气。血蛊已经替她抵了一命,她不应该再听到那些声音才对!她抱着头,脚步癫狂错乱地跑进花园里,仿佛躲避着什么。 杀!杀了天下所有姓司徒的,杀了司徒烁,然后就轮到那两个孽种了! 那些可怕的声音,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那两个孽种是谁?是司徒穹和司徒雨吗? 「公主?」被命令守在花园外围的宫女们,有些担忧地看着她们的公主。 司徒虹蛮横骄纵,宫人稍有不顺她的意,轻则一阵凌虐,重则被打死,所以根本没人敢对她的命令有任何质疑和异议。 孔雀替她处理完尸体,房间只剩浓浓的恶臭,明珠一点也不想知道他手上那包东西是什么。他扮作一名常在宫内走动的命妇,离开了,留下明珠招来宫女,把她的寝殿里里外外打扫一遍。 「今天的事,要是你们敢向父皇泄漏一个字,我绝不会饶你们。」 宫人们全都惊慌地跪了下来,「奴婢遵命,奴婢不敢!」 穿着一身大红宫装的明珠把寝殿留给奴才们整理,闲步来到花园里,转眼间那株海棠被她面无表情却目光狂乱地,拔个精光。 一个,两个,三个……接下来是谁?他们一个也别想逃!她咯咯地,在月光下,笑声如银铃,脚步似醉非醉,在一株株海棠间好像跳舞那般地旋转着,素白的手发狠地摘下每一朵艳红似泣血的海棠,将它们揉碎,姣好的容颜噙着天真烂漫的浅笑,眼底癫狂的光芒却让人禁不住打起寒颤。 就要风云变色了。 樊豫的持国公府,在八年前初进门的持国公夫人佟幽花搬到鲲城后,短暂地沉寂了一阵子,没多久又恢复笙歌鼎沸,樊豫其实无心饮酒作乐,只是如此才不至于引起司徒烁猜忌。 今晚,一如过去,朝中文武几乎没有不赏脸赴宴的。 樊豫高坐正位之上,神情一反过去的百无聊赖讥诮,冰凿似的冷脸没有任何波动,一双眼却如鹰隼扫过席间所有人。 第四十二章 几乎,只要在朝中握有内政军务实权的都到了。去年司徒烁罢了右辅辛守辰的官,朝中再无第二势力能他抗衡,起码能成气候的还没出现,于是一时间,原本巴结他的更巴结了;不屑巴结他的,也察觉到自己处境艰难,要嘛低调过日子,要嘛放下身段靠拢他。 「大人多年来始终深得圣上器重,如今更是一肩扛下我大朔朝内外政的重担,为了我大朔朝千秋万代的基业,大人千万保重玉体,只要大人有任何需要我等效劳之处,我等必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不知是谁起身敬酒,慷慨激昂地拍了一大段马屁,当然也大有毛遂自荐的意思,果然引来一片赞同之声,当下每个人都不想被专美于前。 樊豫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今晚他难得没戴上面具,露出脸上出身奴籍的烙印,却无损其容貌的妖美,果然如传言那般魅摄人心。他将喝干的酒瓶轻轻搁回桌上,慢条斯理地道「那么,就请你们从今天开始,消失吧。」 话落,所有人几乎都没意会到是怎么回事——或者他们也无从「意会」些什么,顷刻,整座持国公府,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和漆黑。 文武百官一夜间「消失」了。 同一时间,连结外五路的数座大城,纷纷封城,并且封闭驿道,帝都周围三路大军在同一天夜里,朝帝都以急行军的速度前进。 在司徒烁命皇军武装龙城的同时,樊豫,樊颢,以及仇余凤,带领三路人马包围了龙城。 杀!杀光他们! 「姊……姊姊?」 明珠看着眼前明明模样成熟却神情憨傻如稚子的男子,前一刻嗜血而狂热的眼突然间回复澄澈,在看清两人站在高楼边缘的瞬间,她惨白着脸往后跳,同时一把拉住男人,两人双双跌回扶拦内的楼台之上。 「姊姊……好玩……」司徒穹坐在地板上拍手大笑,浑然不知自己差一步就要让明珠推下高楼。 这是第几次了?她自恍惚间清醒,发现自己差一步就能够达成仇余凤交给她的任务。她显然不够狠,才会总是临阵脱逃,并在事后心有余悸地发抖。 不,不只是这样。她不是第一次杀人,但身体被种下妖蛊之术的这一年多以来,她脑海里出现的幻觉和声音越来越可怕。 叛党包围龙城已届一个月,皇军和叛军有厮杀也有对峙,而她身处深宫,却总是不停地看到和听到这龙城每一个角落正在发生的事。她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问题,但是她曾听闻司徒烁的影武卫,那群被鬼域妖蛊之术附身的高手,也有相似的能力。 显然,在他们身上是能力,在她身上却成了难以掌控的癫狂之兆。 也许是当初种在她身上的蛊,虽然救了她一命,但也留下后遗症。 明珠将司徒穹送回他的寝宫,然后像一缕惊恐的游魂般躲在暗影中。那些声音和影像不停朝她涌来,就算她失控地奔回司徒虹的寝殿躲起来,也于事无补。 她看到原本包围龙城的叛军在皇军的反击下,只得占据了帝都的南方作为据点,他们开始因为苦等不到援军而军心浮动。 她看到皇军夙夜匪懈地戒备,却人人都开始担心,是不是又要开始打仗? 她看到司徒烁无所谓地坐在袁妃寝宫中,闭目凝听根本不知道已经天下大乱的袁妃念着手中的诗经……那原是极为和谐的一幕,但她看到袁妃眼下的恐惧和疲惫——她已经这么念了三天!念着同样的东西也好,司徒烁就要听她的声音。 她看到仇余凤逼迫樊豫喝下毒药示诚,眼里浮现报复的快感。 她看到樊颢……不,那是阳?为什么是阳?她惊觉他和樊颢的模样不断交错,到最后合而为一,然后他像复仇的使者那般走进太和殿,走向高坐在龙椅上的司徒烁。 那座空旷的,魅影幢幢的大殿上,只有两个……神似的男人。一个仿佛高高在上的巨人,睥睨着妄想天抗衡的蝼蚁;一个沉默而坚决,眼里燃着她再熟悉不过的烈焰。 她看到他们手上的剑,刺进彼此的胸膛! 瞬间,她尖叫着醒来,一时分不清是现实或梦境。此刻是现实或梦境?方才的一切是现实或梦境?那些人……她所看见的所有人的情绪,全都像针一样直直往她心窝和脑门上扎,他们的恐惧,忧心,愤怒,狂乱,完全渗透了她,让她浑浑噩噩,唯一的念头就是,她要到太和殿去! 来,到我这儿来。 脑海里再次出现尖锐而疯狂的声音,她一路上和它拔河并抗拒着,可惜最后当她回过神时,她已经站在后宫的禁地深处。 她竟一眼就认出这个从来不曾到过的地方,是当年华才人被打入的冷宫,她在这里失去第一个孩子。明珠身上的冷汗浸透了全身,她完全阻止不了自己的脚步,她的脚仿佛有自己的意志般,径自踏进颓圮的冷宫。 在这儿,在这儿。对。 冷宫的陈设,似乎自遥远的某个过去就不曾变动。明珠的脑海里又出现可怕的幻象一个女人因为饿极渴极,在地上爬行,她即将临盆,羊水已破,可那些人正在等着她和孩子的尸体,大胆的宫奴已经备好了棺材,料想被断水断粮数日的她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她几乎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但那个等着见她尸体的女人忘了,她华丹阳不是寻常弱女子,她是冰仙子的高徒,她熬过生产的苦难…… 明珠突然趴在墙边,开始剧烈呕吐。 她吃掉自己的孩子。像厉鬼一般,把虚弱得哭不出声音的孩子吃了。那一瞬间她的恨,她的崩溃,她的……饥饿,无比熟悉的饥饿,占据了明珠的每一分知觉。 她懂,她懂!那可怕的,绝望的,宁愿自己不是生为人的饥饿!女人的仇恨明明那么毒烈,她却悲伤地痛哭了。 她要活下来。她瞠圆的、淌泪的眼,凌乱的发丝,血腥斑斑而且撕咬着自己骨肉的嘴,让前来收拾她尸体的宫奴吓得魂不附体。 后来,华丹阳像变了一个人。 皇后和万国师仍然想尽办法封住她的阵术能力,万无极那家伙虽然只有徒具华丽皮毛,却无真正用处的道行,但他确实意外地从某个高人身上,学会要怎么让一个阵术师功力尽废的方法。她那时又病又饿又有孕在身,能力原本就特别虚弱,加上当年她的能力确实还不足以对付万无极那小人的伎俩。 她只能靠卑躬屈膝来为自己赢得一点筹码。 后来,她以自己的能力替皇后杀人。宫中永远都有皇帝的新宠,那种可怜的,永远只会戒惧新人比自己更美更有本事的女人,只得一再地拔除还没有能力成长的新苗,好保住自己可悲的位置。 她谨记自己遭到万无极那小人陷害的耻辱,她太大意了,向来将阵法当成武器,却以为在深宫中没人能拿她奈何,所以她荒于精进了。 终于,皇帝被她逼死了,废皇后也是……呵,她当然会用特别的方法对付那女人。事实上废皇后死于她夺权后某一年,而非外传老皇帝驾崩的同年,她用阵法把她关了起来,当年加诸在她身上的痛苦,她加倍奉还!哈哈哈哈…… 万无极呢?她阉了他,将他关在天牢里,日日凌迟。 她为何饶过司徒凊? 不只是因为司徒凊精通咒术,也因为她是唯一在她被断水断粮那时送东西给她吃的蠢女人。 第四十三章 可惜她太蠢了,大摇大摆地进出冷宫当大善人,被皇后得知,便下令禁止长公主踏入冷宫,那个白痴还真以为后宫的斗争只限于一点小小的惩罚,其实没有那么残忍呢。 啊,至于司徒烁。 他清楚自己的母亲干了什么好事,却从来只会袖手旁观。当然了,因为那攸关着他的东宫地位啊。 狼族巫女解开了封印他记忆的咒术,然而解开封印记忆的咒术,并不代表能同时唤醒他在记忆被封印以前就中了迷魂咒而空白的另一段记忆——她把他关了一年,逼他她交合。其实大多数时候是不用逼的,男人嘛。 等到她发现自己受孕之后,便把司徒烁像废物一样丢出皇宫,她命令奴隶贩子把他带到远远的,一路上能多折腾就尽可能地折腾,然后在离天朝最远的地方,杀了他! 她没想到奴隶贩子让他逃了,但无所谓,她有秘密武器——她的孩子最终会成为她名正言顺掌握大权的武器。 可惜,她的秘密武器被司徒凊识破了,女人怀胎十月,她们俩又同在深宫,司徒凊时时刻刻都在关注她的动向,哪可能被瞒住? 司徒凊原以为那样的丑闻能击溃刚登基自立为女帝的她——好个华皇后,生子的时机和先皇死的日子怎么算都不对劲!但她故意让司徒凊得知这是谁的孩子。呵,司徒凊以为孩子是司徒烁和她暗通款曲的风流种,十年后司徒烁夺回政权回到天朝,司徒凊的鄙恶自然不在话下,因此司徒凊从来不愿让这个丑闻泄漏,即便司徒烁也一无所知。 司徒凊和她之间展开一场争夺孩子的战争,堂堂长公主自然不希望能够继承大统的孩子被她所控制,而她却需要孩子成为她最终的护身符——不管是名正言顺地在帝位上高枕无忧,又或者假以时日,她会需要孩子替她对付司徒家兄妹,对付她深恶痛绝的女人的儿子! 其实司徒凊根本不用费心思,华丹阳早知道,自己怀了龙凤胎。 是了,龙凤胎。 司徒雨为何平庸?她原本就该平庸,因为真正的长公主不是她。但华丹阳瞒过了这一点,司徒凊以为她生下皇子,她就故意让司徒凊成功地带走皇子,让天真的公主替她养儿子。 而她将女儿养在民间,从小教导她母亲的痛苦仇恨——都是那些人,害得母亲在地狱里沉沦,害得她们母女必须分隔两地。她们一切的悲惨,都是因为那些恶毒的魔鬼,他们应该要遭到报应! 她的儿子,也许会在司徒凊的帮助下,坐上帝位;而她的女儿,则会成为她最后的武器,假若有那么一天,她会不惜玉石倶焚——反正也不可惜啊,流着那女人的血液,流着司徒氏血液的孽种都该死!呵呵呵…… 在那时候,得知司徒烁没死,她就做了玉石倶焚的打算,并在宫外为她的儿女布置未来能为他们所用的势力。虽然她让司徒凊替她养儿子,但她其实随时能去看孩子,她还是有本事在孩子身边安排她的眼线,例如他的奶娘。 司徒凊想把她的儿子教导成明君,但在司徒烁回到天朝后,深知司徒烁对她这个篡位者的痛恨,怕连累无辜的孩子,故而瞒住这孩子的存在。那时司徒凊也许以为,自己还能活着想办法让侄儿登上帝位,可惜她料错了。 华丹阳偏偏要让儿子知道,这座皇宫里没有真正清明的人。一旦踏进这宫闱里,在这儿出生或在这儿死亡的,每一个都是罗刹恶鬼。 对了,在宫里,每一个皇族女眷生产,太医院都会记录,无论如何必须确实地记录,但后来她将太医院全部换了自己信得过的人马,真正记录龙凤胎皇子皇女出世纪录的本子,被她藏了起来。 她藏在哪儿呢?呵呵……找到了。 明珠浑然不觉自己从踏进这座冷宫后,一举手一投足仿佛变了个人,嘴里还不断地喃喃自语。她像对冷宫无比熟悉似地,找到一处破败的卧室,在墙上的暗格里翻出一把钥匙,打开床头的五斗柜,一本册子赫然摆在里面。 翻开册子有纪录的最后一页,上面写了龙凤胎皇子皇女的生辰—— 丙午年已亥月甲辰日子时,皇子司徒阳,皇女,司徒月。 突然间清醒过来的明珠,瞪着那熟悉到她完全能背住的生辰,吓得将册子掉在地上,呼吸困难地握住她藏在怀里,始终不离身的两个香囊。 杀!杀了全部的人,然后就轮到那两个孽种! 泰平二十三年,五月十八,翟元路,泰元路,启元路三路军队,包围帝都,司徒烁以强势皇军将整座帝都武装,宣布戒严。 五月三十,城内叛军皇军在帝都内划分出势力范围,两军僵持不下。 七月十日,开元路,晋元路,封元路三路骑兵,突破封城,赶回帝都护驾。时间拖得越久,对叛党越不利。 月夜,宫灯摇曳,阴影在黑暗中耳语,仿佛有只巨大的兽,千百年来盘踞在这殿中,狰狞地张大了血口,讥笑那些为了爬上这个冰冷且荆棘缠绕的王座,甘愿化身为罗刹厉鬼的愚蠢虫子;笑他们自以为登上了王座,自比为天,却不过是祂掌中任由操弄凌虐的傀儡。 这只巨兽,自人类文明起始,就不断被那些厉鬼的贪婪喂养,它巨大的阴影足以笼罩这世间,它的利爪戏谑地操控历史的巨轮,愉悦地享受着巨轮下被辗碎的苍生哀鸣。 偌大的宫殿,只有王座上的司徒烁,一身玄袍,霜白色长发披在身后,冰冷得仿佛不属于世间、傲慢地背叛岁月洗礼的俊美五官,在巨兽的阴影中,似妖,似魔,霸道凛冽。 驱散不了黑暗的火焰,徒劳地在虚无中用苍凉的线条浓淡,凝结出亘古的孤寂。他是这历史的王道梦魇,却也扯不断那冷酷嘲讽的无形丝线,以可悲的胜利者姿态,高高在上地坐在仇恨权力的冰冷王座之上。 他会赢得最终的胜利,他早就知道了。 沉静的,坚毅的足音,自大殿之外,像无法阻挡的宿命,以它不疾不徐却必定会降临的力道速度前进着。他不会说那是从容的,因为在曙光未至,胜负未分的此刻,他们都不想掉以轻心。 那些叛党牵制住龙城禁卫军又如何?他等不及要开始这场谈判了。 啊,他是否太把他年轻的对手当成一回事了?当他知道樊豫带头造反,他确实是震惊的,确实也严阵以待,并且终于明白自己轻信樊豫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多年来他重用樊豫,不只因为樊豫在司徒凊身边学得不少治国之道,更因为他相信樊豫会为了司徒凊,乖乖地替他守着这个国家。他相信就如同樊豫当年认命地喂了司徒凊喝下毒酒,如今就算大权在握,他骨子里始终是奴隶。 两军在帝都内对峙一个多月,皇军的探子,以及他手下仅剩为数不多,但依然能力强大的影武卫回报,樊豫早在一个月前便不知所踪。他是该起疑的,但紧接着他年轻的对手所走的每一步,都轻忽急躁得不像他的父亲。 眼前,他的对手不是樊豫,而是樊豫那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子。原本前途大好的年轻人,此刻他心里必定是忐忑的,尽管他的脚步不曾慢一分或急一分。 司徒烁的嘴角,缓缓地,勾起一抹从容不迫的笑,有几分嘲讽。 直到一身黑衣黑斗篷的樊颢踏进殿内,司徒烁的笑凝结在脸上。 第四十四章 有一瞬间,这一切仿佛似曾相识,让他晕眩而恍惚。直到他想起多年前,他也是这么走进太和殿,宛如复仇使者,正面那个女魔头对决——他曾经看过这一幕,在华丹阳的轮回阵幻境里,他以为他从华丹阳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不,不一样,那时他一头白发,而这年轻人墨黑的发正张狂地随夜风飞舞。幻境里是白发或黑发?他记不清了。 樊颢腰间佩着长剑,面无表情地维持着同样的步伐,来到司徒烁面前,甚至一点也不忌讳地登上通往王座的阶梯,双眼瞬也不瞬地看着他。 「你是来送降书的吗?」司徒烁嘲讽地轻笑。 「原来坐在这张椅子上会产生幻觉,还是你夺回国家后每天最耗费心思的是编织这些可笑的想象?」 「如果你靠你父亲攻进帝都,那我知道我为何会赢得这场胜利了。」司徒烁仍是大剌剌地坐在皇位上,脸上的嘲讽更明显,「原来我的对手是个靠嘴巴打仗的年轻人,我是不是太认真了点?」 「你还没有赢,已经怕到发梦安慰自己了吗?」 「快了。」司徒烁终于起身,两个身高相当、容貌也神似的男人彼此怒目而视,「你觉得我没有料到这一天?你觉得我会对你们在我的军队放那些虫子毫不知情?我在轮回阵里看过这一切,你想知道它告诉我的结局是什么吗?」 樊颢听过轮回阵,却没想到司徒烁曾在轮回阵里看过这些…… 不!他只是虚张声势,如果轮回阵预知他的胜利,那么这代表什么?轮回阵只会让人看到最悲惨、最痛苦的…… 樊颢神色一凛,抽出腰间长剑,司徒烁的笑容更加扭曲了,「是啊,来吧!让我看看年轻的叛党领袖有何能耐,然后我会考虑告诉你,结局时你该如何!」他亦拔出长剑,迎向樊颢的袭击…… 七月十一日,凌晨,第一道曙光降临大地,开元路,晋元路,封元路三路精兵,包围帝都城外叛党,并擒下叛乱分子,帝都内皇军铁血压制乱党。司徒烁失去当年助他复国的大将,但他从未疏忽在军事上的整备,作为外五路、皇朝对外屏障的大军之精实,远远非内三路大军所能比拟,所以他从没打算将军权交给自己以外的人。 近两个月的内乱,宣告平定。叛党一行人等押入天牢等待秋后处决。 司徒烁将叛党一行人全鋳上脚镍和手鋳,而樊颢已经先他们一步押入大牢。对这个「故人」之子,他当然会给他特别的待遇,他需要他引出樊豫。 他偏要高高坐在帝位上,嘲讽地看着这些妄想天抗衡的人生得什么模样,他老早就听说过他们的事,多年来如鲠在喉、如芒刺在背地想要逼得他坐立难安,他怎能不好好让这些人看着,他有多坐立难安? 「阿弥陀佛,陛下承天之眷命,为天下共主,能否让贫尼为陛下说一则故事?」 在禁卫军要以武力挡下那名灰袍尼姑之时,司徒烁已经抬手制止,他原本背过身去的身影因为那嗓音而顿了顿,有些不敢置信地转过身来。 那名身着灰袍,披着白面纱头巾的尼姑双手合十走上前来,坦然迎向他的注视,接着伸手将面纱头巾取下,露出带发修行的头以及大半部被烈焰灼伤的脸来。 司徒烁脚步有些踉跄地,缓缓步下台阶,双眼瞬也不瞬地看着那女尼,好像在这浊世的恶魇中蓦然惊醒。 「你……」 是世事嘲讽苍生的癫狂,抑或世人太痴,令世道满目疮痍? 为何,当年迟迟不下的雨,不肯给他留下一点希望的雨,太迟太迟地,在这个时候滂然骤临? 司徒烁仍下令将叛党尽数收押,独独将那名尼姑留下,甚至喝叱了原本想擒下她的皇军。他像不信邪那般,带着她来到那座他总在下朝后独自留连的花园。我在宫外给你盖座花园,让你行医济世,每天晚上我下了朝,便回到花园里,陪你过平凡日子。 她可记得? 桌上摆了茉莉茶叶和煮茶的器皿,以及宫人为他备好的,今年初春自梅树梢储下的雪水。春夏引梅水,秋冬储秋水,秋水白而冽,梅水白而甘,烹茶秋水上之,梅水次之,过去她其实不曾坚持,全是后来司徒烁和葛如黛过惯了奢华日子,养刁了味蕾。 但她仍是坐下来,为两人煮一壶茶。司徒烁坐在她身前,瞬也不瞬地看着那些他曾经一遍遍在回忆里温习的一举一动,如果这是梦,那么她脸上的伤未免也丑陋得太过真实。 他不想开口破坏这一切,可又不愿这一切只是一个玩笑,又或是一个阴谋论计——多可悲?那单纯、淳良且无瑕的一切,随着那把火,再也找不回来了,此刻他所想的还是阴谋论计。 「你这些年,就跟着那群乱党,在我脚下到处作乱?」他开口竟是这句。 自在却一点也不在意,「贫尼一向喜欢劝人往好处看,何来作乱之说?」 「所以你阻止过他们?」他显然乐意相信她,尽管还有更多的疑问。 「任何会制造更多悲剧的,我都会尽全力去阻止。」 「想必那不包括让一个丈夫知道他的妻子平安无事。」 自在定定地看着他显然有些不满的神情,过了一会儿才缓缓道「这就是我要给陛下说的故事。」 「你说,我听。」他将她递过来的茶一仰而尽,她来不及阻止。 「小心烫!」嗳,怎么像个赌气的孩子似的?她一边给他倒了一杯冷水,一边道「很久很久以前,我似乎是个相信世上会有跟我一样好事的人,会在乱世对受苦的人伸出援手,会宁可自己有一分力便出尽一分力。 「我不自量力地揽了一堆麻烦在身上,没想过远在前线,分身乏术的家人会担忧,独自带着那些又病又穷困的难民出发去寻找帮助。 」谁知道,也许我运气不好,始终没遇到,直到有一天,一个我曾经帮助过的孩子,他因为偷窃而落入痛恨小偷的炎武部落手中,为了保护自己,只得向他们泄漏我的行踪。那些人曾因为我用医术无意间冒犯他们的神明而感到愤怒,因此开始追捕我,并且将我带回他们的部落,接受他们的神只审判,他们将我判以鞭刑火刑,原本我的故事在这里就该结束了。 「你知道白月族吗?他们是一个乐天,但被讥笑为胆小、没尊严的种族,只要任何人向他们展示武力,他们都会投降。这个民族在南方一块小小的,贫困的土地上安适地过自己的日子,直到天朝的女皇驱赶他们,而我在因缘际会中救了那个白月族的孩子和他一家人,在我被炎武部落擒捕后,他知道他犯了错,对胆小的白月族来说,或许会就此屈服于暴力之中,但那个孩子没有,他想尽办法用他学会的一点骗人伎俩,在我被送上火柱之前把我救了出来——遗憾的是,当时跟我一起流浪的病人,同样要被处以火刑,他却只有能力救我出来。他背着承受了一夜鞭刑而昏迷的我,连夜回去找他的家人,后来他们决定,为了我的安全,至少在战争扩大前必须躲避天朝炎武的追杀,他们将我带到南方,当时唯一没被战火波及的偏远之地,他们的故乡。等我休养好身子,他们再陪我上天朝找我的丈夫。」 自在说到这里,看着脸色发白的司徒烁,笑了,眼眶渐渐泛红。 第四十五章 「是的,但我的丈夫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善良的大朗,他回到天朝后,为了惩罚背叛我的白月族,发动军队,将原本早已无家可归的白月族难民尽数屠杀,并且焚毁他们临时搭建的村子,我因为那个胆小的孩子而逃过炎武人的火刑,却没逃过我丈夫的报复。 「我对他们充满愧疚,而且被火灼伤,几乎难以活命,但是白月族的巫女仍然带着我逃了出来,她看出我了无生趣,于是分道扬镳之前,她决定送我最后一个礼物「要不要恨天朝的皇帝,是我们的事,但是你是好人,我只能帮你到这里,帮你忘记让你最伤心的事。」这是她对我说的话。」 她看着司徒烁,他怎能一脸做错事的孩子乞求原谅的模样? 他不只灭了白月族,刻意掀起炎武的战争,无视两国当年和亲时的盟约,最后更用了最卑劣的手段,破坏炎武的圣山,引来炎武境内天灾,借以赢得胜利。 他甚至无视子民的苦难,狠心舍下羌城来顾全他的「大局」,并且以对明氏一族的惩罚来立下威信——他是这么对天下人交代的,政治从来没有绝对的真假,无法取舍调兵的利害是真,想杀明氏一族也是真。清明的治国之道也许存在,但人性却让它永远成为传说,反正为政者从来不缺更多更漂亮的借口来对人民「交代」。 也许对天朝的后人来说,他解决了天朝百年大患,炎武族至少要数十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国力,何况战争从来就不存在所谓仁慈,他对炎武圣山做的事,也许迫害了当时所有炎武的老弱妇孺,逼他们在穷途末路、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让出原本属于炎武的土地,那些抱着病死或受伤而死的孩子尸体的母亲,那些亲手火化饱受战火凌虐的骨肉的老人,那些已经没有能力反抗的天朝的敌人,两眼茫然绝望地挥别自己早已破碎的家园,被天朝的军队追赶着,却不知何处能有自己一片立足之地。 但若非如此,长达七年的战争无法结束,战败者的下场本就是如此。 真是这样吗?后人也许会这么歌颂着他,大败炎武后,他创造了丰饶盛世,扩张了国土,他严厉地惩处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但也大方奖赏那些功臣。 然而,只要能够胜利,其他都不重要了吗?用子民的鲜血染红的盛世,践踏敌人的尊严得到的胜利,真能长治久安? 历史或许没有是非对错,强者的脚下从来都是枯骨如山,但这样的强盛有意义吗? 自在笑得有些凄怆,「每个人都有伤,但是不代表他的伤赋他权力伤人;保护自己,也不代表能够对别人赶尽杀绝,我当时并不知道我会忘记什么,但是很显然,我忘记了我的丈夫,我忘记了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日子……」 对不起。那是那一天,她最后对他说的话。 【第十章】 母亲为司徒皇室所准备的大礼,谁都逃不掉! 这才是华丹阳轮回阵的最终仪式。 那个被逼得吃了亲生骨肉才活下来的女人,如何甘心就这么败给司徒烁和他的走狗?她才是真正连自己的心肝都吃了,能司徒烁斗到底的罗刹厉鬼! 她要司徒氏兄妹反目成仇,要司徒皇室上演骨肉相残的戏码,要让这一切在未来给她陪葬,连她生下的两个孽种也不例外! 以被诅咒者骨肉至亲的鲜血为咒,以镇守司徒皇氏五行方位的司徒氏先祖墓地为阵,让司徒烁咎由自取的动乱为破阵的起始,五阵倶破方能催动咒术,华丹阳是有资格让司徒烁不得不联合单鹰帆、单凤楼、辛别月樊豫之力,才得以被打败的,她创造出狠毒至极的千年轮回阵,对付司徒烁。 司徒烁势必容不下炎武,这是华丹阳对他的个性下的赌注,因此也用尽心思,不让远嫁炎武皇帝的小公主司徒凝有机会怀下武皇继承人。 司徒凊曾说过,为了保护镇守天朝五行之气的墓穴,当年点穴的阵术师藏起了其中一座,而这座墓穴的位置,只有历代的镇国巫女知道。樊豫却说,司徒凊料错了,因为他无意间得知了这个不外传的秘密。 轮回阵,究竟是预知人的未来,或无形中暗示并引导人走向那个未来?天人转世的樊豫是唯一能在阵中抵抗华丹阳那些幻境的,在角力过程中,他或许窥探了华丹阳,却也有可能不自觉地中了华丹阳的暗示——他自以为用九死一生阵困住司徒凝,能保护她不再受无间罪咒之苦,并且将镇守天朝五行之气、被藏起来的那座墓穴移到九死一生阵中,妄想造出一条反其道而行的脉。只进不出,此阵必毫无破绽,他在阵中安排的一切会确保没有任何人能离开九死一生阵,世间也没有人能找得到这座阵的确切位置。却没想到果然如华丹阳所期望,他以阵法守住的隐藏龙脉,竟因心软地放了阿斯尔进阵内找司徒凝,让他们夫妻团聚,最后却被躲避天朝追兵的阿斯尔给破了。 接下来是必然会遭到司徒烁忌恨、镇守羌城的明氏一族,终将在司徒烁对预言的惊恐,咎由自取下成为以鲜血和怨念破阵的祭品;然后是她未能及时做好安排,只好留给女儿完成的蟒城凛霜城,直到最后帝都城郊的这座皇陵,五座阵破,最终魔咒才能以真正的巫女公主鲜血为钥匙降临人间!她要那个造成这一切悲剧的男人陷入疯狂的魔魇之中!仇余凤独自站在帝都城郊的龙穴中央,目光狂乱地狠狠在自己手腕上割出一道深刻的刀口,让鲜血流入龙口…… 被吸引而至的庞大怨灵,在地狱入口挣扎着,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个女人的儿子!他必须死! 司徒烁仍是将叛党主谋全部打入大牢,等待秋后处决,至于主谋者以下,只要他们画押供出怂恿他们参叛变的主谋,一切既往不咎。司徒烁让这些人相信要免于一死,就必须有人完全承担责任,替全部的人上断头台,否则只会连累所有人,毕竟这位暴君可是曾经眼也不眨地下令抄九族,如今这样的判决已算是相当仁慈。 在操弄人心方面,他果然很有心得。 樊颢身为主谋之一,司徒烁将他囚在特别的牢房,因为他需要靠这个年轻人引出樊豫。 至于自在,司徒烁将她安排在那座花园里。就如同当年的约定一样,只不过当年他是为了妻子打造的,而如今他调派来数十名女卫作为花园的守卫,虽说是为了保护她,但也几乎等同监视。 不过,她也不觉得哪里不好,这地方反正挺舒适的,虽然不是旧的那处,但仿得极相似,真是让她怀念。 司徒烁就如过去所承诺的,每日下朝之后到花园里来。 叛军失败后,失踪两个月的文武百官全都在持国公府里找到了——一个个肚子都肥了好几圈,可以上神桌了,看样子樊豫对他们挺仁慈啊!这让司徒烁不无兴起换掉这群酒囊饭袋的想法,被困在阵法里两个月,只知道享乐,他还需要指望他们忠君之事,担君之忧吗? 他一到花园里,便待上大半天,在这里和自在一块儿用膳,入夜了才回寝殿,让自在也松了一口气,她虽然对自己的模样早已释怀,但是面对过去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心里还是有一些介意。 第四十六章 自在并没有放弃说服司徒烁网开一面。她知道再仁慈的帝王也不可能允许造反,更何况司徒烁向来和仁慈扯不上关系,但起码她应该阻止他杀樊颢。 她不知道樊颢的母亲是谁,但是当初她对仇余凤玉石倶焚的做法表示不赞同时,仇余凤便把樊颢的身世告诉她,目的当然是为了说服她,就算他们成功拉下司徒烁,天朝也不用担心皇位后继无人。 樊颢确实有几分像司徒烁,而这番说词后来也得到樊豫证实。 因此,自在根本没想过,当年司徒凊为何顾忌不说。但话说回来,如今就算瞒着不说,樊颢同样难逃一死。 她静静地观察司徒烁知道这件事之后的反应,却见他不怎么震惊,也许早有猜测。 「你是要我,将来把皇位传给一个随时准备杀我的……「儿子」?」他的神情和语气无比嘲讽。毕竟是皇帝,亲生儿子带头造反,也仍是谋反,不可能享有特权。 「你要传位给谁,那是你的事,我只是希望不要看到父子相残的惨剧,他从来就不是以皇子的身分被养大,对你没有感情也不能怪他。」 司徒烁重重地放下茶杯,沉默半晌。「我自有打算。」然后便不再开口。 自在不由得叹气。也许当年她对他,真是认识太少。她所熟悉的,一直不是身为皇帝的司徒烁。 司徒烁将樊颢软禁在深宫。 他以前是见过这孩子的,当时其实怀疑过,这孩子的眉眼有几分像司徒家的人,不过他只以为这孩子是司徒凊所出;但如果司徒凊基于报复他而藏起他儿子,那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樊颢是他儿子,那么确实是如今他唯一适合继承皇位的儿子——樊豫和司徒凊这如意算盘打得真响亮,只要扶持樊颢登上皇位,他们就能名正言顺地挟天子以令诸侯!可惜司徒凊已死,而樊豫这辈子最好别再踏进天朝一步,他不打算上演虎毒食子的戏码给他们看,但樊颢这辈子也别想离开深宫! 司徒烁前脚才离开,易容成司徒虹,神情恍惚的明珠便找到这座宫殿。扮作皇帝最纵容的公主——最宠爱其实未必,明珠到现在也没见过司徒烁几次,他大多数时候是待在袁妃那儿,而且据宫奴的表现来看,司徒烁跟袁妃待在寝宫时,最好连她也别去打扰。明珠自然不会自找麻烦,但她也忍不住怀疑,司徒烁难道真的特别宠爱性格易怒乖张的袁妃?这宫里多的是比袁妃更貌美,更温柔的女人,看来司徒暴君的喜好特别怪异啊! 但无论如何,旁人相信司徒虹是最受宠的公主,因此她在后宫几乎是畅所欲行,除了某座花园,龙城里还真没有她不能去的地方。 她进到软禁樊颢的寝宫时,宫廷守卫有些紧张地看着她,而被司徒烁派来照看樊颢起居的张公公只是冲着守卫摇摇头,然后一脸他也怕了这骄蛮公主的无奈表情。 他失败了!他竟然失败了?不可原该! 明珠脚步极轻地接近樊颢,靠在凉亭扶拦上喝闷酒的樊颢即使有所察觉,一开始也并未太在意。司徒烁显然不打算杀他,从他在这座宫殿里里外外部署的守卫就知道,他派出了最顶尖的高手来「保护」他,反过来说自然就是监管了,那么他在这里恐怕没有任何人动得了,谁会想袭撃他? 明珠的脚步轻得不像自己的,她像一缕游魂在龙城里游荡多日,这深宫里多少秘密怨气,那些蛰伏在每一道阴影中,附身在每一处古老事物里的黑暗情绪,再再都让她体内残存的蛊毒发作,迫使她每每和汹涌而来的戾气狂暴的杀意对抗着,直到筋疲力竭,再回神时连自己都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只能庆幸无论她在这宫里多自由,都还是困在巨大黄金笼中的鸟儿,飞也飞不出去。 当她冰冷的小手按住樊颢的颈子,樊颢立刻反击,粗鲁地将她拽到身前,他没有见过「司徒虹」,但是从她的衣着打扮来看,也猜得出她的身分。 「樊大哥?」明珠恍然如大梦初醒,几乎忘了自己怎会来到此地……这里还是深宫吗?为何樊颢会在此? 樊颢认出了明珠的声音。他知道仇余凤又把明珠送回宫里,仇余凤总是知道如何说服他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确实他也不知道叛变在即,他要怎么安排早该消失在人间的明珠?若是叛变失败,明珠将会无处可去,司徒烁也会更加大力扫荡他们身边的一切,倘若明珠再被抓住,她的身子禁不起再一次利用妖蛊之术重生;但只要她易容成公主,无论成败,都是一层保障,于是那时他只能咬牙答应——就算不答应,对明珠来说,他的意见从来就不是最重要的。 无论是樊颢或阳,显然都比不上她的血海深仇来得重要。这是他一直不愿意去深想,更不愿意承认,可是确确实实让他失望,让他痛苦的事实。 樊颢伸手碰触她的脸,神教内易容高手所使用的易容术他并不陌生,那些几可乱真的技术,只有接触过的人才知道辨别的方法,当他确定眼前的女子确实是易容后的明珠,便拉着她往自己的寝殿走,在进到没有任何侍从卫兵的寝殿内,将门反锁,接着等不及取下她的面具,便紧紧地抱住她。 「樊大哥?」从她认识樊颢以来,即便在她身为千夜坊花魁那时,他也不曾对她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在羌城那时牵她的手,已经是他们俩有过最亲密的行为,有时她甚至对如此「善良」的樊颢有一些怜惜。 但是,这个难得的拥抱,随之而来的却是令人迷乱的熟悉感。 樊颢的衣裳总会特别使用熏香,而阳则随身带着香包,两者味道迥异,所以有时候纵使她感觉到樊颢的气息有些熟悉,总会认为是自己多心。此时,樊颢被软禁在这里数日,身上没有惯用的熏香,当然也没带上香包,对于阳身上沐浴过后,全然洁净的,只属于他的气味,她却是再熟悉不过…… 明珠有些茫然地看着他,「你……」她伸出手,抚过他的眉眼,鼻梁,和嘴唇。过去她为何从没发现,樊颢和阳,除了那张狰狞的脸皮之外,有太多太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尤其当樊颢肆无忌惮地表现出对她的想念时,眼里灼热迷恋的神采和阳完全一样,那双眼睛,日日夜夜,连梦里也来纠缠,她怎么能够忘记?怎么能够忽略这么多的……讯息? 在雁城那时候,阳若要肆无忌惮地她缠绵,若不是在樊颢的行馆,也是在千夜坊——在神教的地盘上,樊颢向来也是备受礼遇。那时她总是担心阳的处境,被他那样坏心眼的,用各种手段欺负着,却怕极了他惹上不该惹的人,担心他的行踪被发现了,会遭人驱赶,怕自己再也见不到他,怕他被伤害…… 她盯着他的唇。啊,她是瞎了眼了吗?她吻过千遍万遍的,为何会以为那是陌生的? 是这样吗?他骗了她?他从头到尾扮演着两个角色,却对她的挣扎,她的思念,她的痛苦,视若无睹? 杀了他!杀了这孽种! 明珠神智迷离地在显而易见的证据之前挣扎,那黑暗的声音又来纠缠她。 樊豫没察觉她变得狂乱的眼神,伸手摘下她的易容面具,看着她苍白的容颜,才惊觉自己竟如此想念,想念得心都疼了啊!他像捧着珍宝那样小心翼翼地捧着她的脸蛋,肆无忌惮地吻她的唇,全然忘了自己此刻的身分,又或者其实是他再也不想玩那些迂回的游戏。 第四十七章 杀了他! 她柔若无骨的双手又不受控制地抚上他的颈项,拇指在他喉结处好似玩弄着猎物那般轻轻划着,那分明属于阳的、熟悉的气味却让明珠又恍惚地另一个不属于她的意志拉扯,这一次意外地占了上风。 她应该质问他,推开他,又或者恨他?可是那诡谲地控制着她心魂的力量却让她更害怕,害怕自己会像对付司徒穹和司徒雨那般地,想对他不利。 司徒穹仍然当她是每天善良地来陪他玩耍的「姊姊」;司徒雨则早在她偶然清醒时的警告下,现在天天把自己锁在寝宫里,可是明珠清楚,那恐怕保护不了司徒雨多久。 何不放弃挣扎?杀了他们,也许她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有时她会这么想。 但,懦弱的司徒雨和痴憨的司徒穹,和过去她所杀的那些司徒氏王爷都不一样,他们单纯得像孩子,她根本下不了手。 樊颢吻得她几乎喘不过气,她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他甚至抱起她,用衣服底下坚硬灼热的男性推挤、磨蹭着她,把她紧压在门柱上,像野兽期待着饱餐一顿那般地释放讯息,挑逗并引诱她。 「……阳?」全然没察觉,情欲风暴吹散了箝制她心灵的诡异迷雾,她只是出于直觉地抓紧残存的理智。 他怎么能够这么厚脸皮?使坏使得这么理所当然?如果他真的骗了她,那么,此刻他是不是打着无耻的如意算盘,认为自己只要任性地把她拐上床,再无辜地装作若无其事,一切就能一笔勾消? 啊,这真的很像阳会做的事。他向来就是这么任性,这么自私,这么我行我素。为什么她还是爱上了这样的男人?哪怕是现在,她的心还是为了他,狂野地鼓动着。 听见她唤出的名,他仅仅看了她一眼,却仍然不想放弃嘴里肥嫩的羊儿,继续着他的吻,熟练地搅弄她的知觉,他总是知道如何把她身上最甜蜜的情潮翻搅到最巅峰。他就像每回把她困在床上那般,眼神带笑地瞥了她一眼,继续着他恶劣的游戏。 天啊,这男人怎么能够坏成这样?他仿佛在笑她,笑她后知后觉,可又吻得那么温柔爱怜,把她拥抱在怀里,再也不放手那般地占有着。 他做错了事,却全然不觉得自己应该惭愧,反而将更加硬挺肿胀的下身抵紧了她,对着她发情。 明珠只能死命地要自己绝不再被他耍得团团转,「你怎么可以骗我?」她发现,她该恨的是自己,为何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像撒娇?她快气死了! 樊颢干脆抱住她,甚至让她双脚离地,好将自己肿胀的男性舒服地顶在她两腿之间。「你也没对我说实话,不是吗?」 「……」她应该气结,或者觉得委屈,可他的口吻依然那么宠溺。 「如果我知道养父早就加入组织,我就不用那么辛苦地隐瞒你的存在了。」他叹了口气,一边在她颈间嗅闻着,用鼻尖蹭着她的芙颊和耳朵,一边却伸出双手解开自己的裤腰带,然后去解她的。 他说的没错。宰辅之子钦犯之女,再怎么样他的顾忌都是对的,就算不提她的身分,让她住进持国公府也是个风险,樊豫酷好夜夜笙歌,府邸里总有权贵出入可是众所皆知。 那么他脸上的伤……接触过易容术之后,明珠也明白自己不用多问。 可是关于那日,仇余凤带她上帝都,让她看到的那些……明珠有些混乱,不只因为他扯下她的亵裤,开始在她腿心处揉捻着,还不停地吻着她的脸,她的唇,在她耳边像过去那样地诱哄着;也因为想起樊颢至今未娶妻妾,这是全帝都尽皆知晓的事实,樊豫极度放任自己的儿子,任由他放荡至今仍是光棍。 所以…… 我不会娶妻妾。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这个位置只会留给你。 那是真的,是吗? 然而樊颢不给她思考的机会,又或者他根本不知她内心的纠结,当下便抱起她……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每次总是这一招,狠狠击中她的软肋,让她毫无招架之力。身体上的降服仍是次要的,要紧的是心啊,满满的,因为心疼他,怜爱他,于是只想献上全部,将他紧紧拥抱。在欲焰如野火燎原的此刻,她全然忘了在雁城那时,他是怎么把她耍得团团转,她怎么哭得伤心欲绝,而他隔天竟然可以厚着脸皮无辜地笑着来找她;忘了他如何贪婪地,放肆地享用她,却在风一般潇洒离去后,又扮作连碰她一下小手都会脸红的樊少爷,来索求她的陪伴,吃也吃得餍足了,思念也被安抚了,却不管她那时一颗心乱纷纷? 樊颢由她臀后托着她,干脆踢开落在脚边的长裤,走回床榻,毫无顾忌地剥光她的衣裳。当她雪白的身子横陈在他眼前时,他毫不客气地吮吻着,享用着,一点也不在乎他们此刻的处境,要是被撞见了有多危险。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他总是想要就非要得到手不可,到底是哪来的这么任性到极点的家伙? 他把每一处他觉得可口又可爱之处,反复地吻出了红痕,幼稚地宣示所有权。然后才霸道地覆住她的身子,蛮横地挤进她两腿之间,这一次依然满满地占有她。 明珠只能忍住呻吟,怕有谁在窗外察觉了,他却抬高她的膝盖,更加蛮横地侵犯她,挺直了身子,非要看她怎么被他欺负得泫然欲泣不可。 直到明珠咬着唇,泪眼控诉地瞪着他,他这才心疼了,舍不得了,俯下身来吻她的眉眼,她的鼻子和嘴唇,可野兽般的侵略却从未歇止。 如果不是碍于门外那些被派来看守他的恶犬,他几乎想把她扣在身边,朝夕都不离分。但最后,他仍是替她穿上那不甚轻松的宫服,再转身去取被随意踢在一旁的长裤。 回过身,却见明珠双眼又再一次涣散地,一边梳着自己的长发,一边喃喃自语。他回到她身前,蹲在她脚边看着她半晌,却不见她回神,只是说着诅咒似的、恶毒的话语,神情过去他所知道的她判若两人。 「明珠?」他不得不伸手握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扳向他。 别想逃! 她在瞬间目露凶光地瞪着他,甚至紧紧握住银制发篦,梳齿都陷进掌心里了,樊颢担心她受伤连忙扳开她手指,她转而丢了梳子,双手袭向他的颈子。 这是她今天第几次对他的脖子有兴趣了?樊颢终于明白,今天在外头凉亭里见到她时,她就有些不对劲。 他没有和她比力气,不想伤了她,明珠仿佛也独自挣扎着那般,身子一颤一颤地,涣散的眼渐渐有了焦距。小 「……阳?」 樊颢坐上床,将她安抚地抱在怀里,「没事了。」他说着哄骗她的话语,心里却已经猜疑起,仇余凤说种到明珠身体内的蛊,只要替她死过一次,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话究竟有几分可信?那女人毕竟前科累累,话只能信一半。 「你……你要想办法离开这里。」她原以为,对司徒雨和司徒穹那些控制不住的杀意,来自她无意识的恨,但那个黑暗的声音连阳也想杀! 为什么?因为……她在冷宫里「看」到的那些幻象是真的?那一本册子里写的,和阳的生辰八字完全吻合的司徒阳,就是……她心里的他?明珠始终不愿去想,更不愿相信。 第四十八章 阳是樊颢。她宁可接受这个答案。他的父亲是当朝宰辅,而非司徒烁。 但,阳也说过,他是被养父抚养长大的。如果他不是司徒烁的儿子,叛党大败的此刻,司徒烁为何将他软禁于此?她曾立誓杀尽司徒氏血脉,如此,是不是连最心爱的男人也不能放过? 他不是司徒阳,绝对不是! 如果他是呢?她怎么能放任自己再他纠缠?尽管阳和明氏一族的冤案并没有任何关系…… 呵,那些被她杀害的司徒氏血脉,不也同样是无辜的? 「待在这里不好吗?我就想待在这里,天天都能见到你。」他偏偏一脸满不在乎地道。 「不行!」她怕他不能理解,语无伦次地急忙解释,「我……我会听到一些声音,然后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我不知道……我怕……」 「我懂,我懂。」樊颢只是抱住她,安抚地说道,「没事的。」 他根本是把她当成受惊吓的小女孩一般抱在怀里哄着,完全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明珠气结,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是一座颓圮的城市,被血色的天空所笼罩,城市之外只有废土倒塌的墙,城市之内处处是焦黑的尸块,刺鼻的恶臭让任何生物都难以忍受,于是连向来横行的鼠辈也不见踪迹,又或者它们也成了尸块的一部分,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 天空像着了火那般,连双手裸露在外的部分都感觉到一股灼热,他只能缩进自己厚重的大衣里,蹒预却焦急地前进。 饥饿,燥热,干渴,让他虚弱无比,但他不敢停下脚步,更不敢离开阴影之中。只要走出阴影的笼罩,撑不了多久,他就会变得跟那些焦黑的尸体一样。他经常得钻进那些废墟的地底下,在迷宫似的污水池里行进,那里又闷又臭,水面上浮着尸体,黑色的油渍,各种他不明白是什么但持续地腐败并发出瘴气的物体,可是起码这里也是阴影的一部分。 还有那些巨大的,双眼冒出红光的怪物,不时从某个角落冒出来,追着他。 他好像逃了很久很久,笼罩天空的火始终未曾熄灭,天地不知晨昏,岁月找不到尽头。 直到有一天,天空的赤焰慢慢地消退了,那已不知是多久以后,昼夜的轮替又重回人间。白日,天空是灰色的,因为阳光也难以穿透的尘埃遮蔽了天日;夜晚,绿色荧光弥漫在天地之间,也许就是白日那些尘埃的真面目。唯一重要的是,这片大地完全死寂,而他依然躲避着那些巨大怪物的追缉,忍耐着永无止尽的饥饿疲惫,不停地逃,逃,逃…… 他究竟身在何方?要逃到哪儿去?心里总有个莫名的空洞,仿佛很久很久以前,被挖去了最重要的事物,而他拖着一副只剩行尸走肉的骸骨,跋涉千山万水,只为找回它。 这个世界好大……你在哪里? 有一天,他终于抗拒不了疲累,偷偷地躲藏在阴暗的角落想要喘口气。睁开眼,却看见了那些巨大的怪物,围绕着他。他们逮到他了! 「喝!」司徒烁猛地起身,茫然许久,竟不知身在何方。他低头看着自己,不是穿着破旧沉重的大衣,而是一袭华美丝袍,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的双手,有一瞬间干枯、苍老而且皲裂,他猛地定睛一看,那双手又恢复原来的模样。 这是哪里?他依然恍惚,不知今夕是何夕。但仿佛有些什么牵引着他,他跌跌撞撞地下了床,冰凉的地板让他怔忡了好一会儿,但他仍是很快地爬起,往某个他也不知道目的地的方向前进。 「圣上!」龙城的老总管一听见寝殿里的动静,手忙脚乱地赶来听候差遣,但司徒烁却像没看见他,神情有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执着,径自地走着。 「圣上?」老太监连忙招呼十数名宫奴,战战兢兢地跟在司徒烁身后。 而司徒烁,在这有些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宫殿里,身体像有自己的意识那般,急急地前行。这真是一座伟大的皇城不是吗?抬头仰望,高耸几乎参天的檐廊顶部绘着关于天宫神话的叙事诗,需要三个大男人合抱的红色廊柱,每根柱底由一只漆上金漆的巨兽驮着,宫殿的石墙是无数奴隶从出产巨石的伟大山脉运回天朝,一块块打磨堆砌而起,耗费数十年,终于完成这座傲视寰宇的雄伟皇宫。天将明而未明,躲藏着无数秘密的云霭弥漫在四季奇花依照巧妙安排,参差绽放的花园里,花园的尽头消失在未尽的夜色彼端。 但是,再美好,再伟大的事物,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粒砂。 身后的龙城老总管,只敢远远地跟着,甚至不敢贸然上前打扰。而司徒烁仿佛着了魔般,连鞋都没穿,不停地走着,直到他终于来到那座被雕拦玉砌环绕其中,却朴实静谧的小小花园。 身后的龙城老总管似是松了一口气,老远就停下脚步,挥手让守在园外的重兵退到暗处继续守护。而司徒烁对周遭的一切仿若未闻般地走进花园里。 那些蛰伏在龙城里的鬼魅,也被挡在了花园之外,同样的晨雾,在这里却仿佛仙境的烟云,矮篱上的朝颜怯怯地绽放,一簇簇朝露轻盈颤动的嫩绿苗圃,是含苞的茉莉。 已经早起诵完经的自在正翻阅着医书,抬头一见司徒烁,原本像平常一样起身相迎,却敏锐地察觉他神色的异常。 「怎么了?」她走上前,握住他的手腕。 司徒烁仿佛这才自梦中清醒了过来。 「我……睡得不太好。」但,他早已忘记自己为何睡不好,一切恶魇烟消云散,他只感觉到自己似乎流浪了很长很长一段岁月…… 他终于找到了。 他还是觉得很疲累,于是躺了下来,枕在她膝上。自在没有说什么,静静地为他焚上一炉香,一手按在他额上,终于抚平他眉心间沉郁许久的皱折。 良久良久,他终于沉沉睡去,这一回,梦里只有茉莉和檀香萦绕。 樊颢知道自在没有和其他同志一起入狱,那天自在出面时他也在场。但是自在原本就不是神教的一分子,她只是莫名地爱管闲事,加上医术精湛,所以就算仇余凤每次被她气得跳脚,最后还是不得不开口找她帮忙。 但樊颢并不知道自在当日打算和司徒烁谈什么,只知道他紧接着被人从大牢押到了这个鬼地方,显而易见,司徒烁打算软禁他。 他问了被派来照看他的张公公。本来只是随口问问,并不相信他真的会吐实,但张公公也看得出来,先别说圣上对樊颢的处置方式其他人不同,樊颢的模样确实有几分司徒氏血脉的影子…… 可是话说回来,张公公在龙城已待了二十多年,所以其实他也怀疑过,长公主当年跟持国公有染,所以生下了不能见人的私生子。那么樊颢也算圣上的外甥吧,如此一来,把樊颢软禁在宫里倒也没什么不对。 但,哪有把外甥软禁在东宫的呢?这做法怎么想都奇怪啊,也许是圣上突然想起自己当年的某段风流债呢?张公公支吾半晌,心想反正樊颢是离不开这里的,便道「自在大人被圣上邀请至他的私人花园里,专心为圣上祈福。」 「大人?」樊颢觉得这称号有些可笑。 张公公也头疼了,「圣上对这位……神尼,礼遇有加,但又尚未有任何册封或别的命令,所以奴才斗胆喊一句大人。」 第四十九章 算了,反正这也不是他在意的,「如果我要你替我传话给她呢?」 「呃……这……」 「算了,阶下囚还有看病的权利呢,真是笑话。」他说着,人就懒洋洋地横躺在凉亭的椅子上。 「樊少爷身子微恙的话,奴才去太医院给您请太医?」虽然还不清楚樊颢的身分究竟是不是皇子,可圣上交代过要好好照料,有任何差池唯他是问。 「我不看庸医。」他一手枕在脑袋下,纨绔子弟的模样不用扮就很有那么一回事。 「樊少爷可别这么说,太医们都是全国医术顶尖的好手,怎么会是庸医?」 「自在从小替我看病看到大,别人我不习惯。反正你也传不了话,就别啰啰嗦嗦。」 可怜的张公公没辙了,只好去请示司徒烁。司徒烁当然知道自在的医术高明,可她和樊颢都才给他惹了麻烦,他要是答应让他们私下见面才有鬼。 但,他毕竟还是担心樊颢真的有什么病症。 「我会亲自带那小鬼从小看惯的大夫去给他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毛病。」圣上的口吻,为何像极了对找碴小鬼不耐烦的父亲啊? 樊颢也不意外司徒烁会这么做,那日他躺在床上,作为罪臣,他的架子却比皇帝还大,事实上他到现在看见司徒烁还是没好脸色,但司徒烁决定暂时不跟他计较。 自在知道樊颢是没病的,但她还是在他床边坐下,给他把脉。 「又发作了吗?」她配合得可真是有模有样。 「余凤种的蛊,真的无解吗?」他直接问,自在一楞,也就联想到仇余凤给明珠种了蛊,说是替她挡死劫,并且把她送进宫里来,当时樊颢坚持明珠体内的蛊退去后必须给自在看过,才能进宫。而她也早就提醒过他们,鬼域人的蛊之所以危险,就是因为种蛊之后的后遗症总是特别难控制。 「持续和它对抗,假以时日还是能完全清除。如果一再放任它,就真的没救了,放任过一次,要再控制,只会更困难。」自从认识了鬼域的妖蛊之术,她就忍不住像过去研究各种病症般地研究它,才有一点心得,「我给你写张方子,每天喝一帖,尽量清除血液里的蛊毒,也有力气和它对抗。」 自在走前又给他把了一会儿脉,司徒烁从头到尾就站在她背后看,甚至还让人把她的方子抄了一张送去太医院,也许是要辨别真伪。她心里忍不住叹气,这男人的疑心病果然越来越严重,趁着这时,她对着樊颢以口形道「叫她来找我。」 明珠也不确定司徒虹是否被允许进入自在居住的花园,事实上她猜想不被允许的可能性要大些,不过她还是挑了司徒烁早朝的时间前来。到了花园外,她发现原本守在园外的重兵都被自在调开了,这才大胆地进入花园里。 「坐。」自己已经沏好一壶茶等她。毕竟早朝时间到来是最安全的做法,所以她猜明珠会在这时来找她。 她也替明珠燃起一炉香,「我不特别爱焚香,我义父是最古老的阵法派系传人,他曾说,很多时候,气味也能是一种点醒或牵引,他教过我的那些简单的破阵方式之一,就是焚香。阵术往往能混淆人的五感,如果对方看不到也听不到,那么熟悉的气味也许能作为一条引线——能够引出来,也能够引进去。这方法对阵,咒,蛊术同样有或大或小的功效,所以,樊颢身上的气味确实对你是一个帮助,如果可以,他当初带的香包,去弄一个来吧。」 「那个蛊真的是让我产生幻觉的原因吗?」自在替她把脉的当儿,她有些难以置信地问。坦白说,她比较相信鬼神之说。 「据说,大朗复国那时身边有不少鬼域妖蛊师,其中一种最厉害的蛊,能够让宿主的五感敏锐到不可思议的境界,并且让宿主的身体比平常更灵敏,仿佛有神力。这就是当年让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影武卫由来。」这是她这几日研究太医院那些前影武卫首领所提供的典籍记录,所得到的感想。 「你身上的蛊,也是其中的一种,但这种蛊也许进而让你感受到怨气恶意,让你变得暴戾,假若你毫不抵抗地任由它控制你,最后你就会成为一个不停杀戮的行尸走肉。」说到这里,自在心里想的其实是,最根本的方式也许是她必须离开这座百年来积累了无数怨恨的皇宫,否则就算她一再抵抗,身体也终有吃不消的一天。 「克制你的愤怒和仇恨,你才能够完全根治它。」 明珠忍不住苦笑,「怎么可能?」也许,仇余凤就是明白她是这个蛊最好的宿主,才会让她进入龙城执行她最重要的计划。 「你已经做到了,不是吗?你一个人努力了这么久,很了不起。」自在拍拍她的手,不愿看她意志消沉。她医治过很多病痛,有一帖药是她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生出来给病人的,那就是希望非战胜病痛不可的意志。 「我最近常常梦见我父亲被斩首,梦到他怎么承受冤屈,梦到我曾经听过和看过的那些愚蠢的人们怎么去定他的罪。他死了,那些知情的人们给他立了无名冢,但是也只能是无名冢,千百年后,世人只会记得他是千古罪人,世世代代,人们只会指着他的名字痛骂……」每次梦醒,她就号啕大哭,然后胸臆间的怨愤再也控制不住,等她回过神来,她已经像恶鬼般掐住司徒穹或司徒雨的脖子——该说可惜或庆幸?她总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清醒。 她知道,她知道父亲若地下有知,看到这样的她,一定十分伤心失望…… 「以前我认识一个很有意思的异族人,他曾经说,世间的一切,都是因为有了名字,才有了存在。水之所以为水,是因为人们定义它为水,否则在被人们发觉以前,它什么都不是,如果它不能为万物所用,那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个说法固然有它有趣的地方,但这天地何其玄妙,屈屈世人何必自视为天地的主人?水之所以为水,是因为它自然而然地存在,万物皆自在,这是我很喜欢这个名字的原因。 「名字只是一种符号,符号的注记是由世间千千万万的人所给的,一个人有一种注记的方式,千万个人就有千万个注记的方式,但是那完全改变不了事物的本质。」说到这儿,她顿了顿,给明珠倒了一杯茶,「这是一杯拙劣的苦酒,你千万别喝。」 明珠一楞,而后忍不住笑了,拿起茶杯,深深地吸了一口清香,才慢慢啜饮,甘冽瞬间沁入心脾。 「它是苦酒吗?本质终究不是。无论世人怎么说,甘美的本质仍旧是甘美的,一杯清水就是一杯清水,不会因为千千万万个人说它是黑水而变黑,这才是最重要的,更改了辞汇的定义,也更改不了它的本质,世人所谓清者自清,说到底仍脱不去对「名」的执着。但我想说的是,若因为悠悠众口而扭曲了自己的原貌,岂不是太不值得了?你父亲就是一杯清水,他们骂一千年一万年也不会因此就让他真的变成污水,把你心里那杯甘醇的茶好好保留着吧,起码你保全了自己的心澄澈通透,起码你父亲真正无愧于天地,世人再憎酒苦,终究喝不到它,爱说就让他们去说吧。」 第五十章 那些恶梦从未间断,而荒芜的大地也从未出现奇迹,他逃了又逃,流浪又流浪,总是忘记自己究竟在追寻着什么,直到梦醒,曙光未至,他再次跌跌撞撞地步出寝宫,仿佛受到某种无名的力量所牵引,在记忆仍未恢复,意识仍未回到这个「现实」之前,便向自在的花园走去,直到见了自在,在她怀里,被茉莉的香气所包围,才终于真正地得到片刻安眠。 后来他便干脆睡在那花园里。自在没说什么,她也察觉,每个夜晚过去,司徒烁的身子便更耗弱几分,到最后,她甚至担心他不知能够撑多久。她虽然明着没说,费尽心思给他看诊下针抓药,但找不出问题的症结也只能治标不治本。最后他说要睡在花园里,她心里明白,也只能那样了。 也许他们两人当中,最在意她毁去的容貌的其实是她自己。然而若不是他,她又有什么好介意的?于是每晚,他们睡在过去在阿古拉山上,原本属于他们俩的榻上,她背对着司徒烁而眠,而司徒烁便干脆自她身后拥着她,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反倒是她总是睁着眼直到大半夜。 本以为这么一来便没事了,直到那天傍晚,司徒烁批完奏章,恍惚间又惊觉自己陷入恶魇之中。 这回,梦境比过去都更真实清晰,至少他记得自己前一刻明明身在书房,也许……这一切根本不是什么梦境! 他又看见那些追杀他的巨大怪物,有着坚硬的、钢铁似的身子,冒着红光的眼,和喷出火焰的大口,他只能再次展开漫无目的的逃亡之路。 然而,他终于明白过去的梦境里,自己所追寻的是什么了。 他想回到她身边。不仅仅是为了躲避恶梦,而是他明白就算天和地都已苍老如斯,世界再也没有奇迹,也仅有一件事对他是最重要的。 时光竟如常流逝,恶魇始终未醒。 日子过了多久了?有一天他终于来到另一座颓圮的陌生城市,焦黑的尸骸早已风化成泥土,断垣残壁尽是他无法拼凑出原貌的巨大建筑,他在一片破碎的钢铁残块中看见自己的倒影——那是一个形容枯槁的老人,已经老得行将就木,难怪他好久之前就必须靠着拐杖来行走,他的身子也已佝偻而颤抖。 究竟过了多久?究竟有些什么被他遗忘了?他已经数不清经过多少个日升日落,在这里,春夏秋冬是没有意义也没有变化的。 但他还是没找到心里遗失的那块,那是支持他走过千山万水的梦啊…… 风吹过有着巨大倾倒建筑的城市,发出了巨兽一般的呜咽声,夕阳如血,他没有任何感慨,依然举步维艰却执着地走着,直到巨大的黑影突然笼罩他,他抬起头,惊见那些追着他无数年的怪物—— 「咳——」喉咙里有一股腥甜的异样感逼得他呛咳而出,坐在批阅奏章的金丝楠木大桌前,司徒烁恍惚间回过神来,惊见自己手心里淌着一团血沬. 他好半晌无法回神,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而是看着自己年轻却苍白的手,身上穿着皇室的翟鸟织金纹黑色丝袍。 「圣上?」随侍在侧的龙城老总管黄公公,一见司徒烁手心的血沬,惊得脸色惨白,连忙取了丝绢替主子擦手,一边对外大喊,「传太医——」 「慢。」他终于记起一切。可怕的是,这一切只让他感觉恍如隔世,就像每一次自梦魇中惊醒一般。 「还是要请自在大人过来?」 司徒烁沉吟半晌,然后惊觉他的身子早就羸弱得无法再有更多迟疑,就好像……他真如「梦中」那般地苍老,如果那真的是梦的话。 「传中书令来。备墨。」 黄公公一听,心里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十万火急地让宫奴去宣人,然后便不敢有任何含糊地给司徒烁磨起了墨,而司徒烁一边以丝绢撝住不停咳出血沬的嘴,颤抖的手险些拿不住笔。 黄公公这才想起,自在吩咐过,近日圣上睡醒后必定身体虚弱,她给他立了张方子,可以让他暂时保有体力,养精蓄锐。他一边磨墨,一边招来心腹,命他火速去把药煎来。 「圣上,您要不要歇歇?自在大人给您写了养身方子,奴才这就让人熬来给您,喝了之后才忙吧?」 司徒烁却不理会,这时显然力气回复了一些,立刻飞快写下诏书。 因为近日司徒烁体力精神都无暇应付多余的事,樊颢这才能专心陪明珠克服她身上残余的蛊毒,后来他索性也不让她回司徒虹的寝殿了,把她留在他房里,张公公每日送来的自在给他开的那帖药,他都喂了明珠。 「你还是把我绑起来吧,好不好?」日日夜夜和心魔缠斗,明珠憔悴不少,终日无力地偎在情郎怀里,但起码心里某一部分是满足的,只是看着他手臂上大大小小的抓痕和齿痕,不知情的人可能想入非非,她却伤心害怕至极。 樊颢取来罗汉床中央矮几上的甜茶,喂明珠喝了一口,去除嘴里的苦味。 「你这么主动要求我很高兴,不过才刚累坏了你,休息一会吧。」 「……」明珠半晌才知道他故意曲解她的意思,喝完药,血气足了,俏脸顿时气得红透,「你老是跟我闹,我说正经的!」他知不知道她真的好怕哪一天她醒过来时,一切已经来不及? 樊颢闷笑着,笑得枕在他胸前的明珠为之气结,索性背过身去不理他。 他当然知道她的意思,才故意闹她。他宁可被她抓伤咬伤踢伤,也不想绑住她,就怕她在挣扎中伤了她自己。嗳,到底是谁不懂谁的心呐?他从身后抱住赌气的她,俊脸埋在她颈间,一阵孩子气地软语撒娇,把她哄得心都融了。 每天每天,他就这么在她恍惚又陷人癫狂之时和她缠斗,把她压在床上,两人野猫打架似的大动作,哪能不惊扰到外面的奴才?这些举动,看在被派来照料樊颢的张公公眼里,当真有些焦急又不知如何是好。 好吧,他只能祈祷樊公子是圣上的外甥,那么他和天藤公主就是表兄妹,表妹跟表兄,也算美事一桩,虽然男女授受不亲,但反正皇宫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丑事都有,只要丑事最后能成美事,那他最好呵呵假装没看见。 但,万一樊颢果真是圣上某年某月的风流债留下的祸……呃,留下的「珍贵回忆」呢?那他和天藤公主这不就是……哦哦哦老天爷啊! 偏偏,最近圣上龙体抱恙,他的老前辈黄公公吩咐过,就是天塌下来,也不准去惊扰圣上,于是他只能一个人含泪吞下这些纠结。 可怜的张公公,悲伤地拿出他的镜子,顿觉他的花容月貌因为天天这么纠结而枯萎不少。 他每天站在宫殿大门口,也不知是守在这儿以免有人跑进来撞见了这惊世骇俗的情事,或者其实是被殿内那两只叫春的猫扰得心烦意乱啊…… 偏偏,就在张公公祈祷千万别有人吃饱撑着来到这儿,以免他还要烦恼该挡人,还是该进去破坏好事的当儿,黄公公身边一个小太监气喘吁吁地跑来,让他心里一阵不妙。 「跑这么急做什么?赶投胎啊?」 太监连招呼都来不及打,上气不接下气地道「皇上……皇上……上朝时突然倒了下来……」他紧张得都不知道该先说哪一件事了,「皇上驾崩!遗诏钦点二皇子司徒阳上太和殿接继位诏书……」 第五十一章 还没自「皇上驾崩」四字惊悚地回过神来,张公公又被「二皇子司徒阳」这六个字炸得昏了头,「哪来的二皇子?」司徒阳又是哪位啊? 太监看着他身后,立刻跪了下来,张公公这才察觉身后来了人,转过身就见樊颢和……妈呀!有鬼啊! 樊颢和未戴上易容面具的明珠,一脸苍白地站在张公公身后。 泰平二十四年,帝烁崩殂,谥号圣皇。 司徒烁即早写下诏书,仍是立了司徒阳继承大统。 千年一瞬 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但他如常早朝,踏上那皇座的台阶之前,他想起当年在轮回阵里看到的一切。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自在的死,也看到当年他为了报仇,以鬼域妖蛊之术换来长生不老的肉体,却无视妖蛊师的警告——长生不老只是虚幻,妖蛊会让他不期然陷入昏迷,总有一天他的身体会在瞬间崩坏! 最后,他看到司徒家因为明氏的祸根雕零直至灭绝。他看到天下在他手中大乱而后灭亡,他甚至看到自己孤独地坐在帝位上,亲生儿子来找他报仇。 他说,他是司徒阳,要为母亲报仇雪恨。 他的母亲是谁?后来司徒烁一想,也就猜到了,可惜他想笑,现实是司徒阳最后也不见得怀念他母亲,那个女人怎么配当母亲?哈哈哈……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成真,轮回阵不过是一种暗示,让人不由自主地受命运摆弄,而他绝不屈服! 他站在皇位前,文武百官跪下一齐高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恍惚间,似乎又有些什么被挖走了,把他心里某样最重要的记忆,血淋淋地挖走了……后来的每一天,他抚着胸口,却想不起是什么不见了。 他的身体终究没有崩坏,长生不老未必是传说,而且,也许是因为妖蛊的能力,原本疲累病弱的身子也渐渐好转。华丹阳想让他和自己的儿子骨肉相残,他不会让她如愿,但他仍将司徒阳一辈子软禁在宫里。 他没有别的子嗣继承皇位,但无所谓,他相信他能够长生不老,他有的是时间实践他的千秋霸业,一天一天,一年一年,他所思所想仅有如此。 一日,他来到某处熟悉的山脉,却始终想不起何时到过这里。他遇见了一个老人,而这个老人他却是记得的。小 「我记得你。」老人也笑了,好像看见故人般露出数十年来已不曾出现在脸上的愉悦笑容,「当年,是你帮助了我的儿子和我团聚。」 是了,他遗忘了某些最重要的事,却记得曾经帮助一个小男孩,寻找他出征的父亲。 「我也记得你。你儿子呢?有几个孙子了?」他心里想的却是,暂且原谅这个不知他真实身分的粗人,不计较他斗胆冒犯圣颜之罪。 老人的笑容却瞬间凝结在脸上,让岁月的风吹化了,沧桑历尽,仿佛那儿曾经被泪水刻划出深痕,而今早已干涸绝望。他再次笑了起来,那笑却是悲凉地,「哈,当年我替华皇后打仗,捡回了一条命,后来,我儿子替司徒氏皇帝打仗,他却没我幸运,他死了,死在战场上,我连他的尸体也找不着……」 如果没有战争就好了。 「令郎为国捐躯,是无上光荣。」他道,不理会老人家哈哈大笑,笑得流出眼泪,转身离开那间破茅房。 如果这世上的人都不分敌我,不要划清谁是炎武人,谁是天朝人,谁是狼族人,就更好了。 这句话是谁说的?他记不清,但他确实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当年无法彻底灭了炎武这心腹大患,如今养精蓄锐十数年,兵强马壮,他能再次挥师扫北,这小小的偶遇并不能阻碍他的决心,他仍然誓言将对手赶尽杀绝。 所谓不分敌我,是消灭一切异己吗?他从不怀疑! 终于有一天,炎武的所有部落都向天朝归诚了,他给那些士兵立了碑,告诉世人,要永远记得这些英勇的牺牲。 然后是狼族,他不会允许他们仍然拥有自己的文化和信仰,他们也必须是天朝的一部分,只有消灭那些歧异的存在,天下才能永保太平 又过了十余年,他将魔爪伸向了高原和鬼域,多了地理因素的阻碍,战争持续了近百年之久。 但是,无论是高原王或鬼域王,都没有他长生不老的优势,更何况他将帝国的版图扩大到炎武和西域,他的子民是他们的数倍,战争持续了百年,终于在帝国人口雕零殆尽前,天朝得到了巨大的胜利,每一个城里都有属于将士的纪念碑,纪念着,那些无上高贵的牺牲,千秋万代地让世人缅怀。 他的国家经历数十年的养精蓄锐,又再次壮大,文化科技都为了帝国的前景而突飞猛进,当海外异族来袭时,他再次宣布开战。 这场跨海战争又打了数年,对手同样不敌地大物博,又拥有长生不老能力的他,时间始终是站在他这边的,敌人终究会投降,只是早晚而已。 他先后又花了数百年的时间,跨海统治了各个国家,他的成就果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当年他的每一个敌人,如今都只能在地狱里看着他在皇位上的意气风发。 尔后,又有大大小小的抗争,但他谨记着要让帝国千秋万代不灭,就要永远扩充军力,永远要求最有效率的生产,永远以国家的利益作唯一考量。要防止人民抗争,就不能给他们任何权力;要军事科技持续进步,就绝不能为了一点小小的破坏而却步;要永远保住强权,就要不停地铲除异己;要确保国家强盛,就绝不能对弱势心软。 他成了这个世界唯一的王!唯一的大帝!真正的神! 但,抗争仍是出现了,他骄傲地相信那不过是如同过去历史上出现的火花一般,将会在他弹指之间消失。抗争层出不穷,他发动武力镇压,最后,世界果然也在他弹指间,灰飞烟灭。 他用最恐怖的武器,消灭每一个反抗分子,世界陷入恐慌。 这样的强盛有意义吗?在他仍然高高坐在神皇之位上受世人膜拜那时,有个小女孩这么问他。那个小丫头的模样似乎触动了些什么,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心里恍惚地被挖去的那一块,有一个这样的存在…… 他仍然不予理会。 但,世界真的在他手上灭亡了,像好久好久以前,他曾经梦见过……不,那不是梦,而是某个妖女的邪术,但这地狱般的景象却让他想起那段曾经—— 他的敌人用她的阵法,让他看见可怕的未来!他让人制造的那些恐怖武器,最后失控地开始屠杀所有残存在末日阴影下的人类,灭绝了所有生命体,最后他们反过来追杀拥有长生不老寿命的他,于是他脱去了华袍,为了阻隔空气里因为杀人武器而散播的毒雾,以及因为他的恐怖武器而终年燃烧的天空,他不得不穿上厚重的大衣,开始逃亡。 他似乎经历过这一段,却想不起任何事来,每天每天,他都在逃,在这个他「创造」出来的末日里逃亡。 有一天,他在一座颓圮城市的地下道里,看见了一张残破的海报。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仍未毁灭时,一个摄影者拍下的夜空,他伸手拨开海报上的尘埃,举起了他从城市的废墟底下找到的灯。 今晚月色很美。 嗯,是啊。今天十五呢。 算来好景只如斯,惟许有情知…… 第五十二章 三星为证,明月为鉴,愿他俩,白头到老,生生世世不分离。 他呆站在那张残破的海报前,抚向千百年前被挖去了一块的胸口,那处终于血淋淋的,记起了痛。他忘了什么? 曾经以为,明月和星辰,亘古不变。原来其实不然,当末日尘硝遮天蔽日,繁星也早已不得见。 他蓦然想起,当年那座花园呢?一定还在!于是他开始寻找「回家」的路。 但,「家」究竟在哪儿呢?骇人的末日战争早就将一切摧毁得面目全非,而他拖着一副不老不死的身子走遍大地,却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那些巨大的杀人兵器仍然不停地追杀他,也追杀所有活物,大地在百年后完全归于死寂。 只有他不死啊。死不了,不停地寻找回家的路,却永远也找不到。 那天,他累极了,早就没有力气再去追寻,可心里无止尽的向往,那始终想回到什么人身边的渴望,却让他再次迈开已经颤抖疲惫的脚步,在早已风化的土灰色废墟中颤巍巍地前行。 突如其来一阵凉风,让他恍惚。 他闻到一股香气……在这末日中不可思议的香气,他几乎要以为自己只记得腐败和恶臭,但这股香气却无比熟悉。 是茉莉花的香气。他突然想起些什么,胸口一恸,脚步踉跄地循着那香气的来源狂奔。他想起记忆里的山脉,想起那个等他回家的女人,想起他们的誓约,想起那把火,想起她历劫归来,想起她说,她忘了让她最伤心的一件事,原来是一心复仇,不曾抗拒野心的他…… 他找到了在废墟之中奇迹般绽放的小白花,那是这大地数百年来唯一仅存的生命,他小心翼翼地走近它,统治天下数百年的神皇,跪了下来。 他终于找到了!终于…… 阴影又再次突如其来地笼罩他,他抬起头,看见那些杀人兵器将他团团围绕。但这次他不能逃,因为他知道,他们会连这朵小花一起毁灭! 他以肉身挡下了所有致命的攻击,将小花护在怀里,鲜血飞溅,染红了大地,也染红了小白花…… 对不起。 他终于懂得低头,懂得道歉,懂得谦卑,却已经没有回头路…… 司徒烁自昏迷中睁开眼,恍恍惚惚,已不记得千年以前的曾经。 当文武百官高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他突然脸色死白地咳出鲜血,黄公公甚至来不及上前搀扶,向来屹立如巨人般的身子就这么瘫倒了。黄公公焦急地喊太医,又想起圣上真正在乎的那人,立刻要人十万火急地去请自在。 千年幻梦,有真实,亦有虚幻,真真假假,真的梦境,假的现实,终究全是梦一场,不曾被压抑的野心,带他踏上无止尽的千年梦魇,唤醒他的,是良知,是悔悟,或其他? 「万岁?」黄公公泪眼汪汪地探问,司徒烁却一脸不识他的恍惚神情。 但他看到了让他枕在膝上的自在,闻到她身上的茉莉香气,虽然被烈火吞去了正常的容貌,他却明白他终于找回千年前被挖去的那一块,他终于还是回到家了。 司徒烁瘫倒在帝位之前,枕在匆忙间赶过来的自在膝上,露出了虚弱至极的微笑,自在压抑着眼里的泪水,握住他无力地伸向她的手。 「没事了,你回来了。」她多想笑着对他这么说,却忍不住呜咽,掉下眼泪。而他仿佛心愿已了,闭上眼,沉沉地,在茉莉的香气里,长眠。 迷雾深处,传说的最初 神州大地最古老的传说,是关于女神天神,他俩是大陆上所有民族的共同神话,在各个民族里化作各种不同的名,那些神话各异其趣,却仍有相同的脉络可循。 天神送给了司徒氏的国王三样神器,助他平定妖魔鬼怪天灾瘟疫。国王却反而利用神器掀起了战争,女神为惩戒司徒氏国王,派出五名使者来毁灭国王他的国家,并且收回了三样神器,其中之一被她丢入了海里,之二被她变作一匹金眼白狼,守护着最后一样,能解救天下一切生命的神器。 天神却暗中将五名使者的记忆抹除,让他们以自己下凡经历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去判断这个国家的存亡,女神于是愤恨地对天朝五名使者降下诅咒,令他们永远在太平之路上遭遇重重困难阻碍,在得到幸福之前狠狠尝遍心酸痛苦滋味。 她降下各种灾厄,无知,傲慢,嫉妒,冷漠,自私,仇恨,却也因此被自己的诅咒反噬,最终魂飞魄散。伤心欲绝的天神只能将女神埋葬在凛霜群山底下,以永不止息的暴风雪将她包围住,并且将女神仅剩的精魄封印在当时司徒氏的皇后体内,于是从此,司徒皇室历代长公主,都拥有强大的巫力。 「神州已不再需要神只。」天神这么说着,从此消失在大陆之上。然而百年后五位使者的后人却相信,天神将转生为神人回到人间,因为,他终究会回到女神转世的司徒氏巫女身边。 「什么跟什么啊?」坐月子只能待在床上看闲书的天下第一咒术师,前任天朝第一奸商单凤楼,原本想将书砸到地上,但想了想这终究是她亲爱的丈夫被无良书商坑了大把银子买回来给她解闷的,她只好随手把它搁在窗台上。 写书的人是「佚名」,肯定是知道这东西要是被天朝的司徒皇室发现了,要给他判个胡说八道的罪名吧? 但是天朝有这种罪吗?这是个好问题,也许她该问问她亲爱的夫君大人。 「怎么了?」辛守辰抱着熟睡的女婴进到卧房,小心翼翼地哄着怀里的宝贝女儿,坐到妻子身边,见她汤药只喝了一半,忍不住叹气,「小黛。」 见妻子哼地一声倔强地撇过头,他让底下人来把女儿抱走,亲自端起汤药,好声好气地哄她喝光,「这药方是自在请圣上让人特地护送到凛霜城来给你养身子的,还有那些针灸养护身子的方法,你看你这阵子身子不是好很多了?听话,养好了身子,咱们才能到龙城去看她。」 她当然知道自在用心良苦,而且其实她已经偷偷使了梦行咒回龙城去看过自在了,这阵子她每天晚上都跑回去烦她,就怕司徒烁走了她想不开啊! 只是,自在似乎很平静,司徒烁最后没葬在皇陵之中,而是破例长眠在龙城内那座花园里,自在为伴。 单凤楼心想,自在这辈子也许不会回阿古拉山了吧?因为大朗在龙城里。 有时她忍不住会想,若是当年大朗选择不恢复记忆,也许一切都会不同吧?她不禁倒卧在丈夫怀里,一脸忧愁,「好苦。」 「都喝完了,真乖,吃糖吧,吃了就不苦了。」他取来嫂子新腌的一盅糖渍桃子。 「你喂我。」她笑嘻嘻又有些无赖地撒娇。恐怕女儿将来大了,也没她爱撒娇哩,辛守辰忍不住笑了。 窗台上,凛霜山脉的风吹翻了书页,而原来传说的最后,故事又回到了凛霜群山—— 狼族的多罗公主,远嫁中原,司徒氏国王鹣鲽情深,国王挚爱王后,未曾再纳新妃,无奈王后无出,不想王上为满朝文武的废后声浪左右为难,自请求去,王上不舍之至,直到许多年后才不得不废离王后,并让她回到西域。 司徒氏国王,终生未再立后。回到西域的月狼王后,墓穴亦朝向东方,仿佛远方的国王遥遥相望。 「但愿有来生,我愿忘却一切富贵前尘,在凛霜群山的见证下你重逢,到那时你可愿回到我身边,白首不相离?」 终章 【终章】 帝都逍遥王府 「单鹰帆啊单鹰帆,别说本王不够义气,快把钱吐出来我就放了你。」永远的逍遥王爷,一派逍遥地坐在太师椅上,看着被倒吊在树上的单鹰帆。 「我操!跟你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自己过来拿!」 逍遥王爷脸颊颤了颤,瞥了一眼无视他们俩的吵闹,在一旁吃光厨子给他准备的各色美味佳肴的原海茉,「你老婆这么厉害,我动你不是找死吗?别跟我耍无赖,快把钱交出来,咱好歹兄弟一场,别逼我对你使出终极酷刑……」 他晃了晃鼠笼,盯着某人的裤裆,嘿嘿淫笑。 「圣旨到——」 操!没看他正在讨钱吗?司徒阳这小子未免太不给他这阿叔面子了,亏他还没认祖归宗以前,他还是很疼他地常常带他上妓院啊! 正不爽之际,黄公公进来宣旨了,想不到也没敢摆任何排场,当逍遥王爷还在摆脸色,他便已宣读完司徒阳的传位诏书,然后一脸讨好地看着呆滞的新皇,「皇上?」 我操!「你刚叫我什么?」 「皇上啊。」 「司徒阳那小子嗝屁了吗?你找死?」状况外的新皇一把揪住黄公公衣领。 「冤枉啊万岁爷——」 而在两人一搭一唱之际,原海茉早已解了单鹰帆身上的绳索,两夫妻逃之夭夭去了。 司徒阳在位一年,处理了当初仇余凤和朔日神教留下的烂摊子,并且恢复明氏一族的名誉,便禅让了皇位给皇叔司徒煜,一来他原本就没想当皇帝,二来他知道唯有带明珠离开龙城,才能彻底根治她的蛊毒,而他是绝不肯再和她异地相思了。去信问了养父的意思,樊豫建议他把这烫手山芋丢给逍遥王爷司徒煜——这废材因为太废,连仇余凤当初都没想过要杀他。 樊豫想得其实很周到,司徒煜虽然个性糜烂,但起码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心软。如果司徒阳想保一世平安,找一个心软的人来顶他的位置,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司徒阳知道养父的顾虑,但他也不能就这么胡乱决定天朝的命运,于是讨价还价后,樊豫同意回天朝再任宰辅一职。这个决定,司徒煜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可以的话他还想把政务全丢给樊豫,自己在后宫跟美女逍遥快活就好。 退位后,司徒阳带着明珠,回到金风园。 「以后再也不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了,是吗?」 又到深秋,两人泛舟于湖上,明珠累乏了,便向后躺进司徒阳怀里。 「是从此更胜却人间无数。」做一对真正逍遥又快活的富贵闲人啊。 司徒阳看着在他怀里寻了个舒坦姿势闭眼假寐的明珠,知道霜降在即,她总不免又想到家人,「我写了信到麒麟城,元当家邀我们去住几个月,顺道过中秋。过两年,等你身子好了,我们再回羌城,给岳父岳母和明氏宗亲修一座气派的宗祠,让羌城的百姓光明正大的祭拜。」 明珠忍不住想笑。还修一座气派的宗祠呢,果然是阳会说的话,他其实是适合当皇帝的,但可能会有点太好大喜功又酷爱享乐……啊,也许还是个会过分宠溺她这个祸水的「昏君」呢。 「简简单单就好了,明氏一族,现在也就剩我和青儿。」 司徒阳却一手爬梳着头发,若有所思,「我想赎罪,怕岳父岳母不接受姓司徒的女婿。」 明珠总算睁开眼看他,见他还真是一脸忧愁郁结,不禁有些莞尔地捧着他的脸安抚,「你已经替你父亲做了,何况那与你根本无关。」她父亲可不是青红皂白不分之人,说起来她反而是该请罪的那一个啊。 「岳父在天之灵会原谅我吗?」他单手枕在脑后看着天上,有些卖乖,也有些好奇地想。 「我请他老人家晚上来告诉你喽。」她故意道。 「别,其实我有点怕鬼。」都不知道那时他三更半夜跟她在羌城城郊烧纸钱,可是下了多大的决心跟鼓足了多大的勇气啊! 明珠终于忍俊不住地笑了。 是自在那一席话,又或者她终于想明白了——因为遍尝那些疼痛才学会原谅,而原谅并不是非得体谅对方的过错,而是原谅自己放下了痛苦和仇恨。 因为唯有如此,才能够好好活着,好好做人啊……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王道之日殒篇《倾国王后》; 2、王道之风暴篇《海神宠眷》; 3、王道之怒雪篇《凛霜城主》; 4、王道之夜魔篇《冠世墨玉》; 5、王道之云破篇《凤凰绝恋》; 6、王道之曙光篇《绝代明珠》。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