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再爱》 第一章 这世上有没有人天生就长着一张狐狸精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答案是有,看沈乔就知道。 巨大的水磨镜面上如实地映照出一张娇媚妖娆的脸蛋,弯弯的眉毛,随时都水光旖旎的晶亮眼眸,高挺的鼻子还有那鲜红欲滴的嘴唇,不厚不薄光泽红润,嘴角天生的上扬弧度随时在邀人亲吻一般,再加上那天然卷曲的大波浪长发,沈乔美的肆意、美的狂野,简直是让人看上一眼,就会全身着火。 这样的脸蛋,竟然还有一副不输西方肉弹美人的玲珑曲线,却又有着东方佳人纤巧轻盈的骨架。沈乔全身上下,彷佛都是依照男人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神标准精心打造,每一分每一寸都透露着一个字,媚! 女人看到她,就不由得心生芥蒂,男人一看到她,就想要拉她上床,所以,从小到大,她的好友,十根手指数下来还有得剩,当然,猪朋狗友除外。 拿着梳子将自己自然卷的长发梳得又亮又柔,黑亮的发丝松松地披在肩后。 “乔,你好了没?”身后大床上褐发碧眼的瑟琳不耐地催促道。真是受不了,从下午两点就开始打扮,到现在时针直逼六点大关,她还是没有弄好,是怎样,长得那么妖里妖气,还要细细打扮,把一干本来就不算差的女子都比到天边去了,活该她在学校没有什么朋友! 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那个在镜前细细审视的女子,瑟琳不满地翻了个白眼。 沈乔没有理会朋友的抱怨声,拎起挂在衣架上的衣服穿上,甜美的小碎花穿在她身上尤其可人,简单的白色和红色小花,一朵一朵在纯棉的衣料上绽放着,淡色的钩边为整件衣服增加了淑女的气质。 这样的衣服、这样的装扮,在一向狂野不羁的沈乔身上,有着矛盾的融合,看起来该死的好看。 穿好高跟羊皮长靴,将自己的长发撩好,沈乔朝坐在一旁的朋友一笑,“走吧。”真是,勾人。 瑟琳嘟了嘟嘴,起身拿过包包,嘴里还咕哝着,“不是说东方女子都是含蓄如水的吗?怎么就生出你这样一个妖精来?” 沈乔没有搭腔,只是笑着。对于瑟琳,这个她在这学校里面聊得比较来的同性朋友,她已经学会如何相处,瑟琳不会像其它的女生一样,看到她就一脸防备,生怕她抢了自己的男朋友,所以,虽然称不上好朋友,不过,也算是她的朋友。 打开公寓的大门,一股冷空气直直灌入,十二月底的纽约,已经非常冷了。 虽然近年来已经比较少会下雪,不过气温还是非常低。 “克林真的不过来接你吗?”将手提袋的带子弄好,拉了拉身上这件露的比不露的地方要多上许多的紧身裙,瑟琳涂着深紫眼影的大眼朝她眨了眨,不敢相信那个多情种子会放过这种接送佳人的好机会,再次问道。 “不必了,我们这边离得又不远,何必接来接去的,麻烦。”沈乔一边回答,一边在包包里面翻找着手机。 老式的五层公寓,没有电梯,她们从三楼下来,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这一片住的基本上都是大学生,西方的、东方的,各种肤色各种语言应有尽有。美国就是一个这样的国度,世界大融炉,各种民族的人,只要来到这里,只要可以适应下来,它都会接纳你。 沈乔喜欢这种的自由与个性,因此当初会来美国,跟她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 跨出公寓,寒风吹得更加猛烈,她将被风吹乱的发丝顺好,一抬眸,就看见不远处昏黄灯柱下站着的男人。 时入冬季,黑夜降临得很早,雕刻繁复的路灯下,他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一身纯黑的军式呢制大衣,将他的英伟之气表现得淋漓尽致,阳刚的脸庞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漆黑黝亮的瞳眸在看到她时,变得更亮、更专注。 熟悉,而又有些陌生。 不到一秒的怔愕之后,她笑了。 快步跑过去,五寸高的鞋跟,在她多年的锻炼之下,一点困难都没有地奔向男子。 他看着她,没有动。 风很大,将她白色的围巾吹起来,在空中翻飞着,黑色的一字紧身裙下,嫩汪汪的大腿,光滑白皙。 浓眉微皱,女孩子,是不是天生就比较不怕冷呢? 像是过了一辈子一般,其实不过短短的几秒,她站在他的面前,因为奔跑而变得嫣红的脸颊,漂亮的嘴唇上弯,娇甜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程大哥。” 脆生生、甜腻腻,像丝一般拉过他心底最柔软的那一处,既痒,又痛。 “沈乔。”低低的男性嗓音,纯粹阳刚,就像他的人一样。 “你怎么会来?”有点惊讶,也有些喜悦,没有想到今天会看到他。 “来纽约出差,就顺便过来看看你。” 这句话,三年来,说了总共三次,望着她颊畔调皮的发丝,手心有些发痒,想要将它顺回她的耳后。 她笑了,甜甜的梨窝在嘴角边出现,有点稚气有点可爱,“程大哥,你真好,每年都可以来这边出差,现在的检察官福利真不错,不过总是纽约,闷不闷?” 程奕阳眼神闪了闪,没有说话。 “你还没有吃饭吧?”她笑着,挽住他的手臂,“走,我带你去吃饭。”每年暑假回家,与他见面的机会不算少,可是他是一个非常严肃正经的人,她与他一般不会有这种身体上的接触,可是,在异国看到熟悉的人,这份亲切感让她更为主动。 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遗忘在一旁的瑟琳就已经夸张地嚷了起来,“乔,你要去哪里?你忘了,我们要去star吗?” 她贪婪地望着那个东方男子,一直以为东方的男子一点都比不过西方男人的高大威猛,就算身高及得上,但也瘦瘦的,难看得要命,谁知道今天看到这人,才让她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真是上帝的杰作!至少一百八十五以上的身高,强壮而结实,那帅气的黑色大衣穿在他身上,没有空荡荡的感觉,反而将他衬得更为英气迫人。 他的五官,不算英俊,但是非常的男性化,粗粗的浓眉,看起来就非常严肃认真;眼神锐利,高高的鼻梁还有薄厚适中的嘴唇,方正的下巴上有一道性感的要命的凹痕,全身上下,就完美的诠释了两个字,男人。 这样的男子真是看到就让她全身上下的女性细胞疯狂叫嚣起来,正好是她最不能抗拒的类型,这么好的体格…… 沈乔只消一眼,就明白朋友脑中所想的事情。来美国近十年,对于西方女子的性开放,她已经非常了解,不过,如果瑟琳想跟程奕阳有什么的话,呵呵,她有些坏坏的笑了,戏,肯定很精彩。 “可是程大哥……” “就带他一起过去嘛,反正开part当然是人越多越热闹。”瑟琳一把挤开沈乔,将手臂搭上程奕阳,“你好,我是乔的好朋友,我叫瑟琳,很高兴认识你。”十分生硬的中文,从她嘴里吐出来。勉强跟乔学了大半年,才学会这种简单的问候,希望这个男人可以听得懂。 “程奕阳。”他不动声色地抽出手臂,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你可以跟我说英文,我听得懂。”流利的英文,是地道的英国腔调。 “噢,太好了。”发现他们可以沟通,瑟琳开心极了,她相信这是上帝给他们的机会,再次想要将手臂搭上去,“你今晚要不要跟我们去参加圣诞part?” 程奕阳转过身,看似不经意间再次闪过她的手臂,望着一旁笑得很开心的女人,这家伙,完全是在看热闹的样子。 “沈乔?”看来是不能接着看戏了,否则,严肃正经的程大哥发脾气,她也害怕的,虽然她还从来都没有看他生气过。 “程大哥要不要一起去?”感到有些许抱歉,他来美国出差,都想着过来看望她,可是她却在这之前答应了这个约会,不能反悔,只好询问他的意见,即使说实话,她很难想象程奕阳这样的男人,坐在吵闹喧哗的夜店里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而且他会答应吗?他这样的人,彷佛天生就是要一身正气地坐在办公桌前处理公务,坐在夜店里,会是怎样的情景?再说,他应该对那样的场所非常反感,会答应才怪。 他定定地望着她,眼神复杂,半晌,几不可见地点了头。 瑟琳的欢呼声,还有沈乔意味深长的笑容,在这圣诞节前夕,都被场突然而来的寒风给吹了开来。 热闹欢快的音乐、熙熙攘攘的人群、迷茫的空气、无限量供应的酒液和食物,当然还有兴奋剂,这些都是派对的典型代表。 程奕阳稳稳地坐在皮质沙发上,手里握着那杯威士忌,纯色的酒液在迷离的灯光下闪烁着。他就这样一个人坐在一旁,与周围热闹的气氛格格不入。 美国的派对,光怪陆离,花样百出,也许他应该感到庆幸,沈乔虽然大胆但也是有分寸,她不会参加那种夸张到极点的派对,不会有事没事出来一堆裸体在大家面前晃。 这只是在美国,一个再寻常普通不过的派对。 黝黑的眸子,数不清第几次看到角落里,舞池边吸食大麻的人,嗑了药兴奋起来,手舞足蹈的,如果在台湾,看到这样的人,他一定会上前拉他们去警局,对他而言,正经稳当的人生,一向都是如此。 可是,这是在美国,而且余光扫过那些人,举杯轻抿一口,他们都是成年人,他懒得管。 黏人的瑟琳,在无数次放电失败后,另觅新目标去了。这样也好,虽然大胆,但是不缠人,他的耳根可以清静,至于沈乔…… 他的眸光闪了闪,看向吧台边依偎在男人怀里的女子,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那是一个很帅的男子,昂贵的衣物衬托出不凡的气质,英俊的五官,开朗的笑容,以及,痴迷的眼神,他的手掌紧紧地扣在沈乔纤细如柳的腰肢上,徐徐地上下抚摸,漂亮的嘴唇在她的耳边游移着,似是亲吻也似低语。好像,他说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语,她仰着头,放肆地笑着,漆黑的秀发在男子的胸怀上披散着,淡蓝的灯光打在她那张美艳的脸蛋上,吸引了整间夜店里男人的目光。 这是一个妖精,一个天生的妖精。 不用说话,不用动作,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迷住天下所有的异性生物。 她的围巾,已经除了下来,漂亮的棉质外套还穿在身上,挡住了如狼似虎的眼神。 由于他们来得比较晚,进来时派对已经开始。据说,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为了庆祝平安夜,包下整个场子准备狂欢。其实在这里,想要开派对,什么理由都可以,平安夜,只不过是一个理由,让大家high上一番的好理由而已。 沈乔一进来,就被那个帅的要命的男人搂进怀里,只来得及为他们简单介绍一下就再次被拉走了。 他叫克林,是她的男朋友。 程奕阳再次将酒杯斟满,慢慢地饮着,自制的人生里,他知道自己的酒量,不会失控。阳刚的面容隐在淡淡的阴影里,看不清楚表情,不过,他与这群疯狂而年轻的人,非常不一样,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疏离气息太过强烈,没有人敢上前搭讪,虽然这里很多女人都在注意着他,这样的东方男子,这样的气质,很难不惹人注目。 第二章 克林很帅,是沈乔会喜欢的类型,看他们站在一起,多么登对,而克林他,很明显的,也深受她魅力的影响。沈乔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对于男人,有一种让人疯狂的吸引力,只要每年假期,她一回家,沈家的门就会被爱慕者敲破。 而她,深深明白自己这种致命的吸引力,也享受着它。 男人的手,从她的身体侧面滑过,往短裙下那嫩白的大腿而去。 程奕阳握住酒杯,眼瞳紧缩。 大掌准备往裙底抚去时,被纤细的手捉住拉了出来,她娇娇一笑,拿起吧台上的酒杯,一口气干掉。 dj此时播放出一首舞曲,前奏缓慢而挑逗。 她推开克林,随着音乐轻轻地摇摆着身子,慢慢地滑入舞池。扭腰,摆臀,身子慵懒而富有韵律,一举手一投足,都媚得滴水。大家的动作渐渐缓了下来,很明显,在为她让路。 忽然,曲风变了,劲辣而明快的舞曲从音响里传出来,沈乔轻轻一跳,跃上领舞台,台下聚齐的众人尖叫着、哄闹着,一起唤着同一个名字,“乔、乔、乔!” 很明显,她是夜店女王,派对明星,大家都非常熟悉她。 她刷地一下拉开身上的外套,甩下舞台,引来台下众人的疯狂抢夺。聚光灯打在她化着淡妆的容颜上,明媚的眼睛,像是会勾人。 微微一笑,已经撩倒众生。 她穿着一件紧身的小背心,其实一点都不露的,可是却性感地要命。细细地包裹着她傲人的胸部,带着波浪的小下摆却又有着女性独特的柔美,稍稍露出一截柔白妖娆的细腰,短短的裙下,挺翘的圆臀,每一个扭动都让台下尖叫不断。 她真的、真的很会跳舞。 弯腰、挺胸、扭臀,一踢脚一转身,随着舞曲,挑逗着所有人的神经。 克林耐不住这样的勾引,也跟着上了领舞台,他们如同一对壁人般,跳起了魅惑的双人舞。一个妖娆的女人,公开地大胆地诱惑着自己的情人,她的腰,如柳条一般弹性十足,扭动着、摇摆着,在男人的身前招摇地起伏着,引得男人粗喘着上前,想要将她抓入怀里时,她又笑着闪了开来。 随着舞曲,他们的身子贴得紧紧的,每一下扭动,都带着性的挑逗,看似每一寸都贴在一起,可是却又有着微微的距离,就是这样的若有似无,让所有的人都疯狂呐喊起来,“乔、乔!” 她是男人心目中的女神,所有人的梦想,这样的女人,如果得到,该是怎样的一种销魂? 疯狂的音乐在大家的明显失控吼声中,画下最后一个音符。沈乔微喘着站在台上,立体而精致的五官带着几分慵懒,几分挑逗、几分高傲、几分勾人,如同一位最最骄傲的皇后,俯视着大家。而台下,全部都是她最忠心的臣民。 拜倒在她天生的妩媚妖娆里。 她饱满的胸部随着呼吸起伏,眼角含情带媚地望着自己的男友,是男人都耐不住这样的诱惑,克林一把拉过她,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们在台上激烈地接吻,让台下所有人都癫狂了,场面失控,如同煮沸的热水一般,男男女女,到处都是激吻的情侣。 所以说,沈乔即便是全校女生共同的敌人,但是,她却是一个天生的明星,生来就该被人捧在掌心上热烈崇拜。 程奕阳望着台上那对吻得难分难舍的情侣,目光深沉。 派对结束时,已经是深夜两点。 节日的氛围,依然很浓。大街上行人来来往往,情绪高昂。 克林名贵气派的跑车停在街边,沈乔喝得已经有点醉了,被男友抱在怀里,不舍得吻了又吻,嘴唇抵在她的唇边,喃喃低语,“今晚去我那边?” 她娇笑着,手儿扶在他宽厚的肩膀上,神智看来有些许不清醒。 “沈乔。”一双坚定的手掌轻轻地在她肩上一拍。 迷离的眸子望向那张男性化的脸庞,“……程大哥。”甜甜一笑。 “你母亲托我带东西给你,你现在跟我去拿可以吗?”有礼地询问着。 “今天这么晚了,明天去不可以吗?”克林望向他,知道这个是沈乔在台湾的朋友,一个,很奇怪的朋友。一整晚,他都是独自一个人坐在一旁,冷冷地望着众人,不与人交谈,也不跳舞。 来参加派对却只是独坐,还有比这更奇怪的吗? 程奕阳将大衣的袖口抚平,淡淡地道,“明天我没有时间。” “那就后……” “克林。”柔媚的嗓音响起来,几分娇甜、几分细腻,“你回去吧。” “可是乔……”他们的第一个平安夜,他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他都计划好了…… “我要去拿东西。”转过身,有点站立不稳,不过,她的酒量算是还可以,微醺的滋味,还是不错的。 “乔……” “我坚持。”望着不甘愿的男友,她笑了,安抚般轻拍他的手,“回去吧,路上小心。” 即便不甘愿,但是知道沈乔说一不二的脾气,克林只好走了。 “程大哥,我们走吧。”拦了出租车,直奔他下榻的酒店而去。 刷卡进门之后,望着她被酒气醺红的脸蛋,“我给你拿瓶水吧。”打开小冰箱,拿出一瓶汽泡水,拧开瓶盖后递给她。 喃喃地道谢,干渴的喉咙正好需要,清凉而甜美的水液滋润了她的嗓子。将凉凉的瓶身抵在颊畔,舒服地直想叹气。 “程大哥,我妈托你带什么给我?真希望是我喜欢吃的牛肉干,你知道在这边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亲手做的牛肉干了,一想到就想流口水。”眼眸闪闪,贪吃的样子,一点都不像美艳不可方物的沈乔。 “食物过不了海关。” “对喔。”笑了笑,倒在床上,抓过抱枕搂住,柔软的床真是好舒服,让她觉得好困,眼皮有些沉重,睡意蒙眬,“那是什么?” 程奕阳打开行李箱,慢慢地翻找,半晌,才涩涩地开口,“我好像,忘了带过来。” 她揉了揉眼皮,打着呵欠,有些娇憨的稚气,“……唔,连你都会忘……”话没有说完,就沉沉地睡了过去,对于他,她非常非常地放心。 程奕阳阖上皮箱,望着她熟睡的容颜,睡着了,再娇、再媚,也像个孩子。 黑亮的秀发,像丝绸一般柔柔地披散在洁白的床褥之上,长长的眼睫在眼下形成一片浓浓的阴影,鲜艳的嘴唇,微微地嘟起来,红润晕泽。她的皮肤,非常非常地好,细细的幼幼的,没有一点瑕疵,白嫩饱满好像轻轻一掐就可以掐出水来,粉粉的红染上颊畔,带来动人的好颜色。 她的手掌,贴在脸颊旁,纤长的手指,让他想起以前形容女子的手,嫩若削葱,真的,很贴切。 一片一片透明的指甲,修剪得干净漂亮,上面没有搽任何人工色彩,泛着健康的粉红,如同纯美的花瓣般,静静在指尖绽放。 沈乔,即便睡着了,依然动人。 他认真地望着她,眼眸沉沉。半晌,寂静的空间里响起一声淡淡的叹息声,他弯下腰,轻轻地为她脱下柔软的皮靴,抱起她往大床的中央放去,拉过柔软的羊毛毯,盖在她的身上,不留一丝空隙,关掉大灯,只留下浅浅的立灯,柔柔地照着。 她转着头,脸蛋在松软的毛毯上轻轻磨挲,屋内打开的暖气,还有舒服而绵软的大床,让她嘴角勾起满意的弧度,睡得,更沉了。 程奕阳看了看腕表,离沈乔下课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他让司机在她学校的一侧停了下来,信步走在砖红的人行道上,清扫得干干净净的道路,高大的绿树在暖阳下徐徐舒展着枝叶,周围都是学生,年轻而充满朝气,或三五成群坐在台阶上聊天,或抱着书本疾步行走,这便是大学、这便是青春。 他在这所号称没有校门的大学里慢慢地穿梭着,大学生涯,离他似乎已经很远了。美国与德国的学术氛围是完全不同的,德国崇尚的是科学和严谨,实验精神,而美国,则是灵活与激辩的天堂。沈乔这样的个性,来到美国就是来到了她自己的世界里。 绕过高大的教学建筑群,略略沉思,挑了那条林中小径独行而去。这里行人非常稀少,清悠的空气,还有轻脆的鸟鸣,让他眉间舒展开来。他喜欢安静,安静的空间,有助于思考。一步一步顺着青石铺成的小路,在出树林时,眼眸的余光看到不远处一对相拥的情侣。 高大的身子灵巧地闪了下,程奕阳借着树木的遮掩,皱了皱眉,抬眸望向他们。相恋的人热情拥吻,这在美国,根本就不算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只是…… 望着女孩子的脸孔,在西方世界里,深刻的五官抢眼的外形随处可见,只是她却是少见的清秀玲珑。他眼神闪了闪,再安静地后退几步,摸出手机来拨号,“是我,帮我查一个人……”定定地将自己的话说完,阖上手机,徐徐地吐了口气,往前几步,那对情侣已经相拥着远去,而他,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时间算得刚刚好,在楼下等到了刚刚下课的她。卷发肆意地披在身后,大红色的紧身高领毛衣,配上一条帅气的短裤,黑色的丝袜踩在小马靴里,最简单的衣着,却被她穿得性感十足,在一群身材高大的外国人里,她依然抢眼。 沈乔的视力非常好,只是一个抬眸,就看见了站在远处的程奕阳。铁灰色的西装,正式而严肃,是程奕阳的典型穿着。这个男人,正经得有点呆板了,就连休息,她都很少见他穿着休闲的衣物。 跟身边的同学打了个招呼,挥手道再见。抱着沉重的原文书,快步朝他走去,脸蛋上是明媚的笑容,“程大哥,等很久了吗?” “我刚到。”伸手拿过她手里的书,两人慢慢朝校外走去。 “今天教授找我过去问论文的事情,快要毕业的,事情有点繁琐。” “你,有什么打算?” “唔……”她咬着唇,明白他是在问自己要留在这边还是回家,她也十分苦恼,“我还在考虑。” 考虑什么呢?答案已经很明显了。爸爸打电话过来,意思表达得再清楚不过了,让她在美国自由散漫了十年,也该回家去,只是…… 他没有接着往下问,漫不经心地转话题,“你男朋友呢?今天不陪他没有关系吗?” “没事,反正这个周末他打算回洛杉矶,现在在飞机上了呢。” “原来如此。” “对了,你不是说今天没有时间的吗?”昨晚即使喝得有些醉了,不过他说的话,她还是有听清楚的。 他望着远处开得非常热闹的圣诞红,淡淡地道,“约会临时取消了。” “那,程大哥,你想要去哪里玩?”她笑问道。他每年来纽约出差,都会来看她,有时两天,有时三到五天,她作为地主,当然就陪着他慢慢游玩。 程奕阳是个非常沉默的人,两人在一起,大部份时间都是她说,而他会认真地倾听,像她这样活泼外向的人,竟然可以跟他相处得很好,也不能不说奇怪。明明,他不太说话,却不知道为什么不会让她觉得闷,他不爱说,那么就由她来讲。对于纽约的每一个地方,她都非常熟悉,给他讲讲景观的历史、当地的趣闻、尝尝有特色的餐馆,几天的时间,总是一晃就过去了。 第三章 她其实,不算一个特别爱说话的人,跟朋友在一起时,说话带气氛的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可是对于程大哥,她就是有说不完的话,可能,是因为他倾听的神情太过认真,让她非常有成就感,也可能,他与她算是非常熟悉,所以在他面前,她自然有一种亲切感,反正,她喜欢到处逛逛,也喜欢陪着他四处去看。 他们不会急着一次将所有的景点全部看遍,细细地观察、静静地品味,偶尔,在博物馆待上一整天,也滋滋有味。坐在广场上,吃着面包、冰淇淋,喝汽水,望着人来人往的马路,别有兴致。 旅游是为了什么?并不是走马看花,要将所有的景点全部看完才算够本,而是一种过程、一种享受、一种心境,这点,他们非常合得来。 “随你安排。” “那我们去渔人码头吃海鲜,看夕阳吧。”今天的阳光非常好,夕阳肯定特别漂亮。 “好。” 转过头,认真地望着身旁的高大男子,他沉稳的面容上一片宁静。 “程大哥。” “嗯。” “你还真是一个听话的游客耶。” “……”望着她难得调皮的脸蛋,妩媚得有些晃眼,他转开视线,“那么,可以走了吗,导游小姐?” 他,会开玩笑耶?瞪着他,半晌,灿然一笑,“当然没问题。” 漂亮的眼眸,弯成一轮新月。 沈乔研究所毕业前,抵挡不住爸爸的沉声命令和妈妈的柔情攻势,终于决定回台湾来。不过,这次她不是一个人回,还多带了个人,没有疑问,就是英俊多金的克林。 他在她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捧着硕大而闪亮的钻戒,跪下来向她求婚,无数的鲜花、彩带,还有深情的他,终于感动地她点头允婚。 虽然才二十五岁,根本没有想过结婚的事情,不过,她也是真的爱着他。从十五岁开始,她交了快二十个男朋友,克林算起来,是她交往得最久的一个,而且,交往的这一年来,他向来对她温柔体贴,百依百顺,让人挑不出丝毫毛病,也许,先订婚再考虑结婚是个不错的提议。 克林非常尊重她,打算将订婚典礼放到台湾来举行,于是,他跟着她一起来到台湾,亲自向她的父母提亲。 沈若定冷冷地打量着那个打扮得时髦帅气的外国男子,没有说话。手里的茶杯,冒出一缕缕的白烟,茶叶的清香在室内弥漫,既淡又浓。 克林原本一脸自信与朗笑,却在沈若定像刀子一样锐利的眼神下,慢慢地消失,即使身为天之骄子,在学校又是风云人物,可是仍然吃不住沈若定的眼神,他很难不紧张,换了是谁,被一个一脸正经刚直的人死死地盯上两个小时,不昏倒算他心脏有力。 沈乔再次悄悄推开书房的门,望着门内那两个一言不发的男人,水灵的眼眸里满满的担心。爸爸,是不是不喜欢克林呢? “阿乔。”何青玫轻拍女儿的背,阻止她再去偷窥。 “妈,你说爸是不是不喜欢克林?”她揽住妈妈的手臂,轻声询问。 沈妈妈安抚地摸了摸她的头,沉吟半晌,才开口,“我想,对于外国人,你爸都不会喜欢吧。” “拜托,爸爸怎么这样啊?”不满地抱怨道。 “你爸对外国人没有偏见,不过对于让外国人来做自己女婿,这点很困难。”自己的丈夫,是什么样的性格,她最明白。 “妈妈,我喜欢他,你帮帮我,好不好?”头枕在母亲的肩膀上,嫩嫩地撒着娇。 “这个恐怕有点难,因为,我也不想要外国人当女婿。” “妈!”不依地跺脚。 “沈乔,进来。”书房里传来威严的声音,沈若定。 “啊?妈,怎么办?”她急了,从小就有些害怕自己的父亲,再加上她留在他身边的时间并不长,所以生疏感很浓。 何青玫轻推她,“快进去吧,不然你爸会不高兴的。” “我看他很少有高兴的时候。”低喃着,脚仍是乖乖地往书房走去。 推开门,室内仍然是两人对峙的局面。克林看到她进去,眼眸闪闪的,一脸无助,如果不是气氛太严肃,她肯定会笑出来,多么难得,在学校、在家里呼风唤雨惯了的克林,在她父亲面前如此吃瘪。 “坐下。”抬了抬手,指向身旁的座位。 沈乔连忙听话地坐在一边。 沈若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淡淡说道,“沈乔,你是个大人了,对于自己的行为绝对有能力负责任。对于你们打算结婚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想结,那就结吧。” 爸爸竟然同意了?沈乔不敢置信地望着他,无法开口。 “我说过,从小到大,对于你,我只有一个要求,其余的事情,我都会尊重你的决定。” 想到父亲以前说的那个要求,沈乔嘴角微勾。 “好了,话,我就说这些,你们出去吧。” 逐客令一下,他们立刻乖乖地出去了。 “你跟我爸说什么了,他答应得这么爽快?”狐疑地望着男子,她知道克林一向能言善道,不过,没想到他还可以说服固执的父亲。 “嗯,宝贝,说实话,我在里面,一句话都没有说。”克林摸了摸自己微微冒汗的额头,沈家大家长的气场,不是一般的强,被死盯上两小时,他的心脏到现在还怦怦的。 “咦,这,怎么可能?”里面坐的,真的是她的爸爸?那个从小时候起,基本上就只有一张严肃脸庞的爸爸? “反正你爸同意我们的婚事了,宝贝,我好开心。”一把抱住沈乔,在她的红唇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开心起来,就像一个孩子一般,当初,就是他的这份开朗与快活,打动了她。 沈乔也笑了,转头,看见客厅的程奕阳,他安静地站在那里,望着拥抱的情侣。 “程大哥,你……”他来了多久了? “我跟老师有约。”他直直走过来,与他们擦身而过,目不斜视,进入紧闭的书房,淡漠不已,似乎,他们的开心与他无关。 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即便是订婚,也不能马虎。 布莱尔家族在洛杉矶是有名的富豪,所以一切的准备事宜都弄得妥妥当当,沈乔什么都不用操心,只要翻翻杂志挑挑礼服就可以。 “姐,你真的打算嫁给那个阿兜仔?”电话那头年轻男人的声音懒懒地传来,声线很低,有种独特的磁性。 “沈律,你再说话不客气,我真的会生气喔。”拿过桌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啃了起来,一页一页地翻着腿上摊开的那本装修设计书。 念了近二十年的书,现在终于跨出校门,学的是室内设计,她的性格不喜受拘束,去设计工作室或者大公司上班不适合她。可能的话,她比较想自己接case来做,这样既自由,又学以致用,不过,虽然在学校设计作品屡屡得奖,也是教授门下最得意的学生,可是,这是台湾,不是美国,她根本就没有名气,就算老师的推荐,作用也不大。 不过,沈乔的优点之一,就是乐观,万事开头难,她也没有想过刚开始就有无数的案子让她接到手软,还是慢慢来吧。 电话那头低低地抱怨着,“我不喜欢他。” “拜托,你根本谁都不喜欢好不好?”这个沈律,是他们沈家一只黑得发亮的羊,在门风严谨用军事观念来治家的沈家,除了她自小被送出国不受约束外,沈律在家里却叛逆得让爸爸眉头从未舒展过。 父亲是一辈子生活在军队里的人,现在依然在军队里担任管理工作,他的军人思想尤其严重,对女儿还好,但是对儿子就要求得近乎苛刻,家里的作息都是规律得让普通人发毛,几点吃饭、几点睡觉,丝毫不能马虎,偏偏一辈子正经无比的沈若定生的两个孩子,都个性无比,女孩就狂野不羁,儿子就懒散随意。 沈若定要求沈律要嘛当律师,要嘛做警察,反正无论如何都要从事充满正气的工作,谁知道沈律那个家伙,以第一名从法律专业毕业后,无视众多知名律师楼的邀请,竟然跑到台北去开了家私人征信社,平日里捉捉奸、找找猫狗,乐得很。 这一举措,完全就是对于沈若定家长权威的巨大冲击,让他一怒之下,差点跟沈律脱离父子关系。从那之后,沈律就没有回过南部的家。 到现在,姐姐要订婚,他连面都没有露过。 “谁说的,程大哥我就喜欢得很。”特殊的低哑嗓音,带着一丝别有意味。 她仔细欣赏上彩页上那欧式家居风格,对于那种甜美气息非常喜欢。看着那纤细的桌脚上雕刻精美的图案,真是,注重细节呀。 “沈律,你不至于叛逆到变成gay了吧?”嘻嘻笑着,“就算程大哥男子气概十足,我想他也不会有这种爱好。” “……怎么,你觉得他很有男子气概?” “有眼睛的都看出来。”她严重怀疑,当初她与沈律都是在医院里抱错了的孩子,其实程奕阳才是她爸爸的孩子吧?看看程奕阳,性格与她爸爸一模一样,都是一脸正气正经,从事的职业也是爸爸欣赏的检察官,听说,他成绩斐然,深得上司的青睐,有意培养他接位。瞧瞧,程奕阳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多么合父亲的心意啊。 她想,爸爸肯定非常希望程奕阳不只是他的学生,最好是他的儿子。 “好了,不说这些。”沈律转了个话题,“虽然不喜欢,不过我还是买了份礼物送给你,你今天下午两点去邮局二十九号信箱里拿我的礼物。” “喂,沈律,你知道这世上有快递公司的吧?直接送到家多好,这么热的天气,你让我去邮局拿……” “我高兴,记住哦,两点。” 嘟嘟声传来,让她知道沈律已经按掉手机。她将手里吃剩的果核丢到垃圾篓里,皱了皱眉,这个沈律,就是爱作怪。 两点整,沈乔从出租车上下来,炽热的阳光与车内的冷气截然相差,撑着阳伞也挡不住那一浪接一浪的热气,她再一次骂着沈律古怪的脾气。 即使中午时分路上行人并不算多,可是沈乔站在那里,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设计简单的紧身t恤,小露半边圆润的香肩,短短的黑色纱裙,裙摆处别具匠心地弄成层层的透明波浪,既妩媚又柔美。长卷的头发盘了起来,留下几缕在水嫩的颊畔,饱满的胸部,彷佛一掐就断的细腰,再加上纤长漂亮的双腿,她就像时尚杂志走出来的美丽名模一般,惹人注目。 不过,名模现在被南部强烈的阳光晒得快晕厥过去,看着邮局对面的宏伟酒店,她真想冲进去享受一下里面的冷气。 她家住的这个小镇,其实不算小了。观光业、科技产业还有工业非常发达,许多知名饭店都在这里开设了连锁店。 当她转身准备进邮局的时候,忽然眼角闪过两个身影。她皱了皱眉,抬头望去,良好的视力,让她一眼就将酒店门口那对吻得难分难舍的情侣看个清清楚楚。 他们,似乎是刚刚从酒店里面走出来,女生有着一头及肩的漂亮直发,身材娇小,五官非常清秀漂亮,一脸乖纯的模样,而那个将她搂在怀里狂吻的男人,即使背着她,她也认得。 第四章 阳光,好像变得更强、更刺眼,血液一股一股,直往她的头顶上冲去。她傻傻地站在路边,隔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望着那对亲热中的情侣。真的,非常亲密。 指甲重重地戳进柔嫩的掌心,那种刺痛,唤回了她的理智,怒火,忽然涌上心头。她直直地穿过马路,朝他们走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她的眼珠,泛起红雾,伸出手,一把抓住男人的肩膀,将他用力地扭了过来。 “该死的,是谁……”连声的咒骂声中断于克林看清楚打断他动作的人的面容后,重重地吸气声,“乔!” “对,就是我!”沈乔抬手就是一巴掌,直直地劈上克林的脸庞,她没有省力气,所以那一巴掌非常地清脆,引来酒店内外无数人的目光。 “乔,天哪!乔,你听我说……”克林白皙的脸庞被她一掌掴红,神情是前所未有的慌乱。 “说什么?”她反手又是一巴掌,再拿起手提袋朝他身上劈头盖脸地一顿狂砸,“克林布莱尔,你真是好样的,今天让我开了眼界。” “乔,拜托,不要这样,请你听我解释……”他狼狈地闪躲着,知道她的脾气,不敢反抗。 “解释个屁。”抬腿就是一脚踹过去,再次引来他尖锐的吸气声,“你要解释是她强吻你,还是你们不小心撞在一起?你当我是白痴,对不对?”她一向都不是好欺负的人,看到这样的画面,她不会懦弱地跑走,别人带给她的羞辱,她要百倍报复回来。原来,说什么要去台北的分公司处理公事,完全是借口,根本就是跑出去鬼混,还大胆到带回小镇来,他就不怕被她发现? “我跟她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其实我们不熟,乔,我爱的是你。”再高大、再英俊,被女人揍的时候,也帅不到哪里去,克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凄惨过。 “你真让我恶心!”最后用力一击,瞪着他脸上的红印,身上凌乱的衣服,冷冷一笑,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爱上这样一个混球,眼睛长好看的!再转头,看向那个女子。 真是,好样的,竟然一脸的平静,没有心虚,没有慌张,就这样望着沈乔。 “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沈乔将手提袋拎好,她不是那种男友出轨就去找狐狸精算帐的女人,如果男人有外遇,根本就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关女人什么事情? “我没有担心过。”她理了理自己的裙摆,举止娴静,完全就是一副乖乖牌的样子。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乔真是不敢相信她就是刚刚那个与男人在公众场合吻得快着火的女子,因为她根本就是那种安静纯洁的小白兔模样嘛。 围观的人都啧啧称奇,现在是怎样?一个长得妖娆妩媚,一脸狐狸精相的女人,竟然跑来抓到看起来就乖的不得了的女生的奸?这个,角色是不是搞反了,明明,明明她看起来比较像是被抓的那个呀。 乖乖女仍然是一脸云淡风清,“而且……”她指了指在一旁喘气的克林,“他没有说错,我跟他真的一点都不熟。” 不熟就可以吻成这样?沈乔这次真是吃惊了。是她太久没回台湾还是她少见多怪,现在台湾的女孩有这么热情吗?而且,这个女生真是乖乖纯纯的样子,也……太会欺骗观众了吧? “反正,应该没有我什么事情,那么,我就先走了。”撩了撩几分凌乱的发丝,将直发拨得更顺,女孩笑着,再次深深地望了望沈乔,目光复杂,上下打量的样子,让沈乔觉得有点怪异。 女孩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转身就走了。风吹起她的发丝,带来一股清淡的花香。 “乔。”克林等女生走后,上前拉拉沈乔,刚想说话,却被沈乔给瞪了回去。 “克林布莱尔,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之间,完了、结束了。”她用力甩开克林的手,“从现在开始,你不要来找我,听懂了吗?” 凶狠地说完,利落地转身走了。 她沈乔,真是瞎了眼,竟然差一点跟这样的男人结婚,算她有眼无珠。 茫然地在人行道上走着,穿过无数的十字路口,转过无数的弯,她漫无目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太阳很大,晒得她头好晕,身子有些发软,脚步是虚浮的,好像踩在云端一般,彷佛,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般的不真实。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也许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或者更久。太阳,好像慢慢地变不见了,夜色暗了下来,一点点的微风,吹在身上,带走了炽热,却没有带走心底那生生的疼痛。 前面,有一张长长的木制椅子,她楞楞地走过去坐了下来,直到坐下,才发现自己的腿有多酸,她,应该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楞楞地望着身旁的绿树,这里,好像是个小小的公园,老人,孩子,都在周围笑着玩着,他们的开心快乐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现在,真的很伤心。 脑海里,不断地浮现与克林这一年来的相处,他对她,真的是体贴入微,疯狂地追求,除了普通的鲜花礼物之外,时不时做些贴心的小事来感动她,他整整追了她半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交往到现在,快一年半了,算起来,他们相识有两年,可是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 以为他是世上少有的多金但是专情的男人,交往这么久,什么都听她的、什么都由着她。她脾气不好,他总是顺着她,以她的喜好为标准,他们一样爱玩,一样爱热闹,趣味相投,她真的以为,自己这次是找到对的那个人。 原来,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真是可笑,太可笑了。她应该哭的,为自己投入的感情不值而哭,心明明是酸的,可是,就是没有眼泪。她愤怒、不甘,被欺骗的感觉笼罩了她。 刚刚,真是应该再多赏他几巴掌的。 可是再打又如何,可以换回来自己付出的感情吗?可以从此就忘了这个人,当作了一场梦吗? 不行的,明明就没有办法。 她就这样坐着,无法思考。直到一个黑影遮住了她的视线,楞楞地抬头,眨了眨眼,看到那张熟悉的阳刚脸庞。 无语地瞪着他,彷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一般。 程奕阳坐了下来,没有看她,“我刚才看你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再眨了眨眼,望着他,不敢置信,“你一直跟着我?” “嗯。” “为什么不叫住我?” “你看起来,很想走路的样子。” 她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这个男人,竟然就这样默不吭声地跟着她。 他们静静地坐在长椅上,他没有开口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路上走,为什么不回家,而她,也就这样任他坐在身旁,安静相陪。 天气那么热,他应该会流了好多汗才是,可他身上却隐隐传来一股清爽的味道,一种,纯男性的味道。 闭上酸涩的眼睛,默默无语。 很久、很久,她终于开口,“程大哥,我想去喝酒。” “……老师不会喜欢你喝酒的。” “你不知道我失恋了吗?失恋的人,就是要喝酒的。”她说得理直气壮,任性无比。 他望着她,晶亮的水眸,眼角稍稍往上挑起,带来天生的妩媚,红润的嘴唇,此时却是倔强地抿着,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沉,没有说话。 “……不然,你去买啤酒来,我们就在这里喝,好不好?”企求的目光望着他,秀顺的眉稍稍往中间聚拢,有着几分可怜的意味。 他不动,只是望着她,眼神难测难懂。 半晌,他起身走开。 狗血模式一定是这样发展的,失恋的女人,疯狂喝酒,大呼为什么没有人来爱我,然后,遇上命定的男主角,两人酒后乱性,嗯,狗血淋淋之爱情。 沈乔喝酒了,而且是那种疯狂灌饮的方式,她,也喝醉了。醉了之后,情绪松懈下来,她顺着狗血公式开始发酒疯。 “你知道,我一共交了多少个男朋友吗?”再一次干掉易拉罐里的啤酒,望着白色的路灯,她的头开始有点晕起来。 抬起手数着,“一、二、三……”数完十根手指,发现不够,抓起他的手接着数,半晌,放下他的手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数不清楚,怎么办?”啊,怎么会交了那么多,多到自己都数不清了。 程奕阳依然望着她,没有开口。 “虽然,交了那么多男朋友,可是克林、克林是我最喜欢的。”她哽咽着,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喃喃地说道:“他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的,为什么骗我,为什么?” “我只是想要有一个真心爱我的人,有什么错?为什么每一个男朋友,不是觉得我很好上,就是觉得带我出去有面子,好像我沈乔就只有一张脸可以看,其它的什么都不重要。原本,我以为,他会不一样,结果,原来他也一样。” 眼睛好酸,心也是酸的,“我是真的爱他,明明没有想过要结婚,可是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让我开始觉得,也许嫁给他,不是太糟糕的事情,但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是最糟的一个。”苦涩一笑,“在学校时,女生们认为我长得太妖,总是抢她们的男朋友,没有人愿意理我,而男生呢,就只是想方设法要将我拉上床,究竟这世上,有没有一个男人,只要一个,是因为我这个人,而不是因为我的容颜身材而喜欢我的呢?” “啪”一声再开一罐,仰头喝着,“我好累、好累,明明是她们的男朋友主动来招惹我,明明我没有给任何人暧昧的幻想,为什么一旦有什么事情,错的那个永远都是我?就算爱了,又如何?到最后,还是逃不出这种背叛公式,爱情总是让人这么辛苦,我不想爱了,不要爱了,我怕了认输了,不想要再爱,干脆直接找个人结婚算了。” 手掌用力,捏扁了那个空罐,满腔的怒火,发泄在手掌之中。 暗自叹气,程奕阳望了望地上散落的空酒罐,很好,这个女人真是好酒量,整整十罐啤酒喝完,说话思维还算清楚,他拿起装酒的塑料袋,将地上的空酒罐一只、一只整理进去。 她趴在椅背上,望着他的动作,他,看起来刚直严肃,可是,现在看他这个样子才发现,原来他是个很细心的人。 “程大哥,也许,你是一个好男人。” 看过一堆垃圾男人之后,她累了,身体累、心更累,望着他熟悉的面容,心里那块悲伤的角落,好像有哪里融了一点点。 他没有抬头看她,只是认真地收拾着她制造的垃圾,他的动作,就像他的人一般,干净利落。收拾妥当之后,看着她半醉半醒的容颜,再次在心中叹气,从她的手提袋里面找出面纸,轻轻地为她擦掉嘴角的酒液,她,看来是真的醉了,醉得很厉害。 “就那么喜欢他?沈乔。”漆黑的眼瞳紧紧地盯着她被酒精染红的脸蛋,隔着柔软的面纸,彷佛都能感觉到那灼人的热度。 她定定地望着他认真擦拭的模样,原来,程奕阳那么严肃那么man的一个人,温柔起来,真是让会人心都酥掉。 “程大哥。” “嗯?” “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第五章 她没有狗血地跟什么命定男主角一夜情,她改变了失恋公式,直接求婚了。 所谓冲动,就是一种不由理智控制的,突然发生的感觉或行为举止。 沈乔无数次抱着自己的头呻吟着,骂着自己,冲动,果然是魔鬼啊。想到那晚自己的行为,她就有一种想要去撞墙的,嗯,冲动。 那晚求婚之后,她就直接拉着他拦了车奔回家,对着皱眉的父亲和担心的母亲,大声宣布,“我要跟他结婚。” 然后,睡死过去。 麻烦在这之后,就来了。首先是,她那个从来不开玩笑,认真正直的父亲,首次开心地笑了,一夜之间,就打电话通知了自己军中所有好友,他的女儿,要跟他最喜欢的学生程奕阳结婚了,无一遗漏,接着再命令老婆,向所有的亲友宣布,他女儿沈乔,要嫁人了,新郎是程奕阳。 第二天一早醒来,她的世界就已经天翻地覆。 响个不停的手机让她烦到直接关机,还有兴奋过度的父母,让她头痛。如果她是那种喝醉之后,什么都不记得的人,该有多么幸福啊,可是,该死的,偏偏她记得,记得一清二楚,非常清晰地记得,是她跟程奕阳求婚了,想赖都赖不掉! “拜托,爸爸,我是喝醉了,胡言乱语。” “做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从小是怎么教你的?” 一个冷眼,冻住了她的抗议。 “妈妈,你去帮我跟爸爸说,我那天根本就没有意识好不好?” “阿乔,奕阳是个好孩子,你会幸福的。” 语重心长,很明显,当妈妈的,也非常满意这个女婿,坚决不肯换。 “喂,沈律,你去跟程大哥说好不好?现在爸爸只听他的话了,让他主动解释。”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最近很忙,结婚那天再通知我好了,拜拜。” 收线的声音,干净利落。 天哪,地哪,这世上还有没有人权?大家都不尊重一下一个喝醉酒乱说话的人吗?真是连白痴都知道,她那天完全是冲动加醉意,作不得数,可是他们完全集体失忆,只记得她要跟程奕阳结婚。 她快要吐血了。 最该死的是,她现在竟然不敢打电话给程大哥,让他来解决一切事情。 主要是因为,她强吻了他。 是的,强吻。美艳冠绝的沈乔,竟然会有强吻男人的一天,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想到那个吻,她的脸蛋,就像要烧起来一般。 她那天求完婚后,直接扑到他怀里,吻上他的唇。他的嘴唇上,有着一股淡淡的青草的香味,不薄不厚,吻起来的感觉非常好,她的灵舌在他嘴唇上舔着,一下一下,含住他的下唇轻轻地咬,技巧地引诱他张开嘴。 然后,红嫩的舌头,长驱直入,在他的舌头上摩擦着抚慰着,接着一把吸住他的舌头不放,她感觉到,他薄薄衣料下的肌肉突然变得紧绷起来,然后,一直被动的唇舌忽然主动起来,顶住她的舌,将她推出唇外,探入她温暖的口腔里,狂恣地在她嘴里吮搅起来。 轻微的水响还有皮肤摩擦的声响,从他们的嘴唇间传来,来不及吞咽的口水,从她的下巴流淌,这个吻,火热、激狂而动人心魄。 “厚!”沈乔拉起被子盖住自己发烫的脸,即使现在想起来,她的心跳还是又快又急。她,真是醉晕头了,竟然吻了程大哥,那个她一直当哥哥一般看待的人。 他优秀、他出色,他受无数人称赞,他是国家栋梁中的脊柱,这样的人,她竟然染指了。 她咬住被角,直想用力撕咬一番。 明明,这场闹剧只要她打个电话给他,让他出来说明一下,就可以落幕了,可是因为那个吻,噢,不对,是两个吻,回到家宣布她要跟他结婚后,她又捧着他的头,给了他一记响吻。 当时爸爸瞪了她一眼,说,“不成体统。” 然后回书房打电话通知各方好友。 妈妈则是红着脸骂了一句“死小孩。”也退回房去了。 那天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搞到现在,她进退维谷、左右为难,她可以再混一点没有关系,明明失恋该老老实实伤心装颓废就好,她怎么就闹出了这么大的乌龙?,笨、笨、笨,笨死了。 狂捶床面,悔恨不已。 “阿乔,奕阳来了,你快出来。”妈妈开心的叫唤声,让她捶床的动作忽然僵硬。 什、什么,程大哥来了?她一下子慌了,怎么办、怎么办?装不在?别傻了。装睡觉,这个行吗? “欸呀,这孩子,奕阳,你直接进去好了,我去买菜,一会回来。”何青玫的声音传来。 啊,妈妈要出去?那岂不只有她跟程大哥两个人在家里?她一下子慌了起来,连忙下床拉开门,想要留下妈妈,谁知道,门一打开,就看到程奕阳站在门前望着她,一记清脆的关门声传来,让她知道妈妈已经抛弃她了。 “嗯,那个,程……”手脚忽然无措起来,她手握在门把上,不知该如何是好。 程奕阳望着她无袖的白色t恤,跟清爽的热裤,白嫩的大腿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一根一根粉白如莲藕的脚趾在原木地板上,漂亮可爱。 她,肯定慌得很,连鞋都忘了穿。 沈乔紧紧地握着门把,就这样僵在门边,不知如何反应。程奕阳今天穿着黑色的衬衫,衣袖卷了几下折在手臂上,露出强壮的肌肉,他斜斜地靠在墙上,姿势慵懒,但浑身上下散发出强烈的侵略气息。 心跳,又变得快起来。为什么不见几天,一向在她心里安全无害的程奕阳,突然变得危险而且存在感十足? “我可以进去吗,沈乔?”沉默半晌,他终于开口。 她全身紧绷,其实比较想直接关门,不过,这种事情她做不出来,不情愿地挪开挡住门口的身子,让他踩入她的私人领域。 程奕阳是沈若定的学生,而且沈爸爸非常喜欢他,所以对于沈家,程奕阳已经非常熟悉。不过到沈乔的房间却是第一次。他随意地看了看她这间布置干净明了的房间,空间不大,柔软的大床隐在转角后面,很明显的北欧简约风格,贴在墙上淡色的古典碎花壁纸,又给整间房带来柔美气息。 这是一个,非常沈乔的空间。 她随意地在光洁的地板上坐下来,抓过散落在地板上的彩色抱枕,靠在床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也,不敢开口。 程奕阳拉过一旁的椅子坐下,“沈乔……” “我那天喝醉了,完全是胡说八道,你就当没有听见,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她忽然抬头打断他的话,劈哩啪啦一连串飞快地说完,接着,又将脸蛋埋入软胖的抱枕里,咬着嘴唇,不敢抬起头来。 房间,再度安静下来。 静得,她都听见自己心脏的跳动声,“怦怦怦”一声一声,就好像要跳出来一般。 良久,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沈乔,你抬起来头,可以吗?” 她埋着头,拼命摇头。 “你不抬头,我怎么跟你说话?”语气沉缓,耐性十足。 终于,她慢慢地抬头,望着他那张男性化的脸庞,原本还算平稳的呼吸忽然加快急促起来。 “关于那晚的事情,你一定很苦恼,对吧?”他望着她,眼神真挚,神情平静。 她傻傻地望着他,无法开口。 “其实,我明白你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你那晚的行为,那晚,你是喝醉了,所以才会跟我……”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轻点,斟酌用词,“提议结婚。” 他真是非常厚道,她在心里暗自想着。明明,那晚是她向他逼婚,他竟然可以说成是提议结婚。 “这个提议,我知道你是一时冲动,根本就没有认真过,虽然老师和师母都非常高兴,并且,当晚就已经电告我的父母。” 什么?她爸爸什么时候这么快手快脚?竟然连他的父母都通知了,这下子,事情闹大了。沈乔在心里暗暗呻吟。拜托,明明她在失恋、在伤心、在难过,结果现在搞出这样一场乌龙,什么痛苦难受都一下子不记得,满心里想着要如何处理自己惹的祸。 “本来,我清楚你只是一时之气,没有认真。可是,沈乔,请你仔细考虑一下,其实我,也不算是特别差劲的一个人,脾气还算可以,有一份正当的职业,没有不良的嗜好,与你的家庭非常熟悉,我的父母,也都是好相处的人,一切的条件,虽然不能说非常好,不过也不算太坏,其实,跟我结婚,应该不算是一件特别糟糕的事情,对吧?” 啊?沈乔傻眼,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他,他在说什么? “我相信,感情可以再培养。如果我们结婚的话,应该可以相处得非常不错。” “等、等一下。”沈乔大声地打断他的话,“程大哥,你在说什么呀?结婚,不是应该跟心爱的人结才对吗?我们、我们又不相爱,怎么可以……” 什么东西从他的眼里闪过,非常快,快得让她以为自己刚刚是花了眼。 “沈乔,你今年二十五岁了,从十五岁开始交男朋友,整整十年,对于爱情,你应该非常了解。那么,为什么你换了这么多个,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定下来的呢?”他往后靠在椅背上,一脸平静,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像刀子一样刮得她心里生痛。 “你……”他竟然又提起她伤心的事情。 “爱情,其实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美好。恋爱时有多甜蜜,分手时就有多痛苦。对于感情,你还没有看透吗?” “我……”不对,明明他说的话不对,可是为什么她都反驳不了? “也许,爱情并不是一桩美满姻缘的必要因素,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可能也不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爱人会不会在下一刻背叛你。如果一旦背叛,以你的性格,又该如何承受?” 又是一箭,直戳心坎,鲜血淋淋,她的脸颊变得透明而没有血色。 “相反,我认为承诺才是婚姻所需要的。沈乔,虽然我没有经验,但是我会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好,给她想要的一切,并且……忠诚。” 他的音色,真的很好听,很舒服,说出来的话,也像调得很低的音乐一样,扣人心弦,她感觉自己的呼吸变得又绵又长,浑身发软,力气似乎都丧失一般。 过了好久,她才慢慢能够说话,“为什么,为什么选我?” 她相信,以程奕阳的条件,想要找一个妻子,并不是难事,他为什么会选择她?明明知道,她与他之间,没有感情。 “我今年二十九岁,已经到了考虑结婚的年龄。”沉默一会,他眼神复杂地接着说,“而且,我相信,你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妻子。” “我什么都不会,煮饭做菜,还有家务,这些我统统都不会。” “我会。” “我爱玩,又喜欢热闹,对于什么事情都三分钟热度。” “没有关系,结婚之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至少五年内,我都没有想过要生小孩。” “这个不急。” “那么,我想不明白,你娶我,究竟为什么?”她完全不具备一个做妻子的素质,她其实根本连结婚都没有想过,就算跟克林,她都只是答应先订婚,结婚再议。而程奕阳,突然就直接提议跟她结婚,她太惊讶了。 第六章 他认真地望着她,眼睛里面,是她看不懂的色彩,既神秘又慑人。 “沈乔,我娶你,只是因为我想娶,明白吗?” “噢。”被他的话震撼到,她低下头去,心里感觉非常复杂。 “说要跟你结婚,我是认真的,非常非常认真。”低沉的嗓音里,有着某种她所不懂的意味,一种让她莫名心惊的东西。 “……” 她这次,是真的明白了,原来,他是真的想要跟她结婚,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因为她的戏言。虽然,她不懂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可是,对于他的提议,她知道他是认真的。 “你可以考虑一下。”他语气平淡,没有波澜。 抱枕柔软的面料摩擦着她细腻的肌肤,心潮起伏,她很久很久都没有开口。 而他,也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催促,也没有想过,她今天就可以给他答案。 一分钟、两分钟,半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希望自己的丈夫,是一个愿将时间和精力花在家庭上的男人。他会做好吃的饭菜,可以将地板擦得一尘不染,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特殊的理由,每晚都要回家陪我吃饭,饭后还要陪我去散步,晚上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他对我,要有无限的耐性,愿意听我说话,不会约束我、限制我,让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不会随便怀疑我、要信任我。” 爱情是什么呢?爱情是苦恼、是痛楚、是无尽的伤心及疑心,也许,他说得对,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不如找一个永远不会背叛的人,不用多爱、不用多喜欢,只要做到一个好丈夫所能做到的一切,就算是完美了。 她累了,这次是真的受伤真的累了。因为容貌,给她带来无数的追求无数的虚荣,可是,也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磨难。情路多坎,经过这么多年,这次,她对于爱情是失望退缩了。 他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我想要有自己的事业,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会打算要小孩,对于家庭的投入也不会很多,可是,却不会因此对于丈夫要求就变少,这样的我,你还愿意娶吗?”她抬起头,望向他。 “沈乔,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不轻易说承诺的人,一旦答应,就一定会做到。” “我要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永不背离。” 他十指交叉相握,“让我认真地回答你,我愿意娶你,并且,对于你的要求,都可以做到。” 她心动了。 这一刻,她不知道他是哪里或者哪句话打动了她,心动于他的允诺、心动于他所给的一切。她咬着嘴唇,洁白整齐的牙齿,将花瓣一样鲜艳的柔唇咬出点点的白,眼神水润清亮,很久很久,终于说道,“程奕阳,我愿意跟你结婚。” 就让她试试吧,以承诺为基石的婚姻,会不会比爱情更稳固。 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从热气渺渺的浴室中出来,沈乔穿着淡蓝色的丝质睡裙,细细的肩带,凉爽的布料,已经卸了妆,让自己的皮肤透气。 她走到窗边,打开那扇大大的窗户,夜晚的凉风吹来,让浴后的身子感到尤为清爽。用毛巾轻轻地吸着湿发上的水,闭着眼,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惬意。 晚上十点,在美国,夜晚还只是刚刚开始。可是在这里,这座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小镇,镇上的居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远处闪耀着,虫鸣声、风动声、树叶沙沙声,大自然的旋律有着它自己的迷人之处。 沈乔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这般静谧地享受这种宁馨的氛围了,每年回台湾,都是到处走,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从来没有细细地品味小镇的独特韵味。 她转身走到梳妆台前,自己那一大堆的瓶瓶罐罐,已经随她带了过来。她颇为轻松地进行着睡前的保养工作,爽肤水、乳液,一层一层,将自己本就完美的皮肤护养得更为水嫩。谁说,天生丽质就不需要后天保养?她沈乔向来都是非常懂得疼爱自己,不论如何,自己的身体.一定要照顾得妥妥当当。 等她将繁琐的保养程式全部弄完之后,一转身,看到铺着艳红床罩的喜气大床时,她才突然想到,她的老公,程奕阳,一直都没有回房。 第七章 奇怪咧,他去了哪里? 正想着,卧房的门轻轻地敲了两下,然后被推了开来。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恶魔。 他的头发修剪得非常短,带着微微的潮流感,黝黑阳刚的脸庞上,神情平静,不算太长的浴袍稍稍敞开,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带着一种男子汉的强烈气息,而她,甚至从那微敞的浴袍间看到那垒垒的肌肉。 他洗过澡了,一股淡淡的香皂味道从他身上传来,清爽好闻,如同户外的原野一般,他的身材非常好,肩膀又宽又厚。手臂强壮有力,腰部结实小腹平坦,大腿上全部都是硬硬的肌肉。 他肯定是个热爱运动的人,不然不会拥有如此惊人的好身材。 沈乔轻轻地拉了拉裙摆,忽然觉得凉爽的室内变得热起来。她一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是他们两人的新婚之夜,而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他要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婚姻,也就是说,他们要上床。 上床!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告诉自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对于这些事情,了解得非常清楚,不应该感到害怕。婚姻所带来的亲密关系,是必然也是必需的,不要紧张。 可是,她还是紧张,紧张得要命。 这个男人.是程奕阳,她从十八岁那年认识他,整整七年,她从来都是将他当成一个兄长看待,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跟他上床,老天爷!她在心里再次吸了口气,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她的心脏,不要跳动得那么快,她应该就可以做到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水颊,变得越来越红、越来越艳,他怀疑,再红下去,她的血管就要爆开来。他伸出手,手掌结实有力,“来。” 她傻傻地望着他的手,“做、做什么?” “把手给我。” 他的语气非常温柔,奇异地缓和了她紧绷的神经。她柔白的小手慢慢地往前递,一直到放入他的掌心,他的黝黑、她的洁白,他的宽大、她的荏弱,可是,却要命地契合,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这样握着手。 他拉着她,往房外走去。 “我们去哪里?”被他的举动搞迷糊了,不过还是乖乖的让他牵着走。 他没有回答她,只是带她走出房里,绕过转角,往三楼爬去。 咦,他不是说三楼什么都没有,只是放着一些杂物吗?这会怎么到这里来了? 他牵着她一直走到尽头,又上了三个台阶,推开最里面的那扇门。 “这里……”她讶然地望着房里一切,真是让人惊叹不已。 房间并不宽敞,其实应该算做是一个小小的阁楼。不过,特别的地方就是顶上不是沉沉的屋顶,而是用玻璃做成的顶,没有开灯,淡淡的月光成了屋里的唯一照明。 房间的正中央,席地铺了一张大床,柔软而洁白的床单,在月色里泛起朦胧的光芒。 没有多余的装饰,屋里也仅仅只有这么一张床,可是,却让她觉得好美,好迷人。 他拉着她,直直往那张床走去,放开她的手,率先躺到床上,轻拍松软的床褥,“上来。” 她没有耍无谓的矜持,也跟着躺了上去,他伸手搂她入怀,她的身子反射性地僵住,半晌,他都没有动作,只是搂着她。慢慢地,她放松下来,躺在他的胸前,脸蛋贴在他的心口,听着他强壮而有规律的心跳声。 “你看。”他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 她抬起头,顺着他的示意往上望去,然后,屏住了呼吸。头顶上,是一整片灿烂的星空,一颗一颗,晶莹而又漂亮的星子挂在沉沉的夜幕上,异常清晰,浩瀚的银河系,就这样洒落在她的眼前。 她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看过如此漂亮的星空,现在大都市光害非常厉害,想要看到星星,简直不可能。就算偶尔看到,也只是一、两颗黯淡无光,哪像这里,晶灿灿、明晃晃。美丽到让人直想伸手采一颗下来把玩。 难怪唐朝的李白就想上天宫摘星,真是如此美景,让人心生贪婪,恨不能抱入怀里独占了去。 他望着她着迷的神情,思绪起伏,看来,今晚的安排还是正确的。本来,他以为她对于新婚之夜不会过份紧张,可是今晚酒宴时,当她听到自己好友的调侃时,那种不自然的神情,让他知道,其实她还是会紧张。 于是,刚刚洗完澡后,他来这里布置一番。 这一举动,果然有效,看她现在全身放松下来,看着星空,他就觉得很满足。 “真漂亮。”她转头望向他,脸上带着明媚的笑颜,然后,被他深邃的眼眸攫住,再也移不开。 他望着她,认真而且专注,渐渐的,他纯黑的眼眸里燃起了两簇火焰,他的脸庞,朝她俯了过来。 她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她却像入魔般定住不动,只是回望着他。 他的嘴唇碰触到她的,最开始,只是缓缓地轻触,如同蝶翼轻拍一般.吻得她嘴唇痒痒的,麻麻的,然后,他的力道加强,分开了她的唇,一探而入。 吸吮、搅弄,他的手掌抚着她柔嫩的脸颊,她开始晕眩起来,身子发软,好像软成了一潭春水,任他恣意掬弄。 细细的肩带被他拉了下来,迷人的春色半遮半掩地呈现在他的眼前。深吻、爱抚,一切都非常自然。如流水般徐徐展开,丰腴饱满的玉乳落入他宽厚的大掌之中,抓握着、揉搓着,嘴唇吻上去,含噬着她嫣然的玉珠。 手指潜入女性的私密,那里已经汩出泊泊的水液,润泽了他带着薄茧的指腹。刺进去,轻轻勾起,探抚着她的羞花。 甜蜜而暧昧。 她的娇喘,低吟,都如同一首绝妙的乐曲,在他耳边吸气的声音,身子泛起迷人的粉红色泽,伴随着「啧啧」的水声,他带给了她今晚的第一次高潮。 ……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像这般被抛起来再掉下去反覆折腾了多少回,终于,伴随着他一下狠狠地顶入,他皱着眉,全身僵硬地定在她的上方,气息粗重着地抵在她的最深处。 她感觉到一股强劲的热液满满地射入体内,然后,筋骨酥软,全身无力。 闭上眼睛,重重地喘着,原来,这就是夫妻间的亲密,真的好可怕、好可怕。他压在她的身上,身子好重,让她透不过气来。承受着这样超负荷的重量,明明应该觉得不舒服的,可是,一种淡淡的奇怪的满足感觉,充盈心间。 身子好累、好软。 感觉到他翻了下去,身上的重量消失,接着他将她抱入怀里,她的脸蛋在他光滑的胸肌上轻揉,逐渐入睡…… 新婚燕尔,他们却没有立即去度蜜月,三朝回门的时候,程奕阳带着沈乔回到了沈家。 何青玫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没有停过,连一向严肃的沈若定,脸上的神情都可以称得上是愉悦,程奕阳这个女婿,真是深得二老的心。先不说回门礼的大包小包,就从他特地为岳父岳母挑选的礼物,也该明白,这个男人,其实真的是个非常细心的人。 给沈若定的,是一副古香古色的围棋,听说,这是程奕阳寻访很久才买到的,一副明朝的古棋,这让爱棋如命的沈若定,能不开心地要命?从看到围棋的那一刻,他就捧在掌心里爱不释手,拉着程奕阳进书房对弈去了。 为何青玫准备的,是一袭精心订做的旗袍,精致的手工,一流的布料,沉稳的色泽,她拿到手中时,惊喜地眼睛都放光了。沈乔后来听妈妈说才知道,原来做衣服的师傅是妈妈以前最喜欢的,可是那人年纪较大之后,就回老家福建定居,这么多年来,何青玫一直对他的手艺念念不忘,而且,现如今手工缝制的衣服越来越少,就算有,也难找到那么出色的裁缝。难得程奕阳竟然想得到,送了这么件合她心意的礼物。 沈乔懒懒地躺在床上,抱着胖胖的枕头,看到妈妈讲那套旗袍当宝贝一般仔细抚摸,非常不理解,“妈,不就一套衣服,你有必要高兴成这样?”啧,她家素来有气质的老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收买? “你这孩子,真是不贴心。”何青玫瞪她一眼,“让妈妈高兴的,不仅仅是衣服,而是阿阳的这份心意。”有女婿若此,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是喔。”她在床上滚了滚,躺进里面去。 “想想我生了两个孩子,阿律就不说了,那小子成天只会气你爸,就是女儿,从小送出国去,现在回来了,除了长得好点,性格分辨就是粗枝大叶,什么都不懂……” “喂,妈妈,我现在还在这里好吗?”那个粗枝大叶连忙开口抗议,老妈抱怨起来,根本就不管她还在眼前。 “就是说给你听。”何青玫伸手戳了一下她的额头,“还好你没有别的优点,不过运气还不错,好运给你捡到一个好老公,这下我才真的放心下来。如果你真的根之前那个阿兜子结婚,只怕……” “妈!”沈乔连忙打断妈妈的话,眉头微皱,即便现在已经嫁给了程奕阳,但是对于当初爱过的克林,也不是一下子说放下就完全放掉的。提到他,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好好好,不说了。”何青玫还算是了解女儿的,连忙转移话题,“阿阳有没有说带你去度蜜月?” “唔,有提过。” 新婚三日,基本上都在床上厮磨,他们根本没有时间讨论别的事情,想到他们一直在忙什么,就连素来大胆的沈乔,也脸蛋绯红,连忙埋入枕头间,免得被老妈发现。 程奕阳的欲 望,真是强大到可怕的地步,她到现在骨头还是酸的,想到哪没日没夜的激情,心跳是失控的。 “那你们打算去哪里?应该会出国吧?”现在的小孩,度蜜月都喜欢去国外。 “他没有什么假,我们打算去垦丁。” “咦,阿阳这个工作狂,从来都不休假的,怎么会没有假?他的年假应该不少?”沈妈妈非常奇怪。 “欸呀,不知道啦。”沈乔对于蜜月的地点倒是真的无所谓,也不一定非要出国,这么多年在国外,最喜欢四处去旅行,那些漂亮的国家,她大部分都走过,没有什么新鲜感,反而是台湾,她走得比较少,他说去垦丁玩两天,刚好合她的心意。 “你们小俩口的事情,我也不管了。”沈妈妈摇头,知道女儿性格倔强,不想说的事情再逼也问不出什么来,“我去做饭,你跟我来好好学学,现在结了婚,饭菜也要会做才像样。” “不要,我不喜欢。”她皱着眉,拒绝道。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厨房的事情,她总是非常讨厌,在国外那么多年,宁愿吃外食也不想要自己动手,反正现在是地球村的世界,想要吃中式的东西,餐馆林立,饿不坏她。 “你这孩子,女人结了婚,连饭都不做……” “他会做啦。”这三天,都是他下厨,原来他的手艺,还真的不错,煮出来的东西,色香味俱全,吃得她眉开眼笑,勉强原谅他“那方面”的不知节制好了。 “总不能……” “妈,你再不去做饭,一会爸爸要生气了。”沈乔连忙打发又要开始叨念的妈妈,求得耳根清净。 看了看时间的确晚了,何青玫赶忙出去准备饭菜。 第八章 一个小时后,他们一家人坐在饭桌前,满满一桌的佳肴,可见何青玫用了多少心思来款待这个女婿,她不断地往程奕阳碗里夹菜,笑容满面。 就知道程奕阳才是他们沈家的孩子,她跟沈律当初肯定是抱错了,沈乔有几分气恼地埋头猛吃。 “奕阳,那副棋子,应该花了不少钱,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淡淡的责备声里,却有着明显的喜悦之情,看来,程奕阳送的礼物,深得沈若定的心。 “无妨,只要爸爸喜欢。”程奕阳看了沈乔一眼,“应该是我感谢爸爸才对。” 沈乔差点被米饭呛到,她的脸蛋,一下子就变得通红。天啊,这个男人,真是的,摆明了话中有话,她知道,他肯定是在说那件事情。 想到那晚,他问她为什么交往了这么多任男友,却依然还是处女时,她直接告诉他,当年她出国时,爸爸说,对她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她可以爱惜自己。 话,虽然没有说得很明,但是她也听懂了爸爸的意思,既然,这是他对她的唯一要求,她当然会努力做到,所以她就决定,她的初夜,要留到新婚之夜,留给自己的丈夫。这样的念头,可能真的过于保守过于老土,不过,她个人觉得也不坏,多年来,即使交往过无数男友,可是她沈乔决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就算是喜欢如克林,他也要求了许多次,她依然没有退让。 她记得程奕阳听完之后,只说了一句话,“看来,真是要感谢岳父的远见。” 沙猪!原来程奕阳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有着处女情结的沙猪。 现在听到他说感谢的话,她即想到他那意思,想不脸红,都很困难,而沈若定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淡淡嘱咐程奕阳多吃一点,一顿饭吃下来,程奕阳虽然话不多,一家四口倒也其乐融融。 垦丁,真的很美,随处都可入画。 天空特别地蓝,大海深邃漂亮,迎面吹来的海风带来咸咸的湿气。虽然只有两天,可是沈乔玩得很开心。 白天,他们像孩子一样,在洁白的沙滩上堆沙堡,在海中冲浪。程奕阳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他做事就像他的性格一样,非常稳,所以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堆出一座漂亮的城堡,而沈乔是一个急性子,总是堆了又倒倒了又堆,然后,耐性耗尽,耍赖地跳到他的成果之上,用力地踩踏,笑得一脸意兴挑衅。 他不会生气,只是双手抱胸,看她娇笑着进行着破坏事业,等她意得志满之后,他再上前将她抱入怀里,狠狠地亲,重重地吻,拿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而她,不会反抗,反而非常享受程奕阳的吻,他不是那种富有技巧的男人,可是他的吻,直接又温暖,翻搅的舌头带来一股纯男性的气息,她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并且沉溺其中。 他会揽着她的腰,走过每一处美丽的风景,听她开心地说话,眉飞色舞。 夜晚,躺在民宿干净的客房里,他会抱着她疯狂缠绵。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这种肢体的亲昵交缠。程奕阳,是一个出色的情人,他体力绝佳,而且十分体贴她,不会只顾着自己享乐,跟他做爱,如同享受着一场激 情的飨宴,痛快淋漓。 沈乔原本就是一个热情的女人,她不会掩饰自己的感觉,除了初夜的生涩之外,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在床上配合得非常好,她越来越能跟上他的步伐,与他一起攀上欲 望的高峰。 不得不说,嫁给程奕阳之后,她发现,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是挺不错的。 这种满意的感觉,在肯定归来的第二天,被完完全全地打破了。 清晨六点,她还睡到不知醒,清凉的威风,从打开的窗户外徐徐吹进来,她抱着薄被,睡得可舒服极了。 可是,某个男人就是见不得她这般惬意,硬是弄醒了她,竟然拉着她说要她陪他去跑步,拜托,他们昨晚弄到快两点才睡,他这天杀的居然还要再六点时叫她去跑步。 她要宰了他!穿着运动服,气喘吁吁地跟在那个伟岸的身影后面跑着,暗自咬牙。 他们一路往山上跑去,小镇依山傍水,环境非常不错,以前她觉得那一片青山绿水真是很美,可是今天,她真的好恨这山,这么高这么陡,跑得她快要断气了。 不行了,跑不动了。她双手撑在腿上,重重地喘着,一滴滴的汗水从她的额头滑落,掉落在地上。好累,真的好累。 “接着跑,我们连一半路都没有跑到。”他轻松地跑回她的身旁,伸手扶她。 “不……不要跑……好……好累……”气喘得连话东欧说不完整。这世上,有哪个女人悲惨到像她一半,刚度完蜜月回来,来不及仔细回味,就一大早被老公拉到山上去跑步。 “做事要有始有终,来。”有力的大掌拉起她,继续往前。 事实证明,程奕阳要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他的意志力超强,沈乔根本拗不过他,所幸,她平时就是一个热爱运动的人,体力向来都不错,虽然很累、很喘,不过还是勉强跟上他的步伐,跑上了山顶小公园里,喝着清凉的汽水,望着公园里那群人,再次有一种无语的感觉。 原来,程奕阳每天早上六点都会跑步上山,来这里教一群老人打太极拳。 真是,太难以置信了。 想程奕阳这样一个人,如果说他跆拳道、柔道甚至说拳击很厉害,她都不会怀疑,毕竟那一身结实的肌肉,不是开玩笑的,可是,太极拳……噗,真是太搞笑了。 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汗水,再拿着它轻轻地搧着风。山上的气温本来就不算高,再加上时间还早,太阳没有完全出来,坐不到一会,她的气息平稳下来,身上也干爽起来。 漂亮的眼眸,盯着那个一丝不苟地打着太极拳的男人,真是奇怪,这样的老人拳,这样缓的力道与动作,可是程奕阳做起来,竟然、竟然特别地帅。 沈乔靠在木质廊柱上,发现自己居然看他看得移不开眼睛,他站在老人们的前面,一举手、一抬足,运气,凝神,太极那种柔、缓、和的神韵,他做得完美至极。每一个动作,即使是外门如她,都感觉他应该是一个高手,也是了,像他这样的男子,这样的脾性,才能将太极拳练得如此之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练得认真,而她看得也非常认真,一直到他一个收势,缓缓地吐了口气,再走入老人中间,细细指点那些稍稍复杂的动作要领,当教学告一段落之后,老人们兴高采烈地拍着他的肩膀,“阿阳,刚刚结婚就急着来教我们耍太极,不留在家多陪陪老婆?” 程奕阳远远地望着她,淡淡一笑,“她今天陪我一起上来的。” 沈乔连忙站起来,向老人们问好。 “啊,原来你是阿阳的老婆。” “我就说嘛,今天有个大美女坐在这里,原来是你的老婆。” “长得真是美啊。” 众多老人争先与她聊着天,夸着她的老公,说他性格如何好、心地如何善良,对老人非常有耐性,天天上山陪他们练拳,已经有整整五年了。说他细心体贴,她真是找到好老公。 “你看看他这‘汉草’,小姑娘,你真是粉性福啊。”一个阿婆在她的耳边,暧昧地低声取笑。 而沈乔顾着她的眼神,望向站在一旁喝水的程奕阳,他就着瓶洒下一大口水,水液顺着咽喉一路往下,那一个瞬间,她竟然觉得他就连喝水的样子,都性感万分。即使穿着简单的运动服,可是那结实的身材,依然让人脸红心跳。 原来,她真的嫁给一个很不错的男人呢。 沈乔邪邪地一笑,丝毫没有害羞,俯耳对阿婆“耳语”道:“你也觉得我有福吧,跟你说,他的身材,真的非常好喔,尤其是胸膛……” “他胸肌是不是好发达?”另外一个阿婆也上前打听着。 “看那种宽度和厚度,搞不好比电视上的猛男还要养眼。” “有没有腹肌,有没有?几块?” 杂七杂八的问题一下子出笼,最后总结成一句话,“你真是好让人羡慕啊。”老阿婆们的语气真的有无限的向往,猛盯着程奕阳瞧,很遗憾自己不能亲眼看到那番“美景”,那炽热的眼神,好像恨不能就这样扒开他的衣服,看个过瘾一般。 “沈乔。”男人再好的修养,实在承受不起这里“如狼似虎”的眼神,瞪着那个始作俑者,这个女人,羞也不羞,连这样的话都可以随便说出来。 “呵呵,你看,我老公害羞了。”沈乔搂住老阿婆的手,“你放心,下次有机会,我拍几张照片送你。” “那你一定要记得啊。” “我也要、我也要。”一群程奕阳的老粉丝蜂拥而上,争着报名。 “好好好,人人有份,永不落空。”她浅笑着,一脸的调皮。 这个家伙。程奕阳有些无奈,但是看着她脸蛋上明媚的笑颜,那么轻松、那么可爱,却又觉得生不了气。 沈乔笑着,觉得轻松又自在。她知道这些阿公阿婆们其实是真心地喜欢程奕阳,才会这样跟她开着玩笑。因为他,他们接纳她变得理所当然。 程奕阳,究竟有多少她所不知道的方面,而她,越了解就越觉得,这个男人,嗯,真是不错。 休息够了,抬起腕表看了下时间,再看着那个跟一群老人聊得很开心的女人,心里,是柔软的。不过,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沈乔,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淡淡提醒。 “喔。”她连忙与那群依依不舍的老人告别,慢慢地朝他走去,“哇,我的脚现在都还有点胀胀的,幸好下山的路比较好走。” “谁说我们走路回去?” “啊?”脚步倏地一止,“那不然……” “我们要跑步回家,来吧。”拉起她的手,往前一带。 厚,这个男人! 沈乔无力地垂下肩膀,想到那个回家的路,她就腿似乎更软了。 他们的生活,慢慢地步入正轨,如同一对正常的新婚夫妇,都在熟悉着彼此,适应着彼此。 真正朝夕相处之后,沈乔才发现,原来程奕阳的生活作息,就如同一个时刻表一般,有规律而且准时遵守。他每天都会在六点整起床,然后拉着她一起跑步。大约七点半左右,他们会回家,然后她洗澡,他则会在快速地冲洗完之后,准备他们的早餐。 程奕阳的厨艺,真的非常不错,他们家的早餐,以中式为主,清粥、油条、豆浆、包子、水煮蛋等,花样繁多,除了油条和包子他会去外面买,粥和豆浆他会亲手做,就连蛋饼,他都会做,每天运动完之后,再吃上一顿丰盛早餐,一天都会觉得精力充沛。 吃完早餐,他会简单地收拾一下房间,然后在八点半时出门上班。 他会将准备好食物放在冰箱里,到中午时,她只要拎出来放进微波炉里稍做加工,就有美味可口的饭菜可吃。 晚上五点半,他会准时下班回家,准备晚饭。她非常喜欢跟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感觉,每次,她都会觉得他看她的眼神,可以称得上是温柔。 第九章 吃完晚饭,他们会手牵着牵,去外面散步。走在规划完善的道路上,两旁都是高大的绿树,向晚的风儿轻吹,身边来来往往的都是左右邻居,彼此熟稔地打着招呼,他们喜欢走到住宅不远处的小公园,坐在那里,或者轻松地聊天,或者看着公园里老人和小孩们自在地玩耍,那种宁谧的氛围,出奇地好。 偶尔,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绕去超市买生活用品。 回家之后,洗完澡再一起坐在沙发上,吃着他洗好、切好的水果,看着电视,晚上十一点,准时上床。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男人,每晚都会抱着她,疯狂做爱,而她,也乐于配合。 时间,就在这种平淡如水的日子里滑过。每个周末,他们会会她家吃饭。每个月末,他会带着她开上几十分钟的车,回他的老家一趟。 半年前,或者说两、三个月前的沈乔,绝对无法想象自己会过上这种如同老夫老妻般平淡简单的身后。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里,一向都是热闹好动,哪里有聚会哪里就有沈乔的踪影。 在美国念书时,除了日常上课,她课后都会挽着男友的手臂,到处趴趴走,参加各式各样名目繁多的派对,或者去运动场上挥洒汗水,或者在夜店的舞台上恣情狂舞。她的生活,一向都是多姿多彩的,她从来没有献过,自己有一天会过着这样普通这样规律的生活。 可是最为奇怪的是,她竟然觉得很满足。 程奕阳真的是一个重承诺的男人,当初答应她的事情,他都一一做到了。家里事情,他都亲力亲为,举凡做饭、打扫、洗衣、追垃圾车之类的,堂堂男子汉眉都不皱一下,全包了,而且,没有一点怨言,沈乔当初所说的,他甚至做得更好,好得超出她预期太多。每天看他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忙碌,或者拿着吸尘器在家里做清洁时,明明那种很不man的行为,程奕阳做来,就是不会折损他丝毫的男性气息。 她是不知道检察官的工作忙不忙,不过他当初答应过她,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一定会准时下班,他也做到了,以前妈妈总是说他是一个工作狂,现在看来,其实也还好。 倒是沈乔,她不是那种安于在家无所事事的人,她的兴趣是室内设计,念了四年大学和三年研究所,学的也是这个,现在当然想要从事的这方面的工作。 她在网路上成立了一个小小的工作室,上面放着自己以前在学校时的所有设计作品,还有一些平日里突发奇想的随笔,她的设计风格偏向时尚典雅型,最初,一个在台北的女子找上她,对于她的设计理念非常认同,请她帮忙设计她那间大约二十坪左右的房间。 不算大的空间,但却是一个可以发挥实力的地方,这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工作,她花了很多的心思,特地上了台北一趟,用数位相机将房间的没一个细节都拍摄下来,并拿了房间的尺寸资料,与屋主详细讨论之后,确定了她所想要的设计风格。 经过整整一个礼拜的辛苦工作,不断地画图、修改,终于,她的初稿完成,带着作品再次上台北,为屋主讲解,并且得到了她的认同。 整整一个半月的监工,看到洋溢着希腊风情的房间,还有屋主惊喜且满意的表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抚摸着阳台上摆放的手工藤织椅,嘴角噙着一抹满足的笑容。从手提袋里拿出手机,拨打着那串现在已经非常熟悉的号码。 “我做好了!”兴奋的情绪,隔着话筒依然明显。 “……是吗?恭喜。” 低低的男性嗓音,此时听入她的耳内,有一种让她颤抖的勾引。 “你为我高兴吗?” “嗯。” “那,要不要帮我庆祝?”她有一种想要开香槟的冲动。 “……你回家,让我告诉你,我有多高兴,嗯?” 他们的庆祝会,是在床上开的。 整整两个礼拜,她在台北监督装修进程,没有时间回南部,也不想让他上来打扰她,他们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本来没有太大的感觉,一直到见面的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想他的,这种想念是这般可怕,就如同情欲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 他们是有共识,这几年内不打算要孩子,所以除了新婚那晚之外,其他时候都是他在做预防措施,不过后来他知道她的生理期非常准时后,就采取算安全期来避孕,而且,他也比较喜欢跟她没有阻碍地结合在一起,那种感觉,只有身为男人,才知道。 真是,怎么都爱不够她,可惜,今天她真是累了,望着她眼下的青色,知道这两个礼拜,她肯定非常认真地工作,少眠多劳,所以,今天他也不舍得让她更累。 起身去浴室放水,打算让她舒服地泡个澡,回来时抱起她往浴室走去,而沈乔,早就睡熟,乖乖地任他摆布。 他轻轻地在她唇上印下一吻,嘴角勾起一抹满足的笑纹,这是,他的老婆,独属于他程亦阳一个人的。 随着第一份工作的出色完成,沈乔的网路工作室,case慢慢地接得多起来,信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累积的,而且,她又有实力佐证,她小小的工作逐渐打开局面,越来越多的人找上她,希望她帮忙设计新房。 她在校时成绩就异常优秀,教授经常夸她有设计的天赋。现在坐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每天涂涂画画,倒也其乐无穷,非常满意自己如今的生活。 有的case是在台北,有的也在南部,所幸现在是个资讯发达的社会,只要有台电脑,在家依然可以完成工作。 忙了一整个上午加半个下午,她合上电脑,轻轻地捶了捶自己发酸的肩膀,自从找到了理想的装修公司,她就不必亲自去监工,只要将设计图交出去,跟装修公司沟通好,一切都没有问题。这样,她的工作量就减少了好多,而且,也不必跟程亦阳分开太久。 嘴角噙着一抹笑,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这是他早上煮好,放在暖壶里,说是冬天喝这个,既暖胃又健康。 慢慢地喝了两口,望着窗外的冬阳,时间过得还真是快,他们结婚的时候,还是热火朝天的七月,现在已经进入十二月,整整五个月的时间,原来,不知不觉,他们已经共同生活了近半年。 不得不承认,当初决定嫁给他,是带有赌气和灰心的成分。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她在无意中给自己挑了一个九十九分的好老公,唯一扣掉的那一分,就是他每天让她跑步的酷刑,不过,虽然跑步真的很累,但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反映出效果。 她现在的身子,比以前健康了好多。那段长长的上山之路,也一天比一天觉得轻松,脸色红润,身子轻盈,连妈妈每次看到她,都说她的气色非常好,程亦阳肯定整天煮些营养美食将她喂得白白胖胖,只能说,虽然很少陪在他身边,不过妈妈还是了解自己女儿的,知道她即便嫁为人妇,食指不沾阳春水的习惯仍旧不会改,他们家的所有事情,都是程亦阳在做。有时候她想,他这般男性化的一个人,要他做这种大部分都是女人在做的家务活,他会不会心里其实不高兴? 唔,记得那次,她就真的这样问过他,而他,在洗好米准备煮饭,闻言之后,淡淡地回答,“家务有分性别的吗?我不知道男人是不是不应该做家务,我只知道,要你做,我,舍不得。” 那是,结婚这么长时间,他唯一说过的一句,类似情话的话。当时她听了,就愣住了。他却说完接着做手上的事情,洗米、做饭、洗菜、切菜、热锅、炒菜,一系列动作非常娴熟,也非常流畅,原来,男人的英气与帅气,在小小厨房依然不会受影响。 那天,她就那样站在厨房门口傻看着他,心里,却是满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没有华钻美服,没有鲜花蜡烛,在这小小的方寸之间,在抽油烟机的轰轰声中,她却有一种很深很深地心动的感觉。 如同第一瓣花初绽的声音般,清晰而且动人。 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非常想念他。摸出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老实说,他们不像那种情侣,一天非要通几十个电话才会觉得满足,除非有事,否则他们不会随便打电话,而且,她也知道,他工作时非常认真,不喜欢随便被打扰,那么,她要不要打呢? 薄薄的手机盖在机身上滑上又滑下,她拿不定主意。突然,萤幕亮了起来,轻快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沉思。看了看来电,竟然是多年的好友杜清扬,惊喜地连忙接了起来。 “清扬。” “嗯哼,沈大小姐,程太太,你终于舍得理我了吗?”杜清扬悦耳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 “欸,你也知道我最近工作比较忙,没有什么时间,对不起嘛。”愧疚不已,杜清扬是她小学及国中同学,她长这么大,好朋友说到底,也就只有她一个而已。虽然国中毕业之后她就出了国,不过她们的联系却从未中断过,每年她回台湾,都会天天跟她一起混,两人的友情,真的是历久弥坚。 杜清扬跟沈乔的性格差不多,两人在一起,都会玩得很疯狂。 “那敢问沈小姐今天有没有时间,出来会会老友?” “唔……” “你要是再说没时间,我真的会生气喔。”杜清扬先声夺人,想想看,自从沈乔结婚之后,她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聚一聚,连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沈乔现在是怎样,比日理万机的总裁还要忙。 “逗你的啦,刚好我今天工作弄得差不多,有时间。” “好,那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ok!”爽快地应承,挂掉电话后,沈乔换了身衣服,就开车出去赴约了。 女人的约会,当然离不开逛街购物,疯狂shopping了。她们整整逛了四个小时的街,然后拎着满满的战利品,坐在咖啡馆里,喝着香醇的咖啡,吃完简餐,再愉悦地品尝着美味的饭后甜点,来犒赏自己的辛劳。 “唔,真是好久没有来这里吃东西,依然那么美味。”沈乔含着小小的汤匙,乳酪蛋糕的甜美滋味在嘴里漫延着,她满足地闭着眼眸。 “是啊。”杜清扬用力地挖着冰淇淋,吃得不亦乐乎。 她们就是这般,都喜欢美食,喜欢热闹,对于购物有着天生的狂热,即使逛上一整天,也不会觉得累。 “阿乔,听我哥说,你现在工作室上了正轨,case接得很多,是吗?”杜清扬的哥哥杜远扬之所以会知道沈乔工作的事情,就是因为他开了家装修公司,而沈乔合作的事情都是找他商谈的,所以对于她的工作,他非常了解。 “嗯,还要多谢你介绍你哥的公司给我,这样我轻松不少。”她挖着小碟上的蛋糕,之前两人逛街聊的都是写女孩子家的体己话,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聊工作这类严肃的话题。 杜清扬挥了挥手,“反正让你找他,也是给他赚,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只是我哥一直抱怨我,说我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好朋友,当初竟然没有介绍给他,害他现在只能饮恨不已。” 第十章 沈乔娇娇的抛了个媚眼过去,“现在,也不晚啊,你跟杜大哥说,让他来找我。” “拜托,你这女人,不要再跟我放电了。”杜清扬受不了地直搓自己的手臂,“你这种样子,男人看了心脏怎么受得了?做你老公要很好的体力吧?” 沈乔放下小汤匙,托着香腮,“当然,他每天至少要跑一万公尺,这样,才勉强合格,不然,我早就换掉他,改当你嫂嫂了。” “我看程亦阳那么正经的一个男人,肯定受不了你,不过你们竟然结婚快半年,还没有离婚,唔,沈乔,你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是吗?”低低地笑着,眼泪流转,望向好友,“那你要不要我这个创造奇迹的人,也帮帮你?不然打电话给你男朋友好了,说是清扬不满意他的表现,打算……” “呼,我认输。”杜清扬举手投降,她自认嘴皮子不够麻辣,说不过沈乔,而且这个女人之大胆,怎么说都不会害羞,反而是她,想要取笑沈乔,自己先受不了了。 “不要这么快认输嘛。你男友那么斯文,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吧?怎样,要不要我传授几招闺中秘术给你,可以一举成擒?” “不必啦!” “不然你叫他去找我老公,好好训练他一个月,保证可以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噗!”杜清扬一口未入喉的咖啡就这样喷了出来,而那个罪魁祸首竟然闲闲闪过,拿起桌上的手帕细细擦拭,“清扬,你也太不小心了,公众场合如此失仪,当心伯父伯母看到会生气。” 杜家二老都是大学教授,书香世家,杜清扬家的家规虽然不像沈家那么严格,但是也很可怕。他们教育出来的老实孩子,哪里是沈乔的对手,三言两语,就让杜清扬胀得一脸通红,怒目而视,“沈、乔!我要打电话给你老公,揭穿你的真面目。” “唔,请啊。”沈乔摸出手机,递给她,“要不要我帮你拨号?” 这人!杜清扬再度傻眼,算她狠!她认输了,“行了行了,这顿我请,可以了吧?你就饶过我,大小姐。” “欸,那怎么好意思,你原本不是说这餐我要请的吗?” “是我自己非常想要请沈大小姐吃饭,您能赏脸来,已经是我天大的荣幸了,怎么还好意思让您请,当然是我来。”这几句话,杜清扬说得咬牙切齿。 “唉,既然这样,我再推辞岂不是很不给你面子?”沈乔咬着唇,一脸挣扎,“那……好吧。” 那?还好吧?杜清扬差点一口鲜血狂喷出来。 她怎么忘了,沈乔一向都是牙尖嘴利,这么多年来,她从未说赢过?不过,说实话,沈乔的脾气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对朋友,出来开玩笑,她们基本上没有事吵过。这次,被沈乔说到这般境界,还真是罕有。 她…… 杜清扬忽然一扫恨意,满脸邪恶的笑容,脸蛋往前一凑,“沈乔,你该不会是,心疼我说你老公,所以在帮他报仇吧?” 沈乔抬眸看她。 “嗯,原来如此,有人心动了。”杜清扬笑得开心,前面之气悉数散尽。 见沈乔开口欲言,她又想起自己刚刚的狼狈,连忙起身,“啊,我要去洗手间,失陪。” 彩头拿到就好,不能再过,否则,吃亏的还是她杜清扬。对于聪明的女人,有时候话只要点到即可,不然,会引起反效果的。 沈乔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脸失神。 她,心动了吗?是吗? 回到家里,已经将近十点,本来杜清扬还想约她去她们经常混的夜店玩上一宿,不过,沈乔想到明天还有设计图的收尾工作要做,便拒绝了。 白色的雅哥缓缓地在车库里停了下来,看到程奕阳的车子,已经停在了哪里。也是,这个时间,他肯定早回家了。 手里拎着自己纸袋,心情愉悦地开门进屋。家里暖暖的灯光印出满室的辉煌,一抬眸,就看见程奕阳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面看着一本厚厚的书,安静,而且平淡。 看见她进门,只是轻轻地问了一句,“回来了?” “唔。”她回答着,脚步轻盈地继续往里走,在转角处准备上楼时,忽然看到一旁餐厅里的桌子上摆放的碟碗,脚步倏地一止。 程奕阳有轻微的洁癖,绝对不会将吃完的饭菜还留在桌上没有清理。那么,这些…… 她放下纸袋,再度回到客厅,“奕阳。” “嗯?” “桌上的菜……” “哦,我以为你晚上会回家吃饭。” 内疚的感觉涌上心头,她低下头去,细细地低喃,“今天清扬约我出去逛街,我们已经在街上吃过了。” “原来如此。”他放下手中的书,“那么我去将桌上收拾下。” “你……”她想起桌上那些未动的菜肴,“不会还没有吃吧?” “我想等你回家一起吃。” 那么,就是说,他还没有吃饭?这次不单是内疚感,心疼的感觉从她心里直直涌上,深深地吸了口气,才能将话问出口,“你竟然一直在等我?”现在都几点了?十点多,快十一点了,他都没有吃饭? “没什么,反正也不是很饿。”他清理着桌面的碗碟。 她望着餐桌上的菜,红烧鱼、糖醋排骨、炒青豆还有一碗玉米浓汤,简单而且家常的三菜一汤,可是都是她喜欢吃的。 她想起结婚这么长时间,餐桌上出现的食物,都是她所喜爱的。她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自己爱吃什么不爱什么,可是对于她的喜好,他却清清楚楚。这,代表什么? 从来都知道他是一个细心而且体贴的男人,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会对她这般地好,好到,她的眼睛,都有一种酸酸的感觉。 冲动,突然就来临。她上前,从后面用力地抱着他,纤手紧紧地搂住他结实的腰,“对不起、对不起。”连声道歉着,为着自己的任性与不体贴。她一向都是我行我素,自由自在的人,从来都没有想过。她已经结婚了,她的行踪,要跟自己的另一半报备一下,所以今天她赴清扬的约会,就没有想过要告诉他,只是想着,他回家看到她不在,自然就明白她是有事出去了。 她没有想到,他会等她吃饭,甚至,等到快十一点。 可是她回到家来,他没有一句质问的话、没有一句责怪的话,只是自己静静地收拾着碗筷,他这么包容着她,让她这么不愧疚? “好好的,干吗道歉?”程奕阳放下手中的盘子,轻拍她的手背。 “我以后出去,一定打电话跟你说一声。” “嗯。” “如果我回来吃饭,也会提前告诉你。” “……嗯。” “以后没有特别的事情,我一定留在家等你回来一起吃饭。” “好。” “老公……”她柔柔地唤着,几分撒娇,几分讨饶。 “……嗯?”她平日里,从来不会唤他老公,除了在床上激情难挡时。所以,这一声老公,唤得程奕阳呼吸变沉。 “你转过身,好不好?”声音又糯又软,是男人都抵挡不了这样的攻势。 程奕阳转过来,望着她,她的眼眸晶莹,水媚如波。 踮起脚尖,在他的嘴唇上轻轻一吻,“你,真的不饿,嗯?”吐气如兰,喷洒在他的唇上,既热又灼。 “……唔。”他墨玉似的眼眸深深,神情,尚算平静。 “那么,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陪你洗澡,好不好?”妖娆的身子揉入他的怀中,柔软而饱满的乳房在他坚硬的胸膛上一下一下的蹭着,手掌徐徐地往下,隔着裤子,轻轻地一撩他已经勃起的欲 望,“用手帮你,嗯?” 伸出粉红的舌尖,在他的下巴舔着,尝到了微咸的男性滋味,一种,让她心动不已的味道,“或者,你喜欢我用嘴?” 她的手,顺着裤子的布料勾撩着男性越来越激动的热铁,至于,用嘴来做什么,答案当然是很明显了。 程奕阳的回答是,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往楼上狂奔而去。 听说,从那以后,程奕阳就爱上了两人一起洗澡的绝妙滋味,每天都会抱着娇妻一起入浴,而一洗,没有两个小时,绝对不出来。 再听说,从那天以后,沈乔天天都留在家里等老公一起吃饭,那乖巧的模样,连生她养她的老妈都直呼不可思议。 这,算不算某中方面的完美? 安静的办公室,干净整洁,程奕阳坐在里面,翻着手里的公文,认真地看着。 他的助理陈至伟站在一旁,“今天警队里送了个档案过来,好像是方队长说有关上次跟你提过的那个大毒枭的事情。说你要的资料都在这里。”他将一个牛皮纸公文袋递上去。 程奕阳接过来,放到一旁。 “再过三天,许立委的案子就要开庭,法院方面的相关资料……” “这个,我心里有数。” “早上九点十分,台北的杨动总检察长打电话过来,问你调职的事情,请你回来后给他电话。” “……嗯。” “程先生,你真的不考虑调回台北吗?之前杨先生已经打过好多次电话来。”陈至伟是不明白自己的上司啦,明明是德国知名大学的博士生,听说他毕业回台湾时,德国那边的机构出了非常高的薪资想要留住他,完全舍不得放手。可是程奕阳还是坚决地回了台湾。回台湾也算了,杨动一直希望他可以留在身边,几年以后,就可以接手他的位置。可是,程奕阳却想也不想地拒绝了,一定要留在这个小镇里,做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除了偶尔义务性地去警队帮忙,程奕阳的生活,再平淡不过了。 陈至伟知道自己的上司有多么优秀,再棘手再难搞的case到他手里,轻轻松松就解决了,而且程奕阳刚正不阿是出了名的,不管多么有背景多么势力的人,犯到他手里,完全是一点情面也不给,而程奕阳,也不怕任何人的报复。 想想也是,连走私军火贩毒的大毒枭林栋都不怕的男人,又岂会怕那些立委议员? “这件事,我有分寸。”程奕阳拆开那份公文袋,快速地翻阅着里面的文件。 陈至伟识趣地一点头,“下午三点要开庭。” 提醒完,便退了出去。 程奕阳看着手里的材料,眉头微皱。其实这些事情都是警方的职责,根本与他关系不大,可是方尔正是他的好朋友,每次一有难题就往他身上推,说是不能浪费他这么好的能力,而他,因为小镇的公务原本就不多,其实工作也算清闲,所以,还是还经常帮好友的忙,时不时还要处理杨动给他的案子。 杨动是他的恩师,在德国念大学时,情报侦察这一门课就是杨动上的。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非常照顾他,程奕阳本来就是一个尊师重道的人,所以对于杨动,也是礼遇有加,不过,对于恩师想要他上台北就职一事,只怕他要让他失望了。 想到走不开的原因,他的眼眸多了几分温柔的痕迹。 看着桌上堆叠得整整齐齐的厚厚档案,他再度在心里暗暗叹气,虽然没有上台北,不过杨动也没有放过他就是了,瞧瞧这桌上的文件,堆得快到天花板了,就算他处理事情再快、再厉害,永远都赶不上堆叠的速度,杨动许多事情都推到他的手上来,就是希望他将来可以快些去接手他的职位。 第十一章 他揉了揉眉,准备继续处理公事,可是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姐夫。” “嗯。”原来是沈律。 “昨晚我姐……” “她跟杜清扬去逛街了。”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执笔在档上圈圈画画,点出重点。 “原来是跟她,我就说嘛,你也是太过紧张她了,她能有什么事情。”自己的姐姐什么性格,沈律再了解不过。沈乔从小到大是坐不住的人,爱动静不了。昨晚七点,程奕阳给他电话,问他知不知道沈乔有什么朋友,他就知道姐姐肯定是没有跟姐夫说一声,自己跑出去玩了。 “嗯,现在没事了。” “那昨晚她回来你有没有说她?”沈律试探地问着,他是知道沈乔的,最讨厌别人管她、约束她、问东问西,记得当初她有一个男朋友,就是因为喜欢查勤,沈乔烦得直接让他出局。那么程大哥呢?以他的性格、应该会生气了吧,沈乔那种火炭性子,他们岂不是会吵架? “没有。” “咦?”这倒是出乎沈律的意料之外,“你怎么跟她说的,她竟然没有生气?” “没说什么。”程奕阳再翻开另外一份档。 “唔,好吧,那没事了,姐夫,再见了啊。”知道在惜字如金的程奕阳那里是问不出什么来的,好奇心天生就重的沈律直接打电话问另外一个当事人。 “喂,沈乔。” “有事快说,我现在没有空。”沈乔开着笔电,对设计图做最后的润色,今天下午要e给屋主。 “嗯,我昨天给姐夫打电话,好像九点左右吧,他说你不在家,你去哪了?”他拐着弯,想要问出自己的答案。 “关你什么事?”沈乔最烦这种问题了,她一个大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又不是她的父母,她有什么义务要向别人交代?而且,沈律还是她弟弟,哪有弟弟管解姐姐的道理? “唉,你不要生气嘛,我只是担心姐夫会说你,所以打电话来关心一下。” “他才不像你这么鸡婆。”将客厅的区隔做得小一点,这样空间感好像会更强烈,沈乔移动着滑鼠对图进行修改。 “我只是怕你们会吵架,难得我想关心一下你们,你也不给个机会。” “他没有问我啦。” “提都没提?” “嗯。” “那……” “你好烦。”沈乔现在知道自己弟弟为什么放着大律师不做,要跑去开征信社了,因为这个人实在有够八卦。看来不问出他想知道的事情,她今天也别想做事了,“我昨天回来,他一句话都没有问。只是,他很晚没有吃饭,一直在等我,所以我很内疚。”现在说到这件事情,心里还是酸酸涨涨的。 “是……这样啊……” “我们没有吵架,也没有争执,他不像你这么八卦、好奇心强。” “……哦。” “现在,你满意了没?” “非常,满意了。” 沈乔“啪”一下滑上手机盖。 沈律听着手机断线的嘟嘟声,半响,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微笑。程奕阳,果然不愧是专业出身,一招以退为进,实在是使得太漂亮了。 他了解沈乔的脾气,跟她硬碰硬,只会弄得两败俱伤。他聪明地选择用另外一方式,结果,目的漂亮地达到了,他想,昨晚沈乔肯定是“割地赔款”,并且赔得很乐吧。程奕阳,真是个能沉得住气的人。 不行了,手好痒,忍不住再次拨了通电话,一接通之后,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姐夫。” 然后,干脆挂断。 论心机,他的姐姐,哪里是程奕阳的对手啊?沈律望着桌上笑颜如花的照片,暗自叹气。 唔,不管了,反正沈乔现在是程奕阳罩着的人,肯定吃不了亏,至于他吗,让他看看,今天那个什么李太太说请他帮忙去普华宾馆抓奸,是几点来着? 这次的设计图,得到了屋主樊罄如小姐的高度赞扬,沈乔约上杜远扬一起去看过房子,谈过装修的细节后,她卷着图纸,准备回家。 “阿乔,你今天要回家吗?”文质彬彬的杜远扬对这个充满才气又娇媚可人的女子非常欣赏,可惜,她已经结婚了,他连追求的机会都没有。 “嗯。”今天这套房子在台中,要回南部就要早点出发,她的车子送去保养,看来是要搭车回家了。 “刚好我今天也准备回家看看爸妈,送你一程?” “好啊。”她甜甜一笑,有顺风车坐,再好不过了,而且他又是清扬的哥哥,虽然不算熟悉,但是也还算放心,“那就有劳杜大哥了。” 坐上杜远扬的黑色bmw,驶上高速公路。一路上,他们随意地聊着天,杜远扬跟她讲讲自己妹妹小时候的趣事糗事,沈乔听得津津有味,虽然她与杜清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不过哥哥眼里的妹妹,又是另外一番情景,她以后一定要好好取笑一下杜清扬才好。 杜远扬觉得这段路实在太短了,跟她聊天的感觉,实在太好,她是一个聪慧机智的女子,谈吐间自然大方不做作,却又带着几分少女的纯真。这样的女孩子,在如今功利的社会,到处充斥着精明的都会女子,实在少见。 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为什么,不能让他早点遇到她呢?那么,说不定,现在在她身旁的,就会是他。 当车子慢慢地接近小镇时,他实在舍不得就这样跟她说再见,“阿乔,上次回家,我爸妈说你好久都没有来我家吃饭了,他们很想你。” 杜家住在镇头,而沈家住在镇尾,他很小就北上求学,以至于跟沈乔一直没有机会见面,再加上后来沈乔出了国,这么多年来,他们竟然直到最近几个月才认识。 “嗯,这样……”其实沈乔比较想回家跟程奕阳一起吃饭,只是杜远扬提到杜家二老,她确实也很久没有去看过他们,他们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对她的疼爱,就像对杜清扬一般,她也真的很喜欢这两个看起来严肃其实慈祥的老人家。 说来也奇怪,沈乔嘴甜会撒娇,特别有老人缘,瞧瞧程奕阳每天教着打太极拳的那些阿公阿嬷们,多么喜欢她就知道了。 “如果让清扬知道我载你回来,却没有请你来我家,她肯定会说我的。”杜远扬笑了笑,一脸爽朗。 “……”她觉得有点为难。 “不然,我让清扬跟你说好了。” 她来不及阻止,杜远扬已经拨号,沈乔抵挡不住清扬的死缠烂打外加疲劳轰炸,答应陪她吃饭。因为杜家二老有事去了外地,而杜家兄妹都不是谙厨事的人,所以他们决定去餐厅吃饭。 进入装修精美的高级餐厅,悦耳的音乐、高雅的布置,让人一进去,就有一种舒心的感觉。 杜清扬早就来了,看到他们进来时,就向他们狂招手。 “沈乔,我们今天可要大敲我哥一笔喔。”杜清扬拿起功能表,准备点菜。 沈乔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看了看腕表,快六点了,她拿出手机去走廊那边给程奕阳打电话。 “是我。” “嗯。” “你……回家了吗?” “刚回,下班时去了趟超市。” “喔。”她轻声说道,“今晚我不回家吃饭了。” “……嗯。” 他没有追问,可是她却觉得有必要跟他多说一些,“那个……杜大哥,就是清扬的哥哥杜远扬,他请我们吃饭。” “……知道了。” “那,我晚点再回家。” “好。” 话说完了,她应该挂掉电话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有点舍不得,指腹在手机光滑的壳面上抚着。 而他,也没有挂断。一时间,安静下来,她可以听到手机那边他均匀的呼吸声。 半响,她开口问道,“刚刚去超市,买什么了?” 远远地,似乎听到他叹息的声音,“没什么,就是一些日用品。” “喔。” “那就先……” “日用品是哪些啊?家里有缺什么吗?”生怕他是说要挂电话,她连忙说道。 “……” “说嘛说嘛。”撒娇的语气,不自觉地就说了出来。 “今天看到龙虾很不错,买了很多打算做酥皮焗龙虾给你吃。” “啊?”她最爱吃海鲜,尤其是龙虾鲜甜的滋味,她最为喜爱。 “这次买的龙虾品质很好,肉质鲜滑,我想拿来白灼,应该味道很不错。” “……”她的口水快要流出来了,知道他的手艺很好,他做的海鲜,每次都有丰富的口感,又出色地保留了鲜味,她很爱。 “我还买了草莓。” 天哪,都是她喜爱的食物,她的心,受到强烈的诱惑。 “不过算了,龙虾我冰起来,明天再做给你吃,草莓也是,你就放心用餐。”男人低低的声音,隐隐约约带来惋惜的意味。 “……老公……”拖长的语调,好像有无限的委屈似的。 “嗯?” “我要回家吃饭。”像个孩子般,极度渴望,极度期盼。 “这样,好吗?” “二十分钟后,我会到家。” “……好。” 挂断手机,沈乔慢慢地走回座位。 “阿乔,我点了好几个菜,你看要不要再加什么?”杜清扬笑得甜甜,闭上菜单。 杜远扬也笑着望向她,“你快点点菜吧,不然这个贪吃鬼连你那份都会点了。” “我去上一下洗手间。”望着杜清扬开心的笑脸,要走的话,沈乔说不出口。只好起身,很“俗辣”地选择了最令人不齿的做法……尿遁。 没想到她沈乔,一个敢说敢做的女王式人物,今天竟然干出这样的事情,她一边唾弃着自己,一边拦下计程车,往家奔去。 在车上给杜清扬传了封简讯,然后,迅速关机。 比起龙虾大餐,比起最爱的草莓,其实她发现,自己更想的是,陪着程奕阳坐在餐桌上,一起吃饭,再一起散步的那种温馨与自在,这样的感觉,才是最好的。 这样是任何美味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习惯了他的陪伴,他的温柔,她想,如果有一天,他们分开了,可能不是程奕阳接受不了,最先痛苦死的那个人,绝对绝对是她,沈乔! 想到一点时,一向热爱自由、不喜约束的沈乔,娇艳的脸蛋上,挂着的,竟然不是愁容,带着些许甜蜜,带着丝丝愉悦,他们的网家就在不远的地方,而她的百分百老公,也在家里等着她。 这种感觉,实在是,有够不赖的。 临时闪人的结果,就是被好友骂到臭头,即使已经合上手机,沈乔觉得耳边依然有杜清扬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回想,她自知理亏,可不敢跟杜清扬顶嘴,只好乖乖地任她发泄,希望好友能够消气,并顺便在心里惊叹着好友越来越精进的炮轰字句,整整半个小时,竟然没有一句重复的,看来清扬在她的磨练之下,嘴皮子功力有所进步。 冬日的暖阳慢慢地淡下去,推开的玻璃窗边飘来轻柔的花香,日落时分,景致美得如画。她嘴角微勾着,将手机放到一旁。依旧没心没肺地哼着歌将手里正在进行的活继续下去。干净洁白并且泛着洗衣精清香的衬衫,细细地摊平,拎起熨斗轻轻地滑过,小小的褶皱,在蒸汽中很快地妥帖起来。 第十二章 她的动作,不算是熟练,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笨拙的,可是,心却是甜的。 长这么大,第一次做这种家事,说起来应该要感到惭愧。在家的时候有妈妈,什么事情都打理好了,出了国,洗衣店随处可见,根本也不必她来操心,现在结了婚,老公万能,她的日子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舒服。 被老公如此娇宠着,她是觉得幸福的,所以她也想为他做点什么。 想想这么长的时间,他为她做的一切,她的心里是满满的甜蜜与欣喜,想到那个强壮的老公,身上将会穿着她为他烫的衣服,这种感觉,真的好开心。 原来,女人为男人做事情,不是因为奴性坚强,而是因为,他的一切是你亲手打理的那种满足感,真的是无与伦比的,难怪,妈妈总是说她,不合格! 一直到今天,她体会到这种感觉,才知道妈妈是对的。 只是这样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衬衫,却让她觉得比自己完成千百张设计图还要让她来得喜悦。 啧啧啧,沈乔,原来你也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女人。 一边感叹着,一边拎起整理好的衬衣细细打量,嗯,还不错,看来她还是有一丝丝女人的天分在的,就算不会做饭,也会做其他的事情。 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她抬眸望了望挂钟,刚刚好是五点四十五,这个男人,他的时间如同一张表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每一分每一秒都不会有差错。 程奕阳推开大门时,一眼看到他娇美的小妻子站在客厅里,手里拎着的是一件他的衬衫。 夕阳的余晖从打开的窗户投进来,将她的身子涂上一圈温柔的金色,她只穿了一件宽松的套头毛衣,雪白的大腿在衣摆下晶莹剔透,踩着一双毛茸茸的拖鞋。 曲蜷的秀发松松地披在她的肩后,乌黑闪亮,衬得她水眸动人,鲜妍的唇瓣勾着一抹明媚的笑,在他炽热的目光里,如玫瑰绽放,“你回来了。”呼吸,在此时此刻,似乎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对于人生,还能有什么更多的要求吗?下班回来,可以看到娇美如花的妻子,那种感觉…… 他放下公事包,平静地开口:“你不应该穿这么少。” 一月的天气,她没有打开暖气,窗户又这样大开着,很容易受凉。 “今天风吹得好舒服,我舍不得关上它。” “你在做什么?”他看见她手里的衣服,眼里闪过一丝吃惊。 “啊,这个。”她笑得更加灿烂,拎起衣服走到他面前,像个讨赏的孩子般,“你瞧,我在学烫衣服。”左右晃着,将自己的成果展示在他的眼前,“虽然做得可能没有你好,不过我的看起来也还不错,怎么样?” 细细地欣赏着自己的成绩,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对于她沈乔,以前她可从未想过自己会做这样女人的事情。 他的喉间,突然涌起一个硬块,让他觉得吞咽都很艰难。 “阿阳,我家阿乔就是被宠坏了,什么都不会做。” “她的手指,可能连水都不愿意碰一下。” “让她翻一下食谱,都像是要了她的命。” “可能连衣服是怎样洗的,她都不知道,唉,真是不知道我生出这样的女儿,嫁给你,对你是幸还是不幸。” 何青玫这么多年来,感叹沈乔的话语,在这一刻,如潮水般涌入他的脑海。 那么娇、那么嫩、那么宝贝、那么享受的沈乔,今天,竟然在为他烫衣服,他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 独自欣赏了半天的沈乔,见他表情平静,眼眸深沉,不依地跺脚,“拜托,人家做了半天,你一句话也没有。” 是怎样,傻了吗?就算她做得不好,也要开口说句话吧?哼,敢说她做得不好,那她、那她下一次一定做得更好。 程奕阳突然一把将她抱入怀里,抬起她的下巴,亲了上去。 “唔……”这种一来就是狠命的让人窒息般的亲吻,舌头在她嘴里翻天覆地,她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男人呼吸沉重,手掌拉起她毛衣的下摆,将她的蕾丝小裤就要往下扯。 “嗯……不要……”他的急躁吓到她了,她死命地推他,想要从他的唇下找出一点空隙,“窗……窗没关……” 他们还站在客厅里,大大的落地窗就这样开着,这个男人竟然在这里就想剥光她,真是太过分了。 她再大胆也热情,也不愿意大白天在客厅里演出春光让路人平白看了去! 程奕阳将她搂抱起来,害怕摔下去,她雪白的大腿紧紧地夹住他的腰,柔嫩的腿心与他的阳刚直接相抵。这个死男人,只是这么一瞬间,竟然就激动成这样! 他将她抱进房里,一把抛入柔软的被子之中。 “啊!”虽然不痛,但是也晕头转向的,沈乔还来不及爬起来,就被程奕阳压住,她连身子都没有翻过来。 “程奕阳,你做……”未完的话语,被他狠狠地堵了回去。 他的手掌转过她洁白的下巴,迎头给了她结结实实的吻。 另一只手也没有安分,撩起毛衣的下摆,转瞬间,一条轻薄的黑色蕾丝小裤被丢到床下。 “你……” “沈乔,我……可能没办法慢慢来了,嗯?”他粗重的呼吸声就在她的耳边响着,一下一下,带着强烈的男人气息,她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变得又痒又痛。 饱满的粗壮直直戳入她的体内,一抵至深。 她嘴唇紧咬着,喃喃抱怨着:“程奕阳,你这个死男人,这样就进来,很痛耶!”他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吻她,激烈地,疯狂地吻着。 “慢……呜,慢一点……啊……” 疯了,真是疯了,他们的衣服都没有脱,就在床上纠缠起来。很痛,是的,非常痛。他太大了,平日里他都要哄好久,她才可以接受他,可是今天,没有任何前戏,就这样直接地粗鲁地进来,不痛才怪! 可是,那种尖锐的酥麻感却也随着他的动作而慢慢升起。她圆润的臀被他高高抬起,承受着他的纵情,纤细的腰肢被他紧紧地握着。 眉儿紧皱,鲜艳的嘴唇不断吟出嫩嫩的声音,骂着、吼着,可是,也痛快着。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等他终于放开她时,她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每一条筋肉,都是又酸又痛又麻。 这个可恶的男人!她气喘着,瞪着眼前那一块块结实的肌肉,牙齿好痒,而他的凶器,竟然还留在她体内,舍不得出去。 明媚的水眸瞪着他,看着男人一脸满足,对比自己满身的伤痕,实在是恨不过,一口咬上去。嗯,正好咬中他的那“粒”。 汗水,湿咸,运动过后的男人,身上散发出一种特别的味道。 “别乱动。”他轻怕一记她的小屁股,淡淡警告。 “不要!”继续啃,谁让这个男人莫名其妙地发情,一发还不可收拾,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到底哪里招惹到他了?难道嫌她烫的衣服不好?也不用这么卖力去惩罚吧? 不到一分钟,她明显地感觉到他在她体内的变化。 嗯,不会吧?他怎么会…… 连忙放开嘴里啃的肉,起身想逃。 他一个伸手,就轻松地将她桎梏在身下,漆黑的眼眸认真地望着她,“我说什么了?嗯?” “人家好饿喔……”逃不掉,只好没有骨气地撒娇。 “很好,我也很饿。”他不徐不疾地动作起来。 饿什么?这头色狼,明明每晚努力吃她,白天还不时进补,竟然还敢说饿! “啊,那里……”娇呼着,被抵住了最软最嫩的那块嫩肉,死命地磨弄。 春水潺潺,激战不息。等屋内激情之色再度退去时,外面已然是大片夜色。柔媚的星子静静地闪着,照得她累昏过去的脸蛋,一片宁馨。 她的手里,还是紧紧地握着那件自己烫的衬衫,只是洁白的衣料上,已经布满两人的汗水,还有深深浅浅的印记。 叹息着,想要拉过那件衣服,可是这个小女人,就算睡着了,手里还是牢牢地握着它,嘴唇微嘟,仿佛在埋怨着他刚刚的纵情。 该拿她怎么办?为什么每次一碰到她,他就会如此失控? 望着她身上深深浅浅的痕迹,心里微痛着,真的,是有些放纵了。 手指在她水嫩的颊畔轻抚,“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激动,嗯?”熟睡的她,一脸单纯可爱。 “因为,你终于是我的妻子了。”语气轻柔,语意无限。 是的,她沈乔,终于是他的妻子了。一直到今天,一直到看到她为他打理衣物的那一瞬间,他才真的有了一种,她属于他的真实感。 她是一个非常自我、非常洒脱的女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活中的所有,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安然地享受着他所给予的一切,也从来都没有丝毫愧疚地任意使唤着他。 为她做的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的。宠着她、让着她、顺着她,看她如孩子一般开心地笑着、撒娇着,他的心就觉得满足。 这个女人,高兴时会大声地笑;生气时会咬牙骂着;狂野时如同一匹烈马难以驾驭;撒娇时却又让人连心都跟着融成一片。这样的她,多变的她,相处的每一分钟,都让他觉得是惊喜,抱着她、拥着她,他是真的有感觉到满足。 只是这样的满足,还是缺少了什么,一直到今天,那缺少的部分,慢慢注入了新的东西。 她开始知道了付出,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他的妻子,虽然只是简单地烫一下衣服,可是对于沈乔,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一个女人,不是出于男人的要求,而是自己主动为他做事情,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是一种全新的进步。 所以,他才会感动到无以名状,那种如海浪般的感觉在那一瞬间就将他淹没掉,让他必须要将她紧紧地搂入怀里,深深地进入到她的最深处,才能真实地体会到! 无休无止,永不满足。 一记轻柔的吻,印上她光洁的额头,“好好睡,沈……乔。”他的老婆、他的妻。 他们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好。沈乔依然还是那个不喜欢做家务的沈乔,可是,她喜欢为程奕阳做一些小事情,比如,每天早晨起床后为他刮胡子,再比如,送他上班时,为他系领带。 一点点的琐碎小事,却让夫妻间的感情持续增温,程奕阳对她,一如继往地体贴,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感受能力增强还是怎样,她总觉得程奕阳看她的眼神,总是温柔。 这样的生活,以前她从来都没有想象过。没有美酒、没有鲜花、没有华服、没有美钻,可是有他就够了,也许,她还真的适合做他的妻子。 一月过去了,二月也滑过,很快,就到了阳光明媚的三月。气温明显升高不少,沈乔穿着简单的t恤跟牛仔裤,拎着水管到院子里去浇草皮。 这一片碧绿如茵的草皮,向来都是程奕阳在大理,难得她今天有兴致,想要自己动手,还没有来得及打开水管,手机就在客厅里响了起来。 “清扬。” “阿乔,听我哥说,你最近完成了一个大case,恭喜你啊。”杜清扬的声音还是那么活泼。 “谢谢。”提到这个,她也真的很开心,这次的case,是一栋位于溪头占地三百坪的别墅,非常有发挥的空间,努力了近一个月,终于让业主满意,她自己也很开心。 第十三章 “喂,别说我不够意思,今晚出来玩吧,我请。” “这么好?” “当然。”杜清扬半埋怨,半怀念地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跟你一起跑趴的日子。”沈乔是有名的夜店女王,花样百出,又放得开,跟她一起,过得非常开心。以前她们天天结伴混遍全台北的夜店,战绩丰硕。 “那我就不客气了。”爽快地答应,想想她真是好久都没有出去玩过了,今天要一次玩个够本。 “那去‘迷离之夜’吧,我记得你很喜欢这家。”当然,那家的老板也很喜欢沈乔,这么长时间一直问她沈乔的消息,还说等沈乔来,可以打七折,这么优的事情,当然不放过。 “好。”对于地点,沈乔是没有意见的。 结束通话之后,沈乔拨通了程奕阳的电话。 “老公。”不自觉,声音变得有点点撒娇起来,如果被杜清扬听到,恐怕会笑死不可。 “嗯。”手机那边传来清晰的纸张翻动的声音,啊,她家老公真是好忙,“今晚清扬约我出去玩。” 翻纸声停顿了一下,又继续,“……知道了。” “那……你要不要一起?”她不抱希望地问道。最近听他提过,在帮方尔正处理一个非常重大的案子,忙得分身乏术,别说玩了,只怕是连吃饭的时间都快要没有了,他最近这段时间下班都非常晚呢。 他沉默了大概一分钟,淡淡开口:“你们要去哪里?” “清扬说要去‘迷离之夜’,我也很喜欢那里的气氛。”那边的朋友很多,都很玩得来,可以一起疯,过瘾。 程奕阳是做什么的?对于这些场所,当然非常了解。 这次,他沉默得更久,然后才说话,“我可能要晚点才能过去。”他下班之后,要去警局帮方尔正处理那单棘手的案子,最近在非常关键的时期,马虎不得。 “老公,你如果很忙的话,不要勉强喔。”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女人,知道他工作辛苦,不想要强求他一定要陪她。 “没关系。” “那,我等你。” “好。” 程奕阳到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可是对于泡夜店的人来说,夜晚才只是刚刚开始。 他看见沈乔坐在一群自己不认识的男男女女中间,玩得正开心。他没有急着上前,只是靠在吧台边,向酒保要了一杯纯威士忌,喝下一大口,激烈的酒液抚平了他紧绷的神经。 最近这件案子,牵连非常重大,他跟方尔正都小心翼翼,这段日子,他真的觉得有点疲劳了。连沈乔都说,他变得严肃了,那个女人,最喜欢用嘴唇去吻开他皱紧的眉心,而他也非常享受。 深邃的瞳眸,定定地望着那个笑得一脸灿烂的女人,骰子、猜拳,哪一样都难不倒她,即使输了,也爽气地拿起酒杯一干到底,这就是沈乔,在这种大家都不算熟悉,但也不算陌生的地方,她如鱼得水。 “很正,对不对?”英俊的酒保,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她可是出了名的夜店女王,只是真的好久没有见过了。” 拎出干净的布来细细擦拭玻璃杯,顺便八卦,“听说她在国外念书,难怪。” 程奕阳慢慢地轻啜酒液,感觉到液体一路烧过喉咙,烫进心底。 “我敢用我身上最贵重的东西打赌,这家店里,每一个男人都想要抱她。” 不用赌,看看店里面那些虎视眈眈的男人就知道,沈乔就是那种天生来吸引所有人目光的人,不用说话、不用表情,只需要一眼,就可以让人为她出生入死。程奕阳放下酒杯,只需要一个神情,威严的气势顿现,酒保立刻会意地放下手里的活,为他杯里再次倒上酒。 锐利的眼睛,淡淡地滑过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接着停在一张极富魅力的成熟男性脸庞上,人,是陌生的,可是,他望着沈乔的那种眼神,程奕阳却非常熟悉。 这是…… 一声轻轻的口哨声,“以前她每次来,都是全场的焦点,风情万种,真是一点都没有说错。” 感叹声中有着无限的向往,“真是个天生的尤物啊,如果我能吻她一下,就算让我去……” “抱歉,你杯子没有擦干净。”程奕阳打断了他的话,放下酒杯,直起身子往沈乔走去。 聒噪的酒保低头一看,顿时泪流满面,天哪,什么时候他手上的布换成了擦地板的抹布了?再看看自己刚刚擦的杯子,啊…… 沈乔一抬眸,就看到自己老公挺拔的身影。笑容不自觉就勾上唇角,连忙站起来,挽住他的手,甜甜地道:“你来啦。” “不介绍一下?”程奕阳望向坐在她身旁的男子,淡淡开口。 “他是这家店的老板,吴子宣,这位是我老公,程奕阳。”一把拉他坐下,从身边的人开始逐一介绍。 “你……老公?”吴子宣脸色一下子就变掉了,“你……结婚了?” “你好。”程奕阳搂住沈乔的腰,向他点头致意,转过去,望着笑得娇甜的妻子,“刚刚在玩什么?” “都不好玩,他们都玩不过我。”嘟了嘟唇,这些游戏都玩得不想玩了,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很热衷玩的东西,现在却觉得索然无味。 “阿乔,你真是有够嚣张!”杜清扬看不过她这样说,连忙出来伸张正义。 “那你有赢过我吗?”眼儿一挑。 众人都笑了起来,谁都知道,沈乔人聪明,脑袋转得快,猜拳玩骰子,甚至是国王游戏,她的运气都是一等一的,难逢敌手。 “真受不了你。”杜清扬摇了摇头,“程大检查官,你看看你老婆,记得要带回家好好管管。” 程奕阳就着沈乔的杯子,浅酌,并不搭话,这种场合,他不喜欢,也不习惯,更不会勉强自己去配合大家玩笑。 还好,杜清扬也知道他的性格,不会介意,抬起腕表看了看时间,抿唇一笑,“啊,十二点整。”话音一落,全场的灯光忽然熄灭了。 音质完美的音响传来dj富有磁性的声音,“hello,everybody,十二点整,我们想到了谁?” “沈乔、沈乔、沈乔!”台下,舞池里,满满的人群里发出整齐而响亮的声音,呼喊着同一个名字。 聚光灯就这样直接打在沈乔的身上,在激烈而疯狂的音乐声中,她站了起来,帅气地跳上了舞台。 一切,就如同在美国时那般,她是天生的明星,是一个注定就要受无数人疯狂倾慕的女人,她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细胞,都在诉说着神秘的诱惑。 “看着我,只看我,爱我,请用力爱我。”明明没有任何言语,只有眼神,只有肢体,可是她全身上下,似乎都在呐喊着这句。这个天生的妖精,在舞曲中,在舞台上,迷惑了所有的人。 程奕阳轻抚杯沿,所有的事情,熟悉得就像昨天发生一般,沈乔在台上跳着,笑着,而他在台下看着。 不过,这次没有别的男人,没有男人搂她入怀,而他终于不再只是一个旁观者。 她的娇颜、她的媚态,她的一切的一切,他都不愿意与人分享,可是这个女人是沈乔,完全的自我,完全地无拘,她的世界、她的天空,就是恣意与快活,谁也管不了。 沈乔沉浸在音乐里,畅快地扭动,愉悦地起伏,一抬眸,看见程奕阳正经的脸孔,这个男人,就算身处这样的场合,他还是那般严肃与认真,似乎,另一面的程奕阳,只有在面对她时,只有在床上,才会看得见。 他那么刚正、那么高尚,让她坏心地想要破坏这一切,一个优雅地纵身,她直接跃下领舞台,轻快地随着舞曲踩着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大胆地跨坐到程奕阳的腿上。 亲爱的严肃老公,游戏时间,到了! 这是一场感官与精神的绝对享受,一场激情与艺术的完美飨宴。 整间夜店的人,为沈乔的动作而鼓掌尖叫,欣赏着女王的首次热辣的真实演出。 她就这样跨坐在程奕阳腰间,将他当成一根钢管,在上面起伏,扭动,每一下呼吸,都带着黏黏的韵味,每一个眼神,都有着无限的挑逗。水嫩的手指,慢慢地慢慢地摩挲过他的脸庞,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一下下的擦抚而过。 她用美妙的身体,直接地热烈地诱惑着自己的老公。 这是一曲拉丁风十足的音乐,调情勾引,身上的女人,磨蹭轻抚,每分钟都在挑战他的忍耐极限。起身旋转,向蛇一样蜿蜒,他就是她最秘密的情人,在这隐晦的空间里,就是要逗到他发狂。短短的裙摆下,雪白的大腿随着她激烈的动作时不时露出来,让人真想就这样将手掌放上去,狠狠磨弄。 程奕阳的眼眸变得更深更沉,紧紧地盯着她那张妖娆至极的脸孔,这个女人,该死地缺乏教训。 真实,沉得住气啊!沈乔慵懒一笑,脸蛋贴上前去,在他的唇边若有似无的轻呵,粉红的舌尖挑逗地轻吐,舔舐着自己的手指,眼儿含媚的斜斜一瞟。她的腰肢,随着劲爆的音乐,在他的胯间徐蹭,不过短短几分钟,她明显的感觉到他已经被唤醒。 他的眼神炽热,瞳眸里有两团熊熊烈火在跳跃。 嗯哼,情动了吗?她眼儿一亮,在最后一下重重地揉蹭之后,抬腰准备离开,一双大掌紧紧地箍住了她如柳的腰,止住了她的动作,“想走,嗯?”她笑着想要闪开,可惜男人怎么可能会同意? “小妖精,你今天别想善了。” “是吗?”拖长的调,带着浓浓的挑衅,“你能如何?”眼儿暗示的低瞟,只要她一起身,他饱满的状态,就会暴露在众人面前,这般正经严肃的他,可以接受? 看来,他是对她太好了! “试试看吧。”他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啊!”冷不防被他这样抱高,沈乔慌得连忙搂住他的脖子。 程奕阳抱着她如同一个战胜的将军般,掳着最美丽的女奴嚣张地往场外走去。 如同摩西劈开红海般,众人纷纷为他让出一条康庄大道。 大家都被他们之间这种电力四射的暧昧给搅得脸红心跳。真是的,大家怎么说,都称得上是玩咖,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可是这两人之间那种强烈的暧昧,即便是没有什么特别养眼镜头,可是还是让人看得喘不过气来。 杜清扬不由得朝着程奕阳的背影竖起大拇指,真是,一物降一物啊,沈乔如今,真是遇到对手了。 他们来不及上车,就已经激烈的纠缠在一起了。 “真是,够了。”在热吻的空隙,他喃喃的低语。自制的人生中,怎么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公众场合,失控至此,只怕以后如果要到这间夜店来查案,根本就不可能了。 这都是这个女人害的,一把将她推靠在旁边的墙上,手掌伸入她紧身的衣服里,重重地揉 捏着她饱满的乳房,真想就这样将她捏碎在他的怀里,让她哪里也去不了,别的男人再也无法欣赏,哪怕是看到,这样玲珑的曲线。 沈乔在他唇间低低地呻 吟着,刚刚的热舞,在勾引他的同时,她也身受影响,她的手指狂乱的在他的衣扣上摸索,越急越乱,心急的想要干脆撕开,可是很抱歉,力气不够,让她气恼的焦躁的咬唇。 “好了,好了。”这个小女人,竟然急成这样,他低声安抚,深深地呼吸,拉开他们紧黏的双唇,望着她被吻的水润光泽的嘴唇,感觉到喉间好硬。 第十四章 “我们回家,嗯?”虽然他也不敢保证,这样子开车,会不会出车祸,或者说,他们可以忍到那个时候吗? 果然!女王不依的跺脚,“不要!”调皮的手儿溜到他的胯间,磨蹭着他的粗饱,“你忍的住?” “该死!”此举无疑是在火上浇油。 程奕阳半搂半抱着将她往更隐秘的角落拖去,天生的敏锐加上后天的学习,他在不熟悉的地方,可以很快的躲开监视器,找出最能隐藏的角落。 他们闪进最后面的柱子,前面是一辆体积庞大的车,后面就是厚实的墙壁。这是停车场的边界,谁都不会来这边,除了这辆车的主人。 而这辆黑色的悍马,是沈乔所熟悉的,就是她身边这个男人的。 来不及多想,就被程奕阳按在车身上一顿狂吻。唾液疯狂地交换,来不及吞咽,那就只好任它滴落,“啧啧”的亲吻声,从他们舍不得分开的唇间溢出。 “唔……”她承受着他疾风骤雨般的亲吻,小手滑到他的腰间,拉下他西裤的拉链,将那最宝贝的东西,掏了出来。 腰儿拱起来,热情地与他相触。 …… 她没用的熬不过十几分钟,就一连上了两次高潮,身子不断地往前缩,下体滴落的水液,在车身上地面上留下一滩一滩的印记。 程奕阳将她转过来,重新压上墙壁,抬起她的腿让她骑在他的身上,再次顶了进去。 “啊!”这一下太重太直接,高潮像闪电一般直劈而来。 双腿狠狠地夹住他有力的腰,唇儿紧咬着,手指死死地掐住他厚厚的背肌,用力到指节部分都泛白了。 程奕阳没有等她恢复过来,按住她紧绷的大腿,又在她的腿心间耸弄起来。 “不……不要了……拜托……”这样连绵不绝的高潮,让她体力透支,终于承受不住了。 她可怜兮兮地求饶,眼泪不断地从眼角流下来,声音带着浓浓的泣音。 “认输了,嗯?”他在她耳边重喘着,身下的动作却没有放缓,一下一下,结结实实。 “我输了,啊……停……停一下……”被他弄得出气多进气少,她真的很担心,自己马上就会昏过去。 “好好求。” 咬着唇,不甘心,可是太难熬了,想不服软都不行,“奕阳……”带着娇甜的颤音,“老公,亲爱的,拜托,请停下来……啊!”她尖叫一声,不依地捶他的肩膀,“我求你了呀,你……你居然……”顶她最敏感的地方,她怎么会受得了? “想让我出来?”他笑了,阳刚的脸庞,线条变得柔和起来,却又更年轻更有吸引力,“怎么做,你知道的,对不对?” 无力…… 她只好卖力的夹他、绞他,小屁股拼命的扭动起来,终于漫长的时间过去,他在她体内加快速度,大开大合地疯狂冲 刺着,在最后时刻,想要抽身出去。 “不要!”她勾住他的臀,不想要他出去。 “该死的,你是危险期!”他对于她的生理期再熟悉不过,今天不可以! 她抬起下巴用力地吻他,“管他的。”她就是不想要他离开她的体内,理他什么危险期不危险期的。 他认输!低吼着,崩溃在她体内。 她重重的喘息着,大腿内侧一阵阵的酸痛,脸上埋在他的肩膀,两人都沉浸在高潮的余韵之中。 半晌,她闷闷地啃了他湿咸的肌肉一口,“程奕阳,你这个可恶的家伙,我的腿,抽筋了啦!” 感情如蜜,这个词,原来是真的,沈乔开着自己心爱的车,心情愉悦至极。她与程奕阳的感情,是越来越好。记得以前有看到过一个词,蜜里调油,这是太贴切了,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她都满足的想要笑出来,连妈妈都说,她天天想捡到宝一般开心,嘴儿从来都没有合拢过。捡到宝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她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有程奕阳相伴。 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之间的婚姻生活,会是如此愉快,被一个男人,这样宠着、疼着,而她也这般享受着,是她所经历过的感情里,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程奕阳带给她的感觉,与她之前任何一段感情都不一样。她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不过她知道,她已经离不开他了,一旦想到自己跟程奕阳分开,她就有一种活不下去的感觉。这般依赖一个男人,是她沈乔生命中,一件新奇的事情。 也许,爱与不爱又有什么重要,她只要知道,程奕阳是她生命中的不可或缺,那就够了。 疾速行驶的车子,却突然被前方一辆拉风的保时捷给拦了下来,跑车上下来的人,让她有几分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分开还不到一年,她竟然会对他的容貌感到陌生起来。仿佛走过来的那个人,并不是她的前男友,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克林走到她的车窗边,轻轻敲了敲,她不是很甘愿的降下车窗,毕竟,他们分手算不上是友好,当时她都想着,最好此生再也不要见到这个人。她这辈子,最恨的就是人家的欺骗,对于他感情的背离,反而伤痛没有那么深。 “乔,好久不见。”高大的克林,依然是那么帅气,修剪的恰到好处的金发,淡蓝的眼眸,合身的高级服饰,将他衬托得英伟不凡。 “嗯。”她淡淡的点头,对于他,她已经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了。她的感情,就是那种极端,爱就是爱,恨就是恨,一直到今天再度看到他,她才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对克林已经失去了感觉。 看来,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此时此刻,她竟然无比想念自己老公那头粗粗硬硬的短发,严肃认真的脸庞。 克林低下头来,蓝蓝的眸子里是一片相思的海洋,“乔,这一年来,我真的非常想你。” 她讽刺地勾了勾唇角,“我们分手了,克林。” “乔,那是一个误会,我可以……” 她抬手阻止了他的话语,“克林,男人犯错就是犯错,机会只有一次,我不会给第二次,你应该知道,我最恨别人骗我,这点最不可饶恕。” “我是被陷害的!”克林低吼出来。 “陷害?” “对!”他恨恨地说。 她莞尔一笑,带着几分释然,“陷害与否已经不重要了,克林,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记得吗,我结婚了,你的事情,跟我已经没有关系。” “如果有关呢?” “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克林笑了笑,可是笑意却未染眼眸,“跟我来,你很快就可以知道原因。”转过身,朝他的跑车走去。 当他引擎发动声传来,沈桥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相信他的话。 “乔,相信我,我绝对不会伤害你,尤其是这件事跟你关系大了。”克林开口向她保证道。 好吧,虽然克林在感情方面曾经欺骗她,可是,他的本性,还是善良的,至少绝不会伤害她,那么就姑且相信他一次吧。 沈乔发动车子,跟上了他。 沈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一刻,她还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拥有一个体贴的老公,可是现在,她却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望着不远处程奕阳与那个女生,她的眼里泛起一层层的红雾。 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很逾矩的行为,他们只是一起从百货公司里走出来,程奕阳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可是纸袋上面烫金的女性品牌却不是她会用的,这个牌子的衣物,她从来都不喜欢,那么细心地程奕阳不可能不知道,所以那个衣服买来,绝对不是送给她的。 女孩的手,只是轻轻地搭在他的胳膊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清纯无辜的脸蛋甜美可人,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无辜!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她沈乔前世到底是做错了什么?这个女孩子总是要一次又一次来伤害她?上一次是克林也就算了,可是这次,这次是程奕阳,为什么要是他?为什么连他都要背叛她? 那么宠、那么疼,难道是假的?男人是不是天生就可以抱一个、搂一个,眼睛还看着另外一个?她以为,这次自己真的找一个对她好的男人,原来这也是假的。 如果连程奕阳这样的男人都会变心,那么这个世上,还有哪一个男人是可以相信,可以依靠的? “你看,事实就摆在眼前。”身旁的克林低低的说着:“之前的一切,根本就是他们故意布好的一个局。乔,你要相信我,那天我是真的坐飞机去台北办事,可是回来的飞机上就遇到了……她。她非常主动的来搭讪我,热情有加,我没有抵挡住她的诱惑,就跟她去了酒店,可是,我发誓,我们真的没有怎样,除了那个吻,还是她主动吻的我,我,我只是没有拒绝她而已。” 沈乔傻傻地望着不远处那对聊天的男女,那么轻松的表情,她还以为,只有在面对她时,程奕阳才会有,原来最傻的还是她自己,她以为自己对程奕阳是特别的,一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让他放松。 他的表情,称不上又多高兴,可是她了解他,可恨的了解,明白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愉悦的,他在开心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主动吻我,我接受了,可是你立刻就出现了,然后,我们分手了。我很痛苦很后悔,本来在想,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自作自受,可是我又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失去你,我找人调查你,想说知道你婚姻幸福,我也该死心了,可是,就在无意中,我发现了一件事情,才知道原来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是被人设计的。” 克林的话语,就从她耳边轻轻的飘过,她只是专心的看着那两个人,看得异常认真。她看到那个女孩突然抿着唇,有几分赌气地瞪了他一眼,而他竟然露出了笑容。 他笑了,就是在她面前,他也很少有这种开心的时候,可是在这个女生面前,他笑了,他应该是喜欢她的吧? “乔,你知道吗,原来你老公跟那个女生……”克林的话语,突然顿住了,他惊呼着:“乔、乔,你怎么哭了?” 她,哭了吗?沈乔无意识的伸手一摸,摸到满掌的泪痕,这是什么,掌心里这一大片的水液是什么东西? 这不是她熟悉的,从小到大,再难过、再难熬,她都没有哭过,可是现在她在做什么? “乔,你……” 这不是她,这个难过得要命,伤心地要死的女人,不是潇洒如风的沈乔,她应该大步走上去,给那个负心的男人一顿好打,就像当初她对付克林一样,是的,一定要这样做。 沈乔用力擦着眼泪,打开车门,如同复仇女神般,朝她的目标走去! “程奕阳,你再说方尔正那个痞子,我真的会生气喔。”兰宁馨脸蛋上一片冰冷,之前的轻松愉悦一扫而空。 “宁馨,你在耍脾气,小心将来……” “我的将来,你不用担心,你还是担心自己吧。”兰宁馨一反之前的不悦,脸上笑得开心极了,“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个下车的女人,好像是你的老婆。” 第十五章 程奕阳抬眸,就看到沈乔从一辆车上下来,她真是一个迷人的女人,金色的阳光将她洁白如瓷的肌肤映得闪闪发亮,浅蓝的条纹衬衫配上一条深色的牛仔短裙,最简单不过的穿着,她却用一条漂亮时尚的银色腰带搭出了一种中性的帅气之风。 一头天然曲卷的长发,斜斜地扎在肩侧,黑亮的秀发上默默地绽开着一朵美丽的山茶花。女性、娇美、帅气及利落,这些矛盾的气质,在她身上有着奇妙的融合。 “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不会看自己老婆看到傻掉。”兰宁馨坏坏地笑着,手臂不怀好意地勾上他的,“只怕你老婆现在恨不得宰了你,相信我,我真的很乐意递上那把刀。” “该死的!”程奕阳突然大吼一声,往车来车往的马路冲去。那个女人,真是不要命了,现在是红灯,她竟然看都不看一眼,就这样过马路。 无视身边呼啸而过的疾驰车辆和诅咒声,他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她的面前,拽住她的胳膊,“沈乔,你疯了吗?红灯也敢给我过马路,我真是要被你气死了。” 那辆差点就要撞上她的车,吓得他心脏都要停止,脾气再也控制不住。 “她是谁?”纤细的手指,直直地指向那个在路边看热闹的女人,那个,又一次破坏她幸福的女人。 “克林怎么会在这里?”没有理会她的问话,程奕阳望见从车上下来的男人,漆黑的眼睛半眯,威力十足。 “我问你,那个女人是谁?”她到底是谁,究竟是谁? “沈乔,你怎么了?”他终于觉得她有点不对劲了,她的面容是平静的,可是他却敏锐地察觉到那火山之下的融浆。 你是不是喜欢她?你是不是都在骗我?你是不是不要我了?“之前克林的事情,是不是你设计的?”她有一大堆的问题要问,可是面对他,不知道为什么,却问不出口。也许是怕自己真的问到答案,会心碎,只是在仓促之中随便问个问题。 他的面色一沉,“你不要命的冲过马路,就是为了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望着她明显哭过的眼睛,他的眼神危险,她竟然还为了克林哭,“怎么,来为前男友鸣不平?”她为他哭,她居然为他哭! “没错,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安排的。”程奕阳很爽快地承认了。 “你!”沈乔抬头,看到那个女生一脸的笑意,仿佛是在嘲笑她,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永远的手下败将,这一切的羞辱都是程奕阳带给她的!“我恨你,程奕阳,我恨死你了!最好、最好我永远都可以不要见到你!” 程奕阳摔开她的手,一脸冷漠,“那就恨吧,沈乔,我不得不说,你也没有让我多喜欢。”她实在是太让他失望了!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冷战? 沈乔躺在被子里,懒洋洋地一动也不动。 他们已经有足足两个月没有见面了,想到这里,泪意又涌了上来。可恶,真是可恶。最近她变得好没用,变得好爱哭,她、她明明不是这样的,这一切都要怪那个程奕阳! 明明是他的错,为什么他要说得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一般?是他设计她,是他毁了她上一段感情,至少道歉的话要有一句吧?可他竟然在她愤怒地回到父母家之后,理也不理她,还有没有比这种男人更可恶的人? “阿乔,你的臭脾气什么时候能够改一改?那个女孩子,是阿阳的表妹宁馨,我们都认识的,你在吃什么干醋?”何青玫在旁敲侧击,问出他们吵架的重点之后,直接给了她一记爆栗。 好嘛,是她不对,没有搞清楚,这个气生得有点冤枉,可是这改变不了程奕阳之前联合他妹妹欺骗她的事实! “姐,这件事情,真的不怪姐夫,其实之前他在美国,就有看到那个克林劈腿跟别的女生热吻,这是有照片为证的,后来他就查清楚克林原来一直都有背着你跟他的前女友暧昧不清,所以他才决定设计克林,来揭穿他的真面目。”沈律一通电话打过来,向她细细道清原委。 “就那天姐夫跟我一起商量好了,假借要你去拿礼物为名,其实就是为了引你去那个酒店,看到他安排好的那一幕,至于安排他表妹去勾引克林,是因为他查到克林对于清纯无辜型少女最没有免疫力。” 一环一环,都紧紧相扣,从在美国发现克林出轨,到后来让沈乔发现,都是程奕阳设计好的。 姐夫实在是有够腹黑的,他以后一定要在自己的脑门上刻字提醒自己,得罪谁也不要得罪程奕阳,发现克林劈腿,却一直隐忍不发,一旦动作,就是一击即中,太、太可怕了。 好,就算克林的事情不怪他,反正其实她对于这件事情也没有多生气。可是,现在问题是,程奕阳好像反而在生她的气,那天,他说她让他非常失望,说不喜欢她,她能不生气吗? “你活该!”何青玫戳着她的额头,实在忍不住想要大骂,“你也不想想,自己除了脸蛋长得好一点,哪一点值得阿阳这么对你?而你还为了别的男人出头,他能不生气吗?” “妈,你到底是谁的妈妈呀!”沈乔不满地摸着自己的额头,“他是男人耶,怎么可以那么小气?” “男人就不应该有脾气,男人就要活该受你的气?”这种死小孩,到底是像谁?真是朽不可雕也,懒得理,老娘做饭去! 沈乔嘟着嘴,缩在床上,她与他一共过了两百七十六天。 也许,从一开始只是赌气嫁给他,可是随着他对她的好,他对她的付出,让她渐渐地爱上了他。 这种感情太过细微,她根本就没有觉察到。一直到那天,看他与兰宁馨站在一起,她涌起的心痛感觉,才让她体会到,原来在不知不觉中,程奕阳已经在她心里占有了那么重要的地位。 以为他出轨时,她竟然是心痛多过生气,她没有像教训克林一样,狠狠地揍他一顿,而是在他转身绝然离开后,蹲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泪流不止,那一刻她才明白,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爱到,一想到要离开他,她的心就像被刀绞住一般,痛彻心扉! 明白了自己的感情,可是对于程奕阳的感情,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不知道,他对她好,究竟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子,抑或是爱她?是不是任何一个女人,只要与他结了婚,他都会这般对她好? 一想到可能有一个女人,在他怀里得到那般的宠溺,她就妒嫉得喘不过气来。 她怎么也无法忘记,当初他提议结婚时说,想娶她,仅仅是因为他已经到了适婚年纪,对于感情,他一字未提。 所以,她不敢去找他,在她明白,自己如此爱他,却又不敢肯定他的感情的时候,她真的不敢面对他,如果他不爱她,她一定会承受不了的。 见不着,相思入骨;去见,却又没有勇气。一日一日,这般折磨,她好像不再是那个大胆无忧的沈乔了。 可是,他却很好,该死地好!她从电视上看到他的身影,依然那么阳刚挺拔,穿着正装,与方尔正站在一起,他们刚刚抓获了一个东南亚的大毒枭,受到署长的嘉奖。 除了更严肃,他好像一点都没有变,似乎,受影响的只有她一个! 庭院外突然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她的心跳突然间加速,抛下抱枕,连鞋子都顾不上穿,直接奔到窗前,躲在窗帘后面偷偷朝外望去。 爸爸在家,妈妈不会开车,沈律不可能回家,那么…… 熟悉的悍马在她家的矮墙边停了下来,是他、是他的车。 眼泪就这样冲了出来,她用力地捂着嘴,生怕自己就这样叫喊出来,可是激动的情绪不过几秒钟,那个打开的车门,让她的体温骤降,是陈至伟大事业,他的助理。 不是他,不是他! 她失望地退回床上,拉过被子蒙住头,心里一片荒凉。 隔着门板,客厅里的对话声尚算清晰。 陈至伟是代程奕阳来送文件给沈若定的,“这个下次给我就好了,你还专门跑一趟。” “程先生交代了要尽快拿给您。” “阿阳最近很忙吗?” “嗯,最近刚刚破了一个大案,每天忙得都睡在办公室。” “那你记得要提醒阿阳注意身体。” “沈先生放心。” “刚刚看到车,我还以为是阿阳来了呢。” “今天不巧我的车突然坏了,程先生让我开他的来。” “至伟啊,你跟阿阳说,让他别那么累,积了那么多假留着也是浪费,干脆拿假出去放松一下。”这次话多的,很明显是何青玫。 “程先生没有假可以放啊,他每年的年假都会休掉。” “啊,怎么会?” “他每年都会休一两周左右的假,嗯,我记得去年的是在耶诞节左右休的假。”耶诞节?沈乔的呼吸突然一窒。 “沈乔,我来出差,顺便过来看看你。” “程大哥,你怎么每年都来纽约出差,这样会不会闷了点?” 眼泪,再次从眼眶里滴落,房间外面的人,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见了。 多少次?整整七次,从他们认识的那一年开始,每年,他都会去纽约看她。跟她一起走过纽约的大街小巷,望着她吃着美食而满足的脸,他的神情温柔。 真傻,真是傻,她怎么会认为,没有说出口的,就是不爱? 他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那样爱着她,看着她交了一个又一个的男朋友,看着她在别人的怀里笑着,他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难怪,对于她的质问,他会那么生气,因为她这次是真的伤害了他! 都是她的错! 他还会原谅她吗? 沈乔忽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拉开房门,冲到聊得正起劲的陈至伟面前,一把拎起他的衣领,“他在哪里?” “啊?谁?”天哪,好可怕,女王陛下的气势真是惊人。 “我老公,程奕阳,他现在在哪里?” “办……办公室!”他的呼吸好困难,可不可以放开他? 沈乔松开手,像龙卷风一样刮了出去。 “老……老公……”何青玫声音在颤抖。 “……嗯。”老成持重的沈若定看来也有吃惊。 “我们、我们女儿竟然就这样穿着睡裙跑出去了!” 沈乔从电梯里出来时,完全无视周围人打量的目光,她的目标很明显,那就是程奕阳的办公室! “啪”地一下推开那扇厚实的大门,用力太大,门板甚至在墙上弹了一下,发出很大的响声。 方尔正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大嫂,你这身衣服,真是不错。”美人就是美人啊,就算是穿着睡裙,也依然让人惊艳。 “你们全部给我出去!”沈乔手指往外面一指,气势十足,“我有话要跟他说!” 再指向程奕阳,强调说,“单独地!” 屋里六七个高大威猛的男人,竟然全都乖乖地放下手里的文件,没有异议地往外走去。 只有那个方尔正还在那里不怕死地猛亏她,“大嫂,你这样的打扮,跟阿阳单独相处,不太好吧?需不需要我在门口为你们把风?” “方尔正,我想,宁馨应该很乐意听到你的丰功伟绩,对吧?”沈乔眉一挑,瞪向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成功地让他脸上的笑容黯淡不少。 终章 真不敢相信,这两个月她虽然与程奕阳没有交集,可是却跟兰宁馨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多多少少也了解了点她与方尔正之间的感情纠缠,总之,又是一笔烂帐,有得算! “ok,ok!我走、我走。”方尔正举手投降,起身往外走去。 很好,顺利清场!“砰”一声将门关上。 转身面对那个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的男人,他一脸冷漠,低头看文件,似乎对于刚刚发生的一切,毫无所觉。 可是,她却发现,他下面的手指,将文件捏得有多么紧,这个男人让她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 举步朝他走过去,伸手想要拿开他的文件,他却不肯放手,皱着眉瞪她。 她甜甜地笑着,一脸讨好。 “老公……”刻意用他最不能抗拒的嗓音。 他依然严肃冷漠,没有放手。 好吧,那她转个弯也可以。沈乔放开纸张,绕过桌子,直接坐到他的腿上,搂住他的脖子,“老公。” “……” 这个别扭的男人,她将脸蛋进入他的怀里,为那熟悉的味道而感到浓浓的幸福,“其实我那天,根本就不是为了克林而生气。” 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听到克林名字时,变得僵硬,她的嘴角微勾,“我生气的是,看到你跟别的女孩在一起。”肌肉有一点点地放松了。 “明明,那么轻松,那么愉悦的程奕阳,只是我沈乔一个人的,可是你却让另一个女孩子看到那一面,我真的吃醋了。” 将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一点一点地剖析给他听,“越是生气,越是在乎,我反而越是问不出口,你那么了解我,应该明白我的性子,如果不是在乎到极致,我怎么可能在那种情况下就那样放过你,你想想当初我怎么对付克林的。”克林可是被她打到受伤,吓得直接飞回美国。 但她却舍不得动他一根手指,也许说起来很没有用,女王般的沈乔,却在发现丈夫……是误会丈夫外遇时,没有动手,这其实说明了很多事情。 “你知道,我很小就被送出国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要学习独立,要学会坚强,哪怕有痛苦、难过时,都没有人可以诉说,要自己捱过来,久而久之,其实我已经很会掩饰自己的感情了。” 她抬起头,望着自己钟爱的黑眸,那里面少了冷漠,多了让她心动的东西,“相信吗,如果必要的话,我的隐藏功力不会输你喔。” 说到腹黑,她是比不过他,到今天,才彻底明白这个男人心机有多么深沉,可是,对于感情,又是多么地让人心疼。 “我越是在乎,就越不敢让你发现,尤其是当我误以为,你在跟别的女生玩暧昧时,我更加不敢给你伤害我的机会,那时,我只能挑一个最安全的话题来逃避。” “你是在告诉我,克林对你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吗?”他终于开口了,低沉的声音,还是那般好听。 “真聪明!” 她开心地给他一个吻作为奖励,毫不在乎他皱眉的凶样。 “克林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再也不重要的人了,现在爱的,是别人。” “……”他没有开口问,可是握着她腰的手却变紧了。 唉,真是的,要不要这么内敛啊? “想知道我现在爱谁吗?” 调皮地眨眨眼,“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他的反应是直接要站起身。 “好嘛、好嘛。” 啧,真是开不起玩笑,连忙抱住他,“我爱你,程奕阳!” 他愣住了,真真正正地愣住了。 这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看到他这样的表情? 沈乔考虑着,要不要拿手机拍照存证? 努力地平静下来,他艰涩地说道:“你又在逗我,对不对?” 沈乔摇了摇头,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 这次没有任何玩笑的意味,认真地说:“老公,你知道吗?那天看到你跟宁馨站在一起,看你那样笑着,我的这里,好痛、好痛,痛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你知道,我有多少年没有哭过了吗?” 原来,那天的眼泪,是为他流的,黑眸里闪过亮光。 “从我懂事起,我就没有再哭过了。可是最近为了你,我每天都会哭,只要一想到你那天说的话,我的心又会再痛,呼吸不过来,快要闷死了,眼泪,好像怎么都止不住一样,我本来没有这么爱哭的,都是你害的!” 他的世界,从这一刻开始,放晴了! 与她分开的那一天,他就要用无数的工作来麻痹自己,让自己累到连回家的力气都没有,可以直接躺倒在办公室里就睡,可是梦里,还是她的容颜,笑着、闹着、撒娇、耍赖,还有风情无限。 连破几个大案,让署长笑得合不拢嘴,可是他的心,却还是空得发慌。 没有沈乔,他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他想去找她的,从分开那一刻开始,这个念头数不清多少次在脑海里浮现,可是,想到她竟然为了另外一个男人来质问他,想到她可能爱的还是克林,他的心,就像是要裂开一般。 够了,他告诉自己,真的够了,他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一个女人,如果这样都不能爱上他,那么他如何努力,也都是枉然,而且,现在克林回头了,如果她爱的是他,那他程奕阳,是不是也到了该退场的时候了呢。 谁让他没有办法让她爱上他呢? 他有自尊、有骄傲,他不能再这样受伤下去。 可是,她来了,像个女王一般,冲入他的办公室,告诉他,她爱他,用她甜美的声音诉说着爱语,他真的怀疑,这是不是梦? “程奕阳,我说我爱你,你相信吗?”她都说了这么多了,这个男人却还是一直盯着她,不发一语,那到底是怎样啊? “……我相信,”他真的相信,看那个多么重视外表,随时随刻将自己打扮得美艳迷人的沈乔,竟然会穿着睡裙冲进他的办公室,只是为了向他表白,这样的行为,他又怎么会不相信? “很好。”她开心地笑了,这个男人,还算识相。 “那么,你呢?” “……什么?” “我是知道你爱我啦,可是你说一次给我听,好不好?” “……”他无语地瞪着她。 “不用害羞,说说看。”她娇甜在鼓励着。 “……” “不然,我用一个秘密来交换好了。”她靠近他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 程奕阳这次是结结实实地吃惊了,不自觉望向她的肚子。 “你敢给我露出这样的表情?”她重重地在他唇上啃了一口。 “你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不都在你的算计之中吗?想一想,你的车怎么会外面有停车位不停,偏偏停在最里面的位置?你是不是早就料到,我会引诱你?” “而且,你明明知道我的生理期准得要命,那天我们没有避孕,有宝宝,你会想不到?或者该说,这一切都在你的计划之内?”想想,她嫁的这个老公,有多么可怕,难怪那些个什么毒枭啊枪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哪里有可比性嘛。 他无话可说,她真的没有说错,一切的一切,其实他都料想到了。知道沈乔的个性,所以夜店那晚,他也有所准备。 “想一想,我一个沈乔,哪里够你算计的?唉,你还是别说爱我了,我想想……” “我爱你。” 她顿住,半晌。 “你说什么,我没有听见。” “……我爱你。” “嗯哼,太小声。” “沈乔,我爱你。”他抬起她的下巴,“只爱你。” 泪水,又涌了出来,就说嘛,她最近变得很爱哭,都是他害的,“你这个傻瓜,哪里有暗恋人七年都不敢表白的?” 如果,如果当初不是她主动吻上他,打开了他们的那扇门,会不会他们此生,就这样在他的沉默里错过了,想想,都觉得是一件非常可怕事情,此生,没有程奕阳相伴,她的人生…… 他古铜色的脸庞,有着明显的暗红,“你……谁告诉你的?”这件事情,应该是没有任何人知道才对? “嗯,我想想,是那个跟我说出差顺路去纽约看我,可是其实一直都是休年假的人告诉我的。” “该死,陈至伟真是多嘴!” “你应该感谢他。”就是他说出事实,才让她发现了程奕阳的心意,她才会有勇气前来找他,不过,该算的帐还是要算清楚的。 “以后,如果吵架,不准不理我。” “好。” “咦,你敢说好,那就是说,以后还要跟我吵架?” 这回,他懒得跟她说了,直接用嘴堵住她故意的刁难,两个月的相思,有得补了。 沈乔笑得眉眼弯弯,搂住他的脖子,热烈配合。真好,就像妈妈当初所说,她沈乔,其实有着非常好的运气,为自己挑了一个百分百老公,她,再无所求。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db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