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大人》 第一章

雪,鹅毛大雪,撒在这空无一人,广袤无垠的大地上。看不到一丝生物游走的迹象,远处几棵雪松矗立,再给这寂静的画面增添几分寂寥感。 公孙长月手持一把青狐铜剑,剑身是狐狸的身子,剑柄则是狐狸的头,狐狸头部镶着一颗红宝石,刚好是那狐狸头的眼睛熠熠生辉。 他嘴角一直笑着,好似得到一件旷世宝贝,心里有无限的喜悦。就在刚才,在一家妓院中,他亲手宰了一个仇人,一个同为狐族的仇人——黑无涯。 黑无涯是帝星狐族中的三皇,其地位仅次于帝皇和星皇。在狐族也是赫赫有名的一股势力,其功力与势力是公孙长月所不能企及的,但就是一个什么都不能和他一比高下的黄毛小儿让他走向了黄泉路,在他取出他心脏的那一刻,黑无涯空洞的眼神看着公孙长月的真容,充满惊讶的表情最后定格在他死后的脸上。 他杀他当然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威名四方,而是为了他300岁的时候所见的一场杀戮!每每在睡梦中,他常常会被这场恐怖的杀戮所惊醒,一想到那满是血的楼阁、满是血的园艺,满是血的尸体…。他就无法遏制心中的杀戮。 如今他已经1500岁,也修炼了1200年,这1200年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生存,如何历练自己……反正最终他用他锋利的利爪穿透黑无涯的胸膛,取出他跳动的心脏。看着他惊讶的表情,公孙长月心里有说不出的快感,接下来死的就是星皇和帝皇,他们屁股下的交椅已经在颤抖。 想到刚才的画面,他不仅将嘴角的力度加深,他对刚才的行为表示很满意,对付黑无涯那种斯文败类,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年要不是他联合北方狐族,和北方狐族里应外合,出卖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族人,现在的帝皇就是他父亲,现在南方狐族也不会被北方狐族死死踩到在脚底下。想到这里,他不仅开始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帝皇星皇拉出来撕碎,但一想到大仇已经在逐步按照计划进行,他的嘴角又浮现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雪似乎又大了些,打在公孙长月雪白的袍子上,刚烈的浓眉上,如浩瀚星海的美目上。他没有用手拂去,任由雪花肆意飘洒,他现在心情极好,看任何一样东西都觉得美不胜收。 走了许久,公孙长月突然驻足停留,一个微弱的呼吸声飘进他极具灵敏的耳朵里。那声音实在是太微弱,忽有忽无,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发现不了。公孙长月静听片刻,朝着西南方向’咻‘一下飞了过去,雪松立马抖落几片树枝上的雪。 他稳稳的停到那微弱的呼吸声面前。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小女孩面朝雪地趴着,穿着单薄的衣服,身体已被雪掩盖得差不多了。如果在过几一个时辰,大雪就会将她淹没,即使有行人路过,也发现不了她,她实在是太小、太瘦。 公孙长月纤细有劲的手在她身体上空一挥,覆盖在她身上的雪已经全部退去。小姑娘身体已经冻得发紫,双眼紧闭,呼吸微弱,已经濒临在生死边缘。 公孙长月平时见到人类都是嗤之以鼻,人类太平凡太没有能力,而他们唯一自保的能力就是靠他们狡诈的脑袋,在这个人妖共处的时空里,他们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活下去。 人妖不合是自古以来的食物链法则,妖怪们以逐猎他们为乐,食为之。每一场猎杀都给人类带来心里和生理上的畏惧,他们常常不能眠,在担惊受怕中乞讨生活。即使有巫师可以和他们抗衡,但并不是每个村子都有巫师。有些村庄大,巫师可以做法保护,不至于四处逃窜,而有些村庄则不会那么幸运,他们巫师能力太弱甚至没有巫师,他们要么被妖怪逼得东躲西藏,要么就甘愿做妖怪的奴隶,每年上缴大量的牛羊鸡鸭和美女,就可以安保一年。大多数村民都是选择后者。 他伸出右手,手中运量一股力量,将小姑娘提起悬浮在空中,与自己的视线保持在同一水平上。姑娘耷拉着头,双手双脚没有力气软踏踏的悬空,紧闭着的双眼,长长的眼睫毛覆盖在苍白中透露着紫色的脸上。他救她?不可能的,他重来不救人,尤其是人类。他只想取出她的肝,好好享受一下。平时,他只吃美人肝,不是美人的肝他不吃,不是美人酿的酒他不喝,今天他想庆祝一下,他从来没有吃过小孩子的肝,想必更加的嫩吧。 他目光冷酷地从她脸上移到脖子间,又从脖子移到肝脏区域,嘴角还发出一丝阴冷的笑。正欲要取出她肝脏时刻,他的眼神好像被什么所吸引,那是挂在小姑娘脖间的一颗红绳,红绳上还系着一个杏色小布袋,布袋左下角与右上角分别绣着小小的梅花,中间则秀了三个字“君大人”。 公孙长月将布袋取到手里细细瞧瞧,这“君大人”是他在人类里的别称。他在人类出入最多的场所就是妓院,名声也是从妓院里传出来的。每次到妓院,他都会大挥一笔,指名道姓只要花魁。老鸨看着这位器宇轩昂,风度翩翩少年郎出手阔绰当然是尽到周到的服务,什么上好的佳肴美女统统给准备着,然而他却急不可耐领着花魁就进门房,里面发生什么可想而知。第二天,不见少年郎,只见花魁日日思念着一个叫君大人的人,仿佛魂被摄走一般。客人照样接,唯一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花魁似乎变得有点木讷空洞像个空壳。更有名的一场是他一掷千金赎了一个妓女,这在当时是很轰动的事情,没有人会舍得花那么多钱,更何况还是为了一名妓女,名声也传得更远了,当然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可是在女子心中的地位却胜过任何一个英雄好汉。 他知道人类喜欢将佛像,符咒、或者雄黄、艾草这种辟邪的东西做成护身护带在脖子上,从而保佑自己平平安安顺顺利利。但是从来没有人把一个妖怪当着神、当着护身符来护佑自己。 今天看到这丫头上的护身符,心中甚是有点惊喜,那个护身符好似一个赞美,只有能力强大的才有资格去保护别人,而他正处于这个赞美中。他也相信这样的感觉会是一个幸运的开始,从此他会越来越强,做他想做的事,要他想要的东西。 那么这次他就当一回救苦救难的神吧! 他将护身符还回到小姑娘的脖子上,右手的力量翻涌,轻轻的放置到小姑娘的头顶,小姑娘立马全身笼罩在绿色的光圈中,好似在一个茧里。不到十分钟,小姑娘慢慢睁开杏核大眼,脸色也变得红润。 她圆圆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位眉目刚烈,五官精致的大哥哥,闻到一阵芳香,不似花香却比花香更好闻。她眨巴着眼睛,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 他将她放在地上,地上的寒冷立马传遍她的全身。 “你为什么带着这个?”他指了指她脖子间的护身符。 小姑娘拿出护身符像拿着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稚气的脸上有无限的笑容道:“因为君大人会保佑我。” “可是他是妖怪。” “妖怪也可以保佑人呐,在我心中,只要是很强的一定会保护弱小的。你看,因为有他,我才会被你所救,所以妖怪也是可以保佑人的。” 小姑娘拿起那小小的袋子高高举起,公孙长月随便瞄一眼,一脸不屑,妖怪怎么可能会保护人,今天要不是碰着心情好,才懒的管这等破事。他在心里暗暗说到,一点不肯承认当小姑娘醒来时,自己心中那一点点喜悦。 他绕过小女孩继续走在雪地上,好似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走了不到十米,他转过头,果然那小女孩跟着自己,心中甚是无奈。 “跟踪我作甚?” 他厉声询问,小姑娘看着他那严肃的表情,有点胆怯,不做声只是大大的眼睛看着他,眼里满怀期待。 见她不回答,他转身又走,这次的步伐比前一次的大一些,但不到二十米,他又转过头,心中有点不耐烦。 “不许跟着我!” “君大人……” 小姑娘弱弱的小声呼喊,他却听得很清楚。 “为何说我是君大人?” “因为你配戴着青狐铜剑。” 她虽然没有见过君大人本人,但是听村里婆婆说君大人随身都会带着一把青色铜剑,铜剑上刻着一只狐狸图腾,剑身是狐狸的身子,剑柄则是狐狸的头,剑柄上还镶着一颗红宝石,让这把剑更像一只卧着的狐狸。 公孙长月瞥眼看看左边的铜剑,再看看眼前这个白净的可爱的小丫头。他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想,他以前从来没有圈养过人类想法,今天不放试一试,养大之后还可以吃呢,眼前的这姑娘长得如此水灵,说不定还是个大美人呢,美人的肝都是上等的保养品。 公孙长月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 小姑娘摇摇头,她五岁的时家人成了妖怪腹中的食物,幸好那天自己跑到外面玩才没有入妖怪的口。家人去世后,她只能跟着村里其他幸存的人一起辗转多地,村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用’喂‘’那个小孩‘来称呼她,久而久之她也忘记了自己以前叫什么名字。 公孙长月看着这一望无际的雪,忽然说到:“百里初雪,以后就叫百里初雪。” 小姑娘眨巴着眼睛,慢慢张大她的嘴,好似捡到一个宝贝。一直以来她都是以无名氏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她的来或去,也没有人记得她的存在,如今一个她崇拜的满身金贵的人居然给她取了名字,这让她喜出望外,更多的是有了归属感。像这样的事情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只要能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她欣喜如狂的围着公孙长月转圈圈,尽管脚已变得通红变得生硬也没关系。她此刻无法将心中那种幸福言之于表,只能任由自己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眼前的小姑娘兴高采烈的表情在他眼里显得那么可笑,无知的人类,就和那些被关进圈里的猪一样,每天高兴的吃喝拉睡,到年末就是人家丰盛的一餐。 他脸恢复到严肃,他不再理会高兴得一塌糊涂的百里初雪,自顾自的朝前走去。但一转头发现,那傻丫头还在原地! 这次她的脚已经冻僵,麻木的不听使唤。 公孙长月心里暗自叹叹气,随后纵身一跃跳到她的面前,抱着她靠在自己披着白色貂绒肩头上又是纵身一跃,两跃、三跃…消失在那雪松之中。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当将百里初雪仍在自己临时住所时,两个人好像都挺后悔的。 首先是百里初雪,完全不适应这黑漆漆的山洞。山洞里阴暗又潮湿,冻得她鼻涕直流,四周静悄悄的,一点不像在村子里,到了晚上,大家就围着火炉,阿嫋婆婆就给孩子们讲妖魔鬼怪的故事。她想走可是她别无选择,白天一群鼠妖围攻了她们的村子,那些有着黑皮肤,鼠头人身的怪物见到人就吃,见到房子就摧毁,一片混乱哀嚎声中,她拼命向村子外逃命。她不知道跑了多久,尽管心脏剧烈跳得让她随时可以窒息她也顾不上,她只想生存。 人,没有理由让自己选择自己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当死亡真正来临,生的欲望会让自己有无限的潜力。所以当她脑海中一直停留在血色的画面时,身体已经跑到千里之外。 公孙长月随手一挥,山洞两边上的烛台很有次序的亮起光,他食指轻轻一点,山洞中间燃气火堆,火光让山洞显出样貌。这个山洞一点都不大,只有两个房间大小,中间除了那个火堆就只剩下铺有很多杂草的床,这个床一点不像人睡的床,而是动物睡的窝。他直径走到那个窝前躺下,一下子就把窝给填满,再也装不下多余的东西。 看着眼前小丫头,他蹙着眉头,有那么点后悔,带回来干嘛呀!又不能吃又不能睡的,还多一张口吃饭。说到吃饭,百里初雪好巧不巧的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响声,她抬起她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抿抿嘴巴,一副想告诉他她饿了但又不敢的神情。 他一眼看穿小姑娘想表达什么,从床后面随手一扔,一颗血已经发干呈黑红色的肝就在百里初雪的脚下。这颗肝还是上次去那妓院为黑无涯设陷阱,妓院里花魁的肝,想想她当时在自己怀里准备一番享受时的表情,公孙长月指甲一下子变得尖锐,插进她的肝脏,使劲一拧,就像摘葡萄一样,一颗血淋淋的肝就在他手中,血将他的手沾满仿佛戴着的手套。即使他拿出她的肝,她还是那么痴痴的看着他,简直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这样的肝也正好美容养颜。 百里初雪可不那么想,她是人,人怎么能生吃肉呢,况且还是一块不新鲜的肉。她蹲在那颗肝面前,小手轻轻一撮,肉受到压力凹进去,她手一放开,那肉又恢复到以前的样子。看着黑乎乎的一坨,她顿时没有食欲,甚至还有点作呕。 “怎么,吃不下?” 她那恶心的表情尽收他眼里,公孙长月轻蔑一笑,人就是瞎讲究,都不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了,还挑三拣四。 百里初雪道“生的……” 公孙长月起身走到她前面,将那颗肝一下劈成两半,一半丢给百里初雪,另一半自己拿起来就吃,血从他的嘴角流到那雪白的衣服上,印出点点梅花。 “要想活下去,就得无条件接受现在的环境,当你适应它并且能驾驭它,你就是强者。” 他居高临下看着她,以他的经验之谈告诫之,不分年龄。 百里初雪虽然为八九岁的孩童,而且又是个女娃,看着公孙长月说起这话时闪烁的眼神,立马知道这句话的意义——强者生存的基本法则。他之所以那么强,就是懂得如何生存。 百里初雪捧着那半边肝,大口的撕咬起来,血腥味立刻充满口腔,让她一次次作呕,她逼着自己一定全部吃掉,只要吃掉这个,她再也不会惧怕饥饿,到哪里都可以生存。 公孙长月对她这举动还是被惊到,小小年纪能这样逼自己也是勇气可嘉,要是换做是一个成年人,吃着一块生肉还不如要了他的命。成年人心思太多,这个方法不行还可以寻觅另一种方法,即使寻不到也不会委屈自己。 吃完那半边肝之后,百里初雪静静的坐在火堆旁,心里十分难受,就像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想把它吐出来,但她还是强忍着。此刻她心中充满无限的感激和自信。感激的是君大人教自己活下去的方法,自信的是她对这个人妖共处的时代有信心活下去,她想着要是她能像君大人那般强大,一定要让这个世界有个秩序,不要让人活得那么悲哀。但转念一想,自己手无寸铁,怎么去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要是君大人能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就好,他一定会和自己一样,有拯救世界的决心。但是他会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吗?会和自己一起实现这个梦想吗?说不定,天亮以后,君大人就会扔掉她。她一个凡人,跟着他无疑是个累赘,跑也跑不快,也没有什么武功法术,怎会想着帮她实现那个可笑的梦想,简直是天方夜谈。一想到这些,她嘟起小嘴,满脸担忧神色。 她抬眼看着窝里面的君大人,他紧闭着双眼,静卧在窝上面,眉目深邃,全身散发出高贵,这样看着就像是一副名画,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她又看着山洞外面,天色已经全黑,雪还在下着,风也在吹着。山洞有一道屏障将洞里和洞外隔开,洞里很暖和,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感觉得到地上传来的阵阵寒意。可她已经很满足了,能围着一只火堆,不用担心半夜被妖怪袭击,能安稳睡个觉。她随便整理破烂单薄的衣衫,倒在地上,一只手枕着头,沉沉睡去。 山洞里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火燃烧的噼里啪啦声,公孙长月睁开双眼,小小的身影屈身背对着他,她穿着单薄的衣服,赤着脚,显得那么孤单可怜。他左手一抬,百里初雪保持着身形慢慢悬浮在空中缓缓来到他身边躺在他的怀里,他将貂绒披肩盖在她瘦小的身子上,感受到一阵暖意,她深吸一口那香甜的气息扭动身子往他怀里钻,小手搭在他胸上。他将那只小手也拿到怀里,看着小东西熟睡的面容竟然那么可爱。 这是他第一次拥抱一个人睡觉,而且还是个人类。他对他这行为感到深深的不解,明明的带回来圈养的,那么理应像畜生一般有吃有喝养着安安心心等上几年即可。但一看那瘦小的身影映入眼睛,就觉得心生不安,不好好对待,良心会过意不去。他从来不会有这种善心,可遇见这个女孩开始,一种英雄情结的感情就油然而生。或许我们会因有强大的势力而被尊敬,也或许我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让别人尊敬,那些尊敬都不是弱小者发自内心的,只有以德服人,那才是真正的尊敬。 他不仅思考:有一天他会杀掉帝皇拿回属于他的东西,当他真正坐上那把王座时,他真的会赢得手下人的尊敬吗?以前他可能会用势力去制衡,但现在他却有另一种答案。 他摸着怀里丫头的头,突然想对她说声谢谢,是她让他明白怎么让人尊敬自己。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翌日,雪已停,无风,有阳光直射,返照在雪地上让人睁不开眼。 百里初雪翘首看向洞外,洞里只剩下她一人,昨日燃烧的火堆已烧成灰烬,只剩一两棵厚实的炭渣冒着点点星火。门口吹进一股凉风,百里初雪咳嗽两声,环顾四周,只剩下君大人的那件白貂绒在身上盖着。他什么时候走的她不知道,她只记得昨晚睡得很香甜,梦也甜,梦见娘亲抱着自己睡觉,轻轻的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她都舍不得醒来。 她走出窝,来到山洞门口,张望那层层雪景,不容许任何一个地方逃过她的眼睛,君大人要是回来了,她要第一时间走向前迎接他。就这样细细的看下来,只见大约五十里处的森林剧烈抖动,树枝上的雪一处一处的轰然塌陷。 公孙长月急速跳跃在树干上,又从树干上急速跳到另一颗树上,只要是他站过的树,无不被身后的利器所砍到。弹指之间,锋利的利器与他脸在同一水平上,他微微侧身,利器就在他上方,呼的一下,那利器又被收回到投射人手上,他立马调整身子站定在一棵树干上,看清追他的是何方神圣。 来者是一位身穿藏青色铠甲,手持三间刀,一头黑发的男人。而他手里的利器则是有三把刀刃,中间用牛筋编制的绳将三把刀捆成一股,可分开行动也可一致对外,绳也可以任意收缩。从服装精致的纹饰上来看和不同人类的气味,应该是一位不容小觑的妖怪。 “是你杀了三皇?” 来者气若洪钟,声音浑厚,公孙长月与他相隔二十米远,对他的说的话仿佛近在咫尺。 公孙长月反问道:“你是谁?” “我是帝星狐族生无命。”来人骄傲的说道。 帝星狐族就是帝皇一手创建的北方狐族势力,吞并南方狐族之后,势力更庞大。而这生无命则是帝星狐里有名的捕手,只要是在帝皇管辖的范围之内,只要有作乱妖怪、人类侵犯到帝星狐威,生无命就会主动出击,缉拿侵犯者。侵犯者若乖乖束手就擒,他在帝皇跟前美言几句,尚还有生还的余地。若侵犯者反抗,他就会当场了结违抗者的生命,让他们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这次公孙长月杀了三皇黑无涯,已经是严重让帝皇的颜面尽失,听说黑无涯死在一个晚辈手里,帝皇星皇的脸更绿。今天无论如何也要缉拿眼前的无知小儿,让他付出代价。 “是你杀了三皇黑无涯?”生无命再次洪声问起。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公孙长月漫不经心的回答,将手里的小衣服小鞋放在自己胸前,好准备一场生死格斗,既然他们先找上门来,不妨一个一个收拾掉。他拍拍胸前的衣服,让其更平整,双眉蹙起,眼神也从随意变得凌厉起来,身边燃起一团一团青色狐火。 “无知小儿,你以为凭你那雕虫小技就能将我击败。” 生无命自负一笑,他可想过能击败黑无涯的人也不是泛泛之辈。 “是吗?当初黑无涯也是这样说过,结果,还不是一样死在我的手里。” 公孙长月眼神轻蔑,坏笑起来,他也挺自负的,只要和他打过的妖怪,从来没有胜过。这是年轻气盛,即使他活了1500年,还是如15岁的少年郎一样,爱逞强爱说大话。生无命自负足足比他多了1500年,他走过的路比他吃过的肝都多,面对这样的愣头青,他吊打他是没有问题的。 “那就乖乖和我走吧,尚且留你一条性命!” 生无命举起三间刀,在空中抡了几圈,三间刀感受到他的力量,全身闪起蓝色的电流,忽然有目标似的射向公孙长月。公孙长月轻轻一跃踩在那闪着电流的牛筋绳上,忽而一个翻身,一脚将三间刀踢还回去,于此同时,身边的狐火也一团一团向生无命攻击。生无命很轻易的避开他的狐火,他弯弯嘴角,这点伎俩也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见他毫发无损,公孙长月十指指甲一下变得尖锐,只要是他轻轻划过的地方,就会皮开肉绽,你还没有感受到痛苦,你就已经随着地狱使者奔赴黄泉了。他急速跳跃,根本看不清他是从哪里开始跳的是以什么样的姿势,仿佛隐身一样,忽然一下他来到生无命身后,他右手弯曲,指甲光亮,蓄势一下从生无命背后拿出他的心脏。正当实行这一举动,生无命的三间刀像蛇一样缠在公孙长月的右手臂上,他用力向下一拉,公孙长月右边的广袖被撕破,健壮白皙的手臂被拉出三道很深的口子。 公孙长月一把抓住三间刀刀头这端,生无命抓住另一端,两人使劲拉扯,就像拔河一样,只要把对方拉过来,再给致命一击,这场打斗就会有个结果,可是两人有无限的力量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公孙长月心中暗自念着咒语,身前的气流如一头年轻的猎豹,猩红着绿色的眼睛,准备撕碎前面的敌人,而生无命则也燃气一股气焰,如蓝色的狮子张大血盆大口准备吃掉猎物,两人同时运气,猎豹和狮子顺着三间刀的绳子两端汹涌而上,森林间一下荡起巨大的波动,两边的大树纷纷倒下,此刻三间刀也承受不住巨大的气流断裂成四五截撒在雪地上。 公孙长月见机拔出青狐铜剑,剑柄的红宝石发出耀眼的红光,仿佛沉睡已久的狐狸忽然苏醒,饥渴难耐,要喝点血才能平静。他举起青狐铜剑快而稳插入生无命的心脏,生无命被两边缤纷的雪挡住双眼,正拨开迷雾就见一红光插入心口,剑头飞速旋转,准备挑出跳动的心脏,生无命则向后退了几步脱离铜剑,他捂住心口大手一挥化作一缕轻烟消失在天空,空中还传来他那失败后强硬的声音:“你躲得过初一还躲得过十五吗?今天就留你一条命,改日定将你拿下!” 长者都是这样的,不肯在小辈面前低头承认自己的不足,即使犯错失败了也要在小辈心中留下严峻的一面,这样才不显得自己能力不行。 公孙长月自然是不放在眼里的,他的眼睛扔然抬得很高。他将青狐铜剑插入剑鞘,剑柄上的红光也渐渐淡下去。他拍拍胸前,那平整的小衣服居然不见了! 他寒光扫射周围,他待过的地方,他跳过的地方…。忽然,他走到一棵倒下的树前,轻轻一劈,那棵树成两半飞出,露出那红色的小棉袄,他捡起来拍掉衣服上残雪整理好放在自己的怀里,一下一个冲天飞出,直往山洞飞去。 见公孙长月远远走来,百里初雪早已高兴得跑向前去迎接他,双脚僵得发红也感受不到。见他右手受了伤,她小声的关切,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公孙长月绕过她向前走去,留她在身后,见她未跟上前来,他扭头严肃喊道:“小雪,还不快跟上。” 百里初雪闻声蹦蹦跳跳跟在他身后。 阳光很大,没有什么温度,还是那么冷。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百里初雪拿着他扔过来的红色小袄裙和一对红色足弓鞋看了又看,比了又比,这棉袄里头可是上等的棉花做内里,外衣用金丝银线绣着清幽的小雏菊,鞋子是用红色锦缎做成,也同样用金丝银线绣着小雏菊。这一套质量上乘的衣服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她也不敢相信自己会有一天会上这么好的衣服,她拿着这套衣服,竟然舍不得穿,怕自己穿上去会弄脏它的华丽,就算是摸一下也会使它黯然失色,只要将衣服挂在床头,每天起来看一眼就已经足够。 “那个…君大人…” 公孙长月看着她欲言又止表情就知道她想干什么,还不等她说完,他就在山洞里的一隅设了一道屏障,别人看不见里面,里面的人能清楚看得见外面。 百里初雪抱着衣服就躲进去,探出头对公孙长月眨巴着眼睛道;“大人,可否变一个浴桶,我想……” 她红着脸不再说话,她说到这里君大人应该明白了。 公孙长月苦笑,他是妖怪不错,但不是大罗神仙,不会什么七十二变,他们只有法力,法力只能变出外形像实质还是本体的物体。 公孙长月示意她进去,他轻轻的转动左手,一团狐火在空中发光发热,他并起食指无名指在跟前比划一阵,外面的雪呼呼的穿过狐火,形成一股热水透过屏障流下去,屏障里一下发出小孩被浇到的声音随后转变为兴高采烈的踩水声,那声音别提有多惊奇了。以前都是坐在桶里洗,这下从天而降一股热水,不惊讶才怪,要是把这件事说出去,不会有人相信的。 屏障里百里初雪在里面享受一场神奇的沐浴,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曲,自娱自乐。屏障外公孙长月则皱起眉头,看着手臂上的伤口。平常受到伤,只要靠他的法力不久就会治愈,而这次却和往常不同,尽管他一遍一遍传输治疗,伤口依然不见合拢愈合,好在已经不流血了。 他脱掉那已破的衣裳,重新穿上一件简单的素衣,就是这么一件普通的衣服,在他身上也显得质地优良,不知道是人称衣,还是衣称人,感觉很不错。 他又窝回那窝里,寻思着一早发生的事情。生无命这么快发现自己,应该是自己的气味吸引到他。 黑无涯被杀之后,生无命在现场查看了黑无涯的尸体,发现黑无涯手指上残留着一股清香,这香气不像女人的香气香甜,也不像植物的香气清幽,而是男人阳刚的汗水混杂着花的气味,干净舒心安全。随后,他就在黑无涯被杀的方圆百里之内搜寻带有这香气的可疑人,结果却不如人意。 公孙长月一早醒来,看着怀中丫头的衣服,随手摸了摸,那薄薄的一层遮羞布能御什么寒,既然跟了他,他就不能让她冻着饿着,尽管是以后留着吃的,还没有到时辰,他就要她好生的活着,养得白白胖胖的口感才不错。他起身,将身上的貂绒披肩搭在她的身上,旋转一圈就来到集市上,这个集市距离那个山洞大约五百里远,和五百里的村子不同,这里较为繁华,人口也密集,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公孙长月乔装成豪门贵公子,走进一家衣坊,拿出一颗小小的夜明珠就要了一套挂在墙上的红锦缎棉袄和壁柜上的锦缎足弓。 碰巧生无命刚从一家妓院走出来,今天的他还是一无所获,对于杀黑无涯的凶手不知道相貌只能靠气味辨别,所以他走遍所有的妓院也没有闻见那相似的气味。他走在大街上,迎面走来公孙长月,两人交汇之间,那一股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公孙长月凌厉的眼神回望带着杀气怀疑看着他的生无命——他一身黑色布衫,瘦骨嶙峋的脸庞,眼珠发黄。一看就知道是妖怪化身而成。 公孙长月不知道他杀了黑无涯之后,帝星狐族已经在缉拿他了。他收回视线,平稳走着心里已经想好如何甩掉这个人。黑无涯仍在怀疑,闻他的气味不像那一丝香气纯正,夹杂着人的气味。他抬头看向公孙长月的方向,早已不见公孙长月的身影。他快速追上去。即使不是他,那么他一定和杀黑无涯的人有关系,所以才会沾染那丝香气。 想到这里,公孙长月又皱起浓黑剑眉。既然生无命那么容易找到自己,那么很快帝皇星皇也会找上门来。现在以他的身手,况且他还负伤,肯定是敌不过的。如果是这样,不妨先回隐丘另做打算。 公孙长月喊了声“小雪,好了么?” 百里初雪聂着脚,提着裙子走了出来。公孙长月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丫头,得意一笑,不愧是他养的人,他挑的衣服,这一走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位金枝玉叶的小郡主。 他抬抬手示意她过来,百里初雪头发上滴着水小跑到公孙长月身边,公孙长月替她将头发擦干,将两枚珠花左右各插一只在乌黑细软的头上。这样再看,简直和那活泼可爱的小郡主没有两样,就像个精致的布娃娃,让人爱不释手。他轻抚一下百里初雪的头,从怀里取出一面狐狸面具,罩在她的头上。百里初雪不明所以透过面具看见君大人担忧的神色,静静的听着。 “小雪,现在我们要去一个地方。” “我们去哪里?” “到时候就知道,没有我的允许,这面面具不能摘下来。” 百里初雪郑重点点头,她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更不敢随意去猜测去行动,只能按照君大人说的去做。 一声野兽发出的长鸣,公孙长月还原本尊,化为一头巨大的狐狸,头间有红色的狐火印记,双目威严深邃,银色毛发在阳光下泛着光泽。 公孙长月喊道“小雪上来。” 百里初雪面对这一幕早已惊呆,动作迟缓地从他脚踝爬上去然后又掉下来。见状,公孙长月低头叼着红色衣服一角,将百里初雪轻轻甩在背上叮嘱道:“抓稳了!” 百里初雪带着狐狸面具紧紧抓住他背上的毛,已做好出发准备。 公孙长月蓄力跳跃,这一跳就越过大半片森林,他飞速奔跑,两边的景色呼啸而过,看不清是山还是水。耳边的风也大到随时要将她从背上摔下去,她更用力抓紧毛发,头发飞扬,两枚珠花发出清脆的铃声。 出发时还是晴空万里的中午,到达目的时,已是泛起鱼肚白的夜色。 公孙长月幻化回他俊美的模样,牵着百里初雪朝着群山围绕,立有棵棵青松的林间走去。他们来到一个山洞前,公孙长月叮嘱百里初雪紧闭口鼻,抱着她走了进去。山洞里弥漫着青绿色瘴气,普通人只要吸一口就会腐烂五脏六腑,即可毙命,法术弱的妖怪吸一口全身瘙痒不止,不出三天也会腐烂身体,器官衰竭而亡。 走出山洞,百里初雪收到公孙长月的命令才敢大口呼吸,等呼吸均衡以后又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惊。分明即将黑夜的天空在这里居然还那么明亮,蔚蓝色的天空朵朵白云慢悠悠的飘荡,青山之间可见一帘瀑布飞驰而下,阡陌交通,百花齐放。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若不是那狐狸面具挡着她惊讶的表情,公孙长月指不定又要说她少见多怪。 公孙长月牵着她继续朝前走,路上随处可见戴着黑色狐狸面具的人,他们见到公孙长月无不将手放在身后弯腰恭敬,看到戴着白色狐狸面具的小孩,无不也露出吃惊的神色。 “少爷,您回来了。” 他们走到一座别致的宅院门口,一位手拿青狐拐杖的老婆婆矗立在门口,身后跟随着四个低着头毕恭毕敬貌美如花的姑娘,早已等候多时。 公孙长月走向前,抓住老婆婆皮肤松弛的手道:“我回来了,阿美。” 阿美婆婆微微欠身以表理数,然后领着一行人走进了宅院。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