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穿越去相亲》 楔子 古代移民计画——无奸不商! 「……林小姐,您看清朝怎麽样?贴近现代生活,语言上绝对不会有所障碍。而且,在那个时代已经有眼镜的存在,您不用担心生活上会有所不便。」 促销小姐手捧宣传小册子,轻轻勾勒了嘴角,露出四颗牙齿,摆出一个标准的营业用微笑。 林天天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皱了皱眉头,摆了摆手: 「不好。我不喜欢清朝男人的发型,从前面看好像光头一样……」再度用食指推了推眼镜,「至於近视的问题嘛,反正度数也不是很深,大不了不戴眼镜了就是。」 「啊,您说得对呢!」促销小姐以热情的微笑回应道,随即又翻开另一个页面,「既然小姐您不喜欢太近的朝代,那麽您觉得汉代如何?汉朝民风淳朴,自汉高祖治世以来,有四百年左右的安逸生活,『文景之治』被後世传为佳话。」 「不要!太早了!西元前後200年的人啊,肯定还没有进化完全呢!」林天天立刻提出反对意见,「我是想回古代找个又帅又沉稳又有责任心的男人嫁了,才不想找个毛还没褪乾净的欠进化人类呢!」 促销小姐的嘴角有一丝抽搐,但她还是尽力地拉出一个弯曲的弧度:「小姐您真的经过了深思熟虑呢。您说得对,那麽,咱们来看看宋朝如何?距今只有1000年左右,而且听闻宋朝男人普遍长相不错,一定能让您觅得满意的良人。」 「不要!」林天天低头看了看自己,捏了捏手臂上的肉,「宋朝以瘦为美,就我这身材,到那边一定是丑八怪级的,怎麽可能钓得到男人?」 「那,唐朝如何?」促销小姐的笑容逐渐僵硬中。 「可是我还没有胖到那个程度啊,不够丰腴,不符合他们的审美标准嘛。」 看着对方不断抽搐的嘴角,林天天无奈地摊了摊手: 也不能怪她挑剔,毕竟穿越时空、去古代移民,也可是她人生中的最重大决定耶。 在西元2100这个时代,由於科技的发达,超越光速已经不再是个难题。自从首辆超太阳能车以凌驾於光速的神奇速度消失在众人面前时,穿越时空就不再只是小说和漫画里的幻想。 在这个创意就是商机的时代,很快就有人开展了「穿越时空旅游」的服务专案,挣得了大把的钞票。随着这项义务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在黄金周或者节假日去古代散散心,不但可以看看古代人的生存状态,还能呼吸呼吸未经过污染的新鲜空气。 因为有不少顾客在进行了古代旅游之後,竟然乐不思蜀地乾脆逗留在那边安家落户。随着失踪人口的不断增长,再加上日益艰巨的人口问题,政府部门决定,联合提供「穿越时空旅游」服务的公司一起规范这个行业,进而提出了管理「穿越时空移民」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随着《穿越时空移民法》的正式颁布,去古代移民,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的欢迎。以现代人的聪明才智,去糊弄古代人还不是小菜一碟?!再加上,只要将钞票兑换成金条,在古代就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就是一辈子不工作,也足够置了房产,舒舒服服地过完一生了。还有良好的环境状况,实乃健康生活的首选之地。这些,都是在现代生活中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不过,林天天可不是为了养老而决定移民古代的。她的目标,是去古代找个好老公,把自己给嫁咯! 在她眼里,现代社会太过浮躁,大多数男人都显得极为轻浮,是她看不顺延的那种类型。好容易遇到几个性格不错的,结果竟然早已为她人夫。林天天一怒之下,决定回到民风淳朴的古代,找个沉稳又老实的好男人,结婚! 这可不能怪林天天胡思乱想。之所以会做出这个重大决定,她可算经过多方位考察的——你没看那些言情小说和漫画里,是凡是穿越时空的故事,都会拉扯上一段华丽丽的爱情故事嘛!在现代社会中完全米虫一只的女主角,只要穿越到古代,都能撞上一段美好姻缘。而且视穿越古代的时机和地点,麻雀变凤凰完全不是梦想,多少王爷公子就是被这女主角穿越後从天而降的一「砸」生情,从此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林小姐?林小姐?」促销小姐的呼唤,将林天天拉回了神,「那您看看,明朝如何?既不是太遥远,也不会因为身材问题而发愁。」 「啊!这个好!」林天天两眼放出耀眼的光芒,抓住宣传手册不放,极满意地狠狠点了点头,「明朝虽然只有两百多年,短命了点,但是偶估计能再活个六十岁就很不错了!在明朝中叶生活的话,根本活不到朝代交替的战乱时候!ok,就这个,这个好!」 见林天天终於满意,促销小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终於搞定这个难缠的客人了。随即,她拿出一张合同,微笑着递给林天天: 「林小姐,如果没有什麽问题的话,麻烦您在这里签个字。」 「哦!」林天天拿起了笔,兴致勃勃地刚准备签名,可当她的眼光瞥见某个让人惊讶的数值之後,硬生生地让手臂僵硬在半空中。好半天,她才抬起眼来: 「天啊!太坑人了吧!要这麽多钱,这根本就是要让人倾家荡产嘛!」 促销小姐依旧保持着微笑:「这是我们高科技的服务性质所造成的。由於穿越时空移民服务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因此价位也确实高了一些。」 「那为什麽明朝的价格比清朝多了一个零?!」林天天指着价目表,瞪眼。 「那是因为要回到明朝,所需要的速度比清朝更快,因此难度也就更大一些啊!」 听上去颇有道理。林天天嘀咕了一句「原来如此」後,在合同甲方的位置上,签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可当她将合同交给小姐时,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不对啊!穿越时空旅游,同样是将顾客送到相同古代,怎麽没见过价位这麽离谱的?!」 「废话,太贵了谁还愿意再来旅游啊?!」促销小姐一改先前温和的笑容,冷冷笑道,「至於你们,反正是要移民回不来了,还不趁这个时候赚个满的?!再说等你去了那里,也用不着钱了,不如贡献给我们公司,反正留着也白留。我们是不赚白不赚嘛!好了,说到这里,林小姐,您需要不需要我们公司为古代移民者特别制作的、永久性隐形眼镜?」 林天天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望着对方。这次,换作是她嘴角抽搐了一下,再一下。良久之後,她才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来: 「奸,商。」 第一章 比鹤顶红更烈的剧毒——言情小说! 事实证明,话可以乱说,东西也可以乱吃,唯独这个言情小说,却是万万不能多看的。低头望着自己一身史努比睡衣,林天天深刻地了解到「後悔」两个字的具体含意。 要怪就怪她一时浪漫情结发作,好死不死地想要如同小说漫画中描绘的那样,来一段惊喜。为了体验小说中那种穿越时空的新鲜感和错愕,以期待按照书中桥段那样方便她遇见一位温柔又英俊的帅哥,林天天特地要求「穿越公司」在签约後的第二天、在她所不能预料的时机为她进行穿越服务,以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惊喜。 的确是「惊喜」了没错,然而这却差点没让她悔断了肠子:晚上她正收拾着东西,一个没留神就过了十二点。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那该死的奸商竟然就趁着这个时机为她进行了穿越! 天啊,她还没有来得及去拎那两个装满金条的箱子,就直接被移民过来了。这下可好,她恐怕成为了历史上最凄惨的古代移民者,登时变得身无分文。 再度低头望了望一身睡衣打扮,林天天不禁咬了牙。然而片刻後,她又突然喷笑出来:幸好在家里没有裸睡的习惯,否则怕是连这身睡衣都要没的穿了。想到这里,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苦笑一声:总之,後悔也没有用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林天天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现在,她正站在一片草坪中间,脚边盛开着不知名的白色小花。不远处,有一条黄土的小路,一直延续到远方。再远一些,可见有一座小小的山峰,翠绿翠绿的。 阳光撒在碧绿的草地上,也柔和地撒在林天天的身上。抬起一只手微微挡去阳光,林天天微微咧开唇角,勾勒出浅浅的弧度。虽然自身的状况有些凄惨,但是来古代还真是来对了,如此优雅的景致、清新的空气,是在现代想也想不到的。 深吸一口气,林天天尽情地享受着未经污染的空气,一边信步走在草地之上,任由微微的露水打湿她的裤脚。就在她无比惬意地与自然亲密接触的同时,也踏上了另一样大自然的「恩赐」—— 从鞋底传来软软的感受,登时让林天天呆住身形。抖了抖脚,可那物体明显还有不少粘性和柔韧性,顽强地沾着她的鞋底。 不会吧……抽搐了下嘴角,她以余光向脚边看去,只见一陀暗黄色的可疑物体,正静静地躺在拖鞋旁。 「……」 登时,感谢自然的心情被抛弃到九霄云外,林天天立刻迅速向後跳离数步,远离了「地雷」的作用范围。随即,她便呆立在了那里。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没错,她移民到了古代,这个虽然环境宜人但也满地牛粪的地方,这里将没有她的电脑没有她的网路甚至是没有她的抽水马桶,这里是古代——「原始」的代名词。 虽然这个认知是她早已考虑到的事情,她还不至於没大脑地想都不想就胆敢签下卖身契一般的移民条约,只是,现在的状况和她所预计的,完全是两个概念呀! 她本应该提着两箱子金条,准备得妥妥当当地移民过来,然後就此在这里安家落户,购了苏州园林一般的豪宅,请了众多下人,然後悠闲地逛大街压马路顺便物色物色有没有值得考虑的帅帅男主人公。可是现在,她只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穿着一身睡衣降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哦,更正,这里可不缺那玩意儿。 她大小姐般的幸福生活呢?她帅帅的男主人公呢?为什麽漫画小说里的女主角,一穿越到古代,就会砸到一个或风流倜傥或英俊神武的帅男人,而她却只能一脚踩上地雷呢? 林天天哀叹一声,不禁感叹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不过,转念一想,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没错,她的运气是比小说里的女主角们差了一些,可这一定是天公给她的考验!她绝对有理由相信,在言情小说中,道路虽然有可能是曲折的,但是前途一定是光明的!所以,她一定可以马上就见到故事的男主角的! 这麽一想,林天天登时觉得信心120%地高扬起来。彷佛是为了证明她的推测一样,就在这个时候,只见远方的道路之间,一个黑点逐渐扩大中—— 那是一个体格壮硕的大汉,以黑布蒙面,所以看不清面貌如何。但是打扮上却是十足得江湖味道,黑衣上满是黄土,腰间差一柄连环大刀。风尘仆仆的他,还时不时回头望望,一副被什麽人追逐的样子。 「啊!我明白了!」林天天右手成拳,左手成掌,重重击得一响,「我说怎麽不像小说里那样,不是落到皇宫就是富商家。之所以落在这里,是因为这将是江湖武侠背景的小说,我的男主角是草莽啊!」 於是,林天天迅速整了整衣服,虽然睡衣的打扮实在是不太适合「邂逅」这麽一个浪漫的主题,但是现在也只有将就着了。而且小说里不都那麽写的麽:古代的男主角看到女主角的现代打扮,一定会惊异地将之拜为神人下凡的。 注视着那个越发靠近的男人,林天天轻轻扬起唇角,勾勒出一抹自信的微笑。她挺直了脊背,婷婷玉立地站在那里,等着命运中的男主角向他款款走来,然後因为莫明似曾相识般的感受,露出惊讶的目光,道出一声: 「是你……」 然後,这个时候她就可以冲他微笑,一言不发,但眼光始终锁定对方的眼眸,直到在那里看见自己的倒影——此时无声胜有声,这就是言情小说和少女漫画中最罗曼蒂克的邂逅啦! 就在林天天在心中预演着美好景象之时,那黑衣男人也越发迫近了。她摆出自认为最迷人的微笑,灿烂的星眸望向对方—— 眼睁睁地,看着他目不斜视地从自己身旁擦过。 笑容迅速僵硬在唇边,刹那之间,林天天有一种受到电脑游戏中「石化魔法」的感受。然而,她毕竟是高智商高反应力的现代人类,想也不想地,她伸出手去,死死抓住黑衣男後背的衣角。 万万没有料到会被拉住,黑衣男脚下一个踉跄。既而转头怒吼: 「找死啊!奶奶个熊讨打!」 咦咦咦咦咦?传说中的深情款款呢?传说中的似曾相识呢?传说中古代成熟稳重的男主角,不该是这样满口脏话的人啊?! 林天天张大了嘴巴,直愣愣地看着面前这张实在称不上俊秀的面容:虽然因为蒙面的原因看不见整体效果,但是那个三角眼,实在不像是身为男主角应有的标准配置。 糟了!莫非她是遇到了那传说中的「野蛮男友」型?!虽然说在言情小说中,这种男主角的机率不超过三成,但是毕竟有一段时间风靡「野蛮类型」,也算是言情小说里的经典之一。 糟糕了,她最不擅长这种类型的小说了。可是,遵循言情小说中,「第一个与女主角邂逅的成年正常男人,必定是男主角」的定律,她现在已经是没的选了…… 林天天抽搐了一下嘴角。既然事实如此,也没有办法了。她在心中默叹出一口气,然後再度微笑——此时无声胜有声,就算对方是野蛮型的男主角,也必定会溺毙在这温柔的眼眸之中,然後开始共同谱写一篇甜蜜的小本言情来…… 「丫的是个哑巴!」 黑衣男破口大骂,刚抬了手想要推开对方,可是一转眼瞥见林天天的睡衣打扮,登时呆了一呆,随即奸笑: 「哈哈,没想到格老子的来了头肥羊!」 话音未落,他「刷」地从腰间抽出那把连环厚背大砍刀,狞笑着指向林天天: 「小娘们,快把金子交出来!」 耶?!这是什麽状况?!林天天瞪大了眼: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抢劫?!可是,就算男主是野蛮型的,也不能做抢匪犯啊!这种会给小孩子带来不良影响的人物职业设定,在言情小说中是明令禁止的! 哦!她明白了!抢匪是违法di,以罪犯作为小说主角是违法言情小说行业规定,并且会招来新闻出版法相关责令di,但是,如果对方是所谓「侠盗」的话,那就令当别论了。 西方有佐罗,本土有楚留香,古有鸡鸣狗盗之徒,今儿个动漫里还有kid等侠盗abcd表演「如何华丽地盗窃」这样新潮的行为艺术。劫富济贫的侠盗,那是一种弘扬真善美的、多麽崇高的职业啊!因此,言情小说中主角不涉及犯罪的定律,到了这里便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林天天冲黑衣男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然而这个动作只换得对方如此的怒斥: 「妈的!不但是个哑的,还是个聋的!」 黑衣男偏了头,「呸」地冲边上吐了口口水,然而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脸上还蒙着一层黑布。因此,痰便粘在了布上,然後轻轻扫过了他的脸。 「噗!」林天天忍不住笑出声来,这让黑衣男恼羞成怒地扬起刀,作势就要劈下来—— 直到这个时候,林天天才开始觉得害怕。这架势,怎麽都像是真正要杀人抢劫的样子。想也不想地,她本能地往後退了一步,再一步。而那黑衣男也狞笑着前进一步,再一步—— 眼看着明晃晃的刀亮得扎眼,那狞笑越发可怖。就在林天天觉得头皮发麻,惊恐而不知所措的时候,只见那黑衣男突然脚底一滑,既然「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静。 寂静。 一片寂静。 一片死一般地寂静。 呆了半晌,林天天才反应过来。她定睛一看,原来是先前她踩着的那块牛粪,让那强盗滑了一跤。而好巧不巧地,那家伙的脑袋又正磕在了一块石头上,於是就这麽没了动弹。 果然是恶有恶报。林天天刚想抚掌大笑,可登时却又垮下脸来: 为什麽言情小说里,那些女主角掉到古代就能直接遇上真命天子,而她却差点被强盗一刀给劈了呢?!不公平啊!她也并不是要像有些小说里那样,无来历的孤女成为了正宫娘娘;她也并不是要像另一些小说里那样,嫁了武林高手或富商,立刻麻雀变凤凰。 她只是想来古代,好好找一个沉稳又老实的老公,这都不行吗?!为什麽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老天都要这麽捉弄她,让她在这等荒郊野外,还遇到这种货色的反派甲…… 林天天越想越是失意。望着四下茫茫的草地,远处的青山,她不禁垂了脑袋: 「天下之大,何处才是我的容身之所呢?」 漫无目的地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她缓缓地迈开了步子。 背景一派秋风卷落叶的萧索景象,太阳将林天天的影子拉得很长。四处一片萧瑟气息,在这样如同漫画一般的场景中,林天天哀伤地走了两步,然而,她突然掉转了脑袋: 「总得给点精神损失补偿费吧!」 用手在下巴上比出一个「八」字,林天天「嘿嘿」一笑,冲回躺倒的黑衣男身边,蹲了身子就开始掏对方衣襟里的钱袋—— 「啊?就这麽一点点?!」望着手上几块碎银,她皱起了眉头,「拜托,哪有这麽穷的强盗?!太不敬业了吧!」 就在林天天发表着如此感慨的时候,突然身後有一只手搭上了她的肩头。她缓缓地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身穿红衣官差服的汉子,正用敛了眉毛,面无表情地望着她。 不是吧?!刚想摸点东西,就被衙役抓个现行?!如果现代社会的员警有这等工作能力,就不会有那麽多犯罪了……啊!不对!现在不是感慨这个的时候!她虽然是在摸东西,但是这是她在正当地取得精神补偿……可是古代没有精神补偿这种说法啊?她该怎麽解释?!她真的不是小偷啊!可是逮个正着,她该怎麽办……怎麽办?! 林天天痛苦地抱了头,想迅速地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证明自己从昏迷的人身上摸钱并不是违法的事情。可是,想了半天都不知该怎麽开口的样子。 而在这个时候,那红衣捕快将林天天上下打量了一番。望着她那身史努比睡衣,他敛起了眉头: 「哼!又一个未来人。」 咦?!林天天忘记了思考藉口,直直地抬起眼来,望向面前这个一张冷脸的男人。她没有听错吧?!他刚才说什麽?未……未来人?! 「喂,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我是这里的捕快,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员警。」标准的普通话,还是正牌北京口音。 林天天瞪大了眼,呆望着面前的人。她只觉得脑袋里有什麽东西在融化,融化……最终,化为了一团浆糊。 「听不懂吗?」男人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深深地敛了眉,他想了一想,又道,「can you speak english? can you understand what i say?」 下一刻,林天天的下巴砸在了脚背上。她发誓,她听见了自己的脑子里,有根弦「砰——」一声绷断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