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的帝国》 第一章 一位骑士 在克罗因一家名叫‘酒鬼老爷’的客店里,有几个人人正围坐在一起,听着一个穿着颇为落魄的骑士讲述着他在路途和战争中经历的种种险遇。 这位骑士留着一部大胡子,年纪大约四十左右;肩膀宽阔,身材高大,头发随意的披散着,穿着一件留有胸甲痕迹的皮外衣,束着一条铜扣串成的腰带,带子上系了一把刀,刀上套着角质的刀鞘,腰间挂着一支出门旅行用的短剑。 在他身旁和他同桌而坐的是一个青年,面相看起来相当年轻。留着一头短发,身材同样的高大,而且看起来更加强壮,神情愉快,显然是他的伙伴,或者是个侍从也不一定,因为他也穿着一件类似的、出门行路穿的皮外衣。 这两个人的到来对与‘酒鬼老爷’来说显然已经是一件大事了,毕竟这间客店,更多的主要是为周围的农民,以及过路的旅行商人们提供一个歇脚或者喝酒取乐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低档次低等级,像骑士老爷这样的‘有身份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很少来这种地方的。 不过万幸,这位骑士老爷实在是相当和善,或许是在外游历过,经历过相当多的风霜的原因,即使是在面对最低贱的犹太商人的时候,仍然能保持着和韵的微笑,这一点确实是让店老板安心了不少,这也是有几个人愿意听这位骑士老爷讲故事的原因。 毕竟,没有人会愿意坐在一个随时可能拔剑砍人而且还无罪的老虎身边的。 “这位尊贵的骑士老爷,您可见过不少世面啊。”其中有个商人说道。 ——商人这种生物,胆子总是大一些的,特别是有利可赚的时候,马克思不是说过吗:“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现在很明显的,利润有没有不知道,但是危险肯定是没有的,更何况交好一位骑士好处多多。事实上,现在坐在骑士身旁的大部分都是商人。 “大世面谈不上,但我一生中最骄傲的一件事就是参加过伟大的主的东征,和那些狡猾的异教徒面对面的拼杀过!”骑士相当健谈,两杯蜂蜜酒下肚,立刻就打开了话夹子,自豪的说道。 “主啊!”提问的那位商人显然没有想到眼前的落魄的骑士竟然有如此传奇的经历,瞪目结舌的说道:“这可真是,这可真是,这可真是了不得啊!” “是啊,那可真是一段梦幻般的经历,即使到了现在,一闭上眼睛,圣城那巍峨的城墙就好像就在眼前一样。还有那些凶恶的异教徒魔鬼,他们雪亮的弯刀,骑兵的呼啸,至今仍然夜夜在我的梦中游荡。”骑士端着酒杯,唏嘘着回忆光辉的岁月。 “来!让我为您光辉的灵魂干杯!祝您的灵魂早日升入天堂!”另一位商人站起来,举着酒杯高声的说道。虽然说这句话有咒人早死的嫌疑,但放在眼下这个场合却是绝对不会有疑虑的。因为这是主在人间的行走者,教皇大人亲自宣布的,凡参加十字军者,灵魂必将升入天堂! 骑士显然也非常高兴,又是一杯蜂蜜酒下肚,连喝了几杯酒,几个人之间的关系显然也热络了不少,于是就有一个商人问道:“尊敬的骑士大人,您已经去到了流淌着牛奶和蜜的应许之地,还回到这荒凉苦寒的地方来干什么呢?” 骑士听到这个问题,显然愣了一下,面貌也变得有些忧伤,旁边的几个商人见了连忙向提问的那个商人使眼色,提问的那个商人也后悔不迭,连忙道歉,不过骑士阻止了他。 “并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这只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故事罢了。”骑士又沉默了一会,显然是在整理思绪,然后才慢慢说道:“大概十五年前,在教皇陛下的号召下,我,和我的兄弟们,一起参加了主的远征。我们先到了匈牙利,和神圣罗马帝国国王康拉德三世的大部队会合,然后一同经过了东罗马,进入了小亚细亚地区。在那里,我们遭遇了一场异教徒精心策划的伏击,整支军队被杀的大败,到处都是死人的哀嚎,那时候我还以为我的性命就这样结束了呢。” 说到这,骑士自嘲的笑着,又喝了一整杯的蜂蜜酒,然后又说道:“那一战真是混乱无比,异教徒和他们凶狠的马刀四处收割着生命,我们都找不到指挥官在哪里,后来我带着我的兄弟们一路拼杀,竟然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路,我们就顺着这条路一直杀,什么也不知道就一直杀,等回过神来就已经不知道走到哪里了,我们迷路了。” 说到这,其实有停顿了一下,旁边站着的老板赶紧就趁机添了一杯酒,原来不知不觉间客店里面的人都聚集到了这里,听这位骑士讲故事呢。 “那场战斗的结局我们是过了很久才听到了,那时候我们已经流浪到了安塔利亚,在那里碰到了法国国王‘忏悔者’路易七世的军队,我们就加入了他,乘着船到了安条克,在安条克又休息了一个月,一直到六月,我们终于到了圣城城下,和异教徒的战争打响了。” “在之后的两年间,我们的征途倒还算顺利,我们收复了埃德萨,并且想要趁机进占阿勒颇,但是努尔丁?马哈茂德,就是那些异教徒魔鬼的头子,那个魔王,他带领着魔鬼的军队打败了我们,我们不得不放弃进攻,并开始转成防守。但那个魔王仍然不满意,他杀死了雷蒙德——圣殿骑士团的副团长,并且屠杀了埃德萨,迫使我们同他进行决战。” “那可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战斗,我们几次差点冲破努尔丁的防线,但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十字军失败了,我和我的兄弟们也因此失散,只有几个人还在我的身旁,其中一个受了重伤,已经挺不过去了。” “那个兄弟—他在死之前紧紧握着我的手,对着我说道:“奥尔科巴,我的兄弟!我只有一件事不放心!我的儿子!他还小!你要帮助他!” “我在他面前发下誓言,一定会回到家乡,辅佐他的儿子,他才闭上了眼睛。后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十字军结束后,我颠簸万里回到了家乡,来完成对我兄弟的誓言。” 第二章 德蒙斯特伯爵 ‘酒鬼老爷’客店里,一片欢腾,觥筹交错。 不能怪这些商人和农民们贪杯,他们看到了什么?一位伟大的骑士!一个光辉的灵魂!只为了一个承诺,飘摇过海数万里,从圣城千里迢迢而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吗? 事实上,在娱乐活动极其匮乏的中世纪,哪怕仅仅是那些吟游诗人弹唱的老掉牙的英雄人物的故事,都已经足够这些人开怀畅饮了,更何况现在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正是在这一片欢腾之中,一个商人注意到了从一开始就坐在骑士身旁的青年,立刻就联想到了其实刚才说的故事,疑惑的问道:“那么,坐在您身边的这位棒小伙就是……” 骑士貌似有些醉了,眼神已经有些朦胧,但仍然用着极其欣慰的语气说道:“没错!他就是我的兄弟托付给我的孩子,如今已经是这么高大啦!看看这孩子!这高大的身材,雄伟的肌肉,唉,不知不觉间这孩子已经比我还强了。” 骑士这话一说完,立刻又是一片劝酒声,正所谓人生最欣慰的事无异于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并且一步步地超越自已。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血脉什么的都是次要的了,重要的是后代足够出色。例如说东罗马的皇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收养制,倘若是足够优秀的英才,只要你愿意冠上我的姓,那么我的一切你都有权利继承。 “那么您这一次到这里的目的是……”另外就有商人问道。 “我带着这孩子流浪了好些年,如今这孩子长大了!我也老了!是时候给这孩子找一个依靠了。正好听到德蒙斯特伯爵正在招募骑士,我就带着这孩子到这里来了。来的时候天色也晚了,我两个就随便找了个客店休息了。” 几个商人听完骑士说的这话,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倒是把骑士笑蒙了,不过很快一个商人就解释了:“恐怕是消息流传的过程中有什么误会了—这种事我们这些商人经常碰到,德蒙斯特伯爵大人招募的不是骑士,而是一切有本事的人。” “啊?这……” “不过骑士大人您也不用着急。”另一个商人正色说道:“像您这样有身份有能力的人,不管在哪里都是阳光一样耀眼,遮掩不住的。像您这样的人才或许才正是那位伯爵大人期待已久的也说不定。” 骑士听了后点点头,也没有谦虚,显然是对自己的本事相当有自信。不过这也正符合一个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角色,几个人又喝了一杯,就听到骑士又问道:“听你们的话中,似乎对德蒙斯特伯爵多有推崇,不知道这位伯爵大人是个怎么样的人,还请各位详细跟我说说。” 几个商人面面相觑,这种事倘若是平时是肯定不会说的,议论一个贵族在中世纪可是不小的罪名,不过现在又喝了酒,又已经说了不少了,而且还在一个破客店中,随便说说倒是无妨。 “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人,制定了很多严格的法律,虽然说刚开始有些不适应,但是很快就知道好处了。” “而且这位伯爵大人治军也相当有一套,我们商人现在也能安安心心的在市场上做生意,不用担心那些兵瘪来敲诈了。” “是啊,说实话以前我们都是不怎么喜欢来德蒙斯特的,一路颠簸就不说了,路上还总有路匪,到了之后还要被兵瘪敲诈,根本赚不到什么钱。不过自从伯爵大人来了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伯爵大人严格治军,打击路匪,修建道路,这些年来往的商队是越来越多了。” “听说这位伯爵大人还相当年轻呢,这样下去不用多久德蒙斯特就会成为爱尔兰首屈一指的地方了。” 几个商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言语之中满是对这位德雷蒙斯伯爵的赞誉之词,可以看出这位伯爵大人确实是十分的得人心,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骑士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骑士大人,您不要认为我们是在说谎或者是在奉承,说实话,我走了这么多地方啦,还从没没有见过像伯爵大人这样的人呢。”这时,一个最年长的商人开口了:“伯爵大人的神奇是有目共睹的,您现在出门去随便找一个人,他都能说出一大堆对伯爵大人的赞美之词。” “尊贵的骑士大人,请让我说一句话吧。”一直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伺候着的客店老板开口了。这位客店老板,他就和中世纪其他的民众一样,脸上满是皱纹,双手布满老茧,穿着的是破破的打着补丁的衣服。但是只有一样是不同的:那就是他的眼神,并不是浑浊的,迷茫的,那眼神中蕴藏的微弱的希望的光芒,让骑士大人都不禁心中一颤。 “伯爵大人来之前,德蒙斯特是个什么鬼样子我也不想再提了,唉,那可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那年头,活人要被逼死,死人逃到地下去还要被敲掉二两灰,大家都没有活的**,就等着早日的蒙主召唤。但现在呢?一切都变好了!伯爵大人先是赶跑了作威作福的男爵,又教着我们用新的方法种地,现在地里长的庄稼一年能顶过去三年呢!这简直就是圣人亚伯拉罕在世的时候才能有的景象啦!而且伯爵大人还教我们读书识字,带着我们修路打击强盗。我也不怕您笑话,我这个客店也是伯爵大人来之后才建起来的,以前哪有多余的粮食酿酒啊!” 酒馆老板说着,回过头去看着他的老婆孩子,他的老婆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村姑,他的孩子也不过是个随处可见的顽童。但这位老板眼睛看着他们的时候,眼神中的希望光芒越发的浓烈了:“现在我的孩子能吃饱饭,我的妻子走在路上不怕被人打劫,我们一家子人能能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些都是伯爵大人带来的!伯爵大人给了我们希望!希望!这个词还是伯爵大人教我们的呢。” “您看看这些人。”客店老板用手指着在客店中买醉的农民,说道:“几年前,他们也都和我一样,饥寒交迫,过了今天没有明天。但是您看看他们现在脸上的欢笑,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是绝对没有虚假的。” 说到这里,酒店老板一把举起手中的酒杯,高声大呼道:“这一杯敬伯爵大人!伯爵大人万岁!” “哦!伯爵大人万岁!” “伯爵大人永远健康长寿!” 客店里的气氛一下子到了巅峰,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不论是犹太人,农民,又或者是自由民,这些人都齐齐的举起酒杯,应和着客店老板。而确实如客店老板所言,他们的笑容都是真实的,掺不得半点虚假。 “您看,尊贵的骑士大人。”客店老板回过身来,用这一生最大的勇气,最大的执着,好像他不是在跟骑士说,而是在跟着天上的父说一样:“我们现在的这一切,都是伯爵大人带来的,所以为了保护伯爵大人,德蒙斯特的每一个人都愿意和伯爵大人的敌人拼到底!” 第三章 客官,这是您点的金大腿 天色渐暗,虽然德斯蒙德并没有执行严格的宵禁措施,但鉴于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习惯,客店里的顾客也开始慢慢的该回家的回家,该休息的休息。 骑士与他的侍从—那个年轻人,自然是得到了客店老板最好的招待,当然,这种小客店也不可能有什么豪华的房间,最好的地方也不过是二层阁楼的一间大房,里面并排摆着两张木床,上面盖着亚麻布的被子。 不过,破是破了些,却没有一般客店里面那种令人作呕的气味,没有到处乱拉的粪便,也没有到处乱跑的老鼠,整体看来简单而干净,至少让人感到舒适,可以看出客店老板的用心。 和殷勤的客店老板道谢之后—这位客店老板又端来了一大盆热水—这可是不多见的。年轻人关上了木门,于是整个房间的气氛都一下子转变了。 年轻人还是那个年轻人,骑士还是那个骑士,但是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变了。 在之前,大部分人都认为年轻人是骑士的侍从,也就是那种打小就跟在骑士身边,每天每天的训练,养马,还要伺候骑士吃喝的存在。 事实上一个骑士的训练极其艰难,从侍从变成正规的有采邑的骑士至少要二十年时间。而骑士的装备也不便宜,以8世纪的法兰克为例,一名骑士的装备大体价格是战马12索里达,铠甲12索里达,头盔6索里达,剑,剑鞘,长矛,盾牌和护腿的总价格大约为15索里达。而当时一头健壮的公牛价格在2索里达左右,也就是说,一名骑士的装备超过了22头公牛的价格。而实际上,一名骑士侍从—除非是贵族家没有继承权的小儿子,否则很难买得起一身盔甲,这也就代表着侍从还要等到骑士过世才能得到一身盔甲。 但是现在,这个原本被认为是侍从的年轻人身上自认而然的冒出了一股贵族气质—什么叫贵族气质呢?我个人认为就是一种见过世面的人的气质。身为一个贵族,他们比底下的农民更有知识,见识过更多的东西,因此能够更明白的规划将来,而不是和农民一样浑浑噩噩—这就和中国古代读书人差不多的道理,至于那些传说中的王八之气,我个人是没有遇到过,也是肯定不信的。 “爵爷,这已经是领地内最后一个城镇了,之后再往北二十里就是奥蒙德伯爵领了。” “奥尔科巴骑士,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在外面不要叫我爵爷,我现在是你的侍从,请你记好这一点。” 看见年轻人关上门,原本坐在床上的骑士立刻站起来这样说道,而年轻人则是貌似很烦恼的回应道。听到年轻人这样说,骑士只是很严肃的点点头,当然,即使这样,年轻人知道下一次骑士还是会犯这个错误,只是他天性使然,谁让他是个严肃的人呢。 ——这也是年轻人会在伯爵领诸多骑士中唯独带这位奥尔科巴出来的原因—严肃的人说的话才会使人信服,若是再配上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则能使得大部分人打开心扉,更何况这位骑士还是忠心耿耿,这就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了。 不可多得,就是因为不可多得才想要更多啊。 年轻人默默的叹了口气,他的原名已经没法再提了,只知道现在叫做唐恩切特?麦克卡法耶,其中唐恩切特是名,麦克卡法耶是姓。而自从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三年来的风风雨雨已经足够一个懦夫变得坚强,也足以使一个孩子成长起来。但在当时,年轻人在了解这个时代时是差点疯掉的。 黑暗千年啊! 整个中世纪,整个欧洲,处处都处在烽火的威胁之下:蛮族入侵,诺曼征服,十字军东征,上帝之鞭阿提拉,以及那位最著名的大汗,铁木真所带来的席卷一切的****。 此外还有教权与皇权的百年纠缠,持续了三百年的狩猎魔女,英格兰与法兰西的百年战争,玫瑰战争,神罗与法国的三十年战争,以及最致命的,杀死了欧洲30%人口,人人闻之色变的黑死病! 上帝啊!耶稣啊!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安拉阿克胡巴哪个都好快来救救我吧! 不过很显然的,不管是哪位大神,对于这样的伪信徒都不会喜欢的,更不用说帮助了。 但这些都还不是最让年轻人绝望的,毕竟那些大事啊,征服啊,入侵啊什么的离爱尔兰的一个小伯爵实在是太遥远,爱尔兰贫瘠苦寒之地也远不入意大利那些温带贵族的眼,只要关起门来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他哔哔的那些仆人竟然直接把大便拉在地上啊!!! 好吧,身为一个贵族平时只能吃黑列巴,我忍了,毕竟底下的农民还在啃树皮呢;没有娱乐活动,想抢个民女都不行,都他哔哔的不洗澡!没关系,我继续忍,小左和小右都还没抛弃我;但是,但是,但是,你哔哔的我还在吃饭你直接把大便拉在地上,拉我面前这是个什么意思? 说实在的,当初我们无比伟光正的德蒙斯特伯爵唐恩切特先生差点就自杀了—如果不是忠心耿耿的奥尔科巴骑士及时把他救了下来—可他哔哔的救人的方式竟然是放血!你是想杀人还是想杀人啊!!! 不过万幸的是,严重缺血的唐恩切特终究还是在血放完之前回了神,算是捡了一条命。而且根据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定理,开启了属于自己的金手指! 这个金手指,自称是‘星际联盟第9527代对人形炭基哺乳动物专用早教机(三到五岁专用)’,你他哔哔的后面的括弧是个什么意思?谁他哔哔的是儿童要你早教? 但是话虽如此,这个金手指仍然可以说是弥足珍贵的,即使是在未来的那个时代也是如此,毕竟这是一个走出银河系,走出宇宙的文明留下的东西。这样的文明里的东西,即使是三到五岁儿童的早教机,留下的科技也不是现在可以比的。 事实上这三年来德斯蒙德伯爵领一切科技进步的成果都是来自于这部早教机,唐切斯特甚至认为他可以用这个早教机一直到造出宇宙飞船。当然,前提是你必须要完成任务才行。毕竟早教机吗,寓教于乐吗,你要是没个‘小霸王其乐无穷’好意思叫早教机? 除这之外早教机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分析目标的一切,个人能力,身体素质,性格,好感,一切都在这台早教机的分析之列。唐切斯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不过根据他的亲身检验来看,可以说是准确无比——而且这个功能比上面那个‘小霸王其乐无穷’实用多了,毕竟这是不需要完成任务,也就是不需要代价的。 想到这里,唐切斯特悄悄地使用了他的金手指,看向了奥尔科巴骑士。 “姓名:奥尔科巴职业:骑士 外交:7军事:15财政:5密谋:3学习:6 特质:坚强的战士,坚强的战士在战场上令人生畏,不过作为指挥官则非常平庸。效果:军事+3,学习-1。 十字军战士:此人是十字军老兵。效果:军事+2。 正直:此人对于公平正义有着狂热追求,因此备受廷臣和领主喜爱。效果:财政+2,学习+1。 勇敢:此人临危不惧,因此备受属下敬重,同时也被懦夫嫉妒。效果:军事+2。 和蔼:此人和蔼而体贴,然而作为间谍则不太适合。效果:外交+2,密谋-2。 忠诚:忠诚乃骑士之美德。效果:对领主好感+30。 对领主的好感:78 对你的好感:78” 第四章 经济发展水平报告上:纸 入夜,奥尔科巴骑士的呼噜打得震天响,这位骑士什么都好,公平和蔼勇敢还忠诚,对唐切斯特伯爵的好感都达到78了! 天可怜见,这可是78!伯爵大人第一个看见手下有封臣好感能过了六十的及格线的!—以百分位满分制的话。 当然,这并不是说好感度低于六十的就是乱臣贼子了,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封臣对于领主的好感低于30才是常态,整个欧洲都充满着背叛,阴谋和刺杀,像是奥尔科巴骑士这样的坚守骑士道的人几乎都已经绝种了。 ——根据唐切斯特的亲自分析总结,这个好感的大概分级是这样的。 0~10:陌生人 10~20:比较熟悉的人 20~30:一般朋友 30~40:好朋友 40~50:知己 在往上唐切斯特就没法分析了,因为知己本身就已经是bug的存在了,没看伯牙子期遇见个知己都能传唱千年了,士为知己者死也是家喻户晓。一般来说,只要达到这个等级了,就再也不用担心对方背叛啥的了—人家都能为你去死了,还能背叛啥? 但唐切斯特伯爵就是喜欢奥尔科巴骑士更多一些。 同样是忠诚,一份忠诚永远也没有一百份的讨喜。 只要奥尔科巴骑士的呼噜能够打得小一点就好了。 伯爵大人不无痛苦的想到,奥尔科巴骑士什么都好,就是这个打呼噜的习惯,简直能把死人都从地下吵醒,更不用说耳聪目明的伯爵大人了,但是这又算不上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倘若为了这么个东西而惹恼了骑士,反而平白使他掉了好感,那伯爵大人才是欲哭无泪呢。 因此这两天,伯爵大人几乎是侧夜未眠,白天又要骑马到处视察,精神头简直就差到极点了。但是好在德蒙斯特伯爵领的发展实在是讨喜,仅仅这一点就又能让伯爵大人精神百倍了。 “没办法,再撑一天,明天会到城堡里去一定要睡他个昏天暗地的,谁都不能吵醒我!”伯爵大人一边暗暗的咬牙发誓,一边摸摸索索的穿好衣服,借助着明亮的月光掏出了打火石,点亮了烛台上的蜡烛。 ——这年头,连蜡烛都是奢侈品,就这两根还是伯爵大人亲自掏了一个银币从商人那买的,而且用一段时间就要削一次蜡头,否则油就会积住,实在是不方便到了极点。有了蜡烛,伯爵大人就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鹅毛笔,以及专用的墨斗形墨水瓶,最后,拿出了一卷纸…… 是的,纸。 穿越之前,唐切斯特伯爵从来没想过自己最怀念的不是充满了各种糟糕物的电脑,也不是花费千辛万苦才收集的诸多手办,而是一卷柔软的,能够用来擦屁屁的纸。 如果可以的话,伯爵大人甚至愿意用伯爵领一年的税收来换这一卷最不起眼的纸,他哔哔的老子竟然要用树叶来擦屁屁啊!这让老子娇嫩的菊花情何以堪?夏天好歹还有宽阔的爬山虎的叶子凑合,等到了冬天,树木的叶子都落完了,他哔哔的仆人竟然拿来针叶树的针叶来给老子擦屁屁,那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所以穿越的第一个冬天才刚刚到来,抚摸着自己红肿的菊花,欲哭无泪的穿越者小唐伯爵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先把纸搞出来! 而且纸,是人类历史上最赚钱的买卖……之一。 以一座纯手工的土法造纸作坊为例(注:因为没有古代造纸作坊具体成本,所以引用数据为费孝通先生《易村手工业》中民国土纸作坊),一座纯手工的土法造纸作坊,雇人起一个作坊,买工具,买一头牛用以碾磨原料纸浆,起始成本是一千元。 这样一个作坊,每天可以造八十刀土纸,每刀二十八张,因为原料不佳,技术低下,成品粗糙,所以写字的话只能作为练习用纸,最大的用途是清明烧掉,毫无技术价值可言,是完全不能和宣纸、高丽纸、洋纸竞争的低低低档品。 造这样的低档土纸,买造纸原料,雇佣一个人看牛,雇佣两个工人造纸(一个负责将纸浆舀成湿纸,一个负责将纸贴墙烤干),工人工资加伙食,买烘烤纸张的柴火,买造纸所需要的各种添加剂,运输原料、添加剂、成品的运费,造纸作坊的折旧和维修, 零零总总加起来,以一年开工360天计算,一年的开支总数是2598元。 那么,一年的收入是多少? 一个最小规模的作坊,以每天出纸八十刀计算,一年可出低档土纸28800刀,批发价为每一百刀二十元,一年可得收入5760元。 收入5760元-成本2598元=利润3162元。 作坊价值:1000元。 年利润:3162元。 即使加上原料人工运费,第一年的利息也能达到八分利! 八分利是什么境界? 放高利贷,也不过如此。 而且,高利贷还有倒帐(欠债人还不出)的风险,卖纸,一分钱一分货。 而在一个造纸技术已经公开两千年,毫无保密可言的国度里尚且如此,那么在还在用羊皮卷的中世纪又是什么样子? 这简直不是在造纸,这就是在印钱! 中世纪通用的羊皮卷,它的价格又是多少呢? 即使在今天,你也可以在日本买到真正的羊皮纸,一张a4尺寸大的约160人民币。而在当年,一本羊皮卷纸的圣经——这可是中世纪土豪才能拥有的财产,相当于意大利一座葡萄园的价格!而根据记载,一位叫michelwitz(死于1588年)的贵族用了两千五百佛洛林金币的价格才买下了一座庄园,而当时马不过30佛洛林,牛10佛洛林,相当于80匹马,250头牛的价格! 而纸,蔡伦的改进造纸法使用树皮,渔网,破布。但是渔网破布,这些也都是亚麻布,虽然便宜,但以当时德斯蒙德的水平想都不要想。最后还是使用的树皮,但是教科书上就是不写用的哪种树皮来造纸! 没办法,好事多磨啊。 最后发现,其实所有的树皮都能造纸,无非是质量好差的区别而已…… 得,没说的,开始造纸。 原料晒两个月,石灰池里泡三个月,然后再晒一个月,晒好再往清水里泡一个月,整整七个月,原料才达到可以做纸浆的地步。然后,碾纸浆,兑纸药,抄纸,压纸,烘干,揭,纸出现了。 成本几乎没有。 原料用的是树皮,牛是现成的,房间也是现成的,反正城堡这么大都在空着;人工是农民—这可是上帝赐予的权利,农奴每星期要为领主无偿耕地三天,免费工作再三天!唯一有难度的是碾石,最后找了一个铁匠来做,花了三个银币。 也就是说成本三个银币,那么卖出去多少钱? 我不要一张一个金币,也不要一张5个银币,我甚至连一张一个银币都不要,挥泪大处理赔本做买卖,五张一卷卖二个银币,这可真是良心价了——对中世纪而言的。 至于那些商人,他们倒手都能把纸卖出五倍甚至十倍的价格!那些金主,那些贵族,还有主的牧人那些修道院,哪里不需要用纸呢?而且这些上面还带着树木清香的黄纸(植物纤维),怎么看都要比臭烘烘的牛皮纸,油腻腻的羊皮纸要好上千万倍了!那些商人甚至连广告词都想出来了:“这是南方传来的再好不过的纸,是走私品,舶来品,呱呱叫!是大酋长才有资格使用的记载家谱的玩意,轻,薄,耐用,比臭烘烘的牛皮纸好,更不用说油腻腻的绵羊皮昵。” 事实上,自从有了纸之后,伯爵大人就再也没有为了钱而苦恼过了。 那些商人,从爱尔兰各地而来的,从威尔士,从苏格兰,从英格兰,甚至有跨越大海从布列塔尼从诺曼底来的,他们赶着马车,开着海船,每天每天的就住在伯爵大人的领地赖着不走,就为了等待一卷新出炉的纸! 而这些商人,他们来了肯定不能空手而来,他们要做生意,要做买卖,就要自己带货物,而商人一多货物就多,竞争就大,连带着价格都降了下来;而且随着商人的增多,德斯蒙德渐渐就成了爱尔兰最大的商人流通地,现在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在德斯蒙德,没有你买不到的货物,全部都是便宜又好用的新奇玩意,这些可都是唐切斯特伯爵万万没有想到了。 不过,即使造纸这么赚钱,小唐伯爵也没有忘了自己造纸的初衷——为了保护自己粉嫩的菊花。所以,如果你不嫌脏的话,可以在城堡里每日抬出的粪便桶中找到一两卷纸。 事实上,每天自愿捡大粪的人还蛮多的——他们差点为了抢夺大粪的所有权打起来…… 第五章 经济生产发展报告中:粮食 “从实际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德斯蒙德的发展趋势可分为三种,即:以农业为主的,以手工业为主的,以及以商业为主的,至于工业的发展,目前仍然是处于停滞状况。 而以农业为主的又可以细分为四种情况,即种小麦的,种大麦的,种黑麦的,种燕麦的,其中小麦和黑麦营养较好,而且容易脱粒、去壳、磨粉;烤成面包口感较好,但其生长很慢,在现有条件(即西欧)的气候条件下只能在上年秋季播种,次年7至8月收获,但是在贫瘠的土地上长得不好,而且极其容易在寒冷条件下被冻死。 燕麦和大麦属于春播种物,长得快,生长期只需三个月;但其缺点是难以脱水,面包‘泡’不起来,口感极差,只能作为牲畜口食,或者在灾年食用。(按这标准这年头欧洲全是灾年,农民的常见食物黑列巴——各位可不要把现代技术做的黑面包和中世纪的‘法国长棍’搞混了,现代黑面包是使用小麦加上砂糖精制,和白面包几乎就没什么区别;而中世纪黑列巴则是用大麦、泥土、木屑混做的,而且他们不发酵!因此中世纪的黑列巴硬的可以当武器用,食用前需要放在火上烤两小时,然后就着水来服用。)” 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唐切斯特伯爵长出了一口气,准备活动活动自己已经变僵硬的手腕——拿鹅毛笔写字可不是件轻松地事,尤其是对于熟悉水笔的现代人而言,一不小心就用力过度把鹅毛弄折了。 这一篇报告,绝对不是伯爵大人自己想写的,甚至没事跑到乡下来微服私访也不是伯爵大人愿意的,但是没办法,这是金大腿早教机发布的任务。 而且,给出了小唐伯爵无法拒绝的奖励:简单有机肥料的制作方法。 小唐伯爵是穿越者,穿越者的身份带给他超越世界千年的见识,超越世界千年的眼光,可惜没给他超越世界千年的知识。 在现在社会,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各个工种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就比如说小唐伯爵,他穿越之前也是学工科的,标准的工科狗,但是小唐伯爵就专攻机械制造,和化学生物方面的有机肥料就隔了十万八千里。 没错,小唐伯爵知道粪便也算肥料,沼气也算肥料,芦苇也算肥料。但是肥料之间总也有个差别,有的甚至都不能乱放,例如说鸡粪,未腐熟的鸡粪直接释放到田里,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有机酸,并且含有大量的有害菌和毒卵,造成根部病和虫害的发生。 因此小唐伯爵,很悲剧的第一年,自己直属的田地就绝收了…… 而且肥料,是粮食增产之神。 以水稻为例,每使用一公斤的肥料,至少可以增产六到七公斤的粮食,而且是无污染的,不会对土地肥力产生伤害。建国前我国平均土地一亩产量二百斤可以算是高产田,但是你现在看看新闻,2014年长江日报:水稻亩产二百斤,是谁在坑农民? 所以说,小唐伯爵无法拒绝这份任务,粮食,是一切的根源。如果说工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源泉,那么粮食,它是工业之母。 不过这份调研报告也不是随便就能写的,早教机还会根据你提交给它的这份报告打分,如果你不好好干低于六十分,那么抱歉了您呐,等下次吧。 尼玛坑爹啊,哪家三到五岁的小屁孩就要开始做社会调研了?就算是外星人也太早了一点吧! 所以小唐伯爵要做,不仅要做还要认真的做,不仅要调查还要认真的调查,而且还要搞清楚一亩地燕麦产多少,小麦产多少,几时种几时收,收的时候要留下多少做来年的种子,人工成本是多少,一户农民(以一家五口人为准)一年需要多少口粮才能吃饱,这些都是又琐碎又麻烦的统计工作,整个伯爵领都没有人会做,即使有人会,他也不会做——会做的多半都是有学问的贵族和教士了,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才不会关心农民的生活呢。 何必呢?不就是一群死了还会再生的泥腿子吗?这年头,泥腿子死的越多才越好呢,省的他们还叛乱的。只要他们能够按时把税和粮食交上来,他们是吃si还是啃树皮,贵族老爷们都是看不见的。 只有小唐伯爵,他的心还没有被这个该死的时代给腐烂掉,他知道要关心农民的生活,他知道人活着就要吃饭,没饭吃的人,要么饿死,要么就革命。 而小唐伯爵还想好好活着,所以他不想要手底下的农民革命,这样一来他就只好努力再寻找其他的粮食增产的方法了。 除了肥料之外,粮食增产的方法也就无非还有灌溉沟渠以及轮种三种了。 这灌溉是老天爷的活,老天爷想下多少雨只能随他的心情,我们凡人也管不着。但是这剩下的沟渠和轮种,这就值得一说了。 首先说轮种,这景象确实值得一看。 古代中国也有轮种,可是中国的轮种和中世纪的轮种简直就是两种东西。 中国的长江流域,土地肥沃降雨充沛,十分适宜耕作种植。但是春末夏初有梅雨日照不足,冬季气温又低,一年的积温,只种一季水稻有很大的浪费,而加种一季麦时间却又不够了。 怎么办,是只种一季,其余任凭土地荒废,美名其曰‘保护地力’,还是开动脑筋,多点科技,让原本不够种植两季的土地成功种上两季呢? 中国人选择了后者,点出来的技术就是轮种。 但是欧罗巴呢? 他们有休耕制——咱们老祖宗夏朝就开始的技术,并且一直到了九世纪才成功的传开,并且还衍生出了两圃制,三圃制,四圃制。 尼玛哔的两圃制,不就是一块地耕种,一块地抛荒吗?!所谓的三圃制也是一块春耕一块秋耕还有一块抛荒啊!! 抛荒抛荒,你们的科技树全部都点到抛荒上去了吗?! 那可是土地啊!世界上最珍贵的土地啊! 爱尔兰大放牧场,世界上最适合畜牧的地方;法兰西千里平原,万里沃土;意大利地区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光照温暖充足,还有克里米亚,乌克兰,广阔到数百万平方公里的东欧大草原,整个欧洲的粮仓! 可是他们竟然连种植的基本科技都没点出来! 暴殄天物啊! 再说沟渠,自从古代罗马崩溃之后,仿佛就在没有人想到开挖沟渠一样,小唐伯爵在德斯蒙德看到的仅有的一条还能使用的沟渠到今天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了! 农作物没有水,每年就看着老天爷的脸色,这粮食不欠收才怪了!而且沟渠里的淤泥,那也是上好的肥料,直接就能用的。 所以说,从头开始干吧!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小唐伯爵,fight! 第六章 万事开头难 小唐伯爵决定,先挖沟渠。 按理来说,调整耕种方式要比挖沟渠这种费事费力的方式简单多了,但是实施起来,恐怕小唐伯爵就是杀掉农民的头,这些农民也不会同意。 凭什么啊?这是我们世代相传的耕种方式,怎么你说错就错了呢?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你下过地没?没下过就敢在这说大话? 诸如此类。 但是说实话,这并不能怪这些农民,是小唐伯爵太自以为是,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这些土地,以及土地每年的出产,是农民赖以为生的唯一资本,他们只能抓住这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一块地,哪怕它一年只长杂草,那也是一家子人活下去的指望。在见到实际效果之前,农民们是绝不会就简简单单的听谁的空口白话,就把自己的性命,加上一家人的性命就交到谁的手上。就好像我们现在,也绝对不会把自己全家的钱交到哪个陌生人手上一样。 但是挖沟渠,就简单多了。 首先劳力,理论上是免费的—领主可以对领地内的农民做任何事—这可是上帝赐予领主的权柄。再说了,就算小唐伯爵不给,这些农民还敢反了他不成? 但是小唐伯爵还是会给农民发工资,这并不是说小唐伯爵就是个傻瓜了,而是出于实际的考虑——众所周知,就是资本主义最黑的老板,也还知道每天给他的奴隶吃顿饭呢,要不然怎么有动力干活。 这是被动和主动的差别,一点工资,不论多少,哪怕是每天发个‘法国长棍’,那也是一种态度,好让农民知道这里的领主是与众不同的,不会让你们白干活,当然,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 在我们二十一世纪接受的教育里,农民伯伯是淳朴的,是勤劳的,是善良的,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农民确实是淳朴的,但他们同时是狡猾的,农民确实是勤劳的,但他们同时是懒散的,农民确实是善良的,但他们同时也是残忍的。人的两面性,在这些最卑微的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们淳朴,是因为陌生人不会危害到他们的利益,他们勤劳,是因为他们耕种的是自己的土地,他们善良,是因为在那些黑暗的年头,人若是不相互合作就活不下去。但若是有人危害到他们的利益,例如说领主要向他们收税,他们就变得又狡猾又危险,诉苦、撒谎和乞讨对他们来说是比呼吸还自然的事情——今年年成不好、老婆有病、孩子有病、自己有病、教会才收过什一税——总之,领主最好不要收税,最好在施舍些剩饭给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事情的发展就可想而知了,小唐伯爵亲自下田查看,鼻子都要气歪了!这都几天了,连个开头都还没挖好! 几百号农民就在那站着,偶尔监工过来就挥动两下锄头,没人看着就躺下睡觉——他们宁愿躺下睡觉都不愿意稍微动一下手指! 难道他们都不知道挖沟渠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吗? 他们当然知道,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挖,总会有人挖,就算都没人挖,大不了还是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熬着,反正年年都是这样过来的。 于是小唐伯爵就悟了,他知道自己又犯错了。 这是组织度的问题,就好像木炭与钻石,尽管他们都是炭,但是结构不一样,所以结果是天差地别。 新中国建立后,在主席的时代28年时间,共建成大、中、小(10万立方米以上)型水库8。6万座,塘坝640万口(10万立方米以下);总库容4千多亿立方米。人工河渠总延长300多万公里,配套机井220万眼,各类堤防总长16。5万公里。其“工程总量”体积折合土石方3610亿立方米,相当于1200座三峡工程。若参照目前水利工程造价,按土石方量简单折算,总造价为240万亿元;超过1980-2008年以来中国所有gdp总和。令人惊异的是,如此巨大的水利建设投入还只是当时全国基本建设总投入的7。08%! 建国时期的农民,和中世纪的农民有什么不同吗?他们一样是人,他们一样要吃喝拉撒睡,一样要为饮食住行而发愁;但是建国时期的农民,他们有理想,他们肯奉献,这,才是最本质的差别。 小唐伯爵自问不是那位伟人,没那个本事,又没那个能耐,这个世界到现在更没有什么**信仰,但是既然说到信仰那就好办了,信共产也好信基督也好,对于农民而言那都是差不多的。 但是让小唐伯爵头痛的事还多着呢!相比之下农民不合作反而是最好办的了——例如,他哔哔的农民竟然还在用木犁! 然而这就是小唐伯爵少见多怪了,铁器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地方都是力量的象征。即便是到了现在,钢铁产量也是一个国家工业力量的最重要评价标准。而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除了中国这种怪物级别的国家,其他的国家——比如俄罗斯,直到19世纪农奴在田地里劳动用的还是木犁! 会出现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和欧洲的科技树点的不同。 欧罗巴的冶铁技术,正如我们常常在电影里或者小说中见到的一样,一个铁匠铺,一个铁匠加上几个学徒,小作坊家庭式生产,需要的时候打开风箱敲两锤子,不需要的时候就不用。这样的工作方式,自然是没法形成大规模集体化的冶铁。 但中国特有的高炉技术,与这些完全不同。 高炉,这就是一把双刃剑,这就是一头吞噬一切的怪兽,吞进去的是铁矿石,石灰石,吐出来的是明亮的铁水。高炉一旦开始点火,就不再是说停下就能停下来的了,有一则著名的笑话,经济危机时期,高炉厂的老板宁愿把冶好的铁全部抛到海里,也不愿意让高炉停下一天! 以一个标准体积的高炉,1080立方米的高炉为例,停产再点火的成本在1000万到2000万之间——具体多少要看运气——停产会对高炉造成损伤,这是无法避免的。 顺带一提,世界最大,也是中国最大的高炉在张家港,体积5860立方米,日产钢1。3万吨!足以建造两座埃菲尔铁塔还有剩余! 这是决定性的差距,因为古代中国是个大一统的政权,所以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来做事,铁匠也不仅仅是为一个村子,或者为一个城镇服务,而是为了整个国家而冶铁,自然要追求高产量。而中世纪的欧罗巴,战乱不休,处处都是割据政权,一个王国或许需要几百个铁匠,一个公国则只需要几十个,一个伯爵领说不定一个就够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发展出高炉技术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从17世纪中期开始,由于国家的统一以及民族意识的觉醒,高炉技术终于在欧洲得到广泛的应用,英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也使得不列颠的工业力量急速崛起,最终使‘不列颠’变成了‘日不落’! 除了铁器之外,最重要的沟渠的测量工作,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这些技术就全部失传了!即使是现在的东罗马,也都是靠着之前的老本,刨着羊皮纸堆里的一些旧纸来过活,他们连继承都这么困难了,更别说推陈出新了! 了解到现实之后,小唐伯爵终于是绝望了:“都说开头难,开头难,但是尼玛这连个头都没有,要我怎么开?!” 夜幕之中,这哀嚎犹如巴山猿哀鸣,余音袅袅,连绵不绝。 第七章 万事皆不备 假如世界能够再给小唐伯爵一个选择的机会,小唐伯爵觉得,他宁愿到二十一世纪当一个乞丐……好吧当一个普通人,也不愿意跑到这黑暗阴冷的中世纪来当一个悲催的伯爵。 在二十一世纪,不管过得好歹,他还有加了足够调料的肉吃,有五颜六色舒服的衣服穿,他还可以看电视,能上网,能打游戏,而不是窝在这个看起来阴冷潮湿实际上也是阴冷潮湿的城堡里,每天吃着只加盐的肉,穿着一洗就掉色的麻布衣服,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完全没有娱乐的苦逼生活! 就连他下定决心要改变现状,也发现是有力无处使! 没有铁,没有纸,没有一丝一毫的工业,农民没有积极性,就算脑中装着超越世界千年的知识,就算想要大展手脚,也完全不知道是从哪开始! 偌大一个伯爵领,十几万平方公里,七八万领民,铁匠都竟然只有小猫两三只,而且只能够打打钉子,你敢信?! 小唐伯爵都不知道他手下骑士的盔甲是从哪来的! 好吧,考虑到一套盔甲价值二十二头牛,估计是继承来的。 小唐伯爵沉默了! 但是小唐伯爵又觉醒了! 他不得不觉醒,就算他稍微想要低沉一点,残酷的现实也会狠狠的抽小唐伯爵的脸,先抽左脸再抽右脸,抽完右脸再抽左脸,直到把他抽醒为止——没办法,每天看着粪便到处飞的景象,吃着半生不熟滴血还不加调料的猪排,再用着树叶来擦屁屁,你就算是想不觉醒都没办法啊! “就算是没饭吃也好,就算是沟渠不挖了也好,至少我要让这些骑士,仆人不要再在我面前而是在厕所里面拉屎!” 当时,小唐伯爵是这样想的。 但是即使是这一项工作,也是任重而道远。 就好像现代的三哥一样,强女干是文化,懒惰是传统,摩托车叠罗汉是精神,全国上下随地大小便是国粹你懂不懂?!国粹你懂不懂?!懂不懂?! 不懂就不要说话。 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卫生意识,完全不懂免疫防疫,一辈子只洗三次澡的中世纪欧洲平民,你的要求实在太高,臣妾做不到啊! 好在小唐伯爵早有第二手准备,明的不行我来暗的,早晚给你纠正过来。 至于这个暗的,那就是求助于教会的力量了。 中世纪人——单指农民,对宗教的信仰,简直是我们今天的人无法相信的。现在我们把中世纪叫做黑暗时代,但是对宗教来说,那就是独一无二的,神赐予的光辉时代。 仅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中世纪农夫要给宗教交税,交什么税呢,最基本的有初熟之果,什一税,彼德银币税;此外还有圣餐税(面包税),神血税(葡萄酒税),如果那年还有什么大事发生,例如十字军东征,还要售卖十字军免罪卷。如果一个地区的主教兴致来了,他还可以收印花税,窗户税,倘若是异教徒还要交塔力税,而这些还都只是有记载的,远远不是全部! 相比之下领主竟然只收粮食税,磨坊税,柴火税,遗产税,交易税和人头税等等等等,实在是太仁慈了! 但是农民就是喜欢把钱都交给教会! 他们宁愿把最后两个铜板都交给教会也不愿意给领主交一点税! 好吧,这最后一点或许才是最让小唐伯爵生气的。 但是现在,倘若让那些笃信基督的农民相信,让他们讲究卫生,挖沟渠,都是来自上帝的旨意,那么肯定……大概……应该会有那么一些效果。但是即使是只有一点效果,也算是开了个头,万事开头难嘛。 于是小唐伯爵就兴致勃勃的出去了。 没有半个小时,他就沮丧消沉的回来了。 天可怜见,偌大一个伯爵领,竟然连一个职业的教士都没有——职业的都窝在修道院里面了!出来干活的全是业余的!而且还都是兼职的——需要的时候穿上一身黑袍装一下,不需要的时候脱下黑袍就能砍人。 没错,是由骑士兼职的。 上帝啊!你让这些脑袋都是一团浆糊只懂砍砍杀杀的骑士杀人,他们二话不说提着斧头就去了,你让他们布道,他们直接把斧头架在你头上给你布道还差不多!更不用说他们连一句像样的经文都背不出来了! 可恶的教会!他们宁愿让教士们都窝在修道院里吃灰,都不愿意让他们下乡来传教! 亏得每年还交了那么多税! 小唐伯爵心里那个苦啊,宝宝苦,但是宝宝不说。 一帮子骑士——以奥尔科巴骑士为首的骑士,他们自然是看出来自家的小主人最近有些不对劲——连续几天都没有干给鸭子拔毛给狗上树的事了,但是骑士们聚在一起,最终研究决定:只要工资照发,他们才不管小主人是不是魔鬼上身了呢! 不要对中世纪的骑士有太多的奢望,所谓的骑士精神,什么忠诚啊,怜悯啊,牺牲啊,都通通是放屁! 当然,我不是说真正遵守骑士美德的人没有,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流氓——我是说骑士,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胡子拉碴浑身上下长满虱子,一言不合就提刀砍人的混蛋,他们会跟你讲美德? 母猪都会上树了好吗! 当然,德斯蒙德领地还真有一头母猪上树了,那就是奥尔科巴骑士。 这位骑士真不愧是党国栋梁擎天之柱,公正善良和蔼仁慈,忠诚还高,整个德斯蒙德领目前小唐伯爵也就只敢找这位骑士来商量商量事了。 “想要一位真正的教士?” 当时,骑士听到自家小主人的这个要求,当时就惊呆了。怎么,是嫌每年交给教会的钱不够多,要直接把这个强盗请到家里来?还是魔鬼终于觉得祸害一群农民不过瘾,要去祸害教会了? 但是,奥尔科巴骑士好歹也有忠诚这个属性,大家也都已经研究决定了,只要工资照发就当没看见小唐伯爵发疯,奥尔科巴骑士稍微劝谏一下,就开始真正出谋划策了。 “我们直接攻打修道院吧!我早就看那个修道院院长不顺眼了,还能顺便捞一笔。” “……”小唐伯爵嘴角抽抽。 “不满意?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在修道院周围放把火,把里面的教士都逼出来,然后直接抓几个就是了——就是,就是没法捞一笔了。” “……”奥尔科巴骑士你的美德呢,你不是又仁慈又善良吗?!怎么出的不是杀人就是放火的主意? 小唐伯爵已经无法维持蛋定的表情,我想他现在的表情,应该是蛋疼。 “您对这些都不满意?那就没办法了,或者您花点钱收买一个杂役,让他在饭中下点药,趁机迷翻一个弄出来。当然,我本人是不赞同这种方法的,因为要花钱。” 好嘛,杀人放火后是绑票,骑士你真的不是土匪出身吗? 第八章 钱钱钱 最终,小唐伯爵还是同意了奥尔科巴骑士的提议,强攻修道院。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原因的话,那就是钱。 是钱啊钱钱钱钱钱,那可是钱! 小唐伯爵想要做事,要做大事,那就需要钱。挖沟渠需要钱,造纸需要钱,给农民发面包需要钱,就连领地内的骑士,除了固定的一个村庄的封邑之外,他们也是要发工资的! 没有钱他们就敢造反你信不信! 除此之外小唐伯爵还想修路,想实验肥料,想大炼钢铁,想改良育种,想……。总之,小唐伯爵想的还有很多,但是每一样都他哔哔的需要钱!领地就这么大,哪里不缺钱! 就以德斯蒙德伯爵领为例——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小唐伯爵刚上任的时候,德斯蒙德是个相当贫穷的地方,领主一个月的税收是多少呢? 差不多125个金币。 不要认为这个数字很小,事实上金币,在中世纪一直是作为大宗货物交易使用的,日常生活中根本就见不到它的影子。有些小说中主角随随便便出手就是几十万几百万的金币,金币上面还有什么水晶币,水晶币上面还有紫金币,紫金币上面还有神圣币,升级之路简直就像qq等级一样漫漫无期。而一个平民一天只需要一个铜板就能过活,那个世界的金融系统还没崩溃真是个奇迹。 在这里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金币的购买力,首先要确定第一点,那就是一般等价物的价值,然后再用一般等价物作为对比。因为分析任何事物都不能脱离它当前所属的时代,否则就是错分析,假分析,专门拿来忽悠人的。 一般来说,分析中国古代每个朝代银子的购买力的时候,是使用大米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因为一个人活着,他可以不购物,不消费,不穿衣服不买鞋子,但是他不能不吃饭。不过欧洲他没有水稻,所以我们采用小麦来作为一般等价物。 小麦在中世纪是主要粮食,拿来做面包用的。而这个面包多大呢,通常重量超过10磅(4。5公斤),一家五口人一天早中晚三顿饭就靠着这一个面包过活。 这一个面包在当时的价格约为5个铜板(注?1),如果放到现在,倘若有一家五口人,即使再怎么节省,按照大人每天20元小孩每天10元的标准,两个大人带三个小孩,在没有其他任何支出的条件下,每天也要花费70元。 而这个世界的货币进位制为十铜一银,十银一金。5个铜板价值70元,那么十个铜板也就是一个银币就是140元,一个金币就是1400元,领主每个月收入为125个金币,那就是125x1400=175000元。在这里我们忽略掉其他一切的变量,就当做每个月的收获都是一样的,这样一年十二个月就是二百一十万元。 二百一十万元。 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多,实际上确实也不少,如果只是一个人每年能挣到这么多钱,那就可以称为是成功人士,是大商人。但若是一个伯爵领,那就…… 德斯蒙德再不起眼,那也是一个伯爵领,千余平方公里,五六万的农民,土地面积放到现在最少也是一个市,一个市每年的收入就只有二百一十万,您觉得这个市怎么样? 更何况这一点点点点的收入小唐伯爵还不能全部都拿在手上,他要给骑士开工资,要维修城堡,要购买牲畜,要训练士兵,再加上他个人的一些私人花费,二百一十万最后还能留下一百五十万就不错了。 就靠着这一百五十万的开销,别说建立什么工业体系了,就连维持整个伯爵领的正常运转都是个大问题!——幸好上帝有旨意,农民为领主工作是天经地义免费的,不然连沟渠都挖不成了。 所以小唐伯爵需要钱,非常非常非常的需要钱。 而正好,奥尔科巴骑士就为他选择了一个最好的目标:一座修道院。 上帝啊,这可真是一头大肥羊……恩,大宝库。 修道院到底多有钱呢,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欧洲中世纪生活》的数据,我在这里只简单的描述一下:周日教士的餐桌上常有8道饭菜,其中包括羊肉,猪肉,鸡肉和熏肉;配菜则包括蛋,水果,奶酪和鱼;配酒常为葡萄酒或药酒,每人可以喝四分之一品脱(150毫升);每个教士都应有两套衣服,包括完整的套袖,内衬,底裤和下摆;另加上长袍和一件大衣,除此之外还有配套的鞋,长筒袜子和腰带。每个教士还要有一把刀,一支石笔和一块写字板,用于日常的抄写。 8道饭菜!羊肉猪肉鸡肉还有熏肉! 小唐伯爵现在偶尔还要啃啃黑面包呢! 更何况修道院里还有历年收取的什一税! 大户啊,土豪没人性啊,你说你这么有钱怎么不分我一点?这个世界上人就是被比死的!小唐伯爵深刻的觉得,自己眼睛都红了。 更何况修道院里面的钱,那都是放上去发霉的!什么金做的神像银做的烛台,都有什么鸟用?那个神是会亲自下凡普度众生,还是会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了? 什么都做不到!那这神有个蛋用! 更不用说这笔钱交到小唐伯爵手上,他可以修路,可以挖沟渠,可以……,总之,总比放着发霉好! “没错!我这就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了!”小唐伯爵心思斗转,立刻就想出了无数正当或者不正当的理由,为自己将要进行的行为默默点赞。 不过,胆小的伯爵显然还对万恶的,传说中的大boss心有余悸,于是向奥尔科巴骑士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这件事暴露了……我是说,如果我们抢劫修道院被其他地方的教士或贵族知道了,那我们要怎么办?” 笑起来非常憨厚的骑士一甩头发,露出相当自信的笑容:“那就伪装成北方的异教徒好了,您放心,我和那些异教徒打了几十年交道了,这种事,我熟!” 是的,你熟,奥尔科巴骑士,你熟,就算哪天你跟我说你真的是土匪假扮的,我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惊讶了。 注1:本文中所有的货币全部都采用金银铜,请大家原谅我没办法再一一的查找货币资料了,因为光是金币英国就有四种,法国有三种,西班牙有七种,德意志地区甚至有十几种之多!而且每个地区的金币含金量还不一样,简直吊的没朋友,我都不知道中世纪的商人都是怎么做生意的…… 注2:本章中大部分资料来自《欧洲中世纪生活》东方出版社2002版,小部分参考《欧洲中世纪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版。 第九章 战前准备 当时两个人想定了主意,马上就要动手了,但是小唐伯爵却又有些犹豫不决起来了,担心事情败露啊,担心手下的骑士不同意啊,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直到穿越之前,小唐伯爵还只是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连只鸡都没杀过的普通大学生罢了,让他一下子就去干着杀人放火绑票外加灭口的坏事,未免也太刺激了。 但是现在他已经是骑虎难下。 因为领地内所有的骑士都已经知道这个消息,并且欢呼雀跃兴高采烈拖家带口的准备捞上一笔,如果小唐伯爵现在敢跟他们唱反调,那么骑士们是绝不介意在抢了修道院的同时顺手将‘把灵魂卖给魔鬼’的领主送去见上帝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骑士与领主的关系,绝不简简单单的就是上下级的关系,西方的领主也从来没有像东方皇帝一样对手下有着生杀大权,更多意义上,骑士与领主,至少他们在阶级上是平等的——骑士采邑时受封骑士领,可以说是封建时代最小的领主了。 而且骑士实际上掌握着领地内最大的军事力量——虽然这股力量分散在各个骑士手中,而且骑士阶级也远没有觉醒——但是任何一个小看这股力量的人,毫无疑问的,都会被狠狠地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倘若现在做一个调查,将每一个阶层的人分开来看,拥有最多权利和武力的绝对不是仅有的两个皇帝,也不是十几二十几个的国王,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公国和伯爵,而是多如繁星一般,数不胜数的骑士! 为什么? 因为骑士本身就已经是最小的领主,所以他们直辖自己的领地,并在自己的领地内有着绝对权威。再者一个骑士身边至少有三个仆从,那就是一个重骑兵加三个轻骑兵,再加上一票的炮灰农民兵。单单说德斯蒙德伯爵领,要是这几个骑士合伙反他娘的,那小唐伯爵也就只能上演极高的白浊家督~黑兽。avi了! 所以小唐伯爵不敢,也不能拒绝骑士们的要求——至少在骑士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是如此,再说了,就算是集权了一千多年的东方皇帝,也常常的被大臣们逼得走投无路,更别说是西方的一个小小伯爵了。 因此这件事就算定下来了,伯爵领一共十二个骑士就全副武装的聚集起来,就等着小唐伯爵一声令下,然后去开杀开抢啦! 但是,我是说但是,即使只是一次小小的军事行动,总共加起来人还不到五十(十二个骑士,一人平均三个仆从),后勤的问题也是要搞好的。 可能有人就要问了,总共才五十人不到,地方也不过是一日马程,要搞什么后勤啊? 那你可就大错特错啦! 抢修道院——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什么好名声——要是败露的话一个异端的罪名是跑不了的——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别的不说,永恒之城的隔壁就是异教徒,人家天天来砸场子的;再说,他也不可能搞个远征军,跨越千山万水的来找你啊,那得多么深沉的爱和钱才干的出这种脑残事。 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个罪名就不重了。 这年头,教会的力量虽然还没达到顶峰,达到让皇帝都跪在地上舔教皇靴子的地步,但是在农民心中的地位也已经是越发稳固,至于贵族那就呵呵了,只要不是脑残的贵族都能看出一个掌握一切的教会的危害性,但你架不住这年头贵族全是近亲结婚——脑残多啊! 况且那些不脑残的贵族,比如一海相隔的私生子威廉,他就与教会保持着若隐若离,既合作又提防的关系。 但是如果教皇,不,不用麻烦教皇,只要某一个大主教裁决小唐伯爵为异端,这位绰号‘征服者’的私生子绝对会第一个报名为主前驱,征讨异端的同时顺便就将德斯蒙德伯爵领拿到手了。 而且修道院内的东西啊,猪牛羊还有粮食什么的都好说,修道院也不可能盖个章上去,直接拉回来就能用,但是金涂的神像银做的烛台,这个可就没法拿出来了,你还要找一个销售渠道才行啊。 不过这个并不是什么问题,异教徒,还有某些胆大包天的犹太商人,只要东西是好货,总能找到买家,唯一可虑的就是会需要一些时日,没法当时换成现金。 因此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扮成北边的异教徒——事实上,小唐伯爵觉得根本就不用扮,他手下的骑士看着和异教徒就没什么两样。 骑士们的仆从都还好说,由于没有盔甲的原因,都只是穿着亚麻衣服,而且也没有染色,一水的青白色,看起来好歹还有点军队的样子,但是骑士们,骑士们,你们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 最尊敬,最和蔼的奥尔科巴骑士,戴上了由薄铁片制成的头盔,这顶头盔上柳接了一个护鼻,其他地方是一整块的薄铁皮弯成的。这顶头盔还是全新的,上面没有血的痕迹,想必一定相当昂贵,但不幸的事,这头盔似乎不是为了奥尔科巴骑士定做的,原主人的脑袋比他要大上一圈,于是这头盔就在奥尔科巴骑士的脖子上来回晃悠,看上去使人不禁联想起倒扣在栏杆上的瓦罐。 然后,他穿上了一身锁子甲—这可是高级货—单单看周围骑士羡慕的眼神就知道了。这锁子甲直接延伸到下摆,是用无数的铁丝环扣成的,看上去还算合身,这是这个造型小唐伯爵无论如何都会联想起某种名为渔网的东西。 锁子甲下面是象征骑士身份的马靴和踢马刺,因为要采马镫的原因,靴子是高跟的。 小唐伯爵就是这么看着一个顶着大了一圈的头盔,穿着渔网锁子甲,踩着高跟鞋的骑士。 特别是为了隐藏身份,奥尔科巴骑士还在外面披上了一层黄色的罩衣,,这件黄色的罩衣越发的让小唐伯爵感觉自己是带领着一个马戏团而不是去做某种杀人放火的勾当。 连奥尔科巴骑士都是如此,那么其他的骑士们也都不用提了,都是一个个穿的奇形怪状,盔甲更是天南地北什么型号都有。 怪不得这个时代的小丑要装扮的这么明显,戴着尖帽踩高跷,否则旁人见了,说不定就把这一群骑士当做小丑了。 小唐伯爵这样想着,于是他决定做点什么。 “恩……奥尔科巴骑士,你为什么不和这位骑士把头盔互相换一下呢?你看,他的偏小而你的明显偏大了,这样不合身的头盔,平时戴着就相当难受,上了战场恐怕会有些危险啊!” 小唐伯爵搜肠刮肚,他可不想在这种小事上触怒这位骑士,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带上一丝不懂事的孩子的天然,自我感觉萌萌哒! 不过很明显的,奥尔科巴骑士不吃萌萌的一套,相反,他对于某种亮晶晶的事物更感兴趣。 于是这位骑士陡然间睁大了眼睛——他的眼睛本来就大,这下就和牛眼睛差不多了。 “您在说什么啊伯爵大人!我这顶头盔的价格,可是他的三倍呢!”奥尔科巴骑士手脚挥舞着,仿佛听到了什么滑稽的话语,说道:“当然,如果您愿意补偿其中的差价的话,那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小唐伯爵深吸一口凉气,你们很好很强大,我,服了。 第十章 攻打修道院 这还是第一次,小唐伯爵离他的城堡这么远。 没有安全感,是的,没有安全感,在这个离他的家乡隔着一千多年的中世纪,每天看着骑士们若无其事的随地大便,吃着硬邦邦可以用来杀人的面包,穿着针扎的一样没去掉刺头的亚麻衣服,说实话,小唐伯爵很难找到归属感,一个连归宿都没有的人,他又谈什么安全感呢? 但是现在,好吧,小唐伯爵环视一圈,至少周围这帮子骑士对他的好感都是绿色的——也就是说没有负好感的,小唐伯爵觉得,跟在这帮子骑士的身边,要比呆在城堡里安全多了。更何况抢劫修道院,他不亲自带队,他怎么知道是不是有人会私吞呢!以这群骑士的节操,小唐伯爵觉得那是百分百,不,百分之一万会出现的事。 但是仅仅半天之后,小唐伯爵就后悔了。 就算有人私吞又怎么样呢?又不可能全部都吞掉,这些骑士多少还是要给他一些面子,他总是能拿到一点钱的,也不用受这个罪了。 当初在城堡中小唐伯爵总是望着城堡外的蓝天白云发呆,现在反倒是想念他那满是屎尿的城堡来了。 所以说人啊,真是一种犯贱的动物,不就是路不好嘛,不就是路上多了一些坑嘛,不就是差点把身子都颠散架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尼玛这全是坑啊! 我听说兽走过的路叫兽道,人从兽道上走过就成了人道,人道上再铺上细沙和红岩,压实,就成了大道;不过这全是坑的地方,估计也只能叫做坑道了吧。 话说回来,跑到现在在这么坑的路上居然还没有马失前蹄,这也不大不小是个奇迹了。 小唐伯爵忧郁的想到他的领主生活——还要紧紧的趴在马背上,省的被摔下去。 如何才能找到一点平衡感呢? 去看看比自己倒霉的人。 有比较才有幸福嘛! 例如说前面那辆马车——估计是德斯蒙德难得一见的商人的,就这样翻到沟里了。 “上帝保佑!”骑士们发出了一声惊呼。 然后小唐伯爵就看到骑士,还有他们的仆从们,一拥而上都去捡掉到地下的货物了——这多少还能让小唐伯爵的心里平衡点。不管怎么说,虽然这群骑士们随地大小便,虽然他们从来不洗澡身上全是虱子,虽然他们一个个都是平头垢面的,但是,但是人家个个都是活雷锋啊!你看看人家多么积极,一个个跑的多快!尤其是奥尔科巴骑士,真不愧是有着和蔼属性的人,第一个就冲到马车面前去了。 但是,但是,那个商人在地上嚎啕大哭哀求你们放过他是怎么回事啊? 你们,你们怎么嘻嘻笑笑的就直接把货物放到自己的马上又是怎么回事啊? 你们这不是抢劫吗?真的不是抢劫吗?还没到修道院就开张了啊喂! 什么?法律规定,撒到地上的货物都归领主所有? 原来你们都还是依法办事,都是守法公民和守法贵族?!路上的那么多坑还是你们挖的,就为了多翻些车子多掉些货物下来?!整个爱尔兰所有的贵族都这样干?! 这……这……这个该死的时代! 我说怎么从来都见不到几个商人!原来都是你们干的好事情! 但是骑士和随从们都在赞美神明保佑,还没开张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情,今天抢劫修道院一定也是更顺利了! 但是小唐伯爵可不觉得上帝他老人家会会保佑一群马上就要去抢他家?——或者说是行宫的人,不管上帝他老人家有没有在那住过,好歹名义上那也是他老人家的房产啊!况且抢劫一个商人,不是什么富商而是一个贫穷的旅行商人,之前决定抢修道院小唐伯爵还可以用劫富济贫来自我安慰,现在他又要用什么来麻木自己的心灵呢? “把东西还给他吧。”小唐伯爵说道。 然后他立即感觉到自己手下绝对不算友好的目光。 他们看他的样子,活像看到了一个强盗。 小唐伯爵:“……” 好吧,自己确实抢劫了他们,抢劫了他们的……劳动所得?把货物从地上搬到马上,也算得上劳动不是吗? “呃……先生们,不要忘了我们等会还有一次大行动,现在就把货物装到马上,那等会马累坏了怎么办?况且‘那地方’的东西肯定要比这些好上许多,现在就装的满满当当的,等会还要怎么装呢?” 骑士们不说话,不过态度稍微软化了一点。 小唐伯爵看见有效果,赶紧又趁热打铁说道:“这次的这些货物的损失,等我们的大行动结束之后,回到城堡我会加倍还给各位的。” 原来自己不会少了收入,还能多得一点,而且领主说的还算有道理,修道院里的金银珠宝都在等着他们呢!现在就装满了,等会怎么办? 骑士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听见奥尔科巴骑士招呼道:“还在等什么?你们这群笨蛋!没听见领主大人说话了吗?都把东西还回去,把马车扶起来!” “呼——”小唐伯爵长出了一口气,看来是忽悠过去了,也保住了自己仅存的节操和良心,不过这代价,或许又要大出血一次了,至于身后那商人感激的哭泣和话语,暂时就装作没听到吧,小唐伯爵可不想再大出血一次了。 总之,在经历了一次绝对算不上是多么友善的风波之后,一路上再没有发生什么事端,众人终于在夜幕降临之前到达了修道院前面不到十里的一个土丘下,就在这里生火做饭,等到深更半夜再进行突袭。 之所以停留在这么近的地方,是出于现实的考虑:深夜没法骑马奔腾。 这个时代的路况,刚才已经有所介绍了,坑坑坑,实在是坑到没话说,白天正午是阳光正好还要注意不要掉坑去了,更别说夜晚骑马突袭了,恐怕人还没到马就已经全折了。 所以一开始骑士们都是打着骑马到达目的地,然后下马作战的主意的,这些从小就经历着战斗训练的骑士们都相信,自己的武艺就算是下马步战,也没有人能够打败自己——更何况,步战才更符合北边那群异教徒的战斗风格,特意挑选在夜晚突袭也是这个原因,否则晚上黑漆漆的一片,就算是身为骑士老爷,也不愿意在这种时候和敌人战斗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修道院旁边是没有什么村落聚集地的,因为修道院把这一片——包括周围数千亩的田地,都看做是他的地盘,将来等修道院人多了,扩张了,好随时都可以建立一个堂区,修道院长也就可以升级成主教啦! 既然有着这么现实的考虑,那么自己的私产,这周围数千亩的田地,是肯定不能和那些最低贱的农民分享的,因此,尽管现在的修道院还不过是只有不到一百亩大,但是周围的这些田地他们宁肯放荒,也不愿意发放给农民——当然,如果农民想要耕种的话也可以,只要他们‘自愿’的来当一个幸福的上帝的奴隶,就能享受到每天从早上五点天亮一直工作到天黑为止,每天吃一块黑列巴的幸福生活啦! 注1:回zero1234的话:听了你的话,我回去翻了一下资料,发现是我记错了。我本来想描写的是第二次十字军东征(1147-1149),结果时间记早了一百年,变成和征服者威廉(1027-1087)同一年代的了,我像你道歉,也像所有看这本书的人道歉。 但是这本书已经发表上去了,征服者威廉也是第二卷大纲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角色,实在是没法修改,所以请将就着看下去吧,如果我还有什么错误的话,欢迎你来指正。 注2:我本来是想单独回复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没法评论,是我的等级不够还是其他的原因?有人知道怎么解决吗? 第十一章 攻城方法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 在野外而不是在家里过夜,这可真不是个好主意,即便是物资无比丰富,野生动物都快被灭绝的现在,都会受到一**的蚊虫轰炸机无休止的骚扰,而在中世纪,这可远远不仅仅是蚊子那么简单了。 狼群,野熊,以及嗜血的猎犬,中世纪的野外绝对不是独行的旅人应该呆的地方——即使忽略掉这些危险的因素,呼啸而过的刺骨寒风也在时刻的刷着存在感,提醒着过往的旅客不要忘了献上给它的祭品——寒冷,冰雪,以及死亡。 幸好的是,现在小唐伯爵并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还有着许多武艺精通的骑士。 这些骑士都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弓——尽管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弩,而且弩的杀伤力要比弓强上好几倍,但是为了防止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拿着弩就能杀死苦练二十年的骑士,所以仁慈的上帝决定:‘基督兄弟之间绝不用弩。’ 这些骑士拿着弓,眼睛扫视着可能出现的猎物,绝不肯轻易用掉一根箭,箭可比人,比猎物都贵多了! 就好像《勇敢的心》里面‘长腿’(也叫美男子)国王爱德华一世所说:“让爱尔兰人先上!箭可比他们贵多了!” 造一支合格的军用箭,需要箭头,箭杆,还要箭羽。箭头要用铁做,还要把铁磨成符合标准的形状;箭杆要选择长而实在的木头,一个个的切成长条状,再把它削平;而箭羽这个东西它更有讲究,它要求羽毛又硬又长,最上等的是大雁羽,其次是鹰羽,最下等的是鹅羽,至于说鸡羽,这玩意压根就不能用,偏的太厉害了。 也就难怪爱德华一世说出这样的话了,最关键的是,造箭的钱他要自己掏,但是爱尔兰人只是一群征召来的炮灰,他不用给钱啊! 顺带一提,勇敢的心严重美化了华莱士,当然,我不是说华莱士有什么不好,问题是这货每次打完仗就屠城屠俘的习惯实在是让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另外,爱德华一世可不像电影中那么废材,这位国王是金雀花王朝最杰出的一位,他的另一个绰号就是‘苏格兰铁锤’,华莱士起义一时爽,后果却是让这位国王差点实打实的征服了整个苏格兰——如果他还能再活两年。 另外一提的是,我还要为一不小心就带了千年绿帽的爱德华二世平反,这位二世国王确实是个同性恋没错,不过人家还是个双向插头啊!电影中那位与华莱士有着私情的英格兰太子妃,她是在华莱士死后三年才来到英格兰,而她的儿子爱德华三世的出生更是在七年之后了,所以就算是爱德华二世被戴了绿帽,那也没有华莱士什么事,纯粹就是电影在瞎胡扯。 话题有些扯远了,总之,在经过一番努力后,很快骑士和他们的仆从们就打到了足够的猎物,生起了火,开始烤肉了。 肉香在空气中飘散,即使没有盐和香料作为调味剂,这一顿新鲜的肉食在这个时代也已经是难得的美餐——但是,此刻没有一个人是在认真的品尝美味,而是都在出神的望着那跳动舞蹈的火焰精灵。 他们都在想什么呢?马上,几个小时之后,他们就要经历一场真正的战斗,去和人生死相搏,说不定今夜在这里的人有的明天就再也见不到。那么他们是在向着上帝祈祷吗?还是做着美梦,幻想着自己能够抢到多少好东西? 但是时间是最公平的,他不会因为你是王侯将相还是贫穷百姓而停留。很快的,当月亮升上了天空的最顶端,当远方修道院的钟声隐隐约约的敲响了十二下,所有人都知道:是时候了。 他们每个人都先去上了厕所——不要嘲笑这一点,历史上不乏有骑兵溃逃时在马背上被活活憋死的例子,然后每个人都上了马,打算骑马前进到离修道院还有两三里的地方,之后步行到达修道院——说实话,两三里这个路程实在是太近了,万马奔腾,哪怕现在只有五十匹马,那也是能踩的地震的。但是考虑到骑士们身上铠甲加上武器至少二十公斤的负重,两三里已经是最远距离,再往后说不定体力就不够了。 但是万幸的是,一直到修道院的面前,都还没有人发现这支小型军队的痕迹。 是因为德斯蒙德穷的连强盗都没了?还是自以为有神的保佑就高枕无忧了?亦或者只是守夜的教士多喝了两杯? 小唐伯爵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如果是神的保佑的话,现在看来这个神也不过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罢了:他自己的虔诚的教士都不保佑,现在反倒是保佑起这群马上就要杀人放火的骑士了!而且这群骑士还是马上就要抢他的家,这难道不是最大的讽刺吗? 之后,骑士和他们的仆从们下了马,将马系在了附近的树上防止它们乱跑,然后排成了长蛇阵,没有火把,以几个眼神最好的仆从开头,三个骑士居中,然后又是仆从们压阵,其他的九个骑士殿后。 他们就以这样的姿势一路无声的走到了修道院的门口,修道院——正如我们之前所说,它的警备十分的懈怠,栏杆只有两米高,大门竟然还是木头做的——当然,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千年古城又或者是上帝的应许之地,大门都是木头的,顶多再包一层铁皮——天国王朝中的耶路撒冷就是这样的。 这样的脆弱木门,倘若几个包在铁皮中的骑士宁肯受一点皮肉之苦,他们只消奋力的往前一撞,那木门就要被撞开。但是他们这一回说了要装异教徒,那就要完整的按照异教徒的方式来。 两个身手敏锐的仆从,他们身上没有盔甲,行动的十分灵敏;再一个,他们从小就接受武艺训练,手脚什么的也灵活的多。他们轻巧的就爬上了两米高的栏杆——这玩意说是栏杆,还不如说是低矮的篱笆墙,至少栏杆上是没法站人的,而这玩意两个人蹲在上面都没有压力! 这两个人蹿了上去,往身下一看,然后回头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有两个人在底下守夜——不过完全不用担心,这两个人只是一般的农民——教士大爷们都在温暖的床上做着‘彻夜祈祷’呢,哪有时间来看门。 这两个农民,一来是被抓差的,自然是没有什么积极性,二来也是修道院太久都没有受到过攻击,里面的人早就松懈了,因此这两个人都在半醒半睡的打着瞌睡,那两个仆从从身后摸出了一把小刀,各自打量了一下地势,就一跃而下,顺着下落的坠势手中的匕首就刺向了守夜人的喉咙! ——虽然他们并不是什么专业的刺客,但是他们从小所受的训练,确实是有这样一部分的。 “咕咕……” 血从喉咙冒出来的声音。 那两个农民尽力的想挣扎,但是喉咙都已经被刺穿,死神已经在面前像他们招手,他们又怎么能够挣脱,他们甚至连叫喊一声提醒都做不到! 很快的,无边的血色以及黑暗就笼罩了他们的视线,他们便这样离开了这个不幸的尘世,再也无法挣扎着求生存了。 那两个仆从感觉到手中的农民已经没了挣扎,就慢慢的把手中已经变成尸体的身体放倒,不发出一点声音,然后走到了木门面前,遇到了最后一个难题——一把大铁锁。 这可真是出乎意料!一把大铁锁!他竟然没有被熔化用做打造盔甲而是好好地挂在门上,普通的贵族都还是只用一把小锁锁住自己的财宝呢! 不过这也难不住这两个仆从,西方的铁,正确来说是中世纪前中期的铁器,都没有或是很少经过淬火,当时欧洲铁匠甚至都不知道还有淬火这回事!这样打出来的铁或钢往往就会做的硬度有余而韧性不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中世纪的剑大多是又厚又重的原因——不重不厚他砍一下直接就断了啊! 连做为军用品的刀剑都是这样,那么这把锁的品质就可以想象了,两个仆从只是简简单单的把小刀放到锁中间的扣子里,然后一扭一扣,直接就翘掉了! 掉到地下的锁发出‘啪叽’一声响,那个靠的近的仆从立刻就喜笑颜开的把它捡起来装到自己的兜里去,旁边动作慢的那个只能怒视着这个幸运儿——不管怎么说,光是这一大块铁就已经是值几个银币了! 最后一道障碍已经去除,两个仆从打开木门,早就期待已久的诸多嗜血的豺狼云涌而入,他们已经磨好了利爪,装好了尖牙,迫不及待的,要为这个平和的地方带来腥风血雨了! 第十二章 觉悟 屠杀——我是说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趁着夜色进行突袭,在教士们最困最疲惫陷入梦乡的时刻不动声色的挥下手中的刀或斧头,这本来是异教徒海盗常用的招数,靠着这个那些异教徒往往都能以一破十,掠夺大量的珍宝与财富,然而现在交给这群骑士干也是差不多的。 异教徒海盗们身经百战,但是骑士们战斗也绝对不会比他们少,异教徒海盗们杀过人,但是骑士们同样见过血,他们都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慌张,也不会因为谁的乞求而手软,他们都是同样的疯狂,冷酷而又狂热,对着人命没有一丝一毫的慈悲。 在这样的人手下,那些教士的命运几乎就是注定了的,倘若哪个房间里没有惨叫声,那么那个教士就算是幸运的,他在梦中就结束了生命,没有一丝一毫的痛苦。若是哪个教士在刀剑临头的时候突然醒了过来,那这就绝对不是上帝的恩惠而是上帝的惩罚,要让他们清楚的一点一滴的看到自己的死亡。若是有人再幸运一点,或者真正虔诚到彻夜祈祷不睡,那他们就可以算作是最倒霉的啦!这群嗜血的豺狼骑士们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一点点难得的猎物,他们会尽情的玩弄这些教士,让他们徒劳无助的逃跑,看着他们在刀剑下哭喊,挣扎,一点点的走向绝望,然后兴致勃勃的品尝这绝望之中所诞生的美味。就好像是猫戏弄老鼠一样,直到玩腻了之后才一口的咬掉头颅。 骑士们各有各的乐趣,但是仆从们也同样的不甘示弱啊!虽然他们的地位不高,不能像骑士老爷一样尽情的戏弄生命,但是他们还有另一桩可以满足他们的事物:财宝。现在他们一个个都穿金戴银的,看起来不像是仆从而像是老爷了;他们左手上拿着银烛台,右手上就拿着从神像上刮下来的金箔,身上披着修道士的绸缎衣服,脖子上都还要挂着个银质的基督十字架呢! 这样的军队,和土匪又有什么差别! 不,他们现在干的就是土匪的活。 小唐伯爵看着眼前这几乎是人间地狱的场景,忍不住就又想吐,但是他现在已经是吐无可吐,从进门见到第一个死人开始,他就已经吐掉了还没消化的食物,吐掉了胆汁,甚至连清水都吐出来了,轮到现在已经是一点一毫都没法吐了——这还要多亏这里是男修道院,爱尔兰人如果这里是女修道院,那小唐伯爵还能见到传说中修女的制服诱惑和多人**视频现场直播呢! 但即使是小唐伯爵这个样子,命运也不肯放过他,奥尔科巴骑士——他是这群骑士中唯一一个手起刀落没有玩弄生命的人,这让小唐伯爵真正的理解了这位骑士属性中‘和蔼’的含义。 这位骑士带着他的两个仆从,周围的骑士已经围了过来。左边的仆从领着一个清瘦,只穿着黑山羊毛编制的破烂袍子,腰上还缠绕着铁链的人,右边的仆从则拖着一个肥胖的,衣服十分华丽而繁复,手中还拿着宝石权杖的人。 这两个人的对比时这样的明显,并不是我故意的,而是理所当然的,清瘦的教士是苦修士,正确的说是杰弗里修会的苦修士,这一修会以‘人的身体是罪恶的,只有抛弃罪的人才能够上天堂’为宗旨,他们尽可能的虐待自己的身体(鞭挞、具体类似达芬奇密码),每日的三餐只吃野草汤和黑面包,他们的腰上缠着的铁链代表他们的罪恶,只有死亡的那一天铁链才能松开。 而肥胖的人,自然是修道院的院长,他掌管着修道院历年来积攒的所有财产,自然是能够吃得又肥又胖,看起来富态十足。 奥尔科巴骑士领着这两个人来,当然不会是来批判修道院长赞颂苦修士的,他领着这两个人来,其实是另有目的。 “什么?要我选择?” “没错。”奥尔科巴骑士点头,这可能是唯一一次小唐伯爵看见他这么严肃的点头了:“这两个人,一个是虔诚的苦修士,对圣经教义非常熟悉,一个是修道院长,对阴谋和财宝更加熟悉。” “现在,请您选择吧,选择一个能活下来的,选择另一个可以去死的。” 奥尔科巴骑士说完,就站到了一旁不动,他手下的两个仆从就把俘虏往前一推,两个俘虏就这样跪在了小唐伯爵面前;然而,小唐伯爵现在已经十分混乱,顾不得这些了。 选择?为什么要我选择? 不,不对,不是为什么要我选择而是为什么现在让我选择!没错,奥尔科巴骑士大可以随便杀掉一个然后把另一个带过来,反正对他来说都是差不多的,但是他现在把两个人带过来了,他把这个问题交给我了,他自己明明可以轻易做到的,但是现在却把问题交给我了!他想要什么?不对,他是想试探我什么?! 小唐伯爵的脑袋此刻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无数纷杂的想法,对的错的,正经的疯狂的,狂乱的不可思议的,统统都好像是走马灯一样来回转个不停,又好像有几百个人在他的大脑里吵啊吵,让他的脑袋好像都要炸裂了! 然后,小唐伯爵低下了头,看到了这两个俘虏的眼睛。 苦修士的眼睛是愤怒的,充满着仇恨,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并不把死亡看做生命的终点,他们认为自己的灵魂会去往天堂,死亡对他们来说反而可以算是嘉奖了。但是那个修道院长的眼睛,充满了恐惧,哀愁,祈望,以及深深地对生命的不舍。 对生命的不舍。 这又让小唐伯爵展开了犹豫,一个生命,一个活生生的跳动着,有自己的亲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的生命,这是另一个人应该随意剥夺的吗? 然而即使是这样又该如何呢?这是一场逼宫,没错,这是一场逼宫,奥尔科巴骑士,以及其他的骑士,他们联合起来,导演了这一场逼宫,小唐伯爵不知道他们的目的,但是小唐伯爵知道,这两个人,他必须要选一个死亡。 苦修士愤怒的眼睛,修道院长祈求的眼睛,在小唐伯爵脑中不停的回荡,回荡,还有奥尔科巴骑士冷酷的话语,周围骑士无声的逼迫,一点点的在将小唐伯爵引入绝境! “那就……他吧,他……死。” 颤抖着手,伸向了苦修士,决定了他的死亡。 倘若一定要选一个必须死的,那么至少让那个想要活的活下来。小唐伯爵是这样想的。 奥尔科巴骑士不置可否,正如小唐伯爵刚才所想的,不管是谁活谁死,对这位骑士来说都是一样的,这位骑士想要的,其实是小唐伯爵的成长。 “那么,请您自己动手。”奥尔科巴骑士挥手,马上就有骑士送上来早就准备好的斧头,“这是您的成人礼,您的加冠式,您的成长,这是每个真正的男人都将经历的一步,您必须要沐浴过鲜血,才能带领我们走过这个战乱的时代。” 我……亲自……动手? 小唐伯爵眼前一片漆黑,回过神来,沉甸甸的斧头已经握在了手中,苦修士被仆从按倒,只露出了一个头颅。 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好像还在喋喋不休,“自己的决定,沐浴鲜血”,这样的词一直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就传到了耳朵中来,吵得小唐伯爵思考都停滞掉,只能机械式的跟从他人的语言。 斧头,高高的举起,狠狠地落下。 “咔嚓” 斧头很钝,砍下来的手感很结实。 人头落地。 挥动斧头的一刹那,小唐伯爵的眼前已经变得一片漆黑,仿佛砍下的不是那个苦修士的头而是他自己的头一样。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叫仿佛是灵魂已经脱离了躯壳,在半空中不停地坠落。往下,往下,一直坠落,就仿佛走在了漫无边际的地洞中,仿佛沉入了深不见底的大海中,仿佛落入了极其恐怖的冥府中,一直坠落,坠落,直到落入比黑暗还要深沉,比低于还要更深的地方。 在这意识仅存的时刻,他好像又听见了周围骑士们大声的欢呼声,好像又听见了奥尔科巴骑士恢复了他豪迈的声音,他好像还说了句话。 他说什么了?哦,好像是这样的。 “干的漂亮!伯爵大人!多漂亮的一斧头啊!干净利落!他的血都还没飙出来呢!照我说,你天生就是个该当战士的人!你现在已经见过血了,等会再给你找个女人,你就是个真正的男人啦!” 女人……女人?是的,女人,我需要女人,还有酒,给我酒和女人! 恍惚间,小唐伯爵觉得自己好像说过这样的话,然后,漆黑的深渊就彻底吞没了他的意识,他再也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了。 ps1:这章我本来是极力的想描写一个现代人穿越到中世纪,究竟是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才转变成一个屠夫的,不过现在看来是献丑了。 ps2:这章我很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日后等文笔进步了一定要重新写一遍。 ps3:中世纪没有白莲花!中世纪没有白莲花!重要的事说三遍:中世纪没有白莲花! 第十三章 改变 一觉醒来,温香软玉在怀。 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若是以前,小唐伯爵肯定要立刻就从床上跳起来,火速的穿好衣服,然后再去看身边躺的人是谁,思考是不是有人要害他,最后看情况是道歉还是报警——这是二十一世纪的男人常见的办法。 但是现在,或许正如奥尔科巴骑士所说,见过血的男人已经不一样了。 至少现在,小唐伯爵完全没有从床上起来的意思,他的大脑中思考回路完全没有考虑身边躺着的这个女人是谁,而是开始猜测着这又是那群骑士的什么阴谋。 这是他自己的房间,这一点小唐伯爵是可以确信的,他没有再次穿越,那么身边的女人肯定就是那群没节操的骑士硬塞进来的,那群骑士塞过来个女人是什么意思?他们又想干什么? 然后,小唐伯爵就想起了自己昨天的‘豪言壮语’:“给我酒和女人!” “好吧……至少确定这不是他们的又一个阴谋,这一点总是好的。”小唐伯爵嘟啷着揉揉额头,确定了这是自己一时糊涂犯的错误,和那群骑士无关,也就是说那群家伙暂时的安分下来了,也就是说他们看起来还没有逼迫自己让出权利的意思。 ——不管小唐伯爵愿不愿意承认,如今他的思考回路已经越来越向着一个标准的中世纪贵族看齐:最看重的是自己的权利,然后才是其他,至于女人,那更是排到最后去了。 说到女人,确认自己的权利无恙之后,是时候处理身边的这个女人了。 一般来说,直接把她送回去就行了,受到了领主的恩宠这可是荣幸——结婚的时候可是不用交结婚税的! 直接把人送回去,这是大多数领主的做法,少数仁慈一点的还会送上一点东西,几块肉几斤粮食作为赏赐,若是某个领主一时犯了糊涂,迷上了哪个身份低贱的女人,那可就是犯了大事了! 贵族只能与贵族通婚,骑士只能与骑士通婚,平民只能与平民通婚,这是从上古时期就流传下来的神圣法统!有人违反天人共纠之! 例如,小唐伯爵是伯爵,那么小唐伯爵就应该和伯爵的女儿或者公爵的女儿通婚才不**份,若是和男爵的女儿通婚,骑士们虽然能接受,但也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但若是和平民通婚,那就顿时沦为贵族的笑柄,你就等着骑士们‘清君侧’吧。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不结婚,收了做个情妇,这群骑士总管不到我了吧? 没错,大家都装作没看见,这也是一种方法。但是你要让生下来的孩子怎么办?情妇,也就是说生下来的孩子是私生子,而私生子,在法统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没有继承权——看看隔壁的威廉国王就知道了,即使人家雄才大略英姿伟岸,从私生子做到了公爵又做到了国王,现在还有一大堆人当着面骂他‘杂种威廉’呢。 “就这样吧,把人送回去,再送一点食物,虽然说对这个女孩来说有点残酷,但谁让这是个该死的时代呢!” 就是这样的,小唐伯爵毫无愧疚感的想道,这一段露水情缘——昨天他晕晕的,有没有露水还不一定呢,也就到此为止了。南柯一梦之后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做,一些原来的计划,例如挖沟渠,如今一想他就明白了自己究竟错在哪,还要改正,哪有时间去陪一个小女生玩什么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游戏! 尽管小唐伯爵没有察觉,但是他现在和穿越之前的差别已经是越来越大,到了不能忽视的地步了!然而这一变化却是他的手下们,他的骑士们喜闻乐见,甚至是一手推动的,因此也就没人可以去提醒他,就让小唐伯爵在这条路上越奔越远,直到尽头。 主意已定,小唐伯爵就拍了拍手,示意身边的女人可以醒了——事实上她早就醒了,但是小唐伯爵没醒,她是动都不敢动的。然后小唐伯爵在这个女人的伺候下穿好衣服,在这个情况下小唐伯爵都没有睁眼看她一眼:这是为了防止尴尬,也是为了让自己狠下心来。 之后小唐伯爵稍微吩咐了几声,几个士兵和两个马夫就带着这个女人还有整整半马车的食物离开。这个女人会被安全的送到她的家,再之后她就与小唐伯爵真的没关系了,她是怨恨也好是怀念也好,是欢喜亦或是悲哀,甚至是生是死,都再无牵挂。 总觉得,有点怅然若失,好像少了点什么。 小唐伯爵,你的节操掉了。 但是节操这东西真的不值钱,既不能吃又不能穿,还白白的占用了许多空间,掉了就掉了吧,反正小唐伯爵是没打算再捡起来了。 然后是召集骑士们——这群混蛋骑士,他们不仅给小唐伯爵找了一个,甚至给自己每个人都找了一个女人,再加上他们昨天可比小唐伯爵玩的疯多了,什么群开头的p啊,什么多开头的p啊,简直都不是事,因此是直到现在都还一个个躺在城堡大厅里——他们昨天都他哔哔的没回房间,也不知道有多荒唐。 “先把女人和骑士分开,然后去拿冷水过来,骑士,一人一桶冷水,醒了为止。” 小唐伯爵眼看着这不堪入目白花花一片的场景,不由得头痛,然后对身边的仆人这样说道,那些仆人接了命令,很快冷水就提了过来,朝着骑士们头上铺天盖地的就浇了过去。 “哗啦——” 在爱尔兰这个地方,浇冷水可不是开玩笑的,即使现在已经开春但那温度也说不上是多高,亏得这些骑士一个个都是身体强壮的跟狗熊差不多,这才没有生命危险——在这个倒霉的年代,感冒也是能要人命的。 “你奶奶是谁……” 被浇醒的骑士自然是没有什么好脾气,骂骂咧咧的站起身来,有几个脾气暴的甚至就摸到了身边的武器准备动手砍人,但是他们一看旁边站着的冷着脸的小唐伯爵,一个个就和老鼠见了猫差不多,立刻萎了下来,穿好衣服乖乖的谄笑着站到一旁。 毕竟昨天他们联手逼宫的事,虽然说他们都确信自己是为了伯爵好,但也算不上是多么光明正大,终究是理亏的。 等到骑士们都醒了过来,再把他们昨天搞得荒唐事都弄好,把女人都送走,折腾折腾着就到了中午,昨天都还做了诸如砍人和**做的事的重体力活,现在一个个肚子都饿得咕咕叫,没办法,那就先吃饭吧,边吃边谈,也算是一个传统了。 虽说场景和气氛都有些不对,但好歹这也是正式的会餐,弄得还是很丰盛的——特别是昨天小唐伯爵还有骑士们牵回来的牛和羊,还有更多的鸡鸭——你问我怎么来的?肯定是打猎打来的嘛,和那个修道院被抢劫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不信?反正我信了。 不过这一顿丰盛是不错,但是骑士们一个个都是味同嚼蜡,都在等着小唐伯爵翻脸呢!而小唐伯爵也果然没有出乎意料,肚子里稍微有点货就说话了。 “昨天的事,是谁出的主意?” “刷——” 整齐划一的,骑士们齐齐的看向奥尔科巴骑士。而奥尔科巴骑士也没有让人失望,直接就站了起来痛快的说道:“是我找他们一起做的。” “原因,我需要一个理由。” “为了您,我的伯爵大人。”奥尔科巴骑士面色平淡的说道:“您开挖沟渠,这是好事,我们都清楚,但是您的做法却太过幼稚。您是尊贵的伯爵大人,从小就没见过这人世间的罪恶:您看不惯人们的饥饿,每天仁慈的发放一块面包,却不知道那些该死的农民都在嘲笑您是个不知道珍惜钱财的大傻瓜败家子呢!” 不敢置信,震耳欲聋——小唐伯爵从不知道那些农民竟然是这样评价自己的,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他们好才这样做的吗? “那么按照你的意见,我该怎么样才能驱使这些农民为我做事?” 良久的沉默,小唐伯爵将头埋到了手腕中,看不清楚他的面容,之后这样问道。 “饥饿与皮鞭。”奥尔科巴骑士没有一丝犹豫,直截了当的说道:“饥饿驱使他们去工作,皮鞭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规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弄清楚自己的地位,而不是愚蠢的嘲笑您的仁慈。” “……是吗,我明白了。”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然后小唐伯爵说道:“那么,之后是对你的惩罚了。” 奥尔科巴骑士屹然不动,就好像是正在接受审判的圣人。周边坐着的骑士也紧张起来,不管如何,小唐伯爵对奥尔科巴骑士的宣判,也意味着他对参与这次行动的骑士们的态度,如果这份判决过重的话——例如死刑,那么他们说什么也要把奥尔科巴骑士给保下来。 没有理会餐桌下的暗潮涌动,小唐伯爵径直说道:“奥尔科巴骑士,意图谋逆,罪大恶极,但念其有功,罚去俸禄一年,留身查看,如有再犯定斩不饶!” 就是这样的,高高举起低低放下,既表明了小唐伯爵的态度,也让周围的骑士放宽了心,一年的俸禄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光这次抢劫的福利就不知道有多少了,实在不行哥几个再接济一下就是,至于那个留身查看——这可是高升的象征啊,日日夜夜的都跟在领主旁边,这不是信任是什么? 于是筵席再开,这一次每个人都吃得兴高采烈满嘴油水,有几个骑士在喝多了美酒之后甚至比起了武,让这次的筵席又多了别的风姿。 然而在这喜庆之下,小唐伯爵不时紧锁的额头,也预示着不久之后将来的一场风暴…… 第十四章 春耕时景 开春之后,是春耕的时节。 春耕,这可是欧罗巴这片苦难的土地上最最欢乐的时候之一,仅次于秋收,因为春天代表了希望,而春耕种下的种子,更是寄托了一家子人活下去的明天。 在这种重要的时节,哪怕是最最胆小的农奴,也有胆子拒绝领主的任性要求,哪怕是最最昏庸的领主,也不会再这个时候再祸害他的农民——假如他把农民都祸害完了,那谁来帮这个领主种地呢?靠他自己吗?笑话! 因此在这个时候,小唐伯爵的任何要求,任何理念,都是不合时宜的。我们研究发现欧洲的大部分战争,例如三十年战争时期——请注意这已经是在十七世纪,大航海时代,高产作物土豆传入欧洲,粮食危机不再迫切的时代。神罗皇帝与他的盟友西班牙依旧是选在11月——秋收已过的时候,才与波西米亚叛军正式交战。而之后的几场决定性的战争中,瑞典于9月17日宣战并占领波美拉尼亚,但一直到次年的四月——春耕已过的时候才出兵攻击慕尼黑,而神罗同样是选择在11月份——秋收已过的时候才与瑞典决战。 兵者,国之大事也,生死之机,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然而既然连打仗的事都要让着春耕秋收走,让春耕秋收独尊天下,那么小唐伯爵一个人,位卑言轻的,又有谁去听他的呢? 但这并不是说小唐伯爵就一点作用都没有了,作为一个穿越者,单单是见识,就不是这些土著能比的。 那是春天发生的故事,简称春天的故事,有一位老人,在南海的边上画了一个圈…… 恩恩,不好意思错台了。 总言而之,那是小唐伯爵在抢了修道院一把之后,在自家的庄园里散心发现的一件事了。 一位实权有封地的伯爵的庄园,这可真是一个大数目,事实上,领主一定是他领地内最大的地主,否则他就没法给手下的骑士们发工资,也就没法镇住他的手下,也就没法过他的奢靡日子。而就单单以小唐伯爵的庄园为例,尽管德斯蒙德可以说是整个爱尔兰最穷的地方,但是这个庄园仍然占地将近三千亩,拥有着足足两千多亩平整的田地,至少有着四千名农奴为它服务——农奴和庄园外的农民完全是两个概念,农民基本上可以算作自由民,除了必要的劳役以及给领主交税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责任和义务;而农奴,所有的,一切的,包括生前和死后,都属于他们的领主所有,领主可以任意剥夺任何一个农奴的一切而不必受到任何惩罚,领主也可以任意让农奴干白活,而不必给他一口粮食,而且农奴的地位从出生起就订了下来——就和今日的印度贱民一样,不管是名称上,还是事实上,都是标准的奴隶阶级。 两千多亩地,即使是按着每亩仅出产50公斤,那也是十万公斤,也就是100吨。可能有人对这个100吨没有概念,一百吨是什么意义呢? 假如现在有一百个人,都是从事重体力活的,每天每人消耗的粮食大约是一斤,也就是半公斤,那么100人每天就消耗50公斤,100吨足以让这一百个人吃上2000天,也就是5年! 而这样的庄园,小唐伯爵名下一共有三个! 可能有人就要问了,既然小唐伯爵的土地里面都有了这么多粮食了,那为什么德斯蒙德的农民还要吃草? 这个问题,或许请明朝末年的士大夫来回答会更有说服力,不过我这里不再多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不然随随便便就是几百几千字没有了,但是请记住一点: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个‘朱’,不论在哪朝哪代,不论是什么********,皿煮也好毒菜也罢,就算是把这个‘朱’换成‘赵’,换成‘洛克菲勒’,也都是一样的。 当时,小唐伯爵骑着的是高头大马,身边跟着的是鲜衣怒马的骑士,最后还有十几个奴仆狗腿子,好一派富家公子出行的景象!哦,对了,还有一个陪着笑的大胖子。 这个胖子就是这个庄园的管事,一般来说贵族通常是不会接触这些‘下等人’的工作的,因此他们就需要一个管事来帮助他们管理庄园,慢慢的这个管事的地位就提高了起来,最后就演变成了‘男爵’。 当然,现在这个时候离男爵出现还早着呢,这些管事一般都是领地内的商人兼任,而商人现在的社会地位相当低下,因此小唐伯爵可以随意的罢免,或者一个不顺心直接把他推出去斩了,这也难怪现在这个胖子满头大汗了。 “伯爵大人,您看,这里是葡萄园种植区,每年我们就是从这里采集葡萄然后经过压榨,制成葡萄酒进贡的。” 这个胖子一路小跑着——他却是没有马骑的,让他一个胖子跟马是有些为难他了。不过为难归为难,如果死神就在身后跟着相信谁都能跑得快。 说实话,在德斯蒙德种植葡萄可真不是个好主意,德斯蒙德虽然光照充足,但是阴冷潮湿是躲不掉的缺点,种葡萄的效率比少的可怜,不过用葡萄制成的葡萄酒却是整个欧洲贵族世界最有范的东西,为了贵族体面不可缺少。而一路从法国或者意大利运来又太贵,因此还不如自己种一点,少点就少点,不丢份就行——至于因此而耽误的良田,想必之前的伯爵是不在乎的。 小唐伯爵看着眼前的葡萄庄园若有所思,这种资产阶级的罪证,如果是以前小唐伯爵肯定就是直接把这葡萄庄园推了种庄稼,然而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挖沟渠的失败,抢劫修道院以及第一次杀人之后,小唐伯爵已经大有改观,至少知道思考了。 “切,好像我以前就不会思考一样。” 小唐伯爵自嘲的笑了一下,嘴角微微的挑起一点,看起来就好像不屑一样。 当然,这个表情只持续了短短的几秒钟,连他身边的几个骑士都没反应。然而管事,这位本来就是靠做商人起家,察言观色是基本活的人立刻就注意到了,心里面当时就是一个‘咯噔’,惴惴不安。 “难道我的命就到这了?”这位管事寻思着:“这位爷到底有什么不满他倒是说出来啊,从来到这到现在一直就阴着脸,我也没惹他啊?还是说他就是想挑个由头出来,好弄死我换自己人?” 类似于这样的话就一直从管事的脑海中冒出来,这不想还好,一想简直就是自己吓自己,管事自己都觉得自己必须死的理由就不少了:爵爷新来的时候自己没送礼啊,偶尔的中饱私囊啊,利用总管这个职位哄抬物价逼良为娼啊,这种事他干的可不少了,真要抓由头他是怎么都跑不掉。 而且一般来说一朝天子一朝臣,虽然说贵族一般不会接触这些‘下等人’的工作,但是架不住这个地方是贵族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不是自己人肯定不放心啊! 一想到这,管事就恨不得自己打自己两巴掌,你说当初那么贪财做什么,自己就该在新伯爵刚来的时候就隐姓埋名到其他的地方去,这么多年贪的钱早就够他过好日子了,这下好了,不仅钱没了,命也没了。 不要怪这个胖子怂,实在是他本来心里就有鬼,就不踏实,头顶上还有一个生杀予夺大权在手的顶头上司,而且他还碍着了这个顶头上司的路了,你说他不死谁死?死了抄家又是一大笔钱呢! 不过现在小唐伯爵可没有他那么悠闲,脑袋里面胡思乱想的,小唐伯爵现在全部的注意力已经被面前的一幕吸引住了。 那是一幅普通的牛耕地图,这种场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随处可见,然而眼前这景象确实值得一看: 六头牛拖着笨重的犁在耕地! 小唐伯爵揉了揉眼睛! 六头! 好壮观! 和中国那种一人一牛的耕作比起来,这六头牛一起踏步前行的样子简直有联合收割机那种隆隆的威风!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了德斯蒙德伯爵领到底穷成了什么样,小唐伯爵恐怕还会以为这是中世纪的机械化大生产呢! 突然间,有一头牛,大约年纪比较大,前蹄一软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眼看是进气多出气少,活不成啦! 这一下可是捅了大乱子了,一时间那其他的五头牛也被带的倒的倒歪的歪,刚刚犁好的田这下全毁了!还有刚刚操控着牛的十个农奴,都愣成了一团,然后立刻哭的哭闹的闹,有几个干脆的直接就拿脑袋撞地——这年头牛可比人值钱,更比农奴值钱多了,死了一头牛,这几个农奴都要跟着赔葬,即使侥幸不死也要挨一顿鞭子三五个月都起不了床,起不了床就不能工作,不能工作就没有口粮,没有口粮就要拖累家里面的其他人,还不如一头撞死干净呢! 这种场景小唐伯爵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就用脚踢了踢还在出神的管事:“喂!那边好像出问题了,你不去看看吗?有头牛累死了。” 那管事听见小唐伯爵说话,却走神只听见了一个‘死’字,顿时就是浑身上下直打摆子,摇摇晃晃的跟得了杨柳病似得,嘴唇哆哆嗦嗦的就是说不出话来,面色卡白,简直一副死人相。 这反映可不对啊,小唐伯爵好奇的纵马稍微靠近了一点,顿时就感觉到一股黄色的气息扑面而来,简直让人无比怀念,这股子气息小唐伯爵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如今看来还只是马达马达呦! 那么这黄色的气息到底是什么呢? 那就是屎和尿的混合体!简称屁滚尿流屎尿齐飞畏畏缩缩胆战心惊五内俱焚的人间至毒! “你……你……你!!!” 我好端端的对你,你竟然给我喂屎!小唐伯爵又惊又怒,抄起马鞭对着胖子管事就是一鞭子,直抽的他面开破绽鲜血横流。那管事惨叫一声,反而被抽醒了,当时就跪在了地上,也不顾那地下还有他刚刚喷涌而出的鲜嫩火热的排泄物,直接就把头扣了下去,喷的是黄水四溅,好一幅‘飞天翔景’! “伯爵大人饶命,我招,我全招啊……呕!” 管事还嫌磕头磕的不够快,一遍磕头一边说着话,全然没注意到地下的热翔,立刻就吞了一口进去!好恶~,关键是这家伙还嫌自己不够作死,一边磕头一边爬着还要靠近小唐伯爵,要用刚刚吃了热翔的嘴为他舔靴…… 那时候,看着天空中飞舞的热翔,以及看着地上还在蠕动的热翔,以及管事那张掐媚的还混合着种种翔的脸,小唐伯爵眼前一黑,差点就昏了过去,与管事一同分享这热气腾腾的鲜美热翔了! ps:3600字大章送上,最近十五快到了,我还要准备一下回家烧香祭祖,因此更新就可能有点乱了。当然,每天一更是肯定的,这个我可以保证,大家不用担心。 第十五章 菲利普教士 小唐伯爵有一个俘虏。 恩,就是曾经的那个修道院的院长。 一名‘伟大’的教士,他的名叫菲利普。 这位菲利普先生可谓是子承父业了,他的父亲是教士,他的祖父也是教士,而他的曾祖父,正是当初跟随着圣徒一起将光辉天主的信仰传遍整个不列颠之人,真可谓是根正苗红,四代虔诚之家。 这位菲利普教士,曾经也以为自己将会和曾祖父,祖父,以及父亲一样,将整个人生都献给伟大之主,为了伟大之主的信仰奋斗一生,努力一生而不悔,然而之后却…… “是的,我愿意为了主献出我的一切,我的身,我的心,我的灵;主使我有衣穿,主使我有食吃,主便是宇宙的主宰,主便是一切,为了主的荣耀!” 当时,还只是十六岁的菲利普教士,捧着手中的圣经虔诚的跪倒在地上,这样高声的祈祷,高声的祝愿,他眼中的信仰之光是如此的浓烈,照耀的使他都忽视了他的父亲愁苦的目光。 “什么?让我退出苦修会!!不!绝不可能!父亲,这绝不可能!我和您不一样,您已经腐化堕落,只能坠入地狱;而我的心和灵,则永远属于上帝!” 那时候,自己好像就是这样说父亲的吧? 在阴暗的地牢中,菲利普教士回忆起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每一篇每一页,都好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闪过,就连已经刻意忘记的事,都开始慢慢清晰。年少时的无知与狂妄,青春时的虔诚与无悔,而今到了中年,却只剩下刻骨铭心的愤恨。 菲利普教士一直很虔诚。在他加入苦修会之前,苦修会的长老们作恶时,借着开光的名义为害妇女,借着售卖圣物的名义来圈钱。但是菲利普教士加入之后,每一次这些长老想做恶,菲利普教士都会当场叱责,使得这些长老们作恶的念头曝光,使得他们的恶事没法继续下去。而每一次叱责之后,这些长老们忌恨的目光,菲利普教士却完全不在乎。 这是为了主的荣耀!主会保佑我的! 菲利普教士这样虔诚的想道。 一直到……他身为大主教的父亲去世之后。 父亲去世之后,菲利普教士马上就被苦修团的长老们控告了‘妒忌’、‘傲慢’、‘****’以及‘贪婪’之罪,七宗罪占了其四,菲利普教士立刻就被投入了地牢,等待着神对他的判决。 但是菲利普教士却是完全不在意的,他在地牢中也同样安之若素,即使是穿上破烂的衣服也并不感觉困窘,即使是吃着**的食物也并不感觉恶心,因为他之前身为苦修士的时候便是这样做的。 是的,菲利普教士是虔诚的,他相信,上帝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答案。 而最终,判决出来了。 控告他的长老团们,其中一位作恶最多,罪孽最为深重的长老接替了他父亲的位置,成为了新任的大主教,而菲利普教士,则是看在其曾祖父,祖父,以及他父亲三代人为天主鞠躬尽瘁的份上,一路跳过了大主教,跳过了主教,贬到远离家乡千里之遥的穷苦寒冷的地方当一个修道院长。 而代价,则是两千枚金币。 那位长老出价两千枚金币买下了大主教的职位,菲利普教士没有了利用价值,立刻就被扫地出门了。 “金币一响,永恒之城无不可交易之物。”——乔万尼?薄伽丘,《十日谈》 然而这个道理,菲利普教士同样是在做了好久的修道院长之后才理会到了。 从那之后,菲利普教士就拼命的贪污,拼命的攒钱,从前他信仰上帝,如今他便是只信仰金币了,上帝并不能使他过上优渥的生活,然而金币可以;上帝在他遭受苦难的时候并不能救他一命,然而金币可以。 是的,这便是如今菲利普教士仍然安之若素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坐过地牢已经习惯,而是因为他手中还有着一大笔的钱,被他埋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他相信,只要这个领主想要这笔钱,那么他就还能活的好好的——至于说酷刑,哼哼,他当苦修士的时候,哪一种修行不是人间酷刑呢! “嘎吱——” 铁牢门打开的声音,两个骑士骂骂咧咧的钻入了这个和他们的身高相比过于矮小的地牢,其中一个看起来比较老成的,对着他说道:“菲利普教士?伯爵大人想要见你。” “来了吗?”菲利普教士无言,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他身上的衣服可是他最宝贵的丝绸衣服,从遥远的东方进口来的高级货!那日这群强盗抢劫之时没有把他的衣服都扒掉,这点倒是挺让他惊讶的。 这是因为当时其他的骑士和他们的仆从们都只顾得抢夺金银财宝,而奥尔科巴骑士又考虑到这位教士是小唐伯爵‘请’的人,这才给他留了一点面子,让他不至于裸奔。 菲利普教士从地牢里出来,几天没有见过光线的眼睛差点就被太阳刺瞎了眼,这使得他走路摇摇晃晃的,看起来极为不稳,并且极慢。有一位骑士,比较年轻的那一位看起来不耐烦了,直接把教士架到了身上,拖着他就飞速的往前赶。 “这倒是省了我一点力气了。”菲利普教士这样想着,干脆就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骑士身上,任由骑士拖着他走,这也使得这位教士有了余力来观察周围的环境,以便思考下一步的对策。 然而,映入这位教士脑海的第一个想法却是:“太干净了。” 没错,在小唐伯爵亲自的严厉监督与看管之下,城堡内的仆人终于学会了不再随地大小便,而是统一的到城堡外去解决——所以说这座城堡虽然内部很干净,但是只要一出门仍然全是屎。 但是这已经是小唐伯爵如今能够做到的全力了,至于什么大小便后不洗手,十年八年不洗澡什么的,除了上次骑士们给他找的那个女人上床前洗了一次,他在这个时代还没见过有几个人洗澡呢!这也是小唐伯爵迫切的想要找这位菲利普教士的原因,他迫切的希望通过借助宗教的力量来改善一下卫生条件了。 尤其是,小唐伯爵在前日被一位满脸满嘴都是翔的管事恶心之后…… “伯爵大人,菲利普教士到了。” 拖着菲利普教士的骑士这样说道,顺手就把教士扔到了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让这位可怜的教士看着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当然,我想大家都明白,这只是表面现象,菲利普教士正是在趁着这个时机,偷偷摸摸的观察着眼前的伯爵。 “他很年轻。”这是菲利普教士的第一个印象:“而且他也很强壮,他的骑士们看起来对他也颇为信服,我也能感觉到他的眼中燃烧的**之火,这样看来,周围一带的领主们怕是有难了。” 但是在菲利普教士观察着小唐伯爵的时候,小唐伯爵也在观察着他,当然,小唐伯爵不必费力的使用肉眼去一点点的看,他有更加省力的金手指。 “姓名:菲利普职业:教士 外交:8军事:8财政:10密谋:12学习:17 特质:神学的大师:神学的大师被认为是神学领域最顶尖的人物,对神学有着极高造诣。效果:密谋-1,外交+2,财政+2,学习+9 狡诈:此人曾经遭人背叛,因此变得奸猾,这对于优秀的间谍来说密不可少,只要他们能够对自己的领主保证忠诚。效果:密谋+3,外交-2 勤奋:勤奋是人通往成功的阶梯。效果:全属性+1 野心勃勃:野心勃勃的人在每一个领域都出类拔萃,不过,他们永不满足的野心意味着他们并不是合格的封臣。效果:全属性+2 愤世嫉俗:此人厌恶尘世,并且不承认上帝的存在。效果:虔诚降低,叛逆增加,密谋+2 对领主的好感:—— 对你的好感:13” ps:下一章正在打,争取将前两天欠的补上来。 第十六章 灵魂契约 这一章私货比较多,主要是关于基督教的问题,有不喜欢的可以跳过,我十一点半的时候发下一章。 以下正文 状况比较尴尬,恩,比较尴尬。 论情况,菲利普教士是小唐伯爵的俘虏,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先开口,但是你要让小唐伯爵先说话,他前两天才带着人砍了这位教士全家,做个这么大的坏事,现在脸皮还比较薄的小唐伯爵哪好意思说话。 况且这实在是有些不对啊,明明小唐伯爵都已经烧了抢了杀了教士全家了,怎么这位教士对小唐伯爵的好感还是正数?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难道这位教士还是个抖m不成?而且那个愤世嫉俗又是什么鬼!虔诚降低,叛逆增加,这怎么都看不明白啊!降低是降低多少,增加是增加多少,你好歹也给个明白话啊! 小唐伯爵陷入了迷茫状态,心里面破口大骂着这个‘小霸王早教机’实在是不靠谱,而且——而且之前奥尔科巴骑士的事件也给他提了个醒,不是说好感度高就是一切ok的,如果他是抱着对你好的目的策划某个阴谋,那早教机也没法显示啊!况且好感度这个东西也不能随便刷,不然我们可以想想诚哥的结局,诚哥为什么被分尸,不就是每个女孩的好感刷太高了嘛! 但是,吐槽是一回事,谈正事又是另一回事了,不管小唐伯爵在心里面是如何吐槽,该谈的事还是要谈,尤其是关于某些‘人体排泄物’的事,不得不谈。 “哎呀呀,你们两个怎么能够对尊贵的教士这么暴躁,把教士摔坏的多不好,快,把教士扶起来。” 想了一下,小唐伯爵决定这样开头,昔日曹操礼贤下士,把张绣绑到面前这么一说人家就降了,小唐伯爵自认没有曹操那王八之气,不过太祖也说过了,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嘛! 菲利普教士头一甩,吊都不带吊的。 好嘛!你这么不按常理出牌,我很尴尬的。小唐伯爵嘴角一抽,赶紧用眼神制止了两名骑士想教训一下菲利普教士的图谋。没关系,a计划不行,咱还有nb,胡萝卜不吃,又黑又粗的大棒要多少有多少。 “你是想速死吗?还是想慢死?” 速死?慢死? “速死又怎么样?慢死又怎么样?”这一次,菲利普教士总算是开口了。 “速死,你现在就可以死,上吊死,窒息死,被剑杀死,被刀杀死,服下毒药而死,都是速死,死的极快而没有痛苦;但是慢死,你有可能是痛苦的病死,也有可能是孤独的老死,也可能是在睡梦中死,它是漫长的,一点一滴的——但是,你可以多活很多年。” “速死与我又如何,慢死与我又如何?”菲利普教士说的极慢,仿佛是在唱咏叹调:“倘若主认为应当使我死,那么我便死,倘若主认为尚需我留在人间,那么即便我死也仍然能够在三日后复活,就和圣子一样。” “但是圣子……”小唐伯爵微笑着说出了亵渎的话语:“圣子只复活了一次,然后他还是死了!” “你……!” 菲利普教士须发皆张,目瞪结舌!他实在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能够说出如此亵渎的话语!就算是他现在自认为已经堕落,但也不敢对圣子如此不敬!这个人,这个男人,他难道是地狱中爬出的魔鬼吗?!!! 不仅仅是菲利普教士,就连身后站着的两位骑士都感到了少许的不安,尽管他们并不虔诚,他们甚至敢抢劫天主的住所,但是他们好歹也是天主教的骑士,是对着耶稣像发过誓的!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等亵渎的话语他们平时也是不敢说的。 “不必惊慌。”小唐伯爵对着骑士招招手,示意他们冷静下来,自顾自的说道:“倘若这世上真的有天主,那么我刚才说这话的时候他怎么没有一个雷劈死我?” “那是因为主是仁慈的!”菲利普教士冷哼一声,说道:“主不因言罪人,主是宽仁的,主只会看这世上的善恶,然后在末日审判之时再行清算。” “哈哈!宽仁!”小唐伯爵冷笑,双手往前伸,身体都离开了座位,嘴大大的咧开,露出一个大幅度的,极为讥讽的表情:“主是宽仁的?那么主为何会发大洪水淹没世界,使世上之人全部丧命?主是仁慈的?那么为何仅仅是因为埃及人的不敬,主便要让埃及人每家每户死一个长子,又发了埃及十灾,直到埃及人愿意信奉他为止?” “那是因为他们是有罪的!”菲利普教士说道:“有罪之人受到惩罚,便可免去他的罪恶,使他的魂和灵都可不必在末日审判中受苦。” “末日审判!哈,末日审判!”小唐伯爵大笑,狂笑,简直就笑的快断气了。 “有什么好笑的!”菲利普教士怒道:“末日审判之日,第一个要审判的就是你这样的罪人!” “那么你呢?我亲爱的教士?”小唐伯爵大笑着,笑的连眼泪都出来了:“你呢?我的教士,你身为堕落者,背弃了主的人,难道你就不会被审判吗?” “你……你!”菲利普教士霎那之间瞳孔缩小到了一点,神情都变得慌张,再也没法维持之前的怒气冲冲:“你,你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我有金手指嘛。 小唐伯爵微笑不语,但是小唐伯爵却不知道,这真的是一个大秘密!菲利普教士虽然贪财是贪了点,但是他本来就是苦修士出身的,熟读圣经,又是在真正的大修道院长大,眼界一直都高的很,那些一般的东西他还真看不上,再加上他曾经是最虔诚的信徒,那些经文篇章什么的都是倒背如流,在这乡下地方哄哄那些农民,骗骗那些苦修士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到现在一般人还认为他是上帝真正的信徒呢! “他究竟是什么人?他是魔鬼吗?!”菲利普教士极度的慌张,脑袋都开始打浆糊了:“没错,他肯定是真正的魔鬼!是从地狱爬上来的魔王!只有魔鬼才敢肆无忌惮的侮辱圣子,也只有魔鬼才能洞察人心!” 确定了小唐伯爵是魔鬼之后,菲利普教士反而轻松了,神秘使人向往,未知使人害怕,但既然自己面前的是一个魔鬼,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呢?魔鬼来找自己,那就证明自己肯定有价值;魔鬼没有直接杀了我而是和我谈话,那就证明魔鬼肯定有求于我;既然如此,我还怕什么呢? 调整了心态,菲利普教士一下子就放松了,如果现在他面前做的是一个真正圣洁的天使,他反而会感到害怕呢!但既然是一个魔鬼,不论是在什么故事中,魔鬼搞搞交易,玩玩契约,也只是玩弄人的灵魂,而从来没搞过什么屠杀吧! “那么……这位‘先生’。”菲利普教士一字一句,尤其是在‘先生’上下了重音:“您,找我到底有什么事,请您直说吧。” 小唐伯爵目瞪口呆,哇,大哥,你这脸变得也太快和谐都跟不上啊,你这让我接下来的话怎么说? “嗯,本人,啊不,本伯爵现在诚招一位学识渊博满腹经纶的教士作为幕僚,本伯爵这里工资极高福利优厚,五保一金,婚假孕假姨妈假一应俱全,八星八箭品质你值得拥有!” 我靠,我说的都是什么鬼?! 但是菲利普教士却是完全不在意,那些什么五保一金,八星八箭统统都被他当做了魔鬼语,听不懂就算了,但是之后的一句‘你值得拥有’,他却是听明白了,这是魔鬼给他开的条件。 “您,是想要和我签订契约吗?”菲利普教士非常严肃的,一字一顿的说道:“您,想要我的灵魂吗?那么恭喜您,我们成交了,我是您的人了。” 第十七章 新计划 等等等等等等。 小唐伯爵都懵逼了。 什么叫你是我的人?等会你是不是还要加上一句‘就算我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啊? 然而小唐伯爵不知道,菲利普教士确实是真心投靠——至少一半是真心,因为像他这样的人,一开始信奉天主最后却又背弃天主的人,比什么异教徒,异端更可恶一千倍,一万倍!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十诫》 看见没?人家大佬都这么发话了,凡人尚知祸不及子孙,这位耶和华大佬可是要追究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 这还让菲利普教士怎么活?虽然他自认为已经无所谓了,而且他还没娶亲,但是他这一家却是几代都单传的,如果祸患一直绵延到子孙——不用多,只需要‘每个埃及人家死一个长子’,那他家就算绝种了! 但是现在,有一个机会,有一个魔鬼,一个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活生生的魔鬼就站在他面前,如果这个魔鬼可以护佑他的子孙不受侵害,那么菲利普教士自觉就算是把灵魂送给魔鬼,也不是什么问题了;反正像他这种堕落的人,本来就是要下地狱的。 但是小唐伯爵不知道啊,他本来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现代基督教也不知道是经过了第几次的阉割版本了,从一开始的天主东正的教统之争,到后来的圣公会和新教之乱,一些过于过火的,或是不合时宜的教义要么删掉,要么没人再提了。 所以小唐伯爵非常高兴的,恩,至少是表面上比较高兴的接受了菲利普教士的投靠,至于菲利普教士的忠诚度问题,小唐伯爵自觉自已只要看好感度就行了,尽管这个好感度现在还有很大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坑过他不是吗。 “恩,好,大家欢迎菲利普教士弃暗投明,有了更美好的明天,来,大家鼓掌!” “啪啪啪~” 只有小唐伯爵一个人在拍手。 好吧,你们一点面子都不给我。 小唐伯爵灰溜溜的放下手,尴尬的摸摸鼻子,然后终于摆正了脸色。这么费心的拉拢这个教士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嘛! “菲利普教士,党和国家……不对,是我现在有一个艰巨的任务要交给你。” “您说吧,我一定做到!”看见魔鬼都摆正了脸色,菲利普教士立刻端正了坐姿,严肃的说道。同时他心里面还在想着:“这一定就是魔鬼给我的第一个考验了,为了对得起我的祖先,无论如何,不管魔鬼是教唆我去杀人还是放火,亦或是引人堕落,我也要完成它。” “……其实你不用这么严肃的,真的。”菲利普教士这么认真地态度,让小唐伯爵都吓了一吓,这世界上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啊,二话不说就投奔了自己的仇人,而且帮仇人干活还这么卖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斯哥德尔摩综合征’? “我只是想让这个城堡里——如果是整个伯爵领就更好了。这里的每个人,包括骑士、仆人、奴役,当然,还有你我,都能做到不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后要洗手,饭前饭后要洗手,还有,要是能够三五天就洗一次澡就更好了。” “……”菲利普教士眨了眨眼睛。 “嗯……你看,神说:凡是真实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义的,凡是纯洁的,凡是可爱的,凡是荣誉的,不管是美德,不管是称誉,这一切你们都该思念。”小唐伯爵绞尽脑汁,总算从某个角落挖出来一点浅薄的回忆:“神又说:追求公义仁慈的,就寻得生命,公义和尊荣。你看,这洗手和洗澡都是为了保持纯洁,神都说了只有纯洁的人才能够寻得生命,公义和尊荣啊!” “……”菲利普教士再次纯洁的眨了眨眼睛。 说着这么多你怎么就是不懂呢?!你到底还是不是个教士啊!小唐伯爵气急败坏。 但是,但是,就是因为人家本职工作是个教士才不懂啊!要知道,直到十九世纪初,洗澡的人还被人看作是‘病人’,医生公开的说:“我请求你们不要去那些蒸汽浴室和澡堂,你们会送命的!”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早期教会就有过指令:“对于那些好人,尤其是年轻人,应该基本上不允许他们沐浴。”4世纪时一位赴耶路撒冷朝圣的女基督徒,向人炫耀她已经18年没有洗过脸了,因此她觉得自己最‘纯洁’。 然而她肯定不是最纯洁的,因为我们伟大的圣亚伯拉罕阁下坚持了五十年不洗脸不洗脚,最终成功封圣!而传说中的法兰西第一美女‘圣女阿涅斯’更是坚持了一辈子不洗澡,我真是不知道查理七世是怎么和这位第一美女上床的……哦,对了,反正查理七世也不洗澡,他们都闻不出来。 所以说诸位如果有人穿越到中世纪,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和教会的什么圣女上床!更不要搞什么圣女y!我发誓她们身上的气味绝对能够近距离的把一头恐龙给熏晕! 那么到了文艺复兴之后,人类文明史大跨步前进,艺术家扎堆出现的时候卫生状况会不会好些? 我只能呵呵了! 哪怕是到了17世纪的法王路易十四,这位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太阳王’在医生的指导下从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间才洗了一次澡! 没错!64年洗了一次澡! 此刻,我的耳边不由自主的响起了一首歌:“啊~~~千年等一回~~~等一回~~~” ……好吧,闲话少叙,我们扯了这么一会,菲利普教士就已经自以为想通了,理解了魔鬼的深意了,不由得拍手赞叹道:“高,高啊,高啊!” 现在轮到小唐伯爵眨眼了。 高,有多高? 几层楼那么高啦~ “呸呸呸呸——”小唐伯爵赶紧摇头,往地下吐了好几口口水,才把这拿错的剧本还回去。 “没想到您竟然有如此的深意,竟然是通过歪曲主的圣言的方法,来打击教会的信誉。” 不好意思你在说什么?能不能重复一下? 小唐伯爵懵逼脸。 “您不用再考验我了!我已经完全明白了!您这是通过歪曲神的言论,从内部开始制造教会的缝隙,引发教会的纷争,最终达到令教会分裂的目的——而且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是天经地义的,是符合天主的教诲的,您没有费力的去勾引任何一个凡人的灵魂,甚至都没有出动一兵一卒,单单只隐藏在幕后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这不就是高吗!” 说到最后,菲利普教士简直就要手舞足蹈了,身后的两位骑士也是一副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真是高’的表情…… 小唐伯爵都要崩溃了,拜托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满地的翔而已啊!!! 第十八章 为了信仰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我虽然行过死阴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阿门” “阿门” 众人跪倒在地上,不管是真心虔诚亦或是不虔诚,每一个都是同样的神情激动,揣着心魂顶礼膜拜。 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礼拜,从一开始的只在城堡里面的小规模礼拜,到后来的在一个乡镇里面集体礼拜,再到现在整个德斯蒙德伯爵领所有虔诚的信徒,规模甚至已经大到了连小唐伯爵的城堡都装不下的地步,只能在城堡外的骑士演武场上举行礼拜式。 小唐伯爵身为贵族,当然不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跪倒在肮脏的地上,他有着专门的丝绸蒲团(从修道院抢来的……),第一个跪倒在菲利普教士的面前,小唐伯爵身后的骑士们虽然没有伯爵大人这么好的待遇,但也好歹有着麻布的蒲团保护他们不被弄赃,但是底下的农民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不过他们本来就没有裤子,所以直接脏了身体也是不要紧。 小唐伯爵站起身来,站在菲利普教士的身边——这当然有点不和规矩,但谁又能指望一个魔鬼遵守上帝的规矩呢?至少菲利普教士是这样想的。 小唐伯爵看着眼前密密麻麻跪倒的虔诚信徒,至少有着一万人,人满千一条线,人满万漫无边,这一万人在整个礼拜的过程中竟然能够做到寂静无声——这实在是太可怕,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还是中世纪的农民吗? 然而信仰的力量确实是如此可怕,这个答案,我们仅仅是看现在的绿色教徒或许就能得到答案。 人体~炸弹,上了天堂就能得到七十二个处女,哼哼,你怎么不说还有娘山108美少女呢,一个绿色教徒就是七十二个处女,那天堂里面的女人岂不全部都是性~奴,再说从上古到现在,天堂里面的人口还不早就爆炸了? 但是默罕默德表示我绿色教派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你基督同样也不是什么好人,什么狩猎女巫这种老话就不说了,那儿童十字军——仅仅是某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声称自己得到了天启,就能够拐骗两到三万的儿童去亚历山大城做奴隶,这智商简直令人感动。 小唐伯爵觉得,如果他有心向着邪教的方向发展,不用多,只需要一般的传销公司的手段,保证能够手撕耶稣脚踹默罕默德,旬日之间就能成为世界第一教派。 不过幸好的是小唐伯爵目前还没有这么个计划和野心,他也对当教皇没什么兴趣,他更有兴趣的是如何才能使他的领地里面没有人再随地大小便,也没有人能再当着他的面给他喂屎,所以为了菲利普教士的礼拜效果能够达到预期,他还是支了一些招给这位投靠了魔鬼的教士。 例如说传销。 有人邀约你到传销窝后,给你洗脑的工作便开始了,你就会不知不觉的进入了别人提前布置好的圈套里面。说话态度和蔼可亲、生活无微不至。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很好的和谐社会,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你要小心了,他们瞄准的是你兜里的钱包…… 不只是传销,早期的基督教传教,早期的绿色教派传教,早期的佛教徒传教,这世界上哪一个发展壮大的教派没使用过这种招式?就是号称最清净无为的道教,也还有着老子倒骑牛吕洞宾热心救人的传说呢。 说的再阴暗点,爱兵如子也就是这个道理,汇源老总不是就说吗,做企业要当儿子养当猪卖。吴起做将军时,和最下层的士卒同衣同食。睡觉时不铺席子,行军时不骑马坐车,亲自背干粮,和士卒共担劳苦。士卒中有人生疮,吴起就用嘴为他吸脓。这个士卒的母亲知道这事后大哭起来,说道:“往年吴公为他父亲吸过疮上的脓,他父亲作战时就一往无前地拼命,所以就战死了。现在吴公又为我儿子吸疮上的脓,我不知他又将死到那里了。” 和蔼可亲,同甘共苦之后再弄点神迹,简单点就是‘大楚兴陈胜王’,稍微复杂一点就是‘太祖斩白蛇起义,火拳朱重八降世’,不过对于基督教徒就不必这么麻烦了,因为圣经的第一条就是‘创世之初,神行走在水面上’,因此对于基督教徒来说,假如一个人能够在水上行走,那么他就是有了圣灵的象征了。(这个东西在许多动漫中都有表现,例如说亚瑟王得到了湖中仙女的祝福,便可以在水上行走。) 因此传统大型魔术表演秀——水上行走便可以上演了,现代的魔术师表演水上行走大部分脚下都是有着高强度的强化玻璃,强化玻璃铺在水中,阳光照耀之下便看不出来。但是小唐伯爵所在的中世纪没有强化玻璃这玩意啊,别说强化玻璃,连玻璃——用硝石和银做的,看东西十分的模糊,都还是要从东方进口的奢侈品呢! 所以只能另想办法了,万幸的是虽然西方的玻璃魔术行不通了,但我们的老祖宗终究还是给我们留下了一套深刻的技艺,它的名字就叫做——轻功水上漂! 水上漂这玩意,说神秘也神秘,但是说白了,就是人体在不借助任何动力包括四肢划水、踩水的情况下,通过充分吸气、调节呼吸、全身放松,使人体比重小于水的比重并保持平衡,口鼻等部位始终露出水面静静地漂浮的一种技能——当然,下面是要垫一块三合板的。 这种技能训练下来当然有难度,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天赋,但是他却为小唐伯爵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路,那就是——脚下要有东西! 没错,三合板不行,因为太脆太弱,撑不动一个人的体重,但是如果是一块木板,甚至换成直直的插入水底的只比水面低一点的一整根的木头,那只要不是傻瓜,站在水面上还有什么问题呢?因为你就不是站在水面上,而是现在木头上啊!——至于菲利普教士从水上行走而来,脚却被浸湿了,这又有什么问题?!这种时刻又有谁会关注教士的双脚?再说了,圣经上也没说上帝行走在水面上他的脚就是干净的啊! 如果都做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人怀疑,那么小唐伯爵也只能请他人间蒸发了。 这个神迹的表演需要一整套的计划,包括数十根的圆形直木,几个托,最重要的是能够瞒天过海,菲利普教士能够不怯场,在所有信徒面前完美的展现他的演技。所以在表演这个神迹之前,魔鬼充分的表现了他的残酷,用刀架在脖子上,不完成就没有饭吃的方式,强逼着菲利普教士掉下水底数十次之后,终于让菲利普教士闭着眼睛都能摸准水面下木头的位置。 于是这个表演成功了,于是菲利普教士出名了,于是,虔诚的信徒就来到这里听从菲利普教士的布道。 “神喜爱人们纯洁,因此你们就要保持自己的纯洁才能得到上帝的喜爱,那么要如何才能保持纯洁呢?最简单的便是洗手……” 菲利普教士说着,立刻就有仆人端上来一个镶金带钻的盆,立刻就引来了一阵惊叹——将使用的物品做的金碧辉煌,也是一种震慑的方式。菲利普教士将左手伸入盆中,右手顺手就脱掉了身上的衣服,只留下了一条大裤衩子,慢丝条理的就洗了起来,一边洗还一边说话:“保持身体的洁净,就是保持自身的纯洁,保持自身的纯洁就是坚持着公义,尊严,才能受到上帝的喜爱……” 巴拉巴拉。 礼拜快到了结束时刻,便是迎来了最后的**:所有人,这一万人都将分批进入到德斯蒙德的大水湖里,在水中沐浴,将身体彻底的洗净,洁愈,代表着他们与过去罪恶的诀别,接受了神给他们的洗礼。 当然,这也代表了他们必须每天洗五次手,每天洗三次脸,每天刷两次牙,每天洗一次脚,而且他们三天就要洗一次澡,还要免费的修建厕所,挖下水道,自觉的扫大街,要不然就是对上帝的不虔诚!就是罪恶!是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 不过,虽然这一幕是如此的和谐,德斯蒙德从此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秽,但是眼看着面前这数千条白花花赤条条的**,小唐伯爵无论如何都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做猪肉生意的,底下这几千条**裸的身体,不就是那白花花的猪肉嘛! ps1:儿童十字军,也称童子军)是于1212年在第四次和第五次十字军东征之间兴起的由儿童组成的十字军队伍。 ps2:今天开始回家,这一章有点仓促,对不起大家了。 第十九章 排泄产业链 光阴流水时间如梭,有书则长无书则短,转眼间就是两个月过去了。 如今的德斯蒙德,若是再让以前的人来看绝对是大吃一惊,原本街道上的粪便都不见了,也不再会有人直接在街上泼尿,许多因为常年堆积粪便而变色的地方也都得到了推倒重建,人们走在路上有了三急也不再随便的找个地方就解决,而是走到路边最醒目的,画着巨大的人撒尿图案的地方,那便是厕所的所在了。 即使是走在野外也一样,野外没有厕所,这可怎么办呢?没关系,劳动人民充满了创新与冒险的精神,他们通常都会在身边带着两个瓦罐,里面都装着清水,等到三急的时候,如果是小的,那么就直接走到旁边的树林中解决掉,如果是大的,那么他们就需要先挖个坑,然后对着这个坑解决了。 这时候,瓦罐里的清水就派上了用场,由于一般的农民是没有纸的,即使有,一张纸还要卖两个银币,是奢侈品呢!那么他们就只能用树叶来擦屁屁,但是用树叶怎么可能擦得干净?那么他们就要用水洗,用水洗就要用手,那岂不是又要把手也搞脏了吗? 没关系,这个时候另一个瓦罐就派上用场了。通常来说,农民们会使用左边的瓦罐来洗屁屁,再用右边的瓦罐洗手来保持身体的洁净,待到使用完成之后,再找个有水的地方将瓦罐打上水等着下次使用。 花了五百字,仅仅是为了介绍一下劳动人民排泄的情况,有人可能就会说你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我们是来看爽点看美女,又不是来看别人怎么排泄的。 但是并不是这样的,人生四大事吃喝拉撒,可比什么爽点和美女重要多了,其中尤以吃和拉最为重要。 现在吃,这并没有什么好说的,英国的料理大家都知道,那就是黑暗料理界的皇帝,一朵不可逾越的奇葩。况且现在这个时候,土豆,玉米这样的高产作物都还没有传到欧洲来,小唐伯爵的化肥工程也还没上线,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哪还能搞什么花样出来。 但是拉就不一样了,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但是人不能一天不拉屎,这些排泄出来的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病毒和细菌,稍微不处理好一点,那就是闹瘟疫的下场!而古代,我们都知道了,如果有哪个地方闹了瘟疫,那就简直是宣布这个地方亡国绝种了! 例如说黑死病,当年欧洲可是有着三分之一的人口死在了这场瘟疫中! 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只要能够做好卫生工作,那么人口数量绝对是蹭蹭蹭的往上涨,毕竟这个年代大家都没有娱乐活动,每天就指望着回家啪老婆,囧。 而啪老婆,这个时代也没有避孕套,啪多了就要生,生下来就要养。而人口,本身就已经是极为重要的财富了,眼下中世纪还远没有到后来那个人口饱和的地步,多一个人那就是多一个劳动力,就能多开一片荒地,多产一份粮食。况且有了更多的人口才能推动更多的消费需求,更多的消费需求才能促进资本的诞生,资本的诞生才能推动工业的发展…… 此外,人粪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天然肥料了,一家人(以一家三口计算,数据来自百度百科),全年的排泄物可以满足2亩地种一季庄稼的用肥量,这个数字虽然不多,但是也不要忘了现代的农民用肥是多么恐怖,恨不得下面是地上面就全是肥才好,小唐伯爵省省用就能多用个两三亩了。而且人体肥料是不需要经过任何处理的,它不像鸡粪那样还需要经过发酵,直接洒在地里面就能够起作用,又方便又省心。 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就出现了,这个产业链以人粪为开始,又以人粪为结束,它的大概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每个农民的排泄需要两个瓦罐,那么就促进了本地的瓦罐业的发展,德斯蒙德每个人两个瓦罐,那就是十万多的需求量呢!大量的需求也会使大量的工匠自发的涌入德斯蒙德,因次德斯蒙德的工匠也就因此多了起来,这些工匠忙的时候做瓦罐,闲的时候就会做些小玩意,手工业也会因此蓬勃向上的发展起来。 其次,本地需要大量的厕所来满足人们的使用,那么这又使得大量的农民可以通过修厕所来得到一份工资,当然,这修厕所不叫修厕所,工作也不叫工作,叫‘做圣事’(免费午饭以及工资由小唐伯爵友情赞助),农民们通过‘做圣事’免了一顿午饭,又得到了工资,就可以拿来去买多余的面包,家里面有了余粮就可以使他们不再饿肚子,就可以养更多的小兔崽子,晚上啪老婆的时候也更有力气了。而面包需求的增加也使得小唐伯爵可以建造更多的磨坊,磨坊税也就收的更多了。 然后是第三,厕所有了,但现在又没有下水管道,厕所里面的粪便堆积了怎么办呢?这就又需要许多的挑粪工了,但是挑粪工这个行业的员工却是不好找,又脏又臭,男人们都是不愿意干这种活计的。于是这又使得小唐伯爵可以招募一批身强力壮的女性来干这种事,这就等于是额外的又多了一批新的劳动力。俗话说得好,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如今这个年代妇女们并不能抛头露面,这就等于是白白浪费掉了整个社会一半的劳动力!如今小唐伯爵这个行动,可以说是万里长城走了第一步,也算是解放妇女的先驱了!况且妇女,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妇女,她们更听话,更老实,吃得更少,用的也更少,但是干的活并不少一点,简直就是任何资本家老板最喜欢的工人。 最后就是第四了,也就是人肥的使用,但是这一点在欧洲还是个新事物,有不少农民还是怀疑的,这个时候,就该轮到我们的大神棍菲利普教士出马了。 两个农民在路上偶遇了,他们在谈论他们的兼职: “这不是杰克老兄吗,最近在哪里‘做圣事’啊?你怎么不和我们一块修厕所了,修厕所不好吗?” “哎,好久不见了汤姆老弟,我已经找到了一份新‘圣事’,就是在炊事班里面做伙夫。” “伙夫?听上去不错啊。” “是不错,说不定你每天吃得面包还有我做的呢。不过兄弟,伙夫也不容易当啊,有一次我一个人要为三百个人做饭呢!哎呀,那面包炉,比咱们村的教堂都要大,打扫一次就要用坏两把扫把呢!。” “那可真是不容易!不过老兄,那可是三百人啊,每天‘做圣事’的有那么多人吗?” “嗨!汤姆老弟,那你可就真是小看了!就说我那婆娘,出去做了什么挑粪工,回家来就跟我说那挑粪工都不知道有几百个妇女呢!而且你还不知道吧,这炊事班都开了好几个,每天都好嚷嚷着缺人呢!” “这可真是了不得啊!不过一直这么做下去,也不知道粮食到底够不够啊,我家里面的田今年都没怎么打理了。” “谁不是呢汤姆老弟,不过听上面的大人物说,这个什么‘第一期的圣事’就快要结束了,而且菲利普大人还告诉我们只要在庄稼地里面铺上人粪就能增产,我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杰克老兄!你真的往田地里面撒上人粪了?说实在的这真是太不可思议,我都还没敢做呢!” “诶,汤姆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想想看。菲利普教士那是圣人!是能和神直接说话的!神还能骗我们吗?况且我这两天在地里面看看,的确是比之前长得茂盛多了。” “是吗?杰克老兄,谢谢你的指点了,这我可要马上就回去也把田地里面撒点人粪试试了,哎呀,不聊了,再见了杰克老兄。” “再见了汤姆老弟,听菲利普大人的话,准没错的!” 很明显的,这个杰克老兄,他就是所谓的‘五毛’,替政府工作的人了。这位杰克老兄拿了小唐伯爵的钱,就要卖力的向他的朋友和亲戚们宣传人粪的用处。况且人粪肥料它又不是骗人的,它的的确确的是肥料,是真正有着大好处的,有传播有疗效,而且还有着‘圣人’菲利普教士给它作保,甚至世面上都已经出现了许多自备干粮的‘******’,免费的都要为人粪肥料宣传。这种新事物的传播速度,恐怕要比小唐伯爵想像的都要快了许多了。 ps:从这一章开始布局工业,顺便为农业的大生产做了铺垫,准备加快进度了! ps2:本书马上就要签约了,需要点成绩,所以看官老爷们有票的给票没票的收藏,给我一点动力和信心吧! 第二十章 政府与忠诚 如今的德斯蒙德,可以说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农民安居乐业,民众积极工作,所有人的脸上都布满了笑容,仿佛美好的明天就在前方。 然而,我必须要指出的是:这一片的繁荣事实上是虚假的。 越过表面的热潮而直观本质,我们便可以发现,如今德斯蒙德的繁荣大部依赖于‘做圣事’,农民通过‘做圣事’而得到免费的午饭和工资,工匠通过‘做圣事’得到大量的陶罐订单,甚至妇女也可以通过‘做圣事’而开始抛头露面寻找工作,而‘做圣事’之后留下的人粪也可以倒入田中,增加农民的收成…… 但是这个所谓的‘做圣事’究竟可以做多久呢? 现在所指的‘圣事’,无非就是挖厕所或者是伙夫,又或者也可以将挑粪工给加进来,一共就这样的三种。 但是我们却惊奇的发现,农民们免费的午餐和面包,是小唐伯爵提供的,伙夫的免费午餐和面包,也是小唐伯爵提供的,妇女们的免费午餐和面包,同样是由小唐伯爵提供的。一旦有某一天,小唐伯爵不再提供免费的午餐和面包,恐怕就没人再愿意做‘圣事’,那时整个‘圣事’就要崩溃了! 但是小唐伯爵明明已经决定不再做圣母,难道小唐伯爵的面包就是无穷无尽了吗? 很明显,答案不是这样的。 人类本来就是一种十分的犯贱的动物,现在‘做圣事’有了免费的午饭和面包,那么以后‘做圣事’的时候没有免费的午饭和面包了又要怎么办呢?免费的东西总是好的,农民们一旦尝到了甜头,就再也不是能够用皮鞭和饥饿驱使的了。而遍观整个德斯蒙德,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地主只有小唐伯爵,小唐伯爵就通过免费供应最低端货物——粮食,这样一种看起来十分亏本的方法,牢牢的将整个‘做圣事’的主动权掌握到了自己的手里。 况且这并不能说是算得上太亏本,面包多了小唐伯爵就能多收一笔额外的磨坊税,烧饭要用柴火小唐伯爵又可以收柴火税,将来小兔崽子变多了小唐伯爵还可以收人头税…… 那么‘做圣事’的主动权有什么用? 这就涉及到第二个方面,也就是小唐伯爵一直在培养的地方:‘做圣事’的积极性。 农民们通过‘做圣事’可以得到免费的午餐和面包,这本来就已经是一种天大的好处了,而‘做圣事’留下的人粪竟然还可以让农田增产,上帝啊!真可真是想都没想到的大好事! ‘做圣事’=‘大好事’ 因此,通过这样的等式固定,小唐伯爵就可以初步的在人群的脑袋里面建立一种‘做圣事’就是好!‘做圣事’绝对没错!的印象,而农民们有了这种印象,潜意识里就认为‘做圣事’对自己肯定有益处,那么就不需要监工去监视提醒,有了自发性的农民就能够自己就积极的‘做圣事’了。 而第三点,就是小唐伯爵比较难以启齿的一点,那就是小唐伯爵其实是在提防着菲利普教士的。 虽然这位教士一直以来表现的都十分的听话以及合作,并且对小唐伯爵的好感度一直在往上飙升的都快突破天际了,但是小唐伯爵可没有忘了自己是怎么样把这位教士的修道院都杀光烧光抢光的,况且小唐伯爵也不相信,一个人能够这么快就对另一个人死心塌地,并且奥尔科巴骑士同样教会了小唐伯爵一个道理:好感度高不一定就是好的。 而且,针对菲利普教士的‘造神’行动太过于成功,成功到让小唐伯爵都感到忌惮,甚至恐惧的地步了! 原本的计划里,菲利普教士只需要扮演一个戏子,一个开头的旁白君,只要能够引出下文便可以杀青掉,但是菲利普教士实在是干的太过于出色,甚至已经把主角的光环都挡住了——如今十里八乡的农民只知道有一位圣人叫做菲利普,却不知道他们的父母官叫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了! 功高莫过于震主,这样下去,这功劳究竟是谁人的功劳?这‘圣事’究竟是谁人的‘圣事’?再说的难听点,这德斯蒙德究竟是谁人的德斯蒙德?! 因此小唐伯爵必须,也只能将粮食这个生杀大权紧紧的握在手中,只要他手中紧紧抓着这粮食的所有权,只要这德斯蒙德伯爵领里面所有的‘圣事’粮食都得他提供,那么他就不怕菲利普教士造反,哪怕是菲利普教士本人并没有这么个心思,小唐伯爵也必须这样做,这不仅是为了他自己好,同样也是为了菲利普教士好。 因此,在整个‘做圣事’的过程中小唐伯爵就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他既是‘圣事’的颁布者,又是‘圣事’的验收工,同时还是‘圣事’的唯一赞助商。他同时扮演者两种角色:既是威风顶顶的上家,又是任劳任怨的下家。 看到这种情形各位有没有一种既视感? 没错!这不就是中央这么多年来的工作方式吗! 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社会的稳定性,刺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但是话说的好听,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钱啊,地方政府哪来的那么多钱去投资?没关系,你可以找中央借,中央一定会借的,但是为了这笔借款你可能会额外的要加上一点点的条件,比如说丧失一点点的自主权…… 以上这些都是我的脑洞,但是各位千万就不要认为地方就是和中央一条心了,俗话说得好,人有千种人,心还有万般心呢。连同父同母同基因的双胞胎彼此都还有着不同的心思,你有怎么能够指望从根本上就有着利益之争的地方和中央一条心?中央多吃一口,地方就少吃一口,地方多吃一口,中央就少吃一口。不论是世界上哪个国家的哪个朝代,哪怕就是在****,自从有了大一统的皇权开始,地方与中央的斗争就可以写得出几百几千部可歌可泣扣人心魄的步步惊心了。 如今小唐伯爵所扮演的,就是中央政府的这样一个角色,他一方面要努力的发展基础设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普通的农民对中央更加的归心;另一方面却要限制手下的权利与名望,让他们能够吃上一点不至于饿死,但是永远也吃不饱,这样他的手下们才能流着口水四处的狩猎,拿出最大的工作效率来,更加的促进基础设施的发展。 但是说到底,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他们争执的焦点也只存在于每年上交的赋税之间,而普通的百姓对他们的态度却是双方共同的利益,因此我们就可以发现实实在在的基础设施是有进步的;这个道理对于小唐伯爵统治下的德斯蒙德伯爵领也是一样的。 骑士们固然抱怨着小唐伯爵限制了他们的权利与自由,但是另一方面,得益于德斯蒙德迅速的发展,这些骑士统治下的村庄也更加的繁荣,因此就能给骑士缴纳更多的赋税供他们享受;而骑士们拿到了更多的赋税,就对着自己的这个小小封邑更加上心,也就能在村庄中建立更多的设施来方便人们的生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这样的一个循环每转过一圈,骑士和农民们的生活就越好,他们对小唐伯爵的忠诚度也就越高了。 至于说菲利普教士,说实在的,小唐伯爵还真摸不准这位教士到底在想什么!他既不是小唐伯爵的正式封臣,也没有向小唐伯爵宣誓效忠,因此他可以说是一个局外人,并不是小唐伯爵与骑士之间的那种中央与地方,而是一个中央与另一个中央的区别。偏偏这位教士目前对于小唐伯爵来说还是不可缺少的,这就等于是国之重器操于他人之手,也就难怪小唐伯爵对这位菲利普教士又爱又恨了…… ps:说实在的,这一章内容真不好打,因为涉及到小唐伯爵的地位,对手下的掌控以及制衡,都不怎么好写啊,我自认为这一章其实是不怎么好的,以后这种内容就尽量少点好了。 pps:尽管如此,我还是求票来了,首先要谢谢昨天为我贡献了收藏,推荐和点击的朋友,谢谢你们给了我继续的动力,那么,就让票票和收藏来的更猛烈点吧! 第二十一章 来自公爵 “什么?穆尔齐德国王?” 某日,小唐伯爵正在城中视察,观察‘圣事’的完成情况,而结果自然是很让他满意:自从推行‘做圣事’之后街道已经干净了许多,也看不见人再随地大小便,总之和之前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真是太特莫机智了。 小唐伯爵默默的为自己点了个赞。 “怎么回事?爱尔兰不是没有国王吗?这个穆尔齐德国王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啊?!”奥尔科巴骑士一愣,然后就不好意思的笑起来,拿手摸摸自己戴着头盔的钢铁脑袋,说道:“这个是咱们这边的风俗,把公爵也称为国王,那一个个独立的公国可不是国王嘛!” 哪有这么奇怪的名称。 小唐伯爵想到,你都把公爵称为国王了,那真?国王怎么办?难道要叫他大国王?还有皇帝,那岂不是万王之王? 好吧,他们还真是这样叫的。 小唐伯爵泄气了,不过穿越了这么久,小唐伯爵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和土著在名称上较真,否则输的永远是你。 你见过十六个路易吗?请看法国国王,哦不是,请看法国大国王吧。 “好吧,那么这位穆尔齐德‘国王’派遣使者来到底是有什么事?” 回程路上,小唐伯爵问着奥尔科巴骑士道。自己和这位穆尔齐德公爵虽然是邻居,但德斯蒙德这么穷,有钱邻居看不上穷人家,两家一直都没什么联系 “我想大概是来征税的。” 骑在马上,奥尔科巴骑士尽量近的靠近小唐伯爵,悄声细耳的说道,骑士并不想让街道上的普通民众知道这个消息,否则某个泥腿子听到了今年要额外加税,难免又要再生事端。 “征税?”小唐伯爵皱眉:“我们和这个穆尔齐德公爵又没有什么关系,他凭什么向我们征税?” 骑士再次尴尬的笑了一下,说道:“那个……伯爵大人,其实我们和他还真的是有关系的。” 小唐伯爵:“……” 好吧,你吊大你说话,我倒要呢看看今天你能扯出个什么一二三四五子午丑卵更来。 “穆尔齐德‘国王’是芒斯特公爵领的领主,而芒斯特公爵领又包括了三块伯爵领,分别是芒斯特,奥蒙德,德斯蒙德。所以按照法统来说您其实应该是穆尔齐德‘国王’的封臣的。” 奥尔科巴骑士说完顿了一下,露出了为难的表情,说实话下面的这话可不是他,也不是这个世界任何一个人该说的,这话会暴露出一个大秘密:“另外……穆尔齐德公爵还是您‘身体’上的亲舅舅。” 奥尔科巴骑士的‘身体’说的既轻又快,现在街道上正是吵闹的时候,小唐伯爵一走神就漏过去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可喜可贺你个大头鬼!”小唐伯爵怒道:“这都是什么鸟玩意,什么芒斯特公爵领芒斯特伯爵领的,还什么我法理上的领主,真是吊玩意!” 小唐伯爵你冷静,这并不是什么鸟玩意哦。 为了方便理解,各位看官可以自行想象一下,大概就是市和区的关系,芒斯特公爵领就是这个市,而几个伯爵领则是这市中的分区,那么市长理所应当的就是几个区长的顶头上司了。 “伯爵大人你冷静一下啊!穆尔齐德‘国王’我们可得罪不起啊!”奥尔科巴骑士一看小唐伯爵这样立即劝道:“这位‘国王’大人手下可是有着超过一千人的大军啊!” “你说多少人的‘大军’?” 小唐伯爵又懵逼了,他极度的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立刻追问道。 “一千多人的‘大军’!”奥尔科巴骑士郑重其事的,一字一句的又重复了一遍,不过之后他害怕吓坏小唐伯爵,立刻又补充道:“不过伯爵您不用太担心,我们咬咬牙也是能拼出七八百人来的,真要打起来也不一定输的……” 哈哈哈,我就说吗,肯定是我之前听错了,一个公爵手下怎么可能才有一千多人嘛。 可是尼玛哔哔的竟然真的只有一千多人啊喂! 小唐伯爵一震,二震,都快三振出局了才回过神来。一千多人,这是个什么概念?举例来说,没穿越之前小唐伯爵上的那个大学里面师生一共有四万多人(不加狗)…… 而现代的几个劳动密集型工作,比如说快递行业,整个顺丰一共有着四十万的员工…… 啧啧,这组织力,真是碉堡了,说实在的,把顺丰搬到古代来,人家也不用做什么快递公司,直接就征战天下成立大顺王朝好了,那时候就真的是顺丰快递使命必达了。 相信我这绝对不是什么梦想,四十万经受过训练,能读书识字,能协调合作,而且团结吃苦耐劳的基层组织,不管放到哪个时代的哪个皇帝手里面,那家伙肯定当场就能笑傻。 另外就实际来说,一千多人又算个啥呢!你知道团结到小唐伯爵这面旗帜下‘做圣事’的人每天有多少吗?说出来都能吓死你! 所以说,乡下人,少见多怪。 小唐伯爵用着极为可怜的眼神看过奥尔科巴骑士,这位骑士什么都好,就是思想还停留在以前那个时代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都已经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接受能力差是没办法的事。 小唐伯爵这么一鄙视奥尔科巴骑士,莫名的心情就好了许多,甚至等会回到城堡里面看着那个来自公爵领的特使,看着这个浑身上下的气味就跟刚从屎里捞出来没什么区别的家伙,小唐伯爵也没有生气……好吧我说实话,小唐伯爵还真生气了。 “这是哪里来的屎者?!” 当时,虽然小唐伯爵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中明明白白的透露出这样一个讯息。周围的骑士们一个个都是早就捂着鼻子躲得远远地——经历过小唐伯爵和菲利普教士的双重洗礼之后,这群原本野蛮的家伙已经喜欢上了干净的味道,现在再让他们闻到久违的屎味,他们是真的受不了了! 一连向着菲利普教士打了好几个信号,但是这位节操严重匮乏的教士硬生生的就是装着没看见;再想着找奥尔科巴骑士帮帮忙,他哔哔的这个家伙转身就跑了! 没办法,只能自己捏着鼻子上了。 “贵屎者来,不知所为何事啊?” ‘屎者’表示,穆尔齐德大公说了,小唐伯爵你这么很不好,啊,很不合适,你看看,整个爱尔兰都知道你今年有钱了,发财了,那你怎么不想着有福同享呢?啊,就算是你不有福同享,那你身为侄子,总要想想自己的舅舅吧,你这个做侄子的怎么就不知为舅舅分忧一下呢?不过没关系,舅舅知道你一直都孝顺,这回没想起来肯定是忙忘了,所以舅舅就派了个人过来提醒你一下,也不用多,你吃肉舅舅喝汤,给个十万八万的金币意思意思就行了。 小唐伯爵都无语了。 什么叫有钱了发财了?现在这会庄稼都才刚刚种下离收获还要好几个月,农民们‘做圣事’都得小唐伯爵自己补贴,小唐伯爵是在一直亏本好吧!还给个十万八万的意思一下,你特莫怎么不去抢呢!你特莫抢都抢不到这么多啊! 于是小唐伯爵就表示了:“不割地、不赔款、不称臣、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大家一起死社稷。” 得,那就是没得谈了。 这屎者倒也干脆,一看条件谈不拢,直接就是扭头就走,那潜意思就是‘你快喊我你快喊我’,小唐伯爵在背后呵呵冷笑,你特莫吓唬谁呢?谁喊你回头谁特莫是你孙子。 但是…… “贵使者留步!”小唐伯爵从地上一跃而起,这回也不顾什么全身屎味了,连名称都从‘屎者’变成了‘使者’,三步作两步的就追到了使者面前,抓住他身后的一根草就问道:“敢问贵使者,这草是从哪里来的?” “……你特么逗我!”使者没说话,不过悲愤的表情无疑的表明的他的态度,你说这个小唐伯爵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愿意给钱就算了吧,等到打过一场以后你自己就老实了,哭着跪着也得把钱给了,但是你现在抓着不放问一根草是怎么回事啊! 但是小唐伯爵不在乎,有了这根草,别说哭着跪着装孙子了,哪怕就是装儿子也不是问题啊,只要有了这根草,尼玛今天我跟你装一时的孙子,明天你就要永远的跪在我面前喊我爷爷! 只因为这草,它的外号叫草中之王! 第二十二章 草草草草草 “驾、驾、驾!” 挖挖坑坑的土路上,一行十三人的骑士纵马奔驰,为首的一人明显是不顾马力到了极点,即使马匹都已经累得喘气,但仍然不管不顾的拿起马鞭就狠抽马屁股,那马吃了痛,才又重新跑起来。 “伯爵、伯爵!停一下吧!让马喘一喘,否则马就要被勒死了!” 趁着跑在最前面的小唐伯爵马力不支速度减慢的时候,奥尔科巴骑士连忙纵马赶了上来,对着小唐伯爵说道。 小唐伯爵心有不甘,但低头看自己的坐骑,这匹马儿确实的快撑不下去了,它喘气喘的厉害,甚至嘴角都有着白沫要流出来了,这才不甘不愿的说道:“好吧,休息一会,等马恢复了立刻上路。” 骑士们一听这话,立刻就将马速降了下来,翻身下马,心疼不已的看着自己的坐骑,顿时是给马儿喂水的喂水,刷毛的刷毛,力争让自己的马儿舒服一点。 这些骑士,他们普遍都比小唐伯爵更重一点,毕竟小唐伯爵还没有成年,而他们都已经进入了人生的巅峰;而今天虽然没有穿上那身铁皮罐头,但平日里也从来不曾这样的压榨马力,从头到尾一直冲刺啊!这样下去,马喘不过气来,被勒死了怎么办? 没错,马被勒死。 说实在的,小唐伯爵只听说过马有累死的,战死的,饿死的,老死的,但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马会被勒死!勒死到底是什么鬼! 然而奥尔科巴骑士说的是老成之言,绝不是小唐伯爵这种小年轻可以比的。要知道,上古世纪甚至中古世纪前期的欧洲军队,他们骑马的时候竟然是将马铰子(激aozi)直接穿在了马胸上!一个人的重量,再加上这个人的盔甲的重量,再加上马本身的重量,等于就是直接压在了马胸,也就是马心脏的地方,马儿能喘得过气来才怪呢!因此欧洲的骑兵从来没有跑快的,重骑兵更是只能在离敌人只有一二百米的时候进行冲锋,而且多半只能冲锋一轮,马就要累得受不了。 相比之下咱们老祖宗就聪明多了,他们把铰子穿在了马肩,也就是马肩押骨的地方,相信这种事大家都有实际经验,把东西放肩膀上扛着比抱在胸前轻多了,就是因为肩膀能带动全身的力量,而且不会给心脏带来负担。因此咱们这个地方只听说马累死渴死,却从来没有听说马勒死的。 不过欧洲人最终还是学会了咱们老祖宗的这一招,因为蒙古入侵,铁木真大汗的****席卷了半个世界,最终将这种技术也传播了过去。后来的事我们就知道了,蒙古人逐渐衰弱,东欧国家波兰立陶宛的轻骑兵崛起,彻底的将西欧跑不快的重骑兵射成了渣渣。 顺带一提,之前在庄园里面看见六头牛耕地也是因为如此,当时使用六头牛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耕地使用的两圃法导致的抛荒,必须重新翻地才行,二就是怕牛喘不过气来勒死了,多几头牛负担也小一点。 “伯爵大人,草是长在地上的,它又不会自己跑了,您这么急干嘛呢!” 都在一旁休息的功夫,奥尔科巴骑士走上前来,递给小唐伯爵一瓦罐水(现在没有水壶,装水用瓦罐),半是劝谏半是埋怨的说道——他没法不埋怨,他骑的那匹马都已经快跟了他七八年了,马又是通人性的,说实在的,就算是奥尔科巴骑士的老婆,都还没有这匹马贴心呢!刚才看着自己的爱马快喘不过气的模样,奥尔科巴骑士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奥尔科巴骑士,你认为那是草,是因为你不知道它的价值!在我眼里面那不是草,那就是白银!就是黄金!”小唐伯爵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看着周围耳朵都竖起来的骑士们,十分认真严肃的就说道:“我知道你们心里都有气,也都有埋怨,你们也过来听听吧。” 听到小唐伯爵说了这话,这群骑士们也都不装模做样了,一个个把马系好,就都围坐在小唐伯爵的身边,等着小唐伯爵讲话。 他们心里面肯定有好奇啊,当时小唐伯爵从那个使者身上摸出了这株草,问出了具体的方位,当场就翻脸把使者给囚禁了——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小事,两国交战还不斩来使呢,你这么做等于就是和穆尔齐德大公翻了脸,是要打仗的。要是不打仗,就要赔上一大笔钱道歉,要是小唐伯爵没什么正当理由,恐怕到时候就是这群骑士和他翻脸了。 “这株草,它的名字叫三叶草。”小唐伯爵看着眼前这围成一圈等着听故事的骑士,感觉自己简直就成了幼儿园的老师——但是幼儿园的老师做事可以不解释,因为那群小盆友没有武力;小唐伯爵做事不解释,那他可就要有血光之灾了。 “三叶草分为两种,一种有四片叶子的,传说中能够带来神迹,神会满足那个幸运的获得四叶草的人的一个愿望。” “哇——!” 小唐伯爵的话还没说完,骑士们就开始骚动起来,四叶草,神迹!一个愿望!这种美好的事情…… 伯爵大人,你认为我们都是傻瓜吗?! 骑士们的不满简直就是清晰可辨,他们也都没有必要去隐瞒自己的情绪,这些骑士们都是什么人?他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三个月前还刚刚抢光了一个修道院呢!你指望他们信神,还不如指望上帝变成了一个大胸长腿萌妹子来给你暖床来得现实。 “安静!”等到骑士们乱了一会,声音渐渐小了下去之后,小唐伯爵猛然间提高了声音大声喊道:“你们急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呢!” 说话间,小唐伯爵瞪大了眼睛,满是怒火的怒视着这些骑士。说实在的,小唐伯爵感觉自己对这些骑士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了,他们野蛮,他们贪婪,他们疯狂,他们还没有纪律性,而且很少把自己这个领主放在眼里。小唐伯爵每天在外面指导那些又蠢又笨的农民们如何‘做圣事’都已经快耗尽了心力,回到城堡之后还要继续和这群骑士们勾心斗角,小唐伯爵已经快忍不下去了! “但是,没错,但是我现在还需要依靠他们,我现在还需要他们的武力,需要他们的支持,在等一等,等到这两年过去,德斯蒙德有了充足的钱财与食物,到那个时候,我再训练理想中的兵员,把这些个骑士,还有那些个贵族,以及这该死的旧时代一网打尽!” 就是这样,小唐伯爵在心里面不停的安慰自己,等到可以控制自己情绪的时候才看着这些骑士。而这些骑士呢,看着小唐伯爵怒气冲冲的表情,多多少少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当初,他们可是跪在这位伯爵大人身下宣誓效忠的。 “哼。”看着这群骑士都老实下来了,小唐伯爵才感觉自己的怒气下去了一点,这才继续开口说话道:“你们都急什么!你们不相信那所谓的神迹,难道我就相信了吗?” “四叶草只是一个传言,不足信,但是三叶草,才是真正的我们需要的东西!”说着,小唐伯爵从怀里面拿出了那株三叶草,展示给这些骑士看:“你们可知道这三叶草最大的能力?那就是做牧草!只要种下一亩地的这种三叶草的种子,来年就可以收获数千斤的牧草,你们可知道这可以养多少畜牲?我告诉你们,一亩地的三叶草,每年就可以供养一头牛,或者五只羊,或者二百只鸡鸭全年的食物!” 一亩地养一头牛!或者五只羊!或者二百只鸡鸭! 骑士们都快惊呆了,这些个骑士虽然不事劳作,但天天都窝在村庄里,对牛羊的事怎么可能不了解。往日里养一头牛,即使是采取放养的方法,把牛赶出去吃草,自家也要种个三五亩地准备着,而现在只需要一亩地就能养一头牛!倘若是这个情况,那么小唐伯爵突然就和一位大公翻脸一时可以理解的了。 有了这种发大财的秘方,谁又希望它泄露出去呢? 但是骑士们理解了,小唐伯爵却觉得还不行,他认为自己有必要让这些骑士们再震惊一下,让这些家伙知道自己的厉害,让他们不敢再轻视自己。 “现在就震惊了?还早着呢!我告诉你们,三叶草的能耐还不止是这些!这三叶草,它是产蜂蜜的!” 蜂蜜!蜂蜜!蜂蜜! 骑士们顿时感觉自己的呼吸都粗重了,变得和牛一样喘气,眼睛红透跟着兔子一样,甚至身体下面的某个小兄弟,都有着要兴奋抬头的迹象,这几个骑士连忙将身体弯了一点,省的在顶头上司和同僚面前出丑。 不能怪这些骑士们的不堪,在既没有甘蔗糖,也没有甜菜的古代,蜂蜜就是唯一的甜品。欧洲人对于蜂蜜的追求甚至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某个地方发现大量蜂蜜的传闻,就能让无数的斯拉夫人冒着被克里米亚人抓走做奴隶的危险,千里迢迢迁移到大边境地区移居,伴随着移民而来的是保护他们的武力,定居点渐渐形成了一道强大的防线,彻底将克里米亚人永远的赶出了俄罗斯的土地——蜂蜜改变了历史。 即使在大航海时代到来之后,甜品里较为便宜的糖对于普通人仍然是奢侈品。糖被视为珍贵的药材,阿拉伯最有名的医生在著作中写下‘糖能包治百病’,巴黎大剧院里,糖柜的钥匙同样要被女主人贴身保管。法国愿意卖掉广阔的路易斯安那,却不愿意松手加勒比的几个小岛,只因为他们能产糖;而同时代的维多利亚的英国人,他们往自己能找到的一切东西里面加糖,不管是面包还是茶水,他们甚至宁愿不买充饥的面包,也要一杯加了糖的红茶。 可以说,这是长了钱的草,而且永远不愁销路。 有几个骑士——脑袋还稍微清醒一点,没有被蜂蜜冲昏了头的,这其中包括奥尔科巴骑士,他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立刻就下了一个决定:回去之后马上就把那个使者乱刀砍死!尸体喂狗!狗再剁掉!焚尸灭迹!不留后患! 然而这其实远远不是三叶草的全部,小唐伯爵只是挑了这些骑士能听懂的一些说给这些骑士听,三叶草还是豆科植物——豆科植物,意味着它是固氮的,也就是说它是绿肥,是可以当天然肥料用的,而且因为它吸收的是空气中的氮气,不仅不会损耗地力,还会改善土壤。再者,在休耕的土地上种上这些牧草,也能防止再像之前一样导致土地抛荒,放牧的牲畜啃食掉这些牧草,来年再耕种就会轻松地多。 至于其他的一些地方,比如嫩叶可食用,做菜做馅饼,榨出来的汁液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堪比牛奶能强壮身体啥的,都是细枝末节,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哈哈。 如果说,四叶草能够给找到它的那个人带来奇迹的话,那么三叶草,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命运。 “现在,还有什么人反对我的意见了吗?” 小唐伯爵环视一周,看到的全是骑士们兴奋的通红的面孔,听到的全是骑士们粗重的喘息,不由得笑了出来。他相信,如果现在还有哪个人敢提出一点反对意见的话,那么这群被蜂蜜冲昏了头脑的骑士绝对会第一个就冲出来把那个人砍成一百块啊一百块。 骑士们齐刷刷的摇头,同时确定了一致意见:伯爵大人身体里的灵魂虽然有时候很不靠谱,但真到了关键时刻,总是比自己这些大老粗强多了,所以说,也是时候给这位魔鬼一些尊重了。 反应过来就是,恭喜小唐伯爵,如果他现在对着这群骑士用探测术,那么他就会发现,骑士们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 “好了!快点上马!现在的时节正合适,把这三叶草带回去种上,今年就能收获到第一罐蜂蜜了!” “嗷嗷嗷嗷嗷——” ps:谢谢各位给了我点击,推荐和收藏的朋友,谢谢大家,四千字大章,诚意满满送上。 第二十三章 流言与实用主义者 取得了三叶草的种子,如何种下去又是一个大问题。 在小唐伯爵自家的庄园里面自然是没问题,那是小唐伯爵的私有地,他想怎么害都行。但是庄园外面的,更多的占大多数的农民们,却并不愿意种下这些草。 什么?每年还要往地里面种草——擦,野草还要种!锄都锄不完,现在倒要往地里面撒种子?光是这一点,农民们就理解不了。况且地么,大家都知道,种东西会消耗地力,想要下次播种谷物的时候还有个像样的收成,就得放荒,必须要放荒,起码要一年,两年更好,什么都别种! 这些都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经验和教训,而农民们则坚信祖辈流传下来的传统与经验,这些传统和经验确实有点道理,它们都是用人命和汗水换出来的,在之前的时代,旧时代,不能有所更改。然而如今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千禧年已经过去几十年了,新的时代已经到来,新的技术都已经出现,农民们却仍然在固执的拒绝新事物,而小唐伯爵并不能拿他们有什么办法。 你要小唐伯爵拿他们怎么办呢?他们一没有造反,二也没有不交税,他们都是守法依法的好公民。他们之所以不愿意种上三叶草,也只是为了明年的收成能够好一点,能够多吃上一口饱饭而已。 所以说,小唐伯爵对他们无可奈何。 但是好在,小唐伯爵的手下,有一群凶神恶煞,并且毫无节操的骑士。 这种三叶草的事可事关骑士们自身的利益——小唐伯爵承诺骑士们得到的蜂蜜三七分,小唐伯爵七,骑士们三,这可不得了了,简直就是最初的股份制都出现了!而骑士们得到了这份承诺,心里面更是恨不得把德斯蒙德所有的庄稼全部拔掉,所有的人力全部动员,所有的土地全部种上三叶草! 幸好的是,这些骑士上面还有着小唐伯爵压着,才没敢这么放肆,而且多多少少终究是有几个人还留着理智的,也能管着他们一点。 既然没有办法全部种上三叶草,那么就只能在抛荒的地上种,而且要赶快种,不然时节就要过去,今年的蜂蜜就没有收成了!于是急红了眼的骑士全部都是各显神通,他们甚至都能分出来三派:以旧骑士为主的恐吓派,以菲利普教士为主的温和派,以及以小唐伯爵和奥尔科巴骑士为主的实用主义者。 “快点干活!你们这群猪猡!你们难道没看见我手中的皮鞭吗?如果有哪一个人稍微懈怠一下,我的皮鞭可就不会客气了!” 这是恐吓式的,在某一位骑士这样的呼喊下,三叶草的种植确实是有所进展,然而恐吓并不能让这些农民全身心的投入,况且皮鞭的抽打,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哪怕只是抽个十下,也能让一个壮年男子躺床上十天半个月——这就等于又损失了一个劳动力了! 因此骑士并不敢过狠的鞭打,而农民的明白了这一情况,马上就变的更懈怠了,恐吓派的骑士无可奈何,于是另一派,温和派的骑士就上场了。 “乡亲们,朋友们,我们现在种的这是什么呢?有人说这是杂草,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们,就绝对不是什么杂草,正相反,这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福音!有了这种草,我们就可以养更多的牛,养更多的羊,养更多的鸡和鸭,牛羊鸡鸭多了,我们大家的生活也就能好起来,就是一般的人家也能够吃得上肉了!况且这种草还是能产蜂蜜的!乡亲们,蜂蜜是什么?蜂蜜是糖,是甜的,蜂蜜是万能药,蜂蜜是天主的珍宝……” 就是这样,温和派的骑士们竭尽全力。动员了他们的仆从,他们的朋友,甚至是他们的奴隶,就这样每天每天的,每小时每小时的站在道路前头或两旁,对着来往的每一个人说着这种话,他们说的是如此之多,差不多每天都要说上几百遍,到最后甚至他们自己都被催眠了。 那么这种催眠式的劝说效果又怎么样呢?不得不说,确实是比之前的恐吓派又强了许多,许多农民,包括之前干活不努力被鞭打的,他们既然知道了这种草,三叶草带来的好处,那么他们自然就积极了起来,进度也随之加快——但是——但是好景总是不长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流言就开始在农民之中散布开来,几个穿着破旧的农民偷偷摸摸的,穿行在人群中对着身边的人说道:“你真的信这些高高在上的骑士老爷的话?你怎么这么傻!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不仅能养牛羊鸡鸭,还能产蜂蜜,哪有这么好的事!要是有,不就早就被人发现了吗?况且就是退一万步,就认为这群骑士老爷说的是真的,那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养的牛多了,羊多了,鸡鸭多了,还有蜂蜜了,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吃上一口?还是我们能喝上一口?我们这样辛辛苦苦的劳动,最后还不是都被这群骑士老爷们收走了,这样的教训,难道以前还不够多吗?” 大部分的农民都会被说服——至少他们会保持沉默,如果有少数几个农民问道:“他们怎么可能会全部收走呢?即使是骑士老爷,他每年也只能收走我们一半的收成,他总能给我们留下来一点的。” 这个时候,这些散布流言的人就会露出一种神色,这种神色是我们经常见到的,一种混杂了不屑,鄙视,以及自认为掌握了真理的人的神色,他们对少数几个农民的反驳嗤之于鼻,然后几乎是用鼻孔说道:“你怎么还是这么天真?!难道你不知道吗!哪里哪里的某某骑士,因为某个农民的老婆好看一点,因为某个商人的家里富有一点,因为某次打猎输给了另外的骑士,他们就要到农民或者富商的家里去,他们就要烧光抢光这些可怜人的家产,不仅如此,他们还要连这些可怜人的性命都夺去!你怎么还能信任他们!” 实话实说,这些谣言传播者说的确实有一定依据。世界这么大,总有一两只老鼠毁了整锅汤。况且就这个时代看来,这老鼠还不是一两只,是一两百只,一两千只,几乎就把锅里面挤的没汤了!举例来说,就算是小唐伯爵手下的骑士,他们不也是因为贪图修道院的富裕,而抢劫了整个修道院吗?而小唐伯爵手下骑士的道德水准,已经比这个时代大部分的骑士都要高了! 对话到了这个时候,即使是支持骑士的农民们也该沉默了,但是总有一些人,比如一些半大小子,这个年纪的人总是崇拜英雄,崇拜武力的,这些小子们就会又说道:“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呢?你也和我一样,没有出过远门,没有见识过世界,你也只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现在这些谣言传播者就已经很不耐烦了,他们会使用一种独有的,类似于成年人教训小孩的语气说道:“你懂什么!你也配姓赵?” 就是这样的,尽管少数人心中可能有所不服,但是这些谣言已经深入了大部分人的人心,因此这些少数人,他们也没法做到什么,他们只能服从群体,于是三叶草种植的速度再次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 对于这种情况,温和派的骑士自然是有所发现的,但是他也是无计可施,去寻找谣言传播者吗?这里的农民这么多,地盘这么大,又要去哪里找?那么来制止谣言的传播怎么样?先不说谣言传播者没有被抓住,你制止一个他就能造出十个来,就单说农民们,他们天生就是不信任,甚至抵触着骑士的,因为农民与骑士并不在一个阶级,而人类总是倾向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人的。 就是这样的,温和派在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也不得不宣告败退。于是,在恐吓派与温和派都相继失败之后,最后一派,实用主义者终于上场了。 有人可能就说了,你前面都是恐吓派温和派的,这一个不应该叫做实用主义派吗? 但是派别这么多,还有苹果派咖喱派梨派草莓派猪肉派,有着这么多派呢,怎么可能分得过来。况且实用主义者,他们是无法分派的,实用主义者从来都是什么好用使用什么,什么方便就用什么,没有一个固定的方针,真要分的话,说不定还能叫个******呢! 在一开始,实用主义者同样是采取了恐吓的方式——这是他们最习惯也最熟练的方式,而他们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之后在农民懈怠之后,实用主义者立刻就转成了温和派的催眠,现在他们和前面两派的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流言出现之后,实用主义者立刻就行动起来了。 他们首先就是要寻找流言的源头,但是就和我们之前说的一样,你怎么可能从一片海里寻找到一滴水?于是这个努力很快就失败了;接下来实用主义者也试过制止谣言,但同样的,农民也并不信任他们,于是这个行动又失败了。 直到这里就是温和派的极限,但是实用主义者,他们就完全不一样,在认识到破除谣言的努力失败之后,这些实用主义者很快就想出了另一个办法:他们不再让本地的村民耕种本地的土地,他们把a村的调到b村去,把b村的调到c村去,再把c村的调到a村去,然后对这三个村庄的人说道:“你们互相耕种对方的土地,而我们则负责监察,你们之中干活干的最快最好的村子可以得到奖励,即减免一半的税收,干活干的最慢最拖的村子会受到惩罚,也就是增加一半的税收。” 这样一来,这些农民白天出去耕地,而晚上则回到村庄。他们在另外的村庄干活,没有人能给他们通风报信,他们并不知道另外两个村庄的人都干活干了多少,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不能落后——至少不能是最后一名,否则增加一半的税收,这就是在要人命啊! 因此这些农民白天就会努力干活,晚上回去之后就会测量到底另外两个村庄耕种了多少地,暂时领先的就会更加努力防止落后,而最后一名更是不能努力只能拼命了! 在这样的竞争之下,三叶草的种植就变得十分迅速了,而农民们都忙昏了头,也就没有时间再去听那些无聊的捕风捉影的流言了——干活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去闲扯? 而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有人会恶意竞争,在夜晚偷偷的拔掉已经种下的种子,实用主义者还特地派了不少的仆从在夜晚巡查,抓捕每一个可疑的犯人。而这些仆从的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你试试大半夜的熬夜不睡觉当保安,还要在野外接受风吹雨打蚊虫叮咬,心情能好才怪了! 所以这些仆从绝对不会留情,并且他们一般下手都会极狠,在连续送了五六个人会床上躺着之后,农民们终于学会老老实实地,认认真真的种地去了。 于是,三叶草的全面种植工作,终于在时节结束之前完成了。 ps1:前几天看到有本书,书里面主角的手下永远是忠心的,农民永远是听话的,随随便建了工厂,农民们就老老实实的进去当血汗工人——要知道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奴隶们宁肯继续做奴隶,也不要被解放进工厂。因为奴隶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死了一个就是奴隶主的损失,奴隶主轻易还不肯让奴隶死呢!况且奴隶主还要管奴隶的日常吃喝,而工厂主人却是不用管这些的。那时候进工厂,进去的时候是人,出来就变成鬼了! 写这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此:时代的变迁,任何一点的进步都是艰难的,身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你不仅要与手下人勾心斗角,你还要与农民们缠缠绵绵,否则永远都是上面下了命令,下面要么不传达,要么就搞扩大化,前面一个可以说是我国近些年来的情况,后面一个,没错,我说的就是嗡嗡嗡。 ps2:卧槽,好不容易签约了,我发现上面我又做了个大死,不过没关系,各位有什么推荐票收藏点击什么的,都不要小气,全部都开开心心的扔过来砸死我吧! 第24章 教育不是为了教育 三叶草的种植已经全部完成,春耕也已经是接近尾声,小唐伯爵猛的发现,他又闲下来了。 当然,这个闲,并不是说小唐伯爵就没事干了,他依然要每天都要去街上,十天半个月的还要下乡去巡查。 他主要去查什么?唔,大部分时候,在城镇都是去看看‘做圣事’的完成情况。毕竟,不管再怎么把菲利普教士包装成圣人,这个‘圣事’也是新出现的东西,对于新出现的事务大众总是有些不习惯的。况且这个‘圣事’规定每天要洗五次手,每天洗三次脸,每天刷两次牙,每天洗一次脚,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确实是过于繁琐,因此常常的有农民工作一忙就会忘掉,这就需要小唐伯爵亲自监督了——至于指望骑士们,这‘圣事’和他们的利益又没有什么关系,他们才不在乎呢! 所以小唐伯爵就只能自己亲自去监督,但是这个监督,小唐伯爵总不能说我把你的手你的脸你的脚按到水里面去帮你洗吧,这像什么话! 因此小唐伯爵大部分时候都是骑着马,后面跟着几个仆人,一整天的在街上闲逛,整个弄的都好像是一个执挎似的。但是小唐伯爵真的不是执挎啊!你看着小唐伯爵好像没事一样在街上闲逛,但实际上小唐伯爵却是一直在集中注意力观察街上流动的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况,还要费劲的评估卫生状况到底是怎么样,和之前相比是进步还是退步。说实话,这劳心的活可比劳力要累多了。 偶尔有时候下乡了,小唐伯爵也要在耕地里面逛逛,他要去看看小麦的长势怎么样,今年的水好不好,地肥不肥,还有刚刚种下去的三叶草发芽了没……哦,最后一项小唐伯爵不用亲自去的,现在三叶草牵扯到骑士们自己的利益,他们跑的可比小唐伯爵勤快多了。 然而即使如此,小唐伯爵依然是每天都会累的和条死狗一样。德斯蒙德本来就是一坨烂摊子,什么都没有的烂模样,百废待兴,任何一项计划或是工作都是艰苦的很,而现在却是全部都压到小唐伯爵一个人身上来了。 小唐伯爵再能,他也是一个人,他又不会分身。再说,在穿越之前,小唐伯爵也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平平凡凡的工科狗,他现在学的慢慢变的无情,学的各种谋略勾心斗角,都还是在跟骑士和农民的交锋中一点点领悟出来的,以前生活在象牙塔中的他又怎么会了解这些东西。 因此小唐伯爵甚至往往都会感觉到自己喘不过气来,这种压力从他穿越的第一天就有了,从他第一次上厕所时不得不用树叶擦屁屁的时候就开始慢慢积累,再到后来骑士们的阳奉阴违,挖水渠的失败,一直到抢劫修道院,奥尔科巴骑士逼着他砍掉了那个苦修士的头! 老天爷!小唐伯爵又不是什么杀人魔王,他的记忆也很好,那个苦修士当时仇恨的眼神,至今夜里仍然会在小唐伯爵的梦中回荡,缠着他的心和魂,让他时常夜不能寐。 因此,小唐伯爵都快要被逼疯了!在这个黑暗苦难的时代,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人,他不能和任何人倾诉自己的无奈,他也不能露出一点的脆弱,否则他就要小心有人谋逆了。 至于其他优秀的统治者,秦始皇有着李斯赵高,唐太宗有着房谋杜断,朱八八有刘基汤和,建国的时候,老毛不仅有着周公邓公,他还有着480万走完了长征打完了仗,意志坚定吃苦耐劳的党员!而小唐伯爵呢?他只有一个被包装出来的‘圣人’,一群推三阻四的刁民,还有一伙残暴嗜血的骑士! 于是小唐伯爵就悟了,他之所以这样累,不得不和骑士还有农民们勾心斗角,完全是因为他没有人可以用! 没错,小唐伯爵从一开始就错了,各位还没有穿越或者准备穿越的书友们也记住了,穿越之后第一件事,那就是办学校开教育。 这办学校的目的,可不真的是培养什么高文化高素质的人才——至少主要的目标不是这些,现在离工业革命还远着呢,人口红利都足够小唐伯爵吃上几百年了,完全没必要让普通的农民也掌握知识。但是办学校的主要目的在于,它能培养出一批听得懂人话,有组织,又懂得服从命令的‘学生’。 说白了,办学校,开教育,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为统治者练出来一批合格的既听话,又有能力的手下! 这话说的难听,但是这确实是事实。 例如说军训,军训的时候最基本的就是要练队列,如果是让受过教育,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们来站队列,基本上就不需要什么教官来刻意提醒,向左转向右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让一群文盲,例如说中世纪的农民来站队列,这就简直是要了老命了,一开始训练纪律就要三个月,然后站队列又要三个月,再之后队列的变形,向左转向右转又要三个月,转眼间大半年就过去了,这群农民的战斗力还没有保证呢! 再比如说挖沟渠这种事,让受过教育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来做这种事,根本就不需要或者很少需要人去监管,而且学生受过教育,都知道挖沟渠是为了自己好,他们就会认认真真的去挖,不会去想着偷懒。但是中世纪的农民就不一样,之前就有描写过,你即使是拿着鞭子抽,他们还不一定愿意动呢! 所以穿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办学校,就是来教育,只要地位稍微稳固一点,这件事就是必须要做,而且是越早做越好的。 所以小唐伯爵明白了,他就决定要办学校。 第一批一共招收了60个学生,18个男的,42个女的。 其中男的大部分都是农奴的孩子,女的大部分都是农民的孩子。 出现这种大规模差异,原因在于:小唐伯爵这次招收的学生都是从农奴和农民的孩子里面招募的,小唐伯爵给农奴们开出的条件是,只要孩子毕业能够通过考试,那么就可以成为自由民,这对于农奴来说诱惑性简直是致命的(农奴世世代代都是农奴),所以他们愿意把自己家中的男孩子送过来。 但是农民不一样。 农民不知道小唐伯爵又在搞什么花样,他们本身就是自由民,也不稀罕小唐伯爵给农奴开的条件,因此他们就不愿意把孩子送过来。 但是小唐伯爵还有办法,还记得实用主义者做对比的那些个村庄吗?当时说的是,最后一名的村庄要加一半的税收,这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在要人命! 所以小唐伯爵就开出了条件,只要这个村庄的农民愿意把孩子送过来,那么这个‘一半的税收’就可以免掉。 因此对于这个村庄的农民来说,这个条件简直就是好到了极点,但是即使条件这么好,农民们依然各自有着各自的算盘:农民们不愿意送出去自家的男孩子,因为男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支柱,所以不能有一点闪失。于是农民们就送自己家里的女孩子,反正当初小唐伯爵也没说要男孩还是要女孩啊。 开学的那天,小唐伯爵竭尽可能地,办了一个隆重的开学典礼。 也许有人认为典礼是多余和不必要的,但是不管是学校、教会还是黑社会都办的事情,肯定有它的道理在,一个隆重的典礼能增加团体的凝聚力——让新成员感到自己找到了有前途的地方,感到自己被新的社会关系所接纳,感到自己是被重视的一员,等等…… 为此,小唐伯爵特地穿上了盛装。 要把孩子们从他们的父母和传统那里争夺过来,必须摆出权威的样子,这样才能做统领。 人人平等的原始社会的时候,是没有什么“王冠”“权杖”的,同一个部落的人,彼此都认识,也都平等。 但是,一个部落是打不过几个部落的联盟的。而几个部落要联盟,一起出兵的话,做首领的人,就必须打扮得与众不同,否则,其他部落的人如何认得出他来呢? 如果认不出的话,人多而没有指挥的下场是悲惨的。 长官的特殊服饰的必要性,是由对越反击战证实过的。之前,军队里认为军官和士兵是平等的,服饰上也该平等,指挥么,大家反正彼此都认识。 但是后来一打仗,长官牺牲了,士兵跑散了,碰到一起的时候,怎样才能确定该听谁的呢? 那个人自称是军官,真的吗? 于是,恢复了军官的服饰标志 从氏族社会进入部落联盟,酋长们——不管是东方、西方还是南太平洋某岛上的——都穿戴起华丽的服装,戴高冠,或者戴五彩的鸟羽毛,坐高位子,好叫人一看就知道,该听他的。 这样,其他人就学会了该服从谁的命令,他们就能在一个确定的统帅的指挥下,前进或者后退。 那些人人平等的氏族,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除了我之外别人休想指挥的,不是指挥服从鲜明的阶级社会的对手,于是便节节败退,终于被从肥沃的物产丰富的土地上赶走,只能在某些人迹罕至的贫瘠深山里才看到他们的存在了。 人压迫人的阶级社会,比起人人平等的原始自由社会,就先进在这里。 他们更有组织性,就能取得胜利。 所以,小唐伯爵穿戴得叫人一看就知道,他和那些学生的家长,是截然不同的。这样鲜明的对比,就是为了给学生们一个深刻的第一眼印象:这个人,他就是掌管一切,掌握他们生死的人。 每个入学的学生,年龄其实都不小了,搁在小唐伯爵穿越前,起码都是初中生了,但是他们还没有一身合适的衣服穿,有好几个甚至都光着屁股来,这可不合适他们的身份。作为小唐伯爵的学生,某种意味上他们就是‘天子门生’,和其他人的阶层也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他们都得到了一身新衣服,白色的束腰外衣。 仪式上,小唐伯爵叫他们拿起放在他们面前的麻绳,用它束腰。 然后告诉他们,以及站在他们身后的父母们,若是他们能学习得好,就能得到红色的丝绸腰带(丝绸是很贵的,价比黄金)和受尊敬的自由人身份,腰带已经准备好了,就放在这里,能不能得到,就看他们的努力了。 之后,又摆出了一副铁制的镣铐,说明不好好学习而捣乱的,必将得到什么样的下场。 小唐伯爵说,捣蛋的孩子,以及连续三次在考试中不及格的孩子,都要被卖给奴隶贩子。而卖给奴隶贩子有什么下场,这些自小就生活在这个黑暗时代的孩子们都是明白的。 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从来都是最管用的,因此这些孩子们都老实了,这些孩子们的父母,他们也都老实了。 盛大的开幕式结束后,这些人都得到了丰盛的招待。 第二十五章 如何教育 一顿丰盛的筵席,需要的都是什么菜? 按照中国人的标准来说,如果只是一般的朋友,那么就是鸡鸭猪肉,外加几个小菜或者二两白酒;如果想在丰盛一点,那就要有鱼,年年有余嘛;如果是年夜饭,那就更了不得了,鸡鸭猪鱼牛羊肉,茄子黄瓜金针菇,白菜青菜嫩豆腐,还有冷盘,花生果冻水果拼盘,说完了冷盘还有酒,葡萄酒、白酒、黄酒、红酒等等等等。 单论对吃得讲究,对饮食的艺术,中国人绝对是世界上最高的,中国人民的饭食标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高级的,歪果仁只要是吃了中国菜就没有不说好的,想当年一部舌尖上的中国,多少人留下了垂涎的口水胖十斤(说出来都是泪……) 但是如果把这个标准换成英国人,准确的说是换成生活在大不列颠群岛上的人,那么这个饮食的标准,恐怕就只能让人泪流满面了。 仰望星空派…… 算了,这种黑历史我们就不拿出来谈了。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对于大不列颠人来说,这道菜却真的算得上是一道美食了! 现代英国的饮食艺术在于土豆:土豆炖羊肉,土豆牛尾汤,土豆烧鹅…… 好吧,土豆是在大航海时代才传入大不列颠的,和小唐伯爵没什么关系;那么在土豆传入之前,中世纪的饮食怎么样呢? 举例来说,苏格兰的传统‘美食’,哈吉斯,它就是用黄油燕麦,带皮果酱,以及一整只羊的胃袋熬成的,这道大餐‘口感浓郁’,‘风味独特’,一般人是绝难欣赏的。据说小布什出访苏格兰g8高峰会是时坚定的回绝了这道菜,而英国人罗伯特更是表达了他的牢骚:“从这道菜中,你就不难想象我们与北约相处之难了。” 但是这道菜确实是一道名菜,至少在古代确实如此,因为什么?就是因为它的‘口感浓郁’。 在古代,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盐,都是一种极为贵重,极为珍惜的物品。这一点,单单是从东方的皇帝,不管每一朝每一代,都要紧紧抓住盐铁专营就可以看出来。要知道,铁,这可是国家战略储备物资,而盐能与铁并列,甚至排名还在铁之前,就能看出来盐的重要地位了。 但是古代东方比西方强也强在这个地方,因为盐是国家专营,国家按照需求来对盐的价格进行调整,因此盐不管再怎么涨,它的价格总有个极限,一般的老百姓总能吃上一口,但是西方不一样。我们前面说过,西方整个中世纪将近一千年的时间,一直都是处在封建割据,诸侯乱战的局面之中,各地的领主既没有足够强的政权来保证盐价的稳定,也没有足够的实力来保证商路的畅通,造成的结果就是盐价一直居高不下,普通的平民既然没有足够的充当调味品的盐,那么就只能在天然就带有味道的内脏上下功夫了。 这一点在动漫《狼与辛香料》中有所表示,动漫中的主角劳伦斯,在出售胡椒时,店铺老板小心翼翼的关上了所有的门窗,又把他带到了地下室,然后才拿出天平,大气都不敢喘的称重了胡椒的重量。 而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劳伦斯拿出的一小袋胡椒,总重45。5克,价值32又五分之四枚银币,按照我们之前的计算,这就等于1克的胡椒价值1009元! 当然,实际的价钱肯定不会有这么多,因为我们之前采用的是简易算法,并且没有考虑到生产力的变化,以及金银本位的换算,实际的价格应该会缩水五倍左右,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已经很不得了了!一克就要二百元的调味品,谁吃的起?! 因此这一顿筵席,重要的不是小唐伯爵都弄了什么菜,而是小唐伯爵放了多少盐! 事实证明,小唐伯爵确实是相当舍得投入资本的,这一顿筵席上,别的不说,至少肉和盐,小唐伯爵是放足了的。 给学生吃肉,是因为肉食能够提供的营养,远远不是蔬菜能比的,而肉食中含有的大量的维生素也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为什么一说骑士,那就是人高马大英俊潇洒,而农民永远都是矮小龃龉的模样?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农民们没有足够的肉吃——至于现在提倡的现代人少吃肉,那就纯粹是富贵病,肉吃多了涨的。 小唐伯爵希望他的这第一批学生,每一个都能够健健康康的成长,这些人将是他的第一批,完全忠诚于他绝无二心的班底;并且由于这些人都是小唐伯爵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些人就能够理解小唐伯爵的思想,他们就能明白小唐伯爵这样那样做的好处,而不是像这些骑士一样,只要有一点点的不顺心,时刻就会准备拔刀砍人了! 吃完了饭——这饭吃完还真不容易,有几个学生差点就把桌子都吃进去,仅仅因为桌子上漏了两滴带有味道的汤汁!之后,送走了念念不舍的学生家长,然后小唐伯爵就把他们都带到了住宿的地方,一排木头房。 这一排木头房也是新搭出来的,每一个学生都有着一间,这对于这些学生也是一个初体验,他们之前都是和父母兄妹,以及家里面的猪鸡鸭羊住在一起,还从来没有住过单间呢! 但是分房间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小唐伯爵没想到第一批学生里面会有女生,而且女生居然还会占到了绝大多数,所以这第一届的学生,他们是混居的。 当然,这对于学生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就连一直强调要保持着‘纯洁’的菲利普教士,也不认为这是什么问题,男女混居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一个家庭不是这样的? 但是小唐伯爵并不这样认为,年轻人总是有着无数的活力,之前吃不饱饭的时候还好,一心只想着怎么吃饱去了,但是现在既然饿不到他们了,那么温饱思****,恐怕有些该发生不该发生的事就会发生了。小唐伯爵可不想来的时候是两个人,离开的时候就带着孩子了!因此这里便调拨给男生住,专门给女生建设的住宅已经开始动工,当然,暂时性的混居一下也是免不了的。 一切都安顿好了之后,到了第二天,就是上课的时候了。 小唐伯爵一共就开了三堂课,语文,数学,以及政治。 语文课上,从读音到字,教的全是中文。 虽然对于这些学生来说,让他们学习爱尔兰本土化的语言肯定比较容易,但是小唐伯爵仍然坚持让他们学……简体字。 因为,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大部分使用字母的语言,可不是光会拼写就行的。 而且虽然拼写已经很麻烦,但是同一个词语,上流人士和下等人的发音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拼写肯定是以上等人的发音为准的,所以,下等人学写字的话,很容易就会出现拼写错误。 况且拼写正确,不代表语句就正确了。 语法,才是学生们真正的敌人。 光是名词就有阳性中性阴性,还有什么单复数,过去式现在时未来时什么的一样都不少。 这样教下去,那用的精力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反正小唐伯爵也不指望他们吟诗作赋,也不需要他们写什么八股文,只要日常读写没问题就行。 况且汉语,那是难学易精,一开始学方块字确实很难,要靠不断的练习,但是汉语的规则简单,猪肉就是猪+肉,牛肉就是牛+肉,既没有单复数,也没有时态。而且一般来说,掌握三百个汉字,日常说话就可以了,掌握一千个汉字,简单的读写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掌握三千个汉字,走遍全世界任何一个用汉字的地方都可以。而不会像字母语,不同的地方即使是同一个东西,也有着不同的词,还要不断的造新词,永远都记不完。 况且就算小唐伯爵能教字母语,那么之后的进阶版本,号称能与神沟通的语言繁琐到了极致的拉丁语,小唐伯爵自己都不会,又要怎么教呢? 因此小唐伯爵就决定教汉语。 语文课之后,就是数学课。 数学,教的就是简单的加减乘除,九九乘法表,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因为之前已经说过了,小唐伯爵需要的不是什么高素质高知识的人才,小唐伯爵需要的是忠心,并且有‘一定’能力的管理者,而对于一般的管理者来说,能看懂账目,懂得加减乘除,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之后是政治课,政治课开的很少,一个星期只开一节,但是一节就是一天,一般都会是在安息日的前一天,星期六。 政治课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忆苦思甜。大家一起去到乡下干活,然后回忆一下过去的悲惨生活,再回想一下现在的美好生活,然后这些学生就自然而然地导出了一个结论:他们的美好生活都是小唐伯爵给的,没有了小唐伯爵他们屁都不是,就只能又回到过去的那种生活中,永远的都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吃着混杂了木屑和粉末的黑面包,用手擦屁屁,并且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孙子,他们的子子孙孙他们的后代,也都将过着这种生活,一直到世界的末日。 因此这些学生的思想就会立刻变的又红又专,每上一次政治课,这些学生就越发明白他们是依靠着小唐伯爵才有了现在的地位,于是他们对小唐伯爵也就越发的忠诚,甚至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因为他们懂得没有小唐伯爵自己什么都不是。 这些课程对于学生来说当然不容易,特别是他们上的都是速成班,时间只有六个月。小唐伯爵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着这一群小屁孩,只有几个表现特别突出的才会得以留下来继续进修,其他的毕业之后就会放出去,担任一个小队长之类的职务——这个小队长,并不是说他们就会统帅一队士兵了,而是他们将会组织一队的农民,然后来教导这些农民他们所学到的知识,例如说语文,数学这类的——简单来说,他们就好像是‘政委’一类的角色。 六个月的时间,要从一个文盲变成精通语文,粗通数学,并且思想坚定的‘政委’,这当然是很不容易。但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这些学生,虽然他们在现代人看来都还只是孩子,但是他们都已经见识了生活的苦难,他们明白,并且清楚,这恐怕是他们一生之中唯一一次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因此这些学生都学的十分认真,极为认真,就好像是疯了一样,不眠不休的学习。 对于这些学生们是这样,对于这个时代同样是这样,在疯狂中走向胜利,或者灭亡,没有第三条路。 ps:昨天和朋友一块出去喝了点酒,更新晚了,作为补偿下午加更一章。 pps:那么,就请大家一如既往的,把点击,收藏还有票票都堆起来吧! 第二十六章 大公来使 乏味——我是说和平的时光,骑士们总是很无聊的。 毕竟,骑士,他们的人生价值就在于战争,他们的地位也来源于战争,假如有一天这世界上的战争都消失了,大家全都铸剑为犁了,那还要他们骑士干什么? 因此在电影《天国王朝》之中,身为圣殿骑士团大团长的雷纳尔德,即使是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挑起了关于耶路撒冷和******之间的战争,但是这位大团长依然有着绝大部分的圣殿骑士团的成员支持——鲍德温四世与萨拉丁签订停战协议,长达六年的和平,两个圣殿骑士团的骑士竟然只是因为杀了几个阿拉伯平民而被吊死——这样的骑士老爷还和普通的贱民有什么区别?! 所以骑士们需要战争,他们必须需要战争,战争可以巩固他们的地位,战争也可以给他们带来荣耀,以及战利品和……奴隶。 不过目前来说,德斯蒙德伯爵领的骑士们,暂时可能是不用担心生活的乏味了。 因为,芒斯特大公穆尔齐德的使者,如今已经在路上,距离到达小唐伯爵的城堡不足半日了! 这位使者,可不像是之前的那个一样,只是大公宫廷里面某个无名的廷臣(类似于战国的食客),而是有着血缘关系,出生证明,以及大公承认的第三子,塔德?瓦?奥布莱恩。而且这位大公之子,他也不可能是孤身一人而来,根据情报,这位塔德王子,差不多带了有着将近五十人的队伍而来! 这五十人,我必须要说明白,这五十人并不是那种所谓的临时征召的,全身上下除了一把木矛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农奴兵,他们是经历过基本的军事训练,身上穿着皮甲还有盾牌,不事劳作的脱产士兵。 一般来说,这种脱产士兵基本上就已经和骑士的仆从比较相似了。而一个脱产士兵如果放在古代****,差不多就需要一百个农民供养,而放在欧罗巴,由于长期的持续千年的战乱,脱产士兵实际上并没有经历过特别强的训练,也不需要什么薪酬,因此只需要大概五十个农民供养。 这也就是说,这五十个脱产士兵就差不多需要2500个农民来供养,而按照这个标准,小唐伯爵领地内一共五六万的农民,顶多也就能供养一千的脱产士兵——况且小唐伯爵也不可能真的把钱还有粮食全部都用到培养士兵上来,其他的花费,挖水渠建厕所,还有三叶草种子的培育,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穆尔齐德大公派了这五十个职业士兵,再加上他的三儿子过来,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是威胁?是示好?还是干脆的直接宣战? 说打仗,小唐伯爵是绝对不想打的,一是八成打不过,二嘛,德斯蒙德现在到处都在建设当中,三叶草已经发了芽,庄稼的长势也很好,眼看着明年说不定就能丰收,这个时候要是打仗,今年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因此如果穆尔齐德大公能够见好就收,只要一点点的,并不能算是太多的供奉,那小唐伯爵咬咬牙也就忍了,毕竟一年的辛苦不能白费掉,但若是穆尔齐德大公狮子大开口,那……到时候再说吧…… 就是这样的,虽然小唐伯爵的想法有点怂,但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不是看脸而是看肉的,所以嘛,还是能忍则忍吧。 之后,小唐伯爵就是这样想的,然后在奥尔科巴骑士,以及菲利普教士的陪同中,走入了城堡。 “穆尔齐德大公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穆尔切尔特奇,二儿子迪亚尔马特,还有的就是这个三儿子塔德了。” 路上,奥尔科巴骑士骑着马,尽量的靠近小唐伯爵说道:“但是一直有传言,说大公希望把位置传给他这个最小的三儿子,而不是传给他的大儿子或者二儿子。” “哦,为什么?这个塔……塔……塔德能力很突出吗?”小唐伯爵同样骑着马,疑惑的问道,要知道,这传位于幼子而不传长子,最容易就引起萧墙之患,最坚固的堤坝也都是从内部崩溃的,更何况这穆尔齐德大公的位置还不算稳固呢! “我曾经听远方来的苦修士说,单论能力的话,这三人中老二和老三的能力都是胜过老大的,但是老二心机太过于深重,而且不擅长外交,因此不得大公的喜欢,不过老三,也就是塔德就不一样了,老三的外交工作,至少表面功夫做的还是不错的。” 这个时候,菲利普教士艰难的说话了,为什么说他艰难呢?因为教士不会骑马,所以他只能由奥尔科巴骑士带着,不过一匹马的空间是有限的,本来奥尔科巴骑士就是一个彪形大汉了,在加上菲利普教士这样一个大胖子(虽然最近瘦了点),这空间…… 所以菲利普教士就只能坐在马的前颈背上,说实话,小唐伯爵就害怕他两个人把马给压折了! “另外,老三塔德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他有两个儿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是对比之下他的两个哥哥都还一无所出,那么即使是为了下下代考虑,大公可能也会将位置传给这位塔德王子。” 菲利普教士这话一说,小唐伯爵就比较明白了,恐怕这就是穆尔齐德大公在给塔德王子铺路,让他四处出访得到周围贵族的支持,将来传位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大乱子。至于给塔德王子配的五十个职业士兵,大概就是专门为了保护他的,毕竟之前菲利普教士说过,二王子迪亚尔马特心机深重啊! 哼哼,心机深重,这可不是什么好词,翻译过来直白的说,这位王子恐怕就是那种很擅长阴谋策划和暗杀的人了——况且理由也是现成的,之前派往德斯蒙德的使者不就是因为‘被强盗抢劫杀死’了吗?塔德王子不说是万金之躯,百足金总是有的吧,那配一点护卫,谁又能说什么? “阿哈!这不是我们亲爱的唐切斯特堂弟吗?好久不见了!” 果然,一进大厅,这位塔德伯爵就十分热情洋溢的张开了双手,给了小唐伯爵一个……香吻。 好吧,这不是搞基,我再重复一遍,这真的不是搞基,塔德王子也只是吻了脸而已。吻手礼与吻脸礼,这已经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如果以后小唐伯爵跑到东罗马去和某个贵妇人来上一段浪漫的法式香吻,而这位贵妇人的老公还在一旁鼓掌,您也千万不要惊讶,这些都只是礼仪,礼仪而已。 但是小唐伯爵已经懵逼了。 香吻不是原因,至少不是主要原因,大不列颠人嘛,同性恋都是合法的了,男男吻一个算啥。但是这个味道……相信大家都明白的,就是那种类似于把洋葱放到嘴里嚼烂然后和土豆混在一起,再撒上一瓶的醋和酱油,最后在放到地里面埋一年,再挖出来的味道。 好吧,这都不算啥,小唐伯爵……忍。 “堂弟,你就不知道啊,自从当年舅舅带你来访芒斯特之后,哥哥我就一直对你念念不忘,整天就念着你吃的好不好,睡的香不香爱你过,后来听说你当了伯爵,哥哥我就更是日夜都思念个不停了,这不,一听说有出使德斯蒙德的任务,我就立刻向父亲打了包票,马上就过来了。” 恩,这位塔德王子,您的这句话中信息量比较大,请容许我缓冲一下。 但是臣妾真的接受不了啊! 眼看着塔德王子握着自己的手就是不放,再听着塔德王子这些絮絮叨叨嘘寒问暖的话语,小唐伯爵:我抽。 没抽出来。 再抽。 还没抽出来。 罢罢罢、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男人,握握手也……我他哔哔的就当是被狗咬了,小唐伯爵,我再忍! 然而小唐伯爵不明白,这确实是中世纪比较正常,或者说是在大不列颠比较正常的社交了。就好像是魏晋时期,那帮子文人一个个都是爱搞基一样,中世纪的这些贵族也差不多,例如说罗马。罗马亡于搞基,这些可都是前车之鉴啊…… 况且就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小唐伯爵长得人高马大,肌肉厚实,再加上五官端正,身上又有着现代人的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加分,真真的可以称一声神骏千里驹,英武少年郎,受到几个性取向比较异常的人的喜爱,这也是很正常的,恩,很正常的。 但是,寒暄总是会过去的,没错,寒暄,正如之前菲利普教士所说的一样,这位塔德王子,确实是十分的擅长做表面功夫,而之前的这些,也都确实只是表面功夫罢了。接下来的涉及到各自利益的纷争,可就不是表面功夫能够盖过去的了。 ps:下一章十一点半发……我尽可能吧。 第二十七章 国事多艰 现在的谈判,正如之前所说的一样,已经不再是能够依靠表面功夫就能蒙混过去的了。 因为现在进行的谈判,是和,至少是和与会的每一个人的利益都是息息相关,利益在前,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这种时候轻易让步,就连小唐伯爵,或者是塔德王子都不行。因为他们都是各自势力的代表,在这种场合退缩一步,那就是对各自势力的背叛,那么日后他们的势力背叛他们,想必他们也是无话可说的。 “堂弟,堂哥只是要这么一点点的东西,你看在堂哥千辛万苦千里迢迢的份上,应该就不会拒绝吧?” “堂哥,你可真是我的好堂哥,一点点东西?你一张口就要了我大半的粮食!你怎么不去抢!再说,千辛万苦?千里迢迢?我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你有辛苦的样子。”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分毫不让,针锋相对的争吵着,而他们身后各自的骑士和护卫,也都是怒发冲冠手按刀剑,大有一言不合血溅当场的意思,当然,也都只是意思而已。 “堂弟,你这话说的就太违心了!堂哥我对你可以说是最优待的了,你可以自己看看历年来的伯爵上缴的物资表,哪一年有我要的这么少的。” 说这话的时候塔德王子满面通红,八成是气的,但是实打实的说,这位王子说的确实是实话。这种事其实一想就明白:既然穆尔齐德大公是让塔德王子过来拉拢人心的,那么怎么可能还把赋税订的太高,那不是平白招人仇恨吗? 但是小唐伯爵依然不能给这么多,并不是小唐伯爵贪心,而是因为他确实没有这个能力了。单单说办学校开教育这一点,六十个正在处于发育期的半大小子,每天都要吃米吃肉,还他哔哔的一天三顿!这待遇,一般的骑士仆从都还比不上呢,再加上之前小唐伯爵做的一系列昏头事,还有农民‘做圣事’免费供应的面包,现在小唐伯爵的粮食储备本来就告警了,就等着年秋的粮食丰收赚上来,这会再缴纳这么一大批粮食,恐怕领地内的粮食就不够,只能拿钱买了! “堂哥,你有你的难处,我也有我的难处,这粮食是我是肯定不能给那么多的,去年年成不好你也是知道的,给了这么多我要怎么给手底下的人交代?” 既然塔德王子这个便宜堂哥都表现出了怀柔的架势,那小唐伯爵也就不能示弱,干脆的就打蛇随棍上,说道:“这样吧,我们也不要再这样无谓的争吵了,你好好的提个条约,我要和我的骑士们商量之后,再决定是否答应。” 小唐伯爵的这个说法,看似是好好说话,但实际上却是在用‘拖字诀’,塔德王子认真的提个条约,怎么着也得一天吧,小唐伯爵再和骑士们商量商量,要皿煮要兹有嘛,两三天就过去了,然后再非常抱歉,啊,关于这个条件,骑士们有什么什么意见,我也没办法啊,你们再修改一下吧。 只要塔德王子答应,至少半个月的时间就能水过去了。 但是塔德王子,我们之前说过,这位王子的外交能力还是可以的,小唐伯爵话语中的陷阱他自然不会发现不了,当时这位王子就是冷笑一声,说道:“堂弟,你可真是一点都不厚道!我就明确的跟你说吧,这个粮食,你是必须要交,不能有一点的缺失!否则旬日之间,我父亲的大军就会南下自己来拿了!” 谈判说到这个地步,基本上就可以说是谈崩了,接下来就是陷入毫无营养的互相恐吓的状态之中。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能让你消失?” “那你信不信我消失之后整个德斯蒙德都要为我陪葬?” 就是这样的,毫无意义,完全陷入了死循环,一点观赏价值都没有的对话,简直让人昏昏欲睡;就连泼妇吵架,它也好歹还有些让人面红耳赤不得不屏蔽的词眼呢! 但是即使是这样让人昏昏欲睡,那这些骑士也不可能真的睡着,双方的老大都在为了利益互相吵着呢,作为小弟这时候睡觉你觉得合适吗? “嗨嗨,大家都是上帝的子民,都是上帝最虔诚的羔羊,在上帝的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既然如此,我们就更应该和谐的相处……”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看戏的菲利普教士说话了,但是理所当然的,他就同时受到了双方老大的敌视:拜托了大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劝服双方的人,而不是一个满口都是上帝的牧师,别的不说,这间大厅里面真的有一个人是真心信仰上帝的吗? “神教导我们要和谐,什么是和谐,兄弟有爱是和谐,父亲子恭也是和谐,和谐就是通往天堂的大道,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与他人和谐相处,那么我们离天堂就更进一步……” 菲利普教士依然是喋喋不休,大有在这进行一次布道的意思,急的塔德王子连忙给小唐伯爵使眼色:“你的人,你管不管?” 小唐伯爵心中也是无奈的很,自从听过菲利普教士一次布道之后,小唐伯爵就不想在听第二次,基本上来说就三句话:“善人必将上天堂。恶人必将下地狱。听我话的就是善人,不听我话的就是恶人。” 这是这么三句话,一直重复啊重复,重复了一百遍所有人都能倒背如流之后,这次的布道就算结束了。 因此小唐伯爵是真的不想再听菲利普教士重复一百次的和谐,前世身为龙国人的小唐伯爵,天生就对和谐这个词有着极高的敏感度(于此对我的2t网盘默哀),真的没法再听了! “那个……菲利普教士?”小唐伯爵试探着喊了几声,不过菲利普教士可能是太过于沉迷于主的事业,竟然没有反应,于是小唐伯爵不得不更大声地喊道:“菲利普教士!” “诶?”菲利普教士如梦初醒:“您叫我?” “教士你有话就直说吧,这里没有外人,不用跟我们兜圈子了。”小唐伯爵无奈说道。 “对对,没有外人,你看我和堂弟这不是好着了嘛。”另一边,塔德王子也是急忙拉住小唐伯爵的手,做出一份兄弟有爱的样子。刚刚还在互相发誓要抹杀了对方的兄弟现在竟然能做到这个样子,这些都是上帝的功劳啊! 于是菲利普教士就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天知道他是怎么装的),说道:“我本意是劝两位大人和好,却没想到上帝的力量这么伟大。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先把领主您尊贵的兄弟安置一下,其他的等明天再谈吧。” 两位贵族,小唐伯爵以及塔德王子一想也确实有道理,今天这样下去,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谈出来什么结果了,正好双方都需要一个台阶下,现在让菲利普教士来充当这个台阶,勉强倒也算合适了。 于是双方握手言和,接下来就是老一套,小唐伯爵带着塔德王子一行人,当然,只能是王子和他尊贵的骑士们,享用的丰盛的宴席,然后送他们去休息。 接下来就是召集骑士们商量对策了。 “领主大人,我觉得塔德王子说的确实有道理,赋税这么少的年头已经是少见了,不如我们就答应了他吧。” 一个骑士这样说道,而另一边,另外一个骑士也赞同道:“确实是这样,如果领主您的粮食不够的话,我们也愿意从仓库中调出一些私人储备来,一起度过难关。” 这下好了,骑士们竟然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小唐伯爵了!这可不是因为这些骑士转了性,而是因为今年的粮食眼看就要丰收,三叶草的蜂蜜也快到手了,骑士们可不想这时候开战,一年的努力就全白费了! 小唐伯爵听到了骑士的话,陷入了深思中,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一次塔德王子要的粮食很少,这一点单单从但是奥尔科巴骑士惊喜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了。 但是总是这样下去,大公一年一年的来收走领地大部分的财富,芒斯特越来越富,德斯蒙德越来越穷。现在还好一点,德斯蒙德只有粮食大公看的上眼,那等到秋天粮食丰收了,蜂蜜也有了,大公还不得亲自率兵打上门来抢?那现在交不交这个粮食又有什么区别! “伯爵大人,同意塔德王子的条件吧,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我们打不过他,这就是现实。” 这时候,奥尔科巴骑士说话了,周围的骑士听了都是涨红了脸,握紧了拳头,最后却又都是无力的放下了。 没错,这就是现实。 小唐伯爵环顾一周,于是领悟到了。 武力,想要在中世纪过的好,必须要有武力。不,应该说在中世纪只要有武力就能过得好,因为有武力的人可以去抢,而没有武力的人却只能默默地承受。 就和当初小唐伯爵抢劫修道院一样。 “没错,我们要给他粮食,我们也只能给他粮食。”小唐伯爵低下了头,低沉的说道,但是他是德斯蒙德的魂,德斯蒙德谁都能倒下,但是他不能。所以小唐伯爵马上就要振作起来了:“但是我们也不能轻易的给,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德斯蒙德人,那也是有血性的男儿,不是逆来顺受的懦夫,他们最好不要逼着我们造反!” ps:虽然晚了几分钟,但是这一章总算还是完成承诺了,那么,日后的更新就恢复正常了。 第二十八章 军士 小唐伯爵要给塔德王子看的颜色是什么? 就就是阅兵式。 阅兵,能够充分展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是一个民族的士兵的身体状况,装备优劣,与精神态度。不管有些键盘斗士是如何在喜爱在网上喷粪,诋毁说阅兵只是领导人好大喜功,浪费钱财徒耗国力,但是一个松松垮垮的连阅兵式都走不好的部队,绝对不是一支队列整齐划一,阵型完美无缺的军队的对手的。 况且阅兵,它也不仅仅只是给自家人看的,这只是基本作用而已,它更多的还是阅给‘外国友人’看的。当某个国家不想打仗,却又想对他国施加影响力的时候,阅兵就是一个极好的选项了。 例如:某大国举行阅兵式:“你看,我手里面有这么多的人人和蛋蛋,你不听我的,小心我打你屁股。” 然后某小国就举行了阅兵式:“我才不怕你呢!我也有许多的人人和蛋蛋,你来打我,小心磕掉你的大门牙!” 就是这样的,大国通过阅兵式恐吓以及震慑小国,而小国则通过阅兵式反抗和抵御大国,双方就这样你方唱罢我登场,你阅兵完我阅兵,并且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阅兵达成了各自的目的。而在这场看不见的战争中,双方竟然都没有消耗掉一枪一弹,也没有牺牲任何一条生命,所付出的不过是一群大兵每天踢踢正步,这实在是太划算,太廉价的方式了——相对于一场局部战争,代理人战争,甚至全面战争来说的。 而现在小唐伯爵想做的,便是举行一场阅兵式,并且通过这场阅兵式表达一下德斯蒙德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决心:“你个大包子的,最好不要欺负我们太狠,否则老子起来跟你玩命,你就算能干掉老子自己也得去半条命,到时候看你还怎么压服你手下蠢蠢欲动的野心家?”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但是临到说明事到临头了,骑士们却纷纷用着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 为什么? 因为中世纪欧罗巴从来就没有什么阅兵式!就算有,那也都是凯旋式,就好像是巴黎的大凯旋门,普鲁士的勃兰登堡门,英格兰的惠灵顿凯旋门,这些都是君主们打了胜仗之后才能造的,但也从来没有人会造什么‘阅兵门’啊!况且,凯旋式那都是打了胜仗才能弄了,你现在不仅没有打胜仗,反而要往外送钱,你高兴个什么劲? 难道往外送钱就这么让你高兴吗? 没奈何,小唐伯爵只能再解释一下阅兵的意义。 于是这群没见识的骑士们就惊了,于是这群没文化的骑士们就跪了,大家只能泪流满面高声大呼:“君乃神人耶?此计甚妙,吾不如也。” 于是定计下来,第二天小唐伯爵就对着塔德王子说,堂哥啊,都怪我昨天大姨夫来了,脾气不好对不住了,你那个条件我我答应了,就是粮食要从各地征集有些麻烦,至少得半个月,要不你就在这等着? 塔德王子一听就乐了,立刻就拉住小唐伯爵的手亲热的说道:堂弟啊,没事!哥哥和你是什么关系,道歉伤感情啊!男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大家都理解,理解,哈哈。要不要堂哥给你送点红糖水来?顺便,关于粮食那档子事,能不能再快一点? 两人大手牵大手,凝视双眼,竟无语凝噎。 呸!两个臭不要脸的家伙! 奥尔科巴骑士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张嘴就骂了一声,然而这位骑士立刻就醒悟过来,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一看旁边,幸好也没有其他的人听到,骑士就揉揉身上乱起的鸡皮疙瘩,急匆匆的就走了。 之后,就和小唐伯爵所承诺的一样,德斯蒙德的粮食一袋一袋的汇聚到城堡来了。 小唐伯爵自己私人庄园里面出产的粮食,骑士的封邑村庄里面出产的粮食,还有富农,大地主,以及商人储藏的粮食,甚至是一般贫穷农民的粮食。 当然,从农民手中收走他们赖以救命的粮食,无疑是十分得罪人的,因此小唐伯爵就在这里玩了一个小花招,他的每一个征粮官,每一个税吏,在收粮食的时候都会挥舞着鞭子,大声咆哮的,他们这样说道:“你们这群混蛋!猪猡!这些可都是大公阁下要的粮食!大公阁下的粮食!你们难道敢违抗大公阁下的命令吗?” 然后就会有农民,或者是提前安排好的托问道:“我们的主人不是唐切斯特伯爵吗?为什么大公会向我们征收粮食呢?” “问得好!”征粮官/税官答道,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放下鞭子,然后面色缓和的说道:“因为伯爵大人是大公阁下的封臣,所以大公阁下的命令就算是伯爵大人也不能违背!而且你们可知道大公阁下要的粮食一共有多少?现在只向你们征收了这么一点,就已经是伯爵大人死命,也就是冒着生命危险求下来的了!” 就是这样的,小唐伯爵尽量的,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为民请命者,一个受害者,至少是一个无关者,而把所有的仇恨和不满,全部推给了穆尔奇德大公。 然后,在征收粮食的同时,小唐伯爵的私兵——三百名脱产士兵,可就遭了秧了。他们的传统啊,习惯啊,还有精神,体力以及极差的意志力,都开始被恶魔一样的小唐伯爵压榨着。 从这个夏天开始,未来的半个月之内,或许还会有更远的时光,这些士兵们就将度过他们一生之中最难忘,地狱一般不堪回首的时光。 这一段时间让所有参与训练的人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其中一些精神疾病终生难以消散。即使是在几十年之后,这些农兵有的都已经上了年纪,功成名就儿孙满堂的时候,在某些夜晚的睡梦中,他们仍旧会被藏在潜意识最深处的梦魇所攻击。而后满头大汗的爬起来,再睡不着觉。 但是无论如何,一旦小唐伯爵下定了决心,这些可怜的士兵们,他们就只能选择承受,再也抵抗不了了。 ps:晚上老时间,十一点半一更。 第二十九章 精锐炮灰的养成.txt 在开始训练之前,我们或许需要介绍一下现在德斯蒙德伯爵领的军事情况。 伯爵领的兵士,是需要分成两个阶级来看的。 第一阶级当然是骑士,骑士的仆从,以及受过一些训练的脱产士兵。这些士兵大概有着六百人左右,他们一般都属于高级阶级,有的甚至属于贵族阶级,他们吃的饱,穿的暖,每日就是训练,训练,以及训练。但是这些士兵最多只能作为最精锐的部队使用,他们并不是战争的主力。 战争的主力,是另外一些贫穷的,饥寒交迫的征召农兵,尽管这些征召农兵从来没有吃饱过,尽管他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但是这也不能让他们逃避战死的命运。 “一个农夫有五个儿子 一子,英年早丧 阖家悲痛欲绝 一子,饥饿所噬 一子,为风暴折腰 一子,亡于戈矛 最后一子,深得主宠 战胜百般磨难 终得幸福圆满” ——《宿命》英格兰传统诗歌节选 当战争来临的时候,骑士,以及他们的仆从,以及脱产士兵,他们固然是绝对的精锐,是能够决定战场走向的力量,但是更多的,更多的征召农兵,却能够在精锐部队接战之前有效的消耗敌人的气力——以死人的方式。 在中世纪的统治者眼中,征召农兵的作用也就仅仅是这些了,这些征召农兵既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训练,那么就不要指望这些拿农具比拿武器更熟练的农民能够在战场上无畏的冲锋,中世纪的大部分阵型都是步兵密集阵也在于此,在步兵密集阵中,人挨人人挤人,即使是这些征召农兵心中有恐惧,即使他们已经是两股战战,他们也没法后退一步。 但是,尽管本文发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介绍征召农兵,它却不是本章的重点,至少目前不是。 本章的重点,便是那三百名的脱产士兵,或者叫做职业士兵,或者叫做常备军。 之所以选择这些脱产士兵而不是征召农兵,是因为这些脱产士兵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他们知道如何摆出阵型,他们知道团结的重要性,他们也知道什么叫做……纪律。 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因为小唐伯爵时间不多,半个月的时间,并不足以让他把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农民训练成合格的士兵,因此他便只能选择这些脱产士兵,因此他也不得不忍受这些长期缺乏管教的家伙们养成的坏习惯。但是小唐伯爵有信心,也有能力去改变他们。 通过皮鞭和棍棒。 “都给我站直了!所有人目视前方!不许动,也不许说话!” 现在是第一天,小唐伯爵的训练科目,站军姿。未来时代的士兵们最为基本的一项技能。 “抬头,挺胸,收腹,提臀,双手合拢,双臂自然下垂,双腿并拢,双脚呈八字形分开!” 在随便拉了一个脱产士兵过来做样子之后,小唐伯爵便用他的木棍开始调教对方。在说出一个词之后,就是不轻不重的一棍子下去,然后对方的那个部位就会在疼痛之中达到小唐伯爵预期的目标。就这样不到五秒钟,一个只受过一点可怜的训练的脱产士兵,就被他调教成了一个合适的兵样子。 至于木棍所带来的伤害——尽管放心,这是使用特制的软木做成的木棍,打在人身上只有红印和疼痛,绝对不会把人打趴下。 “伯爵大人,我,我——”听到小唐伯爵这么问,那个脱产士兵马上条件反射式的露出了可怜巴巴的局促不安的笑容。同时下意识的握住双手,然后哈下腰。 而看到这个动作之后,小唐伯爵理所当然的觉得不爽:“——叫我长官!还有,保持军姿,不要动!” 于是又是一棍子打了下去。 在这一棍子之后,那个脱产士兵立马又像是条件反射一样,站成了小唐伯爵刚才噼里啪啦的把他打成的那个样子。 “嗯,很好。” 小唐伯爵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其他人大声吼:“看到这个人了吗?看到了吗?!像他一样站好!” 在没有得到自己预期中的回答后。小唐伯爵再次毫不犹豫的挥动木棒,打在了最靠近他的一名脱产士兵身上:“回答是的,长官。然后按我说的去做!” 挨了打的脱产士兵吓得一个哆嗦。却是愣住了,并没有按照威廉说的去做。 “我说,按我说的去做!” “啊,那个,是的,伯爵大人——” “——叫我长官!” ……就这样,尽管小唐伯爵的士兵们不是太开窍,但在揠苗助长的大棒教育下,训练工作还是很快的展开了。在稍稍混乱了一会儿之后,那些脱产士兵们便按照小唐伯爵吩咐的那样开始站立。 毕竟这些脱产士兵,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尽管小唐伯爵的要求有点怪,站的姿势也不是很舒服,但是在大棒的教导下,这些士兵还是很快就学会了什么叫做服从。 所以说孬种也有孬种的好处,孬种不会反抗强权,因此只要在他们的脑中建立一个凶残的形象,这个残暴的形象甚至能够逼着孬种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让他们战胜一切。 就好像是那句十八世纪的名言:“让士兵们恐惧你胜过死亡。” 然后,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多有士兵们叫苦叫累,当然小唐伯爵的回答还是打,或者士兵们又想着偷奸耍滑,那也没别的说的,接着打,这么打完了之后,士兵们不敢叫也不敢乱动了。但是两个小时站下来,谁都没有经历过这个,自觉不自觉地还是有动作变形,那也没的说,仍旧还是打。 就这么着,两个小时下来,每个士兵至少了要挨两三下打,多了的十几下的都有,可以说是苦不堪言。 “好了。” 等到小唐伯爵看到太阳已经上了头顶,正中午了这才说了这句话。 等小唐伯爵说过这句之后,那些农士兵们才哎呦哎呦的叫唤着,开始活动胳膊腿儿,有的体力不行的,甚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起不来了。 “体力都不错。”看到这一幕,小唐伯爵暗暗点头——这些个士兵都是青壮年的劳动力,而且他们吃的要比一般的农民好的多,所以说,这些人更强壮。并且,由于他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他们对于强权已经司空见惯……又或者说,他们更能忍耐,忍耐强力的人物,对他们这样那样的,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要求。 接下来,便是下午,下午的时候除了军姿站立之外,就是基本的队列训练。齐步走,还有向左转,向右转等等。 理所当然的,这个比站军姿难得多了。不过说难也不难,只要棍子到位了就没有真正蠢的人。按照小唐伯爵的说法,这是要他们‘从潜意识里面都要给我记住。’ 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在士兵的惨叫声中,在小唐伯爵的喝骂声中,到了第五天的时候,这些士兵已经有了一个士兵的样子,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条件,没有突发情况的条件下,他们走走队列忽悠人已经足够了。 但是这还不够,因为这个突发的情况一定会出现,就好像是当年北洋的军队一样,走队列的时候走的完美无缺,枪阵森严,外媒无不赞叹其是第一等的强军。但是在走完队列之后,实战检阅之中,这支军队就出满洋相了。 小唐伯爵相信,尽管塔德王子不知道‘银枪烛蜡头’这个词,但是塔德王子绝对会要求与小唐伯爵的士兵来一场‘友谊赛’,互相较量一下谁更强。到了那个时候,这群只会站队列的士兵恐怕就不得不露馅了。 这是小唐伯爵绝对不能容许的,因此还要有进一步的训练方法。 “在让新兵们初步明白了纪律的重要性之后,紧接着便是要他们明白服从命令,要让他们放弃思考的能力。让他们像是机械一样,像是齿轮一样因为军官的一声命令便一往无前。做出任何事情,哪怕是在炮火遍地的战场上,冒着枪林弹雨踩着鼓点正步走。” ——冯·克劳茲《战争论》 十七世纪的欧洲战场上,因为火枪的准确性不足,列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踩着鼓点,完全无视了死亡的威胁,无视了死神的镰刀,一直走到距离敌人只有二十步距离,才开了第一枪——惠灵顿公爵的龙虾兵,就是这样打败拿破仑引以为傲的法国皇家近卫军团的。 十七世纪的列兵,他们并不是没有恐惧,而是因为强烈的,甚至是惨无人道的训练,硬生生的将这些列兵打磨成了机械,而机械,是没有恐惧,也不知道后退的。 而现在,小唐伯爵便是打算效仿一下,近现代的欧洲军队的这种做法了。小唐伯爵相信,几百年后的这些欧洲人的后代能做到的事,没理由现在的欧洲人就做不到了,如果现在的欧洲人做不到,那一定是棍棒没有给够。 要让这些家伙将服从命令的概念刻入骨髓深处,形成条件反射,要他们在听到自己的声音之后,没有任何犹豫便做到自己所命令的事情——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唯有高强度的训练。 而且,是略带些难度的训练。 要让士兵们做到一些他们觉得他们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逼迫他们超越极限,逼迫他们将这些不可能完成。 例如说,要让他们背对着蒙上眼睛从三米高的高台上跳下来,然后让下面准备好的士兵接住他。 这个训练,既可以锻炼士兵的胆量,减轻他们的恐惧,又可以培养士兵之间的信任,让他们更有团队精神。 当然,更重要的是,三米的高度,它是不足以摔死人的,就算有士兵一时疏忽没接住,那也就是痛一下,休息一会就能继续训练了。 当然,大棒的教育并不是从来都管用的。 因为这些士兵还是人,只要是人,那他就会有一个接受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的话,这些士兵要么罢工,解散不干了,要么就干脆直接起义,推翻小唐伯爵这个残暴无度的领主。因此,大棒挥下的同时,还要准备好胡萝卜。 就比如说是肉食啊,名声啊,权利啊这样的东西,光宗耀祖,名留史册,这样的事情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一直是任何一个有野心的人追求的。而对于这些脱产士兵们尤为如此,因为尽管这些士兵的生活已经比大部分的农民都要好,但是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小唐伯爵的私兵,也就是说他们依然是小唐伯爵的农奴,也就是说他们是奴隶。 奴隶的孩子,永远都是奴隶。 而奴隶,不管这个奴隶有着再大的功劳,再高的才能,他也永远都是属于主人的所有物,主人要他生,他便生,主人要他死,他只能死。 因此,对于这些已经过了大半辈子农奴生涯的士兵来说,倘若有一天,倘若有一个机会,可能摆脱农奴的身份成为一个自由民,哪怕这个机会只有着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的可能,这个机会也是农奴们可遇而不可求的。 而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眼前。 伯爵大人承诺了,在这半个月中,表现最好的十个人,尽管他们不能成为自由民,但是他们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那就是女儿,却是可以成为自由民的。 因此,对于这些士兵来说,这便是值得豁出这一条贱命来追求了。 第三十章 阅兵前夕 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小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小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说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说,当小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小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小缺点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小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小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小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小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消化道,最后多半是饿死的。 你看,人是这么的脆弱,只要稍微刺中一点就会死,那么为什么不用枪呢? “所以说,加紧训练!你们这帮猪猡!”小唐伯爵要城堡下小镇里的铁匠给自己做了个铁喇叭。用起来相当的给力——至少对于士兵们的耳膜来说是这样的。 在小唐伯爵的喊叫与咒骂声中,士兵们端平了他们手中的超长枪,向右前方刺,向右前方刺,除了向右前方刺的动作之外,便没有其他。 “看准目标——看准目标!每一次都要命中红点才行!”小唐伯爵继续大声喊叫着,顺便踢了一下一名有些走神的士兵的屁股。 他所谓的红点,自然就是靶心,位置在人的心脏部位——而至于说“向右刺”则是超长枪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持枪左脚向前侧迈出一步,向右转体,同时右脚向后,成弓步,同时两手协力将枪刺出。 这样的刺击方式,对付征召农奴十分合适,对于有着盾牌的刀斧兵同样有用——在剑盾兵与刀盾手进攻的时候,因为挥动刀剑的动作,他们的盾牌会微微倾斜,露出要害的心脏,而这就是刺击的最佳时机——当然,这需要长枪兵的冷静判断,以及一点点的运气。 比如说因为挥剑的力度不是那么大,结果盾牌露出的缝隙不足啊,再比如说地上突然蹦出个石头,一下子就把刀斧兵跘倒了,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就被堵在了长枪兵列阵的六米枪阵之外。 但是,刺击训练需要靶子,但是小唐伯爵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真的给他们弄出那么多靶子。所以,他丧心病狂的将这些靶子,这些红心画在了士兵们的后心处。 这样一来,他就只需要给第一排的士兵们弄靶子就行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些超长枪都是去了枪头的,而除此之外,小唐伯爵还给士兵们的后心垫了皮子。 就是这样的,纪律训练,勇气训练,战斗训练,每一天每一天的,这些士兵就好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睡觉和吃饭的时间之外,他们一直的,一直的都在训练,倘若有一天没有达到小唐伯爵的要求,那么即使是夜晚,披星戴月的也要加练——至于光亮的问题,尽管放心,在这个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的星星足以照亮道路。 于是时间就这样很快的就过去,终于到了预定的时候了。 第十五天,有流星划过天空,大凶,易起刀兵,主杀戮。 从最偏僻的村庄来的最后一袋粮食被放上了从芒斯特而来的马车,执行任务的征粮官在记录的纸上漂亮的画了个勾,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亲眼看着这一幕,而塔德王子更是深深吐了一口气。 这次的出使,对于他来说,不仅仅是要拉近附近贵族的关系,以便于在日后的继位上取得支持。更多的是他的父亲,穆尔奇德大公在考验他的能力,考验他是否有资格获得公爵的一切。而现在看来,结果还算不错,从芒斯特的消息已经传来,第一车从德斯蒙德运往芒斯特的粮食已经抵达,路上没有任何的阻拦和意外,如果说这是一场满分一百的试卷,那么塔德王子自认为已经可以拿到四十分——他还有另外一个奥蒙德伯爵领没有去呢! 所以,当他接到了小唐伯爵邀请他参加‘狂欢节’的时候,他是十分迟疑的。 原因吗,第一,他是真的赶时间,奥蒙德伯爵到现在还没消息,他还要去监督奥蒙德伯爵呢!第二,那就是现在真的不是举行狂欢的时候,从来只听说过秋收狂欢节,哪有在正炎热的夏天举行狂欢的? “堂哥,你可不能不去!”当时,小唐伯爵是这样说的:“你当初要粮食,我可是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现在我的狂欢节上需要贵宾,正好你在这,你总不能不给我面子吧?再说了,我们兄弟这么一别,下次再见面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了,这次的狂欢节,便当是为你我兄弟送别了。” “啊?这……这……好吧。” 塔德王子迟疑半晌,最后还是吞吞吐吐的,答应了小唐伯爵的邀请:“左右这狂欢节也不过两三天,我就是晚了两三天去奥蒙德,又能怎么呢?” 当时,塔德王子就是这样想的。 于是,狂欢节来临了。 ps:老规矩,下一章十一点半 第三十一章 震撼人心 狂欢节当日,所有人,不论是贵族,骑士,还是商人或者是一般的农民,甚至是奴隶,都尽可能的,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来迎接这场狂欢。 因为之前,就和我们说过的一样,中世纪无疑是十分缺少娱乐的。普通的农奴和农民,干完活就是回家啪老婆,商人就是数完钱回家啪老婆,骑士打猎完回家啪老婆,然后贵族,如果这个贵族没有品味,那他就是一天到晚啪老婆,如果这个贵族比较文艺范,那他就唱着情歌啪老婆,总之就是啪老婆。 但是啪老婆,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啪多了是要怀孕的。贵族和骑士们还好,还能养得起,一般的农民和农奴,恐怕就会闹出‘粗心的母亲在半夜把孩子压死’,这样的事情了。 所以说,难得的,除了啪老婆之外竟然还有其他的娱乐活动,这种好事情怎么能不参与?况且,说实在的,今年的德斯蒙德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益于小唐伯爵的‘做圣事’免费发放的面包,和历年来相比,已经是相当不错了,至少他们三天有两天可以吃饱,而不会像之前一样永远都吃不饱。 因此今天的狂欢节,这些农民都是充满欣喜的,热烈的,他们今天一天面上的笑容大概比去年一年的都要多,而他们腰里的钱也比去年要多的多,开心的时候人总是容易乱花钱的,这也导致了今天的德斯蒙德,商业看起来比以往更繁荣了十倍不止。 而当时,塔德王子所看见的便是如此,熙熙攘攘的人群,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人人面上都挂着笑容,商人小贩们沿街叫卖,而偶尔也会有人慷慨解囊,这个德斯蒙德都充满着一种乐观的,积极的气氛,任谁来看到这个城市的面貌,也不会怀疑这个城市有着光明的未来。 “看呐。”当时,塔德王子是这样对他的仆人说的:“德斯蒙德,这个地方从前是多么的破落,而在我堂弟的手里是这么的兴旺发达。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我真的想把我的堂弟用最高的礼节邀请到我的宫廷,让他当我的宫廷总管。” 就是这样,尽管德斯蒙德如今还远远的算不上富裕,甚至连温饱都算不上,但是在爱尔兰这个地方,却已经有了‘富裕’的名声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大多数的时候,‘富裕’与‘贫穷’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老天爷今年是否给脸而已,倘若老天爷心情好,风调雨顺粮食丰收,那么一个贫穷的地方瞬间跃升到富裕,也不是不可能。 之后就是狂欢了,因为不是秋收祭,所以没有用稻草做成的神明的大游行,但是除了这一项之外,吟游诗人,杂技团,还有能歌善舞到处流浪的吉普赛人,虽然是临时做的决定导致时间相当紧迫,但是小唐伯爵还是尽可能的,将这些‘民间艺术家’都给从附近的地方请了过来。 然后,在这一切艺术表演之后,终于到了小唐伯爵谋划已久,期待已久的时刻了! 阅兵开始! 小唐伯爵邀请塔德王子登上了临时搭建的高台,然后他们便看到: 一位位的骑士,以及他们的仆从,骑着大马从街道上走过,他们呵斥着将人流分开,最后露出一条足够宽阔的道路,可以让参加阅兵的队伍通过,然后他们就停了下来,等待着小唐伯爵的命令。 这个时候,普通的民众都已经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他们心中踹踹不安,有家室的男人们都紧紧的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抱在一起,在这个乱世当中,这是他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事——但是,但是今天狂欢节上的真正主角,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都还没有说话呢! “堂弟,这是怎么回事——” 塔德王子疑惑,并且气愤的问道,如果不是他的身边还有着自己的士兵的守护,小唐伯爵也没有要害他的意思,恐怕他就要以为这是老二的阴谋,和小唐伯爵串通好要取他性命了! “呵呵,堂哥不用担心,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礼物……”小唐伯爵微笑回答道:“这次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小弟害怕堂哥就此忘了我,于是思来想去,终于相出一个能让堂哥难忘的主意,请堂哥拭目以待就是。” “还有一刻钟,大人。”这时,一直站在小唐伯爵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说道。 “去准备吧。”小唐伯爵接着说。 “是的,大人。”奥尔科巴骑士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快步走下了高台,一路小跑着向街道的另一侧,被一个小丘阻挡了视界的检阅部队跑了过去。 然后,就是漫长的,却又短暂的等待了。 “全体都有——向前进,齐步走!” 随着奥尔科巴骑士的声音落下,整齐的,齐刷刷的,整齐划一的,踩着一个步点的一百名士兵排成了五行二十列的方阵,向着高台的方向齐步走来。 这些士兵统一装备着牛皮揉成的皮甲,布兜盔,以及崭新的,前边是铁头的超长枪,还有穿着带有条纹的棉布长裤与外套。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又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 他们走路的速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挺拔的身形也相同,同时手持长枪的姿势也一样。 “精锐,绝对是精锐!”塔德王子忍不住喊了出来——他的调门都走走样了。不过在这一刻,没有人责怪他的失礼,因为其他人也都被这支军队的样子给吓住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好像这样的军队,百人好似一人,这样的军队是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这一定是女巫,或者是魔女所变出来的,这样的军队应该是只有梦里面才能出现的,人间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军队? 但是,不管在怎么不相信,既然这支军队已经出现在了眼前,那么它就一定是已经存在了的。 “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塔德王子不得不这样自己对自己说:“这只是一百人而已,没错,只是一百人而已。其他的士兵不一定能像是它那么精锐,是的,即使是卖苹果的小贩也喜欢将个大没有虫眼的放在前面呢!一定是这个道理,一定。” 想到这里,塔德王子才松了口气,重新坐稳,又重新露出了符合身份的悠然自得的笑容。不过很快,他的笑容就僵硬了。 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在这一百人之后走过来的士兵们。 他们与第一队同样优秀,他们的队列一样整齐,速率一样不紧不慢。 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在塔德王子看来,这两个方队没有什么不同。 “真是……太棒了。”塔德王子忍不住,不由自主的张嘴说话,但是前半句“真是”说出来之后,他马上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与失言,马上就闭上嘴,在顿了两秒之后,才将“太棒了”的这下半句话说了出来。 一共三个方队,三百人,他们全部是一样的步伐,一样的频率,如果是一百人恍若一人已经可以说是神迹,那现在足足有三百人!三百人就和一个人没什么两样,这又要怎么说呢? 无法接受,无法理解。 大概就是这样的想法,就好像太过于超前的科技会被视为神迹,太过于超前的天才会被视为疯子,人们无法理解超出他们想象的事物,所以他们只能把这个东西往他们能够理解的地方去想。 “他们也许只是队列走的好而已——他们肯定只是队列走的好,如果德斯蒙德真的有一支这么精锐的军队,那他们早就征服整个公爵领了,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是籍籍无名?” 就是这样的,很轻易的,塔德王子就想到了这个地方,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好像是一个rpg游戏,初始人物的属性点都是固定的,你点了队列就没法再点战斗力,至少塔德王子,还有他的仆从们,都是这样想的。 毕竟,塔德王子和小唐伯爵不一样,小唐伯爵来到这个世界的时日还短,他还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充分了解旧时代步兵的战斗力——倘若这支军队有着和他的队列相符的,不,一半的实力,那么塔德王子便确信,他能够用这三百人打败敌人一千人,如果有一千人他便可以打败五千人,如果他有五千人,那么,塔德王子就认为,他就可以裂土称王,不,说不定他就能够直接征服英伦三岛,号称皇帝了! 所以,塔德王子准备实验一下,试验一下这支军队,到底有没有真正的战斗力。 “堂弟,没想到你这里还有这么精锐的军队,堂哥真为你高兴,不如让我们两家的军队相互比试一下,让堂哥好好看看他们的战斗力。” “好啊!”小唐伯爵立刻回答道,然后貌似很苦恼的说道:“堂哥你不知道,这支军队全是骄兵悍将,时常连我的话都不听,我怕会有误伤啊!” “堂弟你说哪里的话!”塔德王子故作不悦的说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骄兵悍将更好,骄兵悍将才有战斗力啊!” “那……好吧。”小唐伯爵装作很迟疑的答道:“那堂哥你稍等一下,我现在下去指挥去了。” 塔德王子点点头,答应了——中世纪很多时候便是如此,一个地区的贵族同时也是这个地区的最高军事指挥官,也就是说这些贵族虽然不学好,但是对于军权,他们还是抓的很紧的。 “命令,全体都有——立正!向后转!第三队,前十列出列!” 只听得一声‘磕踏’脚跺地声,一眨眼之间,所有的士兵如风般就转了过去,反应慢的眼睛都还没转过来,就看见面前的士兵猛然间就换了个方向了,简直怀疑是不是得了梦魇。 前十列,一列五人,便是一共五十人,塔德王子又是点了点头,对着他身边一位身高马大的骑士说了句话,便看到这位骑士转身离开,不一会就也带着五十人来了。 但是这五十人,和小唐伯爵的五十人比起来就可谓是天上地下了,首先,他们行走之间毫无章法,既没有阵型也没有配合,简直就是胡乱的走着,这样后排的士兵便不能尽情的攻击,因为有可能会伤到前面的友军,这样这支军队就没法输出最大火力。其次,他们一点纪律性都没有,不论是走路,还是行军之时,都没法做到寂静无声,全部都是骂骂咧咧的不堪入耳的语言——或许有些中二少年会觉得这样很帅,但是打仗不是打架,打仗是会流血会死人的,咬人的狗从来都不叫,会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群人全部都是老兵油子,老兵油子,也就是说他们全部都是老赖,见风使舵的东西,不管形势如何,是顺利还是失败,他们都是绝对不会出全力的。冲锋的时候他们在后,撤退的时候奋勇争先,说的就是他们了。 然而,尽管对手是这么的不堪,但是小唐伯爵也不敢大意,不堪那也是相对来说的,这些士兵能够活着当成老兵油子,也就是说这些士兵至少都是有着自己的本事的。 “命令——一二三列,平举枪林阵,四五六列,向上斜举,七**十列,枪不动!全体都有,听我口令,预备,齐步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 就是这样的,虽然非常的令人囧囧有神,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一二一的口号,堪称是治军一大神器,他本身的韵律便有着规范士兵的作用,即使偶有士兵走错了,也能马上恢复过来。 然后,慢慢的,小唐伯爵所指挥的超长枪兵方阵,就开始向着塔德王子的士兵走过去。而现在这个时候,双方的距离差不多有六十步远,于是塔德王子的指挥官选择了最有用的方式: “弓箭手,五十步抛射——” “预备,放!” 十名弓箭手出列,拔出身后的箭,对着天空便是一轮抛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在这个皮甲就可以算作战略物资的时代,弓箭可是真的要人命的! “四五六列!长枪阻隔弓箭!” 看见对方弓箭手射箭,小唐伯爵急忙这样喊道,而随着小唐伯爵的喊声,四五六列的超长枪兵便开始晃动手中的长枪,在空中画出一个又一个的……圆圈。 好吧不要笑,瑞士佣兵可以用历史证明,这样的方式确实是能有效防止弓箭对于超长枪方阵的杀伤力,由于弓箭是抛射,从半空中落下已经失去了准头,这样不停的晃动长枪,便可以用长枪拨开从天而降的弓箭,减少杀伤。 不过,这一次的弓箭明显有点少了,才不过十只,连一点轻伤都没有造成。 “弓箭手,三十步平射——” 眼下距离已经是越来越近,对方的指挥官当机立断,命令所有的弓箭手平射,平射,这可就没法再用超长枪拨开了吧? 但是,同样的,小唐伯爵也有所准备。 “第一列,丢长枪,换全身筝形盾,其余全体,继续前进!” 是的,既然知道行动缓慢,远程攻击能力薄弱是超长枪兵方阵的弱点,小唐伯爵又怎么可能不做准备?这一次采用的同样也是经过瑞士佣兵实战检验的方式,效果也是同样的出众: “铮铮铮——”弓箭穿透木盾的声音,然而也就到此为止了,穿过一层厚厚的木盾,弓箭已经失去了杀伤力,而长枪兵的身上还有着一件牛皮揉成的皮甲呢! “冲锋——!” 没办法,眼看着弓箭手不管用,对方的指挥官无奈,只能采用全体冲锋的方式,双方手底下见真章了! 当然,即使是冲锋,对方指挥官好歹也是个正常人,当然不会往正前方,六米长的超长枪的枪头冲锋,他们分成两股,分别的向着方阵的两翼冲锋,期盼着能够打破这个阵型。 “太天真了!”小唐伯爵冷笑,然后大声说道:“二三列注意!向左向右转!预备!向左向右——刺!” 虽然说这个向左向右,又向左又向右很容易的混乱,但是在棍棒的教导下,绝对没有士兵会再搞错了。而刺,这一个动作,每一个士兵每天更是要练好几百遍,几千遍,所以说,这一次的攻击,完美! 五个——或者八个,士兵躺在地上,他们有的当场就被刺中心脏死亡,有的却是被刺中了肠子,鲜血哗啦啦的往外淌,而他们自己却是在惨叫着不停。其他的士兵都已经惊呆了,无论塔德王子的指挥官再怎么喝骂,他们也不愿意再前进一步了。 而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们,他们则是根本就没有变化,他们依旧沉默寡言,冷漠的就好像是一块石头,一块玄冰,就好像是纯粹的机器,除了杀人之外,不,就连杀人,都没有任何的感情。 所以说,看到这一幕,塔德王子,还有他的指挥官,他的仆从,以及他的士兵们,他们,恐惧了。 ps:写的太爽了!五千字!!我要死!!! 第三十二章 告一段落 “命令——一列,持盾防护,二三四列,平举枪林阵,五六七列,长枪向天斜举,**十列,枪不动,全体都有,向前十步走!” “蹬蹬蹬——” 齐刷刷的脚步声,原本像玄冰一样冷漠的士兵猛然间就动了起来,然而这个动,也并没有让他们充满生气,正相反的,这个动,是机械式的动。 机械式的动,它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各位应该都见过,至少应该在电视里见过,就是那种富士康流水线一样的,永远都遵循着程序,冰冷,并且毫无生气。 所以说,塔德王子,以及他的指挥官,他的仆从,还有他的士兵,他们恐惧了。他们恐惧着眼前这支军队的实力,他们更恐惧的,却是眼前这支军队的纪律——即使是杀了人,见了血,这些士兵们也没有嚎叫,更没有欢呼,他们依旧是沉默,磐石一样的沉默,唯有鲜红的还染着血的枪头,在表达着他们的意志。 “快点结阵!你们这群猪猡!二排长列阵!弓手在后,快!” 当时,眼看着自己这边的士兵都快要被吓破胆,还有些胆气的原地站着不动,更多的却是在悄悄地挪着后退,一个人这样做或许不明显,但是大部分人都这样做,整个阵型都乱成一团了!塔德王子的指挥官连忙这样吼道。 好吧,虽然这些士兵十分恐惧,十分的不想和小唐伯爵的长枪兵对抗,但是在指挥官的喝骂声中,最重要的是他们的**oss塔德王子还在高台上看着,因此这些士兵最后还是勉强的,非常不情愿的,摆出了一个阵型。 这个阵型实际上是这样子的:他们按照兵种排成了两排,近战在前,远程在后。由于塔德王子的近战远比远程多,因此第一排的步兵阵列就显得过于宽大,中路就显得十分薄弱——然而这正是指挥官所追求的,一旦小唐伯爵选择直击中路,这时中路后撤,那么这过于宽大的两翼反而就会成为杀手锏,这时整个阵型就好像是一只鹤,两翼便是它的翅膀,头缩回去的同时,鹤的翅膀,却能让它的敌人感受到什么叫做痛苦! 不得不说,这个指挥官多少还是有点水准的,长枪兵列阵的弱点就在于行动缓慢,远程攻击能力不足。后面的一个远程攻击能力暂且不说,行动缓慢,也就意味着变阵十分困难,也就意味着像现在这样前进的时候,长枪兵列阵的两翼,是十分脆弱的,倘若这个时候敌人有一队骑兵,只需要从斜面里插进来,整个阵型就崩溃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长枪兵身边一定要有骑兵守护两翼,同样也是几百年后,在机动力强大的龙骑兵崛起之后,长枪兵迅速被淘汰的原因。 不过这些都只是后话,如今塔德王子的手中,既没有一队骑兵,也没有短筒火枪,当然更不可能会有龙骑兵,因此这个指挥官的思想或许是好的,但仍然还是—— “太天真!” 小唐伯爵冷笑,然后说到:“命令——全体都有,变阵!矩形尾巴阵!一列后撤,其余前进!二十次心跳时间!动作快!” 矩形尾巴阵…… 好吧,不要嘲笑小唐伯爵的取名天赋,因为这个名字它是真的不好取。但是一个东西的好不好从来不是看它的名字,而是看它的质量的! “哈——” 所有的士兵一齐大吼,立刻就开始了变阵,一列的五个士兵向后转,跑步到最后,然后二三四列的士兵向前,重新组成一列,然后是五六七列的士兵,**十列的士兵,就是这样,整个阵型瞬间就从一个长矩形变成了一个宽矩形! 因为是五十人的队伍,所以这个阵型实在算不上完整,每一列的横排有十五人,一共有三列,也就是宽三人,这样组成的一个矩形,再加上最后的原第一列,矩形尾巴阵,这个名字也挺形象的嘛~ 这便是小唐伯爵的对策,虽然对付宽大战线的方法有许多种,但是小唐伯爵偏偏就选择了其中最硬扛,最决然的一种,就是要正面肛!不服不要玩! 同样的,这样的阵型使得对方塔德王子的指挥官的想法完全都落空了,十五人的阵线已经不比对方的小了,并且小唐伯爵的长枪兵拿的都是六米的超长枪,这样的长枪阵型,要对面怎么样才能正面肛?直接拿脸撞枪?那不是找死吗! 因此塔德王子的士兵只能后退,而且是全面的后退,并不能像指挥官想的一样,像鹤一样华丽的张开双翼,而是像只秃尾巴鸡一样,只能夹着尾巴逃跑,而逃跑,和溃败只有一线之遥! 因此这次的‘相互比试’,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再继续下去那就是歼灭战,消灭战了,那就真的是和塔德王子结下死仇了,而小唐伯爵想的也只是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看看,所以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但是,在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插曲。 原第一列,也就是拿盾的那一列,既然战斗已经结束了,那么这一列也就可以把盾放下来,但是,在放下盾的时候,一声轻微的‘嗤嗤’声,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一个士兵的身上。 即便是有着木盾和皮甲的阻挡,有时候,弓箭的杀伤也是没法避免的,因此有一个士兵便是被弓箭穿透了皮甲,箭只直接插到了他的肉里。然而这个士兵,他面无表情的,直接就把箭拔了下来。 或许是我说的不清楚,这个士兵,他直接将箭从肉里面拔了出来! 从肉里面拔了出来! 这该有多么痛!然而这个士兵,他仍然是面无表情,他周围的士兵也是一样的面无表情,就好像这是一件多么平常,多么不值得夸耀的事情。而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的塔德王子,他已经是无语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的,他从心里面,再也不想和这样的一支军队交战了。 但是,说实话,小唐伯爵其实也是无语了,这群士兵,怎么说呢,都快被他练傻了,一开始他们也都还是比较正常的,苦也会叫,痛也会哭。但是等到后来训练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苦,越来越痛的时候,这群士兵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叫怎么哭了。一直到了现在,一旦进入了战斗状态,这些家伙们就好像屏蔽了痛一样,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当然,等会回到营地,这个耍酷的士兵就要痛的哭爹喊娘了。 其实,士兵做到了这个地步,他们便可以换一个名字,他们就是等于到了一个步兵的顶峰,那就是狂战士! 狂战士,尤其是维京的狂战士。在斯堪的纳维亚,整个欧洲最为严寒的地方。在那里,怒火是唯一一种能让冻僵的骨头变暖的火焰,血液是唯一一种能够自由流动的液体,这个苦寒的地方孕育了整个欧罗巴最坚韧并且最残忍的战士,而狂战士,则是一切战士的顶峰! 只为追求鲜血与荣耀而生,为战争的怒吼与钢铁的交鸣而活,这就是狂战士! 不过,呃,小唐伯爵的士兵还做不到这个地步,就算我说的再怎么夸张,也掩盖不了这些士兵原本只是一群农奴的事实。所以说,这些其实也都只是严格的训练加上苛刻的纪律所带来的副产品,和维京人那种真正嗜血的大家伙是没法比的。 不过这些事情,塔德王子是不知道的,所以他也只能看着这些士兵望而兴叹,最终只能无奈叹息。 叹息,塔德王子甚至连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 既然如此,两个最尊贵的人都没有再看下去的心情,还死了人,狂欢节也就开不下去了,所有的人也就各回各家,自找安慰去了。 ps:昨天一下子更了八千字,今天一点灵感都没有…… ps2:求票,安慰我受伤的大脑,祭奠我死去的脑细胞。 第三十三章 解放生产力 第二天,塔德王子一大早就是失魂落魄的走了。 来的时候一共有五十一个人,回去的时候只剩下了四十四个。 死了六个,其中有四个是当场死亡的,没有任何痛苦,还有两个挣扎着哀嚎了一夜之后,终于上帝发了慈悲,将他们迎接到了天堂。 是,并不可怕,但哀嚎着死,即使最最勇敢的战士,也不愿意接受。这使得塔德王子的士兵士气降到了极点,也使得塔德王子再无颜面对小唐伯爵,同时使他对手下军队的控制力下降——这些老兵油子,他们欺软怕硬,不敢抱怨磐石一样的长枪兵,更不敢抱怨长枪兵的统帅小唐伯爵,就只能把所有的怒火全部放到塔德王子身上了。 塔德王子自然是意识了这一点,从士兵们看他的眼神便能看出来:从前他们看他是憧憬的,充满着敬畏的,憧憬他的身份,敬畏他的地位,而如今便是只剩下仇恨了,但是塔德王子却是无计可施。 军心,士气,还有士兵对长官的信任,这些东西都是打出来的,越是打胜仗,士兵的士气也就越高,他们对长官也就越尊敬,就好像小唐伯爵一样,从前士兵们听从小唐伯爵的命令只是因为他的身份和严格的训练,如今士兵们便是充满崇拜了,即使是有朝一天,小唐伯爵失去了他的身份,这些士兵也仍然会跟随他直到天荒地老。 但是,就现在来说,小唐伯爵的关注点并不在这里。 因为他现在要忙的事多着呢! 塔德王子这一来,小唐伯爵就至少有半个月没有在城镇和乡下视察,也不知道卫生状况到底怎么样了。还有他的学生们的教导工作,这也是半个月都没有教了,这些学生也都是些初学者,半个月没练说不定都忘完了。还有三叶草的种植情况,一旦这些移植来的三叶草出现了什么水土不服的状况,除了小唐伯爵也是没人能解…… 这样一算,事情简直就多到没法睡觉,一天要拿25个小时来工作了! 但是即便肩膀上的重任已经是如此的辛苦,仍然有一件事,是小唐伯爵不得不做的,那就是解放生产力。 德斯蒙德伯爵领有着将近五万的人民,其中一半是自由民,并不需要为领主服劳役,另外一半是农奴,这一半的农奴,每星期要为领主免费义务劳动三天。 这是十分沉重的义务,然而小唐伯爵觉得,领主也很难从这上面取得了什么好处。 领主占有德斯蒙德三分之一的耕地为自营地,成为领主的私人庄园,由农奴们义务耕种。然而这三分之一的耕地,在领主占有时,备有足够的牲口和工具的情况下,要靠额外的严厉的监工,才能勉强赶得上领地的平均水平。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农奴们的工作是免费的话,经营这些土地其实是赔钱的。 究其根本,是因为农奴们没有积极性。 没有积极性。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因为这些农奴耕种的不是自己的土地,从这些土地里长出来的粮食他们也没法分享一分,不论是荒年还是富年永远都会饿着肚子,最重要的是,他们永远都没有摆脱这个悲哀的宿命的希望。 因此这些农奴们便不愿意工作,反正生也不是自己的,死也不是自己的,就连生下了孩子,孩子也不是自己的,这些都是属于他们的主人,也就是小唐伯爵的。 但是小唐伯爵并没有什么办法。 生产力的三要素在于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分别对应的便是人,工具,以及产品。 其中人是最活跃的,但是我们等下再说,先谈谈工具以及产品。工具,在这个铁都是稀缺物资的时代,非要把木犁换成铁犁,不仅不会被理解,反而还会被嘲笑是傻瓜和败家子——这一点,在一开始挖沟渠的时候就已经被证明过了。至于说学习其他穿越者大炼钢铁,小唐伯爵至今还没有在德斯蒙德附近找到铁矿,只能暂时放下。 产品,除了大麦小麦燕麦外,小唐伯爵还就真的找不到可以种的粮食作物了!现在这个时候玉米土豆这些神器都还远在阿兹特克人的手里面发霉,而东方的水稻更是不适合种植在爱尔兰这片湿冷的土地。而至于肥料,小唐伯爵更是已经是竭尽全力,努力的让所有人都能接受人粪的存在了。 所以,剩下的也就是人了,但偏偏是这个人,它才真的是最难办的。 一般来说,按照教科书上的说法,只需要土改,以及解放农奴就行了。 但是这简直就是在自杀! 土改,哼,土改,说的轻松,但是这就是在得罪全天下的所有既得利益者,就是在造全天下所有权贵的反!当初****得了天下,兵锋正盛,就是这样,强制推行土改的时候,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直杀的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就是这样,当初的土改也说不上是多么完整彻底呢! 而国名党,它就更是不堪了,你以为它不想土改吗?但是它就是推行不下去!就和建国大业里面老蒋说的一样,反腐反腐,反,要亡党,不反,要亡国。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把持国政,他们本来就是全中国最大的地主,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你要他们自己造自己的反,怎么可能?! 既没有决心,又没有魄力,难怪老蒋丢了天下。后来歼敌一亿虎踞台湾,趁着其他人都还立足未稳,老蒋立刻就进行了土改,足足将几万人都投入了大牢,这土改才算是进行下去。 而小唐伯爵,他可没那个能力和信心,能和上面的两位媲美,太祖就不说了,两千年一出的绝世人物,就算是老蒋,那也是当了十多年大总统,曾经差点掌管整个中国的人,和这两位比,那可真的就是捧杀他了。 但是既然连这两位都不能做到,其中一位更是不惜晚年犯下错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即使是这样,也敌不过中国三千年的门阀制度。与此相比,虽然小唐伯爵所面对的仅仅只是传承了五百年的贵族体制,但是奈何小唐伯爵也不是上面两位大才啊! 所以土改这条红线,只要小唐伯爵没觉得自己活的太久想自杀,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去碰的。 至于说解放农奴,这个倒是有点搞头,但是奈何,小唐伯爵没有那么多的土地给农奴分啊! 解放农奴——农奴没有土地——农奴饿肚子——农奴卖身——农奴还是农奴。 就是这样一个循环,只要农奴没有土地,最后一定就是会变成这个样子,而在这个变化的途中,由于饿肚子死去的农奴,卖身遭到虐待死去的农奴,也不知道要有多少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们继续给小唐伯爵当农奴呢! 所以小唐伯爵一拍脑袋,灵感出现了。 某个混乱时期的某个坑属下的君主发明的方法:屯田制。 没错,这个坑属下的君主就是曹操。 为什么说曹操坑属下呢? 因为曹操的爱好有点古怪,曹操好人妻…… 于是典韦就被坑死了…… 但是屯田制,这个方法的好坏却是绝对和曹操的人品道德没关系的,也是绝对不和曹操好熟女挂钩的,三国时期魏国之所以能够压倒蜀吴,这屯田制,便是最大的功臣,没有之一。 打仗,就是打后勤。 诸葛亮七出祁山无功而返,刨除掉演义中刘禅无能嫉妒的形象,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司马懿守得太坚固,诸葛亮没有粮食打不下去了嘛! 于是小唐伯爵再一拍脑袋,就决定是你了,屯田兽,上吧! 但是这屯田,同样也分为军屯和民屯,不过这个没必要考虑,因为不管是军屯还是民屯,起到的效果并不能差的太远。 不过另外一项,也就是收税的一项,却是值得好好探讨探讨了。 这税,是不可能不收的,但是收的少了,小唐伯爵自己就没收入了,太吃亏,收的多了,那和之前没解放农奴的时候又有什么区别? 因此最后的决定还是学习曹操的,毕竟古人都说了,要多向他们学习吗。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而对于小唐伯爵的农奴来说,官六私四!官私对分!我的上帝!即使是外面那些自由民,他们交的税都还没有这么少呢! 不过,一开始的时候,这个方法只不过是在一个偏僻的几乎被人遗忘的小庄园里面试点罢了。 第三十四章 土地整理 之所以选择一个偏僻的几乎被人遗忘的庄园,主要是两个原因。 第一,小唐伯爵没那么多人力。 这个很好理解,包产到户,承包责任制,这种‘先进’的想法在如今这个年代也就只有小唐伯爵脑袋里面有这个东西,也就只有小唐伯爵可以展开并且推广。但是推广,这就不是说只有小唐伯爵就行的,它需要一大堆的基层,一大堆有知识,做事公正的基层去引导,去监管。 没有知识,要怎么确定每个农奴领到的土地大致相等?如果处事不公正,有一片庄稼地,这块地好,那块地差,大家都想要好的,又要怎么办? 但是就目前来说,能够接受小唐伯爵思想的,能够帮助他干这种‘违背天理’的事的,也就只有他的六十个学生——不对,是十八个男生,至于女生,除非小唐伯爵能真正的解放女性,否则那四十八个女学生,能够在小唐伯爵的城堡里教书,就是这辈子成就的极限了。 至于第二,那就是小唐伯爵并不想让其他人,包括他的骑士们,知道这件事。 实行屯田制之后,粮食的增产就是一定的,但是如今这个年代外面全是些秃鹫与鬣狗。你想想看,仅仅是穆尔奇德大公,他每年就要来打两次秋风,夏天一次秋收之后还有一次,平时都已经这么无耻了,那要是今年秋收丰收之后,这大公还不直接撕破脸来抢? 到时候,只希望小唐伯爵的三百长枪兵给塔德王子的威慑有用吧。 然后是骑士,对于骑士,小唐伯爵真的是又爱又恨。毋庸置疑的,骑士,是这个年代最为强大的力量,全副武装的骑士冲锋就好像满载五十吨的大卡车轰隆隆的撞过来,敌人还没接战胆气就已经丧了一半。 但是,骑士虽然是一把尖刀,反过来却十分容易伤到自己。狂暴的脾气以及嗜血的天性,使得鲜血,杀戮,还有阴谋成为这些骑士的日常——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实之中的亚瑟王,不就是被‘完美骑士’兰斯洛特先是勾引老婆然后背叛了吗? 兰斯洛特可是‘完美骑士’呢! 说实在的,这种人渣都能被叫做完美骑士,你就可以想象骑士到底都是些什么人了! 所以如果可能,小唐伯爵希望他能够自己培养一批,类似于几百年后的东欧轻骑兵的,用军功和勋章团结起来的骑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群在自家村庄里面拥有着极大自主权的无冕之王。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人可不是机器,培养一个合格的骑士至少要十年的时间,即使是一个骑兵也要两三年,嗯,眼下,还是先来做正事吧。 小唐伯爵不无泄气的想到。 屯田,土地承包制,最重要的就是土地的分配。 公正的土地分派,才能让农奴知道领主的决心,明白这不是领主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有了这个结果,农奴就能安安心心的在地里面种地,而不用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土地就会被收走。 这个时候,就该小唐伯爵的学生们上场了。 这些学生,他们每个人都领了一套测量工具——一根差不多六米长的长木棍,这是之前做超长枪的时候失败留下的残次品,如今正好废物利用了。 学生们的任务,就是测量,每个学生都要测量五块地,每块地都要有三十英亩大,其中二十亩用来种地,五亩用来种三叶草,还有五亩则留作农奴自用,他们想怎么做都行——只要交税。 在这些学生测量之后,小唐伯爵就会亲自到地里面去视察,确保这些地能够分的大致相等。这也同样是男学生的一次考试,小唐伯爵验收通过的就算是考试过关,没通过的,抱歉了您呐,今后一个星期的午饭就只有黑面包了。 至于说女学生的考试,小唐伯爵就把城堡里面的仆人还有杂役都聚集起来,让女学生一人带一个教书,只要十五天里面他们能够读听写出五百个字,那就算是及格了。 但是另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男学生们,他们测量土地的时候,都是按照小唐伯爵的要求,把地测量的四四方方的,让人一看就赏心悦目,和一般农奴那种歪歪曲曲的长条形是完全不同的。 这当然不是小唐伯爵强迫症犯了,而是这确实有其道理:人类本身就是最现实的动物,例如说飞机,让人第一眼一看就觉得好看,就漂亮的飞机,它的气动性一定就差不了。因为人是见过鸟的,鸟的气动性是最符合自然规律的,人见到飞机就会和鸟比,自然是越像鸟的越漂亮。 而正方形耕地,比长条形更好看,也在于此。 在中世纪欧洲,在敞地制下,一个农民的耕地分布在许多地方,这些狭长的条地每块大约半英亩到一英亩大。一块与另一块之间由一排排的石头或未耕的草埂分开。每一农民所分配到的耕地,可能有好几片狭长的土地。这几片土地往往分散在村落各处而非连成一片?,事实上,这就是“敞地制”最明显的特征?。 由于耕地窄而小,耕地之间的田埂又密,很不利于灌溉及排水,而且耕作方式只能顺犁顺耙,不能横犁横耙。因此,耕种时常有互相践踏的纠纷发生,于是乎既浪费时间又浪费劳动力,以至于影响土地的生产率。 至于说改良,同样由于耕地的窄而细,任何一个改良无疑都会影响邻居家的土地,进而影响邻居家的收成。因此,一旦这种敞地制大规模实行,小唐伯爵再想改正就十分困难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小唐伯爵就规划的好好的,省的以后再麻烦。 因此小唐伯爵就选正方形的,正方形最大的有点就是不麻烦。 无论是耕地的时候,还是灌溉的时候,亦或是日后挖沟渠再行改良的时候,由于几何上的优越性,正方形的耕地都是十分方便的,并且因为一个农户他所有的土地都连在了一起,这样无论是春耕还是秋收,他都无需再在地里来回奔波,这样省下来的时间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春耕秋收,就是在和老天爷抢时间。即使是现代国家,在有着化肥和大规模联合收割机械的情况下,政府也要天天强调:“打好春耕种植战,备战秋收收割战。” 地划好之后,便是要分了。 分地,小唐伯爵便采取的是最公正,几乎无法作弊的抓阄。 因为这些地,眼下虽然他们还只是荒地,要先开荒才能耕种,但是一块地的肥沃程度,有时候仅仅是看那些杂草野树长的好不好,就能分辨的出来,而人心里面的**,总是会要好的,要好的,要更好的。 在这样的**下,即使是小唐伯爵,也想不到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所以不如干脆就这样吧,抓阄,在上帝的指引下,各安天命,抓到什么是什么,谁都不许抱怨。 整个庄园一共有九十名农奴——这就是九十户家庭,将近五百人了。在小唐伯爵的监视下当场抓了阄,然后当场拆开,又在一旁帮忙的学生帮助下识了数,明白了自己的田地在哪。 最后,就是签合约了。 合约一共有五项,它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天上的父以及圣子圣母圣灵的注视下,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德斯蒙德伯爵与诸位农奴签订以下协议 一,土地本归唐切斯特伯爵所有,农奴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 二,唐切斯特伯爵以合约的形式将土地租给农奴,因此农奴应当在每年秋收之后缴税。前两年,应交田中所有收成的三成,第三年四成,第四年及以后则变为五成,若有农奴租用唐切斯特伯爵的工具以及耕牛,则税收应多加一成。 三,本合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在合约有效期中,唐切斯特伯爵保证农奴们可以安心种地,不受战乱困扰,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收回任何农奴的土地。 四,二十年之后,如果农奴仍然想种植这块土地,那么他应当缴纳价值第二十年田中所有收成价值两倍的财物作为租金,以取得田地的使用权。 五,本合约最终解释权归唐切斯特伯爵所有。 就是这样的五条合约,第一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第二条第三条分别是是农奴和伯爵的义务,第四条是未来的规划,第五条,说实话,小唐伯爵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不过为了防止万一还是加上了。 所有这些规矩,全部都说明了三遍,在签订之前,又叫每个人再重复一遍,才签订。 这样做,是考虑到他们都是没有文化的人,有些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 但是幸好,对于土地,这一人世间最宝贵的财富,这些农奴就没有不明白的。 于是所有人,便在圣父像以及菲利普教士面前起了誓,又发了愿,这才郑重其事的,一个接一个的走上来,在羊皮纸上签字画押。 于是这一份合约,后世称为‘农奴得地条约’,又叫做‘解放农奴宣言’,就在现在,签订了。 对于这一份条约对未来,对后世将会造成的影响,小唐伯爵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反正他也活不到那个时候,他死以后,哪管洪水滔天。他现在满眼只能看见兴高采烈生产热情极度高涨,扛着锄头便要去熬夜彻夜开荒的农奴,这便是生产力大解放的开端了! 第三十五章 开荒 夏天,是热情洋溢的季节。 说到夏天,我们就会想起冰激凌,西瓜,短裙,美腿,泳衣,雪白的肌肤,大街小巷的美女,当然,也不能忘了高高挂在天空中散发着光和热的太阳公公。 然而,在爱尔兰,这些东西好像都不存在。 在爱尔兰,即使是夏季的最高气温也不会超过25c,因此在爱尔兰的夏天,出门时候套上一件外套,并不是很稀奇的事情。 但是在今年这个夏天,农奴们再也不能感觉到夏天的凉爽,正相反,他们的汗水从额头流到****的上身,又在太阳的照耀下干了,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汗水不住的流下,最后竟然在身上结成了洁白的盐粒,然而,即使是这么辛苦,农奴们仍然是笑着的。 他们是笑着的。 “咔哧——” 锄头费力的挥下,已经连续锄地三个小时的小奥德加累的气喘吁吁,不得不倚靠着锄头的把柄稍微休息一下,但是当他在休息的闲暇抬头四望时,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副景象:在这一片广阔的未加开耕的土地上,他的父亲,‘幸运’的老奥德加,如今已经三十多岁——这这个农民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八岁的时代,他已经算得上高寿了。 老奥德加佝偻着身子,常年的劳作以及见到贵族就习惯性哈腰的习惯,使他的身子再也立不起来。但是老奥德加并不服‘老’,即使是他现在看起来已经和六十岁的老人没什么区别,但是他干的活可一点都不比年轻力壮的小奥德加少,而且他看起来还能干下去,一点都不显得累。 在奥德加的旁边是他的妻子,一个五大三粗,腰围和胸围差不多粗的老婆子,并不能让人生出好感。然而尽管这个老婆子并不好看,但是她在小奥德加心中仍然是无法取代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她是小奥德加的母亲,更是因为她为小奥德加做出的奉献——那宽阔的腰围,并不是因为她的生活有多么优渥,而是因为她常年吃草根树皮涨的。 而她之所以常年吃草根树皮,只是为了给正在长身体的小奥德加省下一口面包。 在小奥德加的身后,则是他只有五岁的弟弟,这个孩子手里面抱着瓦罐,就好像是抱着世界上最为珍贵的宝物,瓦罐里装的是即使是豁出生命都要保护的种子。 和正常的孩子比起来,小奥德加的弟弟的发育就是严重不良,干枯的双手,以及瘦到皮包骨的皮肤,都能看出来生活的苦难所留下的痕迹。但是这个孩子,这个只有五岁的孩子,他从来不淘气,他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这并不是因为他是天才,只是生活的苦难,硬生生的将一个原本应该天真烂漫的孩子,逼成了这副模样。 除此之外,小奥德加还有一个姐姐,不过已经嫁给了同庄园的另外一个农奴,如今也在田里面忙活。 这便是一个典型的农奴之家,一家五口人,或许更多,两到三个儿子,还有几个女儿,永远的都在饥荒的生命线上挣扎,每夜睡觉的时候都会与死神擦肩而过,能活上一天便算一天,并且永远都看不到希望。 但是如今,在这黑暗到几乎让人无法呼吸,阴森到令人窒息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道曙光。 那就是土地。 土地土地土地土地土地 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永远也不知道土地的珍贵,那是可以长出粮食,可以养活一家人,可以不再让母亲含着泪掐死孩子的土地! 一块土地,在这个年代,值得任何一个农奴拿出他的一切去追求。 当初小唐伯爵提出要收一些孩子作为学生,老奥德加是第一个送出小奥德加的,这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先知先觉,而是因为小唐伯爵承诺,当小奥德加毕业之后,他便可以成为受人尊敬的自由人,并且可以得到一块土地。 而现在,小唐伯爵又提出了‘包产到户’的这个概念,老奥德加又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而他的赌博最终得到了优厚的回报——整整三十亩的,肥沃的,正待耕种的处女地! 当时,老奥德加画了押,当场就向小唐伯爵借了铁质的锄头和镰刀,彻夜的都要去地里面开荒——因为小唐伯爵的合约里考虑到农民要开荒,第一年的算法是从明年才开始,所以说,虽然现在春耕时节已经过去了,但抓紧时间赶一赶,却是还能勉强赶得上秋小麦的末班车,而这一季的粮食收成,全是属于自己的! 虽然老奥德加从来没学过算数,更不知道什么叫做数学,但是天生的直感,立刻就让他发现了这个漏洞,并且加以利用。 不过,尽管老奥德加的积极性这么高,思想觉悟这么诚恳,小唐伯爵还是拦住了老奥德加,郑重其事的告诉他:“绝对不可以在夜里开荒,更不能一个人偷偷的夜里跑出去干活,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这当然不是小唐伯爵犯傻,而是因为在现在这个年代,荒地,尤其是丛林或者森林,对人类的态度可远远算不上是友好。 结伴狩猎的野狼,狡猾的鬣狗,以及暗中隐藏着的蛇和毒蝎,每一样每一件,都可以堪称是人类的大敌——特别是野狼和鬣狗,在这个处处战乱到处都是死尸的年代,尝过了人肉的鲜美的它们,无时无刻的不想着在品尝一次美味。 小唐伯爵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签订了合约的农奴,在开荒的时候就死上一半,那样也太不合算了!你就是死,也要给我创造了最大价值,贡献出足够的赋税才能死啊! 因此,小唐伯爵就做了规定,每天的开荒,只准许在太阳升起之后开始,而且必须在太阳落下之前结束,同时,小唐伯爵还把他手下刚刚震慑了塔德王子一把的超长枪兵派了出来,让他们在这一片来回巡逻,防止出现任何不开眼的动物。 开荒的第一天,一把大火熊熊燃烧。 这把火烧的主要是杂草和枯枝,这些杂草和枯枝是最烦人的,更甚于到处乱长的树木,因为树木你还可以砍,但是这杂草枯枝,你就只能靠人力一点点的拔了。 大火足足烧了两天,也就是第三天才停下来。火灭之后的第一件事,小唐伯爵就是让人去收集那些野草和枯枝燃烧之后留下的白色粉末,也就是草木灰——只要稍微加水拌和,这就是上等的肥料,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 之后便是砍树,由于树都差不多已经烧焦了,并不需要耗多少力气就能砍倒,这一点倒是好办得多。这些被砍下来的树木同样也没有浪费,小唐伯爵让人把它们暂时的存放起来,这些树木里面已经没有了水分,用来做纸刚刚好,再说了,就算是不能用来制纸,拿来劈了当柴火用也是好的啊! 等到把高于地平线上的东西都清理干净,剩下的就是最顽固,也是最累的时候,该翻地了。 因为之前这片荒地里面长得都是树,树根深深地扎种在地下,就好像一只手将周围的土全部握住,不仅让翻地变的困难,而且也使得土地的质地变的十分紧密,锄地十分累人。 但是这个地,它是不得不翻的。 种庄稼,就是要种种子,种子要发芽才能长成庄家,而种子要发芽,就必须要呼吸,种子如果没有足够的空气,结果就是会像人一样憋死在土地里面,因此翻地,不仅是让耕种变的容易,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减少投入增加收成。 这个方面,小唐伯爵并没有什么办法,我们前面说过,小唐伯爵穿越之前还是个五谷不分的工科狗,他能够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就已经是出乎意料了,至于农业方面的东西,我们还是不要指望他太多比较好。 因此,翻地的工作,便只能指望这些农奴亲自动手来完成了。也就因此,才出现了上面小奥德加全家出动,一齐耕地的事情。 辛勤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没有感觉到的,太阳就已经开始落下余晖,巡逻归来的长枪兵挨家挨户的通知农奴们要立刻赶回去,不要夜晚在野外逗留,小奥德加一家也就随着人流,回到了自己的家。 ps:今天状态很不好,上了一天的课,头晕晕的,又有些感冒,希望过两天能够恢复到正常水准…… 第三十六章 一家人 太阳快要下山了,夜晚的荒地并不欢迎人类,猛兽野禽即将出没,老奥德加一家便随着人流,一齐回到了庄园中他们的家。 家,是一个温暖的地方,是游子的港湾,是旅人的归途,但是对于小奥德加来说,家,却是一个狭窄,肮脏,并且令人窒息的地方。 三十平米的茅草屋,既不能挡风也不能遮雨——三十平米的空间要住四个人,这本来就已经足够狭窄,然而这三十平米它还不仅仅要住四个人,它还要养鸡,它还要养鸭,它还是牛圈,它还是猪圈…… 对于一个农奴家庭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在家里面养猪养鸭,同样是为了能够活下去——但是尽管他们将这些鸡鸭猪牛养大,这些鸡鸭猪牛同样是属于领主的,不过每上交一只畜生,农奴就能从总管那里得到一些微薄的报酬——不要想着偷偷吃掉两个,每一户农奴家里的牲口总管那里都有记录,即使是病死老死了也要把尸体交上去,总管的火眼金睛,绝对不会漏过任何一个偷奸耍滑的农奴。 至于肮脏,从前小奥德加还没有这种想法,但是自从他在小唐伯爵那里上课之后,自从他分到了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干净宽阔的木屋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忍受满地都是屎尿,踩一脚就牛粪四溅的地方了。 而且令人窒息,小奥德加至今仍然清楚的记得,曾经有一年田地歉收,领主的士兵粗暴的抢走家里面所有的口粮和牲口,一家人整整两天两夜没吃上一口饭,只靠着草皮和树叶活着。最后老奥德加冒着生命危险,从森林里偷猎了两只兔子拿到市场上去,找了一个黑商换了几块最低劣的面包,一家人每天一个人只吃一口,死死熬了半个月,最后领主看农奴饿死的多了,才发了慈悲放了粮食,最终全家人才活了下来。 (按照中世纪的法律,领地内的森林,河流,以及一切无主之物都属于领主所有,偷猎兔子一只刺瞎双眼,两只直接吊死) 这些黑暗的记忆,原本小奥德加以为自己都已经不会再回忆起来了,但现在一踏入这个曾经带给他无尽绝望的家,这些记忆就不由自主的翻滚出来,让他泪流满面。 不过,他这次回来,再也不会让父亲母亲,还有他的弟弟吃苦了——他从小唐伯爵那里带了礼物回来。 “爸,妈,这是我从领主那里带回来的东西,你们赶紧吃吧。” 小奥德加偷偷的抹掉眼泪,幸好现在太阳已经下山,农奴们也不敢在家里面生火,这家可是茅草做的,一不小心就会点着的,也因此,才没人发现他的异状。 “还有弟弟,来吧,利奥夫,我带的足够了,每一个人都有份的。” 小奥德加微笑着向他的小弟招手,然后从身后他的包裹中拿出了一个包装的最严实的布袋,一打开,浓郁的肉香就四散开来。 但是他的家人们的反应,小奥德加的母亲不仅没有感到欢喜,反而是瞬间脸上就布满了惊恐,而他的父亲,老奥德加三步作两步的就冲到了茅草屋门口,又往门口四处张望了几眼,然后死死的关住了木门。只有他的弟弟,利奥夫里克的反应还算正常,他正在吞咽着口水,但是他同样没有冲上来。 “怎么了爸妈?你们怎么不吃啊?” 小奥德加已经楞住了,这和他的想象不一样啊,在他的想象中,现在应该是一家人欢声笑语,共度良宵的时刻,怎么每个人都是这么的紧张,就好像看见了什么令他们惊恐万分的事情一样。 “你还说怎么了!”老奥德加转过身来,他的脸上同样布满了惊恐,慌张,更多的还有深深的忧虑:“我问你,你是从哪里偷猎来的这些东西?又没有同伙?有人发现没有?” “父亲,我没有……” “好好听我说话!”老奥德加压低声音,低沉的说道:“有没有人发现你偷猎?你有没有告诉别人这件事?”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呦,你跑出去偷猎,万一被发现了让我们全家人怎么活……” “妇人家别乱说话!”老奥德加凶暴的打断了小奥德加母亲的话:“让我先说,我说完了你也不准插嘴!”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知道好好学习!我把你送到伯爵大人那里去,只要你毕业了,你就是自由人了,再也不会像我一样,一辈子都只是一个农奴。还有你的弟弟,利奥夫,我本来想着等你成为自由人之后,再让你向伯爵大人求求情,免去你弟弟的农奴身份,你现在却跑去偷猎!唉,这一下子全毁了!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有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爸!”小奥德加看着老奥德加紧张不安喋喋不休,却插不上嘴,不由得苦笑不得,他总算知道他全家人都慌乱的原因了,这是代沟的问题。他,小奥德加,自从在小唐伯爵那里学习之后,已经习惯了一天三顿,每顿有肉有菜的生活,还不仅仅如此,他还学到了最宝贵的知识,他每天和伯爵朝夕相处,他和那群骑士也不再是陌生人,因此他的见识也不是他的父亲可以比的。 就像现在,让他父亲惊恐万分的偷猎,如果小奥德加真的干了这种事,小唐伯爵知道了也只会哈哈一笑,当做是孩子的淘气不会当回事。要是骑士知道了,说不定还会邀请他一起去打猎呢! “爸!这是伯爵大人送给我的东西!这是伯爵大人让我带给你们的!” “到底有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如果没有人,我现在就把这肉埋掉,神不知鬼不觉,一切都还可以挽回……等等,你说什么?!伯爵送的?!” 老奥德加还在滔滔不绝,这不能怪他,这是一个受压迫了一辈子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了希望,希望又差一点破碎的痛苦,老奥德加现在喋喋不休,只不过是减轻痛苦的一种方式而已——但是,立刻,老奥德加就好像是被捏住了嗓子的鸭子,张大了嘴巴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不要骗我!我告诉你,我,老奥德加,今年已经三十五了,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任何一个伯爵会给一个农奴送东西呢!” “爸!”小奥德加再次哭笑不得,他深刻的感觉到他的他的父亲,身份已经差到几乎无法沟通了,只能拿出证据来:“爸,我在第一次考试中得了第一名,作为奖励,伯爵答应了我的一个条件,这是伯爵写给我的获奖证书,还有伯爵给你的信,你看看。” 说着,小奥德加拿出了两张洁白的,无暇的……纸。这是小唐伯爵的造纸术第二次改良之后的产品,终于能够用来写字而不是只能擦屁屁了。 老奥德加也不是个没见识的人,尽管他现在比他的儿子,小奥德加差远了。但是他要是真没见识没胆量,老奥德加敢跑到森林里去偷猎?但是老奥德加敢发誓,就算是把他这一生,见过的所有白色的东西都加起来,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比羊毛还要白,这么完美的纸。 因此看到这白纸的一瞬间,老奥德加就相信了大半,只有伯爵,也就只有伯爵这样的贵人,才能拿出这样无暇的纸了吧。 不得不说,老奥德加说对了一半,现在的确是只有伯爵才能拿出这样的纸,不过只限于小唐伯爵,因为这些纸,造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被小唐伯爵拿来教书用,都还是未上市产品呢! 老奥德加想要伸出手去,又怕自己的脏手玷污了这么完美的纸,自惭形愧,又看到那白纸上写着的好像有着奇特韵律的方块字,就好像有魔力一样,让人移不开视线,怒道:“你个死孩子的!故意气你老子是吧?老子又不识字!你念给我听。” “好的,爸。”小奥德加无奈,他知道这是老奥德加已经知错,但又抹不下面子,所以他把纸收回来念道: “祝贺奥德加同学,在第一次学期测试荣获第一名,特发此奖状,以资鼓励。” 第一份是奖状,属于公事公办的范畴,小唐伯爵也没什么变动。但第二份是信件,这就是相当私人的东西了,而且小奥德加和小唐伯爵的私交相当好,因此小唐伯爵的用词都不一样。 “小奥德加,我听说你这两天就要回家了,不过你也知道的,我最近一直比较忙,恐怕没法去送你了,不过想到很快你就要回来,所以送不送都没什么区别。 首先我要祝贺你得了第一名,这真的挺不容易的,你的辛苦我看在眼里了,奥尔科巴骑士也总是在我耳边唠叨有你这么个人才,老实说,你是不是给他什么东西了?他念的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好了,说正事吧,恐怕你都快等急了吧? 你上次跟我说的事我答应了,我赦免你的父亲,你的母亲,还有你的弟弟,你的姐姐,以及你姐姐的丈夫还有她的所有孩子,我承诺让他们全部成为自由民,并且随时欢迎他们来到我的城堡,成为我的宾客。 这样如何?你满意了吗?如果你还有什么愿望的话,就记得一定要好好学习,下次考试再考第一的话,我还是可以再答应你一个愿望的。 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德斯蒙德伯爵。 注:我已经派出人去接应你们了,不过因为接应你们的人还有事情,所以他可能需要耽误几天时间,你就等到那个时候一起回来吧。” ps:有人跟我说我不爱取名字,总是这个骑士那个骑士叫着,这个我承认,因为取名字太烦了啊啊啊阿西吧! ps2:这一章中所有的人名都有含义,绝不是乱取的 奥德加,撒克逊语‘矛尖’,引申为‘领导者’ 利奥夫里克,撒克逊语‘宠爱之名’,引申为‘幸运’。 第三十七章 一家人(下) 既然小奥德加拿出了伯爵的书信以及纹章,又展示给了全家人看,那洁白无瑕的纸,还有绣着展翅翱翔的鹰的代表着领主尊严的纹章,那么老奥德加也就没法说什么了。 不仅不能说什么,老奥德加还会满心的欢喜,欢喜到眼泪都流出来,就是老子看见自家的小子出息的那种欢喜:“看!这就是我老奥德加的儿子!我老奥德加的儿子!出息!” 就是这样的想法。 不仅是老奥德加,老奥德加的老婆,还有小小的利奥夫里克,他们都同样是满心的欢喜,他们的欢喜还不仅仅在于小奥德加的出息,而在于,他们全家从此就是自由人了! 自由人! 这是一个说到了嘴边,就能让他们哭出来的名词,自由人,这是老奥德加一辈子的追求,成为了自由人,就代表着他们从此不必再无休止的服过多的劳役,代表着他们不用再将所有的粮食全部上交,代表着他们不会再因为这样那样的千奇百怪的理由就会被处死,代表着他们的后裔,他们的子孙后代从此不再是奴隶! 看到老奥德加流下的眼泪,小奥德加感觉自己才刚刚擦干的泪水就又要掉下来了,于是他赶紧擦掉,装作若无其事的说道:“爸,妈,还有弟弟,你们都哭什么!这是大喜的时候!你们都快来,我带来的东西都是伯爵送的,是干净的,你们放心吃吧。” “对,都把眼泪擦掉,哭什么!”老奥德加擦掉眼泪,装作恶狠狠的对他老婆说道:“妇人家,就是爱哭!把我也给惹哭了!” “你个老头子说话真是没良心。”小奥德加的母亲,为了孩子甘愿吃草皮树根的人,这样一个坚强的的妇女自然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立刻就张嘴回道:“要不是我坚持要把奥德加送到伯爵那里去受教育,现在咱儿子能有这出息?你个老头子的……” 然而即使是他们在吵,他们同样也是幸福的吵,就像那些已经结婚了四五十年的夫妻一样,吵架已经成了生活的一种习惯,哪天不吵反而不自然了。 小奥德加看见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于是他就招呼了他的弟弟,拿出了一块风干的熏肉。 之所以选择熏肉,还要特地选择风干的,是因为小奥德加的家人,从前很少吃到过肉。而我们都知道,长期吃素的人突然间吃肉,很可能就会带来消化异常和腹泻,严重点的还可能会有厌食和呕吐的症状,而在中世纪,腹泻这种症状,已经是足以致人于死地的病了! 之所以选择熏肉便在于此,熏肉经过蒸煮去油之后,油水已经掉了一大半,而且不要把我们现在的熏肉和以前的就相提并论了,我们现在制作熏肉要抹上一大笔的油保持鲜味,但是油那么贵,以前的人怎么舍得! 而且风干,风干以后,原本剩余不多的油水就更没有了,由于是熏肉,没有油水也能保证有肉的味道——至少有盐的味道,这对于很少吃肉,而且从来就没吃过盐的老奥德加一家来说已经足够了——至于说让他们吃真正的鲜肉,那还是等着他们把身体调养好再说吧,否则那就不是享福,而是在谋杀了! 然而尽管这熏肉并不能说的上是多么好吃,放到现在估计是狗不理,但是老奥德加一家仍然是吃的津津有味,至少这肉里面的咸味足够让他们口齿生津了。不过我们都知道,盐吃多了是会口渴的,而老奥德加一家日落才从荒地回来,又受到了小奥德加的惊吓,到现在还没有人去打水,家里面已经断水了! 到了这个时候,小奥德加就可以拿出他的宝物,小唐伯爵送的真正的礼物,蜂蜜酒。 肉,小奥德加还真不稀罕,每天都吃的东西有什么好稀罕的,但是这蜂蜜酒,即使是小奥德加,也就喝过三次——小唐伯爵认为他还是孩子不愿让他喝酒,他也就只能偷偷跑到奥尔科巴骑士那里解点馋。 不过奥尔科巴骑士那里的存量也是有限的,再喝多估计骑士就要抽他,所以尽管他对于这种甜甜的,仿佛上帝将世间的一切美好都存于其中的东西垂涎三尺,但是他还就真的就尝不到。 但是这回,考虑到小奥德加要回家了,小唐伯爵就让人在他走之前送了两瓶蜂蜜酒过去,也算是一点心意。这蜂蜜酒用瓦罐装着,出发前小奥德加用麻布绑了一层又一层,活脱脱的把一个瓦罐包成了布罐,不让它的香味漏出来一点点——他也不敢让它漏出来,小奥德加怕自己一不小心口渴了,就把这蜂蜜酒全部喝完了!这怎么可以!这么好的东西,就应该让全家人都分享,全家人都享福的! 当时,小奥德加把包裹着的麻布一层一层的拆开,露出了装着蜂蜜酒的,曲项的瓦罐。仅仅是这个瓦罐就足够老奥德加一家惊叹了,他们还从来没有脖子是弯着的罐子呢! 然后,小奥德加打开了酒瓶。 一股浓郁的仿佛散不开的香味,就稍稍的在这间茅草屋里流转。 “咕咚——” 从这香味流转的一瞬间开始,茅草屋里就变得如此寂静,因此这吞咽口水的声音就是如此的明显。 老奥德加,以及老奥德加的老婆,还有小利奥夫里克,他们都是相当的尴尬,不过等他们互相对视一眼之后,发现彼此都差不多,也就不尴尬了。 “爸妈,这是伯爵送的,就连骑士都只有几瓶呢!甜的,很好喝的,你们尝尝。” “甜……甜的?” 老奥德加舌头圈了许久,由于长久都没说过甜这个词,都忘了该怎么发音了! “还有小利奥夫,你也尝一点,不过你不能喝多了,伯爵说了,小孩子喝酒不好。” 小奥德加正在给老奥德加倒酒,看见小弟弟渴求的眼神,不由得一笑,不过他有马上想起了小唐伯爵的‘谆谆教诲’,立刻板起脸来说道。 “哼!” 小利奥夫听到自家哥哥这么说,马上就皱着眉头不高兴了,不过等到他尝了一点蜂蜜酒的味道,他这一点眉头就再也皱不起来,屁颠屁颠的跟着小奥德加到处跑,就希望能在尝上一点蜂蜜的味道了。 “啊!对了!都把酒杯放下!肉也别吃了!” 饭吃到一半,酒才喝了半瓶,老奥德加的老婆好像想起了什么似得,突然间这么说道,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妈,怎么了?什么事?继续吃啊。” “你这个傻孩子!怎么就不知道为你姐姐都想想!” 老奥德加的老婆板起脸来,严肃的教育道,老奥德加也马上就把东西都放下,说道:“对对对,我怎么就把咱闺女忘了呢?你这小子,带了这么多的好东西回来,怎么就不提前说一声,我去把你的姐姐姐夫都喊过来一块吃,你姐姐从小就吃苦,又没碰到好时候,这些东西放到以前都是不敢想的呦。” “爸妈,我还以为你说啥事呢!”小奥德加一愣,马上就笑起来说道:“我才没忘了我姐呢!我带回来的东西,你们的一份和我姐的一份我都分的好好的,等着你们先吃完,我再把东西送过去。” “好好好,好孩子,也没枉你姐姐那么疼你。” 老奥德加的老婆一听,马上就喜笑颜开。天底下哪有母亲不疼孩子的呢?只不过是以前的条件不允许,一家人里面只能全力供养一个男孩好好活罢了,现在难得小奥德加出息了,有能耐了,都能让伯爵大人送他东西了,做母亲的马上就想到了自己苦难的女儿了。 “是的,妈,你就放心吧。伯爵教过我,忠孝为先,而且伯爵一听说我要回家,就让人送了酒过来,说是送给你们享用的,伯爵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好人了!” “是喔,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伯爵。”老奥德加拿着酒瓶,已经差不多醉了:“不仅会给一个农奴的家庭送礼物,而且还愿意把土地分给我们,等到土地开荒了,种上庄稼了,从前那种苦日子就一去不复返啦!” “爸!你怎么还想着种地?我不是都说了嘛,要和我一块到伯爵的城堡里面去享福……” “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老奥德加不顾小奥德加惊愕的表情,怒道:“那是土地,土地!能长庄稼,能让人不饿肚子的土地!我跟你说,这个世道,其他都是不可靠的,但是土地,只有土地是不会骗人的!有了土地,你就不至于饿死!” “老头子,大喜的日子你说什么话呢!”小奥德加还没有接嘴,他的母亲立刻就说上了:“咱儿子有出息接咱们去享福了,你就这么不高兴?要我说,就听咱儿子的,咱儿子是有出息的人,不会骗咱们的!” “妇道人家,我……” “我什么我!这蜂蜜酒还甜不住你的嘴?!” 茅草屋内,新一轮的斗嘴又将拉开序幕,然而这一次,它是温馨的,是温暖的,是充满着欢笑的。第一次,这间破旧阴冷的茅草屋,也因为这些人的欢笑,而变得温暖如春…… ps:家庭剧真难写啊…… 第三十八章 夏天可以做的事(一) 最后,一直到前来接应小奥德加的骑士到来,老奥德加仍然没有同意搬到小唐伯爵的城堡里去。 不仅是老奥德加,小奥德加的姐姐以及姐夫,既然他们现在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尽管这土地是租的,他们便不再愿意离开这土地分毫,对于农民来说,土地表示他们的命根子。因此,虽然他们对小奥德加千恩万谢,感谢他帮助他们摆脱了农奴的身份,但是他们依旧拒绝了小奥德加的邀请,要深深的扎根在这片土地上。 因此,到了最后,同小奥德加一齐离开的只有他的弟弟,小利奥夫,至于小奥德加的母亲,既然老奥德加选择留下,那么小奥德加的母亲便陪着他一起留下,毕竟他们已经这样度过了这么多年的时光,谁离开谁都是相当艰难的。 不过,相必他们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因为来接小奥德加的骑士,恰好就是他最熟悉,交情最好的那一位。奥尔科巴骑士知道了这个状况肯定就不会置之不理,他已经知会了这个庄园的管事,要好好的照顾老奥德加一家人。 不过,虽然小奥德加的一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因为这个时代坑爹的通讯系统,在小唐伯爵回到城堡之前,他是不会想知道自己这个‘爱徒’的情况了。 那么小唐伯爵到底在干什么?前面就已经说了好几遍了他很忙,他到底在忙什么? 小唐伯爵目前正在注目于提高通讯系统的传播速度,增加人走路的舒适程度,减少马失前蹄的可能性——简单的来说,小唐伯爵就是在修路。 修路,就和我们之前所说的一样,德斯蒙德以前穷的连强盗都没有——强盗也是要计算成本价的,如果强盗只抢农民,农民又有几个钱,那么这个强盗甚至连吃饭都吃不饱!还要冒着掉脑袋的风险,那还做什么强盗!至于说抢富裕的商人,我就只能呵呵了。在这个时间点,小唐伯爵的纸都才刚刚造出来,德斯蒙德在大商人眼中还只是乡下地方一个,只有几个贫穷的旅行商人会到处转悠,这倒也算是一只瘦弱的羊了,但是人家驾着马车啊!真早遇到了强盗,他四条腿的怎么着也比两条腿的强盗跑的快多了。 因此,在德斯蒙德,任何一个人都只管走在大路上而不怕被打劫,简直就像是圣亚伯拉罕的时代,即使是一个妇女,也可以挎着篮子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庄——然而这绝对不是因为人们的道德水准有多高,纯粹是因为穷的。 但是今年,这样的情况可能就会有所改观了。 原因是粮食的丰收。 在使用了人粪,草木灰,以及种植三叶草作为绿色肥料之后,今年粮食的丰收几乎已经成为定局了,单单是看就能看出来:麦秆都长的又高又大,麦穗上结满了麦粒,又沉又重,几乎就要把麦秆给压弯了! 即使是领地里最见多识广的老人,他们也逢人就说,从来没见过这等丰收的景象呢! 等到秋收之后,收上来的粮食就会填满大大小小所有的粮仓,那时整个西欧的商人都会闻风而动,聚集到德斯蒙德来买卖粮食,而商人们一多了买卖也就多了,买卖多了货物也就多了,而运输货物则需要一条好路——一条至少能走马的路,那现在不修路,又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而且小唐伯爵的农民们,他们也是积极支持这个时期修路的。 因为农民有义务每个星期为领主服劳役三天,这也就是说农民每年为领主干活的时间总归是有限的,领主并不能像使唤农奴一样使唤他们。小唐伯爵要农民们夏天服劳役了,那么秋收的时候他就没法再次使唤农民们去帮他收割庄稼,这样农民们就能先收割自己家里面的粮食,而不必担心什么时候老天爷感冒打个喷嚏,一场小雨毁了一年的收成。 况且夏天,其实大家都没事干,太阳晒得骨头都软了。 就是这样的,当时,小唐伯爵就宣布了他的这个决定,然后又把菲利普教士推了出来,宣布说这是‘做圣事’——而至于‘做圣事’的效果,每一个人不是都看见了吗?今年的粮食将会前所未有的丰收啊! 这就证明了‘做圣事’,的确是有效的,有用的,上帝在注视着‘做圣事’的人,否则他怎么可能让‘做圣事’的人获得丰收呢? 虽然说那只是因为他们的田里施加了人肥,和上帝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过淳朴的农民伯伯,他们从来都是只看结果的。他们既然知道了‘做圣事’——丰收——上帝保佑,这样的一个结果,那么他们就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些‘圣事’当中,他们就不敢,也不肯偷奸耍滑,唯恐死了下地狱。 因此,这一次,小唐伯爵的‘做圣事’根本就不需要拉壮丁,也不会再需要太多的监工去监管,每个人都有着自觉性——尽管这自觉性,是宗教带来的。 于是把人都召集好了,剩下的便是该修路了。 修路,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按照罗马的修路方法,那么仅仅是‘标准路’就需要4个层面,筑路工先开沟挖渠,修建公路排水系统,公路以锐石筑底,以泥夯实平整,然后在上面铺上砾石。砾石层由碎石瓦砾和混凝土混合而成,其作用在于排水渗水、改善路面受力状况。砾石层上铺设的是中间层。这一层由熔渣或石灰、白垩和瓦砾等材料构成。中间层具有缓冲作用,负重时能吸收一部分行人和车轮的压力重量。最后一层铺设的是平板石。平板石层才是人行车驶的路面。 不得不说,罗马的公路,即便是放到了今天也堪称是世界一绝,现在的意大利国道就只是在罗马的公路上铺了一层沥青。而在当时的世界上,罗马的工程师号称罗马的公路一百年都不必维修!而事实上还远超如此,例如阿皮亚大道,一直到了六世纪,罗马灭亡已经超过三百年,罗马的公路仍然在使用。 但是,它未免显的太过于奢侈了。 罗马人每修一公里的公路,就会死掉十个奴隶——而罗马实际上修建了超过8万里程的公路,也就是至少死亡了八十万奴隶!这严重的影响了罗马的劳动力,并且让罗马所征服的异族,对于罗马充满着仇恨与愤怒。 而且将所有的公路都修建的如此完美,完全没有为之后,技术的进步带来的发展留出一丝一毫的空间,况且将公路都铺上石板,这样一个奢侈的,简直不可思议的决定,或许才是罗马败亡的基础。 同时代的大秦,秦始皇也正在大兴土木,秦始皇修建了秦直道——秦直道并不能像罗马大道一样传留万世,到了今天,我们很少能见到秦直道留下的痕迹,但是秦直道,它有一个优点是无法忽略的。 那就是便宜,并且快。 秦直道全程只用土和泥——尽管现在有人会觉得这很土,但是对于当时的时代,当时的生产力来说,哪怕是现在的一条乡村土路,放在当年也是一级大道了,因此只有土和泥的路也已经够用了。 至于快,秦直道南起京都咸阳军事要地云阳林光宫(今淳化县凉武帝村),北至九原郡(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南孟家湾村),穿越14个县,700多公里。路面最宽处约60米,一般亦有20米,秦始皇大将蒙恬自公元前212开始修路,至公元前210年就已经完工,秦二世胡亥甚至‘由直道直反咸阳’。 两年,700多公里! 这个数据,放到现在有些国家也不一定能够达到呢! 当然,现在的路也不能和以前的路相提并论,毕竟现在的路,都是要跑几十吨的大货车的。 不过,不管是什么路,只要能跑马就行。 而罗马的石板路,实际上是并不适合跑马的。 这一点,只要看赛马场就能看出来,赛马场从来都是草地做的,偶尔还会有些土路,但你什么时候见过赛马场是石板路的? 而罗马之所以用石板路,原因正在于,罗马,它并没有一只强大的骑兵,而且罗马也不重视骑兵。罗马的强大,建立在精锐步兵,以及地中海的海运之上,有着地中海这个大澡盆,罗马大可以通过海运运输他们的步兵,后勤,以及他们所需要的任何东西,这可比马又要快多了。 但是德斯蒙德可没有那个条件,虽然德斯蒙德靠海,但是耐不住靠海的那一端全是山脉,压根就找不到一个可以停靠的港口啊! 因此,小唐伯爵仅仅是思考了一秒钟,就决定了,使用秦直道。 第三十九章 夏天可以做的事(二) 既然决定了要修建秦直道,那么罗马的经验便不能套用了。 而且德斯蒙德,既没有什么建筑师,也不存在传说中隐居的大贤者,更不可能有什么手艺高超的工匠,于是到了最后,这一切还是要小唐伯爵自己来做。 幸好的是,小唐伯爵是工科狗,机械制造专业和土木工程从来都是难兄难弟,尼姑庵里的和尚庙,一群大老爷们窝在宿舍里除了打游戏就是说美女,实在无聊了,偶尔也会谈两句各自专业的情况。 因此小唐伯爵还是懂一点怎么修路的,虽然只是半桶子水,但是总比两眼一摸瞎强了吧? 修路,最重要的就是打地基,也就是夯实土地,土地厚实了,下雨天土路就不会变成泥巴坑,路上也就不会长杂草——秦直道过了两千多年依然寸草不生,其原因就是因为土地夯实了。 而夯土,这个词的词义从字面中就能看出来,就是‘大力艹土’。 大力的艹,越大力,土就被艹的越厚实,也就越耐用。 咦?这说的土就好像是和抖m一样,越艹越爽的样子? 算了,这种小事我们不去管他,我们就来讨论怎么着才能‘大力艹土’,把这土艹的又爽又叫好。 按理来说,如果有大型的铸铁块,或者水泥块是最好了,这两样东西简直就是古代的压路机,一艹一个坑,保证土爽的不要不要的。 但是小唐伯爵没有。 铁,我们之前说过的,是贵重物品,而且德斯蒙德没有铁矿,所以铁的存货有限,就算全部都拿出来也不够一半用的。至于水泥,罗马水泥确实够硬了,但是它里面要加火山灰啊!这大不列颠群岛上,你让小唐伯爵上哪找火山灰去? 不过,壕有壕的方式,**丝也有**丝的办法,没有铁块?没关系,咱用木头就成,不就是多用点力气嘛!没有罗马水泥?这更简单了,咱不用就是了,大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穷人嘛,只要效果达到了,谁管你用的方法是怎么样的。 于是修路的第一件事,就是砍树。 不过这树也是现成的,因为这树就长在路上! 没错,你没有看错!不是长在路边,而是长在路上! 因为德斯蒙德的大部分地区就没有路,除了几个关键城镇之间可能会有土路连接,其他的所谓的路,就是森林中的兽道…… 好吧,不管怎么说,好歹我们也能省一点力气了…… 小唐伯爵再也不会唉声叹气,因为他都已经习惯了,那个啥,人果然都是被逼出来的。 树被砍下来之后,就会被好几个身强体壮的农民扛着,送到木匠那里去,木匠就会使用锯子将一整根的圆木平均的切成好几段,然后再把周围的枝叶去掉,这样做成的木柱子,就能起到和铁块差不多的效果了。 然后这些木柱子,就又会统一送到裁缝那里去——当然不是为了给这些木柱穿衣服,而且为了给这些木柱绑上绳子——这些木柱一般都有着几十斤重,一个人夯土未免就有些太累了。因此将这些木柱子绑上绳子,分成几段,几个人一齐抛动,这样做的话,即使是没什么力气的女人,人一多也能起到夯土的作用——这就等于又多了一倍的劳动力了! 这边厢,大家都在忙着伐木,那边厢也没闲着,几个‘长者’——一般都是五六十多岁的人瑞,在各自村庄或者城镇里面都是长老的级别,有身份有见识的人,都在商量着这路该怎么修,修到哪里去。 “要我说,我觉得这条路修到马克恩姆村就行,往后的那两个村子反正又不远,就让他们先到马克恩姆村来嘛,实在不行,马克恩姆村也欢迎他们过来移民啊。” 一个老头子手里面拿着拐杖,对着画在沙盘上的德斯蒙德地图说道,不过还没等他说完,另一个脾气爆的就受不了了:“修到马克恩姆村就行?你怎么不说你就是马克恩姆村的村长呢!修到你那个村,商人做生意就只去你那个地方,然后你就趁机直接把我们吞掉是吧?我告诉你,你想得美!” “好了好了,伯爵大人都还在这呢!你们吵什么……”另外一个看起来穿的更好一点的,地位更高一级的,应该是镇长的老头将两人拉开,说道:“我觉得吧,这条路只需要修到波拉德小镇就够了,至于后面的几个村子嘛,就让他们自己走过来做生意就行了。” “你……!” 好吧,这又是一场利益的纠纷,这些活了五十多年,有的甚至活了六十多年的老头子没一个是傻瓜,个个都是人精人精的。小唐伯爵要修路,这修路带来的好处他们看的比谁都清楚,因此他们也都是寸步不让。 谁都想这路直接修到自己的家门口,这样不仅出门方便了,商人也就能直接过来交易——要知道,越过一级代理商,光是交易税就不知道要省下多少了! 这一点,我们从某宝上就能看出来,虽说某宝上假货比较多,但是确实也便宜啊! 但是这些老头子讨论的热火朝天寸步不让,无意间也会给小唐伯爵提供许多的有用信息,例如说这个村子里有多少人啊,那个村子有多少牲畜啊,这个城镇每年又能有多少出产啊——要是小唐伯爵自己去做这些事,这些个长老肯定就是推三阻四不说实话——别的不说,多说一个人那就是要多交一个人头税呢! 等到这些长老们讨论的差不多了,小唐伯爵再拍案定策,方案也就定下来了:城镇之间的道路修建的就是一级大道,宽10米,能容纳4辆大马车并行(大马车一般宽1.5米,小马车宽1.2米),并且留下4米的道路作为人行。 城镇与村庄之间修建的就是二级小路了,宽5米,能容纳2辆大马车并行,留下2米的道路作为人行,一般来讲也就够了。 实在不够用那就先将就一年,咱可以等到明年再扩宽嘛。 现在方案有了,夯土的工具也都做好了,就只剩下动工了。 “领:乡亲们那么众:呦嘿 领:打起夯那么众:呦嘿 领:一夯一夯那么密密的砸啊众:嗦罗罗罗嘿 领:砸的个路是平又平啊众:呦嘿 领:立新功那么众:呦嘿! 领:泥水地那么众:呦嘿 领:创业难那么众:呦嘿 领:两夯并一夯砸的平那么众:嗦罗罗罗嘿 领:加劲干那么众:呦嘿! 领:你挑担那么众:呦嘿 领:我推车那么众:呦嘿 领:乡亲们越干越有劲那么众:嗦罗罗罗嘿 领:要奔富裕那么众:呦嘿!” 这是打夯号子歌,是从陕北流传而出的汉语民歌,陕南群众修堤坝筑路等土建工程打夯时所唱劳动号子便是这首歌。 这是一首极具有乡土气息的,只有曲调而没有歌词的劳动者之歌,它的歌词可以随着时间,地点,人群,以及思想而改变,但是这首歌曲之中所包含的劳动人民热情勤劳的性格以及奋力奔小康的决心,却是怎么样都没法更改的。 不是有一句话说么,音乐,是不分国界的。 因此,这一首歌,虽然只是由小唐伯爵领头唱了一遍,但是现在就已经被翻成了各种版本,涵盖几乎不列颠岛上所有的千奇百怪的方言,并且以西班牙大流感和黑死病甚至t病毒都望尘莫及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大不列颠。 当时,有一位吟游诗人是这样描述的:“从爱尔兰到英格兰,又从苏格兰到威尔士,不列颠的土地上人人都在颂唱,一位伟大而仁慈的领主,和一群勤劳并且快乐的农夫,他们的生活甜又蜜,他们的日子欢且长!” ps1:打夯歌没有歌词,歌词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完全没有水字数。 ps2:关于打夯(hang)歌,大家可以看看电影《横空出世》,那时候听见这首歌真的很感动。 第四十章 夏天可以做的事(三)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时间,总是会过的很快的,尤其是忙碌的时光,从太阳升起时开始,又在太阳悄然落下时结束,不知不觉间,这个夏天已经过去了大半。 而小唐伯爵想要做的事,还只是开了一个头呢! 土地整理,开荒,修路,这几个哪一个都是头等的大事,容不得半点耽搁。土地整理还在试点,开荒也还好说,左右也不过一个小小庄园,四五百人的规模,而且农奴的积极性也值得期待。但是修路这回事,打夯,这本来就是一项劳动密集型工作,一个夯往往要七八个人一起抛——这就等于是七八个劳动力一下子就没了! 而修路肯定不可能就只用一个夯,一个夯那还修什么路!几百个,将近一千个夯一起上,这还是小规模的,再加上推车的人,驾驶牛车的人,以及驾驶碾车的人,整个德斯蒙德的成年人——不分男女,只要是能干活的,就都已经去‘做圣事’——小唐伯爵手中竟然拿不出半点的人力了! 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在曾经的红色年代,修建基础设施的时候,万人会战,十万人会战简直都是司空见惯,省级的百万人总动员,或许才能让人惊讶一下呢! 而小唐伯爵手里面只有五万的人口,而且这五万也不是全部都能拿出去的,别的不说,孩子和老人,你总不能让他们去干重体力活吧? 况且五万这个数字里还要把农奴去掉。 这并不是小唐伯爵心疼农奴,也不是这些农奴另有它事,而是小唐伯爵实在是不敢。 这些农奴,我们都知道,他们都是虚弱的人,长期的吃草根树皮给他们的身体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其中包括发育不良与各种各样的肾病。 而得了肾病的人,是不能干重活的,因为干重活时,腰部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不利于肾脏的血液循环,还会影响肾功能,如尿液的过滤等。 所以我们才会经常从欧洲电影里看见,一个农奴干活,干着干着就捂着腰痛苦的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 不过,再等着过一段时间,田地丰收后这些农奴也都有吃有喝,生活改善了身体自然就强了——就算不强,他们也可以造出来几个身体强壮的孩子——孩子长大了就是人力,在这个时代可是相当珍贵的资源! 既然手里面没有劳动力了,那么小唐伯爵也只能另辟奇径,从其他的方面来着手了。 不过幸好,因为中世纪的科技的极度落后,小唐伯爵绞尽脑汁还是能挖出来几个改良方案的。 例如说,弄点面食出来。 这可不是小唐伯爵心血来潮,又或者小唐伯爵终于忍受不住这个倒霉的时代的倒霉伙食,而是有着相当现实意义的考虑。 首先,面食方便携带,吃着方便。志愿军入朝作战的时候,便是‘一把炒面一把雪’,炒面可以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现在小唐伯爵这里的情况也差不多,每天有着一万多人在‘做圣事’,这每天要蒸的面包就要几千个!蒸一次面包一次性要烧五颗杉树!更不要说还要让人送过去了!而且蒸面包,你还要提前做好大量的窑洞,但是下面,当场下面当场解决,不用运输,几口大铁锅就能解决了——小唐伯爵再怎么少铁,几口铁锅他还是能出的。 而且面食不仅仅可以用小麦做,它还可以用大麦,用燕麦,用菮麦,甚至使用放了几年的陈年麦,反正发酵之后都差不多看不出来——不要说小唐伯爵没良心,和那些往面包里面加石灰沙子的人一对比,小唐伯爵简直就是节操满满,道德典范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最后一点,那就是面食是养胃的。之前我们说农奴们大多都是肾不好,难道农民的身体就会好吗? 农民,他们的日子确实比农奴好过一点,然而好这一点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农奴们普遍有肾病,但农民们的胃病也好不到哪里去。 天天吃加了沙石石灰的面包,胃想好也好不了啊! 因此这养胃的面食就必须要有了,而且有了面食之后,这些黑心的面包商再往面食里面加沙子试试?不用小唐伯爵说话,愤怒的农民自己就能把面包商给掀了。 因此,小唐伯爵就开始试着做面了。 做面,首先要有面粉,这个没问题,欧罗巴人再怎么蠢,一个磨坊终究还是能搞出来的,关键是等着麦磨成面粉之后的处理。 一是和面,加水,这个水加多加少,最后得到的面也是不一样的,加50~60%的温水,得到的饺子面,加35~40%的温水,得到的是擀面条面,此外还有烙饼面,蒸馒头面等等等等…… 不过说实话,什么面都是没什么区别的,毕竟这时候欧洲都还没有面呢,要等到了马可波罗从元朝把面的做法带过来,意大利才会出现通心粉。 因此在这一步的时候,小唐伯爵完全就是随性子加,想加多少加多少,今天高兴了来一壶,明天不高兴了就来半杯,整得跟喝酒没什么两样。 等着面和好了,然后搅拌,然后打。 人不打不成器,面不打没有筋,打面,是为了空气能够充分的融入面团之中,这样做出来的面团才有劲道,吃着才有味。而小唐伯爵既然想着要让面条代替面包成为农民的日常食物,那这个面肯定就不能难吃了,所以他就要越锤,锤的越有劲才好。 但是这也不需要小唐伯爵亲自动手,好歹他也是一个伯爵,这种下等人的活他怎么能亲自动手呢?于是小唐伯爵的女学生就受苦了,她们每天除了学习之外,便需要拿着一根大棒子锤面团,平均一个人每天要锤几百斤——但是相对于以前的困苦生活,这些女学生还是乐在其中的,毕竟有比较才有幸福感嘛! 面也打好了,就到了最重要的一步,发酵。 我们现在的吃的面都是从工厂出来的,工厂里面有专门用来发酵的酵母菌,发面又快又好,但是把这面挪到古代,发酵可是不就那么容易了。 古代给面团发酵,都是放在空气中,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酵,那是由于空气中也有酵母菌;这个面就叫老面,把老面做为菌种,加到新面里让他发酵。其实以现在的观点来看,这种方法,很不卫生,谁都知道,空气里可不只有酵母菌,呵呵……所以,老面都是要加碱的,因为杂菌实在太多,会在发酵过程中产酸,加碱就是为了中和酸味的。 不过小唐伯爵觉得,这加酸的这一步,他大可以不进行,酸,怎么着也算是一种味道啊!在这个舌头都能淡出鸟的年代,别说是酸了,就是臭,都有人愿意眼巴巴的去舔。 最后就是做一个压面机,这个最好办,符合小唐伯爵的专业啊!简易压面机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刀片,这个可以让铁匠做,然后外面的壳,这个让木匠做,不管怎么着哪怕是临时拼凑的,只要能用就行——他们的水平也就只能做做这些了,再想搞高级一点的东西,那非得小唐伯爵转职成木匠皇帝不可。 就是这样,简易的面团,加上简易的压面机,最后还有简易的大铁锅,简易x简易x简易,小唐伯爵最后都不知道最后做出来的这个有着奇怪味道,颜色白中偏绿的条状物到底该叫什么了——不过只要吃不死人就行,于是小唐伯爵非常坏心眼的,把这个条状物送给了菲利普教士实验一下——万一真的把人吃死了,那也是菲利普教士‘蒙主召唤’,上天堂陪上帝去了,这可是好事啊! 于是菲利普教士举着两个大拇指称赞。 于是所有‘做圣事’的农民也都在做圣事称赞。 于是小唐伯爵就放心了。 直到……某一天,菲利普教士邀请他吃饭为止…… 主食上的是面条,这很正常,现在大部分的人,不论是骑士,农民,还是商人都开始改吃面条了,但是菲利普教士吃过以后,因为他是这个世界的居民,口味与小唐伯爵还有差异,所以,他觉得还有改进的空间。 小唐伯爵高高兴兴地吃了一口,就感动地掉了泪,声称在菲利普教士家里,白天都能看到星星和天堂。 这是当然的嘛,面里又用了最好的调味料蜂蜜,又加了最好的肥肉,还有年份很长的长了绿毛的酸奶酪…… 蜂蜜肥肉酸奶酪面条让小唐伯爵感动得坚持了好几天的斋斋,并且赌咒发誓再也不踏进菲利普教士的家门一步。 美食能够净化心灵,异界的加强版美食,连穿越者都能净化。 第四十一章 夏天可以做的事(完) 等到树叶慢慢变黄,动物们开始长膘,田地都变成了金黄色的海洋,所有人就知道,秋天要来了。 这是夏末秋初的最后几天,沉重的麦穗已经将麦秆压弯了腰,当微风拂过,一层又一层的麦浪此起彼伏,简直是现世最美的风景。 至少,在这些农民的眼中是这样以为的。 丰收了,今年的收获就多了,今年的收获多了,家里的婆娘孩子就不会饿肚子,一家子人就能活下去,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比能够活人的粮食更珍贵的呢? 然而,即使是这样,农民们在欢乐中,也有着各自的烦恼。 今年的收获太多了。 没错,太多了——这简直不像是上帝的祝福而是魔鬼的诅咒——今年收获这么多,地力恐怕都要被耗尽了,这样下去明年的粮食要怎么办? 还有就是收割的问题,秋收秋收,就是在于和老天爷抢时间,老天爷不高兴了,一场小雨就可能毁掉今年的全部收成。然而今年的收成这么多,几乎,不,肯定不可能在秋雨来临之前收割掉全部的粮食,更不要说之后还要晒,还要脱壳,这些都是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的。 而且农民还要和农奴一块优先收割领主的粮食,等到领主的粮食收割完成才能回家去弄自己的粮食,这样子算下来,别看今年的收获多,可是能到手的粮食却不见得有多少啊! 因为有了这样的担心,眼看着小麦收割在即,农民们都开始人心惶惶起来,有的甚至都已经开始不来上工,整日的拿着镰刀在自己的麦田里转悠,睁大了眼睛搜索着哪里有早熟的麦子,赶紧的就先收割下来,能多一点是一点。 小唐伯爵看着这样的场面,却没有什么好办法——本来‘做圣事’就是全靠自愿的活动,农民们自发的来,小唐伯爵发给他们面包——现在是面条了,而现在农民们不愿意来了,小唐伯爵总不能逼着他们来吧? 但是幸好的是,连接各个城镇的秦直道已经建立的差不多了,至于各个村庄之间,除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大型村庄,其他的小型村庄,或者大山沟子里面的村庄都还差的远着呢,不过对于初期目标来说也已经够用了,毕竟,罗马还不是一天建成的呢! 因此小唐伯爵对于这些农民的下工就不怎么在意了,不仅不在意,小唐伯爵还要找办法,想方法,来让农民们安心。 怎样让农民们安心呢?这个时候,就该‘圣人’菲利普教士大显身手了。 首先,就是让菲利普教士来一场全民的布道,让农民们知道,这个地力,只要有了‘圣事’的滋养,它就不可能耗尽。至于这布道到底讲的是上帝的旨意还是魔鬼的诱惑,相必自认为已经把灵魂卖给魔鬼的菲利普教士是不会在意的。 于是菲利普教士就来布道了,关于菲利普教士布道的过程,我想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总结过来就是三句:“好人能上天堂,坏人会下地狱,信我所信的的就是好的,不信我所信的就是坏的。” 之中一句话都没有提到上帝。 虽然可能会有极少数人——大部分是远游而来的苦修士会有少许不安,但是对于普通的农民而言,尽管他们信仰虔诚,但他们真的知道他们信仰的是个什么东西,是什么样子,除了叫主之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吗? 不,他们都不知道。 他们只是把希望全部都寄托在一个虚无的东西上,完全不在意这个东西到底是否存在,也不在乎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样——不如说他们反而不想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知道的太详细反而会丧失虔诚的心——不说其他的,永恒之城里面号称‘主在人间的行走者’的那一位,他心里面真的信仰主吗? 所以说就是这样糊弄过去了,而至于菲利普教士信仰的是什么东西,反正都是虚无的信仰,不管是上帝还是魔鬼都只不过是改个名字罢了,如果他们真的存在,只是改个名字就能收到几万的虔诚信徒,我想他们也是乐意改个名的。 大规模的祈祷过后,就该小唐伯爵上去表演了,他首先就要对菲利普教士痛哭流涕,述说自己的罪恶——别管到底有罪没罪,人活在世上就是要受罪的,这可是主说的。 然后小唐伯爵表示,为了赎罪,他愿意免去所有的农民今年剩下的所有劳役,只求仁慈的上帝能够宽恕他的罪恶,饶恕他的灵魂。 菲利普教士自然是微笑点头应允。 于是台下的农民们就开始欢呼,然后他们就跪下感谢上帝的慷慨,还有小唐伯爵的仁慈。 这可不是小唐伯爵脑残,更不是小唐伯爵圣母病犯了,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小唐伯爵今年的田地绝收了——这是位于本书第三章的设定,因为小唐伯爵要实验有机肥,也就是鸡粪,却很不幸的不知道鸡粪要先发酵,所以田地里面的种子,嗯,大部分都被烧死了。 还有少数活下来的,这些都可以说是强麦种了,这些麦种产的小麦小唐伯爵可不舍的吃,这些都是以后培育高产抗热小麦的根本,是属于‘黄金种子’的。 因此,小唐伯爵的庄园里的小麦,让自家的农奴来收割就够了,实在是用不上更多的农民,还不如干脆的就送出来做个人情,还能让这些农民记住小唐伯爵的好,让他们更听话一点。 除此之外,小唐伯爵还拿出了一件神器,那就是水磨。 在此之前,德斯蒙德的小麦全部都是旱磨——也就是用驴或者马拉动石磨,然后一圈圈的转,直到把壳脱掉为止。 这种旱磨能够传承千年持久不衰,并且在东西方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确实是有其道理:旱磨简单方便,而且易于操作,还便宜,只需要一头驴加上一块大石头就能用,对于小农模式的农民来说确实是物美价廉。 但是旱磨,它的局限性也就在这里——它只能进行小农式的操作,对于大规模的,成千上万的集体庄园式劳作来说,它的那点可怜的效率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西方,包括德斯蒙德,所有的磨坊全部都是属于领主,也就是小唐伯爵所有的,农民使用是要交税的——这可是领主的重要收入之一,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因此西方的贵族是绝对不会允许有私人开的磨坊存在的。 这也就意味的,整个德斯蒙德也就只有那么十几个小型磨坊,再加上旱磨的可怜效率,难怪这些农民会人心惶惶,急着回家收粮食了。 而水磨,它就完全不一样了,水磨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肚子’大,装的多。而大就是好,多就是美,炮塔即是正义!射程代表真理! 装的多了,水磨的效率几乎就是旱磨的十倍! (造水碾磨数十区,其利十倍,国用便之——农书) 而且水磨是用水的,这也意味着只要有水,水磨根本就停不下来!而不是像旱磨一样,到了深夜或者是驴子累了,还要休息。 最重要的是,水磨左边将麦粒脱壳了,通过掏空的木杆传输,右边就可以直接将麦粒碾压成粉,一物多用,实在是方便至极,全程机械化全自动操作,完全不需人力——看看,咱们的老祖宗,在汉代的时候就把自动化给搞出来了,怪不得清以前从来都是****上国,还有人怀疑中国人就是外星人的后裔呢! 于是小唐伯爵根据记忆,把这个东西搞出来之后,便邀请了所有的长老去参观——在古代,这些长老们在村子里往往有着最大的发言权,所有的村民都听他们的——如果说整个德斯蒙德伯爵领是一家公司,那么小唐伯爵就是董事长,虽然有着公司的生杀大权,却看不见摸不着,但是长老却是主任或者经理,直接握着你的工资的! 这些长老,一个个都混到五十或者六十多岁的,个个都是人精,每一个傻瓜,看见了这种方便至极的水磨,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欢喜的都是村子旁边就有河的,愁的自然是村子不靠水的。 但是不管如何,这东西都是必须要推广的,有了这个水磨,秋收的时候农民就能专心致志的去抢收粮食,而不必一边抢粮食一边还要排队去磨坊了,这对于农民来说,简直就是一大福音啊! 于是这些长老们参观之后,整个德斯蒙德所有的工匠就汇集到小唐伯爵的城堡里面来,每天就学习着怎么制作这个水磨——而且这个水磨,它就是使用木头还有石头做的,材料一眼就能看出来,不像之前要把人粪撒到田地里,农民有着抵触心理,还需要宗教作为伪装。 木头和石头嘛,这些东西哪个不是大家都司空见惯的,有谁又会担心这些东西呢? 于是,在秋收大作战来临之前,‘水怪兽’(普通农民的叫法,就是水磨),终于推广到了德斯蒙德每一个靠水的村庄里,小唐伯爵也算是放下了一颗心——他能够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尽人事而听天命,剩下的,就是看老天爷的旨意了。 ps1:连续九章,终于算是把这个农业改革给写的差不多了……实际上还早的很,不过很遗憾我的知识面有限,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ps2:热烈庆贺本书获得了第一个推荐!在这里,我要感谢‘zero1234’,‘变态叔叔’,以及‘太阳辐射2’,还有更多的我不知道的无名读者的鼓励和支持,是你们的帮助,我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谢谢大家了!(鞠躬) ps3:明天三更……我尽量…… 第四十二章 秋收之后 关于秋收,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诉。 总之,这是用农民的汗水与欢笑,辛勤和泥土谱曲,又用闪耀着金黄色的麦海填词,最后还要加上世上第一流的歌手,配上世界第一流的乐团,然而即使是这样,都唱不完美的丰收之歌。 整个秋天,农民们都会全家上阵,一头扑在田地里,争分夺秒不舍昼夜的收割着麦子,男人们在前面收割着,他们的婆娘就在后面把割掉的麦子收拢在一起,然后他们的孩子——不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这个时候多一个劳动力总是好的——他们的孩子就把这些收拢的小麦拿回家铺在地面上晒。 这是一幅很美的画卷,正是现代人所赞美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然而小唐伯爵看见了,却只想着某种轰隆隆的冒着黑烟的玩意。 “要是我有辆收割机就好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 虽然小唐伯爵回到了某些诸如柴大官人之类的小资极力赞美的充满着蓝天白云,绝对没有任何污染的中世纪。但是作为一个狂热的工业党,一个注定孤独一生的工科狗,小唐伯爵恨不得德斯蒙德的每一个角落都要开满‘除了污染什么都没有’的工厂,每一处平地都林立着高耸入云的冒着黑烟的烟筒,每一片田地都跑动着轰隆隆的扰人清梦的钢铁怪兽,要是有一天德斯蒙德能这样了,小唐伯爵就可以幸福的躺在床上,吃喝拉撒都有着仆人伺候,过上没事就上街调戏调戏良家妇女的完美生活了! 可惜,这样的美景,自从小唐伯爵穿越之后,连在他的美梦之中都没有出现过了。 所以小唐伯爵也只能努力……嗯,努力,也不知道他的孙子的孙子能不能看到那一天了。 “也就是说,你希望得到德斯蒙德境内所有的大宗粮食专售权?” 小唐伯爵坐在高位上,眼神玩味的看着城堡大厅中的某个商人,就像是看戏子一样。不过周围的骑士可就没那么‘善良’了,他们看这商人的眼神,活像看一只待宰的羔羊。 “是的大人,我愿意以一次性付出1000金币,外加连续三个月,每个月再付100金的代价来购买您领地内的大宗粮食专售权。这对您也是一件好事,难道您平时就不为这些农民的冥顽头疼吗?您把这个权利卖给我,那么这些就该我去头疼,而您却直接拿到了金钱,这是多么合算的一笔交易啊!” 这个商人,真不愧是从商业之都威尼斯来的精明人,一张嘴说的是天花乱坠口若莲花,如果是一般的领主恐怕还真的就被说动了——事实上这个商人心里面也是这样想的。 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就凭着我这张能从异教徒手里忽悠来黄金的嘴,还忽悠不住你这个乡下伯爵? 而且这个商人还有后手。 “伯爵大人,还有各位尊敬的骑士,这些是我家长的一点土特产,不值一提,还望笑纳。” 送礼,没错,送礼,这可真是个好主意,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送礼都是能够提高相当成功率的方式之一。而且对于这个商人而言,他本来就是威尼斯出身的,专业二道贩子,这些礼物在其他的地方卖可能要200金,但是他却只需要50金就能从异教徒的手里面拿到手,用来做人情最合适不过了。 不过,小唐伯爵就是在等这个。 “来人呐!此人试图贿赂长官,证据确凿人赃俱获,按照德斯蒙德商业法,即刻没收赃物,罚款50金,处苦役半个月!马上执行!” 那个商人立刻就大惊失色,可惜他还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出来,周围如虎似狼的骑士马上就扑了上来,两个按手两个按脚,还有一个捂嘴巴。可怜那个商人只不过是个普通人,哪里是这群骑士的对手,一句话没吭就被抬下去了。 还有商人带来的两个奴隶,这两个奴隶自己的主人都被抬下去了,周围还有着骑士阴测测的笑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们,这两个奴隶对视一眼,干脆的将礼物放到了地上转身就找主人去了。 “那卷丝绸是我的,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 小唐伯爵看着底下蠢蠢欲动的骑士,这样说道。 既然原主人都不见了,那么就是到了分赃的时候了。这个商人所带来的礼物其实也有限,无非就是丝绸,葡萄酒,盐,还有糖这一类的东西,全部都是华而不实,没一个有金有银的。 而如今这些赃物的分配已经成了定律——在连续坑了十几个试图贿赂的商人之后,基本上就是小唐伯爵先选一份最好的,然后骑士们自己再分配,而收上来的罚金全部充入国库,骑士们一个子都没。 说实话,小唐伯爵也不太想坑商人,万一坑多了商人不愿意来做生意了怎么办? 可是这些商人真的太他哔哔的气人了! 你看看他们都提的什么条件! 粮食专售!索要定价权! 把整个德斯蒙德的粮食,包括售买以及定价交予他人之手,这和小唐伯爵为他们打工有什么区别?!他们真的把小唐伯爵当成是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土财主,可以任凭他们忽悠? 呃……他们还真是这样想的。 好吧,你们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于是小唐伯爵连夜制定了一部《德斯蒙德商业法》,就刻在城堡外的大石头上。 呵呵,我就是欺负你不认识简体汉字,有种你来反抗我啊! ——以在城堡外被吊死的三具尸体为证,任何想要逃跑,拖延,以及反抗的不自量力者,如今已经去天堂陪上帝他老人家了。 历朝历代压制商人,不是没有原因的。 收获的时候,商人贱价买粮,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高价卖粮盘剥农民,如果不压制,商人就会越来越富,农民就越来越穷,最后农民活不下去要造反,造谁的反?反正不会是这些商人的反。商人嘛,后来罗斯柴尔德家族那个谁说的:“商人是没有国籍的。” 而且这些商人,他们并不是真的无利可图。 今年的收成这么好,单独的几个商人根本就吃不完,也就是说他们要联合,而联合起来,他们给的价格肯定是低于平均价的,小唐伯爵总不能说拦着农民不让卖啊! 而这些商人,他们用低于平均价的价格买了粮食,跨过一道海峡转手就能高价卖给英格兰——英格兰距离上次的维京入侵,以及威廉国王的诺曼征服还不到十年,连续的两场万人规模的大战几乎流尽了这个国家的壮年劳动力的血,并且制造了一大批的残疾累赘,而新一代还没有成长起来,这也导致英格兰千里沃土大片的抛荒,粮食产量锐减。 这些商人相信,英明神武的威廉国王一定不会拒绝,只用一点点小小的可爱金币,就能得到大批的粮食来安抚他的军心民心的。 而且他们还有蜂蜜,还有纸。 蜂蜜是从三叶草中采出来的,欧洲人对于蜂蜜的痴迷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如果可能的话,这些商人将蜂蜜装上船,越过北海,越过大西洋沿岸,再越过半个地中海,把这些蜂蜜运到意大利地区,他们甚至能卖出十倍的价钱来! 而且纸,这可不是最开始的试做品,用来擦屁股还嫌硬。这是真正的,雪白的,经过二次改良后的产品。既没有羊皮纸的膻味,也没有牛皮纸的油腻,可以说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完美品!那些修道院,学者,甚至是躲藏在黑暗中的炼金术师,也绝对不会拒绝高价买这么几张纸的。 因此即使是这些商人遭到了这样的钓鱼执法,不仅丢了钱还做了苦役,他们也没有一个肯离开的——大家都是远赴重洋来的,最近的一个也是从法兰克越过了圣乔治海峡,现在什么生意都不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扭头就走?你开什么玩笑! 然而,在这一片繁荣之中,却有着一只已经红了眼睛的老狼,在垂涎着眼前这块最鲜美的肥肉…… ps:下一章六点或者七点发,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大概……三更。 ps2:欢迎大家来到书评区提出意见和建议,只要是有道理的,我都会一一回复的。 第四十三章 风雨欲来 等到粮食收割完,今年的脱壳又不用农民们自己动手,于是就到了宰杀牲畜的时候了。 富有经验的人挑出了牲畜中的那些老弱者,将那些注定熬不过寒冬的和肉用的公畜宰杀,将肉腌制、熏制和风干,这是很热闹的场面,要用许多人手,整个城堡的仆役全部上阵,他们用牲畜的血和碎肉制作血肠,熬制油脂,用动物的油脂做蜡烛。 每个村庄都有一个制皮的人,他们到树林里采集栎树的树皮,用来鞣制皮革,养殖的鸽子的粪便也被用来处理皮革,据说被鸽子粪腌过的皮革会格外柔软,是制作皮衣、皮袋和钱包的好材料。 以前的这个时候,旅行的商人也到村庄里来买卖各种产品,他们收购皮革、油脂和牲畜。带来针、盐、陶器、磨刀石等商品。 但是今年,有很多事都不一样了。 许多大商人——跨海而来的大商人,他们的资本根本就不是那些骑着马车的旅行商人能比的,他们出手相当阔卓,往往直接就会和村庄的长老谈生意,一口气就收购了整个村庄的粮食。而既然他们已经花了这么多钱收购粮食,他们便不在乎再花一点钱来购买村民们的牲畜和皮革。 这使得原本许多习惯于在几个大型村庄交易的旅行商人无所适从,论资本,能力,还有手段,他们根本就不是那些大商人的对手,因此他们只能够深入腹地,跑到那些小型的或者是偏僻的村庄,到这里来做生意。 这也会给那些偏僻村庄的人带来好处,首先就是他们不用再遭受出门远行之苦,其次旅行商人一多,他们相互之间就有竞争,就不能再像之前一样随意的压榨农民,对于农民也算是个不小的福音了。 然而,即使是旅行商人之中,他们也有些真正聪明,或者天生就有着敏锐直觉的,他们所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而现在,有一位便抓住了这个机会。 “你的意思是说,你想做我的财政主管?” 小唐伯爵坐在主位上,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虽然简朴,但却显得相当干净的男人,原本听到仆人汇报又有商人求见,以为是又来了肥羊,没想到却来了这么一个狂妄的人!周围的骑士原本有已经无聊到想走的,这会又都来了兴趣,抢劫抢不成,看看笑话也好嘛! “你可知道财政总管的位置对于一个贵族,一个领主来说有多重要?难道我会轻易的就交给一个陌生人?你可知道我现在一年的收入有多少,一年的花销又有多少?你什么都不知道,难道是过来消遣我吗?!” 说到最后,小唐伯爵已经是声色俱厉,一股子‘王八之气’从他身上冒了出来。这是因为小唐伯爵穿越已经快一年了,身居高位久了,天天管人不自觉的就有气势了。 然而这个商人——名为克莱恩的商人却并不害怕,正如小唐伯爵所说,他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功课——他甚至连小唐伯爵喜欢干净都考虑到,特地洗过澡搓掉了差不多一层皮穿的新衣服来的。 “尊敬的大人,我的名字叫做克莱恩,请您记住了,克莱恩。”这个商人,他面色平静的说了十分失礼的话,然后鞠了一躬,说道:“我既然能来到大人您的宫廷,那么我自然是有所准备的。正如您所说,将财政总管的位置交给您信任的人是十分合适的,因为他不会偷盗您的财产。然而,这也只不过是守成之犬罢了,对于不懂得如何赚钱的人来说,钱总是越花越少的。而如果您能将这个位置交给我,那么我可以向您保证,您的钱财永远都不会有些匮乏之日。” “好吧,克莱恩,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决定听听你会说什么。”小唐伯爵换了个姿势,变成了正坐,这代表他已经认真了:“但我同时也要提醒你,一旦你不能让我满意,那么惹怒一位贵族,一位伯爵的后果,我相信你是不会想体会的。” “是的,伯爵大人,非常感谢。” 克莱恩再施一礼,仍然是鞠躬礼而不是跪拜礼,显得出这个人相当的骄傲,以及自信: “倘若您能够将财政总管的位置交与我,那么首先,我便要设立一个粮食最低价,我将先从农民那里平价收购所有的,至少是大部分的粮食,然后将这些粮食存储到仓库中,等到那些跨海的大商人来之后再高价卖给他们——您不用担心这些商人不会买,他们既然愿意跨海而来,就必定是有利可图的。 然后是第二,我们应当有一定量的物资与人才储备,就趁着现在这个时机,我们可以大量的收购盐,铁,以及可以充当工匠的奴隶,我们甚至可以向这些商人提出要求,能够完成这个要求的商人可以获得优先购买权,即使是出的价稍低一点也可以卖给他——这并不是什么赔本的买卖,盐和铁,这些本来就是生活的必需品,是需要大量储备的,而有手艺的奴隶,则可以制造财富。 然后是第三,关于您的‘圣事’的改革……” 一谈到生意,克莱恩就会滔滔不绝,完全的陷入了属于他自己的世界,无视了周围的骑士们目瞪口呆的眼神,即使是小唐伯爵,也同样是有些惊讶了。 最低指导价,政府统一定价权,物资与人才的准备,这个克莱恩真的不是穿越者? 但是他的金手指告诉他,克莱恩就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从身体到灵魂,绝对没有西贝货。 ——顺带一提,现在小唐伯爵越来越不喜欢金手指的存在了,因为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已经开始认同这个世界的存在,更不要说他现在已经做出了这么多的成就,他得到了骑士,教士,以及农民的认同与爱戴,他们喜爱他,尊敬他。而这些都是靠他自己,而不是靠金手指带来的。 而金手指,前面一个技术指导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动静,而后面的一个数据化,却是将所有人都变成了一团冷冰冰的数据,简直就是把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游戏中的世界,所有的人物都只是毫无感情的npc,这让已经开始认同这个世界,接受这个世界的小唐伯爵如何接受? 不过话虽如此,有这么方便的东西在,一旦遇到了什么不能确定的问题,小唐伯爵还是会求助于金手指的。 这就好像是电脑,我坐在电脑面前感到无聊,但是如果没有电脑我就会更无聊。 所以我还是离不开电脑。 “很好,很好,虽然不知道你的实际能力如何,但是你的口才确实是不错。” 小唐伯爵拍手赞叹,却不是说克莱恩的能力而是口才,这让心高气傲的克莱恩有点无法接受了。 但是小唐伯爵是伯爵,伯爵开口说话的时候,他这个平民再怎么骄傲自信只有听话的份,否则就算他才比天高,也可能被直接扔到地牢,到时候他就只能和老鼠蟑螂做生意了。 “克莱恩,我不得不承认,你成功的打动了我,但是你也应该明白,你现在并没有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 “是的大人,如果您愿意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克莱恩顿时激动起来——就算他再怎么自信,面对如此一步登天的机会——再过一两百年就相当于直接放当男爵了,他也是无法淡定的。 “我将会给你200金币作为启动资金,时限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我将是你的保护人,如果你能够在三个月之内赚到让我满意的金钱,那么你就可以成为我的财政总管。” 虽然说小唐伯爵给的这个条件相当模糊——让他感到满意的金钱,多少金币才能让他满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算是克莱恩只赚了1个金币,小唐伯爵说他满意了,克莱恩也能当财政总管。 所以说,在小唐伯爵没有揭晓最终答案之前,克莱恩只能,也必须拼命的努力了。 “既然如此,我便是您的人了,在我离开之前,我还有一个消息要汇报给您,请问能否借一步说话?” 克莱恩再次施礼,这次总算是半跪礼了,然后他提出了这样一个相当令人为难的要求。 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了,就是代表着对自己身边骑士的不信任,不答应,万一真的是什么特别私人的事情,又要怎么办? 最后,小唐伯爵还是下了决定。 “无妨,克莱恩你尽管直说,这间大厅里面没有外人。” 果然,小唐伯爵说了这句话之后骑士们都是眉开眼笑,听听,没有外人,大家都是伯爵的心里人啊! “是的,大人,我从康罗特公爵领一路旅行而来,经过芒斯特与奥蒙德,发现了一些很不合理的现象。” “首先,是这两地的粮价,秋收在即,他们的粮价不仅没有降低反而还增加了,而在我打听之后,发现是穆尔奇德大公正在大肆收购粮食。” “当然,如果只是这一点我也不会怀疑,但是另一方面,有一次我的马车坏了,要去修理,却无意间听到铁匠说最近领地里面所有的铁都被大公征用了,要他们打造武器。但是我一路旅行过来,却并没有发现哪里有战争的迹象,而在整个爱尔兰,德斯蒙德今年的丰收却是出了名的,因此,我斗胆……” 克莱恩说着,偷偷的瞄着小唐伯爵,小唐伯爵却是紧紧的看着他的骑士们,而骑士们也在看着他。 “很好,克莱恩,你的这个情报很有价值,单单是这一个情报,倘若你这一次失败了,我也不会责怪你。” 小唐伯爵深呼吸了几次,勉强平稳了呼吸,然后对着克莱恩这样说道。克莱恩既然听到了小唐伯爵这样说,便知道接下来的事就不是他应该参与的了,于是再鞠一躬之后转身离开了。 只是在他走出大厅之后,他似乎还能听见大厅里面小唐伯爵传出的咆哮声:“我艹你粑粑……” ps:下一章十一点半……我以后再也不三更了…… 第四十四章 廷论 清晨的阳光穿过重重枝叶照在林间的空地上,稀薄的晨雾在树叶和草地上凝炼出了一滴滴晶莹的露水。 一只灰兔敏捷地从松树下面它的洞穴里面钻出来,这是捕猎的季节,秋天的时候所有的动物都在尽力长膘,以便能够度过寒冷的冬天,灰兔必须小心的出行,省的被狗熊或者狼群盯上。 很快的,这只灰兔就找到了一片肥美的草地,它的三瓣嘴一张就咬了一片嫩草,就着露珠吃的津津有味。 突然,它停止了动作,就像雕塑那样静止,只有抽动的黑鼻子和头顶上高高竖起旋转的耳朵显示这是个活物。 它听到了地面传来的震动,听力灵敏的兔子会用脚敲击地面彼此发信号,据说在条件适合的时候能传声一百多码,但是这次传来的不是它同族的信号,是有大生物朝它的方向过来了……一个四足行走的大生物! 这只灰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窜回了它的洞穴。 过了一会,那个引起大地震动的生物终于接近了,这是一位骑士! 这位骑士并没有全副武装,他只是穿着轻便的皮甲,武器也只有弓箭和剑——很明显,他并不是来战斗的,说明白点,穿的这么轻便是为了遇敌的时候能够顺利的逃跑。 逃跑,然后回去汇报小唐伯爵。 这是那天在大厅讨论之后才形成的机制,因为小唐伯爵的情绪失控,那天的廷论并没有讨论出一个结果,但是有一个地方总算是有一点共识了,那就是要有斥候去巡逻。 不管最后的结果是战是和,是决死一击还是干脆投降,都至少要提前有个准备,要有个消息,要不然人家直接提兵打到了你家门口还不知道,这多尴尬? “我们并不是他们的对手!我并不是在长他人志气,但是我想各位都明白,穆尔奇德大公手中有着两块伯爵领,而我们只有一块!” 这是第三天的争论,像这样的廷论已经连续开了三天了,和派战派各自争论不休,现在正是一个和派的骑士正在说话。 “这样的话你已经说了几遍了!兵力的差距我们谁不知道?但是大公的贪婪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难道你忘了春天的时候我们才刚刚交给过他税赋,而秋天他就打算直接来抢了!还有去年的,前年的,这些事情你都忘了吗!我们每年给他交上这么多的东西,我们自己还能剩下多少?” “但是打不过就是事实!就算我们拼命反抗,最后到底能不能获胜?如果不能获胜,那么我们不仅丢掉了钱财,连生命都要丢了!” 就是这样的,和派更看重生命而战派更看重荣耀……或者说是钱财,然而,即使是他们在台上表演的这么欢,在真正的主人,小唐伯爵还没有表态之前,他们也只是在表演。 而小唐伯爵,他其实也很迷惑。 战,就如同那位和派骑士所说的一样,到底能不能打过,这谁都不知道。赢了,一切好说,但是如果输了,那就不仅仅是赔款的问题,还是生命的问题了。 但是和,小唐伯爵就要交上一大笔的沉重的赋税,当然这和小唐伯爵没什么关系,只要他能放下他的梦想,他依旧可以过上许多现代人梦想中的领主生活——只要他能够忍受混杂着青叶虫的面包,满是粪便的城堡,以及脏兮兮的人群。 历史上,也曾经有一位君主与小唐伯爵的处境十分相似,他就是孙权。 曹魏八十万大军(实际十八万)南下,手下大将如云良将如雨,艨艟千艘,兵士更是犹如天上的星辰一般数之不尽,刘琮吓得直接投降。而东吴呢?倾国之力也不过拼凑出了三十万人马(实际五万),这是一场无论从纸面上,还是现实中,都看不到一点胜算的战争。 也难怪张昭等人一力建议投降了。 但是鲁肃是怎样对孙权说的呢? 肃曰:“如肃等降操,当以肃还乡党,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降操,欲安所归乎?位不过封侯,车不过一乘,骑不过一匹,从不过数人,岂得南面称孤哉?众人之意,各自为己,不可听也。将军宜早定大计。”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假如说我投降曹****,那我凭借着家族的势力,还能当个市长一类的职务。但是如果你投降了,你又要去哪里呢?到时候曹操压制你,你手里面又没兵又没马,他想怎么搞你就怎么搞你,想上你老婆就上你老婆,你还能反抗不成? 这段话,对于小唐伯爵来说,也是同样适用的。 和了。死,小唐伯爵是肯定不会死,先不论小唐伯爵和那位穆尔奇德大公之间的亲戚关系,单单说这个时代,便不允许贵族杀贵族的事发生,要不然到时候贵族都死光了,还不得让那群泥腿子爬到我们头上来了? 但是和,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小唐伯爵继续做他整个爱尔兰最穷的伯爵,一年心血化为乌有,最差的结果,这位大公干脆就直接把小唐伯爵软禁起来,让他一辈子不露面不掌权,等到他老了再推一个孩子出来说这是小唐伯爵的种——那时候都过了几十年了,还有谁会在乎这些? 所以说和,小唐伯爵是真的不想和。 但是战,光是看这大厅内和派骑士与战派骑士的数量就能看出来,12位骑士加上菲利普教士一共13人,和派就有8人,而战派只有5人。 幸好的是,站在战派这边的骑士都是比较有实力——也就是说他们的封邑都是比较大的。 而封邑大了,这些骑士自然也就会有担心,一旦大公来了,他会不会剥夺我的封邑?会不会让我多交税啊? 所以说,一切的问题,到了最后都还是屁股问题,有些人不是没有智商,只是屁股坐哪边,他就必须往哪边思考罢了。 于是,小唐伯爵就悟了。 他猛的拔出腰间的长剑,对着面前的桌子就是一砍:“大公欺人太甚!我意已决,今日我当与大公誓不两立!再有敢言降者,有如此案!” 好吧,这一招又是从孙权学的。 但是从哪学的不重要,是不是抄袭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效果,不看过程看疗效,小唐伯爵这一下,不说是霸气外漏,好歹也算是气势十足,暂时的把这些骑士给镇住了。 “但是伯爵大人……” 有一位和派的骑士嘴唇微动,又想说话,小唐伯爵立刻就把头扭了过来,狠狠地盯着他,这位骑士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没说出话来。 ——这是因为小唐伯爵在骑士的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威望。这一年间,小唐伯爵修路,做圣事,植草,造纸,每一项都给德斯蒙德,也给这群骑士们带来了大量的利益,也使得这群骑士习惯了听小唐伯爵的话——这要是换到小唐伯爵刚穿越那会他敢这么干,骑士们早就把他绑了送过去了。 “既然伯爵大人已经这么说了,那我们便讨论要如何战斗吧。” 另一边,老成持重的奥尔科巴骑士和稀泥道,这位忠心耿耿的骑士是战派的代表人物,说的话有足够分量,小唐伯爵也必须给他个面子。 “我们应该现在就把我们的军队全部都聚集起来,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一个骑士立刻说道,有人开口,接下来就好办了。 “我们应该集结我们的骑兵,利用骑兵的机动性来骚扰敌人。”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招募大量的佣兵,正好现在来做生意的商人都还没走,我们可以同他们商量一下,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支援。” 战派的骑士们各个踊跃发言,和派骑士们则是面面相緬,最终无奈的交换了眼神,有人便说道: “除了战斗之外,我们还可以使用外交的手段,奥蒙德伯爵领同样是大公的公爵领分封领地之一,现在大公过来攻打我们,难道奥蒙德伯爵就不感到有一点点的不安吗?现在大公把矛头对准了我们,那我们战败了,难道大公就不会再去攻打他们吗?” 小唐伯爵顿时眼前一亮,三角阵型,联刘抗曹,这些可都是中国人最熟悉的故事了,他怎么会将这件事忘了呢! ps:三更结束,我得歇两天才能继续三更了。 第四十五章 合纵连横 俗话说:一人智短,三人智长。 这话说的果然有道理。 在这群骑士们的集思广益之下,很快一个个的方案,好的坏的,有用的不靠谱的,都被提了出来。 骑士们——不管他们是和派的还是战派的,在小唐伯爵下了决定之后,都在尽心尽力,至少是表面上尽心尽力的出谋划策。 这不是因为骑士们突然精分了,更不是因为小唐伯爵一句话就能改变他们脑中的思想直接好感max,那小唐伯爵就不是伯爵直接改名叫尤里好了,统一寰宇****全球指日可待啊!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这些骑士之所以愿意听小唐伯爵的话,第一就是之前所说的,小唐伯爵已经积累了一些威望,足以镇压这群骑士。而第二就是西方中世纪实行的所谓民主集权制。 所谓民主,就是你有说话的权利,所谓集权,就是我有说话你就要服从的权利。 民主集权,就是小弟们可以自由提出意见或建议,但是老大一旦拍板了,小弟就必须遵从。 这是从远古的酋长时代就流传下来的制度,在那个时代,酋长并没有一言九鼎的权利,也无法保证自己就一定正确,而任何一个错误都是会要人命的,因此,酋长就需要小弟的建议作为参考。 但是小弟多了也就代表着人多了,人多了意见就会不统一,意见不统一就无法把力气凝成一股绳,而远古时代,我们都知道,熊,虎,狼,蛇,处处都是能够收割人命的东西,如果还搞内斗的话,那就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因此就有了规定,不管手底下小弟到底是什么心思,一旦酋长做了决定,小弟们就必须遵从,否则就会遭到整个部落的蔑视和驱逐。 因此,对于骑士来说也是一样的。 而且这些骑士,他们还提出了更有建设性的提议。 “我们还可以与大公的儿子们取得联系,不管如何,大公的儿子对于大公总是有着一定的影响力的……” 小唐伯爵眼睛猛的一亮。 一定影响力? 没错,祸起萧墙之内啊…… 大公的儿子是一定要联系的,但是却不是要联系塔德王子,也不是要联系老二迪亚尔马特,而是身为老大,能力却是最差的穆尔切尔特奇。 之所以要联系这位绰号‘无能者’的王子,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位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已经三十岁了,三十岁,人生都已经过了一半,小唐伯爵就不信,在这位王子的三十年生命里,他就没有一丁点的野心,他就这么服气他的弟弟,他难道就没有做过成为大公的梦吗? 第二,哪怕这位王子再怎么无能,他还能安安全全的活到三十岁,那么他肯定就会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手下——可能是他儿时一起长大的玩伴,也可能是他的武术导师,也可能是妻子家族的势力……总之,身为首子,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多少还是有一点优势的。 而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难道日后他的二弟或者三弟继承了大公的位置,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就不为他的性命担忧?就算这位王子胸无大志一点野心都没有,那么他的身家性命,他难道就能放心的交到别人的手里面?要知道,玄武门兵变,会干这事可不止是咱们的老祖宗啊! 之所以不选择大公的二子或者三子的意义也在这里,正是因为穆尔切尔特奇王子是最弱的,所以他才会对每一个助力都相当重视,要是换到塔德王子就不一定了,毕竟塔德王子已经是十有**的接班人了,那么,他又怎么可能去阻止他老爹去攻打德斯蒙德呢,穆尔奇德大公死了之后,这一切不都是他的嘛! 而不联系老二,是因为根据菲利普教士所说,老二‘心机深重’,最擅长的就是密谋,这样的人,可不好糊弄,别到时候还被人家给忽悠了,那才真是笑话大了! 一个没什么能力,自身非常弱小,但是却有着正统继承权,迫切的希望得到支持的首子,有什么是比他更适合混乱民心的吗? 没有,再也没有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 于是最后的决定就下来了。 从现在起,德斯蒙德即刻进入战争状态,一切行动都以战争为最优先,召集领地内所有的脱产士兵,骑士仆从,以及一部分的征召农兵;强征领地内所有的铁匠与工匠,强征领地内所有的铁器,并且向商人不计成本的购买他们的医药,铠甲,刀剑,以及任何可能在战争中用到的东西;派出大量的士兵,盘问每一个过往的旅行商人,不仅要盘查他们的行李,还要仔细询问他们是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最近经过的地方又有什么样的动静等等等等…… 再这一切之后,又派出了两个使团。 第一个使团是前往奥蒙德伯爵领的。 这一个使团的主要目的就是威逼利诱,既要展现德斯蒙德的武力,还要展示德斯蒙德人宁死不屈的决心,最重要的是,这个使团要有一个有着足够威望,并且能说会道的人,来阐述一旦大公攻打了德斯蒙德,唇亡齿寒之下,奥蒙德岂有安卵? 因此这个使团,它是由奥尔科巴骑士带领的,这位骑士既有足够的威望,外交能力也不算太差,而且他还有着足够的武力,他可以算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然后是第二个使团。 这个使团的人选就很让小唐伯爵头疼了。 因为这个使团是要前往芒斯特,也就是前往敌人的老巢的。这种等于是羊入虎口自投罗网的事,骑士们都是不愿意做的。 如果一定要死亡的话,那么这群骑士们宁肯在战场上英勇的战死,也不要死在不名誉的阴谋诡计之中,哪怕这个诡计就是他们提出来的也一样。 而前往芒斯特,这个任务首先就是骑士们最讨厌的阴谋诡计,是肯定没办法光明正大的出现的,第一点骑士们就不认同了。而第二点,如果没被发现还好,一旦被发现,穆尔奇德大公可不是什么良善的人,就必定是会被抓到地牢里去,接下来的是什么?是不名誉的吊死,还是干脆的一杯毒酒?这样默默无闻,毫无荣誉可言的死亡,是这群骑士们绝对无法接受的。 幸好,菲利普教士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 “我可以伪装成苦修士,我曾经就是苦修士,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苦修士必须要穿戴黑罩衣,这本来就是相当不容易识破了。而且在芒斯特也很少有人会认识我,作为一个修士,想要接近贵族也会比较容易,但是我需要一个凭证。” 没错,菲利普教士需要一个凭证,否则就算他能够接近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他又要怎么能够取得他的信任? 于是小唐伯爵在仔细的思考之后,将自己一直戴在手上的指环递给了菲利普教士。 菲利普教士当场感动的眼泪就下来了。 这个指环,如果放在中国古代,那就是兵符,是玉玺,是作为皇帝的凭证。这个指环上描绘的就是麦克卡法耶家族的家徽——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拿着这个指环,在整个德斯蒙德伯爵领,只要小唐伯爵不出面,菲利普教士就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这样的信任,你说他怎么能不感动呢? 于是菲利普教士就哽咽着说道:“大人的信任无以为报,只好舍去这一条性命,不达成目的绝不归乡。” 小唐伯爵赶紧的就把菲利普教士扶了起来,扯着自己的衣袖就去擦菲利普教士的眼泪,可是这眼泪却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了。 这样子一副君贤臣忠的画面,让铁石心肠的骑士都感动了,有些甚至都在想着:“我怎么就不知道为主分忧呢?”,十几个大男人一块抹鼻子,说实话,这场景也挺尴尬的。 小唐伯爵看着大厅里面一群大男人在一块哭鼻子,心里面总算是安顿下来了:“好歹这险没白冒,这下,他们总该知道听话了吧?” ps:今天下午没课,所以我应该……可能……尽量……三更。 第四十六章 战争的准备 在清晨,小唐伯爵亲自给奥尔科巴骑士送行。 奥尔科巴骑士率领的使团一共有五十人,其中包括四十名超长枪兵,他们护卫着要送给奥蒙德伯爵的礼物,毕竟现在是小唐伯爵有求于人,不显示一点诚意怎么行。 剩下的十个人就比较随便了,里面有商人,盗贼,还有偷猎者。这些人除了商人之外,其他都是原本在地牢里面待着等着接受惩罚的,而现在正好用来废物利用了。小唐伯爵把他们派出去,让他们在奥蒙德装作行商,实质上是收集各种情报——不管这情报是什么,军事民生政治形势,哪怕是花边八卦也行,只要是拿到了情报,他们便可以免去惩罚。 当然,他们最好不要拿假情报回来,否则小唐伯爵保证他们的下场会比死亡还惨,他们也最好不要逃跑,否则他们家人的下场绝对比死亡更惨——至于说他们告密的可能性,老实说,一个农民能跑到一个伯爵面前告密,这个农民的本事也够大了。 至于商人,小唐伯爵向他们保证,如果他们能够带来情报,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得德斯蒙德货物的优先购买权,并且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了这个条件,难怪这些商人愿意冒险了。 送走了奥尔科巴骑士,小唐伯爵却没有去送菲利普教士。 因为菲利普教士的任务是秘密的,所以他在昨天晚上,就随着一支商队先行离开了。 然而尽管送走了两支使团,小唐伯爵仍然不能感到安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刘皇叔当初和孙权结盟的时候,刘皇叔可不仅仅是文有诸葛亮,武有关羽张飞赵云,最重要的是他还有着万余的精兵强将,这万余的精兵强将可都是一路逆风局,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论军心,士气,还有组织度,恐怕东吴的士兵加起来拍马也比不上,要不然三国志魏书里面,陈寿怎么写曹操败于刘备而不是东吴? “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三国志·武帝纪》 但是无论如何,德斯蒙德不可能再拼凑出更多的士兵了。 或许明年可以,因为今年德斯蒙德丰收,家家户户都有粮,可以供养更多的士兵。但是今年是真不行,时间太紧了,哪怕是最乐观的估计,最多也就半个月,穆尔奇德大公就会带兵攻来。而小唐伯爵就是有天大的神通,也不可能把一群农民在十五天里面训练成真正的士兵啊! 而德斯蒙德目前所有的脱产士兵,把骑士,骑士仆从都加进来,一共是七百四十二人,但是穆尔奇德大公光是在芒斯特,估计就能拉出超过一千人的脱产士兵,如果再加上奥蒙德伯爵,那这场仗真的是没法打了。 所以说,还是要有职业雇佣军才行。 欧洲职业雇佣兵的历史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从中古世纪的亚历山大远征开始,就有着明确的使用雇佣兵的记录,而雇佣兵作为war-dog(战争猎犬),也确实是有点本事。 因为职业雇佣兵就是专门用来战斗的,除了战斗他们并没有别的本事,也不会别的技能,在这个各个国家的常备军部队还没有成型,全民动员体系更是不知道处在什么地方的时代,雇佣兵部队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最高军事水平。 但是小唐伯爵同样知道职业雇佣兵最大弱点,那就是钱。 供养士兵需要钱,维护装备需要钱,训练新兵也需要钱,而死亡——即使是死亡,安葬兄弟,给兄弟的家人抚恤金也需要钱呢! 因此对于职业雇佣兵来说,战争不是战争,战争是“买卖”。他们贩卖自己的武力,以换取金钱,因此这个时代的雇佣兵普遍的不便宜。打仗是个很消耗金钱的买卖。,一旦雇主的钱花光了,那么毫无诚信忠诚可言的雇佣兵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反水。 但是只要钱到位了,那么这群雇佣兵绝对会发出令人恐惧的战斗力。 小唐伯爵现在不缺钱——不说其他的,光是他坑的那十几个商人,就给他贡献了价值两千多金币的物资,用这些物资来雇佣一支满员1000人的雇佣兵一个月足够了。 但是小唐伯爵缺的是时间,这可不是某个号称是‘丧尸风云’的游戏,只要有钱,鼠标一点雇佣兵就能出现。这里是现实的世界,把消息传给雇佣兵团长需要时间,雇佣兵团长召集士兵同样需要时间,而我们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小唐伯爵缺的就是时间。 “所以说,您愿意用平常两倍的价格雇佣我们一个月?” 同样是在小唐伯爵城堡的大厅之中,一群雇佣兵——几乎有着三十多人,快把这大厅挤爆了,然而这还不是这群雇佣兵的全部,而是这群雇佣兵中的领头人物。 因为养一群雇佣兵需要很多的钱,而千人规模以上的‘大战’却是很少见的,所以佣兵团长允许他手底下的佣兵接私活——这也就是西幻中佣兵工会的原型。 而佣兵要接私活,那么肯定就不可能一个人就跑出来接,他们要么和同乡的,要么就是和私交比较好的,但是不管是和谁,这些职业的士兵都知道,一定要有一个领导者,而现在,聚集到小唐伯爵城堡里面来的就是这些佣兵小团体的领导者了。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也不瞒着你们,想必你们都发现了,德斯蒙德最近会有一场大战,但是我们的战力却严重的不足,所以我需要各位的帮助,我可以当场先付出三分之一的定金,代表我的诚意。” 小唐伯爵也不隐瞒,最近他一系列的大动作,强征铁匠工匠,大量的购买武器盔甲还有药草,这样的动作,有经验的雇佣兵一眼就看出来肯定是为了战争才准备的。 这话一说,这些佣兵小团体的团长就开始喧哗起来,整个大厅一时间变的沸反盈天,这些雇佣兵又都是粗鲁的人,可以说是吵闹无比,令人心烦。 但是小唐伯爵却在安静的等待他们的决定。 两倍的赏格,这价钱确实是令人心动无比,但是作为雇佣兵,信誉也同样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东西,有信誉的雇佣兵佣金更高,也就是说有信誉的雇佣兵能卖更多的价钱,所以那些大型雇佣兵团的佣兵在外,是有着严格规定,不允许接其他任务的。 至于小型的雇佣兵团,他们实在是无法让人安心——今天他们能够为了更多的佣金抛弃他们的商人雇主,那谁能保证明天他们会不会为了更高的佣金又抛弃小唐伯爵呢——而且他们也没有信誉可言,反正都只是没有名气的小型佣兵团,到时候换个名字换个地方再开始就好了。 不过,小唐伯爵认为,他给出的价钱可是平时的两倍——这个价钱已经让他都感觉到肉疼了,而穆尔奇德大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出这么多钱的。 所以说,即使是一些小型的雇佣兵团变节的非常快,小唐伯爵也微笑着和他们签订了契约,然后给了他们闪亮亮的,诱惑人心的金币。 “哗啦——” 金币互相撞击的声音,整个大厅瞬间就安静下来,所有雇佣兵的眼睛就看着那几个装饰华丽的装着金币的钱袋。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莎士比亚 既然已经有人当场拿到了佣金,那么面对真正的金子,就再也没有人能够冷静下来了。 特别是在小唐伯爵承诺,将会与这些雇佣兵的雇主——也就是那些跨海而来的商人商量,并不会伤害他们的信誉之后,这些雇佣兵答应的就更爽快了。 于是,这三十多个小型的雇佣兵团体,总计差不多六百多人,就这样加入了小唐伯爵的战线之中,而德斯蒙德的战斗人员,头一次的超过了一千三百人这个史无前例的数字! “这样的话,不论是军力,还是实际力量,都已经超过了穆尔奇德大公,这样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吧?” 当时,虽然眼前战争的阴云仍然是在密布,但小唐伯爵却是头一次的乐观起来,毕竟他已经做了这么多的努力,他几乎做到了他能做的一切,而这些也确实有了成果。即使是老天爷,看在他这么努力的份上,也不会让他失望的……吧? 第四十七章 终于到来 芒斯特大公领是由是由三块伯爵领组成的,分别是北芒斯特伯爵领,奥蒙德伯爵领,以及德斯蒙德伯爵领。 这三块伯爵领之中德斯蒙德伯爵领的地盘最大,但是人口却是最稀少并且最贫穷,这是因为德斯蒙德并没有天然的良港,靠海的地方大多有着高山丘陵的阻碍,即使是最适合停靠船只的地方也只能停靠十几艘双桅帆船,而且制造一艘海船的钱也不是一般农民,甚至一般贵族能掏的起的,因此就连渔业都没有发展起来。 但是北芒斯特伯爵领就不一样了。 北芒斯特伯爵领北邻康诺特公爵领,南有德斯蒙德伯爵领,西面还靠着奥蒙德伯爵领与伦斯特公爵领。这片地区原本应当是三面环敌,易攻难守之处,但是谁想这一代的大公穆尔奇德能袖善舞,虽说军事能力不怎么样,但是外交能力实在是不差,硬生生的就是能让人服气。 而且北芒斯特与德斯蒙德相必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它有着一条横跨了半个爱尔兰的河流经过,正是这条河流,带给了北芒斯特巨大的优势与财富。 有河流,就代表着能够捕鱼,就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而且河流也能够通行商船,那些从外海而来的海商便是通过这条河流进入爱尔兰,因此穆尔奇德大公仅仅是收过路费就能收个盆满钵满,能供养更多的脱产士兵巩固他的地位。 至于奥蒙德伯爵领,它的地位一直都相当尴尬,它既不是最富的,也不是最穷的,中间货色。而且如果说北芒斯特是三面环敌的话,那么奥蒙德伯爵领就是四面环敌了——北芒斯特,德斯蒙德,康诺特,伦斯特都在看着它呢! 所以说,奥蒙德伯爵一直都相当的谨慎,既不肯轻易的向谁示好,也不愿意随便的就得罪谁。 但是这一次,奥蒙德伯爵确是真的为难了。 一边是穆尔奇德大公的强制命令,另一边却是奥尔科巴骑士的威逼利诱! 穆尔奇德大公,那是肯定得罪不起的,整个北爱尔兰最有权势的人,谁能得罪的起?但是奥尔科巴骑士说的也有道理,他现在本来就已经就是大公的封臣,却仍然拥有着同大公差不多大的领土,一旦大公击败了小唐伯爵,获得了整个德斯蒙德,那接下来不是他还会是谁呢? 至于亲戚关系?得了吧,真会信这个的才是傻瓜呢!亲戚关系最多只能保他不死,这祖宗基业和家族,可就全毁了! 但是时间却不等人,这边奥蒙德伯爵犹豫不决,那边大公的征召令就已经一波快似一波,急匆匆的要求他出兵了! 于是,最终,奥蒙德伯爵还是带着他的脱产士兵以及一部分征召农奴兵,参加了穆尔奇德大公的军队。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好像是二战时期的犹太人一样,他们都已经被关进集中营了,他们明确的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他们甚至都被逼着给自己挖墓穴了,可他们就是不反抗! 反抗是死,不反抗也是死,难道他们就不明白什么叫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吗? 他们当然明白,但是他们就是宁愿把头埋到沙子里,然后自欺欺人的说:“他看不见我,他看不见我,他看不见我……” 就是这样子。 不过奥尔科巴骑士的威逼利诱也不是没有效果的,最终,奥蒙德伯爵也不过是带了三百五十名脱产士兵,只占了他的全部兵力的一半不到。 什么?你说征召农兵?笑话,征召农兵能当人看吗? 于是,到了10月末的时候,穆尔奇德大公拥有了一支人数超过1500人的军队,其中属于他的有着1100多人,还有奥蒙德伯爵的350人——不过请注意,奥蒙德伯爵的这350人,按照中世纪的兵役法,他们只需要对领主,也就是穆尔奇德大公服40天的兵役,时间一过是去是留就看奥蒙德伯爵对穆尔奇德大公的好感,或者说大公能开出什么样的条件来安挽留奥蒙德伯爵了。 至于更多的征召农兵,还是那句话,征召农兵能算是人吗?他们到底是有两千人,还是三千人,真的有区别吗?反正也不过是一冲就散,只是用来消耗敌人体力的消耗品罢了。 因此便没有人会在意征召农兵的死活,在这些‘上等人’的眼中,每天能给这些百无一用的征召农兵一块黑面包,能够勉强的维持着他们不死,这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至于征召农兵眼中越发炙热的仇恨火焰,想必大老爷们也是看不见的。 但是说归说,大军出征的时候,穆尔奇德大公还是好好的要求他的骑士们做了一个作战计划的。 从北芒斯特前往德斯蒙德,搁到现在最多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在中世纪,放在大公这样的军队身上,一天能走个三十里就已经可以算是全速了——不要笑,即使是在三国,夏侯淳堪称是三国飞将军,创造了‘三天五百,五天一千’的记录,仔细算下来也不过是每天行军70公里——咱们老祖宗也曾经说过:“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军,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故兵法忌之。” 毕竟行军,它不是郊游,郊游你可以随便走,想停就停,但是行军,首先一个它就要靠着水源走,否则没水,几千几万人还不都得渴死?然后是生火造饭,军队里面的人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走一阵还要歇一阵,否则遇到突袭可能会没力气。最重要的是,太阳下山之后不能行军。 太阳下山之后,古代人可不比现代,那时候的人大部分都有夜盲症,到了夜晚什么都看不见了,再加上大部分都是没有组织度和纪律性的征召农兵,万一出了点啥事直接炸营,那可真是留下千古笑话了! 因此穆尔奇德大公的骑士们认为,等到他们抵达了德斯蒙德了,那时候小唐伯爵肯定早早的就接到消息做好准备了,不过这个您就不用操心了,就德斯蒙德那地方,咱们谁不知道?能养活个几百兵就不错了,所以小唐伯爵肯定就会征召大量的农兵,这个您就更不用担心了,农兵嘛,天下的农兵是一家的,咱们的什么样他们的就是什么样,到时候咱们一冲,这战斗就算结束了。 但是穆尔奇德大公并不怎么认为,因为他的三儿子,塔德王子上次回来的时候已经跟他说过小唐伯爵的三百长枪兵的事了,虽然说他也有些不相信,但是塔德王子好歹也是他亲儿子,不会骗他的。 大公这样一说,骑士们顿时就不高兴了,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嘛,最重要的是这不就是代表这大公不信任自己吗? 于是这群骑士,一个个就摩拳擦掌群情激奋的对天发誓,大公您就完全不用担心,塔德王子还是见识少了,不就是精锐步兵嘛!咱几个不是吹,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什么样的步兵没见过?北方异教徒你知道不?就他们,我和他们谈笑风生,所以说,tooyoungtoosimple。 就是这样,在这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与自信中,大公的部队尽管还没有打上一次胜仗,甚至都还没有碰见过敌人,就已经陶醉在胜利的微醺中,不能自拔了。 于是,在11月份初,穆尔奇德大公的使者,来到小唐伯爵的城堡,代替大公递上了一份战书。 ps:因为晚上突然有事,所以这一章码的实在是匆忙,我也没脸再要票了…… 第四十八章 试探 递战书,这真的是战争史上一个相当有意思的设定。 两军统帅互相递了战书,约定某月某日某地大战一场,然后双方各自召集士兵,摆开阵型,炮声隆隆,杀气腾腾,步兵和步兵厮杀,骑兵与骑兵冲锋,然后就是看军心士气,再加上老天爷的一分天意,赢了的喜气洋洋趁势追击,输了的暂且后退重振旗鼓,等待着来日再递战书再来一波。 再递战书再来一波。 难道这些人就不知道什么叫偷袭,什么叫‘兵者,诡道也’吗? 不,永远不要小看古人的智慧,不管是咱们的老祖宗,还是西方人的祖宗,他们既然不约而同的都选择了这么做,那就肯定是有道理的。 首因是当时年代的生产力的限制。 就和我们之前说的一样,大军前行,但是大军也是由人组成的,是人就要喝水,就要吃饭吧?以当时的后勤水平而言,能够拿钱买而不是就地强征粮草的就是‘仁义之师’了,而能提供粮草的城镇就那么几座,能供几千几万人一同喝水做饭的河就那么几条,只要守军有心巡查,一般来说都是瞒不过人的。 再一个就是战略纵深的原因,中世纪,又或者战国时期,我们都知道,小国林立,什么叫小国呢?基本上就是现在一个县,或者一个市大。这样的小国,可想而知,一点的战略纵深都没有,敌人直接就打到家门口来,想撤都没地方撤,当然是只能硬肛了。 假如真的有足够的战略纵深,就好像是东欧广阔无垠的大草原,又或者是俄罗斯万里冰封的北疆冻土,谁愿意和敌人硬肛? 游牧民轻骑兵最著名的‘帕缇亚战术’,说白了不就是靠着广阔的草地放风筝放死对面嘛!而俄罗斯更是凭借着其独特的地形还有冬将军,硬生生的耗死了拿破仑的六十万大军! 而到了现在,因为生产力的进步以及交通方式的进化,什么不宣而战,闪电战,偷袭战,更是变成了家常便饭,古时候两军面对面摆开阵势大战一场的画面,也只能够在影视作品里面来追忆了。 不过眼下,这本应该永远都只存在于历史中,再也不可能重现的画面,如今便是出现了。 战斗的地点选在北芒斯特与德斯蒙德交界处的一片荒原上,这片荒原只有几个低矮的小土丘,其余并没有任何的遮掩物,是一个很适合骑兵冲锋,以及军团式步兵进攻的地方。 选择这个荒原,穆尔奇德大公与小唐伯爵也都是有考虑的——首先,这片荒原一望无际,基本不可能有什么埋伏。其次,在战胜之后,毫无疑问的,在这个没有任何遮掩物的地方,是相当适合追击的——两方都有着必胜的信心,嗯……小唐伯爵又没有还不清楚,不过穆尔奇德大公确实有,毕竟从纸面上来看,他的胜算还是非常高的。 如果光从账面上来看,穆尔奇德大公一共有着超过800名的轻步兵,所谓轻步兵,就是穿着轻便的皮甲,手里面拿着单手剑、圆盾、双手剑、流星锤、斧头、长斧、狼牙棒等近战武器,然后就是一窝蜂的冲上来,热血上头大砍大杀的军种。 轻步兵训练十分的简单并且廉价——只要一身皮甲,而且身体健康拿得动刀剑就行,毕竟这个年代,一般贵族们也不可能给士兵什么训练,与征召农兵相比轻步兵也不过是高级一点的炮灰而已。 然后是200名的弓箭手,事实上训练一个弓箭手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艰难,弓箭这东西易会难精,况且做箭支需要时间,做一把好弓则需要更多的时间,穆尔奇德大公有着这么多的弓箭手,就已经是财大气粗的表现了。 然后就是骑士,以及骑士的仆从,一共100人,这些才是大公依为臂膀的真正力量,重骑兵集群冲锋战马践踏大地的场景,是很多士兵经过许多年仍然会在深夜出现在梦中的梦魇。 而且穆尔奇德大公还有着奥蒙德伯爵的友情支援,300名轻步兵和50名重骑兵,也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助力。 但是小唐伯爵这边,如果不算上雇佣兵,他就一共拥有六百五十人的轻步兵——长枪兵也属于轻步兵,装备也只有皮甲和长枪,顶多装备有巨型木盾而已。 然后同样是骑士,以及骑士仆从,一共56人,要比大公及奥蒙德伯爵的联军少很多。 再之后则是雇佣军,这些雇佣兵的素质有好有坏,装备也同样的有好有坏,而且小唐伯爵还不能将他们编到自己的军队当中——小唐伯爵自己的长枪兵那都是经过他自己的严格训练的,纪律严明而且英勇无畏,将这群无组织无纪律的雇佣兵加进来,只会是一只老鼠坏了一锅粥,败坏纪律而已。 因此小唐伯爵干脆就让这些雇佣兵自成一队,由他们自己推举指挥官,不过小唐伯爵却是将雇佣军中所有的弓箭手都拿了出来,编成一队120人,作为长枪兵远程攻击能力不足的补充。 现在对阵的双方,他们的兵力构成,以及地形已经大致介绍完了,这便是地利与人和,然后就是说天时,今天老天爷很给脸,万里无云晴空当日,只是偶有微风,完全不影响两军的发挥。 于是,两军就开始缓缓的靠近,最终在距离对方两箭之地处停下。 “让农兵先上,消耗他们的箭支。” 当时,穆尔奇德大公隔着一百多米将近两百米,远远的也看不清小唐伯爵这边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就先做出了一个谨慎的决定。 对于这样的决定骑士们当然没有异议,消耗品嘛,现在不消耗还等到什么时候?于是这群骑士,他们便分出了20个骑兵,运用着皮鞭,长剑,以及喝骂,驱使着数量庞大的农兵向前推进。 这些农兵们,他们大部分人都没有任何的防具,有的甚至连一身布衣都没有,而且所谓的武器也只不过是木矛,或者是木棍。让他们去顶着正规军的火力进攻,他们当然不愿意。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身后便是全副武装的骑兵,两条腿是绝对跑不过四条腿的,后退一步,便是皮鞭,或者是直接被长剑砍,被马撞了,因此这些农兵在崩溃之前是不敢后退的。 于是这些农兵,就相当缓慢的,几乎是一步一挪的,开始前进。 而在小唐伯爵这边,已经出使归来的奥尔科巴骑士也正在给小唐伯爵介绍战斗的一般情况。 “大公肯定是会先驱使农兵来试探我们,顺便消耗我们的箭支与气力,这是很难应付的办法,虽然说农兵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是其本身庞大的数量,就已经十分难缠了。” 小唐伯爵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这就和三国黄巾起义的时候驱使流民攻城差不多,虽然八成攻不下来,但却是为接下来的精髓部队奠定了基础。 “既然对方驱使消耗品来攻击,那么我们这边也同样使用消耗品来还击好了。” 小唐伯爵这样说着,示意着雇佣兵军队该上战场了——至于雇佣兵愿不愿意,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即使是雇佣兵,它也是要信誉的,而且小唐伯爵只是让他们应付农兵,而不是让他们正面对抗重骑兵冲锋,这已经可以说是整场战争最轻松的活了。 于是传令兵——通常是由轻骑兵代替,就去传达了小唐伯爵的命令,而这群雇佣兵,他们也果然很爽快的就接受了这个‘轻松’的活计,迅速的就跑到前军来,组成了单线阵型,准备迎接进攻。 这些雇佣兵,之前就已经说过,他们是由一个个小团体组成的,因此即使是在战场上,他们也同样是分成了一个个的小团体,各自运用着最擅长的方式,例如说著名的白军,他们便是靠着血勇猛打猛冲,又或者是星光兵团,他们便是擅长防守反击,盾防之后再攻击。 但是无论他们都是擅长什么样的方式,雇佣兵们都可以算是职业军人,用职业军人来对抗一群连吃饭都吃不饱的农兵,这就是一场屠杀! “让那群骑兵们卖力点!让他们多砍下几个人头!逼着农兵们进攻!再派出几个骑士,去聚拢那些溃散的农兵,把他们组织起来再进攻一次。” 当时,看着眼前己方的农兵们不堪一击,非常轻易的就开始混乱,都还没有起到消耗的作用,穆尔奇德大公十分的不满,对着身边的骑士这样说道。 骑士领了命令,就带了人上马,挥舞着长剑开始聚拢已经开始慢慢溃散的农兵,而农兵在身后骑士血淋淋的长剑,以及更加死不瞑目的人头的威胁下,不得不反身,继续的向雇佣兵军队发起进攻。 常言道:蚁多咬死象。即使是职业的军人,如果四肢都被人抱住,那么也是无法反抗了。在农兵仿如潮水一般连绵不绝的攻击下,雇佣兵部队终于也开始出现了伤亡与骚动,接下来,就是看哪边的士气更高,哪边能够忍耐更多的伤亡了。 很明显的,哪怕身后的骑士砍下再多的人头,但是一旦身前的尸体要比身后的人头还要多的时候,农兵们就无法再维持士气,他们,开始崩溃了。 “总算还有点作用。”穆尔奇德大公看着小唐伯爵的部队也开始出现骚动,总算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让农兵们撤回来吧!接下来就是我们表演的时间了!弓箭手在前,步兵在后,骑兵护卫两翼,全军前进!” ps:我终于深刻的理解到,为什么文字的描述大多不如图画的原因了……这一章码的好艰难。 第四十九章 比烂 中世纪的军队互相厮杀,比的就是谁比谁烂。 这并不是夸张的说法,在中世纪之前,中古世纪的时候,伟大的罗马,荣耀的罗马还能武装出超过十万的受过严格训练的精锐重装步兵,并且随时都能拉出更多的经历过简单训练的义勇军,例如说在第二次布匿战争的时候,汉尼拔一次性击溃了超过六万的罗马精锐步兵军团,但是罗马立刻动员,最后竟然又武装出了25个,每个满额6000人,总数达到十五万人的军团! 而这还不是罗马的全部力量! 遇到这样开挂的对手,你说还要怎么打? 谢天谢地,开挂总是有个极限,罗马把‘征服世界’这个单机游戏玩的太嗨,最后竟然刷到了数据溢出,直接蓝屏——罗马帝国自爆了! (注:这里的自爆指的是罗马的四帝共治时代。) 但是自爆也有自爆的不好,失去了统一的帝国内战不休,再加上日耳曼蛮族的入侵,以及帝国境内奴隶的大起义,摇摇欲坠的罗马帝国再也无法维持秩序,最终只能丢掉了全部的西欧和中欧地区,最后甚至连永恒的罗马城都丢掉了,退居到君士坦丁堡,在这里重建了东罗马。 罗马败亡之后,蛮族,以及获得了独立的奴隶,他们都追求着更加富饶以及温暖的土地,这便又是一场乱战,而且这场乱战直到今天都没有终结——德国和法国的千年恩怨,根本就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而在这场持续了千年的乱战中,罗马的工匠,罗马的技术,以及罗马的军团,就和世界上其他的一些文明古国一样,都已经开始慢慢的丢失。罗马军纪严明,装备统一,训练有素的军团,就好像是传说一样消失无踪,只剩下蛮族杂乱无章的冲锋,成为了战争的主流。 现在,穆尔奇德大公手下的军队,可以说是典型蛮族的代表。 尽管大公十分尽力的,并且派出了大量的骑士以及骑兵维持秩序,但是他的军队的表现仍然让人不敢恭维——能维持着弓箭手在前步兵在后就已经是极限了,至于再让他们排出什么紧密的阵型,还要保持着这个阵型不乱,这就实在是为难人了! 不过,虽然表现这么不堪,但是也不过是前进一箭之地,所以倒还能勉强维持着。 等到了这个时候,刚刚还在和雇佣兵们战斗着的农兵们已经撤的差不多了,这群农兵,要他们打仗不行,但是撤退还是相当在行的,至于这些四散而去的农兵又会跑到哪去,是会回到家乡还是干脆就在德斯蒙德当土匪,那就不是大公该在意的了。 “告诉前面的雇佣兵们,让他们再顶一会,等到对方出动骑兵的时候就可以撤退了。” 看见对面的穆尔奇德大公已经出动军队,小唐伯爵皱了皱眉头,对着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这样说道,骑士听了命令,也马上转身上马就传达命令了。 这条命令主要就是安抚雇佣兵的,毕竟这些雇佣兵刚才也算是大战一场,自身也消耗了不少的气力,这时候再让他们直接面对大公的生力军,肯定会让他们的军心有所浮动,士气也会降低,而小唐伯爵的这条命令就是给他们一个希望,让他们能够撑的更久。 “弓箭手准备,八十步,抛射!”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到了一箭之地,小唐伯爵急忙挥手,早已等待良久的雇佣兵弓箭手立刻从箭壶中抽出箭矢,对天抛射。 “嗖嗖嗖——” 弓箭破空的声音,整整120支箭矢整整齐齐的射入空中,然后在重力的作用下开始下坠,这样射出的箭矢虽然没有多大的准头,但是因为数量足够,再加上下坠时的加速度,使得抛射成为弓兵的常用战术。 “箭矢!步兵防御!弓箭手反击!” 眼看着小唐伯爵的攻击铺天盖地的向自己袭来,人多多少少都是有些密集恐惧症的,穆尔奇德大公干赶紧这样吼道——话说我这个铺天盖地还真没用错,总有人认为至少要一两千才能算得上铺天盖地,但是我们看战争电影,看弓兵齐射的时候,那样繁密的箭雨,说不定还不到100支呢! 况且雇佣兵弓箭手——这些弓箭手也是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他们射出一支之后就完全不去看到底中没中,而是立刻拿出下一支箭,开始下一轮的射击。 但是这些箭矢能够取得多大的成绩那就没法确认了,步兵们举起自己左手上的圆盾,护住自己的脸与心脏要害。偶尔也能看见有步兵的腿被射中,哀嚎着倒下,但是绝大部分的步兵仍然是安然无恙。倒是弓箭手,因为是清一色的皮甲,又没有盾的防护,被射倒了许多。 这个时候,大公的弓箭手也开始反击了,他们的人数更多——虽然已经被射倒了一些,但是相比于雇佣兵弓箭手来说仍然较多,因此他们一波射出的箭矢也更加密集。 不过,小唐伯爵的士兵们相比于穆尔奇德大公来说有着更多的优势。 首先,雇佣兵是在第一列的,因此箭矢大部分都是朝着这些雇佣兵去了,而雇佣兵,他们都已经有了许多应付箭矢的经验——也就是说他们有更大的,防守能力更好的盾,就算是没有盾的,面前不是还有农兵的尸体嘛! 用尸体来挡箭,这可比用盾来挡箭又强多了! 因此雇佣兵的伤亡更少,而双方这样来往了几个回合,大公一皱眉头,发现自己这边的伤亡居然还要更多,这可就没法忍了! “让步兵开始冲锋吧,你们也准备一下,等到对面阵势乱了,就轮到你们上场了。” 当时,大公对着自己最信任的骑士这样说道,那骑士听了,一拍胸口,就下去召集骑兵准备冲锋去了。 步兵冲锋——我们之前已经说过的,现在已经不再是军纪严明的罗马军团称霸天下的时代,混乱,并且无纪律的蛮族成为了时代的主流,蛮族的冲锋,那就是 “嗷嗷嗷嗷嗷——” 穆尔奇德大公的士兵们开始嚎叫,他们像狼一样嚎叫,像狗一样嚎叫,像任何一种食肉动物一样嚎叫,这是来自于人类基因最深处的怒吼,是任何一种动物,任何一个正常人听到就应该恐惧的。 在罗马帝国的末期,这些蛮族士兵,就是这样嚎叫着,击败了帝国的精锐士兵的。 然后他们冲锋。 用最大的力气,最大的决心,用跑百米的速度冲锋。 然后和雇佣军的阵线正面相撞。 “稳住——稳住——准备迎接撞击!” 当时,雇佣兵的指挥官,一个四十多岁的经验丰富的战士,这样声嘶力竭的吼道,而雇佣兵们,他们也纷纷挤成了一团,准备着用密集阵型对抗。 “杀——!” “杀杀杀——!!” “杀杀杀杀杀——!!!!” 就是这样的,整个现场之上喊杀声震天响,双方的战士们通过使用刀剑,狼牙棒,流星锤,这样的千奇百怪的武器,堵上自己的生命以及一切,不管不顾的砍杀着一切还在活动的活人——在现在这个时候,杀红了眼的士兵已经不在乎他们身边是友军还是敌人了,只要是拿着刀剑还在活动的,他们就能毫不犹豫的一刀砍下去!更不要说他们本来就不认识! 但是,雇佣兵一共就只有500人多一些(小唐伯爵拿走了弓箭手),而穆尔奇德大公的轻步兵却有着一千人之多!况且雇佣兵刚才就已经厮杀过一番,气力已经消耗了不少。虽然现在还能打的有声有色,但那也就只是靠着暂时的血气之勇。等到过一会杀红了眼的士兵冷静了,这股劲就会一下子就消失无踪,一同消失的还会有雇佣兵的士气和军心,到那个时候,雇佣兵军队就离奔溃不远了! 但是小唐伯爵还在等待,他的超长枪兵还在等待,一直到,穆尔奇德大公的重骑兵冲锋之时…… ps:今天晚上我尽量……不过各位最好不要期待,推荐的时候,我也很想每天都三更吸引读者,但是这两天晚上都会有事…… 第五十章 谋逆 现在正是小唐伯爵与穆尔奇德大公激烈交战之时,但是让我们把时间倒退两天,来到北芒斯特伯爵领。 这里是北芒斯特最繁荣的商业城镇利默里克,利默里克在爱尔兰语中是“荒芜的沼泽”的意思,指的是城外的河滩。 而这里之所以最繁荣,正是因为它是‘城外的河滩’,商船,渔船,以及海船都要从这里过,各种各样的人群,繁忙而逐利的商人,到处流浪的吉普赛人,充满浪漫气息的吟游诗者,又或者是粗鲁的水手。利默里克每年都可以交给穆尔奇德大公大量的税收,因此这里也可以说做是北芒斯特第二重要的地方。 第一重要的地方自然是大公的城堡了。 而大公愿意将如此重要的地方交给他的首子穆尔切尔特奇,或许大公对他的首子的观感并不像外人想象的那么不满,又或者是大公自认为已经看透了他的首子的心,一辈子就甘心做个碌碌无为之人? 但是今天过后,或许大公就会认为自己看错人了。 今日的利默里克一如既往的和平,唯一有所不同的是,大王子穆尔切尔特奇不知道为何突然来了兴趣,召集了效忠于他的骑士们,决定去城外打猎。 当然,贵族的兴趣嘛,普通人哪有关注的道理,别说穆尔切尔特奇只是出去打个猎,就算是这位大王子突然宣布他就是个邪恶的炼金术师,在这片大公的土地里,只要大公还没倒,他依旧是想干什么干什么。 但是,在出城十几里地之后,这支原本应该去打猎的军队停了下来,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菲利普,你说我这次能够成功吗?” 然而,即使是已经下定了谋逆的决心,甚至都已经做出了实际行动,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仍然是心神不安,在路上,他这样问道。 菲利普教士:“……” 菲利普教士当然无言以对,大哥,你是这次谋逆的带头人诶,你才是老大诶,你身后五十多号的骑兵都在看着你,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你问我能不能成功?你觉得这合适吗? 不堪大用,虎父犬子,这就是菲利普教士对于穆尔切尔特奇王子的评价。 不过穆尔切尔特奇王子确实应该问,因为这次谋逆,也不是他自己答应的,而是他的妻族人,他的剑术老师逼他答应的。 伪装成苦修士的菲利普教士很顺利的就见到了穆尔切尔特奇王子,然而在整个谈判的过程中,这位王子充分的表现了什么叫懦弱,以及优柔寡断: 听到菲利普教士的来意后,这位王子马上就想把他抓给大公处置,但是被他的妻族人和剑术导师阻止了;在之后的谈判中,这位王子又几次的想阻止这次谈判,但是依然被他的妻族人和剑术导师阻止了;最后在召集忠诚的骑兵的时候,这个任务也全部都是交给他的妻族人和剑术导师做的;从头到尾,这位王子唯一做的事就是在最后的协议上按了手印。 正如小唐伯爵所料,就算是这位王子一点野心都没有,但是他的妻族人,他的剑术导师,这些都可以算作是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这一系的人,他们与王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王子失了势,他们怎么有好日子过? 因此他们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能够推翻大公让王子上位,然而,穆尔奇德大公,那可真不是一个易于之辈,一直都将他们压制的死死的。但是现在,一个机会出现了。 大公为了入侵德斯蒙德,抽走了领地内绝大部分忠诚于他的力量,本拉提城堡之内第一次的如此空虚。即使是菲利普教士不来,他们也有很大的可能推着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谋逆,更不用说菲利普教士还来了,这就等于是又给他们增添了一个强大的助力——虽然这个助力还是停留在纸面上,甚至有可能永远都出现不了。 说白了,这位王子的妻族人,还有他的剑术导师,他们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借口,一个理由,至于这个理由到底对不对,有没有可能,他们都是不在乎的。 “王子殿下,您不用担心,本拉提城堡里面忠诚于我们的仆人已经发来了情报,现在城堡的防御力已经空虚到了一个极限,每天连看门的人都快没有了!而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精锐的骑兵!而且又是偷袭,这一次一定是手到擒来。” 说这话的是王子的剑术老师,作为一个从小就看着王子长大的人,现在王子心里面什么想法他都是一清二楚,因此他尽可能的缩小了城堡的士兵人数,然后夸大了己方的士兵素质,为的就是能够让王子安心。 “但是一旦父亲回来了,还有我的两个弟弟……” 即使如此,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依旧是迟疑不安,简直让人感觉这就是一个废物。 他本来就是绰号‘无能’的废物。 菲利普教士在心里面这样对自己说着,然后展开笑颜,安慰王子道。 “王子殿下,这您就不用担心了,大公现在正在入侵我主的领地,而我主则带领着士兵全力的抗拒他,德斯蒙德人抗击侵略者的决心是有目共睹的,是举世共闻的,即使大公最后能够打败我主,他又能剩下多少士兵?都时候您就已经是名正言顺的芒斯特大公,整个芒斯特都要服从于您,您的父亲也只能接受您的意愿,就算是回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听见菲利普教士这样说,剑术导师立刻就接道 “没错,王子殿下,而且我们也已经派了人去请了爱尔兰工会的会长,一旦我们攻下了本拉提城堡,我们就可以使用城堡中的钱财雇佣他们,我们手中有兵有钱,我们还要害怕谁呢!” 说到最后,这位剑术导师已经不由自主的沉浸在想象之中,想到日后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不,大公上位,他靠着大公导师的身份,在芒斯特怎么吃香的喝辣的,怎么看谁不顺眼就打谁,一时间竟无法自拔了。 “两个傻瓜。” 这是菲利普教士的评语。 难怪穆尔奇德大公这么优秀的老子,最后竟然会有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这样无能的儿子了,有这样傻瓜的导师在,他想不傻都不行啊! “但是傻瓜同样有傻瓜的好处,那就是傻瓜更好忽悠,为了我主唐切斯特伯爵的事业,我还要好好的跟他们合作才行。” 同时,菲利普教士在内心这样的告诫自己道,顺便露出了专用的,布道时才会出现的和韵微笑,看起来真的跟着圣人差不多了。 但是这个圣人的心,切开来绝对是黑的。 一行人就这样走到了城堡的门口,然后就被守备的士兵拦住了。 确实如同剑术导师所说,城堡里的守备已经虚弱到了一个极限,因此现在守备城堡的并不是大公的军队,而是塔德王子的。 既然是塔德王子的,那么拦住这一群明显来者不善的骑兵就很正常了。 “瞎了你的狗眼!没看出来这是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吗?!” 当时,剑术导师张嘴就骂,然后提起手中的长剑就要给守备的士兵一个教训,然后就被喝止了。 不是被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而是被塔德王子喝止了! “大哥!你这是干什么!你带了兵到父亲的城堡来,难道是想谋反吗?!” “我……我……我……” 穆尔切尔特奇王子无言以对,甚至都想要策马逃跑,不过他的马缰绳被菲利普教士狠狠的拽住,怎么跑也跑不掉,只能喏喏的这样说道。 “我什么我!你倒是说个理……你想干什么!来人!快来人啊!” 当时,塔德王子眼看着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中正得意,要逼着他承认谋逆的这个罪名,这样就算是真正的去除掉一个竞争对手了。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距离他最近的剑术导师,回手就给了他腹部一剑。 这并不能说是塔德王子松懈,这都是人的惯性问题,就好像是一个班里最懦弱,天天被欺负的一个人,哪怕有一天他带着刀来了,那些欺负他的人也不会被吓到,因为他们的脑中都已经形成思维惯性了。 “老师!你……你怎么敢……” “殿下!事已至此,不得不反!”剑术老师一转头,厉声的就对着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说道,然后举着手中还带着血的长剑,高声喊道:“冲啊!杀进城堡,拥立正主!” “嗷嗷嗷嗷嗷——” 就是这样的,最终,虽然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十分的恐惧,十分的不情愿,但是谋逆,还是开始了。 菲利普教士也送了一口气,这下,我总算是完成了任务,回报了伯爵大人对我的信任了。 第五十一章 冲锋 然而,穆尔切尔特奇王子的谋逆,却很难影响到小唐伯爵与穆尔奇德大公这边。 首先是路况的原因,大公那里可不像是德斯蒙德,小唐伯爵必须要修建道路才能招商引资,但是北芒斯特天生就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即使不招商,商人也会自动的就往那里跑。更何况一旦商人的马车翻了,他的货物就自动成为大公所有了(无主之物法,在第九章有所描述)。 这可也是一笔不小的财源呢!既然如此,大公为什么要修路? 但是平时收钱收的爽了,临到战时,这条坑坑洼洼的路的坏处就体现出来了——信使根本就不敢策马狂奔! 因此大公可能还要等两天才能收到消息了。 而且,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以及他的剑术导师,他们好歹还算是做了智商正常的人都会做的事——这仍然必须要感谢菲利普教士——他们强行封锁了整个城堡,断绝了城堡与北芒斯特的一切联系,并且对外宣称说这是王子担忧唐切斯特伯爵可能的突袭,才特地加强了城堡的守卫。 这样的理由用来蒙骗一般农民足够了,就算是有人隐约有所察觉,但是说到底,王子终究还是大公的首子,一旦大公回来了,对于自己的首子的这一次果敢行动,他是欣慰还是不满? 谁也不是大公,谁也不清楚大公的想法,所以大部分察觉到的人都还在观望,而等到爱尔兰工会雇佣兵团在这里驻扎之后,连那些观望的人都没法说话了。 不过,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越有着一些野心家活动的机会。 “你们是说,老大竟然连老三的那两个私生子都杀了?” 在城堡外的一个小农庄中,在塔德王子已经死亡的现在,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苦寻不得的他的二弟,迪亚尔马特王子,竟然就躲在距离城堡不到二十里的地方,而正在和他说话的,赫然是几个跟随着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谋逆的骑兵! 有谁又能想到,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自以为能够完全信任的骑兵,其中竟然有着五分之一都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的人呢! “是的老大,那个傻瓜的老师是个很毒辣的人,他进入城堡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两个小崽子给杀了。不过现在那个傻瓜已经完全信任了我们,即使是密谋也不再避讳着了,如果老大你希望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就可以……” 一个骑兵说着,露出阴狠的笑容,然后狠狠地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其他的骑兵看见了,也都呵呵的笑了起来。 “不,现在还不是时候。”王子思考了一下,最终还是摇头拒绝了这个很有诱惑力的提议。 “你们,不,我,我亲自去告诉父亲,穆尔奇德大公大哥谋逆这件事。大哥杀了三弟,还杀掉了家族的下一代,父亲听到了肯定会大发雷霆,但是三弟已经死了,大哥又谋逆,失去了合法继承权。到那个时候,唯一能够继承大公之位的就只有我了。” 迪亚尔马特王子这样说着,听的那些骑兵们都是如痴如醉,心驰神往,自己怎么会跟了这么一个阴险狠毒……我是说诡计多端的主子呢?这实在是太幸运了! “到了那个时候,你们都知道我的为人,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有人敢出卖我们的计划,那么即使是他逃到了天涯海角,我都不会放过他!” 畅想完了未来,迪亚尔马特王子又转过头来,对着骑兵这样说道。 威逼利诱,打一棒给个甜枣,这些可都是御下之道啊! “您就放心吧老大,咱兄弟几个,宁肯死都不会透露出一点的消息。” 听到王子这样说了,马上就有骑兵表忠心,其他的骑兵也赶紧跟着,谁都不肯慢了一步。 “放心吧老大!我的嘴严着呢!” “谁敢告密我就亲手杀了他!” 就是这样的,迪亚尔马特王子听到手下们争先恐后的效忠,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和骑兵们又商量了一番,这才上了马,急着赶路去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说完了北芒斯特这边的巨变,现在就该重新回到小唐伯爵与穆尔奇德大公的战争上了。 “杀杀杀——” 当时,虽然战场之上依然是金戈铁马,杀气冲云霄,但是所有人都能听的出来,这喊杀声已经开始变的有气无力,不仅仅是因为血气衰落的原因,更是有些现实的理由——他们都已经负伤了。 想要让正在流血的人,还能像正常人一样全力的嚎叫,那也太为难他们了! 然而战斗就是已经进行到了这个地步,小唐伯爵的雇佣兵,以及穆尔奇德大公的步兵,他们现在几乎都已经是人人负伤,有好几十个人都是缺胳膊断腿哀嚎着的,而且地上已经躺下了更多的尸体了! 那样庞大的巨斧,还有和门板差不多厚的大剑,还有沉重的流星锤,甚至是削尖了的木矛,这些或精致,或粗糙,或常见,又或者千奇百怪的武器,如今便是在执行着他们最原本的使命,他们被制造出来唯一的目的,那就是屠戮。 巨斧,大剑,还有流星锤,这些东西都是只要碰到一下就能够要了半条命的东西,即使足够幸运的没有伤到要害,但是受伤流血也是难免的,而在这个倒霉的时代,别说受伤流血了,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感冒,都可能会变成一次大瘟疫! 更何况还有那些不够幸运的,直接就被刺中要害,当场死亡的那些,他们的尸体就躺在地上,然后被曾经的战友或者是曾经的敌人无情的踩踏,踩踩踩踩踩,直到踩成了肉泥为止。 于是,很快的,两方的士兵都开始动摇起来。 雇佣兵固然是职业军人,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群狼,只要步兵愿意舍得一条性命,拦腰里一抱,雇佣兵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发挥不出来了。但是能够做出这样牺牲的步兵终究是少数,追根究底,他们也不过是一群武装平民罢了,大多数的时候,他们都是等待,等着哪一个傻子做出牺牲,然后他们上去捡便宜。 因此,到了最后,雇佣兵的伤亡竟然比步兵还要更少! 但是步兵的人数太多了! 连续毫无喘息的经历了两场恶战,并且已经是全员负伤,死亡数甚至达到了两成。战斗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雇佣兵部队还没有崩溃,可以说他们真不愧是当今时代最强的军事力量,已经可以称为是一流强军了! 不过,即使是强军,忍耐总是有极限的。 但是步兵更不好过,武装平民,他们的军心要更低,他们的士气要更低,还有他们的组织度,也远远的比不上身为职业军人的雇佣兵,而且他们的伤亡要更多,如果不是身后骑士们的督战,以及故技重施的血淋淋的人头,恐怕他们现在早就哭爹喊娘的逃跑了。 于是穆尔奇德大公满意了。 现在可能就会有书友问了,小唐伯爵的长枪兵不是一直都没动过吗?为什么大公就满意了呢? 在这里,我们就要引入一个‘战场视野’的概念了。 所谓的‘战场视野’,就是指挥官能够在战场上看到多远,能掌握多少的战场情报。 有人可能没有尝试过——其实这就和春运差不多,春运的时候有的地方挤得连光都透不进来,更别说看看到底有多少人了。而在混乱无比的战场上,由一个个士兵组成的人墙,也足以阻挡指挥官的视线,让指挥官无法了解战场的实际情况。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电影里面,那些主帅都会搭建一个显眼无比的高塔,然后自己就站在高塔上,这不是因为他们想耍帅,更不是因为他们都喜欢刺激,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否则他们就没办法发号施令了! 但是穆尔奇德大公,我们说过的,这位大公的军事能力真的不怎么样,爱尔兰又不是神罗那种乱战不休的地方,大公这辈子还真的没打过几次仗,缺少一些军事常识也就难免了。 因此现在大公便是被误导了——而且雇佣兵的表现也足够勇敢,完全符合塔德王子给他描述的‘英勇的长枪兵’的表现,大公就认为,这些就是小唐伯爵的精锐士兵了——至于为什么长枪兵不拿长枪,那你就得问小唐伯爵而不是问他了。 “让步兵加紧进攻!然后让所有的重骑兵一同从两翼进攻!诸君,财富与名声尽在眼前,上帝保佑勇敢者!打败他们,现在是时候结束这场战争了!” 第五十二章 疯狂 重骑兵冲锋。 重骑兵集群冲锋。 当数以百计,千计的重骑兵们以无可匹敌的碾压姿态,犹如重型货车以时速八十迈的架势轰隆隆的横冲直撞的时候,即使是上帝,也必须要在这些浑身钢铁的骑士面前退让。 铁蹄隆隆践踏大地,人吼马嘶响彻天空,这就是重装骑兵,整个中世纪最为昂贵,最为强大,最为凶残,最为可怕的兵种,当这些重达半吨的铁罐头以最高的速度奔跑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必须承认,他就是无敌的。 但是越是精锐的兵种越需要优秀的指挥官,越是无敌的军队他的弱点也就越明显,很遗憾的,这一次穆尔奇德大公两点都占全了。 首先说指挥官,前面就已经说过,穆尔奇德大公是在算不上是什么优秀的指挥官,甚至连一般的估计都比不上。他所会的也都只是一些中世纪领主最为常用的战术,例如说用鲜血与人头逼迫着农兵向前冲,又或者用钱财与荣耀刺激着骑士杀戮。 而至于其他正规的命令,他就完全不懂得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就真的不会了,一些简单的命令,例如说:“前进”,“后退”,“从侧翼进攻”,“从后方冲锋”,这些大公自然都还是明白的。 但是如果你问他问什么重骑兵要从侧翼攻击,从侧翼攻击又能取得什么样的效果,那大公就只好懵逼了。 然后说一说重骑兵的弱点,重骑兵最大的弱点,众所周知,没有机动力。 重骑兵没有机动力。 短途的冲刺,重骑兵可以短暂的使用他的最高速度,但是如果让他们用这个速度长途奔跑,那就要小心马失前蹄了。 想象一下,当一个全身披挂重量超过三百斤的骑士,骑着以四十公里的时速奔跑的战马,然后突然从两米多高的高度上飞出来,这个画面太美,简直无法想象。 这骑士没被摔死也要变脑残了。 但是重装骑士还有着另外的弱点,这个弱点就是身体无法自由的活动。 即使是在没有板甲的时代,骑士们普遍穿戴着锁子甲,有的富裕的领主甚至要给自己的骑士穿上两层的锁子甲,这样的衣着,使得骑士们根本就无法将手抬高超过九十度。因此他们的装备总重最少也有着一百斤,即使是一个大力士,你让他穿上一百斤的负重服,然后蹦哒半个小时试试? 这两个弱点决定了骑士只能作为一次性的力量,只有一击的力量,这股力量是毁灭性的,但是一旦这一击没有成功,那么骑士也就只能等死了。 但是在现在这个时刻,骑士仍然是无敌的。 总数一百五十名的重装骑兵,他们从‘一箭之地’开始加速——古人常说的‘临阵不过三矢’,这个矢,就是指箭——这个距离未免太近,使得骑兵无法积累足够的速度,没有足够的速度也就没有足够的动能,没有足够的动能也就没法转变成足够的动力势能,也就是说,这一次的冲锋是半残疾的。 但是距离近也有着距离近的好处,那就是根本来不及反映。 不管是小唐伯爵,还是他的超长枪兵军队,又或者是雇佣兵部队,甚至是穆尔奇德大公的步兵,都没有反应过来。 “砰——” 半吨重的铁块撞上人体的声音。 血肉之躯被轻松的撕裂,残肢断臂,以及抛洒的鲜血,还有高高被撞飞的士兵,这一刻的战场鸦雀无声,所有人的视线都定格在重装骑兵撞击的那一刻。 “跑啊——” “快跑——” 一个士兵惊恐的叫了起来,然后,整支军队崩溃了。 崩溃的不只是雇佣兵,就连穆尔奇德大公的步兵都崩溃了。 因为重装骑兵的战绩实在是太过于‘显赫’,他们在这一次的撞击中只损失了三个人,却撞死撞残了至少两百名士兵! 包括大约七十名雇佣兵,以及一百三十多名大公的步兵。 好吧,这很尴尬,这相当的尴尬,杀死的自己人竟然要比敌人还要多——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箭之地,说白了也就是九十米远。这么短的距离,重装骑兵冲锋也就是几秒的时间,哪里能调整什么方向,于是他们就这样直截了当的撞了上去。不过反正成果也是有了,你看,敌人不是崩溃了吗? 至于自己人的崩溃,呵呵,只不过是廉价的步兵,哪里有宝贵的骑士重要呢? 就连穆尔奇德大公都没有生气,他眼看着自己的骑士第一次冲锋就能够直接将敌人击溃,兴奋的手舞足蹈:“回身!回身!让他们再冲一次!” 而现在阻挡在重装骑兵以及小唐伯爵之间的所有障碍,包括雇佣兵以及步兵,甚至连地上的死尸,都已经被践踏成了肉泥,这条路上宽阔无比,再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挡视线的东西了! 于是骑士们策马回了身,这一次他们来到了足够的距离,然后,他们冲锋。 “所有人注意——第一第二列,长枪插地!第三第四列,平举长枪!第五第六列准备,随时补上缺口!” 这个时候,小唐伯爵也已经是紧张无比,汗如雨下——他激动的连声音都变形了,甚至都在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逞强,还不如干脆投降算了。 这样至少不用上战场,也不用有生命危险了。 但是现在已经是在战场上,敌人要命的骑兵已经开始冲锋了,将是兵的胆,这个时候他绝对不能露怯,否则就全完了。 而小唐伯爵这次使用的,正是瑞士佣兵对抗骑兵的常用阵型,小唐伯爵把三百名长枪兵分为六列,每列五十人,然后又把剩下的没什么大用,只有基本训练的轻步兵夹杂着布置在超长枪兵中间,填补他们之间的空隙,最后用他自己的骑兵来护卫两翼。 把超长枪插在地上,便可以依靠大地作为承重力,这样第一第二排的士兵便只需要扶正长枪,而不需要直接承受骑兵第一波的撞击——但是说实话,即使是这样的布置,第一第二排的士兵几乎也死定了,所有的士兵在当时抽签决定了,要谁来做这种卖命的工作,谁抽到了这一张之后,这几天的好酒好肉管够——基本上就和监狱里面的最后一顿性质一样。 当时,看着这群钢铁堡垒越来越近,感受着战马践踏大地的隆隆响声,有些士兵——即使是经过了小唐伯爵严格训练的超长枪兵也一样,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我她妈的应该当逃兵才对。” 当然更多的是直接吓傻了。 而重装骑兵们,已经被鲜血和杀戮**冲昏了头脑的他们,根本就没法判断前面到底是长枪还是其他的什么要命的东西了,当然,其中肯定有两个冷静的,不过,时速八十迈与时速七十迈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反正都是个死而已。 所以,就在这一刻,重装骑兵与超长枪兵相撞了。 “咔嚓——” 这是木杆的长枪断裂的声音。 “哼——” 这是骑兵死亡前的闷哼。 重装骑兵们第一时间接触到了超长枪——之后飞驰的战马一声哀鸣,当胸的被狠狠地捅了一下——也有一些是骑兵——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就算是身穿的双层锁子甲也避免不了他们被戳个透心凉的命运——然而,在对面的超长枪兵们,也同样的不好受,双手手臂绝对妥妥的骨折脱臼扭曲变形——这在中世纪这等医疗之下,他们变成废人的可能性相当之高…… 当然了,最终的,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变成废人,而是变成了死人。 惯性作用下的战马怎么可能这么简单的被停住?虽然顿了一下,略微降低了速度——然而,最前排的重装骑兵们仍旧坚决的一头扎进了小唐伯爵的阵线之中,不管他们是活着还是死了。 在这里可以简单的做一个初中物理题,骑士们以四十公里每小时的时速,从两米五的高度飞起,那么他可以飞多远呢? 答案是四点五米,正好飞到了超长枪兵的第三排。 于是整个超长枪兵阵型的前三排一片人仰马翻,一时间混乱无比。 重装骑兵全力的一击非同凡响,这一击杀死了超过八十名的超长枪兵,三十人的轻步兵,并且至少制造了超过五十人的报废与半残废,马上就要丢掉性命的那种。 单从战果上来看,骑兵们还是大赚特赚的。 但是超长枪兵的存在,本来就不是为了能够和骑兵一对一厮杀的,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延缓骑兵们的速度。 没有速度的重装骑兵,连普通的重装步兵都不如。 而且现实可不是游戏,游戏中如果骑兵冲锋失败了,可以立即调整马头再来一次,但是现实中,骑兵一旦冲锋失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前排的骑兵倒下了,第二排的骑兵就会撞到第一排骑兵与他们的战马的尸体——你总不会认为总重超过半吨的战马还能够跳到一米多高吧——于是第二排的骑兵也就倒下了,接下来是第三排,第四排,直到最后面的骑兵可以减速到停下来为止。 但是这个时候,前面的骑兵就已经倒下的差不多了,就算这些骑兵们都是铜头铁脑,这么猛烈的撞击一点事都没有,那么这些倒下来的骑兵,他们又要怎么样驮着这全身差不多三百多斤的乌龟壳站起来继续厮杀? 学习乌龟王八蛋吗? 因此,可以这样说,虽然这群骑士当场就被超长枪捅死的不会超过二十人,但是因此而丧失战斗力的,却足足有着大半之多。 这个大半是个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这群重装骑兵差不多已经废了。 “动手!快!快!快!骑兵出动,追杀还骑在马上的敌人!轻步兵,杀死地上的骑兵!” 当时,小唐伯爵看着自己辛苦训练的超长枪兵一下子就报销了一半,当场就红了眼睛,半是心痛半是兴奋的喊道。 心痛,是因为自己士兵的死亡,而兴奋,却是为了即将到来的胜利! 事实上完全不用小唐伯爵喊,老于经验的奥尔科巴骑士马上就回过神来,带领着他的骑兵就已经和还在马上的重装骑兵厮杀起来。回过神来的士兵们也都已经红了眼睛,你要知道,人都是有一个接受极限的,超过这个极限,人不是昏迷就是陷入疯狂,但是这里是战场!战场!昏迷就是在找死,大脑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的,所以说,士兵们疯狂了。 轻步兵们怪叫着,拿着自己手中的刀剑,又或者是斧头,他们嚎叫着冲出阵型,然后对着趴在地上起不来的骑兵就是狠狠一下子! 但是骑兵们身上都是穿着双层锁子甲的,双层锁子甲,也就是说他们的防御力很厚,也就是说他们没有那么容易就能够被杀死,也就是说他们要承受更多的剧痛! 被刀杀,被剑杀,被砍死,被剁死,被咬死,被淹死,被窒息死,被分尸死,都只是死啊! 然而小唐伯爵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这里了,失去了威胁的重装骑兵已经不值得他的关注了,此刻,他的眼中能看见的,就是远处的那个‘渺小’的身影,那个有着崇高身份的穆尔奇德大公! “该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公须发皆张,双眼赤红,完全不顾仪表的怒骂着,他简直不敢相信,那可是重装骑兵!重装骑兵! 你知道培养一个重装骑兵要多少年,还需要多少资源吗混蛋! 而现在全部都报销在这里了! 大公愤怒极了,甚至怒火都已经开始冲昏他的头脑了,这使得他根本就不顾自己现在兵力缺少的事实,强行驱赶着刚刚聚拢的溃军又要往前冲。 但是这群溃军,大部分是刚刚才被重装骑兵冲了一波的步兵,少部分还是征召农兵,这个时候他们都还心有余悸,士气低落的很,现在指望着他们再一次奋勇作战,那简直就是开玩笑! 穆尔奇德大公身上又没有什么主角模板,根本就没有什么遇到生命危险爆种开启基因锁的可能性;他也不是什么品德高尚的圣人,能够让无数人为了保护他而献出生命。 所以说,当时,那些刚刚聚拢的溃军们看着大公状若疯癫的表现,毫不犹豫的转身……逃跑了。 “可恶!这群贱人!奴隶!该杀千刀的混蛋!把灵魂卖给恶魔的堕落者!” 大公当场就愣住了,他从来没想到一群贱民竟然还敢违抗他的命令,但是识时务者为俊杰,面对着正在飞驰而来的小唐伯爵的骑兵,他毫不犹豫的脱下了身上的铠甲,刀剑,以及所有可能会减慢速度的东西,然后同样的逃跑了。 但是大公就是大公,即使是逃跑,也总要说上一句场面话,或许还不仅仅是场面话: “等着吧,很快的,很快的我就会回来了!” ps:4500字大章……算是补上我中午没更的缺口吧,这一章相当难写,我反复修改了三四遍,如果加上草稿那就估计得一万字了,又参考了相当多的电影,不过还是不怎么满意,完全没有写出我想象中的场面……笔力还是不行啊。 第五十三章 暂时停止 胜利了。 小唐伯爵望仰天长叹。 胜利了。 奥尔科巴骑士宛如梦幻。 胜利了。 劫后余生的士兵泪如雨下。 不管付出了多少代价,牺牲了多少生命,花费了多少钱财,不管我已经重复了多少遍,我还是要说一句,胜利了。 胜利胜利胜利胜利胜利 victory,世界上有哪个领导者,哪个将军不喜欢这个单词呢?不管这个胜利是好的还是坏的,是侵略成功了,还是防守胜利了,又或者是获得大量战利品了,但是哪怕这个胜利是赔本的,只要它是胜利,这就够了。 胜利的一方,自然有胜利者的特权。 首先,就是打扫战场的权利。 打扫战场,不仅仅是为了安葬尸体,抓捕俘虏,整理和巩固阵地,最重要的是,打扫战场可以得到大量的战利品。 因为古代军队运输上的不方便——同样是因为路况的原因,军队必须要携带大量的粮草,另外还有一路征战获得的战利品,同样运不出去,因此也必须由军队随身携带。 不过对于小唐伯爵来说这些就都没有了,因为北芒斯特距离德斯蒙德实在太近,而且大公还有着必胜的信心,他连粮草都没有带多少——反正到时候直接从德斯蒙德抢就好了嘛。 而战利品,大公的第一战就输了,这战利品又要从哪里来。 但是,这并不是说小唐伯爵一无所获了,相反,他收获颇丰。 首先,小唐伯爵就得到了一大批的奴隶。不过,嗯……这个还是跳过去吧,反正小唐伯爵现在的农奴也足够多了。 然后,他得到了一大批的,铁做的,已经锻造成型的刀剑与铠甲! 上帝啊!这可是铁!整个德斯蒙德,小唐伯爵都翻遍了还没找到一个铁矿呢! 而且还有一百多件每件价值十五头牛的骑兵锁子甲! 可以说,光是这些武器铠甲,就已经足以弥补小唐伯爵付给雇佣兵的金币损失了,或许可能还有点剩余——因为在这个战乱的时代,手里面只有金币的话会被人抢,而有武器有铠甲的人就可以去抢别人。 所以铠甲一直都是硬通货,比金币还要坚挺。 最后一些一些小挂件了,例如说大公的冠冕,大公的权杖,大公的指环……诶,怎么全是大公的东西? 算了不管了,反正这些小挂件零零散散还是能卖个一两千金币的,也是算大有助益了。 胜利者的第二项特权,就是能够向失败者提出条件,不过这也是还有余力的胜利者才能够做到的,目前对小唐伯爵而言,他已经没有那么多兵力了。 在这场战斗里面,穆尔奇德大公总共损失了超过五百人的士兵,外加不计其数的逃跑者,这一场战斗对于大公来说简直就是伤筋动骨,在几年之内都没可能再发动大规模的攻势,但是小唐伯爵也不好受,总共超过四百人的伤亡,其中有200的雇佣兵,120的超长枪兵,以及80的轻步兵,雇佣兵的伤亡可以不计算在内,但是超长枪兵与轻步兵的伤亡,即使不是伤筋动骨,也是元气大伤了! 因此小唐伯爵,也只能暂且收兵了。 但是对于这场战争而言,小唐伯爵得到的最大好处,是独立。 独立。 这和中世纪的贵族制度有关,中世纪的贵族制度绝对不允许贵族之间随意的开战,这是出于很现实的考虑——假如说国王,或者是大公,能够随意的向着领地内的伯爵宣战,而能够像小唐伯爵这样战胜比自己强大对手的只是少数——就算是小唐伯爵,他也只是险险获胜,如果大公稍微聪明一点,或者干脆在一开始就把骑兵全部a上,那么他还不一定输呢! 国王宣战——国王胜利——国王的力量增长——国王再宣战——国王再胜利——国王的力量再增长…… 如此循环下去,总有一天国王会获得所有的土地,会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到了那个时候,手里面又没地又没钱的贵族又要怎么和国王抗衡? 因此贵族们就有了这么个潜规则,所以说其实一开始小唐伯爵就投降也是可以的……大公顶多拿走他全部的粮食和金币,不会伤害他一根汗毛…… 但是既然小唐伯爵打了,还打赢了,那么他便有了胜利者的第三个好处,********。 名义上他当然还是穆尔奇德大公的封臣,德斯蒙德也是芒斯特公爵领的固有领地。但是从今天开始,小唐伯爵再也不用给大公交一分钱的税,上交一分钱的物资,他在上流场合——例如说某个伯爵或者公爵的宴会上,见到了穆尔奇德大公也不必再行臣下礼。 简单地说就是从今天开始老子就不听你的了,老子自己玩自己的,不爽不要玩。 而因为小唐伯爵打赢了,所以他做这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不会有任何一个贵族会苛责他。 说完了好处,现在应该说一说坏处了。 首先是战斗力的丧失——这个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德斯蒙德三面靠海,偏偏周围又有着山丘的阻碍,连抢滩登陆都不太可能,只能从陆路上过来。而陆路这边,北芒斯特以及奥蒙德就已经堵住了所有的缺口,而现在穆尔奇德大公已经输了,其他伯爵大公又没有打他的理由,暂时是不用担心战斗力的问题。 然后是超长枪兵们问题,虽然超长枪兵确实很了不起,竟然能够用人的血肉之躯阻挡了重装骑兵的冲锋,但是损失也未免太大了,而且说实话,对于骑兵的杀伤力并不能尽如人意。 所以小唐伯爵希望,他能够得到尽可能多的,大量的盔甲,不需要多么厚实,只要能够增加一点点的生存几率就行,就好像日后的瑞士佣兵一样,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是布衣上阵,但是到了中世纪后期,瑞士佣兵的装备已经让普通的骑士都感到羡慕了! 而且小唐伯爵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征兵体系,这套提议应该从征兵到服役到退伍一应俱全,它既要能吸引足够多的新兵入伍,又能够合理的安排好退伍老兵的生活,退伍老兵受到照顾,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军,并且奋勇杀敌。 此外还要有医药体系,用来挽救士兵们的生命,还要有后勤体系,确保士兵们在外就能吃饱饭,还要有政委,时刻要求士兵们准备着战争…… 总之,如果真的要说的话,这样的事情简直数之不尽,战争不仅仅是战争,战争的背后有着更多的政治以及经济的考量,所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但是,但是现在,现在,尽管还有着这么多的事,但是就让我静静的享受着胜利的喜悦吧!” 当时,小唐伯爵就是这样想的,于是他便抱着蜂蜜酒,醉入梦乡…… 第五十四章 葬礼 短暂的休息过后,恢复过来的小唐伯爵做的第一件事是举办一个葬礼。 一个葬礼,为这群士兵举行一场送葬仪式,让他们的灵魂升入天堂。 在之前的战争中,小唐伯爵强命他们死守阵型,这固然是带来了胜利,但是也让他们死了人——在战争的过程之中,他们还可以把这个愤怒发泄给敌人的军队,但是在战争结束后,这些怒火还没有干净的士兵又要把愤怒发泄给谁呢? 所以说,需要一个葬礼,一个仪式,就好像是东方的白起与士兵同吃同睡,西方的拿破仑能够喊出他每一个亲卫队队员的名字一样,都是收买人心的举动。 而现在,小唐伯爵做的也是收买人心的举动。 但是因为菲利普教士还没有回来,所以这场仪式,是由小唐伯爵亲自举行的。 首先,是要有能够装尸体的棺椁,尽管小唐伯爵极力的想要直接火化了事,简单快捷,但是对于中世纪的基督徒来说,火化简直就是不可接受的恶行,火化之人在最终审判之时根本就无法复活,也无法接受审判,最后就会直接堕入地狱。 因此小唐伯爵也只好支持土葬。 所有的士兵一齐出动,砍伐了数十颗参天的大树,然后他们将树木的躯干掏空,将那些尸体,或者是肉泥放入其中,然后又采集了众多的鲜花,装饰在树干内,同时来掩盖几天之后尸体腐烂的味道。 事实上,这样没有任何直接处理,还在不断的腐烂过程中的尸体极其容易带来瘟疫,因此小唐伯爵根本就不敢让这支军队进城。于是整只军队就在城外停下,当然,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挖掘墓地。 好在,小唐伯爵已经提前派出了骑士,要求战死者的家人即刻参加他们亲人的葬礼——这并不算太难,因为这些士兵都只是农奴出身,所以他们的家人也都生活在农庄当中。 等到死者的亲人都来到的时候,这个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并且散发气味了,还好这里是爱尔兰的11月,虽然并不能算很冷,但总算起到了一点延缓腐烂的作用。 亲人们都见过了死者,或者是见过了死者混杂的肉泥,然后他们开始哭,或者喊叫,这便又是需要半天的时间,来让死者的亲人回复情绪,然后就是该牧师上场了。 前面已经说过,菲利普教士并不在,所以这牧师,是由小唐伯爵亲自代替的。 如果这是一个正统科班出身的牧师,那么这个葬礼的过程可就繁琐了。 首先,是要有迎灵礼。 将死者的棺椁停放在牧师面前,然后牧师向着棺椁抛洒‘圣水’,寓意着追忆他人生受过的洗礼。 然后念悼词。 “在圣洗的水中,我们追忆他曾经接受洗礼,皈依基督,成为基督的门徒;愿他也能追随基督,到达永福的天乡。” 悼词念完后,在场的众人,死者的亲人,以及死者的朋友就要开始唱圣歌。在圣歌声中缓缓移灵进入圣堂,到达基督徒在世生命旅途起始处,同时也是终点站——祭台,并得以窥见那在宝座上的羔羊。 然后在祭台之上,牧师就要开始念经文,其中包括—— 开端词 -赞美诗(选一首与光有关的诗歌,如‘慈光歌’,并在幽黑当中,点燃复活蜡) -主礼致词 -对经一(导言、向天主献蜡、圣咏吟唱、主礼向灵位或灵柩献香) -对经二(导言、向天主献蜡、圣咏吟唱、主礼向参礼者献香) -对经三(导言、向天主献蜡、圣歌吟唱、主礼向参礼者献香) -读经 -短对答咏 -主礼简短讲道 -亲友见证及分享 -谢主曲(导言、向圣母献蜡、谢主曲吟唱、主礼向圣母献香) -祷词 -天主经 -结束祷词 -主礼降福 -结束曲(参礼者可以前来向灵位或灵柩洒圣水) 总之,参加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葬礼并非易事,但是我们也可以理解,葬礼流程的繁琐只不过是为了让死者的亲人能够再多看一眼。就好像我们的老祖宗也有着守夜的风俗,让孝子再看一看这至亲的人。 但是小唐伯爵可算不上什么虔诚的基督徒,而且这次死去的怎么着也有着这么多人,一个一个还不累死他况且身为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他也只相信跪天跪地跪父母这一套,要他颂经更是无稽之谈,他也不认识圣经上的字,**那还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最后葬礼的流程是这样的—— 首先,大家来走一波,瞻仰死者遗容,这个是东西方都有的,各位也都习惯了——虽然说大部分的死者都是残肢断臂,还有少部分是肉泥,实在没什么好瞻仰的。 然后就是派出乐队来奏乐,这个也好理解,死者嘛,都是要听听音乐的,音乐,这可是好东西,能够陶冶节操,还能够增加幸福感,你看,上帝的身边不就有好几个天使专门唱歌嘛。 但是接下来的事,就让这群愚昧的村民们无法理解了——小唐伯爵竟然给这些死人送上了大量的粮食!还特么都是弄好的白面包! 这可是白面包!白面包!白面包! 你竟然送给死人吃!还要眼看着他们腐烂! 出身农耕文明的小唐伯爵,永远也理解不了欧罗巴对于粮食的追求,早在唐的时候,汉族人的粮食种植比就能达到1:20,富地还能达到1:40,但是欧洲呢?种燕麦能达到1:4,这就是不得了的丰收了! 所以今年小唐伯爵的粮食产量,只不过是达到了产量比1:9,就足以引发一场战争! 但是把粮食献给死人,是为了他们在地下不饿着,这样的理由,小唐伯爵说出来农民也没法反对。 毕竟死者为大,而且死者还是他们的至亲之人嘛。 然后是守棺,出殡,选一个风水宝地,择一个良辰吉日下葬,这样的一套做完,说实话农民并不能知道这些都是什么意思,既没有牧师来祷告,也没有唱圣歌,说圣经,但是,在这些根本就没有天主的葬礼中,农民却能感觉到一种庄重感。 对于死者的尊重。 以前,牧师们都说,死者到了天堂就享福了,他们就算是脱了罪,就能够享受天使的侍奉,再也不用吃一点点的苦,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想过万一死者路上饿了怎么办呢? 万一死者在去天堂的路上饿了怎么办? 难道还要让他受饿吗? 所以说这一套仪式就这样做下来了,死者们得到了尊严,荣耀,以及供奉,农民们以及士兵都比较满意,接下来就是该料理还活着的人了。 活着的永远比死人重要。 这个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现在,作为一个家庭最重要的劳动力,一个家庭中唯一的支柱,这样的一个壮年人死去了,他留下的孤儿寡母,又要怎么过活? 这个问题,小唐伯爵是必须安排好的,青年人或许只靠着一腔热血以及虚无缥缈的荣耀感就能不顾生死奋勇杀敌,但是中年的老兵却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妻子儿女分生活,因此他们一旦到了服役年限,他们就会选择退伍,就算是有没退伍的,他们也会尽量的保全自己的生命,出工不出力。 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一旦他们死了,难道还能指望领主去养活自己的妻子儿女吗? 但是我们都知道,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哪怕就是在遥远的未来,老兵,永远都是最宝贵的财富,老兵有丰富的经验,老兵有熟练的技巧,老兵还知道该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撤退,很多的记录都表明,一个队伍里面只要还有一个老兵存在,那么这个队伍里面的新兵死亡率就会低上一大截。 因此小唐伯爵就必须拉拢这些老兵——超长枪兵以及轻步兵,他们能够从重装骑兵的冲锋中保下命来,这已经可以说是经验丰富了。 “凡是战死的,他们的家人一律可以得到五十亩的荒地作为自己的耕地。并且在二十年内,他们的家人可以每年从领主这里拿到200千克的小麦,100千克的大麦,以及200克的蜂蜜,三条重10千克的猪肉,五只鸡,一头牛,以及任意价值10金币的物资作为补偿。” 就是这样的,这样的一份物资,耕地暂且不谈,单单是领走的粮食以及肉食,就已经足够农奴一家过上相当不错,甚至可以堪称是中产阶级的生活了,更别说每年还有10金币的补偿,相当于现代的一万四——不要以为这并不多,在中世纪的年代,由于物资的匮乏,人们大多数有钱都花不出去,只能用来买粮食。 而这一万四,如果只用来买大米,你算算可以买多少! 但是这样的一份补偿,很可能会引发另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士兵一旦残废,却又没死,那他就可能自杀。 残废的人只是个废人,只会给家里增添负担,但是死了却能给家里面带来财富,那么他为何不去死?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小唐伯爵又定了另一份契约。 “对于受伤不严重的,例如说胳膊上开个口子,但是能够痊愈并且没有影响的,视为一级伤残,一次性补偿2金币的补血费。对于受伤较重,例如说耳朵被砍掉,眼睛瞎了一只,手指断了一根的,有影响但是影响较低的,视为二级伤残,赔偿参照死者的二分之一标准。对于已经残疾,断了胳膊或腿,双眼失明,完全失去劳动力的,视为三级伤残,完全按照死者的赔偿标准。” 就是这样,这样一份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都照顾到的契约,让所有人都非常满意——虽然花销难免的有点大,但是一只忠诚的军队,一只既勇敢又无畏,并且还百分百服从命令的军队,这可不是拿钱能买的到了——再说,虽然看着多,但是这比起雇佣一次性的一个月就要2000金币的雇佣兵,可便宜了不止一个档次了! 命令发布,第一笔的赔偿到位之后,小唐伯爵就发现,所有人,不管是骑士,农民,还是农奴,对他的好感都不止上升了一个档次了——就算是骑士,也有可能在战争中死亡,而且骑士的儿子还不一定是骑士,一旦三代之内再没有骑士出现,骑士的封地就是要收回的! 而且领地内的参军热情也第一次的高涨起来,以前的时候,除了骑兵之外,其他的士兵都是抓壮丁出来,或者是活不下去的流浪汉才参加的,但是现在却是都在踊跃报名,每一个征兵口都是人满为患了! 这样的转变无疑是值得惊喜的,证明了小唐伯爵的钱没白花,也让小唐伯爵日益干枯的钱包得到了一些安慰。于是接下来,便是冬天,是最适合大兴土木的时间了。 第五十五章 冬日暖阳(一) 农民冬天做什么? 一些不了解农民的城里人可能会认为,那还能做什么?春天、夏天、秋天都忙过去了,那就只剩下冬闲了。闲来无事,冰天雪地,可以打牌、晒太阳、聊天、过年。这些,东北人叫“猫冬”。 然而,对于真实的农民来说,即使是冬天,也闲不下来。 虽然是北风呼啸、冻手冻脚,可仍然是忙着呢。要整地、修田埂、积肥,包括清塘泥,清坑,清沼气池,清灶灰等等,还要把积的肥趁冬天运到地头。维修田埂、水渠、平整土地、维修通往田间的道路,还要给果树剪枝、施肥。 有干不完的活,哪里还能猫着呢? 那些天天赞叹农村风土人情好,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全部都是没有下过地,不知人间疾苦的小资想象出来的。如果种地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美好,那么这么多的农民,放着家乡的好日子不过,千里迢迢的跑到大城市去当工人,又是为了啥? 真以为他们个个都是活雷锋,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但是,即使是农民这么辛苦了,一年到头也不一定就会有个好收入,这要看天意,也就是老天爷给不给面子,还要看领主的心情,领主的心情好,今年的税就低一些,领主的心情不好,那农民们就得饿肚子了。 不过,小唐伯爵脾气一直都算好的,而且小唐伯爵脾气不好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向农民发火,德斯蒙德的农民今年的日子还是很好过的。 特别是因为今年的丰收,农民们家家户户都有余粮,手里面也都有了闲钱,这日子就更好过了,甚至连这漆黑寒冷的冬夜,都显的不是那么可怕了。 就好像是冰与火之歌中的那句名言:“凛冬将至。”(winteris-ing.) 这样简单的一句,却包含了多少农民对于冬天的恐惧,以至于在吟游诗人的歌词中死神都是披着大雪而来,在漫漫长夜之中悄然无息的收走人的性命。 但是今年的冬天格外暖和,其原因是小唐伯爵有了一项新发明——炕。 好吧,小唐伯爵再一次的无耻剽窃的他的老祖宗的发明,不过,假如当初发明炕的那一位,泉下有知,自己的发明在异国他乡也能够救人性命,为贫穷的农民带来温暖,只怕也会点头同意的。 其实,爱尔兰并不算冷。 虽然爱尔兰与我国东北北部的纬度相当,但是爱尔兰的冬天很少有会低到零下十度以下的,简直就可以说是暖冬了。 究其原因,爱尔兰是岛国,四面环海,受大西洋影响大,地处西风带,受北大西洋暖流影响,气候冬季也温和。我国东北地区是温带季风气候,受北方冷空气影响,冬季寒冷。 但是,即使是在气候再温和的地方,零下十度穿着单薄的麻布衣服或者干脆就没衣服穿,再加上吃不饱,那也是能死人的。 如果再进一步的考虑,在广阔的东欧大草原上,那里靠近俄罗斯,那里的冬天温度更低。传说中的‘上帝之鞭’,又或者是游牧民入侵,其实也都是寒冬给逼的。因为这些游牧民,他们并不像农耕民族,他们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一旦冬天大雪刮过牛羊成群的冻死,那么这些游牧民就没有饭吃没有衣穿,为了家里面的小崽子不被饿死,丑婆娘不被冻死,这些游牧民,他们也只能拿起弯刀来抢了。 所以说,人类战胜自然最终的办法,还是要增加生产力,只要生产力提高了,那么不论老天爷怎么着我们,就算他今天刮风明天下雨后天打雪雹,那咱也能活的好好的。 而现在,小唐伯爵要做的,就是进一步改进生产力,也就是‘深化农业改革’了。 第一项,仍然是挖沟渠。 这是一个立竿见影,头年挖了第二年就有效果的工程,挖沟渠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田地供水,缓解庄稼的干旱。庄稼也像人,有时候比人更娇贵,不喝水就会死的。 另外,一条浅浅的沟渠,还能够挡住调皮的牛羊。我们都知道,西欧这片的放牧是很随意的,把牛羊赶出去就不管了。这样的话牛羊就会啃食刚刚长出的庄稼种子,他们特别喜欢啃这些种子,一片细细的,薄薄的嫩叶,简直就是最美味的大餐了! 但是一旦有了沟渠,哪怕这个沟渠只有二三十厘米宽,但是由于动物们恐水的天性,他们也都是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因此小唐伯爵就又招募了一队要做‘新圣事’的人——顺带一提,现在‘圣事’已经分为了三队——我们可以简单的把这个‘圣事’理解为施工。第一队是厕所圣事队,第二队是道路圣事队,而第三队就是现在的沟渠圣事队了。 这三队的人数并不是固定的,尤其是道路圣事队,在冬天土地都会被冻住,打夯就没什么效果,并不适合大规模的修路,因此现在第二队都已经解散,等到来年夏天再重新集结,因此现在来做第三队圣事的劳动力还是很充足的。 挖沟渠,首先还是定标尺,测平地面,这些都是必须要做的,定下标尺才能知道到底要挖到哪,测平地面之后才知道哪里好挖哪里不好挖。 这些都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却很繁琐的工作,不过幸好,在经过了从春天到冬天的这么漫长的时间里小唐伯爵速成班的第一批学生终于毕业了。 小唐伯爵派出了所有的男学生,让他们每人组织五十个农民,白天的时候带着农民去整平地面,晚上则要举报盛大的篝火晚会——这可不是为了庆祝,而是举办夜校——学生们每天都会借助着火光教这些农民识字,当然是简体汉字,不要多,每天只学三个。这样整个冬季下来,平均每个农民就能学会六百到七百个简体汉字(因为还有一边学一边忘的),这样的话虽然不算多,但是只要坚持学习,只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农民也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简体汉字,说话写字都没有任何阻碍了。 而之后农民也能继续教农民,虽然他们的效率低,但是他们的人数多啊!哪怕农民们都是一对一的教导,倘若一切顺利的话,只需要五六年,德斯蒙德就再也见不到一个文盲了! 至于女学生,如果她们有愿意出去活动的,那么小唐伯爵也可以给她们这个机会,她们可以去组织妇女。但是如果有天生就比较害羞,不适合抛头露面的,那么小唐伯爵也随她,她就每天在城堡里面工作,其他的不说,小唐伯爵每天签发的所有命令,每条都要抄写好几百遍,传遍所有的村庄呢! —————————间幕·大公的复仇(一)———————— “父亲!我们这可怎么办啊!”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迪亚尔马特王子万万没想到,自己完美的计划竟然失败了!父亲带出的大军竟然输了!还输的如此之惨,十不存一! 你这个蠢货!那么好的条件,那么优势的兵力,你怎么能输! 因此现在迪亚尔马特王子看着他的父亲的眼神充满着愤怒,毫无亲情的表现,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穆尔奇德大公并不在意。 战争的失败,以及自己首子的背叛,还有最喜爱的三子的死亡,与这些相比,自己的二子的一点点的小小仇恨又算得了什么呢? 失败失败以及失败,失败的怒火不停的焚烧着大公的心脏,怒气冲锋着大公的脑袋,但是大公却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过。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重新充满了活力,就好像是回到了二十岁一样的年轻力强,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如此敏捷,就好像是回到了十六岁一样的思维清晰,他深刻的理解到,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才会让他又回到了年轻的时代。而现在,就是他做出抉择的时刻了。 “我们,去康诺特。” 最终,大公这样说道。 “父亲?您说什么?” “我们去康诺特,康诺特的那个混蛋肯定会嘲笑我,不过这不算什么,只要我还有大公的这个这个头衔,我就仍然还有利用价值,只要通过这点,付出一些代价,我就可以要求那个混蛋出兵帮助我恢复统治。” “父亲,您的一点点代价是指——?” 迪亚尔马特王子有些不好的预感,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还能有什么?钱,权,或者是我们的臣服。”穆尔奇德大公回头看了他一眼,这就好像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第一次看见真正认识他的父亲,那眼神中的冷漠以及疯狂让他恐惧:“但是只要还有土地,我们就仍然是贵族,仍然是人上人,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你都不明白吗?” “好了,我们走吧,你作为我的继承者,就必须要懂得更多的东西,今后,这些我都会一点一点教给你的。” 好在,大公的疯狂来的快去的也快,还没等迪亚尔马特王子回过神来,大公就亲切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这样的说道。 迪亚尔马特王子听到这话,立刻就欣喜若狂,马上鞍前马后的殷勤起来,刚才大公的疯狂就被他当做是幻觉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当他低头的时候,大公眼中不时闪过的阴狠黑光…… 第五十六章 冬日暖阳(二) 爱情! 那是年轻的少男少女,在青春以及荷尔蒙的驱动下紧紧的结合在一起,他在左,她便在右,他在上,她便在下,萌动的心,悄悄地化作霏霏春雨,将遍野飘摇的花蕾滋润,轻轻地化为缕缕春风,即使是在这寒冷的冬季,也能把把漫野露尖的小草吹绿。 这便是农民们最快乐的时候了。 自己的孩子开始成家立业,延续后代,自己的血脉能够流传下去,单单是这一点便足以让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高兴。况且在这个阴暗的,仿佛能让人窒息的时代里,哪里有比一个新生儿,一个新生命,更能带给人们希望的呢? 但是诞生一个新生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母亲们要怀胎十月,要在自己的腹中孕育着这个新生命,这之中不能有一点的碰撞,还不能有一点的劳累——然而做到这一点总是不容易的,中世纪,普通农夫的家庭并不能允许养活一个闲人,所以即使是怀孕的妇女也要大量的劳作,她们耕地,插秧,甚至被当做牛马翻地!(这事是真的!中世纪真的有农夫把绳子套在自己的妻子身上让她们拉犁!) 然而即使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生命的坚强也永远的令人震惊,终于,肚子里顽强的孩子挺过了一切困难,生育的时间到了。 但是,做母亲的还要经历最后的一次考验,把孩子生下来。 说到这,我衷心的希望各位书友穿越到中世纪欧洲的时候绝对不要穿变身文,虽然穿越成贫穷的农夫已经很惨了,但是穿越成贫穷农夫的妻子……我只能说,这游戏没法玩了。 因为,古代接生婆接生孩子的时候,她们的工具都是不消毒的…… 请各位想象一下,某位接生婆,如果你生育困难,不得不破腹产的时候,她用从来没有消过毒的,平时可能是用来切割牛羊的小刀,上面可能还会沾上一点牛羊的血或者屎,然后她们就会拿着这样的小刀,一点一点的破开你的腹部……然后再拿针和线,把肚子给缝好。 好吧,上面所说的写着可能只是一些极端的情况,但是我想哪怕只是万一的可能,也不会有哪个女同胞愿意在这种条件下生猴子吧? 所以,古代妇女的死亡率一直都很高,而古代婴儿的死亡率同样也很高,但是在这个年代,只要粮食充足能够养活人,任何一个人都是珍贵的劳动力。 因此小唐伯爵就要努力建立新的卫生管理条例,来降低妇女以及新生儿的死亡率。 首先,就是要求所有的接生婆,一定一定一定要记得,接生之前要用热水洗手,接生用的工具也一定要送热水烫过才能用。 在古代没有无菌室,也没有消毒液的时候,就只能使用这样的方法来杀死手上的一部分细菌。还有医治的方法,小唐伯爵完全禁止任何的,随意的锯肢手术,除非这个手术得到了三个医生的一致同意——你相信吗,一直到中世纪后期,十字军都打了四五回了,可是欧罗巴的医生竟然还没有学到一点阿拉伯医生的先进知识,脚痛锯脚头痛锯头,说的就是他们。 难怪后来加勒比的海盗大部分手上都绑个木棍子,想来船上找不到女人,他们的手一定都很痛…… 好吧,这只是一个冷笑话,然而在现在的欧罗巴,想要找到一个合格的医生确实相当困难,因为现在的医生都是理发师兼任的,难怪他们锯身体这么麻利了,平时剪头发都习惯了嘛! 但是小唐伯爵还真的必须找到两个合格的医生,因为关于草药这块,他是真的什么都不懂,你不能指望一个满身机油的工科狗懂得这些……这也就意味着,小唐伯爵需要先找到两个‘巫婆’,或者是‘炼金术师’。 这并不困难——虽然说日后,教会会掀起大规模的迫害运动,将‘巫婆’以及‘炼金术师’全部都绑上火刑架,将他们活活烧死。但是那都是黑死病时候的事了,人们相信是巫婆传播的病毒,才发生了那样疯狂的事。 况且这里是哪里?这里是欧洲的乡下地方,蛮荒的爱尔兰,如果说是隔壁的英格兰恐怕在圣座眼里还有点价值,但是爱尔兰嘛,一个连统一都没有统一,还保持着大量野蛮习俗,连十一税都交不了几个金币的地方,还真入不了圣座的法眼。 所以说,在这里寻找‘巫婆’——一些知道怎么用药草来治病的老妇人,‘炼金术师’——现在只是有些奇思妙想的工匠,还是相当简单的。 尤其是现在小唐伯爵在农民的心中威望并不低,可以说是相当高,并且农民们也信任他的情况下,这就更简单了。 于是,很快的,唐切斯特伯爵学院的第二期课程就开课了。 这一期的课程,学生们不仅仅是要学习识字,计算,他们还增加了两门选修课,男孩子和女孩子各选一门。男孩子是‘科学课’,女孩子则是‘护士课’,这两门课程的考察甚至要比识字和计算更难,每周都要有一次实践课。 这实践课的内容,男孩子一般都是手工做一件什么东西,女孩子就是要治疗病人了,至于这些病人从哪里来——这个你只管放心,德斯蒙德伯爵领穷了这么多年了,有的是各种稀奇古怪的病症等着你看。 另外,关于沟渠的挖掘情况也非常顺利,已经习惯于‘做圣事’的农民并没有什么抵触情绪,想必再过个一两月,贯通整个德斯蒙德的四通八达的灌溉体系就能成型了,到那个时候,明年的粮食产量,一定会进一步的增长…… ——————————间幕·大公的复仇(二)———————— “非常感谢你的款待,毕竟我在逃跑的路上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 这是在康诺特公爵领的比热福涅伯爵领,德罗马黑尔城堡内,穆尔奇德大公优雅的,嗯,吃完了一道乳猪裹鹅,然后对着他对面的艾德公爵这样说道。 (这是一道著名的罗马名菜,其基本做法就是一只乳猪,然后掏空它的身体,再把一整只去毛的鹅——说不定不去毛,塞入到乳猪之中闷熟。) “这可不像你,我的老友,你可不是这种会轻易道谢的人,我还以为你会和我先吵一架呢。” 艾德公爵,虽然他的年龄不过是四十岁,比起穆尔奇德大公还要小了二十多,但是因为整个爱尔兰四分五裂,其他的公爵领都还在分裂,大公就他们两个,所以他们还是很熟的,现在这会,艾德公爵开玩笑道。 “不,我现在有求于你,自己也不过是一个顶着公爵头衔的尊贵废物,哪里还敢像以前一样呢?”穆尔奇德大公叹了口气,眼角也流出了两滴眼泪,说实话,看着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面前流眼泪,确实觉得挺可怜的。 “我那个逆子的事,现在估计都传遍整个爱尔兰了吧?唉,一世英明,毁于一旦啊!” “我的老友,你希望我做什么呢?要我和你的儿子开战吗?你应该明白,一旦我和他开战,那么就代表着半个爱尔兰就要陷入战火当中了!这种事情,如果没有足够的……,我是不会去做的。” “这些我当然明白,所以我这次来,并不是没有准备的。” 当时,穆尔奇德大公看着对面的艾德公爵推脱,便知道今天不付出一点代价是肯定不成了,不过幸好,他确实有着足够的代价。 “都柏林——都柏林,我知道你一直想要都柏林,而都柏林在我的控制下,如果你同意出兵,我愿意将都柏林送给你作为补偿。” “老友,你真的舍得?”艾德公爵听见穆尔奇德大公这样说着,不可置信的叫了起来,但是他又看见大公坚定的眼神,他就知道这不是在骗他:“我本来以为,你会给我一些金币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并不贪心,这些也就足够了,但是都柏林,那可是一个伯爵领!你怎么这么大方!” “对于你来说,都柏林或许珍贵,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柏林便是鸡肋了。”穆尔奇德大公无奈的笑,他也很舍不得,但是他二十年来头一次变得清醒的大脑,告诉他这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比热福涅和都柏林在陆上相通,你想管理它就会很容易,但是我却要越过三个伯爵领。而且都柏林是维京人建的,他们的文化也都是维京文化,我每年都要用大量的士兵和金钱去维持治安——但是现在,现在我自保都还来不及,那还能够去维持治安呢——当然,如果你想得到它,你还要付给我一些金币才行。” “老友,我不得不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艾德公爵站起身来,端着一杯蜂蜜酒:“那么,我们就成交了?” “成交!” ps:没灵感啊…… 第五十七章 冬日暖阳(三) 既然日常的工作没有问题,那么小唐伯爵就要想方设法的开始折腾他的农民了。 首先就是他的脱产士兵,这些脱产士兵并不用小唐伯爵担心,因为它里面既有新兵又有老兵,倘若有新兵训练不努力,那么老兵自己就会狠狠地抽他。 因此小唐伯爵主要就是训练征召农兵。 征召农兵——训练他们就和一开始的时候训练超长枪兵差不多,主要就是打,打,以及打,有不服管教的就是打,不遵守纪律的就是打,动作变形的还是打,这么打下来,很快这些农兵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另外,这些活,包括训练农兵的活,小唐伯爵都没有亲自参与或参与的很少,训练农兵的活都是他的学生做的,就让学生组织他们各自小队的五十个人开始训练,而小唐伯爵同样组织了五十个人开始训练。 学生们看见小唐伯爵怎么做了,他们就明白自己也该怎么做了,他们从小唐伯爵这里学到一招,他们就回头去在自己的小队身上实践这一招——当然,这样的东施效颦非常,非常的容易出错误,甚至可能会闹出很多的笑话,但是小唐伯爵原本也就没有指望他们这一个冬季就能搞出什么战斗力,所谓的训练,也都只是让这些学生得到经验——经验,那些所谓伟大的指挥官,除了几个天生脑部比较奇怪开了洞的家伙,其他的说白了不就是经验丰富嘛! 但是训练一开始,就有几个被推选出来的自由民代表,通常是那些村庄的长老,找到了小唐伯爵。 他们恳请小唐伯爵说明白,这种军事训练不是劳役的一部分,因为若算做劳役的一部分的话,几代以后,贵族们就能以此把自由民们判作农奴,这是有先例的。 小唐伯爵说了,这自然不是劳役的一部分,他还要解放农奴,解放生产力,怎么能平白无故的就又多了这么多的农奴。 况且,这样的军事训练,到了春天就结束了。 春耕农忙,本来也不能搞这些事情。 再说,军事训练很苦,非常的苦,一开始的时候,如是不给他们一根“时间有限”的胡萝卜吊在眼前,他们怎么能挨得住呢? 在军事训练开展的时候,另外一个好消息传开了。 克莱恩——这个胆大的,骄傲的,野心勃勃的商人,拿着小唐伯爵给他的200金币,以及小唐伯爵的名头,一口气同十几个大商人谈了生意,并且和他们分别签订了契约——这个家伙竟然都没有像小唐伯爵汇报这件事! 要知道,这个商人是用着小唐伯爵的名头,也就是说如果有意外的话受损的就是小唐伯爵的荣誉,也就是说他就是等于强逼着一位贵族给他做了替罪羔羊,即使是现在,这样的人还要被法律惩罚,放到中世纪砍头就算轻的! 因此小唐伯爵最后抽了他二十鞭子作为惩罚,让他一个月都下不了床,然后赏给了他100金币,以及他所期望的财政总管的职务。 因为克莱恩,这个家伙虽然胆大包天,但是他的能力也是同样的出众,他签订的契约确实是太棒了! 单单说是蜂蜜,这个家伙竟然就搞出了竞拍权,只有有着足够身价的大商人才能获得,而这些大商人,他们要证明自己有着足够的身价,这个竞拍权他们也是要交钱的。 而且他还和商人们签订了契约,只要商人们能够给德斯蒙德带来急需的商品,例如说盐,铁,又或者是有经验的工匠或者是奴隶,那么商人就可以获得优惠——这个优惠,一般要比金币大的多了。 因此商人们为了获得这个优惠,他们就会漫山遍野的,大量的收集小唐伯爵所需要的物资,来换取这个优惠。而小唐伯爵虽然收入减少了,却获得了更加珍贵的,有时候即使是拿钱都买不到的熟练工匠。 什么最值钱?人才最值钱。 来自于现在的小唐伯爵无比深刻的理解这个道理,因此他对于克莱恩的这个合同是举双手赞同的。 于是到了十二月份,就有几个犹太商人,从英格兰那里搞到了十几头纯血的热血马,然后走私运来了德斯蒙德。 德斯蒙德领地上原有的马都是冷血马,骨架粗大,性格沉,看上去好一匹高头大马,用了就知道,这马做工拉犁还凑合,骑乘就不太行了。 虽然穆尔奇德大公十分不会指挥,但是他麾下的重装骑兵仍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战绩。而见识过了重装骑兵集群冲锋的威势的小唐伯爵,想要自己组建骑兵的话,就需要热血马。 热血马是最具有激动精神的马,最容易亢奋冲动,性格最敏感,最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刺激!而且同时,热血马也是跑得最快的马,因此现代,通常被用来当作竞速赛马。 后来成吉思汗的铁骑席卷天下的时候,蒙古骑兵骑的就是这样的热血马。 因此,小唐伯爵迫切的希望得到这样的热血马。 原本这样的热血马,在隔壁的英格兰就有,而且在十几年前也不必通过走私这种方式,正大光明的购买就可以。但是在征服者威廉征服英格兰之后,为了保证诺曼骑兵的优势,威廉国王严禁任何出口战马的行为,因此现在再想搞到热血马就只能靠走私了。 这十几头热血马一到,马群里原来的公马们立即倒了大霉,全部变成了太监。 在过去,人们还不知道要特地培育种·马的年代,马匹就有好有坏,骑兵们冲锋的时候也就没法保持一个步调,最重要的是,马的品质就会慢慢降低。 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大自然淘汰下来的产物,当然就和它们野外的祖先野马一样,速度在其次,能耐粗饲料和饥饿,皮糙肉厚才重要。 如今这时候已经是十二月,再过三个月,等到春天到了,动物们都到了发情的季节,相必这十几头热血马,一定都会过着相当‘性’福的生活,一直到想吐为止。 但是就是它们吐了,只要发情期还没过,小唐伯爵逼着它们,就算是让我给你的吊扶起来,你也得给我去让母马怀孕。 ————————————间幕·大公的复仇(三)———————— 军容鼎盛。 艾德公爵自己的两千三百名士兵,以及穆尔奇德大公从都柏林带走的八百士兵,总计三千一百名,其中有重装骑兵五百人,在整个爱尔兰,这已经可以算是无可匹敌,足以屠城灭国的力量了。 而如今,这份力量就对准了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并且距离北芒斯特的要害,利默里克已经不足两天的路程了。 利默里克的居民早已经偕老扶幼,带着家中最轻便的值钱家当,跑到深山里去躲了起来。 而在两位公爵的对面,是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倾尽全力拼凑的部队,总共两千八百人,其中爱尔兰工会雇佣兵一千五百人,其他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雇佣兵五百人,以及原本就是属于穆尔奇德大公麾下的士兵八百人。 如果光从纸面上看,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还有一拼之力,但是任谁都知道,他已经输定了。 雇佣兵们肯定不会尽全力,他们能够在伤亡两成之后再撤退,这就算是尽到了雇佣兵的职责了。而王子殿下自己的八百士兵,其中还不知道有多少是二王子迪亚尔马特的暗子呢! 就算我们默认这些士兵都是忠心耿耿,并且个个都能血战不退,那也最多就是为两位大公多带来一点伤亡报告,并不能扭转战局。 而且,就说说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自己,他对于自己的父亲如此恐惧,兵无士气,将无战心,在开战之前,这支军队就已经输定了。 “所以说,我在这里的任务就算是结束了,穆尔奇德大公父子兄弟相残,芒斯特公爵领的力量损耗大半,我也算是没有辜负主君对我的期待了。” 当时,菲利普教士这样想着,于是便趁着夜色,偷到了一匹马就向着德斯蒙德直奔而去了。 第五十八章 冬日暖阳(完) “在这玫瑰园中 天堂与大地相通, 何等奇迹之功” 吟游诗人轻轻拨动着马尾琴,抒情并且缓慢的唱着从远古传下来的歌谣,琴声悠扬而清脆,美妙的旋律引的不少行人驻足欣赏。 在吟游诗人的身边,是穿着古怪,头顶着三个角,分别用不同颜色修饰,并且在脸上抹上了奇异颜料的小丑,这个小丑一边踩高跷一边抛飞着三个苹果,他还不停的做出着各种惊险的动作,不时的引起人群的一阵惊呼。 而在更偏僻的角落中,或许会有穿着黑袍,弯着腰的吉普赛女巫,她们趁着无人之时稍稍拉住你的袖子,然后将你领到小巷中,只要愿意付出一点点的铜币,她们便可以为你占仆未来。或者你愿意再多花一点,一个或者两个银币,便会有更年轻的吉普赛女郎出来和你一同共度**。 而在大街上,远远比这更热闹的景象正在进行,民众们举着巨大的象征着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以及象征着耶稣诞生的马槽,他们在大街上又唱又跳,高唱着赞颂耶稣的圣歌,日以继夜地肆意饮宴。 这便是新年的景象了。 如今是12月,圣子降临之月。 在这一个月中,不论是国王,贵族,还是农民,都可以尽享人间之乐。到处流浪的吉普赛人,从远方而来的吟游诗人,又或者是马戏团,开始在繁华的城镇中心搭建戏台,登场奏乐。 在这喜庆的月份中,普通的农民们用松枝、冬青、常春藤等常绿的树枝树叶装饰住宅,有些人还要去位于城镇中心的教堂广场上帮忙搭建纪念耶稣诞生的马槽和上演奇迹剧的舞场。 况且种植的谷物都已经收割脱壳了,圣事也已经都做的差不多了,农奴新分的土地上冬小麦的播种,还有农民对休耕土地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翻耕也已结束,一年辛辛苦苦的农活终于告一段落。各家各户都储备了足够的木材、麦秆和泥炭以备过冬,11月屠宰的牲畜已经变成咸肉可以享用,还有什么理由,去阻止劳累了一大年的农民们一年一度的欢乐呢? 更何况,这只不过是接下来一系列狂欢的开始罢了,圣诞节的后三天分别是使徒约翰节、圣斯特凡节和诸圣婴殉道节,虽然这其中有两个是纪念被屠戮殉道者的“血淋淋”的节日,但人们依然沉浸在过年的喜庆气氛中。1月6日还有主显日节(又叫三王来圣节),接下来又是复活节,基督升天节,一个接着一个,仿佛一年的节日就在这两个月中全过完了。 而在这些节日当中,还会有着奇迹剧的表演,通常都是由邻村和本村村民组成的临时演员队伍,将会在教士的带领下表演《圣经》故事——耶稣诞生和基督受难以及复活当然是必演的桥段,此外还有着十二圣徒的故事,圣约翰的故事,这些或神圣,或惊险,或勇武的戏剧,总能让农民们念上好一阵子。 而在这一片狂欢的戏份中,当然不能少了小唐伯爵的身影了,事实上,平安夜的贵族巡游才是真正最精彩的,每到这个时候,平时都蜗居在宫殿或城堡中的贵族们,会集体的出现在城镇中,贵族们身着华衣,穿着锦袍,骑士们则各司其职,或掌旗开路,或持剑随行,形成一支盛装队伍,环绕全城,好不热闹的景象! 总之,从12月开始到1月结束,这两个月,是欧洲世界纸醉金迷的两个月,整个欧洲都会在微醺以及欢声中度过。 即使是在过去穷苦到吃不上饭的德斯蒙德,这也算的上是最高兴的时候了,更何况是今年,粮食丰收大家手里面都有余粮,不趁着现在狂欢又要趁着什么时候? 况且,新年之后就是圣灰节,四旬大斋期的开始,一直到复活节为止,除了星期天,基督徒们既不能有房事,也不能喝酒,更不能吃肉或者有其他的娱乐,是最令人厌恶的时刻。 因此,今年的狂欢就举行的格外盛大,面包师烘烤了大量的真正的没有掺任何‘作料’的白面包,誓言要将顾客都从面条师那里夺回来,而新兴的面条师也不甘示弱,他们更是煮了大量的不同口味的面条,就用着大锅煮,然后在街上免费的送,过往的行人都能吃到饱。 此外还有旅店的开张,由于大量的商人在德斯蒙德逗留,荒废了多年的旅店也终于重新开业,啤酒,蜂蜜酒,麦芽酒,这些过去根本就喝不起也看不见的酒现在也一桶一桶的往外搬,免费的提供给行人——这就和古代米铺开张要免费送米一样,为的是打响知名度。 不过,即使是狂欢的时候也总是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就好像是几百年后他们的后代狂欢喝醉了会在大街上搞露天y一样,中世纪的欧洲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虽然不能搞露天y,但是他们却可以打架,就和英国的足球流氓一样,实在是令人头痛。 “你们这群混蛋!快点给我停手!” 当时,等到小唐伯爵赶到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象,两个醉汉在大街中央向着对方挥着拳头,谢天谢地,幸好他们喝醉了才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一把小尖刀,这才没有搞出人命来。 而再往旁边一看,四处围着的人群不仅仅没有拉架的意思,反而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两个醉汉打架,每当有一个给了对面一记又沉又重的拳头,围观的人就好像看见了什么大好事一样,“好,再来一个!”,这样的话语不绝于耳。 “你们两个,去把打架的两个拉开,其他的去把周围的人都轰散了,打架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小唐伯爵扶着额头,对着身边的骑士这样说道,可惜他才话音刚落,就听见身边的奥尔科巴骑士一声大吼:“好!” “好你个大头鬼!快去把那两个人分开!” 小唐伯爵暴跳如雷,强行抑制住了一拳打到奥尔科巴骑士脸上的念头——主要是八成打不过,然后这样说道。 然而迎接他的却是奥尔科巴骑士无辜的眼神:“伯爵大人,我觉得右边的那个人打的很好啊!那一拳打的可真带劲,这样的人就应该收入军队里,是个可造之材啊!” “……” 小唐伯爵沉默了! 然而这却是和撒克逊人的民族性格有关,撒克逊人崇尚武力,喜爱暴力,两个人如果有了争吵,那么到了最后八成就是靠打架来解决,谁赢了谁就是对的。 当然,最后肯定还是小唐伯爵最强,所以这两个人被骑士强行分开,然后一手一个丢到了临时赶制的牢房中——打架的人太多,原先城堡里面的地牢都不够用,只能用学生们空置的木头房来代替牢房了! “难道我还要像罗马一样,专门的建一个角斗场,让这些家伙来发泄他们过剩的精力吗?” 当时,小唐伯爵眼看着牢房越来越满,越来越满,无奈的苦中作乐的想着:“好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他们来当兵,打仗之前给每个人灌一瓶酒,至少不用担心这些家伙士气不足特了。” ——————————间幕·大公的复仇(完)—————————— 战斗结束了。 毫无疑问的,穆尔奇德大公与艾德公爵的联军获得了胜利。 芒斯特迎回了它真正的主人,然而它的人民或许并不这样认为,大公回来了,利默里克的人民可就算是倒了大霉了! 首先,为了清除大王子穆尔切尔特奇的手下,大公发起了大规模的清除异己的活动,凡是小有身家的,不管是商人还是农户,又或者是原来的长老,全部都被抄了家,然后被剥夺了自由民的身份——当然,这和更加广大的穷苦民众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来自于士兵的掠夺,就和他们息息相关了。 纵兵抢夺的是艾德公爵的手下,纵兵抢夺也是艾德公爵的意思,反正这里又不是他的比热福涅,抢了就抢了呗,再说了,他可是胜利者!胜利者!胜利者不抢点东西,那还叫胜利者吗? 而穆尔奇德大公却无计可施,并且他早有心理准备,让别人的军队来帮助自己恢复领土,一些必要的付出是值得的。 至于最下层的农民的死活,只要他们没造反,身为传统贵族的大公才看不到呢! 而且,穆尔奇德大公,他还有着另外的一个计划,在这个计划之中,只要他愿意丢掉一些脸皮和节操,那么不论他怎么做,倒向谁,他总能有所收获。 至于说脸皮和节操,这些东西大公真的有吗? ps:明天开始三更,连续三天,我说到做到。 第五十九章 新的开始 随着圣诞节的逐渐过去,尽管新年的余韵还在人们的脑袋中环绕不休,但是当年后的第一缕暖风吹绿了第一支小草,春天便来了。 春天来了。 这是最繁忙的季节,趁着春暖花开阳光正好的时候,所有的正事都要集中到春天举行——国王贵族们要在春天举行宴会,邀请宾客,还要进行骑士册封,要组织大规模的围猎——这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还有着练兵的效果。此外如果去年进行了开荒或者征服,他们还要在春天把新开发的土地分封给新的贵族。 农民们则要忙着播种,插秧,施肥,除草,再加上给田地里面浇水,灌溉,由于这个年代还没有杀虫剂,他们还要时刻在田地里面趴着,聚精会神的小心哪一个幼苗上可能会有虫子,然后赶紧把它除掉。 这些都是很辛苦的重体力活,每天做完田间的事,农夫们就恨不得一头扎在床上再也不起来——哦,抱歉,他们还没有床,中世纪的凯尔特人基本还保持了原始部落的习俗——也就是说他们和蒙古人差不多,都是睡在铺了一层皮毛,更多的是稻草的地上。 至于那些从远方而来的旅行者,已经习惯于流浪的吉普赛人早早的就打点好了他们的行装,准备开始新一轮的流浪;马戏团也将表演的动物锁进了笼子,准备着到其他的地方继续表演;而那些吟游诗人,嗯,他们都已经被旅馆中免费的酒给灌晕了,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好地方,新年的时候酒都是免费的! 这让一向嗜酒如命的吟游诗人如何能忍?他们就聚集到旅店中,一杯接一杯的大口饮酒,而吟游诗人也是人,他们同样容易喝醉,等到他们喝醉了,那就有好戏看了。 吟游诗人有他们独有的决斗方式——两个吟游诗人一旦有了矛盾,他们就抄起各自的竖琴,对着对方就开始比歌。但是他们并不能唱那些早就有的歌,他们要运用自己的才智,现场编排出符合韵律的歌,这样的对决会一直持续,直到有一方编不出新歌为止。 每当有了这样的事,整个旅店就好像是狂欢一样,想想看,两个才思敏捷,通晓诗词的吟游诗人,他们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会吸引着一大批的人来观看,这对于旅店老板也是有利的,他正想打响知名度呢! 因此在中世纪的作品中,我们常常能够看到酒馆或者旅馆中都会有常驻的吟游诗人,其作用就和现在酒吧中的主唱差不多——说实在的,有时候小唐伯爵也想招募两个吟游诗人来着,没事的时候听听歌也好,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担心他们可能是间谍,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没错,在中世纪,吟游诗人一般都还兼任着间谍的职务,他们从这个地方来,到那个地方去,然后把情报卖给需要的人。 如果是一般的贵族那也就无所谓了,反正大家都是几百年的邻居,邻里长邻家短的,什么事不知道,再弄几个间谍纯粹是浪费金钱。但是小唐伯爵,他这里不能见人的东西太多,有时候想瞒都瞒不住啊! 就比如说往田地里面施肥,公元前的古罗马人就已经知道了粪便有这个用处,但是中世纪的人却不知道了。这要是暴露出去,那些王公贵族再往旧纸堆里面一翻,顿时整个欧洲的粮食产量就上去了——那小唐伯爵的粮食还能卖个好价钱吗?他又不是穿越过来当圣母的! 因此小唐伯爵也只能派人盯着这些吟游诗人,以及其他的外来人口,至于这个秘密能保留多久……这个,就看运气和老天爷的意思吧。 除此之外,尽管春耕也很重要,可以说是一年中第一重要的事情了,但是小唐伯爵还是更看重教育多一些。 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民们,他们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传统播种方式,例如说德国莱茵根地区,就有着让孕妇到田地里面打滚,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把孕妇的孕气分给田地,让田地更加丰收的风俗。而凯尔特人则更奇怪,他们有时候会在耕种前在田地里面跳舞,他们相信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取悦神明,让神明保佑他们一年都风调雨顺。 而这样的风俗,小唐伯爵看不到什么好处,却也看不见什么坏处,至少这样继续下去还能够给农民一些心理安慰。况且我们已经说过好几次了,小唐伯爵是真的,真的不懂农业,自从去年因为撒鸡粪造成自己的田地绝收之后,他就再也不在农业上发表一点意见了。 但是教育,作为一个被教育了二十多年的苦逼工科狗,小唐伯爵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发言权的。 教育,是立国之本。 历朝历代,甚至本朝把教育看的这么重,强制推行义务教育,原因只有一个——没有受过基础教育的工人,都算不上是能用的好工人。 在现代的工业化社会,有着足够的人口却没有足够的教育,那就不是人口红利而是人口负担,所以三哥说话我一般都是当笑话看的。 而且教育,带来的第一个好处是准时。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个人和一个非洲人约炮,结果在宾馆里左等右等都不来,于是她就自己先睡了,然后半夜里她突然感觉有人进了屋,还上了床!吓得她赶紧大喊:“救命,救命!” 旁边房间的人听到了,报了警,然后警察来了将两个人都带到了警察局,这个时候女人才看见,半夜摸上床的,正是和她约的那个非洲人! “你怎么会报警呢?我们不是说好的约吗?”那个非洲人郁闷的说道。 而女人回答道:“可是我们约好的时间是八点,你却一直到十二点才来,我还以为是小偷呢。” “哦,那是很正常的。”非洲人说道:“不迟到三四个小时,我们怎么叫非洲人呢!” 好吧,这只是一个笑话,现实中并不一定会发生这样的囧事,但是非洲人不准时,这个确实是真的,原因,就是因为非洲人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 教育的时候,上课铃一响,学生就知道要上课了,下课铃一响,学生就知道该下课了,只要这样的铃声响起,学生们就会有了自觉,他们必须准时,否则等会就要先被老师抽然后再被家长抽。 这样教育出来的学生,他们就会懂得准时的重要性,只要准时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也就会提高,就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了。 况且教育,它最重要的地方还是教给学生知识,知识才是一切,如果小唐伯爵当初好好听生物了,那么他现在对于农业就不会一筹莫展,如果作者当初好好听世界史,那么我也就不用每写一章就要查一个小时的资料了。 况且知识还能够带来科技的发展,科技的发展引发技术的进步,这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可以偷,唯有知识是偷不走的。就算以后那些个王公贵族都知道往田地里面撒粪便了,但是只要小唐伯爵普及了教育,他就会有新的技术,这些新技术所带来的优势,可就不是几百年前罗马帝国留下的古遗产可以比的了。 ——————————序·大公的野望(一)——————————— “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幽暗的城堡之中只有几团微弱的烛火,穆尔奇德大公隐藏在这样的烛火中,一阵风吹过,烛火摇摆,照应着大公的阴晴不定。 “主人,已经全部都做好了,大王子已经死亡,他的头在这里,他的身体已经消失了。” 台下还跪着一个人,这个人穿着全黑式的类似于苦修士的罩袍,非常,非常的不引人注目,当他抬起脸时,也只是一张非常非常普通的脸,放到人群中就会被遗忘的那种。 毫无疑问的,这个人是一个刺客,或者说他是刺客的进阶版,只有传承了百年以上的大家族才能培养出的……死士。 “好,我还要你做两件事。” 大公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长子的人头,沉声说道:“第一件,你要将人头送到德斯蒙德去,虽然你要偷偷的送过去,但是这个人头造成了骚动一定要越大越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死士跪地点头表示理解——这不是因为他装,而是因为做死士的,从小嗓子就会被特殊的药水处理而变得沙哑,这也让死士的嗓子非常痛,除了必要的事之外他是不会说话的。 “第二件,我还要交给你一封信,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但是你一定,一定要保证这封信安安全全的,完完整整的交到德斯蒙德伯爵的手里面,你明白吗?” 死士再次点头。 “那么,你就去吧,做完了这两件事,你就‘消失’吧。” 大公这样说道——这个‘消失’,可不是让死士隐姓埋名,而是直接就让他自杀,跳崖也好喂野兽也好,连完整的尸体都不能有。 “为主人服务,是我的荣耀。” 死士这样开口说道,然后转过身,眨眼间就消失无踪了。 越发冷清的城堡之中,大公一个人坐在他孤单的王椅上,他眯着眼,又不知道在计划着什么。 ps1:感谢书友‘吖吖吖’的提醒,我才发现自己昨天犯了错,爱尔兰岛上的原住民应当是凯尔特人,撒克逊人当时居住在英格兰,关于这个错误,我道歉,抱歉了各位。 ps2:下一章六点或者七点发。 第六十章 围猎 入春之后,尽管有些不合时宜,但小唐伯爵还是组织了一次大围猎。 一般来说,狩猎最佳的季节在深秋,这个季节是动物一年中最为膘肥体壮的时候,当然,此时,它们的皮毛也是最好的。 然而因为去年秋天的时候,小唐伯爵还在和穆尔奇德大公打仗,所以森林里的动物们得以逃过一劫,但是它们逃过一劫,那些开荒的农奴可就不能逃过一劫了。 过冬之后,饥饿的动物们开始四处觅食,食草的动物还可以吃树叶,吃草坪,但是食肉的野兽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肉吃!它们繁殖的太多了! 饿疯了头的野兽很快就开始成群结队的出现在野外,他们袭击人群,偷猎牲畜,这才进入春天没一个月,小唐伯爵就已经接到好几起野兽伤人的报告了。 而小唐伯爵,我们知道的,他一向认为人——能听话的人是宝贵的财富,远远的要比贵族用来娱乐的狼强多了。况且狼杀死一个人,就是杀死这个人未来可能会有的五个孩子,五个孩子又有二十五个孩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因此,小唐伯爵决定,就在春天举行一场围猎,一可以减轻领地内的兽患,二还可以借此机会测试一下冬季所训练的新兵。 是的,新兵,虽然我们说过自从小唐伯爵发布了征兵补偿法之后德斯蒙德人踊跃参军,但是究竟是有多少人呢? 差不多一千五百人。 这个数字已经是相当的了不得了!要知道,整个德斯蒙德一共也只有五万多人,去掉女人,老人,还有小孩,剩下的壮年男人也就一万多人,也就是说这个数字已经差不多是德斯蒙德成年男性的十分之一了! 这么多的壮年劳动力参军,几乎,不,是肯定会出问题,一些村庄中的长老已经几次的来请求过小唐伯爵让一些年轻人回家,因为今年春耕的人数实在是不够,他不得不让女人和孩子也一块出来耕地了! 然后小唐伯爵就回了他们七个字:“妇女能顶半边天。” 然后这些长老就被呛回家了。 小唐伯爵这样做不是没有底气的,当初报名参军的时候,士兵的参军费也给了,每个月当兵的工资也都按时的给了,光靠着这些,只要家里的女人会持家,每个月就足以过上一般的生活了,现在你钱领够了跟我说要回家?别忘了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这放着呢! 说实话,小唐伯爵这一招还是和几百年后的英国人学的,乔治王朝英国最著名的龙虾兵,一签就是十年的卖身契,而小唐伯爵只和他们签了五年,乔治王朝的龙虾兵吃的还是腐烂的食物,而小唐伯爵这里却是好酒好肉——呃抱歉,没有好酒,因为小唐伯爵怕他们喝醉了又打架。 总之,哪怕是和几百年后的龙虾兵比起来,小唐伯爵给的条件还要好上一些,那么为什么这些士兵就不能像龙虾兵一样英勇无畏,硬生生的顶着拿破仑的大炮和子弹,一直走到距离敌人只有二十米的地方才开第一枪? 小唐伯爵就认为,肯定是训练还不够,又或者是棍棒还没给够,否则这些士兵早就听话了。 于是,在经过了一整个冬天的加强版超长枪兵训练之后,这些士兵看起来也有了一点士兵的样了,行军之间不管是走路,抬腿,又或者是节奏都和老兵没什么区别,是时候看看他们的实际战斗力了。 事实上,围猎的时候,比季节更加重要的,是狩猎的时间。要进行一场足够“专业”的狩猎,必须起个大早,最好是天蒙蒙亮就出发,到猎场时,天色刚好大亮。抵达猎场后,通常先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猎鹰和武器,去林中寻觅猎物的踪迹。而领主、骑士和随从们,则会利用这段时间进程修整,包括在草地上吃带来的食物,以及重新查看整理狩猎用具等等。 不过这个过程,小唐伯爵大可以省掉。 因为前面已经说过,小唐伯爵举行围猎的目的就只有两个,一是猎杀猛兽减轻兽患,二就是看看新兵的战斗力,他要忙的事还多着呢,可没有一点兴趣,陪着一群野兽玩什么你追我赶嘿嘿嘿的游戏。 不过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还是不能省掉的,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以通过仔细的勘察动物留下的足迹、粪便,以及在附近植物枝干上留下的毛和角、齿的痕迹,来判断出潜在猎物的种类、体重、大小、年龄、高度、数量、离去时间、方向和距离等等。 这对于一场要求是速战速决的围猎来说,简直就是不可缺少的。不过显而易见的,因为领地内的一切森林,河流都是属于领主所有,所以一行人中唯一有着打猎经验的,恐怕也就是几个骑士了——就算是有农民知道该怎么做,他也不敢说啊,要知道,伍德斯托克法令(真实的英格兰森林法),里面写的一清二楚,要对偷盗者实施严酷的刑法,包括残肢、断足等等。 因此到了最后,小唐伯爵就把军队编成了这个模样:每十一人成一个小队,十个新兵,一个老兵,老兵是这个小队的队长;每十个小队又形成了一个中队,设一名中队长——目前暂且由骑士代替。 就是这样的,虽然这样设立下来了,但是因为小唐伯爵手里面也就只有十二名骑士,所以还有着300名士兵没法分出去,于是这些士兵就划归了小唐伯爵直属。 于是,大围猎就这样开始了。 说是围猎,其实和现代的另一种行动——搜山差不多,搜山的时候,人们也是分成一个个队伍,然后每个队伍划定一定的范围,人们就在这个范围里进行搜索。现在小唐伯爵也是这样干的,他把一整片森林划成12个区域,每个区域交给一个中队负责,而他则带着那三百人进行支援——一旦有哪个中队碰上了凶残的野兽,例如说是群居的狼群或者野猪群,他们就要先派人回来汇报给小唐伯爵,然后小唐伯爵再一块去围猎。 说到凶残的野兽,单独生活的熊反而并不可怕,虽然六米的长枪在森林里施展不开,但是靠着严密的阵型和枪阵,熊并不能有什么办法,最后只能被耗死。 还有狼群,实际上,这些狼崽子才是最狡猾的,它们远远的闻到有大量人类聚齐的气味,就早早的跑远不肯接近,因此,真正危险的时候反而是狩猎野猪。 群居的野猪一般都是雌性的,它们是杂食性的动物,什么都吃,也什么都敢害,而且野猪脾气暴躁,一旦发现自己陷入了包围,它们就会立刻变的不安,咆哮,竖起身上的尖刺,随时准备着迎接战斗。 当时,迎战野猪群的是一位骑士领导下的士兵,由于骑士狂妄的性格,他并没有把这群不过是七八只的野猪群放在眼里,于是他就指挥着士兵围猎他们,而士兵们,虽然骑士有些狂妄,他们依然是按照着平时的训练,保持着阵型,平持超长枪,慢慢的靠近了野猪。 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 这群野猪,它们不顾一切的狂叫着冲上来,完全不理会超长枪的阻拦,有的野猪身上甚至被超长枪刺中了十几下,血流如注,然而这反而更增添了野猪的凶性。况且野猪一般都是相当的皮实,还往往覆盖着坚硬的泥壳、松脂,这样一点点小小的伤害并不算什么。 然而,随着野猪血流的越来越多,越来越虚弱的时候,它们的凶性才达到了最大,这几头野猪疯狂的冲了上来,硬生生的用血肉之躯撞歪了好几杆长枪,然后狠狠地撞在了士兵的身上——不要小看野猪的冲锋,事实上,以野猪的重量和体型来说,这和战马冲锋也没什么差别了,而且野猪,它们更加富有攻击性,它们还有着一对锋利的尖牙。 约克公爵爱德华在15世纪写的一篇文章中,就记述了一次狩猎野猪中发生的惨剧。一头巨大的野猪在陷入围困时,突然向一名猎人冲去。那个可怜的人躲闪不及,被野猪尖刀一般的利齿从膝盖处一直挑到了胸部,瞬间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而在涉及狩猎的文艺作品中,野猪也是狩猎中的危险分子,《冰与火之歌》中,被下了药的劳勃,就死于一头巨型野猪的獠牙之下。 而现在,这几名士兵的下场,和那个猎人相比,也好不到哪里去。 尖牙利齿,再加上野猪普通两百斤以上的体重,以及一身的刺猬般的尖毛,当时的画面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足以让任何一个有着密集恐惧症的家伙当场吓尿裤子。 小唐伯爵赶到后,那几个倒霉的家伙早就断了气,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愤怒的小唐伯爵只能罚了骑士三个月的俸禄以示惩戒,同时更是严加看管,防止再出现这样的事。 幸好,这样的事也就只发生了一次而已,其他的中队里面,受伤的人可能会有,但是也没有严重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地步,而且大围猎已经接近了尾声,除非是深入到森林的腹地,否则很难找到大型野兽了。 于是这次的围猎就这样结束了,兽患已经解决,这次猎杀了这么多的猛兽,今年的秋天也不必再来狩猎了。而新兵们见了血——虽然这血是猛兽的,但有时候人还不如狗不是吗? 所以说,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 这是这样,时间开始推移,一直到,某件轰动整个德斯蒙德的事情发生为止…… ps:下一章11点半发。 第六十一章 大事件 清晨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城堡外面的世界还只是黑蒙蒙的一片,但是小奥德加已经准备要去工作了。 对于小奥德加来说,每一天的工作十分的繁忙:清晨,小奥德加开始赶路,等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小奥德加刚好能够到达他所负责的那个村子——由于‘圣事’已经结束了,原本正在学习文字的农民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村庄,而小奥德加也就得跟着一块过去——幸好农民们做‘圣事’都是以村庄为单位的,要不然小奥德加还要跑三四个村庄呢! 等到小奥德加到了村庄,他就要先去给农民们帮忙,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活,现在正是春忙的时候,农民们到处都是播种插秧的活,这些又都是重体力活,偏偏村庄里的男人又有好几个跑去参军了,哪家哪户缺了人手,小奥德加就得亲自上。 好不容易到了中午,种地的活干了差不多了,小奥德加还得帮助农民们放羊,养牛,这些活原本都是女性干的,可是现在竟然连妇女都跑出去种地了,为了不耽搁畜生的成长,这些活也得小奥德加帮忙。 等到了晚上,辛苦了一天的小奥德加也不能休息,各家各户的农民都来到了广场上,孩子们也抱来了捡了一天的柴火,整个村庄的人就在广场上把柴火点燃,然后听小奥德加老师教他们读书认字。 等到了深夜,小奥德加就要踏上归途,回到城堡里去,等待着明天的清晨,再开始一天繁忙的生活。 说实话,这样的每一天未免也太过于充实,太过于忙碌了,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而小奥德加这样做,完全就是在压榨自己的精力,就好像是点亮的烛火一样,虽然明亮到了足以照耀漆黑的深夜,但是却是在燃烧自己的生命。 但是,小奥德加觉得这样并不坏。 每一天清晨的路上,他都在这样想着:“艾蒙德大叔家的田地才种了一半,这两天要抓紧时间了;露西婶婶的牛羊这两天看起来也胖了一点,不过还是要更加的努力才行,还有小维嘉,哦,小维嘉……” 是的,小奥德加在这样繁忙的劳动中也能感觉到快乐,不仅仅是小奥德加,还有其他的十七个学生也一样,他们本来就是农家的孩子,自己就最能体会到农民的苦痛,而现在他们有了晋身的机会,又怎么会忘了同样苦痛的人呢? 况且他这样辛勤的劳动,农民们信任他,喜爱他,他也同样的信任和喜爱农民们,农民们愿意把自己的家产都交给他,而他则同样愿意将自己的家产交给农民。这样的事情发生并不是因为铁面无私的法律,也不是因为冷酷无情的武力威胁,而是实打实的,在同农民一起辛勤劳动之中才能得到的。 更何况,还有一些人在这样的劳动之中收获了爱情。 现在看来,小唐伯爵计划的第一部分已经取得成功了,由于这些学生们的一腔热血和辛苦奉献,农民们不仅学会了珍贵的文字,而且还增加了对他的统治的认同感——虽然他们已经足够认同的了,不过90分和100分之间,也是有着天与地的差别的。 这一天的清晨,小奥德加骑着马,同样正在计划着今天要做些什么,刚刚才走出城堡,突然之间,他的猎犬叫了起来。 说起这个猎犬,去年秋天小唐伯爵打败了穆尔奇德大公,却没有能力将逃跑的溃军全部都抓起来,这些溃军有一部分既没有回到北芒斯特,也没有投降,他们在熬过一整个冬天之后,做起了土匪的勾当——听说已经有几个商人被他们打劫了,而奥尔科巴骑士正带着人漫山遍野的搜捕这帮子土匪,不过,在土匪抓起来之前,像小奥德加这样每天天不亮就走,天黑了才回的学生,就必须配一只猎犬来提醒他可能存在的危险了。 “嘘,安静,皮斯克,前面有什么事吗?” 小奥德加听见猎犬叫了,赶紧让它安静下来,虽然这会天还没亮,可是这却是在城堡的门口,整个伯爵领守卫最严实的地方!小奥德加可不信,会有土匪敢在这个地方撒野。 “汪汪,汪汪汪汪——” 然而,虽然小奥德加这样说了,但是皮斯克仍然在狂叫着,这样子反常的表现立刻就引起了守夜的骑士的注意,于是他就和小奥德加商量了一下,两个人打着火把,一同摸索着走到了皮斯克狂叫的地方去。 然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头颅,一个被吊在了树上,皮肤都已经开始干瘪,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开始长蛆的人头。 这可是大事件!人头都被挂到了伯爵城堡的大门口了!这就是对整个伯爵领,对伯爵还有骑士们**裸的挑衅! 虽然还不知道这人头是谁的。 好吧,我知道这很尴尬,但是一,这个人头的主人,两个人都没见过,也不认识。二,这个人头,他也没有做过任何的防腐处理,现在都已经快腐烂了,变成这个样子,就是火眼金睛也认不出来了啊! 于是这个人头马上就被送到了城堡里,连同骑士和小奥德加一块,等待着小唐伯爵的鉴定。 出了这样的大事件,哪怕小唐伯爵这会还在睡眠中,也不得不叫醒他了,还有居住在城堡里面的骑士,虽然这会一个个都睡眼朦胧的,连盔甲都没穿,但是好歹也算是到齐了。 “好了,人都到齐了,现在,就让我听听你们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吧。” 小唐伯爵坐在主位上,他同样的睡意稀松,但是他的眼睛里面却全是怒火,出了这样的事,这不就是有人在向他挑衅吗! “这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必须向他开战!” 立刻,就有着怒火冲天的骑士叫道,但是马上,就有冷静一点的骑士说道:“没错,我们应该向他开战,但是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个人头到底是谁,是被谁送过来的。” 这话一说,大厅里面马上就冷清下来了,就连小唐伯爵也无话可说,因为就算他用金手指来探测这个人头,得到的消息也是“该人物已死亡,无法探测”这样的消息。 “从他的发型和皮肤上来看,我认为他可能是一个贵族。” 终于,在经过仔细的研究后,奥尔科巴骑士这样说道:“他的皮肤相当白,并且没有什么伤痕的痕迹,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并没有从事过什么辛苦的劳动;而他的发型,这样的地中海式发型,也只有修道士和贵族可以剪了。” 听到奥尔科巴骑士这样说,周围的骑士们也都围了上来仔细观察,然后点头同意骑士的话,认定了这个人应当是一名贵族。 “很好,现在我们就有了共识,这个人头应当是一名贵族所有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考虑这究竟是哪个贵族的了。”小唐伯爵这样说道:“那么,在最近这一段时间,究竟有哪个贵族失去了联系,又或者是被杀了?” “我听说奥蒙德伯爵的二儿子出去打猎好几天没回了,不过看年龄,应当不是他的。” 一位骑士这样说道,虽然是个废话,但好歹也排除了一个可能。 “还有吟游诗人说过,英格兰国王威廉的二女儿上上个月死了,不过这人头怎么说也不可能是女的吧?” “……” 就是这样的,一个个排除嫌疑的,又或者是完全不靠谱的人物被提出来,然后又被否决,最后,才由奥尔科巴骑士说道: “上上上个月的时候,穆尔奇德大公和他的儿子,穆尔切尔特奇王子打仗,大公胜利之后王子就没有消息了,我原本想着现在王子应该还在大公的地牢里,但是现在……” 小唐伯爵猛的打了个机灵。 那场险胜的战争,那等重装骑兵集群冲锋的场面,小唐伯爵真的不想再回顾一次了。 “报——” 这时候,城堡大厅的门口有消息传来。 “报告伯爵大人,诸位骑士大人,今天一早,城镇中谣言四起,说是伯爵大人前些日子私自收留了叛逃的王子穆尔切尔特奇,又因为一时不顺心把他杀了,还说爱尔兰的两位大公阁下,已经带了兵马,就要为王子复仇来了!” 小唐伯爵与诸位骑士面面相腼,只觉得嘴里面满是苦涩,这下,事情可就大发了。 ps:虽然晚了十分钟,不过总算没食言…… 第六十二章 提前准备 时间缓缓的流逝,德斯蒙德仍然是和平的每一天。 普通的农民可能没有注意到,但是来来往往的商人,又或者是嗅觉灵敏的老兵,却已经感觉到了正在积蓄中的阴云。 首先,小唐伯爵再次开始了征收领地内的铁——虽然这一次并不是强征全部的铁,而是拿钱买,但是眼下可是春耕的季节!春耕!每一个铁锄头都是珍贵的! 然后是第二,士兵,大量的士兵被派了出去,每天在边境线上巡逻,领头的老兵收到了最严格的命令,一旦有什么动静,哪怕只是边境的大树倒了一颗,兔子少跳了一下,他们也必须立刻上报。 这些都是老兵的感受,他们单凭着这个就可以推断战争要来了。要知道,以前,虽然士兵们也在巡逻,但那个时候更多的也就是走走形式,这个年代又不用抓什么偷渡犯——小唐伯爵巴不得有更多的流民来投奔他呢,也没什么违禁品——弓弩这些东西普通农民也搞不到啊,士兵巡逻最多也就是打击一下领地内的土匪强盗,可以说都是相当低强度的。 但是现在,毫无征兆的——哦,至少有流言,领地内的警戒程度一下子高了一大截,按上面‘老爷’的话来说就是什么最高级战备状态,老兵们想不察觉也难啊! 老兵们用自己的直觉来发现,但是商人们,他们的感觉就更直观了。 小唐伯爵竟然向他们买弩! 弩! 这东西可是违禁品!教皇明令禁止任何基督徒在战场上使用弩,否则他们的灵魂就要下地狱。 但是……弩,在西欧依然很流行。 毕竟战争对投射力量的需要就摆在那,这种理论上能在相当远距离内打消敌方进攻野心的玩意只有二愣子会拒绝,而且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拥有像英国人那样大量优秀的弓箭手兵员。加斯科涅地区和法国在这方面就很吃亏,他们的熟练弓箭手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战争需求。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他们的士兵们发现掌握新式枪支的射击方法比较简单之后,火枪很快就流行起来的原因之一。 至于教皇?他们嚷嚷着要开除教籍的国王多着呢,但那又如何?哪怕是在蒙古人快打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衷心的教徒国王们还是热衷于和教廷掐架呢——好像我有些跑题了? 不过,如今弩还算的上是高科技产品——虽然山寨产品相当多,但是正版的强弩要专门从意大利,经过地中海——大西洋——北海这样漫长的旅途才能运过来,当然,如果小唐伯爵急着要,又能出的起高昂的价格的话,那么有些胆大包天的商人也敢于走私,从一海相隔的法兰西那里,总有利欲熏心的将军敢做这种事。 说实话,十字弩的性价比并不算高,至少和更加便宜的弓比起来是如此,后来越传越神话的,六十米****穿皮甲,四十米内射穿锁子甲,二十米内射穿板甲,全部都是无稽之谈! (注:此处的十字弩仅指蹶张弩,或者是猎弩。) 十字弩,至少是中世纪前中期的十字弩,和后来出现的那种钢弩完全不一样,十字弩的杀伤力相当的有限,即使是在最佳的射程,发挥出了最大的杀伤力,估计也就只能射穿一层锁子甲,稍微有点钱的骑士给自己套上了双层的乌龟壳,十字弩就无计可施了。 但是弩的最大优点,我不说各位也知道,那就是容易训练。 以英国的长弓手为例,名声大燥的英国长弓手,他们至少要经过长达五年的弓箭训练——而且你相信吗?爱德华一世(就是同性恋爱德华的老爸,打华莱士的那个),他还特地发布了法令,命令整个英格兰的所有人在星期天只准射箭而不准有其他的任何娱乐活动。 从一个英国孩子的出生开始,他就陪着他的弓,一直到成长,娱乐,结婚,甚至国王都发布法令来保证,即使是如此,在决定英格兰命运的克雷西战役上,总共上阵的长弓手也没有超过六千人。 而弩,我们都知道,只要有足够的材料,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不是白痴手脚健全——没有脚也没关系,只要能上弦就行,弩手要多少要多少。 当然,这样的弩手命中率肯定就无法保证了,不过弩相对于弓来说,本来就是以数量来取胜,用几个没有任何训练,成本只是一把弩的炮灰弩手来换一个训练了几年的长弓手,这生意怎么看都是赚啊! 至于因此而引起的军队士气降低,军心崩溃,就不是应该考虑的了。 但是,小唐伯爵面对的也不是英格兰长弓手军队啊!现在征服者威廉才刚刚征服英格兰,距离他孙子的孙子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出现还早了二百年,长弓手都还是没影的事。 况且,小唐伯爵现在时间紧迫,哪还有时间去训练什么弓箭手,整个爱尔兰的雇佣兵经过两场大战也都消耗的差不多了,即使是还有余力的——比如爱尔兰工会,他们也已经被两位大公的联军吓破了胆,出再高的价钱也不敢对抗大公了。 因此小唐伯爵就只能出高价,来购买一批急需的弩来武装自己的士兵,超长枪兵阵型的弱点就在于远程攻击能力不足,倘若穆尔奇德大公学到了教训,就是不接近,就是用箭射,射也把超长枪兵给射死了。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话果然不假,只要出够了足够的价钱,有些胆大的犹太商人就能搞到你需要的任何东西,小唐伯爵以每具弩四个金币的价钱——这就相当于五分之一的锁子甲了,买到了二百具粗制滥造,而且没有什么保养,使用了两年多几乎快报废的弩。 好吧,我知道这很亏,这些犹太商人几乎个个赚的流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卖方市场,只要价格不是太离谱,小唐伯爵就要捏着鼻子买下来。 当然,这之后偷偷的给犹太商人设些绊子,提高卖给他们的纸的售价啊,不卖给他们蜂蜜啊,立法专门针对犹太人啊,这样的事,也都只是这些犹太商人咎由自取罢了。 除此之外,还有上次缴获的骑士锁子甲,这些锁子甲大部分都有些破破烂烂了,但是稍微维修了一下之后好歹也能用,小唐伯爵就把这些锁子甲全部分给了作为小队长的老兵,这些老兵穿着锁子甲,一是能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二也是标志着他们的身份,在混乱的战场上新兵都要听老兵的话。 然而,小唐伯爵再次的加强了士兵的训练,包括超长枪兵,刀盾兵,以及新转职的弩手,这其中尤其是弩手,反正弩射出的箭矢都是能够回收的,不浪费。小唐伯爵就让他们射,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就是不停的射,一直到他们能够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命中率达到六成为止。 而且,小唐伯爵也让领地内所有的铁匠开始努力锻造,争取打造更多的箭头,木匠也要努力工作,争取制造更多的箭杆……总之,整个德斯蒙德就好像是一部开始飞速运转的机器,冒着隆隆黑烟,轰鸣着准备去碾压敌人,又或者被敌人碾压。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位从北芒斯特而来的穆尔奇德大公的信使——其实就是死士伪装的,带着大公交给他的那封信,拜访了小唐伯爵的城堡。 第六十三章 双面下注 死士打扮成信使,这是个相当正确的决定。 由于贵族阶层莫名奇妙的不知从何而来的所谓‘贵族风度’——东方的士大夫也一样——哪怕战场上已经杀的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两个贵族之间还是该联系就联系,该跳舞就跳舞,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还是拿英国做例子——谁叫他靠的近,又有这么多缺根筋的事呢。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因此领兵前来争夺王位。 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十四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了粮饷,陷入饥饿,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他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二世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二世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但要宣布亨利二世为继承人。 老天爷,这可是战争!是会流血,会死人的战争!战争是冷酷的,毫无温情可言的,而这些人却是完全的把战争当做了消遣的游戏,一点认真的态度都没有。怪不得日后会被绿绿虐的死去活来,一直到工业革命才搬回阵来。 因此死士马上就得到了高规格的礼遇,不管怎么说,哪怕马上就要同大公第二次开战,他好歹也是大公的信使,小唐伯爵不招待好是会被看做是野蛮人的——虽然他们在欧洲大陆看来已经是野蛮人了。 话说这可真是奇怪,罗马人看不起除了罗马以外的人,认为他们都是蛮子,然后罗马被蛮子入侵了;蛮子瞧不起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认为他们是蛮子中的蛮子,结果维京人就成了全欧洲的亲爹;整个欧洲都瞧不起蒙古人,认为他们堪称是蛮子的巅峰,最后他们就被蒙古花式吊打重新做人了…… 总之,在中世纪,如果有人叫你蛮子,你大可以掂起斧头就砍他,放心,他一般都是打不过你的。 闲话少叙,等到死士到了大厅之后,小唐伯爵以及诸位骑士已经在那等着了。 “万安,尊贵的伯爵大人,以及诸位尊贵的骑士大人,鄙人仅代表荣耀的穆尔奇德·瓦·奥布莱恩,芒斯特大公,北芒斯特伯爵,本拉提的拥有者,利默里克的守护者,向您献上最诚挚的敬意。” 事先说明,这可不是我水字数,而是大公的头衔就是这么长,如果你愿意查一查维多利亚女王的头衔名称,那么我发誓那就足以让我水上个几百字了。 “使者免礼,那么,大公派你过来有什么事吗?” 小唐伯爵说道,在他的预想中,无非就是两种可能,一是责问自己儿子的去向要求赔礼道歉然后出兵,而是大骂一通为儿子复仇然后出兵,说来说去八成就是宣战公告而已。 “大公殿下托鄙人为尊贵的伯爵大人送上一封信,书信在此,请大人查收。” 死士说着,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信,双手奉上,等待着小唐伯爵的查收。 当然,小唐伯爵是肯定不会动的,他的手下,奥尔科巴骑士收下了信件,又仔细检查一下,确认信件上的油封并没有破,也就是说信件没有被人看过,油封上印的印章也确实是穆尔奇德大公的,死士没有说谎,这才把信件递给了小唐伯爵。 小唐伯爵接到了信件,当场就用……小刀把它给拆开了,一股子膻味就飘了出来,好吧,这信件是使用羊皮纸写的。 大公写的内容其实也不多,而且笔迹看起来相当的匆忙,应该是紧急情况下所写的,内容概括起来大概就是这样: “侄子啊,咱俩之前虽然打了一仗,但那也是家事,家丑不可外扬嘛。 但是现在有一个混蛋,就是那个康诺特公爵艾德,他抢了我的利默里克之后又听见人说德斯蒙德的富奢,马上就动心了,要拉着我一块去打你啊!我一想肯定是不行,你是我的侄子,艾德只是一个外人,哪有帮着外人去抢自己家里面的人的道理? 不过艾德现在兵强马壮,舅舅我也没法反抗,不过舅舅同你约定,战场上以红色旗子为标志,摇晃三次为信号,舅舅当场就和他翻脸,八百壮士枕戈以待,一举击溃艾德的大军。 另,送信的那个家伙你帮我结果了,此事秘密,不可不慎。” 小唐伯爵看完信就沉默起来,思考着这信件的真实性。 从理智的角度来说,小唐伯爵看不到穆尔奇德大公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同艾德公爵翻脸,这可不是一个轻易就能下的决定,两个公爵之间开战等于将整个爱尔兰都拉入了战火之中——当然,这不算什么,想来两位公爵也不会在乎。 但是,重要的是,如果小唐伯爵成功了,又创造奇迹打败另一位公爵了,穆尔奇德大公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小唐伯爵的好感吗?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大公! 但是一旦小唐伯爵失败了,这封信再被艾德公爵搜到,那么穆尔奇德大公他……他……他……好像也没什么事。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大公! 好吧,小唐伯爵有些明白了,穆尔奇德大公这是在两头下注呢。 假如小唐伯爵赢了,那么大公这个提前示好的举动,不管它有没有起作用,他至少能得到小唐伯爵的好感,这对于目前已经被打成了一团乱麻的北芒斯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前面已经说过,来德斯蒙德的海商都要经过利默里克中转,这就是一笔不小的税收,足以支持北芒斯特重建了。 况且这也能沉重打击艾德公爵现在的嚣张气焰,爱尔兰仅有两位大公,而现在穆尔奇德大公托庇于艾德公爵的名下,艾德公爵大有‘天下英雄我为王’的架势——请注意,这才是最重要的!!!这要是真的让他称王了,那穆尔奇德大公的好日子就真的到头了。 即使是反过来讲,小唐伯爵输了,德斯蒙德被掠夺一空,对大公也没什么影响,而就算是信件被找到,请记住,他可是大公! 大公这个身份就好像是皇帝,是天下正统,你可以要挟,可以不爽,但这就是一道免死金牌,他顶多就是日子难过些,反正也不会比现在更难过了。 如果再往深处去想,假如说开战的借口——穆尔切尔特奇王子的人头,就是大公亲自派人送过来的…… 小唐伯爵不禁打了个寒颤,虎毒还不食子啊!大公的心,实在是太狠毒了! 但是话虽如此,小唐伯爵依然是把信交给骑士们传阅,如果这些骑士里面有不识字的,也有着菲利普教士在一旁翻译,于是马上,这群骑士们就振奋起来了——不管怎么说,以一个伯爵领同时应对两位公爵,哪怕其中有一位公爵已经打成半残废了,但是虎死余威在,光是名声,就足以让人胆寒了。 但是现在,既然穆尔奇德大公愿意反水,那就是一位公爵加一位伯爵对阵一位公爵,这胜算就是嗡嗡嗡的往上涨——同样的,骑士们选择性忽略了穆尔奇德大公已经半残废的事实。 好吧,既然现在骑士们也都已经安心了,那么剩下的就是眼前的死士的问题了,是杀是留,说实话,小唐伯爵看着自己的金手指,陷入了犹豫之中。 第六十四章 好像要一个间谍啊啊啊 认出信使其实是死士伪装的,这并不新奇。 先不说小唐伯爵有金手指,任何伪装都无所遁形,单单说眼前这个人的气度,胆量,就不是一个普通的信使可以比的。 况且在金手指里面,这个死士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18点的密谋已经压倒了目前为止小唐伯爵所见到的所有人物,况且这个人还有着忠诚,谦卑,勇敢这样的属性,唯一一个负面属性是愤世嫉俗,但是这个对于小唐伯爵来说也算不上多么负面——小唐伯爵这里违背基督教义的东西多了去了,真早找一个虔诚的人过来反而还要担心呢。 但是死士对于小唐伯爵的好感并不高,相当低。 这个是可以理解的,死士忠诚的是穆尔奇德大公,穆尔奇德大公在小唐伯爵这里战败,因此落的儿子背叛,实力大降,不得不暂时屈从于艾德公爵的手下,这些都是小唐伯爵带来的。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穆尔奇德大公受到了这样的侮辱,作为手下的死士自然将怒火全部都发泄给小唐伯爵了。 这样的人,按理来说小唐伯爵应该是杀之而后快,不留后患才对,但是小唐伯爵确实是舍不得。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啊! 小唐伯爵早就吃够了没有足够的间谍的亏,上次要不是克莱恩带来了消息,恐怕等到穆尔奇德大公都打到了门口,小唐伯爵才开始动员呢! 而一个死士,同时也是一个有经验的间谍,像上次那些派到奥蒙德伯爵领的那几个流浪者,偷猎者,他们就没有什么用,但是如果他们有了系统的培训,想来他们的工作效率就会提高许多了。 于是,小唐伯爵就开口了。 “贵信使,不知你可曾看过这封信?” 小唐伯爵问道,而死士也一板一眼的回答道。 “回大人的话,我自接到任务以来,星夜兼程,没有一丝一毫的休息,并没有看过。” “那你可知道这封信中是什么内容?”小唐伯爵说着,拿出信来,一字一句的念道:“另,送信的那个家伙你帮我结果了,此事秘密,不可不慎。” 但是死士,他既没有惊慌,也没有愤恨,他依旧是平静的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大公服务是我的光荣,我为此而骄傲,即使大公要我的性命,我也欣然接受。” 当然,话说的漂亮,不过恐怕死士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小唐伯爵已经说透了的现在,他还没有立刻自杀,这本身就已经表现出了他对于生命还有眷念——尽管这个眷念并不深,但是只要还有,那就代表着小唐伯爵有趁机而入的可能。 “那么,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能说服大公将你送给我,那么你会听从我的命令吗?” “主人有令,我莫敢不从。” 死士条件反射性的回答,不过立刻他就反映过来,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了。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有这个回答就成,小唐伯爵满意的点头,然后就让骑士带着死士先去休息了——至于死士,眼下这个大厅里面十二名骑士都在看着他呢,他就是想自杀,也得先经过骑士们的同意啊! 但是这也没关系,只要想死,这世界上有的是方法去死,虽然眼下死士的嘴里面并没有毒药,但是等下到了住处,一根绳子,或者干脆的就一头撞死,再或者咬舌而死,简单易于操作,死还不简单吗! 但是死士万万没想到,他才刚刚转头,两个骑士就阴笑着,一人一个手锥,狠狠的给了他两下,死士都还没反映过来,当场就晕了过去,最后一个念头是: “卧槽,你不按剧本出牌啊!” “来来来,都过来,我告诉你们,你们这般这般,那般那般,就这样‘照顾’他,千万别让他死了。” 看见死士晕倒,小唐伯爵立刻就举了个大拇指,示意这两个骑士好的好。然后又挥手,将骑士们都喊了过来,一群人就在那里咬耳朵,不时的还能听到骑士们发出“哇”,“哇”的声音,有几个骑士还露出了懵逼的表情,那个意思就是‘还能这样干?你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好像挖出来看看。’ 总之,整件事概括出来,那就是一群大男人把一个小男人打晕之后拖到了小黑屋做了不可不说的事,至于这个事是什么,且听我慢慢道来。 等到死士醒来的时候,他就感觉自己相当的头昏脑涨——他不得不头昏脑涨,任何一个人后脑勺挨了这么两下也受不了啊,脑震荡都是轻微的,这也就导致了,到目前为止,死士还没有发现他身体的异样。 那么他的身体有什么异样呢?我觉得各位应该都看过,肯定都看过,不要给我装纯——真没看过的可以找我开车——就是那种类似于日本的龟甲缚,用结实的绳子将一个人前后都死死的绑住,然后再吊到半空,为了防止他咬舌自杀,还特地给他嘴里塞了两个羊睾~丸,没错,就是贝爷吃过的那玩意,鸡肉味嘎嘣脆,就是这样完全剥夺了他的行动能力。 至于死士的吃喝拉撒睡问题,小唐伯爵觉得完全不用担心,长年挤春运的经历让他认识到,只要足够累,人怎么着都能睡着。况且吃喝拉撒都有着仆人的伺候——为了这,小唐伯爵还专门调了四个仆人去‘照顾’他,绝对保证死士能够半死不活,勉勉强强的活着,没力气去死了。 这让死士简直无地自容——天可怜见,他长这么大,让仆人伺候也不是第一次,但是让仆人伺候着吃喝拉撒,就连嘘嘘的时候都还得让仆人扶着他的小兄弟,这种羞辱他是实在受不了啊! 况且他现在还是被关在小黑屋里面,唯一的光亮就是仆人来给他喂饭嘘嘘的时候,这就让他既羞耻又期待了——虽然嘘嘘的时候让人捏着小兄弟很羞耻,但是能够见到光亮,这简直就是让人感动无比啊! 幸好,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九天之后,已经被折腾的虚弱无比,并且由于好几天没沾地连路都走不好了的死士,终于被放了出来,又被带到了小唐伯爵的面前。 老天作证,他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低头狠狠地吃了一大口的泥,然后泪流满面。 “贵使者,不知这几日过的如何,对我的招待还满意吗?” 小唐伯爵笑眯眯的问道,死士看着小唐伯爵可恶的笑顿时是平地风雷起,火冲三丈高,恨不得当场就和眼前这个魔鬼拼个你死我活——但是,但是他马上就冷静下来了。 他又想起了那间小黑屋之中的屈辱,那是他一生都抹不去的梦魇。 所以他只能忍气吞声。 “多……多谢招待,我十分的……愉快!” 说到愉快的时候,死士就是咬牙切齿——这可不是形容词,而是真的就是在咬牙切齿。 “那么,我想你肯定也不介意再多住几天了?”小唐伯爵又笑着,拿出了另一份书信:“这是穆尔奇德大公回我的信件,这封信里面他已经要求你效忠与我了,你自己拿去看看吧。” 死者一愣,然后从骑士手里面接过了信,上面确实是清清楚楚的写明白了死士以后就属于小唐伯爵所有了,死士又察看了印章,也确实是没有问题,最后死士还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暗中对比了一下暗语,但仍然是没有伪装的痕迹。 也就是说,这封信是真的。死士就这样被穆尔奇德大公送给小唐伯爵了。 “来来来,叫声主人听听。” 小唐伯爵这样说着,露出了真·愉悦的笑容,该做除了洗耳恭听的姿势——死士见了,当场就又想和他拼命。 当然,最后他又想起了小黑屋,所以他又怂了。 “主人,您背地里的匕首,内幕利斯向您效忠,在您拒绝我的誓约之前,我发誓您所思就是我所思,您所想就是我所想,今日如此,日日如此。” ps1:这一章写着写着突然开脑洞了,大家就当是番外看吧。 ps2:内幕利斯,丹麦语‘无名’的意思。 第六十五章 前哨战 收服了一个优秀的间谍,尽管这个间谍还远远算不上忠诚——但是死士就是有着这样的好处,只要主人下了命令了,哪怕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他也要闭着眼睛咬牙踩过去,而现在穆尔奇德大公要求他效忠于小唐伯爵,哪怕他心里面再不愿意,再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也只能屈服了。 于是小唐伯爵就让仆人们带内幕利斯下去休息了——这次是真的休息,有一间足够宽阔的房间,一张铺了丝绸的床,以及更多的美味的食物,小唐伯爵还等着他赶紧康复帮自己培养间谍呢! 不过眼下,内幕利斯暂时的却是用不上了。 战争开始了。 没错,战争开始了。 经过了将近有一个半月的流言传播与发酵,战争借口终于完美无缺,如今大部分的爱尔兰人都知道‘唐切斯特伯爵杀了穆尔奇德大公的首子,还把他的头吊在了树上’。 有了这样一个战争借口,穆尔奇德大公再攻打德斯蒙德无疑就是有了合法合情的理由——为子报仇——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说大公伤不伤心?肯定是伤心啊!那大公想惩罚杀了他儿子的凶手,你支不支持?我当然支持啊! 就是这样的一个逻辑,有了这样一个完美的战争借口,如今整个爱尔兰的贵族都无法再反对穆尔奇德大公与艾德公爵的联军了。 因此小唐伯爵也必须,立刻,马上开始召集他领地内所有的士兵,而且根据斥候的汇报,如今两位大公的联军也已经是越来越近,距离德斯蒙德不过是五六天了! 这场大战,公爵联军共有士兵两千八百人(在和穆尔切尔特奇王子一战之中有所消耗),小唐伯爵出兵一千六百人,双方共有士兵四千四百人,而且全部都是职业的脱产士兵,不是用征召农兵来滥竽充数的——这就是一股非常,非常了不得的力量了,当年征服者威廉征服整个英格兰,强制推行诺曼法,编写‘末日审判书’,而他的职业士兵应该也不会超过九千人,正确的说,应当是在八千到九千之间。 但是威廉国王的这九千人,却是集结了整个诺曼底的军队,以及他的老丈人,佛兰德斯公爵的全力支持——有人可能不熟悉这个佛兰德斯公爵领,它就是后来的尼德兰大公国,也是‘海上马车夫’荷兰的前身。 况且,这一战的意义还不止如此,倘若这一战是小唐伯爵胜利了,那么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干嘛干嘛去,继续醉生梦死,但是如果这一战是艾德公爵胜利了,哪怕只是惨胜,他也可以立刻携胜利之余威,开国登基称王。 这样的场面是散漫惯了的贵族们绝对不愿意看见的,但是他们同样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最近的奥蒙德伯爵已经被接连的两场大战吓破了胆,每天就只窝在城堡里面做食草系动物乖乖男,北方的四个贵族倒是有心要反抗,但奈何他们与康诺特近在咫尺,一旦反水最先倒霉的就是他们。 因此这些贵族,他们也只能托人来给小唐伯爵一些支援——多半是几幅锁子甲之类,然后就是‘小兄弟你好好干’、‘小兄弟一定要赢’、‘小兄弟就是死也要磕掉他几颗牙,哥哥们会给你报仇的’。 诸如此类没有营养的话,小唐伯爵也只能呵呵了。 不过话说回来,斥候——也就是轻骑兵,这可真是一个好东西。 侦查地形,骚扰敌人,战场冲锋,追赶溃军,之前怎么没想过还有这么个东西呢? 但是现在既然想到了,小唐伯爵肯定就不能放过了。 骑士仆从,各位还记得吗?就是那五十个骑士仆从,他们被小唐伯爵扒掉了一身的锁子甲,然后给他们每个人都换上了一身皮甲,每个人再配上两把弩,以及五十支弩矢,最后再加上一匹跑得快的快马。就是这样,一直到百年之后才会在欧罗巴出现的骑马弩兵,现在提前出现了。 说实话,这种骑马弩兵的杀伤力并不强,因为是在马上射击,即使是用弩这种命中率极高的好用玩意,它也不能保证能中几个。但是骑马弩兵,他,相当的……烦人,就好像是苍蝇一样,总是在耳边嗡嗡嗡,哪怕明知道他没什么伤害,但就是忍不住要去打他两下,但是这一打,就会被引入埋伏,就再也出不来了。 就好像是这两日两位公爵的联军所经历的一样,一阵马蹄声传来,两位大公都做好了接战的准备了,但是眼前的这支小型的骑兵部队突然间就打了个呼哨,瞬间转进如风,集体拐个弯就跑了,然后就是一阵箭雨从天上落下,当时就是好十几个士兵倒了下去,还有更多的士兵都在哀嚎。 面对这样的打一枪就跑的战术,两位公爵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让骑兵追吧,公爵这边都是重骑兵,再加上他们的马饺子还是系在马胸上的,论耐力也不如轻骑兵,根本就追不上。要是让弓箭手对射,人家射一箭就跑,公爵这边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防着啊! 因此这样的方式公爵根本就无计可施,事实上,这就是典型的蒙古战术,轻骑兵骚扰,然后趁着敌人士气低落再用重骑兵冲锋,这样一举就能击溃数量甚至是己方几倍的敌军。 不过小唐伯爵没那么多重骑兵,所以他现在也就只能骚扰骚扰,但是哪怕是骚扰,那也不是好受了,一天轻骑兵们就骚扰个五六遍,那就是将近六七十人的伤亡,这可是不小的数目了! 因此艾德公爵也只能和小唐伯爵一样,将自己的重装骑兵的锁子甲扒了下来,把他们也变成了轻骑兵,每天就在军队的附近巡逻,防止小唐伯爵再来偷袭——但是,但是我们之前同样说过,就算同样是轻骑兵,马饺子系在马胸上和系在马肩膀上就是完全不同的,更不用说艾德公爵的轻骑兵还没有远程攻击能力,小唐伯爵的轻骑兵只需要远远的绕着圈,然后就能等着艾德公爵的轻骑兵没了体力,就能轻松愉快的用着弩矢收割了。 况且,就算是因为艾德公爵的轻步兵要比小唐伯爵的多,能够防的滴水不漏,但是他总是个人,总要上厕所,总要去喝水吧? 这时候几个人一块——艾德公爵的士兵也害怕被偷袭,所以他们打水拉粪粪都是一块的——但是,这就是轻骑兵的机会来了。 又是一个呼哨,原本还是没有敌人踪影的地方瞬间就冒出来十几个轻骑兵,一轮弩矢射过去也不看战果拔腿就跑,跑还是分散着跑。如果真的有士兵敢追,那接下来就是诱敌深入,呼哨声一出,不知从哪来的轻骑兵就神兵天降,又是弩矢,弩矢,以及弩矢,一轮接着一轮,直到把人射成刺猬为止。 就是这样的,轻骑兵战术让艾德公爵吃够了苦头,于是他就做了一个相当冒险的决定,他要强行军。 强行军,然后直直的赶到德斯蒙德去,如果小唐伯爵还敢让轻骑兵骚扰而不是正面进攻,那艾德公爵就要逼着他正面进攻。 这个逼字,就是意味着杀,以杀促战,以杀逼战。 于是,在春天的尾声时候,在德斯蒙德与北芒斯特的交界处,一场大战一触即发,腥风血雨,即将上演。 第六十六章 心理战与演讲 战斗的地点,仍然是选择在了上次的那片荒原上。 这片荒原的土地一定会很肥沃,因为它已经吸收了足够的鲜血,而且现在还要再吸一次。 艾德大公经过两天的强行军——这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路上因为体力不支掉队的士兵,防守出现漏洞被轻骑兵射死的士兵,单单是这些,就已经有了二百多人了。 再加上前几天被轻骑兵骚扰而伤亡的士兵,还没有接战,艾德公爵的军队就已经减员三百到四百人,军队的战斗力被极大的削弱了!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尽管伤亡确实不少,但是总的来说艾德公爵的军队战斗力仍然高于小唐伯爵。不过轻骑兵骚扰战术对于士气的打击,这才是最重要的。毕竟,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拉便便的时候突然间就后背一凉,一支弩矢穿胸而过,连便便都拉不完就死了。 这也太丢脸了。 不过,再经过了这么多的打击之后,艾德公爵终于也学的聪明一点,他同样的派了大量的轻骑兵出去——这一次,轻骑兵可不是为了和小唐伯爵的轻骑兵纠缠了,艾德公爵一次性派了将近二百的轻骑兵,他骑兵多,有这个资本。 如此多的轻骑兵聚集在一起,小唐伯爵的骑马弩兵也不敢轻易的攻击了,毕竟数量上的绝对性差异就在这里放着,随意的攻击很容易就被包了饺子,于是他们只能远远的缀着艾德公爵的轻骑兵。 脱离了大部队的纯骑兵部队速度是相当快的,尤其是抛弃了厚重的乌龟壳的轻骑兵,而且他们现在是在德斯蒙德的土地上,这里的主要道路都铺设了秦直道,骑兵可以放心大胆的跑而不必担心有坑。于是,只用了一个多小时,艾德公爵的轻骑兵就跋涉了五十里地,来到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的规模并不大,大概也只有着五六十户人口。虽然小唐伯爵发布了紧急撤退令,要求所有的在边境线居住的村民都要马上撤退到腹地来。但是眼下还是春天,是春耕的季节,总是有穷怕了的村民舍不得自家刚刚播种的田地,而村子怎么多,时间这么紧,小唐伯爵也不可能一个一个村子的都把他们强行的迁移啊! 因此这个村庄的人,很不幸的,他们就成了俘虏。 是俘虏,而不是被砍了头。 尽管这些村民哭嚎着,但是轻骑兵们就是铁石心肠,完全不为所动,能让你留一条命就是老子开恩了,你还在奢望什么呢! 然后,就有一个轻骑兵——大概是小队长一类的下了马,推着一个妇女就来到了村庄门口,面对着距离村庄不过几十米的骑马弩兵这样大声的说道:“回去通知你们的伯爵,公爵大人已经厌烦了这种打地鼠的游戏了!公爵大人要和他正大光明的,堂堂正正的来一场对决,如果你们的伯爵不同意,那么我们就杀!” 话刚说完,轻骑兵手起刀落,一颗大好头颅落地。 整个世界都好像凝固了,骑马弩兵们个个怒发冲冠,只觉得自己不顾一切的就要冲上去玩命,这里是德斯蒙德,这里是德斯蒙德的土地,而他们是德斯蒙德的军人!连普通人都保护不好,他们还做什么军人? “嗖嗖嗖——” 弩矢破空,那个轻骑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愤怒的骑马弩兵淹没,然后,还没等骑马弩兵出口恶气,又是十颗头颅从村庄中扔了出来。 那些头颅睁大了双眼,热腾腾的鲜血还在不断的从头颅里涌出,可以看出来这些在刚才都还是活生生的,而现在却已经死了。 然后,又有一个轻骑兵,下了马,手里面还掂着一个新鲜的人头,就这样慢悠悠,一步一顿仿佛是郊游一样的向着骑马弩兵们走过来。有一个被怒火冲昏了头的骑马弩兵正要射击,但马上就其他的弩兵制止了。 “回去告诉你们的伯爵!如果他还敢让你们向我们射击,那么我们每受伤一个,这些村民就要受伤十个!我们每死掉一个,这些村民就要死掉十个!记住了!如果这些村民们死掉了,那都是因为你们!是你们害他们死的!” 就是这样的,这个轻骑兵十分的强词夺理,十分的嚣张,他甚至一直走到了骑马弩兵们的面前,甚至用那只满是鲜血的手在为首的骑马弩兵的马上抹着,把马头都抹满了暗红色。 骑马弩兵们,他们恨得咬牙切齿,有几个甚至都气的浑身发抖,但是正如轻骑兵所料,他们怂了。 他们不敢,不敢再射出一箭,否则立刻村庄里就又是十颗头颅要被抛出来,那就等于他们又害死了十个人。 “我们,我们……回去!我们回去,向伯爵汇报这件事。” 终于,骑马弩兵的头子,他这样浑身颤抖着,口齿哆嗦着下了这样的命令,这绝对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愤怒差点就迷失了他的心智,但是他依然是强忍着,下了这样的命令。 骑马弩兵们一听,纷纷都是松了一口气,就好像是打了个大败仗一样,调转马头就落荒而逃了,他们再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一分一秒了,因为他们害怕,再待下去,他们就要忍不住要动手杀人了! 但是骑马弩兵们并没有跑多远,很快,半路上,他们就遇到了小唐伯爵的大部队。 小唐伯爵从骑马弩兵那里听说了这件事,也只能默然无语,然后暗暗想到:“战争,果然是互相比下限的游戏,只有下限足够低的卑鄙者,才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 然而,这件事,正面看起来是相当不利的消息,让士兵们军无战心,反面看来,却也同样能提高士兵们的士气。 于是,小唐伯爵就把士兵们都喊了过来,临时搭建了一个土台子,在这上面开始演讲。 “士兵们,同胞们,德斯蒙德人! 我是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你们的伯爵,我现在就站在这里,恳求你们倾听我的演讲! 可能有些人已经知道,今天,有一伙穷凶极恶的歹徒,一群根本称不上是人的畜生,他们袭击了我们德斯蒙德的村庄,并且无耻的杀害了我们德斯蒙德的平民。 一直以来,我们德斯蒙德都是以善意示人,我们认为这个世界是主所创造的,主爱着这个世界,因此这个世界总是光明的。但是现在,这伙穷凶极恶的歹徒教会了我们,主的世界不仅仅有天使,更有着凶残,歹毒,阴险,并且无恶不作的魔鬼! 回想曾经魔鬼还没有出现之前,我们的德斯蒙德是多么美丽安宁!天是那么蓝,草原是那么绿,像无边无际的地毯,那成群的牛羊在悠闲地吃草,似一颗颗白色的珍珠,散落在地毯上。孩子们唱着嘹亮的牧歌,丈夫们在地里辛勤的劳动,而妻子则做好美味的饭菜,幸福地等着孩子和丈夫归来……可现在呢?战火纷飞,魔鬼在烧杀抢掠。我们的德斯蒙德在流泪,我们的德斯蒙德在流血啊! 难道眼看着这样的场景,我们还能熟视无睹吗?难道只允许魔鬼来杀害我们,而不允许我们去反击他们吗?难道我们就不是人吗?难道我们就不会流血,不会流泪吗? 战士们,同胞们,德斯蒙德人!拿起我们的大刀、斧头,扛起我们的长枪,骑上我们的战马,和我一起去抗击,去打败魔鬼,夺回属于我们的平静生活!” 第六十七章 开始 就是这样,优秀的领导者会善用每一件事,不管这事是好的还是坏的,信口雌黄,指鹿为马更是他们最常用的,并且最擅长的技能之一。而现在,小唐伯爵虽然还没有达到那些传说中的统治者脸皮厚的城墙都打不破的地步,但是硬生生的将一件坏事能说成好事,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 而士兵们听了小唐伯爵这么一篇热血激昂情深意切的演讲,自然是个个都神情激动,双眼圆瞪,都是一幅誓不与敌共存亡的样子——毕竟这个年头,人都还没见过世面,普通的农民普遍没离过家百里,好忽悠的很。更何况,小唐伯爵说的确实有道理,大家的小日子都过得好好的,眼看着未来越来越好,你突然打过来烧杀抢掠,不恨你恨谁呢? 于是在这样的情绪激动之下,行军的速度都大幅度提高了,当然,小唐伯爵还是控制在一定幅度之内的,好歹不能让士兵们都把体力消耗完了。而且让士兵们把怒气积攒起来,就好像是打拳皇一样,憋到了极点还可以放个max超必杀出来——当然,这个就必须要控制好度,一旦过了头,那就会损伤士兵的士气了。 然后,时间就这样迅速的过去,等到第二天天黑的时候,小唐伯爵紧赶慢赶终于还是赶到了预定的战场,荒地之上。 因为是在夜晚赶到,所以艾德公爵想趁着小唐伯爵立足不稳的时候突然袭击的计划也破产了,毕竟夜晚,之前说过的,这个年代的士兵大多都有着夜盲症,再加上大部分都没有经过什么严苛的训练,稍微出了一点事说不定就会炸营,那时候就是千古笑谈了。 况且,即使是在夜晚,即使是经过了强度不小的行军,小唐伯爵的军队依然是军纪严明,超长枪兵以十一人,一个小队组成一排,绵延不断,穿着有锁子甲的老兵就在队伍的最左端,他们的手里面举着火把,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是一条火焰的长蛇。 在超长枪兵的后面,是阵列森严的刀盾兵,他们是作为守卫超长枪兵的侧翼,以及关键时刻上场肉搏的兵种存在,因此他们的训练一点都不比超长枪兵弱,而且他们的装备也比超长枪兵要好——超长枪兵就是长枪加上一身皮甲,而刀盾兵还要加上一人一个铁皮木制盾牌。 而在整只军队的两旁,来回奔跑着的是轻骑兵,他们既是传令兵,也是维持秩序的人,小唐伯爵的命令要靠他们来传播,万一军队里出现什么紧急事件也需要他们去安抚,这些轻骑兵的手里面也都拿着火把,后面的士兵看见他们手里的光亮就知道自己应该往哪走。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当时,艾德公爵看到眼前的这支军队,脑海中就冒出来这样一个想法,他和穆尔奇德大公不一样,他更年轻,因此他更有想法,因此他对于军事的了解就更多,因此他才清楚的知道,一支如此严谨,队列森严的军队,究竟有些怎样的战斗力。 第一次的,艾德公爵有些后悔了。 但是战事已经近在眼前,不管是敌人的军队,还是自己的军队,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磨好了尖牙利齿,就等着将对方撕成两半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艾德公爵心有犹豫,那也是无能为力的了。 “不过没关系,我的士兵比他的更多,我的骑兵比他的更多,我的指挥技巧也比他高明——大概,既然这样,那我就绝对没有输的道理,我只需要今天也要养足精神,然后迎接明天的胜利就可以了。” 就是这样的,艾德公爵不停的在心里面这样告诫自己,只有自己勇敢了,手下的士兵才能更勇敢。 然后他回头,露出了夸张的,类似于嘲笑的那种笑容,大声的讽刺着小唐伯爵的军队的‘懦弱’与‘无能’,即使是上了战场行军打仗,也必须像‘牧羊一样牵着绳子,把羊都绑在一起防止他们逃跑’,一点都没有凯尔特战士英勇无畏的风范——你相信吗?凯尔特,应该说是大部分的蛮族人,他们都把自由散漫的冲锋视作勇敢者的象征,而且非常鄙视整齐划一的队列,认为那是弱小的人才需要的东西——尽管他们曾经在这样的军队上吃了大亏,但是他们仍然一点没长记性。 艾德公爵说出这样的话,马上就让他身边的骑士们哈哈大笑,肆意嘲笑着对面小唐伯爵的懦弱,周围不解的士兵就去问骑士,骑士解释之后他们同样也哈哈大笑,这样的一传二,二传四,很快整个营地的士兵就知道了小唐伯爵非常的‘懦弱’,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勇武’,因此整个营地都在狂笑,原先因为骑马弩兵的骚扰掉落的士气也马上就回复了上来。 而艾德公爵看见这样的景象,顿时大喜,作为一个合格的统帅,他自然知道军队的士气对于军队究竟有何要处,于是他立刻趁着这个机会,烈火浇油一般的说道:“杀死对面一个士兵,赏一枚金币!杀死对面一个骑兵,赏十枚金币!攻下德斯蒙德,开城三日,肆意狂欢!荣耀光荣尽在眼前,上帝保佑勇敢者!” 以金钱做铒,以名利为诱,再加上宗教洗脑,艾德公爵不愧是优秀的指挥官,这一番话说下来,更是让他的军队群情激昂,大声的欢呼,恨不得现在就杀过去,然后尽情的享用德斯蒙德的一切! “看来,对面也不是易于之辈啊。”小唐伯爵听着远远的从对面传过来的欢呼声,这样的想着:“不过没关系,有我的秘密武器在,这次一定能赢!” 于是,时间到了第二天早上,双方都已经鼓足了劲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大杀一场了! “看起来,稍微有点难办啊,对面对于自己骑兵缺少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准备。” 当时,艾德公爵登上了指挥台,远远的俯视着小唐伯爵的阵型,却看见了长枪兵阵列左右两侧都是一层密密麻麻的简易拒马桩,不由得皱眉这样说道。 其实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拒马桩,因为上下都是尖的,所以很容易就能捅到地里面去,也同样的很容易就能给翻出来,只要有马匹愿意小小的牺牲一下,这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但是,如果马匹有知觉的话,看到了这样很尖锐的,看上去插在身上会很痛的木头桩子的话,多半会转向,之后逃走。 不过作为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物种的人类为了帮助他们忠诚的朋友之一克服它们的胆小,发明了眼罩这种东西,只要在冲锋的时候给马戴上这种好用的东西,马就会像发疯了一样直直的往前冲了。 但是艾德公爵舍不得。 这样做无疑是非常的,非常的伤害马的,而现在这个时候,普通的用来干活的马不说,骑兵的战马都是要从小养到大,是十分的珍贵的。 于是他就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他让一些轻骑兵上马,然后带着套索,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一根一根的把拒马桩给拔起来。 但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异想天开的想法自然是失败了,先不说那些拒马桩都是光滑无比,套索基本就套不上去,就单单说只要轻骑兵靠近了阵型,立刻就是一阵弩矢射了过来,当场就把几个轻骑兵射成了刺猬。 在又尝试了几次之后,艾德公爵不得不遗憾的宣布这个计划失败了。 “这样看来的话,从两翼冲锋的策略大概就行不通了,只能从正面进攻吗?这可真是头疼啊。” 当时,眼看着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举着比拒马桩更加密密麻麻的超长枪,艾德公爵这样感叹道。 但是现在战斗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干站着也不是个事,再加上这里已经可以算得上的德斯蒙德的地盘,艾德公爵想要在这里获得补给是困难的很,拖也是拖不下去的。 因此,艾德公爵只能这样命令道。 “让轻骑兵们下马,把他们的马都给套上眼罩,让马先冲,然后重骑兵在后面跟着,一旦对面的阵型乱了,立刻开始冲锋!然后让步兵也开始冲锋。” 就是这样的,在又犹豫了一会之后,艾德公爵这样对他身边的骑士说道,很快的,尽管轻骑兵们很不舍得,但他们还是下了马,挥泪告别了自己的坐骑。 艾德公爵一共有着五百多名的骑兵,而他后来又把这其中的三百名转职成了轻骑兵,后来又有了些伤亡,现在只剩下两百多名。当然,这两百多名轻骑兵不可能全部都下马,艾德公爵还要留上一些防卫小唐伯爵的骑马弩兵的骚扰,因此真正下马的轻骑兵大概有一百人。 这也就代表着有着一百匹马,以及马身后的二百名重装骑兵。 然后,他们冲锋。 “弩箭手准备,预备,射!” 眼看着对面开始了冲锋,小唐伯爵立刻这样大喊着,站在阵列最前方左右两侧的的二百名弩箭手,以及分布在整个阵列两侧的骑马弩兵立刻开始射击,因为跑在最前面的马都是轻骑兵的,没有披挂,所以他们这一箭战果非凡,足足射倒了五六十头马——但是他们也就只能射出这一箭了。 弩的坏处就在于此,速度太慢了,太慢了,弓箭可以射出三箭而弩只能射出一箭,然后这些弩箭手还有骑马弩兵就没了命的往后跑,他们必须跑,要不然就没命了。 马的速度是四十公里每秒,从艾德公爵那里到小唐伯爵这边大概有着二百米的距离,也就是说马要跑二十秒,而这二十秒间,小唐伯爵除了让弩箭手射击之外,就只干了一件事。 “所有士兵们分开,所有士兵们分开!把牛点上火,准备,放牛跑!” 没错,这一招,就是传说中田单大破燕军的火牛阵! 其实不只是田单,迦太基名将汉尼拔,以及西班牙都曾经用过这种火牛阵,并且借此大破敌军——至于站在前面的超长枪兵能不能反映过来,在生死关头,绝对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更何况他们已经提前知道小唐伯爵的战略,并且演练过了。 “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什么东西!你们谁能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 艾德公爵看到火牛的第一秒,他就失态了,仅仅是依靠直觉,他就能发现自己的一切都要落空了,那些浑身绑着稻草燃烧着火焰,横冲直撞的火牛,就好像是真的从地狱中踏出来的墨菲托斯,每跑一步就要在地上踩出一道道火花,把他的一切,全部,整个人生,都要燃烧殆尽了! 于是,在整个战场的人的注视之下,火牛和马相撞了。 就好像是一列火车撞上了另一列火车,又好像是重型货车撞上了另一辆重型货车,火牛直接就被撞断了脖子,但是马也同样被牛的两只牛角狠狠的刺进了胸膛,即使偶尔还有幸存的,那也是浑身都散了架,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了。 况且牛,相对于马来说有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多,太多,非常多,即使是已经把前面的轻骑兵的马撞完了,后面的牛还有着一大堆,眼看着他们就要和重装骑兵们相撞了! 艾德公爵已经闭上了眼睛,不愿意再看了。 不管他是否承认,他心里面都清楚的很,这场战斗,他已经输了一半,不,一大半了!他最大的优势,骑兵部队几乎全军覆没,而对方还丝毫无损,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战斗会相当的艰难,能以和局收场,恐怕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但是不管如何,这场战斗既然开始了,它就必定会有个结束,不管这个结束究竟是什么,那都是上帝的安排,而我所能做的,就是更加的努力,然后迎接这个结局……” ps:因为想写好一点,所以拖的时间长了一些。 ps2:明天开始两更,中午一点,以及晚上九点,再加更的话会提前发出通知的。 第六十八章 浴血 事实上,火车冲阵这个主意,还是从上次的大围猎中得来的。 当时,愤怒并且皮糙肉厚的野猪不顾身上血流如注,硬生生的撞开了士兵的密集超长枪阵,并且以完全不逊色于战马的威势把几个士兵压成了破麻袋。 于是,小唐伯爵就有了灵感。 但是德斯蒙德领地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野猪,就算有,又有什么办法把它们带到战场上去?因此,他就需要一种平时老实温厚,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同样是无人能挡,而且更加的,最少是同样皮糙肉厚的畜生,那就是牛。 火牛=野猪=战马。 但是想要控制牛往哪冲一样不容易,牛毕竟不是战马,牛也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一旦到时候点起了火,火牛却是在自家阵型里面横冲直撞,那乐子可就大了。 于是,在经过了好几次的演练之后——当然,演练的时候牛都是没点火的,小唐伯爵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用红布。 就好像是西班牙斗牛士那样的,只要一把红布支起来,牛就会好像发疯了一样直直的往红布那里跑,这中间被剑砍,被刀刺都不会有一点反应,它们就这样一直的跑,一直到血流干流尽为止。 于是,小唐伯爵就十分坏心眼的挑出了一匹快马,再由一个技术十分好的轻骑兵骑着,等到牛身上晒干的草杆一被点燃,轻骑兵立刻放下手中卷着的红布,骑着马就没了命的往前跑,而火牛也就像是赛跑一样疯狂的在后面追,只要火牛群一跑起来,那么它们再想停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别的不说,身上火焰滋滋的烤着,光是这样的刺痛就足以让它们发狂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设置,也难免会有火牛没有跟上阵型到处乱跑最后撞回原地的——事实上,小唐伯爵一共放了五百头火牛,而最后撞到他自己的大概就有着三四十头左右——但是!但是无论如何,被三四十头牛撞,总比被二百名全副武装总重达到半吨的重装骑士正面撞击要好的多! “全体都有——立正!品字阵,弩手在前,快!” 看见火牛阵一击奏效,小唐伯爵兴奋的涨红了脸,这样的高声大喊着,废掉了艾德公爵的骑兵,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所谓品字阵,顾名思义,就是结成三个阵型以品字形排列,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每一小队有十一人,一列就是有五个这样的小队,然后纵深是四排,这样的一个阵型中超长枪兵就有220人,然后左右两翼分别放上100人的刀盾兵作为护卫。而弩兵则站到队列的最前端,追击的时候可以进行压制性射击,一旦敌人步兵冲锋了,也可以立刻就跑到品字的中间,在这个地方再射击。 实际上,小唐伯爵的这个阵型已经有了早期瑞士佣兵的风范了,早期的瑞士佣兵,就是以这样的品字阵型独步欧陆,在1477年的南锡会战中,不但彻底击败了当时称霸西欧的勃艮底公**队,甚至用长戟砍破了公爵“大胆查理”的脑袋。 不过,瑞士佣兵们采用这个阵型的时候,他们的阵线要更宽广,他们的纵深要更浅,而且他们的周围不仅仅有着刀盾兵,还有着轻骑兵的守护。但是小唐伯爵,他并没有足够的轻骑兵,而且他也没有足够多的信心,要知道,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却是疯子!况且,几百年后的阵列拿到现在来真的可以大杀四方吗?这一点小唐伯爵也不敢确认,所以他只能更加保守一点。 但是,事实证明,它就是可以大杀四方的! 当时,艾德公爵眼看着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枪阵以密集阵型层层推进,步伐整齐而寒枪森严,犹如铜墙铁壁一般不可撼动,又如同滔天巨狼一般呼啸而来,他的心中都快绝望了,他实在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才能够对付这样的军队,要靠天上的天使吗? 但是最终,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他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开始大声的发号施令:“命令,让所有的重装步兵上前,准备迎接第一波攻击,然后让弓箭手全力的射击,一秒钟都不准停!” 所谓重装步兵,其实就是身穿着锁子甲,经过了非常非常严苛训练的士兵,他们一般都有着极强的战斗力,并且由于身穿锁子甲,所以他们的防御力也不差——事实上,他们几乎就可以堪比下了马的骑士了! 因此这样的重装步兵也是极其昂贵,通常艾德公爵都不舍得他们上战场,而是把他们充当自己的禁卫军来用。但是眼下,情况已经危急到了这个地步,再不上战场就来不及了! 总共300名的重装步兵被投入了第一线,这些浑身着甲,手里拿着巨剑的铁甲兵第一时间就安定了整只军队——通过血淋淋的人头,以及沾满了鲜血的大剑的方式。 不得不说,艾德公爵到底是有水准的,超长枪兵击破重装步兵相当的困难,因为超长枪的重量原因,超长枪兵根本无法奔跑,也就无法刺穿重装步兵的装甲,而重装步兵却可以从容的用巨剑斩断超长枪,然后逼近把长枪兵一剑两段。 但是,布置在长枪兵两侧的刀盾兵,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才出现的! 当时,眼看着对面的重装步兵已经冲了上来,刀盾兵们立刻按照平时的训练,迅速的结成双排阵型,排列在超长枪兵的前方——这个前方并不是太远,大概就是第一排距离四米,第二排距离两米,刚好在超长枪兵的长枪范围之内。 至于超长枪兵,事实上,六米的超长枪是相当的难操控的,尤其是在推进的时候平举着超长枪的第一列,尽管小唐伯爵已经在超长枪的中间加上了铁皮以加固,还在超长枪的尾部配重,但是在重力的作用下枪头难免会有下坠,因此他们在前进的时候都是必须把超长枪举过头顶的。 这样做无疑是相当累,而现在,由于前方有着刀盾兵的存在,这些超长枪兵只需要将超长枪架在刀盾兵的肩膀上,自己只需要控制住尾杆就行,就省力的多了。(真实的瑞士佣兵方阵就是这样的。) 同样的,尽管重装步兵不怕超长枪,但是刀盾兵们缩在超长枪的范围之内,一旦重装步兵想要砍掉超长枪,刀盾兵们就立刻抓住机会,对着重装步兵们因为挥刀露出来的破绽就是狠狠的一刀刺进去,即使是重装步兵能够及时回防,那他也不敢追击,否则超长枪的枪头就要直接穿过他的脑袋了,他的脑袋上可是没有覆面甲的! 战场就这样陷入了僵持? 不,大错特错!现在是小唐伯爵的军队在前进,他们按照步调,喊着一二一,步伐一致的往前推进,而艾德公爵的军队只能节节后退,最终整个阵型都会被撕裂成两半!即使是艾德公爵想要从侧面进攻,但是品字形的另外两端,另外两个超长枪兵方阵随时都可以互相支援,更可况还有隐藏在品字阵中的弩手,尽管他们的射速慢,但是完全不消耗力气啊!只要身上还带的有弩矢,他们就能这样一直射到天荒地老。 至于被艾德公爵给予厚望的弓箭手,超长枪兵只需要向我们在第三十一章描写的那样,摇晃着空中的枪头不停的划着圆,就能够打乱从天而降的箭矢,让它们失去准头,然后无力的坠落到地上。 因此,事到如今,艾德公爵只剩下最后一个希望,最后一张王牌了。 “把剩下的所有骑兵们都聚集起来吧,我们再来一次冲锋,再来一次决死的冲锋。” 艾德公爵回到头来,对着他身边忠心耿耿的骑士们说道。骑士们则以抚胸礼作为回答。 于是很快的,剩下的所有骑兵们,不管是幸存的重装骑兵,还是轻骑兵,他们都聚集到了一起,等待着这可能是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冲锋。 “诸位!生死存亡,荣华富贵,尽在今日了!前进,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后退,我们就必死无疑!诸位,冲锋吧!” 第六十九章 结束 事实上,艾德公爵的这次决死冲锋是注定要失败的。 尽管艾德公爵已经下了最大的决心,并且彻底的放弃了自己的军队,只集合了骑兵部队要与小唐伯爵决一死战,但是他仍然还是要失败。 因为他的脑袋还没有拐过弯来。 重装骑兵至上,重装骑兵最高,重装骑兵无可匹敌,这样的概念简直就像魔咒一样死死的锁在他的脑袋里,完完全全的禁锢了他的思想,让他根本就不能去思考其他的东西。重装骑兵在中世纪欧洲都已经神话化,所有人都相信,只要自己有着足够的重装骑兵,那么就只要欢声笑语的a过去就行了。 就好像是勇敢的心里面那个骑兵指挥官说的一样:“200年来,没有骑兵,你就无法打赢任何一场战争。” 即使是在二百年后蒙古入侵,帕提亚战术把欧洲的重装骑兵打的哭爹喊娘,又或者是四百年后的瑞士步兵方阵崛起,整个欧洲的骑兵都不敢掠其锋芒,但是欧罗巴的指挥官脑子依然还没拐过弯来,一直到火器的普及以及大炮的出现,使得重装骑兵集群冲锋无异于自杀,这才使得重装骑兵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 然而现在,作为爱尔兰岛上第一个(大概)享受到帕提亚战术的艾德公爵,尽管他有着非常优秀的战争嗅觉,甚至提前就把自己的一部分重装骑兵改成了轻骑兵,但是他仍然没有意识到轻骑兵的真正用处——他并没有给自己的轻骑兵配备弓箭,而轻骑兵没有弓箭,就已经断了一根翅膀。 当时,在这广阔的荒原战场上,两支骑兵部队就这样的开始着来回追逐,轻骑兵对付轻骑兵,这就是一场漫长的,互相比拼着耐力,技术,以及运气的游戏,但是重装骑兵追逐轻骑兵,那就纯粹是自己作死了。 更何况,尽管上面已经说过,我还是要重复一边,艾德公爵并没有给他的轻骑兵配上哪怕一张弓一支箭——这也就使得他的骑兵只能被动挨打,重装骑兵追不上,轻骑兵追上了对方直接就射你一脸,这样的战斗,到底还要怎么打? 况且,小唐伯爵的骑马弩兵也不可能一动不动,他们同样的不停的在荒原上疾驰,穿插,就好像是马术表演一样,向着艾德公爵的骑兵部队射出一波又一波的弩矢雨,而且更缺德的是他们不射人,专射马!还懂得集中火力!往往十几个人就只对着一匹马射击,硬生生的就在正在奔跑的马射倒,然后马背上的骑兵就在惯性的作用下飞了出来,没死也要摔个七荤八素,暂时是爬不起来了。 但是,成为最后一根压倒骆驼的稻草的,既不是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也不是他的骑马弩兵,而是一直隐藏着的,躲在暗影中的穆尔奇德大公的背叛。 在这整场战斗中,我们只看见了艾德公爵动用他自己的骑兵,步兵,以及禁卫军,这些都是他自己的军队,那么作为他的盟友的,穆尔奇德大公的军队又跑到哪里去了? 原因是他的军队都受伤了。 事实上,骑马弩兵们在前几日的骚扰活动中,射死射伤的大部分都是穆尔奇德大公的士兵,而真正属于艾德公爵的却没有几个,这也是为什么,艾德公爵能够容忍穆尔奇德大公在战斗中划水的原因——面对一支伤亡已经超过一半,军心士气都没有的军队,即使是拿着剑砍,也不能鼓舞起他们的斗志了。 但是,恐吓不能激起这群伤兵败将的斗志,愤怒却可以,于是,当时穆尔奇德大公在属于他的小军营当中,是这样对着他的士兵们说的: “士兵们,是时候了,是时候报仇了! 我们已经受够了艾德公爵的暴虐!我们已经受够了艾德公爵的残忍!我们已经受够了! 士兵们,难道我们能够忘记,在北芒斯特,在利默里克,艾德公爵还有他的士兵们是怎样的残害我们芒斯特的亲人的吗?难道我们能够忘记,当敌人的箭雨袭来的时候,艾德公爵还有他的士兵是怎么样逼着我们到最前面担当挡箭牌的吗?难道我们能够忘记,当整支军队缺水的时候,艾德公爵以及他的士兵们是怎么把钢刀架在我们的脖子上恐吓着我们去打水吗? 不,我们没有忘记,我们只是把它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曾经,我们耻辱的低下了头,就是在等待着这样的一个机会! 而现在,就是我们复仇的时刻了到了,让我们拿起武器,为了死去的同胞们报仇雪恨吧!” 就是这样,穆尔奇德大公通过一次演讲,不仅完美的遮掩了是因为自己的默许,艾德公爵才能在北芒斯特大肆抢劫的事实,还成功的把自己和普通的士兵联系在一起,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受害者,并且成功了激起了士兵的愤怒,让他们再次鼓起了斗志! 不得不说,穆尔奇德大公的高外交真不是盖的,就单说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变脸本事,还有这一手颠倒黑白的本领,就比小唐伯爵前两天的演讲高明多了!这样看来,小唐伯爵还是得多多学习啊! 于是,整整四百的士兵狂呼酣战着冲出来,他们大声的嚎叫着,像狼又像狗,像熊又像老虎,从军营中冲了出来见到人就砍,刹那间,原本就是在苦苦支撑的艾德公爵的步兵马上就是一阵大乱! (穆尔奇德大公一共八百士兵,留守北芒斯特三百,死亡一百,余下的差不多有一半受伤。) 在古代战场上,优秀的将领总是想要突袭敌人的后方,而更多的事迹表明,突袭敌人的后方可以大幅度的打击敌人的士气,甚至可以让敌军产生哗变,直接不战而降——例如说在印度反击战中,一个迷路的炊事班从一整个连的印度士兵的身后突然冒了出来,然后这个印度连一枪没放就直接投降了——好吧,虽然说三哥一直都是欢乐多,但是三哥好歹也算的上是现代军队,被突袭了后方就直接投降,这就足以看见突袭后方对军队士气的打击作用了。 因此,艾德公爵的军队就是已经危急到这个地步了,如果没有什么奇迹的发生,那么他们就是已经输定,我连几乎都不用说了。 而奇迹,如果奇迹真的这么廉价,廉价到说出现就出现的地步,那它也算不上是奇迹了。 “我们……走!” 最终,最后看了一眼这令他心碎的战场,艾德公爵回头,坚定的对着他身边仅存不多的骑兵们说道。 “可是我们要去哪里呢?去北芒斯特吗?我们已经没有了一兵一卒,穆尔奇德大公会直接撕碎了我们的。” 有一个骑兵这样问道,其他的骑兵也都惶惶不可终日,看着他们的指挥官,他们的公爵,期待着他的回答。 “不,我们回比热福涅去,唐切斯特伯爵肯定会进军的,我们就在自己的老家,同他再来一次战斗!” ps:每次写完战斗场景,就感觉自己被掏空了…… ps:这一章写的不好,对不起各位书友了。 第七十章 疯狂的想法 艾德公爵逃跑了。 大局已定,小唐伯爵胜利了。 然而这胜利来的是如此的突然,小唐伯爵甚至都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就好像是亚历山大击败了大流士,却不能去追击他一样——艾德公爵实在是太果断,太坚决了,他直接就把一个烂摊子扔了出去,然后自己一撅屁股潇洒的就跑了,只留下小唐伯爵捏着鼻子给他收拾残局。 从战略的角度上讲,艾德公爵这样做无疑是非常正确的,眼下的战局除非是有奇迹出现,否则绝无翻盘的可能,而他最宝贵的重装步兵此刻也是身陷重围,贸然的去救可能连自己都跑不出来。况且就算救出来了,重装步兵又要怎么样才能用两条腿跑过骑兵的四条腿呢? 既然如此,还不如让他们发挥最后一点余热,利用重装步兵拖住小唐伯爵超长枪兵的步伐,再用逃跑的溃军延缓小唐伯爵轻骑兵的速度——别的不说,这么多的溃军,你是抓还是不抓? 抓,那么等你抓完了,轻装简行的艾德公爵早就不知道跑多远了,不抓,那么就只好呵呵,奥尔科巴骑士又要漫山遍野的逮土匪去了。 所以小唐伯爵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艾德公爵逃跑,然后不甘心的去指挥军队。 “弓弩手准备——预备,齐射!” 一声令下,弩矢如同蝗雨一般倾泄而下,遮天蔽日,让天空都为之阴暗了一分——但是我们说过,小唐伯爵手中粗制滥造的猎弩并不能对身穿锁子甲的重装步兵有什么办法,这些铁甲大汉之中颇有一些身中十几箭仍然屹立不倒的家伙——但是,但是我仍然要说,上帝又能眷顾这些家伙到什么时候? 这么多弩矢齐射,总有一两支能射中几个倒霉孩子的脸,然后这些倒霉孩子就只能‘哎呀’一声就倒地爬不起来了,即使是有些重装步兵想要突出重围,超长枪兵还有刀盾兵就在面前等着,那样反而死的更快了。 况且这些重装步兵也是人,只要是人体力就有个极限,刀盾兵累了还能缩到超长枪兵阵列中去歇歇,重装步兵一身重甲又能抗到什么时候? 因此他们投降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相对于重装步兵,小唐伯爵其实更烦恼另一件事。 那就是穆尔奇德大公。 对于这位大公,小唐伯爵是厌恶大于尊敬的,单说当初大公的那一次重装骑兵集群冲锋,便是小唐伯爵穿越以来最接近死亡的一次,那一百多匹战马践踏大地的场景,至今仍无法轻易的遗忘。 但是穆尔奇德大公是他明面上的舅舅,光是这一层血缘关系就是抹不掉的,况且大公最后的反戈一击也确实起了大用,否则艾德公爵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所以这见,到底还是要见一见的。 因此,尽管小唐伯爵非常的不情愿,从白天拖到夜晚,从战斗结束拖到俘虏都安排好,实在是拖不下去了,才不得不与他一见。 中世纪贵族见面,礼仪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即使是现在是在刚刚结束的战场上,必要的部分,例如葡萄酒,蔬菜,以及肉——肉是最重要的——不过这些东西小唐伯爵都是一概不懂,奥尔科巴骑士也是大老粗一个,况且行军打仗哪来的酒,最后还是要上肉,反正对于这帮子中世纪贵族来说,肉上够了,盐给足了,那就是足够看得起他们了。 于是,等到晚上穆尔奇德大公来到的时候,一个简单的宴席已经准备好了,主菜是牛腿,陪菜是牛排,饭后甜点是牛耳朵,全是牛,因为这场战斗足足战死了五百头牛,这可是宝贵的资源,也不能放在这里任凭它们腐烂浪费啊! 说起来,这还是小唐伯爵第一次看见穆尔奇德大公,之前在战场上,隔的那么远,也没看清过。 穆尔奇德大公大概已经有着六十岁了,满头银发,但是依然精神奕奕,体格健壮,看起来十分的健康,就好像能够徒手和一头熊肉搏,当然,也只是好像而已。 在中世纪,像他这个年龄的人,稍微受了一点伤,或者感染上了风寒,就可能会直接呜呼哀哉,上天堂去陪伴上帝了,因此即使是春末夏初的时节,天气已经算不上多么寒冷,这位大公仍然包裹的相当厚,熊皮的大衣,以及雪狐的围脖凸显着他的身份。 而另一面,穆尔奇德大公却也在感慨着小唐伯爵的年轻,以及强壮。 当时,大公的心里面就是这样想的:“他还这么年轻,而且他还这么强壮,保守估计他还能再活五十年,而他的才华却这么出众,等到我死了,要靠谁来制服他呢?靠我最后的那个不成器的二儿子吗?” 就是这样的,尽管大公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儿子,但是实际上,大公却是相当看不起他那个只会耍阴谋诡计的儿子的,因为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只靠着阴谋诡计,又要如何与兵强马壮的敌人抗衡呢? 用兵之道,以正合,以奇辅,以无事取天下。这样的道理,已经做了三十年公爵的穆尔奇德大公,还是看的相当明白的。 因此,当穆尔奇德大公看到自己的家族之中还有着小唐伯爵这样强壮,英俊,才华横溢——最重要的是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心里面的某个念头,就再次的如同野火一般燃烧起来了。 他要收小唐伯爵做义子! 这绝对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当他第一次被小唐伯爵击败之后,这个念头就已经出现过了,等到自己最喜爱的三儿子塔德被杀之后,这个想法更是一直在疯长,一直到现在,到刚才,他亲眼、全程的目睹了小唐伯爵是如何击败艾德公爵的,这个念头就好像是心火在熊熊燃烧一样,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况且,他这样做并不是没有把握的。 首先,他是小唐伯爵的舅舅,血缘关系就在三代以内,他收小唐伯爵做义子,小唐伯爵甚至连改名改姓都不用,首先这阻力最大的一点就解决了!而且他是名正言顺的大公,一旦他收了小唐伯爵当义子,小唐伯爵就能得到一整个公爵领作为交换!这样的条件,穆尔奇德大公就不相信小唐伯爵会不答应。 况且,在这个年代,经常性的会有因为战乱而绝嗣的贵族家庭,从这些贵族的旁支血脉中选择一个人来接任爵位,这样的事在这个年代都是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小唐伯爵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闲话。 因此,尽管小唐伯爵这边的招待在一介大公看来相当的寒酸,大公也完全不介意——不是有一句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而现在,穆尔奇德大公虽然不是丈母娘,但看着自己家族里面最杰出了年轻人还没有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依然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他的心里面同样是很高兴的。 会出现这个原因,主要就是因为是‘自己的家族’。 就如同上文所说,在这个战乱不休的年代,经常会有贵族因为战火而绝嗣,绝嗣,这是对于自负为‘蓝血人’的贵族绝对不能容忍的! 因此对于这些贵族来说,第一要求并不是什么扩大领土改善生活,而是一定要保证自己家族能够延续下去。只要家族延续下去了,一切才有指望,就算家族暂时的衰落,只要还有子孙,就还有复兴的希望。 而现在,穆尔奇德大公眼看着自己的家族之中还有着像小唐伯爵这样杰出的年轻人,如果他的儿子争气的话也就算了,但是现在他的儿子们自相残杀,只留下一个不成器的东西,这让他如何不动心!他甚至都在想象,等到他百年之后,小唐伯爵升级成小唐公爵,再升级成小唐国王,甚至说不定还有着一线可能,摸上了那至高无上的皇冠…… 到了那个时候,奥布莱恩家族,也就会成为整个黑夜中最耀眼的星,整个世界上最为人所称颂的姓!就好像是加洛林一样,像是卡佩一样,只要还有着人类存在的地方,就会有人称颂着它的名字,奥布莱恩! ps:学校断网了,这一章是通过手机传的。 第七十一章 前进,并且前进 最终,当穆尔奇德大公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小唐伯爵还是暂时的没有答应。 当然,这也没有出乎大公的意料之外,毕竟是这么大的事情,当人义子,认人做父,要是小唐伯爵真的想都不想一口就答应了,那大公才真的要再考虑考虑了,这样一个见利忘义,完全不顾情义的人,究竟适不适合他托付家族。 另外,大公确信,就算是小唐伯爵犹豫着不肯答应,但是他手下的骑士也会逼着他答应的,别的不说,当时大公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陪同的骑士眼睛都快放光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有这样和平的,完全不用使用武力,并且还不违背骑士誓约的条件能够晋身,他们为什么不干? 再说了,他们可是为了小唐伯爵好!那可是公爵,公爵你懂么!你知道在这一片欧洲的大地上,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当上大公吗! 就是这样,大公心满意足的吃过了晚宴,然后就拍拍肚子跑了,只留下小唐伯爵一堆骑士大眼瞪小眼,相顾无言。 “伯爵大人,这可是天大的好机会啊!” “伯爵大人,天予不取反受其咎,不要放过他!” “唐切斯特大公!伯爵大人,多么好听啊。” “伯爵大人……” “停——!” 眼看着这群骑士们群情激奋,就连最老成持重的奥尔科巴骑士都双眼放光,大有逼着他答应的意思,小唐伯爵连忙大声喊道,暂时的压下去了骑士们热烈的呼声。 “你们怎么一个个都不想想呢?大公收了我做义子,还要把芒斯特公爵领给我,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那他的儿子能答应吗?就算他的儿子能答应,他的手下又能答应吗?莫名其妙的头上换了人,他们难道就不担心他们的前途命运吗?” 骑士们面面相腼然后哈哈大笑,争先恐后的个个都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有哪个不长眼的跑出来反对,咱德斯蒙德兵强马壮,领主英明神武,哪个缺心眼的敢跳出来,咱就保证他第二天就真成了缺心眼。 于是这件事只能押后再议。 说实话,小唐伯爵是真的不想去当这个劳什子大公,一个小小的德斯蒙德伯爵领,人口不过五万,他就折腾了一年才算是刚刚有点起色,现在你又硬塞给他一个公爵领!主啊,怜悯我的罪吧! 跳过这段不谈,剩下来的事是早就决定好的,进军比热福涅。 上一次尽管打了胜仗,但是因为小唐伯爵自己的军队同样死伤惨重,所以小唐伯爵就没敢前进,也就等于放弃了胜利者的奖赏中最为丰盛的一部分。但是这一回,小唐伯爵的死伤相对于艾德公爵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大部分是被乱跑的火牛踩的,还有一部分是箭射伤,真正的在近战中受伤真的只是一小部分了。 因此这一次可以说是兵力充足,别说只是进军比热福涅了,直接在爱尔兰搞一次武装游行都行,只是这个下场,那就有些不好说了。 再一个,就是为了弥补这次作战的损失,人员部分尚且不提,毕竟我们说过,这个并不算多,但是那五百头牛,这个可就不小了。眼下还是春耕的时候,从田地里抽走五百头健壮的牛,这本身就是一笔极大的损失了,况且春天的时候,倘若没有了这次战争,那些这些牛还能怀孕,还能剩下小牛犊,而现在就是什么都没了,这笔损失,小唐伯爵也是决心向着艾德公爵讨回来。 但是临到进军开始了,小唐伯爵就吃到了苦头。 因为路况。 人总是将过去的事,尤其是不好的事遗忘的特别快,自从德斯蒙德全境都建设好秦直道之后,原先那种坑坑洼洼的路就再也没有了,骑兵可以放心的在路上奔跑而不必害怕摔倒,行军也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而不必担心会陷到什么坑里,因此小唐伯爵几乎都快要把路况的事忘干净了! 但是这么一走,一旦越过了德斯蒙德的边境线,小唐伯爵立马就回忆起了。 坑坑坑,全是坑,人走一步就要小心会突然间一脚踩空,然后就是轻则崴脚,重则骨折的下场。人都是已经这样了,更何况是骑兵,他们几乎就不敢在路上走,唯恐一不小心就是马失前蹄——况且,穆尔奇德大公还说过,北芒斯特因为常年都有商人进出,已经算是路况好的了,等到真到了比热福涅,那才真是考验到了呢! “难道以后我还要每走一步,就要帮着这群家伙把路给修好吗?” 当时,小唐伯爵无语问苍天,这样悲观的想道。 但是悲观归悲观,这次的进军还是要继续的,小唐伯爵不得不将原先俘虏的骑兵的战马,再加上又让轻骑兵下马了一部分,总共凑足了六十头马,一千多人当场开工,用了两天时间做成了足够的最适合在崎岖地形下行驶的双轮马车——反正这个年代,人们对于安全性啊,舒适性啥的都没有什么要求,只要这马车足够耐用就行——而小唐伯爵连足够耐用这一条都丢掉了,他只要这马车能够坚持一两个月,够他跑个来回就行。 于是整支军队就这样的轻装上路了,整支军队一共一千一百人(剩下的人回去运送战利品顺便看押俘虏),还剩下五百五十的超长枪兵,三百八十五的刀盾兵,一百的弩箭手,以及全部的轻骑兵以及骑士,他们所有的人装备都被扒了下来,每个人身上只留着防身用的刀剑,以及一身轻便的皮甲,其他的什么锁子甲啊,全身筝形盾啊,超长枪啊——特别是超长枪——一律都给扔到了马车上,然后又让马车走到队伍的正中间,前面是刀盾兵开路,左右是超长枪兵守护,最后面是弩箭手,就是这样的阵型。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轻装,几乎可以说是放弃了大半的武装的情况下,整支军队一天可以前进的路程也不过是五六十里,这实在是远远的达不到小唐伯爵预想中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就已经差不多是极限了! 仅仅是这个速度,穆尔奇德大公就已经在惊叹,简直就是神兵天降,远远的比艾德公爵急行军的速度还要快了! 更何况即使是在这样的高强度行军之中,这支军队仍然是一丝不苟,阵型丝毫不乱,这样的军队,确实是和神话中的那些天使的军团,那些传说中古代帝国的军队相比也丝毫不逊色了。 这也让穆尔奇德大公收小唐伯爵做义子的想法越发炽烈了。 于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在第五天的时候,小唐伯爵以及他的军队终于到达了利默里克,这个曾经两度侵略者的军队都是从这里经过进攻德斯蒙德的地方,而现在却是小唐伯爵亲自带着兵来这里了。 而利默里克的居民,也都在惶恐不安中,等待着命运,或者说是小唐伯爵的审判。 ps:很抱歉昨天食言了,他们太能喝,我们几个醉汉昨天都是直接在酒店旁边开的旅店睡的。 今天三章,昨天一章,一共四章我今天会努力把它解决掉的。 第七十二章 爱兵如子,同时也爱民如子 利默里克,‘荒芜的沼泽’。 这座坐落在香浓河口的城市共有市民一千人,这些人并不事劳作,光是养活他们就需要大量的农民。但是他们却能够日以继夜的为大公生产诸多的手工制品,羊毛衣服,以及更多的泥土做的小玩意,大公再把这些东西卖给商人,一来一去收获颇丰,顺便的还能从交易税中赚上一笔。 大公富裕的同时,利默里克的居民也得到了富裕,想要马儿跑就要马儿吃草,大公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因此在他统治的前三十年,利默里克一直都是富裕的象征。 一直到去年为止。 小唐伯爵战胜了,但是小唐伯爵没有能力继续进军,利默里克的居民们逃过一劫;大王子穆尔切尔特奇谋逆了,但是他本身就是从利默里克起兵的,利默里克又逃过一劫,但凡事总不过三,艾德公爵来了,利默里克终于躲不掉了。 中世纪的军队都是什么样子的,我想也不用我再描述,匪过如梳兵过如蓖,这句话本身就是许多军队最原本的写照了。 艾德公爵携胜利者之威,烧杀抢掠那都是小儿科,当着市民的面把他们多年的积蓄全部都糟蹋掉,这才是这群大兵最喜爱的害人招式,更何况他们还可以肆意的抢劫,奸~污,看见哪家的闺女漂亮,或是哪个市民的老婆好看,就随意的强掠过来,当街就开露天y,可以说,就算是当年的噩梦维京人都重返,也不可能再在凶残程度上超过他们了。 上帝保佑,这支凶残的军队终于走了,整座城市的市民都在欢庆,希望着他们再不回来。 上帝确实保佑,艾德公爵的军队再没有回来,回来的是另外一只军队,有跑得快的信使回报,他们看起来更有组织,更有纪律,战斗力更强,同时,利默里克的居民相信,他们抢劫起来一定也更有效率。 “我们应该派一个人去同他们商谈,如果他们同意不进城,我们愿意一次性的给他们进贡价值五百金币的东西,并且愿意每五天送给他们十头牛,三十只羊作为伙食。” 当时,在利默里克居民大会上,所有的市民惶惶不安的聚集到一起,期待着他们的镇长,以及他们的长老团们能够想出一个好办法,能阻挡他们免遭侵犯。 “这可太多了!我们才刚刚被从北方来的军队抢劫了一番,现在又要被南方的军队抢劫,如果我们送给他们这么多东西,接下来我们的日子还要怎么过呢?” 马上,就有一个长老反对道,这位长老的话语取得了许多人的同意,确实,经历了上次的一场大难,许多人家生活都快成问题了,现在再进贡这么多东西,这不就是逼着人去死嘛! “但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另一个长老听了,马上就反对道,并且举出了一个生动形象的例子: “如果只是一个士兵到你家里索要面包和肉,那可以算得上是倒霉,但是如果一百个士兵到你家里只索要面包和肉,那就简直称得上是上帝保佑啦!而现在南方的这支军队却足足有着一千人,他们还刚刚打败了抢劫过我们的北方军队!如果只是付出金币和牲畜就能不让他们进城,那我宁愿付出两倍的代价!” “我们宁愿付出两倍的代价!” 更多的市民赞同着这位长老的说法,尤其是有些原本反对的市民,听到了南方的军队‘犹如吹气一样’轻而易举的击败了北方的军队,他们就倒戈的更快了。 他们会这样做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也反抗过北方人——也就是艾德公爵的军队,当然,毫无意外的被轻易镇压,几个领头的被处死,剩下的市民每个人都被要求缴纳一份庞大的赎罪费,因此他们对此记忆犹新。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先派一个人去听听他们的意思,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他们心满意足的离开。” 在大会的最后,镇长只能这样无奈的说道,而其他的人也都同意了他的说法,于是一位长老,以及陪同他的几个最健壮的小伙子被派了出去。而其他的市民们回到了家里,就开始各自数着自家的存粮,想着还要多少粮食,自己全家才能度过这最难熬的一年…… 第二天,长老以及小伙子们回来了,他们的面色都十分奇怪。 “他们究竟提出了什么样的条件?” 在长老奇怪的面色中,所有人都都猜想到了一些不好的可能,于是在这焦急的等待中,有一个人这样问道。 “是啊,你快点说出来,就算是数量大,我们也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以尽早的筹备啊!” “他……他们……没有索要任何物品。”长老这样说道,分不清他到底是喜悦还是失望,有时候他甚至就觉得他还是活在梦中,而不是真正的位于现实:“那位尊敬的大人——南方人的伯爵说他们只是路过,并不会打扰我们的生活,当然,他希望能够购买一些物品——以市场的价格。” 这个回答实在是太出乎镇上人的意料了,他们宁可认为这是一种狡诈的奸计,要把市民们一网打尽,也不愿意相信这是真实的。这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上帝啊,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是这样的军队,竟然不索要任何的物品,这是他们几十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见过的。 “唉,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是不相信的。”那个长老看着市民们都不相信他的话,就这样说道:“总之,明天的时候,那只军队就会到来了,到时候你们就自己去看看吧。” 于是市民们回到了家中,他们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包括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以及粮食都锁到了地窖中,一些人甚至就直接连夜把他们送了出去,要她们先在乡下的亲戚家住几天,然后所有人都无意睡眠,他们就这样焦急的等待着明天的到来。 到了第二天,这支南方人的军队果然来了。 最先到来的是轻骑兵,他们除了刀剑并没有携带任何的武器,他们穿的也都是最普通的皮甲,而且上面还有着战争所留下的痕迹,让这些皮甲也不再是光彩夺目,但是这些轻骑兵的脸上的精气神,还有那充满着希望的笑容,是利默里克的市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如同长老们所说,这些轻骑兵们并没有骚扰市民,他们只是在城市在选择了一处足够宽阔,能够扎营搭寨的地方,就又风一般的回去了。 然后到来的是步兵,刀盾兵,超长枪兵,弩箭手,他们步伐整齐,阵列丝毫不乱,而且他们每一个都有些市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精气神,也有着市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充满着希望的笑容。 他们同样没有打扰市民的生活,自顾自的就在那片开阔地上扎营,营地里面充满着欢声笑语,有一些人出去打水,另一些人则在地里不知道挖些什么,最后,则是有几个人由商人陪同着到了市里来,买了一些蔬菜就走了,就好像是他们从来就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一样。 “他们究竟在那里做些什么呢?” “他们不需要我们进贡牲畜,也不买肉,难道他们都是吃素的吗?” 就这样过了两天,末了,看着南方来的军队们确实没有抢劫他们的意思,市民们又聚集到一起,向着那几个陪同的商人问道。 “呃……我也只是一个和他们做过几次生意的商人,对于他们的事我也不太明白。”那个商人被市民们围着,走也走不出去,只能这样说道: “据说,他们每天在营地里面操练——操练这个词我也不明白——但是据说这是他们伯爵的意思,因为这几天行军都没有训练了,所以要抓紧时间。而他们不买肉,是因为他们都吃肉吃到吐了——” “吃肉吃到吐了!” 市民们惊讶着,看着这个商人,等着他的回答。 “确实是这样,伯爵大人——就是这支军队的统帅,在出征前带足了补给,就是忘了带上蔬菜,所以士兵们都是一路吃肉过来的,据说因为这几天吃肉吃的太多,有几个士兵见到肉就反胃了……” 市民们面面相腼,这个商人所说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是神话一样,甚至就像是疯子一样,如果不是他们亲眼看见了,他们也就把这个商人当成是疯子了。 “总之,这支军队确实是一支神奇的军队,而他们来的地方,德斯蒙德更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统治着那个地方的唐切斯特伯爵,就好像是天上的圣人一样。如果你们有什么真正想知道的,你们就自己去看看吧,我向你们保证,这支军队是不会伤害你们的。” 第七十三章 我们终将胜利 利默里克的市民听到商人这样说,终于还是有几个大胆的年轻人,本来就是充满热情的年纪,对于见多识广的商人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听了商人的话,他们马上就背着商人去到了营地,而轻骑兵们就以为这些小伙子是本地商人,就没有阻拦。 在中世纪,建立一个营地并不是很困难的事,因为行军打仗的军队身后总是有着许多的小商贩,妓~女,又或者是用来逗开心的小丑存在,每逢到这个时候,跟在军队后面的这些小商小贩甚至都会主动的帮助他们扎营搭寨,因为这个时候就是他们赚钱的时候来了。 不过,在小唐伯爵的军营中,这些人都是不允许存在的。 因为小唐伯爵清楚的知道,一支纯粹的军队是有多么重要,纯粹的军队才有纯粹的攻击力,一支身后必须有着商人以及妓~女才能发挥出战斗力的军队,是绝对不会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近现代军队的对手的。 因此,小唐伯爵即使是选择士兵,也都是选择忠厚老实的农民——就好像是戚继光一样,只选择从深山里面的农民——而不是从慕名而来的雇佣兵中选择精兵强将,每天也都是把这些士兵封闭在军营当中,宁愿用高强度的训练让他们浑身无力,也不让他们过多的与外界接触,这些都是为了保持军队的纯粹性。 因此,当时这几个年轻人看到的就是这一副景象。 “全体都有,立正!站军姿!两个小时!” “是,长官!” 身为临时教官的奥尔科巴骑士这样大声吼道,而士兵们则吼的更大声作为回答,就好像是在比谁的嗓门大一样——士兵们必须吼大声,谁不够大声就要挨板子。 然后就是站军姿,一动不动,即不许说话也不许动,流汗了也不许擦,士兵们唯一能动的就是他们的眼珠子,而且说是两个小时,实际上就是看太阳,什么时候太阳到了正中午,什么时候站军姿就算结束了。 因此这群年轻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景象,一群士兵就好像是木头人一样,就直勾勾的站着,整个营地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简直怀疑他们都是假人,甚至有年轻人胆大包天,站到面前去看正在站军姿的士兵,这些士兵也都没有动。 “你们几个,都在干什么?!” 巡视一圈回来的奥尔科巴骑士看见了这几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立刻这样的大声吼道,不过因为这个时候的骑士既没有穿他的锁子甲,也没有骑他的大马,所以年轻们认不出来倒不也怕他。 “大叔(奥尔科巴骑士囧目),我们是利默里克的市民,慕名而来希望能见识一下圣人伯爵领导下的爱尔兰的第一强军,但是这里怎么都是些木头人,士兵们呢?” 一个油嘴滑舌的年轻人说道,在他的话中好好的夸赞了小唐伯爵一番,又把士兵们说成了爱尔兰第一强军,确实是抓到了奥尔科巴骑士的爽点,因此骑士的一番怒火倒也是消失掉了,终于是和颜悦色起来。 “好了,咱们来客人了,你们暂时休息一下吧。” 奥尔科巴骑士回头,对着士兵们这样说道,顿时间,整个营地就好像是活了一样,那些年轻人本以为是木头人的士兵一下子就苏醒了过来,简直就好像是魔法一样,奥尔科巴骑士说了咒语,然后木头就变成人了。 “这……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一个年轻人瞪目结舌,目瞪口呆的这样说道,这样的一切就好像是梦幻一样,他完全就不能相信。 “嘿,哥们,刚才看我看的很爽是吧?” 这时候,一个士兵一肩膀搂住了这个年轻人的脖子,然后看似很亲热的搂着他,实际上却是用着极大的力气在威胁。 “这……哥们,我是有眼不识泰山,您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那个年轻人急忙点头哈腰,冷汗一滴接一滴的就从他的头上流了下来,他心里面还认为这是魔法变出来的军队,他一个平凡人,又怎么敢和魔法变出来的士兵抗衡? 这一幕看的所有的士兵都在哈哈大笑,他们当时差点就想赤手空拳的去把这几个年轻人放倒在地了,现在看着这几个年轻人出了丑,也算是熄了火气。士兵们原来也都是平凡老实的农民,他们又能想出来什么捉弄人的法子,现在这会就和这几个年轻人好的好像一家人了。 奥尔科巴骑士看着士兵和年轻人其乐融融的场面,却也不去阻拦——他为什么要阻拦,在骑士看来,利默里克早晚都是小唐伯爵的地盘了,现在早早的就让市民们接受他们的存在,比以后再说要强的多了。 于是这几个年轻人中午就是在军营里过得,军队的午餐都是非常丰盛的,一般来说都是菜肉俱全,有时候还会有汤,因此这几个年轻人还享受了这一生中最丰盛的一餐。等到这些年轻人回去,他们与利默里克的市民们一说,利默里克的市民看着他们圆鼓鼓的肚子,又看着他们油乎乎的手,顿时相信的他们的说法,去军营里面蹭吃蹭喝的人就更多了——他们甚至逼得奥尔科巴骑士不得不每日限制名额,要不然军队的日常训练就完成不了了! 当然,这些事小唐伯爵也是知道的,不过他现在实在是没精力去管这些事了,在经过几日的挣扎,以及手中诸多骑士,甚至是菲利普教士的逼迫,小唐伯爵终于还是同意了穆尔奇德大公的条件,认他做了舅父——是舅父,不是义父。 这已经是小唐伯爵能够接受的极限了,即使是手下的骑士再怎么逼迫也没有用,况且就实际情况来说,舅父和义父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反正最后需要的,都只是一个名义而已,真正叫什么反而没人在意了。 尽管小唐伯爵这边就已经够乱了,但是如果我们把目光转移到艾德公爵这边,会发现他更混乱。 艾德公爵战败的消息一传回比热福涅,顿时整个公爵领都是一阵大乱,艾德公爵平时就是不重视民生只重视军事的那一类型,领地内的安宁都是靠着军队的威慑来进行,现在军队一战败,而且还是败的这么干净,连残兵败将都没有带回来一只,隐藏着的野心家马上就跳了出来,他们煽动农民,抢夺庄园围攻城堡,艾德公爵原本预想的到了比热福涅再打一次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失败了。 这也是小唐伯爵现在反而不急,老老实实的就在穆尔奇德大公这住了这么多天的原因——以前还怕艾德公爵卷土重来,现在再看,别说卷土重来了,艾德公爵能够摆平叛乱就已经可以说是竭尽全力了。 而事实就是如此,前几天艾德公爵还盼望着小唐伯爵可以来的晚一点,这样他就可以组织更多的兵力反击,但是现在他反而希望小唐伯爵明天……不,现在就来了,否则他的最后一道堡垒,他的城堡说不定就会被那群暴民攻破了! “唐切斯特伯爵什么时候才能来呢?” 据不可靠的情报(多半是城堡仆人的),上面这句话已经成了艾德大公的口头禅了…… ps:还有最后一章,已经开始码了…… 第七十四章 返回 在利默里克呆了足足有七八天,小唐伯爵带着他的军队终于再次启程了。 这一次,目标确实是比热福涅没错了,艾德公爵的信使连滚带爬的哭喊着来到了北芒斯特,一路向南的找小唐伯爵求援,小唐伯爵再不去,比热福涅就真的要被暴民占领,艾德公爵到时候恐怕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但是说实话,小唐伯爵并不想去,至少不是这个时候去。 无疑的,这是一个十分招仇恨的活,你帮助艾德公爵平定了叛乱,艾德公爵却不一定会感激你,但是那些被你镇压过的农民却一定会仇恨你,平白无故的就当了回坦克吸引了仇恨,这个冤大头的锅,小唐伯爵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傻。 但是他不得不去,因为这就是贵族,贵族可以互相开战,贵族也可以自相残杀,只要不被揭露就行,但是能杀贵族的一定只能有时间和贵族,其他的任何都不行,更不要说是被一群暴动的贱民杀害了。 更何况现在艾德公爵已经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低姿态——他身为公爵,向一个伯爵求援,这本来就是低姿态了,更何况他还承诺,一旦小唐伯爵愿意救他,他就愿意当众向小唐伯爵道歉,并且付出足够的代价赔偿——代价是多少还可以商量。 这样的姿态,简直可以说是低到了极点,是最纯粹的失败者的样子了,如果小唐伯爵还不去救他,那等到艾德公爵一旦身死,什么‘嫉妒’啊,‘傲慢’啊,‘心胸狭窄’啊,这样的恶名就会直接冠到小唐伯爵的脑袋上,想洗也洗不掉了。 而恶名,是会降低封臣好感度,甚至于减少统治基础的。 所以小唐伯爵只能去,而且还必须尽快去,第一天他收到了信使的消息,第二天他就带着军队向着利默里克的市民们告别了。至于离别的时候,利默里克的市民们不舍的眼神(主要是名额有限的免费肉食没了),小唐伯爵也就只能装作没看见了。 倒是士兵,反正这肉食又不是他们出钱,白送的人情谁不舍得。临到末了要走的时候,他们甚至特地派人告诉利默里克的市民冬天耕种他们扎营过的土地,因为他们已经在那里做过‘圣事’,并且埋到了地下,来年这里的收获一定不少。 然后就是赶路,赶路,以及赶路了,在这样不停歇的情况下,很快的,小唐伯爵就到达了比热福涅。 不过比热福涅的居民就不一定欢迎他们了,事实上,小唐伯爵刚到的第一天,他就迎来了一场武装冲突。 一些暴民——数量并不少的暴民,大概同样有着一千多人,他们在野心家的鼓动下,认为小唐伯爵就是另外一个趁火打劫的强盗,烧杀抢掠就没有什么不敢干的,而且还是专门对着他们这些暴民来的,因此很轻易的,这些野心家就聚集到了足够多的人数,决心在这里‘反抗外来的侵略者’。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从我只是用武装冲突而不是用战争就可以表现出来,农民们普遍的吃不饱穿不暖,上战场的时候连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而小唐伯爵这边却是至少都有着皮甲的,农民们也没有经受过足够的训练,他们甚至都没有足够的武器,而小唐伯爵这边大刀,铁皮木盾,超长枪一应俱全,特别是超长枪,阵型一旦摆开,农民们甚至连接近都做不到。 最重要的是,农民们基本没有远程投射力量,也就是没有弓弩,小唐伯爵却是有着骑马弩兵与弩箭手,远远的几波弩矢射了出去,遭受了一些死伤的农民往往挨不到近战就崩溃了——毕竟,刚刚还在你身边说笑的人,眨眼之间就被弩箭穿透了头死亡,这样的压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 但是即使是这样,这样连续不断的武装冲突还是严重的拖缓了小唐伯爵的进军速度,毕竟,就算是这样的攻击对于小唐伯爵造不成什么损伤,但是士兵们排兵布阵,然后一个一个打败敌人总是需要时间的。而这段时间拖长了,艾德公爵的城堡早就被攻破了。 而且,不仅仅是速度,就连补给都受到了一定影响,道理很简单,农民们都跑出去暴~动了,那谁还来种田,哪个商人还敢来经商呢?就算是有几个乖乖听话的村子,他们也都是抱着非常高的警戒度,不允许任何人接近他们的村子——当然,真要遇到大部队,就好像小唐伯爵这样的,他们该怂还是要怂的。 所以,小唐伯爵就认为他不能够再拖下去了,再拖下去迟早就没有什么好下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算只是一无所有的农民,但是一旦他们联合起来,这就是时代的浪潮,是不可阻挡的力量,而小唐伯爵,他可不想当自不量力的蝼蚁。 “快快快,士兵们,加快脚步!” 当时,小唐伯爵就是这样对他的士兵说的,尽管这样的急行军会相当多的消耗士兵的体力,而且也不可能再做到防守的天衣无缝,但是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终于,在第三日的傍晚,在再次经历了一场武装冲突之后,小唐伯爵终于可以看到艾德公爵的城堡的影子了。 但是,让小唐伯爵气的半死的事,他这么辛辛苦苦的来救援艾德公爵了,而艾德公爵却在城堡之中大块朵垛,葡萄酒,烤乳猪,乳鸽,天鹅肉,这样的奢侈品一个都不少——而为他守城堡的士兵却只能肯黑面包,更多的准备围攻城堡的暴民更是有时候连黑面包都吃不起! 这种事并不是没有先例的,就好像是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巴黎人民都围攻了巴士底狱了,狱长杰申佛侯爵仍然在监狱里面大开宴席,他甚至请了两个革命者进去边吃边谈,这也算是一大奇观了! 所以说,小唐伯爵这样辛苦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当场脸就黑了。 “艾德公爵阁下,我们应该走了。” “走,可是现在太阳都落山了!” 艾德公爵还没有说话,他的老婆,一个一辈子都只是个贵族小姐的人这样说道,顺带的,她还说了一句:“我们的晚饭都还没有吃完呢!” “很抱歉的说,夫人,你现在只有这两个选择,第一,您现在就打点行装,然后我护送着你们离开,第二,我转头就走,然后你们再也不用离开了。” 小唐伯爵冷着脸,这样说道,然而公爵夫人的关注点好像就不太一样:“你们!你竟然称呼我们为你们!难道你一点教养都没有,就没有人教过你该如何称呼比你地位高的人吗?!” “好了芭芭莎,住嘴吧,不要再说话了。”这个时候,艾德公爵不得不插嘴,来制止他夫人和小唐伯爵之间越来越浓的火药味。但是他心中,同样认为小唐伯爵是个野蛮人,一举一动完全不符合贵族礼仪。 “我怎么会输给这样一个野蛮人?” 当时,艾德公爵就是这样想的。不过,艾德公爵更清醒一些,并且他知道现在是他有求于人,所以他选择了忍气吞声,暂时揭过。 “你说什么是什么吧,现在就走,没问题,我马上就让人收拾行李。” “很好。”小唐伯爵点了点头,不愧是有点本事的对手,至少好坏还是能够看出来的,马上,他又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补充道:“你的城堡里面的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包括金银钱币,你的收藏品,以及书籍,这些东西我都要一半。” “没问题,这些都没问题。” 艾德公爵听了,反而答应的更快了,只不过是一半的钱财而已,只要他还是公爵,等到他召集士兵再打回来,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况且这又成了一个他鄙视小唐伯爵的理由,只有那些野蛮人和低贱的商人,才会句句不离钱…… 虽然商议这么决定了,但是光是准备行李就一直到了晚上,从公爵地窖里面搬出来的一箱箱金银钱币,那个数量甚至让小唐伯爵都感到惊讶了!小唐伯爵甚至都觉得,如果艾德公爵愿意将给自己的这一份拿出去分了,他连收买人心都不用,那些暴民保证立刻就归顺了。 但是现在既然是属于小唐伯爵的,那小唐伯爵自然是毫不客气的就笑纳,谁也别想从他这里再抢走了。 总之,作为一个还是比较有信用的人,小唐伯爵最终还是将艾德公爵安全的送到了穆尔奇德大公那里,这简直就是一个有趣的循环,穆尔奇德大公先依靠艾德公爵,而现在又换了艾德公爵投靠穆尔奇德大公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攻打过德斯蒙德,这不就是命运的一个恶作剧吗? 但是这一切,都与着正在归程路上的小唐伯爵毫无联系了,此刻,他的军队满载着战利品,喜气洋洋的正走在久违的宽阔大路上,而小唐伯爵的心,更是早早的就飘回了德斯蒙德,飘回了这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ps:四章完成,我已经燃烧殆尽了…… 第七十五章 假如今日天放晴 今天,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 希望! 这是个多么奢侈的字眼,曾经,德斯蒙德的人宁肯死掉,也不愿将这个字眼说出口,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它并不在这里而是在遥远的天边,即使是深切的呼唤也只是白白的浪费力气。而现在却是每个人都能够轻易的说出口了,希望,现在它就在这里,就在身边,每个人都能看得到,每个人也都能摸得到。 “就连我这样的人,一个农奴的孩子,一个原本一文不值的低贱的人,如今也可以说的上是大人物了。” 小奥德加默默的想,作为第一批的男学生中最杰出的人,他现在已经是男学生中的头,不要小看这个头,每个男同学手下都最少有着五十个农民,而这些男同学又归小奥德加管,所以说小奥德加怎么着也是一个千人中队长——差不多和骑士一个级别了。 况且,他现在还有着美味的食物吃,有着保暖的衣服穿,他还有着干净的地方住,有些宽阔的大床睡,甚至于他还有了美丽的妻子,他的一切,他的人生全部都改变了,而这些都是小唐伯爵带来的,所以他发自真心的会永远的,一直拥护着小唐伯爵的统治。 “在想什么呢?” 一双算不上多么白嫩的手围上了他的脖子,这是他的妻子,小维嘉的手。 没错,虽然小奥德加还不过是十六岁,只是高中生的年纪,但是他已经结婚了,这并没有什么稀奇,在这个平均年龄相当低,并且朝不保夕的年代,许多农民的孩子十二三岁就要结婚,小奥德加能够拖到现在,一是因为他是农奴的儿子,是贫穷的人,没人愿意嫁给他,二就是托了他在小唐伯爵这学习的福了。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今天一定要努力工作才行。” “我们本来每天就要努力工作啊。” 维嘉疑惑的问道,她实在不明白自己的丈夫平时多聪明的一个人,今天怎么突然变傻了。工作,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不工作,他们又要靠什么养活全家呢? “不,我是说从今天开始要更加努力了,因为到了年末,我们家里面就要又添一个人了。” 小奥德加转过身来,抚摸着他的妻子的肚子,这样温柔的说道,而维嘉听到了,也同样的摸起了已经开始微微隆起的肚子,眼神中闪烁的尽是母性的光芒。 这样又说了一会话,小奥德加就和维嘉一起离开了家,小奥德加要去组织今年的夏季‘圣事’,而维嘉则去到小唐伯爵的宫廷,做着些抄写文书之类的活,虽然小奥德加想说他一个人的工资就足以养活全家了,但是维嘉坚持要去做点事,要不然她的这个学也就白上了。 其实,小奥德加并没有给维嘉说实话,今天他之所以会有这么多感慨,正是因为今天便是他命运改变的一周年,就是在今天,他的父亲老奥德加决心送他去读书,从此彻底的改变了他的命运。 “要更加的努力,才能对得起伯爵大人,才能不辜负伯爵大人对我的期望!” 小奥德加这样紧紧的握着手,调整好情绪,快步的就走向了工作地点,精神饱满的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就在小奥德加思绪万千的时候,他最感激的人,小唐伯爵又在做些什么呢? 嗯,很尴尬的说,小唐伯爵现在正在蹲坑。 也就是说他正在拉肚子。 因为他吃了不干净的玩意,一条死鱼,一条因为喝了纸浆废水而死的死鱼,而这条死鱼进了小唐伯爵的肚子,理所当然的就闹腾起小唐伯爵了——这也是亏的小唐伯爵身体一直都强壮的很,即使是拉了一天肚子也只是虚弱了一下,要知道,拉肚子也是能死人的——还是说隔壁的英格兰,1760年10月25日清晨,战功赫赫的乔治二世大便时用力太猛,引起夹层动脉瘤破裂猝死。不幸的大英帝国国王乔治二世死在马桶上。 但是这也同样给小唐伯爵提了一个醒,那就是是时候该注意废水排放的问题了。 之前的德斯蒙德并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一是纸的产量毕竟是有限的,并不能造成多少污染,二是即使有个别的农民因为这死了,他们也不引人注目,只是死个人而已,这年头死的人还少吗?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随着小唐伯爵出产的这种雪白,堪称完美的纸一步步的打开市场,大大小小的商人都是跨越高山穿越大海的来购买这种纸,这就造成纸的生产规模一步步的扩大,造纸的时候产生的废水也就越来越多,而之前小唐伯爵也没指导过,仆人们就直接把废水倒到了地上,又或者是湖泊里,这就导致了严重的隐患,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 不过废水处理,这一样是个天大的难题,即使是拖到了现代都没办法完全解决,不过,现在没法解决是因为严格的行业规范,至于小唐伯爵嘛,他现在一肚子坏水,哪还能指望他呢! 于是小唐伯爵就要求仆人们把所有的废水全部都收集起来,然后一路沿途全部都洒到秦直道上,这种造纸废水有着很强的毒性,绝对可以保证大路上寸草不生,而且土地里的微生物也能有效的降解。至于以后造纸厂的产量再扩大,小唐伯爵估计,到那个时候直接通往大海的排污管道也就该造好了,就直接排给大海就成,沧海一粟沧海一粟,小唐伯爵排的再多,还能有大海的一滴水多不成? 虽然说小唐伯爵这样做确实很黑心,但是他和十六十七世纪那些污水没经过任何处理,直接就把污水倒在杯子里送给人喝的那些真正的黑心商人比起来,还差远了呢! 而且,德斯蒙德的人民也并不觉得他黑心,水嘛,本来就是应该直接倒到地里面去的,要是小唐伯爵非要要求仆人们一开始就倒到海里面,那才会引起人们的不满,毕竟,人都还是要一步步的进步的,你不能指望一个古代人一下子就能接受现在人的道德规范啊。 ps:抱歉了各位,昨天熬夜更了四章,今天没什么思路,我会尽量调整过来的…… 不起眼的一章 光明的深处总是隐藏着黑暗,靓丽的外表之后也总是潜伏着龌蹉,一座冉冉升起的新星身后绝不可能全无渣滓,就好像是德斯蒙德这个地方,繁华的背后,也总有着污水横流的地方存在。 今天是一个月一次的大集市开张的日子,所谓大集市,就是伯爵大人体察民情,为了方便领地内的商人农民交易而特地开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星期一次的小集市。 每当这个时候,从整个领地四处赶来的农民,以及从其他伯爵领远道而来的商人,他们都已经储备了足够多的货物,将会在今天集体展出,来换取银币,货物,或者是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但是正如同之前所说,越是繁华的地方,它的黑暗也就越深,因为它还有个别名,名为罪恶之城! “嘿你,就是你,过来!” 正是大集市最热闹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小商小贩,贩针的、贩线的、贩染料、首饰、鲜花、又或者是贩画的,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然后此刻却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说的就是你小子,你装什么傻!” 在路的正中央,有几个——三四个身材高大体型彪悍的家伙在那站着,其中一个用手指着一个正推着小独轮车的年轻商人,面色凶恶的说道。 “我?” 那个年轻商人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左顾右盼,最后才用手指着自己,疑惑的问道,活脱脱一个傻小子形象。 “你他哔哔的还给老子装傻!”一个凶汉三步作两步,一双长臂舒展,轻而易举的就将瘦弱的年轻商人拉到了面前:“老子说的不是你是谁?老子还能指空气吗!” “唔……唔……” 那个年轻商人明显已经被吓坏了,急忙想要解释,却因为大过于害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老三,不要这么暴躁嘛。” 这个时候,现在旁边的另一个大汉开口了,这个大汉满脸微笑,看起来倒是挺慈眉善目,他从凶汉的手中救下了年轻商人,又轻轻拍了商人的背,让他缓缓气,然后说道:“看你这样子,你是来这做生意的吧,那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吗?” “请,请问,什么规矩?” 年轻商人明显惊魂未定,但或许是眼前的这个满脸微笑的大汉给了他一点勇气,大大的喘了两口气之后,他才这样问道。 “这个市场,包括市场上的所有摊位,所有货物,都是咱们老大罩着的,每一个来这里交易的人都要交钱,你明白吗?” 笑眯眯的大汉说道,年轻商人明显更吃惊了:“可是,可是我在进来的时候已经交过入场费了啊!” “所以说,小兄弟的脑袋怎么就这么木头呢……” 笑眯眯的大汉还没说完,旁边脾气暴躁的凶汉就已经忍不下去了,怒吼道:“我告诉你,那钱是那钱,这钱是这钱!你今天不交这个钱,整个市场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地!” “老三!”笑眯眯的大汉喝止道,然后又回过头来对着年轻商人说道: “小兄弟,你也想安心做生意吧?只要你交了这个钱,整个市场都不会有人再找你麻烦,而且我们还可以给你提供其他的服务,例如说如果你寂寞空虚了,我们还可以给你找女人,只要你再付出一点钱……” “女人?可是我听说德斯蒙德是禁止做这种生意的……” “哎,禁止是一回事,有没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难道那刻在石头上的东西还真的能管住你的下半身不成?” 笑眯眯的大汉这样说道,马上他就看着年轻的商人开始吞口水,这很正常,到底是年轻男人,荷尔蒙冲动的年纪,平时又都是在路上奔波,哪里还能管的住自己呢? “那……大哥,不知道这个钱……要交多少?” “小兄弟不错,很上道嘛,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笑眯眯的大汉顿时大喜,一张脸看起来更加的笑眯眯了: “平时我们老大都是要人两个银币的,今天我看小兄弟你有缘,就只收你一个好了,如果你要女人的话,只需要到这个地方,然后说暗号‘女巫’,就会有人接待你了。” 等到年轻商人把钱交给笑眯眯的大汉,大汉就变得更加‘亲切’,他又笑着拍拍商人的背,然后和他告别,看起来就好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不仅仅这样,这个大汉一边走,一边还和周围的小商贩打招呼,周围的小商贩也没有不回应他的,甚至还有两个主动送了他一点东西。 等到这几个大汉们一走,市场马上就又恢复了繁华,年轻商人也找了一个地方,自顾自的坐下开始做生意。 看得出来,年轻商人的生意十分不错,他才刚刚坐下没一会,几个农民打扮的人就已经涌了上去,将整个摊贩周围围的水泄不通,周围的人都看不见里面的景色。 在这里面,原本胆小好色的年轻商人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露出了他原本冷静睿智的本色。 “这次可真是麻烦了,这个团伙看起来是扎根已久,久到这些商贩都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存在,这样我们通过商贩摸底的计划就差不多报废了。” “是的大人,这几个混球都已经是惯犯了,每次他们都是打打擦边球,因为他们提供色情服务,我们要抓的时候反而一大推人挡着我们不让,实在是为难到了极点。” “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怎么想的,我们有饱饭吃才几天,怎么现在各种事情就都冒出来了,什么吃喝嫖赌个个都层出不穷,难道他们都忘了以前的苦日子是怎么活下去的吗?” “好了好了,都停下来吧。” 眼看着本来一场好好的工作报告快成了诉苦大会,年轻商人——现在应该叫他内幕利斯了,新任德斯蒙德间谍头子,连忙阻止道,也不看看场合,如果这是在城堡也就算了,现在可是在大集市里!他们想让这件事人尽皆知吗! “伯爵大人已经下了死命令了,两个月内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你我都要有大祸临头了!与其在这里抱怨,不如抓紧时间想想有什么办法吧!” 内幕利斯的一番话让所有人又陷入了沉默,如果是在以前,这当然算不上什么问题,伯爵的仆人想要抓谁打谁,那不都是很正常的是嘛!但是自从小唐伯爵制定了法律之后,他们就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事端,毫无疑问的,这对于他们的行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算了,今天晚上我就再跑一趟,我再去看看能不能抓到什么把柄,能把他们一举送到劳改营里去。” 半晌无言,内幕利斯只能这样说道,而其他的间谍对视一眼,也只能无奈的同意了这个主意,几个人又装模作样的买了一些东西,很快的就散开了。 ps:请大家今天不要投给我任何票,我实在是对不起各位,因为卡文,今天我码的东西自己都看不进去了。 明天来了思路,我第一时间就要把这一章给删掉。 第七十七章 火与剑 虽然这位铁匠大师的前后态度转变是如此之快,实在让人怀疑大师您的节操是不是被狗吃了,但是小唐伯爵却并不感到意外。 正如同大师所想,这个高炉的诞生,它本身就是一场革命,几个高炉可以轻而易举的在三个月内武装起数千农民,只要有足够的铁,它就能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刀,剑,以及其他一切玩意,而且品质还并不差。但是如果让铁匠来一个个的打造,就算是把整个爱尔兰的铁匠都集结起来,也不一定能按时间完成,品质就更无法保证了。 这是决定性的差距——而且铁匠毫无还手之力。打了三十年铁的大师很清楚,只要这个东西的消息传播出去,列国的君王只要是有点智商的,不,只要还想保住自己王位的,绝对会不惜一切代价来抢夺这个高炉,或者是抢夺能制造它的人。而现在,自己和伯爵大人非亲非故的,却看到了这个玩意,只怕自己一辈子都要被囚禁在这间铁匠屋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早点投诚做了表率,说不定还能争取一个好待遇呢! 事实也不出他所料,虽然小唐伯爵并没有限制他们的自由——他们可以申请外出,但是每个人的身边至少派了三个徒弟片刻不离的跟着,大师身边甚至有五个,这本身就是一种监视了。 之后,这些铁匠就被带到了储藏室,这里面全部都是剑……胚胎。由于之前德斯蒙德并没有合格的铁匠,而高炉一旦点火就不能再轻易停下,因此这里早就堆攒了许多。这些剑胚就在这里胡乱的扔着蒙灰,就好像是没用的垃圾一样。 铁匠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剑胚铸成能用的剑,这并不是很难的事,由于退火窑的存在,他们几乎都不用出什么力气,只需要适当的操作就可以了,当然,在他们完成这一切工序的时候,他们的学生都是必须全程围观的。 之所以铸造要这么多的剑,主要是为了给超长枪兵准备的,经过实战的检验,小唐伯爵就发现尽管配的有刀盾兵守护,但是有时超长枪兵难免的也会陷入近战,这个时候他们的长枪就是累赘。因此小唐伯爵就需要给他们选择一种近战兵器,只要能防护住自身就足够了。 而且,多余的用不了的剑还可以拿出去卖。 毕竟,军火与毒~品,永远都是世界上最赚钱的买卖,而这么赚钱的买卖,小唐伯爵自然也想要插一腿进去。 但是想要铸造大量的武器,就需要大量的钢,要有大量的钢,就必须要有大量的焦炭。 幸运的是,爱尔兰的泥炭——焦炭的一种确实挺多的,不幸的是,这些泥炭大部分易于开采的都集中在中部以东地区,也就是比热福涅或者都柏林,顶多再加上康诺特,全部都是大仇人艾德公爵的地盘。 这也就是说,小唐伯爵想要搞到这些泥炭,就需要发点心思,至少不能让艾德公爵把自己的脖子给掐住了。 再幸运的是,泥炭在这个年代,除了用作烧火外,终究还是有一个非常的‘正当’,非常的‘合理’,并且一年四季都必须大量使用的用处。 被女性用作月经带。 好吧,我知道这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们要考虑到当时的生产力,再加上当时女性的地位并不高,贵族女性月经来的时候或许可以使用棉花或者丝绸,但是普通的农民妇女,甚至是更贫穷的农奴妇女,她们就只能使用泥炭了。 所以,当时克莱恩就是这么对来往的商人说的。 “您的意思是说,您要大量的购买泥炭,作为……这个……妇女的‘特殊需求’?” 那些个商人眼睛都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这个财政总管,简直就怀疑是不是他得了失心疯,又或者是自己发疯了。但是克莱恩却是正色,然后严肃的说道。 “请不要叫做‘特殊需求’,这是带有污蔑的指责。妇女来月经是正常的生理活动,我们伯爵大人一向热衷于关心领地内所有的民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才愿意出大价钱来收购这些原本一文不值的东西。” “嗯……好吧,这个……伯爵大人真的是心系民生,一代英主。” 那商人擦着汗,然后勉勉强强的从脑海中掏出了几个赞美之词,结巴着这样说道,这也不能怪他,虽然说平时都是挺能说会道的,但是一个堂堂的伯爵,突然要来做个什么‘妇女之友’,这也没办法不让他吃惊啊! 当然,不解归不解,生意该做还是要做,特别是常年奔波在路上的旅行商人,他们驾着马车,从德斯蒙德这里进口大量的物资,然后卖到比热福涅去,再从比热福涅收购泥炭,一马车一马车的就往这里拉,至于这个理由到底是不是真的,反正大家需要的也不过是一个明面上过得去的理由而已,只要有钱赚,他们才不在乎小唐伯爵究竟拿着泥炭干什么呢! 泥炭足够了,那么就只剩下铁的问题了。 德斯蒙德并没有大规模的成建制露天铁矿,这种超高级的福利也没有几个地方会有,但是小型的,每天只能出产可怜兮兮的一丁点的小铁矿终究还是有的,虽然仍然是聊胜于无,但是蚊子腿再小它好歹也是肉啊! 况且爱尔兰的隔壁就是英格兰,著名的奔宁山脉铁矿就在英格兰,只要英国愿意出口铁,那就完全不是个事了。而且除了英国之外,法国的洛林铁矿也是著名的高产高质量地区,但是要从洛林运铁的话就要先经过一系列相当漫长的陆路运输,然后再通过海运,对于小唐伯爵来说并不能算得上是什么好的选择。 和威廉商讨铁矿石出口的事相当的顺利——虽然克莱恩连威廉的面都没见到,他一个小小伯爵的财政主管还不至于让一国的主君亲自接见,但是还是那句老话,生意就是生意,一切的问题说到底都是经济问题,只要礼物送够了,这世界上就没有办不下来的事。 身为征服者的威廉必须要维持一支强大的军队才能保证他对于英格兰的有效统治,要维持军队就需要钱,强大的军队就需要更多钱,威廉现在都快穷疯了,怎么可能还会拒绝这种来送钱的事? 至于小唐伯爵可能崛起的事,不是我看不起你,我从一个私生子起家,成为公爵又成为国王,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你还能淹了我不成? 就是这样,尽管已经有了庭臣向威廉国王建议过卖给小唐伯爵铁的危害,但是国王权衡再三之后,最终还是看在账单上巨额的交易数字点了头,同时,这位国王也对于德斯蒙德的富裕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看来,以后我有时间的话,或许有必要去那个小岛上逛一逛,去‘拜访’一下我亲爱的财主伯爵啊。” 威廉国王,你真不愧是诺曼人出身,标准的维京人后代,这抢劫都抢上瘾了,抢了一个国家做了国王还不算,这会看到了一个伯爵领都要去抢,注意有**份啊! 第七十八章 神话 当然,关于一个国王已经默默的把自己记到小本本上这件事,小唐伯爵表示压力不大。 他压力也没法大,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啊,威廉国王总不可能还把自己的小本本邮递给小唐伯爵看:“嘿,瞧,你在我的小本本上了,要小心哦。” 先不说身为一介杀人如麻的征服者,威廉有没有这么呆萌,光是那个时代它就没有邮递服务这一说。更何况,新开创的英格兰诺曼王朝,它也不是稳如泰山的。 北有高地苏格兰人,从七百年前开始就是罗马的边境之患,西有威尔士,长弓暴雨让人不寒而栗,南还有法兰西,虽然说之前法王确实是支持威廉争抢国王之位,但是你现在都是国王了,那诺曼底地区可是传统的法国领土,你一个英格兰国王总该还回来吧? 更不用说国内还有着此起彼伏的撒克逊复国运动,犹如野火一般,怎么扑也扑不完。 因此威廉国王至少要有百分之八十的精力投入到与国内国外的各个敌人的斗争当中,幻想中的大抢一把这种事,也就应该只存在幻想中了……大概。 而且小唐伯爵,他还有着更多的精力要投入到新的事业当中,那就是——建造一座新城! 当然,说是新城,实际上只不过是越来越多的商人提供一个交易地点罢了,大量商人的到来固然是给德斯蒙德带来了财富,但是也同样带来了混乱与肮脏。 原先开在城堡门口的小型集市早已经不堪重负,每天都是乱糟糟的一片。再加上从外地来的商人也没有经历过菲利普教士的‘纯洁’教育,他们随地大小便简直就是个习惯,就算是每天都有着大量的守卫负责督查,一旦发现就要罚款和劳役,但是守卫的数量总归是有限的,守卫一不在,这群商人立刻就故态复萌了。 因此好不容易开始变得洁净的德斯蒙德又再次变的脏乱,这是小唐伯爵绝对不能容忍的,这不仅仅是个人的观感问题,更重要的是卫生问题——这么多人天天聚集到一起,稍微不休息一点就是一场瘟疫爆发,那整个德斯蒙德就全完了! 因此小唐伯爵才决心建造一座新城,这个新城的位置至少要远离人烟密集的地区,而且中间要有一条河流阻隔,这样万一有什么事也不会波及过来,而且河流还能够支持航运,虽然说能在内河通行的肯定不会是什么能载大量或许的海船,但就算是小船,那也不是陆路能够比的。 “所以说啊,到底有没有一个地方,是不怎么偏僻,但是又没有什么人烟,还要靠近河流的地方呢?” 当时,小唐伯爵就是向他的骑士们提出了这个要求,而骑士们直接就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还要不偏僻,还要荒芜,还要靠河,你怎么不去问上帝呢?真有这么个地方还不要就被开发……等等,好像还真有这么个地方…… “据说是有这样一个地方,圣劳巴修道院,但是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我也记不清了……” 奥尔科巴骑士犹豫着,说出了这样一个回答,周围的骑士立刻就脸色大变,纷纷在原地转了三圈然后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水,就连菲利普教士都念了两遍圣经,然后不知道又想起了什么尴尬的停了下来。 “伯爵大人,那地方不能去啊!” “不能去?为什么?” 小唐伯爵当即就来了兴趣,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骑士能怂成这个模样,立刻就感兴趣的问道。 “这个……伯爵大人,那地方有不能说的东西啊!” 有一个骑士吞吞吐吐的,就仿佛屁股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一样,这么说道。 但是他这么一说小唐伯爵的兴趣反而更大了,什么叫不能说的东西?基督世界不能说的东西就一个,不可直呼你的神耶和华之名,难道那地方还能有上帝降临不成? “这……这……” “唉,伯爵大人,您就不要为难他们了,那地方邪门的很,据说是有魔鬼啊!” 眼看着几个骑士你推我我推你,就是死活不愿意说出来到底是有什么东西,菲利普教士长叹一声,主动挺身而出说道,当然,他马上就收获了骑士们感激的眼神。 “魔鬼?!” 小唐伯爵愕然,这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先不管魔鬼到底存不存在,这群骑士们胆大包天连基督的修道院都敢抢都敢烧,怎么现在碰到还打不过基督的魔鬼就怂成这幅模样了? 恶人还需恶人磨啊。 菲利普教士就委婉的表达出这个意思,基督可以等到最终审判的时候再算总账,到时候你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但是魔鬼,那可都是现世报的典范啊! 但是现在话既然说开了,又有着教士在这里——虽然这个教士已经果断投靠了小唐伯爵这个魔鬼,但是这不是更好了嘛,大家都是一家人,好说话,于是骑士们就放心大胆的说起来了。 “那地方以前是圣劳巴修道院,但是自从五十多年前……是五十多年前吧?” “没错没错,我听说我爸爸在的时候修道院还在,就是五十多年没错可。” 奥尔科巴骑士说着,突然就记不清楚时间了,回头向着身后的骑士问道,那个骑士马上就做出了回答,虽然他们计算时间的方式挺让人无语的…… “五十多年前,维京人突然从海上登陆了——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登陆的,要知道那一片都是山脉,维京人的登陆没有惊动任何人,他们抢劫了修道院,然后杀了修道院里面的所有人。修道院的尸体一直到半个月后,是去送菜的农民发现的,于是最令人惊恐的事情发生了……” 奥尔科巴骑士说着,呼噜一声吞起了口水,周围的骑士也开始不住的在胸口画着十字,显然是对之后的发展惊恐到了极点,就连小唐伯爵都被勾起了兴趣。 “然后那个农民,他回家之后身体就开始不断的起红点,起大包,然后就开始变的奇痒无比,然后这个农民很快就死了,据说死的时候非常的凄惨。再后来听说凡是去到那个地方的人,他们就都受到了魔鬼的诅咒,没有一个好好的,最好的一个也是身上起了红点,不过上帝保佑,他是个虔诚的教徒,红点很快就消失了,但是不虔诚的人,他们身上的红点就又变成了大包,然后他们也死了!再之后就没有一个人敢去那个诅咒之地了” 这也太离奇了吧!小唐伯爵不可思议的看着奥尔科巴骑士,什么身上起红点起大包的,还虔诚的自动消失,不虔诚的就死,你当这是神话故事不成? 哦,他们或许真的把这当成神话故事了。 “没关系,我们有菲利普‘圣人’在,我相信菲利普‘圣人’的力量,一定可以通过祈祷就能把这些魔鬼除掉的。” 既然骑士们都把这当做神话,那小唐伯爵也就当做神话好了,神话好啊,我们这边还有一个专门的对神话宝具在呢! 被小唐伯爵硬是推出来的菲利普教士也只能无奈的笑,然后冲着底下的骑士们挥手了。 “总之,那个圣劳巴修道院,它到底是在什么地方?” “科克,大沼泽。” 注:‘科克’,在爱尔兰语中就是沼泽的意思。 第七十九章 修道院惊魂 虽然目的地已经选定就是科克,但是小唐伯爵他们也没有立刻就动身,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因为科克,它的含义是大沼泽。 沼泽的危害已不用我细说,如果时光倒流五十年,那他们或许还能找到一两个在当地生活过的农民作为向导。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故事现在都已经变成了恐怖传说,只在人们耳边口口相传,所有人都不敢再靠近这片诅咒之地,哪里还有什么当地人存在呢? 因此这一切只能靠着他们自己来解决了。 奥尔科巴骑士换上了一身轻便的皮甲——其他的骑士们也都差不多,因为在沼泽地里穿的越重沉的就越快。 除此之外,他们还携带了足够多的油脂——用来驱魔,大量的炭灰——用来驱魔,大量的盐——用来驱魔,甚至就连菲利普教士都搬出了厚厚的足足有十来斤的一本,用铁链锁着封皮的圣经出来。 好嘛,德斯蒙德第一次除妖降魔小分队正式成立了! 我开玩笑的。 中世纪的人,他们可以不信仰上帝,但是他们必须害怕魔鬼,因为这么多的灾难,战争,饥荒,瘟疫,死亡,每天都在发生,时时刻刻的就在每个人的身边潜伏着。但是他们并不能理解这一切都是如何出现的,因此他们就只能幻想出一个魔鬼作恶,来背负这一切恶名。魔鬼已经拿走了这么多的生命还不满足,这难道不让人害怕吗? 但是小唐伯爵,嗯,也就随他们去吧,反正也不算是什么多余的东西,油脂可以用来做火把,炭灰可以标记道路,盐可以让食物更美味,至于菲利普教士的圣经,这么多东西都带着了,还在乎这个十几斤重的玩意吗。 然后又将领地里面的事处置妥当,将几天的事全部都安排好,一行人才动身。 因为德斯蒙德大部分有人烟的地方都已经建设了道路,所以他们这一路是非常快的,一直到最后一段才慢了下来。 更何况沼泽地危机四伏,慢一点也有慢一点的好啊! “快,快,拉我一把!魔鬼出现了,我正在往下陷,他要吃了我了!” 走在最后面的骑士突然之间这样大声叫了起来,前面走着的人马上就回头,就看见这个骑士的右腿已经陷了一半,骑士已经趴在了地上,努力的使劲把脚抽出来,但是越抽反而陷的越深,眼看着一条腿就要完全沉进去了! “别慌,冷静,冷静,科特骑士,冷静,我们都在这呢。” 奥尔科巴骑士立刻这样说道,然后大声的吩咐道:“还看什么!你们两个,快去把科特骑士给拉出来,你们几个带的东西呢?炭灰,盐,赶紧驱魔!” 几个骑士都是如梦初醒,马上就行动了起来,拉身子的拉身子,拽胳膊的拽胳膊,还有着几个骑士不停的往那片地方撒着炭灰和盐,就连菲利普教士也翻开了圣经,大声的颂道: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你宽恕我们的罪……” 小唐伯爵:“……” 总之,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慌乱之后,科特骑士终于还是安全的被救了上来,只是他身上背的炭灰和盐全部丢了,而且个人也受到了比较大的惊吓,至于骑士们骑的马,他们早早的就将马寄放到农户的家里去了,在沼泽地里面骑马,这不是老虎口里拔牙——找死嘛! 但是说实话,刚才科特骑士真的不怎么危险,毕竟他也只是稍微走错了一步陷了一条腿进去,而且身边还有着这么多可靠的同伴,纯粹是自己吓自己,以为是魔鬼来了慌了神,这才闹出了一场事来。 不过这也提醒了骑士们,他们已经到达了危险地带,接下来行事万事都要小心了。 “伯爵大人,正如您所见,圣劳巴修道院左右是山脉,虽然并不算高,但是却是十分的陡峭,而前后便都是这种沼泽地了,如果没有本地人的带路,一不小心就会陷到里面去,所以我们当时根本就不知道维京人到底是怎么登陆的。” 此刻在最前面探路的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两个骑士,他们一人手里面拿着一条粗长的木棍,每走一步就要对着脚下的土地戳啊戳,直到确定确实是安全的为止。 而奥尔科巴骑士,就趁着这个空隙,开始给小唐伯爵讲解起周围的地形。 “会不会是沼泽地的尽头?沼泽地里面这么多水肯定不是白来的,维京人肯定是找到了一处能够登陆的沙滩,才得以偷袭修道院的。” 小唐伯爵皱着眉头,再一次艰难的把脚从泥泞的土地里面抽出来,沼泽地里行路的辛苦远超过他的想象,好不容易,他才缓过气来这样说道。 “不太可能,我们其实也想过这个可能性。” 奥尔科巴骑士苦笑,然后说道:“但是这个沼泽地太大了,大的从来没有人走到过尽头,别的不说,您可曾在这里闻到过一点海的味道?” 小唐伯爵愕然,确实,德斯蒙德靠海,平时在城堡里也总能闻到一丝海风的腥味,那就是海的味道,然而在这里确实干干净净的,什么都闻不到了。 “总之,还是先到了修道院再说吧。” 最终,小唐伯爵也只能无奈的下了这样一个命令,没办法,天已经快黑了,黑夜中在沼泽地里赶路更为不安,而现在想撤出去也有些太迟了,还不如一鼓作气先到了修道院,然后再从长计较。 圣劳巴修道院建于七世纪中期,经过了三百年的岁月,又经过了战火的侵扰,修道院早就是残垣断壁,什么原本的结构都看不出来了,但是这种古建筑到底是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大部分都是用石头建的,保存时间悠长,即使是处处破败,终究还是能找出来一两个还算是完好的房间,可以供所有人消息。 “好了,我们今天就在这里注意吧,奥尔科巴骑士,准备生火,你,你,你,还有你,去看看这个修道院里面有没有野兽,至于你们几个,去外面看一看有没有什么猎物,不要走远,就在这修道院门口就可以了。” 终于到了地方,能够踩到坚实的土地,所有人都缓了口气,小唐伯爵立刻对着骑士们说道,骑士们也不含糊,分工的分红,合作的合作,很快舞动着的火焰精灵就升腾起来,为这个寂静并且充满着恐怖的地方带来了一丝安慰。 走的时候带的白面包也被拿了出来,沼泽地里的水不能喝,但是骑士们带的也都有水壶,他们把水壶驾到火上,拿着面包啃了起来,今天走了一天了,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早就饿的不得了,现在正好休息一下,等会出去打猎的骑士回来了,还能再吃一顿。 等等,他们出去打猎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吧? 小唐伯爵猛然这样想到,从奥尔科巴骑士升火开始,到现在骑士们已经探索完了整个修道院,花费了时间至少也有一个小时了,小唐伯爵早就说过,就在这修道院门口转转就行了,但是到了现在还没有一点消息,到底是怎么回事? “砰——” 轰然间腐朽的木门被一股大力踹开,一个满身鲜血的骑士冲了进来,满脸慌张神色不定的大喊道:“出事了!我们遭到了拿着斧头的金发魔鬼的袭击,韦德骑士当场挨了一斧头,已经快不行了!” 第八十章 维京魔影 “拿着斧头的金发魔鬼?” 小唐伯爵愕然,魔鬼什么的你是在逗我?还拿着斧头的金发魔鬼,描绘的这么详细,你真的确定你碰到的不是人,难道你不知道魔鬼都是羊角牛身的玩意吗? 但是这些吐槽小唐伯爵却没有空闲说出来了,因为韦德骑士危在旦夕,已经快要不行了! 虽然说小唐伯爵确实是常常看这些个骑士不顺眼,觉得他们野蛮,低俗,不讲卫生,还暴力,但平心而论,自从小唐伯爵穿越而来,虽然骑士们到处在唱反调,关键时刻都还是在竭尽全力的帮助他的,虽然说他们的方式都不太恰当——例如说逼迫着他杀人,但那也是因为骑士们贫瘠的脑细胞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而已。 就算是在穆尔奇德大公进攻的危急时刻,虽然有人想过投降,但是只要小唐伯爵做出了抵抗到底的命令,他们就坚决的服从了,而且还尽到了心力了,这对于一个分封制下的小领主来说已经是做的足够多了。 更何况在小唐伯爵威望日盛的现在,骑士们已经越来越服从于他,大事小事也都一切以小唐伯爵为主,已经大有一副忠犬的模样。而对于小唐伯爵而言,这可是他第一批的忠诚手下,可不能就这么轻易的丢失了! “先别说这个了,韦德骑士在哪?现在立刻带我们过去。” 当机立断,小唐伯爵马上就说道,回头再看其他的骑士们也都拿上了武器,背起了油脂,炭灰以及盐这些驱魔的东西,连菲利普教士都翻开了圣经,俨然是做好了临战的准备了。 “我们边走边说。” 赶回来报信的骑士一看现在这个状况,当时也就不再废话,转身就跑了出去,小唐伯爵一行人马上就跟上,一行人就跑着前进。 “当时,我还有韦德骑士几个兄弟,到外面来正好看到有几只兔子,韦德骑士马上就跟了上去,我们也一起追,追了没一会,韦德骑士射箭中了一只,立刻就兴奋的喊了一声,谁知道这一喊,好几个魔鬼就出现了!” 赶回来报信的骑士气喘吁吁,明显体力已经严重不支了,这也不怪他,看他浑身鲜血的模样,明显是已经狠狠的厮杀了一场,又急着跑回来报信,现在又要跑回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住啊! “等等,你和我说清楚,那几个魔鬼都是什么样子的?” 小唐伯爵听着立刻就问道,他是肯定不相信魔鬼的存在的。而金发,拿着斧头,在沼泽地里面出没,这样的人种,小唐伯爵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到一个…… “当时天黑,我看的也不是很清楚,因为韦德骑士跑在最前面,只听到他惨叫一声,当时就倒了下去,我们几个连忙就跑了过去,看见的只有金发,还有锋利的斧刃,对了,可能还有一些辫子。” 骑士仔细回忆了一下之后这样说道,而小唐伯爵一听心里面就是咯噔一下响,这样的魔鬼,不管怎么看,都是那个全欧洲的梦魇,欧罗巴人的亲爹维京人啊! 至于为什么把维京人叫做欧罗巴人的亲爹,一个是有亲爹吊打儿子的意思,第二个维京人确实是到处播种,他们入侵过东欧,建立了基辅罗斯,入侵了大不列颠群岛,约克,都柏林就是维京人的产物,入侵了法国并且割走了诺曼底——如今的国王威廉还是维京人的后代呢,入侵了地中海,入侵了东罗马,入侵了冰岛,他们甚至成功的跨越了大西洋登陆了美洲,尽管他们没有定居就离开了。 而维京人是野蛮人,野蛮人嘛,不烧杀抢掠,不强~奸好意思叫野蛮人?——虽然这个时代的军队也不比他们好到哪里去,但是因为维京人名气最大,去的地方最多,抢的地方也最多,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就最多。 就这样说着,很快一行人就跑到了韦德骑士所在的地方,一团火光正在黑暗中闪耀,四个骑士站在不同的方位,握着武器死死的盯着周围,紧张的警戒着,还有一位骑士无力的躺在地上,另外两个在一旁照顾他,想来躺在地上的就应该是韦德骑士了。 “都让开都让开,伯爵大人来了!” 领路的骑士还没接近就开始这样大声的叫着,警戒的骑士听到了这样的喊声,又看见了确实是小唐伯爵的面容,这才放下武器。 “伯……伯爵大人,我……” 躺在地上的韦德骑士勉强睁开眼睛,无力的这样喘息道,小唐伯爵一皱眉,立刻就蹲了下去打断道。 “别说话,先让我看看伤势再说。” ‘呲拉——’ 小唐伯爵撕开骑士们给他包上的亚麻布,说实话,这简直是在害人,亚麻布又没有消过毒,上面甚至还粘的有许多鲜血,包在身上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止血,但是亚麻布,这本来就是空隙比较大的衣服,又能起到多少止血的能力,现在这布上血淋淋的一片,也不知道多少是别人的,多少是韦德骑士自己的。 幸好,韦德骑士应该是被维京人的投矛当场刺中,伤口深而不大,只是没法止血才显得吓人,当然,失血过多一样是会死人的,但是这样总比被维京人用斧头当成劈成两半,无药可救要好的多了! 况且这样的伤口小唐伯爵还是有点办法的。 “拿点炭灰过来。” 周围的骑士一愣,不知道小唐伯爵要炭灰干什么,但是人命关天的时候他也不敢耽搁,当时就是一大袋的炭灰被递了过来,小唐伯爵抓起一大把的炭灰,就死命的往韦德骑士身上抹。 这是农村常用的土办法,能够快速止血,虽然就现代科学来说,抹炭灰只能止一时,而且还有伤口化脓危急生命的危险,但是在眼下这个条件,除了炭灰小唐伯爵也没有什么好方法了! 抹上了炭灰之后,韦德骑士的伤口果然就没怎么流血了,小唐伯爵又撕下了一大块自己身上的丝绸衣服把韦德骑士绑的紧紧的,看着韦德骑士的脸色好了许多,这才站起来。 “好了,这只是应急处理,韦德骑士还必须要有专业的治疗才行,而且这个地方也不安全,那些魔鬼——维京人随时都有可能杀过来,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 周围的骑士都是一愣一愣的,眼看着小唐伯爵只是用一大袋的炭灰就保住了韦德骑士的命,虽然只是暂时的,但当时骑士们其实都是以为韦德骑士已经死定了的。现在他们心里面对于小唐伯爵的崇敬顿时是又上了一层,古代的时候为什么医生的地位这么崇高,不就是因为医生能够从死神手里面救走他们的生命嘛! 骑士们听了话,暂时的就先简单的用两根木头和亚麻布做了一个担架,又排成了战斗队列,把小唐伯爵和受伤的韦德骑士护在中间,就这样打算退去。 但是,尖锐的破空声响起。 “敌袭!趴下!” 撕心裂肺的一声喊叫,小唐伯爵条件反射性的立刻滚倒在了地上,他最后一眼只看到,锋利的投矛泛发着冷冷寒光,从天而降…… 第八十一章 僵持 当时,投矛如箭般从天而降,锋利的尖刺焕发着泠泠寒光,犹如死神在挥舞着长镰,无声的微笑。 幸好,小唐伯爵他们趴下了。 斯堪的纳维亚寒冷而且贫瘠,除了无尽的冷风吹动着的暴雪之外再无其他,这使得只有心志最强韧的人才能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保持活命;古老的血仇报复习俗,以及海上无法无天的抢劫恶习,都体现了维京人的民族特性,也造就了尼采式的狂妄勇气。一位维京人说过:“告诉你我的信心何在——我只相信自己的力量。” 寒冷塑造了维京人最坚强无畏,也最凶残毒辣的性格,而贫瘠则迫使着他们必须成为最老练的猎人,一击必杀的捕手,否则就会捉不到食物,就会饿死。因此,维京人的这一次投矛都是冲着骑士们的心脏以及头部要害来的。 而现在,多亏了不知哪个耳聪目明的骑士的一声喊,本来警戒心就已经提到了嗓子眼的骑士们想都没想,脑袋里面还是一阵浆糊就已经趴到了地上,险之又险的避过了这一击。 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没人受伤了,但是骑士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管这些‘小事’了,但是维京人已经杀过来了! “瓦尔哈拉——!!!”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身材最高大的维京战士如此疯狂的嚎叫着,而跟在他身后的维京战士同样的在嚎叫,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巨斧和长剑,完全不理会伤口,不顾生死的搏杀,在战女神的加护下,维京人从不后退,也绝不畏惧任何战争! “韦德骑士!快躲开!” 小唐伯爵目眦眼裂,一个狡猾的维京战士趁乱摸到了躺在担架上的韦德骑士的身边,高高举起他的大斧,狂笑着便要当头砍下,一刀两段。这下要是砍实了,就是神仙再世也救不回来了! 但是即使是韦德骑士想躲,他也没有能力再躲了,失血过多再加上刚刚狠狠的摔了一下,现在他早就是头昏脑涨,眼前发黑,勉强能看到眼前的事物就已经是极限,但是他现在反而祈祷着上帝不要再让他看见了,因为他没法动弹,只能看着锋利的斧刃一点点的靠近,亲眼看着自己就要死了!就要被一刀两断了! “嗖——” 破空声响起,小唐伯爵气喘吁吁,那个拿着大斧的维京战士不可置信的看着穿胸而过的长剑,只觉得意识一阵模糊,无数小东西欢快的脱离身体的束缚,喷涌而出,最后却是无力的坠落! 危机时刻,小唐伯爵的这一下手里飞剑可是用了全力的,再加上现在他手里面拿的是新打造出来的钢剑,说一声削铁如泥绝不过分,洞穿一个只穿着皮甲的血肉之躯,并不是多么难以想象的事。 维京战士沉重的身躯砰的一身倒载到韦德骑士的身上,这下可算是趁了他的心意,吐出一口闷血之后心满意足的晕了过去。 不过既然他现在已经安全,小唐伯爵可没有心思再去关心一个安全的人了,这里是战场!是每时每刻都有着人流血,有着人死亡的战场!刀剑无眼,哪有时间让你去伤春悲秋的。 “奥尔科巴骑士——” “伯爵大人,我在这!” 奥尔科巴骑士一抹脸上的鲜血,大声的呼喊道:“所有人,保护伯爵大人!向伯爵大人靠拢!” 周围的骑士听到了,纷纷开始交替着防御,他们本来就是一辈子精读武艺的人,只是一时被偷袭打蒙了,现在这会差不多都回过神来,就开始三三两两的聚集到一起,互相帮助着聚拢。 “奥尔科巴骑士,你的伤怎么样了?” 前后靠在一起,小唐伯爵抽出身上的另一把剑,警惕的盯着面前凶残狠毒的敌人,这样低声问道。 “没关系,多谢伯爵大人关心,我的这条老命还不至于留在这。” 奥尔科巴骑士脸痛的发白,汗如雨下,但是犟着嘴回道。他用右手死死的捂着左肩膀,很不幸的,一根投矛扎在了他的左肩膀上,为了不影响战斗力,倔强的骑士到现在都没有拔下来。 “伯爵大人,您不用担心,比这更危险的场面我都见过了,今天咱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不会让这些个蛮子伤你分毫。” 另一边同样手持长剑站着的科特骑士,咧开大嘴这样说道,其他的骑士们纷纷举起长剑,以毫不逊色于维京人的气势开始狂吼,一时间,尽管人人带伤,但是士气军心却是坚定如铁,就连对面的维京人都开始动摇了。 毕竟,他们终究还是远航而来的,维京龙船虽然可以堪称是当世一流的战船,但是能载的人终究是有限的,他们这次也不过是来了四五十人而已,打的就是捡软柿子捏抢修道院的算盘,现在碰到了硬骨头,即使是一向无所畏惧的维京人也必须考虑一下成本的问题了。 传说中,维京人不仅是野蛮的战士,同时也是精明的商人,但这同样也是环境逼出来的。要知道,在寒冷的斯堪的纳维亚,他们这四五十个战士抢劫所带回的收获,就是一个千人部落的全部希望,一旦他们要是大半战死在这里,那整个部落都熬不过今年的冬天! 因此,他们并不能和骑士们硬拼,但是已经死了这么多兄弟,如果不拿些报酬回来,先不说兄弟情义,就单说代价,那也未免也太亏本了! 于是,就有一个应该是身份最高的人——这一群维京人中只有他一个穿的有锁子甲,他用一种叽里咕噜的语言对着一个看起来相当瘦弱的,应当是奴隶什么的人说些什么,然后完全不顾那个奴隶的苦苦哀求,一只手就把奴隶扔了出来。 “不要伤害我,不要伤害我,我是康沃尔人,我是圣米歇尔修道院的教士!” 那个奴隶摔了一个狗啃泥,还没站起来就已经慌里慌张的这样的喊着,本来已经准备拔剑的骑士们一听,又看着这个奴隶确实是没有一点的武装,长袍里面估计连胖次都没有,这才放下一点心来,听着他到底要说什么。 “我是圣米歇尔修道院的教士,三年前修道院被抢劫,我被当做了奴隶带回去,今年维京人的部落里面缺粮,他们出来抢劫,又怕语言不通,就把我也带了出来。” 这个教士刀剑架到脖子上,一点都敢不含糊,三言两语的就把自身的来历说的清清楚楚。 “那么那个维京人让你出来干什么?” 教士说话的时候,那些维京人手持着大斧利剑一动不动,双方都是屏息着等待着对方的应答,小唐伯爵只好这样问道。 “族长——就是穿锁子甲的那个,他希望你们能够赔偿他们的损失,并且支付五百枚金币,或者相当于五百枚金币的物品来购买你们的生命,否则今天他们就要把你们全部杀死在这里……” 第八十二章 谈判 “族长说了,如果你们不愿意付出买命钱,那他就要把你们全部撕烂,扔下大海去喂海怪……” 当时,教士奴隶结结巴巴的战粟着说完这句话,还没等到骑士们勃然大怒挥剑砍掉他的头,他就已经抢先一步跪了下来——也可能是他看见骑士要杀人的眼神就站不住了,双手高举起来就哭叫道: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这些都是族长要我说的,我只是个奴隶啊!” “让他回去,跟那个维京族长说,我们需要一点时间考虑。” 小唐伯爵使了个眼神,奥尔科巴骑士一推前面的骑士,骑士愤愤不平的把长剑收了起来,那个教士奴隶立刻利索的就爬了起来,千恩万谢的就连滚带爬的跑回去,对着那个族长又是叽里呱啦的一阵说话。 “伯爵大人,您怎么能答应这群强盗的要求……” 有年轻的骑士不能服气,在他看来,就算是光荣的战死,也好过要屈辱的投降,更何况是向一群野蛮人投降,虽然说三百年以来,自从维京入侵之后,他们就经常性的向着野蛮人投降…… “不要莽撞,忍一时海阔天空,现在的形式是我们不利,况且韦德骑士的情况并不容乐观,还要早点的得到治疗才行。” 小唐伯爵打断道,在威廉国王征服英格兰之前,撒克逊人最伟大的国王阿尔弗雷德大帝就是一路输输输输输,最后输着输着击败了维京人的,而且韦德骑士刚才又受了这样一次重击,虽然说他是终于是心满意足的晕了过去,但这可是严重的内伤,原本已经止血的伤口又裂开了! “可是……” 那个骑士还想犟嘴,但是老成的奥尔科巴骑士一个眼神就制止了他,还有其他的年龄较大的骑士,他们也都过了冲动的年龄,五百个金币又不是什么大钱,何乐而不为呢? 嗯,现在他们也确实有财大气粗的资本,三成的蜂蜜归骑士们所有,如今他们的每一根血脉每一个毛孔里面流淌的都是蜂蜜,钱多的没地发了! “不过,我们也不能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他们,要不然他们就认为我们是软弱可欺,现在是我们正巧碰到了他们,那等到以后他们依靠着大沼泽,随意的到处偷袭,沼泽里面也不能出动军队,到那个时候就麻烦了。” 小唐伯爵沉思了一下,又摇摇头这样说道,其他骑士听了,也都是赞同的点头,维京海盗最令人头痛的地方不是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他们神出鬼没的功夫,只要他们驾着维京龙船,他们就能出现在任何一个有河流的地方。 “至少我们要把他们登陆的地方问出来,然后在那里布防,花钱买个平安,可不能只买一年的平安。” 奥尔科巴骑士立刻跟进,周围的骑士也只能鸡逐米了,毕竟,已经成了整个英伦三岛最有名的笑话了,他曾经在一年之内向三个不同的维京首领一共进贡了金币,这金币都足够他供养超过一万的士兵了,但是买来的和平也只持续了一年半的时间。 而德斯蒙德的骑士们,他们可不想同样沦为笑话。 “族长问你们想好了没有,他没有多少耐性,不能等太长的时间……” 说话间教士奴隶又跑了过来,坎坷不安的对着小唐伯爵这样问道,毕竟刚才小唐伯爵那一下天外飞仙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飞剑直接洞穿了维京战士的身体,他可不相信这样凶残的人会是个良种。 “四百个金币,以及你们登陆的地点,你去跟族长说这是我们的底线,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宁肯战死到底。” 小唐伯爵回应道,奴隶听了又是一路小跑的跑到族长面前叽里呱啦,当时就听到那个族长挥舞着斧头大声的咆哮着,而奴隶则又低着头,老老实实的挨训。 “族长说了,登陆的地点可以告诉你们,但是这就等于是断了他们以后的路子,所以他要求一定要有五百金币。” 过了好一会,奴隶终于是面色惨败,步履沉重的走了过来,也不知道那族长跟他说了什么,现在他的语气已经满是绝望,小唐伯爵猜测,八成是要不到五百金币就砍他头一类的威胁。 但是这个小唐伯爵又有什么关系?他是德斯蒙德的伯爵,又不是康沃尔的伯爵,他只需要对自己的领民负责就可以了,因此,他断然拒绝:“不行!” “族长说了,四百九十的金币……” “族长说了……” “族长说……” “族长……” 讨价还价的过程简直就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尽管实际时间并不长只有短短几分钟,但是骑士们仍然发誓,他们宁愿再与眼前的维京人厮杀一场,也不愿意再在这听两个人絮絮叨叨的一个金币一个金币的争了——对面的维京战士八成也是这样的想法,只用看着他们越来越不耐烦的表情,以及他们蠢蠢欲动的斧头,就知道他们的忍耐已经快要到极限了。 毕竟,身为战士的他们,越是在双方老大谈判的关头,越是要警惕着对方可能的偷袭——在谈判的时候趁对方警戒心降低,突袭绑架然后索要大量赎金,这样的事维京人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但是你这样一直不停的谈着,骑士们就要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这可真是一种折磨,他们现在连对面维京人的脸上有多少个黑头都能数的一清二楚了! “好,我同意了,四百五十个金币,换你们的登陆地点以及永不侵犯的承诺!” 终于,这场马拉松式的谈判有了个尽头,随着小唐伯爵的一锤定音,骑士们就好像是刚刚从死刑台上放出来的犯人一样送了一口气,总算不用和对面的维京人玩什么大眼瞪小眼的游戏了。 这个条约,看起来像是小唐伯爵输了一筹赔了款,但实际上四百五十金币就和打发叫花子没什么两样,小唐伯爵今年收获颇丰,光是从艾德公爵的私人宝库里面就赚了一大笔,付十次这样的代价也足够了。 但是对于维京人来说这个条约同样也不吃亏,四百五十的金币,现在小唐伯爵可以看不上眼,但是他刚穿越来的时候,整个德斯蒙德一年的税收都才一百多金币呢!而且登陆的地点,这个只要小唐伯爵真的用心查,缺少的就只是时间而已,更不用说承诺永不侵犯,整个部落就才这么多的战士,这一次就死了七八个,再来几次整个部落还不死绝了? 勉强,算是一个双赢的方式吧。 签订条约的时候,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维京族长还特地来到了对垒的两方面前,这也是小唐伯爵近距离的观察的第一个维京人——如果不算他之前杀掉的那个的话。 第一印象,就是干净。 维京人特别爱干净,他们每个星期至少洗一次澡,多半是在星期六,而且维京人最爱的是洗温泉浴,因此,虽然维京是蛮子,但是小唐伯爵敢保证,这群蛮子身上的跳蚤,绝对要比所谓的‘文明人’身上要少的多。 第二印象,这个维京人的头领,绝对不是奴隶说的那样,是一个暴躁,并且没有耐性的人。 他有一头金黄色,并且耀眼夺目,辫子扎的整整齐齐的头发,而他的眼睛,翠蓝碧绿,就好像是森林中最美丽的琥珀,但是同时却又深邃的看不到尽头,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暴躁的人…… ps:星期四的课程特别多,再加上我上学期挂了课,最近要补考,正在努力复习中…… 第八十三章 人质 和维京首领的交谈,虽然中间还隔了个翻译,但小唐伯爵不得不说,其实是相当愉快的。 如果排除掉维京人动不动就要舞刀弄斧嗜血狂暴的性格,事实上维京人还是很好相处的。因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凄苦环境,每一个部落的人都必须团结在一起才能度过荒凉寒冷的冬天,因此维京人绝对会全身心的,甚至于心甘情愿付出生命的对待自己的兄弟——前提是他认为你是他的兄弟。 因此,绝对不会有傻瓜跳出来大吼着劈上一斧子,然后双方就开始火拼,真要有这样的祸害维京首领都不会带他出海,又或者趁着在海上就直接把他弄死了。 更何况,这个维京首领是个少有的睿智的人。 维京人的睿智,就是说这个人足够的狡猾,以及足够的冷静。 再打下去,对双方来说都不会有好结果,维京一方固然能把小唐伯爵这边全灭,但是他们也至少会死伤大半,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会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抢劫修道院,也就代表着整个部落的人都将饿死在今年的冬天。 但是如果说收赎金的话,他们又必须要有一个有足够分量的人作保,否则小唐伯爵他们一去不复返,那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于是,维京首领指认要求小唐伯爵留下来做人质。 “伯爵大人!左右不过是一死而已!让我和他们杀到底吧!” 听到这个要求,骑士们当时就是怒发冲冠须发皆张,就好像是老虎炸了毛一样,‘铮’的一声人人紧握着刀剑,只要小唐伯爵一声令下,他们就是不顾性命也要把小唐伯爵给安全的送出去。 另一边,看着小唐伯爵这边动了刀子,维京人立刻紧张的举起了斧头,形式一瞬间又变的剑拔弩张——不要忘了,他们的首领还现在骑士们面前呢! 话说这个时候直接偷袭俘虏维京首领也是可以的,虽然八成的可能是维京首领干脆自杀,然后小唐伯爵会被暴怒的维京战士撕成碎片…… “都安静下来!” 小唐伯爵怒道:“多大点事!只不过是去暂住三四天,又能有多大点事,你们急什么?!” “伯爵大人,这是侮辱!这是对我们最大的侮辱!身为您的骑士却不能守护您的安全,那还要我们干什么!” 骑士们义愤填膺,他们甚至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小唐伯爵看,以证明自己的日月忠心,也许咱们一开始的时候是有些对不起你,但是既然咱们现在都已经对你死心塌地了,这生死的事,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求我们能死在你之前啊! 不过小唐伯爵貌似有点不领情,他无奈的看着维京首领,那首领也只做个摊手的手势,意思是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所以说,好感刷的太高,有时候的确也是个事啊。 “都停下!我是伯爵还是你们是伯爵?都听我的!” 不得已,小唐伯爵只能拿出身为伯爵的威严,强行命令道:“你们忘了韦德骑士的伤势了吗?都给我回去!奥尔科巴骑士留下来陪着我,菲利普教士,你听我的话,你带着骑士们回去,然后速度的回来,你知道吗?” “是的,我听从您的命令。” 菲利普教士深鞠一躬,无比服从的说道,从一开始,这位教士就没相信过小唐伯爵会死在这,身为一个恶魔,一个能从火焰地狱里面爬出来的恶魔,怎么可能会死在凡人的刀剑下呢? 这下骑士们可就没辙了,威望最高的骑士亲自陪同在小唐伯爵的身旁,而除此之外威望第二高的就是菲利普教士了,现在菲利普教士亲自带领着他们回去,这下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那……您……我们一定会尽快回来的!” 骑士们虎目含泪,最后只能这样说道,然后他们收起刀剑,抬起担架,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 这时候,只听见那个维京首领又对着奴隶说了几句话,奴隶使劲的点头,然后回过头来对着小唐伯爵说道:“族长说,您能有这么忠心耿耿的骑士,他实在是羡慕您,他问您会不会说希腊语,这样他就可以亲自和您交谈了。” 小唐伯爵和奥尔科巴骑士面面相腼,希腊语!没想到这个海盗还挺有文化的,这可是远在东方的东罗马帝国的语言,说实话小唐伯爵该不会呢。 “族长说,那真是太遗憾了,他曾经在东罗马帝国瓦良格卫队做过士兵,因此懂得一点点希腊语,现在,请您跟他来吧。” 小唐伯爵顿时了然,瓦良格卫队,这可是维京海盗的一个传统了,当年维京人兵临君士坦丁堡城下,东罗马皇帝付出了巨额赎金,直接将这群北欧人全部都雇佣了。从此之后,如果一个维京战士没有加入过瓦良格卫队,那他就称不上是个合格的维京人了。 维京首领话说的客气,行事也客气,一群维京战士并没有将小唐伯爵和奥尔科巴骑士死死的绑在中间,而是任由他们走在最后,和族长走在一起,就仿佛他们是客人,而不是俘虏一样。 反正左右也不过两个人,就是跑,在这大沼泽地里,他们又能跑到哪里去? 越过长长的布满陷阱的沼泽——小唐伯爵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个大沼泽从来都没有人能够走到尽头了,他哔哔的就和迷宫差不多,但是这些维京人却能够长驱直入,这实在是让人恐惧——他们到底曾经来过这里多少次,又熟悉这里到什么地步了。 然而现在,小唐伯爵却没有精力再去记忆走过的路,维京首领出乎意料的热情,就已经足够他忙于招架了。 “族长说,他曾经特别羡慕您这些尊敬的贵族,您生活在温暖而又肥沃的地方,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和他的族人必须要在冰天雪地之中与巨熊搏斗,才能抢下来一口肉食吃,因此他年轻的时候特别仇视您这样的人,一旦抓了俘虏从来都不会留下全尸,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肩上担子的沉重,他就一点点的改变了。” 就是这样的,维京首领说一句,奴隶翻译一句,这一路上就喋喋不休的没完了,而且小唐伯爵还必须做出认真倾听的姿态,不过也托此之福,他才明白了许多这个维京首领的故事。 比如说,维京首领的名字叫奥拉夫,没错,就是那个疯狗奥拉夫,这其实在北欧是个相当大路货的名字,但是这名字却代表着‘恐怖的力量’。奥拉夫曾经是一个大部落的继承人——现在他是族长了。 1066年的诺曼入侵,挪威国王哈拉尔德三世几乎带着整个挪威所有成年的维京战士们上了战场,结果却是大败亏输,奥拉夫的父亲以及族人们也都没有回来,一个眼看着正在蒸蒸日上的大部落转眼间就有了衰败之相,正在瓦良格卫队服役的奥拉夫接到消息,急忙就带着他身边的亲卫赶了回来,但仍然是晚了一步,他的部落已经被邻近的另一个部落攻破,部落人数十不存一。 不要小看维京人之间的战斗,它远比任何人想象的都残酷——假如有两艘没有任何盟约的维京海盗船相遇,那么只有一艘船上的人全部死光,另一艘船上的人才能宣布自己胜利,没有人知道这个传统到底是怎么来的,然而它就是这样,百年千年的传承下来了。 奥拉夫当了族长之后,全身心的就投入到对部落的建设当中,然而这又何其容易,在北欧,一个几乎没有什么成年男人,又没有物资储备的部落(已经被抢光了),几乎就是必死无疑。 然而奥拉夫还是撑下来了,就和他之前对小唐伯爵说的一样,他带领着剩下的男人们去猎巨熊,北欧巨熊的皮毛在商人那里总能卖个好价钱,巨熊的头也是一种荣耀,贵族们最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而且巨熊的肉也能够拿来交易,换取一些种子,又或者是用来御寒的衣物。 在这样的磨难中,奥拉夫开始一点一点的成熟,变的稳重,并且工于心计,本来他以为日子就能这样过下去,年轻一代的孩子马上就要长大,但是去年的北欧突然的一场暴雪,淹没了部落内所有的庄稼地,并且冻死了许多牛羊,部落里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他只能带着宝贵的族人,豁出性命来干这没命的买卖。 而奥拉夫之所以愿意跟小唐伯爵说这么多,据他自己所说是‘很久都没有和文明世界的人说过话,已经快忘记这种滋味了’,不过根据小唐伯爵看嘛…… 这位睿智的族长,八成是想着拉拢他呢。 首先‘迫不得已’出来抢劫这一点就可以否认了,真要是迫不得已,你怎么对这个大沼泽的路就这么熟悉,一点都没有认错?你当我傻子? 然而其他的事,小唐伯爵认为八成有可能都是真的,毕竟说谎话的最高境界,是九分真一分假。 而奥拉夫族长拉拢小唐伯爵的目的,也就很清晰的可以知道了:那可是五百个金币!五百个!之前就说过,虽然现在看来只是个小钱,但以前德斯蒙德最穷的时候,一年的税后还不到二百呢! 经济基础决定军事实力,有这么多钱的人,武力一定差不到哪里去,而奥拉夫族长确实是很珍惜他的战士的生命,能和平解决的办法他就绝对不想要武力解决。更何况奥拉夫族长就是靠着和商人贸易起家的,一个北欧巨熊的皮毛,在商人那里卖多少钱,商人拿给贵族又能卖多少钱,这些他都仔细的打听过了,从此他就明白一个贵族到底有着多么强的购买力,和一个贵族,特别是一个有钱的贵族拉好关系,以后再有大宗的货物买卖,那就直接拉到这来就行了,再也不用受到商人的剥削了。 至于刚才的冲突,我这边都死人了还没说什么呢,只要给贵族伺候的好好的,他还不是顿时就忘了? 想到这,小唐伯爵立刻就恍然大悟了,怪不得这位族长这么客气,原来还真的是有求于他呢! 这时候,就不得不感慨一句,有钱真好。 就在这样的交谈声中,又穿过一道灌木丛生的狭窄道路,维京人的露营地,终于到了。 第八十四章 维京生活 越过布满陷阱的迷宫沼泽,再越过曲折蜿蜒的灌木丛道,终于来到了海边。 海边大约还有着十个维京战士的留守,他们看见了奥拉夫族长就赶紧起来致意,但是小唐伯爵已经不想再去管这些了。 他的目光已经完全被海上的长船所吸引,被海上的那三艘漂亮的维京龙船俘获了灵魂了。 维京人的龙船,简直可以说是最完美的艺术品,一个维京人的长船,不仅仅是他吃饭的工具,还是陪伴他度过冥河的伙伴,当一个备受尊敬的维京人死去的时候,他的遗体,他的武器,他的衣物,他的侍妾,以及他的龙船,都会被送到广阔的大海上,然后一场熊熊的烈火吞噬一切。 顺带一提的是,维京人陪葬的侍妾只能是一个人,哪怕这个维京人有再多的侍妾也只能是一个人,而且维京人还会问这个侍妾愿不愿意陪葬,如果不愿意他们也不会强迫,相对于同年代的其他民族来说,已经是相当尊重女性了。 因此维京人的龙船,典型的来说应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块相邻的船壳搭成的船体,然后是强壮的龙骨,安装在船尾侧面的浆舵,单桅杆,矩形的船帆,船帆采用羊毛制成,常常被染成鲜艳的双色,帆的顶部有横杆将船帆撑起。 这样做成的长船,它的体型狭小而窄,狭小就能够侵入一般的小河,窄就意味着吃水浅,绝不至于搁浅,这对于维京人的抢劫大业来说是最不可缺少的,是他们高机动力的根本。 况且维京人不仅仅是冷血的屠夫,恐怖的入侵者。他们还是诗人,是铁匠,是探险者,是艺术家,维京龙船上的龙首像,即使是拿到意大利去,拿到希腊去,拿到米兰去,也可以称之为这是当世一流的艺术品,是不逊色于任何大家的杰作。 因此,小唐伯爵这样迷恋这几艘龙船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原本,他就想要建造一些海船,然后自己培养一些商人来进行跨海贸易——财政总管克莱恩都已经好几次提到过这个事了,商人嘛,都是逐利的动物,不硬生生的把你的这个价格压低两三成,他还怎么赚大钱? 但是造船,这玩意可不比弓弩,没有专业的造船大师,那就纯粹是瞎胡闹,别说用它来长时间航行,别一下水就沉都是上帝保佑了,就算是恰好有一个造船大师当了奴隶,商人又恰好运过来了,小唐伯爵又恰好买下了,造一艘船至少也要一到两年的时间,毕竟这可不是游戏,只要花钱就自动出现了。 但是你看归看,你想摸摸,旁边的维京战士立马就是吹鼻子瞪眼,更别说是上去了——这龙船就相当于他们老婆,老婆被人摸了,他们能不生气吗? “族长想要邀请您吃一顿富有维京特色的晚餐,不知您是否应许?” 看见场面有些尴尬了,奥拉夫连忙对着奴隶说道,奴隶又转过头来对着小唐伯爵说,话说这样好麻烦啊,以后我干脆直接就写奥拉夫说吧,也省得水字数。 “那是自然,我早就对北欧的风情期待已久了。” 小唐伯爵微笑点头,奥拉夫族长立刻指挥着维京战士们,开始扎营砍柴生火,把刚刚打到的猎物拿出来,又拿出了放在船上的珍藏已久的啤酒,等着等下和小唐伯爵畅饮一番。 说到啤酒,这可真是个好东西,来自于北欧冰天雪地之中的战士们唯一不可缺少的就只有两样东西,战斗以及酒,但是可惜啤酒是要用大麦芽做的,在如今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即使是身为一族之长,奥拉夫也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喝两口,更不用说底下普通的战士了。 但是这会,有香喷喷的撒了盐的烤肉吃(小唐伯爵友情提供),还有着啤酒喝,这些维京战士们就觉得,这就是人生中最完美的事情了,连带着他们看小唐伯爵也顺眼了不少,连之前死人的事也不太在乎了。 本来嘛,技不如人,公平的战场上被杀,不怨天不怨地,只能说这是奥丁……上帝的安排。况且在维京人的观念中,战死沙场才是最大的荣耀,瓦尔哈拉英灵殿已经张开了臂膀欢迎英雄,老死在病床上只能证明你是个懦夫。 不过酒喝多了就容易出事,尤其是在奥尔科巴骑士心情不爽多喝了两杯的情况下,这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当时,有一个年轻的维京战士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怎么的,冲着奥尔科巴骑士就是叽里咕噜的一顿喊,奥尔科巴骑士又听不懂,但是他火气一上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当时就是反冲了回去,两个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哪怕仅仅是看着对方的表情,都知道对面正在想什么。 “@cxuォガ#——” 突然间,那个年轻人就是一声大喊,顿时整个场地都安静了下来,都在盯着奥尔科巴骑士,这反而让骑士感觉不自然了。 “斯内克的意思是,他要和面前的那个人决斗。” “决斗?!” 小唐伯爵吓了一跳,你在逗我?这可是你死我活的事,决斗没死一个那就根本停不下来,咱这都说好的来做客的呢?和平共处求同存异和谐共存的原则还要不要了? “不用担心,不用担心。” 看到小唐伯爵变了脸色,奥拉夫族长眼珠子一转,顿时就明白小唐伯爵误会了,就又解释道:“我们维京人有句老话,酒桌上的决斗不是决斗,双方都不许用兵器,也不许穿盔甲,只能用拳头和身体,打到有一方投降,或者倒地不起就算结束了。” 原来如此,类似于现代拳击的设置,看起来已经很安全了。但是小唐伯爵也知道,即使是管的这么严的现代拳击,同样也是能闹出人命的,别的不说,那一记重拳打上去脑震荡都是轻微的。 但是没办法,奥尔科巴骑士就在那瞅着等着小唐伯爵给他翻译呢,小唐伯爵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决定权还给了奥尔科巴骑士。 当时这位骑士二话不说,伸手一扒就把自己的锁子甲,臂腕什么的全脱了,只留了一件布衣,对面那个斯内克也不含糊,皮甲,铁盔一个都没剩,顷刻之间欢呼声就从所有看热闹的维京战士的嘴里面喊出,他们甚至主动围成了一个圆,就等着看好戏呢。 但是临到决斗了,斯内克又突然吼了一句,整个场地又突然安静了下来。 “他说对面的那个人身上有伤,他胜之不武,要别人拿一把投矛来。” 奥拉夫族长解释道,语气中不乏欣赏,而小唐伯爵只感到难以接受,要投矛干什么已经是不言而喻了。在这个感冒都可能丧命的年代,自己捅自己一刀,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现实上的,都和自杀没什么两样了。 “你不是珍惜战士的生命吗?为什么还不阻止他呢?” 小唐伯爵试图阻止,但是奥拉夫一脸不屑的说道:“阻止?为什么要阻止!这是一个战士的荣耀,你阻止了才是看不起他们呢!再说了,一点点小伤口,对于从蛮荒的冰原里面走出来的我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小唐伯爵彻底无语了,蛮子果真是蛮子,虽然各个方面都比所谓的文明人强了一大截,但就这个认知,也难怪他们可以打败,甚至征服,但永远也不可能统治了——只靠着暴力与威胁,这个种族永远都是被同化的命了。 这个时候斯内克与奥尔科巴骑士已经打了起来,两方一个年富力强,一个经验丰富,一个狂呼酣战,一个冷静沉着,双方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的那叫一个不可开交,拳拳到肉掌掌拍骨,“咚”、“啪”的声音不绝于耳,最后还是奥尔科巴骑士老当益壮,胜了一筹。 等到打完之后,酒宴的气氛早就已经到达了最高峰,维京战士们又唱又跳,纷纷欢呼着要给伟大的胜利者碰杯,一副我打不过你但我能喝死你的样子,就连刚刚被打趴在地上的斯内克都挣扎着爬了起来,和奥尔科巴骑士又喝了一杯。 当时,场面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没有人去考虑扎营的事情了——奥拉夫族长倒是很客气的邀请小唐伯爵可以睡他的帐篷,虽然小唐伯爵确实有点动心,不过一想到 要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好恶心~ 所以小唐伯爵就只能打地铺了,还好这里是沙滩,篝火也烧的正旺,夏天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寒意,在这里进入梦乡,倒是个挺不错的选择…… ps:半睡半醒的码了一章,星期天的两章算是补齐了,剩下的星期五和星期六的,这个星期,最晚到下个星期我也会补上的。 第八十五章 想要点什么 尽管昨天一个个都喝的和狗差不多,但是等到小唐伯爵醒来的时候,意犹未尽的维京战士眨巴着嘴,还在怀念着昨天美酒的滋味,却一个个已经精力充沛的投入到新的一天当中去了。 “一,二,起网咯!” 两艘龙船拉扯着密集的渔网,在广阔的海面上来回游荡,领头的高声的喊着号子,左右的维京战士们一听到,立刻就兴奋的划着桨拼命的往岸边赶,等到好不容易让船搁浅,十几个站在岸边的维京战士一块发力,一步一顿的吃力的将沉重的渔网托上来,从龙船上下来的维京战士们再加把劲,总算是把这一网袋的鱼给捞了上来。 这就是维京人一天的粮食,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此外还有一部分维京人到处的收集淡水,在海上,缺衣少粮都是可以忍受,唯一不能忍的就是没有淡水,这才是最致命的。 “伯爵大人,您醒了。” 看见小唐伯爵站了起来,就在一旁守卫的奥尔科巴骑士连忙这样走过来说道,但是刚刚动弹两步,身体就已经开始歪斜,眼看着是走不动了。 “奥尔科巴骑士,你一夜没睡?” 小唐伯爵又感动又气,看骑士这样子,一夜没睡是肯定了的,原本身上就有伤,昨天又和人搏斗,又喝了酒,本来就已经是元气大伤了,这又为了守护他一夜不睡,让奥尔科巴骑士这样已经快五十岁,在中世纪等于是一只脚迈入坟墓的人怎么受得了! “让您身处险境,这本来就是我的失责了,如果再让您在睡梦中受到伤害,那么即使是我还活着,我也没有面目再见任何人了。” 奥尔科巴骑士蹲着,但仍然是嘴硬的不得了,死鸭子不嫌水烫,梗着脖子就是不服输,但是他现在已经是虚弱到一定地步了,有哪里是年轻,并且强壮的跟熊瞎子差不多的小唐伯爵的对手,马上就被硬按在了地上,又被强行捂住了眼睛,不一会,均匀的鼾声就如雷般响了起来。 “我真庆幸我遇到了个好时候,如果是在野外相遇的话,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要和您,以及您忠诚的骑士作战的。” 目睹了全过程的奥拉夫族长深有感慨的说道,他这可是老实话,这要是在平原地带相遇,骑士们还有着马骑,奥拉夫族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向着小唐伯爵他们进攻的——在那段瓦良格卫队服役的时间里,东罗马帝国的铁甲圣骑兵,已经无数次的为他表演过骑兵对于步兵有着怎样的优势了,当他第一次的看见呼啸如风的骑兵的时候,他就觉得,维京人驾驶着龙船,逍遥自在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这就是命,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生活也是因此才变得有趣,不是吗?” “您说的有理,如果您放心的话,可以将骑士交给我的人照顾,我来告诉您,这片沙滩是在什么地方,又要如何才能过来。” 说话间,奥拉夫族长做了一个手势,立刻就有几个维京战士走了过来,其中甚至还有昨天和奥尔科巴骑士对打的那个,不过小唐伯爵完全不用担心会有公办私仇的这种事发生,维京人崇尚强者,既然昨天奥尔科巴骑士是光明正大的打败了敌人的,那他就要受到应有的尊重。 “这里,是我们登陆的地方。” 奥拉夫族长将小唐伯爵带到他的帐篷中,珍之又珍的从帐篷里最隐秘的角落里摸出了一个箱子,又从箱子中拿出密封的好好的地图,摊开来给小唐伯爵看。 “这里是挪威,我的家乡,我是从卑尔根起航,然后沿途经过雅特兰岛,奥克尼,南岛,萌岛,然后在德斯蒙德登陆。” 奥拉夫族长用手指着有些破旧的海图,这个海图已经开始泛黄,上面密密麻麻的标记着各种各样的符号,小唐伯爵的视线随着奥拉夫族长的手指划过,这确实是一道漫长的旅程,在北海这个算不上多么风平浪静的地方,每一次出港,都可以算的上是拿性命来拼搏了。 “这是我的祖祖辈辈留下来的最大财富,维京人与大海搏斗的证明。在海上,只要有着这样一份海图,就永远不愁没饭吃,所以你明白的,我不能把这个给你。” “这是自然,我知道的。” 小唐伯爵点头,他本来就没有指望这个事,就算是平时看电影,看加勒比海盗,杰克船长几次东山再起,除了他的个人魅力之外,不就是因为他的罗盘嘛! “不过,这一部分,”奥拉夫用手指在海图上划着圈,说道:“整个大不列颠岛,从爱尔兰到英格兰的这一部分,加上诺曼底以及布列塔尼,这个部分你可以抄,我们这次带来的有羊皮纸,当然,是要收费的。” “好吧,你可真是个精明的商人,干什么都不肯吃亏的。” 小唐伯爵摇头,不过这倒没什么好说的,你拿了人家祖先几百年一点一点积累下来的智慧,给点钱也是应该的,毕竟,在现在这个时候,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了。 “那么,您就在这慢慢的抄写吧,我会让人把羊皮纸和墨水拿给你的。” 奥拉夫族长这样说着,小唐伯爵也没有异议,毕竟海图这玩意可不比其他,一厘米的误差在海上就是几公里的距离,这可能就是生与死的差别,在没有印刷机的年代,只能靠着人力细嚼慢咽,才能画一张半完整的海图——之所以是半完整的,因为还要有人去现场勘察,没有人能够保证海图就一定是对的。 描绘海图的工作从早上忙到了傍晚,直尺,三角板,刻尺,雕刀,小唐伯爵终于体会到了手工作业者的辛苦,仅仅是画了三分之一的海图还不到,他就已经是头昏眼花用眼过度,必须眯着眼睛才能看清楚了。更不用说这三分之一的海图还有着相当多的失误,一些维京人之间使用的图形小唐伯爵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能照葫芦画瓢,这样下去怎么行! 因此他最后只能再去找奥拉夫族长一次,又挨了一笔敲诈。 敲诈不是最重要的——奥拉夫族长是个相当有分寸的人,他会疯狂的敛财,但是他至少可以担保事情一定会漂漂亮亮的办成,光是这一点,就已经让人生不出怨气了。 两个维京战士,一左一右,随随便便的就把小唐伯爵需要一天时间才能画出来的海图画了出来,并且更完整,更少误差,这实在是让人惊叹,同时也让小唐伯爵起了其他的心思…… “虽然这群维京人确实是有着巨大的危险,但是如果严兵把守的话,并不会有什么大危害。况且我只需要少数的几个人,我只需要少数的一些精通航海技术的维京人,来帮我造船,或者是描绘海图,是的,就和之前的雇佣兵差不多,而且,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ps:写的好艰难……学习码字双开,太累了,下一章大概在凌晨一两点吧…… 第八十六章 离开 所谓先例,指的当然是东罗马帝国的瓦良格卫队。 这支全部由北欧人,也就是维京人组成的军队,在东罗马的历史上写下了无可辩驳的辉煌一页,不论是在帝国对外的征服上,又或者是帝国的内战上,瓦良格永远都是充当先锋的存在,当无数狂呼酣战,挥舞着巨斧大剑的维京战士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这些视生死为无物,嗜血狂怒的彪形大汉,势定会成为敌人第二大的梦魇。 第一大的是东罗马的铁甲圣骑兵,整个罗马最精锐,最昂贵,全部都是由精通武艺的贵族子弟组成的,死掉一个都会让皇帝心疼半天的奢侈消耗品。 不可重复利用的奢侈消耗品。 当初奥拉夫族长还在瓦良格卫队服役的时候,给予他震撼,让他认为维京人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的就是这一支军队,当它开始冲锋的时候,绝不像西欧的游侠骑士一样散漫,他们严守纪律,不畏生死,并且阵型严密,骑兵与骑兵中间甚至连一只箭都穿不过去! 犹如大海咆哮般天崩地裂,又如同火山爆发般不可阻挡,世人常说天威难测,然后我要说,即使是天威,在它的面前就又算不上什么了! 这便是铁甲圣骑兵,当世最强的军队,没有之一! 但是它仍然是消耗品。 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任的东罗马皇帝,在使用他最大的杀手锏的时候,都必须仔细的考虑性价比,除非有着足够大的利益,或者是到了最后决胜的关键时刻,又或者是为了保全身家性命,否则只要是有点脑子的,绝对不会轻易的调动它。 因此,廉价(对比于铁甲圣骑兵)并且高效,而且同样不顾生命的瓦良格卫队,就成了皇帝的首选了。 而小唐伯爵想要招募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当然,他并不需要太多人,多了他还担心鸠占鹊巢呢,他只需要少数的几个精通如何制造船只,并且懂得怎么航海的人就足够了。 “如何,以上就是我开出的条件,你接受吗?” 小唐伯爵看着奥拉夫族长,语气相当轻松的说道,他确实很轻松,因为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什么造船大师,铁匠大师都不是必需品,他只是像过冬的松鼠一样,既不问为什么也不问够不够,只是拼命的往自己的巢穴里储备粮食,想着以后可能有一天,会起到大作用。 但是小唐伯爵能轻松,奥拉夫族长可就轻松不了了,作为一个少有的睿智的维京人,偶尔的几个不是流连在帝国的战场和贵妇人之间,而是认真的学习东罗马的科学与文化的维京人,他相当清楚的明白,弱势种族碰到了有着璀璨文化的强势种族会有什么后果。 被碾碎,被揉捏,被挤压,被同化,部落的文化化为齑粉,只要不过一两代,维京人就再也不是维京人,而是皮克特人,凯尔特人,撒克逊人了! “不,我不能接受。” 沉默着思考了良久,奥拉夫族长终究还是摇头拒绝了小唐伯爵的建议,虽然他确信,这个条件对于双方都是两赢的,但是他所守护的是斯堪的纳维亚的部落,而不是将来会变得不伦不类的维京人! “但是,我们可以达成另一个条约,你知道的,我们维京人的本职……” 说到这,奥拉夫族长有点尴尬的看向小唐伯爵,毕竟小唐伯爵,他也是因为维京人的本职工作而被抢来的,不过既然小唐伯爵都没有生气,那他就继续往下说了。 “在我的老家,有一个著名的‘懦夫’,他是在某一次战争中逃跑的叛徒,因此他只能居住在树洞和草丛之中,不被家人所接受。但是我可以保证,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造船老手,不比任何人差!如果你可以等待半年,我就去把他绑过来,我发誓,他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绑过来…… 好吧,其实这和之前小唐伯爵所购买的奴隶也没什么差别,都一样是战争的失败者,而目前节操已经是江河日下的小唐伯爵,既然已经尝到了奴隶买卖的好处,那他就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成交。” 生意谈成,两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不过奥拉夫族长显然更加真实,一部分是因为这位族长精湛的演技,另一边,这只不过是小唐伯爵庞大的松鼠计划中的一部分罢了。 除了奥拉夫族长这边,还有着其他无数的贪图着蜂蜜的奴隶商人,他们整日整夜的奔波在意大利,威尼斯或者热内亚,到处求购有着经验的造船师傅,听从那边过来的商人说,就已经快造成用工荒,市场上都找不到有经验的工匠了! 之后又是狂欢,宴会,打架比赛,时间就这样过了两三天,一直到,拿着赎金过来的菲利普教士到来为止。 “伯爵大人!您受苦了!” 当时,看到从帐篷里面钻出来的小唐伯爵,有几个骑士当场就哽咽的泪如雨下,确实,因为有了好几天没洗澡,原本光彩照人的英俊小伙也显得不是多么出众了,而且因为这两天一直在和奥拉夫族长秉烛夜谈,精神多少有点不济,看起来确实是和受了罪没什么区别。 但天地良心,奥拉夫族长冤枉,自开天辟地以来,维京人的俘虏里面再没有一个能有小唐伯爵这么好的待遇了,不仅没有遭到喝骂毒打,还要好吃好喝的供着,有时候一些维京士兵都会质疑,自己怎么抢了个大爷回来。 “胡说八道,我受什么苦了。你们怎么带了这么多人过来,多浪费。” 小唐伯爵皱眉,他原本以为顶多就是几个骑士带着赎金过来就算完了,但是眼前最少也有着三百名全副武装气势汹汹的士兵,骑士除了受伤的韦德骑士之外都到齐了,而且他们还把马给带过来了! 骑士们面面相腼,这就叫人多?伯爵大人您还没看外面的画面呢! 倘若有一只飞鸟从空中鸟瞰,那么它就能发现,这片从恒古不变的沼泽地,如今已经遭到了充满着人类最大恶意的破坏,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小,无数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挥舞着他们的锄头,在这片土地上汗如雨下。 这是德斯蒙德的人们,自从小唐伯爵被万恶的维京人抓走之后,整个德斯蒙德都已经彻底失控了,所有的人们,不论身份地位,不论男女老少,士兵们拿起刀剑,农夫们扛着锄头,沼泽地不能通行?我现在就把它给填平!沼泽地不能跑马?那么从今天开始就没有这片沼泽地的存在了! “那么,半年之后,我期待你的消息。” 交接完成,小唐伯爵回头,对着奥拉夫族长说道,而奥拉夫族长也只能苦笑了。 “说实话……我的压力很大啊……” 就是这样的,在三百名如狼似虎,杀气腾腾的士兵的注视下,即使是杀人如麻的维京人,也会感到紧张了,特别是这些士兵们仇恨的目光,更是让奥拉夫族长如坐针毡,现在他终于了解到,他惹到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们现在是朋友,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钢刀,半年之后,我欢迎你的到来。” 奥拉夫族长苦笑点头,这个时候他也只能点头了,摸了老虎的屁股还想活命,那也就只能听从老虎的安排了,更何况,他还想着要和老虎做生意呢! 目送着一群紧张兮兮的维京人驾驶着龙船离开,小唐伯爵猛的举起手来,冲着身后的士兵们大喊道:“士兵们!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了!我们就在这里,建立我们的新城!” ps:这是昨天凌晨的一章,码字码的睡着了……罪过,罪过 第八十七章 壮志雄心 改造沼泽地,是从一开始就定下来的策略。 随着商人的大量涌入,越来越拥挤的城堡并不能作为长久之计,而且人流增多引发的卫生危机也引人担忧,因此小唐伯爵早就有了建设一座新城的心思。 更何况,这片大沼泽地,它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 首先,沼泽地里的淤泥就可以用作肥料,而且是天然无污染的,这就可以带来大量的农业人口,用以支撑新城的发展,而且这个地方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靠海。 靠海,也就是说可以进行海上贸易,也就是说可以省下从北芒斯特到德斯蒙德的一大段路,要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而且将伯爵领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交付他人人手,就算小唐伯爵不说,其他人也不放心啊! 虽然说想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港口,还要经过一大段的曲折并且灌木丛生的被山脉环绕的小路,但是只要敢想敢干,就没有人类干不成的事,就好像这个大沼泽一样,五十年间都没有人敢进入的地方,仅仅只是三天,就已经被填平了一小部分了。 所以说,一般人所缺乏的只是一个决心而已,而现在,在小唐伯爵的带领下,德斯蒙德的民众绝不缺乏这个决心。 “在这里,这里,这里,这里,以及这里,我希望能够把新城划成五个区域,分别是商业区,居民区,行政区,中心区,以及工业区,其中商业区要与城外的港口相连,周围还要有仓库区,以便于运输和存储货物,此外,中心区还要有一座巨大的办公点……” 某一片山丘上,小唐伯爵兴致勃勃的摊开了洁白的纸张,露出了里面规模宏大的城区设计图,对着身边几个工程师装扮的人说道。 “可是,伯爵大人……” 几个工程师面面相腼,他们也都是一样,从意大利地区来的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只能乖乖的给小唐伯爵干活,几个工程师对视半天,然后才尴尬的说道:“伯爵大人,这样的规模实在是太宏大了,我们几个都只是没有什么经验的新手,实在是没有把握啊!” “而且建造这样一个城市,所需要的人力物力,都是以天文数字来计算的,恕我直言,就目前的德斯蒙德,我觉得……” 另一个工程师欲言又止,在他看来,这个小小的伯爵实在是太嚣张了,他还是学生的时候见过的公爵的领地,那些城市也没有这个设计图上的十分之一大呢! “没有关系,我本来就没想一次性建成,一步步的来,三年之内能够建成第一部分,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小唐伯爵没有注意到工程师的目光,他现在还沉浸在建造一座城市的喜悦中,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这……如果只是第一阶段的话,我们还是有一点把握的……” 工程师们再度面面相腼,互相商量一番之后,勉强的说出了这句话,第一阶段仅仅只是要求完成一部分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对于他们来说,好吧,还是有一点难度的,但是无论如何,总比做梦一样的原计划强多了。 但是,虽然地面上的难度已经如此大了,最难的部分还是要属于地面下的。 新城的建立,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卫生问题,是为了防止瘟疫的发生,小唐伯爵可没有忘记这一点,但是这一部分可真的是难住工程师了,在中世纪,地下带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城市也只有有数的几座千古名城才有,而且这些大部分都还是古罗马留下的遗产,真正的在中世纪新建的城市,大部分都是以脏乱差著称的…… 例如说时尚之都的巴黎,在十六世纪的时候,上流人士出行必须穿着高底鞋,否则地上的粪便会污染他们的长裙。而巴黎城外的粪便,甚至堆到了和城墙差不多的高度,当时的敌人只需要踩着干枯的粪便,就能够直接攻入巴黎城内,而不需要任何攻城车了! 除此之外还有水源的问题,在小唐伯爵的预想中,未来势必会有如此之多的人居住在这座新城之中,那么供水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仅仅是一条小小的河流无疑是不能满足巨大城市的用水需求的,因此就需要新的水源,地下水,山泉水,湖泊,只要是有水的地方,就一定要建的有饮水渠,这又是一项巨大的工程,相比之下,建筑城墙和挖护城河反而就算不上什么了。 当然,这些就是这些工程师应该考虑的问题了,想要小唐伯爵事必亲躬,小唐伯爵觉得,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睡觉去吧。 “一,二,三,加把劲!” 小奥德加奋力的喊着号子,不顾着自己已经是汗流浃背汗如雨下,竭尽全力的把一整推车的泥土全部都推到沼泽地中,周围等待已久的农民立刻跟上,拿起他们的夯就开始使劲的往地上砸,一直到这片沼泽地夯实为止。 这是德斯蒙德大部分的成年男性和女性,他们个个拿着锄头或者夯,分成了许多的小组,每个小组的人之间都用着一根长长的粗麻绳绑住,然后这些人就一字排开,并肩着走,挥舞着手中的锄头清理道路,每次有人陷了进去,周围的人立刻就把他拉出来,然后在后面推着泥土的推车就会一拥而上,用泥土把这个沼泽给埋了。 “都努力点,再努力点!伯爵大人已经说过了,在这次工作中速度最快,干活最卖力的小组,小组中的每个人都可以拿到五个金币作为奖赏!第二名也可以拿到三个金币,第三名就只能拿到一个金币了!难道你们不想要更多的钱,给自己的老婆孩子吗?” 就是这样,一边工作着,小奥德加一边大声的喊着激励人心的消息,小唐伯爵的信誉是有目共睹的,农民们听到了这个消息,本来就已经拿出了百分百的力气,现在就能够拿出百分之一百二的力气来了。 另一边,除了农民之外,士兵们也脱下了一身皮甲,换上了许久没穿的破烂衣服,同样的开始夯实土地,毕竟,夏天就快过去,马上就是秋收的时节,时间赶得紧没办法啊!更何况这些士兵原本也都是农民出身,干这些活,也称得上是得心应手了。 在这样的热情高涨的农民们以及士兵的努力之下,曾经被视为不可逾越的沼泽地,吞噬了无数生命的沼泽地,仅仅只是用了一个夏季不到,就已经彻底的永远的消失在德斯蒙德的地图上了,只剩下两座低矮的光秃秃的山丘还残留在那里,堵着新城与海滩之间的道路,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把这两座山丘给铲平了。 这可比填沼泽地轻松多了,毕竟,愚公一家子人就移了两座山呢! 哦,对了,关于之前的那个‘魔鬼的诅咒’,小唐伯爵也终于找到了答案——那是从维京人身上带来的蚊子。爱尔兰因为处于高纬度区,是没有蚊子这种生物的,因此他们也就没有见过蚊子叮咬之后的症状。至于起红点起大包,这是很正常的过敏反应,没什么稀奇的,而说到置人于死地,就单说欧罗巴医生的放血疗法,就是一个健康的小伙子,也禁不住你这么一直不停的放血啊!更不用说还有什么‘脱肛’疗法,要我说,这要没治死人,那才是怪事情呢! 第八十八章 逻辑问题 b.c.209年,当陈胜吴广鼓足了这一生的勇气在大泽乡喊出那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彻底的改变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命运的时候,他们永远都不会想到,在世界的另一端,王侯将相真的是可以有种的。 伯爵的儿子永远都是伯爵,大公的儿子永远都是大公,国王的儿子永远都是国王,皇帝的儿子——这个就不一定永远都是皇帝了,但是他也绝对混的不差。 阶级地位犹如最坚硬的巨石般稳固,平民百姓永远都没有晋身之路,出身,血脉,以及约定俗成的规矩压迫着每一个人,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穆尔奇德大公想要把芒斯特公爵领传给小唐伯爵的时候,不是同样先收了小唐伯爵做义子,然后才能名正言顺的传吗? 因此,在中世纪,历史就是贵族的历史,变迁就是家族的变迁,在舞台上一个个卖力表演着的永远都只是台面上的贵族,至于最普通的平民,除非像是那种天才一样的人物,否则是绝无人去在意的。 而在今年秋,不列颠群岛上,便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 “德赫巴斯国王死了?他死了就死了呗,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小唐伯爵无所谓的说道,一个不知道在不列颠哪个角落经常自称国王的大公,不说是远在天边,那也是从来都没有联系过,怎么还得奥尔科巴骑士特地跑过来通知他? “你要是真觉得过不去,那就带一些礼物,去缅怀一下老国王,庆祝一下新国王的上位,万事ok!” 小唐伯爵又想了一下,觉得大家好歹都是贵族,一点关怀都没有也确实说过不去——他觉得奥尔科巴骑士就是这个意思,怎么着都是一位大公死了,怎么着也要表示表示一下悲伤,顺带拉拢一下与新大公的关系。 “这……这,伯爵大人,我想说的不是这个事啊!” 奥尔科巴骑士哭笑不得,虽然说这确实挺重要的,但是眼下更严重的事情多着呢! “伯爵大人!英格兰人要和我们打仗了,我们必须征召所有的士兵了!” 思考之后,奥尔科巴骑士干脆就直接说出了结论,省的小唐伯爵胡思乱想的,然后他就看着小唐伯爵眨巴着萌萌哒的眼睛,一愣一愣的亮晶晶的盯着他了。 等等等等等等,你的这个逻辑我有点理不通,啊,为什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大公死了,威廉国王就要进攻爱尔兰了?难道这个公爵还有什么神通,能庇护整个爱尔兰的平安不成?还有威廉国王,咱们不都是说好的四周强邻环侧,国内叛乱丛生的嘛,怎么突然之间就有能力攻打爱尔兰了? 喂,导演,有人开挂不按剧本出牌啦! “伯爵大人,德赫巴斯国王留下了两个儿子,本来按照继承法,是要大儿子继位的,事实上也确实是大儿子继位,大儿子的能力,声望,威望都要比二儿子强,而且二儿子也放弃了争夺,跑到威廉国王手下当庭臣……” “怎么了,我听着没什么问题啊,国泰民安的。” 小唐伯爵继续眨巴眼睛,这都挺好的,兄弟也没阅墙,封臣们也都服气,怎么说打仗就打仗了呢? “问题就在于二儿子跑到威廉国王手下去了啊!” 奥尔科巴骑士叹气,也不知道是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叹气,还是为小唐伯爵的愚笨叹气。 “二儿子虽然放弃了继承权,但是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仍然是德赫巴斯公国的合法继承人,威廉国王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把二儿子推到台前,作用他的名义来取得整个德赫巴斯公国。” 小唐伯爵仍然眨巴着眼睛。 “这也就是说威廉国王可以向德赫巴斯公国开战,也就是说他向整个爱尔兰宣战,也就是说他向我们宣战,我们必须要做好迎接战争的准备了!” 等等等等等等,小唐伯爵又糊涂了,什么叫向德赫巴斯公国宣战就是向爱尔兰宣战,难道这个公爵还是爱尔兰的国王不成? “伯爵大人,您怎么还不懂呢!”奥尔科巴骑士痛心疾首的说道:“德赫巴斯公国本来就是由我们爱尔兰人建立的——虽然现在是威尔士人了,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我们的属国——虽然现在同样也是威尔士的了,但是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旦开战了,德赫巴斯肯定会向我们寻求援助,而我们也不能拒绝,不仅是我们,整个爱尔兰,所有的公爵所有的伯爵,全部都要被卷进去,这就是一场国战了!” 小唐伯爵……眨巴眼睛。 听不懂?听不懂就对了,许多中世纪的战争,包括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都是非常的莫名其妙就打起来的,俄国以为德国要打他,就开始预备军动员,德国一看俄国动员了,立刻被迫害妄想症就犯了,以为法国要和俄国一块瓜分德国,马上就对法国宣战了,可是打法国要路过比利时,于是德国就顺带着向比利时宣战,比利时又是英国的保护国,于是英国就参战了,于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开始了。(真实的历史才没有那么简单呢混蛋!) 这一次也是差不多的,爱尔兰可以看成是德赫巴斯公国的亲爸爸,虽然后来德赫巴斯又认了威尔士当干爹,但是亲儿子挨打了,当爸的总不能不为儿子出头不是? 更何况爱尔兰和威尔士都是凯尔特人,英格兰却是撒克逊人,这两支人种的仇恨从公元六世纪开始就纠缠不休,一开始的威尔士人还是被撒克逊人从英格兰赶到威尔士的,真可谓是家仇国恨不共戴天,真要开打了,小唐伯爵这个爱尔兰岛上‘实力最强’的伯爵,想跑都跑不掉。 “停停停!” 小唐伯爵被这混乱的逻辑问题搞得头都大了,什么玩意这是,你们是都闲的慌,和平的日子过得不舒服了,非要打一仗出出气不是?! “奥尔科巴骑士,你听好了,以后谁再来让我们出兵,你就这样回答他:我们德斯蒙德一向坚持走以和平发展为中心的道路,倡导有关双方用对话来解决问题,坚决谴责任何不负责任的挑起战争的大国……” 第八十九章 上流社会 尽管小唐伯爵说的挺好听,连奥尔科巴骑士都能忽悠瘸了,但是很多时候很多事不是说话就能管用的。 就好比说现在。 “来来来,乖外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奥索鲁尼伯爵塞斯纳,这位是伯爵领的第一继承人康肖巴尔,虽然还只是少年,但是人人称赞,年轻有为啊!” 小唐伯爵僵硬着身体,任凭着穆尔奇德大公将他拉扯来拉扯去,将一个个‘上流社会’的贵族以及他们的家属介绍给他,穆尔奇德大公在那谈笑风生唾沫横飞,小唐伯爵也只能微笑点头致意了。 这是在北芒斯特伯爵领,本拉提城堡之内,为了商量如何应对威廉国王的威胁,爱尔兰所有的伯爵大公齐聚一堂,而他们聚会的地点,自然是最近名声越发旺盛的穆尔奇德大公这了。 没错,虽然说穆尔奇德大公在德斯蒙德吃了大亏,但是人家到底还是和小唐伯爵是一家人,最近又传出了大公有意将整个芒斯特公国都传给小唐伯爵的风声,这就使得大部分的贵族把小唐伯爵和穆尔奇德大公看成是一条心,原本大公就是个外交能力相当强的人,这下又得到了爱尔兰‘最强’的小唐伯爵的拥护,威望越发的加强了。 同样的,贵族们也知道小唐伯爵,是爱尔兰‘最强’,并且未来注定会继承大公之位的男人,因此尽管小唐伯爵表现得有些兴致缺缺,但是贵族们仍然不敢怠慢。 “哪里,哪里,都是大公抬举了,犬子和唐切斯特伯爵比起来,不值一提,完全不值一提啊!” 塞纳尔伯爵连连挥手,谦逊的笑起来,然后举起酒杯对着小唐伯爵一饮而尽,小唐伯爵无奈,同样只能举起酒杯,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同时,还没有成年的康肖巴尔好奇的看着小唐伯爵,对于这个近两年来在爱尔兰异军突起,不论军事经济都是个中骁楚,甚至隐隐有了第一人称谓的伯爵好奇万分,年轻人吗,总是崇拜英雄的,而现在很明显的,小唐伯爵正是最符合这些年轻人英雄标准的。 察觉到少年好奇混杂着崇拜的目光,小唐伯爵对着他温和的笑了笑——虽然就年龄来说,他仍然可以算的上是少年的范畴,但是已经没有任何一个贵族会把他再当做少年看了。 而且,相比于其他的贵族,奥索鲁尼伯爵这里显然好混多了。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对伯爵有些不尊敬,但是多亏了伯爵大人的子嗣艰难,所以他只有一个儿子,而且没有女儿,如果在其他的伯爵身边,那么各种推销自家女儿的伯爵会让小唐伯爵完全吃不消…… 而且穆尔奇德大公还不会阻拦,乐见其成的。 为什么要阻拦?这可是好事——和爱尔兰的另一个贵族结成儿女亲家,这对于未来小唐伯爵升格成小唐公爵,甚至是升级成国王可是大有帮助的,再说了,在这个连贵族都朝不保夕的时代,早早的留下子嗣才是最重要的,就比如说那个还未成年的康肖巴尔,你别看人家还未成年,但肯定也上过不少女人了,说不定连私生子都有了。 但是小唐伯爵是真的吃不消啊! 先前就说过了,即使是在十六世纪的时尚之都的巴黎,上流社会的贵妇们出行们必须要踩着高跟,防止街上的污秽弄脏她们的裙子,几百年后这些贵族的后代还是这个样子,更不用说眼下的这些贵族了,虽然说她们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穿上一件五颜六色的花衣服,就可以称得上花枝招展了,但是她们身上的那股味,还有一张嘴就会露出来的黑牙,不用靠近小唐伯爵就已经退避三尺了。 小唐伯爵又不是发情期的种马,就算是你杀了他,他也不会和这样的女人上床的。 这样互相交流的宴会一直开了一天,毕竟,虽然大家都是在爱尔兰岛上,但是这年头出个门都麻烦的要死,即使是贵族之间没天大的事都不会联系,难得的齐聚一堂,不好好说说话怎么行。 不过说话终究是有极限的,等到欢乐的气氛散去之后,真正严肃的议题才算是提到了台面上来。 “我们北方伯爵联盟一共可以出兵三千人,这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毕竟,我们还要防御更北方的苏格兰人,不可能把士兵全部都压上去。” 北方伯爵联盟,分别是奥里尔伯爵领,蒂龙伯爵领,蒂尔康泰伯爵领,阿尔斯特伯爵领,四位伯爵北有康诺特公爵的威胁,南有苏格兰大军虎视眈眈,因此向来是同进同退,慢慢就组成了一个联盟。 至于这个联盟的盟主,一般来说是三年一换,大家轮流着来,但是一旦战争开始了,就是由统兵能力最强的阿尔斯特伯爵康纳尔来担任了,现在说话的,就是康纳尔伯爵。 穆尔奇德大公和艾德公爵对视一眼,然后点头,四家伯爵联盟能拿出这个兵力来已经可以说得上是出了血本了,不可能奢求更多了。 “我之前在德斯蒙德吃了大亏,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因此这次我最多只能出兵一千六百人。” 艾德公爵面色如常,语气相当平静的这样说道,只是他这一说,各位伯爵自然就全部将目光集中到了小唐伯爵身上,小唐伯爵相当尴尬。 “然后是我,基尔德尔伯爵梅尔塞奇纳,我能出兵一千一百人。” “奥索鲁尼伯爵塞纳尔,出兵一千二百人。” “伦斯特伯爵科皮尔,出兵一千人。” 伯爵们按照从北到南的顺序,一个个依次的报出了自己能够动用的全部兵力,可以看出来,伯爵们这一回确实是尽了全力,都没有藏私,一个个估计连老婆本都拿出来了。 然后说话的是穆尔奇德大公,这位大公同样是歉意的一笑,然后也说道:“我和艾德公爵差不多,同样都是在德斯蒙德吃了大亏,因此这一回顶多只能出兵一千五百人。” 然后所有人就只盯着小唐伯爵看了。 “这个……我能不能问一下,我们到底为什么要为德赫巴斯公国拼命?” 小唐伯爵盯着所有人的视线,小心翼翼的举起手,貌似一个乖学生一样的提问道。 然后所有人就好像看见了傻瓜。 保护德赫巴斯公国,当然不是因为奥尔科巴骑士给小唐伯爵讲的亲爸爸和儿子的关系,事实上,时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多大的情分都烟消云散了,但是,保护德赫巴斯公国,却是保护爱尔兰不受入侵的基础。 德赫巴斯公国,就是英格兰通往爱尔兰的跳板。 单单是这样一个理由,就值得爱尔兰的贵族们倾尽全力去保护德赫巴斯公国不受到威廉国王的入侵了,毕竟,十年前的那一场诺曼入侵,威廉国王是怎么样夺取了英格兰的王位的,这些贵族都看的是一清二楚。 有这样一个侵略心如此旺盛,能力出众,并且敢想敢干而且还能干成的国王,爱尔兰的贵族们早就将警戒心提到了最大,风声鹤唳的就是为了防着有朝一天威廉国王会入侵爱尔兰,然后把他们的头衔全部扒了分给自己的将军。 虽然在真实的历史上,完成了征服爱尔兰伟业的,是威廉国王的孙子的儿子亨利二世…… ps:这一章可能有些枯燥,因为要开始国战了,要介绍好交战双方的实力背景才行。 第九十章 阴云密布 最后会议决定下来,小唐伯爵出兵一千三百人。 尽管看起来和其他伯爵比也多不了多少,但是许多的贵族都相信,这就已经足以比得上别家的两千人——虽然他们都没有真正见过,但是这一定是精锐至极的军队,否则小唐伯爵怎么可能只用这些人马,就能先后击溃穆尔奇德大公和艾德公爵呢? 但是如果这些贵族现在到德斯蒙德去看,恐怕他们就不会这么想了,因为他们现在只能看见一群泥腿子,和印象中鲜衣怒马的彪悍士兵就是两个极端了。 “同志们,加快速度!不要泄气!就只剩下这么一点,今天的工作马上就结束了!” “是,长官!” 正在田里干活的城镇守卫听到小奥德加说话,立刻就把腰杆挺直了大声喊道——长期的服从训练,这几乎都已经快成为他们的本能了。 “……别站军姿,赶紧干活!” “是,长官!” 小奥德加颇有些无语的说道,而城镇守卫们听到命令,又是条件反射式的挺直腰杆一声大喊,然后才齐刷刷的弯下腰,继续拿着镰刀收割庄稼去了。 怎么着就没一个正常人呢? 小奥德加郁闷的想道,当然,小奥德加也知道,一旦到了夜晚或者换班的时候,城镇守卫都脱掉了一身戎装,那时候他们就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该哭哭该笑笑,该严肃的严肃,该放浪的放浪,他们现在之所以这个样,正是因为他们现在穿着军装。 这正是小唐伯爵拼尽全力想要给士兵们灌输的思想,脱下衣服我不管,但是当你穿上这身军装,就要有个军人的样。 不仅仅是城镇守卫,小唐伯爵自己手中的一千五百的常备军也全部都分配了出去,来帮助农民们收割庄稼,美名其曰‘军民一家亲’。 事实不用我说,各位肯定也清楚不是这样的。 如果可能的话,小唐伯爵是绝对不想要污染军队的纯粹性。军队就应该训练,训练,以及训练,除了训练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的其他活动,哪怕是能够大幅度减轻后勤压力的屯田,都肯定会降低军队的战斗力,理由很简单,已经习惯了拿镰刀的手,是没有办法继续端枪的。 但是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当初疯狂扩军的危害在经历了几次波折发酵之后终于彻底的展现出来——领地内又没有劳动力了。 这个没有劳动力,不再像之前那样,好像海绵一样挤一挤还能压榨出来一点,这一次是彻底的没有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甚至是之前的战争造成的残疾人,整个领地已经一分一毫的劳动力都榨不出来,见不到一个闲人了! 常备军一千五百人,城镇守卫九百人,整个伯爵领的成年男人一下子就被拿走了四分之一,这样大的缺口远远不是动员一下女性就能弥补上的,况且原本这些农家的女性,她们又不是整日享乐的贵族,她们本来就要工作,这样劳动力就更紧缺了! 因此,小唐伯爵听到德赫巴斯公国以及威廉国王的消息的时候,才会无论如何都不想开战。 因为一旦开战,不论胜负,哪怕仅仅是将常备军抽掉走,原本好不容易堵上的劳动力的窟窿就又要破开了! 而且,真的能赢吗? 小唐伯爵可不确信,对面的那一位,可是拿着八千军马就敢赌上身家性命,穿越了狂风暴雨跨海征服了整个英格兰的征服者威廉,国王一世!而自己这边,虽然说称得上是兵强马壮,各个公爵伯爵群星璀璨亮瞎人眼,至于真正的战斗力嘛,那就只好呵呵了。 不提穆尔奇德大公与艾德公爵的爱恨情仇,也不提北方伯爵联盟与艾德公爵之间的恩恩怨怨,就单单说是小唐伯爵,他难道就能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艾德公爵? 但是其他的贵族,他们却是相当的乐观,事实上,他们就感觉自己简直是如梦似幻。 一万零七百人! 一万零七百人的总兵力! 想当初,在六个月前,艾德公爵手握三千强军,整个爱尔兰都不敢掠其锋芒,所有伯爵都是惶惶不安,深怕有一天自己就成了艾德公爵的目标。甚至于在当初,艾德公爵自己都已经是心满意足,以为凭借着这三千强军便可以开国称王了! 直到今天,所有人才真正的明白爱尔兰的战争潜力。 “如果,如果当初我能成功的话,这股力量就应该是我的!” “这就是联合的力量?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也许……也许……我们真的需要一个王……” “如果有了这股力量,征服开国,不,哪怕是征服整个大不列颠岛,称帝……” “我,一定会成为爱尔兰的王!” 就是这样的,在亲眼目睹了这样的一股庞大的,堪称是无敌的力量之后,所有的人,所有的贵族全部都颤耸不已,然后心里不约而同的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同时,看着其他的贵族也就越发的不顺眼了。 爱尔兰贵族联盟军,前途堪忧。 而在海峡另一边的英格兰,威廉国王也已经得到了爱尔兰联军的消息。 “他们疯了吗?他们难道真的以为,我就会在这种情况下,内乱未平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去攻打一个小小的德赫巴斯公国,仅仅是为了获取一个前往爱尔兰的桥头堡?” 当时,威廉国王听见自己的辅政大臣,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坎特伯雷大主教这样说,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与其这样,我还不如直接从诺曼底经由布列塔尼进攻爱尔兰,这样岂不是更方便?!” “很抱歉,陛下,爱尔兰的那群野蛮人,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坎特伯雷大主教苦笑着躬身致意,然后说道:“看来,是陛下您一口气吞掉了整个英格兰的行为,让这些大不列颠岛上的野蛮人感到恐惧,因此他们才会惶惶不可终日,一有风吹草动就吓破了胆了。” “英格兰本来就是我的!” 威廉国王顿时怒道,即使是已经征服英格兰这么多年了,他现在一听到有人说他是‘征服’而不是‘继承’,就仍然会大发雷霆。 “好吧,那么,我的朋友,你告诉我,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应战?” 坎特伯雷大主教再次苦笑,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怎样回答了。而且做了威廉这么多年的朋友,他已经很明白,威廉国王这样说,心里面肯定就已经有了主意了。 “军国大事,我一个神父又怎么会懂,还是请陛下您自断吧。” “你倒是滑头。”威廉国王摇头,然后就在王座上,抬起头沉思着。 “我们的那位小朋友,大金主德斯蒙德伯爵,他的态度又是怎么样?” 沉默良久,威廉国王突然这样说道,坎特伯雷大主教一惊,不知道这时候威廉提一个小伯爵干什么,不过,幸好他来的时候已经做足了功课,倒也不怕。 “那个伯爵的态度不清楚,但是一天之前,到我们这交易铁的海船才刚刚离开,而且船上还有着不少的走私物,例如说马……” “废话!那马就是我卖给他的!” 威廉国王又是吹胡子瞪眼,没办法,小唐伯爵给的价钱这么诱人,就算是身为一国之君,穷疯了干点出格的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理解的都被扔到海里去了。 “一日前才刚刚离开?原来如此,我已经明白了我们的小朋友的心思了。” 威廉国王摸着他漂亮的胡子,突然间就笑了起来,然后对着坎特伯雷大主教说道:“我的朋友,去把我的军队都召集起来!既然他们想要打,那我就陪着他们打到底!要让他们哭着来求我,这场战争才能宣告终结!” 第九十一章 分裂 决定了出兵的人数,剩下的就是该选出谁是盟主了。 事实上,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计,小唐伯爵甚至认为,即使是日后和威廉国王打仗了,也不见得会比这更让人头疼了。 因为盟主,就意味着权利,荣耀,地位,以及……日后有登顶王位的可能。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当爱尔兰岛上大部分的贵族都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爱尔兰需要一个王,那么想要在爱尔兰建国,就不再是什么虚妄的想法了。这场战斗,如果输了那大家继续回家窝着,赢了,盟主凭借着手中的兵力以及威望,开国称王就不是什么难事。 况且,盟主还可以决定谁将是替死鬼,而谁又能把自己的兵力保存到最后,成为最大的赢家。 因此,只要是有野心的贵族,就是绝对不会把这个权利轻易给让出去的。 “这次联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和威廉国王作战,因此盟主就需要懂得如何指挥作战,而我……” 短暂的沉默之后,艾德公爵挺起胸膛,声音洪亮铿锵有力的说:“我对于自己的指挥能力还是很自信的,而且我也有足够的威望,我支持我自己!” “笑话!” 艾德公爵话音刚落,穆尔奇德大公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大声的讥讽道:“只要能带军就能当盟主了?这里有这么多伯爵这么多贵族,哪一个不会带兵打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协调所有贵族,让贵族们团结一心的人,而不自夸的说,本人确实是有这个能力的。” 穆尔奇德大公说完这句话,顿时大部分的贵族就点头了,特别是关于穆尔奇德大公那一句‘盟主只作为协调贵族矛盾’,更是深得贵族们的心。 因为对于一些小小的独立伯爵来说,既然几乎肯定的自己没办法当上盟主,那就选一个实力较弱的上去,这样这个位置就如同虚设了。 但是穆尔奇德大公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他身边有着小唐伯爵,尽管大公自己的军事不怎么样,但是有着小唐伯爵这个爱尔兰最强辅助,这就让很多人感到不安了。 “我并不是对两位大公不敬,但是我认为,盟主一定要是一个伯爵才行。” 当时,北方伯爵联盟的康纳尔伯爵就站了起来,先是歉意的对着两位大公鞠躬,做足了姿态,然后才这样说道:“两位大公都是公爵,也都是骄傲的人,不论您们之间哪一位成为了盟主,难道另一位就会心甘情愿的听从他的命令吗?这对于我们的军队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伤害了!因此,我们必须要选一位您们双方都能接受的伯爵,来作为这个盟主。” “说的好听,但是大公不能当,难道你想说自己要当这个盟主吗?!” 听到康纳尔伯爵这样说话,脾气暴躁的艾德公爵当时就是暴跳如雷,怒火冲天,几乎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说道。 “不不不,大公您误会了,我是绝对不会图谋盟主的位置的。” 听见艾德公爵这样说,康纳尔伯爵连忙慌张的这样说道,不过任谁看到他面上的表情,都知道他不是真正的害怕,而是在故意刺激艾德公爵呢! “我支持伦斯特伯爵科皮尔,毕竟我们集结完兵力之后是要从伦斯特出发,我认为伦斯特伯爵担当盟主这个位置是理所当然的。” 听到康纳尔伯爵这样说,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就集中到科皮尔伯爵的身上,科皮尔伯爵差点就指着康纳尔伯爵骂出声来,你安的这是什么心?!我老老实实的躲在这装鸵鸟,你都能找到我身上?!!! 是的,科皮尔伯爵是个老实人,千年难得一遇的那种,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从来不出去争那些东西,只求着能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因此当时,所有伯爵的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他身上的时候,这位伯爵当场就慌神了。 他几乎是本能的就想把这个大炸弹给推出去。 但是当初排座位的时候,是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的,最北边的是北方伯爵联盟的四位伯爵,首先pass,然后是艾德公爵,pass,穆尔奇德大公,pass,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尼伯爵,这两位也都是独立小伯爵,科皮尔伯爵才刚刚将目光转向他们,他们就连忙避开了视线,就好像是看见了什么瘟疫一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科皮尔伯爵心里一阵悸动,这两位伯爵也pass,那么剩下的就只有…… “我推荐唐切斯特伯爵!唐切斯特伯爵年轻有为胸怀大志,年轻一辈无人能出其右,正是担当盟主的最佳人选!”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卧槽!!!!! 小唐伯爵正在发愣呢,科皮尔伯爵这句话就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干干脆脆的把他从椅子上直接劈下来了。 你这是搞什么鬼?我这都还在发着楞呢,你就推举我当盟主了,你老实说,你到底是何居心?! 但是让小唐伯爵吃惊的事还没完呢,科皮尔伯爵刚说完,穆尔奇德大公就立刻站了出来说道:“我附议,我同意唐切斯特伯爵来担当盟主!” 我的亲大舅诶,你这是在把我往火山里面推啊! 但是只有小唐伯爵这样想,穆尔奇德大公可一点都不觉得这是火山,这可是盟主!小唐伯爵手里面兵强马壮,背后又有着一位大公给他做底,这个盟主的位置真要坐上了,那是稳稳的不会出一点岔子。 这就是两位伯爵和一位公爵支持小唐伯爵了——贵族们把小唐伯爵自己也算进去了,再加上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尔伯爵也在蠢蠢欲动,这要是真让他们投到穆尔奇德大公那边去,那就是半个爱尔兰都在支持小唐伯爵,那艾德公爵和唐纳尔伯爵就没有机会了! 当时,艾德公爵对着唐纳尔伯爵这是一个眼色,这两位都是半辈子的老对手了,北方伯爵联盟成立的首要原因就是为了阻止艾德公爵,因此唐纳尔伯爵对于艾德公爵可谓是了若指掌,当时他就明白了艾德公爵的意思。 “我推荐唐纳尔伯爵!唐纳尔伯爵本来就是北方伯爵联盟的盟主,已经有了相当的经验,这次做这个盟主也是一定能做好的。” 当时,艾德公爵站起来就是这样说道,虽然说这样有些打自己的脸,简直就把刚刚说的话又吃了回去,但是利益当前,面子又值几个钱? “我们北方联盟同样全员同意康纳尔伯爵担当盟主。” 另一边,联盟中的一个伯爵发言,这就同样是是四个伯爵和一个公爵,足以和穆尔奇德大公分礼抗衡,事实上,这就是北爱尔兰和南爱尔兰之间的斗争了! “所以我才想说,打什么打,还没碰见敌人呢,胜负都还不清楚呢,为了一个盟主的虚名自己就已经先乱了套了,这样的联军,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当时,小唐伯爵眼看着两方就好像是斗鸡眼一样互相瞅个不停,在心里面就这样感慨着。 但是世事却不会因为小唐伯爵的意志而转移,南北爱尔兰的矛盾由来已久,从古爱尔兰的四国之乱时期就开始,绵延数百年,可不是小唐伯爵一席话语,就能够说没就没的。 因此,到了最后事情终究还是向着最坏的地方发展了,联军分裂——当然,表面上还是一致,目标也是一致的。但是事实上,联军分裂成南方与北方,南方盟主是小唐伯爵,北方盟主,这个……就由着艾德公爵再去和唐纳尔伯爵争吧。 双方约定,等到十月份,就带兵到伦斯特会和,然后度过圣乔治海峡之后分道扬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谁也不认识谁,好聚好散,这样对大家都好。 “总觉得……输多赢少,前途堪忧啊……” 当时,小唐伯爵看着涨红了脸好像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穆尔奇德大公,又看着凑上来庆祝他成为盟主……之一的几位伯爵,不由得悲观的这样想着。 于是,时光流转,终于到了出兵的时刻了。 第九十二章 作战计划 在整个大不列颠群岛上,有一座至关重要的岛屿,它是连接爱尔兰,英格兰,苏格兰的关键节点,萌岛(马恩岛)。 好吧不要笑,蒙古以前还是萌古,大明还被叫做大萌国呢,萌岛(isleofman或是mann),音译确实是萌岛没错,而且我还没有把它叫做男人岛,节操已经足够多了。 但是名字不重要,含义也不重要,这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不管是叫马恩岛,萌岛,还是男人岛,哪怕它以后改名叫女儿国,只要它的地理位置没变,它就永远是大不列颠兵家必夺之地。 究其原因,是因为萌岛身处大不列颠中心, 欲征服世界,则必须先征服亚洲,欲征服亚洲,则必须先征服中国,欲征服中国,则必须先征服满蒙,虽然日本最著名的田中上书小唐伯爵没有看过,但是道理一直都是一样的,控制了萌岛,北可辐射苏格兰,西可进攻爱尔兰,东也可遥望英格兰,这样一个地方,小唐伯爵怎么可能不上心? 往悲观点说,万一到时候战争失败了——小唐伯爵认为这几乎是肯定的——跑也得有个能跑的地方啊! 因此,必须要有一条退路。 “哼!你们就尽情的后退吧!懦夫们!等到你们打下萌岛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加的夫城下庆祝胜利了!” 当时,艾德公爵听到了小唐伯爵的决定,几乎是指着鼻子骂了过来,基尔德尔伯爵还有奥索鲁尼伯爵本来想反唇相讥两句,但一看到小唐伯爵都没有说话,嘴唇动弹了两下又乖乖的闭上了。 因为他们害怕了。 当小唐伯爵的常备军来到的时候,那等军容肃穆的军队,那等纪律森严的堡垒,他们个个穿盔带甲,即使是一般的士兵也穿着环绕着钢圈的皮甲,他们手里的钢铁武器闪着锋利的寒光,而他们的眼睛里,也闪烁着和他们的武器不相上下的寒光——这些是有经验的战士,他们个个都见过血,杀过人,他们对于战争无所畏惧,他们对于死亡同样也无所畏惧! 虽然并没有真正的打过几次仗,但是战士的好坏,伯爵们都还是能看出来的,小唐伯爵杀气腾腾的士兵,和他们自己手中的软脚虾的区别,他们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如果唐切斯特伯爵攻击我,那我能赢吗? 两位伯爵不约而同的在心里面这么问着自己,然后马上答案就出来了,不能。 不能不能不能不能不能,无论如何,除非上帝降临,否则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胜的。 因此,这两位伯爵就乖乖的跟在小唐伯爵身后做跟屁虫,不敢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了。 “好了,只会嚎叫的狗已经离开了,接下来,让我们仔细讨论一下接下来的作战动态吧。” 等到艾德公爵上了船,小唐伯爵才回过头来,对着自己身后的两位伯爵说道。 “不敢不敢,您是盟主,您自断就好,我坚决支持一切盟主的决定!” 当时,小唐伯爵话还没说完,基尔德尔伯爵立刻挺直了腰杆开始表态,生怕晚了一秒。旁边的奥索鲁尼伯爵一听到基尔德尔伯爵这么说,马上就慌神了! 梅尔赛奇纳,枉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投诚这种事,是一个伯爵能干的吗?是一个伯爵应该干的吗?最关键的是你还不带我! “我也一样,我完全赞同盟主的一切提议,服从盟主的所有命令!” 于是小唐伯爵就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两位一点‘骨气’都没有的伯爵了。 但是没有骨气,才是独立的小伯爵能在这个乱世生存下来的关键,善于当墙头草的人才能活的更久。因此两位伯爵大人一点都不觉得羞愧——他们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是勇气过人了,你看,伦斯特伯爵科皮尔就没来,完全的把他的军队托付给联军,自己躲起来了——而自己还敢于上战场,这不是勇敢是什么? 更何况,就连穆尔奇德大公,也同样是把自己的军队交给了小唐伯爵,没过来呢! “这……好吧,二位伯爵,那我们现在就来讨论一下进攻萌岛的具体部署,以及两位各要攻打什么位置吧。” 无奈,既然两位伯爵如此‘忠心耿耿’,小唐伯爵也只能跳过前面一段浪费时间的解说词,直入正题。 说到这一点,两位伯爵也都认真起来,毕竟,这可是关系到要死人的问题的——死人不是关键,关键是谁的士兵会死的问题。 “道格拉斯,萌岛的首府,这里是我们的目标,根据我们掌握的情报,道格拉斯只有一道土墙的守护,而且岛上的士兵也不到一千人,我们要拿下它是毫无压力的。” 小唐伯爵说着,两位伯爵连连点头,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马恩岛这些年来就没变过,唐切斯特伯爵你还是赶紧说正题,究竟是谁要当这个替死鬼吧! “为了保证公平——以及维护联盟内部的稳定,我决定,我们轮换着来攻击,通过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谁第一天攻击,谁第二天攻击,谁第三天攻击,等到一轮完了,就进入下一轮,一直到道格拉斯被攻破为止。 这样的提议一说出来,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尼伯爵当时就是面面相腼,老实说,从联盟的角度来看,这个提议完全糟透了!简直就是在自杀! 联盟联盟,本来就是把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但是小唐伯爵现在又把它分开了,这和没联盟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如果从私人的角度上来说,这其实是个最好的提议。 因为这样分兵,基尔德尔伯爵的兵依然由基尔德尔伯爵控制,奥索鲁尼伯爵的士兵依然由奥索鲁尼伯爵控制,他们自己控制自己的士兵,也就不用担心自己被盟主拉出去当替死鬼——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暗中给小唐伯爵使绊子。 况且,小唐伯爵自己的常备军,穆尔奇德大公的士兵,以及伦斯特伯爵的士兵,聚集到小唐伯爵手中的士兵已经超过了四千人!有着这四千人的力量,有没有另外两位伯爵其实都无所谓了。 更何况,难道真的有人就会以为,这两位伯爵自己控制自己的士兵,就有胆子反抗小唐伯爵的命令了? 敢这么想的人,脑子一定是有洞,小唐伯爵完全不介意让他试一试什么叫做为王前驱,什么叫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顶多,顶多就是出工不出力,攻城的时候就是装装样子,但是说实在的,小唐伯爵即使是想要炮灰,这两位伯爵手下的士兵,哭着求着想给小唐伯爵当炮灰,小唐伯爵还看不上眼呢! 无它,炮灰死多了,崩溃了,那也是伤害军队的士气的!小唐伯爵理想中的炮灰,怎么着也得有自己常备军的一半能力才行,而现在,这两位伯爵的士兵恐怕连十分之一都还没有,还得还炉重练,有那时间,小唐伯爵自己就训练出来了。 “盟主英明,盟主伟大,盟主事事为我们着想,我等感激涕零,不知所云。” 当时,两位伯爵回过神来,异口同声的就这样说着,生怕小唐伯爵又反悔,但是小唐伯爵都已经决定了,又怎么可能反悔,于是这件事就这样愉快的订下来了。 临到登船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好几艘船完全不顾其他的船里面已经塞成了鱼罐头,就只装了几个人,还有一些用黑布包着的不明物体,奥索鲁尼伯爵偶然看见了,就上了心,再一打听还是小唐伯爵要求一定要装上的,这位伯爵马上就去问他们的盟主了。 “你说那个啊——那个是我们的胜利法宝,只要带着这些东西,我们就能战无不胜了。” 小唐伯爵非常不在意的说道,奥索鲁尼伯爵一听,马上就激动起来了,胜利法宝!难道德斯蒙德长生不败,就是和它有关吗? 于是,这位伯爵就小心翼翼的问道:“这个胜利法宝是什么样的东西,您能够解释给我听听吗——如果不能也没关系,我就是随口一问罢了。” “这个啊,你还是再等几天,反正一旦上了战场,马上你就会见识到的。” 当时,听到奥索鲁尼伯爵这样问,小唐伯爵露出了神秘莫测的微笑,然后这样回答道。奥索鲁尼伯爵一听,就知道今天肯定是没戏了,乖乖的也就离开了。 于是,大军在越过了半个圣乔治海峡之后,战争一触即发…… ps:放假了放假了,今天加更。 第九十三章 萌岛攻略战 萌岛,虽然它身处于英伦三岛的中心地带,甚至于可以说是英伦三岛的中心,但是它却并不在大不列颠人手里。 原因是维京人。 自从维京人入侵大不列颠之后,维京人就凭借着他们出色的航海技术,以及无所畏惧的勇气,硬生生的从大不列颠划走了这个地方,除此之外还有南岛,约克,甚至于未来的爱尔兰首府都柏林,都是维京人建设的。 然而现在,萌岛现在甚至都不再受到维京人的管辖了。 原本,管理一个距离本土几百海里的小岛,就已经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了,更不用说十年前——现在是十二年前的维京人的一场大败,哈拉尔德国王率领的维京精锐全军覆没,维京人连生存都成了问题,哪里还有精力照顾一个偏远的小岛,因此萌岛几乎可以说是********了——除了名义上还是挪威的领地之外,它几乎就和挪威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更何况,即使是在被维京人管辖的时候,萌岛也有着自己的议会,岛内的大小事务都是由各个城镇或者村庄的长老代管,维京人来了就只收税其他啥也不干。现在和以前相比,税也不交了,名义上的也扶正了,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只是萌岛上的人这样想而已。很快他们就会了解到,失去了保护伞的滋味,究竟是多么痛苦了。 “士兵们!财富,荣誉,美人!你们渴望的一切都在那座城市里面了!让我们去抢劫这帮异教徒吧!一切光荣属于主!” 当时,抓阄抓到第一个攻城的基尔德尔伯爵上马,在他的士兵们面前,大声的呼喊道,事实上他就怀疑小唐伯爵是不是作弊了——第一位攻城的是他,第二位攻城的是奥索鲁尼伯爵,第三位攻城的才是小唐伯爵。 但是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小唐伯爵是真没作弊,这真的只是运气问题,因为作弊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嗷嗷嗷——” 听见基尔德尔伯爵这样激动人心的宣告,财富!美人!男人所追求的一半都已经在眼前了,你还在等什么?!于是马上,这群士兵们就发出了又像狼又像狗的叫声,这种叫声是每一个正常人听到都应该害怕的,叫声中只有最纯粹的**,最单纯的恶意,即使是地狱中最贪婪的魔鬼,也发不出这样的声音。 “进攻!城破之后欢庆三日!冲去城内,尽情享乐!” 眼看着士兵们士气正旺,基尔德尔伯爵连忙再添了一把油,顿时引爆了整场战争的气氛,前排的士兵们扛着临时赶制的粗制滥造的云梯跑的飞快,后面的士兵们也毫不逊色,他们之中有的人甚至兴奋的扔下了盾牌,只凭着血肉之躯,就敢往箭雨里面冲锋。 “推倒云梯!快,把云梯全部都推倒!” 道格拉斯的指挥官,一位年轻的时候有过作战经验的长老,眼看着敌人竟然如此悍不畏死,立刻就慌了神——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他马上就冷静下来,然后这样大声的发号施令。 “弓箭手,上火箭!士兵们拿油脂,倒在云梯上,把云梯全都烧掉!” 就是这样的,弓箭手们听见了命令,马上就从身后抽出了早早就已经把箭头涂满了油脂的箭,再在身旁的火盆上一撩,火箭就制成了。士兵们也差不多,他们拿起身边早就准备好的滚油,对着城墙下的敌人就是铺天盖地的倒了下去,基尔德尔伯爵的士兵才刚刚感觉到油脂滚烫的痛苦,灼热而热情的火就已经蚀骨**一般的缠上他们了! “不!” 基尔德尔伯爵眼看着敌人竟然如此舍得花钱,昂贵的油脂简直就像不要钱一样的一盆接着一盆的往下倒,不间断制造着庞大的火海吞噬士兵的生命,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忍再看见自己士兵拼命挣扎的表情了。 于是,第一天的攻城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除了消耗了对方一波弓箭与滚油外什么都没做到,果然对于连炮灰都做不好的东西,就不该抱有太多期待。 第二日是奥索鲁尼伯爵攻城,这位伯爵昨日远观了基尔德尔伯爵攻城的全过程,对于那片燃烧到半夜的火海早就是心有余悸,哪里还敢真的派遣自己的士兵上去攻城,就是任由着弓箭手远远的对射,步兵趁势跟进了一下,但是还没有进入城墙的范围,甚至守军都还没扔下滚油,他们就已经一溜烟的跑开了,活像是演滑稽剧的小丑,已经被敌人吓破胆子了。 “士兵们!你们看见了没有!这就是我们的敌人!一起懦夫!一群胆小鬼!只要我们抽出我们的刀剑,他们就像是看到了老虎一样的逃跑了!面对着这样的懦夫,就算他有着再多的人,难道我们就会害怕吗?” “不会——!!!” 机会难得,道格拉斯的指挥官立刻就这样的大声说道鼓舞士气,他沿着城墙一边走一边说,连续说了好几遍,以便于所有的士兵都能听到他的声音,而士兵们立刻开始哄笑起来,确实,这样胆小的统帅,这样懦弱的士兵,又怎么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但是他们却不明白,这只是开胃菜而已,虽然说这开胃菜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当主菜上来的时候,之前的开胃菜究竟怎么样,就已经没有人会再在意了。 胜利的法宝已经安装完成,在中世纪已经被遗忘的科技,将会再一次的重新向世人证明,为什么叫做,科技才是第一强军! 第三日,所有人都感觉有所不同了。 首先上场的仍然是超长枪军,他们排着紧密的队列,迈着整齐的步伐,就好像不是在死人无数的战场上而是在郊区漫步,一直走到了距离城墙还有一百五十步的地方,然后他们停了下来,排成了一个防御阵型。 然后所有人都蒙了。 大哥你这是在干啥?你是攻城方不是守城方啊!你摆防御阵型有什么用?而且你还在这么远的地方摆开防御阵型,这个距离连敌人的弓箭都射不过来啊! 然后刀盾兵,以及被他们紧紧守护在中间的秘密部队,一步一挪的,终于跟上了超长枪兵的脚步。 到了现在,胜利法宝终于可以揭开它的神秘面纱,露出它的真面目,那就是弩的升级产品,有着‘史前时代的火炮’美誉的弩炮! 当然,虽然都带这个炮字,弩炮是肯定不能和火炮比的,但是就算是这样,当你看到长达两米的削尖的木质箭杆,以及散发着凌冽寒光的铁质三角箭头,当这样的一只弩箭如同炮弹出膛一样疯狂的射出来,你怕不怕?我就问你怕不怕? 而且弩炮,实在是算不上什么高科技了,公元前就已经是罗马军队的标准配置,同样是属于中世纪失落的科技之一,小唐伯爵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铁匠,还有炼金术师们,通过翻读旧纸堆,又浪费了巨额的金钱物力进行实验,终于成功复制出了这种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 “弩炮准备——” “弩炮准备——” 一层层的命令通过轻骑兵传递下去,小唐伯爵高高举起他的右手,一旦这只手挥下,便是弩炮齐射的时机! “射击——!” “射击——!” 之后就射了,果断的射了,冲击力十足的射了,弩矢毫不留情的穿透了一层薄薄的土坷垃——我是说城墙,然后死死的扎在了城墙后一个倒霉蛋的身上,就算是这样,弩矢的冲击力也没有完全的消退掉,终于再又穿透一层稻草房之后,才扎在了地上。 “救……救命……求求你们……救我……” 人的生命力可是很顽强的,当时,那个倒霉蛋被穿透了肚子还没有死,整个人被弩矢带起的劲力刮到了地上,不知道是因为一时接受不了还是什么原因,他竟然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肚子已经开了个大洞,趴在地上祈求着有人能够拉他一把。 但是其他人,都已经不忍的回过头去了。 毕竟任谁看到他这个样子,肚子开了大洞,肠子都露出来一大半拖在了地上,都知道,即使是耶稣亲自降临,他肯定也是活不成了。 然后这还只是整个战场的一小景而已,小唐伯爵一共拿出了五十台弩炮,那就是五十支弩矢齐射,那只不过是一层泥巴——我是说土墙,心理作用远大于实际作用的土墙,又怎么可能遮拦住如同炮弹一般的弩矢射击,不论伤亡,当场城墙上就是五十个大洞被打了出来——这还是小唐伯爵考虑到这是第一次实战,不知道究竟效果怎么样的缘故。 如果他再胆大一点,再将军队往前推一点,然后把弩矢后面都绑上厚厚的长长的绳子,弩矢射进去后就把它拔出来,那就绝对是一拔一个坑,拔出萝卜带着泥,整个城墙也撑不了一个小时! 当时东罗马的军事著论指出,城墙修筑的厚度至少应在4.62米以上,才能经得起弩炮的打击。但即便如此,守方还必须利用深壕和障碍把敌人的弩炮隔离在150米以外,否则一旦在近距离上“万弩齐发”,纵然是神灵也回天乏术。 事实上,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已经傻了。 包括友军和守军,但是友军傻,他尽管傻,随便傻,反正现在前面有着小唐伯爵顶着,他想傻多久都可以,但是守军,每过两分钟就又是一轮弩矢齐射,这傻,可是要命的! “保护城墙——” 守军的指挥官这样撕心裂肺的喊起来,但是喊到一半,他就像被捏住了嗓子的公鸭一样,保护城墙?城墙要怎么保护?难道还要让人上去给它做人肉盾牌不成? “这、这、这……如何是好!” 当时,指挥官就是这样悲愤的想着,这就好像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力士搏斗,结果一个突然抽出了一把上膛的冲锋枪,而且已经解开了保险!这还让人怎么打? 教练,有人开挂啊! 如果指挥官知道这个概念的话,他估计毫不犹豫的就说出来了。 “长老!我们怎么办!你给个话啊!” 当时,尽管指挥官还在愣神,但是死神可不会愣神,眼看着弩矢一支支的冲入城内收割着生命,最重要的是已经把城墙打的摇摇欲坠,马上就有士兵冲了上来,对着指挥官问道。 “我……我们……” 指挥官张开了嘴,呐呐的却说不出一句话来,这种东西,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他也是第一次见到,一时半刻的,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长老,您不要再犹豫了!是生是死,我们今天至少还要拼一把!就算输了死了,以后我们也可以说自己是光荣战死的,是前往荣耀的瓦尔哈拉!” 这个士兵的豪言壮语,一时间不知道引起了多少士兵的共鸣,他们纷纷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等着他们的统帅,他们的长老的决定。 长老看着这些下定了死心的士兵,一时间感慨万分。 论信仰,他和这些年轻人不一样,他其实是信天主教的,并非是信北欧的异教神,更不相信有什么瓦尔哈拉的存在,但是假如说今日便是死期将至,那么,有人共同赴死的感觉……其实也挺好的。 “士兵们!今天便是我们去死的日子了! 敌人强大,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强大,而是因为他们武器的强大!我们打不过他们强大的武器,但是难道我们就可以这样认输吗? 不!我们不能! 永远不要忘记,身后就是道格拉斯,身后就是家乡,身后就是父母亲人,妻子儿女,身后就是我们的一切!是我们必须豁出性命来守护的地方! 士兵们!我们前进! 敌人的数量超过我们,敌人的武器超过我们,但是我们要和他们决一死战!让他们好好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马恩岛人的勇气!” 长老的这一次演讲,与其说这是一次动员,不如说这是在求死,每一个人都能听出话中的悲凉之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一个人中途选择了做逃兵退出。 “城墙倒了!城墙倒了!” 另一边,小唐伯爵看见轰然倒塌的城墙,终于是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他挥手,本来就打算让超长枪兵先行进攻。 但是,他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大约有着八百名士兵——隔着太远了他看不太清楚,这些士兵们有的已经头破血流,有的甚至连一件完整的皮甲都没有,事实上,这才是中世纪军队的常态,装备简陋,训练没有,一触即溃,但是,眼前的这支军队和那些完全不同。 他们的身上有一股精神,这种东西总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但是确确实实的你就能感觉到,他们身上有一股不惧生死的精神,他们既不畏惧,也不后退,每一个人都站的直直的好像一根标杆一样,看起来,就和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差不多。 “勇敢……但是愚蠢,并且毫无意义。” 仅仅用了几秒钟,小唐伯爵就已经明白了眼前这支军队的心思,求死,并且死前也要拉一个垫背的。毫无疑问,和这样的军队肉搏战,肯定会极大的增加伤亡,任何一个军队的统帅,都不会想着和这样的一支求死的军队交战的。 但是,现在的时代,早已经不是凭借着个人勇武又或者不要命就能够称霸战场的时代了。 “弩箭手,准备射箭,弩炮调整方向,准备攻击,轻骑兵追杀残余的敌人……” 小唐伯爵吩咐着做出了这样的安排,然后犹豫着,最后命令道:“记得,等到他们死了,给他们挖一个坟墓,将他们埋葬在一起,墓碑上面就写,曾经有一支军队,他们光荣的战死沙场。” 于是,战斗结束了。 ps:这章四千七百字,本来可以用作两章发的,不过每次一到战争场面就舍不得,一定要写完整才行…… 第九十四章 头疼的问题 胜利,毫无疑问的胜利了。 人人都喜欢胜利,人人都想当胜利者,因为胜利者强大,胜利者威武,胜利者无敌——这些都只不过是借口,人们最喜欢的,还是胜利之后的扫垃圾时间。 马恩岛全岛居民也不过两万人,居住在道格拉斯城内的更不会超过三千,能拼凑出八百士兵就已经是把城内所有能上战场的男人全部都拉出来了,而现在这唯一的防线也已经全军覆没,这就好像是把这座城市脱光了衣服,放在一群如狼似虎的士兵面前,你认为会发生什么事? 尸体,尸体,还有烧焦的尸体。上半身乱七八糟,下半身烧焦的尸体,下半身乱七八糟,上半身烧焦的尸体,还有被剁成肉酱的尸体,被截成肉段的尸体。被砍掉脑袋的尸体,只剩下脑袋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烧焦了的味道混合起来的难闻味道。除此之外还有汗臭味,马尿味,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味道。 小唐伯爵差点吐了。 这又让他重新回想起了,当初在修道院,他是如何闭着眼睛砍掉了那个苦修士的头的。 士兵们——基尔德尔伯爵以及奥索鲁尼伯爵的士兵,甚至是穆尔奇德大公以及伦斯特伯爵的士兵,失去了约束的士兵们尽情的释放着****,他们开始强~奸,放火,甚至屠城。小唐伯爵甚至从一处被烧焦的废墟中看到,一个走投无路的女人,哭喊着,拿着一柄木梳向着不知是哪家的士兵冲了过去,最终被哈哈大笑的士兵推到在地,之后撕破了衣服准备尽情凌辱。 “刷——” 基尔德尔伯爵一看见小唐伯爵脸色不对,连忙抽出身上的马鞭冲着那个正在施暴的士兵就是一鞭子,同时怒吼道:“瞎了你的狗眼!没看见贵人们都在这吗!还不赶紧滚!” 那个士兵后背上突然挨了这么一鞭子差点直接被打到地上,转过头正打算怒骂,又看见是几位身穿华服的伯爵大人,顿时吓得呐呐不敢言。听到基尔德尔伯爵这么说,就好像是被判了死缓一样,连忙提着裤子就跑了。 “唐切斯特伯爵,真是对不住,让您看笑话了……” “不不不,其实我刚才只是在想几天后前往德赫巴斯公国那边的事,梅尔赛斯纳伯爵您多虑了。” 当时,基尔德尔伯爵抽了那士兵一鞭子,又怕小唐伯爵消不了气,连忙回过神来道歉,小唐伯爵也只是摇摇头,给了对方一个面子,这事就算是揭过去了。 因为小唐伯爵已经想通了,他穿越都已经两年了,他早就该想到,这里是中世纪,不再是原本的那个和平的时代了! 就好像是以前说过的那样,胜利者,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不强~奸,那还叫胜利者吗?如果连胜利者的这点特权都剥夺掉,有哪个士兵还愿意给你卖命? 这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问题,甚至可以这样说,哪怕小唐伯爵这一辈子都用来做这种事,那他也做不成。这是人心的问题,是时代的问题,就好像之前的那个士兵,在自家里,他可能就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是在这里,他就变成一个残酷凶暴的士兵了。 事实上,小唐伯爵离开之后,转身却在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组建一个军~妓~营的问题了。 尽管——我是说尽管,尽管他所训练的军队已经堪称是近现代军队,士兵们的纪律,作风,以及不惧死亡的勇气一点都不比那些历史上的强军差,但是他仍然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士兵的精神状况。 这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在现代之前,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黑历史,除非你想像亚历山大大帝那样硬生生的把自己的军队全部都变成基佬,然后靠着兄贵之间的特殊‘友情’来维持着整支军队的士气……诶,貌似这样还挺不错的? 但是小唐伯爵目前的兴趣还很正常,不予考虑。 事实上,如果小唐伯爵肯这样做,有的是大把大把的吉普赛女郎愿意接这个活计,干上个几年就能捞上一大票,然后舒舒服服的过上一辈子,但是一直以来,出于自身的道德底线,小唐伯爵一直都没有往这方面想。 但是这次的马恩岛之战,却是再次给他提了个醒了。 这是在中世纪,民族意识还没有觉醒,爱国忠君的思想更是扯淡,士兵们完全靠着鲜血与杀戮来维持士气的中世纪,就算小唐伯爵早有准备,把所有的士兵都关进了军营不允许他们出来一步,每天用着超强度的训练把士兵们的体力全部都耗光,平时能这样做,战时还能这样做吗? 不说其他的,自家的士兵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方,别人的士兵烧杀抢掠,而自己流血又流汗,到最后一点乐子都没有,他们又该怎么想? 人可不是机器,就只会老老实实的工作不会抗议啊!就算是机器,一直工作不给休息不上油,它也是要崩溃的! 但是如果引进军~妓,我说实在点,突破了小唐伯爵的道德底线——这个就不说了,道德底线又值几个钱。但是拉低军队的战斗力却是肯定的,而且还可能会混进来间谍,刺客,最重要的是,有一就有二,有了开头,接下来就难免的会继续给军队大开绿灯,什么军队勾结社会团体,军队勾结黑心商人,甚至军队里面买官买官,这些都不会是什么稀奇的事了——这和中世纪的军队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说,还是要加强士兵们的思想教育,一只有自己的思想,却又严守本分的军队才是最可怕的。今后不仅仅要教会他们怎么打仗,还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打仗才行……” 这样的想法就一个接一个的不停的从小唐伯爵的脑海中冒了出来,然后,小唐伯爵这样想道。 “要如何让士兵们知道为什么要打仗?用教士吗?不,教士们只会让士兵们向上帝祈祷,我所需要的,是平时能和士兵同甘共苦,战时又能身先士卒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受到士兵的尊敬和喜爱,他们的思想,也才能得到士兵的拥护……” 是的,通俗一点的来说,小唐伯爵,你需要一个政委。 ps: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写这一章,改了好几遍,因为这一章写出去了肯定会有人骂我,但是真正的历史上,军~妓虽然不耻,又是不得不考虑的,章节名的头疼,其实就是我头疼…… ps:白天没更,晚上熬夜补上。 第九十五章 德赫巴斯会战其一,步兵突击 如何让一群鼻涕虫进化为霸王龙? 把它们交给政委! 怎样让一群懦夫悍不畏死? 给他们一个政委! 想要取得胜利的捷径是什么? 去找更多的政委! ……好吧,这只是一个玩笑。无论如何,政委也不可能像心灵控制器一样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士兵们抛弃一切个人思想然后舍生忘死,但是,送人去死和大家一起死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 前者只会让士兵更快的崩溃,后者却能凝聚人心,战至最后一个人。 “不不不,现在说这个还是太早了,无论是士兵的思想教育,还是培育出政委都太早,现在应该考虑的,还是德赫巴斯那边的情况,思考的余韵,这些都是胜利者才有的特权……” 当时,小唐伯爵摇摇头,将脑海中纷乱的想法全部都抛出去,强迫自己集中精神想着海的另一边,说实话,对于艾德公爵所领导的另一只联军,小唐伯爵的想法是复杂的。 想着他们输,这样一群残兵败将翘首以待着小唐伯爵过去当救世主,相必到时候他们的表情一定很有趣,至于说想着他们赢,说实在他们压根就不可能赢好不好! 威廉国王那是何等天之骄子,命定王者,治国理财强军各种能力都是一等一的,又是私生子出身,自小就吃尽了苦头,就好像是一只荒野中长大的雄狮,高傲又残忍,哪里是艾德公爵这些温室中的树懒能比的! 更何况,诺曼重骑兵威震天下,骑的更是热血马,爱尔兰的冷血马拍屁股都比不上,除了持久性差点,短途冲刺的速度甚至都不比轻骑兵差。至于其他的,威廉国王对于他的军队如臂指使,艾德公爵和北方伯爵联盟之前的龌蹉事不断,这些甚至连提都懒得提,总之,在小唐伯爵看来,这是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战争了。 但是,但是再怎么说,艾德公爵也算的上是优秀的指挥官,手里面士兵再加上德赫巴斯公国原有的也不少,这只是几天的时间,总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就gameover吧? 不过……呵呵,具体怎么样,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实际情况吧。 “命令——让长枪兵列阵,刀盾兵穿插其中,严密阵列!” 当时,艾德公爵守右翼,北方伯爵联盟守中间,德赫巴斯公国联军守左翼,艾德公爵这样命令自己的部队道。 没错,自从上一次全军覆灭后,艾德公爵痛定思痛,决定完全效仿小唐伯爵,建立一支以超长枪兵为主,轻骑兵辅助的新式军队。至于具体的超长枪兵操纵艺术,这位自大的公爵依旧是认为,唐切斯特伯爵做得,我就做不得? 况且,这位公爵做得确实挺像模像样的。 尽管并不能做到像小唐伯爵的士兵那样,如同是机器人一般的精准,但是俗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艾德公爵精心训练出来的士兵却也不差,行走之间颇有章法,堪称强军了。 毕竟,长枪兵的优点之一就是易于训练。 “哦吼,这还真是蛮有意思的。” 威廉公爵眼看着对面的军队左翼呈三排排开的枪阵(我军右翼即是敌军左翼),露出了稍显惊讶的表情,这样惊叹道。 “王,这样的枪阵,我也只有在蒂罗尔地区见识过,而且似乎并没有眼前这样的……古怪?” 站在威廉国王身边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也是个精通战阵之人,要不然也不可能会得到威廉国王的重视,此刻他看着眼前的敌军左翼,犹豫着这样说着。 “不用担心,我的朋友,具体怎么样,我们只要试一试就知道了。” 威廉国王挥手,制止了他的挚友的说话,然后大声的发号施令道:“厄堡伯爵,你带领一千的弓箭手,先去试探攻击敌人左翼。” “是的,王。” 被威廉国王点名的,是他的堂叔,厄堡伯爵威廉(这个也叫威廉,为了方便称呼,以后就叫他厄堡伯爵了),尽管他也算是诺曼底公爵的继承人之一,而且排名还比较考前,但是他却全身心的忠诚于威廉国王,因此也获得了国王的信任。 是的,尽管威廉国王并没有对付过长枪兵,但是他凭借着天赋以及多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长枪兵更善于防守而不是攻击。因此现在,他让伯爵拖住艾德公爵的脚步,自己优先对付人数更多,但是战斗力却更差的北方伯爵联盟。 此刻,北方伯爵联盟位于中军,按理来说威廉国王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先攻打中军,否则会十分容易的就受到左右两翼的夹击——但是,但是威廉国王并不是一般人。 常年居住在森林地带中的威尔士人,德赫巴斯公国的长弓箭雨,足以让每一个撒克逊人为之颤抖,虽然威廉国王是诺曼人,但是他也不想自己的士兵消耗在无谓的攻击中。 “第一列!诺曼突击步兵,冲锋!” 抛弃毫无意义的试探性攻击,一开始就竭尽全力,使出所有的力量,绝不给敌人反手的机会!这就是威廉国王的第一次攻击! “冲锋!杀戮!冲锋!杀戮!” 当时,位于第一阵列的诺曼突击步兵听见自家国王这么说,诺曼突击步兵的指挥官立刻高举起自己手中恐怖的双手大斧,然后高声的咆哮道,刹那间所有的诺曼突击步兵都已经红了眼睛,嘴里喘着粗气,要与敌人分个生气出来! “稳住!刀盾兵上前!准备迎接撞击!” 看见对面的敌人竟然如此凶悍,北方伯爵联盟的中军士气立刻就有了些许的动摇,康纳尔伯爵连忙驱马上前——当然,他不会靠的太前,面前至少还有几十个替死鬼,而且还有精锐士兵守护着他,然后他这样喊着。 士兵们眼看着自家伯爵都亲自上阵了——虽然面前还有着替死鬼——他们的士气立刻就又提升了上来,伯爵大人都亲自上前线了,咱这一条贱命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说,实在是太天真了。 “飞斧!三十步准备!” 虽然并没有用弓箭手开路,但是这并不是说,诺曼突击步兵就一点都没有远程攻击能力了!飞斧这种便宜好用,紧急时刻还能拿来肉搏的东西,每个诺曼突击步兵身上都有着好几把的!况且,在这么近的距离上,飞斧的攻击力,甚至要比弓箭还要强! “一,二,三——扔!!!” 指挥官一声令下,手里的飞斧狠狠的扔了出去,而在他身后,更是无数的飞斧普通倾盆暴雨一般,磅礴落下! 在近距离内,飞斧展现的杀伤力极其惊人!最前排的上百名轻装士兵顿时哀嚎着倒了下去,而在他们身后的刀盾兵们,眼看着眨眼间自己的战友就死了一片,刚刚提起的士气就好像是雪融一般土崩瓦解,恐惧的战战兢兢了!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重装步兵!派重装步兵上前!” 当时,眼看着敌人的杀伤力如此惊人,一个照面就废掉了自己的小半战斗力,康纳尔伯爵马上就变了脸色,急切的呼喊道。 于是,总数达到五百名的身穿锁子甲的重装步兵们,沉默着拿起自己的武器,在第一时间换下了已经岌岌可危的刀盾兵们,暂时算是稳住了第一防线。 接下来,就是血肉与钢铁的碰撞时间了。 第九十六章 德赫巴斯会战其二,圣大卫在上 所谓重装步兵,就是穿着锁子甲,经历了相当相当严苛的训练,并且拿到了最好的待遇的士兵。这样的一个重装步兵,除了不需要封邑之外,养他们事实上就和养一个步行骑士没什么差别了! 如果不是因为北方伯爵联盟北靠苏格兰,南临康诺特公爵领,常年战争不断,恐怕北方联盟的伯爵们还没有这个决心,养着这么一大群吃钱的士兵出来!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样拿钱堆出来的精锐士兵,本来就是在最关键的时刻用上,而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时刻了! 当时,这五百名重装步兵步入战场,就犹如铜墙铁壁一般,硬生生的阻挡住诺曼突击步兵的浪潮,他们倾斜着举起手中的大剑,就如同是砍木桩一样,轻而易举的就能够把一个人一刀两断。 这是从苏格兰学来的手段,那苏格兰高地剑士,平时就是拿着人粗的木桩训练,一剑下去今天的柴火就不缺了,相必这大剑砍到人身上,血花四溅会更好看…… 受到这样精锐步兵的阻拦,诺曼突击步兵一时间竟陷入了苦战之中,毕竟,重装步兵的装备比他们好,训练比他们好,就连待遇都比他们好,这样可以说是全方位的碾压,使得正在交战的诺曼突击步兵完全处于被压制状态,苦不堪言,往往要以三比一甚至五比一的比例才能换一个重装步兵。 但是,他们人多。 威廉国王与小唐伯爵交易得到的大量金币,几乎全部都充当了军费使用,这也使得他能够再次的重新招募从前迫于经济压力被解散的士兵。 没错,尽管维持民生需要花钱,建设国土更需要花钱,但是威廉国王,还是把钱全部花在了军队身上,因为对于一个异族征服者来说,维持一支强大的军队用来镇压叛乱,这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诺曼突击步兵相对于重装步兵的数量几乎是压倒性的优势!而且,诺曼人——也就是维京人,他们的战斗狂热也不是吃干饭的! “杀——!!!” 当时,有一个诺曼突击步兵眼看着敌人久攻不下,而且自己的战友一个接一个的倒下,顿时眼睛充血,高高举起自己手中的双手大斧然后这样咆哮道——当然,在战场上如此装逼的举动马上就成了重装步兵的重点打击对象,下一秒他就被剁掉了脑袋——但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复仇——杀戮——杀!!!” 眼看着自己的袍泽,自己的兄弟就这样惨死当场,剩下的诺曼突击步兵就犹如是被引爆的高压锅,又好像是加了水的滚油,一下子就炸开了! 永远不要忘记,他们是维京人!即使已经从冰天雪地中走出来,即使已经改名叫诺曼人,但他们仍然是维京人的后代!他们的血管中,流动的仍然是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狂暴的血! 位于第一线交战的诺曼突击步兵们几乎是同时丢掉了手中的双手大斧,完全不顾自己生死,拼死的拦腰就把眼前的重装步兵死死的抱住!后排的诺曼突击步兵立刻就举起了手中的大斧,看那架势竟然是要连着战友和敌人一同杀死了! “该死的!” 最前排的重装步兵一看着诺曼突击步兵这样的阵势,当时就慌了神,慌忙扭着腰。但是那已经抛弃生死的诺曼突击步兵就犹如熊抱一般,轻易的根本就不可能挣开,只能绝望的看着眼前的大斧落下! “这……这些人都是疯子吗?!” 当时,康纳尔伯爵看见诺曼突击步兵这样简直就是同归于尽的举动,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瞠目结舌,不知道说什么好。 “盟主!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刻了!我们要怎么办才好?” 康纳尔伯爵在惊讶,但是战场形式瞬息万变,现在却没有给他惊讶的时间了!在诺曼突击步兵这样舍生忘死的攻击下,即使是重装步兵这等精锐也撑不了多久,马上就要崩溃了! “……没办法,让重骑兵准备,马上就是他们上战场了!” 咬咬牙,康纳尔伯爵最终还是下了这样的决定,他实在是不甘心!北方伯爵联盟一共就只有三千的士兵,正在厮杀的五百重装步兵,以及即将上场的三百重装骑兵,已经是他手里面所有的精锐力量了!现在战争才刚刚开始没一会,己方的精锐力量就已经全部投入,而敌人甚至只投入了一支偏师!这还怎么打! “去告诉艾德公爵,如果不想中军现在就崩溃的话,马上就支援我!还有德赫巴斯公国那边也一样!” 气急败坏之下,康纳尔伯爵对着身边的伯爵这样吼道,而现在形式危急,那伯爵也顾不上康纳尔伯爵是否失礼了,急忙喊人拍马就往军阵后面赶去了。 “那个废物!我就知道我不能指望他!” 当时,传令官这样通报了康纳尔伯爵的指令之后,艾德公爵愤怒的吼道。正如之前所说,艾德公爵与北方伯爵联盟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艾德公爵刚继位正想开创一番大事业的时候,但是却被康纳尔伯爵他爹给打回来了,因此艾德公爵对于康纳尔伯爵非常,非常的看不上眼。 但是艾德公爵好歹也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官,自然知道眼下要是还是内斗迟早是要完,但是——我仍然要说但是——但是艾德公爵现在同样是有心无力啊! 那英格兰千人规模的弓箭手,虽然远远比不上威尔士长弓那般杀伤力惊人,但是他们的射速更快,在一分钟之内便能射出十二支箭,如果不需要瞄准的话,那么甚至可以射出十五支之多!每一波的箭雨就如同是蝗虫肆虐一般,百万只蝗虫嗡嗡嗡着从天而降,又好像是乌云密布,直把那高高在上的太阳都掩盖的暗淡了几分!后世之中法兰西文人曾如此形容:倾盆暴雨,恰似英夷之箭…… 因此尽管艾德公爵学着像小唐伯爵一样,竭尽全力的在空中舞动着长枪拨开箭支,但是这样密集的箭雨,哪怕是小唐伯爵亲自来了都会损失惨重,更不用说艾德公爵这山寨货的山寨货了! 当然,总的来说,艾德公爵这边到底算不上威廉国王的重点攻击区,还能打个有来有回,形式总比中军要好上一点的。 “告诉那个混蛋!我把我所有的骑兵全部都交给他!一旦他击溃了他面前的敌人,马上就要来支援我!你明白了吗!” “是,是的,公爵大人……” 艾德公爵装若疯魔的咆哮道,那个传令兵被艾德公爵扯住了脖子,憋的没喘过气来,面色卡白的,最终从嗓子眼里面憋出来几个字。 “总算……那个家伙倒是识得大局……” 康纳尔伯爵听到传令兵这样说,又看着已经赶过来的总共四百名骑兵,其中三百名轻骑兵,一百名重装骑兵,然后松了口气这样的说道。这样算下来,他的手上就已经是有着九百名的骑兵,哪怕是正面冲击万人军队也丝毫不虚了! 然而,尽管这边已经足够的精彩,却仍然显得不够引人注目,因为自战争开始以来,德赫巴斯公国的军队第一次有动作了! 他们升起了一面旗帜。 黑底加上黄金十字的旗,威尔士的守护神,圣大卫降临于此地! “圣哉!圣哉!!圣哉!!!圣大卫!!!!” 德赫巴斯公国的战士咆哮着,呼喊着,在威尔士守护神的注视下,即使是一个最胆怯的农夫,都能够有着堪与普通士兵相比的勇气,而普通士兵更是能够与精锐士兵相比,精锐士兵甚至能够战至最后一人,这就是信仰的力量,这样的军队,注定是所有军队最强大的梦魇! 但是,威廉国王就是在等这个。 “信仰……哼,信仰,这就是他们的底牌了?真是一场无趣的战斗!” 然后,威廉国王转过身,对着眼巴巴的看着他的士兵,做出了开战以来的第一次演讲! “士兵们!孤的勇士们!孤的战士们! 眼前的敌人竟然敢挑衅我们!他们竟然敢挑衅一切民族中最勇敢的我们!这是侮辱!是羞耻!是最大的仇恨!这样的深仇大恨,唯有用敌人的血与泪才能偿还!倘若他们没有血与泪,那就让他们的尸体来证明! 士兵们!高举战旗,勇往直前吧!愿你们的荣耀之光,犹如闪电照亮四方!愿你们的进攻呐喊,犹如雷鸣东西般回荡! 我们是诺曼人,来自于冰天雪地之中的最强种族!上帝赐福于我们,杀戮,掠夺,我们天生就应该享受这一切!” “铮——” 刀剑出鞘,威廉国王剑指前方,一字一句的说道: “重骑兵,冲锋!” ps:昨天在山上守夜,网速不好,我也才刚刚发现竟然发重了一章…… 第九十七章 德赫巴斯会战其三,狂热信仰 威廉国王不尊重教会是有理由的。 首先,他就是一个诺曼人,诺曼人原本的信仰就是北欧诸神,只是为了在诺曼底定居才转信了天主‘异端’,因此就根本而言,就不能说他们的信仰有多么虔诚。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威廉国王与他的妻子,佛兰德斯公主玛蒂尔达的婚礼,因为威廉与玛蒂尔达可以算的上是远房表亲,因此为了忏悔这桩婚礼,威廉捐建了圣-斯蒂芬教堂(男子修道院),玛蒂尔达捐建了圣三一教堂(女子修道院)——请注意,这不仅仅是两座修道院,这更是包括了修道院周围的接近四千英亩的土地! 从此,威廉国王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信仰是可以用钱买的。 之后他就用钱买到了教皇对于他入侵英格兰的支持,这更是让威廉确信,所谓的信仰,在金币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所以他才会对于有着狂热信仰的德赫巴斯公国士兵如此的蔑视,他十分的确信,用信仰武装起来的士兵,一旦尝到了铁锈一般的鲜血的滋味,他们的勇气马上就回土崩瓦解了! 此时此刻,诺曼铁骑已经与康纳尔伯爵的重装骑兵厮杀了开来,只论数量装备,此时此刻康纳尔伯爵的骑兵并不逊色于威廉国王,甚至在数量上犹过胜之!但是,决定胜负的并不仅仅是人数以及武器,训练以及纪律,这些才是最重要的! 在一轮骑枪相互撞击之后,双方第一排的骑兵们枪断人亡,骑兵与战马的惨嚎声不绝于耳。紧接着第二排的骑兵们速度慢了一点,他们竭尽全力的调转马头,哪怕只是偏转一个微小的角度,就能活下一条命来! 这是双方骑术的比拼,然而双方都是骑了大半辈子马的,即使有差距也不会太大,远远不到能够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的地步,因此这个时候,便是最能体现威廉国王的指挥艺术了! 康纳尔伯爵的重装骑兵,他们的冲锋大多都是杂乱无章,完全没有秩序可言,而且他们此时此刻血涌了脑袋,一个个都是奋勇争先,前后排之间后排的马头甚至都在追着前排的马屁股跑!这样狭小的距离,前排一旦倒下,后排根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但是威廉国王,尽管他的骑兵部队同样是由贵族以及骑士阶级组成,同样也是一群傲气冲天之辈,但是威廉国王却有着足够的威望来压住这些家伙,并且给他们实施严格的训练以及更加严格的纪律。这也就意味着,威廉国王能够尽情的在他的骑兵身上,挥洒着他的战争天赋! “快!让重骑兵们都散开,散开!” “命令,第三排第四排的骑兵散开!从侧面环绕对敌人重骑兵冲锋!” 当时,眼看着己方与敌人的骑兵相撞,两军的统帅不约而同的就做出了让后排的骑兵散开的决定。但是说实话,现在这个时候,战斗都已经打响了,即使是让传令兵骑着汗血宝马,那也来不及了啊! 这个时候,比的就是平时的训练了。 康纳尔伯爵的重装骑兵,好不容易在毫无意义的死了一大批的骑兵之后才停了下来,然后就只能迷茫的呆立在原地,但是威廉国王的诺曼铁骑,却是根据平时的训练,毫不减速的绕过了一个弯月的弧形,对着敌人幸存的重装骑兵发起了二次冲锋! 造成这样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威廉国王给每一排的骑兵与骑兵之间都留出了足够的空间,以便于骑兵的转向以及变阵攻击,并且用着铁与血的纪律以及毫不留情的铁面,来确保命令的坚决执行! 迷茫之中受到了如此重击的重装骑兵,几乎在一瞬间就要崩溃了!毕竟,那等反射着锋利寒光的长矛骑枪,再加上以四十公里每小时奔腾的骏马的加速度,诺曼铁骑们只需要横持手中的武器,轻而易举的就能把对面的重装骑兵刺了个透心凉! 打败了敌人的重装骑兵,在这些诺曼铁骑的眼中,剩下的步兵就好像是惊涛骇浪中挣扎求生的一块小舢板,随时都有可能颠覆了! “完了!” 当时,眼看着自家的骑兵部队一次性就被威廉国王的诺曼铁骑给解决掉,康纳尔伯爵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此时此刻,联军之中却爆发出了一阵疯狂的吼叫声:“冲锋!为了圣大卫的荣耀!!!” 紧接着,那些原本只是临时征召而来的,只是经历了一丁点的可怜训练的德赫巴斯公国士兵狂热的呼喊着口号,挥舞着手中的大棒,木质包铁的长矛,匕首,短剑,乃至其他粗糙而且简陋到了极点的武器,以狂热的,乃至扭曲的姿态疯狂的向着飞驰中的骑兵冲了过去。以血肉之躯正面硬撼诺曼人的铁甲重骑!被碾压,踩碎,砸烂,刺穿!然而仍旧疯狂,狂热,极端而且永无止境! “这……这……这群疯子!!!” 威廉国王目瞪口呆,这原本是之前康纳尔伯爵看着悍不畏死的诺曼突击步兵说的话,如今却是由他自己说出来了! 然而威廉国王确实值得惊讶,德赫巴斯公国总共四千的士兵,其中有超过两千都是轻甲甚至无甲布衣的炮灰士兵,这些炮灰们以自己的躯体充当了人型绊脚石,任凭着自己的身体被撕裂,被践踏,被碾碎,但是就是硬生生的没有退后一步!用他们的血肉之躯,阻挡住了诺曼铁骑的钢铁步伐! 这般的狂热信仰,这等的生死何惧,炮灰们以其震天的怒吼,以及崇高的牺牲精神,让整个战场上所有的友军深受鼓舞,并且极大的震撼了诺曼士兵,此时此刻,原本大局已定的战场,或许又将迎来第二次的转机! “冲锋!士兵们!冲锋!不要让勇士们的牺牲白费!!!” 当时,回过神来的康纳尔伯爵猛的一咬自己的舌头,用刺心的痛楚硬生生的把自己从刚刚的震撼中逼醒,然后拼命的大吼着,叫醒他周围的士兵,然后士兵们同样大吼着,一时之间怒吼之声响彻云霄! 而现在,刚才撞人撞得太爽的诺曼铁骑,才发现了他们已经犯了一个致命的失误——或许并不能说是失误,毕竟,他们刚刚的一击可是足足消灭了超过自身两倍的步兵——他们太过于深入敌军了! 而且,他们的周围已经尽是由尸体组成的泥沼,此时此刻,即使是想要撤出去,也要先操纵着马儿走出这片泥沼地,才能放心奔跑了! 但是,敌人会给他们这个机会吗? “前进,前进!圣大卫保佑我们!杀光那些侵略我们的魔鬼!” 一个冲在最前面,披头散发,像鬼多过像人的士兵这样兴奋的喊着,然后便被一个路过的诺曼铁骑挥舞着手中的战斧给开了瓢。但是就是这一会时间,其他的几个士兵就已经围了过来,立刻砍马腿的砍马腿,夺缰绳的夺缰绳。那诺曼骑兵一慌,一拉马缰,战马双腿高高扬起,之后重重的向着正前方的一个倒霉蛋的脑袋踏了上去。直接踏了个稀烂。 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刚刚踩烂一个脑袋的战马前腿还没来得及落地,就已经是哀鸣一声,后腿直接被砍成了两截,瘫倒在了地上,那诺曼骑兵再也无法安坐于马上,顿时摔落下来脑袋先着了地,七荤八素的神智都不清醒,只觉得眼前一闪,刺眼的阳光,浓烈的血腥味,还有闪烁着寒光的长矛…… 如此情况,只不过是战场上一个缩影,尽管诺曼铁骑依旧威风八面,临死之前也能拉几个垫背的,但是无论是谁都不会觉得,拿一个经受了十来年训练的骑兵,换几个炮灰兵,是一件多么划算的事。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把他们全都杀了!!!” 同样从震惊中苏醒过来的威廉国王,他的思想已经完成了从惊讶——恐惧——愤怒这样的三连跳,恐惧自然是对于眼前敌人抛弃生死的恐惧,而愤怒,却是对于一群微不足道的小虫子也敢于挑战王者的愤怒! 或许连威廉国王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尽管表面上表现出来的是愤怒,但是他的内心里,对于眼前的这支敌军确实是有了恐惧——作为一个外来征服者,如果人人都像眼前这支敌军一样拼死抵抗,那威廉国王即使是有着再多的士兵,也不够用了! “所以,今天,他们必须都死在这,必须!一个都不能跑!” ps:重骑兵相互冲杀,我查了不少资料,但是就是写不出那个味道,硬要写的话又会写成之前那样的科普文,所以……唉,还是太嫩了…… 第九十八章 德赫巴斯会战终,昏暗无光 “必须让他们全都死在这!一个都不能跑!” 当时,威廉国王心里面下了这样的决定,就不在去看已经陷入泥沼之中的诺曼铁骑——尽管他们现在正在陷入苦战之中,但威廉国王相信,自己的将军以及自己的士兵,绝不是一群用信仰武装起来的暴民能够轻易毁灭掉的! 没错,虽然德赫巴斯公国的士兵已经展现出了他们大无畏的勇气以及不怕死的决心,但是在冷静之后的威廉国王看来,也不过是一群恒定士气的高级炮灰而已。 这其中固然有着国王的傲慢与偏见,但是却有一部分说的也是事实。 无论是攻击力,装甲程度,又或者是训练程度,纪律性,每一桩每一样,都远远比不上国王的正规军。德赫巴斯公国的士兵与其说是士兵,还不如说是狂信徒,为了信仰甘愿献出一切的虔诚者,这些虔诚者最大的骄傲就是勇气,他们唯一拥有的也就只是勇气了。 毕竟,无论如何,血肉都是比不过钢铁的。 “所以说,对付这些疯狂的家伙的最佳的办法,不是用骑兵冲锋,而是应该选择用更加精锐,披甲程度更高的重装步兵结成密集阵型,等着他们自己来送死吗?” 威廉国王心思灵转,立刻脑袋中就冒出来了怎么对付这些狂信者得办法,尽管他之前并没有对付过这种兵种,但是战争之道,小心假设,大胆出击,方可以取得胜利。 想到这,威廉国王不再犹豫,马上大喊道:“罗贝尔,罗贝尔伯爵!” “我在这,王。” 威廉国王所喊的这位罗贝尔伯爵,是他同母异父的兄弟(真实历史),因为这一层关系,罗贝尔伯爵无限制的忠诚于威廉国王,而威廉国王也给了他最大的信任——他甚至把自己手中最强大的一部分力量都交给了罗贝尔伯爵! “罗贝尔,我的兄弟,把你的士兵派出来吧,让他们在这里构建一道防线,我们要先耗耗敌人的气力。” “是的,王。” 罗贝尔伯爵听了威廉国王的话,立刻转身就去招呼他的士兵,很快的,黑色的洪流就汇聚到第一线列,如同铜墙铁壁一般,构筑了坚不可摧的防线。 这黑色的洪流,便是威廉国王最强大的力量,他的军队之中的重装步兵了!诺曼突击步兵只不过是轻步兵,虽然遗传自维京人的残暴天性使他们作战异常凶猛,但是这仍然不能摆脱他们极其脆弱的弱点,而诺曼铁骑却是最昂贵最锋利的尖刀,轻易不可动用,因此,便要有一支兵种,来填补两支军队之间的空差。 而这支兵种,便是这股黑色的洪流,诺曼勇士了! ——尽管用勇士来称呼一支军队确实相当奇怪,但是每一位诺曼勇士的挑选都极为苛刻,他们首先就必须是体格健壮,武艺超群之人——事实上,他们成为诺曼勇士的前置条件,就是要在公平战斗中一对一的击败诺曼突击步兵,总共三人的车轮战! 然后,他们还要经历过一系列严格,甚至苛刻的训练,任何在训练中没有做到要求的士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打板子,第三次直接刷下去——对于诺曼人而言,痛苦的不是死亡,而且那种刷下去之后还要被人看不起的屈辱! 因此,任何一个完成了全套训练的诺曼勇士,不论是战斗力,纪律,还是训练程度,哪怕放眼整个欧罗巴,都可以堪称是首屈一指,算的上是世界上第一流的强军了! 不过,威廉国王拥有的诺曼勇士是弱化版的。理由很简单,他并没有足够的士兵,可以组成成建制的军队,因此他只能放低条件,以求尽早的形成战斗力。 “但是,即使是这样,在这个大不列颠岛上,不,在整个西欧世界,有谁能够击溃我这样的一支军队吗?!” 威廉国王这样自傲的想着,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中,狂信徒与铜墙铁壁相撞了。 “圣哉!圣哉!!圣哉!!!圣大卫!!!!” 当时,德赫巴斯公国的士兵咆哮着,呼喊着,完全无视了眼前的铜墙铁壁,无视了闪烁着寒光的大斧,速度不减的,不,是更加快速的,沉浸在追风逐电的狂热之中,如同疾风烈火一般,和诺曼勇士相撞了! 刹那间,尸山血海! 面对着如此狂热的士兵,最前排的诺曼勇士毫不犹豫的挥下了手中的大斧,顷刻间便是一群狂信徒尸首分离,但是这样足以让一般的士兵崩溃的打击却完全不能阻挡狂信徒的脚步!狂信徒凭借着意志以及虔诚,勇敢的,疯狂的,乃至悲壮的向着诺曼勇士们进攻,完全无视自己的伤口,无视自己被砍断的手臂与大腿,无视已经折断的木矛与手中有着大量缺口的短剑。疯狂的,狂热的呼喊声连绵不断,萦绕不休! 在如此悲壮的气氛之下,被砍断手的士兵用脚踢,被砍断脚的士兵用手挠,就算手脚都被砍断,只要一颗头还连在脖子上,他们就要用牙咬,用头撞,甚至把自己的血抛洒在空中,迷住诺曼勇士的眼睛,即使是死,也要开出一条路来! 但是,没用的。 虽然已经强调过了,但是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无论如何,血肉都是打不过钢铁的。 粗制滥造的木矛刺上去只是一个白点,坑坑洼洼的短剑砍上去只是一条白痕,那黑色的军队简直犹如神话之中的叹息之墙,哪怕狂信者们前仆后继,一浪胜过一浪,但是也如同江水撞上堤坝一样,只是在白白的牺牲罢了。 当然,也不能说是完全白费,至少,在狂信徒们舍生忘死的攻击下,尤其是在他们五换一,乃至于十换一的狂热之下,原本稳如磐石的诺曼勇士们也开始慢慢的后退,威廉国王的军阵第一次出现了微小的裂口了! “抓紧时机!骑兵!步兵!所有人都冲!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 当时,眼看着这转瞬即逝,千载难逢的战机,康纳尔伯爵立刻是激动的跳了起来,他有预感,这一次,恐怕就是唯一的胜机了!威廉国王,是绝对不会再给一次这样的机会的! 其实不用康纳尔伯爵说,艾德公爵就已经驱使着他的长枪兵开始了进军,总数九百(已经阵亡了不少)的长枪兵踏着整齐的步伐,扶平长枪,就要奋力厮杀了! 但是,面对着如此危机,威廉国王却是嘴角露出了冷笑,那神情,就好像是他早有预料一样。 “命令!诺曼勇士停止后退!全力反攻!第二列诺曼突击步兵投掷所有飞斧!第三列预备队准备,随时步入战场!弓箭手不要再保留体力了,全速射击!” 然后,他转过头,对着自己身边的传令兵说道:“去问问厄堡伯爵,他的骑兵休息好了没有!一旦战斗开始,我要求他的骑兵立刻从侧面冲击敌军!” 就是这样,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威廉国王至少还隐藏了超过两千人的体力充沛的预备队!毕竟,在之前的战斗中,他加起来也只不过出动了第一阵列一千人的诺曼突击步兵,以及八百诺曼铁骑,再加上用来防守的诺曼勇士,就已经逼出了对面联军的全部力量,这让他准备已久的伏兵压根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但是眼下,却是一个最好的机会!对面的联军已经被迷住了双眼,一步步的进入事先被设计好的陷阱当中,他们已经是在劫难逃了! 听见了国王的命令,原先一直都是懒洋洋的敷衍着的弓箭手立刻开始认真起来,一轮又一轮的箭雨从他们手中喷洒而出,如同乌云一般掩盖天空,让太阳都为之失色! 更何况之后还有着诺曼突击步兵的飞斧突袭,那等势大力沉的飞斧,包含着诺曼突击步兵的猛烈怒气,从天而降,势要将螳臂当车的匪徒们碾压成渣! 这样密集的攻击,集中落到了一小片区域之中,就有如是冰雹从天而降,每一个狂信徒,每一个步兵每一个骑兵身上都至少挨了两下,士兵就有如是秋天的麦秆一样,一茬接着一茬的倒了下去!顿时间敌人中间就空了一片了! 当然,倒下去的士兵大部分其实都只是受伤,但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恐怕战争之后的伤亡数字仍就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但是那也是战争之后的事情了,眼下,箭雨的死神低空掠过之后,骑兵的死神又已经挥动了镰刀了! 尽管之前在和不怕死的狂信者的战斗中陷入苦战,但是诺曼铁骑仍然是如威廉国王所料,在抛下了一部分的尸体之后,顺利的脱离了战场,然后开始了重新集结。 当然,像这样刚刚脱离战斗,就要重新集结的骑兵,他们的体力肯定已经不足,冲锋的威力也不会太大。但是让他们从侧翼冲锋,又不是让他们从正面冲阵,而且还是让他们冲锋阵型已经打散的敌军,这种工作完全就是轻松加愉快。 而正面的诺曼勇士,也站稳了身体,他们以第一排防守,第二排攻击的方式,缓慢,但是坚定的,一点一点的挤压着敌方士兵的生存空间,让敌人立足不稳,甚至都没有立锥之地了! 在这样的三面夹击之下,渐渐的,随着阵线一点点的后退,联盟的士兵以及德赫巴斯公国的士兵们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末日或许已经到了。这些人开始惶恐,开始害怕,最后丢下武器与同伴,开始逃跑。 “不许跑!士兵们,不许跑!我们要死战到底!爱尔兰人,难道你们要做懦夫吗?威尔士人,难道你们不想着保家卫国吗?圣大卫在看着你们!” 眼看着军队纷纷败下阵来,渐渐的已经呈现出了溃退的姿态,尽管康纳尔伯爵这样高声大喊道,同时与他手下的骑士一同斩杀了数十名逃兵。但是,这样微薄的努力根本就不足以挽救已经完全倾颓了的战局。逃亡的士兵越来越多,数不胜数,即使那些贵族们再怎么努力的喊叫,再怎么屠杀,再怎么许诺好处——失去了勇气的士兵们,都不愿意再回到那个堆满了尸体的战场上去了。 胜负,已经不可挽回了。 最终,留在原地的,依然坚持着抵抗到底的士兵不会超过一千五百人,他们已经经历了整整一天的战斗,抵抗了诺曼突击步兵,诺曼铁骑,甚至是诺曼勇士的连绵不断的攻击,甚至都已经体力耗尽,身心俱疲,甚至都拿不起自己的武器了。 但是,他们依然选择抵抗到底。 “感谢你们!我感谢你们,士兵们!在这最后的时刻,我感谢你们选择坚持到底!我感谢你们为了爱尔兰,为了德赫巴斯,为了我而奋战至死! 我们已经足够的努力!我们已经足够的勇敢!敌人装备精良,数量更是比我们多,但是我们依然奋战到了现在,这就已经足够了,已经足够了! 圣大卫会记住我们的英勇!这片土地会记住我们的英勇!整个天地都会记住我们的英勇!我向你们保证!未来有一天,所有的人都会传唱,曾经有一支军队,他们在这里战败,但是虽败犹荣,因为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后退过一步!” 或许是察觉到这就是自己的天命,康纳尔伯爵整理了自己的冠冕,摆正了自己的配剑,然后将衣服都打理的整整齐齐,然后回过头来,面对着愿意与他共赴黄泉的士兵们,最后一次的,用嘶哑的声音为战士们鼓舞士气。 “请记住,士兵们!我与你们一同!我与你们同在!我与你们一同赴死!” ps:四千字,总算是写完了,我试试夜晚还能不能再码一章。 第九十九章 先冷静一下 如同摧枯拉朽一般,溃散的,完全失去了勇气的士兵们四散崩逃着,哭喊着,在死神的阴影下苦苦的拼命挣扎,但是威廉国王就是不愿意放过他们!诺曼士兵们哈哈大笑着挥动手里的长剑与巨斧,瞅准了一个倒霉蛋的脑袋,就狠狠的砸下去! “哗——” 脑浆四溅,又一条生命被收割,周围的溃军们连回头都不敢,一听见这声音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跑的更快了。 “……我们走吧,战争已经结束了。” 眼看着此情此景,威廉国王语气平淡的说道,胜利,他已经经历了太多,这一次的胜利,既不算上意义最大的,也不是非常艰难的,从一开始,他就一直是在压着对方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必胜无疑! “是的,王。” 条件反射性的,罗贝尔伯爵立刻就答应道,但是半晌,他又犹豫着,问道:“可是,王,在那边的山丘上死守的残兵要怎么办?” 罗贝尔伯爵所指的残兵,自然是康纳尔伯爵所带领的已经下定了死志,把生死都置之度外,一心只想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一千五百的士兵,现在他们在乱战中抢夺了一处略高于地形的高地,并且在那里驻扎死守。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敢于冲击这支已经下定死志的军队,不管他是何等精锐的士兵,诺曼勇士也好诺曼铁骑也好,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但是哪怕是这一点,威廉国王也早有准备。 “让诺曼勇士把他们团团围住,然后饥饿,恐慌,疲惫,不用我们亲自动手,他们就会自己溃败,到时候我们再上去收尸好了。” “是的,您无比正确,王。” 罗贝尔伯爵恍然大悟,心悦诚服的向着他的国王驯服的行礼,并且全心全意的遵从他的命令。 “那么,罗贝尔伯爵,这里就交给你了,不要让我失望,我先回去处理一下事务,或许……我们可以听从那些蠢蛋的要求,顺路的去进攻一次爱尔兰!” 眼看着如此轻易的,完全不费力的就击败了北爱尔兰联军,并且顺道的把德赫巴斯公国的可用之兵都一口气的打败,威廉国王难免有些轻敌的想法,脑袋里面也就冒出了许多不合时宜的想法,毕竟,他对于小唐伯爵以及德斯蒙德的富裕,到现在也是念念不忘! “如果能够抢一次——只要能够抢一次,我就发达了!” 当时,威廉国王这样想着,口水都要垂涎三尺了。没办法,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就是一只绵羊,它也能变的和头老狼一样,更不用说原本威廉国王就是贪婪凶猛的雄狮了! 那么,让威廉国王的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小唐伯爵,他现在又在做什么? 让我们把时间推移几天,来到四日之后,小唐伯爵收到了北爱尔兰联军战败的消息之后吧。 “你说什么!北爱尔兰联军和德赫巴斯公国连一天都没有支持住,马上就溃败了?” “幸存的士兵十不存一,现在都集中在卡菲力城堡里面,日夜期盼着我们去救援?” “北方伯爵联军全军覆没,一个都没跑?” “艾德公爵伤了一条胳膊,康纳尔伯爵干脆就是生死不明,不知所踪了?” “德赫巴斯的大王子……这货是哪位?” 就是这样的,随着资深老间谍内幕利斯带来的极为不详的消息,内幕利斯每说一条,基尔德尔伯爵与奥索鲁尼伯爵的脸色就卡白一分,等到内幕利斯说完了,这两个家伙的脸简直就可以堪比最白的白纸,连毛细血管都可以看的一清二楚了!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隐约之间,小唐伯爵甚至看见基尔德尔伯爵有了疯狂的迹象,只见他抱着头,嘴中喃喃的自言自语,突然间跳将起来大喊道:“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一定是在骗我!来人啊,把这个谎报军情的家伙拖出去斩了!” 硕大一个会议室(原先是道格拉斯的长老院),自然不可能是只有小唐伯爵他们三人,骑士,以及一部分精锐的士兵都在这里,用来守护贵人们的安全,听见了基尔德尔伯爵这样说,他们的反应自然是—— “铮——” 刀剑出鞘,但是却不是如同基尔德尔伯爵所想的拖走内幕利斯,而是纷纷把锋利的长剑对准了他! 在生死的威胁之下,基尔德尔伯爵才想起来,他的士兵早早的就在城破之时加入了名为‘屠城’的狂欢,至今仍在外面烧杀抢掠,现在在这里保护他们安全的,全部都是唐切斯特伯爵的士兵! “哈……哈哈……” 基尔德尔伯爵给吓得冷汗直流,嘴唇蠢动,又不知说些什么,只能这样装傻。 “冷静一点了吗?基尔德尔伯爵?” “冷静了冷静了,肯定冷静了,大家都是贵族,有什么事不能协商解决的,干嘛非要舞刀弄枪的,你说对不对啊,基尔德尔伯爵?” 一旁的奥索鲁尼伯爵眼看着形式不对,连忙站出来缓和气氛。好歹他也是个伯爵,虽然胆子小了点,但是面子还是要给的,小唐伯爵点点头,周围的士兵们警惕的睁着双眼,然后才慢慢的把刀剑入鞘。 说实话,这次小唐伯爵做的有些过了。他确实不知道,对于南爱尔兰的贵族来说,位于北爱尔兰的艾德公爵以及北方伯爵联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概念,那就是缠绕了他们半生的梦魇! 而如今,这两个梦魇竟然联合了!而且他们还有这德赫巴斯公国的士兵的辅助!但是他们还是输了! 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这样的对手,怎么不让人心生恐惧!怎么不让人恐慌震惊!甚至,这两位伯爵就想着干脆就这样打道回府算了! 反正,输的也不是他们,倒霉的也不是他们,损兵折将的也不是他们,他们打萌岛反而还捞了一笔,至于今后的事……只要威廉国王没打到爱尔兰岛来,他们就再也不愿意参和了! “可惜,情报显示,这位威廉国王正在召集他的舰队,要横渡圣乔治海峡攻打爱尔兰了!” 小唐伯爵冷笑,然后把这个足以让两位伯爵绝望,打消他们所有妄想的消息说了出去,然后他就如愿以偿的享受到两位伯爵那种仿佛天塌了一样,混杂着心碎,无望,等等复杂的表情了。 好吧,恶趣味到此为止,但是这也不仅仅是恶趣味,更是操纵人心理的一种方法——用一个个的连续不断的坏消息将人的心理防线全部击碎,然后再向他伸出一根救命稻草,恭喜你,一个忠诚的,对你感激肺腑的忠犬就告成了。 这其实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差不多,都是让受害者对施害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这种依赖感会随着时间变成好感,感激,最后甚至会变成崇拜。 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只要你们听我的话,那么我像你们保证,我们一定能够打败威廉国王。再说,就算是你们想要退缩,难道威廉国王就会放过你们了吗?不要忘记,他是怎么对待被他征服的英格兰的贵族的!” 于是,小唐伯爵循循善诱道,他的言语再配上他强大的军力,以及他曾经打败过两位公爵的战绩,这话还是有一些可信度的。 于是,两位伯爵对视之后,最终一咬牙一跺脚,终于还是承认的小唐伯爵的盟主地位,把自己的士兵都交给他,小唐伯爵也算是完成了初步的兵权收拢了。 “但是,您要怎么做,才能打败这么强大的对手呢?” 在交出兵权——自己的家族指环的时候,奥索鲁尼伯爵犹豫着,最后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然后他马上就慌忙的解释道:“当然,我并不是对您有什么不信任又或者是其他的想法,我只是想提前知道一下,安安心。” “没关系,你当然应该知道,而且我也需要你们的支持。” 小唐伯爵摇头,然后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我会让威廉国王知道,战争,只不过是政治的延续罢了!” 第一百章 举世伐英 战争,不过是政治的延续。 尽管就现在看来,中世纪的战争非常的不可思议,非常的没有理由,非常,非常的混乱,为了一处水源,一个美女,甚至是一句辱骂的话,两个国家之间就能挑起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争,但是摊开了来看,战争也确实只是政治的延续。 原因很简单,舌头解不开的问题,就用牙齿来咬吧!言语无法解决的问题,那就只能用刀剑来解决了! 追根究底,这些个国王早就有扩张的心思,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理由,一个借口,只要目的达到了,具体的借口是什么,哪怕是它已经到了荒诞不经的地步,也没有人会在意的。 当然,那些凭着一己之好就能发动战争的龙傲天,常人实在是没法估算行动,是不会被算在这里的。 “所以说,为了这一场战争,威廉国王到底从诺曼底抽了多少兵,又从哈德良长城那里抽了多少兵呢?如果让西法兰克的国王,又或者是苏格兰的国王知道了他们的对手是这么的空虚,他们还会这么安稳吗?呵呵,真是期待啊……” 当时,眼看着小唐伯爵微笑着说出了这么危险的话,基尔德尔伯爵与奥索鲁尼伯爵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凉,眼前发黑,犹如坠入了海底一样,战战兢兢的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阴险卑鄙……我是说奸诈多谋的人? 所以说,小唐伯爵看着眼前两位‘纯真’的伯爵无奈的叹气,怪不得爱尔兰中世纪的时候一直都没有出过什么千古流芳的将领,远离欧陆本土,长期封闭与和平的生活把人都养傻了。要是在乱战不住的德意志地区,又或者是年年和绿绿圣战的东罗马,这种程度的阴谋都不好意思拿出手。 “高明!实在是高明!” “对,真是高!” 回过神来的两位伯爵急忙连声赞叹,但是他们的话语中究竟有多少真情实意,这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但是也正因为此,这两位伯爵反而放下心来把自己的兵权交给了小唐伯爵,因为他们相信,如果小唐伯爵想玩死他们的话,根本就不用布这么大的一个局,只要一个小小的点子,他们就能死无葬身之地。于是他们就想了,既然不是针对他们的,那还是针对谁的呢? 不过,小唐伯爵的阴谋,真的会这么胜利吗? 以威廉国王这等天纵其才,天之骄子,难道他就真的不会重视这个问题? 不,威廉国王重视了,事实上,他是相当的重视,之前就已经说过,北方苏格兰虎视眈眈,南方西法兰克小动作不断,今天动一下界碑明天移一下边境线,这些都是经常的事情了。 如果真的让他们察觉到威廉国王现在在诺曼底,又或者是在哈德良长城有多么的脆弱,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的! 至少曼恩,又或者约克,肯定是没法保住了。 因此威廉国王可以说是早有准备。 在哈德良长城那边,尽管和苏格兰人的小规模冲突一直不断,但是由于哈德良长城的存在,苏格兰人想要攻陷这道分割不列颠的屏障至少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样漫长的时间已经足够威廉国王前去救援了。因此在这边,威廉国王并没有做出什么多余的布置,但是在诺曼底,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诺曼底,诺曼人,只从这个名字就知道它对于威廉国王的重要性——威廉国王的士兵绝大部分都是来自诺曼底的! 因此诺曼底绝对,绝对不可以有失,但是面对着西法兰克国王的挑衅,如果只是一味的退让,反而会让他得寸进尺真的发动一场战争,真到那个时候,防守空虚无比的诺曼底是无论如何都挡不住的! 而且威廉国王还不一定能及时的赶去救援! 因为英格兰与西法兰克之间,虽然只是一道窄窄的海峡,但是考虑到中世纪的航海技术,只能依靠风向与老天爷的心情,倘若风向不对又或者连续几天的雷雨,那再庞大的舰队也只能在港口里趴窝,不要妄想出来一步了! 天威难测,在这个年代,人类还远远没有抗衡天地的力量,那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拥有150艘以上的大战舰,3000余门大炮、数以万计士兵的强大海上舰队,不也是因为一场海上风暴就被打的支离破碎,最终只能葬身鱼腹,跑到海底去和波塞冬玩争霸去了。 所以,德赫巴斯会战战争开始之前,威廉国王就要求他在诺曼底的士兵,一定要表现得气势凌人来势汹汹,对于那些偷偷的移动界碑的家伙抓一个杀一个,最好是装出一幅‘老子有恃无恐大不了打一仗’的架势,哪怕是日后真的打仗了,只能能瞒过今年,那士兵们就是一等功! 而目前看来,这个虚张声势的计谋还是挺管用的,虽然搞的西法兰克国王紧张兮兮,甚至都开始了士兵的动员——但是,最终他还是没敢宣战。 真是怂,太怂了,简直不像个男人,难道法国真的只有在外国人和女人的带领下才能崛起吗?! 为了验证这个结论,小唐伯爵决定给西法兰克国王添一把火。 “西法兰克国王陛下亲启: 臣乃爱尔兰德斯蒙德伯爵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臣虽不才,亦知天主教诲,秉承忠义之道。君既身为西法兰克正统国王,理应拥有一切法兰克国内土地之合法主权,此乃天地正理,不容质疑。 今有逆臣贼子威廉公爵,妄称英格兰国王之名,仍占法国之地,此事实乃罪大恶极,罪不可赦,臣愿为君讨伐叛逆,扫清污浊,奈何势单力薄,无奈向君求援。 君可知,从北海的约克郡到诺曼底的曼恩,一道横跨大不列颠以及西法兰克的铁幕已经落下,和平无法穿越它,法国将要被它分裂,君既身为法国国王,岂能忍心看着国土崩离? 臣已探得,逆臣威廉不日将要攻打威尔士之公国德赫巴斯,届时必将抽调诺曼底兵力。臣愿与君约定,臣将先行援助德赫巴斯公国,君既收到消息,便可自行攻打诺曼底,逆臣威廉腹背受击必不能支,君身为一统西法兰克之主,千古流芳,岂不美哉?” 做作,实在是太做作了,这封信最后写出来小唐伯爵自己都不好意思看下去,但是毕竟,这封信是要交给法国人看的,法国人嘛,你不弄的装哔一点人家根本就不带你玩。 总的来说,这封信就两个意思。 第一个,你是法国国王,威廉是英国国王,英国的国王拥有一大片法国的土地,你丢不丢人?以后还有没有脸再见列祖列宗? 第二个,现在威廉国王攻打德赫巴斯,诺曼底防守空虚,你是打还是不打?不打遗臭万年,打了千古流芳,你自己选吧…… 但是还需要强调的是,小唐伯爵在这等信里其实是耍了个‘小花招’——他所说的时间是在德赫巴斯会战之前,也就是所谓的‘先行援助’。但是各位都知道,这个时候小唐伯爵正在萌岛上,真正在德赫巴斯打生打死的是康纳尔伯爵以及艾德公爵……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得益于这个时代悲剧的信息通讯,消息传播都是有滞后性的,信件和战败的消息一同传来,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不,应该说这样才能更让西法兰克国王放心,让他确定,威廉国王确实是抽调了兵力去攻打德赫巴斯的,既然这样,那诺曼底的守备肯定是空虚的! 于是,再又等了几天,联系了往来的商人以及旅行者,完全证实了诺曼底确实是空虚无比之后,西法兰克国王终于下定决心,向英格兰宣战! 同时宣战的还有苏格兰! 再加上德赫巴斯公国,爱尔兰联军,英格兰一时间竟然同时要同时对付三个王国,一个大公国! 举世伐英! ps:因为没找到贵族对于外国国王的称呼,所以就暂时用‘臣’来代替了。 ps2:热烈庆贺本书一百章达成!鼓掌!说实话,我刚刚开书的时候,真的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一天,我竟然还能坚持到这个时候,这些都是和各位书友的鼓励分不开的,谢谢各位了! 尽管本书还有些小白,尽管文笔非常的差劲,尽管作者也是个白痴,大部分的东西都是一知半解,还弄出了许多笑话,但是我想,我还是能够继续写下去的。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仅仅是为了对得起各位书友的鼓励,对得起我每天坐在电脑前的四个小时,对得起已经被我翻烂的资料书。 喜极而泣,临表泣淋,不知所言…… 最后三鞠躬,拜谢各位。 第一百零一章 危如累卵 等到法兰西王国向英格兰王国宣战的消息传到威廉国王耳朵里的时候,他反而一点都不怕了——无他,债多不愁啊。 “罗伯特将军传来消息,苏格兰国王率领一万大军已经抵达哈德良城下!臣必将誓死以保长城安危,奈何兵微将寡,只能勉力支撑,更无奈敌人攻势日益猛烈,军中箭支等物消耗甚巨,万望主君速速救援!” “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召集了一万五千大军,抹兵立马准备进攻曼恩!并且香槟公爵,图卢兹公爵以及埃诺伯爵,阿图瓦伯爵,布洛涅伯爵已经宣布加入战争了!” “爱尔兰联军在圭内思登陆!敌人数量众多,而且还有着手持弩箭的轻骑兵守护,我军的探子没法靠近,远远估计至少在五千人以上!现在爱尔兰联军正在星夜兼程前往杜卡拉城堡,恐怕是想要与之前的残兵汇合了!” 坏消息坏消息坏消息,传来的全部都是坏消息,难道这英格兰是遭天谴的吗?!法兰西,苏格兰,爱尔兰三个王国,再加上德赫巴斯,香槟,图卢兹三个公国,外加几个小伯爵领,统共三万大军,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同时进攻英格兰! 危如累卵! 我看这英格兰,是要完啊! “不要慌!慌什么!” 眼看着自己手下的将领贵族就好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急的脚上生火脑门冒烟,如此不堪的表现,威廉国王当时就是怒从心中起,说道: “急什么?!慌什么?!人家都还没打过来,你看看你们都变成什么样子了!我还没死,你们也没死,我们的士兵也没死,我们还有一拼之力,你们都慌什么!” 罗贝尔伯爵与厄堡伯爵相视一眼,看向坎特伯雷大主教,但是这位主教也只是摇摇头,示意自己无计可施,就现在这个时候,几国同时突然宣战,摆明了就是要打个突袭,不想要教皇(圣座)来调停啊! 苦涩的滋味,马上就浮现在两位将领的心头了。 国王殿下呦,你说的简单,那可是三万大军,三万职业的,都经过简单训练的大军啊! 在这个三千职业士兵就能开国称王,一万职业士兵就能毁城灭国的时代,三万职业士兵,哪怕是堪称天主之盾的东罗马,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一旦损失就要伤筋动骨,甚至可能就从此一蹶不振了! “你们把他们想的太可怕了。” 威廉国王摇头,三万大军是很可怕,事实上,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曾经害怕到发抖。 这并不是什么应该羞愧的事情,就好像是遇见了不可抗拒的天地之力向着自己席卷而来,飞沙走石,无论是谁,哪怕是没有恐惧的傻子,他也知道要往后面跑啊! 而这三万大军,已经是比一些小型的天灾更恐怖了!毕竟,龙卷风,洪水,这些天灾还没法毁掉一切,但是**,贼过如梳兵过如篦,斩草除根寸草不留,这些可都不是虚言啊! 但是威廉国王必须勇敢,他只能勇敢,从以前开始,从他还只是一个私生子的时候,从他的三位监护人都因为刺杀而死的时候,从他面对近在咫尺的刀锋的时候,他就知道必须要勇敢。要命的灾难来临,慌乱不能带给你任何,只有勇敢和冷静,才能找出一条活路来。 “表面上来看,三万大军确实是不可战胜的力量,哪怕我们全国总动员,也不一定能凑出三万大军来,但是,他们并不是一条心的。” 威廉国王着重的说了这一句,末了,又嫌不够,再次重复了一遍。 “他们并不是一条心的。” “是的,陛下,我们都知道他们并不是一条心,但是就算他们并不是一条心,那也是三万大军!我们就算尽了全力,也没有办法胜过他们啊!” 厄堡伯爵这样说道,罗贝尔伯爵也在一旁使劲的点头,然后两个人就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的国王,期待着威廉有什么高见。 “我们要弄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又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威廉国王双手合十,一片智珠在握的形象。 “德赫巴斯,以及爱尔兰,这个其实是最容易摆平的,因为他们之前已经输了一阵,不论是兵力,还是士气,都是这三万大军中最低的,而且他们的目的也最简单,只是为了保护德赫巴斯。因此,如果只是想要与他们停战的话,我认为还是比较简单的。” 厄堡伯爵和罗贝尔伯爵点头,在不知道小唐伯爵的士兵威力的前提下,他们觉得这个还是比较合理的。 “然后是苏格兰,最低的要求,他们会要求一大笔的战争赔款,最高的要求,他们甚至会要求我们割地。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能够攻陷哈德良长城,没有攻陷哈德良长城,一切免谈。” 威廉国王的话让厄堡伯爵和罗贝尔伯爵再次点头,哈德良长城,作为从古罗马时代坚挺到今日的英格兰屏障,真可谓是坚城铁墙,固若金汤,轻易不能被攻下。但是一旦被攻下,那后面就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再没有可以用作防守的地方,到那个时候,威廉国王就是真没办法了。 “传令给罗伯特将军!我给他最大的权限!金钱,武器,装备,人力,我再给他五百的诺曼勇士!只要他张口,他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只有一个要求,他一定要给我守住哈德良,此城与他的头同在!” “您的意志,殿下!” 坎特伯雷大主教立刻点头,然后准备起草文书,几个人目视着大主教阁下走出大厅,然后才听见罗贝尔伯爵问道: “殿下,如果真的能够这么顺利——我并不是对您有所不敬——爱尔兰与苏格兰都能够被阻挡。那我们也需要面对法兰西王国的士兵,路易七世有着一万五千的士兵,而我们只有一万,而且还要支援给罗伯特将军,虽然是本土作战,但也很艰难啊!不知道殿下您,有何良策?” “爱尔兰,爱尔兰肯定是还要较量一番……否则他们不可能轻易退兵。” 威廉国王摇头,貌似是在叹气,但是他马上就又振作起来。 “法兰西,如果我要说我最不担心的就是法兰西,你们相信吗?” 废话!我们当然不信了! 厄堡伯爵与罗贝尔伯爵同时在心里咆哮,那可是法妖啊!法妖!虽然现在法兰西还算不上太强,但那也算的上欧陆一霸,更不用说几百年后,孔南公爵是怎么带领着法兰西军队吊打西班牙大方阵的。 顺带一提,这位孔南公爵是布列塔尼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也算的上是外国人…… “我也不信,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埃诺伯爵,阿图瓦伯爵,布洛涅伯爵,这三家伯爵都是路易七世的亲家,他们肯定是全心全意的帮助路易七世,但是香槟公爵,还有图卢兹公爵,他们就对路易七世这么忠诚?” 威廉国王说的是事实,真实的历史上,在腓力二世改革之前,法兰西国王的位置一直都是个橡皮图章,政令不出法兰西岛,国内诸侯林立叛乱四起,简单比喻的话,就和汉献帝时候差不多……只不过没有一个曹操,会挟天子以令诸侯。 而出身诺曼底,本身就是法兰西境内大公爵的威廉国王,对此是再了解不过了。 “那殿下,您的意思是……” “我们急行军!在爱尔兰联军与杜卡拉城堡的残兵会和之前,先行打败他们——至少要将他们逼和!” 威廉国王猛的站起身来,大声的发号施令,而他的两位将领便深深地把头低下,等候着他们的国王的决定。 “然后,我们回诺曼底!我们打香槟公爵,又或者打图卢兹公爵都可以!我们要将他们其中的一方重创,要让他们投鼠忌器,要让他们互相猜忌,这样,他们就会把大部分的兵力用来防范彼此,而不是攻打我们!然后,我们再找机会,投毒,暗杀,坚壁清野,一点点的削弱路易七世的力量,最后再和他决战!” ps:原谅我,今天只有一更,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实在撑不下去了,明天放假补上。 ps2:感谢无色小狼与汤圆sama提出的宝贵意见,但是今天实在是没精力,学校也断网了,明天再把二位的帖子加精。 第一百零二章 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鹰与狮 “太大意了!” 威廉国王嘴唇都快咬出血。 小唐伯爵为了避开威廉国王的耳目,特地选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路线;威廉国王为了能够尽早的截住小唐伯爵,特地选的是一条近路。 然后,不期而遇。 那些骑着快马,手持劲弩的来去如风的轻骑兵,还有那些嗜血彪悍的诺曼突击步兵,在穿越了遮挡视线的丛林相遇的一瞬间,两边都傻眼了。 “射击!射击!弩箭射击!” 但是也只是一瞬间,马上,轻骑兵的指挥官就反应过来,刹那间就是一片弩机的扣动声响起,密集的弹幕如连绵细雨一般,从天落下! 但是那诺曼突击步兵也不是好惹的,领头的一个大喊了一声“飞斧”,最前排的战士们便连正在呼啸着落下的弩矢都不顾,倾尽一切的用力掷出! 最后的结果,是骑马弩兵稍胜一筹。 这并不是因为武器或者其他什么的因素,之前说过,在近距离内,飞斧的威力甚至胜过弓弩,骑马弩兵胜利的原因很简单,他们人多。 这可不是一开始,手下小兵两三个,武器小米加步枪的时候了,小唐伯爵抢夺到基尔德尔伯爵与奥索鲁尼伯爵指挥权的第一天,就把他们的骑兵(不是骑士)全部都扒下了一身铁甲,然后换成了两只弩弓。再加上还有穆尔奇德大公以及伦斯特伯爵的军队,小唐伯爵手中骑马弩兵就有了六百人了! 一轮弩矢过后,最前排的诺曼突击步兵马上就软绵绵的倒了下去,每个人的身上都扎了十几只弩箭,血如泉涌眼看着是活不成了!但是这还不是结束,不要忘记,骑马弩兵身上是有两把弩的! “快!快!撤退!撤退!” 两轮弩矢射完,那骑马弩兵的指挥官完全不看战果,立刻调转马头招呼着周围的骑兵们,然后只听见马儿忽律的一声,等到威廉国王的主力赶到的时候,骑马弩兵早就一头扎进了丛林里,见不到人影了。 因此才有了上面威廉国王咬嘴唇的那一段。 “殿下,我们要进入追他们吗?” 同样匆匆赶来的罗贝尔伯爵看着地上的满地尸体,一百多个都是诺曼突击步兵的,只有几个才是骑马弩兵的,这样夸张的战损比,怕触了威廉国王的霉头,不由得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不用了。” 威廉国王走到一具倒下的骑马弩兵的尸体面前,拿起摔落在地的弩弓,摇头说道。 “他们现在躲进了丛林之中,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位置,而他们随时都可能在暗地里射击我们,这样对于我们来说,太不利了。” “那么殿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等!” “等?” 厄堡伯爵疑惑道,但是威廉国王已经抬起头来目视远方,锐利的视线好像就能看破重重遮掩的树木,看到远方的小唐伯爵一样。 “他们如果想要和杜卡拉城堡的残兵会和,这条路是唯一的道路,我们撤开一点,然后就在这堵着,我就不信,他们能在这丛林里呆一辈子!” 不用说一辈子,连半天都不到,一只大军就已经从丛林中徐徐开出,与威廉国王的军队正面对峙了。 当时,小唐伯爵总共统兵六千一百人,而威廉国王因为之前已经经过一场大战,并且分兵给了罗伯特将军,还有士兵八千人。 数量上不如对方,那么质量呢? 威廉国王的这八千人,光是诺曼突击步兵就有四千人,然后是两千人的弓箭手,一千人的诺曼勇士,还有重骑兵,骑士,以及各个领主伯爵的近卫,加起来大概有一千人。 而小唐伯爵,他最倚为屏障的仍然是他自己的私人部队,总共一千三百人,然后是各个大公伯爵的私兵——小唐伯爵认为他们不能算人。 不论是士气,还是军心,亦或者是训练程度与纪律性,他们都远远的不如对方,甚至连诺曼突击步兵都不如,在这边战争中注定只是消耗品,消耗品,怎么能叫做人呢? 因此当时,小唐伯爵便把整个联军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弓弩手,弩手在前弓手在后。第二部分是步兵与骑兵,他们位于整个阵列的最后,紧跟在弓弩手的身后,随时准备着保护弓弩手,最后是第三部分,也就是小唐伯爵的信心来源,他的五十台弩炮车,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缓缓的进入战场! 整只军队,那些杂牌军暂且不论,当整只军队以勉强称得上是一致的速度前进,并且同时停下的时候,战场为之一肃。 “弩炮准备——直射,三百步射击。” 小唐伯爵话一出口,马上就会有准备好的轻骑兵拼命拍马跑着去传达命令。 “唐切斯特伯爵有令!弩炮直射,三百步射击!” “嗡——” 沉重的锁绞被两个身强体重的士兵一同转动,终于把弦张到了最大。 ?“蓬!” ?“蓬蓬蓬——!” 五十杆闪烁着寒光的长枪如同一道闪电一般,直直的划破天际,呼啸而至的巨箭毫不留情的击穿了最前方的一个倒霉鬼的身体。但是已经射出的巨箭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就停下来,那个倒霉鬼,以及他身后的倒霉鬼,以及身后的身后的那个,都被一同刺穿。长达两米的巨箭,就这样把自己变成了人肉葫芦串。 “不——!” 威廉国王看着自己的军队这么轻易的被屠杀,一时间目眦耳裂,悲从心来,不由得大喊了出来。 他不是不知道弩炮,他不是不知道弩炮的威力,他也曾经在攻城战中使用过弩炮,但是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就再没有哪只军队,还会在野战中使用成建制大规模的弩炮了!就算有,那也和荒凉偏僻的大不列颠群岛没有关系啊! 因此,第一次的攻击,他就吃了大亏。 五十支巨箭,以每支刺穿两个人为例——实际上远远比这要多的多,那就是一百人的损失!要知道,这场战争结束之后,他还要与法兰西国王亨利七世大战一场,因此哪怕是惨胜,那也是算他输了! “骑兵!骑兵从两侧冲锋!步兵站开,不要再挤在一起了!所有人,前进!” 仅仅是一瞬间,威廉国王就已经明白自己不能和小唐伯爵对射,三百步的距离,弓箭根本射不了这么远,而对方的弩炮车却能够在远方轻易的收割生命。只有前进,只能前进,拿人命作为堆叠,哪怕是把骑兵都损失殆尽,也要把弩炮车给毁掉,要不然这场仗也就不用打了! 因此,哪怕是他的心在滴血,他也下了命令,要求诺曼铁骑不论代价,也一定要把弩炮车给毁了! 注:前两天看见有书友说弩炮车这个事,怪我没说明白,这个是蝎子弓,并不是后来罗马改进的扭力弩炮。 注2:第二章正在码。 第一百零三章 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致命 “骑兵!注意对方骑兵!” 眼看着对面的重骑兵已经动了起来,三百步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只不过是转瞬即逝,况且现在威廉国王都已经下了死命令,那些诺曼铁骑更是不吝马力,装着铁刺的马靴往马肚子上一挂,马就好像是疯了一样只会往前冲。 小唐伯爵一张口,早已经等待已久的骑士们立刻冲了出去,狭窄地形上,机动兵种对付重骑兵只能用重骑兵,而且这些骑士个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主,小唐伯爵又不是他们的封君,只是在各自伯爵的重压之下才勉强听从小唐伯爵的命令。这种隐形炸弹还不如早早的就送出去,也省的惹麻烦。 “都死光才好看呢!” 小唐伯爵抱着这样阴暗的心理想着,然后就不再关注这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大声的发号施令。 “弩炮继续射击,不要停!弩箭手,距敌七十步射击!弓箭手,距敌五十步射击!骑马弩兵,双轮抛射准备!” 就是这样,因为大部分的重骑兵已经被小唐伯爵扒下了一身铁甲,所以重骑兵的数量远远比不上对方,顶多只能抵挡诺曼铁骑一时,但是这一时也就足够了! 下一秒,就是枪林弹雨,密密麻麻,足以让每一个有着密集恐惧症的家伙害怕的发抖,当然,大部分的人类都是有密集恐惧症的…… 但是,在这枪林弹雨里面真正对重骑兵有所威胁的也只不过是骑马弩兵的弩箭,因为有马的加速度,他们的弩矢勉强能够刺穿重骑兵的双层锁子甲,弩箭手以及弓箭手……他们只要射马就好了。 骑兵骑兵,没有了马,就什么都不是了。 “让弩炮部队再射两轮,然后就可以直接往后跑了,第三列步兵部队准备,超长枪兵在前,刀盾兵护卫两翼,其他步兵跟在后面,准备迎接敌人!” 小唐伯爵再看着前去和诺曼铁骑交战的骑士,果然不出他所料,已经是渐渐的支持不住,数量不足,以及弩箭的误伤,让这些骑士也是苦不堪言,犹豫了一下之后,小唐伯爵发出了这样的命令。 弩炮手是宝贵的,培养一个合格的弩炮手并不容易,他要学会预估距离,判断射程,至于弩炮,反正也不过是一些木头和包铁,威廉国王想要就送给他好了! 再说,等这场战争结束了,这些弩炮是谁的还不一定呢! 于是,在短暂的进行了弓箭的射击之后,双方终于是进入了真正的刺刀见红的阶段,枪折旗断,剑刺斧砍——马上就要一决生死了! 当时,付出了大量伤亡好不容易终于接近了敌人的诺曼突击步兵,一想起刚刚被串成葫芦串,现在还倒在地上哀嚎着的兄弟手足,当场就红了眼睛,握紧了双手一起挥舞着大斧,运足了浑身的力气劈砍。小唐伯爵的超长枪兵虽然也算是老兵,每个人手里面也都摸过鲜血,但像是现在这样的,这样悍不畏死,完全不在乎超长枪的枪头捅进身体里,相反,被自身伤痛惹怒了的诺曼突击步兵们将会全力的挥动手中大斧,将对面的超长枪兵的超长枪狠狠的砍下一大截。 “稳住!士兵们!稳住!想起平时的训练!相信你身边的战友!” 眼看着超长枪兵有些不稳,负责指挥超长枪兵的奥尔科巴骑士马上这样大吼着,士兵们听见了骑士的声音,才终于是平静下来。 “准备——准备——刺击!向右前方刺!” 向右前方刺! 从超长枪兵成军开始,每一天每一分,除了训练纪律以及站军姿之外,这就是超长枪兵唯一会的攻击动作了! 因此,这个动作完全就是千锤百炼,已经练了无数次,融入了士兵们的身体,融入了士兵们的灵魂,就好像是老话说的一样,技通神,无他,唯熟而已。 “快!超长枪兵前进!刀盾手两侧冲锋!其他步兵跟上!” 当时,随着超长枪兵的一轮刺击,前排的诺曼突击步兵完全防御不住,大部分人就这样被刺穿了心脏当场死亡,然后随着超长枪兵抽出长枪,一轮红缨飞上天空,马上就是一个微小的空隙漏了出来。 机会! 眼看着这样难逢的机会,小唐伯爵立刻就激动的叫了出来,那刀盾兵,还有个个大公伯爵的步兵,不论是征召兵,轻步兵,还是重装步兵,全部都一窝蜂的往着诺曼突击步兵的两侧挤压,要硬生生的把他们的生存空间都给挤掉! “弓箭手……” 威廉国王面沉如水,他本来想的好好的,凭借着地形,以及提前准备的优势,足够他打一波完美的突击战,却被小唐伯爵的弩炮车毁掉了! “不不不,我还有优势,我的骑兵,步兵,以及士气都要比他多,只不过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罢了。这也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在会战之中决定攻守与否的,除了麾下骑兵的多寡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判断变量,那就是远程攻击力量的多寡。或许,我可以将这个道理总在日后的诺曼底会战之中……” 威廉国王这样想着,面色才算是好看了一点,然后他一挥手,站在最后方等待着的英格兰弓手马上就是一轮箭雨落下,不论敌我,死神的镰刀都是一视同仁! 步兵之间的战斗已经是这样的激烈,但是真正决定胜负的,却是骑兵所在的地方! 在中世纪,绝大部分的战斗,决定胜负的,永远都是骑兵! 当时,爱尔兰联军总共二百名的骑士,重骑兵,这些人结成了乱糟糟的阵列,毫无章法的向着诺曼铁骑冲锋。诺曼铁骑也因为得到了威廉国王的死命令,拼命的压榨着马力无法维持阵型。 马儿疾跑,两边的重骑兵们都紧紧的握住手中的骑枪,眼瞳中只剩下越来越近的敌人的面容,然后,手向前递了出去! “哗啦——” 木制的枪杆根本就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力,在撞击的一瞬间就已经出现了裂缝,但是聪明的人类想了个办法,那就是包铁,将木制的枪杆上包上铁,即使是出现了裂口,它也没办法爆开! 第一轮的冲锋完后,绝大多数的重骑兵或骑士在第一时间,确认了骑枪刺穿了一个敌人之后便松开了手,之后猛地拔出狼牙棒或战斧,向着旁边的,最近的敌人砍了过去,场面一时间就陷入了混战当中。 但是,因为威廉国王把他的骑兵调教的非常的好的缘故,即使是前排正在战斗,后排的诺曼铁骑们也已经开始调转马头,准备从两侧绕过去,然后突袭爱尔兰联军。 不过,这个时候,骑马弩兵们出手了。 六百骑马弩兵的弩矢齐射,瞬间将对方诺曼铁骑的阵型给破坏。虽然骑兵们靠着身上的甲胄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但是战马却不行了。而在奔驰的骑兵群之中马失前蹄最终的结果便是被踩成肉酱,这个绝对是真理,绝对无法避免的。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当你倒在大地上的时候,都绝对无法阻止飞奔的马蹄铁。 这一轮齐射直接破坏了对方骑兵的阵型,同时也让这些诺曼铁骑们有些不知所措。 诺曼人,他们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疯狂的维京人的后裔,他们流着维京人的血,这固然让他们在战斗中更勇敢,更疯狂。但是这也同样使得他们一旦怒火中烧,什么纪律命令都会被抛之脑后,只有身披战甲血溅五步,才能够使他们变成浆糊的大脑冷却下来。 于是当时便有火气冲了心的诺曼铁骑追着轻骑兵不放,一个骑兵这样做,很快的就带动了其他人,整支诺曼铁骑的队伍全部都被带歪了路线,让威廉国王暂时指望不上这一支强军了。 但是,小唐伯爵犯了个错误。 轻骑兵与重骑兵对抗,必须要有足够大的空间周旋——或许这并不全是错误,因为小唐伯爵给的命令也只是‘延缓重骑兵的速度’,并不是让轻骑兵与诺曼铁骑死磕。只是他没有想到,骑马弩兵会溃败的如此之快。 尤其是,骑马弩兵之中还有一些刚刚被扒下了一身铁甲的木头脑袋,穿着布衣拿着长剑就敢和套了双层锁子甲的重骑兵对冲——或许有一些天赋异禀的家伙可以用一把长剑刺穿双层锁子甲,但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木头脑袋当中。 于是这些家伙就悲剧了,马力,加上长剑的锋利度,刺在锁子甲身上只刺出了一道白痕,但是自己的虎口就已经被反震的发麻,当然,这些木头中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再有感觉到虎口发麻的滋味了。 诺曼铁骑们欢笑着举起手中的大斧,看着眼前这些自不量力自投罗网的绵羊,然后畅快淋漓的挥砍! ‘卡擦’一声,人头落地! 然后,这些平时都在自家领地上作威作福惯了的混账家伙,才能够回想起来,恐惧,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快跑啊!” 一个侥幸在大斧下逃得一命的家伙这样惊恐的吼着,他是个有地位的人!他还有老婆孩子,他还有两个情人!他在村子里想指使谁就指使谁,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我不是在逃跑,我只是从众罢了。” “大家都在跑,我不跑不就成了傻子?” “我只想活着就行!其他的我才不在乎呢!” 在这样的或肮脏,或懦弱,又或者自私的思想引导下,在第一个逃跑的人的带领下,临时转职而来的骑马弩兵们很快就崩溃了。 “滚回来!你们这些懦夫!胆小鬼!害虫!你们又能逃到哪里去!” 当时,眼睁睁的看着骑马弩兵们飞速逃离了战场,小唐伯爵只感觉到自己心都碎了,骑马弩兵在他的计划中是最重要的一环,只有靠他们拖住了重骑兵,才有步兵的发挥空间。现在轻骑兵跑了,还有谁来面对重骑兵的正面冲击? “超长枪兵!超长枪兵撤出来!两翼构建防线!准备迎接骑兵冲锋!” 没办法,轻骑兵跑的远远要比他们冲的要快,小唐伯爵这边声音喊的再大,装成聋子的他们也是不管不顾,直勾勾的就往后面冲。 真是可笑!这里又不是爱尔兰,他们又能逃到哪去?难道他们还能够骑着马跨越大海吗? 这个时候,已经饱饮过鲜血的诺曼铁骑终于回了神,他们分出了一列偏师,继续和骑士以及剩下的骑马弩兵纠缠,其他的便是直接向着最薄弱的两翼冲锋! 小唐伯爵想让超长枪兵撤出来构建防线,但又谈何容易。先不说他的命令在这处处都是厮杀声的战场上能够传的多远,就在这种人挤人,所有人都没办法后退一步的情况下,举着六米长枪的超长枪兵,除了前进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选。 况且虽然诺曼铁骑已经没有了他们的骑枪,但是凭借着高头大马仿若重型卡车一般的冲击力,对付一群没有丝毫防备的轻步兵已经足够了! “咣当——” 如同大型铁锤敲击楼板的声音,人体就像那四处飞溅的碎末般不值一提,被撞飞,被碾压,被压成肉泥,然后再被战马的马蹄践踏,直到和大地融为一体! 诺曼铁骑的这一次冲击,取得了最佳的战果,足足将大概有一千的步兵送进了天堂,或者地狱。整个爱尔兰联军的右翼瞬间被冲散,那些没有了足够勇气的轻步兵在一瞬间的呆楞后马上就是没了命的逃跑,而在他们身后,高举着大斧的骑兵们更是在大肆的追赶着,屠杀着! 而诺曼铁骑的这一次冲锋影响还不止如此!右翼的崩溃,直接影响到了中军和左翼的士气,不管是超长枪兵,刀盾兵,重装步兵,又或者是其他的一般兵种,看见如此这般恐怖的杀伤力,当时就变了脸色,战战兢兢,深怕下一个被碾成肉泥的就是自己!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此刻爱尔兰联军便是处在了衰的阶段,将士们心中有了恐惧,自然就没有办法再像之前一样维持着强大的压迫力,人人都留了一份力——废话,等会就指望着这股劲跑路了! 而一直被挤压着的诺曼突击步兵,此刻缓过劲来,就好像是一个被压缩到了极限的弹簧,猛然间爆发了难以想象的力量。话说弹簧压到了极限,也就是马上就要坏了,所以如果刚才骑马弩兵能在坚持一会,说不得诺曼突击步兵就要崩溃,那么也就赢了…… 但是战争没有如果,时间也没法倒流,赢就是赢,输就是输,再没有别的方式可言。当时的形式就是,战局逆转,爱尔兰联军全线动摇! 如果用全面战争里面的场面来形容,那就是已经开始闪白光,离溃逃也不远了! 但是这一切,此刻小唐伯爵都没有心思再去关注了,原因很简单,那要命的死神,诺曼铁骑已经快要杀到他的面前来了! 战争开始的时候,为了安全,以及俯视战场全景,小唐伯爵便是选在了一个位于军队后方的丘陵上,这样做完全没有任何的错误。但是眼下,中军和左翼还在和诺曼突击步兵纠缠着没法动弹,而右翼显然已经崩溃,整个爱尔兰联军最耀眼的地方便是挂着宏伟雄鹰的帅旗的小唐伯爵所在地。这时候,这群诺曼铁骑便是盯上了这面帅旗,只要把它砍下,或者逼走,那么战争就算结束了! “请盟主早做决断!” 当时,眼看着浑身是血,甚至还有身上还挂着一些肉末,宛如地狱之中挣扎而出的魔鬼一般的诺曼铁骑,直接凿穿了己方的右翼,又向着自己的方向冲过来了,奥索鲁尼伯爵马上就想着小唐伯爵建议道,那意思很明显,是要小唐伯爵赶紧逃跑了! 只要还有命一条,说什么都好过啊! 再看旁边的基尔德尔伯爵,他明显的是叫站都站不住,两只腿抖得跟跳舞似的,如果不是因为小唐伯爵站在他们面前还没跑,恐怕他早就逃跑了——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已经快接近了他的心理极限,只要诺曼铁骑再靠近一点,说不定他就会不管不顾的逃跑了! 但是小唐伯爵还在犹豫。 此时此刻的状况,爱尔兰联军并不是没有一拼之力,诺曼突击步兵的突然爆发虽然猛烈,但刚不可久,说白了就是回光返照,只要中军与左翼还能坚持着,那么马上这股气势就会衰竭下去,到时候溃败的就是威廉国王了! 但是这一切都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小唐伯爵不能退!他的帅旗也不能退!将是兵的胆,自家的主将都逃跑了,那么还让底下的将士怎么给你卖命?再好的战局瞬间崩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如果不退,眼看着那吃人的骑兵越来越近,小唐伯爵自己心里面其实也在打鼓呢! 退……还是不退? ps:抱歉让大家久等了,因为不想分章,所以一口气写完了。五千字的大章,这样昨天承诺的三更就算是完成了。 第一百零四章 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天命 退……还是不退? 退,抛弃奋战的友军,抛弃忠诚的手下,抛弃两年来好不容易改革的成果,跑到不知道哪个深山老林里面躲两个月,又或者跑到杜卡拉城堡去,同那群残兵败将一同,每日惶惶不可终日,然后在提心吊胆中等待着威廉国王的裁决,最后再回到德斯蒙德,迎接人民们愤怒,悲伤,以及绝望的目光。 但是不退,胜于不胜的概率是一半一半,死与不死的概率又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说,小唐伯爵有四分之一的概率会……死! 说起来,这已经是小唐伯爵第二次的,如此接近的感受到死亡。 第一次的时候,便是在穆尔奇德大公进攻的那一回了,那一次与这一次,同样是重骑兵冲阵,同样是凶神恶煞,同样是面前只有一群轻步兵,不同的是,那一回是小唐伯爵第一次领兵,心里面自然是坎坷的很,而现在,小唐伯爵虽然说不上是身经百战,却已经同两位大公都打过了一场场的硬仗,所以说…… “我不退!” 小唐伯爵紧盯着越来越近的挥舞着大斧收割生命的诺曼铁骑,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这样说道。 “你们要逃跑就跑吧!我不会怪你们,没有人会怪你们,但是我不会退!我坚信,我是有天命在身的人!我绝对不会倒在这里!” 没错,尽管有些天真,尽管有些幼稚,尽管还有些不切实际,但是小唐伯爵坚信,如果是上天让他穿越在这个贫瘠苦寒的欧罗巴,那就绝对不是为了让他送死而来的! 他一定是身怀天命! “我一定是身怀天命,我一定是身怀天命,我绝不会倒在这里!” 小唐伯爵这样狰狞着脸喃喃自语,他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甚至压过了溃逃的士兵们的哭喊声! “站起来,士兵们!勇敢点,爱尔兰人!我在这里!我还在这里!你们的统帅,唐切斯特伯爵我还在这里!” 他在干什么?!他疯了吗?! 当时,基尔德尔伯爵以及奥索鲁尼伯爵就是这样看着状若疯魔的小唐伯爵的。 难道他真的以为,人凭借着意志就能够战胜恐惧吗?难道他以为已经溃逃的这些士兵们还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吗?多少人,多少将领都没有做成的事情,他以为他能够做成? 不自量力。 这就是两位伯爵对于小唐伯爵的评价。 但是,不可否认的,确实很吸引人,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什么的,这种只存在于少年人的想象中的东西,这种年轻的时候只要想到就会热血沸腾的东西,这种简直就是每个少年人的梦想的东西,哪怕是现在都已经成了大叔,听到了仍然会热血澎湃。 至于实际效果的话……果然这也不过是少年人的幻想罢了。 那些逃跑的士兵最多只不过是只不过是转过头来看一眼这个正在发疯的伯爵,然后继续逃跑,大部分的士兵甚至连看都不看,直接就逃跑了。 幸好,小唐伯爵犯下错误,身边还有着能够弥补他错误的人在。 “不许跑!你们这群懦夫!你们没听见伯爵大人的话吗!” 手持新鲜出炉,削铁如泥的钢刀,面色比小唐伯爵更要狰狞十倍的韦德骑士手起刀落,砍掉了两个溃军的头颅,然后高声嚎叫着这样的怒吼道。 手里沾满了鲜血的骑士说的话要比嘴上无毛的小唐伯爵的话管用的多,尤其是骑士手里面还拿着刚刚砍下来的人头的时候,那些溃军们就更恐惧了!逃跑被诺曼铁骑杀死只是偶然事件,被骑士杀死却是必然事件! “你们也是!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服从伯爵大人的命令!把这些懦夫们都聚集起来!” 另一边,手上脸上脚上身上都沾满着鲜血,简直就是刚刚从血池中爬出来,看起来比魔鬼更魔鬼,比恶魔还要恐怖十倍的韦德骑士,回过头去对着他的袍泽同样的吼道,就连那两个伯爵都不例外。 毫无疑问,这样做是非常得罪人的,在这个人人都想逃跑,士气大跌,溃军毫无组织度的时候,韦德骑士这样做完全是在要人去送死! 但是韦德骑士……不在乎。 他是个嘴笨的人,他不会说话,他也曾经是一个桀骜不驯,不把小唐伯爵放在眼里的家伙,但是自从那一次小唐伯爵从死神的手中把他抢回来,又为了他宁愿深入虎穴,他就发誓,今生今世就把这条命卖给伯爵了。 吾主令吾敌基督,吾即敌基督。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在韦德骑士的激励(或者说是恐吓)下,溃逃的趋势被抑制住了。原本还想要逃走的士兵们因为害怕被自己身边的同袍杀掉,因而只能鼓起最后一点勇气,硬着头皮留在战场上。同样被韦德骑士恐吓着的骑士们也终于动了起来,他们挥动着手中的武器,聚拢着逃跑的溃军,暂时算是稳定了这条阵线……虽然是依靠着血腥,而且士兵的士气依然是非常低下,但是总算是暂时的安稳了。 小唐伯爵同样松了口气,与其他人想象的不一样,尽管做出了绝不后退的决定,并且说出了好像是疯子一样的话,但小唐伯爵心中同样是充满了恐惧与不安,之所以喊出那些话只不过是为了催眠自己,一个将领,一个统帅,如果他自己都不相信,又要怎么样让手下的士兵们相信他呢? “让所有的手持长矛的人站在第一排,其他的站在第二排,弓箭手站在第三排,让剩下的所有骑士都下马,每排之间都要有几个骑士在那里鼓舞士气,绝对不要让士兵们再崩溃了!” 但是战事紧急,小唐伯爵只好等着把溃军们布置完成之后再去感谢韦德骑士,但是让他目瞪口呆的是……韦德骑士亲自站在了最前面。 那个几乎可以说是必死无疑的地方。 “士兵们!我是唐切斯特伯爵手下的一名骑士,我现在就站在这里!我陪着你们去死!我用我的生命向你们保证,伯爵大人绝对不会亏待每一个为他献出生命的人!如果这个誓言没有实现,那就让我的灵魂坠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就是这样的,韦德骑士亲自站在了第一排,站在所有人的前面,然后这样高声的鼓舞着所有人的士气。到了这个时候,即使是刚刚再怨恨着他的人,也都已经说不出任何话来了。 骑士八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面对一个已经是如此的英勇,如此的牺牲,如此的忠诚的骑士,他们还有什么话可以说呢? 一个英雄总是能够鼓舞着更多的人,于是,所有士兵的心都连了起来,他们肩并肩手并手,紧紧的聚拢在一起,拿着称不上是制作精良,但绝对可以杀死人的武器,屏息静气的等着诺曼铁骑的来临! “这这这……这简直就是太不可思议了!” 基尔德尔伯爵瞪目结舌,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他,完全就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一个发疯的伯爵,还有一个发疯的骑士,他们怎么就能够把一群溃军给重新组织起来? 但是奥索鲁尼伯爵思考的更多,不管这场战争是赢还是输,他已经看见了小唐伯爵身上凝聚着的人心,同时,如果靠近他的话,还能听见他口中喃喃着的两个字。 “天……命!” ps: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满地打滚中…… 第一百零五章 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终局 小唐伯爵这里不好过,那威廉国王那里就同样好过了吗? 事实上,威廉国王的心都在滴血! 在这场双方都已经投入了最大力量的战争中,他就好像是一个急红了眼的赌徒,压上了车子房子票子妹子。他已经投入了所有的诺曼突击步兵,所有的诺曼铁骑,所有的弓箭手,甚至连最宝贵的诺曼勇士都投入了一千人进去!现在他身边就只有五百人了! 但是结果呢? 一开始的弩炮车齐射,就已经让他损失惨重,诺曼突击步兵冲的越靠前,那弩炮车射出的巨箭的威力也就越沉重,三百步的距离,单单是弩炮车,就已经杀伤了他超过五百人的诺曼突击步兵! 当然,这对于拥兵八千的威廉国王来说算不上什么,更何况以诺曼人凶残的天性,这样只会更加的激怒他们,但是随之而来的弩箭手的射击,弓箭手的射击,还有英格兰弓手不分敌我的射击(在战场上也没法分敌我),每一项对于身穿着皮甲的诺曼突击步兵都是要命的! 好吧,就算这也不算什么,威廉国王统治诺曼底已经差不多四十年,威望名声都高的很,大旗往那一插就又是无数热血上头的诺曼人来投,只要稍加训练就是优秀的战士。但是诺曼铁骑,还有诺曼勇士的伤亡,这就无法忽视了。 不要忘了他还要和法兰西国王一决生死的! 在这场战争中,即使是惨胜,那也是他败了! 因此,威廉国王实在是不想打下去了。事实上,在刚刚小唐伯爵合围了他的步兵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一些后悔的想法,只是诺曼铁骑出乎意料的冲溃敌军右翼又给了他一些希望。但是,当他远远的看着那些溃军竟然再次的被组织起来,重新组成了一道防线,他就知道,这场战争已经打不下去了。 “就这样吧……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夜晚没法打仗,到时候双方就必须收兵。然后我就派使者过去和爱尔兰联军和谈,相信他们也不会再想来一次这样的战斗了。” 默默的,威廉国王叹了口气,在德赫巴斯战场上没有完成他的战略想法,肯定会影响到他之后的战斗,但是他还要怎么办呢?继续和小唐伯爵死磕下去,老家不要了? 但是老天爷就是要和威廉国王过不去,他才刚刚冒出了这个想法,眨眼间己方的弓箭手部队就是一片哗然,隐隐之间竟然有要崩溃的迹象了! 在那毫不设防的弓箭手当中,一只全副武装的精锐步兵大杀特杀。他们的人数虽然只有百多人,但是却都是颇有章法,几个人围成一个半圆形,彼此之间进可攻退可守,最前面领头的一个更是杀红了眼,提着两把车轮般的大斧一路横冲直撞,真可谓是见者披靡,眼看着就要凿穿整个第三阵列了! “怎么回事!那只军队是从哪冒出来的?!” 威廉国王又惊又疑。 “怎么回事!那只军队是从哪冒出来的?!” 小唐伯爵又惊又喜。 “不管了,他们既然在砍杀着英格兰的军队,那就一定是友军,是友军就没什么好怕的。” 就是这样,抱着这样的想法,小唐伯爵立刻拔出他的指挥刀,大声的喊叫道:“看啊!士兵们!援军!援军已经来了!敌人的士兵已经崩溃了!坚持一会,再坚持一会我们就胜利了!” 隔着这么远,战场上这么混乱,士兵们哪能看的清楚。但是三人成虎,小唐伯爵空口白话的没人信,等到大后方所有人都一块的大声喊叫的时候,整个战场都能够听见,连威廉国王的士兵都能够听见——尽管他们听不懂,但看着爱尔兰联军的士兵脸上激动喜悦的表情,他们就知道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去,再派二百的诺曼勇士上去,截住那只军队。” 威廉国王阴沉着脸,简直莫名其妙,突然冒出来的这支军队横插了他的后方,造成大量伤亡的同时再一次的沉重打击了军队的士气——虽然眼下看起来不算多,但谁知道这是不是只是先头部队?在这附近的茂密丛林中,还藏着多少这样的军队? 疑心暗鬼一出,即使是诺曼人这样凶狠的军队也不由自主的收敛的几分力气,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恐惧,而是人体的自然反应。他们必须留着几分注意来观察周围的阴森丛林,否则没死在英勇的战斗中,反而倒在了这样卑劣的战术下,岂不是最大的耻辱? “罢罢罢!开始撤军吧!” 又派了两个百人队上去阻挡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军队,威廉国王再回头看着明显已经有了退意的己方军队,不由得意兴阑珊,叹了口气这样说道。 “可是殿下,我们还有优势,只要我们把剩下的兵力全部投入进入……” 厄堡伯爵率领着诺曼铁骑冲锋,现在威廉国王身边就只有罗贝尔伯爵了,这位伯爵仍然是不甘心,明明局面还远远没到崩盘的时候,明明诺曼铁骑都已经快冲到了敌军首领的身边,现在撤军,一切努力就白费了! “不用再劝我,我们必须撤军了。” 威廉国王摇摇头,对着他忠诚的将领解释道:“我们必须克制住自己的**,这场战争的输和赢并不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忘了我们一开始的目标,只要能逼和就可以了。倘若我们在这里就不管不顾的压上一切,那日后在诺曼底,我们还要拿什么东西与亨利七世抗衡?” 听见这样的话,虽然仍然是非常,非常的不能理解,但是鉴于威廉国王的威望以及忠诚,罗贝尔伯爵终于还是服从了命令,开始指挥着部队缓慢的撤出战场。 其实,威廉国王其实还有理由没说出来。谁知道杜卡拉城堡里面的残兵有没有胆子,突然配合着小唐伯爵给他来一个反包围,到了那个时候,内忧患而外不稳,那他的一世英名才真的毁于一旦了! 眼前这只莫名其妙的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军队,充其量只是给他提了一个醒,让他坚定了撤军的决心而已,至于说真正给他的伤害,威廉国王反而是不太在乎的。 于是,伴随着威廉国王下了这样的命令,整个战场的形式都已经开始变得诡异了,冲在最前面的两支军队的士兵仍然在红着眼睛舍命的厮杀,喊杀声依旧能够响彻整个战场。但是他们身后的军队却已经开始一排接着一排的转身走人,威廉国王是撤军,小唐伯爵也是召唤了超长枪兵和刀盾兵,速度的撤回来挡住狂飙突进的诺曼铁骑啊! “事不可为……撤吧。” 当时,听到了传令兵送来的命令,又看着已经越来越厚实的防线,厄堡伯爵只能这样无奈的说着,然后调转马头,准备冲出去了。 没办法,诺曼铁骑本来就已经和骑士或者骑马弩兵厮杀了一阵,接下来又是接连不断的冲阵,不管是骑兵还是战马,他们的体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这时候不跑,等会骑兵们就能直接累倒在地上! 威廉国王把重骑兵交给他,可不是为了让他带着重骑兵去送死的! “敌人……撤退了?他们真的撤退了?” 宛若梦幻一般,眼看着刚刚还凶神恶煞不可一世的骑兵这样轻飘飘的就跑了,基尔德尔伯爵不敢置信的,结结巴巴的问出了这样的话。 “只是暂时的,暂时的而已。” 小唐伯爵摇头,看着已经渐渐归于平静的战场,以及远远的位于高丘上的威廉国王的所在地,略有感慨。 “不管怎么说,眼下,属于我们的战争已经结束了。” ps:说一个事,今天下午两点的时候,本书的第一个分类强推就开始了。 说实话,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当初只是靠着一番热情开的书,竟然还能得到这么多书友的关注,我实在是受宠若惊,在此拜谢各位书友了。 今天一天我都会不停的码字,具体能码多少……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但是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因此,我今天就厚颜无耻的求一次收藏和推荐,希望这本书能够越写越好,希望能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这对于我,一个新人来说就是最好的奖赏了。 第一百零六章 和谈(二更) 战争结束了。 夜幕降临之后,爱尔兰联军早早的就开始扎营造寨,生火做饭,救治伤病,收拢溃军等等等等……然而,即使是要做的事情还这么多,小唐伯爵还是调拨了一部分还有着体力的士兵,不停的在军营外巡逻,以防威廉国王趁夜偷袭。 尽管,他知道这样九成九是在做无用功。 威廉国王是个什么人他不清楚,但是仅仅凭借着传闻,就能明白他是个相当清醒,并且相当专断的人,这样的人一旦下了决定,就绝对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况且,继续和小唐伯爵,和爱尔兰联军死磕下去,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但是小唐伯爵还是这样做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又没有什么坏处,而且这也是对他的一个提醒。 提醒他不要太自傲。 粮食产量的提高,秦直道的建成,以及人民的拥护,还有连续战胜两位公爵的功绩,甚至是因为他有钱又有兵,连维京人都不敢拿他怎么样,即使是被俘虏也是客客气气的对待他。毫无疑问的,这些都助长了他的骄傲情绪,再加上一些穿越者的‘天命’想法,差点就让他迷失了。 幸好,威廉国王的一顿乱打彻底把他给敲醒了。 “还是太嫩了啊……” 仰望着天空中皎洁的月亮,小唐伯爵自言自语的感叹着。 “不,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您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去犯错误,犯下了错也有着机会去改正,但到了我这个年龄,却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不知何时悄悄来到小唐伯爵身后的奥拉夫族长,听见了小唐伯爵这样的感慨,忍不住劝道。小唐伯爵听见了声音,这才察觉身边还有人,连忙把刚才伤春悲秋的情绪收起来,转过头说道。 “奥拉夫族长,你怎么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在营帐里面喝酒呢!” “就让那群小兔崽子们喝去吧!”奥拉夫族长苦笑着摇头:“年轻的时候我是无酒不欢,但是当了族长之后,整个部落的存亡都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再加上粮食短缺,哪里还敢喝酒,到了现在除非是有什么大喜事,我是一滴酒都不敢沾了。” 小唐伯爵了然,奥拉夫族长的这段话,不仅仅是他对于人生的感慨,八成还是为了邀功来的——我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带着不多的族人跑到了乱军之中帮你带来了胜利,你总该表示表示吧? 没错,那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军队,正是奥拉夫族长以及他的族人。当初族长和小唐伯爵约定,从斯堪的纳维亚给小唐伯爵绑架几个造船老手,半年后就回来,走的时候是夏天,如今已经是十一月份,刚好就是这个时候了。 当时,奥拉夫族长航行到了萌岛,本来想补充一下淡水和食物,却发现了萌岛已经被小唐伯爵攻下,并且得到了小唐伯爵即将和威廉国王一决胜负的消息。这位族长思考良久,决定……南下救援! 锦上添花远远不如雪中送炭,而且只有用鲜血结成的友谊才是最牢固的,这一点,对于还指望着小唐伯爵给他提供粮食,提供衣物,又或者提供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的奥拉夫族长来说,是最重要的。 而现在,他的这一次冒险的赌博,也将得到最优厚的回报。 不管奥拉夫族长的动机是什么,这一份恩情小唐伯爵是牢牢的记在心里,无论如何,以不到二百人的小队冲击敌人大军,这种勇气与付出,都值得小唐伯爵敬佩了。 所以,当时小唐伯爵就是这么对奥拉夫族长说的。 “族长,你的这一份恩情,我不敢忘,我不能保证什么,但是只要我还活着,你就是德斯蒙德的朋友。” 之所以不谈具体要给什么样的优惠什么样的条件,是因为大家都是朋友,朋友之间谈这样的东西未免也太生分了,即使是要谈,那也应该是在正式的场合,在现在这个时候又像什么话。 奥拉夫族长这个人精自然能够听出来小唐伯爵话里面的意思,当时就是嘿嘿一笑,两个人就这样抬着头看月亮,直到喝过了头的骑士们硬拽着两个人灌酒为止。 到了第二天早上,头还痛的要死的小唐伯爵就听见,威廉国王的使者已经到来了。 使者是不知名的外交官一号,欧陆现在的外交都还相当简单,即使是这种相当于两国之间的大事,也都是一个能言善语,会说话的外交官就解决了。 这一点,小唐伯爵觉得还是很不错的,至少能省不少钱——别的不说,呼呼啦啦一个大队的外交团来了,人吃马噘的,还不能亏待了他们,那还不得把小唐伯爵给吃穷了。 威廉国王的条约很简单,休战,五年之内不得再重新开战,交换俘虏,重新通商,然后各自回到战前的控制区,既没有提战争赔款,也没有割让地区的意思。 当然,这也不可能,说到底,这场战争是因为威廉国王主动撤退才结束,并不是因为小唐伯爵获胜,等于是别人施舍来的‘不败’,在这个前提下,实在是容不得爱尔兰联军一方再提什么条件了。 “好吧,我们同意你的这些条件。” 当时,小唐伯爵看着使者带来的羊皮纸,一口老气差点没咽下去,为了这场战争耽误了这么久的农忙,死了这么多的人,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你就给我说这样就算了? 但是一旁的基尔德尔伯爵以及奥索鲁尼伯爵却是拼命的使着眼色,要小唐伯爵赶紧答应这份条约,他们实在是怕了威廉国王了。小唐伯爵恨的直皱眉,有心拒绝,却又怕诺曼人真的狠下心来,老家都不管了直接飞龙换家,最后还是准备服软了。 等到下午的时候,条约一式两份都写好了,在整个战场的最中央,威廉国王带着他的将领还有大主教,小唐伯爵同样带着两位伯爵还有骑士,就在那会面了。 说起来,这还是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威廉国王惊讶于小唐伯爵的年轻,小唐伯爵却也惊讶于威廉国王的年富力强,一点都没有一个已经五十多的老头的意思。 在耶稣受难像下(坎特伯雷大主教友情提供),双方签订了停战条约,所有人都欢声雷动,不管是占了上风的还是下风的,都在感慨,终于,这该死的战争结束了。 本来,签订停战条约之后,还应该有宴会酒席来庆祝一下,但是眼下荒郊野外的也没那个条件。诺曼军归心似箭,一心只想赶紧回到诺曼底,爱尔兰联军却也是怕了对方,不敢再在这停留,所以这宴会也就举办不起来了。 但是,尽管这样,威廉国王还是挑了一个空子邀请小唐伯爵到旁边一叙。 “伯爵大人……” 听到这样的要求,陪同前来的奥尔科巴骑士差点就拔刀出鞘——幸好他忍住了。小唐伯爵摇摇手,示意他不用在说,本来这地方就是空旷的一片,双方都已经把士兵撤走了,而且威廉国王都只带了三个人,爱尔兰联军这边却是一大帮子,什么伯爵骑士都来了,在声势上就已经弱了对方一头了。 再说,就算是威廉国王想要发难,小唐伯爵一个年轻强壮的小伙子,还能打不过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不成?再把保镖什么的都带上,那就是平白惹人耻笑了。 “不用担心,奥尔科巴骑士,我自有分寸。” 小唐伯爵这样说着,然后迈开步子走到威廉国王身旁,威廉国王见了只是一笑,便做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离开,然后就不知道在说着什么了…… 第一百零七章 归家(三四更合一) 小唐伯爵感觉累了。 身心俱惫。 从十月份起兵以来,到现在十一月末十二月初,掐指一算,已经整整两个月过去,虽然算不上是多么长的时间,每天砍人砍人的也算不上无聊,但是小唐伯爵已经开始想家了。 他想念他的德斯蒙德,想念他的那些勤劳质朴的人民,想念那些用功读书的学生,想念漫山遍野开放的三叶草,自由自在晒着太阳的牛羊,以及在三叶草中辛勤劳动着的蜜蜂,想念平整的道路,还有,他想念他软绵绵的大床,以及干净宽敞的大浴室。 好吧,也许后面两个才是真正的原因。 战争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如果把现在的小唐伯爵再和之前的对比一下,改变实在是太大了,不洗澡不刷牙,虽然有骑着马,但是每天赶路仍然是艰苦的旅程,身上也开始变的臭哄哄的。幸好小唐伯爵并不怎么长胡子,不然真的要认为是换了人了。 所以,想家了,是真的想了。 “士兵们!战争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 当时,当小唐伯爵一行人在所有士兵紧张的视线中回到营帐,当小唐伯爵高高的举起那张签订了合约的羊皮纸,当小唐伯爵喊出了这句话的时候,万众沸腾了。 “唐切斯特伯爵万岁!和平万岁!!”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在军营中响起,经久不息。人们高举着手里面的一切东西,武器,面包,酒杯,大声欢笑,狂笑,跳着奇怪的舞蹈,甚至有士兵跪倒在地上痛哭流涕,每个人都用着最极端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喜悦。 战争结束了,自己活下来了。 单单是这一点,就已经值得痛哭流涕了。其中还有一些父子齐上阵,兄弟齐上阵的家伙,想要自己活了下来,骨肉亲人却已经死了,嚎啕大哭之下,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看到这样的场面,连小唐伯爵都感觉自己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战争屠杀生命,战争摧毁一切,那么为什么世界上还要有战争呢? 因为利益。 “伯爵大人,您好像有什么心事……” 当天晚上,因为战争已经结束,再也不用急赶路,而且杜卡拉城堡也已经近在眼前,所以难得的,爱尔兰联军也正儿八经的扎了一次完善的军营,在专属于盟主的那扇豪华大帐内,小唐伯爵盯着满桌的美味佳肴却无心享用,在门口替小唐伯爵守夜的奥尔科巴骑士实在是看不下去,这样的问道。 “心事?奥尔科巴骑士,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是‘有一点’心事……” 小唐伯爵眼神迷茫,却是又回想到了今天下午,他和威廉国王私下里交谈的那一幕…… “我希望……嗯,能够得到你的弩炮科技,当然,我知道这比较困难,但是我愿意为此付出一些代价。” 当时,走到了偏僻的地方,威廉国王是这样对着小唐伯爵说的,而小唐伯爵却是一脸迷茫。 大叔……这个问题,应该是属于商业的范畴了吧?你和我们做生意这么久了,难道还不知道我们的规矩?你应该直接去找财政总管克莱恩才对啊,弩炮又不是什么真高科技,你真要仿制,这年头又没有什么专利法,咱也保不住啊! “这个问题……尊敬的威廉国王殿下,您应该和我的财政总管商讨,我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是非常的擅长。” “这可不行!兵者,国之大事,死生存亡之道,怎么能够交托于他人之手?” 听到了小唐伯爵这样说,威廉国王立刻就板起脸,指出了小唐伯爵的错误,而小唐伯爵,说实话,他当场就懵逼了。 大哥……啊不,大叔,交浅言深,这可是与人交往第一大忌啊!况且咱俩刚刚还是敌人,你现在说这个合适吗? “我问你,你有没有兴趣当爱尔兰国王?” 还没有等小唐伯爵回过神来,威廉国王就立刻的抛出了另一个重磅的,简直就是炸弹般的问题出来。 做国王……谁不想当国王?小唐伯爵刚刚知道自己穿越的时候,也是鼓足了心思想要当国王,只是后来被现实打脸,他才一点点绝了这个心思。现在威廉国王这么一说,又把他当初的想法给勾出来了。 “我……我……我……” “我什么我!一点爽快劲都没有,我还只是一个私生子的时候,我就敢对着所有人大声的说我要做公爵,当了公爵我就敢说我要做国王,男人有梦想,这有什么丢脸的!” 当时,威廉国王简直就像是教训自己孙子一样的在教训小唐伯爵,而小唐伯爵除了唯唯诺诺之外,也做不了什么了。 这不是因为小唐伯爵怕了威廉国王,威廉国王这样的统治者,手握百万性命,听起来很霸气,但是却连未来的一个市长都不如,小唐伯爵天天见主席的人——虽然是在电视上,怎么可能怂了一个这样的家伙。 但是,威廉国王这样的姿态,却让他想起了久违的,再也无缘相见的同样严肃的父亲,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对于威廉国王这么纵容,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这样教训他了。 “你很年轻,而且才华纵横,而且还有足够的财力与威望,像你这样的人,如果说不想做国王的话绝对没有人会相信。而现在,我支持你,我,英格兰国王支持你当爱尔兰国王,有了我的支持,你就绝对不用担心其他的反对意见,你意下如何?” 小唐伯爵……亚历山大。 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威廉国王这么热心,肯定不是突然雷锋附体了,他绝对是另有所图! “另有所图?我当然是有所图!如果你当了爱尔兰国王,你和我之间本来就有着互信基础,我们两国之间就可以签订永久性的互不侵犯条约,这个世界这么大,我们的士兵这么强,大不列颠只不过是贫瘠苦寒之地,何必在这里白白浪费士兵的生命!” 画饼画的不错,看来,威廉国王是吃到教训了。 他从一个私生子爬到公爵又爬到国王,一生的经历足以写上十部**丝逆袭的传奇小说,但是在欧陆诸国诸君诸贵族眼里,仍然不过是暴发户罢了。 维京人出身,虽然改信了天主,但是这本来就是一个污点,又是私生子,除了已经与他连系在一起的佛兰德斯家族,整个欧陆就没有一个看得起他的! 别的贵族都是什么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都是一家人,嫁来嫁去全部都是近亲婚姻,放现在就该全部都抓到牢里面去调教调教。 这也就是为什么,小唐伯爵只需要一封书信,就能够勾得法国与苏格兰同时进攻英格兰了,利益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是对于这个威廉国王这个破坏了游戏规则的‘野蛮人’,特别是武力抢夺了国王位置的‘野蛮人’,各国君王早就已经是深痛恶绝了。 因此,威廉国王需要一个盟友,一个忠心耿耿,绝对不会背叛他,并且能够给他提供相当大助力的盟友,这个时候,小唐伯爵就进入了他的视线。 事实上,除了小唐伯爵,威廉国王已经找不到更好的人选了!苏格兰,法兰西肯定不可能,布列塔尼的孔南公爵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曾经支持过他,但如今态度已经日益古怪,至于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十二年前的一场大战,挪威国王战死,现在国内都还是乱战一片呢! 而小唐伯爵,就算是小唐伯爵有着诸多的缺点,并不能百分百的听从于他,但是好歹双方也有着互相交易的信任基础,而且小唐伯爵的才华,小唐伯爵的财力,他也都看在眼里,绝对不是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直到这个时候,威廉国王才向着小唐伯爵提出了这个提议。 “然后呢……您拒绝了他吗?” 奥尔科巴骑士的反映相当的古怪,小唐伯爵本来以为他会惊讶的跳起来,但是到底,奥尔科巴骑士却是相当的冷静,甚至是冷漠。 “不,虽然说起来很不好意思,但是我到了最后也没有下决定。” 小唐伯爵这样说道,然后他就听到奥尔科巴骑士松了一口气。 “这就好了,伯爵大人,您千万不能答应威廉国王的条件,一个英格兰人支持的爱尔兰国王,是绝对做不长久的!您是这样的天资横溢,当上国王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千万不能自绝前程啊!” 好吧,小唐伯爵听了默默点头,原来还有着这么个意思。撒克逊人和凯尔特人的百年恩怨,剪不断理还乱,就算现在是个诺曼人在当英国国王,但是倘若小唐伯爵真的是因为威廉国王的支持当了爱尔兰国王,那么他的统治基础就会下调一大截,王位也坐不安稳。 到了那个时候,小唐伯爵就是想要脱离威廉国王的控制,都有些不可能了。 “算了,不谈这个了。”小唐伯爵摇摇头,就好像要把那些纷乱的想法全部都抛出去一样:“威廉国王能不能挺过这次还不好说呢!眼下这些都不过是镜花水月,没必要看的太重,我现在担心的,反而是杜卡拉城堡里面的那群残兵败将了……” “他们有什么好担心的!”奥尔科巴骑士嗤之以鼻道:“他们输了,您赢了——至少是和局,这就是最大的差别,他们哪还有胆子在您的面前放肆!如果他们真的敢放肆的话……” 骑士手抚着刀刃笑而不语,在这异国他乡的土地上,偶尔因为水土不服得病难医的事而病死几个公爵伯爵什么的,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谁都不会起疑的。 怀疑的都会被送去见上帝。 “骑士,你……唉!” 小唐伯爵叹气,怎么都过了这么久,自己什么事都把奥尔科巴骑士带在身边,也没瞒过他什么东西,他怎么就一点长进都没有,满脑子还是打打杀杀呢? 但是自己确实是改变了,听见了骑士说要杀人,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夜不能寐了。 就是这样,和骑士聊天打屁了这么久,总算是把心头的郁闷给消掉,小唐伯爵食欲大开,至于奥尔科巴骑士,事实上,骑士是相当尽职的,在站岗的时候从来都是一丝不苟,更不要说来吃饭了。 于是,由于放慢了行军速度,到了第三天的中午,小唐伯爵终于是到了杜卡拉城堡,看到了等他等的望断秋水的艾德公爵一行人。 因为早就有轻骑兵来通知过艾德公爵小唐伯爵‘战胜’了威廉国王的消息,所以现在他们是一点都不急,城堡的守备也早早的就散掉,甚至于,那位至今还没有名字的德赫巴斯大王子已经准备好了酒宴,就等着小唐伯爵去参加呢! 但是小唐伯爵,意兴阑珊。 向左看去,是北方伯爵联盟剩下的三位伯爵掐媚讨好的眼神,向右看去,是艾德公爵又怕又羡的眼神,往中间看,还有着德赫巴斯大王子一大推无意义无营养的废话,完全是在浪费生命,浪费时间。 况且,这种宴会上总是少不了勾心斗角,贵族暗地里的腹枪蜜剑,有时候要比战场上明面的厮杀更加惹人心烦,小唐伯爵甚至觉得,自己宁愿再来一次战争,也不愿意再在这里待着了。 而且还有着一大群臭哄哄不知哪来的贵族小姐想要攀高枝,拼命的拉低自己的胸衣往小唐伯爵的手臂上蹭,大姐,咱不说你的相貌问题了,反正关上灯都一样,但是在你靠近我之前,拜托你能不能先去洗个澡刷个牙,把身体搞干净点再说话? 完全的,完全的不能忍受,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劫后余生的贵族们根本停不下来,宴会一天接着一天的办,就好像是要把这一辈子的宴会都集中到这几天全办完。 看来,这些贵族们也是吓到了,生命苦短,不如趁早享受,如果像康纳尔伯爵那样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那攒再多的钱,有再多的名声威望,又有什么用? 所以,等到从萌岛航行过来的舰队到达的时候,小唐伯爵简直就是热泪盈眶,根本不顾其他贵族的热情挽留,第一个就登上了船。 “德斯蒙德——我——回来了!!!” ps:认真的说几个事吧。 第一个,就是前两天有人问的上架问题,各位可能知道,起点推出了一个三十万字申请上架的玩意,理论上说,我现在就可以上架了。 不过,我不打算上架。 一开始的时候就说过,这本书只是兴趣之作,我也没打算靠它赚钱,能得到书友的关注更是意外之喜。因此,我会更加努力的把书写完写好,既是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也是为了回报各位书友的鼓励。 而梦想,是不能沾钱的。 虽然很幼稚很可笑,但是就让我最后再当一次男孩,留下这最后一个坚持吧。 等到书快完本的时候,为了给编辑啥的一个交代,肯定是会上架的,不过我会尽量的拖后……如果那时候还有人看的话。 第二个,就是推荐一本书了,我的一个朋友写的《寒门翰林》,他当时拍着胸脯给我说会完本,但是现在成绩相当的惨淡。因此我想请求各位借一个面子,不要什么收藏推荐,只要你能够点击看一下,在书评区发一个来过,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了。 谢谢各位了。 第一百零八章 送温暖 回家了。 回家好也有不好,家是温暖的港湾,德斯蒙德有着漫山遍野的怒放的三叶草,自由自在的牛羊,勤劳工作的蜜蜂,平整的道路,软绵绵的大床,干净宽敞的浴室,还有质朴并且忠诚于他的人民。 但是同样也有着翘首以盼着亲人回家的人民。 这可怎么办呢? 小唐伯爵回过头去,看着同样因为归乡而激动澎湃的不能自已的士兵们,出征的时候是士气高昂满载着希望的一千三百人,回来的时候虽然同样士气高昂,但是却只有九百多人了。 这也就意味着,会有三百多个家庭,在这个最喜庆的圣子诞临之月中……家破人亡! 如果是在其他的地方,缺少了家中最重要的劳动力,单单是妻子是无法养活家中的孩子的,说是家破人亡绝对没有错误。但是这里是德斯蒙德,小唐伯爵从一开始就已经定下了对于阵亡军人的补偿,所以哪怕是男人死了,女人带着孩子也能活的好好的。 但是,有些东西不是用钱就能弥补的,钱虽然堪称是万能,但钱也只能买来关怀,却买不来亲情。 而且也不仅仅是德斯蒙德的士兵,还有当初在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的最后,韦德骑士曾经许诺过会给每一个战死沙场的士兵一个交代。虽然说小唐伯爵可以推脱这只不过是韦德骑士的自作主张……但是他也不会真的这么做。 这不仅仅是态度的问题,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这样做会让小唐伯爵仁慈慷慨的名声传遍天下。在中世纪的这样一个年代,由于消息传播的不方便,许多贵族只能凭借着传闻来分辨一个人的好坏,而一个风评极佳的人……无论如何都会比一个暴君要受欢迎的多。 前提是小唐伯爵确实想当爱尔兰国王。 话说回来,虽然战争已经结束了,但这并不代表爱尔兰联军就自动解散了。小唐伯爵仍然是南爱尔兰联军的盟主,至于北爱尔兰联军,因为康纳尔伯爵已经死了,北方伯爵联盟的三位伯爵也无心与艾德公爵争抢,所以艾德公爵如愿以偿的上位了。 但是由于北爱尔兰联军尴尬的定位,而且他们还是大败亏输,任谁都不会以为,这是一个多么舒服的地位,屁股底下就和有着刺差不多,整天战战兢兢的。 “如果唐切斯特伯爵现在就来攻打我,我要怎么防御他?” 这个问题,已经成了艾德公爵的心头大患,即使是他现在还留在德赫巴斯每天都醉晕晕的,他也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或许,他之所以不愿意回来也有这个因素,在德赫巴斯还能醉生梦死的不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一旦回到比热福涅,他就不得不面对现实了。 但是说实在话,小唐伯爵暂时的还没有兴趣去管艾德公爵的事,艾德公爵现在的忧虑实在是有些杞人忧天了。 “这位大婶,你的丈夫为了国家英勇牺牲,他战斗的十分英勇,每个人都是有目共睹的。他的牺牲对于国家,对于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面对着这样一个勇士,我们没有办法挽回他的生命,只能去怀念,去祭祀,并且送上一些微不足道的慰问品,聊表心意……” 这是在一个属于小唐伯爵农庄当中的农奴家庭,因为粮食产量的提高,即使是农奴也能吃上饭,而且男人的工资也足以供养全家人的生活,本来日子是蒸蒸日上的,但是突然之间,天塌了。 妻子在以泪洗面了五六天之后,便已经开始思考着未来生活的问题了,大儿子已经有了劳动能力,勉强可以下地干活了,女儿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却也可以嫁人,能够有着一口饭吃,唯一担心的,是还不到四岁的小儿子…… 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唐伯爵上门送温暖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小唐伯爵送温暖的第一家,如果去掉之前准备慰问品的时间,小唐伯爵在五天之内已经走过了接近四十个家庭,抚慰了他们受伤的心。 按照这个速度的话,全部走完所有的烈士遗属一个月都完不成,但是整个十二月,圣子诞辰之月,小唐伯爵又没有什么事做,干这种有意义的事情还能增加一下领地内人民的团结度,提高凝聚力,何乐而不为呢? 况且,每次看见这些卑微的人流下的眼泪,都会提醒他不要再自傲,要永远的记住他的每一个决定,都会有人为之牺牲。 “这……大大大大大人……我,不,奴隶,奴隶非常……非常欢迎领主大人的到来,蓬荜生辉,蓬荜生辉啊!” 那个农妇显然是吓坏了,领主大人亲自登门什么的,对于一个从来没出过门百里,将农庄的管事都看做是天的农妇来说,简直就像是玉皇大帝亲自下凡陪着一个最普通的乞丐,幸好她之前在村庄的‘集体教学大会’上还是认真学习了的,不然现在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唉!” 小唐伯爵直叹气,这样的场景他已经见得多了,每一次的,他下来和烈士家属们说话,大部分都会是这个反应,所以他已经有一套应对的措施了。 “你的丈夫是个英雄!英雄你明白吗?” 小唐伯爵问道,英雄这个词农妇还是明白的,看见农妇点头,小唐伯爵才继续说道:“在之前的战争中,你的丈夫在最危急的时刻也没有逃跑,他英勇的战斗到了最后,并且为我们带来了胜利,所以,不仅是你,还有你的孩子,都可以昂首挺胸的说,你的丈夫是为了德斯蒙德,为了其他所有的人而牺牲的。” 单单是言语是不够的,况且看着眼前的妇人听的半懂半不懂的模样,这一番话八成是抓瞎。小唐伯爵又是暗暗的叹气,不管怎么样,自己的心意尽到了。自己来了这,而且亲自拜访,这个庄园的管事就不敢欺负这对孤儿寡母,要知道,有时候天高皇帝远的,县官不如现管啊! “这是我的一点点心意,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大东西,远远比不上你丈夫的牺牲,但是也足以帮你们度过这一段艰难的时光。” “领主大人……这,这怎么使得……” 农妇揪着衣服惶恐不安的说道,今天给她的刺激已经足够多了,领主亲自拜访不说,还会给她送礼,这样的事,哪怕是再往前数几百年,又有哪个人这么干过吗? 但是,看到礼物的一瞬间,这个农妇就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因为小唐伯爵送给她的,正是她的丈夫第一年的抚恤金。 不要以为这是小唐伯爵坏心眼,事实上,如果不是小唐伯爵亲自送下来,这份抚恤金农妇最后能拿到十分之一,都已经算是她运气好了。 钱能通神,为了钱财贪污**坑蒙拐骗杀人越货这种事,无论是哪个地方哪个朝代,都从来是不缺的。 况且小唐伯爵还把大额的金币都换成了小额的银币,便于农妇这种贫穷人家使用,关心到了这种份上,那也是没谁了。 “这些只是第一年的份,以后的每年,直到二十年后,你都能得到这么多的钱和东西,如果哪一年东西少了或者钱少了,你就尽管来找我,我会让那些贪污的人好看……” 小唐伯爵说着,似笑非笑的就看着已经在旁边不停的擦着冷汗的庄园管事,那管事一看见小唐伯爵这么看他,心里面有鬼差点就跪下去了。 “总之,今天只是来拜访一次,一个月后的主显日上,菲利普‘圣人’还会举行一次大型的弥撒,祈祷这些英雄的灵魂能够上天堂,到时候我会让人来接你过去的。” “谢谢……谢谢……谢谢领主大人!” 话说到最后,那个农妇都已经快泣不成声,这不是悲伤的泪,反而是喜悦的泪了。有着这么好的一个领主,而且还有着一个上了天堂享福的丈夫,日后的孩子生活也都不会是问题,自己的家庭也就不会垮,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吗? 看到农妇这样的哭声,小唐伯爵心里面更难受了,明明士兵们都是为了他的私欲而死的,现在却……唉,小唐伯爵摇摇头,又把这些念头全部抛出去,走出了农妇狭窄的家。 “伯爵大人,您何必呢?” 奥尔科巴骑士又来劝道,在他看来,农民为领主牺牲,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何必呢!伯爵大人何必去干这种掉份的事情呢! “你不懂的,奥尔科巴骑士,他们为了我而死,那么这就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小唐伯爵摇头,骑上了马,看着面前还堆满了两辆马车的慰问品,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启程吧,我们要去下一家了。” “……是的,伯爵大人。” ps:过度章节好难写。 第一百零九章 奴隶买卖 小唐伯爵想要人。 想要许多许多的人,想要男人,想要女人,想要小孩,想要工匠,皮匠,铁匠,船匠,甚至于是想要老人——如果有着一技之长的话。 话说回来,不要小看中世纪的老人,在这个倒霉的年代,哪怕是一个没有一丁点见识的农奴,只要他能活到七十岁,那就是人瑞,人精,上帝赐福的人。虽然达不到古代中国那样连县官都要逢年过节的去送礼拜访,那也是德高望重,多少人想要他摸一摸自家孩子,把上帝的福气分点出来。 但是,上述的这些人一概没有。 工匠,皮匠,铁匠,船匠,这些都是有手艺的人,原本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就受到尊敬,衣食无忧,除非是有什么大难临头了,否则谁愿意自己给自己卖了?况且这样有本事的人都是抢手货,只要不是脑袋傻的领主,都知道要购买他们来增加自己的实力。 男人,壮劳动力以及兵员,紧缺货。 小孩,体质弱,拿去当奴隶多半活不下来,当阉人吧,那也是东罗马那边居多,西欧没这个市场,没有需求就没有供应,市场上很少。 女人,理由同上。而且谁没事会买一般的农妇回去?真正在奴隶市场上的女人要么是‘美女’,要么就是某个异族部落被攻破,男女老少都被拉出来卖,但是现在已知世界范围内要么是基督教,要么是绿绿。至于东欧,东欧那边那么大,人住的又分散,大型捕奴队去一次的成本就超过利润了。 况且,原本身为最大的奴隶出口商的维京人现在也浪不起来,作为大头的斯拉夫奴隶自然就没了。鄂图一世创建神罗之后反对向外出卖人口,自家里面怎么卖我不管,但是对外就是不行。威廉国王强行压低奴隶价格,奴隶贩子没了利润自然就不干了,法兰西不提也罢。数来数去,西欧这片地唯一还能做做大宗跨国奴隶买卖的就只剩下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了。 但是西班牙现在很悲催。 纳瓦尔,莱昂,卡斯提尔,阿拉贡,阿斯图里亚斯五国林立,但是这五个国家加起来也没有科尔多瓦哈里发国(西萨拉森国)一半的领地大,能够苟延残喘就已经是极限了,哪还有余力去进攻绿绿。 况且在这个年代,实事求是的说,绿绿确实是先进的象征,不论科学,经济,人文,艺术,每一个都强过欧陆不止半截,什么时候西班牙五国突然被科尔多瓦哈里发国给灭了,那小唐伯爵也不奇怪。 ……话说如果真被灭了,那奴隶市场估计一下就爆满了…… 不不不,太邪恶了,真是太邪恶了,小唐伯爵摇摇头,赶紧把这个想法给抛出脑海,做做奴隶贸易不算啥,反正所有人都在干,但是为了奴隶贸易主动帮人把别国给灭了,这就实在是突破小唐伯爵的节操下限了。 但是除了这之外,到底还有什么办法,能够快速的到手一大堆的奴隶,填补人力缺口呢? “啊哈哈,唐切斯特伯爵大人,看来你有一些烦恼啊!” 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小唐伯爵的眼睛马上就亮了起来,这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来来来,奥拉夫族长,好久不见,好久不见了,我好想你啊!” ?! 当时奥拉夫族长的头上就是上面那两个符号,什么好久不见,我刚把粮食运回老家就马不停蹄的赶过来了,满打满算时间也没超过一个月,就这么点时间你就想我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刚刚还有些得意的奥拉夫族长头脑马上就清醒了,话说这位族长今年收获颇丰,五百个金币再加上最低价购买的一大批货物,还有他抓来的几个流浪人,足够家里面的小崽子吃的饱饱的,生存的压力去了一大半,也难怪这位族长性情开朗起来了。 “唐切斯特伯爵大人,有话您就直说吧,你这样子做,我真的很不适应啊!” 当时,小唐伯爵把奥拉夫族长硬拉倒在身边,然后眼睛都不眨的直盯着他看,就好像是他脸上长花了一样。看的奥拉夫族长是毛骨悚然,猛然间就回想起了当年他在瓦良格卫队的时候听到的一些传闻,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族长说什么话!咱们是朋友,是朋友对吧?” 小唐伯爵说话的时候还紧盯着奥拉夫族长,看的这位族长真是坐立难安,只能哈哈的装傻。 “其实吧,我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问一下哪里还能有奴隶可以买。” 呼——,听了小唐伯爵这样说,奥拉夫族长终于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搞基就好,如果你真要搞基我也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该同意了呢…… “不知道伯爵大人您想要的是大量的还是少量的。” 奥拉夫族长仔细的斟酌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如果是少量的,不超过千人范畴的,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剑桥、伦敦,日德兰的海泽比……” “我要的是大量的,听话的,最好还要是基督徒的。” 奥拉夫族长的话还没说完,小唐伯爵就粗暴的打断了,特别的,小唐伯爵在大量的这个词上加重了声音。 “这可真是难住我了……” 奥拉夫族长看着自己的金主,你说你怎么就这么会提要求,大量好办,听话好办,基督徒也好办,但是这三个放一块就不好办了啊! “如果您真的需求这么多的奴隶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同那些绿绿异教徒们做交易了,毕竟互相交战这么多年了,异教徒那里留下的基督徒绝对不是小数,只是不知道您的态度……” 奥拉夫族长刚说完,小唐伯爵就诡异的看着他,族长您好像是信奉北欧诸神的吧,一口一个异教徒叫着,真的好吗? 虽然说也没错就是了。 但是小唐伯爵可不知道,奥拉夫族长是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如果小唐伯爵对他的信仰表示反对,那族长当场就能找一个教士给他洗礼。反正信仰这玩意嘛,也就是那回事,表面信信天主,我回家去继续信我的北欧诸神,谁管我? “和异教徒交易不是问题,我不会因为这个反对。” 小唐伯爵点点头,首先主动下了一个定论,然后就听他说道。 “但是和异教徒交易,我们需要船,而且需要几个熟悉异教徒的商人做向导,这就是我需要你的原因了。你不是基督徒,异教徒们对你也不会多加防备,而且你们维京人……过去和异教徒也多有‘交易’,应该比我们更擅长。” 小唐伯爵说着,奥拉夫族长就是老脸一红,明显的这是小唐伯爵给他留着面子呢,维京人的海盗名声路人皆知,就算是现在有一部分已经从良了,这坏名声也不是轻易能消除的。 而穷山恶水出刁民,富贵养道德,现在奥拉夫族长也算不上穷人了,自然就在意上自家的风评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伯爵大人您信任我的话,我愿意为您联系一个人,那不勒斯的西西里伯爵罗杰一世。这个人和我已经是老相识了,他也是维京人,但是他是最早就转信天主的那一批。我听说他现在在那不勒斯混的很不错,而那不勒斯对面就是异教徒的大本营,我可以说服他帮助我们购买奴隶,但是这需要一大笔的钱……” 奥拉夫族长说着说着声音就越来越低,显然他也觉得这不靠谱,先不说这要经过北海——大西洋——地中海的漫长航程,单单说他是一个维京人,以维京人的名声,又有谁会放心的把钱交给他。 “我同意。” 但是,小唐伯爵却是这样说了。 “啊?!” “我是说我同意。”小唐伯爵又重复了一遍:“事不宜迟,从这里到那不勒斯,来回一趟就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再加上买卖奴隶,时间就更久了。我实在是脱不开身,因此也就只能辛苦族长你了。” 奥拉夫族长无语点头,他已经不是毛头小子,早就过了别人三两句信任的话就能够让他激动的纳头便拜的年纪,但是这一次,他也要承认,被人信任的感觉……真好。 小唐伯爵之所以敢这样做,当然是有原因的,在奥拉夫族长的个人属性栏里,‘值得信任’那一项正在闪闪发光,鉴于到现在为止金手指虽然不怎么管用,但还从来没骗过他,小唐伯爵便放心了。 话说回来,就算是真被骗了,那小唐伯爵也不感觉可惜,无论如何,奥拉夫族长也算是救了他一条命的,如果真被骗,那钱就当是买命钱用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 第一百一十章 奴隶买卖(下) 小唐伯爵想要奴隶,是因为人口又开始不足了。 热闹的新年之后就是春耕的时节,春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原本德斯蒙德的人口就只有五万出头,远远的填不满德斯蒙德广阔的土地;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战争战争战争的根本没有停不下来,男性的壮劳动力大部分都当兵去了,再加上阵亡的,负伤的,残疾的,就没剩下几个人还能种田了! 虽然小唐伯爵还能够向外界购买粮食补足缺口,又或者靠着前两年的丰收支撑一下,但是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毕竟,民以食为天,将这么大的把柄交到外人的手里,没有任何一个有智商的统治者会这么傻的。 因此到了最后,也就只有购买奴隶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所以小唐伯爵才一直催着奥拉夫族长赶快动身,因为哪怕不算上购买奴隶的时间,要经过北海——大西洋——地中海这样漫长的旅程,来回也要半年,勉勉强强还能赶上冬小麦的种植。 但是奥拉夫族长一直没有动身。 尽管补给已经准备好了,船员也有了,远航的船也有了,金币也已经给了,但是奥拉夫族长仍然在等着什么到来。 话说,最近一段时间里面,奥拉夫族长的压力已经很大了,街道上到处都是关于他的风言风语。那些嫉妒他的人,看他不顺眼的人,甚至是跟风不明所以的人,都在指责他想要带着钱逃跑,甚至无端的便说他是个巫师,使用了巫术迷惑了小唐伯爵…… 但是奥拉夫族长仍然在等待,一直等到他的族人们到来。 “唐切斯特伯爵大人,这是我的大儿子,我的大女儿,我听说德斯蒙德的教育一向很好,我现在把他们接到这里来,希望您能够替我好好教育一下他们。” 当时,当奥拉夫族长拉着小唐伯爵的手,给他介绍那两个孩子的时候,小唐伯爵都惊呆了。 这是把自己的孩子送过来当人质啊! “族长你……唉,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小唐伯爵想说什么话,到了嘴边又吞下去了,能说什么呢?人家都这么赤胆忠心了,一句话没说把自己的孩子送过来当人质,难道你还能让他再送回去不成? 但是不要认为,奥拉夫族长这样做,纯粹是因为感激小唐伯爵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是救过小唐伯爵不错,这是天大的恩情,但同时也是最不靠谱的恩情。 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事情从来都不少见,更何况他现在拿了小唐伯爵一大笔钱,数量巨大的足以让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人都心动。就算现在小唐伯爵能够百分百的全身心的信任他,但是一旦他远航了,半年都不会有音讯,那个时候小唐伯爵还会这么相信他吗? 而一旦小唐伯爵不相信他,先不说远在斯堪的纳维亚的部落,单单是在小唐伯爵这里讨生活的小崽子们,他们的生命那就不保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他早早的就做足了姿态,把自己的孩子送过来当人质,虽然看起来很危险,但是只要小唐伯爵还需要他,那他的孩子就一点麻烦都不会有。而且德斯蒙德最近的教育事业确实是做的如火如荼,连普通的农奴都能写自己的名字了,事实上,看到这样的场景,奥拉夫族长都在考虑要不要让小唐伯爵教教自己的手下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想要掌握科学技术,第一步就要读书识字。 这一点,曾经在东罗马学习过的奥拉夫族长,深有感触。 更何况这对于他的孩子也算不上什么坏事,斯堪的纳维亚荒凉之地,哺育出的维京人固然凶悍绝伦,但是却没有多少智慧可言。爱尔兰虽然同样是乡下地方,但是随着小唐伯爵威望日盛,以及商人的增加,越来越有大地方的风范,让小兔崽子们过来见见世面,增加增加智商也好。 省得每天都只会打打杀杀的,天老大地老二小爷我就是老三,狂妄无人还有满脑子的血腥思想,可是没有办法把部落带向繁荣的! 就是这样,等到一切都安排好,两个孩子也插班进去读书,奥拉夫族长终于是打算动身了。 启航的那天,小唐伯爵以及骑士们给族长送行。 港口是在新建设的科克市,这个新开艮的城市尽管年龄还没有超过一岁,就已经有了一些繁华的意思了。来来往往的商人把首先建设的商业区挤得满满的,连带着港口都满是船只,为了让奥拉夫族长的远航船能够停下,还特地分流了一部分,让他们去了利默里克。 “看来……第二期的建设也要尽快的提上桌面了……” 当时,小唐伯爵看着眼前这熙熙攘攘人满为患的景象,心里面这样想着,随后就叹了气:“但是说到底,还是要有人啊!没有足够的人力干活,就算有着再大再宏伟的计划也完成不了啊!” 小唐伯爵在这胡思乱想,另一边,正在与奥拉夫族长道别的骑士们,貌似也有了一些尴尬。 尴尬的原因是韦德骑士。 当初在大沼泽的时候,韦德骑士被奥拉夫族长的手下一顿乱打,身上都被砍了好几下,差点就死在那了。生死之仇不共戴天,这样的仇恨,即使是奥拉夫族长现在等于是半依附在小唐伯爵的身边,也不是轻易能够化解的,平时两个人为了避免尴尬,都是绕着对方走,只是今天实在是躲不过,两个人才古怪的见了一次面。 “……一路顺风……” 憋了半天,红了脸的韦德骑士才说出了这么一句,本来就嘴笨,之后更是死活都说不出来,明显是已经到了极限,再也憋不出来了。 场面顿时就冷清了,幸好奥拉夫族长是个明事理的人,知道自己一个外来户,还是和大部分骑士有仇的,要融入这个大群体本来就是十分不容易的,等到自己满载而归立下了大功,这群骑士自然会对他刮目相看。 因此,现在稍微收收傲气,欲扬先抑欲扬先抑,只有现在沉下去了,将来才能一鸣惊人啊! 于是,奥拉夫族长当时就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对着韦德骑士说了句“谢谢”,又鞠了一躬,搞的韦德骑士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族长,一路顺风,小心行事,就算没有买到奴隶也没关系,平安回来就行。” 末了,临到小唐伯爵,只见他张开了双臂,奥拉夫族长愣了一下,然后就是深深的抱上去,这样的礼节,证明两个人是货真价实的朋友了。 “放心吧伯爵大人,我奥拉夫要做的事,还从来没有失败过呢!” 松开肩膀,奥拉夫族长豪迈的笑着,然后就在众人的目送中转身上了三层的大货船,大声的说道: “小的们,放帆,划桨,我们启航啦!”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农业革命(一) “这是个什么东西呦,看起来老吓人的……” “你真是胆小,我看这东西也就是木头和铁刺,还有轮子,这有什么好吓人的。” “是啊是啊,肯定又是和上次的那个‘水怪兽’一样,是伯爵大人弄出来的新东西,可以帮助我们种庄稼的……” 奥拉夫族长启航后没几天,万众企盼的主显日就到来了。这一天是基督世界最热闹的日子,有的地方甚至要比圣诞节更加欢乐,因为主显日之后就是四旬大斋期的开始,在大斋期内,除了安息日,基督徒不能吃肉不能饮酒,甚至都不能行房事,完全的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简直让人痛不欲生。 因此,在这最后一天的欢乐时光里,所有的人都会尽情的玩耍,更何况小唐伯爵早早的就发出了通告,他已经邀请了爱尔兰最负盛名的吟游诗人,还有规模最大的马戏团,将在今天中午,在新建设的科克城市中心进行免费表演,欢迎所有人来观看。 说到科克,所有的人都不会陌生了,毕竟当初小唐伯爵被俘虏的时候,德斯蒙德的民众可是全民上阵,男的堆泥女的扒灰,硬生生的把这片大沼泽给填平了的。对于这片他们曾经挥洒过汗水的土地,每个人都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 但是,当住的远的农民们长途跋涉的来到科克城门口时,却看见了两个奇怪的东西树立在城门的两旁,嗯,上次在水边的那个叫做‘水怪兽’,那这次的这个就该叫做‘土怪兽’了! “各位乡亲父老不要惊慌!不要惊慌!这是伯爵大人的新发明!可以帮助我们种地的!” 站在城门口的小奥德加声嘶力竭的吼着,竭尽全力的使他的声音能够压过农民们的喧哗声。这也真是难为他了,从太阳还没有升起一直吼到现在,嗓子都都已经沙哑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人力不足啊!其他的人都各有各的重要事情要做,就连城镇守卫都要连夜连夜的巡逻,防止扒手强盗的出现,小唐伯爵现在就恨不得把一个人掰成两半使。而且小奥德加在普通农民里面声望也是比较高的,因此也就只能辛苦一下他了。 当时,看见是小奥德加站在两个‘土怪兽’的前面,有一些他的‘学生’——小奥德加教会识字的那些,就不怎么惊慌了,壮着胆子就问道: “奥德加老师!你身后的这个是什么东西啊!” “是韦恩大叔吗?” 小奥德加听到这个声音先是反问了一下,又看见对面挥着手的憨厚面庞,顿时笑容就浮上了嘴角,开开心心的指着一个‘土怪兽’就介绍道: “这个是伯爵大人的新发明,叫耧车,有了它以后,我们的一头牛就能顶三头牛使,一个人就能顶五个人用!我们以后的日子就会更好了!” “哗——!!!” 人群中马上就是一阵喧哗,一头牛顶三头牛!一个人顶五个人!这样的东西简直就是神器了,还是千金不换的那种。 当时听见小奥德加这样说,马上就有一个人想要凑上前来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个神器,有人带头就有人跟从,马上整个人群都在往前挤,人人都想看看这个神器究竟是什么样,它又有着什么样的神力,才能达到这样的功效。要知道,一头牛当三头牛使的话,每家每户的可耕种面积就等于多了三倍了! “安静!安静!” 眼看着又想要暴乱的场景,小奥德加连忙高声喊叫道,但是他一个人的声音又怎么能盖过百人的喧哗?话刚出口就被淹没在人山人海中,马上场面就要控制不住了! 但是,像这样的场景小奥德加今天已经见得多了,一次两次的还会后怕,现在都已经变成例行公事。 “守卫——” “哼——哈!” 听到小奥德加一声喊,原来在两旁装雕塑的守卫立刻就是一声大吼,先声夺人,把农民的声音全部都压下去,然后就迅速的组成一道人墙,死死的挡在前面,不让任何人前进一步。 “乡亲们!中午!等到中午的时候,在市中心还有详细的介绍和展出!请乡亲们到那个时候再看吧!现在还请乡亲们先进城,不要堵在这里了!” 农民嘛,对于士兵天生的就有一种畏惧感,尽管这些士兵半年前同样是农民,但是眼看着他们整齐划一的动作,农民们就已经吓得不敢出声了。小奥德加连忙瞅准了时机,又大声的这么说道,算是给农民一个台阶下。在士兵的无声威胁之下农民马上就妥协了,排成一排,准备进城去了。 因为在城门耽误了一会时间,现在科克城内已经很热闹了,店铺——店铺是没有的,因为科克还只是一座新城,并没有多少人定居,除了那些实力雄厚的大商人,为了卖小唐伯爵个面子买个一间两间,其他的旅行商人还没有奢侈到这个地步。 但是摆在地上的货摊,或者是干脆就摆在马车上的货摊已经非常多了,每个货摊面前都门庭若市,货摊的摊主卖力的宣传着,向着有财力的客人手舞足蹈,偶尔也会几有人被说动,拿出钱包来买下一两个东西。 事实上,这些小小的旅行商人,他们虽然没有多少资本,但是他们手上的新奇玩意,要比那些大商人还要多的多去了! 毕竟,大商人们已经不需要冒险,他们只需要买卖粮食,皮草,铁,盐这些生活必需品就能够赚的盆满钵溢,对于这些边角料自然就看不上眼了。 如果不是因为小唐伯爵身为伯爵,是整个德斯蒙德的总负责人,实在是脱不开身,他都想着好好的去转一转,说不定还能从那些小东西中淘到宝贝呢! 但是现在,小唐伯爵也就只能待在刚刚建了十分之一还不到的市政厅里面掌管全局,事实上,如果他不在这,那这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呢! “给马戏团和吟游诗人搭建的舞台都准备好了吗?” “已经完成了,伯爵大人。一切都按照您的吩咐,在下面用结实的柱子支撑着,绝对不会再倒了!” 听到小唐伯爵问话,忙前忙后忙的昏天暗地的财政总管克莱恩连忙回过头来这么说道。其实他身为财政总管,本来是不用干这么多活的,但是没办法,缺人,更缺人才啊! 小唐伯爵:“……” 你这么一说我更担心了好吗喂! “让马拉着石头上去再试一次,前两天彩排的时候闹笑话就算了,这次可是正式演出,绝对不能失败的!” “您的意志,伯爵大人。” 克莱恩二话不说,恭敬的鞠了一躬之后拔腿就跑,干活真是麻利到了极点,让小唐伯爵一直都在感叹,当初收下克莱恩实在是太棒了! “诶你等等,你还没跟我说医疗班和救火班的准备情况,还有那个吟游诗人,他到底答应给我们做广告没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农业革命(二、三合一章) 医疗班与救火班…… 小唐伯爵总算体会到了为什么古代一说五千人一万人聚会,就是了不得的盛况,有的地方甚至是十年难得一见了。 聚集这么多的人并不难,难的是怎样再把他们完整的送回去。 像之前小奥德加那边一样,差点发生踩踏事故——事实上不是差点,是已经发生过,并且还出现了伤者,所以今天的这场小骚乱,小奥德加那边才能早有准备。 而医疗班,就算是城镇守卫现在已经是满负荷的在巡逻,监管,但是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突发的事件,有事件就会有混乱,有混乱就会有伤亡——多亏了医疗班的存在,虽然他们的医术也不见得能过关,但是好歹还没有出现死者,这已经足够幸运的了。 救火班也是一样,火本来就是容易起来的东西,而这个时代又没有什么救火车之类,一场大火往往就能烧的生灵涂炭。例如说伦敦大火,君士坦丁堡大火,虽然说不一定真的会发生,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真要是一场大火起来,烧毁了科克城反而是小事,反正就只是一个空壳子,主体还没有建起来,小唐伯爵不心疼。但是这要是烧死一个半个的人,那小唐伯爵就要心痛到死了。 烧死人了,重要的不是烧死人,而是烧死了农民对于小唐伯爵的信任啊! 而所谓的吟游诗人打广告,那就更不用担心了。在这个乱世之中,再负盛名的吟游诗人,他也终究只是吟游诗人,他或许在国王甚至皇帝的宫殿中都有着一席之地,但是也永远都是背景角色,就类似于现在音响的那种,并没有人会关心他的存在。 所以巴德不甘心,他并不是像那些平民一样,出身卑微,只是因为幸运才走上这一条路。他家五代都是吟游诗人,即使是在西欧这片地上也算得上是颇负盛名,但是也就是到此为止了。 中世纪的那一套血缘继承法,几乎是断绝了任何平民想要向上爬的道路——这一点我就要夸奖一下东罗马,就算东罗马再怎么**,再怎么内斗,他终究还是给平民一点晋升的道路的——就好像是草根皇帝巴西尔二世,虽然这也算是绝无仅有的了。 因此不甘心,非常不甘心,非常的想往上爬,但是即使是巴德再卖力的表演,再卖力的出售自己的才华,他得到的也就只是掌声,然后夸赞他是个优秀的诗人。但是实际上,他认为自己的外交天赋远远要比他当诗人的天赋要好的多的多啊!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个传言。在爱尔兰的德斯蒙德,有一个如同恒星般闪耀崛起的领主,他不同于凡人,只要有才华,即使是平民出身的人都能够得到重用。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已经差不多绝望的他立刻就赶来了。 尽管来的时候他也怀疑这只是个传言,但是看见了克莱恩,他就相信了。 因此,巴德拨动了他怀中的竖琴,悠扬的旋律声回荡,这次一定会尽全力的表演,用尽此生的才华,一定,要让唐切斯特伯爵对他刮目相看! 我的一生,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卑微的吟游诗人! “哗————” 雷鸣般的鼓掌声响起,刚刚欣赏了‘与蛇共舞’,‘人熊大战’,还有‘狮子咬人’这三个惊险节目的观众们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直到把手都拍的通红为止。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谁能相信蛇能够在人身上跳舞,熊会温柔的抚摸人,而狮子张大了血盆大口,却任由人把头放在嘴里却不会咬下呢? 就连小唐伯爵也是一样,虽然这样的节目他在未来已经看得多了,但穿越两年多了,他也是头一回重新欣赏呢! “女士们先生们,刚刚我们欣赏了月影马戏团的精湛表演,这实在是让人惊心动魄,叹为观止,不怕各位笑话,到现在我的心还在彭彭的跳呢!” 担任着主持人,活跃气氛的克莱恩再次上台,说实话,他还真是忙啊!但是没办法,骑士们肯定是不会上这种场合的,小唐伯爵自己上又不符合规矩,只能让克莱恩来了。 当时,听着克莱恩夸张的语言,还有滑稽的动作,观众们都很给面子的“哈哈”笑了出来,而克莱恩一看观众的情绪差不多了,马上就说道:“那么现在,为了让我的小心肝能够平静下来,让我们有请爱尔兰最著名,最优秀,最难得一见的吟游诗人,巴德,来为我们演奏一曲舒缓的曲子吧!有请巴德先生!” “欢迎!欢迎!欢迎!” 听见克莱恩这么说,原先安排在观众中的托立马就开始大喊起来,其他一般的观众受到感染,也跟着大叫,一时间倒是有些后世那些粉丝追星的味道了。 “铛——” 说实话,竖琴并不好弹,现代竖琴改良于十八世纪,但是中世纪的竖琴,出于材料和科技的限制,它只能弹出自然音阶,也就是说,它的旋律是有限的。 但是巴德真不愧是爱尔兰首屈一指的吟游诗人,他的手指动作轻盈畅快,弹出的旋律如同蓝天白云一般漂浮,又好像是水银泄地般倾泻而出,高亢时激烈,低沉是婉转,钟子期一遇伯牙,高山流水会知音! 所谓天籁之音,也不过如此了。 一曲终了,观众们听的如痴如醉,他们虽然大部分都是农民,没有什么文化,但是音乐,却是不分国度,不分种族,甚至不分文化的。 “呼——” 站在台上的巴德也松了一口气,虽然这已经算不是他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演奏,但也可以算的上是第二次了,况且这一次演出包含了他天大的野望,心里面自然也是紧张的很,直到刚才弹奏完毕,他确信这是他人生中最完美的一次演出,才放松下来。 但是他很清楚,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罢了,他现在演奏的精彩,只能证明他是个优秀的吟游诗人,接下来的演奏,才能证明他是个完美的外交官! “先生们女士们,鄙人巴德,只是爱尔兰岛上的一个有些名气的吟游诗人。前些日子受到唐切斯特伯爵的邀请,不胜感激,却又有幸见到了一件神物,足以使我爱尔兰人民人人丰衣足食,人人不受饥饿所困。今日,我便特地为这件神物做了一首诗,邀请各位品鉴。” 一口气说完了这句话,还要保证声音的婉转,语调的动听,即使是巴德这样的老资格诗人也有些喘气了,不过幸好,他现在也不用太在意这个,因为农民们都被他身后的景象吸引住了。 在巴德的身后,更加广阔的大舞台上,一群士兵——他们本来就是农民出身的,干这个很熟练。他们用着马车,把一层层的泥土撒在舞台上,直到盖满了厚厚一层为止。又用着大夯,把松散的泥土砸的坚实,就和外面的土地一样。 然后,就是真正的主角登场了,耧车被一头牛拉着,后面跟着伪装成农奴的克莱恩(所以说克莱恩你真忙啊),上场了。 “一个农夫有五个儿子 一子,英年早丧 阖家悲痛欲绝 一子,饥饿所噬 一子,为风暴折腰 一子,亡于戈矛……” 这是英格兰长诗《命运》的节选,其主旨就是人生的困苦与无奈,这样的诗句,再由巴德这样优秀的吟游诗人用着沧桑的语气唱出来,有些曾经有过这样经历的观众都是感同深受,有的甚至已经在低低的啜泣了。 “但是——” 巴德突然的一个大喘息,旋律变的充满激情,声音也变得高亢,一下子就吸引了全场观众的注意力 “仁慈的上帝不忍心看见人间困苦,天降的圣人唐切斯特伯爵,跪请天父开恩拯救黎民。那一夜,风驰电掣电闪雷鸣,一颗彗星划过天际,奇迹出现,天上的神器降落于此地!” 卧槽! 小唐伯爵呆若木鸡。 兄弟你搞毛啊兄弟!咱们彩排的时候可没这么一段啊!你这是在把我往火坑里面推啊! 但是巴德可不管不顾,他现在就在舞台上,这是一个吟游诗人的职业操守,只要这个表演还在继续,谁都不能拉他下去。 于是,他就又拨动着琴弦,继续弹唱道:“天堂的河流里流淌着牛奶,天堂的居民永世不为饥饿所困,这是为何?这便是因为我身后的这件神器!” 好吧……就算这是铺垫……搞到了这个程度,总也该够了吧,再弄下去我可就收不了场了。 估计是巴德也觉得差不多了,他赶紧对着身后的克莱恩使了个眼色,克莱恩虽然同样被巴德这样完全可以说是亵渎的言语给吓到,但好在他马上就回了神,开始在已经夯实的土地上配合着巴德表演。 “神器多美妙?请听我细讲: 此物有三好,先说第一好, 翻地不用愁,全凭耧脚刨。” 喂!这样的诗句也太直白了点吧!完全不符合你高贵冷艳的吟游诗人的身份啊! 但是这是小唐伯爵一开始就定下来的策略,考虑到农民们的接受水平,真要堆砌华丽的词藻,用着转音,变音还有合音来配合,那农民们还就听不懂了。还不如就现在这样,简单明了,而且好记,就好像是脑白金一样,人人都知道他脑残,但他就是深入人心。 另一边,听见了巴德的诗句,克莱恩立刻配合着,呦呵着让牛向前走,然后他就举着耧车,将耧车的耧脚深深的刺入地下,随着牛的前进,轻而易举的就翻好了一块土地。 说实话,看见这样的场景,站的靠前的看的明白的农民,当场就心动了。 这样简单轻松的翻地方式,可远远的要比他们辛辛苦苦的一点点的用锄头翻地容易多了!特别是那些寡妇,虽然她们从小唐伯爵这里拿到的补助已经足够生活,但是不耕种自己的土地,无论如何也不能安心啊! 但是现在有了这样的神器,哪怕是一个妇女,每天也能轻轻松松的耕地了! “仅仅第一好,顶上十件宝 宝贝不一般,个个有神妙 究竟是如何,请听第二好 播种不用愁,神器自己搞。” 完全丢掉身为吟游诗人的节操的巴德毫无羞愧感,大白文也能唱的有声有色,婉转动听,真不愧是久负盛名的大家——虽然已经没有节操了。 听到了巴德的话,克莱恩又从随身的小袋中抓出一小把的种子,又把手摊开,让所有人都能看见他手里面确实是种子,然后才对着耧车前面的耧斗,把种子放了进入。 只见种子进了耧斗,通过漏斗形的木制管道,然后顺着耧脚上的沟槽就直溜溜的滚到了刚刚翻开的地里,好家伙,这一下连播种都不需要了。 “单是一二好,神器不美妙 埋土更辛苦,为何没功效 各位且莫慌,听我说三好 牛走土掩埋,再也不累倒!” 讲完第二,巴德又连着唱出了第三,克莱恩立刻就呦呵着牛再往前走,随着牛的走动,耧车后面的耧铲开始发挥功效,刚刚播种的土地马上就得到了进行覆盖和镇压,一举数得,省时省力,再也不需要人力来辛辛苦苦的操作了! 一次的示范当然不够,就算是洗脑广告,它也要三天两头的每天轰炸几回你才能记得清清楚楚,好在这舞台足够宽广,足够克莱恩播种一会了。而克莱恩一边播种,巴德就重复着他刚才唱出来的打油诗,至于台下的农民观众……他们已经懵了。 不用担心农民们反感一类的问题,在这个信息不畅通的年代,普通农民一生接收到的信息还不如现代的正常人一天的多。而好像脑白金这样的即使是现代的正常人都能够背出来的广告,放到中世纪去,他们都能当歌听上个一年半载,还不带腻的。 农民们之所以懵,是因为凭借着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直觉,他们已经察觉到这个耧车——还是叫‘土怪兽’吧,更顺耳——这个‘土怪兽’,他究竟是拥有怎样不可思议的神通了! 难怪小奥德加会说,有了‘土怪兽’以后,一头牛就能顶三头牛使,一个人就能顶五个人用。但是我看,还要远远的超过如此啊! 只要有了这个东西,原本抛荒的土地,现在马上就能够耕种了,而且现在正在耕种的土地,也不用辛辛苦苦的一点点的翻田播种了。农民们有了闲功夫,这就等于是又解放了一大批生产力,又可以用来种更多的田,产更多的粮食,养活更多的人口了! 这简直就是一场农业革命啊! “肃静!肃静!” 眼看着人群开始喧哗,这里可是有着一万多人,一旦发生踩踏事故可不是看玩笑的!小唐伯爵立刻就祭出了他的绝招——总共十二个全副武装的骑士一上台,马上就把所有的吵闹全部平息了。 人类的记性还没差到转眼就忘的地步,今天早上才刚刚被城镇守卫教训的记忆又浮上心头,而且骑士老爷,和那群农民出身的城镇守卫又是不一样的! 虽然这两年骑士老爷已经改变了许多,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再一个看你不顺眼,抽出剑来就砍你丫的? “乡亲们!今天只是一个展示,是为了让大家都看见这件神器的效果的!伯爵大人已经得到了上帝的许可,可以大量的制造这种神器,等到今年春耕的时候,每个村子都可以得到一台神器了!” 上帝的首肯……好吧,不知道上帝还要不要收专利费啊? 听到克莱恩的话,小唐伯爵简直无力吐槽,算了!管他怎么说吧,我只要这个耧车能够被所有人都接受,被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的使用,然后德斯蒙德的粮食产量就能再次提高,我只要这些结果就足够了!至于过程……随你们玩去吧! ps:今天又不想分章……一块发了吧。 ps2:本章人物名出处,巴德,出自于威尔士单词‘bard’,就是专指吟游诗人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农业革命(完) 使用巴德——也就是吟游诗人来做广告,其实是小唐伯爵心血来潮的决定。 事实上,耧车的制作早在去年的秋天,小唐伯爵还没有出发到德赫巴斯打仗的时候就完成了,但是小唐伯爵迟迟的都没有把它推上台面来。 因为小唐伯爵不敢。 前年自家的农庄被鸡粪搞的亡种的事,人类的记性还没有那么差。正是因为这件事,才提醒了他万事不能想当然,要先搞几块试验田,弄出了想要的结果之后,才能够大规模的推广。 实验很成功,实际上,是相当的成功,耧脚入地8厘米深,而种子经过耧脚撒落下来,因此能在土中种得很深,并使产量大为提高,用耧车耕种的土地,就如同用小犁犁过那样。 而且经过一个秋天,开始发芽的种子,它们的长势也要比其他地方不用耧车的要长得好。这是因为耧车是机械播种,远远比人手中播种要均匀的多,种下去的种子也合着士兵一样,站着整整齐齐的队列,便于通风换气,也不用再争抢宝贵的水分,阳光,还有营养。 既然实验已经成功,那么剩下的就是要怎么样才能把耧车推广出去了。 本来嘛,以现在小唐伯爵在德斯蒙德一呼百应,前无古人,至高无上的威望,即使是他强行推广,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但是小唐伯爵并不想这么做。 这是一个自愿以及不自愿的问题。强行推广,德斯蒙德穷惯了的农民的思想根本拐不过来,在他们看来,粮食,也只有粮食才是活下去的唯一资本。伯爵大人搞出来的这个‘土怪兽’,方便是方便了,但是真正的效果到底是怎么样?心里面没底的农民们,是绝对不会轻易去尝试的。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在这场克莱恩与巴德联手上演的好戏里,在场的足足一万名观众——虽然他们实际上只有不到五百人能够看的清楚,但是这五百人就会把自己看到的情景夸张的传给五千人,五千人就会更加夸张的传给五万人。 不过,即使是他们传的再怎么夸张,其实都不为过,因为耧车这个东西,实实在在的真正称得上是农业的革命,贫民的救星! 因为耧车,它的工作效率实在是高的出奇,只需要一个人一头牛,它就能在一天之内耕种一公顷,也就是100亩的土地——如果上面这个数据不错的话,那么使用耧车与不使用耧车,单单在效率上就差了十倍!而在收获量上甚至差了三十倍之多! 但是不知为何,这种对于任何一个农耕文明来说都是异常关键,至关重要的堪称神器的科技,却被点出的相当晚。古埃及人应该算是最早发明它的了,但是后来却失传了。中国最早的文字记录是在公元前二世纪,从那以后它就在中国安了家,什么三脚耧,四脚耧,五脚耧甚至是七脚耧层出不穷,家族越发的兴盛壮大。 不过,如果说到欧洲的话……您老还是先进行工业革命去吧,至少这个对您还比较靠谱,要知道,就算是到了十九世纪,东欧的广阔沃土上依然还是刀耕火种,沙俄贵族们拒绝使用这种‘现代化的高科技’,理由竟然是‘它们会使农奴们偷懒不干活!’ …… 完全不能理解,这种传统的贵族荣耀什么的,小唐伯爵表示完全不能理解。只沉迷于往日的荣光当中,不思进取,也难怪沙俄这么庞大的国家,曾经的‘欧洲压路机’,也会被迅速的淘汰了。 “所以说,还是科技,科技是最重要的,掌握了科技就等于是掌握了先进的生产力,有了先进的生产力,其他的什么发展工商业才有了可能。” 于是,在苦苦冥思了三天之后,小唐伯爵终于恍然大悟,得出了这个结论,使得他对于人才的收集更上心了。 但是,原本这个事他就已经是非常上心了,眼下再上心也是无关紧要。奴隶市场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大师会流出来,这些家伙都是被当成宝的,怎么可能被流放当奴隶,不为我所用者杀,这些的心理,是每个统治者都会有的。 “只有希望奥拉夫族长能给点力,买回来的奴隶里面有着被挑剩下的宝贝吧。” 就是这样,小唐伯爵完全不抱希望的叹了口气,然后准备动手,去吃锅里的……面条了。 主显日已经过去,眼下正是处于四旬的大斋期当中,没有肉食没有美酒,能吃喝的只有面包和清水——幸好,面条这种新鲜出炉的东西恐怕耶稣也没想到,所以小唐伯爵还能偶尔换换口味,要不然他这个来自大吃货国的人是真要受不了了! “伯爵大人,您的苹果。” “哦,谢谢你了,奥尔科巴骑士。” 仍然是和平时一样的日常,在没有战争的和平时光里,冬季的大型基建活动再次提上台面,沟渠的修缮,还有去年没有修建完的秦直道,以及科克城的二期工程。因为之前小唐伯爵在德赫巴斯打生打死的,今年留下的时间相当不足,这些事都是非常紧急的,也就迫使着小唐伯爵必须来回奔跑着视察进度,防止偷懒。 现在他便是和奥尔科巴骑士在来回的路上,因为已经临近下午,到达城堡却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他们就地做了吃食。 只见当时奥尔科巴骑士下了马,从马旁边的行囊中拿出一口铁锅,又支起了火,然后从布袋中拿出面条就煮了起来,然后考虑到小唐伯爵喜欢吃苹果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奥尔科巴骑士就烤了一个给他。 小唐伯爵接过来,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刚刚咬了一口苹果,眼泪就下来了。 他是感动的。 能不感动吗?盐这么贵,奥尔科巴骑士却是撒足了盐的,这一口苹果咬下去,甜味没看见,咸味倒是尝了一嘴,再不给水就要咸死了! “咳咳……奥尔科巴骑士,我说了多少次了!烤苹果就不要再放盐了!太咸了!” “可是伯爵大人,苹果是凉性食物,即使烤熟了,不加盐对身体也会有伤害啊!” 奥尔科巴骑士一脸愕然,光看他那混杂着不解,疑惑,还有我是为了你好的表情,小唐伯爵差点就以为自己错怪他了。 事实上,小唐伯爵确实是错怪他了……因为中世纪的那一套体液平衡的医术认为,人体是温性的,而水果则是凉性的,人吃水果体液就会不平衡,也就是会生病……所以中世纪的贵族都是不吃水果的,水果那都是下层人的食物。即使是偶尔尝尝鲜,也要烤熟了,然后撒上热性的盐来中和…… 好吧……小唐伯爵深呼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不是骑士的错,错的是世界!一切都是世界的错! 世界,你真是受苦了。 幸好世界没有思想也不会说话,要不然知道自己莫名其妙的背了这么多黑锅,早就发疯要灭世了。 为了让世界不至于发疯灭世,看来小唐伯爵还要发展发展医术,至少要将骑士脑中的水果不健康这种思想给扭正过来。要知道,虽然维生素也可以从其他的肉食上弥补过来,但要是长期不吃水果只吃肉,什么痴肥症——考虑到骑士的工作就是砍人砍人再加上砍人,这个应该不会有。但是脑袋变笨啊,脑中一条筋啊,还有放血通肛啊,这些事倒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找合格的医生,这事也不简单啊!小唐伯爵的医疗班里面都是只会包扎的新手,西欧中欧的医生都是一个鸟样。东罗马的医生,人家在东罗马繁盛之地过得好好的,凭什么来你这受苦受罪? “算了……还是自己培养吧……反正这么多东西都做过来了,也不缺这一个了……” 小唐伯爵四十五度角抬头无语问苍天,不知为何,眼角总感觉随时都会有泪流下…… 第一百一十四章 圈地运动(一) 圈地运动,这是一个从出生开始,就浸透了农民的血与泪,悲哀与汗水的名字,从它诞生的那一刻开始,无疑就证明了马克思的话,‘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血淋淋和肮脏的’。 但是圈地,却又是一个国家走向富强的第一步。 因为圈地,首先它就是一个国家走向君主封建制的证明,只有国王的力量强大了,他才能强迫贵族以及农民们都把土地贡献给他,这样他就能从每一片土地每一个庄园以及每一个修道院里都收到税,就能供养强大的军队,然后就能圈更多的地——这是中国君主集权制的方式。 但是在欧洲,在封臣自制,有时候国王的力量甚至还没有一个公爵的力量大的时候,国王就不得不和贵族妥协——例如说英国的议会制,在无地王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被迫承认《默顿法令》,规定了国王不可以用任何理由强行收走贵族的土地之后。那么国王想要更多的钱和更多的粮食的时候,他既然吃不到贵族们鲜美的肥肉,那就只好勉强试试农民们贫瘠的浆果了。 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无数的农民背井离乡,卖身为奴,有能耐的上山打游击,没有能耐的,那就只好把所有的血和泪都往肚子里咽,祈求着老天和领主都发点慈悲,能够有点东西吃熬过这一年。 当时英格兰很多地方都流传一首叫做《现在》的民谣:“公地全被圈占,城镇变为牧场,穷人流泪哭泣,这就是现在。” 但是尽管,尽管小唐伯爵知道圈地运动有这么多的不好,但是他还是要圈。 不用其他的理由,仅仅看这个世界上,这个地球上,就没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论是现代的还是古代的,就没有一个不圈地的。 这就是历史的潮流,历史的车轮,它会碾碎任何一个不自量力的挡在它面前张牙舞爪的蚂蚁。而小唐伯爵,他暂时还不想当这个蚂蚁,不仅不想当,他还想要安坐在历史的马车上,高喊着一句:“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请反对者自觉的躺倒在马路上,我要碾过来啦!” 如果真的能够这么轻松自在就好了…… 而且,小唐伯爵并不打算真的就和最开始的圈地运动一样,运用着暴力和武力来解决。他并不需要土地出产的那点粮食,这一丁点的东西他还看不上眼。但是在‘敞地制’下,想要干任何的一点点事情,哪怕是修沟渠这样利国利民的事,也全都干不成啊! 而且,虽然小唐伯爵的心已经算不上是多么白,但是还剩下的一点良心告诉他,至少不能变的全黑。要用肥皂洗一洗,死命的搓掉两层皮之后,还能看见干净的影子。 所谓的‘干净’,就是拿钱买,或者拿土地换,这样的对策,在如今这个处处都是荒地,人口还严重不足的时代,小唐伯爵觉得还是可行的——当然,他再一次的严重看低了农民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这样做肯定需要大量的人力去调和,去劝说,而且还不一定管用。 就好像是现在这样。 “老乡,我又不会骗你,这个真的是对你好啊!” 某一个农户家中,小奥德加几乎是面红耳赤口干舌燥,口中吐沫星子横飞,但是坐在他对面的那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自然是固执的摇头。 “我问你,你是不是一共有着三十英亩的土地?这些土地是不是有十三英亩在村庄东面,七英亩在村庄西面,还有剩下的十英亩分散在村庄的各个地方?” 没法子,小奥德加只好把刚才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的话再次的重复一遍,这一次农民听的清楚,而且数量上也没有误差,因此他就点头。 “如果你愿意把除了村庄东面的其他土地都交给我们,我们就同意给你和交出来的土地一样大的地方作为补偿,而且是和你的土地连在一起的!如果你愿意选择村庄西面的土地,因为那里比较贫瘠,我们甚至愿意多加二十英亩,就是五十英亩连起来的土地都交给你!你听明白了吗?” 小奥德加紧紧的盯着农民的眼睛,这是他从小唐伯爵那学来的小技巧,可以辨别一个人是不是在说谎。但是对面的那个农民,事实上这一套说辞还有解释,小奥德加都已经说了十遍还不止,就是个傻子都该明白了,但是农民依然是摇头,不愿意。 “你怎么就不愿意呢!你答应这个条件,自家的土地又不会减少一分一毫,而且以后你的土地都连在一起,不管是耕种还是收割都方便,你怎么就不愿意呢?!” 小奥德加觉得简直就是不可理喻,不管是书面还是现实,小唐伯爵的这一份法令都已经是宽厚到了极限,字字句句都是为了农民着想,简直就像是求着他们同意一样——你们现在不同意,那等到伯爵大人的耐心没有了,出动了军队按着你的手帮你签,那不是自讨苦吃嘛! “哎呀,小奥德加,你就不用劝我了,你都已经说了这么多遍,我怎么可能还不明白?” 这个时候,对面的那个农民愁眉苦脸的总算是开口了,这也算是有进步,至少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是还没等小奥德加高兴起来,那个农民就又把他打进了地狱。 “但是我这心里面就是不安定啊!我知道伯爵大人肯定是为了我好的,如果是其他的也就算了,哪怕是伯爵大人要我的命,我也就心甘情愿的给了。但是这样的事,换地这种事可是关系到一家老小的性命啊!现在虽然说是麻烦点累点,但是托了伯爵大人的福,吃饱已经是没问题,这样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小奥德加一时语塞,听了农民这样掏心窝子的话,他还能说什么?农民既不是对换地有所不满,也不是不相信小唐伯爵,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小唐伯爵去死!但是像现在这样,把一家老小的性命都赌在换地上,这样的事农民是绝对做不来的。 “这样吧,小奥德加,如果你能说服村庄的长老,又或者是村庄的大部分人都同意换地,那我也就没意见了。” 或许是不忍心看着小奥德加的口水白费,到了最后,农民还算是半松口的说出了这样的话,但是小奥德加听了,却觉得自己口中的苦涩越来越重了。 都一样都一样都一样,每次劝说到了最后,都是一样的这种答案,‘只要大部分人都同意了’,如果真的大部分人都能同意,那小奥德加还在这里一个个的谈话浪费口舌干嘛?还不如直接来一个村民大会,事情就解决了。 事已至此,只凭借着言语已经无法挽回,小奥德加也只能唉声叹气,垂头苦脸的出去,和外面的韦德骑士会合了。 “谈的怎么样?又失败了?” 看见小奥德加出来,正在给自己的马刷毛的韦德骑士连头都不抬,语气平淡的就问道,而小奥德加也只能苦笑了。 没办法,这样的结果,对于已经在这个村庄里浪费了五六天的时间,和村庄里所有人都交谈过的小奥德加来说,貌似都已经变成理所当然的了。 “那么,我想,你就应该不会再反对我了吧?” 耸耸肩,韦德骑士站了起来,他伟岸的身体挡住了阳光,就好像是有无边的黑暗从他的影子中释放出来,落下无数的鲜血。 “可是……可是……”小奥德加依旧在迟疑:“可是调动军队,威胁村民们同意这种事……真的不用向伯爵大人汇报吗?” “愚蠢!” 韦德骑士猛的盯住小奥德加,在那双泛红的瞳孔里面,小奥德加只能感觉到身体的恐惧正在沸腾,就好像是地狱深处的三头犬一样,只需要一眼,就能够把人类的灵魂全部冻结掉。 “你永远的都要记住!我们是伯爵大人养的走狗!我们的一切,身体,思想,性命都要以伯爵大人为最优先!伯爵大人心怀慈悲,因此患了这样的错误,我们当走狗的,就要把伯爵大人的错误弥补过来!这样伯爵大人就永远不会有错,你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 小奥德加感觉自己浑身冰冷,甚至不自觉的都已经开始打起冷战,他毫不怀疑,眼下自己要是有一丁点的回答错误,韦德骑士就会当场拔出剑来砍他丫的。 “这样就对了。” 韦德骑士满意的点头,收回了他锐利的视线,顿时,小奥德加就好像是溺水的人上了岸一样,大口的喘息起来。 面对着小奥德加如此不堪的表现,韦德骑士再次皱起眉头,不过转眼间又送开了。 毕竟还是孩子,还是太过于天真,不过这也没什么,只要带他上了战场杀了人见过血,再尝试过女人的滋味,他就会迅速的成熟起来,到那个时候,就又是一条合格的走狗了。 但是这个村子…… 韦德骑士回头,看着夕阳西下,沐浴在最后的光辉之中,显得无比的平静,远离世间喧嚣,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不由得露出了冷笑。 等到我带兵前来,那就是你最后的机会……倘若还是顽固不化,那就少不了,要杀几个人作为榜样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分歧点(二) 想要骗过小唐伯爵来调动军队,事实上是十分困难的。 因为领地内的军队本来就不多,又都是小唐伯爵直属的,别的人一丁点的兵权都分不到。而且这些士兵都是跟着小唐伯爵出生入死好几回了,他们对于小唐伯爵也信服的很,不要随便就能够收买的。 但是幸好,骑士们终究还是找到了办法的——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骑士‘们’,那就代表着,韦德骑士的这个行为,其实是得到了骑士们一致认同的。 其中尤其是奥尔科巴骑士的首先赞同。 因为这个计划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让奥尔科巴骑士紧紧的跟在小唐伯爵的身边,不让小唐伯爵知道军队有调动的消息。然后骑士们才能凭借着自己的‘中队长’身份,命令军队做他们想做的事。 没错,就是‘中队长’,虽然说这只不过是去年春季围猎的时候临时授予的身份,但是之后小唐伯爵也一直都没有取消,所以说这个身份依然是有效的。 “希望奥尔科巴骑士那边也能顺利吧。” 当时,用中队长这个身份成功的把士兵哄得一愣楞的,而且因为士兵们平时所接受的高强度训练,使得他们完全服从长官的命令,一点都没有怀疑,韦德骑士顺利的骗出来一百名士兵之后,看着东方喃喃自语道。 “毕竟,如果奥尔科巴骑士瞒不住的话,我这边可就没有办法进行下去了啊……” 是的,说到底,这些士兵都是小唐伯爵一手训练出来的,他们对于小唐伯爵有着无限的服从,哪怕是现在是由骑士统领,但是只要小唐伯爵一句话,这些士兵绝对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刀刃对准骑士。 于是,最大的重担就交给奥尔科巴骑士了。 “伯爵大人,这是我们今天的行程表。” 清晨,太阳还未升起的时候,奥尔科巴骑士就已经敲响了小唐伯爵的房门,硬生生的把他从舒适温暖的大床上拉了起来,然后完全不顾及现在仍然是睡眼惺忪,神志不清的小唐伯爵现状,从身后拿了厚厚一摞纸,自顾自的就开始念了起来。 “今天早上,您要去参加菲利普教士的礼拜弥撒,然后顺路去波拉德镇视察他们的道路修建情况。这样,一上午就过去了,等到下午的时候,您还要去马克恩姆村和波拉德村,倾听农民们的呼声,并且对他们的案情做出裁决。” 这个倾听农民的呼声,实际上就是判案开庭的客气说法,在中世纪,领主确实有审判领民罪行的义务——当然,如果想轻松一点也可以,只要认命一个首席**官就行了——但是考虑到中世纪种种莫名其妙的刑罚,例如说偷猎一只兔子刺瞎双眼,偷猎两只兔子直接斩首,小唐伯爵就不得不自己来了。 “哦……奥尔科巴骑士……早上好啊……” 可惜,奥尔科巴骑士的这番表演小唐伯爵完全没听进耳朵,只见他当时睡意朦胧的半睁着眼睛,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又一头扎进被窝中了。 “伯爵大人!”奥尔科巴骑士怒气爆发:“您该起床了!今天您的行程排的很满,没有时间再让您赖床了!” “……” 奥尔科巴骑士你这一副老妈子的‘我为你操碎了心’的表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好吧,我起来就是了。” 小唐伯爵嘟囔着,慢慢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开始穿衣服,奥尔科巴骑士眉头稍解,然后立刻就是两个侍女走进来给小唐伯爵穿衣服。 这种万恶的资本主义风范,果然小唐伯爵你也堕落了啊! 但是也不用指望小唐伯爵和这些侍女发生些什么,相貌,身材这些先不说,这些侍女都是下等人,如果真的搞了,还搞出来人命,搞出了私生子,那可就不好玩了。 “今天这么忙嘛?我记得昨天问的时候好像没有多少事情啊。” “伯爵大人,不止是今天,明天您也一样没时间,而且恐怕今晚,您就要睡在野外而不是您的床上了。” “不是吧……” 奥尔科巴骑士一板一眼的回答,结果换来了小唐伯爵的一声悲鸣,但是他毫不在意,继续用着冰山般的语气,打碎着小唐伯爵的希望。 “确实如此,明天您的行程是视察科克城的二期工程建造情况,还有港口的扩建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科克城的商人,剔除不法商贩,接见克莱恩挑选出的几个有益的大商人等等……如果您明天还做不完这些的话,那么我认为您后天也不用回到您的大床了。” “怎么会这样!你一定在骗我对不对!” 冷漠。 看着小唐伯爵以搞笑艺人的风范,双手锤床仿佛崩溃的表情,奥尔科巴骑士就是这个意思。 “好吧……我知道了,我起来干活就是了。” 计划通! 在小唐伯爵看不见的地方,奥尔科巴骑士就露出了这样的表情,以超高强度的工作压缩小唐伯爵的空间与时间,再辅以来回不断奔跑的路程来消耗他的精力。这样,就把小唐伯爵死死的拖在外面,即使是有人通风报信,他也找不到小唐伯爵了! “接下来,就是看韦德骑士的了,希望韦德骑士,千万不要让我失望,要不然我就白白的牺牲,遭受到伯爵大人的雷霆之怒了。” 是的,奥尔科巴骑士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也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肯定会迎来小唐伯爵的猜疑,忌惮,甚至疏离。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他也不知道杀人杀的太多了还是怎么的,一直都没有子嗣,所以他就把小唐伯爵当做自己的孩子,而他今年都已经五十岁了! 五十岁,在中世纪哪怕是养尊处优的贵族也差不多是等死的时候了,更何况他一个砍人为生,身上的伤痕不知道有多少的老骨头,早就是知天命的时候了。 所以说,骑士的想法其实是很天真的。 “希望,在我这把老骨头还能撑几年的时候,伯爵大人能够快速的成熟起来。他现在就已经是这么的才华横溢,等到他真正长大,抛弃掉不必要的幼稚与仁慈的时候,我也就能放心的去了。” 但是总会有人,与骑士的想法背道而驰,这个人就是小奥德加。 他们的私交并不是不好,事实上,奥尔科巴骑士的确是把小奥德加当做自己的接班人来看待,倾尽全力的教育他,希望自己死了以后小奥德加能够担负起支持小唐伯爵的重任。但是到了最后,两个人的视角还是不一样的。 这是阶级属性的问题,奥尔科巴骑士出身于骑士家庭,算的上是低级贵族,通常都是以贵族的眼光看待世界。而小奥德加却是农奴家庭出身,他的双眼时刻都能看见农民的苦痛,并且感同身受,希望能够为他们尽一份力。 “我必须尽快的通知伯爵大人这里发生的事……虽然说韦德骑士所做的并不是不好。但是,像这样用暴力来威胁,用武力来维持的统治,是没有办法持续下去的!伯爵大人肯定也不会想看见的!” 就是这样的,小奥德加同样认为自己是在为小唐伯爵好,然后招呼来自己的一个副官,让他趁着夜色赶快骑着马去汇报小唐伯爵这里发生的事。 于是,在小唐伯爵还蒙在鼓里的时候,德斯蒙德一直以来都是坚如磐石的内部第一次的出现了裂痕了!这是新兴的平民阶级,以及老资格的小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平民阶级有着广泛的并且数目庞大的农民作为支撑,小地主阶级却掌握着大部分的资源以及力量,随便哪一个,都不会是能够轻松摆平的…… 小唐伯爵,又要如何面对? ps: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啊……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全面爆发(三) “还有没有不同意的?!我再问一遍,还有没有不同意的!!” 韦德骑士大声的喊着,高高的举起手中厚厚的一叠纸张,稍微抖一抖,便是一阵阵‘哗啦啦’的令人心焦烦闷的声音传出来。 这是在村中心的广场上,说是广场,其实就是一片平地,每个村子都会有这么一个地方,为了就是方便领主到来的时候可以召集所有的村民,宣布政策,或者收税。 而现在,村里的所有村民,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年龄大小,现在便都是在这里了。 “最后再问一次,还有没有不同意的!!如果你们还没有回答,那我就认为你们是同意了!一个个都给我上来签字画押!” 韦德骑士继续挥舞着那叠厚厚的纸张,周围的村民们虽然面露愠色,但是……他们却是敢怒不敢言。 因为韦德骑士的一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就在他们面前站着,如狼似虎,杀气腾腾的目光随时都能扫过每一个不安分子。而且,真正有勇气反抗的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早就都已经被打趴在了地上,每个人又都挨了十鞭子,现在被绑在木柱上哼哼哈哈的,也没有一个人敢去解开。 按照韦德骑士的话说,这就叫杀鸡给猴看,不吃一点苦痛,这些混蛋真以为爷爷家是开染坊的! 不过,小奥德加仍然是松了一口气,看来韦德骑士还没有真正的发疯——他只是抽了十鞭子,而没有直接砍头,这就已经可以说是仁慈了。 没有直接砍头就好,没有直接砍头就好啊! 小奥德加喃喃自语:“只要没有死人,那就还算不上是什么大事,反正……农民也早就习惯了贵族没事干的无理取闹了。” 是的,中世纪的大部分贵族就这样,几年都不见得会出一次家门,个个都是闲的蛋疼,闲的蛋疼就会作死9,而作死最愉快的路径,就是折腾自己手下的农民。毕竟,有对比才有幸福感,看见自己手下的农民已经活的这么悲惨,在强权下还必须强颜欢笑,贵族们就得到了心理满足,又能继续他们的花天酒地去了。 但是这种事,在小唐伯爵上台之后就已经很少(不能说没有)发生过,现在韦德骑士这样的做法,只不过是唤醒他们并不遥远的回忆罢了。 “乔纳森——” “在,在!大人,我在这里!” 亲自念名字这种浪费精力的行为,韦德骑士肯定是不会亲自做的,因此现在在念着名字的便是他的一个副官。但是韦德骑士,他也一直就站在副官的身边,要亲眼看着所有的农民都签字画押,才能放下心来。 被念到名字的农民,火急火燎的,如同屁股后面有只疯狗在追着一样急匆匆的跑上前来——他没法不急,刚刚念到的有几个动作慢了一点,又或者犹豫不决的,当场就被勃然大怒的骑士给打趴下,按着他们的手给画的押。 既然终究还是免不了要画押,那么何必还要受这么一顿皮肉之苦呢? “乔纳森,你一共拥有三十五英亩的田地,对还是不对?” 副官这么说了,看见眼前的农民还在发呆,马上就提高声调又问了一遍:“我问你话呢!一共三十五英亩的土地,对还是不对!” “对对,对,一共三十五英亩,一点没差。” 乔纳森如梦初醒,连忙这样答着,生怕副官后悔——实际上他只有三十二英亩的土地,如今莫名其妙多了三英亩,可以说是占了大便宜了! 副官顿时鄙夷的看了乔纳森一眼,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数据给了乔纳森大便宜,事实上,不仅是乔纳森,每一个农民都得了大便宜。原本二十八英亩的说是三十英亩,三十二英亩的说是三十五英亩,莫名其妙的多了几英亩的土地,让这些农民原本心中翻腾的愤怒都平息下来不少了。 其实,这就是韦德骑士的谋略之一。用雷霆之威,显雨露之恩,恩威并施,打一棒子给个甜枣,保管能让这些农民老老实实的,一点乱子都起不来。 而且,那几英亩的荒地,还需要开荒才能耕种,对于一个硕大的伯爵领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而小唐伯爵现在巴不得有人去开荒呢!既然小唐伯爵都不会在意,那他韦德骑士还要在乎什么?! “那你是要东面的土地,还是要西面的土地。东面的土地我们原价赔偿,该是三十五英亩就是三十五英亩,西面的土地有些贫瘠,我们可以赔偿你二十英亩,也就是说你可以拿到五十五英亩的土地,你自己选吧。” 东面,还是西面? 乔纳森立刻就陷入了困境当中,东面的土地,他是知道的。因为靠着一条小河,确实是比较好的。而西面,贫瘠只是一个好听的说法,都是一个村子的土地,贫瘠又能贫到哪去?只不过西面大部分都是还没开荒的土地,要耕种就要开荒,所以才少有人问津罢了。 按理来说,选择东面的土地才是最好的,因为东面都是熟地,没有任何风险,每天只需要锄土种地,就能保证丰收了。但是西面,西面那可是二十英亩的土地啊! 二十英亩!身为农民的乔纳森,对于土地的渴望,远远都不是我们现在可以想象的。毕竟,那可是能长粮食,能养活一家人的土地,所以说,累就累吧,苦就苦吧,拼了! “我……我选西面的!” “西面的,一共五十五英亩的土地。”副官这么说着,然后在纸上填上数字,推过来给乔纳森看:“这是你的田契,西面五十五英亩的土地,上面写的清清楚楚。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你右手边有红色的印泥,你按一下那个,再按在纸上,这份契约就算是完成了。” “好的,好的。” 乔纳森接过纸张,如获至宝的看了起来,事实上他也看不太懂,虽然小唐伯爵已经在全面推行教育,但是主力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乔纳森能够看懂自己的名字就算不错了。 但是虽然看不懂,那纸上五十五这个数还是写的清清楚楚的,乔纳森盯着那个数使劲瞅了三遍,然后才把大拇指放进印泥里,闭上眼睛用力的按了下去!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契约一式两份,乔纳森拿了属于他的那一份,欢天喜地的就把纸认认真真的叠好,然后感恩戴德的对着韦德骑士和副官道谢,一路小跑着回去了。 “哼,鼠目寸光,终究升斗小民。” 看见刚刚还反对的农民现在就变成了这幅模样,韦德骑士不由得冷哼一声,再次确定了自己这样做的正确性。 “必要的强制性与威慑力,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或许还要加上一点小恩小惠……毕竟,我也不想给奥尔科巴骑士再添更多的麻烦……” 是的,虽然说私领士兵已经可以算的上是大罪,但是这是在西方,西方与东方并不一样。东方的皇帝掌握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是在西方,统治阶级的构成基础却是由贵族与骑士共同组成的,统兵本来就是骑士职责的一部分,真要计较起来,这算不了什么大事。 但是,动用士兵来威胁村民这种事,无论如何在小唐伯爵这都说不过去,所以韦德骑士才开动他僵化的脑筋,绞尽脑汁的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尽量的让农民的怨气也消掉。这样等到万一伯爵大人知道的时候也可以有个好听的名头,例如说:‘帮助村民维持秩序’,又或者‘帮助农民测量土地’,不管怎么样,总能有个办法搪塞过去。 本来,可以是这样的。 眼看着事情越来越顺利,以武力威胁,以利益相诱,把农民们弄得团团转,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其实是占了便宜,就连那几个挨了鞭子的,看到了合同也没有多少怨气了,本来,事情就这样圆满的解决了。 但是,一个传令兵急匆匆的赶过来对着韦德骑士说了一句话,韦德骑士的脸当场就变了。 “北方有二百名不明武装士兵正在全速接近?!” 听到消息的一瞬间,韦德骑士第一感觉就是小唐伯爵来了,但是他转念一想又不可能,首先,伯爵大人来也是一个人来,顶多带着奥尔科巴骑士。其次,传令兵都说了,这二百名士兵都不是他们熟悉的,也就是说不是常备军,那就只能是城镇守卫,小唐伯爵就是带兵来,也不可能带着城镇守卫来啊! 所以,剩下的也就只有…… “奥德加——!!!” 面对着韦德骑士如同狮子般愤怒的咆哮,小奥德加也只能苦笑面对了。 但是韦德骑士的愤怒,可不会因为小奥德加的一次苦笑,就能烟消云散了! “你这个笨蛋!蠢货!你都做了什么!” 韦德骑士大步流星,怒发冲冠,张开一双大手就直接捏住小奥德加的衣服,他的手劲是如此之大,竟然差一点就把小奥德加给拽起来了! “本来,本来一切都可以完美解决的!你看看你都干了什么!你以为你的那点小心思,我就不知道吗!你以为你昨天偷偷派出去的副官,我就没有发觉吗!你才活了几年,而我都活了多少年了,你真的以为我就没有脑子吗?可是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 韦德骑士愤怒的咆哮着,他实在是后悔莫及,昨天小奥德加的副官趁夜跑出去的事,他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的。但是一来,夜晚了也不敢好找,二来,他确实是看着副官是往小唐伯爵的城堡跑的,所以他才放下心来。 要是早知如此,他宁愿折腾士兵们一夜,也不会让那个副官跑的! 但是现在,小奥德加其实也是满心的后悔,他确实是骄傲了,年少成名,又是小唐伯爵最得意的学生,受到重用和信任,甚至还有传言说,他已经是伯爵面前第一红人奥尔科巴骑士内定的接班人……这一切,都让这个曾经只是个农奴的少年迷失起来,虽然说他还有着强大的自制力,但是一定程度的目中无人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之前,他能够和韦德骑士好好的沟通一下,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小奥德加心中仍然有一些不服气,凭什么你骑士可以私下调动士兵,我这样做就不行了? “笨蛋!” 韦德骑士直接就是一巴掌扇到小奥德加脸上,这一巴掌打的是又狠又准,直接就把小奥德加给打蒙了。 “你怎么知道我们准备了多长时间,又沟通了多少人,花费了多少心血!本来还可以暂时的把伯爵大人蒙在鼓里,等到以后一点点的透露出来的。你现在这么搞,直接调动了科克城的守卫出来,不知道多少人都看见了,我们还怎么瞒?!说不定伯爵大人现在就在赶过来的路上了!” “那也没有错!这些事本来就是应该让伯爵大人知道的!” 小奥德加捂着脸上的红痕,耿着脖子继续说道:“其他的事你都可以说我,这些我有错,但是私下调动士兵,威胁村民,这些事都是不应该的!伯爵大人就应该知道这些!” “所以才说你是个蠢货!你到底明不明白自己的立场?!” 恨铁不成钢,恨海棠无香,韦德骑士脸上就这个表情:“你现在已经是一个上等人!可以说都是内定的下个骑士了!你就应该明白自己到底该为谁着想,是为了伯爵大人,还是为了这一群刁民?伯爵大人可以温柔善良,因为他是伯爵大人!但是我们做走狗的,就必须狠下心来,即使是背负骂名,也要帮伯爵大人把事做好,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走狗!” 没救了。 这个人已经完全没救了。 当时,听完了韦德骑士说的话,小奥德加的脑海中就只剩下这个念头。这个人已经没救了,韦德骑士现在满脑子都是忠诚,忠诚,还有忠诚,只要是对伯爵大人好的事,他就独断专行,谁的意见都听不进去。但是,但是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啊! 贫苦的农民,朝不保夕的农奴,大家都只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来说,你让他们抛弃一切奉献忠诚,那也有些太强人所难了! 两个人就在这广场中央不断的打着嘴炮,但是说实话,他们的嘴炮看起来很激烈,但是一直都没有打到点子上。 这是时代的局限性,骑士所代表的,是传统的贵族阶层,他们从来都不把农民放在眼里,更关注的是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小奥德加所代表的,却是刚刚崛起不久,从农家中走出的新兴官僚阶级,他们关心农民,一部分是因为他们出身农家,对农民有着天生的同情心。但是更现实的理由却是,广泛的农民是他们天生的靠山,只要他们还有着农民的支持,小唐伯爵就不能忽视他们,他们就永远的在宫廷中有着一席之地。 这个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只要利益的蛋糕足够大,把两边的人撑死都没问题,但是眼下,仿佛确实不可避免的了。 因为人心,实在是这个世上最不好揣摩的东西了。 小奥德加喊来的援军,当然不可能是他亲自挂帅。事实上,这二百的城镇守卫,光是指挥官就有四个,每个人都统领着五十人,而这四个人中,同样也有着分歧存在。 有两个人认为大家都是伯爵大人的手下,应该等伯爵大人来了再做决断,但是有的人却是想着先把韦德骑士和常备军赶出村子,保护村民,这样也算是立了一功。 说到底,也就是私心作祟罢了。 这些人,早就看着骑士们不顺眼,两个阶级的天然对立就不说了,都是老生常谈。但是骑士们堵塞了他们上升的道路,这个却是真的。 要打仗,小唐伯爵招呼骑士,要做工,小唐伯爵招呼骑士,出去巡逻,小唐伯爵招呼骑士,甚至是日常的生活事宜,小唐伯爵同样是招呼骑士,他们这些第一届的‘天子门生’,竟然只能日复一日的在乡下干活,推行什么‘教育工作’,说实话,他们早就烦透了! 他们都是年轻人,渴望立功,渴望杀敌,渴望封臣拜相,每天做梦都在想着上战场,但是他们也不是小奥德加,能受到整个伯爵领上下一致的赏识,前途无忧。他们的前路都被老资格的骑士们堵的死死的,丝毫看不见前进的希望,这让他们怎么不心急? 而现在,难得逮到一个骑士们犯了错,还是被他们当场捉住的情景,怎么能就这样轻易放过去! “士兵们!保护村民,扫清叛逆的时候到了!冲啊!” 当时,眼看着韦德骑士一巴掌把小奥德加扇倒在地,其中一个家伙立刻就这样兴奋的叫了出来,然后一马当先的就冲了出去,他这一冲,他自己手下的士兵,还有他旁边的士兵,不管乐意不乐意,都要跟着冲了! 而常备军,他们都已经是刀山血海里面杀出来的了,大家都是爹妈生的养的,凭什么就只管你打我,不准我还手?这些富于经验的老兵马上就结成了一个个阵列,一场斗殴,眼看着就要发生了! “完了,全完了……” 韦德骑士眼看着这样的情景,只感觉浑身冰凉,一时间手脚都没了力气,只能这样喃喃自语,而被他抓在手里面的小奥德加,同样是浑身无力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这一次,漏子真的是捅大了…… ps:放假真是更新的大敌啊~ ps2:这一章五千字,补的是星期六的两更,等到一点多的时候,看能不能再把今天的码出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最终裁决(四上)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短暂的惊愕之后,韦德骑士立刻就回过神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停的转着圈,嘴里面喃喃个不停,却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瞒过伯爵大人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守卫科克城的四分之一的士兵都集体出了城,这么大的事情估计整个伯爵领都会传的路人皆知。更何况,现在两支军队甚至已经开始斗殴了!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原本都是为了守护德斯蒙德才存在的两支军队竟然开始了内讧,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还不叫外人笑掉两颗大牙!但是这些也不是最重要的,这件事要是传到爱尔兰的其他贵族耳朵里,只会让他们联想到‘唐切斯特伯爵对于军队的影响力不够’,‘唐切斯特伯爵约束不了自己的手下’。 要是传出了这样的消息,搞得伯爵大人威望大降,那才是韦德骑士真正受不了的事情! 这个时候,一屁股坐到地上去的小奥德加也差不多回过神了,刚刚被骑士狠狠地搧了一巴掌的脸还在疼着,但是他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些,他把自己的嘴唇都咬出血了! “韦德骑士!不要再想其他的事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斗殴停下来才行!” “没错,先把斗殴停下来才行!” 听了小奥德加的话,韦德骑士如梦初醒,圈也不转了这样说道。但是眼下说要把斗殴停下来,让士兵们都分开谈何容易!百人级别的斗殴,一旦打出真火来真是见个人就打,哪还管你谁是谁,更何况现在整个广场上一片混乱,飞沙走石的,即使是想分开,也得问你的对手答不答应啊! 然而,即使是条件都已经如此的恶劣,骑士还是咬咬牙,决定就这样做了。 “奥德加!你去找你的那些同学,让他们都把士兵们往后拉,我也去找我的士兵,让他们也都往后撤。记住,一定是要往后撤!” 交代完后,韦德骑士也不管小奥德加是怎么的反应,自顾自的就闯进一片混乱的战场,转眼间就没了人影。小奥德加看着韦德骑士进去,一咬牙一跺脚,干脆也就学着骑士,直接就跑进去了。 不过,真正到了里面才发现,事情其实还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这是斗殴,不是战争,韦德骑士抡着砂锅大的拳头砸翻了两个想要偷袭他的士兵,然后稍感欣慰的点点头,不管如何,这些士兵总算还有一点理智,都没动家伙。 没动家伙,光靠着一双肉掌,士兵们又没练过铁砂掌,还打不死人,顶天了也就是个骨折一类的伤害,养几天就好了。也就是说,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但是骑士也知道,这些都是暂时的,如果任由事情这么发展下去,只要有第一个‘聪明人’拔出了武器,那么就会像连锁反应一样,这场斗殴就会在瞬间转变成……修罗地狱! 而且,现在看来,最有可能这么做的反而不是人数较少的常备军,而是人数是常备军两倍的城镇守卫,事实上,常备军现在就是在压着城镇守卫打。 因为哪怕是斗殴,上过真正的战场,从野兽般的厮杀嚎叫以及血与火的锤炼中出来的常备军也能按照平时的训练,以十人作为一个小队,几个人招架防守,几个人突击进攻,把对面城镇守卫的狗脑子都能打出来,充分的让他们了解到,为什么街头斗殴还有战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既然是这样,那么韦德骑士想要停下来这场斗殴就比较简单了,只要常备军首先停手,对面已经被蒙头打了一通的城镇守卫,暂时是没有勇气想要再被打一回了。 接下来就是善后的安排,首先,是让已经吓呆了的村民们都回家,并且给他们下了封口令,严禁任何人再讨论这件事。然后就是救助伤员,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都没用兵器,顶多就是一个皮肉外伤。最后安置士兵们,为了防止他们再次斗殴,还特地的要把士兵们都分开,常备军驻扎在村子的最左侧,城镇守卫在最右侧,而村庄的广场,就只留下了韦德骑士,小奥德加,还有新来的那四个学生了。 之后,就是迎接小唐伯爵的到来,并且迎来命运般的裁决了。 而小唐伯爵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广场上尴尬的沉默仅仅持续了不到几十分钟,急促的马蹄声就已经是由远到近,越来越清晰,所有人便知道,是伯爵大人来了! 小唐伯爵很生气。 小唐伯爵肺都快气炸了。 但是小唐伯爵现在却又很冷静,冷静到恨不得每个人都拉出去抽十鞭子再拉过来问话! 十鞭子肯定是不能抽的,他现在很生气,非常生气,生气到控制不住自己的力气,十鞭子下去恐怕就是要出人命的事——请注意,小唐伯爵的十鞭子,可不是韦德骑士那种杀鸡儆猴,抽完了人还能大声喘气的那种——小唐伯爵的这十鞭子抽下去,完全可以把人身上的肉都旋掉一层,活活的就去掉半条命了! 十鞭子不能抽,但是一鞭子还是可以的。于是,小唐伯爵策马来到六个人面前,二话不说,连马都没下,对着韦德骑士就是狠狠的一鞭子抽上去! 这一鞭子抽在背上,一道血印当时就出来了,韦德骑士闷哼了一声,硬生生的是受了这一下,身体连动都没有动。 韦德骑士抽完,接着就是小奥德加,同样是抽在背上,一道血印冒了出来,小奥德加身体猛烈摇晃了两下,死死的咬着牙,好歹没倒下来。但是接下来的四个人,就越来越不堪,倒在地上也就算了,毕竟小唐伯爵对自己这一鞭子的威力也有着估计,但是你还要哭爹喊娘是怎么回事?难道你还以为你做了多光荣的事,我还不能责罚你了不成?!!! “喊人过来,让几家农民腾出房间,然后把这六个人分开关进去。然后把士兵,还有村长都叫过来,我要先听听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然后再去审判他们。” 阴沉着脸,策马回身,小唐伯爵对着一路跟随而来的奥尔科巴骑士这样说道,奥尔科巴骑士立刻就去执行,只留下还是一脸怒容的小唐伯爵,平静的韦德骑士,后悔的小奥德加,以及惊恐,还有慌乱的其他四个学生。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好的,事情我都已经基本了解了,谢谢你的配合,我保证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裁决的。” 这是在村长的房屋中,听到伯爵大人来了,村长连忙的就把自己的房屋给让了出去,小唐伯爵也完全没有犹豫,直接鸠占雀巢,一是他已经差不多习惯贵族优先的中世纪法则,二来,他也确实需要一个像样的地方来询问事情。 “伯爵大人,可否允许老朽多问一句?” 颤颤巍巍的村长,实际上不过五十多岁,但看起来至少也有着七十多岁的老头,摇晃的站起来正打算离开,突然回过头来问道。 “无妨,村长有话尽管直说。” 小唐伯爵愣了一下,他现在满心思的都是刚刚发生的那件事,常备军,城镇守卫他都已经分别询问过推选出来的代表,胸中的怒火不仅没有冲散,反而更加熊熊燃烧了,哪有心思陪着村长拉什么家常。但是现在自己总算是占了他的房子,所以……还是给一点面子吧。 “就是……那个,不知道和白天那位骑士签订的契约,现在是否还有效?” 村长扭扭捏捏,最后折腾了老半天才算是问了出来,小唐伯爵早就等的不耐烦,马上就答道: “有效,当然有效,契约一旦签订就不可更改,你们就尽管放心按着契约上写的来吧。” “那,老朽就代表着全村村民,谢过伯爵大人的大恩大德了。” 村长一听,顿时就是欢天喜地,腰也不坨腿也不瘸了,谢过小唐伯爵后兴冲冲的就出去了,只剩下小唐伯爵一个人,又对着刚才常备军的供词发呆。 ps:这一章写的比较多,所以分成两章发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最终裁决(四下) 说实话,小唐伯爵其实是很生韦德骑士的气的,首先私下里调动军队,这一点就让小唐伯爵受不了了。你现在能调动军队威胁农民,明天是不是就可以调动军队来威胁我了? 骨子里还是东方那一套皇帝至上的小唐伯爵,对于兵权这种事还是相当忌讳的。毕竟,权臣乱国,黄袍加身这种事,在历史书上都是写的清清楚楚的,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句话更是是个中国人都知道,所以小唐伯爵一直都没有放松过军队的控制。 但是,现在看来还不够。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现在说的是韦德骑士,调动军队,这种事我就当做是文化不同,是我之前做的不够。但是之后又用士兵威胁农民,这件事总说不过去了吧? 但是现在看来,还真就能圆过去了,威德威德,威在德前。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小奥德加的好心做坏事,韦德骑士这件事干的还就是漂亮。既立下了威信,还让村民们都无话可说,甚至是感恩戴德,简直就是标准教材,以后就直接按照这个流程来做就行了。 再加上韦德骑士时刻都挂在嘴边的那一套‘走狗’言论,说的连常备军士兵都能随口背出来一大段,这就更让小唐伯爵心软了。 毕竟,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手下人的才能不是最重要的,行为也不是最重要的,只有忠心,忠心才是最重要的。 十个一点忠心都没有的天才,也比不上一个忠心耿耿,随时都能够为你挡刀背黑锅的狗腿子啊! 而现在一个又忠诚,又有才能的狗腿子就在眼前,哪怕是他的行为稍微出格了一点,小唐伯爵也舍不得就这么放弃啊! 所以说,最后还是要去问问韦德骑士自己的意见,看看他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恕我直言,伯爵大人,您实在是太仁慈了。” 被好几个士兵紧紧盯着,被软禁在一户农民家中的韦德骑士,听到了小唐伯爵这样的说法,直言不讳的就说道。 “对您来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您不能够心软,您就应该把这件事情——我调动私兵的事实闹大,然后您就可以借助这件事情收拢兵权,架空其他的骑士,最后把所有的士兵都牢牢的抓在手中。这样,您就可以树立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再敢反对您,您……将加冕为王!” 不好意思你在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遍? 小唐伯爵目瞪口呆,‘这个人是不是已经疯了’,这就是他现在内心第一时间出现的想法。但是当他看见韦德骑士眼中熊熊燃烧的狂热信仰,还有理智中带有的癫狂,他就又说不出来了。 “那么,在你看来,参与这次事件的几个人,又要如何处理?” 沉默半晌后,小唐伯爵干脆直接就问道,既然韦德骑士是全身心的忠诚于他,那么他就应该做出最有利于他的审判才对,而且韦德骑士作为当事人,做出的审判也比较符合实情。 “小奥德加,他确实有着不错的天赋,因此才能成为我们共同培养的对象。但是现在看来,他未免也太过年轻,还不够成熟。暂时先打到军队去,让他从小兵开始做起,一步步的上升,见过血与火之后,他就会迅速的成熟,变成一条合格的走狗了。” 这个……小唐伯爵不觉露出了苦笑,虽然说你甘愿充当走狗我很开心啦,但是你也不用每次都挂嘴上吧,我有点尴尬啊! “还有那新来的四个人,我的建议是,抽二杀一。” “抽二杀一——!!!” 小唐伯爵倒吸一口凉气,这让他回忆起曾经学过的一个名词,那个名词叫做‘十戮一’。 “抽二,就是从这四个人中抽两个人出来,杀一,就是从抽出来的两个人中选一个杀掉,另一个也不能便宜,贬为农奴,终身不得反复。这样,一个是死亡的恐惧,另一个还有着失去一切荣华富贵的惊恐,剩下的人就会老老实实的,您让他们往东他们就绝对不敢往西了。” 杀戮杀戮杀戮,韦德骑士你就不能换个说法? 但是即使是小唐伯爵,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恐惧永远比恩惠让人记得更长久,而且恩多成仇,恐惧却永远都是恐惧,如同梦魇一般纠缠不散。难怪,即使是那些人人称赞的英明君王,也都是以恐惧治人了。 “最后就是我了,对于我,您千万不能手软,我是这次事件的主谋,必须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我个人的建议,剥夺骑士头衔,没收庄园封地,然后流放。” 韦德骑士……你真的是一点退路都不给自己留啊…… 小唐伯爵都无语了,流放,对于中世纪的贵族来说,已经可以算的上是最严重的刑罚了,只有对发动叛乱这种罪无可赦的家伙才能使用。韦德骑士现在这么说了,明显是要小唐伯爵给他安上一个叛乱的罪名,然后才能名正言顺的收拢兵权,架空剩下的骑士们! “……算了,你自己再冷静一下吧。” 撂下这句话,小唐伯爵也不再说话,直接转身就出了农房,在门口等待已久的奥尔科巴骑士马上就把马牵了过来,小唐伯爵上了马,然后就说道:“回去吧。” “我们不去小奥德加那里了吗?” “不去了。” 奥尔科巴骑士有点惊讶,但是小唐伯爵也只是缓缓摇头,看着天空中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皎洁的明月,然后说道:“我现在心中已经有了定论,再去也不过是白白浪费精力,而且还是自讨烦恼罢了,还不如回去睡觉!” 回去睡觉…… 奥尔科巴骑士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了,看来这一次,伯爵大人是真的生气了。唉,小奥德加,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对于本次参加斗殴的所有士兵,全部都给我罚掉两个月的薪水,去给我做两个月的苦役,等到苦役做完了,再都给我老老实实的回去!” 宣布判决的时候,小唐伯爵坐在高台上面无表情的这么说着,虽然恐怖气息环绕诸身,再加上两旁手持雪亮钢刀的刽子手,着实是让人两股战战,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送了一口气。 只是罚俸禄,做苦役而已,还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后就是奥德加,免去所有职务,先给我到小黑屋去呆个三天,好好反省一下错误,出来后给我写上两千字的反省书!然后给我滚到军营里面去,从小兵开始做起,什么时候立下了战功,什么时候再滚回来见我!” 其他人就更松了口气了,免去所有职务,要立下战功,这不是明摆着要培养小奥德加嘛。这一下,就连刚才还在坎坷不安的其他四个学生都松了口气,甚至露出了微笑,都以为自己做的其实是对的,受到了伯爵大人的赏识。 然而,小唐伯爵的下一句话就直接把他们打到地狱里去了。 “利默德,我听说你昨天很活跃啊,第一个就冲上去了。” 这个叫利默德的人,就是昨天高喊着“拯救村民,扫清叛逆”的那个,正好小唐伯爵要树立典型例子,你就自己跳出来了,你说不打你打谁? “既然你这么活跃,那我这里就留不下你了。来人呐,把他给我投入地牢,半月之后,枭首示众!” “嘭——” 当场,利默德就倒在了地上,双目无神,一股难闻的气味从他胯下溢出,竟然是直接吓尿了! 眼看着利默德竟然是这么不堪,小唐伯爵直接皱起了眉头,幸好奥尔科巴骑士很懂得小唐伯爵,连忙让后面两个刽子手连拖带拽的把瘫倒在地的利默德给拖走,又把地上给擦干净,才算是能够继续下去。 “至于你们三个……” 小唐伯爵回过头来,看着已经被吓的神智恍惚的另外三个学生,说道:“你们三个只是从犯,但是私自调动士兵,纵容斗殴,这是大罪!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每个人都给我打二十鞭子,然后扔到苦役营里面去,一年的苦役,不准休息不准享乐,你们要好好的想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谢谢伯爵大人,谢谢伯爵大人……” 就是这样,剩下的三个学生都是感激的泣不成声,虽然说一年的苦役肯定会很难熬,但是再怎么样,也要比死了要好的多,有利默德珠玉在前,小唐伯爵现在放他们一马,他们就已经感激的不得了了。 “伯爵大人……还是太仁慈了,不应该啊!” 一直都是冷眼旁观的韦德骑士微微叹气,如果按照他昨天给的主意,效果肯定要比现在好更多。但是,至少伯爵大人已经开始做出改变,这就可以了,一点一点的引导,总有一天,伯爵大人会变成他理想中的那种,铁血君王的模样! “至于韦德骑士,私调军队,有你的份,纵兵斗殴,有你的份,还有威胁村民签订契约,也有你的份,这些你可认罪?” “臣,供认不讳。” 小唐伯爵的话一句比一句严厉,甚至让人感觉哪怕他下一秒就命令刽子手砍掉韦德骑士的头也不奇怪。但是韦德骑士,他也没有一点慌乱,单膝跪地,沉声回答道。 “不过,你的面子也真够大的。” 小唐伯爵说着,从身后抽出了两张纸,扔在了韦德骑士的面前。 “第一张,是常备军联名为你求情的上书,第二张,是村名联名为你求情的上书。你自己拿过去看看,你对的起他们的信任吗!” 所以说,小唐伯爵为了名正言顺的保住韦德骑士,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的。这两份请愿书肯定不是伪装的,但是如果没有人引导,也绝对没有人会想着写这么一份请愿书,至于是谁引导的……呵呵,反正现在是绝对找不出这个人了。 有这两份东西在,私调军队,威胁农民这两条罪名就可以消除掉了,剩下的也就只有一个纵兵斗殴,无论如何也和死罪扯不上关系了。 “韦德骑士,你虽然患下大错,但念在你有功,功过相抵,罚你一年的俸禄,剥夺你的头衔,降为准骑士。等会给我挨家挨户的去给农民们道谢,然后回家关半个月的禁闭,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 “是,伯爵大人。” 韦德骑士深深低下了头,谁也搞不清他到底是悲还是喜,悲是因为小唐伯爵太过于仁慈而悲,喜也是因为小唐伯爵太过于仁慈而喜。 但是,现在也就这样吧。 小唐伯爵默默的叹了口气,这样的判决,实在算不上是公正,但已经是小唐伯爵能够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了,暂时的压制了蠢蠢欲动的学生,而且对骑士们也做出了警告,接下来只要再加强对于兵权的掌握,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而且,这次的事情,小唐伯爵其实也有一定的责任,他只顾得培养用的顺手的手下,却忘了人不是机器,人是有野心有**的。而他却没有给学生们留下晋身的道路,才使得学生们铤而走险,干出了这次的事。 所以说,以后还要注意到这种事情吗?真是不容易啊,当一个合格的统治者。 第一百一十九章 军事改制(一) 在好不容易停息了小半年之后,爱尔兰岛上的熊熊战火,就如同这个时代欧罗巴的其他地方一样,再次死灰复燃,并且大有星火燎原之势。 这是一场继承战争,战争的焦点围绕在已经战死沙场的康纳尔伯爵,以及他的阿尔斯特伯爵领,到底是该谁继承。 康纳尔伯爵死的突然,又没有遗言留下,因此他的伯爵之位就空了下来,阿尔斯特硕大一个伯爵领,万人之上的尊贵地位,这样的诱惑,足以让大部分人都发疯了! 本来,伯爵的地位应该是由已故的康纳尔伯爵的孩子继承,但是伯爵大人去的早,所以他只留下了一个女儿……十二岁。 十二岁的孩子,哪怕她懂事的再早,也不可能治理一个领地,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女人。虽然说中世纪并不是没有女王的存在,但是每一个女王,都是心机深沉,军事政治无一不是超人一等,而且还要加上机缘巧合才能存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手下的封臣服气。而现在看来,这个即将继承伯爵之位的小女孩,还不够格。 也可能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毕竟,再大的才华,也是要用时间来证明的。 因此,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一部分的骑士就支持从康纳尔伯爵的远房血亲里面选一个年轻有为的出来,担当伯爵。而另一部分却认为,不管怎么样,伯爵大人的女儿终究是伯爵大人的正统继承人,哪怕现在伯爵大人已经死了,那也是一样的。 一开始双方只是嘴炮,嘴炮打着打着就变成斗殴,斗殴很快就升级成械斗,但是还不是战争。 升级成战争的决定性因素,是艾德公爵插手了这一次的继承权争夺。 “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当时,艾德公爵心里面就是这么对着自己说的:“插手进去,扶持一个能够听从我的命令的人成为阿尔斯特伯爵。一来,可以增加我的力量,二来,也可以在北方伯爵联盟中埋下一颗钉子,让这四个烦人的家伙再也没法一条心,然后我就可以一个一个的把他们吞掉……” 再之后,我就不用连觉都睡不安稳,每日每夜的担心唐切斯特伯爵了。 这是艾德公爵没有说出口的潜台词,自从从德赫巴斯回来之后,他就再没有睡过一次好觉,每天都要有大量的酒精来麻醉,才能把心中的那份恐惧给压下去。 他看的很清楚,他比爱尔兰的所有人都看的清楚,只要小唐伯爵还用着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不用十年,哪怕整个爱尔兰的所有贵族都团结一心,拼死抵抗,也阻挡不住小唐伯爵征服整个爱尔兰了! 倘若是这样也就算了,认输这种事他也不是做不来,但是其他的伯爵可以认输,其他的骑士也可以认输,唯独他不能认输啊! 他是爱尔兰唯二的两个公爵之一,但是穆尔奇德大公早早的就放出话来,他的大公之位肯定是小唐伯爵继承。这样一算,他就是整个爱尔兰唯一一个在阶级上,和小唐伯爵平级的人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艾德公爵扣心自问,假如把一头狮子和一只绵羊同时放在一个笼子里,一开始的时候狮子还饱着,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狮子饿了,这只绵羊还能活吗? 所以说,他只能赌一把!就赌小唐伯爵现在只想安心种地,不愿管外面俗事;然后他扶持的人能够顺利的成为阿尔斯特伯爵;然后他又能顺利的吞掉北方伯爵联盟。到那个时候,统合了半个爱尔兰力量的艾德公爵,或许才能和小唐伯爵有着一拼之力。 如果赌输了,那也无所谓,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而已,这样的觉悟,艾德公爵嘴角扬起一抹狞笑,他早就已经做好了。 ……其实他这么想,倒也算不上是错误了。 小唐伯爵确实不想插手这种事,路途遥远这种事就不说了,德斯蒙德在最南端,阿尔斯特却是在最北端,走陆路光来回就要一个月。而且不久之后就是春耕,因为今年的人力不足,小唐伯爵可是打算暂时的先把所有的士兵都打发回去种地的。 况且,相比于为远方的一个小萝莉出头争抢伯爵领这种事,小唐伯爵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至少在他心中是如此的。 那就是军事改制——这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头,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兵权全部都收回来。 兵权分散的危害,小唐伯爵已经见识过,反正他是不想再来一次了。 但是收拢兵权,有两个障碍是必须跨过去的。 第一,就是城镇守卫,还有掌管着城镇守卫的学生。这个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学生们的权利以及地位全部都来自于小唐伯爵,说的不好听一点,他们就和古代的太监差不多,因为天家荣宠才有地位,什么时候皇帝不信任他们了,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但是对于骑士,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因为骑士手中的私兵以及他们的独立领兵权,是他们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安身立命的最大资本,哪怕是以后和伯爵大人反目了,好歹也有着拼命的资本——虽然他们现在万分的尊敬和信服小唐伯爵,但是万一呢?万一呢?万一呢! 世事难料啊! 所以,尽管现在凭借着威望,小唐伯爵还可以强行收回兵权,但是这样无疑就是和骑士们全部撕破脸,整个伯爵领都会在一瞬间分离崩析。于是,既然硬的不吃,那就只能吃软的了。 所谓软的,那就是协商,协商,以及协商。 骑士们担心的无谓是自己今后老了死了,自家的子孙辈们没出息,不能守住这份家业;又或者领主突然翻脸,自己连个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既然这样,那还不如小唐伯爵现在就给出条件,在纸面上都写的清清楚楚的,规范出骑士的权利与义务,这样,大家以后做事也有个依据。 顺便,登出一份这样的法令,还可以吸引到西欧这片广大的土地上到处游曳着的流浪—侠义—骑士,用来扩充重骑兵。 别看小唐伯爵总是轻骑兵轻骑兵的,说的好像他多喜欢轻骑兵一样。他倒是想用重骑兵,可是他有那个条件吗?!什么时候,他的重骑兵有敌人多了?使用轻骑兵和超长枪兵,也只是无奈的措施罢了。 于是,在和奥尔科巴骑士以及韦德准骑士商量之后(你们这两个带路党),小唐伯爵开出了日后将会非常著名的《骑士管理条例》。 这个条例非常详细的列出了骑士应负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对着领主的责任与义务也做了规定,然而最重要的是下面一条: “骑士若战死,则领主保证骑士的后裔可以继承他的土地,如果该骑士没有后裔,则从他血缘关系最近者挑选出良家孩子,冠以骑士姓之后继承。” 这一条完全的保证了骑士的子孙后代,哪怕是再废材,终究还是能够过得人上人的生活,足以让大部分的骑士都放心——但是,考虑到一直这样爷传子,子传孙,骑士越来越多,小唐伯爵自己就会无地可用,所以还是打了一条补丁: “但是若该骑士三代内仍没有可以继承骑士头衔的后代,则领主可以无条件的收回该骑士所拥有的土地,并且不因此负有任何的责任。” ps:这一章要分两章发,因为我要慢慢想,不能出现什么大漏洞才行。 第一百二十章 军事改制(完) 解决完了所有权的问题,然后就是使用权的问题了。 事实上,使用权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刚刚的所有权,只不过是把约定俗成的习惯变成纸面上的规定,彻底的把它规范下来,给骑士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而已。 而使用权,这个才是和小唐伯爵息息相关的。 骑士们的权威来自何方?来自他们的土地吗?不,土地确实是根本不错,没有土地就没有骑士的存在,但是如果仅仅是有土地,而没有农民,那也不过是一片荒地,和太平洋上大把的没人要的小岛有什么区别? 骑士们对于他们土地,以及土地内所生存的农民的管辖权,这个才是骑士权威的来源。崇尚武斗的骑士,他可以把自己的领地变成一个兵营,喜欢种田的骑士,他也可以把自己的领地搞成一片菜园,骑士们在他们自己的领地之内犹如国王一般至高无上——他们甚至比国王还要有权威,因为国王也不可能管到他土地里的每一个人,而骑士却可以。 所以说,所有权不重要,大部分时候这个所有权都只不过是一个摆设,没人会想到它,使用权才是最重要的。剥夺了骑士的使用权,小唐伯爵才算是走完了万里长征第一步,才算是初步的完成了封建集权,才能让自己的命令通行在伯爵领的每一片土地每一个角落。 但是骑士们又不是傻子,虽然大部分时候他们表现的都是这个形象,但是这也不是说他们真傻,真要傻的话,他们也活不到成为骑士的那一天了。 那么在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妥协了——政治的艺术在于妥协,这句话也不知道谁说的,真是一点都没有说错。 “嗯……保障骑士的特殊地位,保证他们的血统传续,并且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年金,以此来换取他们土地的使用权——这样的条件,骑士们会答应吗?” 深夜,小唐伯爵,奥尔科巴骑士,韦德准骑士三人再次齐聚一堂,研讨着究竟要如何才能合情合理的,不引起骑士反感的收走他们的使用权。小唐伯爵拿着一份刚刚写好的,笔墨都还没干的纸念道。 “恕我直言,伯爵大人,这是不可能的。” 小唐伯爵来提出条件,然后由奥尔科巴骑士以及韦德准骑士这两位背叛了自身阶级的‘犹大’反驳,许多《骑士管理条例》中的法条,便是根据这个来形成的。 (以下简称条例) 眼下,正在说话的便是韦德准骑士。 “您所说的‘特殊地位’,我并不知道这个‘特殊地位’指的是什么,但是如果您指的是骑士的人上人地位,那么只要我们手里面继续拥有着兵权,以及领地内最大的管辖权,那我们本来就是人上人,又何必去需要您的保障?在我看来,您这几个条件里面,唯一有诱惑力的,也就是保证骑士的血统传续了。” 韦德准骑士……你说话还是一样的毫不留情啊…… 小唐伯爵露出苦笑,然后准备动笔,划去刚刚韦德准骑士批驳的条件,这个时候,奥尔科巴骑士说话了。 “不,我觉得,保障骑士的特殊地位,这个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奥尔科巴骑士站起身来,对着韦德准骑士躬身致意,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反对韦德准骑士的话,然后才说道。 “毕竟,伯爵大人您这两年推行的教育工作……着实是让不少人担忧。在过去,知识只是上等人的专属,而现在您却把它公开了,而且平民中确实有着不少个中晓楚的人才——例如说像小奥德加,还有克莱恩这样的——这便引起了许多人的担忧,唯恐着有一天平民会爬到他们的头上来。因此,这个时候您若是保障骑士的特殊地位,我认为还是有着不少吸引力的。” 有道理,实在是有道理啊! “原来如此,是我疏忽了。” 韦德准骑士恍然大悟,姜果然还是老的辣,自己虽然对伯爵大人忠心耿耿,日月可鉴,但是知识水平还是不够,需要提高啊! 既然两位‘犹大’都同意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保留吧。 就是这样,小唐伯爵提出来任何一个条件,都需要两位‘犹大’的首肯之后,才会写进到条例中,这也是条例能够被骑士接受的最主要原因——如果不是条例保证了骑士们的权利,又有谁会脑残到支持一个损害自己的法律? 因此到了最后,关于交换使用权的条件,就变成了这样的: 首先,保障骑士的特殊地位,保证骑士的血统传续,这两条仍然是没有变的。 其次,骑士们依旧可以在他们自己的领地内收取春税秋税结婚税窗户税等等等等一切他们可以想到的乱七八糟的税。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必须保证,他们领地内的法律,必须要和小唐伯爵颁布的法令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如果某年小唐伯爵下令,今后不许再收结婚税,那骑士们大可以找到别的明目收税,但是这结婚税,是绝对不能再收了。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条,骑士们可以拥有私兵,但是私兵的数目,绝对,绝对,无论如何不可以超过五十人。 五十人是底线,是红线,你把这五十人都养成变形金刚我都没意见,但是任何一个私兵超过五十人的骑士,直接以叛逆论处,没收封地,枭首示众。 相对的,作为交换,小唐伯爵永远的保证每一个骑士永远不受到饥饿之苦,永远不受到干渴之苦,在外人欺侮骑士的时候,小唐伯爵帮忙出头,如果骑士的领地因为农民叛乱而丢失,小唐伯爵也保证帮助他们镇压叛乱,把封地还给他们。 简单来说,如果骑士们答应了这个条件,他们就不应该再被称为骑士,而应该换成另一个名词,叫做‘地主’。 地主拥有土地——骑士也拥有土地;地主可以从手下的佃农手里面收税——骑士也可以从手下的农奴手里面收税;地主可以拥有看家护院的门卫——骑士也可以拥有私兵,虽然名字不一样,但是一旦限定了数量,那也和一般的地主没什么区别了不是吗? “……无论如何,这已经是我能够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了。没办法,在这个不管是通讯,还是民众的觉醒度都不够的时代,使用东方那个集权了几千年的大帝国成功的经验,这就已经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小唐伯爵瞪着血红的眼睛,一夜没合眼的他现在已经哈欠连天,但是他仍然看着放在桌面上的拟好的条例,出着神。 “就这样吧……即使是东方的大帝国,也是经过了两千多年的集权,才算是达到了封建制的顶峰,我这边才刚刚开始,能做到这个地步,我已经满足了。” 其实,有一个问题,我一直都想说了,这一章的题目是军事改制没错吧?为什么一直都在说着骑士的事情? 那是因为他们是骑士,也只因为他们是骑士,摆平了骑士,军事改制的任务就已经算是完成了一大半了。 摆平了骑士,就等于是把兵权都收回了手里面,这就已经是大成功,不,是从来没有过的成功了。至于其他的,像是兵种改革,阵列改革什么的,小唐伯爵认为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 超长枪兵——刀盾手——弩箭手(骑马弩兵),这样的三线阵列直到现在都还是蛮好用的,吊打爱尔兰的所有公爵伯爵无压力,而且最近还新增加了弩炮这种新鲜玩意,隔着两三百步就能把敌人串成人肉串,敌人还没有靠近胆气就已经丧了一半,再稍微打一打,就是轻松愉快的收割时间了。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况且改革也是要钱的,虽然说小唐伯爵一直以财大气粗著称,但是最近一连串的事件,让奥拉夫族长购买奴隶,给阵亡的士兵付出的补偿,还有日后将要发给骑士的年金,这些可都是一大笔钱!即使是小唐伯爵,也必须先缓一缓,存一段时间的钱再说了。 ……如果真的说有改革的地方,那就是新增加了两个排的人手,不是战士。 一个是军需处,一个是火头军。 这两个排其实都是可有可无的,虽然我们中国一直强调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但是再怎么说,只不过是一千五百人的军队,哪怕是就地强征补给,也够用了吧…… 设立这两个排的主要原因,就是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学生们一点曙光。 虽然说之前靠着血淋淋的人头,暂时压制住了学生们一颗向上的心,但是堵不如疏,一味的堵截,就好像是堤坝一样,老是不放水,总有一天堤坝是要被水冲垮的。 但是至于说分给学生们兵权——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好不容易才把兵权收回来的,现在又把它分出去?我看起来像脑抽吗? 所以干脆就这样吧,你们不是想向上吗?你们不是想从军吗?那就来吧!我就设立两个清水衙门在这立着,只要你能耐的住寂寞,你尽管来。耐不住寂寞的,你就好好的给我从一个小兵开始干起,什么时候表现出色,什么时候再提干。至于说一步登天,不好意思,在我这里行不通。 顺带一提,小奥德加目前就在军需处干活,再怎么说,军需处也是一个要害部门,比火头军重要多了,小唐伯爵也需要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看着,而小奥德加,想必经过上一次的事件,也会稍微成熟一点的。 小唐伯爵在德斯蒙德忙的昏天暗地,爱尔兰的战争也没有停歇,阿尔斯特伯爵领继承战争打的如火如荼。不过,一封急信却是断绝了小唐伯爵继续窝在家中种田的念头。 那是从北芒斯特发来的密信,信是由一个风尘仆仆的骑士骑着快马,用了两天两夜没合眼送来的,信上只有几个大字: “吾病危,望君速至。 ——芒斯特大公穆尔奇德留”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大公? 陷阱?还是阴谋? 这是小唐伯爵看见密信的第一个念头。 穆尔奇德大公病危这种事,他是早有预料的,本身就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哪天睡着睡着突然就死了也不奇怪;更何况前年还受了这么大的刺激,白发人送黑发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去年出发去德赫巴斯作战的时候,这位大公就因为‘身体不适’而把军权交给了小唐伯爵,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托词,现在看来八成是当时就已经病的不能动了…… 但是再怎么说,大公再怎么病危,只要大公还清醒着,他就不可能只让一个骑士日夜兼程的来通报给小唐伯爵消息啊——这里可不是疆域广阔的中原,这里是爱尔兰,是一个小岛,而且北芒斯特就在德斯蒙德的旁边! 就算是缓步慢行,顶多也就是六七天的路程。况且既然早就病了,而且还病的这么严重,依照大公的性格,早早的就该把小唐伯爵喊过去准备着以防万一了,怎么可能现在才急着派人过来。 元芳,你怎么看? 大人,我看其中必定有诈! 奥尔科巴骑士一本正经的回答,然后小唐伯爵一个不小心,直接笑出来了。 “伯爵大人这是何意?难道大公阁下身为你的舅父,如今病危,你就没有一点悲伤的意思,还要幸灾乐祸吗?!” 送信来的骑士尽管已经疲累不堪,但一看到小唐伯爵这样的表现,马上就是勃然大怒,高声怒斥道。但是他这样的表现,也只迎来了小唐伯爵怜悯的目光。 这样头脑简单的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才能活到成为骑士的……不,应该说就是因为他头脑简单,才能成为骑士的吧……毕竟,头脑简单的人,最好掌控了。 换句话说,这个骑士也就应该是整个北芒斯特最后一个忠诚于穆尔奇德大公的骑士了,其他的要么是背叛,要么是缄默不语。只有这个骑士头脑简单,才被送过来执行这个任务。 想到这,小唐伯爵对于眼前头脑简单的骑士也没什么怒气了,好歹人家也是忠心,而对于一个统治者而言,忠心便是最优秀的品质,没有之一。 “是我的错误,还请骑士暂时休息一下,我现在就开始召集领地内的士兵,还有能够治病的医师,明日就开赴北芒斯特,觐见大公阁下。” 那骑士本来想催促小唐伯爵现在就走的;但是一来,他现在身体实在是累的受不了,直接启程恐怕在半路上都能摔下马来。二来,小唐伯爵都说了是要带医师,虽然八成没什么用,但这也是人家的一点心意,你拿什么拒绝? 左右也不过是一天而已,哪有什么事情。 这样想着,骑士就同意了这个说法,在仆人的带领下去往休息的地方。骑士一走,小唐伯爵立刻就召唤来了内幕利斯。 “这封信确实是伪造的。” 内幕利斯翻来覆去的把整封信倒了好几遍,甚至还用鼻子闻了闻,用嘴舔一舔,然后又把纸放在蜡烛上烧了烧,才十分确定的说道:“虽然笔迹是大公的笔迹,不过大公阁下喜欢甜食,如果这封信是大公写的,一定会留有一点甜味在上面。当然,仅凭着这一点还无法确认,但是大公亲自写的信上一定会有着暗影,用蜡烛烧的话会显示出大公家徽的图样,而这封信上并没有。” “但是这也可能是因为事情紧急,大公没有来得及印上。” 有心考觉一下内幕利斯,小唐伯爵故意这么说道。 “是的,但是请您注意,这封信的笔迹平稳,并没有慌乱或者颤抖的迹象,这就代表着写这封信的人还是十分清醒的,如果是大公亲自写的话,他就一定会印上家徽。” “不错,不错。” 小唐伯爵夸赞道,内幕利斯掌管德斯蒙德的间谍组织已经快两年了,一直都没有什么成绩,甚至连上次的事件都是后知后觉,搞的有些人对他颇有微词,现在让他来展示一下自己的本事,也好堵一堵一些人的口。 “谢谢大人夸赞。” 内幕利斯听见小唐伯爵这样说的,连忙一鞠躬,然后就静悄悄的站在了一旁。毕竟,他还是间谍这样卑贱的身份,是没有办法和高贵的骑士相提并论的。 不过,小唐伯爵却有不同的看法。 “或许是时候,该注意一下间谍工作了……总是这么小猫两三只,连德斯蒙德都覆盖不全,还要派遣到别的地方去,难怪内幕利斯也和瞎子差不了多少,多训练两个探子,今后不管是领地内,还是其他地方的消息,我都能第一时间收到……” 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是说小唐伯爵就要提升间谍的地位了。先不说这样做原有的贵族阶级愿不愿意,间谍们地位低下,对于小唐伯爵也是有好处的——只有因为地位低下,间谍们才会更卖命,毕竟一条贱命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你什么时候见过性命珍贵的贵族,说死就死的? “伯爵大人,既然这是一封假信,我们到底还要不要去?” 这个时候,奥尔科巴骑士就问道,而其他的骑士也都竖起了耳朵,等着小唐伯爵的判断。 事实上,他们心里面是希望小唐伯爵去的。 毕竟大公病危这种事,前面已经说过,八成是真的,要不然也骗不到刚刚那个骑士,虽然说就这么去了肯定会有危险,但是只要活着,干什么没危险?哪怕是在家里面坐着,都可能有流星砸下来呢! 富贵险中求啊!更何况这不是富贵了,这就是万人之上的地位,只要夺得了大公之位,就离那荣耀的宝座只剩下了最后一步…… “不,我们还是要搞清楚,到底是谁设下了这个阴谋,是大公自己,还是他的二儿子,又或者是艾德公爵,其他的伯爵什么的,我们必须做好准备才行。” 小唐伯爵摇摇头,然后喊道:“内幕利斯,你给他们介绍一下现在的状况吧。” “是的,大人。” 刚刚钻到阴影里的内幕利斯赶紧又站了出来,他没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小唐伯爵留他还有用。 “根据我们探子的回报,十日之前,已经亲眼看见艾德公爵亲自带着士兵前往阿尔斯特,由于探子不足,我们并没有北方伯爵联盟的消息,但是既然艾德公爵已经亲自动手了,那么想必他们就应该也在阿尔斯特才对。” 骑士们点了点头,认为内幕利斯的这个猜想相当靠谱,兵对兵王对王,以艾德公爵和北方伯爵联盟的恩怨,他们不打个你死我活才有鬼了。 “除此之外,就是附近的几家伯爵,基尔德尔伯爵目前和奥索鲁尼伯爵走的相当近,两家有联合的趋势,但是现在两位伯爵大人还在开着酒宴,庆祝四旬大斋期的结束。伦斯特伯爵据说正在乡下视察,暂时还不清楚他在哪,至于奥蒙德伯爵……” 说到这,内幕利斯明显犹豫了一下,因为接下来的话可能有些大逆不道,不过在小唐伯爵‘小黑屋’的眼神之下,马上就打了个冷战不敢犹豫了。 “最后一次得到奥蒙德伯爵的消息已经是在半年之前……那也是奥蒙德伯爵最后一次公开露面,自那次以后,不管是日后的德赫巴斯会战,还是其他的祷告,宴会,奥蒙德伯爵都没再出现过……所以,属下怀疑……” 举座大惊! 然而,即使是再觉得荒谬的人,也不能说内幕利斯这就是毫无根据的,毕竟,作为一个伯爵,一个月不露面,大家可以理解,两个月不露面,也能接受,年轻人嘛,酒池肉林什么的,沉迷进入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你半年都不露面,这个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伯爵到底是不是还存在了。 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奥蒙德伯爵平时就没什么存在感,半年没露面领地却一切照旧,要么他的骑士都忠诚的不可思议,要么……就是有人在替他管理。 “有意思,实在是有意思。” 小唐伯爵摸着下巴,事情说到现在已经很明朗了,周围的公爵伯爵个个都在忙着,唯一一个奥蒙德伯爵还消失了,那剩下的就只有一个,不过真相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也就只要他了——就是你了,迪亚尔马特王子! 说起来,这位穆尔奇德大公的二儿子,估计有许多人都已经把他忘了吧? 但是我要提醒各位一句,最好现在就把他回忆起来,因为他可是第一个被我评价为‘阴险毒辣’的人物。 是什么时候没有他的消息了呢?从第二次德斯蒙德战役,艾德公爵战败之后,穆尔奇德大公正式的成为小唐伯爵的舅父,这位二王子就消失了身影,本来以为再也看不见他的踪迹了……没想到,他现在又搞了个大新闻。 所以说,咸鱼翻身这种事,穆尔奇德大公当时看不起他擅长密谋的二儿子,现在就吃了个大亏。 “奥尔科巴骑士!召集士兵们!我们准备出发了!” 但是,也正如大公评价他的二儿子的,阴谋说到底还只是阴谋,只有阴谋却是成不了事了!以正合,以奇辅,堂堂正正,辉煌大气,就算迪亚尔马特王子再怎么耍阴谋诡计,我只需要a过去就可以了! “您的意志,伯爵大人。” 奥尔科巴骑士立刻就是单膝跪地,大声的回答道。 “另外,菲利普教士,我要求你给爱尔兰的每一个伯爵——正在打仗的艾德公爵和北方伯爵联盟就不必了——但是其他的每一个伯爵,包括已经失踪的奥蒙德伯爵,都要给他们写信,以盟主的名义,邀请他们来到北芒斯特为我‘做个见证’。” “一切听从您的命令。” 菲利普教士自然没有异议,马上也是服从命令,小唐伯爵满意的点点头,然后看着面前跪着的诸多骑士,不由得心生豪迈,壮志凌云! “虽然说,大公的位置并不是我想强求的,但是既然你挡了我的路,还要抢走属于我的东西,那么我也就再也饶不了你了!” ps:今天上了一天的课,状态有点差,所以……请各位包涵一下吧,明天会把今天欠下的补上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光源式计划……未确定 请各位伯爵来做个见证…… 你还不如直说,就是让他们来庆祝你加冕公爵的好了。 不过,小唐伯爵就是这个意思,虽然说现在离北芒斯特还有三天的路程,虽然说还摸不清楚北芒斯特到底是个什么样,虽然说可能还会有一场恶战等着他,但是小唐伯爵已经确定,大公之位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这不是狂妄,这是信心。论实力,小唐伯爵已经是身经百……十战,麾下儿郎个个如狼似虎,悍不畏死,并且经验丰富。而迪亚尔马特王子那边,就算给他再大的金手指,让他把北芒斯特的骑士,再加上奥蒙德的骑士全部收服,归心,甘愿为他效力,也不过是第一次德斯蒙德战役的级别,当时小唐伯爵就能打败他老子,现在还怕他儿子不成? 论声望,如今小唐伯爵堪称爱尔兰第一人,两败公爵,逼和威廉国王,而且现在还身兼南爱尔兰联军盟主!如此声势浩大,吓得艾德公爵夜不敢寐,又怎么是迪亚尔马特王子一个只会耍弄阴谋诡计的家伙能比的! 现在问题就来了,明明知道小唐伯爵的实力远胜于他,那么为什么迪亚尔马特王子还敢主动招惹小唐伯爵呢? 小唐伯爵就寻思着,应该就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穆尔奇德大公确实是撑不住了,说不定现在就已经上天堂了!迪亚尔马特王子实在是站不住场面,才不得不把小唐伯爵给喊过来。 第二个原因就更与第一个息息相关了,小唐伯爵那是什么人?穆尔奇德大公指定的继承人,大公一旦归天,几个月不露面,小唐伯爵自然就会怀疑,到时候再在派人往北芒斯特一探查,那大公之位就合理合法的归小唐伯爵所有了,这对于迪亚尔马特王子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既然打不过,还敢招惹,就一定有所依仗,对于一个擅长阴谋和密谋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是比暗杀更值得信任的? “所以说……呵呵,暗杀,还真是有趣……” 坐在平稳的马车上,小唐伯爵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想要依靠刺杀来搬回局势?这个决定不能说是不正确,所谓的‘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是暴力可以解决你’就是这样的一种思路,不过,未免也太过于天真了。 即便是用最常规的思路来考虑,如果暗杀真的这么管用,一次一个准,那大家还征兵打仗干什么?干脆就全力去发展刺客,把这个世界变成读作‘刺客’写作‘狂战士’的信条好了。 况且,真实世界上,暗杀哪是那么容易的,就算是恶名昭彰的哈萨辛,每刺杀一次不管成功失败,都要付出大量的伤亡。事实上,他们的人称自己是fedayeen,这是一个阿拉伯文字,意思是“游击敢死队,是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意思——就和今日的恐怖~分子差不多。 “但是伯爵大人,您仍然不可以大意,他们可以失败百次千次,而只需要成功一次,就算得上是大赚特赚了,特别是您,因为您还没有娶妻,并且没有任何子嗣。” 端坐在小唐伯爵对面的韦德准骑士严肃的劝谏道,小唐伯爵赶紧挥手,示意这个话题到此为止,要不然就又会变成骑士劝他赶紧娶妻,赶紧生子,至少要给伯爵领留下一个继承人,以防万一啊! 顺带一提,奥尔科巴骑士已经被放出去统率骑兵部队了,身为小唐伯爵最信任的人选,并且本身也有着一定的指挥能力,只是让他做保镖的话实在是太大材小用了。 但是小唐伯爵,嗯,我们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他实在是不能接受那些所谓的贵族小姐,相貌,习惯这些就算了,我能忍,但是身上的那股味道,在没有洗干净之前,哪怕是关了灯睡觉,也没有哪个男人会想着和发着馊气的不明物体睡一张床吧? 但是传宗接代这种事,不用骑士们催,小唐伯爵自己都看的非常重,理由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懂,哪怕是骑士们不催,小唐伯爵自己也想找一个啊! 事实上,小唐伯爵已经在考虑有关萝莉养成的相关事宜了,虽然说耗费的时间要长一点,但是仅仅是这个微小的代价,就能培养出一个符合要求的,不论是行为,眼界,又或者道德都能合得来的妹子,小唐伯爵觉得还是非常值得的。 尤其是现在,正好也有合适的人选,阿尔斯特伯爵领的十岁女伯爵,正是需要一个监护人的时候,而且身份也适合,只要小唐伯爵大兵压境,威逼利诱,再大把的撒钱,不愁阿尔斯特的一帮弱鸡骑士不同意…… 仆强主弱,就是这个态势了。 “不不不,太邪恶了,实在是太邪恶了。” 小唐伯爵赶紧摇头,想着把这个想法抛出脑海,但是却又情不自禁的,思绪又被带歪了。 “这是为了我好……不是,明明是为了她好……为了大家都好,不得已才想出的办法,双方联合,我能得到一个满意的妹子,而她也能受到我的保护,不用再担心骑士反叛,而且还能从我这里学到超乎想象的知识……说起来,可能还是我吃亏了……” 小唐伯爵,你还敢再不要脸点吗?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小唐伯爵的节操掉落的是多么的快,在大男子主义的中世纪混的是多么如鱼得水,已经顺利的堕落(或者说是升级)成一个合格的封建领主了。 于是当时,韦德准骑士就看着自己的领主,自己发誓是生命去效忠,为其赴死也在所不惜的人,一会傻笑,一会苦恼,一会高兴,一会又沮丧,搞到现在差点连口水都流出来,实在是失态到了极点,真搞不清到底在想什么。 看了一会之后,韦德准骑士决定闭上眼睛。伯爵大人是至高无上的,一定不会有错,如果伯爵大人犯错了,那一定是你眼睛坏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但是如果小唐伯爵敢跟着韦德准骑士说这事,这位忠心耿耿的准骑士绝对是举双手赞成,今天晚上就敢去夜闯敌营,把这位十岁的女伯爵抢回来给小唐伯爵做压寨夫人。 至于说年龄,骑士表示这就更不是问题了,在这个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岁的年代,普通平民十二三岁结婚再正常不过,就算是讲究的贵族,十六岁也是急着出嫁的年龄了,南方的绿绿异教徒,九岁就要给人当老婆了呢! 啊!这个倒霉的时代! 幸好小唐伯爵的节操还留有一点渣渣,没跟韦德准骑士说这事,要不然就又是一场战争要被挑起来——虽然说最后的结局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十成十的是小唐伯爵赢,然后小萝莉就认命的当老婆…… 在这样的妄想当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行军的路上又是特别艰苦,有时候甚至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不过,当香浓河滚滚的波涛声传入耳边的时候,所有人便知道,北芒斯特已经到了。 ps: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今天生日,嗨到了十点多才回,不过没关系,就算是喝的晕晕的,承诺也得算数,今天晚上不睡也要把星期四和星期五的补齐。 另外,关于女性领主被骑士逼嫁这点,忘了是在哪个资料书上看的了,时间应该是在十五世纪初期,意大利地区一位骑士聚集了几百名士兵,围攻他的女领主的城堡,逼迫他的领主嫁给他…… 第一百二十三章 无题 正文开始之前,先听我唱首诗: 好兄弟久别相见,一壶浊酒喜相逢 感情笃真一口闷,客人喝酒就得醉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两二两漱漱口,三两四两不算酒 五两六两刚开始,七两八两还在吼 九两一斤扶墙走,斤半两斤墙走我不走 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 男儿不喝酒,枉在世上走 酒肉穿肠过,兄弟心中留 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 天上无云地下旱,刚才那杯不能算 危难之处显身手,兄弟替哥喝杯酒 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 天为被来地为床,想睡就睡地下党 以上,是我这两天不更新的理由。 星期五睡在上铺的兄弟生日,星期六在郑州的老同学坐车来找我,这不得喝两杯? 但是酒这东西吧,一喝就停不下来,亏的我酒量还不错,要不然非得被他们灌出病来。 通过这件事,我就得到了一个教训——我需要存稿,要不然实在是不能过了。 缺的会在下个星期补上,就是这样,喵~ 以下正文: 如果说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那么香浓河对于爱尔兰来说,便是有着同样的意义,这条穿越了大半个爱尔兰的河流,自北芒斯特伯爵领重要城市利默里克而入,水光翻滚之中,为爱尔兰带来繁荣与希望。 越过香浓河,对面就是利默里克,距离大公阁下的本拉提城堡,也不过是慢则两日,快则半日的路程,也就是说,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迪亚尔马特王子还有什么招,都赶紧使出来,再藏着掖着的话,过了今天可就没有明日了! 甚至,为了给迪亚尔马特王子制造这个机会,小唐伯爵特地下令不许渡河,就地扎营。 他的理由当然也是很充分的,大家都经过好几天的强行军了,累的不得了,现在歇一歇又能有什么事?况且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再渡河就是夜晚,夜晚渡河,你确定你不是在逗我? 头脑简单的送信骑士表示理解,毕竟大军行进和一个人有很大的不一样,有时候甚至是天差地别,天黑之后军队休息更是常识。毕竟夜晚,我们之前已经有过介绍,这年头的士兵大多数都有夜盲症,天一黑什么都看不见,稍微不注意一点就有可能炸营,让军队趁着渡河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当然,这是相对于一般军队,主体是由征召农兵组成的军队而言的,小唐伯爵的手下都是职业军人,每天除了训练什么都不干,想要它炸营还真不容易……不过,既然骑士都表示理解了,那咱稍微藏几个底牌,想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但是同时,骑士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小唐伯爵带着他的骑士,教士,医师,总之想带谁就带谁,大家骑着快马,跑到下游水流缓慢的地方强行渡河,快一步的先赶到本拉提城堡,他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但是小唐伯爵不愿意。 说胡话!我在这扎营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勾引迪亚尔马特王子上钩嘛!我要是跟着你跑了,这饵都没了,鱼还能上钩? 更何况,小唐伯爵还有在这等着其他的伯爵都赶到的意思。由于其他的伯爵都没有得到详细的情报,而只是听信了小唐伯爵的一面之词,认为他们来就是为了见证小唐伯爵加冕大公的,个个都没有带多少士兵,就是骑士再加上骑兵,轻装简马的跑的飞快,可比小唐伯爵这百分之九十都是步兵的军队快多了。 能不快嘛!小唐伯爵一旦加冕,那他就是整个南爱尔兰天然合法的法理领主,这个时候不早早的表现殷勤点,还等着以后小唐大公给你穿小鞋不成? 而小唐伯爵要等着这些贵族来,也有着这一层意思,他说迪亚尔马特王子谋逆,空口白话的不好相信,让这些贵族们自己亲眼见证一下,然后他们就只能闭嘴了。 话说迪亚尔马特王子真的有这么笨吗?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其他贵族的面暗杀小唐伯爵,还是刺杀这种最犯忌讳的事,哪怕是成功了,一样也会成为公敌;受到整个爱尔兰贵族的敌视,而且一旦失败了,还要遭受到小唐伯爵不死不休的报复。 不过或许他就会这么做,毕竟正所谓“天不在我”,身为弱小的一方,他手里面的牌,可远没有小唐伯爵那么多,并且大。 而想要到达北芒斯特,就要从香浓河而过,因此这里就可以说是诸位贵族前往北芒斯特的必经之路,小唐伯爵就打算在这里,等着诸位贵族们一块再过去。 于是,争吵,甚至冲突,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 “伯爵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让您稍微走两步,就这么困难,您是存心不想见大公阁下吗!” 当时,头脑简单的骑士就是这么对着小唐伯爵怒吼,而小唐伯爵……埋头吃饭不说话。 “您是大公阁下指定的继承人,况且大公阁下还是您的舅父,现在大公病危,唯一想见的就只有你了,您难道就没有一点善心吗!” “慎言!” 小唐伯爵还没有说话,原本一直站在小唐伯爵身边装雕塑的韦德准骑士就已经睁开眼睛,手按着腰间的长剑,怒气冲冲的说道: “请注意你的身份!你的面前可是一位伯爵大人!你这是**裸的污蔑!是在毁坏伯爵大人的名誉!就算是伯爵大人宽宏大量,我也无法忍受了!” 说到最后,韦德准骑士怒发冲冠,竟然直接脱下手套扔到送信骑士的面前,然后转过身半跪着对着小唐伯爵说着:“伯爵大人,我申请同这个侮辱了您的人来一场神圣的决斗!不死不休!” 神圣决斗…… 这和一般的决斗不同,一般的决斗,骑士并不需要领主的同意,自身就可以进行,赌注也不是生命,而是金钱,盔甲,荣耀等等。但是神圣决斗,这桩决斗不仅仅需要领主的赞同,还要有教士的祝福与裁判,决斗的骑士更是要经过严格的斋戒与审查,确保他们不会使诈。当这两位骑士踏上决斗场的时候,就注定只有一个可以活着下来了。 因此,一般来说除非是生死大敌,很少会有骑士申请神圣决斗,毕竟大家都是骑士,也属于贵族阶级,命都宝贵着呢。 现在韦德准骑士提出来,明显是已经气坏了,打算着要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小唐伯爵的名誉,事实上,不管是小唐伯爵还是那个送信来的骑士都已经惊呆了。 我不过是说了两句狠话,又没真的干什么事,你要打我一顿也就算了,我鼻青脸肿的回去也算有个交代,但是你要决斗……至于吗? 送信的骑士极度委屈的想着,他原本就想着激一激小唐伯爵,如果小唐伯爵能去最好,不能去那他也是努力过了,谁也不能说他什么。但是韦德准骑士现在就把手套扔在他面前,不接受,那他就是懦夫,胆小鬼,接受了,那就是一条命的事,谁没事,会天天的把自己的命挂在裤腰带上,找死吗? 因此骑士现在很尴尬,非常尴尬,进退不得,不过幸好小唐伯爵又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韦德准骑士,不许胡闹!这位骑士也是好意,不过只是稍微不懂变通了点,还没到生死相搏的地步。” 说话间,小唐伯爵又亲自走下去,把韦德准骑士扔在地上的手套捡起来——如果是送信骑士捡,那就代表着他同意决斗,如果是韦德准骑士自己捡,那韦德准骑士的脸往哪放?所以还是小唐伯爵做回好人,把手套又穿回了韦德准骑士的手上。 “是是是,诚如伯爵大人所言,刚才是我一时激动,失言了。” 送信的骑士宛如看见救兵一样,连忙的就承认自己的错,顺带着看小唐伯爵也是越来越顺眼,好感度提升了n个层次,也可以算的上是无心之得了。 “哼!” 既然伯爵大人都发话了,那一颗心里面只有伯爵大人的韦德准骑士也就不得不听从,只见他当时就是对着送信的骑士冷哼了一声,然后就回身现在小唐伯爵身后,继续装雕塑去了。 “这位骑士,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是一军之主,军者,国之大事也,不可轻放。不过我向你保证,如果明天的天气适合渡河,那么我明天就会渡河,所以还是请你再麻烦一趟,先去通报一下大公阁下吧。” 小唐伯爵一本正经的说道,对面的骑士差点就翻白眼,他是有点笨不错,但是这又不是说他真是傻子,天气适合渡河?这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什么时候高兴了,什么时候天气就好了是吧。 但是这话他又不能说,再说恐怕韦德准骑士就又来一次神圣决斗,他算是怕了这个不要命的疯子了。 “既然如此,一切就依伯爵大人所言,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动身,还希望伯爵大人能够尽快到来,毕竟,大公阁下还在等着您呢。” 再一次隐晦的点明了大公阁下的期望,催促着小唐伯爵尽快动身,然后送信的骑士一秒都不愿意多待,告辞之后骑上马一溜烟的就没有影子了。 “迪亚尔马特王子,你可不要让我失望,要不然,我可就白白的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当时,看着骑士远去的身影,小唐伯爵这样默默的感叹着。 ps:状态不好,群里的朋友应该知道,酒还没醒又跑了半程马拉松,我已经快死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箪浆壶食 失望,非常的失望。 两天过去,一切都是风平浪静,平静的就好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事实上,确实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不要说是凶狠毒辣的刺客了,就连蠢笨的小贼都没有看见,在军队扎营的这片地方,就宛如是古诗中写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一样,连胡乱的蹦来蹦去的兔子毛都不见一根。 但是小唐伯爵‘赤脚迎客’的戏码却已经演了好几回了。 奥蒙德伯爵一如预计的没来,那么靠的最近的就是奥索鲁尼伯爵,当这位伯爵大人到来的时候都已经是半夜——亏的军营夜里从来都是严加防守灯火通明,否则伯爵大人还就真找不到地方。 当时,小唐伯爵就躺在床上,甚至都已经睡一觉了,但是当韦德准骑士前来通报奥索鲁尼伯爵到来的消息时,小唐伯爵二话不说,鞋都不穿,光着脚就跑了出去,握住奥索鲁尼伯爵的手就是大喊道: “君可来矣,吾盼君,犹如久旱逢甘露矣!” …… 不好意思,台词拿错了。 总之,当时小唐伯爵的那股热情劲,简直就和一个禁欲了十年的色狼看见一个舞骚弄姿的大美女站在自己面前,还是****的!说实在的,当时奥索鲁尼伯爵差点就怀疑自己的性别了。 但是马上奥索鲁尼伯爵就反应过来,自己的性别肯定是没问题的,那有问题的只能是小唐伯爵的性取向,再联系到这两年越发流传的一些传闻,唐切斯特伯爵从来不近女色,反而和男的走的近啊什么的,这位伯爵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呵呵……呵呵,不敢不敢,过奖了,盟主实在是过奖了。” 奥索鲁尼伯爵尴尬的笑着,然后用力使劲想把手给抽出来,但是他一个四十多岁的人,平时又是从来很少锻炼的人,怎么会是小唐伯爵这等身强力壮又年轻的人的对手,吃奶的劲都使出来,这手不仅没松,还越来越紧了。 “不过奖,不过奖,好似奥索鲁尼伯爵这等栋梁之才,正是我爱尔兰的顶梁支柱啊!” 小唐伯爵一边说着,一般硬拉着奥索鲁尼伯爵就要往营帐里面走,看的周围的骑士都傻了眼,尤其是奥索鲁尼伯爵带来的骑兵,真以为自家主公和小唐伯爵关系多么好,都快睡一张床了。 真要睡一张床奥索鲁尼伯爵当场就敢翻脸你信不信? 不过幸好,小唐伯爵还没有这个打算,学个曹操迎许攸就是他的极限了,真要学刘备和诸葛亮日夜同床,那小唐伯爵还就真受不了。 既然误会都解开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奥索鲁尼伯爵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他八成是装的——但是曹操赤脚迎许攸图的是个啥,不就是为了收买人心吗!虽然人心也不是这么好收买,许攸那也是因为利益才投了曹操,但是至少这是一个态度,表明了我对你的重视。有了这个态度,日后大家说起话做起事来也就方便的多。 效果这么出众,那还犹豫什么?接下来的基尔德尔伯爵,这也是小唐伯爵的老战友了,俗话说人生四大铁,这一起扛过枪也是排在首位的。日后小唐伯爵成了小唐大公,凭借着老战友的关系,基尔德尔伯爵还能混的差?既然小唐伯爵都这么给面子赤脚相迎,那基尔德尔伯爵挤出来两滴眼泪,也是理所当然的。 挤不出来就用辣椒嘛,反正都是坐在马车上,也不用他们看路的。 至于最后到达的伦斯特伯爵,他可就没这个待遇了,毕竟,有对比才有突出,要是小唐伯爵对每个人都这么好,那奥索鲁尼伯爵和基尔德尔伯爵哪来的满足感? 就是这样,南爱尔兰联军的五位伯爵这里已经有了四位,剩下的奥蒙德伯爵,多半是没了。而大公还在杜卡拉城堡里面等着,既然这样,那就渡河吧。 渡河就需要船,实际上,香浓河并没有多宽。因此,尽管现在小唐伯爵麾下的军队可以称为庞大,而且大部分都是骑兵(他自己的一千人,其他三位伯爵总共二百骑兵),但是仍然是十分快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已经全部完成了。 越过河岸,利默里克的一众老小早已经牵牛载马的在那望眼欲穿的等着了。 说起来,利默里克的这几位,也可以算得上是老相识了。 当年小唐伯爵第一次进军北芒斯特,利默里克的一众市民吓得魂不附体,商讨着要出多少的保护费才能买个平安,结果小唐伯爵却是秋毫无犯,又对利默里克的人颇有恩情。 人都是记情的,才刚刚过去一年半,利默里克的市民还没有忘记的那么快。尤其是现在风声早就已经传出来,大公病危,小唐伯爵是来接任大公之位的,那以后利默里克就是小唐伯爵的直辖领地,现在来讨好讨好,混个脸熟回去,说不定哪天就飞黄腾达了呢? 而且,说实在的,利默里克的市民早就对小唐伯爵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垂涎欲滴的,例如说取消结婚税,例如说修建秦直道,这些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这一切也没有小唐伯爵派人把抚恤金送到他们手里面令人震惊。 那个韦德准骑士临时许下的承诺,小唐伯爵却是当了真,特地派了不少人,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的把抚恤金都送到了阵亡军人家属的手中,就连其他伯爵领的也是一样。 单单只是这一件事,便已经足以让整个爱尔兰都记住小唐伯爵的好了。 要知道,那可是代表着把无数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从死亡的边境线上给拉了回来!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西方虽然没有这个意思,但是不论是圣经还是其他使徒圣者的言语里面,也都是鼓励救人的。 更何况,小唐伯爵所救的这些人,那都是平头百姓,是和底下的劳苦大众靠的最近的,他们受益了,底下的民众自然看的清清楚楚,心里面早就盼着小唐伯爵来了。 正所谓,箪浆壶食以迎王师,差不多也就是这样了。 ps:今天三更补更新……这个星期差不多都要每天三更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图穷匕见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这个典故,出自武王伐商。 话说武王伐商至孝邑,受够了朝歌盘剥之苦的农民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有的杀猪,有的宰牛,有的烧饭,有的酿酒,只为迎接武王。武王率大军到达孝邑村,村民们有的将盛满牛羊肉的竹筐举至头顶,有的用壶灌满热汤热茶,有的用坛盛满美酒,列队相迎。武王见状十分感动,发誓要一举灭掉纣王,让百姓过上好生活。 史称“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至于这玩意有多少真实度,咱看看也就得了,后面写的更肉麻,我就不贴原文,保留一下节操吧。 而现在小唐伯爵在利默里克和市民们一同做的这场戏,也是这样的表现之一。 一方面,利默里克的市民是确实是诚心诚意的欢迎小唐伯爵的到来,另一方面,市民们也想趁机试探一下小唐伯爵,看他是不是还是那个关心农民的善良伯爵。 至于小唐伯爵……废话!这么好的收拢民心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会错过! 虽然说这个民心,从古到今除了那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再也不是指的是平民百姓,从来都是西方称贵族,中国称士大夫,但是如果想做一番大事业,广大农民的支持终究还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还算是宾主尽欢。 市民们既然打算奉承,那拿出来的出来自然不能差了,虽然说利默里克只是整个欧罗巴微不足道的一个城市,比之威尼斯热内亚之类什么也算不上,但是总算是爱尔兰最大的入海口,来往的商人大部分都要从这里经过,一众贵族也都是爱尔兰本地人,也就是说,都是土包子,当时眼睛就看直了。【愛↑去△小↓說△網wqu】 那等金黄色的香喷喷的烤鸡,细皮嫩肉的烤乳猪,煮的正好的牛羊肉,还有掺了蜂蜜的美酒,每一桩每一样,都足以让这些没见识的家伙垂涎欲滴——最关键的是,这些食品都是放足了调料的! 调料! 我们之前就已经计算过,调料这种东西究竟有多贵,就算是大贵族,也不是顿顿都能吃上美味的加了调料的佳肴的。更何况这些贵族也都只是爱尔兰苦寒之地的小伯爵,还不是公爵,论地位只比斯堪的纳维亚冰天雪地的贵族好上一点,而且为了防止维京入侵,还要从牙缝里省出钱来建设军队,一个个早就是嘴巴里都淡出鸟来了。 贵族们还能保持着矜持,毕竟这些东西虽然难得一见,但是好歹逢年过节还能吃上一顿,但是这些贵族手下的骑兵骑士,却是差点眼泪就下来了——别的不说,骑兵里面的大部分人,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尝到蜂蜜是什么滋味的呢! 有些骑兵甚至当场就发誓,也不攒钱买什么盔甲了,回家去就把钱拿出来买蜂蜜,吃到饱为止! 总感觉,小唐伯爵,真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呢…… 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简直就像是狂欢一样,一盘盘的肉食,一盘盘的果脯,还有无数美酒,让人流连忘返,实在是不愿离开——最后,第二天的清晨,小唐伯爵是硬生生的拉着另外三个伯爵,还有强令他们的士兵一同离开的。 离开了利默里克,杜卡拉城堡已经近在眼前,在那里,迪亚尔马特王子以及原本就效忠于穆尔奇德大公的骑士们,早已经是恭候多时了。 “好像……没有奥蒙德伯爵的身影啊……” 不是坐在马车而是骑在马上,眼神比较好的奥索鲁尼伯爵皱着眉头,对他身边的基尔德尔伯爵这样说道。 “真的?你确定?这样的场合他敢不来吗?” 基尔德尔伯爵不可置信的反问道。原本,因为奥蒙德伯爵领靠的最近,甚至比德斯蒙德都要更近,他们都以为奥蒙德伯爵就已经先赶到了北芒斯特,又没看见小唐伯爵,就先去了杜卡拉城堡,现在却没看见他的存在,不由得就怀疑了。 “或许……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你和我都要小心一点了……” 奥索鲁尼伯爵这样提醒道,基尔德尔伯爵也使劲的点着头,不约而同的,他们都想到了最近领地内突然风起的阴谋论,说是迪亚尔马特王子暗害了奥蒙德伯爵……本来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流言,但是现在,两位伯爵都不得不重视了。 一旁的伦斯特伯爵,他甚至比这两位伯爵更早的就察觉到不对劲,只是他一直都没有说话。毕竟,他深谙明哲保身之道,而保身的第一条道理,就是绝不多言。 队伍就这样突然的沉闷了下来,而小唐伯爵,他仿佛就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了也不说,就笑哈哈的迎上了张开双臂的迪亚尔马特王子,两个人就好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样,开始寒暄起来。 所以说……政治,真是个肮脏的玩意。 “堂弟,你可算是来了,家父早就等你等的望眼欲穿了!” 拥抱过后,迪亚尔马特王子这样说着,然后小唐伯爵立刻就点头,说道: “好啊!来的晚了是我的不对,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见大公阁下吧!” 迪亚尔马特王子的笑脸,一下子就僵硬住了。 你不是不急吗?你不是硬等了两天才动身吗?你不是还有闲情和利默里克的一群市民开怀畅饮吗?怎么现在就突然这么急了? 事实上,这也是小唐伯爵的策略之一,虚虚实实,忽快忽慢,才能让人猜不透。 不过,作为一个擅长密谋的人,迪亚尔马特王子也算是早有准备了。 “可以,可以!这也是正当之理,没什么不可以的,堂弟请跟我来,还有几位伯爵大人,你们是否要跟着我们一起去?” 恢复了情绪,迪亚尔马特王子又是笑容可掬的对着小唐伯爵身后的几位伯爵问道,而几位伯爵现在正在面面相腼,现在这个时候,哪怕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不对,他们肯定是不想趟这趟混水的。但是,小唐伯爵已经替他们提前答话了。 “当然,这几位伯爵都是热心人,听见了大公阁下病危的消息,马上就赶了过来探视大公的病情,怎么能把他们抛在门外?” 得,既然小唐伯爵都这样说了,那再拒绝不是自讨苦吃?几位伯爵对视一眼,苦笑着也就点头同意了。 “堂弟还是第二次来到杜卡拉城堡吧?上次战事紧急来的匆忙,也没有好好的介绍,现在就让我为堂弟好生介绍一番。” 城堡很大,事实上,城堡非常大,因为城堡不仅仅是住人的地方,城堡还是领地内的最后一道堡垒,一个合格的城堡,他的里面至少要有领主住的地方,骑士住的地方,士兵住的地方,仆人住的地方。甚至,有的城堡还有单独的一片田地用来耕种,来应对敌人的长期围攻。 走着走着,迪亚尔马特王子就带偏了道路,突然开始介绍起城堡来——这是拖延时间的手段,小唐伯爵心知肚明,但是他就是要让迪亚尔马特王子拖延,现在这里可是四位伯爵,二十几位骑士都在身边!防守严密,连蚊子都不能透出来一只,小唐伯爵就不信,迪亚尔马特王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城堡的历史并不长,是父亲在任的时候新建的。而且,由于设计的疏忽,城堡里面时常会有一些外面的小动物跑进来,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迪亚尔马特王子还在说着,话音未落,城堡的一个隔间的木门就突然被一脚踹开,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便是铺天盖地的飞镖迎面而来! 危矣! ps:二十分钟之后传下一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快刀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铛铛铛——” 飞镖与钢铁相撞的声音接连不断,幸好,骑士们现在还都是全副武装,锁子甲都穿的好好的,这一阵铺天盖地的飞镖,除了几个十分倒霉的骑士没有护住脸,其他的都没受到什么伤害。 但是立刻,被飞镖射了一脸的几个骑士,他们的脸色当时就变了。 被飞镖射中脸不算啥,破相也不算啥,只要不是射中眼睛等要害,还真就死不了人,但是,这几位骑士变了脸色,却是因为…… “毒!飞镖上有毒!” 一个骑士这样惊恐的叫着,还没有说完,他的脸色就已经开始由红变青,又由青变紫,呼吸也开始变的急促困难,眼看着就是要不行了! 见血封喉!眼看着这毒竟然如此猛烈,小唐伯爵等贵族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刀剑加身他们不怕,只要身前还有一个骑士的护卫,那刀剑就砍不到他们一点,但是这毒镖,可是不想眼睛啊!谁知道哪来的一个流弹,会不会就要了他们的命? “快快,都把盾牌都举起来!防守!” 眨眼之间,小唐伯爵就回过神来,他上过的战场见过的生死已经太多了,即使是这样的场景,虽然慌乱,但情急之下还是下了最正确的命令。 那些骑士听见了小唐伯爵的声音,一个个也都恍然大悟,骑士筝形盾是肯定不用想了,那玩意太大,也带不进来,但是随身绑在手臂上的小圆盾,却是每个骑士身上都有的! 只见当时,骑士们纷纷把左手举起来,用小圆盾护住脸部——他们也只需要护住脸部就够了,飞镖还刺不穿他们的铠甲,然后一排一排的在城堡中狭小的廊道中结成阵型,等待着刺客的进攻。 “伯爵大人,您一定要小心……这些人恐怕就是冲着您来的,您现在我身后千万不要动了。” 另一边,韦德准骑士把小唐伯爵拉在身后,紧紧的用身体护住小唐伯爵,不让他露出一点痕迹,还有其他几个来自德斯蒙德的骑士也是一样,小唐伯爵的东西南北都被人肉盾牌封的死死的,任何人,在跨过这些骑士的尸体之前,都不可能带给小唐伯爵一丝的伤害! 刺客所带的飞镖总是有限的,况且刺客的数量实在是不算多,只是靠着突然袭击,才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眼下骑士们都已经回过神来,刺客若是再不撤退,今天他们就要全部都死在这了! “为了伯爵大人的荣耀!” 当然,眼看着事不可为,刺客的首领,一个看起来和其他的刺客也没什么区别的家伙,突然间就高喊了这么一声,这一句话喊的是字正腔圆,每一个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为了伯爵大人的荣耀!” 这还不算,那十几个刺客同样的大喊一声,甚至就好像是怕对面的人听不清楚,他们还连续喊了三遍! “糟!” 小唐伯爵脑筋一转,脑海中就好像是一道闪电划过,迪亚尔马特王子不同寻常的绕路,莫名出现的刺客,还有那句‘为了伯爵大人的荣耀’,所有的线索都已经凑齐,真相只有一个! “不要光看着我了!快去保护迪亚尔马特王子!不要让他受一点伤!要不然就糟了!” 情急之下,小唐伯爵直接就喊出声来,身边的骑士听了都是一愣,就连最忠诚的韦德准骑士也没有动身。现在保护您,也只有保护您才是最优先的,迪亚尔马特王子?那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说好听点是权二代,说不好听点马上连权二代都不是了,凭什么去保护他? 但是小唐伯爵已经想明白了,这是苦肉计,而且还是最狠的那种——这一次注定失败的刺杀,迪亚尔马特王子把所有的死士全都拉出来消耗掉——但是迪亚尔马特王子要的不是刺杀谁,他要的就是刺杀这个过程! 当然,要是能够趁乱杀死小唐伯爵是最好了。 但是即使是最笨的人也知道,小唐伯爵身边肯定是守卫严密,刺杀绝对是十死无生,而且还成功不了。既然如此,都是在消耗死士的生命,与其浪费在无意义的刺杀上,还不如让他们消耗在更有用的地方。 你们就来刺杀我吧! 当时,迪亚尔马特王子秘密召集了所有的死士,然后说出了这样的话,死士们都以为他疯了。 但是迪亚尔马特王子接着又说道:“我听说,剑从腹部穿入,从背部穿出,不会给身体带来任何的伤害,只是会流血,到时候你们就这样做,懂了吗?” “是的,王子殿下,我们完全遵从您的命令。” 死士的首领站出来这样说道,然后他就又犹豫着,问道: “只是王子殿下,我们发誓会成为您的手,您的眼,您的耳,您的剑,我们发誓为您扫除一切障碍,为此不惜生命。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会让他的手伤害自己的。” “你是怕我现在神智不清醒,在发疯吧。” 迪亚尔马特王子摇头,他可不是小唐伯爵,不论做任何事,只要有人不同意,就会心平气和的跟人解释。迪亚尔马特王子是最传统的贵族,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所以,他当时就怒斥道:“你不需要知道理由!这是我的命令,而我是你们的主人,你们只需要服从就行了!” 理由?我当然有理由,这一次的刺杀,本来就不是要结果而是要过程。只要我身负重伤,父亲又已经归天,整个北芒斯特就再找不到一个话事人,这样,唐切斯特伯爵想要加冕公爵的日期也就要无限期的延长…… 不不不,单单是这样还不够,就算是北芒斯特已经没有一个话事人,只要唐切斯特伯爵还有着南爱尔兰贵族的支持,他就可以强行夺过公爵的头衔,我还需要一个主意,来分离他和那群伯爵的关系…… 于是,就有了那句‘为了伯爵大人的荣耀’,为了哪个伯爵的荣耀?在整个爱尔兰,除了小唐伯爵,还有哪一个伯爵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培养出死士出来?这样一想,其他的伯爵自然就会怀疑这是小唐伯爵指使的,就不会支持小唐伯爵。而迪亚尔马特王子养伤至少要两个月,两个月,足够他让流言传的满天飞,还有联系艾德公爵,来召开一次反德斯蒙德联盟了!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计谋,甚至都可以说是破绽百出,任何一个智商上线的人在事后都可以一眼看出来它的破绽,但是迪亚尔马特王子,赌的就是南爱尔兰的贵族们,同样也不愿意眼睁睁的就看着小唐伯爵升级成小唐大公! 现在小唐伯爵都还只是伯爵,他们就怕的要死,那等到小唐伯爵升级成大公,他们是不是还要把车子房子票子妹子全部都交出来,才能换个平安? 要知道,就算是小唐伯爵的风评一直都很高,贵族们也不相信小唐伯爵会干过河拆桥的事,但是性命这种东西,交给别人哪有握在自己手里面更安心! 电光火石之间,小唐伯爵就已经想明白了一切,恍惚之中,他甚至就看见了迪亚尔马特王子在捂着他流血的肚子,还在可恶的笑! 怎么办? 那所谓的反德斯蒙德联盟,小唐伯爵倒是不怕,我能打败你们一次,那当然就还能打败第二次。但是宝贵的时间,珍贵的时间却被无谓的消耗掉了! 小唐伯爵简直就不敢想象,单单是爱尔兰,仅仅是爱尔兰,这样一个荒凉贫瘠的小岛,贵族间的争权夺利都已经是这么的激烈,苦肉计,反间计,瞒天过海一个个都使了出来,那要是在连年战乱不休的德意志兰,欧罗巴的中心,又会是个什么模样? 怪不得一直都有人说,当皇帝,实在是这个世上最累的一份职业了。 但是这也点醒了小唐伯爵,论心机,论阴谋,他怎么可能会是这些一辈子都沉迷于此的老手的对手,他的强处在于发展,在于建设,在于运营,他只需要积攒出足够强大的家业,剩下的就只需要a过去就够了! a过去就够了! 因此,当下之计,唯有快刀斩乱麻。在一切危机都还没有爆发,都还只是一个种子的时候,把它扼杀萌芽之中! 而这一切阴谋的中心,就是迪亚尔马特王子,只要迪亚尔马特王子一死,万事就全部解决了! 决心已定,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小唐伯爵这个人,你可以说他不明是非,可以说他优柔寡断,但是他就是有一个优点,一旦下了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所以,当时,小唐伯爵紧紧握住挎在他腰间的长剑——这是小高炉生产出来的最完美的一把剑,削铁如泥,堪称神器——本来,小唐伯爵还以为永远都没有这把剑的用武之地,没想到现在就是用上了! “哈哈……哈哈……” 本来,看着阴沉着脸越走越近的小唐伯爵,迪亚尔马特王子还在笑,他已经知道小唐伯爵明白了他的阴谋,但是他不怕,这里有这么多贵族,这么多骑士,你还能当着他们的面杀了我不成? 从刺客出现的那一瞬间,这场赌博,就已经是我赢了! 所以迪亚尔马特王子笑的很肆意,笑的很开心,不过,他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伯爵大人——!” 这是韦德准骑士担忧的声音。 “唐切斯特伯爵,冷静,不可!” 这是另外三位伯爵慌张,并且惊恐,不安,以及张惶的声音。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骑士试图阻止的动作和行为,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近在咫尺,人尽敌国!更何况是小唐伯爵这样一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拿着锋利无比的长剑去杀一个已经丧失行动能力的人? “喀嚓——” 长剑落下,人头飞起的一瞬间,世界都安静了。 ps:好了,这一次的大公争夺,基本上算是写完了,各位书友可以给出意见,只要是有意义的,我会在明天中午在书评区给出回复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 镇压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这一章写的不太好,卡文中,毕竟过度章最不会。过两天再重新写,我先码下一章。 人头落地,暗红色的鲜血从脖颈处喷洒而出,在心脏如同汞一般的高压作用下,似箭一样四处飞溅,顷刻间涂满了整间廊道,人人都不会落空。特别是小唐伯爵,首当其冲,浑身上下好像是刚刚洗了一个血澡一样,赤红无比。 但是,哪怕是被临头洗了一个血水澡,现在连嘴里面都满是铁锈的味道,但是小唐伯爵却格外的平静,非常的平静,他清楚的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有什么东西已经改变,他再也回不去,再也不是那个看到死人就会难受的少年了。 不过,对于这样的变化,他觉得也不坏,不仅仅是他,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他们都是乐见其成的。 “保护伯爵大人!” 韦德准骑士的一声怒吼,顿时使得所有人都回了神,唐切斯特伯爵杀了迪亚尔马特王子——这固然让人惊讶——但是这不重要!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即将失势的王子,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死了!人死如灯灭,还会有人愿意为他复仇吗? 事实证明,迪亚尔马特王子作为一个合格的野心家,一批忠心耿耿又舍生忘死的手下,还是有的。 “你敢……为王子殿下复仇!” 当时,回过神来的骑士——都是原本穆尔奇德大公还活着的时候就忠诚于他的那些,现在回过神来,立刻就是发出一声悲愤的哀鸣,然后不管不顾的,舞动着手中的长剑,豁出一条性命也要报仇雪恨! 但是,人数太少了。 本来这个地方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的主场,倘若迪亚尔马特王子还活着,那一切都还好说,但是王子现在都已经死了,那些原本就是趋炎附势,还有想着赌一把荣华富贵的家伙,又有哪一个会再傻傻的送死? 因此,当时冲过来的骑士,也就只有三五个,零零碎碎,不值一提,小唐伯爵这边可是有着四个伯爵总共十来位骑士呢! ……好吧,看来要暂时的把那三位伯爵给去掉了。 尽管人数实在是算不上多,但是当这几位骑士下定了决心将生死都置之度外,鼻孔里冒着粗气,犹如公牛一般红了眼睛,血色的瞳孔里面只剩下了小唐伯爵的身影,面对着这样疯狂的骑士,原本挡在路上的另外三位伯爵的骑士,也不知道是恐惧还是别的什么,不约而同的就让开了路。而那三位伯爵也不知道是还在发愣没回神又或者是兔死狐悲——八成是后者——也没叫骑士们阻挡,总之,他们是暂时起不了作用了。 “看来……还需要好好的调教他们,以前没有注意,那是我的错误,但是从现在开始,我就要让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的盟主,他们应当支持我!” 眼见着此情此景,小唐伯爵心里面默默的想着,至于调教的方式,那也简单,就和一开始的时候收服骑士一样,甚至比那还简单,毕竟小唐伯爵现在有着足够的武力,不必在单纯的靠着利益来拉拢。 以利益相诱,以武力相威胁,相信这些贵族们都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 而说到那些正红着眼睛发誓要杀了他的骑士,说实在的,小唐伯爵才是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呢!正如之前所说,在韦德准骑士倒下之前,谁都别想碰到他一根寒毛!更何况,你以为现在就驻扎在城堡门口的大军是吃干饭的? “呜——” 嘹亮的军号声响起,无数披坚执锐,装备精良的刀盾兵反射性的就拔出了背后的大刀,对着身边的敌人——只要不是友军就是敌人——猛然间就砍了下去! 原本平静的城堡喊杀声一时冲天而起!城堡的守卫云做梦都不会想到,原本还站在自己身边有说有笑的士兵,会在突然间就对着自己来上致命的一刀! 城堡的大门在一瞬间就已经失陷,原本,迪亚尔马特王子都考虑到了最差的可能性,在城堡内囤积了重兵,万一计划失败了也能守一阵,但是眼下,却是能一秒都守不到,城堡的大门就已经被攻破了! 吹响了军号的是奥尔科巴骑士,如今在整个军队中,除了小唐伯爵,也只有奥尔科巴骑士拥有这个权利。当时,远远的听着城堡中隐隐约约传来的惨叫声,还有断断续续的兵戈相交的声音,最重要的,还有随着风飘散的血腥味。奥尔科巴骑士当机立断,命令全军进攻杜卡拉城堡。 骑士做的很简单,骑士想的也很简单,这座城堡日后注定是小唐伯爵的财产,我现在看它不顺眼,改改它怎么了?谁还能说我怎么的。要是小唐伯爵平安无事,那就听伯爵大人的话,万一小唐伯爵有个三长两短,奥尔科巴骑士今天就要血祭整座城堡,不,血祭整个北芒斯特伯爵领来给小唐伯爵陪葬! 至于说其中可能产生的误伤,还有那些无辜的人,这个就不在骑士的考虑范围之内了。骑士的眼里就只有小唐伯爵,心里也只有小唐伯爵,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给这些人留下的位置。他原本就是一个最标准的贵族,又怎么可能会把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放在眼里! 总之……有时候好感度刷的太高,确实是挺麻烦的。 不过这也是幸福的烦恼了,和另外三位惴惴不安的伯爵比起来,小唐伯爵简直就是幸福的找不到北了。 听着操着熟悉的口音越来越近的喊杀声,再看着另外三位伯爵惶恐不安的表情,小唐伯爵的心理——至少是他的恶趣味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当然,现在吓唬吓唬他们也就足够了,还不能给他们太大的压力,否则要是真的把伯爵们都逼急逼疯了,命令所有的骑士都来进攻小唐伯爵,那可就真悲剧了。 韦德准骑士就是再神勇,他一个人也挡不住十几个人的进攻啊! “几位伯爵不用担心,这一定是城堡外的军队听见了我们这的变故,特地来保护我们的。” 保护我们,也就是说不会伤害你,你就不用担心,明白了吗? 这么浅显的语言,三位伯爵当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当场就松了口气,既然不是来伤害他们的,那就不用关心了。您赶紧的把事情都办完,然后我们各回各家,关门过自己的小日子去,行不行? 这就是三位伯爵当时的心声,谁能想到本来还以为是挺高兴的一件事,结果却变成了这个样子,要是早就知道了,你就是打死……打死就有点过头,太吓人了。除非你派人去请,否则他们是再怎么样也不愿意来了。 但是也正如这三位伯爵所想,事情马上就要结束,这一点同样要归功于迪亚尔马特王子,他为了以防万一,囤积了重兵在杜卡拉城堡里面,如今城堡却被攻破,小唐伯爵控制了城堡,有一个是一个,一个都跑不掉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加冕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如果说在这个被称为‘流血的五月’中,还能有一件让人感到高兴的事情的话,那便是小唐伯爵的加冕典礼了。 加冕典礼,这可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就让人忽视掉的事情,爱尔兰岛上的上一次公爵的加冕典礼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艾德公爵刚刚继位那会,再上一次那就是三十五年前,穆尔奇德大公正风华正茂的时候了。 顺带一提,之所以今年的五月要冠以‘流血’之名,那是因为南北爱尔兰同时开战了。 在北方,艾德公爵与北方伯爵联盟的谈判完全破裂,双方都各自召集了兵马摆开了阵势准备大杀一场;在南方,围绕着芒斯特大公之位的争夺,小唐伯爵与迪亚尔马特王子的好一场火并,像是城堡这样的地方,尤其是在城堡里面的廊道中,连个闪躲的地方都没有,每前进一步都要倒下大量的尸体。最终的结果,是迪亚尔马特王子一方以伤亡二百余人为代价投降,随之而来的是近十位骑士被宣布为叛逆,遭受到抄家,流放等一系列的惩罚。 以往春耕时分从来都是平静无比的五月,如今却饱吸了一口战争的鲜血,连这烽火连天的时光里的最后一片净土都要失去,难怪今年的五月会被冠上‘流血’之名了。 但是,如今就要苦尽甘来了——至少在北芒斯特,在普普通通的农民眼中,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前面就已经说过,小唐伯爵的美名,那都是爱尔兰有口皆碑,人人相传的,德斯蒙德伯爵领由最贫穷一下子跳到了最‘富裕’的转变,也都是有目共睹的。一般的农民早就盼望着小唐伯爵来解救他们脱离苦海——所以你看,小唐伯爵杀迪亚尔马特王子,也不是说杀就杀的。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小唐伯爵正是因为现在人和在手,所以他才能肆意妄为,不怕引起那些贵族们的反感。 但是毕竟堵不如疏,一味地压迫只会让最后的反抗来的更快更猛,况且欧罗巴终究不是中国,在这个地方想要一步登天的搞什么君主集权制……少年,你今天药吃了没? 所以还是要用利益来诱惑,用糖衣炮弹,将这些贵族们死死的绑在小唐伯爵的战车上,然后再一点点的软刀子割肉,就好像是吃蛋糕一样,一层层的切,等到他们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是病入膏盲,癌症晚期了。 “这些就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的阴谋的证明,那些刺客的口供,帮助刺客打造飞镖的铁匠的口供,我们收集的物证,全部都在这里了。【愛↑去△小↓說△網wqu】” 厚厚的一份口供被小唐伯爵随意的就甩在了桌子上,这本口供是内幕利斯的心血结晶,内容翔实,数据可靠,任何人只要看了一眼就会相信那确实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的阴谋——但是,在座的四位伯爵没有一个想看的,甚至连翻一下的兴趣都没有。 大家又不是真傻,那种破绽百出的计谋,骗骗当时也就差不多了,现在冷静下来,还有谁看不出来这是迪亚尔马特王子的错? 但是千错万错,你也不能直接就杀了他啊! 这是三位伯爵的真实想法,迪亚尔马特王子是有错不错,但是内部矛盾内部处理,你是囚禁他也好,流放他也罢,哪怕是关他一辈子都行,但是你怎么能当场就杀了他呢? 今天你能杀他,明天你是不是就能杀我了? 就是这样的,类似于这等的兔死狐悲之情,在三位伯爵的心里面层出不穷,偏偏他们还就是打不过小唐伯爵,又不敢说出来,场面就只能这样僵持下去。 不过小唐伯爵那是何等样人,脑袋一转就想到了哪里出了错,顿时就笑了出来。 “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小唐伯爵直截了当的就说道:“我知道你们今天肯定对我有所不满,我也不想和你们兜圈子,我杀迪亚尔马特王子,是因为我当时实在是气急了——如果你不想让我当大公,说出来,我们战场上分个胜负,光明正大,人人都服气。但是你用暗杀,用阴谋这等手段,和一般的下三滥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荣誉呢?全部都被喂狗了吗!” 说是不绕圈子,但是小唐伯爵还是没说实话,他一个穿越而来的东方人,哪来的莫名其妙的西方的贵族荣耀,但是偏偏,那三位伯爵就是把它当真了。 “盟主说的不错,暗杀这种手段,确实不是我们应该的。” 沉闷中,奥索鲁尼伯爵首先发言,算是打破了僵局卖了小唐伯爵一个人情,然后他的好基友,基尔德尔伯爵立刻就接上: “不错,暗杀实在是太过于卑鄙,做出了这种事的人就应该被关起来,但是……” “但是您却杀了他,只有这一点,是我们唯一不能接受的。【愛↑去△小↓說△網wqu】” 一直都没有什么存在感,总是在打酱油的伦斯特伯爵也终于说话了,他不得不说话,在这种涉及到他切身利益的事情上,任何人都不可能退后一步。 “对,是我的错误。” 小唐伯爵干脆的认错,然后举起手,对着三位伯爵诚恳的说道:“我向上帝发誓,在我有生之年,绝对不会有任何谋害眼前三位伯爵的行为,不,我发誓连谋害他们的念头都不会有,否则就让我的灵魂坠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另外,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愿意无偿的捐献出能够生长蜂蜜的三叶草,作为我对杀害迪亚尔马特王子的赔偿,这样可以吗?” 三位伯爵面面相腼,他们实在是没想到小唐伯爵竟然提出了这样宽厚的条件,发下了毒誓暂且不谈,但是那蜂蜜,靠着蜂蜜这两年小唐伯爵赚的是盆满钵溢,几位伯爵早就是眼馋的不得了,而现在小唐伯爵竟然愿意把它交出来,这怎么可能? 但是这就是几位伯爵少见多怪了……蜂蜜是很赚钱不错,但是整个欧罗巴的市场这么大,哪怕是把整个爱尔兰每一个角落都铺满三叶草,也提供不了半个欧罗巴所需,既然如此,为何不拿出来做个顺水人情呢? 更何况,如果这三位伯爵真的发疯,把粮食全拔掉改种三叶草,那小唐伯爵才真要笑哈哈了!蜂蜜终究只是甜品,又不能当粮食吃,就算是想把蜂蜜卖了换粮食,利默里克也在小唐伯爵手里,来往的商船都得经过小唐伯爵的同意,小唐伯爵不点头,我看谁能运进去一颗粮食! 这也就代表着,三位伯爵的命脉都要被小唐伯爵死死的捏着,哪天小唐伯爵一不高兴,那尊贵的伯爵大人就只能饿肚子了! 不过,好像这种吃上摸下,两头通吃的‘正常商业行为’,限于时代与见识,还真没人能看出来,所以三位伯爵非常愉快的就同意了。 “既然如此……相必迪亚尔马特一定会谅解盟主的一时冲动的。” 憋了半天,奥索鲁尼伯爵才文绉绉的憋出来这么半句,然后就看着基尔德尔伯爵还有伦斯特伯爵绿着眼睛拼命点头……话说你们要不要掉节操掉的这么快? 但是利字当头,别说只是掉掉节操,哪怕是掉脑袋的事,同样也有着大把的人愿意去干,相比之下,三位伯爵好歹还能吃到甜头——虽然是要命的——难怪态度就变的这么快了。 一零七六年五月十五日,安息日,注定是一个盛大的日子。 在古老的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内,高大的,绘制着无数宗教图案的穹顶之下,在洞开的彩色马赛克玻璃窗照映下的阳光照耀下,唐切斯特·麦克·卡法耶的加冕典礼开始了。 文武百官臣僚,奥索鲁尼伯爵,基尔德尔伯爵,伦斯特伯爵,还有艾德公爵的使者,北方伯爵联盟的使者,威尔士的德赫巴斯公国的使者,各个伯爵治下的骑士,以及收到消息的商人们,甚至就连还远在法国打生打死的威廉国王,都特地派人送了一份厚礼过来。 在总共一百余位身披着各种华服,各式甲胄,又或者是法袍的宾客们的见证下,新任公爵的私人教士,同时也是统领着一切宗教和卫生事务的菲利普一世主教,温和而慈祥的微笑着,对着芒斯特的公爵,北芒斯特的伯爵,德斯蒙德的伯爵,奥蒙德的伯爵,萌岛的统治者,都柏林、利默里克以及科克的守护者,庄严宣告: “以伟大的,仁慈的,创造万事万物的,洞见一切的主的名义,我宣告你为芒斯特公爵。” “是的,遵从主的旨意。” 小唐伯爵……不,小唐大公这样回答道,然后站在原地不动,任凭着奥尔科巴骑士以及韦德准骑士一左一右,为他穿上剑与马刺,象征着他掌握着世俗的武力。 然后,小唐大公单膝跪下,单手按着圣经福音书,发誓遵照公正与法律恪尽职守保护教会和他的子民,蒙神爱护,确保教会的特权,保护寡妇和孤儿的生活,保护领地内农民的宁静,不受来自内外敌人的侵犯。 再之后,便是结过象征着权利的礼器——权杖,冠冕,还有徽戒,因为小唐大公还不是国王,所以没有王冠,也没有涂油礼,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但是,即使是这样也不差了,这样庄严肃穆的仪式,这等不可侵犯的威严,在整个爱尔兰岛上,已经有近二十年都没有再重演过,一些小字辈的贵族甚至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盛大的场面,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全场都寂静无比,落针可闻。 接过权杖,小唐大公站起身来,正午时分炽烈的阳光透过五彩斑斓的玻璃窗,不偏不倚正照在他的身上,将他映衬得宛如天神一般。 “向我们的大公致敬!感谢主将他赐予了我们!” 菲利普一世主教单膝跪倒在地,向小唐大公行礼。在这之后,芒斯特公爵领的臣僚们,前来观礼的其他使臣们,还有骑士们,或者情绪激动,心甘情愿;或者心情复杂,不情不愿……但是,无论如何,他们也都像是菲利普一世一样,单膝下跪,向新的公爵致敬。 “终于……虽然说有了很多的意外,虽然说仍然只是个开始,但我也终于走到这一步了!” 现在高台之上,小唐大公差点激动的不能自已,想当初,三年前来到这个寒冷贫瘠的地方,从一个最破落的小小伯爵开始打拼,修路,挖渠,造纸,练兵,打仗,开办教育,一步步的如今也走到了今天的这个地步了!这怎么能他不激动!不感叹! “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还不能骄傲,这只是一个开始……但是——” 尽管心里面在不断的提醒着自己,千万不要骄傲,这只是一个公爵,整个欧罗巴公爵不知道有多少,就算是国王,整个欧罗巴国王又不知道有多少,既然如此,他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但是,当小唐大公低下头,看着身前单膝跪下的诸多贵族绅士,以及在教堂之外苦苦的等待着消息的无数农民市民,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用尽全力的举起了自己的右手! “啦啦啦啦啦————” 嘈杂的,慌乱的,喜庆的,欢乐的,各种各样的声音混成一团,最后凝成一股。人群中猛然间就爆发出了排山倒海的,震耳欲聋的,接连不断的,响彻天空的,人人兴高采烈,人人发自内心,人人哪怕是把喉咙都喊破都要喊出来的欢呼声: “唐切斯特大公万岁!” ps:从今天开始,就要和小唐伯爵告别了,总觉得有些伤感。 再见,小唐伯爵;你好,小唐大公。 第一百二十九章 进化之路(一)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真实历史上,加冕仪式远远不是我写的这么容易,贵族的体面,王室的荣耀,使得这些贵族们哪怕是在生死关头,甚至是在亡国灭种的危机之下,也要长久的准备很长时间,邀请来宾,置办酒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只能算是‘勉强合格’。 例如说法王查理七世,时处英法百年战争末期,英军一路势如破竹,占据法国大半土地,自诺曼底直捣奥尔良,虽然法国蒙上帝庇佑,天降圣人什么的,就好像是童话故事一样。但是贞德也只是暂时解除了奥尔良之围,法国全境仍然势如危卵,但是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太子查理加冕了。 我不是说加冕有什么不好,家不可一日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事实上,在刚刚取得了一场大胜的情况下加冕,一可以振奋士气,二还可以稳定民心,是百赚不陪的好买卖。 但是,未免也搞的太声势浩大了吧。 四位身份高贵的贵族负责迎接手捧圣油的圣雷米修道院长,然后缓缓而行的护送队伍从兰斯大教堂的正门进入,当圣膏油瓶被正式转交到兰斯大主教手中的时候,护送任务告一段落。 紧随圣膏油瓶进入教堂的是高举刻有法国王室百合花纹饰长剑的当时的法国治安官(即法国军队的总统帅)。治安官将连同另外11名具有贵族爵位的代表,分别是6名世俗贵族代表和6名教会代表,持着国王加冕仪式中重要的礼器围站在教堂祭坛前,协助查理王太子一起完成成为一个真正法王的涂油礼与国王加冕仪式。 之后就是涂油礼,凡九次,待加冕的查理还要向主教们承诺保证他们的特权,然后向贵族们承诺保证他们的土地,得到一致赞同之后,兰斯大主教才能将王冠稳稳的戴在查理的头上。 然而这还不算完,加冕式之后就是盛大的狂欢,面包与美酒的无限量供应,使整个城市都处在醉醺醺的状态之中——狂欢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最长的可以达到半个月,而查理七世因为战事紧急,只进行了一个星期不到,难怪会被认为是‘寒酸’了。 最后,等到狂欢结束,当加冕后的国王坐上宝座,全城将放飞象征和平的鸟儿,城市的教堂钟磬齐鸣,祝贺一位新的国王开始执掌王权。 幸好我这里写的是小说,可以忽略相当多的东西,不用那么详细的来,要不然光是加冕都可以水个百十章了…… 不过虽然说是便宜行事,但是狂欢的这一环节还是少不了的——要不然这么多民众早早的就挤在教堂门口,苦苦等待一天时间,又蹦又跳又大喊的,这么给面子,消耗了这么多的体力,到底是图个啥? 不就是为了这连续几天的,绝对能把肚子吃饱吃撑,能看戏看热闹看到过瘾的狂欢吗!况且举办这样一场狂欢对于新上任的小唐大公也有好处,展示财力,提高名望,还有收拢民心,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小唐大公看起来有点心不在焉。 “伯爵……大公阁下,请您打起精神来,这场晚宴对您是极为重要的。” 平民们有他们的狂欢,贵族们当然也有自己的沙龙,而且这两者绝对不能乱套。此刻,小唐伯爵便是穿着一身的从远东经过阿尤布,经过东罗马,经过威尼斯,再经过漫长的海路运输而来,价比黄金的丝绸衣服,但是他没有掏一分钱。 这是某个威尼斯商人,本来想通过买卖丝绸大赚一笔,结果打听到小唐伯爵要加冕大公,连夜送过来当礼物的——不过他也没吃亏,作为报答,小唐大公给他安排了一个晚宴上的位置——不要小看这个位置,自古重农轻商,不论东西方都是一样的。商人虽然有钱,不过在贵族的眼里也就是圈养在围栏中的肥羊,想什么时候杀什么时候杀,没有小唐大公的这层关系,这个威尼斯商人想要坐到这个位置,我就只有呵呵。 “是的,我明白的,奥尔科巴骑士。” 小唐大公微微颌首,对着身边忠心耿耿的骑士点头,然后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一直关注着小唐大公动向的贵族一看他这样的动作,立刻就举起酒杯来,马上又是一阵“公爵阁下万寿无疆”、“公爵大人永远健康”的呼声。 但是说实在的,累,小唐大公实在算不上多累,虽然加冕典礼折腾了一整天,但是这都是已经演练过好几遍的了,而且他只要站着就行,哪有负责着安全的韦德准骑士,还有到处跑来跑去安排事情的克莱恩累。 不过,小唐大公心不在焉却是真的,因为……他打不开他的金手指了。 我们之前就说过,虽然小唐大公越来越讨厌他的金手指,认为金手指会让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游戏而不是真实的世界,他所喜爱的,所奋斗的,又或者喜爱他的,尊敬他的,愿意为他而死的人都只是一堆数据。但是金手指对于他而言就如同电脑于我们一样,有了电脑我会很无聊,没有电脑就会更无聊…… 况且,金手指的探查功能真的很好用,尤其是好感度这一项,小唐大公每天不用个几遍看看自己的身边人,睡觉都不安心。 但是,当他加冕大公的那一刻,当菲利普主教把权杖交到他手的那一刻,当他转过身来接受万众欢呼的那一刻,他就发现金手指不能用了。 可以想象,小唐大公当时慌乱到了什么地步,幸亏加冕这个流程都已经演练过好几遍,而且如今他也算是身经百战,心理承受能力和以前完全不能同日而语,才能勉强压下惊慌失措的冲动,强逼着自己站在这里。 不过,其实他都完全没必要惊慌的,因为小霸王(金手指原名,还有人记得吗?)上面的系统消息写的很清楚,这只是一次系统自主进化。由于小唐伯爵已经加冕大公,那幼儿园(三到五岁)的课程自然就算结束了,幼儿园毕业,接下来当然就是该上小学了(六到十二岁)。 ……好吧,大公是小学,那国王就是中学,皇帝是高中,什么才是大学?研究生硕士博士又算啥?冲出地球走向宇宙,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吗? 估计小唐大公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一直到十八辈子之后,他也高中毕业不了,甚至连上中学都成了问题了! 不过,或许这才是小唐大公慌乱的原因,恐惧来源于未知,正是因为不知道金手指这一次会进化变成什么模样,所以他才会惊慌失措。以前的金手指虽然没什么大用,而且好感度多半还只能做个参考,不能当真,但是好歹也有个心理安慰啊! 这下可好,要是进化之后直接取消查看好感度的选项,那小唐大公才真是欲哭无泪了呢! 它还真的取消了…… 终于,在经过了如同煎熬一般的等待之后,小唐大公的耳边终于再次出现了宛如天籁一般的系统提示音,心急火燎的,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金手指的公告面板——反正本地土著们都是看不见的。 半透明的密密麻麻的文字顿时充满了小唐伯爵的面前,其中第一条,就是用着血红色的大字重点标注的,‘关于减少探查功能使用次数的通知’。 只是减少而不是取消,小唐大公应该感到庆幸吗? 但是小霸王也有它自己的理由,小霸王做出来的目的是干什么的?帮助你成长啊!你要是一直依靠小霸王的探查功能,遇见个人就先探查一番,完全不使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去思考,那还有个什么成长的鸟蛋用,还不如没有小霸王呢! 之所以以前是无限制,当然是因为以前就是幼儿园,幼儿园就是让你快快乐乐的玩耍的,而且刚刚穿越到这个时代,保命才是第一要务。但是既然眼下性命无忧,而且还上到小学了,当然是要慢慢的开始学习,减少探查功能的使用次数也就是在情理之中了。 好吧,还算是勉强能接受。 小唐大公点点头,虽然说探查功能下降的有点大,从以前的无限制下降到每天十次,但是十次也不算少了,每天精打细算不浪费,还算是勉强够用。再说,就算是小唐大公不接受,他还能去向小霸王告状不成? 不过有失必有得,既然明确的都已经说明了是‘开始学习’,那么就应该有着真材实料才对。 抱着这样的想法,小唐伯爵的目光向下看去,然后面色就是一喜…… 第一百三十章 进化之路(二)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所谓的真材实料,翻译过来就是写作业。 这个也很好理解,以前你还是上幼儿园,幼儿园嘛,哪有作业给你写的,有也是玩票性质,完全随着兴致来。但是你现在都上小学了,小学,也就是说要学习,学习就要有作业,没有作业,谁知道你到底有没有用心学?况且小霸王也不可能给你出一套试卷来测验你是否及格。既然如此,作业就显得很重要了,你的成绩就是完全在作业中体现了。 “真没想到……我都已经穿越到中世纪了,隔着现代都一千年了,还要来写作业……” 小唐大公摇头叹气,很明显,作业这个词再一次的勾起了他的恐惧,那是无数学生曾经深夜中吓醒的梦魇…… “算了,估计这就是对我的惩罚吧,毕竟……我当初布置给那群学生的作业也实在不算少了……” 既然接受了现实,那就没什么好抱怨的,毕竟生活,要么你强~奸他,要么他强~奸你,小唐大公还没强大到能够强~奸生活的地步,那就只能乖乖享受了。 但是幸好,考虑到这到底还只是小学生水平,作业实在是算不上多难的。 不过,如果要说到作业的话,这就不得不提到奖励了,毕竟,就算是小孩子的作业,一直只要求着认真学习而不给任何奖励,哪怕是成年人都会厌倦,更不用说是小孩子了。 虽然说小唐大公方年十九,已经完全算不上是小孩子,但是人家小霸王就是这么定的,你不服不行。 事实上,作业和奖励,两者一直都是连在一起的。 小霸王在这方面做的很细致,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农业科技,军事科技,哲学科技,而在这三个大类别之下又细分了相当多的科技树。 例如说四圃轮作,这种对于欧洲农业来说可以说是相当于革命的科技就位于农业科技树之中,而且如果想要点四圃轮作,就还需要先点作物轮种,而想要点作物轮种,又要先点轮耕技术,总之看的小唐大公眼睛都发麻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属于工业的,比如说纺织作坊这种轻工业,又或者铁匠作坊这种小型重工业,一样被归属于农业科技之中。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或许是小霸王认为中世纪就完全没有工业可言吧…… 喂!你这可是赤裸裸的歧视,我要告你哦! 说完了农业科技,军事科技就是相当简单了。大的方面就是分成了步兵,骑兵,海军三个方面,然后步兵基础科技是陆军学院,骑兵基础科技是骑兵改制,海军基础科技就是船坞,这个要是再说就实在是太多了,所以现在就先省略,先讲哲学科技。 说到哲学,有人可能就会说了,中世纪研究哲学有个什么鸟蛋用?君不见,哪怕就是几百年后的文艺复兴时代,一样有着无数的科学家受到迫害,被绑到火刑架上一把火给烧死,更何况是现在这个时代? 但是请不用担心,小霸王好歹也是超高级外星科技(虽然是教学用),这一点还是考虑的很清楚的。 实际上,哲学科技的基础科技,第一条就是经验主义。 关于这一条,我个人认为是相当符合事实的发展规律的。 最早的经验主义哲学(仅欧洲)诞生于12世纪的伊图费勒,然后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系统性地阐述,并且重新定义了经验主义,他认为:“人类的心志如同白纸,而我们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就是纸上的标注。这些标注正是我们对事物的定义和理解。” 好吧……定义的解释到此为止,我想大概也没有几个人会想看这个的,各位只需要记住经验主义点出来之后,会有‘全行业劳动效率+5%’这个牛到了极点的buff就可以了。 除了经验主义之外,想要打开哲学科技树,前置科技还必须点开‘重农主义’以及‘功利主义’这两项,哪一个都不是好弄的,着实是麻烦到了极点。 但是一旦点开,奖励将会超乎想象。 法律化。 这就是小唐大公欣喜若狂的原因,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字,但是这就足够了。 那么,我这里就要提问了,各位认为,维持一个国家能够正常运转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呢? 是军事吗?不错,建立一个国家需要铁血,维持一个国家更需要铁血,但是仅仅只有铁血却是无法治理国家的,马背上取得了天下,却不能在马背上治天下。 那么是农业?这个也没有错,没有发达的农业就没有足够的人口,没有人口还谈什么国家。 但是,这两个也就只是重要因素罢了,拥有发达农业科技的国家比比皆是,拥有强大军事能力的国家在历史上更是渺如恒沙,但是为什么,这些国家就没有一个可以统一欧罗巴呢? 原因就是法律,虽然初中的政治课本上就已经写的很清楚:‘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平民的工具’,但是就算是工具,它也要有用才能当工具,没有用的工具还有谁会留下? 汉谟拉比法典,唐律,拿破仑法典,大宪章……每一个曾经在历史上留下过美名的统治者,他们的身后就绝对有着一部完善的法典作为支撑——外国人崇拜秦始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不管那些儒生说秦始皇再怎么残暴不仁,再怎么不是东西,但是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这些都是永远都无法抹杀掉——事实上,后面的汉朝不过是换了层皮的秦朝的延续罢了。 不过……暂时的,小唐大公还没有想这么多,他只看见了法律化之后的‘民众拥戴+2,全行业劳动效率+10%,犯罪率-5%’这样的属性就已经喜不自胜,至于之后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不是想不到,只是目前他还暂时的不想去思考而已。 毕竟,思考这东西才是最耗脑筋的,只要可以偷懒,我相信也没有几个人会闲得无聊整天都在思考吧? 不过这也就足够了,经验主义+5%的工作效率,然后功利主义还有重农主义也都是同样,法律化更是一口气+10%,这是什么概念?一下子就提高了四分之一的效率啊! 就以锁子甲为例,同样的一件锁子甲,别人用一个星期,而你只用了五天,而且成本比对方还少四分之一,如果这样还不发达,那这个世界都还有谁能够发达? 我就问一句,还有谁!!! 因此,小唐大公迫不及待的,就把第一个‘焦点’用在了‘经验主义’身上。 ——焦点,这也算是小霸王的特色之一了。基本上来说,焦点就相当于游戏中的升级点,但是现实又不是游戏,科学更是循序渐进的,各种前置科技数不胜数,只能一步一步来,因此就有了这个焦点的存在。 把这个焦点放在某个科技上,那么就好像是施了魔法一样,科学家,哲学家的精力都会放到这个科技上,他们的脑海中关于这个科技的种种灵感也有如泉涌一般喷发而出,完全停不下来! 不过,是有代价的。 一般的科学发展,应当是全方面的,多方向的。但是一旦使用了焦点,研究人员的脑洞就全部都推到焦点上去,其他科技的研发就会接近停滞,很容易就会造成某一方面天顶星,某一方面傻大粗的情况——不过这个也好解决,多个焦点同时作用,虽然这样做研究效率会慢一点,但是好歹不会出现偏差。 但是,最要命的是作业问题,这个才是最致命的。 你把焦点放在某个科技上了?好的没问题,这就是学习,但是你了解这个科技该如何使用吗?你知道你的领地什么地方能使用这个科技,什么地方又不能使用它吗? 全部都不知道?那你还要这个科技有个屁用!作业不过关,考试不及格,科技取消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 一旦作业不过关,那就是考试不及格,也就没法得到小霸王的认可,那么关于你之前点的这个科技,包括已经应用上的某些前置科技都会全部被‘消失’掉,浪费时间不说,小唐大公连解释都没法解释的啊! “挂科作废……多么遥远的,多么让人怀念的词汇啊……” 小唐大公咬牙切齿,作为曾经的学渣中的一员,选择全靠蒙考试全靠抄,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但是很快,小唐大公就又哼起了一首歌,这首歌的节奏欢快,颇有些rap风格,从来没遇见过这种风格的奥尔科巴骑士一愣,歌词就已经是一晃而过,小唐大公也已经走远,再也听不到了。 其实,如果他能够认真一点,他就能发现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不用麻烦了不用麻烦了,考试有几个一起上好了,学渣需要我学负需要我,学霸很忙的→_→” 第一百三十一章 进化之路(三)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不是我不明白 是这世界变化快 不是我不明白 他将踏上新舞台——” 以上的想法,是来自英格兰的使臣,征服者威廉国王的大儿子,法理上的英格兰王位第一继承人,今年24岁的罗伯特·威廉·柯索斯。【愛↑去△小↓說△網wqu】 和世界上存在着的的任何一个国家一样,继承人,也唯有继承人才是国王最头疼的问题,征服者威廉,同样很头疼。 而且幸运并且不幸的是,威廉国王与他的妻子,佛兰德斯家族的玛蒂尔达相当恩爱,他们一共有11个孩子——最小的一个是个女孩,出生在1066年,威廉国王征服英格兰之年,因此最得威廉国王疼爱,认为是这个女孩的出生给他带来了好运。 但是这不重要,一个女孩子,就算她再得威廉国王疼爱,她还能做女王吗?别开玩笑了!就算退一万步来说,她能做女王,威廉国王又能活到这个女孩子成年的时候吗? 要知道,国王陛下现在已经五十一岁,虽然说依旧是身体强健,精神抖擞,好像还能徒手搏杀掉一头熊,但是终究也已经老了! 缓缓衰老的狮王已经开始抑制不住小狮子越发蓬勃的野心,特别是他自己还是最好的榜样——以公爵之身,夺取国王之位——如此伟大的功绩,小狮子们一个个都在嗷嗷直叫,想要做出更大的成就呢! 也就是说,夺嫡之争,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威廉国王自然是心急如焚,但是却又无可奈何,萧墙之祸对于一个国家的危害他当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但是这又怎么样?他还能真的把自己的儿子都杀掉,就留下一个最满意的吗?这些可都是他的亲生骨肉,是流着他的血脉的至亲啊! 所以说,干脆就这样吧!我给你们足够的时间,给你们展现才华的机会,然后你们就放手去做,我只看最后的结果,也只要最后的结果,谁做的最好,谁就是英格兰下一任的国王! ……事实上,威廉国王的这个决定,和小唐大公有很大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小唐大公引起来的。 如此优秀,如此天纵其才,并且如此年轻,我死以后,真的还有人可以制住他吗? 当时,和还是伯爵的小唐大公会面之后,即使是在诺曼底充满着凶险的战场上,威廉国王的脑海中大部分时候也都是这个想法。 知子莫如父,长子罗伯特,没什么突出的优点也没什么突出的缺点,但是却又比一般人强了一点;次子理查德,身体虚弱,常年大病缠身,八成活不久;三子威廉(又是一个威廉),大部分的时候都和威廉国王一样,强壮,凶残,但是却不懂妥协的艺术;四子亨利又是另一个极端,性格太过于宽厚,简直就不像是威廉国王的儿子。【愛↑去△小↓說△網wqu】 本来威廉国王是最中意三子威廉的,不仅仅是因为名字相同,更重要的是三子就像是他年轻时候的翻版,莽撞,凶狠,充满着野心与活力,而且威廉国王也有着足够的耐心等着三子成熟起来。但是如今有了小唐大公,人比人气死人,三子再和小唐大公一比就什么都不是了! 所以才恐惧,恐惧自己奋斗了一生厮杀了一生拼搏了一生的事业会血本无归,才不得不选择了这种方法。 不过别看威廉国王这样不情愿,他做事情还是很得体的,安排的每一个职位都符合儿子们的个性。长子罗伯特就是万金油,哪里需要哪里搬,四子亨利性格宽厚适合当外交官,三子威廉可做将军独领一军,至于二子理查德……你还是先把病养好再说吧。 说实话,威廉国王这样的安排,或许他并没有注意到,但是他明显的是偏袒了三子,毕竟,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其他都是虚的,军权,也只有军权才是安生立命的最大保障。 罗伯特对此当然是心知肚明,不过他表示已经很满意了,他为什么不满意?以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而现在至少也有了四分之一的可能,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况且万金油才好啊!万金油混遍了大大小小的所有地方,和每个人都能混个脸熟,交际面也比其他的人都广的多,以后真有万一的时候也多少算是个助力啊! 这次的外交任务,实际上就是罗伯特主动争取来的,其他的王子要么不关注,要么知道的少,也唯有他这个混遍了所有地方的万金油才懂得小唐大公的价值——别的不说,那每天密密麻麻来往伦敦与德斯蒙德的船只,这些可都是不会说谎的。 “最低限度的条件是维持当前的贸易条约不变,确保王国的利益不受损……” 杜卡拉城堡之中原本就有专门接待贵客的房间,用来招待罗伯特王子正合适。现在就是在房间中,罗伯特王子紧紧的皱着眉头,看着他的幕僚刚刚提交上来的策划书,突然一把就把珍贵的纸全部狠狠的就扔在地上,面目狰狞的就吼道: “不行!修改!全部修改!这样的条件绝对不行!” “可是王子殿下……这个条件已经优惠到了极点……” 某个慌张的幕僚站起身来战战兢兢,一边冒着冷汗一边这样说着,当然,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一声怒吼打断了。 “你这个笨蛋!我现在要的是互信,互信你明白吗?暂时的吃亏算的了什么,我要的是唐切斯特大公的信任,要的是大宗货物的交易权!你仔细想想,他还只是一个伯爵的时候就那么有钱了,现在他都是大公了,钱还能少了我们一点吗?!” 就是这样,罗伯特王子说着貌似很有道理的话,吐沫星子四溅,把他的幕僚喷了的狗血淋头,只能不停的唯唯诺诺的点头,但是真实的情况嘛…… “国家的利益?那是个什么东西?这国家都还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我珍惜它的利益有什么用?” 抱着这样阴暗的想法,罗伯特王子紧盯着眼前的幕僚,看的他冷汗直流,然后连滚带爬的又回去重新修改条约。眼看着幕僚这样的表现,罗伯特王子心里面想要一个‘聪明人’的想法是越发的炽烈了。 “关键的问题,关键的底线在于,唐切斯特大公绝对不能倒向任何人——他如果能支持我那是最好——但是如果不能,那么最低限度,最低底线,他也必须要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给他一点甜头……而且必须要让他明白,这些甜头,只有在我上位的时候才会一直持续下去,这样他才会支持我……” 谈不上对或错,一切都是从本身的利益出发,虽然罗伯特王子的这个命令足以让许多人都傻眼,但是这种事哪怕搁到现代也不少见,更不用说是消息不灵通的古代了,只要稍微改动一下,就完全没有人能看出来了! 看来,虽然威廉国王的这个方法确实能挑选出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这中间的过程中英格兰的损耗……希望威廉国王能够早点察觉过来吧。 ps:五一假期结束了,还有点小小的舍不得…… 旅游归来,两天没码字有点手生了,更新恢复正常,今天四更补缺口。 第一百三十二章 进化之路(四)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注:这是第二章,没想到早上一睡一天就过去了,不过没关系,夜晚还能补上。【愛↑去△小↓說△網wqu】 另,这章写的有点烂,因为睡多了头昏的…… 不过,等到第二天的清晨,罗伯特王子兴致冲冲的把这份条约——远远还称不上是丧权辱国,但是如果小唐大公见了一定就会喜出望外,欢天喜地的就爽快的签了,然后回房间偷笑自己占了个大便宜。 但是命中注定他这次是要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因为韦德准骑士就很遗憾的告诉他,小唐大公前天晚上就已经和奥尔科巴骑士一起出去了,估摸着可能是回德斯蒙德视察春耕进度去了,没个把星期回不来,请王子殿下暂且耐心等待吧。 不过,韦德准骑士说的也不是谎话,罗伯特王子随便上街找个人问问就知道,小唐大公确实是有这个习惯。曾经在小唐大公还是小唐伯爵,还不出名的时候,还有人笑话说小唐伯爵是农民伯爵呢!甚至都有人说,如果你要找小唐伯爵,不用去城堡,在城堡你绝对找不到,找个农庄蹲两天,小唐伯爵自己就会去找你了。 但是……在眼下这个时候,刚刚晋升为大公的时候就把尊贵的客人扔在一旁,跑出去视察春耕,不能不说是十分失礼的举动了。 但是小唐大公他自己也没办法啊!小霸王又不是他能够控制的,他才刚刚把焦点放到‘经验主义’上没两天,小霸王就提醒他科技点数已经积累完成,随时都可以升级了。 然后小唐大公就手贱的点升级了。 然后他就悲剧了。 实话实说,小霸王是绝对没有欺骗小唐大公的,经验主义这个东西早在12世纪就已经出现了,中世纪的科技又是接近停滞,提前个一百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问题是,你这么急着升级,你爸妈知道吗……哦不对,你确定你好好学习了,考试能过关吗? 作业不过关,考试不及格,你就等着科技点数全部取消掉吧! ……所以说,小唐大公也就只好继续走基层了。这也才发生了本书开头,小唐大公与奥尔科巴骑士居住在旅馆之中的那一幕。 “综上所述,务必要推广德斯蒙德已经成功实验的模式,以一带一,一带多的方式,将五万人的经验推广到三十万人身上,继续深化改革,大力培养干部群众……” 深夜之中,蜡烛又一次的险些淹没在蜡油当中,小唐大公赶紧把蜡烛尖削掉,然后又引燃了新的一截,思考过后,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作为结尾。【愛↑去△小↓說△網wqu】 事实上,如果你要让小唐大公自己解释一下这写的到底是个什么意思……那他也就只好懵逼了,不过也没关系,毕竟是小学嘛,写作业这种东西,只要还能看得过去就行,也没人要求你一定要写的漂漂亮亮,完成的完美的。 写完作业,然后小唐大公就坎坷不安的选择提交,突然间就是一阵火光从纸上冒起,那纸竟然无风自燃,如果让一般人看见又要怀疑是神迹或者是巫术了。但是更奇异的是,明明那纸烧的又快又急,纸上的火焰跳动的也是喧哗热烈,远远的看去就好像是无数的火之精灵在舞蹈……但是,小唐大公却一点温度都感觉不到。 抚摸着火焰,就好像是摸着杯子,摸着桌台,又或者摸着其他的任何一样生活中常见的东西一样,火焰竟然是这样的驯服,火光中精灵的舞蹈,也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心醉。 不过,这样的场景只是一瞬间,等到纸烧光的时候火焰自然就消失了,而且是烧的干干净净,一点碎屑,应该说是一点分子都没有留下,全部都被那团貌似是火焰的东西传送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小霸王上关于作业的进度也变成了‘1/1,正在审核’的字样。 “这可真是……” 小唐大公目瞪口呆,这样奇幻而美丽的景色,一开始就将他的注意力全部都吸引住了,可惜持续的时间实在是太短。 在短暂的感叹了一会之后,小唐大公就毫不犹豫的,上床睡觉去了——既然都已经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并且为此而奋斗了好几年,那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正如之前所说,小唐大公的心理接受能力,远远比他自己想象的要好的多了。 况且,明天一早起来还有着正事要做,在两天没睡的情况下,能够感叹一下就已经是耗费了相当多的精力了,哪还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浪费的。 这个所谓的正事,指的便是艾德公爵同北方伯爵联盟进行的扶持代理人继承阿尔斯特伯爵领战争,其实,早就小唐大公还是小唐伯爵的时候,北方伯爵联盟就已经派了使者来请求小唐伯爵给予支援,当时那个使者在城堡之中说的是声泪俱下撕心裂肺,真可谓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不过小唐伯爵还是拒绝了。 当时小唐伯爵想的也简单,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虽然他就已经是爱尔兰最高的),大公的事自然是由大公处理,艾德公爵和穆尔奇德大公对应,小唐伯爵和其他伯爵对应,这样才是正理。你一不给我什么好处,二我也不要你什么好处,我凭什么去眼巴巴的帮你,我犯贱? 不过现在,小唐大公的看法又有些改观了。 只要看看名字后的后缀就能看出来,伯爵和大公,这两个名词代表的意味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伯爵只需要思考自己的事情就足够了,但是大公,却是要思考整个爱尔兰,整个不列颠,甚至有时候还要考虑到整个西欧的事情了。 艾德公爵吞并阿尔斯特伯爵领,以前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不过现在时过境迁,小唐伯爵成为了大公,距离荣耀宝座只剩下最后一步,剩下的拦路虎就还有威望,资历,以及艾德公爵了。 威望和资历,这两个真的是只能慢慢来——不只是中国有着资历的要求,其他国家也是同样的——但是艾德公爵,现在正是他衰落的时候,这个时候不痛打落水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打?况且一旦让艾德公爵吞并阿尔斯特伯爵领,那就代表着艾德公爵的力量会增长,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了。 因此,当使者第二次,也就是小唐伯爵加冕大公的时候再次求援的时候,小唐大公仅仅是稍微思考了一下,就非常愉快的答应了使者的请求,约定在半月后出兵,去拯救十岁的可口小萝莉啦! 第一百三十三章 剿匪记(上) 出兵,第一件事就是要集中兵力。 不过在眼下,即使是这样简单的事,好像也不是那么容易了——理由很简单,如果将对领地的控制度最高设定为100分的话,那么原来小唐伯爵凭借着自己的威望足足可以拿到90分——不用指望100分满分,那完全就是神,只要一句话就能让人心甘情愿去死的那种。 但是现在,小唐大公还能拿个60的及格分就不错了。 理由自然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是因为领地的突然增大,原本小唐伯爵就只有德斯蒙德一个伯爵领,而现在小唐大公却同时拥有着北芒斯特,奥蒙德,德斯蒙德三个伯爵领,更何况还有都柏林和萌岛这两个地方,控制面积扩大了四倍不止,简直就像是蛇吞象,撑也快撑死了。 再一个就是人口的增加,原先德斯蒙德也只有五万的人口,管理也好说,但是现在几乎是三分之一个爱尔兰都是小唐大公的直辖领,人口同样暴增几倍不止。 而我们都知道,人心莫测啊! 各种各样的野心家,做着不切实际的梦的流浪汉,山贼,劫匪,又或者是刀口舔血的雇佣兵……甚至,还有迪亚尔马特王子的余孽。 虽然当初说的是在杜卡拉城堡里面将迪亚尔马特王子一伙反动分子一网打尽,但是网也有粗网细网,总会有一些不够大,又或者运气足够好的鱼逃脱出去,而这些鱼中又会总有两三个脑子不够好,记忆只有七秒的家伙,会跳出来反抗小唐大公的统治,为他们的主子招魂——尽管他们的主子已经死了。 除此之外,还有广大的骑士阶级。德斯蒙德的自然不用谈,对于小唐大公的忠诚都是一等一的,但是新‘继承’——注意此处是继承——继承了土地,也就继承了这如同乱麻一样的人际关系……不过这都不算什么,人际关系什么的,只要小唐大公还有着超然的地位,有的是人来求他。 但是,最致命的是小唐大公一口气流放了十几位骑士,北芒斯特和奥蒙德经历了几场大乱,骑士本来就少,小唐大公这一流放简直就相当于驱逐了绝大部分的骑士,是在与整个阶级做敌人了! 你他娘的做的这么绝,那兄弟们反你娘的你也没意见吧? 差不多就是这样……虽然说驱逐令已经下发了好几天,但是也就只有北芒斯特执行的好一些(因为你的大军全部都在这里啊混蛋),像奥蒙德,几乎就没什么动静——不对,动静还是有的,听说就连那些被驱逐的骑士都赶到了奥蒙德,许许多多各自掌握着武装力量的骑士们串通一气,要准备反他娘的了! 不过……我仍然要说,这些并不算什么。 论高层,其他那三个伯爵老早就被小唐大公威逼利诱,收拾的服服帖帖,现在都是一头扎进自家伯爵领的田地里面种三叶草去了,这可是赚钱大计,哪还有时间去管你这点屁事的。论底层,以前就说过,小唐大公在农民心目中简直就是救世主……的追随者,这也已经很了不得了,救世主的追随者,那可都是封圣的存在呢! 外援断绝,内援没有,你说他们还能有什么大气候?更何况本来,这些骑士都只是拼死一搏,就像是兔子被逼到了墙角,还要蹬两下墙呢。 虽然说只是在做无用功罢了。 “乡亲们,我们这是在剿匪!剿匪懂吗?剿匪就是为了让乡亲们的生活更好,今天剿了匪,明天乡亲们就可以任意的出行,孩子们可以单独的在街上玩耍,女人也可以独自去赶集,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了!” 风沙滚滚,马蹄践地,在奥蒙德的百姓目瞪口呆,恐慌不安的情绪之中,一轮又一轮的骑兵如同风驰电掣一般从他们的面前奔跑而过,每隔着半小时就会有一轮,源源不断,扬起的路上的烟尘好像都能遮天蔽日一样。 不过,事实上这群骑兵一共也就只有二百余人罢了。 马都是现成的,在已经持续了两年的同威廉国王的交易中,买回来的马匹都已经是相当多,多到给每个士兵都配一匹马都没有问题,但是却找不到足够骑马的人了。 一般的农民也不会骑马,会骑马的农民也不代表着他就能骑着马打仗。一直到之前,小唐大公发布了《骑士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招募整个西欧所有的流浪—侠义骑士,他手下的骑兵才开始多起来。 眼下的场景,与其说是作战,倒不如说是一次演练吧。这些新投靠的骑士以及他们的仆从,每个人都是身穿双层锁子甲,一身标准的重骑兵装备,然后一人三马,来回不断的奔跑着,看看他们的体能极限到底在哪里,又或者他们马匹的极限又是在哪里——有了这个演练,日后小唐大公再使用重骑兵的时候,心里面才有个数,不至于让重骑兵精疲力尽。 跟在重骑兵身后的后勤部,他们驾着的都是马车,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给重骑兵们提供后勤援助,顺带着大声的宣传,安抚民心。 这一次,骑兵部队的身后是没有步兵跟随的。 难得的,非常难得的这一次竟然不是敌强我弱,而是小唐大公恃强凌弱,这样的情况还不允许我浪一把?重骑兵冲锋,重骑兵冲锋,重骑兵冲锋,重要的事说三遍,这样让每一个正常男人都会血脉喷张的事实,我都穿越三年了,还是头一回能组织重骑兵集群冲锋呢! 况且,由于现在军队已经全线开赴康诺特公爵领,准备着与艾德公爵一决雌雄,作为军队大头的步兵早早的就已经是开始前进了,这些骑兵部队都是因为整编,分组,或者调拨指挥官耽误了不少时间,眼下是好不容易弄成型了才拉出来练练的。 而现在,就是要第一次进行实战测验了。 “重骑兵的冲锋,重骑兵的威慑力,重骑兵的战斗力,这样传唱了千年的兵种的能力究竟是怎么样……就让我见识一下吧。” 当时,跟随在重骑兵的身后,眼看着重骑兵犹如武装游行一样来回的旋转奔跑,小唐大公心里面这样默默的想着,这一场测试,不只是关于重骑兵的,更是关于日后军队基础配置的检验,究竟是要全力发展轻骑兵,还是要随大流,重骑为先,就让我来见识一下吧! 第一百三十四章 剿匪记(中) 匪有三种,分别是河匪、山匪、路匪。其中以河匪最为难剿,山匪次之,而路匪是最为简单的了。 这个仅仅是从称呼上就可以轻易地看出来,河匪头子可以叫做将军,代表人物宋江,山匪头子是山大 王,代表人物山大王,但是路匪,你什么时候听说有人管一个路匪叫做路将军路大王的? 不过,现在小唐伯爵所剿的匪,严格的算起来,却不能说得上是以上的任何一种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骑士原本就是正规军,只是因为小唐大公的一纸驱逐令,瞬间就由正规军堕落成了匪徒而已,这个改变仅仅是名义上的改变,他们的庄园封地,还有他们的士兵,可不接受这个变化。 “那么,这些叛逆者到底要怎么做呢?是集结兵力,和我在野战上来一次生死相搏,又或者是退守到原先奥蒙德伯爵的城堡中,准备着据城而守?” 全骑兵的推进速度就是快,就算是中间不停地转啊转,浪费了不少时间和体力,但是到了夜晚扎营休息的时候依然是到达了奥蒙德伯爵领的边境线上——现在不应该再把它称为边境线了,因为不管是北芒斯特还是奥蒙德,它们如今都只有一个主人,那就是小唐大公,他们现在都只属于一个人了! 不过,在还没有完全掌握伯爵领之前,暂时的就这么将就一下吧。 夜幕降临,即使是其他的骑兵们都已经休息,小唐大公也必须得先计划一下明天的攻势,全骑兵作战,这种方式他也是第一次尝试,别到时候必胜的局还被他打输了,性命无忧是不错,但是那就要被别人笑大发了! “公爵大人,夜已经深了,请您先休息一下吧。” 侍奉在一旁的小奥德加看见小唐大公不住的点着头打着呵欠,关心的这样说道。确实,虽然不像是骑兵一样来来回回奔跑着不停,但是小唐大公今天也同样是一天都没有下马,现在又要劳心劳力,早就是累得不行了。 但是他不干不行啊!带兵打仗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技术活,韦德准骑士虽然忠心耿耿,奈何就是没这个脑子;身边唯一一个能够替他分忧的奥尔科巴骑士还带领着大部队前往康诺特了,老一辈的就这些人,剩下的也就只有小奥德加,但是小奥德加…… 小唐大公想着想着,却又犹豫起来了,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件事,或许小奥德加早就是加入了决策层的一伙,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现在,小唐大公却是不得不犹豫,这么早早的就将这些年轻人放进军队中,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了。 年轻人确实是有精神有活力,但是他们缺乏经验,并且太过于鲁莽,过于急躁,过于想建功立业,这些缺陷使得他们作为一个小兵还可以,但是想要作为一军的统帅……那就实在是有些不堪一击了。 不过,思考到了最后,小唐大公终于还是下了决心,把小奥德加叫过来问道:“如果,我是说仅仅是如果,如果你是这支骑兵部队的指挥官,你面对着对面的叛逆要怎么做呢?” “……” 小奥德加顿时吃惊的说不话来,这不是因为被问住说不出话来,好像是战争这种事,每一个少年都有妄想过,也都代入过如果是自己又该怎么做,更何况是小奥德加这种身在其中的人,所谓的策略,战术,腹稿早早的就打好了……但是,他原本以为都用不上了。然而现在小唐大公的突然这么一问,却是又把他给惊醒了。 “是……是的,公爵大人,我认为我们应该先……” 惶恐之下,小奥德加差点连话都说不连贯了,结结巴巴的都听不出个完整的意思来,小唐伯爵只能叹气,然后招手,说道:“不要紧张,这只是一次简单的问答,你现在是我的参谋,参谋你明白吗?” 看见小奥德加点头,他才继续说道:“你的意见对我有一定的价值,但是采用不采用,喜不喜欢,那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所以你不用拘束,尽情的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说的越多,对我而言就越有价值。” 就是这样,小唐大公一开始就将话说的非常明确,你是参谋,也只能是参谋,你只有提建议的权利,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但是这样的话,反而能使小奥德加平静下来了。 “是的,公爵大人,既然如此,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做出分散兵力的假象,诱使敌人攻击我们较为薄弱的一部分,然后我们就可以伏兵尽出,将敌人一网打尽!” 安定下来,小奥德加就不再犹豫,一口气的就将他的想法全部说了出来,只不过依旧是获得了小唐大公的一声叹息,确实是太嫩了。 纸上谈兵谁都会,但是真正能按照想法做到的又有几个?现实中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因素困扰,哪来的那么多机会让你去埋伏的。 “但是公爵大人,这个问题我也已经想过了,确实,引诱叛逆者从坚固的城堡中出来十分困难,但是只要有着足够让铁石人都心动的诱惑,就算是胆小鬼都会心动,更何况是一群本来就心不齐的骑士们了。我已经看过地图,在这个地方有一条河,通过桥来连接,没有桥的话一般人马绝对过不去。我们只需要在桥上动动手脚,就在正过河的时候桥断了,然后再偷偷的在桥下铺上木板,隐藏在水中,这样,等着叛逆者经不住诱惑来攻击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一举击溃他们了!” 确实……挺不错的计谋。 由于桥的附近肯定有着骑兵的守护,即使是敌人的斥候也不敢靠近观察,只远远地看上一眼桥断了这个事实也就足够了,也就是说,这个计谋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不过,有一个问题——你要怎么样,才能恰好的在过河的时候让桥断,又恰好的让敌人知道桥断了呢? 小奥德加当时脸就红了,看来,他还真是没想到这个问题。 不过这也没关系,参谋的工作就只是提出意见就够了,剩下的如何做怎么做,那就是小唐大公的事情了。 “通知内幕利斯,就说他手下的那群乌鸦们,可以开始活动了。” “您的意志,公爵大人。” 一直都只是在看门没有说话的韦德准骑士立刻就是一个鞠躬,然后就安静的退了出去,剩下气定神闲的小唐大公还有又惊又疑的小奥德加。 “不要惊讶,只要你还能保证你的忠诚与才华,不用十年,你也会取得像奥尔科巴骑士那样的地位,到时候一切的秘密都会向你敞开的。” 或许是看出了小奥德加的疑惑,小唐大公转过头来,半是鼓励半是敲打的这样说道,画下了一个大大的画饼。奥尔科巴骑士那是什么地位?所有人都知道,除了小唐大公,排第一的就是奥尔科巴骑士了,单单说是这一次的独立领兵,自从军事改革之后,谁又能有这个殊荣了? 听见了小唐大公的这个保证——这还是小唐大公第一次明确的说出了这样钦定的话——小奥德加只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气,刚刚的那些疑惑,还有之前那些被遗忘的日子积累下来的惆怅和疲累,全部都是一扫而空,只留下仿佛喝了兴奋剂一样精神澎湃的自己了!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再商讨一下,如何才能把这个计谋给设计的更完美,更加没有破绽吧。” “是!公爵大人!” 明明只是一句简单的话,小奥德加的语气却猛地提高了八度,简直就像是和喊出来没什么差别了——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到底兴奋到了何种地步。 不过,小唐大公也没有什么不满,小奥德加这样兴奋地表现,正是他御下之道进步的证明: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一味的压榨手下的封臣肯定是不行的,稍微给一点鼓励,给一点刺激,再给一点希望,哪怕这个希望只是口头上的,但是对于封臣来说,就好像是狗看见了骨头一样,哪怕是这个骨头上一点肉都没有,也值得他们疯狂地去追逐撕咬一番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剿匪记(下)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小唐大公那边就是各种准备工作,间谍的来往,言语的挑动,还有杂七杂八的小动作,综合一下足以拍上一场深海大戏……但是,让我们稍微转移一下视线,看向正带领着大军日夜兼程的赶往康诺特公爵领的奥尔科巴骑士。 或许,再过上个十天半月,那就不是奥尔科巴骑士,而是奥尔科巴伯爵大人了。 从一个骑士变成一个伯爵,这不可以不说是一步登天,是莫大的殊荣,简直就是中世纪又一个咸鱼翻身的典范,但是小唐大公之所以做了这么一个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首先就是考虑到骑士们的心理问题,奥尔科巴骑士可以不求名不求利,专心致志只为了小唐大公好,但是其他的骑士们,钱权名,大家命都不要了帮你舍命杀敌,求得不就是这么几个东西嘛!现在你都是大公了,肥肉瘦肉都吃干抹尽,剩下的汤汤水水总该给兄弟们分点吧? 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虽说有难不一定能同当,但是有福一定要共享才行,况且这样对于小唐大公来说也有好处,一个共同的毅力,只会将他还有他的手下团结的越来越紧。 除此之外就是权力分配的问题,小唐大公现在的全称是:“芒斯特公爵,北芒斯特看,德斯蒙德,奥蒙德伯爵,利默里克与科克的守护者,都柏林以及萌岛的主人。” 但是在这些头衔当中,除去德斯蒙德之外,其他的地方的农民一觉睡醒,突然就发现自家的贵族老爷挂点,而骑士被宣布成为叛逆,一时之间他们想要交税都找不到收税的人了!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小唐大公就应该举办骑士大会,册封一大堆的新鲜骑士,再加上新投靠的那一批,给他们庄园和封地,赐予他们荣誉和家徽,重新建立起贵族—骑士—农民的统治顺序……随随便便就能水上个几十章的剧情,不过,小唐大公舍不得。 这是一个机会,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原先的统治阶级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如今这片土地就好像是一张白纸一样可以任他涂抹——也就是说,只要稍微努力一点,用心一点,他就真的能够在中世纪建立君主封建,而不是所谓的贵族共和了! 不过,这个伟大的计划有一个缺陷,官员不足。 是官员而不是贵族,如果想要贵族,整个欧陆上不学无术的破落贵族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官员,君主封建制唯一需要的就是大量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官员,眼下小唐大公就是再咬牙,把一个人掰开当两个人使,也顶多就是能填满北芒斯特和德斯蒙德这两个窟窿,再咬咬牙还能维持一下都柏林的秩序,但是这奥蒙德伯爵领,却是实在是够不上了。 因此,在小唐大公能够培养出足够的官员之前,就必须要有一个人可以顶在最前面,这个人必须要有百分百的忠诚,这样他才会对小唐大公言听计从,小唐大公也才能放心的册封;他还必须要德高望重,这样底下的骑士们才能服气。 而这样的人选,小唐大公想了又想,也就只有奥尔科巴骑士可以胜任了。 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奥尔科巴骑士是没有任何子嗣的——没有子嗣,也就代表着没有任何的继承人,而奥尔科巴骑士今年也已经五十多了,怎么想都不太可能还能生下孩子。这也就是说,等到骑士百年之后,这块封出去的领地终究还是小唐大公的,奥尔科巴骑士名义上是伯爵,实际上只能算的上是一个监管者罢了。 这可真是一石三鸟之计,既能给手下的封臣以希望,还能名正言顺的收回来,最后,符合人情的,也能给奥尔科巴骑士一个体面地结束。 毕竟骑士今年也已经五十多,身体一年比一年不好,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人心都是肉长的,奥尔科巴骑士给予小唐大公的帮助,这些小唐大公全都记在了心里面,如今有能力有条件,那就尽量回报一下吧——另外,不要跟小唐大公提什么男爵,封个空头伯爵他还能接受,既是人情又是回报,但是封个男爵,那就等于是实打实的封个国中国王下王出来,哪怕这个王下王什么都算不上,也绝对是无法接受的。 闲话到此为止……这终究还是日后的事情,况且小唐大公老早就与奥尔科巴骑士透过口风,奥尔科巴骑士也表示可以接受……现在,还是先来谈谈进军的问题。 行军的问题并不算太大,士兵的素养,还有一路上农民的夹道欢迎,这些都抵消了士兵的烦闷情绪,不过,那些陷阱就不是可以轻易忽视的了。 虽然说距离实在是太近,坚壁清野的招数不能用,但是艾德公爵非常没有节操的,什么挖坑啊,断桥啊,下毒啊,刺杀啊,各种花式阻敌战术层出不穷,着实是造成了不少麻烦。 即使是奥尔科巴骑士算得上是经验丰富,带兵的技术可以说得上是相当老练,艾德公爵的这些招数都被他一一化解,但是必要的伤亡还是少不了的。 明确的来说,那就是各种非战争减员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让人不得不防了! “这可怎么办呢?” 奥尔科巴骑士抚摸着他的头颅,十分苦恼的想着:“要是大公大人现在在这里的话,局面肯定就比我强多了吧……” 我很遗憾的说,奥尔科巴骑士,你太高看小唐大公了,单单论经验,是个小唐大公拍马也赶不上你一个呢!眼下这情况,就算是小唐大公在这,他也只能干着急无计可施了。 既然说到了小唐大公,那么就把视线重现转移到小唐大公哪里去吧,毕竟,这一章的名字还是剿匪记,总要把剿匪的结果汇报一下的。 “比想象中的要少了很多啊。” 河岸边,隐藏着的伏兵部队里,小唐伯爵用着他5.0的视力看着正在轰轰作响向着被困在河岸另一方的骑士冲锋的叛逆者们,皱着眉头说道。 “是的……大公大人,或许是敌人内部起了内讧,这只是一部分的人吧。” 同样趴伏在小唐大公身边的小奥德加听见了小唐大公这么说,思考了一下之后这样回答道。 “或许吧……不过也都没关系了。” 小唐大公这样说道,就算是小奥德加说的没错,敌人内部自己起了内讧,只要愿意再花点时间,拉一派打一派,就很可能完全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轻而易举的击杀这伙叛逆者……但是,这又何必呢?” 自己已经化身成为了老虎,老虎就该啸傲山林,唯我独尊,什么时候,老虎还会和兔子讲道理了? 因此当时,小唐大公就是挥下手,用着顶多就是八十分贝的声音轻轻地就说出来:“冲锋吧。” 第一百三十六章 安排 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件事可以称得上的麻烦的话,那就是写过度章节……我是说战后处理了。 因为战争,战争,以及战争,重要的事说三遍,战争是激动人心的,战争是热血澎湃的,战争是冷酷无情的,而战争之后,留下的就只有满地的坑洞,狰狞的伤痕,残肢断臂,空虚寂寞,还有死伤者无尽的哭号罢了。 这样的场景是绝难描写出来的,一个人从希望堕落到绝望,然后在绝望之中的癫狂,最后如同灰烬一样被毫不留情的扫进垃圾堆,被倒掉,被冲进下水道,这样一个人的心理变化,说实话,我写不出来。 因为我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我对于书是有感情的,我总是期盼着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不管他是好是坏,都能有一个好的结局,至少死也要死得有尊严……但是或许这一次,小唐大公会出乎我的掌控了。 “大公大人,城堡里面的叛逆者发来求和信了,他们提出只要您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那么他们就愿意投降,并且付出赎金。” 轻而易举的击溃了那一伙孤立的敌军,事实上,满脑子只看得到眼前的叛逆者们根本就没有想到河对岸的树林中竟然还会隐藏着伏军,当韦德准骑士一马当先,率领着骑兵踏水而过(实际上是踩着铺在水上的厚木板),那些来犯的敌军马上就傻眼了,仅仅是非常轻微的抵抗之后,除了少数几个幸运儿逃回了城堡,其他的都做了俘虏或者是马下亡魂。 而现在,围困城堡只过了一日,城堡中惶恐不安的叛逆者们就已经发来了投降信,小奥德加兴奋的挥舞着的纸张正是求和信的证明。 “我们拒绝。” 但是小唐大公,根本连看都不看,连听都懒得听,直截了当的就说道,小奥德加的笑顿时就凝固在了脸上了。 “我说的还不够明白吗?我们拒绝他们提出的任何条件,他们的路至始至终只有一条,跪下来舔我的马靴,祈求我的慈悲,或者去死!” “但是大公大人,如果拒绝的话就要强攻城堡,伤亡……” “这是命令!奥德加!服从命令!” 小奥德加刚打算劝谏两句,从大局的角度,从爱护士兵的生命的角度,拒绝绝对是百害而无一利,但是小唐大公一皱眉,怒吼一句,再多的话也只能噎在嗓子里了。 “大公大人,您的意志……” 小奥德加勉强这么说着,然后转过身去,准备着替小唐大公写上一封根本不可能被接受的回信,小唐大公见了也只是摇头一叹,还是眼界的问题,小奥德加看的还是太浅了。 小唐大公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就是变得残暴了,他又不是那种心情不好就要杀上几个人解闷的变态,但是,这是一次警告,明确的说,就是杀鸡儆猴。 鸡当然就是这群叛逆的骑士,而猴,理所当然的指的就是基尔德尔伯爵,奥索鲁尼伯爵,还有伦斯特伯爵这三位了。 为君之道,威德兼备。威更在德之前,有威才有德,但是之前在北芒斯特,小唐大公非常干脆的,当着在场的伯爵骑士,当着所有人的面砍下了迪亚尔马特王子的头,当时为了拉拢几位伯爵,不得不先给出德,而现在,就是展现威的时刻了。 特别是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尼伯爵这两位,听说你们最近走的很近,都有结成儿女亲家的意思——当然,我并不是反对你们儿女的联姻,这个和我也没多大关系——但是你们暗地里的联系,偷偷的准备结成一个联盟,还想着把伦斯特伯爵都给拉进来,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搞这种小动作,这就有点过分了吧? 因此,这就是一次警告,警告几位伯爵叛逆者究竟会有怎样的下场:‘你们这群混蛋,私自串联之前先给我想清楚了,我可以接受你们的一点小动作,但是凡是胆敢举起叛旗的,那就是不死不休,我决不接受任何投降’,这就是小唐大公的潜台词。 况且,小唐大公也不是没有任何把握才这么做的,如果只是为了一时赌气就损失掉大量的精锐骑兵,那就纯粹是败家子的行为,也太不值得了——各位请不要忘了,内幕利斯的间谍,如今还在城堡中潜伏着呢! 现在便是这些间谍报效立功的时候了!虽说这么做肯定会牺牲掉一些间谍,但是间谍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为了牺牲才出现的,再说,牺牲间谍,这可比牺牲骑兵值得多了。训练一个间谍只需要一两个月,但是训练一个骑兵,那可就要两三年呢! “告诉内幕利斯的那些间谍,等到了晚上就偷偷的打开城门,放我们进去杀敌。” “是,大公大人。” 韦德准骑士一低头,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命令,然后就出去在某个角落找到正潜伏在那里的内幕利斯,内幕利斯也不含糊,当着韦德准骑士的面取出一支哨子,那哨子吹响了却没有一丁点的声音,但是不知为何,放在内幕利斯身边的关在笼子里的猫头鹰却突然变得狂暴起来,吹的时间长就狂暴的长,吹的时间短就狂暴的短,就这样吹了两长两短,把猫头鹰都折腾的没了力气,内幕利斯才停下动作,对着韦德准骑士说道:“请转告主君,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了。” “虽然只是个下三滥的角色……但是还是挺有用的,为了大公大人的霸业,我还要多多配合他才行。” 眼看着这种完全超出了自己理解能力的事情发生,韦德准骑士实在是吃惊到了极点,同时心里面这样想着。但是多亏了他是一张扑克脸,而且所谓的震惊到了最后就是没有表情,所以他只是酷酷的点头,然后转身就走,倒是让莽足了劲表演一番的内幕利斯意兴阑珊了。 不过,既然准备已经万全,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结局是早就已经注定的了。 城堡中的叛逆者确实有所防备,巡逻,守夜一样都不少。但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身边,自己在一年半年前就认识,一直都呆在城堡中的侍从/马夫/厨子,甚至是倒粪的骡夫,竟然会是小唐大公的间谍! 当初四处抓瞎的时候胡乱走的一步错棋,竟然也有着能够发挥作用的时候了!尤其是最开始的时候,小唐伯爵穿越第一年就派往奥蒙德的十个间谍,虽然他们没有经过什么训练,但正是因为天然,才能瞒过迪亚尔马特王子的眼睛,况且他们在奥蒙德都已经呆了三年,有一个甚至干脆就在这里娶妻生子,和真正的奥蒙德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些人在背后的反戈一击,简直就像是直接把匕首插进了叛逆者的心窝,再无药可救了。 “那么……就这样吧,为首的骑士们全部剥夺骑士头衔,枭首示众,他们的妻子儿女,不论年纪大小,一律贬为奴隶,卖到英国的奴隶市场去,相比那里的商人突然有了这么一大批的奴隶会相当开心的,至于剩下的从犯……” 从犯,指的就是叛逆者的私兵,又或者是他们的骑士侍从,这群人都只是跟随着主人而已,并没有多少自己的思想,处罚的太重就有些不适合了。于是,小唐大公沉吟一下,就这样说道: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剩下的从犯全部都充入军队当中,从今天开始,军队就要新增加一个营,名字就叫做战犯营了!去告诉那些从犯,只要他们可以在战犯营中活下来五年,我就赐予他们土地和自由!” “您的意志,大公大人。” 心悦诚服的,小奥德加恭敬地低下了头,并且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只是除掉了首恶,对于从犯采取了宽大处理的办法,大公大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仁慈的大公大人,实在是太好了! “另外……喂!奥蒙德,你有在听吗?” “是,是的,大公大人,我正在听。” 一时走神错过了小唐大公说的一些内容,引的小唐大公直皱眉,听见了这一声喊,小奥德加马上就回了神,急忙就这样回应道。 “恩,通知下去,让所有的骑兵抓紧时间休息,明天晚上我们既要启程,前往康诺特和奥尔科巴骑士会和,准备着和艾德公爵决一死战了!” 137章 家事国事天下事,屁事一箩筐 以后的章节名就改成这个样子吧……起点的章节名二十个字的限制实在是太恶心了,连章节名都写不完,只能乱起名字了。 以下正文。 征服了奥蒙德伯爵领——其实应该说是收复才对,毕竟名义上这个伯爵领就是属于他的,但是略过这些无意义的东西不谈,想要在一片混乱的情况下牢牢的掌控整个伯爵领,即使是小唐大公,也必须要下一番力气才行。 不过,实话实说,奥蒙德的情况还算不上太差,农民们虽说都在饿肚子,但是好歹也没饿死几个,大规模的饥荒和瘟疫也没有发生,战乱也只是局限在一个小规模,数百人的级别,日子虽然难熬,但咬咬牙还能活下去。 活下去。 对于一个中世纪,特别是一个中世纪前中期的领主来说,只要他还能让自己的领民活下去,那么他就等于是大慈大悲大恩大德圣母在世观世音,足以使得大部分的领民忠心膜拜了。 不过,对于小唐大公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理由很简单,单单只是活下去是没有办法产生消费力的,没有消费就没有gdp,不对说错了,没有消费就没有需求,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科技进步,那我还要你们干什么,自掏腰包去养这几万口张大着嘴巴嗷嗷待哺的嘴吗?! ——当然,我并不是说人口就不重要了,人口是第一要务,只不过现在是小唐大公贪心不足,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人口不足的时候想着人口,人口一多就又想着更高的追求了。 所谓更高的追求,那就是同努力,共富裕,全民携手奔小康,要致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这里应该是多生孩子才对。事实上,小唐大公都在考虑着要不要学习一下前苏联的先进经验,强制婚姻,推崇英雄母亲,生一个罚款,生两个奖励,生三个国家帮你养,生四个还附送‘苏联母亲’称号哦亲,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哦! 不过,再一次的考虑到他本身的情况,小唐大公自己都快二十的人了,还没结婚,不仅没结婚,连个情人都没有,都可以算的上是大龄青年了,所以强制婚姻这一条,还是算了吧,倒是英雄母亲,可以实验一把。 就是这样的,小唐大公忙死忙活的累了一天,早上接见了附近几个村庄的村民代表——多半也就是长老,探讨了冠以今年春耕以及如何增加粮食产量,顺带着还有每年该交多少赋税的问题;中午则和等待已久的本地修道院院长共进午餐,探讨关于教会的地位教士的特权,什一税以及每年的赋税问题;下午则还要接见本地城镇市长一行,探讨关于城镇发展,市民自由度以及赋税的相关事宜……话说为什么都有赋税啊? 但是你这不是说废话嘛,不收税我拿什么养活手下的士兵,还有这破地方张大了的几万张嘴?就靠着我喝西北风吗? 不过我表示,即使是这个接见顺序,它也是有讲究的。 第一个就接见村庄长老,说白了还是农民,表明了小唐大公重视农业发展,工作重心就放在农业上;第二个接见的修道院院长,实际上是他自己哭着喊着求来的,因为这两年菲利普主教的威望实在是太盛,都有人闹到教宗那里去要求封圣的(虽然爱尔兰化外野蛮之地,教宗都是当笑话看的),因此这个修道院长实在是怕了,天堂的事不归世俗管,明面上小唐大公不能拿他怎样,但是只要菲利普教士一句话,他这个修道院长就当到头了! 因此他才会连滚带爬的,用着连以前对奥蒙德伯爵的都没有的殷勤态度,活活累死了两匹马,拼了命的连夜就往这里跑。而原本,按照他和本地城镇市长的谋划,都是打着待价而沽,尽量把自己卖个好价钱的打算的。 看着眼前修道院长掐媚的笑,他心里面什么想法,小唐大公明镜的很,猜也能猜个七八分出来。不过一来,这个修道院长还是本地人,‘圣事’的推行也需要他的配合,二来,恐惧是最好的助推剂,修道院长既然对菲利普教士充满恐惧,那他就只能全力去讨好小唐大公,也就是说……不会偷懒。 正是因为这样的理由,小唐大公才会在百忙之后总抽出时间,来见这么一个‘小人物’的。 至于最后的市长,小唐大公压根就没给好脸色,论城市,他已经有了老牌的利默里克以及新建的充满勃勃生机的科克,全力发展这两座城市都还来不及,哪来的经历去再来一个;论人才,小唐大公对着这个市长浪费了今天的一次宝贵的探查之后都无语了,你说你能力低也就算了,连马匹都不会拍,还不积极,你自己说我要你有什么用? 所以说,当时小唐大公的态度就是很明确的,你就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用的货,老实一点的认真干活,站好最后一班岗,还能有个体面的结局,不老实的……哼哼,吊在城头上死不瞑目的叛逆者们可都在看着你呢! 至于说这么严厉的对待,或许会让人起反心……说实话,在叛逆者的脑袋还挂在城头上充当风干肉的这个时刻,小唐大公就不信,还有哪个家伙不走心敢跳出来找死的。 就是这样,白天黑夜的安排事宜,与人勾心斗角,然后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欢喜若狂或者欲哭无泪的表情,可能有人会因此而兴奋,天生就是搞政治的料,但是我可以明确的说,小唐大公绝对不是这种人。 因此很累,非常累,累得想逃避——但是他又没法逃,即使是暂时的脱离了脑力劳动的困境,也会陷入到体力劳动的恶性循环中来。 没错,我说的就是现在,好不容易的摆平了奥蒙德伯爵的一干人等,将接下来一个月的事都安排妥当,小唐大公就马不停蹄率领着骑兵直奔康诺特,在那里,还有一场预想中的恶战在等着他。 本来,想象中是这样的。 但是,正当小唐大公率领着诸多骑兵马蹄隆隆风沙滚滚,不吝马力的紧赶慢赶的前往康诺特的时候,一袭轻骑同样骑着快马,三步一鞭的赶往着面见小唐大公。 “……”小唐大公皱了皱眉,思索着前方到底是有什么变故,能让奥尔科巴骑士传信兵都放出来,那个鬼地方难道还能挡住他的精锐士兵的力量吗? “让他过来。” 风尘仆仆的传令兵满脸遮不住的疲惫,但是依旧是坚毅刚强,不愧军人本色。一看见小唐大公,马上就是一个庄严的行礼,大声报告: “伟大的大公大人,尊敬的奥尔科巴骑士有着紧急军事情报传达给您。” 紧急军事情报?这个时候还能有什么军事情报,难道北方伯爵联盟还能和艾德公爵尽释前嫌,一同联合起来对付我不成? 传信兵铁铸的脸松动了,很难说他是失望,庆幸,亦或者是沮丧,但是语气依旧严肃。 “大公大人,艾德公爵表示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被小人所蒙骗,他愿意交出这个小人,并且赔偿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一切损失……” 他顿了顿,绞尽脑际的给出了最后报告:“他们,投降了。” 138章 心动了,吗?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啪——” “他为什么投降!他怎么能投降!” 芒斯特公爵,现任唐切斯特大公阁下愤怒的摔掉了手中的铁壶,飞溅的液体打湿了他的马靴,却没能引起气头上的他一点关注。 他的手,不能自控的发抖,久久不能平静。 但是仔细一想,艾德公爵干净利落的投降,并不是什么无法预料的东西,只能说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罢了。 毕竟,艾德公爵从一开始的打算就是趁乱赌一把,看能不能趁着争夺芒斯特大公之位的混乱场面捞一把,从一开始的吞并阿尔斯特伯爵领,再到吞并北方伯爵联盟,然后统一整个北爱尔兰,才能和小唐大公决一死战…… 遗憾的是,计划在一开头就失败了。 对于失败的这个结果,艾德公爵完全不感到意外,甚至实话实说,他就认为失败才是正常的。他自己都清楚,这只不过是困兽犹斗最后一搏,要是真成功了,他才要拍拍自己的脸蛋怀疑是不是做梦呢! 既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那应急预案自然也是早就准备好的,壁虎断尾,丢车保帅,随意怎么说都好。把那个从一开始就处在他控制下的宣称者丢出来,就像是丢垃圾一样随便扔在哪个地方,然后投降,哭喊——虽然丢了些面子,但是总比丢了里子要好的多了——没有宣战理由,没有宣战借口,就算是对面的那群混蛋再怎么恨他恨得牙痒痒,只要他们还没胆破坏贵族世界的法律,他们就只能牙痒痒,而不能有任何办法。 而小唐大公之所以勃然大怒正是因为此,没有借口没有理由,这不就是说他这两天来忙死忙活的努力全部都白费了?好吧这不算什么,在这伟大永恒的世界上,一个大公的一点时间什么都算不上,但是一只鸡,一支公爵级别的鸡,错过了这回还有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遇上? 杀鸡儆猴杀鸡儆猴,杀的那几只叛逆骑士的鸡未免也太过于瘦小,顶多只能威慑一时,但是杀掉一只公爵级别的‘鸡霸王’——ok。这个还真不能杀,要不然就出大事了,但是不能杀。我拔的它满地鸡毛总是可以的,想想看,一直公爵鸡被扒到了光屁股的地步,这对于那些小伯爵的威慑力又该有多大? 但是这么好的计划,就因为艾德公爵的贪生怕死,全都毁了! (艾德公爵:怪我咯?) “伯爵大人,都是我的错……” 见到小唐大公的第一面,奥尔科巴骑士就单膝跪下,这样说道。 “不。”小唐大公摇头:“不是你的错,使我考虑不周,才使得你白跑一趟。” “可是……那在您的计划中……如果我能再快一点的话……”奥尔科巴骑士不甘的说着,身为小唐大公最亲近的人,他自然知道打败艾德公爵有着怎样的意义:爱尔兰岛上的贵族被震摄,从此整个爱尔兰就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小唐大公的声音!爱尔兰将迎来难得的和平,在和平之中小唐大公所统率的芒斯特大公领迅猛的发展,然后外抗外敌,内联诸侯,只需要十年不到,那顶王冠就在招手…… “没有必要,奥尔科巴骑士,真的没有必要。” 小唐大公看到奥尔科巴骑士这样后悔莫及的样子,急忙向前一步把他扶了起来,做出好一幅君贤臣忠的样子,然后说道:“计划终究只是计划,谁都不知道计划中会发生什么,世界也因此才变得有趣,否则一切都计划的好好地,还有什么乐趣呢?” “大公大人……” 奥尔科巴骑士根本就说不出话来,事实上小唐大公的这个话茬他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接,什么人生意义,人生乐趣的,这些东西从来都不存在骑士的脑海中,人生的意义不就是杀人吗?杀的越多骑士的人生就越有意义,哦对,现在还多了一个,那就是看着小唐大公顺利成长,结婚生子…… 说到结婚生子,奥尔科巴骑士煞费苦心的安排了一个惊喜,但是现在还不能说出来,要不然就算不上是惊喜了?——至于搞砸的可能性,尽管放心,奥尔科巴骑士经验老成,可不是一众年轻的逗比可以比的。 “好了,我们启程吧,前往阿尔斯特伯爵领,去看看耍了我们一通的艾德公爵,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什么模样? 总之要比想象的好得多了,就算艾德公爵投降了,他好歹也是个公爵,自然要有符合身份的待遇,更何况他的主力军队丝毫不损,只不过是见风转舵的快而已。就算是北方伯爵联盟的一众伯爵与艾德公爵之间的仇恨剪不断理还乱,他们也害怕把艾德公爵逼急了,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不用说是一位公爵了! 因此,等到小唐大公率领着军队赶到阿尔斯特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本来应该安静的躺在地牢里面,惶恐不安的等待着审判的艾德公爵,不仅仅在城堡中有着属于他的宽敞房间,还顿顿有肉吃顿顿有酒喝,没事了还能开个宴会,事实上,就在小唐大公到达的前一天,这位公爵还在兴高采烈的搂着两个不知道哪来的吉普赛女人,开着无遮掩party呢! “我看,我再迟来两天,说不定艾德公爵就能把阿尔斯特给吃穷了……” 眼见着此情此景,小唐大公抬头默然无语问苍天,然后回身对着奥尔科巴骑士说道,而奥尔科巴骑士也只能苦笑面对,无话可说了。 实话实说,小唐大公说的可不是虚言,艾德公爵的二千兵,还有北方伯爵联盟的一千五百兵,总共三千五百人每天就窝在阿尔斯特山吃海嚼的。虽然说艾德公爵是俘虏,对艾德公爵可以客气,对着士兵就没这个必要,每天一个黑面包就足够了,但是每天一个黑面包那也是粮食做的啊!更何况还有北方伯爵联盟,人家远驰来援,总得好吃好喝的招待一下吧,再加上和几位伯爵开的宴会,见面会,庆功会,真的是地主家都没有存粮了! 或许阿尔斯特的小小女伯爵还有的哭呢,那三千五百的大肚汉还没送走,这又来了一千五百精疲力尽的饿汉子,看着架势,是要活活把阿尔斯特给吃空的节奏啊。 但是小唐大公才不关心呢,我累死累活的跑来救你,你再让我连个饱饭都吃不成,老子不把你打个满面花开,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本来,小唐大公是这样想的。 但是改变了,形式改变了,结局改变了,一切都改变了。 当小唐大公看到站在欢迎他的队伍的正前方,那个有着一头的绯色长发,身着白衣,带着些惊恐,带着些慌乱的小小身影,心脏不由自主的跳动了。 这等美好的景象,根本就不是能通过话语可以描述的,但是如果一定要用话语来描述的话,那就应该是这一句:“洛丽塔,我的生命之火,我的欲念之光,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她会枯萎,然后凋零,怎样都可以。但我只望他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有点过分了,无论如何,对于第一次见面的人,小唐大公还做不到这个地步。 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有什么奇怪的属性,在小唐大公不知不觉之间,已经突然觉醒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139章 一个小小的美丽误会 萝莉控:领悟了世间真理的你,也获得了真理的力量。尽管在有些人眼中,你的行为是如此的异常。但是掌握了真理的你,是不屑于向那些凡夫俗子解释的。任何流言阻碍都无法扭曲你的信仰,命运将向你微笑。洛丽塔什么的,最棒了! “坑爹呢你!” 小唐大公怒吼一声,直接奋起将眼前半透明的屏幕打了个对穿,阵阵电光从屏幕的缺口处冒出,流窜的电流劈啪作响,显得危险无比,小唐大公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想要将手抽出来,但是可惜已经晚了,一道电流抽过,小唐大公就好像是电焦了的鱼一样躺在地上一抖一抖的抽搐,灵魂又不知道飞到哪去,开始了新一轮的穿越之旅…… 好吧以上全部是开玩笑的,探查可以看到任何人的任何属性,但就是不能看见自己的,否则那岂不是太bug了,打仗也就不用打,直接看一下双方的属性对比就可以结束了。 事实上,当时小唐大公只不过是发呆了一下,马上就恢复正常了。 这倒是让奥尔科巴骑士好一阵失望,小萝莉他以前是见过的,早就知道是国色天香,天生的美人胚子,当时他和其他的几个骑士偷偷开荤的时候还笑话说是不是伯爵夫人给康纳尔伯爵带了绿帽子,否则就他那个熊样,怎么可能生这么漂亮的女孩出来…… 但是,当小唐大公说到要去救援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一瞬间,奥尔科巴骑士就猛地想到某种可能性,连夜就托了人带信到阿尔斯特去,陈诉利弊,又从他的私人收藏里面拿出了不少的好东西,像小萝莉现在身上穿的这件白色丝绸裙,就是奥尔科巴骑士友情提供的,要不是这两年因为蜂蜜赚了不少,奥尔科巴骑士还送不出这样的好东西呢! 所以说,为了小唐大公的终生大事,奥尔科巴骑士确实可以说得上是煞费苦心了,他知道小唐大公爱干净,早早的就让人把小萝莉里里外外都刷的干干净净,绝对没有一点以前蓬头垢面的样子,再加上又是提供漂亮衣物又是提供天然香水,就是为了让小唐大公迷上小萝莉,早早的就把终生大事给确定了,可是你怎么就这么不通人情,只看了一眼就不看了? 其实是小唐大公不能再看,再看就真的要出事了…… 好吧,我说实话,奥尔科巴骑士的一片苦心,小唐大公迷迷糊糊的也能明白一点,不说其他的,就一路上骑士不停地跟他吹嘘小萝莉到底有多么美,小唐大公就能猜出个八**九来。但是对着一个小萝莉,没胸没屁股,前不凸后不翘的,惊艳也就是那么一瞬间,否则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对着洗衣板发情,这又算是什么事? 从头到尾,关于阿尔斯特伯爵领的其他人的反应,例如说是骑士,例如说是康纳尔伯爵的未亡人,甚至是小萝莉自己,他们的反应,小唐大公和奥尔科巴骑士就没想过。 理由很简单,倘若他们不同意,那么今天小萝莉压根就不会穿着这身衣服站在这里了!小萝莉既然出现了,那就代表着阿尔斯特的骑士们达成了统一意见,要把他们的伯爵大人给卖了! 主弱仆强,差不多就是这个态势了。 孤儿寡母……孤女寡母的,手里面没有一丁点的兵权,连性命都全挂在骑士的忠心上,现在还能嫁个好亲家,这就已经是骑士开恩了。倘若这次没有小唐大公插手,这对母女最好的结局就是退位让贤——让给某个有血缘关系的亲戚,然后跑到乡下去当个地主;至于最差的结局,请参考日本诸多的动漫小说(成人向),中世纪隐藏在污浊下的黑暗,远远不是我们现在可以想象的。 (这里说的是实话,我这两天的人生观受到了不少冲击,即使是在开化的现代,在罗马尼亚发生的幼女买卖,真相远比想象的更残酷……那些人都该死!) 甚至于,就连小萝莉的母亲,康纳尔伯爵的未亡人都暗自庆幸的松了一口气,前面就已经强调过好几回,小唐大公英俊强壮,一身的肌肉腱子结实的惊人,又是年少多金,身居高位,真可谓是难得一遇的金龟婿钻石王老五,现在未亡人看见了真人,也看见了刚才小唐大公一瞬间的失态,心里面才算松了一口气,不管怎样,娘俩的生活算是有着落了。 “大公阁下,请让我为您介绍,这位便是已故的康纳尔伯爵之女,新任的阿尔斯特伯爵,莉娅。” 现在正在给小唐大公带路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切什么的还是雷蒙?算了,反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仅仅是奥里尔的一个小小伯爵,贪生怕死,熬到了康纳尔伯爵死后才能上位的家伙,不值得小唐大公有一分一毫的注意,注意这样的家伙还不如好好地欣赏一下小萝莉,虽然是个洗衣板不错,但好歹还有颜值在啊。 “莉娅,真是个好记的名字。” 小唐大公心里面默默地感慨,当然,莉娅肯定不是眼前这个小萝莉的全名,事实上,小萝莉的全名应该叫做瑟特里吉?阿尔托?莉娅。不过,在眼下这个场合再把全名说出来,那就未免也有些太不识风雅了。 认识之后,就是要打招呼,但就是这个招呼却让小唐大公为难了,如果是个男人那好说,握手拥抱都可以,如果是个女的也好说,吻手礼什么的也不少了,但是最怕的就是既是个妹子又是个未成年人的,这小唐大公可是完全没受过培训,不知道怎么办啊! 好在小唐同学从来都不是个死板的人,小女孩也是女的,况且既然现在都已经成了伯爵,就不能按照一般的小女孩来看待,那就吻手礼吧。 但是吻手礼,同样还是问题。我还要再重复一遍,小唐大公长的强壮英俊,这个强壮,不仅仅是体现在肌肉上,还体现在身高上,小唐大公的身高粗测也有一米八五,但是小莉娅……十岁的孩子,你能指望她有多高,一米二,还是一米三? 你就是让莉娅把手举过头顶再跳起来,也够不到小唐大公的下巴啊!再说,这种场合搞这样逗比的事,尴不尴尬? 所以小唐大公转念一想,干脆就直接单膝跪了下来,轻轻地牵起小莉娅的手,又轻轻地缀了一口,然后就放下了。 但是小莉娅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白净的脸上一片红色,红的就好像是夕阳下的晚霞一样,美丽动人,青涩中刚刚带有一丝诱惑的苹果,好想让人咬上一口。 不只是小莉娅,就连周围的人都是同样的大惊失色,但是既然小唐大公都没有一点表示,那这些人也只能把吃惊都压在心里面,不敢说一句话出来——当然,兴高采烈的人也是有的,代表人物就是奥尔科巴骑士,韦德准骑士,还有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一众骑士,以及康纳尔伯爵的未亡人。 其实,这里是小唐大公搞错规矩了,他是实权大公,身份地位都要比小莉娅高得多,在这种正式的场合实在是没必要跪下做吻手礼,点点头示意也就足够了。但是小唐大公做了,不仅做了,还做得很漂亮,这又代表着什么呢? 有心人就会想了,这就是代表着唐切斯特大公同意了这桩联姻的婚事,接下来就是等着两家互相商谈,然后放出消息,什么时候正式订婚,什么时候正式成婚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不懂规矩真的是害死人啊。 不过,这一切都与还不明白的小唐大公暂时无关了,就算刚才只是一时误会,奥尔科巴骑士也发誓要把这个误会给弄假成真,否则硕大一个伯爵领——现在是公爵领,未来更是一个王国,连一个继承人都没有,你这不是在搞笑吗! 就连小莉娅,都是羞答答的低着头走在小唐大公的身后,小手还牵着小唐大公的大手——关于这点,小唐大公也很疑惑,但是他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小女孩牵牵手,还能出什么事不成,因此也就没有松开——这一点,在有心人的眼里,更成了小唐大公要与阿尔斯特伯爵莉娅联姻的铁证了。 城堡之中,一场比平时更盛大十倍的宴会,已经缓缓拉开了序幕。 ps:至某位书友,你要的saber已上线。 ps:推荐一本书,今天说好互推的,《甲午崛起》,后面脑洞好像开的挺大,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140章 祭奠 “……康纳尔伯爵是一位英雄,我们应该永远铭记,在德赫巴斯会战的战场上,康纳尔伯爵是如何宁死不屈的怒吼,高歌着升入天堂的。我们更应该记住,正是因为康纳尔伯爵的英勇牺牲,才激起了无数凯尔特人对着撒克逊人的舍命反抗,使得威廉国王元气大伤,我们能够在之后战胜威廉国王也是多亏于此。现在,让我们一起沉重缅怀,为这一位勇猛不屈的英雄的逝去默哀一分钟,哀哉,呜呼康某,不幸夭亡!修短故天,人岂不伤!阿门。” “阿门。” 随着小唐大公祷告结束,台下的众人也都跟着,不管是诚心的又或者不诚信的,都是把手放在胸前地下头颅,高声喊道。但是小唐大公转过身来,看着众人或感动,或不接,又或者猜疑的眼神,心里面却没有一丝波动。 祭奠一次康纳尔伯爵,这种事他在心里面已经演练过许多次了。 正如之前所说,‘康纳尔伯爵是位英雄’,这是上面的那么一大堆毫无营养的废话里面,唯一发自小唐大公真心的可能也就只有这句了。宁死不屈,死战不退,光荣牺牲,正是一个合格的军人的样子,无论怎么样称为英雄都不为过了。更何况,如果不是因为康纳尔伯爵的舍命一击,两千人的德赫巴斯公**硬生生的用**挡住了铁骑,当初的德赫巴斯会战,别看小唐大公动用了那么多的心思,又是联系法王又是联系苏格兰国王的,最后的胜利者是谁还不一定呢! 所以说,于情于理,小唐大公拜祭一下也不为过,即使是这墓穴里只是一个空穴,放着康纳尔伯爵生前最喜欢的几件衣物,真正的康纳尔伯爵的尸体早就被战马践踏成了肉泥,混在了泥土中滋润大地去了。 “这个时候,要是菲利普主教在就好了,招呼死人这种事,他可比我擅长多了。” 别人都在感动震惊的时候,小唐大公却是低头叹了口气,然后这样想到。给某个人主持葬礼,还有追思仪式,这种事情他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完全没有经验,许多地方做得都不明不白的,也不知道出了疏漏没有。但是如果让菲利普主教来就不一样了,丧夹婚娶,这些本来就是菲利普主教的老本行,上次穆尔齐德大公的下葬和追悼会,同样也是由菲利普主教执行的。 但是,已经够了,我是说已经足够了,这一点,只需要看看康纳尔伯爵的未亡人,以及小莉娅,还有少数几个仍然对康纳尔伯爵抱有忠诚的骑士眼中的泪光点点,就可以轻易的知道了。 这很容易理解,建造这样的一座空坟,本来就只是为了供不方便出远门的康纳尔伯爵的妻女而建的,平常人谁这么闲的没事干,跑来祭拜一个死人。别的不说,艾德公爵,当俘虏当了这么久,天天花天酒地走拥右抱的乱个不停,也没见着来这里看上一眼说上一句话。还有北方伯爵联盟的其他三位伯爵,真真是人死如灯灭,原来坚不可摧的同盟如今失去了一位中坚,一位老友,前来追缅一下,总不为过吧? 可是他们一个都没有来,甚至连句‘节哀顺变’都没有人说上一句! 可以想象,这让小莉娅还有未亡人伤心成了什么样子。提别是小莉娅,前有母亲强颜欢笑,每天都说着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后面却遭到的却是众人的冷漠甚至背叛!虽说小莉娅年纪还小,大多数的事情都是懵懵懂懂,但是小孩子,本来就是最容易分辨人心好坏的;况且人如饮水,冷暖自知,小莉娅又不是傻子,正相反,她很聪明,所以她才会越发的淡漠。 如果没有小唐大公的出现,这就又会是一个三无少女,又或者说是‘不懂人心’,其实她不是不懂人心,只不过是不愿意再去思考罢了。 但是,幸亏有小唐大公。 虽说小唐大公只是个外人,但就是这个外人,一举一动却能够让人感觉到温暖,这样细小但是不可或缺的温暖,对于一个正处于剧烈的心理波动,刚刚开始怨天尤人的小女孩来说,已经很多,多到快要满溢而出了。 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心理,只想着找到一个依靠,然后就把自己的一切都托付给他,然后就不用自己思考,就能抛开一切,继续的过自己的生活…… 这种事很常见,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将来,永远都不会消失,况且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你实在不能要求她做到更好了。 “我很抱歉,夫人,虽然我和康纳尔伯爵算不上是多么熟悉的朋友,曾经也因为一些事有过碰撞,但是对于这样一位英雄的逝去,我也要表示惋惜。请节哀顺变,生活还要继续,您的女儿,小莉娅,也还需要您的抚育。” 追悼会结束之后,作为亡者家属的未亡人以及小莉娅,要在墓园的门口挨个鞠躬,等到客人全部都走完之后才能离开。其他的贵族都走得相当快——他们当然要走得快,太晦气了,本来今天还应该是有一场盛大的宴会,结果被小唐大公这么一搅合,却变成跑来参拜一个什么死人了,这能不晦气吗! 得,什么也不说了,早点回去睡觉得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其他的贵族就好像是兔子一样,跑的比谁都快,小唐大公都还没说解散呢,就已经跑的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些侍从撑着门面,心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着实是让人寒心到了极点。看来,在第一次德赫巴斯会战最危险的时刻,艾德公爵临阵逃跑的时候所说的‘活着才是一切’的话语,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看透了这爱尔兰小岛上的人心才能说出来的经验之谈啊! 难怪明明爱尔兰的力量并不算差,至少也是可以在大不列颠群岛上排老二的主,却一直都是被人欺负,就连高地的苏格兰人都可以来踩上几脚,就这么一群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家伙,不输才奇怪了。 (事实上爱尔兰确实如此,因为这里是架空背景,所以写的不是那么详细,真实历史上,爱尔兰长期处于‘四王争霸’的背景之下,说是四王,其实也不过是四个公爵罢了,我们所熟悉的狗哥,也就是库丘林,他就是其中一个公爵的附庸骑士团的成员。) 其实这对于小唐大公建立爱尔兰霸权也有着挺大的好处,人心不齐才好浑水摸鱼啊!一点点挑动,诱惑,分离,轻而易举的就能把所有人玩弄在鼓掌之中,只待时机成熟,就可以把那顶荆棘王冠捧在手心了。 不过眼下,小唐大公不想想这些。 虽然说政客的本能就是把一切事情都搞成政治,但是很明显小唐大公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客,每天勾心斗角的,平时都已经够烦了,现在我正在祭奠英烈,你还能不能让我消停一会? 正是因为如此,小唐大公才能诚心诚意的说出上面的那番话语,差一点就让未亡人干涸的眼泪再次流出来了。 “这真是……有劳您费心了……” 未亡人急忙挥手抹掉刚刚又想流下来的泪痕,这样说着,小唐大公也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场面一时就陷入了尴尬中。 说是尴尬,其实未亡人,正在思考着一件事情。 又强壮又英俊又温暖,年少多金,身居高位,兵峰所向无与争锋,从这个角度看,小唐大公就好像是天上的天使一样,错过这家就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 唐切斯特大公说的不错,我应该勇敢一点,为了我的女儿莉娅的幸福,我应该再勇敢一点。 当时,未亡人的心中就是这么想着,女儿的幸福,单单只是这一件事,就已经激发出了她全部的母性,而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也从来不眨眼睛不喊一声痛的。 因此,当时未亡人就鼓足了她全部的勇气,这是她自出生以来就没有用过的勇气,对着小唐大公说道:“如果可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我的女儿,莉娅,托付给您!” 141章 答应 把我的女儿托付给您…… 虽说小唐大公并不是什么明白这个‘托付’的意思,但是结合着上下语境,他也能猜出个七七八八出来,这个托付,明白点来说就和我把女儿嫁给你没什么区别了! 喂!太太!你这就有点过分了啊!我和你才见过了两次……加这次三次面。你连我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就这么放心的把你女儿交给我了?你就不怕我现在只是装出来的和蔼,背地里其实是个以虐待幼女为乐的变态吗? 小唐大公当场就吃惊的目瞪口呆,但是直到最后,小唐大公也没有狠下心来拒绝。 因为太可怜了。 实在是太可怜了,生在贵族家庭,尤其是生在贵族家的女性,也绝不是一件乐事啊! “如您所见,我并不是爱尔兰本地人,实际上,我是维京人。” 当时,未亡人擦干了眼泪,平复了心情,然后这样对着小唐大公说道:“我的父亲是维京人内部的一个小族长,在十二年前的某次劫掠中,他遇见了刚刚继位的我的丈夫康诺特伯爵,我的父亲需要钱来养活族人,而我的丈夫则需要训练有素的士兵稳固地位,因此他们两个一拍即合,结成了同盟。而我,就是这个同盟的交易品之一。” 平静,非常的平静,当未亡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平静的就好像这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样,但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任谁被当做交易品换来换去,都不会觉得好受的吧! “这没有什么,您知道,维京人信仰的北欧诸神允许一夫多妻,因此我的父亲有许多儿女,相比之下我已经足够幸运的了。” 未亡人摇摇头,把小唐大公同情她的想法全部都抛出去,然后继续讲她的人生:“婚后头两年,我的生活还算不错。丈夫需要我父亲士兵的支持,再加上我又怀孕了,因此当时也称得上是无忧无虑。但是好景不长,诺曼征服开始了。” “诺曼征服开始了,我父亲作为挪威国王手下的一名族长,自然也要参战,最后的结果,就如同那场战斗中的其他维京人一样,战死沙场。少了父亲这么一个最大的助力,我又生了个女儿出来,丈夫虽然还和我保持着名义上夫妻关系,但实际上就是把我们娘俩抛到了一边,自己在外面沾花惹草,希望能生个男孩出来……” 话说到这,未亡人停下来,温柔的抚摸着小莉亚绯红色的长发,眼中的慈爱闪耀到了极点。而小唐大公也只是沉默着,这世界上每天发生的悲惨事情多了去了,他总不能管过来所有的伤心事,别说是他,就是上帝,也没办法全部都管的过来,还要许多的天使作为助手呢! 但是,不得不承认,当你面前有这么一个人,用着看破一切的平淡语气诉说着一生的悲惨,心灵总是会不自觉的就被触动了。 “接下来的这件事就比较隐秘……不过反正我丈夫已经死了,也就不在乎了。” 沉默了一会,未亡人继续开口说道,只是这一次,她的语气就变得相当的古怪了。 “我生了个女儿,而我的丈夫想要一个儿子,从那以后他就疏远了我们,我也很少能听到他的消息。但是有一天,我正在给小莉亚哺乳的时候,突然听见城堡内一片喧哗声,出门去看,才发现是我的丈夫被人放在担架上扛回来了!” “虽然我和丈夫有点矛盾吧,但是他好歹也是我的丈夫,是我最大的依靠,看见他被抬回来,我肯定要去问到底怎么了,结果一问才知道,他……蛋碎了。” “蛋……蛋碎,蛋碎了?” 小唐大公结结巴巴的重复着,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这个蛋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未亡人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他的下身小兄弟,他才猛的反应过来,顿时感觉身体一阵凉嗖嗖的。 “是打猎,我丈夫在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弄伤了,虽然行房事是无碍,但是却是再也没法生下后代了。” 可以想象,嗯,可以想象,当时野猪以战马冲锋一般的架势,以无可匹敌的威势像着毫无防备的康纳尔伯爵冲了过去,虽然康纳尔伯爵拼死保住了性命……但是身上却是被野猪捅了不少伤痕,最致命的是野猪那断子绝孙的一脚,凭借着体重,直接把鸡蛋踩成了蛋清…… 不寒而栗,想想都不寒而栗好吧! “那之后我丈夫想了不少法子,就连炼金术师都找了不少,但是一直都没办法,最后只能接受现实,他只有莉亚这么一个孩子,从那以后,他对莉亚也就上了心思。再加上我的弟弟,也就是新任的族长也跨海过来找我,丈夫考虑到他还需要维京士兵的支持,对我也就好了一点,本来,日子是可以越来越好的。” 未亡人又一次的垂泪,生活中只有绝望并不可怕,因为人只要还想活着,就总有办法撑下去,最可怕的是明明给了希望,却在转眼间又变成了绝望,这就绝对是让人接受不了的,但是眼前这个女人,她还是坚强的承受下来了。 “虽然有些自夸的嫌疑,但我还算是有点姿色,结婚的年龄也早,现在也还算是年轻,再加上我又生过孩子,证明我的身体没有问题,也就是说,我对于家里面还是有价值的。不瞒您说,前几****弟弟就已经派了使者过来,要把我接回斯堪的纳维亚,与另一个部落的族长联姻。” 闻言,小唐大公抬头,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未亡人,确实,能生出小莉亚那样天香国色的美人,母亲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更何况古语有云,要想俏,一身孝,美女梨花带雨的场面,可比其他的时候都要美上一万倍了。 如果不是小唐大公来自未来,在互联网上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美女,东西方的审美观也有所差异,说不定现在他也要动心了。 至于说刚刚未亡人所说的联姻……这都是已经说过很多遍的事情了,生在贵族家庭,尤其是贵族家的女性,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这就是她们的宿命。 未亡人显然也很明白这点,所以她也压根就没有向小唐大公求援的意思,她只是把像只胆怯的小猫一样缩在她身边,一直都迷迷糊糊的听着母亲和小唐大公对话的小莉亚给推了出来,然后说道: “这孩子……莉亚一直都很可怜,没有经历过多少父爱,现在又遇到了这样的事……虽然现在成了伯爵,但是我一旦离开,就再也见不到她。况且这伯爵的位置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其他的那些伯爵还有骑士的眼神,即使是我一个妇道人家都能看的一清二楚,所以,我希望能够给她找一个依靠……” 找一个依靠,而您,是最合适的。 这是未亡人没有说出来的潜台词,小唐大公自然明白的很,他一个未婚的年轻大公,原本什么绯闻都没有的,却突然之间就时时都护着一个小萝莉。哪怕就是原本没什么事的,也能被有心人脑补两件事出来,这样一来,只要小唐大公的力量不曾衰弱,那么小莉亚的成长,至少是无忧了。 原本,对于这样没有多少利益可图,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骚的事情,小唐大公是应该当场就坚定的拒绝的。 但是,我再重复一遍,太可怜了,实在是太可怜了。 不只是因为未亡人的言语,太阳底下就没有新鲜事,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就算是小唐大公倾尽全力也管不过来,更不用说他也没打算管。但是小莉亚……作为一个孩子,她本应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的。 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无论是做出了什么事,只要不是伤天害理害人性命,都是可以原谅的。更何况小莉亚从来就没做错事,她只是因为出身,不得已的就背上了这个沉重的包袱,要早早的丢掉所有的天真与幻想,步入到成年人的肮脏世界中去了。 所以说,在这种力所能及的事情上,小唐大公终究还是没能狠下心来……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事,白捡了一个漂亮老婆,还附带着一个伯爵领的嫁妆(虽然只能看不能吃有些郁闷),搁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做梦都能笑醒呢! 142章 许久未出现的正事 “奥尔科巴骑士,我是否做错了什么……” 从墓园回去的路上,小唐大公,奥尔科巴骑士,还有小莉亚母女二人,走在了一起回去。按照未亡人的话,这就叫提前就做好准备,给其他人打个预防针,省的到时候定亲有人大惊小怪,不合礼仪。 当然,说是走在一起,但是也是有分别的。从墓园到城堡好歹也有一段路,虽然说算不上是太远,但是人走的话也要好一会,因此小唐大公和奥尔科巴骑士是骑马,而未亡人和小莉亚是坐马车。 事实上,未亡人曾经盛情邀请过小唐大公一同乘坐马车,这样等到了城堡,流言蜚语就传的更快,甚至都不用她再特意安排人,不过被小唐大公坚定的拒绝了。 因为太尴尬了。 实在是太尴尬了,和未来老婆还有岳母大人同坐一辆车什么的,小唐大公都还没做好结婚的准备,答应也是实在看这母女俩可怜。更何况这年头的马车实在是小的不能直视,即使是用来运载贵客的豪华马车,大小也就和现在满街跑的电动三轮差不多大,呼吸稍微重一点就能喷到对方的脖子上去,对于这样刺激的车震y,小唐大公表示,自己还是太年轻,还在发育,要珍爱身体。 此时此刻,骑在马上,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小唐大公被美人妻忽悠的晕晕乎乎的脑子才算清醒过来,不由得郁闷的对着同行的奥尔科巴骑士问道。 “不,我觉得大公大人做的非常好。” 奥尔科巴骑士立刻就严肃的板起脸来,一看到骑士这个架势,想必必有高论,小唐大公立刻就竖起耳朵认真听起来。 “通过这次联姻,第一可以增加我们对于爱尔兰北部的影响力,第二也可以向全爱尔兰展示大公大人您的威严,提高您的声望,除此之外,因为我们与现任的阿尔斯特伯爵联姻,我们还获得了对于投降的艾德公爵的处置权——以外戚的身份,不管怎么看,我都认为这是一桩十分合算的交易。” 最重要的是我这个死基佬终于找老婆了,你都快感动的当场哭出来了吧…… 小唐大公无力吐槽,只能在心里面默默的说道。确实,当时看到小唐大公点头的一瞬间,奥尔科巴骑士就深深吐了一口气,简直就像是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巨石,老泪都差点四处纵横了。 “算了,总之就这样吧……回去之后,那位夫人如果有什么需要你配合的地方,你就全力的配合她。” 犹豫了一下,小唐大公最终还是这样说道,这话一说出来,就代表着他正式承认了小莉亚的地位,以后也没有反悔的可能了——不过,当时小唐大公可不是这么想的。 还有六年呢…… 不错,距离小莉亚成年还有六年的时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相当漫长,说不定在这段时间里面小唐大公就遇上了心上人了呢?又或是小莉亚寻到了真爱,小唐大公惨遭ntr,世界这么大,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可以发生的。 不过我要说,小唐大公你实在是太甜了,你要是被ntr了,那我这书还要怎么写? “另外,艾德公爵那边,这两天是怎么的情况?” 扯了半天,小唐大公终于想到他这次来到阿尔斯特的正事,对着奥尔科巴骑士问道。一说到正事,奥尔科巴骑士也就不能再懒散(虽然小唐大公定亲就已经是最大的正事了),当时就是正色说道: “艾德公爵这两天非常的……平静?” 仔细回忆着这两天到处收集的情报,奥尔科巴骑士欲言又止,好半天才说出了这个疑问句。 “根据内幕利斯的汇报,艾德公爵就好像是完全丧失了所有的雄心壮志一样,每天就是醉倒在温柔乡中。就连以前最为重视的兵权,现在都分给了手下的骑士们,让他们自行统率士兵,自己完全不管。甚至有传言说,有一些骑士对于艾德公爵这样颓废的情形非常的不满,私下串联打算拥护公爵刚刚成年的儿子继承公爵之位,然而即使是这样,艾德公爵仍然没有一点反应,如果这是装出来的,下的赌注未免也太大了……” 原来如此,小唐大公陷入深思当中,难怪奥尔科巴骑士会欲言又止了,别的不说,三年前艾德公爵兵锋正盛,无人可掠其缨,爱尔兰贵族敢怒不敢言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即使是现在,抛除掉小唐大公,艾德公爵虽然输了几次,但仍然可以说是爱尔兰王座的最强候选人,这样的一个人突然间就颓废的不成样子,任谁都会不敢置信的。 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 第一次输给小唐伯爵还能理解,大意失荆州嘛,人之常情。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他输给威廉国王,而小唐伯爵赢了——至少是打和,这又等于是他输了,一直到现在这第三次,他听见小唐大公的消息,连打都不敢打直接投降,说是他胆气丧尽,确实也并不为过。 “但是,还不能大意。” 小唐大公摇头,将刚才才升起了一丝骄傲的想法抛出脑海,然后说道:“不管他是真的放弃了也好,是装出来的也好,只要他还有足够的力量,就像你之前所说的一样,即使是艾德公爵放弃了,骑士们仍然会推选出另一个符合他们想法的领主。因此,削弱艾德公爵的力量,让他和他的下属再也没有反抗我们的心思,这才是最重要的。” “是的,您想要如何做呢?” “我打算……让比热福涅从艾德公爵的统治中独立出来!” 一语惊四方,虽然小唐大公的四方目前只有奥尔科巴骑士这么一个人,但是骑士确实是惊到了。 让比热福涅从艾德公爵的统治下独立出来……这就等于是从艾德的身上割下了一块肉,不,这就是活活撕掉了半个身子,从此沦落一蹶不振的可能性就高达八成,奥尔科巴骑士实在不敢相信,艾德公爵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让比热福涅独立出来,对于我们有着极大的好处,让艾德公爵的领土直接砍掉三分之一这种事情就不拿出来说了。最重要的是,比热福涅是艾德公爵的本家,而康诺特却是他封臣的领地。鸠占鹊巢之下,光是武力冲突说不定就要发生好几次,就算能够顺利的占领下来也不会安稳,况且康诺特和北芒斯特陆地相连,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们也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但是大公大人,请恕我直言,不管怎么想这都不可能啊!” 眼看着小唐大公还在滔滔不绝,奥尔科巴骑士直接就打断道,这并不是什么失礼的地方,劝谏领主的错误亦是骑士的本份。 “事在人为嘛。”小唐大公完全不在意,继续说道:“上面所说的是最好的结果,不是一定就要做到。况且难得我们这一次力量足够,借口也有,不趁机割肉割大点怎么行。再说,一旦让比热福涅独立出来,我可是丝毫不取的,一半留给阿尔斯特作为赔偿,另一半则分给北方伯爵联盟的那些家伙,这样利益当前,他们也就能够和我们团结一心了。” 分毫不取…… 看起来相当吃亏,但事实上却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之前就说过,小唐大公目前掌握的领地数量已经达到了极限,甚至不得不打算要把奥尔科巴骑士分封出去稳定人心。这个时候再贪心不足,那就不是蛇吞象,而是蚁吃龙,迟早得把自己给撑死。 更何况,这个计划原本就是要削弱艾德公爵的力量,只要达到这一战略目的,其他的细枝末节小唐大公也并不在意,反正超不过十年,整个爱尔兰岛上的所有贵族,尽管就把吃了我的全部都给我吐出来! 就是这样,等到小唐大公详细解释了之后,奥尔科巴骑士也只能默然不语了,虽然看起来仍然是有些异想天开,但是至少也有了成功的可能,这便值得去尝试一把了。 “那么,和北方伯爵联盟的联系,就暂时的先交给你了,真希望巴德和克莱恩能够快点赶过来啊,应付贵族讨价还价这种事,还是他们两个最擅长了。” 既然奥尔科巴骑士也不反对,那么这个计划就要执行下去了。小唐大公伸了个懒腰,接下来还要和几位伯爵畅游在成人的世界中,勾心斗角什么的,实在是麻烦死了! 远方,城堡的尖顶已经遥遥可见了。 143章 和平瓜分 和北方伯爵联盟的谈判,进行的并不是十分顺利。 这并不是说他们就有胆量反抗小唐大公,又或者干脆就不同意分裂比热福涅的计划,不是我看不起他们,哪怕就是借他们三个胆子都不敢。而且实际上,他们也是举双手赞同,北方伯爵联盟受到艾德公爵威胁多年,只要是能够削弱艾德公爵的行动,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好行动,是可以接受的。 谈判的分歧点在于,他们认为不应该分给阿尔斯特伯爵,也就是小莉亚,不应该分给她那么多地。 而且,这三位伯爵的理由也很充分。毕竟从一开始,小莉亚都只是占了一个受害者的名头,真正出兵对抗艾德公爵的是他们,艾德公爵投降的对象也是他们,一切的一切都和小莉亚没什么关系,现在却要莫名其妙的就分给她一半的战利品,就算有风声传出来,你现在是她的未婚夫,但你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吧? 看来,一旦涉及到利益的方面,即使是胆小如鼠的几位伯爵,也有着发声抗议一下的勇气了,利益足以使人疯狂,此话果然不假。 原本,按照小唐大公的价值观,他也应该是支持这三位伯爵的,出多少力占多少便宜,这都是他脑海中一直根深蒂固的思想,鼎承着这个思想,他也一直是以仁慈与公正而出名。但是他前脚才刚刚和小莉亚订了婚,答应保护她,作为她的依靠,后脚就要把她给卖了,别说是小唐大公了,就是我也绝不能允许啊! 所以谈判就一直在这僵着,一直等到了克莱恩和巴德到来。 克莱恩,想必各位都已经很熟悉了,虽然小唐大公最信任的人是奥尔科巴骑士与韦德准骑士,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克莱恩几乎掌握了小唐大公除了兵权之外的所有大权——但是小唐大公依旧用的很放心。 第一是克莱恩的忠诚度有保障,所谓一颗红心向太阳,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说的就是他这种人了。不过忠心这玩意终究还是说不准的,就算是再忠心耿耿,万一手下学赵匡胤来一个黄袍加身,那小唐大公哭都哭不出来。但是,但是阶级地位在这放着呢。 士农工商,商乃贱业,虽然这是中国古代的评判标准,不过放到中世纪的欧罗巴,其实也差不多。 贵工商农,贵族排在第一,然后就是有手艺的工匠,有些有着大师称号的工匠甚至比低级贵族地位还要再高一点,而商人,仅仅只是排在农民和农奴前面一点罢了。 这也就代表着,祛除了小唐大公的帮助,克莱恩压根就得不到骑士们的忠诚。事实上,如果克莱恩真的要造反,哪怕只是流露出这么一个意思,那骑士们一定高高兴兴迫不及待的就把他给砍了,然后兴高采烈的分享空余出来的大块蛋糕。 不过,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大权旁落的危害,小唐大公还是蛮清楚的,找到一个或几个人来进行制衡,这不仅仅是对小唐大公好,更是对克莱恩的一种保护。 因此,也就有了巴德的出现。 如果有不记得巴德的同学,那我就再提醒一下,巴德就是那个节操掉尽的吟游诗人,现在正在小唐大公宫廷中出任外交总管一职。 事实上,在小唐大公的预想中,既要是他熟悉的,又要符合中世纪的特色,他也就只能想到一样,效仿隋唐,分六部置尚书,各部之间相互独立,却又相互制衡。这样,就算是小唐大公以后偶尔想要偷懒一下,国家也不会出大乱子。 而现在,就算是只考虑到克莱恩的苦劳,一个户部尚书的职位也跑不掉,兵部有奥尔科巴骑士在不用担心,邢部也还有内幕利斯可以顶一下,礼部目前正在由巴德试运行,万一不行再换。剩下的,就还有吏部和工部没有人坐了。 但偏偏,剩下的这两个,至少在小唐大公心中是最重要的。 吏部就不用说了,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工部也掌握着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吏部堪称是百官之主,犹如儿皇帝一般的存在,而工部,不说其他的,就说之后小唐大公要在领地内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每一项都是工部挑大头的好不好! 这两个地方,随便交给任何一个人,小唐大公都不会放心,就算是他的得意弟子小奥德加也是一样。因为小奥德加还太过于年轻,不管是经验还是心性都不够,再加上之前又犯下大错,还是先在后勤部里面历练个几年,好好的把等级刷上去再说吧! ……一不小心就扯远了,但是这也算不上是虚言,这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制度措施,是一个国家未来繁荣昌盛的基石,即使花再大的力气去描述也不为过的。不过现在只能说个笼统,目前,还是把目光转向正在进行的谈判吧。 巴德真不愧是吟游诗人出身,专业耍嘴皮子,一唬一谰之间就能把三位伯爵给忽悠的一愣一愣的,偏偏他还换着花样唱着歌来,气度礼节仪表都无可挑剔,简直就让北方伯爵联盟的人有苦说不出,咬碎牙只能往肚子里咽。 巴德之后就是克莱恩上场,这位商人出身的奇才如今身居高位已久,也总算是养出了一些气势。只见当时这位财政总管就抱着足足一人高的厚厚的一叠纸,直接就甩到了北方伯爵联盟的几位伯爵面前。 北方伯爵联盟近年来的大概财政支出,估算出的供养庞大军队的费用,以及为了伯爵的奢华生活而进行的毫无意义的买卖,克莱恩每拿出一份文件,北方伯爵联盟的伯爵脸上冷汗就加多一滴,因为这些都是真的,毫无错误,如果不是克莱恩一下子把他们点醒,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钱袋子竟然就快空了! 然后克莱恩又开始跟他们算账,得到了比热福涅的土地之后,几位伯爵每年又能够增加多少收入,又能够供养多少的士兵。巴德和克莱恩的一套组合拳下来,几位伯爵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仗,马上就败下阵来,乖乖的在协议上签字画押,看那表情活像是卖了喜儿的杨白劳。 不过,一定要说实话的话,北方伯爵联盟的三位伯爵其实也没吃亏,为了防止夜长梦多尽快结束这场谈判,割给这三位伯爵的土地都可以算的上是膏腴之地——但是小莉亚也吃不了亏,虽然拿到手的土地稍显贫瘠,但是她可是得到了一半——而那三位伯爵却是要分一半的三分之一的!哪怕就是按基数来算,小莉亚拿到手的,也比任何一个伯爵拿到手的多多了。 勉强,还可以算是双赢吧。 谈判都已经结束,协议也已经签了,签协议的时候,北方伯爵联盟的三位伯爵坐在一边,小唐大公抱着小莉亚坐在另一边。就连画押的时候也是一样,三位伯爵先画,然后小唐大公牵着小莉亚的手一起画——这个意思就很明显了,小莉亚以后就是我的人,你们都给我注意点,有什么小心思趁早都给我收起来,要不然就不要怪我没提醒过你们! 事实也是如此,眼看着小唐大公这样的表现,北方伯爵联盟的三位伯爵也就不得不收敛起自己不合时宜的想法,专心致志的只想着怎么坑艾德公爵去了。 是的,虽然说私下里面一切都商量好了,但是明面上,艾德公爵还没有同意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一块伯爵领,只要艾德公爵还没放弃,那么这个浪费个这么多口水的协议就只是张废纸,这是参与了签订协议的双方绝对不能容忍的。 那么,接下来,到底要怎么样坑艾德公爵才好呢? 144章 送别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夫人真的不再考虑一下?您也知道,您的弟弟对于我来说不值一提,如果是您的意愿的话,我想保下您也是轻而易举的。况且,您这一去,几乎就等于回不来了,小莉亚也会想念您的……” 这是在逼迫着艾德公爵签下契约之后的第三天,诸事刚定,未亡人就已经急匆匆的要乘船前往冰雪覆盖的斯堪的纳维亚。送行的,便只有小唐大公,奥尔科巴骑士,以及尚且忠于已故的康纳尔伯爵的一位老骑士罢了。 虽然看起来非常的淡漠人情,但这也是事实,对于骑士们来说,主母只是主母,一旦领主不在了,那么主母就什么都不是。更何况现在未亡人都要嫁给另外一个人,那就更连一家人都不是了,辛亏这是爱尔兰化外之地,野蛮的习俗多少还保留一点,要是在意大利这等天主盛行的地方,未亡人做出了这样的行为,那就要被送进女修道院,一辈子都不许出门了。 此时此刻,小唐大公便是努力着,在做着最后一次尝试,试图把未亡人给劝下来。 “请不要再说了,大公阁下。” 未亡人如同以往一样的摇头拒绝,面容中虽然憔悴依旧,但是眉眼间的坚决之气,却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这是我的命运,也是所有贵族子女的宿命,我所能做的也就只是接受它。而且,那终究还是我的弟弟,他需要我的帮助,那我就必须要回去,说到底,他还是不会害我的。” “那……我也就只能祝您一路顺风吧。” 听到了这样的回答,小唐大公也只能够叹息着给出祝福,宿命,是的,宿命。即使是尊贵如哈布斯堡家族的子女,也必须要为了家族的利益与从来没见过面,连对方是什么样子,高矮胖瘦,性格年龄怎么样都不知道的人联姻,更不用说像是未亡人这样,只是在乱世之中有着一点点的小权利,挣扎着求生的家族了。 ——奋力抗争着命运,爱上了灰姑娘或者平民小伙子的不是没有,但是他们的下场一般都是打断腿扔进马车里,严加看管,反正一路上颠簸的时间足够伤痕痊愈了。 毕竟童话终究只是童话,只能用来骗骗小孩。更不用说即使是在童话中,公主也是一直都搭配着王子,真正能够娶到公主的平民,要么是受到神的宠爱,有着超凡脱俗的能力,要么就是有着天地护佑,一路逢凶化吉。至于现实中的泥腿子,您还是早早的洗洗睡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年轻人还是好好撸管,不要做白日梦了。 即使是像未亡人这样,有着自己的坚强意志和独立人格,在这个时代堪称奇女子的人,也无法摆脱时代的束缚,更不用说其他的人了。 “话说回来,我要感谢您,没有把小莉亚给带到这里来,否则她一旦哭的稀里哗啦的,我心一软,又要犹豫好多天了。” “这没有什么,我只是尊重您的选择而已。” 对于未亡人诚挚的道谢,小唐大公并没有放在心上,正如他所说,只是尊重各自的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着自己选择的权利,自己选择自己的道路,错了的苦果也都是自己咽,没什么好值得感谢的。 不让小莉亚来同样是未亡人的选择,她去意已决,任谁都拦不下来,小唐大公这两天的表现她也看在眼里,把小莉亚交给小唐大公绝对是个正确的选择。既然如此,与其再经历痛苦的生离死别,还不如快刀斩乱麻,不告而别,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虽然……我并不是个称职的母亲,现在也没有颜面再说这种话,但是,请您一定要好好照顾莉亚,请带给她幸福!” “扑通——” 临到最后,未亡人终究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跪倒在小唐大公面前,流着泪恳求道。而小唐大公,原本他是马上就要把未亡人扶起来的,但是听见了这样的话,却也只能一动不动的接受未亡人的叩首了。 这是一个母亲最后的心意,不应该被践踏。 “您放心,幸福什么的虽然不敢说,但是我一定会让她健康成长。” 正打算说出这样的话,既然安慰一下泪光涟涟的未亡人,也是表达自己的决心,但是一声凄厉的呼喊,却是硬生生的把他的话语堵在了嗓子里。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是一个女儿对于母亲最深情的呼喊,任何一个母亲都抵挡不住的,就是小莉亚所呼喊的“妈妈”。 “大公大人,小莉亚就拜托您了!请您一定要带给她幸福!” 听见小莉亚的声音,未亡人的脸色就和川剧中的变脸一样骤变,有甜蜜,有不舍,但是最终,她银牙一咬说出了这样的话,就好像是逃命一般的,跳上了船,招呼着船夫立刻开船了。 正如之前所说,她不能再见小莉亚一面,否则她的决心就会动摇,反正到了最后还是要生离死别,谁都不好看,何必呢? “妈妈——” 小莉亚再一次的呼唤,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码头这里离城堡虽然算不上远,但是也不是一个小孩子走路就能到的,而小莉亚并不会骑马,那么,她是怎么来的? “韦德准骑士!” 小唐大公顿时就对着一路骑马颠簸的韦德准骑士怒目而视,但是韦德准骑士也只能苦笑,他确实是接到了命令,阻挡住小莉亚不让她来。但是当小莉亚拿着锋利的厨刀架在自己稚嫩的脖子上,骑士再敢说一个不字马上就会划下去香消玉殒,那骑士也就只能妥协了。 “没看出来,小莉亚这样乖巧胆怯的孩子,骨子里也是这样的刚烈……” 小唐大公是何等样人,只要看着韦德准骑士一脸尴尬的表情,在看到小莉亚脖子上的细微血痕,就能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也只能够轻叹一声,猿臂稍疏,硬生生的把小莉亚搂在自己怀里,任凭她拳打脚踢。 “喂喂喂,你打我可以,但是你不能咬我啊,出血了都!” 你是属狗的吗?小唐大公如是这般想道,十岁小女孩的牙口当然算不上是多么锋利,但是现在小唐大公身上也没穿铠甲,只是一层薄薄的丝绸衣服,就算是肌肉再厚实,也挡不住牙齿的咬合力啊!两行细密的牙痕就出现在小唐大公的手臂上,蜿蜿蜒蜒的鲜血顺着就流下来了。 “呜呜呜呜呜——” (你不松手我就一直咬——) 遗憾的是,小莉亚现在牙口都被堵的严严实实的,即使是说话也只能发出呜呜声,根本就听不懂,小唐大公也就只能听之任之,反正只是流点血,又伤不了命,女人每个月流那么多血,不一样是健康的很嘛。 小孩子的体力总还是有限的,一路颠簸而来,又哭又闹了好一会,早就快撑不住了,这会躺在小唐大公的臂膀里,又大又结实,就跟着摇篮一样,很快的就晃睡着了。 只是,小莉亚即使是睡着了,那牙口依旧结实的很,死死的扎在小唐大公的肩膀上就不愿动弹,小唐大公也能只能继续抱着小莉亚,索性小女孩的体重相当轻,身体又软,就和抱着棉花差不多,也算不上是什么压力了。 船只已经开始慢慢离开了海岸,隐约之间,甲板上完全看不到未亡人的身影,看来她是决心不想出来了。小唐大公又看了好一会,一直到船只都快消失在水天之间,才转过身去,对着护卫在他身边的骑士们说道:“回去吧。” 回去吧,这一次的目标已经差不多全部完成,是时候回到德斯蒙德,去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地盘了。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145章 最后一件事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当然,说是要走,实际上也还是有许多事情要做的。 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关于小莉亚的安排。 既然未亡人都已经把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小唐大公,那小唐大公肯定是要把小莉亚带回德斯蒙德抚养的。但是,虽然还只是个小孩子,虽然还是个女生,但是小莉亚终究也还是阿尔斯特伯爵,先不说一个伯爵离开他的领地有什么影响,单说骑士们,他们愿意放人吗? 哦,他们肯定是愿意放人的。 刚刚才吃到了一块大蛋糕,北方伯爵联盟的几个伯爵都不用小唐大公催促,差点就把刀架在了艾德公爵的脖子上,硬逼着他签下的条约。当时,仍然是醉醺醺的艾德公爵被士兵们架着来到谈判桌前,盯着条约上一条条堪称是丧权辱国的条款沉默了足足五分钟,最终还是无奈的,手颤抖着签下了名字。 据说艾德公爵回到自己的房间哭了足足半宿,然后第二天就继续和往常一样酗酒找女人,听见了这样的报告,小唐大公也只能叹息,前进路上最大的一个阻碍,终于还是堕落了。 吃下了这么一大块蛋糕,撑也能把骑士们给撑死了,现在顶头上司再这么一走,那整个伯爵领还不是他们说了算?想翻天就翻天,想闹海就闹海,反正也没人能够管着他们,既然如此,那还留着小莉亚干什么,赶紧送出去大家都清净。 于是问题也就在于此了。 虽然小唐大公实在是不想再自找麻烦,阿尔斯特伯爵领尽管大,但在他眼中就是一大块累赘,不管是开发程度,地理位置,样样不发达,要了就是自讨苦吃——但是偏偏他还不能不要,毕竟是老婆的嫁妆,将来老婆说不定还得要回去,那他当老公的还不得小心看着点——虽然将来是不是老公还不一定呢。 既然都说了是老婆的嫁妆,那就肯定要小心对待,不能让这群骑士们给糟蹋了,不过说到底,小唐大公也还只是一个外人,即使是有着‘婚约者’这样的一个身份,那说话也不怎么管用。 所以说,还是要想办法绕过这一层关系才行。 而这个所谓的办法嘛,小唐大公也是一开始就想好了的,那就是扶持一个代言人,就好像是奥尔科巴骑士一样,扶持一个有名无实的家伙,以夷制夷,然后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直接插手进来了,反正这个年代大家需要的都只是一个借口,只要借口给出去了,那具体是个什么样子,周围的贵族们就不会再关注,而一旦周围的贵族不关注,那清蒸红烧还不都是小唐大公一句话的事? 所以说…… “问我愿不愿意当代理摄政?” 当时,小唐大公搂着还在闹情绪的小莉亚,对着老骑士说出这话的时候,老骑士当时就愣住了,作为一个侍奉了康纳尔伯爵一家三代的老资格人物,他忠诚是足够忠诚了,但是也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摄政啊! 自家有自家之明,他的武力不出色,头脑也不行,关系更没关系,唯一所能称道的也就是忠诚,几十年的忠诚装下来反倒成了真忠臣了。但是就算是真·忠臣,那也不是能让摄政就摄政的吧! “你当然有资格,论辈分,你是照顾了伯爵家族三代的老臣,论忠心,所有的骑士中再也没有比你更忠诚的,你说说,除了你还有什么更合适的?” 小唐大公说的冠冕堂皇,说的老骑士都以为除了他再无人可以担当重任,当然,真正的理由嘛,肯定还是因为老骑士的能力不足。 忠心什么的反而都在其次了,只要封了老骑士摄政的位置,那老骑士天然的就与其他的骑士隔绝开来,大家肯定都会想了,都是一样的骑士地位,凭什么就你能当摄政,我就不能?到时候上下不一条心,老骑士就是不忠诚,他也要被逼着忠诚了。 真正的原因是能力不足,能力不足就需要小唐大公的帮助,那他就只能乖乖的俯首帖耳,一朝俯首帖耳,那终生也就只能俯首帖耳了——更何况小唐大公也压根就不需要他终生,只需要六年,等到小莉亚成年就行了。 不过,对于小唐大公脑海中这样龌蹉的想法,老骑士自然是全不知情,既然知道了小唐大公这样的打算,而且小莉亚也全不反对——其实小莉亚不是不反对,只不过小孩子嘛,稍微用两根棒棒糖哄一哄,什么脾气都没了。虽然母亲刚刚才走,小莉亚情绪还缓不过来,仍然在生着小唐大公的气,没事就拿小唐大公的手臂当猪蹄啃,但是在甜美的蜂蜜面包和粗又硬的手臂面前,小莉亚还是很明智的选择了蜂蜜面包的。 毕竟,前面就已经强调过好几次,蜂蜜在这个年代实在是稀罕玩意,即使是贵为伯爵一年也吃不上几回,更不要说是甜食了,这东西对于小孩子的诱惑性简直是致命性的,小唐大公只需要拿着一块蜂蜜蛋糕摆一摆,小莉亚马上摇着可爱的小马尾就跟上来了。 “只是……如果其他的骑士反对,那么我又该怎么办?” 白高兴了半天,老骑士终于想到了正事,小心翼翼的就问道,小唐大公也松了口气,你要是政治智商这么低一直都不问,我也真的不好意思开口了,那之后的一系列布置才是真的全瞎了。 “这点你不用担心,我会专门给你留下五百名士兵稳定局势,这些士兵会由韦德骑士率领,一旦有个什么万一的话,尽管让韦德骑士带领着士兵们上吧,他们不会让你失望的。” 法外兵权,这可是灭国之祸啊…… 但是老骑士就好像是完全没有看出来,又或者是他知道也装作不知道,只要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就好,总之,既然事主都在装聋作哑,那决议就这样通过了。 接下来还有着驻军应该驻扎在哪里,消耗的军资粮草又该由谁提供这样的深度问题,不过想来,应该也都没什么难度,既然老骑士连驻军都能爽快的同意,那么提供一点粮草,也是不会觉得为难的吧? 事实也正是如此,非常,非常愉快的,老骑士就同意了这样的条件,最后的条约是,小唐大公提供五百名士兵协助老骑士,五百名士兵每三个月一换,而老骑士也保证绝对给士兵们提供充足的粮草与服务,绝对让他们宾至如归,活的就好像和自己家里面没什么两样。 虽然看起来是小唐大公比较吃亏,什么都没拿到就付出了五百名训练有素、精锐至极的士兵,但是明白人都应该知道,法外驻兵权这玩意到底是多么的坑爹,更何况仅仅是五百名士兵,小唐大公现在也不放在眼里。 伴随着他的地盘的突然扩大,以及统治人口的急剧增加,几乎是一夜之间暴增到原先的三倍以上,而人口更是达到了六倍,这也就代表着,扩军一事已经是迫在眉睫。而且还有两个月后奥拉夫族长带回来的大批健壮青年奴隶,不管是兵员又或者是劳动力,都暂时的不会缺少了。 况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的时光之内,爱尔兰,不,整个大不列颠岛上都不会再起任何的大规模战乱,因此这个时候甩出去五百士兵并不算的上是什么大事。并且,这五百名士兵,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老骑士才留在这的。 东可威胁北方伯爵联盟,南可制衡艾德公爵,在爱尔兰这个小岛上,五百士兵并不是什么可以忽视不见小力量,埋伏在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五百士兵就好像是一颗铁钉子一样,紧紧的戳在敌人要害之处,任何人想着反抗小唐大公,也都要先担心自己的心脏会不会先被捅上一刀——为了加大这个威胁,小唐大公留给韦德准骑士的士兵,还都是以宝贵至极的骑兵作为主力的! 不管这骑兵是轻骑兵还是重骑兵,反正都要比清一色的步兵看起来威胁性多多了,要知道,即使只是骑兵胯下的一匹马,养它的代价都足以养活三个普通的步兵了。 “总之,这样一来,我也总算是把一切都安排好,可以放心的回到德斯蒙德去了。” 小唐大公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做的。兵权交接完成之后的第二天,他就带着士兵们启程,准备回到德斯蒙德去了。与来的时候相比,回去的队伍少了五百士兵以及一名骑士,却多了三大辆马车,一辆装满了小莉亚的衣服玩具,一辆载着的是小莉亚的贴身仆人,还有最后一辆最宽大最豪华也是最舒适的,自然是小莉亚坐在里面,时不时的一口一个甜蛋糕享受着了。 大军蜿蜒如龙,迎着刚刚升起,普照世间,将温暖带向每一片土地的朝阳,缓缓的,一步一个脚印,开始出发了。 ps:这两章是补星期四的,星期五的还没写,留着今天白天再补上。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146章 new life(上) “莉莉,莉莉,快点起来了,太阳都晒屁股了。” 清晨,六月的阳光和韵且温柔,即使是这常年都暗无天日的城堡里面都能感受到太阳耀眼的光辉,在这样的环境下,一般人都会贪睡,更不用说是一个还在发育的小女孩了,一直到小唐大公等的不耐烦来喊门的时候,莉娅依然是躺在天鹅绒的大床里呼呼大睡。 ——这软绵绵的大床也是贪睡的原因之一,精选散发着天然香味的整块大树制成,还有躺在上面就不会想起来的天鹅绒,每一根绒毛的舒的整整齐齐,套在丝绸的被子里,这可是一般的大公都得不到的享受,也难怪小莉娅会入迷了。 “莉莉,莉莉!快起床!饭凉了!” 小唐大公又喊了几声,久等还不见屋内有着一点动静,不由得就暴躁起来,这样的情形自从回到德斯蒙德就已经出现过好几次,要么是莉娅睡的真沉,真没听见,要么是听见了不肯起来,总之就是想赖床。 “莉莉,我再说最后一遍,起床,要不然我就进去了!” 养个小孩可真难,小唐大公如是这般的感叹,现在小莉娅都只是淘气偷懒而已就这么让人头疼了,这要是以后长大了再有点小女孩的娇蛮脾气,那小唐大公才叫真头疼呢! “莉莉,我进来了。” 再次等候了一下,还是没有一点声音,耐心耗尽的小唐大公先喊了一声,免得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然后再推门进去。一进门,就看见小莉亚用被子蒙着头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小唐大公立刻心里就有底了。 “莉莉,我知道你醒了,再装傻我就要打你屁股了!” 略带一丝的颤抖和一丝的怒火,小唐大公装出很生气的声音,趴在被子旁对着小莉亚露出来的散发大喊着,被子覆盖下的莉亚明显的动了一动,浑身发抖的打了个机灵,然后直接连散发都缩进去了。 “我真生气了哦!我要打了哦!” 看到小莉亚这种缩头乌龟的行为,小唐大公是真的生气了,当时就论起他的大手掌,对着被子下凸起的一块就狠狠的打了下去——不过完全不用担心,天鹅绒非常的蓬松,非常的透气,小唐大公厚重的一巴掌打下来只能把被子被出‘砰砰’的声音,况且小唐大公也不可能真的用大力气去打,这点程度的巴掌还不说是在给小莉亚按摩。 “呜呜呜……哥哥不要打我,不是我的错,是床它在咬着我,床它不愿意让我起来!” 躲在被子中的小莉亚发出非常可爱的呜呜声,然后挣扎着手脚这样说道,如果光是看她的动作,看到她那种慌乱着挣扎的表情,说不定小唐大公还就真信了。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越漂亮的越会骗人,古人诚不欺我也。 “嗯?床它在咬着你,那要不要我去那把斧头给它劈了啊?” 小唐大公似笑非笑,小女孩,你还是太过于天真,你施展出的这些花样那样不是我以前玩过的,不是我吹,你这招还是我给你说过的,现在想拿来蒙我? “哼!哥哥坏心眼!” 眼看着是真的赖不下去,小莉亚呼的一下掀开被子,皱起小小的琼鼻,恶声恶气的这样说道,但是即使是这样的说话,因为小孩子声音的稚嫩,也都变成撒娇的行为了。 “好了好了,快点起来,今天的事情有很多的,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的。” “嗯,那我要亲亲,要亲亲才能起来。” 小莉亚肆无忌惮的撒娇,而小唐大公也只能无奈的低下头,在白嫩的脸蛋上一左一右亲上一口,哄得小莉亚笑开了花,才能招呼着女仆进来给小莉亚换衣服。 趁着女仆给小莉亚换衣服的空当,小唐大公自然是走出了房间,虽然名义上他是小莉亚的未婚夫,即使是正大光明的看了也不会有任何人可以责怪他,不过,小唐大公自觉还没无耻到那个地步。 另外,就是小莉亚依赖他实在是太深了。 虽然说小孩依赖大人是天生的习惯,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依赖到每天早上都要给亲亲才能起来,白天一整天都时刻不离开身边,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要陪着讲睡前故事一直到睡着,这也未免太过火了。 说句不好听的,小唐大公那也是正常的十九岁男性身体,强壮的不能再强壮,健康的不能再健康,每天吃好的喝好的,精力旺盛的不得了,偶尔对着小莉亚洁白的身体起了生理反应,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不对? 但是小唐大公也不能强硬的就把小莉亚给推开,他心知肚明,小莉亚先是失去了父亲,又离开了母亲,现在黏他黏的这么紧,实际上就是缺乏安全感的一种表现。 “所以,还是给莉莉找几个朋友吧,也免得她太孤单了。” 思前想后,小唐大公也只能想到这个主意了,但是即使是说给小莉亚找朋友,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般农奴农民的孩子肯定不用想了,身份之差犹如天地之别,奥尔科巴骑士……奥尔科巴伯爵却又偏偏没有孩子,其他骑士的孩子,要不然就是太大,要不然就是不符合小唐大公的条件,一个个活在父辈的蒙荫下,都是目中无人狂妄的很,小唐大公还害怕和他们呆在一起把小莉亚给带坏了呢! 正在考虑的时候,小莉亚已经在女仆的簇拥下一蹦一跳的出来了,小唐大公也只能暂时的把这些想法放到一边,牵着小莉亚的手,来到了餐桌前。 “哥哥,我们今天干什么啊?” 小莉亚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奶油面包,一边声音含糊的这样问道。这也是小唐大公头疼的源泉之一,一个小女孩,不管什么时候看见美食就失去了仪态,这也实在是太不像话了,还是要纠正才行。 另外,哥哥这个称呼也是小唐大公让小莉亚叫的,就好像是小唐大公称呼小莉亚为莉莉一样,是一个亲近的昵称。其实当初还有爸爸、叔叔、亲爱的这样几个月选择,不过小唐大公还没无耻到那个地步,父爱也不能如山,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哥哥这样的称呼。 “莉莉,吃饭要细嚼慢咽,没有人会跟你抢的。” 先是日常的叮嘱了一句,莉莉也嗯了一声,反正最后还是不会听。小唐大公无奈,也只能接着说道:“今天一开始,我们要先去视察城堡周边的春耕进度,然后用它来估算整个大公领的春耕情况;中午要赶去科克城,那里有几个大商人要谈一笔大生意,我得亲自去见见才行,晚上的时候我们再回来。” “又要跑这么久啊~” 听见今天的行程排的这么满,小莉亚当时就不高兴的嘟起了嘴,但是不高兴也没办法,当初是她自己提出来要一直待在小唐大公的身边,无论怎样都不愿意离开半步,现在小唐大公有正事要做,她也当然要跟着一起了。 “没办法啊莉莉,我是大人啊,大人总是要做点正经事才行,要不然怎么能养得起你这个大吃货呢。” 小唐大公故意装作叹气的样子,果然又惹得莉莉恼羞成怒,差点把手上的蛋糕直接甩到小唐大公的脸上去,打闹一阵平缓了莉莉的情绪,小唐大公才继续说话。 “虽然今天大半天的时间都要浪费在路上,但是你也不能闲着,我和你都坐马车,路上我亲自教导你学习!” “啊!怎么这样——” “抗议无效!乖乖接受吧!好孩子就是要爱学习才行,哥哥最爱好孩子了哦!” ps:放假实乃更新之大敌,现在开始补更新。 147章 new life(中)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二二得四,三三得九……” 人来人往的热闹马路,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马路,来来往往的都是驾驶着马车的旅行商人,马蹄声与马儿的忽律声层出不穷。小唐大公当时所定下的道路标准终究是过于窄小,即使是最为宽广的道路也只能容纳四辆大马车并行,但是德斯蒙德通商已经是第三年,哪怕是最为偏远的东欧野蛮人居住的地方都传出了‘流淌着牛奶和蜜’的名声,每一天来来往往的马车何止百千辆,其他的地方还好,一旦到了道路交接口,顿时就会堵的不成样子。 然而,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队人马堂而皇之的占据了大半个道路,前面是领头的骑士,中间是专门定制,一辆就有别人两辆大的豪华马车,后面是身着双层皮甲的护卫,这样的一支队伍一出现,整条道路顿时堵塞成了一团,走不得出不去,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商人敢于抱怨。 因为那辆马车上所描绘的雄鹰展翅高飞的身姿,以及骄傲的昂起头来的骑士,无不表示马车里面所坐着的,便是这片土地上永恒的,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唐切斯特大公阁下。 只是,如果有经过的耳朵灵敏的商人仔细听的话——如果真的有人类的耳朵可以灵敏到这个地步,那么他或许可以听见,马车里还能时不时的穿出来女孩清脆的朗诵声。 “呜——我不要学了,不要学了啦!” 有如念经一般,背诵数学公式背到头疼的小莉亚一发火,直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自己手上小唐大公亲手默写出来的乘法表往马车上的窗口一扔,然后若无其事的坐了回来,继续扮演她的好孩子。 “莉莉,你……!” 小唐大公想要生气,但是莉亚那是什么人,虽然还小,但是已经是国色天香的美女了,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小唐大公都还没开始说话,两滴泪珠子就差点落下来了。 “好吧,还好我早有准备,继续学习,我时刻都盯着你,不准偷懒。” 叹息了一声,小唐大公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其实这也是他的老套路了,在座的各位,有谁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没发过脾气撕过书的,尽管站出来,咱们好好谈谈。 “哥哥坏蛋,就知道欺负我,总是逼着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喂喂,莉莉,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别说的好像我做了什么不该干的事情一样,我也就是每天逼着你学学语文,逼着你学学数学,再逼着你学学政治,仅此而已,和我上学的时候比完全都不是个事好吗! 小唐大公心里如是吐槽道,但是其实他也明白,让莉亚一个女孩突然间学这些东西,确实是有些为难她了。 这里是中世纪,和中国古代一样,女子无才便是德,一般农民家的女孩子早早的就开始帮家里面干活,年龄到了就嫁出去。贵族家的女孩,不讲究的就是散养,完全不在乎有没有这个女孩的存在,讲究一点,又或者是对着女孩有着期望,就好像是之前的康纳尔伯爵一样,聘请专业的贵族教师,礼仪,动作,谈吐,仪表,一个女孩只需要掌握这些,变成一个漂亮花瓶也就足够了。 至于那些重要的正经事,不是有句话这么说么,战争,让女人走开;教育,让女人走开;政治,让女人走开;重要事都交给男人,女人就安心的在家相夫教子就行了。 但是小唐大公,他做不到这样。 他答应过小莉亚的母亲,要让莉亚健康成长,那么该教给小莉亚的东西一样都不会少,倘若莉亚只是个一般女孩也就算了,尽管让她玩闹,闯再大的祸都无所谓,反正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小唐大公就是天。但是偏偏莉亚是阿尔斯特伯爵,是伯爵,也就是说以后就是一个领导者,身为领导者,不懂计算不识文字不会政治,最后的结果绝对是被人活活玩死。 即使是小唐大公,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的都能陪在莉亚身边啊!所哪怕是现在莉亚再怎么装可怜,眼角的泪再怎么垂沿欲滴,小唐大公该硬的时候还是要硬,绝不给莉亚一点的幻想。 一路吵吵闹闹的时间过得飞快,虽然速度上比以前小唐大公以及奥尔科巴伯爵两个人两匹马,一路飞奔的时候慢的多,但是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科克城已经是近在眼前了。 如今的科克城经过新一轮的建设,和去年的时候又不可同日而语,码头扩建了,城区增加了,交易区再次的扩张,几乎都快达到规划中的大小,而计划中要做到这个程度可是需要五年时间的! 不过,小唐大公估计,做到这个地步差不多就已经是极限了。 毕竟德斯蒙德还只是一个伯爵领,受到人口数量、耕地面积的限制,每年的出产总是有限,就算是突然之间领地一下子扩张了好几倍不止,但是新领地的开发总也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况且其他的领地也都有着自己的城市与港口,小唐大公更不可能抛弃其他领地只发展德斯蒙德,那才是真正的本末倒置。 所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德斯蒙德的发展也就到此为止。虽然该做的还是一样要做,修建道路,开荒什么的一样都不能落下,但是小唐大公的重心,已经开始慢慢的转向北芒斯特以及奥蒙德这两块伯爵领了。 毕竟,如果把发达指数定为一百分,那么德斯蒙德至少可以拿到七十分,七十分当然算不上高,但是再想提升的话就已经很困难了,与其费劲心思的提升七十分,还不如把其他连二十分都不到的地方提升到六十分及格,那样进步岂不是更大? 这个计划,理所应当的得到了财政总管克莱恩的全力支持,在他看来,整个爱尔兰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地方无疑是都柏林——如今处在小唐大公的控制下,其次是北芒斯特——同样处在小唐大公的控制下,有着这么好的地方不去发展,偏偏眼中就只盯着一个德斯蒙德,那眼界实在是太小了。 不过这些也都还是题外话了,即使是重心转移也要一点点的来,以德斯蒙德为中心,一步步的向周边扩散,需要的时间不知道要用几年计,实实在在的是一个长期计划,只有用耐心耗而已。 闲话说了这么多,马车终于驶入了科克城内,跨越了分割着居民区也交易区的主干道,在到达政府广场的时候停了下来,而在马车前,翘首以待的克莱恩,以及他身后闻风赶来的商人们,早已经是望眼欲穿,就等着一睹小唐大公的风姿了。 148章 new life(下) 小唐大公来到科克城的目的,前面已经说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和几个大商人谈一笔大生意的。 当然,说是一笔大生意,实际上肯定不止一笔,事实上,就在这些前来接驾的大商人当中,就可以分成好几派:威尼斯,热内亚,比萨,这些都是最常见的,商业发达的意大利地区的几股豪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都看不顺眼,要是遇到了总要龙争虎斗一般,而财政总管克莱恩最擅长的就是挑起这几派之间的斗争,然后浑水摸鱼,为德斯蒙德和小唐大公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不过,最近意大利来的这些商人有学聪明的趋势,逐渐开始报团存在,别管自己内部是不是狗脑子都被打出来,对外面一直都是同进同退,团结的很,让克莱恩不止一次的抱怨想要忽悠他们是越来越难了…… 除了这些比较常见的商人之外,还有来自德意志兰地区,由独立城邦科隆,吕贝克,汉堡,不莱梅等几个城市的商人组成的联合组织,这些商人因为出身于较为偏僻寒冷的地方,手上的资本远远没有意大利商人那般充足,因此他们更为团结,根据传言,这些商人甚至打算就此组建一个同盟,一同分享垄断波罗的海沿岸的贸易往来。 以上这些说的都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团队,剩下的便都是走单帮的了,或许是因为地利,或许是因为交易的物品不能够为人所知,这些商人一般都是独来独往,了不起也就是和同乡的临时合作一下,贸易结束之后继续分道扬镳。 而这一次,小唐大公要会见的两波商人,就全是这种以走单帮的形式存在,他们一波来自不列塔尼,一波来自苏格兰。 “来自不列塔尼,德南特家族的马赛厄斯向您问好,尊敬的唐切斯特大公阁下,愿您的名声如同您的仁慈一样传遍四海,愿您的威望如同您的慷慨一般人人皆望。” 小唐大公首先接见的,是一个名字叫什么什么的玩意?不过算了,反正这都不是重点,真正的背景资料克莱恩早就已经跟他说过。这个商人自称是德南特家族的一员,而德南特家族又和现在的不列塔尼大公爵科努瓦耶有着扯不清的关系,貌似五百年前是一家。总之,眼前的这个家伙,小唐大公只需要把他当做是科努瓦耶的代表就行了。 既然只是一个代表,类似于道具一样的东西,小唐大公自然不需要给他什么好脸色,况且小唐大公也消耗了今天的金手指使用次数,特地观看了眼前这个商人的属性,勉勉强强,算是常人中的优秀者吧。 既然如此,就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了。 “客套话就免了吧,我和你都是非常忙的人,没有必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种地方,你和我敞开天窗说亮话,我们讨论的内容只有一个,盐。” 是的,盐,盐铁盐铁,盐更在铁之前,在古代,盐是相当重要的一项买卖,人活着就不能不吃饭,人吃饭就不能不放盐,但是一般的海盐,却是不可以直接单吃的。 当然,你硬要说可以单吃的话就当我没说话,毕竟这个年代的农民农奴什么的就靠吃这个活,可能有朋友曾经见到过,完全没经过任何处理,只是单纯的从海水中晒出来的海盐,那种海带的紫色中带着的一丝腥味的白点,完完全全的令人作呕,小唐大公根本吃不下去一星半点。 但是不列塔尼的海盐,它就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其他地方还需要发展才能够赚钱,那么不列塔尼的贵族就好像是今天的沙特王公一样,即使是躺在床上都能赚钱,不列塔尼的海盐就犹如现代经过工业处理之后的差不多,或许还要更好,因此一直都是富有贵族的追逐品。 原本,这样的生意也不需要小唐大公亲自来谈,毕竟吃这种高档盐的怎么算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或许还要再加上骑士们),顶多就是开宴会庆祝节日的时候与民同庆用的多点,满打满算,几马车的盐撒着用也足够用一整年了,但是现在,小唐大公却不得不亲自来谈这笔生意。 因为不知不觉之间,德斯蒙德出产的低档盐,竟然能够威胁到不列塔尼的高档盐出口生意了。 德斯蒙德出口的低档盐,实际上是经过小唐大公二次改良的过滤盐,海盐是一种结晶体,将结晶后的海盐浸泡在淡水中,用铁皮将上方封住,大火煮沸将其完全蒸发掉,冷却得到结晶体再浸泡在淡水中,再蒸发掉,如是来往几次之后,得到的就是二次改良之后的海盐了。 说实话,这样得到的海盐产量先不说,反复蒸发了这么多回能有原先的十分之一就不错了,得到的成品也不怎么好吃,顶多就是把那一层腥味去掉,颜色也是半黄不白,甚至于半黄不白的就已经可以算是完美,但是就是这样的海盐,卖的非常火。 因为便宜,出货量大。 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农民和农奴用德斯蒙德的低档盐也就算了,我大不列塔尼还看不上那群低贱的家伙,但是就连贵族都用你们的低档盐,你这不就是活活逼我自杀吗! 但是小唐大公表示无辜中枪,毕竟,不是每一个贵族都像他这么富有,随随便便就能扔出一大笔钱来满足口腹之欲,大部分的贵族实际上都过的相当苦逼,要供养军队发展领地,时不时的还要办个宴会和手下联络一下感情,地主家也没余粮,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像爱尔兰的其他贵族,现在一个个都是一副看破红尘享乐只在今朝的模样,那不都还是在吃着你们不列塔尼的高档盐嘛。 “那是不一样的。” “那你倒是说说有什么不一样啊。” 强忍着怒气,马赛厄斯继续对着小唐大公这样说道,但是却被小唐大公一句话就噎了回去,是啊,有什么不一样呢,有来有往才是生意,现在只不过是出现了竞争对手,对你们的生意造成影响了,你们就火急火燎的跑过来威胁我,而不是思考着怎么提高自己的产量,活该以后被淘汰。 这样想着,小唐大公就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笑容,差点让说的口干舌燥的马赛厄斯直接背过气去,感情我说了这么多,在你的眼里其实就和小丑表演没什么区别? 说实话,小唐大公认为这可比小丑表演要乏味的多了,小丑表演好歹还能笑两声,而现在都已经是无聊的数着马赛厄斯喷出来的吐沫星子了。 “商人,收起你那无聊的表演吧,盐的问题可以商量,但是首先你就要拿出诚意来,没有诚意,一切免谈。” 眼看着马赛厄斯的口水还有四处飞溅的趋势,小唐大公打了个哈欠直接就打断道,听到这样的话马赛厄斯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但是最后,他还是恢复了平静,对着小唐大公深鞠一躬,说道:“是的,大公阁下,我会将您的意志转告给科努瓦耶大公的。” 不愧是普通人中的优秀者,还算是知道进退。 小唐大公如此评价道,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盐是个好东西,大家都想垄断,但是现在既然没法垄断,那就只好合作了。 我可以和你合作,毕竟贸易战一旦打响,盐价降低对我也没好处,收入会减少,但是你不能空口白话的就派个商人过来糊弄我,我要见到有足够分量的人,至少要是有实权的贵族或是财政总管,然后才能和你继续商讨之后的问题。倘若没有见到这个人,那贸易战就贸易战吧,反正我还有纸和蜂蜜这两个印钱的玩意,而你们就只有一个盐,不如赌一赌谁最先撑不住? 就是这样,识时务知进退的马赛厄斯得到了小唐大公的明确要求,钟都不愿意浪费,再次施礼之后就急匆匆的退了出去,一直潜伏在他们身边的间谍汇报,竟然是打算连夜赶回不列塔尼,向着科努瓦耶大公爵汇报这里的事情了。 “时间就是金钱吗?唯有在这一点上,还是蛮有商人的风范的。” 小唐大公如是这般感叹,然后就对着一直侍立在身边,动也不动的克莱恩说道:“把苏格兰的那帮子商人都喊过来吧,我得速战速决才行,要不然天黑之前就没法回到城堡了。” ps:本章的晒盐法改编取材自浙江省象山县的海盐晒制技艺,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过由于篇幅有限,我个人对于晒盐也是一问三不知,如果有什么错误的地方,还请各位指正。 149章 蔚蓝世界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怎么样,莉莉,看见哥哥和别人谈生意,有什么感想?” 趁着克莱恩去喊苏格兰商人的空档,小唐大公赶紧抓紧时间休息休息,换换脑子,而说道休息的方式,无疑没有比和亲爱的小莉亚聊天更惬意的了。 “嗯!哥哥好帅!” 就算你这么夸我,我也不会高兴的啦。 小唐大公傻笑着抚摸着小莉亚的头,而小莉亚就好像是某种猫科动物一样,嘿嘿的笑着,不停的摇晃着头颅,露出了非常舒服的表情,眼睛中崇拜小唐大公的星星都快要冒出来了。 只是,我让你在一边旁听我谈生意的过程,可不仅仅是为了耍帅,还有看你卖萌才这么做的啊。 “除了这些呢,除了哥哥很帅之外,莉莉还有什么发展吗?” 继续抚摸着莉莉柔顺的头发,直到把它弄得一团糟,小唐大公才停下手来问道,话说你竟然承认了自己好帅,你这个自恋狂! “还有……呜……” 小莉亚皱起了小小的鼻子,这可真是难为她了,刚才那个大叔说话实在是太过于无聊,莉莉听着听着就快睡着了,那还有心思去仔细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内容。 冥思苦想之下怎么也得不到答案,小莉莉的脸都气的鼓起来,一左一右好像两个小皮球,逗得小唐大公差点就像好好捏捏嫩嫩的小脸蛋——但是幸好他还记得这里不是在城堡,接下来还要接见苏格兰的商人谈正事,才勉强忍住了这个想法。 “呜……反正就是很无聊就对了!” 怎么也找不到答案,自暴自弃之下,莉莉干脆就直接这样说道,但是出乎意料的,得到了小唐大公的赞同。 “没错哦,莉莉,所谓大人的世界,其实就是很无聊的。就好像是之前谈生意一样,明明知道没什么用处,也还要认真听才行啊。” “那……我就不要长大好了!” “这可不行哦莉莉,人都是要长大的。” 小唐大公温言劝慰,但是莉莉用双手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头摇的好像拨浪鼓一样,示意自己完全听不到一点声音,眼看着这样的情况,小唐大公也只能叹了口气,现在就对莉莉说这些还是太早了吗? 确实是太早了,现在莉莉也都才十岁,谈论大人的世界确实是太早了,万一让莉莉恐惧起大人的世界,变的自封自闭,那才是真不好了。 所以,换一种方法吧。 “莉莉,你喜欢吃奶油蛋糕吗?” “嗯!莉莉最喜欢吃蛋糕了,好甜的!” 果然,一谈到吃的东西,莉莉就好像是换了人一样,满眼的星星璀璨夺目,比刚才夸小唐大公的时候更为闪亮,搞的小唐大公都有些吃味了。 “那我把整个芒斯特公爵领的蛋糕生意都交给你好不好?从今以后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再也没有人可以管着你了。” “好啊好啊,哥哥真好,我最喜欢哥哥了!” 小唐大公苦笑起来,也就只有这个时候,莉莉才会说他最好了,刚来的时候因为担心莉莉吃太多的蛋糕变胖,他禁止莉莉吃蛋糕的时候,莉莉可是又哭又闹了好几次,差点就不搭理他了。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哦。” 小唐大公继续说道,对于莉莉的培养,他真的可谓是煞费苦心,就连奥尔科巴伯爵看了都只能说,小唐大公不是在培养一个妻子,而是在培养一个继承人了。 “等会哥哥还要和来自苏格兰的商人谈生意,如果你能认真的听,然后说出来有什么意义的话,哥哥就把蛋糕店全部交给你,好不好?” 这个时候,我就要特地强调一下,整个芒斯特大公领的所有蛋糕店,这个名头听起来很大很霸气,但是事实上,它并没有多少东西。 毕竟蛋糕这玩意又不能放又不能玩,还不能当饭吃,整一个就完全是贵族,而且是有钱贵族的消遣品,整个大公领上下,唯一对着蛋糕有着大量需求的,可能也就只有莉莉一个了。 事实上,德斯蒙德一个月前新开了一家蛋糕店,一直都是在亏本做买卖,具体是为谁开的,我想也不用我赘述了。 “嗯……好吧,说话一定要算话。” 虽然有些不情愿,要忍着不睡觉认真的听大人们说着无聊的话,但是为了美味的蛋糕,莉莉拼了! 看着莉莉握紧了小小的拳头,一股绝对要成功的气势,小唐大公也就只能哈哈了,什么时候,莉莉能够把这股气势转移到学习上来,那小唐大公就再也不用担心了。 聊天聊了这么久,还不见克莱恩把苏格兰的商人带进来,小唐大公稍微有点着急,就打算亲自出去看看,但是一打开宫廷的大门,他就发现克莱恩和苏格兰的商人早就在外面等候多时了。 实际上,克莱恩办事效率一直很高,老早就把苏格兰的商人全部都带了过来,但是正打算推门而入的时候却听见宫殿里面小唐大公和莉莉的嬉戏声,顿时就担当起了门神的角色,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至于远道而来等待已久的苏格兰商人的感受,克莱恩是绝对不会放在心中的。 没有为什么,小唐大公就是有这个傲慢的资格。 不过小唐大公召唤苏格兰商人来,可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傲慢的,事实上,他是想着为德斯蒙德再添一财路。 虽然之前我是说过‘再也没有缺钱的时候’这样的大话……不过大话嘛,各位听听也就得了,特别是为了拉拢基尔德尔伯爵,奥索鲁尼伯爵,伦斯特伯爵,小唐大公还把三叶草的种子都交了出去,明年的蜂蜜产量一定会有一个大的增长,产量增加,价格肯定就会降低,这个是市场规则,小唐大公没法改变的。既然如此,为了今后的财源依旧能滚滚而来,小唐大公就只能想想新花样,开辟一条新财路了。 而这条新财路,小唐大公想到的就是染料。 染料在中世纪的价值,这一点即使是在我国古代都能够看出来,拥有一家染料坊,放到古代那就是上等人的象征,有时候甚至可以充当世家的代名词——就好像是屠夫一样,汉代的时候,屠夫可是地方豪强的代表,像何进,张飞就都是‘屠夫’,也就是豪强出身,千万不要把他们当做是草莽了。 红色染料价比千金,不过小唐大公弄不来,因为大多数红色染料都隐藏在植物的根中,以当下的条件根本无法提取,天然红又需要一种叫做‘胭脂虫’的动物,而这种动物……很遗憾,中世纪的欧洲是没有的。 因此,小唐大公也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蓝色染料了。 选择蓝色染料的原因有很多,用途最广,使用人数最多,销量领先世界二百年,还有提取简单,便于染色这样的优点,不过,如果一定要让小唐大公说出具体的优势的话,那就只有一个,距离近。 没错,因为距离近,蓝色染料可以从靛类植物中提取,而苏格兰,便是中世纪欧洲最大的靛蓝植物生长地——这一点从电影中都能看出来,勇敢的心里面威廉华莱士和他的一众义勇军,浑身上下都是蓝色涂的满满的,要不是因为苏格兰到处都是靛蓝,他哪来这么奢侈的行为? 所以,对于苏格兰的这支商人队伍,小唐大公是信心满满志在必得,一定要拿到手! 150章 done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不行,大公阁下,您的这个价格我绝对不能接受。” 和纸和蜂蜜都不一样,蓝色染料是早就出现在这个世界不知道多少年的东西,它的价值每个人都一清二楚,更不用说是这些商人,因此当时,小唐大公提出一个非常低廉的价格的时候,为首的苏格兰商人想都没想,直接就挥手拒绝了小唐大公的商讨。 “可是,就算它的价格再贵,你们也没法运出去,不是吗?” 可惜,小唐大公轻飘飘的一句话差点就把那个苏格兰商人给噎死,但是苏格兰商人想了半天,也没能憋出来一句反对小唐大公的话。 因为小唐大公说的是事实。 苏格兰地处在山峰叠峦之间,被称为高地人部落,重重叠叠的山地固然养成了苏格兰人悍不畏死,勇敢绝伦的性格,也是苏格兰最大的天然屏障,古往今来,任何一个侵略者都要拜倒在苏格兰的崇山之中,令人望而兴叹。不过,山地太多了也有一个缺点,没有港口。 当然,这不是说苏格兰真的没有任何港口了,只是与英格兰以及爱尔兰相比,苏格兰的港口就实在是显得太少。更何况内赫布里底群岛如今尚处在维京人的控制之下,三大港口之一的格拉斯哥如今还只是一片平地,爱丁堡不堪大用,唯一一个能够对外大量通商的阿伯丁,偏又被诺曼人封锁了。 一点都不错,确实是被诺曼人封锁了。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年,大规模的陆地战争都已经停止,但是威廉国王对于苏格兰国王背后捅了他一刀,导致他差点国破人亡这种事果然还是无法释怀,诺曼人本来就是维京人出身,航海打劫当海盗没有一点心理压力;更绝的是威廉国王竟然还联系了他斯堪的纳维亚的老乡,无数穷疯了的维京人心甘情愿的充当马前卒,只需要付出一点保护费,威廉国王就同意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真是的,东印度公司,私掠许可证,果然不管是哪个时代,英国佬永远都是一样的恶劣性格。 当时,听到了间谍从英格兰传来的这样的消息,小唐大公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只能在私下里这么感慨,同时对于威廉国王的提防又上了一个档次。 这样一个完全不拘一格,不在乎什么狗屁规矩,大胆无谓想干就干而且还能干成的家伙,实在是太危险了! 但是如果威廉国王知道了小唐大公的想法,肯定就会指着小唐大公悲愤的吼道:“还不都是你这个混蛋逼的!” 嗯,说是小唐大公逼的其实也不错,所以说小唐同学,你可真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男人啊。 为了不让小唐同学大喊冤枉,我还是解释一下其中的缘由好了——当初为了战胜威廉国王,还是伯爵的小唐同学可是联系了法兰西国王还有苏格兰国王,邀请他们一同进攻英格兰的,最后的结果,只能说威廉国王凭借着他高超的指挥艺术,还有从小唐伯爵那里搞到的弩炮车,惨胜。 这个惨胜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三方恐怕都又是一个失落的十年,要等到下一代的年轻人成长才有足够的兵员可以用了。 不过,这里有一个意外,那就是威廉国王,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在遥远并且寒冷的斯堪的纳维亚,有的是骁勇善战的维京人供他驱使,只要……他能稍微掉落一点节操…… 于是威廉国王毫不犹豫的就把节操卖了,从两百年前的同乡那里招来了一大批援兵,海岸线漫长,而且还要绕过不列塔尼海峡的法兰西,威廉国王没什么办法,只能尽量骚扰,但是本来就是维京人劫掠重灾区的苏格兰……愿上帝保佑他们吧。 不过,虽然眼下现实当中看起来全部都是好处,但是隐形的坏处也不少,最主要的一条,威廉国王的名声更差了。 名声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确实是真是存在的,因为中世纪悲哀到令人流泪的信息传播速度,一个好的名声足以吸引到更多的贤才,更多的骑士,更多的商人,也会有更多的君主愿意和你合作,增强国力也就更快;而一旦名声变差,以上所说的这些福利基本上就与你无关了。 不仅如此,由于威廉国王几乎与周边的国王全部都打了一架,光是贸易惩罚性关税都可以罚到他哭,之所以派遣维京海盗去打劫其实也是无奈之举,没办法,不打劫的话连足够的货物都弄不到啊! 顺带一提,现在威廉国王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就是小唐大公,小唐大公这里就相当于一个中转站,那些投机倒把,走私结营的商人不用再冒着杀头的风险就能把货物卖到英格兰去赚一大笔钱,小唐大公也能趁着这个机会捞上不少,双方都皆大欢喜,唯一郁闷的可能也就只有威廉国王了。 就是这样,尽管这几个苏格兰的商人很不情愿,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小唐大公说的实在是一点都没错。 “睿智伟大如您的想法,卑贱的小人也能猜之一二,您想要菘蓝草,无非也就是看中了染料的巨大利润。” 几个苏格兰商人用眼神交流一番,最后还是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开口,一开始就先是大大的奉承了小唐大公,不管有用没用,这世上就没有人不爱听好话的。 “但是大人您也知道,染料这东西实在是暴利,菘蓝草虽然是随处可见的东西,但像是您这样大规模购买的话是绝对瞒不过国王以及贵族的,如果我们做了这个生意,我们首先就要拿出一大笔钱来打通关节,您出的这个价格,对我们来说实在是连本都收不回来啊!” 奉承过后是诉苦,这个苏格兰商人还算是聪明,没有直接拒绝扫了小唐大公的面子,而是从侧面来客观的描述困难,让人一听就有信服的感觉。 但是小唐大公也只是隐晦的笑笑,这种小手段,未来都不知道发展成什么样子了,咱见的多识的广,想蒙我,还早了一千年呢!菘蓝草,菘蓝草,都带了个草字了,它能有多值钱?对于这些商人来说无非就是雇佣几个农民的花销,剩下的都是纯利,况且都有能耐做国家贸易了,你跟我说你背后没有几个贵族甚至国王的支持,你以为我能信? 说的这么多,还不是想要提价嘛。 “各位的困难,我当然也有想到,事实上,我刚才与各位说的那个价格,是对外的价格,而对于各位,当然要用其他的价格了。” 小唐大公树起一根手指,神神秘秘的说道,其他的商人马上就被吸引住了,内部价格与外部价格,这两个新鲜名词立刻就勾起了商人的全部注意力,甚至于有头脑灵活的商人,仅仅是从这两个名词都发现了新的商机——不过说白了,也就是给回扣而已。 “各位的背后都有着自家贵族的支持——不要急着否认,有也好,没有也罢,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各位听听就好——我刚才给的价格,实际上应当是各位背后贵族的底线,没有一分钱流到你们手上,因此各位才说自己是亏本做买卖。” 小唐大公的一席话说的苏格兰商人们羞愧难当,可不是嘛,刚刚才说出口的谎话就被人家一下子拆穿了,但是做商人的脸皮就是要厚,因此他们竟然还没有一个脸红的。 “刚刚的那个价格,各位尽管把它当做是最低价,就是专门用来哄骗你们身后的靠山用的,而实际上,你们每运来一马车的菘蓝草,我多加2金币,每运来一船的菘蓝草,我多加20金币,如何,这些可都是属于各位的纯利润,都是能够紧紧握在各位手中,不必上交给任何人的。” 这个回扣的价格,说实话可实在是算不上低了,以一个金币价值1400rmb算,一马车的回扣竟然就有2800,如果再算上一旦真的通商,每天来往的马车不知道有多少,真真是暴利至极,放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做这个买卖。 不过,一旦考虑到染料的利润,那么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况且,这再怎么说也算得上是跨国贸易,稍微贵一点也正常——最重要的是,回扣给足了,这些商人干活才能更卖力,都不用小唐大公催促,他们自己就能主动把身后的人都给摆平,万一有人良心发现——我是说利欲熏心想背叛,他们也会主动就把背叛者给清除了,不知道省下了多少的麻烦事。 “如何,我刚刚的这个建议,各位觉得如何?” 小唐大公的这个说法一出,顿时让苏格兰的商人乱成了一锅粥,吃回扣这种事情,这真是太卑鄙,太无耻,太下流,太……令人羡慕了。 教练,也给我吃一口吧! 于是,等到所有的苏格兰商人争吵,打闹,甚至决斗,免费看了这么一场好戏之后,小唐大公打着哈欠问着终于讨论完毕的商人意见,为首的苏格兰商人尽管鼻青脸肿,看起来相当狼狈,但是他连眼神中都闪着金币的光芒,毫不犹豫的就点头,说道: “成交!” 151章 炉边谈话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刚才那群大叔好野蛮,竟然直接就在这里打起来了……” 那群苏格兰商人才刚走,小莉亚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虽然口中说的好像是抱怨一样的话,但眼中明显闪的是兴致勃勃的光彩,毕竟小孩子嘛,都是爱热闹的,大概小莉亚把刚才苏格兰商人的争吵斗殴,都认为是游戏的一种方式了吧。 不过那些人都鼻青脸肿了,小莉亚你还以为是做游戏,你的心到底是有多宽啊? “莉莉可不能跟着那群大叔们学,你是女孩子,不能打架的。” 小唐大公连忙把小莉亚拉过来,严肃的教育道,刚才看那群苏格兰佬打架看的太高兴,竟然忘了身边还有小孩子,万一莉莉要是跟着学坏了,那小唐大公才要后悔死了,想到这,小唐大公赶紧又补充道: “那群大叔可是高地蛮子,没人喜欢蛮子,莉莉要是打架就也会变成蛮子,到时候哥哥就不喜欢莉莉了。” “呜……我知道了。” 无缘无故就被训了一顿的莉莉委屈的嘟起了嘴,小唐大公看见了心疼了不得了,但是他也没办法,第一次带孩子,真的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到底应该怎样培养莉莉,就好比等到日后莉莉过生日的时候,到底是要送布娃娃,还是送一把剑? 布娃娃女孩子都喜欢,但是剑,却是身为一个领主的标志,没有剑的领主根本得不到骑士们的认同,因此小唐大公犹豫不已。 不过他实在是多虑了,送剑就挺好,真的。 毕竟是这个硝烟漫天的时代,即使是一个女孩子,都知道手里要有剑才能保护自己,更何况莉莉虽然小,但是命运也实在算得上是多舛,有些地方限于年龄和见识还十分天真,但是有些地方已经看的比一般的成人还要通透了。 “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现在莉莉就跟我说说,你在刚才学到了什么,如果我满意的话,整个芒斯特的蛋糕店就都是你的了。” 安慰了莉莉一番,小唐大公还没忘掉自己和莉莉的约定,开口问道。 “莉莉知道!蛮子的穿着都很奇怪!” 听见了蛋糕,莉莉马上就变的元气十足,想也不想的就说出了这样的答案,理所当然的,听见了这样回答的小唐大公,同样想也不想的给了莉莉一记爆栗。 “认真点,这可是考试。” 如果你没有笑出声的话,说不定我就真信了……不过也可以理解,苏格兰人嘛,大男人穿裙子什么的,差点就让小唐大公的尴尬症又犯了,刚才憋笑就一直憋的很辛苦,又听见莉莉这天真无邪的孩童一说,实在是忍不住了。 “还有的话……他们刚才的为难全部都是装出来的,明明都已经赚到钱了,还要装成没赚到的样子,就是为了坐地提价。” 为了蛋糕,莉莉也算是拼了,抱着小脑袋冥思苦想了好一会,然后才吞吞吐吐的这样说道。不过,这样的答案,倒是让小唐大公吃惊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莉莉八成会问为什么要给商人回扣这样的问题,没想到莉莉竟然直接跳到了‘商人的自我修养’,难道莉莉对于做生意这一行真的挺有天赋? “莉莉,你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 没有直接说出莉莉的答案对或错,抱着鼓励的心态,小唐大公抚摸着莉莉的头,让她露出十分舒服的表情,然后问道。 “是妈妈啦,以前有一次,我听见妈妈和商人谈生意的时候说过,只要商人出了价,那就肯定是赚的,剩下的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刚才那几个蛮子虽然不满意哥哥出的价格,却也没有完全拒绝,所以他们肯定是赚的。” 非常惊讶,嗯,非常惊讶,就好像是看见住在你家隔壁,朝夕相处了十多年的小迷糊一下子变成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天才一样,小唐大公惊讶的连抚摸着莉莉头的手都忘了动了。 虽然说在将来这些随便拿一个人都能看出来,但是用未来的人和现在的人比本来就不公平,19世纪的普通人每天看的一张报纸上的信息量就已经超过中世纪农民一生的见识,而莉莉只是一个小孩子,就能有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让人吃惊了。 尽管大部分都是她母亲的功劳就是了。 “那莉莉知道哥哥为什么要给这些商人回扣吗?” 抱着些许期望,小唐大公继续问道,他已经打定主意,倘若莉莉连这个问题都能回答出来,那么就让莉莉跟着克莱恩,在这位天才横溢的财政总管的教导下,莉莉一定能成为金融的女王! 不过,很遗憾,莉莉完全不知道。 其实也样才对,莉莉要是真的能说出来答案,我都要怀疑莉莉是不是同样是穿越的了。 就是这样,小唐大公默默叹了口气,心里面安慰自己说道,今天莉莉的表现已经很出色,实在不能奢求更多了。 “我跟你说哦,莉莉,之所以7给这些商人回扣,就是为了激发他们的主动性。” “主动性?” 莉莉重复着这个词语,她还不是很明白这个新词的意思,不过没关系,小唐大公马上就为她解惑。 “没错,主动性,打个比方,我说莉莉今天晚上不准睡觉,要熬夜学习,你愿不愿意?” “哥哥大坏蛋!” 小唐大公的话还没说完,莉莉就直接一口咬到了他的手上,一边咬一边还含糊的说话,看来自从上一次咬手臂咬成习惯之后,莉莉真的把这当成是一个娱乐了。 “疼疼疼疼疼……莉莉快松口,都说了只是一个假设啦!” 小唐大公眼泪都快出来,可怜他穿越到现在从来没受过伤,就算是在战场上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靠近他一步,接连好几次的流血都是被莉莉咬出来的!好不容易等莉莉松了口,小唐大公往手上一看,果然两排清晰的牙印就刻在上面了。 “好了,回到上面的话题,让你熬夜学习,你愿不愿意?” “当然不愿意,大坏蛋!” 莉莉又嘟起嘴,连头都偏到一边去,看也不看小唐大公可怜兮兮的样子,那表情,嗯,活像是炸了毛的猫。 “但是,如果我愿意让你熬夜的时候吃蛋糕呢?美味的蛋糕哦,你愿不愿意?” “呜……” 这下莉莉可算是难以取舍了,睡觉和蛋糕,不管哪一个都是她的挚爱,哪一个都不愿意丢弃,现在却要要求她二选一,也就难怪她左顾右盼,摇摆不定了。 “所以说啊莉莉,你只是因为蛋糕,就已经拿不定主意了,但是哥哥我给那些商人的可是金币,金闪闪的金币。哥哥拿金币吊在商人的面前,就好像是农夫拿着萝卜吊在驴子的面前一样,完全不需要抽打,他们就会主动的、毫不停歇的往前跑,哥哥坐在家里面就能够收到大量的利润了,你明白了吗?” 小唐大公把莉莉抱在腿上,一点一点的把刚才的事情揉碎了讲给莉莉听,但是莉莉显然还是一知半解,听的迷迷糊糊的,能懂个皮毛就不错了——不过没关系,眼下也只需要打个基础就足够了,小唐大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信心,能够把莉莉培养成一个合格领主的模样。 “大公大人,这里是与那群苏格兰商人签订的契约书,请您过目。” 小唐大公还有小莉亚,当然不是因为没事干才在这里消遣时间,实际上,尽管小唐大公刚刚与苏格兰商人达成了合作意向,但是意向终究还只是意向,具体到详细事宜上,每辆马车载多少公斤菘蓝草,每条船又载多少顿菘蓝草,结算的时候怎么结算,是否可以用其他等价物——例如说盐来代替,这些都是需要再进行探讨的。 不过,这些繁琐的事交给克莱恩就可以了,真要是学诸葛亮事必亲躬,小唐大公累也累死,就不用再想着各位喜闻乐见的养成大计了。 眼下,就是克莱恩已经与苏格兰商人谈成了大部分条件,写在了纸上,拿来给小唐大公过目了。 “第一批菘蓝草什么时候能送到?” 小唐大公一边看着契约书上密密麻麻的条款,一边问道。 “最快一个星期,最慢半个月后,除此之外,苏格兰商人们还承诺,一旦第一批菘蓝草送到,那么每隔五天,就会有一船新的菘蓝草送到,绝对不会断货,如果断货则按照契约第三款第五条处理,以十倍价格赔偿我们的损失。” 克莱恩胸有成竹的回答道,这些他自己接手的东西,不用背都能记得一清二楚,小唐大公点点头,然后又问道: “染料作坊准备的怎么样了,我让你去找有经验的老师傅,找到了没?” “这个……”克莱恩面露尴尬之色:“染料作坊已经按照您的吩咐,为了保住秘密,专门建在了城外偏僻的一处地方,并且派了卫兵把守,但是有经验的老师傅,这个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 “这样啊。”小唐大公叹气,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有经验的老师傅,不管是哪一行的都是宝,不可能那么轻易就碰上,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那么,等到染料作坊开工的时候,我会再来看看的,毕竟有些新技术,还确实是需要我指导才行——” 152章 似是故人来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如果仅仅是从菘蓝草里面提取出蓝色素,是相当简单的一件事,公元前3000年,具有5000年历史的古埃及木乃伊,穿着的服装以及在图坦卡蒙的服装上,均有蓝色染料的存在,由此可见先民们早已掌握了这种技术。 ……实际上应该是个人都会用,只需要把菘蓝草剁碎,踩烂,黏成粉,蓝色素就轻易的出现了。 不过,用这种方法制作出来的蓝色素,却并不能容易的就进行染色:以17世纪的法国图卢兹的染色工坊为例,一个熟练的染色师傅一个月只能制作五件染色衣服,为什么这么慢?是因为纯手作,并且要重复进行15-16次的靛蓝染色,并在出厂之前再经历多次水洗,确认不会掉色之后,才能够售卖。 所以中世纪欧洲的华服为什么这么贵,各位也就应该有一个大概得理解了——顺带一提,虽然威廉华莱士身上抹蓝草抹的挺欢的,但实际上一洗就掉色,就是因为无法固定的缘故。 事实上,苏格兰尽管是西欧最大的菘蓝草生长地,但是苏格兰一向都只是贩卖成吨的菘蓝草,而不是贩卖蓝色衣服的原因也就在于此,见效慢不说,光是染色的那个技术,也可以算是不传之秘,是发家致富的保障,绝对不可能轻易就交出来的。 遗憾的是,因为互联网的存在,很多秘密都不会再是秘密,即使是少林寺的易经筋,都有了图文绘制有声读物版了。 不过,正当小唐大公的发财大计进行到最重要的一步,第一批船运的菘蓝草刚刚送到,正是打算处理的时候,一个始料未及的消息传到了他的耳朵中。 一支‘恒古未有’,‘庞大无比’,‘遮天蔽日’,几乎挤满了海平线的舰队,出现在了不列塔尼海峡,正朝着德斯蒙德一路直行而来了! 这个消息是身处在不列塔尼的间谍传来的,当时,出海打鱼的不列塔尼渔民几乎被这支庞大的舰队给吓趴下,连渔网也顾不得收回来就狼狈而逃,连滚带爬的跑回来海岸线上。 突然间出现了这么一支庞大的舰队,自然是瞒不过不列塔尼的贵族,但是这支舰队却出奇的在保持着沉默,既没有派出使者与任何一个贵族接触,也没有沿海登陆劫掠,只是沉默着一路向前。而这么庞大的一支舰队,只要它没有表现出明确的敌意,即使是科努瓦耶大公也不敢轻开战端,如果这支舰队上面全部都是士兵,不,哪怕只有一半是受过训练的士兵,那他也就只能落荒而逃了! 现实点说,当这支舰队一言不发的离开不列塔尼海岸直奔德斯蒙德的时候,科努瓦耶大公心中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马赛厄斯早就把小唐大公的回话全部汇报给了他,如果不是因为距离太远,他现在就要点齐兵马,用暴力来确定谁比较强了。 “可以确定是奥拉夫族长吗?” 和科努瓦耶大公不同,小唐大公心里面好歹还是有些底子的,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是奥拉夫族长回来的时候……但是,这也太奇怪了。 不管是不是奥拉夫族长,率领着如此庞大的舰队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小唐大公可不认为,单单是自己给奥拉夫族长的钱,就足以买下这么多的船了——就算这些都是货船不是战船,那也不是随随便便说买就能买的啊! 况且,如果真的是奥拉夫族长回来了,他也不可能不先派一个使者联系,而现在这种诡异的沉默状况,实在是太令人不安了! “不管是不是奥拉夫族长,大公大人,我们还是应该早做准备,以防万一。” 许多都没有出现的奥尔科巴伯爵严肃的劝谏道,自从这位骑士被封为奥蒙德伯爵之后,他就一直按照小唐大公的命令,兢兢业业的发展建设着伯爵领,但是这次事件实在是太过重大,必须集中全部的力量,因此小唐大公把奥尔科巴伯爵也喊了回来。 “爵爷说的不错,最近海盗一直很猖獗,来往德斯蒙德的商船也有好几艘都失去了联系,虽然我并不认为那群海盗还有这个能力再次重演一回维京狂飙,但是万事还是小心为好。” 克莱恩接着奥尔科巴伯爵的话说道,他话中的维京狂飙,指的当然就是十三年前的那次决定英格兰霸权的战争中,率领着维京人大举入侵的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尽管他们最后失败了,但是也不要忘记,这场战争埋葬了整整一代英格兰人,威廉国王之所以能够征服英格兰,最该感谢的就是这位哈拉尔德国王了。 另外,上面就曾经说过,如今的维京海盗差不多都是威廉国王控制的,以威廉国王和小唐大公之间的关系,即使是突然间搞一次奇袭,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听了这些肱骨重臣的话,小唐大公又转头,看向了廷论中仅有的两个小孩子——这是奥拉夫族长临走时,交给小唐大公当人质的儿子女儿,经过了快一年的教育,如今也显得成熟的多;但是当小唐大公看向他们的时候,他们也都只是摇头,示意自己没有收到来自族人的任何消息。 说实话,看到这两个孩子这样的表现,小唐大公的心当场就凉了一半了。 虎毒不食子,就算是自己走了眼看错了人,奥拉夫族长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血亲骨肉都抛弃到一旁,但是现在连他的血亲骨肉都是一点消息都没有,看来真的有八成的可能性不是奥拉夫族长了。 既然如此,那么就必须要做好战争的准备了。 “传令下去,我要求整个大公领上下所有的士兵,常备军,城镇守兵,征召农兵,除去驻扎在阿尔斯特伯爵领的五百人之外,其他所有的士兵务必在十日之内集合,违者必斩!” “打开军械库,让那些工程师们都给我全力开工,把弩炮车都给我组装起来,还有弓箭和弩矢,奥德加呢?让奥德加给我忙起来,务必要确保每一个弩箭手都能拿到让他们手都射到抬不起来的弩矢!让骑士们都开始战前动员,我要让所有的士兵都知道,我们要做好打一场大战,打一场保卫家长的战争的准备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小唐大公也感觉有些口干舌燥,拿起桌上的水咕噜噜的就灌了一大口,然后对着面前正襟危坐,认真的听着命令的重臣们说道: “倘若这只是虚惊一场,率领着那支舰队的确实是奥拉夫族长,那么这一次就权当是军事演习,集结起来的士兵也可以马上解散掉,但是如果不是……” “诸位,祈求万能的主保佑,祈求主赐予我们胜利吧!” 153章 莫名其妙的会面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紧急动员。【愛↑去△小↓說△網wqu】 这样的一个名词,对于德斯蒙德的民众来说,都好像是许多年都再没有出现过——也确实是将近三年的时间再没出现,自从小唐大公建立常备军,把征召农兵全部转成职业军人之后,打仗这种事就和一般的农民隔绝了。 但是这一次,事情完全不一样了。 骑着快马如风般疾驰在直道上的轻骑兵,带着小唐大公的意志,完全不吝马力,分散到每一个城镇的每一个村庄,聚集起全部的村民,然后在他们的家人或哭泣,或祝福的话语中带走所有身体健康能打仗的成年男人。 这些男人每个人都会领到一把钢刀和一块木盾,这已经是小唐大公能够提供的最好的装备了,皮甲根本不够用,至于铁甲,以这些农民的身体素质,披上铁甲不用敌人攻打,自己就先气喘吁吁,到时候累也累坏还不如直接投降好了。 等到领完装备,这些男人们又会被带到科克城外的空地上,这是当初填平大沼泽的时候留下的痕迹,很大,足够所有人一块训练。在这里,全副武装挥舞着马鞭的骑士已经等待良久,他们将用皮靴和马鞭让农民们知道,怎样才能更有效率的杀人! 是的,不是为了纪律而训练,也不是为了技巧而训练,训练只是为了杀人,骑士们只教了一招砍,而征召农兵也只需要练这一招砍就足够了。 当时,骑士们就是这么对着征召农兵怒吼的:“你们这群猪猡,废物!你们是想死,还是想活?想死的话我现在就可以送你去死,但是想活,那就给我好好练,练到手脚都抬不起来为止!记住,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地狱路上有人陪,死了也不孤单!” 差不多就是这样……以上所说的,是毫无经验、只能当做炮灰使用的征召农兵,具体到常备军以及城镇守卫身上就轻松的多,只需要一声令下,他们就已经集合完成了。 不过,如果说以上还只是小唐大公自己的准备,调动的使用的也都只是属于他自己的力量,那么接下来商人们的表现,就足以使得他惊讶了。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没钱没力的就出人,连人都没有的就贡献出自己,充当克莱恩与商人之间的桥梁,居中调度。可以这么说,还留在科克城内的商人几乎贡献出了一切与战争有关的东西,铁器、刀剑、弓矢、甲胄,甚至还有商人贡献了三罐希腊的天堂火!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商人就是傻瓜了。 商人嘛,万事利为先,一个个算盘都打的啪啪响,如果真是海盗来袭,小唐大公赢了还好说,输了自己的货物十成十的肯定也保不住,还不如先贡献出来还能结个善缘。况且小唐大公做事公正,名声一向都好的很,现在给了他好处,将来就肯定会还上来,也不必担心亏本的问题——况且,这些商人还真没想到小唐大公会输。 这些商人有不少都是亲眼看着小唐大公是如何一步步战胜强敌,从一个小小的伯爵晋升成大公的,战无不胜的印象就差直接刻在他们脑子里,再加上这一次紧急动员,仅仅五天不到的时间,小唐大公的麾下就已经聚集了一千的常备军,八百的城镇守卫,外加三千的征召农兵! 这样前所未闻的动员力,这样斗志昂扬的士气,这样英明神武的指挥官,你告诉我要怎么输? 有信心是好的,但是盲目的自信,那就是狂妄了…… 不管如何,随着神秘舰队的一步步逼近,科克城内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士兵们的训练越来越辛苦,常常累到爬都爬不起来,哪怕是再有信心的人,也不由得捏了一把汗,是乌龙还是战争,只看这一日了。 “对方停止前进了?” 科克城内的领主大殿之内,小唐大公诧异的问着同样也是一脸疑惑的奥尔科巴伯爵,但是奥尔科巴伯爵也没法解释,他也是收到了传信兵的报告才知道的。好在,这样尴尬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又有新的传信兵进来报告了。 “报告!对面派了一艘小船,船上有大概十一、二个人,在距离科克城还有五海里的地方停了下来,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但是对方一个貌似是首领指名要与您对话,根据在场的人员判断,那个首领的模样有八成都和奥拉夫族长十分相似……” 有八成的模样都和奥拉夫族长相似? 小唐大公和奥尔科巴伯爵对视一眼,心里面同时就有了判断,这肯定是奥拉夫族长没跑了,至于八成的相似,这很正常,在海上风餐露宿流浪了大半年,相貌没有一点变化才是怪事呢。 “这个奥拉夫,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小唐大公笑骂了一句,既然确定是奥拉夫族长,他的警戒心也就稍微降低了一点,但是还不能大意—— “大公大人不可大意,我看此事必有蹊跷。”果然,小唐大公话音刚落,奥尔科巴伯爵就已经开始劝谏道:“倘若这真的是奥拉夫族长不错,那么为什么他不直接回来?现在他选择在海上同我们见面,要么他是身不得已,要么就是有着不可见人的阴谋,不管是哪一样,我们都不能放松才是。况且……” 况且我们身为骑士的,一辈子的功夫都在大地上,上了船就和普通的农夫一点差别都没有,光是吐就能吐到虚脱,根本一点战斗力都没有,到时候要是奥拉夫族长突然发难,我们想保护你也做不到啊! 这是奥尔科巴伯爵没说出来的潜台词,他身为骑士的,自然要为骑士留下一点颜面,不过话说到这个地步,小唐大公也是心知肚明,幸好,他也已经有了解决办法。 “这个好办,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两把上好弦的弩,为我们划船的士兵也不要维京人,选择我们本地的渔民就行,这样在火力和安全性上就不算差,另外,我们还可以安排其他的船在后边不远处接应,如果真的发生战斗,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吃亏的。” “这……好吧,遵从您的命令。” 小唐大公说的是这般有条有理,令人信服,奥尔科巴伯爵想了半天也没能说出一丁点的反对意见,最后也只能无奈的同意。 晃,非常晃。 小唐大公所坐的船也不是什么专门用来远航的大船,就是普通的一艘小渔船,与广阔无际的大海相比能一块小舢板都不如,小唐大公坐上去才明白,为什么骑士们都不愿意打海战了。 无他,连脚都站不稳,还打什么。 “大公大人,我们停下来吧,距离对方也不过是一箭之地了……” 一直都在估算着距离的奥尔科巴伯爵说道,但是由于大海实在是太过广阔,海平面上也没有东西可以对比,所以他这个距离实际上是有误差,现在不是一箭之地,而是半箭之地了…… “大公小心!” 伯爵的话还没说完,另一个眼尖的骑士大吼了一声,二话不说直接把小唐大公扑倒在了船底,毋庸置疑,骑士这么做肯定是因为对小唐大公的忠心,要不然也不会舍身为他挡箭——但是这船就这么大,你刚才差点把船弄翻死一船人你造吗? 言归正传,刚才骑士是为了小唐大公挡箭——说箭不太合适,准确来说,应该是挡标枪,维京人最擅长用的,指哪打哪的标枪。 当时的情形应当是这样的:眼看着小唐大公的小船越来越近,奥拉夫族长当时就急了眼,但偏偏现在他连说话都不敢,灵机一动之下拿起了身边的标枪投掷到了距离小船还有二十步的地方,这个意思很明显,你们不能再前进了。 “怎么回事?奥拉夫族长被俘虏了?可是看着也不像啊。” 挣脱还压在身上的骑士,小唐大公站起来纳闷的问道,刚才那个标枪很明显没有伤他的意思,否则就是放一轮冷箭也比扔标枪强。但是如果说是奥拉夫族长被俘虏,他扔了这一根标枪对面却一点表示都没有,甚至小唐大公都可以轻松的察觉出来对面是以奥拉夫族长为尊,这样的方式,小唐大公真的是莫名其妙,猜不透啊! 小唐大公正纳闷着呢,对面的奥拉夫族长又有了动作。只见他把双手都举起来,一个手里面拿的是陶罐,一个手里面拿的是羊皮纸,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羊皮纸塞到了陶罐中,又把陶罐用亚麻布缠好,一下子奋力扔到了海中,顺着水流向着小唐大公这边缓缓飘来。 光扔了一个还不够,奥拉夫族长一连扔了有五六个,才停了下来,然后指着正在大海上漂流的陶罐,打着手势比划着要小唐大公把它们捞起来。 小唐大公自然是点头,虽然还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是这个年代又没有炸药,也不用担心是否有诈,况且是当着他的面放的羊皮纸进入,那些纸上肯定有重要的信息。 看着小唐大公点头,奥拉夫族长就好像是放下了一颗心,二话不说就指挥着船员掉头回到那支庞大的舰队旁,只留下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大眼瞪小眼的小唐大公一行,准备捞罐头。 于是,这一次谁也摸不着头脑的会面,就这么突然之间的开始,又突然之间的结束了。 番外一 沙隆巴斯大冒险(上) “唐切斯特伯爵亲启——” 喧闹的领主大厅内,小唐大公,奥尔科巴伯爵,还有骑士们,克莱恩,巴德,内幕利斯,小奥德加齐聚一堂,小唐大公领地之内所有掌握着军政大权的重臣全部都聚集在一起,商量着关于奥拉夫族长的事宜。 现在,便是奥尔科巴伯爵正在念着从陶罐中打捞出来的羊皮纸的内容,亏的是奥拉夫族长想事周密,一连扔了五六个陶罐,否则以羊皮纸遇水便潮的特性,上面的字早就是模糊不清,只能把几张羊皮纸拼凑在一起来看——不用我说各位也知道,这些羊皮纸上的内容都是一模一样的。 眼下,奥尔科巴伯爵念的就是信上的第一句,才刚念了个开头就不得不停了下来,无他,称呼错了。 称呼错了,在中世纪这可是重罪,不过也是可以理解的,奥拉夫族长启程的时候小唐大公还只是个伯爵,虽然已经是内定的下一任公爵了,但谁想到这大半年间爱尔兰居然会风云变幻,城头变换大王旗呢? 不过这也从侧面证明,这几封信确实是奥拉夫族长写的。 “无妨,继续念下去。” 小唐大公摇头,对着奥尔科巴伯爵示意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他本来就不是太看重这些虚号的人,况且现在事态还不明朗,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情又严不严重,根本就不是在乎称号问题的时候好吧! “从科克城出发……一路经过伊比利亚半岛,在直布罗陀海峡路遇巴巴里海盗船三艘,厮杀之后夺船……途经******,因为当地人不愿意提供补给引发冲突,抢劫一个村庄,得船五艘,俘虏若干……在萨丁尼亚海域顺利摆脱******王朝追兵,到达西西里,与同族的西西里国王罗杰一世见面……” 得到了小唐大公的允许,奥尔科巴伯爵就放心大胆的继续往下念,但是小唐大公是越听越皱眉头,奥拉夫族长的这一份信件实在是臭长臭长,与其说是信件还不如说是航海日志,里面事无巨细,连某年某月某日与某地的居民起了冲突,战斗之后抢劫若干俘虏若干都写的清清楚楚…… 如果是平常的时刻,虽然无聊了点小唐大公听也就听下去了,毕竟怎么说也是奥拉夫族长的一片心意,但是现在正是疑惑不解心急如焚的时候,你给我写这么一份裹脚布一样臭长无比的信是怎么回事! “念重点。” 强压住怒气,小唐大公闷声说道,但是奥尔科巴伯爵听了也只能苦笑。念重点,他当然也想念重点,奈何这信件上全部都是这样的内容,字写的密密麻麻的,有的地方被水浸湿了还要和其他的对比才能认出来,他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把信都拿来给我看吧。” 看到奥尔科巴伯爵的脸色,小唐大公稍微猜一下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也不再为难伯爵。伯爵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刻就把所有的信都送到小唐大公的手上。 接过信,小唐大公一目十行——这还得多亏了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练出来的眼力——很快就总结了个大概出来,简单来说,到达西西里之后,奥拉夫族长和罗杰国王相见甚欢,再加上奥拉夫族长又给了罗杰国王一大笔钱,还有之前抓来的俘虏,全部都送给了罗杰国王。罗杰国王一时感动,竟然直接送了二百士兵支援奥拉夫族长的海盗事业——奥拉夫这个混蛋,他压根就没想着买,一开始就是打着抢的主意去的! 好吧,这都不重要,小唐大公深呼吸了半天才算是压下来愤怒的情绪。不管怎么说,奥拉夫族长总算还是明白点事理,虽然他脑袋里面打的是抢劫的主意,但是对比了双方实力之后,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带着士兵缴纳了人头税,进了开罗城内准备买卖奴隶。 是的,奥拉夫族长直接带着士兵进了开罗城! 这当然不是因为开罗的统治者愚蠢,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商人担当的就好像是美味的肥肉一样的角色,凡是做着大生意的大商人身边不带着几个保镖,压根就不敢出门,更何况奥拉夫族长也不是一口气二百多人就全进去,他们伪装成了四个大型商团,甚至还故意因为住宿问题引发了一些冲突,才算是瞒过了开罗统治者的眼线。 所以说,眼看着实力犹如天差地别一样,奥拉夫族长你还是没放弃抢劫的主意吗? 小唐大公心里面默默吐槽道,维京人的血难道天生就蕴藏着当强盗的潜质不成? 有没有这个潜质小唐大公不清楚,他也不想知道,但是即使是当强盗,也是要有眼色的。 一开始的时候,奥拉夫族长也的确是认认真真的谈生意,买奴隶,钱如流水一样的花出去,人如流水一样的走进来,原本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单子奴隶买卖也就顺顺利利的做完了。 但是意外就这么发生了。 瘟疫。 确切的来说是霍乱。 可以想象,开罗这么一个国际化的大城市,每天来回的人就数不胜数,城区内的流浪汉,扒手,小偷不知道有多少,贫民窟更是如同星点一般林立,而中世纪的人又没有什么卫生意识,屎尿混合着水就流淌在大街小巷的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的环境,不闹瘟疫才怪了! 而霍乱,恰好就是一种粪—口感染疾病…… 理所当然的,瘟疫就这么爆发了,各位可能还能想起当年非典流行时候的各种状况,那种恐慌,不安,仿佛天都塌下来的一种感觉,但是,中世纪的任何一场瘟疫,造成的恐慌都要比非典严重多了。 因为非典好歹还有药可救,而且至始至终都处在政府的控制之下,但是古代的任何一场瘟疫,爆发了瘟疫的那个城市就只能祈求老天爷的保佑——至于领主,那就不要再提了,领主往往是第一个逃出城的,并且领主逃出城的第一件事,就是调动军队封锁城市,绝对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跑出来。 毫无疑问,当时整个开罗城都陷入了一片混乱当中,杀人、放火、强~奸,人性最丑恶的一面毫不留情的爆发出来;懦弱者只能瑟瑟发抖着祈祷,而早有准备的人却能得到一切! “这就是机会!” 当时,奥拉夫族长险些兴奋的跳了起来,感谢奥丁,感谢上帝,感谢瓦尔基里,感谢一切存在的神给的这个机会,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奥拉夫族长一咬牙一跺脚,心一横,干了! 保持着纪律和组织的两百多名士兵,这本来就可以算作是如今开罗城内最强大的力量之一,再加上之前奥拉夫族长购买的大批青壮奴隶,遵从着小唐大公的命令,这些奴隶全都是天主教徒,甚至还有不少是被俘的精锐士兵,杀起异教徒来眼睛都不眨的。 当时,奥拉夫族长刚刚给这些奴隶解开枷锁,亮出自己天主教徒的身份,话都还没说,欢呼着的人们就把他当成了天使,拥有神力的大法师,专门下凡为了惩罚异教徒的。甚至都不用奥拉夫族长动员,早就已经被狂热信仰冲昏了脑袋的奴隶们就已经冲进了开罗城内绿教徒的每一家每一户,手起刀落,发誓要彻底净化这座污秽之城! ps:本来是想着这一章写长点写完的……不过上了一天课,看来今天精力稍微有点不济了。 ps2:西西里国王罗杰,此人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事实上,正是这个人创建了西西里王国。 154章 安置 “胡闹!完全是胡闹!” 科克城的领主大厅之内,奥尔科巴伯爵,克莱恩,巴德,内幕利斯……小唐大公的肱骨重臣们齐聚一堂,身为一个领主,小唐大公本来应该保持着喜怒不形于色的威严形象,但是,他现在却在肆意的发着脾气。 “什么叫‘突然爆发瘟疫’,什么叫‘不敢伤害我等’,竟然直接的就准备坐在船上等死!既然等死的话,那还回来干什么!纯粹想让我堵心吗?!” “大公大人,消消气……” 奥尔科巴伯爵苦着脸劝道,眼看着小唐大公又砸坏了一个水晶杯子,他心疼啊!这可是水晶杯,价比千金的水晶杯,就这么摔碎了,败不败家!你说你败不败家? “奥拉夫族长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决定,毕竟瘟疫这东西……这等天主诅咒之物,实在不是我等能够触碰的。” 奥尔科巴伯爵话音刚落,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点头赞同声,与小唐大公不同,大厅之中的每一个人,不论身份差异能力高低,无不赞同奥拉夫族长的决定,并且万分庆幸,自己没染上瘟疫真是太好了! 天主的怒火,魔鬼的祝福,潘多拉的魔盒……这些形形色色的称呼,无一不体现了人类对于瘟疫的恐惧性——即使是在科技昌盛的今天,仍然每年都有着至少数十万人因为瘟疫而病死,更不要说是在愚蠢蒙昧的中世纪,一个城市的人得了瘟疫,那它就只能乖乖等死了! “从这封信上看来,奥拉夫族长也确实做了不少努力,隔离所有的疑似患兵者,将死者的尸体抛入大海,严令所有的士兵和奴隶不准喝生水,任何水和食物都必须煮的滚烫才能吃……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还没有阻止瘟疫的发生,这已经是天意,天意不可违啊!” 克莱恩接着奥尔科巴伯爵的话说道,在他还不是德斯蒙德的财政总管之前,还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的时候,他也曾经见过不少爆发了瘟疫的城市,也曾经听说过那些英明的统治者是怎么战胜瘟疫的。然而即使是那些统治者,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奥拉夫族长一半多,实在是不能挑出一点错了。 既然没有一点错,瘟疫却还是没法阻止,这就确实非凡人可为,只有等到人都死完,主的怒火消失为止了。 小唐大公默然,他已经不再是刚刚穿越时候的那个天真少年,如今的他懂得取舍,懂得决断,为了大多数人而放弃少数人……这些都是生活教给他的道理,但是,正当连他都准备放弃的时候,一道思绪却如同闪光一样划破他的男孩,顿时激动的大叫起来: “不对,状况还没有差到那个地步,奥拉夫族长身边有高人!” 有高人! 这才是关键。区区一个奥拉夫,说的好听一点是族长,说的难听一点就是维京蛮子,斯堪的纳维亚那种寒冷地方,一般的病菌都没法在那生存,从来就没闹过什么瘟疫,奥拉夫族长这个蛮子又是怎么知道要隔离,毁灭感染源。喝开水吃热饭的? ——别跟我说看书,先不说知识在这个年代是多么宝贵的东西,就是看书了,现在各位每天都在看书,有谁能够用上的? “你们看,这里写的清清楚楚,患病的人如今全部都被集中到中央的两艘大船之中,总共大约也就只有一百人左右,其他船只上的人目前都还没有患病的症状,这就证明一直到现在,瘟疫都还是可控的。” “这……” 奥尔科巴伯爵与克莱恩与其他人面面相腼,却没有一个敢接话的,小唐大公的意思他们当然明白,但是现在可控不代表将来就可控,并不是他们冷血,而是瘟疫一旦爆发,好不容易才发展起来,凝聚着他们心血的德斯蒙德就要毁于一旦了啊! 这是可以理解的,17世纪的伦敦瘟疫,只不过是一次爆发在一个城镇的小瘟疫,远远比不上诸如黑死病、西班牙大流感这样收割人命的灾魔,竟然还是直接病死了十万人,相当于伦敦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当时整个英国都险些崩溃,而现在德斯蒙德富是富了,但是没有底蕴,一场瘟疫过来那就不是险些崩溃,而是直接毁灭了。 “……” 看见没有人答话,小唐大公马上就明白了自己的大臣们都在担心着什么,对此他也只能长叹一口气,说实话,不只是奥尔科巴伯爵他们担心,就连他自己,也都还在矛盾着呢。 “如果……如果大公大人您实在是放心不下的话,那么我或许可以推荐一个地方……” 这个时候,克莱恩咬咬牙,挺身而出,用手指着大厅中摆放着的地图的某个地方,顿时整个大厅的人都愕然,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个好主意。 “萌岛……” 小唐大公轻声念道,语气中饱含复杂的滋味,萌岛,这是个他一直都不愿意提起的地方,在当初的萌岛攻略战,他正式的告别了过去那个软弱的自己,变的冷酷,变的铁血无情,而这样转变的源泉,却是对于萌岛人民的残酷暴行。 简单来说,就是小唐大公和萌岛人民仇恨似海,萌岛的两万居民——现在只有一万七了,那三千人几乎都死在了小唐大公的手上——尽管当时动手的是基尔德尔伯爵与奥索鲁尼伯爵,但是小唐大公是盟主,这个仇恨理所当然的就记在了他的头上。 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明知道萌岛就有着大量的农民,小唐大公还有远远的去购买奴隶,因为小唐大公实在是不想再听到关于这个小岛的一丁点消息,哪怕是现在他的头上还顶着一个‘萌岛守护者’的头衔,他也只想着让这个小岛自生自灭算了。 但是生命永远比个人情感重要,说的冷酷一点,利益永远比个人情感更重要,这些奴隶好歹还都是小唐大公花钱买的呢! 况且将奥拉夫族长率领的舰队放在萌岛上确实是个好主意,一个孤零零的海盗,孤悬海外,真要有个什么万一也影响不了大局。 “那,就这样做吧。上次……之后道格拉斯的残局也一直都没有收拾,听说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连本地的农民都不愿意靠近,就把奥拉夫族长他们全部安置到那里去吧。” 没说出来的词是‘屠杀’,小唐大公犹豫半晌,最后还是没能把这个词给说出来,好在他的大臣们都是能够察言观色的人,立刻就打个岔拉开了话题,开始商量将奥拉夫族长送上萌岛之后的问题了。 水源的问题,粮食的问题,还有是否派人接触,派人接触又要派什么人,是否也要隔离等等,处置瘟疫,一个闹不好就是满盘皆输,不能有一点的大意啊! 等到一切事宜都商量好,都已经快到了夜晚,太阳都要落山了,大厅里的众人都是从一大清早就开始工作,劳心劳力,早就疲累的不得了,更何况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也是时候该回去休息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等到散会的时候,小唐大公还是私下喊住了克莱恩,说了一声‘谢谢’。 “嗯……就是关于萌岛的事,谢谢你支持我,谢谢你提出来的建议。” 克莱恩一愣,但是马上就反应过来,潇洒的转身行礼,就是那种半身礼,完美的一礼,然后抬起头来微笑着说道: “大公大人,您实在不必如此,在下是您的廷臣,为您解忧本来就是应有之义;况且,您的那份宽厚与善良,正是在下誓死效忠于您的原因。” ps:想了一下,决定改变一下剧情,这一章是正式的154章,之前的沙隆巴斯大冒险改成番外,以后有兴趣的话会补完的。 155章 会面 “很抱歉用这种姿态同您见面,尊敬的大公阁下。” “我也很抱歉,明明是您救了我的人,我却不得不这样无礼的对待您。” 如今已经是把奥拉夫族长以及他的舰队都安排在萌岛的第三天,要重建一个已经废弃了一年的城镇并不是什么易事,好在水源和房屋都是现成的,粮食也都会每天通过海运从德斯蒙德输送过来,奥拉夫族长只需要把患病的人和健康的人都甩到岸上,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了。 不过,即使是听天由命,同样也有着‘命由人定’这样的说法,更何况小唐大公一向的信条就是,人定胜天! 上次廷论的时候曾经说过,奥拉夫族长身边有‘高人’,正是因为这位高人的存在,奥拉夫族长才能屡屡做出正确决定,隔绝病人,控制饮食,至今仍然把霍乱局限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而现在小唐大公能够站在这里,也正是因为这位高人带给了他战胜霍乱的信心。 不过,这位高人的穿着,或许会稍微有些……古怪? 宛如乌鸦一样巨大的鸟嘴,玻璃磨制的透明眼眶,黑色的亚麻大衣包裹住身体,手着白手套,持一木棍,就好像希腊神话中的死神塔纳托斯一样,可怖,不祥,带来灾厄。 这就是中世纪著名的鸟嘴医生,巨大的鸟嘴之中塞的是香料或药草,用来净化空气,中世纪的医生深深相信这样的装备可以使自己远离疾病的感染。只是,各位也可以想象,乌鸦本来就是一种报灾鸟,穿上了这身乌鸦服的医生更是只出现在瘟疫横行的地方,那么被人恐惧,也是理所当然了。 事实上,当时听见小唐大公要以身犯险,亲自深入险地,特别是还要见到这位鸟嘴医生的时候,整个大公领上上下下无不是以死相争,即使是堵上性命也要迫使小唐大公放弃这个想法——但是小唐大公是他们的主子,小唐大公下定了主意,他们实在拗不过来,就只能想办法让这场会面更安全一点了。 首先,见面的场地被定在了大海上,由一艘被征用的商人的商船载着,带着小唐大公前往萌岛,然后奥拉夫族长一方同样驾着海船,双方就在距离萌岛不远处的大海中见面。 其次,是见面的人员,为了减少瘟疫传播的可能性,见面的人员被极端的压缩,小唐大公身边只有奥尔科巴伯爵跟着,而奥拉夫族长这边也只有族长和鸟嘴医生,至于双方的船员,早在见面之前就各自跑到了船舱内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为什么还要特地征用商人的商船来见面?因为这艘商船足够大,大到足够在它的甲板上临时搭建一间完全密封的房子,而见面的时候小唐大公就只能待在房子内,奥拉夫族长必须在房子外,只有这样,才能把感染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而小唐大公,最终也只能苦笑着听从了大臣们的安排,大臣们都是为了他好,这一点小唐大公还是明白的,况且如今他的肩上早已不是轻轻松松,整个大公领的所有人,还有莉莉,这些人的命运如今都挂在他身上,早就不是还能任性的时候了。 不过,这样提防的做法,未免对鸟嘴医生有些太过不敬,这也是刚才小唐大公道歉的由来了,但是,鸟嘴医生可能有些不同意见。 “不,您实在是过虑了,一直到刚才我还在想着要怎么劝您远远的躲开不要和我们见面,如今才明白,您真不愧是船长口中的英明之主,早早的就已经想好了主意了。” 船长? 小唐大公一愣,但是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位船长说的就是奥拉夫族长了,只是奥拉夫族长竟然会在外面夸耀他是英明之主,这确实是让他有些意外了。 “我要感谢您对于我的人民的救治与风奉献,如果没有您的话,这次的场面真不知道会恶化成什么样子……” 虽然嘴里说的是客套话,但这客套话之间,小唐大公还是带了几分的真心真意,不过鸟嘴医生也只是摇摇头,昂首挺胸的说道: “我是一名医生,我曾经在希波克拉底的雕像面前发誓,视患者有如儿女,犹胜弟兄,我只是在完成我的誓言,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 纯粹、高尚、纯洁,就好像是真正的天使一样无暇的灵魂,在这样伟大的人格面前,即使是小唐大公也只能无言以对了。 “那么,我们现在就来谈正事吧,我想要知道,现在岛上的犯病着一共有着多少了?” “最多的时候曾经达到了一百五十多人,只不过航海的时候又死掉了一些,现在留在萌岛上还活着的,昨天的统计,应该还有着一百二十四人。” 人数远远的比想象中更多啊…… 小唐大公微微皱眉,都怪奥拉夫族长那封信上含糊其辞,两艘大船的病人,小唐大公就只把他当做不到一百人了。 “那么,这一百二十四名病人,有多少是严重的,多少是不严重的,大规模传播的可能性又有多少,麻烦您给我详细解释一下吧。” “……您可能有一些地方误会了,尊敬的大公阁下,瘟疫这东西,得上了就没有轻重之分,患者只能等死而已。我所能做的,只是尽量确保其他的人不样同样感染瘟疫罢了,然而,即使是这样的工作,我一个人也有些力不从心了。” 鸟嘴医生这句话的重点,本来应该在‘一个人有些力不从心’,摆明了潜台词就是想要一些助手,但是小唐大公却是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不敢置信的大叫起来: “没有轻重之分?都会死?怎么可能!这不只是一个霍乱而已吗?怎么可能都会死?” 幸亏是隔着一面墙壁又隔着严密的鸟嘴面具,小唐大公才没有发现,医生早就皱起了眉头,只不过是一个霍乱而已……真是好大的口气! 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霍乱这种病在未来早就不是什么不治之症,除了黑非洲这种地方,其他都已经快近乎绝迹,即使不小心患了也有着专门的治疗方式,顶多就是大病一场。但是在中世纪……话说小唐大公直到现在还没有生过一场病,中世纪悲剧的治疗方式,他还从来都没有体会过呢。 “我想……我或许能够给你提供一点建议……” 完全没看见,也根本看不见鸟嘴医生面具下的脸色,小唐大公自顾自的说道,门外的鸟嘴医生气的浑身发抖,差点喊出声来,但是一直以来培养的优秀涵养还是阻止了他这么做,只能微笑面对。 到底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 对自己的医术极为自信,极为骄傲的鸟嘴医生这样想着,反正听一听也是无妨,就算是说错了,那就是智商压制,自己一个人还能偷偷笑话,况且万一说对了呢? 于是,小唐大公就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 ps1:鸟嘴医生应该出现在黑死病时期,我这里把它提前了。 ps2:希波克拉底誓言,是西方医生必须恪守的格言。直到现在,许多医学院的毕业生宣誓时仍以此作为誓词。 156章 治疗 “开饭了开饭了~所有人出来吃饭~” 又是新的一天,黎明的曙光已经渐渐的从东方升起,原本宁静的城镇也已经拉开了喧哗的序幕,充当着维持秩序的士兵角色的医疗队,用力把大铁锅敲得邦邦响,惊醒了今天的开始。 “玛丽大妈,今天是什么饭啊?” 一旁的房屋窗户打开,露出了一副快乐模样的小伙子的脸,先是和正在敲锅的大妈打了个招呼,然后随意的问道。 “和往常一样,新鲜的面糊子,哈夫单小子,赶紧下来吧,要是再被鲁力克那几个大肚汉抢在前面,你又只能喝到清汤面水,到时候可别求我再给你做一碗。” “哈哈……!” 玛丽大妈扭头瞥了一眼,用着不屑的语气这样说道,旁边几个房屋住的人顿时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小伙子涨红了脸,也不说话,刷刷的穿上衣服打开房门就冲了出去,不多时,其他几个房屋的人也都聚集出来。 这只是道格拉斯城内一处小小的缩影,虽然眼下瘟疫的阴影依旧没有散去,隔离和宵禁的姿态也都还没有解除,但是人们却都已经开始慢慢恢复了元气,笑口常开,早就不再是还在船上一潭死水的模样。 毕竟,在命运这艘颠簸不定的小船上,保持乐观的态度,是无能为力者唯一可以做到的事了。 “快看,是乌鸦医生!” 吃饭的地点是在道格拉斯城内最中心的镇广场上,一行人在玛丽大妈的带领下慢慢前进,突然间,眼尖又毛手毛脚的看到远方越来越近的身影,还有那一身标志性的鸟嘴装,马上激动的大叫起来。 “乌鸦医生早安。” “早,乌鸦医生。” “向您问好,乌鸦医生。” 其他的人听见了,立刻在原地站的笔直,吸气呼气,等到鸟嘴医生靠近了,用着全副身心的热情,乱七八糟的问好声层出不穷。 乌鸦医生,这便是如今道格拉斯城内的人们对于鸟嘴医生的爱称,虽然说乌鸦这个名头实在是不太好听,总有着几分灾厄的意味在里面,但是又有几个人知道,乌鸦虽然是一种报灾鸟,但是它也确确实实的是一种福鸟,只要乌鸦叫,人们就知道灾难要来,就可以提前做出防范,这可比其他光吃饭不张嘴的东西强多了。 虽然群众的问好是如此的热情,但是鸟嘴医生也只是微微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一句话都没说就已经离去。不过问好的人也没有觉得鸟嘴医生傲慢或者失礼,因为大家都知道,乌鸦医生就是这么个性格,已经习以为常了。 甚至,尽管从来都没有人见过乌鸦医生面具下的真面目,但是所有人都相信,在面具下一定是一位又慈祥又温柔,坚毅却又严肃的面孔,就像是教堂里的那些圣人一样,否则的话,除了圣人之外,还能有谁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助他们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人物? “乌鸦医生去的方向……今天乌鸦医生又要去看望那些病人吗?” “你今天怎么这么多话,这不是肯定的吗。”诧异了望向提出问题的哈夫丹,玛丽大妈非常不耐烦的说道:“乌鸦医生每天都会去,只不过是你自己前两天睡过头了,没看见而已。” 小伙子尴尬的挠挠头,无视掉身边再次响起的善意哄笑声,一马当先的跑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身后玛丽大妈絮絮叨叨的声音还在不断的传来:“既然你都好几天都来晚了,那我就要再和你说一说规矩,一定要先洗手漱口!现在管的很严的,不洗手不漱口就没饭吃!” “……” 鸟嘴医生摇摇头,他还没有走远,身后那些人的话语他一个字都不落的听的一清二楚,包括人们对他的讨论也是一样,只不过,他一直都懒得理会而已。 医生只需要在乎患者的感受,这些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人的看法,那就随他去吧。 这就是鸟嘴医生一直以来的信条,也是他作为医学世家传承下来的家法,天真,但是固执。 “不过,竟然真的会有痊愈者,不可思议。” 隔离区位于道格拉斯城的最右边,整体都用一块临时竖起的薄薄的木板墙围住,每天吃的饭喝的水都只能通过外人从小门运入,然后里面的人再接手,除了鸟嘴医生之外,没有人可以进出。 但是,在小唐大公的建议下,稍微做出了一些改变。 “吃干净食物,喝热水……这些事情我也一样在做,但是为什么根据他的想法患者就能痊愈,而我就不行,为什么?” 隔离区内与隔离区外简直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如果说隔离区外充满了快乐与希望,那么隔离区内就只有绝望的存在,只要得上了就只有死亡,这种情况,也难怪都是死气沉沉了。 “尊敬的乌鸦医生,你早啊。” “祝您健康,乌鸦医生。” 相比于隔离区外,隔离区内的人们对于鸟嘴医生的尊敬与爱戴又上了一个层次,这是很自然的,生命全都放在别人的手中,不尊重也要尊重了,况且鸟嘴医生从来都没有对患者提出过任何要求,面对这样一个品质高洁的人,是个人都会充满着爱戴的。 “戴尔,今天感觉怎么样了,还在拉肚子吗?” “托医生的福,今天已经感觉好多了,除了身体还有点烫,吃饭实在是难以下咽之外,已经没有什么异样了。” “嗯,难以下咽也要吃,光出不进的话身体是撑不住的。” 鸟嘴医生点点头说道,那个名叫戴尔的患者立刻感动的答应,目送着鸟嘴医生进到其他患者在的地方。 “竟然是真的……已经有超过二十人痊愈,其他的人也都开始慢慢好转,难道那个大公的想法就这么管用吗?” 巡视一圈之后,鸟嘴医生只感觉心乱如麻,患者好转当然是好事,他也感到很高兴,但是如果只有这么一个痊愈的结果,他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好像奇迹这种东西,其实是科技研究者最为敌视的啊! 不过……说实话,小唐大公并没有说出什么新鲜花样。 霍乱这种病症,说白了就是因为不卫生,通过粪—口传染,只要保证环境的干净,那么制止霍乱传播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而且霍乱的死因,大部分都是因为营养缺失。 简单来说,就是缺啥补啥。 缺营养,那就补充营养,先盐后糖,先快后慢,纠酸补钙,见尿补钾,另外,多吃水果,多喝牛奶,只要患病者的身体足够健康,撑过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这种基于现代医疗体系的治疗方法,虽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也实在算不上太难,但是解释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小唐大公总不能说,因为我们的身边都有着无数看不见的细菌存在,霍乱就是由一种细菌引起的吧? 他当时就会被当成神经病你信不信? 所以说就这样吧,小唐大公也完全就没打算解释,就让一般人都当做是奇迹,操作的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够再在他的脑袋上套上耀眼的一层光环…… 157章 乌鸦医生 鸟嘴医生相当的忙碌。 尽管小唐大公已经批准了他可以随意的在奴隶中挑选适合的人作为自己的助手,但是一群只经过几天培训的人能有什么大用处,顶多就是干干给病人擦拭身体,拖地倒水这样的粗活,真要到了患者感觉不适的时候,还是要让鸟嘴医生出场。 而一百二十四个病患,就算是有不少正在好转,但是同时也有着更多病患病情一直都在不断的恶化,毕竟这里还是中世纪,就算是小唐大公的主意再怎么好,该死的还是一定会死,这也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但是鸟嘴医生依然在努力,想着尽量的拯救更多的生命。 “乌鸦医生,谢谢您!” “都是多亏了您在啊,乌鸦医生!” 每天从病患口中说出的诚心诚意感激的话,就是对鸟嘴医生最大的慰藉,只要还有一个患者需要帮助,那么鸟嘴医生就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 实在是太傻,太天真,但是……很令人感动,不是吗? “父亲,是我做的还不够好,医术还不够好吗?” 太阳即将落山,宵禁马上就要开始,虽然鸟嘴医生有着整个道格拉斯排名第二的特权——第一是奥拉夫族长,但是鸟嘴医生依然很重视城里的规矩,早早的在宵禁到来之前就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如果说鸟嘴医生的特权只能排在第二位,那么他的住所一定是排在第一位的,反正这都是小事,奥拉夫族长也乐的做个顺水人情,不过,鸟嘴医生仿佛完全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 此刻,就在这豪华的房间里,鸟嘴医生脱掉了他的乌鸦装,他……或许现在应该称之为她了,从床下抽出厚重的一本泛黄的羊皮书,默默的问道。 是的,乌鸦医生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不论身段或者相貌都堪称万里挑一,比之任何人都丝毫不差的漂亮女人,但是这样本该让一般人骄傲的资本,留给鸟嘴医生的只有烦恼。 因为这里是中世纪,女人并没有一丝地位的中世纪,不论是在基督世界还是绿绿的世界,女人都只是一种附庸品,是胜利者的战利品,是用来点缀王冠的珠宝,耀眼夺目,但是并没有一点卵用。 正是因为如此,鸟嘴医生才会常年都穿着那一身又厚又不透气,经常会闷的满身汗,还会束缚住胸部的乌鸦装,而且故意发出粗哑的声音,不让人辨认出来,事实上,整个道格拉斯城内,知道鸟嘴医生是个女人的也就只有奥拉夫族长一人了。 不过现在的重点并不在这里,虽然鸟嘴医生是个女人确实很令人惊讶,但是既然鸟嘴医生自己都不愿意暴露女人的身份,那么还是暂时略过不谈吧。 又厚又重,连页脚都开始泛黄的羊皮书,这可不是什么便宜东西,之前也说过好几回,在小唐大公还没发明纸的时候,一本羊皮纸圣经足以买下一个不小的庄园,即使是现在也并不便宜。更何况这本羊皮书上还有着千金不换的知识,在古代,这就可以当做传家宝一直传下去了。 实际上,这本羊皮书确实就是鸟嘴医生的传家宝,从祖父那一代开始代代相传,鸟嘴医生的医术,完全可以说都是从这本书中学来的。 “祖师伊本·西拿所著《医典》,5卷37章,760种药物,46种脉象,每一样我都记得滚瓜烂熟,自信不会比其他任何的名医差上分毫,可是为什么,我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生命逝去,而一个从来都没有学过医术的人却能拯救他们?” 一声悠悠的叹息从鸟嘴医生的嘴中响起,在这空旷的房间里倍感寂寥,向着已经逝去的人询问自然不会有任何结果,不过只是求个心里安慰而已。再发了一会呆之后,心乱如麻的鸟嘴医生实在是看不进去一点书,时间又太早,送洗澡水的仆人还没到来的时候,闲着实在是太过于无聊,所以说…… “还是出去转转吧,虽然这身乌鸦服实在太难受,但是说不定还会有一两个病人需要我呢?” 就是这么想着,鸟嘴医生再拿起已经里面差不多全是汗的乌鸦装,包裹严实,确实自己走路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乳摇这种尴尬的事情之后,才放心大胆的出了门。 有时候,某些部位长的太大,也是一种麻烦事情呢。 已经开始宵禁的街上自然不会有一个行人,别说是行人,为了环境的干净,连狗都被奥拉夫族长抓的干干净净,一片寂静无声,和白天欢快热闹的气氛完全不同。 “后悔了……应该再在屋里面待一会的……” 穿着厚重的乌鸦服肯定不是什么好体验,只不过是在街上走了小一会,鸟嘴医生就感到有些后悔,虽然屋子里面是空旷了一点,但是这街上反而更寂寞啊! 就在这个时候,杂乱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了。 “医生?” 奥拉夫族长的声音,鸟嘴医生赶紧回头,果然是奥拉夫族长带着一队人正在大街上巡逻。 “奥拉夫族长,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巡逻吗?” 鸟嘴医生反问道,不过奥拉夫族长还不急着回话,就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包括奥拉夫族长身后的那些维京小伙子,也都是送了一口气的样子。 虽然说鸟嘴医生这一身乌鸦装实在是很好辨识,道格拉斯城内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再穿这身衣服,但是在这即将落日,天空都被染成黄色的时候,拐角处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黑漆漆的身影,小孩子都会吓哭的好不好! “没办法啊,大公阁下已经决定要在五天后到这里来视察,我必须要做好准备才行。” “……嗯?” 奥拉夫族长苦笑着说道,换来了鸟嘴医生的一声疑问,大公阁下亲自来这里,来这个瘟疫还没消失的地方视察? “你们几个,先去附近的地方转转,我要和医生说几句话。” “是,老大。” 奥拉夫族长扭过身去,先对着他的队员说了一句,等到了嬉皮笑脸的答复之后,才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鸟嘴医生也没有犹豫,马上就跟上了。 “让你见笑了,都是一群没大没小的小伙子。” “不,我倒是觉得他们很精锐,即使是我以前待过的那些地方,也很少有能够击败这些人的军队了。” 鸟嘴医生说的并不是客套话,虽然她的身份不好暴露,但是穿着这一身乌鸦服,再加上精湛的医术和一些伪装,去过的地方实在不少,诊断过的军人也不少,能和这些维京小伙子比肩的,确实少见。 “哪里,他们也都只能算是比一般的垃圾强上一点,真正精锐的军人,应该做到令行禁止,就好像大公阁下的军队一样……” “您似乎很推崇这位大公阁下?” 鸟嘴医生疑惑的问道,从以前开始她就想问了,奥拉夫族长在她面前一直都在说着小唐大公的好话,仁慈公正宽容守信,夸的就好像是天上罕有地上没有一样。 “这个……怎么说呢?你好像还没有去过德斯蒙德吧?” 鸟嘴医生的这一问倒是让奥拉夫族长为难了,人人都知道小唐大公好,但是好在哪里,好的地方实在太多说不过来啊! “如果你去了德斯蒙德,随便找一个路人问一问,就没有一个不说大公阁下好的,在整个爱尔兰问一问,十个也有五六个会说他好,我这并不是在说大话,因为大公阁下就是有这个能力。” “经济、军事、政治,就好像没有大公阁下不懂的东西一样,三年前的德斯蒙德穷的连强盗都不会来,而如今的德斯蒙德,不说富裕,至少不会有人饿肚子了。” 犹豫一会之后,奥拉夫族长回答道,鸟嘴医生点头表示了然,能让大部分人吃上饭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功绩,而没有人饿肚子……也难怪每个人都会称赞这位大公阁下了。 “您刚才说,大公阁下要来这里视察?” 又走了一会,鸟嘴医生想起来刚才还没回答的问题,不由得又问道。话才刚说出口,苦笑就已经浮现在奥拉夫族长的脸上了。 “是啊,大公阁下已经下了决定,就算是奥尔科巴伯爵——就是那天跟在大公阁下身边的那位骑士,也没有办法阻止,况且这里的瘟疫也都已经控制住,奥尔科巴伯爵就更没理由阻止了。” 看来,这位大公阁下不仅人望极高,就连对属下的控制力也一样的高啊…… 鸟嘴医生在心里面这样想着,对于小唐大公的了解又上了一个档次,英明的君主,忠诚的属下,还有一群有能力的人辅助,这个大公领的未来不可小视。 “话说……伊娜,这个是你的真名吗?” 难得的,奥拉夫族长的话语中竟然出现了一丝尴尬,鸟嘴医生立刻转过头看着奥拉夫族长,被鸟嘴医生这么一看,特别是那个又尖又长的乌鸦嘴在渐浓的夜色中更显得吓人,奥拉夫族长都不由自主的慌乱了。 “这个,虽然说起来很抱歉……但是你知道,我是肯定不能欺瞒大公阁下的,所以我已经把你是个女性的身份汇报了上去,大公阁下对你很感兴趣,想要单独见一见你……” “……” 鸟嘴医生顿时皱起了娥眉,一个男人单独见一个女人,立刻就让她有了许多不能详细说的联想,但是这也不能怪鸟嘴医生,毕竟她一个女生活动在外,特别是平时还都是在男性至上的绿绿世界,有点防范心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还能等到鸟嘴医生说出拒绝的话来,奥拉夫族长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把她雷了个外焦里嫩,当场震惊在原地说不出话来。 “另外,大公阁下希望和你单独见面的时候,你最好不要穿着衣服……” “……!!!” 158章 过场 无不无耻? 太无耻了! 低不低劣? 太低劣了! 男人真是恶心,满脑子除了米青液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吗?不管是昏庸的领主也好,中庸的领主也好,现在就连这个英明的也是一样,见到女人就发情,简直就像是路边的游荡的野狗一样,又讨厌又惹人烦。 鸟嘴医生,不,伊娜隐藏在乌鸦面具下的脸马上露出了不屑厌恶的神色,眼神也变得冷淡起来,幸亏有着面具的遮掩,奥拉夫族长才没能注意到这边。 “不,奥拉夫族长,我……” “非常对不起,我刚才说错话了。” 伊娜组织了一下语句,正打算严词拒绝,只是话才刚刚说到一半,奥拉夫族长就已经张口,用着非常懊悔的语气,快速的对着伊娜医生道歉。 “刚刚我一时慌张,说错了话,还希望伊娜医生可以原谅。大公阁下希望你同他见面的时候不要再穿着这身乌鸦服,这也同样是奥尔科巴伯爵的要求,因为你这身乌鸦服太过宽大,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暗器藏在里面……作为补偿,过两天随船运过来的还有许多衣服,正装礼服,斗篷裙,又或者是一般平民穿的亚麻衣,大的小的应有尽有,随你挑选。” 这才像个合格领主的样子。 伊娜医生悄悄的点头,既然误会已经解开,她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原先的一点不愉快自然就没有了。况且,听说这位大公相当年轻,只有未婚妻,还没有继承人的样子,对刺客的防备稍微高了那么一点,也都是应有之意。 但是即使是这样,伊娜医生也没打算这么轻易就屈服了。 “奥拉夫族长,请您回话给大公阁下,我的面貌实在是过于丑陋,不能视人,害怕惊吓到大公阁下,所以还是请允许我戴着面具吧。” 听了伊娜医生的话,奥拉夫族长也是不断的点头,他是见过伊娜容貌的,当时那个鹰凸鼻凹眼眶的形象确实不怎么好看,一个妙龄女子,不想要把自己丑陋的一面暴露出来,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等等,前面不是刚刚才说若论身材相貌,伊娜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一个人,是标准的波斯美姬吗,怎么突然一下子就丑陋不堪了? 因为化妆啊化妆,化妆实在是一门很有趣的学问,只需要把一个人的五官稍微改变一下,再画上几道假的伤疤,大美女瞬间就会变得令人作呕。顺带一提,从前伊娜医生在外边行走,以及当时见到奥拉夫族长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么个形象。 “这……我尽量吧。” 奥拉夫族长迟疑的答道,毕竟是自己把伊娜医生给卖了,不承担点责任也说不过去。 “但是我事先说明,大公阁下的决定不可更改,我也只能努力一下,然后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麻烦奥拉夫族长了。” 伊娜医生点点头,两个人就算跳过去了这段话题,奥拉夫族长也不急着逼迫伊娜医生这么快就做出决定,反正还有好几天的时间,慢慢来就是。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这个年代的人大部分都有着夜盲症,夜晚什么都看不见,来回巡逻的维京小伙子都已经开始打起了火把,眼看着此情此景,实在不是适合聊天的时候,伊娜医生便与奥拉夫族长相互道别,回到了她自己的房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忙碌的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伊娜医生总是会忙的昏天暗地,得了霍乱的患者数目一直都在极速衰减,从原先的一百二十四人迅速的减少到二十四人,但是剩下的人都是重病患。 重病患的意思就是,九成九的几率肯定活不下去,眼下只是还在等待,等着死神过来收割罢了。 甚至就连这些患者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不吃不喝也不说话,每日就躺在床上发呆,即使是掰开他的嘴硬灌进去也会被吐出来,面对这样活着和死了没区别的人,还要怎么样才能救治? 但是伊娜医生还没有放弃,毕竟……她就是这么一个天真的人。 “玛丽大妈,医生就拜托你了,麻烦你把她送回到房屋里去。” “大人,您可放心吧。” 谈话之后的第四天,也就是小唐大公到来的前一天,奥拉夫族长带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维京战士突入隔离区内,这些维京战士个个手持利刃,杀气腾腾,伊娜医生刚想斥责,奥拉夫族长的一句话直接把她打入了地狱,玛丽大妈从身后搂的紧紧的,又拖又拽的硬是把她给拉了出去。 可怜伊娜医生虽然也算的上是高挑,但怎么比得过玛丽大妈仿佛狗熊一样壮实的身躯,连句话都没喊出来就已经身处隔间了。 “各位辛苦了,但是不必再痛苦,我现在就来帮你们解脱。” 奥拉夫族长先是对着还躺在床上,对什么都不关心,即使是对自己的生命即将逝去也不关心的重患者说了一句,又转过身去对着维京战士们说道: “下手快一点,不要让他们感受到难受。” 维京战士们点头,然后一人一个,专业,快速,干净,无声无息,平息了二十四个痛苦不堪的灵魂。 ——事实上,这是奥尔科巴伯爵的示意,瞒着小唐大公进行的。 小唐大公要视察萌岛,奥尔科巴伯爵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他到底要去哪,既然如此,还不如我现在就把他们清除干净,一点危险都不会有,多好。 至于来自大公的责难……在这种关乎到小唐大公生死的问题上(没夸张),奥尔科巴伯爵宁愿掉脑袋,也绝不后退一步。 不过,奥尔科巴伯爵不愿意后退,留给奥拉夫族长的就只有头疼了,毕竟奥拉夫族长要做的不仅仅是杀人,还要把正在闹脾气的伊娜医生给哄好才行。 “不见客!特别是奥拉夫族长!” “这……您也听见了。” 伊娜医生大发着脾气,玛丽大妈只能一脸尴尬的在门口堵着奥拉夫族长,另外,现在玛丽大妈也知道了伊娜女性的身份,毕竟当时直接拖走的,连胸部都被玛丽大妈抓了好几下,搂搂抱抱是怎么也瞒不过的。 “那请你帮我转告一下,明天早上,请医生做好准备。” 奥拉夫族长严肃的说道,看到玛丽大妈点头,这才打算转身离开,但是他都还没有转过身去,木门就已经‘砰’的一声关住,差点夹到他的鼻子上,吹起的气流直接把他的帽子给吹飞了。 “艹,我这是做的什么孽!” 奥拉夫族长脸上阴晴不定,他堂堂一族之长,人人恐惧,杀人如麻的大海盗,什么时候遭受过这样的对待了?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呢,更别说是奥拉夫族长,他发誓当时就想拿着斧头冲到屋里去让那个该死的女人跪下来唱征服! 但是这是小唐大公指明要见的人,而且对他也算得上有恩…… “md!老子喝酒去!烦死了!” 159章 温馨的时刻已经过去 “哎呀,我的大小姐哟,要我说你还不如就穿这件,多漂亮啊!这种料子,多柔软,我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放下吧,玛丽阿姨,我这张脸,穿这样的漂亮衣服出去只不过是白白的让人笑话罢了。” 翌日清晨,玛丽大妈一大早就兴冲冲的跑到伊娜医生的房间,抓着满衣柜的华丽衣服喊道,但是伊娜医生也只是摇摇头,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说道,场面顿时就冷清下来了。 “这……真是太抱歉了。” 玛丽大妈赶紧道歉,不过伊娜医生完全就没放在心上,反正这也不是她真的脸,她在乎什么,况且这样的目光她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我就穿这件去吧,简单,我就喜欢这样的。” 伊娜医生亲自动手,从衣柜里面挑选出了一件又宽又大,通体黑色,还不如说是修道服的衣服,完全体现不出来身为女性的美,不过这就是她想要的。 但是,需要说明的一点在于,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角,就好像现在一样,伊娜医生把自己化妆的丑丑的,还特地挑选了没有任何特点的衣服,生怕小唐大公提出什么不合理的要求——但是,小唐大公压根就没有看上她——至少现在还没有。 虽然说当时听到奥拉夫族长说到伊娜医生是个女性还确实挺惊讶的,毕竟这个年代女性的地位一直不怎么高,堪称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但是人的好奇心这个东西,它是有时限性的,如果说一开始小唐大公的兴趣是十,现在顶多就只有三,而且还在持续不断的衰减当中,眼下小唐大公想要见一见伊娜医生,只不过是想要提出一个要求罢了。 要求就是培养医生。 之前也曾经说过,小唐大公的医生都是野路子出身,还有不少都是邪恶的‘巫婆’转职过来的,跳个大神装神弄鬼糊弄糊弄一般的农民还行,真遇到受伤的人,例如说战场上的战士,连个快速止血都做不到,真是白瞎了小唐大公花钱养他们。 而现在,难得的,有一个正统科班出身,接受过完整的医学教育的人出现在他面前,就好像是在巨龙面前放上金币一样,早就已经让他垂涎三尺了。 况且,小唐大公也不担心伊娜医生不同意。 “虽然这么说很不尊重,但是我想你也应该明白,尽管你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也取得了相当多的人的支持,但是你的身份依然还只是一个奴隶,奴隶,是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的。” 简短的欢迎仪式之后,小唐大公马不停蹄,带着一众人马赶往道格拉斯城内原先的市政厅,然后屏退其他人,只留下奥尔科巴伯爵和伊娜医生,毫不留情的这样说道。 “……” 伊娜医生默然不语,事实上,她最担心的就是这点,尽管她医术水准很高,但是在法理上,她依然是小唐大公手下诸多数不清的奴隶之一,顶多只能算是有才能的奴隶,但奴隶终究还是奴隶,一切,包括生死贞操都只能握在小唐大公的手里。 “不过,我是一个仁慈的人,所以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愿意为我工作五年,担任我的宫廷医生,并且为我培养出足够多的让我满意的医生,我就同意赦免你为自由人,并且给你一百英亩的土地,你意下如何?” 完完全全的高姿态,言语中盛气凌人的傲气扑面而来,虽然话语的最后还带着一个疑问句,但与其说是征询伊娜医生的意见,还不如只是一种礼貌,完全就没给她留下拒绝的余地。 另外,小唐大公这番话语中陷阱也不少,甚至都是明白可见的,例如说那个‘足够多的令我满意的医生’,什么样的数目才叫做足够多,怎么样才算的上让小唐大公满意,这些都只是未知数,随着小唐大公心意来的。 但是就算是明白这些,伊娜医生又能怎么样?在这离家乡万里之遥的爱尔兰,人生地不熟,又是奴隶的身份,她一个弱女子不答应又能怎么样?况且宫廷医师的身份其实也算不上差了,至少衣食无忧,而且安全也不用担心。 “既然如此,那么就签下这份合约作为凭证吧。” 就好像是早有准备,本来就是早有准备,一旁站着的奥尔科巴伯爵立刻上前,拿出了一份撰写的相当详细的契约,直接摊开在伊娜医生的面前,又不知从哪摸出来的墨水,等着伊娜医生直接画押。 一个大公,一个伯爵,都是身份高贵,万人之上的人,现在为了逼迫一个奴隶做到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 “可以了,那么请伊娜医生准备准备,打点一下行李,我们很快就要再次启程了。” 盯着伊娜医生签下名字画了押,小唐大公才算是满意的点头,之后就打算赶人了。 败了,真是完全败了,伊娜医生心中五味陈杂,从头到尾小唐大公就没给过一点点缓冲或者拒绝的余地,而且只谈正事,之前伊娜医生费劲心思化妆还有挑选的平凡衣服,小唐大公压根一个字都没提,就好像她是自作多情,在表演笑话一样。 “主人,这个女人有问题,她是化了丑妆的。” 伊娜医生才刚走,一直潜藏在暗中的匕首内幕利斯立刻就跳了出来,难得有个表现的机会,不好好展示一下怎么行。 “哦,你看的出来?” 小唐大公饶有兴趣的问道,他刚才可是一点都没看出来伊娜医生是画了妆的。听见小唐大公问话,内幕利斯马上就挺起胸膛,骄傲的回答道: “是的,主人,虽然她的妆画的非常巧妙,但是我也算的上是精通人体结构,这点小事还是瞒不过我的。” “丑妆……吗?” 小唐大公喃喃自语,一个女人画了丑妆,到底是在担心啥,这个他不用动脑子都能想出来,甚至于小唐大公心里面还在偷偷的窃笑呢。 “算了,这个不必管他,多派两个间谍跟着,注意不要被她发现了,如果她真的有什么可疑的举动,抓起来就是了。” 迟疑了一下,小唐大公最终下了这样的决定,内幕利斯深鞠一躬之后安静的就退了下去,估计是安排间谍去了。 “奥尔科巴伯爵,麻烦你去把外面的人都喊进来吧,开胃菜已经吃过,接下来,是谈正事的时候了。” ps:看到书评区有书友说我偏离了方向的问题,我检讨了一下,承认错误,积极改正,以后尽量不再出现这样的问题,本章的书名,某种意义上算是我决心的证明吧。 ; 160章 抢人大作战 作为一个时常隐藏在黑暗中,总是执行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任务的间谍来说,敏锐的直觉,以及对危险的天生嗅感,没有这两样东西,内幕利斯不知道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今天,他吃饭的家伙再次意外的救了他一命。 “危险!” 因为要去安排间谍跟踪伊娜医生的动静,内幕利斯回来的稍微晚了一点,正当他急匆匆的走在过道上,一道闪电般的刺痛突然闪过他的脑海,内幕利斯马上停下脚步绷紧了肌肉,他十分相信他的直觉,有危险就要来了! 他停步的非常及时,因为一个杯子从虚掩的门后以子弹一般的呼啸声朝他飞了过来,内幕利斯的瞳孔瞬间就缩小到了极点,‘啪叽’一声,以一个狗打滚的姿势躲过了这一击。 “刚刚那是怎么了?谁在袭击我?” 擦着并不存在的冷汗,内幕利斯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刚刚那个杯子砸向的方向,他可以确定,如果自己被那个杯子砸到,最轻也是个脑震荡了! “不好!主人他还在里面……” 短暂的失神之后,内幕利斯怪叫一声,马上用着最快的速度朝着大门跑去,但是还没碰到门把手,他就像是被电触到一样疯狂的向后一跳,险险的又躲过了一次偷袭。 ???‘哐!’的一声巨响,从此再没有什么大门了,一件特大号杂物从门缝中飞出,滚倒在了杂物满地的地板上,看长相,好像是掌管着整个大公领财政大权的克莱恩。 “这是一场战争!我们绝不能后退!” 惊魂未定的内幕利斯还没等小心肝平静一下,奥尔科巴伯爵那充满了魄力与豪气的声音就已经传了出来,抬头一看,奥尔科巴伯爵还在得意洋洋的挥舞着他的大拳头。看来,克莱恩到底是被谁踢出去这件事,已经不需要再找嫌疑人了。 “你放屁!” 不知何时,被踢倒在地的克莱恩已经爬了起来,一手捂着肚子,一边使劲的大喊着,不过因为肚子痛的原因,多少还有些中气不足,光是气势看起来就比奥尔科巴伯爵弱了不止一筹了。 “那个……请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内幕利斯弱弱的举手,如同一个乖孩子一样的问道,不过很明显的暂时没有人有时间搭理他,随着文官的带头人物克莱恩与武将的带头人物奥尔科巴伯爵的战争再开,一场大规模斗殴已经不可避免了! “都闹够了没有?!” 所幸,这里还有一个足够把所有人都吃的死死的大公存在,随着小唐大公暴怒下的一声大吼,两派同时都停了手,奥尔科巴伯爵与克莱恩互相怒哼一声,都回到了各自的位置上,继续试图用眼神杀死对方。 “这可真是……每天就像个野蛮人似的,就不能老实点吗?” 看着自己倚为左右手,无论哪一个都是不可互缺的忠诚手下势如水火的表现,小唐大公只能感觉到心累,不再爱了。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相当简单,难听一点来说,就是分赃不均罢了。 奥拉夫族长带回来的奴隶足足有四千人(零头去掉)——这四千人还有装载他们的船究竟是怎么来的,小唐大公都已经不想再追究,反正这一回是把埃及给得罪狠了,以后往那里的奴隶贸易肯定是全泡汤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带回来的四千名奴隶要怎么分。 四千名奴隶,单单是身体健康体格结实,可以充当合格劳动力的男性奴隶就高达三千人,这三千人不论放到哪个地方,不论交到了谁的手里,都是一笔不可估量的巨大财富,克莱恩希望得到多数的奴隶用来种地修路,奥尔科巴伯爵则也想要更多的奴隶用来当兵,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后的结果,各位都已经见过了。 奉行着数百年来流传在这片大地上的永恒法则,来决斗吧!暴力无法消灭问题,但是暴力只需要消灭你就足够了! “不要打架……你们要奴隶各自都有着什么用处,都明明白白的说出来。” “遵从您的命令,大公大人。” 既然小唐大公都这么说了,口齿伶俐的克莱恩自然不愿意屈居人后,特别是奥尔科巴伯爵之后,第一个站起来就说开了: “大公大人,各位同僚,按照我们一同制订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表,从今年夏天开始到五年后的夏天,我们至少要完成领地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道路贯通,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荒田再利用,以及民众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脱盲率……但是我要说,根据我手里的这一份进度调查表,以现在的进展,不要说五年以后,就是十年以后,能不能完成这个数据也是未知数了!” 说到这,克莱恩抬起头来,如鹰一般锐利的目光扫过在场除了小唐大公之外的每一个人,武将那方面还好,顶多只是脸红一下,但是文臣这边,一个个都是羞愧难当的低下了头。 “我们的摊子,铺的实在是太大了。” “官员的数目,教师的数目,不论哪一个我们都严重不足,这已经严重的拉低了工程进度了!特别是在新近入手的领地内,因为没有足够的官员去监督的原因,我们甚至连一般农民的积极性都指望不上,只能任凭着他们杂乱无章的发展,和从前也没有什么区别。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得到大部分的奴隶,组成一个工程队……” “工程队?” 小唐大公诧异的看着正在慷慨激昂的克莱恩,连工程队这个词都冒了出来,克莱恩,你的脑袋到底超前了多少年啊? “是的,工程队。”克莱恩完全都没有注意到小唐大公惊诧的眼神,沉浸在自己的伟大构想中:“如果我们能有这样一支职业工程队,那么就再也不用受到季节和人力的困扰,一年到头每天都可以进行建设,而且这支工程队,春耕的时候可以帮助耕地,秋收的时候可以抢收粮食。我相信,有了这支工程队帮助,我们的五年计划一定能顺利完成的!” “在我看来不过是胡言乱语,一桶烂账。” 奥尔科巴伯爵一声冷哼,直接把克莱恩从美梦中惊醒,克莱恩自然很不服气,但是奥尔科巴伯爵沉默了这么久,早就在腹中打好了草稿,一张口,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 “我是个粗人,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即使是现在蒙大公大人恩宠,成为了伯爵也是如此。但是,我却可以用丰富的人生经验告诉各位,没有足够的士兵,却偏偏富得流油的肥肉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吃干,抹尽,被吞到肚子里,最后还有被当做反面教材,拉出来使劲鞭尸,一直到所有人都忘掉为止!” “对!伯爵大人说的有道理!” 骑士们可没有文臣那么讲道理,他们一直都是散漫惯了的,奥尔科巴伯爵的话刚刚说到一半,马上就要被搔到痒点的骑士跳出来大声叫好,当然,这样的傻瓜的下场嘛…… ‘砰’的一声响,奥尔科巴伯爵砂锅大的拳头毫不留情的砸到了这个倒霉骑士的头上,当场就把他从凳子砸到地上,哼嗯着爬不起来了。 “好的,我们继续说下一部分;我为什么要提议扩军?这个问题,哪怕是对面的文臣也能说出一点理由来——我想,各位最近肯定被到处流窜的土匪流寇弄的苦不堪言吧?” 无视了倒霉骑士的下场,奥尔科巴伯爵对着正对面的文官集团问道,虽然是属于相互对立的双方,但是同样也有人心有戚戚然的点头。 因为最近几年爱尔兰一直战火不断的原因,大片的农田被毁,粮食颗粒无收,一般的农民还可以卖身为奴讨口饭吃,但是等到了地主家也没余粮的时候,即使是奴隶,也只能逃荒了。 像流民这样的存在,小唐大公一直都是抱着欢迎的态度,但是耐不住天生就有胆子大,或者脑袋抽了的人自以为是真命天子的家伙,拉上十几个人就敢干杀人劫道的活,虽然并不是什么大麻烦,但是因此造成的恐慌,还有被他们毁掉的庄稼,这就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我们一直对此无能为力的原因各位也清楚,我们还需要防范其他的贵族,因此没有足够的士兵剿匪!多么可笑!一位大公,竟然因为没有足够的士兵而连领地内的匪徒都剿不清!你们是打算平白让大公大人的荣耀蒙羞吗?!” “有点过分了,奥尔科巴伯爵,平静一下吧。” 说到最后,奥尔科巴伯爵简直是面色俱厉,咆哮着吼出了最后一句,吓得周围的人,不管是文官还是骑士都汗如雨下,瑟瑟发抖,搞的小唐大公不得不亲自制止。否则以奥尔科巴伯爵现在的状态,小唐大公还真担心他挑起下一轮的斗殴嘞。 但是,无论如何,现在两方的领导人都已经表完了态,皮球再一次的回到了小唐大公的手中,是支持克莱恩,全力发展经济,还是支持奥尔科巴伯爵,以军事为主,又或者干脆和稀泥,走中庸之道? 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161章 鸡与蛋 晚上没什么灵感,这一章基本内容是写出来了,但是造词遣句……我自己都不忍心看,希望书友能原谅一次,过两天有了闲时间会再修改的。 以下正文: 在萌岛仅仅待了三天,小唐大公就已经准备着带领他忠诚的手下们离开了。 毕竟他还是日理万机的大公阁下,身边也没有一个可以干与可以干的秘书存在,更何况大公领这一次可以算是精英尽出,文臣武将的领头人物没一个落下的,现在玩的愉快,等回到本拉提城堡,有的是他们哭的时候。 与来的时候相比,走的时候一行人中仅仅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伊娜医生,作为新鲜出炉的宫廷医师,和小唐大公一起离开再正常不过。 而至于那些还处在道格拉斯城内等待着命运的奴隶,他们还需要再等待许久,然后才能分批乘坐着船只前往德斯蒙德——倒不是船只不够用,只是科克城的港口相比之下实在太小,而且每天还要容纳许多的商人交易,小唐大公总不能说,我把所有的交易都停下来,不赚钱了,就专门为你们这些奴隶挪位子吧? 那他还要奴隶干什么,干脆就说自己买回来一堆大爷好了。 不得不提的是,昨天的廷论最后的结果,小唐大公还是选择了支持奥尔科巴伯爵,划给了他两千名的青年奴隶,一举将大公领的军队扩充到了三千五百人。 做出这个决定,小唐大公自身也是相当矛盾的,克莱恩与奥尔科巴伯爵的争论,说白了就是鸡与蛋的问题,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经济与军事同样如此,经济可以养足军事,军事可以反哺经济,这两者都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但是,小唐大公选择了先侧重于军事。 这个决定自然是让奥尔科巴伯爵志得意满,满面洋红的他甚至对克莱恩话里话外的嘲讽挑衅都不在意,反正这一次是我吃到了大头,你一个失败者除了嚎两句还能怎么的? 希望等到克莱恩合情合理的找理由扣你的军饷的时候,你还能像现在这么嚣张…… 看着眼下得意洋洋的奥尔科巴伯爵,小唐大公只能在心里面这么祝福他了。克莱恩扒皮的本事他是见识过的,简直就是天高三尺,而且手段理由绝对合法,找不出一点痛处,偏偏还分得清轻重,不耽误一点正事。万一到时候奥尔科巴伯爵被抓到什么把柄,就算是小唐大公也救不得他了。 不过,这些也都是后话,而且两位肱骨大臣的不和,虽然确实是很让他头疼,但是却也能让他放心睡个好觉——倘若克莱恩和奥尔科巴伯爵真的好的穿一条裤子,一手军一手财,那小唐大公才真的要担心他屁股底下的那张宝座了。 诶,这么一说,其实克莱恩与奥尔科巴伯爵之间的不和难道还是装出来的不成? 咳,这种问题嘛,都是看透不说透的,大家互相维持着一个个谎言,日子才能过的下去。况且,克莱恩与奥尔科巴伯爵之间的不和,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都至少表露出一个信息:‘我们还是忠诚于你的,尽管放心大胆的用我们吧。’ 某种意义上,这种不和,简直就可以说是投名状了。 闲话少叙,不管克莱恩与奥尔科巴伯爵的关系到底如何,小唐大公也只要他们的这个态度就足够了,眼下,还是要来谈谈鸡与蛋的问题。 之所以选择支持奥尔科巴伯爵,肯定不是因为他所说的荣耀,也就是面子问题,事实上,小唐大公从来都没觉得自己的面子可以值钱到延缓,甚至耽误大公领几年的发展,那可是一大笔钱,选择支持奥尔科巴伯爵的原因只有一个,保护自己。 “被吃干,被抹尽,被吞到肚子里,然后被完全的消化掉,剩下的排泄物还要扔到我们的坟头上,敌人就这样指着我们的坟头说道:‘看!这就是懦弱者的下场!’” 奥尔科巴伯爵不愧是人老成精,别看他话说的少,还难听,但是他就是抓住了小唐大公的心理,只用了短短几句话,就让小唐大公感同身受了。 因为他曾经切身体会过。 对他既有仇又有恩的穆尔奇德大公,曾经雄心万丈,如今只是个酒徒的艾德公爵,他不是同这两人都打过仗,并且赢得了胜利之后,才让德斯蒙德飞速发展的吗?还有隔海相望的威廉国王,小唐大公相信,如果不是因为现在英格兰内忧外患还没有平息,腾不出足够的精力来,威廉国王第一个打的就是他。 当初威廉国王不经意间露出来的对德斯蒙德富裕的垂涎三尺,到现在小唐大公还是记忆犹新呢——他还只是一个伯爵的时候,外面的狼就已经如此的凶残,现在这块肥肉已经越发的肥大,不仅仅是一块肥肉,都已经快变成一座金矿了,再没有相对称的护卫队,那么小唐大公的下场也就和奥尔科巴伯爵所描述的差不多了。 “就是这样,还有谁有不同意见的吗?” 当时,放着所有人的面,小唐大公表示了支持奥尔科巴伯爵的意见之后这样问道,克莱恩虽然说是一脸的不忿,但是最终也是一句话都没有说,默认了小唐大公这样的分配,于是这件事就定下来了。 一共两千名新兵,充入到军队里面,光是训练就需要将近大半年,这是因为如今小唐大公不仅仅要求军队要完全的服从命令,还要求军队要能听的懂指挥——这个指挥,就包含了整整一套的旗语和号语。军队,至少小队长级别以上的指挥官,要能够从旗帜的摇摆,还有冲锋号的吹响频率上来分辨该冲锋,撤退,又或者是死守。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要求,要懂得旗语和号语,首先就要会数数,但是这群奴隶里面能数数的才有几个,一切还都要从头教起;再加上奴隶们和小唐大公这边语言都还不通,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个交流问题,奥尔科巴伯爵接下了这么个烂摊子,以后有的是他发愁的地方! 但是,一旦这支军队训练成功了,它的忠诚以及战斗力,绝对是一等一的。 为什么? 因为外来的奴隶永远比本地的农奴更忠诚。在这远离家乡万里之遥,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这群奴隶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不想饿死的话,唯一的依靠就是他们的主人,也就是小唐大公,不为他卖命还能为谁卖命?更何况这群奴隶本身就没有自由权,小唐大公只需要能让他们吃饱就足够,也不用担心什么五年退役,老兵流失的混账话。 怪不得就连中世纪的其他领主,也都喜欢用奴隶来当士兵了,这说的小唐大公自己都要动心了! 162章 收拢流民法 度过了繁忙的六月,辛勤的七月,还有炎热的八月之后,忙碌了大半年的农民终于能够望着金黄色的波涛松口气,可以躺下来尽情的享受生活。 特别是今年已经是小唐大公来到德斯蒙德的第三年的结尾,经历了将近三年的发展,可谓是人人有暖衣,家家户户有余粮,再也不用担心忍饥挨饿,因此在整个九月,德斯蒙德都躺倒在慵懒的气氛中。 不过,在整个爱尔兰,也只有德斯蒙德有资格这样做了。 在北芒斯特,又或者是奥蒙德,那里的人们虽然同样都是小唐大公的领民,但是因为是新近加入,时间较短的原因,原本应有的福利一个都没享受到,不仅如此,还要抽出大量的精力,在克莱恩的严格督导下挖掘沟渠修建道路,日子过得简直是苦不堪言,有些人甚至都开始怀念穆尔奇德大公无为而治的时代。 但是,这里的人们至少还能活下去,相比于北爱尔兰战乱不休的状况来说,他们已经足够的幸运了。 说实话,连续好几年,老天爷都非常给面子,该晴的时候晴,该下雨的时候下雨,一直都没闹过什么小情绪,得益于老天爷的稳当,这两年爱尔兰的小麦亩产还算的上是丰收——同样是相比于往年来说的。 但是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句话反过来就还有一个意思,天灾也比不上**。 北爱尔兰地区的天然霸主艾德公爵连续三次战败,不仅仅让他威望尽失,甚至使得他把自己的老家都给丢掉。可想而知,艾德公爵的手下们对于自己这个‘无能’的领主到底愤怒到什么地步,再加上艾德公爵鸠占鹊巢,和手下的矛盾日益紧张,小规模的冲突一直都不断。一个农民一年的辛勤与希望,往往只需要一把小火,就会全部付诸东流。 难怪奥尔科巴伯爵每天疲于奔命,强盗路匪怎么抓也抓不完了,既然都已经活不下去了,你总不能把人家最后一搏的权利都剥夺啊! “所以说,在座的各位,有哪一个能够想出什么办法来,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 还是在本拉提城堡之中,毕竟小唐大公已经打定主意全力发展北芒斯特与奥蒙德两地,那么把宫廷挪到这里也是理所当然的。 眼下城堡之中文武再次聚齐,面对着小唐大公提出的这个要求,文武大臣也只能大眼瞪小眼,说不出个一二三四了。 因为流民这个东西,它并不是说接收就能接收的简单事。 领地中的一切,天空,大地,河流,森林都是领主的财富,这个一切当然包括人,在领主的眼中,农民本身就是一种会走路的财富。 你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财富跑掉,尤其是这个财富还长着脚,拦也拦不住? 答案是肯定不会,于是贵族之间就有了潜规则,逃出去的农民,他的家人被抓起来杀掉,脑袋挂在柱子上警告后人;逃过来的农民,他被抓起来杀掉,脑袋挂在柱子上警告后人,绝对,绝对不要去做逃奴。 当然,既然是潜规则,那就肯定还有操作的空间,有时候为了增强自己的力量,或者纯粹是为了恶心邻居,收容个百八十人也不是事——但是,这也都是台面下进行的,而且也都是小规模的,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没看见,你现在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还要立法,太嚣张了吧喂! 不过小唐大公现在就是有这个嚣张的资格,爱尔兰岛上天老大地老二他就是老三,没人,至少明面上没人可以违逆他的意见,所以说,以前一直想干的一些事,现在也可以进行了。 首先就是开放森林,这么大的一片森林,本来就是还没经过开发的大宝藏,每年却只有有限的几个贵族在里面驰骋——因为小唐大公完全没有打猎的兴趣,现在连驰骋的人都没有,完全变成野生动物的天堂了。 开放森林之后,总算是给靠近森林的村子又多了一条生路,而且也能培养出猎人,战争时期稍加训练就是优秀的弓箭手,猎人打来的猎物,皮毛扒下来也可以制作成皮甲,缓解小唐大公眼下轻甲严重不足的窘境。 话说别人都是拼了命了想要重甲,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轻甲不够了? 但是这就是事实,因为小高炉的存在,只要提前制作好模具,铁叶子做起来就特别简单,把铁叶子串起来就是简易的链甲,说句不夸张的话,以小唐大公现在的链甲储备量,给他的军队一人发一件,全搞成重装士兵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请想象一下当时的画面,一个超长枪兵,身上披着二三十斤重的链甲,手里面还持着十来斤重的超长枪,威武霸气有余,但是持久性实在不足啊! 毕竟咱们做男人的,不仅要长,还得要久才行。 “大公大人,您的这个想法虽然确实是不错,成功了也能提高我们的实力,但是操作起来,却相当的困难啊!” 站在最前方的克莱恩苦口婆心的劝道,他当然知道收拢流民的好处,但是天地良心,我的大公大人,我都已经忙的好几天没睡觉了,你就不要再给我找事做了。 “首先,是周边贵族的反应,但是这个可以忽略不提;其次,是边境线问题,一旦推出了这条法令,不仅仅是艾德公爵的农民,就连基尔德尔伯爵与奥索鲁尼伯爵,恐怕他们的领地中也会有着不少的农民逃亡过来,而我们的士兵不可能盯着边境的每一个角落,小股的农民逃亡过来,我们领地之内的犯罪率肯定还会进一步提升;最后还有安置的问题,这么多的流民,安置在哪,哪里还有足够的土地可以让他们耕种,这些也都是问题,况且一开始的种子还需要我们提供,大公大人,这些可都是钱,不能不察啊!” “……” 克莱恩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小唐大公的脸差一点就红了,原来还有着这么多的问题,他动动嘴皮子轻松,但是底下的克莱恩还有奥尔科巴伯爵,却是差点就跑断腿了。 不过他是大公,大公嘛,虽然多听善言也很重要,但多少还是要保留一点威严的,要是事事都因为属下说的一点点困难就退缩,那他还怎么前进? “这些问题……终究还是小困难,喊各位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集思广益,想出一个好主意嘛。况且克莱恩,你前天不是还在一直喊着人力不足吗,收留了足够的流民,你的人力也就足够了。” “这……” 听到了小唐大公这么说,克莱恩简直就快无语凝噎,大公大人,你可真不愧是大公大人,说话能冠冕堂皇到这个份上,我也是服了。 没办法,既然顶头上司都做了决定,那身为小兵的克莱恩也只能服从,而且,身为问题的始作俑者,小唐大公也是给了一些建议的。 “关于小股流民的问题,我会让我的那群学生去帮助你的,关了他们这么久,也是时候该让他们出来放放风了,另外,奥尔科巴伯爵也会全力协助,派出士兵去帮助你维持治安。至于在哪安置的问题,我记得,科克城里的居民好像还是不够吧……” “但是大公大人,科克城是我们的希望之城,未来几年大公领的发展就还寄托在这座城市上,我不可能让一群什么都不懂,而且还不讲卫生的难民去扰乱我们好不容易才建设好的希望的。” 克莱恩正色说道,关于前一个学生的问题,他完全没有意见,事实上,他早就建议过小唐大公,犯错的也都已经惩罚过,现在官员的缺口这么大,应该把学生们放出来做事了。只不过小唐大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还是想着先把学生们磨练磨练,才一直都压着他们,这次总算是下了决心了。 但是关于把流民安置进科克城,这他是万万不能同意的! “不能放进城内,可以让他们在城外嘛,大沼泽填平之后,科克城在不是一直都空的很,而且沼泽地也是不错的良田,总是放着太浪费了。” 小唐大公完全不以为意,想了一下稍微改变一点主意之后又说道,这一次,克莱恩就实在说不出一点反对意见了。 “遵从您的命令,大公大人。” 低下头行礼之后,仿佛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克莱恩又问道:“只是,如果我们发现这群流民中有着作奸犯科,或者曾经做过强盗的人,那我们又该怎么办?” “乱世用重典,总不能让人看轻了我们,该杀的杀,把他们的头挂在旗杆上,身体扔在荒野里,任凭着狼群啃食,这样,他们就会知道谁是他们的主人了。” 得到了这样的答案,克莱恩满意的笑了,奥尔科巴伯爵也满意的笑了,小唐大公终究还是按照他们预想的那样,抛弃掉多余的仁慈,心肠越来越硬,就快要变成一个优秀的封建领主,即使是作为国王,也丝毫不逊色了。 163章 大盛会(一) 季节如同罗盘一样转动到了八月,正是闲得身上发慌的时候,虽然现在德斯蒙德的农民还没学会像大****一样打麻将消磨时光,不过我看也快了,就连桥牌这种只在上流社会流行的玩意都已经开始有人玩,大有一番堕落的趋势。 不过在今天,事情稍微有点不一样,刚刚做完活,或者是维修道路,或者是开挖沟渠,辛劳了小半天的农民在太阳落山之前,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端来桌子铺开椅子,三三两两的聚集到一起打牌,反而聚集到了平时很少去的村中心广场,看着张贴在那里的纸张发呆。 “为庆祝神…圣的圣母玛利亚升天节,荣……诶,这后面这个字怎么读啊?” 一个面相较大的农民睁大了眼睛,盯着看了大半天,一个字一个字的读道,但是刚刚才读了一个开头,就遇到了不认识的字,马上就有同村的人过来嘲笑他了。 “老马伦,早就跟你说了,教书先生来的时候要认真学,现在后悔了吧。” “利特,你小子少屁话!你小的时候尿裤子还是老子给你拿的衣服呢!你倒是说说,那个字怎么念?” 被嘲笑的老马伦恼羞成怒,亏的他资格老,村庄里面的大小事得有一半是他经手的,直接毫不犹豫的就揭了眼前嘲笑他的农民的丑事,倒是让那个农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你可听好了,这个字念‘耀’,合起来就是荣耀,就是光荣伟大的意思。这句话完整来念,荣耀的唐切斯特大公决定举办一次大型庆……典?!” “有庆典?真的吗?” “还有没有马戏团?我好想看上次那个狗熊跳舞的节目!” “我们也可以去庆典,可以在庆典上生意吗?” 周边的农民听见了利特的话,马上就兴奋的大叫了起来,人人都在嚷嚷着不停,好像同时都有着几百只鸭子在耳边叫,吵的利特头昏脑涨,不得不跳起来大喊道: “一个一个来,一个一个来!大家现在都是识字的,都先把大公大人的这篇通告读一遍,还有问题的话我们一起回答。” 听见了利特这样的话,围成一团的农民也稍微消停了一些。利特说的不错,除了像老马伦这样,实在是老了学不进去的人之外,他们这些年富力强的,每一个都已经认识了不少字,能读也能写,刚才只不过是嫌懒,不想自己看罢了。 “各位骑士同场竞技,为天上的父献上身为勇敢者的荣耀……难道还会有骑士比武吗?” “哪里哪里,哪里写的有这部分内容?” 听见了这个村民的话,周围的村民立刻两眼发光,急不可耐的就问道,这可是骑士老爷!骑士老爷的比武!多少年都没有见过的盛况了!多多少少,男人们的心中都是有着一个英雄梦的,骑着骏马手拿钢刀,在竞技场上迎接万众的欢呼,这样的场景,哪怕想一想都会让人心潮澎湃的。 “别傻了,那可是骑士老爷的比武,只有更尊贵的贵族老爷们才能看,咱们是没有进去的机会的。” 不过马上,就有现实的人出来泼冷水,效果飞凡,马上就把热闹的气氛给压了下去,毕竟,身份的天差地别,这可是足以让人绝望的。 但是,还是有些年轻人不服气。 “我看不一定,不要忘了大公大人,大公大人一向都是非常的开明,如果我们集体上书的话,大公大人一定会开放给我们看的!” “唉……” 可惜,年轻人的话只引来了年纪大的人的一声叹息,大公大人是很仁慈不错,但是大公大人的耐心也是有限的,不分大事小事总是上书,总有一天大公大人的耐心会耗尽,那个时候,还有谁来保护他们呢? “不要再谈骑士老爷了,你们快看这里!‘本次庆典还有着专门为平民举办的舞台,徒手比武,持械比武,箭术大赛,不限人数不限身份,农奴也可以参加,获得了优胜的人不仅有奖励,还有一定的可能受封骑士’!” “哗——” 这个消息就好像是天雷一样,村民们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叹,就已经全部都被吓到,一时失音,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当然,可以想象,暴风雨来临之前也会有着一段时间的平静,现在村民的这段短暂的失神,不过是雪崩来临之前的预兆罢了。 “这是真的?你没有看错吧?” “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我也可以参加吗?” “比赛在哪里举行?举办多长时间,我现在去还来不来得及?” 如同预料一样,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一浪胜过一浪,就算是之前对这份通告并不怎么感兴趣的一些人,现在也都在倾尽全力的往里面挤,只盼望着能看上一眼。特别是人群当中几个身高马大,光是看块头就不好惹的家伙,更是挤到了最前面,堵的严严实实的。 谁都没有看到,在这一片往前挤的潮流中,有一个小个子,好像逆潮的鱼一样,悄悄的退出了人海。 “一群傻货,只是看见了几个虚无缥缈的奖励就失了神,也不仔细想想,德斯蒙德有多少人,整个芒斯特大公领有多少人,整个爱尔兰又有多少人!大公大人既然都举办了这么大的一个盛会,那肯定参加的人就绝对不会少,说不定还会有外国的豪杰参加,那个优胜哪是那么好拿的。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做做生意,说不定下一个克莱恩就是我了!” 说是不天真,但是小伙子你其实也是天真的很啊,想成为下一个克莱恩,财政总管是那么好当的吗? 这一点,光是看看每天都快累到吐血的克莱恩就明白了——不过有理想终究还是好事,还是需要鼓励的。 这样一个小村庄,只不过是德斯蒙德几百个村庄的一个小小缩影,德斯蒙德又只不过是芒斯特大公领的一个小小缩影,小唐大公的这一份通告,简直就好像是发生了地震一样,惊扰的每个人都不得安眠。 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沉默着翻出早已经尘封了多年的弓箭和长剑,借助着清澈的月光,吐出深深的一口叹息。 同样是在深夜中,好不容易哄完莉莉睡觉,刚刚交给女仆的小唐大公,蹑手蹑脚的才出了门,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克莱恩,马上就尴尬的笑了。 “克莱恩,这么晚了还不睡啊?” “大公大人,通告已经全部都张贴好,每个村庄都收到了消息,给其他几位伯爵的邀请信也都已经送出去了。” 完全没受到小唐大公尴尬的影响,克莱恩先是行礼,然后一幅公事公办的态度,一丝不苟的回答道。 既然克莱恩这么认真,那小唐大公也不好意思继续嬉皮笑脸下去了,收缅了浮夸的态度之后严肃的问道: “给那些骑士的呢?我要求你要把邀请函送给爱尔兰岛上的每一个骑士,不管他的主君是谁,也不管他的名气是大是小,每一个骑士都要收到我们的邀请函。” “目前还在努力中,因为对一些骑士的名讳不清楚,所以还需要再等待几天。” “加快速度。”听见了克莱恩的回答,小唐大公点点头说道:“我可是把今后大公领进步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次的盛会中了,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164章 蚁穴行动(二) 越是光鲜亮丽的地方,它的污秽也就越深沉,即使是在永恒的炙热太阳的照耀下也有着阴暗,即使是在一尘不染的纯白当中也潜藏着黑色,有光就有影,有晴就有阴,有正义就有邪恶,这是世间不变的定理。 “准备好了没有?这次的事件可是非常重要,我听说老师非常重视,办好了的话,说不定还能在我们的履历上添上漂亮的一笔——” “废话!当然准备好了,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还是小心一点的好,毕竟是城内最大的黑帮集团,要是大意之下有计划外的人逃跑,我们就要一辈子都成为别人的笑柄了。” 在距离黑暗不远处,有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旁若无人的交谈着,这三个人一个人急燥,一个人冷静,还有一个人慵懒,三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能坐在一起相谈,放在别的地方或许还能成为一番美谈。 但是不在这里,因为在这三个人面前,总数超过三十人的黑帮人员就躲在他们的巢穴中,用着充满恐惧与仇恨的目光盯着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动弹。 这当然不是因为这三个人有什么万夫不当之勇,个个都能一打十无压力,而是因为这群黑帮已经被包围了,被整整齐齐排着队列的一百五十名城镇守卫,东南西北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连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太阳已经快落下,差不多已经到了老师要求的时间,快点进攻,我的血液都已经开始沸腾了!” “完全同意。” “同上。” 三个男人之中,急燥的那一个抬头看着天边终于开始慢慢变成红色的晚霞,兴奋的跳了起来,对着他的两个同伴这么说着,另外两个人也都在各自确定了一下时间之后,点头同意了。 可能有人已经从那个‘老师’的称呼里面猜到,这三个人便是小唐大公的第一届学生。因为当初他们的某个同伴犯下大错,不仅小奥德加被流放到后勤部,就连他们这些无辜者也被牵连,剥夺了一切职务,从此远离花花世界,被关在城堡里面日复一日的虚度时光。 而现在,是时候让这群被小唐大公压抑了一年多的狂狼,是时候把这群嗜血却忠诚的猎犬放出来了。 “话说,老师把时间订的这么严格,到底是有什么用意呢?” “谁知道,八成是为了给黑老大一个足够的逃跑时间,然后拔出萝卜连着坑,一直到抓到想抓的人为止吧。” 回答着急燥的人的疑问,慵懒的人眯着眼睛,毫不在意的随口回答道,但是他的回答却让急燥的人一下子就惊慌了。 “你……你的意思是说,会有人从这里逃跑吗?” “所以我才会说,如果让‘计划外的人逃跑’会造成大麻烦啊,但是如果是‘计划内’的话,那就完全没问题了。” 冷静的人叹了口气,对他的同伴解释道,但是他的同伴完全都没有理解的意思,反而大叫道: “为什么我全都不知道?” “因为你是笨蛋啊。”x2 慵懒的人和冷静的人同时在心里面吐槽道,这次的事件,从一开始接到任务他们就察觉到不简单,异乎寻常的时间要求,含糊不清的目的,明明派出了职业的士兵,却还要多此一举的召集了城镇守卫,并且要求他们打先锋。而且最令人在意的,果然还是那个隐藏在他们背后的身影…… 无所不在的阴影,内幕利斯。 从来不参加任何公共事务,从来不在任何公共场所露面,把自己完全隐藏在小唐大公的光辉下,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忽视的存在。 某种意义上说,内幕利斯就是小唐大公的最后一道保险。 连这样的人都来到了这个地方,足以证明这个事件到底有多不普通,这也是刚刚慵懒男说出‘为履历添上漂亮一笔’的信心来源——就算他们只是开门的小卒子,但是在这么大的事情中,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也就足够为他添上一份嘉奖令了。 “三位聊的是否还算是愉快?” “哇——呜呜……” 突然不知从何处冒出的声音和人影,急燥的人被吓一跳,差点直接叫出来,幸好慵懒的人现在也不慵懒了,眼疾手快,一把将急燥的人嘴巴死死的捂住,这才没有发生冒犯眼前人的行为。 “托大人的福,一切尚好,如果大人想要的话,我们马上就可以攻陷这个黑窝。” 冷静的人擦擦并不存在的冷汗,跳过了刚才内幕利斯的问题,一本正经的开始汇报工作。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似乎看到内幕利斯的嘴边还露出了一丝微笑? “不用担心,我对你们讨论什么并没有兴趣。” 内幕利斯开口的瞬间,空气中的温度就好像是直降了八度,敏感的急燥人仿佛都看到有水珠正在从无到有的慢慢凝出。 “喂!这也太犯规了吧!” 他在心里面这样哀叹道,好在,这样的时光马上就要过去了。 “我现在要开始单独行动,那些士兵我也要带走,剿灭剩余的匪徒之后,你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话才刚刚说完,就和刚才突然出现一样,转眼之间内幕利斯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呼——” 这个时候,一直都被震慑的三人才能长长的出一口气,面面相腼,却没有一个人再敢随便说话了。毕竟那人,可是‘无处不在的阴影’啊!他说他走了,谁来证明?谁知道他是不是还在某个地方窥探? “长官,敌巢已经完全清理完毕,敌人共三十四人,抓捕二十人,杀死十四人,我方轻伤八人。” 三个人发呆的时候,底下正在战斗的城镇守卫可没有闲着,虽然战斗力比起职业军队来说可能弱了不少,但是那也是经过完整训练,远远不是一群好勇斗狠的黑渣子可以比的,因此只是付出了轻伤的代价,就已经全歼了对方。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慵懒的人看到汇报结束之后还站在原地不走的守卫,奇怪的问道。 “这个……有一群‘匪徒’……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 “不都告诉你了,就按照我说的模式,手里面沾了血的直接吊死,没有的送到苦役营,十年苦役吗?” 看到城镇守卫吞吞吐吐的模样,本来心里就有火的急燥人再也忍不住,就想训斥两句,万幸,冷静人把他拉住,这也让守卫能把话说完。 “可是……这群匪徒还都只是年龄不到十岁的孩子……” 这次真麻烦了。 当时,三人一同下来,看到这群数目大约有着五十多,一脸的冷漠,即使是站在血流满地的地方也没有一点慌乱的孩子们,只觉得口干舌燥。 “去请菲利普主教来吧,对付一群破坏力超群的熊孩子,还是他最擅长了……” 慵懒的人扶着额头,满是疲倦的这样说道,为了和这群习惯了黑暗的孩子交谈,他费尽了口舌,还差点被一个领头的孩子捅了一刀。而他的身边,急燥男与冷静人也使劲的点头。 熊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 ————————分割线———————— “呵呵,让我猜猜你是哪里人?你是南爱尔兰的人?不,你不是,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尼伯爵没有那么蠢,一点小小的警告就足以让他们就收住手脚;那么你是北爱尔兰的人?不,你也不是,北爱尔兰的间谍早已被我清除的干干净净。那么,你是英国人,法国人,又或者是苏格兰人,不列塔尼人?” 狭小,并且阴暗,没有一丝阳光穿入的房间里,内幕利斯躲藏在其中,完全看不出来一丝迹象,他开口说着话,声音忽近忽远,似男似女,就好像有数十个人同时在说话一样,找不到他在哪里。 “这不用你管,想反,我却很清楚你是什么人,久闻大名,无处不在的阴影,内幕利斯。” 另一个声音传了出来,和内幕利斯完全不一样,这个声音相当沉稳,雄厚,明显的男性声音,而且发信源很明显,就好像是在大声喊‘我就在这里’一样。 这种骗术相当拙劣,却很有效,在这个没有一点光线的房间中,只要内幕利斯暴露出一点声响,那么他就能知道内幕利斯究竟在哪里。 毕竟,这是是他经营了许久的窝。 “一场间谍的决斗……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了。” 忽近忽远的声音再次传来,内幕利斯带有调侃语气的声音并没有让外来者有一丝的异动,但却不安。 “不过,你的水平实在太差,下次,换个有意思的人来跟我玩吧!” 寒光闪过,一条胳膊掉落在地,火光突然燃起,是内幕利斯燃着了随身携带的火折子,为这个黑暗的房间带来一点光明。 地上,那个外来的间谍捂着已经断掉的胳膊,忍着痛,嘴里面叼着匕首,打算做最后一搏。 “金发碧眼,诺曼底,不,英国人吗?看来你的国王还是贼心不死啊。” 内幕利斯并没有动手,反而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困兽犹斗的间谍:“我不会杀你,只是一条胳膊你还死不了。回去告诉你的国王,这是大公大人的意志,把他乱伸的手全部都收回去!这里是爱尔兰,不是他的英格兰!爱尔兰的土地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大公大人的声音!爱尔兰的果实,也只有大公大人可以随意采摘,其他敢来侵犯的害虫,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要死!” 165章 只待明日(三)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当内幕利斯回到杜卡拉城堡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在第二天的深夜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科克城位于德斯蒙德,杜卡拉城堡却是在北芒斯特,尽管现在联通两个伯爵领的道路已经全面开工,预计完成之后即使是一般行人也能将路程从五天缩短到三天,骑马估计只需要一天就可以。 但是首先,这样庞大的工程量就不是说完成就能完成的。 其次,大量的工人还都被调走,去执行其他的工作了。 “大型竞技场的建造工作怎么样了?” “按照各部门汇报上来的数据,截止到今日,我们只完成了两成不到的建造。” 城堡的书房内,火烛燃烧的好像白昼,小唐大公与克莱恩就这样对立的坐着,一个问一个答,整个大公领八成以上的事务,都是在这样的问答中决定的。 “两成……虽然说在最开始的预想中,即使是两成也足够用了,但还是有点少了。” 小唐大公皱着眉说道,但是却没有多少沮丧之气,不要以为两成是个很少的数字,这是‘大型竞技场’,最重要的就是前面的‘大型’两个字。事实上,在最初的设计图中,本来就是打算要用五年来完成这个庞大工程的。 “请不用担心,自从将大公大人的学生投入工地之后,工人们的积极性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一定可以在预计时间之前,就造出让所有人都惊叹的奇迹的。” “这是当然,我的学生们都是很优秀的。” 小唐大公很高兴会有人称赞他的学生,虽然这些学生犯过错,但终究还是他在第一年的时光里,在最艰难的时刻中一个一个培养起来的。对于他们,小唐大公一直都很有感情,远比第二届第三届甚至更多届的感情深多了。 “不过,千万不可以赶进度,慢一点也没关系,我还可以等,但是千万不要搞成豆腐渣了。” “是的,大公大人。” 克莱恩点头答应,尽管他完全不明白豆腐渣是个什么意思,但是他还是记了下来,打算回去之后就找一找。 身为大公大人的辅政大臣,怎么可以连大公大人在说什么都不知道呢! 不过,除非是小唐大公闲得无聊了发明豆腐,否则克莱恩估计一辈子都找不到了…… 本来还可以继续问下去,虽然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大公领,但是事务已经是浩如烟海,尤其是现在正是大开发大发展的月份,各种各样的古怪状况简直能让人愁断肠。但是,当小唐大公看到敲门进入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次的谈话只能到此为止了。 “真是遗憾,总之,先按照我们的计划来做,万一出现了什么状况,小的你可以自己解决,大的必须来找我,明白吗?” “您的意志,大公大人。” 克莱恩再次鞠躬,然后转身准备走出去,路过内幕利斯身边的时候,谁都能听的清清楚楚,他面无表情的‘哼’了一声。 看起来似乎只是普通的不和,但是实际上,和情报部门的主管保持着恶劣关系,也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情报部门是唯一一个必须、也是只能完全效忠于大公大人的机构,倘若这个情报机构与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那么这个情报部门就不值得信任,离解散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愛↑去△小↓說△網wqu】 “内幕利斯,现在告诉我你在科克城的所见所闻吧。” 送走了克莱恩,小唐大公就假装没看见自己的大臣刚才的对立,示意内幕利斯坐在刚才克莱恩的位置上,随口问道。 “除了您特别批示不能动的几家之外,科克城内的老鼠基本上已经被清理一空,现在的科克城,干净无比。” 对于自己的技术与工作,内幕利斯抱有相当的信心,这是一个大师对于自己的自信,一般人是绝不能质疑的,不过很明显,小唐大公并不是一般人。 “你确定了吗?” “是的,属下已经百分百的确定过,城内绝没有不该有的杂碎残留。” 内幕利斯以手抚心保证道,看到自己的间谍总管这样的表现,小唐大公也不好再问什么,毕竟他对于暗杀刺探这种事情并不了解,还是听从于专业人士比较好。 “但是,大公大人,属下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该问不该问。” 原本,在汇报完情报之后,内幕利斯就应该安静的在一旁躲藏起来,隐蔽掉自己所有的存在感,如果不是小唐大公召唤绝不出声,但是这一回,这个从来都沉默的间谍总管却是有了自己的问题了。 “无妨,说吧。” 奇怪的看了内幕利斯一眼,但是小唐大公也无所谓,自己这里从来就没见不得人的东西,想问什么就尽管问。 不过,即使是得到了小唐大公这样的首肯,内幕利斯也是犹豫了许久,看来从前穆尔奇德大公调教的确实不错。 “就是关于您让我抓捕间谍的问题,虽然他们看起来掌控了本地的黑色势力,但是实际上他们一直都在我们的监控之中,通过这些间谍还可以传递假情报,这些对于我们都是非常有利的,为什么突然就要把他们全部驱逐,还不是杀掉,这样,他们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会更难被发现……” “你还是不懂啊,内幕利斯。” 小唐大公摇头,难怪今天内幕利斯会一反常态,突然之间驱逐了全部的间谍,对于内幕利斯来说就相当于是重新开始,无疑会极大的增加他的工作量,而且还会有失败的可能,这种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担心他们会在大盛会的时候捣乱,所以提前给他们一个警告,这个是原因之一,但是最主要的,却是摧毁他们手中的黑色组织。” “黑帮这种东西,只要还有人类的存在就永远不会灭绝,消灭了这一个还会有下一个,我也从来就没有过完全消灭黑帮的打算,但是,本地的黑帮必须掌握在我们手里。” “为什么必须要掌握本地的黑帮?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不过黑帮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三教九流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消息也是最灵通的。另外,我决定就把整合黑帮的工作交给你,整合后的黑帮就作为你的下属组织,相信对于你的工作也会有着很大的帮助——” 听着小唐大公的话,内幕利斯仍然是有些,不,是相当的不懂,但是他已经不想再问了。 因为有利益,本地黑帮的整合权,这个利益已经足够大,就和一座金山也差不了多少,大到可以把内幕利斯给撑死,撑的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至于小唐大公的真正目的,如果大公大人想告诉他,那么自然就会对他解释,如果不想告诉他,那么他再多问就是自讨苦吃了。 其实……小唐大公只是一时冲动,觉得眼皮子底下还有着这么多臭虫实在是很碍眼,虽然完全没有危害,但是一直像蚊子一样嗡嗡嗡的转着圈太难过,忍不住就下手把它们给打死了。 但是这种有失威严的事情,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那么,还有三个……不,两个半星期,我们期待已久、筹备已久的大盛会就要正式召开,我不希望在这场盛会里会有任何的意外发生。所以我要求你,还有你的手下们,必须、一定要以百分之一百二的精力来干活,直到这场盛会结束为止,谁出了事,我就要他的脑袋,即使是你也是一样,你明白了吗?!” 说到最后,小唐大公简直是声色俱厉,公爵的气场全开,普通的农民见到估计都会直接吓趴下。 不过,这也可以算是为君之道了,打一棒子给个甜枣,虽然让内幕利斯整合本地黑帮是很有必要,必不可少的事情,但是对于间谍,这种随时都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的东西,更是需要时时敲打才行。 “是的,主人。” 听到了小唐大公的话,内幕利斯站了起来,然后完全的五体投地的跪倒在地上,重新换了一个名称,不是再用大人而是用着主人来回答道: “我是您的奴仆,我的一切都是因您的荣光而生,我将对主发誓,凡您所托之事,必不让您失望!” 166章 利默里克见闻(四)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来看看来看看,新鲜的果子,一个铜板三个任选啊!” “走一走瞧一瞧啊,诶,客人,你可真是有眼光,不要看这把短剑残破,它可是十年前著名武士的随身刀刃,上面饱饮了鲜血和荣耀的!客人带上它肯定威武非凡,只要一个银币就卖了!” “老字号小店,面条面包麦酒蜂蜜酒应有尽有,便宜实惠,量大管饱,欢迎惠顾!” “嘿嘿嘿……客人,要不要特殊服务?” 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间,利默里克城内就已经开始热闹了起来,沿街小贩的叫卖声,叮当作响的打铁声,车马牛驴的喧嚣声,貌似还混进去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嘈嘈杂杂的混成一团,形成了人世间最动听的交响乐。 “这……真是最美妙的声音了……” 刚刚重建完成的道路上,车水马龙流通不息,人喊声马厮声混成一团,谁都想早一点进城早一点做生意,时间就是金钱,这个观念,在商人的脑海里面都已经根深蒂固了。 然而,有一辆特别宽大的马车,它占了足足两个车道的位置,将后面都堵塞成了一团,但是后面的商人却没有一个出来抗议的,即使是这辆马车都已经停下不动,一个穿着华丽的年轻人从马车中钻出来挡在路中间也是一样。 “少爷,这种穷地方估计连一般的吟游诗人都养不起,哪来的美妙声音。要我说,您这样尊贵的人,压根就不应该来这种蛮荒之地……” 马车旁的老仆人还在絮絮叨叨,他实在无法理解,以自己家少爷的身份,就算是没有家里的继承权,放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都是国王的座上宾,怎么就跑到这个野蛮人的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这不是活受罪嘛! 但是,被称为少爷的年轻人只是微微一笑。 “呵呵,你不懂啊克劳恩,我说的美妙乐曲,可不是那些吟游诗人的无病呻吟,而是真正的,用金币还有银币,用钱财堆积起来的叮当声,这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啊!” “我不懂二位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二位如果再不让开道路的话,我就只能请二位到监狱坐一坐了。【愛↑去△小↓說△網wqu】” 就在年轻人自我陶醉的当口,小奥德加已经带着城镇守卫犹如看傻瓜一般看着一幅尼采的赞美太阳表情的主仆二人,站在旁边‘咳咳’了半天也没能让对面回过神来,不得已说道。 把小奥德加从后勤部解放出来也是一个意外,骑士比武大会的邀请函在大盛会开始三周前送出。但是盛会开始前两周,利默里克城内就已经人满为患,各种各样的人物,骑士,武士,商人,还有雇佣兵,城镇守卫光是维持治安都已经耗尽了全力,只能把小奥德加给放出来,让他来带领城镇守卫了。 还真别说,虽然小奥德加明面上是被放逐了一年之久,但是以前残留的威望还就是能压住一众骄兵悍将,城镇守卫在他的带领下效率就提升了不止一层,让小唐大公不得不思考是不是该把小奥德加也放出来了。 “放肆!你是什么什么身份,怎么敢这么跟我家少主说话!” 俗话说得好,皇上不急太监急,年轻人都还没说话,奴仆就已经张嘴骂起来,言语之难听让小奥德加直皱眉。 什么人?这种人小奥德加这两天见多了,无非都是些贵族或者是贵族家的嗣子,身份尊贵,完全不把一般人放在眼里。难怪明明都是贵族,大公大人是英明之主,而这些人连守城之犬都算不上了。 在心里面鄙夷了一番,小奥德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正打算指挥守卫把这两个人都给抓起来,年轻人一伸手,把他手下的奴仆的骂声给打断了。 “很抱歉,鄙人初来乍到不明白这里的规矩,如果有冒犯的地方还请谅解。” 带着和韵的微笑,年轻人先是对着小奥德加这样说道,然后转过身去对着自己的奴仆又是另一番神色。 “门前失仪,狐假虎威,污言秽语,我是这么教你的吗?自己掌嘴三十,然后向对方道歉。” “……” 小奥德加张开嘴巴,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都做出来这样的姿态了,小奥德加也不能没事找事对不。 “这位……长官?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能够邀请您带领我参观一下这座城市,顺便为我讲解一下这里的规矩呢?” “不好意思,我现在公务在身,如果您能够让开道路的话,我就要去其他的地方继续执法了。” 等到奴仆的三十个耳光打完,年轻人又戴上那幅可亲的面具,继续对着小奥德加说话。但是这种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就已经非常的让小奥德加不耐烦,立刻就找了个借口希望推掉。 不过,看来是不可能了。 “奥德加,城镇守卫现在由我来统率,你就好好招待这位贵客就行了,记住,不要丢了我们爱尔兰人的脸。” “是的……奥尔科巴伯爵。” 虽然小奥德加满脸的不情愿,但是一,他是奥尔科巴伯爵的下属,二,他是奥尔科巴伯爵的学生,单单是这两个身份,就已经让他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谢谢这位伯爵大人,鄙人感激不尽。” 年轻人眼神一凝,自己这一路上小心无比,从来都没有暴露过身份,而对方看起来依然是认了出来,看来,对方的情报能力也不容小觑啊。 “主呀,葡萄居然能长到这么大,这是怎样种出来的?” “看看这只猪,这么胖,身上全是肉,杀一口就顶的上一家人吃半年!” “蜂蜜蛋糕!竟然会有人把蜂蜜和蛋糕一起做,真是好主意!但是这种一般人根本就吃不上的东西,是谁拿到这来的?” 热闹,喧嚣,人山人海,利默里克的集市就是这样的模样,被奴仆唤做少爷的年轻人真的有一种少爷的派场,对那些昂贵的东西完全不屑一顾,却偏偏对农民的作物,或者稀奇古怪的玩意兴致盎然,一路上大呼小叫,拉着小奥德加的手竟然不愿意松开。 “请您松手……这里是农业赛会场,远近的农夫们在这里展示他们种植出来的最好的作物、最饱满的谷穗、饲养得最肥壮的猪羊和最俊俏的马匹,等到了赛会结束的时候,如果有一件东西是能够得到所有人承认确实好的,还可以得到大公大人的奖赏,所以周围的村庄都把他们最好的东西拿到这里来。” 使劲抽手,可惜这位少爷似乎完全都没有松手的意思,无奈之下小奥德加也只能暂时认命,尽心尽力的对着这位少爷解释起来。 “利默里克的居民,相比于科克城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像这种农业赛会的规模就远远没有科克城大了。科克城举报农业赛会的时候,哪怕是外国的农民,有时候都会来参加呢!” 小奥德加的语气里带着骄傲,和利默里克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不同,科克才是他们灌注了心血的地方,会感到骄傲也是自然的。 理所当然的,小奥德加没有注意到年轻人眼中闪烁着思考星点的光芒。 “还有这里,刚才我们去的是农业赛会,这里就是机械博览会。这里的机械全部都是由大公大人亲自设计制造,无论哪一个都有着不可思议的能力,送到这里来就是让农民能够对它们的作用有个直观的理解,可以更好的使用。” “就比如说这一个,水车,有了它之后农民就不用再辛苦的磨粉去壳,还有耧车,开沟播种覆土,全都在一瞬间完成……” 不可思议…… 确实是不可思议的能力啊! 原本看到农业赛会就已经很惊讶的年轻人,现在确确实实露出了震惊的模样了,出于家世的缘故,他的眼光远比小奥德加来的远长,这两样东西,不管是哪一样,只要流传开来,就绝对有着改变世界的能力! 看来,自己原先下的赌注还稍微有些不够,对于拥有着这样才华,还有这样人心的领主,或许是时候,自己应该加重一些筹码了。 年轻人思考着,但是就好像是嫌年轻人的震惊还不够似的,小奥德加今天就要带着这个年轻人把整个利默里克转到完。专门对外售卖的集市,各有用途,粗硬的用来写字,松软的用来擦身的纸;略带着海咸味,但是价格低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的盐;还有仿佛成为了一片蓝色海洋,全部都是蓝色和紫色的染坊…… 一切的一切都在刺激着这个年轻人,这个在那些愚昧的人看来只不过是蛮荒粗鲁的地方,才是他梦想的真正起航之地! “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做过自我介绍呢。” 夜深,时间已经走到了即使是夜市也已经解散的时候,小奥德加帮着年轻人找了一家还有空房间的旅馆。现在旅馆的门口处,本来已经打算进去的年轻人突然转过身来说道。 “请您记住我的名字,奥德加先生,我叫做维内托·丹多洛,丹多洛家族的第四也是最不受父亲喜爱的儿子,请您记住这个名字,因为很快,我们就是同一面旗帜下的同僚了。” 同僚…… 这个文绉绉的词还让小奥德加想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个时候维内托都已经进入旅馆,小奥德加也不好意思追上去再问了。 “他一个贵族,看起来背景也不小的样子,怎么就会成为我的同僚了?不行,这件事我要向奥尔科巴伯爵汇报一下。” 拖着疲累的身子,都说女人逛起街来不要命,但是有时候男人疯狂起来却更令人害怕,维内托无疑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今天一天都快把小奥德加给累趴下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顺利完成了‘照顾贵客’的任务的小奥德加,一想到今天维内托的种种奇怪之处,也要拖着疲累的身躯继续前进,至少要把事情全部都汇报完才行。 冰凉的冷风从街上催吹过,香浓河的河水一刻不停的拍打着两岸,走在这种地方,小奥德加感觉自己的脑袋前所未有的清晰,一些被忽视掉的疑问突然就出现在眼前。 就好像是这一个。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的名字,他又是怎么知道我是奥德加的??!” 167章 终于开始(五)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成为同一面旗帜下的同僚……他当是时这么说的?” “是的,大公大人,我愿用生命担保他当时说的绝对就是这句话。” 杜卡拉城堡之内,小唐大公一脸诧异的问着小奥德加,而小奥德加也就是严肃的回答,但是这样的回答,却只能让小唐大公更摸不着头脑。 维内托·丹多洛,这货可不是什么一般的人,尽管他并不是有爵位的贵族,但是他的身份却足以让大多数贵族都仰望,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着这么一句话,钱能通神。 而维内托,无疑就是这个世界最有钱的人之一……或者说,丹多洛家族就是这个世界最有钱的家族之一。 最尊贵共和国比萨的执政家族,在这个年代,即使是后来最著名的二道贩子威尼斯和热内亚,在地中海的贸易上都要对比萨俯首称臣,积攒的钱财足以将整个欧罗巴的雇佣兵都集中起来,列土封王——不过,丹多洛家族不会这么做就是了。 要问为什么的话,丹多洛家族有一根足够粗的大腿,粗到不仅能庇护整个家族的安全,还粗到把家族的进步空间全部都堵塞掉了。 亨利·萨克森。 如果这个名字还不够明白的话,那么就换一个说法,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就是丹多洛家族的大腿,之一。 其他还有很多,例如至高无上的主在人间的行走者,教宗陛下,以及其他的法兰克国王,阿基坦国王,伊比利亚半岛的五个小国王,可以说,整个欧洲大陆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差不多都可以算是丹多洛家族的靠山,身为丹多洛家族的一员,维内托世界大可去得。【愛↑去△小↓說△網wqu】 但是不要忘记一点,这些皇帝,教宗,国王,之所以愿意充当丹多洛家族的靠山,原因只有一个,丹多洛家族能为他们提供钱,提供大量的钱,倘若有一天丹多洛家族不能再提供钱了,那么这个家族马上就会被扫到垃圾堆里,踩碎,压扁,扔掉。 抱着这样的指导思想,可以想象,整个欧洲都联合起来,绝不允许丹多洛家族有一点……嗯,至少可以有个打败强盗的力量,便于做生意,然后提供更多的钱,但是再之上的军队,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允许的了。 毕竟,丹多洛等于钱袋子,这已经是欧陆君主脑海中固有的思想,钱袋子要是有了自保之力,还要主人做什么? 以上内容全部由财政总管克莱恩提供。 “也就是说,现在丹多洛家族有了异样的想法,想要摆脱这些靠山的控制独立出来,派出这个维内托,实际上就是寻找新的代理人吗?” 听了克莱恩的话,小唐大公陷入思考之中,然后突然间就这么问道。 “可以这样说。” 克莱恩毫不犹豫的点头承认。 “那么我应该感到荣幸?这片大陆上有这么多的贵族,这么多的大公,他偏偏就选择了我这个爱尔兰荒凉之地的公爵。” “虽然可能对您有些不敬……但是确实如此。”克莱恩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最后还是点头,说道:“我们三年来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钱财,可能只是刚刚达到了对方的一个零头。” “嘶——” 克莱恩的话一出口,马上就是一阵倒吸冷气的声音响起,这三年来小唐大公赚了多少钱没有人知道,但是所有人都是亲眼看着生活好起来的,就这,你跟我说只是对方的一个零头? 好吧,零头或许夸张了不少,小唐大公一向是赚钱快花钱更快,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都是要花钱的,况且还需要供养将近五千的军队——常备军和城镇守卫加起来五千——而丹多洛家族没有这个顾虑,自然就能够存下钱来。 但是,再怎么想,能够同时供养着皇帝教宗还有几个国王的家族,它的存款也不可能少了啊! “这样看来,和对方接触,还是能带给我们相当大的好处的。” 小唐大公点头,克莱恩也跟着点头。其实,克莱恩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德斯蒙德现在主打的几项拳头产品,除了纸和盐之外,蜂蜜还有染料,这两项每一样都是丹多洛家族在大量购买,丹多洛家族都可以说是小唐大公的半个财主了。 “既然这样,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克莱恩,嗯,光是克莱恩也不合适,还有巴德好了。你们两个,一个财政总管,一个外交总管,代替我先去和这个维内托联系,试探一下他来的目的。” 小唐大公的这个安排不可谓不妥当,财政总管与外交总管同时出面,只为了迎接一个身上还没有一点爵位的人,这样的招待已经可以说是超规格了。基本上,就相当于比尔盖茨来中国,******总理亲自在机场迎接差不多。 属于自降面子的范畴。 “那么您呢?假如我去了之后,对面问起您来,我要怎么回答?” 克莱恩点头称是,现在发问的就是巴德了,如果是克莱恩相当于小唐大公的里子,那么巴德就是小唐大公的面子。要让客人感到如沐春风宾至如归,不丢了小唐大公的面子才行。 “这个简单,正好大盛会马上就要开幕,骑士比武大会也就要开始,你就跟他说,我正在抓紧时间训练,准备参加比武大会夺得一个好成绩,这样就行了。” 小唐大公微笑说道,封臣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个年代领主大部分也都是骑士,一时手痒参加自家的竞技大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确实可以拿来当借口。 既然说到了大盛会的事情,上一个议题也已经讨论完,那么话题转移到盛会上也是非常自然的。 “克莱恩,关于盛会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人员管理,节目安排,这些都做好了吗?” “大公大人,一切都已经安排好,包括最关键的铁树银花也是一样,为了这次活动,所有的工匠都非常卖力做的完美无缺,大型竞技场也完工了三成,即使是明天就开始也没有问题了!” “那样就好。” 小唐大公闭上了眼睛,如今已经是深夜,有了些困意,小莉莉也还在等着他哄睡觉,该结束这场廷论了。 “还有一个星期,再认真的检查几遍。克莱恩,我对你寄予厚望,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ps1:首先要为昨天的断更说声抱歉,我不是专职作家,也没存稿,星期五星期六……陪女朋友啊,打游戏啊,总是有许多事,以后我会保证星期五星期六有一更,其他时间两更的。 ps2:前两天看到一本书,也是中世纪题材,《最后的匈人》,作者貌似是历史系的,感觉上比我靠谱多了,书还很幼,刚刚开头,但是起点的中世纪小说实在太小,先推荐一下。 168章 骑士比武大会(六)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玛利亚,教会的母亲以及我们的母亲,我们把我们的生命交托给您,以便我们喜乐地给这世界带来希望。我们把我们的死亡交托给您,以便我们在您和耶稣的怀抱中诞生在天堂,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阿门。” “阿门——” 盛会开始之前,首先是菲利普主教带领着信人们祷告。 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今天是圣母玛利亚升天节,按照基督教的规矩,所有的教徒们都应该在今日虔诚的祈祷,以为人类带来救主的母亲祈福,更何况,小唐大公举办这场盛会的借口就是庆祝圣母升天,这就需要更加重视了。 更加重视的意思就是,即使是小唐大公这样身份尊贵的人,都不能安逸的坐在看台上等着主教无聊的布道结束,而是要跪倒在主教面前,从开始到结束,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况且,正是因为小唐大公身份最尊贵,他才要跪在最前面,受到所有人的注视,在这样的场合下,稍微出一点差错,无疑都是会降低威望的。 不过,虽然小唐大公跪的双腿发麻,身边小莉莉泪眼朦胧的样子也很惹人怜(莉莉的正式身份是阿尔斯特伯爵,这种重要场合必须出席),恨不得叫这场浪费时间的布道赶紧结束,但是说实在的,小唐大公心中还是有些心潮澎湃的。 因为他的身后,还跪倒着三百五十一名骑士。 三百五十一名骑士,那就代表着一千四百名弓马娴熟,至少接受了超过十年的职业骑士训练的重骑兵(一名骑士加三位骑士侍从),这样的一支力量足以正面击溃超过己方三倍的精锐军队,即使是把小唐大公的超长枪兵拉过来也一样。【愛↑去△小↓說△網wqu】 可惜,这里的骑士有一半都不是小唐大公的力量。 基尔德尔伯爵,奥索鲁尼伯爵,伦斯特伯爵,还有北方伯爵联盟的三位伯爵,除了艾德公爵之外,爱尔兰岛上有点身份的人差不多都来了。这些贵族既然来了,那就肯定要争一争谁最勇猛,第一是肯定不能争的,谁抢了第一那就是不给小唐大公面子,想被穿小鞋了,但是那第二第三,还是可以抢一抢的。 布道结束之后,终于轮到小唐大公讲话了。 事实上,小唐大公并没有什么好讲的,菲利普主教一说就是三个小时,他也就跪了三个小时,脚麻手麻腿部抽筋,站起来的时候差点打了个踉跄,幸好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壮,能够即时调整过来,这才没有出丑。 这就是小唐大公没经验了,那些年迈的,或者身体衰老的国王大公起身的时候,都是‘缓慢的’,‘一点点的’,身边还要有忠心的仆人来扶着,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能起来,既有了逼格又能趁机恢复一下身体,哪有像小唐大公这样一下子跳起来的。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小唐大公怎么样也无所谓,除了他自己的封臣之外,那些从外国而来,跨越海峡而来的骑士,大家千里迢迢远道而来,只为了追求荣耀和奖赏,你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好不好? 答案果断是好的。 小唐大公也不想继续浪费时间,所以果断开始吧,不过在开始之前,还是要把奖赏先说清楚才行。 奖励是铁树银花金叶子。 就是字面的那个意思,铁做的树,银做的花,还有金做的叶子。 据说十三世纪的时候,迈森的公爵亨利三世在诺德豪森举办了盛会,把德意志的全部贵族几乎都请了来,并向他们展示自己领地的富丽堂皇。他为此在城外建了一座人工树林,其中有一棵美丽无比的树,完全由金银打造。满场的伯爵、男爵中如果有谁在比拼中折断了矛,马上会得到树上的一朵银花作为补偿。而比武的胜利者就会得到一片金叶做奖励。 现在小唐大公学习的就是这位迈森公爵的做法,当然,小唐大公并不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富有,而是为了展现自己的求才若渴。 简单来说,就和千金买马骨是一样的道理。 能不能买到马骨小唐大公不知道,但是买到一群骑士的忠心,这样的效果小唐大公确实是看见了。 就在这座铁树银花金叶子揭幕的一瞬间,满场就只剩下了心跳的‘砰砰’声音,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这个美丽无比的树上,特别是树上的金叶子,就连富有无比的维内托·丹多洛也不例外。 单论资产,他确实是拥有着远超这座树的资产,这颗树连他的零头都算不上。但是他的资产都是分散在各个地方的商铺中,银行卡里面有着十亿存款,和眼前就摆着一亿的现金,这种感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啊! “这样的方式,我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过呢?” 维内托捂着脑袋想道,这样完美的宣传方式,不用等着大盛会结束,那些多事的吟游诗人就会把这件事传唱到四面八方。不仅仅小唐大公的威望会进一步提高,这片大陆上到处游荡的流浪骑士就会像野狗闻到肉味一样,疯狂的向这里聚集,然后投奔到这位大公的手下。 “该死的,想和这位大公阁下好好谈谈——这次是真心的了。” 维内托还在懊悔的当,比武大会已经正式开始了。 菲利普主教的祈祷礼,以及小唐大公宣布奖励都耗费了不少时间,太阳也都上了日头,到了正午,大规模的骑士演武时间并不足够,因此下午时分,首先开始的是骑士的单兵对抗。 骑士的单兵比武一般由严格的仪式与程式,完整的比武分为三个环节:1,马上长矛比武。2下马比剑。3空手摔跤(格斗)。当然,多数比武往往一两个回合就分出胜负,自然也就进入不了第二第三阶段了。 这其中,马上长矛比武,是最容易出现死亡的地方。 骑士比武用的长矛是苹果木做的——这种木头相当脆弱,一碰就碎——但是再脆的木头,一旦加上了马儿的冲锋力,只要瞄准了要害那也是能杀死人的。而马上长矛比武的两个要点,长矛应刺中盾牌上四个钉子或系头盔带的地方,这些都是按照战场厮杀的规矩来定,也就是说,刺这两个地方最容易死人。 这一点小唐大公并没有什么办法,骑士比武大会本来就是展示骑士自身勇武的地方,骑士们学了一辈子也就只为杀人,非要限制那就是自讨苦吃。小唐大公能做的,也就是让伊娜医生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医治重伤员罢了。 ——真要救不回来就算了,反正,骑士们既然参加了这个比武,心里面自然早就有了被杀的觉悟。 不过,这其中有一件事是必须要提的,那就是奥尔科巴伯爵,这位老骑士想要参加骑士比武,结果被小唐大公硬生生给拦下来了。 开玩笑!你都五十多了,半只脚都踏入坟墓的人了,现在还跟一帮年轻小伙子逞什么能,乖乖的坐在看台上,看着底下的小伙子们表演就足够了。 当然,光是这样说,奥尔科巴伯爵,这位老当益壮的老骑士肯定不答应,但是等到之后小唐大公又向他引荐了一个人,并且说出了属于自己的打算之后,即使是这位老骑士,也不得不屈从于领主的威压以及自己的忠诚了…… 169章 大公的野望(七)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骑士比武大会,还有其他的盛会,诸如马戏团或者吉普赛人的表演,就这么轰轰烈烈的展开,让整个利默里克都在短时间内陷入欢乐的海洋。 但是,当我们刨干这些浮华的外貌,透过现象来看本质,我们就能发现,这些盛会的背后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在服务。即使是我们看不出来,也应该能够理解——小唐大公是个多么无利不起早的人,怎么可能就单纯的开一场盛会就算了。 “大公大人,盛会开始前连续一个星期,我们所开设的旅店、酒馆、铁匠铺的生意就上涨了不止一倍,其中生意最红火的是酒馆,其次是铁匠铺,但是即使是最差的旅店也都已经没有空房,房价更是炒到了历史最高点,事实上,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再搭几个棚子租出去,我相信,这也一定能赚大钱。” “除此之外,那些我们刻意留出去的地方,比如水果、饰品、小玩意,这些一般农民和普通商人做的生意,根据市场观察也都已经好的不得了,几乎每一个人都赚的盆满钵溢,我甚至可以说,我们的计划已经完成一半了!” 杜卡拉城堡每,小唐大公的书房中,克莱恩一脸兴奋的汇报,作为一个生意人,这可能是他一生中到现在为止做的最满意的一笔生意,投资小,回利高,即使是把铁树银花金叶子的成本全都算上,到今天也已经全部回本,剩下的就是纯利润了。 但是,这些都只是附加效果而已。【愛↑去△小↓說△網wqu】 “不,克莱恩,你太过于兴奋了,我们所取得的这一点成绩不过是庞大计划的一点点副产品,连完成计划的第一步都算不上,还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克莱恩的笑顿时凝固在了原点,小唐大公这一桶冷水泼的可真是彻底,一下子就把克莱恩给打醒了。 “是的……根据我们的预算,因为本次奖品的异常丰厚,特别是在有了第一个拿到金叶子的优胜者之后,几乎是所有的骑士都用了真本事,场面十分的精彩,每天都会吸引无数人去参观。而且,我们也已经放出了风声……” 放出了风声,放出了什么风声?天下第一,至少是爱尔兰第一骑士比武大会的风声。 骑士比武大会的奖品是金叶子,作为胜利者的奖励已经足够丰盛,参加比武大会的有三百多名骑士,即使是把爱尔兰的所有骑士加起来估计也没有这么多,再加上小唐大公的大手笔,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在传唱,搞的半个西欧都是人尽皆知。因此,确实可以说这次的骑士比武大会是爱尔兰第一骑士比武大会。 那么爱尔兰第一的骑士比武大会,最后的胜利者,是不是就是爱尔兰第一的骑士? 不管到底是不是,在普通贵族和农民心中,他就是爱尔兰第一的骑士了。 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爱尔兰第一骑士这样的称号,不管是说出去还是拿出手,都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倘若手上再有个一两件真本事,随便投到哪个领主的手下都能得到重用——顺带一提,现在绝大多数的骑士都想投到小唐大公手下,毕竟这么一个又公正又仁慈,出手还这么阔卓的领主,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 小唐大公三年来苦心经营的名声,如今也到了该开花结果的时候了。 “仅仅是一个爱尔兰第一还不够,爱尔兰才多大,爱尔兰才有着多少骑士,就连这个大不列颠群岛就是爱尔兰的多少倍,如果我想要搞一个爱尔兰第一,压根就没必要办这什么盛会。” 小唐大公开口说话,口气十分的自大,让身边的克莱恩都感觉到两股战战——这是因为兴奋,不管听到多少次,大公大人这样伟大的梦想,他都会兴奋到浑身颤抖。 “我要举办的是整个西欧第一的骑士比武大会,我要建造的是整个西欧第一的骑士之城!我要让整个欧罗巴的人都知道,利默里克这座城市,是能够压倒骑士之花法兰西的城市!从利默里克的大赛中获得了优胜的人,他就是整个西欧第一的勇者!我要让每一个骑士都从心里面、从脑袋里面、从灵魂里面相信,只有参加过利默里克的骑士比武大会,他们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话说的稍微有点大…… 于是,小唐大公就压低了声音,又说道:“当然,要办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但是你还年轻,我还年轻,我们可以花半辈子就只为完成它。到时候,我们左手有着科克这座贸易之城,右手有着利默里克这座骑士之城,有钱有兵,还有什么好怕的!” 听起来……确实是很诱惑人的样子,特别是这话是从小唐大公的嘴里说出来,既理想又现实,既充满热情又冰冷无比,这样截然不同的两面反差,不仅仅没有让人退缩,反而让人更有着向前的动力了。 “是的,我必将竭尽全力,用尽一生,来帮助大公大人完成这个愿望!” 激动到浑身颤抖的克莱恩立刻单膝跪下用语气都不稳的声音表态,立下军令状,发誓要为小唐大公奉献一生。这个精神嘛,肯定是可嘉的,值得表扬的,但是我们毕竟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的世界,还是要用行动说话。 “想要做成这一件事,最首要的就是宣传,一定要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我们要做西欧第一的骑士之城,首先就要让整个西欧都知道利默里克的名字。” 小唐大公说道,克莱恩就好像是鸡啄米一样点头:“对了,你最近不是在和那个维内托谈判吗?现在条件可以加上一条了,我要他的所有商队,不管走到什么地方,不管是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要给我宣传利默里克的名字!” “事实上,关于这位维内托的问题,我正要和您商量……”克莱恩犹豫一下,翻开手中的文件:“他要求的是合资——我们的产业中有一半给他,他的产业中有一半给我们,这样做的坏处是我们的商贸可能被他掌握,但是好处是我们的资本能够在一瞬间增加一倍……” “拒绝他,这是不可能的。” 毫不犹豫,斩铁截钉,小唐大公直截了当的开口说道:“即使他不耍花招——我现在就能想出无数种他耍花招的方法——即使他不耍花招,我也不能容忍有任何一个外人掺手进来。” 这样做无疑是正确的,就如同现代的企业一样,可以公私合营,可以私人订制,但是最主要的几样,钢铁,石油,电力,重工业,这些都必须掌握在国家的手里才行。 倘若连这些国有企业都保不住,那结果无疑就和苏联一样,一群人饿死,然后喂饱几个寡头,仅此而已。 “你这样去跟他说,盛会结束之后,我马上就会和他商谈合作的事宜。但是在这之前,他必须要拿出有着足够诚意的条件才行,如果连诚意都没有,那么就请他回去,这笔生意也就没必要谈下去了。” 沉吟一会之后,小唐大公做出了这样的指示,克莱恩点头遵从,事实上,他也认为这个条件不妥,但是怎样不妥却说不出来,出身于普通游商的他,对上这些大家族精心培养的天才,眼界还是不够,还需要学习才行。 “算了,说点开心的话题,例如说,代表我们芒斯特大公领参加骑士比武大会的勇士,他现在怎么样了……” 170章 勒费弗尔(八)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受上天恩宠的唐切斯特大公所赐,以芒斯特公爵的名义,在此,由我裁定两位骑士之间的对决。在我主的受难经历与福音书面前,两位,请发下誓言。” “我发誓,我将认真的对待敌人,仁慈的对待俘虏,不作奸,不为恶,在我主面前保持勇猛与公正。” “我发誓,我将认真的对待敌人,仁慈的对待俘虏,不作奸,不为恶,在我主面前保持勇猛与公正。” “根据双方的誓言,主将会为这场战斗的胜利者赐福,完成你们的义务,我将作为见证人,来见证这场裁决。” 前戏,无聊的前戏。 年轻的骑士听着教士的开场白,百无聊赖的想道。盖下覆面的铁盔,持平手中的长枪,倾听着战马低沉的咆哮,骑士之间的战斗就该这样,冲锋,冲锋,再一次冲锋,用剑和骑枪来夺取胜利,用鲜血和死亡带来荣耀,至于什么教会,什么上帝,这些都是一片虚无。 ——痴迷于自身武力的人,是不会虔诚的信所谓的主的。 年轻的骑士非常的骄傲,以他的这个年纪成为骑士,如果不是出身大贵族之家的话,那就确实值得骄傲,况且在他的盔甲上描绘的花纹,有多少花纹,就代表着他曾经打败过许多同为骑士的敌人,现在那些花纹都已经密密麻麻了。 但是今天,面前的这个对手绝对不是泛泛之辈。 仅仅是站在这个对手的面前,就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尤其是刀剑相向的时候,全身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肌腱都在尖叫着赶快逃跑,这种压力,已经多少年没有感受过了。 但是强者才好,对手是强者更好,和强者厮杀才能逼迫着自己进步,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全欧洲最强的骑士! 好吧,真是天真的想法,但是年轻人嘛,总有天真的权利。 “亨·里瓦尔,请多指教。” 完美的风度与礼仪也是骑士美德的一种,年轻骑士既然决意要成为欧洲最强的骑士,那么在这些小事上自然也是相当重视,但是对面那一个中年骑士,他既没有行礼也没有回礼,只有低沉的声音从覆面甲中传出来: “弗兰克斯·勒费弗尔,请多指教。” 然后,就是比武开始了。 战马践踏大地声音隆隆,眼看着对方勒费弗尔骑士正用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里瓦尔骑士心里面奇怪这家伙穿的这么沉的铠甲为什么还能跑这么快——但是仍旧大喊了一声,同样的开始冲锋。 “对方的骑枪比我的长——这就代表着他会先刺中我——但是对方的骑枪如此长度,想要调整角度也会十分的困难。所以自己只要在接触了一瞬间躲过去,再把手往前一递,胜利就是属于自己的了!” 战马仍然在风驰电掣,电光火石之间,里瓦尔骑士脑海中一瞬间转过了许多念头,然后露出了属于胜利者的微笑。 紧接着,两匹战马交错的一瞬间,里瓦尔骑士眼看着对方骑枪向着自己的脖颈捅了过来,瞳孔瞬间缩的如同米粒一般大小,再之后迅速的头一歪躲过。然后就听见周围的贵族和骑士都大喊了起来,里瓦尔心里面想着这一定是在为自己极为优秀的躲过了对方的攻击而喝彩呢——再看对方却是高举双手,不再理会自己了。 “这、这、这,临阵脱逃……难道他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 里瓦尔骑士又惊又怒,这个叫做勒费弗尔的家伙,背弃了身为一名骑士的荣耀,可是再看对方高举双手的样子,分明是在迎接欢呼,怎么会…… 再之后,里瓦尔只感觉眼前一黑,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样,世界都陷入了黑暗,再也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了。 里瓦尔骑士阵亡,勒费弗尔骑士以无可辩驳的姿态赢得了这场胜利。 “真是的,他就不会手下留情一点?” 高高的看台上,小唐大公和奥尔科巴伯爵一同观看着这场比赛,眼看着勒费弗尔骑士一击致胜,小唐大公虽然口里面说着抱怨的话,但心里面还是蛮高兴的。 “但是大公大人,请恕我直言,他的性格……似乎并不适合担当重任。” 奥尔科巴伯爵却有着不同意见,当初小唐大公带着这个勒费弗尔的家伙来见他,他就发现,这个勒费弗尔只是表面上冷漠,心底里面却潜藏着欲望和残暴的火焰,这样的家伙注定不会是一个忠心的封臣—— 但是小唐大公却毫不在意的样子。 “安心吧,奥尔科巴伯爵,我有分寸,勒费弗尔骑士最多也就只能当一个重骑兵指挥官,这也很符合他的个性,不是吗?” “……” 奥尔科巴伯爵无言,既然大公都说到了这个地步,那他自然也就没办法再劝。况且,重骑兵指挥官虽然是一个很重要,相当重要的职位,但是终究还是和贵族有差别,只要小唐大公有分寸就足够了。 “那么,等到他获得了优胜之后,您就要赋予他指挥官的职务了吗?” 奥尔科巴伯爵继续问道,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别人或许不清楚,但是他们这些本地龙头却是清楚的很,三百多名骑士里面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勒费弗尔更强的家伙,也就是说,这家伙的冠军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而冠军的奖励,小唐大公也早早的在比赛开始前就说明白了,冠军将取代韦德骑士的职务,担任骑兵指挥官,大公领总共四百的重骑兵以及六百的轻骑兵,就会全部交到勒费弗尔的手上。 倘若小唐大公真的这么性急,那么奥尔科巴伯爵说什么也要阻止。 “怎么可能。”小唐大公诧异的看了奥尔科巴伯爵一眼,眼神中的意味让伯爵郁闷不已,但是知道大公没这个打算,伯爵好歹也是放下心。 “韦德骑士现在做的很好,短时间内我还没有换掉他的打算。况且,难道伯爵你就真的认为,我会放心的把手里面最大的一股力量交给一个我还不是很熟悉的人?” ……大公大人,当初说冠军担任骑兵指挥官的是你,现在说不是的还是你,你到底要怎么做? “冠军成为骑兵指挥官——这个只是一个噱头,专门用来吸引人的,谁信谁傻子——关键在于,为了打响这场比武大会的名声,为了吸引住足够的骑士,这个噱头还是必不可少的。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带着这个武力最强的勒费弗尔来见你,实际上,我和勒费弗尔骑士早就商量好,到时候他就陪我演一场戏,这场戏注定会是今年最具有爆炸性的话题,足够那群吟游诗人免费的替我们传唱了……” ps:推荐票还有一百多就到一万,所以……求一求推荐票,谢谢各位了。 171章 正义必胜(上)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炒作。 《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版本(第五版)给“炒作”一词这样的定义是: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做反复的宣传。 阴谋。 百度百科的解释为:通过诡计,引导对方犯公认的错误,方法是基于事实的谎言。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流言就在利默里克城内悄然无声的兴起。 “你知道吗?据说那位在竞技场上所向无敌的勒费弗尔骑士,他的真正身份是个强盗,是袭杀了前来比武的骑士然后取而代之的。” “诶,是真的吗……” “何止啊!我还听说那个勒费弗尔为了掩盖他的真实身份,把认识他的人,包括他的老婆孩子都给杀了,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啊!” “知道的人都死了,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哈哈,我也是听说,听说,哈哈……” 传播谣言的人尴尬的笑着,但是他马上就不需要尴尬了,因为很快,整个利默里克都会知道这个谣言。 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是什么? 花边新闻。 尤其是大人物的花边新闻。 某某伯爵又和某某夫人好上了,某某骑士撬了某某伯爵的墙角,给他戴了绿帽子,某某夫人纠结于某某伯爵和某某骑士之间,不能自拔啊……只要出现了这一类新闻,不用三天,就能传遍整个大公领,人尽皆知。 不过,小唐大公,各位都知道了,堪称是新时代柳下惠的典范,不近女色,唯一的未婚妻也才十岁,就是编也编不出故事来。另一个贵族奥尔科巴伯爵都五十多将近六十的人,年轻的时候还能荒唐,现在早就是有心无力,所以说,芒斯特人民的花边新闻素材严重不足。 既然花边新闻的素材严重不足,那么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崛起的精神需求,那就只能在其他的方面上下功夫了。 凶杀,残杀,分尸,各种各样的杀人事件,这就好像是我们喜欢看恐怖片一样,都是抱着一种猎奇心理,为了满足心理的某种需求罢了。 “流言传播的如何了?” “非常顺利,如今利默里克城内,除了聋子不知道之外,哪怕是一个三岁的小孩,都知道勒费弗尔骑士是一个伪装者,一个强盗了。” 依旧是夜晚,杜卡拉城堡之中,克莱恩一本正经的回答着小唐大公的疑问,大公听到了克莱恩的回答,嘴角先是翘起了一个角度,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笑出声来。 这种感觉,怪不得有些人那么爱操纵舆论,这种掐住别人的大脑,把所有人都当做是傻子耍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但是大公大人,我们这么做真的没问题吗?我们现在已经把勒费弗尔骑士描绘的好像一个恶魔一样,就连手下的士兵,也有着不少义愤填膺,要求逮捕勒费弗尔骑士了,再这样任由流言传播下去,我害怕收不住场面啊!” “不用担心,完全不用担心。” 小唐大公仍然没收住笑,即使是说话的时候也能听出来一丝笑意:“就是要让全城的人都充满气愤才好,关注——愤怒——然后反转,只有当人们都目瞪口呆的时候,他们的记忆才会真正的深刻,才可以算的上是一场完美的戏剧啊!” 这样的理论,克莱恩是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所以他也只能目瞪口呆,然后正如小唐大公所说,记忆深刻。 “那么,我们的羔羊先生,他准备的怎么样了?” 既然谈到正事,那克莱恩也就不能再马虎了,马上就是正色起来说道:“内幕利斯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一个死士就成为这一切的罪魁祸,没有人可以看出来这是我们的计划。” “不错。” 小唐大公点头,关于这个死士,其实是他和内幕利斯亲自安排。即使是有人去调查,也只会现谣言确实是从这个死士的身边侍从传出来,而且这个死士第一次出现也正是一个星期之前,骑着大马穿着铠甲,光鲜亮丽,高调的穿过了整个市区,绝对没有人会怀疑。 “关于比赛的安排呢?” “比赛的安排也已经做好,这个死士正是勒费弗尔骑士的下一个对手,因为恐惧勒费弗尔骑士的武艺而使阴谋,这个理由再合适不过了。” “那么前来指证勒费弗尔骑士的家伙?” “已经找好了,为了避免出现破绽,我们并没有出面,而是让死士花钱在街上找的流氓。” “很好,很好。” 小唐大公终于满意,人证物证,凶器证据,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只待明日的太阳一升起,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戏剧就即将上演! 再次谈了一会,夜色渐浓,克莱恩便转身告辞,等到克莱恩离开之后,小唐大公的身后,用厚厚的亚麻布遮住的窗户处,才冒出了一个人影。 “如何?听着自己明天将要被抓的感觉?” “……很不好,让我想起了以前的糟糕回忆。” 人影沉默了一会,才用着生涩的声音说道,顺便往前走了一步,现在烛火可以照亮的范围之内,露出了勒费弗尔骑士的那张脸。 “我这就是在给你上课!”小唐大公看着那张脸,略带恼怒的说道:“我不知道你的过去——也没兴趣知道,更不想听你讲,但是既然你已经投诚于我,又已经是内定的骑兵指挥官,那么你就必须要懂阴谋,要懂诡计,否则我是绝不会放心把士兵们交给你的。” “是的,主人。” 勒费弗尔单膝跪下,恭敬的回答道,请注意他现在对于小唐大公的称呼,并不是一般骑士的‘大人’,也不是略显生疏的‘阁下’,而是如同内幕利斯一样,称呼为‘主人’。 “奴隶:此人心甘情愿成为你的奴隶,生死皆在你一念之间。” “忠犬:尽管用犬来形容一位骑士并不合适,但是此人之忠诚更甚于犬。” 以上这两个,通过小霸王的探查功能而得知的属性,再加上勒费弗尔现在甚至过奥尔科巴伯爵,几乎突破天际的好感度,才是小唐大公能够信任勒费弗尔的保障。 如果不是偶然间现,奥拉夫族长,还有小唐大公,都不会想到那些奴隶中竟然还会有着这样的人才! 根据勒费弗尔自己的描述,正是因为小唐大公尽心尽力拯救难民的因为感动了他,他这个原本对生活都已经放弃了希望的人才会重新振作起来——至于真正的原因嘛,小唐大公仅仅是盯着勒费弗尔的属性表看了钟,就决定,不问不管了。 如此人才,天降宝物而不取之,小心天谴啊! “那么,关于你正在被污蔑这件事,你有什么疑问吗?” “一切但凭主人安排。” 就算小唐大公这么说了,勒费弗尔依旧是低垂着头,面无表情,仿佛即将被抓的不是他而是其他人一样。 “啊,想到你也会这么回答,不过没关系,你记住,你会受到一些折磨,会感到一些痛苦,不过这都是无所谓的事情,毕竟……”说到这,小唐大公促狭的对着勒费弗尔挤了挤眼睛:“毕竟,正义必胜嘛……” ps:更新稍微晚了点,不过今天两更是肯定的,顺便,再求一次推荐票,还有三十张就行,争取在六月来临之前可以突破到一万,大家有的不要吝啬,投一票吧! 172章 正义必胜(中)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砰砰——” 厚重的木门被粗暴的敲响。 这间客房是利默里克城内最一流的房间,熏香的床铺,染成了天蓝色的挂帘,以及旅馆免费提供的丰盛早晚餐,还有洗衣服务,可以说,即使是那些有名的富商,想要抢到这样一间房也并不容易。 作为连战连胜,冠军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勒费弗尔骑士现在就住在这里——尽管他的名声已经差到了极点。 “来了吗?” 勒费弗尔骑士听着粗暴的敲门声,默默的想道,就算他的名声已经差到极限,一般人也都只是恐惧,就和昨天的那个仆人一样,见到他仿佛见到吃人的猛兽,连洗脚水都差点端翻。在整个芒斯特,有能力有底气这样敲一位骑士的门的,恐怕也就只有城镇守卫,或者更严重一点,常备军了…… “勒费弗尔骑士?” 果然,打开房门,露出来的是一张相当熟悉的脸——只是勒费弗尔骑士单方面的熟悉,小奥德加还蒙在鼓里呢。 “对,我是。” 干脆的承认,只是小奥德加貌似还不敢确认,又把身后的一个畏畏缩缩的人拉到前面来,指着勒费弗尔骑士问道:“怎样?你确定是他吗?” “对、对,就是他,就是他。” 那个人这么说着,却压根就没看骑士的脸,勒费弗尔骑士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就是昨天克莱恩所说的,那个死士从街上找来的流氓了。 “勒费弗尔骑士,有人指证你犯下了强盗杀人的罪行,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既然那人这么说了,勒费弗尔骑士也完全没有反驳的意思,小奥德加便这样说道,顺便就将一副手撩拿到骑士面前来,要求他戴上。 “我不会戴它的,我是清白的,我问心无愧。” 完全无视了手撩的存在,勒费弗尔骑士昂挺胸,越过所有人直接走在了最前面,小奥德加无奈,也只能把手撩扔给手下,跟在了骑士身后。毕竟,身为一名骑士,多少还是有点特权的。 “快看!是那个坏蛋!” “打他,打他,为无辜的骑士报仇!” “出售青菜白菜烂萝卜,只要一个铜板,随便抓随便扔……” 出了旅馆,门口围攻的群众立刻群情激奋,各种污言秽语不堪入耳,烂青菜烂萝卜满天飞舞,其中貌似还掺杂了一些不和谐的奸商,没有防备的勒费弗尔骑士顿时成了满堂彩,头上身上什么都是。 “你会受到一些折磨,你会感到一些痛苦……” 昨天小唐大公说的话犹在耳旁,很明显,这同样也是小唐大公的安排,勒费弗尔骑士也就只能苦笑摇头了。 确实是折磨和痛苦,对于把名誉看的比生命还重的骑士阶层来说,倘若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样的屈辱,宁肯自杀证明自己的清白,也绝不苟且偷生。 “但是,狗屁的骑士荣耀,我早就已经把它连着过去都抛弃了。” 这样想着,勒费弗尔骑士无视还在源源不断的向他袭来的烂青菜,昂挺胸,抬头阔步的继续向前走,后面的小奥德加却是操碎了心,这可是骄傲的骑士,而且还是武力值极高,一个人就能打一群的家伙! 万一这个骑士疯当街舞剑,他带的这几个城镇守卫,能不能挡住对方还不一定呢! “你们几个,快去形成一个包围圈,把勒费弗尔骑士包在中间,举起盾牌,千万不要让他再被砸到了!” 小奥德加急忙对着身边的城镇守卫说道,那几个守卫苦着脸,这可真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可以确认等会身上一定干净不了,但是长官有命令,他们也就只能听从。 好不容易到了城镇广场,人流不仅一点都没少,反而更多,多到都是原来的几倍,人压人人挤人,小奥德加不得不把刚刚才到的支援又分散去维持秩序,这才勉强没让悲剧生。 接下来,就是所谓的公审了。 公审,这真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东西,眼下这个时代还处于中世纪早中期,英格兰国王威廉独创的巡回法庭也还是只在英国和诺曼底实行,其他地方依然是按照传统,领主在自己的封地内有庄园法院,商人在自治市里有自己的商事法院(也通称为泥足法院),有些地方还有日耳曼部落传统遗留下来的百户法院。 当然,现在既然是小唐大公当政,你们这些陈规旧习都要给我滚一边去。由崭新的,接受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了解成体系的法律规范和完整的司法审判制度的学生们形成的新法庭,早已经取代了之前所说的那些法庭的作用。 顺带一提,最高审判长是小唐大公,代理审判长是克莱恩。 勒费弗尔骑士突然有点想笑。 尤其是当他到了城镇广场,看到坐在高台上克莱恩的那张严肃脸的时候,差点就没忍住笑出来。 怪不得之前主人能说那样的话,把别人的脑袋都操控在手心里面,原来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情。 “勒费弗尔骑士,你被指控犯下强盗,杀人,还有偷窃罪,证据确凿,你可知罪?” “我没有做过这些事情。” 该演的戏还是要演,小奥德加把勒费弗尔骑士带到审判席上,又去掉骑士的剑,这期间骑士都没有一点反抗,看到这样的情况,小奥德加才算是放下心来——所以说,克莱恩和勒费弗尔的演技其实都还不错。 “你这个混蛋!杀人越货,要下地狱的家伙!” “有罪!有罪!” 眼看着勒费弗尔骑士到了这种地步依然是昂,骄傲的如同一头狮子,围观的群众顿时就不乐意了,他们要看的是罪犯瑟瑟抖哭喊着求饶的场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仿佛他们是在冤枉一个英雄—— “安静!” 惊堂木一拍,巨大的声响立刻就把群众的噪音全都压了下去,克莱恩愤怒的说道:“这里是法庭!有罪无罪要靠法庭来判断!再有聒噪者一律拖出来打十板子!” 人群立刻就安静了。 毕竟看戏是一回事,把自己牵扯进去,无缘无故的挨一顿打,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传人证——” 人证就是那个流氓,这个流氓也算的上有胆子,这种时刻都还敢上,但是或许也是因为他的家人都被死士控制住,不站出来就要死的原因? “那天我正在山中打猎,恰巧路过,看见就是这个人,正在拔掉一个死掉的人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好吧,这份证词的破绽其实还算是蛮多的,有些地方更算得上自相矛盾,但就是这样才好,如果不是自相矛盾的话,等会还要怎么翻盘? “人证已经说完了,勒费弗尔骑士,你可有异议?” “我从来都没有做过这种事。” 克莱恩继续问,勒费弗尔骑士就好像是复读机一样,除了这句话不会说别的。 “那就传物证吧。” 克莱恩点点头,也不管骑士说了什么,反正这都只是一场戏,只要完整的把戏给演完就足够了。 物证就是一把带血的长刀,刀上还有些斑驳的血迹,老天爷,写剧本的人也实在是太小看人的智商了,就这么一把破刀,随便在哪个铁匠铺里面就能买到,上面的血还说不定是鸡血,怎么就能当物证了? 关键是周围的群众,他们还就真信了。 “原来如此,真是一场好戏。” 人群之外,一道冷哼声响起,正是丹多洛家族的第四子,维内托的声音。 “大公大人真是打的好算盘,不费一分一毫,只是演一场戏,就能让他的名声还有仁慈传遍四方,真不愧是我看中的人,果然不一般。” “我并不明白您再说什么。” 站在维内托身边的是外交总管巴德,深谙推托二字奥义,带着一脸的职业微笑说道。 “不用瞒了。”维内托再次冷哼一声,仿佛是对自己没有提前看透不满意一样:“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接下来就该大公大人出场,场面逆转了。”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总还是不少的,尤其是做大生意的,一个个都是鬼精鬼精,这会他们也都明白过来,目光不再看着法庭反而盯着杜卡拉城堡的方向,那里,正是小唐大公来的必经之地。 “人证物证确凿,勒费弗尔,你的罪名无可饶恕,我现在以被上天所宠爱的,最尊贵的芒斯特大公的名义,宣判你绞刑!” 台上的演出还在继续,克莱恩已经宣判了勒费弗尔的罪名,蒙面的刽子手走上前来,一左一右的抓住勒费弗尔的手,就要把他送到绞刑台上去,形式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再晚上一份勒费弗尔的灵魂就要归天,也就是说,是时候了。 “刀下留人——” 173章 正义必胜(下)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刀下留人…… 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很想问了,在每一部武打戏每一部古装剧里面,每当主角蒙受冤屈,被推上断头台,刽子手的大刀都已经砍了下来,突然从远方传来的这么一声怒吼,刀锋就会险之又险的在离主角的脖子还有零点零零一毫米的地方停下来。 刽子手大哥,你的心里素质就这么好?一般人猛的听到这么一声怒吼,手总要抖一抖的,这是人类的本能。可是刽子手大哥不仅手没抖,还总能在最后精准的把刀给停下,这份心理素质和掌控自如的能力,刽子手大哥,你老实回答我,你真的不是隐姓埋名的独孤求败吗? ……好吧,真正导演了这么一场好戏之后,小唐大公才明白,那些古装剧里面主角蒙受冤屈的内容,八成也是哪个官老爷自导自演,专门用来收买那些脑袋不太灵光的大侠的。 “快,快停下!” 戏剧还在继续表演,演员自然不能闲着,克莱恩听到小唐大公的声音,马上‘大惊失色’,‘手足无措’,‘惊慌失措’的对着绞刑台大喊起来。不过很明显,这个刽子手大哥并不是东方不败扮演,手一抖,直接就把绞刑架的把手给拉了下去。 “咔嚓——” 脚底的木板松开的声音。 “快!都别愣着!快救人!” 仅仅愣了半秒,克莱恩立刻大叫起来,这次可不是装的,而是真正的惊慌失措,他的脸都因为恐惧而变形了,剧本上可没有写这么一出啊! “噗通——” 重物坠落的声音,克莱恩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只听见人群中出了一声惊呼,然后就变得鸦雀无声了。 “完了,一个小人物,毁掉了我们全盘的计划。” 闭上眼睛,克莱恩强迫自己不去想勒费弗尔骑士的死相,而是着重于事后的处理,有着天然缺陷,自相矛盾的供词,伪装人证的流氓,还有因为骑士的意外死亡而出现大漏洞的比武大会……这些原本都是一环扣一环,完美无缺的,现在都被一个小人物给毁掉了! 但是不管怎样,人总要面对现实,深呼吸一口气平稳心跳,克莱恩慢慢睁开了眼睛。 第一眼看见的是勒费弗尔骑士七窍流血的尸体。 ……诶,尸体呢? 克莱恩不敢置信,害怕是自己太过于期望以至于出现了幻觉,急忙揉揉眼睛再看一眼。 果然还是没有尸体。 “噫……哈哈,太好了,太好了……” 兴奋的不能自已,克莱恩手舞足蹈的跳着,总感觉,有一点范进中举的味道呢。 “你在什么疯?快点跟我一起来救人。” 克莱恩还在疯的功夫,小唐大公已经骑着快马风驰电掣一般到达了城镇广场,路过克莱恩的身边的时候,明明是用很不耐烦的语气说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克莱恩却偏偏听出了一份压抑着的笑意。 再看那个蒙着面,只露出了一双眼睛的刽子手,克莱恩是越看那双眼睛越熟悉,怪不得勒费弗尔骑士从头到尾都没有一点反抗,这个刽子手,分明是奥尔科巴伯爵假装的! “去******真实,去******演技!” 霎时间,克莱恩就明白了一切,一场戏剧,总要有开端,有铺垫,有高潮。勒费弗尔骑士从来都是冷着脸,说话也就只有‘我没做过’这么一句,即使是高潮到激动人心的场面,放到骑士身上也体现不出来。既然男主角一号体现不出来,那就只好让男主角二号上了。 而这个男主二号,很明显就是刚才大起大落的克莱恩了。 “艹!!!” 想到这,克莱恩忍不住又骂了一句,给他的剧本里面就没有这么一段,就是为了追求什么真实的效果,差点就把他的心脏给吓出来。 不过,戏剧已经快接近了尾声,主角已经换人,他这个原男二号也是到了退场的时候,该变成没人关注的路人甲了。 “你们几个,先去把勒费弗尔骑士救起来。” 小唐大公人还没到,命令就已经顺着风声传了过来,刽子手——奥尔科巴伯爵扮演的那个毫不犹豫,干脆的跳下绞刑台,把摔得七荤八素的勒费弗尔骑士给扶了起来。 “各位市民们,请听我说话!” 趁着市民们都还处在惊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候,小唐大公已经爬到了绞刑台上,拿着用铁皮卷成的话筒,对着底下大声的喊道话。 不得不说,小唐大公在这群平民间的威望确实挺高的——虽然可能没有德斯蒙德的民众那么高,但是也绝对算不上低,基本上,大概是人间圣者的水平吧。 让教会知道了马上就会弄死的程度。 因为教会是绝对不会容许有一个不受控制的人间圣者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这对他们的统治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各位市民,请听我说!我用芒斯特大公的名义,我可以来担保,勒费弗尔骑士是无辜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 之前已经说过,小唐大公在这片土地上是犹如圣灵一般的存在,说的话就好像是圣子降临一样,绝对不容怀疑,于是市民们尽管疑惑,但还是平静下来,等着小唐大公的解释。 “我问你,你说你看见勒费弗尔骑士拔下来一个死人的衣服,那是在什么时候?” 看见民众平静下来,小唐大公立刻就把那个倒霉的人证流氓给喊了过来,要‘光明正大’的当街对峙,可怜那个流氓只不过是街上的小混混,什么时候见过大公大人这么尊贵的人,当场就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是谁威胁你的?说出来!” 眼看着流氓这样的表现,小唐大公冷哼一声,厉声说道:“你可想好了!你的性命,你家人的性命,全都在你接下来的回答之上,一旦让我现是你骗我,那么你们全家的命就全都没了!” 流氓立刻就崩溃了,跪倒在地,哭着求饶。 “是……是阿盖尔骑士,是他威胁我的家人,让我散播不利于勒费弗尔骑士的消息的。” 既然人证自己都颠覆了原先的言,那就证明之前做的全部都是伪证,是阿盖尔骑士为了陷害勒费弗尔骑士而编造的谎言。 人群立刻出离愤怒了。 人类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前还是深信不疑,下一旦现自己是被人愚弄,马上就会愤怒不堪,而不去思考是否是自己身上的原因。 “把他抓出来!我们要杀了他!” “剥夺他的骑士头衔!这样的人不配做一名骑士!” “抓住他!抓住他!” 在种种奇怪思想,被愚弄的怒火,以及些许的对勒费弗尔骑士的赔偿心理,人群开始不安的躁动,人人都在挥舞着手臂,要求给予这个阿盖尔骑士(尽管他们从没见过他)一个严厉的制裁。 现在,反转有了,高潮已经制造出来了,还差什么,可以让这场戏剧传颂千古呢? “安静,安静!” 小唐大公又吼了两嗓子,等到民众再次安静下来,这才挥舞着手中的铁皮卷又吼道: “勒费弗尔骑士的恩怨,应该让勒费弗尔骑士自己来解决!侮辱了骑士名誉的阿盖尔,他必须要用一场决斗,一场用生命做赌注的决斗,才能赎清自己的罪孽!” “决斗!决斗!决斗!” 人群马上就又兴奋起来,有小唐大公这样的领主实在是太好了!小唐大公实在是太了解他们的心意了!一场生死决斗!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 ……没错,这就是缺少的东西——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是哈姆雷特还是龙门飞甲,最后一场的画面,总是主角与最后的大反派决斗的画面,不用怀疑,人类的血管中,天生就流传着暴力的因子! “好吧,就让我们来一场决斗吧。” 最后,小唐大公这样说道。 ps:生病了……从昨天开始就一直这样,脑袋很晕,完全没有思路,我会尽力,但是今天不一定有双更了,万一缺了,明天会补上。 174章 戏剧的终结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在这场戏剧中,我失去了什么? 一个微不足道的死士,一个死不足惜的流氓,仅此而已。 在这场戏剧中,我得到了什么? 名声,权利,还有财富。在这场我一手导演的,充满了各种催人尿下的要素,矛盾,冲突,甚至死亡,以及最后的决斗,一切都宛如是八十年代的老电影,满满的都是套路。但套路之所以能够固定下来成为套路,不就正是因为它是最容易就被人接受的嘛! 小唐大公甚至都可以想象,那些平日里就苦于没有题材,只能念叨着几句祖宗传下来的古诗过日子的吟游诗人,看见了这等就生在身边的传奇,到底是怎样好像是问道鲜血味的大白鲨一样迫不及待。根本就不用他花费一点心思,就主动的把芒斯特,还有利默里克的名声传遍整个欧6了! “——就是这样,我做的很对,我做的很好!” 走在民众簇拥的最中间,小唐大公这样想着,然后露出了阳光的,迷人的笑,大声的对着身边的人群喊着: “我们现在就去找阿盖尔算账!” “哦哦哦哦哦!!!!!” 人群则以激烈的,热情洋溢的欢呼来回应他。 “剥夺他的骑士头衔!让他用生命来对勒费弗尔骑士赎罪!” “哦——!!” 大多数人都是盲目的。 不知为何,小唐大公突然想起曾经弗洛伊德的名言,所谓的法不责众,群体无意识,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来到阿盖尔骑士所住的旅馆的门口,旅馆里面的人早就听到了风声,一伙人群拥而上,拿绳子紧紧的把正想着逃跑的阿盖尔给绑的严严实实——平时他们肯定没有这种勇气,毕竟骑士老爷不是他们能够冒犯的——但是现在是比武大会期间,哪家旅馆没住个三五名骑士的,只要有一名骑士带头,底下的人立刻就全部跟上了。 况且,阿盖尔(死士)要逃跑也只是做做样子,如果旅馆里面的人没追上来,他也会用一种比较滑稽的方式——例如说跳窗的时候摔断了腿,用这种滑稽的方式来自投罗网的。 所以说,人生如戏,真的是全靠演技啊。 “阿盖尔,你污蔑勒费弗尔骑士声誉,证据确凿,罪无可恕,你可认罪?” 小唐大公‘一脸正气’,正气凛然的对着被绑在旅馆门口的阿盖尔怒吼,阿盖尔原先双目无神的眼睛,似乎也同样随着这一声吼明亮起来了。 “冤枉啊!我……我从来都没做过这种事,这肯定是……肯定是有人陷害我的!” 阿盖尔大喊着,流着眼泪,扭曲着挣扎起来,但是因为绳子绑的太紧,他这一挣扎不仅没站起来,反而歪歪斜斜的直接倒在了地上,又蠕动着,看起来活像是某种难看的毛毛虫。 “哈哈——” 群众立刻就笑了,没错,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一位身份尊贵的骑士老爷在哭喊着求饶,这个世界上,给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妙的呢? 看来还是有的。 “你不愿承认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当面对质。” 小唐大公继续说着,然后对着旅馆里面的人喊道:“你们,去把阿盖尔的侍从带出来,我要问这个侍从话。” 旅馆里面的人就等着这么一句话呢,他们私自囚禁阿盖尔,虽然是做好事(自以为),但是按照小唐大公的法令是要被抓到监狱里面服苦役的,因此心里面也坎坷的很。现在小唐大公的一句话无疑是为他们定了性,见义勇为,马上就美滋滋的把同样被绑的严实的侍从给拉了过来。 看到侍从的一瞬间,阿盖尔骑士就好像是老了十岁一样,面色灰白,嘴唇蠢动,哆哆嗦嗦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有点可惜了……毕竟还是这么一个擅长表演的人才……) 阿盖尔骑士这样的表现,如果不是整个剧本都是小唐大公写的,恐怕连他自己都能瞒过去,更不用说完全不知情,一直都在被当成是棋子用的群众了。 事实上,看着阿盖尔骑士这样的表现,群众就觉得完全不需要问,‘真相’已经就在眼前了。 不过,作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公公代表,一向以仁慈与公正自居的小唐大公,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 顺带一提,这个侍从其实也是一个死士扮演的。 毕竟就连阿盖尔这个身份都是虚构,突然之间从本地找一个侍从,那也太容易露出马脚了,况且这个侍从只是从犯,按照小唐大公的法令,从犯罪不致死,只是送到苦役营里面去,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再把侍从捞出来就是了——对了,就让勒费弗尔骑士把这个侍从捞出来,还能为骑士博一个以德报怨的宽容美名。 扮演侍从的这个死士,他的演技可就远远没有扮演阿盖尔的死士演技好了,面对这样‘盛大’的场面——大公大人还有近千名愤怒的围观群众——他只能面目僵硬,结结巴巴的硬背着剧本上的台词。 但是,这样也就足够了。不如说,这样的表现才正好符合他的身份,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侍从,如果主人被抓,自己又被带到掌握着生死大权的领主大人面前,还能面色不改,这才真是让人感觉奇怪了。 “吊死他!吊死他!” “这样低劣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我们要亲眼看着他被处死!” 随着侍从的‘老实交代’,一个个阴谋被揭露出来,从一开始的散播流言,再到威胁流氓的家人,要求流氓去做伪证,甚至还有花钱雇佣民众,让他们当面侮辱勒费弗尔骑士。一个卑鄙无耻,阴险狡诈的小人形象跃然纸上,恨不得让每个人都食他肉喝他血。 “安静!” 不得已,小唐大公只能再次挥手,把群情激奋的民众给安抚下来,然后对着被绑住的阿盖尔说道:“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 “……” 阿盖尔保持沉默,他的台词已经结束了。 “既然如此,勒费弗尔骑士,接下来便交给你了。” 小唐大公说着,把勒费弗尔骑士推到前面来,‘公正的领主’的戏份从这里开始就没有,应该退场了。剩下的就全部都是男主角,也就是勒费弗尔骑士的单人表演了。 “啪——” 手套被扔到阿盖尔的脸上,犹如耳光一样,出响亮的声音。 “阿盖尔骑士,以我的荣耀与生命起誓,这是一场光荣决斗,败者丢掉性命,胜利者获得一切。就让我们一切的恩怨,都交由伟大的主来决定吧。” “……如你所愿。” 阿盖尔沉默着,良久才从牙缝中挤出这样几个字,然后蠕动着身体,因为手脚都被绑的严实的原因,用嘴叼起了扔在地上的手套,代表着他接受了这场决斗。 真是的,突然间差点就被洗白,连我都要被感动了呢。 小唐大公冷眼旁观着阿盖尔的表演,心里面默默点了三十二个赞。 决斗开始了。 因为双方现在身边都没有马,而且地形也不允许骑马冲锋,因此就直接跳过了马上长矛必须,开始下马比剑。 理所当然的,阿盖尔不过是免力支撑了十招,就被勒费弗尔骑士一剑砍断了手中的宽刃——这一点也要符合群众的映像才行,毕竟,如果不是打不过勒费弗尔骑士,阿盖尔也不用耍阴谋诡计的不是? 眼看着阿盖尔没有了兵刃,勒费弗尔骑士一言不,同样把手中的兵刃扔掉,做出了赤手空搏的架势。 周围的人一见勒费弗尔这样光明磊落的行为,都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好,这样的行为,才符合人们心中对于骑士的定义啊! 比剑比剑打不过,肉搏肉搏打不过,阿盖尔还有什么办法? 那就是继续耍阴谋了吧。 他的剑断了,但是勒费弗尔骑士的剑还没有,而且刚才勒费弗尔骑士把剑一扔,扔的地方距离他还特别近,阿盖尔当时就是一个翻身,趁着勒费弗尔骑士不注意的功夫,把剑拿在了手里。 “小心!” 周围的人立刻示警。 这一幕是不是很熟悉?没错,哈姆雷特的最后一幕,哈姆雷特便是以夺来的毒剑刺死了比剑的对手雷欧提斯的,虽然剧情完全不一样,但是既然是整个事件都是一幕戏剧,那就就以最戏剧性的结尾作为结束吧。 “你这奸诈之徒!” 勒费弗尔骑士好像被气着了,怒火直接冲上云霄,侧身闪过阿盖尔这一计突刺,左手抓住阿盖尔的衣服不动,右手硬生生的把阿盖尔的手给掰开,把剑夺了过来,一剑刺中了阿盖尔的心脏! “刺的好!” 所有的人都呐喊起来,没有一个人会去指责勒费弗尔骑士没有遵守决斗的规则,也没有一个人会去同情缓缓倒地的阿盖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切咎由自取,不是吗? 于是,这场漫长的戏剧终于落幕了。 175章 原罪——傲慢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虽然很遗憾,但是恐怕我们的合作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大盛会顺利结束的第一天,小唐大公就马不停蹄的赶到维内托所在的商馆,但是刚一进门,就得到了一句冰冷的拒绝。 “为什么?”小唐大公阴沉着脸,头却都已经根根竖起,面色由白变红,明显是在压抑着内容澎湃喷涌的怒气:“我需要一个解释。” “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吧。” 安全感?那是什么含糊的解释!你是在逗我?! 小唐大公差点一口气没抽上来,面色由红变青,又从青变紫,五颜六色,七彩斑斓,活像是打翻了染坊,精彩极了。 “好吧。”维内托看着小唐大公这般表情变化,心知今天要是不好好解释的话小唐大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无奈之下只能说明白:“如果您还是不懂的话,那我就明说好了,是关于您之前的那场‘表演’的问题。” “你不用想着否认,我们都是聪明人,您是,我也是。那场闹剧,从一开始就能看出来只是一场喧闹的表演——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对您导演的这样一场戏剧有什么不满,事实上,我相当赞同您的主意,只是,您太过火了。” “过火?” 小唐大公喃喃道,嘴里念叨着的却是前日他被民众簇拥着抓捕阿盖尔的时候,不停地重复着的一句话。 这句话是:“——就是这样,我做的很对,做得很好,我没有做错什么!” “我没有做错什么。”坚定了信念,小唐大公抬起头来,紧盯着维内托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用了两个人的代价,却能够换来整个领地展的机会,这样的交换时很值得的。” “是的,您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但是问题也就在于此,单纯的只是正确,是没有办法得到我们的忠心的。” 说话间,维内托欠身,向后退了一步,让开了空间的同时优雅的行了个半身礼,这本来是很庄重的礼节,现在看来却有着极大的讽刺意味了。 “从一个商人的角度,从纯利润的角度来说,我是赞同您的,这是一笔完美的生意,以小换大,想必日后您的芒斯特大公领也一定会愈的繁荣昌盛吧——但是,沉溺于利益中的您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那就是,人是有心的。” “请您记住这一点:人是有心的。在身为一个商人之前,我先是个人,那也就代表着我也是有心的,今天您能够为了利益而牺牲掉那个对您忠心耿耿的小伙子,明天您会不会为了更大的利益而牺牲掉我?您要明白,城门失火,池鱼哀之啊!” “您有一个很优秀的财政总管,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想必您也已经知道,我是为了给家族找一条后路而来。原先我对您也是很满意的,但是现在却看见了您的这样一面,实话实说,我确实没有信心能够把整个家族都交托在您的手上了。” 说完,维内托又再次行礼,礼仪很庄严很隆重,但是其中表现的意思却是再明显不过:端茶,送客。 而小唐大公,他却是如同振聋聩一般,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自己变了吗? 维内托所说的那个沉迷于利益当中,只把金钱看做第一位,忽视生命的那个人,真的还是自己吗? 是我,但不再是原来的我。 这是原罪:傲慢。 因为成功,因为巨大的成功,因为非凡的成功,在整个芒斯特大公领,只要有泉水的地方就能听见对唐切斯特大公的赞誉声,只有有人的地方就能看见众人都在为唐切斯特大公祈福。 即使偶尔做错了事,人们也能用‘大公大人肯定是不会错的’,‘即使是大公大人错了,那也没什么大不了,谁还能没一点错误呢’这样的理由搪塞过去,然后继续崇拜,崇敬着唐切斯特大公,唐切斯特大公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是日,是太阳,洁白无比,光辉灿烂,耀眼到让所有人都迷失了视线。 在这样的环境中,化身太阳的小唐大公,本身就处在看不清自己的世界里,又受到所有人的赞美与称颂,迷失自我,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顺带一提,这个锅,奥尔科巴伯爵至少要背一半。 小唐大公这样的状态,可以说和中世纪的一般领主再没有什么不同,而这,正是奥尔科巴伯爵所期望的。 对敌人残酷,对自己人怜悯——然而这个自己人,范围最多只限定在有着贵族头衔的封臣与有着兵权的骑士身上。即使是现在稍微放松了一点,可以把自由民和市民都算在里面,但是死士这种东西,请注意是‘东西’,这种完全不能当做人看的‘东西’,是丝毫不需要怜悯的。 “原来如此……是我的错吗?” 确实是我的错。 虽然问出来的是疑问句,但是小唐大公心里面,却是已经确定了,是因为自己的骄傲与自满,才导致了如今的后果。 仔细想一想,过去克莱恩不是也曾经劝谏过自己,但是因为自己觉得太难听,而完全就没当回事,现在想来,忠言逆耳利于行,古人诚不欺我也。 “谢谢你!” 想通了这一段,小唐大公也不再犹豫,立刻就是一个鞠躬,对着维内托诚恳的说道:“谢谢你在我犯下更大的错误前及时点醒了我,不管今后怎样,这份恩情,我会记住的。” “大公大人,您完全不必道歉的。” 小唐大公来到商馆里面谈生意,自然不可能一个人来,这个时候一直站在他身边,沉默至今的克莱恩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再瞒着您了,阿盖尔并没有死,他仍然活的好好的。” 语出惊人,但克莱恩完全没有理会小唐大公目瞪口呆的情形,顺便又把头转向维内托,怒斥道:“你自负是聪明人,但在我看来你的聪明也仅仅是小聪明,只能看到眼前而已。” “可是,我明明就看见他被刺中了心脏,必死无疑——” 维内托反驳道,不过这就好像是商业谈判一样,一步都不能退,敌人退一步我就要进两步,是气势的交锋,因此克莱恩完全就没有给维内托反击的机会。 “是谁告诉你,刺中心脏就一定会死?又是谁告诉你,勒费弗尔骑士确实刺中了心脏,而不是仅仅刺中了皮毛,让鲜血流出来罢了?” “克莱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您隐瞒真相实在是很抱歉,大公大人。” 维内托的问话克莱恩可以无视,但是小唐大公的问话就不行了,克莱恩稍微缓了一下,然后回答道:“事实上,这是我和勒费弗尔骑士两个人商定的,我们在阿盖尔的心脏地方放了一块厚毛布,勒费弗尔骑士又专门选择的细剑,剑锋直接刺穿了毛布,却恰好能在刺穿皮肤之后停下来,这个方法,我们已经暗中实验了好几次,绝对不会有一点耽误。那天勒费弗尔骑士刺倒了阿盖尔,趁着所有人都离开,我立刻带着他到了伊娜医生那里,现在阿盖尔便正在那里休息。” “你……我……这……” 这样的情形,小唐大公已经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大公大人,您对我的惩罚可以等下再说,我现在正要批评维内托的看法。” 克莱恩又说了一声,然后转过头来,对着更加目瞪口呆的维内托斥责道:“我之所以说你只是小聪明,是因为你完全没有调查。阿盖尔是心甘情愿的为了大公大人而死,不只是阿盖尔,整个芒斯特的所有人都愿意为了大公大人而死,因为大公大人使整个大公领都免于饥饿,免于兵灾,免于病厄,这是怎样的大功大德,你又明白吗?” “况且……”克莱恩说着,嘴角露出了一丝自得的微笑:“即使大公大人犯下了错误,也还有我在呢!” ……被说服了。 这个男人,即使是维内托也不得不承认,在这欧6最边疆的蛮荒之地,在这个冰冷寒酸,不受到任何人重视的地方,主却偏偏把他举世无双的珍宝放在了这里,就在眼前,就是这个叫做克莱恩的男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收回我原先的意见,暂且先观察一段时间吧。” 最后,维内托在克莱恩的注视下,也只能出这样的声音了。 “克莱恩,谢谢你了。” 走出商馆,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尴尬沉默之后,小唐大公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诚心诚意的对着始终站在他身边的克莱恩说道。 “大公大人,这句话我已经说过两遍,如今我便要说第三遍了。” 克莱恩说着,然后深吸一口气,不顾大街上其他人惊讶的目光,单膝跪在小唐大公的面前。 “我本是平民出身,是您给了我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我之所以誓誓死效忠于您,却是因为您的那一份别人没有的善良。如果说这份善良被别人讥讽成天真的话,那么我克莱恩愿意再次誓,用生命来守护您的这份天真,直至永远。” 176章 外乱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哐、哐——” 清晨,太阳还未升起,天空刚刚亮起了一抹鱼肚白,放到现在大部分人都还沉醉于梦乡的时候,中世纪的农民早早的就已经起身,吃过早饭,准备要开始一天的劳作了。 因为这是秋收的时节,是和老天爷抢时间的时候,迟上一分,老天爷说下雨就下雨,说不定能做一块面包的粮食就没了——这一块面包的粮食,足够农民们心疼一年了。 德斯蒙德的一个偏僻村庄里了的一家普通农户,一家人刚吃过早饭,正打算下田的时候,门哐当哐当的响了。 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牵着马,拿着笔拿着纸的小奥德加。 “马恩大叔,好久不见,今年我又来了,你家的收成怎么样了?” “嚯!小奥德加!真是好久不见了,这次来是为了调查的?托了大公大人的福,今年的收成也不差,家里的小崽子总能吃饱饭,你要不要来实际看一下?” “那就拜托大叔了,这是公务,必须要认真对待的。” 小奥德加谦逊的说着,低头进了矮小的木房,先是询问了家里面有没有新添人口,粮食够不够吃。又到了牲圈里面看了家里面的牲畜,牛羊猪都有多少,甚至连鸡下了几个蛋都数的一清二楚,然后一字一笔的记在了纸上。 这个调查可不是普通的调查,大公领每年的粮食收入就潜藏在这么一张小小的纸里面。小奥德加,还有小唐大公的其他学生,他们在每年秋收的时候骑着马走遍整个大公领,对着每一个村庄的每一家每一户询问,得到的数据汇总到克莱恩那里,克莱恩整理后再提交给小唐大公,最后,小唐大公依照这个数据,订下今年应收的税。 税务官到来的时候,收多少粮食,收多少鸡鸭,都是要按照这个来的。 这种方式虽然繁琐一点,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农民饿肚子,仓廪实而识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要吃饱了饭,很多问题它自己就消失了。 说的难听点,正所谓温饱思淫-欲,人总要吃饱饭了,才能有力气造人不是?要不然动两下就气喘吁吁没力气了,这可怎么行!小唐大公就指望着农民还能给他增添人口呢! 况且整个大公领说起来很夸张,但是芒斯特大公领实在算不上大,人口更是只有可怜兮兮的三十万,毕竟爱尔兰都只是一个小岛,这份工作想要完成还是很简单的。至于日后地盘扩大了怎么办……这个,还是交给日后再说吧。 “只是,一般呐……” 看着手里的纸张,小奥德加莫名的却叹了口气。‘一般’这个概念很笼统,稍微富一点可以叫做一般,稍微穷一点也可以叫做一般。但是不管穷富,在芒斯特大公领,一般这个词至少还代表着能吃饱饭,要放在在其他的地方,一般这个词就是在要人命了。 “今年,又有多少人会被冻死饿死呢?” 这才是小奥德加叹气的原因,好日子刚刚过了三年,饥寒交迫的感觉仍然记忆如新。那时也是和现在差不多,一样的土地一样的人,交完税后剩下的粮食顶多吃个半饱——这还要是在丰年的情况下。 而今年虽然算不上灾年,但是在爱尔兰岛范围内,农民能吃饱饭的也就小唐大公这里独一家。其他地方的农民,就只能忍饥挨饿,然后祈祷领主的仁慈,还有来年老天爷能给脸,给个好年,至少,千万不要闹性子给个灾年。 真要到了灾年,要么干脆饿死,要么铤而走险起义,两者的结局都差不多,唯死而已。领主花大价钱养了那么多的骑士老爷,可不是干放着用来看的。 “话说,前两天附近的几家伯爵都派了使者来大公大人这里买粮食,该不会是他们那里遭灾了吧?” 村庄与村庄之间算不上近,小唐大公也没那个精力给每个调查员都配上护卫,没那个必要,而且也太过于劳师动众了。 毕竟他这里的治安一直都不错,成规模,十人以上的路匪早就被奥尔科巴伯爵挂在了路标上警告后人。一个人的路途又总是特别无聊,小奥德加就只能一边骑着马,一般胡思乱想着。作为小唐大公的身边人,这些内幕消息他还是有资格知道的。 “不知道是不是真遭灾了,如果是的话,那肯定就会有一大群新的灾民冲过来,我得提前做好准备,想出一个能用的方案才行。” 小奥德加,goodjob! 末雨绸缪,一大波灾民冲过来,这可不是小事情,毕竟你不能指望所有灾民都是顺民。就算都是顺民,兔子急了还蹬墙,人要是饿疯了可是什么事都敢干的,到时候什么治安问题一窝蜂的都能忙死人,还不如趁早好好想一想怎么做。 这个问题相当有深度,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想出来的,不过也无所谓,正好可以打小奥德加路途间的无聊。只是小奥德加可以当它是打时间,小唐大公那边,就可以算的上是焦头烂额了。 “拿蜂蜜换粮食,这样亏本的生意都想的出来,他们该不会真的就把土地里面种的全都是三叶草了吧?” “虽然还没到那种夸张的地步……” “好吧,你不用再说了。” 看着克莱恩这种犹豫的样子,小唐大公一拍额头,明智的阻止了克莱恩继续说下去,全种三叶草这种荒唐事肯定不可能,这三位伯爵也没愚蠢到这种地步。但是大规模的种植三叶草,肯定是挤占了原先庄稼的位置,粮食缺少,拿蜂蜜换粮食也就说得通了。 “那么理由呢?在我的印象中,这几位伯爵可都不是什么善人,蜂蜜是他们自己的钱,买回来的粮食可是要免费给农民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干?” 顿了一下,小唐大公又问道,这个就纯属于他自己的好奇了。毕竟在他的记忆里面,伦斯特伯爵胆小怕事,做出拿蜂蜜换粮食还算是情有可原,但是基尔德尔伯爵和奥索鲁尼伯爵这两家,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义,小唐大公可不信,他们会为了领地内的农民死活而做出这种事来。 “事实上,大公大人……”克莱恩犹豫不决,因为接下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三位伯爵了:“这几位伯爵大人是不得不这样做,否则的话,愤怒的民众就能把他们给推翻了!” “开什么玩笑!他们的士兵呢?!” 小唐大公惊愕道。对啊,士兵呢?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领主花大价钱养的士兵,不就是为了防止农民造反的吗!这个道理,还是这几位伯爵交给他的呢。 “大公大人,您似乎忘记了,这几位伯爵大人在德赫巴斯伤亡惨重的事实……” 听了克莱恩的解释,小唐大公这才明白过来,伤亡惨重,这个伤亡惨重当然不是说步兵死了多少多少。事实上,步兵在几位伯爵眼里就只能算是炮灰,整个爱尔兰也就只有小唐大公使劲的训练了步兵,把它当成宝贝当做主力使用。 说几位伯爵伤亡惨重,实际上是说他们的骑士死的差不多了。 骑士,嗯,骑士,让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又爱又恨的骑士,这才是几位伯爵大人的主要战斗力。而很不幸的是,在第二次德赫巴斯会战中,他们的骑士因为不听号令,擅自冲锋,连带着骑士侍从都被威廉国王包了饺子,全都消灭完了。 缺少了骑士这样的主要战力,也就难怪几位伯爵的信心不足,急匆匆的想要买粮食了。 “其实还远不止于此,这几年间,爱尔兰一直都是战乱不断,没有什么安生日子,各地强盗肆虐流民蜂起。在这样的环境下,农民想要好好种庄稼都是不可能的事,根据内幕利斯的情报,民愤早已经是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再加上这一次三位伯爵大人犯了糊涂,要是再没有足够的粮食安抚民心,这一次的暴乱恐怕会大到不可想象……” 177章 内圣外王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不行,这笔生意牵扯的太大,一次性要供应三家伯爵的粮食,今年的收成根本不够用,说不定还要用到历年来的存粮。” 廷论会议,小唐大公经过细致的计算,确定了三位伯爵确实是狮子大开口——倒不是说这笔生意会亏,事实上,拿蜂蜜换粮食,怎么算也是小唐大公占便宜,毕竟在这个时代蜂蜜就相当于液体黄金,问题是,要换出去的粮食太多了。 “粮乃国之本,我不可能动用粮库里面的存粮,哪怕是给再多的蜂蜜也不行!而且这么大的事,就派几个使者来也太不像话了。这样,你去通知巴德,让他准备出使,就用我的名义,说我准备办一场秋收祭,邀请几位伯爵大人前来观礼。” “您的意志,大公大人。” 克莱恩优雅的行礼,知进退,懂得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这也是小唐大公用他用的越来越顺手的原因之一。 例如说这次的事件,事关重大,小唐大公没做出决定之前,克莱恩可以畅所欲言,但是一旦小唐大公做出决定,克莱恩马上就会服从,并且认认真真的去做。 “怎么还不走,还有什么事吗?” 到了这个时候,基本上会议就已经结束,克莱恩应该出去准备工作,小唐大公回房间,把小莉莉喊起来学习,又或者干脆睡个回笼觉。但是今天,克莱恩却是犹豫不决,有几次都想要张嘴却又强忍下来的样子,小唐大公实在看不下去,就直接帮他说道。 “是的,我还有一点小问题,那些流民您打算如何处理呢?” “流民?” 小唐大公愕然,但是却又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了。 毕竟流民,这可算不上是什么‘小麻烦’。 流民不同于逃奴,事实上,流民在理论上来说都是自由人,想去哪就去哪。不过人活着就需要吃饭,吃饭就要有粮食,要粮食就要种地,但是土地,却是不会跟着人一块流动的。 这就形成了一个尴尬的事实,走,成为流民,只靠着双脚没吃没喝的又能去哪?不走,就要给领主交上一笔沉重的赋税作为‘自由’的代价。说是自由民,其实也不过是被土地束缚住的可悲人,和庄园里的农奴相比,也仅仅是好了那么一点罢了。 中世纪封建领主对于流民,自然也有着他们独有的一套处理方式,一般来说都是哪来的回哪去,有野心的倒是可能会大量的收纳流民来增强自己的实力。不过眼下的这两条,对于小唐大公来说却是不太合适了。 因为流民大部分都来自附近的几个伯爵领,而小唐大公现在正好要与这几位伯爵谈生意,这个时候再去收纳流民,就显得有些不地道了。 “嗯,先,先在边境地区建立一个流民居住区吧……” 小唐大公沉吟着,最后这样决定:“让小奥德加再忙一次,把这些流民的年龄职业都统计一下,有能耐有技术的,我们都要;没能耐没技术的,前两天不是刚出炉一批新箭头吗?让他们磨箭头去,按件计数,磨五十个给一块面包。” 磨箭头…… 这可是个辛苦活,从模具中一次成型出来的箭头只能算是粗胚,必须要经过磨制才能有杀伤力。不过眼下这年头又没有什么自动化,磨制完全靠人力,又耗时间又耗精力,一般来说,都是小唐大公的女学生,带着农闲时候的家庭妇女干的。 但是现在这个时候正好,同窗三年,男学生们都已经功成名就,女学生们还是闷在城堡之中,日复一日的隐姓埋名干着这些无聊的活计,也是时候该给她们放放假了。 “是的,大公大人。” 克莱恩鞠躬示意自己明白,又把小唐大公刚才说的话全部都抄写在纸上,这才继续问道:“那么,我们要不要为流民提供免费衣服,还有头两天的免费面包,省的他们冻死饿死?” “不,完全不必。” 说到这个问题,小唐大公的语气陡然转变,就好像机器一般的冷漠。 “克莱恩,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你要明白,我是芒斯特的大公,你是芒斯特的财政总管,我们两个人所做的任何事,都要处在芒斯特的立场上才行。” 说着,小唐大公突然自嘲的笑了一声。 “事实上,那天从维内托的商馆中回来,我想了许多事,在你面前天真善良的是我,在奥尔科巴伯爵面前冷酷无情的同样是我,明明都是我,为什么会有这样完全相反的两面?” 大概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既没有百折不挠的决心,也没有坚定不屈的意志,所以才一直都是优柔寡断,被人说两句就轻而易举的转变态度了吧…… 而且正是因为我的优柔寡断,大公领的内部才一直都是矛盾不断,前几日奥尔科巴伯爵和克莱恩的一场冲突,小唐大公看的出来,这位老骑士是真的动了真火,差点就直接动刀了。 左手打右手,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为了防止两人的冲突,小唐大公不得不用换防的名义,把韦德骑士给召回来,把奥尔科巴伯爵派到阿尔斯特伯爵领去,就是盼着借用时间和空间,能让两个人充满怒火的脑袋冷静下来。 “所以,这一次我必须要做出改变,内圣外王,这才是我应该选择的道路!” 外王,这个不需要解释,王霸之道,但是内圣,这个圣,肯定不会是圣母的圣。 正所谓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圣人不会情感用事,对百姓一视同仁。 小唐大公要做的内圣,就是对于自己的领民一视同仁,不因身份地位,不管是骑士还是死士,功必赏,过必罚。以法为骨,建立一个公正——相对公正的体系,在这个体系内,每个人都能有着向上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有着‘只要奋斗就能有所收获的信心’。这样,整个大公领三十万人才会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奋图强。通俗一点来说,就是要领导人民,不是为了过‘好日子’而奋斗,而是为了过‘更好的日子’而奋斗。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克莱恩,免费的面包我可以给,这并不算是什么贵重东西,哪怕我养他们一辈子对我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你觉得这样真的好吗?” “免费的东西给多了,人就会没有前进的动力,把他们像猪一样养着,每天就只会哼唧几声,对于他们,对于我,你觉得如何?” 嘴炮,又见嘴炮。 但是这却是小唐大公第一次的嘴炮,况且,有了觉悟的人嘴炮起来真是不得了。至少,现在克莱恩就已经被镇住,看小唐大公的目光就好像是看见一个崭新的人,一个渐渐破蛹成蝶的王者,说不出半句话来了。 “这些流民,他们从附近的伯爵领逃到这里来,路途算不上远,每个人身上都肯定还有粮食,你把箭头运过去,动作快的话,明天就会有人能够吃上第一块面包了。” 说到这里,小唐大公明显犹豫了一下,暗道一声‘我果然还是没法铁石心肠’,之后又继续说道: “对于那些确实没有足够的衣食,马上就要饿死冻死的人,我允许他们领取面包衣物——但是是要还的。提前预支一块面包,就要多磨十个箭头作为补偿,但是每个人最多不可以预支过三块面包,以防止他们好吃懒做。这样,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您睿智无比,我……不,臣下没有任何意见。” 克莱恩恭敬的行礼,比以往的每一次,比表忠心的时候还要更恭敬,因为之前只是因为恩情,而这一次,仅仅是从称呼上都能看出来,是在对着国王行臣子之礼了。 “那就这样吧。”好像是没察觉克莱恩称呼上的差别一样,小唐大公缓缓闭上了眼睛,有些疲累的说道:“你去办这件事吧,还有,邀请三位伯爵来的宴席,一定要办的隆重一点才行。毕竟,我还是有很重要的事要和他们讨论的。” 178章 伯爵的秘密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利默里克向北十余里的地方,有一座叫做恩尼斯的小镇正在缓缓崛起。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往芒斯特大公领这里来做生意的商人一年比一年多,虽然有相当一部分都被分流到了科克,但是来往利默里克的同样也增加了不少,毕竟这里是传统的爱尔兰商业之都,在西欧还算是有些名气。 这也就代表着,利默里克,一屋难求。 啊,这个屋,指的是旅馆的房间。 本来商人这种逐利的生物,为了省钱,不管是睡在哪都没有问题,哪怕是睡在大街上也可以将就过去。但是自从小唐大公主政以来,城镇守卫每天都在出动,严厉打击这种污染城市的行为,住旅馆的话……前面也说过了,一屋难求。 所以,商人蜂蛹至这个距离利默里克只有十余里的小镇,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不过今天的恩尼斯似乎有所不同,去年刚刚新建起来的,小镇里最豪华的一家旅馆已经被包下,数名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用如狼似虎般的眼光盯着从旅馆门口路过的每一个人,甚至于,有人还信誓旦旦的声称自己看见了骑士的身影…… 于是所有人都悟了,这是贵人,咱招惹不起,还是该去哪就去哪吧。 “梅尔,好久不见,你来的这么早,还搞出这么大动静,在等谁啊?” “塞纳尔,不要光说我,你来的可也不算晚,我只是路途比较近,比你要来两天罢了。” 空旷的旅馆内,只有两个人坐在一桌前交谈,连旅馆的老板都被赶了出去,而且老板还是感激涕零,没有一丝怨言的——赶出来好啊,这要是不小心招惹了两位大爷,或者听到了什么秘密,那后果…… “至于说搞出这么大动静,我敢说,我们刚进这座小镇的第一时间,我们那位亲爱的盟主就已经知道了你信不信?我这么搞,其实也是给他一个信号,让他安心罢了。” “行,行,梅尔,你有理,你总是有理的。” 对面的中年人似乎叹了口气,然后这样说道,听到对面那位中年人的话,被称为梅尔的男人也露出了笑容。 这两个人,正是基尔德尔伯爵梅尔塞奇纳,以及奥索鲁尼伯爵塞纳尔,之前一直都有传闻说两家已经好的快像一家,连小孩都订了娃娃亲了,如今看来倒也有几分真实度,至少两位伯爵之间都可以用昵称相谈了。 “那么,我们说正题吧,我们亲爱的盟主突然让我们来参加这个什么秋收祭,你有什么想法?” “我并没有想到有什么不妥。” 塞纳尔提问,梅尔紧锁着眉头,沉默了一会才回答道: “来之前我就已经想了很久了,秋收祭确实是一件大事,但是却也没重要到能让一位大公邀请三位伯爵的地步,所以我猜想……” “是想树立大公的权威吗?” 塞纳尔抢答道,梅尔的眉头更加紧锁,良久才说道: “也就应该是只有这一种可能了,毕竟,他既是大公又是盟主,能够忍了大半年才动手,已经可以说是耐性相当好了。” “唉——” “唉——” 两位伯爵同时叹了一口气。当年穆尔奇德大公加冕的时候,他们都还是小孩子,许多东西也都是等到现在捕风捉影才知道的。但是即使是这样,在他们遥远的记忆里,那时候父母愁眉苦脸的表情,也值得他们记忆一辈子了。 “你准备了什么东西?” 眼看着气氛尴尬起来,塞纳尔赶紧转移话题问道。 “就今年这行情,还能有什么,蜂蜜罢了。”梅尔耸耸肩,问道:“你呢?” “一样,除了蜂蜜咱俩还有啥。” 塞纳尔无奈的说道,当时小唐大公把培育三叶草的技术交出来,他们还都以为占到了大便宜,毕竟蜂蜜堪称是液体黄金…… 但是真正种出来才现,有了好东西,还要能卖出去才行啊! 他们一没港口,二没客户,即使是要卖也要把蜂蜜拉到利默里克去卖,小唐大公稍微提高一点关税,他们的价格就高到商人没法承受的地步了。 “好吧,让我们往好的方面想,我在杜卡拉城堡里面的间谍向我汇报,盟主召集我们,实际上是为了商讨给我们粮食的问题。” 一不小心,梅尔伯爵似乎说出了很不了得的内幕消息,但是塞纳尔更关注的并不是这个,他瞪大了眼睛,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 “你竟然有间谍?!在那个无处不在的阴影,内幕利斯的眼皮子底下有间谍?!” “嘘!小声!” 梅尔把食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塞纳尔也反应过来,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这又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梅尔不满的看了塞纳尔一眼,仿佛是责怪他太过于大惊小怪。 “但是那可是内幕利斯……那个内幕利斯!” “他也只是个人罢了。只要操作得当,一个身家青白,相貌姣好的农家女孩是很容易混进去当奴仆的。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们的盟主才刚刚搬到杜卡拉城堡,正在大量扩充奴仆。” “是这样啊……那真是可惜了。” 塞纳尔突然感叹道,莫名其妙的就说了一句可惜,一般人都完全猜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是梅尔却听懂了。 “确实是可惜,倘若连一个奴仆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也就代表着这实在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估计等到我们到了杜卡拉城堡,这个消息就该公开化了。” 两位伯爵同时又叹气,不管他们用了什么小手段,小唐大公就好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拦在两个人面前,让两位伯爵根本无可奈何。毕竟这个世界,还是要靠着武力来讲规矩的。 “不过,即使如此,提前得到了这个消息的我们也能够获取一些优势。” “确实,盟主既然把我们都喊过来,那必然不会让我们空手而归,我们只需要谈判的时候硬气一点,就可以挽回不少损失了。” “但是我们需要一个出头鸟。” “不能是我,也不能是你。” 就好像是说相声一样,两位伯爵一唱一和,语气急促高昂,高山流水会知音,俞伯牙遇钟子期,最后露出惺惺相惜的笑容。 “你通知伦斯特伯爵要到这里来了吗?” “那是当然,我跟他说过,为了防止被盟主太过于欺侮,我们三位伯爵要团结一致,好好商量商量才是。” “看来是因为伦斯特实在是有点远,所以耽误时间了呢。” “是啊,路途有点远嘛……” ps:正在修改前几章,第二更会有点晚。 179章 出人意料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传统上,秋收祭的时候,会由教会的教士出面主持,农民们将田间收获的三束最饱满的麦穗作为祭品献给伟大的主,使万能的主在天上便尽可享受人间的福音。人们便是用这种方式,来祈求来年的丰收。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小唐大公闭着眼睛,不去看台下密密麻麻的人头,免得被扰乱了思路,前几日被克莱恩还有菲利普主教逼着死记硬背,好不容易才背下的赞美诗如今终于起了作用。在阳光的照耀下,身着着一身华服,戴着冠冕,手执权杖的小唐大公看起来是那么的耀眼,就好像是天上降临人间的天使一样,即使是会场有着接近万人,也是人人屏息静气,落针可闻。 事实上,本来唱诵赞美诗的应该是菲利普主教,毕竟前面已经说过,传统上应该是由教会的人主持。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世俗与神权的问题。 在这样万人汇聚,盛大无比,隆重无比,神圣无比的舞台上,谁往前进一步,谁来主持这个秋收祭,无疑就是一个信号,告诉世人,这里究竟是王权至高,亦或是神权至上。 本来,单单是为了这个王权与神权之争,别的地方就能把狗脑子都打出来——就和隔壁的神罗一样,万王之王,贵为皇帝的亨利四世因为斗争失败,不得不只身来到意大利,身披罪衣,跣足站在风雪之中,连等三天,恳求教宗的宽恕——不过日后他还是成功的另立教宗,把教会操纵在手心之中。 但是幸运的是,虽然名义上还是教会直属,受到教宗节制,但是菲利普主教的这个主教职位压根就没有向教宗汇报,自己就把帽子给戴上了。这种严重偕越的行为,教宗别说支持,没开除菲利普主教的教籍都是看在爱尔兰蛮荒之地,和一个野蛮人生气太不值得的份上了。 更何况,即使是教宗真下命令了,菲利普主教听不听都还是一回事呢!他现在搞卫生工作搞的好好的,哪还有心思去跟小唐大公争这个主导权的。 因此,这个在其他地方可以说是内忧的东西,至少在眼下的芒斯特,还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赞美万能的主!愿您的神威行走在地上,犹如行走在天上!” ?待到小唐大公背完赞美诗最后一段,睁开眼睛,将手中的麦穗投入了眼前的火盆中。麦穗本来就涂满了油脂,放到火盆中,火盆中的火焰猛然窜高了一大截,映的人满面通红,小唐大公赶忙挪开手,才免于被灼伤的危险。 但是底下的民众却有如这翻滚跳跃的火焰一样,瞬间沸腾了。 “这是吉兆!大吉啊!” 我倒是挺喜欢凶兆的,要是能知道是哪个罩杯的就更好了…… 好吧,这种掉节操的吐槽暂且不提,秋收祭后,自然会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这个活动不一定要多么盛大,更多的是体现民众心中的喜悦。因此,比起那种人为制造的大盛会,小唐大公反而更喜欢这种朴素的活动多一些。 不过,遗憾的是,他今天看起来是无福消受了。 毕竟,不能让三位联央前来的伯爵久等啊。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事,他本来答应陪莉莉一起度过这个难得的秋收祭,如今看来也只能食言了。 “莉莉,哥哥还有些正事要谈,你去找伊娜姐姐玩一会吧,等到哥哥谈完正事,会去找你的。” “嗯……好吧。” 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莉莉一直都是听话的好孩子,委屈的答应了一声,莉莉就主动牵住了跟在身后的伊娜医生的手,一点都没让找他你发工资为难。 说起伊娜医生,小唐大公终于发掘了她除了医生之外的第二个功能,那就是作为莉莉的玩伴。 毕竟两个人都是小唐大公的宫廷里面仅有的女性,年龄相差也不大,地位……好吧这个比较大,但是莉莉还小,伊娜医生又是见多了世面,自然知道怎么哄小孩。事实上,自从有了伊娜医生,莉莉就变的开朗的多,也不再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缠着小唐大公不放了。 “伊娜小姐,辛苦你了,我会让小奥德加陪着你们的。” “为您服务是我的光荣。” 标准的,丝毫没法指责,却又冰冷的回答,明明都已经在芒斯特生活超过半年了,同时来的那些奴隶们,有的甚至已经成家了,伊娜医生却还保持着刚来的那种态度,除了小莉莉之外对谁都是不冷不热,这也让她的人缘实在不怎么好。 顺带一提,她脸上还是一贯的做着伪装,涂满了伤疤,有时候小唐大公都想问她累不累了。 “内幕利斯,你也一同在暗中跟着她们,保护她们,别被发现了。” 做完了这些,小唐大公还是不放心,芒斯特的治安一向是很好不错,但是今天是个大日子,人挤人的,还有不少外地人进来,难免会有几个有坏心思的,不能不防。 内幕利斯没有出声,对着小唐大公行了一礼,转身没入人群就不见踪影了。不过请放心,只要小莉莉需要,他保证能在五秒钟之内就出现在莉莉的面前。 “抱歉抱歉,让各位久等了。” “盟主说的哪里话,能够见到盟主这等贵人,才是我们的荣幸啊。” 送走了真正关心的人,接下来就是贵族之间的交际,口蜜腹剑,唇枪舌战,略过毫无意义的互相吹捧与寒暄不提,直接进入正题吧。 “我想知道,各位为了买粮食,可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屁股刚落座,小唐大公毫不迟疑的就问道,这种单刀直入的开场白,倒是让准备了一肚子的废话的三位伯爵愣了一回,场面一时就冷淡起来。 梅尔伯爵给伦斯特伯爵狂打眼色,奈何伦斯特伯爵本来就是胆小怕事的性子,现在又被小唐大公这么一冲,原本准备好的说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无可奈何,梅尔伯爵也只能亲自上场了。 “哈哈……盟主真是快人快语,我们三个人经过商量,愿意以蜂蜜来抵账,用市价三分之二的价格,来换取尽可能多的粮食。” “三分之二的价格……”小唐大公故作沉吟的姿态,暗中却在观察着三位伯爵的表情,看到梅尔伯爵说话,其他两个人却毫不意外,顿时心里面就有底了:“看来三位都已经提前做好准备了啊。” “……” 被一语点破,三位伯爵多多少少有些尴尬,但是为了粮食,更准确的说是为了钱,这个时候却没有一个人会退缩的。 “行!就三分之二的价格,我同意了。”小唐大公直接拍板钉钉,爽快至极,让三位伯爵都惊住了。 要知道,这个三分之二的价格可不算低了,原本蜂蜜这东西就不是给下等人吃的,大量进货的也就那么几家,这下一口气弄了这么多,进价肯定就要跌,再加上人工费保管费啥的,赚肯定是赚,但是只是赚个辛苦钱罢了,三位伯爵实在是想不出来,小唐大公为什么能同意这个条件。 大哥,你钱这么多,分我一点行不行?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肉戏来了! 三位伯爵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这个意思,果然,之前答应的这么爽快,肯定是有问题的! “你们卖蜂蜜换的粮食,数量实在是有点大,我一时也拿不出来。不如这样,我用三分之二的价格购买你们的蜂蜜,一半的货款用来换粮食,另一半的货款,你们借给我,然后我用来租用你们的土地和农民,分期付款,十年内连本带利还清,你们觉得如何?” 180章 最好的买卖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三位没文化的伯爵表示,自己脑袋都要听晕了。 货款这两个字,他们明白,毕竟商人最喜欢说的就是这个;连本带利这四个字,他们最喜欢,庄园里面的奴隶,除了生下来就是的,其他都是因为欠债连本带利,驴打滚还不上钱卖身的。但是把它们连一块,什么叫‘我的货款借给你,你再用我的货款租我的地’,这我不就是白送钱还送地给你吗!你当我傻子不成?! “啊啊,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这可是一个双赢的买卖啊。” 眼看着三位伯爵有着暴走的趋势,小唐大公不得不一边在心里面诅咒着万恶的贵族,思想禁锢,脑袋里面除了武力什么都没有,连最基本的经济原理都不懂,一边竭尽全力的劝着三位伯爵冷静下来。 “好吧,我就看你有什么好说的!” 当时,脑袋最灵活,转的最快,也是第一个理解小唐大公话中含义的梅尔伯爵差点骂出声来,你这也太欺负人了,我本来以为你要钱,我也有心理准备了,但是你却要土地! 那可是土地! 伯爵为什么是伯爵? 说的明白点,除了爵位之外,不就是因为伯爵是整个伯爵领最大的地主吗!我把土地给了你,那我还当什么伯爵,干脆下乡当农民算了! 甚至,梅尔伯爵都打定主意,要是小唐大公真的欺人太甚,咱大不了一拍两散,我……我……我把蜂蜜低价卖给其他人去,我就不信,只要价格低,肯定就会有人买! ——至于说武力对抗的选项,那是一开始就不存在梅尔伯爵的脑海的。 小唐大公刚才的话里面有一句是没错的,这个年代的贵族脑海中确实只有武力,但是正是因为他们只懂武力,所以他们才明白,掌握在小唐大公手里面的,芒斯特大公领上上下下,常备军加城镇守卫总共五千精锐士兵的含义。 那是足以平推一切阻碍,a掉整个爱尔兰的力量。 梅尔伯爵扣心自问,假如自己手里面有这样一股力量,早就把所有人都打趴下,建国称王了。但是小唐大公却是一直都迟迟没有动手,仿佛一个大公领就满足他了,这种反常的行为,或许也是促使梅尔伯爵冷静下来,听听小唐大公到底要说什么的原因之一。 梅尔伯爵冷静下来,塞纳尔伯爵一直都是以梅尔伯爵为先,伦斯特伯爵又是个胆小随大流的性子,三位伯爵终于都平静下来,可以老老实实的听着小唐大公究竟想说什么了。 “在开始之前,我要问各位一句,你们都知道自己家里的一亩田能够产多少粮食吗?” 你这是废话——我们当然……不知道了。 梅尔伯爵与塞纳尔伯爵面面相腼,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出了这个意思,一亩地有多少产量?哈!那都是下等人,是仆人和管家应该担心的事情,领主只需要安安心心的端坐在城堡中,等着农民们把粮食交上来就行了。 “年收成与种子的比率为1.7:1,1.8:1,最多为2:1。” 出乎意料的,因为胆小一直都没有说话的伦斯特伯爵倒是勇敢了一把,而且说出来的数据也有着一些可信度,看来在没有人关注的地方,他确实是下了功夫的。 “但是这已经是二百年前,是查理曼大帝时候的数据了。” 小唐伯爵一针见血的指出来,将近二百年的时间,爱尔兰岛上的耕种方式就没有一点进步,当初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真是让人失望至极。 “准确的来说,常见的几种作物,燕麦,收获量是种子的三倍,收获后要留三分之一做种子;大麦和黑麦,收获量是种子的四倍不到,收获后要留四分之一多一些做种子;小麦,收获量是种子是四倍多一点,留四分之一少一些做种子。” “扣除掉作为种子的粮食,再扣除掉交给教会的十一税,以及农民自己活命要吃掉的粮食,剩下的才是交给各位的税。但是各位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丰年,各位又究竟能收到多少税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即使是以产量最高的小麦来算,四倍也实在算不上是什么高产量,不,说低产量都是恭维它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产量都是主定的,我们凡人无能为力,难道你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增产吗?” 梅尔伯爵和伦斯特伯爵还在思考的空当,性格急燥的塞纳尔伯爵就已经忍不住问了出来,这其实是一个讥讽的问法,主定的事物,你一个凡人有能有什么办法! “是的,我确实有。” 但是小唐大公就是点头承认了。 “三圃轮田制,这其实是一个好制度,春播作物或大麦或燕麦或豆类,秋(冬)播作物或小麦或黑麦,一年可以收获两次。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耕田方式可以极大的提高生产,但是遗憾的是,各位看起来并不会用。” 这可就真是群嘲了,不过三位伯爵却也都无言以对,毕竟,三圃轮田制,想要想通这个还真需要一点农业知识,否则一般人只会迷糊。对于这三位伯爵来说,所谓的三圃轮田制,不如说是抛荒制更为妥当。 “好吧,您说的这些我都承认,但是这和您之前所说的租借土地又有什么关系?” 不断的讲事实摆道理,小唐大公终于还是收到了一点成效,梅尔伯爵从沉默中苏醒过来,不再绕圈子直接就问道。 “正是如此,你们将土地租给我,然后你们就可以收到两份税——一份是农民应当交给你们的税,这是你们应得的,我不会干涉,另一份是我的租金,连本带利。这样算下来,你们每年的收入就可以翻上一大截,而土地依旧是你们自己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租客,何乐而不为呢?” 小唐大公露出了胜券在握的笑容,梅尔伯爵愿意继续谈下去,那就代表着,他已经动心了。 “那如果亏了怎么办呢?年份总是不固定的,万一哪一年碰上了灾年,作物颗粒无存,那我们又该怎么办?” “即使颗粒无存,该交给各位的那一份粮食也一定会交给各位,我的信誉是有保证的。” 小唐大公斩铁截钉,掷地有声的回答道,这也让梅尔伯爵松了口气。 信誉,不错,信誉真是个大问题,在这个生产力并不发达,来回做一次远航生意就要半年的时代,大规模的商品交易更多的都是维系在某个人的信誉上,而小唐大公,只要看芒斯特每天来往的商人数量,就能知道小唐大公的信誉究竟如何坚固了。 “但是,我实在看不出来,这样的交易对您有什么有利的地方。” 明明条件这么好,旁边的塞纳尔伯爵和伦斯特伯爵都已经动心了,但是梅尔伯爵就是感觉不安心,这世界没有天上掉下的馅饼,即使是有也一定是有毒的,梅尔伯爵就不相信,小唐大公会这么好心,一点都不求回报。 肯定是有什么不对,在我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肯定是有什么不对!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有一个条件,在我租借土地的时间,各位无论如何都不能加税,今年是什么税,明年依然,后年依然。至于我怎么赚钱,这就是秘密,不能对三位透露了。” 叹了口气,仿佛是无可奈何的,小唐大公这样说道,梅尔伯爵只觉得脑中一道闪电划过,竟然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失礼至极的指着小唐大公的鼻子问道: “难道,难道在同时交两份税的情况下,你还有办法保证粮食的盈余吗?!” “这是我自己的事,不劳你费心了。” 小唐大公微笑不语,塞纳尔伯爵赶紧拉住了梅尔伯爵的袖子,示意他冷静下来。不管小唐大公再怎么脾气好态度好,但他还是一位大公,而且还是实权大公! 一不小心惹他不高兴了,死不了也要脱层皮掉。 “不好意思,失礼了。” 被塞纳尔伯爵这么一扯,梅尔伯爵也回过神来,深吸了一口气,先是对着小唐大公道歉,然后不顾旁边两位伯爵惊讶的目光,开口说道:“这件事事关重大,一时仓促,实在是没法下决定。请给我们一些时间,我们要商量商量才行。” “那是自然。” 这是合理的要求,小唐大公自然没有什么不同意的,当场就唤来克莱恩,要克莱恩带三位伯爵去他们的房间。 抬头看看夜色,外面似乎还是一片喧嚣的样子,现在出去陪着小莉莉还来得及。一念至此,小唐大公也就不再耽误,首先站起来就说道: “那么,我还有约在身,请允许我先行告退。明日见面的时候,我希望三位伯爵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不要让我再等待了……” 181章 蝴蝶效应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不对,不对,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肯定不对!” 杜卡拉城堡的客房里,梅尔伯爵心急如焚,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脚下不停地挪换着脚步,从未有过的焦躁不安、急不可耐,在屋子里面团团转。 “肯定不对,绝对不对!可是到底是哪里不对,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说梅尔,你消停一会行不行?你在我的房间里面转了好几个小时,你不累,我都看累了,停下来,喝杯酒不好吗?” 蜷缩着身体,躺在床上一角,床头边摆放的尽是酒壶与酒杯的塞纳尔伯爵无奈的说着,顺手又往自己的酒杯里面倒了一杯酒,淡黄色的酒液伴随着诱人的醇香飘洒而出,让人不自觉的就喉头滚动。 “我跟你说,这芒斯特的蜂蜜酒,它真不赖!咱们要是学会了这个东西啊……” “酒!你还有心情喝酒!” 本来就是焦躁不已的梅尔伯爵,看着塞纳尔伯爵竟然还有闲心喝酒,还喝的无比陶醉的样子,不由得无名怒火冲天起,一伸手,竟然直接抢过塞纳尔手中的酒杯,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啊……我的酒……” 塞纳尔伯爵目瞪口呆,眼睛随着倒在地上的酒杯来回滚动,这蜂蜜酒虽然被摔了,但是酒液撒在地上,它的香味才一下子爆出来,本来就萦绕在屋中的醇香,这下变的更浓厚了。 “哼!” “好吧好吧,我不喝就是了。” 看着梅尔伯爵好像是动了真火,本来还沉浸在酒香当中不能自拔的塞纳尔伯爵只能乖乖的举手投降,为表决心,他甚至还把酒壶推到一边,这才让梅尔伯爵的脸色好看一点。 “好了,现在我酒也没喝了,你到底是为了什么事烦恼,可以说出来了吧。” “还能是为了什么,除了我们那位盟主,还能有什么烦恼的!” 梅尔停下了脚步,语气中满是暴烈的愤怒,以及无可奈何的迷茫。 “那有什么,他提出条件,我们答应,这不是一开始就决定好的吗!况且,这个条件对我们也不算差,不是吗?” “傻瓜不要说话!” 听着塞纳尔说着这样的丧气话,梅尔伯爵毫不犹豫,扭过头来又瞪了塞纳尔伯爵一眼,塞纳尔立刻就老实了。 “说真的,你一点都不觉得这里面有阴谋?这么好的条件,好到我都不敢置信了,简直就是对我们掏心挖肺了。我可一点都不相信,我们的盟主会是个大善人,白白的就能把钱送给我们。” “也许他就是个大善人呢?” 塞纳尔耸耸肩随口说道。当然,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梅尔伯爵的下一记瞪眼杀毫不留情的就过来了。 “好吧好吧,我认真点。” 举起双手,话说这个动作都是第二次了吧,为了防止梅尔伯爵真的怒不可遏,一时激动引什么流血事件,塞纳尔伯爵只能努力的开动脑筋,说出一两个看似合理的理由出来了。 “就算这真是阴谋又能怎么样?你有资格拒绝?我有资格拒绝?你我都明白,这个世界终究还是靠实力说话的,哪怕是我们的盟主提出再过分的要求,只要不是剥夺我们的身份地位,我们就只能忍着,况且这一次其实真的还算得上是不错,就算是阴谋,那他也是给了我们一层遮羞布不是吗?” “但是那可是土地,土地……” “梅尔!明白点!” 梅尔伯爵还在犹豫着,塞纳尔伯爵突然的一声大吼,彻底的把他从迷茫中惊醒过来。 “那是大公!是你和我加起来也打不过的大公!倘若没有足够的力量反抗,那我们就只能服从!暂时的服从于强者并不是屈辱,而是为了等待属于我们的时机,默默的积累力量,等待着一飞冲天的机会!” “查理曼大帝统一西欧之前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王,光荣的教会在圣子降临之前也只是一个流亡于耶路撒冷的异端教派,就连隔壁的英格兰国王威廉,他不也只是个私生子出生吗?力量弱小并不值得羞耻,值得羞耻的是弱者还看不清自己的位置。只要保下足够的资本,咸鱼犹有翻身日,真龙终有飞天时,他日腾云吐雾,一朝越大公也未尝不可!” 惊讶,这次是真正的惊讶了。 梅尔伯爵就好像是第一次认识塞纳尔伯爵一样,眼神当中充满了不敢置信的色彩。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不再是受气包,糊涂蛋,酒鬼,而是真英雄,真豪杰,能屈能伸,能动能静,动则居于九天之上,静则潜于云雾之间,充满了大智慧,相比之下,他的那点小聪明,好像就不值得一提了。 “很惊讶吗?多看书,很快你就会和我一样了。” 察觉到梅尔伯爵惊讶的目光,塞纳尔微微一笑,说出了这样的话。梅尔伯爵虽然没有回答,但是他的目光明显就表现出了一个意思,多看书,你? 塞纳尔伯爵再次微微一笑,稍微让开了身子,露出被他遮掩的窗台,窗台正对着一堵围墙,那围墙上雪白的标语大字让人即使在夜里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唐切斯特大公。” 梅尔伯爵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你信不信! 这条标语,实际上是小唐大公为了扫盲,就和那些高中把公式刻在楼梯上一样,小唐大公也把标语写在了大公领的每一堵墙壁上。事实上,塞纳尔伯爵对着的这条还算好的,如果是他对面的那一间,估计看见的就会是‘多洗手,勤洗澡,身体健康好宝宝’了。 “追上不可战胜的敌人的最好方式,就是学习敌人的一切,敌人的知识,敌人的能力,敌人的政策……看书,不过是我的第一步罢了。” “梅尔,你恐惧于丢失自己的土地,但是在我看来,这何尝不是一个机会:盟主所隐藏着的粮食增产的秘密,在芒斯特,我们没有办法打听出来,但是在我们自己的地盘上,我们还能打听不出来吗?!只要我们掌握了这个秘密,那么迟早,我们也能变的像盟主这样富裕。” 梅尔伯爵,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还有,这个酒杯……” 无视了梅尔伯爵的反应,塞纳尔伯爵弯腰捡起地上的酒杯,把它扶正,又拿起桌角的酒壶,淡黄色的酒液再次溢满,醇香充斥了整个房间。 “我刚才跟你说蜂蜜酒很好喝,并不是在开玩笑。我是真的想要学会这个技术,这样,等到下一次粮食危机的时候,我们不仅仅只有蜂蜜,还有蜂蜜酒,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受制于人了。” 182章 借鸡下蛋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第二天再谈判的时候,小唐大公就惊讶的现事情顺利的不得了。 迫不及待,甚至急不可耐的,梅尔伯爵还没等小唐大公的屁股坐稳,就一口答应了昨夜小唐大公提出的全部条件,甚至于,他还提出了一个令小唐大公都感到惊讶的要求: “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公有地也租给你,只要你付出一丁点的,和一般农民相当的税金就行。” 所谓‘公有地’,实际上是敞地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前文(详见土地整理那一章)已经说过,中世纪农民耕田最常见的便是敞地制,这种长条状的,东一片西一片的土地并不能完整的把整个村庄可用的土地全部囊括其中,在这些长条之中遗留下来的,便是公有地。 这些公共用地,名义上是属于领主,但依照惯例是为农民所共有,许多贫农可以在那里砍柴和放养一些家畜、家禽,甚至一头准备在冬天来临时要宰杀的猪——这是一种宝贵的权利,也是农民补充生计的重要资源,可以说,这是中世纪少有的一种温情,让农民又多了一条活路。 但是现在,梅尔伯爵就要把这些公有地全部都租给小唐大公了。 “这是什么?阴谋?试探我的力量?还是单纯的只是想多拿一点钱?” 眨眼之间,小唐大公的脑袋里面就已经闪过了诸多念头,一个伯爵领的公有地,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否则也不可能被视作农民的希望了。三个伯爵领的公有地,几乎就可以说是五分之一个伯爵领了。 另外,既然公有地是农民的希望,小唐大公租了公有地,要么,继续把公有地开放给农民共有,自己就赔钱;要么,不让农民进去,那就肯定会得罪农民,人心尽失。 “应该不会有这样主意吧……他们看起来也不像有聪明人的样子。” 小唐大公暗咐道,伦斯特伯爵胆小怕事,塞纳尔伯爵是个糊涂蛋,三人当中也就只有梅尔伯爵有点小聪明,但是小聪明,应该不可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吧? “行,那我就同意了。” 再次思咐了一会,小唐大公终于还是点头答应了这事,土地的大小只是小事,关键是不能示了弱,不管这三位伯爵有没有这个脑袋,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就算是想依靠农民给他捣乱,在以前土地整理的时候,也都已经很有经验,保证把农民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听见小唐大公答应,三位伯爵当时就是大喜过望,梅尔伯爵与塞纳尔伯爵暗中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个小动作,马上就被一直盯着他们的小唐大公注意到了。 本来,不管生意有没有谈成,一场盛大的宴会是避免不了的,这是贵族的颜面。可惜的是,在场的四个人中三个人心里面都有鬼,只有伦斯特伯爵一个人傻乎乎的,因此这场宴会……不能说是不欢而散,但是确实是只吃了一点就已经散场了。 可惜了浪费的这么多美味了。 小唐大公略有些遗憾的叹气,香喷喷的烤乳猪,金黄色的天鹅肉,还有一手长的大虾,这些都不是什么平日里能够轻易吃到的东西,放到农民的眼中就是连梦中都未曾出现的美味佳肴…… 想到农民,小唐大公突然灵机一动。 “韦德骑士,你把这些菜端出去分给仆人们吧,否则实在是有些浪费了。” “是的,大公大人,您的仁慈有如天上的明星一般闪亮。” 韦德骑士当即说道,这可不是什么奉承话,只要看站立在餐桌周围,喉头不断滚动的仆人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早就是垂涎三尺了。 听到了小唐大公说出了这样的话,有的仆人感动的眼泪都出来了。在城堡中工作的仆人,他们的生活都是不错的,小唐大公给他们开的工资不算低,但是工资高,可并不代表着他们就能吃上这样的美味了。 要知道,别的领主宁愿把剩菜倒出去喂狗,也不愿意让仆人们分上一口呢! 小唐大公环顾四周,仿佛就看到了一片绿色的‘好感度+2o’的up声,满意的嗯了一声之后,这才去了书房,在那里,克莱恩已经等他许久了。 “这里稍微会有些麻烦,因为之前并没有想到这三位伯爵会提出把公有地也让出来的要求,所以我们的计划要重新开始调整了。” “这不重要,我只想知道,它会不会对我们自己的生产造成影响。” 直接挥手打断克莱恩的话,小唐大公明白的很,这要真让克莱恩嘀咕起来那就是一整天的事,就好像唐僧在耳边念经一样,就算你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你也不耐烦啊! 克莱恩略微愣了一下,然后直接把手里的纸翻到最后,这个动作让小唐大公庆幸不已。 “我认为并不会,因为现在秋收已经过去,我们将会空闲下来一大批劳动力,相对应的,您的学生也都会空闲下来,这个时候派出他们去指导其他伯爵领的农民,等到来年春天的时候应该就差不多了。” “嗯,这样就好。” 满意的点头,不耽误就好,虽然说即使是头两年赔了也没关系,小唐大公还看不上这些小钱,但是赔本的感觉总是不好受的,尤其是还要倒贴钱的情况下。 “大公大人,我很不明白。” 克莱恩忍了又忍,欲言又止,最后没能止住心底的那份好奇心,问道:“您为什么要签订这种条约,它对我们太不公平,而且还会……” “还会让我们的技术扩散出去,降低我们的优势,对不对?” 看着克莱恩犹犹豫豫,话到了嘴边又吞回去,来来回回足有两三次的样子,小唐大公差点笑出声来。 “克莱恩,我问你,我们当初在德斯蒙德进行的土地整理,一共用了多久?” “一年……不,偏远的地方两年吧。” “两年。” 小唐大公竖起两根手指,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那个词语,两年。 “两年,也就是说,一直到今年的开端,德斯蒙德的土地整理才算是真正结束,那么我再问你,一个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两年?三十个?亦或是短一些,二十个?” “……” 克莱恩好像抓住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抓到。 “技术扩散的事你不用担心,施肥灌溉的法子,这实在算不上是什么秘密。只要有心打听,坚持不懈总能有一些头绪,说到底,技术这东西天生就是用来扩散的。” “但是土地整理,它就和人口一样,没办法就是没办法,只能用时间来耗,而我实在是等不起,所以才采用了一些小主意。” “您的意思是说……” 克莱恩试探着问道。 “我就是故意的,故意把技术扩散,故意让那三位伯爵注意到土地整理的好处——反正他们也弄不清施肥灌溉和土地整理的区别。第一年先用丰收来引起他们的贪欲,第二年‘稍微不注意’漏出一点消息,他们肯定就会跟着学,甚至比我们更积极。等到三年或者四年之后,我们去接收的时候,那里的土地都是整理好的,再也不用我们操心了。” “而在他们整理自己的土地的时候,我们也同样可以整理自己的土地,两边都不会耽误。因此,我把这个主意称为‘借鸡下蛋’,你觉得如何?” ps:下一章在十二点,喝酒了,还要现码字,真头痛。 183章 暴走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想法是很好,主意也不错,但是关键的是…… “三四年之后?我们去接收?这是什么时候的计划,我怎么全不知道!” 克莱恩厉声问道,即使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失礼至极也毫不在意。 大公大人,我知道你才华横溢,天纵之才,但是你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啊! 一开始的计划是广积粮,缓称王,好,这个计划不错,大家也都表态同意了;再后来是十年称王,这个也很好,时间足够,连步骤都列好了,只要按照计划来绝对没问题;怎么现在突然又跑出来一个三四年来? 三四年时间,我们连消化现有的领地都很困难:统计人口,建立户籍制度,推广一个民族的观念;除此之外还要改善人民的生活习惯,搞好卫生工作,要提高法律的地位,号召人民依法办事;还要铺路,修桥,开山,一桩桩一件件,哪个都不是什么简单事啊! “别抱怨了,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时不我待啊!” 克莱恩在抱怨,小唐大公却同样的也在叹气,他也想按计划,一步一步的,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意外,多好。但是老天爷就是这样,看不惯一个人顺风顺水的,偏偏要给他送上一份厚礼。 “看看这个吧,在法国的间谍半个月前传来的情报,法兰西的新任国王登位了,年仅十四岁,是为腓力二世。” 说着,小唐大公从桌子下抽出了一张被卷住的白纸——在法国同样能买到产自芒斯特的白纸,这是纸已经被人民,至少是贵族和教士接受的证明,想必接下来纸的销量又会有一个大的增长,能为小唐大公带来滚滚财源——但是现在,小唐大公宁愿自己从来没明过纸,这样就不会收到这令人烦心的消息。 “这个我已经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这和您的计划有什么关系。” 克莱恩一点都不为所动,根本就没有看那张纸的意思。法兰西国王换人这么大的消息,作为财政总管他当然是一清二楚,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凭着法兰西国王那地位,国王如同囚徒一样被困在“法兰西岛”上,实际权利还没有小唐大公大呢! ——所谓“法兰西岛”,是指卡佩王朝早期国王所能有效控制的实际范围,包括塞纳河和卢瓦尔河中游的狭长地带,以巴黎和奥尔良为中心,其面积只占法兰西国土的大约1/15。 “是啊,你不知道,可是我却知道的一清二楚啊!” 当然,这话小唐大公没能说出来,因为这已经是未来的事情了。 腓力·奥古斯都。 奥古斯都,这便是那个男人的称号。 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仅仅是这样一个称号,就足以表明腓力这一生的功绩: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收回大贵族的权利,收回诺曼底公爵领,扶持巴黎大学,修建卢浮宫……可以这样说,在腓力继位国王的时候,他面对的是一个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法兰西,但是当他逝世的时候,留下的却是一个强大无比,足以征战四方的‘法妖’! 实话实说,正是因为生活在这个倒霉的时代,因为做过(正在做)同样的事,小唐大公才明白这个腓力究竟恐怖到了何等的地步! 但是这样的话,小唐大公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的。 “如果您没法说出令人信服的理由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完全不知道小唐大公已经陷入愁苦之中的克莱恩仍然在喋喋不休,在领主犯错的时候予以纠正,这同样是身为臣子的义务之一。 “不要再问了,克莱恩,你要相信我,相信你的领主,这么多次了,我什么时候在大事情上犯错过?” 其实您真的犯了不少的错…… 本来,克莱恩是想着这样吐槽的,但是一看见小唐大公隐隐约约甚至有些闪烁的眼神,他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小唐大公对他一直都是不错的,不只是不错,对他一直都是十分信任。大公领的大小事务,只要不是特别重要的,全都可以由他一言专断,说是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丝毫不为过。 这样庞大的权利足以使人迷醉,倘若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许还会起二心,但是克莱恩一直都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所谓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我还是不能同意您这三四年的计划,因为实在是太过于勉强,但是,我或许可以为您出另外一个主意。” 说着,克莱恩拿起桌上的白纸,白纸上描绘的正是腓力的模样,栩栩如生。 “在我看来,让您烦恼,甚至宁愿打乱我们的计划的,便是这位腓力二世吧?” 小唐大公没说话,但是沉默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代表着默认。 “看不出来有什么不一样啊,就是个普通的小孩。” 仔细端详了许久,克莱恩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没有这个相面的本事,这张纸上是一个小孩,但也仅仅是一个小孩,顶多就是看起来比较机灵罢了。 “想要一个人消失在这个世界有许多的办法,毒酒,刺客,暗杀,即便这个人是国王也是一样——国王同样是人,主可没有赐给国王什么刀枪不入的本事。” 克莱恩,你明白你在说什么吗? 小唐大公用诧异的眼神盯着克莱恩,但是克莱恩看起来平静的很,气定神闲的,就好像刚才说出那种话的人不是他一样。 但是等到小唐大公转念一想,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办法。 这年头的贵族,十个有两个死于战乱,有五个死在床上,剩下的那三个八成就是被暗杀死的。 ‘暴力无法消灭问题,但是暴力可以消灭你’,这种节操掉尽的话,倘若小唐大公光明正大的说出来,不仅不会受到谴责,还会得到无数人的赞赏与嘉奖,毕竟在这个年代主流的就是暴力——别的不说,隔壁英格兰威廉国王的儿子,红脸威廉二世继承国王之位后因为狩猎‘神秘死亡’,天知道他这个死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反正各位知道他死之后他的弟弟亨利一世继承王位就足够了。 而小唐大公,他所在意的也就只有腓力二世这样一个人。至于法兰西,一盘散沙的法兰西又有什么好怕的,不过是看起来形体巨大,实际上一碰就倒的沙墙而已。 “好吧,刺杀,一场卑劣的刺杀,克莱恩,我要你去把内幕利斯喊过来。是你把我拉入了地狱,这一点,你可千万不要忘记了。” ps:从这一章开始剧情就要暴走了。 184章 向南,或者向东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小唐大公究竟是在恐惧什么? 说实话,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回答不上来。 腓力二世确实是一代人杰不错,甚至可以说,在这个时代里他就是主角,可以高喊着‘我要逆天’,一路屠神屠魔屠仙屠鬼,划船都不用桨这一生全靠浪——但是,那也是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历史上,腓力二世就是用了差不多十年的时间,才逐渐整合了法兰西内部,开始了他梦想中的伟大复兴的第一步的。 而十年之后,如果按照计划一步步来,不管怎么想都是小唐大公比较强:一个是饱经战火,刚刚才得到实质上统一的法兰西,另一个是休养生息十年,国富民安的爱尔兰,这两个谁比较强,一目了然吧? 另外还有科技上的差距,给小唐大公十年的时间,天知道他都能鼓捣出来什么玩意来,德斯蒙德的研究所专门建立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去过的人无不说那就是鬼域,火光与雷鸣声接连不断,无时无刻都有着专门的精锐士兵把守。研究所里面到底有着什么东西,连克莱恩都不清楚,小唐大公也从来都是闭口不言。 既然这样,小唐大公究竟是在恐惧什么,才如此的急不可耐,甚至连卑劣的暗杀手段都要用上了? “大概是因为自卑吧,毕竟对手是名垂青史的那个人……害怕自己打不过,害怕自己丢掉在这个时代的一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小唐大公如此暗咐道,从某个侧面来讲,这也是他进一步认同这个时代的证明,倘若不是因为重视,他也不会使出这样激进的手段了。 “因此,我觉得一杯毒酒更为合适,方便,安全,无声无息,即使事情败露了也不会牵扯到我们头上来,毕竟,酒是不会说话的。” 此刻正在讲话的是内幕利斯,被克莱恩拉到书房里,猛然间就听到了要他计划暗杀一位国王,内幕利斯自然是大吃一惊。 但是内幕利斯是芒斯特的间谍总管,退一万步讲,即便他不是间谍总管,他也是一个奴隶,是精心培养出来的死士,只要小唐大公有了要求,那内幕利斯就是没办法拒绝的。 “又或者,我们可以买通这位腓力二世的贴身侍卫,在他巡查高处的时候推他下来,人又没有翅膀,没办法在天空飞翔的。” “买通侍卫,毒酒,这两个,我怎么听着就这也不靠谱呢?” “若是单纯的追求成功率,一击必杀,自然是阴影中递出的一把匕更为妥当,但是您的这个提出的实在是太突然了啊!” 听见了小唐大公小声的抱怨,内幕利斯手一摊,无奈的说道: “我们在法兰西境内并没有任何间谍的存在,对腓力二世的习惯也完全不清楚,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身边的防卫力量怎么样,他的仇人又是谁,这些我们都不知道。即使是现在从本土调人过去,莫名的出现了生面孔,语言不通,行为诡异,也只会平白的惹人生疑吧。” 这不是诉苦,而是实话实说,身为一个优秀的间谍,内幕利斯最清楚间谍所拥有的两项优秀品质,一是忠诚,二就是实话实说。 另外,在法兰西没有间谍这一点,也是实话实说。 内幕利斯执掌间谍总管一职才两年,哪有那么多的死士让他挥霍的。前面小唐大公所说的法兰西间谍,也不过是身处在法兰西的商人,小唐大公付他们一笔钱,他们则按照约定,每当法兰西生大事的时候立刻把情报传递过来——整个机制唯一的作用,就是确保小唐大公不会变成文盲,不会对欧6大事一无所知,至于指望这帮子商人杀人……即使是小唐大公信了,内幕利斯也不信啊! “好吧好吧,让我们简单一点,有没有万无一失的,确凿的,一定的,可以亲眼确定他死亡的计划使用?” 小唐大公也知道自己实在是强人所难,但是他也没办法,必须要亲眼看见腓力二世死才能安心,于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提出要求;而他的这个要求,明显是把内幕利斯给难住了。 “倘若您一定要如此的话……那我们也就只有明杀一途了。” 所谓明杀,其实就是当街刺杀,从头杀到尾,古代四大刺客就有一个很好的范例——聂政。 聂政刺侠累的时候,可是从头到尾都没用过什么手段,就是一个人一把剑,白虹贯日,硬生生的把侠累给刺死的。 “你有把握吗?” 这种明杀的事情,听起来很爽,但是小唐大公根本不可能轻易同意,第一,万一刺杀失败了,腓力二世肯定会提高警戒,这样下一次刺杀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第二,万一刺杀失败了刺客还被捉住,那才笑大了。 小唐大公一点都没指望刺客能够保住秘密,哪怕是这些刺客都经历过专业的训练也是一样,只要没有当场死亡,法兰西怎么说也是一代大国,西欧霸主,严刑拷打的法子要多少有多少。 说到底,刺杀这种事,本来就不是多靠谱,间谍就是间谍,老老实实的收集情报就足够了。 “……” 内幕利斯一言不,小唐大公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了。 自然是没有把握的。 “是我的错……我逼得太紧了。内幕利斯,刚才我所说的你就当没听过好了。从现在开始,从长计议,派人一点点的渗透,争取能在一年之内刺杀成功,这样如何?” “我们完成的把握大概在七成左右。” 内幕利斯老老实实的回答,七成,对于一个刺杀国王这样的计划来说已经不低了。说实话,刚才小唐大公放弃原计划的时候他都松了一口气,如果小唐大公坚持明杀的话,那他也就只能豁出一条性命亲自上,就这,成功率也不会过四成呢。 克莱恩同样松了一口气。 刚才小唐大公的状态很不正常,非常不正常,就好像是陷入了魔障一样,克莱恩很清楚,对付这种人就像是对付一头犟驴,只能顺着毛来。因此,他才会提出刺杀的方案,并且还把内幕利斯给喊来,就是为了让小唐大公知难而退。而现在,虽然说计划还在继续,但是小唐大公终究是冷静一些了。 不过,为了防止小唐大公再次暴走,克莱恩还是要给他找一个出气筒才行。 “大公大人,力量,在这个乱世当中,唯有增强自己的力量才是最重要的。我不知道您为什么非要坚持刺杀这个腓力国王,但是想必是他将来一定会很有出息,甚至会对我们造成威胁吧?” “但是您却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力量过我们的人多的是,那么多的皇帝国王,甚至还有教宗主教,难道我们还能够一个个把我们全都杀了吗?您比我还要更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赚钱是为了增强力量,练兵也是为了增强力量,只要我们自己的实力增长了,力量变强了,哪怕这个腓力国王再厉害,他也没法找我们的麻烦,不是吗?” 小唐大公紧盯着克莱恩的眼睛,一眨不眨。 “很有道理,克莱恩,你说的很有道理,继续说吧,我知道你的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了。” “向南,或者向东。” 克莱恩从身后拿出一份海图,这还是他临时准备,在去找内幕利斯的路上找来的,确实是有了腹稿了。 “和我们一水同源的不列塔尼,又或者是寒冷的斯堪的纳维亚,前者与我们之间有着利益的纷争,后者却是欧6最精锐战士的诞生地,这两个地方,无论我们掌握哪一个,都会对您的霸业很有帮助,问题是,我们要先吞哪一个才行……” 185 奥拉夫族长大危机 一水同源的不列塔尼…… 这话我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呢! 但是听了克莱恩的解释,小唐大公才算明白过来,这不列塔尼,竟然和威尔士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关系。 ——布列塔尼人的祖先是公元五、六世纪从不列颠渡海而来的凯尔特人(celts),威尔士人的祖先也同样是凯尔特人,如今不列塔尼还残存着凯尔特独有的巨石阵,这两个五百年前是一家,绝对没跑了。 话说明明当初凯尔特人那么有进取心,在整个西欧都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子孙们却一个比一个不争气,只能偏安在一处远离欧陆本土的小岛上苟且偷生,这要是让凯尔特祖先知道了,还不得从坟墓里气的跳脚出来。 闲话少叙,克莱恩所说的很有好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盐的贸易。 盐,这个东西已经强调过好几遍,兵书上有写所谓的‘兵家必争之地’,那么盐,它就是所谓的‘商家必争之地’了。 小唐大公与不列塔尼的矛盾由来已久,起因便是小唐大公制作出了大量的廉价低质盐,用绝对性的大数目对不列塔尼的高质盐商场造成了冲击(详见148章newlife)。 当时,小唐大公要求不列塔尼的使者带给不列塔尼大公科努瓦耶的原话就是:“合作,或者灭亡。” 而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不列塔尼的使者是在春耕刚刚结束的时候来的,如今秋收都已经过完,还没有一丁点回话的消息,倒是克莱恩一直都在汇报:‘不列塔尼增加盐出口’,‘不列塔尼降低盐价格’这样的消息。 看来,科努瓦耶大公似乎选错了道路了呢。 不过这里稍微有一点问题。 “克莱恩,为什么我说在三四年内接收几个伯爵领你就反对的不得了,现在要攻打一整个大公领,成功之后势必会把它吞入口中,你却十分乐见其成呢?” “大公大人,这是一道很简单的算数题,成本与利润的问题。” 听到了小唐大公的问话,克莱恩毫不犹豫的就回答道。 “您要那几个伯爵领,它们有什么用?它们有港口?有城市?又或者是有什么特产?不,它们什么都没有,一旦占领之后还需要我们投入额外的精力去维持治安,投入额外的金钱去维持生计,这就是得不偿失,是亏本生意,做不得。” “但是不列塔尼并不一样,它虽然偏僻了一些,但总算还是在欧陆本土上,发展程度要比那几个伯爵领好很多,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不列塔尼的盐。” “吞下了不列塔尼,我们就等于同时拥有了盐买卖的上下游,在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而垄断是多么赚钱的一件事,我想也就不用我再说明了。从成本上讲,这就是一本万利的行为,我当然不会阻止了。” “克莱恩,你这帐算的可真是……明白。” 小唐大公惊滞着脸,良久,才算是反应过来,对着克莱恩说出了这样的话,说出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还明显的忍了一下。 但是明白这两个字说得好,做事明白,算账明白,说话也明白,这对于一个财政总管来说,已经算是最好的褒奖了。 “您过奖了。” 克莱恩听到小唐大公这么说,就知道自己劝通了,安安静静的施了一礼,就老老实实的到一旁站着去了。 ——至于之前克莱恩所说的斯堪的纳维亚,三个人都非常有默契的提都没提,纯当是克莱恩开了一个玩笑。 斯堪的纳维亚那等贫瘠寒冷之地,除了人,除了天生的战士之外什么都没有,即使是罗马帝国全盛时期也没想着征服的地方,小唐大公一个大公,离国王都还远着呢,更不用说是皇帝,整个欧洲最强的皇帝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不会找麻烦,麻烦却会主动找到人,如今,投靠于小唐大公的奥拉夫族长便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钱太多了。 这并不是什么虚话,奥拉夫族长因为出色的完成了小唐大公的任务,得到了小唐大公的一大笔奖赏,这笔奖赏,足够奥拉夫族长还有他的族人们安安心心的过上一个好年。 但是问题就在于这里,有人眼红了。 奥拉夫族长随船带回去的大批粮食,还有能够保护族人平安度过难熬的冬天的皮衣,每一件每一样,都是斯堪的纳维亚必须的东西,足以保住一个新生儿的性命,让他不至于被苦寒的冬天冻死饿死。 而在斯堪的纳维亚,再也没有什么,是比一个新生儿的性命更重要的了。 因为新生儿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未来,代表着族群延续下去的可能,像奥拉夫族长刚刚从破败的部落中接过族长大位的那会,每天带领着族人豁出性命去袭杀巨熊,就是为了能够从商人那里换取宝贵的药物,能够让族群中的新生儿健康的成长。 “族长,我们现在怎么办?!” 九月的时分,斯堪的纳维亚已经是暴雪凛冽,寒风刮的每个人都脸庞生疼,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依然****着上身,浑身肌肉疙瘩,站起来比熊更像熊的男人,对着平静的好像不是处在战争当中的奥拉夫族长问道。 这个男人便是奥拉夫族长的副手,名叫阿瑟,他的亲卫队长,如果说奥拉夫族长是智,那么这个人就是力,两个人一文一武,保护着部落的平安。 “还能有什么办法,让族人们先撑着,给唐切斯特大公的求援信发出去了没?” “已经让几个最会水的族人去了,但是族长,那个什么大公,他真的会来吗?” 阿瑟疑惑的问道,跨越几百海里的遥远距离,那个劳什子大公真的会为了一个野蛮人部落,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来? “他会来的,我相信他。” 面对着阿瑟的疑问,奥拉夫族长仅仅是用这么一句话,便堵住了他的嘴。阿瑟从小到大,跟了奥拉夫族长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奥拉夫族长这样相信一个人的样子呢。 “阿瑟,如果说他这一次真的来了,我便决定要把整个部落全部迁移到爱尔兰去,你觉得怎么样?” “全部迁移到爱尔兰去……” 阿瑟喃喃自语,并不是因为愤怒,而是迷茫,是那种多年夙愿一朝达成的迷茫。 “是啊,斯堪的纳维亚虽是我们的故乡,却不是我们梦中的所在,我们的祖祖辈辈,只要有了希望,不都是盼望着可以迁移出去吗?” 奥拉夫族长说的是事实,每一个维京人,对于斯堪的纳维亚的暴风雪,既顶礼膜拜,又深恶痛绝,维京人跨海征服的源动力,除了对于土地的渴望之外,也有着逃离斯堪的纳维亚暴风雪的原因在其中吧。 “倘若,倘若这个劳什子大公真的来了,可以把族人带向平安,那么我阿瑟即使是把这条命卖给他,也没有什么不舍得的。” 阿瑟想了又想,咬咬牙这样回答道,阿瑟与奥拉夫族长一样,都是看着族群中的年轻人一天天的长大,逐渐成为可以支撑起整个部落的参天栋梁,只要能够保住这些族人的性命,那么他阿瑟,也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哪怕是死后进不了瓦尔哈拉,只能做孤魂野鬼,游荡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土地上,每日受着暴风雪之苦也是一样! “那么我们就等着吧。” 说着,奥拉夫族长闭上了眼睛,不愿意再说话了。 “我从芒斯特那里带回来的神兵利器足以让族人们以一敌三,支撑住眼前的局面并没有问题,剩下的,就交给伟大的奥丁裁决吧。” ps:阿瑟,雷神(thor)追随者的意思。 ps2:喝断片……看魔兽去了。先发两章,剩下的凌晨再发。 186章 进军,向那冰雪之地! 当然,说是等待奥丁的裁决,但其实奥拉夫族长还是有着一条路可以选的。 那就是把粮食和皮衣都分出去。 敌人的要求并不算过分——总共十三个部落,将近三万人的大联盟,提出的要求只是让奥拉夫族长分出一半的粮食和皮衣——他们愿意向伟大的奥丁发誓,只要奥拉夫族长同意,他们当即退兵,并且五年之内绝不再犯。 对于维京人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宽厚的条件,毕竟大家都是同族,总是打打杀杀的撕破脸也不好,白白的消耗自己的实力让外人看笑话。 况且,就算奥拉夫族长丢掉了一半的粮食和皮衣,他也可以保证自己的族人安然度过这个冬天,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向小唐大公求援嘛,小唐大公肯定不会吝啬这么一点物资的。 但是奥拉夫族长并不想屈服。 这是一个考验,既是对于小唐大公的,也是对于奥拉夫族长自己的。 全族迁移,这并不是什么轻易就能下定的决心,抛弃现有的一切,抛弃土地,抛弃传统,跑到别人的地盘里面求生存,说的难听一点,就和寄生虫没什么差别。 而寄生虫,估计没有几个人会喜欢吧? 更何况维京人并不是寄生虫,维京人是杀马蜂,战天斗地,他们残暴无畏的天性就已经决定了他们是最好的战士……以及最好的炮灰。 因此,在这个时候,挑选一个足够好的上家就是必须的了。 说实话,奥拉夫族长是非常赞赏小唐大公的,不论是人品又或能力,小唐大公在整个欧陆都是首屈一指的人物。倘若现在是奥拉夫族长还年轻那会,身后还有着父亲的庇护,没这么多顾虑,说不定就直接投身到小唐大公门下去了。 但是现在不行。 因为奥拉夫族长的身上还承担着全族四千多人的性命,个人的观感必须要与族群的利益分开,这一点上,奥拉夫族长是看的很清楚的。 所以才有了这一次的考验,如果小唐大公真的来了,那没说的,奥拉夫族长马上就可以带领着族人向小唐大公献上无限的忠诚;但是如果小唐大公没来,或者只是派了几个炮灰凑数,那就对不起,大家好聚好散,生意该做照做,只是这个忠诚嘛,那就只能呵呵了。 那么,小唐大公现在在干什么呢? 他正在点兵点将安排船只,准备粮食兵马,即将远征。 目的地是不列塔尼。 因此当他看到奥拉夫族长的求援信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了各位,以上就是基本情况,有谁先来说一说,我们到底是按照原计划攻打不列塔尼,还是去救援奥拉夫族长?” 坐在城堡的主位上,小唐大公把手中的信件挥舞的哗哗响,顺带着让坐在两旁的幕僚大臣的脸色阴冷无比。 其中不乏几个在心里面痛骂着‘这个奥拉夫族长,怎么这么会搞事的’。 “虽然很遗憾……但是我们还是先救援奥拉夫族长比较好。” 克莱恩无奈的叹了口气,尽管内心还在抱怨着,甚至抱怨最狠的就是他,责怪奥拉夫族长完全的打乱了自己全盘计划,但是克莱恩还是做出了正确决定。 毕竟不列塔尼就在那里,哪怕是十年百年千年万年亿年也跑不掉,什么时候打它都可以,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盟友,或者说的再直白一点,一个忠心耿耿的封臣,对于小唐大公来说就是可遇不可求的。 所以说,你看,克莱恩对于小唐大公还是蛮忠诚的,万事都知道要以大公为先啊! “我赞同克莱恩的意见。” 韦德骑士接在克莱恩之后说道。奥尔科巴伯爵镇守阿尔斯特伯爵领,现在还留在芒斯特内,武将方面地位最高的便是这位曾经为小唐大公出生入死过的骑士,他这么一说话,即使是其他有想要反对的骑士也说不出来了。 “很好,很好,这样我们就统一意见了。” 看见自己手下群情激奋(虽然可能和他想象的有所区别)的场面,小唐大公感到万分欣慰,咱虽然没把这群家伙带好,但是也没把他们带坏不是?至少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兄弟义气这一条,他们是学会了。 “既然没有反对意见,那么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到底要怎么出击吧。” 小唐大公这样说着,然后周围的人全都赞同的点了点头。 出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这次还是要去斯堪的纳维亚,即使现在只是九月份,温度就已经降到了零度以下,一个大活人扔在那地方,没吃没喝,半天就没了。 “首先是皮衣,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皮衣御寒才行。” 身为财政总管的克莱恩第一个开口,他这一说,底下的人立刻叽叽咋咋的讨论开了。 “还有便于携带的粮食!斯堪的纳维亚起火都很困难,我们携带的粮食必须易于食用才行。” “还有用来治疗冻伤的药草,毕竟我们爱尔兰人可不是维京人那帮牲口,零下都不穿衣服的。” “最好还是先派几个间谍侦查一下情况,还有那几个送信来的信使,也要好好询问一下,搞清楚敌人有多少兵力才行。” “我们的武器和盔甲,这点也都必须注意到才行。” 韦德骑士一开口,全场就安静了。论打仗,人家是专业人士,这种事还是果然要听专业人士的话才行。 “斯堪的纳维亚异常寒冷,我们的武器都是铁铸的,铁在寒冷天气下会变得特别脆,必须要准备足够多的动物油脂来保暖才行;还有铁甲,这次大军出动必须要立下规矩,凡是穿戴铁甲的,里面至少要穿一身棉衣,要不然光是冻伤就能让他们失去战斗力了;另外,我们还要分几艘船携带干草才行,因为在那个该死的鬼地方,我们连个干草都找不到——” 听听,要不然怎么说人家是专业人士,这说出来的话都是经验堆出来的,没有亲身的体验,谁能提出来这样实用的建议? 小唐大公心里也有些庆幸,韦德骑士说的这些东西,在后世只要是个人都知道,但是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用上又是另一回事了。别的不说,万一等到了接敌的时候,自己气势汹汹的冲过去,‘哐当’一声响,剑断了,那就尴尬了不是。 台下臣僚们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把问题都分析的差不多,接下来就是该实际解决,也就是说该要大采购——这点小唐大公完全不担心,他的这群大臣,赚钱不敢说,花钱绝对是一等一的,流水般的钱,花出去一点都不心疼。 但是,讨论了这么多这么久,不知道是真的没注意到,又或者是刻意忽略,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没有一个人愿意提起来。 那就是英格兰国王,威廉的态度…… ps:先上一章,昨天缺的今天晚上补齐。 187章 出发前的准备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英格兰国王威廉,这个人的态度是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前文已经说过,威廉国王从人种上来说属于诺曼人,诺曼人又是维京人的一支,也就是说,威廉国王与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不用五百年,在二百年前就是一家。 而现在,挪威群龙无主、瑞典又是个弱鸡,芬兰……嗯,芬兰在维京人眼中也是蛮子来着,那种穷地方让给维京人都不要。这个时候,种族是诺曼人,文化人也偏向北欧的威廉国王,就成了维京人天然上的领主。 诶,有人说不是还剩下一个丹麦吗? 但是丹麦现在是女王当政,现年已经五十六的玛格丽特女王哪天眼一闭,说不定就要归天来着。况且维京人一向是武力为尊,用公爵的身份征服了一整个英格兰的威廉国王自然就是他们眼中的强者,但是女王嘛…… 说实在的,要不是玛格丽特女王的政治手腕厉害的很,拉拢分化一套一套的,牢牢的把丹麦的大小部落族长都控制住,现在丹麦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呢! 既然如此,大部分维京人都心向着威廉国王,做海盗的也改头换面投身到威廉国王门下当海军,威廉国王一个人的影响力几乎笼罩小半个斯堪的纳维亚。可以说,小唐大公想要进军,不跟威廉国王说一声,说不定就要被认为是偷了人家的后花园,主人亲自抄着板凳就冲出来了。 “老友,这封信你怎么看?” 伦敦城,不算深的夜,摇曳的烛光照亮着阴暗城堡的角落,还有那孤高的坐在王座上的高大影子。 “殿下,臣认为这封信,多半还是对我们的一个试探吧。” 坎特伯雷大主教抬头瞄了威廉国王一眼,看到这位喜怒无常的国王并没有愤怒的迹象,便没有耍滑,大着胆子猜测道。 “试探,老友这个词用的好啊。” 果然,威廉国王完全没有生气的意思。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国王看到小唐大公的来信心情莫名的就会变得很好,就算是原本心里有气也一样,让人莫名的就多了许多猜测—— “看看这都什么条件,只要我们愿意出兵帮助,不论人数,敌人的物资任取一半,哼,他这是打叫花子呢。” 把手里的信件搁在桌子上,威廉国王不满的哼了一声,坎特伯雷大主教也把握不住他的这个国王到底是什么态度,因此也不敢接话。 按理来说,不限人数,只要出兵帮助就能得到一半的战利品,理论上威廉国王只要派出一个人就行,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优惠的条件了。但是这样干,威廉国王好歹也是个国王,他的老脸还要不要了? 况且,这并不是派人这么简单的事情,威廉国王派了人,不管这个人数多少,哪怕是只有一个人也好,在外人的眼中那就是威廉国王加入了小唐大公的阵营,对那些投身于威廉国王的维京人来说,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不过,倒是也有着不少好处……” 威廉国王暗想着,凡是要分两个方面看,有支持威廉国王的,自然就有着反对他的。而且反对他的势力实力也不小,就好像是这次的十三部落联盟,作为挪威地区排名前几的大势力,他们自然是不鸟威廉国王,事实上,不如说,威廉国王实力越强,他们心里面越担心,也就越抗拒威廉国王的善意——虽然实际上也称不上善意就是了。 “要不然,殿下,我们就派一些最基本的诺曼突击步兵支援他们,要他们帮助我们清理祸患?” 犹豫了半晌,坎特伯雷大主教到底算得上是威廉国王的心腹,威廉国王一点细微的表情,包括脸上的动作看的清清楚楚,猜测了一下之后,说出了这样的话。 “不,再等等……” 被一言道破心意,威廉国王却也没什么好尴尬的,大主教都已经跟了他快二十年,要是连这点东西都猜不出来,那也做不成他的心腹了。 “我们,待价而沽。” 威廉国王这边商量的同时,芒斯特大公领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尤其是准备应对寒冬的事务,更是重中之重。 “大公大人,这是文件是我们采购需要采购的物品:这份是棉衣的数目,这份是木炭的数额,还有这一份,是伊娜医生特别指明的,对于冻伤有着特别好的治疗效果的丁香。” “丁香?” 小唐大公诧异的问,克莱恩明显也有些疑惑不解,但是专业问题,专业人士,从来不胡乱插手专业事务,也是研究所里面诸多被买来的奴隶工匠安心工作的原因。 事实上,丁香确实有治冻伤的能力,《证因脉治》有记载一种丁香柿蒂汤:丁香、柿蒂、人参、生姜。治久病呃逆,因于寒者。 “算了,伊娜医生想要,那就给她买就是了。” 小唐大公摇摇头,把丁香这个东西抛出脑海,问到他现在最关注,同时大概也是这场战争最重要的东西: “我们的炒面制作的怎么样了?”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个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真理,小唐大公不可能忘掉的。本来,这个年代大规模行军带的干粮都是面包,便于携带,并且管饱。但是斯堪的纳维亚那等寒冷地方,面包带过去不过半个时辰就能冻得像冰棍一样,咬一口牙都能崩掉两颗,实在是不适合作为军用粮食使用。 幸好,前两年小唐大公为了改善德斯蒙德人民的体质,明了养胃的面条。 面条——面粉——炒面。 就是这么一条思维链,一下子就让小唐大公豁然开朗,千年以后在朝鲜战争大放异彩的炒面,如今就要提前登场了! 小唐大公这么联想也属正常,朝鲜战争的时候朝鲜的气温在零下三十度,斯堪的纳维亚再过两个月气候也差不多,炒面的主要材料是小麦,这个没的说,小唐大公这边就是专种大麦小麦的。 ——唯一可虑的是这种名为‘炒’的技术,作为暗黑料理界一朵奇葩的不列颠人民实在是不懂,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在小唐大公亲自演示,并且成功的做出了几盆不可描述的不明颜色的的不明物质之后,城堡之中的女学生完全明白了小唐大公的意思,很快就做的相当不错了。 “第一批炒面已经了下去,士兵们吃了之后反响很不错,可以作为面包的长期替代品使用。” 克莱恩说道,这并不是什么假话,炒面和面包相比,虽然噎了点,但是好歹炒面还加盐不是? “单单是城堡里面的女学生还不够,这是一场长期战争,我们在海上,在斯堪的纳维亚,都只能靠吃这种炒面度日。传我的命令,从今天开始,号召所有闲着的妇女开始做炒面,争取在大军开动之前,做出足够多的,足以填满整个船队的炒面出来!” 188章 海上航行 迎着黎明的曙光,号子声奏响远航的序曲,城市在船艉渐渐远去.眼前的世界越来越开阔:一望无际的大海,波光粼粼的海面,海鸥在大桅上盘旋翻飞,船艏破开湛蓝的海面,雪白的浪花带来咸湿的海风,吹动着每个远航人的心—— 很遗憾,以上的美景永远只存在于文艺青年的想象之中,真正的远航,远远没有想象的如此浪漫。 大海并非一成不变的温柔,即使是沿着海岸线航行,滔天的巨浪也时不时的会拍打着船只,把它打的东倒西歪,然后浪花才会志得意满的离开;大海也并非总是洁白,事实上,远航船队所过之处,臭人的污浊便随之四处飘散——那是人体正常排泄的需求——无论如何,你总不想看见船只变成粪尿集合体的海洋吧? 倘若大海真的有自己的意识,或者海神波塞冬真的存在,看见这样一群在自己的身上拉屎拉尿还喊破坏的家伙,不再来一次大洪水,把人类毁灭才是怪事了。 “现在,我倒是有点理解那位罗马暴君,‘疯子’卡里古拉的心情了。征服大海,那位拥有了一切的皇帝,剩下的唯一欲望估计也就只有这个了。” 卡里古拉,全名盖乌斯·凯撒·奥古斯都·日耳曼尼库斯,这是罗马帝国第三任,也是罗马全盛时期的一位皇帝,他残暴,狂妄,贪婪,欲望,而且还很神经质。可以这样说,人世间的疯狂他大概就占了一大半。 这位皇帝做的最著名的一件事就是‘征服大海’,他派遣士兵到海边,逼迫波塞冬出来应战,理所当然的,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神,也就不会有波塞冬。等了许久之后,终究等急了的皇帝命令他的士兵们向大海中扔树枝,以代表他已经征服了海洋。 而现在,小唐大公也或多或少的能够理解这位疯子皇帝的一点心情。 因为大海实在是太神秘太广阔,一个人,不,一艘船,一整支满载着三千精锐士兵,无论在哪个地方都能让人战栗不已的大型舰队,在大海的眼中也不过是和一块木板没什么区别。 事实上,在前天风云突变,将天空都染成了黑墨色的暴风雨袭来的时候,小唐大公是真的以为他就要葬身鱼腹,从此只能和虾兵蟹将们玩争霸去了。 幸好,小唐大公这边船只的质量过硬,小唐大公更是把船看的跟宝一样,时时刻刻都会有人护理,这才有惊无险的挺过了暴风雨。只损失了一艘满载着物资的货船,以及两艘有点破旧的小型载人船,大概有着八十名战士被大海所吞噬。 这绝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这些战士,他们本应该英勇的死在战场上,又或者荣耀的凯旋,而现在他们就只能同永恒拍打着的波涛作伴了。 但是那些老资格的水手,还有信奉着北欧异端的维京人无一不庆幸,甚至还有人凑到小唐大公面前说: “大公大人不用担忧,海神阿戈尔已经收到了祭品,我们接下来的路途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你妹夫! 小唐大公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无奈的又合住,没有搭理那个凑上来献殷勤的船长,有气无力的对着身边的韦德骑士与勒费弗尔骑士说道: “我们回房间吧。” “是的,大公大人。” 小唐大公有令,属下又怎么能不服从,韦德骑士与勒费弗尔骑士对视一眼,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的行礼,然后就打算送着小唐大公回房间去。 嗯,在船只上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房间,这也是大公特权的一种。更不用说还可以浪费淡水每天冲洗,这简直就是穷奢极欲,让人眼红到极点的待遇了。 不过,小唐大公能有这个条件,也和他所乘坐的船只有关。 柯克帆船,北欧体系船只中最为发达的船舶,最大载重量为200吨,长二十余米,宽六到八米,吃水三米,整个船体都是用橡木所制作,是最为适合远航的船只之一。 事实上,维京人能有这么大的名声,除了他们的龙船功勋卓著之外,柯克船也是重要的理由——一旦维京人的柯克船聚集到一块,不用怀疑,那就是维京人大规模入侵的前兆,赶紧做好防御——尽管并没有什么卵用就是了。 “怎么样,威廉国王那边回信传来了没?” 在海船上讨论事务,自然是没有在城堡里面,在温暖的壁炉旁边舒服,但是条件有限,也只能就这样将就。同时,因为担心隔墙有耳,这船的隔音性也没有城堡好,小唐大公还不得不压低声音,实在是让他非常不爽。 “还没有。” 韦德骑士惜字如金的说道。小唐大公立刻就白了他一眼——这也是让他心情不好的原因之一,韦德骑士忠诚是忠诚了,但是只会带兵打仗,既不知变通,也不会揣摩上意,你说什么他答什么,和他谈话简直要累死。这要是克莱恩在这里,小唐大公只问这么一句,克莱恩就能把前因后果说的清清楚楚,顺带着还能分析威廉国王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但是大公领还需要人主持大局,克莱恩……离不开啊!” 小唐大公的在心里面这么想着,秋收刚刚过去,各地来采购粮食的商人就快要踏破门槛,还有刚刚和三位伯爵签的条约,也需要人去主持工作。实际上,不止是克莱恩,奥尔科巴伯爵这次也没有动身,一是因为伯爵实在是有些老迈,海上的风波经受不起;第二就是以防万一,万一大公领突生变故,小唐大公还倚仗着伯爵的实力和威望,来帮他稳定局势呢。 “那么大公大人,我们要不要在这里停下,等待着威廉国王的回信?” 这次说话的是勒费弗尔骑士,韦德骑士听见了就是冷哼一声,对于这个一见面就抢走了自己一支百人骑兵队的家伙,韦德骑士还真就没给他好脸色看。 对于自己手下之间的恩怨,小唐大公心知肚明,不过……也没什么不好的。有压力才有动力,况且两个人都对他是忠心可嘉,顶多暗中较较力,打是打不起来的。 “不,我们直行,反正招呼我已经跟他打过,接不接受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沉吟一会之后,小唐大公这样回答道。从爱尔兰前往斯堪的纳维亚有两种航线,一是沿着海岸线,途径英格兰,佛罗里达,神罗和丹麦,二是直接进入远海,经过苏格兰和奥克尼群岛,穿越北海,一路直行到挪威。 很明显的,第一种方式比较安全,第二种方式比较快速,而小唐大公,他毫不犹豫了就选择了快速的一种。 而现在小唐大公都已经踏过了奥克尼群岛,即使进入北海的边缘,在这种地方停下来等待威廉国王的回信……我还不如直接走第一条路,说不定还能更快点呢! ps:阿戈尔(aegir),北欧神话当中深海的海神。 189章 胆大包天的海盗 从时间上来看,不列颠群岛与斯堪的纳维亚之间的距离实在算不上遥远,倘若是乘着龙首快船,只需要七天便能从挪威直达英格兰,即使是较为笨重的柯克帆船也只需要十五天;至于793年那位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月才找到不列颠的前辈,人家是在开辟航线来着,中间还不知道被洋流打的晕晕乎乎的漂到哪去了呢。 不过现在不用了。 经历了三百年的时光,海图早已经描绘的无比完善,哪个地方有暗礁,哪个地方有隐流,哪个地方有补给,天上的星星又代表着什么,哪怕大部分的船员都是文盲,都不识字,这些东西也被一代代的口口相传,共同演出着大航海时代的序曲。 也就是说,只要小唐大公沿着海图所指示的方向走,这就一定是最短最近的道路,而且还不用担心迷路的。 但是,海图描绘的太完善也有着缺点,航线都是固定的。 航线固定是好事,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船只失事的概率;但是航线太过于固定,那些有野心的放浪子,又或者是活不下去的破落户,他们只需要稍一打听,再赌上一点勇气和一条命,便可以尽情的在这无垠的大海上做起无头的买卖。 ——然而这都是玩笑话了。 现在小唐大公所统率的,是船只数超过一百,精锐将士超过三千的庞大舰队,倘若再把舰队上操纵船只的水手也算上,那就等于拥有着四千士兵,这等兵力,横扫整个挪威……好吧,这个就有些夸大了。这样的兵力,除非迫不得已,在小唐大公的预想中,整个斯堪的纳维亚,没有一个国王,一个族长会想要硬碰硬的。 所以说,维京人的脑回路是真的有问题。 “猎物们确定已经上钩了吗?” “放心吧老大,这么大一只羊,隔着远远的兄弟们就看见了。” ,这里距离挪威第二大城市奥斯陆只有两日的航程,维京人对于这里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借着夜幕的掩护,另一只舰队如同夜枭一般隐藏在礁石之中,舰队的老大,一个编着整齐的麻花辫胡子,身材高大,背后背着两把足有人高的斧子,活生生的维京人中的维京人,这样问道。 然后他身边,另一个只是看起来比他稍稍矮小一点,但是体格同样健壮,也是扎着麻花辫的维京人回答道。 “但是,敌人是这么庞大的舰队……我怕会有风险啊!” “是谁再说丧气话,你还是不是维京人!站出来!” 这话一出,整个船上的人都勃然大怒,恨不得把这个丢了维京人威风的家伙拉出来剁掉。但是,好吧,说丧气话的还真不是维京人。 地中海造型的秃头,黑色的修道士服装,这是一个来自英格兰的教士。 “安静!” 首领看着眼前乱成一团的画面,愤怒的吼了一声,底下顿时就安静了。 维京人的世界强者为尊,首领作为最强者,一个人就足以打翻这一船的维京人,如同天神一般威风鼎鼎,自然就拥有着最强的话语权,而教士,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在维京人的眼中一点地位都没有。 真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这么重视那个教士。 有几个维京人愤愤不平的想着,但是在首领冰冷到连灵魂都冻僵的目光下,整个身体都僵硬了,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了。 “我当然知道我们的舰队实力较弱,甚至连敌人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达到,但是我们是维京人,身为一个维京人,倘若连面对强敌的勇气都没有,那还怎么进去光荣的瓦尔哈拉?” 首领先是说了一句堂皇靓丽的场面话,安抚了一下被鲜血冲昏了脑袋的笨蛋,看着教士明显的都不带掩饰的怀疑表情,这才说出了真正的理由。 “如果敌人是在地上与我们相遇,我肯定是要退避三舍,维京人不畏惧任何事物,但也不应该随意的浪费生命。但是,如今却是在海上!海上,便是我们维京人的乐园!” 这句话说的倒是算不上差,海上与陆地,这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差别,就比如说堪称陆地之王的骑士,在海上战斗力直接就丧了一大半——这还得算上骑士没晕船才行,要是晕了船,那更是连一个废人都不如了。 “这还算是有些道理。” 教士点着头,心里面如此嘀咕着,虽然还不是非常的信服,但是听起来确实是有着几分道理了。 况且因为信息不通的原因,连正规的欧陆君主都只是刚刚听见小唐大公的名声,更何况是一群人人喊打的海盗,教士还以为他们面对的是一群没经过训练的农民兵,只需要一点点的打击就会分离崩析呢! “还算是识相,如果不是因为劫掠英格兰还需要你做向导,谁会对你这么客气……” 没错,这才是首领对于教士如此和蔼的原因,自从威廉国王征服英格兰之后,建立烽火台,训练士兵,各种防范维京海盗的措施层出不穷,维京人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想抢劫哪里就抢劫哪里,一不小心说不定还会一头扎进阵,落了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因此,这个时候,一个引路的向导就十分重要了。 其实,首领还没有说全部的实话。 敌人确实全部都是旱鸭子不错,但是毕竟数量在那摆着,蚂蚁多了还能咬死大象呢,更不用说人这种生物,只需要肚子上稍微挨一下,肠子流出来就死定了,吃下这么一块硬骨头,自己怎么着也得难受一阵。 而维京人与维京人之间,特别是维京海盗与维京海盗之间,可是没有丝毫情谊可言的。 他现在地位显著,连一些小的部落族长都必须靠巴结他才能生存,这都是因为他的力量,一旦他的力量弱小了,有的是人想要首领的性命。 但是首领是不得不来。 因为他本人,也不过是一条被推出来的狗罢了。 一条十三部落联盟,用来抵御外敌,用来劫掠钱财,用来消耗消耗生命的狗。 部落里的长老和祭司做出了决定,那就没有他可以拒绝的余地,否则他就要成为‘受到奥丁宠爱的人’,被扔到枪林当中,被一杆杆长枪活活刺死,他的家人还不得不做出荣幸的样子。 “所以……为了我,还有我小兔崽子的性命,拜托你交出你的一切吧!” ps:‘受到奥丁宠爱的人’,这是一个梗,神话中,奥丁为了获得充满智慧的左眼,经历了三次考验,其中一次就是用长枪贯穿身体。因此在斯堪的纳维亚,倘若某个祭司说你受到奥丁的宠爱……不用怀疑,赶快逃跑吧,要不然你就要死的惨不忍睹了。 不得不说,北欧神话有时候确实很血腥,这也许也是和维京人的性格有关吧。 190章 注定的结局 “咻—咻—咻—” 连续三支急促的箭声响起,三条几乎是平行的火线一齐升空,在这寂静并且黑暗的夜里,犹如一道贯穿天地的亮线,无比显眼。 “敌袭——!!!” 凄厉的叫声猛的在夜幕中响起,不知道惊醒了多少人的美梦,整支舰队刹那间人声鼎沸,乱成一团。没有战斗经验,只是刚刚训练成功的新兵还在发呆,老到的战士却已经开始披甲,拿起就放在身边的武器,准备着要与敌人决一死战。 “不要慌!韦德骑士,点篝火,发旗语,让所有士兵都打起火把!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见,对我们实在是太不利了!” 只穿着睡衣,同样是被叫喊声惊醒的小唐大公打开房门的第一时间就被赶来的韦德骑士以及勒费弗尔骑士保护在中间;在两位骑士的身前还有着更多的已经排列好阵型的士兵——毕竟这是小唐大公的亲卫队,每个士兵都是身经百战,训练的多了。 越过厚厚的人墙,小唐大公使劲探头往前看,浓厚的夜色却掩盖了海上的大部分踪迹,即使是在月色的帮助下,也只能看见有类似于船只的轮廓在快速接近,小唐大公眉头一皱,对着韦德骑士这样说道。 “遵命!” 身处战场之上,韦德骑士也顾不上什么繁文缛节,简简单单的一声答复,当即转头,对着桅杆上站岗的士兵大叫了起来。 旗语,这便是小唐大公引以为傲的,在军事领域除了超长枪兵之外的最大骄傲,单论重要性,它甚至还要在超长枪兵之上! ——因为超长枪兵只是兵种,而且早在千年前就已经出现,一直延续到现在始终都没什么变化;但是旗语这个东西,它就实实在在的相当于通讯系统的一次变革了! 以之前为例,维京海盗的首领想要率领海盗们一齐进攻,但是这个时代既没有无线电,也没有时钟,根本就没法约定进攻的时间,只能向天射出火箭三支来表示讯号。但是这三支火箭一射出去,不仅是自己人收到讯号,敌人也不是傻子,看到了这样的景象肯定就会有所防备了! 但是用旗语,就完全不会有这个麻烦了。 更不用说旗语还有着可以调整战略,收拢士兵,传递复杂讯息这样的优点了。 当然,旗语这样的东西,训练起来也相当不容易,事实上,如今用来训练士兵需要一年的时间,倒是有一半都用在让士兵能够看懂旗语的意思上了。 “呜呜呜————” 雄厚的号角声响起,在这宽广的海面上更是传遍四方。一杆蓝色的旗帜从桅杆上缓缓升起,说是一杆旗帜,但实际上旗帜有两幅,上面的一幅旗帜上描绘着船只的形象,代表着‘海军’,下面的一幅旗帜上……嗯……描绘着一个大大的‘b’。 ——如果有学过旗语的人应该知道,所谓旗语,便是用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来表达不同的意思,比如说这一次,传递的就是:‘海军,向旗舰靠拢’。 顺带一提,如果挂的是大写a的话,那就是‘海军,全部散开’的意思了。 挂完蓝色的旗帜,桅杆上又升起一面红色的旗帜——这顶旗帜是值钱的,单单是这顶旗帜上的红色染料,就足以让许多商人破产也买不起了。 用如此昂贵的金钱来染红这面旗帜,已经足以证明这面旗帜的重要性。这面旗帜,便是用来证明小唐大公身份,描绘着他的家徽和族徽,用来掌控三军的军旗——有一点需要说明,这个三军,指的可不是什么陆海空,而是骑兵,步兵,弓箭手这三军。 红色的旗帜下面同样有着灰色涂抹的符号,大写的‘d’,意思是‘全军保持阵型,原地待命’。 简单吧?但对于一群从零开始的文盲来说,能认识这种程度的旗语就已经很不容易,小唐大公实在没办法要求更多了。 “该死的!” 维京首领心中暗骂着,借助着夜色的掩护,在敌人慌乱的时候登船,这一向都是维京人的惯用手段,但是首领沉下心来听了半天,除了海风的呼啸,穿着盔甲的士兵的沉闷脚步声,还有一听就知道经验丰富的老兵的呼喊,再没有其他的喧哗声。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农奴兵,这是经验丰富的战士!” 首领转念一想,立刻就恨恨的咬死了牙,明白自己是被坑了,这和部落的长老跟他说的完全就不一样,敌人是精锐的战士,这和农奴兵完全是两个概念好不好! 一个维京战士可以夸口说不费吹灰之力战胜十个农奴,却不敢说百分百就能战胜一个精锐战士,但是,他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一个还没有与敌人接战就逃跑的维京人,只能被驱逐出部落之外做一个野人,是没有办法在斯堪的纳维亚立足的。 “只能拼命搏一搏了……奥丁在上!为了光荣的瓦尔基里!!” 前面一句话只是首领在心里的默念,后面一句话却是首领用着最大的力气吼出来的,随着首领的吼声,他身后,他周围,还有那些船只上的维京海盗一齐大吼道: “为了奥丁!为了光荣的瓦尔基里!!” 仿佛是被这群维京海盗的气魄所惑,舰队之上,原本稳如泰山的阵列,也随着维京海盗的吼声出现了一丝裂缝,凭借着天生的直觉,维京首领当即就是大喊一声:冲锋! 再之后便是残酷的白刃战了。 北欧人是蛮子,维京人更是蛮子中的蛮子,所谓蛮子的冲锋,那便是‘啊啊啊啊啊——’的吼声,不断的挥舞着的大斧,鲜血与人头一同飞起,然后溅落在地上,形成一幅怪异的浮世绘。 但是,这种方式对于小唐大公的军队来说是不够的。 由超长枪组成的,好像刺猬一般的枪阵,如果是在平地上,还可以用转圈的方法来寻找其中的破绽,但是现在却是在船上,船上,哪来的空间让你去转腾折越,维京人引以为傲的长斧,在还没有接触到敌人之前,身上就已经被长枪捅了七八个枪眼了。 所谓的文明与野蛮,也就是这回事。当文明鼎盛,有着训练有素,军纪严明的士兵的时候,往往就能把蛮子吊起来当儿子打;但是每当文明衰落,辉煌不在的时候,那就是蛮子翻身把歌唱,嗷叫着掠夺土地与财富了。 很明显的,现在小唐大公有没有代表着文明,这个我不清楚,但是维京蛮子已经开始衰落,正确来说,自从十三年前哈卡尔德国王败亡在英格兰之后,维京人的荣耀,维京人的时代,便随着这位国王一同逝去了。 如今的天下,再不是维京人可以狂飙的天下。 于是,这场战斗的结局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 ps:上了一天课,下一章应该在凌晨两点左右 191章 登陆 ps:首先,对dragon.ok,还有其他等更新的童鞋说声抱歉,昨天码字竟然码到睡着了,让你们白等了,真是对不起。 这一章算是给你们的补偿,除此之外,昨天欠了一章,今天还要两章,我会努力写完的。 以下正文。 刺骨的寒风,呼啸的暴雪,以及冷到骨髓里的疼痛感,这便是斯堪的纳维亚,位于欧罗巴的最北方,贫瘠荒凉,人类所能生存的极限(仅这个时代)。 “真……冷啊!” 站在船头,小唐大公遥望着远方隐约出现的陆地,正是心潮澎湃的时候,突然间一阵寒风刮过,即使是他现在身穿着厚实保暖的熊皮大衣,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一句经典的国骂憋了半天,才算是捂回了嘴里。 “大公大人,如今只是十月,斯堪的纳维亚的温度还远远算不上太低,如果等到十二月,或者是来年一月,一场大雪之后,这里的温度甚至能将一个大活人在睡梦中活活冻死——特别是我听说,今年的斯堪的纳维亚特别寒冷……” 正在说话的是勒费弗尔骑士,他这一番话说出来,不仅是小唐大公,就连韦德骑士也惊异的看了他一眼。 为将者,不识天文,不懂地利,是庸才也。 他们这些出身不列颠的骑士,其实在欧洲主流,也就是意大利、神罗、希腊的那群人眼里,也就比维京蛮子稍微强上一点,说到底也还是蛮子。这些宝贵的知识,如果没有人教导,那就只能凭借着经验,就像奥尔科巴伯爵一样,都是靠着经验来率兵,而勒费弗尔骑士竟然能知道这么多—— “啊,这个是我和那些来求援的信使交谈过后才知道的,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带兵,心里没有底,所以想着要多掌握一些情报才行。” 仿佛是看出了小唐大公以及韦德骑士的疑惑,勒费弗尔骑士又接着说道。韦德骑士听了解释,点了点头,好像是明白了,只剩下小唐大公还在皱眉。 “这家伙肯定没说全部的真话,就和他隐瞒了自己的身份,扮成奴隶一样……不过,也无所谓了。” “他从埃及而来,我却是在爱尔兰崛起,就算我日后当了国王,那和埃及也隔着十万八千里。况且,即使是假扮的奴隶,那奴隶烙印,可是实实在在的烙上了。” 所谓奴隶烙印,便是中世纪,不,这个应该说是全世界都通用的方式,给自己的奴隶烙上烙印,一可以把奴隶和一般平民区别开,二如果奴隶逃跑也能凭印追人。对于奴隶主来说实在是方便到了极点,但是对于奴隶来说,那就不仅仅是火热的生铁烙在皮肤上的苦痛,更是一生一世,生死都操于他人之手的屈辱证明。 但是在小唐大公这里还是好的。 虽然没能废除,也了解到不可能废除奴隶制度之后,小唐大公终究还是尽可能的做了一些改变——把奴隶的烙印换在烙在脚底,而不是胸前任人观赏,总算是为奴隶留下最后一点颜面。 “大公大人,船就要靠岸,我们即将登陆了!” 小唐大公还在出神的时候,韦德骑士一声兴奋的呐喊顿时把他惊醒过来,向前一看,距离海岸最近的一艘柯克帆船已经搁浅在海滩上了。 “命令,让所有将士们都穿上毛皮的外套,不要怕重,这是他们性命的保障!刀盾兵先行,抢占位置之后轻骑兵跟上,然后是超长枪兵,再之后是弓弩兵;后勤兵上岸之后立刻开始生火,烧热水,争取不要让人感冒。” 连续说完一大串的命令,小唐大公又转回头,对着目瞪口呆的韦德骑士和勒费弗尔骑士吼道:“还愣着干什么!时间宝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敌人来偷袭我们,赶紧行动起来!” “是,大公大人!” 韦德骑士与勒费弗尔骑士齐齐答应一声,也不再犹豫,扭头就往着桅杆那里跑。这样复杂的信息,光靠着现在还不完善的旗语,顶多只能传递一半,真正要说明白还是要靠吼才行。 首先上岸的便是刀盾兵,他们都按照命令,穿上了厚厚的毛皮衣服。这种粗制滥造的毛皮衣服,说实话穿着并不是多么舒服,就和皮甲差不多,梗头梗腰磨蛋蛋,而且还不怎么防水,吸水之后重的和铁块差不多。被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士兵穿上这样的衣服走在水里,也只能跌跌撞撞,动作笨拙至极。 但是尽管如此,小唐大公还是坚持着让所有士兵都必须穿上毛皮衣服才行。 因为这种毛皮衣服非常防寒,即使是沾了水也是一样,直到现在,在西伯利亚地区的某些猎户,他们仍然是靠着这样的毛皮衣服,来熬过漫长的冬天。 刀盾兵上岸之后,迅速的就占据了有利地形——所谓的有利地形,就是两个互成犄角的丘陵,并不算高,但在这片海滩上却是独一无二,可以俯瞰整片海滩的地方。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完全是因为被前天海盗的突袭给吓到了,在茫茫无边的大海上,维京海盗尚能找的准小唐大公舰队的位置,你要说在他们自己的地盘上找不到,那小唐大公是决然不信的。 但是我要说,小唐大公你实在是想多了…… 刀盾兵之后便是轻骑兵,船上的空间有限,畜生更是比人难伺候的多,因此这次跨海带来的马匹并不多。轻骑兵因为骑着马的关系,上岸的时候远远没有刀盾兵那样狼狈,上岸之后便迅速的四散开来,以十人一个小队的阵型,在附近快速的探查地形,寻找着可用的水源,可以做柴火的森林,可能存在的敌人踪影等等。 等到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丘陵上摇起了象征着一切顺利的黄旗,韦德骑士就带领大部队开始上岸。负责后勤的火头军第一时间架起大锅,用原来船上就装着的干草引燃了篝火,再把用桶装着的淡水倒到锅里面,开始煮热水。 看着眼前这番有条不紊的行动,小唐大公终于是松了口气,大部队已经顺利登陆,工程兵也已经开始构建营地,就算敌人真的攻过来也不害怕了。 “勒费弗尔骑士,守船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我会给你留下一些士兵;另外,照顾伤员和看押俘虏,这也不是什么轻松活,一切就麻烦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大公大人。” 看到勒费弗尔骑士点头,小唐大公终于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毕竟守船,这是又重要,却又十分劳累的任务,守住了船只就等于有了一条退路,而且之前因为和海盗作战而受伤的战士,因为伤口不能碰水的缘故,现在都还在船上,也需要人的照顾。 “好的,那么现在就轮到我们了,我们也上岸吧。” 转过头,小唐大公又对着期待已久,前来求援的信使说道,信使当即就是激动的点头,折腾了这么久,终于还是回到了斯堪的纳维亚,奥拉夫族长,咱们有救了! 192章 强者为尊 在正式展开崭新的舞台之前,我们还有一些事情需要介绍一下。 斯堪的纳维亚这个地方,它并不像意大利,希腊,从远古的时代就崛起,出现过汉尼拔,亚历山大这样传唱千年的人杰,以及这些人杰所建立的迦太基,罗马这样文明昌盛的大帝国。 这当然不是什么缺陷,世界上没有大帝国出现的地方多的是,也不缺斯堪的纳维亚一个。但是,没有大帝国的出现,也就代表着没有成文法,没有合理的制度,没有……规则。 挪威的政治,便是由一个个小部落组成的。 十三年前,挪威国王哈拉尔德还在世的时候,他就既是国王,同时也是最强大的部落族长。他统治下的那些部落族长,与其说是臣僚,更不如说是合作者,只是因为哈拉尔德国王能为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才暂时的屈服在他的名下。 这样不稳定的,强者为尊的统治,可想而知,正所谓‘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西欧还有意大利的那些贵族虽然同样不听国王的话,但好歹也给国王留了那么一点颜面;挪威这边,哪个部落一旦衰落,马上就会有临近的部落拍马赶过来分一杯羹。 像现在小唐大公的敌人,十三部落联盟,在整个挪威也算是上是前五的大势力。但是‘联盟’,这两个字一出,就是傻子也知道它到底有多不靠谱,打游戏的都知道,卖队友这种事,做起来可是特别有快感的。 “所以,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北上,越过西耶姆特山脉的奥普兰段,然后翻越格利特山,一路直达奥勒松,这条路线的最大优点就是隐蔽——” “不用说这个了,说说下一条路线怎么走吧。” 简易的营帐里,韦德骑士拿着一张粗制滥造,上面只有简单的线条。一看就知道是刚刚才画出来地图侃侃而谈,但是他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不满的小唐大公直接打断了。 开玩笑!翻越山脉,而且还是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冬天,这是嫌死的还不够早吗? 韦德骑士耸耸肩,完全就没把小唐大公的斥责放在心上,他也知道这个方案实在是不靠谱,但是他的定位就是保镖,不是参谋。他应该做的,就是把这些方案都汇报给小唐大公,至于做决策这种事,还是由大公决断为好。 “第二条路线,根据我们抓到的‘舌头’的说法,我们是在林纳角登陆,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前便可以到达奥勒松。但是这个方案有一个问题:我们将会途经挪威最大的城市卑尔根,而卑尔根并不在十三部落联盟的控制下,倘若我们执意要通过卑尔根的话,有可能会与当地的统治者爆发冲突……” 这可真是为难了。 小唐大公低头想着,他几乎可以确信,倘若自己执意要通过卑尔根,不是有可能,而是百分百的就会和卑尔根的统治者爆发冲突——别的不说,小唐大公带着三千的精锐士兵,远隔重洋来到挪威,你要说他没有一点想法,那估计连小唐大公自己都不会相信。 “卑尔根的防御力量怎么样?我们有这方面的情报没?” 沉思过后,小唐大公一口长叹,问道。韦德骑士当时就是精神一振,大公大人这么问,明显的就是要选择第二条路线了。 “卑尔根……挪威这里实在是太远,我们的探子根本就找不到这里来。但是根据一些商人的说法,还有那两个来求援的信使的描述,我们认为卑尔根大约有着一千名左右的维京战士,至于海盗,这个就实在不知道有多少了。” 一直隐藏在阴影当中,完全没有存在感的内幕利斯终于露了个头,不过他也只说了这一句话,就又回到阴影之中去了。 “一千名左右的士兵啊……” 小唐大公差点倒吸一口凉气,一千士兵当然算不上多,但是既然内幕利斯特意指出来,那就代表着这些士兵都是脱产的职业战士,在贫瘠的斯堪的纳维亚,一千名职业士兵已经堪称是首屈一指的力量了;况且不要忘记维京人的传统,任何一个维京人,拿起斧头就是合格的战士,眼下看起来只是一千士兵,等真到了地方,那还不知道要有多少人了。 “毕竟是卑尔根的拥有者,挪威境内最强的诸侯,下一任国王的最有利竞争者,有这些力量也是理所当然的。” 看着小唐大公愁眉苦脸的样子,韦德骑士心有不忍的劝道。但是,就算你知道他有这么多的头衔,你也别说出来啊!这只会降低士气好不好! 小唐大公心里面几乎就是在咆哮了。 “好吧好吧,那么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样战胜眼前的敌人?” 再次叹了口气,小唐大公无奈的对着韦德骑士说道,当然,他其实压根就没指望韦德骑士能有什么解决办法,询问的同时就已经开动头脑想着解决的法子了。 但是韦德骑士开口了。 “我认为我们可以花钱找一些雇佣军。” 雇佣兵? 小唐大公当时就是眼前一亮。 其实这也怪不得小唐大公,他上辈子过得和平的很,从来就没见过战争的样子;这辈子也都是一直都在依靠着自己训练的士兵的力量,唯一一次见过的雇佣兵还是爱尔兰工会那等伤亡两成就逃跑的弱鸡;说实话,他都几乎快把还有雇佣兵这种事情给忘掉了。 和小唐大公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年代,大部分贵族打仗都还是靠的雇佣兵,自家的士兵都只能算作是预备队罢了。 “但是,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会同意我们的雇佣吗?要知道,我们可是准备和他们的同胞作战啊!” 思考了一会之后,小唐大公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但是韦德骑士听了也只是笑了一下。和维京人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从他成为骑士的第一天起,敌人就是跨海而来的维京人,这些维京人的个性,他是再了解不过了。 “您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在维京人的内部,部落与部落之间,海盗与海盗之间,为了争夺钱财、土地,还有粮食,每年都不知道会爆发多少次战争。在维京人的眼中根本就没有族人与外人的差别,只要你是强者,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服从命令,而现在这一带,我们最强。” 强者为尊的天性啊…… 小唐大公一声长叹,同意了韦德骑士的主意。 真是成为萧何,败也萧何。维京人因为强者为尊,才能成为海面上的最强者,但同样是因为他们强者为尊,才迟迟不能形成一个真正的国家。而现在,又是因为强者为尊,新一代的‘维奸’或许就要诞生了…… 193章 卑尔根之战:序曲 十月的斯堪的纳维亚,大雪飘摇。 天地之间仿佛就只剩下了一种颜色,那就是白色。白色的山,白色的水,甚至连森林都被染成了一片洁白,即使是偶尔有着猎人的脚印,转眼之间便会被呼啸的风雪掩埋。 倘若只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这里,大概很快就会患上雪盲症,变成一个封闭在自我世界的自闭患者吧。 “大哥,你说那群人是不是有病啊?怎么这么久了,一句话都没说过?” 在这雪地之上,有一只蜿蜒曲折着前行的军队,这支军队的构成相当复杂:只看前半部分,各种各样不同的衣着,喧哗声,叫喊声不绝于耳,沸反盈天,犹如集市一般热闹;再看后半部分,却是一片宁静,除了沉重的脚步声,呼吸声,以及喘气声之外再无其他。 “就你话多!小心别被人家听见了!” 被称为大哥的男人恼怒的瞪了一眼旁边嬉皮笑脸的小弟,这个小弟刚刚成年,还是个孩子,第一次跟随着上战场,对什么都感到新奇,毫不畏惧。 有勇气是好事,但是身后的那支军队,是你能随便招惹的吗?! “有什么关系,反正风雪这么大,后面也听不见。” 小弟莫名其妙的就被老大瞪了一眼,不满的嘟囔了两声,但是迫于大哥的权威,最终还是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多说什么了。 不过,小唐大公的军队不说话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行军路上说话,只会消耗体力;况且在这样大雪纷飞的环境中,只要开口,当即就会被灌进一肚子冷风,刚刚才从温暖(相对而言)的爱尔兰跨海而来的军队还没有适应这样严酷的环境,不说话保持身体的热量,才是正确的选择。 “大公大人,风雪实在是太大了,战士们已经快坚持不住了,休息一会吧。” 骑在马上的骑士们,不用像普通士兵一样用双腿赶路,情况稍微好一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是来回奔波着查看军队情况的韦德骑士,眉头上都染上了一层雪渣,身体也落了厚厚一层,看起来就和个雪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现在距离卑尔根还有多远?” 小唐大公皱着眉头,看着远方仍然是一望无际,连着天与地的一片洁白,斯堪的纳维亚的暴风雪,威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像这样的天气,大军一天能行军二十公里,都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其实,士兵们都还好说,没一个人掉队的,但是那些马车就不行。雪深及膝,轮子全部都陷入了雪中,马车几乎没法前进,每转一圈就要不少人一齐推着,这个才是真正消耗士兵体力的,轮换着推车的士兵都已经换了好几波了。 “根据我们那些雇佣兵的说法,保持着这样的前进速度,大概在明天傍晚就能到达了。” 韦德骑士抹了一把脸上的雪花回答道。到了现在,小唐大公无比的庆幸自己雇佣了不少维京人,不管他们的战斗力怎么样,至少他们现在就管用了——用来当向导。 “那就这样吧,让轻骑兵前进,找到一个可以躲避风雪的地方扎营,到了之后给每个士兵分一杯蜂蜜酒,还有泡了丁香的热水,千万别忘了。” 权衡之后,小唐大公开口说道,蜂蜜酒可以用来保暖,丁香泡的热水治冻伤,这些都是伊娜医生提供的药方,小唐大公现在就祈祷着这些药方能起作用了。 到了最后,说是停下休息,但是大军还是一连前进了三四里地,才算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同样气喘吁吁的维京雇佣兵甚至不用小唐大公吩咐,就已经自发的扎起了营帐,一头钻进里面不愿意出来了。 这样的素质,小唐大公见了也只能摇头,再回头看自己的兵,虽然疲累却依然保持着站立的姿势,一股骄傲感就涌上了心头。 安营扎寨,再安排好守夜的士兵,等到小唐大公来到自己的营帐里面,后勤的火头兵已经很贴心的生好了火,一片温暖如春。 “废话不多说,韦德骑士,我们现在已经招募了多少维京雇佣兵了?” 刚进营帐,还没等松口气,小唐大公的问题就劈头盖脸的下来了。韦德骑士也顾不得休息,张嘴就答道: “现在已经有七百五十二人了。” “七百多人啊……” 小唐大公在心中暗自盘算一番,自己带来的士兵一共三千人,去掉伤员,还有留给勒费弗尔骑士守船的士兵,自己率领的有两千二百人,而现在招募的雇佣兵就已经有了自己三分之一的人数了。 “停止招募吧,我们就需要这么多的雇佣兵就行,保持着三千人的规模,什么时候缺了什么时候再招吧。” 不能怪小唐大公小心,虽说招募雇佣兵是个正确选择,但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维京人以强者为尊,一旦小唐大公没有能够压服他们的力量,说造反那就是一瞬间的事,雇佣兵的节操,小唐大公从来就没有过指望。 “还有,我们的弓弦,真的一点都不能用了吗?” 说完了雇佣兵的事,小唐大公又严肃的问道。这个才是最严重的问题,由于完全没有预想到的严寒天气,产自爱尔兰的弓弩在斯堪的纳维亚根本就不能用,弓弦被风雪一冻就脆的很,稍微不注意就会折断,这就等于是废掉了小唐大公的远程投射能力! “弩车倒是还能用,但是威力会有很大的削弱,只是一般的弓弩……” 韦德骑士苦笑着,话只说到一半,小唐大公就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看来,这远程攻击八成是指望不上了。 “算了,反正到时候就让维京雇佣兵先上,等他们消耗敌人的箭矢之后再说吧。” 沉默了一会,小唐大公也只能无奈的说道,这老天爷的事,我们咱们凡人也没办法,只能接受了。 “大公大人,其实您不用这样烦恼,就现在的情况看来,其实我们还有着相当的优势——” 仿佛是不忍心看到小唐大公皱眉一样,韦德骑士劝说道,但是小唐大公一挥手,直接打断了韦德骑士的话。 所谓的优势,小唐大公相当明白,就是偷袭。 斯堪的纳维亚的寒冬,即使是从小就生活在这里的维京人也不能忍受。每逢冬天的时候,每家每户,不论身份贵贱,都会躲在自家的小屋中,大门一关天塌下来也不闻窗外事。再加上这场突然的暴风雪,几乎掩盖了大军行进的一切踪迹,当初小唐大公所担心的全民皆兵,现在看来完全就是多虑,就算是那一千名职业的脱产士兵,如今卑尔根城内还有多少也不好说呢。 “唉。” 明明形式算不上差,小唐大公却莫名的叹了口长气,打下卑尔根容易,想守住却难了。而且肯定的,这样不宣而战的行为会招来整个挪威的敌视,如果是他自己还好说,反正他打一票就走,维京人要是敢跨海找他麻烦那就是找死,但是奥拉夫族长那边,却是不知道要闹到什么地步去了。 “没办法,到时候就算是绑,也把奥拉夫族长他们全族的人都绑到芒斯特去,否则每次有麻烦都来救援,代价也太大了,况且,要我出动一次大军的费用可不便宜,这份账单,就让奥拉夫族长打一辈子白工来偿还吧……” ps:虽然说着要更四章……但是现在已经一点多了,今天早上还有课,就到这里为止吧。 缺的等睡醒了再码,今天依旧三更。 194章 卑尔根之战:起 “啊—哈——” 刚刚从上走下来的维京战士,一面对来换班的士兵打着招呼,一面哈欠连天,疲倦至极。 下了两天两夜的暴风雪终于停止,大雪深的几乎可以淹没人的腰部。在这种天气里面,连出来蹦哒两下的雪狐都见不到,更不用说人影了;整整一夜,守夜的维京战士耳边只有寒风的呼啸,好不容易熬到了换班的时候,心早就飞到自家的小屋里去,想念着美味的浓汤和烈酒了。 其实,维京人是没有守夜这个传统的。 原因之前也曾经说过,一是因为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有夜盲症,夜晚偷袭,还没到敌人那自己就已经先炸营了;二,维京人是海盗,是海盗诶,从来只有他们偷袭别人,哪有人来偷袭他的。 但是海于格松大公就是硬生生的扭转了维京人的生活习惯,从侧面来讲,这也体现了他在维京人眼中的声望之高,倘若没有意外的话,韦德骑士所说的挪威诸侯第一人,确实是名副其实。 ——顺带一提,海于格松的这个大公头衔,完全就是他自说自话,自己按在自己头上的,既没有世俗的承认也没有教会的支持,不夸张的说,那些真正的大贵族眼里面就没有海于格松这个蛮子存在。 这让一心想着恢复维京荣光的海于格松大为光火,恨不得即刻挥兵南下,学着诺曼底的前辈裂土封侯,让那些温暖地方的软蛋好好尝尝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暴风雪的厉害。当维京人的大棒抽在那些软蛋的女人身上时,想必他们的表情一定会很有趣……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倘若海于格松大公这回一个操作不好,说不定连这后话都会没了。 “有敌人————”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看来人类受惊之后的反应基本上都差不多,城墙之上的维京士兵霎时间乱成一团,拿弓箭的拿弓箭,背斧头的背斧头。而在城墙之外,一条蜿蜒前行的长龙绵绵不绝。 “真……破啊。” 蜿蜒的长龙在距离卑尔根还有三百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仅仅只是简单的观察了一下,小唐大公便这样感叹着。 卑尔根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不,与其说是城市,还不如说是人类的大型聚居点,既没有明确的生活区和商业区的划分,也没有什么大型的公共基础设施,更不用说护城河,甚至就连这个城墙,它也就是一层加固过的土坷垃——为了方便日后推倒城市再扩建的。 这样的城市,可想而知,攻下它压根就不需要花费多少力气吧。 “真是白费力气,弩箭准备射击,三轮之后让维京雇佣兵先上,我们押后就行。” 摇摇头,小唐大公感觉自己之前真是傻,竟然还会担心倘若攻不下这座城市又该怎么办的问题,要是早知道这种情况,他连雇佣兵都不用,只需要两个向导就行。 “还不是轻视的时候,毕竟对面是维京人……” 看见小唐大公又有骄傲的情绪,韦德骑士连忙劝谏道。战场之上,主帅傲慢乃是第一大忌,不知道多少古今名将都败在了傲慢手里,在这异国他乡,得不到半点支援的土地上,还是小心一些为上。 “放心吧,韦德骑士,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个我还是能做到的。” 毕竟是老将的一番好意,小唐大公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点头表示同意,顺带着对这场战斗也上了点心。 另一边,负责组建弩炮的工程兵从马车上将一个个制式的零件都安装好,十台弩炮车搭配着在雪地里反射着寒光的弩箭,犹如死神一般即将带来死亡。 “喂喂,那是什么,这也太犯规了吧?” 正式战斗之前的炮火覆盖,对于芒斯特的士兵来说是已经习惯了的,每次演习的时候都会有这么一项。但是对于维京人,不管哪一方的维京人都一样,看着这种仿佛是奇迹一般平地而起的弩炮车,都陷入了短暂的惊愕当中。 但是,即使是惊愕,那也是有所不同的。 “别废话,主家能有这么大的本事,那是好事!” 之前就教训过小弟的大哥,现在便是在兴奋的舔着嘴唇,以三千人的兵力强攻卑尔根,攻下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那反攻…… 原本只是想捞一票就走人,但是现在看来却是大有可为啊! 想到这,大哥那原本兴奋的神情甚至变的有些癫狂,名声、权利、还有荣耀,这便是一个维京人想要的一切!而且只有通过战争,只能是带来胜利的战争!既然雇主能够做到这一切,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真的去追求呢? 但是在这之前,他还必须要做的出彩一些,好让雇主能够注意到他,不为别人做嫁衣才行。 “鲜血!胜利!又或者死亡!”高高的举起手中维京人标志性的大斧,大哥疯狂的,狂热的,声嘶力竭的大喊着:“维京人!瓦尔哈拉!” “瓦尔哈拉!!!” “都和疯了一样……” 完全不明白,小唐大公完全不明白,这群一直都没什么士气,每日里只会哀声载道的维京雇佣兵,如今就和吃了枪药一样,每个人的眼中都满是血色的光芒,难道杀人,而且还是杀的同族的人,就这么让维京人有快感吗? “算了,反正对我也有好处。” 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到底是有什么道理,小唐大公干脆就不再去想,维京雇佣兵都已经快忍耐到了极限,这个时候你跟他们说不能打仗他们就敢造反你信不信! “冲锋。” 既然维京人已经好战如狂到这个地步,小唐大公也不能让他们失望不是。随着他一声令下,维京雇佣兵就好像是嚎叫着的脱笼野狗一般,疯狂的往前冲着。 于是,这里问题就出来了。 卑尔根的城墙又矮又破,是完完全全的低劣作品,土坷垃;但是再怎么破它也是个城墙,维京雇佣兵又没有云梯又没有攻城车的,他们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上去呢? 他们竟然准备搭人梯…… “该说是勇敢……还是鲁莽呢?” 小唐大公一拍额头,他的视力相当不错,因此可以清楚的看见有两个维京雇佣兵,一个在上一个在下,通过配合轻松的踏上了土墙。 但是这终究只是个例,城墙上的守卫也不是吃干饭的,同样拿着大斧的他们,看着哪个地方有着害虫想到登陆的趋势,就一股劲的把斧头给劈下,往往就是一劈一个准。 而且在弩炮车的压制停下之后,维京人的弓箭手也开始发挥火力,一轮轮的箭雨,虽然稀疏,穿透力也不太,但是维京雇佣兵本来站的就密,况且一般的维京人哪来的盔甲,都是一身棉衣,这个时候,弓箭的杀伤力就十分可观了。 “总之,我们准备一下,如果仅仅是靠着雇佣兵就能打下来,我们不耗费一兵一卒,这当然是极好的,但是看着这个情况,我们还是自己来吧。” 195章 卑尔根之战:转 “搞清楚敌人是从哪里来了的吗?” 如果单从外表来论的话,海于格松是个相当有魅力的男人:他有一头金色耀眼的头发,而且都被扎成了辫子的形状,下巴稍微有一点胡子,但是却修剪的十分得体,既突出了他的威严,又没有显的过于凌乱。 除此之外,他的五官长得也十分标准,是那种让人一看就有好感的标准,他的身材相当的壮硕,是维京人习惯于服从的强者;还有他的礼节,他的风度,和意大利的那些多年的贵族相比也毫不逊色——总之,这家伙就好像是大众情人一样,在斯堪的纳维亚,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眼下,即使是敌人已经到了跟前,甚至卑尔根都有着摇摇欲坠的征兆,海于格松仍然是丝毫不乱。沉稳的声音一传出来,卑尔根的守军就好像是有了主心骨一样,原本有些溃散的军心一下子又凝聚起来了。 “不是一般人啊……” 在雇佣维京人的时候,小唐大公便早早的就听到了这位‘王座继承人’的名声。现在来到人家的地盘上,远远的看着有一个穿着特别华丽,身后还有着许多守卫跟随的人,小唐大公便知道这就是海于格松了。 虽然因为距离隔着太远,实在是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但是仅仅是看着海于格松一出现,卑尔根守军原本松动的军心就稳固下来,小唐大公就知道,这个人,绝不是易于之辈。 “此人绝不可久留!” 这也算是职业病的一种了吧?小唐大公自嘲的笑了一下,看到一个出色的人,第一反应就是看对方的屁股到底坐那边。倘若是自己这一阵型的还好,要是敌人阵型的,那是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除掉他。 不为我所用的话,你活在世上也就没有价值了。 当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又不可能真的这么干,人只要还活在世上,那就肯定会受到社会,家庭,还有道德的约束;哪怕是曹操这种霸气侧漏,说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人,那不也是一生都不敢称帝,诸葛亮也依旧活的好好的。 “不过,这次应该没关系吧?反正这里是斯堪的纳维亚,哪怕我把天都捅个窟窿下来,只要我往爱尔兰一躲,也什么事都找不到我头上来……” 就是这样,小唐大公脑中浮现的是极其的、非常不负责任的,但是也说不上有什么错误的想法。毕竟小唐大公也只是一个正常的,偶尔也会感觉无聊的青年,想要给自己找点乐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顺便,不仅是玩乐,还可以预防维京人的再次崛起。 海于格松的外号是‘王座继承人’,是大部分维京人都喜欢的领主,是挪威拥有最大实力的部落族长,如果说要竞选挪威国王的话,这个家伙无疑是最有力的竞争者,没有之一。 之所以还不称王,无非是挪威其他的几个大部落一同在抵御他,像那个十三部落联盟,就是为了抵御海于格松才成立的。 倘若在这里就把海于格松杀掉,短期内,小唐大公还没撤军之前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等到小唐大公一走,野心家,阴谋者,凡是手里面有点实力的人都会有个念想,挪威就又会陷入无边无际,漫无止境的内耗当中。到时候,就算是维京人想要再来一次十三年前的维京狂飙,那也只能是无稽之谈了。 “所以说,杀了他,碾碎他,然后把他的尸体都碾成肉泥,一劳永逸。” 这样想着,小唐大公不由得发出了‘呵呵’的笑声,整个身体就好像是冒出了黑气一样,单单看一眼,就会让人感觉到不寒而栗。 黑化了。 黑化了呢…… “刀盾手准备,工程兵推着攻城车上前,轻骑兵在两侧护卫,防止那群傻大胆突袭,等到攻城车到达了卑尔根城下立刻进攻,第一目标打开城门,迎接大部队的进攻。” 超长枪兵并不适合攻城,弓弩手又因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寒冷天气被废了大半,此刻小唐大公能动用的也就只有骑兵和刀盾兵,看着卑尔根城下的维京雇佣兵有些不支的迹象,小唐大公毫不犹豫,把手中的几张王牌全打了出去。 “……” 韦德骑士嘴唇微动,犹豫了半天,最后又把劝谏的话吞了回去。 一是因为没这个必要,现在这个状况已经非要清楚,卑尔根城内确实是守备不足,否则刚刚维京雇佣兵的这波进攻,它就不该是险象环生,而是直接被打回来。 至于二,只要是和小唐大公亲近的人都看的出来,大公现在的状况十分不正常。 雪盲症,现代医学解释为:雪盲是紫外线对眼角膜和结膜上皮造成损害引起的炎症。 是不是炎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随着雪盲伴生的几种常见病,如头痛,眩晕,睁不开眼睛,还有……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简称……精神病。 前日开始的那场大雪,不仅仅是给小唐大公带来了福利,完全的掩盖大军的踪迹;更是把天与地都掩埋,只剩下一片洁白,刚刚从爱尔兰跨海而来的军队,多多少少都得了些雪盲症。 只不过士兵还能凭借着艰苦训练所带来的毅力硬挺着,而小唐大公发病比较快而已。 “呜呜呜——” 号角声吹响,红色的旗帜挥舞了三次,这便是工程兵出动的意思,已经临时将三辆攻城车全部组建好的工程兵毫不犹豫,开始推着攻城车向前。 所谓的攻城车,我更愿意叫它撞车——一颗巨大的,被削尖的橡木,以及搭载这个橡木的四轮车,是攻城战中构造最简单,同时也是最常见的,让人一看就明白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东西。 “快!毁掉它,毁掉它!” 面对着这样的庞然巨兽,即使是海于格松也没法保持外表的平静,兵力不足,卑尔根的城墙就是他们唯一的依靠,若是让敌人再把城墙给忽视掉,那卑尔根城破就指日可待了! “该死的,这些人到底都是从哪里来的?总不可能是凭空冒出来的吧?” 海于格松咒骂着,大雪封山,一般的维京人根本就不会在这个天气出没,因此小唐大公登陆的消息也根本就没有人汇报给海于格松。 “只需要给我五天……三天的时间,我马上就能组织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和这些混蛋拼个你死我活——” “暂时的退让并不是屈辱,而是为了积蓄更大的力量,所以……派出信使吧,我愿意和他们议和。” 眼看着那些撞车都已经快逼近了城门,而自己手下的士兵却还在和维京雇佣兵舍命厮杀,实在是无兵可派。海于格松也是个果断的人,叹气一声,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句话,同时心里面暗暗发誓,等自己集结了军队,一定要要把这不知名的敌人抽皮扒筋,让他们尝尝什么叫做‘血鹰’才行。 196章 卑尔根之战:结 “投降?” 小唐大公惊诧的看着距离他十米以上,中间还有十名以上的士兵封锁路线的信使,疑惑不定的问道。 “是的,我们两家之间互不相识,本来就没有应该冲突的理由。海于格松大公为了两家间的情谊着想,愿意向您投降,并且您可以将您全部的士兵都带入城内,您的花销以及您士兵的粮草,全部都由大公阁下来提供——” 条件还真不错,完完全全的失败者形态啊。 小唐大公若有所思,海于格松提供的这么优厚的条件,按理说他就应该动心了,但是不知为何,他突然有种想笑的感觉。 一个领主的态度,从他手下的表现就能看出来,这个信使虽然嘴里面说着恭谦的话,但是眼中那种愤怒,以及不甘的目光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作为传达领主意思的信使都是这个模样,那海于格松是个什么心思,小唐大公连猜都不用猜。 “真是,把别人都当做是傻瓜。” 小唐大公嘴里嘟囔着,然后举起一只手,对面的信使顿时就是脸上一喜,以为小唐大公要让士兵撤回来。可惜,接下来,他便清清楚楚的听到不大,但是清晰的四个字:“全军进攻。” 原来,在小唐大公闲的蛋疼和信使扯皮的这段时间,撞车已经以万钧不可阻挡之势贯穿了卑尔根木头做的城门,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的卑尔根就如同脱了衣服的舞娘,只等着粗暴的大兵来蹂躏她了。 “轻骑兵速度先行,占领城门!刀盾兵前进!” 接到了命令的韦德骑士也不再管眼前的信使,立刻承担起自己战场指挥官的职责,大声的发号施令,原本寂静无声的军营就好像是突然活过来的庞然大物一样,发出了令所有人都颤悚的声音。 那是钢铁与钢铁碰撞的声音,脚步与马蹄践踏大地的声音,简而言之,这便是战争的声音。 “你、你……” 那个信使目瞪口呆,手指抖得和筛子没什么两样,但是小唐大公却是朝着他神秘的笑了笑,信使心里面才刚刚有了不好的预感,就听见小唐大公问道: “韦德骑士,平民用手指着一位尊贵的大公,并且口出不逊之言,该当何罪?” “平民污蔑大公者,死罪,若是其他领主治下,甚至可以凭借此引发一场战争。” 虽然不知道小唐大公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但是韦德骑士还是一本正经的回答道,然后他就听见小唐大公轻松,甚至略带戏谑的语气: “是啊,现在可不就是一场战争嘛。” 毫无疑问,小唐大公是想把这场战争正当化,毕竟一点缘故都没有就进攻,而且还是偷袭,即使对象是个蛮子……好吧,是个蛮子那就没问题了,毕竟蛮子是不能当做人看的。 小唐大公这么戏弄一个信使,前面也说过,一是他实在是闲的蛋疼,二来,雪盲症所带来的轻微的神经衰弱,迫使他急切的想要找到几个玩具出出气。 只是,这个玩具可不是木偶,可以任由随便小唐大公随便摆弄的。 “去死吧混蛋!” 被戏弄,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信使再不管什么任务,什么使命,现在他的脑海中就只有一个念头,杀!杀了眼前这个讨厌至极的男人! 然后他就被护卫在小唐大公身旁的超长枪兵刺成了筛子。 维京人的血脉带给他狂战士的怒火和不畏惧一切的勇气,但是却不能带给他金刚不坏的身躯,当他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也就是他死期降临的时候了。 “太脆了,太脆了,一点值得玩弄的价值都没有。” 好歹弄死了一个人,小唐大公烦躁的心情多少也有了一些缓解,逐渐的平静下来,再把目光转移到战场之上,失去了最后一层屏障的卑尔根,陷落已经是指日可待。 “退入城中!把剩下的士兵都集结起来,退守到城堡里面,我们在那里坚守!” 眼看着派出信使没有任何效果,正相反,敌人的攻势还越发的猛烈,城墙上已经大半沦陷给维京雇佣兵,城门也被狂飙突进的轻骑兵给堵住,进退不得,海于格松咬咬牙,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退往城堡,这可不算是什么好主意,城堡确实是一个领主最后的堡垒不错,但是相对的,当一个领主都退到城堡里面坚守的时候,也就代表着,他治下的大部分领土都已经沦陷,只能躲在城堡里面求一时平安。 不过,海于格松看起来还有着不同意见。 “退到城堡里面,城堡里有一条密道,万一真要守不住了,我便通过密道出去重振旗鼓,以图来日。”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卑尔根都沦陷大半,海于格松还在做着反攻的梦。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哪怕是再心狠手辣,再果敢不惧的人,眼看着自己十年的经营,十年的辛苦毁于一旦,心里面都会有着一些舍不得的想法吧。更何况卑尔根还是挪威的第一大城,丢失了这座城市,海于格松就等于丢失了一半的战力,想要弥补回来又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去了。 “不要慌!这只是一时的失败,算不上什么!撤退的路上把沿途的维京人也都召集起来!这是一场侵略!是不列颠的那些懦夫对我们的侵略!每一个维京人都应该团结起来奋起反抗!” 撤退的路上,海于格松还在不断的为自己的士兵加油鼓劲,防止他们一下子就溃散掉,此外,看着街道旁一扇扇紧闭的房门,海于格松灵机一动,说出了上面那段话。 顺带一提,海于格松之所以知道是不列颠人,是因为小唐大公的轻骑兵差一点就直接冲到他面前,要不是海于格松身边的护卫拼死守护,现在他就已经成了小唐大公的阶下囚了。 但是即使是如此,战场之上,海于格松还是不明白到底是谁偷袭了他。这个时候,就该有请背锅侠威廉国王友情登场了,毕竟,前面也已经说过,维京人对于和自己同族,又是强者的威廉国王,可是相当中意的。 而海于格松最担心的也就只有威廉国王一个人,毕竟人家是国王而自己只是个大公,就连这个大公,也都是眼红威廉国王的国王位置才自封的,从逼格上来说就差了不只一筹,海于格松扣心自问,假如自己有着威廉国王那般兵力的话,早就来打自己了。 ……倘若小唐大公现在就撤军,留下海于格松一条活路的话,说不定转眼他就要和威廉国王拼命去了。 不过,正所谓世事无常,许多事我们现在看起来一目了然,但是在当时,又有多少人能分得清呢? “大公大人,卑尔根城已破,请您进城吧……” 197章 维京狂想 “韦德骑士,你看起来很高兴啊。” “哪里哪里,大公您看错了。” 话是这么说着,但是韦德骑士嘴角翘起的那一抹笑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这就让小唐大公更是好奇,平时都冷的和冰块差不多的韦德骑士,怎么突然之间一下子心情就变得这么好。 当然是因为一日破城了。 不管卑尔根在小唐大公的眼里再怎么破,但是它依旧是挪威的第一大城,有着和首都差不多的地位。这样的一座原本应该是防守森严,极难攻落的城市却被韦德骑士所指挥的士兵一日攻落,可以想象,接下来韦德骑士的名声肯定会有一个大的增长。 说不定凭借着这个,韦德骑士就能千古留名,日后还会被闲的蛋疼的导演从故纸堆里面挖出来,再加上一些夸张和演绎,来拍一部精彩的战争电影——即使这些都没有,韦德骑士也得到了在奥尔科巴伯爵面前吹牛的本钱了不是。 “韦德骑士,你可真是……” 光是看着韦德骑士乱咕噜转的眼珠子,稍微想一想,小唐大公就明白了韦德骑士是个什么心思,不由得哭笑不得。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正所谓好男儿志在四方,一生只为建功立业,这立业,韦德骑士活了四十多年,如今跟在小唐大公门下基本上都做的差不多,子孙后代也都无忧;但是建功,尤其是建让世人传唱的功,韦德骑士还真的是第一次呢。 “另外,大公大人,城内的那些维京人都该怎么处理?” 明明刚才还可以算的上是温馨的气氛,但是一提到维京人,韦德骑士的话中就露出了刻骨铭心的仇恨,这是从维京人登陆英格兰的第一天就开始,延续了三百年从未断绝的仇恨。小唐大公仅仅是听着韦德骑士说话的语气就能确定,假如自己说要屠城,韦德骑士绝对不带一点犹豫的。 “他们并不是维京海盗,只是一些平民罢了。” 本能的,小唐大公替卑尔根城内的平民辩驳了两句,然后就看见韦德骑士不屑一顾的神情。当然,这并不是说韦德骑士有什么不满,只要小唐大公下了命令,那么他无论如何也都会做到。只是,就和小唐大公本能的就为平民辩驳一样,韦德骑士也是本能的讨厌维京人罢了。 “这样,对于贫穷的家庭,还有维京人的那些奴隶,我们可以略过不问,也不可以让士兵去骚扰他们,这些都是苦命人,想来也没有伤害过谁;但是对于一般,还有以上的家庭,把他们都聚集到一起,剥夺他们的家产,男人杀掉,只留下女人和小孩,这样如何?” 其实压根就不用问,只要看韦德骑士兴奋的神情,还有已经泛起血色的瞳孔,就已经明白他的态度了。 但是,说实话,小唐大公现在说的这样的话,和屠城也没什么两样。‘一般’这个定义本来就很模糊,稍微富一点叫做一般,稍微穷一点同样是一般,到底要杀多少人,只存在于指挥官当时的心情好不好,而现在看来,韦德骑士对于维京人的心情是相当不好。 “不过……反正也没什么关系,说到底也只不过是异国他乡的一群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罢了。而且还都是下错了赌注的失败者,那么就该迎接失败者的命运,我总不能为了一群陌生人和一直忠心耿耿的老将闹翻吧?” 况且在海于格松已经逃到城堡中的现在,抓住他已经近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那就只有尽全力的去削弱他的力量了。 当时,小唐大公心里面就是这样想的,想过之后就不得不承认,他和以前的差别,确实是越来越大了。 “那些维京雇佣兵,以你的眼光看来,战斗力如何?” 迈步在卑尔根城中,处处还都可见血腥搏杀之后的痕迹,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寒冷天气下已经逐渐被冻成暗红色的血块,还有残破不堪的躯体——维京人是没有打扫战场这个习惯的,即使是突然来了兴致,那也是因为尸体上有值得抢的东西,至于把尸体埋葬,除了友军的之外,维京人宁愿把尸体扔在那长草,也不愿意顺手埋一下。 追根究底,同样是因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寒冷天气,大部分的病菌都无法在这里生存,维京人自然也就不怎么将讲究这些了。 “相当不错,是优秀的战士,但不是合格的士兵。” 韦德骑士评价道,然后两个人就同时转过头,看着街边一个墙角处,听着那里隐约传出来的哭喊和啪啪声,小唐大公顿时就明白了韦德骑士话中含义。 只要能够杀敌就可以叫做战士,但是只有经历过严格训练,服从命令,遵守命令的战士才能叫做士兵。 而维京人,想要把这些天性散漫的战士训练的和士兵一样,即使是小唐大公,也感觉有些天方夜谭了。 “本来还想着看能不能训练一批敢死队出来的,但是你这么一说,那还是算了吧。” 犹豫了半晌,小唐大公终于还是摇头,放弃了心里面某个打算。不过……用维京人做的敢死队,一定很强吧。本来维京人就是那种一旦愤怒起来甚至会无视身上伤疼的类型,如果再经过严格训练,懂得阵型和配合的含义,这样的军队,在战场上,至少是在攻城战中可以堪称是无往不利了。 “您不用多虑,我们把事闹的这么大,奥拉夫族长在这里一定是待不下去了,等到他把全族人都搬迁到芒斯特去,我们再慢慢试验就好了。” “奥拉夫族长啊……” 小唐大公听着韦德骑士的劝慰,反而是叹了一声,仅仅是为了一个人一个部落,就率领着大军横渡北海,这种任性的事情,只有小唐大公,也幸亏是小唐大公才能够做出来了。 “不用担心,韦德骑士,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真的要招募维京战士的话,我还要先教他们文化知识,至少要让他们懂得我们的话才行……太麻烦了。” 确实,不同文化下的士兵就只有这点最为麻烦,要说训练,大家都是人,都是肉做的,我能承受你自然就能承受下来。但是如果文化不同,连语言都不通,一点都没法交流的话,那就实在是没办法了。 就好像是之前奥拉夫族长所拉过来的奴隶一样,他们每个人都接受了超过三个月的高强度语言练习——以饥饿和皮鞭的名义,这才让他们勉强能说能听,至于说看和写,小唐大公就没指望过。 “总之,等到奥拉夫族长到了芒斯特之后我们再来考虑这个问题。现在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把状态都调整好,启程去救援?” ps:嗯,各位很抱歉,因为四六级考试,所以断了两天,不过今天已经考完了。 连更了四章,今夜还有两章,不过要等到半夜去了。 198章 过场 上 readx;燃烧的城市,痛苦的呼喊。 “……真是该死的敌人!我要把他们全部扒下衣服,刻上血鹰,然后把脑袋刺到木杆上身体扔出去喂狼!” “族长,请您冷静一些!” 烛火通明,戒备森严的城堡内,在位于城堡最高处,作用类似于瞭望塔的地方,海于格松看着眼前燃烧的城市以及哭泣的港湾,心都是在滴血! 这不是城市在燃烧,这燃烧的是他十年来的辛勤和努力,是他王道霸业的基础,是他大维京梦想的支柱——如今全没了。 悲到深处欲成狂,人生有能有几个十年?又能有几个像之前一样,可以任由他发展的十年?要知道,大鱼吃小鱼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在挪威正在上演的是三国争霸,本来海于格松以为自己是魏国,力压天下,可以现在只能做个吴国,偏安一方了。 每次一想到这,海于格松就恨不得直接带着族人们杀出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拼死一搏战死在这里算了! “族长!我们只是丢失了一座城市而已!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了卑尔根,我们还有部落,还有族群,部落里面两万多的族人都还等着您的领导呢!” 可惜,倘若海于格松真的带人杀出去,那小唐大公才是真高兴。可惜,每到这种时候,每个领主身边总会有一两个会察言观色的人来给领主一个台阶下。 “我没事,不用担心,状况怎么样了?” 摇摇头,海于格松把脑中的恍惚全部都甩了出去,这才转过身来,对着自己的参谋问道。 “情况还算好,撤回来的战士,再加上一路上强拉的壮丁,我们在城堡里面差不多拥有着四百人的战力,而且因为敌人在城内烧杀抢掠的原因,现在人心也都安定了下来,暂时守住……” “我不是再问这个!” 海于格松再次烦躁的吼了一声,原本的沉稳态度,还有刻意学来的贵族风度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参谋被噎了一下,这才把刚才想说的话都吞进肚子里,重新说道: “敌人……敌人的动向很奇怪,看他们抢掠的样式,似乎并没有久留的打算,但是偏偏他们又在安葬尸体,维持秩序,说实话,我已经有些看不懂了;而且敌人并没有在城堡门口布置多少兵力,看起来并没有强攻我们的打算……” “我们趁着敌人的兵力不集中,反攻出去行不行?” 完全没注意到参谋之前在说什么,只是一听到‘在城堡门口兵力不足’,海于格松的心思一下子就活泛起来——这并不是没有先例,先放敌人入城,等着敌人烧杀抢掠,士兵都分散开来,警戒心降到最低端的时候再突然出击,往往都能够一击致命! 但是…… “族长,您还是放弃这个打算吧。”参谋一脸苦笑的说道:“哪怕是您从这里看都能一清二楚,在城内造成骚乱的只是一小支军队,敌人的大部队仍然保持着阵型和纪律;况且这里可不比城外,城外因为有雪,骑兵没法尽情的奔驰,这里是城内,战士们的血肉之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铁马的碰撞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让我做什么!” 海于格松现在砍了这个参谋的心思都有,实在是愤怒到了极点,人艰不拆,你就不能说点好话吗!而参谋,他本来就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看着海于格松这幅模样马上就不再开口,只是心里,对于原本尊敬无比的族长,第一次有了不满的心思。 不过,刚才海于格松问的还能做什么?还能做什么?等呗,等着小唐大公准备完,大军启程,然后再安心接收残破不堪的卑尔根就行——毕竟之前就说过,小唐大公完全没有在这里常驻的打算。 “卧槽这什么玩意?快把它从我面前拿开!” 卑尔根城内,在城镇广场处构建的军营里,这里又是另外一番模样。 “大公大人,正如您所见,这便是维京人过冬的食物:鱼罐头。实话实说,这个东西,士兵们是实在没法下口啊!” 看着上方眩晕不止,差点就要被这鱼罐头的怪味熏晕的小唐大公。韦德骑士板着脸,迫不及待的就把手中装着某种疑似食物的木桶给一把扔出了帐篷外,顺手还使劲的甩了两下胳膊,好像要把那股怪味全部都扔掉一样。 只是,韦德骑士这边舒服了,那木桶被直接扔到外面,摔到地上碎成了稀巴烂,一股浓烈的怪味瞬间爆发出来,就像某种又臭又香的混合体,在帐篷在站岗的两名士兵一个没忍住,直接弯下腰呕吐起来。 ……好吧,其实并没有这么夸张;但是,斯堪的纳维亚臭名昭著的鱼罐头,几乎可以当做生化武器来用的名声,这个可是做不得一点假的。 “除了这个玩意,我们就再找不到一点粮食吗?” 小唐大公用着可以说是幽怨的目光盯着韦德骑士,刚才那突然爆发的毒气弹,要不是他眼疾手快,一下子就把帐篷给拉住,现在帐篷里的三个人(还有内幕利斯)就都要躺倒在地上了。 韦德骑士干笑两声,算是把刚才的事情都揭过去,然后才回答道: “没了,即使是有,也是很少一部分,根本就不够三千大军十日所消耗的,毕竟这里是斯堪的纳维亚,而且刚刚才收过粮税,除去掉您要求的留给贫民足够吃的粮食之外,我们真的找不到多少了。” 韦德骑士说的是实话,小唐大公来的时间实在是有些不妥当,这里可不是芒斯特,只收五成的粮税,海于格松要收七成的粮税。每次一收完,担当农夫的奴隶基本上就只能喝西北风,想活命就得去吃那种熏人的鱼罐头了。 “好吧,我们带的炒面……再加上航海的时候还能捕捞一些海鱼,应该是足够了。” 小唐大公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要让他从贫民的口里面抢粮食,而且还是在刚刚才屠完城,士兵们刀上的鲜血都还没干的情况下,这是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的。 你说他伪善也好,说他软弱也罢,一个人总要保留一些坚持。小唐大公自己心里面明白的很,一旦自己真的连贫民活命的粮食也不放过,那他才要真的和过去永别了。 “好吧,不说这个了,其他的事情都怎么样?我们的弓弩,到底找到合适的替代品了没?” 199章 过场 下 “我们的弓弩,找到合适的替代品了没?” 事实上,粮草的问题只是次要,寻找弓弩的替代品,这才是小唐大公没有急于动身的主要原因。 军队总共三千人,维京雇佣兵暂且不论,小唐大公带到卑尔根的两千两百人,二百人的轻骑兵,一千二百人的刀盾兵以及超长枪兵,剩下的八百全部都是弓弩手! 本来,是可以在远程就可以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的。 这并不是虚话,维京人普遍没有着甲,布衣对于弓矢来说就和没有没什么区别,再加上小唐大公独有的的三段式射击:第一排持弩跪地平射,第二排持弩站立平射,第三排持弓站立抛射。枪林弹雨犹如连绵暴雪呼啸而至,只要弓矢没有耗尽,无论是什么样的敌人,小唐大公都确信敌人没法靠近一步! 但是因为斯堪的纳维亚的严寒天气,从爱尔兰带来的弓弩(尤其是还有一部分是从法国买的)根本没法忍受这样的严寒,弓体变的硬而脆,弓弦也变的乖张。只有原本就是用橡木做的弩车还能坚持,其他的都坏的差不多了。 但是接下来要面对的敌人,可不再是像这次这样还能偷袭,这是一场正面冲突,一场硬仗,敌人是拥有三万余人口,全民皆兵的十三部落联盟,而且还是在本土作战! 输,小唐大公从来就没想过,胜利女神永远陪伴着他。只是这些跟随着他远跨北海的忠心耿耿的士兵,小唐大公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都带回去才行。 “维京人的弓呢?我们不能用吗?” 头疼,真是头疼,小唐大公捂着脑袋。粮草,棉衣,药草,一切都准备的好好的,本来以为是万无一失的,没想到到底还是有所疏漏,而且还是大疏漏。 “弓倒是能用,而且还有很多,但是……”韦德骑士犹豫着,然后说道:“但是我们的弓弩手大部分都是用弩的,用弓的人没有多少啊!” 韦德骑士也是无奈,弓这种东西绝对不是一个外行人就能用的,一个用弓的好手,即使是在伯爵那里也能讨一个好位置——至少伯爵出去打猎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炫耀,而弩,可就没这个待遇了。 而小唐大公的弓弩手,当时都只是普通的平民转职成的,这一年多来也只是训练最重要的速度与准头,强行让他们用弓,只怕是会适得其反。 “暂时……先把弓都发下去吧,至少得让他们的手中有件武器,至于不用会,让会的教不会的,只要他们能把箭射出去就行。” 最后,小唐大公也只能这样说了,天意弄人,好不容易才训练出来的三段射,现在看来是无用武之地,只能又回到曾经的状态,双方乱射一通了。 不过这样也还能说得过去,毕竟维京人先乱射一通,小唐大公再乱射一通,双方谁也不占便宜不吃亏,那就只能拼步兵。而步兵,小唐大公自信,他一手带出来的‘士兵’,绝对不会输给那些所谓‘战士’的! “非常抱歉,大公大人,因为船只还要起锚的原因,来的稍微有点晚,让您久等了。” 正在小唐大公和韦德骑士谈话的功夫,帐篷的门突然就被掀开,勒费弗尔骑士的身影从外面走进。 让勒费弗尔骑士过来是小唐大公的意思,既然没有抓住海于格松,那就要担心大军开拨后路被断的风险,恰巧,勒费弗尔骑士的舰队上还有着将近一千的水手,以及原先的那些伤兵,用来看管这座残破的城市足够了。 只是,这位好不容易斩风破浪才赶到的骑士,面色好像有些奇怪。 “咳咳,也不知道哪个没公德心的,竟然在门口放毒!我一时没注意吸了两口,刚刚才吐过,现在只是有些难受罢了。” 小唐大公问了,勒费弗尔骑士也没有隐瞒的意思,这话才说到一半,韦德骑士就已经尴尬的笑了两声。 “算了,我要你带过来的东西,都弄好了没有?” 偷偷的瞅了一眼韦德骑士,小唐大公忍笑也忍的很辛苦,好悬才没露出破绽来,板着一张扑克脸,小唐大公又问道。 “这个……您逼的实在是有点紧,我只能尽全力,尽可能的多做,然后把能带的全都带来了。” 没有完成小唐大公的命令,勒费弗尔骑士心里面愧疚的很,这会说话都低声低气的,不过,小唐大公看起来却是高兴的很。 “能有就不错了,反正也只是临时想出来的东西而已,让你赶工也真是为难你了;那么,你一共带来了多少?” “只有二十架而已……” 勒费弗尔骑士的声音更小了,事实上,他自己都觉得这点数目实在是拿不出手,坐拥千人的兵力,手下更有着精通机械的工程兵,用了两天时间竟然只能组装二十架,这种成绩,实在是拿不出手啊! “二十架?二十架好啊!” 但是小唐大公就完全没有责备的意思,甚至还带有些惊喜,有了二十架,这场战争的伤亡还能再降低一成,能够挽回更多的生命了! 说了这么久,这二十架被小唐大公视为致胜法宝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战车,就是那种用马拉动的,只在公元前使用,自从骑兵出现之后就开始慢慢淘汰,到了现在更是已经见不到踪影的战车。 小唐大公拜托勒费弗尔骑士做的,就是这个东西。 事实上,小唐大公听到勒费弗尔骑士赶制了二十架战车还是蛮高兴的,毕竟战国的时候那些千乘之国万乘之国,这个乘,说的就是战车,有千乘的就可以说是大国,这样一想,勒费弗尔骑士还真是挺不容易的。 ——其实这里是小唐大公想错了。 所谓的千乘,乘是战车不错,但是一架战车就要配备三个人和四匹马,千乘就等于三千名受过职业训练的士兵还有四千匹军马! 对公元前那个生产力尚不发达,一个县城就是一个国家的年代来说,能支撑得起千乘,确实可以算的上是大国了。 “要你在战车轮子上装的那个玩意,弄好了没?” 高兴了一会,小唐大公又问道。实际上,战车作为一种已经过时的装备,只有在特定的场合——例如说在这里,在斯堪的纳维亚,因为气候,还有马种的原因基本没有骑兵的存在,因此战车可以在全步兵的情况下大显身手。 但是,即使如此,作为一种被马牵引着前进的武器,只有敌人砍了马腿,那么战车就一无是处;而维京人的大斧,真早说起来其实是很擅长砍马腿的。 这个时候,小唐大公就需要一种东西,一种能够让战车杀伤力翻倍的东西了。 古代称毂矛,现代称……‘绞肉机’。 简单来说,就是安放在战车两个轮子上,专门用来斩人腿的坑人玩意。 “已经做好了,实际上,做这个要比做战车容易多了,而且杀伤力相当可观,您是否要现场测试一下?” 这个提议可真是让小唐大公从心里面舒坦,在这个无聊的时代,发明新事物,然后看着它们大放光彩,可以说是小唐大公最大的乐趣了(第二大的乐趣是陪小莉莉)。 虽然说只是临时兴起,也没投入什么心血,不过,一直以来都闲的蛋疼的小唐大公,还是兴致勃勃的就跟着勒费弗尔骑士一同前去围观测试。 哦,对了,至于韦德骑士,小唐大公严令韦德骑士必须在他回来之前把那坨还在散发的不明气味的未明物质给处理掉,而且还不能要人帮忙。 因此韦德骑士现在,也只有一边苦着脸,一边提着桶,左手还死死的捂住鼻子,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一步退三步,开始清理这个‘该死的鱼罐头’了。 200章 北欧,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暴风雪还有维京蛮子。 “命令第二队上前填补缺口,敌人右方薄弱,让我们左方的战士发动强攻,不要顾忌伤亡!这是为生命,为圣灵,为荣耀而战!奥丁已有所启示,战死者必将进入瓦尔哈拉!” 年迈的族长貌似豪情万丈的挥手,一刻不停的大声发号施令,面前跪倒在地的传令兵听着族长这般豪言壮语,这般信心十足,原本有些低落的士气立刻就提了起来,也不抬头,快速的应了一声,一刻不停的就冲着前线跑过去。 是啊,为什么不信任老族长呢!这可是仅凭着一人之力,在这风起云涌的大时代里,在这弱肉强食的大时代里重整部落,振兴部落的人!狮子虽然年迈,但是它仍旧是狮子,尖牙利爪看起来已经迟钝,但也足以撕碎每一个敢于向它挑衅的人! 只是,在传令兵转身的一瞬间,他却没有注意到,老族长露出了一个阴霾的表情。 (这场战争……不简单啊!) 面对着出乎意料的敌人——这个出乎意料并不是说小唐大公再次偷袭,事实上,攻下卑尔根之后,那些见势不妙的流亡者就已经把小唐大公到来的消息宣告到斯堪的纳维亚的每一个角落,老族长也早早的就做好了布置,甚至于,他还派了人去和奥拉夫族长议和——但是,这些依旧不合格。 战车,由八十匹马拉动的二十架战车,在开战的第一时间就让最前方的维京战士们哀嚎连连。老族长在后方看的不怎么精确,但是维京战士们此起彼伏的惨叫声,还有好似躲避瘟神一般躲着在人群当中横冲直撞的战车的行为。这一切,老族长都看的清清楚楚、真真切切,是做不得假的。 实际上,如果不是小唐大公心疼自己手下士兵的性命,不愿意让士兵去做敢死队(二十架战车孤军深入是必死的行为),就连拉动战车的马都是用的挪威本地的峡湾马戴上眼罩。否则维京战士此刻就不应该是哀嚎连连,而是伤亡惨重,死伤遍地了! 不过,也已经足够了。 战车的作用并不在于能够杀伤多少敌人,靠大规模的战车杀敌那都是千年之前的事情了。小唐大公制作战车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打乱维京战士部署的阵型,只要敌人前锋陷入混乱,这就足够了! “超长枪兵,刀盾兵前进;弓箭手,掩护射击。” “呜——” 趁着敌人还在混乱的空隙,伴随着小唐大公的命令,鲜艳的红色旗帜飘扬在大本营上方,号角声再度响起;早已经将训练都融入骨髓的士兵毫不迟疑,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始一步步的推进,如林般的枪头直指前方,黑压压的一片,犹如前来报死的丧鸟,摧残着敌人的战斗意志。 “这就是他们的战斗吗……实在是……太惊人了……” 另一边,负责看守右翼的维京雇佣兵们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这些维京雇佣兵也不是傻子,正相反,他们都是拥有足够多战斗经验的战士。之前在卑尔根攻城战时,因为海于格松的守备力量不足,根本就没有让小唐大公的士兵出场机会,而眼下,他们便见到了。 这等整齐划一的步伐,这等严密无畏的阵型,这等煌煌大气的强兵,有些还在用着海盗老思维的雇佣兵甚至都在想着,今后不管是什么情况,哪怕是肥到滴油的猎物一丝不挂的站在眼前,自己都要眼看着这展翅欲飞的雄远走高飞才行。不然,不管是自己还是部落,都承担不起这只雄鹰的怒火啊! (注:这里给那些已经忘掉内容的书友,小唐大公的家徽便是一只雄鹰,现在印在旗帜上。) “维京人!” 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大多数维京人还在愣神的功夫,有着敏锐感觉的人却已经察觉到了机会:被称为‘大哥’的维京汉子高高举起自己的斧头,即使是在维京人当中也算的上是高大的身躯让他显得无比的显眼,犹如鹤立鸡群一般。 “我们是维京人!我们是雪国中的勇士!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最勇猛的战士!我们要用敌人的鲜血来证明,维京人绝不比是世界上的任何人差!” 纷乱无比的战场上,即使大哥是天生的大嗓门,声音也传不了多远。但是奈何他身边的人要么是他的亲信,要么是他的崇拜者——当然,最重要的,他们都是维京人。 “嗷嗷嗷嗷嗷——” 狂热是会传染的,一开始只是一个人跟随着大哥鬼叫,然后就是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是所有的人!全部的人,全部的维京雇佣兵们,都举起了斧头,扯着嗓子对着天空嚎叫。 “冲锋!” 大哥一见气氛已经成功调动起来,虽然他并不知道一鼓作气的道理,但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还是懂得了。当时便是大斧凭空的往下一砍,第一个就冲了出去,而在他的身后,总数四百的维京雇佣兵也同样不甘示弱,犹如脱了笼的野狗一样,在战场上肆意挥洒着自己又或是敌人的鲜血。 “……所以才说是优秀的战士,但不是合格的士兵啊。” 眼看着这帮子双眼通红,撒着欢的拼命奔跑,就好像是比着谁跑得快,谁杀的多的维京雇佣兵,本来应该因为士气高昂而激动的他,莫名的却叹了口气。 血气之勇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把士兵们磨练的像钢铁一样、像齿轮一样,每个人都只是一小部分,组合起来却是庞大无比的战争机器,这样的军队,才是小唐大公想要的。 况且,血气之勇实在太容易出状况,就好像现在,因为维京雇佣兵集体出跑,右翼一瞬间就被清空了——这就起为什么,刚才老族长说对方右方防守薄弱的原因了。 “调一支预备队上来补充右翼,顺便,通知正在前进的超长枪兵和刀盾兵,挡在他们前方的全部都是维京人,没有什么友军敌军之分,只要是挡住路的,不要犹豫,直接刺过去就行。” ; 201章 战争,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计。 “把第三队也放上去,你去告诫战士们,不要后退,不要犹豫!记住身为维京人的荣耀!奥丁和瓦尔基里都在看着它们,都在等着他们!” 年迈的族长已经显得有些癫狂,在那种如同刺猬一般的枪阵包裹之下,普通的维京战士根本不可能对方阵造成任何影响,强令维京战士进攻也只是白白的增加伤亡,战局已经危急到了极点——但是,老族长却不能表现出来。 将是兵的胆,身为三军统帅的老族长一旦露出胆怯的迹象,这支全靠着他的个人威望才能坚持下去的军队恐怕顷刻间就会覆灭。 因此老族长也只有,只能把自己最后一支预备队放到战场上,期盼着先前的计划,先前的布置……能够带来转机。 不过,说实话,小唐大公也并不好受。 维京战士很少使用弓箭,斯堪的纳维亚的严寒天气也不允许他们使用弓箭,因此维京人远程攻击多半用的是标枪还有飞斧。这两样东西,标枪还好说,刀盾兵带的木盾足以挡住正面袭来的标枪;只是飞斧,飞斧从天上打着旋掉下来,就是砸也能给人砸晕,从前给超长枪兵所训练的,专门用来防备弓箭的画圆战术完全派不上用场! ——开玩笑!弓箭和飞斧,那是一个量级的东西吗! 大部分时候,小唐大公的军队都是在硬扛着飞斧往前迈进,老族长之所以认为没有任何作用,只是因为超长枪兵变阵飞快,前排的人倒下后排的立刻补上,从远处看不出来罢了。 或许那支热血上涌的维京雇佣兵也有一部分功劳就是了。 一只是沉默寡言,只是默默往前推进的比特犬,另一只是垂涎着口水,红着眼睛汪汪直叫的高加索犬,任谁看见都会以为是高加索犬危害更大吧。但是谁又知道,一只比特犬能够轻易的在十分钟内把相当于它体型三倍的高加索犬扑倒在地呢? 现在,超长枪兵就相当于比特犬,维京雇佣兵便是那只高加索犬,对面的维京战士们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自然是把火力全部都往着维京雇佣兵身上招呼,相比之下,超长枪兵受到的伤害就小的多了。 但是,尽管现在战场上打的是如此激烈,但是双方都很清楚,今日之内这场战斗是解决不了的。 如果非要说个原因的话,那就是天色了。 小唐大公是在十月初从爱尔兰启程,在海上漂流了小半个月才在林纳角登陆,又攻下了卑尔根,在卑尔根休整了三天,现在来到奥拉夫族长所在的奥勒松,时间已经是在十月份末十一月份初了。 夏至的时光早就已经过去,冬至即将到来,斯堪的纳维亚的极夜日短夜长,有记录的最短的日照时间仅仅只有三个小时! 这也就代表着,哪怕现在时间只不过是下午四点,天色已经开始渐渐黑暗,再过不超过半个小时就会陷入永夜之中。而在夜晚,即使是两军统帅再不愿意,也必须要鸣金收兵,否则一不小心形成大溃败,就算是再大的优势也没了。 “哼!算了,见好就收吧,反正已经收到了效果,只要先把对方逼退,让出一条道路就行。” 抬头看了已经有些昏暗的天色,小唐大公冷哼一声这样说着。号角声吹响,d字旗再次挂在旗杆上,原本正在稳步推进的超长枪兵立刻停下脚步,刀盾兵快速上前,将足有半人高的大盾一个接一个,如同垒砖一样覆盖的严严实实,防止着任何可能的攻击。 “呼——” 实话实说,看着小唐大公停止了攻击,老族长也松了一口气,他现在最怕的就是指挥着这支强军的是个愣头青,不顾着天黑也要强攻,那样,固然对方会伤亡惨重,自己这边却是肯定要崩溃了。 当然,这样的表情,老族长是肯定不会露出来的,所以他只是哈哈大笑着,然后嘲讽对方是‘一群胆小鬼,稍微受了点伤害就不敢前进,绝对打不过英勇的维京人’,然后期盼这样的举动能提高维京战士低落的士气。 再之后,在双方大部队极有默契的停止了前进之后,脑袋充血的维京雇佣兵也逐渐开始冷静下来,保持着戒备的姿态,缓缓撤回了本营。 明面上的战斗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背地里的阴影,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您还没有做出决定吗?请您想清楚,您是维京人,就算您现在能得到那个大公的信任,那么以后呢?您的子孙呢?您的族人呢?您要知道,人心,是这世界上最善变的东西啊!” “……” 这是在深夜,趁着混战塞进去的信使已经平安抵达,向奥拉夫族长报了平安,奥拉夫族长理所当然的是十分兴奋,甚至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庆祝仪式——倘若现在不是在战争中,不能随便饮酒,这就会是一个大型的典礼了。 但是等到了深夜,来自于老族长的使者只需要一番话语,就能让奥拉夫族长原本坚定的信心还有动摇了。 这并不是不忠诚,正所谓忠诚都是有价码的,之所以收买不起是因为出的价码并不够。 这句话说不上对,因为它无视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但是从某一个侧面来讲,它既然能够流传甚广,也有它的道理存在。 更何况,奥拉夫族长与小唐大公,说明白了一直都是合作关系,还远远不是臣属,就算是奥拉夫族长中途背叛了,别人也没有办法说上什么。 而且,老族长的诱惑还不止如此。 “您是个英雄,从十三年前开始一手把自己即将衰亡的部落振兴,老族长说过,您和他很像,不仅仅是能力,性格也是一样。因此,他愿意在自己老死之后把族长的位置交给您——请您仔细想想,三万人的部落联盟,五千的维京战士,数之不尽的荣耀与财富,甚至,在海于格松丧失力量的现在,挪威的王座也在向您招手——只要您点头,这一切全部都是您的。” “我言尽于此,请您仔细想想吧。” ; 202章 到了最后,奥拉夫族长还是没有松口,只是看他犹豫的态度,使者就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目标,剩下的就只是时间的问题,心满意足的回去向老族长报告去了。 使者才刚走,木屋外,阿瑟就一脸焦急的走了过来:“族长,刚才为什么不答应他的条件!那可是人口,还有士兵,是我们……” “阿瑟,我看起来很像傻瓜吗?” 奥拉夫族长躺在摇椅上,脸上一点都没有刚才的犹豫不决,反而全是舒适惬意的色彩——说起来这个躺椅,同样是由小唐大公发明,原本只是想坐着舒服一点,谁知道意外的受欢迎,特别是奥拉夫族长,在海上颠簸的时候,躺在这个躺椅上,在海浪的摇晃中悄然入睡,可比躺在硬邦邦的木床上舒服多了。 “这……您是族长,您怎么能这样说?” 阿瑟听见奥拉夫族长这样说,顿时瞠目结舌,或许,其中还带着一丝私心被叫破的慌乱? “你还是以为我是傻瓜。”奥拉夫族长冷哼一声,不满了瞪了惊慌失措的阿瑟一眼:“这么多年了,我本来以为我能够完全的信任你,可惜,最后还是证明我错了。” “不,不,族长,我不是……” 陷入了慌乱,手忙脚乱,甚至都已经慌了神的阿瑟再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能张大了嘴巴,一言不发,看起来滑稽极了。 “我知道,你也是为了我着想,为了我们的部落着想,从斯堪的纳维亚,从我们的故乡离开,然后到一个我们谁也不知道,谁也不认识到底是怎样的领主那里做附庸,你心里面有不安稳是肯定的。” 奥拉夫族长的话可以说的上是有理有据,即使是阿瑟,也想不出有什么好反驳的,况且这确实是他的心里话,因此他只能乖乖的点头承认。 “但是,既然唐切斯特大公都已经不远千里,跨越了北海来救援我们了,你为什么还是固执的在拒绝呢?” 这才是让奥拉夫族长疑惑的地方,按照他的眼光来看,小唐大公已经完全的证明了他的实力和诚意,维京人又没有什么民族意识,部落里的人就不应该有什么怨言才对。 “族长,我的父母,还有部落里的许多孩子的父母,都是死在十三年前的远征当中的。” “……” 奥拉夫族长无言。 这是仇恨,浓郁到连岁月也化不开的世仇,从三百年前维京人第一次入侵不列颠开始,不仅仅是不列颠人有着深仇大恨,维京人也不可能毫无伤亡。事实上,仅仅是十三年前的那一次大规模的维京入侵,当时的挪威便相当于家家户户带孝,之前也曾经说过,奥拉夫族长的部落以前也曾经是个大部落,正是因为那一次之后才开始衰落的。 “时间……都已经这么长久了,当初的仇恨我都已经放下了,为什么你还不能放下?况且,打败了我们父母的并不是爱尔兰人,是英格兰人……” “但是他是不列颠人。” 十分勉强的劝解,既然话都已经说开,阿瑟也就不再犹豫,直接打断了奥拉夫族长的话。 “说实在的,族长,您如果真的想要投靠某个领主的话,假如您选择英格兰的威廉国王,那我们绝对不会有任何怨言,因为他是征服者,他替我们向英格兰人报了仇。” “总之,我是族长,再没有更加合适的办法之前,你就要听我的。” 实在是没法劝服自己的副手,奥拉夫族长只好拿出身为族长的威严,强行压下阿瑟的不满,而阿瑟,虽然他张嘴还想要说话,但是一来,这十三年间一直都是奥拉夫族长做着决定,二来奥拉夫族长的决定很少错过。因此,他现在也只有再闭上嘴。 “我已经确认了唐切斯特大公的实力与诚意,因此我做出决定,要把全族都迁移到爱尔兰去,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你就一定要去……” “不!族长!不要丢下我!我曾经对着托尔发誓,一定要跟随在您身边。” (注:同样,如果有忘了的同学,阿瑟,这个名字的含义在北欧语序当中是‘雷神托尔的追随者’。) “……所以你看,我们其实都改变了。”奥拉夫族长整个人都瘫倒在躺椅上,门房的阴影覆盖在他的脸上,让人看不清他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时间的伟力是如此神奇,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二十年前,你我都还年轻的时候,我们一同在整个欧洲大陆上游学——说是游学,其实就是四处闲逛——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救过人,也杀过人;抢劫商旅,然后把得到的钱分给路人。冰原,雪地,沙漠,林海,见过了这世上最险恶的人心,也见过了这世上最壮丽的风景。最后,在君士坦丁堡停留。” “我们的区别,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如梦如幻,唏嘘不已,沉湎于回忆过往的美好事物的奥拉夫族长,既没有平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也没有和熟人才会有的粗豪,他的表情是一片宁静,是那种老年人才独有的,看破人生的宁静。 到了现在,看到了奥拉夫族长这样的模样,阿瑟才猛的回想起来,不知不觉,虽然他和族长仍然健壮的可以在雪原上猎熊。但是岁月,岁月标志着他们已经四十接近五十岁,在中世纪,这个年龄就代表着死神已经跟随在身后了。 “是的,奥拉夫,那时候虽然我们同样加入了瓦良格,但是我是在训练,你却是在一直百~万\小!说,你还经常被人叫做胆小鬼也不理会,我背着你,不知道为这打了多少架。” 提及过去,即使是阿瑟,脸上也不自觉的浮现了一丝微笑,不管那段时光在别人看起来是怎么样,至少在我们心里,在当事人心里,那都是独一无二的,年少轻狂,是最美好的时光。 听到阿瑟还曾经为自己打过架,奥拉夫族长顿时露出了惊愕之色,半晌,也只能苦笑着摇头,十来年前的事情,现在说感谢,仿佛也没意义了。 “阿瑟,你刚才也说过,我在百~万\小!说,我为什么在百~万\小!说?因为我明白,我们缺少智慧。” “什么是智慧?这个问题,我想了大半辈子也没想出来。但是光靠着一把斧头,打打杀杀是没有出路的,时代在前进,科技在进步,我们维京人再勇猛,血肉之躯也抵不过钢铁制造的武器——我带回来的武器,你不也亲眼看过,亲手用过的吗?假如有数千,甚至数万装备着这种武器,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兵来攻打我们,就算是把整个挪威,整个斯堪的纳维亚的力量都集结起来,你觉得我们又能怎么样?” “……所以您才想把全族都迁移到爱尔兰去吗?” 阿瑟沉默,那种武器,正如奥拉夫族长说过一样,他是亲手试过的,维京人铁制的大斧砍上去就是一大个豁口,而对方却丝毫无损。 “唐切斯特大公领导下的芒斯特大公领,教人们识字、算数,这就是知识,这就是智慧,是我们在君士坦丁也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象。我的那两个小兔崽子,在唐切斯特大公那里待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改掉了原先暴躁的毛病,成熟到我这个老子都认不出来的地步;他们嘴里说出来的词汇,有些更是连我这个老子都没听过。所以我才决定,要把全族都迁移到芒斯特去。” “不为其他,哪怕日后我们与爱尔兰人融合,改信了基督天主,只要能够学到了知识,我就觉得是值得的。” “现在,你还有什么反对意见吗?” ps:整个北欧剧情,除了斯堪的纳维亚攻略外,就是为了丰富奥拉夫族长这个人物形象。如果有不喜欢看的也没关系,马上就结束了。 ; 203章 次日,天才微微露出一丝亮光,对垒的两军已经严阵以待,尤其是维京一方的军队,站在前方打前锋的维京战士们每人手里除了生死不离的大斧外,还多了一根长长的被削尖的木杆——这显然是连夜赶制,为了防止小唐大公再来一次战车攻势而准备的。 但是这都是白费力气,总共二十辆战车全都在昨天的攻击当中损耗殆尽,仅仅一夜的时间,就算是小唐大公有着天大的能力,他也弄不出来,因此,对面的维京人真可谓是白白的浪费力气了。 顺带一提,总共十架弩车都已经安装好,寒光闪闪的弩矢直指前方,准备收割着性命。 再顺带一提,虽说天是才刚刚亮,但是实际上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只不过是因为极夜,天亮的比较晚罢了。 “进攻。” 对峙了将近半个小时,天从蒙蒙亮变成一片大亮,对面的维京人还没有一丝动静,双方就好像是雕塑一样。特别是小唐大公这边,因为严格的纪律,士兵们站在阵型里动都不会动,整个营帐里就好像变成了死地,不仅仅是敌对的维京人感到不安,就连自家的维京雇佣兵都有了一些小骚乱了。 没奈何,小唐大公只能命令军队先行进攻,况且,一直这样对峙下去,恐怕也是对面那位老族长所期盼的,他还巴不得能多拖一会是一会呢。 “超长枪兵,刀盾兵品字行前进!轻骑兵两翼跟随,各队注意让开射界,不要阻着弩车射击了!” 小唐大公话音刚落,韦德骑士便开始大声的发号施令。所谓射界这种东西,也是个新概念——但是战争时候嘛,只要付出代价,包换所有人都能学的又快又好,没学会的人,现实可不是游戏,没有敌我判定,那犹如枪弹一样射出的弩矢可不管面前站着的到底是谁,一样都会被贯穿掉。 韦德骑士的呼喊在这寂静的战场上格外清晰,原本以密集方阵站立的超长枪兵立刻分成了上下两部分,下部分再分左右,左右迅速跑开形成左翼和右翼,过于宽广的中军(就是原密集方阵的上半部分)的左右向中部汇聚,把宽变成了长,原来的宽广变成了狭长,各军之间露出来又有空隙,品字形阵型就形成了。 之所以放弃密集阵列而选择品字阵,实际上是小唐大公苦思冥想了半宿的结果。 从概率学上来说,所有人都站在一起,人挨人人挤人的密集阵列,飞斧从天而落,砸中人的概率要比散开的品字形阵型的概率大的多——就算是实际上并没有,因为士兵散开的缘故,就算身边的士兵被砸倒,被杀死,周围的士兵也‘看起来’比‘实际上’要多的多,士兵心里面也能少一些慌乱。 “让第一线战士前进,准备飞斧。” 另一边,经过了一夜总结的老族长,在听过前线最勇敢的几个战士的汇报后,彻底放弃了标枪这种华而不实的武器,把全军的飞斧都集中在第一线的战士身上,让这些战士每人都背负了四支,务必要在战局的一开始就把敌人砸的晕头转向,确认初期优势。 当然,那些被放弃的标枪也没有白费,把数个标枪绑在一起,再加上赶制的其他的尖木棍,插在地上就是简易的拒马,老族长期盼着,用这种方式,来减轻敌人的骑兵优势—— 当然,还是无用功。 第一波弩箭的打击很快就到来了。 说实话,如果可能的话,小唐大公更喜欢投石机这种粗暴玩意,哪怕是小型的投石机也好,几十公斤的石头砸下去包管一砸一个准,不止能把敌人砸成肉泥,而且还能继续的砸伤旁边的敌人;但是很遗憾,他没有。 也不能说没有,第一台在德斯蒙德试做的投石机已经经过了测试,不管是威力还是射程都相当令人满意,甚至可以说是超乎想象——如果说弩车是步枪,那么投石机便是大炮的级别——关键在于,投石机运送实在太不方便了。 一架弩车拆成零件,只需要一辆马车就可以运走,但是一辆投石车要拆成零件,哪怕是小型的,三辆马车都不够用,而且安装弩车只需要半个小时,但是安装投石机……那就只好呵呵了。 不过,对于维京蛮子来说,仅仅是弩车也就够用了。 毕竟都是血肉之躯,不管是步枪还是大炮,打上去都是个死不是?区别只在于是一个窟窿还是尸骨无存罢了。 “谁能告诉我,那是个什么东西!!!” 当第一支弩箭发射,直直的把三个站的最前的维京战士串成了糖葫芦,老族长的神情瞬间就变了。 就如同当初威廉国王第一次看到弩车在战场上大显神威一样,甚至是更为惊讶,毕竟威廉国王脑袋里面还有着‘弩车’这个概念,而维京入侵的时候不列颠已经进入黑暗时代,弩车这种高科技,老族长压根就没有听过! 另外,说实话,仅仅十架弩车,哪怕是百发百中,每只弩矢都能穿透三个人,把弩矢全射完,也还远远不可能击溃维京战士。但是把一连串的活人都串成糖葫芦,而且这些糖葫芦说不定还能喘气,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哀嚎着,对于士气的打击才是真正巨大的。 “该死的!收缩防线,把战士们都喊回来,我们在营地里面,依托着营地防御。” 咬咬牙,老族长差点把自己的老牙给咬断,太憋屈,实在是太憋屈,英勇的维京战士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屈辱,连敌人的面都没见到就必须窝在营帐里;但是为了战士们不白白的浪费性命,他也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过,或许是个正确的选择也不一定。 毕竟营地里面就是维京人自己的地盘,况且维京人扎营……不提也罢,乱的跟狗窝似的,说不定狗窝都比这干净,各种障碍物,超长枪兵进去了实在是不好施展。 “让那群雇佣兵前进,先探探路再说。” 眼看着那群维京人又缩了回去,对于自家士兵的长短处,亲手把士兵训练出来的小唐大公了如指掌。皱眉之后,他对着身边的韦德骑士这样说道。 号角响起,前方的超长枪兵立刻停止前进,维京雇佣兵们虽然不情愿——探路,这就是个做炮灰送死的活——但是在挥舞着马刀,虎视眈眈的轻骑兵的督促下,还是磨磨蹭蹭的开始往前进。 然后就被一轮从天而降的飞斧给砸回来了。 再之后再被轻骑兵逼着前进,然后再被飞斧给砸回来。 …… …… …… 来来回回进行了数次,直到维京雇佣兵的士气和伤亡都已经到了一个不能忍受的地步,小唐大公才算松了口,让这群败兵进入营地,接受医疗班的救治。 所以你看,小唐大公的仁慈只针对着自己的士兵,自己的民众而言,对于其他人,这样用人体来当筹码,消耗对方物资的行为无疑可以称得上是暴君了。 话说小唐大公你就不怕压迫的太狠,官逼民反,哦不对,官逼维京人反吗? 他还真的不怕。 维京雇佣兵的数量,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卑尔根之战前是七百人,战后便已经降到了五百人;昨日又一场大战,雇佣兵疯狗一般的姿态替超长枪兵吸引了不少火力,数量直降到三百人以下;这会又挨了几轮飞斧,剩下的,加上受伤的和还能喘气的,也不会超过二百人了。 二百人的步兵,对上二百人的轻骑兵,而且这群步兵还人人带伤,就是傻子,在这个时候也知道该怎么选择吧。 “大公大人,可以了。” 一直计算着维京战士投掷的飞斧的数量,感觉差不多之后,韦德骑士附在小唐大公耳边轻声说道。 “嗯。”小唐大公点点头,然后说道:“命令士兵们前进吧,就用我们所训练的小队战术,让实战来检验,让我看看,他们究竟学会了没有。” ; 204章 “呜——” 这是今天第三次号角声响起,伴随着号角声一同升起的,还有红色旗帜下一个大写的‘z’。 ‘z’这个字母并不同寻常,因为英文总共就二十六个字母,用字母来代表含义,能表达的意思就相当有限。而‘z’这个字母,众所周知,是英文字母的最后一个,某种意义来说,用‘z’来代表的阵型,也有着‘最终手段’的意思。 说实话,当描绘着‘z’的旗帜升上天空,即使是小唐大公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原本应该是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颜色的士兵,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骚动。 当然,这些小骚动在老兵的呵斥下很快就平息了,然后,士兵们开始变阵。 这次变阵花费的时间相当长,因为小队作战,它不同于其他,必须要各兵种配合着来,小队里还要有一个人能担任主心骨,担任队长这个职务才行。 最后形成的,是以十一人一个小队,排成三排的三角阵型。 打头的是两名紧紧挨在一起的刀盾兵,他们肩负着开路的重任。刀盾兵的身后(即第二排)是两名超长枪兵,超长枪兵就站在距离刀盾兵大约2米的地方,手中的超长枪架在刀盾兵的肩上,为最前方的刀盾兵提供支援。 在这两名超长枪兵的左右两侧,又是两名刀盾兵,负责守卫侧翼;然后在刀盾兵的身后(第三排),正对着的地方,两名超长枪兵同样的模仿着第二排,把超长枪架在左右两翼的刀盾兵的肩上;然后在第三排超长枪兵的左右,不用我说,各位也应该明白,这里又是两名刀盾兵。 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凸头凹尾的三角阵型,第二排的超长枪兵身后没有人,形成一个空洞;担任着队长的老兵就站在这个空洞里,总揽全局,指挥着小队究竟是进攻,又或者是原地防守。 “进攻吧。” 小唐大公摇摇头,士兵们掌握的还远远说不上是熟练,变阵的时间实在太长;实战当中,除非是像这次一样,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否则很难起到作用。 接到了小唐大公的命令,变幻成三角阵型的小队开始缓步前行,三角形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稳定,而且极易模仿。等到大军前进到维京人的营地前面时,不管是左翼、右翼、又或者是中军都已经变成了三角形。倘若从天空中往下俯瞰,三个巨大的三角形排成品字形,迟缓,但是不可抵御。 而在实战中,它的效果是这样的: “去死吧!” 从营帐中突袭而出,三个维京战士状若疯狂,手中挥舞的大斧直直的冲着最前方的两个刀盾兵而去,明明是必死的冲锋,却被硬生生的打出了向死而生的震撼。 另外,虽然是死亡冲锋,但是为了不白死,至少还能换一个去到地狱也不孤单,这些维京战士的进攻路线也是精挑细选的,他们从侧面的斜侧突入,避开正面如同刺猬一般伸出的超长枪;而超长枪兵,众所周知的,他们手持着笨重的超长枪,没法自由转身,只能眼看着维京战士向着自己冲来—— 但是,可惜了。 虽然维京战士们大无畏勇气确实值得惊叹,但是仅仅依靠人体,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击败钢铁的。 以品字形,排在第一排三角阵列后的第二排三角阵列,手持六米长枪的超长枪兵只需要轻轻的把手往前一递,锋利的枪头就已经逼迫着众生撤离了。 没有撤离的就会死,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让士兵们加快脚步,对面已经没法控制自己的战士,趁着敌人已经分离崩析,一口气击败他们!” 维京人的突袭并不是每一次都失败,毕竟,冰天雪地里诞生的维京人可以堪称是这个世上最坚韧的战士,即使是肚子被刺穿,红了眼的维京人也能无视疼痛,狂笑着用手中的大斧砍下一个个人头。 但是小唐大公却很高兴,尽管他的士兵已经出现了不少伤亡,他仍然也很高兴。 决死冲锋,‘决死’冲锋,固然维京人能够无视疼痛,只要身体还能动,手臂还拿的起大斧就能杀人,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在排成三角小队的阵列下,往往一方有难,两方立刻就能支援,事实上,三角阵列堪称是小规模战斗中得天独厚的利器,即使是维京战士不顾生死,往往也能用三个到五个的代价才能换掉一个小唐大公的士兵——这不是送死,又是什么? 倘若要面对这种三角阵列,除非是远远的就用弓骑兵放风筝,又或是干脆就用步兵大规模集群冲锋,以绝对的数量优势彻底淹没三角,使其左右不能兼顾,这样,缺乏侧面防御能力的三角马上就会被击溃了。 这样简单的方式,小唐大公就不相信对面的指挥官会看不出来,虽然只是昨天的一次短暂交手,但是对方的狠辣手段依旧让人记忆犹新。 会出现这种维京战士送死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对面的那个指挥官已经没法再有效控制自己的战士! ……事实上,小唐大公猜测的虽不中,亦不远矣。 可能有人会忘记,所以我这里就重新再说一次,老族长所在部落的全名,十三部落联盟。 请注意,这里是联盟。 哪怕这十三个部落都已经混居在一起,普通民众之间也已经接受彼此,但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族长,却是不可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就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地位。 当然,本来他们在应该毫无机会,老族长既然能把十三个部落都组合在一起,自然也能把这些族长压的死死的……但是,小唐大公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强大到不可战胜的外力,虽然身为维京人的自尊使得这些族长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同小唐大公合作,但是明里暗里的提供一些障碍,那还是可行的。 “其他的战士呢?其他的战士都跑哪去了?!” 当时,老族长看到突袭敌人的只有自己的战士,小猫两三只,立刻就不敢置信的大叫起来,然后只是稍微想一想,顿时只感觉一股怒火直冲心头,一个没忍住,一口鲜血就从嘴中吐了出来。 “族长!” “族长!” 掌控了部落几十年,老族长身边自然也有着属于自己的亲兵,看到老族长怒火攻心,一口鲜血喷出,差点站不稳的表情,这些亲兵马上冲上去把老族长给扶住。 “别喊了,准备撤退吧。” 明明是处于自己亲兵的包围之中,理应无比安全的地方,老族长却不知为何,感觉身体一阵冰冷,就好像是有无数的视线,无数藏在阴影里的毒蛇在盯着他,在窥伺着他,想要给他致命一击。 ……这并不值得奇怪,战士们突然都不听号令,除非是其他十二个族长集体造反,否则老族长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但是他就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也就是说,事情大条了。 “通知其他的族长,就说战斗已经失败,都分散逃,能逃多少是多少,我们在部落里面再集合。” 思考了一下,老族长最后这样说道。虽然对于这群背叛者他是深恶痛绝,但是从理智上来讲,眼下更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的时候,轻易与任何人结仇都是不明智的。况且,他现在还不能确定到底有几个人背叛他,倘若因为一时冲动,把原本的盟友推到敌人的阵型里去,那才后悔不及呢! 不过,他们看起来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让族里的好男儿都准备,人家不远千里的来救我们,总不能让人家失望才行。” 战场的后方,奥拉夫族长率领着族群里面所有的年轻人,难得的穿上了一身戎装,手持着足有一人高的大斧,站在队伍的最前方: “而且,我们的仇,也要我们来报才行!” ps:这一章的小队战术,模仿的是戚继光《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 ; 205章 战争胜利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时至今日,小唐大公对于胜利甚至都没有了任何实感,不管是士兵还是装备,普遍领先敌人一个时代,就好像是火枪淘汰弓箭,坦克冲垮骑兵一样。时代的优势在这里摆着,就是一个傻瓜来指挥,只要这个傻瓜没有愚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么胜利就是毋庸置疑的。 关键是在胜利之后对于失败者的处理,还有今后局势的演变,这才是真正令人头疼的。 “让我们举起酒杯,既为了庆祝这场伟大战争的胜利,也为了我们亲爱的盟友,唐切斯特大公;唐切斯特大公为了营救我们,率领着大军在海上漂流了半个月,这份恩情,我们部落绝不敢忘!” 奥拉夫族长的军队投入战斗后,腹背受敌的维京战士很快就显露出了不支的迹象,再加上老族长的‘逃跑许可令’,只要出现了第一个贪生怕死的维京人,崩溃就只是旦夕间的事情。 “哪里哪里,奥拉夫族长客气了,今日你是主我是客,就让我这个客人先敬一杯,祝福奥拉夫族长永远健康。” 遗憾的是,终究还是没能抓住老族长,这个已经活了六十年的老狐狸相当的机警,一看局势有所不对,立刻就带着自己的亲卫跑路,顺便还带走了不少战士,只要稍加整合,又是一股庞大的力量。 “不不不,还是我先敬,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感谢,更是对您拯救了我们部落上下一共三千四百人的感激;从今往后,只要您有一句话,刀山火海,我们也绝不后退半步。” 胜利之后,除了收拾战场获取战利品,最重要的便是开展一场盛大的筵席来庆祝。维京人还是部落制,像这种狂欢,理所应当的全族人都要参与进来;青年们大口喝酒,妇女们辛勤的烤肉,小孩快乐的穿梭其间。而奥拉夫族长也有意扩大这次的狂欢,即使是把部落里储存的用来过冬的食物都用光也在所不惜,因此,今日的狂欢格外的喧哗。 而奥拉夫族长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当然是有原因的。 事实上,部落里从来都不缺聪明人,还有那些知情者,刚刚奥拉夫族长说到刀山火海他们就已经觉得不妙,但是再一看周围…… 部落里的战士晕的晕,醉的醉,剩下的还能勉强的保持清醒就算是酒量高的;再看周边,那些虽然看起来隐蔽,但实际上却是明目张胆,一目了然,披坚执锐的在会场附近巡逻的士兵,摆明了就是用来震慑他们这些人的! “唉。”果然,喝下了一口酒,奥拉夫族长放下酒杯开始叹气:“大公大人,不知您认为这斯堪的纳维亚,到底如何啊?” “说句实话,并不是很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几杯美酒下肚,小唐大公就仿佛喝醉了,说话一点都不留情面,干脆的要死,直接就招来了数人的怒目而视——家里再破,那也是家,只有自己人能骂的道理,你一个外人,胡乱说着什么! 但是奥拉夫族长就是毫不在意的样子,甚至不如说,他就是在盼望着小唐大公说出这句话。 “是啊,斯堪的纳维亚,暴风雪的故乡……多少年来,我的先祖一直渴求着能够逃离这片土地的方法,如今这份夙愿便要在我手中达成了。” 奥拉夫族长感叹着,然后完全不管其他的几个人又惊又恐的眼神,说道: “倘若我愿意成为您的附庸,把我的人生和性命都献给您,您是否能同意我的族人在你的领地里定居呢?” …… 这个时候,用一个不恰当的成语来比喻的话,就应该是图穷匕见了吧? 而且这个匕见的对象,并不是小唐大公,而是部落里还保持着清醒的其他反对者。 “奥拉夫族长开口所说,我自然是没有不同意的。” 事实上,这就是一场商量好的双簧,小唐大公与奥拉夫族长荣耀奉献,台下的观众则是即将移居的维京人。这两个人,一个是手握重兵的大公阁下,一个是在部落里拥有无上权威的族长,他们两个合起来,现场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开口拒绝。 即使是这些潜在的反对者把祈求的目光转向阿瑟,阿瑟也只能如同雕塑一样,沉默着坐在那里。 ……看起来相当顺利。 实际上也很顺利,趁着一众青年都醉倒的时候宣布这个消息,在酒精的刺激下,部落里的青年无不是欢欣鼓舞。人都是要往上走的,芒斯特的富裕,芒斯特的繁荣,他们早就听冒险归来的族人讲了无数次,如今能够移居到这样的地方,虽说要抛弃一切重新开始,但是那也都是值得的! 就连维京妇女也丝毫都不反对,不要小看维京女人,维京男人在外当海盗常年不回家,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维京女人做主,即使是最凶暴的维京男人,回到家了也要听女人的话——或者他们打一架,用拳头来决定谁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移居到芒斯特,虽然土地,财富,以及奴隶(这个才是最值钱的,一般维京人家里除了奴隶也没什么财富)全都没有了,但是小唐大公已经承诺,每个移居的维京家庭都可以得到三十英亩的土地——那可是‘富饶’、‘丰腴’的爱尔兰的土地,和斯堪的纳维亚完全不一样的! 况且芒斯特现在和之前也不一样,自从小唐大公清醒之后,芒斯特再也不禁止奴隶贸易,只不过是限制虐待奴隶,而对于维京人来说,既然奴隶都是一种财富,那自然就不会虐待了。毕竟,死一个奴隶那就是少一份财富啊。 既然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意见,那么事情也就确定下来,维京人的热情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尽管搬迁还是好几天之后的事情,但是有不少人竟然已经开始自发的收拾行李,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 “这……可真是没想到。” 奥拉夫族长看着部落里一片繁忙的模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有着这么多人想着投奔新生活,平时如果不是他这个族长在压制,恐怕早就有着不少人想着离开部落了。 “是啊,现在看来,你和我的双簧全是白演了。” 小唐大公同样是一脸苦笑,当时奥拉夫族长找他商量,说着许多人故土难离的时候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没想到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才是最重要的。 ; 开新书了 开头就说句老实话吧,这本书实在是有些难以为继了。 并不是灵感枯竭,也不是时间不够,更不是因为钱什么的狗屁倒灶的事情,原因在于这本书前面的b实在太多了。 最开始的金手指就是一个败笔,因为金手指开的太大,我不得不减弱它的存在感,甚至后面就直接放弃了它的存在;然后是发展,也就是种田,写的太急太快,完全忽视了客观存在的规律;最后是宗教问题,作为中世纪最重要的信仰,我竟然只是用了几章就一笔带过。 说实话,昨天我从头到尾,把自己写的书重新看了一遍,实在是不堪入目。 一个作者,每写一本书就相当于养一个孩子,家里的老大如此不堪,并不是他的错而是我的错。是因为我一开始就没有想好,所以才没有把老大给照顾好,让老大歪成了这个样子。 但是不管如何,他终究还是老大,是我的第一本书,所以我还是会把这本书写下去,写完,只是更新恐怕会稍慢一diǎn,下午一diǎn每天一更,偶尔两更。 关于新书的事情,同样是中世纪,新书我已经写了五章,不过还没有上传。至于新书的名字我就不说了,现在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等到新书有了一定字数,我觉得不辜负各位的期望的时候,再厚者脸皮求支援吧。 此致,亲爱的各位书友。 谢谢,以及抱歉。 206章 “大哥,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 即使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夜晚,零下的低温还有凛冽的寒风,小弟手心里依然握出了汗,吞吐着喉结,坎坷不安的问道。 “难道你还想退出不成?” 老大——也就是维京雇佣兵里面的那个威望较高的汉子,舔着嘴唇,狞笑着看向小弟。小弟毫不怀疑,自己要是说出半个字,老大手中的那把大斧就会冲自己脑门上砍下来。 “你仔细想一想,那些家伙征服了卑尔根!击败了十三部落联盟!而现在他们全部的战利品就放在你面前了!这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干完这一票,一辈子的吃喝就不用愁了!” “可是” “可是什么!难道你还想为他们卖命不成?!” 另一个小弟刚开口,便被老大吹胡子瞪眼的直接冲了回去:“你忘了他是怎么用刀逼着我们上战场的?还有兄弟们撤下来的时候,明明有足够的药物,却不肯给我们用,让我们兄弟白白牺牲” 唯有这一diǎn上,连最胆怯的小弟也没法反驳,小唐大公在这个地方做的确实是不地道,宁肯看着这些雇佣兵去死也不愿意把药物分出分毫但是,即使是这些雇佣兵找到小唐大公面前去,估计小唐大公也不会有一diǎn后悔。 凭什么呢?对不对,你们又不是我的兵,我凭什么要把珍贵的药物浪费在你们身上? 说的再难听一diǎn,维京雇佣兵杀维京人,就好像是狗咬狗一样,我还巴不得你们多死一diǎn就少一diǎn祸害呢。 理所当然的,这样的理由肯定不会被维京雇佣兵接受,因此谋反也就是在意料之中了。 “但是老大,他们的实力我们都是亲眼看到过的,我们怎么可能得手,不对,就算是我们得手了,我们又怎么能逃脱呢?” 听到这个问题,老大顿时表情一凛,心里面知道肉戏来了。 维京人终究还是维京人,压根就没有所谓的民族观念,即使是同胞惨死在别人的手上,dingdiǎn小说,..os();只要不是同一家族的那就没有关系;但是如果要说到打劫,能抢多少,抢到了怎么逃,简直就是种族天赋,一个个比猴都精。 “我有一些内幕消息。”思考了一下,老大决定把他所掌握的信息透露出来一部分来让小弟们安心:“是一些朋友嗯,一些‘特殊’的朋友送给我的。” 其他的维京雇佣兵的眼神马上就亮了。 正如之前所说,打劫这东西简直就是维京人的种族天赋,虽然老大的话相当的语焉不详,什么‘特殊’的朋友,但是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什么特殊朋友,不就是内奸嘛。 之前在不列颠打劫的时候也没少见。 “实际上,现在大部分来自不列颠的士兵已经坐船离开了。”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中,再过一个月就是那群异教徒所谓的圣诞节,这是一个对于异教徒来说相当重要的节日,为了庆祝这个节日,异教徒们甚至会举行超过两个月的大庆典,因此来自不列颠的那些士兵早就已经是归心似箭,这边的战争刚结束,士兵们就一船接一船的往回走了。” (注:此处大哥说的两个月,是把圣诞节之后的四旬大斋戒同样算在内了。) 好像,有diǎn道理 其他的维京雇佣兵面面相窥,异教徒每年都要过圣诞,这个习俗他们是知道的,倘若说异教徒是因为过圣诞而疏漏了防御,也还说得过去。 “并非是我骗你,你们仔细想一想,最近一段时间,你们谁还发现有人在监视我们?” 这又是另外一件让这些维京雇佣兵恼火的事,因为小唐大公不放心这些雇佣兵的原因,每次雇佣兵出营,单人还没关系,多人一定会受到骑兵的监视。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少多了。” 有人犹豫着回答道,少多了,而不是没有,这是一个很大的区别,但是同样激动人心,因为这就证实了大哥所说的没错。 “那么,我们要怎么办?” 有人心动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大哥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不怕你害怕,只怕你不动心,只要动了心,有一就有二,早晚能把这些家伙全都绑上他的贼船。 “现在还不行,暂时还要等。” 作为这群雇佣兵里面最聪明,同时也是威望最高的一个,老大毫不迟疑的担当起领导者的职位,开始发号施令。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在等的时候就什么都不做了:首先,我们要打探那些家伙到底把他们的战利品都放到了哪里去;然后,我们的力量还太过弱小,要联络同样对他们心怀不满的维京人同谋大事;并且,我们还要派人勘探周围地形,找一个能够躲藏的地方;最后,我们的武器和他们相比也不行,最好,我们能够搞到一两件他们的武器——” 一桩桩一件件,井井有条的被大哥布置了下去,底下的维京人频频diǎn头,看着大哥的眼光都开始不一样了。 “还有,这些都必须要秘密进行才行。”临到结束,大哥又不放心的叮嘱道:“我们的力量还太过弱小!即使是敌人主力已经离开的现在,我们也打不过对方,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隐忍!而且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敌人现在的船大部分都是在运人,运走的战利品只是一小部分,只要抢到剩下的大部分就是我们的胜利,你们都明白了吗?” 底下的维京人轰然做响,看到这些维京雇佣兵都听了话,老大才算是稍微放下了一diǎn心。毕竟,这干的可是杀头的活计,要是走漏了一diǎn风声,那他可就算是完了。 不过应该没什么关系吧,反正那些从不列颠来的士兵也听不懂维京人说话,即使是当着他们的面来讨论,他们也只会是一脸茫然的样子。至于投靠了小唐大公的那些维京人,这个就更不应该担心才对。 事实上,大哥所说的那些特殊的朋友,指的就是奥拉夫族长部落内部的一些人。 这些人并不想迁移到芒斯特,又不想和小唐大公正面对抗,因此才选中了早就对小唐大公心怀不满的维京雇佣兵,想着让他们来打前锋。 “但是这也没什么关系,只要抢到属于我的那一份,我立刻就带着维京雇佣兵们逃跑。只要熬过一段时间,到时候我手中有钱有兵有粮,趁着挪威一片大乱的时候,自立为王岂不是更好?” 207章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大哥和部落内部的那些人之间,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谋略,倘若小唐大公不在了迟早要打一场。不过现在,因为有着小唐大公这个强敌压迫,倒是还能暂时合作一会。 而计划,也一直在稳步推行。 “朋友,你对现在的生活心怀不满吗?” “朋友,你是否想要改变呢?” “朋友,你听说过安利啊呸,大哥吗?” 整的跟着传销似的。 然后,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一套确实有奇效,在面对着对小唐大公早有不满的维京人时更是无往不利,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面就已经拉拢了不少维京人,成了一股不弱的力量。 而小唐大公,仍然是一无所觉的样子。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地方了。 “兄弟们!趁着敌人的注意力都被袭击仓库的友军吸引的时候,打下这座监狱,释放所有被囚禁的维京人!” (没错,就让他们去送死,然后我们来捡大头。) “不仅仅要释放他们,更要让他们加入我们,成为我们的兄弟,我们的血肉!” (不对,仅仅只是成为我的炮灰,我的力量。) “我们都是维京人!我们之间或许有着矛盾,有着仇恨,有的更有血海深仇,但是我们都是维京人!在这个外敌入侵的时刻,我们更应该团结一心!兄弟们,想一想往日的荣光,整个世界任我们掠夺的模样!只要我们团结一心,这世上就没有人可以阻挡我们!” 说的倒是挺好听的。 而且对于维京人而言确实有着不小的诱惑,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以及往日荣光的怀念,维京人纵横四海,所向披靡的日子,这对于维京人来说诱惑力简直就是无限大。 “现在,进攻——” “啊啊,想法不错,可惜实在是太天真。” 看着台下一片群情激奋,在这个时候也不用再顾虑被人发现,放声大喊着的维京dingdiǎn小说,..os();雇佣兵,大哥只觉得心潮澎湃,只要过了今日,过了今日,过了今日他就是鱼跃龙门,世上任其遨游了! 然后,一句冷笑直接把他打入谷底。 “有埋伏?!” 电光火石之间,大哥的脑海里面就转过了许多想法,最后就只凝成了一个念头:“有内奸!” “放箭。” 小唐大公轻轻的一挥手,早已埋伏好的弓箭手立刻站起身来,刹那间箭如雨下。虽然因为是埋伏的原因,这个‘箭如雨下’实际上只是一种修饰效果,但是维京雇佣兵也没有一diǎn装甲,用**抗弓箭,后果可想而知。 “大哥!” “大哥!” 不得不说,大哥在这群维京雇佣兵里面还是有着不少威信,即使是在这种被坑了的情况下,依然有人愿意舍身为大哥挡箭,这也使得被重diǎn照顾的大哥毫发无伤。 当然了,既然都说是挡箭,肯定有人会死。 “老三” 注视着其中一个在死前依旧呼唤着他的名字,依旧是相信着他的人的脸,大哥几乎是毫无感情波动的念道。 只有真正亲近他的人才知道,这是大哥已经愤怒到极diǎn的表现了。 “大哥,我们怎么办?!” 慌乱当中,有小弟这样焦急问道,事实上,答案早就在大哥发现被埋伏的一瞬间就想好了。 “我们往前冲。” “敌人为了吸引我们,在正面的防御实际上并不怎么强,我们直接冲到监牢里面去,把里面的囚徒全都释放出来,说不定还能有一拼之力!” (当然,只是骗你们的。) 既然敌人都能想到在这里伏击,又怎么可能没把俘虏全部都转移走,所谓的冲到监牢里去只不过是送死的行为不过,大哥要的就是这个。 倘若没法取得最大的利益,那么最低要求也必须要逃出生天,只要留着一条命在,不怕今后报不了仇。 “是,大哥!” 情况紧急,一般的维京人在这个时候早就丧失了判断力,除了拿着斧头aaaaa之外什么都不会,因此大哥这样简简单单的想法竟然就被接受了,一群被死亡逼迫到了极diǎn的维京雇佣兵大喊大叫着,即使是被弓箭射穿了身体,只要腿还能走,手还能舞得动斧头,就死命的往前冲。 然后,或许是运气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竟然真的被他们冲出了一条路出来! “快看,大哥说的没错,敌人俘虏的维京兄弟全都在这里,快diǎn把他们都放出来!” 刚刚冲到监牢里面,一个冲在最前面的小弟就兴奋的喊了起来,大哥简直就不敢相信,敌人难道还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然而事实就在眼前,虽然有些萎靡不振,但是确确实实的,那些被俘虏的维京战士估计全部都在这里了! “不,等一等!先不要把他们都放出来!” 既然敌人犯下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那大哥也就不急着逃跑,事实上,不如说他又看到了希望,这些俘虏足足有五百人! 五百优秀的,合格的,只是稍微有些虚弱的维京战士!只要能把他们武装起来,这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 然后大哥猛然间想到了某个可能性,然后他就死了。 被一个一直潜伏在他身边,之前还为他挡了一箭,胳膊也因此受了伤的维京雇佣兵,用藏在厚棉衣内的匕首刺死了。 这才是之前小唐大公说可惜的原因,大哥实在算的上是个人才,倘若不是为了成全奥拉夫族长,他或许也就留下大哥一条命。 没错,这一切,其实都只不过是小唐大公和奥拉夫族长一同策划的一个计划,就连大哥所联系的那些‘特殊’朋友,也是奥拉夫族长特意放出去的。 其目的,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 “被困于囚笼当中,内无退路外有强敌,已经是一片绝望的境地,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根救命稻草的话,会发生什么呢?” 小唐大公充满恶意的笑,在这种敏感话题上,很明显的没人敢回答,不过小唐大公也不在意就是了。 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他早就知道。 就好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只要他触摸到,他就会抓的紧紧的,然后再也不会松开了。 而现在,充当这个救命稻草的就是奥拉夫族长,不对,现在应该改称奥拉夫了。毕竟奥拉夫在斯堪的纳维亚重名实在是不少,不会有人想歪的。 “二百的维京雇佣兵,五百的维京战士,还有仓库里我留下来的一大批物资奥拉夫,这可是拿钱都买不到的,按照我们的盟约,我现在把他们全都转交给你,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所谓盟约,就是小唐大公与奥拉夫族长私下里签订的秘密条约。现今挪威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时刻;而正好,小唐大公也想扶持一个代言人,这个代言人要足够的听话,便于他在芒斯特也能遥控斯堪的纳维亚的大局。否则,动用三千兵力,一百船只,还有数之不尽的物资,仅仅就只是迁移了一个部落,岂不是亏本到了极diǎn? 于是,两个都有想法的人一拍即合。 小唐大公出人出钱,奥拉夫族长出力,一个瞒天过海的计划就此实施了。 之所以要搞的这么复杂,也是因为小唐大公在斯堪的纳维亚一通乱打,使得奥拉夫族长的名声如今就和灾星差不多,不得不改名换姓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虽然实际上并没有改名就是 至于说奥拉夫族长背叛,这个可能性完全不存在。奥拉夫族长的部落,再加上奥拉夫族长自己的儿女,如今就全都在芒斯特做人质,只要奥拉夫族长还想着一diǎn旧情,他就不能起背叛的心思。 “好了,让弓箭手慢慢的退出来吧,还有仓库那边的士兵也一样,虽然说是演戏,但是我可不希望最后变成假戏真做;自己士兵的生命,我还是很珍重的。” 最后的回望了一眼战场,简单的发布了几条命令之后,奥拉夫族长已经在陷入恐慌的维京雇佣兵之中站稳了脚跟;接下来,凭借着奥拉夫族长的才华,想必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把这群战士全都握在手心里。 再之后,就是回家了。 九月末启程,如今已经是十一月中,而且回去的路上还要在海上漂流半个月。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了之前德赫巴斯会战那一回,所以,是时候回家看看了。 “命令舰队启程,该做的事都已经做完,不安定的因素也已经排除,再没有什么值得停留的原因,我们,回家了。” ps:斯堪的纳维亚攻略基本结束,埋下了一颗钉子,收获了一个部落,在没有远程通讯的古代,小唐大公自身能力又不足的情况下,自我感觉还是比较符合逻辑的,不知道各位感觉如何? ps2:前两天食言了,这个要说声抱歉,因为现在这个时候正是大学考试,半年都没学习了,今天又顺利的挂掉了一课,必须要努力复习一下才行。码了两章就到了半夜两diǎn了 ps3:另外,新书还没发,所以即使是问了名字也没有用。发书的时间大概是定在七月半,那时候刚刚考试完,有时间,同时更两本也不会有什么困难。 208章 新的开始 “哥哥,哥哥,过来啊,快来这边。” 和平,这是黑暗时代最令人羡慕的字眼。 今天是四旬大斋期之后的开斋日,按照一直以来的惯例,整个芒斯特大公领都会举行盛大的欢庆仪式,从早到晚,从白天到黑夜,美食、美酒、戏剧、狂欢。 芒斯特,如今已经成为整个西欧最令人沉醉的地方。 而在这一片醉人的微醺当中,一个身着粗布麻衣的小女孩,带着孩提时代所特有的天真可爱,挥舞着小手招呼着身后高大的青年。 (大概是某家富商的公子小姐吧?) 路边的小贩这样想道。 虽然同样是穿着粗布衣服,但富裕人家的孩子和穷苦人家的孩子从来都是不一样的——在中世纪,这个不一样可不是什么内涵修养,而是更直观的东西,例如说,皮肤。 前方跑着的少女,皮肤白而嫩,润滑而有光泽,一看就知道从来没干过什么农活,从出生以后就一直被人伺候;后方的青年,虽然较为粗糙,而且手上处处都是老茧,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常年舞刀弄枪才能磨出来的痕迹。 穷文富武,贫苦人家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人瘦的跟豆芽菜似得,哪还有体力去练武的。 即使是芒斯特,也只是这两年才能刚吃饱饭,生活水平还没富裕到这个地步。 富裕人家的孩子都是特别能花钱的。 特别是富裕人家的女孩子,见到新奇东西就挪不开视线。 这点是小贩们的共识。 大顾客上门,原本还有些懒散的小贩立刻就积极起来,叫卖生也从原本的有气无力变成了激昂高涨——大家原本都是想早早收摊去看深夜档的戏剧的,但是肥羊上门,还不得好好宰他两个? 别以为你是富商子女就见多识广,在咱芒斯特,有的是你没见过的,能狠狠坑你一把的东西! “莉莉,稍微慢一点,你买的东西太多,我都拿不下了。” 小唐大公苦着脸,生平第一次感受到陪女孩逛街的累,此刻他的手上都已经抓满了东西,就连身后的四个侍卫也是同样,要是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恐怕连在第一时间拔剑的能力都没有了。 只不过也不会有什么突发事件就是了。 奥尔科巴伯爵以及勒菲弗尔骑士,这两人每人都率领着二百骑兵,日夜不停的在芒斯特的领地内游荡,打击着任何可能存在的劫匪强盗;还有城镇守卫,别看这里只是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但是只要大声叫喊,全副武装的城镇守卫两分钟之内就能到达现场。 完善的治安,这是芒斯特繁荣的前提。 当然,真正能让小唐大公放心的还不是这些。 法律都是人定的,规律也是人定的,只要肯豁出一条命,想搞个大新闻也不是什么难事,真正让小唐大公放心莉莉随便乱跑的,是时刻都跟随在莉莉身边的死士。 这些继承了内幕利斯衣钵的家伙,其他的不知道,融入黑暗这一点倒是学到了十成十,即使是见惯了内幕利斯的小唐大公,如果不是集中注意,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 “哥哥,快看,这里有个魔法师,他能让鸡蛋飞在空中!” 前方,莉莉兴奋的呼喊再次传来,小唐大公无奈的和侍卫对视一眼,只能快步跟上。 到了摊头,莉莉兴奋的拉住小唐大公的衣角,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可惜,只看了一眼,小唐大公就明白这个魔法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典型的中世纪骗子把戏。 所谓的让鸡蛋漂浮,就是用白线系着的铁针穿破鸡蛋壳,因为天黑,白线在灯火中看不出来,围观者就以为是鸡蛋悬浮了。 不过,多少给小女孩留点幻想空间好了。 看着快乐的都快趴到桌子上的小莉莉,小唐大公心中暗想着。 毕竟,这是难得的和平时光啊。 从斯堪的纳维亚回来已经一年,和平也已经有一年之久,这一年里,小唐大公过着可以说是穿越之后最为快活的日子。 爱尔兰岛上所有贵族都已经被打服,不是变成了小唐大公的附庸就是变成了盟友;最难搞的艾德大公犹如丧家之犬,逃到康诺特之后每日借酒消愁,况且还有他儿子和手下骑士的反叛,够他喝一壶的了;即使是最为团结的北方伯爵联盟,也因为阿尔斯特伯爵领逐渐倒向小唐大公的原因裂痕不断。 小唐大公要做的,就是稳坐钓鱼台,静待鱼上钩就成。 刀兵入库,马放南山什么的,也不再只是个幻想了。 但是相对的,欧罗巴大陆就没有这么平静,不如说,欧罗巴大陆一直都是乱成一锅粥。 先说隔壁的英格兰,经过了差不多十年的漫长岁月,撒克逊人的第二波大反叛终于到来。 之所以是第二波,是因为第一波早在十年前就发生过,而那次反叛的结果,是英格兰北部城镇,从约克到兰开斯特几乎为威廉国王屠杀一空,人都死完了,自然就没有叛乱了。 但是同时,也将刻苦铭心的仇恨深深的印刻在撒克逊人的心底。 光有仇恨而没有力量是没什么用的,因为强者随时都可能好像捏臭虫一样把弱者捏死,撒克逊人也只能忍耐,忍耐,一直忍到不知道时间的哪一个尽头。 而现在,机会来了。 因为小唐大公的计谋的缘故,威廉国王三线作战,爱尔兰,苏格兰,法兰克转马灯一样轮着上,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有惊无险,但是威廉国王的力量却被极大的削弱了。 叛乱立刻就浩浩荡荡的爆发了。 当然,这个和小唐大公也没什么关系,小唐大公就老老实实的做他的死亡商人,哪边来人就往哪边卖武器。 然后是法兰克,不出所料,十四岁的王子继位,世称腓力二世。 国王年幼,大臣专权,外敌横生,国内的分裂势力更是蠢蠢欲动,几乎是所有人都觉得,这法兰克,是药丸啊! 但是小唐大公知道不会。 腓力二世·奥古斯都,这个简直就是小说主角一样的男人,最终将会把一团散沙的法兰克彻底揉成一个整体,现在的这些磨难,对他来说只不过是荣耀王座的基石。 因此小唐大公给那些想要独立的伯爵公爵提供武器,甚至愿意低价售卖,就是想要增加这些反叛势力的实力;如果能借他们的手除掉腓力二世这个大麻烦是最好,就算不能,至少也能拖住腓力二世崛起的时间。 ……小唐大公的这种行为,现在有一个非常贴切的称呼:搅屎棍。 各国君王无不是恨得牙痒痒。 要不是因为他们国内确实是不争气,一堆的破事,早就要点齐兵马杀上爱尔兰了。 但是一般的民众可不会这么想。 奴隶暂且不论,那些自由民,以及有手艺的工匠,却是做梦都想去到和平并且繁荣的芒斯特,即使是那些贵族们百般阻拦都没用。 例如说布列塔尼,这里的公爵就下达了命令,一旦发现有逃亡者,不问缘由直接吊死;但是这样严酷的命令也没能停下民众的热情,明的不能去,咱偷渡去,反正就是那么一条浅浅的海峡,一艘小破船塞的跟着拉丁鱼罐头差不多,晃荡晃荡的就到了。 民心向背啊! 但是,即使是见识最为浅薄的农民也清楚,这样的和平,也只是短时间的罢了。 欧陆大地遍地烽火处处狼烟,世外桃源这种地方,倘若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还有些可能性,但好像芒斯特这样夜空中最璀璨的星,是无论如何都逃不过战争之神的青昧的。 开斋节之后的第三天,一封用最好的蜡密封的,用着昂贵的红色印泥刻印,上面画着代表着耶稣受难十字架的教宗谏令,出现在了小唐大公的书桌上。 ps1:终于开更了! ps2:新书已经上传了七章,书名《日在不列颠》,新书每天两章,老书嘛,看心情,至少一章吧。 ps3:咳咳,我真的不太监,我下面可以给人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