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神话》 第一章 古怪的镜子 宁采臣,性别男,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 他虽然喜欢侦探小说,但不是一个侦探,所以很幸运的没有遇到被灌下毒药变成小学生这种事。 人生是很无聊的,每天按照固定的轨迹,做着重复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机械、麻木。让他不禁开始思考,天为什么是蓝色的,人活着的意义和天是蓝色的有什么关联,为什么他的人生也是蓝色的。 不过,这一切也都到此为止了,今天,他发现一缕玫瑰色入侵他的人生。他,宁采臣,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终于收到人生的第一封情书。 女孩很细心,一些细节处理的很好,比如,粉红色的信封上面有着淡淡的香味,这是……咦,怎么有点像肥皂水的味道。算了,对于一个小学生也不能要求太多。没错,对他表白的就是一个小学女生,声音中还带着些软软的感觉的小学女生。他应该感到庆幸吗,第一封情书是从小学女生那里得到的,而不是小学男生…… 对此,竹竿少年梁山伯,校园美少年祝英台,整整嘲笑了他一下午。用的着这样么,祝英台也就算了,那家伙一个学期收到的情书都可以堆满几个垃圾桶。但是你梁山伯,十六年来连一封情书都没收到过吧,你有什么资格嘲笑。他只是不屑反击而已,扒开自己的伤口,然后再扒开别人的伤口,两个人比比谁更惨,这种事情无疑就是最悲惨的事情,他才不会做这种事情。 放学回家,宁采臣看着身边对他挤眉弄眼的两个人,轻叹一口气。 能不能消停一下啊,不就是被小学生表白么,能兴奋成这样?我都没兴奋,你们兴奋什么?对于这样的朋友,宁采臣只能说,交友不慎啊。 梁山伯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在幼儿园互相扒过裤子扯过小弟弟的交情,宁采臣也是看着他从一个小胖墩,噌噌噌,在两年时间长成一根高高瘦瘦的竹竿。这样的生命奇迹,宁采臣不仅感叹,人生是变幻莫测。 祝英台却是在高中的时候才认识的,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由于性子比较合得来,也成为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他们的认识也有些戏剧性,祝英台是电影部的,那天在学校演练一个片段。他表演一个受害的柔弱学生,另外几个高大的学生扮演恶霸,也不知道是他们表演的太真,还是梁山伯太傻,总之就发生了一场英雄救帅哥的故事,梁山伯也因此成为电影部最不欢迎的人。 “明天见。”到一个三叉路口,宁采臣赶紧打个招呼,逃一般的离开。 他们的家在不同的方向。小学的时候,宁采臣和梁山伯还是邻居,不过在上初中时,梁山伯搬家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梁山伯时不时的来他家玩,他也经常去梁山伯的家。祝英台和梁山伯同路,但宁采臣和梁山伯都没去过祝英台的家,那个家伙一直神神秘秘的,从来没有提过自己的家庭情况,两人也都非常识趣的没有去问这些。 宁采臣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了一个弯,走到另一街道,进入名叫‘保安堂’的小诊所。诊所里有一个穿着白衣的医生和两个来看病的人,医生很年轻,是一个俊秀的青年,二十多岁,气质温吞平和,看起来十分的稳重。 医生脸上带着微笑,正在专注的给病人解析病情。这是他的习惯,在不忙的时候,会给病人做病情的分析,病理病因,治疗的手法等等。病人不一定能完全听懂,但是这样的讲解之下,病人多多少少也会更加了解自身的情况。生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是什么病,不知道该怎么治疗,医生的详细讲解也能增强病人的信心。 宁采臣招手打个招呼,便如进入自己家一样,走入后台之中,从桌面上拿起一个小袋子。袋子是透明的,可以看到里面是用白纸包裹的三包药。 “饭后服用,今晚一包,明天早上和中午各一包。”医生还在为病人看病,看到宁采臣拿着药离开,才交代一句。 挥挥手,表示知道,宁采臣直接离开。 医生的名字叫许仙,是宁采臣的邻居,中午的时候宁采臣的父亲说有些感冒,便让许仙瞧了瞧。宁采臣的父亲是大学教授,下午要去上课,一般的小感冒也没有请假的习惯,所以就让宁采臣路过的时候给他带上。 这个许仙,年纪轻轻,背后却有些故事,具体的不知道,他只知道许仙的医术非常高明,比之那些所谓的名医也丝毫不差。但是许仙两年前搬家到他们那个小区的时候,却显得有些落魄,宁采臣的父亲是个好心人,而且对于医生这样的职业特别尊重,那时给了初来咋到的许仙不少帮助,两家的交情,也就这样建立起来。 后来许仙认宁采臣的母亲做干姐姐,许仙也算是成了他的家人。 宁采臣家住一个中档的小区,里面的环境保卫都做的不错,非常安静,很适合居住。回到家中,打开大门,和往常一样,家里没人。母亲这个时间应该下班了,她工作的地点有些远,回家的路上还要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鱼肉,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才会到家。而父亲,通常要在学校泡到六点多才会回家,所以他们家吃饭时间比较晚,大概要到晚上七点。那时候许仙也差不多到家和他们一起吃饭——医术高明的许仙,在生活上却显得十分笨拙,完全不懂照顾自己。 开灯,换上室内鞋,宁采臣回到自己的房间。 把书包扔到床上,宁采臣也扑到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趴着。几分钟后,宁采臣跳了起来,走到窗前,关上窗户,把窗帘拉上。室内有些暗,宁采臣又打开电灯,然后拿起书包。从中掏出一本语文书,翻开,把夹在书中的一封粉色的信件拿出来。 字写的很漂亮,这对一个小学生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宁采臣怔怔的看着手上的信件,他收到的第一封情书,而后宛然一笑。 这个女孩他认识,应该说是很熟悉,试验一小是他曾经呆过的学校,他偶尔也会回去看看。在那里,他遇到到这个小女孩,帮了她几个小忙,两人也就这样相识。他一直把她当作是后辈,一个有趣且有些早熟的小朋友,没想到早上却给他带来这样的惊喜,额,有惊,至于是不是有喜,宁采臣自己都不确定。 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他十六年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纪念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晚上要好好写回信,答应是不可能的,委婉一些拒绝,比如一直都是把她当作妹妹啊,或者说你年龄太小,等你长大了之后再说……现在,还是先把这封情书收藏起来。房间中有一个大书架,堆满各式各样的书籍,大部分都是他看过的,也有一些是父亲推荐的,但是他不感兴趣所以没看。为培养宁采臣的书生气质,宁采臣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教着识字读书,养成了阅读习惯,每天晚上,他都习惯看一些书籍。 经常有擦拭,书架并没有多少灰尘,宁采臣从书架的底部抬出一个木箱,打开,里面放的都是他的‘宝贝’,从小到大的回忆。这封情书,也将是他重要的回忆之一,所以宁采臣打算把它收藏在箱子之中。木箱中放着零零碎碎的东西,有玩具,有已经停止走动的手表,有小时候的奖状……每一件东西,宁采臣都能说出背后的故事。 手碰触到一个冰冷的物件,却是一面镜子。镜子的样式简单古朴,就一巴掌大,边框是青铜,没有雕琢任何花纹。这面镜子是爷爷留给他的,说是一个有千年历史的古董,但是这玻璃镜,也是六百多年前才发明出来的吧,虽然可能是古董,但宁采臣绝不相信这是千年前的古物。 镜子上面有些灰尘了,宁采臣拿出纸巾,细细擦拭着,镜面慢慢变得清晰。 微微一笑,镜子中的人也展开笑颜,五官清秀,皮肤白皙,透露出浓浓的一股书卷气,像是古时候的秀才。 突然,镜子爆发出刺目的光华,措手不及,本能之下,宁采臣闭上眼睛,同时翻转过镜面。待恢复视力,宁采臣才发觉不对劲,这刺目的光是怎么回事?这个房间之中,唯一的光源也就是头顶的电灯,就算被镜子反射,也不会这样的刺眼啊!这镜子…… 宁采臣翻过镜子,一看镜面,没有什么光亮,好像先前的一幕只是错觉一般,等等!不对!镜子中的人不对! 镜子中的人,大概还能看出是他自己,但是!和现在的有些不一样,镜子中的人,显得更加的成熟,就像是二十几岁的他,未来的他。 怎么回事!刹那间他就变老了十岁?这样惊悚的念头,让宁采臣冒出冷汗,心中冰凉。冷静,再看镜面中,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宁采臣惊醒过来,不一定是他出问题,也许有问题的是镜子!宁采臣跑到卫生间中,对着那一面大镜子,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还是一个少年,这才完全放下心来。 这面镜子有古怪! 第二章 跨越世界的交易 宁采臣看着手中的镜子,这种诡异的情况,他莫名的没有感到任何的恐惧,他把手伸向镜面,五指抚摸在镜面上。镜子发出如水一般的波纹,宁采臣的几个指头如同探入水中,看到镜子中的人露出惊恐的表情,他听到一声尖叫,啪的一声,镜子掉落在地面的声音。 当手指碰到镜面的瞬间,宁采臣接受到一道信息,顿时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面镜子,是一面能够连通平行世界的镜子,镜子中的那个青年,就是平行世界的另外一个他,一个与他有着不同命运的‘自己’。 竟然有如此神奇的镜子!宁采臣震惊地看着手中这面平平无奇的镜子,心中起波澜,他有一种预感,这面镜子将会改变他的人生,改变他的命运轨迹。对着镜子对面那个被他伸出的手吓到的‘自己’,宁采臣说道:“不要害怕,你把手在镜面上触摸一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慢慢的,镜子对面的那个二十多岁的‘自己’又出现了,这时候他明显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与宁采臣隔着镜子对视着,眼中充满震惊。 但是,不一会儿,对面的‘自己’却露出惊喜之色,他急切地问道:“你听说过周杰伦吗?” 周杰伦?是谁?很有名吗?宁采臣摇摇头。 “那张国荣呢?” 宁采臣摇头。 “琼瑶呢?刘德华?张学友?” …… 对面的‘自己’连续问出许多陌生的人名,还有一些明显是影视小说的名字,全部都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宁采臣只能表示不知道。 “太好了!真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平行世界,我宁采臣终于要咸鱼翻身了!我要成为大明星,要成为大作家,成为引领这个时代的男人!” 听到这句话,宁采臣也反应过来,对面的他是什么意思。这个镜子能够交换比这个镜子小的物品,那么能被交换,而且能完全改变一个人命运的东西是什么呢?很明显,是信息,是两个世界不同的文化!科技资料,能够完全改变一个世界,娱乐信息,也能使一个人短时间内成为巨富。 宁采臣生活的家庭还算是富足,才十六岁的宁采臣,对于权利财富也没有太大的*,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想到这方面。 而另一个宁采臣,是已经在社会上打拼的青年,他渴望着成功,渴望着权势财富,所以在第一时间想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命运的转折点! “你那边有电脑吧?”对面的‘自己’问道,他们能交流,而且他在宁采臣的衣服上看到熟悉的汉字,证明两个世界的信息交流应该没问题。那交换信息也就成为可能,而要通过小小的镜子,交换最大量的信息,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把信息存入一个u盘。 另一个‘自己’感到头脑异常的清明,他不知道他们这样的连接能持续多久,但是他绝对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得到宁采臣肯定的回答,另一个‘自己’马上拿出一个u盘,通过镜子传递给宁采臣,说道:“两个世界的技术不一定完全一样,你把这个u盘连接到电脑,看看能不能读取信息。” 很谨慎,二十多岁的自己,果然很成熟。宁采臣也找出自己的u盘,交给另一个‘自己’,接着他把u盘连接到电脑……不行,连规格都不一样,没办法读取。这个小小的镜子,想要交换电脑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就算是得到u盘也没有什么用处,读取不出来,那就只是垃圾。 显然,另一个‘自己’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不过另一个自己的反映更快,马上说道:“用手机读取,交换手机!” 很好,现在最普及,也是最小巧的读取器,不就是手机。手机中有着内存卡,能够储存不少的信息,交换一些重要的资料,足够了!两人交换了手机和充电器,可以打开手机,可以充电,没问题!两人又拿回手机,连接到电脑,开始往手机之中传送资料。 “你想要什么资料?”宁采臣问道,由于不知道持续时间,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载对方最需要的资料。 “我要最经典的歌曲和小说,电影能有剧本最好。” 刚才另一个‘自己’一直都在问这方面的问题,宁采臣也有猜测。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对方是科技水平差不多的世界,他一个普通人能接触到的科学技术,对另一个‘自己’不一定有多大价值,就算有价值,一个普通人也不一定能够把其价值最大化。而这些娱乐资料,所包含的价值,不言而喻。 “我也一样,不过我希望能有一些名家的钢琴曲。”宁采臣会弹钢琴,而且弹得还不错,小时候被父亲硬逼着练习钢琴,和读书一样,成为一种习惯,不一定是喜欢,但是也没办法放下。因此,对于另一个世界的经典钢琴曲,他很感兴趣。 没有贪多,在传送好一部分最经典的资料之后,两人就直接交换了手机。 改变命运的东西到手,下面的时间,多拿到任何一点东西,都是额外的收获。 “我现在出去再买一张大容量的内存卡,尽量再多交换一点东西。”另一个‘自己’把镜子一收,就马上跑出门。 看到镜子中变得一片昏暗,宁采臣也行动起来,拿着钱包和钥匙,离开。去最近的商店之中,买内存卡,还有读卡器。走在路上,他脑袋中还是完全朦朦的,完全被另一个‘自己’所引导着。他的年龄还没到,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清晰的看法,所以不能坚定的认识到自己所想要的东西。 半路,他掏出镜子一看,他看到了自己,伸手一摸,和摸到普通的镜子没有任何的区别。 这时,他才恍然意识到,这次两个世界的连接结束了,他与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进行了一次的交易。唯有手上的那个陌生的手机提醒着他,刚才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都不是梦。 两个世界的交易,真是够神奇的。 不知道这面镜子什么时候再能联系到另一个世界,也许这是唯一的一次,倘然若失。 宁采臣还是去买了内存卡和读卡器,并且到家里,把一些资料存入其中,才作罢。把内存卡和读卡器都放入木箱之中,再把木箱放回书架底部,宁采臣手中握着镜子和手机,坐在床沿上。呆呆地看着手中的两样东西,宁采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袋中好像有无数的念头,又好像一片空白。 直到门外的声音响起,宁采臣一看时间,却是六点半,父亲回来了。 把镜子和手机放到抽屉里,翻找出从来没有用过的钥匙,上锁。这是他的秘密,一个完全属于他的秘密,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宁采臣走出房间,见到正在喝茶的父亲,他把一小袋子的药交到父亲手上,把许仙的交代复述一遍:“饭后服用,今晚一包,明天早上和中午各一包。” 宁采臣的父亲,身为大学教授,一个文化分子,身上的书卷气质比宁采臣还要浓厚许多,就像是一位古代大儒。他有很好的生活习惯,每天有规律的作息安排,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爱好也就是看书,整个人又给人一种很干净的感觉。他点点头,把药放到桌上。没有像普通的家长一样,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等,因为他对宁采臣的学习态度很放心,这方面完全不需要他去担心。而且在他的教育之中,也提倡孩子的自主性,在帮助宁采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之后,他就不再介入。 没有让他失望,宁采臣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是名列前茅。 差不多到饭点了,许仙过会儿会准时来吃饭,宁采臣则出门,他要去找他们这个家的另一个成员。 小区旁边的一个小公园,宁采臣轻车熟路地走到一棵树下,抬头一望,漆黑的树冠之中,两点幽幽的光芒。宁采臣张开怀抱,嗖的一声,一道黑影从树上窜出,跳到宁采臣的怀中。这就是他们家的第四位成员,一只黑猫,是三年前宁采臣在路边捡到的,它来得比许仙早,所以许仙是第五位成员。 “喵。”黑猫蹭了蹭宁采臣的胸口,天蓝色的大眼睛,看着宁采臣。 宁采臣轻轻地抚摸着黑猫的脑袋,看着舒服地眯上眼睛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的黑猫,轻笑一声。 这只黑猫有一个非常霸气的名字,叫做大魔王,其实它原先并不叫大魔王,宁采臣给它起的名字,叫小乐。大魔王这个名字不知道是谁喊得,太过形象,后来就默认成为它的名字。与在宁采臣怀中这个温顺的样子完全不同,大魔王并不愿让除宁采臣之外的人接近它,就是宁采臣的父母都不行。 而且它在这个小区之中,所有的猫狗之中,也是霸主一般的存在。小区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副画面,一直黑猫悠闲地走在大路上,路上所有的宠物,不管是小猫还是狼犬,全部都安静的退到一边。它就像是巡视领地的大魔王,而其他宠物都是它的臣民。 第三章 异世界文化 饭后,宁采臣去买了一部手机。 现在的人,虽然说不一定每天都要用手机,真正打电话,一个月也没有多少次,但就是没办法离开手机。身上没有带着手机,就好像缺少什么一样,不自在。 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价格也越来越便宜,宁采臣直接挑选了一个最新款的。 比以前用的那部手机便宜,而且功能更强,宁采臣试用一会儿,比较满意,以他的小金库也承受的起,就直接买下。 回到家,宁采臣放下一切念头,拿出书本和作业。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做作业的时候,就完全专注下去,没有任何杂念。一个小时后,作业全部完成,再对明天的课程进行预习之后,宁采臣放下书本,收拾好书包。任务完成,剩下的都是他的时间,以往他都会去钢琴室练琴,今天他却没有那兴致。 新买的手机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拿起钥匙,打开抽屉。 平平无奇的镜子,半新不旧的手机。 手放在镜面上,冰凉的触觉,和普通的镜子没有任何不同。沟通平行世界的镜子,这面镜子在他手里的时间不短,小时候经常拿出来玩,也没有发生任何的异状。那时候他也只是像平常一样擦拭镜面,并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他不知道连接两个世界的契机是什么,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连接其他平行世界。 放下,宁采臣没有再去动那面镜子,他拿起那部手机,异世界的手机。 这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宁采臣小心翼翼的开始操作起来,他不得不小心,这手机在这个世界上是独此一份,坏了可没地方修理。 半个小时后,宁采臣也完全熟悉了这手机,操作系统和这个世界的手机有一些区别,但是不大。手机没什么,最重要的是里面的内容,宁采臣大致翻看一下,里面有五十七部小说,一百三十二首歌曲,十八首钢琴曲,还有八部电影。他注意到,有二十三部小说、十七首歌曲和所有的钢琴曲是最新下载的,其他的都是以前就下载好的。 他能理解,因为时间关系,他也只是下载一些小说和歌曲,其他的都是原先手机之中就拥有的。他的手机之中也有不少的歌曲,具体多少他也没去记,没有电影,他不习惯用手机看电影,屏幕太小,看着不舒服。耳机没有送过来,宁采臣试了一下自己的耳机,尺寸不符,父母都在家,没办法听这些异世界的音乐。 他翻开小说——《福尔摩斯侦探集》,血字的研究。 …… “咂咂,真是稀奇,我们的宁大才子竟然有在学校睡觉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这黑眼圈,你熬夜?”祝英台学着宁采臣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双手垫着下巴,睁着大大的眼睛,十分好奇地看着宁采臣。他在上课的时候就一直看着宁采臣,那摇摇晃晃的样子,坚持了一节课,终于在下课铃响之后,趴下了。宁采臣,那个一丝不苟,好学生的榜样,竟然在上课的时候差点睡着。 “别吵,让我睡一会儿。”宁采臣抬手一挥,又闭上眼睛。 宁采臣是一个侦探迷,他喜欢侦探小说,书架上面就有十几本侦探小说。所以昨天晚上,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然后他失算了,失算的后果就是昨晚他一直看到手机没电,到了深夜,他才睡着。福尔摩斯,这个外国人的名字,给他带来强烈的震撼,他被深深的吸引住。 《福尔摩斯侦探集》与从前看的那些侦探小说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以往的那些侦探小说,无论案情设计的多巧妙,人心的争斗多精彩,在与这本小说对比起来,都透露这一种浓浓的虚假。真,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人,华生也是真实的,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在那个世界上生存。他甚至相信,这里面的案子,每一个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被人记录下来。 每一个案件,每一处细节,都经得起推敲,那干净利落的破案手法,让宁采臣为之着迷。 他心中升起一个强烈的想法,这样的小说,这样震撼人心的小说,绝对不能够仅仅存在于那部手机之中,应该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认识福尔摩斯,让全世界的人都为其震撼。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一切都要等他把这部小说完整的看完之后。 祝英台又捉弄了宁采臣几下,发现宁采臣完全没反应,就无趣的离开。期间梁山伯好像也来过,他隐隐听到声音,实在太困,没多久他就完全陷入沉睡,失去对外界的感知。 等宁采臣醒来,看一下时间,却已经是第二节课下课时间,他竟然完完整整的睡了一节课!今天的第二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一个叫喻兰凝的新老师,从大学刚毕业就来到这个学校教书,年龄不大,与宁采臣也有一些共同话题,算得上是一个朋友。是她的话,也算是正常,很善良的一个人,见宁采臣那副疲惫的样子,她肯定不会去打扰。而且宁采臣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品行皆优的好学生,上课睡觉肯定是有原因的,一般的老师也不会去强行叫醒他。这算是优等生的特权吧。 不过在上课睡觉这种事情,还是要避免。这次看得太入迷,忘记时间,宁采臣是懂得吸取教训的人,所以他决定花半个月时间慢慢看,不急于一时,反正小说在他手上,也跑不掉。 精神已经恢复,他伸了伸懒腰。似乎有些吵闹,声音很熟悉,是祝英台的声音,还有是……一年二班的马文才。 祝英台和马文才么,这两个人算是老冤家了,从进入这个学校开始,两人之间就矛盾不断。他们之间的矛盾呢,还要从无聊人士所编排的万松高中四大才子说起。 说是四大才子,其实并不是按照才华来排列,还综合了一部分的人气、外貌、气质。 比如,宁采臣就以开学以来,一直霸占年段第一的成绩,被誉为第一才子。祝英台就以俊俏的外貌和讨人喜欢的性格,成为第一美男子。而马文才,也算是人中龙凤,家庭背景强大,本人也很有才学,长相又英俊,本该是学校最中心的人物。可是他的成绩差宁采臣一筹,外貌又比不上祝英台这个妖孽,虽然也位列四大才子,但这个第一,却没有他的份。 对于这样的结果,马文才自然是不服。宁采臣这个第一才子之名就算了,宁采臣确确实实是以绝对的成绩领先,为人也配得上才子两个字,而且对他的挑衅毫不在意,他也不会去自讨没趣。但祝英台除了那个外貌,还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成绩不上不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凭什么踩在他头上。 他挑事,祝英台也不是怕事的人,于是他们就经常这样争闹着。 没多久,这场闹剧也就结束,马文才带着他的一帮小弟回去,祝英台也在梁山伯的拉扯下,回到位子上。见到宁采臣醒来,两人也就转移阵地,一起围在宁采臣的身边。 祝英台猛地把脸凑过来,一手搭在宁采臣的肩膀上,急切道:“采臣,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别急,有话慢慢说,还有,不要离得这么近,你的唾沫都溅到我脸上了。”宁采臣非常淡定的擦了擦脸,看着脸色微红急忙抽回身子的祝英台,说道:“唾沫什么的,我只是随便说说的,不用在意。” “你竟敢欺负我,可恶,山伯,快去咬他。”祝英台恶狠狠地看着宁采臣,手指一甩,派遣身边的梁山伯出手。 老实人就是容易受欺负,梁山伯像个受气包一样,无辜地看着祝英台。 卖萌的竹竿,宁采臣看着梁山伯的作态,感到一阵恶寒。梁山伯自从和祝英台混在一起,变得越来越没有节操了。 祝英台似乎也受不了梁山伯这幅样子,不再玩闹,表情严肃起来,认真地对宁采臣道:“我刚才和马文才打赌,输的一方必须到操场上裸奔十圈。所以这场打赌,我绝对不能输,只能请你这个第一才子出马。” 操场裸奔十圈?祝英台和马文才,万松高中第一美男子和第二美男子?这样的赌注,不管谁输谁赢,都吸引学校之中女生的关注吧。祝英台和马文才的*,可是有不少的女生在窥视着,就算是那些特殊爱好的男生,估计也有一些。这赌注,够狠,宁采臣扯出一个笑容,给祝英台一个大拇指。 见宁采臣有些幸灾乐祸打算看戏的模样,祝英台马上做出两眼泪汪汪,泫然欲泣,楚楚可怜的样子。 “采臣,你真的忍心让别的男人看到我的身体吗?” 说的好像我们有奸情一样,宁采臣有些头痛的捂着额头。确切来说,祝英台这个样子的杀伤力十分巨大,他已经感受到周围切过来的视线了,那些目光,是一把把刀啊。他知道的,学校暗中有不少的腐女,编排了不少故事,例如万松高中第一才子和第一美男子不得不说的故事等等。 第四章 他的决定 裸奔什么的,其实也不会真的完全脱光,最多也就脱掉上衣,穿着运动短裤在操场跑几圈。男人嘛,其实也没什么的,算不得什么很难做到的事情。 所以祝英台和马文才的事情,宁采臣不愿参与进去。不是不想帮助自己的朋友,而是不想让事情闹大。 四大才子之名,虽然只是一些好事之人编排的,但慢慢也得到整个学校学生的承认,他们的身边也聚集起来各自的粉丝。祝英台和马文才之间的争斗,因为过于频繁,早就习惯,粉丝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但是宁采臣这个名义上的第一才子如果参合进去,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只不过祝英台使出这一招,完全没下限的一招,宁采臣就没办法了。闹乱子,总比宁采臣和祝英台一起爬上背背山这种传言好一些。 “你先说说,你们打赌的内容是什么?”投降,趁还没被观众误会之前,赶紧让祝英台闭嘴。 “一个月之后就是学校的周年庆你应该知道吧,这次可是建校第一百年的周年庆。这次的周年庆,不仅每个年段、每个班级都要出节目,上台表演,而且还会请一些社会上的名流前来参加,算是一场拥有不弱的影响力的大会。而我和马文才的打赌,也就是关于这场周年庆。简单来说,就是在周年庆之中,我们班级和马文才的班级各出一个节目,哪个班级的节目更精彩,得到更多观众的认可,就是谁胜。”见宁采臣有帮忙的意思,祝英台连忙说道。 建校一百年周年庆,这个宁采臣知道,表演的节目,现在有很多班级都已经开始准备。 祝英台想让他出手,不用说,肯定是看上他的钢琴。宁采臣这个第一才子之名,不仅仅只是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第一,而且还是多才多艺。宁采臣的钢琴和围棋,在这个学校也有这不小的名气。如果让宁采臣上台表演,那么压下马文才的可能性确实非常大。 班级节目么?宁采臣脸上露出笑容,似乎有更好的选择。 钢琴弹奏虽然是比较不错的节目,但是对于听众的品鉴能力也有一些要求,面对这些十几岁的学生,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周年庆的表演节目,在宁采臣看来唱歌这种更加通俗,更加容易调动观众情绪的节目,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还不需要他亲自上场,不用担心弄出什么乱子。 “梁山伯同学,这个时候你还要躲着?你真的想见到英台兄到操场裸奔吗?”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没人比宁采臣更加了解梁山伯那颗闷.骚的心,ktv的麦霸,午夜的狼吼,情歌小王子……这就是隐藏在他那张纯洁憨厚的面容下,梁山伯的真面目! …… 两周时间,宁采臣把《福尔摩斯侦探集》通读一遍,四部长篇,五十六个短篇。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好书,是侦探小说的一座丰碑。《福尔摩斯侦探集》它跨越了一个世界,来到这里,又怎么能停滞在他手中。绝对是命运的安排,让这部小说通过他的手,向这个世界展现,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正的侦探小说。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激动、冷静、沉淀之后,宁采臣决定把这本书出版。 一个周末,加上周一,三天时间,宁采臣用空余的时间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输入电脑,大概十万字左右。周二的时候,宁采臣便去把它打印出来,整理成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却很有分量。空白的封面,宁采臣拿出毛笔,在上面写上《福尔摩斯侦探集》,又在其下方写上‘血字的研究’。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小说,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如果让他父亲找一些关系,那么这本小说的出版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宁采臣并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这本小说是出自他的手。尽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他知道,盗梦者这个笔名肯定会因为这本书出名,这名不属于他的,套到他身上,只会让他感到羞愧。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等墨水干了之后,宁采臣把这本书放进书包,打算下午放学后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个月时间,宁采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对身边的事情难免忽略许多。来到学校,见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宁采臣这才想起祝英台和马文才好像进行了一场打赌,关于学校一百周年庆表演节目,最后他是把一切都推给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练得怎么样。 对梁山伯他还是挺放心的,梁山伯的声音很不错,唱功也不俗,比起那些专业的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付一些高中生绰绰有余。 这些天他很少留在学校,基本就是一放学就回家,先前是看书,后来是抄录。梁山伯和祝英台并没有和他一起回家,祝英台对这个打赌特别的重视,比以前的争斗都重视,一放学他就拉着梁山伯去练歌。好像是把梁山伯当作是秘密武器,没有在学校练歌,而是到ktv中,那里是梁山伯的主场。 不用问,看到祝英台的神情,宁采臣就知道事情的进展很顺利。 不过,对于这次的打赌,宁采臣还是有一些疑惑。梁山伯的唱歌能力,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秘密,很多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同学都知道,他相信马文才肯定能打听到。而且不要说梁山伯,就是他宁采臣的钢琴,在这个学校也是出名的。而在一年二班,实在是没有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的人才,宁采臣不相信以马文才的精明,会打一场必输的战。 以曾经马文才和祝英台的争斗来看,马文才是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有些奇怪,然而这终究不是什么大事,是输是赢也不是太重要,宁采臣闪过这个念头,也没有去追究,直接放下。 “采臣,这个秘密武器果然给力,哈哈,到时候我要带一个相机,把马文才裸奔的画面全部录制下来。”祝英台拖着梁山伯,走到宁采臣面前,有些兴奋地说道。以前和马文才的争斗,他都没有一次得到过便宜,这次能狠狠教训一顿马文才,他当然很高兴。 看到有些得意忘形的祝英台,宁采臣还是提醒一句:“不要忘了,你输的话,也要去裸奔。” “不会,绝对不会输,我对秘密武器有信心。”祝英台拍拍身边的梁山伯,十分豪气道。梁山伯也很配合,他抬起下巴,做出一个藐视天下英雄的眼神。 总感觉,自己的挚友成为了祝英台的忠犬,大概……是错觉吧。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你知道马文才他们所要表演的是什么节目吗?现在已经过半个月,他那边应该也做了准备。”宁采臣随口说道。 对这场打赌,祝英台出乎意料的重视,他不是笨蛋,虽然会有点自大,但并不代表不会动脑筋。正常情况下,有梁山伯在手他肯定不会输。但是马文才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明显是不正常情况。他拖着梁山伯向马文才的班级跑去:“对啊!完全没有一年二班要表演什么节目的消息,我去打听一下。” 风风火火的,马上就要上课了,还跑去别的班级。宁采臣摇摇头,坐回自己的位子,手深入书包中,触摸着那本由他亲手装订的书。 他喜欢看纸质的书,很喜欢翻阅书籍的感觉,喜欢墨水的味道,喜欢纸张的触感,喜欢书本的重量。 在手机上看的并不过瘾,现在打印出来,再看一遍肯定会有不同的感觉。 出于各种考虑,他没有在学校看书,放学之后,他直接到许仙的小诊所,这里比较安静,投稿之前,他要先过过瘾。 诊所之中,许仙放置了几张病床,用白色纱帘隔离着。正常来说,这个地方是用来打点滴的,不过许仙用药有个特点,那就是不喜欢打点滴,这里也就成了一些病人休息的地方。那些因为疲劳、精神紧张等等,而身体不适的病人,许仙通常会开少量的药,然后让他们在这里休息。 不过这样的病人毕竟很少,所以大多数时间这里都是空置着的。宁采臣找一张床,坐在上面,靠着墙壁,翻阅起自己装订的书。 第五章 主编杨晴 “干杯!喝个痛快!……我没醉,让我喝。” 正在聚精会神看书的宁采臣,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一跳,手一抖,书本都差点掉了。 女人的声音,声音是从隔壁发出的,这里还有人么?宁采臣拉开纱帘,在旁边的一张病床上看到了一个女人。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没有扣好,应该不是故意的,挺着那么大的胸部,想要扣起来也不容易。下身是黑色的短裙,黑色的丝袜,床边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长发用一根紫色的发带束缚着,发尾微微有些曲卷,脸上看起来很干净,没有化妆,只是脸色有些憔悴。紧闭着眼睛,眉头微微皱着,嘴里在不停地嘀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人的容貌与精神状态息息相关,精神差的人容颜都会褪色三分,即使是这样,这个女人还能看得出有几分的姿色。 宁采臣对于喝酒,还醉酒的人,印象一直不怎么好。而且在梦中还在喝酒的酒鬼,宁采臣更是不喜,所以宁采臣对于这个女人的第一感官不怎么样。 看书,宁采臣喜欢在安静的地方,身边躺着一位酒鬼,就算没有打扰到他,他也会感到不自在。 现在时间也不早,算了,先去投稿吧。出版社的编辑下班那就麻烦了。 “采臣,帮我看一下店,我现在要出诊。” 走出去,宁采臣便看到许仙正在非常熟练快速地整理着他的医药箱,看到宁采臣出来,说道:“有位病人得了急症,我现在要上门诊治,店你先照看一下,如果到七点我还没回来,你就直接关门。还有,病床上有人在休息。”说着,许仙已经整理好需要的东西,在一个年轻人的带领下,走进门前的一辆黑色汽车。 出诊,在这个城市已经是非常少见。现在生病什么的,大多都直接去医院,科技的发展,也使得那些行动不便的病人,去医院也不会困难。就算是一些急症,大多也都是叫救护车,很少有人要求医生上门诊断。这其中也有一些硬件的原因,出诊能带去的只是一些简单的器具,比之去医院详细诊断远远不如。 许仙出诊,很大的原因是由于患者对许仙的信任。这是他在这两年间治好无数病人,精湛的医术让患者认可,名医之名的传播,才会出现的情况。 有一些人相信,许仙即使只是用着简陋的器具,只靠着望闻问切这传统的技艺,也比在医院用那些高科技医疗器具的医生强。这自然是有些盲目崇拜在内,许仙一般会劝这些得了急病的人去大医院,及时得到治疗。他的医术再强,也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影响,不比医院的全面。 但是总有一些顽固的人,他们就是要许仙去诊断,才会安心。所以许仙偶尔也会出诊,去病人的家里。 许仙是一个心很细的人,出诊的时候,一般是会直接关门的。现在让宁采臣照看一下,很大的原因是在病床上休息的那个女人,不想打扰那个女人的休息。 宁采臣很了解许仙,也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他坐到医师的位子上。不是坐诊,他对医术没有什么研究,嘛,不过上门的人也不一定都是生什么大病,也有不少的人只是来买几片创可贴,或者有些中暑,要几瓶藿香正气水,还有一些受惊的孩子,买几盒珍珠粉……这些非处方药,宁采臣还是能帮忙的。 不知道是路途遥远,还是病人真的病情严重,现在还没稳定下来,许仙到七点的时候也没有回来。 期间,宁采臣接待了七位上门就诊的病人,其中五位听到许仙出诊,说明天再来,有两位在店里等一会儿,发现许仙没回来,也离开了。有两位是上门买东西的,一个是筋骨有些扭伤,买了一瓶红花油和治疗扭伤的贴膏,另一个则是一位家庭主妇,手指不小心被切到,宁采臣简单的帮她消毒,然后一贴创可贴完事。 天色这么晚,投稿是不可能,只能改天,现在是该回家吃饭。 只是,病床上的那个女人,现在还在睡觉吗?不管是不是打扰,现在也只能强行叫醒她。 拉开帘子,宁采臣看到一个女人正坐在宁采臣先前休息的床上,手上翻阅着一本白皮书。醒了啊,还一直静悄悄的没发出任何声音,他还以为她一直在睡觉呢。女人手上的书,正是宁采臣自己装订的《福尔摩斯侦探集》,这个女人,随随便便就翻看别人的书,真是没礼貌。 宁采臣没好气道:“现在要关门了,麻烦把书还给我。” “这书是你的?”女人的声音好像在极力压抑着。 “当然是我的,我要离开了,把书还给我,还要店门要关了,你也收拾一下。”宁采臣拿过书包,并伸手抓住白皮书,想要把书放回书包。却发现女人很用力的握着书,宁采臣一用力,还拿不过来。什么意思?宁采臣眉头一皱,看着女人,发现这个女人抿着嘴巴,盯着他,眼神十分的火热。 “看样子是新打印出来的,我能肯定这本书绝对没有出版过。”女人的手紧紧地抓着书,直视着宁采臣的眼睛。 “我正打算这两天去出版社走一趟。”看她捏得太紧,担心把书弄折皱的宁采臣一直看着她的手,发现这个女人还挺讲究的,虽然很用力地握着书,但拿捏的位置和力道都不会太过分,并不会对书籍造成什么损坏。 听到宁采臣这句话,女人的眼神变得更加炽热,因为这句话透露出一个信息,这本书的主人就是这个男孩! 她站了起来,以穿着高跟鞋,比宁采臣高出半个头的优势,靠近宁采臣。红唇微动,吐出热气,微微贴身对宁采臣道:“这是一本好书。” 宁采臣叹一口气,放开拿着书的手,后退几步,与过于靠近让他有些不舒服的女人拉开距离。 “有话直说。”宁采臣看出来,这个女人看上了这本书,她是一位出版社的编辑? “我是杂志社的主编,这是我的名片,我想签下你这本书。”发觉宁采臣的不自在,女人也退一步,坐赶集到床沿上,把书轻放在床上,从口袋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宁采臣。 主编?酒鬼主编,好像不怎么靠谱。出于礼貌,宁采臣还是接过名片。 名片很简单,白底黑字,杨晴,智慧果杂志社的主编,旁边还有她的电话和杂志社的图标。看样子这个主编还是货真价实的,不过宁采臣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好,把这本书交给一个酒鬼,似乎也太不负责了。而且杂志社并不能直接出版,只能在杂志上连载,不怎么符合他的初衷。以后要出版还是要找其他的出版社。 太麻烦,还是直接找出版社,干脆简单。 “我会考虑的。”点点头,宁采臣没有直接拒绝,他把床上的书拿起,放入书包之中,打算离开。 杨晴在社会上打拼的时间不短,见过各色的人,宁采臣这样的态度,她马上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拒绝。让宁采臣离开,错过这个机会? 杂志社的主编,听起来好听,若不是智慧果已经衰败破落,又怎么会让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她当上主编。智慧果也曾经辉煌过,但也正是由于曾经的辉煌,让其全体上下的眼睛都被蒙蔽,他们变得高傲盲目,固守着以前的策略,眼睛只看到过去。然后,他们的辉煌也终于变得只存在于过去。读者渐渐减少,一位位作者离开,一个个有实力的编辑离开,社长换人,主编出走。 现在的智慧果,只剩下一个空壳,在苟延残喘着,用不了多久,就将完全倒闭。 她当上这个主编,自然是希望杂志社在她手中重新崛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智慧果衰败至此,已经无力回天。就算她再努力,在一个缺少内容的杂志社,也没办法做成任何事。 支撑了一年的时间,现今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这个她注入心血和青春的地方,将要消失。 所以她借酒消愁,酒量不大的她就进了这家诊所。 然后她看到这本书,这书并不是在市面上买的,而是直接打印,个人装订的。当了多年的编辑,本能之下,她拿起这本书。 《福尔摩斯侦探集》很普通的名字,这是侦探小说,是智慧果主打的类型。‘血字的研究’也就是说这只是其中的一部,看来写这本书的人心还挺大的,想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系列。然后她看到了角落的笔名,盗梦者,没有听说过,看来是一位没有名气的新人作者。 字写的倒是不错,不知道内容怎么样,怀着这样想法,她翻开了书。她没抱什么期待,一位名不经传的新人,写的还是侦探小说,很难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然后……情节的离奇曲折,惊险引人;结构的巧妙安排,丝丝入扣而悬念丛生;前后呼应而跌宕起伏,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这本书,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侦探小说!她心中重新燃起火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有可能会是智慧果重新崛起的希望! 第六章 杨晴的诚意 “一个新人作者,通常是不会受重视的,你去出版社投稿,短时间内不一定会有结果,而且就算过稿,得到的版税分成最高也只是8%。”杨晴没有把宁采臣当普通的小孩来看,她不认为一个普通的小孩能写出《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样的小说。她以对等的身份对待宁采臣,仔细的分析,她认为能写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人,会有足够的理智。所以她直接进入主题,从利益开始讲,简单的讲明宁采臣将面临的状况之后,她又说道:“你这本书很好,比起那些名家的作品都精彩,若你是早已出名的作者,肯定能争取到10%的版税,甚至是12%的版税。” 宁采臣知道这本书绝对会大火,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 他也知道杨晴说的是事实,一个没有资历的作者,能得到的版税一般都只是7%,同样的作品,不同的作者,版税的差距非常大。但是宁采臣不在意,这本书能有多少收益这种事情,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不是他的作品,他只是为了让这部作品不会被埋没,才打算让它出版,并没有靠它赚钱的意思。 这样赚来的钱,他用的也不会安心。他对钱也没有太大的概念,家里还算富裕,生活水平不差,他对自己的能力也很自信。未来的他,绝对能靠自己过上不错的日子,不需要靠盗窃来的东西为自己赚钱。他甚至不打算动用他手机中的作品赚来的钱,至少不会用在自己身上,他打算把那些收益用在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他只是看了杨晴一眼,没有说话,没有心动。他收拾好书包,抬步。 “你把书投到智慧果连载,并不会影响你的出版。”杨晴相信宁采臣不会听不懂她的意思,见到宁采臣那没有丝毫波动的眼神,顿时有些着急起来。宁采臣眼中的平静和干净,让她认识到利益对这个男孩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这本书、这个人对她、对智慧果太过重要,她不能错过,直接抛出底牌:“智慧果从下期开始,将会以你的小说为核心,进行最全面的推广。只要名气打出去,之后的出版也会容易许多,这本书的出版,我也可以发动自己的关系,我保证帮你争取的12%的版税。” 宁采臣顿下脚步,他转身看着杨晴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从中看到真诚。 他并不在意哪家出版社,或者杂志社,因为他只要能出版,不在意利益。拒绝杨晴,也只是对她的感官不好,他讨厌酒鬼。但是杨晴摆出这样的态度,这样的诚意,还是扭转了一些他的看法。虽然是一个酒鬼,但也许对工作上还是很认真的,也许不会那么不可靠。 不再那么排斥,那么有些想法也就出现了。杨晴说的那些条件他虽然不在意,但也能看出那种真挚的诚意。能只看到第一部,就对他这样的新人开出这样的条件,她其实也冒着非常大的风险。诚意足够,那么就剩下他这方面的问题。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盗梦者就是宁采臣,他不想要这种属于他人的虚名,但是要出版这本书,他又必须要站出来。这个人是主编,在杂志社有很大的权力,若通过她的手来出版,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这本书一共四部长篇,五十六个短篇,总共大概一百五十万字,我可以全部放在你的杂志社连载。”有所意动,宁采臣也不是拖拖拉拉的人,拖拉扯皮是为了利益,他不为这些,所以很是干脆果断。看到被他这句话砸的有些晕乎乎的杨晴,宁采臣说出了自己的条件:“我唯一的要求,就是绝对保密,我不想让第二个人知道我的资料。” 四部长篇,五十六个短篇,一百五十文字,只要其余的都能保持这一部的水平,不,就算差一些,对智慧果也将是一场革命。她清楚的知道这一百五十万字意味着什么,二三十万字可以让其有所起色,一百五十万字就是能让其浴火重生。本来看到宁采臣那一副不为利益所动的样子,她还以为得到这本小说的希望不大,没想到突然就砸下这么大的惊喜。对于宁采臣要求的保密对她来说很简单,她是主编,可以直接拍板。虽然高中生作家很有噱头,但是相对于这一百五十万字,一切都是浮云。 看着完全变得轻飘飘的,仿佛醉酒的杨晴,宁采臣微微皱眉,这个家伙真的靠谱吗? 他只是提出一个保密的要求,你是主编,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啊。看到久久不答的杨晴,宁采臣有些不耐烦道:“你……” “小帅哥,我爱死你了!”没有等宁采臣出口,杨晴直接扑过去,在宁采臣脸上狠狠地亲一口,然后把惊呆了的宁采臣抱在怀里。 杨晴兴奋之下,脸都红扑扑的,那有些憔悴的气色直接一扫而空,容光焕发。宁采臣的脸也是红彤彤的,刚开始是被杨晴的突然袭击,被一个美女轻吻,羞涩之下脸色变红。但是现在,脸被埋在一对凶器之中,完全窒息,宁采臣手脚挣扎着:“……放开我,你这个大胸女……不能呼吸了……放开我……” …… 等与杨晴商量好一些细节,关门离开‘保安堂’的时候,已经到晚上八点。 五点多的时候就已经打电话回去,说明了这里的情况,让父母不要等他们,时间这么晚,他打算就在外面吃一顿。刚才许仙也联系了他,说病人的病情已经被稳定下来,病人的家属对他十分感激,硬是把他留下来吃饭。晚上还要留下,观察一下病人的情况,如果病情有复发的迹象,估计他还会在病人家里待一晚。 吃什么呢,牛肉拉面,还是鸡蛋拉面,或者是炸酱拉面……摸摸干瘪的口袋,这些天用钱的地方比较多,现在他口袋中也没有多少钱,只能吃拉面。城市里的夜晚比白天更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烟,挥洒着红尘的味道。宁采臣走进一条相对人少的小道,他不喜欢热闹,看着路边的饭馆,随便找一家对付一下,早点回家。 突然,宁采臣停下脚步,他看到路边的一只猫,一只普通的流浪猫,然后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忽略掉什么。 大魔王!这只特别的黑猫,除了宁采臣,根本就不会让其他人接近。除宁采臣亲手给它的食物,它也不会吃任何人给的,包括他父母。他可以想到,现在大魔王还饿着肚子,在那个公园,那棵树上等着他。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几次,有一次宁采臣生病,去医院,三天时间都没回家。宁采臣让父母帮忙照顾,结果大魔王在三天时间内,没有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就趴在宁采臣为它做的小窝里,等着他。 宁采臣那时候也第一次看到,平时都是威风凛凛的大魔王,那么虚弱的样子。直到他亲自喂的时候,它才开始进食。 没有进饭馆,直接转身离开,先去公园把大魔王接回来再说。 夜晚的公园很黑很暗,清冷无人。不需要灯光,宁采臣很熟悉地走到那个地方,那棵树下。看到树冠之中,那两点幽蓝的光芒,宁采臣张开双手:“大魔王,回家了。” 嗖的一声,大魔王从树上窜出,不过却不是扑到宁采臣怀里,而是直接扑到他脸上。 天蓝色的眼睛距离宁采臣的眼睛不到两厘米,大魔王看着宁采臣的眼睛,呲牙咧嘴的,非常愤怒的样子。在宁采臣脸上折腾几下,动作很大,但又显得小心翼翼的,好像担心真的伤害到宁采臣。而后,它直接扑腾到宁采臣的头上,对头发肆无忌惮的糟蹋起来。 等到它发泄完之后,宁采臣才伸手把它抱下来,抱在怀里轻轻的抚摸它的脑袋,看到它闭上眼睛,宁采臣轻声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大魔王微微动一下耳朵,喵的一声,用脑袋在他怀里蹭了蹭。 他知道这是原谅他了,宁采臣理一下变成鸡窝的头发,抱着大魔王回家。 没有惊动父母,宁采臣带着大魔王悄悄的来到厨房,翻找一下,冰箱之中还有一些新鲜的蔬菜和猪肉。还有一碟鱼肉和一碗海蛎豆腐汤用保鲜膜包裹着。打开电饭煲,里面的饭还是温热的,剩下的足够两个人食用。有这些东西,就不用劳烦母亲出手,只要把剩菜拿去微波炉热一下,就可以了。再拿一点青菜到开水中煮一下,然后用调料拌一下也就差不多。宁采臣虽然不怎么懂得做菜,但是拌菜还是没问题的。 大魔王就趴在宁采臣的肩膀上,看着宁采臣在忙碌着,不到十分钟,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上桌子。 看着安静的大魔王,或者出于补偿心里,宁采臣又到冰箱之中拿出几块鲜肉。大魔王不吃青菜,唯有鱼肉它会吃一些,宁采臣想着,还是炒几块肉给它。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下厨……脑中闪过母亲炒菜的步骤,然后……应该熟了吧,宁采臣看着碟子中微微有些焦黑的肉。 宁采臣伸出筷子,打算吃一块试试,却发现盘子中的肉瞬间少了一块,一看,大魔王正叼着一块肉,在吃着。心急的猫,宁采臣摇摇头,又伸出筷子……看着挡在盘子前,爪子弹出,一副护食的样子的大魔王,宁采臣只能默默的收回筷子。看着盘子中快速消失的肉块,宁采臣不禁疑惑,真的那么好吃吗? 吃完饭,宁采臣走到父亲的房间,想问问智慧果这个杂志社的情况。所以,他没有看到,他离开之后,在厨房中打开水龙头狂喝水的大魔王。 第七章 宁采臣后援会 曾经也是一家不小的杂志社,后来因为经营不善破落,既然是这样,那就没问题。 从父亲那里得到答案,宁采臣也安下心。打算与智慧果签约,肯定要对其有一些了解,毕竟这个社会中真真假假的事情也很多。只要知道智慧果杂志社是真实存在的,杨晴这个主编也是货真价实,宁采臣不会去在意杂志社的具体情况。之后宁采臣又和父亲谈到许仙出诊的事情,他感到十分唏嘘,他说这是中国人的一种情结,在一些老人身上尤为明显。 很多人之所以不去医院,并不是完全不相信医院,他们古朴的想法——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家里。 这句话就算是未经世事的宁采臣也能理解,这是一种落叶归根的情怀,这是一种家的情怀。在家里,不管怎么样,心都能安定下来。对一些时日无多的老人,死在医院中,是一种非常恐惧的事情。医院是冰冷的,家里是温暖的。 宁采臣还年轻,没有那个悲春伤秋的功夫,稍微感叹一下,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作业还有不少。 …… 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一道幽光亮起,紧接着又有两道亮起,最后一道幽光在一分钟之后,也犹犹豫豫亮起。 幽光照耀出人的五官,四张惨白的面孔漂浮在空中。 森寒地声音响起,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出自最先出现的那张面孔。声音低沉,又好似被奇特的力量束缚着,只在这狭小的范围传播,回荡。 “今天,又是一月一度的圣火之日,尤雪,请圣坛!” 一盏幽光灭去,黑暗之中,出现‘哎呀’一声,沉寂……接着又是‘铛’的一声,在他们中间出现一件事物,那盏幽光又亮起。 “紫丽,上祭品!” 哗啦啦,一堆东西被倒入那件事物之中。 “最后由我来点燃圣火!” 最先的那一盏幽光灭去,一阵琐碎的声音,一朵橘黄的火焰出现,火焰掉入那件事物之中。橘黄的光芒渐渐变为橙红,火焰慢慢便大,剧烈燃烧起来,同时照亮了这一片空间。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也能看出,这是一个放了很多杂物的房间。房间中一个铁皮桶放在最中间,桶中有大量的纸张在燃烧着,在周围蹲在四个少女,穿着同样学生制服的少女。 一个容貌秀丽的短发少女手上拿着一个火柴盒,火焰在她眼中燃烧着。她的名字叫柳琴丹,亦是宁采臣后援会的会长,她收起手上的火柴盒,站起来,说道:“半个月前,由于我们制度上的疏漏,让一个小学女生接近宁采臣,差点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之后,我们宁采臣后援会改变制度,把对宁采臣有威胁的人群,扩展到上至四十岁的大妈,下至幼儿园的小女孩。虽然极大的加重工作量,但我们也取得不菲的成果,上缴了一百二十三封情书……” “会长,我有疑问!”一个脸上粘着一些灰尘的女生举起手,打断柳琴丹的讲话。 “说。” “销毁这些情书,我能理解,但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关灯拉上窗帘,只用手机照亮啊。”对于刚才因为太过黑暗,去提铁桶的时候不小心摔一跤的尤雪,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她看着自己的手,都已经有些破皮,身上沾了不少灰尘。撇撇嘴,她拿出纸巾,擦去脸上的灰尘。 “我们宁采臣后援会是神秘组织,所以我们进行活动的时候也要保持神秘性,黑暗包含着无数的神秘。” “我有异议!”另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举手说道。 “说。” “我认为在完全黑暗的环境进行活动,虽然有了隐秘性,但安全性却大幅度降低。其实关上门窗,就已经足够隐秘,关灯是多此一举。”秦紫丽义正言辞道。因为下一次提铁桶的就是她,刚才尤雪摔一跤的时候,她都感觉到好痛。而且在黑暗中,一不小心摔的位置不对,破相……太可怕了。 “附议!”尤雪高高的举起手,坚决同意。 “……通过,下次开始,将不再关灯。”柳琴丹明显也是讲道理的人,考虑了一下,也就没有坚持。 “那个……这里不是天音部吗?”这时,一个弱弱的声音响起,一直在旁边看着三个少女互动的第四个少女,十分茫然地说道。她只是想要加入天音部,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就直接被拉进来,说快点就要开始了什么的。然后,她才刚看清楚这三个少女的长相,电灯就被关掉,陷入黑暗之中。如果不是确定这里只有女生,这里是学校的活动部,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她早就叫救命了。 刚转学到这里,对这个学校的情况完全不清楚的叶秋零,看她们都很严肃的样子,也不好出声,直到现在才提出疑问。 “天音部?”柳琴丹轻笑一声,走到门口,打开灯,开门,走到外面。门口上面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天音部三个字。柳琴丹掂起脚,伸手在牌子上一撕,顿时那个牌子被撕开一层皮,露出下面用红色水笔写的一行字‘宁采臣后援会’。柳琴丹指着牌子,得意道:“天音部只是一个幌子,这里的真实,是宁采臣后援会!” “哈……啊……不好意思,我走错地方了。”叶秋零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好像真的闯入一个了不得的地方,后退,非常干脆的转身走人。 “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柳琴丹摸着下巴,看着叶秋零,沉思。然后她问尤雪和秦紫丽:“这位不是你们招进来的新成员吗?”由于警戒的范围变大,人手不足,她们决定再添加一个成员,所以她一直认为这个人是被她们招进来的新成员,也就没有怀疑什么。 尤雪和秦紫丽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的摇摇头:“不是我。” 然后她们三人大眼瞪小眼,对视着,又共同转头,看着正在疾步行走,想要离开这里的叶秋零。柳琴丹最先行动起来,她以百米赛跑冲刺的速度,飞奔到叶秋零面前,伸手拦住。叶秋零看来者不善的样子,心中一惊,马上后退,转身想要逃跑,却看到身后已经站着两个女生。 “你们……想做什么……”叶秋零艰难地吞着口水,双手交叉在胸前,这个时候,她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些片子。那些在高校之中发生的惨案……被禁闭的少女,女子高中生的悲惨……难道那些只发生在影视作品之中的悲惨事件就要发生在她身上吗?难道这所高中就是她人生旅途的终点站? 柳琴丹对其楚楚可怜的样子完全无视,看着她,强硬道:“如果你不想面对那个不能说出来的恐怖后果,那你只有一个选择。” “什么选择?”叶秋零完全被柳琴丹的气势所慑,微微缩着身子。 柳琴丹从身上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放在叶秋零眼前,一字一字道:“在上面签上你的名字,加入宁采臣后援会!” 纸张是一个登记表,与普通的社团登记表不同,它做的很精致。上面还印着一张图片,那是一个人的半身像,清秀俊逸的面容,如古代秀才一般的气质。叶秋零看着这张相片微微一愣,自语道:“宁采臣?”然后又抬头看着柳琴丹,睁大眼睛道:“宁采臣后援会?” “没错,我们宁采臣后援会就是万松高中第一才子宁采臣最坚实的盾牌。我们的两大主旨,第一,完全无条件支持宁采臣一切行动,第二,阻止任何对其有不轨意图的女性包括特殊嗜好的男性接近宁采臣。当然,加入宁采臣后援会也有一个福利,那就是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宁采臣的女朋友,只能出自宁采臣后援会。”柳琴丹说着,见到叶秋零好像没那么反感,马上就拉着叶秋零进入活动室。从一些隐蔽的地方,拿出一批与宁采臣有关的东西,并向叶秋零介绍宁采臣的风采,打算一举把她变为宁采臣的粉丝。 那些东西最多是照片,有宁采臣在跑道上挥汗奔跑的照片,有宁采臣穿着礼服弹奏着钢琴的画面,有站在树下低眉沉思一幕,有认真看书,阳光从窗户照耀半边身的时刻……这些宁采臣,有的显得有些稚嫩,有的却十分成熟,大致可以看出这些照片都是在三四年之内拍摄的。 叶秋零看着这些照片,许久,眼中却流露出怀念的神色,轻轻抚摸着,然后道:“这些东西,我能拿走一份吗?” 这是,上钩了! 柳琴丹脸上出现笑容,拍了拍叶秋零的肩膀道:“没问题,只要成为宁采臣后援会的正式成员,将会免费获得一份珍藏,以后有好东西出来,也能够第一时间拿到手……”话还没说完,柳琴丹手机铃声响起,她对叶秋零做一个抱歉的手势,开启手机一看,却是一位外部成员的号码。 “喂?小林啊。” “会长,大事不好了!我看到宁采臣和一位二十多岁的老女人一起走进一家咖啡厅,那个女人还搂着宁采臣的胳膊,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 第八章 规则的漏洞 柳琴丹得到消息,马上就带着尤雪和秦紫丽出发,走之前,还把正懵懵懂懂的叶秋零拉上。很快,她们就在校门口遇到一位学生,然后在她的带领下,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咖啡厅。 “会长,这边。”那个学生指着一个方向道。 其实不用她指出,柳琴丹她们也已经发现了。咖啡厅沿街的一面,是玻璃墙,她们站的位置,轻易的就能看到坐在靠街那张桌子,和一个女人谈说着什么的宁采臣。相对的,宁采成如果一转头,也能看到她们。所以她们在发现宁采臣之后,就不约而同地躲到路边的绿化带之中,一棵大树之后。 说是大树,其实也只能遮住一个人的脸,柳琴丹在最前面,猫在树后,歪着脑袋,盯着咖啡厅。尤雪贴着柳琴丹,在柳琴丹的脑后露出一双黑亮的大眼睛。 秦紫丽由于身高问题,折腾几下还是看不到,于是直接以前面两人为屏障,从尤雪的胳膊边伸出脑袋。只有叶秋零还很不适应她们的节奏,站在她们的背后,东张西望的,有些不知所措。最后看到玻璃墙之中的宁采臣微微转了一下脑袋,刷的一声,她直接跑过去与秦紫丽挤在一起。 四个青春漂亮的少女,掩耳盗铃一般躲在这里,吸引不少路人的眼球。不过她们都没有在意,因为她们的注意力已经被咖啡厅中的人吸引。 “对了,你成年没有?”夜长梦多,为了早点把宁采臣拉上智慧果这辆破车,杨晴在昨晚的时候就开始拟定合同,早上打印出来,然后让宁采臣在放学时间出来。在这届咖啡厅之中,在宁采臣看完合同之后,就打算让宁采臣签约。这时,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宁采臣的年龄正是成年与未成年之间,如果宁采臣未成年的话,那就必须要他的监护人来。 这也是她的失误,作为在编辑这一行混着几年的她一般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过昨天在与宁采臣的聊天之中,宁采臣的成熟让她忽略了年龄,再加上太过重视产生紧张,反而出错。 宁采臣可不会犯这种错,早上接到电话之后,他就去复印了两份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于这些流程他还是有些了解的。 只有成年之后才能领取身份证,如果是二十年前,十六岁的宁采臣还算是未成年人,只是这些年国家快速发展,与国际的接轨,把成年人的界限从十八岁改成十六岁。看到身份证复印件,杨晴松一口气。宁采臣昨天和她谈的意思,是连宁采臣的父母都不能知道盗梦者就是他,如果宁采臣未成年,那就有波折了。 合同是标准合同,但宁采臣还看到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合同的末尾有几条单独列出来的,主要是保密和帮他联系出版,并承诺12%版税。 有保密条约,宁采臣很满意,看完后就直接签名。所有的文件都是一式两份的,在双方签名盖章之后,各自收藏一份。 很干脆,签约事项就这样完成了。杨晴的笑容根本止不住,智慧果的颓势将在她手中结束,智慧果将会随着这份合约,迈出复兴的脚步。对于宁采臣来说,把稿子交到杨晴手中,并且签下合同,也就没他什么事了。签下合同,就代表肯定能出版,他的目的也就达到。至于这本书会在这个世界卷起多大风浪,会让智慧果得到多少好处之类的,不是说完全不关心,只是不会太去在乎。 “我要回家了,那么,再见。”宁采臣挥挥手,离座。 杨晴快速收拾好文件,追上宁采臣,对着他伸出手。宁采臣看了她一眼,也伸出手和她握手:“合作愉快。”然后……手抽不回来了,在宁采臣有些惊慌的眼神之中,杨晴又一次把他拉到怀中。 又来!这个大胸女!宁采臣正要争扎的时候,却意外感受到,杨晴并没有多用力。他可以感受到,杨晴正把脸贴在他的脑袋上,耳朵敏锐的感知到她的呼吸。 “谢谢,非常的感谢。”杨晴放低声音,在宁采臣耳边说道。 宁采臣发现这句话之中的沉重,每个字都有十足的分量。他感受到杨晴的认真,这是发自内心的感谢,不是礼貌。他有些不能理解,他只是碰巧遇到她,然后被她的诚意打动,于是签约。对他而言在智慧果签下合同,只是简单的想要把自己喜欢的书出版,他不明白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会换来对方这样的感谢。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到,可能与智慧果现在的处境有关吧。 感受到对方身体微微颤抖着,他知道杨晴现在的心情不平静,没有动,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就这样站着。 “竟敢这样抱着我的采臣,可恶,不过一个老女人……”柳琴丹咬着指甲,十分不甘地看着在咖啡厅中拥抱的两人。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年龄那么大的老女人,长得也没她漂亮。全身上下,唯一的优点也就是那让人羡慕的胸部,可恶,柳琴丹看着自己只是微微起伏的胸前,难道宁采臣喜欢胸大的? “宁采臣肯定是被强迫的,我刚才看到他想要争扎的样子,我们快进去救他!”尤雪紧紧捏着柳琴丹的手臂,死死地看着玻璃墙中。 秦紫丽已经完全失去斗志,蹲在地上画圈圈。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又有一种她们这样青涩少女所没有的成熟魅力,最关键的是,被完爆的身高和胸部。御姐与萝莉从来都是天敌,她这种有着萝莉体形的少女,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成长为御姐,如果宁采臣喜欢的是那样的类型,那她是完全没希望。 “不用担心,那个拥抱,应该只是礼貌,宁采臣的话,不会发生那种事情的。”这时候叶秋零出声道,她在看到那一幕时眼中虽然有些波动,但很快就平息下去。 听到这句话,陷入失落的三个少女全部回过神来,看着叶秋零所有所思。她们只是一时拐不过弯来,只要时间足够,以她们对宁采臣的了解,也能明白这是她们想叉了。宁采臣这样的人,几乎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一个陌生女人搂搂抱抱,他是一种带着古风,或者说是君子之风的男人。 没等她们从思维中走出来,就听到叶秋零的一声惊呼,她们往咖啡厅一看,却发现宁采臣和那个女人已经出来。 “快跑!” 柳琴丹一转身,疾速离去。尤雪反应也不忙,紧随着柳琴丹,秦紫丽人看上去小小的,跑起来却十分迅速。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叶秋零就发现她们三个已经只剩下一个背影。 “等等我!”叶秋零大呼一声,然后她看到宁采臣已经走出咖啡厅,正在看着她。 急忙转过头,叶秋零心脏快速跳动,完蛋了,被看到了!怎么办,不对,刚才只是被看到半边脸,不一定会被认出来。思维快速转动,想象着各种可能,这时,她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她知道这是宁采臣的脚步声。他就要走到她身边!怎么办,怎么办,叶秋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突然,她灵机一动,直接拉起外套,包住脑袋。 这是……同校的学生,宁采臣看着一个和他穿着同样校服的女生,用衣服遮住脑袋,向他这边狂奔过来。 奇怪的女生,宁采臣在心中嘀咕一声,然后眼神一凝,大叫道:“小心,前面有树……树。” 还没等宁采臣说完,就听到噗通一声,这个女生就撞树倒在地上了。宁采臣急忙跑过去,扶起她,问道:“你没事吧?” 叶秋零晃晃脑袋,等能站稳后,就急忙推开宁采臣,跑开之后,才露出脑袋,在拐弯处,像个螃蟹一样往左横走。她看到柳琴丹三人都躲在这个拐角,偷偷的向外看着。 “其实你不用躲也没事的,宁采臣又不认识你。”秦紫丽看着叶秋零的额头,红彤彤的一块。 “就算要跑,只要往另一个方向就可以,不用蒙着头的。”柳琴丹一针见血,指出关键点。 叶秋零是太着急,整个人有点蒙了,然后就本能的一根筋向她们逃跑的方向跟着,脑子没有转过弯。听到柳琴丹的话,叶秋零直接红了脸,蒙头跑,还真傻,幸亏宁采臣不知道做这种傻事的是她。有人受伤,她们也就不能继续监视和打听那个女人的事情,只好带着叶秋零到学校的医务室处理一下。还好,没有伤口,抹点药水,活血化瘀就可以。 一个怪人,摇摇头,既然没事,宁采臣也就不去理会。 下午,到学校与梁山伯和祝英台见面之后,宁采臣却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马文才请了外援。 两人打赌的内容是班级节目,没有规定一定要班上的同学来表演。而这次的周年庆就有这么一个规定,就是每个班级,都可以邀请知名人物前来参加。而马文才钻的就是这个漏洞。他的父亲是胜华市最大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总,他这次直接用自己的关系邀请来一位歌手,当然,那些成名人物是不会乱来,所以他邀请的是一位刚出道不久的新秀。想红,巴结老总的儿子,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两人一拍即合,就这样勾搭上。 为减少异议,他还安排一些同学上台跳舞配合,这样也没理由说这不是他的班级节目。 这个新秀歌手不是非常出名,但总有点名气,加上专业的唱功,可以说梁山伯这边完全没有赢的希望。情急之下,祝英台就找上宁采臣,这个时候能帮得上她们的也只有宁采臣了。他的意思是,凭借着梁山伯并不逊色专业歌手多少的唱功,再加上学校第一才子和第一校草的出场配合,也许能压过那个新秀歌手。 第九章 异世界的歌曲 没有太多意外,对于这样的情况,宁采臣早有心理准备。 马文才不会打没有把握的战,应该是在与祝英台打赌的时候,就已经打着这个算盘。这是在规则之内。不过这样的手段在商场上可能会被人称赞,但在这个校园之中,却会被人看不起。真实、靠实力说话、不耍手段这些品质才是学生所喜欢的。虚伪狡诈,就算是赢得这场打赌,马文才失去的只会更多。 宁采臣微微叹息,马文才这个人,到底还是受他父亲的影响太大,身上的功利气息太重,而且也不够成熟,只看到胜负,却忽略最根本的东西。 看着神色焦急的祝英台,宁采臣微笑道:“没关系的,这场打赌,你就算是输了,也是赢了。” 在宁采臣眼中一直都是聪明伶俐、反应迅速的祝英台,这次却没能听出宁采臣话中的意思。就算他听出宁采臣的意思,也不会允许自己输掉这场打赌。他看到宁采臣好像不想插手的样子,知道这是宁采臣不理解这场打赌对他的重要性,他看着宁采臣的眼睛,非常认真道:“这个打赌,我必须赢,就算拼尽一切,我也想要赢。采臣,拜托你了。” 宁采臣眉头微皱,祝英台与马文才的打赌多了,祝英台基本都没有赢过,最好的情况也只是打个平手。对祝英台来说,输一次,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可现在看来,祝英台的重视程度远远超乎他的预料。这场打赌,难道还有什么内情?连他这个好友都不能告诉的内情……看来这个忙,他还必须得帮。 梁山伯在一旁闷声道:“我看过这个人的专辑,我有信心自己唱的歌不比他差。” 话是这么说,但是对手是一个明星,除了实力,还有粉丝人气,而决定打赌的输赢除了节目的精彩,人气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梁山伯心中郁闷。 “他唱的是自己的歌,你唱的是别人的歌,这就是最大的差距。”以他们的关系,也不需要说客套话,祝英台直接说出两人最大的区别。 他们这个班级的情况,马文才一清二楚,如果他和祝英台一起给梁山伯助阵,在这个学校之中,所带来的人气不会比那个小明星差。马文才肯定还有别的手段,既然祝英台有必须要赢下来的理由,那么就需要做完全的考虑。听到祝英台的话,宁采臣心中一动,自己的歌?也许他还真能帮上忙,打败那个明星和马文才,好像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那部手机之中,有许多异世界的经典歌曲,没理由会败给这个刚出道的小明星。 “我明白了,明天下午放学后,到音乐室集合。” 现在还有差不多半个月时间,练一首歌完全绰绰有余,晚上回去找歌,然后谱曲填词。 …… 随着智慧果的没落,连租金都成为一笔不小的负担,公司地址迁移两次,面积直接缩水三分之二。 即使是这样,办公室之中还是显得有些空旷,以前面积大,但人员也多,嘈杂热闹。现在这个相对狭小的地方,却还坐不满人,办公桌有一半都是无人。下班时间,很多人都出去吃饭,有几个人趴在桌子上休息。投稿的作者少,杂志的销售量惨淡,他们也没多少事情好做的。大家的工作量都不多,但心里却都在煎熬着,看不到希望,让人感觉非常的疲惫。但是竞争不过别人,拉不到作者,只能熬着。 当时这个杂志社走下坡路的时候,一批编辑离开,带走大量的老作者,后来前任主编也被别的杂志社挖走,把几个支柱作者也带走,智慧果的跟脚都被挖空。 所以智慧果现在最缺少的就是内容,杂志社之间不管怎么竞争,到最后决定胜负的都是内容。杂志社之中,社长主外事,主编主内容,也就是说现在杂志社的命运,完全掌握在杨晴的手中。年纪轻轻的她,背负这么重的责任,还看不到希望,所以平时都难得见到她的笑容。今天大伙都非常意外,他们看到美女上司带着笑容走进公司,常停留在眉间的一丝愁容也消失不见。 走到半路,杨晴停下脚步,转头看向社长的办公室。烟雾缭绕,社长又在办公室抽烟了。 杨晴心中默然,虽说她的压力很大,关系到杂志社的命运。但她只是主编,就算杂志社倒了,她也只是丢失一份工作,还可以去别的公司。但社长不同,他对这个杂志社不仅注入大量的心血,还投入巨额的资金。杂志社的困境,直接影响到他的生活。压力巨大,而且还是无解的压力,让他经常用尼古丁麻木自己。 推开门,打开窗户,让气流带走烟雾。 看着进来的杨晴,社长眼中有的只是疲惫,当初的雄心壮志早已被沉重的现实压垮。 深深地吸一口,然后把半截香烟戳到烟灰缸之中,熄灭。吐出一口烟雾,社长闭上眼睛,靠在椅子上。眼角的皱纹很深,不过四十多岁,头上已经有几缕的白发。等到办公室中的烟雾完全消散,他睁开眼睛,认真打量着杨晴。他也发现杨晴的不同,身上有一种活力和生机,精神面貌的变化,让他仿佛看到刚走进这家公司充满拼劲的那个她。 社长深深叹一口气,这股锐气放在这个公司,可惜了。不过也好,保持住这样的锐气,在其他公司也能取得成绩。 “我打算把智慧果出手。”没有预酿,社长非常突然直接地说道。说完这句话,他好像失去全身的力气,身体失去支撑。 “不可以!”杨晴脱口而出。 “以现在智慧果的情况,是没有可能前进了,一直都在倒退,现在已经退无可退。这样子,就算再支撑半年一年,又有什么意义。这次青春奇又来人,开出一个不错的价格,我想,就这样结束吧。这种日子,大家也都已经厌倦,特别是你,年轻又有能力,到其他公司肯定会过得更好……智慧果已经没希望了。”好像已经认命,社长抬眼看着杨晴,眼中只有黯然。他的语气非常平缓,没有什么力道,仿佛垂暮的老人。 “有希望的!我已经找到希望!不要放弃啊!”杨晴的语气十分激动,前面的迷雾刚刚被拨开,她看到前方宽阔的道路,怎么能放弃。 她明白,说出这句话的社长,心中比她更痛苦。青春奇杂志社,是智慧果最大的敌人,可以说智慧果的衰败有一半的原因就在于青春奇。青春奇的崛起,是建立在挖走智慧果大量编辑作者的基础上,是抽取智慧果的血肉成长起来的。社长对青春奇可是深恶痛绝,拒绝与其的一切接触,这次却打算把智慧果交给青春奇……他已经完全绝望! 冷静下来,杨晴知道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若不能拿出事实,用业绩说话,劝告对社长是没有意义的。 “两个月。”杨晴目光坚定,带着强烈的自信,对社长道:“给我两个月时间,我会扭转智慧果的局势,如果我办不到,你再做决定也不迟。”她的手紧紧握着《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是她说这句话的底气。她本来打算把这本书给社长过目,现在发现社长对智慧果的绝望,她打算用事实说话。 最后,社长还是点头答应。两个月时间,确实没有太大影响,他还能拖着。而且在他心中,未尝没有抱着一丝奢望。 …… 放学之后,宁采臣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中,他拿着那部手机来到钢琴室。这里的隔音效果不错,只要放低声音,就算母亲回到家也不会被听到。 手机之中歌曲不少,他随意点开一首‘死了都要爱’,发现这首歌相当的惊艳,这种强烈的感情,如果能在周年庆上释放出来,绝对能够压倒一切!随后,宁采臣还是摇摇头,这首歌很好,但是对歌手的要求太高,梁山伯虽然不错,但要唱这首歌还是太勉强。接着又点开一首……每首歌都让他感受到一些新意,不愧是异世界的经典歌曲,每一首都不凡。 这些歌虽然不错,但宁采臣总感觉缺了点什么,与梁山伯并不那么合适。 直到他点开一首‘青花瓷’,那种浓郁的古风古韵,宛如一副展开画面烟雨朦胧的水墨山景,依稀看到素白衣裙的伊人朝你嫣然一笑。 他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这首歌曲,就是他想要找的! 一遍一遍地听着,手指敲击着它的旋律,渐渐把它完全铭刻于心。宁采臣拿出本子慢慢打出五线谱,再填上歌词。这样就可以了,这首曲子绝对能成为热点,而且曲子的难度并不大,梁山伯肯定能在短时间内把它练得纯熟。看到曲子,他眼中闪过一丝热切,他把曲谱放好,坐在钢琴前,双手掌控黑白。 晚间,他接到杨晴的电话,对方似乎觉得有些难以启齿,支支吾吾才说出想要把‘血字的研究’在一个月之内发表完。他同意了,这正和他心意,书要在杂志社发表完之后,才能出版,快点在杂志社发表完,早些出版才好。对此,他只是说,希望能这样维持下去,他每一个月都提供十万字的稿子。 杨晴呆呆地看着已经挂断的电话,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表达心情。智慧果是周刊,正常情况下‘血字的研究’是一周发表一章,大概七千字上下。那样有助于积累人气,并且在时间的推广下,能发挥出这书的最大价值。只是现在杂志社的情况不好,她为了尽快让社长看到成绩,只好加大篇幅,在一个月时间,发表出全部的‘血字的研究’。 她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并且准备了丰厚的条件,希望能打动宁采臣。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现实太美好,她接受不能! 第十章 给你一首青花瓷 “那边怎么那么多人聚集着?”祝英台拦下一个正要往那边凑的人问道。 现在是放学时间,大家应该都出校门才对,现在却有很多人都往一年二班走去,那里门口都站满人,被围的水泄不通。 “听说有歌星来我们学校,还应大家的要求举行了一个签名会。”那人对祝英台说完之后,就又向一年二班走去。 明星,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光鲜、偶像之类的,即使没多大的名气,也会引起大家的好奇心。要签名,亲近明星的机会,很多人都会有兴趣,有一种新鲜感。这样一场签名会过后,那个明星在这个学校之中的名气,将会有很大程度的上升。祝英台看着热闹拥挤的一年二班,也明白这肯定是马文才搞出来的,真卑鄙,不仅钻漏洞让明星来表演班级节目,还搞这种宣传。这样的话,就算是他和宁采臣一起上台为梁山伯助阵,想要超过一年二班的可能性也不大。 祝英台咬着嘴唇,看着一年二班,眼中充满怒火。这样输掉,他不甘心,以前虽然他经常输,但那时是自己实力不济不能怪人,这次却输在这种卑鄙的手段下,可恶! “英台,不要愣着,快走。”宁采臣看着祝英台一直盯着那边,便呼唤道。 “可是,我们没有希望了,不仅让明星来表演,还用这种炒作的手段,我们没机会赢的。”祝英台低下头,失落道。 梁山伯站在祝英台的背后,眼敛微垂,他没办法劝慰祝英台。一直与祝英台在一起的他,更加了解祝英台,知道祝英台为这一次的打赌投入不少的精力。但他的能力有限,能做的,也只是尽自己的全力,看到现在这样的局势,心中也不好受。 “不过是一个刚出道没什么名气的小明星,放心,一切有我。”手中握着必胜的王牌,对手任何举动都对胜负构不成影响,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手蹦达的越厉害,宁采臣越有一种看小丑的感觉。真是蠢货,这样做的越多,他的那些粉丝也会越失望吧。粉丝所欣赏的是个人,喜欢马文才的文采和容貌,实际上他和祝英台打赌的输赢根本不会影响到那些粉丝。但是他用这种手段,只会让那些人看到他的真面目。自己揭开自己的面具。 祝英台惊讶地看着宁采臣,不知道宁采臣这样的自信是从何而来。但他的心却是放下了,因为他知道宁采臣的为人,绝对不会说大话。 说完,宁采臣直接朝音乐室走去,留下祝英台和梁山伯两人面面相觑。 “山伯,采臣刚才的样子,好帅气。” “他一直都这样,每当大家遇到困境束手无策的时候,他就像英雄一样站出来,其实我知道,他这个姿态都是装出来的,大多数时候,他心里也没底。” “是这样吗?感觉采臣是真的有把握。” “也许吧,不过每次他都能完美解决问题,所以不用担心。” …… 两人说着话,也慢慢向音乐室走去。这样的情况,宁采臣会用什么方法帮他赢得这场打赌呢,祝英台挺好奇的。 音乐室的门是开着的,走到门口,他们看到宁采臣已经坐在钢琴前。 阳光散落在他身边,窗户开着,微风吹进,窗帘微动。头发被吹起,又落下,偏离了一点,宁采臣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看起来非常的稳重,不动如山。都说认真专注的男人最有魅力,宁采臣不是那种特别帅的男人,但他这样专注的神情,眉目间产生一种奇特的美感,一种特殊的气质,如果在场有女性绝对会被吸引。 梁山伯和祝英台本想来问宁采臣有什么方法,看到这一幕,也都非常自觉的闭上嘴巴。 钢琴上放着昨晚根据歌曲谱出来的五线谱,宁采臣扫过一遍后,深呼吸一口,双手如同灵巧的精灵,在黑白键盘上跃动着。 轻快又如流水般流畅的乐符从宁采臣的指尖跳跃而出,一阵酝酿气息的弹奏之后,宁采臣张口,歌唱:“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 宁采臣的唱功不是很好,也就比普通人好一点,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他节奏把握的非常好。 但是这时候,梁山伯和祝英台完全忽略了宁采臣在唱功上的缺陷,忽略宁采臣这由于对歌曲的不纯熟而产生的一丝僵硬感,她们全都被歌词、音律、钢琴所配合,产生的那一种浓郁的古典气息所吸引。本就书卷气息十分浓厚的宁采臣仿佛化身古代的才子,置身于烟雨朦胧的江南古镇之中,遇到心爱的女子,上演一段才子佳人红尘牵绊的感情纠葛。 悄然无息,连呼吸都放缓,生怕打扰到宁采臣。 梁山伯眼中闪过惊喜之色,现今流传着的火热歌曲,他基本都能唱出。宁采臣现在唱的这首歌,绝对是全新的风格,以往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在这次的周年庆上面,如果宁采臣能把这首歌唱纯熟,再加上精彩的钢琴演奏,以宁采臣第一才子之名,绝对能引爆周年庆!宁采臣的人气甚至能因此超越那些小明星。 祝英台脸色微红,看着宁采臣,眼中出现兴奋之色,对于娱乐圈的事情,她懂得比梁山伯更多。 以宁采臣这样特殊的气质,精湛的钢琴水准,加上这首能浇灭现在歌坛急躁气氛的歌曲,如果能有公司在背后运营炒作宣传,宁采臣将会短时间内火热起来,成为红星。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宁采臣手上敲击出最后一段结束音符,听到一阵掌声,转头一看,祝英台站在门口,脸因为兴奋变得红扑扑的,双手用力鼓掌,梁山伯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直接给他们乐谱,他们不一定能看出什么,而这样演奏一曲,他们也该明白这首歌曲,会带来什么。 宁采臣站起身,拿着那本乐谱,走到梁山伯面前道:“这给你,好好练歌,周年庆就全靠你了。” 愕然,不是你上台表演吗?梁山伯本能的就要说这一句,然后硬生生制止住。宁采臣是要把这个机会让给他,若他在周年庆那种场合演唱这首歌曲……想想那种所有的学生老师都在为他欢呼,他将要成为校园明星,心砰然的跳。身边的两个好友,一个是校园第一校草,一个是第一才子,只有他一直默默无闻,如果有这个机会,他在校园的人气绝对会达到最巅峰,与他们两个站在同一水平线上。 “不用推辞,你也知道我的唱功不行,这样的好歌放在我这里纯粹是浪费。”看到梁山伯的迟疑,宁采臣笑道。想了想,这首歌包含的利益,如若版权不清楚,梁山伯也不敢接受。宁采臣又道:“这首歌嘛,是原创的,这你应该能猜得到。不过你放心,这首歌是我朋友给的,绝对放心的一个朋友,没有任何麻烦,你姑且就当作是我给你的吧。” 没有什么假惺惺的推辞,他想要,而宁采臣是他的至交好友,用不着客气。怀着热切的心情,梁山伯接过那个本子。 圈外人梁山伯不知道这首歌的价值,所以没有多少心里障碍就接下。但是祝英台知道,这是能捧出一个红星的歌,开创一个全新风格的歌,其中的价值惊人。他看着宁采臣的眼神十分复杂,他相信宁采臣对这一切都清楚,为了一个周年庆,而交出这首歌……他第一次认为,自己想要保住的秘密,并不值得这首歌的付出。 但是,这是宁采臣给梁山伯的,他不好说什么。沉默一会儿,他向宁采臣问道:“你那个朋友,不会就是你自己吧?”宁采臣的态度,明显是完全取得这首歌的处置权,可以随意交给别人。但是这首歌曲的作者不是宁采臣的话,他不相信有其他人会把这首歌送给梁山伯。祝英台是个很敏感的人,马上就怀疑起那个人的存在。 “呵呵,你太高看我了,我可没有这个能力。”看着祝英台狐疑的眼神,宁采臣马上否认,这首歌曲本来就不是他作的,也不算说谎。 没从宁采臣眼中看出猫腻,祝英台半信半疑道:“那他叫什么名字?” “真名不方便说,你们可以叫他盗梦者。”宁采臣很自然地答道,他已经决定,出自那部手机的所有东西,都用盗梦者这个笔名。不想让祝英台老是纠缠在这个问题上,宁采臣即是转移话题,也是说出实际的情况道:“这首歌曲是原创,伴奏就没地方找了,你和学校的几支乐队熟悉吗?能不能找一支乐队帮忙。” 第十一章 伴奏乐队 学校有三支乐队,由于祝英台的性格开朗,和很多人都维持着友好的关系,与其中一个乐队的交情也不错,其他两个乐队,也可以通过一些朋友接触。找乐队对他而言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祝英台看着宁采臣,微微带着一些迟疑道:“这首歌虽然很好,但是总感觉钢琴不是最契合的乐器,感觉……就是差了一点感觉。” 宁采臣的眼中露出赞赏的神色,没想到唱歌不怎么样的祝英台音乐素养还挺高的,只是第一遍就发现这一点。确实,这首歌的歌词和音律都带着一股浓浓的古风,中国特有的古风,与钢琴并不是非常的搭配,最好的配乐自然是古琴、古筝,也许加上笛子、萧、鼓这样的乐器的配合更好。原版的主要是古筝配乐,宁采臣也不想做什么改变,就道:“如果乐队中有人会弹古筝当然是更好。” “古筝,嗯,感觉更合适,小胖妞好像会弹古筝。”梁山伯想象着配乐换成古筝,那种中国古风顿时就变得更加明显。 小胖妞是他的初中同学,现在并不在一个学校。也是由于在高中的时候,在父母的要求下,自己也懂事一点,于是全心放在学习上,较少关注音乐上面的事。因此在高中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唱歌的能力,他也没有参加任何音乐的社团,与那些乐队都不熟悉,所以说起古筝他第一个想到是初中的同学。 “如萍早就变苗条了,不要一直叫她小胖妞……她虽然会古筝,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啊。”初中毕业,许多人都分开,各奔东西,如萍也因为家庭原因转到另一个城市,为一个学校周年庆就把她从老远叫过来……宁采臣还没那么丧心病狂,他对乐队的人不怎么熟悉,只好看向祝英台。 摇摇头,现代的人很少学习那些古乐器,那些乐队之中,更是电子琴、电吉他、贝斯、架子鼓……这些乐器的主场,祝英台认识的人之中,没有一个是懂得古筝的。 学生有困难,当然是找老师,不知道有没有同学会古筝,但宁采臣知道他的音乐老师肯定会古筝——虽然音乐老师长得有些彪悍,比体育老师还要强壮,宁采臣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还以为是健美先生,但他确实是一个文艺青年。直接打电话给音乐老师,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让音乐老师出手也是一个方案。 宁采臣和所有的老师关系都不错,很快便从音乐老师那里得到答案,学校之中有一位学生精通古乐器,在古筝上的造诣比他还强。 末尾,音乐老师还神秘兮兮地说,只要宁采臣开口,那个人百分之一千会帮忙。 天音部部长柳琴丹,这个人好像有些印象,宁采臣沉思着,脑海中渐渐出现一个短发的漂亮女生。在学校之中,好像经常性偶遇到她,只是很少打过招呼。 …… “我知道你害羞,但是也没必要这么夸张啊,带一个蛤蟆镜,都遮住大半边的脸,还加上这面口罩,明显就是在告诉别人你是一个可疑人物。”天音部中,柳琴丹手上拿着刚从叶秋零脸上摘下来的眼镜和口罩,语重心长道:“既然成为宁采臣后援会的正式成员,以后免不了要进行跟踪尾随……” “跟踪尾随!!”叶秋零惊讶道。 “当然,否则你以为那些照片是怎么来的,都是我们辛辛苦苦偷拍的!”柳琴丹瞪大眼睛,语气中却带着一丝自豪感。 这好像是犯法的吧,叶秋零缩了缩脑袋,看着柳琴丹,不敢说出口。 柳琴丹正在给叶秋零讲解宁采臣后援会正式成员必须的技能,以及学习这些技能所需要的心里素质。虽然是赶鸭子上架,不过这一天之内,叶秋零就完全成为了宁采臣的铁杆粉丝,成为正式会员最重要的条件也算达到。但这心里素质却完全不行,虽然昨天一整天都在过问宁采臣的事情,但一让她出手,她就缩了。今天早上甚至是夸张的把整张脸都遮起来,然后对她们说,没问题,一切准备好了。 不过是让她去和宁采臣打一个招呼,用得着这样吗?害羞到这种程度,还怎么接近宁采臣啊!怎么安静地偷拍! 咔嚓,一口咬掉半片饼干,尤雪喝一口饮料含糊道:“不要那么着急,偷拍这种技能,是需要时间锻炼的。”尤雪把另外半片饼干吞下,啪啪啪,手快速在键盘上敲击着,笔记本上的一张图片在有条不紊地编辑着,这是一张宁采臣穿着礼服弹钢琴的侧面图片,按照海报的规格编辑处理着。这是给所有宁采臣后援会,包括外部成员的福利。她移动着鼠标,左手敲下一个回车,回头看一眼门的方向,嘀咕道:“紫丽怎么还没回来,我肚子都饿了。” 这时,敲门声传来,柳琴丹停下对叶秋零的教育,走过去开门。虽然认为现在肯定是秦紫丽带盒饭过来,但谨慎之下,在门口前,她还是问了一句:“谁啊?” “我是宁采臣,你们部长在吗,有事情想要麻烦她一下。” 声音不大,但是在这声音传来的瞬间,社团教室中,完全安静了下来。尤雪的手悬在键盘上面,叶秋零身体僵住,柳琴丹伸向门把的手也顿在半路。 然后,就是一阵鸡飞狗跳,全体只用眼神手势说话,把电脑编辑一半的图片保存,把翻出来的那些照片重新藏好,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塞到柜子里……三分钟之后,社团教室变得干净整洁,地面一尘不染,桌上东西有序的堆放,连人也收拾的干干净净,脸上堆出一个让人看起来最舒服的笑容。 只有叶秋零蛤蟆镜和口罩又装备起来,刘海放下,遮住还有些红肿的额头,在柳琴丹的眼神威胁下,还是摇头,坚决不妥协。 等宁采臣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非常干净的社团教室,宁采臣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天音部应该是音乐社团吧,怎么社团教室之中没有一件乐器?还有那个女生,把整张脸包得严严实实的,是生病了吗?电脑桌面上怎么一个打开的软件都没有,她们刚才在什么……虽然有一堆顿疑问,但宁采臣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和大家打个招呼,就把目光放向柳琴丹。虽然没有太多交流,但是也算是比较熟悉,每次见面对方都会冲他微笑,使得宁采臣对她没有什么生疏感。 跟柳琴丹聊了一会儿,果然是很热情的一个人,他只是提及有事要她帮忙,还没说是什么事情,柳琴丹就答应下了。宁采臣说起具体事项的时候,她也很郑重地听着,并且提出自己的建议,说她们天音部可以提供一个鼓手、贝斯手和一个键盘手。这样一来,就把配乐的问题基本解决,宁采臣只要再找一个会吉他的就可以。这么热情的人,宁采臣也不好意思直接走,在社团之中坐了一会儿,跟柳琴丹聊起音乐的事情。 另一个少女,宁采臣也经常见到,名字是叫尤雪,也是一年级的,不过不在同一班级。她没有打扰两人的谈话,而是非常客气的端茶送水。 那个整张脸都遮起来的少女就完全陌生……也许见过吧,只是这样完全不可能认出来。宁采臣也感觉到这个少女的矛盾心里,好像想要过来插入他们的谈话,但又像在顾及什么的样子,与他们保存着一段距离,犹犹豫豫的。宁采臣主动朝她笑了笑,她就马上转过脸,其实完全没必要,她这样子,宁采臣也看不出她的表情。 最后看到一个娇小的女生提着一袋子的盒饭进来,他才发觉这些人没有打算回家,要在这里吃饭。 午饭时间也就不打扰她们了,宁采臣与柳琴丹定下时间之后,就挥手离开。 宁采臣离开后叶秋零被柳琴丹恨铁不成钢的教训,秦紫丽因为错过机会而躲在角落中画圈圈,尤雪动力大增工作效率提升一倍……柳琴丹接下这个任务也是有把握的,天音部虽然只是一个幌子,但是正因为她们都会乐器,所以才会以天音部当幌子而不是什么天文部、午睡部、侍奉部之类的。 柳琴丹精通多项古典乐器,尤雪的那快手可不仅仅在电脑键盘上很灵活,在电子琴键盘上也不差,秦紫丽虽然身材娇小,但操纵的却是庞大的组合性打击乐器架子鼓。至于新来的叶秋零,她是冲着天音部来的,当然也是懂得一些音乐,说是会一点贝斯。这四个人,如果柳琴丹愿意去学一下吉他,她们都可以组成一个小乐队了。 告诉祝英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祝英台却说他会弹吉他,于是这个临时乐队的全员就这样凑齐。 第二天,他们便全部聚集在音乐室,开始练习。在这之前宁采臣还是用钢琴演奏一遍,让天音部的人对这首歌在心中有个大概印象。 她们都被这首歌曲震撼,当然,宁采臣又用了盗梦者那一套说法,对此天音部的所有老成员都表示不信。因为她们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宁采臣所有的人际关系,对宁采臣的了解,她们远远超过宁采臣的死党梁山伯。她们能肯定宁采臣认识的人之中,绝对没有这样的人。 第十二章 各自的准备 天音部成员本就不是专业的乐队,她们虽然各自都懂得乐器,但大家根本就没有磨合过。 所以她们第一次的演练简直让人不忍直视。各弄各的,弹拉唱敲混合在一起,乱七八糟。最后还是在宁采臣的建议下,把梁山伯和她们分开。梁山伯是主唱,担任着最主要的位置,如果在学校之内毫不掩饰的练习,有可能会被马文才知道。以马文才的能力,发现他们的节目可能对他造成威胁,有可能会去请一个真正入流的明星参加,那样就会出现变数。 梁山伯自己一个人回家练歌,而祝英台和天音部的成员全部在学校练习乐队配合。 现在还有半个月时间,只要各自都准备好,最后几天再努力练习一下配合,应该能搞定。看着他们走上正轨,宁采臣也就不再参合,这件事情能做的他都做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如何,只能看他们。这段时间因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事情,宁采臣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练琴,现在空闲下来,也起了一些心思。手机中还有另一个世界的名曲,那十八首钢琴曲,宁采臣打算在这段时间把它们全部抄录出来。 时光飞逝,转眼一周过去,这一周时间,梁山伯已把那首歌在心中烂熟,而暂命名为天音乐队的临时组合,经过一段时间的磕磕碰碰,现在也已经能有模有样的演奏。可以说基础已经建立起来,只要双方再加把劲,花几天练习配合也就功成圆满。 宁采臣把那十八首钢琴曲谱完,他发现另一个世界的钢琴水平可能比这个世界高出小半筹,有几首曲子,无论是技巧还是境界,都超越了现存的曲子。 发现山外有山的宁采臣,心中激动不已,几乎难以忍耐,想要把其公之于众。最后还是理智之下,硬生生制止住冲动——这些曲子的来源他无法解释。不想太多,现在的他所应该做的,还是学会这其中的技巧,把这些曲子都掌握了。宁采臣从中挑出相对容易弹奏的,在家里,一遍一遍地演奏。这是一片新的天地,如果他能掌握其中的技巧,那么他的钢琴水准将会更上一层楼,甚至会扫平以后路上的一些障碍。 他不担心父亲听出这些曲子不属于这个世界,父亲虽然逼着他学习钢琴,但实际上父亲对钢琴也只是一知半解。现在他们的日子过得不错,但在他父亲小时候,生活却十分艰难。学习钢琴在那时候是非常奢侈的事情,父亲根本没机会。让宁采臣学习钢琴,其实很大一部分是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宁采臣身上。 祝英台这边大张旗鼓的,没有丝毫掩饰,马文才当然也得到消息。 他的几个狗腿子告诉他,祝英台和天音部的人在搞乐队,而且还是古筝加上吉他、贝斯、架子鼓和电子琴这些组合。这算什么?中西结合?完全不伦不类的。得到消息,马文才只是轻蔑地笑一声,这样的对手,他连去打探敌情的兴致都没有。虽说有些瞧不上祝英台的乐队,但他还是没有停止对那个小歌星的炒作,他在防备宁采臣。在他眼里,这个学校真正能让他忌惮的只有宁采臣一个人,其余的人,包括祝英台也称不上真正的对手。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 “宁采臣这些天有什么动作没有?”马文才站在窗前,看着下面的学生,眼睛微眯。 “宁采臣一放学就回家,没有参加任何活动,在学校也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站在他身后的一个学生说道。 马文才脸上微微露出笑容,看来宁采臣还是识大体的,没有参合进他和祝英台之间的打赌。现在离校庆没有几天,他却已经不怎么关注结果了。担心宁采臣插手,在知道宁采臣打算置身事外之后,松一口气的同时,心中又生出一丝的无趣感。没有合格的对手,又怎么能衬托出他的智慧才能,这场周年庆,无趣啊,无趣。 口中说着无趣,脸上却挂着笑容,马文才向身后的人交代一下接下来要做的事,就直接回家。 在家门口,他就看到他的父亲马骏升客客气气的把一位灰衣戴帽的老者送出门,当老者离开之后,马骏升却一脸晦气的样子,看出马文才眼中的疑惑,解释道:“这个人是秦中泽。” “胜华的第一音乐家啊,这样子,还真没认出来。”秦中泽,胜华市最有名的一位音乐家,马文才当然认识,只不过不怎么熟悉,加上秦中泽打扮的太过低调,他一时没认出来。 说起来他们开娱乐公司的,很少直接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这些老艺术家都有些清高,娱乐公司在这些人眼里完全就是低俗、铜臭的代名词。当然,和这些搞音乐搞艺术的,他们又要大量接触。这并不矛盾,和钱过不去的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是那些老顽固,而他们教出来的徒子徒孙,反而和娱乐公司交往密切。 “什么胜华第一音乐家,不过一个穷酸,一个脑子不正常的精神病。”对这个偌大的名声,马骏升不屑一顾,似乎被秦中泽搞出一肚子火气,他对马文才道:“你要记住,以后少和这种人打交道,这种人都自以为是,自命清高,老是把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你知道他今天来找我做什么吗?他要我带头,穿针引线带领胜华市的富豪,搞一场对穷困地区的捐赠活动。你说,这他妈的是不是有病啊,穷困地区那些人过得好不好光我屁事,那是政府的工作,国家领导人都不急,你一个臭穷酸着急什么。” 听到这些,马文才也皱起眉头,对秦中泽的感官顿时降到冰点。 就因为他们有钱,就一定要去捐款?他们家的钱也不是捡来的抢来的,都是靠自己的本事赚来的,凭什么捐给别人。 “这种人,不要理他就是,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客气?”马文才不解道,既然这么厌恶,怎么还亲自送他出门。 “没办法,这老不死的不仅仅是名气大,而且徒子徒孙遍布整个胜华市,几乎有三份之一搞音乐的,或多或少都能和他扯上一点关系。我们做娱乐的,如果怠慢了他,麻烦可不小。”马骏升闷闷道。没钱的时候,觉得只要有钱,没有什么事情是搞不定的。有钱之后,才发现这个世界还真有一些人是用钱搞不定的。那些有名望的人,门生满天下的人,更是碰都碰不得。他们一句话产生的影响力,能让马骏升的公司颤抖几下。 说着,马骏升也有些兴致缺缺,不再说这些事情,走进屋中。马文才跟在后面,突然,马骏升转身问道:“听说你叫了一个小明星去学校演出?” “我……”马文才脸色微变。 没想到这件事被父亲发现,正要解释,却见马骏升挥挥手,不在意道:“这也没什么,记得办完事后向你钱叔交代一下,给他一点好处。要让别人替你做事,就不能亏待别人。过两天是学校百年校庆吧,到时候我也去,那个穷酸说过两天还要来拜访我,我去你学校躲躲,惹不起,只能躲了。“ …… 前两天,梁山伯和祝英台他们已经开始配合,双方都准备充足,只经过一天的磨合,就已经互相了解,能配合的很好。 这天,他们邀请宁采臣去观看他们的表演,希望宁采臣能给出意见。 保险起见,他们配合的时候都不是在学校,而是在外面租一个场地。那是专业练习音乐的地方,设备非常齐全,环境也不错。宁采臣被梁山伯带领到这个地方时,所有人手上都拿着乐器,已经做好准备。梁山伯走上前,拿起麦克风。古筝响起,轻快的节奏酝酿着气氛,歌声如故事,娓娓道出,整个乐队开始配合起来。 宁采臣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歌声没问题,这首歌曲的难度不大,以梁山伯的能力,现在已经完全掌握。配乐的话,古筝也没问题,柳琴丹掌握的很纯熟,可以说对古筝十分精通,对节奏把握的非常好。至于其他乐器相对都是次要的,大家也都有分寸,没有人宣兵夺主,都化作背景。 点点头,这样子对一个业余团队来说,算是不错。比起那些专业的,自然有一点的差距,但那更多的是在表演经验上的缺少,实际的实力,并没有明显的差距。 一曲结束,宁采成对他们的成果给出肯定。 看着还沉浸在演出之中,心情还不能平静的众人,宁采臣十分理解。他第一次完整地演奏出一首钢琴曲时也是那样,也正是这种感觉,才让他没有对钢琴产生厌倦。前些天演奏出异世界的钢琴曲时,宁采臣发现自己真的有点爱上弹钢琴了。如果能亲手弹奏出那几首他最欣赏的曲子,那种感觉肯定更加美好。 “对了,上台的表演,你这样的打扮有些维和。”宁采臣突然对带着蛤蟆镜和口罩的叶秋零说道。 叶秋零被宁采臣说得心中一震,低下头。微微一叹息,她明白既然转学到这里,那么也不可能一直这样躲着,该面对的,始终是要面对。 鼓起勇气,她抬起头,看着宁采臣,慢慢地摘掉眼镜和口罩。 第十三章 前夕 很漂亮的一个女生,特别是那双眼睛,充满灵气。 这样的女生,他如果见过,应该不会没有什么印象。呃,隐约间是有一点模糊的熟悉感,但他可以确定并没有在这个学校见过这个女生。 他有时会被学生会叫去帮忙,对学校之中大部分的学生都有一些印象,对那些有特别才能,或者长相出众容易让人记住的,基本也都知道名字。宁采臣瞧了叶秋零几眼,没有一直盯着,那样会有些不礼貌。这时他想起在前一段时间有听学生会长说过,一年七班来了一位美女转学生。那时候他没有注意,现在看来,这个女生就是那个转学生。 “你是转学生吧,贝斯弹得很好,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宁采臣的笑容释放着善意。这个女生看起来有点害羞。 叶秋零看着宁采臣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微微一笑,道:“叶秋零。” 听到这个消失在耳边多年的名字,宁采臣微微一愣,被勾起儿时的回忆。脑海中出现一个绑着双马尾穿着白色衣裙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形影不离地跟在他身后,声音很甜,整天叫着‘宁哥哥,宁哥哥’,两人的感情很好,大家都打趣说她是他的小尾巴。后来她搬家了,到另外一个省份,很远,再也没有联系过。现在也已经将近五年没见了吧,面容已经模糊,脑海中那个女孩的脸仿佛被一层浓雾隔着,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马上又回过神,对叶秋零点头微笑。同名同姓,没多么稀奇。 大家说说聊聊,没多久就分开,各自回家。 夜晚,钢琴室中。宁采臣没有开灯,熟悉地走到钢琴前,对着键盘一抚而过,沉浸一会儿。琴声响起,曲子轻快浪漫,非常好听。这首‘蓝色的爱’是这十八首曲子中最短的一首,虽然没有太深的内涵,但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听。作为一首钢琴曲,能被人称为好听,就像一个女人被人称赞美丽一样,已经够了。当然,如果这个女人不仅美丽,还有内涵,肯定更好。 今天莫名的有一点情绪,有些烦躁,所以宁采臣在黑暗之中弹钢琴,这样能让他的心安静下来。 大魔王趴在宁采臣的大腿上,竖起耳朵,眯着眼。直到琴声停止,宁采臣叹一口气的时候,它才嗖的一下,爬到宁采臣的肩膀上。 宁采臣伸手把大魔王抱下来,轻轻挠着它的下巴,惆怅道:“三年前我捡到你的时候,你就这么大,三年之后,你还是没有长大一点,时间没有在你身上留下一点的痕迹。我呢,已经从一个小孩,成长为一个成年人,小时候的记忆都已经不再清晰,有些人都已经遗忘。可能,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之中的过客,留下的一点痕迹,最后也会被时间吹散。” 自己才大多年纪,就这样伤感时间,宁采自嘲一笑。能够这样勾起他的情绪,看来叶秋零这个名字,他还没有完全忘记。 叶秋零回到家中,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坐在床上,从身上摘下一个项链,呆呆地看着。 项坠是玉石所雕刻的饰品,一片叶子。最外面的一层非常光滑,而里面的痕迹却十分粗糙,就像是一个初学者的拙作。项坠是用一根结实的黑色绳子窜着的,非常简陋的一个饰品,她却很珍惜。叶秋零手指轻轻摩擦着,这是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说想要一件有意义的礼物,他便亲手雕刻了这个项坠。他的手很巧,即使是第一次雕刻,腕力也不足,却还是做的有模有样的。 记忆放置久了会变模糊,可她时常把那时候的记忆拿出来回顾着,一遍又一遍,清晰仿佛昨日。想起那时候的事情,她露出会心的笑容,随后又默然。 “忘了,忘了也好。”喃喃自语着,叶秋零把自己包在被子中,缩着身子。 周年庆前一天,大家都开始忙碌起来,为明天做准备。周年庆算是这个学校比较重大的活动,而这次的百年校庆,就更是重大。学校不仅仅只是在内部庆祝,还邀请社会各界的人士来参观,为学校打响品牌,百年老校嘛,说出来气势都不一样。所以,学校的脸面就非常重要了。 大扫除,发动所有的班级,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清扫。很多学生都在忙碌着。还有一部分学生被分配了布置学校的工作,主要是挂些彩旗,弄几个气球,弄一些那些标语等等。至于那些大型的场地,现在也被学生占满,各个班级都在排练着节目。这些事情都由学生会组织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现在工作会这么顺利,其实是因为他们在很早之前就可以开始准备,那时候学生会和各个班级的代表都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人员的分配,场地的安排,节目的评审,道具的准备等等这些,都是非常繁复琐碎的工作。 宁采臣对其中的情况也有些了解,现在看来他们做的不错,但这样大型的活动,对于学生会,对着这个学校的所有学生,都是第一次。现在还只是序幕,等明天晚会真正开始的时候,各个人员的安排,几十个班级所要表演的节目,道具设备等等,那才是真正的挑战。这样的有序能不能坚持到最后……宁采臣只能替他们祈祷,不要出差错。 到了下午,该准备的东西基本都准备完毕,排练节目的,大部分也都开始休息,准备养足精神,然后在晚会上做出最精彩的表演。 也有少部分的班级还在排练着,可能是因为不自信,可能是想做到最好。 梁山伯他们却没有做任何的排练,对他们来说,准备工作早已做好,今天就是养精蓄锐,争取一鸣惊人,爆掉马文才的眼睛。 “这样的盛会,你什么都不做,只是当一个观众,总感觉有些奇怪。”马文才和梁山伯陪着宁采臣在校园中闲逛,他看着那些干劲十足的同学,再看看身边一脸悠闲的宁采臣,表情有些不自然。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些大型活动,他和宁采臣是从小学开始就是同校同班,每次的活动,他都看到宁采臣在忙碌着。有时是忙着准备节目,有时是忙着组织活动,总之从没见他在这样的活动中这么清闲的样子。 宁采臣轻轻一笑,一边与相识的同学打招呼,一边道:“现在班级的节目让你们包了,我又没加入学生会,也不是班级代表,学生会长啊,这次他想要向我证明他的能力,那个倔强的家伙,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让我插手的。” 偷的浮云半日闲,宁采臣也不是天生爱忙碌的人,能这样悠闲的享受校庆,他也不会去给自己找麻烦。 “学生会长为什么要向你证明他的能力啊?”听着她们的对话,祝英台有些不解。他与宁采臣是高中的时候才认识的,对宁采臣的过去也只知道一个大概,并不是十分了解。宁采臣也不喜欢说曾经的事情,为人很低调,他又没有故意去打听,也就不知道了。其实对宁采臣怎么被称为第一才子,他也有些疑惑,毕竟宁采臣太低调,这样高的人气就让人意外。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说起来……”梁山伯正要讲解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非常欠扁。 祝英台马上如同遇到天敌一样,做出防备的姿势,梁山伯站到祝英台身边,挺直腰板,做祝英台最坚实的靠山。 马文才身后跟着几个高大的男生,向他们这边走来。看到祝英台的样子,却没有在意,视线随意扫过,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宁采臣身上。他抬起下巴,带着高傲的语调道:“和他的打赌,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玩闹,在我眼里,这个学校之中,只有你有资格成为我的对手。我想啊,如果这次你能亲自上台表演,我就会上场和你同台较量,看看谁才是货真价实的万松高中第一才子。可惜,这场盛会你只是一个观众。” 被这样看不起,没等宁采臣说话,祝英台就愤怒地站出来,对马文才道:“用不着采臣出手,这次的打赌,你输定了!你就等着去操场裸奔,丢尽颜面吧!” 马文才有些诧异地看着祝英台,对于祝英台打听他们的班级节目,他早就知道。也就是说祝英台在知道那个明星会代表他们班级上台表演的情况下,还这样自信。难道他有什么底牌不成?随即马文才又在心中否定,能有威胁的只有宁采臣,宁采臣不插手,结果不会有任何悬念。他笑道:“哎呦,看来你还挺自信的,就凭你那乐队不伦不类的乐器组合吗?我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说你愚蠢?” 见祝英台还想上前和马文才争辩,宁采臣按住了他的肩膀,声音带着沉稳的气息道:“不要做无用之争。”劝下祝英台后,宁采臣又对马文才道:“你们的打赌,到时候就手下见真章,现在说这些没意思。至于你想挑战我,嗯,会有机会的,不要着急。” 第十四章 百年校庆 不欢而散。 祝英台气呼呼道:“我要出去走走,这里的空气被他一呼吸,都变浑浊了,受不了。” 看到祝英台心情不好,梁山伯也陪着他离开,打算安慰他一下。 宁采臣摇摇头,没有跟去,有梁山伯在,祝英台不会有什么事。而且这些事情,对他来说实在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根本就没必要动怒。无法感同身受,又怎么能理解祝英台的心情,又如何劝慰?他迈步在校园中行走着,观看着校园中为这个百年校庆而搭建起来的棚子,圈起的场地。 晚会是重头戏,但白天也有不少节目。 校庆在明天下午就开始,那时候整个学校全面开放,会有许多外面的人进来,变得热闹起来。 路边,有搭建完整的棚子,一些学生正在上面弄一些装饰,简单的挂着牌子。这些都是在校庆的时候开业,由学生自主的小商店。 比起舞台表演,宁采臣对这外面的节目更加感兴趣。没有太多的束缚,学生随意发挥出自己的创意,不少节目都挺有意思的。宁采臣一路走过,众神面具、欢乐鬼屋、死亡答题……各色各样的店铺都在做着准备。当然,校庆嘛,要的就是玩乐,玩乐也就离不开吃喝,所以这其中饮食的店铺占很大一部分比例。冰淇淋、烤肉、烤鱼、特色汉堡……麻辣烫、豆腐花……看的宁采臣都有些饿了。只不过现在,这些都只能看不能吃,因为这些店铺中都只有一个牌子和一些图片,没有食物。食物要新鲜的,到明天才会准备。 并不是所有的班级都要在大舞台上表演,晚上的时间有限,这么多班级都要到舞台上表演,那就没完没了了。有很多节目不适合舞台表演,适合上台表演的,还要看质量,这由学生会进行筛选。这次百年校庆是面向整个胜华市,会有不少从这个学校走出的成功人士参加。百年时间,与这个学校有瓜葛的人,遍布各行各业,总有一些人成为上位者。 据说胜华市的市长就是从这个学校毕业的,不知道他明天会不会来。 除了这些节目,在一旁还有被圈出的几块场地,那是学校大力支持的一些节目,一些关乎中国传统文化的节目。 其中最大的一块,几乎占了一半的操场。那是一个骑马场,马早已准备好,是经过训练非常温顺的马,到时候会牵到这里。明天的话,会有几个马术娴熟的学生做引导,让客人尝试骑马。当然,不会真的纵马奔驰,只是一人牵着马,一人坐在上面。也是胜华市才有这样的节目,在其他的城市,要找出会骑马的学生,基本不可能。胜华市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着许多古老家族,保存着古老的技艺,骑马也算是遗留下来的习俗。不少大家族都保持着这些传统,在孩子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会要求他们开始学习骑马。 还有一块占地较大的就是射箭场,那些靶子都已经弄好。明天箭术部会在这里表演,当然,若仅仅是表演,那也太过无趣。明天除了几个神射手的表演之外,还会举行一场小型的比赛,由箭术部所有成员参加。他们还会准备一些特殊的箭矢,届时如果有人对射箭有兴趣,也可以上场试试。 武术表演,书法展示,围棋活死题等等,传统文化在这个城市也很有市场…… 晚上,不知怎么的,宁采臣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全身的筋骨都难受,头也晕晕的,宁采臣强撑着起来,敲开父母的门。看到脸色潮红的宁采臣,母亲一摸额头,发烧了。马上,许仙的门也被敲开,他给宁采臣看了下情况。病情不严重,就是有些低烧,许仙去给宁采臣拿了一些药物,服下,不久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宁采臣到中午的时候才醒来,感觉身体已经好很多,许仙回来后又看了一下,说最好再休息半天。 母亲告诉他,早上的时候梁山伯和祝英台都来看过他,见他还在睡着,也就没有打扰。拿过手机,看到几条短信,都是在慰问他。宁采臣微微一笑,拿过药,和水服下,便包在被子中,又睡去。 傍晚时分,宁采臣才醒过来。精神已经完全恢复,身体没有任何的虚弱感,看来是康复了。 见他醒过来,母亲马上把饭菜热一下,让宁采臣填填肚子。 今天由于宁采臣的生病,母亲没去上班,请假在家照顾他。宁采臣吃了点东西,看一下时间,晚会就要开始,便邀请母亲一起去观看学校的百年校庆。担心宁采臣的病还没有痊愈,母亲也就没有推辞,陪在他身边也好照顾他。这样晚饭肯定来不及,直接打电话通知父亲,让他到外面下馆子。宁采臣走的时候,也没有忘了大魔王,把它放到肩膀上,一起去学校。 到学校,发现很多人都往大舞台那个方向走去,宁采臣知道,这是晚会正式开始了。 不过宁采臣对那些节目没太大兴趣,只是和母亲还有大魔王在这些店铺中闲逛。看到新奇的节目,觉得有趣的,自己也参加一下,然后尝尝这些同学亲手做的食物,再喂喂大魔王。就这样走过一条街,宁采臣和母亲都完全吃饱,大魔王也趴在宁采臣的怀中,一副不想动弹的慵懒摸样。 “你在学校中人缘很好啊?”母亲有些意外道。 她的工作一直都很忙,对宁采臣虽然不缺乏关爱,但来学校的次数并不多,对宁采臣在学校之中的情况了解的很少。这次陪着宁采臣,却发现一路上都有人和宁采臣打招呼,还时不时被邀请到店中。她也被那些男生女生亲切地叫一声伯母,一个个都很有礼貌的和她打招呼,她看得出,这是因为她是宁采臣的母亲。 “嗯,因为你儿子是好人,人缘好。”宁采臣轻笑道。在万松高中他虽然收敛锋芒,但还是有一些人遇到麻烦的时候,会通过一些途径找到他。麻烦解决之后,他也就和那些人建立起交情。 这时,有一个非常丰满,每跑一步身上的肉都要颤抖一下的大胖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宁采臣让他先别说话,深呼吸几口,气息均匀。 气息平稳之后,胖子才道:“遇到麻烦了,会长让我过来请你帮忙。” 果然,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没有问发生什么事情,能让那个倔强的会长出言请他,肯定是不容易收拾的局面。和母亲说一声,她也表示理解,让宁采臣先去处理事情,她自己在学校逛逛。时间紧急,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宁采臣带着大魔王来到大舞台的后面。 宁采臣稍微了解一下,发现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麻烦。有人迟到,而马上节目就要轮到;有的则是身体不舒服,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上场;还有道具被破坏没办法表演等等。琐碎的事情很多,会长已经处理了一些,但是还有一部分是不好处理的。虽然每次的活动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是这次的晚会,却被校长安排与一家本地网络电视台合作,现在舞台上的节目,都是现场直播。 好吧,这是真正的一点差错都不能出,宁采臣只能说校长那个家伙是老糊涂……就算要播出,难道不知道录制之后,再经过剪辑,效果才更好吗? 没有废话,宁采臣马上接手工作,把情况按轻重缓急分出来。下一个节目的表演……正是那个迟到的人所在的队伍。 “联系到他没有,要多久才能到。” “联系上了,他在南城路,那边比较偏僻,现在这个时间打不到车。全力跑过来的话,至少要二十分钟。” 这个节目还有十分钟就结束,来到这里还要给他一点适应时间,那么至少要让他在八分钟之内赶到么?宁采臣直接向躲在角落的一个不起眼的高个子道:“今天是校庆,是你的话,应该会骑着摩托车过来吧。不要傻笑,马上去把他接过来。”听到宁采臣的话,那个高个子做出一个得令的姿势,一溜烟跑出去。 同时宁采臣还做两手准备,让他后面的队伍开始准备,如果这个人没赶上,后面的就直接上。 三年二班的节目,由于一个主要成员过于紧张肚子痛,现在没办法表演。宁采臣直接点名让那个班级的一对兄弟上场,替换掉原来的节目。那对兄弟的相声非常棒,不需要排练,只要把以前表演的节目拿出来就可以,相声只要经典,不怕老套。那个表演话剧的班级,因为道具衣服被染上墨子,无法使用。宁采臣让他们换上另一个风格的服装道具,巨大的反差,也能演出一种搞笑的效果。 不断的有新状况发生,又很快被以各种方式解决。宁采臣解决的方法,很多是依靠对那些学生特殊才能的了解,一出现问题,他就马上想到能解决问题的人。 从接手就一直忙碌着,直到看到熟悉的名字,宁采臣才发现一年二班的表演已经结束,下面出场的将是他的班级,也就是梁山伯的演唱。 响亮的掌声还有观众的欢呼声,宁采臣知道那个小明星的表演还是很成功的,算是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节目中反响最好的。看问题基本解决,宁采臣把工作交回学生会长的手中,来到外面。他看着走上舞台的梁山伯、祝英台和天音部的大家,可以看出他们有些紧张,但并没有害怕,眼中有着自信。 第十五章 惊艳全场 马文才看着强颜欢笑的父亲,摇摇头。 谁想得到这里是秦中泽的母校,今天跑来参加百年校庆,结果碰到正在校园瞎逛的秦中泽。这不,又被缠上,这老家伙也忒不要脸,明明是在聊校庆的事情,说啊说的,就说到学校的教育方针,学校除了教育知识,最重要的还是培养学生的道德什么的。然后又从道德,说到成功人士要有社会责任感,说什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再几下就被绕到为穷困地区集资捐赠的事情上,隐隐透露出,身为胜华市数得上号的大富豪,应该多为社会做贡献之类的。 马文才只能说他父亲太倒霉了,明明待在家里就好好的,硬要来学校,结果反而被撞上。这件事他帮不上忙,默哀一下,转头看舞台上的表演。虽然他没把祝英台看成对手,对这次的打赌不认为有什么悬念……但看着祝英台费劲表演,台下却反应冷淡,与前一个节目形成巨大的反差,那时候祝英台会是什么表情,他有些期待。 与他想象中的不同,开场就有些热闹。他们一上舞台,就迎来热烈的掌声。 “哇,这个队伍好多美女啊!” “我看看,那个抱着古筝的是……女武神柳琴丹,哇,据说她有八块腹肌耶,曾经一个人把校园附近的所有混混都扫空,又被称为校园的守护者……好想扒开她的衣服,看看她的腹肌。” “……变.态,我觉得秦紫丽最可爱了,你看她,娇小的身材可爱的脸蛋,多让人怜惜啊,而且操纵那么大的架子鼓,这种反差,好萌。” “萝莉控去死!尤雪大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你们都错了,看美女,还是要看脸蛋、身材、气质,脸蛋和气质大家都不差,但是在身材在胸部上,那个转校生可是与她们拉开不小的差距啊。” “有理,有理,胸大的才是好的,那个转校生好像是叫叶秋零。” “其实我觉得,我们的校草祝英台也不错,在一群美女中也丝毫不逊色……这样可爱的男孩子,总是让人不自觉地忽略他的性别。” “基佬滚……就是最前面那个男生比较碍眼,把这个队伍美型的画风都给破坏了。对了,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 原来这就是你的策略吗?马文才听着身边学生的谈话,若有所思道。想利用俊男美女来拉拢人气,这确实是一个办法,但是,太天真了,没有精彩的节目,就凭这几个花瓶又能拉拢多少的人气。比起他请来一位明星,还花大功夫去宣传炒作,祝英台这样的手段,真是太无聊了。对台上的演唱完全失去兴致,马文才的视线透过舞台,仿佛看到舞台后面的人。自语道:“没有对手的日子,真是寂寞,宁采臣,只有你有资格成为我的对手,我的宿敌啊。” 似乎感觉自己这句话说的非常有格调,马文才满意地点点头,可惜那几个狗腿子不在,这时候若有人再拍拍马屁,那是极好的。他微笑着看着台上,等待着看到自己想要见到的表情,他看到梁山伯和祝英台都在笑,呵呵,等下结果出来看你们还能不能笑得起来。梁山伯那个眼神还真是欠扁啊,那种自信满满的样子,真让人讨厌,他哪来的自信啊。因为智商太低,所以无知者无畏?台上的一张张笑脸,怎么看怎么愚蠢,这样说来宁采臣也真够没眼光的,结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啊。 不过也没办法,真正优秀到他和宁采臣这样的人,这个世间也是非常少见的,交到的朋友是普通人,甚至是有些蠢的人,也是正常的。他能理解,但他不会接受,因此他虽然有不少人拥护,但却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他也有自己的一番解释,那就是真正的强者是不需要朋友的。朋友什么的只是累赘,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所谓的朋友也不可能解决得了。优秀的人总是被依赖的,更多的是别人需要他的帮助。所以他不需要朋友,需要只是对他言听计从的狗腿子。 想多了,马文才看着台上,那些人已经开始表演,悠扬的琴声响起,如同清爽的凉风吹过。 什么垃圾音乐,古筝,真亏他想得出来。现代电子乐器和古典乐器配合,也不是没人想到,只是这两种乐器的相性不合,没人能把他们完美得结合起来,那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根本不被人接受。马文才正要在心中嘲笑几句时,却听到梁山伯的歌声响起。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这歌,马文才细细的品味一下,低语道:“还有点感觉,这样的歌本质还是流行乐曲,却又意外的能配合得了古筝这个乐器,应该说是相得益彰。”这时,马文才已经有点重视,身为娱乐公司老总的儿子,对于歌曲好坏还是有鉴别能力的。虽然不认为凭借这几个东拼起凑起来的人,能赢得过一位专业的歌手,但也不会认为他们会受到观众的冷落。只凭着流行音乐和古典乐器的结合,就能得到不少掌声。 虽然不认为自己会输,但心中已经起了一丝的忌惮之色。他看着台上笑的迷人的祝英台,突然有一丝后悔,可能有点太看低他了,早知道他们有这样精彩的表演,他就花点代价请来真正有名气的明星,那样他们就没有一点翻身的机会。他心中还是期望着,这首歌曲的惊艳,只存在开头,后面应该无法延续这种感觉……只是让他失望了,随着歌词的的展开,马文才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歌不仅没有被降低格调,甚至随着歌曲的完整,整首歌的感觉给人更加的舒服,那种古典的韵律,展现出中国古文化的迷人风采。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 一曲罢,台下一片安静,接着一个掌声响起,如同一个信号,瞬间,台下成为掌声的海洋。所有人都在鼓掌,掌声比先前任何节目都激烈,都大声,远远超越了那个小明星的表演。 “好歌!” “真好听,精彩!” “梁山伯,你虽然长得不帅,但就冲着这首歌,我以后就是你的粉丝了!” “这歌,比那些大明星唱的歌还好听,听着很舒服。” “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出现这首歌,这次的百年校庆也算是成功的了,万松高中的名字,也会随着这首歌传到大江南北。” …… 看着梁山伯张开双手对着观众欢呼,看着祝英台高兴地跳起来,举着吉它大声呼叫,看着台上台下那被热情淹没。马文才的眼中,有的只是不可置信。这也太离奇了,不过一个小小的校庆,他还小题大做请来一位明星,结果却输了。这种事情,谁能接受?这样的歌曲,真是他们演唱出来的?他们哪里来的这种质量的歌曲,有这样的歌曲,那他还和祝英台打什么赌啊,就算请来更有名气的明星也不一样能赢吧。 他输了,他知道自己是彻底的输了,不用调查统计结果,没有任何悬念。他有才能,有手段,有心机,有背景,挥手之间就有明星屁颠屁颠的过来帮忙,用点钱打发一下,就可以收买到一大批的学生。这样的他,输给一个除了出众的外貌,就没有什么才能的祝英台,真是不能理解。 “这就是失败的感觉吗?还真是难以接受啊。”马文才看着光芒四射的梁山伯等人,心中苦涩。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次失败,或者说不如意,完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马文才从小就在父母的宠腻之下,从来没有受过任何挫折,他本身亦有雄厚的天赋,聪明,学习能力强大,外表又帅气。几乎没有遇到过任何不如意的事情。 唯一能称得上让他不爽和忌惮的也只有宁采臣,但是他并没有正式和宁采臣交手过,他并没有败在宁采臣手下。 今天,是他人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失败,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失败,但他也难以接受。 热闹喧嚣的晚会仿佛离他远去,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沉思着自己失败的原因,他想着,还有没有什么扭转胜负的方法。 “其实这场打赌,一开始,你就注定是输家。”听到熟悉的声音,马文才抬起头,看到抱着黑猫的宁采臣。 “一开始就输了?”马文才低语道。 宁采臣摸着大魔王的脑袋,看着受到打击的马文才,在心中编织着语言。像他这样从小就没受到过挫折,又有着很高的智商和才能的人,在这次的打击下,性情可能会有些改变。可能会变好,可能会变坏。看到这时候的马文才,他就想到曾经的自己……幸好他有一个好父亲,才没有让他变得偏激。 马文才本质上不算太坏,宁采臣想着,在这里尽量给他做一些引导,不让他走进岔道。就像父亲对他做的一样。 第十六章 盗梦者 万松高中百年校庆,在整个胜华市也算得上是一件盛事,有一定的影响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校长,这个老人德高望重,门生众多,对与这次校庆非常重视,不仅对许多社会名流发了邀请函,还联络到网路公司。嘛,虽然他知道网络这回事,但对这其中的门门道道却不怎么熟悉,所以做出了网络直播这种操蛋事。总之,在这个老人的重视之下,这场百年校庆的也算是声名远扬。 市长嘛,可能是曾经被校长罚站、点名批评之类的,没有给他面子,不仅没来,连派人打个招呼都没有。老校长气得都摔碎自己最喜爱的紫砂茶壶,老人教书一辈子,没说过什么脏话,只能‘竖子’‘竖子’的骂。其他的人就没这么大的架子,就算是真的没时间,也会让自己的妻儿子女来参加,就算没有老婆又没有时间的,也都把自己心爱的小秘书派来。当然,这里说的是那些名流富豪,贵人事多,忙到抽不出时间的基本是大人物。 至于小人物……一年学校毕业那么多学生,你没闯出个名头,谁还记得你啊,最多就找一下通讯录,群发一条消息,有空就过来看看。 不管是回忆曾经青春美好的年纪,还是趁此机会看看多年未见的初恋是不是过得比自己差……或许只是单纯来这里看热闹。来的人还真不少,偌大一个学校,都被人给堆满。舞台的那个空间有限,观众很多,但在外面参加各种活动的人更多。有一些不注重形象的成功人士也会到摊边吃烤肉炒面什么的,但更多的,却在舞台那边,在学校专门给安排的一个地方坐着。茶水瓜果摆齐,空间也不会怎么拥挤。 虽然说这样搞特殊化,有些不公平,但是这个社会又何曾公平过,从来都是阶级分明的。成功人士有他们的一个圈子,普通人有他们的一个圈子,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却很少有交集。说起来,这也是很多人怀念学生生活的原因,那时候还是相对公平的,就算再有钱、再有身份、再漂亮帅气,还是和大家一样在一个学校上课。那些白富美和贫穷少年啊,高富帅和灰姑娘啊,这些故事也大多都发生在学校。走上社会,那就是两个没有交集的圈子的人了。 学生的表演,不管是有趣的还是无趣的,都显得比较稚嫩。有人觉得了无趣味,留下来只是为了礼貌……大家都没离开,他也不好走人。有些么,看的并不是节目,而是享受这种热闹的气氛。和那些商业表演之类的不同,这里的气氛,非常干净,非常真实。还有的人么,嘿嘿,台上青春靓丽的小美女、小帅哥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线。 不过不管什么样的人,在听到梁山伯的歌声,看完他们的表演之后,都有一种不同的感觉。 没有夸张到只是听着就觉得是什么绝世神曲之类的,普通人听着,也只是觉得这首歌不错,挺好听的,和现在流行的音乐有种不同的味道。这种很清晰清爽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新鲜。重点还是在那些成功人士和那些名流所在的地方,那些人不一样。成功人士和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大多在于见识眼光之类的——除了一些靠特殊手段上位的。普通人只是觉得这首歌好听,想要多听一遍什么的。而有些人,就看出了一点,这首歌会火。这成功人士之中,有几位就是从事娱乐行业的,他们看到的就更多了。 这首歌让他们产生思考,流行音乐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在走下坡路,因为模式风格的僵硬,很多新人歌手都难以有出路。由于思维惯性,大家都认为流行音乐和传统文化,完全是在走两条路,没有什么交接。现在他们却看到流行音乐的一个新方向,融入中国古文化的的流行音乐。如果再发散思维,也可以融入那些宗教文化,如佛经啊,圣歌啊什么的。 当然,现在思考创新什么的,都放在后面,毕竟歌曲这种事情,不是知道一个方向,知道什么是好歌,就一定能创作出来的,更多的是需要灵感和底蕴。 现在几个娱乐公司的人,都把目光放向台上的梁山伯。 这不是人,而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只要签下这个人,签下这首歌,那么这个公司就是这股中国古风的引领者。这首歌,只要经过一番包装和宣传炒作,火起来的可能性很大。为流行音乐踏出一条新路的名,和这首歌所包含的利益,是这些人无法拒绝的。再理智下来一考虑,很多人都想到,这个唱歌的少年肯定不是作曲写词的人,一个高中的少年,没有沉淀和积累,还没有那个实力。 相比与这个少年,找到作曲写词的人才是更加重要。有曲有词,这些娱乐公司并不缺少人。 礼貌重要还是利益重要,没有什么疑问,所有人都选择了利益。在舞台上还在表演其他节目的时候,那几个娱乐公司的人,就已经走进后台。 剩下的人,虽然看到其中的商机,但本身与娱乐业没有太大瓜葛,只能感叹那些人的运气好,来参加一个校庆都能遇到这样的机会。这些成功人士,一些人不喜欢看台上的表演,就在一旁私聊着,也有遇到熟人,也在聊天。现在一首青花瓷在他们之中闹出不小动静,一些人也围绕这它开始谈论起来。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一个穿着复古服装,身上有些淡淡文人气质的中年男人低声喃喃几句,品味一下,道:“这句不错,写词的人有着不弱的古文功底……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歌词能记住的不多,但那种意境,那种淡淡的雅还留在我心里,不错,这首歌我很喜欢。” “嗯,和目前直白的歌曲不同,这歌中的离愁别绪写的非常委婉细腻含蓄,那种中国人特有的含蓄。”旁边一人补充道。成功人士,很多都会加强自身的修养,不管是真的喜欢,还是纯粹做表面功夫,多多少少都会去加强自己的修养。看书、学棋、种花等等,中国的古典文化就是优雅有修养的代名词。所以这些人,或多或少也有一些评鉴能力,对于这首歌的歌词也更重注,可以品出一点味道。 “对胜华市我也有些了解,不知道什么人能写出这样的歌词,又有什么人能做出怎么样的曲子,还交给一个学生在这样的场合唱出来。”一人有些奇怪地说道。 “呃,这么说来,却是有些稀奇,不管怎么样,这个学生可要火一段时间了。” “他们出来了,我去问问,作词作曲的人是谁?” “……作曲者盗梦者,作词者盗梦者。是一个人么,不过只知道笔名,没人知道盗梦者的身份,那个唱歌的人也不知道。” “盗梦者,此人也算是有才,只是不知为什么要这样藏头露尾的。” 与这些看热闹的不同,那些娱乐公司的人想要赶在还没被那些巨头注意到的时候,签下这首歌。可是现在作词作曲的人都联系不上,根本就没办法签啊。这场百年校庆是直播,不用一两天,这首歌肯定被那些大公司知晓,那时候就没有他们的份了。不过这些人着急也没用,梁山伯和祝英台也不知道盗梦者是谁。他们还联系了宁采臣,被告知盗梦者的身份不能透露,也要求他们不要说出他。这样梁山伯和祝英台也只好推拖着。 柳琴丹、尤雪和秦紫丽倒是猜到盗梦者就是宁采臣,但是宁采臣既然用盗梦者的名义,那就是不想泄漏自己的存在。身为宁采臣后援会的成员,第一条就是无条件支撑宁采臣的任何行为,自然不会把这个消息透露出去。被问烦了,她们便带着叶秋零直接离开。 “盗梦者,目前只知道盗梦者这个信息……嗯,马上联系总部,让他们去网络上搜索盗梦者这个笔名,还有发动关系,向那些作曲作词者问一下,知不知道盗梦者这个人。” “能作出这首歌,肯定是圈里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们胜华市这个圈子的,尽全力吧。” “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呵呵,这个盗梦者还真把自己藏起来了。” …… 这边的人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现在是信息时代,这个百年校庆又是网络直播,虽然看这个直播的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太少。梁山伯这一首歌,在这场百年校庆的所有节目之中,就像是鹤立鸡群,引人关注。大多数人也只是关注一下,或者把视频时间调一调,再听一遍。但有些人遇到好东西,就喜欢招呼好友一起围观。 于是乎,在这首歌曲之后,看这个直播的人马上增多。这个直播很长,让人感觉真正精彩的只有那一段,这时就有人行动起来,把那一段演唱单独剪辑出来,也发布到这个网站。 顿时,无数的人涌入,下面的评论刷刷刷,几分钟就出现几百条。 第十七章 传播 编辑是一个枯燥繁复需要极大耐性的工作,当然,这通常是指一个健康向上的公司的编辑,像智慧果这样的杂志社,编辑并没有太多的工作。 没有工作并不是好事,杂志社中的编辑,九层以上都是年轻人,没几个人愿意这样混吃等死。所以他们其实渴望着忙碌,渴望着工作。或许是上天听到他们的祈祷,这些天他们成功忙碌了起来。 这一切都要从他们的主编,不知道从哪弄来一部《福尔摩斯侦探集》说起。主编拍板决定,砍掉一些索然无味的杂志内容,然后空出的地方,全部给《福尔摩斯侦探集》。封面是一个手拿烟斗带着皮帽身材消瘦的西方人,而在杂志的内容之中,甚至还添加了几页的彩色贴画,全部都在宣传这本书。那一期的杂志,基本都围绕着这篇文章,而这部连载的小说,也违反常例,一次性登出两万多字的内容。 这样的乱来,也没有人说什么,毕竟已经不能变得更坏。第一期,影响不大,杂志社还是老样子,没多少销量。只是经常上网的人,偶尔会在熟悉的论坛之中,看到有人在讨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但也只是昙花一现。第二期,主编还是固执的决定,按照上一起的规格来,还是让整整一期都围绕着《福尔摩斯侦探集》进行。 前两天还是没什么动静,一切都是老样子,但是在第三天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在一个知名的侦探小说论坛之中,出现好几个帖子,都在讨论福尔摩斯这个人,讨论‘血字的研究’的剧情。这些其实在前段时间就有迹象,只是在那一天突然爆发出来,与之同时,这一期的杂志销量也明显上升。在论坛上引起不小动静的福尔摩斯,也打响智慧果的知名度,这些天,他们意外的收到一批稿子,其中还不乏有些质量的。 对这样的情况,那些编辑甚至都有些无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么多人投稿到智慧果,不会是哪个热门杂志社的编辑把邮箱填错了吧。后来查一下,他们也发现,原来是主编的策略取得成果,《福尔摩斯侦探集》在小范围火了起来。当然,这里所谓的火,也只是相对于以前的冷清,投稿的数量和质量,对那些大型杂志社也是不值一提。但是。这一切终究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智慧果这辆破车好像停止后退,开始前进了。 所以现在智慧果的编辑也开始忙碌起来,幸福的忙碌,让人乐在其中。每一篇稿子,即使有些不成熟的稿子,看起来也格外可爱。 忙碌归忙碌,适当的休闲娱乐也是必要的。 编辑呢,从早到晚,一天都坐在办公室,基本都在对着电脑。所以他们最经常的休闲方式就是上网,看书、看视频、逛论坛、和好友聊天等等。这里的编辑,有半数左右都是本市的,就算不是本市的,在这个城市生活,多多少少也会关注一下本市的时事。早上,花两个小时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完,然后喝杯热茶或者一杯热咖啡,顺手就点开网站。 本市新闻,这两天的有某某明星的绯色新闻;谁家的母猪又在夜里发情,惹得邻居一夜无眠;科学家预测,再过十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年,编号为的巨大陨石,将会接触到地球轨道……有一则热门的新闻,关于万松学校建校一百年周年庆的事情,傅玲就顺手点了进去。 她是胜华市人,万松高中是她的母校,虽然昨晚有事没去,但还是有些关注。点进新闻,却发现讲述周年庆具体情景的笔墨不多,大多都在说一首名叫‘青花瓷’的歌曲,还有天音乐队和梁山伯什么的。什么如夏日清风的歌曲,什么多家娱乐公司争夺,什么神秘的作曲作词者,傅玲看完之后,也被勾起兴趣,点击到下面的一个链接上。 是一个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下面的评论却已经突破万条。她随便翻一下,大多数是‘求**,求搞基’‘好多美女’‘此曲只因天上有’等等这些没营养的话,在下面出现最多的就是‘梁山伯’三个字,好像是唱这首歌的人。评论还不错,没有多少负面的,傅玲打开视频,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熟悉的舞台。舞台上有六个人,站在最前面的就是那个梁山伯了吧,长得不帅啊,比后面的五个帅哥美女差远了。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身为编辑,对文字比较敏感,视频的字幕出现,配合这温婉的歌声,傅玲的第一感觉是‘诶呦,不错嘛’。继续听下去,发现这首歌曲很清晰,听着很舒服,平和古朴。当然,她最欣赏的还是这种勾勒出一副朦胧意境,充满诗意的歌词。 发现好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要和周围的人分享,不过么,现在是上班时间,有好多人手上的工作没有做完,还是不要打扰他们好了。傅玲把拽拖中的链接,又删除掉。 等下班再发给他们好了,现在自己慢慢听。 傅玲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旋律,感受歌词之中的美好意境,不禁张口低声哼着:“……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她不擅长唱歌,低声几句,只是跟着音乐走,唱得模模糊糊的,嘻嘻一笑,觉得有些害羞,索性不唱出歌词,只是在喉咙中哼着它的旋律。 傅玲小声自娱自乐的,以为别人不知道,却忽略了一点。在这个编辑部,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女人非常稀少,她这样的一朵小娇花可是被好几只饿狼盯着。看到傅玲在哼着什么,便有人加快速度,结束手中的工作,挪到她的身边。伸头往她电脑的上一看,却是一段视频,里面有个少年在唱歌。傅玲是戴着耳麦听歌,他听不到歌声,只能看着歌词。 “咦,这歌词很有意境啊。”想要接近美女,就算没有话都要找话,更不用说他确实觉得歌词不错。 傅玲这才发现身边有人,连忙停下,对他一瞪眼,道:“任务都完成了?” “那还用说,我们可都是第二批进来的老人,工作了这么多年,就算是不如我们美丽能干的玲玲有效率,但也不能差太多是吧。”那人笑嘻嘻道。 扭头一看,傅玲发现有好几个人都在蠢蠢欲动,想要挪到她身边。上班时间全部挤在一起,如果被杨姐姐看到,他们又要被教训了。这些人,真是的。傅玲在心中微微抱怨,然后对那人道:“回去,回去,没什么好看的,只是一首歌,想听就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我把链接发给你。”说着视线扫过那些想要过来的人,也说道:“一个个都坐好,我把链接发给你们。” 看到那人回去,傅玲把链接一个个发过去,下面写上‘这首歌不错,有兴趣的的人,在完成手上任务后,可以去听听。’ 没有发到群中,因为*oss社长和主编也在群中。 “小玲可真不够意思啊,亏我对你这么好,有好东西都没给我分享一下。”冷不丁的,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吓了傅玲一跳。转头一看,却是她的上司,主编杨晴。杨晴手上拿着茶杯,刚才是出来装水,只是她太专注,没有听到声音。虽然在上班时间听音乐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已经完成任务,杨晴是不会怪罪的。 她和杨晴之间关系很好,是一起进入这家公司工作的,职务的变化没有影响她们的交情。只是,毕竟是上司,工作时间发娱乐消息给上司,那绝对是脑抽了。而且杨晴手上的工作比他们重不少,现在也应该没什么时间娱乐。 “你想听?”傅玲把耳麦摘下递给杨晴。 杨晴笑着拒绝了,她现在的工作不少,现在可没时间休息。自从和宁采臣签约之后,她就浑身都充满干劲,化身工作狂人,没事也要找事做的那种。成绩也是斐然的,现在智慧果的销量已经渐渐上涨,颓废之势被制止。这一切都建立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现在智慧果能拿得出手的内容还是不多,一切以这本书为核心。一百五十万字,可以看出,智慧果的崛起已经是必然。不过这不是健康的发展。如果哪天能离开这本书,而智慧果的销量还不会有太大幅度下降,那时候智慧果才算是真正崛起,站稳脚步。 一切才刚开始,还不能放松,杨晴这样提醒着自己,又投入工作之中。 到中午的时候,她把这一期的杂志的安排搞定大半之后,才停下来休息。这时她注意到傅玲发过来的那个连接,点开一看是一段视频。下面是一句话‘听听歌,放松一下’。 杨晴微微一笑,心有些暖。带上耳机,闭上眼睛,靠在椅子上。 果然是一首不错的歌,微微有些惊喜,听了几遍,她给傅玲会一个信息:“这歌很好听,谁唱的啊,还有这歌词我很喜欢,不知道作者是谁?” 不一会儿就收到答复:“是万松高中百年校庆上的一个节目,一个叫梁山伯的少年唱的,至于作词……咦,作词作曲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真实信息,不过笔名和《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作者一样耶,也是叫做盗梦者。嘻嘻,真巧,两个盗梦者,都一样厉害,都像迷一般。” “盗梦者?”杨晴微微一愣,马上想到宁采臣,随即反应过来,万松高中的盗梦者,除了宁采臣还有谁?他竟然还有这样的才能,这就是真正的天才么?也是,能写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天才,写一首好歌,有什么奇怪的。只要接受了天才不同于常人,常人做不到的不代表天才就做不到这一设定,对这种事情也就轻易的接受了。 “真是遇到一个了不得的人了……盗梦者,宁采臣,呃,一本正经的小屁孩,扑哧。” 第十八章 加一把火 对于秦中泽来说,在校庆上听到的那首青花瓷,算是一首比较有新意的歌曲。相对于现今那些浮躁浅白的流行歌曲,这首敢于创新结合古风的歌,值得他称赞一句。但也只是这样了,流行歌曲不管怎么样都避免不了缺内涵、浅白这些共病,青花瓷稍微好一点,不过还没资格被他这个大艺术家放在心里。 然而现在他却对这首歌起了兴趣,更准确的说是对作词作曲的人感兴趣。 今天他的几个学生先后来电话,第一句话都是‘老师,你知道盗梦者是谁吗’,这问得没头没脑的,让他十分迷糊。经过一番问答,他才知道原来盗梦者就是那首青花瓷的作者,现在胜华市的几家娱乐公司都争抢着要签下这首歌,可都面临着到找不到人的窘境。 除了盗梦者这三个字就查不到那个人一丁点的信息,大家都怀疑这是哪位名家的马甲,各自找关系去问。关系网一展开,最后就是很多人都找到他身上。 没人承认,这就让人疑惑了,握着这首歌曲,代表的就是名气和金钱,业内的人基本不可能这样躲藏着。 这个盗梦者真是不要名利的人?就是秦中泽也不怎么相信。视名利如粪土的人不是没有,但是那个少见啊,遇到一个就跟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差不多。就算是他这样,在外人看来是非常高尚的人,也免不了求名。在艺术上的名气他已经走到自己的尽头,能力所限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所以他转移精力,到慈善事业上。他所求的名,也就是希望死后还能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让后人听到他的名字,就会说‘哦,秦中泽啊,那是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高尚的人’,他追求的是身后名。 被引起好奇心,他就行动起来。倒不是说他多么想要知道盗梦者是谁,只是他身边就有一个可能知道盗梦者身份的人,问问又不费精力。 “乖孙女啊,偷偷告诉爷爷,给你们歌曲的那个人是谁?你应该知道盗梦者的身份吧。”他问的人,就是秦紫丽,天音乐队的人,参加青花瓷演奏的人。 秦紫丽是秦中泽的孙女,这件事情在万松高中没几个人知道,因为秦紫丽不喜欢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她。出生在这种父辈都是搞艺术的家庭,并没有外人看起来那么好。比如说她小时候学琴吧,她学得好,大家都说她继承了父亲和爷爷的艺术细胞,认为她学的好,都是应该的,没人看到她私下的努力。 其实她的钢琴天赋并不算太好,之所以比同龄人强,那是因为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琴。当与同辈人一起学琴之后,家庭因素,却变成了巨大的压力。她进步的快,那是应该的,因为她父亲和爷爷都是钢琴家。她能很快掌握那些高难度的技巧,那是应该的,因为他父亲和爷爷都是钢琴家……她这首曲子弹得很一般,什么,怎么可能,他父亲和爷爷可都是钢琴家啊! 没有人看到她多于别人几倍的练琴时间,没人知道年幼的她连玩具是什么都不知道,一句她父亲和爷爷都是钢琴家,就把她一切的努力都掩盖。 当练琴变成负担,别人的赞赏变得刺耳,对钢琴的喜爱变成厌恶,她敲起了架子鼓,似是反抗,似是发泄,把一切情绪,一切的委屈都化为重重的锤击。然后父亲和爷爷,从曾经的引以为荣,变为不愿在别人面前提起。被劝过,教训过,开导过,最后她还是固执地敲着鼓,固执到让家人都妥协。 她对宁采臣的崇拜,更多的是在宁采臣身上看到最理想的自己。没有名师,却能学会高深的技巧,维持着遥遥领先的学习成绩的同时,连钢琴的进度也远超同龄人,修长的十指,仿佛为钢琴而生。他是真正的钢琴天才,不是她这个假冒伪劣产品。 宁采臣没有说出他就是盗梦者的意思,她也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对爷爷的问题,她只是摇头说不知道。但是,你能演奏,总有途径得到那个曲子吧,知道这个途径,往上追踪总能找到那个盗梦者。在爷爷笑眯眯的追问下,秦紫丽最后还是承认自己知道盗梦者是谁,但就是不愿意说出来。 实在被问得不耐烦,她抛下一句‘盗梦者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绝对不会泄漏他的身份’就跑开。 噢,有线索了,孙女最崇拜的人就是盗梦者……不对,孙女最崇拜的人不是他吗?他什么时候变成盗梦者了?最后这个让他不解甚至怀疑自己有没有精神分裂的问题,在他老伴那里得到答案。原来他孙女从三年前开始就不再崇拜他,他的位置被别人顶替了。一个老头,在风中,那一副凄凉的样子,真是让人不忍直视。 “紫丽她,还真是长大了啊。”秦中泽叹气道,孩子长大了,就不再崇拜爷爷了。虽然有些不爽,但这种事情也是必然会发生的,不至于看不开。看得开,也不代表能坦然接受,现在就算不是为得知盗梦者的真实身份,也要知道抢走他孙女的人:“是哪个明星?哪里人,帅不帅,人品怎么样,年龄多大……” “什么明星,你自己的孙女你还不了解,紫丽她怎么可能会去崇拜那屏幕上的虚假形象。唉,你都不关心孙女,你没有发觉这几年来她的异常吗?” “异常?什么异常,她一直都很正常啊。” “你没发现吗?从三年前开始孙女就变得神神秘秘的,整天锁着房间的门,不让别人进去,看都不让看。” “紫丽长大了,也要一点*。” “*,什么*,小孩子哪需要什么*,小孩子不懂事,不小心走进弯路怎么办?所以啊,我就偷偷地打开门一看。” “……你怎么打开门的?” “其实家里所有的房间,我都有一把备用的钥匙。别打岔,你猜我在紫丽的房间里面看到什么?说也不好说清楚,趁紫丽现在出门,我带你看看看吧。” “这个,不怎么好吧,那*……*。” 秦中泽虽然口中说着*,脚却不自觉地动起来,跟在他老伴身后。如同探索宝藏一样,做好心里准备,告诉自己看到什么都不要惊讶,然后打开门……很普通,一点特殊的地方都没有,完全就是一个正常高中女生的房间。秦中泽正要发出疑问,却见他老伴熟练地翻找起来。打开抽屉,拿开上面一层的掩盖物;打开柜子,再把其中的纸箱拆开;推开书架,看到后面堆积着一堆的东西……他老伴熟练的把这个屋子所有隐藏着东西的地方翻出来。 照片、海报、扇子、人偶手办……秦中泽看着被老伴翻出来的东西,目瞪口呆,而后无语。最崇拜的人,这得崇拜到什么程度,着魔了? 拿起一张照片,看着那穿着礼服在专注地弹钢琴的少年,秦中泽感到有些熟悉。突然想到,三年前,她孙女还没有放弃钢琴的时候,所参加的最后一次少年赛,那时候他亲手为这个少年颁发冠军奖杯。后来,后来就再也没有在那些赛事之中看到这个少年的身影,淡出视线,印象也就变得模糊。 不过他还记得,这个少年有着一股锐气,那眼中的自信几乎到自傲的程度。那时候他还担心,这个少年会太过自满,到最后会泯然众人。 现在看这些照片,这个少年的眼中已经变得非常的平和,甚至比大多数的中年人都要平和,锋芒内敛。 “我记得他的名字叫做宁……宁采臣,这个少年,难怪紫丽会崇拜他。”秦中泽自语道,老人一辈子经历多了,所以他也理解秦紫丽那种心理。这时候,他才把思维转到盗梦者身上,盗梦者,也就是作出青花瓷的作者,看来这个少年有些了不得啊,他轻声道:“宁采臣,呃,盗梦者,看样子是沉淀平稳下来了,对年轻人来说能戒躁戒傲是好事。” 不过太过了,完全失去锐气也不好。这句话只是在心里,秦中泽没说出来。 “给他加把火。”秦中泽说着,便对他的几个弟子发出消息,说他不知道盗梦者是谁,但这首青花瓷确实不错。青花瓷开创了新风向,是难得的佳作,盗梦者很不错。这其中有着爱才的心里,还有……秦中泽绝不承认他会那么小气——抢走我的孙女,我就不能让你如意,你想低调,我就让你低调不起来。 秦中泽公开的一句话,可了不得。在胜华市的艺术界,他就是站在最顶尖的几个人。本来除了一些业内的人士,大多数的人都只会关注唱歌的梁山伯,不怎么关注作曲作词的人。现在秦中泽一句话,盗梦者也火了起来。一些新闻媒体都开始报道,青花瓷、盗梦者、梁山伯成为热门的话题。 对于这样的发展,宁采臣很淡定,虽然不明白秦中泽这位艺术界的泰山北斗为什么会为他说话,但是不管怎么样,你们又找不到我,能把我怎么着。 第十九章 中国神话故事 病才刚好,又进行高强度的脑力工作,头隐隐作痛,所以宁采臣在看完梁山伯他们的演唱,不久就回家了。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宁采臣眼睛空洞无神,思维飞散。 许久,他叹一口气,眼中焦距慢慢凝起。 他还是不如父亲啊,那个时候的马文才,和曾经的他是多么相似。父亲只是和他进行一番深谈,然后让他自己一个人思考,当想通之后,他也走了出来。而马文才,他现在还非常清晰的记得马文才当时的反应,他说得那番话,马文才是听进去了,也有着自己的思考,可是结果却完全不同。 “这么说,这件事你也有参与进来,我就说,我怎么可能会输给祝英台那个废物。”马文才从交谈之中发觉,可能是宁采臣的手笔,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宁采臣也没有承认,但他就是认定宁采臣参与进去。对他而言,输给宁采臣是能勉强接受的,而输给祝英台却是无法接受的。宁采臣相信,马文才肯定已经对他的话进行思考,也知道问题所在,但从他的反应看来,却是没有丝毫反思的意思。 不知道他从我的话中想到什么,才会有这样的反应。摇头,不再费脑筋,现在想这些也没有意义。 校庆之后是两天的假期,宁采臣被限制在家里,好好休养不许出门。其实宁采臣只是有点头痛,睡一觉就好,这样大惊小怪的,连钢琴室都不让他进去。好吧,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宁采臣就当了一回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待在家里两天。被禁止体力运动和脑力运动,宁采臣无聊啊,只能躺在床上,偷偷拿起手机。 宁采臣翻阅起异世界的书籍来,看到一本名叫《中国神话故事》的书籍,宁采臣呵呵一笑,原来对面的那个国家也叫中国啊,果真是平行世界。宁采臣手指在屏幕上随意滑动着,翻阅着,盘古开天、黄帝、后羿射日……翻到觉得有趣的,宁采臣就点击进去。不一会儿,宁采臣点击进入一个名叫‘梁祝’的故事之中,刚开始还笑眯眯地看着,接着表情慢慢变严肃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宁采臣整个人坐立起来,再仔细一字不漏地看着。 梁祝传说,梁山伯、女扮男装的祝英台、马文才、万松学院……宁采臣勉强一笑,自语道:“这世上还真有这么巧的事情啊。” 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不免想到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既然那个平行世界中有另一个自己,那么是不是也有着另一个梁山伯,另一个祝英台,另一个马文才呢。只是,不可能啊,梁祝是古代神话故事,而对面的那个自己明显生活在现代。话又说回来,如果是平行世界,有人在古代有人在现代,也没什么难以接受的,毕竟都有平行世界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恋情、马文才的插手,最后的结局却是梁山伯身死,祝英台殉情。不过这里很多都是因为古代封建社会的背景造成的,现在这个时代,再怎么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也许吧。不要瞎想,只是巧合,只是巧合而已。不管怎么用理智提醒自己,还是忍不住想到祝英台的模样,那个俊俏的脸蛋,换一套女装,再稍微打扮一下,绝对是一个美少女,说他是女扮男装还真有可能。话说现代社会还有人会女扮男装混进学校吗?男女都平等了,根本没必要啊! 一会儿是理性的思考,那个故事和他所处的环境有些微的重合而已,不一样的却更多。一会儿是感性的思考,这样的巧合,太奇怪了,难道真有什么命运之类的东西…… 揉揉太阳穴,放下手机,打开窗户,看向天空。 他不相信命运。 假期总是短暂的,不过对宁采臣来说是好事,因为上学了,他的禁令也就解除。 虽然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巧合,但是看到祝英台的时候,宁采臣还是不自觉的多看了几眼。好像没有喉结的样子,呃,这不能当作凭证,有很多男人的喉结都不明显,就像是他自己的喉结也不怎么突出。声音的话,祝英台的声音也是那种偏向中性的;最关键的还是胸部啦,这样的平坦,明显是男子汉嘛,怎么可能是女生。 明显,这样盯着别人的关键部位看,祝英台也察觉到宁采臣的视线。 他的揉揉脸蛋,让脸颊微红,然后双手捧着自己的脸,作羞涩状,微微侧头道:“哎呀,采臣你这样盯着人家,人家会害羞的啦。” 害羞妞捏的祝英台,满脸严肃的宁采臣,这样的画面配合祝英台的话,显然已经触动了一些人的神经——腐女。 “噢,不行了,一直想看到的画面,今天终于实现……好美,我已经死而无憾了,让我的生命就定格在这一刻吧。”一个女生死死盯着宁采臣和祝英台,双手紧紧握起放在胸前,身体激动到颤抖。她身边的一个好友,回头一看,发现她流下了两行鼻血,急忙掏出纸张帮她堵住鼻子,大叫道:“小娟,小娟不要脑补了,你流鼻血了!!” “娜娜,娜娜你怎么了,不要倒啊!!有人晕倒了,谁来帮忙把她送到医务室啊!” “卧槽,你流什么鼻血啊,你是男人啊!你又不是那些腐女。”鼻血男生转头,傻笑道:“我是腐男。”“……” 反应夸张的只是少数人,更多的人则是目光霍霍地盯着他们,好像要看出他们之间的奸情,或者说想要看看宁采臣的应答。而一些机敏的人,则把手机拿出来,对着装出羞涩样的祝英台直拍照。当然,他们也没放过宁采臣。这两人的绯闻,在万松高中可是非常有市场的。 看着周围因为祝英台的举动而产生的混乱,宁采臣的心抽搐了一下。可以想象,祝英台这样的作态被这些腐女见到,过不久学校就会流传着各种可怕的话题,他的名声……这个没有节操的家伙,绝对不是梁祝传说之中的那个古灵精怪又敢爱敢恨的祝英台,那个祝英台可是节操满满的,绝对不是这货! “英台,我觉得你的名字应该改改。”宁采臣咳嗽一声,认真说道。 “哈,为什么?”祝英台歪着脑袋,一脸迷糊,怎么突然说到名字上面?他的名字怎么了? “你这家伙,顶着祝英台的名字,太毁形象。”这个臭小子和那个贞洁烈女有同样一个名字……太对不起那个祝英台了,宁采臣说着直摇头。 祝英台思维一转,毁形象?这个名字毁形象,为什么……英台,英俊的灶台,祝英台,祝你成为一个英俊的灶台……在祝英台的想象中,出现一个闪闪发光的灶台,这个灶台在所有灶台之中,都算是英俊的美男子,君临无数灶台……我呸,这画面太美,我接受不能,果然要改。 “唉。”梁山伯走过来,坐到宁采臣的身边,便重重地唉声叹气着。 似乎在等他们问‘你为什么这样唉声叹气啊’然后他再说出原因。只不过结果让他失望了,他一直叹气啊叹气,并用眼神向宁采臣和祝英台示意着,就是没人搭理他。祝英台一直在和宁采臣谈着名字的事情,要让宁采臣帮他起一个好名字。而宁采臣则偶尔说一句话,大多数时间都是用充满纠结的眼神,看一下祝英台,再看一下祝英台。 “唉,我苦啊!”不被搭理,被忽视,梁山伯觉得自己不能再低调下去了。终于不单单叹气,还很沉重地说出了台词。果然,有台词和没台词是不一样的,宁采臣和祝英台终于转过头,同时看向他。深吸气一口,梁山伯正想要吐出憋在心里已久不吐不快的话时,却见宁采臣和祝英台又非常默契地转头,接着聊名字的话题。 这简直不能忍啊!是人都不能忍!梁山伯终于爆发,大声喊道:“你们两个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 宁采臣和祝英台停止聊天,转头看向他,只是他们的眼神怎么这么不对劲啊。还有他分明看到宁采臣一向淡定从容的脸上,出现了惊讶、耻辱、甚至有厌恶的表情。就连一直百无禁忌的祝英台,也做出一副羞耻,我不屑与之为伍的表情。然后,又有听到周围传来倒吸气的声音,他转头一看,发现全班同学都停下手中的动作,睁大眼睛看着他。 这时梁山伯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脑中砰的一声,眩晕,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了。很快又恢复过来,晃晃脑袋,看到宁采臣和祝英台脸上的嫌弃,还有周围同学的惊异,他的脸色渐渐涨红,结结巴巴道:“我是想说你们两个在心里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朋友……” “呀!好羞耻!!” “受不了啦!” “第三者,第三者出现啦!” …… 直到大伙把梁山伯欺负的脸都埋在地下的时候,宁采臣才出声,把梁山伯解救出来。 宁采臣拍了拍梁山伯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你的心意我知道了,只是,我一直都把你当作兄弟,我们是不可能的,你死心吧。” 祝英台一脸沉重道:“对不起,你的鼻孔太大了,我没办法接受。” “采臣,英台,你们要相信我啊!”看着干脆利落转身就走的两人,梁山伯大吼着追上,现在不解释清楚,他跳进黄河都洗不起了。 第二十章 马文才的蜕变 一本正经的戏耍过梁山伯之后,宁采臣便开始听他的倾述。 梁山伯最近的日子却是很苦,苦中又带点甜,那其中的滋味,外人难以体会。一切的根源还是在那首青花瓷上面,毫无疑问,青花瓷火了,虽然限于没有什么宣传手段和节目录制的粗糙,青花瓷只是在本市的小范围火着。而唱出这首歌的梁山伯,无疑出名了,这出名不要紧,现在的他还算不得什么明星,没人找他签名什么的。问题就在于那些娱乐公司,他们看上这首歌,想要签下,结果却找不到盗梦者这个人,那怎么办?只能找梁山伯咯。 就算梁山伯一遍一遍地说自己并不知道盗梦者的真实身份,也没人相信,就算相信了,他身为唯一的线索,也没人会放弃。对于财富和名声,大家都是执着的,但是梁山伯一点也不喜欢那些大叔大妈把这种执着放到他身上。这两天被缠得,他已经体会到那些大明星的感觉,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梁山伯感觉自己是无辜的,这次的打赌主角是祝英台,歌曲是宁采臣拿出来的,这两个家伙都躲在家里优哉游哉的,就他在受罪,不公平啊。 这样的情况宁采臣想想也就明白了,如果影响到梁山伯的生活,那么就必须要解决。其实方法也很简单,找一家公司签约就是。还是同样的问题,这首歌不是他的,他不是作者,他不想要这个名声。盗梦者就是他这件事情,有杨晴知道就够了,他实在不想再多几个人知道,毕竟知道的人越多,泄漏的可能就越大。 看着脸都揪成一团的梁山伯,宁采臣沉默了一下,说道:“这件事交给我吧,我会尽快解决。” “又耍帅。”祝英台看着宁采臣的样子,仿佛又看到宁采臣在对他说‘不过是一个刚出道没什么名气的小明星,放心,一切有我’那一副自信爆表的帅气模样。虽然只是淡淡的语气,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但那种味道是一样的。好羡慕啊,这种浑然天成的耍帅,没有一丝做作的样子,这个家伙难道已经把耍帅变为了自己的本能。 “我也这样觉得,每次有事情,他都要耍帅一下。”梁山伯摸着下巴道。 看到祝英台眼中的羡慕,又见梁山伯一点都没有知恩图报的样子……这两个家伙没救了。宁采臣走出教室,看到很多人围在操场的跑道边,在围观着什么。闲来无事,宁采臣也就凑凑热闹,也找到一个空缺的地方,向跑道看去。见到跑道上面的情景,宁采臣便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跑道上面有一个男生,他浑身肌肉匀称,皮肤白皙,面容英俊刚毅。**着身体,只穿着一条运动短裤在慢跑着。这一副好身材引得那些大胆的女生一声声的尖叫。 从各种力学原理和生物学来分析,宁采臣不得不承认马文才的身材还是很完美的。马文才自然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在大庭广众下秀身材。愿赌服输么?宁采臣微微皱眉头,对于马文才真的来裸奔宁采臣不意外,但在他的想象之中,马文才应该带着耻辱、愤恨的情绪才对。这样的平静,那眼中没有丝毫波动,沉稳异常,对周围人的目光毫不在乎的样子…… 马文才这个人,在宁采臣眼中一直都是相对浮夸的。他在乎名声,在乎他人的看法,所以他一直和祝英台争夺四大才子的排位,想要挑战他,夺取第一才子的名声。他上次让小明星来表演,也只是没有考虑到学生对此事的态度和职业商场上的不同,本质上还是要展现自己的能力,收获人气。 性情发生这么大的改变,这是……他那天晚上到底想通了什么? 不过不管怎么样,肯定不是往好的方向变,从他那晚对宁采臣说的话就可以看出,他并不是单纯的看开一切。 “哇,裸男,相机,相机,好像没带,用手机好了。”祝英台出现在他身边,看着马文才大叫道。他从口袋中拿出手机,开始对着马文才录像。他以前和马文才打赌几十次,都没有赢过,每次受罚的都是他,这次终于赢了。而且还把以前所有的利息都收回来,在操场上裸奔的羞耻度比起以前他受到的惩罚加起来都高。 大仇得报,祝英台兴奋得直叫。马文才面无表情地跑到他身边,祝英台调好焦距,就要给马文才一个特写,却突然看到马文才的脸转过来,和他对视了一下。 这一下,祝英台的心顿时冷下来,他没有从马文才眼中看到任何他想要看到的情绪。 那眼中的平静淡然沉稳,让他想到一个人,宁采臣,现在马文才的眼神,和宁采臣惊人的相似。不同的是宁采臣的眼神能给人一种平静、安心、可靠的感觉,而马文才的眼神,给他的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可怕!如果是以前马文才给人的感觉是一只高傲的猫,现在的马文才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只猛虎,不需要什么举动,只要趴着就让人恐惧。与马文才对视一眼,祝英台直接心惊地收起手机,躲到宁采臣背后。 马文才与祝英台只是对视一两秒,其余的时间一直在看着宁采臣,同样的淡然,沉稳,仿佛两块不动的磐石。 “英台,以后不要去招惹马文才,现在的他,已经不一样了。”宁采臣看着马文才远去的身影,沉声对祝英台说道。祝英台和马文才矛盾不断,但宁采臣没有阻止,因为他知道不会发生什么不受控制的事情,甚至于马文才会有什么反应他都能猜到一二。现在么,如果祝英台再招惹马文才,宁采臣无法预料马文才的反应,可能会一笑泯然,也可能是强烈的反击报复。 一个熟悉的人,突然变得无比陌生,祝英台可能有点被吓到了。 过不久,宁采臣看着与天音部成员玩闹在一起的祝英台,发现自己白担心了。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 “啊,终于解放了。”傅玲伸了伸懒腰,完美的曲线引得群狼注目,对这样的视线她早已习惯,视若无睹,对着身边的同事道:“这一年来公司都没有多少业务,悠哉悠哉的混日子,现在突然忙碌起来,还真有些不习惯。不过,这半个月却是我这一年来过得最充实的日子,累是累了一点,但感觉很好。” 对此,她的身边的同事只是翻了个白眼给她。忙?累?现在他们智慧果比起上个月,那是好一些,但也只是大病得医,刚刚起色一点而已,哪有那么多事情啊!只不过大家都憋坏了,就像身怀神功,而天下太平不得施展一样,现在突然有了业务,又在一个工作狂主编的带领下,大家都疯狂工作起来。 忙?呵呵,是很忙,只是一个星期时间就把半个月的工作都做的差不多,能不忙吗?只是现在,大家还能做什么?把下半个月的工作也解决了? “哎呀,不要翻白眼啦,中午回去准备一下,可是有好事等着大家哦。”傅玲眨了眨眼睛,神秘兮兮道。 不久,她就知道了。好事,果然是好事,难怪傅玲这小妮子工作起来这么有干劲,她是在主编那里提前得到消息啊!下去休息,全员去吃大餐,花费报销;明天全体放假一天,公司安排去五云山温泉馆泡温泉。这两期以来,智慧果枯木逢春,重新焕发生机,销量上升三层。把智慧果视为命根子的社长对销量的一点变动都是一清二楚,更何况是如此大的变化。当社长跑到主编的办公室中,与杨晴畅谈两个小时之后,明白这个变化还只是刚刚开始,等《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基础积累起来,完全发酵,那时候才是翻天的变化。 看到希望的社长,直接就打消脱手智慧果的打算,整个人就像是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精神抖擞,精力源源不断的从脚底下升起,他甚至觉得现在的自己能和黑熊干架! 如此好的前景,社长也不是小气之人,看到编辑们这么努力工作,心情大好,安排了这次的休假。泡温泉,也有着洗尘,洗去过去的晦气,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生的智慧果的意思。整个过程的费用都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不是用公司的钱,而是私人掏腰包。可见社长现在的心情有多好,他现在手上还有一件宝物,是硬从杨晴那里抢过来的,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原稿。对于这个改变他的杂志社命运的稿子,他都差点把它供奉起来,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从杨晴口中得到盗梦者的真实信息。 中午,社长和主编带头,带领着一帮的编辑去酒店吃大餐。 一群人嘻嘻闹闹的,聊天说笑,杂志社有盼头,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和心情都很好。 杨晴正和傅玲聊着等下会有什么好吃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她拿出手机一看,顿时做出一个小声的手势,接听电话。 “你现在有空吗?” “嗯,手上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呃,有些麻烦,你知道的,我不想暴露身份……” “哪里见面?” “……饭还没吃的话,就到学校附近的阿胖面馆见面吧,我请客。” “好,十分钟之内到。” 第二十一章 请客吃面 “不好意思,临时有事,不能和你们一起去了。”杨晴挂断电话,带着一丝歉意对他们说道。 傅玲不怀好意的打量着杨晴,头往杨晴的手机上凑去,想看看屏幕上显示的内容,看到杨晴急忙收起手机,反而露出一个笑容。单手摸着光洁的下巴,表情严肃道:“什么人什么事,能让你舍弃大伙,舍弃大餐,还要在十分钟之内赶到呢?据我所知你现在应该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没有事,那就应该是人了。能让你这么重视的,好像只有你的父母,但是你的父母前两天才刚来看过你,现在应该在家乡。十分钟,可不够你回家的,根据我名侦探傅玲的推理,唯一的真相就是……” 说到这里,傅玲的眼神变得十分暧.昧,看着杨晴笑嘻嘻道:“杨姐,你交男朋友了吧,这个电话是你男朋友打给你的?” 推开这张凑近的脸,杨晴哭笑不得道:“你胡说什么,他不过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怎么可能是我男朋友。” “啊!才刚成年!”傅玲故作惊讶,神情夸张,瞪大眼睛道:“你竟然老牛吃嫩草,还是十六岁的嫩草……好羡慕啊,我也想要一个十六岁的男朋友,我的高中生男朋友,听起来就让人激动不已。” 这里就傅玲和杨晴关系最好,也只有她敢这样和杨晴开玩笑,其他人只是露出异样的眼神看着杨晴,不敢调侃她,担心被穿小鞋。另一个有实力调笑的也就是社长了,不过人家社长是一个正经人,才不会跟着胡闹。他只不过露出欣慰的神情,对杨晴道:“好好玩,花费不够的话,来我这里预支。” 对于这两个由于杂志社情况好转,而有心情来打趣她的家伙,杨晴只是给了他们一个后脑勺。不理他们,越解释他们就起哄的越起劲,一群无聊的人。 挥手在路边叫一辆车,只是五分钟左右,就到阿胖面馆,见到了向她打招呼的宁采臣。在这个城市之中,能让她放弃与智慧果成员的聚餐,不去吃大餐而来这里吃十块钱一碗的面,也只有宁采臣了。她对宁采臣的感情有些特别,有对天才的敬重,但对于十六岁就写出《福尔摩斯侦探集》还创作出‘青花瓷’这样超常规的天才,又有一种,对方和她不是在同一个世界的感觉,细微的距离感。还有就是对给智慧果带来希望的人,一种感恩的心情。 总而言之,宁采臣这三个字在她心中有着不轻的份量。所以宁采臣一打招呼,她没问是什么事情,就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宁采臣看到杨晴在短短五分钟之内就到这里,其实是有些尴尬的。刚才在电话之中,他听到了一些背景声,是游乐园。这个城市之中只有一个游乐园,离这里虽然不远,但五分钟也只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所需要的最短的时间。这说明杨晴一接到他的电话,二话没说就直接叫车过来。这样的速度和态度,说明了她对他的重视。 别人对他那么重视,一句话就马上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而他却只是请她来这个破店,吃一碗十块钱的面,这还是他有求于人的情况下! 宁采臣想了想,求人就要到高级餐馆请客吃饭什么的,都是俗礼,只有俗人才注重这些俗礼。宁采臣他是俗人吗?不是,明显的,他可是宁大才子,自然不会被俗礼约束。想明白之后,宁采臣也就放开来,向老板叫了两碗面,还让其在各自的面中加一个荷包蛋。咱可不是俗人,不注重那些金钱,注重的是心意,这一碗面虽然不值钱,也不是我亲手做的,但也代表了心意……宁采臣摸着自己那空空如也的钱包,叹一口气,钱啊,你真是俗不可耐。 食不言,这是宁采臣从小被教育出来的习惯,杨晴好像想说什么,见到宁采臣没有说话的意思,也就不语,只是默默地吃面。 饭后,宁采臣带着杨晴,走到附近的一个公园,找个长椅坐下,见四下无人才和杨晴说起正事。他所要说的事情,就是关于‘青花瓷’签约的事情,正常签约的话,肯定会让人知道他就是盗梦者,这种事情是他所不愿见到的。所以他想着,让杨晴做一个中间人,去和对方交流,尽量少人知道他的身份。宁采臣告诉杨晴,他可以不在乎钱,但是一定要对方签下保密协议,禁止向媒体公开他的信息。 杨晴无语地看着宁采臣,好吧,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不要钱不要名的人,她上次也已经见识过了。既然宁采臣是这样的态度,她也考虑起这件事的细节。正常情况下,要和娱乐公司签约,那么被人知道身份就不可避免的,甚至由于还要通过好几道程序,还有演唱权、歌曲版权之类的原因,可能还会让更多人知道,比如身为演唱者的梁山伯就有可能知道。 看宁采臣的意思,最好是不让任何人知道。 杨晴沉思一会儿,看着宁采臣的眼睛道:“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有办法帮你保密,除了我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你的身份。”看到宁采臣露出惊异的表情,杨晴微微一笑道:“你不懂也是正常,大人的世界可不是那么干净,里面有很多黑色的灰色的东西,你不明白更好。不过如果用这种方法,你这首歌的权利就完全掌握在我手里了,如果我起了贪心,版权的收益,你可是一分都拿不到。” 黑色和灰色,听杨晴这么一说,宁采臣也想到几种可能,明白杨晴的意思。不过对于收益什么的,宁采臣一点都不在乎,能保密才是最好,比起让娱乐公司签下保密协议,还是让杨晴完全放手去做比较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他的身份,才是宁采臣最想要的结果。而且宁采臣还考虑到,手机中的那么多异世界资料,如果要在社会传播的话,还是免不了遇到这种问题。如果每次都签保密协议……知道的人多了,和不保密有什么区别,而且变数也太多。 “你的眼睛很漂亮,很干净,所以我相信你。”看到那在社会上打拼几年,还没有丝毫污浊之色的眼睛,宁采臣选择了相信。当然,看眼睛什么的,其实是不靠谱的,一些厉害的人,甚至能伪装出如同婴儿般干净的眼睛。宁采臣对杨晴的了解不多,相不相信,只是一个单纯的选择题。宁采臣知道,青花瓷的版权所代表的利益,是一笔巨款,能禁得起这样的利益**的人其实不多。 宁采臣选择相信,也是对杨晴的一个考验,如果证明了杨晴的人品,以后的那些作品都交给她处理,并给她一定的分成,绝对能让她在短时间内成为一个富豪。如果杨晴私吞了,那她能得到的也就只是这首歌。 听宁采臣这么说,杨晴脸微微一红,心道他根本就不像一个少年,感觉是和她的同辈人,甚至有一种比她更成熟的错觉。对宁采臣,她也是更加看不透了,就这样把这笔巨款的交到她手中,真不怕她私吞了?眼睛很干净什么的,难道他真的能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不过不管是原因,这样的信任还是让她有些感动。然后她又在心里暗道自己犯贱,本来就没有贪下这首歌的打算,只是在帮他,结果却因为他的一句话而感动,真是犯贱! 这件事也就这样定下来了。具体怎么操作,细节方面,宁采臣没有问,只是把一切全权交给杨晴处理。 正事完结,两人就开始闲聊起来,更多的是杨晴在说,而宁采臣在听。说的大多都是智慧果杂志社的事情,她在智慧果之中,见证它由盛转衰,衰就直接衰到差点枯竭。在这样的时刻,她当上主编,那压力大得啊,几乎让人崩溃。现在呢,因为宁采臣的这本书,智慧果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说了很多,倾诉着压在心底的那些事。这种事情和傅玲没得说,两人的经历差不多,杂志社之中的其他人也一样,说出来没意思。 对父母也不能说,孩子在外面,不管过得好不好,在父母面前总要装作自己过得很好,不让他们担心。宁采臣是个特殊存在,成熟到让人忽视年龄;两人又有一种,呃,就是关于盗梦者的事情,像是有着两人共同的秘密,只属于两人之间的秘密一样;还有就是今天宁采臣所付出的信任,也让她在宁采臣面前放下一切心防。像是在和同龄人聊天,又诡异的像是在向长辈倾诉心事,说出来,心里都舒服很多,好像一个人独自扛着的大包裹,有人帮忙一起扛着,分担了一半的重量。 俩人分开之后,杨晴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一面镜子,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眼睛,自恋道:“果然,我的眼睛很漂亮。” 第二十二章 孤儿院 在与杨晴的聊天之中,宁采臣得知那十万字的稿费早已打到他的账户中,只是他一直没去关注,也没有开通手机短信通知的业务,所以不知道。钱不少,大概两万,对宁采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要知道他小金库的钱加起来都没超过两千。 千字两百是杨晴所能开出的最高价,毕竟智慧果现在只能算一个小杂志社。不过杨晴说过,现在智慧果的形势大好,宁采臣的下一个十万字稿子会提价。而且随着智慧果的成长壮大,他的稿费也会一步步提价。这种事情宁采臣只是了解一下,没有去在意。 宁采臣与杨晴分开之后,去了一趟银行,干瘪的钱包终于变得鼓鼓的。钱这种东西,放在银行就是贬值,一定要拿出来。保值的方法第一就是理财投资,第二就是直接换成实物。宁采臣选用的是第二个方法,在这周的星期六,宁采臣去了一趟超市大采购一番,还去书店买了一批书。两万块看起来不少,但真正要用起来,却也不禁花。 一个早上,宁采臣就把这笔稿费全都花光,变为一堆的生活用品、食物还有书籍——保值成功。 这些东西,他要一个人带走可不容易,幸好这个超市的服务还是很人性化的,对于宁采臣这个大客户,他们直接送货上门。见到宁采臣这样一个少年,买这么多的生活用品,还有这些明显是小孩子的食物和孩子的启蒙书籍,送货的人还是有些疑惑的。但宁采臣报出送货的地点之后,那个人恍然大悟,然后给宁采臣一个大大的笑容,竖起大拇指道:“好样的!” 连人带货,被送到城市边缘的一所孤儿院。 这所孤儿院不算大,就是一个带着大院子的两层楼房屋,门外挂着一个歪歪斜斜的牌子‘孤儿院’。房屋不大,一共也就八间房间,里面有二十多个孩子。宁采臣的记忆之中,在他很小的时候,这里还不是一所孤儿院,而是一所小学。这个小学的学生,都是附近几个村子的孩子,人不多,年龄的跨度很大。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在这里没有怎么分清楚,每个年级多的五六个人,少的只有一两个人。 这所小学也只有一间教室在使用,其他的都堆积着杂物或者直接空着。整个学校只有一个老师,简单地教着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不过学校的人实在太少,后来地区的重新划分,那几个村子的学区直接被划进另一所大的学校,这里也就被废弃了。再后来,这里被改造成一个孤儿院,院长就是那个老师。 而院长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宁采臣的钢琴老师。外人以为他没有名师,他不会认同,院长的钢琴水平虽然不高,但理论水平却不低。宁采臣就是在他这里学弹琴,并且把他的钢琴理论转化为实际操作,才有目前的水平。每一周到周末的时候,宁采臣都会来这里,是来看望自己的老师,也是来看这里的孩子。这里的孩子最大的也才十三岁,最小的才五岁,可以说他们都是宁采臣看着长大的。 货车停下,宁采臣在门口对正在院子中玩闹的孩子挥手打了个招呼,那几个孩子马上大声呼喊着:“大哥哥来了,大家快出来啊,大哥哥来了。” 不一会儿,大门被打开,从院子之中跑出八个孩子。他们之所以对宁采臣如此欢迎,除了长时间培养起来的感情,还有就是宁采臣每次来到这里,都会给他们带一些东西。东西不贵重,大多数时候都是带一些水果零食,但对这些物质生活十分缺乏的孩子,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 一个六岁的小孩飞奔过来扑到他怀中,宁采臣摸摸他的脑袋,对其他人道:“你们去把刘贵、田启增、李子、葵雅叫过来。”宁采臣所说的是这个孤儿院年龄最大的四个孩子,这么多东西,如果他一个人搬的话就有的忙了。让他们出来帮忙,还可以让他们组织一下孩子,来领一些轻便不易碎的东西。 不一会儿那四个半大的孩子就出来,疑惑地看着这些货物,当宁采臣说这些都是送给他们的时候,大伙都兴奋地欢呼起来。宁采臣带着四个孩子上车卸载货物,司机也过来帮忙,没多久就把东西都放在地上。东西不少,很多都是零零碎碎的生活物品。其中也有几个大件的,两台大型的洗衣机和几台新的风扇。孤儿院中只有一台破洗衣机,现在也已经动不起来了,衣服都要在这里照顾孩子的两个大妈洗。衣服太多,那几个大孩子就要自己洗,并且还要帮忙负担两个小孩子的衣服。 风扇也是破旧,夏天快到了,这里的夏天很热,那些破风扇没什么力量噪音又大,宁采臣就直接买一批新的给他们换上。 宁采臣和货车司机一起,把大件都慢慢搬进孤儿院之中,孩子们也在四个大孩子的带领下,把小件的物品搬进去。当全部结束后,宁采臣已经满身大汗。这么大的动静,自然瞒不过院长,听到孩子们的欢呼声,他就知道是宁采臣来了。对此见怪不怪,也没有出来,只是今天的喧闹好像持续的有点久,而且平时一到这里就会来看他的宁采臣也没进来,怎么回事?疑惑之下他便走出来……满脸喜悦笑容的孩子,堆放在地上的一堆崭新生活物品,一旁还放着两台大洗衣机和八台风扇。 当把东西都放置好,把一些东西分配给孩子,并把旧的东西放到储物间,所有的事情做完后,宁采臣便和院长走进房间之中,单独谈话。对于这些东西的来历他要解释一下,说的是实话,但没说完整。听到他说这些是他用自己赚的钱买的,院长虽然有些惊讶,但也不会去怀疑。从小看着宁采臣长大,他相信宁采臣有这样的能力,对于宁采臣要求不要告诉别人,他也应下,没有多问什么。 院长房间的布置很简单,唯一特别的就是那一架大钢琴,这架贵重的钢琴与这破旧的地方格格不入。师徒俩相聚,没有太多话,宁采臣直接坐在钢琴前,开始弹奏起来。他用上了在异世界钢琴曲之中学到的特殊技巧,成功震撼到对理论研究颇深的院长。惊讶渐渐化为欣慰,两人又对这新的技巧展开讨论,智慧碰撞出新的智慧,宁采臣也对这些技巧有了更深的领悟。 师徒俩聊了很久,讨论、争吵、红脸,每个人的想法看法都不一定相同,更何况是带着强烈个人气息的艺术。因此在宁采臣打好基础,对钢琴有自己的看法之后,与老师的讨论就不会那么平静了。吵归吵,以两人的性格,不会因为在艺术上面的看法不同而产生间隔。这次因为有新东西,两人的讨论也比以往多花了半个小时。 当他们结束话题走出去的时候,宁采臣却意外的在这里看到一个熟人,叶秋零,她正在和小孩子玩闹着,就像一个大孩子。 孤儿,一方面因为是被遗弃或者遭遇灾祸,从而对陌生人有着很强的防备心。另一方面,又因为缺少关爱,对于愿意亲近他们的人,容易产生一种依赖感。要取得他们的信任,解除心里戒备,需要不少的时间。而宁采臣却看到这些孩子对叶秋零没有任何的防备心,玩耍、肢体接触,能让这些孩子这样亲近的,可没几个人。 这时,叶秋零发觉身边孩子的视线转移,她也跟着看过去,顿时愕然:“采臣!” “漂亮姐姐认识大哥哥?”一旁的孩子问道,叶秋零好像还在震惊之中没回过神,孩子又转头问宁采臣:“大哥哥,你认识漂亮姐姐?” 这个表情有些奇怪,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惊讶,但眼中还有着惊喜之色。见到他,有这么惊喜么?宁采臣想着,表情却没有露出疑惑,他微笑道:“当然认识,我们可是在同一所高中上学。还有哦,这个姐姐的贝斯弹得很好,不知道贝斯啊,贝斯就是一种乐器,一种和吉他很相似的乐器……” 宁采臣很自然的融入他们,不过较少和他们玩闹,他说着就走入一个房间,孩子们也都安静的跟在后面,进入房间之中。 这个房间是唯一没有被改造的,还保留着教室的模样,黑板、粉笔、讲台桌还有十几张学生桌。孩子们规规矩矩的按高矮排列坐好,宁采臣则拿着书,开始讲故事。没错,是讲故事,不是给他们上课。宁采臣认为,小孩子没有父母在身边,最需要的就是有人能指引他们,培养他们的道德观和人生观。知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到了年龄自然会去学校。而有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的东西,在宁采臣看来最好的就是故事,简单易懂包含深刻古朴的哲理寓意的故事。 宁采臣讲故事,都是把故事重新编整,使之趣味性更好,能吸引孩子。简单,但也不会太过幼稚,不管是大孩子小孩子都喜欢听。叶秋零也跟孩子挤在一起,听着宁采臣讲故事。 听着宁采臣温和的声音,叶秋零渐渐失神,熟悉且陌生的地方,熟悉且陌生的人,过去与现在,他和她,全部交织在一起。 一些东西回忆起来宛如在昨日。 “宁哥哥,孤儿院的小孩看起来真可怜,没有爸爸妈妈,宁哥哥,我们以后常来这里和他们一起玩好不好。”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小女孩,站在一个小男孩背后,怯怯地看着院子中那些脏乱的孩子,即怕生又善良的样子。小男孩头也没回,就答应道:“好啊,我们以后到周末就来这里和他们一起玩……零,你刚才听到钢琴声了吧。这弹钢琴的绝对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比我厉害多了,我们偷偷进去看看……” 第二十三章 报复 见马骏升把他叫来,并摆出这么大的阵势,马文才也猜到发生什么事了。 果然,马骏升一开口就是问他在学校裸奔的事情。马文才微微皱眉,这件事他已经通告家里所有的知情者,让他们不要告诉父亲,没想到还是被知道了。看来这个家里还有他所不能掌控的东西,以他对父亲的了解,父亲是不会对他有任何隐瞒的,所有的一切都展示在他面前,也就是说有人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吗?马文才眼中露出一丝冷意。 就算是以前,以他的骄傲也不会对祝英台进行报复,更何况是现在,这件事情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值得放在心上。眼界不同,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如若玩闹也要动真格,那只能说那个人玩不起。马文才淡淡道:“愿赌服输,没人逼迫我。” 这句话显然不能让马骏升释疑,他怀疑马文才是被什么人威胁,所以才会在学校做出那种事,还不敢告诉他。但他不明白,在胜华市,还有什么人敢威胁他儿子。 当然,他也注意到马文才的变化,但他没有细想,只把一切归于马文才被威胁之后产生的后遗症。 马骏升沉思了一会儿,觉得要让马文才说出事情的真相,必须要打消马文才的疑虑。他挥挥手,遣退一旁的下人,然后和马文才聊起天来。他说着马家的事业,说着他们与那些权势人物的交情,说着这些年他做过的大事,总之,就是告诉马文才,你老爸很强大,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用害怕,全部由你老爸担着。 看出马骏升的关爱,马文才眼中微微闪过波动,而后又恢复平静,语气平淡道:“这件事就这样,没有别的事,我就离开了。” 马骏升本来还想说什么,但与马文才对视一眼,他突然没有那个兴致。 直到马文才彻底离开他的视线,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作为父亲,他自认是了解儿子的,不过对于现在的马文才,他感觉自己有些看不透。但他可以感觉出,马文才平淡的语气中露出的坚定,那种说一不二的感觉,马文才是真的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也没把裸奔的事情视为耻辱。这种感觉,他在其他一些人的身上看到过,那些人无一不是在商界打滚多年,并取得不小成就的大人物。在别人眼里他也算是一个大人物,但他知道,他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人的成功途径有很多,简单概括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种是靠自己的能力,一种就是靠关系,还有的是靠运气。他的成功,主要就是靠妻子家庭的帮助,还有就是赶上一个好时机,霸占市场。所以他的极限也就是这样了,能力不足,就不可能走出胜华市。但那些靠能力成就一番事业的人,那些人是没有极限的。今天在儿子身上看到那种气质的雏形,他心中非常惊讶,不明白到底是发生什么事,让马文才有这样的改变。 所以在马文才做出决定之后,他就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这样的人做出的决定,是不会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的。 “钱贵,找些道上的人,把那些人教训一顿,欺负我儿子,是要付出代价的。”坐在那里沉思很久,马骏升眼中有的只是欣慰,他儿子的将来,一定会超越他。不过马文才不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他做不到,若不做出一些事,他心里不舒服。但马文才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他也不好做的太过,于是就只是找人教训一顿。 …… “这六个人就是目标,教训一顿,但不要搞出伤残和人命。”一个身穿管家服,看起来非常沉稳的男子手上拿着一叠的照片,对着一位满脸横肉长相十分凶悍的中年男子道。管家男子的语气虽然恭敬,但态度却有些居高,站的笔直,眼中平稳深沉。而长相凶悍的中年男子,坐在位子上,只是伸手接过照片,也没有低头的意思。 两个人,一个是胜华市首屈一指的大人物马骏升……的管家,对方只是一个道上的头子,找他帮忙都是给面子,低头求人自然是不可能的。另一个的名字叫贺飞柳,是这片地区的地下掌控者,混混头子。虽然在现代,在这个国家,道上完全被政府压制,没多大的力量,但他当老大多年,也养出一种傲气。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求人的没有求人的自觉,而混混头子也没有面对明面上的庞然大物,就认为自己低微。 “这是一半的酬劳,事情办好了,还有另一半。”对方的态度让管家男子有些不满,但他也不想为这点小事闹出事端。他拿出一张已经填好数字的支票,放到桌上,推到贺飞柳面前。看到对方眼中的喜色,心中冷笑,不过一个土包子,被一群低贱的混混打手恭维着,就认为自己是大人物,白痴。如果懂事,那么以后还有继续合作的机会,这样一个混混头子,如果能抱上马家的大腿,只要一根腿毛就够撑死他们了。可是这种自大目中无人的态度……这是第一次合作,也是最后一次。 看着桌子上的支票,贺飞柳咧开嘴笑起来,然后想到这里还有外人,顿时收起笑容,装作毫不在意的把支票收起,随便看了最上面的两张照片,一个高瘦的男生和一个娇小的女生,都是穿着万松高中的校服。发现只是几个学生,他便把照片扔到桌面上,点点头:“没问题,我办事你放心,一个小时,最迟两个小时,就会让你们看到满意的结果。” 管家男子得到承诺,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很干脆的离开。 看着远去的管家男子,贺飞柳拿出身上的支票,看着上面一连串的零,弯嘴笑着。只是满是横肉的脸,笑起来不仅没有变得柔和,反而显得更加狰狞。他虽然有些自大,眼界小,认为自己在胜华市也算得上一号人物,不必去巴结那些大商人。但他又不蠢,这个马家的人这么大方,只要他把事情办得又快又好,与这个冤大头扯上关系,那以后就发了。视线扫过最上面的几张照片,贺飞柳嘿嘿笑着,有钱人真蠢,不过教训几个学生,竟然愿意花这么多钱。 叫人进来,让手下的混混打手拿走照片,对着照片背后的信息资料去找人。万松高中在他的地盘之内,向各路人打听一下,要找到这些学生并不难。 他自己则拿着支票,找他的军师——他知道支票,但这种高档的东西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要去问一问怎么样才能把支票变成现钞。 管家男子走出这里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他身后跟着一个少年。 “马哥,钱贵去找了混混头子贺飞柳,应该是要教训祝英台他们。”那个跟踪管家男子的少年,向马文才报告道。 马文才小饮一口红茶,不急不慢地吃着碟子中的糕点,表情专注,动作优雅。等他慢慢地喝完下午茶吃完点心之后,转头一看,发现那个少年还站在身边。眼神中出现一丝奇怪,似乎在疑惑。而后又似是想起什么,微微一笑道:“前段时间我让你们守住消息,不让父亲知道,所以你们认为我不愿让那些人受伤害,父亲出手我也会去阻止是吧?” 见少年眼中‘难道不是这样吗’的疑问,马文才站起身,走出亭子,看着天空。 “人做事,都需要一个理由,或是外因,或是自己的意愿。有些人一辈子都被外因所指示着,做着自己不愿意做,可是又必须做的事情。这些人的一辈子都不会快活,因为他们的心被绑住了,他们的身体被无数条细线支配着,与其说是人,更像是一个提线木偶。这样的人,就算有再多的财富,再大的权势,也是可悲的人。我以前也是这样的人,行为被别人的眼光所支配着,还不自知。其实我应该感谢宁采臣,是他点醒我,让我真正活了过来。” 说到这里,马文才停下,看着那个少年一副迷糊的样子,轻轻一笑,对他说这些有什么意思,简单地说道:“他们还没有资格让我出手救他们。” 让他们封闭消息,是因为知道父亲肯定会有这样的反应,马文才认为自己打赌输了,应该去做的。但父亲从别的渠道得到消息,想要去报复,就不关他的事了。虽然不会怨恨他们,但他们也不是他的朋友,他没有救他们的理由。 挥手让那个少年离开,马文才摘下花圃中一朵鲜红的花,嗅着花香,轻轻咬下一朵花瓣,叼在嘴边。 按父亲所知道的情报,并不会去找宁采臣麻烦,所以他不怎么关心,其他的人怎么样都无所谓。宁采臣,是他唯一认可的人,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对手,可以是敌人,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用这种下贱的手段对付他。 第二十四章 危机 到下午三点之后,宁采臣和叶秋零离开了孤儿院。 这个地方比较偏僻,一个小时都等不到一辆出租车,出行全靠六百米外的一个公交站,两人并排向公交站走去。 宁采臣一直疑惑叶秋零怎么会和那些孩子那么亲近,后来在与叶秋零的聊天中得到答案。原来叶秋零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在两个月前她就开始,每到周末的时候就来这里看这些孩子。只是和宁采臣的时间刚好错过,一直没有碰面。这次是由于宁采臣采购那些东西,花费了几个小时,比以往晚到,因此才碰到叶秋零。 呃,有些自夸的嫌疑,宁采臣一直认为,能来这里看望照顾这些孩子的人,肯定都是善良的人。毕竟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不会有多少人关注,就算在这里做了再多的好事,也不会被谁发觉。在这里照顾孩子,得不到名,得不到利,所以肯定是真正善良的人。叶秋零,这个女孩不错啊,宁采臣看着她的眼神带着些欣赏。人长得漂亮,心地也美,这样内外如一的女孩,现在可不多见。 “你怎么会知道这里的,这家孤儿院,应该很少人知道才对。”宁采臣问道。据他的了解,这个女孩应该是在两个月前才来这个城市的,怎么一下就找到这里。 叶秋零突然停下脚步。宁采臣也跟着停下来,转头看向叶秋零。 看到宁采臣眼中的疑惑,叶秋零好像有些不满,直直的与宁采臣对视着,似乎想要从宁采臣的眼中看到其他东西。最后她率先收回目光,莫名地叹一口气,除了疑惑,她没有从宁采臣的眼中找到任何东西。真的完完全全忘了她吗?连当时的约定也忘了?她自己心中也在矛盾着,如果宁采臣真的忘了,一切重新开始也许是最好的。但是她在心里又不希望这样,那些共同的回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回忆只有单份的,那也太孤单了。 “其实我小时候就住在胜华市,当这里还是一所小学的时候,我就经常来这里玩。”叶秋零低着头,看着鞋尖,轻声说道。说着,她又抬起头,对宁采臣问道:“那你呢,听那些孩子说这些年,你每到周末都会来这里看望他们。你这么做又是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正要说是因为喜欢这些孩子,并且孤儿院的院长是他钢琴老师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画面。一个女孩站在他身后,怯怯的对他说孤儿院的小孩没父母真可怜,希望他们能经常来和这些孤儿一起玩。那个女孩的样子很模糊,声音也朦胧,唯一记得,她是穿着白色的衣裙。这是一切的开始,现在的他已经有更多的理由,但最初的理由,却是这个。 宁采臣的眼中闪过一丝波动,看着叶秋零嘴唇微动,最后又沉默无言。 小时候住在胜华市,离去,现在回到这个城市,名字又叫叶秋零,这一切结合起来给了宁采臣太多的遐想。这个女孩她难道是……不可能,毕竟已经那么决然的断绝一切联系。半年时间,他寄几十封信过去,全部都石沉大海。那时他还以为对方新家的地址给错了,或者是对方出什么事情,心中担忧害怕之下,硬缠着父亲,让父亲带着他跨越一个省份,来到她给的地址去看她。结果却让他放下心,又揪起心,他看到她已经完全融入那边的生活,和新的伙伴在欢笑玩闹着。 那次他只是远远的看着,然后静静地离开。他沉默了一天,不明白这些到底是因为什么,年纪还小的他,思维陷入迷雾之中。后来,他父亲对他说,人心易变,特别是心性未定的孩子,更容易改变和遗忘。对于年幼的宁采臣,这句话实在太难懂,但宁采臣也是执着,开始学习知识,看的书多了,慢慢的他也就懂了。 两人就这样沉默下来,无言地等着公交,最后在公交来临,伴着机动车轰鸣的声音,宁采臣才低声仿佛自语:“是因为一个承诺,我答应过她的。” 宁采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没有多少意识地走上车。 叶秋零看着宁采臣的后背,停顿了一下,他还记得!咬着嘴唇,那为什么……轰隆声中,公交车向市中心驶去。 …… “那家的牛排我已经盯了整整一年,今天终于进去奢侈一顿,满足,大满足。”梁山伯嘴咬着一根牙签,和祝英台走在一起,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才说一句话,就感觉有些不舒服,手在喉咙上摆弄着。虽然喉咙难受,但脸上幸福满足的表情却没有变化,不仅仅是因为吃到自己心仪已久的美味牛排,更多的是一种完成一件人生大事的满足。 当然,吃水不忘打井人,在此,梁山伯首先要重重的感谢一下盗梦者。 杨晴是个非常干脆果断的人,在接到宁采臣的请求,就以最高的效率开始运作起来。没多久,就与一家全国有名的大型娱乐公司签约,只是签歌,没有签人。由于演唱权的缘故,签约的时候梁山伯也参与了,但他的年龄离十六周岁还有几个月,算是未成年,于是只能请他的父亲出马。他父亲那个惊喜啊,以前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唱歌,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梁山伯会在唱歌上取得这么惊人的成绩。 然后梁山伯就在录音棚之中,一遍一遍地唱着青花瓷,录完之后的第二天,他的嗓子成功变哑了。 一切搞定之后,作为奖赏,父亲就给他一叠红票票,让他和朋友一起去玩。第一时间,梁山伯打电话给宁采臣,却被告知有事,不能陪他一起庆祝。 有点失望,宁采臣就是这点不好,有麻烦的时候找他,那绝对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空,有好事找他,却经常不见人影。这么多年,也算是习惯了,没有纠结,带领着一帮朋友同学去游玩庆祝。回去的时候,他还单独带着祝英台去吃牛排。祝英台抱怨着两个小时前才吃的午饭,一路上磨磨蹭蹭,十分不情愿,最后还是妥协在梁山伯对牛排的执着上。 “不过是普通的牛排,味道还算可以,但也没有到美味的程度吧。”祝英台无语地看着梁山伯,在心中诽谤着梁山伯的品味。 “你不懂,这牛排,吃的不是它的味道,而是背后的故事。”说到这里,梁山伯目光变得深沉,见成功吸引祝英台的注意力,便用沙哑的声音缓缓道:“这家的牛排,拥有神奇的魔力,这是万松高中二年级以上所有学生都知道的,而来这里吃一顿牛排,也是万松高中九层的男生最大的愿望……咦,别走啊,好吧好吧,我不废话了,你知道我们万松高中上一届的第一美女沈容宁吧,那你也知道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特点的男生吧。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吗?真相就是,他在这家店,请沈容宁吃一顿牛排,结果沈容宁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了,这家的牛排有魔力!” 哈,竟然是这件事,祝英台看着满脸憧憬的梁山伯,不忍告诉他,那个他眼中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特点的男生,其实是胜华市第三富豪江杰辰的次子。 刚开始还有点同情梁山伯,但没多久,祝英台就脸色一变,急忙后退几步,双手交叉在胸前,对着被他的举动弄得不明所以的梁山伯道:“你请我去那里吃牛排,不会是对我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吧,我告诉你,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你的鼻孔那么大,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 又是鼻孔,我的鼻孔得罪你了是吧!梁山伯默默地吐槽着,然后道:“放心,你又不是女生,我怎么会对你有那样的想法。” 突然,梁山伯停下脚步,拉住祝英台的手,表情严肃。他们俩说说笑笑,已经走到一条人烟稀少的路上,或者说平时这条路都没什么人,而现在,却有两个黑衣男人在他们前面不远处。一个男人靠在树边,抽着烟,裸露出来的手背有着奇怪的纹身;另一个则是染着红色头发的混混,脸上的一道疤痕显现出一丝危险的气息。他们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等人。 梁山伯拉着祝英台的手,缓缓后退,不管这些人等的是谁,他们还是换一条路比较好。 那个黑衣男人抖烟的时候,转头向梁山伯这边看一眼,再把手上的照片拿出来一对照,顿时大叫:“就是他们!” 梁山伯二话没说,拉着祝英台转身就跑,身后黑衣男人和红发混混在追着。只要跑到人烟多的地方就没事了,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跑。突然,梁山伯的瞳孔一缩,他看到前面走过来一个人,一个高大壮硕的男人。那人狞笑着向他们走来,边走边活动着手指的关节,扭动着粗大的脖子,骨骼关节发出脆响。 往后一看,黑衣男人和红头发混混正在接近,左右无路,无处可逃! 第二十五章 勇气 “看起来是有点惨,不过并没有伤到内脏和筋骨,只是一些皮外伤,没事的,养几天就消肿了。”许仙把一些绷带边角、膏药的包装、用过的棉花等等垃圾扔进纸篓,然后慢条斯理的把那些用过的工具清洗消毒之后,与瓶瓶罐罐一起收起。这时他才对梁山伯和祝英台道:“你们这是,打群架了?” 开这个小诊所,这样的伤势每隔段时间都会遇到一次,所以很熟悉,就是那些年轻气盛的少年,因为一些矛盾大大动手造成的。 这不同于社会上混混之间的好勇斗狠,下手的人也有分寸,打的地方都是会让你疼,但不会造成危险。 “才不是打群架,只是被打了。那些人一见到我们就动手打人,明明都不认识。”祝英台心中也是郁闷,这拳头挨的,莫名其妙。 半个小时前,祝英台扶着已经看不出人形的梁山伯来到保安堂,在许仙细心的检查、处理伤口、上药之后,梁山伯终于变得更加难看了。虽然没有大的伤势,但小伤却非常多,一些轻微的就抹点消炎的红药水,严重一些的就要贴上膏药,有伤口的就要清理消毒,然后包扎起来。所以现在梁山伯身上是一块红色、一块白色、一块褐色的,嘴角红肿、眼眶乌黑,看起来是凄惨到极点。祝英台比之就好多了,就眼眶有一块青色,衣服微微破损一点,基本没有其他伤势。 “山伯,谢谢你哦。”祝英台对梁山伯说道。要不是梁山伯一直用自己的身体护着祝英台,他也不会这么完好。 梁山伯脸上扯出一个笑容,马上就因为牵动伤口嗷嗷直叫,他挥手表示不用谢,用本就有些沙哑现在因为嘴巴受伤而变得更加怪异的声音道:“我们之间不用道谢,我的骨头硬,就算被打一顿也没什么,你这个小身板可受不了那些拳头,被打了可是会出事的……不过,那三个人为什么要打我们?” 他们两个想了半天,也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他们只不过是学生,根本不可能得罪什么人。对此一头雾水的祝英台,立即想到一个人,宁采臣,如果是宁采臣的话,一定能知道原因吧。有困难找宁采臣似乎已经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至少到目前为止,也没有遇到什么宁采臣解决不了的事情。 想到这里,祝英台马上拨通宁采臣的电话,嘟的一声,电话就接通,好快,祝英台刚把手机放在耳边,就听到宁采臣急切的声音:“天元路,五子公交站,有人追我,帮我报警。”说完,对面就挂断电话。祝英台一愣,立刻就反应过来,拨打报警电话。梁山伯和许仙听到祝英台与警察的对话,也明白,宁采臣是遇到危险。 许仙马上放下手中的东西,表情严肃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救采臣。” 砰,一个重物坠地的声音,他们向门边望去,只见一个皮肤古铜色,面容刚毅如刀削的年轻人,把身上的包裹一件件丢在地上,瞅了许仙一眼,说道:“你去不管用,还是我去吧,五子公交站是吧。”说着又瞥了一眼表情担忧的祝英台道:“放心,我会把采臣完好的带回来。” “拜托你了。”许仙没有坚持,能让宁采臣说要报警的,他去也不一定有用。他也相信,这个男人肯定能救宁采臣。 …… 挂断电话,宁采臣和叶秋零全力奔跑。 有人要对他们不利,确切来说,这些人是冲着叶秋零来的。他们看了叶秋零一眼,然后对照一下照片,才开始追他们,期间瞄都没瞄宁采臣一眼,所以宁采臣判断这些人是冲叶秋零来的。两个社会上混的大男人在这里等叶秋零,宁采臣能想象,如果不是因为得知叶秋零家离他家不远而一起回来的话,叶秋零将独自一人面对这两个人,后果不堪设想。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似乎没那么急,宁采臣回头一看,便发觉不对劲。 这两人没用全力,追赶的比较随意,略一思索,宁采臣就直接拉着叶秋零改道,跑到一条小巷之中。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变得急促起来,还有呼叫声,宁采臣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们不止两个人,肯定还有一个或者两个人在另一个方向形成包围。正常来说,逃跑应该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到人多的地方,宁采臣选择这条小巷算是出乎他们的意料。 对于这一带宁采臣还是非常熟悉的,在四通八达的小巷之中,不断改变方向。 宁采臣在逃跑当中,不断计算着距离、地形、速度等等,得出结论,以现在的速度再跑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到大街上,那里的人不少,估计这些人不敢逞凶。 “采臣,我……”宁采臣转头一看,顿时知道自己漏算一点,叶秋零的体力很差,为跟上他的速度这一路全力爆发,现在已经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这样子不行,现在并没有与那些人拉开多少距离,如果那些人也熟悉这里的环境,一两分钟就能追上他们。他能跑得掉,但叶秋零绝对逃不了,那些人本来就是来找叶秋零的。 这时,他又听到那些人的声音,他们离这里不远,果然有熟悉这里环境的人! 他们最少有三个人,这里也没地方躲,被追上似乎只是时间问题。想明白,宁采臣就停下脚步,不再逃跑。 既然知道逃不掉,那就不要把体力浪费在无用功上,不如休息一下,恢复体力,然后全力反抗!宁采臣从来不是任人欺辱的人。以前他也有遇到被高年级的堵在死胡同抢劫的事情,宁采臣身上没有多少钱,但宁采臣却选择反抗,与几个比自己高大的人战斗。因为在他的思维中,遇到抢劫不反抗,那就是助长抢劫者的气焰,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只要他反抗了,让抢劫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人渣败类害怕了,让他们以后不敢再做这种事情,就算受些伤也是值得的。 他不喜欢暴力,但也不缺乏勇气。宁采臣四处观察一下环境,突然眼睛一亮,他记得这里有……他在小巷中拐几下,在一个屋子旁边看到几十条随意堆放着的金属水管,那里还有着许多的可回收垃圾。这是一个私人的小型废品回收站,收购的东西经常随意堆放着。宁采臣从那些钢管之中,挑选出两条,一长一短。 看到叶秋零已经恢复一些体力,宁采臣把长的一根钢管交到叶秋零手中,说道:“我们现在是逃不掉了,他们至少有三个人,我再怎么做,也只能拖住一到两个人,你还是会被抓住。现在,我希望你能鼓起勇气,和我一起战斗。” 出乎宁采臣的意料,叶秋零很干脆的接过钢管,眼中露出果决之色。一般的女孩子都比较讨厌暴力,甚至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习惯把希望寄托在男性同伴身上,很少女生有胆子站出来。而叶秋零外表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胆子却不小,敢面对那些恶徒。这个女孩子,宁采臣是越来越欣赏了,漂亮,有善心,又有勇气,真难得。 “我们两个的力量肯定比不上那些人,所以要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发挥长武器的优势。”说着,宁采臣想到他们两个都不是擅长打架的类型,就算有这根钢管,也很难对那些人造成威胁。挥动着钢管,宁采臣分析一下,道:“等下我们出手的速度要快,不要用砸的,钢管容易被抓住。嗯,这样吧,等下你就站在我身边靠后一点,我就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刺去,刺的话,不容易被抓住,伤害也大一些。你呢,如果看到我的钢管被抓住,就用全力敲抓住钢管的手,明白了吗?” 宁采臣说得很清楚,但她也有些疑惑,这个手法是很管用,但只能对付一个人,如果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出手的话,那他们…… “你太高看这些人了。”看出叶秋零的疑惑,宁采臣解释道:“这些人来抓你,不管是什么原因,肯定是为了一些利益。而抓你这种事情,实在不算太难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人得到的利益并不会太多。”他对叶秋零的背景了解不多,但也从一些习惯当中知道叶秋零不是什么大小姐,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于是排除绑架敲诈,得出这样的判断。宁采臣说着,目光一冷:“我这根钢管比较细,如果我全力出手对准一人的肚子的话,捅穿他的肚子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求利的话,没人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 说完,宁采臣转头一看,发现叶秋零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恐惧。这也……一个女孩子,听到这些话竟然没有害怕,这不仅仅是有一定勇气了吧。 叶秋零虽然心脏狂跳,手脚也有些发软,但目光却非常的坚定。她相信宁采臣并不会抛弃她,相信宁采臣有能力保护她,就像那时候一样,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站在她面前。 微微惊讶之后,宁采臣就带着叶秋零离开这里,寻找那些人,主动出击! 第二十六章 气势 “大家分散开找,那两个小鬼肯定没有跑远。”一人招呼着,与其余两人分配好搜索的范围,便散开来。 这些混混经常做这种事情,不管是什么事,做多的总会得出经验,所以他们一眼就看出叶秋零肯定跑不远。宁采臣虽然能跑掉,但是他们要找的人又不是宁采臣,跑掉更好,少一些麻烦。 墙角边,宁采臣探出脑袋窥视着,他看到一个人向他所在的方向走来。那个人身高一米八几,带着黑色的墨镜,紧身衣凸显出身上肌肉的轮廓,这个家伙不是他们先前遇到的两个人,而是第三个人。这样高大强壮的家伙,两根钢管根本不管用,只要肌肉紧绷起来,就是非常强大的防御,以他们两个的力量,很难打伤他。宁采臣看着手上的钢管,端口太平,他就算全力捅过去,也突破不了那八块腹肌。 一个就这么难对付,三个更是没有丝毫希望。那么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趁他们分开的时候,把这个家伙解决掉! 他们只有两个人,手上两根钢管,所以能用的也只有一个方法。宁采臣的手紧握着钢管,抿了抿嘴,对叶秋零道:“可能要你冒一点险。” 确定计划,宁采臣就马上做准备,现在可没有时间浪费。 墨镜男以不慢的速度跑着,左右巡视,突然看到叶秋零从一条小巷跑出,与他对视了一秒,顿时露出惊慌之色。 运气真好,不用找,猎物就自己撞上来。墨镜男嘴角勾起,双腿肌肉紧绷,以极大的爆发力,只是几步就跨越十几米向叶秋零扑去。叶秋零似乎被吓坏了,慌慌张张的后退几步,摔倒在地上。几个呼吸的时间,墨镜男就到了叶秋零面前,脸上带着笑容,弯腰伸手向叶秋零的肩膀抓去。 突然,他感觉脑后一阵剧痛,还有些眩晕,转头一看,发现正拿着钢管的宁采臣。 糟糕,因为担心太用力会把人打残打死,宁采臣下手的时候下意识地收回一部分力道,没想到竟然没打晕他。看着因为疼痛和愤怒表情变得狰狞的墨镜男,宁采臣狠了狠心,加大力道,重重的朝他脑袋砸去。却见墨镜男嘴角露出冷笑之色,反手一抓,就把钢管抓到手中,宁采臣用力一抽,钢管丝毫不动,这个家伙的力量好大! “小家伙,找死!”墨镜男一用力,手上青筋冒起,臂上肌肉膨胀,直接把宁采臣连人带钢管抓起。 他左手抓着钢管,右手握拳,巨大的拳头对着宁采臣的脸颊挥去。 这一切只在刹那间,宁采臣根本反应不及,脸上直接中拳。突然,墨镜男发出惨烈的叫声,收起一切动作,跪在地上,双手捂着裆部。叶秋零还保持着踢腿的姿势,刚刚看到宁采臣遇到危险,她本能之下,就一脚踢向墨镜男的弱点。现在见到墨镜男脸色狰狞如恶鬼,脸上青筋密布,恐怖非常,叶秋零惊呼一声。 在最后时刻,墨镜男因为蛋疼收回一半力道,宁采臣没有受到多少伤害,马上站起来,拿起钢管重重砸在墨镜男头上。 墨镜男扭头瞪着宁采臣,神情恐怖。 宁采臣见还没有把墨镜男打晕,再度发力,砰砰砰,连续三下打在同一个位置上。墨镜男终于幸福的晕过去,晕过去就不用体会蛋疼的酸爽了。 抹了把汗,宁采臣和叶秋零齐齐松一口气,计划不如变化快,没想到这个墨镜男的抗打击能力这么强,如果不是叶秋零的碎蛋一脚,他估计就要栽。不管怎么样,算是解决掉一个,不过现在那两个人肯定也被惊动,再用这种手法估计行不通,只能正面对抗。 “他,不会死了吧。”叶秋零看着倒地不起的黑衣人,怯怯道。 刚刚可能太用力了,宁采臣心中一惊,小心的探了探墨镜男的鼻息,再探一下脖子上的脉搏,松一口气。还好,有呼吸,脉搏也有力,只是晕过去。 不过,死了?宁采臣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增加把握的主意。宁采臣观察着墨镜男头上的伤口,被他连续击中同一个地方,已经有些出血。血流的不多,等一下自然会止血。宁采臣小心地弄下一点鲜血,抹在自己的手上还有脸上,并把手上的钢管涂上一些,再处理一下墨镜男的姿势,使得不接近就难以看到他胸口的起伏。 在宁采臣弄好后,就听到另外两人的声音,马上做好战斗的准备,叶秋零也拿起钢管站在宁采臣身边。 那两个人听到声音赶过来的时候,便看到宁采臣叶秋零拿着钢管一副防备的样子。令他们心惊的是他们的同班正躺在地上,生死不知,而那个男孩脸上手上都沾着鲜血,脸色冷酷。其中一个眼尖的还看到那个男孩手上的钢管有着一块血迹。至于站在一边的叶秋零,一个弱女子还没被他们放在眼里。这样的情景,他们两个也没有贸然上前,保持着距离。 他们在观察着宁采臣,宁采臣也在观察着他们。第一眼的感觉,这个两人看上去比刚才那个人差远了。 简单的从身高体重来看,这两个人并没有多么的强力。当然这是相对与墨镜男来说,就算是两个普通的大汉,力量也远超于他们两个身体还没完全发育好的少年。况且这两个人一看便知道是经常打架的混混,比普通人更有经验且更加凶狠。身穿黄色外衣的男人左手上少了一根小指,不知道是因为打斗被人弄断的,还是做错事所受到的惩罚。宁采臣把视线转到他右手,发现他右手上都是厚茧,还有从腰间露出的刀柄来看,这个人有可能擅长使刀,被他近身就危险了。 另一个身上穿的是花格子外衫,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头发很长,虽然掩饰着,但宁采臣还是敏锐的发觉这个男人的耳朵有一个孔。看形状和大小,很可能是被子弹贯穿的,这是一个经过子弹洗礼的真正的凶徒!宁采臣瞳孔微缩,如若只是地方混混,最多也只是动刀子,绝不可能动枪,这个男人……危险了,如果是手上真正沾过人命的家伙,他这样的手段不一定能对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的家伙怎么会来对付叶秋零! 双方只是僵持了一会儿,那个花格子男就向他们靠近,这时宁采臣确定,这是个真正的凶徒,可能看破他的小伎俩,更可能是见多了死人! 面对猛兽的时候,不能后退,不能示弱,否则你将成为它的猎物。只有摆出自己的气势,露出獠牙,让它知道你不好惹,让它知道想要杀你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它才会退去。手上沾上人命的凶徒,与野兽没什么区别,如果害怕退却,将只有死路一条。宁采臣双手握着钢管,如同握长枪的姿势,重重的向前跨出一步。见宁采臣一动,叶秋零也没有任何迟疑,同时向前一步,手上的钢管抬起。 宁采臣前进,花格子男也没有后退,因为对他来说,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就算拿着钢管也没什么好怕的,眼中带着冷厉之色,向宁采臣冲过来。 不能后退!第一次面对这种恶徒,宁采臣心中亦有恐惧,但他知道自己身后还有一个人,他绝对不能后退!心中无数念头闪过,脸上却没有丝毫变化,冷酷、坚定,宁采臣持钢管,脚步非常沉稳的一步一步,加快脚步前冲。宁采臣抢先出手,双手做出一个枪刺的动作,钢管以极快的速度刺出。 花格子男也是打斗经验丰富之辈,从宁采臣起始动作之中就看出宁采臣攻击的角度,在宁采臣出手的同时,他也探出手,非常快速准确地抓住钢管。在他就要近身控制住宁采臣的时候,手上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不由自主松开钢管,见此机会,宁采臣对着花格子男的肚子重重地刺去。花格子男后退几步,捂着肚子,吐出几口苦水。一手揉着肚子,另一只手被叶秋零的打伤,还在颤抖着,花格子男抬起头,眼中充满狠厉。 “九指,一起上!” 得到花格子男的招呼,耍刀子的抽出腰上的小刀,上前和花格子男并排在一起。 见两人没有退去的意思,宁采臣冷笑起来,寒声道:“刚才我只不过用了三分的力气,你们说,如果我用全力的话,能不能在你们的肚子上捅出一个窟窿。”见耍刀子的脸上出现动摇之色,宁采臣接着道:“哼,如果识相的话就给我离开,否则下次我可不会手下留情。这根钢管已经收走一条人命,就算再杀两个人也没什么的。不要以为我不敢,我是未成年人,又是正当防卫,就算是把你们全都杀了,也不会有什么责任。” 花格子男眼中的狠厉之色不改,不过对宁采臣也生出一丝忌惮之色。那个墨镜男躺在地上生死未卜是一点,另一点是他知道宁采臣说的是实话,刚才的一击虽然不轻,但对方并没有用全力。因为对方根本没有用合适的姿势发力,只是用手臂的力量,如果这个男孩用上全身的力量,那样的速度他都不一定能接住。 第二十七章 看穿 “要不,就放他们一马吧。”耍刀子的结结巴巴道。 他只是一个小混混,平时好勇斗狠还行,但要真正碰到玩命的,他就先怂了。看到墨镜男那么强大的人都趴在地上生死不知,那个男孩身上没有伤口,脸上和钢管上的血迹明显就是墨镜男的。再看那个男孩冷酷的眼神,声音冰冷的让人发寒,绝对是个狠人。抓住那个女孩,那个小气的老大也不会给他们多少好处,完全没有必要和这样一个狠人拼命。 花格子男没有答话,而是直勾勾地看着宁采臣的眼睛,气焰凶狠异常,仿佛一头凶狼。 宁采臣毫不示弱,眼中平静的如同一汪无底深潭,多么狠厉的杀机都动摇不了。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宁采臣表面上争锋相对,手心却直冒汗水。他知道如果花格子男没有被唬住,那就危险了。刚才他虽然没用出全力,但也使出八成的力量,结果也都没有让花格子男受多大的伤。三分力,确实是三分力,但他作为一个极少打架的学生,哪懂得多少技巧,全身的力量他也只能通过钢管释放出三分。现在拼的就是气势,他在心中不停的提醒自己,不能后退,不能动摇,叶秋零在身后,必须保护她! 见花格子男还没有任何动作,宁采臣一咬牙,又重重踏出一步,做出要主动攻击的样子。叶秋零倒是什么都不想,见宁采臣前进,也跟着上前一步。 宁采臣的这个举动,花格子男只是眼神微微闪动,耍刀子的却着急起来:“老程,现在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估计警察快到了,我们不走等一下被警察碰到会有麻烦的。”听到警察两个字,花格子男终于收起眼中的戾气,开始后退,招呼一下刷刀子的,转身离开。 总算是把这个凶人逼退,宁采臣微微松一口气。 花格子男趁着宁采臣松懈的一刻,猛地回身向他扑过去,他狞笑着:“如果我老程在这里被区区两个小鬼吓住,以后还哪有脸面在道上混啊!” 面对这急剧的变化,宁采臣强行稳住心神,全力向前突击。花格子男一个侧身躲过宁采臣的枪刺,左手抓住钢管,阻止宁采臣的动作。然后微微一抬手,精准的接下叶秋零砸下来的一棍。刹那间,两根钢管就被控制住,花格子男轻蔑地看着宁采臣,冷笑道:“小鬼,你还不够狠!” 不够狠,那就狠给你看! 宁采臣咬牙发狠,在这种时刻排除一切情绪,全力反击!放开握着钢管的手,不退反进,贴身,屈膝,膝盖朝花格子男的要害撞击,同时右手握拳,挥向花格子男的喉咙。宁采臣虽然意识不错,但是速度力量方面却不怎么样,花格子男快速抬腿格挡并且反手接下宁采臣的拳头。好硬,腿骨好像要断裂一般,握力也相当恐怖,手上传来剧痛。 不过,要的就是这样!宁采臣低声叫道:“秋零。” 不用宁采臣出声,叶秋零也已经做好准备,趁着花格子男手脚都被缠住的时候,使出了她的绝技,碎蛋一脚。 花格子男眼珠子瞬间突出,不过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强忍住剧痛,面色狰狞地向宁采臣扑去。这时他却听到耳边传来破空声,有东西向他脑袋砸来,想躲,但来不及了。他刚有所动作,就已经被一个鞭腿踢中脑袋,整个人飞起,如同破布娃娃一般砸在地上,失去意识。在最后的时间,他隐隐听到耍刀子的大声呼唤:“危险,快躲开。” 那个男人干脆利落的解决花格子男,三两步追上耍刀子的,一招擒拿手就控制住他。 见到牛郎出现,宁采臣真正完全放松下来,刚才这短短的时间,让他耗尽心神体力。之后没多久,警察就来了,他们把那三个家伙都带到警局。本来以为只是三个混混,没想到一调查,却发现那个花格子男是一个曾经放下累累血案的逃犯。这下其余两个人也跟着倒霉,以杀人犯帮凶嫌疑人的罪名,被那些重案组深入调查。最后虽然证明这两个人与那些杀人案无关,但大大小小几十宗罪行都被翻出来,累计起来也是不小的罪,估计要在大牢中呆上不短的时间。 得救之后大家就一起到许仙的保安堂汇合,牛郎收拾一下东西,直接离开。宁采臣也不挽留,牛郎是小区的保安,就住在小区里面,要道谢随时可以。 两个月前,牛郎因为家中出事回家,听说是因为遗产的问题。牛郎的父母早年就已经去世,家里就一个哥哥和嫂嫂,这次好像是他嫂嫂腹中有孩子,于是对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动了心思。事情的具体情况宁采臣不清楚,只是偶尔听到别人这么说。现在回来,应该是事情已经处理好,不知道结果如何。 这次也幸好他赶巧回来,救下他们,否则就算警察赶到,他们也要受一番苦。一般来说保安这个职业,如果两个月没来上班,早就被人踢了。可是牛郎不一样,看上去老老实实,呃,实际上也是非常老实啦,只不过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所以一说明情况,上头就给他两个月假期,允许他处理好事情再回来上班。 牛郎有多厉害,这件事情宁采臣也探究过,最后也只得知牛郎是个退伍军人,身手非常了得。听一些人说牛郎在服役期间还做过一些大事,但是每次问的时候,牛郎都只是笑笑,不告诉他。 许仙在忙活着,见到宁采臣后,露出一个笑容,点点头,又继续给病人做检查。牛郎在救了宁采臣之后,就打电话给许仙,让他安下心。宁采臣也打电话给祝英台,告诉他自己已经得救,并且问他那时候打电话给过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祝英台就把他们的遭遇告诉宁采臣。 两边同时遇袭,这两件事难道有什么关联? 与梁山伯和祝英台见面之后,宁采臣好像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眼神露出惊讶之色,随后马上隐去。 “听英台说是你救了他,多谢。”宁采臣带着一丝谢意对那个不认识的丑八怪说道。看到宁采臣道谢,一边的叶秋零也跟着道谢,让宁采臣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祝英台是他的好友,他道谢是应该的,但你和祝英台的关系还没到那么好的程度吧。叶秋零脸色通红,脑袋又短路了,每次遇到和宁采臣有关的事情,一着急就会这样。然后她在脑袋中冒出四个字‘夫唱妇随’,砰,叶秋零瞬间连脖子都变红,站都站不稳,摇摇晃晃的。 “采臣,是我啊。”那个丑八怪脸上已经看不出表情,声音也怪怪的。 认真地观察一遍,宁采臣一脸歉意道:“抱歉,你是哪位?” 宁采臣这一句,直接让梁山伯崩溃,连相识十几年,从小一起长大的宁采臣都不认识他了,现在的他到底丑陋到什么程度啊! 心灵受到毁灭性打击的梁山伯,直接泪奔掩面跑出去。 “采臣,这时候你还戏耍他,过分。”祝英台没好气道,他刚才已经把事情都告诉宁采臣,宁采臣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个人就是梁山伯。如果是平时,两人合伙起来戏弄一下梁山伯这个老实人,那还是挺有趣的。可是现在梁山伯为保护他变得那么丑,还去打击他就太过分了。 瞧着晕乎乎的,一时半会儿不会从自己的世界出来的叶秋零,宁采臣招呼着祝英台,走进休息室,拉上白色的纱帘。看到宁采臣严肃的表情,祝英台也明白过来,宁采臣这是有话对他说,但又不方便让梁山伯知道,所以才调走梁山伯。到休息室,宁采臣便沉默下来,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祝英台的表情很是纠结,眼中的各种情绪浮现。祝英台发现宁采臣身上竟然有一种焦躁的感觉,甚至还可以看出他的不安、担忧、恐惧。 “怎么啦?”祝英台小声问道,现在的宁采臣实在不正常。 宁采臣没有回答,而是闭上眼睛,直到一分钟之后,他才睁开眼,这时,他的眼神已经恢复平静。轻轻叹一声,宁采臣脱下自己的外衣,递给祝英台,说道:“穿上。” 莫名其妙,祝英台大大眼睛中写满疑惑,然后看到宁采臣表情无奈地指着他的衣脚,他低头一看,衣脚露出一片白布。这是……祝英台脸色一变,又向自己的胸口瞧去,两个突出的点……这时他也明白宁采臣的表情为什么这么不对劲了,在刚才与那些人的打斗之中,他的裹胸布松掉了。 脸色一红,连忙把宁采臣的外衣穿上,再把那露出的白布塞回衣服中。然后表情纠结的就是她了,看着宁采臣,说不出话来。 最后,她才支支吾吾道:“其实我真的不是人妖,我是女生,不骗你。” 宁采臣无语,谁说她是人妖了。不过也难怪,得知她是女生的话,宁采臣的脸上应该只有震惊难以置信之类的表情,可是宁采臣刚才的表情太丰富了,还有一种接受不能的纠结,所以祝英台才会觉得,宁采臣误会她是人妖,呃,得知自己的朋友是人妖什么的,总会有些纠结的。 和祝英台想的不同,宁采臣刚才复杂的心里变化,全都是因为那本中国古代神话故事,那个梁祝的故事。以前还可以认为是一个巧合,可是连祝英台是女扮男装这种事情都一模一样的话,再说巧合也说不过去。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真有命运这种东西么。这样的话,祝英台和梁山伯也会相恋,然后马文才也会横插一手,最后导致悲剧发生……如果真的是命运的话,在这种社会背景完全不同的世界,也不可能完全按梁祝之中的路线走,其实也无法预知什么。 不管其他的,宁采臣只知道,如果真有命运的话,那他必须要打破这个命运!祝英台和梁山伯都是他重要的朋友,绝对不能有事。 那么,就先在这里确认一下那个悲剧的根源吧,想清楚一切,宁采臣对祝英台问道:“你喜欢山伯?” 没错,这一切悲剧的起始,就是祝英台喜欢上梁山伯。 而今天这件事就非常可能成为一个诱因,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梁山伯拼命保护祝英台,祝英台因此对梁山伯产生爱恋也是有可能的。 第二十八章 休息室中 听到宁采臣的话,祝英台一愣,她完全没想到宁采臣会问这个问题。刚才宁采臣沉默那么久,她想着宁采臣可能会不相信她的话,或者问她为什么女扮男装,最坏的情况也是宁采臣认为她一直隐瞒,气愤之下和她断绝关系……问她是不是不喜梁山伯?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完全没道理啊! 就像是正常的计算机程序,插入一条乱码,祝英台的脑袋直接当机,傻傻地看着宁采臣,脑袋中出现一百万个问号。咔嚓,咔嚓,咔嚓,祝英台号计算机最终还是解析了这段近乎病毒的乱码,缓慢地运行起来。她,梁山伯,喜欢……宁采臣到底是怎么把这三个词连在一起的,她一直都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倾向好不,祝英台睁着大眼睛无辜道:“我一直都只是把梁山伯当作忠……忠实的朋友而已,怎么可能喜欢上他呢。” 忠犬,她刚才绝对是想说忠犬。宁采臣嘴角抽出一下,果然,他的感觉都没错。 想起梁山伯一直以来的样子,整天跟在祝英台屁股后面晃荡,还随叫随到,听从指挥……不能再想下去,梁山伯可是他的至交好友,又是那么老实忠厚的人,这样编排他可不好。 “嘿嘿……”祝英台也发现自己的口误,傻笑几下,然后说道:“虽然我是女生,但也不一定就要喜欢男生啊,况且啦,就算我会喜欢上哪个男生,你不觉得你自己的可能性更大吗?你看,你比山伯帅气,比他聪明,比他可靠,比他有才能……总之,除身高外山伯的一切可都被你碾压了。其实和你在一起,山伯的压力并不小,从小生活在你的阴影下,若不是山伯是那种看得开的人,早就受不了走人。不要说山伯,就算是我的压力都不小,特别是同为四大才子,经常有人把我们拿去比较,这一比较啊,我就完全一无是处。” 听到这里,宁采臣沉默了。这件事情他也明白,所以在高中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收敛锋芒,但有些人不是想要低调,就一定能低调起来的。你不去找事,事也会找上你,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怎么都避免不了人情交往。就算他再低调,在高中这一年,还是做了不少的事情。有压力的不仅是梁山伯和祝英台,他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一样。 优秀的人会形成一个圈子,所以他和很多优秀的人都算得上是朋友。 可是除看开了的梁山伯,和性格本就有些没心没肺的祝英台,他和其他人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交心的朋友。那些人虽然很信任他,在一些重要的时刻,甚至能做到无条件的信任。但是,他们之间就是有着一道看不见的隔阂。优秀的人都是骄傲的,如果差距不明显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比别人差,很多人虽然嘴上很谦虚,但在心里却有着一股傲气。而宁采臣,让他们傲不起来,但又没人愿意放下这股傲气,所以那些朋友,也只是朋友。 这些真正烦心又无解的问题,他一向都不去想的,祝英台这家伙……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等等,祝英台刚好像说了很了不得的话,我想想啊。她除了说压力大这件事情外,还说过什么?呃,一直在赞美夸奖他,拍马屁,不是这个,前面还说……最开始的一句是‘虽然我是女生,但也不一定要喜欢男生啊’,没错,就是这句! 不一定要喜欢男生,难道她……宁采臣觉得喉咙有些干涩,声音都有点变形:“难道你喜欢女生?” “哈哈,怎么可能。我可是女生啊,什么会喜欢女生呢?”祝英台干笑着摇手,过一会儿,她收起笑容低下头。 宁采臣一直看着她的眼睛,这种明显的心虚根本掩饰不住。祝英台坐到床上,深深叹一口气,仰头四十五度望着天花板,眼神忧郁带着沧桑感。正要说话,她又突然想到现在自己的左眼被打青了,摆出这样的姿势,左脸对着宁采臣似乎不怎么好看。于是她又挪着屁股,重新调整一下,以右脸对着宁采臣,再度摆出仰头四十五度望天花板的姿势,眼神带忧郁。 “咦,采臣呢?” 是叶秋零的声音,接着宁采臣便听到许仙与她的对话,说他在休息室之中。宁采臣听到脚步声,知道叶秋零正在向这边走来,看来现在不适合再谈下去。 宁采臣打断正在装忧郁的祝英台:“叶秋零要来了,这件事我们晚上找个地方谈谈吧。” 啊,哈?我的姿势才摆好,还用好一会儿酝酿心情和气氛,就这样结束了?瞥到宁采臣正要走出去,祝英台马上道:“等一下。”见宁采臣回头,一副有话晚上再说的样子,祝英台调整一下自己的姿势,然后递出手机,对宁采臣道:“采臣,帮我拍张照,我觉得现在这个姿势特别帅,特有感觉,我要拍下来做手机背景。” 遇到逗逼怎么办?你且忍她、让她、顺从她,然后等她不逗逼的时候,你就嘲笑她、玩弄她、再玩弄她……开玩笑,我这么正直的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宁采臣默默地接过手机,咔嚓,咔嚓,咔嚓替她拍了三张照片。宁采臣做这种事情当然是有原因的,他已经听到叶秋零拉窗帘的声音。现在这里的情况是他身上的外衣跑到祝英台的身上,这件事情被叶秋零看到,肯定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于是宁采臣就顺着祝英台,替她拍照,叶秋零看到这一幕也只会认为祝英台觉得这件衣服好看,所以借过去穿,并且拍照留念。虽然很牵强,但总有一番解释不是。 叶秋零进来,看到宁采臣在拍照,也没说什么,倒是祝英台有些不好意思。 她也只有在最熟悉几个人面前才会这样,叶秋零和她的关系还没好到那种程度,被看到太逗逼的一面还是会害羞的。没过多久梁山伯就回来了,宁采臣向他表达最真挚的歉意,并承诺五一长假的时候请他去海边游玩,这才取得梁山伯的原谅。 现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疑问,那就是到底是谁要对付他们,打叶秋零注意的三人,和打了祝英台和梁山伯的那一帮人,到底是不是一伙的。如果说是一伙的话,宁采臣想着叶秋零和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关系,他们之间能扯得上关系的也只有天音部……校庆,表演,宁采臣皱起眉头,会是他吗?以他的骄傲应该不会做这种事情,不过也说不准,毕竟现在的他和以前的他已经不一样了。如果真是因为这件事情,那么天音部的其他成员也可能遇到袭击。 想到这里,宁采臣就向叶秋零要了柳琴丹的号码,打电话过去。 对于他的电话,柳琴丹却是意外又惊喜,宁采臣问她们的情况,她马上告知,天音部的尤雪和秦紫丽都和她在一起,她们三人在搞小聚会。得知柳琴丹她们没有遇袭,这件事情又蒙上一层迷雾,宁采臣提醒她们要注意安全也就结束通话。她们三个在一起,并且今天晚上也都会住在柳琴丹的家,宁采臣也就不担心什么。校园武神柳琴丹的名声他还是知道的,从他所了解的情报来看,这片地区应该还没人敢惹柳琴丹。 没人敢?这么说还是不能排除马文才,不对柳琴丹她们下手,只是惹不起。从梁山伯的伤势看来,对方也只是想要教训他们一顿,所以这件事还是有可能是马文才的报复行为。没有证据,宁采臣也只是猜测,便没有对大伙说出来,只是摇头说不知道袭击他们的是什么人。 这么多人挤在这个诊所之中也不是个事,四人闲聊一下,祝英台和梁山伯就一起离开。当然,祝英台是绝对不会承认遇到这种事情,心里还有阴影有些害怕,所以拉着梁山伯一起回去。他们只是顺路,而且祝英台还说了——梁山伯现在的样子,他爸妈肯定认不出来,我要去作证,证明这团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梁山伯。 一团连七八糟的东西,梁山伯再次受到打击,精神萎靡的被祝英台拉走。 叶秋零呢,家就在宁采臣家附近,而且今天遇到这种事情,宁采臣也想到这个女孩可能会害怕,于是就直接送她回家。在叶秋零的指引下,终于到了……就算以宁采臣的淡定,这时候也控制不住出现一副囧囧有神的表情。这何止是近啊,分明就是同一个小区而且就在他家隔壁好不!她是两个月前转学过来的,也就是说她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住了两个月时间。怎么做到的,怎么可能住在同一个地方,上同一所学校,以前却一直都没有在学校之外的地方见到叶秋零。 两人应该同一条路上学,而且宁采臣因为大魔王的事情,也会经常在小区闲逛,按道理来说碰到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才是……这个女孩,难道是传说中的,呃,某个国家有个躲躲藏藏的职业叫什么来着? 第二十九章 上门拜访 站在大门前,叶秋零有些尴尬,刚开始的时候,是因为担心宁采臣认出她,所以整天躲躲藏藏,与宁采臣岔开时间。后来发现宁采臣没认出她,心中挫败之下,又有些轻松,只是她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区中,也不好解释,就继续躲着。今天意外遇到,也算是一个契机,便不要再隐瞒,毕竟也不能这样一直躲躲藏藏的,太辛苦,也没意义。 还好,宁采臣只是有些奇怪,并没有多问什么。 宁采臣现在并没有多少心思放在别人身上,现在他脑中都被祝英台的事情装满。他遇到的一切,都说明真的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拨弄着所有人的命运。别的都可以用巧合来说,但祝英台女扮男装的事情都完全一样,就说不通了。在现在社会,女扮男装,不是特殊爱好,而是身份证上面的信息都改成男的,这几乎不可能。 古代还有重男轻女,一些家族因为要继承权,然后弄虚作假,把女儿当作儿子。可是现在,这怎么可能,现在社会有太多手段坚定性别了。甚至说如果是那些古老的家族,想要继承人,当孩子在肚子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这个孩子是男是女,要作假,太难太难。这样来说,祝英台身上的事情,换算成概率,也是无限接近于零。这样小概率的事情都完全一样,那只能说是命运了。 命运这种东西,宁采臣不相信,但是有一个和命运和相近的东西,宁采臣却相信着。那就是因果,凡事有果必有因,若把命运看成一个极端复杂的因果。梁祝这个爱情悲剧的因:现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亲密如兄弟一般的关系,马文才与他们的敌对,祝英台的女扮男装,这些关键的因都已经具备。那么这些因也会酝酿出如‘梁祝’那个悲剧的果吗? 宁采臣也看过一些因果论的书籍,当必须的因都出现,不管过程如何,最终都会指向同一个结果。 所以他在发现这些之后,才会有那么大的情绪波动。因果的洪流,不是人力所能阻止的。现在还有一个可能是最重要的因,也就是祝英台喜欢上梁山伯,如果这个因也出现……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做。阻止?爱情这种东西,很多都会因为外力更加坚定,阻挠有时候会成为催化剂。幸好,看祝英台的反应,至少现在她还没有喜欢上梁山伯。 但是就算祝英台现在不喜欢梁山伯,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喜欢上梁山伯。 如果祝英台喜欢女生,这样的话确实有可能斩断因果。但是,在这近一年的相处之中,梁山伯并没有发现这一点。祝英台确实喜欢和女生混在一起,在女生之中的人气非常高,但却没有任何喜欢上女生的表现,她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换一个角度来说,祝英台喜欢上女生真的是好事?梁祝是悲剧,喜欢上同性有何尝不是悲剧? “因果,真的会是我想的这么简单么?”宁采臣苦笑一声,对自己的猜测又全部推翻。 因为这一切都建立在对因果的研究上,但因果这种东西,如果不存在,那就是虚假,如果存在,那就是和命运啊天道啊这类东西是同一高度。凭他对因果粗浅的了解,做出的推断,完全不可靠。与其沉浸在虚幻的猜想之中,不如抛开这一切,只看现实。一切等晚上和祝英台详谈之后,了解具体情况,再做决定。 站在门前不久,宁采臣又听到脚步声,刚才上楼回家的叶秋零又下来了,脚步声有些急,他看到叶秋零脸上有着焦虑。 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吗? 宁采臣一问,便得知叶秋零的钥匙丢了,她有两把钥匙,一把放在房间,一把带在身上。今天出门的时候,她还确认钥匙带着,没想到刚才要开门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宁采臣让她先冷静下来,想想今天都有去什么地方,有可能掉在什么地方。叶秋零说今天早上都在家,下午的时候,就出门去孤儿院,然后就一直和他在一起。 也就是说,这里去孤儿院的途中,孤儿院中,还有五子公交站附近的那些小巷之中,都有可能。 过不久,叶秋零又想起一些东西,她在孤儿院的时候,有把钥匙拿给孩子当玩具,不过后来又放回包中。这样的话,也就是说钥匙是在和宁采臣一起的时候弄丢的。在公交车上可能性很小,那辆公交车没几个人,并不杂乱,叶秋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回来的路上,其实最有可能的就是被那些人追击,然后逃跑的时候。那时候动作那么大,而且在那样紧张的气氛之中,就算钥匙掉了,也不一定能注意到。 “你父母那边有钥匙吗?”他们跑了不短的距离,经过的路也很复杂,一把小小的钥匙,要找到非常困难。如果他父母有钥匙,那就简单。 钥匙这种东西,看起来都差不多,在地上捡到一把,谁知道是哪家的。也不用担心被人捡到然后家里遭贼,因为他们逃跑的时候,根本就没遇到什么人。如果她父母有钥匙,那就等她父母回来,钥匙以后再磨一把就是。叶秋零只是摇头,说除了掉的这一把和家里备用的一把,就没有别的钥匙。 她是一个人住么?略一思索,宁采臣就决定,陪她找一找。 两人原路找过去,从这里到‘保安堂’,再从保安堂到五子公交站,一路上两人细致的搜索着。宁采臣翻阅着自己的记忆,在脑中重新谱出在那些小巷中经过的路线,尤其在战斗过的几个位置重点查找。结果却没任何发现,也许是遗漏,也许就掉到哪个小沟沟中,也许是被人给捡走了,总之他们寻找一遍,又往回走重复一遍,还是没有找到钥匙。 找东西和单纯的赶路不一样,这一个来回就已经花了将近两个小时,天色已经变黑。 再找已经不现实,那只有强行开锁。宁采臣带着叶秋零,去找小区物业,然后打电话去请一位开锁匠。大约二十分钟,那个开锁匠就开着一辆电动车,带着一个大箱子来到小区门口。互相介绍之后,就一起到三楼,三零二。开锁匠先是问叶秋零情况,然后问她有没有把门锁反锁起来,叶秋零摇头,她没有出门反锁的习惯。 点点头,开锁匠在观察过锁匙的型号后,说这个小区的钥匙锁基本是同样的型号,这种型号防盗能力不错,没有钥匙要打开不容易。在征求叶秋零同意之后,开锁匠把门眼给撬开,然后用一个头部有特殊构造的铁棒探入门眼,在进入大半之后,又开始把一个部件组装到铁棒上。不一会儿,一个简单但又巧妙的装置就被弄出来,悉悉索索的弄一会儿,就听到咔嚓一声,门锁被打开。付款之后,叶秋零便马上跑到房间之中,找出那把备用的钥匙,这才放下心。 宁采臣站在门口,往里面一看,模糊扫过一遍,从一些细节之中,就已经得到不少资料。只有一双拖鞋,她应该之后一个人住,房间中很干净,应该有经常打扫。不过有一点,宁采臣在一个地方发现很多的泡面箱子,她经常吃泡面?因为一个人住所以…… 现在已经六点多,不要说叶秋零很可能不会做饭,就算会做饭,做好饭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而且今天经过这么多的折腾,叶秋零肯定也累了。宁采臣想了想,看着走出来见他的叶秋零,突然道:“去我家拜访一下我父母吧。” 见……见……见家长!!叶秋零的身体瞬间僵住。 “邻居本来就应该互相认识一下,有困难的时候也可以互相帮助,反正现在你也没有什么事,就去一趟好了。”看出叶秋零的犹豫,宁采臣笑着道:“不用担心,我父母都是很好的人,你们肯定能相处的很好。你这样性格的女孩,他们估计会很喜欢。” 叶秋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答应,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宁采臣的家,等着她从‘宁采臣的父母会喜欢他’这句话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到宁采臣的家门口。 既来之则安之,不能再胡思乱想,叶秋零拍拍自己的脸蛋,向屋子里面看去。 电视机正开着,从主持人的讲解和动物的声音判断,正在播放的是动物世界。看电视的是一个男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气质与宁采臣有些相似。看到这个男人,一些记忆渐渐清晰,很熟悉。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因病去世,父亲工作也非常忙碌,没时间照看她。所以那时候她基本都是在自己的家里看电视,很少出去和小孩子一起玩,更不用说去游乐园之类的地方。直到她遇到宁采臣,成为宁采臣的小尾巴。 宁采臣的父亲很疼爱他,小时候经常带他去玩,逛公园、爬山、游乐园、观海、钓鱼……很多很多,那时候宁采臣经常把他父亲说的一句话挂在嘴边,增长见识,开阔眼界。因为她是宁采臣的小尾巴,所以宁采臣的父亲带着宁采臣去玩的时候,也都把她带上。有几次和父亲闹矛盾,还跑到宁采臣的家里,说不要那个父亲了,要来这里当他家的女儿。 看到宁采臣的父亲,那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顿时冲淡了紧张感。 第三十章 祝英台的过去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现代版神话》更多支持!)见到宁采臣带一个女孩回家,他的父母都十分惊奇。尤其是他的母亲,脸上完全就写着‘天塌下来了吗’六个字。 带女孩子回家,怎么可能,那可是她的儿子啊!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正经到不能再正经的人,学生时代绝对不会恋爱,有人追求也以学业为重推辞掉,然后进入社会,就把全部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上,不是通过相亲随便找个女人凑合,就是孤独终老。虽然这样说自己的儿子有些不对,但是宁采臣完全就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如果不是她三年来不懈的追求,然后把他强拉着领了结婚证,估计他还是单身。 她早已准备好,在宁采臣大学毕业的时候,就找十个八个女人,一一相亲过去,遇到合适的,就直接逼他结婚。 宁采臣非常淡定的介绍了叶秋零,他们的关系是同学,朋友,还有一个就是今天上门的理由——邻居。 好吧,这才是她的儿子,恋爱的绝缘体,为什么说起这件事她就想哭呢。明明她的儿子这么优秀长得也不差,以前还不知道情况,但是在那次校庆上面她可算是看明白,她儿子的人气有多高。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十几年都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孩子。这怎么看怎么不正常吧,只能说不愧是宁氏的基因吗?把对感情的敏感度,全部加到智商上面去了。 不再想这些揪心事,宁采臣的母亲尽一个好邻居的本分,开始对叶秋零问候起家庭情况。今年几岁?老家在哪里啊?家里都有什么人啊?学习什么样啊?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啊?有没有喜欢的人啊……一通问答下来,也证实了宁采臣的猜测。叶秋零确实是独自一人在这里生活,她的父母在外省,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今年刚上小学。因为小时候住在胜华市,喜欢这里的环境,所以才来这里上学。 每个问题她都很快的回答,只有‘有没有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她红着脸,没有说话。母亲见她害羞,也就没有追问。 宁采臣的父亲有些疑惑地看叶秋零一眼,嘴里嘀咕着,叶秋零,好像有些熟悉,哪里听过的样子。女大十八变,叶秋零与小时候的外貌差距非常大,更何况也过了好几年记忆已经模糊,所以宁采臣的父亲也只是瞧见叶秋零注视着宁采臣的眼神,加上叶秋零这个名字,才会有一些熟悉感。 过不久许仙回来,互相介绍之后,也就到开饭的时间,顺理成章,叶秋零被留下来吃饭。 宁采臣去接大魔王的途中,手机响起,是祝英台的电话。宁采臣刚接起电话就听到嘟的一声,挂断了……这是搞什么鬼,又玩什么新花样。叮的一声,有短信,又是祝英台的。在不方便说话的地方么?宁采臣打开短信看到:“八点的时候,我可以偷偷溜出来,我们要去哪里玩啊。” “不是玩,说正事。” “那多无聊啊,说正事也可以玩啊,采臣,我们到酒吧去看看好不好,一直都想去。” “那种混乱的地方,不去,你想死也不要拉上我。” “听说南门附近有个溜冰场,我想溜冰……” “不会。” “那我们去看电影吧,有一部新片,主角是一位吃人脑的僵尸,我想见识一下,应该会很有趣。” “……八点二十分,红帽子咖啡厅,不见不散。” “要不我们去游乐园吧,过山车、海盗船、鬼屋、旋转木马……我全都想玩一遍。” “……你是小孩吗?现在时间也不对,想去的话到五一放假的时候带你去玩,今天就去咖啡厅,老老实实把事情交代清楚。” “好吧,小气鬼。” 饭后,宁采臣送叶秋零下楼之后,就向红帽子咖啡厅走去。路程有点远,接近三十分钟,不过这家咖啡厅离祝英台家应该很近,宁采臣不知道她家的具体位置,但大致范围还是知道的。从祝英台的脚程,加上她聊天时说的出发时间,还有大概的方向,就可以模糊的计算出祝英台家的大致范围。 八点十分,宁采臣到了咖啡厅,点一杯咖啡,坐下等人。 这个咖啡厅的人不多,而且宁采臣选的位置也偏向角落,小声说话不会被别人听到,毕竟祝英台女扮男装这种事情,被人听到不怎么好。 宁采臣并不喜欢喝咖啡,来这里也只是比较喜欢这里的氛围,很安静舒适。咖啡厅中有人在弹钢琴曲,宁采臣闭上眼睛,放松肌肉。今天的遭遇让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着,听到熟悉的钢琴曲,才让精神松懈下来。‘蓝色的恋人’,这是一首曲调非常平缓的曲子,与这间咖啡厅的气氛很搭配。弹琴的虽然不是新手,但水平并不是很高,有些地方太紧凑一点,有些地方又太缓了。这些的差距非常微妙,也只有对钢琴曲非常熟悉的宁采臣能听出来,对普通人来说听起来和那些大师演奏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一曲罢,宁采臣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对面多了一个人。 黑亮的长发,精致的五官,素白的衣裙,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女孩微微笑着,眼睛闪亮,仿佛会说话,在说着:“快来夸我啊,快来夸我啊。”虽然有些不一样,但宁采臣还是第一眼就认出,这个女孩就是祝英台,脸上扑了一点粉把眼角的乌青掩盖住。打量一下,宁采臣想了想道:“你戴了假发。” 祝英台的笑脸顿时垮下来,精心打扮后才出门,想得到一番赞美夸奖,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你戴了假发’。不高兴,祝英台气呼呼的大口喝着咖啡,然后小脸完全皱起来,没放糖没放牛奶,完全苦的。吃下一口砂糖,中和一下苦味,祝英台嘟着嘴道:“你以为我愿意啊,短发和这件裙子不是很搭配,而我只有这一件女装,其他的都是男装。” 只有这一件女装,也就是说她在家里都要穿着男装。从她现在的笑容看来,她应该不是单纯的男装癖,是家庭原因吗? 不过在现代社会,会有父母因为什么原因而让自己的女儿女扮男装? 线索太少,无法推断,宁采臣停止思考。他拿起桌上的小罐子,往咖啡中加一些炼乳,用勺子调均匀后推到祝英台面前,道:“这样我们就接着下午那个话题吧。” 喜欢女生这个话题啊,还真不想说,太丢面子。祝英台喝一小口咖啡,嗯,宁采臣虽然每次来咖啡厅都不喝咖啡,但却练出一手调制咖啡的好技术。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手法,宁采臣调制出来的就是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抿一口,再抿一口,直到一杯咖啡见底,祝英台才开口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年少无知惹的祸。” 祝英台再一次四十五度仰望天花板,眼中带着忧郁沧桑:“其实在十二岁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男孩子。”斜眼撇到宁采臣不相信的表情,祝英台辩解道:“不要不相信,我是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才去学校,前面都是在家里由家庭教师教。这其中当然有特殊原因啦,这等一下说。我认为自己是男孩子嘛,于是在上学之后就出问题了。你也知道,我既帅气可爱又聪明伶俐,到学校中,自然有女生控制不住自己,向我表白。然后,因为那个女孩子也有一点点可爱啦,我就答应了。” 说到这里,祝英台又长叹一口气,摆弄着杯子中的勺子:“那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生物课,不过也有生理课,一个学期大概两三节,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每次到我们班级的时候,生理老师就请假。因此我也一直认为自己是男生,和那个女孩开始恋爱。小孩子其实也不知道什么是恋爱,只是觉得好玩有趣,两个人就在一起。后来这件事情被妈妈知道,迫不得已告诉我,我是个女生,还塞给我好几本生理知识的书。接下来你也应该能猜到,我的初恋就这样终结。” 多么悲惨的初恋啊,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和自己是同一性别,宁采臣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太恐怖了。 见到宁采臣眼中的同情,祝英台反而笑起来:“没你想象中那么惨,小孩子懂得什么,所谓的恋爱也只是一场幼稚的游戏。只不过好歹也是名义上的恋爱,姑且就把她当作初恋。所以你说我喜欢女孩子其实也没错,算是以前喜欢过吧。”在这里祝英台沉默了一下,有些沉闷到:“你说我喜欢梁山伯什么的,基本是不可能。就像你不可能喜欢上梁山伯一样,大家都是男人,可以有友情,但不可能心动,真的心动那就成变.态了。我虽然生理上是女生,但从小到大在自己的意识中,都是男生,所以喜欢上男生的话,感觉太别扭。” 听到这里,宁采臣不禁想到,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命运的话,那命运的手应该也被祝英台的性取向给折断了吧。 但是,真的会这么简单?(我的小说《现代版神话》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三十一章 夜幕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现代版神话》更多支持!)“那你现在还喜欢女生?”宁采臣问道。 祝英台微微一笑:“怎么可能,你说有哪个女孩子有我这么漂亮、可爱、聪明、帅气、有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自己就是最完美的女人么。确实,一般的帅哥没她帅气,一般美女没她漂亮,从从性格来说她也是男女都讨好的那种,品行上面,她除节操少一点外,基本也没什么大毛病。这样说来她的自恋也是有本钱,只喜欢自己,喜欢男人会觉得别扭,看来她以后如果会喜欢上别人,应该也是一个比她更优秀的女人。 “不过,如果你是女生的话,我有可能会心动哦。”祝英台补充一句道。 ……这句话是多余的。 总而言之她和梁山伯之间没戏,好吧,既然这样那就不用去管什么命运,管什么梁祝,宁采臣倒是很好奇她为什么女扮男装,这在现代社会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想不出原因,就直接问道:“你既然穿女装出来见我,也就是说你并不排斥女性的打扮,我感觉到现在的你心情更好,那么你这样做的原因?” 随着祝英台缓缓道来,宁采臣才了解祝英台女扮男装的理由。这件事要从十五年前说起,也就是祝英台出生的时候。祝英台是一个早产儿,而且是足足早了两个月,即瘦小又虚弱,这样的孩子在那时候基本是养不活的。但祝英台的父母结婚十几年时间才有这么一个孩子,怎么都不愿放下,想尽办法让祝英台活下来。花了大量的金钱,给她最好的医疗环境,名医、高科技设备围绕着她转。 结果却不怎么喜人,维持半个月,医生却告诉他们,这个孩子不可能活下来。 这样的结果,祝英台的父母都不愿接受,既然现代化的手段不行,那么就找那些古老的技术。他们通过各种关系找和尚、道士、术士、中医,所有的手段都试过,没有任何成效。最后,据说是一位与他们家有着远亲的大人物知道后,请来一位道士。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但据说已经八十多岁。道士的名字叫燕赤霞,看了一下祝英台的情况后,把自己关在房间之中一晚,第二天他告诉祝英台的父母‘先天不足,以命养之’。 说起来挺玄奥的,但做起来却很简单。他让祝英台的父母把祝英台登记到户口上,‘祝英台’这个名字当然也是他起的,说是改命的一环。然后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把户口上的性别,填上‘男’,并且替祝英台换上男式的衣服,还有一些琐事,总之就是把祝英台当作男孩子养。弄好这件事之后,那个道士当晚就消失不见。神奇的是,两天过后,祝英台就奇迹一般恢复活力,不到几天就变得和普通健康的孩子一样。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也许是那个道士忘记说时间,这十几年来祝英台就一直被当作男孩子养着,不敢让她恢复女儿身,深怕出现什么问题。 这些年他们也寻找过那个道士,只是没有任何结果,仿佛人间蒸发一样。 “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了解这件事情的诡异性,宁采臣也没办法给出什么好的建议。不过他看明白一点,那就是这样下去的话,祝英台的未来就毁了。 祝英台倒是看得开,轻松道:“人又找不到,有什么办法,呃,如果你以后遇到那个燕赤霞,帮我问问呗。” “嗯。”宁采臣轻轻应一声,这件事,他还真是束手无策啊。 “对了,采臣你真的不知道打我们的人是谁吗?那些人做的太过分,把山伯打成那样,我想要报仇。”祝英台虽然是不拘小节的人,除了以前经常与她做对的马文才,也没有和别人记仇过。不过这一次她真的想要报复,梁山伯好好的一个人,虽然说不上帅气,但也不丑啊。下午她送梁山伯回家的时候,他老妈竟然真的没认出来。真是太过分了,打人哪有打脸的,不知道打人不打脸是国际准则吗? “我确实不知道对你们出手的是什么人?”宁采臣摇摇头,然后又道:“不过你放心,这件事会有一个交代的。” 宁采臣的承诺终于出现了,祝英台眨眨眼睛,看着宁采臣,心道,好帅气,好羡慕,浑然天成的耍帅。既然宁采臣发话,也就代表这件事肯定会有个结果,祝英台的心情瞬间又变好起来,说道:“采臣,我们出去玩吧,好不容易可以打扮成这样,应该去人多的地方展示一下本帅哥的魅力。” 穿裙子的帅哥么?宁采臣在心里吐槽一句,然后选择顺从祝英台的意思,陪她出去逛逛——以前那个臭小子无所谓,现在可是一个美少女,如果放任她一个人乱来可能会出事。 有人有闲心逛街,但有的人就只能苦逼地蹲在树上。 黄毛表示在树上待大半天,他都感觉自己变成一只猴子,又困又累又饿。唉,出来混真不容易,有一个脑残的老大更是不容易。 揉揉腿上已经有些僵硬的肌肉,屁股也有些痛,这树枝上坐一会儿还没事,坐几个小时简直就是折磨。左边屁股,右边屁股,轮换着坐,唉,明明走路的时候一只脚用力一只脚休息,都可以坚持很久,而屁股就不行呢,感觉这样弄得屁股更痛了。由于血液流通不顺畅,现在两瓣屁股都开始麻木。难道猴子的红屁股都是这样来的? 小心翼翼的伸一个懒腰,咔嚓咔嚓,整条脊椎都发出响声,好爽。 一个鼻子有些歪的年轻小伙子,手上提着一个袋子麻利地爬上树,坐在黄毛身边,递过袋子。黄毛接过袋子,往里面一翻找,有几块面包、几袋饼干还有两瓶的橙汁。真是饿了,黄毛拿出一瓶橙汁大大地喝一口,然后再拆开包装,把面包往嘴巴里塞。吃下两块面包和一袋子的饼干,黄毛才觉得有六分饱,停下来看着歪鼻子男道:“你不吃?” 歪鼻子男憨憨一笑:“我刚才在店里吃了猪扒饭。” 自己在外面吃热腾腾的饭菜,就让我吃这个?黄毛停下来,看着歪鼻子男的眼神带着怒火,不过马上他就释然了,这些东西都是不要钱的,白吃还挑剔?虽然是这样,但心中还是有些不痛快,草草的再吃点东西,就开始工作。工作,也就是盯着前面几十米处的房子中的人,三个在玩电脑游戏的女生。本来是有六个人来这里的,如果大家都在,那么全部轮流着,也不会这么辛苦。可是那些没义气的家伙,得知老大要对付的是女魔头之后,就全都跑得没影,把任务丢给他。 幸好还有这个新加入的白痴陪着。 “黄哥,黄哥,门开了耶,我们快点冲进去把她们全部抓起来吧。”蹲在黄毛身旁,用望远镜监视的歪鼻子男兴奋地拍着黄毛的肩膀,大叫道。 卧槽,黄毛以最快的速度,伸手捂住歪鼻子男的嘴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等歪鼻子男安静下来,黄毛才放开手。 “白痴,给我老老实实待着这里,看到什么都别动。”说着看到屋子里的人都没什么异动,黄毛才松一口气。新人就是不懂事,在这里的老人,谁不知道女魔头的威名,谁没有挨过女魔头的拳头。谁知道这次老大是发什么疯,竟然要他们去打女魔头,那可是女魔头啊!看来老大真是脑残加失忆了,上次被女魔头打得骨折还掉了三颗牙齿,在医院之中躺三个月才出来,这次竟然还敢对女魔头出手。 要出手你自己出手也可以啊,为什么要他们这些苦逼动手啊。老大虽然脑残,但这个位置也是用拳头打出来的,他们惹不起。女魔头就更不用说,这一年虽然都没有出手,看似从良,但也没人敢去挑拨她,那是找死。所以他们啊,能推的都推,不能推的就只能在这里守着,消极怠工。等老大问起的时候,他们也能够回答,已经尽力了,整天都在盯着,只不过那房子守备森严,他们没有机会。 “你给我记住,中间那位短头发的,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去招惹,知道吗?这是本地出来混的所要知道的第一守则,不要招惹女魔头。”黄毛小声说道。 “哦。”歪鼻子男想了一下,道:“那我们守在这里是不是等另外两个女孩出门,然后再抓捕她们?” 一巴掌扇他在脑袋上,黄毛恨铁不成钢道:“笨蛋,那两个女孩是女魔头的闺蜜,抓她们,你想让女魔头把你的手折断,然后塞进你的大肠中吗?” 歪鼻子男打了个激灵,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断手、塞进大肠,好恐怖!那个看上去那么漂亮的女孩,竟然这么恐怖。看到终于吓住这个白痴,黄毛才说道:“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里看着,知道吗?什么都不要做,也不要说,等时间差不多我们就回去睡觉。”(我的小说《现代版神话》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三十二章 第二天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现代版神话》更多支持!)混混嘛,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就算哪天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都不一定会有人知道,更何况只是一天。 即使是他们的家人,也都习惯了,肯定又到哪里鬼混,然后抱怨几句,接着为生活忙碌着。五子公交站那个地方非常偏僻,昨天下午警车在那边停下都没有多少人围观,又因为发觉花格子男这个杀人狂魔,其余两个人也被严密控制,没有联络外界的手段。现在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已经被抓进警局。 因此,贺飞柳发怒了,不过叫他们去办一点小事,竟然给他玩失踪。 这些家伙,一个个都不让人省心,这个老大当的忒没意思。去教训几个学生,甚至出动十几个人分成三队,结果只有一队完成任务,其余的两队,一队全体失踪,一队整整六个人去对付三个小女孩,竟然说她们所在的地方防备森严,守了一整天都没有出手的机会。 这算什么事啊,这,他们眼里还有没有他这个老大,耽误他赚钱扒了他们的皮都不够赔。昨天承诺那个管家最迟两个小时之内搞定,现在拖这么久,都不知道能不能再拿到另一半的报酬。想想就知道希望渺茫,现在这情况不要说另一半的报酬,就算是手上的这张支票,估计都要被收回去。不行,好歹也出力教训过其中两个人,拿这些报酬是应该的,这张支票谁也不能抢走。对了,听军师说这种支票好像可以被冻结的,得马上去把钱取出来。 不过在这之前,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一下,否则他的威信何存,那些失去的小钱钱……哎呦,他的心都在哀鸣着,这可是钱啊!心痛得他赶紧拆开一包巧克力,直到把一包巧克力都吃完,他的心痛才缓下来。巧克力真是好东西,肚子饿吃几块就饱,心情不好吃几块就缓解,受伤之后吃几块也就不痛……真是好东西啊。 擦掉嘴角的巧克力屑,贺飞柳对着面前低着头的六人道:“你们六个,打算怎么个死法。” 这六个人就是昨天被派去对付柳琴丹三人的混混,当然,实际上只有黄毛和歪鼻子男去了,其他人全都躲得远远的。听到贺飞柳的这句话,其余五人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歪鼻子男就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涕泪满面,不停地磕头:“老大饶命啊,老大饶命啊!不是我办事不给力,而是那个女魔头要把我的手折断塞进大肠中,好可怕,好可怕的。老大饶了我吧,我以后一定会努力跟着老大混,老大叫我脱衣服,我绝对不脱裤子,就算老大对我的身体感兴趣,我也会毫无怨言的奉献出自己纯洁的*……” 见到这一幕,其余五个人纷纷转过头,表示不认识他。贺飞柳所谓的怎么个死法,不过是在上缴五千块和剁掉一根指头之间的选择,并不是真的杀人。他们虽然是混混,但一般情况下还没到五千块都拿不出来的程度,就算有困难,也会想尽办法凑到。在这里混了这些年,除两个穷鬼外,他们还没见到什么人真的剁掉指头。他们脸色难看,也是因为这五千块对于没有正当职业的他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有些心痛而已。 况且,贺飞柳这样小气的人,怎么可能要他们的命,那样可是得不到一分好处,还可能惹得一身骚。贺飞柳只是有些糊涂,但又不是傻子。 虽然这个歪鼻子男胡言乱语,底线低到吓人,但贺飞柳还是从中发现关键词,连忙一巴掌扇过去,让歪鼻子男停下来废话。 他有些迟疑地问道:“你刚才说女魔头?是哪个女魔头?” “女魔头?就是那个短发的长得非常漂亮的学生,她说要把我的手折断,然后塞到我的大肠之中,所以我才……呜呜,老大饶命啊,如果你要我纯洁的*……”歪鼻子男见有转机,马上爬起来,抱住贺飞柳的大腿,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抹在他裤子上,哭诉着。 贺飞柳脸色难看地瞧着自己的裤腿,一脚把歪鼻子男踢开。这时候他已经发现事情的不对劲,这个女魔头,好熟悉,不会就是那个女魔头吧。如果是那个女魔头……腿骨被硬生生折断那美妙的声音,脸与那钢铁般的拳头亲密接触,那种仿佛灵魂都飞起来的酸爽,他到现在都难以忘记。时间过去一年,女魔头留下的痕迹大多都散去,唯有他口中的三颗大金牙证明着那个女魔头的凶残。听到女魔头、漂亮、短发、学生再有那种凶残的描述,他的牙已经开始隐隐作痛,腿也变得不利索。 难道那个女魔头已经重入江湖,笼罩在胜华市上空的恐怖,终于要回来了吗? “你们谁招惹那个女魔头,想要重新回到一年前那段时间的生活?你们不知道,就连老大我见到那个女魔头都要跪着走吗?”回想起那段被恐怖支配的日子,贺飞柳的身体都颤抖起来。恐惧、愤怒让贺飞柳的声音仿佛爆炸的火山,大嗓门震得门框上的灰尘都掉落。吼完一句,贺飞柳赶紧拿出两包的巧克力,大口的嚼起来,必须要冷静下来,要冷静下来。然后跑路,还是负荆请罪,或者直接到她家门前长跪不起。 嗯,不管什么办法,首先把这些家伙的腿全都打断,赔罪,给她消消火。 看到贺飞柳那变得残酷的眼神,黄毛一个寒颤,连忙把口袋中的一叠照片拿出来。他算是明白了,老大估计是看都没看这些照片,就让他们去打人。他就说嘛,老大怎么有胆子去招惹女魔头,明明一直都是见到女魔头就绕着走。有些疑惑地接过照片,贺飞柳翻过几张之后,就看到一张熟悉的照片,翻过来看到背面的信息,低声念道:“柳琴丹,万松高中高二六班。” 慢慢的,贺飞柳脸上的血色褪去,而后,又一股血气涌上来,脸变得通红,接着怒火和恐惧让他的脸色由红转黑。 他重重的把照片摔在地上,一拳打在身旁的桌子上,怒骂道:“马骏升,你这个王八蛋,我操你老母!问候你全家女性……”一口气不断,连续骂出几十个不同的,包含各个地方方言的骂人词汇,直到骂的有些气喘,他才停下来。眼睛扫过地上的照片,又不停碎碎语道:“老王八,我操你老母,操你老母……” 见状,黄毛赶紧上前邀功,说他们昨天都只是在远远地看着,没有人真正接触过女魔头。为了防止哪个不长眼的笨蛋惹到女魔头,他还特地在女魔头家外面蹲守十几个小时,期间受多少多少的苦,忍饥挨饿,还成功阻止一只白痴,可谓是劳苦功高之类之类的。结果,贺飞柳又是一巴掌扇过去,虽然说这次他们做得好,给他免了一灾,但这消极怠工也是确确实实的。一个个见到女魔头,就完全不把他的命令放在眼里,没有废话,一人五千的罚金一分不能少。 恐惧放下,可是愤怒和恨意却丝毫不少,贺飞柳来回走动,然后又是一拍桌子,怒道:“不能忍,这个绝对不能忍,我贺老大纵横江湖四十余载,手上人命没有十条也有八条,这是赫赫凶名啊,外人见到我老贺,哪个不是恭恭敬敬。今天竟然有人敢拿我开刷,马骏升,哼哼,我必须让他知道,在胜华市还有他不能惹的人!” 见老大又发神经,黄毛赶紧递上一块巧克力,然后细细劝说起来。惹了女魔头,他们最多到医院去待几个月,毕竟女魔头虽然武力惊人,但始终只是一个高中生,不会真正下狠手。若是惹到马骏升,那他们全部都得去吃牢饭,不小心死在牢里都有可能。那些富豪,想要对付他们甚至根本不用自己动手,自有无数人愿意为他们效劳,搞死他们。黄毛好说歹说,才让贺飞柳打消这个念头,让他明白谁是真正不能惹的人。 歪鼻子男拉了拉其中一个混混的裤脚,小声问道:“老大才四十岁不到吧,怎么纵横江湖四十余载,还有,老大真的杀过人吗?” 那人一瞧歪鼻子男的怂样,顿时戏耍着说,他们老大何止杀过人,还吃过人呢。那人把在一本书上看到的鬼怪故事,套到贺飞柳身上,把贺飞柳说成魔鬼附身,一天要吃两个婴儿,已经活了几百年,每到月圆之夜就会变身……直把歪鼻子男吓得一愣一愣的。看向贺飞柳的眼中充满惧色,这时候他已经后悔说要献上纯洁的肉身,被吃掉那也太可怕了。 “马骏升我惹不起,那他的管家我还惹不起?大家找个机会,把他给……”这气憋得慌,贺飞柳不耐烦的打断黄毛的劝说,算是接受他的说法。但是要让他完全放下这仇,那也是不可能,所以他就想着,既然那马骏升没办法,那就把气发泄在那天来和他接触的管家上。他贺飞柳在这地头上也算的上一号人物,区区一个管家,哪怕他是马骏升的管家,他还惹不起? “老大,那个管家我们也惹不起啊!”黄毛哭丧着脸道,有个脑残没自知之明的老大,他好辛苦。 他们只是见不得光的小混混,贺飞柳也只是个大混混而已,真的算不得什么人物啊!(我的小说《现代版神话》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三十三章 再等等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现代版神话》更多支持!)虽然说是知道了一个大秘密,但似乎,对生活没什么影响,以前怎么过,现在也怎么过。 周日的中午,宁采臣把这个月的十万字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杨晴,当然,他给自己打印一份,他还是喜欢阅读纸质文章。祝英台似乎因为昨晚逃跑出来的事情,被家人教训,今天都没办法离开家,在电话中和宁采臣抱怨几句。梁山伯现在的样子也没办法出门,没脸见人啊,要消肿让脸能见人,还要好几天的时间。据他说下一周不打算去学校了,请假一周,这件事已经取得父母的同意。 有点意外,没想到梁山伯竟然还有注重形象的时候,追问几句,他才说青花瓷现在已经开始进行全面的推广,过不久就他就要成为明星。如果现在这个样子被人看到,甚至被人拍到,那他的名声就毁了,以后别人说起青花瓷演唱者的时候,都会想到那张面目全非的脸,那他还是去死得了。 好像还挺有道理的,青花瓷要进行全面推广吗?微微有点成就感,虽然不是自己亲手作的,但也是通过他的手,把异世界的歌曲在这个世界传播。宁采臣看着自己那双修长的手,这双手看来不仅仅能用来弹钢琴,好像还能做更多的事情,比如,改变世界什么的。如果大街小巷都传唱着那部手机中的歌曲,书架上放满那里面的书籍,还有,他的钢琴技艺如果能得到这个世界的前无古人的层次……血液的流速加快,心脏在剧烈跳动着,好像能听得到心跳声。 呼,长长呼出一口气,平复一下心情,宁采臣自语道:“名啊,利啊,你们还真是强大,连我都心动了。可是那样的生活太累,太虚假,不是我所喜欢的。那样的成就感也是虚的,我宁采臣不需要那些东西。不是我的,始终都不是我的,就算能迷惑别人的眼睛,但如何能欺骗自己的内心。”那些东西他会传播开来,但是不能抱着从中得名得利的心里,必须抱着虔诚的,对写出那些作品的先贤饱含敬意。 喵,大魔王不满的用爪子拍拍宁采臣的手,宁采臣微微一笑,看来刚才想得太入神,忽略它,让它不高心了。 宁采臣挠挠它的下巴,然后把它抱起来,出去走走。大魔王出马,猫狗皆服,看着一路上那变得无比温顺的宠物,宁采臣颇有点狐假虎威的感觉。当然,他是那只狐,而大魔王才是那只虎。其实宁采臣一直怀疑大魔王并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黑色的老虎。这也只是怀疑,因为大魔王的毛色是纯黑的,那些所谓的黑虎也只是带着黑色条纹而已。况且哪只老虎三年来都不会长大,小小的,在小猫之中都显得非常娇小。 还有啊,如果百兽之王的老虎,叫声也是这么可爱的喵喵……嘿嘿。除了不知怎么来的威严,大魔王唯一与老虎相同的就是不愿与人亲近吧,呃,除了他。 带着大魔王在小区中闲逛着,结果遇到叶秋零,这还是第一次在小区中闲逛与她碰面,打个招呼,两人便一起在小区中漫步。叶秋零给他的感觉很矛盾,在一些事情上,甚至表现得对他很熟悉,但有时候却又显得陌生。对他的态度也有些奇怪,他可以看得出叶秋零想和他搞好关系,但有时又感觉她有些束手束脚的,似乎在害怕着什么。这种感觉,和他的那些朋友不同,不是因为傲气,所以与他有间隔。叶秋零似乎是因为别的原因。 从这些天的经历,叶秋零也已经取得宁采臣的认可,人品性格方面,宁采臣非常欣赏,算是把她看作朋友。朋友的话,有些事情不好追究,但有些事情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宁采臣没忍住,还是告诉她整天吃泡面不好,不会做饭的话,去外面吃快餐都比在家吃泡面好。这时候,叶秋零红着脸解释着,宁采臣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资金的问题。宁采臣以为是家庭有困难,叶秋零又解释着,她父亲给她的生活费并不少,甚至来说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非常多。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她是住在学校的前提下,而现在的情况却是她在这里租了一个套房,这里算是中档的小区,房租可不便宜。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基本都用来交房租,于是生活上就出现困难。 对此,宁采臣就给她提出三条建议,第一是回到学校住宿,第二就是换一套便宜点的房子,第三就是找个人合租。叶秋零非常认真的对宁采臣答谢,然后又非常认真的拒绝宁采臣的提议。她表示很喜欢这个小区,就算整天吃泡面,也要住在这里,她也不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好吧,既然当事人态度这么坚决,宁采臣也不好说什么。不过这样一个好女孩,总不能放着不管,让她就这样过下去。等下把情况和母亲说说,她肯定有主意。 老妈果然有办法,中午的时候,叶秋零就已经被拉到饭桌上。宁采臣可以想象,叶秋零这种不怎么会推脱的女孩,遇到热情的母亲,肯定抵抗不了。当时许仙也是这样,被一步步拉到这个家里,刚开始他还不好意思,但习惯之后,就干脆把这里当成自己家。 下午的时候,宁采臣与母亲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叶秋零身上,也得知母亲这么热情的原因。邻居嘛,虽然需要互相照顾,但也没到拉人过来吃饭的程度。她说啊,宁采臣一看就知道以后肯定是要相亲的命。相亲找一个不认识的女孩,不知道那个女孩以前是怎么样的,做过什么事,始终有些不放心。现在这个叶秋零,长相不用说,一等一的,人品这方面,宁采臣都一直在夸她呢,能入她儿子的眼,说明这个女孩的人品道德方面也很不错。 从她几次的接触看来,这个女孩的性格她也挺喜欢。总之,她的意思是,比起以后随便找一个女人,不如现在就开始培养一个。 对这样的情况宁采臣只能默默流泪,又不是他不想要女朋友,只不过根本就没有女孩喜欢他好不,唯一一位给他递情书的,还是小学生……说多了都是泪。他母亲打得这个如意算盘,宁采臣也不好说什么,不管出发点是什么,至少让叶秋零的生活有所改善,目的达到。 周一上课,梁山伯果然没来,祝英台脸上的青色倒是已经消掉,还是帅哥一枚,呃,现在也许不能再说是帅哥,是美女? 应该说不愧是没心没肺的祝英台么,才发生那样的事情,今天又与天音部的大家玩闹在一起。不过,看着与她们有着频繁肢体接触的祝英台,宁采臣却有着奇怪的感觉。以前不知道宁采臣是女生的时候,她以男性的身份与天音部的女生接触,宁采臣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特纯洁,现在……为什么反而觉得祝英台对她们有不轨的意图? 学校很平静,社会很和平,大体来说这个国家还是一个非常和平的国家,国家这么大,所以每天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但是把范围缩小到胜华市,那么就没有什么大新闻了。在学校,经常就听那些学生聊着哪位明星又出新电影,又有新歌出现,一些自认为格调比较高的,就谈起国际事。噢,哪个国家又发生什么动乱,油价上涨是由于某某国家的某某政策,其实这个世界的钻石储量非常惊人,因为人为因素才这么贵。如果把全部钻石开采出来,钻石比起水晶也珍贵不多少…… 对于那些人的卖弄,宁采臣基本也认真听着,很多都是他知道的,但也有不少是他所不知道的,被普及不少知识。娱乐,国策,常识等等,很多都不一定在生活中用到,但挺有意思的,而且知识多储备一点也不会有坏处,说不定哪天就有用了。所以偶尔听到精彩的,宁采臣也会给他们鼓掌,鼓励一下。 这一天没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硬要说有些奇怪的,就是马文才。他今天竟然到他们教室,单独来找他,没带他的狗腿子。以前马文才来这个班级,基本都是来找祝英台,找他,倒是非常少见。说有些奇怪,是因为马文才只是来看他,却没有说什么,见过他之后就直接离开,让宁采臣有些莫名其妙。然后他在傍晚的时候,接到一条短信,上面只有五个字‘不是我做的’。发信人未知,不过宁采臣想了一下,就猜到这是马文才发过来的。 看来马文才是知道他遇到袭击,并且知道自己的嫌疑最大,所以才发这条短信。沉思一下,宁采臣还是选择相信马文才。以马文才的骄傲,应该是不会发这种短信的,这样做,也就证明马文才对他的认可,不希望被他误会。也对,一个人的骄傲,没那么容易改变,就算那天晚上真的想通什么,也不会真正丢下他的骄傲。 也正是马文才的骄傲,让宁采臣觉得,这条短信有些重。 几天之后,见宁采臣还没有任何动静,祝英台倒有些着急,问宁采臣用什么办法找出打了他们的人。她也想不出宁采臣会怎么做,毕竟打人的是几个小混混,他们这些学生基本不会有所接触,很难知道他们的信息。而且胜华市的混混,说起来也不少,他们怎么找到?宁采臣再厉害,也只是一个学生,没有任何的权势。他也没有认识什么厉害的人物,祝英台想不出宁采臣会用什么办法,所以更加好奇,因为她知道宁采臣说到肯定会做到。 “再等等。”宁采臣微笑着回答。不管祝英台怎么缠着,宁采臣都只是这一句话,等等,时机未到。(我的小说《现代版神话》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三十四章 时机到了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现代版神话》更多支持! 今天早上的第二节课是音乐课,那个健美先生一样的音乐老师,动作优雅轻柔地弹着琴……怎么看怎么怪异,就像一头大黑熊在织毛衣。很多男同学都表示,每次上音乐课心灵都要受到重创,而一些女同学则持着反对的意见,音乐老师这是完美的结合了男人的刚阳和艺术家的柔,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奇男子。 文艺青年嘛,总是喜欢思考人生,所以音乐老师在奏完一曲之后,就到窗边支起下巴看着无垠的天空,开始神游哲学世界。当然,宁采臣认为他只是单纯的在发呆偷懒而已。宁采臣敢打赌,他有五层的可能是在想着今天中午该吃什么东西,还有一半就是因为刚才那些女生的尖叫,他陷入自恋臭美当中不可自拔。 摊上这么一位老师,宁采臣也是幸苦,只是两人关系不错,宁采臣不好不管,走上台代替他教授钢琴——估计这个家伙也是看准这点,所以才有恃无恐。授课,自然不是显摆,没有必要用什么高深的技巧,这里也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学校。学生上课,更多的是学习一些鉴赏能力,还有就是一些基础中的基础。这些,宁采臣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中规中矩的介绍着钢琴的发展史、对钢琴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钢琴大师,并且亲自演奏一曲大师的作品,也就差不多下课了。 “我发觉你最近钢琴技艺提升的有点快,隐隐约约已经有一种独特的个人风格,嗯,远远超过我了。” 音乐老师的这句话,宁采臣毫不谦虚的接下,这些日子却是在快速吸收异世界钢琴技艺的养分,肯定有进步。说远远超过他,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健美先生可是超级传统的音乐老师,所精通的大多都是中国古典乐器,对于钢琴,他只是业余爱好,教一教学生是够,但实在算不上什么高手。 “采臣你以后去当老师得了。”下课,祝英台和宁采臣离开教室,向图书馆走去。 宁采臣摇摇头,看到他的态度,祝英台便问他以后想做什么。想做什么?宁采臣低语着:“喜欢的事情,弹钢琴吧,不过并不想以这个为职业,钢琴只是兴趣爱好。开公司做生意?也不喜欢,人心争斗虽然懂一些,但那种事情太麻烦太无聊。而且进入商场就少不得要接触一些肮脏的东西,有选择的情况下,我还是不愿意弄脏自己。当普通的白领,到大公司上班?那种快节奏的生活也不是我喜欢的……” “那你就坐着等钱从天上掉下来吧。”听到宁采臣的话,祝英台都无语了。 宁采臣微微一笑道:“事业和赚钱是两码事,要赚钱的手段很多,而要一个灌注一生的事业,则更多是自己所喜欢的。”如果说只是赚钱,赚那些干干净净的钱,他也有不少方法。但那只是物质上的追求,事业,更多是精神上的追求。 两人走在一条走廊上,对面迎来一位男生,是马文才,宁采臣看着他,点点头,他轻轻一笑,然后离开。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祝英台看着两人无声的交流,有些奇怪。 “没事。”宁采臣随口敷衍。他这是对那条短信的回应。 “采臣,我加入天音部了。”祝英台突然道。 加入天音部?宁采臣停下脚步,对祝英台认真道:“她们几个都是好女孩,你不要去祸害她们。”因为知道祝英台是女生,所以宁采臣才有这样的担心。据他了解,天音部是不接受男生加入的,祝英台也不可能告诉她们她是女生,因此祝英台能加入,很有可能是,咳咳,就是那个意思,用美色勾.引什么的。如果祝英台是男生,那么这么做也没什么,喜欢就去追求,可是现在,注定没结果,注定会让对方受伤的恋爱,还是不要继续比较好。 “肾击!”祝英台从背后,一拳打在宁采臣肾的位置,对着捂腰皱眉的宁采臣气呼呼道:“笨蛋,我才不是同性恋,如果说我会有喜欢的女孩,那也是我自己!” 自恋宣言?揉揉腰,缓解疼痛之后,宁采臣无奈道:“好啦,是我错了,嗯,下次轻一点,好痛。” “还有下次?你给我站住!” 楼上,马文才望向窗外,看着宁采臣和祝英台穿过走廊进入图书馆。 他的手指有规律地敲打着桌面,眼睛微眯,出神,他在思考着。教室中的人不多,第二节下课,课间有二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很多同学都跑到操场上玩,也有不少的同学去小卖铺买面包牛奶——有些学生不习惯太早吃早饭,都等到这个时间去小卖铺解决肚子问题。教室中的学生不多,有些学生是在预习着下节课的内容,有的则是在奋笔疾书,想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在课间时间完成,晚上就可以尽情的玩,有人聚成一团聊天。 马文才的身边有些低压,因此空出一圈,他身边只有两个学生,自认为还算是马文才的朋友的学生。 他这个样子已经持续好多天,每天都在沉思着,对此他身边的人有些看不过去,就说道:“我看宁采臣是不会出手了,他和我们一样都是个学生,又没有马哥这样的背景,怎么可能做出什么事情。而且被打一顿也不是什么大事,又没重伤残疾死掉,他还能怎么样,不值得马哥这样重视。” 一人这样说着,另一人也附和着。他们不理解马文才对宁采臣的重视,如果说在学校的事情也就罢了,毕竟学校可以说是宁采臣的地盘,斗不过是正常。但是现在是社会上的事情,宁采臣只不过是学生,又无权无势,能有什么办法报复。而且再怎么报复,也不会牵连到马家啊。宁采臣一个普通人,就算把它高估一百倍,让他在不可能之中找到打了梁山伯和祝英台的人,但能揪出的也只是那几个混混啊,怎么都不可能摸索到混混老大,更不可能在找到背后的马家。 买凶打人,在他们看来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虽然在得知宁采臣也被卷入的时候,马文才是发了一会儿脾气,但毕竟宁采臣没受伤不是。总之,这是一件完全没必要关注的小事,马文才的重视让他们费解。 这两个人,是他从曾经的狗腿子选出来的,能力可以,也有野心,还识时务,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两个人算是他手下仅有的可以使用的人。一般的事情不会去隐瞒,监视管家钱贵也是他们做的,这两个人对这件事情的内情也是一清二楚。他们对宁采臣的轻视可以理解,马文才解释道:“这件事,如果只是宁采臣受到袭击,那还没什么,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找到那些小混混也不容易,宁采臣不会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但是……” 他了解宁采臣,梁山伯和祝英台是宁采臣最好的两个朋友,他们都受到袭击,宁采臣绝对会非常重视。对于宁采臣的能力,他一直都没见到极限,不过他相信,宁采臣这么安静,没有任何动作,就像是没发生过那件事的样子,恰恰说明宁采臣正在谋划着什么事情。这更多的是他个人的揣测,没有任何证据,应该说是他的手下分析的更有道理,所以他也不好直接说出来,只是道“总之,我相信宁采臣不会这么简单就放下这件事,肯定会有动作。” 马文才只是怀疑,那祝英台就是肯定了,这些天一直在猜测,但还是看不出什么。不过现在她没心情追究这件事情,被宁采臣误会是同性恋,还玷污她和天音部众人纯洁的友情,一个肾击怎能发泄心中的愤怒。对于祝英台的纠缠不清,宁采臣只是无奈道:“喂,你也有点女生的自觉啊,这样拉拉扯扯的不好。况且你现在还是男生的打扮,这样的行为就更加不好了。我们的那些谣言都是你不重视这些所引起的,以后注意一点。” 宁采臣默默地拉回被扯开一半的衣服,慢慢把扣子扣起来,幸好这里没人,否则……他现在的样子,怎么看都像被人侵犯过一样。 只是,他知道这些话只是白讲,和以前一样,有外人在的时候祝英台闹起来还有些分寸,如果只有几个熟悉的人,那她就完全是一个疯小子,还是一个逗逼。对宁采臣裸露出来的半只肩膀,祝英台没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羞涩,反而笑眯眯地戳着宁采臣的肩膀,调笑道:“小妞,你的皮肤不错嘛。” 真是作孽啊,好好的一个女孩,就被扭曲成这样。宁采臣摇摇头,便走到一旁,拿起最新的报纸,坐下来仔细看着。宁采臣习惯上网看新闻,不过这几天他都来图书馆看报纸,让祝英台怀疑宁采臣有什么目的。她也把头凑过去瞧着,突然瞄到一个大大的标题‘胜华市警方抓捕到特级通缉犯程万仙’,往下看去,却是写着这位称万仙犯下的累累罪行。宁采臣突然把报纸收起,对祝英台一笑道:“现在时机到了。”(小说《现代版神话》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三十五章 轻轻推一把 宁采臣对网络游戏没有好感也没有什么恶感,因为他从来不玩这些游戏,不过今天被一个关系很好的网友纠缠着,然后……宁采臣怒了,这算是什么游戏,游戏不是用来娱乐的东西吗?这种东西也叫游戏?玩这个的都是受虐狂吧!打个小怪都要花十分钟,死个三四次,升一级竟然要打二十个小怪!捡个矿石都要被怪物啃一口,啃一口就去三分之一的生命值,捡三颗矿石就要死一次……宁采臣强忍着,被玩一个小时,终于忍不下去,不玩了。 虽然感觉非常糟糕,但是宁采臣还是不习惯诋毁批评别人,只是非常郁闷的发一条信息:“到底是人玩游戏,还是游戏玩人。” 心好累,现在的孩子都在被这样恶劣的游戏摧残着吗?一个个还沉迷其中,果然,新一代祖国花朵的身心健康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能在被玩之中找到快感……咦,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的人以后走出社会,在被社会玩弄的过程之中,不会产生任何灰暗的情绪,还会有快感……被鞭打着前进,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笑容,好悲伤的感觉。 直接隐身,宁采臣决定三天都不理这个家伙,谁叫他介绍这个烂游戏。 叮咚,叮咚……门铃响起,宁采臣走出房间,从门眼往外一看,熟人,是杨晴。好像前几天有说过今天要给他送杂志的来着,智慧果的杂志里面有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内容,宁采臣也有兴趣,就问她见面的地点。结果她说周六的时候有事会经过这里,直接送上门——签合同的时候有把家庭地址填上,所以杨晴知道他家的所在地。 然后呢,因为这两天在思考一些事情,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赶紧开门,请人进来,从冰箱中拿出一瓶果汁,想了想,宁采臣还是问道:“想要橙汁、凤梨还是苹果汁?”听到回答之后,宁采臣便给她倒一杯凤梨汁,把果汁端到杨晴面前之后,宁采臣就让她等一下,自己回房间之中。当然,宁采臣不是那种没礼貌的人,只不过现在他就穿着一套睡衣,就这样接待客人可不行。 没换衣服,不代表他才刚刚起床,宁采臣的生物钟已经固定,不管什么日子早上六点的时候就一定会醒来,而现在已经十点。只不过今天他的父母都不在家,呃,说是有事,这两天不回家,在给宁采臣准备好早餐之后,就离开了。今天是周六,没上课,说起来这天气变化有点快,现在才四月份就热起来,宁采臣觉得还是穿着宽松的睡衣比较舒服。形象,其实就是给别人看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家,宁采臣表示舒适度更重要。 换上一件白色的薄衬衫之后,宁采臣接过杨晴递过来的几本杂志。呦,封面这个拿着烟斗和放大镜的人,不就是福尔摩斯,还有彩图,这图画的不错啊。翻阅一下,明显,福尔摩斯侦探集就是这本杂志的中心,所有的内容都围着它转。宁采臣又翻开其他几本,都一样,全部都是以这本小说为买点,不错收藏了。看到宁采臣满意的笑容,杨晴又笑眯眯地拿出一套,放到宁采臣面前,然后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支笔,递到宁采臣手上。 “这是?” “签名啊,我的一个朋友,也就是智慧果的一个编辑,她说很喜欢很喜欢福尔摩斯侦探集,也很喜欢盗梦者。本来想要来见你一面的,只是你又不肯透露身份,退而求其次,她就要求我给她带一套你的签名杂志。”杨晴的朋友,自然就是傅玲,被一直追问盗梦者的信息,她就随便编一个,就说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帅哥。她现在想起来都有些后悔,应该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美女,或者六七十岁的老人,那样傅玲就不会犯花痴了。 反正又不是他的真名,宁采臣无所谓的签下盗梦者三个字。杨晴拿过一看,嗯,这样的笔力,就算说盗梦者是二三十岁的人,都不会有人怀疑。 “你父母不在家?”杨晴在这里也有十分钟了,发现这个房子里只有宁采臣一人。因为这个家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家的气息浓厚,各种东西都是准备三份,所以她也不用担心宁采臣是孤儿什么的,而不敢问这些。 翻着手上的杂志,宁采臣随口回答:“嗯,他们有事出门,这个周末都不会回来。” “这样啊,那这两天你都是一个人在家,你会做饭吗?”宁采臣那修长白净的手指,杨晴一看就知道,绝对没怎么下厨,没有任何被厨房侵犯过的痕迹。这样的话,宁采臣不是自己随便买点速食品就是到快餐店解决,因此杨晴想着,趁此机会,请宁采臣吃一顿吧。毕竟上次是宁采臣请客,呃,虽然只是十块钱的面条,但对方只是一个学生嘛。 宁采臣思考了一会儿,有些犹豫的回答道:“大概会吧,上个月我有做过一次。”说着,宁采臣看向正趴在沙发上休憩的大魔王,回想起大魔王抢着吃,一点都不给他留下,便道:“我家的猫很喜欢的样子,应该算做的不错吧。” 有做过一次?猫很喜欢?他到底是怎么得出自己做得不这个结论的?好吧,现在她已经知道宁采臣的厨艺水平了,连初学者都算不上。但是……这是个天才,不能以普通人来衡量,也许他真的只做过一次,就完全掌握厨艺也说不定。带着这样的疑问,杨晴开始考校起宁采臣,很简单,只是问一些家常菜的做法。比如番茄炒蛋,蛋要如何处理,番茄要切多大块,要炒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放什么调味料,放多少,需不需要放水…… 问过几道菜之后,杨晴也对宁采臣完全摸底,宁采臣对做菜的程序还算熟悉,但是对其中详细的部分不怎么清楚,也就是他做出来的菜能吃,但味道就得看天意。 好吧,天才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当她提出请宁采臣出去吃午饭的时候,被宁采臣拒绝,他说等一下会有人回家吃饭。她还以为宁采臣有兄弟姐妹,结果一问,却得知是两个邻居,一个叫许仙,一个叫叶秋零,都不会做饭。而且还有他家的猫也要吃饭。看宁采臣自信满满,要亲自下厨解决这次的午饭,杨晴无语。第二次做饭,就要请别人吃饭,这……想象一下就知道会是怎么结果,为了宁采臣不会受到太大的打击,杨晴决定留下来,帮忙做饭。 “你不忙么?”宁采臣有些疑惑,身为一个杂志社的主编,就算是周六,也不会这么空闲吧。 “杂志社虽然开始好转,但还没到开始忙的时候,至少要等两三个月。”杨晴解释着,现在智慧果的情况自然是喜人的,但这个病情啊,也是很重,深入骨髓的那种。福尔摩斯侦探集是良药,不过再好的药,对于那种陈年疾病也是要时间才能治好的。这段时间都是铺垫,两三个月后,福尔摩斯侦探集的热情应该就会被引爆,到时候才是开始忙的时候。“而且我也只一个人住,没工作的时候,就有些无聊,对了,这个周末我们一起过吧,我帮你做饭。” 看着眼睛闪亮闪亮的杨晴,宁采臣没好意思说我们还没这么熟。虽然承认杨晴是他朋友,但毕竟认识才一个多月,一起过,帮忙做饭什么的,太过亲近了。 见到已经打开冰箱,看其中有什么食物的杨晴,宁采臣发觉,也许以前看到的她都只是她很小的一面,至少这种自来熟的性格,他一直都没发现。 当然,杨晴不是宁采臣所认为的那个自来熟,在这个城市工作几年,只有一个傅玲算得上朋友的她,怎么可能是这样的性格。可以说是保守到极点的性格。杨晴的朋友很少,但对真正承认的朋友,她的关心是不会有保留的。宁采臣是她的第二个朋友,又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现在没人照顾,又傻傻的想要自己做饭……那自信满满的样子好可爱,她被激发出母性,咦,母性,我还没结婚就有母性?果然年龄大了,要变成一个老女人了么? 宁采臣瞅杨晴一眼,发现她身体突然变僵硬,表情看上去非常失落的样子,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这是怎么了?果然女人心海底针。 “买菜吧,现在这个时间刚好,我们去超市买菜吧。”失落三分钟,杨晴又活过来。在冰箱中没找到多少新鲜的食物,要准备四个人的饭菜,是远远不够的。 木然的点点头,宁采臣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变化太快,到底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明明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好像就这样duang的一下,就变成这样了。有人做饭,也许不算是坏事,只是我的手艺……看来只能等下次。 拿好钱包和钥匙,宁采臣的手机突然响起,是祝英台的电话。 “喂。” “采臣,采臣,你是怎么做到的,今天我发现全市的警察出动,全力打击胜华市的地下势力,有好多人被抓起来了。肯定是你做的吧,我还以为你只是想要找出那三个打我们的人,没想到你竟然想把整个城市的混混都喀嚓喀嚓喀嚓。这几天我都跟在你身边啊,没看到你做什么,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啊?”祝英台的声音显得十分激动,语速非常快,就像机关枪一样,啪啦啪啦啪啦。她可算是被惊到,完全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就有这么大的动静,如果不是想起两天前宁采臣那一句‘时机到了’她还不能想到这其中有宁采臣的手笔。 “我不过是轻轻推一把,没做多少事情。”宁采臣轻笑一声道。 第三十六章 美容拳 看到杨晴已经出门,宁采臣说道:“这件事下周一的时候在学校说吧,就这样,我挂了。” 关好门,宁采臣随着杨晴下楼,在小区中,碰到正在闲逛的叶秋零。 是那个女人,叶秋零认出杨晴就是那个在咖啡厅中和宁采臣一起的女人,她是什么人,怎么会来这里? 看到叶秋零眼中的疑惑,宁采臣以为她想知道他出门的原因,便道:“今天我父母不在家,所以我要出门一趟,去买菜做饭。”见叶秋零把目光转向杨晴,宁采臣介绍道:“这位是杨晴,是我的一位朋友。”不说出杨晴智慧果主编的身份,是担心她看到福尔摩斯侦探集,从而把他和盗梦者联想在一起。 买菜,和这个女人?想到他们在咖啡厅中的亲密动作,今天又来这里,叶秋零不禁怀疑起自己的判断,难道宁采臣和这个女人真的有那种关系?可是年龄……汽车发动的声音,把叶秋零从思维中拉出来,杨晴笑着朝宁采臣打个招呼,然后对他们道:“这位美女是你的女朋友?上来,一起去。” 砰,叶秋零的脸完全红了,张口想要解释,但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宁采臣倒是没什么反应,语气情绪都非常正常道:“把那个女字去掉,这位是叶秋零,我的同学朋友加邻居。”说着他又转头看向叶秋零:“对了,要不要一起去超市,今天我父母不在家,吃什么我们说了算,你也去超市看看有什么想吃的。” 见到叶秋零点头,宁采臣便帮她打开车门,自己绕到另一边上车。 由于那把钥匙的事情一直惦记在心里,在上车之前,宁采臣还特地问:门锁好没有,钥匙有没有带在身上。两人坐在后车厢,便聊了起来,去买菜,他们聊的内容也都是今天中午吃什么。宁采臣意外的发现,叶秋零的口味和他很相似,说的几乎都是他喜欢吃的。叶秋零当然不会告诉他,他的喜好早就被天音部的那些人摸透,不要说喜欢吃什么东西,就算是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习惯用哪个品牌的笔写字,弹琴之前会有揉眉心的小动作,多久理一次头发……叶秋零怀疑宁采臣有几颗牙齿那些人都知道。 对于开车的杨晴,叶秋零也打消自己的怀疑,她和宁采臣的关系完全没有遮掩的意思,只是个朋友。而且杨晴说她是宁采臣女朋友什么的,也不像是和宁采臣有那种关系。 宁采臣和叶秋零在后面聊天,杨晴也偶尔插一句,她说起今天早上看到的情况。 有好多警车出动,到处都是那滴嘟滴嘟的声音,还可以看到一些警察压着犯人进警车。 没有什么通知,胜华市警方突然展开这么大的动作,看样子是要把整个城市的地下势力给清洗一遍。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那都是有情况的,比如国家的大政策下来,或者有什么重要的人被这里的地下势力给怎么了。这些行动一般都会有一些迹象,不会像今天这样,没有丝毫的预兆,突然间就展开这么大的动作。 她猜测,有可能是哪位大人物出手了。 “这种事情,不是好事么,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宁采臣微微一笑道。 杨晴想想,也是,混混少了,这个城市的治安也就变得更好,对于她这样的美女,就更安全了。反正这股风暴怎么也不会吹到她身上,有好处没坏处。 叶秋零则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宁采臣,前几天遇到那种事情,今天就有警方对地下势力大清洗,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毕竟太巧了。随后又打消这个念头,宁采臣和她一样只是一个学生,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能力,应该只是巧合。 到超市,宁采臣和叶秋零只能退到一边帮忙推小车,他们两个基本没下厨的,对于怎么挑选食材,完全没有经验。挑了几次看起来非常好看,实际上却不新鲜的蔬菜后,杨晴就剥夺他们的权利,只让他们说出想要吃什么,她来选材。挑挑拣拣,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购物车已经堆满食材,以杨晴的说法,这是中午和晚上两顿的食物。但是宁采臣认为,这么多的食物够他们几个吃上三天了。最后在杨晴的瞪眼中,宁采臣屈辱的承认,这只是今天的食物。 手机又响起,祝英台的电话。 这时候,祝英台已经到他家,在他家门前狂按门铃,结果发现家里没人,于是就给他打电话。宁采臣顿时明白过来,以祝英台旺盛的好奇心,怎么可能忍得到周一,想做马上就行动,这才是祝英台的作风。宁采臣只能告诉她,这两天他父母都不在家,现在他出门买菜,过会儿就回去。 “你去买菜啊,那多买两个人的食物,呃,不对,你们中午要回家吗?想不想到采臣家里看看,我知道他在书房之中藏有好东西哦……采臣,多买五个人的食物。”祝英台说着,还询问身边的人,宁采臣能听到细微的嘈杂声,仔细分辨一下,有梁山伯的声音,还有柳琴丹的声音。好了,知道这两个就能猜出,这五个人是谁,看来祝英台是把天音部的人全都叫上。 来他家把天音部的人叫上?除非她之前就和天音部的人在一起,也对,她是说过已经加入天音部,周六有什么活动也是正常。 宁采臣看着购物车,正好,如果多五个人的话,这就真的是两顿的食物了。 以防万一,宁采臣还是等到他们快到到家的时候,才告诉杨晴要加五个人。结果杨晴有些苦恼道:“这样你们就只能少吃点菜,我多做一些饭吧。” 下车,宁采臣便看到一堆闪闪发光的眼睛,梁山伯、祝英台、柳琴丹、尤雪、秦紫丽全都来了,如果把身边的叶秋零往里面一塞,天音乐团再次齐聚。宁采臣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几个不会是想到我家开演唱会吧。” “我只是来蹭饭的。”祝英台这个逗逼首先跳出来。 “在家里闷了几天,今天出来透透气。”已经恢复人形的梁山伯。 “哈哈,今天的天气真好啊。”柳琴丹完全不敢看宁采臣,抬头看着天空,那白云,飘得真可爱。 “对于宁大才子的家,我可是非常感兴趣。”尤雪倒是大大方方,没有什么拘束。 “我是跟着英台来的。”秦紫丽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然后看向叶秋零道:“对了,秋零你不是说今天没时间去聚会吗?怎么会在这里?” 瞬间,被五双眼睛盯着的叶秋零感觉有些妞捏起来,过一会儿,抬起头道:“我家就在这里。” 由于被五双眼睛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受不了,叶秋零只好把她们拉到一边,嘀嘀咕咕的解释起来。她也不知道宁采臣就住在这里啊,在两个月之前她就已经搬到这里,所以绝对不是什么别有用心。她那时候还不认识宁采臣呢。哦,早上聚会的事情,是真的有事啦,周六的时候有很多事情要做。大扫除、洗衣服之类的,现在阳台上还挂着一堆衣服,绝对不是和宁采臣约会,放心。至于和宁采臣一起去买菜啊,这要从上一周说起……总之是伯母的好意,受她照顾了。 叶秋零解释的口干舌燥,终于让她们打消怀疑。这时候,她们又问起杨晴的事情,那天她们是亲眼看到杨晴和宁采臣在咖啡厅,还抱在一起。叶秋零只能说她是宁采臣的朋友,应该没有什么不良的关系,单纯的好友。 吵吵闹闹中,大家都走进宁采臣的家里,幸好这个家还不算小,这么多人进去也不会拥挤。 现在呢,做饭吧,宁采臣帮忙把那些食物拿出来,然后开始做食材的处理。有这么多客人进来,宁采臣作为主人也不好什么都不做,他和梁山伯说一声,除了他父母的房间,剩下的随便逛。要玩电脑他房间之中有,看电视就在客厅,钢琴室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去看看。然后重点提醒,让她们不要去招惹大魔王。祝英台没怎么来这里,对这里还是有些新鲜感,梁山伯呢,在这里就和在自己家一样,算是半个主人,开始从冰箱中拿出饮料,帮忙招待。 把其他人都打发之后,梁山伯走进厨房,把正在洗菜的宁采臣拉到一边,神秘兮兮道:“你有没有发觉,我变帅了一点。” 哈?变帅?宁采臣仔细的打量一下,相比与上一周,梁山伯的脸算是好上无数倍,但……这张脸实在和帅这个字扯不上关系。那么应该是错觉,嗯,一周时间都面对那种面目全非的脸,看着它一点一点的恢复,会有一种慢慢变得好看的感觉,所以今天完全恢复的时候,就有一种自己变帅了的错觉。 不忍打击,宁采臣点点头:“确实变帅一点,以后应该叫你梁帅哥。” 得到肯定的回答,梁山伯却一脸的纠结,他看着宁采臣道:“难道被打还有美容的效果,那我想变得更帅,不是要经常去给人打?会不会被认为是变.态啊!” “山伯,尝尝我的美容拳。”祝英台一拳打在梁山伯的脸上,然后拉着宁采臣往房间走,并回头对梁山伯道:“你就在这里好好美容吧,哦,你也可以不用别人的,自己打自己就可以。记得要用力一点,打太轻可能没效果,加油,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成为像我一样的美男子。” 第三十七章 马文才的手段 对于警方的动作,大部分的市民还是表示欢迎的,小部分的态度是不关我的事,你爱咋搞咋搞,还有一些人与这那些地下势力有这勾连的,就有些人心惶惶。 当然,现在对于那些小混混、大混混、还有那些逃匿罪犯来说,就是世界末日到了。 其实还有一部分人,他们是与这些地下势力有着深深浅浅的关系,但他们不怕,因为权势财富就是他们最好的掩护。 比如钱贵钱管家,他正在慢悠悠地喝茶,对于外面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的想法。打击地下势力,和他有什么关系。不过这是建立在没有人敢对马家动脑筋的前提下,如果有个重量足够的人,想要做些什么,凭借着这股风,也能吹起不小的浪。 而恰恰,现在有一个人想要做些什么。 早上,马文才得知警方的动作之后,第一反应是‘宁采臣果然动手了’,他也想过宁采臣会怎么替祝英台和梁山伯报仇,但他也只是想到宁采臣可能会用什么办法找出那三人,然后交给警方处理。没想到宁采臣竟然这么干脆,找不到那三个小混混,那就干脆把胜华市的所有混混一起打击,这样的手笔和气魄让他震撼。应该说宁采臣这个人,果然一点都不能小看吗?就算没有他这样的权势和背景,也可以做出惊天的大事。 对于马文才的推断,他的那两个手下就不同意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是宁采臣做的,宁采臣哪有这样的能力。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个巧合,刚刚好在这个时间,警方因为什么事情,而对胜华市的地下势力展开全面的打击,替梁山伯和祝英台报了仇。 对此,马文才没说什么,宁采臣这段时间一举一动他都在监视着,马上拿过宁采臣的那张行程表,仔细看起来。 先前是没想到宁采臣会有这么大的手笔,所以忽略了一些东西,现在知道结果,再推断过程,对他而言实在不是什么难事。从已知的一些信息,加上行程表中所透露出来的东西,三两下他就看出宁采臣的手法。很简单,但也很震撼,这种事情他不是做不好,而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如果把自己带入宁采臣的位置,他所做到也大概是想尽办法找出那三个混混,当然,他会有自己的方法,做到这事不难。 但他不会想到,不去找那三个混混,而是把所有的混混都一网打尽。 这其中的思想,他也能体会出一二。宁采臣不是单纯为梁山伯和祝英台报复,那样不至于做到这种程度,也不会马上想到这种方法。宁采臣绝对是认为,这些混混对学生构成的危害太大,对这个社会也是毒瘤。所以他遇到那种事情后,一开始就不是只想着复仇,而是想着怎么让学校周边的治安变得更好,或者往大的说,让整个胜华市的治安变得更好。 这就是眼界的不同,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产生的想法上的不同。 想到这里,马文才反而笑了起来,他一直在等这一刻,等宁采臣发难,递上这把刀给他。宁采臣让他意外,他只是想要一把刀,没想到宁采臣直接给他送上一把枪。 这样更好,他前些天的做一些布置,现在是该发挥力量的时候了。 马文才点火,把这张已经没有用处的行程表点燃,看着纸张一点一点变为墨色,破碎,变为飞灰,飘落在桌上。 “钱叔,我今天收到朋友送来的一盒礼物,似乎很贵重的样子,想要给你看看,需要给他什么回礼。”马文才单独一人来见钱贵,他带着一个木头盒子,盒子很轻,在他手上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马文才把盒子放在桌上,推到钱贵的面前。他脸上带着笑容,仿佛只是正常的访客。 “不要什么朋友的礼物都收回来,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与我们马家的少爷交上朋友。那些送礼物的,大多都是有求于你父亲,不必理会。你还小,不懂事,犯这种错误也是正常,不过要记住,以后不许再犯了。”钱贵带着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说道,他跟了马骏升三十多年,可以说是马骏升最信任的人,也是从小看着马文才长大,自然而然的把自己摆在长辈的位置上。 说着,他便随意地打开盒子,在他看来能送到马家的东西,肯定都是一些珍稀之物,却发现盒子中放的只是几张纸。 “什么东西,现在送礼的人都这么不懂规矩了,送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想……呃……”拿起里面的几张纸,仔细一看,钱贵一惊,这东西…… 三张照片,还有一张资料。这三张照片中的人就是他,进入混混头子贺飞柳的家,把一张支票送给贺飞柳,与贺飞柳谈话。那资料,就是关于那张支票的信息,从那张支票之中,可以直接追踪到马骏升。钱贵看着这些东西直冒冷汗,这些东西如果是马骏升的竞争对手送来的……现在又是警方有大动作的特殊时期,如果贺飞柳被抓,那么这件事情被扒出来……马骏升肯定没事,买凶打人的事情,本来也算不上太大的事情,只要用点关系,马骏升就能完全摆脱。 但是,他钱贵不行,这件事情肯定要有人担着,他钱贵就是最好的人选。马骏升的竞争对手绝对有这样的实力,通过这种事情,斩断马骏升的一条肩膀。 见到钱贵眼中的惧色,马文才直接露出獠牙,收起伪装的笑容,冷淡道:“钱叔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吗?” 前段时间,把他的话无视,向马骏升打小报告的就是钱贵。 马文才虽然说并不能掌控这个家,但他的话在这个家中还是有不轻的分量,就算是他父亲,在最近也有所改变开始听取他的意见。 唯有这个钱贵,一直端着长辈的架子,把他当作晚辈随意教训,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也就是说在这个家里,钱贵是唯一不可控的因素。而这个不可控的因素在这个家中还有莫大的权利,已经影响到他的地位,在这个家中,他的话不一定比钱贵的话管用。 在想明白一些事情,不再所任何外界因素支配指使的马文才,对这个钱贵就没什么忍耐能力了。但碍于钱贵与马骏升的主仆交情,让他没办法直接动手,所以他才策划这一出,用外界的力量,来对钱贵形成压迫。当然,因为他从来没有小看过宁采臣,对那张支票的收尾早已做好,而那些照片,根本就是他的人拍的。 就算排除个人的情绪,对钱贵这样的做事手段,他也是非常不满的。 他明白,这也不能完全怪钱贵,其中马骏升也有很大的问题。马骏升的度量太小,所有的权力都捏在自己的手中,在公司上,还有一些得力助手,但在私事上,真正完全信任的就只有一个钱贵。所以大事小事都要经过钱贵的手,特别是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更是只能他亲自出手。这样也就容易被人钻了空子。钱贵也算是小心,如果不是因为马文才是自己人,容易打听到他的行踪,也不容易拍到那些照片,不过这始终是一个隐患。 这个家,在马文才眼里,是他个人的力量,是他以后想要做什么事情,都能随意调动的力量。 这里,也是他的大本营,一些破绽必须要抹去。 在打压过钱贵,提醒他这个家还有他马文才这一个人物,马文才也就没有太过为难。毕竟钱贵对马骏升忠心耿耿,办事能力也不弱,对这个家的认同感也很强。所以只要在他面前显示出自己的能力,折服他,让他知道马文才已经长大,不再是曾经的小孩。这样也就够了,钱贵不笨,自然会做出选择,以后会是一个好用的工具。 马文才家里发生的事情,宁采臣自然不知道,对于他来说,以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撬动整个胜华市的大势,这已经是极限。剩下的情况只能靠它自己发展,具体能做到什么程度,他也不清楚,也不会费这个脑筋去推断这些事情。 他现在正给祝英台讲解一个简单的魔术。 第三十八章 魔术 祝英台把宁采臣拖走,自然是为了问宁采臣所谓的‘轻轻推一把’是什么意思,怎么做到的。 “你认为很神奇?”宁采臣问道。 “难道不神奇吗,就像是魔术一样。”每天到图书馆走一走,然后突然说时机到,也没见他做什么,整天除了家里和学校都没有去任何的地方,怎么就做成这么一件大事?祝英台的眼睛散发着好奇的光芒,就像好奇宝宝一样。不同的是,祝英台的好奇心给人一种压力,好像不回答她就是一种罪过一样。 “没错,就和魔术一样。”宁采臣点点头。他觉得魔术这个形容很好,魔术这种东西,外人看上去都觉得非常奇妙,不可思议。但是其中的诀窍,又非常的简单,只要捅穿那层窗户纸,任谁都能做到。宁采臣的方法也是一样,说出来不值一提,只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找出一个合适的点,然后轻轻一推。 “你觉得正常情况下,要做出这种事情,需要什么条件。” “正常情况?”祝英台转了转小脑袋,这种事情不算什么难题,她简单的就想明白:“应该需要一个大人物,还有引发的事件。” 宁采臣点点头,没错,说穿了就是这么简单。他又道:“那你认为最近发生的什么事,可以成为这件事的诱因。” 诱因,祝英台马上想到宁采臣说‘时机到了’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在看着一张报纸,报纸上是写着警方找到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也就是说那个杀人犯就是诱因吗?她原先只知道是三个混混拦截宁采臣和叶秋零,现在也想到了,那个杀人犯应该就是那时候的混混,所以宁采臣才不急不慢的等着消息。 在最开始的时候,宁采臣就已经掌握这个信息了么? 但是,只是一个杀人犯并不足以造成这样大的动静,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大人物发力,宁采臣认识什么大人物吗? 看到祝英台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接着又有些疑惑,宁采臣也知道她是想明白一半。接着诱导道:“那段时间我没有去见什么特别的人,因为那个大人物我们都认识,而且很熟悉。” 都认识?很熟悉? 那段时间宁采臣遇到的人祝英台基本都知道,一个个列出来的话,就是父母、同学、老师。 在宁采臣家里可没有什么他们都认识的大人物,同学的话,有些家长是可以称得上大人物,但他们并不熟悉。那么就是老师?老师……校长!没错,肯定是校长,那个小老头在胜华市的影响力,可以说比起市长都丝毫不弱,如果是他出手的话,肯定能行。 要让校长出手也不难,那个舍弃在首都的那个位置,把自己生命都灌注在这个学校的小老头,对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异常重视。 宁采臣只要出示那份报纸,然后再把他们遇到的危险交待一下。 嗯,就是这样,为了学生安全的校长,肯定就借着这股力发难。 如果只是一个杀人犯,警方也不会太过深究,把他犯下的案子弄清楚,再领了功劳,也就结束。但如果老校长发动关系,让他们从这个杀人犯,追究到为这个杀人犯提供掩护的地下势力,也不是什么问题。还有啊,既然这里有一个凶残的杀人犯躲着,难保没有第二个第三个,也许胜华市的地下势力已经变成通缉犯的温床……总之,想要做,就会有理由,不会太复杂。 “什么嘛,这么简单,我也能做到。”明白之后,祝英台完全失去兴趣,太简单了,完全没有难度。 宁采臣只是微微一笑,世上的事情都是这样,哪有多少是真正复杂的事情。计谋这种东西,越精细,就越容易出差错,所以真正的妙计,也不过是在正确的时间地点,找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情。看起来不可思议,只是没想到而已。当然,马后炮谁都能行,但身为当局者能把事情看清楚、看透,就不容易了。 …… 宁采臣现在完全被眼前的这桌饭菜所吸引,色香味,宁采臣看着杨晴的眼神充满火热,这位是厨神,绝对是厨神啊! 现在他也明白杨晴说这些菜不够吃的意思了,正常情况下,都是用菜来配饭的,现在呢,完全是用饭来配菜,菜反客为主成为主食。再加上现在这张桌上的都是活力十足的年轻人,这里瞬间化为战场,各种抢食,汤汁与肉齐飞,菜叶亦在空中显摆诱人的身姿,筷子化为世上最凌厉的武器,战况激烈。 在这里,有两个人没有参与进去。一个就是杨晴,只是看着他们争夺,脸上露出笑容。对于厨师来说,自己做的菜这么受欢迎,就是最大的嘉奖。 而宁采臣,他正在看着碗上面堆得比饭还多的菜发呆。 杨晴看他没有进入战场,时不时给他夹一筷子菜;柳琴丹发挥出恐怖的战斗力,筷子使得看不出影子,战利品有一大半都各种‘偶然’飞到宁采臣的碗中;叶秋零则是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夹一块放进去;秦紫丽对菜肴进行各种夸奖,然后红着脸说让宁采臣也试试,很好吃;尤雪好不容易从大家手中抢到两只鸡腿,大大方方的送一只到宁采臣碗里;祝英台看着宁采臣碗上面小山一样的菜,觉得好玩,像堆积木一样,试试能堆多高。 唯有梁山伯因为战斗力实在是渣渣,抢不到食物,于是就到宁采臣的碗中时不时偷一点。代价就是,经常有骨头渣子飞到他脸上。 这顿饭吃的很欢乐,一个个玩的很尽兴,唯一不欢乐就是这些家伙只会吃,不会收拾,全部都是没经过厨房的少爷小姐。吃完一个个就全部飞到房间之中,电脑游戏被开启,钢琴声响起,电视被打开,有人泡茶消食,有人把宁采臣书架上的书拿出来……只剩下宁采臣和杨晴。 杨晴面前只有一碗没动过的白米饭,桌上只剩下菜汤,还好,宁采臣也一口没吃。他把自己碗上面的小山分一半给杨晴,两个做饭的人,默默地吃着已经微冷的饭菜,然后再默默地走进厨房,收拾残局。两人一个收拾桌子,一个在洗碗,水声哗啦啦冲刷着陶瓷碗碟,宁采臣突然道:“你说这个周末我们一起过是吧。” 说实话,宁采臣心动了,当然不是那种心动,而是对杨晴的厨艺心动。见识过这样的厨艺,宁采臣自然不会还那么无知的认为自己能做出好菜,但如果杨晴留下来,也就能请教一下。这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两天都能吃到这样的好菜。宁采臣看着杨晴,突然有种把她永远留下来的冲动,不过对她说‘留在我家做个厨娘吧’肯定会被用大胸部捂到窒息。也许,让她嫁到这个家里是个不错的注意,当然,不是说嫁给他,而是嫁给许仙啊。 许仙那么好的人,绝对配得上杨晴。只要她嫁给许仙,那么大家也就是家人,嗯,这样也就把这个厨神留在家里。 啊,差点忘了,许仙先前说店里有点忙,没办法回来吃饭,自己还答应带盒饭过去给他的,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不过还要收拾厨房。 这时候,宁采臣召唤山伯兽,让山伯兽携带着饭盒,奔向遥远的圣地,保安堂。他经过危险的沼泽地,穿过遍布杀机的丛林,在满是钢铁怪兽的草原上奔跑着。经历九死一生的险境,伤痕累累、生命垂危的山伯兽终于见到圣地——保安堂,然后找到圣者——许仙,用饭盒为代价,他获得进化之力,从山伯兽进化成为超级山伯兽。最后,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咽下最后一口气,化为一座永远守护着圣地的雕像。 “说什么呢,山伯什么时候成山伯兽了,不要诅咒他。”宁采臣给正在演讲的祝英台一个暴栗,祝英台捂头,两眼泪汪汪道:“好痛。”被宁采臣一瞪眼,又回到房间和她们一起玩闹。 搞定祝英台,宁采臣又接着想刚才的问题,怎么把杨晴留在这个家里?而现今有的本钱就是又帅又有本事又温柔的许仙。 但是有一点啊,杨晴是杂志社主编,许仙是医生,他们两个的交集太少太少,不容易啊。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他们两个经常碰面,两个优秀的单身帅哥美女经常相遇,应该很容易就会擦出火花。嗯,听杨晴说她现在是自己一个人住,这不好,一个人的话,如果有什么头痛脑热的,也没人照顾。如果不小心生什么急病,会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所以,和她商量一下,让她搬到这里,许仙那里就有空房,互相照顾。 呃,不行,杨晴怎么看也不是一个能随便和陌生男人同居的女人,许仙也一样。男人,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对了,叶秋零的情况不是一样,也是一个人,现在还面临着房租的负担。叶秋零的家他没进去过,不过这里的户型他都很熟悉,那是一个三个大房间的套房,多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很好,两个女人可以互相照顾,可以给杨晴和许仙牵红线,可以减少叶秋零的房租压力,还有机会经常吃到厨神做的饭菜,一举多得! 至于叶秋零说过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宁采臣相信在杨晴的厨艺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杨晴姐,你以后就住在这边这么样?”收拾完厨房之后,两人站在阳台看着小区的景色,宁采臣提出这个建议。 杨晴微微一怔,转头看着宁采臣,脸微微一红,她的手在宁采臣头上摸摸,轻笑道:“不行哦,你年龄太小了,我可不能答应。如果你能大十岁的话,我还会考虑一下。” 你想到哪里去了!宁采臣甩开杨晴的手,无奈道:“我才没有那样的想法,我的意思是你也搬到这个小区来住怎么样?”说着,宁采臣也把叶秋零的情况说一下,然后再说着如果她也住在这里会有什么样的好处,还介绍这个小区怎么好,并且重点介绍,本小区还有一个超级大帅哥,温柔有才帅气专一的完美男人。 杨晴直接看穿宁采臣的不良用心,一针见血指出:“你是想让我为你做饭是吧?” “嘿嘿。”这个建议很大一部分只是玩笑而已,毕竟哪有人真的因为看上对方的厨艺,就让对方搬家的。宁采臣笑一声,然后做出无辜纯洁的样子:“哪有这回事,我绝对没有任何不良用心,完全是在为你考虑,我的真心天地可鉴。”咦,不对,为什么在杨晴面前他就完全放松下来,还变得有些贫,平时的他应该不会这样啊……是因为共同的秘密么? 第三十九章 心结解开 虽然知道宁采臣只是玩笑,但对于宁采臣的提议,杨晴还是有些意动。 出门在外打工的,很多都是和别人合租,和朋友一起住,或者直接和公司的同事住在一起。毕竟出门在外不同在家里,没有人互相照应的话,突发急病或者一个人在家出什么事,都没有人能帮忙。这种事情以前也已经发生过几次,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都只能自己硬挺着去医院,那种无助迷茫和孤独感,很恐怖。 她由于个人原因,不太喜欢和陌生人一起住,身边没有几个朋友,在这个城市的朋友目前也只有傅玲和宁采臣。傅玲没有在外面租房,因为她是本市的人,家距离公司不远,杨晴也不好住进朋友的家里。宁采臣,呃,宁采臣就不用说了,还是一个小孩子。叶秋零,以她的眼光,第一眼就感觉这个女孩很干净,心灵上的纯净,像清澈的泉水一样。 杨晴之所以不喜欢和陌生人一起,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社会的人心思太复杂,各种算计。她是一个很简单的人,同居在一起,也就是承认那人和她的关系是最亲密的那一层,但那些社会上的人,根本没几个能得到她的承认。如果是一个学生,一个心思干净的学生,同居的话,也不是不能接受。 除了这些内在的原因,从外在来说,这个小区也不错,地理位置好,离公司也不远,环境也不错。还有啊,现在下班回到家中,和放假的时候,待在家里能只是感到一种冰冷。在这里的话,有宁采臣在这里,还和那个女孩一起住,也许家里也会变得暖和起来。 “等会儿我去和她谈谈看。”沉思一会儿,杨晴开口道。 宁采臣眼睛一亮,有戏,看来杨晴是有这个意向,她去和叶秋零谈谈,更加了解叶秋零的话,那样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大,毕竟是一个好女孩。嗯,至于叶秋零,虽然不知道先前是基于什么原因说不想和别人合租,但看她在吃饭时对着食物眼睛都发光的样子,很大的可能会同意。 “采臣,采臣,采臣,快进来看啊,尤雪她好厉害。”声音是从他卧室中传出来的,是祝英台的声音。 她们都是客人,他这个主人如果把她们甩到一边,也不怎么好。宁采臣和杨晴打个招呼,便走进房间,看看到底是什么事情,让祝英台大呼小叫的。在门口,就听到祝英台呀呀的声音,还有就是,有点耳熟,呃,这不是他早上被坑去玩的那个残害祖国幼苗的游戏的背景音乐?宁采臣走进一看,果然,那个战士拿着大剑劈砍,嘿咻嘿咻的。 尤雪在玩着游戏,祝英台在旁边给她配音,宁采臣看了一下,发现尤雪玩的很流畅。 “尤雪好厉害啊,刚才和三个等级更高装备更好的人pk,还一个打三个,就那样呼啊呼啊的,干脆利落的把他们解决了。”祝英台拉着宁采臣,指着游戏中的角色说道。宁采臣一看,呃,这个名字叫‘名侦探宁采臣’的家伙,不就是他早上创建的角色吗?好像,好像那个坑货有说过这个游戏要到二十级的时候玩家之间才可以pk,也就是说,尤雪在这短短两三个小时之间,就把这个角色从三级升到二十多级? 我们是在玩同一款游戏么?这游戏不是专门玩人是受虐狂最爱的游戏吗? 宁采臣看着尤雪控制着角色,动作灵敏顺畅,各种技能随手捏来,打怪物像是切白菜一样,刷刷刷就倒下一大片……这时,宁采臣突然意识到,不是这款游戏会虐人,只是他太废物,所以被这游戏虐到了……废物,第一次,他宁采臣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感到,有的地方,他也只是一个废物。 受到打击的宁采,步履蹒跚地走到钢琴室,走在路上,宁采臣听到钢琴声。和先前的不同,宁采臣听过尤雪电子琴的演奏,所以能确定先前钢琴是她在弹。而现在这个琴声的感觉不同,是另一个人弹的,是谁?尤雪和祝英台在他房间,杨晴还站在阳台上,叶秋零在客厅喝茶,是柳琴丹吗? 宁采臣一瞥眼,柳琴丹正从洗手间走出来,秦紫丽? 轻声走入钢琴室,看到那个小小的背影。 刚开始有些小心翼翼的,每一次的按键都非常的沉稳,手指的动作也不是那么灵敏,似乎有些陌生。但慢慢的,手指变得灵巧起来,动作也开始渐渐大胆起来,双手在键盘上肆意挥洒着热情。琴声很好听,一步一个脚印的那种,非常踏实,那种节奏感绝对是经过千锤百炼出来的,甚至比他也丝毫不差。 稳重之中带着肆意,像是在作画,稳重使她怎么都不会把笔落在白纸外面,而肆意则是尽情的在白纸之中,挥洒着自己的想象力。她微微侧脸,宁采臣看到,秦紫丽在笑着,或许她没有自觉,但她弹琴的时候,脸上浮现出来的笑容,她是真正喜爱着钢琴。有这样的水平,在学校之中竟然没人知道,有些奇怪。 “这指法和节奏感,绝对是经过千锤百炼,就算是我,在感觉上都要差上一些。以你的年龄,我想你花在钢琴上面的时间,比正常学钢琴的人都要多上两倍以上吧。从小开始练习,钢琴技法已经深入骨髓,所以就算很久没有弹奏,也能很快找到感觉。”一曲完毕,宁采臣轻轻鼓掌,然后发表看法:“万物皆通,学钢琴和建房子没多大的区别,地基打的越好,房子才能建的更好、更高。而且很好的一点就是,你的演奏之中,那种不被传统拘束的感觉。我想你能一直弹下去的话,绝对能取得让人惊叹的成绩,就算是大师也不一定是你的终点。” 宁采臣说的话,没有一丝是奉承鼓励之类的,全部都是心中真正的想法。秦紫丽的功底实在太扎实了,他能听出到她对钢琴还是有一点的笨拙,但是那种没有极限的灵性,他已经感受到。这种感觉,大巧若拙,很像是他的师父。他师傅如果不是因为先天原因,限制在钢琴上的发展,宁采臣相信现今钢琴大师中,绝对有他的一个位置。 他所说的大师不一定是终点,说的是这个世界的大师。宁采臣心中有个更高的位置,那就是另一个世界的那些大师,那些让钢琴产生灵魂的大师。宁采臣虽然喜欢钢琴,但只是爱好,并不想把钢琴作为终身的事业,所以他的钢琴会进步,甚至能成为这个世界的钢琴大师,但是要达到那种至高的程度,却希望渺茫。 而在秦紫丽身上,那种对钢琴的热爱,还有那种无限的可能,让宁采臣动了心思。 把那些东西教给她,让她踏上那个至高王座,站在这个世界前无古人的高度,成为——钢琴之神。当然,这种可能性也是非常小的,那种触动灵魂的高度,不是想要达到就能达到的。但终究比起他,秦紫丽的可能性更多一点,扎实的基础、不被拘束的灵性、年龄还小有无限可能、对钢琴的热爱,这几点全部结合起来,就已经是大师的种子。 “我最近得到一些特殊的技法,挺有意思的,你想不想学?”秦紫丽应该是内行人,那些曲子太过震撼,不能直接出示,否则无法解释。所以他打算教她自己最近学习领悟到的特殊技巧,她虽然有潜力,但实力上还相对稚嫩,至少在短时间内,以他的水平,还是能教她一些东西的。 沉默,回答宁采臣的只是无尽的沉默。 宁采臣无声一笑,这种事情本来就只是突然产生的一个想法,认为合适,所以说了。对方答应是个惊喜,对方不答应也是正常,毕竟他也不过是一个和她同龄的学生,当她的老师,他还没这个资格。正要离开,却突然发现秦紫丽的身体有点颤抖,似乎有些不对,宁采臣走近一看,确实在颤抖,怎么了? 走到她身旁,看到她的正面,这才发现,她在哭。 泪水在眼中蓄积,微红的眼,脸上的两条水痕,衣襟上的水渍。她刚才一直在哭,哭了很久。 “怎么……”宁采臣正要问发生什么事,却发现秦紫丽突然哭出声音来,嘤嘤呜呜,不是那种非常大声,但哭的非常伤心。这是,到底发生什么事?弹钢琴的时候不是还在笑吗?难道是他说错什么话?没有啊。对这情况不知任何处理的宁采臣,想了想,就像安慰不高兴的大魔王一样,轻轻摸着秦紫丽的脑袋,柔声说道:“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宁采臣这句话,像是触动什么开关,秦紫丽不再压抑声音,放声大哭。 声音马上惊动其他人,柳琴丹首先赶过来,不一会儿其他人也放下手中的事,跑过来看是什么情况。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紫丽她,怎么了,为什么哭?” 尤雪最为担心,就要走进去,却被柳琴丹拦住,她看着把脸埋到宁采臣怀中大哭的秦紫丽,道:“没事,不是坏事。” 从和她认识以来,柳琴丹就发觉她心中藏着一些事。每次问她,都只是摇头,把事情憋在心里,人会憋出毛病的,哭出来反而是好事。柳琴丹示意大家都离开,这里交给宁采臣,有话到外面说。 第四十章 喵星人的战斗 怀中的哭声渐渐变小,不一会儿,只剩下平稳的呼吸声,宁采臣低头一看,却是睡着了。 站了这么久,宁采臣也思考着,最后也隐隐摸出一点头绪。以秦紫丽能在钢琴中感受到快乐,那种热情,却在刚开始的时候表现出对钢琴的生疏,还有在学校没有丝毫她会钢琴的消息……看样子她是几乎,或者说已经放弃钢琴了吧。宁采臣猜测,她在钢琴上有受到委屈,有很大的可能是得不到外人的承认,所以在他承认她的钢琴时,她才会这样哭泣,这哭泣,是发泄着心中的委屈。 哭累了就睡着,就像是小孩子一样,都是高中生,身体还这么娇小,似乎永远不会长大一样。这样的人,不禁让宁采臣觉得,她应该生活在没有伤害没有痛苦的童话之中,让她这样伤心痛苦的人,还真是可恶。拿出纸巾,擦拭掉她脸上的泪痕,轻轻戳戳她的脸蛋,睡着的样子真可爱, 宁采臣小心地抱起她,呃,这个重量,好轻。 把秦紫丽抱到床上,脱掉拖鞋,把身体摆放平整,再为她盖上被子。站在床前,看着她熟睡的样子,这是他这张床上的第一个女性来客,呃不对,这张床早已被祝英台糟蹋过,把祝英台从脑海中踢飞,这样的时刻,逗比就不要闯进来了。宁采臣是独生子女,看着秦紫丽不禁低语道:“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妹妹,那就好了。” 身为独生子女,非常羡慕那些有兄弟姐妹的家庭,不是对现在家庭的不满,父母都很好,宁采臣不会不满。只是有时候想着,自己如果有一个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那会是什么样子的。呵呵,他肯定会是一位好哥哥,但却不一定会是一位好弟弟,一个强势的人,不会是一个好弟弟,他知道自己隐藏在骨子里的强势。 是的,他宁采臣并不是外表上看来的那么温文尔雅,好像非常好说话,是一个老好人。不是的,其实他有时候是非常固执和强横,只不过表现的非常隐秘,身边的人都没发现罢了。呃,父亲他可能已经发现。 这次梁山伯和祝英台遇袭,他和叶秋零碰到那些人,其中竟然还有犯下多起杀人案的凶恶罪犯。 当一切结束之后,宁采臣其实是非常的庆幸,庆幸自己是和叶秋零一起的,否则叶秋零一个女孩,落到那些凶恶的家伙手里,落到已经习惯犯罪的凶徒手里,他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还有梁山伯和祝英台,庆幸那时候祝英台没有暴露女性的身份,庆幸他们遇到的只是混混,而不是像他们一样,遇到凶徒。 庆幸之后,剩下的就是怒火。 心中的火焰在燃烧着,他也想到更多,同学朋友亲人,整个学校,这个城市的所有人……因此他在第一时间就想到这个打击整个胜华市地下势力的计划,或者称不上计划,只能说是方法。 把她脸上的一缕头发拨到一边,拿捏一下被角,宁采臣便走出房间。 她们全部围在茶几上,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两幅牌,祝英台、柳琴丹、尤雪,呃,连杨晴也参与进去,在玩四人斗地主。梁山伯已经回来,站在祝英台的背后,帮她出主意。叶秋零端着一杯热茶,吹啊吹啊,热气飞腾,就是不喝,她在看电视,看本地的新闻。 见到宁采臣出来,祝英台便把牌往梁山伯手里一塞,人挪到宁采臣身边,问道:“紫丽她怎么样了,没事吧。” 问个问题也需要跑过来?宁采臣伸头一瞄,果然,梁山伯手里的牌超级烂。 “没事,睡着了,你们玩的时候小声一点,不要吵醒她。”宁采臣把趴在一旁没什么精神的大魔王抱在怀中,它身材太小,又趴在角落,竟然这么久都没被发现。至于它为什么没精神呢,这就要从它的天敌说起,威风凛凛,动物世界的王者,视一般人类如浮云的大魔王,它有一个一生的敌人,那就是祝英台! 它刚才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安静地趴在角落,也是由于发觉祝英台的到来,不过现在被宁采臣抱出来,它已经被天敌发觉,噌,猫爪弹出。 “小喵喵,原来你这这里啊,我就知道今天感觉少了点什么,原来是没见到小喵喵啊。”祝英台笑嘻嘻地趴在沙发上,把自己的头放到与大魔王同一高度,无视大魔王一副炸毛的样子,对着大魔王的脑袋伸出罪恶之手。 猫爪闪耀着寒光,与祝英台的罪恶之手争锋相对,大魔王撕牙咧嘴的,突然被一只手压下:“玩的时候把爪子收起来。” 大魔王抬起头,不满地看着宁采臣:才不是玩,这是战斗!喵星人与逗比星人的战斗。 虽然不满,但它还是把爪子收起来,接受这场不公平的战斗。神情警惕,在祝英台的罪恶之手接近的时候,瞬间快速出击,一爪子拍过去。祝英台嘿嘿一笑,换一只手继续,大魔王又是一爪子拍过去……直到重复十几次,祝英台还笑嘻嘻的乐此不疲,大魔王的猫脸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战略撤退,爬到宁采臣的肩膀上。 “你说为什么小喵喵一点都不亲近我呢,明明我那么喜欢它。”又一次接近失败,祝英台不满的嘟着嘴,左手右手各伸出一根手指,轮流在宁采臣大腿上戳啊戳的。 叶秋零还在呼啊呼啊的对着热茶吹气,听到祝英台的话,便转头看过来:“大魔王除了采臣谁都不亲近,不单单是你。” 想要接近大魔王这种事情,叶秋零也不是没做过,看着宁采臣抱着大魔王,她也想抱抱,只不过……多试几次,她就放弃了。宁采臣伸手,把祝英台的爪子拿开:“不要再戳了,你再戳大魔王可要生气咯,到时候它大叫一声,整个小区的猫狗都会把你围住,我都没办法阻止。” 祝英台一看,大魔王已经爬到宁采臣的头上,正对她怒目相视,自动忽略宁采臣的第二句话,祝英台眼睛一亮道:“这样说是不是只要我揍你一顿,小喵喵就会理我了?” 宁采臣无语,连忙与祝英台拉开距离:“你还是打牌去吧。” “四月十三日早上,我市警方出动警员三百七十六名,对我市的十七个……经过这轮的打击,我市的治安……共抓捕罪犯五十二名,其中一级通缉犯三名,二级……”电视上的新闻,播放出一副画面,一个记者在做着现场采访,旁边是几辆警车,十几名警员在警戒着,五名戴着手铐的罪犯被押解上车。 祝英台听到声音向电视看去,看到电视上的那些犯人突然大叫道:“这三个家伙不就是把山伯打成猪头的坏蛋!” 正在打牌的众人都停下来,看向电视,梁山伯一看,顿时放下手中的牌,激动地站起来。看到这一幕,他真是浑身舒爽,就像看到自己变得越来越帅一样:“哼哼,善恶有报。” “什么善恶有报,明明是……”祝英台嘀咕着,正要说是宁采臣做的,忽然脑门一痛,一粒花生砸在她头上,转头一看,却见宁采臣用眼神对她示意,不要说出来。这种事情本来就不适宜闹得人尽皆知,毕竟有那么一点幕后黑手的感觉,要是被人看做是心机深沉、阴险毒辣之辈,那就不好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况且梁山伯知道之后,也许又会感到有压力,梁山伯虽然说看得开,但比起祝英台这个逗比,在承受能力上还是有所不如的。 柳琴丹敏锐地观察到所有人的反应,眼神变得凝重起来,好像发生过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梁山伯被打成猪头,上一周请假也是因为这个……对了,那时候宁采臣突然打电话给她,还让她注意安全……柳琴丹看着电视上面的‘熟人’,眼中露出一丝冷色,低声自语道:“酷冰、豆子、红狗……是贺飞柳么?” 这场轰轰烈烈的串门大会,在秦紫丽醒来之后,就正式结束。 嘻嘻闹闹的这群人一离开,顿时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宁采臣向他们挥手告别,这时,一个小身影跑过来,是秦紫丽。她站在宁采臣面前,脸色微红,低头弄着自己的手指,过一会儿,抬头看着宁采臣的眼睛,小声道:“哥哥。” 宁采臣一怔,而后宛然一笑,伸手摸着秦紫丽的头,声音中带着些暖意:“小紫。” 秦紫丽瞬间脸红到耳根,这次声音变清晰,脆生生道:“哥哥。”叫完之后,又看了宁采臣一眼,然后一溜烟地跑回队伍中,接受众人的盘问。 “妹妹……还真可爱。”不过这样看来她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哭累睡着啊,呃,肯定是突然扑到他怀里哭,哭完了,就感到不好意思,于是就直接装睡,所以听到他说的‘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妹妹,那就好了’。 喵,大魔王蹭着宁采臣的头,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嗯,你也很可爱,小喵喵……” 第四十一章 各自的思考 “等一会儿,你帮我搬家吧。”站在宁采臣身边的杨晴突然说道。 “这么急?”宁采臣看着身边的杨晴和叶秋零,她们这么快就谈好?而且刚谈好就立即搬家……房子都没看,这是什么效率! 不管什么事都要讲一个缘分,看着之前说不要和别人合租的叶秋零,现在一脸羞涩的样子。果然,合租就和相亲一样,条件什么都是次要的,对上眼最重要,明显,这两个女人已经对上眼了。把厨神请到自己家,叶秋零,还真是令人羡慕啊,还是他出的力呢,以后也得去蹭饭才行。 杨晴这种雷厉风行的行事风格,宁采臣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比如那次福尔摩斯侦探,第二天中午就搞定,还有那次请她帮忙青花瓷的签约事宜,也是以非常快的速度解决。 女人都这么干脆了,宁采臣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也不能婆婆妈妈,和叶秋零两个人就去帮忙搬家。 …… 贺飞柳被突如其来的围剿弄晕。 怎么回事?做混混老大多年,虽然骄傲自大,但一些潜规则还是遵守的。 这些年,他每年都有花不少的钱去打点关系,这几个月也都没有少给一分钱啊,今天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而且还没人给他提前给他消息。 再怎么浑的人,现在也意识到,出大事了。他一直挂在口中的杀过人,并不单纯是用来威慑手下,而是真正有杀过人。这些命案在警局中甚至还有案底,只是他当初混出头的时候,通过一些关系,换一个身份,改头换面,这才有这明面上清白的身份。不过这些禁不起深入调查,如果他被抓住,身为混混头子肯定被重点关照,不用多久那些命案就会被翻出来,那他就没有任何的侥幸,绝对是吃子弹的下场。 他这样混蛋的人,能当上混混老大,完全是靠着凶狠和凌厉的武力,所以其他人被抓起,而他却有能力放倒几个警察,偷偷溜掉。 由于走得太急,身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带。 他估摸了一会儿,还是去抢一些钱,然后坐黑车,跑路。不过没多久他就打消这个念头,天晓得胜华市警方什么时候有这么高的效率了,他的那些案底已经被翻出来,在电视直播通缉。 没办法,现在闹出任何动静,都只会暴露自己的行动,太过危险。 想来想去,他还是用最古老的方法,古代的那些逃犯很多都是躲到山里,以他的身手在山里打猎为生根本不是问题,等这风头过了,再换一个城市,改头换面。 只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他以对着附近地形的熟悉和敏捷的身手,摆脱警方的追踪,但却遇到一个他完全无法反抗的强大人物。 “大姐头,我们都是道上混的,这次……”身体颤抖着,说话磕磕碰碰的,想要学习别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于比起动脑更喜欢动手的贺飞柳来说,这完全是突破自己的极限,成功迈出不一样的人生的第一步。只不过这一步还没迈出去,他的脚就被人打折了。 “竟然敢对采臣出手,你有也没必要存在这个世界上了。”树林中,冷漠的声音,配合着恐怖的惨叫,还有咔嚓咔嚓骨骼碎裂的声音,阴森恐怖。 没多久,惨叫声就停止,树林安静下来。 “喂,警察吗?我在树林中发现一个人,好像就是电视上的通缉犯,嗯,长相是这样的……” 柳琴丹报上这里的地址之后,看都没看已经痛晕过去的贺飞柳一眼,走出树林,她望着茫茫的天空,自语道:“为什么总有人认不清自己,用低贱的手,去触摸那片的天空。” …… 秦中泽回到家,却听到琴声,这琴声……虽然比起以前增添了一丝重量,但他还是发觉,这是他孙女的琴声。 终于再度拾起来了吗? 心结已经解开,已经能够坦然面对一切了么?听这琴声,这两年来虽然没有练习,在指法上没有多少进步,但钢琴中最重要的心境,却是成长了。技巧可以通过练习变得纯熟,但心境才是决定一个人能走得多远,心境也是制约着每一位有才华的人,有几分心境,才能发挥出几分才华。 在秦紫丽很小的时候,他就发觉自己孙女对钢琴那种真挚的热爱,那是超越一切正常天才的天赋——热爱。 他把所有的技巧都教给她,期待着她成长,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孙女在这条路上有可能比他走的更远。但他忽略了,忽略这个社会的本质,在这个充满嫉妒、贪婪的社会,从小被钢琴室,被他们保护着的秦紫丽,被外面太过毒辣的阳光灼伤。他们都以为这样坚强的她,会很快适应这个世界,他们忽略了她和他们不一样,不是从小在恶劣的环境中长大,早已习惯伤害。 悄声走进,看着在钢琴中重新找到快乐的孙女,秦中泽露出一个开怀的笑容。 小紫,欢迎回来。 …… 女性,即使是杨晴这样干练的女性,还是免不了有一些乱七八糟……呃,在男人看来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搬家稍微麻烦一点。 在三人合力之下,终于在晚上的时候,把新家弄得像模像样,当然,杨晴的那个房间只是收拾个大概,要住人的话,还得明天做卫生,整理东西,要花费不小的功夫。 在宁采臣家里做一顿大餐犒劳大家的五脏庙之后,便各自回去休息。 自己的房间没办法睡人,晚上,杨晴就抱着枕头和被子,跑到叶秋零的房间,凑合着过一晚。 “还没睡呀?”灯已经熄灭,漆黑之中,杨晴转过身地睡在她身边的叶秋零道。 “嗯,睡不着。”叶秋零微微卷着身体,小声道。和一个不是十分熟悉的人一起睡,她还是有些不自在。答应和杨晴合租,确实是看上杨晴的厨艺,不过不是单纯想要吃杨晴做到菜,而是想要学习她的厨艺。还有一点,就是杨晴是宁采臣承认的朋友,因为对宁采臣的信任,所以也相信杨晴,否则她的以性格是不会同意这合租的。 “在想男人?”杨晴看出叶秋零的拘束,身为年龄大的一方,自然要主动接近,消除两人之间的距离。 女人之间的聊天,最敏感,也最能拉近距离的就是男人。带着这种开玩笑的语气,叶秋零这样的孩子也不会生气,她甚至能想象叶秋零肯定是一副害羞的样子,会说:才不是呢,不要胡说。然后两人的话题慢慢就能展开,在聊天之中更加了解对方。结果,出乎杨晴的预料,在她眼里一只都是非常容易害羞的叶秋零,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否认。 沉默许久,当杨晴觉得自己可能说错话,让叶秋零生气的时候,叶秋零出声了,她小声道:“采臣很喜欢你做的菜。” “所以你才想要向我学习做菜。”杨晴顺着她的话说道,接着马上反应过来,叶秋零这句话是对她上一句话的回答。也就是很明显的说出她喜欢宁采臣?这个小姑娘……杨晴看着叶秋零的后脑,仿佛能看出说出这句话的叶秋零现在已经害羞得不得了的样子。不过,很有勇气,但有着这样勇气的她,为什么……在这短时间的接触中,她是发现叶秋零对宁采臣的心意,但也发觉宁采臣根本就没有察觉这一点,叶秋零并没有表白。 有勇气,却退缩,这其中肯定有故事,杨晴的八卦之魂熊熊燃起,挪着身体贴近叶秋零,问道:“能说说吗?你们之间的事情。” 结果她一碰叶秋零,瞬间,叶秋零就把整个人完全缩到被子中,好像刚才的那句话已经把她全部的勇气都耗尽,任由杨晴说什么,都不肯再开口。 叶秋零摸着自己发烫的脸,我在说什么呢。 …… 寂静的夜。 在书桌前,看着桌上的一面镜子和一部手机,宁采臣陷入沉思。 开启这面镜子,得到这部手机,然后是福尔摩斯侦探被登上杂志,还有校庆上青花瓷面世,看到梁祝的故事,发现祝英台其实是女生,遇到那些坏人,还有今天的大动作。 一件一件数出来,这两个月还真发生了不少事情,好像这个世界都发生不小的变化。 他感觉,这只是开始,开启这面镜子,他的人生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轨迹。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的。以前他不会去考虑自己的未来,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未来不会差,只要他想做,就能做到。 现在他也不考虑自己的未来,因为他没办法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是怎么样,这面镜子给他的是无数可能。 也许哪一天,这面镜子又再一次开启,再次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不管怎么说,不被注定的人生,他并不讨厌。应该说比起仔细想想就能看到未来的人生,他更中意这种前面有无数岔道的人生。 第二天,虫鸣鸟叫,盛夏即将到来。 第四十二章 去海边玩 这个世界是灰暗的,看,那个小男孩望着天空说:天真蓝,好漂亮啊。可是在我眼里,天空是灰色的。 无尽碧海,拍打起白色浪花,沙滩在阳光下如同闪耀着金色,这些都是别人眼中的世界,而我的眼中,这一切都是灰暗的。啊,为什么在骄阳下,我还是会感到寒冷,那冰寒,深入内脏;啊,为什么身处人烟繁荣之处,我却如此的寂寞;大海啊,我如此爱着你,你却不肯让我接近…… 宁采臣无语地看着坐在一边,戴着墨镜,喝着冰镇果汁的祝英台,这逗比,又发神经,看样子是羡慕那些下海的人:“你想去就去呗,又没人拦着你。” 吧唧吧唧吧唧,祝英台深深吸一口,把杯子中的饮料一饮而尽,一阵冰凉通过食道进入胃中,打了个激灵。然后若无其事的把宁采臣杯子中的饮料往自己杯子倒,看到两个杯子中的饮料一样多,这才停下来,满意的点头:“这样就好看多了。”接着露出落寞的神情:“就算是我,也有不能做的事情啊。” “没错,就算是我也都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放宽心吧。”宁采臣同样戴着一副墨镜,上身短衬衫下身沙滩裤,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他看着天空那火辣辣的太阳。五一长假他是打算就在市里随便玩玩,只不过梁山伯喜欢海边,而且上一次答应他来这里玩……最重要的不是他啦,宁采臣请老校长出手的时候,虽然是做那件事是老校长自己的意愿,但宁采臣还是被迫答应一个条件,去参加一个宴会。 那个宴会就在这个海边,在一艘豪华游轮上,由几个德高望重的前辈主持,来参加宴会的大多都是在各自领域取得不小成绩的俊杰,当然还有一些是大富豪的继承人和官员的孩子,基本都是一些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 宴会的内容么,小的来说就是认识一下,扩展人脉,以后办事方便一点。或者年龄适合的男女在一起,看看能不能看对眼,带着一点相亲的意味。 还有就是互相打压一下傲气,毕竟是俊杰嘛,在一个地方都是那种,鹤立鸡群的鹤,把这一群鹤赶在一起,让他们都知道,长得像他们这样高的,其实不少。 往大的来说,这些人都是杰出的人物,对这个世界、社会都有一些独到的看法,交流一下,谈谈国家大势,谈谈各个行业的发展……如果能找到志同道合之士,以后的发展也能更顺利一些。 当然,这些都是假大空的东西,说出来给外人听的,宴会上基本没几个人谈这些。 人嘛,没几个雅的,都俗,所以攀比炫耀才是那些人真正会做的事情。 对这些宴会,宁采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只不过答应老校长,也没办法,去露露脸也就是了,反正也没要求他有什么好的表现。 宴会时间是五月三号晚上,现在才一号,在老校长那讨来一张为期七天的酒店住宿卷,算是公款旅游。杨晴说放假这几天要回老家陪陪家人,为了叶秋零不被饿死,便把她推给宁采臣,让他带着一起去玩。宁采臣得知叶秋零没有回家的打算,也就应下,带叶秋零一起去玩玩,只是他觉得杨晴那笑容有点奇怪,像是一只狐狸。 梁山伯么,那次答应带他去海边玩,赔罪,所以也得带着。 他和梁山伯都走,祝英台当然坐不住,硬缠着也就来了。酒店的标准房是两张床,床的规格大约是宽一米四长两米,勉强可以睡两个人。本来是他和梁山伯一人一张的,叶秋零加进来之后,他打算和梁山伯挤挤,现在祝英台又闯进来……其实祝英台和叶秋零挤挤也是可以的,奈何真相只有宁采臣知道。 没办法,他们想着来这里再定一间房,结果……五一黄金假期,所有房间爆满,如果他不是从老校长那里得到的住宿卷,来这里也没地方住。没办法,宁采臣只好去要求加一张床……也是他没经验,这算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原来这家酒店不允许一张床睡两个人,加了床也只能住三人。 当然,现在他们能悠闲的在这里吹海风,自然是出现转机。 没想到老校长给的那张住宿卷有点不一般,上面盖了一个特殊的印章,问题解决,不要说多一个人,就算多十个人也没问题——前提是你能把人塞进去。看到这张卷有点不一般,宁采臣又询问一下,发现他们不用自己出钱吃饭,酒店管饭。宁采臣感觉,举办这次豪华游轮聚会的人肯定和这家酒店有什么关系,太贴心了有没有。 “嘿嘿,万能的采臣同学竟然不会游泳,在这里陪我晒太阳,我当然能放宽心,咂咂,到现在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明明是万能的,怎么就……”祝英台是因为不能泄露女儿身,所以不能下海游泳,她想着只能自己一个人在沙滩边看着他们玩。没想到叶秋零和梁山伯向大海跑去的时候,宁采臣却在沙滩边搭起太阳伞,一副你们去玩,我在这看着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成万能的了,我又不是神。”看看太阳,再瞧瞧自己的皮肤,一点都没被晒黑。 哎,果然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有那种,像牛郎大哥那样超级阳刚的古铜色皮肤,他的皮肤怎么晒都晒不黑,晒得太厉害倒是会脱皮。 这边在闲聊着,在海边弄水的两人也在聊着,叶秋零本兴致勃勃的想和宁采臣一起戏水,不料宁采臣一点下水的意思也没有,她追问下,宁采臣也只是说他不会游泳。宁采臣不会游泳?这怎么可能,她的泳技根本就是宁采臣教的,他这么可能不会游泳。想去问宁采臣,不过又不能表现出对他的了解,只能采用迂回战术,问梁山伯。 梁山伯对宁采臣的选择倒是没有什么意外,反而对祝英台不会游泳有些疑惑,不过没去深究。 这次到海边,也是放松一下,调节一下心情。 青花瓷很好,在一个顶级娱乐公司大力运作之下,十几天前,就已经能在大街上的那些服装店中,听到这首用大音响播放的青花瓷。流行起来很快,特别是这种新奇又贴合传统的中国古风,非常受欢迎。不几天,大家在公园中听到这首歌,在公交车上听到这首歌,在学校课间时间听到这首歌,甚至上洗手间的时候,都可以听到隔壁间的用手机放着这首歌……青花瓷彻底的火了,火向大江南北。 歌这么火,理所当然,唱歌的人也火了。 幸好梁山伯早就做好准备,他买来假发,带上墨镜口罩,恩,完全换一个人一样,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然后就这样过几天,他感觉有点无聊,身为一个大明星,他都没有感受到粉丝的热情……说白点,就是我有这么大的名气,不拿出来显摆有点对不起人民。犹犹豫豫,犹犹豫豫,在普通人的生活和大明星的生活之间,梁山伯最终还是拿掉假发,摘下墨镜,扔掉口罩,大大方方的对世界展现自己的真实身份。没错,他就是梁山伯,他就是现在最火热的那首歌——青花瓷的演唱者,他就是当红的大明星! 鲜花、掌声、热吻全部献上来吧,要签名,没问题,我口袋中已经准备好三支笔,要合照,没问题,我已经穿上最帅的衣服。 然而,事实与想象的有很大差距,比起现在,那时候打扮的仿佛外星人一样,得到的关注更多。毕竟有些人看到那时候的他,还会说一声:这家伙傻逼吧。或者说:亲爱的这个人好可怕,就像是那个恶心的,那个那个啦。当然也有人会说:哥们,要不要去精神病院,免费送你一程。 虽然这样那样的,但毕竟还有些人会关注,而他露出真面目的时候,却变成路边的一块石头,连和他打声招呼的人都没有,没人会多看他一眼。 这不对,编剧,剧本不是这样写的! “你看,这个是现实世界的你,这个是网上流传的你的照片。我们仔细对比一下,这个眼睛与你的有五分形似,鼻子有七分相似,嘴巴有六分相似,脸型有八分相似……相似度是少了一点,但你也要理解一下娱乐公司的难处,毕竟有一张帅脸比较容易宣传。而你又没有和他们公司签约,不是他们公司的艺人,与你本人有些差距其实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虽然说这张宣传海报是ps严重了一点,但他们毕竟没有把名字也ps掉,至少大家都知道唱这首歌的人名字叫梁山伯……” 宁采臣很快就找出原因,网上流传的照片,是那时候他们帮梁山伯化妆之后拍的。然而,化妆之后,梁山伯还是认为自己的颜值不够,于是梁山伯问他们可不可以稍微处理一下,让他变得更帅,他们同意了。果然,不愧是大公司,说到做到,让梁山伯在照片中变为一个超级大帅哥。 万念俱灰的梁山伯,心情那是抑郁到极点,直到现在看到广阔无边的大海,这才看开一些,大明星,再见了。 “哦,你是说这件事情啊,其实采臣他原来会游泳的,只不过在两年前发生了一件事情……采臣就下水救人,结果那人慌张之下,紧紧抱住采臣的身体,手脚都被锁住。那可真是危险,如果不是牛郎大哥看到情况不对,采臣可能就没命了,沉下水几分钟呢。后来采臣就对下水产生恐惧,其实应该是对死亡的恐惧,对这事,就算是采臣也没办法,就算再冷静,在半边身体浸入水中的时候,还是会失去力气,瘫软下来。”梁山伯拍着水,对叶秋零解释道。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心有余悸。以前他也不会游泳,但发生这种事后,他就去学了游泳。他想着,学会游泳,如果宁采臣再遇到这种危险,他也就能够去救他,而不是在一旁干着急。 第四十三章 明星导演 碧海晴空,就躲在太阳伞下似乎有些无聊,和祝英台打个招呼,宁采臣起身,到处走走。 海岸是不规则的,这一片是沙滩,走到尽头却是一片礁石。 礁石连着山体,由于被海水长时间冲刷,山体被侵蚀,出现一片石林。一块块巨大的石头耸立着,形状各异,高的几块,像小山一样。 宁采臣走入其中,大致逛一圈,挑挑拣拣,找到一块看上去比较平稳的巨石,踏着旁边相对低矮的石头,爬上去。海风吹乱头发,衣服猎猎作响,炎阳与海风对抗着。 居高望远,看着望不到尽头的蔚蓝,放空脑袋,什么都不想。 吹了许久,宁采臣感觉嘴唇都有些咸咸的味道,不行,再待下去他都要变成咸鱼干了。 海边,出现一道白色的影子,速度很快的向这边接近着,宁采臣凝目一看,却是一艘快艇。快艇从宁采臣的面前疾驰而过,他看到有一人站在快艇最前沿,是马文才,他来这里做什么?五一假期,马文才来这里游玩不奇怪,不过,想到自己来这里的原因,宁采臣猜测马文才也是因为这个宴会而来这里的。 马文才没有看到宁采臣,宁采臣也没有打招呼,搓搓脸蛋,还好,没有搓出一撮盐。 小心地爬下去,还是找一块有巨石挡风遮阳比较好,他记得在那里有这样的地方。巨石是倾斜的,摇摇欲坠的样子,上面有一块突出,可以遮阳。 顺着记忆,宁采臣找到这个地方,却发现这里已经有人,是一个大概二十多近三十岁的年轻男子。男人的脸很瘦,看上去没几块肉,不过并不难看,应该说有些帅气。他坐在地上,手上拿着一本杂志,身边放着一个大包,鼓鼓的,看起来很有分量。 这个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不过记忆很模糊,唯一能确定的一点就是他是公众人物。 明星?应该就是了,宁采臣一般不会去关注那些娱乐节目,所以有可能什么时候在电视上瞄过一眼,或者在大街上看到过他的海报,所以觉得眼熟,却不认识。宁采臣不追星,对明星什么的,也没有多少好奇心,找个不远的位置坐下。这里他不是第一次来,在很小的时候,宁采臣就来过这里。那时候是三个人一起,他的父亲、他、还有一个女孩,是叶秋零。 偶尔,他也会想,现在这个叶秋零,是不是就是她。 但是,是她又能如何,是啊,就算真的是她又能怎样,大家都长大了。儿时的朋友,除了一些家住比较近,或者一直在一个学校的,其他的都已经不怎么联系。 人生不都是这样,多少人在你生命中走走停停,或许会留下一些东西,或许会带走一些东西,但那些人终究都只是过客。就算是梁山伯、祝英台他们,也有很大的可能,只是他生命的过客。除了父母,他其他人在沧海桑田下,都会渐渐离开,能陪伴走完一生的人,也只有寥寥几个。 然而,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有些人就是离开,你也只是淡淡地说一声再见,有些人你会想着,如果能一辈子都在一起,那就好了。 叶秋零是不是特别的人呢,宁采臣不知道,只是每走到一些能引起回忆的地方,他脑海中总是会飘过那个素白色衣裙的小女孩。 “外貌八分,身材七分,气质……八分,不,九分,朋友,有兴趣拍电影不?”宁采臣扭头一看,是那个男人,拍电影?果然是明星。不过找他拍电影?宁采臣摇头:“完全没兴趣。”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宁采臣倒是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大明星,享受舞台上的风光,但自宁采臣懂事之后,就打消这个念头,明星,好无聊的。 被宁采臣拒绝之后,那个男人也没有继续纠缠这些,他把包带过来,人坐到宁采臣的身边:“没有和朋友一起来吗?” “他们在玩水,我不会游泳,所以就到这里,呃,看风景。”时间过去一小段,现在阳光已经有点倾斜进来,宁采臣挪一下位置。 一道巨浪打过来,伴随着轰隆声,给这里带来一阵携着水汽的风,凉快。 人与人之间,是存在缘分的。茫茫人海中,两人能相遇,那就是缘,而两人如若不仅相遇还相识,那就是缘分了。范文清今天因为拍戏的事情烦恼,出来散散心,结果在这个地方遇到宁采臣。恰巧宁采臣在思考着人生。坐在礁石上,一只脚伸直,一只脚曲折,手放在膝盖上,头微微靠着石壁,头发轻轻飘动,眼神因为思考而变得深沉,整个人的背景——金黄的光芒照耀巨石,斜斜的长影怀抱着他。 人如画,景如画,宁采臣被衬托出一种忧郁的气质,妥妥的文艺范。 范文清就这样被吸引了,走进一看,哎呀,竟然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然后心中一动,这个男孩好像挺合适的。当然,随便找一个人拍电影,本来就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他也只是问问,被拒绝也就算了。他来这里也只是为了散心,散心嘛,也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就是让心平静下来——他在这里吹这么久海风,早就平静的不能再平静。第二步也就是倾诉,把烦恼倾诉出去,不过他性格有些内敛,不习惯把自己的事情随便对别人说。 不过,不去倾诉,聊聊天也是不错的,宁采臣也不会随便去排斥他人,也就随便聊起来。 闲聊自然没什么重点,见到什么聊什么,在海边,就聊海吧。 哦,海啊,大海很大,鱼很多,都是水……海面上的景色,只是大海的冰山一角,海洋生物真正的世界,却是在海底,那是一个陆离光怪的世界,什么样奇特的生物都有,甚至于在陆地上的各种自然现象都能在海底找到痕迹……说起鱼啊,还是金枪鱼比较好吃,不过也不能多吃,吃多了味道也就那样,金枪鱼还是生吃最好……鱼雷其实就是从鱼身上学来的,当然,现在海洋战争的主流武器已经不是鱼雷,时代在变化嘛,武器这种东西,淘汰的很快…… 对大海的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拍戏,呵呵,我就是一个演员,大多数的记忆都能跟拍戏联系上。那次是一场海中的打斗戏,拍了一整天,半天时间都泡在海里,整个人都大了一圈,肿的……娱乐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肮脏,功利心没那么强烈且踏实的人,在这个圈子中做个洁身自好还是没问题的,很多东西都是你情我愿的。当然,干净是不可能的,每个圈子都不干净,娱乐圈可能相对更不干净一点,呵呵,我可是洁身自好……什么,你是万松高中的学弟?哈哈,看来我们真的有缘,我也是在万松高中毕业的…… 说到这里,宁采臣也想起为什么对这个人有这种熟悉感了,电视上或许有看到,也就早就忘了,宁采臣的印象是来自校长那里。那个小老头曾经有几次找他聊天,聊天的时候喜欢说以前的事情,说起那些让他得意的学生,很多,有的甚至是现在的高官。宁采臣在那里看到范文清的照片,小老头说这位是他近些年来在娱乐圈混的最好的学生。 范文清,先今二十九岁,十九岁出道,一部热片直接晋级二线明星,后来又演过几部热片的主角,算是中国最有名的男演员之一。在二十七岁的时候,自编自导自演一部‘凤凰山’,掀起一阵热潮,也是好评不断。还有,呃,宁采臣又不关注这些,小老头就说这么多,宁采臣也就只知道这些了。 当发现对方是‘自己人’,两人之间也就显得亲近一点。 范文清便向宁采臣问起学校的事情,他说出几个名字,宁采臣认识的,都是在学校中教书十年以上的老师。十年时间,足以物是人非,宁采臣对他口中的老师,熟悉的只有一半不到,其他的都是陌生的。也许这不是坏事,毕竟离开,有可能是有更好的前程。当然,也有几个宁采臣虽然没见过,但是听到过,因为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这世间,本来就是有喜剧也有悲剧,就和戏一样,强求不得。 得知小老头目前还很精神,气色身体都不错,还是喜欢在花圃冒充花匠,修剪花草,范文清脸上露出欣慰之色。 既然是自己人,谈话的内容也就更加深入一点,宁采臣得知范文清目前正在拍一部戏,已经拍了大半,预计在六七月份的时候就会杀青,要在电影院中看到他的片,就要等十月份了。戏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不过在前几天出现问题,有一个演员离开。他说他也有责任,那个演员的角色,戏份虽然不多,但在戏中却起着灵魂人物的作用,所以要求就高了一些。 只不过那个演员年龄不大,演技达不到要求,被他一直刁难——在那个演员看来是刁难,结果发脾气甩手走人。他也没挽留,因为在他看来这个演员离他要求的还差太远。 这也是他问宁采臣想不想拍电影的原因,因为宁采臣的外表气质都不错,挺适合那个人物的。 第四十四章 想拍福尔摩斯 “那人的演技不够,我可是完全没有演技。”宁采臣笑道。 范文清解释道,演戏不是光凭演技,还有一种表演叫本色演出。很多演员的演技不错,但都只能演一个领域,厉害一点的能跨越几个领域。因为大部分的演员,都有被自己的本色所束缚着,有人演不了搞笑,有人演不了一本正经的角色,有人永远光伟正,有人永远阴沉险恶……真正能对演技随手捏来,对任何角色都能轻易胜任的演员,在娱乐圈中是极少极少的。 他认为宁采臣合适,是认为宁采臣的本色与那个角色有一部分重合,当然,人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但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重合,也就够了。 他说说,宁采臣也只是听听,没有任何意动。 “你拍戏的地点应该离这里挺远的吧。”就算是坐火车,也需要好几个小时,只是放松的话,有点远了。 “五一假期,当然也要给大伙休息一下,不过我来这里不单纯是为了游玩,过两天这里会有个宴会。”说这些,范文清没有露出任何期待之类的表情,这场宴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例行公事,走一走,过过场,然后就飞回去继续拍戏。其实挺无聊的,有这时间还不如想想戏该这么拍,只不过,生活在这个社会还是离不开关系网。他曾经在那些人那里也受过恩惠,不能现在觉得这种宴会对自己没用,就不去了。 “是后天的游轮宴会吗?”说起这个,宁采臣就想到自己来的目的,再想想这位的年龄还没超过三十,还真有可能。 “你知道?”范文清有些意外,这种宴会是相对私密的,并没有对任何媒体公开。除了他们这个圈内的人,一般人没有得到这个消息的途径,刚才他与宁采臣的聊天之中,也知道宁采臣的家庭背景很普通,应该碰不到这个圈子。过一会儿他就释然,万松高中里面藏龙卧虎,有一些学生的背景不凡,如果宁采臣认识这些人,通过他们口中得到这个消息也是有可能的。 不是说他看不起宁采臣,只是宁采臣的年龄太小,参加宴会的人都是一些成功人士,就算和宁采臣差不多大的,也都背景深厚。 见到宁采臣露出好奇的表情,他说道:“这种圈内宴会,没什么好玩的,无聊透顶。” 果然是这样,老头子又坑我,宁采臣在心中埋怨一句。 本来就没抱什么期待,现在也不会失望……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坑。 以前上的初中,也与万松高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相似于分校的样子。所以宁采臣在几年前就已经认识那个小老头,初中的事情就不说了,那时候年幼无知,被卖了还帮忙数钱。记得上一次被坑,还是在刚入高中的时候,开学典礼,说是新生代表上台演讲,并且表演节目展示风采。宁采臣那时候已经决定要低调再低调,自然就推掉那个演讲。 结果到那天的时候,新生代表却肚子痛,也不是没有人可以代替,但是大家都没准备啊。十几岁的孩子,拥有强大临场发挥能力的,没有几个。小老头就来对他叫苦,说好好的一个开学典礼就这样办砸,学校的百年声誉啊……宁采臣于心不忍,结果就……后来他才知道,根本就没有新生代表这个人,小老头出主意,让所有人都瞒着他。 那个小老头,忒坏,不过宁采臣还是很尊敬他,虽然很多时候很多事情,看起来完全不着调,但事后都会发觉,那些事情好像都别有深意。 这时候,宁采臣注意到范文清手上的那本杂志。 有些眼熟,呃,那不就是智慧果的杂志,他家里都有一套,每次新鲜出炉一刊,杨晴就会给他送一本。 见到宁采臣看着他手上的杂志,范文清把杂志递到宁采臣手上,道:“这杂志不错,其他的算是一般,不过那中间的福尔摩斯侦探集一定要看看,很精彩。” 宁采臣脸色不变,好像这本小说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很自然地接过杂志。翻开一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一共有四刊,这是第四刊。杂志半旧不新,看起来似乎翻阅过很多遍,上面还有用笔写得一些批注,这里要用什么手法表现,这里加一个分镜头什么的。宁采臣随便翻几下,便还回去。 “确实不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侦探小说,这杂志我也有完整的一套。”说起对这本小说的理解,看过完整版的宁采臣,自然比范文清更深刻。而且,宁采臣可是侦探迷,见到有人同样喜欢侦探小说,自然高兴。他一反之前大多数都在听,很少开口的沉默寡言形象,对范文清滔滔不绝地说起对这本书的看法。 宁采臣说得高兴,范文清听得也高兴,他不算是侦探迷,但却是看上这个小说,想要把它改编拍成电影。而他也有能力自己改编,这时候能出现一个对这小说有深刻了解的人,说着对剧情对人物的看法,他当然欢迎。听了一会儿,他也发表一些看法,不过他的看法和宁采臣有些不一样,因为角度不同。 宁采臣是从小说读者的角度看待这本书,而范文清却从编剧,从电影表现手法等等这些方面来看。 对此,宁采臣也听了出来,结合他在杂志上做的笔记,宁采臣问道:“你这是想把它拍出来?” “嗯。”范文清点点头,翻开杂志,看着那些插图道:“这个小说只要改编的好,会是非常精彩的剧本。不过有一点比较麻烦,这本小说的人物背景都是在欧洲,要把它改变成中国侦探小说,实在太困难。而且改编之后,失去欧洲那些背景衬托,这本小说也就面目全非,没多少吸引力了。” “不用改编那么大,直接到外国去拍不就得了。”宁采臣对拍电影是完全外行,也不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认为这样最好,所以就说了。 如果只是取景还好,整部电影都在外国拍,那还真是困难重重。不过如果真的要拍这部电影,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个办法。摇摇头,现在手上的这部电影先拍完,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剧本,如果实在没有看得上眼的,去外国拍也可以试试。其中的麻烦,呃,可以找个外国的导演合作,似乎可以绕过一堆麻烦。他虽然没有认识的外国大导演,但是有好剧本,通过一些关系也能联系到……现在想这些太早,没影的事。 把杂志收回包里,范文清随口道:“如果能联系上盗梦者就好了,让他以中国背景再写一部,最好是古装剧。” 宁采臣微微一笑,盗梦者?他可写不出来,不要说是他,就算是福尔摩斯侦探集的真正作者柯南道尔也写不出来,人家是外国人,还不知道有没有来过中国呢。不过侦探?古装剧的侦探?宁采臣想起他之前在看的一本小说——陆小凤传奇,似乎也可以算得上是侦探剧,虽然是古代武侠侦探。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宁采臣也没去在意,电影、剧本,这些东西无所谓。看看手表,已经过去有段时间,也该回去了,宁采臣和范文清打个招呼,便离开。 范文清没有认为遇到学弟就要提携,宁采臣也没有认为大明星有什么高贵的,萍水相逢,兴致便尽兴畅谈,兴去便淡然离去。 两人没有交换联系方式,没有相约再见,偶遇,只是偶遇。 回到沙滩上,宁采臣便看到祝英台、梁山伯和叶秋零都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叶秋零穿着泳衣,白皙的皮肤上应该是涂了防晒霜,梁山伯也只穿着一件短裤,不过看那有些红的不正常的皮肤,不会是晒伤了吧?祝英台……穿着衣服晒太阳,满脸是汗的,小脸皱成一团。 “采臣,回来啦,我感觉有点晕,身体软软的站不来,还有口好渴……”祝英台抬抬手,有气无力道。 这个笨蛋,看样子是中暑了,宁采臣连忙把祝英台抱起,到太阳伞下。看了一下,脸色有些红,衣服上都是汗水,有一点点脱水,不过不严重,休息一下就好。把沙滩拖搬过来,再她放上去,让她慢慢喝点水,然后休息。一个个都是笨蛋,宁采臣又走到梁山伯身边,发现梁山伯竟然已经睡着……真是神人,难道他没有感觉皮肤被晒得有些痛吗?再这样下去宁采臣估计他得脱一层皮。 当然,一个男人就别想有被他抱过去的待遇,宁采臣一脚踢在椅子上,把梁山伯震醒。 梁山伯醒来,觉得身体有点火辣辣的感觉,直接被宁采臣赶到祝英台那边,趁皮肤还没怎么受伤,赶紧把温度降下来。 叶秋零倒是没什么,戴着蛤蟆镜,耳朵上有耳机,在听歌,所以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动静。等她发觉宁采臣来了,摘掉耳机起身的时候,见到精神萎靡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惊呼:“他们这是怎么了?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逗比和神人的世界,我们这些凡人是无法理解的,宁采臣默默吐槽。 第四十五章 青公子 “终于活过来了!” 休息一段时间,并且补充一些水分之后,祝英台又满血满状态复活,在一边挥手舞脚,嘿吼嘿吼的乱叫着,做健身运动,呃,第八套广播体操。 梁山伯离开的还算及时,虽然被太阳晒黑不少,但皮肤没有被晒伤,现在有点黑里透红。 “要不要回酒店?”看到这两个笨蛋都差点出事,宁采臣也没有多少玩闹的兴致。结果遭到祝英台的强烈反对,她说完全没玩够……你又不能下海,也只是在这里晒晒太阳,都晒得快晕了还不够啊!梁山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见到祝英台还想玩,就对宁采臣说:放心,我会照顾好英台的……你个神人,自己都快成非洲人了,还说要照顾祝英台?最后,见到叶秋零意犹未尽的眼神,宁采臣妥协了,好吧,大家都想玩,那就去玩呗。 “有没有人想吃什么,我去买。”玩也是费体力的,这个时间,他们肚子也该饿了吧。 “我要草莓圣代!”祝英台率先举手。 “炒面,要大份的。”梁山伯刚才游泳,运动量不少,所以想要补充能量。 “那我也草莓圣代吧。”叶秋零犹豫一下说道。 “草莓圣代两个,大份的炒面一份,嗯,那我去了。秋零,你看好他们两个,不要让他们又把自己给弄坏了。”宁采臣点点头,离开的时候,对叶秋零特意交代道。 对此,祝英台十分不满,什么叫把自己弄坏,哪个笨蛋会把自己弄坏啊,刚才只是不小心而已,只是意外。见到梁山伯似笑非笑的表情,祝英台直接一脚过去,对着抱着大腿哦哦直叫的梁山伯不屑道:“把自己弄成非洲人的傻叉,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非洲人!”叶秋零只是看着,然后掩嘴轻笑,轻声道:“你们的感情真好。” 梁山伯听到这话,做出一副笑眯眯的样子,配合上因为疼痛而有些抽搐的脸部肌肉——这个家伙,搞不好很有演喜剧的天赋! 呵呵,感情好?祝英台下意识的想要反驳,见到叶秋零眼中那发自内心的羡慕之后,恶作剧心起。她的眼睛顿时弯成月牙,跨着十分*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叶秋零,拉着叶秋零的手,声音温柔的仿佛三十度的加糖白开水:“不用羡慕他,其实我们的感情可以更好,比和他的感情更好。” 虽然这段时间对祝英台已经有足够的了解,知道这很大的可能只是恶作剧,但叶秋零还是担心,如果不是恶作剧,真是那很小的可能呢?不管这么样,就把这当作是认真的肯定不会错。叶秋零挣脱开手,脸色微红道:“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喜欢的人?是谁?长得有我帅?比我聪明?还是比我可爱?”祝英台只是恶作剧,却没想到竟然挖出这么大的八卦。对于叶秋零所喜欢的人,那个好奇心,像小猫在心里挠着。不过这次叶秋零不再配合了,看到祝英台眼中的笑意和好奇,叶秋零已经能百分百判定,这家伙只是在玩。 “是我很小的时候认识的。”叶秋零模棱两可地说道。 不是认识的人?祝英台顿时失去兴趣,叶秋零小时候认识的人,完全不在她的交际范围之内,陌生人再怎么样,她也没兴趣。 虽然对那人没兴趣,但对叶秋零的反应还是觉得很好玩的,真是超级认真的一个人。而且两个人也算是完全混熟了,祝英台对于熟人……逗比模式全开。 “不要欺负人,给你。”幸好,没多久宁采臣就回来解救了叶秋零。 四人坐成一排,一个优雅地舔着草莓圣代,一个小口地啃着草莓圣代,一个频率很低的大口啃着草莓圣代,一个埋头大口扒着炒面。祝英台看着各位的吃相,重点关注脸上沾上褐色酱汁的梁山伯,感叹着:果然,优雅是对比出来的。如果四个人都吃着草莓圣代,那就太过平常,有一位粗鲁男子做对比,其他人就凸显出一种优雅的感觉。 大大地咬一口,然后让冰在口中慢慢融化,舌头浸泡在柔软甜美的汁水中,让汁水慢慢流入胃中。 嗯,除了嘴巴被冰冻的有些麻木之外,其他的感觉还不错。 宁采臣在想着刚才在路上遇到的一伙人,有些奇怪。六个人,一个是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还有五个成年人,他们每一个的存在感都暴强。 从走路的队形来看,那个少年是这伙人的头头,当然,宁采臣所说的存在感和身份没关系。那个穿着青衣的少年,长相实在太过俊美,第一看到的时候,宁采臣还愣了一下,这家伙不会是祝英台的亲戚吧。不是说长得像,而是那种雌雄莫辩的样子,感觉非常相似。这个青衣少年的存在感是因为出众的外貌,而那五人的存在感,则是那格格不入的打扮。 在这炎夏,还在这沙滩上,大家都是穿着短袖短裤,或者直接就穿泳衣。 而这五个人,他们却穿着厚实的黑色大衣,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就像现在是严冬,而头上的太阳散发的不是热量而是冷气。 作为侦探迷的宁采臣,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是想要学习那些大侦探,开始推理。这几个是什么人,他们来这里想做什么,打扮上看来不是单纯的度假。为什么穿着那么厚的衣服,难道衣服下面藏着什么……神秘组织? “什么神秘组织啊?”祝英台凑过头问道,她听到宁采臣嘀咕着神秘组织,有些好奇。 “没什么,咦,他们来了。”宁采臣推开祝英台的脑袋,却看到一群向他们这边接近的人,正是他在买东西的时候看到的那六个人。 大家都顺着宁采臣的视线望去,也都发现这些人。 奇怪、异常、未知往往是恐惧的来源,如果是在无人的夜晚,遇到这些人肯定会害怕。现在是大白天,在这人多的地方,不至于恐惧,但还是有一些奇特的压力。看着他们接近,大家都开始交头接耳,这些是什么人?他们来做什么?采臣是不是知道什么……宁采臣倒是镇定,这种场合不需要怕什么,而且对方也只是看起来有些奇怪,又没有表现出什么恶意。 走进了,大家也听到那几个人黑衣人的低语:“青公子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要去找火龟的麻烦吗?” “区区火龟,哪值得青公子那么重视,青公子是来这里玩的,也许是遇到更好玩的东西。” “不过几个普通人,有什么好玩的。”…… 青衣少年向宁采臣正面走来,他一挥手,身后的人停止交流。 在这时,宁采臣才真正看清这个少年,这种没有丝毫瑕疵的俊美,有点太过完美了,简直就不像是人类,而像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靠近宁采臣,青衣少年在他身上嗅嗅,微笑道:“我在你身上闻到一股非常好玩的味道,小朋友,有没有兴趣和我玩个游戏啊?” 小朋友?对于这样的称呼,宁采臣表情微微一僵,这是什么人啊,这。突然,宁采臣也耸动一下鼻子,什么味道,是从青衣少年身上传来的,这味道说不上来,人类的语言无法形容的味道,只是感觉非常诱人。闻着,脑袋就有点迷迷糊糊的感觉,似乎眼前的人是世界上最友善的人,他说的任何话,都是真理一样。 这种感觉,不对!宁采臣瞬间惊醒过来,看着青衣少年,眼中充满忌惮之色。 催眠术? 这种香味,似乎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还有那种自我都被扭曲的感觉,宁采臣更倾向于中了催眠术,五感的错觉。 “没兴趣。”宁采臣干脆的拒绝道,知道对方不怀好意,自然是离他们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再接触。只是,在说出‘没兴趣’这三个字的时候,宁采臣突然感到一阵冰冷,似乎体温刹那降低到零度一样。感受到异样的视线,他与青衣少年对视一眼——仿佛野兽一样的金色竖瞳,怎么可能,人类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眼睛!宁采臣再一看,发现青衣少年的眼睛还是黑色的,和普通人一样,只是更加精致漂亮一些。 错觉?又是催眠术? 这人真是可怕,宁采臣把自己的警惕心提升到最高。 如果他是单独一人,早就想办法逃跑了,只过现在小伙伴都在身边,如果他离开,说不得这个诡异的少年,就会对他们下手。 “好强的意志力!”青衣少年一首捧着宁采臣的脸,手在他脸上轻轻抚摸着,好像最稀有的——玩具。 青衣少年的靠近和接触,那种甜美的气味更加浓重了,宁采臣手指用力捏自己的大腿,疼痛让他完全清醒。 只是这味道没有丝毫变化,这不只是催眠,这是真正的从对方身上飘出的特殊味道。是用这种味道降低他的防备心,然后轻易把他催眠吗? 这是什么人,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找上他? 第四十六章 可怕的人 “你想做什么?”宁采臣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对方找上他的原因。 只有知道缘由,才可以针对的想出对策,不过宁采臣手上没有多少信息,无法做出具体的推断。现在他更担心一点,这个青公子如果并不是有目的性的,而是随机性的找上他,那就麻烦了。精神病人的无逻辑思维,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最可怕的,完全无法预料。 青衣少年轻轻摩擦着宁采臣的脸,脸上带着笑容,眼中却没有丝毫笑意,他靠近宁采臣的耳边,轻声道:“我想做的事情,没人能拒绝,所以,你就好好陪我玩玩,如何?放心,只要你不反抗的话,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这其中的一切,叶秋零、祝英台和梁山伯一点都不知道。 在他们看来这些人本来有些怪异,但在几个黑衣人的话语中,他们感受到人的味道,原来只是打扮有些奇怪的人,心中的压抑也减小。他们与青衣少年保持一定的距离,也没有被特别针对,没有感受到那种恐怖的压力。在他们眼里,青衣少年先问宁采臣要不要和他一起玩,被宁采臣拒绝,然后……那种仿佛最亲密的人之间的动作,轻轻抚摸脸,整个人贴上去咬耳朵……重点是两个都是男人有没有! 宁采臣竟然不反抗,面色不变淡然的坐着,任由对方摆布。祝英台和梁山伯看得目瞪口呆,难道宁采臣他,他喜欢这样的男人?叶秋零则咬着嘴唇,看着青衣少年,非常纠结的样子,如果宁采臣喜欢的是男人,那她……她终究与梁山伯和祝英台不同,注意到宁采臣凝重的眼神,就和那时候遇险一样。 可恶,声音都带着强烈的诱导,仿佛在心中也响起一个声音: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甜美的气味,勾人的声音,连那完美的脸庞和身形看上去都透露出一种奇特的美感,脸被触摸,似乎每一缕神经都被触动……嗅觉、听觉、视觉、触觉都开始扭曲。现在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趁还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一巴掌打过去,自然会破坏这种状态。可是,宁采臣只是流着冷汗,硬挺着,没有任何反抗。 突然,青衣少年脸色一变,看向大海的方向,冷笑道:“看来他是等得不耐烦了。” 宁采臣感觉精神徒然一松,眼前的一切都恢复正常。 “青公子,时间差不多了。”一个黑衣人说道。 “来福,你们先去准备一下,我马上就过去。”青衣少年对那个黑衣人说道,说完,便看着宁采臣,眼中露出恋恋不舍之色:“虽然你的味道比较好,可只能算是青涩的果子,现在有个熟透的果子等着我,很遗憾,我们的游戏要等下次了。”说完,他伸出小舌头在宁采臣脸上轻轻一舔:“我记住你的味道了,等着,过些日子我会来找你的。” 直到青衣少年完全离开他的视线,宁采臣才长长的呼一口气,放松下来。 走进的祝英台和梁山伯发现宁采臣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这才发现事情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叶秋零抿着嘴唇走到宁采臣身前,她刚才就打算插手,只是想到宁采臣就在他们身边,没有做出任何需要帮助的样子,她也就没做什么,担心起反效果。见到宁采臣仿佛打了一场大战一样,身心疲惫的样子,她关心道:“怎么了,刚才那个人……你没事吧。” “不要问,你们就当没见过他,这个人,大家最好永远永远也不要再遇到。”宁采臣心有余悸道。他虽然不缺乏勇气,但面对这种超规格的人物,还是力有不逮。刚才是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不是不能动,而是他知道,他真的一巴掌扇过去,不知道能不能挣脱出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一定会激怒那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无法想象。 看到他们眼中还有些奇怪之色,宁采臣解释道:“遇到毒蛇的时候,做出任何不恰当的举动,都有可能遭到攻击,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候,最好就站着不动。”面对青衣少年的时候,就如同面对着剧毒的蛇,他不敢有任何动作,任由对方摸他、舔他……被一个男人又摸又舔的,应该会恶心的,不过宁采臣现在想起,却没有丝毫恶心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更恐怖! 对于宁采臣的心情,其他人完全无法体会,毕竟在他们眼里,那个青衣少年并没有做任何威胁到宁采臣的动作,而且还很温柔…… 祝英台怀疑,刚才宁采臣是不是差点被那个青衣少年带上背背山,所以现在才会这样一副后怕的样子。 这种事情太过诡异,没办法解释,宁采臣挥挥手让他们去玩,他在这里休息一下。 闭上眼睛,宁采臣就脑中就浮现出那个青公子的身影,好像被深深刻入脑海,气味、声音、外貌还有那触觉,感觉就是一年过去,十年过去,回忆起来还是会如同昨日。 催眠术么?人类真的能做到这种程度,催眠术真有这么神奇? 过些日子来找他,不知道他的住址和信息,怎么找他? 玩游戏?玩什么游戏? 不行,这样想下去就完全陷入对方的步伐,那现在——寻求外援!想到这里,宁采臣直接打电话给牛郎。他有向牛郎打探过消息,虽然牛郎不怎么说以前的事情,但他多多少少旁敲侧击出一点消息,牛郎曾经见识过世界级的催眠大师,宁采臣猜测可能是因为部队中的任务。现在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得知青公子的信息。 “年轻的催眠大师?十几岁?没有,能成为催眠师,首先要极高的心智,基本的都是二十岁以上的成年人,能称之为大师的,最年轻的都是三十多岁。”牛郎在听了宁采臣的描述后,很直接的给出答案。催眠术,不仅仅是一门技巧,还是人性本能的挖掘,要成为催眠大师,必须对人性有着深刻的了解,那样的人一般都是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就算少数只依靠前人经验就成为催眠大师的天才,也都是用无数经验堆积而成的,年龄必定都不小。 不是催眠术?不过有点不一样,青公子可能用那些香味配合,才有这种效果,宁采臣又详细的把那时候的感觉描述出来。 “催眠术绝对做不到这种程度,催眠术不管怎么样,都是用外界因素干扰五感,从而影响心灵。所以催眠术对意志力薄弱的人比较有效,对于意志强大、坚定的人,必须让其放松或者自愿配合,才有一定的概率成功。像我们这样的人,是很难被催眠的。所以说你那时候,根本不可能中催眠术。”牛郎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十分凝重地说道。他没有说该怎么做,只要把情况说明白,他相信宁采臣会知道该怎么处理,对于这种人,说简单点只有敬而远之。 事情超乎宁采臣的想象,沉思许久,最后也只能决定随机应变,毕竟不知道接下来可能会遇到什么事。 “喵……”宁采臣睁眼一看,是大魔王,它怎么出来了? 由于大魔王的特殊,宁采臣在出门的时候也把它带上——身体这么娇小,只要放入包里,不去注意的话,不会被发现。不过到酒店的时候,大魔王好像因为闷在包里太久,有些无精打采的,就在房间中睡觉。真亏它能跑出来,还能找到他。 “别舔,咦?”大魔王在宁采臣脸上舔了两下,宁采臣感觉有点痒,但是片刻之后,他便发现一件事。那个青公子留在他心中的形象渐渐模糊,不是说忘记,而是把心底那深刻的印记抹去,依旧有印象,但只是浮在表面的,普通人都会有的印象。难道这种诡异的手段怕猫?不对,大魔王不是一般的猫,也就是这种手段会被大魔王破解? 宁采臣顿时振作起精神,抱着大魔王微微一笑道:“晚上请你吃好吃的。” 四处看了看,叶秋零就在他身旁,看样子一直都没去玩,在担心他么?明明先前那么想去玩的,比起那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好多了。宁采臣向海边望去,梁山伯正在往这边走,有些气喘,浑身湿哒哒的,自从他学会游泳之后,就一直有些沉迷于这项运动,玩累了吧。 祝英台……在玩沙子,在沙滩上玩沙子,好像也是经典项目,不能说她幼稚。她的手还真巧,那城堡建的跟真的似得,至少从这么远的地方看过去,非常精致。只是,她玩沙子的地方离海面那么近,估计等会儿涨潮的时候,也许不用等涨潮,只有一个小小的浪花就能把她的城堡摧毁。 突然,宁采臣感觉地面有些震动,一眼望去,整个海面都震荡起来,一阵巨浪拍过来。 怎么回事?海啸? 片刻之后,又恢复平静,好像一切都是错觉一样,除了变成落汤鸡的祝英台,和她那已经被冲垮的城堡。 忽的,宁采臣看到祝英台朝大海快速奔跑过去。 “搞什么,他不是不会游泳吗?”梁山伯怒吼一声,发狂一般向祝英台冲去。 “有人溺水了。”宁采臣仔细一看,祝英台跑去的方向,有人在水面挣扎着,肯定是因为刚才的震荡所以有人出事了!她正要下水救人。 第四十七章 梁山伯的初吻 当宁采臣跑过去的时候,祝英台已经把人救了上来。 马文才! 溺水的人竟然是马文才!以马文才的泳技和身体素质,还是在这浅海地带怎么会溺水? 扫一眼过去,宁采臣便注意到马文才的腿有些不正常的弯曲着,腿抽筋? “呼吸好微弱,脉搏的跳动也几乎没有……怎么办?”祝英台探一下马文才的鼻息和脉搏之后,顿时焦急起来。总体来说祝英台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虽然以前与马文才有一些矛盾,但那也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所谓的‘记恨’也只是在嘴上抱怨几句。见到马文才遇险,她就马上去救他,毕竟人命关天。 学校上的那些救生课程还是有些用的,祝英台在惊慌之后,马上就想到心肺复苏,对着马文才的胸口按压,慢慢一些海水从马文才肚子中被挤出。祝英台又探一下鼻息,发现呼吸已经停止,急忙让马文才的头部后仰,抬起下颚,让气道开放,然后调整好自己的呼吸频率,对着马文才的嘴巴就要进行人工呼吸。 “等等,我来,人工呼吸我学得比你好。”梁山伯阻止祝英台的动作,代替祝英台对马文才进行抢救。对着马文才已经失去血色的嘴巴,面色冷静,直接嘴对嘴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一套动作下来,果然比祝英台更加专业干脆。宁采臣在看着,这些他也帮不上忙,这种情况不是人越多越好。 慢慢的,宁采臣发现马文才的胸口渐渐有了起伏,在梁山伯进行最后一次度气之后,马文才咳嗽几下,呼吸变得顺畅,不一会儿便睁开眼睛。 他看到的只有宁采臣和叶秋零。 祝英台发现马文才脱险之后,就注意到自己现在的形象,浑身湿透,如果不是大家都被马文才吸引注意力,在这种时刻不会关注她的身体,她几乎都要露陷。所以她对宁采臣说:“这里交给你了。”之后就急急忙忙的跑回去换衣服。梁山伯呢,在救人的时候还能冷静,但马文才脱险之后,他便发现自己的初吻给了一个男人,而且还一次一次的吻,吻到嘴巴都有些麻了……脸色瞬间变绿,飞快地奔向卫生间,估计要吐个天昏地暗。 “宁采臣?你怎么在这里?”马文才完全清醒之后,左右看看,发现只有宁采臣和叶秋零两个人。“祝英台呢,我记得是她救了我。” “她见你脱离危险就回酒店了,估计是你以前一直针对她,所以她不想让你知道她救了你吧。”宁采臣自然知道祝英台是回去换衣服,只不过这事不好说出来。 马文才挣扎着起身,刚才心跳和呼吸停止,给身体带来不小的负担,现在浑身都没什么力气。宁采臣见状就伸手把马文才拉起来,见马文才还想说什么的样子,宁采臣道:“这里可不是好地方,那时候的震动有点奇怪,有话还是到那边说。”说着,宁采臣便搀扶着马文才,朝遮阳伞所在的那个地方走去。 “秋零,你去买点水。”宁采臣对叶秋零道,马文才喝了一肚子的海水,现在嘴巴肯定是咸的。 坐在沙滩椅上,马文才闭着眼深深呼吸一口,语气沉重:“没想到竟然被她给救了。”说着,马文才露出一个莫名的苦笑:“现在想起以前的那些事,还真是无聊,和祝英台争校草?真是可笑。” 可笑?是觉得以前的事情太幼稚?觉得祝英台能尽弃前嫌救他,所以认为祝英台这个四大才子之名是名副其实……还是他已经发现祝英台是女生? 等等,如果他知道祝英台是女生,那么……梁祝! “你都知道了?”宁采臣试探性问道,当然,他现在希望看到的是马文才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而露出疑惑的神情。但是,让他失望了。 “你也发现了?也是,你们的关系一直那么好,发现也是正常。”马文才没多少意外,刚才在被祝英台救的时候,他并没有完全昏迷过去,所以他知道了祝英台是女生。在那时候来不及想什么,就已经失去意识。感受到嘴唇还残留的触感,马文才可以肯定是有人对他做人工呼吸,而那个人是谁? 做心肺复苏,肯定要身体接触,他浑身湿透,有接触自然会沾上水渍。而没搀扶他之前,宁采臣身上完全干燥,明显之前并没有和他碰触,叶秋零也是一样,显而易见,对他进行人工呼吸的就是祝英台。他的初吻……男人或女人,对于自己初吻的对象,都会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不会有初恋那么深刻,但也会铭记于心。 总而言之,对于救了他性命的祝英台,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把她当做是无关紧要的人,至少,这个救命之恩他还是会留在心里。不过应该幸好祝英台是女人么,如果是一个男人……就算是被救,他也高兴不起来。 宁采臣微微一笑道:“祝英台虽然在学校说自己不会游泳,但那是有原因的,不是故意隐瞒。”他在做着最后的努力,也许马文才说的不是他想的那个,也许马文才只是怀疑,并没有真的发现……总之这种事情,在马文才没有亲口说出之前,他也不能透露半句。 “不用试探,我知道祝英台是女生。”见宁采臣还要继续试探下去的样子,马文才干脆道。 果然被发现了! 又一个‘因’出现! 马文才最近已经很少和他们接触,按理说祝英台的身份再怎么都不会被他发现。 可是恰巧他们来海边;那时候叶秋零和梁山伯又都回岸休息,只有祝英台在那里;马文才也来里,还恰巧在那时候腿抽筋溺水;这一切就像是被安排好的剧本一样,为的就是让马文才发现祝英台的真身……命运?因果?梁祝? “以你的身体,溺水的可能性应该很小才对。”马文才的身体素质不用说,超级棒,而且他这样的人,也不会没活动开身体就下水。再者说,梁山伯和祝英台那段时间一直在海边,却没有发现马文才也在——如果发现肯定会大呼小叫的对他抱怨真衰什么的。所以马文才应该才下水不久,可以排除游泳太久所造成的身体消耗过大。仔细一想,马文才那时候的溺水,就非常奇怪了。 “是很奇怪。”马文才神情凝重,他说他那时候才下水,就感受到整个大海都震荡起来。震荡倒是没什么,沉入水中两下就浮起来,但是突然间,他感受到有什么东西从他腿上划过,那瞬间,他整只腿好像被冰冻起来一样,连骨头的在发寒,完全僵硬。震荡结束之后,那种冰寒的感觉也消失,但他的腿却因此抽筋了。 听到马文才的说法,宁采臣顿时想到青公子,和青公子接触的时候,他也在短时间感受到彻骨的寒冷。 “水。”叶秋零把一瓶水放到马文才面前。 …… 夜深,酒店中只剩下零星的几盏灯。 梁山伯睡得很熟,似乎是今天太累了,有些呼噜声。宁采臣翻一个身,呃,翻不动,两个人睡还真不习惯。 完全没有什么睡意,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宁采臣起身,走上天台,月光下,拉起长影。这里远离城市,所以夜晚看不到那些琳琅满目的五彩灯光,有的只是一片幽暗。白天黑夜,是天地自然规律,现在的科技已经一定程度征服自然,在大城市中,已经没有白天没有黑夜。 若说光代表动,那么暗就是代表着静。 城市中的人,太长时间生活在光中,变得急躁,在这片黑暗、安静的世界之中,宁采臣感受到城市所缺少的那种宁静。心中的急躁被抚平,他知道,他与马文才分开之后,就一直被那件事困扰着,不免变得急躁起来。自己最好的两个朋友,可能发生,怎么说呢,嗯,就是被注定的悲剧,他急切的想破坏阻止这一切。 但是,他知道急躁是没用的,面对这种未知的力量,甚至不知道这种力量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样子的,完全是袖手无策。人类的一切智慧,可以说都是知识的传承,对前人经验的总结归纳。但是人类对于命运因果这种虚幻的东西,有的只是猜想,没有任何人真正对抗过命运。 “睡不着?”叶秋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背后。 “嗯,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你也没睡啊。”宁采臣回头便见到叶秋零,夜里有些冷,叶秋零身上披着一件外套,手上还拿着一件向他递过来。宁采臣伸手接过,是他的衣服:“谢谢。” “嗯,我也睡不着。”和宁采臣睡在同一件房间,她怎么能安心睡着。 之后,两人没有再说话,静静地沉寂在这夜中,夜色……黑不溜秋的,远处只有模糊的轮廓,没有什么夜色可言。 他们吹着凉风……“阿嚏!” 第四十八章 唐三藏 宁采臣和叶秋零对视一眼,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回头一看……祝英台。 她什么时候上来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哈哈,这夜晚,还真是有些冷。”祝英台干笑着搓着自己的手臂,她只穿着短衬衫短裤,这里夜晚有些冷,但她还忍得住。谁知道这里的风这么大,站着站着,体温就被慢慢挥发了。瞧着两人还在盯着她,祝英台叹一口气,不满道:“谁让你们三更半夜的不睡,还一起偷偷的跑到这里来,我不是以为你们是来这里约会么,所以就跟着看看,谁知道你们竟然一直这样待着,吹,吹风,有病啊!” 听这话,叶秋零脸色通红,只是在这黑夜中看不清。宁采臣脸色微黑,语气不善道:“这么说你着凉了,还要怪我咯?” “哈哈,这么会,我刚才是开玩笑的,其实是因为山伯的呼噜声太大,我睡不着,所以才上来看看,正巧碰到你们。”祝英台见状,连忙把先前的说法推翻,然后把所有的责任推到梁山伯身上。反正那家伙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也不会跑上来喊冤。宁采臣也只是假装生气,毕竟祝英台的调侃把叶秋零也牵扯进来,让她把话收回去,免得叶秋零尴尬。三人再在这里吹几分钟冷风,祝英台的第二个喷嚏即将要出世的时候,宁采臣带头回到房间。 “呼噜……呼噜……”站在门口,三人就听到呼噜声,越来越大声了,连酒店的门都档不住。 开门,开灯,宁采臣发现自己今晚是不用睡了,梁山伯四肢张开,铺满整张床…… 纠结了一会儿,叶秋零说道:“要不你们两个人睡这张大床,我睡那张小床。”在他看来宁采臣和祝英台两个男人睡一张床没什么的,而且比起梁山伯这个大男人,祝英台的身体更小一些,睡起来也不会那么难受。只不过……祝英台说不用那么麻烦,直接把梁山伯踹醒就可以了。宁采臣也出声反对,说祝英台的睡姿不好,晚上会踹人,他不想晚上被从床上踹下来。 这下,祝英台不同意了,凭什么说她睡姿不好,她睡觉的时候一向很老实的好不! 宁采臣用眼神示意,如果不想让叶秋零知道你是女生的话,就给我赶快承认,不就是睡姿不好,男人睡姿不好有什么的。 祝英台小声道:“那你怎么不说自己的睡姿不好啊!”宁采臣无声的回答,祝英台看到他的嘴型读出宁采臣的话:“我这么说叶秋零会信么?”她无奈的承认,确实,宁采臣给人的一种感觉是那种非常沉稳的男人,怎么都和睡觉会踹人这么不老实的习惯联想不到一块,倒是她这样跳脱的性子,说起来更有人相信。 “现在也没什么睡意,我们来玩牌吧。”祝英台提议道,现在这样的情况,这么大的呼噜声,他们也很难睡着。 第二天早上,梁山伯醒来的时候,舒展身体,这一觉睡得真舒服,白天游泳耗费大量精神体力,晚上一见床就睡着,睡得又沉又香。身边没人,宁采臣已经醒来了么,他又向祝英台的小床看去,也没人,祝英台也起床了啊,接着朝叶秋零那张床望去……这是什么情况? 三个人乱七八糟的挤在一张床上,叶秋零的头枕在宁采臣的胸口,一只手从衣服口伸进去,放在宁采臣的肚皮上,她在睡梦中露出一个笑容,似乎在做着什么好梦。宁采臣的身体看上去有些僵硬,眉头紧缩,表情严肃到极点,可能因为胸口被压住,在做着什么噩梦。祝英台则紧紧抱着宁采臣的大腿,似乎把他的大腿当成抱枕,两只白花花的小腿伸出床外。床上,地面,还有他们的身上到处散落着纸牌,他们脸上那同样的,淡淡的黑眼圈,表明了这三人昨晚通宵玩牌。 被抛弃了,三个一起通宵玩牌,就缺他一个;三人睡在一张床上,就缺他一个……他已经无法和大家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 中午的时候,宁采臣才醒过来,看到这乱七八糟的景象。做了一晚上的噩梦,精神不怎么好,加上一直保持这个姿势……胸口被压着,大腿被压着,宁采臣的身体一时半会儿动不了,有些麻木。让她们起来吧,宁采臣正要出声,却看到叶秋零的眼珠子咕噜咕噜的乱动,她早就醒了,在装睡? “吧唧吧唧,鸡腿。”宁采臣一看,祝英台正张着嘴巴向他大腿咬去,正要有动作,却发现大腿完全动弹不得,麻木外加被祝英台紧紧地抱着。 “战斗机!”祝英台猛然睁开眼睛,大声道:“鸡腿变战斗机了!” “你才变成战斗机了!快起来,我腿都没知觉了。”宁采臣出声,叶秋零也不好装睡,很自然的起身,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茫然样子。 洗漱完毕,吃着免费的午餐。 餐桌上,大家都有些疑惑,明明应该是睡得最好最有精神的梁山伯,现在却是闷闷不乐的样子,怎么了? 不理他!三人一致决定不管那个害他们熬夜的家伙。 “我们去找些棉花怎么样。” “棉花估计挡不住那强大的穿透力,有没有更加好用的东西?” “在这个地方也找不到别的东西了。” “也是,那就试试棉花吧,希望管用。” “你们在说什么?找棉花做什么?”梁山伯听着,便发现自己又掉队了,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话题,连忙插嘴,宣告自己的存在。 然而,宁采臣他们好像没听到梁山伯的话,接着讨论,在祝英台提出一个‘可以把布塞到他嘴巴里’的建议下,宁采臣和叶秋零看着梁山伯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似乎,可行。最终,可能良心过意不去,放弃这个看起来非常实用的建议。 餐厅中,宁采臣发现比起昨天,多了几个奇怪的人,最突出的是一个脖子上挂着一串大佛珠的帅和尚。 这和尚,有些眼熟。 宁采臣一直盯着,那个和尚也发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向他点点头。 “这位不是唐三藏吗?他来这里做什么?”梁山伯疑惑道。 唐三藏,那个中国最年轻的高僧,史上最帅和尚,无数富婆伸出橄榄枝想要包.养的和尚,在监狱七天七夜让所有的罪犯痛哭流泪改过自新的传奇和尚!宁采臣瞬间想起,自己在电视上有看到过他。这位胜华市最传奇的和尚,曾经接受过采访,讲解一些现代人对佛法的误区,宁采臣听过。感觉这个和尚和传统的那些苦行僧,或者是潮流的那些变为商人的所谓和尚,完全不同。不会全盘接受前人的理念,有自己的思考,他有自己的佛法理论,甚至认为佛祖也有错。 “三藏法师,那个只差一点点就和我一样帅的和尚?竟然见到真人!我们过去和他拼桌吧。”祝英台见到唐三藏,就和普通人见到明星一样,当然,祝英台不是崇拜唐三藏,而是因为唐三藏比她帅。也不是说祝英台就不如唐三藏,只不过她毕竟是女孩子,再怎么帅气,也带着很浓的娘气,和唐三藏这种纯粹的帅,没法比。 呃,祝英台是外貌协会成员,对于那种特别漂亮帅气的人都容易有好感,所以她才和天音部的那些女孩关系那么好,还想办法混进去。当然,外貌的好感只是第一印象,像梁山伯这种人,就用行动来证明‘我虽然很丑,但我很温柔’直接成为祝英台的朋友,当然,梁山伯并不丑。 也有例外,比如以前的马文才就用‘虽然我很帅,但我非常恶劣’直接被祝英台列为第一不欢迎的人。 祝英台说着,就干脆地把自己的碗盘端过去,坐在唐三藏的对面。既然她都行动了,大家也只好跟着全体搬家,和唐三藏拼为一桌,这也是大家都知道以唐三藏的修养是不会介意这种事的,才会这样做。 “你们好。”唐三藏对这种事情也是见怪不怪,毕竟身为名人,也是有很多粉丝的。 “和尚,我听过你在电视上的演讲,有一点很奇怪,你为什么一直称自己为‘我’,而不用贫僧之类的呢?”祝英台问出存在心中许久的疑问,她跑过来最想要做到,其实就是问这一句。想当年在电视上看到的时候,她就很想把他抓出来,问一问,只是苦于没机会,这次遇到自然不会放过。 “我每次去为别人讲解佛法的时候,都会获得一些酬劳,不仅够自己用,还能帮助那些穷人。不足者为贫,有余者为富。我应该算得上富人吧,怎么也不能够称之为贫僧,自称富僧实在不好听,所以就直接称‘我’咯。”唐三藏也是风趣,聊天就像普通朋友一样闲聊,也会开玩笑,不是那种死板的和尚。当然,他不是不知道这个‘贫’不是贫穷的意思,只是故意从字面上解释,别有一番滋味。 第四十九章 一个女人 “酬劳,你们和尚不是都说化缘之类的吗?”祝英台在真的不是故意刁难,只是觉得疑惑才问的,真的是真的! “呵呵,和尚我有手有脚,年轻体壮,能干活吃苦,也能替他人解心中之惑,对佛法有不浅的研究,这样的我又何须像废物一样,让其他人用自己的劳动来供养我?和尚出家,还要吸众生的血来保持所谓的‘出家’‘超然’‘超脱’,那又如何称得上和尚,不过是伪佛,邪魔罢了!”唐三藏淡然说道,话语中无不透露着对几千年来的大部分所谓‘僧佛’的不屑,甚至直接把他们全部归到伪佛邪魔之类。 宁采臣点点头,对唐三藏的看法十分认同。 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可能真正的超脱,毕竟人是离不开这个社会。那些和尚,整天不做事,稍微好一点的,是有做事,不过也建立在霸占土地,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自古以来,和尚之中,除了少数真正思想境界高有觉悟的高僧,其他的都可以说是社会的毒瘤。因为他们在这个物质的社会,追求身体上的超脱——嘴上说着追求心灵的境界,实际上他们比起普通人,也只是解放了沉重的劳务和社会压力,这在宁采臣看来,只是追求身体的超脱。 那些人只是在逃避社会,把自己的义务压力,扔给其他人罢了。 人活着这个世界上,就不免有着权利和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尽自己的义务,之后,才有资格说追求思想的超脱。 “你这可是把天下几乎所有的僧人都骂了啊。”宁采臣笑道,以前就觉得这个和尚不错,现在一接触,果然是个妙人,宁采臣感叹一句:“嬉笑怒骂由心,果然是真和尚。”在他的理解中,真和尚,也就是在物质生活上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心境,心是通明的,不被外界的一切所束缚,不被欲.望所驱使。 心如一面镜子,映照这个缤纷的世界,容纳一切的胸襟,和洞悉一切的智慧。 这种境界,可以说是佛,可以说是道家的仙,可以说是儒家的圣。 “你很有慧根,跟我学做和尚吧。”唐三藏微微笑道,以他的境界,自然不会束缚于和尚两个字,既然是修心,那么在世俗的身份又有什么重要的。不过是碰到一个有意思的人,像朋友一样调侃着.这就显示出他和普通和尚的区别,没有一直把自己摆在‘我是和尚’这个位置上,他也是一个俗人。 “我六根不净,做不成和尚。”宁采臣把一块肉放入口中,这些美味,人的七情六欲,他可放不下。 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长,高僧嘛,本来就喜欢和别人辩证佛法,这个佛法当然也可以是一些人生观世界观,唐三藏是一个博学善辩的人,大事小事,他都能说出自己的一番道理。宁采臣呢,算是一个善听的人,多听少说,与唐三藏的辩证,往往只有几句话,但也有自己的道理,不能说是错。两人你来我往,唐三藏把那些深奥的佛理,用简单通俗的手法说出,让人认同。宁采臣则把对生活中一些普通现象深入剖析,三言两语说出那些大家早已习惯的事件中,所蕴含的道理。 唐三藏是浅说佛法,宁采臣深谈人事,最后却是殊途同归,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主体都是人,说来说去,都是人情。 说着说着,两人相视一笑,结束这顿午餐。 “完全插不上话。”祝英台郁闷道,她问完两个问题之后,就变成宁采臣和唐三藏的研讨会,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就是跟不上他们的思维节奏。叶秋零和梁山伯深有同感的点头,他们两个也是傻傻地听着,思维完全被唐三藏和宁采臣带着,他们抛出一个问题,大家还没想好,两人已经把这个问题讨论完,接着下个问题…… 宁采臣当然知道,他对人情道理的理解比不上唐三藏,只不过唐三藏这个和尚,没有什么胜负心,阐释自己的道理,也不会否定你的道理,给人很舒适的交谈气氛。宁采臣在交谈之中,还隐约提起一点关于命运啊,因果啊之类的东西,想知道唐三藏这位高僧的看法。 “若能知道什么是命运,什么是因果,那和尚早就一念成佛了。”这是唐三藏的原话,按他的说法,普通人不管对因果、命运有怎么样的理解,都是偏颇不完整的。真正能看透的,只有那高高在上的神佛。这种说法有些太消极,好像什么都是命中注定,凡人永远不可能反抗。于是唐三藏又提出另一种看法,所谓的命运、因果,其实就是人走出来的路,我们凡人,能做的也就是走好自己的路,也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好吧,这个简单,路是人走出来的,我们走过的路,不就是所谓的命运,过去已经注定,未来还要看自己。 只是这对宁采臣的情况不适用,他现在是以凡人之躯,窥视到命运的一角,这一角还是经过变形的……他现在能做的,果然只有注意一下事情的发展,然后该干嘛干嘛。 吃完饭,大家便回房间休整一下,好好想想下午该怎么过。 叶秋零从包中拿出一张地图,上面是这片地域的详细地形,还有包括一部分海域的情况。她是在找附近还有什么游玩的景点,祝英台站在叶秋零背后瞧了瞧,呼道:“这里有个小岛,好像离海边不远,我们下午去那里玩好不好。” 宁采臣和梁山伯也凑过去一看,确实有一座小岛,没有什么名气,应该有什么原因所以没被开发过吧。 “虽然从地图上不太远,不过实际距离却是不短,我们到不了的。”在这里他们能最多有也只能租用橡皮艇,然后手工划过去,大概估计一下,现在到天黑都到不了那个岛。而且这种事也太危险了,橡皮艇可不是长距离航行的好工具。宁采臣的这盆冷水直接浇灭祝英台的热情,他们几个学生,还真没办法过去。 “我们可以去租一艘船。”见到祝英台失落的样子,梁山伯想了想说道。 这智商,难道通过人工呼吸全部传给马文才了?宁采臣叹一口气,拍拍梁山伯的肩膀:“好主意,果然是好主意,所以,你就去租船吧,我们在这里等着你,再见。” “山伯,拜托你了。”祝英台可怜兮兮道。 梁山伯拍拍胸脯,说一切都包在他身上,离开了……他就这样离开了。 这下直接把祝英台镇住,她只不过玩闹的说一句而已,对于他们去那座岛的可能性,在宁采臣提出看法之后,她想想也就明白,他们是到不了的。没想到梁山伯竟然,竟然如此……祝英台不禁问宁采臣和叶秋零:“山伯他怎么了,脑袋坏掉?难道是因为与马文才接吻,所以传染到马文才病毒,智商下降?” 马文才病毒是什么鬼?梁山伯的这个行为确实有些奇怪,不过想想也算是见怪不怪了,毕竟事关祝英台,梁山伯经常会做出这些脱线的事情。 等等!这么说来不会是…… “梁山伯终于找回智商要回来了吗?”祝英台说着向门外看去。她听到了脚步声,声音很急促。 不是,不是梁山伯,这个声音应该是皮鞋或者高跟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梁山伯穿的是软底运动鞋。果然,过来的是一个女人,她见到祝英台把门打开,往这里一看,发现是三个十几岁的少年,便直接闯进来,然后关上门,对他们做出小声的手势。 因为只是一个女人,看起来没什么威胁,所以大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如果是男人这样闯进来,估计早就动手轰出去了。 女人穿着一件桃红色的裙子,黑亮的直发披散着,长相十分出众……似乎最近遇到的几个人,都是那种长相俊美异常的人,比如那个青公子,还有中午碰面的唐三藏,加上这个突然闯进来的不知名女人。普通人也许只注意到这个女人的外貌,但宁采臣的观察力比常人更强一些,他注意到这个女人的一些细节,皮肤过于精细,指甲保养的非常光亮,衣服的细节透露出精巧,身上不起眼的首饰都不简单……还有不管什么动作都透露出一种优雅的感觉。 这个人给宁采臣的感觉,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就算一般的大富大贵之家也养不出这样的人,感觉就像是一位公主。甚至于说现代社会所谓的公主也不行,毕竟现代中国的制度改编,培养不出那种帝王天下的公主,这种优雅中带着一丝古典和神秘,说是古代的公主更适合。 没一会儿,外面又传来脚步声,还有男人的声音,似乎是有人在找她。 等脚步声过后,大家都看着这个女人。 “你们好,我叫织女。” 第五十章 小馒头和小饼饼 祝英台和叶秋零正要自我介绍的时候,却见宁采臣一抬手,阻止她们。 听脚步声,外面的那人已经走远,宁采臣表情严肃道:“你要躲的人,已经离开。”下一句台词就‘你可以离开了吧’,不过说出来就太过难听,宁采臣只说一半,相信任何不蠢的人都能听出他的意思。叶秋零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宁采臣这么可能说这种没礼貌的话?从刚才的情况看来,他们应该不认识才对,宁采臣怎么会突然对这个女人这么敌对。 “你不是宁采臣,你是谁?是不是被什么妖怪附身了!”祝英台这个逗比直接指着宁采臣大声叫。 不理那个逗比,宁采臣直直看着织女,却见织女掩口一笑。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被人当做是什么讨厌的东西,感觉有些新鲜。本来她只是躲一下,那人离开之后,她也准备离去,没想到这个叫宁采臣的人会有这么有趣的反应,她反而不着急走了。她甩开那些人,也只是嫌他们跟着太烦太闷,出去找找有意思的东西,现在她倒是想知道这个男孩为什么这么迫不及待的赶她走。 织女做出一副伤心的表情:“我真的这么讨人嫌么?” 这样一个绝色美女露出这样的表情,就算是同为女子的叶秋零也感觉宁采臣有些过分了,不过她没有直接说出来,也许宁采臣有这么做的理由。祝英台这个外貌协会的成员,对于这样的美女,自然是有好感,狠狠瞪宁采臣一眼,便去安慰织女:“怎么会讨人嫌呢,姐姐这么漂亮,只比我差那么一点点,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 自恋到这种程度,这货没救了,看来以后她只能嫁给自己,真实悲哀啊,英台同学。 吐槽完毕,开始说正事,宁采臣冷静道:“有的人,不管是**烦还是小麻烦,对我们来说都是天大的麻烦。”这意思很明显,就是说这个织女的身份不简单,她现在躲在这里明显是有麻烦,**烦他们这些学生是擦到即伤,碰到即死,就算是小麻烦,对他们也可能是难以抵抗的危险。 祝英台和叶秋零当然也不是蠢蛋,仔细一思索就知道宁采臣的意思,问道:“这位姐姐难道是什么特别的人?” 织女饶有兴趣地注视着宁采臣,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却装作老成的成熟男人,还真的有那种稳重的气场,真是有趣:“那你认为我是什么身份?” 瞧见织女这样的表情,宁采臣眉头一皱,这样子可不像是在躲什么麻烦。先前的那个形势,让宁采臣判断这个织女是有麻烦,躲在这里,这样不管**烦还是小麻烦,她应该都会有一种烦恼焦急的感觉。可是现在这从容的样子,似乎只是出来游玩,万事不急。叶秋零和祝英台则看着宁采臣,想要看看宁采臣会说出什么。 “比如说是某个国家的公主。”宁采臣缓缓地一字一字道。当然不是凭借着气质和一些习惯细节就做出这样的判断,公主什么的,只是一个无根据的猜测。只不过交谈的手段,就是要讲出一个最有震撼力的身份,如果她真是公主,那么就算他蒙对了。当然,其他身份的概率更高。一般情况下,被别人这么说,如果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身份,织女应该会出示能证明身份的东西,然后对他说,不好意思,你猜错了。 “不好意思,小弟弟,你猜错了。”织女神情微微一动,然后瞬间恢复自然,笑着对宁采臣说道。 说完,织女从拿出一张名片,宁采臣接过一看,天听集团,总裁,织女。天听集团,宁采臣听说过,是一个跨越几个大省的庞然大物,天听集团的总裁?这个年龄?这不仅仅是女强人了吧,应该是超级女强人!只是这个人,身上一点女强人的干练气质都没有,那种贵族气质却很明显。 这个年龄完全凭自己的本事坐上这个位置是不可能的,她的身份肯定没这么简单。 “虽然猜错了,不过你这样的身份,对我们来说,和公主也没什么区别。”都是高高在上的,任何事件都能放大几十倍的人物。不过只是正常的富贵人家的话,就算有一些争斗,但比起牵扯进皇权国家那种政治斗争之中,是好太多。再怎么说也是他猜错,宁采臣把话放软一些,问道:“刚才追你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追你?” 织女狡黠一笑:“你想知道,如果你愿意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告诉你。” 你不说我还不想知道呢,宁采臣就要拒绝,突然眼前出现一只白嫩的手,捂住他的嘴巴。祝英台把宁采臣往后一推,对织女道:“什么条件?” 祝英台的眼中充满好奇,电视电影中不是经常上演,女主角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像是躲避坏人、遇到追杀绑架、偷偷溜出家门、失恋借酒消愁等等原因,与男主角相遇,上演一场生死之恋。这个织女的外貌气质毫无疑问满足了女主角的要求,现在被人追而躲到这里也可以算是触发事件,那么男主角……咦,她和宁采臣哪个是男主角? 转身看看,嗯,宁采臣没她帅,对这个织女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男主角肯定就是她。 “明天晚上有个游轮宴会,在宴会上帮我一个小小的忙,如何?”织女回答着祝英台的问题,眼睛却对着宁采臣。 游轮宴会?她也是来参加宴会的? 挥挥手,吸引织女的注意,然后再把宁采臣完全推开,祝英台拍着胸脯对织女道:“没问题,不管什么忙我都帮了。”说着祝英台便嘿嘿一笑,听到游轮宴会,她马上反应过来是宁采臣明天要参加的宴会,这种热闹的事情怎么能缺少她呢?只不过从宁采臣那得知,一张请帖只能进一个人,没法带人,只能抱着遗憾羡慕。现在听织女的意思,明显是身份特殊可以带人,或者她有多余的请帖,总之她也就可以混进去了。 至于宁采臣,他本来就有请帖,不需要。 “你?不行,要男孩子才可以,女孩子可不行。”织女伸出一根食指,在祝英台面前摇一摇说道。 “女孩子?你看错了,我可是男子汉,嗯,真正男子汉!”祝英台直冒冷汗,怎么被发现的,这才多久。她的语气和行为习惯应该都没什么破绽啊,毕竟以男人的身份生活了十六年,宁采臣也是在前段时间才发现,还是因为她露出破绽,这个织女怎么可能几眼就看出她是女生?应该只是乱说的吧…… 宁采臣也是有些惊讶,她发觉织女虽然带着开玩笑的语气,但那表情,毫无疑问,是已经确认祝英台是女生。只是靠观察吗?他自认观察力不错,但那么久也没有发觉祝英台是女生,这不仅仅是因为祝英台的身份资料上就是男生,让他不去怀疑,更重要的是,祝英台身上并没有那些女生的胭脂粉气。办事干脆,有气魄,够果断,不会扭扭捏捏,言行举止也不怎么女性化——至少在外人面前是这样,逗比属性只对自己人。 如果仅仅靠观察力,再厉害的人,短时间内也发觉不了。 叶秋零从刚才开始就发现不对劲,宁采臣的态度不对劲,这个织女也有些奇怪,现在就连祝英台都可能不对劲了!祝英台明显心虚的表现,让她有些怀疑。而且祝英台对朋友是不会有多少隐藏的,她们发现不了,很大程度是先入为主,在认识祝英台的时候,就是祝英台是个男生这样的印象,所以不会去怀疑祝英台是女生。现在这个女人点出,又见祝英台可疑的反应…… 又发现一个有趣的人,织女眼中露出玩味之色,对祝英台道:“好吧,那么这位小男子汉,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很危险?” “危险?怎么会,我健康活泼可爱帅气,怎么会有危险。而且就算真的有危险,也有采臣担着,我不会有事的。”祝英台后退一步,她已经嗅到不好的味道,这个女人,搞不好是她的克星!对于祝英台的信任,宁采臣感觉压力好大,有危险他担着?其实他只是一个学生,一个才刚成年的十六岁少年! “你知道吗?你现在正是发育生长身体的年龄,把胸裹得那么紧,以后你的胸可是会出问题的。”织女指着祝英台的胸说道,那满脸严肃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女人的胸啊,其实是很娇嫩的,你这压制它的发育,以后容易出现一些疾病。还有啊,胸的形状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比如原来的是两个小馒头,被你这样一裹,以后就会变成两块扁扁的小饼饼。” 祝英台艰难地吞着口水,小馒头变成小饼饼?想象一下以后自己的胸前就是两块小饼饼…… 一直都臭美自恋的祝英台,怎么可能能接受自己虽然小巧但还算美型的小馒头变成小饼饼,眼中露出恐惧之色。直接钻到被子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动作,摸到自己的小馒头还没被压成小饼饼,松一口气。不过这裹胸布她是怎么都不敢再缠上去了。 从被窝中露出一个脑袋,祝英台哭丧着脸,对叶秋零道:“秋零,有没有罩罩借一个。” 第五十一章 你是哪一派的 叶秋零完全木然,像个机器人一样到自己的包包中拿出一个罩罩给祝英台。 祝英台竟然是女生,这个世界还有真实的男人吗?难道梁山伯也是女人,宁采臣也一样……叶秋零僵硬地走到宁采臣面前,仔细地观察着,喉结不明显,胸部也许也是像祝英台一样缠起来的,外貌清秀似乎也可以……好痛,宁采臣直接在她额头上一弹手指,叶秋零刚才就像着魔一样,眼神可怕,特别是在他身上扫视着,简直想把他脱光看看的样子。 叶秋零瞬间清醒过来,宁采臣是她在很小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他们都一起游泳,宁采臣是男人这点毫无疑问。 过一会儿,祝英台又把罩罩拿出来,幽怨地看着叶秋零,叹气道:“太大了。”说着她又看向织女,摇摇头:“这个更大。”然后她就看向宁采臣…… “我没有这个,不要看我!”宁采臣嘴角微抽,现在看着他是什么意思? 以为他会有那种东西?还是又把他当做是万能的,可以随便变出这种东西?无论是哪一种他都不接受! 织女噗嗤一笑:“我有办法,不过嘛。” 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睛,忽然间,祝英台反应过来,织女是什么意思。 “我懂得,不管什么条件,采臣一定会答应你的!”祝英台很干脆的把宁采臣卖了。采臣同学,一切为了小馒头,加油! 接收到祝英台眼神传来的信息:不惜一切也要保护好小馒头!宁采臣默默叹一口气,对这种东西他实在不懂,既然祝英台这么重视,他也没办法了。这个织女竟然也是来参加游轮宴会的,那么估计他也没办法真的和织女摆脱关系。小老头在给他请帖的时候,有和他说过,参加宴会的人,以后都算是自己人。 那么先搞清楚她因为什么事情被什么人追的吧。 “追你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追你?”既然有决定,宁采臣也不会抱着什么不好的情绪,冷静地问道。 见宁采臣不再是一副不想参合进来的样子,织女也知道宁采臣是妥协了。但是妥协,不代表就不管不顾,因为假男子汉的一句话就插手她的事。毕竟就像宁采臣说的,身份不一样,她的一些小事,如果波及到别人,就有可能变成大事。这个宁采臣,不仅观察力不凡,能在察觉到有可能存在的危险时,就果断请她离开,现在还能这么冷静沉稳,先思后行,真是不简单的人啊。 不过,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织女也不需要隐瞒,直接向宁采臣说出躲藏的原因。 很简单,就是被爱慕她的人追求,因为她不喜欢,就逃跑了。宁采臣点点头,对这句话基本相信,他回想一下,织女在进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慌张的神色,身上也非常干净整齐,还穿着这种不易奔跑的高跟鞋,所以可以判断她并不是遇到什么危险的事情,被追求者弄得不耐烦,倒是可以说的通。 毕竟织女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不说背后的身份,就算是明面上的天听集团总裁,也十分了不得。而且她外貌身材都是第一流的,气质也是不凡,这样有才有貌有身份背景的美女,遇到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既然是这样,也就不会有什么大危险——如果他是二十几岁的男人,帮织女做什么还担心被人误会,可是他才十六岁,一般人都不会乱想的。 听到这里,宁采臣已经猜测到织女要他做的事情,果然,织女在他耳边轻轻说两个字,确认他的猜测。 这种事情对他没什么坏处,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宁采臣点头答应。 “明晚的宴会,我也要去!”祝英台伸手大呼道。 你不是很在乎自己的馒头吗?不是把自己的好朋友卖了也要找到解决的办法?现在自己的事情还没解决吧!还有在别人面前暴露女儿身不是一件超级大的事情吗?没看到叶秋零都快傻掉的样子吗?竟然还惦记着明晚的宴会……宁采臣一捂额头,有些头痛,英台妹子,你关注的重点错了! 织女看着众人,为难道:“就算是我也只能带两个人,可是。”可是你们有三个人啊,一个人去留下两个人还好,如果两个人去留下一个人就不好了。 “采臣,亮招牌。”能带两个人,祝英台眼睛一亮,如果只能带一个人,那她还会犹豫一下,竟然能带两个人,这样叶秋零也可以去。 亮招牌?宁采臣不知道该如何吐槽,只好默默地拿出一张请帖。 织女一看请帖,微微一怔,宁采臣的年龄太小了。 宴会邀请的人,不是大背景身份,就是有大才华。可是,看到这间房间里面东西的摆设,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间,她就知道他们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的子女。至于才华,不管是在艺术领域还是商业或许其他领域,那些突出的人,她基本都知道,就算不认识,也都见过照片资料。她可以确定,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宁采臣这个人。 “你是哪一派的?”突然冒出来的天才?哪位老头门下又有新的人才出现? 哪一派?宁采臣想了想,说道:“我是学院派的。” “不是,我是问你,呃,这样说吧,给你请帖的人是谁?”织女见宁采臣还是一副搞不明白情况的样子,就解释道:“这个游轮宴会,是几个关系很好的老人联合举办的,就是让大家认识认识,知道大家都是自己人,以后如果有什么矛盾也手下留情,有麻烦也互相伸一下援手。所以参加宴会的,基本都是那几位老人的门下,就算不是,也都是有着很深的关系。”虽然知道其他人是什么德行,但是宴会本身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真实情况,只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万松高中的校长。”在别人面前,宁采臣当然不能称呼他为小老头。 “是他?自从八年前出了那件事,他就不再派人来,没想到今年他竟然让你来,看来是对你很有信心。”织女有些意外地低语道。虽然意外,但如果是那个人的话,那一切都很正常。既然事情已经谈妥,那么现在就是要履行答应的条件,她对祝英台道:“这个地方太偏,没有什么商店,一些东西要到城市里买,有空的话我们就回市里一趟,如何?” 本来就是放假出来玩的,自然有时间,见祝英台点头,织女想了一下,问道:“你们有带礼服吗?” 游轮宴会算是比较高档的宴会,大家也都是穿着各样的礼服,她们这样的休闲服有些格格不入,嗯,也是不礼貌。她们来这里是旅游的吧,那么应该不会带礼服,所以她想着,既然要回市里,就有把她们带上。 “礼服?不是说最好穿休闲服去吗?”宁采臣有些疑惑道。参加正式的宴会一般要穿礼服,他当然知道。只不过那个小老头说这种宴会不怎么正式,穿休闲服去最好,不然大家都穿休闲服,你穿着正式的礼服,看上去不是很傻。宁采臣认为小老头说的有道理,而且他也不喜欢穿礼服,不舒服。 不用再说,织女对那个小老头的秉性也是十分了解,顿时明白,宁采臣是被坑了。 不过那个老头办事应该不会太过分,特别是出了那件事之后,应该更加小心翼翼才对。现在让宁采臣出场,不仅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还玩弄他,让他陷入不利的境地——想想那种正式的场合,一个个成功人士打扮光鲜,突然混入一个穿着休闲服,身份地位被别人碾压,还只是一个学生。他对宁采臣真有那么大的信心? 差点又被坑了!宁采臣想想自己明天差点就像一只肥嫩的绵羊进入狼群之中,顿时诅咒那个小老头,让他最喜欢的另一个紫砂茶壶也摔碎吧! “我没有,要不我就不去了吧。”叶秋零摇头道,她一向不喜欢那样的场合,在家里还有几件,转学到这边就没带过来。祝英台就不用说了,除了那一件白色的裙子,根本就没有别的女装,男装的话,因为特殊情况,她父母一直避免她参加什么宴会,所以也没有。宁采臣家里倒是有几件,都是为参加钢琴比赛才去定制的,有几年没参加比赛,现在大概已经不合身。 见三人都摇头,织女反而露出兴奋之色,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 “放心,全部都交给我吧。”三个气质形象都这么好的模特,一般的地方可找不到。做衣服可是她最喜欢的事情,应该说比起掌控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她更加喜欢做衣服。她迫不及待地让宁采臣他们收拾一下,然后全部带回家,这样那样这样那样…… “等等,我们好像忘记什么了?”祝英台穿好衣服,再套上一件外套,突然眉头一皱。 “梁山伯。”宁采臣无语,梁山伯好可怜,为她一句话出去想办法租船,现在却差点被遗忘。 “对哦,我们是四个人来的!”祝英台还算有良心,马上拨打电话让梁山伯回来,结果,床上响起铃声,梁山伯没有带手机就出门了。怎么办?不怎么办,祝英台很快就想通,反正请帖也不够,如果让他知道大家都去参加宴会,就留他一个人,肯定会很伤心的,那就不告诉好了。 第五十二章 我们做朋友吧 海边,礁石上,梁山伯坐在一块遮阴的地方,沉思着。 他跑了很多地方,没有一处能租到除橡皮艇外的船,橡皮艇的安全性太低,除了急救和超短距离的航行或者说在内陆河,出海,一般人都不会坐橡皮艇。他在努力想着还有什么办法,纠结很久,最后苦笑一声,他又不是宁采臣,这时候能有什么办法。只是,答应过祝英台,还下了保证的,这样无功而返……不好意思见人。 看一下天空,天色已经有点变化,快傍晚了。 没办法拖下去,现在就回去认错吧,而且这个时间也已经不适合出海。梁山伯起身,跳下巨石,下决定后,心中反而轻快许多。 回到酒店,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慢慢地打开房门。很安静,一眼扫过,没人,都不在啊。 也对,时间过去这么久,他们应该也出去玩了吧。 在床上找到忘带的手机,上面显示有一个未接电话,是祝英台的。看时间,是在他离开不久之后就打给他的,他们那时候就出去玩了吗?正要回拨过去问问他们在哪里的时候,梁山伯发现床上还有一张纸条,上面似乎写满了字。拿过一看,是宁采臣的笔迹,他的字很容易辨认,比起普通的学生,他的字有一种力道。 上面写了不少,是说在他离开之后,他们意外遇到一位朋友,然后在那位朋友的邀请下去她家玩。因为联系不到他,那人的时间也比较急,就没等他了。下面突然断开,连接上的是另一个人的笔迹,很熟悉,是祝英台的,字迹非常的秀气漂亮。他能想象到宁采臣写到这里的时候,被祝英台抢过纸笔的样子,微微一笑。 祝英台比宁采臣干脆多了,只是说他们要到明晚十点之后才会回酒店,要他在这里好好看着行李,呃,还说为他买了披萨饼、新鲜的水果、各种零食饮料……最后还特地交代,没租到船不怪他,让他安心帮忙看家。下面一行是更加婉约秀丽的字迹,应该是叶秋零的:加油,我们的行李拜托你了。末尾还画着一个笑脸。 虽然隐隐有一种又被抛弃的感觉,但随即又被扔开。 他自己忘记带手机,联系不上,能怪谁?而且,他看着一旁放置着的食物,那些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东西,心中微微有些暖意,大家还是想着他的。 “采臣,多亏你想的周到,还给他买那么多东西。”祝英台一口吞下一块巧克力蛋糕,喝着红茶,含糊不清道。 “毕竟我们三个都离开,有些对不住他。”不管怎么样,现实情况是他们四个必须留下一个人,应该说幸亏那时候梁山伯犯二,所以他们都不用选择,直接把他留下。大家是一起去玩的,留下他有些不厚道,出于补偿心理,宁采臣才会买一些东西安慰他。现在么,宁采臣更感觉对不起梁山伯了。享受着女仆的服务,吃着高级点心,喝着极品红茶……有钱人的享受啊。 “叶秋零怎么这么久啊?”祝英台咬着叉子,一副无聊的样子。 刚才织女把叶秋零叫进房间,说是要测量身体的尺寸,时间似乎有点久。出来了,宁采臣发现她的脸有些红,低着头坐到祝英台的身边:“到你了。” 祝英台离开后,宁采臣见叶秋零低头捂额的样子,低声道:“还是接受不了吗?” “不是。”叶秋零低声道。祝英台这个人,本来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就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容易忽略她的性别。所以天音部的大家才会和她混在一起。知道祝英台是女生,刚开始肯定是非常惊讶,不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区别。以前是怎么相处,现在也是怎么相处,呃,应该来说,与祝英台更容易亲近了。 深呼吸几口,让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叶秋零抬头看着宁采臣,感叹道:“织女姐姐好厉害。” 她们在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有点好奇,不过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宁采臣也不好去问,也就不提。祝英台用的时间更久,不过能理解,叶秋零只是测量一下身体的尺寸数据,而祝英台还要解决小馒头的问题。半个小时后,祝英台满脸通红地走出来,默不作声。怎么了?祝英台这个家伙还会脸红? 里面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摇摇头,不用想,反正他要亲自上场。 见宁采臣离开,祝英台摸摸自己的小馒头,已经用特殊的布裹上,神奇的是没有以前那种微微的胸闷感,对小馒头好像也没有压迫,可是确确实实在表面上看不出来了,胸平平的。真是神奇,不知道织女是怎么有这种东西的,难道她也经常女扮男装?想想织女那娇艳的面容,摇摇头,不可能,怎么打扮都不像男人。 “英台,你是打算穿男装还是女装啊?”叶秋零好奇道。 “女装。”祝英台说着,便解释了她女扮男装的原因,不是她喜欢装男人,只是迫不得已才这样的。男装的她虽然很帅,但是她觉得女装的自己更加漂亮。漂亮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她自己都差点被自己迷倒的程度,简单来说,就是看到女装的自己,她的自恋才会一发不可收拾。 叶秋零眨着眼睛,信息量太大,一下子接受不了,早产,燕赤霞,改命…… “不要,我不脱!”宁采臣的声音突然从房间中传出来,祝英台和叶秋零一听,顿时脸红了。刚才织女为了更好地测量尺寸,还亲手试试小馒头的大小形状,说是为了裁剪出最适合她们的礼服……还有一系列很羞耻的事情,让一向脸皮厚的祝英台都害羞了。不过外面有宁采臣在,她们也不好大喊大叫的,这也是女性的矜持吧……反正织女又不是男人。 “不行哪里不行,不能脱裤子!绝对不行,没得商量!”叶秋零发现宁采臣的声音都有些变化,是羞耻到极致的那种。慢慢,宁采臣的声音变小,说道:“找个男人来帮忙测量行吗?”不过宁采臣的变通遭到织女的拒绝:“不要挣扎了,我是看你顺眼才亲手为你测量的,别的男人可没有这个福分,而且你一个小屁孩,有什么好害羞的……” 半个小时之后,从房间出来,宁采臣一脸被玩坏的表情。 现在是夏天,宁采臣穿着短袖,可以看到衣服有一点凌乱,在裸露的手臂上,还有着一道道红色的痕迹,看得出是女人的指印。可以想象宁采臣在那时候是怎么激烈的反抗着,最后还是被织女的力量压倒,然后强行脱掉衣服裤子,做这样那样的事情…… “这女人,好大的力气!”宁采臣低语道,接着深深叹一口气,此情此景,宁采臣不禁想到曾经在一本小说上看到的一句台词:“已经嫁不出去了。” 却不想,他的低语被上前准备安慰他的叶秋零听到,她当即红着脸表态:“没事的,我可以娶你!” 宁采臣愕然,看着一脸羞涩的叶秋零,她这是……在表白吗? “如果你愿意去做一个手术的话,我也可以娶你,不会嫌弃你已经被织女姐姐糟蹋的。”祝英台凑上来,眼中的笑意完全掩盖不住,宁采臣也有这种时候啊! 这时,织女推开门,探出头道:“要我负责吗?” 被调.戏了…… 晚上,他们直接留在这里过夜,织女说需要一个晚上时间才能做好三件礼服。宁采臣很怀疑三件礼服怎么在一个晚上做好,就算做工再一般,一件衣服也需要一两天时间,甚至于说那些做得好的,一件需要一周到一个月都有。算了,反正对于一个富家小姐,做衣服只是兴趣吧,只要明天做出来的衣服能穿就行。如果实在不堪入目,也可以去商场买。 有一点还是值得庆幸的,那就是他们三人和梁山伯分开,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 早上,吃过简单却精致的早餐之后,他们三人被织女叫到一大房间之中。三件衣服摆着,看上去并不是赶工粗造滥制的。 “昨晚我通宵赶制,终于把这三件礼服做出来,你们穿上试试。”织女面带微笑地说道,眼中充满自信之色,相信他们一定会对她做的衣服满意。 接过那件男装,宁采臣大致看一下,似乎不错的样子,触感也很好,看起来是用上等的布料做的。对于服装他没有太多研究,只是观察一下细节的处理,没有发现什么粗糙的地方,好像每一个地方都很精细,宁采臣怀疑地看了织女一眼,这真的是在昨晚赶制出来的?不可能吧!而且看她的脸色红润,一点也没有熬夜所产生的憔悴感。应该是以前就做好的,或者直接在外面买的,不管怎么说,都是她的心意,宁采臣没有把怀疑说出。 回到房间换好衣服,宁采臣便知道,这件衣服确实是织女在昨晚手工制作的。太合身了,每一个细节都无比契合他的身体,只有昨天对他做出那种事情的织女才能做出来。而且穿在身上,宁采臣才能真正感受到这件衣服设计的巧妙,配合着突出了他那稳重的气质,又不失年轻人的活力,即低调又华丽。 回到那个房间,见到穿着素白色长裙的叶秋零,宁采臣眼中闪过惊艳之色,好漂亮,衣服很美,人更美。叶秋零的外貌身材都不错,配合上这件独具匠心的裙子,把年轻女孩的魅力发挥到极致。至于祝英台,小巧的身材,淡绿色凸显活力的裙子,很适合,把她的活泼可爱古灵精怪的气质完全表现出来。不过,胸部是缺憾啊,还好祝英台是以外貌和气质取胜,绝美没有丝毫缺陷的外貌和那种完全不同于凡俗女子的气质,已经能掩盖一切。 “织女姐姐,我们做朋友吧!”祝英台完全腻上织女,穿上这件衣服之后,她就再度被自己迷住,眼里已经放不下其他人了。 第五十三章 宴会中 站在甲板上,靠着栏杆,吹着海风,宁采臣深深呼一口气。 这种场合和气氛,他还真不适应,织女把祝英台和叶秋零叫走不知道去做什么事,他一个人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不喜欢,真的不喜欢,他是一个观察力不弱的人,所以在这一片平和的气氛中,发现不少的勾心斗角还有各种龌蹉。这里的人,每个人都带着一张面具,每个人都是同一张面孔,都在笑着。 他默默地走出来,呼吸新鲜的空气。 这就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么?不过如此。其实也没什么意外的,人嘛,本来就是这样,早已预料到的事情。 只不过前些天遇到的范文清师兄,还有织女,让他对这个宴会有一点点期待,如果这里有一小批像他们这样的人,这个宴会也许挺不错的……现实就是现实,现实永远俗人最多,就算是所谓的成功人士,就算是拥有财富能力,甚至是一些所谓的艺术家,在这里也都是一张名利面孔。也许有些人在私下并不是这样的,毕竟都是一方杰出,只是这个地方,太多更杰出的人物,所以一个个都低下头戴上面具。 算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么?那么这里果然是年轻俊杰的聚会啊,呵呵。 “这些人就是所谓的俊杰?”马文才冷笑道。他坐在一旁的角落,拿着一杯红酒在手中轻轻晃动着,冷眼看着那些虚伪的人。 这是他第一次参加这个宴会,因为这个宴会只有成年人才能参加,他今年刚满十六岁。他父亲的实力只能说让他堪堪有资格参加这个等级的宴会,不过他母亲的家族背景,就让他在这里也算是一个会被人奉承的角色。马骏升对这个宴会很重视,让他提前两天来,说这里都是一些大人物,至少也是未来的大人物,都是年轻的俊杰,多认识一些人对他的未来有好处。 俊杰,说起俊杰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宁采臣这样的人物。他父亲对他的保护做得很好,但也使他在未成年之前,很少与别人接触。胜华市不算小,但也不大,同龄人中能脱颖而出的也就几个,能得到他承认的更是只有宁采臣一个。俊杰的概念,在他心中一直是不输于他的人,可是……还真是失望啊。 他的外貌气质,在这里也是突出的,在角落,还是被人注意到。 呃,才貌双全,这句话说出人们心中的期望。只是现实往往是有才无貌或者是有貌无才,甚至更多的是无貌无才,才貌双全的人太少太少。这里的人都是有才,或者有财的人,自然,貌上面你就不能多做要求。也不能说差,毕竟只要会打扮,丑女挫男还是很少的。 被人邀请,他也就加入其中,表明身份,很快就成为一个小团体的中心。 虽然同样对这些人不感冒,但马文才和宁采臣不同的一点,就是他很明确自己未来该做什么。母亲的家族会给他一定的资源,但他更多的,还是依靠父亲的力量,要做大事,有点不足。这里的人,都是有一定的个人力量,能把一些力量化为己用,未来也是不小的助力。融入其中,旁人甚至看不出这个谈笑自若的年轻人,其实只是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 “宁采臣?”听到有人叫自己,宁采臣回首一望,却是范文清。 “真的是你!”在这里见到宁采臣,范文清显得有些意外。宁采臣微微一笑:“又见面了,范师兄。”那次交谈对宁采臣已经有些了解的范文清,在惊讶过后,很快就想明白,这肯定是校长干的好事。八年前的事情对校长是个不小的打击,一直没再让在校生前来参加这个宴会,没想到这次竟然会让这个少年来,校长对这个少年很有信心啊。 “不进去吗?”这个宴会,对很多人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运气好,得到什么机遇,未来的路也更容易一些。 而且来这里的多多少少都已经取得一些成就,宁采臣只是一个在校生,如果得到什么人的赏识,那也是天大的机遇。他能被推荐来参加这个宴会,也就是说自身能力很强,得到别人赏识的机会几更大了。甚至来说,这种机遇对于家境普通的宁采臣来说,一生也不一定能遇到几次。 宁采臣只是笑笑,用范文清曾经对他说的一句话回答:“这种宴会,没什么好玩的,无聊透顶。” 范文清微微皱眉,这句话他说可以,毕竟他在这些人中也算是,呃,除去身份背景的帮助,在纯粹个人的成绩上,算上佼佼者,所以才会说这句话。 但对宁采臣来说,这个宴会的意义不一样,有可能关系到他的人生。 同为老校长门下,范文清便劝告宁采臣几句,希望他在这时候不要被个人情绪所影响,并简要提点一下这个宴会对他的重要性。宁采臣摇摇头,笑着拒绝,对范文清的好意算是心领了,在大多数人看来,名利永远是年轻人最想要的东西,所以他能理解范文清的想法。 出来是为了透透气,没多久,范文清就被一个年轻人叫进去,离开之前,他深深看了宁采臣一眼。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少年,应该是很容易看透的,甚至于说在那次的聊天之中,他自认为已经看透这个少年。宁采臣应该可以算是一个聪明人,一个聪明人是不会看不懂这里的情况。宁采臣的态度让他发现,也许他并没有看透这个少年,也许这正是老校长看重他的原因。 “你不当和尚,真是可惜了。”很温和的声音。宁采臣所认识的人中,能给人温和安静感觉的,只有许仙和昨天遇到的唐三藏。 他也来这里?不奇怪,若说优秀的人,唐三藏绝对算得上最优秀的人之一。他的优秀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是名不是权财,而是思想境界,或者说人品道德。“我六根不净,当不成和尚。”宁采臣转身,见到那仿佛永远都是那么温和的笑容,脸上也出现一丝笑意。在这里能遇到他,也不算白来。“和尚怎么会来这里,我想你应该不会喜欢这个地方才对。”他来这里不奇怪,但也奇怪,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不想来的话,应该没人能强迫他来。 “一位朋友的邀请。”唐三藏还不是佛,只是一个凡人,能看透名利,却不会抛弃情义。 唐三藏的朋友?能被他称之为朋友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吧。宁采臣被勾起兴趣:“和尚的朋友,是哪位妙人啊?” “妙人,嗯,确实是一个妙人。”唐三藏回想着这三年来,自己每年都应邀而来,然后一次一次的把她的脚踩肿,她还是锲而不舍的邀请,为她的处境同情一下。“等一下你应该也能看到她,舞会开始就能见到。对了,她的名字叫织女,你可能也认识。” 原来是裁缝之神啊,果然物以类聚么,织女是唐三藏的朋友,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宴会已经都到中段,这里和传统的宴会不同,传统宴会,舞会一般都放在最后一个环节,而在这里,在中间环节就开始舞会了。毕竟这个宴会有点那个,相亲的意思,舞会上可以给男人一个追求女人的机会,女人也是同样。机会毕竟只是机会,能否更进一步,进行交往约会,就要看宴会的后半场的交流。 舞会上找舞伴,若是没有多少了解,就是看感觉,感觉合适了,如果舞会后的交流也都满意,那就可以安排以后的约会了。 这个宴会,其实也有几个是公认的主角,站在权势巅峰的一个人,艺术巅峰的一个人,还有一个特别的人。 艺术的代表,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虽说这里的大多都是三十岁以下的,但艺术领域比较特别,无关背景身份,更多是个人后天的成就,所以年龄上的约束就较小一些,四十多岁也有几个受到邀请。艺术上的成就,基本很少那么明显的划分界限,真正有的明确的划分,也只有一条。那就是艺术大师,和普通艺术家。 这里的大师,不是被一些人吹嘘一下,就是大师了,而是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影响力的,真正跨越时间空间的成就。就算是胜华市艺术界的第一人,秦中泽,他也只能算得上是一位有名的艺术家,却称不上是一位艺术大师。整个世界,艺术大师也是屈指可数的,中国的艺术界,每个领域之中,能称得上艺术大师的也只有一两位。 这里的艺术巅峰的人,自然算不上大师,但是亦可以说,与艺术大师只有一步之遥。虽然这一步,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踏不出去。 他是这里的中心焦点之一,早已上场。 而站在权势巅峰的,却是一个女人,一个各方面的完美的,让人感觉不似凡人,而是天上仙子的女人。她还没有出现,不过快了,舞会开始的时候,大家就可以见到她。另一个人嘛,就是唐三藏,他虽然是主角之一,但并没有多少人会在乎他。因为他是功名利场之外的人,世外之人,敬重就可以,深交,不好不好。说他是主角,也是因为一般人不会接近他,但是这个宴会最上面的几个人,都非常看中他。 舞曲响起,舞会开始。 第五十四章 第一支舞 万众瞩目中,织女缓步走出,绝代的芳华让在场的其他女子都黯然失色。唯有跟在她身边的两个女孩,离她最近,这种对比之中,却还顽强地绽放着青涩的美丽。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舞会的开始不是舞曲,而是织女选好舞伴的时候。 很多女人,面对比自己优秀的女人,都会不自觉地露出敌意,特别是那种有能力又自负的女人。而来这里参加宴会的,基本都是有能力的女人,这其中就有不少这种女人。不过面对织女,却没有一个人露出敌意,或者嫉妒愤恨之类的情绪,有的,也只是羡慕。 善妒的人,往往会在主观上,把别人看低一筹。比她差的人,得到的只会是她的鄙视;和她差不多的人,她也会不屑;比她强的人,她会正眼相看;如果其他人取得什么成就,她会产生嫉妒的情绪,这时候她会以恶意揣度他人,那家伙肯定是出卖身体,不过只是运气好,如果我也有这样的运气肯定能取得更高的成就……总之就是不服,嫉妒,甚至产生莫名的恨意。因为在她看来自己能力不输于任何人,应该说比任何人都强。 但是对于不仅比她强,还强到她看不到边的时候,那她就只会羡慕了,因为她知道自己无论怎么做,都爬不了那么高。 织女,就是只会让人羡慕的存在。 外貌身材上,这种最原始的魅力,让那些女性没有丝毫对比的想法。能力上面,这里的人都对织女的实际情况有些了解,知道天听集团刚开始完全是靠织女一个人撑起来的,没人敢说自己在那个位置上,能做到她十分之一的业绩。财富不用说,占有天听集团35%股份的织女,是天听集团最大的股东。至于身份,天听集团总裁和大股东已经是明面上,这里所有人之中,背景最大的。当然,如果算上背后的势力,这里还有七八个人比织女强,可是他们有背景,织女就没有? 这里的普通人不知道,也没办法知道织女的真正背景,但身份最高的几个人,却一致把织女放在最上位,甚至有人还说他的身份给织女提鞋都不配。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织女都是这里的第一人,而且是和他们这些所谓成功人士有天壤之别的第一人。 因此,织女在选舞伴的时候,就非常引人注目了。大多数的男人,都希望织女能选上他,哪怕没有发生任何事,单单是被织女另眼相看就已经是莫大的荣誉和资本。而且,织女已经到这个年龄,如果能被看上,那就是一步登天啊。上至四十岁,下至十六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未婚男性,都在等着织女的选择。 虽然他们知道被织女选上的可能性很小,往年织女都是选一个人——唐三藏,选一个和尚,他们都知道织女并没有看上他们任何一个人。 话说这种场合,你一个和尚进来做什么!有不少人在心中抱怨着。 织女在等着,其他人也在等着,见她时不时地看向窗外,很多人都估计,可能没戏了。不过,如果那个和尚时间再拖久一点,也许他们会有机会呢,侥幸心理很多人都有。 不过很快,他们的侥幸心里就破灭。一个帅到没人性的和尚,不急不慢地走进来。 面带微笑,风度翩翩,花样美和尚。 织女略带责怪道:“太慢了,你迟到了两分钟。” 唐三藏声音温和,让人听了如浴春风,他微微带着歉意道:“抱歉,刚才和一位朋友聊得有些入神了。” 又是这个和尚,有人抱怨着,你聊入神就继续入神下去啊,反正你这种大德高僧不至于还俗娶老婆吧,还霸占着这里最好的资源,浪费,太浪费了!不少人失望地摇摇头,看来这个织女还是没有结婚的打算,每年都用这个和尚做挡箭牌。当然,能参加这个宴会的,理智的人还是占大多数,得到织女的青睐是幸运,没得到也没什么,就像是免费的抽奖,当然要顺手拿一张,然后看看能不能中奖。 一些人甚至抱着看戏的态度,看看这样的情况还能持续几年,这个和尚的舞技实在太渣,织女每年都要被踩啊踩,他们倒要看看织女还能坚持多久。 这种看好戏的态度自然是不对的,这样一个绝色美人,被这种没情调的和尚一脚一脚地踩,每次跳舞过后,大家都能看到织女的脚步有些不自然,脸色也不怎么好看。那个怜香惜玉之情,大多数男人都有,同情是肯定的,只是织女宁愿这样,也不想在他们中选一个舞伴,还能说什么呢? 没有停下,出乎意料,织女竟然与唐三藏错身而过,对另一个男人,应该说是男孩伸出手。 原来那句话不是对他说的啊,错身而过的时候,唐三藏听到织女小声说道:“呵呵,你已经失去价值了,舞技烂到家,爱踩人脚的臭和尚。”若是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恼羞成怒或者尴尬不已,不过唐三藏的修养自然不同一般人,这种情况没有不好的情绪,见织女能摆脱被他踩脚的命运,反倒是回了一句:“恭喜。”而且不要说修养内涵,就织女和唐三藏的关系,这句话也只能算玩笑之类的,没有任何侮辱的意思。 “抱歉,刚才和一位和尚聊得有些入神了。”宁采臣语气中没有丝毫的歉意,他已经感受到不妙了。 先前答应和织女跳第一支舞,宁采臣也是抱着,他才十六岁,应该不会被别人误会和织女有什么关系才对,没想到织女向他走来,他便感受到一道道嫉妒羡慕恨的目光。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们一个个想要做事什么,我才十六岁啊,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正常人都不会想歪才对啊! 正常人当然不会想歪,而这里的大多数也是正常人,所以他们并不是误会织女和宁采臣有什么暧.昧,而是单纯羡慕嫉妒恨。这是第二个能和这里第一大美人共舞的男人,而且第一个男人是个和尚,根本称不上是男人,虽然第二个也只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但也是男人不是!不过这种情绪也只是暂时的,毕竟年龄摆在那里,这个男孩,更多的应该是被当做一个不伤脚的挡箭牌,其实这样也好,不然每次织女跳完舞的样子,都让人心疼。 还好,过一会儿那种敌意便消失,宁采臣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没事,因为你的年龄,所以不会有事的。”对于这里的种种情况,织女当然是了然于心,知道不会对宁采臣造成什么伤害,她才会提出这个条件。 织女找到舞伴,舞会也就正式开始,大家都挑选自己中意的舞伴,开始跳舞。这种场合,如果没有早就约好一起跳舞的人,接受到异性的邀请,只要不是太过反感,一般都不会去扫别人面子。男女一一结成对,伴随着音乐慢舞。 地球上的男人,百分之九十都是颜控,所以挑选舞伴,外貌气质就是第一要素了。 而在这些人之中,除了已经有舞伴的大美女织女,身下的两个小美女叶秋零和祝英台就成了大家眼中的肥肉。和女人不同,很多男人都不会介意这两个女孩才十几岁,可能还未成年。女人会因为男人年龄太小,而对他没兴趣,而男人甚至可能觉得年龄小一点更诱人……因此,叶秋零也祝英台现在面临严峻的处境。 正常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挑选一个还看得顺眼的男人,去跳个舞也就好了,毕竟只是跳舞又不是约会。但是祝英台是什么人,是自恋到极点的人,而且她的内心还有一点的男性思维,怎么可能接受这些在她眼中颜值都不够的男人的邀请,就是是颜值够,和陌生男人一起跳舞,祝英台也是带着强烈的排斥情绪。 和以前的织女一样,选择唐三藏或许……不行,织女已经对她们说了,这个唐三藏跳舞就是渣渣,专门踩人脚,一步一步还踩得很结实! 祝英台如临大敌,满脸警惕,叶秋零怯生生的样子,紧紧跟在祝英台身边。 这里的人,好可怕! 宁采臣和织女被人包围在舞台中间,并没有看到的情况,但有一个一直关注这边的男人看到了,那就是马文才。 今天的叶秋零和祝英台都格外漂亮,叶秋零本来就是一个美女,所以没那么惊讶,但祝英台一直是男孩的打扮,突然穿上这样一套礼服,还带上黑长的假发,完全掩盖那种假小子的感觉。这对马文才是个不小的冲击,原来祝英台竟然这么漂亮,心脏莫名得快速跳动着,一股不受控制的情绪产生。 马文才一手按在心脏上,婉拒一位邀请他跳舞的女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祝英台。 这是为什么?心脏为什么会跳动得如此快?为什么会有一种想走过去,握住她的手的冲动?这种感觉,脑中给出的感觉是喜悦的,但理智上,马文才并不喜欢,他不喜欢这种超出掌控的东西,他喜欢把一切都掌控在手中。不过,看到那些人对祝英台步步紧逼,马文才还是站起身,向那边走去。 就当是报答救命之恩,也不能看着她这样为难。 第五十五章 机智的祝英台 “美丽的小姐,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三位男同胞碰壁之后,一位戴着金丝眼镜,长得人模狗样,齐肩的长发飘啊飘,一看就是斯文败类的青年向叶秋零发出邀请。祝英台已经拒绝掉三位,他们暂时停下攻势,叶秋零看上去比较好说话的样子,自认为长相气质都比前面三人强的长发飘飘男,用一个自认为最有魅力的微笑,等待着叶秋零的回答。 “这个长得没那么恶心一点。”祝英台低声对叶秋零道。 叶秋零紧紧地抓着祝英台的手臂,直摇头,她才不要和别人跳舞,宁死要不要。不过她又不习惯拒绝别人,祝英台是很干脆,但她做不到,她想着,拒绝吧,也应该找个大家都接受的理由。什么理由好呢,她仔细观察这个长发飘飘男,最后想了想,想到祝英台一直用来耍梁山伯的话,她小声对长发飘飘男道:“对不起,你的鼻孔太大,我有点害怕。” 毫无威胁,仿佛无害的小白兔一般,甚至对陌生人有点怯生生的叶秋零说出的话,让人相信这绝对是她发自内心的看法。当即,叶秋零的这句话就给长发飘飘男,造成五千点永久性伤害,全属性下降百分之三十,并造成眩晕、浑身乏力、心脏剧痛等等负面状态。长发飘飘男艰难的后退几步,看着那纯洁美丽的身影,突然感觉自己好肮脏,那种耀眼的人性光芒,把他内心黑暗的想法完全照耀出来。 鼻孔,原来一切的罪恶都是来自我的鼻孔吗?母亲,我不怪你,你虽然给了我一对罪恶的鼻孔,但我还是爱你的。 “对不起,我的鼻孔吓到你了。”长发飘飘男还保持着风度,流着泪,一步步离开,最后向门外狂奔。 那背景,凄凉,痛苦,悲惨…… 叶秋零目瞪口呆地看着长发飘飘男的表演,最后有些不知所措的对祝英台道:“我,我是不是说得太过分了?” “不会吧,那个长发飘飘,应该是本身就心里有问题,嗯,看样子就像是搞艺术的,听说搞艺术的很多精神都不正常。织女姐姐说,这里有很多人都是搞艺术的,而且都是对艺术研究很深的。那些艺术是什么东西?就是不同于正常人的世界观,把这个正常的世界,经过扭曲,然后再用美术啊音乐啊文学啊等等方式展现出来。艺术家基本都是精神扭曲的人。越厉害的艺术家,精神越不正常,所以不能怪你,是他自己的问题。”祝英台乱七八糟的解释安慰道,至于诋毁那些艺术家,祝英台表示这种小事,完全没放在心上。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经过祝英台的解释,叶秋零对着件事是有些释怀了,但又一个疑问出来:“紫丽说现在的采臣也算一位艺术家。”秦紫丽自从解开心结之后,就经常到宁采臣家,学习钢琴。然后她才知道,宁采臣在学校所展现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大家的眼光还停留在几年前宁采臣参加的那场少年钢琴大赛上,却不知宁采臣这几年以非常快的速度成长着。 每一位搞艺术走出自己的路之后,就基本没人能教她什么,就连她爷爷也教不了,可她却能在宁采臣这里学到不少东西。在宁采臣一次次为她演示的时候,她更是看到一些不同的东西,她感觉她的爷爷都缺少的东西……秦紫丽就像发现一大大秘密,不说出来不痛快,又不好对她爷爷讲——说出来的话爷爷太可怜了。她就只能告诉小伙伴们——赶快刷新资料啦,采臣哥哥已经进化为艺术家啦! 祝英台一愣,好吧,这种无差别群攻,把自己队友都坑了。 不过,祝英台是什么人,经常被自己的机智吓到的人!她马上胡扯道:“刚才说的只是一部分,艺术家的群体其实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就是以精神病为代价,成为艺术家。另一部分呢,就是最正统的艺术家的,宁采臣也在内。他们以自己的智慧通过哲学思考,对这个世界的现象规律等等,进行探索、思考、挖掘,然后把自己得到的东西,通过各种形式传达给世人,这也是艺术。” 好像非常有道理! 瞧见叶秋零的目光中微微带上一些崇拜,祝英台挺起胸部,嘴角弯起,这就是智慧! 来这里的人,不管表面上如何,在内心深处,都是对自己充满自信的。所以,这些的人失败,并不能阻挡其他人的脚步,一个个还是以自认为最帅、最有风度、最有魅力、最……的姿态,向她们发出邀请。前仆后继,越战越勇,屡战屡败,越多的人失败,邀请这两个小美女跳舞的意义也就不同了。如果能成功,那就说明他的魅力比之前失败的那些人都强,这是一个证明自己男人魅力的时刻。 所以失败的人越多,邀请的人反而更多。 嘴巴咬着一根玫瑰,像是在求婚的大胖子,甩着那双仿佛会放电眼睛,对祝英台发出邀请。那双眼睛眨呀眨的,一直对她放电,祝英台被恶心到了,长成这样还好意思站在她面前?外貌协会的她,第一眼是很难看到别人的内涵的,就算这个死胖子的内心是多么美丽,在祝英台眼中也只是一个恶心的死胖子。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叶秋零提议道:“我们先离开吧,等舞会结束后,再去找采臣和织女姐姐。” 祝英台虽然有时候被恶心到,但是对这种场合还是很感兴趣的,而且……一次次拒绝别人,击碎他们那脆弱的内心,把他们的自信和高傲狠狠踩在脚下,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不过,再爽的事情,经过这么多次也就有些无聊了:“不行,离开我们就输了,走,我们去跳舞去,不理这些人。” 我们?跳舞不是要一男一女搭配的吗?叶秋零眼中茫然。 祝英台直接拉着叶秋零走进舞台,说道:“你把我当成男人就可以,以前不一直都是那样。” 但那是以前,叶秋零看着旁边都是一男一女搭档,就她和祝英台是两个女生跳舞,感觉好害羞。而且由于她们两个在这些人之中,外貌又都是非常出色的,就更引人注目。叶秋零红着脸,不敢看旁边,只是一直盯着祝英台的额头,被祝英台带领着跳舞。不用看,她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舞步肯定非常僵硬,像个机器人一样。 对于这种的情况,那些苦苦等待机会的一群男人,只能说卧槽!还能这样! 马文才还未走近,就看到这样的情况,微微一笑,不愧是祝英台,从来不按常理出牌,除了他,也没见她在谁的手里吃过亏。 “真有个性,你说这样的女人有没有可能弄到手。”在一处几个男人组成的小团体之中,一个挺着大肚子面目粗狂的男人,眯着眼看着舞台之中的祝英台,脸上带着猥琐的笑容,对身边的同伴说道。男人的话题,自然是女人,以往的时候,只有一个织女,对于织女,这里没人敢乱说什么。现在又出现两个小美女,自然,很多男人的话题就转到她们身上。 “嘿嘿,能弄到手的话,肯定很爽。不过这两个小美女都是织女带进来的,想想可以,可不要昏了脑袋做出什么傻事。”一旁带着眼睛的中年男人嘿嘿一笑,而后又表情严肃起来,对那个大肚子男人警告道。 他们这样的人,想玩什么样的美女没有,没必要去碰这种带刺的花。 “那种用点钱和一些手段就能到手的女人,没什么意思,像这样有个性的女人,才有意思。”大肚子男人手指摸着拇指上的扳指,目光深沉阴暗。“而且织女虽然强势,但总不能阻止别人自由恋爱吧,也许她们被我的魅力吸引,无法离开我呢。” 这句话出来,身边的几人同时脸色一变,他们也听说过这个大肚子男人的手段,一些被他骗到手的女人,非常奇怪的对他死心塌地,谁劝都没办法。就这个男人的各方面条件,如果只是一些爱财的女人,倒是有可能这样。但就是有好几个都是那种不说是金钱如粪土,也是对钱财没多大欲.望的女人,在被他用手段弄到手之后,也都甘心做他的情.妇。 这种种不合理的事情,让很多人猜测,这个男人有什么诡异的手段,或者用一些精神药物来控制那些女人。 “织女的背景不简单,你可不要乱来。”有人劝告道,没人能看透织女,但这里的人都知道,织女背后的力量绝对是非常恐怖的。他的一些小手段不奏效还好,如果真的把那两个女孩骗到手,说不得将会产生恐怖的后果,甚至会连累他们这些与他走的非常近的人。 “放心,我当然不会乱来。”大肚子男人一脸不在意的样子,自信,是被培养出来的,一些事情做多了,而且从来没出过漏子,有些人就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天衣无缝。 马文才冷冷地看着这个男人,眼神阴郁,这个人,该死! 第五十六章 一见钟情 交际舞是种非常平缓的舞蹈,宁采臣的节奏不错,舞蹈他也学过,对于学过的东西,他一般都会铭记于心,时隔几年也没有多少生疏,跳的很流畅。 织女看起来对宁采臣很满意,应该说对摆脱被踩脚的命运感到满意。 突然,织女停下脚步,眉头微皱,随后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继续跳舞。交际舞中,互相看着对方才是礼貌,宁采臣注意到,织女的视线一直在他身上,刚才却好像突然见到什么麻烦事一样,停顿了一下。想到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是我的疏忽。”发现宁采臣疑惑的表情,织女便知道宁采臣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于是解释道:“把你的两个小女朋友打扮太漂亮了,所以被个不长眼的东西盯上。” 宁采臣往一旁看去,人太多,没见到祝英台和叶秋零。若是在平时被这样调侃,他肯定要回一句:不要乱说,她们只是我的好友。不过现在宁采臣心思没放在这些字眼上,织女的说法,她们两个有危险吗?有人盯上她们?这里的人,大多都是那种有权有势的人,如果被盯上,确实是麻烦。 织女是怎么发现的?不,这些无所谓,现在应该是怎么让她们摆脱危险! 见到宁采臣松开手,就要离开的样子,织女说道:“不用急,把舞跳完,在这里她们暂时还没危险。” 织女的声音没有丝毫冰冷,但宁采臣听得出织女有些愤怒。 这种场合,在这样总目睽睽之下,也没人敢做什么事情。那人对叶秋零和祝英台动心思,大概是想着打听她们的情况,然后在宴会散去之后,再做什么手脚。织女往一个方向看了一眼:“这里是我的地方,事情我会处理的,不会让她们受到伤害。” 在与唐三藏的交谈之中,宁采臣也对织女有一些了解,至少已经知道织女不仅仅只是天听集团的总裁,还是天听集团最大的股东。所以织女表态之后,宁采臣也就没有太多担心。在这里,他也许能借这些人的矛盾做些手脚,然后想办法借势,取得和那人正面对话的资格。之后,可能就是复杂的人心争斗,若那人不屈服,还要费更多的手脚。不过这毕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险性,织女愿意出手就简单干脆了,直接碾压。 说起织女,他现在心里有两个疑问,第一,她完全没有必要参加这种宴会。这个宴会,可以说放在全国,也算是高端的宴会之一,但以织女目前的地位,这个宴会的档次还差一点。她参加也不是不行,却在每次都亲自出场,还一定要进来跳舞,宁愿被唐三藏一直踩脚,也要进来一趟,总之不科学。第二,选那些大人做舞伴可能会被误会什么,但这里也不是没有像他这样的少年,虽然都是权贵之家的孩子,但只是孩子的话,应该不会有那方面的问题。 对于宁采臣的第一个问题,织女的回答是:“你是为什么来参加这个宴会的?”好吧,宁采臣懂了,每个年轻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背后肯定有一个无良长辈在捣鬼。织女说是她算是这个宴会的开办者之一,当然,她对这种事情是没多大兴趣,只不过答应别人,再不情愿也得来。第二个问题织女的回答就更简单了:“你认为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和我这么亲近吗?” 与织女的相遇,让他误会,以为织女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女人。事实上却不是如此,以前她之所以只和唐三藏跳舞,是因为她看唐三藏顺眼,同样,也是看宁采臣顺眼,所以才会邀请他。至于其他人?呵呵,在那些人眼里,织女就是那种高贵不可侵犯的高高在上的仙女,可远观而不可亵渎。织女也没有和任何人亲近,与织女走得近的人,可以说很少很少。 “那你怎么会……”他那时候才和织女相处几分钟,织女就有邀请他做舞伴的意思,与她所说的不符。而且祝英台和叶秋零,也很容易就和织女混在一起,并且第一天就把他们带到自己家,还帮他们亲手做礼服。完全是一个天然大姐姐,那种特容易亲近的形象,与她所说的那个冰冷的形象完全不一样。 织女的手轻轻贴在宁采臣的心口,说道:“我能看透人心,一个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只要我愿意,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你的特殊反应,让我有了兴趣,也是就去看看你的心。我发现,你的心很漂亮,晶莹剔透,就像在发着光芒。更奇特的是,祝英台和叶秋零的心,也同样那么美丽,我都被吸引住了。所以说,我很喜欢你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不,大姐,一见钟情这词用在这里非常不妥当! 而且看透人心?这种事情真的能做到?所以她才会一眼就发现祝英台其实是女扮男装?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宁采臣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 织女噗呲一笑:“我又不会读心术,看透人心,只是一种感觉。” 点点头,宁采臣算是勉强接受了织女的说法,女人的第六感从来都是不讲道理的,无法用科学解释,织女的第六感可能更神奇一点。不过如果这样就一见钟情,那么织女这一生要一见钟情多少次啊。婴儿的心灵肯定很干净的啦,年幼的孩童也是一样,甚至那些在学校的学生,也有一部分是非常干净的:“这样的话,很多人的心都很漂亮吧,你不是一直在一见钟情?” “年少的时候,世界观人生观没建立完整,只能说是无善无恶,虽然干净,但却说不上漂亮。对这个世界有自己视角的成年人,心灵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能算一颗石头。以前我一直以为,人心都是那样的,直到我遇到唐三藏,才知道原来人心可以那么漂亮。后来我就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人,很遗憾,唐三藏只有一个。”说着,织女伸手摸摸宁采臣的头,眼中透露着亲昵和喜悦:“遇到你们,就像突然找到遗失在人海中的弟弟妹妹,还是一次性找到三个,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这感觉靠谱吗?宁采臣觉得身边像他们这样的人应该不少,像是许仙,牛郎、杨晴、秦紫丽、梁山伯……等等很多人,他们的心灵应该都是非常美丽的才对。织女说一直都没有碰到这样的人,看来她所谓的心灵美丽,和他理解的有一些偏差。而且说心灵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也有啊,人有七情六欲,他也不例外,好的坏的念头,他都有,心灵干净到像是在发着光芒?他感觉自己配不上这样的形容。 见宁采臣想着,眼中少见的透露出迷茫,织女笑道:“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这只是我的感觉,第六感,没什么标准,所以你想不明白的。” 第六感啊,宁采臣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问道:“那么你也是靠第六感发觉秋零和英台有危险?” 织女摇摇头,做出不可说的样子,道:“秘密,时机到了才能告诉你,现在不行。” 好吧,既然是秘密那就算了。只不过,这番交流之后,宁采臣对织女的感官也变了许多,算是更了解织女。而且,刚才那句几乎是表白的话,也拉进两人的距离,宁采臣看织女的眼神也变得不同。织女对外的形象,织女对他们的态度,还有她的话语中透露出的那种孤独感……感觉两人心与心之间的距离,缩短。 肩膀被人撞一下,宁采臣扭头一看,是祝英台还有和她一起跳舞的叶秋零。 两个穿裙子的美女一起跳交际舞,这个画面……很美,该说不愧是祝英台么,什么都要搞出一点与众不同。顺着这件事想下去,宁采臣也能想到她们两个先前遇到什么情况,肯定是被一群男人邀请跳舞。不过,祝英台这样一直把自己当做半个男人的家伙,肯定不会接受的,叶秋零那么害羞的女孩,也不可能随便和陌生男人跳舞。也是因为这样才会被人盯上么? “别撞我。”宁采臣低声道,祝英台跳着跳着,就往他身上一撞,不知道像精神病么? “哼,谁叫你们都没有理我们,两人进来跳舞,我和秋零留在外面,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只苍蝇,讨厌死了。”祝英台说着,一点也没有掩饰对那些人的厌恶,又狠狠地撞了宁采臣一下,表示报复。叶秋零也点点头,表示那些人真的很讨人厌,她都一直在拒绝,那些还一个接着一个邀请,比虫子还讨厌。 祝英台在抱怨着,宁采臣只能忍受过一会儿被撞一下过一会儿被撞一下的痛苦,他坚信,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撞他的时候,祝英台肯定也同样被他撞着! 不过被祝英台这样一闹,也就没有跳舞的气氛,倒像是小孩子在玩闹。 “好了,你们继续玩,我出去办点事。”织女说道。跳一曲也就够了,以她的身份,进来已经是给面子,跳一曲是意思一下,她要离开,没人敢说什么。至于她去办什么事,宁采臣也猜到了,肯定是为那个打叶秋零和祝英台主意的人。织女走后不久,他们三人也就跟着走出舞台。 第五十七章 都是他的 舞会,自然不是只跳一支舞就结束,有人进来跳舞,有人出去休息喝茶聊天,一场舞会下来,至少也要两个小时。 织女要走没人敢说什么,但祝英台和叶秋零就遇到麻烦,她们被围住了。当然是不是没有礼貌的硬来,一个个还是与她们保持距离,保持风度的。只是他们一直在等着,等着她们两个跳完,然后再出手邀请,所以祝英台走一步,就有一人上前邀请,拒绝,拒绝,再拒绝! 烦死了!这些人原先可能是出于爱美的心理,想和她跳舞,现在这样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上,绝对是出于所谓的男性尊严,或者义气之类的。 “对不起,我男朋友不让我和陌生人跳舞。”机智的祝英台,一把拉过身边的宁采臣,挽住他的胳膊,做出一副非常亲密的样子。 见到祝英台给他使眼色,宁采臣就知道她肯定有什么鬼主意,果然下一秒就变成她男朋友了。这也是一个好办法,一个女孩的拒绝没有什么力道,他一个男人的话,就简单多了。宁采臣非常默契的配合,他扫视一眼前面的几个男人,微笑但眼中没有一丝笑意,似是藏着怒火:“不好意思,我们有点累了,要过去休息,能请你们让一下吗?” 当着男人的面邀请他女朋友跳舞,确实是一件非常没礼貌的事情。祝英台这一招使出,顿时那些脸皮还不够厚的人就收手,就算脸皮很厚,也只是嘀咕几句,就不再邀请她。毕竟这里的人都还是要脸的,一直纠缠着别人的女朋友,是一件非常不要脸的行为。 祝英台解脱,但是叶秋零却傻眼,前面还有两个人分担火力,现在全部都集中到她一个人身上。 见到又一个人对她发出邀请,叶秋零直接挽住宁采臣的另一边手,学习祝英台道:“我男朋友不让我和陌生人跳舞。” 顿时,宁采臣感觉身边变得安静起来,他感受到那些人的目光都变了,轻叹一声,还能说什么呢,身为男人,身为一个朋友,只能担着。宁采臣抽出手,然后非常大气的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搂着两个美女:“我们出去吹吹风吧,这里的空气不怎么好。” 不管被镇住的那些人,宁采臣带着祝英台和叶秋零潇洒地离开,只留下一个背影…… 走出人群,宁采臣径直地出门,通过走廊,走到船的头部,站在甲班上。 深深呼吸一口,空气就是不一样,咦,有香味,很淡但很好闻,祝英台身上和叶秋零身上,一样的味道:“这是什么香水?” “香水?没有啊。”祝英台摇头,她可是要做男子汉的女人,怎么可能喷香水。“有什么香味吗?”说着,她便在自己身上闻闻,没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然后又在叶秋零身上闻闻,果然有一种非常淡雅的香味:“秋零,你用的是什么香水啊,很好闻,淡淡的,香香的。” “我没有用什么香水啊!”叶秋零惊讶道,她身上有什么味道吗?她自己并没有发觉,然后她仔细嗅一下,发现祝英台身上传来一种让人感觉非常舒服的香味:“这味道是从你自己身上传来的吧。” 说完两人四目相对,同时发现古怪,往宁采臣身上闻闻:“咦,采臣你身上也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淡淡的,不香,但是很舒服。” “这是男人味。”他身上有味道?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会喷香水? “那我身上的肯定是女人味。”祝英台说出这句话,却看到宁采臣似笑非笑的眼神,好像在说你也有女人味,直接给宁采臣一拳。不过这件事情确实有些奇怪,大家都在其他人身上闻到特别的味道,却闻不到自己的味道。而且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啊,织女,难道是在织女家的时候…… “哎,如果我穿男装来就没这么多麻烦了,直接说秋零是我女朋友,多方便。”祝英台叹气道。 “我告诉你,别打秋零的主意。”宁采臣可是知道她有一点这方面的倾向,叶秋零可是善良纯洁的好孩子,可不能被掰弯。 祝英台不屑地撇宁采臣一眼,都说那次只是意外,竟然还认为她会喜欢女人。祝英台故意搂过叶秋零,做出暧.昧的样子:“哼,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觉得秋零很好的,又漂亮又可爱,如果我是男人,肯定会喜欢上她的。咦,秋零,你脸红什么……” …… 宁采臣在外面悠闲聊天,里面可是砸开锅。 “这小子,太嚣张了!”这句话在大多数人的心里,出于素质,没人说出来。 极其好运的被织女选为舞伴,在他们眼里,宁采臣只是幸运,织女是受不了唐三藏的渣渣舞技,于是随便选一个人,刚好选上宁采臣。这已经是让人非常羡慕的事情,但并没有多少人真的记恨宁采臣,毕竟宁采臣算是一个孩子,比起织女可能看上什么人,选一个孩子更能接受一点。 这也就罢了,反正这里的人,也没几个真的认为自己会被织女选上。不过没有这个大美人,又出现两个小美人,比起以前,这次算是幸运,有真正的可以碰触的美人出现。大家都鼓着劲,一个个都想着抱得美人归,这么多竞争者中,能脱颖而出成为胜利者,也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 只是,又是这个男人,直接宣布其中一个是她的女人。 织女的手都被你摸到了,还不满足,还来这里和他们抢两个小美人。这时候他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怨气,太过分了。不过嘛,小美人是他女朋友,抱怨归抱怨,也不能做什么。这一下,三个美人,一个碰不到,一个已经有主,只剩下最后一个。也行吧,至少还有一个……他妈的这个还是他的女朋友! 这,这,这个宴会中的三个最美的女人,全部都是他的? 太贪心了!实在太贪心了!也太嚣张了!这是不把这里所有的男性同胞放在眼里啊! “这小子,是什么背景?”一个声音闷闷道。 什么背景,其实现在早已经有人在查,在被织女选中的那一刻,这里就已经有人想知道宁采臣的背景。这个男孩实在太面生,来这里的人,大多是有头有脸的,很多都是参加过多次,是熟面孔。每次也会来一些新人,不过新人,也肯定是已经闯出大名头的人,绝对早已进入他们的眼帘。有的新人是由于背景身份,但有那个身份的人,其实这里的很多人都早已认识,一些资料也早就在他们之中流传。 而这里的人,却没有一个能认出宁采臣的身份。这其中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与织女一样,有着神秘的背景,这也能解释织女为什么选他,同一类人嘛。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个人没有什么背景,只是一个普通人,因为被织女选为舞伴的原因,才被允许进入这里,也就是说他没有请帖,只是作为织女的附属进来的。 “能得到织女的青睐,还有两个那么出色的女生,愿意共同做他的女朋友,应该是和织女一类人吧。”昌波东理智地说道,这种可能性确实最大。他的观察之中,这个男孩的气质也不简单,普通人的话,在这种场合,在他们这些人面前,绝对是畏畏缩缩的样子。这个男孩却不卑不亢,眼神非常的平淡,似乎他们和路边的行人没什么区别。 这句话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不说别的,能被织女选上,肯定有特殊的地方。人都是自私的,女人的爱情更是自私,能被两个优秀的女人同时喜欢上,看样子两个女人之间还相处的很好。这种情况就算这个男人再优秀也说不通,除非是那些传承千年,还保持着娶多个妻子的传统的古老家族传人。有了这个结论,大家心中的怨气也稍微平息一些,来到这里的都是成功人士,不管是商业还是艺术,成功人士接触的层面也和普通人不同,他们都知道真正强大的存在,所拥有的底蕴是很恐怖的。 那些人身上发生什么事情,都很正常,不过是两个美女而已,没什么的。自我安慰一下,他们就继续舞会,美女只是其次,来这里更多的还是寻求合作伙伴。就算是相亲,也很大意义上是寻找和自己一样优秀,和自己站在同样高度的人。美女,他们这样的层次,要玩玩,太简单了,可以作为话题,但不值得投入心思。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想得通,成功人士,其中并不缺乏有才能,却没有胸襟的人。 对于宁采臣这种,可以说是一再扫他们面子的行为,心中已然生出愤恨。“也许只是一个运气好的小子罢了。”只是,理智还在,他们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说出来只会显得自己无知,所以只是在心中暗骂几句,或者诅咒他不举,哼哼,以后这两个美人只能寂寞守空闺。 “来了来了,这小子的资料出来了。” 第五十八章 恶意 如果没调查出任何资料,那说明宁采臣可能正如猜测中那样,有深不可测的背景。但是现在结果出来了,这么容易调查出来……如果宁采臣身份尊贵,这个报信的人绝不会用‘这小子’三个字,再怎么都会用一些尊称,少爷,公子,那位等等。所以这人还没说出什么具体信息,很多人都知道宁采臣的身份可能不怎么样。 结果,虽然猜中,但与他们先前猜想的都不同。 宁采臣有身份,并不是作为织女的附属进来的,也因此他们很容易就根据请帖查明宁采臣的身份。但这个身份,却并不高贵神秘,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不是什么在社会上取得一定身份地位的人,也不是有什么身份背景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这下,有些人不爽了,你一个学生,哪来那么大的底气啊,这么嚣张! 现在想想,先前因为误认为宁采臣有什么神秘身份,而忍下这口气的人,更是羞愧,竟然被一个小毛孩耍了!这些人自然不会想到,这一切都只是他们的猜想,宁采臣并没有说什么做什么。但这里的可都是‘成功人士’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退缩本就是耻辱,对一个强者退缩,那是智慧,对一个弱者退缩,那是极度的耻辱。 先前分析情况,以显示自己聪明的昌波东,就更是恼怒,他感觉身边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嘲讽:大家快看啊,这个傻逼,竟然对一个学生低头,还把这个学生脑补成一个大人物。恼羞成怒,他暗骂道:“这个小王八蛋,竟敢耍我。”当然,实际上并没有人会这么认为,因为很多人都有这个想法,他只是说出来了而已。左右看看,心中不爽,不过在这里,他也不能做什么,青着脸用不小的声音道:“现在这个宴会越来越乱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能进来,我看,用不了多久,连乞丐都能进来咯。” 一句话说出来,实际上是得罪人的,得罪的还是举办这宴会的人。不过这种稍微抱怨几句,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只要其他人不继续起哄,把这件事抬大,也就没什么。这里的大多数人,这些分寸还是有的,最多只是在心里认同一下,不会瞎说什么。当然,人多的地方,就难免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几个零星声音附和着。 不过不能往大了说,可以往小的说啊,这时候有人就抱怨道:“这臭小子是怎么上来的,不会是跟在谁后面,偷溜上来的吧。” 这话,却没有多少人认同,能有请帖,那就是通过正规途径上船的。那么,这小子是以什么身份上来的呢?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解答,原来是万松高中的校长推荐的。万松高中的小老头,也是这个宴会的举办者之一。不过,这个小老头怎么会推荐人进来呢?他不是一直都只是挂个名,从未参加过这里的宴会吗? 这里发生的事情,并不算太大范围,只是一小部分男人被宁采臣‘戏耍’,不管原因是什么,有意还是无意,至少戏耍这个事实已经造成。而这里更多的,却是看热闹的人,大部分的男人和女人,都抱着看戏的态度。 不是很有趣吗,这种一厢情愿的误会,又一厢情愿的认为尊严被踩了,再一厢情愿的恼怒,哦,这些不是人,而是猴子,这些猴子,表演的节目很精彩。 这就加剧一批人心中的羞怒,甚至变为恨意。 “我们这个宴会,不是高门槛的吗?只要有人推荐什么人都能进来?”昌波东虽然恼怒,但也不是没有思考能力,知道面子已失,现在要报复回来,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先前的事情,更多的是他自己把自己坑了,宁采臣虽然算有些嚣张,但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这时候,他便想到,宁采臣和这里的人不同,他的身份可以用来做文章。 这是一个高端宴会,权势、财富、才能、地位都可以作为进来的资本,如果什么都没有,那么依附那几个最强大的人进来,也是可以的。宁采臣呢,他是有请帖的,也就是说虽然是被这个宴会的主办者之一邀请,但他自身也必须有能踏进这个宴会门槛的能力。权势财富地位,这些他们都很清楚,宁采臣一个都没有,至于才能,一个在校的学生能有什么才能?于是就提出这个论点,宴会的门槛。 这里的都是同类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们每个人都是从几十万上百万人中,脱颖而出的。每个人放在一个地方,都是能独当一面的强者。 他们是有傲气的,随便一个人都有资格和他们同坐一桌?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也许他有什么才能也说不定,比如学校考试成绩第一?”说着,他自己便轻声笑起来,他们的门槛是很高的,对才能的要求也是一样。这里凭借自己才能进来的,无一不是拥有傲人的成绩,至少也是在全国的大赛之中,取得不错的名次,甚至于全国冠军也有几位。当然,这里说的冠军,是在限制年龄和资格的情况下,一些比赛所产生的。并不是说冠军就是在全国某一方面就第一了。一个十几岁的学生,再怎么有天赋,凭自己的能力,也碰不到这个宴会的门槛。 “他的钢琴好像弹得不错,我看看,是在十五岁以下的少年赛,胜华市的冠军。” “一个市的,还是少年组的冠军,好厉害啊!” 几个认为被宁采臣羞辱过的人,就大声喃喃起来。这样的成绩,在这里,完全不值一提。钢琴,算是艺术这一类,这里的艺术家,也都是奖杯拿到手抖的,区区一个市级少年赛冠军,完全没有半点重量。这差距,就像是小学生考试考了第一名,便要和大学生一起考研究生一样,可笑。 看热闹不嫌事大,大家便为参加这个宴会的资格门槛讨论起来。 “八年前的事情,又发生了。”范文清看到事情往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叹一口气。 能被小老头选中来参加这个宴会的人,无疑是非常优秀的。在经过磨砺之后,有可能会取得不输于这里的人的成绩。但是,在实际上,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一个学校,千把人之中选出来的,和社会烈焰熔炉炼出来的,是有这明显的差距。当一个自信骄傲的人,被针对,然后一切的骄傲都被打破,笔直的腰被打弯,后果……那个人没有承受下来,发生了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情,也导致小老头停止推荐学生来参加宴会的行为。 八年时间,按宴会的年龄限制,人员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这里知道那件事的人已经很少。 那时候,他还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势单力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学弟发生那样的事情,愧疚之下,觉得自己没脸见老校长,才一直没有回校。他仔细地看着那些起哄的人,讨论最激烈的那几个人,他发现其中一个人,何雪东,这个矮矮胖胖的家伙,就是逼死他学弟的人之一。人果然是很难改变的,做出那种事情之后,却没有丝毫的反悔,时隔八年,又在做同样的事。 “不行,绝对不能再让悲剧重演。”拳头捏紧,范文清向外面快步走去。 以前的他是没有力量,只能看着悲剧发生,现在的他有了一定的实力,但还不够,还差得远,凭他一个人是无法阻止的。找人帮忙,对,必须找人帮忙。现在这里能帮忙且会愿意帮忙的……唐三藏!他有这样的能力,慈悲为怀的他,也绝对会出手相助。 “宁采臣吗?不用担心,他不会有事的。”唐三藏微笑道,他没有出手的意思。 范文清眉头一皱,不该啊,三藏大师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他想想,可能是他话说得不清楚,也可能是唐三藏没有想明白可能造成的后果,便把八年前发生的事情说出,然后再度拜托唐三藏出手帮忙。 “阿弥陀佛。”唐三藏念一声佛号,便闭眼默念经文,似乎是在为逝者祈祷,不久,他便睁开眼睛道:“人生八苦,挣脱不得,奈何奈何。”唐三藏眼中露出一丝迷离,抬头望月,那月亮,如同一面的镜子,照出世间万千缤纷,自身恒古不变。似乎是没有意识的,唐三藏低语一句:“身纳红尘,自成彼岸。” “身纳红尘,自成彼岸……阿弥陀佛,此念,已入魔障,罪过罪过……”摇头否决自己的话,唐三藏自语着,完全陷入自己的世界之中,漫无目的地走着。“三藏大师,三藏大师!”范文清跟在后面,并呼叫着,却发现唐三藏越走越快,与他拉开距离。最后他隐隐听到一句:宁采臣的事情,不用担心。 范文清看着远去的唐三藏,放下手,自语道:“这算什么事啊,不行,还得去找人帮忙,现在能帮的上忙的也只有织女了。” 第五十九章 你还不能走 “没有能力的人,绝对没资格上这艘船。”何雪东从盘子中抓过几颗干果,一边往嘴里塞干果,一边说道。 这句话也就是他们讨论这么久的定论。参加宴会的人不少,只有小部分人加入讨论,更多是在一旁观看。舞曲还在播放着,可是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在跳舞,所有人都围在这边。宴会的门槛,算是一件小事,但也拿来做文章的话,也可以说是一件大事,现在明显就有一些人想要拿这个做文章,也就是说等下铁定要发生一件大事。 这时,已经有一些老人,想起在八年前发生的事情,和现在的情况不同,那次是由于那个少年不知收敛,而现在,主要原因却是一些人的龌蹉心里。但不管怎么样,这种事情不关自己,看看也就是,如果说良心发现,想要替宁采臣分辨几句,说不得也会遭到这些疯狗围攻。事情已经发展到白热化,很难逆转,这里的人,也只有织女有这个能力。可是织女一般跳舞之后,就不再关注宴会中的情况,而且这个少年,也没有资格让织女出手。 大家都在看着,只有十几个人在发表着言论,但是其他人都不说话,那这十几个人的讨论结果就代表了他们这些人的意见。哪怕这里大多数人,对于这件事情其实是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些人,还会给那个小老头面子,认同让一些有潜力的学生参加宴会的做法。 “对,参加这个宴会,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自然,也要有承受得起这个荣誉的能力。”昌波东大声说道。猜测宁采臣有可能是和织女一样拥有神秘背景,并且认为其他人都想不到,就他想得明白,而发言显示自己的智慧。调查结果却狠狠打了他的脸,自认为是受到莫大的侮辱,因此恨上宁采臣。所以,他挑起这个讨论,想要剥夺宁采臣的资格,报复,雪耻。当然,在一些人眼里他只是一条疯狗,自己判断错误,恼羞成怒就开始乱咬人。 拿荣誉说事,其实就是一种诡辩,并不是来参加这个宴会而获得荣誉,而是自己在社会上获得相应的荣誉地位,才会被邀请参加宴会。 不过这些激烈讨论着的,也大多是先前遭到祝英台和叶秋零拒绝的男人。小气人的,直接记恨上,想尽办法要宁采臣好看;而其他人就算不太在意的,但毕竟是被扫了面子,现在有机会找回场子,只是顺手一推的事情,也都轻描淡写说上几句,推波助澜。当然,哪里都不缺少贱人,这里自然有不少的贱人,如同这个何雪东。并没有他们的事情,只是觉得有意思,就进来参一脚,他们会义正言辞地说着道理,以此来表现自己的高明,至于后果,只要自己没有损失,其他人怎么样关他屁事。 被祝英台拒绝的一个胖子,喷洒着口水:“去让那个小子过来,证明自己有参加这个宴会的资格,否则就把他赶下去。” 这句话就已经有一些极端,这膄游轮现在是在海上航行的,怎么可能把人赶下去,这个胖子说话估计不怎么经过脑子。然而这其中的看法,要宁采臣证明自己的资格,却得到正在讨论的所有人的认同。证明资格?要怎么证明?很简单,这里每个领域都有能人,如果宁采臣有能力,在其中一个领域不输于这里的任意一个人,那他们就承认宁采臣的资格。 自然,在背景身份这一块被剔除,商业上的,宁采臣一个学生自然也不可能比得过这些人,那么唯一有可能的,也就是艺术上的成就。 他们得到的资料中,宁采臣会钢琴还有围棋,这里有好几个人都在这两个领域钻研颇深,直接让宁采臣挑战他们就是。也许不用挑战,只要宁采臣表现出让他们认可的水平就可以。不过以这些人的标准,不要说是一个在校的学生,就算是一些钢琴家,职业棋手,都很难通过考验。因为来这里的人,都是在各自职业的金字塔顶端。 事情往不可收拾的方向走去,终于有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好人走出来,众议难违,这个老好人也不能替宁采臣说什么好话,只是说,让他们把标准降低一些。这也能说出一些道理,他们虽然都取得不凡的成就,但年龄也都不小,比宁采臣大十岁左右,而这十年,其实也是他们从金字塔的底部爬上顶端的时间。所以他认为,宁采臣不需要达到他们现代的高度,只要不比他们十六岁的时候差就可以。 德高望重嘛,自然不好不给面子,反正在他们看来,宁采臣一个十几岁的学生,根本不可能有多高的水准。不过在十六岁的时候,与他们站在同一高度的人其实不少,而在之后能甩开所有的竞争对手,也是他们的能力体现。他们折中一下:“至少要达到职业的水平……应该在职业中也算的上是优秀的才行。” …… “我们回去吧,被你们两个挑起来的热度,这么久也应该冷下来了。”他们三个一直闲聊着,时间有点久了,这里又是海上,风大,有点冷。对于她们两个躲在他身后,把他当做挡风板的行为,宁采臣觉得不能再忍,直接宣布回去。 “哎,都怪我长得太美丽,若说美丽是一种罪,那我真是罪大恶极的女人啊。”祝英台摇头晃脑感叹着。 “亏你说得出口,没见到秋零都替你脸红了吗?”叶秋零不知道怎么的,到现在还一直红着脸,难道是被祝英台调.戏一下,所以……不会吧,难道喜欢上祝英台了!若是真的,那祝英台,你真是个罪大恶极的女人啊!宁采臣放慢脚步,走到叶秋零身侧:“英台是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 叶秋零眨着眼睛,茫然地看着宁采臣,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很好,听不懂最好,宁采臣松一口气:“没事,我随便说说的,走咯。” 舞曲的声音不大,传出来的后就更是微弱,哒哒哒,甲班上,他们的脚步声非常明显。这艘船不小,从船头走回去也需要一小会儿,祝英台走着走着,突然停下,然后靠在墙上,一副无力的样子。怎么了?宁采臣和叶秋零快步走进,对祝英台关心地问候着,祝英台皱着眉头,有气无力道:“我肚子好饿。” 午饭过后,他们就在准备参加这次的宴会,宴会上摆了很多食物,可是却没有什么人吃,基本只是拿来摆设的。以祝英台平常的性子,自然不会管什么形象礼仪,直接放开怀吃。可是呢,今天她却打扮的美哒哒的,十六年来第一次这么漂亮有没有,想了想,她还是忍住,今天一定要漂亮到底。 问清楚情况之后,宁采臣表示理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一个这么自恋的人。他又问下叶秋零,也是一样,肚子都饿了。其实他肚子也很饿,虽然说在宴会上大家都默认那些食物都是拿来摆设的,很少人会吃,但真的肚子饿,也顾不了太多。宁采臣想想道:“等下一起进去,你们挑挑有什么想吃的,然后你们先回房间,我把东西带到房间给你们。”女孩子比较注意形象问题,他一个男人,就算拿着一大堆的食物带走又有什么的,至少他是不怎么在乎。 宁采臣这么一说,祝英台顿时两眼泪汪汪,十分感动道:“采臣,你真好!”没等宁采臣客气一番,说这都是身为一个男人和朋友应该做的,祝英台就接着道:“采臣你以后一定会个好妻子,贤妻良母的那种,娶了你的男人,真是好运……” ……宁采臣无语,为什么是贤妻良母,为什么前提是他嫁给男人,他就不能是一个好老公么! 有些奇怪,发生什么事了吗?舞曲还在播放着,却没有一个人在跳舞,所有的人都集中在一堆,好像在讨论着什么。一边热闹,一边却意外的冷清,好事啊,没人关注这边,他们也不用偷偷拿到房间吃,直接在这边慢慢选,慢慢吃。反正对于那些人的事情,宁采臣不感兴趣,祝英台也是肚子饿,没心思凑热闹,叶秋零就更不是多事的人。于是三人就拿着盘子,挑选食物,很丰富,就是都是凉的。大龙虾来一个,这个看上去不错的样子,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也来一份,哇,这个很少见的…… 效率解决,十几分钟后,宁采臣三人已经吃饱。 “要不要过去看看。”祝英台擦掉嘴边的油渍,建议道。宁采臣是无所谓的,去看看也可以。 三人走过去的时候,那些人也最终定论下来,让宁采臣表演一个节目,来证明他有上这艘船的资格,否则,呃,这个没商量好,总之剥夺资格然后再做处置。所以宁采臣他们过去打算看看这些人在做什么的时候,这些人突然停下,一人向这边看过来,又一人,慢慢的所有人都向这边看过来。这个目光好像不怎么友好啊,宁采臣想想,还是不参合好了,招呼祝英台和叶秋零离开,吃饱喝足,到到房间去休息一下。 这时,昌波东站起来,指着宁采臣大声道:“小子,你还不能走!” 没时间了,必须快点找到织女,范文清是演员,现在也是导演,能在这么年轻取得这样的成绩,自然,他对看人很有一套。织女这种女人,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选宁采臣做舞伴,他们之间必然有更深的关系。如果有织女庇佑着,这些人绝对不敢做什么。范文清走进去,正想去找织女的时候,却见到这一幕。 糟糕,晚了一步! 第六十章 悲怆 宁采臣停下,转头看着昌波东,这人是谁? “这人看起来好白痴的样子。”祝英台小声道,长得不怎么样,在这种场合说出的话,像流.氓一样,还很自得的样子,恶心。叶秋零观察一下四周的环境,感觉情况不怎么好,这个看起来很嚣张的家伙,身边还站着很多人,好像是一伙的。他们不会想动手吧,在这个地方也有人敢动手吗?而且来这里的人不都是高素质的吗? 声音虽小,但这里突然安静下来,祝英台的话也就被许多人听到,噗呲,不少人笑开来。 昌波东羞怒之下,指着宁采臣,大声喊道:“没错,说的就是你,你不证明自己的资格,就别想离开这里!” 资格?什么资格,见这些人眼神不善的样子,宁采臣知道,有麻烦了。他对叶秋零和祝英台道:“你们先回房间休息吧,事情解决后,我再回去,别担心,我想这里都是讲理的人,不会有事的。”叶秋零刚想说什么,就直接被祝英台拉走,她看到宁采臣对他使眼色,以她对宁采臣的了解,马上就想到,这是要她们去找织女。 虽然这里的气氛很紧张,很多人看他的眼神透露着不友善,但宁采臣还是没有任何表情变化,非常淡定地找一个位子坐下,然后问道:“能说说这是什么情况吗?” 一个人的气度、气质、气场、胸襟之类缥缈的东西,在平常的时候,不容易表现出来,而在遇到麻烦或者陷入困境的时候,就一览无余。有人惊慌失措,有人第一反应是逃避,有人则是依赖别人……种种反应难以道尽,而有一种人,是沉着冷静的应对,先把身边的事情安排好,然后再弄清楚情况,思考解决的方法。 宁采臣的一番反应,落到很多人眼里,都会得到一个感叹,有大将之风或者说是个做大事的料。 昌波东看到宁采臣面对他施与的压力,却还是那个风轻云淡的样子,心中不爽,正要呵斥几句,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什么的,却被人阻止。是那个老好人见他情绪不受控制的样子,担心把事情变得更恶劣,便代替他出言解释。他说话没那么直接一些,非常委婉的,尽量照顾到宁采臣情绪。当然,他就算是把话说出花,也改变不了他们这种瞧不起宁采臣,并站在上位,高高在上命令宁采臣表演一下,合格就留下,不合格就滚蛋,这种自视高人一等的本质。 这里的人,比想象中还恶心啊,宁采臣微微皱眉,抿嘴扫视一眼。好多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有一些人更是那种大快人心的表情,各种情绪都有,唯独没有不忍或者同情。也许不管他们的态度如何,包括这个做出老好人样子的人,他们的心里,还是把自己视为上等人,其他平民百姓都是下等人。也就是,他们在心里其实都是认同这样的做法。 不对,有一个人,范文清他看上去很是愤怒。 叹一口气,宁采臣冷淡地说道:“这样啊,那你们继续,我先离开了,你们可以当我没来过,或者把我看做是隐身人,当然,实在不爽你们也可以把我当做这里的服务生,不过现在我要下班了,就不打扰各位,呃,各位俊杰。”起身抱拳,宁采臣转身就走。一个人去给一群猴子表演,然后向那些猴子证明,他也是一只合格的猴子,太可笑的,这群猴子! 宁采臣这样的态度激怒了不少人,这种似是把自己放在最下位,其实是一种非常看不起人的做法。他,明显是不把这里所有的人放在眼里,他们引以为豪的身份地位,在宁采臣眼里什么都不是。特别是最后那‘俊杰’两个字,更是透露着浓浓的讽刺意味,好像在说‘你们这些人也配被称之为俊杰’。 “别想走!若不能证明资格,就给我滚下船!”出手的是站在宁采臣不远位置的何雪东,他伸出肥胖的手,按住宁采臣的肩膀。 “没错,垃圾就给我滚下船!”昌波东亦大声道。 “滚下去,滚下去!”一些人附和着。 “大家冷静,大家冷静一点,不要动手,给这位小友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只要他有那个才能,就让他留下来,如何?”这时,老好人又站出来。 看着这些人的表演,一唱一和的,宁采臣觉得好笑。 想笑,宁采臣就笑出来了,他轻笑几声道:“这个宴会是你们举办的?我是受这里主人的邀请,有没有资格,不是你们说了算。” 宴会的主人有三个,一个是小老头,一个是名字叫徐怀文的人,另一个就是织女。小老头基本只是挂个名义,较少参与进来,实际上的主持者也就是徐怀文和织女。徐怀文只是做一些幕后的工作,联系一些人,更多的事情,却是织女在做。也就是说,这里明面上的主人就是织女。 按这些人的说法,给你请帖,让你参加这个宴会都是莫大的荣誉。现在,他们却想反客为主,代替这里的主人行使权利,真是……呵呵。 “这种性质的宴会,主人家也不过是提供一个场地,宴会真正的主人,却是在场的所有人,你说我们有没有资格请你下船!”昌波东诡辩道。他这句话直接把这里所有人都拉下水,也就是说做这件事是在场所有人的意思,还有就是,真正有资格参加宴会的人,都是这里的主人,自然有资格驱逐他这个不够格的客人。 那个老好人却是叹一口气,似乎宁采臣的不识抬举让他有点下不了台,摇摇头,做出不想再管这件事的样子,走开来。其他人没有说什么,他们才是这个宴会真正的主人?在心里他们确实是这样想的,也默认昌波东这句话,但要他们说出来却是做不到。得罪宁采臣是无所谓,但得罪这里真正的主人,就太不值得了。 这时,一个年轻人站出来,是马文才,他微笑地说道:“宁采臣,你就显露两手,让大家瞧瞧你万松高中第一才子的能耐,也为我们万松高中,涨涨面子。”他似乎是非常信任宁采臣,话语中也透露着对宁采臣本事的肯定,但宁采臣分明从他眼中看到一点莫名的情绪,一闪而逝,深深地隐藏着,宁采臣没有看懂。 “我们这个宴会,不欢迎垃圾。”何雪东冷冷说道。 拍开何雪东的肥手,宁采臣不想理会这种闹剧,他要离开,难道他们还真敢动手不成?宁采臣抬腿欲走。 看到这同样的场景,同样的咄咄相逼,范文清的怒火爆发出来,不仅有对这些人的愤怒,也有自己八年前无力的无奈,他情绪失控,神态狰狞:“你们这些人够了没有!这种事情你们还要做多少遍!”他大吼着,指着何雪东道:“你这个杀人凶手,八年前逼死我的师弟还不够,现在还要再逼死宁采臣吗!你还有没有人性!”说着,他又指向这里的所有人:“你们这些人,有什么资格被称之为俊杰人才,一群麻木不仁,只知道吃人害人的狗东西,你们这些人竟然也能站在社会顶层,是不是这个社会都开始腐烂了,啊,全部都开始腐烂了!所有人都开始腐烂了,你们一个个都是行尸走肉!没有自己的意志,完全被自己的自负、冷漠、傲慢、残忍、欲.望所支配的,行尸走肉!” 范文清这样的爆发,让这里安静一会儿,然后就是被点燃的怒火。 被血淋淋地揭开面具,露出里面那一张张丑陋不堪的面孔,龅牙、烂脸、歪鼻、斜眼,没有一个是有着一张漂亮面孔的。 “够了,范文清,你再胡说我扒了你的皮!” “疯了,他已经疯了!” “精神病!” …… “还有这种事?”宁采臣转身,目光冷漠到几乎发寒地看着何雪东,直让何雪东这个贱人心中生出寒意。后退几步,想骂宁采臣,又隐隐有几分恐惧,现在的宁采臣似乎会杀人!宁采臣走到范文清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便一步步走到人群的中间,冷笑道:“我那个,呃,已经死去的师兄,也是因为被认为没有资格登上这艘船,所以被你们逼死的吧。哦,也许不是同一批人,不过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的东西。” 昌波东要说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直接抬手下压,道:“不知道打扰别人讲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吗?有话,等我发言完毕再讲,好吗?”说着也没有管昌波东的反应,宁采臣继续道:“我那个啊,已经死去的师兄,是被你们认为没有资格,所以被逼死的吧。这样啊,那么如果我的本领比你们所有人都强,你们是不是一个个都要去死呢?” 见又有人要说话,有些吵闹的样子,宁采臣有些不耐烦,沉声道:“安静,一个个怎么都这么没礼貌,都这么没教养吗……好了,我们再回刚才的话题,说到资格,我觉得还是以实际的实力说话。我这个人没什么本事,就会弹弹琴,下下棋,下棋的话,太费时间,我就来弹一曲吧。手上见真章,没本事的人,都给我滚下船,如何?” 说着,宁采臣便走向舞台,由于这个宴会的特殊性,有一些人可能会去弹弹琴助兴,所以这里也放置了一架钢琴。 宁采臣坐好,轻轻抚摸着钢琴,闭眼,揉揉眉心,睁眼,眼中似乎酝酿了强烈的情绪。 “这首曲名,悲怆。” 第六十一章 挥一挥衣袖 宁采臣对钢琴的钻研不浅,在没得到异世界的钢琴曲之前,他就已经对技巧研究的炉火纯青。而得到那些曲子,研究透其中的技巧之后,宁采臣就感觉,他对技巧的研究已经到尽头,想要再进一步,必须要走出一条新的路。如若是平常情况下,要走出新的路,宁采臣可能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很多人一样,被困在这里十几二十年甚至一辈子。 但宁采臣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异世界的钢琴曲,两个世界的文化碰撞,是会溅起火花的。 就在上一周,他在教秦紫丽那些技巧的时候,脑袋中却突然间闪过一些东西,然后他马上开始弹琴,那一曲中,他把握到一些东西,一个关键点,与情绪有关。 今天在这里,宁采臣虽然表现的不在意,但任何人被这样侮辱,都不可能完全没脾气。 他很生气,这里一张张丑恶的虚伪的面孔,令他作呕。但就像一句话说的,被狗咬一口,难道还要再咬回去不成?所以他不想再理会。但范文清的那一番话,却把他心中的怒火完全牵引出来,竟然有人被逼死?还是他的师兄!一个学生能来这里,肯定是受到小老头的推荐,而这些人逼死那个学生,肯定对小老头造成很大的打击吧。这些人,不仅仅是恶心,还是如此残忍……也许,小老头让他来,就是为了让他争一口气,为万松高中正名! 把所有的情绪融入钢琴曲中,然后释放出来,宁采臣现在代表着自己,代表着小老头,代表着那个已经逝去的师兄。 安静,刚开始可能有些吵闹,但宁采臣的曲子弹了一分钟之后,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不管后面的怎么样,在前部分就已经显露出极为高深的技艺,似乎比之在场的所有钢琴家都不差,甚至于可能更强一些。随着曲子的展开,一种磅礴的气势散发开来,往后,更是让人感受到一种英雄的气概,对命运对世间不平事的激愤之情,还有身处绝境却刚毅不屈的气度。 这曲子的意境,与他现在的处境,意外的相合,更是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宁采臣的身体,似乎变得高大起来,变成一个巨人,思想上站在另一高度,俯视着他们这些已经被蛀虫侵蚀,丑陋不堪的灵魂。 弹完一曲,宁采臣挥一挥衣袖,从容不迫地离开。 在宁采臣离开三分钟后,在场还是安静的可怕。这里的人,基本都有着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更何况这其中还有不少的艺术家,钢琴家也有几位,他们知道这首曲子的分量。 这首曲子,就像一个巨大的锤子,把他们的虚伪傲慢全部砸碎。 “这小东西虽然弹得还可以,但距离在场的各位还差得远呢,差得远呢!这样的人,没资格和我们待在同一条船上!”昌波东见到气氛不妙,似乎他费尽心机所设的这个局,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没有丝毫成功的可能,注定失败。他不是听不出宁采臣弹奏的水平,不是专业的难以做出最精准的判断,但他也可以听出,宁采臣这首曲子,绝对称得上是优秀。但他不甘心,艺术家都是自傲的,就像文人相轻一样,艺术家也是很难认为自己比别人差。 昌波东想再次挑动这里的人的情绪,只要这些人不服,认为宁采臣比他们差,他就有机会再贬低宁采臣,他还能报复。 “蠢货!”旁边一个还算得上是朋友的人骂道。 “若他没有资格,那我们这里所有的人,包括我,都没有资格了。”这时,一个声音幽幽道。这个声音似乎分量不轻,所有人都向那人看去,却是在场艺术成就最高的那位,他也是钢琴家,距离钢琴大师只有一步之遥的钢琴家。他说着又深深叹一口气,道:“这件事闹成这样,不管其他人怎么样,我们钢琴界的,必须给他一个交代。”带着些许惭愧,还有那让昌波东不解的喜悦,那人向宁采臣离开的方向追去。 “他不过一个学生而已,能有什么厉害的,你们这都是怎么了?承认自己不如一个学生吗?”昌波东似乎难以接受这种变化,大声呼喊道。 然而,没人回答他,就算是那个一直支持他的何雪东,也在沉默着。 …… 这个晚上,在秦中泽家中,也有钢琴声传出。 弹钢琴的是秦紫丽,自从在宁采臣家中,得到宁采臣的承认,她的努力她所付出的汗水都被承认,心结被解开,她就重新开始弹钢琴。 那天开始,她就经常到宁采臣家中,学习一些非常独特的技巧,还有宁采臣总结的一些经验和感悟。她发觉自己进步的非常明显,按理说钢琴这种东西,要进步是非常困难的,每一步前进都是大量的时间汗水积累而成。但是她的基础打得非常结实,宁采臣只是把她累积起来的东西,激发出来,颇有几分厚积薄发的意味。 可以说她的钢琴每一天都不一样,慢慢的,她的钢琴有了一些味道,一种属于她个人的风格。 对于这些,一直都关注着自己孙女的秦中泽自然非常清楚,他的心里亦是惊讶,太快了,秦紫丽进步的太快了。这种速度在其他行业或许只是一般般,但在钢琴上,却一件称得上是非常恐怖。个人风格,也就是能被称之为艺术家的表现,可以说她的个人风格成熟之后,就可以被称之为钢琴家。钢琴家的分界线只有两条,一个是普通钢琴家,另一个就是钢琴大师,也就是说,可能就在一两年之后,他的孙女就和他一样,是一位钢琴家了! 他,他的儿子,他的孙女,祖孙三代,一门三位,全部都是钢琴家,货真价实的钢琴家,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琴声停下,秦紫丽出声道:“爷爷,不要躲了,每次都躲在那里,不会换个地方啊。” 秦中泽从门后走出,老脸一红,向秦紫丽解释道:“我这不是怕打扰你么,并不是什么躲着,听自己的孙女弹琴还需要躲着吗?完全没必要啊。” 本来就是完全没必要的事情,所以秦紫丽才不理解秦中泽小心翼翼躲着的原因。解开心结之后,她也不会对自己是秦中泽的孙女这个身份那么排斥了,没有告诉其他人,也只是以前没说,现在也不好意思说,再说了,其他人不是都没问吗?她们问的话,她肯定会说出来的。同样,她弹琴这件事,也不会去躲着秦中泽,只是秦中泽担心她还没有完全走出来,这才小心翼翼不敢过于接近。 这几年来,两人是第一次在钢琴室见面。 钢琴上面的话题,秦中泽算是憋了好多年,有好多话想要对秦紫丽讲,今天这个机会,自然就像倒苦水一样,啪啦啪啦,全部一股脑倒出。秦紫丽只是静静听着,她知道几年前的那件事,不仅给她自己造成很大的伤害,也对家人造成不小的打击。家人的关心她也不是不知道,对于辜负他们的期待,她心中其实也一直都有愧疚。 “这几天就这样看着你,一步步坚定地前进着,爷爷心里那是欣慰啊,我的孙女果然是个天才。”秦中泽感叹道。 虽然取得这样的进步,很大层度是靠她自己的努力,但秦紫丽认为,有一半的功劳是归宁采臣的。如果不是从宁采臣那里学习来的东西,把她曾经的积累,慢慢化为实力,她也不会进步这么快。秦紫丽手指按在键盘上,发出叮的一声,她低声道:“才不是天才呢,我很笨的,如果不是宁哥哥教的好,我也不会进步这么快。” “宁哥哥?是谁?”秦中泽疑惑道。 “宁哥哥就是宁哥哥啦,他是我现在的钢琴老师,教给我很多东西呢。”秦紫丽含糊道,没有宁采臣的允许,她还是不敢把宁采臣的身份告诉别人。 钢琴老师?宁哥哥?姓宁,被称之为哥哥,也就是年龄不大,马上,秦中泽就想到那个抢走他在孙女心中最崇拜的位置的宁采臣。教他孙女钢琴?他孙女现在基础已经打好,接下来就是自己的路了,还有谁能教她东西,就算是他这个胜华市第一钢琴家也教不了多少,恐怕在中国,只有那一位传奇人物才能教他孙女一些东西。不会是学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吧,秦中泽带着警告的语气道:“你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可不要随便乱学,别人也教不了你什么东西,有什么问题,问爷爷就可以。” 秦紫丽嘴巴一嘟,不高兴了,她宁哥哥才不是乱教东西呢! “才不是,我在宁哥哥那里学到好多东西呢,宁哥哥很厉害的。”说着,秦紫丽打量一下秦中泽,有些犹豫道:“我感觉宁哥哥的钢琴,弹得比爷爷好,不是说技巧上面的东西,纯粹技巧上面,宁哥哥和爷爷也差不多,而是一种感觉。宁哥哥的钢琴中好像带着一点不一样的东西,很特别,有一种很厉害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宁哥哥可能比爷爷厉害那么一丁点。” 秦中泽呵呵一笑,胜华市第一钢琴家可不是他自封的,也没有什么吹嘘,而是确确实实的实力。在这个城市,他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在钢琴上超越他,甚至于放眼全国,除了那位传奇的钢琴大师,其余能让他自觉不如的也不过五指之数,怎么可能……等等,紫丽刚才说的怎么有点耳熟,技巧不差于他,带着不一样,很特别的东西…… 秦中泽觉得自己说话都有些艰难,心中不由自已地激动着,带着期待,又有点不可置信道:“你说的那种特别的东西,是不是琴声中可以感受到他的情绪,让你的心情,顺着他的琴声起伏波动。” 点点头,秦紫丽睁大眼睛,十分惊讶道:“爷爷怎么知道,难道爷爷也听过宁哥哥的钢琴?” “把情绪融入钢琴中,是我们这些钢琴家所能做到的极限,而再把融入钢琴的情绪释放出来,以此来感染听众,这是钢琴大师的能力!当然,并不是说你这位宁哥哥就是钢琴大师了,做到这一点只能说他已经走在这条路上,若能走到尽头,那就是新一代的钢琴大师。”沉寂一下心情,秦中泽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孙女,缓缓道。 “钢琴大师!”秦紫丽瞪大眼睛,还是无法把钢琴大师这个传奇的身份和那个邻家哥哥一般的宁采臣联系在一起。 “我们一个国家,十几亿人口,走入这条大师之路的,也不过只有四位,其中年龄最小的也已经四十多岁。这条路很艰难,要走到尽头,必须靠时间还有灵性,年龄越大剩余的时间越少且灵性不足,也就越不容易走完这条路。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如若全心投入的话,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多年,定能成为新一代的钢琴大师!也将是我们国家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的钢琴大师!”秦中泽感慨道,中国唯一一位钢琴大师即将老去,所有人都担心中国钢琴大师有可能断代的时候,却冒出一个如此年轻的已经向钢琴大师之路迈出半步的少年。 “宁哥哥说,我未来可能比他更厉害。”震惊之后,秦紫丽有些窃喜,低声自语道。 第六十二章 道德门槛 艺术界真正的大师,毫无疑问都是一个时代某个领域的第一人。 这第一人的分量很重很重,是中国艺术界的一个坐标,也是一个国家对外的形象。每个时代都有个第一人,他们也基本都是在步入中年的时候,才有这份实力。但宁采臣不同,他还年轻,若他全心投入钢琴之中,可能接下来两个时代都是属于他的个人秀。 而且他可能走的更远,从钢琴诞生到现在,能在二十岁之前就成为钢琴大师的,找遍全世界也只有一人,而宁采臣有可能成为第二人!那样他就是这个时代,不仅仅是中国,而是全世界的第一人。这样的地位,可以说是坐上钢琴王座! 所以陶明春才会说出那样的话,才会不顾脸皮地追上去,得罪未来第一人这种事情太傻。而且艺术界与其他行业不也一样,非常真实,完全靠自己的才华,背景身份都是虚的,这样的人,取得任何成就,都是值得敬重的。宁采臣目前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就值得他敬重。 “不要跟上来,我对你们这些人没有任何好感。”宁采臣顿一下脚步,没有回头,背对着陶明春说道。说完便向前几步,打开一个房间,进去,关门。 陶明春苦笑一声,没有再上前,虽然他刚才什么都没做,但也正是他什么都没做,在宁采臣眼里,他和那些人是一样的。 走进房间,叶秋零眼中闪过惊喜之色,上前几步,想要问‘你没事吧’但又觉得这完全是废话,宁采臣完好地站在这里,当然是没事,抬抬手,又放下,最后还是关切地问一句:“你没事吧。”虽然是废话,但除了这句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从刚才她就一直担心着,那么多人,来势不善的样子,宁采臣只有势单力薄的一人。只是她一个弱女子也帮不上什么忙,甚至还有可能成为宁采臣的弱点,只能在这里干等着。 “我当然没事,那些人只不过想和我聊聊天而已,都是很友善的人呢。”宁采臣笑着解释道,虽然被那些事情影响,现在情绪有些不好,但在进门之前,宁采臣还是尽量调整一下,不让她们看出什么。对于叶秋零的关心,宁采臣看在眼里,手微微颤动一下,还是没有伸手。他们之间算是朋友,但认识的时间还短,还没到那么亲密的关系,毕竟男女有别。 “跟你说采臣不会有事的啦,瞎担心,他可是万能的小叮当,随随便便就能从口袋中掏出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然后把那些人全部砰砰砰砰解决掉,怎么可能有事,不会有事的……”祝英台走过来,搂着叶秋零的脖子,配合着手势,神情夸张地说道。不过说着说着,声音却慢慢变小,眼中却露出自责之色,低下头。她当然知道宁采臣肯定没遇到好事,那些人气势汹汹的样子,怎么可能只是请他聊聊天,她当时就明白,可能是她给宁采臣带来的麻烦:“是不是我太任性了,我以为那些人都人摸狗样的,应该会自持身份不会计较才对……” 一只手放到她头上,抬头便看到宁采臣那温暖的笑容,让人感觉仿佛任何问题到他那里都会变为小事一桩。 宁采臣揉揉她的头发,轻声道:“别想太多,没人能伤害我,我可是万能的小叮当啊。”祝英台的事可能有关系,毕竟没事的话,谁会去关注你一个小孩子的情况,而且宁采臣也没有怎么高调。不过祝英台的事最多也只是一个诱因,毕竟这种上不了台面的矛盾,不可能让那么多人脑抽了来找他麻烦。 祝英台脸一红,随即反应过来,这是被当做小孩子安慰了,顿时拍开宁采臣的手,恼怒道:“笨蛋,再揉我的假发都要被弄掉了!”宁采臣呵呵一笑,似乎要掩饰刚才的窘迫,又似乎被宁采臣的笑声挑起逆反心理,祝英台就像一只炸毛的猫,嘴里说着:“让你把我当做小孩,让你把我当做小孩……”向宁采臣扑过去,手脚齐上,不顾形象地扭打在一起,当然,是她在打,宁采臣只是无奈躲着。 祝英台像一只炸毛的猫,有一只猫却是真的炸毛了,喵,大魔王瞬间窜过来,爬到宁采臣的肩膀上,对祝英台怒目相视。 大魔王离不开宁采臣,所以宁采臣一直把它带在身边,包括去织女家,还有来这艘游轮。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大魔王竟然会晕船,猫也会晕船?猫和人一样,都是高级脊椎动物,会晕船也是正常,不过大魔王会晕船,就有点……毕竟它那么威风凛凛,就像百兽之王一样。晕船了,只好喂些药,然后给它弄一个舒适的小窝,在房间中休息。 见到大魔王又恢复精神的样子,祝英台顿时转移注意力,对着大魔王:“吼吼,小喵喵,你既然挣脱了我的晕船诅咒,很好,不愧是我命中注定的对手,我们来战斗吧!”说着便伸出手在大魔王额头上一弹。却见着轻轻一弹,大魔王又变得软趴趴的,无力的喵喵几声,就没有任何动静。 原来还在晕船啊,只是见宁采臣被欺负,所以强行振作起来,果然是好喵喵。 趁此百年难得的好机会,祝英台口中嘀咕着:作为战败者,小喵喵,今天你就是我的俘虏了,乖乖的到我怀里来吧。无视大魔王今天特别温柔的挣扎,祝英台终于如愿,抱住了大魔王。大魔王苦着一张猫脸,不知是为自己落入祝英台手中而感到悲哀,还是单纯的晕船难受,或者两者都有吧。 大魔王,你终于还是被这个女人玷污,没关系,我不会嫌弃你的,你就安心吧。宁采臣摸摸大魔王的脑袋,给它一个安慰,然后便坐到床边。 “在这里待着不怎么舒服。”叶秋零出声道,她说的不舒服,不是这里的环境不舒服,而是这里的人让她不舒服。 “游轮再过一个多小时,就会在码头停下,忍忍吧,晚上我们就回酒店。”宁采臣也不喜欢这里, 祝英台知道大魔王可能在难受着,也只是抱着它,并没有逗弄它,听到叶秋零的话,便说道:“织女姐姐让我们明天再走,今晚她给我们安排房间,住在游轮上。而且等宴会结束,那些人自然都要离开,住在酒店反而有可能遇到他们。”刚才她回房间,并打电话通知织女这里的情况的时候,织女便对她说了这件事情。 …… 陶明春回到宴会上的时候,却发现气氛有些不正常。呃,今天气氛就没正常过,他离开的时候,这些人也都是安静到极点,而现在却不仅仅是安静,有一些人眼中甚至有着惧色。 他离开的这一小会儿,发生什么情况了吗? 再仔细观察一下这些人,发现他们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淡然,和先前一样,也就是说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没什么影响。第二种是惊疑不定,视线没停在一个地方,而是到处乱瞧,观察着其他人,好像要从别人身上找到安慰一般。第三种就是担忧了,眼中黯然或者带有怒意,不过其中最强烈的还是忧愁。 这个聚会他参加过十多次了,是这里资格最老的人之一,对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了解。 他注意到,那些眼中带着忧愁的,有一大部分都是作风较差,在外界也流传着劣迹的人。身为这里艺术成就最高的人呢,唐明春还是有几分面子的,向一个熟悉的人打听一下情况,那人便把事情的原委一一说出。 织女来过,更准确的说,织女只是来看一眼,不久就离开,只留下一个消息。 “这里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暂时不做评价,不过你们说的话,有一点我非常赞同,那就是这个宴会的门槛。能力、地位、身份、财富这些,是基本条件,但是现在不是要建设和谐社会吗?所以我和徐老还有顾老商量了一下,一致决定增加一道门槛,也即是道德。这一条,从下次宴会开始施行。” 道德门槛,这一条可以说是非常狠,设了这个门槛,也就是说明年没有收到请帖的人,都是道德有问题的人。道德问题,在这个为利无所不用其极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甚至说是平常的事情,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甚至于说受骗什么的,也都只能怨自己太过大意。这种风气下,有不少人道德上都有很大的问题,特别是这些成功人士,成功嘛,自然是踏着无数人肩膀爬上去。 但是这条如果被实施的话,那么有道德的和没道德的就被区分出来。 如果没有选择,大家也不会管什么道德,但是有选择,一个是有道德的人,一个是无德之人,显然大家都会选择和有道德的人合作,更有保障一些。所以对一些人来说,不仅仅是不能参加宴会的问题,还会对事业造成非常大的打击,甚至于有可能直接从高处跌下去。而能参加宴会的人,自然得到的合作机会就更多,也就会造成有的人越来越强,有的人越来越弱的情况。最终,现在这里平起平坐的人,很可能在之后几年之内拉开距离。 这时有人就问道:说有道德和没道德,谁来做评价啊,有什么标准啊,不能说谁没道德,谁就没道德吧。 对此,织女只回答一句:“由我来评判。” 这下就没人说话了,织女的能量,绝对能做到对他们进行深入的调查,而且织女与他们根本就没有多大利益瓜葛,也能做到相对公正。由这三个人联合做出来的决定,这里也没人敢反对,这里的人,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附于这三者的势力。先前对宁采臣敢说这个宴会的主人是他们,织女也只是提供一个场地,可是在织女面前,这些人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织女走后,昌波东、何雪东、还有那些一起起哄的男人都把肠子悔青了。织女这个样子,明显就是在为宁采臣出气,说宁采臣不够资格,她直接让他们没有资格。这时他们也想到,织女这样高傲的人,怎么可能随便选一个人做舞伴,一个未来的钢琴大师,现在也是中国钢琴界前五的人,自然资格和织女平等相交。除了这些在宴会上明显表现出道德问题的人,还有不少人是被连累的,他们虽然有作风道德上的问题,但又没什么影响,日子还是过得很滋润,现在却…… 对于挑起这个事件的昌波东,推波助澜的何雪东,还有那些小心眼的想要报复宁采臣的人,全部都被人用愤恨的眼神注视着,恨得咬牙切齿。 当然,那些淡定的人之中,有一些并不是自身没有什么问题,而是相信自己事情做的很隐秘,不会被人发现,不会被发现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这其中就包括对祝英台和叶秋零动不轨心思的那个大肚子男。他现在非常淡定,只是暂时打消动她们俩的想法,正在风头上,还是减小一些动作。 这里唯一一个高兴的人,却是范文清。 在宁采臣表现出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这些人的虚伪浅薄之后,他就有一种反击的快感,还有惊喜。 而现在织女的这个决定,却把这种情绪推到最高,那是一种报复的快感,这些人,都会得到应有的报应。以后这个宴会的风气,也会变得干净一些,而不是现在这样,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能进来。他大笑着:“乱七八糟的人啊,呵呵,没资格的人啊,虚伪的人啊,残忍的人啊,真是好笑……” 这些对他们来说是大事,关系到命运的大事,对织女来说却只是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为宁采臣出一口气之后,她就把事情抛到脑后。这里的事她不用关注,只要命令下去,会有人接管,并把事情做的井井有条。她现在要去安慰一下被吓到的宁采臣他们,也不对,应该是那些人被宁采臣吓到才对,谁也没想到一直那么低调的一个小男孩,其实才是*oss,祝英台也不知道吧,所以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才会那么担心。 ps:可喜可贺,电脑终于修好稿子也没丢。以后写多少发多少吧,不想分章了。 第六十三章 分开 突然,走在路上的织女眉头紧蹙,四处张望一下,然后解下脖子上的项链。 白金色的链子,项坠是一颗完全透明的宝石。织女把项坠放在手心,两掌相合,双手微微摩擦,不一会儿,织女摊开手。 透明的宝石慢慢发出毫光,由无色的光慢慢转变为紫色,似乎早已见惯,织女淡然地注视着宝石的变化。 渐渐的紫色淡去,青色的光芒出现,织女巍然不动,眼中露出如利剑一般的锐利。就在织女着准备收起的时候,宝石的颜色又发生变化,从青色变为白色。织女看着宝石的变化,表情变得凝重,嘴角露出冷色:“这些脏东西,竟然敢上我的船!”她仰头向上方望去:“好大的胆子!” 房间中,祝英台的怀里,大魔王突然挣扎起来,虽然四肢无力,但还是竭尽全力地挣扎着,喵喵喵的直叫。 祝英台顿时焦急起来:“怎么了,怎么了!”在她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宁采臣伸手从她手中接过大魔王。在宁采臣怀中,大魔王直接安静下来。它抬头看着天花板,眼睛变得幽深无比,似乎连光线都会被吞没。它在看什么?宁采臣顺着大魔王的视线望去,白色的天花板,什么都没有,它好像是透过天花板,看到外面的东西。 宁采臣知道大魔王不是普通的猫,大魔王这个样子,难道是发现船舱顶上有什么东西? “大魔王是不是肚子饿了?”叶秋零问道,大魔王由于晕船,所以晚上什么都没吃,宁采臣喂它食物的时候,它都摇摇头,不像只猫,倒像个小孩子。 它饿了不是这个反应,宁采臣正想说话,却见船上一阵摇晃,宁采臣一个蹒跚,一手抱着大魔王一手扶在墙上。他看到叶秋零和祝英台两个都站不稳,想要过去的时候,却轰隆一声,一道巨浪拍打在船上,船剧烈摇晃起来。房间中除了固定在地板墙壁上的家具,一些小东西都滑落在地上,宁采臣的肩膀狠狠撞击在墙上。 慢慢,摇晃减轻,宁采臣没受伤,不过担心叶秋零和祝英台可能出事,向床边看去,还好,两人只是纠缠着滚到床上。 叶秋零躺在床上,祝英台趴在上面,双手撑在床上,两人面对面。船渐渐稳下来。 “如果亲下去,那你就只能嫁给我了。”祝英台边笑着边起身,才站起来一半,突然,又是一声巨响。船体剧烈摇晃,祝英台一个不稳,整个人趴在叶秋零身上。祝英台及时出手,才没太重地撞下去,只是轻轻碰触一下,不过由于太突然,结果……宁采臣在震荡中,慢慢挪移到床边,手扶在床头上的时候,看到的是两个碰到一起的脑袋,还有紧紧贴着的嘴唇。 这次祝英台吸取教训,不站起来,而是慢慢移开,直接趴到床上。 她扭头,便看到身边的叶秋零露出一个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叶秋零转头看下一旁被惊住的宁采臣,变得更伤心了:“我的初吻……” 虽然是意外,是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但毕竟发生了这种事情……祝英台摸摸自己的嘴唇,好软,然后安慰叶秋零道:“没事,我的也是初吻,你不亏的。” 一点都没起到安慰的效果,祝英台这一说,叶秋零的眼睛直接变得湿润。 她好像很在乎初吻的样子,祝英台有些尴尬,她看起来有点没心没肺的,其实是不认为和叶秋零吻一下有什么的,毕竟两个都是女生。如果换成男人的话,她估计要跑到卫生间去吐了。祝英台尴尬着,叶秋零伤心着,为了化解气氛,宁采臣出声道:“没事的,不用在意,只是嘴唇碰一下,不算初吻的。” 这房间的隔音效果还不错,现在宴会上的那些人,肯定都成滚地葫芦了,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沉默中,宁采臣想着,这两道巨浪来的有的奇怪,太突然没有任何预兆。巨浪往往伴随着大风,可是刚才完全就风平浪静的,这件事不正常……当然,以这首游轮的规模,安全还是不用担心的,就算在暴风的天气之中,也不容易出事故。这也是宁采臣现在还能这么淡定的原因。不正常?如果说不正常的事情,大魔王刚才的行为……宁采臣向怀中的大魔王看去,它还在望着天花板,猫脸看起来很严肃,似乎随时准备冲出去的样子。 祝英台小心翼翼地看着叶秋零,就担心她哭起来。她又摸摸自己的嘴唇,触觉好像还停留在上面,躺在叶秋零身边,近距离看着她,闻到那淡淡的好闻的味道。祝英台看着叶秋零那眼睛微红,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不由想到,秋零其实很漂亮啊,而且是那种越看越漂亮的类型。在第一眼的时候不会觉得很惊艳,只是觉得这是个长得不错的女孩,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发现,这个女孩不是一般的漂亮,从心灵到外表都透露出一种美丽。 “真的,真的不算?”叶秋零有些迟疑的声音传来,看着宁采臣,眼中满是期待的神情。 那眼神,分明在说‘快点告诉我这个不算初吻啊,不说我哭给你看’,宁采臣连忙移开视线,不行了,太萌,连大魔王都输给她了,点点头,很肯定道:“不算。” 叶秋零长长出一口气,仿佛放下心中的一块巨石,轻松下来:“太好了。” “把初吻给我,真的那么难受吗?”祝英台幽幽道,她被叶秋零那么嫌弃的样子伤到了。她好歹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万松高中第一美少年,现在也是一位大美女,得知初吻被她拿走,就那一副活着已经没意义的样子,被宁采臣安慰之后,又一副人生的意义又回来的样子。太伤人了,秋零,你的态度太伤人了。 “不是,我只是觉得……”叶秋零瞅瞅祝英台,又瞧瞧宁采臣,脸红到耳根,小声道:“我只是觉得,初吻应该留给自己未来的……未来的……”后面的话似乎非常难以启齿,叶秋零支支吾吾没有说出来。被祝英台一催促,她声音变得更小了,用比蚊子嗡嗡大不了多少的声音道:“未来的老公。” 声音太小,宁采臣没听到,但是就趴在她身边的祝英台听到了。 “初吻应该留给自己未来的老公。”祝英台眼睛闪闪发光,转身和叶秋零腻在一起,带着看到珍宝的表情:“秋零,你真是个好女人,嫁给我吧。” “不要!”叶秋零干脆利落拒绝。 “嫁给我吧,嫁给我嘛,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祝英台缠着叶秋零,用甜腻的语气,无节操的卖萌。 “不要不要不要……” 见到叶秋零的态度这么坚决,应该不会被祝英台掰弯的样子,宁采臣也就不担心了。不知道现在这样的摇晃还会不会再来,宁采臣也学着他们躺倒床上,把大魔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面吗?是在船舱上面发生什么事情吗,不过什么事情能引起这样的巨浪?也许两者之间并没有关系,没有预兆的巨浪也是只是海洋活动的一种特殊现象,大魔王看着天花板,也只是……大魔王低下头,身体也不再那么紧绷着,好像是大敌离开了一样,它趴在宁采臣的胸口,蹭了蹭,然后闭眼休憩。 结束了?祝英台和叶秋零还在闹腾着,宁采臣轻轻摸着大魔王的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敲门声,是织女来了,叶秋零推开一直缠着她的祝英台:“我去开门。” 织女衣裳整洁,身上一尘不染,似乎刚才的晃动并没有影响到她。她和叶秋零还有祝英台打个招呼,便和宁采臣说起要他留下来的事情,没说是什么原因,只是告诉他今晚一定要留下来,不能离开。接着她便说起要把叶秋零和祝英台留下几天,明天就他自己一个人离开,但是这种事情问他的意见做什么?宁采臣只是指着叶秋零和祝英台,让她自己去问,她俩同意的话,他也没意见。织女把叶秋零和祝英台拉到一边,嘀嘀咕咕说了一通,祝英台直接答应,叶秋零犹豫一下,也点头应下。 “采臣。” “什么?” “你的猫最好一直带在身边,不要分开。” “呃,好的。” 见织女一脸慎重地嘱咐道,宁采臣点头,那个诡异的青公子说还会来找他,他当然不会忘记那种无法反抗的感觉,不用织女说,这段时间他也会一直带着大魔王的。织女说完就离开,好像有事要忙的样子。晚上住在这里的话,也就是不会回酒店了,这样必须和梁山伯交代一声。三人商量一下,决定给梁山伯打个电话,说明情况。四个人一起出来玩,结果第二天就抛下他,现在又要告诉他这个消息……不过祝英台说了,本来就是请他来海边玩的,他这两天说不定在海边晒着日光浴,然后看美女看的正开心呢。 一个多小时候,宴会结束,游轮在一个码头停下。 码头那已经有许多人在等待着,毕竟参加宴会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肯定有人接送。有六个人混迹在其中,赫然是青公子,还有其余五个全身包裹在黑色大衣中的怪人。他们仔细观察着下船的人,好像在寻找什么人。时间慢慢流逝,最后一人也下船,游轮又开动起来。 “青公子,没找到人,看来他并没有下船,我们还是放弃吧,那个女人不好惹。”为首的一个黑衣人说道。 青公子啃着自己的指甲,眼睛直直望着远去的游轮:“那个女人是厉害,但这次能以这艘船上的所有人的命来作威胁,逃得性命,那么她就永远杀不了我。这个世界别的不多,人还是不少的!”青公子眼中的冰冷,看不出丝毫的温度。吐出口中的指甲碎片,青公子轻笑道:“若没有丝毫难度,玩起来又有什么意思?这样才好玩,青涩的果子,似乎开始成熟了。” 说着,青公子眼中又露出痛苦之色,捂着胸口:“这女人还真狠,我们回岛去,这伤势若拖过一日,那就麻烦了。” 青公子带头离开,后面的五人跟着,只是那五人的身形比起宁采臣遇到的那次,显得僵硬了许多。 …… 第二天一早,宁采臣就接到一个人的电话,万松高中的校长,那个小老头的电话。 昨晚发生的事情,小老头已经一清二楚,他先是对宁采臣的做法表示肯定,并且告诉他,这脸打得好,以后要遇到一次打一次,绝不姑息。宁采臣无语,这是为人师表该说的话吗?看来对八年前的那件事,小老头还是一直耿耿于怀。然后小老头就有些埋怨了,说宁采臣钢琴弹得那么好,在学校的时候还那么低调,以后回来的时候,赶紧去参加比赛,拿几十个奖杯放到学校展览。还有啊,最好去国际上拿几个奖杯,那些奖杯更好看一点。 对这句话宁采臣直接选择无视,如果是职业的,也许还会做这种事情,但钢琴只是宁采臣的爱好,他才不想做这么麻烦的事。 小老头也知道宁采臣的性子,只是随便说说,没有真的要求宁采臣做这些。之后他就又说起范文清,说范文清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啊,在娱乐圈打拼很艰难,心里还一直有着对那位师弟还有对他的愧疚,这些年都没有联系他。昨晚的时候,范文清终于打电话给他,给他讲了这些年的事情,还有昨晚宴会上的扬眉吐气,范文清还说要感谢宁采臣什么什么的。 好话说一大堆,最后才图穷匕见,想让宁采臣帮范文清一个忙,就是去拍电影,演那个据说和他气质相合的角色。 宁采臣当然一口拒绝,这种事情他才不干,明星什么的,演戏什么的,他一点都不想参与。 结果到最后,宁采臣还是答应了。宁采臣是不得不答应,因为小老头对他说:“哎呀,那本《福尔摩斯侦探集》很好看啊,写这本书的人真了不起。哎呀,那首青花瓷也很好听啊,作出这首歌的人也真厉害,真是奇怪,这两个人的名字都叫盗梦者,难道是一个人不成?哦,好像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是一个名字叫杨晴的人签下的,是智慧果杂志的主编。对了,我打听了一下这首青花瓷也和这个女人有关联的样子……咦,听说杨晴就住在你家隔壁,能不能介绍我认识一下,也许通过她能找到盗梦者呢?而且还能找到两个盗梦者……” 这个小老头好可怕!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 最后小老头保证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宁采臣就是盗梦者,也保证宁采臣帮范文清这个忙,他就不把宁采臣的身份透露给其他人,宁采臣才勉强答应下来。 不就是拍戏吗?谁怕谁! 第六十四章 表白 时间的快慢,是受人体感官影响的,愉快的时候,时间就过得特别快,难受的时候,时间就过得特别慢。 但不管快慢,时间总是不可逆转的奔流不息。 假期结束,学生们不管在什么地方休假,在最后一天都陆陆续续回来。然后呢,关系特别好的,就在七号的晚上一起聚聚,聊聊各自的假期。也有家离得比较远的,或者因为其他外界原因自身原因不能相聚的,也都会在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在学校畅谈。 不管其他人如何,这天晚上,宁采臣已回到家中,而据他所知叶秋零和祝英台在昨天的时候就回来,梁山伯的话,也在今天中午回到家。才整顿一下,洗去风尘,就被一个电话叫出,在一家小餐馆的包间,四人聚在一起。 祝英台已经恢复一身男装的打扮,叶秋零还是老样子,不过这次旅行好像和祝英台的关系变得更好了,这点从两人的距离还有言行举止可以看出。 还有梁山伯……这个非洲人是谁啊! “我觉得好不容易来海边,住宿卷也不想浪费,所以这七天时间,我每天都到沙滩晒太阳还有下海游泳。只是这天气真是热啊,哈哈哈,变黑了一点。”这是梁山伯的第二次解释,第一次的时候是对祝英台和叶秋零,她们两个是一起来的,他应该庆幸么,不用解释三次。 很好,梁山伯的生活简单又实在,只一句话就概括他整个假期所有的活动,晒太阳和游泳。不过不是变黑了一点,而是完全变黑,前几天叫他非洲人只是调侃,现在是真的有五分神似。 看到梁山伯这么惨……也许他自己乐在其中,但外人看上去总会感觉他很惨,祝英台也不好意思再隐瞒,说了他们遇到织女,然后去参加那个豪华游轮宴会的事情。然后再三强调,不是不带他去,而是实在没办法,还有那时他也不在等等。当然,祝英台还是有良心的,没有把责任全部推到梁山伯打呼噜让大家没办法睡觉上。 梁山伯现在脸晒得太黑,没办法看出表情,不过宁采臣可以想象,祝英台这句话有多少的杀伤力。 有时候谎话还是不要揭穿比较好,说谎是一种温柔,祝英台还不够温柔,呃,想要成为男子汉的女人,也不怎么需要温柔吧。至于她们之后的几天去哪里做了什么,祝英台只是含糊几句就过去,应该是织女让她们保密的吧。虽然有些好奇,但宁采臣表示理解,没有追问。 大家都说完,就轮到宁采臣了。祝英台和叶秋零原先以为宁采臣下船之后,是和梁山伯在一起,而梁山伯则以为宁采臣一直和祝英台还有叶秋零在一起,三人一碰头聊几句,却发现宁采臣在宴会过后,竟然不知道去了哪里。宁采臣在宴会后的第二天有给梁山伯打一个电话,只是说有事,不能回酒店。担心倒不至于,宁采臣这人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好奇。 “我去拍戏了。”宁采臣非常淡定道。 “拍戏?拍什么戏?” “是拍电影吗?你怎么会跑去拍电影啊!” “哈……拍戏,是什么意思?” 三人反应强烈,宁采臣这个人,与拍戏这个词怎么都联系不起来吧。拍戏,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扮演其他人,从偏激一点讲,就是骗人。宁采臣这种感觉无比真实的人,拍戏?太难以置信了!对于他们的震惊,宁采臣也不意外,他自己都感到震惊,如果不是被威胁,他才不会去拍戏。 而且拍过一次之后,他发誓,以后就算被威胁,他宁愿被曝光,也不愿再拍戏! 只有短短三分钟的镜头,却让他拍到今天下午的时候才结束! 宁采臣叹一口气,缓缓道出。自己就是盗梦者,然后被小老头知道身份,于是被威胁去拍戏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讲出来。宁采臣只是说为了帮范文清的忙,才去拍戏的。然后他们三人在震惊之后,就开始追问宁采臣拍戏的过程。对于这种只存在于‘听过’从未见过的事情,大家都是很感兴趣的。拍电影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见到什么明星,那些女演员是不是很漂亮,灯光师化妆师啊,零零碎碎问了一大堆。 无语,他只是去待了几天,而且也没有打算和任何人建立交情,除了范文清这个导演兼男主角,他也很少和别的演员接触。 说起化妆师什么的,宁采臣就一脸的无奈了,不是化妆师的错,妆画得很好人也不错,只是宁采臣实在非常反感应该说是讨厌在脸上涂涂抹抹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也没办法,镜头的画面和现实中看到的并不一样,如果不画浓妆,就算再天生丽质在镜头中也不会好看。 这只是其中一点,对拍戏的反感,最主要的还是演戏本身。 如果只是一个龙套,那还罢,呃,三分钟的戏,虽然有一些台词,应该也算得上是个小龙套吧。然而这个小龙套不是普通的龙套,而是整部电影中的灵魂人物,是主角的哥哥,对主角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他的死亡之谜,也贯穿整部电影。每当主角产生迷茫的时候,还要把他的镜头拿出来用用,呃,这电影的开始,宁采臣演的这个角色就是死人,只出现在回忆中。 他在电影中的身份也比较复杂,他要演一个十几岁的书生,要演一个二十多岁的百胜将军,要演一个柔情的丈夫,要演一个如父的兄长。最为凶残的是,这些全部都被浓缩到三分钟的镜头中去,虽然这三分钟在电影中会被拿出来重复用几次。 宁采臣头都大了,说好的本色演出呢?说好的气质相合呢?他只有一个书生的气质好吧! 范文清给出的解释是,原来那个演员一个气质都不合。宁采臣无奈,既然入了贼窝,就只能演下去。还好,范文清说没让他演的多完美,只要完整的演出书生气质,其余的身份不要求太高,只要能及格就可以。及格就可以啊,那他就努力一把吧,书生气质的镜头,拍了三次,前两次找感觉,第三次就成功,很好很完美。 第二个身份,百胜将军嘛,宁采臣想了想,把那时候和叶秋零一起对抗那几个凶徒的气势拿出来。 一次过,很好很完美,范文清拍拍他的肩膀,给他一个大拇指,说他放在古代绝对能成为一个大将军。然后就开始了坑爹之旅,哦,应该说是他自己坑自己。本来嘛,范文清也只是打算拍出一个闪光点,书生这个身份能及格,那就着重这一点,其他的用春秋笔墨带过去。没想到宁采臣给他一个惊喜,将军这个身份也演的很出色。 之后的柔情丈夫和如父的兄长,宁采臣只是勉勉强强及格,这可不行,与前面的表演相差太大。如果只有一个闪光点,那也就算了,突出一点就可以。可现在两个都演的很好,范文清也舍不得把其中一个咔擦掉,于是就说:“采臣啊,你努力一点,加把劲,把另外两个身份也演的和前面两个一样就可以,我相信你能行!”这个灵魂人物,按要求本身也就是要表演的非常出色,只是要求太高,所以范文清才退而求其次,选择突出一个点。 现在呢,他在宁采臣身上看到希望,可以说是强迫症发作,也可以说是想要让自己的电影更加完美,于是宁采臣就悲剧了。 无限咔,范文清就此化身恶魔,塞给宁采臣几本书让他去钻研,还亲自教演技……总之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让宁采臣对拍戏产生巨大的阴影。 “最后呢,那个柔情的丈夫,还有如父的兄长,你是怎么演的?”祝英台好奇道。宁采臣演书生她知道肯定没问题,演将军嘛,想一下其实也不难,毕竟宁采臣如果认真严肃起来,也是有些威严的。只是柔情的丈夫……原谅她的想象力不足,实在无法想象宁采臣变成一个柔情的丈夫是什么样子的,宁采臣怎么看也没有女人缘的样子。不对,加入天音部之后,祝英台也发现了真相,宁采臣不是没有女人缘,而是守护者太凶残! 至于如父的兄长,兄长这一点宁采臣估计没问题,但如父嘛,她也不知道宁采臣会怎么演。 “最后啊,如父的兄长这个身份先解决,那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我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弟弟会这么样,每天无数麻烦什么的,还有啊……想着想着,我就明白那种如父的兄长是什么样子的了。然后我就把对方想象成成你,嗯,这样就搞定了。”无视祝英台的怒目,宁采臣接着道:“至于柔情的丈夫,我不可能演出来啦,不过这段日子被勾起一些回忆,想起曾经的一个,呃,算是妹妹吧,倒是找到柔情的兄长这种感觉,没想到竟然骗过那家伙,于是就全部搞定了。” 聚会没持续多久,他们也都看出宁采臣很疲惫,大家都说完假期的生活之后,就准备回家。他们也不用着急,都是一个学校的,明天就能再见面。 “对了,采臣,要什么时候才能在电影院中看到你啊?” “应该要到十月份吧,早着呢。” “啊,还有啊,那个让你产生柔情的妹妹是谁啊!” “……小时候认识的。” …… 第二天,普通的去上学。 休息七天,当然,以老师们的做风,是不会让大家的假期过得那么愉快的。像宁采臣这样的人,就是在第一天的时候就把所有的作业做完,梁山伯呢,为了去海边,也是咬咬牙在第一时间把作业搞定。叶秋零是好学生,不把作业解决是不会出来玩的,然后就是机智的祝英台,直接把宁采臣的作业拿去抄了一遍。作为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学生,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允许的,不过有梁山伯作为内应,把宁采臣的作业偷走,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很多人呢,其实都是把作业放在最后一天,前面玩得越痛快,昨晚就越痛苦。 早上,有不少的学生都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的样子,那大大的黑眼圈,都说明了他们昨晚通宵写作业。也有不少的学生还是精神奕奕的,围成一团,在说着假期去什么地方玩了,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吃了什么,尝试什么新鲜事……总之就算假期的生活是一坨屎,他们也要在别人面前说成一坨黄金。就是要说得让人羡慕,这才有面子。 宁采臣靠着椅子上,看着这些学生显摆。 口袋中手机震动,宁采臣拿出一看,是短信,杨晴的短信。 ‘这个假期过得什么样,和秋零有没有什么进展啊?’ 进展?是说拉进关系吗?宁采臣想一下,是变得亲近了一点,经过这次的事情,他和叶秋零也算的上是一个较好的朋友了吧。呃,而且叶秋零和祝英台,可以说叶秋零已经加入他们这个小圈子,原来的三个人变为四个人。 ‘嗯,还不错,不过这些天和叶秋零进展最好的还是祝英台,她们俩现在好的,整天都腻在一起。’虽然一直都是祝英台缠着叶秋零,不过叶秋零也没多少反感的样子,那些反抗,应该说是欲拒还迎么? ‘0.0这不科学!!!’ 宁采臣微微一笑,如果叶秋零不知道祝英台是女生,那么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想歪。呃,祝英台是可能有那么一点那个倾向,不过叶秋零还是很正经的人,她们现在应该算是好姐妹的关系吧。不知道那几天她们两个被织女带走做了什么事情,感情就突飞猛进的。 宁采臣回她一条‘这很科学,我还在学校,有什么事情回家再聊吧,再见。’然后就收起手机。让她震惊一下吧,回去再告诉她叶秋零和祝英台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采臣不好了,不好了,世界末日来临了!” 祝英台的声音穿透几十米的距离,在还未看到人的时候,整个班级都听到她的声音。发生什么事了?平常的时候,祝英台虽然会有些那个,但也都是在他们几人相处的时候,在这样的公众场合,祝英台应该还是会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发生什么事情让她校园第一美少年的形象都不顾了? 几个呼吸的时间,祝英台就跑到宁采臣面前,手上拿着一大束的玫瑰花,看样子应该是九十九朵。这是?被送玫瑰花?玫瑰花代表求爱,也是男人送给女人的,而祝英台在学校应该是男人的形象,收到这束玫瑰花?被男人追求了吗?宁采臣瞬间分析出祝英台一副天崩地裂的样子是什么原因。 “被男生表白了?”宁采臣问道。 “没错,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送我一束玫瑰花,还说喜欢我,可是,可是我们都是男人啊!”祝英台有些抓狂道,她也不排斥基佬什么的,但是基佬拜托在暗中表白就是了,她也可以偷偷把东西扔到垃圾桶,现在当众表白是什么意思!而且,而且向她表白的人还是…… “英台,淡定,你本来就是男女通杀的模样,被男生表白不奇怪。”宁采臣事不关己,这种事情无法感同身受,只能淡定。 “可是,可是表白的人是马文才啊!”是马文才啊,是那个一直与她作对的马文才,是她在这所高中最讨厌的人,竟然对她表白!马文才那一副臭屁的模样,竟然会是一个基佬。那么他以前一直与她作对不会是向他调.情吧,故意那样做,吸引她的注意力? “淡定,淡定,快把玫瑰花扔了,这花可能有毒。”电光火花之间,宁采臣已经想明白,可能问题出在宴会上。那时候他见到马文才,祝英台虽然没看到马文才,但祝英台那么显眼,肯定被马文才发现。果然,都怪织女把她打扮的那么漂亮吗? 嗖,祝英台这才注意到自己手上拿着玫瑰花,直接用力一甩,飞出窗户。 第六十五章 祝英台的苦恼 别人表白,你可以拒绝,但却无法阻止,因为那是他的权力。 祝英台有些失措,大家纷纷帮忙出主意,就连别的班级的叶秋零也带着天音部众人来到这里,人多力量的嘛。如果是其他事情,祝英台还会想着让宁采臣帮忙解决,只是这种事情就没法子了,让一个没有恋爱过的人,去考虑这事,相当的不靠谱。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出着馊主意,没错,只是馊主意,这几乎是无解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表白的是马文才,一个男生,竟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目前还是男生身份的祝英台表白,也就是说他已经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对于败坏自己名声什么的,也早就有心里准备。 这种人最为可怕,这事说起来,唯一相对靠谱的就是外界的压力,而他已经不在乎,也就没人能制止他表白。 “马文才怎么可能是基佬,而且他喜欢英台?太奇怪了……我感觉得到,他以前是真的讨厌着英台,难道是由恨生爱?” “由恨生爱太可怕的,还会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我再也不去恨别人了!” “不,不,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的,五一假期的时候我们不是去海边了吗,那时候马文才溺水,祝英台救了他一命,可能因为这个,所以……” “虽然对马文才的性取向有些惊悚,不过情理上说得通。” ……大家虽然都在讨论着,但却没一个人能出一个像样的主意。如果是正常的表白还好,除了宁采臣和梁山伯,这里的人都有着丰富的被表白的经历,也有自己的方法。其实也不用什么方法,只要拒绝就行,一般人被拒绝之后也就不会一直缠着。可是马文才,看他在这种地方表白,就知道他下了多大的决心,普通的拒绝很可能不管用。 不管怎么样,先拒绝,看看情况如何,之后再想办法。祝英台刚才被吓到,像受惊的兔子,傻傻地拿着玫瑰花就跑来找宁采臣,留下马文才一个人在外面。 这段时间这件事也足够传遍全校了,四大才子之一的马文才,对同为四大才子之一的祝英台表白,这可是惊天的新闻。 围观,围观,围观…… 在他们班级之中,那些腐女却反常的没有起哄。在她们看来祝英台这样可爱又迷人的男孩子,和宁采臣这种严肃又认真的男孩子才是一对,这两个是官配。马文才,马文才的话,如果是以前,还有那么一点可能。可是自从校庆的事情过后,马文才在学生心中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没有从四大才子中除名,已经是马文才自身的实力过硬,对人气的依赖不是那么大。 再说,这个班级可是宁采臣和祝英台的大本营,几乎没有马文才的粉丝。 “讨厌啦,宁采臣和祝英台才是最佳cp,就算是第三者也应该是和他们关系很好的梁山伯才是……祝英台嫁给马文才的话,肯定会被欺负的!” “嗯,嗯,讨厌的第四者,他喜欢男人的话,干嘛不去找梁山伯啊!” “大概是因为梁山伯变为非洲人了吧,而且梁山伯长得不美型,哪像我们祝英台,完美的小受。” “宁采臣是攻还是受啊?” “……攻吧,应该是那种,霸道总裁一样的强攻。比如他会对祝英台说:自己乖乖把衣服脱了,在床上等我。然后邪魅地一笑,披着毛巾,走进浴室……不行了,只要一脑补,我的鼻血就要流出来了。” “不,我觉得宁采臣是受!听说过外攻内受吗?其实你们想想就知道,宁采臣绝对是那种非常被动的类型,而祝英台是那种非常主动的类型,所以啊,他们两人独处的时候,祝英台才是攻!这种属性的逆转、反差,不是感觉很棒吗,还有啊……” “喂喂,歪楼了,歪楼了!” “不要太兴奋了!现在应该帮我们的英台想想办法才对,总之不能让我们的英台被马文才抢走!” 你们说这种事情不能小声不点吗?让全班的人都听到真的好吗?没看到当事人都在这吗?不行,这里不能再待下去了,这些人现在已经疯狂。宁采臣不动声色的与那些腐女拉开一些距离,然后提议换一个地方商量,当然,现在不管怎么样,先去拒绝吧。 祝英台一步一顿,三步一回头,依依不舍的告别小伙伴们,然后以宛如上断头台一样的勇气……呜呜,我果然还是不行,马文才好可怕啊!祝英台泪奔跑回来,一下子扑到叶秋零怀中。 柳琴丹、秦紫丽和尤雪眼中同时闪过一丝异色,他们两个什么时候感情这么好了? 在叶秋零的安慰下,祝英台重拾勇气,悲壮的离开。 “结果应该已经可以想象得到,大家先到天音部去商量一下,尽量想几个靠谱的办法。”见到祝英台离开,宁采臣出声道。说着,宁采臣却是跟在祝英台后面,他要去看看,也许能看到一些重要的东西。与祝英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远远地跟着,那个地方已经人满为患,见到祝英台到来,大家都让出一条通道。 宁采臣见到了马文才,马文才似乎也感受到他的视线,向他看过来。 对视一眼,宁采臣就直接收回目光,离开,想要看的东西,已经看到,留在这里也没意义。走到天音部,大家便发觉宁采臣的表情非常凝重,似乎是遇到非常棘手的事情。祝英台这件事是有些不好办,不过总体来说也只是一件麻烦事,而不是一些危害到健康生命之类的大事。宁采臣这样子…… 等到祝英台回来,并告知马文才很坚定的无视她的拒绝,表示绝对不会放弃,这时,宁采臣才说话:“现在的马文才很危险,你们如果有通过暴力威胁的方法,我劝你们赶紧打消,执着又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很可怕。” 自从在校庆上与马文才说过那些话,之后,宁采臣就发现马文才变了,至于他变成什么样子,宁采臣不知道。 但是在刚才,宁采臣见到马文才的眼神,他明白了。 不能说完全看透马文才,但他可以确定,现在的马文才是绝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不被他人影响,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宁采臣觉得,马文才可能已经变为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以前马文才虽然也不算好人,但所有的行为,还是受到世俗的观念约束着,现在,马文才心中的野兽已经被释放出来。 不管真的是喜欢,还是其他原因,毫无疑问,祝英台现在已经成为他的猎物。 若马文才是普通人,宁采臣还可以做一些防备,通过一些手段让马文才知难而退。可马文才不是普通人,他有着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力量,他能做的事情很多,能用的手段很多。 柳琴丹有些悻悻然,她还打算着去把马文才狠狠揍一顿,然后威胁他不准再靠近祝英台。现在她也想到,这个方法也只是对普通人管用,如果是马文才的话,可能会激怒他。当他不再按学生的规则行事,而是拿出社会上的一套,动用金钱和权利,那么事情将会被闹大,不可收拾。 有所忌惮,选择的范围就变小,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能做的。祝英台最后无奈道:“只要不影响我的生活,就随便他吧。” 不影响?怎么可能,以他们两个在学校的知名度,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不影响。宁采臣抿抿嘴巴,看着祝英台,想要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如果不计后果的话,还是有一个方法可以解决这件事的。那就是校长,以那个小老头的影响力足够把这件事情干净的解决,不过宁采臣知道,这种小事小老头是不会出手的,对他来说只是年轻人之间的趣事。但是,如果愿意把事情闹大,最后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宁采臣相信还是能请他出手抹平的。 不过要这样做的话,可能中间会发生一些大家不愿意见到的事情。而且现在的一切都只是猜测,也许情况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他可能把事情说得太严重,让大家都忧心忡忡的,宁采臣笑笑,说了一句:“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一次表白,不乱来的话,应该不会发生太过分的事情,顺其自然吧。” 放学后,宁采臣把祝英台单独叫出来,说了一些事情。 “什么,你说马文才知道我是女生,还有他也在那个宴会上!”祝英台震惊道,这时她也明白马文才为什么看上她了,果然是因为她太漂亮了!不怪马文才,真的,连她自己都为自己着迷,区区一个马文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很正常!祝英台叹气道:“都怪爸妈把我生的太美丽,红颜祸水,非我之所愿也。” 宁采臣已经对祝英台的自恋免疫:“希望你能坚持久一点,到时候也许能想到什么好办法。” …… 走出学校,大魔王便从围墙上跳下来,跳入宁采臣的怀中。 大魔王一直跟着他,进入学校之后,才分开。猫是不能带进学校的,不过宁采臣没有带进去,是大魔王自己跑进去的……钻这个漏洞也是没办法,毕竟那个青公子真的很危险。青公子、唐三藏、织女,这次的假期还真是遇到不少了不得的人。宴会上,他展现出超人一等的钢琴能力,差点就糟糕了,幸好织女够厉害,在得知宁采臣的想法之后,就让那些人全部严密把守口风,不许泄露在船上发生的事情。 所以宁采臣才能有个安稳的校园生活,当然,他也知道,这件事不可能一直瞒下去。 知道的人太多,就算大家都有意隐瞒,也有可能不小心说漏嘴。织女的做法,让他在段时间内不会被人打扰,至于以后,再说吧。呃,还有那个小老头,这件事算是一个把柄,但愿小老头拾起节操,不要再盯着他不放。 “秋零,你等一下要有点心理准备。”宁采臣对与他同行的叶秋零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神秘。 不解,心理准备?什么事情?等等,心理准备?难道他今天受到马文才对祝英台表白的刺激,所以……叶秋零脸微红,一路上低着头不敢看宁采臣。等叶秋零回到家中,便见到杨晴在门口等着,气势汹汹,神情古怪:“你和祝英台是怎么回事?这么快厌倦宁采臣,想把他甩了?” 回到家中不久,宁采臣就收到叶秋零的短信,只有两个字:讨厌。 又回到的平凡的生活,没有丝毫起伏,按部就班的上学,回家,上学,回家。宁采臣经常会去钢琴室弹琴,抽出一点时间把那部异世界手机中的内容抄录到电脑上,晚上按时睡觉,早上和叶秋零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回家。周末的时候也会带一些礼物,去孤儿院看看那些孩子,和院长老师聊聊钢琴,给孩子们讲讲故事。 秦紫丽还是隔几天来一次,技巧宁采臣也差不多都教了,只是秦紫丽说听他弹琴会有一些感悟,宁采臣也就弹着。培养一个未来的大师,宁采臣还是很感兴趣的。 织女偶尔也会联系一下,也只是随便问问近况,聊聊衣服的事情。呃,现在他家已经多了好几件衣服,每一周都会有快递送衣服过来。送的大都是日常的休闲服。宁采臣直接把自己原来的衣服扔到一边,没办法,谁让织女做的衣服既美观穿着又舒服呢。这件事情免不了被父母追问,宁采臣也不瞒着,毕竟他和织女的关系是非常纯洁的。平常人家知道自己的孩子结交上这样的大人物,就算不是有意去高攀,也都会让孩子态度放好一点,要怎么怎么做啊。 不过宁采臣的父母和普通人不同,织女的身份直接被忽略,只是问一些织女的品行,了解之后,也就不管,孩子有自己的交际圈,不去参与。 那个青公子好像不会来了,那时候他也没有留下任何的信息,在那之后,宁采臣还请织女把他们在酒店的记录全部删除,人海茫茫,相信那个诡异的青公子也没办法找到他。只是大魔王却一直都没有放松,还是和他一起上学放学,还折腾着把自己的小窝都搬到宁采臣房间中,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身影不离。 家中的杂志又多了四本,是杨晴送来的。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一转眼就已经步入六月,再过一个月就是暑假。很多课程都快结束了,有些人已经开始复习功课,为期末考试做准备。 “真是悠闲啊,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下去吧。”宁采臣透过窗户看着天空。 “不要,这样的生活快点结束吧,我会死掉的!”祝英台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道。一个月,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每天都要被马文才以各种不同方式的表白。她都要佩服马文才了,一个表白能玩出这么多花样,三十多天,没一天是重复的。她还佩服马文才的脸皮,简直比野猪皮还厚,不知廉耻!每次拒绝都被当做没听到的样子。 被表白是一个方面,最让她精神受到折磨的还是流言,学校中的很多人,看到她都指指点点的,被男人表白的校草,虽然是无辜的,但大家也都很好奇。 甚至于不仅是学校,这件事都已经传到校外。 “也许我有一个好办法。”这时,沉默一个月的梁山伯说话了,他说着便让大家到天音部集合,他这个方法不适合让外人知道。 抱着一点点的期望,祝英台开口问道:“你有什么好办法。” 对于梁山伯憋一个月,憋出一个什么东西,大家都很好奇。宁采臣出乎意料的沉默,似乎对这件事有预料,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知道梁山伯会说什么。 他垂着眼帘,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六十六章 女朋友 ps:看《现代版神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其实你们都把事情想复杂了,马文才追英台,一个原因是喜欢上英台,但还有一个隐形的条件,那就是英台并没有喜欢的人。如果英台告诉马文才,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那么马文才应该也会放弃吧。”梁山伯说着,发现大家都在注意听着,慢慢自信起来。他喝口水,平息一下心中的紧张,正要接着说的时候,发现大家已经开始讨论起来。 “好像可行。” “不过马文才不一定会相信吧。” 柳琴丹和秦紫丽发表着看法,尤雪和叶秋零也都在沉思着,祝英台眼中露出喜色,只有宁采臣还是一副沉默的样子,表情从开始到现在,一点都没变。 “等下再讨论,现在先听我说完。”梁山伯抬抬手,让大家先停下来,然后继续道:“当然,这个方法的话,肯定要有一个好的人选。如果不是与英台非常亲近的人,马文才也不会相信吧,肯定会怀疑英台是烦了他才随便找一个人假装情侣。这个人肯定要和祝英台关系很好,平时也经常在一起有发展感情的空间,所以最适合成为祝英台男朋友的就是……” “就是这个!”祝英台一听完,就知道这个方法有很大的可能会帮她摆脱马文才的纠缠,顿时大声一呼,然后非常郑重地对梁山伯道:“山伯。” “嗯,我会好好努力的!”梁山伯眼间充满笑意。 “你帮了我很多,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祝英台实在被马文才弄烦了,梁山伯这个提议完全就是黑暗中的曙光,对于曙光,她是心怀感谢的。梁山伯抓抓头发,正要说不用感谢,以我们的交情不需要这些客套之类的话,却见祝英台起身离开桌位,走到正在沉思的宁采臣背后,双手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采臣,拜托你了。” 梁山伯脸上的表情微微僵住,恍然间,他发现宁采臣在看着他,目光幽深。 “啊,哦。”宁采臣似乎一直沉思,被祝英台拍醒,有些迷糊的样子。但又好像一直都有在听,知道祝英台这句话的意思,几秒钟之后,宁采臣脸上露出苦笑之色:“我恐怕不行,如果是我的话,有可能会激发马文才的敌意,不仅达不到效果,还会起到反效果。” 梁山伯一听,顾不得思考宁采臣看着他那奇怪的眼神的意思,马上说道:“对啊,马文才一直把宁采臣视为最大的对手,如果你选他假装你男朋友,很可能会让马文才更加缠着不放,毕竟如果抢走你,也算是打败宁采臣。” 闻言,祝英台也沉默下来,梁山伯说的有道理,让宁采臣出手的话,情况可能变得更糟糕。 “所以说,现在这个情况,最适合假装英台男朋友的就是……”梁山伯松一口气继续道。 “你们被马文才误导了,英台可是男生,为什么非要找一个男朋友不可?找一个女朋友不是更合适!而且找男朋友的话,英台在学校的名声就毁了,会被人看成基佬的。找一个女朋友,不仅能拒绝马文才,还能消除现在的一些闲言闲语。”柳琴丹出声道。她感受到现在的气氛有些奇怪,她说的这些话应该是最正常的才对,可是对给祝英台找男朋友这么不靠谱的方法,刚才竟然没人说出这个最大的错误。 说出那些话的梁山伯,还可以说是关心则乱,但身为男生的祝英台竟然承认这是个好办法就有些奇怪了,嘛,就姑且认为祝英台是被马文才烦透,一心想要解决,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但是宁采臣,宁采臣他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他不会注意不到这一点的,那他为什么……完全没有深思,只是顺着梁山伯和祝英台的讨论回答。 还有叶秋零,这些日子见她和祝英台关系那么好那么亲近,两人很可能就差互相表白了吧,这个时候她不是应该先开口吗?难道是害羞? 女朋友?祝英台恍然,她之所以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是因为马文才知道她是女生,所以下意识的把自己放在女生的位置,再被梁山伯的话引导一下,就想着要找一个人假冒她男朋友。现在想想,就算马文才知道她是女生,但也不能阻止她喜欢上另一个女生啊。而且异性之间哪有真爱,同性之间才是真爱不是!只要让马文才相信她是真的喜欢叶秋零,那么就算是女生,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而且如果是女生的话,马文才也没办法竞争之类的吧。 很明显,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叶秋零,叶秋零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假装她女朋友也不会有什么顾忌。而且这些日子她和叶秋零那么好的感情,在一些人心中早就有猜测,宣布成为男女朋友,也不会太出乎意料。祝英台的烦恼叶秋零也看到眼里,被祝英台请求着,叶秋零看了宁采臣一眼,见宁采臣微微点头,她也就没有什么犹豫直接应下。 事情到现在也不急,等明天马文才再来找祝英台的时候,再宣布就可以。 中午,吃完午饭之后,宁采臣被杨晴叫到她家中。 几十片已经切好的西瓜摆在盘子上,宁采臣也不客气,坐在阳台上,吹着不凉不热的风,开始吃西瓜。 “最近工作怎么样?”宁采臣随口问道。 “还好吧,一天比一天好,稳步上升。不过这两年毕竟把底蕴消耗不少,只靠你的一本书支持是不够的,要慢慢来,更多有实力的作者加盟才能快速发展起来。”杨晴也找一个凳子,坐在宁采臣身边,她还把纸篓带过来,把西瓜籽吐在里面。本来是想买无籽西瓜,只是晚了一步,又不想再多走几步,只好买普通的西瓜。味道是不错,就是吃起来麻烦一点。 “哦。”对这事他是不怎么关心,随便问问。 现在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这里的风还能吹,到了七八月,那就是真的炎夏了,风都是热乎乎的,就像是从火炉中钻出来的一样。几块西瓜入口,补充水分,解渴。客厅中传来电视节目的声音,电视机开着,不过却没人看。叶秋零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她有午睡的习惯,特别是在夏天的时候,容易犯困。 抽一张纸,擦擦沾上西瓜汁的手,把纸揉成一团,瞄准,扔入杨晴身边的纸篓之中。 “你不吃了吗?还有很多,已经切开,放不了多久的。”杨晴指着盘中还剩很多的西瓜。 “等下让叶秋零帮忙吧。”宁采臣说着,又想到叶秋零的胃口其实很小,也吃不了多少。顿了一下,没有再说,拿起一块西瓜继续吃。反正西瓜这种东西,都是水,很容易就消化。 鸟叫声,蝉鸣声,这个小区的绿化很好,树木不少,也形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 从这里看下去,还能看到大魔王趴在一颗树上,懒洋洋不愿意动弹的样子。宁采臣呼叫一声,挥挥手,大魔王也睁眼看过来,爪子动了动,好像在打招呼,然后就继续眯眼休息。 懒洋洋的,天气一热,好像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变得有些懒洋洋的。 “你这样把西瓜籽吞下去,小心种子在你肚子里面发芽,长出一个小西瓜哦。”杨晴把宁采臣身边的几块西瓜皮收拾一下,全部扔到纸篓中。 宁采臣翻一个白眼,竟然把他当做小孩子,西瓜籽能不被他消化已经是很顽强了,还想发芽,当他的胃液是拿来摆设的啊。 把西瓜消灭掉一半,宁采臣擦干手,摸摸肚子,有些撑着。站起来,走动一下,消食。 “这里交给你了,上学的时候记得叫醒秋零,我先去上班了。”杨晴提着公文包向宁采臣交代一句。 “秋零她有设闹钟,不用担心,不过你今天这么早?”宁采臣问道,本来现在是打算回家,杨晴这话的意思是让他在这里等叶秋零。无所谓,反正这种天气在哪里都一样,闷热闷热的。不过平常的时候,杨晴应该都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才离开的,今天有点早了。 “嗯,有点事,我是主编嘛。”说着,杨晴挥挥手,关门离开。 “哦,慢走。”宁采臣走动几下,便坐到沙发上,看起电视。他一般不怎么看电视的,觉得无聊,了解新闻的话网络就可以,电视剧他并不喜欢看。没一会儿,他就发现叶秋零已经醒来,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宁采臣摸摸自己的脸,应该没有西瓜籽粘在上面。 见宁采臣有些迷糊的样子,叶秋零噗呲一笑,然后起身,让宁采臣别动。 宁采臣坐着,叶秋零站起身比他高出一截,俯身贴近,可以看到白皙的脖颈。夏日天热,叶秋零穿着也比较清凉,俯身衣服下滑,可以看到精致的锁骨。闻到淡淡的香味,宁采臣心脏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一下,太近了,真的太近了,真是太没有防备了,他好歹也是个男人。 叶秋零在宁采臣头上摸了一下,从上面拿下一片纸屑,当叶秋零离开扔纸屑的时候,宁采臣才松一口气,刚才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说起来奇怪,自从那次在宴会上他们发现彼此身上的香味之后,就发觉现在他们三个,不管怎么样流汗都不会有汗味。想来想去,宁采臣觉得在织女家的那一晚最为可疑,因为那天晚上他们都在织女家里沐浴,可能是那水,或者是特殊的沐浴露?这种事情宁采臣也不好去问织女,难道还能问:你家的沐浴露是什么品牌的啊,我洗了之后都有体香……太羞耻! “会有效果吗?”叶秋零走过来,坐在宁采臣身边。 还是太近了!难道是天气太热,所以容易胡思乱想?平常的时候都不会啊,呃,也不是,一直以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中间都插着一个祝英台,或者杨晴,只有在家里到学校的路上两人才有机会独处。现在他们俩在这里,还真是孤男寡女,人都是一种气氛动物,不小心感受到某种气氛,思维发散一下很正常,嗯,很正常。 “什么会有效果?”宁采臣反问道,马上就想到,她是在说今天早上的那件事情,假冒祝英台的女朋友,宁采臣点头道:“会有效果的。当然,我说的不是马文才会放弃,马文才不会这么简单放弃,况且,你以为你们这样的小动作能瞒得过马文才?这种事情,他三两下就能判断出来。不过这样的行为只是为了让马文才停止这种每天表白的行为,那就会有效果。明天你们随便装一下,英台就差不多能清净下来了。” 马文才能看出来?但这种行为还是有效果?有些矛盾,叶秋零脸上露出不解之色。 “其实很好理解,马文才呢,算是一个聪明人,这一个多月的行为,你觉得是一个聪明人会做的吗?”宁采臣反问道。 摇摇头,叶秋零也知道,这种行为,除了让祝英台反感之外,并不能有什么好处。 “马文才这么做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扭转在祝英台心中的形象。他做的所有一切,都是要用‘他是一个真心喜欢着祝英台的人’这个形象,掩盖掉以前那‘他是一个很讨厌的人’这个形象。有效果的吧,至少现在祝英台已经很少提及,马文才以前做的那些惹怒她的事情。虽然这样做会让祝英台有些烦,但是相对于以前,已经是一种巨大的改变,从厌恶变成有点烦。”宁采臣解释道。他在刚开始就想明白,马文才这种人不是无脑之辈,做事都有其理由,顺着这一点想想,就能明白马文才的想法。 “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而祝英台和你假扮情侣,也就是一个信号——祝英台的忍耐已经到极限。马文才自然懂得该怎么做,见好就收。接下来他应该还会做些什么,来提高在祝英台心中的地位,不过肯定不会做这种让人烦的事情。会想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的在祝英台没有发觉的时候,扭转形象,提高好感度。”只要想想,以得到祝英台为目的,然后再设定一下初始好感度,再结合周围的环境情况,很容易就能想到这种办法。宁采臣想着,如果是他的话,肯定也会这么做,这是正道。 “那,那以后英台有可能喜欢上马文才!”叶秋零想想,突然觉得有些惊悚,就这样一步步改变他人的想法,好恐怖! “也许吧,未来的事情谁能说清楚。”未来是不怎么清楚,不过宁采臣明白一点,祝英台不同于普通的女生,从小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她,要喜欢上一个男人是非常困难的。马文才就算再怎么努力,手段再怎么厉害,想要得到祝英台的心,也绝对是困难重重。宁采臣想着又看看叶秋零,如果她有这样的心机,让祝英台喜欢上她的机会更大,不过叶秋零是一个好女孩,才不会做这种事情。 “如果她已经有喜欢的人,那马文才再怎么做都是无用的吧。”叶秋零沉默一下,从那种恐惧感走出,突然说了一句。 宁采臣想想,点头同意,祝英台很难喜欢上一个人,相对的喜欢上一个人也是几乎不会改变心意。(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六十七章 马文才的局 ps:看《现代版神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红蓝转黑白,陌生的城市……她一直在你身边……” 下课时间,教室中的学生不多,大家都去瞧这些日子每到这个时间就要发生的热闹——马文才的表白。对于知道结果的事情,宁采臣不会太去在意,只是站在窗户边,偶尔向外望一眼。不需要亲自看到听到,只要通过人群的一些反应,基本就能知道事情的发展。 他的前桌是一个女生,名字叫周蓉,她戴着耳机在哼着歌曲,对外面发生的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是一首老歌,应该说熟悉这首歌的大多是中年人,十几二十岁的青少年,更喜欢那些流行乐曲。宁采臣呢,则是受到母亲的影响,从小到大,经常听到母亲在哼着这首歌,听久了,也就会唱了。据说母亲就是用这首歌对父亲表白的,至于效果如何,按他母亲的说法:我唱完这首歌,就发现他眼睛红红的,那时我就明白,有戏!然后趁机就把他拖走领了结婚证。 那天你妈做饭做到一半,突然就对我唱歌,还摸我脸。她切完洋葱,手都没洗,你知道的,那味道,哎,我被被熏得眼泪直流……这是他父亲的说法,当然,他父亲还是说了,不是随便一个女人都可以把他拉去领结婚证。他认为两人的关系,结婚也只是一个形式,等过几年工作稳定再领证比较好,她急了,那就先领证呗。 发现宁采臣也在哼着这首歌,周蓉看了一会儿,然后把耳机分一半,塞到宁采臣耳朵中。 前后桌,两人也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宁采臣只是笑笑。 “端午节快到了。”周蓉突然出声道。 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而它的重要性在学生当中的表现为——仅有的几个有放假的节日之一。包粽子、吃汤圆这是留在大家心中最深的印象,毕竟吃喝嘛,实实在在吞到肚子里面的,在小孩子看来,比什么都重要。高中生,自然是脱离孩子这个年龄段没多久,对端午节的印象,还没被大人所要做的那些琐事所掩盖。 然后其他的印象呢,大概就是那些艾草、悬挂的菖蒲、佩戴在身上的香囊,还有就是那难喝的雄黄酒。 当然,说起端午节,还是免不了赛龙舟这个活动。只不过在以前,宁采臣年龄太小不能参加,后来呢,又因为对水的恐惧,无缘赛龙舟,只是在一旁看着。 两人就端午这个话题闲聊着,不多久,就有一群人轰轰烈烈的回归教室。 看来外面的事情已经完结,宁采臣把耳机送还,朝门口一看,回来了。祝英台搂着叶秋零,大摇大摆地走着,那姿势叫一个风.骚,梁山伯跟在后面,脸上同样有喜色。 祝英台对他挤眉弄眼几下,然后直接抛下大家,离开。 “不用追了,她现在大概是到天台去大吼几声蹦跳几下,以此来宣泄这些天的郁闷和不再被马文才纠缠的喜悦。”宁采臣看祝英台的表情就知道,来到班级中,她本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喜悦之情,只不过……人太多了,还是不要露出逗比的样子比较好。 “哦。”这样,还是让她一个人静静比较好。叶秋零拉开一个位子,坐在周蓉的旁边:“你们在说端午节吗?”她进来的时候,就特别注意这个角落,听到他们谈的内容。 “嗯,再过七八天就端午了。”周蓉答道。 梁山伯直接坐在宁采臣旁边,今天事情解决,祝英台的心情好,他的心情也特别好,这些天一直沉着的脸,终于露出笑容。他说了关于祝英台怎么拒绝马文才,马文才又是什么反应之类的,这是在说给不在现场的宁采臣听,也是有点炫耀的意思,毕竟这个方法是他想出来的,有那么一点的成就感。还有啊,这还是在宁采臣想不出办法的时候,他出面站出来,帮助祝英台解决问题,完美的解决了。对于一直生活在宁采臣阴影下的他,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觉得自己可能也不会比宁采臣差。 说几句,他也感觉这样不怎么好,有些得意忘形了,便谈起端午节这个话题。 “说起端午节……我们是在九年前的那个端午节认识的吧。”梁山伯谈笑着,好像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把话题转向宁采臣。 “九年前的端午节啊……”宁采臣低语几句,突然神色大变,连忙摇头,坚决否认:“不对,那时候我们不认识的,绝对不认识,你认错人了!" 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宁采臣露出这样的神色,叶秋零和周蓉十分惊奇,九年前的端午节难道发生了什么事?那时候的宁采臣也才七岁吧。见两个女生脸上的好奇,梁山伯无视宁采臣眼中的威胁,大笑道:“你们绝对想不到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也绝对想不到那时候的采臣和现在的采臣差距有多大……现在想起来,我都有点难以接受,那个爱哭的小不点,会变成这样子,真是……” 爱哭的小不点?宁采臣?叶秋零认识宁采臣的时候,他就是一副很可靠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出梁山伯口中的九年前的宁采臣是什么样子。周蓉是在高中,也就是来这所学校才认识宁采臣,对他的了解更少。爱哭?完全和宁采臣扯不上边吧,这种人,应该在小时候就是非常出色。嗯,就算是很小的时候,也应该是那小大人的模样才合理,爱哭的小不点? 见她们的好奇心被勾起,梁山伯也不卖关子,把那时候遇到宁采臣的事情说出来。 九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孩,嗯,一个小胖墩……这就不用说了。端午节的那一天,这一带的人都有去歌剧院看歌舞剧的习俗,他那一天也在父母的带领下去歌剧院。小孩子嘛,对歌剧这种东西,喜欢的是很喜欢,不喜欢的也是非常不喜欢,他呢,自然是非常不喜欢的那种。所以父母在看歌剧的时候,偷偷溜出来,到外面玩。 这个歌剧院很大,外面圈起不小的范围,像一个小公园。他就在这外面玩耍,然后呢,就在一个角落听到有人在哭。 他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裙子,头发半长不短,蹲在角落头埋在膝盖中,呜呜的小声哭泣。他小时候是很善良的——当然现在也很善良,最见不得女孩子哭,于是就去安慰。然后得知这个女孩子是新搬来的,住的地方就在他家附近,今天端午节刚把搬家的事情弄好,第一次出来玩。结果,这个女孩子被人打了,就站在歌剧院门口犹犹豫豫要不要进去看看的时候,突然一个小男孩冲过来,把这个女孩打了一顿。 梁山伯就去安慰,既然是邻居,以后肯定就是朋友,那么就应该为朋友报仇。他就带着这个小女孩去找打人的男孩……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找到,人早就跑远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第二天,也就是他去那个小女孩家串门的时候,发现小女孩变成了小男孩……还好小孩子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思想,还是愉快的接受了这个新朋友。梁山伯的这个新朋友,就是宁采臣。 “你小时候是当做女孩子养的吗?”周蓉眼睛闪闪发亮,超级大八卦啊! 叶秋零见到宁采臣脸上的不愉快,没有挖苦,张张嘴,停顿一下,最后还是安慰道:“采臣穿裙子的话,肯定也是很漂亮的。” 致命一击,叶秋零好强!宁采臣号,沉没。 为了自己的名誉着想,宁采臣只好说出真相:“虽然山伯看到的是这样的,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针对梁山伯的说法,宁采臣补充了一些。 宁采臣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对这里的感官实在非常差。以前住在乡下,其实也算是在胜华市内,只是在偏僻的一个地方,也就是在孤儿院那一带。搬到这里第三天就是端午节,他们就全家一起去拜访在这里唯一的亲友,李阿姨。李阿姨有一个比宁采臣大三岁的女儿,到她家,那个女孩就和宁采臣玩了起来。那时候的宁采臣,因为是在村里长大的,特淳朴,一起玩,就成了被玩的对象。 等大人发现的时候,宁采臣已经被玩的全身脏兮兮的,还湿哒哒的一片。于是就被抓去洗澡,换上那个女孩几年前的裙子。 小孩子嘛,就算是裙子,穿着挺好看的,也就无所谓了。接着就是去看歌剧,宁采臣和那个女孩都不喜欢,就被带着出来玩了……玩啊玩啊,那个女孩就消失,只剩下宁采臣一个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犹豫着是进去找爸妈呢,还是在这里等那个小女孩。 啪啪啪,一个长得很可爱的小男孩跑过来,宁采臣正要向他问有没有见过那个女孩,还没出口,就被揍了。直到宁采臣蹲在地上,双手抱头脸埋膝盖的时候,那个小男孩才停下,伸手直接把宁采臣拉起,就往外面拖。急中生智,宁采臣大叫一声爸爸,趁着小男孩愣住的时候,宁采臣一溜烟逃跑了。 之后也就像梁山伯说的那样。也因此,宁采臣对这个地方的第一感官是非常差的,那个李阿姨的女儿好坏,这里的小孩也很坏。 然后呢,宁采臣的父亲也发现宁采臣性格上的缺陷,也许算不上什么缺陷,但这样的性格以后无疑是容易吃亏,就展开对宁采臣性格重塑计划。把宁采臣回炉重造,也就是扩展眼界,培养胆量,增加学识等等,几年之后,在遇到叶秋零的时间,宁采臣的性格才完全成型。 虽然说事情算是交代清楚,并且周蓉和叶秋零也保证不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但对于梁山伯这种出卖朋友的行为,宁采臣还是非常的鄙视的。 鄙视你!鄙视你!鄙视你! 一整个下午都生活在宁采臣的鄙视之中,梁山伯终于受不了,灰溜溜的离开:“我去图书馆看会儿书。” 见到两人之间的古怪,祝英台瞧着梁山伯逃跑,再瞧着宁采臣对逃跑的梁山伯一路鄙视过去,终于忍耐不住,跑到宁采臣面前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好像是山伯做什么惹恼你的事情,你被他欺负了……告诉我嘛。” 宁采臣扭头不理,祝英台继续纠缠,前桌的周蓉掩口笑着。 叫你嘴贱,得意忘形,自找苦吃。梁山伯嘀咕着走进图书馆,来图书馆虽然只是一个借口,但既然来了,也要拿本书意思一下。他在书架上挑选着,最后在书架的顶层,看到一本‘女人心’,左右看看,没人,就踮起脚把书抽出来。不过这本书被夹得有点紧,梁山伯一用力,顿时啪啦啦,好多本书一起掉下来。 好痛,梁山伯揉揉脑袋,把书一本本捡起来放好,自语道:“果然,这个学校是采臣的地盘,欺负他是会遭报应的。” 弄好一切,梁山伯拿着一本书,找一个位置坐下。 才翻了几页,便听懂旁边有人在聊天,声音还不小。什么人,不知道在图书馆不准大声喧哗的吗?突然,他听到那些人似乎在谈着关于祝英台的事情。 “马哥果然聪明,光明正大的上前表白,这一个月下来,祝英台对马哥的印象肯定有所改变了吧,至少不是那么讨厌。没人会讨厌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祝英台也不会例外。” “就这样循序渐进,一步一步慢慢来,不需要太久,祝英台肯定会喜欢上马哥。” “这可是光明正大的事,没人能阻止。” “接下来马哥肯定会偶尔送一些礼物,在生活上的细节体现出关心……慢慢的接近,先成为朋友,然后再发展成为恋人。” “如果我有马哥这样的能力,什么样的美女泡不到。”…… 梁山伯越听,脸色越难看,最后把书重重砸在桌面上,对周围的人那奇怪的眼神不理不睬,急匆匆的离开图书馆。 在梁山伯离开之后,马文才从走出,那些人也停下对这件事的谈论。 “马哥,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梁山伯,如果他们有防备的话,马哥的计划不就……” 马文才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问一句:“你们知道宁采臣最大的弱点吗?” 宁采臣的弱点?几人思考一下,纷纷摇头,宁采臣这个人,能力性格上,几乎到完美的程度。他们也知道马文才说的不是家世之类的,那些算不上弱点,至少对他们学生来说不是弱点。 “宁采臣他太重感情,有些东西他就算看到,也会下意识的忽略,或者假装看不到。这就形成一个盲点,他视线的一个盲点,也就是他的弱点。”马文才意味深长地说道。感觉好玄的样子,其他人都是茫茫然地点头,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弱点。见他们都听不懂,马文才反而呵呵一笑:“他们三人的关系太好,这样我是不会有机会的,只有想办法破坏这些,我才能趁虚而入。而梁山伯,就是这个计划最关键的一点,这一局,宁采臣化解不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六十八章 喜欢就去欺负 ps:看《现代版神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英台,我……” 下课时间,梁山伯把祝英台拉到后操场一个无人的角落,神情凝重,似乎要说什么大事,但又犹犹豫豫的,张口叫一下名字,又停下来,好像要说的话很难启齿一样。 “别墨迹,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看看时间,上课铃声快要响了。这个时间突然把她拉出来,祝英台的语气不怎么好。 梁山伯深呼吸一口,拳头一握,下定决心,伸手拉住祝英台的手,说道:“英台,我……” “别拉拉扯扯的,我现在可是有女朋友的人!”祝英台脸上的不耐烦之色更甚,甩手把梁山伯的手挣开,似玩笑似生气的样子。 被打断之后,梁山伯好像失去勇气,垂下头,没见到祝英台眼中的莫名之色。祝英台咬着嘴唇,眉头紧皱,脸完全沉下来。一直以来没心没肺,就算遇到被马文才纠缠这种事情,也只是有些烦躁的祝英台,这时却露出难以看懂的落寞。梁山伯咬咬牙,再度鼓起勇气,抬头想要说话的时候,却听到铃声响起,要上课了。 “没时间了,有话以后再说,快点回班级。”祝英台催促一声,自己先行向教室跑去。 看着祝英台的背影,梁山伯眼中闪过一丝的遗憾,还有……庆幸。 时间一天天过,日子似乎恢复到往常,马文才没有再缠着祝英台,梁山伯也一如既往跟着祝英台身后,大家偶尔去天音部闲坐闲聊,有时跑到哪里疯一下。学校的传言,随着马文才的消停,还有祝英台和叶秋零关系的公布,也慢慢变小了一些。似乎这些事,坏掉的只有马文才的名声,其余的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 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有变化的,就算是刚加入这个小集体的叶秋零都感受到,在他们三人之中似乎在酝酿着一阵风暴,那种恐怖的令人压抑的气息,几乎难以掩盖。 到底是什么事?叶秋零不明白,也完全看不出什么。 她有问过宁采臣,她都那么明显的感受到这些,正处于风暴中心的宁采臣,自然更是清楚着这一切。但宁采臣没有说什么,只是对她笑笑,让她不要瞎担心。 一切的一切,都在大家有意识地配合下,掩盖住。 只不过,有些东西越是压抑,到时候爆发出来就越是恐怖。叶秋零想要提醒,但又想到,宁采臣肯定明白的,如果是他的话,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吧。没有事情能难得到宁采臣,这个想法让她也沉默下来,什么都没做,只是等待着。偶尔会闪过宁采臣又不是神,总会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这样的念头,但马上又想到只是在几个朋友之间的事情,不可能解决不了。 转眼,就到端午节的前一天。 这天下午,叶秋零感觉那种压抑的气息完全消失,大家好像回到以前那样,已经结束了么? “端午节你不回家吗?”宁采臣在门上面贴上艾草菖蒲还有端午符,叶秋零在一旁瞧着,也帮忙看看有没有弄整齐。 “不打算回家,那里也没有家的感觉,我不喜欢,还是在这里更舒服一点。”叶秋零摇头道。 “那明天的端午,来我家过吧,母亲有交代的,你如果没回家,就来我家吧。”虽然母亲是怀着不良的意图,不过,杨晴说过明天她会回家,出租房中就只有叶秋零一个人。过节,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而且还是他的朋友,宁采臣也不好放着不管。见到叶秋零眼中的惊异,还有一丝难以理解的色彩,宁采臣笑着说道:“家里也只有我一个孩子,呃,姑且还算是孩子吧,你也一起的话,多一个人,也热闹一点。” 叶秋零低着头,看着脚尖,轻轻的嗯了一声。 “答应了就不能闲着,等一下也来帮忙包粽子吧。粽子都是要提前一天包的,然后放一夜,去去其中的火气,第二天才能食用。当然,这只是这里的一些习俗,没有多大科学依据,不过端午节本来就是一种纪念性的日子,传统文化的传承,只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也没有必要反对……“ …… “哪些粽子是我做的?” “那些不好看的,喏,那边的全都是你做的。” “……你都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对不起,我只会说实话。” “真的,那你喜不喜欢我……” “呃,那个……” “我是说我做的粽子。” “放心,粽子的原材料就是那些糯米、红枣、花生,我们家不吃肉粽,更不用担心会有毒什么的……所以,就算做的再怎么难吃,我也会勉为其难的吃一个。” “……你真诚实。” “谢谢。” …… 热腾腾的,从锅中捞出来的粽子。粽子是用一条红色的绳子,把十几个连成一串的,宁采臣拿过剪刀,咔擦,剪出两个粽子。提着拿到桌上,一个放在自己面前,一个放在叶秋零面前。至于父母,他们趁着他去叫叶秋零的短短几分钟,已经解决掉几个,也不担心消化不良。宁采臣不用想都知道,父亲肯定是无辜的,绝对是母亲的不良用心! 吃粽子嘛,最正统的方法自然是,把粽叶剥开一点,露出其中粽子的一个角,然后就用筷子对着那个角,插进去。这样用筷子翻滚几下,再用手拨弄几下,整个粽子就出来了,还不会沾上那些黏黏的糯米汁水,也不容易被烫着。宁采臣从小就学着包粽子,剥粽子的技术自然也不错,麻利的搞定。 见到叶秋零还在对着粽子发呆,看样子是要等粽子变凉,然后再动手剥。 宁采臣把串着粽子的筷子塞到叶秋零手里,然后把她面前的粽子拿过来,接着剥:“你是习惯就这样吃,还是要蘸糖,好像也有人喜欢蘸着酱油吃。” “就这样吧。”叶秋零握着筷子,看着筷子串着,像糖苹果一样的粽子,觉得新鲜。她们家吃粽子,都是把粽子切成几块,没有这样一整块的吃。而且宁采臣家的粽子也比较大,像一个小苹果一样,她瞅着,不知道该如何下口。她的嘴巴没有这么大,研究了一会儿,看到宁采臣已经弄好,开始吃。 从角开始吃么?见到宁采臣一口把粽子的角咬掉,她也学着。粽子有四个角,除了一个被筷子捅的,还有三个。几口下去,把角都吃掉,果然变小许多,应该可以下口了。只不过没有角的粽子,有些丑。配着一些菜肴,宁采臣解决掉两个粽子,叶秋零也吃下一个,肚子也就差不过了。 吃粽子,绝对不能吃到很饱,那样容易消化不良。 把碗筷整理一下,做完事情,发现这里只有他们两个,气氛又有点……宁采臣还好,这里是他的家,比较放松一些。 “去客厅吧。” “嗯。” 还没走几步,手机铃声响起,宁采臣一接电话,却是祝英台打过来的。她让他出去玩,去看赛龙舟,现在他们已经在外面,她、梁山伯、柳琴丹、尤雪和秦紫丽都在,让他马上出来。赛龙舟?现在这个时间也太早了吧,赛龙舟至少还要等三个小时,现在出门做什么?不过他们都出来,宁采臣也就不问这些,只是告诉祝英台,叶秋零就在他家,等一会儿就过去。 约定一个地点,宁采臣把消息告诉叶秋零,然后通知一下父母。 一见面,祝英台就直接拉过叶秋零搂着她的脖子,碰着脑袋低声私语道:“今天可是端午节,你竟然去别的男人家里,到底有没有把我这个男朋友放在眼里。” “完全没有。”叶秋零想了一下,很认真的回答道。 祝英台捂着自己的胸口,做出难受的表情:“如此佳节,我这个天下第一帅哥,竟然被你这个小妮子甩了!这到底是世风日下还是人心不古?” “因为你太帅了,没有安全感。”叶秋零尽量说着不伤人的话。 “这话真是让我又喜悦,又悲伤,是这样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帅,不是我的错。”两人互相调侃着,叶秋零脸上也露出笑容,这样的祝英台,应该是恢复正常了吧。 提前近三个小时出门,大家都没想好去哪里玩,商量了一会儿,也没得出结论。最后还是由宁采臣提议,去拜神。当然,宁采臣不信神,拜神自然也不是去求神什么的。只不过这个要去的神庙有些不一样,这个神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神灵,而是历史上真实记载的人。 孟离,他是这个城市的守护神,在六百年前,这个城市遭到敌人的入侵,官员带着官兵第一时间逃跑。是这个孟离,凭着多年积累起来的名声威望,带领整个城市的百姓,抵挡住敌人的入侵,保护这个城市,一次次击退敌人。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侠义人士的相助。孟离最好的朋友,沈浪,他是个军事天才,在这场持续三年的战争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的结果却是悲剧,民族的英雄,这个城市的守护神,最后却在死在那昏君手里。 传说孟离的英灵,这几百年来一直都在守护者这座城市。 宁采臣去参拜,也只是对这个英雄的敬重,与鬼神之类的,扯不上关系。 拜神,其实也是找个地方歇脚休息一下,这里有免费的茶水。宁采臣躬身参拜下,就离开,柳琴丹也是一样,看样子没有去许愿什么的。不过其他人就都有认认真真的参拜,闭眼,双手放在胸口,似乎都在许愿。叶秋零在无声地动着嘴唇,祝英台在心里默念,梁山伯脸色严肃表情凝重,尤雪和秦紫丽就没有那么矜持了,全部大声念出来。 “孟大神,请保佑我下次月考全部满分!” “保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宁哥哥还有大家,全部平平安安身体健康。” “紫丽偏心,为什么采臣你单独列出来,而我们你就用大家两个字糊弄过去!太偏心了!” “人太多,太麻烦。” 时间还早,大家也就分散在神庙各处闲逛着,叶秋零跟在宁采臣身后。叶秋零说小时候有来过,现在已经不熟悉了,宁采臣就作为东道主,带着她参观这座神庙。 这神庙的历史也说了,其余的也没多少东西。神像不止一尊,主神自然是孟离,在他一旁还有几尊神像,最靠近的就是沈浪,在他左手边,地位仅次于他。其余的几位也都是在那场战役中立过大功的人,有的是死在那场大战之中,也有的同样是死在皇帝手上。 这些东西太沉重,宁采臣只是随便提及几句,接着便带领叶秋零到水池旁边,这水是直接从山上牵引下来的,正宗山泉。 “你刚才许了什么愿?” “不告诉你,这个是什么东西,挂在架子上的,像是小香囊。” “这是端午符。” “家里好像也有端午符吧,是一张画着东西的黄纸。” “这也是端午符,至于为什么做成这样,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个看起来比家里的好看多了。对了,你有没有香囊啊,端午是要佩戴一个小香囊的,里面装着艾草、菖蒲、雄黄等等,按传统来说,是为了辟邪。” “有啊,伯母昨天送我一个。” 俩人边观景边闲聊着,转一圈,又回到神庙之中。祝英台早就回来休息,见到宁采臣,突然问起大魔王的事情。大魔王一直都跟在宁采臣身边,时刻不离,就算是上学都跟着,现在怎么没在啊。这事宁采臣也不懂,今天的大魔王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小窝里,吃了点东西,任宁采臣怎么叫都不动,也不肯出来。 好像,被无良老板逼着每天加班,今天好不容易能休假一天,什么都不想做的样子。 休息一会儿,大家又开始在这个城市闲逛起来,左拐右拐,没有目的性的,最后来到一个宽阔的场所,在宁采臣看来十分不友好的地方,就是那个歌剧院。这里有些破旧,比起小时候的繁华,现在这里没多少人,没有什么正式的演出,因为已经不盈利。不过这里还是每天都有节目,大多都是一些怀旧的老年人,还有一些歌舞剧的爱好者来这里。 单纯爱好者的表演,或者一些有意从事歌舞演出的人来这里练习,还有一些每天都来这里打发时间的老人,这里却也不会显得太冷清。 有时候那些老年人还会亲自上台表演,这里,浓缩了太多人的回忆。 “端午节,我小时候在端午节的时候来过这里。”祝英台突然说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这里的人,在过节的时候,很多都习惯性的来这里吧。现在的人是少了,小时候人可不少。”宁采臣看着里面那熟悉的景色,随口答道。 “不一样啦,我的情况特殊嘛,在端午节我就那时候出来一次,后来每年的端午,我都被锁在家里,现在成年了才被允许出门。”祝英台带着一些抱怨道。自从燕赤霞的事情过后,他的父母就有些迷信道士,然后倒霉的就是她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说法,给她立下各种各样奇葩的规矩,端午节为什么不能出来?她也搞不懂那些人是怎么想的。还好,最近两年,可能是那些假道士遇多了,父母也渐渐不再相信这些东西,一心等着燕赤霞的出现。“不过那一次,我可是印象深刻,至今都不能忘记。” “哦,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吗?”宁采臣看着梁山伯,随手捡起一颗豆子大小的石头,向梁山伯砸去。这小子真可恶,竟然给叶秋零指着位置,说就是那个地方,他就是蹲在那里哭的。 叶秋零掩口直笑,其他人倒是有些不明所以。 祝英台没注意到他们的情况,还在说着小时候的事情:“那天我在这里遇到一个超可爱的女孩子,绝对是超级超级,天下第一可爱的女孩子。” “哦,天下第一可爱。”见梁山伯还要说什么,宁采臣直接把叶秋零拉到自己身边,不能被这家伙带坏。 “你是没见到啊,反正我当时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秋零,你应该知道吧,小孩子是怎么表达自己的喜爱的。”祝英台对叶秋零问道。 这个问题,让叶秋零悲惨的回忆被勾起:“欺负她,欺负她,再欺负她。我以前一直以为大家都讨厌我,所有人都要欺负我,后来才明白,这是他们表达喜爱的方法。” “对吧,喜欢就去欺负,所以啊,那时候我就直接冲上去,把她揍一顿,打服之后就把她拖回家当媳妇。”对于童年发生的事情,现在想起,有些荒唐,有点有趣。祝英台笑嘻嘻的,脸上故意做出遗憾的表情:“可惜,被她给逃跑了,后来我也来这里找过几次,不过都没发现她,好像她家不在这一带。” “英台,你小时候好流.氓啊!”秦紫丽摇摇头,不敢相信。 柳琴丹竖起大拇指,对祝英台道:好样的。尤雪拍下柳琴丹的手,瞪她一眼:这样是不对的,欺负人。 听完祝英台的话,叶秋零顿时睁大眼睛,瞧瞧祝英台,再瞧瞧宁采臣。祝英台还在嬉笑着,而宁采臣脸都黑了,那时候无缘无故跑过来揍他的就是这小子啊!不知道给他的童年留下多大的阴影,多大的心理创伤吗!(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六十九章 梁山伯的请求 ps:看《现代版神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英台,欺负和打人还是不一样的。”叶秋零小心翼翼道,说着还看了宁采臣一眼,好可怜。 给叶秋零一个白眼,祝英台撇撇嘴道:“我当然知道,那时候不是年龄还小嘛,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和道理,喜欢的东西就去抢过来。”这其实也和她的特殊情况有关,长辈过于关心她,要什么给什么,也没有多少和同龄人一起玩的经验,所以才会有喜欢就去抢,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 “英台,你现在已经有了我们家秋零,可不能三心二意啊。” 柳琴丹和秦紫丽还有尤雪,虽然知道祝英台和叶秋零只是假装情侣,但实际上,她们都在心里把这两个看成一对。毕竟没发生这件事之前,祝英台和叶秋零的关系就已经非常亲密,大家都怀疑这两人在交往。这件事呢,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契机,让两个人在一起的契机。所以尤雪说这句话,是玩笑,但也带着一丝警告的意味。 连马文才这个男生都被祝英台吸引,更不用说学校的那些女生了,完全就是一个蓝颜祸水,不由得她们不担心。 “那个喜欢是和男女之间的喜欢是不一样的啦,就是一种对可爱的事物的喜欢。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太可爱了,好想要一个小可爱牌抱枕啊。”祝英台走到叶秋零背后,从后面突然抱住叶秋零,把脸放在叶秋零脖颈上蹭啊蹭的,好像把叶秋零当做是她口中的小可爱。 小可爱?宁采臣嘴角一个抽搐,他这时暗暗下决心,打死都不把那件事告诉祝英台,并用眼神对叶秋零和梁山伯示意,敢说出来就和你们绝交! 叶秋零点头保证,而梁山伯却……宁采臣发现梁山伯阴沉着一张脸,心情非常差的样子。 宁采臣目光一闪,微微叹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站在你面前,估计你有也不认识。”尤雪勉强算是接受祝英台的说法,不过还是有点不满,毕竟都有叶秋零了。 “才不会,如果小可爱站在我面前,我绝对能认出来!”祝英台一脸肯定道,似乎对自己的记忆很有自信。 他在你面前晃悠了一年,也没见你认出来,叶秋零暗暗吐槽。 接下来大家再到处逛逛,到游戏城潇洒一下,到餐饮店喝一杯凉爽的饮料,再挤挤公交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时间也就差不多了。 赛龙舟,打鼓划桨,嘿咻嘿咻。 几艘长长的龙舟,每艘龙舟都坐着两排的汉子,船头有一个打鼓的,火红的龙舟,火红的衣服,火红的鼓,连系在上面的丝带都是红色的,充满节日的气氛。 一片热火朝天,岸上都是人,他们来得不算晚,找到一个相对好的位置。 开始之后,吼声鼓声加油声,把一切都淹没。 宁采臣观察一下身边的伙伴,大家都在看着龙舟,只有梁山伯,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会怎么做呢?山伯。 不管怎么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还有……现在也差不过该有答案了吧。停留在不变的过去,还是选择可能得到但却更可能失去的未来?他没办法做什么,这种事情,就算看得再明白,他也只能假装没看到。 每个人一生都会遇到很多选择,这个社会上,往往把选择停留过去看做是消极的,把选择走向未来看做是积极的。但现实,不是游戏不是理论,而是*裸的,会流血会受伤,选错了就算你再哭再闹也无法挽回的,残酷的现实。 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马文才的手笔,如果有,那只能说马文才对人心的把握还真是恐怖。 正因为是朋友,所以必须尊重他的选择,什么都不能做啊。宁采臣深深叹一口气,突然感觉这里的喧哗很是吵闹,没有打扰别人,一个人默默地走出去。 走进小树林,宁采臣又是叹一口气,呵呵,他今天叹的气,比过去一年的都多。 “能让你这么苦恼的事情,还真少见,需要我帮忙吗?不是我自夸,我虽然这个样子,其实也是很厉害的。”脚踩在枯枝的声音,伴随而来的是柳琴丹的声音。 “你发现了?”宁采臣伸手接住柳琴丹扔过来的糖果,剥开包装,扔进口中,好酸。 能说我一直在注意着你,你的一举一动全部都收入眼帘么?柳琴丹终究还是矜持的,轻轻点头:“嗯,情绪都写在脸上,看得清清楚楚。” “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件事,你帮不上忙。”宁采臣摇头,一口咬碎糖果,让酸味蔓延。 柳琴丹挑挑眉头:“你小看我?” “怎么会,在学校中,论综合能力的话,你绝对能排得上前五,其中武力值,绝对是碾压全校,甚至在整个胜华市中,也是屈指可数的。”宁采臣对学校的大部分学生都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对于其中特别杰出的,也都下意识的进行一番调查,柳琴丹自然也在内,当然,没有做一些触犯别人*的事情。糖果完全融化,化为糖水流入胃中,嘴巴的酸味稍微变淡一点:“清洗学校周围的小混混,保护普通的学生,你为大家做了很多,我都知道。不过,这件事不是暴力就能解决的。” 没想到宁采臣竟然这么关注她,还对她有着这么高的评价,柳琴丹嘴角一弯,有些高兴。不对,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应该帮采臣…… “我只是在替英台和山伯担心而已,不是我的事情。” 梁山伯和祝英台?他们之间怎么了?柳琴丹不解,她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宁采臣身上,对他们两个难免缺少一些关注,也不清楚是什么事情。正要问,却见宁采臣做出不要多问的手势,也就把话吞入口中。梁山伯和祝英台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吧,他们的感情那么好。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她是坚决站在祝英台这边的,祝英台已经算是她的好友,梁山伯只是好友的好友,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 既然知道宁采臣烦恼的来源,柳琴丹自然要去看看,又回到他们之中。 没过久,有一个小小的身影走过来,是秦紫丽。 悄悄走过来,身体轻脚步也轻,没有什么声响。她走到宁采臣面前,从口袋中掏掏,拿出一块糖果,递到宁采臣面前。 又是这种,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吃这么酸的糖果么? 见宁采臣把糖果含在口中,秦紫丽把包装的小袋要了过来,放到自己的口袋,然后就一副扭扭捏捏,想说什么的样子。 宁采臣歪着脑袋,不明所以。 “宁哥哥,如果遇到什么烦恼的话,就和我说说吧。紫丽虽然没什么本事,学习成绩也不好,身体也长不高,也不懂怎么关心人……只是个没用的普通高中女生。但是,就算是不自量力,紫丽也想帮宁哥哥分担一些烦恼,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烦恼这种东西,说出来就也就减少一半。”秦紫丽说着,抬起头看着宁采臣的眼睛,有点没自信,却又有一种坚定:“宁哥哥,能把你的烦恼告诉紫丽吗?” 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敏感吗?一个个都过来安慰他,稍微有些感动。 口中酸涩的糖果似乎也没那么酸了,已经适应这样的酸味吗?宁采臣笑着,伸手摸摸秦紫丽的头,还真是可爱的小女孩,虽然是同龄人,但总是不自觉的把她当做是一个孩子。“没事的,不管什么麻烦,我都会完美的解决。还有啊,以后不要这么看低自己,要知道紫丽可是未来的钢琴大师,世界第一的钢琴大师。” 带着秦紫丽一起回到大伙之中,龙舟的比赛还没结束。 柳琴丹和秦紫丽都发现的话,那么,宁采臣仔细观察一下,果然,叶秋零也发现了,不时地看着他,眼中流露出担忧。 真是的,让大家这么担心,还真是,不合格的小叮当啊。 看完龙舟,时间也不早,大家一起走到公交站,便各自散去。宁采臣和叶秋零一起上公交,经过两站之后,他发现口袋中手机的震动,有短信。打开一看,是梁山伯发过来的:“现在有空的话,来‘小生饮品店’吧,有件事无法下决定,想要听听你的意见。” 果然来了么,宁采臣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和叶秋零说有急事要出去一趟,让她先回家,在公交站到下一个站点的时候,宁采臣直接下车。梁山伯说的那个地点和这辆公交不同路,宁采臣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十分钟后到达‘小生饮品店’,隔着玻璃墙,见到在其中等待他的梁山伯。 在宁采臣走进店中的时候,街上一辆出租车停下,叶秋零从中走出,就在外面看着店里的宁采臣和梁山伯。不是想偷窥宁采臣的*,只是他这么突然的离开,叶秋零有些担心,所以才跟着。是梁山伯约宁采臣的?会是什么事?难道和最近那压抑的气氛有关? 一见面,梁山伯就开门见山道:“你应该已经察觉了吧,虽然有点太急,但没办法,我已经被逼到绝境,必须要做出选择,所以我希望……” “这种事情只能自己下决定,其他人,谁都帮不了。”梁山伯没说完,宁采臣就直接拒绝。关系到自己未来的重大事情,只能把握在自己手里,每个人的命运,都捏在自己手里! “不是,其实你来的这段时间,我已经做决定了,不需要选择,因为已经没有选择。”梁山伯苦笑一声,又郑重地对宁采臣道:“这次就拜托你了。” 什么!宁采臣瞳孔一缩,要他出手,难道……(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七十章 逼迫 ps:看《现代版神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情况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吗?宁采臣眉头紧锁,死死地盯着梁山伯。 梁山伯脸色不改,眼中有的只是执着。 双方都没有说话,就像是在对峙。 这种情况也不是完全没有想过,只是,他想着,也许事情不会变得那么糟糕……宁采臣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梁山伯在他眼中,一直都是位不缺乏勇气的人。虽然很少说话,经常保持沉默,但在真正需要勇气的时候,他从来不会退缩。给人一种,这个人虽然不起眼,但还是挺可靠的感觉。 现在这种时刻,却退缩,犹豫不决,甚至还奢求着有不付出代价做法。 想着,宁采臣又有点的自我厌恶。 谁规定梁山伯就不能退缩,谁规定他一定要有面对一切的勇气,遇到这种事情,犹豫不决才是正常人吧,就算是自己不是也会犹豫一下吗?擅自给别人贴上标签,擅自对别人抱以期待,然后发现对方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同,又擅自的失望。他终究不能免俗,只是一个凡人,可能还是有些糟糕的凡人。 而且梁山伯是他的朋友,对朋友出手相助不是应该的吗?刚才的犹豫,还有那一瞬间的厌恶……说不定他实际上是一个薄情冷漠的人。 这样带着情绪可不行,现在是遇到麻烦了,不管自己是怎么样的人,梁山伯又如何,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个事情解决。 压抑住一切情绪,宁采臣眼中恢复淡然。 “服务生,来杯橙汁。” 不一会儿橙汁就端过来,宁采臣坐在梁山伯对面,看着杯子中橙色的液体,小饮一口,甜味似乎能让心情变好一些。 整理一些思维,把事情理清楚,宁采臣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还记不记得我刚开始对英台是什么态度的。”梁山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刚开始?他们是因为一场误会认识的,祝英台是认可梁山伯的人品,两人才成为慢慢成为朋友,那时候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没过多久,与祝英台相性上更加合得来的宁采臣,可能还有同为四大才子之一的属性加成,很轻易的就成为祝英台最好的朋友之一,而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关系更远一些。 后来,大概过了一个月,梁山伯对祝英台的态度发生变化,不只把对方当做普通朋友,对祝英台,甚至比他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还要好。 那时宁采臣没有多想什么,两个男人的友情能有什么的。 他应该早就发现的才对,在知道祝英台是女生,在知道梁祝这个故事之后,就应该留意到的。梁山伯态度的转变,应该就是发现祝英台是女生,然后,大概是喜欢上了,所以才一直守护在祝英台身边,对其几乎有求必应。这明显,就是在追求一个女孩子。 “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么?”宁采臣喃喃自语,梁山伯、祝英台、马文才之间的缘分,不管是善缘还是孽缘,在进入这所学校,进入万松高中时就已经注定。 想这些没意义,他能做的,也只有预防出现最坏的结果。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的宁采臣,似乎连情绪的起伏也变得非常微弱,用那种淡淡的语气道:“你说你被逼到绝境是什么意思,现在这个情况,马文才并没有多少竞争力,祝英台不是会轻易喜欢上被人的女孩。比起你现在匆匆忙忙的做法,像你以前那样一直守护着,我想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这样的问话,让梁山伯沉默了一会儿,没有马上给出答案,也就是没有肯定他的看法,也没有否定他的看法,那么是说明还有别的原因把梁山伯逼到绝境? 宁采臣回忆一下,当祝英台说到很喜欢九年前的那个他的时候,梁山伯的脸色非常难看,把梁山伯逼入绝境的就是他么?若是这样,那只能说梁山伯是多想了,祝英台对那时候的他的喜欢,也不过是很单纯的小孩子之间的喜欢,不要说爱情,就连友情都没涉及。这样的话,把事情说清楚,没有被逼入绝境这个前提,梁山伯的这个行动也就不成立吧。宁采臣说道:“如果说你是因为英台那句……” “那时候你们应该都在心里嘲笑我吧。”梁山伯突然开口道,声音不小,掩盖住宁采臣的话。他的语气中带着自嘲:“自以为聪明,以为自己想出让别人和祝英台假扮情侣,摆脱马文才的纠缠,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其实你早就看得明明白白,马文才的计划你也完全看透,所以你那段时间什么事情都没做,因为你知道马文才不久后肯定会停下来的。那个得意洋洋,以为比所有人都聪明的我,在你们眼里肯定像一个小丑一样吧。” 梁山伯是发泄情绪,也是在回答宁采臣的问题,是马文才把他逼入绝境的,没有给宁采臣说话的空间,他有继续道:“语气有些不好请见谅,我知道你肯定不会这么想的,这只是……我的阴暗心理。知道马文才的打算,我已经完全没有再等待下去的意思,每一天都在煎熬着,心态已经改变,等不下去了,没办法从容。我在恐惧着,害怕有一天完全失去英台,虽然现在我也没有拥有她就是,但比起未来去后悔,不如现在就让英台知道我的心意。毕竟我们的感情这么好,也算是走到友情的尽头,进一步发展也未尝不可,也许,也许英台也是喜欢我的,我们是两情相悦的……” 有这样的认知很正常。宁采臣虽然没有被什么女生喜欢过,但他从书籍中汲取不少这方面的知识。他知道,很多男生都有这样的想法,对于是朋友,又长得不错的女生,都有‘说不定那个家伙喜欢我’这样的错觉。甚至于青春期的男孩,还会敏感到,对方一个稍微友好的举动,就会认为对方喜欢上他。 梁山伯和祝英台,可以说朋友已满的情况,祝英台很多无意识的行为,可能都会被他误解,以为她对他有意思。 不过宁采臣清楚着,现在的祝英台,是不会喜欢上任何男生的。 也就是说,梁山伯这次的表白,几乎是百分百会失败。好一点的,不想伤他心,就用拖字诀,干脆一点的,就直接发好人卡,甚至于可能以后朋友都当不成。梁山伯肯定也有这样的担心,所以才把他叫出来,打算让他帮忙传递心意。如果成功,那好,皆大欢喜,如果失败,那也有个缓冲期,不会那么尴尬。 “你已经下定决心?”宁采臣严肃地问道。 “嗯,不是没得选择了吗?只有一个选项,就是现在表白,或者未来表白。未来的话,马文才会是一个很强的对手,我只能选择现在表白。”知道马文才的打算,看清楚那些聪明人不起眼甚至看起来愚蠢的做法中蕴含的深意,梁山伯知道,拖得越久,他的优势也就越少。必须趁现在,至少在亲近程度上遥遥领先的时候,出手。 “你真的已经有觉悟,完全失去祝英台,甚至于连朋友都做不成的觉悟?”宁采臣再次强调道,抱着乐观的态度是好事,但太过乐观,现实反差太大,那受到的打击也是难以承受的。 有些愕然,宁采臣这样子,似乎完全不看好他,甚至于肯定他会失败,为什么…… 低下头,宁采臣看不到梁山伯的表情,没有声音,很安静,直到五分钟后,梁山伯才抬起头:“没有,我不需要这样的觉悟,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接受失去英台这种事。所以我才需要你的帮助,如果是你的话,就算出现了最坏的情况,你也能说‘啊,我不过是在开玩笑’之类的,这样大家还是什么都没变,什么都不会变。” 你是真的不明白吗?这种方法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这个笨蛋,不会真的没想清楚吧。 如果他在外面的话,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都能帮忙,慢慢修复两人的关系。 是有可能像梁山伯说的,祝英台虽然拒绝,但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切维持原样。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最坏的可能,那就是他也被卷进去,三人之间都会出现裂痕。 “据我所掌握的情况,你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我不建议你去表白。但这种事情我也不会勉强你,硬要去的话,我认为,你还是亲自去表白比较好。一则,表现了你的诚意,不是亲自表白,肯定在英台的印象中会差上一筹,二则……”宁采臣说着,停了下来,他发现梁山伯脸上的愤怒之色。 愤怒,也是正常,被宁采臣这样说,是正常人都会愤怒。梁山伯平息下怒火,冷静一下,他知道自己是求人,没理由发怒。 不过,不管如何,这样的风险他绝对不愿意去承担! 梁山伯低下头,带着些疲惫道:“我求你了,我们认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求你过什么,这次是我第一次求你,也是最后一次求你。”说完他抬起头,露出哀求之色,有些事情,足以让他抛弃尊严:“采臣,你就帮我这一次,如果我和英台能在一起,你就是我们的媒人……我,我给你下跪了行不。” 挥挥手,宁采臣闭着眼睛揉着眉头道:“好了,你不要说了,这个忙我帮。明天给你答案,现在我有点累,先回家休息。” 也不看梁山伯欣喜的表情,宁采臣转身就离开,走到门口便看到叶秋零。有点意外,然而现在他的心情已经糟糕到极点,脑袋可以说一片混乱,也就没有什么反应。让叶秋零帮忙叫一辆车,上车之后,宁采臣就保持着沉默,不时地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脸上的愁容完全没有掩饰,那种纠结,让叶秋零有些心疼。 离到家还有点路程,叶秋零把没有什么反抗的宁采臣,放到自己的腿上:“累了,就躺下休息一会儿吧。”见宁采臣睁眼看看她,又闭上眼睛,枕在她的腿,躺着,叶秋零伸出手,在宁采臣太阳穴上轻轻揉着。她不知道什么事情能把宁采臣逼成这样,她也知道自己没有宁采臣聪明,能做的也只有这样,给一个休息的地方。 慢慢的,宁采臣的表情变柔和,完全放松下来。 叶秋零轻轻按着他的太阳穴,问道:“能说说么?”如果可以,她也想替宁采臣分忧。 他能感受到,梁山伯在逼他,他最好的朋友,用他们的友情在逼他。虽然知道梁山伯是真的急了,才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事情,才会这样逼迫他。但这种事情,只要是人都难免有些心痛,理智上能理解,感情上还是不容易接受。 不过,宁采臣终究还是宁采臣,感情上的事能一时影响他的判断,但很快他就恢复到平时那个状态。 被情绪控制的,只是庸人,能控制情绪的,才是能人。 也只有梁山伯,他的死党,做出这样过分的事情,才会让他情绪出现这么大的起伏。平息之后,他便能理智冷静的看待现在的状况。 很糟糕,并且有可能更糟糕。 那么,一切就按照最糟糕的发展来处理吧,这样不管如何,也不会束手无策。 “发生了点事,我刚才情绪有些失控。”宁采臣睁开眼睛,眼中已经恢复平静:“秋零,晚上我想把英台约出来谈谈,我希望你也在场。”叶秋零这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应该能让事情发展有缓和的余地,只要没到决裂的局面,用一些时间精力,相信他都能渐渐挽回。 “我,我能做什么吗?”叶秋零指着自己,能帮上采臣的忙了吗。 这件事,不管如何,在明天的时候,大家多多少少都会察觉到一些,没必要瞒着。宁采臣告诉叶秋零,他受梁山伯的委托,向祝英台传达梁山伯的心意。事情很简单,至少在叶秋零的心中,就没有那么多的感情纠葛,即普通又不普通的一件事。 梁山伯喜欢祝英台,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宁采臣交代道:“到时候你发现英台的情绪不对,就跟上她,呃,直接把她带到你家里比较好。” 情绪不对?为什么?叶秋零不明白。 (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第七十一章 温柔一刀 “这家店的东西可不便宜,今天怎么这么大方请我来这里啊?”祝英台穿着清凉的短袖短裤,手上拿着个小包包走进店中。她今天穿的衣服偏向中性,再加上她的脸蛋,虽然胸部平平,但不认识的人,绝对不会认为她是男孩子,完全不用担心拿着包包被别人认为是个娘炮。 “我以前很小气么?”宁采臣说着便走到柜台前,看看这里有什么东西。 祝英台歪着脑袋一思索:“也不是小气啦,只是你对这些东西没那么挑剔,而且你也不会多花几倍的钱,去买味道质量差不多的东西。这算是,理智吧,不被所谓的品牌牵着走。”宁采臣会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做事都有自己的主见,不会盲目遵从别人的意见。同样,所谓的品牌,在他眼里也只有一点参考价值。他买东西的判断依据却是实际的价值,剔除那些名气的加成和品牌的包装,合理消费。 “所以我选着这里,自然是因为这里有对得上的价值。”对祝英台的口味宁采臣很了解,也不用问,就给她点了一个豪华套餐。名字叫豪华套餐,实际上就是加了很多东西的冰淇淋。 祝英台左右看看,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一瞧,却是叶秋零,顿时有些兴奋的给叶秋零一个拥抱。 “什么价值,我怎么没发觉。”祝英台应宁采臣一声,便和叶秋零咬起耳朵窃窃私语。 “这里的食物自然是不值这个价格,但再加上服务和环境,呃,我想你应该会喜欢这里,喜欢,让心情变好,也是一种价值。”宁采臣点完这些东西后,便过来和她们汇合。两个女孩子坐在一边,他坐在对面。叶秋零先到这里,宁采臣让她选择靠墙的一个座位,并且选择坐在外面。这样的话,祝英台肯定会选择里面的那个位置,有叶秋零在外面,就算她想要离开,也要通过叶秋零这一关。 除非买彩票中大奖那样的概率都被梁山伯碰上,按照正常的情况来看,祝英台是不可能接受梁山伯的表白。当然,宁采臣也不会做什么手脚,逼祝英台答应。所以等下祝英台可能的反应有四种,第一种往最好的想,虽然没答应,但也不反感梁山伯的追求。第二种嘛,就是有点反感,但还想维持现在的局面,就当梁山伯没那个意思,还是朋友。第三种,也是很糟糕的情况,那就是没办法再和梁山伯做朋友了,无法接受梁山伯对她好其实是别有目的而不是单纯的友谊。第四种,那就是最坏的情况。 若梁山伯亲自表白,那么第四种情况就不会发生,第一种情况的概率增加。而让宁采臣来的话,第二种情况的概率虽然增加,但又一定的可能出现第四种情况。 宁采臣前些日子,虽然猜测梁山伯很可能已经知道祝英台是女生,并且喜欢上祝英台,但却一直以为自己能站在局外。 发生这样的状况,其实早有预示。 现在想想,在平行世界,一个人的性格气质等等,可能因为世界背景不同环境遭遇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在本质上可能是一样的吧,毕竟是同一个人。在梁祝的故事中,梁山伯在得知祝英台已经被许配给马文才之后,没有做任何的反抗,而是很快的接受现实,然后自哀自怜,抑郁到死。这其中固然有封建社会的思想束缚,但也能看出,梁山伯本质上的懦弱,虽然是痴情到极点,但智慧、勇气、担当都十分缺乏。 因而在平时还算得上英勇的梁山伯,在这个时候才会做出这种事情。 太过重视,所以担心失去,太过痴情,所以没有勇气。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在梁山伯的心中,爱情比友情重得多……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做这种事情,宁采臣在心底还是很厌恶的,但愿不会出现最坏的情况。 停下与叶秋零咬耳朵,祝英台诧异地看着宁采臣,她刚才听到了什么?宁采臣这家伙竟然也会说这种好听的话? “这种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不仅没有被奉承的感觉,反而汗毛直立,你看,我的手都起鸡皮疙瘩了。”祝英台伸出自己的手,光洁白嫩的手臂,连根汗毛都看不出来。她自己也觉得这手臂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便收回手,撑着自己的下巴,做出一副很睿智的样子,道:“这么晚把我叫出来,来这家店,说着这样的话,绝对有阴谋,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哦,那你认为我有什么目的?”宁采臣笑道。 让祝英台的心情变好,等下说出来,也许不会发生最坏的情况。 “目的,嗯,应该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对我有不轨的意图。这个时间,把我这一个超级美少女叫出来,只有一个可能……不对,你把我女朋友也叫出来,有些矛盾了,让我理理。”似乎觉得这个猜谜挺有趣的,祝英台以‘我已经看透真相’的样子指着宁采臣说道,说到一半,发觉身边的叶秋零这个破绽,只好又坐下来,思考着。 不过祝英台的声音动作似乎有些大了,虽然他们选的位置比较偏,没什么人,但刚才有一对情侣在他们身边经过,就这么惊恐地看着祝英台。一个美少女,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说身边的少女是她的女朋友……这信息量有点大!他们三个是什么关系?三角恋吗?两个女的,一个男的,不是两个女的抢一个男的,而是…… 男人的脑袋完全僵住,女人却摇摇男人的胳膊,兴奋道:“现实版的电视剧耶,我们就坐在这里吧!” 说着,她直接把男人拉到宁采臣身后的一张桌子,打算看热闹到底。男人脸上倒是有些尴尬,劝说几句,无果。 只见宁采臣一转头,面带微笑,眼神和语气却无比冰冷:“能请你们换个位置吗?” 气场全开的宁采臣,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女人感受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很危险,非常危险!连忙道歉,之后就拉着她男友跑得远远的。 “真霸道,不过,很酷,超级帅气!”祝英台竖起大拇指。 微微一笑,身上的寒意化开,心中向那对情侣道歉一下,宁采臣说道:“在拍戏的时候,学到一些东西,看来效果还不错。” “对了,上次拍戏的事情,你只是几句话概括过去,现在有空,给我们讲一些细节呗。”祝英台吃下一勺子冰淇淋,冰凉传遍全身,然后才开始吃上面的水果。边吃,边抬眼望着宁采臣,用眼神催促着宁采臣快点讲。 这个小要求,宁采臣自然不会不答应,便细致的讲起那时候的见闻,还有拍戏中,一些特别的事情。闲聊着,也没有什么主题,天马行空,想到哪里就聊到哪里,上一刻正在说着国际的动向,下一刻也许就说着她比较适合什么样的发型。聊得是很尽兴,不过祝英台呢,虽然说有些大大咧咧的感觉,但却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她发觉今天晚上宁采臣好像就是专门为了讨好她,虽然技巧不错,在聊天中也没露出什么痕迹。 但是!她特意挑起一些特殊的话题,比如女人的那几天应该吃些什么,要注意一些什么;比如要怎么样保养皮肤,让皮肤更光滑水润;比如怎样保持好身材……这些话题,宁采臣竟然很认真的在替她解答!更关键的是,他还运用不知道哪来的理论,说出一套套,好像还非常有道理的样子。 宁采臣才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呢!装作对这些感兴趣的样子,有点可怕! 更可怕的是,他装得还很像,好像就是真的对这些女儿家的东西感兴趣!叶秋零看着他的眼神都有些古怪了,就他自己没发觉。 “果然,你是真的对我有不轨的意图!”祝英台突然说道,在宁采臣那被发现了的表情中,祝英台接着说道:“从刚才的聊天可以看出,你对那些东西有很深的研究,看来你已经做好打算,去做一个小小的手术,然后体验真女人的感觉了。”说着,她又一脸沉重地揽过叶秋零:“不过你来得太晚了,现在我已经有秋零,就算你真的做手术,也……秋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当大的,他当小的,如何?” 宁采臣脸上的笑容顿时维持不住,谁要去做手术啊!什么真女人的感觉……若在平时,宁采臣说不得就一脚踹过去,反正祝英台的皮肉结实,踹不坏。 叶秋零看到宁采臣的窘迫,掩口,扭头,偷笑。 把最后一口冰吃完,祝英台放下勺子,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我可不相信你这么晚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闲聊。”宁采臣不会做无意义的事情,很多事情看起来没有意义,在事后,也能找到其中蕴含的深意。他做事,更注重效率和结果。今天做这些看似多余的事情,应该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吧。 “我只是想你了,所以想见见你……这么说你相信吗?”最后一剂温柔的……止痛药,还有改变气氛,让玩笑的氛围更重一点,到时候,也许能如梁山伯说的,他可以用一句‘我只是开玩笑的’这样,事情就算办完,什么都不会变。 “哎呀,好肉麻,好肉麻,听你这么一说,有种快要死掉的感觉……”祝英台双手抱着手臂,靠在叶秋零身边,不断地摩擦自己的手臂:“你这话说的太假,我无法相信,而且当着我女朋友的面,这样调.戏我好吗?难道说采臣你其实是一个泡妞高手?我想如果一个普通的女孩听到你这句话,估计都要感动到哭了。” 快死掉的感觉是什么鬼?得到宁采臣的眼色,叶秋零点点头,顺势搂住祝英台。 “今天找你来,其实是关于山伯的事情。”就是这个时机,可以把玩笑的感觉持续下去。 “山伯?说起来今天他心情似乎不怎么好,生病了吗?身体不舒服?明天是不是要请假啊,严不严重,我们明天下午去他家看看他吧……”祝英台说着,脸上还在笑着,可眼神却渐渐冷下来。当宁采臣说:“山伯想让我告诉你……”祝英台直接道:“时间太晚了,我要回家了,再见。” 这种感觉,宁采臣在心中暗道不妙,祝英台对梁山伯的事情,肯定已经心知肚明,也就是说,这是最坏的情况! “山伯他,喜欢你。”明知道会造成什么后果,还不得不说出来,这种感觉,真难受。梁山伯啊,你可真是罪孽深重。不过说出来,任务也就完全,如果祝英台问‘你是在开玩笑的吧’那他也能顺势说:没错,我就是在开玩笑。 只是,现实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为什么要说出来,不说出来的话,我也能当做不知道,一切都像以前那样。”祝英台起身一半,又坐下来,非常平静道。 宁采臣已经基本确定祝英台的态度,他自然知道,现在如果不说出来,只是和祝英台聊聊天,明天再告诉梁山伯,被拒绝了,再告诉他祝英台希望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样看起来似乎很好,对祝英台来说,可以保持原样,对梁山伯来说,也不是最坏的局面,两全其美。 但是,建立在谎言上面的,没有任何人受伤的世界,终究是会破灭的,到时候就真的没有人能挽回。 “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山伯……他是什么时候有这个心思的,什么时候发现我是个女生的?”祝英台冷静的让人感到害怕。 这是什么反应? 宁采臣分析着祝英台现在的心情,与他猜想的都不一样,但似乎没到最坏的情况。 祝英台看起来很冷静,能冷静就好,有商量的余地,没被情绪控制,一切都好办。英台,你果然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大气,不拘小节。 “很早,在我们相识一个月之后,他就发现了。”宁采臣关注着祝英台一点一滴的情绪变化,小心的斟酌着话语。 “那还真早啊。”祝英台说着,微微抬头,看着天花板的灯:“他托你来说,挺出乎我的预料的。” “他是想……”替梁山伯解释几句,让祝英台知道这是由于珍视大家的感情,所以才……不过宁采臣还没说,祝英台就示意不要说话,等她说完。 “但是,你真的接受委托,我有点,不能接受。”祝英台看着宁采臣,眼中微微有些湿润,她并不像宁采臣认为的那么平静,她的右手,捂着心口,强颜欢笑道:“突然间,这里,不知道怎么的,感觉好难受,好难受。”最后,连勉强做出的平静也无法保持,起身就走。 叶秋零似乎被祝英台的情绪感染,看着祝英台离开,没有阻止。 这个时间,外面不安全,不能放任祝英台就这样离开,宁采臣跟上去,抓住祝英台的手。用力挣脱着,她的力气不如宁采臣,挣脱不开,宁采臣把她拉到身边,沉声道:“先冷静下来。” 祝英台转身,眼睛已经微红。 她恨恨地看着宁采臣,直接一脚踢过去:“混蛋,蠢货,没人性,可恶……”一脚连着一脚,不停地踢着,宁采臣的裤子上出现一个个鞋印。 宁采臣一声不吭,默默忍受着。 渐渐有人走过来围观,祝英台还没平静下来,宁采臣和叶秋零打个招呼,半拽半拖的把祝英台带出去。 最后,叶秋零把祝英台带回去,宁采臣一瘸一拐的走回去。 回到家中,关在房间中,翻出药酒,涂抹在满是淤青的腿上,祝英台还真狠,一点都不留情。床上的手机铃声响起,宁采臣用纸擦擦手,接通电话。 “英台她哭了。”叶秋零把祝英台带到自己家里,现在两人在一起,她趁祝英台去浴室的时候,打电话给宁采臣。 “抱歉,是我做的太过分了。 “确实太过分了,有些话别人能说,但你不能说,非常伤人的。” “虽然这句话的意思没错,但恐怕你推导的过程错了,你不会是认为英台喜欢我,所以我做出这种事,她才会这么伤心的吧?”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为了避免被误会,有空我给你慢慢分析清楚。” 第七十二章 人心战场 “你们今天一起上学啊,真少见。” 以前,基本都是祝英台和梁山伯一起进学校,宁采臣与叶秋零一起上学。因为梁山伯会提前出门,然后在固定的地方等祝英台,而宁采臣和叶秋零是邻居,自然一起。今天却有些奇怪,祝英台和叶秋零先到学校,然后宁采臣比以往晚了几分钟,最后是迟到的梁山伯。 异常,肯定是发生什么事了! “而且还手牵着手,那个甜蜜蜜的样子,让人好生羡慕。” 大家也都发觉,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感情,似乎变得更好了。以前她们两个的关系虽然很好,但却少了一种情侣之间的那个黏糊糊的劲头,倒像是闺蜜。而现在呢,两人好像一下子变为零距离,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好像分不开的连体婴儿。就连祝英台的好友梁山伯和宁采臣都被甩在一边喝西北风。 柳琴丹怀疑地眼神,尤雪的调侃,秦紫丽的羡慕。 最终,祝英台说出了事实:“昨天晚上我住在秋零的家,没错,就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们一起洗鸳鸯浴,还睡在了一张床上,后面的事情你们自己想象吧。”说完,祝英台毫无节操的偷笑,她说的是事实,叶秋零根本无法反驳。而且说得这样暧.昧,让人浮想联翩…… 嘭,秦紫丽脸变得通红,显然,她想到不健康的东西:“你们太不纯洁了!”不过这句话也显示出她的想法也不纯洁,害羞之下,直接跑掉。 “有点太快了……虽然英台做事有点不靠谱,不过人品还是值得相信的,我们家秋零就正式交给你了,好好待她,敢欺负她,绝对不放过你哦。”尤雪挥舞着小拳头,在祝英台眼前晃晃。她整天在网上论坛中,见到的事情多了,相对而言比较开明一点。叶秋零也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既然认同祝英台,那么应该不会有问题。 尤雪说完,再对叶秋零交代几句,就去追秦紫丽,那样有趣的反应,绝对可以好好戏耍一下。 唯有柳琴丹一副茫然的样子,不知道祝英台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想要问祝英台,又显得自己无知,为了身为部长的面子,她正正自己的表情,做出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拍拍两人的肩膀:“一起洗澡一起睡觉,嗯,不错,这样有利于增进感情,以后要继续保持下去。我还有事,先出去一会儿。”柳琴丹出门,自然是上网查查祝英台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叶秋零因为害羞和愤怒,脸已经红成柿子,恨恨地地瞪着祝英台。 竟敢当着大家的面胡说八道! 虽然是事实,但她隐瞒最重要的信息,就直接变为了她和祝英台有着什么不纯洁的关系。什么鸳鸯浴,还不是祝英台哭的稀里哗啦,在卫生间闹腾着,把自己弄得湿哒哒的,而整个人又懒到不愿意动弹。看祝英台这么可怜狼狈的样子,她这才帮祝英台洗澡。还有啊,什么一起睡,本来她是把祝英台安排在杨晴姐姐的房间睡的,到半夜的时候,祝英台却突然敲门,说心里难受睡不着找她聊天,然后就钻到到她被窝中不肯出来。 这一切的一切,明明都是非常正经的事情,在祝英台口中出来,就变成那种,那种不纯洁的事情。 “不要生气嘛,我会负责的。”人一走开,祝英台又变成另一副样子,对叶秋零撒娇。 “我才不要你负责,可恶,被你这么一说,我以后还怎么见人啊!”叶秋零推开黏上来的祝英台,生气道。 “那又什么样,你又不需要交男朋友,你不是已经有我……难道你打算抛弃我,睡了我之后,就打算甩掉我吗?”祝英台做出可怜楚楚的样子,见叶秋零不买账,便眯起眼,用非常危险的表情道:“我看到了哦,你放在桌上的那本相册,如果你不想秘密泄露的话,就乖乖从了我,从此跟少爷我吃香喝辣……” 祝英台说着,声音慢慢变小,因为叶秋零露出比她还要危险,仿佛想要杀人灭口的表情,一步一步向她逼近。 最终,祝英台还是屈服在叶秋零的淫威之下,认错请求叶秋零的原谅。 叶秋零气消或者说是认命之后,祝英台才说道:“其实我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毕竟那人有可能是你哥哥之类的,现在看来果然是你喜欢的人。”见叶秋零颓败,捂额,为自己的愚蠢深深的惊讶和后悔,祝英台小声问道:“那人是谁啊,看起来有点眼熟。” 你当然眼熟啦!宁采臣你能不眼熟吗?只不过照片中的那个宁采臣,打扮的有些特别,才没被认出来。不过也是由于打扮的特别,那时候才会被宁采臣的父亲拍下来留念,洗出来的照片也给她一张。而且那时候的宁采臣年龄还很小,和祝英台眼中的那个小可爱还有*分像,两种印象叠加,反而更迷糊,所以没认出来。 为避免祝英台想太多,偶然性的发觉,叶秋零回了一句:“我小时候的玩伴,你当然不认识。” “玩伴啊。”祝英台龌蹉一笑:“普通的玩伴会在照片背面写上‘好想你,真的好想你’吗?哎,看来我只能得到你的人,得不到你的心,悲哀啊。对了,还有那个项坠,你好像也很宝贝的样子,不会是……定情信物?” 虽然不少东西被祝英台发现,但叶秋零实际上并没有生气,随便放在桌上,也就是并没有瞒着别人的意思。一些东西只是不好说出来,有些东西,她相信宁采臣也早就怀疑。如果宁采臣问她的话,她肯定会完完整整地说出来,没什么好隐瞒的。但宁采臣没问,她也不会主动说出来。 不过祝英台知道的有点多了。 这个家伙不是很早就睡着了吗?怎么知道这张相片的,还有那个项坠……也许祝英台一整晚都没睡,在她睡着之后就一直在房间晃悠着,无聊之下才会翻阅她的东西,发现这些。想到这里,叶秋零沉默下来,现在祝英台平静的样子,肯定也是装出来的吧,毕竟昨晚那么伤心。 叶秋零看着表面上和以前没区别的祝英台,感到有些心疼。 “不要露出这样的表情,我没事的,不是还有你吗?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祝英台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叶秋零,把叶秋零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扑通扑通,叶秋零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祝英台这样子,还真有些男女通杀的魅力,难怪宁采臣老是担心她被祝英台改变性取向。 然而看到过祝英台那么脆弱的样子,叶秋零也有剥开祝英台的伪装,看到那假装坚强的心的能力。 这时候,祝英台最需要她的陪伴,这也是宁采臣给她的任务。 “你们在聊什么,好像聊得很开心的样子。”看到叶秋零和祝英台嬉笑的样子,从宁采臣那得知告白失败之后,沉默了两节课的梁山伯终于忍不住。他发现,祝英台好像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事情也许不像宁采臣说的那么严重,便没听宁采臣的劝告,走上来和祝英台套近乎。 祝英台听到声音,一顿,又继续和叶秋零聊着,就当没听到梁山伯的声音。 只是没听到吧,梁山伯安慰着自己,继续上前打招呼。祝英台停下聊天,不过却和梁山伯希望的不一样,她没有理他,而是拉着叶秋零换一个地方聊天。 这种明显的疏远排斥,让梁山伯明白,祝英台是真的在生气。如果只是单纯的生气还好,气消了还能慢慢修复关系。但若是打算和他恩断义绝……不敢再纠缠,梁山伯去找宁采臣,向宁采臣请教方法。 “她今天没和我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正眼看过我。”这是宁采臣给梁山伯的回复。 无言以对,他知道这件事都是因他而起,不仅让他和祝英台的关系出现裂痕,明显,宁采臣也因为他,被祝英台排斥着。 说没愧疚是不可能的,但他现在心中已经被焦急填满,没工夫去愧疚。 他再度哀求宁采臣,希望宁采臣能想想办法,他已经不做什么奢求,只希望能回到以前的样子。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宁采臣现在还在被祝英台无视的状态之中,又如何能帮得上。在梁山伯苦苦哀求下,宁采臣只能告诉他,这件事不急于一时,要慢慢来。现在是叶秋零在做中间人,他们的关系就还没有完全断,还能慢慢修复。毕竟大家这一年的感情也不是假的,祝英台也不是那种无情的人,慢慢想办法,会解决的。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如果一直缠着,反而会惹祝英台不高兴。 三人这样的状况,在一些人看来,只是祝英台因为爱情忽略了朋友,这种事在这个年龄的人中,也不少见。才一上午的时间,不是有心人也不会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裂痕。 但是有一个人却笑眯眯地看着,对这件事,却是欣喜着。 马文才从窗边走过,刚才他一直在观察着祝英台他们的情况,得到满意的答案。 他嘴角一弯,自语道:“梁山伯,没想到你做的比我想象中还好,还是小看他了,他竟然有能力把宁采臣拉下水。宁采臣,有这个猪队友,这一局你败得真冤啊。” 通过语言动作行为来观察人类的心里,这一点上,他和宁采臣很相似,能力上相差不大。和宁采臣不同的是,他更加偏向于把人心往险恶的方向想。宁采臣能看出梁山伯对祝英台有意思,能猜出祝英台的反应,他自然也有这样的能力。所以他才去刺激梁山伯,以梁山伯的心性,肯定是没办法再保持原来的样子,绝对会采取行动。 他的行动,会造成连锁反应,至少也能破坏祝英台和梁山伯之间的友好关系。 比起宁采臣,更加客观冷静,没有受到感情的影响的马文才,早就从一些资料和梁山伯平常中一些细小的选择中,发现梁山伯感情上的懦弱。他也只是想着,梁山伯的懦弱,可能会给宁采臣造成一些麻烦,没想到梁山伯这么给力,一下子直接把三人的关系破碎掉。 当然,现在他如果急匆匆插入进来,对祝英台献殷勤,那样的下场比起梁山伯也好不了多少。需要做的是等待机会,通过一些契机和祝英台拉近关系,慢慢取代梁山伯的位子。至于宁采臣和祝英台的情况,他现在还看不怎么清楚,不过他不会小看宁采臣,宁采臣和祝英台的冷战,不会持续多久。 为了以防万一,还需要动一些手脚,最好让梁山伯再自乱阵脚,和祝英台的关系再也无法修复,让他正式出局。 想好主意,马文才把几个学生叫来,交代了几句。 不算什么神奇的计谋,还是同样的,只是换一些话术,来刺激梁山伯。 现在的梁山伯情绪已经敏感到极点,非常容易就胡思乱想,给他一个方向,他就能把很多无关的事情联想到一起。比如让他觉得其实祝英台喜欢的是宁采臣,所以他的表白才会失败,这其中有宁采臣的手脚什么的。这么一说,后面就不用再做什么,梁山伯自然会在脑袋中补充,并且给这个猜测找证据,一些很平常的事情,在他眼中也就不会平常…… “早上我观察了一下马文才的反应,基本能确定,这其中有马文才的手笔,他肯定做了什么。最大的可能,应该是直接把他的谋划,‘无意间’让山伯知道。我想他应该不会停手,还会做一些小动作,不过那些下作的手段却是最难防范的,毕竟我们不能堵住山伯的耳朵,也不能让马文才的人不说话。这是我们的劣势,这是一场战争,而战场在我们的国土,不管结果如何,受创的都是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保住现有的,再慢慢收复失去的。”宁采臣把叶秋零叫来,说了这么一番话。 第七十三章 疫苗和反击 “哦,那你打算怎么做?”听宁采臣这样说,叶秋零却有些迷糊,对这些勾心斗角她不怎么懂。宁采臣的意思算是明白,也了解现在的形式非常差,马文才可以随便出招,但宁采臣却什么都做不了。这时候宁采臣话中的‘保住现有的,再慢慢收复失去的’就难以理解,那种事情怎么做得到。 “那换个直观的说法吧,如果马文才是病毒,有特效药的话就可以反击,可是我们对这种病毒的研究不深,没有什么对抗的药物,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宁采臣看到课桌上的生物书,顿时找到一个非常形象的形容,这个说法是相当的诋毁马文才。宁采臣也是真的生气了,一般的事情,他可以随便,但关系到朋友的事情,就是宁采臣的逆鳞。 叶秋零沉思一下,她的学习成绩也不错,宁采臣这么一提醒,她略思索:“疫苗?” “没错,就是疫苗,疫苗就是毒性被削弱到极点的病毒,用疫苗感染人体,产生抗体,就拥有着对这一种病毒的免疫能力。”这也是宁采臣想出的一个相对有效的方法,不能堵住梁山伯的耳朵,不能阻止马文才出招,那么就让梁山伯对马文才的招术视而不见。这件事只靠他一个人是做不到的,如果他亲自做的话,反而会刺激到梁山伯敏感的神经。 学校是他的底盘,只要在这所学校之中,不管马文才耍什么手段都不能真的让他束手无策! 这是宁采臣的自信,对自己能力的自信。 此事宜早不宜迟,把事情的始末在脑海中过一遍,再把细节理清楚,宁采臣便去安排,给梁山伯打疫苗。 马文才把要说的话,对那几个学生一遍一遍交代清楚,这些学生都不是专业的演员,所以他要调.教一把。把一些细节和要点重复着,并且让他们在这个地方练习几遍,也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对付区区一个梁山伯,还没必要用太多心思。马文才看着他们的表演已经有些像模像样,就让他们开始行动。 他知道,宁采臣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现在被打的措手不及,只是对梁山伯的无防备,这时候,宁采臣应该也反应过来。 “已经太迟了。”现在反应过来也已经太迟,友情使宁采臣自缚手脚,什么都做不了。梁山伯,出局…… 教室中太压抑,祝英台极端的态度,还有对宁采臣的愧疚,让他无法再待在教室中。图书馆很安静,他来到这里想静一下,还有,上次在这里得知马文才的阴谋,他潜意识中再来到同一位子,希望有人能给他指明一个方向。在他旁边的一张桌子,四个少年在闲聊着,声音不大,梁山伯不自觉的把注意力集中到那边,倾听着。 “你们能不能猜到,昨天晚上三角口那家冷饮店,我看到了谁?” “谁啊?难道是大明星软玉儿?” “难道是美女老师喻兰凝,或者是我们学校第一美女……我们学校第一美女是谁啊?” “第一美女倒是没有,不过却有第一帅哥和第一才子。” “第一帅哥和第一才子,我们学校的?你是说祝英台和宁采臣啊,他们俩是好朋友,晚上在外面聚聚有什么奇怪的。” 再听下去,慢慢的梁山伯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宁采臣对他说,他被祝英台拒绝,是因为祝英台对他没有丝毫友情以外的感情,被冷漠对待,也是不能接受友情中参水不纯粹。而他在这些人口中听到的却是,那时候宁采臣对祝英台表白了,在祝英台答应之后,宁采臣才说起他的事情。两人还商量着假装冷战,共同瞒着梁山伯,说是好心,不想让他太伤心。 人啊,比起别人告诉的,更相信自己亲耳听到亲眼看到的。 这些人这么一说,梁山伯马上联想到宁采臣和祝英台那种种亲密的举动,还有日常中默契的配合,甚至平时的谈笑在现在的他看来,也是两人在调.情。 原来,原来他一直都是第三者,插在两人之间,干扰他们的第三者。 他们,还真是善良啊,瞒着他,刚刚表白,就强忍着互诉衷肠的冲动,为了他假装……呵呵,一个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一直是他心中可以依靠的人,永远不会背叛他的死党。一个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默默守护了一年都没改变心意的女人。为他好?为他好就可以欺骗他? 这种感觉就是背叛吧,被自己除父母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人同时背叛。 人都是有阴暗心理的,在面临困境,心情灰暗的时候,更容易冒出来。这时候梁山伯冒出个念头,也许祝英台对他不是没感觉,祝英台平时对他那么好,肯定也是喜欢他的吧,不可能对他没有感情。想着,相处的点点滴滴冒出来,祝英台的一举一动似乎都透露着,透露着喜欢她的意味。 对,祝英台虽然喜欢宁采臣,但同时也是喜欢着他的,在两个人之间摇摆不定。 她其实在等待着,等待着他的表白,这时候谁先表白,祝英台就会选择谁!绝对是这样的! 那么,其实应该是他先表白的,因为相信着宁采臣,才让宁采臣帮他说出口。没想到宁采臣竟然抢先表白,不仅辜负他的信任,背叛他们的友谊,夺走祝英台,还假惺惺的为他好,把他蒙在鼓里。若不是他意外听到这些话,恐怕会一直保持着对宁采臣的愧疚和感激吧。 恶心,他突然觉得宁采臣的面目很恶心,平时那君子的模样也是伪装出来的吧,真小人,伪君子。 梁山伯想着,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出图书馆。这时候,一个身高一米九,身上肌肉把衣服撑得鼓鼓的男人,向他走来。这是他们的音乐老师,经常被宁采臣称作是健美先生的韦安青。他笑着拍拍梁山伯的背部,咳嗽几声,力量好大,梁山伯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被拍出来了。 “怎么,闷闷不乐的样子,是有烦心事啊!嘿嘿,少年的烦恼啊,真是羡慕,想当年老师这么年轻的时候……”韦安青无视梁山伯的反抗,说了一大堆,最后说道:“烦恼的时候就应该去看看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也有解决烦恼的方法。少年就应该多看书,多学习知识,脑袋瓜开窍,就没有烦恼了。” 说着,就强硬地把梁山伯又拉进图书馆之中,然后把梁山伯扔到一边,自己去找书。 梁山伯郁闷不已,这个图书馆他是不想再进来了,向门口走去,在原来的位置附近,他突然听到什么,停下脚步,躲到书架后面。 “哈哈,那个梁山伯真是笨蛋,看他那个脸色,像是死了老婆一样难看。” “对啊,马哥随便用一个办法,就让他去表白,让他和祝英台出现隔阂。现在又随便几句,就让他开始怀疑宁采臣,不对,不是怀疑,现在他肯定恨死宁采臣了吧。” “马哥面都没露,就把他们三个拆散,这叫什么,这叫决胜千里之外。” “把人心玩弄于鼓掌之间,真不愧是马哥。宁采臣还真可怜,因为顾及着和梁山伯的友情,这次是只能挨打无法还手。” “马哥说为以防万一,应该经常在梁山伯耳边说这些,而且这样下去,还有可能把他变成对付宁采臣的,一把好用的刀。” 后面的梁山伯已经没再去听,默然的,没有惊动任何人的走出来。心中,五味陈杂,走在路上,狠狠的给自己一巴掌!他竟然怀疑自己最好的朋友,还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差点,差点就恨上宁采臣,甚至像那些人说的那样,因为恨意,转而去对付宁采臣。对自己的想法羞愧不已,也开始对自己心中的阴暗产生恐惧,还有的,就是对马文才的恨意。 绝不原谅,绝对不能原谅,这样玩弄人心的马文才,简直就是个恶魔! 要冷静,要冷静,梁山伯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安静一下,这时候却看到他身边又出现几个人。 “昨天晚上我可是看到了哦,看到宁采臣和祝英台。” “他们两个白天在学校相处还不够啊,在晚上还出来见面,感情真好。” “嘿嘿,是感情好,不过和你们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昨晚啊,我可是看着他们两个手拉着手,祝英台还依偎在宁采臣身上,简直就像是一对情侣……” 梁山伯冷哼一声,冷冷地撇了他们一样,就转身离开。 那些人继续表演着,直到按照剧本完整地说完,并确定梁山伯已经离开之后,才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梁山伯的反应不在他们的预料之中啊,这样是怎么回事,梁山伯的冷哼是什么意思,是对宁采臣生气?应该是吧……最后他们想着,马文才要他们把事情完整的在梁山伯身边说完,现在任务还不算完成。 于是,他们又跟在梁山伯身后,找个机会,又开始对话。 当然,他们得到的只有梁山伯的一声冷哼,只听第一句就离开。为了避免被发觉是在演戏,他们又完整地说完一遍,再跟上连山伯,为完成任务而努力…… “你这个主意是很高明,不过我觉得有些别扭。”健美先生韦安青坐在宁采臣身边,表情有些不自在:“你们这是什么情况,你、马文才、梁山伯、祝英台,这是在四角恋吗?你们四个都是男生吧,这样做真的可以。祝英台虽然长得漂亮可爱了一些,但……他也已经有女朋友,这样子不怎么好。” 要做这些事情,需要不少的人,宁采臣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在梁山伯面前表演,还让韦安青负责把梁山伯再度拉入图书馆。不免,必须要把一些事情的原委说给他们听,自然,听到这四个男生的感情纠葛,一个个都感到十分蛋疼。宁采臣已经对那些朋友解释一遍,现在又要对韦安青再解释一遍:“首先,你错了,虽然是四个人,但我还有英台都是无辜的。只是马文才喜欢上英台,山伯他,他也喜欢上英台。嗯,有问题的是马文才和梁山伯,我和英台都是受牵连的。” 这时候,梁山伯已经摘不出来了,反正也是事实,虽然被认为是基佬,但‘喜欢祝英台的基佬’这个称呼梁山伯是不会在意的,肯定不会……在意也不理他,谁让他弄出这么大的麻烦。至于马文才,这个基佬已经是全校公认的人,没什么可说,那人的脸皮已经坚不可摧。 韦安青想想刚才所了解到的一切,还有以前马文才追求祝英台的事情,确实,宁采臣和祝英台好像都是无辜的。不过他还是有些纠结,他是学校的老师,看着这样搞基成风气,马文才和梁山伯都步入这个深渊,还想把祝英台也拉下去,心中十分别扭,这爱,太扭曲:“他们俩都喜欢男人,为什么不凑成一对呢,还想把你和祝英台都……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搞不懂。” 凑成一对?宁采臣目光一亮,想到一个不错的反击手段,至少能转移一下马文才的注意力。 到一个无人的教室,找一张桌子,宁采臣拿出一个信封还有一张信纸。 “你要写什么?”叶秋零问道。 “情书。”宁采臣神秘地笑笑:“只挨打不反击可不是我的性格,他做出这种事情,我当然也要反击一下。” “用情书反击?”叶秋零面色古怪,她自然知道宁采臣说的那个‘他’是马文才,但是……宁采臣要给马文才写情书?这也太恐怖了吧!伤敌一千自伤八百! 宁采臣没有说什么,拿起笔就开始写,写了几句,叶秋零才发现,这好像……宁采臣在模仿梁山伯的笔迹! 刷刷刷,很快,一张纸就写满,最后再署名‘梁山伯’,一封情书就这样完成。 “这有用吗?”这种事情,经不起推敲,叶秋零觉得马文才不会受到什么影响,被无视的可能性更大。 “嘿嘿,我在里面还写了一件事情,马文才看了绝对心里不能平静。”宁采臣能猜得到,马文才肯定一直以为那次溺水的时候,救下他的是祝英台,帮他做人工呼吸的也是祝英台。宁采臣做的,只是把真相告诉马文才,有这件事打底,这封情书也就变得不同了。不知道会有多少作用,这两件事结合能起什么化学反应还不确定,但能肯定的一点,马文才看到完这封信,表情绝对会很精彩。至于无辜躺枪的梁山伯,哼,现在做的都是在帮他收拾残局,牺牲这么一点东西,有什么的。 “那边的事情也就这样,差不多了,现在就是英台这边。对马文才可以用阴谋,以阴谋对阴谋,对于死脑筋还惹下大祸的梁山伯,用点手段也是可以。但是对英台就不行,对英台耍手段,那就成人渣了,嗯,就今天下午放学后吧,早点道歉也显示诚意。只要真诚的,拿出十二分的诚意,不怕痛不怕受伤不怕死……就绝对能取得谅解。”马文才那边,相信会消停下来,梁山伯暂时也不用管,祝英台这里也可以着手解决,一天时间气差不多也消了一些。 “对了,英台为什么会哭,你还没告诉我呢。”叶秋零好奇道。 第七十四章 要死掉的感觉 宁采臣和梁山伯都是祝英台的好友,梁山伯通过宁采臣的口表白,最差也只是不再理梁山伯,心里会难过一下。但现在却是连宁采臣都无视了,而且那时候的反应也太激烈,就像宁采臣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在她家的时候也是一样,那种伤心,一点也不寻常。 她猜测是祝英台喜欢着宁采臣,若是这样,那一切都说得通,宁采臣却说她想错了。 “她会有这样的反应,仔细分析起来,不外乎认为我把我们的友情看得太轻,还有就是心理的不平衡。”宁采臣沉吟着,慢慢说道。 感情看得太轻,心里不平衡……叶秋零思考着,疑惑道:“你是说吃醋?” 你是怎么总结出来的?感觉有点微妙,说正确嘛,绝对不是,说不正确嘛,也是有点那个味道。不对,‘吃醋’把两个字把格调都降低许多,宁采臣摇摇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分析起来:“朋友有很多种,兴趣爱好上的朋友,青梅竹马这般时间堆砌出来的朋友,酒肉朋友,志向相同的朋友,利益上的朋友……要认真划分的话,友情也是有分高低。都是很好的朋友,感情上的‘量’差不多,谁在心中更重要就在于‘质’。有些友情先天上就高于普通的友情。” 把友情这样量化,有点太过冰冷,但想透之后,又觉得挺有道理的,叶秋零低语:“酒肉朋友、利益上的朋友处于最下层,兴趣爱好属于正常,青梅竹马是以庞大的量取胜,志向相同的,嗯,要看具体什么志向……有点道理,你的意思是说你和英台不是普通的朋友,是特别的朋友?” 这是宁采臣一些理智上的看法,当然,在生活中,基本不会把这些放在明面上,那样太过残酷。而且现实中,特别是步入社会的人,很多感情都夹杂在一起,并没有那么单纯。这一套现在用来分析感情上相对简单干净的人,还是可以起参考作用。 宁采臣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知不觉中,都会对感情人心进行分析衡量。不是有意识的,他不喜欢朋友之间的交往有太多的算计,但这种事情就像是本能,很多时候他还没回过神,潜意识中就已经把各种数据在脑海中分析,做出最理智的判断。这个也可以说是一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小的时候,在他父亲的教育下,呃,意外的产物吧。他父亲也没预料到,让宁采臣多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多多思考其中的道理,竟然会培养出这种能力。 这样不完全是好事,比如对待朋友,宁采臣就不想去做太多的分析思考,但没办法,在具体思维之中,过程几乎是直接省略,大脑直接给出结果。 今天的应对中,他不仅对马文才和梁山伯进行各种算计,甚至于对祝英台的真诚,不做任何算计,也可能是他脑中经过各种计算衡量,给出的最佳答案。这样理智到可怕、冰冷,有的人,甚至会开始怀疑起自己所相信感情,是否也是通过各种证据推断出来的。宁采臣没有迷失,是因为他有一个好父亲,在岔路口给他的指引。 肯定自己的能力,也肯定自己的感情,这就是宁采臣现在的心态。 “没错,我和祝英台的关系,用比较合适的形容,那就是‘知己’吧。”宁采臣说出让叶秋零有些惊讶的话,知己,可以说是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已经在朋友之上。 “知己?这……”似乎有点不像。 “你认为我是什么样的人?祝英台又是什么样的人?单纯从性格性别上看,我们的差别很大。但你应该知道一句话吧,看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主要看看他身边的朋友是什么样的。”宁采臣说到这里,就停下来,留一点时间给叶秋零思考。叶秋零与他们的关系,算是最亲近的朋友之一,有心的话,不难想到。 身边的朋友?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啊,有什么特别的吗?叶秋零想着,宁采臣和祝英台的朋友一个个在脑海中划过,猛然,她发现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脸上出现惊讶的表情。 宁采臣笑着点点头:“发现了吧,我们英台的朋友圈,几乎是重叠的。我的朋友很多,英台的朋友也很多,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朋友圈重叠率还在90%以上。甚至于除去关系一般的,称得上是很好的朋友的,我们两个的朋友圈几乎完全重叠。朋友的朋友,不是朋友,这句话你应该能理解吧。就像山伯是我的死党,也是英台的好友,但你却只是把我和英台当做是好友,山伯在你眼里,恐怕只是一个熟悉的人。” 以她自身为例子,叶秋零更是理解,宁采臣和祝英台是她最好的朋友,但她和梁山伯之间,若缺少了这两人,那就几乎只是路人。 知己,虽然和叶秋零理解中有点不同,但现在,她也认同宁采臣这个说法,这两人,确实算得上知己。 “也就是说,我的朋友介绍给祝英台之后,就成了英台的朋友,英台也是一样。这种奇特的情况我也分析过,我想,我和英台身上,有某些很关键的共同点吧,性情人格之类的。因此在英台心中,我应该也是不一样的,算是最了解她的人。所以呢,我在清楚后果,明知道会给她造成多大伤害的情况下,还要接受山伯的委托,做这种事情……可能会让她觉得,非常不平衡,好像她只是我的一个普通的朋友,山伯的一个请求,一个随便推脱一下就可以拒绝的请求,就能让我忍心去伤害她。不好听一点说,就是她把我放在心上,而我却把她踩在脚下。”宁采臣分析起这些,也有些惆怅,清楚祝英台的心里,也明白他的行为在祝英台心里,可以说实在践踏他们的友情,甚至是背叛。 虽然可以说这感情拐了几个弯,结论得出的有点曲折,但叶秋零还是听明白了。付出与得到的不对等,一个把对方看做是知己,自然,认为自己在对方心中也是知己,实际上,对方只是把她视为普通的朋友。甚至于,有可能连普通朋友都不如,只是被视为梁山伯的附属,朋友的朋友。 知己的位置,甚至能与爱人亲人对等,若被自己的父母看做是外人,那样的感觉,很难受的吧。叶秋零觉得,她有些理解祝英台的眼泪了。 “这是一点,还有一点,也就是这件事情,其实我可以做到两全其美的。答应下梁山伯的请求,在知道祝英台的态度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不对祝英台说,而是在第二天直接告诉梁山伯被拒绝。这样,梁山伯没有得到最坏的结果,能继续和英台做朋友,英台也可以像以前一样,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但是我却没这么做,而是把事情说出来,造成现在这样的后果。”只是无关紧要的一句谎话,不会伤害任何人,对大家都有好处,他明明知道,却不这么做,宁愿去伤害祝英台,也不愿对梁山伯说谎。 好复杂,一个简单的表白事件,单纯的,只有三个人参与的表白事件,竟然还有这么多弯弯道道。 人心的复杂程度,超乎想象。 而能把人心看得这么透彻的宁采臣,叶秋零现在有的不是敬佩或者害怕,而是疑惑,他知道这一切,为什么还这么做? 难道真的是那么过分的,把祝英台当做朋友的朋友?如果是这样,那也太过分了! “不是的,不要那么惊讶,我也没有读心术,只是你把一切都写在脸上了……你想想,如果我真的撒谎,结果会变成什么样呢?没错,在短时间还能维持之前的日子,但谎言始终是谎言,半年,一年,终究是会被揭穿的。那到时候会怎么样呢?山伯和我,肯定会决裂,不用怀疑,欺骗和背叛的力量,能摧毁一切感情。英台知道因为她的事情,我和梁山伯决裂,肯定会愧疚的,无法面对我们。而我,亲手造成三人的破裂,心灵也无法安宁。”有些事情,表面上看上去很美好,很完美。可实际上,只要深入思考,多想一些,便能看到那背后,那令人惊悚恐怖的画面,后果,没有人能承受。 现在把问题摆在明面上,虽然看起来同样的严重,但毕竟其中没有藏着任何肮脏黑暗的东西,只要想一些办法,一切都能解决。 宁采臣深入浅出,详细的把事件的表理分析清楚,直把叶秋零惊得一身冷汗。 普通的表白,只因为宁采臣的能力,祝英台对宁采臣的了解,两人这种知己的关系,还有三人的友情,竟然衍生出这么多东西。 明白一切,叶秋零也开始全力帮助宁采臣,在下午放学之后,把祝英台约出来。 今天智慧果杂志社的事情有点多,放假一天,也积累起来一些东西,所以杨晴晚上会晚一点回来。因此叶秋零直接把祝英台带到自己家,宁采臣说需要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 “什么事这么神神秘秘的,还要到你家里说……不会是睡了一晚,已经迷恋上我的身体,打算在这个没人的时候……啧啧,没想到秋零你也是个坏孩子呢。”似乎调.戏叶秋零上瘾了,在独处的时候,经常和叶秋零说这些暧.昧的话。好像非常喜欢看叶秋零害羞的样子。不过叶秋零倒是觉得,祝英台可能是在转移注意力,不去想宁采臣和梁山伯的事情。 叶秋零脸微微羞红,低头道:“你先进房间,我去洗个澡。” “哇,啊!不要这样,你这样配合,好吓人啊!我只是开玩笑的!”只会口头花花的祝英台见叶秋零可能真的被她掰弯,顿时跳起脚。 把已经走进房间的祝英台一推,叶秋零快速的关门,钥匙转动,把门反锁。 “十五分钟后我会去开门,现在这是,只属于你们两个的时间。”叶秋零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宁采臣从阳台走进来,关上窗,打开灯,拉上窗帘。 “有件事要和你谈谈。”祝英台看到宁采臣,脸色顿时转冷,后退几步,与宁采臣保持距离。 叶秋零靠在门上,一分钟之后,离开,坐在沙发上等着。她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门上,等待着宁采臣的结果,他会怎么做呢? 五分钟,她听到房间中传出一点声音,零零碎碎模糊不清,不过有点像是……晒棉被的时候,拍打被子的声音? 不一会儿声音就停下,房间恢复安静。 “我觉得我的脸绝对肿了,你看,嘴角都流血了。”宁采臣已经在口中尝到血液的味道,摸摸自己的脸,好痛,说好的不打脸的,竟然就这样一拳过来。 祝英台揉揉自己的小手,连续打宁采臣几十拳,手都打痛了,他身上怎么那么多骨头。 “别以为这样就结束,乖乖闭上眼睛,若我最后的铁拳没有打死你,我就原谅你。”祝英台冷哼一声,活动着身体,似乎想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到拳头上。 自作孽不可活,宁采臣只能听话闭上眼睛,全身肌肉紧绷……脸上的肌肉再绷紧也没有防御力啊,但愿她不要再打脸,再一拳过来,明天他都没脸见人了。闭眼,等了一会儿,想象中的拳头没有来。宁采臣要睁眼看看情况,却被祝英台蒙住眼睛,整个人靠上来,直接把宁采臣推到,躺在床上。 果然是全身的力量,不过这个小身板还想压死我不成,看来她是手下求情,宁采臣张口欲语,却突然发现嘴唇传来异样的触感。 脸上感受到祝英台的呼吸,嘴唇每一缕神经都被触动,宁采臣的身体顿时僵硬住。 这是……以宁采臣的脑袋,这时候也变得一片空白。 嘴唇分开,手从眼睛上拿开,宁采臣睁眼,看到祝英台。她低着头,头发下催遮住表情,渐渐俯下身体,把脸放在宁采臣的心口,似乎在听着他的心跳。 他知道自己的心跳的很快,全身血液加快流动,向大脑输送氧气,恢复思考能力。 思维快速转动起来,分析现在的情况,这个没有任何预兆,完全出乎他意料的情况,英台她为什么这么做?这其中的理由…… 宁采臣还没找到答案,祝英台已经开口,声音好像充满悲伤:“你知道被自己喜欢的人,亲手送给另一个男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吗?那种感觉,天都崩塌了,我想着,干脆就这样死去好了。死了的话,应该能永远留在你心里,你也没办法再把我送给别人。”说完一句,祝英台就没有再言语,而是静静地趴着,细微的抽泣声,还有心口感觉到的,温热的液体。 就像一个重锤,狠狠地砸在他脑袋上,砸在心口,莫名的情绪涌上来,一种酸痛的感觉,从心脏爆发,随着血液运向全身。 所有的理智,所有的算计,全部都消失。 很难受,脑海一片朦胧,身体被生物的本能控制,眼泪,这个他丢弃近九年的东西,几乎要再度出现。 “我……”宁采臣张口,声音异常的沙哑。 祝英台的身体在抽动着,发出呜呜声,没几秒,就直接站起来:“笨蛋,骗你的!”说着便捂嘴,笑得肚子都一些痛,一只手捂着肚子。 她的脸上,没有泪痕,那他的胸口……口水! 宁采臣爬起来,靠在床头,深呼吸。脑中的迷雾渐渐散开,所有的条理都展现出来,少顷,他脸上露出无奈之色。 真是,被耍了啊。 就知道以祝英台的性格,肯定会想办法报复他,他让她心痛,她也绝对会让他尝尝同样的味道,甚至是升级版的,刚才还真是,差点要死掉的感觉。 第七十五章 黑色项链 身为知己,自然,祝英台对宁采臣也有相当的了解。 所以,虽然不能像宁采臣一样,把所有的一切剖析清楚,但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冷静,她也能想明白宁采臣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理解他的做法,但相信他就算伤害她,也是为她好。 但是呢,相信归相信,生气归生气,两码事。不管宁采臣的做法是因为什么高上大的理由,伤害到她,让她心痛了好久,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她在等待着宁采臣的解释,解释过关,就原谅他,同时,也在想办法报复,至少要让宁采臣知道,她那时候的心情是什么样的。 要让宁采臣心痛,这是个非常大的难题,在物质上的东西,很难做到。唯一的方法,就是伤害他身边的人,伤害到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自然能让他心痛。 说是这么说,但这种事祝英台根本做不到,最后却灵光一闪,想到一点,伤害别人不行,那么伤害自己呢? 苦肉计什么的,真正伤害到自己的事情,祝英台肯定不愿意做的。不过,她言情小说啊,电视剧啊,都看过不少,脑袋里有很多虐心情节的存货,于是就蹦出这样的苦情情节。她的演技不行,所以直接遮住宁采臣的眼睛,后面也只趴在他胸口,始终不让他看到她的表情,到后面她还灵机一动,为了看起来更真实直接吐口水。 祝英台笑到肚子疼,宁采臣可笑不出来,这样难受纠结痛苦的感觉,他算是第一次体会到。 “这算是扯平了吧。”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严重的摧残,宁采臣的声音中带着些幽怨。 “嗯,扯平了。”笑声慢慢停止,祝英台坐到床边,看着宁采臣那如同深闺怨妇的样子,又轻笑起来。 管你多么风轻云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还不是栽在我祝英台手中。为自己的智慧骄傲着,打败宁采臣这个大魔王,她离成为世界之王已经不远了。 “不过,你还真吻得下去啊!”就是那个吻,让他的理性直接被感性压制,否则祝英台的表演还骗不了他。 “不做的真一点,又怎么骗得过你?”祝英台说着,用舌头舔舔嘴唇,啧啧嘴,血的味道。看宁采臣好像很在意的样子,便道:“不过一个吻有什么的,而且你不是说过,这样嘴唇碰一下不算是吻吗?”见宁采臣露出鄙视的眼神,祝英台脸微微一红,她当然知道那句话只是宁采臣用来安慰叶秋零的,混迹在男生之中的她,懂得并不少。祝英台尽量做出不在乎的样子:“反正我的初吻已经给秋零,第二个吻给谁都无所谓的吧,又不重要。” 你的初吻确实早就给秋零了,可我还……不对,初吻是怎么定义的,按字面上的意思,第一个吻。好像他的初吻在婴儿时期就已经被老妈夺走了,现在……大概,应该,可能不算吧。 他又不是女生,关心这种事情做什么,这种事情,无所谓的吧。 起身一下,身体好痛,手脚胸背,全身的肌肉都在哀鸣着,这家伙,到底用多大的力气打他啊!宁采臣拿过床边的抽纸,抽出两张纸,擦胸口的口水。外面已经完全被衣服吸附,擦也没用,宁采臣解开两颗扣子,擦擦皮肤上的口水。扔掉纸团,宁采臣又坐回床边。 “一般人应该不会擦掉吧,用舌头舔掉这样的……”祝英台故意做出不解的样子。 你这是在侮辱一般人!且不说做这种事情的人有多变.态,能以舌头舔自己的胸口,就不是一般的变态能做到的!默默吐槽,然后再鄙视祝英台一眼,宁采臣就直接躺下去,全身肌肉完全放松下来。休息一会儿再离开吧。祝英台看到宁采臣那有些僵硬的动作,还有胸口露出的几块乌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下手太重了。 她扒开宁采臣的衣服看看,青红一片,看来她的力气不小,也许是宁采臣的皮肤太嫩。 不理宁采臣的挣扎,祝英台强硬的在他身上探究着,看上去很严重的样子。微微有点内疚,虽然是宁采臣自作自受,但打人的毕竟是她。 “我去许仙大哥那里拿点药水,你就在这里等一会儿。”祝英台交代一句,就敲门,让叶秋零把门打开。 听到祝英台的呼唤,看一下时间也差不多,叶秋零打开房门。 开门,叶秋零便看到躺在床上,精神不怎么好,身上衣服很是凌乱的宁采臣,还有神清气爽,脸色红润的祝英台……这是什么情况? “采臣的服务很好,我很满意。”祝英台拍拍叶秋零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看着她,然后又甩给她一个神秘的眼神,干脆的离开。 这个情况,一般人都会想到某些方面去,但叶秋零还是纯洁的,没有领悟祝英台的潜台词。她走进房间看看宁采臣的情况,便发现他身上到处都是伤痕,虽然不算什么大的伤势,但那样子着实吓人。叶秋零关切地问着,宁采臣只能回答没事,只是一些皮肉上的伤势,一两天就能恢复。 叶秋零微微抱怨几句,祝英台下手太重了之类的,知道所有的事情之后,她也了解宁采臣做的一切都是为大家好,结果却被打成这样。 想想,在这件事中,梁山伯被拒绝无视,也算受重伤;祝英台被宁采臣的话伤到,也被梁山伯不纯粹的友情伤到;宁采臣被梁山伯逼迫,被祝英台打,心灵和*都受伤……三方全部受伤,无人幸免。叶秋零不禁想到,到底是谁做错了?梁山伯追求爱情,不算错;宁采臣维护大家的感情,不算错;祝英台想要干净友情,也不算错。 硬要说的话,就是梁山伯和祝英台思想上的矛盾,宁采臣是无辜的。 “秋零,开门。”没过多久,祝英台又回来了,带来一瓶药水,活血化瘀的。 见祝英台要亲自动手的样子,宁采臣直接起身,抢过药水:“我自己来吧,你们出去一下。” 祝英台直接把宁采臣推到床上:“乖乖躺着。”她打得太均匀,全身都分布着,宁采臣自己的话,背后够不着。“不要脱我衣服,女孩子矜持一点!”宁采臣做最后的挣扎。又不是没看过,祝英台对宁采臣的话不屑,为避免麻烦,直接呼唤叶秋零一起上。这时候叶秋零和祝英台却是一伙的,对宁采臣说声抱歉,便按住宁采臣的身体。 衣服被完全扒开,扔到一边,祝英台拿出瓶子倒出药水,胡乱地涂抹着。 这时她想起宁采臣的双腿好像才是受伤最重的,昨晚被那么用力的踢,今天又伤上加伤。拉起宁采臣的裤管,祝英台惊讶道:“好严重的伤势。” 宁采臣的腿有好几块都肿起来了,青红一片,看着就觉得很痛,亏他今天还能像没事人一样,走路上学放学,这样的伤势,每走一步都很痛吧。不仅如此,刚才她又对宁采臣踢了好几脚,有些伤处看起来更加严重了,特别是左脚的膝盖在红肿着。怪不得宁采臣会被她们两个制住,他知道就算挣开,也没法离开。 可恶,既然伤势这么严重,就说出来啊。哼都不哼一声,她还以为没什么大碍,就那样重重地踢过去。 被发现就没办法了,宁采臣无奈道:“我自己来吧,你这样乱涂没什么效果。” 祝英台才不会听他的,见到这严重的伤势,观察一下,立刻对叶秋零道:“帮个忙,把他裤子脱了。” “英台,别乱来……秋零,别跟着乱来啊!喂喂……别脱,再脱我死给你们看!” “别挣扎了,这里只有我们三人,以你的腿,就算挣开了也没法离开。” “乖,很快就好,不痛的……” 咔擦,门被打开,杨晴提着一袋子的食材进门,马上看到叶秋零的房门大开着,里面的声音有些嘈杂。她走进一看,宁采臣光着上身被叶秋零按在床上,祝英台已经解开宁采臣的皮带,,一手控制住宁采臣反抗的书,另一只手在脱他裤子……这个画面太震撼了!听到声音,祝英台和叶秋零顿时僵住,转头看到傻眼的杨晴。 忙忙乎乎乱七八糟地解释一堆,最后还是宁采臣身上的伤势,还有药水的气味证明了她们的清白。 “你们走开,让专业的来。”杨晴接手。 按摩一下肌肉,使其放松下来,抹上药水,揉捏拍打,一整套下来,与祝英台的乱来,完全是专业与业余的区别。 杨晴说她这个手艺都是在她母亲身上练出来的,她母亲年轻的时候,因为父亲病倒包揽下所有的农活,身体透支,年龄大了之后,身上就到处都是毛病。杨晴就从一个老师傅那些学到这些,然后在她母亲身上不断实践,才有现在这样纯熟的手艺。总之,宁采臣的贞操算是保住了。 “你左腿的韧带受伤,最好还是修养几天。”杨晴做好一切,帮宁采臣把衣服穿上,提出建议。 宁采臣点头,昨天那只是一些皮肉伤,虽然有些痛,但撑一两天就过去,走路也不会有大影响。但现在韧带受伤,那就不行了,硬撑的话,会更加严重。 “可以说说吗?谁把你打成这样的,是学生的话,马上向学校反应,如果是社会上的人,那就去报警吧。”杨晴认真说道。叶秋零傻笑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祝英台眼睛到处乱瞧,就是不敢看杨晴,宁采臣深深叹一口气:“摔的。”摔的?她自然不信,杨晴见宁采臣眼中些无奈,却没有任何的沉重,再瞧瞧叶秋零和祝英台那一副有猫腻的样子,明白过来,没有再说什么。 …… 宁采臣进入高中以来,第二次请病假,马文才得到消息,顿时想到,是他的计划起作用了。 梁山伯沉不住气,去把宁采臣揍了一顿——这个可能非常大。 朋友之间自相残杀,这种事情,喜闻乐见,马文才脸上出现笑容。他到祝英台的班级观察一下情况,祝英台还是老样子,对梁山伯不理不睬,宁采臣的位子空着,梁山伯……马文才发现梁山伯一直在盯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从他出现,梁山伯的视线就未曾从他身上离开。 情书,初吻,马文才的脸色变青,不会是真的吧! 本来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对于梁山伯的表白,还有人工呼吸的事情,马文才是抱着绝对不信的态度。但是,再怎么不信,那时候他确实在昏迷着,确实没看到谁给他做人工呼吸。梁山伯给他人工呼吸,可能性还是有的,今天见梁山伯这样看着他……马文才细思恐极,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 两天时间,宁采臣不在的这两天,马文才一出现在梁山伯的视线范围之内,就发现梁山伯在看着他。如果是一次两次还好,这样一直看着,难道真的喜欢上他? “他是不是一直在看着我?”马文才对身边的学生问道。 “是啊,挺奇怪的,每次看他的时候,都发现他在看着马哥。”听那个学生这么说,马文才脑中闪过情书、初吻、表白……他直接滚回自己的班级。 就算如此,梁山伯的面孔还是不断浮现在他脑海,冲击着他的神经。想多了,他开始不断的刷牙漱口。 卑鄙小人!用眼神杀死你——这是梁山伯的想法。 宁采臣在家休养的时候,不少的同学都跑来看他,他的母亲看着来来往往的男生女生,特别是比较漂亮可爱的女生,每一个都认真观察着。一天到晚笑眯眯的样子,看情况是恨不得宁采臣再多受伤几次。最后挑挑选选,还是认为叶秋零最好,长得漂亮,性格又好,最重要的是,别人看望一下就离开,只有叶秋零这两天一直陪着。当然,这其中也有两人是邻居,来往方便的原因,但还是让宁采臣母亲对叶秋零越来越满意。 还有一点就是,不管是同学朋友还是邻居,这样的关心,若说叶秋零对宁采臣没意思,母亲一百个不相信。 最后宁采臣得到命令,叶秋零是内定的儿媳妇,赶紧追到手。 “你这个儿媳妇可是英台的女朋友。”无奈之下,宁采臣只好拿祝英台当挡箭牌。 现在他才十六岁,有那么着急么,现在这个年龄应该学业为重,恋爱的事情,再过几年比较好。朋友妻不可欺,母亲只好打消这个心思,叶秋零的长时间陪着也有了解释,祝英台是宁采臣的好友,因为不方便过来,所以叶秋零这是两人份的照顾,在代替祝英台照顾。 下午,宁采臣收到一个快递,是织女寄来的,不过不是衣服,而是一个项链,一个看起来十分贵重的项链。 ‘一定要戴着,不能摘下来,否则我会很生气很生气的。’这是项链盒子中的一张纸写着的。宁采臣打电话过去,想要问一下情况,却发现对方关机。晚上,收到一条短信,说这几天不要联系她,有重要的事情,一切等七天之后。 项链是黑色的特殊绳索,看不出材质,项坠是一块雕刻非常精致的黑色宝石,男生戴着也不会不适合。 有点奇怪,不过宁采臣还是听话的把项链戴上。 第七十六章 青公子来了 祝英台和宁采臣可以说是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梁山伯是青花瓷的主唱,外面的人不清楚,在这个学校的学生可是一清二楚,因此,他们三人的动向,学校中有很多学生都在关注着。 时间一长,就有不少学生发觉,祝英台和梁山伯似乎闹僵了。宁采臣倒是没事,他在第二天就受伤请假,回到学校的时候,也已经与祝英台和解。 这样的情况,不免有人把宁采臣的受伤,与祝英台和梁山伯之间的冷战联系起来,他们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事? 各种猜测纷纷出现,只是因为这三人以往的形象过于正面,感情又那么好,不管什么样的猜测,都感觉不怎么妥帖。其他人怎么想不管,马文才在宁采臣回到学校,见宁采臣和祝英台之间的距离也消失之后,便明白,他猜错了。不仅如此,他对梁山伯接连使用的小动作也失去效果,梁山伯和祝英台之间,也因为宁采臣的努力,慢慢有所缓和,至少也能有几句对话。 毫无疑问,他布的局被宁采臣完全破解,那么那封恶心了他两天的情书……很可能是宁采臣的反击。 他非常清楚,有所防备的宁采臣是非常难对付的,现在的他算是处于不利形势,但他却没有丝毫的沮丧。学校的生活很无聊的,尤其是他这种思想相对成熟,自我到没有朋友的人,就更是无聊透顶。追求祝英台,是他想做的事情,但是与宁采臣互为对手,以这个学校为战场,这样的交锋似乎也很有趣。 “这样更好,你越强大,打败你,再得到祝英台,这样的感觉……”马文才站在窗外眼睛盯着宁采臣,那眼中的热切,比追求祝英台的时候更甚。 突然,他感到一阵阴冷,似乎背后有寒气吹来。回头一看,梁山伯站在不远处,死死地盯着他。梁山伯狠狠地大口咬着面包,面包屑飞溅,梁山伯舌头在嘴唇上转一圈,把所有的面包屑吃下。这个动作在马文才看来,好像是在回忆他嘴唇的味道,打一个激灵,马文才落荒而逃。 感受到我眼中的杀气了么?用眼神杀死你! …… “采臣,加油,快点做完有奖励。” “别催,这种事情急不得。” “要帮忙吗?” “你们都别进来,我弄好之后再进来,秋零,帮我准备一套干净的衣服,浑身都湿透了。” “啊,好的,我马上就去。” 水管坏了,漏水,宁采臣就被杨晴叫过来客串修理工。修理水管,宁采臣还是第一次,没有经验,总是会出现一些问题,最后修好的时候,宁采臣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干的地方。当宁采臣走出厨房,进入浴室冲完澡,便看到叶秋零给他递过来一套衣服和一条浴巾。 宁采臣看着手上的衣服,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表达心情。 可以看出叶秋零挑选的很用心,衣服裤子尽量纯色的,没有什么花纹,甚至还送来一件未拆封的白色内.裤……但你就以为我看不出这是你的衣服吗?看不出这件内.裤是女款的吗? 有点头痛,怪他没说清楚,应该说‘到我家拿一套衣服’的。 穿吧,感觉节操掉了,不穿,好像在说嫌弃她穿过的衣服,似乎有点伤人。抉择了半天,宁采臣决定取其中间。衣服的大小倒是差不多,宁采臣也只是比叶秋零高一点,看一下镜子,还好,这一套是偏向中性的,他穿着也不会显得太娘气。不过,总感觉有些别扭,不是形象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别扭。 竭力让脸上不露奇怪的表情,还是控制不住那一丝羞红之色,承受着巨大的心里压力,宁采臣走出浴室,把白色内内还给叶秋零。穿衣服就算了,穿这个,那还是让他去死吧。 叶秋零也努力做出正常的表现,只是那脸耳根都通红的样子,完全出卖了她。 杨晴就这样看着他们两个,她当然听明白宁采臣的意思,在叶秋零回房间找衣服的时候,她也明白是叶秋零理解错误。不过,这么有意思的事情,她为什么要阻止。而且看着他们这么久了,还是没有什么进展,一直维持着这种好朋友的关系,这怎么行。叶秋零喜欢宁采臣,宁采臣也没有喜欢的女孩,对叶秋零也没有什么反感,应该说可以看得出他对叶秋零是有好感的。这样的情况,只要叶秋零鼓起勇气去追,成功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看着叶秋零迟迟没有行动,杨晴都看不下去,今天叫宁采臣来,也是为了他们的事。否则修水管这种事情,叫修理工来更方便。 “这是给你的奖励。”杨晴拿出两张票,放到宁采臣手中。 电影票?看看片名,似乎是一部青春爱情剧,宁采臣对看电影可没多大兴趣。见到宁采臣要拒绝的样子,杨晴说道:“本来是打算明天周末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的,只是临时有一些事情,明天要加班,没办法去。而退票的话,又太麻烦,喏,你们两个周六又没上课,一起看看电影呗。” 一起去看电影?就她和宁采臣?叶秋零眼中露出期待之色。宁采臣是无所谓,不过看叶秋零那么期待的样子,也就答应下来。 “对了,叫上英台和采臣一起去吧。”宁采臣为他们的友情努力着。 这个笨蛋木头!杨晴叹一口气:“这部电影很受欢迎,在昨天就已经没票了,现在是买不到和你们同场的票的。” 这样啊,那就算了。若不是与他们同场,就梁山伯和祝英台现在的情况,是不可能坐在一块看电影的。感情这种东西,还真是破坏容易建立难啊,一句话就可以把一年时间建立起来的,摧毁大半。现在就算重新修复起来,要恢复到以前那样,也是非常困难的,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不过这种破坏,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对梁山伯来说,如果不打破以前那种朋友的关系,和祝英台是永远没有可能的。现在这样,在祝英台知道梁山伯的态度之后,如果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也就有了进一步的可能。有得有失,说的有哲理一点,也就是必须要抛弃一些东西才能前进。 晚上接到祝英台的电话,说想请他和叶秋零明天一起去露营。露营,比起看电影,露营肯定更有趣,只是,看着手上的两张电影票,宁采臣只能遗憾的拒绝。和祝英台说明情况,得知明天他们要抛弃自己去看电影,祝英台大骂他们没义气,没人性,就这样抛下她一个人。对此,宁采臣也没办法,只能答应下次陪她去露营……他突然想到一个办法,便对祝英台说:“要不明天你和秋零一起去看电影,如何?” 祝英台问一下片名,上网查一下,便完全失去兴趣:“你们一起看吧,这个类型的我不喜欢。” 躺在床上,将要睡觉的宁采臣突然心中一动,一种特殊的感觉驱使他开灯,拿出抽屉中的那面镜子。镜子看上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并没有出现什么特别的变化,但宁采臣手一握住镜子,便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浮上来。莫名的,宁采臣得到一个消息,十三天之后的下午五点三十分三十秒,这面镜子将再度开启。然后在他心中出现一组特殊的数据,是坐标,一个世界的坐标。 果然,还能连接到其他的平行世界,宁采臣触摸着光滑的镜面,心中升起一丝期待,十三天后,会连接到什么样的世界,那个世界的自己会是怎么样的,又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看来需要做一些准备了,准备一些对方可能会需要的东西,而不是像上次一样,匆匆忙忙的下载资料,还跑出去买内存卡。 若是古代的社会,那么可能一些高产粮食的种子会用得上,一些简单实用的科技资料,还有那些教世圣人的书籍。时间再往前一点,原始人的社会呢?送打火机、兵器、捕猎织网的方法,望远镜……如果是未来世界,那他也许能得到什么有趣的东西,但未来世界的话,他有什么东西能让对方看得上的呢?科技树的互补?文化知识应该什么时候什么世界都不会过时。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神仙存在的世界,毕竟这么神奇的镜子都存在,宁采臣也不会完全去否定仙神。 想了很多,迷迷糊糊中,宁采臣睡去,醒来时就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还有十几天时间,不急,慢慢来,想的周全一点。看电影的时候,大魔王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叶秋零带上一个大包,到电影院附近,宁采臣就把大魔王抱进包中,到里面的时候再放它出来。按照看电影的习俗,宁采臣去买了两桶的爆米花和可乐,开场看了几分钟,果然没什么意思。 “那个人的表情做的太假,脸上的肌肉幅度应该再大一些,眉毛再上挑一点就更好了,还有这镜头处理的也不行,若在左移一分,往上转十六度左右,效果会更好,如果是范文清肯定会这么拍。” “女主角的这个反应不对,前面只是表现出对男主角有一点好感,感情进度太快,好像感到30%就突然快进到80%,按前面的表现,女主不是那么容易就喜欢上别人的人。” “人都是有条件反射的,被针刺到就会缩手,没有外力,速度力道都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受这么重的伤。” “这个三角恋太过牵强,直接把人物的灵性抹掉,只为剧情。” “他的内衬衫应该是白色的,下一秒那就变成淡蓝色,这种低级的错误已经不是第一次。” 看了半个小时,就完全失去兴趣,开始给大魔王喂爆米花,不知道别的猫吃不吃爆米花,反正大魔王是很喜欢吃。而且这个小小的身体,放到爆米花桶中都可以,竟然把一整桶的爆米花都吃进去,肚子还是那么平坦。据说女孩子都是把甜食放到另一个胃里的,难道大魔王也有另一个胃? 和这样的人来看电影真是无趣,叶秋零听着宁采臣的分析,也对这部电影失去兴趣,把爆米花分到宁采臣的桶中,看着宁采臣逗猫。 想起之前杨晴交代的:这样的爱情剧,容易制造出那种氛围,特别是一男一女一起看,到时候后你就直接表白,不要犹豫。现在看和大魔王玩得正高兴的宁采臣……还是算了吧,现在这样也不错,如果像梁山伯那样,那就太糟糕了。和梁山伯的选择不一样,因为叶秋零对现在的状态已经很满足,算是进入宁采臣的世界中,还恢复到曾经那种要好的关系,有什么不知足的。如果能一直,一直维持这样的关系,就算没有再进一步,她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当然,这是在宁采臣没有喜欢上别人的前提之下。 一场电影看完,走出电影院,他们在一个小摊位停下来,买点吃的。 爬到宁采臣头上的大魔王,向远处看去,眼中变得幽暗无比。在大魔王的视线中,一个大厦顶层,六个人站在上面,注视着宁采臣。 一个俊美异常的少年,五个包裹在黑色大衣中的男人,赫然是青公子一群人。 “青公子,那只猫一直跟在他身边,没机会下手。”为首的黑衣人说道。 青公子盯着大魔王,眼中野兽一般的竖瞳出现,周身出现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力,五个黑衣人见状,迅速退开,与青公子保持十米以上的距离。片刻之后,青公子眼睛已经变为和常人一样,不再与大魔王对视。他看着宁采臣身边的叶秋零:“玩游戏自然要公平,本来就没打算直接对那个男孩出手,我的目标是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叫叶秋零的那个,不过现在看来,很难得手,那就换一个人吧。” “换一个?” “当然,这个男孩重视的人可不少,比如那个祝英台就有足够的分量,让他拼命,爆发出所有的智慧和力量,这样才能闻到果实的芳香。” “公子打算怎么玩,对方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呵呵,妖怪有妖怪的玩法,凡人有凡人的玩法,对一个凡人,就用凡人的规则和力量和他玩,不也很有趣?而且这些日子我也做了不少准备,等几样东西到位,我们就动手。” “凡人的玩法?” “青公子最近迷上了那本‘福尔摩斯侦探集’,看完之后还去买了几本侦探小说,看来是打算和他玩侦探游戏。” “这本书不就是那个男孩写的?” “就是这样才有趣。” 第七十七章 危机 “采臣,先别走,这本书给你。”回到小区,送叶秋零到家,宁采臣被杨晴叫下。 宁采臣看一下封面,血字的研究,打开粗略翻几下,完整的内容。看一下书背面的字,是在全国也有些名气的出版社,看来杨晴也是花了不少的力气。杨晴就站在门口,给他说一些销量、稿酬,反响等等,宁采臣也只是随便听听,成功出版,他的目的也就达成。把这本优秀的小说向这个世界传播,这是宁采臣最初的想法,也是一直都没有改变的想法。 之后杨晴又说起有人联系她,想要把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的事情。说起这个,宁采臣就想起范文清,摇摇头。 范文清也对这本小说感兴趣,如果真要改变成电影的话,那得先问问他, 然后就是稿酬的事情,几个月下来,杂志社发下来的稿费就不少,现在他的稿费比起之前,已经翻了一番。但这些比起出版的分成就微不足道了。 从杂志的销量就可以预测出,这本小说出版会有多好的销售情况,结果不出所料,血字的研究这一本第一天就销量惊人,现在的第二本,第三本也都签订合约。这本小说会给宁采臣带来多少收益,杨晴无法预估,只能说绝对是非常惊人的。盗梦者这个笔名,也在文学界崭露头角。 智慧果只是落魄的杂志社,就算在全盛时期,也只是在胜华市顶尖,在全国还排不上什么名次。但现在这个出版社却是全国有名的,在全国各地都有据点,血字的研究,这股风已经刮向全中国。于此同时,盗梦者这个笔名,也正式进入文学界那些大人物的眼帘。当然,由于血字的研究只是福尔摩斯侦探集的第一篇章,虽然有些惊艳,但还没人认为盗梦者的实力多么强大。很多人都能写出一两本惊艳的小说,但一生往往也就那一两本。 就算是如此,凭借着这一本血字的研究,还有杂志社出的十几个期刊,盗梦者也算的上是小有名气的侦探小说家。 当然,如果愿意配合着做一些宣传,那么盗梦者就绝对不止现在这样的名气,只一个十岁六岁高中生作家,就能让盗梦者的名气再上升许多。不过杨晴答应过宁采臣,也知道宁采臣对于名气什么的并不在意,也就没有要求。 拿着书,宁采臣回到家,把书和那部手机放在一起,有空再看一遍吧。 现在他的银行卡里面已经有一笔不小的资金,这还只是杂志社的稿酬,出版社的要等销量出来,做出统计之后才能结算。可以想象,过不久他就能凭借着这本小说,成为富人。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多的钱该怎么花呢?给孤儿院?给孩子们适量的帮助是好的,但给太多,却也不好。自立自强,靠自己的能力赚钱,这个生活态度对于孤儿来说,尤为重要。现在给他们太多补助,对他们的未来,并不是好事。 其实能花的地方也不少,那些贫困的山区有着许多的问题,生病没钱看病,孩子上学的问题,山区学校的教育环境……说近一点的,就算是他们的学校也有一些学生家庭困难,学费都是不小的负担。手机中那么多作品,他的财富会越来越多,以后肯定要请专业的人来管理。也许可以找杨晴帮忙,成立一家公司什么的…… “也就是说你们在电影院只看了半个小时电影,剩下的时间都在逗猫,也没有表白,什么都没做?”宁采臣走后,杨晴把叶秋零拉到房间,问清楚今天的情况,顿时恨铁不成钢地把叶秋零狠狠教育一顿。一生,要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好男人多不容易,找到了,就要主动出击……杨晴废了半天的口水,讲述的大道理,最后却被叶秋零一句话击倒。 “杨晴姐姐谈过恋爱没有?”这句话对于二十几岁了,还没有与任何男人交往过的女人来说,是多么的残忍。 对叶秋零的教训大会,变为了杨晴的哭诉大会,说着她这些年的悲惨经历,高中时期没有遇到什么好男人,大学的时候看到一个好像不错的,但深入调查一下,又发现其实是一个人渣……杨晴说了半个多小时,叶秋零总结一句:“你的眼界太高了,普通的男人根本入不了你的眼。”否则的话,以杨晴的人品、才能还有那极品的身材和脸蛋,怎么可能找不到男朋友。只是她太挑剔,自己太优秀,也希望找个像她一样优秀的男人,结果自然是悲伤的。 “我的眼界不高,只要普通的,像你的宁采臣那样的男人就可以。” “哦,那你就准备单身一辈子吧。” “呵呵,秋零,你毒舌了。” “我只是在说事实,你知道的,我不会说谎。” “……” 在中国有些地方,他们过三次端午节,五月初五,五月十五,五月二十五。 胜华市并没有这种习俗,只在五月初五过一次,但五月十五,对一些人来说,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日子。不只是五月,八月、十一月、二月,每年这四个月的十五号,都是特殊的日子。这是近几年流传开来的,由一些老人主持的一个旧货自由交易市场,地点就在那个破旧歌剧院外面的大场地。 以宁采臣家里的情况,自然不需要去和别人交换旧货,缺什么,都直接买新的。 不过今天一大早宁采臣还是到了这里,被梁山伯叫出来的。他家似乎有不少淘汰下来的东西,有些旧,但并没有损坏,想要来这里交换一些需要的东西。家人今天也多少空闲,就给梁山伯列出一个清单,然后把货物运到这里,人就离开。旧货交易嘛,一般而言都需要两个人,一个人守着自己的摊子,两一个则去找需要的东西。所以宁采臣就被叫出来了。 手机、键盘、饮水机、电视机、小型冰箱……东西还真不少,宁采臣像普通摊主,守着摊子。 不时的会有人在他摊主前停下,问问那些东西的情况,宁采臣根据梁山伯留下的东西,一一回答,在梁山伯回来之前,就成功交易几件。 中午就叫两份快餐对付一下肚子,一直到下午三点左右,梁山伯的父母来替班。 “今天多谢了,我请客……”梁山伯笑着,但宁采臣可以看出他眼中的一丝落寞。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祝英台今天肯定也会来吧,那么爱凑热闹的性子。他倒也有抱着一丝的希望,打电话给祝英台,得到的只有冷淡的一句:我今天没空。 他对宁采臣说过,他没有那个觉悟,表白,他只想着成功,就算不成功也能维持以往的关系,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想都不敢想。 他知道逼宁采臣做那样的事很过分,把友情作为筹码压上去,还害得宁采臣和祝英台之间也差点出问题。 很愧疚,也知道他们的友情,已经出现一道细微的,看不见的裂痕。宁采臣对他还是像平常一样,没有任何责怪,还全力帮助他和祝英台修复关系,但这并不说明他们还是和以往一样。宁采臣是个明白人,那件事中,宁采臣绝对看出,自己和祝英台在他心中重要性的差距。这么多年的交往,他明白着,宁采臣并不是圣人,也有着自己的喜好厌恶,他这种看重爱情看轻友情的人,宁采臣并不喜欢。 朋友还是朋友,至少表面上的一切都没区别,因为宁采臣就是这样的人。 但也正是这种完全一样,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因为,在以往,他如果做错什么,或者做了一些让宁采臣不高兴的行为,宁采臣是会直接说出来的。现在把不满憋在心里,代表着已经不同了。 今天,也是想找机会向宁采臣道歉赔罪,如果可以的话,也问问祝英台现在的情况。 一辆车从他们身边停下,车窗打开,里面的是马文才。 “去哪里?要不要送你一程。”马文才对宁采臣说道,至于一边的梁山伯,完全没被他放在眼里。虽然说有几天被梁山伯搞得有些狼狈,但慢慢琢磨清楚这其中的细节,他便知道梁山伯为什么这样一直看着他了。被仇恨着,但这无所谓,区区一个梁山伯再怎么敌视,他也无所谓,只要不是被喜欢上就好。 “卑鄙小人!”梁山伯指着马文才的鼻子大骂着,在学校不能骂,这个泼妇的样子被同学看到可不好,但现在是在外面,没什么认识的人,自然要大骂特骂,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气。把马文才的险恶用心一一指出,告诉马文才,身为一个人类所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马文才还是继续无视着。 “我接个电话。”宁采臣做个安静的手势,接通电话,是叶秋零的电话。 她今天应该和祝英台一起逛街才对,怎么有空给他打电话,难道是东西买太多,想让他帮忙提?传说中女人对逛街是非常狂热的,不过叶秋零应该是那种相对安静的女生,祝英台说是女生,性格上却也有男孩子的一面,不怎么喜欢逛街,应该不是因为这个吧。 “采臣,救命,英台被一群怪人抓走了!”叶秋零的声音非常焦急,突发的情况,让她措手不及,第一反应就是给宁采臣打电话。 “冷静点,慢慢说清楚。”祝英台出事?宁采臣脑中瞬间闪过无数念头,出现各种猜测,又强行压下。 “就是五一的时候在海边遇到的那个奇怪的年轻人,还有那五个黑衣怪人!”叶秋零深呼吸几口,冷静一下,以较快的语速说道。 “青公子!”糟糕了! 若是其他人,宁采臣还能想想办法,但是那个诡异的青公子……祝英台有危险! 第七十八章 三个提示 问明祝英台被抓走的位置,宁采臣正准备过去查找线索的时候,电话又响了。 “宁采臣小朋友。”这个声音!这个带着特别的魅惑感觉的声音,宁采臣绝对不会忘记,是青公子! 祝英台在他手上,现在他又打电话过来……难道这个青公子真正的目标是他么? 很有可能,那次在沙滩边相遇的时候,青公子也都是针对他,对于其他几人,连正面看一眼都没有。如果是这样的话,祝英台应该暂时没危险。那么青公子找他做什么?脑中有关青公子的记忆很少,很容易就把全部内容调出来,那天在沙滩相遇,青公子找上他的原因……‘我在你身上闻到一股非常好玩的味道,小朋友,有没有兴趣和我玩个游戏啊’。 玩游戏?绑架英台玩游戏…… “英台现在怎么样?”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祝英台的安危。 “你朋友现在很好,不过一段时间后,我就不能保证他还能完好无缺了。”青公子的声音很是轻柔,但宁采臣听到耳中,却感到一阵冰寒。这个人会做出什么事情,他完全无法预测,甚至于那种能轻易催眠别人的能力,也是非常的古怪强大。这样的人,祝英台落到这样的人手中,绝对很危险! “你的目标是我吧。”现在是对方占主动权,所以不能太着急祝英台的事情。 敌情不明,宁采臣现在手中只有一张牌,那就是他自己,青公子肯定想要他做什么。而对方的牌,是祝英台,如果让对方清楚祝英台在他心中的重要性,那么就真的完全陷入被动。现在要表现出对祝英台一定的重视,这关系到祝英台的安全,但又不能太重视,太重视,就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 还要做的就是,打听青公子的情报,至少要了解青公子真正的目的,这样才能做出应对。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没错,我想要和你玩一个游戏,首先,十分钟之内到达菊花台,晚一秒,我就杀了你的朋友。哦,对了,不要让警察参与进来,那么会很麻烦的,记住。”说完,电话直接挂断。现在能确定,青公子是来找他的,但是找他的目的是什么,却没有线索。 菊花台,十分钟,时间有点紧。 “马文才,马上到菊花台,以最快的速度,英台有危险!”青公子只是说不能让警察参与进来,并没有限定其他人。 说话中,宁采臣已经打开车门直接上车,听到祝英台有危险,梁山伯也顾不得这是卑鄙小人马文才的车,跟着上车。 祝英台有危险? 马文才眼神一凝,直接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前往菊花台。 这次情况紧急,宁采臣只能借助一些力量,马文才的能力很强,而且背景也是不凡,能动用一些力量。在学校发生的事情也可以看出,他对祝英台是认真的。不管他们的关系怎么样,在救祝英台这件事情上,他们是天然的盟友。 在没有摸清楚青公子的脾气之前,宁采臣也不敢再让普通人参与进来。 十分钟,时间不短,宁采臣简要的和马文才还有梁山伯说明情况,就回拨青公子的电话。 本来是打算在这段时间,尽量套出一点有用的信息,可是电话没打通,对方已经关机。可恶,这样的话……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再掌握一些主动权!外力是必须的了,宁采臣找出一个电话,一个从来没有拨打过的电话。那是老校长的电话,只要在这个城市,以老校长的能量,应该能帮的上忙。这个小老头老谋深算,又重视学生的安全……竟然没人接!等两分钟,宁采臣不再等待,让梁山伯继续拨打这个电话,他则拨通另一个电话。 织女,从那次的宴会之中,宁采臣了解到织女的实力到底有多强,她背后隐藏的力量,甚至有可能比小老头还强。 遇到这种事情,对于她说的七天之内不要打电话给她,宁采臣也只能无视了,一切以祝英台的安全为重。电话很快打通,是一个女仆接的电话,不一会儿,就转到织女手上。以前都是织女主动联系他的,这次他主动联系织女,织女似乎很惊喜,感叹了一堆。什么?不是让他在这段时间不要联系么?这个反应……现在这些都不重要,宁采臣简要的说明情况,并请求织女的帮助。 听宁采臣说明情况,织女也知道事情的严峻,马上问起那个青公子。宁采臣描述着青公子的外貌,并且说出那次相遇时的诡异情况, “原来是他,这个人很危险,你自己小心一点,到时候随机应变,尽量拖延时间,我马上赶过来。” 宁采臣对织女了解的不算多,所知道的,也是织女对他们展示出来的一面。但他清楚,织女对外是完全不一样的,不管如何,能管理一个庞然大物,织女的智慧和能力毋容置疑。虽然不知道织女为什么不是发动人脉动用这个城市的力量,而是要亲自过来,但宁采臣相信织女这样做肯定有其理由。 这时候,宁采臣想到一个问题,对付青公子这样诡异莫测的人,普通人真的有用吗? 时间过去八分钟,宁采臣如约到达菊花台。 菊花台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清,偌大的地方,只有六个人,青公子和五个黑衣人,没有发现祝英台。 下车,第二次与青公子面对面。 “提前两分钟,不错,我就喜欢听话的孩子。”青公子手上拿着一个秒表,见到宁采臣出现,便收起秒表,脸上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我到了,英台呢?”宁采臣单刀直入。 青公子只是通知一下他,然后就直接挂电话,也就是料定他会来。在知道青公子是危险人物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就算是朋友,也不会这么干脆的过来。这个举动说明青公子对宁采臣的性格有所了解,并且也知道祝英台在他心中的重要性。现在再装作祝英台只是他普通朋友来加大自己的手牌,已经意义了。 换而言之,现在的情况很糟糕,青公子已经把握住他的命脉,祝英台没脱离危险,他只能任其摆布。 “本来只是找你来玩个游戏的,现在又多了两个人,嘛,也无所谓啦,反正也不影响。那么现在确定你们三人就是游戏者了,在游戏之中,可不能向其他人求助哦,违反这一条的,死刑。”青公子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马文才的司机在一边等候,没有被他算入内。说完,他回答宁采臣的问题:“你朋友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我们要玩的游戏,也就是要你们找出她,你们有两个小时。” 找出祝英台,两个小时?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才过去十分钟左右,不过以现在的交通,十分钟能到达的范围也不小。 但是!从祝英台出事的地点,要到达这里,需要的时间远远不止十分钟! 青公子明显比他们先到这里等着,看样子来这里已经有一小段时间,在这个错综复杂的城市中,没有任何交通工具能达到这样的速度。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不能以常理来推断,无法确定祝英台所在的范围。这种没有丝毫线索的情况下,还不允许向别人求助,在两个小时内要找到一个被绑架的人,完全是靠运气。如果是游戏的话,应该有更多的提示才对。 果然,青公子接下来又说明了几点。 “首先是这两个小时的由来,嗯,简单的说,我在你的朋友身上绑了一颗定时炸弹。两个小时之内,你们没找到遥控器,炸弹就会爆炸,你们朋友会嘭地一声,变成一堆碎肉。遥控器没有距离限制,只要你们找到遥控器,就能停止炸弹的时间。当然,如果在两个小时内没有找到你的朋友,他还是会死,窒息而死。” 炸弹!也就是说他们也可能会有危险! 两个小时之后会窒息而死,祝英台是被关在一个密闭的空间么,里面的空气有限,只能支撑两个小时。 宁采臣转头看向梁山伯和马文才,他们显然也注意到其中的危险性,梁山伯一脸坚定,没有任何的犹豫,马文才眼中出现一丝波澜,不过很快平息,也没有退缩的意思。很好,这件事中足以看出这两个人对祝英台都是真心的,有他们的帮助,救出祝英台的希望会多上几分。 不过,青公子给出的提示显然还不够,现在的提示,是需要找到遥控器,还有两个小时内,找出祝英台所在的地方。但是还不够,范围太大,遥控器和祝英台,都缺少一个范围。 正常情况是可以从时间上确定范围,但这对青公子明显不管用。 “你们需要找的是三样东西,第一,你们要找到遥控器,解除炸弹的危机。第二,你们必须找到祝英台的所在。第三,你们必须找到钥匙,否则就算找到他,也救不了他。范围,就是这个胜华市,整个胜华市,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青公子说完,看着宁采臣笑道:“你应该知道我的能力,不会愚蠢到想要制服我吧。” 制服青公子确实是最快捷最省力的方法,但宁采臣却没有动过这个念头。现在的情况在青公子看来,是玩游戏,玩游戏就要遵守规则,这一点其实是自我限制。如果擅自破坏规则,后果是严重的。青公子有多强?宁采臣不知道,不过从控制他人的五感,还有这种无法解释的速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青公子的实力,深不可测。而且织女明显知道这个青公子,并且非常重视,那么这个青公子,绝对不是他们能对付的。 “当然,动手是最愚蠢的选择。我想,提示应该不只有这一点吧,两个小时内,从整个胜华市中找出不知道在哪里的遥控器、钥匙、人,只有我们三个人的话,基本是不可能做到的。”祝英台所在地,还有空间狭小、密闭这个信息,但遥控器和钥匙,就完全没有头绪。胜华市这么大,不要说两个小时,就算是两个月都难以找到。 马文才是有动手的意思,他有一些格斗能力,也许不能对付那五个人,但要制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却不难。不过他听到宁采臣的回答,就放弃这个想法,宁采臣知道的东西明显比他多,他也相信宁采臣做出的判断,这个青公子,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柔弱。 “给你们的提示有三条,此时无声胜有声,梦里不知身是客,东边日出西边雨,这三个诗句分别是遥控器、钥匙、人的所在地,解开全部谜题,就能救你的朋友。”青公子边说着,边向宁采臣靠近,那种特殊的气味又再度闻到,不过此时却失去扭曲感官的能力,他在宁采臣耳边说道:“这个谜题是特地为你准备的,能解开的也只有你。” 此时无声胜有声,梦里不知身是客,东边日出西边雨,这是从三首古诗中截下来的。能把这三者连接起来的,也就只有他们都在胜华市这个线索,那么谜底会是什么呢? 此时无声胜有声,出自白居易的琵琶行。梦里不知身是客,出自李煜浪淘沙令。东边日出西边雨,出自刘禹锡的竹枝词。 是单纯的从句子中理解,还是要结合诗词的意思? “现在是下午三点二十分,也就是说你们要在五点二十分之前解开这三个谜题,并且找到遥控器和钥匙,救出祝英台。失败的话,窒息而死,被炸弹炸死,死法还是有选择的。”青公子看一下表上的时间,然后收起表,向身后的黑衣人示意一下,便有人送上点心。青公子吃着零食,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解谜需要时间,寻找东西需要时间,平均分配的话,解开一个谜题,并且找出东西,必须要在四十分钟内。如果考虑到往返,那么拥有的时间就更少了。 必须尽快解题! 第七十九章 三个答案 遇到危机时保持冷静,能做到的人,也就有成为强者的潜质。 宁采臣有这个能力,在得知情况之后,就斩断杂念,全力想着怎么破题。马文才也有这个能力,对情况的了解甚少,也没有擅自做什么说什么,以对宁采臣的了解,判断形势,现在也明白该做什么。而是梁山伯呢,就没有这个心理素质了,刚开始的时候,被两个比自己强的人带领着,所以保持安静。 但现在,青公子在看戏,宁采臣和马文才陷入沉思,这里安静到可怕。 祝英台莫名其妙的被绑架,现在陷入生死危机,梁山伯整个人已经完全慌乱。 三个谜题关系到祝英台的生死,但是解谜这种事情,他一点也不擅长,特别是这种古诗词,更是一头雾水。该怎么办,能怎么办,不允许求助,只能靠他们三个人……话说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啊,祝英台这么好的人,也没招谁惹谁,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啊!这个青公子,凭什么随便抓人,凭什么决定别人的生死,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绑架杀人,离他很遥远很遥远,一直也只是在影视小说上看到过。 看到这些情节,也只是觉得有趣刺激,也许幻想过在现实发生这种事情,自己也能像主人公一样,干脆利落,非常帅气的救人,铲除邪恶。但思想一旦回归现实,他却完全不希望发生这种事情,也不认为现实中,他会遇到这些离奇的事。他并不能解题,没有这个能力,也没办法做到冷静。被抓住的可是祝英台,若是失败,就是死亡,真正的从这个世界消失,那张笑脸,他以后一直到死都不可能再见到。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阵空虚,如果祝英台真的死了,如果祝英台真的死了…… 没有如果! 他恨青公子,随意玩弄他人的生命,但青公子身后的五个大汉,明显不是他能对付的。若不是差距太大,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反抗还有可能威胁到祝英台的性命,他都有去和青公子拼命打算。恨着青公子,同时也对宁采臣产生一丝的怨恨,青公子毫无疑问是来找宁采臣的,祝英台只是被牵连。宁采臣那冷静的模样,在他眼中更是刺眼,祝英台因为他而陷入这样的危机,他竟然还能冷静下来,没有一点的焦急。 他的心情无疑是矛盾的,一方面对宁采臣的了解,知道宁采臣是事情越大越冷静的人,而且是青公子找上门,宁采臣也没有做过什么事情,不能怪他。另一方面,却又怨恨着,能冷静说明祝英台的性命甚至影响不到宁采臣的情绪,宁采臣对祝英台这个他爱着的女孩的不重视,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不重视。 同时,这件事情的起因就在宁采臣,不管是为什么,总之青公子的一切都是针对宁采臣,和那次在沙滩一样,青公子始终只是注视着宁采臣。 祝英台会遇到危险,都是因为宁采臣! 能理解宁采臣又怨恨着宁采臣,理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现实却是他什么都做不了,对青公子的无力感,对祝英台的担忧……所有的情绪涌上心头。 “采臣,如果英台出了什么事,我会恨你一辈子!”梁山伯只是凡人,凡人是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心理压力,必须要一个发泄口。明知道这样对宁采臣不公平,明知道宁采臣心中的担忧不比他少,明知道这又是一次对他们友情的挑衅,但他还是做了。只有把一切责任都推向宁采臣,他的心才能安宁一些,才能冷静下来思考问题。 宁采臣就没有情绪了吗?不是,只是他分得清轻重缓急,一切都被强行压下。 但这时候的宁采臣,也没办法保持好脾气,冷冷地看梁山伯一眼:“英台她不会有事的。” 梁山伯被自己的情绪操纵,宁采臣因为知道青公子的强大而束手束脚,唯一能完全放开的,就只有马文才。现在已知的线索,范围是整个胜华市,但就算这个青公子有不凡的能力,不到十分钟,甚至只有五六分钟,能移动的距离也应该是有限的。需要安置好祝英台,再赶到这里,祝英台所在的地点应该距离这里不会太远。 遥控器和钥匙有可能是事先准备好的,所以范围上就无法确定。 时间两个小时,他原来只是打算让宁采臣一个人来找祝英台,也就是说若假设祝英台就在菊花台十分钟之内的距离,那么算上往返,就算钥匙和遥控器都在一个地方,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找到遥控器和钥匙,并回来救祝英台。从时间上来看,两个小时减去十分钟,再除二,也就是五十五分钟。当然,不管是什么游戏都不可能不留余地,肯定有留有解谜的时间,否则看到在十几二十分钟内没有解出谜题,就知道这个游戏的结果,那也太没意思了。 如果算上思考的时间,再加上寻找的时间,估算一下,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也就是说钥匙和遥控器距离祝英台所在的位置,应该在路程三十分钟之内。 然而钥匙和遥控器真的在同一个地方吗?从简单的行为和心理上分析,这两者应该也有一定的距离,路程还可以缩短。 这样就可以把可能的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 然后就是谜题了,这三首诗句应该分别指向这个范围内的几个地点。可以把一些无名的地点排除,这种不是正式的谜题,必须要联想才能解答。需要脑海中出现某个地点,然后再与某句诗词联想起来,再做解释。或者是直接与诗句中的背景有关,诗句联想到地点,不管如何,肯定都是一些有名气的地点。 如果那些无名的地点也算上,工作量就太大了,两个小时的功夫,思考都不够,没有游戏性。 控制范围,再控制地点……马文才拿出手机,调出地图,圈定范围,再标记一下,可能的地点可以控制在一百个以内。 那么再用这些地点和诗句进行联想……马文才的思维很快,没多久就找出,但遗憾的是,答案不是唯一的。 如果猜错,去寻找就是浪费时间,现在他的时间不多。 需要排除几个猜测,用什么办法?马文才扫视一圈,梁山伯焦急着来回走动,宁采臣还在沉思,似乎陷入难题之中,青公子在悠闲地吃零食,身后五人如同木偶。马文才向青公子走进,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哈哈大笑两声道:“这就是你的谜题吗?也不过如此,我已经解出来了。” 梁山伯顿时跑过去,激动道:“你知道英台在哪里?快点告诉我,我要去救英台。”宁采臣亦微微动容,看向马文才,青公子脸色依旧没有什么变化,笑眯眯地吃着零食看着宁采臣。 又走几步,走到青公子与宁采臣之间,挡住青公子的视线,马文才得意道:“梦里不知身是客,这句诗的谜底应该是辉煌夜总会吧,那里绝对能让你在晚上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是客人,嘿嘿……”青公子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是觉得马文才有些碍眼,换一个位置,继续观察宁采臣。 马文才眉头一皱,似乎对青公子的态度有些不悦,又挡在他前面,说着自己的答案。边说着答案,边观察着青公子。 “梦里不知身是客,答案是石刻草庐。” 马文才说完,紧紧地盯着青公子的眼中,终于发现他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波动。 “梦里不知身是客,按谐音来读,就是孟离不知沈石刻,沈石刻,也就是沈浪,石刻是他的字。孟离和沈浪都是这个城市的守护神,他们的故事流传很广,据我所知,沈浪未与孟离相遇之前,一直处于怀才不遇的状态,生活艰难,住在一个破旧的草庐之中。那个草庐已经被作为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来。梦里不知身是客,对应的绝对是石刻草庐。”看到青公子眼中的波动,化为惊讶之色,又马上收敛起来,马文才知道,他猜对了。 这就是他想到的方法,在条件被限定的情况下,想要排除错误的答案,只有找知道答案的人,青公子。 在他面前,把所有的猜测都说出来,就算青公子不答话,也能从他的反应中判断出来,哪个是正确的。当然,这个方法只能用一次,还是把自己表演的像是蠢货来降低青公子的戒心才成功,在有防备的情况下,这个方法是无效的。 ‘梦里不知身是客’对应的是钥匙,现在确定钥匙是在他所猜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先前的猜测在某种程度上有了依据。 一个人的思维方式是有惯性和局限性的,这种习惯会带进他所出的题目来,通过第一个答案,就可以判断青公子的思考方式,从而可以把另外两道题目的答案,几个与青公子完全相反的思考方式所得出的答案,排除掉。这样,范围又进一步缩小,‘此时无声胜有声’有两个答案,‘东边日出西边雨’有三个答案。 祝英台应该是在离这里不远,还可以再排除一个答案,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答案只剩下两个。 不过这些答案都只能确定一个大的地点,要找出东西,还需要一点时间。最好还是把多余的再排除掉,不能浪费一点时间。现在能利用的,也只有……宁采臣,宁采臣肯定知道一些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也许能帮他排除几个答案。也不需要拐弯抹角,马文才直接说道:“此时无声胜有声,两个答案,清湖寺和歌剧院,你觉得哪一个有可能。东边日出西边雨,同样两个答案,铜山村和龙王庙。” 当马文才说出猜测的时候,宁采臣沉思片刻,也知道马文才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 确实,马文才的思考方法没错,是非常有效率的方法,答案虽然不能确定,但这是现有的条件下,能得出的最佳结果。宁采臣与马文才的思考方向不同,他一直关注着青公子的一句话‘这个谜题是特地为你准备的,能解开的也只有你。’所以没用常规的思考方式。如果这句话只是说明答案是与他有关的,那么就简单了。 “歌剧院在平常的时候,都有人在排练歌剧,一年唯有四天没人排歌剧。那四天中,歌剧院是被作为旧货自由交易市场,虽然没有歌剧的声音,热闹程度却远胜平常的时候。今天就是那特殊的日子,可以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我选歌剧院。”清湖寺虽有有名,但宁采臣从小就不信鬼神,除了孟离神庙,宁采臣并没有去过类似的场所。与他有交际的,也就是歌剧院。 “东边日出西边雨,这种天气在我们城市还是比较少见的,我记得在去年,也是五月十五的时候,就是这种天气。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在这期间却发生了一件命案,地点就是在铜山村,有一个女人被掐死,扔到地窖之中。那个地窖不小,一个人的话,能支撑的时间远远不止两个小时。但既然有钥匙,也就是说地窖遭到改造,改造的更小更坚固。”排除龙王庙,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至于关系,当时由于一些熊孩子的玩闹,在女人没死多久就被发现,有人发到网上。宁采臣在那时通过一些人在现场调查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最后找到犯人,通过匿名电话打到警局,破解案件。 全部答案都出来,但再自信,在没有找到之前,马文才也不能放下心。 马文才直接下指挥,他有车,比起宁采臣和梁山伯,可以节省等车的时间,速度也快一些,所以去最远的石刻草庐。 铜山村的地点就一个,只要告诉他具体的地方,就可以找到地窖,不需要动脑的,就交给梁山伯。 歌剧院不小,要找到一个遥控器需要点功夫,当然,肯定在某些地方隐藏着线索,不过宁采臣肯定能找出来。 事不宜迟,马文才交代一下,说找到之后给他发短信,就上车前往石刻草庐。马文才的解答,对于梁山伯来说就是黑暗中的曙光,问明地点之后,就去叫一辆车,去铜山村。 真的这么简单吗?按照马文才的思考方式,得出这个三个答案完全没错,应该说找不到更好的答案。马文才开始对青公子进行试探的时候,他也开始观察,也注意到青公子在马文才说出石刻草庐的情绪波动。并且在他确定另外两个地点的时候,青公子也吃零食的频率也产生些微的变化,各方面都证实马文才的答案没错。 但不知道为什么,宁采臣从一开始就感觉到一种不对劲,一开始,到达菊花台的时候就感觉到的。 模模糊糊的几个线头,无法串起来。 不过现在,宁采臣没有擅自做什么,而是去歌剧院找遥控器。 感觉也只是感觉,没有什么证据,甚至没有什么猜测。也许马文才的是对的,那样最好,祝英台就能简单的得救……真的这么简单么? 第八十章 找到线索 尽管心中带着疑虑,宁采臣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打车,并多付几倍车钱,让司机加快速度。 “你跟上来做什么?”宁采臣上车的时候,青公子也跑上来,坐在他身边。 咔擦,嘴里还在不停地咀嚼着,青公子含糊道:“看戏啊,不跟上你,难道还要在那边傻等,那可没意思。” 看戏?如果说之前是宁采臣一个人过来参加游戏,那么跟着他看戏确实可以说得通。可是现在,这个谜题可以说都是马文才破解的,在这次‘游戏’中,马文才是主角。如果说是看戏,跟着马文才更合适吧。这样大费周章把祝英台绑架,策划这个‘游戏’,如果真的只是为看戏……难道青公子认为他这边能看到好戏? 他这边,遥控器? 不,马文才和梁山伯那边也一样,三个地点没有太大区别,这不是青公子选择跟着他的理由。 迷雾又增加一层,不过,宁采臣感觉线头又多了一个。 “车钱你要付一半。”宁采臣朝青公子伸出手,成功的让青公子愕然,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什么。 青公子想了想,从口袋中拿出一包零食,放到宁采臣手上:“我身上没钱,用这个抵押吧。” 一包五块钱的零食,还差得远呢,宁采臣看了一眼,拆开包装就吃起来。宁采臣当然不是肚子饿才这样做,他却是想要在青公子身上打探一些消息,所以随便挑起一个话题。但是,要打探什么消息他自己心中都没底,只是所有线头的指向,让宁采臣明白,如果说这些谜题真有第二个答案,突破口就在青公子身上。 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不管马文才的答案对不对,他都要认为是错误的,然后给出第二个答案! “一包零食可不够,你就用人来抵押吧。”宁采臣嘴角弯起,似玩笑,似认真。 现在上车的只有青公子一个人,他的五个手下都没有来,也就是说,现在就是对付青公子最好时机。青公子看上去还是比较瘦弱的,所拥有的诡异能力,也就是能控制他人的五感,超乎常理的催眠。但是,这种能力宁采臣在短时间内还能抵挡,只要能在这车上制服青公子…… 一包零食吃完,青公子吮吸一下手指上的味道,看着宁采臣,眼中笑意荡开。 “你这是,想要我么?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赢了这次游戏,我就任你处置,做什么都可以哦。”好像没有听出宁采臣话中的意思,青公子眨眨眼睛,手指在嘴唇轻轻滑过。 放弃这次机会,以后可能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但是现在并没有到绝境,马文才已经给出一个答案,不能乱来。 深深呼一口气,宁采臣如同经过一场大战,有些疲惫的靠在座椅上。 失败的代价太高,他赌不起,而且他也不相信青公子会容易对付。 “不,我对男人没兴趣。”虽然从长相气质中判断不出性别,但他手下叫他青公子,也能说明他是男人。而且衣着……穿着男性的服装,脖子上却绑着一条丝带。 慢慢靠近,那种特殊的香味在鼻前弥漫,青公子手搭在宁采臣的肩膀上:“你从哪里看出我是男人的?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大美女!” 女人?也就是说也祝英台一样,雌雄莫辩……突然,仿佛一道雷光在宁采臣脑海中闪过,照亮一切。 对,如果是这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都能串联在一起! 宁采臣抓住青公子的另一只手,把她往自己的方向一拉,毫无防备的青公子,整个人被拉到怀中。把脸埋在青公子的青丝之中,少顷,宁采臣眼中闪过一道精芒,没错,就是这个!如果真相是这个,那么这三个谜题的答案也就是……最关键的那句话,青公子对他说的‘这个谜题是特地为你准备的,能解开的也只有你’也有解释,确实,除了他其他人都无法真正的解开谜题。 若他的猜想没错,‘东边日出西边雨’这个题目就有了答案,剩下的两个问题,解出也只是时间问题。 青公子微微一愣,本能地推开宁采臣,动作进行到一半,又镇定下来,不退反进,反手抱住宁采臣。 “看来你对我的兴趣要远远高于被我抓住的祝英台呢,在这个时候还想做这种事情,不过这样的你,我并不讨厌。只是你也太心急了一点,游戏还没结束呢,现在,最多,最多有只能给你吻一下。”青公子解开宁采臣的几个扣子,用一根手指在他的胸口画着圈圈,直直地与他对视着,眼中,似乎要荡出水来。 看着青公子慢慢闭上眼睛,诱人的红唇微张,宁采臣轻轻抚摸着青公子的脸颊,脸上渐渐露出笑意,一切如他所料。 双指慢慢贴近青公子的嘴巴,轻轻碰一下。 “你……”猛然推开宁采臣,睁大双眼,有些不可置信,资料中的宁采臣应该……接着又看到宁采臣还停留在面前的手,松一口气,看着宁采臣的眼神有些恼怒。 现在可没空理她,解谜是关键,宁采臣陷入沉思中。 此时无声胜有声,梦里不知身是客,这两道题又应该从哪里入手? …… 铜山村是离菊花台最近的地点,那个发生命案的废弃小屋也不难找,梁山伯第一个找到目标。 进入小屋中,对照网上的图片,梁山伯找到那个地窖的所在。和宁采臣说的一样,这里经过改造,这个地方的土地变为坚石,连接之处还用混泥土粘连在一起。若要强行破坏的话,没有专门的工具,短时间根本做不到,还有可能对里面的人造成伤害。地面上是一块铁板覆盖着的,从露出的缝隙看来,这块铁板非常厚,且没有拉环,要打开必须靠工具。 铁板上面有一个钥匙孔,形状有些特别,是为了防止他们用万.能钥匙直接打开。 这一切基本能证明马文才的答案是正确的,梁山伯眼中出现喜色,随后又露出担忧之色,他趴在铁板上,大声地呼叫着祝英台的名字。 没人回答,是隔音效果太强吗? 梁山伯思索片刻,便拿出身上的金属钥匙,击打铁板。然后把耳朵贴在铁板上,没多久,同样金属敲击铁板的声音传入梁山伯的耳朵,祝英台真的在里面!也不管里面的人能不能听到,梁山伯对着地面大喊道:“英台,我来救你了,马上救你出去。现在先别急,等一会儿,很快的,没事的,一切都会没事的……” 说了很多,没多久,手机铃声响起,他才想起要通知宁采臣和马文才。 是马文才的短信,说已经找到钥匙,正在赶过来。有钥匙,也就是能打开地窖救出祝英台了!梁山伯激动地打出一条消息,通知他们这边也找到了。宁采臣那边似乎没那么顺利,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收到一个消息。说有已经看到遥控器的所在,只是不好拿,需要一点时间,不会太久。而且遥控器是没有距离限制的,只要按下就能解决炸弹的问题,让他们先去把祝英台救出来。 收到梁山伯和宁采臣的短信,马文才就知道,他的答案是正确的。 相比于还有一点点忐忑的梁山伯,亲自解出谜题的马文才,对自己的正确性,非常自信,不会有任何疑惑,这就是正确答案。 这个游戏算是结束,但是后果呢? 他用智慧救出祝英台,完全扭转在祝英台心中的印象,那是肯定的。但经过这件事情,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矛盾肯定也会缓解,两人的关系也会恢复一些,这对他来说,是不允许的。应该做些什么,现在这样的局面,似乎是个不错的机会。想着,马文才拨通了梁山伯的电话,问清楚那个房屋的情况和地窖的信息,马文才还提供几个方法,让梁山伯确认地窖中祝英台的安全。梁山伯知无不答,关系到祝英台的生命,他和马文才的恩怨完全不值一提。 这时,梁山伯对马文才还是有着感激,虽然是情敌,但救了祝英台,那也就是他的恩人。 聊了一会儿,马文才突然说道:“一直以为我和宁采臣是一类人,直到前些天我才知道,我错了,我和你才是一类人。” 什么意思,他们是一类人? 性情、能力、外貌等等,都完全没有相似之处吧,硬要说的话……是说他们两个同样喜欢祝英台吗?梁山伯虽然疑惑,但没有否定,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反驳马文才的任何话。梁山伯没有回话,马文才接着说道:“我们同样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同样做着阴暗的事情,同样的不在乎任何所谓的朋友。” “不,我和你完全不同,一点都不同!” 不择手段?阴暗?不在乎朋友? 乱说什么,他可是一个正常人,三观正常,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标准的好人,怎么可能和马文才一样。 “没必要否认,这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应该说我们这类人才能活的更好。”马文才好像非常笃定梁山伯就是这样的人,见梁山伯只是冷哼一声,不屑辩解,马文才又道:“前些天,就是在端午节的时候,你是托宁采臣去帮你向祝英台表白吧。这件事就做得很好,成功,对你来说是大好事,就算是失败,对你也会有巨大的利益,对宁采臣造成打击。” 对他有巨大的利益?对宁采臣造成巨大的打击,什么意思? 虽然想到宁采臣和祝英台可能会出现一些小问题,但以宁采臣的能力,并不难解决吧。 事实上也是一两天时间,宁采臣和祝英台就恢复关系。 “你其实在心里清楚着,祝英台身边的这些人,如果说祝英台有可能喜欢上什么人,可能性最大的,绝对是能力外貌性格人品几乎没有缺陷的宁采臣。这种事情,是显而易见的,你只要智商正常,就看得出来。所以你就托宁采臣帮忙表白,成功是好事,但是就算失败了,结果对你来说也不坏。如果祝英台是喜欢着宁采臣的,也会因为宁采臣做出这种事情,而伤心绝望,这样你就手不血刃的铲除一个情敌。”马文才一句一句慢慢说着,就像是魔鬼的诱导,引导着梁山伯的思维。 若是平常,梁山伯对这些话听都不会听,可是现在,马文才为救祝英台所做的一切,让他对马文才有些信服。 而且马文才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乱说,马文才说的其实都在道理之内。如果祝英台有喜欢的人,最有可能的是宁采臣,这件事情他会想不到吗?应该说早就隐隐的有这种想法了吧,身为祝英台最亲近的两个异性,从感情程度上来讲,祝英台和宁采臣的默契甚至超越他,从外部条件来讲,几乎没有女孩会不喜欢宁采臣这种人。 智慧,可靠,强大,宁采臣就像一个巨人,散发着光与热,没有人会抗拒吧。 他和宁采臣,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该选谁。所以马文才说的没错,他其实清楚着,祝英台最有可能喜欢的人是宁采臣,宁采臣是他最大的情敌。 “不要说因为是最好的朋友,相信宁采臣之类的,这个借口你自己相信吗?你让宁采臣帮忙,有一部分原因是想着,就算被拒绝也有回转的余地吧。可你不是清楚着吗?宁采臣,基本是不会说谎的,他帮你表白,别想用开玩笑之类的糊弄过去。最好的选择其实是柳琴丹、叶秋零、尤雪、秦紫丽这些人,这些人和祝英台的关系不错,几人之间的聊天也是玩闹居多,让她们帮忙,不用特地怎么样,都有一些玩笑的性质,做为试探不是最好的选择吗?但你却硬要让宁采臣出手,这一手,果然高明。”在梁山伯想到朋友这个词的时候,马文才直接否定掉,深入剖析。 听到这番话,梁山伯也无法否定,是啊,那个时候,无论怎么说宁采臣都不是最合适的人吧,为什么他一定要宁采臣出手? 甚至于想着,就算和宁采臣之间有了裂痕,也要宁采臣出手,为什么? 当时没有细想,但肯定是潜意识中,他的真正想法吧,否则这一切都解释不通。本能的朝自己最有利的方向选择,成功,他得利,失败,可以当缓冲,甚至于可以斩断宁采臣和祝英台的可能性。原来是这样么?他内心深处,真正的他,掩盖在老好人这样的面目下真正的他,其实是一个阴暗卑鄙的人…… 挑起他的阴暗面,又因为从小的正面教育,还有身边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阴暗感到羞耻自卑,让他觉得配不上祝英台,自动退出。让他怀疑和宁采臣之间的友情,感情这种东西,最经不起怀疑和背叛,怀疑友情,认为自己背叛过宁采臣,他和宁采臣也会越走越远。当然,这是最好的结果,就算没有到这种程度,内心与道德观产生冲突的梁山伯,也已经失去竞争的资格,祝英台是不可能喜欢上那样的人的。 “不,我不是这样的人,你胡说!”梁山伯沉默半响,突然大吼道,似乎想通过声音,来坚定自己的心。 微微一笑,很好,已经埋下种子,只等它生根发芽,梁山伯,挣不开! 梁山伯在大声辩解着,话语矛盾、语气激烈又犹豫不自信,马文才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挂断电话。这时候不能给他争辩的机会,不能让他慢慢坚定自己的内心,而是要给他时间,给他安静的地方,独自思考,陷入自我怀疑,然后让阴暗慢慢腐蚀。 “你说话啊!我不是那样的人,我怎么可能是那样的人!……” 梁山伯大叫一通,才发现马文才已经挂断电话,气愤的把手机砸在地上。看到地面的铁板,梁山伯想起,现在救祝英台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不重要……就算一直这样提醒自己,马文才的话还是在他耳边回响着,似乎是*裸的把他的内心掏出来,放在他面前,说:你看,这就是你的心,一颗丑陋无比的心。 第八十一章 你怕死吗 不一会儿,宁采臣发来短信,说遥控器已经找到,炸弹解决。 十分钟后,马文才到达铜山村,找到那个废弃屋子,见到虽然平静,但身上已经带上一股灰暗气息的梁山伯。没有理会梁山伯,马文才检查着铁板,发现铁板十分厚重,必须要用工具翘起来。他用钥匙打开锁,然后试了一下,便对梁山伯道:“找到工具没有?”梁山伯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应该把情况都了解清楚,到附近向村民借工具应该是不会不懂吧。 “工具?啊,我马上去。”梁山伯有些恍然,他只顾着让祝英台知道外面有人正在救她,还有等待马文才的到来,却是没想起这一点。 废物,马文才眼神无疑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等着,车上应该有工具。” 梁山伯停下脚步,听话的在原地等着,眼中的阴郁愈加深沉。自私自利、平庸无能、卑鄙……这样的他,他自己都开始厌恶了。 从车上拿出工具,然后在梁山伯的帮助下,打开地窖。 里面的空间非常狭小,还特地堆积一些东西来排出空气,让里面的空气只能维持一个人两个小时的呼吸。 这个小屋很是破旧,屋顶有几个漏洞,光从上面照射进来,他们看到地窖中的祝英台身体缩成一团,感受到光线,抬起头来,脸上都是泪痕。 被关在这个狭小黑暗的地方,听不到任何声音,无法求救,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来救自己,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这样默默的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死在这里。寂静到这个世界仿佛只有自己一个人,感受到空气中的氧气越来越少,呼吸渐渐吃力,清楚着自己的生命在倒数,那种无助恐惧,足以摧毁任何人的心灵。 人在一个密闭的地方,被夺取视觉听觉触觉,正常人在两到三天就会彻底绝望,再久一些更是会疯掉。而祝英台这段时间,虽然只有不到两个小时,但所处的环境比小黑屋恶劣几倍,被绑架、空间狭小到不能动弹、空气有限,这些条件更是放大绝望的情绪。当梁山伯和马文才把祝英台从地窖中救出来的时候,祝英台的精神已经出现一些问题,不管他们说什么,她都没有反应。走出小屋,看到开阔的地方,她一个人蹲在角落,沉默不语。 得了抑郁症吗?这种情况马文才也能理解一些,就算是自认心灵强大的他,也无法确定在与祝英台处在同样的环境下,精神会不会出现问题。 不过,时间还短,祝英台算是及时被解救出来,症状应该不算太严重。 虽然祝英台现在的样子看上去不怎么好,但比起生死不知,却是好上太多。梁山伯虽然有些焦急,但在马文才说明情况之后也就没做什么,况且说起抑郁症,他自己好像都快有这个症状了。几分钟之后,宁采臣也到达这里,自然,青公子也出现,她的五个手下不知什么时候,也出现在村子中。 宁采臣见到祝英台,就直接向她走过去。 “英台她……”梁山伯想要说一些情况,却被宁采臣挥手打断:“我知道。” 马文才则直接向青公子走去,道:“你输了。”这个时候,马文才还不会向青公子翻脸,如果青公子反悔,他们还有可能陷入危险。不过这件事之后,马文才却不会这样轻易放过青公子,虽然说青公子可能有些什么诡异的能力,但既然有这类人的存在,也应该还有更多的。他母亲的家族,已经可以接触到这个社会的最上层,既然有这些特殊人群存在,他就肯定能找出。 他们家有钱有势,普通的力量对付不了青公子,也可以收买同样有特殊能力的人,来对付青公子。 总之,马文才不是一个会乖乖吃下这个亏的人。 “好像是你们赢了呢。”青公子说着,眼中没有一点输掉的失败感,好像一开始就对输赢不在乎。 宁采臣蹲在祝英台面前,面对面看了一分钟,祝英台毫无反应,就像是一个人偶,眼睛空洞无神。宁采臣凑过去在祝英台身上闻闻,果然,没有那种特殊的香味,那在游轮宴会上发现的,好像被固定在她身上,永远不会消失的那种淡淡的香味。 “以假乱真,好手段。”宁采臣伸出手在祝英台的脸上捏捏,突然笑起来。 ‘祝英台’眼中出现一丝惊讶之色,却明白已经被宁采臣发现,再装下去也没意义,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道:“你怎么发现的?” 这边的情况被梁山伯发觉,马文才听到声音也转过头,以假乱真?什么意思,接着便发现祝英台的气质一变,宛如换了一个人。她这句话就是承认宁采臣的话,以假乱真,也就是说她不是真正的祝英台!他们全都被骗了!他解出的这个答案,其实是一个陷阱! 所以说她才装作得了忧郁症的样子,因为过多的交流,在熟悉祝英台的梁山伯面前,很容易露出破绽。 她是谁?真正的祝英台又在哪里?那么这三个谜题,祝英台的安危……看一下时间,只剩十五分钟,再解谜已经来不及。 宁采臣脱离他们的视线时间不算太长,解谜并且找遥控器和钥匙,来得及吗? 还有最重要的,祝英台人在哪里? 没有回答‘祝英台’的问题,宁采臣转身,走到青公子面前:“其实在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发觉不对劲了。在海滩的时候,我和青公子接触过一次,那种能控制别人五感的能力,声音中也带着强烈的魅惑。打电话给我的应该是真的青公子,那声音还是不变,可是见到你的时候,却不一样了。声音虽然同样的,但失去那种特别的魅惑能力,身上那种特殊的香味也没错,但同样,失去那种特殊能力。” 没有特殊能力的‘青公子’,青公子扭曲他人五感那强大的催眠能力,没有充足的理由却一直跟着他……在车上的时候,他发现青公子和祝英台的身形很相近,而且同样的雌雄莫辩。能把这所有的线索连接起来的,只有一个!如果这个青公子就是祝英台,一个被催眠,以为自己是青公子的祝英台,那么所有的一切都成立了。 所以那时候他和青公子好像在玩暧.昧一样,靠近她,是为了闻那种味道。 和他猜想的一样,虽然青公子表面上还是原来的香味,但完全贴近的时候,却还能到属于祝英台的那种香味。 摸青公子的脸颊,也是为了寻找接口,硅.胶面具的接口,还有不同于人脸的触感。 宁采臣一伸手,直接揭下青公子的面具,藏在下面的是一脸茫然的祝英台。她现在还处于被催眠的状态,但却不代表她没有思考能力,看到宁采臣从她脸上揭下来的面具,也有些不知所措。她摸摸自己的脸,又看着宁采臣手上的面具,然后拿出手机自拍一张……这张脸,和祝英台一模一样! “两个英台!”梁山伯左看看又看看,也是一副茫然的样子。 马文才却已经沉稳下来,宁采臣这个样子,看来已经破解谜题,至少祝英台已经找到。 “东边日出西边雨,如果简单的从字面上分析,东边日字,西边雨字,按照纸面上看地图的方法,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谜底就是‘雨日’,雨日也就是雨天。我知道有一个歌手的艺名就是雨天,那个歌手是我母亲最喜欢的歌手,他的那首成名曲我已经唱过千百遍,歌名‘她一直在你身边’。”雨天的解释很多,但他个人最深刻的还是这个歌手,这首歌也是母亲向父亲表白的那首歌。所以才会有只有他能真正解开谜题的说法。 绕到祝英台的身后,宁采臣解下脖子上的宝石项链,然后从祝英台背后的衣服中,找出一个特殊装置,那个装置有一个小孔,与宝石的形状一致。宁采臣把宝石嵌入小孔中,咔擦一声,装置打开,祝英台脖子上的那条丝带掉落。宁采臣捡起丝带,辨别一下,果然,是特殊材料,恐怕刀具都无法割断。 “梦里不知身是客,说的就是我吧,钥匙也就是我身上的这块宝石。”梦里不知身是客,做梦,都是在自己的梦中,又怎么会是客人呢?除非是在别人的梦中,盗梦者,盗梦者也就是进入别人的梦中,盗取梦境的人,可以算作是客。盗梦者是他这件事情,还没有向外公布,能解开这个谜题的,也就只有他。 他是想到这个谜底,但钥匙是什么,却一直都没有找到。直到来这里的途中,他想起织女这个救援人员,想起那时候打电话给织女时,她那反应。这条项链并不是织女送给他的!不管是在快递途中调换,还有手机信号的截取种入病毒,伪造信件等等,总之有人千方百计的把宝石送到他身边,还让他一定要戴着。明显,联想一下,就知道这件事情是青公子做的,没人规定钥匙就不能是宝石的模样。 然后又想着,她说祝英台在两个小时之后,就会窒息而亡。 祝英台不在密闭的空间,又怎么会窒息而亡呢?祝英台被关在密闭空间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那么窒息……需要钥匙,一般来说也不会是通过药物,物理方面的方法也就是……这时他注意到祝英台脖子上的丝带,与身上服装格格不入的丝带。如果有什么装置,在两个小时后会自动勒紧丝带,那么窒息也就有可能。 那么最后一个,也就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这句诗却有些困难。 重点应该是只有他能解释,再联想一下其他两个答案,一个是他盗梦者的身份,一个歌手,宁采臣以盗梦者的身份发表过青花瓷,盗梦者与歌其实能联系起来。那么与盗梦者还有联系的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他还以盗梦者之名发表过这部小说,也就是说‘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谜底,可能和小说有关。 “此时无声胜有声,这句诗出自白居易的琵琶行,但在近代世人所知晓的,还是大作家白慧玲的作品‘少年’,其中第三卷的卷名就是‘此时无声胜有声’。那一卷大概的内容,女主角在她父母的要求下,报名首都名校。而男主角家境贫困,根本连上大学的能力都没有,在最后的三个月,男主角通过打工,买来一部最廉价的手机,然后把号码给了女主角。”所以这个谜底的答案,应该是手机号码吧。 青公子打过来的手机号,在他回拨的时候,就已经关机。如果谜底真的是这个号码,那他这次肯定能拨通。若是通过手机控制炸弹,那句遥控器没有距离限制也能很好的解释,手机嘛,只有信号的地方,基本都没问题。虽说如此,但这道题宁采臣还是没有什么信心,这个解释虽然行得通,不过错误的可能性也不小。 相对于前面两个答案,这个答案与题目的联系不是那么紧密,对错,五五开。 宁采臣说完,看向那个伪装成祝英台的青公子,想要出他眼中看出什么。很遗憾,什么都没发现,青公子是合格的游戏者,不会轻易被试探出什么。 先前被马文才和宁采臣试探出各种信息的,也不过是自以为是青公子的祝英台,就算被催眠扭曲,一个人的本质还是很难改变的。特别是青公子这种,放在哪里都是最特别的人,更是难以模仿。祝英台所模仿的青公子,也只有表面上有几分相像,但一深入,却就出现巨大的差别。 只是呢,宁采臣对青公子的了解不多,所以才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破绽。 “青公子,现在可以解开对英台的催眠了吧。”宁采臣说完,青公子就打一个响指,祝英台顿时一个恍然,慢慢回过神来。 记忆都有,从开始到现在,但却不像是她自己的,而是别人的记忆插入她的脑袋中一样,不自然。 现在却是没有多少时间了,宁采臣看一下表,离炸弹爆炸的时间,不到八分钟。有可能失败,却不知道炸弹的威力多大,会不会波及到别人。这个时候,只能做最坏的打算,宁采臣笑着对祝英台道:“此时无声胜有声,要解开这个谜题还需要一个特殊的东西,就在这间屋子里,我们进去吧。” 祝英台还有些迷糊,不过既然是宁采臣的话,不明白也没事,跟着便是。 走进屋中,宁采臣回头对要跟进来的梁山伯道:“这个答案有些特别,不能有任何干扰,你们最好离远一点,这关系到英台的安全。” 成功吓住梁山伯,甚至于他还远离这个房子十几米,生怕真的干扰到。马文才似乎想到什么,宁采臣说出前面两个答案,但第三个答案去没有直接说出来,只是说出推断的过程。难道宁采臣没有把握,再看到宁采臣对梁山伯说的话,他顿时明白过来。神情复杂,对宁采臣隐隐有些敬佩,最后叹一口气,也跟着后退十几米。 宁采臣把祝英台带到地窖旁,动手把里面的杂物全部抛出,看一下大小,应该差不多。 “英台,你怕不怕死。”他的表情非常严肃,了解他的祝英台,顿时明白,宁采臣不是在开玩笑。死亡,她当然害怕,宁采臣这句话的意思是,第三个谜题没有解开,或者没有把握……祝英台咬咬嘴唇,低声道:“怕,我当然怕死,超级怕死,世界上最怕死的人就是我了。” “不要怕,一半的可能活下来,一半的可能死去,不是必死。而且,就算是死,也有我陪着你,不会让你一个人的。”宁采臣伸出手,摸摸祝英台的头,眼神非常平静。 第八十二章 游戏结束 陪她一起死?虽然很害怕孤独的死去,但让宁采臣陪她一起死,她绝对不愿意。 不过还没等她说什么,宁采臣就直接抱住她,跳进地窖之中。 这个地窖被改造的非常牢固,就算炸弹威力再大,在这里面爆炸,也不会影响到外面的人。祝英台身上的炸弹,应该就安装在腰带上面,宁采臣在车上的时候观察过,她身上的腰带也不是普通的材质,而且没有任何的接口,无法解开。他来这里也是抱着一丝的希望,看看这里的‘祝英台’是不是真的,也许他的猜测全部错了。 遗憾的是,正确的是他。 “混蛋,谁要和你一起死啊!你给我滚出去。” 地窖空间狭小,两人在里面动弹都非常困难,祝英台挣扎一下,宁采臣连手机都拿不出来,这样下去他们可真要被炸死了。宁采臣用力把祝英台抱着,沉声道:“别动,遥控器就是我的手机,没时间了,你再乱动,我们可就真的必死无疑!”祝英台听着,便停止挣扎,宁采臣拿出手机,拨通青公子的那个电话,电话打通。 时间还剩不到五分钟,无法知道成功还是失败,现在能做的,也只有等待。 这个地方,果然很安静,面对死亡,并且只能靠命运决定,自己无力左右的死亡,宁采臣也无法淡然。最放不下的,就是父母了,只不过,没办法啊,没办法看着祝英台一个人进入这个地窖,然后孤零零的等待着判决,这种事情,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理智上知道,他就算在这里陪着,也无法改变结果,可以说,如果他死了,也是死的毫无疑义。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到外面等待,如果出现悲剧,也能尽力去照顾祝英台的父母亲人。 真是……愚蠢的决定,这对于自诩理智的他,还真是个讽刺。 只是,不后悔,这个决定不是一时脑热,在车上的时候就已经想明白。把所有的后果,所有的条理都想清楚,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他还是下这个决定。 “我恨你!”祝英台低声说道。 宁采臣略感无辜,都愿意陪你一起死了,还要被恨。他倒是能理解祝英台现在复杂的心情,有心开个玩笑,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自私鬼,笨蛋,蠢货,脑残,脑袋有坑……”祝英台不停地骂着,宁采臣能做什么,只能点头,承认自己确实是脑袋有坑的脑残蠢货。不一会儿,祝英台便安静下来,紧紧地抱着他。两人的体温交融在一起,似乎,死亡也没那么恐怖。宁采臣轻轻抚着祝英台的头发,头发很顺滑,比起以前,变长了一些。 沉默,然后把下巴支在宁采臣肩膀上,问道:“采臣,你有什么遗言没有。” “没有,因为我们都不会死,我们都会活下来,还能再活几十年。”虽然心里已经做好迎接最坏结果的准备,但宁采臣还是偏向于相信自己能活下来,自己的答案是正确的。 似乎对宁采臣的回答很满意,又似乎有些不满,祝英台嗯了一声,在宁采臣完全没有心里准备的情况下,狠狠的在他肩膀上咬一口。 这样的突然袭击,让宁采臣闷哼一声,肯定流血了。 尝到血的味道,祝英台才松口,至于宁采臣疼不疼……反正她不痛就是,她轻声道:“这样就在你身上留下一个印记,下辈子就能根据这个印记找到你了。” 女人还真是感性,就算是祝英台也不能避免。 “不用那么麻烦,我想,如果我们真的死在这里,在这种狭小的空间炸弹爆炸,估计也是同一秒死亡。一起下地狱,一起去轮回,我想有很大的可能投胎到一个肚子里,变成双胞胎。那样的话,估计我是哥哥,你是弟弟,呃,这样一想,好像永远摆脱不了你的样子……真是悲惨的命运。” “为什么我要变成男人,为什么不是我是妹妹你是姐姐呢?而且,什么叫悲惨的命运啊,能成为我的朋友,是你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别不知足。” “是,是,下辈子我是你姐姐,成为你姐姐真有福分。” “这敷衍的语气。” 时间过得很慢,又似乎过得很快,宁采臣拿出手机一看,剩下的时间已经不足一分钟,手机只显示到分,没显示秒,不知道是59秒还是01秒。 “采臣。” “嗯。” “有句话我觉得,现在不说,以后就可能没机会说了……那样,就算死了也不甘心。” “哦,什么事,你说吧。” “其实呢,我,那个,我……不好说出口。” “那就别说了,以后再说吧。” “呃,咦。” “我的时间还是很标准的,现在已经过去十秒钟,我们估计是安全了。有什么话,以后再说吧,还有几十年。” “我们得救了!” “还得等等,毕竟炸弹这种事情,马虎不得,再等十分钟吧,到时候再出去。” 嘭地一声,顿时把祝英台和宁采臣吓一跳,炸弹爆炸?接着发现彩条从上方落下,却见青公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地窖旁,手上拿着一瓶喷彩,另外那五个黑衣人也各自蹲着,把整个地窖围起来,手上也拿着喷彩,在围观着。这些人是鬼啊!没有一点声音,突然出现?看样子是围观挺久了,这么久都没发现,是注意力集中在炸弹的事情上而忽略周围? 青公子又从身上掏出两瓶喷彩,嘭的一声,有是一大堆彩条出现:“恭喜恭喜,闯关成功。” 看来是他赢了,宁采臣爬出地窖,并把祝英台拉出来。青公子伸手在祝英台腰间一划,这条没有任何缝隙的腰带就被拿在手上,里面的那一面,可以看到已经停止的时钟,倒数五分钟。 让祝英台先出去,对外面的人报一下平安,宁采臣表情严肃地看着青公子:“看来我们需要谈谈。” 突然被找上门,还连累到朋友,宁采臣也不能被动等待了。至少要知道,青公子为什么找上他?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做什么事,都需要一个原由。就算这个青公子是个精神病,宁采臣也必须摸清楚这个精神病的行事规律,这种事情如果再发生,他可受不了。 “嗯,确实要谈谈。”青公子一挥手,身后的五人顿时消失,再度出现,抬来两张椅子,当青公子坐上去的时候,那五人又消失。 非人的速度?还是隐身?把这种超凡的力量摆在明面上,看来青公子要动真格的了。从这次祝英台被绑架的事情,那三个拥有双重答案的谜题可以看得出,这个青公子的思维行事还是很有条理的,这种人,如果不是精神病,那么做这种事情绝对有一个重要的目的。 对青公子的了解太少,胡乱推测是没法得出正确的答案,宁采臣问道:“为什么找上我?” 他自问自己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至少对于青公子这样有神奇能力的人,他完完全全是一个普通人。唯一不普通的,也只有家里的那面镜子,但镜子也只是外物,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超凡的能力。他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吸引到青公子,以至于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被盯上。 青公子看着宁采臣的头顶,似乎能看到什么肉眼见不到的东西:“你身上有一个诅咒,不是很强大,但却带着一种绝对的性质,诅咒的极致,神佛都不能破解的诅咒。诅咒也是我研究的一个方向,见到这种诅咒的终极形态,自然不能放过。不过这个诅咒看来是哪个伟大的存在施加在你身上的,并不是你拥有的能力,从你站在这里等死,就可以看出,你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的普通人。” 诅咒?什么东西?他怎么可能被诅咒,而且听起来还是被一个了不得的家伙诅咒。 至少,他在生活中都没有任何异常,不过青公子也没有理由骗他,真的是他身上的诅咒吸引了青公子么?诅咒,诅咒的内容是什么?还有青公子做这种事情,是为了弄清楚诅咒的力量么?把他逼入绝境,如果这是他的力量,就绝对会反击,就可以看清诅咒的真面目?也就是说最后这个答案是故意弄得不清不楚?不对,如果只是这个目的,这个游戏也太复杂。其实她只是在玩吧,顺便研究一下他身上的诅咒。 “什么诅咒?”宁采臣问道,对于听起来很厉害的东西,还是在自己身上的,能搞明白最好。 青公子摇头:“看不出来,这种程度的诅咒,这个世界上能看明白的存在不会超过五个。甚至于如果不是我对诅咒有不浅的研究,也发现不了。”这种力量不是属于宁采臣,那她也没有再去追究的意思,毕竟那样的存在,不想让她发现,她永远也找不到。而且凡人持有这种力量,她还能想办法剥夺之类的,但不是凡人,那她就是送上门找死。 宁采臣微微皱眉,这个世界上能看明白的存在不会超过五个?她说的这个世界明显和他认知的不同,应该是包括所有超凡存在的世界。 都无法破解,也就是他身上的诅咒是无解的,纠结一下,宁采臣还是决定暂时当这个诅咒不存在,也不影响生活。现在不明白,也许以后能弄明白,毕竟他有一面神奇的镜子,有无数种可能。 “那你打算怎么做?” 弄清楚对方不是精神病,那就好办了,现在把话说开,青公子应该不会再去为难他的朋友。 恋恋不舍地看了宁采臣上方一眼,青公子说她什么都不会做,事情到此完结,以后也不会来找他。完结了么?以后也不会有接触,这样最好,不管怎么说,青公子还是太危险了,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说完,两人就离开这个屋子。 这些事情,宁采臣也没有说出去,说出来没意义,只会徒增烦恼。这个村子要等一辆车可不容易,几人就直接坐马文才的车回去。 马文才坐在副驾驶座上,手上拿着一张面具,是祝英台戴的那张面具,有这张面具,肯定能查清楚这个青公子的来头。 祝英台也上车,宁采臣站在车门口,对还在屋子门口的梁山伯呼唤几声。 好像没听到,怎么了,看上去心情很糟糕的样子,祝英台得救,他应该高兴才是,现在这是……宁采臣走过去,想要问问情况。 梁山伯自然还是在沉思着马文才的那些话,无论他找多少借口,用多少的理由为自己开解,也说服不了自己。那个卑鄙阴暗的他,才是真正的他,是他的真面目?他感到自己非常的污秽肮脏,没有脸面再和祝英台还有宁采臣在一起。心里不断的自我否定,自卑感越来越强,在情感上,他一直非常懦弱,懦弱的程度超乎马文才的想象。现在的反应也不在马文才的预料之中,梁山伯的反应,比他想象的还要强烈几倍。 听到宁采臣的呼唤,他抬起头,眼神灰暗。这时他注意到还未离开的青公子对他微微一笑,手上的那颗炸弹突然滴的一声,数字疯狂跳动起来,只一个呼吸,5就变为4。青公子把炸弹抛向宁采臣,口中轻轻道:“爆。”危险!这句话还没出口,甚至他还没有想明白是什么情况的时候,身体就动起来,向那炸弹扑去,抓住炸弹,抛出去明显来不及,没有太多思考,直接把炸弹抱在怀里,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炸弹压在身下。 他抬头看宁采臣一眼,便听到砰的一声,一阵剧痛把他淹没。 “山伯!”看到四溅的血液,还有梁山伯那疼痛到扭曲的脸,宁采臣被这种不真实的场面弄的有些蒙了。 “采臣,我就要死了,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英台,希望你能代替我好好照顾她。”梁山伯伸出沾满鲜血的手,挣扎着,想要抓住宁采臣的手,让宁采臣做出保证。 血液的颜色有些不对,而且这个爆炸……虽然看起来到处都是血液,但没有任何的肌肉碎屑,甚至爆炸也只有声音和四溅的血液,并没有把梁山伯炸飞。被突然的状况弄晕不到一秒,宁采臣便发现,到处都是破绽。蹲在梁山伯的身前,用手指沾一下地面的血液,在鼻尖一闻,颜料的味道。 果然,青公子的目的不是杀人,这炸弹也就只是道具。梁山伯扭曲的面容……虽然不是真炸弹,但爆射的液体也是有一定的威力的,梁山伯把它死死地抱在怀里,自然像被人重重打一拳一样。把梁山伯的身体翻起,下面是道具的残骸,梁山伯的衣服都没破。这个青公子……在宁采臣的视线中,青公子无声地说着,看口型应该是:感谢我吧。 戏耍了梁山伯,还要感谢她?这是什么思维? “不,你想照顾还是自己来吧,我现在想说的是,你也太不孝顺了,将死的时候,想的竟然不是自己的父母,你这家伙,对爱情的执着真可怕。”对梁山伯舍身相救,宁采臣还是十分感动的,虽然这是假炸弹,但梁山伯并不知道,能做到这种程度,这种朋友,还能说什么呢? 竟然连他最后的遗言都……咦,宁采臣的话是什么意思? 慢慢的,疼痛减轻,梁山伯也发觉不对劲,怎么回事?然后看向自己的腹部,再看看地上的‘炸弹’残害,明白过来。 傻傻地发呆一会儿,梁山伯突然大笑起来,十分开怀地笑着。 第八十三章 商谈 祝英台听到爆炸声后马上下车,看到的是满身血却还在大笑的梁山伯,莫名其妙,不像受伤啊,仔细观察一下,捡起地上的炸弹残骸,这是道具? 问宁采臣是什么情况,宁采臣低吟片刻,答道:“算是类似于死里逃生的感觉吧,不过山伯是情绪内敛的人,会这样大笑,应该是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死里逃生固然值得欣喜,但梁山伯所高兴的却是,明白了自己并不像马文才所说的,是自私自利的人。他看不清自己,可刚才本能的选择,让他明白自己还是非常看重和宁采臣的交情的。虽然说可能是把爱情排在最高的位置,友谊面对爱情的时候,会被牺牲,但他却是把自己的生命排在这两者之下,这样的他,无论如何也不是那种阴暗的人, 祝英台茫茫然点头,不明白,算了,也不是重要的事情。 就算没发现今天这件事情,她也想明白,不需要那样对梁山伯置气。 人呢,越把自己的思想投入一种情绪中,就越容易走极端。几天的时间,宁采臣的开解,叶秋零的陪伴,也让她渐渐走出那种情绪,友谊是假的,被骗了,目的不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两人的牵绊都是真的。不希望友情中掺杂其他东西,想要纯粹的友情,本来就不现实。 以她接近男性的思维,女性的身体,环境的影响,不免的对感情问题也做过探索。 抛却性别的影响,她也想过,自己会爱上什么样的人。这时候影视小说之类的,都是参考,她总结一下,发现真正能代入的,还是那种非常理智的爱情。她不相信一见钟情,她只相信天长日久慢慢积累起来的感情,同样的,她也希望自己未来的伴侣能和她一样,有着同样的爱情观。 马文才对她的喜欢,不过是因为她救过他,还有被她在宴会上的打扮惊艳到,没有相处没有互相理解,这种所谓的喜欢,也不过是虚假的。 梁山伯也一样,说是认识一个月之后,就发现她是女生,发现她是女生之后,就完全转变态度,开始追求。其实梁山伯的这种喜欢也是很情绪化,对于这种情绪化的专情、深情,她没办法接受。这种人的爱是真的,但却也容易爱上别人,如果,她假设如果现在被她拒绝的梁山伯,他身边有一个不错的女孩,对他伸出手,梁山伯会怎么样呢?以她对梁山伯的了解,大概不用多久,他就会喜欢上那个女孩吧。 她原先并没有这么确定自己的想法,只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宁采臣相处久了,也慢慢受到影响,至少原先因为男扮女装所产生的混乱爱情观,慢慢被梳理清楚。 当然,她这个想法并不能说是正确的,对错不论。总之在感情观念上起冲突的梁山伯,是没有丝毫可能的。 在表明态度,已经把问题说开的情况下,她没必要做多余的事情,不管对方如何,她还是把梁山伯当朋友,这就可以了。剩下的,选择其实不在她,不管梁山伯选择继续追求,还是放弃追求只当朋友,对她而言,都是没必要纠结。这不是她的烦恼,而是梁山伯的烦恼——这是宁采臣和她深入探讨感情问题,了解她对梁山伯的看法之后,所作出的结论——只要像以前那样对待梁山伯就可以。 “下午好。” 织女的声音!宁采臣四下看看,没见到人,抬头一望,在屋顶上发现两个人还有一只黑猫。 “织女,秋零,大魔王。”宁采臣还疑惑着织女怎么两个小时都没动静,原来是早就来了。大魔王喵的一声,化为一道影子,跳到宁采臣的身上,四肢灵敏的在他身上攀爬着,两下就到了他的肩膀上。在去歌剧院的时候,大魔王就一直跟在他身边,这次的事情,也是因为青公子没有直接对他出手,所以大魔王才没有做什么,而是一直悄悄地跟着。 “解题很精彩。”织女笑着说道,解题还没什么,最让她欣慰的还是宁采臣最后的选择。两人在地窖中等待判决的那个时刻,青公子和她的小弟们在地窖旁围观着,织女也带着叶秋零还有大魔王在屋顶围观。当然,她是早就看出宁采臣他们没有真正的危险,所以才没动手,任由事件发展。 毕竟如果插手的话,和青公子动起手来,以青公子那种肆无忌惮的个性,很可能会有很多无辜的人被连累发生伤亡。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况且她也想知道青公子找上宁采臣的理由,只要能知道原因,也许就可以不动用暴力。叶秋零是自己联系上织女的,遇到祝英台被绑架的事情,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宁采臣,接着便想到自己认识的最厉害的人,织女。 苦笑一声,宁采臣叹气道:“若非迫不得已,我可不想解题什么的,来这么一遭,感觉寿命都减了十年。” “我倒是没什么感觉。”身为被绑架的祝英台,却只在最后几分钟体会到危机感,但也有宁采臣陪着,没有到绝望的程度。在那之前,她一直被青公子催眠,想想,除了刚开始被绑架的一小段时间,其余的,她根本就一直在宁采臣身边,自然没有一丁点被绑架的感觉。 几人说着话,一直沉默不语的叶秋零,小心的走到旁边,通过梯子爬下来,走到祝英台身边,紧紧地抱住她。 没有说话,但祝英台也知道,她肯定吓坏了。 “其实我刚才被差点被吓死,现在心还砰砰跳,我觉得可能会留下阴影,以后会得抑郁症之类的。如果你能亲我一下,我肯定能完全康复,重新恢复活力。”祝英台指着自己的脸蛋,喏,亲这里……她这样调.戏叶秋零,也只是想要调节一下气氛,却没想到叶秋零当真了,红着脸,在她脸上亲一下。 祝英台愣愣地看着叶秋零,摸摸自己被亲过的位置,傻笑。 之后,叶秋零又走到宁采臣面前,犹豫一下,还是给了宁采臣一个拥抱。 安慰别人,似乎摸头最管用,从大魔王和秦紫丽身上得到经验的宁采臣,轻轻地摸着叶秋零的头,低声道:“我没事,不用担心。” “好了,别在那里亲热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现在,采臣,跟我进去一趟吧。”诅咒的事情,织女听到之后,就没法不在意。她虽然比青公子强大,但并没有对诅咒有任何研究,正常情况下诅咒这种东西,也无法作用到她身上。所以她未曾看出宁采臣身上的诅咒,只是织女也知道,青公子没有理由说谎。 宁采臣也猜到织女叫他肯定是因为诅咒的事情,便和织女走进小屋中。 织女没说她们不可以进去,对这件事十分关心的叶秋零和祝英台也直接跟上,破门无风自动,关门。 在宁采臣身上细细的观察一遍,没发现任何异常,织女采取别的手段。 “诅咒之类的我并不了解,如果真像青公子说的,那么强大的诅咒,估计我也没办法破解。不过,有样东西也许能帮的上忙。”织女反手之间,手掌中便出现一块印章,一块白玉印章,样式有点像玉玺。印章上刻着古老的文字,以宁采臣的见识,也只能勉强猜测其中一个是‘帝’字。文字实在太古老,比宁采臣所了解的最贵老的文字还有古老。 织女把印章放在宁采臣头顶,神奇的漂浮在上面,缓慢旋转着。 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事情,祝英台很是惊讶,但看到织女满脸严肃的样子,被气氛感染,没有出声。叶秋零今天被织女带着飞过来,早就惊讶过好多次,已经见怪不怪,至于宁采臣……他什么都看不到。织女眼中看到的东西,和她们不同。没过多久,织女便将印章收起,表情凝重:“看来青公子说的没错,确实是一种极致的诅咒。” “极致的诅咒?很危险吗?”祝英台不知道具体情况,只是听织女的话,似乎宁采臣被非常可怕的东西缠上了。 “危险倒是不会。”织女想了一下,道:“这个诅咒性质非常极端,但诅咒的力量并不算强大,还有,诅咒需要一个触发的条件,现在这个诅咒还处于种子阶段,并没有真正作用到采臣的身上。”诅咒的力量与其他力量不同,它并不是直接破坏,也不能主动做什么。它需要一个内容,诅咒的内容,并且还需要一个条件,触发的条件。若没有条件和内容,诅咒也就不成立。诅咒的力量非常诡异和强大,有时候,就算是强大的仙神都会中招,但相应的,条件也非常苛刻,越是强大的诅咒,越是难以触发。 宁采臣身上的诅咒力量不强,应该是很容易触发的,为什么现在还只是种子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织女表示会去问一下别人,帮忙搞清楚情况。 …… “你真的要这么做?”晚上,祝英台突然找上门,说有件事情想和他商量一下。她说,她想要和马文才再谈一次。 对此,宁采臣并不怎么赞同,他并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祝英台自然也有自己的考量,她用手玩弄着脖颈的头发,用玩笑的语气道:“喜欢上我这种事情,太让人同情了,还是尽早斩断比较好。毕竟,我是不可能接受他的。” 今天马文才为祝英台做了不少的事情,虽然最后还是没帮上什么忙,但至少,已经不能把他当做坏人,对他那么不友好。可以做朋友,但这其中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马文才肯定会努力追求她。和梁山伯这种无害的男生不同,马文才的手段非常厉害,祝英台觉得自己不一定能扛得住。 马文才这段时间对梁山伯做的手脚,宁采臣也没有瞒着祝英台,她了解到,就算没有喜欢上马文才,也可能会被逼的不得不成为他女朋友——这种状况完全有可能出现。 这样,让马文才接近她,成为朋友她还是有所顾虑的。但不能因为他未来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就完全否定马文才为她做的事。 所以祝英台决定,和马文才讲清楚,当朋友可以,但只能是朋友,以后也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以马文才的心机能力,在宁采臣看来,得到祝英台的心还是有几分希望的。 祝英台的喜好他大概也知道,虽然有些古灵精怪,但却不容易对普通人动心。她看起来非常自立,好像离开任何人都能很好的活下去,但又非常矛盾的,对别人有强烈的依赖感。一般人可以成为朋友,但是恋人,应该需要相应的智慧和能力,各方面都比她强大,能给她安全感,当然,这只是前置条件。在这一方面,宁采臣认为马文才比梁山伯强多了。说起问题,马文才也只是道德水平不够一点,不过在这个社会,像马文才这样的人,更容易获得成功,只要对感情真诚专一,一般的女人都不会介意, 宁采臣分析起这些,才说几句,就被祝英台一瞪眼给憋了回去:“我自己的心自己知道,说他没机会,他就没机会。” 好吧,感情这种事情,也确实不能以纯粹的理智去推断。那么就认为祝英台不会喜欢上马文才好了,这样……确实对马文才不好,他这种人,如果执着起来,会是非常可怕的。理智到他这种程度,是很难喜欢上别人,而马文才现在却是真的喜欢上祝英台,那么如果一直保持这种状态,宁采臣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放弃。有可能是一年,也有可能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放弃。 “那你应该知道吧,不管你怎么说,对他都是没用的,他不会这么简单就放弃。”以马文才的能力,祝英台与叶秋零假扮情侣,只是一场笑话。宁采臣还是不看好祝英台的做法。 “不对,有一个方法,绝对能让他死心。”祝英台神秘地笑了笑。 看到祝英台的眼神,宁采臣顿时明白,祝英台为什么要找他商量:“不行,没得商量,而且也不一定骗得过马文才。” “我说能行就能行,我已经把马文才约出来,现在估计快到了。”祝英台拖着宁采臣就走,根本就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宁采臣却态度坚决,以力量而言,祝英台对上宁采臣没有半点优势,两人僵持。祝英台有些恼怒,瞪大眼睛看着宁采臣道:“帮我一下都不可以吗?他今天做出这种事情,以后的邀请送礼物之类的,我也没办法一直拒绝,有种欠他的感觉。他绝对会用各种手段追求我……我会被烦死的!而且,我很害怕,如果真被改变心意喜欢上他……”说着,祝英台低下头,语气有些不安。 你不是说绝对不会喜欢上他吗?现在又……自相矛盾,也就是说有别的目的,这句话并没有经过深入思考……虽然是这样,但宁采臣还是不禁想到这个问题,被改变心意?扭曲想法? 追求别人,让一个原先不喜欢你的人,喜欢上你。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上,再正常不过。若这一切都是缘分,都是自然发生的,也称不上是扭曲心意。但马文才显然不会等待缘分,肯定会采取各种手段,制造重重碰撞,以人为的控制,慢慢改变祝英台的心意。这样的手段,在社会上,也只会被称赞,被人称之为高明。 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呢? 说扭曲心意,也确实有点这样的感觉。至少现在的自己,想到以后可能被改变后的自己,绝对会感觉非常恐怖。 只是这种事,却会让他非常难做,不过再怎么难做,也不能放着不管,既然祝英台都提出来了,也只能答应,他犹豫一下道:“这件事,最好和山伯说清楚。” “不要,本来就已经拒绝他,现在又和他说这种事情,被他误认为还有机会,比马文才还难办。”祝英台想都没想,干脆的拒绝。 对你来说确实是这样,但对我……宁采臣摇摇头,还是拿出手机,把事情的大概编辑成一条短信,发给梁山伯。如果是他说的话,就没有祝英台担心的那些问题,在朋友之间,有些事情也是不能隐瞒的,这是宁采臣一贯的态度和做法。过了好一会儿,梁山伯才回一条:不用在意我,这也是为英台好,尽力去做吧。 第八十四章 一只猫 “你约我出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马文才面无表情地说道,语气也平淡的如同一汪死水。 祝英台点点头,看马文才这样脸色与语气,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不过还是微微有点愧疚感,她犹豫一下说道:“如果愿意做朋友的话……” “不管是真是假,我已经知道你的决心。”没有回答祝英台的话,马文才冷漠地说出这一句,就转身离开。 让马文才不再纠缠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让马文才知道,不管如何他都没有机会。祝英台只是把宁采臣拉出来,并且证明无论什么情况,都会相信着宁采臣。祝英台喜欢着宁采臣,所以马文才其他的小动作也都失去意义,要得到祝英台必须要过宁采臣这一关。他知道,对宁采臣,那些招术都是不起作用的,宁采臣和梁山伯不同。拆散他们,突破口就只有祝英台,但祝英台表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也相信着宁采臣,他知道,在宁采臣和祝英台之间,这种事情确实可能做到。 这两人之间,无懈可击。 办完事,回去的路上,宁采臣一直沉默着。 小心地观察着宁采臣,祝英台小声道:“生气了?” “没有。”没有转头,没有停下脚步,宁采臣淡淡地回答道。 “骗人,肯定是生气,你的脸都快变成黑色了!”祝英台追上去,跑到他的面前,直视他的眼睛。他停下脚步,看着祝英台,没有说话。现在的宁采臣,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力,祝英台自然也感觉到,反思一下,也感觉自己可能过分了一点,马上辩解:“虽然说事前没商量清楚,但你也知道吧,那种情况下,如果不做些什么的话,马文才没那么容易相信。” 宁采臣还是沉默着,只是看着祝英台,好像对祝英台的解释不满意,等待着她说出其他的理由。 “只是普通的吻一下,也骗不过马文才,所以我才深入那个……我错了,我不该把舌头伸进去。”说着瞄了瞄宁采臣,发现他还是沉着一张脸,瞬间干脆的低头认错。 看祝英台这样子,怎么都无法发脾气,宁采臣无奈道:“我不是让你解释这个,这些我都能理解……你应该告诉我今天做这些真正的理由了吧。” 是有点生气,他之所以来帮忙,是因为祝英台说的那句不想被改变心意,这个理由足够他出手。但是,他也明白一点,这绝不是祝英台真正的目的。先说绝对不会喜欢上马文才,又说害怕喜欢上马文才,还有刚才的注意力并不完全在马文才身上,马文才离开的时候,祝英台也没有那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以他对祝英台的了解,通过细节的观察,基本能确定,祝英台把他叫出来,还有别的目的。 所以他一直在等待,等待祝英台主动把那个目的说出来。 “哈?真正的目的?你是说这个啊,哈哈,那个其实……”祝英台一副恍然的样子,马上就微微脸红着,手脚不自在,扭扭捏捏的样子,低头,用脚尖在地上画圈圈。 地上画出一个又一个圈,又被抹平,宁采臣也站着不动,看着祝英台画圈。 直到五分钟之后,祝英台支支吾吾半天,才抬头说道:“下午,在那时候,我不是和你说过,有件事想对你说吗?” 这件事?那时候她好像说不出口,很为难的样子,是什么事? 在下一分钟就可能丢掉性命的时候,那种时候,可以说是最后的遗言,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吧,宁采臣认真地听着。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接吻啦,没错,就是接吻。你想想,像我这样的美少女,在死前还不知道真正接吻的感觉,那也太惨了吧,当然,嘴唇碰一下不算,要真正的接吻。但是,随随便便做这种事情不怎么好,所以我想,像这样剔除隐患的同时,顺便完成一下那时候的遗愿,一举两得。”看到祝英台一副我真聪明,竟然想到这个好办法的样子,宁采臣无语。这绝对是刚才临时想出来的,难为她憋了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个烂借口。 既然她不愿意说,宁采臣也不打算逼迫,他叹一口气道:“我觉得,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的谎言,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就直接说不能说就是,不要撒谎,我不会怪你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都有自己不愿意说出来的秘密,这很正常。” 不对朋友撒谎,并不是说就不能有自己的*,只是必须要坦诚,不能说的事情,就明白的告诉对方,这是秘密。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而谎言,则容易摧毁这种信任。就算是善意的谎言也存在危险性,谎言总会揭穿,若事后能被理解还好,若不被理解,就会产生误会,出现种种矛盾。所以宁采臣的原则,在关乎到双方的事情上,不对朋友说谎。 “我怕说出来,你会掐死我。”祝英台像干了坏事的小孩一样,小心翼翼地看着宁采臣。 掐死她?什么事情会让他这么生气……想着,宁采臣脸色一变,能让他生气的,只有一种可能!祝英台把叶秋零掰弯了!叶秋零这么好的女孩,竟然…… “你在想什么呢!我和秋零之间是纯洁的!”一看宁采臣的样子,祝英台就知道宁采臣肯定想到那方面上去。真是的,和他说了多少次,她并没有那方面的倾向,还一直怀疑她对叶秋零有不轨的心思,太让人伤心了,说好的朋友要互相信任呢。虽然她夺走叶秋零的初吻,虽然她和叶秋零的感情非常好经常搂搂抱抱,虽然她时常会调戏叶秋零……呜呜,这么说被怀疑一点都不奇怪! 直到祝英台说要发毒誓证明她的清白,宁采臣才收回怀疑的眼神,勉强相信。 他随后说道:“这件事情就先放着,现在有件事情,必须马上开始做准备。呃,你今天晚上不回家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和妈妈打个电话就行,只是,有什么事吗?”需要一个晚上,什么时候出现这么紧急的事情了?祝英台歪着脑袋,不明所以。 “那就好,现在去超市买些东西,今晚你就住在我家吧。”宁采臣非常认真的说道,祝英台还是一脸疑惑地点点头,慢慢的理解宁采臣的话,在宁采臣说一句:“估计今晚你没法睡觉。”顿时凌乱,这个……不会吧! 第二天清晨,祝英台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被子随意披在身上,几秒钟就沉沉地睡着。 宁采臣却精神奕奕地处理着桌上的一叠文件,发现祝英台睡着,便帮她整理一下被子,关掉点灯,打开台灯,继续工作。 这一叠文件,全部都是祝英台家中的信息,有他们的人际关系,也有公司的具体情况。不过很多东西都很零散,毕竟祝英台并没有直接参与家里的事情,了解的并不透彻,宁采臣让她搜尽脑瓜子才得到这些资料。现在他要把这些东西分类整理清楚,并且把这些二次信息,经过分析归纳剔除等等,变成真正有用的信息。 做这些,并不是真正遇到什么大问题,而是以防万一。 马文才见到正面的追求没有希望之后,如果还不放弃,就有可能采用其他的手段——先得到人,再得到心! 今天用这种手段拒绝马文才之后,宁采臣就想到这样的后果,当然,他不参与进去,祝英台一个人也没法做到,暂时也就不会有这种危险的后果。不过,马文才这样追求下去,到最后其实也是三种可能,第一,成功让祝英台喜欢上他。显然,这样的结果祝英台不愿意接受。第二,追求失败,放弃。第三点就是最麻烦了,不放弃,开始真正的不折手段,不局限于恋爱,甚至用外力强迫祝英台嫁给他。 第一点祝英台明确的表示不愿意,那么今天这样的结果也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情,所以宁采臣才没反对。而且这种事情尽早解决比较好,如果到几年后,马文才觉得自己付出时间精力,却得不到回报,更容易做出极端的事情。现在的马文才有五层的可能性采取手段,未来的马文才,就有九层的可能。 放弃,自然是最好,但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织女曾经随口说到过,祝英台家里也是开娱乐公司的,和马文才一样。这样,宁采臣便想到,马文才有可能通过给公司施压,从而逼迫两家联姻。 这里面是有许多困难,比如马文才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马骏升不会让马文才乱来。就算是胜华市最大的娱乐公司,不调动全部的力量,只靠马文才个人的影响,也做不了什么。就算马骏升真的溺爱孩子,放权给马文才乱来,公司中的高层,也不会听从一个小毛孩的指挥。马骏升出手……以马文才性格,这种事情他肯定要亲自来。 这也是宁采臣同意祝英台的做法的理由之一,现在的马文才并没有太强的实力,就算是对手,也容易对付一些。等几年后,他接管他父亲的公司,那么就不容易对付了。 所谓的做最坏的打算,也就是把马文才的手段能力高估到极致,假设马文才能动用整个公司的力量,那么他会怎么做? 最快的时间整理好这些,也是为了能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宁采臣做这些准备,其实也是想到一点,在那个神话故事中,祝英台是被逼婚被逼死的,宁采臣自然要防备着这种事情。 …… “小题大做,马文才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学生,你把他想的,就像是什么大人物一样,这不,三天时间都没有什么动静。”对于被逼着熬夜,祝英台发着小小的怨气。 三天时间,马文才非常老实,没有对祝英台做任何纠缠,大家见面也只是点头笑笑,一点也没有准备做什么坏事的样子。 是啊,表面上一切正常,生活的细节,围绕着他的那个圈子,都没什么变化。 但是,这个学校是宁采臣的地盘,他想要知道什么东西,根本不用花费太多的力气。 “你只是熬夜一个晚上,马文才这些天可是一直熬夜。”宁采臣看着与同学聊天的马文才,低声对身边的祝英台说道。 熬夜,从马文才的气色能看得出来。 他是个好学生,熬夜学习也不是不可能,不过,宁采臣通过和老师的聊天,得知一些东西。翻阅过他这些天交上来的作业本,发现他的家庭作业都是别人帮他做的,笔迹虽然模仿的不错,但还是有细微的差别。这就证明,他这些天并不是熬夜学习,而是在忙着什么事情。如果事情真的很重要,那么他完全可以请假,高中课程他早就自学完毕,成绩对他不是问题。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制造和平常一样的假象,给谁看? 马文才在防备他,并且这些天可能在接触公司的事情,宁采臣的手脚伸不到马骏升的公司——上齐娱乐。没办法证实猜测,但现在的异常,让宁采臣怀疑,马文才在准备着。 如果能知道上齐娱乐内部的变动,就能掌握情况了。 留意着马文才的情况,时间慢慢流逝,另一个特殊的日子到来,这天中午,宁采臣就待在自己的房间中等着。 今天是镜子再次开启的时间,这次将会连接什么样的世界呢? 宁采臣的房间中堆满杂物,小到打火机、原子笔、u盘,大到……没什么大件的东西,大的东西也无法通过镜子,最多的还是各种各样的书籍,太厚的,他都拆成几份,重新装订。几瓶矿泉水、一袋压缩饼干,如果对方是在特殊的环境,可能用得上。还有武器,他只能找到水果刀,钢管倒是有几根,还有锤子剪刀之类的。其他零零碎碎的不少,考虑到各种可能。 当镜子正式开启,连接的平行空间的时候,宁采臣发现他还少准备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猫粮! 镜子的另一端竟然是一只猫!难道另一个世界的他,是一只猫! “少年,初次见面,我是猫,你可以叫我猫先生。”镜子中的猫,发出如同中年男人的声音,隐隐带着威严。 第八十五章 猫的礼物 会说话的猫! 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是一只猫已经够奇怪了,一只会说话的猫……反而不奇怪,神奇的镜子连接到一只普通的猫才奇怪。 “你是,平行世界的我?”虽然说这面镜子能连接的是平行世界的自己,但猫,难道对面是一个猫的世界?猫星人已经占领地球,演化出属于猫的文明?会说话的猫,让宁采臣的思维停不下来,从种族考虑到社会形态,从社会形态考虑到精神文明,再从精神文明考虑到哲学方面的——人为什么被称职为人,是因为智慧吗?那有智慧的动物是不是也能称之为人,或者称之为妖更合适…… 一边发散性思维,在哲学中畅游着,一边却又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猫先生上面,宁采臣怀疑他已经人格分裂。 “不,少年,你错了,你是你,我是我,我又怎么会是你呢?你也不会是我。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是独一无二的,就算是平行世界的你我,也只是另一个你我,并不是你我……少年,你明白了吗?”猫先生伸出一只猫爪,非常灵敏,五个指头弯下四个,竖起一个。像一位老师一样,在给宁采臣上课,普及一下自我的定义。 被一直猫上课了……不过宁采臣听明白,猫先生已经回答他的问题,它并不是平行世界的宁采臣。 这面镜子不是只能连接到平行世界的自己么?怎么会连接上其他人,出问题了?仔细观察一下镜子中的背景,宁采臣发现,不对劲。这面镜子连接平行世界的自己,同样的,对面也是通过平行世界的这面镜子连接过来,但是,这只猫并不是通过镜子连接的,它是通过,井口,也就是水面! 猫脸做出一个笑容,猫先生点点爪子道:“少年,不错的观察力,没错,我就是非法闯入的第三者。在你这个世界的十几天前,我联络上这面镜子,然后通知你。正常镜子的开启,可无法告诉你时间,它是随机连接的其他平行世界的。” 原来如此,镜子是随机连接上平行世界的吗?也就是说猫先生确实是在另一个世界,但却找到这个世界的他,并通过什么方法,连接两个世界,开启这面镜子。 先不说猫先生有什么目的,单单能做到这一点,就已经超神了吧! “连接这面镜子可不容易,准备了上百年的时间,花费巨大的代价,才成功。”猫先生说着,爪子摸着自己的胡子,好像能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准备上百年,那猫先生的年龄?果然是妖怪么? 它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就为了找他?宁采臣并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大的价值,唯一可能有这种价值的,也就是手上的镜子。不过,镜子能交易其他物品,却不可能把自己送过去。不知道是什么目的,但看它的样子,似乎没有什么恶意。当然,花费百年时间准备,就算有什么谋划,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 “你的目的是什么?”宁采臣直接问道。 “少年,不要这么戒备,我这么做,也只是为了看看你,看看无数平行空间中,唯一一个拥有主人的‘我’,为什么会有主人。”猫先生看出宁采臣的戒备,便解释一下,然后又道:“看你的年龄,另一个我应该认主没多久吧。嗯,也是,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不一样,若不是因为这面镜子,我们两个世界的时间暂时同步,你那边的一秒,可能就相当于我这边的几十秒。” 猫的主人……大魔王!另一个世界的大魔王竟然是这样的! 想想小小的,在自己怀里萌哒哒的大魔王,再看这个老气横秋,有点话唠迹象的猫先生。拜托,大魔王,你未来千万不能变成这样子啊! 他是在三年前捡到大魔王的,猫先生是在百年前察觉大魔王认主,两个世界的时间问题倒是可以解释这一点。这一点这个猫先生应该没说谎,否则它没必要刚开始就说是上百年准备,直接说一年前,甚至一个月前准备的都可以。虽然说猫的样子在人类看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宁采臣对大魔王实在太过熟悉,现在仔细看看猫先生,如果忽略那种气质上的巨大差别之后,可以发现两只猫惊人的相似,可信度又加几分。 不过,无数平行世界的大魔王,都没有认主人。嗯,也对,大魔王除了他,对其他人都是不理不睬的,是有这个可能。 而且他也明白,大魔王并不是普通的猫,可能是什么特别的种族也说不定,只是长得像猫。呃,也不对,这个猫先生都自称是猫了,那么大魔王也一样是猫。 神猫?蓝猫?叮当猫?黑猫警长? 不管是什么猫,总之不是凡猫就是……如果大魔王是叮当猫就好了。 只是,隔着无数世界发现其中一个世界的自己有主人?传说中的神佛能做到吗?呃,这只猫,就算在无数平行世界的自己中,也是特别的存在吧。否则现在联系他的就是无数个猫先生了。这种超越世界的存在,绝对强的过分,不管是小说影视,还是古代的神话传说,也没听说过哪位存在有这种能力。 “另一个世界的大魔王?”虽然可能是不可思议的存在,但宁采臣就是没法尊敬起来。 “这个世界的我叫大魔王啊,不错,霸气。这么说来有主人也有好处,没有主人,我就只是猫,名字就叫猫,有了主人就成大魔王了。”猫先生伸出两根指头,像人类一样,摸着自己的下巴,笑着,嘴边的胡子一抖一抖的。和大魔王那种即高傲,又冷酷,还能对他卖萌的样子,完全不同,两种性格。 看样子并不到介意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有了主人,不是因为看不过这种事情,特地连接到这个世界,想要一爪子灭了他,宁采臣暗暗松一口气。 现在所知道的是,这个猫先生不简单,还有就是,只是来看看他。 宁采臣马上想到,这不就是一个好机会?对于这面镜子的来历,为什么能连接平行世界,大魔王的真实身份,甚至还可以问问他身上的诅咒是怎么回事。 “大魔王我就不见了,不用说,肯定是臭屁高傲的样子。嗯,既然认主的话,正常的成长轨迹就有问题了,这样吧。”猫先生说着,爪子在身前一划,破开一个漆黑的洞,一个铃铛从中掉出来,落到水面上,通过镜子到宁采臣手上。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铃铛,轻轻一摇,发出悦耳的声音。猫先生指着这个铃铛道:“把铃铛给大魔王戴上吧,否则相处久了,你会出现问题的。” 相处久了会出现问题? 应该是和大魔王的身份有关,宁采臣收起铃铛,便问起这些问题。 “这面镜子嘛,其实只有一面,也就是你手上的那一面。其他世界的都只是一次性的,算是它的投影,因为你得到这面镜子,所以平行世界的你也因为各个原因得到这面镜子的投影。它的来历……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宇宙自然孕育的,有可能是某位超越时间空间的变.态炼制的,总之在你手中就是你的,其他的没必要追究。”说起某位超越时间空间的变.态,猫先生似乎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表情变幻莫测。 猫先生好像不怎么想回答大魔王的身份这个问题,只是说把它看做普通的猫就可以,然后说起诅咒这件事……你身上的诅咒其实是这面镜子带来的,这面镜子每开启一次,就会带来一个诅咒。怎么也没想到这面镜子竟然还会带来诅咒,这就是连接另一个世界的代价么?宁采臣连忙问起诅咒的具体情况,得到的消息还算不差,诅咒并不会对他造成直接的伤害,比如说他身上那个还没被触发的诅咒,就是‘绝对迷路’,效果就是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管怎么走,都会迷路,除非有人牵着你走。 确实会对生活照成麻烦,但却没有诅咒这两个字带来的那么邪恶,更近似于恶作剧。 每一次都会带来不一样的诅咒,不过不用担心各种诅咒叠加,新的诅咒,会覆盖旧的诅咒。每次开启镜子,原先身上的诅咒就会变成新的诅咒,内容不一样。 所以说宁采臣问起怎么破解诅咒的时候,猫先生的回答是没办法,它就算能破解一次,也不能一直帮忙。诅咒是这面镜子带来的,每次开启之后,就算宁采臣在万里之外,都会身中诅咒。开启的时间是一个月到半年不等。而且也别想丢掉这面镜子,就算他死了,进入轮回,这面镜子也会一直跟着他,下辈子也会在时机到的时候突然出现在他身边。 生生世世缠着你……宁采臣悲催的发现,自己可能要一辈子生活在诅咒之中,开启这镜子,不知是福是祸。他注意到一点,猫先生话中的意思,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轮回转世这种东西,这可是哲学上涉及到‘我为什么是我’这个最根本的话题,这件事不能不问清楚。 “轮回啊,你这个世界是有轮回的哦。”猫先生说话中,眼中出现变化,似乎时光长河都在其中流转,片刻之后,眼中出现一个上半身人下半身蛇的高贵女子,随后恢复正常。猫先生似乎沉浸在一种震撼之中,许久,才感叹道:“我原以为你所在的这个世界,轮回是天地孕育的,没想到却是却是一位至高神灵所化,不愿超脱,选择以自身补全世界。” 完全没有这个传说,宁采臣正想问清楚的时候,却见镜子上起了一阵波澜,在猫先生洒下一种紫色的液体之后,平息下来。猫先生告诉他,时间不多了,他强行连接,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接着它又一爪子划开虚空,从中拿出一本子和一瓶子。本子上写着降龙十八掌,瓶子上的标签是纯阳丹。 作为大魔王的主人,实力自然不能太差……宁采臣非常赞同这句话,降龙十八掌,他在射雕英雄传中看到过,是非常厉害的武功。 当宁采臣问猫先生,练了这个武功,是不是就能变成高手的时候,却被泼一盆冷水:“我身上没有多少适合人类使用的东西,这本降龙十八掌,算是唯一人类也能练的。不过呢,这个武学的要求很高,若不是百万中挑一的绝世天才是学不会的,你就拿去当健身体操吧,效果应该不错。” 降龙十八掌,健身体操……明明这么霸气的名字:“那这瓶纯阳丹?” 见宁采臣问起这个,猫脸却出现一副宁采臣这么看这么觉得猥琐的笑容:“这里面有三颗纯阳丹,效果嘛,男人都懂,绝对没有副作用,还能强身健体。每一颗还能增加百年功力,就算你只会健身体操,吃了三颗,也能一拳打断一颗大树。不过要注意两点,处男不能吃,吃了之后会爆炸,还有身边必须要有女人,否则也会爆炸。” 一本相当于健身体操的降龙十八掌,一瓶处男吃了会爆炸的纯阳丹,这只猫果然不靠谱。 宁采臣默默地收起纯阳丹,降龙十八掌太坑,这个丹药在结婚之后可以用得上,不过,这个纯阳丹有没有保质期?宁采臣想着,现在他才十六岁,要结婚的话,基本也要等个十年左右,问道:“十年之后还能不能用,会不会坏掉?”如果十年后过期,变成不是处男吃了也会爆炸,那就悲剧了。 得到答案,只要不打开瓶子,就算放个一百年也没问题,打开瓶子,没有适合的环境,必须在三天之内吃掉。 没得到对现在的他来说真正有用的东西,也无所谓啦,生活在这个和平的世界,也不怎么需要强大的武力。而且相对于得到什么东西,今天了解的关于镜子还有诅咒的情报,宁采臣更感兴趣。还有大魔王长大以后……绝对不能像猫先生,这么可爱的大魔王,变成那样子,绝对是长残了! 猫先生给他这些东西,好像要送点回礼比较好,可是,一个如此强大的存在,他能送什么礼物给它?猫粮?母猫?叮当猫?宁采臣想着礼物的问题,却见镜面再次起波澜,出现一道道水纹,礼物是管不上了,宁财急忙问道:“那现在我身上的诅咒是什么?” “是很好玩的东西,触发条件是,啊嘞……”猫先生正要说出的时候,却见水中突然冲出一只由水凝聚起来的拳头,一拳把猫脸打得变形,飞上天空。 镜面上的波动停止,镜子又变成普通的镜子,宁采臣知道,这次的连接,结束了。 猫先生没事吧? 那么强大的存在,应该没事。不过这拳头是怎么回事?还有,诅咒的触发条件是‘啊嘞’?怎么看都是惨叫声…… 为了不触发诅咒,以后绝对不说‘啊嘞’着两个字,话说,也不会有人在生活中说这两个字吧。 第八十六章 学习会 “大魔王,我刚才见到另一个世界的你了。”“喵……” “你就保持现在萌哒哒的样子就可以了,千万不能变成一只猥琐猫。”“喵……” “猫先生都会说话,你为什么不会说话呢?”“喵……喵……” “哦,对了,它给你一个铃铛,不知道有什么作用,你想不想要,叮……”“喵喵……喵喵……喵……” 大魔王很想要的样子,应该没问题吧,大魔王不同于普通的猫,非常聪明,也很有灵性。既然它都觉得没问题,那应该就是没问题。宁采臣找一根丝带,把铃铛绑在大魔王脖子上。宁采臣也买过猫项圈,不过大魔王很不喜欢,也就扔到一边不管,丝带的话,好像不反感。戴上铃铛,宁采臣感觉大魔王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点不一样,又说不出是哪方面。 大魔王用爪子拨弄着铃铛,然后在地上滚来滚去,看样子,非常喜欢这个铃铛。 把那瓶纯阳丹放好,宁采臣开始研究手上的降龙十八掌,猫先生说只有绝世天才能学会,也许他就是那绝世天才呢?降龙十八掌是用古文书写的,以宁采臣的知识储量,也动用网络这个大杀器,才把它翻译成白话文。修行,按里面的说法这是动功,并不是小说中看到的打坐修行,而是一遍遍的掌法练习中,动作刺激肌肉经脉穴道,而产生内力,所以动作标准是关键。 宁采臣直接把所有的图,分解重组,把每一个动作都研究清楚,然后开始试着动起来。 两周之后,宁采臣在小区中打拳,一套降龙十八掌下来,浑身舒爽,精神抖擞。虽然一直没有感受到什么内力,但这个健身体操的效果不是盖的,打一套下来,一天都好精神。 “这套功夫,看起来是套非常霸道的内家拳。”牛郎看着宁采臣打完一套掌法,点评道。 确实,如果这真是射雕英雄传中的那个降龙十八掌,绝对是霸道无比的掌法,不过他手上这个……没有内家真力辅助,也不过是一个花架子。按照秘籍上的说法,真正适合这套武功的人,在三天之内就能产生气感,可他好多天了,一点的感觉都没有。果然,他不是什么绝世天才,就把这当做健身体操得了。 “这是健身体操。”宁采臣收拳,一套掌法下来,全身活络,却又没怎么出汗,神奇无比。 健身体操?牛郎无语,你家的健身体操这么牛逼啊! 以他的见识,自然可以看出这是一套非常高深的内家掌法,而且还是内外兼修的绝世掌法,这种武功一直存在于传说中,没想到让他在这里见到,还被当做是健身体操。这种高深的内家拳,只从外面看的话,永远也学不到真正的精髓,甚至练得不得法,还会废了自己。 牛郎也算是习武的人,见到这样的掌法自然会向往,只不过他也知道,这种掌法绝对不会外传…… “对了,你要不要也练练,比普通的健身体操效果好很多,如果能代替广播体操那就更好了,绝对能造福下一代。”见到牛郎那个羡慕的样子,宁采臣随口说道。说代替广播体操,也是他真正的想法。如果全国所有的学生都能练这套掌法,每天精神满满的,整个国家一下代的精气神都会有所改变。 当然,这也只是个初步的想法,其中有不少的难点。最大的,就是和普通健身体操不同的危险性,练错了,没效果还好,如果走火入魔那就完蛋了。还有,这套拳法的难度非常大,不是他这种学什么东西都非常快的人,一年半载都学不会都有可能。如果能完全了解掌法的机理,然后剔除作为武功的那部分,截留强身健体的部分,也许能简化,并且没有走火入魔的危险……只是这只是美好的愿望,至少现在的他是做不到。 “不要开这种玩笑,这种内家拳一般都不能外传的,每次收徒弟也是要经过种种的考验……”牛郎给宁采臣普及了一下武术界的常识。 宁采臣认真听着,增加一些知识储量没有坏处,看来,牛郎是真正懂武功的人。 等到牛郎说完,宁采臣又一句:“这只是健身体操,没那些规矩。” “如果被你师傅知道……”牛郎还要说什么,宁采臣直接摆摆手道:“我没有师傅,这个武功是一个朋友送的,我也是自己练的。所以,我说它是健身体操,它就是健身体操。”说话,宁采臣干脆的地问一句:“你学不学?”送上门的绝世神功,不学是笨蛋!牛郎狠狠地点头。 牛郎果然是业内人士,对宁采臣的讲解,轻易的就弄明白,一些难点,宁采臣稍微讲解一下,也是一点就通。宁采臣花了七八天解析理解出来的东西,短短一个小时就被牛郎吸收。 手把手的教,牛郎的基本功很结实,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基本学会这套掌法。 他所谓的学会,也只是学了练法,至于把这套拳法的威力发挥出来的打法——没有内力,连入门都做不到!但那些就不关宁采臣的事情了,让牛郎打两遍,关键点他都提示好多遍,牛郎也没犯错,没有什么走火入魔的危险。 “怎么样,很舒服吧,有没有神清气爽的感觉。”宁采臣是多此一问,看到牛郎的表情,就知道他感受到这套掌法的神奇。 “嗯,普通的掌法,越练身体越疲惫,这个,呃,健身体操,越练身体越精神。”高深的内家掌法果然不一样,对于习武之人,能学到这种掌法,简直是一个普通人被天上掉下来的钞票砸晕的感觉。就这么轻易的学到了,没有一点保留,完完整整的学会了?想起以前为一套普普通通的内家武功,苦苦跪了三天三夜,经过耐力,心性,悟性等待十八项考核,才学到基础的内家拳,想想那些至今还在打杂砍柴的同伴们…… “这套健身体操可不能用来打架,纯粹是锻炼身体的,还有,你要教给别人也可以,但一定要手把手的教,千万不能出错,走火入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宁采臣交代清楚,就直接回家。牛郎是很稳重的人,他也相信牛郎不会乱传给别人,害了别人。 他在想着,是不是要让父母也学习一下。 只是,还是学习难度的问题,他是早就把一切解析清楚,牛郎是有武学基础,才能简单学会。父母的话,担心会出问题,还算了吧,等什么时候弄出简化版的再说。 宁采臣离开之后,牛郎还在一遍一遍地练着,到第五遍的时候,突然,他感受到身体中出现一种特别的感觉,随即想到,内力! 牛郎脸色一凝,一掌拍在一颗树上,顿时,整棵树剧烈摇晃,树叶纷飞,背面一块树皮炸开。 好强大的武功,才几个小时就…… 知道自己不是绝世天才之后,宁采臣也只是把它当做健身体操,每天早上锻炼一下,并没与投入太多精力。现在宁采臣的注意还在马文才身上,他正在做什么?宁采臣只能通过祝英台,了解她家的情况,再推断马文才的行动。间接再间接的消息,要找出有用的信息,实在困难。 这么久都没什么动静,如果一切都只是他神经过敏,那还好,不是的话,就说明马文才在谋划一件大事。 “喂喂,听到没有!”祝英台见宁采臣没回过神,就晃了他几下。 又想入神了,看到一脸愤怒的祝英台,宁采臣先是道歉,然后再问有什么事情。 “复习啊,复习!大后天就要开始期末考试了,明天后天自主复习,我们去开一场学习会吧,帮我复习功课,否则这次期末考试会考砸的。”虽然最近发生各种事情,好像他们一下子变成大人,实际上,他们却都只是十六岁的高中生。大多数人每天还是想着玩什么,怎么混过在学校的日子,期望着放假,苦着脸写作业,对他们来说最大的烦恼就是考试成绩不理想。而期末考试,就是他们一学期来所要面对的,最后的拦路虎,战胜它,就海阔天空。 祝英台的成绩一直很一般,虽然聪明,但却不怎么喜欢学习,只是上课听一听,回家就已经把学习的内容扔到一边。这种态度虽然不好,但她够聪明,最后一两周复习一下,也能考个不错的成绩。只不过在这两周,宁采臣因为担心马文才发难,一直关注那些情报,祝英台也被弄得有点紧张,没心思复习,所以对这次的期末考没把握。 “可以啊,明天来学校吧。”帮忙复习,宁采臣自然不会拒绝。 祝英台坚决反对,声称到学校就没法学习,她有学校恐惧症。学校恐惧症?那你一周有五天在学校,还能活下来,真是了不起啊! “学习会啊,我也要参加。”身后的梁山伯举手,这些日子他也在烦恼这和祝英台的关系,没心思学习,现在也要复习。宁采臣点点头,没理由拒绝,这时,却见祝英台拿出手机,在上面啪啪啪,编辑出一条短信,群发。叮叮叮……很快就收到回信,祝英台举着手机对着宁采臣道:“秋零、尤雪、琴丹、紫丽都表示要参加学习会,我们需要大一点的地方。” 这么多人,宁采臣家里就不行了,明天父母在家,不适合。祝英台家里的情况特殊,也不适合,叶秋零的话,她家倒是可以,但是这么一大帮人……梁山伯站出来:“去我家吧,明天我父母不在家。”梁山伯家,倒是合适,他家别的不好说,就是地方大,几年前搬家也是看重那套老房子的面积,等以后拆迁,可以拿到一笔不小的拆迁款。 梁山伯的家,宁采臣早就来过很多次,轻车熟路。 房子的地理位置相对偏一点,但这里也比较安静,作为学习场所,还算是比较合适。 虽然说是来学习的,但家里来客人,怎么说也得准备一些的饮料和糕点。所以,来到梁山伯家第一个节目就是喝着饮料,吃着糕点,聊天,其中聊得最欢的就是祝英台。宁采臣略感头痛,这些人之中,他和叶秋零的成绩最好,在这里是担任老师的角色。柳琴丹的成绩也不差,算是中上,这样短时间的补习并没有什么用处,成绩越往上就越难提升。这次的学习会,其实也就是帮他们补一些基础,只要基础分都拿到,后面的难题以自己的能力做一些,成绩也都不会差。 祝英台、秦紫丽算是这次补习的重点对象,尤雪和梁山伯,给他们划一下重点,让他们自己去学习吧,柳琴丹就是来打酱油的。 宁采臣从书包中拿出课本,还有一本笔记本,笔记本上面的东西,是宁采臣昨晚的时候写的。 对于祝英台的情况宁采臣还是比较了解的,要在两天之内补全基础,必须要抓住要点,让她补好真正缺失的东西。这本子上列下的一条条,就是今天祝英台所有做的事情。秦紫丽也是一样,宁采臣还特地找她班级的老师,把她各个科目的情况都了解清楚,也详细的安排了今天所要复习的内容。 “好了,现在开始学习。”话落,却没有一个人回答。 宁采臣转身一看,只有叶秋零一个人站在他身边,其他人都四散开来。一个个在翻阅着书架上的漫画,打开梁山伯的相册,到院子中呼吸新鲜空气,探索男生房间中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伙人是来干嘛的?宁采臣发威,把他们一个个全部揪过来,这个学习会才顺利举行下去。 三个小时后,一个个全部趴下,祝英台更是一副马上就要挂了的模样。宁采臣只能宣布休息二十分钟,瞬间全部恢复精神看漫画、看相册、呼吸新鲜空气、探秘……宁采臣终于体会到老师的辛苦了。梁山伯见状,主动去厨房准备茶点。 “这本相册我都没见过!”祝英台惊呼道,尤雪神秘兮兮道:“这可是我从梁山伯床底下搜出来的,好和一些神秘杂志放在一起。” 神秘杂志,祝英台会心一笑,而后和尤雪一起翻阅起相册。 “这是,小时候的宁采臣!” “这时候才十一二岁吧,还有脖子上的红领巾,还在上小学。这个,三条杠,果然优秀的人从小就很优秀。” “这一张照片上好多人,这个瘦瘦的女孩是谁啊,都快贴到采臣身上了。” “果然,采臣从小就很受欢迎,不过,这里怎么都是采臣的照片?梁山伯收集这么多采臣的照片做什么?还有,和那些神秘杂志放在一起……我不敢想下去,感觉答案会很惊悚!” 第八十七章 惊变 一只手伸进去,抓起相册,宁采臣翻了几页道:“这个我知道,小学的时候,山伯经常把我的照片拿去卖,说是要存钱娶老婆。” 长大一些,这件事便成了梁山伯的黑历史,所以才把这本相册和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放到一起。至于为什么他的照片能卖钱,呃,好像是因为什么奇怪的传言,他也不怎么清楚。不过十有*是梁山伯自己弄出的。那时候的梁山伯和现在,差别挺大的,最大的改变还是在认识祝英台之后。 她们看着宁采臣,纷纷露出惊讶之色。 梁山伯竟然还有这一面!无法想象老实巴交的梁山伯,在小时候竟然……长大后没变成奸商是长歪了还是纠正了? 咦,宁采臣翻到最后一页,仔细看了一会儿,顿时脸黑了,直接拿着相册去找梁山伯。走进厨房,指着那张相片,对着还不明所以的梁山伯道:“你不会也把这张照片也拿出来换钱了吧!” 照片换钱?多少年前的事了,梁山伯放下手中的盘子,接过相册一看。 一个穿着白裙双眼微红似是刚刚哭过的小女孩,旁边是一个啃着冰糖葫芦的小胖墩,这张照片啊,是那时候他老妈给他们拍的。 “没有,这张照片的底片都没了,只有这一张。”梁山伯摇摇头,若不是没有底片,那时候的他还真有可能拿来换钱,这张照片可以卖十倍的价格。 宁采臣深深地看了梁山伯一眼,发现其没说谎之后,点点头,然后把那张照片拿出来,放到自己的口袋中。梁山伯迅速抢过来。重新放到相册,并把相册紧紧抱着,两人双眼互相瞪着。最后还是宁采臣先开口:“这张照片你留着也没用吧。如果你真的那么想要,就拿一把剪刀来。分成两半,拿回自己的照片。” “这张照片分明是我的,为什么要给你?”梁山伯丝毫不让。 “你拿来也没用吧。”宁采臣眼神变得锋利起来。 梁山伯嘿嘿一笑:“谁说没用?我经常拿这张照片出来给别人看,告诉他们这位是我的青梅竹马,看他们羡慕嫉妒的眼神。” 这家伙,可恶,竟然败坏他的名誉,虽然别人也不会知道那个小女孩就是他。虽然梁山伯也没有说谎,只是没说全,让别人乱想,但是……感觉好恶心!一想到梁山伯得意洋洋的指着这张照片,对别人说那些话,就感觉好恶心!不管如何一定要拿回来,这可是他一生的耻辱,必须消灭! 毁尸灭迹,最好也把梁山伯那段记忆清除掉! 对了,去学催眠术。只要学会催眠术,就能轻易地拿回照片,还可以屏蔽梁山伯的记忆……梁山伯看到宁采臣眼睛都红了。感到不妙,把相册揣到怀中,闯过去。这张相片必须要藏到一个其他人都找不到的地方!宁采臣一转身,出手,抓住正在开门,想要逃跑的梁山伯,冷声道:“你要去哪里?” 为了以往万一,他进来的时候就把门关起来,瓮中捉鳖。 梁山伯虽然看起来比较高大。但如果真的打架,却是远远不如宁采臣。因为宁采臣懂得利用自己的力量。 没有胜算,无论如何都没有胜算。不过,宁采臣漏算了一点,那就是,他家是老房子,门缝比较大!梁山伯拿出相册,朝门底下一扔,他背靠着门,得意道:“不让你出去,看你怎么强……”话没说完,外面就传来吵闹声。宁采臣气势汹汹的来找梁山伯的时候,所有人都悄悄跟在后面,打算围观。 在宁采臣关门之后,一个个只能把耳朵贴在门上,听里面在谈什么。内容有些奇怪,似乎是关于宁采臣的照片,还有就是似乎是只有一张,宁采臣要拿回来,梁山伯不愿意。 一个个敏锐的嗅到其中有好玩的事情,只有叶秋零想到,他们两个到底在谈什么内容。 “我抢到了,这是我的,找找是哪张照片,竟然让采臣都如此重视。啊,别抢啊,找到大家一起看,又不会独吞?” “这可能是采臣的把柄哦,找到的话,是不是就可以……” “把柄……大家都不要抢,这是我的!” 由于只是玩闹,柳琴丹也没有什么武力,否则这些人哪能和她争,几个人扑倒成一团,相册飞出,啪,落到叶秋零的脚下。 看看大家,再看看地上的相册,叶秋零麻利的捡起来,然后快步跑到房间中,锁门。 梁山伯及时跑出来,拿出钥匙,开门,看到正在缓慢翻着相片的叶秋零,出手抢夺。这时,其他人也全部涌上来,就连宁采臣都不得不动手,一阵鸡飞狗跳,相册被夺来夺去,最后还是落到宁采臣手中……但是,那张照片没有了!肯定被他们某个人给拿走藏起来,宁采臣一眼扫过去,一个个直视眼睛,观察反应,锁定一个人,叶秋零。 是她,那还好,反正那件事情她也早就知道,而且叶秋零也不会用这张照片做什么坏事。 宁采臣随便拿一张收起,结束这次的闹剧。 吵吵闹闹中,两天时间过去,期末考试到来,不管是好学生坏学生,全部都严阵以待。优等生争取名次,差生就争取不补考,战斗,尤为激烈。 三天的考试,结束之后,迎来的是解放。虽然还是有着一大本的暑假作业,还有语文老师布置下来的三十篇作文,英语老师英文日记,数学老师的……但是,这一切阻挡不住大家的热情,考完之后大家已经聚在一起,讨论在这个暑假怎么过,去那里玩,同学什么时候聚会,活动等等。 梁山伯说,这个暑假他打算去打工,积累一些资金,给自己换一台电脑。秦紫丽想好好的进行钢琴的练习。既然打算走这一条路,就不能松懈,特别是现在正在进步的时期。柳琴丹说是要回老家。进行什么修行,让身心与大自然契合之类的。尤雪就直接跑到国外去。她父母都在国外。 “秋零不回去吗?”叶秋零摇摇头,表示暑假还是住在这里。 她的父母也在外省,只是她却没有回去的意思,是家里有什么情况?祝英台倒是问起过,叶秋零只是说家里有不想见到的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就没去追究。 “秋零,那这个暑假我们俩一起过吧。去约会……”祝英台笑嘻嘻的搂着叶秋零的脖子,碰碰她的脸,亲热甜蜜的样子,引得一片尖叫。叶秋零和祝英台,也是学校公认的一对情侣了,她们整天那么亲热,也没人怀疑。 说完大家都看着宁采臣,宁采臣遥望远方的天空:“这个暑假啊,恐怕会有不少事。”马文才,你会什么时候出手呢? …… 宁采臣还没到家。就被人截下来,同样的还有叶秋零。 “去超市?你打算做大餐,今天什么好日子?”得知理由。宁采臣没有丝毫的不爽,反而非常的期待,厨神的大餐,绝对是极致的享受。 “今天是我生日啊。”杨晴轻描淡写道。 “哦,生日啊。”宁采臣也没有什么大反应,他们家基本没有过生日的习俗,宁采臣从小到大,也只有在十岁的生日那天得到一块蛋糕。叶秋零也没什么感觉,自从很小的时候。母亲过世,她就再也没有过生日。生日什么的。在这两个人看来,完全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生日对其他人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大日子——这个常识宁采臣和叶秋零还是有的。 不过,来的有点突然,两人又都是不注意生日的类型,也就没准备什么礼物。似乎应该去买些什么的样子,但现在陪杨晴买菜,等下又要帮她做菜,似乎没什么时间。 “想礼物的事情啊?不用那么麻烦,你们两个就把自己当做礼物送给我好了。”虽然在开着车,没有看在后座的两人,但杨晴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简单的就猜到两人的心思。 把自己当做礼物?也就是陪她过生日,杨晴说过在这个城市她只有一个朋友,如果这个朋友没来的话,她也是一直一个人过生日的吧。 总感觉,杨晴与叶秋零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孤独感。 所以她们最需要的,就是朋友,宁采臣微微一笑:“礼物以后再补上。” 朋友这种东西,要看缘分,杨晴没多少朋友,并不是接触的人少,而是她不愿与一般人交朋友。在这方面宁采臣帮不了什么,一切由杨晴自己选择,宁采臣能帮的,也就是另一个对杨晴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智慧果。‘福尔摩斯侦探集’早就全部抄录出来,智慧果也情况渐渐好转,但是只靠一部作品明显是不足的,过段时间把‘陆小凤传奇’也抄录出来吧,有这两个支柱,相信智慧果会很快的再次成长起来,甚至远远超越以前。 到了超市,挑选食材,这方面宁采臣也帮不上忙,只是帮忙推小车。 叶秋零和杨晴同居这么久,倒也学了一些厨艺,能够动手帮忙。两人挑挑选选,花了几十分钟才把食材选好,这只是第一步。 第二步,去糕点店买蛋糕,杨晴却是早就定制了一个,不大,也就三四人份的,看来杨晴没有打算邀请其他人一起参加生日宴会。蛋糕做的还算精致,上面还写上杨晴的名字,蛋糕到手,宁采臣以为结束了,却没想到杨晴却又带着他们到另一个地方,酒庄,在那里她拿了两瓶价值不菲的红酒。 回家,宁采臣通知一下家人,就去杨晴那里。 洗菜、处理食材,收拾桌子,准备碗筷,宁采臣就打个杂,杨晴是主厨,叶秋零是副手。考虑到时间,杨晴并没有买那些需要特殊处理的食材,就是一些简单的东西,做出不一样的味道。和上一次的大量不同,这次的食物量都不多,买的是不少,但杨晴说其余的是明天的食物,因为等下还有蛋糕要吃。 “我觉得你去当大厨,绝对比当主编有前途,已经可以去竞争世界第一厨师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吃杨晴做的菜,但每一次,宁采臣都要感叹一下。以后娶了她的男人,真是幸福。 杨晴却不同意他的看法,说女人,如果接触油烟太久,会变成黄脸婆,没人要。当主编就不一样了,高雅,有气质。 虽然你高雅有气质,但你还是没男朋友。 宁采臣虽然没有说出来,但眼神就是这个意思。叶秋零就直接一些:“一直当主编,会嫁不出去的。” “呵呵,小屁孩懂什么,只要我愿意,透露出想找老公的消息,马上求婚的人就能从楼梯口排到大街上。这可是大人的魅力,你倒是有这个潜质,不过还要等几年。”杨晴被打击过一次,自然不会重蹈覆辙,马上反击。她说的确实是实话,有学识、有身材、有脸蛋、有气质、有厨艺……这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美娇娘,愿意放低要求找男人,也只是勾勾手的事情。 “然而你不愿意。”宁采臣啃完一个蹄子,擦擦嘴,又给杨晴一击。 叶秋零微微叹气,语重心长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你看得上眼的男人,你还是乖乖的单身一辈子吧。”俩人的关系已经非常要好,叶秋零也会随便开一些玩笑。 这两个小屁孩,以为这样就赢了吗? 杨晴眯眯眼睛,在叶秋零耳边轻声说道:“如果我嫁不出去,就别怪我抢你男人了。” 叶秋零乖乖闭嘴,杨晴虽然年龄相对他们,大了一些,但真的要竞争的话,绝对会是非常强劲的对手。对比一下,自己的赢面好像不怎么大,唯一的优势也不过是年龄,但是劣势就太多了。看到叶秋零被镇压,杨晴又看向宁采臣,想要……宁采臣说道:“等十年之后你还嫁不出去,那我娶你吧。” 十年后还嫁不出去,那我娶你吧……这种怜悯,对杨晴却是杀伤力巨大,一想到十年之后,三十多岁的她还是孤身一人,她的心就拔凉拔凉的。最可怕的是,她想想,还真有这种可能!叶秋零给宁采臣竖起大拇指,好样的,关键时刻给杨晴致命一击,替她报仇。但是,最后倒下的还是叶秋零和宁采臣,他们忽略了大人的卑鄙,在语言上失败,就在酒桌上讨回来。 被强逼着喝下大半瓶红酒的宁采臣,直接醉倒,他是第一次喝酒,对酒精完全没有抵抗力。叶秋零的酒量比宁采臣好一点,趁着还有一点的清醒,赶紧装醉。 看到已经醉倒的两人,杨晴笑笑,拍拍叶秋零的肩膀:“姐姐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说完,直接把两人扔到床上,关门,自己回房间睡觉。叶秋零坚持了一下,也抵挡不住醉意,睡着。 第二天,宁采臣醒来,发现自己头痛欲裂,歇了一会,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的竟然是他自己!怎么回事?另一个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互换 幻觉?宁采臣搓搓脸,让自己清醒一点,坐起身,却发现几缕长发垂下来挡住视线。 这是……宁采臣一模,是自己的头发,这么长的头发……对面的自己,长长的头发,还有现在是在叶秋零的房间,全部联系起来,宁采臣瞬间想到一个可能。 往自己的身上一看,果然,高耸的胸部。 一切都太过梦幻,太过不可思议,宁采臣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走到洗手间,水浇到脸上,冰冷的感觉,不是梦。镜子中的那个美少女,是叶秋零,也是现在的自己。擦干脸,宁采臣冷静地刷牙漱口,然后在厨房给自己泡一杯热茶,缓解一下因为醉酒而造成的胃部不适。杨晴的门还紧锁着,看来还没醒来,看一下时间,现在才凌晨五点。 打开门,走出去,还在原来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没变,变化的只有他,还有叶秋零。 按目前的情况看来,很有可能是他的灵魂和叶秋零的发生交换。 整理一下,昨天晚上,杨晴生日,他和叶秋零给杨晴过生日,然后被杨晴给灌倒,于是两人睡到一张床上。他和叶秋零的衣服都完整,应该没发生什么事情,那么,他和叶秋零的灵魂为什么会交换?喝酒?睡在一张床……想想自己身边发生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所有一切的根源……镜子!那么现在发生的事情,其实是诅咒么? 宁采臣随即想到前些天见到的猫先生,它说的那个诅咒的内容很有意思,灵魂交换,在外人看来确实很有意思,若诅咒的内容是交换灵魂,那么触发条件就是喝酒或者睡在一起。 到房间中。拿出一张纸,把重点都记下,写下一些字。宁采臣发现他的笔迹变得不同了。 写字没法随心所欲,似乎受到这个身体的习惯影响。写出的字更加柔和一下,像是他和叶秋零字体的融合。但是有点奇怪,毕竟两人的字体差别不小,融合的话,就不伦不类。身体的习惯没法一下子改过来,宁采臣就直接模仿叶秋零的笔迹,配合着身体的习惯,简直和叶秋零写的一模一样。 把所有的要点列在一起。分析一下,不出意外应该是诅咒。 先不管诅咒的触发条件什么,既然触发了,那就要想着怎么解除,若是不能解除,就只能等一个月到半年时间,镜子再次开启的时候被新的诅咒取代。现在能帮助他的,也只有织女,织女说想办法帮他解除诅咒,不知道现在进展如何。宁采臣直接打电话给织女。得到的答案却是织女已经找到线索,去找一样东西,大概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回来。这段时间都没法联系上。 一个月时间,也就是说不管是镜子开启,还是等织女,他都要以叶秋零的身份生活一个月。 现在是放假,还好,只要两人注意一点应该没问题。既然这件事已经成为定局,宁采臣也就不去纠结,诅咒这种事情,他本来就毫无头绪。解除也只能靠别人,烦恼也是徒劳的。 在接受现实之后。宁采臣露出一个笑容,这种事。确实很有趣。 第一,证明人果然是有灵魂的;第二,人的行为是思维和身体习惯互相影响的,就像他现在的字迹;第三,人的大脑虽然有储存记忆,但是要读取记忆必须要原本的灵魂,从他没有收到任何叶秋零的记忆就可以看出。那么,在他和叶秋零灵魂互换的这段时间,产生的记忆,是只能他读取呢,还是属于这个大脑主人的叶秋零也能读取。这个要在两人的灵魂换回来的时候才能证实。第四,人的记忆可以储存在灵魂中的,*只是连接外界的工具,这从他没有失去记忆,并且有现在这段时间的记忆就可以看出。 灵魂,向来都是人类最高的秘密,现在有机会间接研究灵魂,宁采臣的热情上涨。 叶秋零被厨房飘出的香味弄醒,头有些痛,昨天被灌酒了啊。窗帘已经被拉开,外面微弱的光线照射进来,天蒙蒙亮。还早着,休息日杨晴姐姐不是要*点才起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做饭。思维还不怎么清晰,不过膀胱有些涨,朦朦胧胧中,她摇晃着身体,走到洗手间,坐到马桶上。 “啊……” 原来他的尖叫声是这样啊,宁采臣淡定地把锅中的煎蛋盛放到盘子,解下围裙,然后走向卫生间。看到‘自己’裤子脱到一半,整个人都傻掉的样子,没有意外,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宁采臣走上去,默默地把‘自己’的裤子穿上,然后对着呆滞的‘自己’道:“我是宁采臣,你应该是秋零吧,我们,大概灵魂互换了。” 叶秋零好一会才明白现在的处境,把自己关在洗手间中冷静一下。 宁采臣慢悠悠的回到厨房,继续做早餐,他只是知道正确的步骤,至于其中的细节拿捏,火候调料的掌握,全部都交给感觉,也就是这个身体的本能。 荷包蛋的外形和颜色都不错,一点都不像是第二次下厨房的人做的。 煎几个蛋,再炒两个小菜,电饭煲中的肉粥也熬好。叶秋零红着脸抓着衣角从洗手间中走出,坐在椅子上,看着宁采臣忙碌。 “手不要抓着衣角,腿不要闭的那么紧,抬起头。这在的情况,至少在这一个月之内,我们必须以对方的身份生活,所以一些细节要注意下。我会演好‘叶秋零’这个角色,你也得演好宁采臣这个角色。其实我们两个都是不是什么多话的人,现在又是放假,不需要和同学接触,只是一个月时间,不难瞒过去。”宁采臣说着把盛好的肉粥放到桌上,再把小菜一一端到桌上,叶秋零看着这个毫无违和感的‘自己’,不得不佩服宁采臣的强大。 把事情做好,宁采臣坐到叶秋零的对面。把他的推断说出来,告诉她他们现在要面对的情况。 以宁采臣的意见,这种事情。如果被别人知道,对两人的生活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其他人一般也只会当做无稽之谈,但如果他们的一些熟人朋友知道,那就不怎么好了。他一个男人还好,叶秋零一个女孩,可能在名誉上就会有损害,坏了她的清白。还有,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难保有些奇怪的人。比如像是青公子啊青公子之类的人,对他们现在的状态感兴趣,暴露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麻烦。 所以宁采臣希望,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尽量模仿对方,就是身边的人发现有些不对劲,也想不到这个身体中的灵魂换了一个。 叶秋零红着脸点头,这件事情,她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你不要脸红啊,不过现在看来。并不是我脸上的毛细血管不发达,以前不怎么脸红,应该是我情绪波动比较小的原因。这个强求不得。你自己注意一下,呃,要我做到随便就脸红也是很困难。总之,我们现在需要交换一下情报,主要是你我,还有我父母和杨晴姐的生活习惯。”宁采臣说着,把纸笔拿出来,一些要注意的地方他已经提前写在上面。 其实这些对宁采臣来说并不难,平时就擅长观察的他。模仿叶秋零的行为举止没太大困难。 叶秋零虽然与杨晴同居,但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一些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固定的印象。现在最大的难点,其实是与宁采臣共同生活十几年的父母。以他们对宁采臣的熟悉,时间一久肯定会发觉异常。若没有做好准备,甚至在一两天之内就会发现,自己儿子体内换了一个灵魂。 因此宁采臣也没有强求,只是告诉叶秋零,实在没法隐瞒的时候,就告诉他,向父母摊牌。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隐患,她母亲肯定要他对叶秋零负责,不管如何也要娶了叶秋零。 “总之要一个月之后才会有转机,或是诅咒发生变化,或是织女回来帮忙解除诅咒。”宁采臣最后总结一句,然后就去敲开杨晴的门,让她出来吃早餐。这是第一道考验,检验他的表演能不能骗过杨晴,至于叶秋零,现在只要少说话,就算有一点怀疑,在这段时间内减少接触,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脚步大小,细微的表情,手上的小动作,很好,一切都很完美。 直到上桌吃饭的时候,杨晴也没发现异常,甚至于饭菜的味道也没有太大区别。由于昨天喝醉,身体不怎么舒服,杨晴吃完早饭又回到房间中睡觉。 看来是搞定了,宁采臣继续向叶秋零说关于父母的事情。太过了解,无论如何表演都会露出破绽,所以叶秋零要做的就是少说多听,这也基本符合宁采臣正常的习惯。只要不犯太多错,稍微有一点异常,父母是不会往坏的方向想的。当然,现在还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大魔王,见识过猫先生的强大,宁采臣也不敢小看大魔王,说不定它能发现宁采臣的不同。 把细节全部交代清楚,叶秋零也能复述下来的时候,时间也过了两个小时。 宁采臣与叶秋零一起回家,父亲在看早间新闻,母亲在做早饭。家人的接触,本来有没有太多的废话,父亲只是看他们一眼,母亲说了一句:早饭吃了没有。父亲是沉默寡言的人,母亲也会给他个人空间,这个月,只要白天的时候多到外面去,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不要太长,叶秋零的伪装不要太差,就不会轻易被发觉。 那么,最后一个考验,他和叶秋零两个人蹲在大魔王的小窝旁边。 大魔王刚醒过来,舒展一下身体,然后跳出小窝,本能地向叶秋零走去。走到一半,停下来,疑惑地看着叶秋零,好像发现这个顶着宁采臣外壳的叶秋零,是冒牌货。 歪着头,看了宁采臣一眼,左瞧瞧右看看,然后停下来,眼中变得幽深无比,似乎能把光线都吸收进去。 宁采臣被大魔王注视着,都有一种一切都被看透的感觉。 最终,大魔王有些奇怪的喵一声,然后爬到宁采臣的怀中。果然,被看穿了,否则它绝对不可能接近现在的宁采臣,肯定是看出这个身体之下的灵魂是宁采臣。以大魔王的特殊性,没办法,今天就要让它搬家,虽然会引起一些怀疑,但大魔王实在没法离开他。 睁着大大的眼睛,大魔王直直地看着宁采臣,似乎在问他现在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身体变了。 宁采臣小声道:“我和秋零的灵魂互换了。”大魔王舔一下宁采臣的手指,又看宁采臣一眼,趴在他怀中。好像在说不管外表变成什么样子,它都认得他。抱着大魔王,宁采臣和叶秋零回到房间中,有些东西交代一下,还有就是,祝英台家里的那些资料,他要带走。有些东西,他还要分析一下。 坐到电脑前,宁采臣浏览着最新的资料,突然,好像注意到什么,宁采臣面色严肃起来。把一些资料提取出来,做成直观的表格,再对照一下从祝英台那里得到的资料,发现情况。 “秋零,马上打电话给英台,告诉她,公司的股票上涨有问题。”太快了,与现在公司的情况不符合。 点点头,拨打祝英台的电话。叶秋零对这件事情也有了解,先前宁采臣也重点交代这个事情,得知事情的严重性。祝英台今天似乎睡懒觉,声音中带着一丝慵懒,叶秋零把宁采臣的话复述一遍。祝英台却是早有预料:“你说这件事啊,昨天爸爸有对我说过,说是外面流传了几条对公司有利的流言,所以股票才会上涨的,不奇怪。” 祝英台最近一直问公司的事情,他父亲习惯之后,也会对她说一些公司的事情。毕竟祝英台对公司的事情感兴趣是好事,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孩子,未来肯定是祝英台继承她父亲的事业,现在也成年,早点熟悉公司的事物也不错。 宁采臣在电脑上打上:“有问题的就是那些流言,转告你父亲,他查一查就会明白。”叶秋零把话转告给祝英台,祝英台也重视起来。 流言的几个根源有问题,还有,流言可能会有一点力量,但绝不会导致股票这样上涨,流言只是一个掩盖真实目的的烟雾弹!前些天开始股票的涨势就有些惊人,但还在规则之内,现在就有些不正常,看来是马文才动手了。 若不是一直假想着马文才会怎么做,一般人也不会去就算这方面的问题。 果然,祝英台的父亲没问这个情报是哪里来的,而是马上去查流言的情况,还有调查股票的动态。(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各自的发现 不正常,那就肯定有问题,还不能肯定是马文才在动手脚,也有可能是一种正常的商业竞争手段。 毕竟,如果马文才要大量收购散股,并且暗中联系大股东开高价收股,所需要的人力财力都是非常庞大的。马文才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宁采臣就算再高估,也很难相信这件事是他做的。想要掌控上齐娱乐,除非马文才向马骏升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且还是远远超越,否则正值壮年的马骏升不可能放权。 宁采臣把自己代入到马文才的身份上,发现没有特殊机遇,也根本做不到。 但不管这是其他人做的,还是马文才的试探,或者他真的做出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件事都说明有人对祝英台父亲的公司——祝荣,出手了。 这样的手段,伪装的好,就是高明,伪装被看穿,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相信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祝英台的父亲,绝对能压下这场风波。在提醒之后,宁采臣也不需要再做什么,只是继续关注着情况,了解一下后续的发展。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事情。 这个家叶秋零来过很多次,不会陌生,该讲的也都讲了,宁采臣不可以一直呆在这里——叶秋零在母亲的眼中还是祝英台的女友,孤男寡女待在一个房间中太久,不好。 大魔王被宁采臣抱走,这自然引起父母的注意,毕竟在他们看来,是叶秋零抱走大魔王。 以大魔王除了宁采臣,其他人谁都不鸟的性子,简直是奇迹。对于宁采臣父母眼中的疑问。叶秋零只能说:“秋零和大魔王很有缘分,相处一段时间,也慢慢愿意被她接近。秋零她很喜欢大魔王。想把大魔王带走几天。而且,暑假了。杨晴姐又要上班,只剩下秋零一个人,有大魔王陪着也好。” 这段话是叶秋零的自主发挥,宁采臣并没有交代,这本来就是对叶秋零的考验。就结果来说还不错,缘分这种事情,谁都不能说什么。宁采臣靠在门边上,听到叶秋零的解释。低声一句:“加油。”说完,他便带着大魔王和资料离开。 接下来就只能靠叶秋零自己了,试试能不能混过去,如果这一天内出问题太多,那么就只能坦白。 回到叶秋零的家中,杨晴已经起床,在上网浏览一些论坛,主要是关于业界的动态。 宁采臣现在由于字迹的原因,不能做暑假作业,由于身份的原因。不能弹钢琴,为减少暴露的可能,也只能尽量减少与朋友的联系。好像什么都不能做。上上网,听听歌,打发一下时间,不一会儿就无聊了。躺在床上,宁采臣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思考一下身体和灵魂的关系。 肉身和灵魂互相影响,那么用叶秋零的身体练降龙十八掌,不对,是健身体操。那么灵魂换回来的时候,叶秋零是不是也能很容易的掌握这套健身体操呢?似乎很有可能。就像他现在知道正确步奏,就能再现叶秋零的厨艺一样。健身体操是好东西。若在平时,宁采臣还担心危险不敢传授给叶秋零,现在就容易多了。 而且,用了她的身体,至少也给她留下点好东西。 人和人的身体是有区别的,宁采臣必须熟悉一下这个身体,然后再根据身体,做适当的调整,才能练好健身体操。 柔韧度似乎比他的身体好很多,力量不是很足,胸前多两块肉重心也有点变化,体力很差,只勉勉强强打两遍,肌肉就开始疲惫。现在只是在构建架子,大体还在肌肉的层面上,没怎么涉及到经脉和穴道,所以并没有越来越精神的效果,体力被消耗身体就开始疲劳。宁采臣并不需要挑战极限,挑战极限虽然是增强体力的好办法,但健身体操的效果更好。 再打两遍,构建出架子的雏形,宁采臣也就停下来,已经没力气了,浑身是汗,手脚沉重。 冲个澡,头发湿哒哒地走出浴室,宁采臣脸微红。做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就算再怎么理智,见到一个女人的果体也是无法淡定。只是想到要用这个身体生活一个月以上,那么一些事情就不可避免,宁采臣也不去刻意回避。把她的身体看光摸遍,看来……对于爱情观念还算是传统的宁采臣,这时候也冒出负责的思想。 进浴室之前,他以为自己没有杂念,就能淡定。出来之后,他的脑袋已经被杂念充满,坐在沙发上沉思着。 第一,他对叶秋零不反感,甚至可以说有好感,想想在几年后,叶秋零成为他的妻子,似乎也不错的样子。第二,他可以确定叶秋零也不讨厌他,两人也算很好的朋友,应该说他是叶秋零唯一的男性朋友,追求的话,成功的可能性不小。第三,这段时间不免的,都互相熟悉了解对方的身体,连他这样的人都生出想法,叶秋零这种敏感的女孩,肯定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第四点……宁采臣叹一口气,从钱包中拿出一张照片,两个小孩手牵着手,笑容很甜。 照片中的其中一人就是他,叶秋零,果然就是他小时候的玩伴,那个形影不离的小尾巴。 还有胸前的这个项坠,是他亲手雕刻的,当时年龄小,没什么力气,做得很粗糙,现在表面已经变得非常光滑,应该是常年摩擦造成的。简单的判断出,那时候的事情,应该是有隐情,叶秋零并没有忘记他。随身携带着他的照片和他送的项链,独自一人特地搬到他家旁边,他在叶秋零的心里,应该也是特别的人吧。 记忆中那个小女孩脸上的迷雾也渐渐消散,叶秋零小时候和现在相比,越长越漂亮了,但性格好像没多大变化,还是那么容易害羞。 “头发要烘干,这样湿哒哒的。对身体不好。”杨晴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拿着毛巾帮宁采臣擦起头发。 女人的头发,好麻烦。他的短发都只是用毛巾擦一擦,不用多久就自然干了。现在这么长的头发。自己一个人也不容易擦干。宁采臣乖乖地坐着,任杨晴在他头上动作,等擦一遍之后,杨晴便拿过吹风机,帮宁采臣烘干头发。暖暖的风吹在头皮上,杨晴的手指轻轻弄着头发,好舒服的感觉。 “怎么样,有没有进展?”杨晴边帮宁采臣弄着头发。边说道。 进展?什么进展?是她和叶秋零的私事么?该怎么回答,进展的话,会是说哪方面的……不去想太多,宁采臣做出一副茫然的样子,好像没意识到杨晴在说什么事情。 “什么进展?”这种情况下还是装作没反应过来比较好。 “别给我装傻,你和采臣啊,别以为你装醉能瞒得过我,昨天晚上我把他灌醉扔到你床上,你没做些什么?也是,以你的胆子。就算喝酒壮胆也不敢做什么。不过再怎么说你们俩也算是同床共枕了,早上的时候,你们还像一对小夫妻一样……你应该表白了吧。”少男少女。一个喜欢着对方,另一个对其也有好感,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对方的睡颜,绝对是很大的冲击,也是最好的表白机会。特别是她起来之后,发现叶秋零和宁采臣已经一起离开,于是便判定,他们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表白?微微有些惊喜。但这件事,他早就有所猜测。不至于失态。 宁采臣沉默一会儿,道:“昨晚被你灌太多酒。进房间之后就完全醉倒,早上起来的时候也关顾着头痛,所以……” 杨晴顿了一下,尴尬的笑笑,昨晚灌醉他们,除了想要成全叶秋零之外,还是在报复,可能报复的心里更重一些,谁叫这两个人联合起来损她。失误啊失误,杨晴只能安慰,说没事,下次还有机会。慢慢的,头发烘干,杨晴拿过头梳帮宁采臣梳理着长发,宁采臣就像木偶一样,任其摆布。 “好了,完工。”杨晴收起工具,满意的点点头。 摸摸头发,这是,双马尾?宁采臣对着镜子照一下,没见叶秋零弄过这个发型,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比披着头发清爽一些,运动起来也方便。 …… 宁采臣的父母都有事情做,不会没事找她说话,叶秋零就在房间中安安静静地看书。书架上的书很多,她小时候来宁采臣家的时候,宁采臣也是住在这个房间,这个书架早已存在。但那时候,这个书架上并没有这么多书,仅有的一些,基本也都是他父亲的书。现在,这里增添的书都快把书架放满。 每一本看过的书上面都夹着许多的标签,宁采臣习惯对自己看过的书发一些感想和看法,但他又不喜欢在书本上写东西,想要保持书籍的干净整洁。所以便用标签,写上笔记,然后夹在对应的页面上。他的书籍,比正常的厚了几分,翻阅着上面的笔记,有种见证宁采臣成长的感觉。 有时候同一本书,宁采臣却会做几次的笔记,从上面的笔迹可以看出,这是不同年龄的宁采臣写的。 ‘徐军他做错了,听爸妈的话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徐军的做法不对,他父母强硬的态度更是错误,互相关心着,却互相伤害,问题出在沟通的方法上,若能互相理解,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谎言是一切的根源,不管是善意的谎言,还是恶意的谎言,都是错误的。’ 透过这些东西,她仿佛可以看到,宁采臣在吸收着书籍中的知识,不断的成长,慢慢的,从她认识的那个调皮的小男孩,变为现在这个沉稳的宁采臣。这些书籍,似乎慢慢弥补了她和宁采臣这些年的空白,好像她一直在陪着他长大一样。期间,宁采臣的父母来看过几次,见叶秋零沉迷于书籍之中,也就没去打扰。 不过宁采臣的父母不打扰,不代表其他人不打扰。 临近中午的时候,叶秋零便接到电话,是梁山伯打过来的,说是有几道难题想要请教她。作业,那应该没问题,叶秋零打开电脑,开启宁采臣的聊天工具,然后对照着‘暑假生活’,把题解答分析清楚,发送给梁山伯。为了以防万一,比如在使用手机的时候被别人看到,或者在电脑上聊天的时候,被发现。宁采臣和叶秋零都使用着对方的手机,并且聊天工具的账号密码也告诉对方,完完全全不使用自己的东西,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当然,如果实在是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更加私人的问题,自然需要求助对方,只不过要小心一些。 梁山伯的问题在午饭之前解决,下午的时候,宁采臣家中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至少在叶秋零来说是不速之客——秦紫丽。她上门来找宁采臣,说是有关于钢琴方面的事情,可是叶秋零她哪懂得钢琴,只是在课堂上学习过一些基础知识。叶秋零尽量维持着镇定,带着秦紫丽来到钢琴室,还好,不是要她弹钢琴,而是说新作了一首曲子,想要让宁采臣评鉴一下。 评鉴曲子,对于叶秋零来说,只要是专业的水准,根本听不出什么区别,只有两个字,好听。这样显然是不行的。 教秦紫丽钢琴这件事倒是有提及过,但宁采臣认为已经把所有的都教给秦紫丽,应该不会再来找他,没有考虑过现在的情况。 叶秋零想了一会儿,说道:“曲子还可以,但这不是你现在的极限,你应该能作出更好的曲子。” 这种万金油的回答,绝对不会出错。秦紫丽听了之后,深刻的反思自己,认为自己这段时间太骄傲,作出这样的曲子就开始自满。向叶秋零保证会戒骄戒躁,好好努力,争取下次作出更好的曲子。过关了,叶秋零如释重负地笑笑,并学习着宁采臣,摸摸秦紫丽的头,最后把秦紫丽欢欢喜喜的送出门。 小区门口,朝秦紫丽挥挥手,正要回去的时候,便听到有人在呼唤她。 “采臣采臣,这里这里!”祝英台的声音,就在前面不远,真正不好应付的人来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约会 下午的时候,杨晴出门,宁采臣则在……教大魔王认字。 大魔王很聪明,但他以前对大魔王的认知还停留在宠物身上,遇到猫先生,让宁采臣明白大魔王的潜力远远不止如此。不能把它当做一只猫,而要看做一个人。 若说是一个人,大魔王现在还算处于幼年,那就有必要教导一些常识。 毕竟,一个小孩如果没有得到合适的教导,没人教他说话识字明理,那么长大之后,也和猴子没什么区别。 说话,至少在现在看来是不可能,大魔王还只会发出喵喵的声音。宁采臣便教它认字,与一般的幼儿不同,大魔王的成熟周期比较短,虽然没刻意做什么,但现在,它也已经能听懂宁采臣的话。智力有可能相当于七八岁的小孩,甚至有可能更高。宁采臣直接拿出小学一年级的课程,让它认识简单的汉字。 这时,宁采臣也发现大魔王的恐怖,在一个小时内,它就已经能记住六十多个汉字。 宁采臣把字写在纸片上,分散在地上,然后念出一个字,大魔王都能精准的把爪子按在对应的纸片上。像是一些能比划出来的,爪子、耳朵、桌子、床等等,大魔王都能一一指明。 简直是一个超级天才! 第一次学习就这样,估计只要几天,就有一个孩子一学期的学习效果。 突然间,宁采臣能理解猫先生为什么会那么强大,以大魔王的潜力,未来绝对不可限量。 唯一限制它的,其实就是他这个主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所学所知是有局限的,相应的能教给大魔王的东西也有限的很。不过不管未来如何,现在的宁采臣。对大魔王来说还是一个合格的老师。教它认字,教它算数。教它道理道德,把它当做正常的孩子来教育,未来会是怎么样的呢,宁采臣隐隐期待着。 有这样一个天才学生,宁采臣教学教的也爽快,同时,他也发现大魔王对知识的渴求,如饥似渴。像一块海绵吸收着一切。 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他就没什么东西可教,那时候,大魔王估计就能自己去慢慢翻阅他书架上的那些书。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宁采臣收到一通电话,是叶秋零打过来的。 “采臣,救命,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听着叶秋零的述说,宁采臣也明白是什么情况——祝英台来了。 要说最了解宁采臣的人。除他父母外,也就是属祝英台和梁山伯。梁山伯正准备着去打工,最多电话网络上的交流。不会来找他。最危险的,其实就是祝英台。按理说他们三个经常在一起,叶秋零对祝英台的了解也不浅,也看到过宁采臣和祝英台的各种交流,应该更轻松才对。 按理说确实是这样,但实际上,祝英台和宁采臣之间,却有一样特别的东西,那就是默契。 他们之间的默契呢。就是有时候祝英台只说一个开头,宁采臣就知道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宁采臣的一个眼神,祝英台就马上反应过来。该怎么做。 对此,叶秋零完全抓瞎。 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祝英台还没开始怀疑,但叶秋零知道,再这么下去,迟早会露出破绽。 宁采臣听完,立即采取行动:“把她转接给我吧。” 祝英台来找宁采臣,说是因为公司上的事情。她父亲的动作很快,在早上得到消息之后,就立刻行动起来。知道方向,以他的能力,在中午的时候,就已经找到一些线索,明白有人在对付他。收购散股,暗中联络大股东,是想要对这个公司实行控股,从而夺取。计划很简单,手段却很高明,特别是在细节上,破绽非常少。 一切铺垫好,股市股东各方面都做好准备,布下一个大网。调查一下,发现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开始,直到现在才准备收网。 至于应对,宁采臣也能猜到个大概。 只要让流出的股份不超过他手中的,任敌人再怎么做,都是徒劳。 而且这样的大动作,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是非常恐怖的。在胜华市,还没有一个公司有那个财力,能让这么一大笔流动资金长时间被套住的情况下,还能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所以不管对手是谁,现在高价买进,就让他买。等到最后,他发现不可能实现控股之后,就必须要撤离资金。 只是进来容易出去难,若不脱一层皮,别想离开,只能低价抛售。 那时候再把股票低价买回来即可,一来一回,可以赚上一大笔,这样的生意估计很多人都愿意做。所以只要联合一些信得过的大股东,就进行可以简单却有力的反击。 或许实际的操作更加复杂细致,但大体的框架应该是这样的。 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能不能在网还没有收起来的时候,看穿这个局。所以对于提醒他的人,祝英台的父亲是十分感激的,在宁采臣不愿意泄露身份的情况下,就只能让祝英台去道谢。祝英台会道谢吗?当然不会,和宁采臣有什么好道谢的,只是趁机出来找他玩。以宁采臣的性格,找他去玩不一定有戏,祝英台就先说起公司的事情。 片刻之后,祝英台来到宁采臣这边,十分好奇道:“采臣说身体有些不舒服,要在家休息,就让我来找你。他说你对股市之类的东西很有研究,早上那件事情也是你发现的,真的吗?” 宁采臣点点头,“当然,我打算毕业之后自己开公司创业,对于这方面的东西,也了解不少。” 叶秋零从来没有说过这方面的事情,宁采臣也能随意发挥,只要让祝英台相信这是叶秋零的另一面,接下来的事情也会比较好办。祝英台果然没有怀疑,只是感叹着人不可貌相。没想到在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女强人的心。为了表现他没有说谎,宁采臣又对祝英台分析一下局势。在她心中稳固这个新的形象。 然而祝英台却对宁采臣的分析没有丝毫兴趣,直接跑到房间中。看到正在巩固功课的大魔王。 “哇,小喵喵也在这里。” 祝英台刚刚靠近,大魔王就炸起毛,撕牙咧嘴的,这个女人,上次趁它晕船的时候玷污了它! 用爪子和牙齿威胁一下,最终还是因为身体太小,没有丝毫威慑力。灰溜溜地窜到宁采臣怀中,有宁采臣做依仗,继续对祝英台撕牙咧嘴。 糟糕!大魔王的速度太快,宁采臣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爬到他身上。 “没想到小喵喵竟然被你征服了,不愧是未来的女强人。”祝英台微微一愣,却没有意外表情。 宁采臣看着地面上的纸片道:“最近在教大魔王一些东西,它好像把我当做老师,慢慢的,也就愿意接近我。”宁采臣解释着。但眼中已经出现怀疑,是不是已经暴露,祝英台刚才的反应有些不对。以祝英台对大魔王的熟悉。肯定会惊讶才对,难道是刚刚展示的另一面起作用……应该是,正常人也不会简单的怀疑到这方面,毕竟灵魂互换什么的,也太不可思议了。 闻言,祝英台也学着给大魔王上课,只不过大魔王坚决不靠近这个玷污它的女人,祝英台尝试几次,只能放弃。 “现在我们再说说……”宁采臣正要提醒祝英台。她家公司现在该注意些什么,让她留意哪方面的情报的时候。祝英台却扑过来,搂住宁采臣的脖子。直把大魔王吓得窜到一边。祝英台亲密地蹭着他的脸,道:“秋零,我们出去约会吧。你也该尽一下作为女朋友的义务,陪我出去玩玩了,现在可是放假。” 出去玩么,现在这样的情况,不是什么好主意,宁采臣不怎么愿意。不过如果是叶秋零的话,应该不会拒绝祝英台的这种要求,也没理由拒绝。 犹豫一下宁采臣点头同意,没多久,他就后悔了。 去游乐园,一开始就是非常激烈的过山车,这个宁采臣在小时候玩过,也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换一个身体……一轮下来宁采臣胃部翻滚脸色发白。祝英台去玩第二轮的时候,宁采臣只能坐在长椅上,让血液慢慢回流。果然,身体和灵魂互相影响着,宁采臣那么冷静的人,那时在身体各种激素作用下,也对过山车产生些微的恐惧感。 第二站鬼屋,非常意外的,祝英台这样的人,竟然会怕鬼,宁采臣还以为她天不怕地不怕。对于被吓得完全挂在他身上的祝英台,宁采臣只能说,真的好重,而且贴的这么近,好热。话说女生之间的关系就这么亲密?从出门到现在,时不时的贴上来,在他身上蹭蹭摸摸的,叶秋零原来一直这么辛苦啊。 玩旋转木马有点幼龄,但在海盗船和旋转木马之间,宁采臣还是选择旋转木马,现在这个身体可经不起海盗船的摧残,肯定会吐的。 可能也看出宁采臣身体不舒服,最后收尾的节目却是摩天轮。 慢慢升高,视野渐渐扩大,其实和乘电梯没什么区别。当然,说的是那些很高的大厦中的电梯,像管道一样,由玻璃墙隔着,可以看到外面。宁采臣以为在这里可以放松几分钟,然而他错了……手脚并用,挡住突然扑上来的祝英台。 “如此良辰美景,小娘子就没有芳心大动,产生向本帅哥献吻的冲动么?” “我有要揍你的冲动!” 祝英台就像一个调.戏良家女的流.氓,宁采臣坚决抵抗,才保住叶秋零的贞操。闺蜜之间的关系真可怕,这种黏糊糊的关系,比起热恋中的情侣还粘稠。 走出游乐园,宁采臣长长出一口气:“我们回家吧。” “回家?”祝英台挽着他的胳膊道:“现在才敢开始,这么早回家做什么,我们去买衣服,等一下再去看电影,下面的节目,嗯,到时候再想吧。” ……好想去死! 离开电影院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宁采臣手上提着两个袋子,神情木然。几个小时的逛街,身体受到摧残,去餐厅又是冷饮又是热食,肠胃受到摧残,看脑残弱智的电影,精神受到摧残。再被祝英台不间断的调.戏骚扰,宁采臣感觉自己都变麻木了。 秋零,你应该好好感谢我,代你受这种罪过。 坐车回到小区,宁采臣挥挥手向车上的祝英台道别,忽然祝英台打开车门下车,抱住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道:“今天玩的很开心,我们明天继续吧。” 说完便回到车上,挥手告别。 摸摸自己的脸,宁采臣现在严重怀疑,祝英台对叶秋零有着不轨的意图,闺蜜之间有这么亲热?瞧着手上祝英台给他买的衣服、看爱情电影、游乐园、吃饭逛街……完全就是一个男人泡女人的手段。而且明天还继续……会出人命的!老天保佑让他明天生病吧! 回到家中,没人,杨晴不在,估计是出门做事,宁采臣现在的身体疲劳已经到极限,只想扑到床上休息。 硬撑着冲了个冷水澡,还是没有清醒的感觉,整个人昏沉沉的。不再强求,现在祝英台家的情况还不需要他担心,宁采臣直接上床睡觉,身体一沾床,几秒钟便睡着。 祝英台离开之后,叶秋零就再也没被打扰,一整天都在房间中看书,应该说是看宁采臣留下的笔记。 那些在旁人看来很枯燥的东西,她看着,却时不时地发出笑声。 除了晚饭时间,她一整天都在房间中度过。 晚间,叶秋零临睡之际,却有人打电话过来,接通电话,是马文才的声音。 他?他和宁采臣应该不算是朋友,为什么打电话过来?在叶秋零的疑惑中,电话对面的马文才道:“这件事是你做的吧,我相信那些蠢货不可能这么快反应过来,肯定是你,祝英台下午到你那里,也证实这一点。这局算你赢,不过我想知道,我什么地方露出破绽?” 什么地方露出破绽?我这么知道,叶秋零张张口,最后只能含糊道:“很多地方。” 对面的马文才明显被惊到,沉默半响:“这件事对我太过重要,抱歉了,不能再让你插手,这几天你最好安安静静的待在家里,什么地方都不要去,也不要联系任何人。”他虽然想和宁采臣公平竞争,但自认为没有漏洞的计划,在宁采臣眼中却是千疮百孔,就算是马文才也感到一阵无力。 只不过,他和宁采臣不同,掌握力量的他,有权脱离战场。瞬间决定,动用力量,全面监控宁采臣的电话、电脑、行踪,排除宁采臣这个不稳定因素。(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异动 被威胁了…… 叶秋零第一时间给宁采臣打电话,只是提示已经关机,看来是睡着了。 时间太晚,以现在的身份去找宁采臣也不方便,马文才还不至于做出什么威胁到她安全的事情,叶秋零决定明天早上再去找宁采臣说明情况。 第二天,在杨晴上班之后,叶秋零正准备去找宁采臣,却看到窗边跳入一道黑影,是大魔王。 大魔王似乎有些慌张无措,围着她喵喵喵地叫,咬起她的裤脚,想让她跟着它。 叶秋零看到这样子的大魔王,知道肯定是宁采臣那边出事,顿时跑过去,按下门铃,并大声呼喊着。 叮咚,叮咚……五分钟后,里面才传出脚步声,慢吞吞的,好久才到门口,打开门。 见到宁采臣,叶秋零被吓一跳,衣服凌乱、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身体站都站不稳,摇摇欲坠的样子。扶着宁采臣,她马上想到一件事情,今天好像是她的特殊日子!忘记说了,看宁采臣的样子,好像受了不少的罪。把他扶到房间,安置好,叶秋零走进洗手间……到处是血迹,这是凶杀现场吧! 帮宁采臣处理好,该换的换,该洗的洗,再熬碗姜汤煮些糖水给他服下,他的眉头才渐渐舒展开来。 痛经,她原来并没有这个毛病的,在宁采臣说了昨天的事情之后,叶秋零便知道,这是因为被祝英台折腾的太过疲劳,肠胃也受到伤害,还冲冷水澡着凉,她身体比较柔弱也有很大关系。所有原因加在一起,宁采臣今天能好过才怪。叶秋零就叮嘱一些关于这两天各方面的注意事项。 宁采臣虽然学的东西比较多比较杂,但是对于这个完全女儿家的事情,他不会主动去深入了解。也就造成他今天的悲剧。 “你这么早来找我,应该有什么事吧。”宁采臣半靠在床上。向叶秋零问道。 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经过叶秋零的打理之后,恢复几分的人样,眼神中也有几分精神。身体还在痛苦着,但已经在忍受的范围之内。看着蹲在他身旁,用担忧的眼神看着他的大魔王,宁采臣笑笑,轻轻地摸着它头。动作比平常更加轻柔。现在的他,连抬手都有些费劲。 这时候宁采臣应该是好好休息比较好,可是昨晚的事,很可能不是小事,叶秋零思考片刻,还是把马文才的话告诉宁采臣。 不让他插手?也就是还有后招吗? “就按他说的做吧。” 马文才针对的只是叶秋零,大概也就是监视之类的,但无所谓,现在干涉这件事情的是他,按马文才说的做。也能让马文才放松警惕。 点点头,就算没有发生这种事情,叶秋零现在也不会随便出门。或者联系其他人,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 今天杨晴有上班,中午的时间,除了偶尔几次,她基本不会回来。特别是星期一,这天公司的事务特别多,杨晴身为主编,更是忙,晚上都会比较迟回来。宁采臣身体不舒服。叶秋零决定留下来照顾宁采臣。打开冰箱,里面有不少的食材。看来是不用出去买菜。现在离中午还早,不过她打算做点好吃的。炖些温补的东西,这些都需要提前几个小时准备。 忙活一阵,走进房间,发现宁采臣已经睡着。 小心翼翼的在他脸上摸一下,又握握他的手,有些冰凉,失血的时候,会造成身体冰凉。 从橱柜中再拿出一套被子,帮他盖上。 当宁采臣醒来的时候,也已经临近中午,身体也差不多恢复,腹部没有疼痛感。照照镜子,脸色虽然还是有些苍白,但比起之前多上几分血色,不会那么吓人。活动一下身体,除了还是没什么力气外,其他的都恢复正常。毕竟是年轻人,一些小问题有足够的休息,就能很快自行康复。 厨房有动静,香味扑鼻,宁采臣走出一看,叶秋零在做饭。 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宁采臣基本不看电视剧,不过一些有趣的电视节目也会看一下,比如那个百家讲坛、科学栏目、动物世界之类的。主要是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很是无聊,宁采臣随意的换着频道,没找到想看的节目。关掉电视,他发现在茶几上多了几本书,拿过来一看,一本是他正在看的,其中还有他留下的标签,另外两本是他没看过的。 看着在厨房忙碌的叶秋零……还真是个细心的女孩。 做好饭,叶秋零走出厨房,正要叫宁采臣吃饭,见到正在聚精会神看书的宁采臣,张了张口,还是选择不打扰他。 她安静看书的样子,就是这个模样吗? 叶秋零想到,应该不是,比起她,宁采臣更加清冷一些,还透露出一种,她不曾有的知性美。似乎这个假的自己比真的自己还像一个美女,外貌没变,就是气质上的变化,就完全改变一个人。这也是宁采臣在她面前完全褪去伪装,甚至于因为身体的虚弱,与宁采臣那种无论什么都打不到的坚韧形成反差,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美感。 “怎么了?”宁采臣合上书本,看着叶秋零问道。 她脸微微一红,总不能说看‘自己’看到入迷吧,太羞耻,她本能地转过脸:“那个,可以吃饭了。” …… 下午,宁采臣已经不需要人照顾,叶秋零再三叮嘱这个特殊日子要注意的事项,就回去。 她离开不久,祝英台就过来,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秋零,我们继续约会吧。” “抱歉,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宁采臣说着,去厨房端一杯热茶,放祝英台面前,自己坐在她身旁,双手握着茶杯。轻轻地吹走热气。 祝英台发觉宁采臣今天的动作都透露出一种软软的感觉,脸色也不怎么好,嘴唇的红色很淡。顿时关心的问候起来。宁采臣随便应付一下,就说起公司的事情。现在能确定是马文才在动手脚,并且还会有别的手段,让祝英台提醒他父亲,多做一些防备。 真的是马文才!祝英台微微有些惊讶,她就算对公司的事情不怎么清楚,也知道这次发生的事情有多大,那是能颠覆一个大公司的大动作。 马文才只是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少年,竟然有这样的能力! 事不宜迟。祝英台马上用电话联系上她父亲,把事情禀告。知道对手是谁,并且提前做好防备,那些小动作就不容易起作用。 虽然事先就有怀疑,但真的证实这一点,宁采臣都有些难以置信。马文才竟然真的取得上齐娱乐的掌控权!至少也是暂时取得掌控权,所以才能做这样的谋划。他是怎么做到的?宁采臣想不到,因为以他的能力,做不到这一点。不管原因是什么,现实是马文才真做了这种事。也就必须认为马文才有超越他的能力。 要做出应对,就必须把马文才高估到极限。 不考虑资金上的压力,还有内部的反对声。现在的马文才会怎么做呢?他相信马文才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这一次的行动上,绝对有第二个方案,甚至可能还有准备第三第四个方案。也就是说马文才的第二次攻击,时间不会太久,可能在这一两周之内就有动作。 娱乐公司的根底,其实就是明星,每一个娱乐公司都是靠那一个个明星撑起来的。 公司的工作,不管是拍戏唱歌广告,都是在对明星进行包装宣传。 当一个娱乐公司有几个知名的大明星之后。这个公司才可以说是在娱乐圈站稳脚步,打出自己的名声。 所以。对付一个娱乐公司最彻底的手段就是……毁掉或者收买那些大明星,失去那几个台柱。祝荣娱乐绝对会很快垮掉,沦落为三流的娱乐公司,至少在短时间内起不来。而这一点,作为胜华市最大的娱乐公司,上齐娱乐,完全有这个能力,只要他不计本钱,愿意投入资源。 人往上走水往下流,有人帮忙付违约金,并且许诺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成长空间,没几个人能拒绝。 几个台柱的出走,肯定能让祝荣娱乐变得乱七八糟,就算事先被发觉,也非常难办。 当然,这个的前提是上齐娱乐愿意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通常来说,若真的有这样的财力和资源,只要花一些时间,自己就能培养出更多更忠诚的明星,并不需要付出庞大的违约金,去别的公司挖人。 毕竟上齐娱乐不缺明星,也不缺时间。 与情理不合,但马文才这样疯狂收购祝荣的股份,本来就是与情理不合的事情。他所做的一切真的是为了祝英台么?逼迫祝英台嫁给他……感情的事情,无法纯粹用理智推断,在理智上看来,这种事情完全是不可能的,但从现状看,马文才确实是在做这样的事情。也就是说,不排除马文才会用这种手段。 “英台,回去的时候提醒一下伯父,让他注意手下明星的动态。”有备无患,现在是特殊时期,做再多的准备都不算错。 “嗯。”祝英台轻轻应一声。 这一整个下午她都很安静,与昨天那几乎疯癫的模样完全不同,安静地坐在一旁陪着他看书,帮忙端茶送水,闲聊也点到为止,似乎担心他累着。温柔的简直不像是祝英台,让宁采臣看书都无法集中注意力,两个小时,才翻过几页。这情况太诡异了!以前也没见过祝英台这样子,就算他生病的时候……呃,这一年除了被祝英台打伤的那一次,还有在认识祝英台之前的那一次,也就基本没生病过。 那次被祝英台打伤,她好像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去见他。 难道说祝英台对生病的朋友都是这么温柔的吗?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祝英台本来就是那种重感情的人,也会关心朋友。 一周时间,宁采臣和叶秋零也渐渐适应对方的生活。叶秋零基本断掉与外界的联系,整个生活区域就在小区之中,没有上网,手机只用来接电话,也没有主动打出过。她的所有时间,基本都花在宁采臣的那些书上,一本本地阅读着上面的笔记,也不无聊。 宁采臣还是每天在祝英台那里得到最新的消息,关注一些马文才的动向,基本也没怎么外出。 他每天也就看看书,最有趣的节目就是教大魔王认字。现在的大魔王,已经能认识几百个字,并且能理解词组的意思,甚至能简单的把几张纸片拼成一段话。比如他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发现地上铺着几个字:早上好,我要吃饭。对于想要吃什么东西,也会提出意见,昨天它就叼着一张写着‘鱼’字的纸片过来。 看着大魔王一天天成长,宁采臣也有一种满足感,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渐渐长大。 祝英台倒是不再缠着他出去玩,只是每天下午会准时来这里,有时候还会用纸片和大魔王对话,玩闹起来,就像一个孩子。 若能这样,一直平平静静的,等到织女回来,或者镜子再次开启,也不错。只不过事与愿违,在第二周的时候,祝英台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被宁采臣猜中,她家公司的两个台柱,还有几个比较有名气的明星,都与上齐娱乐的人接触过。虽然不知道内容,但想也能想到,上齐娱乐绝对不会做什么好事。 就算能限制一个人的自由,也没办法限制一个人的思想,对于上齐娱乐来挖墙脚,他们能做的也只有用情理来对抗,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感情是多么的无力。 现在还没撕破脸皮,表面上还是一片和睦,但公司中暗流涌动,人心已经开始不稳。 这个手段确实十分卑鄙,但就算暴露出来,也只是阳谋,很难应对。 “英台,去帮我向伯父问几个问题,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行不行得通。”经过一天的思考,在深夜的时候,宁采臣给祝英台打了这么一通电话。(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西湖 资金和人脉,就是一个公司的资源,也是每一个企业都渴求,却又什么时候都嫌少的。 大明星占好的资源,小明星拿差的资源,若资源多,那分摊在大家头上的就多一些,资源少,分摊的就少一些。不论在何时,一个上进的集团,在资源上都是紧巴巴的,把资源利用到极限,甚至透支。所以上齐娱乐就算有多余的资源,也绝对不会太多。 祝荣的大明星不多,但每一位大明星都要占据相当的资源,而上齐娱乐要收买祝荣的明星,无疑要付出大量的违约金,还有许诺远超他们正常身价的资源。 资源不能无中生有,只能从公司中其他的明星身上克扣出来。 人多了,分摊在每一人身上的也都会少上一截。 所以宁采臣的方法就是,把上齐娱乐正在高价挖祝荣的明星这件事,透露给上齐娱乐的那些明星。那样会发生什么事呢?毫无疑问,上齐娱乐的那些大明星会闹起来,毕竟是他们的资源被削减,而且外来明星占据超越身价的资源,这种不公平也会引发内部矛盾。这是一招两败俱伤的棋,会让上齐娱乐陷入内乱,但祝荣也会因为这个消息的明面化,使得整个公司变得更不稳定,人心浮动。 当然,上齐娱乐肯定有准备,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绝对能把事情慢慢稳定下来。 因此,不能给上齐娱乐时间,在陷入内乱的时候,把情报泄露给另一家有实力的娱乐公司,引入第三方,驱虎吞狼。这样。在内部混乱,外部有强敌蠢蠢欲动的情况下,上齐娱乐还能继续进行对祝荣挖墙脚的行为吗? 宁采臣虽然对商场有些了解。但对细节的掌握与那些大商人还是有些差距,他只是提供一个思路。能不能办,怎么办,就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了。 这个方法有很大危险性,曝光,祝荣绝对会陷入非常艰难的处境,连缓冲的余地都没有,必须要能坚持的比上齐娱乐久! 还有就是引入第三方,那时候上齐是一块肥肉。祝荣又何尝不是。 就算有种种的困难,在第二天开会商谈一整天之后,董事会还是决定采用这个方案,毕竟,情况已经不能再糟糕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况且,只要操作的好,掌握主动权的他们未必不能取得胜利。 自家公司陷入这样严峻的考验,祝英台心情却不坏。 “能做的都做了不是。剩下的都是大人的事情。而且,就算马文才这么做真的是为那个不堪的目的,那又如何?我又不是把家族事业看得比自己的幸福还重要的笨女人。只要我不愿意,爸妈也不会强逼我。就算万一,万一他们脑袋抽,认为马文才是前途远大的好男人,认为我嫁给他才会幸福,真的去逼我,那又怎么样?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不是古代社会那种父母一言就可以决定婚姻的黑暗社会,大不了我离家出走。到时候让你养我不就可以了。”宁采臣把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全部梳理一遍的时候,祝英台这样说着。 没错。与梁祝故事最大的不同点,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人拥有对自己婚姻的自主能力。当然。这要除去那些被大家族洗脑,或为权力财富,从而去牺牲自己幸福的女人。 这场商战,就算他们公司失败又怎么样? 相对于大部分的人,他们家还是个大富之家,也还有重新崛起的机会。 既然祝英台能想通,宁采臣也不担心什么,只是:“为什么要我养你啊?我只是个学生,哪有这个能力,你应该学会自己养活自己才是。” 祝英台想想,也是,便道:“那就让采臣帮忙吧,他肯定行。” ……还是要我养,宁采臣无语。 现在这样的情况确实不需要他操心,明刀明枪的杠上,不是他能插手的,也就是说他的事情到此为止。现在和叶秋零已经交换半个月,再过半个月就可能有转机。不过,好无聊,就算他不是那种喜欢外出玩的人,半个月都闷在家里,回家见父母都要以叶秋零的身份,生活的圈子缩小到只有几个人…… “我们出去逛逛吧。”意识到宁采臣上次生病和她有很大关系的时候,祝英台也变得小心起来,一直都没有要求宁采臣陪她出去,每次来,也都是安安静静的待在家里。这么长时间,现在终于见到宁采臣闷闷的样子,应该也有想要出门的意思,连忙开口说道。 他是有要出去的意思,不过……对于祝英台,宁采臣是抱着十二分警惕心,如果变成上次那样子,就是受罪了。 他只是想出去透透气,而不是找罪受! “我现在不缺少衣服,也不想要去看电影,游乐园太吵,我觉得我们到处走走就可以,两个小时后一定要回来。”宁采臣先打个预防针。 祝英台撇撇嘴,显然不怎么满意,但能出门总比待在这里好。 这些天一直没出去,宁采臣都感到有些无聊,更何况是本性活泼的她,早就想飞奔出去了。 微微有些不甘,祝英台稍稍提个意见:“那我们去旧市如何,那里应该有不少好玩的地方,这附近的话,没什么好玩的。” 旧市算是这个城市最出名的一个地方,那边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湖,西湖,还有一座古老的桥,断桥。有名的风景不止这些,还有一些以前遗留下来的宫殿。最南面的夕照山上,有一座塔,叫雷峰塔。雷峰塔的不远处,建有一座寺庙,叫金山寺。据说唐三藏曾经与金山寺的主持法海论过佛法,三天三夜,最后却是法海甘拜下风,称唐三藏乃佛陀转世。 要去那里玩一遍的话,两个小时是远远不够,呃。不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就好,时间是小事,宁采臣点点头答应。 祝英台欢呼一声。扑上来在他脸上啃一口,然后让他马上准备出发。 对于祝英台这种表达高兴的方法。宁采臣感到吃不消,不过这段时间都是这样,每天都要被啃几口,骚扰几下,宁采臣也渐渐习惯。人的适应能力果然很强。 比较远,坐公交加等车的时间,到达旧市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小时。 “到西湖。怎能不去雷峰塔……你的体力这么差,如果去别的地方玩一会,等下就没体力爬山了。”祝英台说出一个宁采臣无法反驳的理由,体力,是这个身体最大的弱点,就算是半个月以来在健身体操的作用下,好了一点点,但比起祝英台还差上一大截。 才爬到一半,宁采臣就有些气喘,估算一下。以剩余的体力,以最合理的方式分配,坚持到雷峰塔应该没问题。在雷峰塔休息半个小时。也能恢复过来。 也算是帮叶秋零锻炼身体吧,宁采臣无视身体传来的酸痛,继续爬山。 汗水冒出,打湿几缕头发,宁采臣突然感到身体一轻,一直在前面的祝英台却已经跑到他身旁,扶着他。 祝英台有些奇怪地看着他,半响才道:“你刚才那倔强的样子,简直就和采臣一模一样。身体都在发抖了,眼神还是坚定不移。脸色都不变。” 糟糕,心中一惊。紧绷的精神断裂,身体的疲劳正式通过大脑传达给灵魂,顿时感到身体变沉重几十斤,整个人几乎都依靠在祝英台身上。身体的疲劳,让他把精神都集中到和自我对抗上面,从而忽略外表的伪装,出现破绽。不会被发现吧,立即,宁采臣采取补救,完全放任疲惫的蔓延,眼神都沉重起来。 他勉强一笑道:“我以为自己能坚持到雷峰塔的,看来是我高估自己了。” “没事,接下来的就交给我吧,我背你。”祝英台走到他面前,示意他趴到她背上。 就这小身板,在这种地方让她背,简直是拿两个人的命开玩笑,宁采臣谢过之后,坚决拒绝。就算祝英台再怎么坚持,宁采臣还是以会出人命这个理由拒绝。 叹一口气,对于宁采臣的不信任表示伤心,退而求其次,就扶着宁采臣。 这是扶着吗?还有,你的手乱摸哪里啊,宁采臣把她的身体推开一点:“别靠太近,身上都是汗。” “没事,秋零的汗也是香香的。”祝英台又黏上来,像小狗一样在他脖子旁嗅嗅。 太羞耻了!关于男人不能流臭汗这一点实在太羞耻了!男人味都没有了! 不仅仅是现在叶秋零这个身体,就算是他自己的身体也一样,真不知道那天织女对他们做了什么。以前还有点不确定,在知道织女不简单之后,宁采臣就十分确定,绝对是织女动的手脚,下次见面一定要让织女把他的男人味还回来。 把她推开,黏上来,推开,黏上来……不知不觉就到达雷峰塔,看一下时间,比预计的多花十五分钟,都浪费在和祝英台的拉扯上。 休息一会儿,恢复体力,在雷峰塔逛一圈,没什么好玩的,作为胜华市有名的景点,宁采臣都不知道来过多少次,早就熟悉。 显然,在胜华市长大的祝英台也是一样,随便逛一圈,就拉着宁采臣到一棵树下乘凉。 宁采臣坐在树下的石椅上吹风,祝英台活力十足地跳着,伸手去抓头顶上的树枝,结果不够高,只抓到几片树叶,在手上玩耍着。玩着手上的树叶,祝英台用奇怪的眼神,时不时地瞧宁采臣一眼。宁采臣仰望着雷峰塔,看到不少人站在上面,男女成对,谈天说话。 “那个,秋零,有件事我想……”祝英台折腾着手上的树叶,犹豫一会儿,然后开口问道。 风有些大,几缕长发飘到额前,挡住视线,宁采臣把秀发拂到一边,转头看向祝英台,她的表情很严肃,似乎是重要的事情,宁采臣嗯了一声,道:“你说吧。” 好一会儿,欲言又止,最后祝英台笑着说道:“你今天的发型好奇怪啊。” 发型?宁采臣摸摸自己的头发,还是杨晴帮他弄的双马尾,很奇怪么?这些天他不是一直都是这个发型? 见到宁采臣疑惑的眼神,祝英台走到他身后,解开他的头发,道:“刚才爬山的时候,一边松掉了,一大一小的,很奇怪,我帮你再弄一下。” 总感觉刚才的气氛很奇怪,祝英台想说的事情,应该不是这个吧。能让祝英台认真起来的重要的事情,公司的事情么?不是,至少他们能做的事已经做完,祝英台也说剩下就不关他们的事。还有就是……发现他的异常了么?看出他的身份……也不对,祝英台如果怀疑的话,会直接问出来的,不会这样犹豫不决。 弄了一会儿,双马尾在祝英台手中变成单马尾,绑在中间的部位,把马尾甩到他胸前。 对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祝英台瞧了瞧道:“很好,你以后就这个发型吧,比双马尾更适合。” 随意应一声,宁采臣思考一下,果断不再想下去,现在的身份事情越少越好。接着他们就下山,下山比上山容易的多,没怎么耗费体力,一口气到山脚下。山脚也就离西湖不远,祝英台随即拍板,去断桥看看。断桥,只是一个名字,并不是说这个桥就是断的。 走在断桥上,祝英台挽着他的胳膊,在他耳边窃窃私语,宁采臣自动过滤那些骚扰语言。 对面走来一位白衣女子,无雨,撑着伞,却丝毫不奇怪。那个女子走到桥中间的位置便停下,收起伞,望着西湖,似乎在等人,又似乎只是在观景。 走进,瞧清楚白衣女子的样貌,宁采臣想了想,只能用芳华绝代来形容。 “秋零,快看美女!”祝英台晃了晃宁采臣的胳膊,指着那个白衣女子道。宁采臣伸手把祝英台的手压下,距离这么近,指着别人可不礼貌。 听到祝英台的声音,白衣女子转过头,对着他们微微一笑,感觉,夏天好像变成了春天。(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黑山 很美,但对他们来说只是一道风景,同样微笑点头回应,宁采臣和祝英台走过断桥。 “真美,和织女姐姐完全不一样的美。”走在湖岸边,祝英台还依依不舍的朝断桥中间看去。 这个女子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温柔,好像不管面对高官大员,还是街头乞丐,她都能一视同仁。就像是阳光,洒向大地,不分贵贱,给与同样的光辉。织女同样很温柔,比这女子更是多了一种热情,但这是对他们的偏爱,织女的温柔只对少数的几个人。 相对来说,织女更给人一种人的感觉,而这个女子,却不似凡人,人心都是有私。 织女可以接近,这个女子却给人一种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感觉,不真实。也许,哪天有人能将她从高高在上的天空,拽下来,那时候才能见到她的真面目吧。 宁采臣看着身边的祝英台道:“不用羡慕,再过几年,你不会比她差的。” 外貌上,祝英台还是非常自信的,只是,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平坦一片。 因为束胸,完全看不出来,其实就算解开,也没有多大。 “再过几年,胸部也长不成那么大。”叹一口气,终究是人无完人,完美如她,也是有着这样的缺陷。 这个胸部,确实令人同情,宁采臣摸摸祝英台的头,怜悯道:“放弃挣扎吧,这方面你再怎么努力都是没用的,好好扬长避短才是正道。” “你的就不小,真让人羡慕。”祝英台贼笑一声,绕到宁采臣背后,双手袭胸。 “别……”已经来不及阻止。整个人瘫软掉。在洗澡的时候,宁采臣就发现这个身体的敏感,一些地方被碰触一下。就会完全失去力气。与意志力控制力无关,只那一瞬间。身体的力气就完全被抽空,整个人就像面条一样,让他每次洗澡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 祝英台再揉揉,发现他身体软的,连挣扎都没有,完全靠在她身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渐渐站起来,看着祝英台:“别闹。再这样我要生气了。” 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弱点,祝英台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连忙道歉。 一个下午时间,走走停停,游遍西湖周围的几个景点,两次经过断桥,没有再见到那个白衣女子。 瞧一下时间,是应该回去吃饭,不过,看着在揉肚子的祝英台……每到一个地方。她总要吃些东西,虽然每次都只有一点,但一个下午时间也把她吃撑着。他虽然不怎么想吃。不过每次祝英台吃一样东西吃腻了,剩下的就扔给他,结果他肚子中的东西也不少,完全没有吃晚饭的心情。 算了,出来玩就放开一点,宁采臣给杨晴打个电话,让她不用准备他的晚饭。 “秋零,那里有个算命的摊子。” 算命的摊子,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这西湖边一路走来都见过三四个了。这里是胜华市最古老,传统文化最浓厚的地方。算命的人,是少不了的。不仅仅是算命的。在这里还可以看到,现在几乎已经失传的耍猴人,弄蛇的人,变戏法的,还有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武术表演的……每天都能看见几种,如果在这边待上一个月,各式各样的节目都能看上一遍。 不仅如此,现在甚至一些别的国家的特殊节目也混合进来,上一次来他还看到拿着水晶球的占卜师。 “不是啊,你看,那个人好奇怪。” 奇怪,宁采臣顺着祝英台指着的方向一看,一个普通的摊子,人,呃,是有些奇怪,整个人都被包裹在一件大大的黑色衣袍之中。 走进一看,却有点惊悚。虽然低着头,黑袍也很大,但至少会露出小半张脸,或许露出下巴之类的。 可是这个人,看上去却漆黑一片,好像这个黑袍之下,空无一物。 在得知这个世界的另一面之后,宁采臣对这些奇怪的人,都抱着十二分的警惕心,他拉着祝英台,绕过这个摊子,连视线都转移开。 “两位均为绝世佳人,可惜可惜,天妒红颜,皆是早夭之相。”一个非男非女,嘶哑难听的声音,从黑袍之下发出。 诅咒她们早死!祝英台不乐意了,就要走过去和他算账。 宁采臣抓住祝英台的手道:“不用理他,这些江湖术士就会危言耸听,然后再用花言巧语骗钱,你过去就中了他的圈套。” 想想,她也觉得宁采臣的话有道理,转头就要离开。 这时,那个黑袍人又用那难听诡异的声音道:“两位小姐,一位祝姓一位叶姓,我说的可对?祝小姐是在胜华市出生,先天不足,有高人替你逆天改命。叶小姐亦在胜华市长大,幼年丧母,后移居他省,今年独自来此,只为心中所思之人。” 知道她姓祝,这不奇怪,胜华市虽然不小,但也不大,她这个万松高中第一美男子还是有点名气的。但是知道她是女生,就奇怪了,除有限的几人外,她并没有向别人透露过。而知道她小时候被人改命过……这个人到底是谁! 祝英台心中惊讶,宁采臣也同样的震惊,这个人说的,完全属实!祝英台他了解,叶秋零的身世他也清楚。 若真的有那么神奇,那么这人先前说的早夭之相,就不能无视! 就算知道这个人很有诡异之处,宁采臣还是走上前。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两张纸,一张正面放着,纸上写着姻缘、凶吉、财富、寿命等等,另一张背面朝上,看不到字。 “你所说的早夭之相是怎么回事?”宁采臣看着黑袍下的空洞,嘴唇微抿。 就像那些恶劣的江湖术士一样,用语言把客人吸引过来,便把话停在一半,不再述说,而扯到其他事情上。 黑袍人从袖子中伸出一支笔。指着桌面的纸,问道:“我这里可以测算姻缘、财运、或者说是……”非常有耐心的把这张纸上的所有项目,一一指明。并且还把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都做一个简略的说明。 祝英台对他说的早夭之相耿耿于怀。马上抢先道:“我要测一下我的寿命。” 黑袍人头都没抬,只是让祝英台把手放在桌面上,仔细一看,也没问什么生辰八字,甚至连名字都没问,就道:“祝小姐的寿命,却是与姻缘交缠在一起。” 寿命与姻缘交缠?也就是说她的死亡和婚姻有很大的关系。 祝英台倒是没什么,宁采臣却瞳孔骤然一缩。梁祝中,祝英台也是因为被逼婚,才会自杀,这个人难道真能看穿命运! “那你说说我未来的老公是谁吧?”祝英台直接问道。 “祝小姐一生并未嫁人,死因,却是因心上人死亡,殉情。”黑袍人奇怪的声音,带着如同来自地狱的幽深恐怖,就像是审判人生死的阎王。 若没有黑袍人先前说的那些话,祝英台自然不会对这话有反应。可是现在。在知道这个人很可能有神奇能力的情况下,听到这句话……顿时,她脸色一白。紧紧的,用力抓着宁采臣的手。她看着宁采臣,眼中出现惧色,整个人已经慌乱。宁采臣心中的混乱比祝英台只多不少,他知道梁祝,更知道这个黑袍人说的很有可能是真的! 竟然真的有人能看穿命运! 也就是说祝英台,会和梁祝中一样……那种悲剧的结局! 看到宁采臣眼中瞬间的呆滞,祝英台咬咬牙,向黑袍人问道:“那她呢?她的未来是什么样的。” 祝英台抓着宁采臣的手。伸到桌面,黑袍人瞧了瞧。便道:“叶小姐却是如愿嫁给她的心上人,不过在结婚后。便被病魔缠身,婚后三年,病逝。” 这句话,宁采臣听到了。 叶秋零会嫁给他么?然后在嫁给他三年之后,就死去? 命运!命运!命运! 这些都是命中注定的么?他们的一切都被冥冥中的存在所主宰着么?一种绝望感袭来,不过瞬间,宁采臣便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不对,命运不可能是注定的! 他想起自己家中那面神奇的镜子,想起猫先生口中那个超越时间空间的存在,还有想起一句话。猫先生所说的,无数平行世界中,只有大魔王有主人,也就是说大魔王的命运和其他平行空间的它不同。大魔王的命运为什么会改变,是遇到他!也就是说他是不同的,他的不同在于……那面镜子! 镜子虽然是在几个月前开启的,但很久之前就已经到他手上,所以在遇到大魔王的时候,才会改变它的命运。 宁采臣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一个个线索在脑中浮现。 那面镜子让他窥视到命运的一角,让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和物品进入这个世界,若说这个世界有命运,这些东西绝对不在命运之内,而这面镜子的主人,他,也不在命运的掌控之内! 想到这些,宁采臣就真正的冷静下来。 如果他真的是不一样的,那么与他纠缠这么深的祝英台,肯定也被影响,和他甚至都互换身体的叶秋零,也会和大魔王一样,被改变命运。 他看着黑袍人,这个人不简单,能看穿命运原来的轨迹,是好心来提醒? 宁采臣不相信,做这些,绝对有特殊的目的! 果不其然,黑袍人的袖子在桌上一挥,桌面上的那张覆盖着的纸,便翻转过来。他那古怪的声音,带着强烈的诱.惑:“只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就能改变命运,祝小姐的心上人可以得救,也不用为其殉情,叶小姐也能长命百岁,与丈夫白头偕老。只要付出小小的代价,命运将会改变,一切都会向你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祝英台把那张纸拉到身前一看。 寿命,十年……爱情,友情,喜,怒……死后灵魂为其服务,十年…… 付出不同的代价,不同程度的改变命运,收取的费用是寿命、七情六欲、灵魂等等,像她们这种算是续命的服务,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死后灵魂为其驱使一百年至一千年! 看完之后,沉默一会儿,祝英台用艰涩的声音道:“改变命运,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黑袍人轻轻一笑,他已经看到这个女孩的决心:“代价就是……” “不需要!”宁采臣当即打断,拉着祝英台就走,祝英台挣扎着,想要过去。看到她眼中的迷乱,宁采臣知道现在的她,理智已经崩溃。 狠狠心,宁采臣一巴掌扇过去,直接把祝英台打蒙。 “清醒一点没有,那个家伙是地狱来的恶鬼,不要相信他!”看到祝英台稍微清醒一些,宁采臣大声喝道。 愣愣地看着宁采臣,祝英台眼中渐渐清明,眼泪却慢慢流出:“可是,可是,这样的话……” 紧紧的抱住祝英台,给她一些安全感,然后说道:“我知道,这个人不单纯是骗子,他可能真的有特殊的能力,能看穿人的命运。我不知道你喜欢的人是谁,愿意为他付出这样的代价,但是,你要知道,还有很多人关心着你,会为你的选择感到心痛,我,采臣,还有大家,都不希望看到你这么做。如果你喜欢的人真的值得你喜欢,也不会同意你的做法。” 感受到怀中的祝英台渐渐平静下来,宁采臣放开她,双手搭在她肩膀上,直视着她的眼睛。 眼睛是心灵之窗,直视着眼睛,就像是把两颗心连接在一起。 “就算这世界上真的有命运,那也是能改变的。你忘记了吗,在小时候你就被改变过一次命运,那个名叫燕赤霞的道士就有这个能力。所以,不用管这个恶鬼,我们一起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去找那个燕赤霞,好吗?而且,你不要忘记了织女姐姐,织女她也不是普通人,未必不能帮助我们。再说,不是有一句话叫人定胜天吗?就算别人帮忙不了我们,只要我们不放弃,也一定能改变命运。”宁采臣眼中的镇定,还有自信,让祝英台慌乱的心,渐渐有所依靠。 听到宁采臣说出织女的名字,黑袍人身体微微一颤,看了他们一眼,站起,拂袖,整个人连同桌子消失不见。 那个白衣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站在断桥上,往宁采臣这边一看,又望向空中,道:“黑山,你这样做,就不怕报应?” “你情我愿,何来报应。”似男似女的古怪声音回答道。(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注定的结果 “真的可以吗?”祝英台用不确定的语气道,眼中,却在渴求着肯定的回答。 黑袍人点出她的身份性别,甚至说出改命这种机密的事情,她就明白,这个人不简单。对他所说的早夭之相,虽然有些恐惧,但还没有到失措的程度。 但黑袍人说出她喜欢的人会死,她去殉情的时候,祝英台才真正开始恐慌。 那时候她其实还抱着一丝希望,这个家伙其实是江湖骗子,不知道从哪里得到这些消息,为骗财。但是,她看到那张纸面上写的东西,顿时明白,这个人说的话十有*是真的。江湖骗子,不可能会开出这样的条件,也不可能有能力抽取他人的寿命、七情六欲或者奴役灵魂,他们只为钱财。 这时,她已经完全慌乱,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宁采臣的话,让她的脑袋渐渐运转起来,恢复一些思考能力,但在黑袍人的阴影下,还是怀疑着。她已经失去主见,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得支撑。 “没问题的,放心,一切有我。”宁采臣眼中坚定无比。 他的推理虽然说不上周全,但就算不周全,不严密,也在一定程度上否定命运不可改变的论调。 况且,他不是一个人,他有那面镜子做依靠,他相信织女知道这些也不会不管,还有十五年前的那位燕赤霞。这些还是明面上的,既然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神奇的存在,那么在未来的日子,他们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多这样的人,未必没有能帮得上他们的。 并没有绝望到需要有人做牺牲。 再说,有大魔王这个明显的例子。宁采臣还是自信着一点——他能改变别人的命运! “嗯,我相信你。”祝英台点头,那个熟悉的目光,让她相信。一切都会解决,任何挡在她面前的困难险阻。都会被斩断。 回头一看,却见那个黑袍人已经消失不见,连同那张小桌子。 微微发寒,祝英台紧靠着宁采臣:“不见了!” 没有丝毫动静的消失,这个黑袍人太诡异了。 宁采臣看着黑袍人原来所在的位置,低语道:“应该是回到地狱了吧。” 这件事,也让他们完全没有再游玩的意思,不久两人就直接回家。祝英台似乎还没完全恢复过来。有强烈的不安感,一直紧紧抓着他的手,生怕他突然消失的样子。这样的情况,宁采臣也不好放祝英台一个人回家,打算先把她送到家,再回去。结果到祝英台的家门口,她却死活不进去,赖在他身边。 无奈,只好让祝英台通知一下家人,并带把她回自己家。 祝英台这些天都来家里。杨晴是知道的,她一直没说什么。今天看到这个时间,宁采臣还把祝英台带到家里。并且祝英台那一副腻着宁采臣的样子,杨晴站了出来。 “你们是怎么回事,秋零,你这是要放弃?”杨晴说的,自然是叶秋零一直喜欢着宁采臣的事情,现在却和另一个男生混在一起。 “什么怎么回事,我是她男朋友,我们在一起有什么奇怪的。”祝英台搂住宁采臣,好像在宣布所有权。 杨晴冷笑一声:“男朋友。不是因为你被一个男生追求,秋零为帮你。才假装是你女朋友?”那段时间杨晴也注意到一些,向叶秋零问起过。叶秋零也把事情告诉杨晴。 “什么假装,她就是我女朋友,我们是真心相爱的。”祝英台在宁采臣脸上亲一下,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杨晴。 区区一个小屁孩竟然这么嚣张,杨晴双手抱胸,居高临下,与祝英台对视着。 两人之间几乎要擦出火花。 宁采臣坐到沙发上,拿过一个苹果,咬一口,边吃边看着他们两个。 杨晴转身看宁采臣的时候,见到他那一副看好戏的模样,眼中闪过冷光。她这么做是为了谁啊!宁采臣却不当一回事,细嚼慢咽,吞下一口,慢慢道:“相信以杨晴姐的观察力,早就已经发现了吧,否则这些天你也不会什么都没说,你现在摆出这个态度,只是想确认一下,对不对。” 当知道叶秋零把让她假扮祝英台女朋友的事情告诉杨晴之后,宁采臣就知道,这件事可能瞒不了。 而在那天杨晴点明,叶秋零喜欢他的时候,他就知道,祝英台是女生这件事情,她肯定已发觉。 杨晴的观察力很不错,或者说看人的本事很强。 叶秋零并不是一个难以看懂的女孩,相反,她是个几乎不懂得隐藏自己,只会以真面目待人的女孩。所以和杨晴一起居住这么久,她是什么样的人,早就被看透。叶秋零的保守,让她绝对不可能因为什么事情,而去假扮别人的女朋友,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好朋友。更可况还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做这种事情,就更不可能。 再加上起因是祝英台被一个男生追求,就非常容易联想到真相。 剔除别人施加的影响,以最客观的眼光看祝英台外貌身材,说是男生,更像是女生,只是胸平的过分了一点。再以祝英台是女生这样的主观态度去看,就会发现不少的细节。 宁采臣这句话,也就是肯定她的猜测,杨晴看着还有些茫然的祝英台,伸手在她胸前摸摸。 “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女孩的胸竟然会这么平……原来如此,因为胸太平,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把自己当做是男孩么?”杨晴检查一遍,最后得出结论。 虽然能这么平是织女给的神奇裹胸布的效果,但被这么说,还是有一股莫名的悲愤从祝英台心中升起。 平胸有错吗?平胸就要被歧视吗? 可恶,就算是平胸,也是有尊严的! 怒气冲冲地看着杨晴……那两颗木瓜太耀眼了!这个大胸女,不过是区区大胸女……呜呜。祝英台最终还是败下阵来,扑到宁采臣怀里大哭。宁采臣稍微安慰一下,杨晴见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也没有为难他们的意思,也安慰道:“以你现在的年龄。还有那么一点拯救的机会,只要注意一下饮食……” 被杨晴这么一弄,祝英台的注意力转移,心情稍微好一些,再加上杨晴做的美食,据说有丰胸的效果,让祝英台原谅杨晴。 不过也没那么简单走出来,到晚上的时候。她还是不愿回家,最后只能让她在这边睡一晚上。 约法三章,把床划分两半,每人一边,被子一人一套,枕头一人一个。 祝英台全部答应。 闭上眼睛,半个小时后,宁采臣又睁开眼睛。手脚完全被锁住,身体动弹不得,感受到祝英台的呼吸变得均匀。已经睡着的样子,宁采臣有也不好把她吵醒。直到后半夜,他才坚持不住。迷迷糊糊的睡去。就这样,祝英台在这里住了三天,直到她家人再三催促,她才不得不回家。 小区门口,杨晴在车离开视线之后,对宁采臣道:“虽然说都是女孩,但祝英台看你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你要注意一点,不只是男孩才有危险。有时候女孩也是很危险的。” 宁采臣也注意到,那个黑袍人的事情过后。祝英台对他的依赖就上升几个层次,他也发觉有些不正常。 但是。看着那么没有安全感的祝英台,宁采臣也没办法抛下她不管。 甚至,他还想着,直接把情况和祝英台说明白。只不过,当时是和叶秋零一起下决定的,要说出来,至少也要经过叶秋零的同意。可是这几天,祝英台和她那是真的形影不离,就算去洗手间都要在门口守着,宁采臣也没机会找叶秋零说清楚。 当时瞒着,是考虑到叶秋零的名声,不过现在……只是告诉祝英台,应该没问题。 “她现在只是受到惊吓,所以缺少安全感。”发生那样的事情,被吓着很正在。 如果他不是因为有那面镜子,肯定也会疑神疑鬼,甚至会想尽办法去研究命运这种虚无的东西,以寻求破局。 祝英台这样的反应还算好的,只是变得更依赖他,没有去求神拜佛什么的。 他虽然一直对祝英台说,不要对叶秋零动不轨的心思,但其实并不是真的认为有这个可能,有很大开玩笑的成分。 祝英台这个人,表面上可能会不靠谱不正经,但在内心深处,却是那种原则性非常强的人。女人之间的爱情是不被社会认可的,只要知道这一点,祝英台就不可能对叶秋零有什么想法。 宁采臣理智地分析着一切,最后,否定杨晴的看法。 之后,又恢复到以前那样,祝英台每天下午来他这里一趟,带来一些公司的情况。计划顺利进行,祝荣也在坚持着,后续手段也准备好。宁采臣给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些商业精英就把其完善到惊人的程度,一切能按计划发展,有胜利的希望。只不过,从带过来的数据之中,宁采臣发现一点不寻常,嗅到一丝危险,但又找不到问题出在哪里。 马文才家中,父子两人在书房商谈。 “他们的反抗超乎寻常的激烈,给我们造成不小的麻烦,若是真正的公平竞争,说不定还真会被他们翻盘。敏锐的嗅觉,及时准确的应对,祝荣之中,绝对有能人。”马骏升说着,欣慰地看着马文才,马文才在放假的着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仿佛脱胎换骨,一下子变得成熟起来。 这些天,他的儿子,给他带来的惊喜太多。 “熟悉的感觉,应该是宁采臣在背后出谋划策,没想到这样限制,还能通过某种我不知道的手段出手。但是,终究不是直接参与进来,有些事情他看不透。这场战斗的结果,其实在开始就已经注定,区别只在于成果的大小。能从直接把祝荣吞并,变为只能挖几个明星,而且还要我们付出更大的代价,他虽败犹荣。”经过商场的洗礼,与那么多商业精英的勾心斗角,大局细节的掌控,现在的马文才,已经完全洗去身上的学生气息,正式变为商业上的狩猎者。 宁采臣之所以不理解马文才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 那次的游轮宴会上,有一个大肚子的男人对祝英台有不良用心,马文才之后便谋划着对其的打击。 结果,不仅仅他在盯着,另一股更强大的势力也在盯着,在他摸清情况之后,就看到那个势力以雷霆之势对那个男人的公司进行打击。马文才凭借着前期的准备,在那场战役之中,毫无风险的分到一块肉。这一块肉,在上齐娱乐看来,也是非常庞大的资源。他直接向所有人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所以在他的要求下,马骏升暂时的,把公司交到他手中。 针对祝荣的行动,就是对这次得到的资源进行消化。 资源只是资源,只有消化了,才能变为实力。他的公司暂时没那么好的消化能力,至少在短时间内没办法,资源放着,就是最大的浪费。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把祝荣吞下,扩大上齐的规模,结果失败。第二方案就是挖大明星,这个方案,没人能阻止,唯一的区别就是付出代价的多少。 至于为什么针对祝荣,在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想靠施加压力,来逼迫祝英台的父母,从而达成私人目的。 但是,在花大量时间精力布局,编织出一个精密的网之后,他就慢慢改变。他不能这样做,至少在现在,他真正掌控着公司,带领所有人打一场战,在这个他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出道的战役中,他不能带着私心。必须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必须把事情做的漂亮,儿女私情,暂时抛到一边。 “公私能够分得开,你是真正长大了。”作为溺爱着孩子的父亲,马骏升对马文才的一举一动都在关注着。 在得知马文才在学校中向祝英台表白之后,他就展开对祝英台的调查。结果发现一些东西,向马文才求实之后,知道祝英台是女生,没有反对,反而给与支持。马文才挑选祝荣作为猎物,除祝荣各方面上比较合适外,还有着私心,这点马骏升都看在眼里,但也没阻止。在他的生命中,儿子排在第一位,事业只是在第二位。 “其实这件事,不需要这么大动干戈,只要让那个宁采臣出场的话,凭你的能力,祝英台绝对会成为我的儿媳妇。”马骏升的话,让马文才脸色一变,他对宁采臣的态度与别人不一样,有一种命中宿敌的感觉,敌视的同时,又有着欣赏,所以他心中并不愿采用那些肮脏的手段。 他低声说道:“不要乱来,宁采臣的背后,站着织女。” 织女?这样,一些手段也就不能用了,以织女的能量,正常的手段根本瞒不住。那么,不正常的手段,无影无形的手段呢? “你上次不是问我认不认识有特殊能力的人吗?我确实认识这么一个人……”(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大明星之路 在决定把他们的事情告诉祝英台的时候,宁采臣找上叶秋零,问问她的意见。结果叶秋零说,在这之前,她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问祝英台,一切等她的事情问完。 今天,宁采臣回家找她,问问进展。 “也就是说你还没问?”宁采臣有些好奇,什么事情能让叶秋零这样支支吾吾,犹犹豫豫。 “嗯,虽然心里一直想知道答案,但每次都在半途就泄气,完全没法说出口。”叶秋零的表情纠结,在意着,想要问清楚,也知道问清楚才是最好的,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而这件事情又不能让别人帮忙,只能自己鼓起勇气,然后就会想着很多很多,可能性太多,让她的勇气慢慢消失,又陷入纠结。 拖这么久,也必须下决断,叶秋零道:“算了,也许只是多余的,还是先把我们的事情先告诉英台吧,其他的,以后再说。” 不知道叶秋零在纠结什么,宁采臣并没有打探别人*的意图,点点头。 来这里找叶秋零,除了问这件事,还有一件事。 “对了,秋零,能和我说说以前的事情吗?”宁采臣离开几步,又回头问道。 问起以前的事,也就是打算找回以前那被尘封起来的记忆,还有感情。现在,他们两人也算是真的坦诚相见,一些东西也没必要回避。 叶秋零笑容慢慢展开,终于问了呢。 她一直在等待着。 “等我们换回来的时候再说吧,现在这样,有点奇怪。”她知道宁采臣说出这句话代表着什么,所以,以他们目前的情况。反而有点尴尬的感觉。 也是,现在他可是叶秋零。 和叶秋零约好,下午祝英台来的那个时间。她也过去一趟,两人亲自解释。 他回去半个小时后。祝英台来了。 祝英台一般都是在下午准时到这里,今天怎么这么早,反常必为妖,肯定是出什么事了!能发生什么事……这么久,公司的事情已经有结果。祝英台的脸色不怎么好,有些担忧,有些慌张,也就是说。失败。果然,祝英台沉默一会儿,第一句话就是:“那些人,现在大概在签订合同,爸爸他,情绪很不稳定。” 是他的计划有问题吗?宁采臣微微皱眉。从祝英台这些天带过来的信息,他看得出祝荣这次做的非常严密谨慎,成功的可能性应该非常高。他并没有看出上齐娱乐能有什么手段,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难道真的这么不识趣?宁愿让公司陷入危险,让人心不稳。冒着有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也要对祝荣出手? 不可能,祝荣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能让他冒这么大的风险。 一定还有什么是他所没见到的,他得到的只是二手消息,是他们论断出的一些结论,可能大家都忽略了什么! 现在想这些没用,不管是什么手段,签订合同,也就代表事情以成定局。祝荣,经此一役将从胜华市上层跌落,变为三流的娱乐公司。 祝英台的父亲情绪不稳定。这是当然的。 祝荣娱乐,可是他亲手一点一滴打拼出来的。半辈子的时间都花在上面,凝聚了他所有的心血。祝英台是他女儿。而祝荣,却也是他的孩子。等等,现在这个状况……宁采臣一惊,想起黑袍人说的那些话,想起梁祝那个故事,逼婚,逼婚!宁采臣知道,祝英台与父母的感情很深,如果为了…… “英台,没有不能解决的事情,你可不能做傻事啊。”宁采臣表情严肃,非常郑重地说道。 虽然心情低落,但看到宁采臣那担心的样子,她却噗呲一声,笑出来。 “你在想什么,那根本不可能发生,我又不笨,公司出问题,爸爸会伤心,要是我出事的话,他说不定会崩溃。”对于结婚十几年才有她这么一个女儿的父亲,祝英台还是很了解自己在家人心中的地位,不会发生那种傻女人才会做的狗血事件。说完,她又有些伤感的沉默下来,得到消息的时候,她亲眼看到父亲笔直的腰,弯下来,仿佛刹那间变老。 轻轻松一口气,太过担心,既然犯这种低级的错误……突然,宁采臣瞳孔一缩。 怎么可能,难道……他看着自己的身体,手微微颤抖。 他用力掐一下自己的手指,真实的疼痛。 冷静下来!深呼吸两口,宁采臣明白,事情的严重性超乎自己的想象,诅咒,毕竟是诅咒,不是什么好东西或者有趣的东西。 事情必须尽快解决!不过这种事着急也没有,暂时还只能等着。 “能详细的说说吗?”宁采臣转眼间又恢复平静,低着头的祝英台没看到他的情绪变化。 听着祝英台交代一些细节,还有公司的内幕,让宁采臣明白,事情可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严重。在没发生这件事之前,公司的情况就不怎么好,比起蒸蒸日上的上齐娱乐,祝荣却显得有些不景气,盛下滑趋势。因此,这次的打击,对祝荣来说就太过沉重,有可能连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没有,从此一蹶不振。 若有复起的机会,祝英台的父亲,可能会慢慢恢复过来,再次同公司一起奋斗。 但是,现实却是残忍的,可能就像之前的智慧果那样,艰难支撑几年,然后油尽灯枯。 “英台,今晚你父亲在家吗?”不为别人,只为了祝英台,他也必须要做一些事。 “公司乱成那样,爸爸这些天肯定会很忙,只有到睡觉的时间才会回来。”要约她父亲么?叶秋零找她父亲做什么?现在应该什么都做不了。 没时间?没时间也要有时间,宁采臣强硬道:“你回去和伯父说一声,今晚七点的时候一定要在家,我上门拜访。” 祝英台眨眨眼睛,茫然,不知道他现在是处于什么状态。这句话,好霸道。 “一定要做到,必要的时候。可以报上盗梦者的名字。”盗梦者之名,一般人可能不清楚。作为娱乐公司的董事长,不可能不知道。 在这在几个月前卷起一阵风浪的名字,那首开创新风,至今还未有人模仿出神韵的歌曲,大街小巷还在传唱着的青花瓷……相信他会懂得,盗梦者这个名字所蕴含的信息,不是说像什么天降神兵,什么问题都瞬间解决。但这却是代表着一个机会,一个可能,相信他不会拒绝。 “盗梦者?”祝英台惊讶道,这个名字她当然熟悉,青花瓷的初次登场,还是她帮忙伴奏的。 点点头,让祝英台回去安排,有消息了通知他,还要去做一些准备。 事不宜迟,宁采臣又马上回家。找到叶秋零。 他的方法很简单,没有希望,那他就给祝荣一个希望! 娱乐公司的根本就在于明星。上齐娱乐有不少大明星,祝荣娱乐也一样,但这只在胜华市。这些大明星,并不是什么真正了不起的大明星,就算这里最强的上齐娱乐,也没有能力培养出一个真正第一流的明星。真正第一流的明星,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人脉、金钱、明星本身的实力还要大运气。 实力,在电影中就表现为剧本的杰出、导演优秀还有明星的演技。 在演技达标的情况下,遇到优秀的剧本。合适的角色、杰出的导演,拍出火热的大戏。运气好的话。两三部好戏,甚至就能捧出一个一线的大明星。而在歌坛中。就体现为专业的歌手,还有惊艳的歌曲。有唱功,但没有好的歌,一个歌手是怎么都火不起来的。但是有一首好歌,加上达到职业水平的唱功,捧红一个明星,不难。 如果拥有一首引导潮流的好歌,就能把一个普普通通的歌手,变为一个大明星。 如果有十首歌,每一首歌都惊艳如青花瓷,但又不同,各自引导出一个潮流。那么这个人,将会是一个国家的歌坛,未来数年的引领者,真正的巨星! 一个公司得到这样的歌手,几年时间,绝对能成为国家第一流的娱乐公司。 宁采臣,他拥有这个能力,有着另一个世界,一百多首优秀的歌曲,他能让任何一位歌手,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巨星。这是一个机会,任何公司都无法拒绝的机会,同时对一个歌手来说,也是一步登天的机会。让叶秋零打电话给梁山伯,免提状态,宁采臣也能听到声音,同时,他在电脑上打字,叶秋零帮他复述。 “喂。”有喧闹的声音,应该是在打工的场所。 “找一个安静点的地方,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嗯,好……可以了,什么事情这么重要?”梁山伯自然知道,宁采臣不可能无故放矢,他挺好奇宁采臣要说的什么事情。 宁采臣没直接回答,而是说道:“我不知道这件事对你来说是好是坏,有可能成全你,也有可能毁了你。可以确定的一点,这件事,会完全改变你的人生,让你的未来,甚至一辈子,都变得光亮起来。但同时,会有数不尽的压力,道不完的诱.惑,让你的人生,不再完全属于自己。” 懵懵懂懂,梁山伯听不明白,又好像有些懂。 “你不是一直说想成为一个明星吗?现在有一个机会,能让你成为国民级的巨星,你想不想要?”宁采臣打出这段话,却是有些犹豫。 “想,当然想,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都想。不过,采臣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这种明摆着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只是一个学生,又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什么都没有,就算有那个机会,也轮不到我吧。”梁山伯不假思索的快速回答道,但明显的,就算他对宁采臣非常信任,也无法相信这种事情是真的。 “青花瓷,一首青花瓷,如果你不是因为学业,而没去签约公司,你现在就是一个名气不小的明星,现在大街小巷可都还在唱着这首歌。”宁采臣说道。 这个啊,梁山伯苦笑一声:“我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青花瓷这么火,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这首歌实在优秀,任何一位歌手拿到这首歌都能做到这种程度。说是为学业,其实我知道,都只是一个借口,因为我没那个实力。一首歌再火,后面没有好的作品,名气也会被慢慢消耗掉的。我去签约公司,也只是自取其辱。” “如果盗梦者愿意一直为你提供歌曲,直到把你培养成超级巨星呢?”宁采臣面无表情地打下这段话。叶秋零看到,亦有些震撼,说出的声音都有些不正常。 梁山伯听到这话,顿时呼吸都急促起来,心脏剧烈跳动,各种念头纷飞。 如果盗梦者愿意一直为他提供歌曲,不要说别的,只要保持风格,推出一系列中国古风的歌曲,也能让他在歌坛站稳脚步。更不用说,宁采臣话中的意思,绝不仅仅是这样。这时,他才明白宁采臣开头说的话,完全改变他的人生,未来变得光亮,但有又数不尽的压力和诱.惑,人生不再完全属于自己。 只要他一开口,人生就迈向不同的路线,从平凡,走向辉煌。 他正要回答,宁采臣有说道:“我希望你能好好想想,不要太仓促下决定。” “不,不管怎么想,我都不可能拒绝这个机会。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很讨厌自己,讨厌自己的平凡,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那么平凡。如果不是有宁采臣的死党这个身份,估计那些小学的、初中的同学,现在早就把我忘记了吧。就算是现在,我身边的人,你、英台、甚至是卑鄙小人马文才,都是那么的耀眼。其实,是因为我进错圈子了,我进了你的圈子,你的圈子中都是那些优秀的人。如果在那些平凡的圈子中,我可能,可能不会如此的自卑吧……我一直都想改变,改变自己,改变这个该死的平凡!我想要这个机会!”梁山伯慢慢说着,陷入回忆,激起自卑,开始反抗,心情非常激动,说话都带着颤抖。 这种心情,梁山伯真的成为大明星,还能不能保持自我,宁采臣无法确定,真不知是帮他还是害他。 不过,既然是梁山伯自己的意愿,宁采臣也没有再劝。未来,谁都说不准,有这样的决心,说不定会是好事,在功名利的打磨下,梁山伯会变为什么样的人,也只能靠他自己。 作为朋友,能做的,也就是给他个机会,还有给他个限制。 “盗梦者有个条件,他说你未来的收入必须拿出七成,和他一起办一个慈善基金,并且规定每年要做一定量的慈善活动,这些全部都会写进合同中。如果认为条件太苛刻,你可以拒绝。”这是宁采臣为了让梁山伯不至于完全被灯光鲜花迷花眼,而准备的,不知道有多大效果,但多多少少有些用处。 “没问题。”梁山伯的回答很干脆。(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祝英台的心 马上行动,梁山伯直接辞职,以最快的速度到宁采臣家。 宁采臣没有说话,只是递给他三首曲子,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唱下来,不需要唱的多好,只要唱出大概的味道就可以。之后,宁采臣把这三首歌录制下来,歌曲,比起在纸上看到的,还是听到的更有说服力。这就是今天晚上给祝英台的父亲,用来证明实力的,只要听过这三首曲子,造星计划,绝对能顺利进行。 盗梦者是谁?为什么看上他,他只是一个学生……这样的疑问没有得到解答,宁采臣只是告诉梁山伯,盗梦者是一个绝对可以信任的人。 这边准备好,但是盗梦者的身份还是一个问题,这次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盗梦者,可是宁采臣并不愿曝光自己。 他不喜欢那种生活,他想要的是那种平淡悠闲的生活,是享受生活。 还有,在他眼中,盗梦者本来就是一个虚构出来的,那些异世界作品的主人,并不是他。 经过衡量,他做出一个决定,准备让杨晴出面,用同样的手法,在盗梦者不用出面的情况下,搞定。比起上一次,握有那份青花瓷的合同的他,做起事情会简单一些。只不过做这种决定,杨晴肯定不会太随便,各种条款的商量、细节的研讨,还可能会问一些私人的问题。 与祝英台父亲商谈的时候,也会有很多地方需要杨晴的配合。 细节太多,叶秋零根本没法伪装,不用几分钟就会露馅,宁采臣只能亲自上场。 所以宁采臣决定摊牌,事实已经告诉他。杨晴是可信的,那么就再信任她一点,也是可以的。 下午。下班回家之后,杨晴就见到叶秋零和宁采臣在家里等着他。 不过。很奇怪,今天这两个人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平常柔柔弱弱的叶秋零,今天却有一种几分内敛的凌厉,好像整个人都沉稳高大几分。而永远平淡如水,却又隐藏着一股锐气,像是入鞘的宝剑的宁采臣,今天却只剩下平淡如水。从坐姿眼神各种细节中,还能感受到一种温婉……见鬼了! 完全解除伪装,并表现出自己最突出特点的两人,第一时间就让杨晴知道,有情况! “我是宁采臣。”宁采臣站起身,与杨晴对视着。 叶秋零说自己是宁采臣,这种事情正常人都会当做无稽之谈,但是,杨晴看人的能力很强。在平时的时候,因为对叶秋零没有什么防备。就算表现出些微的不同,也不会去怀疑。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些微的区别!她知道叶秋零这个人。不会演戏,不会说谎,这个状态的叶秋零,不可能出现! 但是,这些也太不科学了吧,叶秋零是宁采臣? 杨晴伸手,在宁采臣脸上捏捏,真皮,不是面具。头发也是真的。身上的独特味道也没变,这胸部的手感还是那么熟悉……再下面。没有小兄弟,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叶秋零。 “你摸够没有。”宁采臣等杨晴检查完毕。才淡淡地说道。 这反应……是叶秋零的话,不可能不脸红! 这种气势、态度、表情,宁采臣版的叶秋零! 有趣,真有趣,杨晴眼中冒出玩味之色,放弃宁采臣,跑向叶秋零。同样全身摸索一遍,叶秋零却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捂着下面,后退到角落,脸红得像是西红柿。杨晴看着叶秋零这激烈的反应,再看看宁采臣欲言又止的样子,相信了。叶秋零被她这么弄不可能不脸红,而宁采臣,估计把他强哗了都不可能脸红成这样。 “你们两个现在的状态,呃,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如此灵异事件,若不是因为在她面前的是两只绝对无害的小白兔,她早就第一时间吓跑了。 只是因为对宁采臣和叶秋零的信任,所以才没有丝毫的恐惧,有的,只是兴趣。 “诅咒,是由内容和触发条件组成,我身上有一个诅咒,以前一直没被触发,直到你生日的那天。”宁采臣看着杨晴的眼神都带着一丝的幽怨,若不是她把他们灌醉,哪会发生这种事情,接着说道:“触发条件很可能就是和别人睡在一起之类的,也许和醉酒也有关系,总之第二天醒来,我们就是这样的状态。我和秋零的灵魂,互换了。” 怪我咯,杨晴略显无辜,谁知道你身上有什么鬼诅咒。 而且说是诅咒什么的,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不科学的事情,只是事实摆在眼前,她不得不信。 “这么说这个月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就是你,你的演技不错嘛,基本没有大的违和感……你这些天有没有偷看我洗澡,晚上有没有偷偷进我房间对我做什么猥琐的事情,呵呵,你现在的是秋零的身体,就算有心也无力,看来我的清白还没被玷污……”杨晴瞬间忽略正题,马上想到偷窥的问题,然后看着宁采臣的胸口,豁然开朗。 “谁会对你感兴趣啊,大胸女!”宁采臣翻了翻白眼。 “大胸女?”杨晴看着宁采臣的胸,似笑非笑。 叶秋零的也不小,不过,他又不是一直只能这样:“我们这样的情况并不会持续太久,也许过几天就会换回来,最晚几个月之后也会换回来。” 还会换回来,在知道情况之后,并想到这些天他们两个都没有怎么惊慌,她就明白,肯定能换回来,并没有惊讶。 她给叶秋零一个眼神,然后对宁采臣道:“这一个月,你应该也对这个身体做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了吧,既然能换回来,那么,我想你应该负起责任,对吧。” “这不用你操心。”这件事她不说,宁采臣也会给叶秋零一个交代。 该说正事,宁采臣认真地说起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讲明祝英台面对的情况,还有他决定采用的方法。希望杨晴能够出面,代表盗梦者。和祝荣签订合约。 商战的细节只是大概讲一下,见证智慧果衰败的杨晴。自然明白其中的门门道道。 这一切都不会让她惊讶,真正让她惊讶的是,宁采臣所说的,把梁山伯捧成一个国民巨星。这种能力,也太夸张了吧!就算再天才也不能解释,绝对是开挂!直到宁采臣把歌曲拿出来,那三首粗糙的录音播放完,杨晴才相信宁采臣有这个能力。这时。她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看着宁采臣,想把他脑袋敲开,瞧瞧里面是什么东西。 “那是我的脑袋,你敲开也只能看到一团的草。”叶秋零幽幽道。 杨晴讪讪一笑,放开对着宁采臣脑袋跃跃欲试的手,这件事,她答应了,只是,杨晴疑惑道:“你是想让我帮忙管理那个慈善基金?” “现在还早。要成立慈善基金,首先要有一定的资金,现在么。先放着,等几年过后积累一定的程度。那时候,智慧果的复兴基本也就成功,你是想继续带领智慧果,还是来这个慈善基金,由你决定。”宁采臣只是提供一个建议,他不想为这些钱的事情烦恼,以后小说、音乐产生的利益,都扔进去。 他不怀疑那个字数会是天文数字。财帛动人心,一般的人。宁采臣不放心。 但是信得过的人,且有这个能力的人又不多。还有啊。掌管这个慈善基金,也是会知道盗梦者的身份,只有杨晴最合适。不会去勉强,人各有志,杨晴喜欢呆在智慧果,宁采臣也不会反对。这在个商业化的时代,雇佣一个管理者,也是可以的,在合同的约束下,也应该不会出现大问题。 以她作为中间人签订合同,然后还把钱全部交给她管,杨晴不满道:“你当我是你的管家婆啊!”这信任也太过分了,让她的心砰砰跳。 “反正你暂时也嫁不出去,当一下我的管家婆也是不错的选择。”宁采臣这句话迎来杨晴的惩罚,胸闷*! 商定好之后,两人一起拟定个简单的合同,这只是草稿,需要慢慢再商量补充完善。在今天晚上,和祝英台的父亲谈一些主线,却是足够。 晚上七点的时候,宁采臣与杨晴两人,准时到达祝英台家。 不出意外,祝英台的父亲老早就在等待着……事情很顺利,宁采臣所做的,完全是给他雪中送炭,还是直接送到春天来临。在他看来盗梦者完全是看在她女儿的情面上,才给他这样的帮助,否则选任何一家大公司都比他强。甚至于对盗梦者来说,一个小小的胜华市根本就困不住,真正适合的地方,应该是那些国际上知名的大公司。 这个合约,条条框框之中,人情味很重,没有寻常商业上那样,分毫必争。 晚上两个小时,简单的定下基调,具体细节则需要以后慢慢来。现在他们也不急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个台柱明星走后,公司的资源也被回收。这些资源如果都花费到一个人身上,只要人不傻,都能被捧成一个大明星。有盗梦者的加盟,隐忍一段时间,祝荣的崛起将会可阻挡。 事情谈完之后,祝英台猛地从角落冲出来,看着宁采臣,眼睛闪闪发光:“秋零,你刚才的样子好帅!” “是吗?”这个家伙,竟然躲在这里偷听! “嗯,嗯。”祝英台点点头道:“你刚才的样子,比采臣还帅气。” 哦,恭喜恭喜,我竟然比自己还帅气,果然是战胜自我,成功更上一层楼……事情解决,宁采臣通知祝英台一声,让她明天去他家,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约的时间是九点,结果九点半的时候,祝英台还没来,叶秋零也没到。 宁采臣回到自己家中一看,门口的鞋……祝英台在这,他的房间门关着,她们两个都在里面吗,正要敲门的宁采臣,听到一句话,停下动作。 祝英台来到小区的时候,被叶秋零截下,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说,只要十分钟。 结果两人对视了半小时,叶秋零还是没开口。事情难以启齿,她本来下定决心,面对面和祝英台说清楚,真的面对祝英台的时候,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咬咬牙,打算不管不顾地说出来的时候,祝英台先开口了,她低着头,对叶秋零道:“采臣,其实我也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想对你说。” 叶秋零的话又被憋回去,心里似放松,又遗憾:“什么事?” 沉默一会儿,祝英台突然给宁采臣鞠躬道歉:“对不起!” 这一下把叶秋零弄蒙,这是哪一出啊,祝英台向她道歉?明明这一个月都几乎没怎么见面,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啊!不过,能让祝英台这样珍重道歉的,肯定不是小事。叶秋零不像宁采臣,会从蛛丝马迹中却推测事情真相,她只是扶起祝英台,说道:“先别道歉,把事情说明白,我有些糊涂。” 祝英台看着叶秋零,神情复杂难明。 她没看叶秋零的眼睛,而是低着头小声说道:“你曾经不是再三的提醒我,不要对秋零动心思。” 不要对她动心思?宁采臣有做过这种事情? 不对,应该说祝英台会对她动心思?怎么可能?大家都是女生,虽然祝英台有时候会粘人一点,但绝对没有任何哪方面的倾向啊! “可是,放假之后,我和秋零在一起,便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有一种感情在心中慢慢酝酿,渐渐地,渐渐的,我就明白过来,我已经爱上秋零,我爱上她了。”说完,祝英台睁大眼睛看着叶秋零,眼中的神色代表什么,叶秋零看不明白,她只知道,现在的她心情非常非常复杂。 最后,她巍巍颤颤道:“两个女生,是不可能的。” “我明白,可是,爱情这种东西完全不受控制,明明知道不可能,最后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看到叶秋零的表情,祝英台又低下头,语气中,带着坚定。 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什么情况! 叶秋零完全不理解,两个女生,就算现在她的身体里是宁采臣的灵魂,但是,在外表上还是女生啊。 “你喜欢他哪里?”叶秋零问道,不理解,就只能问。 “看起来柔弱,实际上却非常坚强勇敢,为人温柔体贴,善良且懂得关心人,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出人意料的可爱之处。软软的身躯下,却有一个坚韧的心,充满智慧,非常的可靠,给人安全感……她的全部,我都喜欢。”祝英台就像热恋中的小女生,提起喜欢的对象,眼中就只能看到美好的东西。 咔擦,门被打开,宁采臣走进来,看着祝英台,眼中充满歉意。 “对不起,你喜欢的人并不存在。”(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永远的黑历史 祝英台脸微微一红,有些害羞地看着宁采臣道:“你都听到了啊!” 这是完全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宁采臣微微蹙眉,随即松开,也对,他这样说,没人会轻易相信,祝英台这样子,也是正常。 想要解释清楚,只是看到祝英台那羞涩,那种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的喜悦,宁采臣就不忍说出真相。这件事本来就是他的错,以为再怎么也不会对祝英台有什么影响,没想到却让祝英台喜欢上现在这个他。给她编织一个美梦,在她睡得正香时,又要亲手打破,这种事情……看着站在一旁有些不知所措的叶秋零,宁采臣猛地清醒过来。 差点又……*和灵魂是互相影响的,灵魂进入叶秋零的身体进一个月,宁采臣知道自己的灵魂已经受到一些影响,思维变的感性一些。 他的理性太过,加一点感性,客观上来讲是好事,但实际上,却是非常的不妙。 这是个诅咒! 诅咒的本质是害人,不管这个诅咒看起来多么无害,都是为了害人。 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但宁采臣知道,这是最恶毒的诅咒。一般概念上,诅咒害人也只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而这个诅咒,却能从根源上,抹除一个人! 现在才一个月,他就受到样的影响,可以想象,后面一个月对他的影响会更大。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半年,如果没有和叶秋零换回来,那他们会是什么样呢?宁采臣推演下去。发现那时候的他,很可能已经不是自己,某些东西被固化。就算回到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改变。 那时候的他,将是宁采臣也叶秋零的混合体。可能会以自己为主。叶秋零也会是同样的情况!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现在的意识都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虽然活着,但也是死了。 所以,必须尽快换回来,在影响不深,还能回到自己的身体慢慢调整过来的时候,就必须换回来。这件事他也是昨天才发觉的。今天完全证实,他宁采臣,不可能会这样感情用事,甚至还产生为了祝英台,一直这样也可以的恐怖想法。过几天织女所交代的期限就要到了,暂时等待织女的消息,如果实在没办法……他也不会坐以待毙! 理智重新掌管身体,宁采臣说道:“我中诅咒的事情你也知道,这个诅咒的内容就是,和灵魂互换。意外之下,触发诅咒,我和秋零就灵魂互换了。” 不管谁对谁错。不管残不残忍,都必须说出真相,这才是宁采臣的做法。 看看宁采臣,又看看叶秋零,两人都一副严肃的表情,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祝英台神色黯然:“骗人的吧,这种事情……” “是不是骗人,你心里清楚,这些天你和秋零没怎么接触。可能没太大发现。但是你一直和我在一起,我就算伪装的再好。也只是伪装,你不可能完全没发觉。只是这个事情没人提点一下。是绝对不可能想到的,现在的你肯定明白,为什么你会突然喜欢上,呃,现在的秋零,因为我在伪装着秋零的同时,还是会不自觉透露出自己的东西,才让你……” 因为叶秋零容易看透,所以祝英台是了解她的,而祝英台和他就更不用说了。 在平常的时候,或许他伪装的不错,但在应对公司危机的时候,在见到黑袍人的时候,他都几乎完全没有伪装。正常时刻的‘叶秋零状态’和遇到麻烦时候的‘宁采臣状态’,才产生出一种吸引祝英台的魅力。祝英台喜欢的,只是一个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一个两人的混合体。 还未说完,祝英台就绕过他,默默地离开。 这种事,想平静的让祝英台接受是不可能的,让祝英台一个人静一静比较好,但是:“英台现在的状态我不放心,我们还是去……” “你去追她吧,我想,英台现在想见到的也只是你。”叶秋零没有打算去追祝英台的意思。 有些严重啊,以前的叶秋零,绝对不会想太多,这种时候肯定是跟着跑出去追祝英台,看来也被他的理性所影响。看着叶秋零,宁采臣点点头,先不说,等织女到了之后,再看看要不要告诉叶秋零,现在知道这些也只是徒增烦恼。 “原来,这就是英台的答案么。”叶秋零看着宁采臣跑出去的背影,自语道:“采臣是大笨蛋。” 祝英台沉默不语,宁采臣也跟在身边,不知道该说什么。 道歉,道歉又有什么意义,这件事也不是道歉能解决的,唯一的办法,也就是她自己想通。 如果祝英台发脾气,打他骂他还好,把情绪发泄出来。像这样把一切憋在心中,很危险,不知道会酝酿出什么东西。宁采臣只能跟着,离开小区,走在路上,上出租车,回到祝英台的家。站在她家门口,宁采臣松一口气,在家的话,应该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情况,她能慢慢想清楚也好。 宁采臣准备离开的时候,祝英台却停下脚步:“跟上来。” 没有想要躲着他,或者把他当做陌生人,看来情况还好,等下不反抗,任她打骂,答应一些不平等条件,应该就能解决吧。只是,宁采臣看看自己现在的身体,他被打没什么,现在这可是叶秋零的身体,如果打受伤……还是和英台商量一下,等两人的身体换回来再打。 昨天来过,还是得带着善意过来,今天受到欢迎。宁采臣打个招呼,就跟着祝英台进房间。 把门反锁,祝英台就直直地看着宁采臣,不说话。 “要打的话,等我和秋零换回来之后吧,到时候我随你处置,她是无辜的。”宁采臣突然发觉自己竟然读取不出祝英台的情绪。他以为她肯定会非常愤怒、伤心,但是现在看来,祝英台平静的过分。眼中没有一点负面情绪。无法读取情绪,宁采臣最强大的武器——看穿别人的心思。也失去作用。 “过来。”祝英台带着宁采臣走到床边,自己坐到床上,然后拍拍身边的位置,让他也坐上来。 宁采臣这才开始打量这个房间,出乎意料的朴素简单,没有多少女孩子的气息。 唯一充满女生味道的,也就是这张大大的,粉红色的床。 这就是她从小生活的环境吗?被当做男孩子养大。就算在家中,也都要伪装成一个男孩子。也是,她家里有不少的佣人,如果不留意,很身份容易被看穿。 “任我处置?”祝英台歪着脑袋道:“也就是说不管我做什么,你都不会反抗么?当然,我是不会打你的。” 不会打,那就没问题,只要不波及到叶秋零,一切都好说。宁采臣点头。 见宁采臣点头,祝英台挪过身子,两人贴身坐着。祝英台手环过他的脖子,脸贴得很近。这些天这样的举动做过不知道多少次,宁采臣早已见怪不怪,不是要惩罚他么?这样……唔,感受到在他口中肆虐的小舌头,宁采臣只有一个念头——这是哪门子的惩罚? 不能呼吸了,是窒息的惩罚……呼,祝英台松开手,唇分开。拉出一条长长的银丝,深呼吸几口。祝英台舔舔嘴唇,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算是怎么回事?难道祝英台现在还不相信他和叶秋零的灵魂互换。所以还…… 突然,宁采臣感觉自己心脏剧烈跳动一下,整个人一个恍惚,接着眼前的画面一转,他看到,叶秋零! 瞬间,宁采臣想到一个可能,低头一看,果然,他的灵魂与祝英台互换! 想到这里,宁采臣脸上露出喜色,原来如此,诅咒的触发,不仅仅只能触发一次,符合条件,也就能再度触发诅咒!那么这个条件是……接吻!非常明显了。这样她和叶秋零也就可以再次换回来,不用当心被肉身影响,失去自我!心中的大石头落下,宁采臣整个人都感觉变得轻松。 祝英台有些茫然地看着对面的自己,然后感觉到自己的胸前好像变得沉重起来,摸摸,变大了。 反复看看自己,再瞧瞧宁采臣,联想到宁采臣说的那个诅咒,她也明白过来现在是什么情况。 现在要做的,就是再确认一次。第一次,宁采臣对祝英台,主动吻上去,嘴唇轻轻一碰,分开,等一会儿,什么都没发生,为什么?难道还缺少什么?难道不是接吻就能触发诅咒?宁采臣喃喃自语着。 “可能是吻得太浅吧,要像前面那次一样,深吻。”听到宁采臣的自语,祝英台说道。 要深吻?宁采臣还没细想,嘴巴又被堵上,舌头在他口中乱闯,刺激着神经。分开,等一会儿,还是没什么变化。 “可能是吻的时间不够长,我们再来一次。” “你也配合一下,可能只有一方主动是不够的。” “最后一次,绝对没问题!” 被吻得窒息,才调整过来,又被吻上,反复几次,根本就不给宁采臣说话的机会。第四次,宁采臣抢先恢复过来,推开祝英台道:“和吻的深浅没关系,别这样,我的舌头都被你弄麻了。说起来,现在这个可是你的身体,能对自己吻的这么欢,你还真是不一般啊!” 祝英台摸摸嘴唇,笑道:“我最喜欢的就是自己了,难得有机会吻自己,当然要多来几次。” 自恋到这种程度,这家伙,没救了。 先不管她,最重要的是诅咒的问题,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接吻的姿势?时间的长短……他和叶秋零是怎么互换的,那次他们都喝醉,睡在一起,也就是说那时候他们的嘴唇不小心碰了一下?不排除醉酒之后,他吻了叶秋零,或叶秋零吻了他。不过,应该和深吻没多大关系,触发条件应该就是接吻。 那么现在为什么不行?哪个环节出问题。宁采臣思索着,突然瞄到一旁的时钟,对了,时间! 诅咒可能并不能连续触发。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宁采臣把自己的推测说出来,让祝英台帮忙做一下实验,刚开始是十分钟接吻一次。直到一个小时后还没变化。宁采臣决定半个小时吻一次,一直到下午四点左右。他们的身体才又换回来。成功了!也就是说他的想的没错。 这个诅咒的内容是灵魂互换,触发条件是接吻,呃,好像性别没影响,然后是差不多六个小时才能触发一次。 太好了,休息一下,等晚上的时候去找叶秋零,把身体换回来吧。 “英台。太感谢你了,终于能和秋零换回来。”宁采臣紧紧抱住祝英台,有着感激和喜悦,还有一些愧疚。这样也就证实他没有说谎,祝英台也该知道他确实是宁采臣,而不是叶秋零,她喜欢的那个叶秋零是不存在的。 “你是该感谢我,同时你欺骗我的感情,还需要补偿我。”祝英台说着,看了宁采臣一会儿。又道:“这个你,明天就会消失,再也不会出现?” 宁采臣点点头。换回来,他就不打算再换一次,就算已经没有危险,他也不想再体会当女人的感觉。 “也就是说,我爱的这个人,今天过后,就会永远的消失?”祝英台问着,语气中没有一点的情绪,又好像悲伤到极点。 这样的问题。宁采臣稍微一体会,心中就隐隐作痛。非常艰难地回答道:“是。” “那么我想留下一点回忆,不过分吧。”当然不过分。真正过分的人是我啊,宁采臣没有理由拒绝,重现伪装,变为祝英台所喜欢的那个叶秋零。 看着贴上来的祝英台,没有拒绝,想接吻,就给她吻个够吧。 突然,宁采臣的身体受到袭击,身体一软,全身失去力气。宁采臣睁眼一看,祝英台露出一个很纯净的笑容,太干净了,感觉没有一点邪念。 “留下一个,你,我,永远都忘不了的回忆。”祝英台说着,对着失去反抗能力的宁采臣,伸出手,剥开他的衣服。 可恶,无法动弹,宁采臣想要劝她,却又被堵住嘴巴。宁采臣眼中终于露出惧色,天塌不惊的他,面对这种事情也没法不恐惧。如果他是在自己的身体里,那还没什么,该怎么做怎么做,但是现在,这是叶秋零的身体,一个女人的身体……这种回忆太恐怖了!简直比杀他一百遍还恐怖。 再怎么挣扎都是没用的,两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减少,坦诚相见。以刚刚变得纯熟的接吻技巧,还有理论上知道的知识,祝英台给了宁采臣永远洗刷不掉的黑历史。 缓过劲来,看着一副胜利模样的祝英台,宁采臣嘴硬道:“没有感觉的,你应该知道,男人和女人的身体和大脑都是不同的。灵魂与身体息息相关,我是男人,所以我的灵魂中并没有接受女性兴奋信息的功能,也就是你不管对这个身体做什么,一切都是身体本能的反应,完全不关我的事情。我只是像第三者一样,看着你对秋零的身体做出这种事情而已。” “哦,是吗,那我再来一次怎么样?”祝英台说着,又再次堵住他的嘴巴。 “你给我适可而止!” “再来一次。” “祝英台!你再这样,我和你绝交!” “再来一次。” “我恨你,一辈子都恨着你!” “再来一次。” “啊,我要杀了你!” “再来一次。” …… “我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不管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胡乱地拿着衣服盖在身上,缩在床的角落,楚楚可怜的样子,脸上还有泪痕。 看着自己湿润的两根手指,祝英台摇摇头,哎,罪恶的手指啊。 “我要你再陪我半年时间,这半年,你都不能和秋零换回去。”祝英台提出自己的要求。 宁采臣慢慢恢复过来,翻腾的感性被理性压制下去,他看着祝英台,深深叹一口气道:“英台,以你对宁采臣的熟悉,他会因为被你欺负到哭,还这样向你求饶吗?” 祝英台突然一震,沉默一会儿,摇摇头:“他只会默默忍受,到我放弃为止。” “灵魂和肉身是互相影响的,因为灵魂接受到的信息,是通过肉身过滤后的。每个人的身体都不同,所以,如果从身体接受到太多信息,灵魂也会受到影响。本来,在这一个月,就已经被这个身体影响着,现在你做的事情,好像加速这一过程,至少在刚才那段时间内,我就感觉自己的意识都发生变化。如果,如果再在这个身体待上一段时间,你所认识的宁采臣和叶秋零,都会消失。他们不会忘了你,一切记忆都没区别,但是他们两个已经是全新的意识,也许你所喜欢的那个叶秋零也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你愿意接受吗?” “对不起,我做得太过分了。”这是祝英台的回答,宁采臣没有怪她,夺走她心爱之人的自己,才是太过分了。 默默地说声对不起,恢复一点力气后,宁采臣拿着衣服,走进浴室。 “笨蛋,采臣是笨蛋,秋零是笨蛋,我也是笨蛋,大家都是大笨蛋。”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祝英台又在床上苦恼道:“明明那么聪明,为什么就不懂感情呢?”(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破不开的黑夜 晚上,与叶秋零说明情况,两人交换过来。 原本是打算交换回来,有些话就说清楚,只不过现在的宁采臣却完全没这个心思,祝英台成功在他心中留下巨大的阴影 就回到家中,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脑袋一片空白。 慢慢的,空白中出现一些东西,宁采臣表情慢慢变得纠结,微红。 “好想去死!”先前还能压制住,但现在,在这么安静的地方,宁采臣已经……还是死了比较好吧。 在床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狂抓头发,抓狂。 用脑袋撞被子,撞枕头,撞床铺,撞墙壁,撞桌子,撞地板……半个小时后,整个人摔在地上,额头通红,就躺在地板上,不再动弹。 “让我去死吧!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好沉重的记忆,还永远抹不去。 电话铃响,宁采臣伸出手,在床边摸索着,找到手机,一看,是祝英台的电话。不接,把手机扔到床上,任它响着。突然有一种什么都无所谓的感觉,什么都不想做,谁都不想见,就这样一个人,永远永远的待在这个地方……又响了,好吵,等一分钟,终于停下。 当电话第三次响起,宁采臣想到,以祝英台的性格,会一直打到他接为止也说不定, 把她拉入黑名单?被发现估计会杀了他。 “喂。”宁采臣的声音有气无力,其中还充满厌倦感,好像说话是一种非常艰难的事情一样。 “这么久才接电话,你没事吧。”祝英台有些担心道。 那时头脑一热,就做出那种事情,也有点发泄的心里——你什么事都用理智思考。看你这种情况下还怎么理智。只是后面有些收不住手,稍微那个了一点,直接把宁采臣弄到哭着求饶。虽然知道这是因为叶秋零身体的影响。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些都已经是发生过的事实。宁采臣也无法否认。 这种事情对宁采臣会有多大的打击,慢慢的她也明白过来。 他做任何事,都有种光明正大的感觉,好像没有任何事是见不得人的。就算有些事情他隐瞒着,但也是那种,就算揭穿,他也无所谓,他的作为他的想法。都是可以放到阳光下的。女性的那种感觉是非常强烈的,就算他再理智,在连续九次的冲击下,肯定都接近崩溃。 最后的那反应,应该说是已经崩溃,就算有外因,那样的自己,在宁采臣看来也是无法接受的。 他被打败,理智被摧毁,思想被扭曲。就败在身体的本能之下。 绝对的耻辱,永远都不能揭开的耻辱。 对于自诩没什么不能见人的宁采臣而言,那时候的他就是人生的污点。就算把人生给撕裂,也要把污点给去除掉的那种感觉。 不过,宁采臣又是理智的,在回归自己身体中,不再被影响,再抓狂,也只是抓狂。宁采臣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知道什么样的想法应该压制,他不会做出任何极端的事情。那种自毁的情绪。只要考虑到身边的人,就会自动瓦解。因为他不是自私的人,知道他的人生。并不完全属于自己。 祝英台很了解宁采臣,他在什么事请中,会有什么反应,她都能猜测出来。 在碰到与宁采臣灵魂互换的叶秋零,她就已经发觉不对,然后见到宁采臣之后,就开始怀疑。虽然不可思议,但用一天时间,她就已经能确定,宁采臣就在叶秋零的身体里。也正是由于太过了解宁采臣,她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配合着他装下去。 因为这是最好的机会,正常情况下的宁采臣,根本不可能完全配合她,完全随她的心意做事。 她可以随便把他拉出来约会,随意搂搂抱抱亲亲,可以扑上去对他说‘爱死你了’,可以靠在他身上说‘这辈子都离不开你了,你如果不在,我绝对活不下去’,可以腻着他说各种肉麻的情话。也只有那个状态的宁采臣才会认真回答,虽然只是‘不会离开的’或者‘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之类的,但也比她曾经几次试探,结果被宁采臣当做发神经,送几个白眼的好。 宁采臣不懂感情,这句话是不妥当的,宁采臣懂得人性,懂人性的人,又如何会不懂感情呢。 但是,常人是以感性去感受感情,而宁财却是以理性去理解分析感情。他能把一切分割成一条条,变为最基础的存在,弄清楚条理。但是,这一切都建立在大量的实践之下,对于人性,他是从小开始,对周围人和事的观察,在书籍中的学习分析,才会有这么深刻的了解。对感情也是一样,亲情,共同生活十几年,他早就解析完毕;友情,他从小就不缺少朋友,大量的实例,也让他清楚的解析出来。 他生活中,接触的人不少,各种感情都多多少少能明白,但是,他对感情的理解还有一块空白,那就是爱情。 爱情与其他感情都不同,是最复杂的感情,一个同样的爱情故事,在不同人眼里,却是不同的理解。它没有标准答案,带着强烈的个人印记,整个世界几千年下来,都找不到一个人,哪怕是那些圣人贤者,都无法说出爱情是什么。 宁采臣很聪明,他通过人心,巧妙的绕过这个问题,对别人的爱情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然而,这一招对自己没用,他能分析别人的心,却无法分析自己的心,因为他的心,早已被理智编制出来的网,一层又一层地包裹在最深处。 遇到事情,受到外界的刺激,他不是本能的想要做什么,而是分析利弊,明白到自己应该做什么。 所以祝英台宁愿用这种迂回,让人难以理解的方式,因为她知道。就算正式地说出来,也无法得到满意的答案。说出来之后,最好的结果。也只是维持现状,那她又为什么要说出来。 我想去死。这句话在嘴边,又被宁采臣咽下去。 这样说,祝英台很可能会不管不顾地跑过来找他,那个家伙,有时候挺聪明的,有时候又会有些笨。这些情绪是没必要的,最好的选择是忘掉,埋在记忆最深处。自己难受一些就算了。说出来,反而会伤害到别人。而且,没什么想不开的,人生本来就是这样,有的人,有的事,必须要屈服。 就像祝英台对他做出这样的事,留下如此大的阴影,他还是没法恨她,甚至无法起一丝恶感。也算是赎罪吧。对于欺骗了祝英台的赎罪。 想通这些,宁采臣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 发泄一下情绪也就罢。沉浸在这种情绪中,才是真正的失败者。 “我没事,只是突然有些懒得动。”打开窗户,看着漆黑的夜,今晚,应该有几个人都睡不着吧。 听到宁采臣语气中的冷静,祝英台松一口气的同时,又感到一丝的挫败。这种极端的事情,都不能让他对她的态度发生一丝的改变。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接触到他的心。祝英台同样站在窗边,夜很静。把一切都笼罩,连光芒都只能龟缩一角。无法突破这片黑暗。 她突然很讨厌夜晚,能破开黑夜的只要太阳,但她不可能是太阳。 叶秋零的房间中,灯还亮着,把脖子上的白玉叶片拿出来,放到灯光下,光透过白玉,发出乳白的微光。 仔细地看着上面,一笔一划,粗糙的痕迹。 许久,轻摸着上面的痕迹,又戴起。坐在书桌前,看着宁采臣小时候的照片,那时的记忆,就要拿回来了啊。 感觉,灵魂中还残留着宁采臣的气息,而身体中,也好像还有宁采臣的感觉。短短的时间,她就感受到身体的改变,体力和灵活都提升不少,这是宁采臣在她身体中留下的痕迹,可以感受到的痕迹。 两人前所未有的贴近,只是……一个月之中,她把宁采臣大部分的笔记都看过,叶秋零想到自己看到的那些笔迹,轻轻叹气。 第二天,宁采臣在早上的时候,就去叶秋零家。 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宁采臣知道现在的自己需要做什么,两人之间,不能再这样不明不白。 叶秋零似乎早有准备,一大早就把杨晴打发出去买菜,自己在家中等着宁采臣。泡着一壶热茶,坐在客厅,电视机关着,很安静。 门开着一条缝隙,宁采臣敲敲门,就直接走进来。 “秋零,做我女朋友吧。”坐在叶秋零身旁,饮几口茶,宁采臣直入主题。 他认为不需要说太多,一切都非常明白,相信叶秋零也清楚。 叶秋零微微一震,拿着茶杯的手轻轻一颤,慢慢的放下,把茶杯放到茶几上。她看着宁采臣,脸上露出笑容,眼中,却流出泪水。 轻轻地靠过去,趴在宁采臣的肩膀上,双手紧抱着。 感受着他的温度,叶秋零缓缓道:“我很高兴,能听到你说这句话,觉得,这么多年的等待都值了。” 宁采臣轻轻摸着她的头发,没有说话,这样的结果早已预料到。叶秋零是喜欢他的,他知道,再加上那个黑袍人的话,还有在这个月所看到的东西,他大致推断出曾今的情况是怎么回事。导致他们发生误会的,应该就是叶秋零的家庭,很可能就是她的后母。那些已经不重要,找回幼年的感情,加上这段日子经历的这些,他们走到一起似乎水到渠成。 就这样定下未来,两人慢慢恋爱,结婚…… “不过,这样就够了。”似乎已经满足,叶秋零离开宁采臣的怀抱,擦干脸上的泪水,笑着道:“你的要求,我无法接受。” 叶秋零艰难地说出这句话,脸上还保持着笑容,眼睛微红着,尽量保持着平静。 只是宁采臣注意到,她微微颤抖的身体,紧捏着的手,还有眼中的痛苦之色。 意外,这回答完全不在预料之中,叶秋零的意思是……宁采臣感到不理解,这不是她所希望的,为什么?她喜欢别人?不可能,他确定自己看人还是很准的,叶秋零的心是不可能容得下两个人。她对他的感情,他也已经确定,外界的因素?是她的家庭吗?不对,不管这么样,叶秋零既然有勇气离开家,这么久都不回去,就不会受到那个家庭的束缚。 想尽各种可能,宁采臣还是无法想到叶秋零拒绝的理由。 “为什么?”对这样的答案,宁采臣无法接受。 为什么?你还没有发现吗? 叶秋零的笑容不免得透露出一丝苦涩,看着宁采臣,把自己的柔弱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他面前:“采臣,我爱你,但是,你爱我吗?” 我爱你,你爱我吗? 这句话顿时让宁采臣明白过来,他所犯的错误是什么。 亲情友情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只要亲人朋友过得好,我们可以不要求什么,但是爱情,却是自私的。付出感情,想要得到的,却是同等的感情。叶秋零对他的感情这么深,而他……对叶秋零是有好感,可能还有一些的喜欢,但是爱,他甚至都无法理解。抱着这种感情,对叶秋零提出这个要求,对她来说就像高高在上的施舍,是对她感情的不尊重。 对于叶秋零,他是负责任的想法更多一些,真是高傲啊,这样的做法,她不接受才是正常的吧。 “我明白了。”宁采臣沉重地说道,后面一句‘等着我’他犹豫一下,还是没有说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爱上她,所以,没资格说出这句话。而他这时候也意识到,在没有学会爱别人的时候,他没有资格接受任何人的感情。 宁采臣推开门,发现杨晴也在门口。 她没去买菜,知道两人已经换回来,再加上叶秋零早上的不对劲,她就猜到是什么情况。看到宁采臣眼中罕见的茫然,她叹一口气,没说什么。 两人错身而过,杨晴走到叶秋零身边,抱住她,轻声道:“哭出来吧,不要憋着。” 叶秋零无力地靠在杨晴身上:“你说,我是不是太贪心了,明明这样就好,只要确定关系,感情以后慢慢发展……可是,可是。”说着,她在杨晴怀中小声哭起来,带着呜咽的声音道:“可是这样对她就太不公平了,用这种手段得到,也太卑鄙了。” 面对这样脆弱的叶秋零,杨晴也无法说她做错,她只是太善良,太较真。真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好女孩,如果她是男人,绝对直接娶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死去的同学 “那么就拜托您了。”马骏升恭恭敬敬地对面前的老头道。 老头看起来十分干瘦,皮肤肌肉都完全贴在骨头上,身上却穿着西装革履,松松垮垮。头发非常稀少,眼睛深塌进去,脖子上戴着一个缩小的黄褐色头骨。手上拿着一根弯曲的拐杖,拐杖中间突出一个眼珠,不似装饰,却像是真正人的眼球,滴溜溜乱转。 干瘦老头的笑声如同破旧的机器,沙哑难听:“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没什么好谢的。” 虽然两人已经合作过多次,但马骏升面对着这位老头,还是无法完全克服本能的恐惧,能不来找他,就不来找他。只不过这次,为了孩子,他只好硬着头皮来一次。 必须除掉宁采臣,不单单是因为一个女人,更重要的却是为马文才的前途。 马文才对宁采臣的执着,这些日子,他也慢慢看出。他有理由相信,在马文才没有打败宁采臣之前,是绝对不会离开胜华市半步。这场商战,表面上是他们赢了,但他和马文才都清楚着,其实是他们输了。这场商战的成败,并不取决于能不能打败祝荣,而是能有多大收获。 让他们付出最大的代价,并且把收获控制到最小,这所代表的其实是他们的完败。 知子莫若父,马骏升非常清楚,执着起来的马文才,是不可理喻的。想要打败宁采臣,还要正面,公平的打败,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开始往前走。 但是,在这次商战中。宁采臣只是透过迷雾看到一角,就让他们吃这么大的亏,若是正面对抗。马骏升并不看好自己的儿子。不是马文才太弱,马文才很强。一个十六岁的学生能做到这种程度,未来的舞台绝对是整个世界。实在是对手太强,若只是强还没关系,但是以他收集的资料来看,宁采臣并没有多大的名利心。 如果宁采臣能和马文才一起走向更大的舞台,互相对抗成长,马骏升也不会反对。但宁采臣很可能一辈子都只是待在这个城市中,也就是说马文才很可能被他拖在这里。无法前进。 这样可不行,他的儿子这么优秀,怎么能被困在区区一个小城市。 世界的大舞台,才是他儿子该待的地方! 他对这个异人的要求,是让宁采臣沉睡几年,免得耽搁马文才的前途。 “有一点要先说明下,那个男孩的身上有些古怪,我的一些术法不起作用。等下,却是无法完全控制,有可能让他沉睡几年。有可能把他变为植物人,也有可能直接杀死他。”老头拿出材料,在地上摆弄着。东西弄好之后,才告诉马骏升这些话。 杀人!马骏升微微一惊,前面几次他都只是让别人沉睡,现在却可能要杀人。 在商场上打拼这么多年,马骏升看到这个情形就明白,老头做好准备再说,分明是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以这个老头的凶残诡异,马骏升也说不出其他话,只是干笑着点头。表示没问题。心却慢慢沉下来,杀人。对普通人来说都是有巨大的压力,马骏升虽然不折手段。却也没杀过人。 一切为了儿子,马骏升在心中不断提醒自己。 …… 叶秋零的事,给宁采臣不小的冲击,但这种事情又勉强不得。 反思着这个暑假做的事情,诅咒之后,似乎一切都变得不好了,伤害到祝英台,现在又伤害叶秋零。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呢? 对祝英台的事情上,可以说是欺骗……不,应该是自负,自负的相信自己的判断,认为祝英台不可能对那个状态的他动心。在了解到叶秋零心意,没有瞒着的理由的时候,就应该把真相告诉祝英台。在叶秋零的事情上……也是自负,自负的认为她喜欢上自己,就会欣喜的成为他女朋友,甚至没有想过叶秋零会拒绝。 很多事情都太想当然了,人心,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 但是,这其中绝对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他明明是能够看透人心,至今为止,都很少很少出错,这次却连续犯两个大错。 会是什么呢? 人心的组成部分,思想、行为逻辑、欲.望、感情……没错,他现在没法完全看透的也就是感情,叶秋零的感情,祝英台的感情,他都判断失误。 然而,在对其他人的感情上,他的判断也极少出错,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感情是相互的,他知道梁山伯的想法,也明白祝英台的想法,就能判断出结果。这只是间接的,通过表面来判断,实际上感情之间的化学反应,他却不清楚。若把一切分为起因、经过、结果,他就是跳过经过,直接分析出结果。 这次呢,他是知道祝英台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但他自己的想法呢?伪装状态的他,想法根本就是一团混沌。他知道叶秋零喜欢他,他自己的想法呢?好感、有些喜欢,这些感情真的就是他的真实想法?不对,他欣赏叶秋零的性格为人,所以认为自己应该对她有好感,会有些喜欢。 所以他对别人的感情其实是假的,只是理智分析出来的结果,带着虚伪的面具,没人能看透真实的他,他自己也看不透,没有心的人…… 打住!强制停下思考,再想下去就入魔了! 以前他有怀疑过,然后被他父亲纠正过来,没想到这次的事情,让他对自己感情的自信发生动摇,陷入这个死循环。 不过至少能确定一点,问题是出在他身上。 人是情感动物,过于理智,本来就可以说是一种病态的心里,他自豪的是自己的理智,但这件事情中出问题的,也正是他的理智。 他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对叶秋零也微微动过心,有好感。甚至有些喜欢也绝对是真的,祝英台也让他心痛难受过,对她的感情也不是假的。还有亲人朋友们……他能确定自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只按逻辑行事的机器人。 这个问题先放下吧。现在的他还没有能力思考出答案,未来还很长,不急于一时。 几天之内,他们三人最好不要再见面,各自想清楚,最好能恢复到之前,没有触发诅咒之前的关系。 出去走走,就在小区附近逛着。 待在房间。接受到的信息太少,容易多想,到外面来,专注五感所接受到的信息,也能减少心中的想法。 这个小区算是新型的社区,环境布局都做的不错,而走过这一带之后,看到的却是杂乱的旧小区,在一旁,是各种各样的民房。 民房没有同统一的规划。虽然有很多高楼,但道路却是错综复杂。这条路宁采臣很熟悉,他在初中的时候。就经常走这条路,相对于外面的大路,通过这个村子去学校,可以节省好几分钟的时间。小巷四通八达,死胡同很少,只要知道大概的方向,就不会迷失。 绕绕走走,勾起一些回忆,不知不觉之中。宁采臣走出村子,到学校。他待了三年的学校。 放假,学校的大门关闭着。摸着门上的锁,还是原来的,没换。 以前,就算放假的时候,学校的大门也是不关的,甚至他手上还有着一把学校大门的锁,借用一些学校的设施,组织假期的各种活动。 “呦,军师,好巧,在这里见到你。” 军师,是一个军队的大脑,也就是宁采臣在初中时候的外号。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宁采臣转身一看,是他的同班同学,徐志雷。 在他们班上非常活跃的一个男生,与他的关系不错,毕业之后去其他地方读书,已经很久没联系。 遇到老同学,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宁采臣与他边走边聊天,聊的,都是初中时候的事情。说起那时候的趣事,聊聊曾经的同学现在都在什么地方,过得怎么样。大多时候,都是宁采臣在说,徐志雷在听。同学的情况,宁采臣知道的比较多,他与那些同学,多多少少都还有一些联系。 有人在同校,有人在他校,有人已经辍学,而有的人,却已经遭遇不幸。 “军师,夏老师的家就在前面,我们过去看看她吧。” 宁采臣向前面一看,没有反对,夏老师是一位非常平易近人的老师,她的家,宁采臣也没有少来,所以……看着走在前面呼唤着他快点过去的徐志雷,宁采臣却瞳孔一缩,表情微动眉头皱起。说起夏老师,宁采臣想起一件事情,这位老师因为学生的不幸哭晕过去,宁采臣也是那次代表全班的学生来看她。 回忆起这些,宁采臣却感觉记忆中有点不真实感,好像有些东西被扭曲。 看着前面的路,宁采臣心中的不真实感更加强烈,这条路不对! 他的记忆很好,这条路他也走过非常多遍,能确定和记忆中发生了一点偏差,这几栋房子和这条小巷,是不存在的!若说这是在一年内建起来的,也不对,房子有些年龄,和周围的没多大不同,还有这条路的磨损情况,和十几年的老路一样。记忆出错?这段路他走过几十遍,绝对没错! 这是怎么回事,宁采臣眯着眼睛,看着还在催他的徐志雷,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幅画面,徐志雷面色发青,身上都是血迹,他的父母在哭泣……那次死的人……宁采臣回想起高中的那些同班同学。他们的班级有二十八个学生,一个个学生的模样,在他脑海中浮现,这时,宁采臣终于发现让他觉得有问题的地方。 在他的记忆中,有二十九个学生!多出来一个,是谁? 二十九个,每个都很熟悉,好像是本来就有二十九人,二十八人是他记忆错误。但是宁采臣不会记错,他组织过多次的班级活动,每次都是准备二十八人份的东西,这个班级,绝对只有二十八人。也就是说,有一个人是虚假的,被什么存在凭空插入他记忆中。 是徐志雷吗?宁采臣回想起和他在学校的细节,栩栩如生,应该是真的。再想一下其他人,一个个想过去,宁采臣终于找出那个虚假的人。 外貌名字都很熟悉的一个人,陆恒,但是,想到他的过往,却只有一片空白。 陆恒,也就是因为车祸死去的人,若他是假的,那么他记忆中其余的人,必定有一个是死人!那个死人是……宁采臣目光锐利地看着前面的徐志雷。 是他,他已经死了! 当宁采臣确定这一点的时候,记忆中的迷雾突然消散,被扭曲的部分恢复过来。 面前的徐志雷如沙子一般,在重力的作用下崩溃,化为黑色的烟雾,再度出现时,却已经是在他的背后。 感受到身后的寒意,宁采臣转头一看,却是一副恐怖的景象。 徐志雷脸上多处破裂,伤口红色的血液流出,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他的身形扭曲着,上半身与下半身,缺失一块肉,那是在车祸中被撞飞的,整个身体也因此向左边弯曲着。衣服是他死前所穿的那一套,破破烂烂的,手脚都有些不正常的扭曲,动作僵硬,像是电影中恐怖的僵尸。向他走进,只有不到三步的距离。 快跑!前进两步,宁采臣又停下来。 前面只有一条通道,就是那条不在记忆中的巷子,进去会发生什么? 后有追兵,前路未知,又没有多少时间……宁采臣闭上眼睛,睁眼,转身面对那个鬼怪。 这个鬼怪刚才一直在他身边,如果有那个能力,在他没有防备的时候,就是最好的下手机会。 现在,也是直接化为黑雾,出现在他身后,却又慢吞吞地追赶着他。有那样的能力,根本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也就是说它这么做肯定有什么目的。 只是单纯制造恐惧?宁采臣不相信,更大的可能,是引他进入那个小巷! 来吧,宁采臣镇定地面对狰狞恐怖的鬼怪,既然需要耍这些手段,也就是说你没有正面伤害我的能力! 猜错,可能会死,猜对,就能活。(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不动如山 打开门,站在门口的是祝英台。 看着祝英台向里面探头东张西望的,叶秋零奇怪道:“找人?进来吧。” “采臣不在你这吗?”祝英台的神色有些焦急,打电话给宁采臣,没人接,来到他家找人,也被告知出门了。不知道怎么的,她心中一直有些不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采臣?叶秋零微微沉默,早上的事情,不仅她心中难受,宁采臣也不好受吧。 叶秋零摇摇头:“来过,已经离开了。” 那会去哪里?祝英台咬着唇,焦急之色更甚,看到祝英台神色不对劲,叶秋零问道:“有急事?” “从刚才开始,我心里就有一种不安的感觉,采臣可能遇到什么事请了。”感觉,没有任何的理由。打电话能通,但是却没人接,不在家,手机也没忘在家里,又不在叶秋零这边……这些都加剧她心中的焦虑,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但是,这只是感觉,她也不指望说出来有人相信,却没想到她这么一说,叶秋零却神色大变。 难道她也有这样的感觉,祝英台疑惑着。 “织女姐姐说我们三个的心很通透漂亮,以前我也只认为是第六感什么的,那次你被抓的时候,我看到织女姐姐那像仙神一般的能力,就怀疑起这个说法。后来我又问这个问题,织女姐姐说我们这样的人,心灵应该会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性。当我们无缘无故升起强烈的感情时,很有可能就有事情发生。”比如她,从小就能感受到别人的恶意和善意,所以才会逃离那个充满恶意的家。 祝英台有这样的感觉,很可能宁采臣遇到险境! “出去找他!” …… 冰冷僵硬的手掐住他的脖子。窒息感和疼痛感传到大脑,还能闻到鬼怪身上腐烂的恶臭。 猜错了么? 宁采臣艰难地抵抗着,只是这鬼怪的身躯仿佛钉在地上。浑身又坚硬如钢铁,一切都是徒劳。 无法呼吸。身体中的氧气渐渐变少,宁采臣渐渐停下挣扎。 没用的,手指刺入它的眼睛,亦如同碰到铁石一般,全身,没有任何弱点。 这样的敌人,无论如何都是无法战胜的,也就是说。它刚才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戏弄他。让他认为有希望,然后在自以为逃出升天的时候,给与绝望。 在这样的时刻,他只想搞清楚,为什么要杀他。 鬼怪,看样子是死后的徐志雷所化,两人的交谈,它说出来的一些他们共同的记忆,还有徐志雷个人的事情。都能证明它的身份。但是徐志雷生前和他的关系不错,相当的敬重他,并且两人之间也没有过什么矛盾。就算死后化为恶鬼,也没理由杀他。 单纯的巧合,徐志雷是什么人都杀,刚好他在这里? 不对,这里并没有什么人失踪或被杀死的传言,徐志雷所化的鬼怪应该是刚出现的。它死去的地点,离这里很远,特地来这里等他,杀他。不可能。 若徐志雷不是自主来杀他,那么就是。被人驱使! 驱鬼邪术!在一些小说中有看到过,有人能驱使鬼怪。来杀害人类。不管是传说还是小说电影,有一点共同的规则就是,鬼怪只会对与其相关的人动手,不会对于生前没有太多纠缠的人做什么。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会是徐志雷,与他关系不浅,又死去的人,目前也只有一个徐志雷。 鬼怪,灵魂,幽灵……这些传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没有实体,那么现在为什么能碰触到他? 徐志雷的*也早就被火化。 碰的并不是*……而是灵魂么? 如果是这样,灵魂会窒息?也需要氧气?不会,若把灵魂简单的理解为意识,那么让他认为自己被掐,窒息,从而潜意识地停止呼吸……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相当于幻觉,催眠术! 对了,幻觉,绝对是! 这个突然出现的几栋大楼,还有陌生的小巷,也早就说明对方有制造幻觉的能力。 幻觉,梦境之类的,都是相同的,以自己的意识为主。 这样的话,只要相信这些都是假的,坚定的相信自己的判断,影响自己的潜意识,就能破解! 他的理智,坚定下来就是不可动摇的,强制命令身体放松下来,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全部都不再相信,能相信的只有自己的推理。 果然,虽然感受到掐着自己脖子的手越来越用力,但那种窒息的感觉却渐渐在消失。 成功了!看着眼前变得更加狰狞的鬼怪,宁采臣却笑了起来。 人的一切信息接收都是通过五感,嗅觉是受到物质的分子刺激,听觉是空气的震荡,触觉是对皮肤的压力,视觉是对光线的处理。 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一个根本,那就是*。 没有*,不能影响物质层面的鬼怪,也就不可能让他的五感有任何的感受,就像处于两个次元。所以,它能影响的也只有第六感,可以说是意识,可以说是灵魂。但是,鬼怪真的能伤害到他的灵魂吗?想想也知道不可能,如果*不能保护灵魂的话,这个世界早就被鬼怪占领了。 信念愈加坚定,鬼怪对他的影响也就越小,最后,宁采臣完全无视它的存在。 虽然知道这些只是幻觉之类的,但并不意味着对他的五感就完全没影响。他不可能看得见灵魂,也就是说,现在能看到徐志雷的他,视觉还在被影响着。 同样,味觉、触觉、听觉,这些用来接收外界信息的感官也都不可信。 他现在是在一个城市,一个车辆众多的城市,如果乱闯,只要被其稍微引导。落水、车祸都是非常简单的,要他性命的方法。 “出来吧,只靠这点手段。还杀不了我。”宁采臣眼睛看向虚无处,似乎认定驱鬼的人就在哪里。 这个局面。他没办法破解,所以希望用语言触动敌人,让对方自己露出破绽。可惜,他现在能用的手段实在太少,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敌人似乎发觉再这样下去也奈何不了宁采臣,徐志雷所化的鬼怪在他眼前慢慢消失,但在刹那间,改天换地。高楼大厦消失,他出现在一个荒野之中。 夕阳只剩下一抹余辉,天渐渐暗下来。 宽广的荒野,一条大路通往未知之所,右边是一片浓密的树林。身后,传来阵阵的钟声,接着,便是和尚念经的声音,层层叠叠。他转头一看,后面是一座寺庙。有些破旧,但却维护的不错,不显得脏乱。寺门大开着。上面的牌匾,写着‘若兰寺’。 最诡异的是左边,山岭起伏,但在从腰到山脚,都是一座座的坟墓,一眼望去,起码几百座, 不一会儿,夕阳完全下山。一点橙红渐渐消失,完全陷入昏暗。没有月亮,只有寺中有点点的灯光。树林。几只乌鸦飞出,停留在离宁采臣最近的那棵树上,眼睛有着奇异的光芒,似乎拥有智慧。咕咕咕地叫着,乌鸦报丧,让气氛多了几分阴寒恐怖。 突然,雷声大响,天边划过一道闪电,照的群山墓地白茫茫一片。 雾气翻腾,从远处弥漫过来,地表,亦渐渐出现寒冷的气息,视线变得朦胧模糊。乌鸦大声叫唤,扑腾着翅膀,惊慌地飞离,好像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将要出现。 吼……似人似鬼的叫声,剧烈的动静,搅动白雾,什么东西在其中奔跑着。 脚上一凉。一双惨白的手从地下伸出,握住他的脚,温度从所接触的位置,不断的被摄取。 鬼怪!宁采臣目光淡然,不为所动。 这只是前奏,地上,越来越多的鬼手出现,似乎要把他拖到地下,程宁甚至看到自己已经陷入地下几十厘米。接着,迷雾中的东西出现,一个个都是比徐志雷长得还恐怖的鬼怪。灰白的脸,稀疏的头发,残缺的身体,有的甚至还缺少半边脑袋,脸上几个大窟窿。有的拖着铁链,有的穿着官服,有的担着一箩筐的头颅,有的……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宁采臣身体瞬间冰凉,动弹不得,无数鬼怪张牙舞爪,向他扑过来。 这时,背后金光大作,寺庙中经声如雷,所有妖鬼被逼退,金光所照之处,雾气亦消散。 这个荒野,只有这座寺庙才是安全之处,其余地方尽皆被鬼怪占领。 景象很真实恐怖,这也绝对是幻觉! 只是,宁采臣有些疑惑,这些幻觉做的也太真实,不像是一般的手段。这些东西,他在影视资料中没有见过,自己也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幻想,所以这些都是敌人通过某种手段传到他意识之中的。先前还可以说是依托周围的环境,这个却是完全凭空创造,似乎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地方,有人真的有过这种遭遇。 所作所为,也只是想把他引到那座庙中,但在现实中,那座庙所在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大马路。 宁采臣无畏地坐在地上,任其寒暖变化,任由万鬼噬身,不动如山。 鬼怪的逼迫,想要帮助他的僧人,各种手段,宁采臣还是不离开原地一步。好像知道奈何不了宁采臣,敌人渐渐收起手段,一切幻觉都消散,又回到原来的位置,甚至于那个虚假的小巷和房子,都消失。敌人退了?宁采臣看着四周的环境,并没有找到异常之处。 不过,宁采臣还是没有妄动,而是拿出手机,找到牛郎的电话,想问问他有没有见识过这样的情况,还有,最好让牛郎来这里接他。 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宁采臣抬头一看,一个少女在浇花,却不小心碰倒一个花盆,坠落下来,就在头顶上。 不用计算,他都知道,绝对是正对着他的头顶。 被砸到,基本必死无疑! 本能的想躲开,又硬生生停下,现在的他很可能还在幻觉之中。 用双手挡住?就算是真的,也能减轻伤势……不行,只要自己挡了,也就是相信这个花盆是真的,有可能真的会受重伤。 是真是假?躲还是挡,或者就这样坐着不动。声音、景象,少女惊恐的脸,一切都不似作假。 但是!太巧了!只要相信了,就会露出破绽,后面的手段就难以分辨真假。 宁采臣瞬间坚定自己的意志,直直地看着坠落的花盆,眼中没有一丝恐惧,没有一丝怀疑,相信着,这就是假的! 在花盆完全挡住他的视线,他都能闻到花香的时候,他还是眼睛都没眨一下。 瞬间,眼前的景象破碎,花盆和少女都消失。 都是幻觉!五感都无法相信的他,如果乱走,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太大,不宜乱动,最好的选择是在这里等待救援。那么,手机……不行,无法确定看到的是真的,也许自己按键是错的,也许接听的人是假的,也许来接他的人也是幻觉,甚至于可能手上拿着的只是一块砖头。 宁采臣坐在地上静静思考,五感接收到的东西都不可信,那要如何才能摆脱这个困境呢?无数的方法闪过,可是没有一个可行的,人的所有行为,都离不开五感。 乌云遮住光线,少顷,狂风暴雨。 衣服变湿,豆大的雨打在脸上,真实的触感。程宁只是默默在心中道,我看过天气预报,这两天都会是大晴天。 视外界变化如无物,宁采臣继续思考着破局之法。 …… 祝英台去保安堂找许仙,被告知并没有见到宁采臣。听到宁采臣可能有危险,他也马上关门,一起分头寻找宁采臣。 叶秋零是找小区的保安牛郎,却只得知宁采臣在两个小时前离开,没有其他信息。牛郎发动小区中其他的保安帮忙寻找,在这一带是他们的地盘,宁采臣也不是无名人物,只要花一些时间,四处问问,总能找得到。碰头时,叶秋零把消息告诉祝英台,却并没有让祝英台放松下来,她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 两人又再次分开,叶秋零拿出手机,找出织女的电话,拨通。 “太好了,织女姐姐回来了。” 祝英台来到宁采臣的家,找到大魔王:“采臣现在遇到危险,你能不能帮忙找到他?”她见到宁采臣教它认字,见识到大魔王的智商,知道大魔王听得懂她的意思。 大魔王瞬间跳出窗外,一声悠长的猫叫声。 喵喵……汪汪……嘶嘶……整个小区,所有的小猫小狗等宠物都叫起来,全部朝大魔王所在的方向集合,轰轰烈烈。 大魔王站在高处,对着这些猫狗蛇猪……喵喵叫,传达意思。 所有宠物都领会意思,一哄而散,奔向四面八方,全部开始寻找宁采臣。大魔王的宠物大军,出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得救 干瘦的老头,通过化为鬼怪的徐志雷,‘看到’宁采臣在他的种种手段之下,都坚定自己的判断,不离开原地一步。 卡车闯进去,被持枪匪徒劫持,楼上有人跳楼,被坏人追捕向他求助的小孩子,遭到侵犯的女人……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手段都用上,宁采臣却非常理智地看着,有时候还会给出评论,卡车撞的声音不对,这个事件的原型应该不是撞向居民楼,而是……那个小孩子虽然是看着他,但视线不对,看着他头顶是怎么回事?喂喂,这里明明是水泥地,那个女人跑着溅起黄土是怎么做到的…… 全部无效,终于放弃这种手段,他的这些素材都是通过各种途径积累起来的,当然不可能都完全契合。 正常人遇到这些事情,谁会关注那些细节! 老头最后,只能动动嘴巴:“这个小男孩,不简单,难怪你要除了他。” 马骏升倒是不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只看到以往几分钟就收工完事的老头,这次却一直在那忙碌了一个小时,脸上污秽的汗水滴下,手杖上的眼球也已经半合,出现疲惫之色。 看样子明显在宁采臣那边吃了不小的亏,心中惊讶。 出于对老头的畏惧,马骏升不敢开口问什么。 “要对付他,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你给的价格却是不够,得再加两千万。”老头从身上摸出一块赤红色的石头,形状怪异,坑坑洼洼,有点像被虫咬过的人心。 如果这时候他说不行,估计不会有什么好下场,马骏升连忙堆起笑脸。保证没问题。 见马文才识趣,老头也没多做什么。 他把红色的石头放到手杖旁,那个眼球的下方。一张嘴巴出现,满是利齿。一口咬破红色石头,红色如血液的液体飞溅,石头发出如厉鬼的哭叫声。 马文才身体一颤,见到如此诡异的东西,心中打起退堂鼓。 但是,这里已经轮不到他做主。 老头的手段,却是用这块血石催发,把徐志雷变为厉鬼。普通的鬼怪不能真正伤害到人的灵魂,但是厉鬼却是可以。甚至于厉鬼还可以不局限于生前的因果关系,能对不相关的人发动袭击。只是这块血石的制造复杂,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同时,若不是培养多年的鬼物,容易失控,他才一直没用。 不过这次,为自己的招牌,他也必须动用。 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徐志雷就会化为厉鬼,杀一个凡人。易如反掌。 这段时间也一直维持幻境,让宁采臣无法逃脱。 …… 要怎么破局? 一个小时的时间,宁采臣一直在思考这个,脑袋思绪繁乱,就是无法找出一个有效的方法。 无数个想法,又陆续推翻,宁采臣都被自己弄得有点糊涂。 不行,这样下去再花几天时间也无法破局,把所有的东西都剔除。这么久都没有一点线索,应该是方向错误。从头开始分析。不管什么鬼怪之类的,现在的情况。就是五感不受控制。五感是人类用来感知这个世界的东西,没有五感,人类就只能活在一个永远黑暗寂静的世界之中。 五感接受到的信息不可信,所以动弹不得。 接受,接受……对了!既然接受到的不可信,那就换一个思路,发出信息呢? 手机是不行,操作复杂并且需要精准,现在的情况很容易受干扰。那么回归最原始的,语言,文字。 对,就是这样! 大叫来吸引行人。然后,说明情况,说鬼怪什么的,肯定没人相信,就说自己突然发病,看不到东西,听不见声音。 方向没错,仔细想想细节。把行人吸引过来,这时候,还需要判断来救自己的人,到底只是幻觉,还是真的。要如何判断?不认识的人和不熟悉的人肯定不行,必须是自己的亲人朋友,就算是冒充的,他也能通过问答判断出真假。确定下来,宁采臣就直接行动,早点解决,以防变故。 首先,他拿出自己的钥匙,在地上写下字。比起一遍又一遍说明自己的情况,把东西写下来更加容易。 写下自己的具体信息,家庭住址,并且把自己父母的电话写上。 接着写自己现在的听觉视觉出问题,希望好心人帮忙叫来他父母……不够,就算有人来救他,在五感不可信的情况下,他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得救。 必须要有能破开现在这个局面的力量! 自己认识的人中,织女应该有这样的实力,但现在离她所说的时间还有几天。剩下的人,青公子肯定也没问题,但,她是敌人也无法联系。 差点忘了,大魔王! 那时候被青公子盯上的时候,织女就交代他走到哪都要带着大魔王,也因为大魔王的追随,青公子只能对他身边的人下手。 还有那个猫先生,也证明大魔王的不简单,大魔王,能救他! 他重点要求,让父母把家中的猫抱过来。 准备好,他就开始大声喊救命,虽然身边还是空荡荡,没有任何动静,所有的房子中、路上都没有人,但宁采臣知道,肯定有人过来。 胜华市的人,相对还是没有那么冷漠,风气没那么糟糕。 等了十分钟,宁采臣听到他母亲的呼喊声,好像拥有神奇的力量,嘭,整个世界如玻璃般破碎,眼前出现许许多多的人,声音嘈杂非常。很多人围在他身边,有人关心地问候,要不要叫救护车,有人在阅读他写在地面上的文字,有人在呼喊他的名字。 回到正常的世界,五感恢复了? 他父母在远处走来,人群让开一个通道,父亲母亲都走到他身边。关心着问他出什么事情了? 一切都是那么真实,但是宁采臣不为所动,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在地上的字中留下一个陷阱,那就是。大魔王不会让除了他之外的人抱着。而现在,大魔王乖乖的待在母亲怀中,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他还留在幻觉之中。这个陷阱,若不是对他家的情况十分了解,是无法看破。而且在人们的认知之中,一只猫,也不可能拥有多少智商。 所以。相对于亲人,判断大魔王是不是真实的,更加简单。 这个‘母亲’还在送着关怀,担心,落泪,他就是不为所动,没有说话,就坐在地上等待着。 二十几分钟过去,有很多他认识的人过来,但是在没见到大魔王之前。他还是坚持不动。突然他心中升起心悸之感,好像有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将要出现,空气的温度下降。一种冰寒的感觉从前方飘来。这次,他再怎么相信五感接收到的信息都是假的,都没任何减弱,好像真的有一种气息,连灵魂都能冰冻。 顿时,宁采臣站起来,看着给与冰寒恐怖的前方,眼中出现挣扎之色。 这种临近死亡的感觉,他经历过。深深地刻在灵魂之中 几年前,有一个女孩溺水。他下水救人,结果被完全陷入恐惧中。失去理智的女孩,紧紧锁住手脚,沉入水中。 与死亡面对面的感觉,现在的感觉,一模一样。 和刚才的一切幻觉都不同,真正灵魂层面上的恐惧,让他确定,对面将要出现的东西,会带走他的性命。必须要采取行动,但是,现在能做什么,在这个虚假的世界之中,他任何举动都有可能是自找死路。跑,还是停留在原地与鬼怪对抗?两者都有风险。 犹豫片刻,宁采臣决定,跑! 就算跑到马路中,车流多的地方,也不一定就会被撞。就算被撞,也不一定会死!就算若落入水中,也许还会被人救,在这里,就只有被鬼怪杀死这一个可能! 在宁采臣决定的这一刻,猫叫声出现,眼前的景色又再次破碎。 车声,人声全部出现,进入视线的是,他周围的人,还有……喵喵,汪汪,嘶嘶……宠物大军把这里包围。 宠物大军不约而同地分开,大魔王如同王者一般,向他走来。 真的是大魔王!这种万兽之王的气场,任何人都无法伪装的出来。 而且人再怎么有想象力,也无法想象,一直猫,竟然比老虎还有气势,号令几百宠物。大魔王出现的那一刻,宁采臣的那种心悸感也消失。它走到宁采臣面前,对着空无一物的前方,大吼一声,虽是猫叫,但也有几分虎啸之感。前方,一个虚幻的身体渐渐出现,是徐志雷! 徐志雷狰狞的外貌变得更加恐怖,白色的指甲有几十厘米,头发亦垂到腰间,疯狂乱舞,眼睛中发出红光,两个尖锐的牙齿从嘴中探出,伸到下巴,喉咙中发出低沉的吼叫。 大魔王的叫声,好似发出一层层的波纹,向徐志雷的身躯冲击过去。 如同叠浪,冲刷着徐志雷的身体。 慢慢,徐志雷的身体出现一点点红光,每一点红光都似一个小小的人头,在徐志雷的体内疯狂乱叫着。 最终,一个个都被这种无形的波纹冲击出去。每少一个红点,徐志雷的狰狞就减少一分,渐渐,徐志雷身上鬼怪的象征一个个消失,最后恢复为原来的样子。 一个装着学生制服,外貌清秀的普通学生。 他茫然地看着四周,好像什么都看不到,面前的宁采臣,身边的人群动物,他都看不到。 接着,传说中的牛头马面出现在他身边,带着他消失不见。 宁采臣看看周围的人,好像都在为这个宠物大军惊奇着,没人注意到徐志雷那边发生的事情。应该是他们都看不见这里发生的一切才对,就像徐志雷最后所呈现出的,看不到正常的世界,同样,正常世界的人也看不到鬼魂的世界。他之所以能看到,很可能是因为大魔王的原因。 宁采臣往身后一看,果然,虚假的小巷,其实是在一个大街上,车辆非常多的大街。 “采臣,你没事吧。”一个少女从人群中跑出,是祝英台。 看到他平安无事,祝英台猛地松懈下来,长长出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 一辆红色的车停在马路上,车窗打开,里面是两个丽人。织女带着红色的墨镜,向他们这边打招呼,叶秋零坐在副驾驶座上,看到宁采臣,眼中的担忧之色才渐渐隐去。 …… 宁采臣这边脱险,老头这边就危险了。 法术被打破,遭到反噬,老头喷出一口鲜血。 他这样的法术要求严苛,也就是说,遭到反噬也是非常严重。和正统的修士不同,他并没有什么修为,一切都是依托于外物。 这样,他得到多少力量,也就要付出多少代价,所以需要大量的金钱。 受伤还只是轻的,接下来还有更加恐怖的事情,他这驱鬼养鬼之术,一旦被人破解,也就会失去对鬼怪的束缚力。而平时被控制驱使鬼怪,这时将会反噬。没有给他留时间,不一会儿,他的手杖之中,就出现几股黑气,每一股都凝聚出一张恐怖的人脸,向他扑过来。 无法抵挡,无处可逃,老头还不想死,哪怕多活一会儿也好。 瞬间,他把目光瞄向马骏升,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唯一能利用的,就是马骏升。 马骏升只是看到他吐血,并没有看到那些鬼怪正在啃咬他,老头面色如常,说有些事情要商量,接近马骏升。最后时刻露出残忍之色,提起手杖,弹出利刃,插入马骏升的手臂之中。在马骏升的惊慌恐惧不解中,手杖中还残留的那些鬼怪,好像闻到什么最鲜美的东西,向那个伤口扑过去。 老头施展秘术,把自己身上的鬼怪一个个驱赶到马骏升那具更加鲜活的*中。 让马骏升代替他承受大部分的反噬。 马骏升恐惧惊叫中,手上的血肉慢慢枯萎,感觉到吸取他血肉的东西顺着手臂进入他的*。 嘭!大门被一脚踢开,马文才出现,看到这一幕,肝胆俱裂,冲过去,一脚把不能动弹的老头踢飞。秘术被打断,鬼怪对老头的反噬加倍,没一会儿,在老头撕心裂肺的惨叫之中,身体慢慢缩小残缺,最后化为飞灰。只剩下一套衣服,一把手杖,还有从老头身上掉落的一本书籍。 书名,茅山尸鬼录。 马骏升活了下来,但是右手已经废掉,只能做截肢手术,并且因为受到惊吓太大,神智失常,生活不能自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开诚布公 宁采臣详细说明自己遇到的情况,织女了解之后,明确告诉他,是有人想要对付他。 不管是什么人,用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也不会有多少的实力,在被大魔王强破法术的情况下,就算挺过反噬,也会成为一个残废。 “真不知道谁和我有这么大的仇。”宁采臣摇头道。 他做事从来都不会极端,基本也都是有理有据的,就算会得罪人,也不会得罪到让别人想要杀死他的程度。想不明白,只能认为是什么不为人知的缘由,就像那个青公子,也是无缘无故的盯上他,还策划出一起绑架事件,最后才知道是因为他身上的诅咒。 “正好,两件事情一起解决。”织女拿出一串佛珠,珠子比平常的佛珠小,但颜色却更加特别,拥有独特的韵味。 这件东西也就是织女花费一个月时间,所找到的可以压制诅咒的东西。一串佛珠,并不是普通的佛珠,而是从一位大佛的脖子上摘下来的。为此,织女还把她自己的权印抵押出去,并欠下一个人情。这串佛珠除了可以压制诅咒,还是一件非常强力的佛宝,不说万法不侵,至少那些普通的妖魔鬼怪都进不得宁采臣的身。 不仅能解决诅咒的事情,还能保护宁采臣的安全,就算有人对付他也不怕。 织女替宁采臣整理一下衣领,帮他把佛珠戴上,说道:“你可要好好感谢我,那个权印可是有我一半的法力,不要把佛珠弄丢了,否则权印就…” 忽然,佛珠发出耀眼的金色光芒。整串佛珠都颤抖起来,织女脸色一变。 “糟糕!佛宝压制不住诅咒!”不仅压制不住诅咒,还因为佛宝的力量。让诅咒的力量发生反弹。这时,织女意识到。这个诅咒不仅属性非常极端,甚至于力量也是强大到不可匹敌,只是一直内敛没有表现出来。现在被佛光这种截然相反的力量激发,爆发出的诅咒之力……危险! 这样的力量,不要说是宁采臣一个普通人,就算是一些神灵都会神魂俱灭! 来不及了,织女瞬间下决断,抱住宁采臣。施展秘术,把她和宁采臣的生命连在一起,磅礴的神力抵消着那诅咒和佛光对抗所产生的泯灭之力。 直到一分钟之后,佛光完败,佛宝上,每颗佛珠都出现一道裂痕,两者的碰撞才结束。 宁采臣被强烈的光线蒙蔽视线,只能闭眼,睁眼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自己被织女抱着。他周身方圆几十米的土地。都像被龙卷风肆虐过一样,没有一根绿草,被犁掉一层。他脚下的土地凭空高起十几厘米。若不是织女担心佛宝压制诅咒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奇特的光芒和声音,特地到郊外,估计要造成不少的人员伤亡。 这样强大的破坏力,处于中心的他却没受到一点的伤,肯定是被织女救了。 织女咳嗽一声,宁采臣立即感受到,背后温热的液体。 这是……血! 是织女代他承受这样的力量吗?宁采臣立即感觉自己心中出现一种酸酸的感觉。 “你没事吧。”感受到织女身体的无力,宁采臣担心道。 “咳咳。没事,这点伤奈何不了我。再怎么说我也是天帝之女,没那么容易出事。不过。我现在要好好休息一下,在我力量还没恢复的时间,恐怕会有不少妖魔鬼怪找上门,要尽快,带我去你家,那里有大魔王在,没有什么东西敢进去。”织女再度吐出几口鲜血,向宁采臣说完这一句之后,就昏迷过去。 可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不管情绪如何,宁采臣的理智还是支配着身体,背着织女,走到大路边。 把织女放上车,从织女身上拿出车钥匙,对于开车,他只有理论上的知识,并没有实际操作过。 只是,这时也管不了这么多。 越是紧急时刻,他越是冷静,因为他知道,只有冷静才能解决问题。 开车,最重要的就是心理素质,初学者所要锻炼的,也就是心理素质。开车的步骤其实很简单,但很多人还是要教练在一旁手把手教着,无数遍的练习。主要就是心理素质不够,操作起来,容易紧张,从而忘记正确的操作手法。宁采臣理论上的知识,完全过关,在牛郎那里,把它当做社会常识学习了。 心理素质,对于能完全用理智支配身体的人,根本不是问题。 第一次操作,就好像开车几年的老手一样,起初些微的生涩感,也很快消失。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小区中,把钥匙扔给牛郎,让他帮忙停车,宁采臣背着织女回到自己的家中。 母亲在上班,父亲在棋社下棋,大魔王在家,趴在他床上,在看书。 把织女放在床上,擦掉她嘴角的血,宁采臣探一下脉搏,平稳有力,没什么生命危险,放下心来。 交代大魔王不要出去玩,宁采臣这才有空思考织女刚才说的那些话,佛珠、权印、天帝之女、妖魔鬼怪、大魔王……这些几乎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脖子上的佛珠已经破碎,权印就是那次她拿出来的印章?织女是天帝之女,天帝,传说中的天庭之主,神灵的帝王,织女是天上的公主?妖魔鬼怪,这些都是织女的敌人么,大魔王到底是什么存在,竟然能威慑住天帝之女的敌人?总感觉,一切都有一种虚幻的感觉,传说中的存在,和自己伸手就能碰到的织女…… 一整天时间,宁采臣都守在床前,织女的事情,没有告诉任何人。 这件事情,不是他所认识的人能解决的。 而且织女这样的情况,也不适合让其他人知道,有敌人在窥视,知道的人越多,变数就越大。门一直关着。除了让父母送饭进来,就没开过。 他父母问一下情况,就没说什么。他们相信宁采臣会处理好任何事。 第二天晚上,织女才醒过来。 “这个诅咒太强大。佛陀之宝都无法镇压,看来,只有找出这个诅咒的根源,才能想办法。”织女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诅咒毕竟不是正统的力量,能发展到属性的极致,也已经是极限,未曾想竟然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让佛陀的佛珠破碎。佛陀可是仅次于佛祖的存在,什么样的诅咒能达到这个高度? “饿了吗?”宁采臣问道。 虽然一天没吃东西,但织女又不是凡人,凡人的食物也只是吃吃味道,却不可能给她提供什么能量。 摇摇头,织女道:“采臣,你好好想想,有没有接触过什么奇怪的人。只要能找到,诅咒也就能解决,相信没几个人会不给我面子。” “想要喝水吗?”宁采臣又问道。 织女一瞪眼:“别管这些小事。现在重要的是你身上的诅咒。” 昨天,为救他织女受到重伤,明明是那么尊贵的身份。还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在有敌人窥视的情况下,昏迷过去,把性命完全交到他手中。还有,这串佛珠很贵重,让她抵押上拥有她一半力量的权印,还欠下人情。现在佛珠破碎,应该会很麻烦吧,现在,一醒来就为他的事情操心。不理解。 这一切,其实都是他的事情。织女只是顺手帮忙,还能说得过去。现在这样。付出那么大的代价,还没有一丁点后悔的样子,宁采臣不理解。 为什么对他这么好?明明认识没多久,也只是在游轮宴会见过一次,为什么…… 宁采臣是理智的,是能看透人心的,但是,对于织女,他却完完全全看不明白,一丁点的头绪都没有。 如果织女是那种无可救药的烂好人,那还好说,可是织女明明就对普通人一屑不顾,即高傲又冷漠。与那些女仆的聊天中,还知道织女一年都不一定会笑一次,简直就像一座冰山。 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不明白。”宁采臣低着头,声音中充满迷茫、困惑。 听到宁采臣的话,织女微微一愣,而后宛然一笑,慢慢地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天帝成道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没有并没有天帝之女的存在,甚至于天帝并未有妻子,也没有什么情.人。太上忘情者,才能成为天帝,天帝之女,也不过是天地运行规则中,自行诞生出来的。 地位崇高,但却是真的无父无母,无亲无故,天生地养。 她与天帝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那颗玲珑剔透的心,天帝是她唯一同类。但是,天帝无情,不可能给她任何的关爱,虽有同类,但在这世间,却一直都是独自一人。 直到她遇到唐三藏,第二个同类,然而,没接触多久,她就发现,唐三藏和天帝是同一种人。 天帝无情,视她和芸芸众生如一,唐三藏至情,亦视众生平等。 “所以,你们就是我的弟弟妹妹,也就是我在这世间仅有的亲人,不对你好,那对谁好?”织女有一点没说出来,这次回归,她向天帝问过玲珑剔透心的问题。拥有玲珑剔透心的人,天帝、天帝之女都是身份特殊,唐三藏的前世也是非凡,她认为,宁采臣、叶秋零、祝英台他们三个,可能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天帝一言一行都是关乎天机,没有给出答案,但那态度让织女觉得其中有问题, 人海茫茫,她在凡间行走几百年,都没有找到一个同类,而那次,却一下子找到三个,三人还都是好友,说是巧合,她绝对不信。 不管其他,除了天帝和唐三藏这两个变.态,宁采臣他们,就是织女在这世间仅有的同类。 世间仅有的几个同类吗?宁采臣想了想,如果统治这个世界的都是喵星人、汪星人、猴子之类的,世界上的人类只剩下六个,其中两个还是变.态,那他对剩下的三个,肯定也都是溺爱到没有边际吧。织女对他这种,没有条件的关爱,也就完全成立,稍微有些理解。 搞明白这个问题,有些事情,似乎应该说了。 遇到那个黑袍怪人,那人所说的命运,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悲惨结局,他全部告诉织女。 昨天遇到的事情,让他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安全。也许拥有那面镜子的他有改变他人命运的能力,但是,如果他出现意外呢?像今天遇到这种事情,如果没有大魔王及时赶到,那他是不是会就这样死去?人生无常,他并不能保证什么,若他死之后,祝英台和叶秋零会怎么样呢?会不会像黑袍人谁说的那样? 思考一个晚上,宁采臣做出决定。 “世间算命的人,大多装神弄鬼,不用担心,她们都不会有事的。”织女却是不相信黑袍人所说的那些,就算有些修为的人,能算到她们的一些信息,也不可能真的看透命运。 知道这些没有说服力,宁采臣走到书桌前,打开抽屉,拿出一面镜子,和一部手机。 开诚布公,介绍这面镜子能沟通平行世界的力量,告诉织女他身上的诅咒就是镜子带来的,说出他在猫先生那里听到的东西。并调出手机中的内容,里面的东西足以证明这部手机来自另一个世界,这么多经典的作品,一百个宁采臣都不可能做出来。然后,他直接给织女看那个中国神话故事,点击到梁祝的篇章之中。 这本书,宁采臣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在看到这一篇之后,就再也没有打开进去,似乎里面存在着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 这些东西,对任何人的冲击都是非常巨大的,织女也不例外。 镜子虽然重要,但在宁采臣看来,一切的外物,都不是真正不可失去的东西。镜子算是私人的秘密,没必要告诉别人,同时也是因为泄露出去,所产生的地震将会是无比恐怖的,很可能伤害到身边的人,所以隐瞒着。但是现在,有必要透露的时候,宁采臣也不会犹豫,镜子可以不要,但祝英台和叶秋零不能出事。 能帮得上忙的只有织女,在明白织女对他们的态度之后,宁采臣也就有足够的理由,把一切告诉织女。 半个小时后,织女面色古怪的对宁采臣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牛郎的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织女的方法 “命运是不可改变的,那个人,与其说是看透命运,不如说是看透死亡更合适。”织女在消化了宁采臣所说的一切之后,这样说道。 宁采臣展示出来的东西,确实有些吓坏她。以她的见识,也只知道,这个世界有可能并不是唯一的,可能还存在另外的世界。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无数上古大能,甚至于现在的天帝和佛祖,都不能感知到另外的世界。唯一的线索,还是化身轮回的大地之神留下的只言片语,也没有任何实证。 这个万古之谜,却在宁采臣这个普通人手上得到答案,简直不能相信。 就像是全世界,无数的数学家在解一道从数学诞生之后,就无人解出的猜想。而这时候,一个流着鼻涕的孩童,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比划一下,对那些站在世界颠覆的数学家说:“喏,答案就是这个。”而那些数学家把答案带入,用最尖端的计算机和大量的人力,还真他妈的把这个猜想给证实了! 那部手机,就在告诉她,宁采臣说的都是真的!织女性子淡,对那些超脱之类的不怎么感兴趣,若换成其他的大神,估计早就抢走镜子躲起来研究了。 对她而言,最重要的是叶秋零和祝英台的安危,这点她和宁采臣的想法一致。 “看透死亡?和看透命运有什么区别?能改变?”对于宁采臣来说,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改变叶秋零和祝英台的结局。 “死亡,算是命运的一部分,最后的那部分,也是无法改变的。一个修士,不管法力如何。只要没达到天帝佛祖他们哪个层次,都不可能看透命运。但是,这个世界上却有三件宝物。记载着天地万物的命运。分别是,记载着万物之始。天地开辟之谜的天书;记载万物终结,世界回归混沌的地册;还有就是大地之神化轮回,天地补齐,所诞生的生死簿。”织女述说着这世界的秘辛,也只有她这高贵的身份,才能接触到的,世界的真实。 “天书由天帝掌控,生死簿十殿阎王执掌。唯有地册,在上一代魔主死亡之后,分为数十残页。那位黑袍人,可能是得到其中一片残页,所以才能看透她们的死亡。”地册大部分被天庭灵山收集到,还有一小部分,则被世间的妖魔鬼怪得到。 了不起的大秘密,不过,他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寿不过百年的凡人。这些东西知道又如何,完全没意义。 他现在只关心一点:“拥有这面镜子,能不能改变她们的命运?” 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就像一个计算机中被设计好的程序,不管怎么运行,最终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这是无数大能,以无数的岁月所验证得出的结论,但是,这一切都建立在,这个程序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这个前提下。这面镜子,就像是连接了另一道程序,不同的算法和数据流入。为容纳新的数据和算法,这个程序就要发生改变。 然而在程序的根本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等把这些异物容纳消化,又会回到原有的轨迹。 除非天地大势都发生变化。一切原有的轨迹都将被改变,天书、地册、生死簿的内容都将重新生成,命运才会走向另一个方向。 “天地大势?”宁采臣默然,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哪能影响什么天地大势?如果这个世界还是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他还能拼一拼,可是现在,明显决定天地大势的,是天上。 织女拿着镜子,在她手中,这只是一面普普通通的,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的镜子。 她把镜子抛到宁采臣手中,顿时,镜子发生奇异的变化,好像一瞬间活了过来一样,果然是认主。这样,宁采臣也有资格,她道:“其实,对你来说改变天地大势并不难,真正主导天地大势的,也就是这个世界最上层的神佛,所以你只要改变几个人的命运,就能改变天地大势。” 宁采臣苦着脸,要他一个普通人去改变神佛的命运,开什么玩笑! 那些存在,吹一口气都能让他死翘翘。 “比如,我啊,改变我的命运,就能一定程度上改变大势。本来,也没办法知道怎么改变别人的命运,是不是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但现在,不是有这本书的存在吗?这本书很好用,里面好多熟人都在,有些事情,只要我们插手,就能改变结果。采臣,我们去改变他们的命运吧!”织女说着,眼中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改变天地大势,改变那些老熟人的命运,这种从天地诞生到现在都没人做过的事情,太让人兴奋了! 里面有织女的命运?宁采臣拿过手机,翻到目录,找到牛郎织女这一章,点进去一看……牛郎、织女、老牛、天帝、王母、还有两个孩子。 不过,这里面的牛郎好流.氓,竟然偷衣服威胁织女嫁给他,三观不正啊。 在现实中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估计织女会让牛郎知道什么叫做天帝之女的威严吧。而且,故事中的王母,呃,天帝没有配偶也不代表没有王母,毕竟天帝之女都是规则演化出来的,演化出一个王母,也是正常。若这是命运,背景不同也会有所变化,想着与织女相遇的牛郎,宁采臣立即想到小区的保安牛郎。 “其实,牛郎大哥是个好人。”受到牛郎不少帮助的宁采臣,还是为牛郎正一正名声,他可不是一个流.氓。 织女冷哼一声,夺过手机,道:“你认为我是那种会轻易喜欢上别人的人吗?先不说牛郎这个人怎么样,一个凡人,就算有交际,也只是见几面那样,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他。对于普通人,我可是没什么兴趣。待久了都会难受,更不用说嫁给他,为他生孩子。难以想象!” 她当然也想到,如果命运线是那样定的。在不知道这些的情况下,她很有可能脑袋抽筋,和那个什么牛郎陷入爱河。但是知道这些的情况下,她是绝对不可能喜欢上牛郎! 天帝之女的尊严,也让她不会对既定的命运屈服。 还有啊,故事中的原型是这样性格的牛郎,再怎么也不可能拥有玲珑剔透心,不是同类。怎么谈恋爱! “爱情的事情说不准的,虽然我无法理解那些一见钟情,也不相信自己会对谁一见钟情,但还是不否定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对于感情的看法,宁采臣还是比较理智,不会认为所有人都和他一样。 一见钟情,织女突然想到什么,笑了起来,笑得有些阴寒。 “世上哪有什么一见钟情,除了被外貌吸引。那种虚假的一见钟情,那些真正一见钟情心心相印的,呵呵。都是月老那个老家伙搞的鬼!”如果她未来的命运是嫁给牛郎,绝对是月老做的手脚!那个老头不想活了!竟然连她的姻缘都敢动手脚。这里面肯定还有其他神仙存在,屏蔽她的感知,否则单单一个月老可算计不了她。 想到这些,织女脸色变得沉重起来,这些真的成立的话,也就是说月老……现在也只是一本神话故事,并不能证明什么。 织女在心中留意一下,看看未来的发展会怎么样。 她也不担心自己的姻缘会被人控制。只要她有防备,斩断红线却是再简单不过。 …… 自从织女把他的手机带走。说要研究研究该怎么下手,宁采臣就回到普通是生活。 经过两天的冷静。叶秋零和祝英台也各自把感情的事情放下,恢复到之前的状态,三人也是经常联系,见见面,一起出去玩玩。最苦逼的就是梁山伯,他是野路子,为了成为大明星,现在必须要要进行一些正规的培训,把一些短板补齐,才能开始他的大明星之路。 宁采臣则在教大魔王使用电脑,基础的语文数学早就学会,不能说话,那就使用电脑。 大魔王的智力相当于十一二岁的小孩,但是学习能力超越几十倍,三天时间,就掌握电脑的使用。就是猫爪没有人手方便,操作慢一些,还有,它身体太娇小,鼠标和键盘的切换也有些费劲。想了一下,宁采臣花功夫给它做一些小东西。 大魔王站立着,四肢着地,就很难敲打键盘,宁采臣特地给它量身定做一个小椅子,让它能空出前肢。同时在椅子的右端加上一块板子,让它转身就能碰到鼠标。 适应了几天,宁采臣往电脑上一看,大魔王正在和一个网友聊鱼的七十二种吃法。 那个网友说各种吃鱼技巧,发出几十张鱼料理的图片,直把大魔王看得眼睛发亮,转头睁着大眼睛,眼中尽是渴望。 “要不,等下给你买些鱼罐头?”宁采臣摸摸自己的口袋,前几天刚给孤儿院的孩子买一堆东西,现在零花钱已经见底,大概,还能买几个鱼罐头吧。 大魔王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表示理解,立即打下一段文字安慰宁采臣,并表示它不喜欢吃鱼。 然后大魔王艰难地把页面关掉,并且把这个网友拉黑,省的再被诱.惑。 心中涌上一股罪恶感,果然,贫穷就是原罪。 摸摸大魔王的头,宁采臣会到房间中,拨打一个电话:“杨晴姐,今天中午有回家做饭吗?” “嗯,有啊。” “我想来蹭饭。” 搞定,杨晴说等下会去买鱼,下午就吃全鱼宴,七十二种做法是没有,下午的时间也不多,就来五种做法。为此,杨晴也提出一个条件,就是把大魔王的账号告诉她,她也想和大魔王聊聊,很想知道一只猫的思维是什么样子的。宁采臣答应了,他不知道普通的猫是什么思维,但大魔王的思考回路都是他这里学的,人的味道更重一些。 回到房间中,看到大魔王又和另一个网友聊起来。 “我最喜欢的的事情,就是玩游戏,看动漫。” “我喜欢被主人摸摸。” “主人?” “啊,那个,打错了,是爸爸。” “噗呲,看来你年龄不大啊。” “我三岁了。” “……神童,那你爸爸几岁啊?” “十六岁。” “……不知道你爸爸是人渣,还是你妈妈是人渣。”啪啪,这个人直接被拉黑。 吃饱喝足,大魔王出去散步消食,宁采臣和杨晴闲聊着。对于宁采臣身边发生的事情,杨晴也已经麻木,什么超级天才,什么灵魂互换,什么电脑对面是一只猫……杨晴幽幽道:“采臣,其实你是哪位神仙的私生子吧?认识你没多久,就感觉自己的世界观被你刷了一遍又一遍,现在你就是说认识传说中的天帝,我也丝毫不意外。” 天帝是不认识,天帝之女倒是很熟。 “我也一样。”叶秋零从厨房中走出,解下围裙挂到一边。她也在这短短几个月就发现世界变得完全不一样,不认识了。 宁采臣叹一口气,他知道的更多啊,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神仙、妖怪,大多都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知道这个世界有命运的存在,知道这个世界有轮回,还知道有无数平行世界的存在,这个世界,也不过是沙漠中的一粒沙子。人类渺小,神仙也渺小,命运也渺小,世界也渺小,而身为七十多亿人类中的一员,他更是渺小到……但是就是他这样渺小的存在,接触到神仙,观看到命运,连接到平行世界,见到猫先生。 现在,还在盘算着改变那些神仙大能的命运,是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管他世界是怎么样的,反正对你也没影响,你等下还要去上班。” 杨晴突然倒在沙发上,一副精疲力尽不想动弹的样子:“采臣,我们来交换吧,你代替我去上班,我也重温一下年少的感觉。” “不要。”宁采臣干脆拒绝:“你的胸太大,很辛苦的。” “呵呵,我可是大人,你反抗不了的,乖乖给我亲一口吧,放心,不疼的,一下就结束。”(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姮娥 “采臣,秋零,我们一起出去玩吧。” “对不起,我感觉有些头痛……不严重,在家休息一会儿就好,你们去玩吧。” “哦,那你好好休息,采臣,我们走吧。” “咦,可是……” “没什么可是,快点快点,我电影票都买好,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宁采臣挥挥手,目送她们两个离开,秋零,辛苦你了,你的身体我会好好保护的。 走进房间,看着宛如人生败犬,趴在床上,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的杨晴,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她对他的袭击,失败了,失败了没什么,等下她还要去上班,本来就是闹着玩的。只不过,有人当真,为保护他的贞操,叶秋零抢先一步冲上来,和他交换。 杨晴就这样被打击到,她是那种人吗?她又不是正太控,怎么可能真的做这种事,叶秋零这样防着她,明显是把她看做喜欢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小男孩的正太控。 原来在叶秋零眼里,她一直都是这种变.态…… 不忍看她一直这样子下去,宁采臣安慰道:“不用难过,也不用觉得自己爱好不容世间,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像你这样的正太控、年下控,还是非常多的,你绝对不是一个人。变.态,其实就是与群体有重大差异的个体,但是,正太控、年下控比起百合、搞基、乱.伦等等,完全算不得什么。在现在这个开放的社会,正太控、年下控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已经算是主流群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你不是个变态。你只是一个正常的正太控!” 看着宁采臣,握着手认真着一张脸,为她解释什么是变.态。安慰她正太控是正常的,杨晴瞬间。泪眼婆娑,她真的不是正太控啊! …… “所以你就和采臣再次互换了?”一直牵着叶秋零,跑到电影院,才发现人不对。 又交换了?采臣不是说不想再交换? 一问,才知道是叶秋零主动的。叶秋零把那时的情况说清楚,脸也已经红透,当时看着宁采臣被控制住,杨晴就要吻上去的时候。一着急什么都没想就做了。 现在想起,既羞愧又惭愧,杨晴姐也只是玩闹,她却当真。 叶秋零点点头,祝英台却拍拍她的肩膀,给一个大拇指:“好样的!那个杨晴,很可能对采臣有不良的意图,以后也要好好保护采臣的清白,不要被那个女人玷污了。” “那个,杨晴姐她……她是个好人。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叶秋零着急的解释道。 …… 从杨晴那里预支一些零花钱——现在宁采臣的卡上有不小的数字,他便扔到杨晴手上,让她帮忙买一些理财产品。一个慈善基金真正要运营起来。理财投资肯定不能少,否则资金只会越来越少,最后维持不下去。那里面的钱,就让杨晴先熟悉一下,练练手。 对于宁采臣的提议,杨晴在前些天也已经考虑清楚,给出答案。智慧果的衰败是她的一块心病,现在智慧果的崛起已经是注定,等一段时间。智慧果完全稳定之后,有她没她也就无所谓。而且。比起在智慧果当主编给人打工,还是自己开公司当老总比较好——宁采臣只是个投资者。不对,只是个捐款人,整个公司都是她负责。 到时候身份变高,接触的也都是各界的精英,要找个合眼的老公,也会相对容易一些吧。 她说到这句话的时候,得到的只有宁采臣和叶秋零怜悯的目光。 这个女人,太可怜了,绝对是胸部的错! 手上有钱,宁采臣就去书店逛逛,前几天他看到一本不错的书,只是因为零花钱见底,所以才没去买。担心下个月的时候,唯一的一本被人买了——这本书比较偏门,不一定会再印刷,走到书店,看到还乖乖躺在角落的书,还好,还在。这本书记载的是这个世界的神话故事,和主流的神话故事不同,是通过一个小仙人的视角,讲述几百年的仙神故事。 宁采臣通过织女口中知道的秘闻,发现有很多与这本书的内容不谋而合,这书,还真有可能是一个神仙写的。 只是,神仙也不一定就有文采,文笔实在不咋地,看看剧情就可以。 天地之初,最早的两大神灵,大地之神女娲和月神常曦。女娲造人,后又身化轮回盘,补全天地,自身化为凡人,进入轮回之中。常曦为找女娲,也投入轮回之中,生生世世都在寻找。当然,任何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会感觉,女娲和常曦之间,有什么暧.昧关系,但是,这位作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她们只是纯粹的友情。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作者绝对是生活在现代,对现代人的思考回路非常清楚。 作者在书中还特地解释一下关于太阳神的事情,女娲是地球之神、常曦是月亮之神,那么太阳神呢?作者很明确的给出答案,太阳,无法孕育出生命,神灵也是生命。 “叶秋零!这么巧,在这里见到你!” 宁采臣转身一看,是一个男人,一个长相平凡,气质平凡,衣着打扮平凡,浑身透露出一种路人气息的男人。谁?叶秋零的朋友?不是,叶秋零没有除他之外的男性朋友,这点他很确定。那么……他的年龄和自己差不对,是学生,是同校生?还是叶秋零的同班?宁采臣的记忆不错,但也不会闲着把学校的所有人都记下,也就记个大概*成的样子,总有一些人太过普通没特色,让人难以记住。 “抱歉,请问我们认识吗?”在陌生人面前,没必要伪装。 心灵受到重大的创伤,陆仁贾吐血三升,但是,在自己的女神面前。他还是做出一个笑容,心胸广阔、开朗完全不在乎的样子。 “我是陆仁贾啊,你的后桌。就在你身后。”在她身后坐了一个学期,结果却没被记住…… 叶秋零的后桌啊。从来没见她提起过,只有听她说过,前桌是一个女孩,长得还不错,就是很敌视她。然后,然后就没有了,叶秋零在说起班上的人,从来都是用‘他们’把所有人归为一类。除了敌视她给她造成麻烦的女孩,其他人都只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是后桌的话,刚才的话就有些伤人了,宁采臣连忙道歉。 “不好意思,刚才看书看得入神,脑袋没转过来,一下子没认出来。你这一说,我就想起来了,你就是路人甲,就是我后桌的那个路人甲。” 为什么感觉他的女神口中的路人甲。和他的名字不一样呢? 不纠结这些小事,陆仁贾马上道:“能在这里遇到,我们还真是有缘啊。” “是啊。挺有缘的。”与人交流这种事情,宁采臣还是比较擅长的,几句话调节一下气氛,把陆仁贾带得团团转,最后非常愉快的告别。陆仁贾笑着向他挥手,忽然,反应过来,他的目的是约女神出来玩,怎么会聊到宇宙起源、战争的看法、世界和平这些高上的话题上? 陆仁贾刚想追上去。厚着脸皮约下次见面,却见到一辆豪车在路边停下。他的女神就这样抱着书,走进去。 叶秋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平民女神吗?怎么会……陆仁贾的心再次受到打击。这次直接裂开。 “这个男孩被你打击惨了。”织女调侃道。 宁采臣满不在乎道:“在学校中,秋零可是有男朋友的,就是英台,这个男生竟然还想打秋零的注意,绝对不是好人,秋零还是离他远一点比较好。” 普通人的琐碎事,织女也不在乎,随便问问,她就说到这次的收获上。 经过她多方面的调查,终于选定一个目标,一个容易改变命运,又是分量非常重的,绝对能影响命运长河的存在。 这个世界,最古老强大的神仙之一,月神常曦。 “月神常曦,女娲的好姬友……你是说找她的转世之身吗?”宁采臣马上想到手上这本书写的东西,常曦为寻找女娲,投入轮回。 “你知道?这个事情可没在凡间流传……这本书,原来如此,是那位最八卦的神仙写的啊。他的书文笔太差,在天庭到处发,也没人看,没想到他到凡间写书,嗯,还是这么难看。”虽然这样说,但织女还是仔细地看起这本书,她也不是全知全能的,一个人,一双眼睛两只耳朵,知道的终归有限。 八卦神呢,到处打听神仙妖怪佛魔的私密,和这天地中各种秘辛,又活得足够久,算是天庭之中,除天帝外,知道的东西做多的人。 不过话说,活这么久,还是这种小学生文笔,这也是一种天赋不成。 织女边看着,边说起常曦转世之身的情况。 她和女娲不同,女娲是完全化为凡人,作为大地之神的法力修为心境记忆,一切的一切都完全没有,那些都已经融入轮回盘之中,转世的女娲,也只是芸芸众生,最普通的一员。 常曦呢,只是把自己的意念投入轮回之中,月神的限制,她本体无法降临世间,也就是地球。 每次年龄一到,她的转世之身觉醒记忆,就无法避免的,会被月亮吸引,回到月亮之上。这就使得,她找到女娲是一种无法实现的事情,虽然能大概确定女娲转世之身的范围,每次都转世到女娲不远的地方,但是,没有记忆的她是无法找到女娲的,就算女娲的转世之身站在她面前,她都不认识。 只有恢复记忆,恢复月神身份,全力抵挡月亮召唤的短短几分钟内,才能寻找女娲。 结果就不用说了,只是徒劳,一次又一次的转世。 至于找其他神仙帮忙,那也是不可能,女娲是真正的成为凡人,就算是天帝佛主都无法找出女娲的转世之身,只有和女娲相处几万年的她,才能一眼看出女娲的转世之身。 “你找到常曦的转世之身了?”宁采臣问道,转世成凡人,应该很难找到才对。 织女神秘的笑笑,说道:“乱找自然找不到,可是,我知道那个神话故事中,有个嫦娥奔月的故事。这些天我就通过一些关系,查找了一些,就寻找到一个名叫姮娥的女人,是月神庙的巫女,后来我又在那附近发现一个人,名字叫后羿。这么巧的事情,你觉得,这个姮娥会不会就是常曦的转世之身呢?” 嫦娥奔月,宁采臣也看过,姮娥、后羿,应该不会错,这个姮娥有九成的可能是月神常曦。 是阻止她和后羿恋爱?不对,这里的姮娥可不是吃仙丹飞上月亮的,而是觉醒记忆,被月亮吸回去的。而且后羿的传说,后羿射日,怎么都不靠谱,宁采臣很怀疑后羿的真实。 那么要改变命运,常曦最重要的命运,也就是觉醒的时候,回归月亮?难道是阻止她回归。 这种事情应该没人能做到吧,否则常曦也不会无数岁月,一次又一次的轮回,早就找到女娲,把她带到月亮上……想歪了。 “我的想法,就是阻止她回归,把她留在地球上!”织女这样说道。改变一个神仙的命运,说来轻松,但是,织女却没办法随意乱来。如果不是悲剧的命运,因为被她改变,而成为悲剧,那就罪过大了。所以她挑挑拣拣,找出那些悲剧的传说,改变命运就是双赢的事情。 “你能做到?”宁采臣问道。 “不,是你能做到!”织女认真地看着宁采臣,这件事不仅仅是为叶秋零和祝英台,也是为常曦,更是为万物之母,女娲。 女娲,身为地球上的第一位神灵,以自身补全天地,让这天地的命运,从毁灭变为轮回,是无上的功德。也就是说,女娲,对这个世间所有的生灵,包括是神灵,都有着大恩。其他的神灵,或者凡人,可能感受不到,但是织女这种天生地养的生灵,就几乎可以说是女娲的子女,对女娲自然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神迹小镇 “姮娥,今年十六岁,生日和你一样,都是二月十四。身高一米六五,体重四十八公斤,胸围……” “我觉得三围还是算了。” “现今在宋煌高中读高一,下学期步入高二,学生只是她表面的身份,她真正的身份却是月神庙的巫女。月神庙,位于观井县神迹小镇,也就是在胜华市边上的一个小县城中。神迹小镇中月神庙拥有超然的地位,月神庙的巫女,地位比镇长还高。传说,在五百年前,那个小镇发生大地震,月神的转世之身恰巧在那时候觉醒,降下神迹,平息地震。所以这个小镇便改名为神迹小镇,建立起月神庙。” “觉醒之后,就有那么大的能力?” “嗯,在那几分钟内,她可以向月亮借用一部分的力量,不过没用,要寻找女娲必须要亲眼看到,用神通是无法找到的。” “人海茫茫,几分钟,找到的几率太渺小了。” “长发,不喜束发,性格清冷,喜欢看书,喝茶,发呆……采臣,我觉得她和你好像。” “不,我不喜欢发呆,我发呆的时候,都是在思考问题。” “也许她也是在思考问题……巫女是她的本职,学生才是副业。上学期间,她只会在周六周日去月神庙,而现在是暑假期间,她基本每天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会在月神庙中。我已经做好安排,给月神庙捐了一笔钱,可以在庙中借住半个月,务必要在这半个月之内搞定,暑假结束,就没这么方便了。” 宁采臣把织女所说的一切都记录在本子上。既然确定目标,自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从资料上看。这个姮娥和常曦本质上还是一个人,他从那本八卦神写的书中。所了解到的常曦的喜好性格,甚至一些习惯,都和姮娥没有什么不同。 转世,按照传统的看法,就是完全斩断前世,算是全新的一个人,性格外貌都完全不同。 说姮娥是常曦的转世,他认为没有过去记忆的常曦这种说法更加准确。 毕竟是为了寻找女娲。没必要真正转世。 前期准备都已经做好,那么,现在他们要做的,按织女的说法,就是让姮娥提前觉醒,再使出秘密武器,阻止她回到月亮,这样她就有一辈子的时间寻找女娲。她找不到女娲的主要原因,就是时间太短,每次女娲转世。她都会有一种感应,确定女娲的转世地点,然后转生到女娲这一世的附近。 范围确定。加上她觉醒之后的能力,几年之内找到女娲的可能性不小。 如果能做到的话,不仅改变常曦的命运,还会改变女娲的命运,改变这个世界最古老的两位大神的命运,命运长河,肯定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问起秘密武器,织女却是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不过。她让宁采臣把那面镜子带上,肯定是要用到镜子的力量。 至于怎么让姮娥觉醒。到时候再慢慢想吧,见到人。真正了解情况,才能针对的找出方法,凭空想象是不可能做到的。宁采臣认为织女只是单纯的没找到方法而已。 他也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便和父母交代一下,收拾行囊,前往神迹小镇。 就算不是为姮娥的事情,神迹小镇也是一个很好的旅游景点,到处都是古色古风。 由于神迹小镇距离神胜华市不远,也就两个小时的车程,织女直接开着自己的车去。宁采臣看着坐在自己左边的祝英台,又看看坐在自己右边的叶秋零,叹一口气道:“我觉得我还是到副驾驶座比较好,后座的空间不大,三个人有点挤了。” 祝英台打个哈欠,闭上眼睛,靠在宁采臣身上:“困死了,不要动,让我睡一会儿。” 知道宁采臣和织女想要去奇迹小镇度假的时候,祝英台就吵着闹着要一起去。不过,这次他是去办正事,可能关系到她们俩生死的大事,自然不想让祝英台也跟着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祝英台偶尔会抽风变身逗比的性格,有可能会坏事,宁采臣坚决拒绝。 撒泼打滚都无果之后,今天早上,背着大包小包,直接到宁采臣家门口蹲点,逮住要出门的宁采臣。 走到小区门口,见到叶秋零背着包包在等着,祝英台才发现,叶秋零才是最深藏不露的一个。她还要早早的来这里蹲点,而叶秋零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做通织女的工作。 “我听织女姐姐说,你是为了我们,才要去奇迹小镇的。”叶秋零突然道。 祝英台睁开眼睛,歪头看向叶秋零,我们?是她和叶秋零?什么情况?我们有需要帮助的……等等,祝英台瞬间想起那次遇到的神秘黑袍人,还有那几句像是对她们命运审判的话。那时候宁采臣有说过,要找织女帮忙,现在他又要和织女去奇迹小镇,莫非是,奇迹小镇之中有什么能帮她们的东西? 虽然平时做事有点乱七八糟的感觉,但认真起来的祝英台,脑袋瓜还是非常灵光的,短时间内就猜到真相。她试探性问道:“那个算命的?” 知道太多对她们没什么好处,特别是他还要和那些仙神妖怪打交道,太危险了。 “嗯,你们听过神迹小镇的传说没有。”不说谎,但不一定要说真话。 神迹小镇的传说,应该就是月神庙的那个传说吧,月神祭,农历七月十二的那一天,月神会显灵,在月神庙中降下神迹。 月光即是月神的目光,月光之下,被月神所喜爱的人,将会实现心中的愿望。 这个传说流传很广,祝英台自然也听说过,见叶秋零迷茫的样子,祝英台把这个传说述说一遍,然后道:“采臣。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月神所喜爱的人,明显我的可能性更大。这个世界上要找到一个比我还可爱漂亮讨人喜欢的人。是不可能的吧。” 呃,这个家伙确实是人见人爱。不过从她自己口中说出来,那种满满的自恋感,让人有一种想抽她的冲动。 这么可爱的脸蛋,抽上去就太残忍了,所以宁采臣只是用手在她脸上揉啊揉,见到她的脸都变红,才松手,满意地点头:“有两朵腮红的你。才称得上是最可爱的人。” 叶秋零听到这句话,楞了一下,看看自己的双手,试着在脸上揉揉。 “你就不用了。”宁采臣手在她脸上一摸:“就这样,你一害羞脸就红了,不用揉,英台她是脸皮太厚,必须要使劲揉才行。” “喵……”蹲在副驾驶座上的大魔王表示赞同。 祝英台问起这个问题,宁采臣就顺势推舟,转移她们的注意力。这样,她们应该都会认为这次去神迹小镇,就是为了这个传说。不想太多。把这次当做是普通的度假,这样更好。 常曦转世之身的觉醒年龄,一般都在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农历八月十五那天。 如果没成功的话,以后每年八月十五都要来这里看看。 今天是农历七月九号,再过两天,就是月神祭,让她们好好玩玩,然后再送她们回家。他们再偷偷来这里办事。 “你脸皮才厚,我脸都被你揉肿了!”祝英台说着。张牙舞爪地向他扑过去,波及到叶秋零。闹成一团。 …… 到月神庙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等他们,在这个社会,不管多么脱俗的存在,都无法离开金钱。织女那一串数字砸下去,自然成为月神庙最欢迎的客人,早早就已经准备好两个房间。叶秋零和祝英台是临时插入的,不过也不是问题,月神庙很大,空的房间不少,等会儿再收拾出两间。 “一间就够了,我要和秋零一起睡。”祝英台抱着叶秋零,一副我们是好姐妹的样子。 见叶秋零没有反对,也就这样决定下来。 放好自己的行礼,参观过各自的房间,并在月神庙的各个地方熟悉一下,就已经到中午。在饭桌上,他们见到这次的目标,姮娥,比起照片上的她,现实的她更加清冷。 饭菜不错,有织女这样的豪客,自然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 唯一不好的,就是有些素,荤菜几乎没有,据说是因为这届巫女,也就是姮娥的口味非常淡,这里的菜谱也随之改变。 祝英台咬着筷子,对宁采臣小声道:“这位就是巫女吗?传说中能沟通月神的巫女?” 巫女能不能沟通月神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你面前坐着的这位,很有可能就是月神本尊,沟通自己……宁采臣点点头,确有其事。 “月神所喜欢的就是像巫女这样的女孩子吗?”祝英台突然发觉,她和这位巫女的差别好大,这个巫女,一看就是好静的类型,而她却是安静不下来的人,完全相反的类型。好像,她很有可能不被月神喜欢……难道她这段时间都要装成一个安静的美少女才行? 点头,不喜欢自己的人很少,不喜欢自己的神灵就更少了。 得到答案,祝英台沉默下来,然后转到叶秋零那边,小声道:“秋零,现在就全靠你了,虽然还是有些区别,但至少,你们都是安静类型的,有希望。” 叶秋零茫然地点头,不知道祝英台突然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饭后,姮娥就带着一壶茶,坐在月神庙前,喝茶,发呆,看书,再喝茶,发呆,看书……无限循环。 叶秋零和祝英台在自己的房间午休,宁采臣在观察了姮娥一个小时后,到织女的房间,商量着该怎么做,有什么让她提前觉醒的方法,至少要知道行动的方向。 “常曦的觉醒时间,大概都是在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都是农历八月十五这一天。这是正常的觉醒时间,然后,我在这本书上看到一个可能的方法,在遇到强敌的时候,她也有可能受到刺激,直接觉醒。”织女说的就是八卦神写的那本书,里面有重点记录,几次被凡人见到的月神觉醒。 “强敌,刺激,要怎么做?”宁采臣问道。 “这里有一个案例,说是常曦的一个转世之身,所在的村子,遭到妖魔的袭击,然后她直接觉醒,除掉妖魔。其实在这个小镇留下的传说也是一样,在地震的时候,性命受到重大的威胁,常曦也提前觉醒,就是七月十二的时候。”织女说着,但眼中并没有什么喜悦的神色,好像有什么顾忌。 宁采臣一问,却得知这个方法的弊端。 确实,成功的话,是有可能让常曦提前觉醒,但是,却有几个例子是她在还没觉醒的时候,就被人杀死,直接再入轮回。 按照那个八卦神的推测,月神并不是在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就会觉醒,而是在认为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将要失去的时候,才会觉醒。 据有记载的资料来看,那次妖魔袭击,却是一位与她相依为命的弟弟将要被妖魔杀死,她才觉醒。同样的,这个小镇中留下的资料就更清楚了,甚至于在当时的历史典籍中也有详细的记载。 但是,找到姮娥所珍视的人,做出那种事,有点…… “如果是我出手的话,可以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逼他觉醒。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珍视的人!应该说,以常曦的性格,除了女娲,其他人根本就不会真正触动她的心。那特别的几次,也都是无数轮回中极少数的个例,是被人类影响太大的前题下。可是这个姮娥,明显和常曦的性格一模一样。”织女深叹口气,把书扔到一边。 以古代的那种环境,常曦的转世之身,没活到觉醒的年龄,就意外死亡的,并不少,正常情况死去就是死去,不会觉醒。 宁采臣拿起书,翻了一下,这样的话,要让姮娥提前觉醒,基本不可能。 该怎么办呢?触动一个人的心,最简单的方法其实是……爱情,对了,这里不是有个后羿! “我们去找那个后羿,看看是什么情况。也许他们已经相爱,只是不为人知。”就算不是,只要有命运牵引的话,姮娥爱上后羿,也是有不小的可能。 织女眼前一亮,马上带宁采臣去找后羿,这是目前看来最有可能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后羿 神迹小镇是一个古老的镇子,这里的建筑,基本都是古时候的那种院子结构。 现在钢筋混泥土盛行,这个小镇不免也受到影响,再加上电气时代,木质房子的安全性相对较差,容易发生火灾,新建起的房屋,都采用新的材料。但是,为了保持小镇古朴的风格,这里的房子还是采用统一的风格,院落的结构,外表看起来和老房子没什么区别。当然,这只是外表,房子里面,早已现代化,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 后羿所住的地方,却是真正的老房子,几百年的房子,梁柱都已经换了几根。 以后羿朋友的名义,宁采臣和织女进入其中,在后院看到一个少年,身材匀称,头发半长,面貌清秀,一副眼镜更衬托出一种斯文感。 他穿着运动服,手上拿着一把大弓,弯弓,射箭,嗖,正中靶心。 这个院子经过改装,一半的地方,变成射箭场。也是这个院子够大,才能做这样任性的事。从织女那得到的资料,他们家传承几百年不断,非常古老,是这里的名流大户,现在虽然落没,但从这个大院的规模,也可以看出他们全盛时期有多么繁荣。 宁采臣没有去打扰,而是在一边静静看着,后羿亦聚精会神,没有注意外界的情况,一箭再射中靶心。 后羿使用的并不是现代那种,有设备辅助,精度非常高的弓箭,而是最古老的那种,对弓手的眼力、臂力、稳定、协调要求非常高。后羿大气不喘,不急不慢,以一种特殊的韵律。连射九箭,每一箭都正中靶心。 这样的实力,就算在全世界的比赛中。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把弓箭放好,后羿才长长出一口气。这时,他听到掌声,转头,看到一位绝色女子和一位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 素不相识的人,想要聊起来,必须要有一个突破口。 后羿是姮娥的同班同学,宁采臣和织女,却是以姮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后羿。当然。至少表面上,后羿和姮娥的关系并不亲密,姮娥的朋友来拜访后羿,会有些奇怪。 这其中,自然是有他们的考虑。 织女和宁采臣在路上商量一下,他们想要试探出后羿和姮娥的关系,是不是有秘密交往,还有就是后羿对姮娥的态度,若没有在交往,他是不是对姮娥有意思。 宁采臣马上想出一套巧妙的说辞。他们是姮娥的朋友,因为看到姮娥最近茶不思饭不想,怀疑是不是有女儿家的心事。比如喜欢上哪个男孩之类的。 调查一下,发现姮娥并没有和什么男性有深入接触,问一下她身边的人,被告知,如果姮娥有可能喜欢上哪个男孩,最有的就是后羿。 所以他们才来了解一下情况。 要宁采臣睁着眼睛说瞎话,有些困难,于是他保持不语,一切交给织女。 听织女说完。这个看起来非常稳重帅气的男孩,顿时……宁采臣感觉他要飘起来了。估计再吹一口气,他都会飞上天。 后羿变得扭扭捏捏起来。一下子脸红,一下子傻笑,最后才反应过来,立即上茶,上糕点,把织女和宁采臣当做最尊贵的客人。他问姮娥的情况,织女眼也不眨的,随口就说出姮娥那种思念着什么人的样子,时不时看着某处发呆,时不时傻笑,偶尔露出忧郁的神情。 其实织女也没有说谎,姮娥确实经常发呆,看书的时候也会偶尔发笑,至于忧郁的样子,是人都有那个时候。 只不过前面受到引导的后羿,马上就想到那方面去,对织女和宁采臣的热情更上一层楼。 真是个天真的孩子,欺骗起来有些罪恶感。 聊一会儿,他们还没问,后羿就直接说出来了,他和姮娥,其实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人家住不远,同样是神迹小镇的大家族,长辈的来往非常频繁。 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和姮娥认识了。 他说,从小的时候,姮娥就是这个生人勿进的样子,那个可爱的外表,引得非常多的孩子想要接近她,看清姮娥的真实性格之后,一个个都离开。后羿自然也是被吸引的一员,不同的是,他没有放弃,一直默默守候着姮娥。 当有女生想对姮娥出手的时候,他抢先把问题解决;当发现有小混混要对姮娥不利的时候,他与那些小混混搏斗;当姮娥考试的时候发呆,导致一个字都没写的时候,他默默地把自己考卷上的名字改为姮娥;当雨天姮娥忘带伞的时候,他都是把自己的伞送到姮娥手中,一言不发,冲进雨幕中…… 他就是姮娥的守护者,十几年如一日,默默地守护着她,不求回报。 听到后羿述说完毕,宁采臣和织女都被感动了,这是真情啊,绝对是真爱!就算不是为那些目的,也必须要成全这个小伙子。 不过现在,他们私下恋爱这个可能已经排除掉,也就剩下让姮娥对后羿动情这一条路。姮娥喜欢上后羿,织女就可以用后羿为威胁,让姮娥提前觉醒……虽然手法有点不光彩,但是,并没有伤害到谁不是。只要阻断月亮对姮娥的吸引,阻止她回归,姮娥也就会以凡人的身份,在这世间生活一辈子。 感情这东西,也不会因为觉醒而改变,即达到目的,也成全后羿——比起几年之后,姮娥觉醒回归,这样的结果对他最好。同时,也让姮娥不再孤独一人,怎么想都只有好处。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宁采臣觉得,后羿这样默默的在她背后做这么多,姮娥也不可能一点都不明白,肯定也会被感动。 从现有资料来看,后羿如果去表白的话,有不小的可能成功。 但宁采臣提出建议的时候,后羿又开始变得扭扭捏捏起来。表白,他早就在心中模拟千万次,可是。没有一次敢真正站出来。大概是习惯这种默默的守护,后羿连正面和姮娥交谈的勇气都没有。宁采臣费尽口水,后羿还是那害羞的小媳妇模样,不肯去表白。 这个男人太失败了,宁采臣摇摇头,决定助他一臂之力,去姮娥那里探探口风。 知道情况后,后羿对宁采臣百般感激,并表示。如果成功的话,涌泉相报。上刀山下火海都是一句话,结拜做兄弟,孩子认他做干爹……然后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能不能在打探情报的时候,让他悄悄地躲在一边,也就是想第一时间得知姮娥对他的看法。 小事,没什么影响,只是感觉有点……猥琐,看来是偷偷躲在一旁关注姮娥太久。已经习惯这种相处模式。 搞定一个,剩下的就是如何从姮娥的口中,得知她对后羿的看法。 织女决定亲自出手。她是天帝之女,天庭中一等一的大神,区区一个还没觉醒只是一个普通人的月神,完全是小菜一碟。 …… “那个大姐姐行不行啊?”后羿躲在一颗树后,看着月神庙门前,织女和姮娥的交谈。 说是交谈,其实也只是织女在说,姮娥偶尔点点头,应一声。让人感觉她其实只是礼貌,一点也没有和织女交谈的意思。 宁采臣躲在后羿身后。看到情况,他就知道。织女失败了。 姮娥完全就是常曦的性格,对人冷漠,对外事不关心,本来就难以接近。而织女呢,虽然对叶秋零、祝英台和他都非常热情亲密,但对外人,都是一副高冷的样子。 就算放下的架子,也完全亲切不起来,说那么多根本一点效果都没有,估计姮娥完全是左耳进右耳出。 简单来说,她们两个都是冷漠的人,而且相性不合。 果然,半个小时后,织女败退。 商量一下,还是准备让叶秋零和祝英台出场,至于宁采臣,他是一个男人,问这种事情,不方便。 听到宁采臣说出后羿的爱情历程,祝英台拍拍后羿的肩膀,表示一切一切交给她。 祝英台的性格,很容易与别人亲近起来,对付各种性格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姮娥冷漠的性格,也在祝英台的狩猎范围之内,相信以她的魅力,区区一个姮娥,完全没问题。 人际交往,是祝英台擅长的事,一接近,就直接扯开话题,看起来似乎比织女好上许多,两人也是有问有答的。 只不过祝英台回来之后,大家便知道,又失败了。 愤愤不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她,竟然在这个女生面前沉沙折戟。祝英台在他们面前做一堆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姮娥天生冷漠,就算与人交流,也只是浮于表面,无法深入。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叶秋零,叶秋零的长处,就是亲和感,也许…… 看着大家都把目光放在她身上,叶秋零连忙挥手摇头:“我不行的,对这种特别冷漠的女孩,完全没办法,我最不擅长应付的就是这种类型的。” 宁采臣想想,也是,以叶秋零的性格,没两下就脸红,超级害羞的性格,估计和姮娥说两句话,就没反应了。 要打探这种事情,其实要是姮娥亲近的人才可以,不过姮娥有亲近的人么……把姮娥所有的资料,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宁采臣看向后羿,最有可能的人就是他! “后羿,这件事还是你亲自出手比较好,姮娥的性格你也清楚,和我们这些朋友,实际上也不太亲近。”说着宁采臣苦笑一声,道:“说不定只是我们把她当做是朋友,在她眼中,我们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 显然,要说对姮娥的了解,后羿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毕竟是默默尾随十几年的变态。 后羿沉默一会儿,然后感谢他们一番,就说道:“其实我现在也不急,毕竟才是高中生,恋爱的话可能会影响学习。我觉得,还是等等比较好,再过几年,我一定亲自去表白,现在时机未成熟。多谢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的。”说完,后羿就直接回家,他退缩了。 现在怎么办,后羿逃跑,织女失败,祝英台失败,叶秋零没戏……宁采臣沉思着,织女突然道:“我觉得采臣可以出手试试。” 祝英台也拍掌道:“没错,采臣,用你的魅力杀死她,替我报仇。” 他有什么魅力,至今,人生十六年,也只收到一封情书,还是一个小学生给的。唯一一次告白,还被叶秋零拒绝,虽然是有原因的,但是,宁采臣对魅力这一方面,没多大自信。 “采臣的话,一定可以的。”叶秋零表现出对宁采臣无条件的信任,至少到现在,宁采臣还没让她们失望过。 凭什么认为他可以,姮娥明显生人勿进的性格,她们这些漂亮可爱的女生都不可以,他一个男人……姮娥也不是那种会犯花痴的女人。 等等,宁采臣看看叶秋零,又看看织女:“你的意思是?” 织女把叶秋零往前一推,点头笑道:“我们可不止四个人,还有第五个人,那个把英台迷得神魂颠倒的叶秋零。” 仔细考虑之后,宁采臣还是同意,与叶秋零灵魂互换。第三次交换,宁采臣对叶秋零的身体也已经熟悉自如,和自己的身体都没什么区别。做出几个动作表情,看着镜子中自己的样子,宁采臣陷入沉思。性别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最关键的还是怎么接近姮娥,姮娥这种冷漠到骨子里的性格,用普通的方法估计不行。 沉思中,宁采臣突然发现叶秋零、祝英台和织女都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表情有些奇怪,好像发现什么重大的事情一样。又不是第一次交换,这个样子的他她们又不是没见到过,有什么这么惊奇的? “采臣,你刚才沉思的样子,简直和发呆的姮娥一模一样。”织女感慨道。 “嗯嗯,而且那种清冷的模样,也和姮娥很相似。”叶秋零看到过这个样子的宁采臣,他们第一次交换,宁采臣生病虚弱的时候,也是这种清冷的样子。她没见过姮娥发呆的样子,但在吃饭的时候见过一面,姮娥的气场和现在的宁采臣,非常相像。 “你这样去找那个女人的话,说不定会被认为是失散的姐姐,从而轻易接近她,问出她对后羿的看法。”祝英台摸摸下巴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意料之外 “对了,你怎么知道英台被那个……咳咳,那个谁迷得神魂颠倒的事情?”这种事情,秋零和英台应该都不会说出去吧。而他也没有告诉织女,那段时间,织女并不在这个城市,她是怎么知道的? 织女轻轻一笑:“知道你身上的诅咒是灵魂交换,我就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所以就用法术回顾一下你们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法术回顾……宁采臣突然脸色一白,这样的话,他被祝英台那个的样子,也被看到了! 祝英台也脸色通红,那她的自言自语不是也被织女听到,织女现在已经知道她喜欢宁采臣,而且还故意对宁采臣做出那种事情,没脸见人了! 叶秋零直接用手遮住脸,男生对女生的身体好奇,女生自然也一样,那一个月……要死了! 织女茫然眨眨眼睛,然后,马上意识到,这其中肯定有更好玩的事情!她的法术又不是万能的,一个月时间,那么多的内容,她也只是随机浏览几个片段。这些片段,大多都还是他们几个的生活琐事,真正有趣的,也就是祝英台表白的事情。嗯,回去之后把全部的内容都回顾一遍! …… “你怎么又来,你不是已经放弃,要回家?”祝英台对躲在她身后的后羿说道。 后羿挠挠脑袋,傻笑道:“我认为,也许,还能抢救一下。” 这次她们没有再躲藏,而是光明正大地坐在大门另一侧,反正以姮娥的性子,她们这些人在她眼中和草木也没什么区别。 祝英台、叶秋零、织女三个坐成一排,各自手上拿着一个茶杯。看着姮娥,还有坐着她一边安静地看书的宁采臣。对付姮娥的办法,宁采臣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主要原因是他们不够熟悉。才见过几面。不怎么认识的人,突然上前搭话,是他也肯定是这种敷衍的态度,所以,要先和姮娥熟悉起来才行。 时间是肯定要的,这两天先不忙着搭话,而是在她身旁看书。看书,这也是经过仔细思考的。姮娥的爱好就是看书,有共同的爱好兴趣,就会有共同的话题,接近起来也比较容易。 看书的时候,宁采臣自然而然投入进去,忽略身边的姮娥。 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只有真的投入,才能深读,浅浅的过一遍,很容易就忘记。虽然现在读的不是什么有营养的书。但习惯已经养成,不管读什么书,宁采臣都会投入进去。 哗啦。两人同时翻页的声音,半个小时后,两人同时把书放下,望着天空,让眼睛休息。 喝茶,发呆——思考书中的内容,微微动几下活动身体……两人的同步率异常的高,就连看书时,手指上的小动作都非常相似。 一个小时。他们四个都傻傻地看着,茶都忘了喝。 这两个人。真的不是兄妹?就连双胞胎都没有这种默契吧!祝英台嘟嘟嘴巴,有些嫉妒。明明一直都是她和宁采臣最有默契的,这个女人,肯定是在模仿采臣的动作。 “你看的是什么书?好看吗?”一个陌生却很好听的声音在耳边传来,宁采臣转头一看,是姮娥。 姮娥主动搭话?这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啊!不是应该他花两三天时间,让姮娥熟悉他的存在,然后再慢慢接近,聊天……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她的性格不是非常冷漠,从来就没有主动搭理过别人?与任何人都保持距离,据后羿说,只要有人接近姮娥身边半米内,她都会感到不舒服,现在他们的距离,只有不到十厘米吧! 意料之外,但是,这是好的发展!姮娥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冷漠,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大。 更妙的是,姮娥问他看的是什么书,这样就能直接进入第二步。 宁采臣并不是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后羿和姮娥可能存在的缘分上,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只准备一个方案。先前是太急,没想太多,后来有时间,宁采臣便又想出第二个方法。 给姮娥看这本书,让她知道常曦和女娲的故事,也许,会让她提前觉醒。 这只是一个可能,但是,后羿本来也就是一个可能,在不知道正确做法的前提下,两样都有必要试一试。 甚至于,宁采臣还有第三个预备方案,虽然可能性非常渺小……他觉得,常曦并不是正常转世,那么就有可能,在姮娥身上留下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外界有什么关键词刺激一下,常曦就会直接觉醒。如果他们完全摊牌,说有办法阻止她回归,或者说,找到女娲之类的,会不会让她直接觉醒呢? 当然,对于神仙轮回不怎么了解的宁采臣,这些,也只是不负责任的推测。 “书写的不怎么样,不过内容却很有趣,是关于这世间神仙的传说,和流传在这个世界上的,有不小的差别,不过我感觉里面的东西更加真实。”这本书中,一开头就是女娲常曦这种先天神祗的介绍,这两位最古老的神灵,自然花了不少笔墨。而在正文内容中,也多次出现常曦转世之身的记载,内容比较多,宁采臣看过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不过,姮娥好像对这本书没多大兴趣,只是轻轻应一声,就没有再聊这个话题。 了解不够,摸不透她的心里,宁采臣只能像普通的聊天那样,由书展开话题,聊到饮食、爱好、天气这些方面。 “太不公平了,明明我先前和她聊的也是这些话题,她一点兴趣都没有,现在和采臣聊天,就那么高兴……你看,采臣随便说几句,她就笑一下笑一下的,太过分!太伤人自尊了!”祝英台大受打击,她主动贴上去。那么热情,结果姮娥还爱理不理的模样,现在……完全是看人下饭!明明她才是人见人爱的美少女! 后羿从她身后伸出脑袋。一脸疑惑道:“采臣?”这个明明是妹子,怎么和宁采臣的名字一样。她的名字不是叶秋零么?叶采臣? 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纸,摊开,铺在手上,祝英台把后羿的头推到一边,纸粘在后羿的脸上。 然后祝英台又非常嫌弃的再抽出纸,擦擦手:“你听错了,我说的是秋零。” 叶秋零也奇怪道:“也是哦,织女姐姐去的时候也是一样。姮娥完全不理人,怎么,采……秋零完全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姮娥就主动搭话呢?” 天气太热,蹲在这边这么久,后羿已经微微出汗,顺势拿着脸上的纸擦擦汗,看着垃圾桶还有段距离,便把纸放到口袋里。 他比祝英台和叶秋零还疑惑,姮娥主动接近别人。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么多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尝试着接近姮娥,没有一个成功。全部被拒之门外。最好的也是祝英台那样的情况,表示不反感,会应几声。而这个女生,只是坐在那里看书,姮娥就主动靠近,太奇怪了。 织女看着宁采臣和姮娥交谈甚欢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听到祝英台和叶秋零的话,她缓缓道:“看来你们还没发现啊,其实。在……秋零刚在姮娥的身旁坐下,姮娥就开始注意他。看书喝茶的时候。都会偷偷瞄他一眼,只是动作比较隐蔽。时间也非常短,所以你们和秋零都没注意到。姮娥对秋零,好像非常感兴趣。” 对她感兴趣?叶秋零回想一下,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姮娥只是对他们扫过一眼,点点头,然后就再也没有看他们。 那时候,她一直都注视着姮娥,可以确定,姮娥并没有对她另眼相看。宁采臣是因为完全沉浸在书中,所以才没注意到姮娥的视线,否则以宁采臣的观察力,肯定会发现。 再想起姮娥和宁采臣那诡异的同步率,叶秋零低声道:“难道是他失散的妹妹?双胞胎?心灵感应,血脉的亲切?” “要不要打电话问问伯父伯母?”祝英台说道,她和宁采臣的父母还是非常熟悉的。 …… 宁采臣也发现,姮娥似乎对他很热情,他都不需要怎么找话题,对方顺着就说下去。 而且,姮娥还对她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宁采臣只知道叶秋零小时候的事情,还有这几个月的事。因此和姮娥讲的,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只是把一些性别意识严重的事情剔除掉,把事件的主角换成叶秋零。 一方有意,一方又配合,没多久,两人俨然一副相交多年的好友一样。 约定好晚饭后出去逛,然后交换一下书籍,宁采臣才和姮娥分开。如此顺利,宁采臣也百思不得其解,太不科学,太诡异了,让他的理智都直接当机。 毕竟是刚刚成为朋友,为稳定起见,宁采臣还是没说起后羿的事情,后羿虽然失望,但也表示理解。 后羿离开后,宁采臣被祝英台拉到房间中,织女和叶秋零也跟着。 “说,姮娥是不是你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妹妹!”祝英台直接问道,见宁采臣还没有明白,织女直接在空中画一个圈,届时,他和姮娥两人出现在画面中,就像是看电视一样,把两人下午的画面回放。 当时是因为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所以才没注意到。这时,宁采臣也发现,姮娥和他,有着非常多的相似点。 不是外表和性格,而是那种平时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习惯,连宁采臣自己也不会注意到的习惯,还有就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 奇怪,这些东西,应该都属于个人的特质,就算刻意去模仿,都很难模仿这么像,怎么会这样? 难道是所谓的缘分?平时对谁都爱理不理的姮娥,对这个状态的他,一见投缘? “不,我是独生子,这点不会有错,这个姮娥……只是巧合吧,相性比较好这样的。”宁采臣觉得,他都说服不了自己。不过,对于他家里的情况,宁采臣十分清楚,非常简洁,没有什么弯弯道道,绝对不会那么狗血的有龙凤胎妹妹遗失在外什么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是龙凤胎,也不可能这样啊。 几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宁采臣总结道:“这个世界上人这么多,总有一些人有着相似的特质,只是碰巧相遇罢了。没事,这样是好事,至少目的达到。” 晚饭过后,姮娥直接以东道主的身份,带着宁采臣去逛这个神迹小镇。 祝英台是想跟着,只不过姮娥非常明确的用眼神表现出‘不欢迎’,为了不影响宁采臣打听姮娥的情报,祝英台只好退开。 “秋零,我们也出去玩吧。”想想还是觉得不甘心,祝英台决定和叶秋零一起跟着……什么,你说我们跟踪你?谁会跟踪你啊,我们只是出来约会,刚好同路……只要这样,那个冷漠的女人也没办法说什么。 出去玩,叶秋零是无所谓啦,她看看织女,却见织女好像在思考着什么,十分入神的样子。 但好像又分出一点注意力在她们身上,叶秋零看向她的时候,织女便挥挥手:“你们出去玩吧,我有些事情需要好好想想。” 今天的情形,让织女联想到很多,从她遇到宁采臣,就发现许多违反常理的事情。如果她那个猜测能证实,那么,一切都能解释清楚,像一条线一样,把所有的东西都连到一起。 但是,这个猜测也太不可思议了,织女也没有多少把握。 深夜,在宁采臣房间中,他说起今天晚上在姮娥口中打探到的情报。他也没有刻意去打探,只是让姮娥随便说说身边有趣的事,姮娥就说起后羿了。后羿所做的事情她当然完全知道,但是,她眼中的情况,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的。 比如说,那次几个女生聚集在一起讨论她的事情,实际上是几个性格不错的女生,想要让姮娥融入她们的集体,所以发动朋友。但是,讨论之中,不免有些人对姮娥的冷漠不满,发几句牢骚,结果被后羿听到,直接把所有的女生都威胁一顿,导致再也没有人敢接近她。 再比如说那次考试的事情,只是考题太过简单,二十分钟就把整张卷子搞定,后面的时间在发呆。结果,她的名字忘记写,老师给她发下来一张满卷是叉叉,十六分的卷子,而后羿莫名其妙的得了满分。 还有,她从来不带伞,因为她的身份,在雨天的时候都有专车来接送她……每次下雨她手上都要多一把伞,还要托人还回去。 事情的真相总是那么伤人,叶秋零和祝英台傻眼……姮娥这么冷漠的性格,说不定有一部分是后羿的功劳!(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月神祭 “时间很晚了,秋零,我们换回来吧。”说着,宁采臣身体向前倾去,叶秋零闭上眼睛。 看着面前熟悉的脸,宁采臣还是感觉有些别扭,亲自己,实在奇葩。真不知道他和祝英台互换的时候,她怎么会吻得那么高兴,果然她的自恋已经超越他能理解的层次了么? 现在事情已经明了,以姮娥的态度,后羿基本没希望,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让姮娥改变对后羿的看法,也就没必要再和叶秋零互换。 第二个方法,那本书已经在姮娥那里,有没有效果,只能等待。 至于完全摊牌,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可能性太小,如果冒然行动,还有可能被认为是一群神经病而远离。 呃,触感不一样,嘴唇的触感应该更柔软一些,后退一步,是手,转头一看,是织女的手。 织女抿嘴一笑:“随便和女孩子接吻可不是好习惯。” 随便接吻?宁采臣回想一下,他每次主动接吻,都是必要的时候,比如实验诅咒的时间,还有和祝英台交换回来,和叶秋零交换。剩下多余的深吻之类的,基本都是被祝英台给强吻,总之,他对接吻还是很慎重,目前也没有和第三个女孩接吻过,算不上随便吧。 而且,叶秋零喜欢他,在他心中,叶秋零也是很重要的人,以他们这样的关系,接吻也没什么的……那他和祝英台是什么关系? 他和祝英台,简直可以说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虽然是用叶秋零的身体……也可以说叶秋零和祝英台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好混乱。理一理,把灵魂和*分析出来。那么灵魂上,他和祝英台做了深入交流,*上。则是叶秋零和祝英台深入交流,不过他和叶秋零都是无辜的。都是被祝英台给强推的。 想到这里,宁采臣有些幽怨地看着祝英台,虽然他和叶秋零都有错,但毫无疑问,他们两人的清白都毁在这家伙手上。 祝英台听到织女的话,又看到宁采臣的眼神,顿时脸红。 说起接吻,她好多次都是用各种借口占宁采臣便宜。特别是宁采臣和叶秋零交换之后,她更是丧心病狂的各种骚扰,最后甚至直接推倒……转头吹口哨,眼瞄天花板,这不能怪她啊,那个笨蛋,如果不用这种霸道的方法,闯进他的心,估计一辈子都没希望。 如果不是因为叶秋零的关系,她都打算真正推倒宁采臣。再让他负责,绝对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 调戏完毕说正事,织女神色一正道:“你现在还不能换回来。” 不能换回来?宁采臣眉头一皱。他现在还有保持这个状态的理由?是要继续与姮娥接触?后羿那条线已经走不通,剩下的与他是不是和叶秋零交换没什么关系。除非,继续使用这个方法,但是对象不是后羿,而是他!触动内心的不仅仅是爱情,友情也可以,以现在这个架势,他明显比后羿多几分希望。 织女是这样想的吗?不过不行啊,想要让姮娥觉醒。必须要那种挚爱的程度,友情的话。不像爱情那样激烈,一点就燃。 想要让他在姮娥心中有那么重要的位置。必须要几年时间,一点一滴积累起来才有几分希望。但是,时间上来不及,暑假就要结束,没那么多时间在这里交流感情。就算能克服这个问题,也是不行,他和叶秋零的交换不能太久,否则两人都会迷失。再者说,诅咒最迟四个月后就会发生变化,他就无法和叶秋零灵魂互换,作为姮娥朋友的这个他也会消失。 宁采臣相信织女不会考虑不到这些,也就是说织女还有他所不知道的方法吗? “为什么?”宁采臣问道。 “我找到一点线索,很可能不用那么麻烦,明天早上我会离开,去证实一些东西,大概需要两三天时间。这几天你们就在这里玩吧,采臣,你继续和姮娥拉近关系,记住,这段时间不要换回来,姮娥这个人是非常敏感的,肯定一眼就能发现。你也不要想着现在交换,明天再换过来,到时候你就知道。就这样,都去睡觉吧。”织女简单的说一下,没做太多解释就直接离开。 摇摇头,织女身为天帝之女,知道的东西绝对比他多得多,有什么手段都是正常,就按她说的做吧。 继续拉近关系,对他而且完全是小事,不需要太刻意,除去月神转世的身份,姮娥这个人,本身也在吸引着他。和姮娥相处,有一种说不清的自然感,好像那种,他身边站着一个姮娥,是非常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感觉,宁采臣分析一下,有可能是两人之间莫名的相似所产生的,双胞胎么。 看到叶秋零还坐在他床上,宁采臣说道:“秋零,你……”不对,如果让她和祝英台一起睡的话……她们现在的身体可是一男一女啊! 不妙,总有一种,他们两个灵魂和身体上的清白,全都要栽在祝英台手上的感觉。 “我睡这里就可以了。”叶秋零也相当纠结,最后还是决定,这样安排。 睡觉倒是没什么,又不是没和祝英台一起睡过,可是……宁采臣想起不堪回首的黑历史,祝英台这个家伙相当的危险,不知道是不是还对这个状态的他念念不忘,今天晚上,不会再发生那种事情吧?叶秋零的身体太敏感,被祝英台一弄就没力气,连反抗都不行。 祝英台直接拽着宁采臣的胳膊:“走咯走咯,回去睡觉。” 不妙,祝英台的心情看起来相当的好,危机感不断袭来,正要逃跑,却见祝英台在他耳边小声道:“你不配合的话,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 在威胁他,宁采臣还是乖乖闭嘴。这个身体的弱点太多,体力上也不是祝英台的对手,不能硬来。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到房间一看,太好了。有两张床。 祝英台好像也没有袭击的意思,一切正常,关灯睡觉……太天真了!祝英台只是在自己的床边脱衣服,脱完衣服,就很自然地走到他床前,更加自然地钻到到他被窝中。宁采臣身体僵直,看祝英台丝毫没有回到自己床上的意思,他知道。说出来也没意思,只能退而求其次道:“我觉得裸睡不是什么好习惯,还是穿上睡衣比较好。” 手伸进他的衣服中,祝英台舌头在他脖颈上一舔,道:“有什么的,又不是没看过,上次的事情你忘了吗?我可永远都忘不了。” 这样子的祝英台,不正常啊,难道又把他当做那个她所喜欢的‘叶秋零’? 感受到在自己腹间滑动的不安分的手,宁采臣急忙道:“英台。清醒一点,是我,是宁采臣!” 手一顿。祝英台身体完全贴到他背上,道:“我当然知道,你是宁采臣,才交换一天,基本没被影响的,纯纯正正的宁采臣。” 看来还清醒着,宁采臣松一口气,没被感情迷昏头脑的祝英台,应该没什么危险性。 “英台。不要靠这么近,毕竟男女有……呃。这样不好。”宁采臣想到现在可说不上是男女有别,不要说是这样。就算还是没交换的情况下,他也没少被祝英台扒衣服挠痒调.戏之类的。 没效果,祝英台直接把腿搭在他腿上,手紧抱着他,脸贴在他脖子上。 “我有点冷。”祝英台小声道。 冷气开太大了?不觉得,反而被祝英台贴的有点热:“要不,我去把冷气开小一点?” 没有说话,没有放手的意思,宁采臣等了一会儿,轻轻摇她的手,没动静,睡着?宁采臣小心翼翼的推开她的手,慢慢挣脱开来,突然,祝英台手脚猛的一动。 宁采臣不敢再动了,胸前关键部位被祝英台握在手里,酥酥麻麻的感觉。 “不要乱动,就这样,否则引发严重的后果我可不管,现在的我,可是忍的很辛苦。”轻轻在他耳边吹着气,成功吓住宁采臣。 这个家伙,果然不是在正常状态! 英台,加油,千万要忍住啊,不要把心中的恶魔释放出来! 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 “我果然还是忍不住!”半个小时后,祝英台直接爬上他的身体,嘴唇被堵住……然后,一切恢复正常。一个吻,他直接和祝英台发生交换,现在,他可不是弱势的那个! 祝英台缩着身子,轻咬着手指,失误啊,就不应该吻上去的,怎么就忘掉这一茬呢! 这一觉,终于能睡得安慰。 凌晨的时候,宁采臣醒来,去一趟卫生间,想到织女的交代,便和祝英台交换回去……然后他再次上卫生间,真是诡异的感觉。 天还未亮,宁采臣继续睡觉。 “秋零,秋零……”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叫叶秋零,拉起被子,再睡。 “秋零,秋零……”感受到有人推他的身体,宁采臣脑袋微微清醒。 叶秋零的身体有些低血糖,不是那么容易起床,过一会儿,宁采臣才知道,现在的他就是叶秋零,是有人在叫他。 这声音,是姮娥,睁眼,果然是姮娥。 叫吃饭,这里的早饭非常早,毕竟是神庙,天才微亮就都醒来。织女让他不要和叶秋零换回来就是这个原因?知道早上的时候姮娥会来叫醒他? 祝英台也才刚起来,在洗漱池刷牙,这里的洗漱池是长长的一条,足够站十几个人。 宁采臣拿着自己的牙杯,走到她身边,小声道:“我觉得我们应该谈谈。” 昨晚祝英台的状态,绝对不正常,不会是什么精神分裂之类的吧。自己喜欢的人消失,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又因为他和叶秋零都是她好友,无法责怪他们,所以把一切憋在心里,憋出精神病? 似乎可能性不小,必须要谈谈,把问题说开,真的是病就要及时治疗。 祝英台正刷着牙,满嘴泡沫,含糊道:“谈什么?” 淑一下口,宁采臣也开始刷牙,用同样含糊的声音:“谈谈昨晚的事,我觉得那个状态的你有些不正常,你还记得昨晚发生什么事?” 顿一下,吐出一口泡沫,再刷,祝英台装作没听出宁采臣的意思:“昨晚啊,睡得很好啊。” 不记得了么?也就是很可能是精神分裂! 直接说她精神有病不怎么好,像是在骂人,宁采臣斟酌一下语言,道:“英台,你不是不有梦游的习惯。” “梦游?没有啊。”祝英台迷糊地看宁采臣一眼,一脸无辜。 这个说法太委婉,宁采臣想想,又道:“我觉得,昨天晚上的你有点不正常,可能,呃,受到打击过度,思想上的逃避而产生的那种……” “英台昨晚不正常?”叶秋零的声音突然插入。 宁采臣吓一跳,转头一看,叶秋零正站在他身边洗刷刷,看样子时间不短:“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一直跟在你后面啊,看你像失了魂似得,有些不放心。”叶秋零出门的时候,碰巧遇到宁采臣,晃晃悠悠的,好像马上就要倒下一样,她在后面做好随时扶起的准备。 这个啊,还不是你的低血糖,早上起来都很难打起精神,今天又提早一个多小时起床。 宁采臣正要回答,却见祝英台已经涮牙漱口完毕,把他拖到一边,宁采臣舞着牙刷:“等等,等我刷完牙再……” 祝英台直接把宁采臣按在墙上,恶狠狠道:“你是想说我得了精神病吧,告诉你,我什么病都没有,精神正常的很,如果有病,也是你这个家伙惹的祸!哼!”抬起下巴冷哼一声,祝英台就这样走开,头也不回,离开几步,马上奔跑起来。 这是,先发制人,想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这种小小的手段怎么骗得过他:“别跑啊,昨天晚上的事情给我说清楚。” 说话中,口中的泡沫有点微微流入喉咙,算了,还是先去刷牙,祝英台,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吃完早饭,整个月神庙都开始忙碌起来,后天就是月神祭,现在已经要开始做准备。 姮娥也没时间看书发呆,她要开始演练月神祭上的仪式和舞蹈。 宁采臣被拉过去,说想听听他的意见,跳舞跳得如何,好不好看……时间,慢慢流逝,月神祭转眼就到。(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宁采臣还是不懂 七月十二,也就是月神祭的当天,姮娥因为事务繁多,早上没有来叫起床。 祝英台在床上滚一圈,可怜兮兮地对宁采臣道:“采臣,把绳子解开好不好,都早上了。” 宁采臣看都不看她,继续慢条斯理地穿衣服,这家伙,再不管她都要无法无天了,必须给她点教训。 由于关心祝英台精神上可能出现问题,宁采臣找她谈论。 结果祝英台都是胡乱忽悠过去,转移话题,假装没听到,撒娇耍泼,或者直接逃跑,就是不肯认真谈一谈。 没办法,不说清楚,宁采臣对她完全不放心,晚上就到织女的房间睡,与祝英台保持距离。 然而,这是宁采臣一生中做出的最错误的决定之一,对于丧心病狂的祝英台来说,一个房间的间隔,根本不是问题。在宁采臣睡着之后,潜入他的房间,袭击。等宁采臣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只能任她鱼肉,再次重温一遍黑历史,那时候,宁采臣吃了祝英台的心都有。 昨天晚上,祝英台故技重施,再次潜入,却没想到宁采臣早有准备,设下陷阱,一举捕获她,绑住她的手脚。 “你昨天不是说被绑也不错吗?很有情趣,很兴奋。”宁采臣不咸不淡道,他已经决定,以后都要把祝英台给绑了,才能睡觉。 “采臣,我知道错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采臣,求求你,把绳子解开好不好,一晚上都保持这个姿势。很难受的。”祝英台像虫子一样挪过来,用头蹭着宁采臣的身体,苦着脸哀求道。 虽然宁采臣用的手法并不会对她的血管造成太大压迫。不至于四肢缺血麻木,但也让她无法改变睡姿。能做的只有滚来滚去。 这样子毫无战斗力,看着宁采臣躺在她身边,却什么都不能做。 身体难受,心里也难受。 “我觉得我们应该认真地谈一次。”宁采臣说道,他认为,祝英台的精神绝对出问题了,必须要去找医生。 祝英台一脸不情愿,只是成王败寇。她只能接受宁采臣的提议。 早饭过后,宁采臣拉着祝英台到房间,准备做心里辅导。这种*的事情,如果能在他手中直接解决,不需要他人介入,那是再好不过。 看着乖乖坐在他对面,没有再逃跑的祝英台,宁采臣还是不放心,握住祝英台的左手,做好防备。才开始问问题。 “这几天晚上,你自己做的事情,还有没有记忆?”如果是人格分裂。那么每个人格应该都是独立的,记忆行为性格都是独立的,很可能意识不到对方的存在。 祝英台红着脸,点点头,宁采臣的感情防线太过强大,只有从*开始,慢慢攻占他的心。 咦,不是人格分裂么? 宁采臣想想,又说道:“就是你对我做的那种事情。你真的有记忆?” 回答他的是两根手指……好吧,看来她还记得。这罪恶的手指。那么不是精神分裂,祝英台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做出这种事?为什么? 祝英台还没忘记那个‘叶秋零’。所以才忍不住对他做出这样的事? 不是,祝英台又不是笨蛋,现在的他根本就没有模仿叶秋零的性格,而是原原本本的自己,祝英台应该也非常清楚这一点才对。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那么,理由是什么。 经过这么多次试探,祝英台已经能确定一点。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她和宁采臣的感情都不会变差,她相信,宁采臣会包容她的一切。 就算她明知故犯,又对他做出那种事情,宁采臣还是没有丝毫的疏远她。 还有什么事情,会比做这种事更过分的,没有了! 也就是说,他们最差的情况,其实就是目前的这样,所以她就算是表明心迹,也不会有任何不好的结果。 虽然平时非常大胆,对宁采臣进行各种袭击,但是,毕竟有一部分玩闹的性质,她也知道宁采臣不会当真,没有多少心理压力。现在这样正正经经的表白,祝英台还是羞红脸,支支吾吾半天,才小声说道:“因为我喜欢你!” 喜欢他?宁采臣盯着祝英台看了一会儿,发现她是认真的,一点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真的喜欢他?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祝英台喜欢的其实不是那个融合他和叶秋零性格的‘叶秋零’,而是现在这个状态的他? 为什么?看着祝英台,宁采臣想到,这些天的祝英台和以往不同。因为在这里,她穿的都是织女给她做的女装,这些天都是女装的打扮,会不会有这方面的原因。女装,女生,男生……宁采臣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祝英台因为从小被当做男孩养大,其实性格和身体有一部分错位。 后天培养出的男性意识会让她对女生动心,感情上会有些排斥和男生恋爱。又因为先天上的女性意识,让她有点排斥女生,稍微会对男生动心。 这种矛盾的心里,使得祝英台没法喜欢上任何的女生和男生。 所以不管是上次还是这次,对他做出这种事情的祝英台,都不是因为喜欢上那个‘叶秋零’,而是喜欢上这个状态的他,也就是拥有女性身体男性灵魂的他! 对,肯定就是这种性别的错位吸引着祝英台! 宁采臣再试探性问道:“你是不是也喜欢着现在的叶秋零?” 祝英台歪头一想,现在的叶秋零,她最好的朋友的灵魂,加上她所喜欢的男人的身体,各种理由上没法不喜欢。她重重点头道:“非常喜欢。” 果然,宁采臣理解了,他已经掌握所有的真相,祝英台所喜欢的是性格错位的他们,换回去就没事了。 “那你去找秋零吧。”织女差不多快要回来。有可能要动真格的,宁采臣也做些准备。 微微一愣,没明白宁采臣的意思。不过也不需要明白,祝英台看着宁采臣的眼睛道:“真的可以吗?把秋零推倒。然后怀上你的孩子,也可以吗?” ……宁采臣倒吸一口凉气,他真的被惊到了! 竟然能面不改色地说出这么惊悚的话!十六岁的高中生啊!推倒!怀孕!这是你应该说出来的吗!想想就觉得恐怖。 宁采臣连忙摇头,断口拒绝:“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我也觉得有点别扭,还是推倒你没什么心理负担。”祝英台点头道,相对于*,果然灵魂更接近人的本质一些。 他应该感到庆幸么。被推倒的是他,而不是叶秋零。 祝英台的想法,最近有些无法理解了,她不是这么豪放的人啊,虽然表面上有些浮夸,但在内心深处,应该也是比较保守的才对。 到底……难道他和叶秋零对她的诱.惑就这么大?爱情毒药? 有可能,性格错位是一方面,他和叶秋零能成为祝英台最好的朋友,也就代表他们的性格相性非常好。这两种叠加起来,对祝英台造成这种百分之一千的杀伤力……就算是这样也不会这么执着与要推倒他们啊!不是应该从恋爱开始吗?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为防止那可怕的事情发生,宁采臣必须弄明白祝英台的想法。 说的这么明白了还听不懂。祝英台无语。不用想她都知道,宁采臣肯定是把她的表白扩展,想到其他方面去,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果然,推倒他是最快捷的方法。 只是叶秋零,哎,无法做出这种事情,追求爱情的同时,她也不想失去自己最好的朋友。 祝英台无力道:“你猜啊。你不是最会猜人心?” 宁采臣摇摇头道:“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完全猜不出来。不过。我也不需要猜,看穿别人的内心想法。也只是为减少可能出现的矛盾,让交流变得简单。但是,我们之间不需要这样,不管什么情况,就算有什么误会,也不会真正影响到我们。”说到这里,宁采臣笑着摸着祝英台的头:“我相信你。” 没错,他想明白了,不管怎么样,他相信祝英台会有分寸,会有做这种事情的理由。 气氛很好,祝英台安静下来,低头,靠在宁采臣身上,对这句话十分感动……感动个屁啊!祝英台直接伸手一推,冷冷一句:“无可救药的大笨蛋。”然后直接离开房间。 僵着手,躺在床上,宁采臣叹气道:“果然无法理解啊,英台还真是我的克星,各种意义上的。” 门被打开来,叶秋零走进房间,坐在宁采臣身旁。 宁采臣看一眼,随口道:“秋零,你知道英台是怎么想的吗?” “嗯,我知道。”叶秋零轻声道。 她知道?宁采臣起身,现在捉摸不定的祝英台给他带来的麻烦不小,如果能明白自然是最好,急忙道:“说来听听。” …… 祝英台被宁采臣气的跑出去,到月神庙后院,摘下一朵花,一瓣一瓣地掰开。 “笨蛋,大笨蛋……超级笨蛋,宇宙无敌大笨蛋!” 几下把花弄得光溜溜,然后直接扔到地上,用脚使劲踩着:“踩死你这个笨蛋,天下第一脑残,不懂感情的二货。我都直接表白了,你还去曲解我的意思,这个世界上哪有你这样的人啊!蠢字都无法形容你了,爱上你这样的蠢货的我,简直愚蠢到天下第一的境界。” 花被踩烂,茎叶花朵全部融合在一起,被磨成渣渣。 心中的郁闷不减,祝英台开始摧残第二朵花……直到感觉有些累,她才坐到石凳上,呆呆地看着花圃。 这时,有个小心翼翼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你还好吧。” 祝英台一看,是姮娥,她来做什么,今天她不是忙着月神祭的事情吗?祝英台没有把气撒在别人身上的习惯,扁扁嘴道:“没事,只是被一个笨蛋气爆炸,还死不了。” 也就是心情非常糟糕,姮娥站在她身后,没有再说话。 刚才祝英台和宁采臣的事情,那个,声音有些大,不仅叶秋零在门口头看着,她也被好奇心驱使,偷听那么一点点。 没有听到太多,但是关键点她听到了。 过一会儿,气慢慢消去,祝英台叹一口气,她在这里生什么闷气,不是早就知道,宁采臣这家伙没那么容易拿下。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不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总有一天他会开窍的。如果到时候他还不开窍,那就不能怪她了,直接推倒,然后挺个大肚子去他家。 想到这里,祝英台乐的笑出来,起身,姮娥还没走,一直站在她身后,是有什么要问她? 祝英台疑惑道:“有什么事情?” “你刚才是在向秋零表白?你喜欢秋零?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偷听的,只是有些好奇……就听到一点点。”姮娥有些紧张地问道,低着头,时不时抬眼看祝英台。 被人看到,没什么,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祝英台靠在墙上,叹一口气:“是啊,我喜欢他,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一开始,只是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一起玩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他这个人很可靠,很厉害。很长时间,一直都是这样,突然有一天,发觉有些不一样,与最开始的时候不一样了。并不是什么突然喜欢上,而是在这么长时间内,一点一滴,慢慢积累起来,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发生质变。” 她不相信一见钟情之类的,所以就算宁采臣再和她的性格,刚开始玩得再好,在她眼中也只是一个要好的朋友。 不要说宁采臣,就是她自己都想不到,有一天会喜欢上宁采臣。 “其实成为朋友没多久,就已经有所表现了,同样是玩闹,只有在他面前,才能真正的,完完全全的放开。有意识无意识地享受着那种,和他亲近的感觉,当我真正意识到自己心意的时候,还是那次,他替一个朋友向我表白,那时候整颗心都颤抖起来的感觉,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混蛋。” 好像意识到对一个不熟悉的人不应该说这么多,说到这里,祝英台就停下。不过说出来心里也舒服一些,憋在心里很久了,没有可以倾述的对象。 “你和秋零都是女生吧,女生之间也可以吗?”姮娥问着,眼中闪过奇特的光彩。 祝英台微微愕然,宁采臣可不是女生,不过这时候她也不能说这些,只能点头道:“没什么不可以的,爱情,本来就超越性别。” “谢谢,我明白了。”姮娥点点头,便和祝英台告别,她今天有不少的事情要做,没多少空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蜘蛛怪 “你这衣服,和一般的巫女服不一样。”祭典将要开始,姮娥也换上祭典专用的衣服,然后走到宁采臣面前表现一下。这件衣服,说是巫女服,也只是样式相对古朴,并没有想象中巫女的感觉,宁采臣打量半天,最后还是认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古装。 姮娥点点头:“没错,这就是一件普通的古装,和六百年前那位月神所穿的衣服同一款式。” 月神常曦在觉醒之前,也不过是普通的富家少女。 自然,她的穿着也是那时候的普通服饰。而在月神觉醒之后,就直接回到月亮,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只有那一刹那,剩下的都是普通少女的形象。 所以,月神庙和其他神庙不同,有着月神的传说,但这里面的东西,却有很重的生活气息。 月神庙的雕像,也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形象,真实不虚,没有神灵那缥缈虚无的感觉。 “不过,挺适合你的,很漂亮。”这件衣服,加上古典的妆容发型,让姮娥看上去多一种特别的感觉,比起现在的少女形象,更加成熟一些。 姮娥脸微微一红,低声道:“谢谢。” 外面敲锣打鼓声传来,迎接的队伍已经来了,姮娥和宁采臣道声别,就出去。 她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要坐在轿子上,被当做是月神的化身,在这个小镇游行一遍。队伍的人都是小镇的那些年轻人,他们这样的外人是不能参与进去的,宁采臣他们只能在一旁,跟随着队伍前进。 很辛苦,但大家的脸上都带着笑容,月神祭对神迹小镇的人来说。就是一年最大的日子,比起过春节还大。 每年的这个日子,都有不少的外人慕名而来。观看典礼。 宁采臣在跟一段路之后,就返回月神庙。叶秋零的这个身体。虽然说经过他的锻炼比起以前好上不少,但先天的底子太弱,耐力还是不行。 祝英台倒是兴致勃勃的一路跟着,叶秋零也能一口气跑个一千米,大气都不喘一个。这样前所未有的感觉,让叶秋零感到十分新奇,好像突然间爱上跑步这项运动,跟在祝英台身后。连宁采臣掉队被甩开都不知道。 能理解,这个身体的耐力差是一个原因,胸前的两块肉也让跑步变得十分不愉快。 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刻,大家都在月神庙中休息。而这个月神祭真正热闹的时间,却是在晚上。月神祭祀过后,整个小镇都会变得灯火通明。 他们点起巨大的篝火堆,歌舞庆祝。 一整条的街区,都为月神祭做准备,各种各样的美食推出。不同花样的活动展开,热闹非凡。 听到姮娥这么说,祝英台立即下决定。今天不吃晚饭了,留着肚子,晚上出去享受美食。倒是叶秋零有些顾虑,看了宁采臣一眼。 宁采臣挥挥手道:“不要紧,尽管吃,我的身体没那么容易发胖。” 呃,说的像是她的身体就容易发胖似的,叶秋零仔细盯着宁采臣看一会儿,得出结论。她一点都不胖。 “我的身体也不会发胖,吃再多都没关系。”祝英台挺挺胸。得意洋洋道。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着祝英台的胸部,这种不会发胖。真是悲哀啊。祝英台的心态真好,竟然能以此为荣,宁采臣默默为其鼓掌。 这个下午,姮娥却是累坏了,被当做雕像一样,到处抬着。那个轿子一点都不稳,一上一下的,要不是她的身体还算不错,也经历过多次,恐怕都会被摇晕过去。不过回来的时候,她还是感到身体有些不适,和宁采臣说一会儿话,便回到房间休息。 等下她还要做事,必须要恢复体力。宁采臣到厨房看一下,说起姮娥的情况,厨房的阿姨就递给宁采臣一个小罐子,说里面有姮娥最喜欢吃的东西。 吃点东西,也好,可以恢复一些体力,顺带着拿走一碗银耳莲子汤,给姮娥送去。 推开门,却见姮娥正撸起袖子,在对付着面前的一碗素面。由于肚子太饿,吃面毫无形象可言,汤汁都溅到脸上,嘴中含着几根面条,望着宁采臣,默默不语。 看着姮娥脸慢慢变红,宁采臣面不改色,及时把门关上,防止这个形象被其他人看到。 然后把盘子放到桌上,从身上拿出一张纸巾,替她擦掉脸上的汤汁。 姮娥傻傻地吸着面条,任宁采臣在她脸上动作。 低着头,默默地吃着面条,等脸上的潮红完全褪下去的时候,姮娥才抬头看着宁采臣:“那个,早上都没吃什么东西,太饿了,所以……” 宁采臣指了指他带过来的东西,问道:“这些,还要吃吗?” 点点头,她拿过罐子,打开,里面是一种小镇特产的果干,也是她最爱吃的东西。可能是肚子没那么饿了,这次她吃东西带着一种优雅,慢慢的吃完小半灌干果,喝下银耳莲子汤。 让姮娥好好休息,收起碗筷,宁采臣便离开房间。吃的比她平常的饭量多上一倍,果然是饿坏了。 看着宁采臣离开之后,姮娥摸摸自己微微鼓起的肚子,怎么办,撑着,好难受。 回到房中,却见叶秋零乖乖坐在他床边看书,而祝英台在床上滚着:“宁采臣,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只给姮娥送吃的,都没有我们的份。太可恶了,明明我们也是跑了一个下午,好饿好饿,好累好累,都快晕过去了。” 宁采臣看着祝英台抱怨,不为所动,到桌子上,分解开用几样东西堆积起来的简陋盒子,三副碗筷出现在他面前。 他就知道,既然有人给姮娥送面过去,他们这边也不会没有。 看着祝英台比平常大一圈的肚子,不用说。他的那一碗也到祝英台肚子中。不是说要留着肚子到晚上吃东西?现在吃得这么饱,晚上还吃得下东西? 被发现,祝英台一点羞愧都没有。好像从来没有向他抱怨过,摸摸肚子道:“这里的面真好吃。就是热量有些高,为帮秋零保持好身材,你的那碗我帮忙解决。哎,这一碗面下去,我的体重估计要增加一公斤。秋零是我的好姐妹,我才做这样重大的牺牲,不怕变胖,不怕撑坏肚子。” 你好伟大!宁采臣面无表情的夸奖祝英台一句。对这种脸皮厚到刀枪不入的人,宁采臣不想争辩什么。 两个小时后,月神祭典正式开始。 身为巫女的姮娥,需要主持仪式,以舞蹈沟通月神,让月神把目光投到这里,倾听凡人的愿望。 整个仪式在月神庙的院子中进行,这个院子嘛,很大,基本容纳个上百人都没问题。当然。小镇的人口远远不止这些,但是,来这里祈祷的。除了一些德高望重的前辈,大多都是刚成年的孩子。月神祭,在这个小镇中又有一个说法,叫成年礼。 普通的居民,基本也就一生参加以此月神祭祀,就是在成年的那一年。 舞台已经铺好,在一些成年力壮的配合下,月神像被抬到月神庙的大院子中。在神像前,完成一套礼仪之后。姮娥便跳着古老的舞蹈,向月神祈祷。 月光照耀下。所有人都闭眼默默祈祷着。 唯一例外的就是宁采臣,他可是知道月神的真身。看着姮娥的舞蹈,顿时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月光似乎在她身边凝聚出点点的光华,随着舞蹈,变化出不同的轨迹,如梦如幻。 等过了一会儿,大家都慢慢睁开眼睛,没人露出什么奇怪的神色。 这些只是普通的孩子,还经过现代教育的学生,不可能看到这样的情况还这么镇定,除非……他们都看不到,只有他能看到?宁采臣眼中露出奇怪之色。 问着身边的祝英台和叶秋零,确实,她们都看不到异常之处,看不到那些光点。 把心中的疑惑压下,现在不急,也许织女能解答,等她回来再问问。 在院子的角落,有一只蜘蛛紧紧盯着正在跳舞的姮娥,等到姮娥跳完舞之后,飞快的,以远超普通蜘蛛的速度,离开神庙。 神迹小镇的北面,深山之中,一直蜘蛛骑在乌鸦身上,飞进一个黑黝黝的洞中,洞中,无数小蜘蛛在攀爬着。 而在洞的最深处,有一个不小的空间,上面有一个通往地面的出口,月光从中照射下来。 庞大的蜘蛛网错综复杂,每一根蛛丝都有成年人的一根手指粗细,月光下,泛着银白色。在蜘蛛网上面,停留着一只浑身漆黑的巨大蜘蛛,它的双眼发出幽幽的光芒,阴森恐怖。在蜘蛛网下方,堆积着无数的动物骸骨,从干枯的皮毛可以判断出,有老虎、豹子、黑熊这些山林霸主,甚至还有不少人的骨头。 乌鸦载着小蜘蛛,飞入洞穴最深处,看到蜘蛛怪,马上落到地面,整个身体趴在地上。 蜘蛛怪转下眼珠,看向那只小蜘蛛。 小蜘蛛从乌鸦身上爬下,顺着蛛丝,爬到蜘蛛怪的头部。没有听到声响,但小蜘蛛的样子,却像是在与蜘蛛怪说着什么,嘴巴一张一合的。 少顷,蜘蛛怪的腹中发出咂咂的声音,声音巨大,在洞穴中回响着。 趴在地上的乌鸦直接被震得内脏破碎,抽搐一下,身下流出污血,不再动弹。 银白的蛛丝好像有生命一般,伸向乌鸦,呼吸间,乌鸦的身体干瘪下去,好像血肉全部都被蛛丝吞噬掉。 蜘蛛怪腹中发出人类女子的声音:“神灵的灵魂被困在人类的身体中,好,好,引动月华,也就是有关月亮的小神。哈哈,只要吃了这神灵的灵魂,我就能褪去妖身,成为妖仙!月神庙,巫女,等着我,我马上就过来。” 蜘蛛怪的身体动起来,整个洞穴都发生动摇,洞穴的通道太小,根本容纳不了蜘蛛怪巨大的身躯。 活动一下身体,蜘蛛怪一声怪叫,身体又凭空变大几分,撑开顶上通往地面的洞口,破土而出。在外面广阔的空间,蜘蛛怪仰头看着月亮,无数月光被吸纳到口中。 蜘蛛怪的身体再度变大,蜘蛛腿裂开,变为像是人类的手臂一样,肌肉关节五指都出现。 六根蜘蛛腿变为人类的手臂,两根变为人类的腿,非常粗壮。 头部裂开,一个女人的头从中伸出。 与漆黑的身体不同,这些如同人类肢体的手脚,都像被鲜血淋过,完全是血红色的。蜘蛛的身体,人类的手脚头部,就那样趴在地上,就高达四五米。若是站起,绝对有十几米的高度。这样恐怖的怪物,却非常灵巧的融入夜色中,没有丝毫生息,以极快的速度向山下奔去。 …… 跳完舞蹈之后,姮娥身上的那些光点也渐渐消失,那种奇特的感觉也消失。 随着姮娥最后的收尾,祭祀正式完成。 吆喝之中,大伙慢慢离开,到外面去参加最后也是最精彩的狂欢。吃喝玩乐,肆无忌惮的放松自己。 祝英台和叶秋零也随着大流离开,宁采臣却见到姮娥的眼神,她想让他留下来。对于太热闹的活动,他其实也不是太喜欢,便点点头,避开人群,留了下来。 在这两个小时之内,神庙都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有个说法是现在这段时间,是巫女陪伴月神的时间,除了被巫女认可的人,其他人不能停留。 往年都是姮娥一个人在这里,今年有宁采臣陪着,月神庙的人离开之前,都对他们发出祝福。不一会儿,热闹的月神庙就变得静悄悄,整个神庙中都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月光下,两人坐在院子中,静静的,没人说话。 “秋零。”姮娥首先出声打破这片宁静,她转头看着宁采臣,眼中有着迷茫之色:“每次在月神祭上,跳这个舞蹈,我都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好像这月光都变得特别的温柔。慢慢的,我整个人都似融入月光之中,不分你我。” 宁采臣当然知道,月神和月光,本来就是一体的。这么说来,现在的姮娥其实并不完全是凡人,很可能和月亮还有着某种联系。 也就是说,第三种猜想有可能实现!不过现在织女不在,就算让姮娥觉醒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她回归。 “因为你是月神的巫女啊。”宁采臣笑着说道,突然他神色一变,看向北面,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他视线之中。(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两难的选择 只在刹那,黑影卷起狂风,风沙迎面扑打过来。 宁采臣和姮娥闭上眼睛,用手挡住面部,等到风沙平息,他们才睁开眼睛,向前看去。 “这是什么怪物!”宁采臣心中止不住惊骇,一颗血红色的女人头颅从四米多高的围墙探入,面目狰狞恐怖,眼睛大如斗散发着幽暗的光芒,嘴巴张开,可以看见密密麻麻锋利如刀的牙齿。隐隐可以看到连接这头颅的身体,不是人类的身体,而是似蜘蛛一般的黑色躯干,躯干旁边可以看到血红色的肌肉,好像连接着它的肢体。 以宁采臣在那本书看到的东西判断,这个怪物,毫无疑问是属于妖魔鬼怪那类。 鬼怪对人的影响更多的是幻觉,意识上的影响,魔只存在于传说中,而妖是那本书中记载的最常见的怪物。 这个半人半虫的怪物,很像是书中所说的妖怪。 妖怪吃人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传说,不过,真正吃人的妖怪却是不多,就算出现也大多被仙神消灭。 书中所说,判断妖怪是否吃人的方法,就是闻妖怪身上有没有血腥臭味。 随着风吹来的浓重恶臭,让宁采臣明白,这只长相恐怖的妖怪,绝对吃人无数,血腥味浓重的仿佛是从血池钻出来的! 所有的一切只在一念之间,宁采臣瞬间判断出,只能逃跑,对付这样的怪物,没有丝毫胜算。 拉着被吓得呆住的姮娥,宁采臣转身就跑。 蜘蛛怪瞪大眼睛盯着姮娥,眼部周围的肌肉扭曲塌陷,眼睛增大一倍,变为血红色。脸上露出笑容。嘴巴弯起裂开,一直延伸到耳根,口水流下。在地上堆积出一片黏糊糊的绿色粘液。 “美味的神灵之魂,是我的。哈哈,是我的!”蜘蛛怪疯狂大笑着,乱发狂舞,然后巨口猛的一吸。 巨大的吸力下,宁采臣和姮娥慢慢被向后拖走。 见状不妙,宁采臣大喊道:“抱住柱子!”说着,使出全力把姮娥往自己身边一拉,艰难地向前推进半个身子。抱住梁柱。 手脚齐上,死死地把自己锁在柱子上。 看着自己对面,惊色未定的姮娥,宁采臣思考起摆脱现在这个困境的方法。 神灵之魂,毫无疑问说的是姮娥的灵魂,这个妖怪是冲着姮娥的灵魂来的。姮娥是月神转世应该没有其他人知道才对,一个妖怪也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看出姮娥是月神转世,毕竟连织女这个天帝之女都只能靠猜测。 现在这个时间,月神祭,对了。很可能是姮娥在月神祭上引动的现象被妖怪发现。 分析这些没用,双方力量相差太大,再怎么取巧都不可能正面对抗这个妖怪。现在所要做的就是逃生,还有,求救! “帮我固定一下身体,我要打电话求救。”宁采臣冷静地说道,必须冷静,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姮娥也已经失去主见,听到宁采臣的话,便伸出手,环到宁采臣的腰间。 从身上掏出手机。拨通织女的电话。 现在有可能帮得上忙的,只有织女。不管怎么说,天帝之女。总不可能对付不了地面上的一只妖怪。至于大魔王,宁采臣相信大魔王有强大的实力,但是,大魔王实在太娇小,而眼前的这个妖怪巨大到恐怖。如此大的差异,让宁采臣无法确定,大魔王要是来救他们,会不会被这妖怪一口吞下去。 电话拨通,宁采臣用最简洁的语言,快速说明现在的情况,并描述出这个怪物的特征。 “那是大妖血蜘蛛,你们撑住,我五分钟,不,三分钟就到。”织女说着,就直接挂断电话。 手一松,手机被强大的吸力卷走,被怪物吸入腹中。 三分钟,宁采臣转头看向这个怪物,保持这个吸气的姿势快三十秒了。这个血蜘蛛是笨蛋?看情况应该就会知道,再怎么吸都是奈何不了他们,直接跳进来,或者破坏围墙进来,都是更好的选择。 既然是大妖,肯定都是活几百上千年的怪物,不可能这么愚笨。 那么,宁采臣向姮娥看去,顿时发现情况不对,姮娥的周身浮现出一层虚影,完全由月光凝聚的姮娥的虚幻形象。 这是……灵魂!血蜘蛛的目标是姮娥的灵魂! 这个吸力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吸力,还能把灵魂吸出来!好像灵魂开始脱离身体后,被牵引的速度就变快了,几个呼吸,姮娥的灵魂就拔出一半。 怎么办,必须采取办法,否则不要说三分钟,就是三十秒姮娥都没办法支撑。 风有问题,他和姮娥同样被风吹,他为什么没有事? 灵魂,灵魂,对了!他现在是处于和叶秋零灵魂互换的状态,处于被诅咒的状态。灵魂互换是诅咒,破解诅咒,自然是灵魂换回来。 但是,以织女的能力,抽离他们两个的灵魂,再换回来会做不到么? 织女都说对这个诅咒无能为力,也就是说,在诅咒的状态下,除非触发条件,否则他们的灵魂无法离开身体。 不管这个猜测是对是错,都是现在唯一的方法。 宁采臣抱着柱子移动,靠近已经有些意识模糊的姮娥,一口吻上去。 一个恍惚,视觉转化,他看到对面叶秋零的身体,成功了。 见到与她嘴唇紧贴着的‘自己’,姮娥吓一跳,宁采臣立即道:“抱紧,别放松,我们的灵魂发生交换,用诅咒的力量抵挡血蜘蛛的吸力。这些暂时别管,总之我们只要再坚持三分钟,就会有人来救援,坚持住。” 灵魂交换?姮娥看一下自己的衣着,果然,是今天宁采臣穿的衣服。 那个怪物是血蜘蛛,三分钟后有人会来救她们。姮娥稍微安定下来一点,看起来宁采臣对这些东西懂得不少,她们还有活下来的希望。 “它说神灵的灵魂。你是神灵吗?”身为巫女,号称最接近神灵的人。姮娥至今也未曾察觉到神灵的存在。 宁采臣摇摇头:“不,我只是一个认识神灵的普通人,它说的是你,月神常曦的转世之身,姮娥。” 与姮娥灵魂交换,并且真的抵抗住血蜘蛛的吸力,宁采臣瞬间明白,织女所说的阻止姮娥觉醒之后回归月亮的方法。就是现在这个状态。姮娥的身魂分离,想要回归,就要身魂合一,就会与诅咒的力量发生对抗。 天帝之女都无可奈何,佛陀佛珠都被破坏的诅咒之力,很有可能可以对抗月亮对姮娥的吸引。 如果现在能让姮娥觉醒的话,也许不需要冒险等待织女,觉醒的月神就能解决这个血蜘蛛,所以宁采臣直接告诉姮娥真相,希望能让她觉醒。 “你是月神常曦。为了寻找大地之神女娲的转世之身,而一次次进入轮回,化为凡人……”宁采臣说着。注视着姮娥的眼睛,看看她有没有觉醒月神记忆的迹象。很遗憾,在宁采臣把一切都说完的时候,姮娥还是一副迷茫的样子。 这里没指望,只能等织女来救了,差不多还有两分钟,希望血蜘蛛没有发现异常,继续再吸。 明显,血蜘蛛没有那么笨。发现这么久了,不要说神灵的灵魂。就算是她身边那个普通人的灵魂都没有被吸出来,就知道其中肯定有问题。马上停下来。 糟糕,宁采臣感受到吸力停下,就知道有危险,马上拉着姮娥向建筑里面跑去。 轰隆……奔跑中,宁采臣回头一看,血蜘蛛伸出巨大强壮的拳头,在围墙上捶打着,三两下,就在围墙上破开一个大洞,闯进来。 这时,宁采臣才见到血蜘蛛的真面目,蜘蛛与人类的混合体,显得恶心又恐怖。 那六只粗壮的手臂,让人感受到这个丑陋的身体中,蕴含着多么恐怖的力量。血蜘蛛八肢着地,快速向宁采臣他们追去,惊人的体重,让地面都发生晃动,仿佛发生地震。 跑进内部走廊中,有掩体,姮娥下意识的放松下来,血蜘蛛那么大的身体闯不进来。 不过,这只是人类的本能,马上,外面血蜘蛛对房屋的破坏声,让姮娥知道,这个建筑对那个巨大的怪物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破坏的东西。 月神庙,保护不了他们! 血蜘蛛的破坏速度很快,十几秒钟,他们这里就感受到房屋的崩塌,宁采臣和姮娥继续往深处跑去。 …… 月神庙发生的巨大动静,惊动了神迹小镇的居民,大家都向月神庙的方向看去,顿时发现一个巨大的怪物趴在月神庙上。 两条粗壮的人腿直立着,巨大的身体,伸直有十几米,六条粗壮如同大树的手臂,在对月神庙进行着破坏。月神庙占地面积很大,是这个小镇最大的建筑,但是,在那个怪物的破坏下,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塌缩小着。 可以预见,不用一分钟,整个月神庙将会只剩下一片废墟! 所有人都尖叫着逃跑,各种机动车发动,现在人们只有一个念头,离开月神庙,离开神迹小镇,离这里越远越好。 有些理智的人,则打报警电话,同时也准备着逃离。 当然,月神庙在这个小镇中几百年的影响,让一小部分人,对其看得几乎比生命还重要,不仅没有逃离,还拿上武器,想要进入月神庙救出巫女。 这么大的动静,祝英台和叶秋零自然也都看到,知道姮娥和宁采臣都在月神庙中,顿时手脚都瘫软掉。 这样的怪物,他们两个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织女姐姐!”叶秋零马上拿出手机,几次都没拿稳,差点掉到地上,颤抖着,拨打织女的电话。 没人接,铃声一直响着,是拨通了没人接。 祝英台大叫着:“大魔王,大魔王,快出来救人啊!采臣有危险!”为了不破坏小镇的规矩,在祭祀过后,宁采臣把大魔王打发出来,让它在这个小镇游玩,等两个小时候后再回来。 无人接听,叶秋零急得团团转,一咬牙道:“我进去救人!” 祝英台脸色煞白,却紧紧地抓住叶秋零的手臂:“不要,这样的怪物,你就算进去也做不了什么,只是无谓的送命。而且,也许采臣他们已经逃出来了,你进去,采臣他又要去救你……采臣他肯定不希望你这么做,我相信他,一定会逃出来的,他每次都能有办法,绝不会有问题的。” 与完全慌乱的叶秋零不同,祝英台虽然心中的焦急一点都不少,但却能做出最理智正确的判断。 在处理事务的态度上,她一直有意无意的学习着宁采臣,平时没有多么明显的表现,但在这危机时刻,她几乎失去判断能力的时候,下意识模拟着宁采臣的思考方式。 闯入也是送命,还有可能拖累里面的人逃生,如果是宁采臣遇到这种情况,也绝对不会选择进去。 找有能力的人帮忙才是正确的选择,就算,就算里面的人真的出现意外,也要留着自己的性命,想办法复仇!向那怪物复仇! …… 三分钟,来不及了,才过去不到两分钟,再过十几秒,血蜘蛛就会找到他们。 宁采臣竭力思考着脱身的方法,这个月神庙肯定不行,所有的一切都被血蜘蛛破坏,没有建筑物掩护,只要血蜘蛛一吸他们就会被吞下去。 现在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离开月神庙,用外面的居民房做掩护,撑下最后的一分钟。 可是,宁采臣死死握着拳头,无法下决断。 今天是月神祭,外面肯定有非常多的人,如果他们把这个怪物带出去,不用说,绝对会死伤无数。这段时间大家肯定都发现了这个怪物,但是,这短短的时间,根本不够他们逃离多远,血蜘蛛离开神庙就是一场灾难。 就算血蜘蛛对普通人不感兴趣,要用居民楼掩护,也会对房屋造成巨大破坏,房屋里面的人绝无幸免的可能。 以它那巨大的身躯,稍微波及一下,就会夺走人命。 怎么办,只能等死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月神常曦 整个房子都在剧烈震动,尘埃不断从天花板上落下来,墙壁地面出现裂痕。 轰隆,一个巨大的血色拳头打破屋顶,出现在前面十几米处,最后的掩体也摇摇欲坠,宁采臣和姮娥紧握着手,靠在角落。 “我们要死了吗?”姮娥手心都是汗水,她虽然性子很淡,不容易出现情绪波动,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一个不善交流的正常女孩,突然遇到这种事情,难免恐惧绝望。 姮娥颤抖的声音,让宁采臣惊醒过来,思考的方向错了。 这样的情况,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做最坏的打算。把条件设为无法逃生,这样的的前提下,最正确的选择是……宁采臣眼神一凝,是要死人,但不一定两人都死! “不会,能活下来的,会得救的,马上就会有人来救我们。”宁采臣深深呼吸一口,认真地看着姮娥的眼睛道:“你相信我吗?愿意把生命交给我吗?” 看到宁采臣眼中的真诚,姮娥郑重地点点头。 对于这个只认识三天,身上带着许多秘密的朋友,姮娥顺着自己的心,选择了相信。 “很好,现在你闭上眼睛,就待在这里,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离开,不要出声,明白吗?”见到姮娥点头,宁采臣露出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容,轻轻拥抱一下:“你只要闭上自己的眼睛,遮住自己的耳朵,在心中默数两百下,之后,你就可以睁眼了。放心,一切都会没事的,这场噩梦。也会终结。” 看着听话地闭上眼睛遮住耳朵的姮娥,宁采臣心中默默说道:“抱歉。” 他们两个在一起的话,都没有生还的可能。必须要死人。最大利益化的选择,就是一个人主动去送死。 血蜘蛛的目标是神灵之魂。也就是姮娥的灵魂。但是,正常情况下就是算这个妖怪,也不可能看出姮娥体内有着神灵的灵魂。也就是在月神祭上面的异象,让着妖怪发觉,所以现在这个妖怪辨认姮娥身份的方法,是看肉身。 也就是说他现在这个身体,就是血蜘蛛的直接目标! 这个时间,织女应该也快要来了。只要他主动跑出去,稍微拖延一下,姮娥应该能得救。 打定主意,宁采臣没有犹豫,走入旁边的一个房间,从窗户离开房屋,进入院子中。 蜘蛛的视觉不是很好,但是这个血蜘蛛,明显已经超脱种族的限制,第一时间就看到正在奔跑的宁采臣。它咧嘴一笑。放下被它毁坏殆尽的月神庙,向宁采臣这边走来。 似乎笃定猎物无法逃脱,血蜘蛛没有使用那恐怖的速度。而是不急不慢一步步走进。 虽然迈步的频率不高,但血蜘蛛巨大的身体,每一步都跨过数米,十几秒,就到宁采臣面前,两个灯笼大小的红色眼睛,带着贪婪之色看着宁采臣。 正常情况下,身体死亡,灵魂离开。是会惊动地府冥兵,前来收割灵魂。 所以血蜘蛛先前想着在姮娥身体没死亡之前。就把她的灵魂吸入腹中。现在这个的状况,它只要稍微不注意力道。都会把猎物拍死,前功尽弃。它的打算,自然是在猎物还活着的时候,直接吞下。 “神灵的灵魂,哈哈,是我的!”血蜘蛛狂笑一声,尾端射出一条白色的蛛丝,像是活物一般,卷向宁采臣。 宁采臣身体一倒,在地上滚几圈,躲开蛛丝,却见蛛丝在空中转一个弯,径直朝宁采臣袭去。几番挣扎,还是无用,被蛛丝困在。蛛丝的韧性非常强,同样的粗细,比钢丝还要强韧上许多,并且还有一种黏着力。宁采臣用力挣扎着,没有丝毫效果。 现在要做的不是逃生,而是拖延时间,宁采臣停下挣扎,对着血蜘蛛大声道:“血蜘蛛,你可知我是谁!” “哈哈,小小月职之神,不要说只是区区神魂,就算是真身在此,本王也照吃不误。”血蜘蛛的声音洪亮,传遍整个小镇,宁采臣被整的耳朵嗡嗡响。 小小月职之神?也就是说血蜘蛛并不知道姮娥是月神,还以为她是一个神职与月亮有关的一个小神? 回想着那本书中的知识,现在能不能脱身,就靠这个了! 月神轮回的事情,在这些存在之中都不是什么秘密,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什么威慑力。因为这个天地中的众神,都是月神轮回之后再慢慢诞生的,没人与月神有交情,不会为她复仇。月神也忙着寻找女娲,一世的死亡,还不至于惹月神真身来复仇。 必须要编造一个身份,一个能让它忌惮的身份,让血蜘蛛知道,如果吃了他,后果不是它能承受的。 并不一定要它相信,只要它有所犹豫,拖延一会儿,织女就会来救他们。到时候不要说姮娥,就算是他都有可能得救! 思维快速转动,越是紧急时刻,他越是冷静。 月亮,神职……书中的内容在回顾,他看的不多,但在记忆中,却是有几个月亮神职的神仙,其中有大背景的是……有了。 宁采臣正想说话,却突然发觉,自己的身体完全失去知觉! 这是……毒素! 蜘蛛捕食,都会先用蛛丝缠住猎物,再用毒牙刺穿猎物的身体,注入毒素,让猎物的身体麻木失去知觉,然后融化为液体,再慢慢吞噬。 血蜘蛛的蛛丝中就含有毒素,困住他的瞬间,就向他的体内注入毒素。 可恶!身体完全麻木,连眼皮都无法动弹,就连思考也渐渐变得困难。已经是极限,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看姮娥的运气。 至于因为他们交换灵魂,叶秋零是不是要一辈子以他身份活下去,姮娥也是不是只能以叶秋零的身份活下去。这些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想这些没多大意义。祝英台和叶秋零的命运,也已经告诉织女。有织女的帮助,改变她们的命运应该不成问题。 还有就他最后的挂念。父母,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应该能坚强的活下去。还年轻,说不定还能再要一个孩子,替他们养老。 所有重要的人物在他脑中快速闪过,对不起了,大家……没一会儿,宁采臣便在强烈的毒素下。意识模糊。 血蜘蛛操纵着蛛丝,把宁采臣送到嘴前,张开血盆巨口,就要吞吃的时候。 一声似猫似虎的叫声从远处传来,带着强大的压迫力,天空,黑暗的雷电大作,风卷云涌,一只由黑云构成的猫爪,从天上探出。把整个月神庙笼罩其中, 感受到着通天的神力,还有头顶那可怕的威压。血蜘蛛神色大变:“远古巨神!” 远古巨神,不归天地管束,以自身意志与天道对抗的存在! 他们是先与于天帝佛祖诞生的强大神灵,搜寻这个天地,从有生灵诞生到现今,也不过只有出现二十来个,且大多都隐匿在自我时空之中,千年都不会在这个世间露一面。而着近五千年来,更是没有任何人见过远古巨神在世间显圣。有人说。没有神灵能超脱天地轮回,那些远古巨神估计也已经遭劫。全部都不存世间。 没想到,它竟然能在见到传说中的存在。这个月职神灵到底是什么存在,竟然能惊动这样的存在! 妖本就是逆天的存在,知道自己没有生机,血蜘蛛也不愿就这样赴死。 它身体裂开一道道裂痕,无数的黑雾从中喷出,在它身边以六个点为中心旋转,化为六道黑色的龙卷风。 直立起身体,大吼一声,六道黑色的龙卷风分别与六只手臂相合,以最狂暴的力量,轰击向上空的猫爪。结果,却出乎意料,这个猫爪空有远古巨神的威压,却虚幻不实,没有多少力量,轻易的就被击散。 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远古巨神怎么会这么弱,但血蜘蛛还是当即决定,吃掉这个神灵。马上晋级妖仙,脱去妖躯,才有逃生的希望。 远古神灵再弱,也不是它区区一个大妖能对抗的,这样遥远的一招还可以,真身到来的时候,它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不理那几乎要震散它妖魂的吼声,和越来越接近的恐怖气息,蛛丝一甩,宁采臣就被仍入口中。 天空裂开,一道银色河流出现,四匹背长翅膀的白色天马,拉着一辆马车,从银河中跃出。织女赶到的时候,只看到姮娥落入血蜘蛛的口中,她知道,那是宁采臣,每个人的心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她第一眼就看出,在姮娥身体中的,是宁采臣! 织女拔下发簪,虚空一划,一道银白色剑气,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向血蜘蛛斩去。 但愿来得及,以血蜘蛛的特性,被注入毒素的猎物,一进入它的体内就会被分解,肉身和灵魂都会被消化。织女眼神冷若冰霜,若宁采臣出事,她将诛灭整个妖族! 感受到刺骨的冰寒,血蜘蛛口中出现强大的吸力,零点一秒都要争取! 只要消化掉神灵之魂,脱去妖身,就算这个身体被斩杀,他的妖魂也能逃跑,甚至还能凝聚仙躯。 “秋零!”声音的速度很快,但是在这时候,相对于他们的动作,应该是很慢才对。 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听到这个声音,似乎这声音已经超越光速。 月神庙那只剩一小部分的建筑物中,姮娥没数到两百下,心中强烈的不安驱使她走出来。一眼,就看到宁采臣被吞入的一幕,心脏几乎要爆炸,无尽的绝望将她淹没,表情崩溃地呼叫着。 突然,她的神魂跳动起来,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月亮。 姮娥眼中映出月亮的一刹那,这片时空,跑着的人,行驶中的汽车,天上飞鸟,晃动的火焰,空气,光芒……所有的一切,都禁止下来,好像时间都停止下来,一切凝固成永恒的画面。 甚至血蜘蛛,包括织女,这样超凡的存在,都只有思维能动。 在他们的视线中,姮娥背后出现一个圆月的虚影,散发出无尽的月华,与天上的月亮相呼应。 月亮虚影中,走出一个古装的白衣仙子,清冷孤寒。 虽然没见过,但血蜘蛛和织女,一眼就判断出,这位就是天地间最古老强大的两位大神之一,月神常曦! 那身上的永恒不灭的味道,是任何神灵都无法比拟的。 神灵,就算到天帝这种几乎古今第一人的层次,还是不免有寿命的限制,最多一两万年之后,也会化道。所以天庭的神灵,也和人类一样,不断进行着轮回。 只有天地之初的大地之神女娲,还有月亮之神常曦,她们才能长存世间,直到时间的尽头。 女娲大神身化轮回,以补天地,这个世间,真正永恒的,也就只有月神常曦。 血蜘蛛瞬间就知道,它完了。 不是什么月职小神,而是真正的月神常曦,这个女孩是月神的轮回之身! 难怪会惊动远古巨神,难怪会让天帝之女出银河中跃出来相救,它这是自己找死!月神之魂,就算真的吞下去它也会直接被撑爆! 月神觉醒!还是与宁采臣交换身体的状态! 意外中,变为最理想的状态。 织女虽然不能动弹,但却已经放心下,月神觉醒的这段时间,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不要说宁采臣还没被吞进去,就算被吃了,以月神掌控时空之能,也能短暂的把时空回溯,救出宁采臣。 常曦与姮娥的灵魂还有叶秋零的身体三者重合,变得真实起来,她直接伸手一抹。 血蜘蛛就仿佛是画纸上的一副图案,头部、身体、躯干,直接被抹除掉,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宁采臣出现在空中,常曦一迈步,出现在宁采臣身前,月华照耀下,毒素直接被驱除。她的目光,看透这个身体下的灵魂,看到灵魂的深处,看到那轮回和时空也无法磨灭的痕迹。她触摸着宁采臣的脸庞,眼中的喜悦和温柔,能把一切都融化。 她动动嘴巴,轻声述说着什么,用的是最古老的语言,她和女娲一起创造出来的,只在最初的那批神灵中流传的蕴含强大力量的神语。 就算是织女,也完全听不懂常曦说的是什么,但是,她却能猜到,常曦的话是什么意思。 “终于找到你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织女老师 宁采臣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而身边,围绕着一群人。 织女、祝英台、叶秋零、姮娥还有在他枕边趴着的大魔王。他这是,得救了,看来在最后时刻织女成功赶到,救下他们。 起来一看,宁采臣发现,有些地方不对劲啊。 左右瞧瞧,最后向窗外望去,这才发现是什么地方不对劲。月神庙明明已经被破坏成一片废墟,院子中也一片凌乱,可是现在,一切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被折断的大树,地上的巨大脚印,残岩断壁,一切都消失,好像那时候的记忆,全部都是幻觉一样。 幻觉?宁采臣又看看自己的身体,不是幻觉,现在他和姮娥处于灵魂互换的状态。 这是怎么回事?宁采臣一个个看过去,最后把目光停留在织女身上:“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发生什么事了吗?” “月神觉醒,抹除血蜘蛛,救下你,并且时光回溯,把这里恢复到被破坏之前。”织女简单的几句话,就把当时的事情概括。从宁采臣中毒到现在,也才过十几分钟,织女还在被月神那对神仙来说也是神迹的威能所震撼之中。 轻描淡写地把整座月神庙的时间倒退几分钟,这种事情,就算被誉为千古第一人的天帝也不一定能做到。 她是知道月神掌控着时空的权柄,但没想到月神会这么强大。 天帝的强大是孕育出道果,达到前古未有的境界,佛祖是度过苦海登上彼岸,脱离天道的掌控,他们都是开天辟地以来的最强者。在境界上,只有化身轮回的女娲。和三十三天之外的那个道人,有几层的可能不弱于他们。 月神是天生神祗,掌控时空威能。但也正是如此,她要再进一步的难度是天帝佛祖的千百倍。几乎不可能成功。 难道她也已经走出那一步,转世轮回,不仅仅是为寻找女娲,也是为挣脱本体的束缚?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常曦在救了宁采臣之后,便回归。 不过姮娥却没有离开,诅咒的力量确实能抵挡住月亮的引力,但是。月神回归,并不仅仅因为月亮对其的吸引,也是为保护地球。 月神就代表着月球,她在地球上停留太久……月亮撞击地球的后果,可以想象。 所以月神斩断与姮娥的部分联系,至少作为月神的力量记忆,都不能存留在地球。也就是说现在的姮娥,知道自己是月神转世,甚至觉醒的时候,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都知道。但是,她并没有任何月神的记忆和力量。 她现在留在地球上的身份,是巫女。必要的时候可以使用月神一部分力量的真正的巫女。 了解情况后,宁采臣问道:“这样,天地大势会改变么?” “暂时不会,月神本来就是不干预天地运转的神灵,千百年都不一定会出手一次,如果月神真身能留在这个世间,肯定可以。现在嘛,影响是有的,不过要几百年之后吧。”决定天地大势的是这些上位神仙没错。可是如果在这一百年正常的轨迹中,本就没有月神的干预。那么段时间内的大势就不会改变。 而一百年后……叶秋零和祝英台只是普通人,按照黑袍人所说的。命中的结局也差不多是在这十年之内,黄瓜菜都凉了。 不难明白,宁采臣略一思考,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让月神觉醒,是为了让月神参与进天地大势,现在虽然觉醒,但不是以月神的身份,自然没意义。 姮娥一个普通人,也不会没事去和那些大神较量。 来这里的目标,其实就是改变月神的命运,还有就是改变女娲的命运。月神觉醒了,姮娥现在状态虽然有些特殊,有种月神是她,她又不是月神的感觉,但应该拥有辨认女娲的能力吧。只要找到女娲,那么一切应该都会改变。 宁采臣向姮娥问出这个问题,结果姮娥却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所以然。 她是有那个能力,不过并不是什么眼力,而是看到对方,心会有小鹿乱撞的感觉。现在她看着宁采臣心中就有小鹿乱撞的感觉,但是她不能确定,是喜欢上他的感觉,还是遇到女娲的感觉。 毕竟,女娲转世变为一个男人什么的,太难以置信了,而且她也能感觉到,宁采臣在她心中的和一般人不同,喜欢上他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又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毕竟是转世,变成不同的物种都有可能,只是性别不同,似乎不算什么。 少女纠结中,看着宁采臣,目光复杂。 在觉醒月神之身的时候,她也就看透宁采臣的灵魂,知道宁采臣的真身,并不是叶秋零,这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她也有些好奇月神常曦对宁采臣说的那句话,但是她并没有继承神语,听不懂自己在讲什么。 现在呢,有些难以出口,对宁采臣讲她遇到女娲,心中会小鹿乱撞什么的,太难为情。如果说宁采臣就是女娲……果然还是无法想象! 最后,姮娥点点头,小声地应一声。没有说怎么找,只是说有办法分辨出来。 第二天,宁采臣、叶秋零和姮娥都回到自己的身体中,大家都在后羿家里避难。没办法,昨天夜里血蜘蛛肆虐的事情,所有人都看到,虽然月神觉醒的时候,由于时空被停止,凡人无法感知,而没见到那一幕。 但是,这是月神庙,妖怪被消灭,破坏的神庙复原,还用得着说吗,肯定是月神又显示神迹! 这天,月神庙被围的水泄不通,小镇的居民,外来的记者,游客……姮娥都穿上男装,用织女那神奇的裹胸布。化身美少年,才从月神庙中逃出来。 “你是姮娥的哥哥还是弟弟?”后羿看了姮娥半响,迷糊地问道。虽然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但那个胸部。不可能说谎。 姮娥嘴角微微一翘,很新鲜的感觉:“我是姮娥的双胞胎哥哥,我叫嫦娥。” 果然,他就知道,长得这么像肯定是兄弟,幸好没有失礼的地方。不行,对待自己的大舅子,要热情。更加的热情才行。 想着嫦娥为他在姮娥面前说好话,让自己在姮娥面前好感度暴涨,后羿就感觉动力十足。 “大舅子,你想喝什么饮料,果汁,茶,还是喝点酒?我这里有各种新鲜的水果,现榨现喝,如果是茶叶的话,想要哪种。大红袍、铁观音……自酿的果酒有没有兴趣,都是我亲自上山采摘的野果……来,大舅子。你累了吧,我给你按摩一下。没事,我的手艺绝对正宗……没事没事,不要推辞,我不累的……啊,好强的掌力,大舅子,莫非你练过……”后羿各种献殷勤,还想碰她的身体。姮娥终于忍不住,凝出一点月华。把后羿拍飞。 好麻烦的人,在之前就觉得这个人超级麻烦。没想到以嫦娥这个身份接触,这个人的麻烦程度更上一层楼。 最后,祝英台笑着拍着后羿的肩膀道:“你大舅子他喜欢吃猪蹄,十里坡那家店的正宗猪蹄,而且他的饭量有点大,能吃十个。” 感激不尽,得到讨好未来大舅子的方法,后羿马上滚去十里坡。 宁采臣看着祝英台的眼神,充满鄙视,明明就是她自己喜欢吃,既然利用后羿……祝英台一撇嘴:“你不想吃可以别吃啊。” 不吃是笨蛋,宁采臣乖乖闭嘴,反正骗人的又不是他,而且后羿那样子,确实有些烦人。 “那个家伙,为什么一直叫我大舅子?”后羿离开后,姮娥好奇地问道。 她没什么大舅子之类的亲戚。而且以她的性子,亲戚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完全没有关注过。 祝英台眼睛眯成月牙状,有些不怀好意道:“大舅子呢,就是妻子的兄弟的意思,后羿叫你大舅子呢,也就是……” 了解情况之后,姮娥自然知道祝英台所喜欢的,其实是宁采臣,莫名的,感觉两人之间有些共同话题。说几句话,也就渐渐熟悉起来,熟悉了,说话聊天也就放开一些。 姮娥目瞪口呆地转向宁采臣,向他求证,宁采臣点点头。 “这个世间,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姮娥震惊了,一直未曾建立起人际关系的她,第一次感受到,人心的险恶。 呵呵,祝英台轻笑一声,摇摇手指道:“不对,这不叫无耻,追自己喜欢的人,自然要主动一点,脸皮厚一点。对自己未来的大舅子讨好一下,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姮娥再次向宁采臣求证,宁采臣还是点点头,虽然祝英台说的是歪理,但没法反驳。 主动一点,脸皮厚一点……就像祝英台那样么,原来如此,姮娥看着祝英台,恍然大悟,祝英台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等后羿买回猪蹄,大家大吃一顿,然后决定,回去。 目标已经达成,来这里的目的就只剩下度假,但是,现在这里的人已经爆满,人多也就不适合度假,只好回去。 “对了,你要不要去我们那边玩玩,毕竟现在的情况,留在这里,你也没法安定下来。月神显示神迹,那时候留在月神庙之中的,只有你和我。大家很可能怀疑你见到真的月神,在这热潮还没过的时候,我觉得还是离开这个小镇,出去躲一躲比较好。”宁采臣知道姮娥的性子,讨厌人多,不喜热闹,现在月神庙的气氛,姮娥绝对无法再待下去。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她就算到了胜华市,能住哪里? 他哪里肯定不方便,秋零是和杨晴合租,随便插人进去也不好。 见姮娥同意,祝英台直接表示,就住在她那里,她家的空房子多着,所有人全住进去都没问题。 就这样,一辆红色的车字,满载着一车人还有一只猫,驶向胜华市。 回头看看,后面的三个女生睡成一团,昨晚发生那么大的事情,她们都惊魂未定,没人睡得着。 宁采臣微微一笑,摸着大魔王的头,对身边的织女道:“这样,命运是不是就会改变?”姮娥应该在这一两年之内就能找到女娲。 “嗯,找到女娲大神的话,一切都会改变。”织女看宁采臣一眼,意味深长道:“也许,命运在一开始就已经改变。” 一开始,宁采臣看着自己怀中的大魔王,是啊,就算天地大势不能改变,拥有那面镜子的他也可能拥有改变命运的能力,就像是大魔王。只是不能完全确定这一点,还有就是,担心自己遇到意外,而又使叶秋零和祝英台的命运回到原轨迹,这才想让织女帮忙,做这些事情。 暑假最后几天过得特别快,而姮娥,在这里玩几天之后,也在开学前一天回到奇迹小镇,她还是一个学生,必须要上学。 织女也有些天没见面,联系不上,不过已经是常事,她大概又到天上去。 然而在开学的第一天,织女就给他们带来一个大大的惊喜。 “我就是你们这学期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我的名字叫织女。”织女穿着职业教师服,带着无框眼镜,一副人民教师的模样,走进他们班级,在黑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美女!美女!超级大美人……整个班级瞬间轰动起来,尤其是一个个男生,更是激动地跳起来。 甚至于那些女生,也被织女的魅力通杀。 宁采臣看了看坐在他身旁的叶秋零,难怪她会被调到这个班级,正常情况下这个学校中,高一升高二是不会发生调动的,只有文理分科的时候,才会有调动。 织女当上班主任,就滥用私权,把叶秋零安排到自己的班级。 不过,她好好的天听集团总裁不当,来这里做老师?呃,织女的真实身份是天帝之女,所谓的天听集团总裁,也不过是随便玩玩的吧。玩腻了,换个身份,成为人民教师,也很正常。 织女说完,便看向门口,大家顺着她的视线一看……姮娥走到讲台前,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默默地走到宁采臣后桌。 前桌被换成祝英台,后桌是姮娥,右桌是叶秋零,左边是墙壁……这样的位子安排,织女老师,滥用私权太过分了。 又是一个美人!冰山美人的样子! 班上的男同胞再次激动起来,这学期,早就很有名叶秋零转班过来,来一个超级大美人做班主任,有一位冰山美人新同学……这才是青春啊! 宁采臣被任命为班长,下课后,跟着织女去办公室。 “你怎么突然想要当老师?”宁采臣问道。 织女叹一口气:“哎,帝女权印抵押的事情,被天帝知道,我就被封印法力,要在凡间待一百年才能回去。”她看着宁采臣可怜兮兮道:“凡间的权势也全被收回,这个班主任的位置,也是好不容易才争取过来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第三次开启 放学后,宁采臣陪着织女去搬家,权势全被没收,不仅仅是天听集团的一切,甚至于那套豪华别墅也被收走。 唯一给她留下的就是那辆跑车,为了生活,那辆跑车也被她变卖掉,换成一辆和教师身份匹配的低调黑色小车。剩余的一些钱,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一套房子,安居下来。 说起搬家,也只是一些衣服,其他的稍微值钱一点的,也都不允许带走。 毕竟是惩罚,而不是让她去享受生活。 一切因他而起,织女也是为了解决他身上的诅咒,才把权印拿去抵押的。其实织女应该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了吧,在把权印抵押的时候,肯定就已经明白这一切。 就算是这样,知道自己会被剥夺一切,也要帮助他,感谢,道歉,都感觉太肤浅。 宁采臣沉思一路,最后得出的结论——好好珍惜这份感情。 “这不是我家?”宁采臣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就发现织女把车开进他家的那个小区。 “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邻居,我就在你楼上。本来是想住在你隔壁的,只是那个男人不愿意搬家,只好买下你楼上了。不全是因为你,我搬到这里,其实是为了大魔王。”织女在车库中停下车,打开后车厢,拿出几个包裹,把两个扔到宁采臣手中。 好重,抱着两个沉甸甸的包裹,宁采臣气沉丹田,紧绷肌肉,跟在织女后面。看着织女拿着四个包裹,却毫不吃力的样子……就算被封印法力,织女也不是普通的女人。 “为了大魔王?”宁采臣疑惑道。 “嗯。虽然被封印法力,但我实际上还是一位神仙,是天生地养的天帝之女。所以呢。对那些妖魔鬼怪来说,我就是一个人形的仙丹。吃了我。增加几千年的法力,化凡为仙都是小意思。目前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仙丹是九转金丹,而我就差不多相当于十颗九转金丹这样。”织女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没有一点的担忧。 她说过,这个小区是大魔王的地盘,妖魔鬼怪都不敢进来。 也就是说她搬到这里,是想得到大魔王的保护。 不过。如果织女的处境真的这么危险的话,那在学校中也不安全,要不要让大魔王一直跟着织女,贴身保护。 “在学校你不用担心,虽然被封印法力,但在我清醒的时候,也不怕任何妖怪。来这里,只是想要有个安全的休息之所。”几百年在凡间行走,她多多少少留下一些东西,那些东西虽然不起眼。但只要不是遇到血蜘蛛那样的大妖,都不用怎么担心。 这个世间,血蜘蛛那么强大的妖怪。也没有多少,大多数都是有传承的,和仙人一样修行的妖怪,这样的妖怪,都不敢乱来。 她在回收那些东西之后,也基本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 “姮娥为什么会转学过来?”织女现在是他们班主任,应该知道一些,而且她和姮娥一起进来,感觉有些关联。 “暑假的事情的影响。在那个小镇,她暂时是没法待下去了。还有。她说在她的感觉中,女娲就在这个城市。来这边找到女娲的可能性更大一点。”打开门,把东西放好,织女坐着沙发上说道。这里的卫生早已做好,东西也都翻新,可以直接住进来,倒是不需要做多少事情。 月神显圣的事情,还没有结束么,也是,这么大的事,在这科技时代,肯定吸引人的眼球。不要说几天,就算是几年,这股风潮都不一定会完全平息,毕竟见到的人太多,还有一些照片视频在流传。 织女接着告诉,姮娥现在住在祝英台那里,据说在暑假,他父母来到祝英台家接姮娥的时候,发现他们是老熟人。 就是在年轻的时候交情不浅的那种,由于种种原因失去联系,没想到竟然因为他们的儿女而再见面。 呃,她和祝英台呢,就是指腹为婚的关系,当然,前提是祝英台真的是男人。 由此可见他们两家的关系有多好,所以在发生这事之后,就直接把姮娥送到这里,让祝英台父母安排到这个学校。 “感觉有一条线,把大家都连在一起。”对于这样奇妙的缘分,宁采臣只能这样感叹道。说完,宁采臣转头看向门口,没好气道:“你们不要躲了,想看就直接进来。” 祝英台、姮娥、叶秋零一个个从门后出来。 她们多多少少都知道织女的身份,现在织女突然来学校当老师,自然都止不住好奇心,跟上来。 偷听到不少东西,至少都知道了织女受罚的事情。 “织女姐姐,太不公平了,凭什么让采臣当班长,我什么职位都没有。”祝英台愤愤不平道,当然,她也是随便找话题开玩笑。 织女遇到这样的事,她们听到之后,也想着怎么安慰之类的,但直接被祝英台否定掉。织女不需要安慰,而且她感觉,什么法力啊,权势啊,这些东西织女其实不怎么在乎。相比于以前,现在的织女好像心情更佳,也许织女更喜欢这种生活也说不定。 所以祝英台提议,不要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那你想要什么职位?”织女问道。 “职位嘛,要权力大的,比班长更大一点,最好还能命令班长做各种各样的事情。然后呢,事情要少一点,简单一点,我可以随便玩。嗯,就只有这两个要求。”祝英台沉思一会儿,说出自己的要求。 权力大,事情少……一个班级中,还有比班长还大的?而且,宁采臣总觉得祝英台的要求是故意针对他,什么叫能命令班长做各种各样的事,她到底想让他做什么事。 虽然是很让人无言的要求。但是织女还是满足了。 班主任小秘书——能随意命令班长的,也只有她这个班主任,小秘书身为她的传声筒。自然能命令宁采臣做各种事情。 具体的事情,也就是帮忙传达一些通知。基本没什么事。 虽然与想象中的不一样,但祝英台没什么不满的,假传圣旨什么的,她又不是不会,到时候……嘿嘿,反正以他们的关系,织女不会怪她,宁采臣也不会怪她。 …… 救命……救命…… 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如果有人愿意救我。我就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给他…… 没人来救我么,没想到我竟然会死在这里,人算不如天算啊……魔镜魔镜这个世界上最帅的人是谁…… “啊,吵死了,让不让人睡觉啊。”迷迷糊糊中,宁采臣抱怨一声,突然惊醒过来,谁在说话!他现在是在自己的房间中睡觉,凌晨时间……鬼! 宁采臣起身,开灯。左看看右看看,没发现什么。 突然,声音又响起:“果然是因为我太帅了。所以才遭到报应。” 这声音,抽屉,镜子! 宁采臣打开抽屉,拿起镜子,已经连接到其他的时空。镜子中是一个长相与他有七八分相似的男人,穿着十分奇怪,似乎非常原始,又无比时尚。 透过那人,看到他背后。阳光毒辣,还有那无边无际的黄沙。是在沙漠中。 那人面色憔悴,嘴唇干枯。正与他大眼瞪小眼。 求救的就是这个人么,在沙漠中,是需要水和食物?宁采臣问道:“想要水么?” 那人的眼睛再睁大几分,不住的点头。 到厨房中,拿几瓶的矿泉水,然后再把今天剩下的饭菜全部送过去。风卷残云,饿死鬼投胎似的,那人把所有的水和食物都吃下,没浪费一点一滴,只是吃了那么多,他肚子却没有一点点鼓起。似乎所有的东西,在吃下的一瞬间,就已经被消化。慢慢的,宁采臣看见这人憔悴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丰满起来,一张俊俏的脸出现。 宁采臣摸摸自己的下巴,虽然看起来应该是平行世界的自己,但总感觉画风不对。 那个家伙,就像是在二次元跑出来的一样,特别萌的感觉。明明两人长得差不多,对方就给人一种,非常完美,没有丝毫缺陷的人一样。 暂时不管这古怪的感觉,宁采臣问道:“我是宁采臣,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我吗?” 接受到镜子传来的资料,那人早就知道这个镜子能连接平行世界的自己。盯着宁采臣的脸看一会儿,最后得出结论:“没错,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另一个这么完美的男人,唯一的可能就是,你就是我。不过我不叫宁采臣,我就伏羲,八卦神拳,天下第一美男子,伏羲。” 这个人好自恋,不过,以那个世界的画风,伏羲真的是第一美男子也说不定,至少他能感受到那种不同之处。 八卦神拳,这是个武侠世界么?应该不是纯粹的武侠世界,毕竟吃饭都体现出不同之处。 “我伏羲知恩图报,你既然救了我,我就一定要报答你,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你。”伏羲看着宁采臣,眼中露出坚定之色,这是武者的信念。 最珍贵的东西,八卦神拳么? 宁采臣露出感兴趣之色,降龙十八掌他学不了,这八卦神拳应该可以吧。 再怎么说,这个伏羲都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相同的,伏羲能修行的,他应该也能修行。 伏羲郑重的,从自己腰间解下一个葫芦,递给宁采臣。 葫芦,宁采臣轻轻一摇,里面是液体,打开瓶子一闻,没任何味道,真的是水? “这里面装的是一种特殊的水,我曾经与三十六只霸王神龙大战七天七夜,全身内脏破碎,经脉骨骼尽断。在最后时刻,使出八卦神拳最强的一招——天下第一美男子,杀死最后的霸王神龙,掉落到山间的一个小水池中。当我醒来的时候,伤势痊愈,那个水池也不见,只有那个破碎的葫芦中留下一点水。经过我的分析,这个水有奇特的能量,第一次使用的时候,能修复一切伤势,只要没有立刻气绝,就能救活。”伏羲向宁采臣介绍道。 最强的一招叫‘天下第一美男子’好想吐槽,不过,内脏破碎,经脉骨骼尽断,这样的伤势都能治好,果然称得上是最珍贵的东西。 不过他只是送一些食物和水,好像价值不对等。 “这水呢,也只有第一次有用,虽然珍贵,我却是用不上。后来我查了一下,也得到一些资料,使用这水你要注意几点。这水叫娘溺泉,只有男人能用,对女人无效。会有一定副作用,但比起生命,一切都是次要的,记得使用后,一定要……”伏羲说到这里,镜子突然一黑,联系中断。 看来镜子开启的时间不短,才和这家伙说几句话就结束。 不过现在也得到一些信息,另一个世界的他,不一定和他是同一个名字。 摇摇手中的葫芦,这水虽然神奇,但他估计用不上。 有谁需要呢,牛郎大哥说曾经出任务的时候,受到一些暗伤,所以才退伍。给他用怎么样……还是算了,副作用不明的情况下,还是别用,反正牛郎也没什么生命危险。 用一根绳子绑起来,把葫芦挂在墙上,暂时当做一个装饰。 宁采臣叹一口气,躺在床上,现在他身上的诅咒应该发生变化,不再是灵魂交换,也不用担心被祝英台这样那样了。 不过,这次的诅咒又会是什么呢,触发条件是什么?最好和第一个诅咒一样,到最后都没触发。 第二天,宁采臣对织女说起这件事情。 “你是说伏羲?”织女看着宁采臣的表情,变得很奇怪。 看织女的样子,这个名字好像有些不寻常,宁采臣问道:“伏羲,有什么特别的吗?” “女娲和常曦可以说是最初的两位神灵,但还有不少只比她们晚一点出世的先天神灵,伏羲,就是其中一位。他是所有先天神灵中最神秘的一位,没人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也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世间。很多东西都泯灭在时间中,留下的只言片语,基本都和女娲有关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新的诅咒 竟然是伏羲,不是女娲么? 织女被这样的情况搞糊涂了,在月神庙的时候,看到姮娥对宁采臣那不同的态度,让她有些怀疑。 同时,宁采臣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情,也让她有所猜测。 为什么那面镜子会认他为主,为什么像大魔王这样涅槃成功的远古大神,会跟随一个凡人。 就算这其中有着缘分,但这缘分也太过分了,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一般。还有她,宁采臣,叶秋零,祝英台,他们的玲珑剔透心有什么联系。 最后把一切都串起来的线——宁采臣是女娲转世。也只有女娲转世才有这样的气运,被天地所钟爱,才能吸引叶秋零和祝英台这两人先天神祗转世——她猜测玲珑剔透心是先天神诋的标志,她天生地养也可以算是先天神诋,至于天帝,无人知道过去,也许曾经也是某一位先天神诋。 也只有女娲才有可能让那面超脱世界的镜子认主。 在姮娥因为宁采臣遇险而觉醒,月神常曦对宁采臣那神情,都证实着她的猜测,宁采臣,就是女娲转世。 但现在,织女发现她的猜测似乎错了,伏羲,若宁采臣是伏羲转世,那么一切都错了。 只是,常曦不可能搞错啊,对宁采臣哪个温柔的样子……难道常曦和伏羲大神有什么特殊的关系?这两位神灵都和女娲联系紧密,有交情似乎也说得通。 常曦因为找到好友而喜悦也可以解释。 若真是这样,伏羲到底是一位什么样的神灵,任何神灵,都在漫长的岁月中,留下大量的痕迹。只有伏羲。时隐时现,神神秘秘,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少得可怜。没被时间磨灭的就更少。 不过,织女想想。还是不去追究了。 不管宁采臣多少世之前,有什么显赫的身份,现在,他也只是一个凡人。 轮回转世,除了像常曦一样,这种利用轮回盘降临人间,并没有完全转世的情况,其他的都是完全洗去过去。 现在的他们都是全新的个体。和过去完全斩断联系。 只有女娲大神这样自身成为天地一部分,就算是轮回,也能影响着这个世界的运势。 其他的神灵,转世成凡人,就是普通人,可能是个天才,可能是个废物,可能只是最平凡的众生。他们从里到外,完完全全和过去没关系,和其他凡人没有一点区别。 “先天神灵……我觉得我和神灵一点关系都没有。大概只是重名吧,世界这么大,名字叫宁采臣的叫伏羲的。都不少吧。”不过那个伏羲确实有可能不凡,和三十六只霸王神龙战斗,还战而胜之,那什么八卦神拳,听起来就很有气势,还有那天下第一美男子……最后快死的时候,直接掉入娘溺泉中得救,也是主角待遇。 然而,这关他什么事。平行世界的他再牛,这个世界的他也只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 嘀铃铃……上课了。 这节课不是语文课。织女可以在办公室吹空调,宁采臣就只能去班级上课。 走进班级。梁山伯还是没来上课,他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唱歌上,为成为大明星而努力着,学校,也只是一个星期来上一两节课。 男人有了事业,生活的重心就会发生变化。 梁山伯那么痴情的样子,现在对祝英台,却已经没有那种感觉。宁采臣能看出来,他看祝英台的眼神,虽然还有喜欢,但也只是喜欢。 就像一个已经长大的人,看自己的初恋情人一样,更多的是那种温馨的怀念。 只是区区一个多月,这样的变化也是惊人,只能说见识到更大的世界,梁山伯的视线已经走出这个小小的学校。对现在的他来说,事业才是第一位,走出自己的明星之路,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和那时候,把祝英台看成他人生的一切的梁山伯,完全不同。 花花世界迷人眼,权势荣耀,还有宁采臣规划出来的迷人前景……但愿梁山伯能不忘初心。 微微感慨,他们算是走向不同的路,未来会怎么样,无法预测。 一个折成一小块的纸,砸到宁采臣头上,把他从人生感慨中砸出来。宁采臣拿着纸,摊开一看,是祝英台的笔迹。 “想什么呢?上课出神,对于你来说,还真少见。” 传纸条,是小学生么? 宁采臣无奈一笑,在下面写上:“感慨一些人生无常,世事多变,还有吐槽一下你今天和姮娥的情侣发型,怎么都多了一个包。你在外的形象可是男孩子,虽然是可爱的男孩子,但是弄出女生的发型,也是很奇怪的。” 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再注意着老师的动静,宁采臣一弹指,火箭发射。 当了一回坏学生,宁采臣做完之后,马上进行自我检讨,为自己逝去的节操默哀三分钟,这一切都是祝英台的错。 没一会儿,又一张纸条弹到他脸上,都没转身,竟然还挺准的。 “叶秋零是我的女朋友,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所以不会有人来骚扰她。但是姮娥也是一个大美人,刚来这里,肯定容易被那些色.狼盯上,所以我用情侣发型宣告我们未婚夫妻的身份,保护姮娥。” 她们俩的关系还真好,虽然说想法有些道理的,但是这个做法,啧啧,一个新鲜的人渣出炉。 不对,祝英台能当着未婚妻的面,和女朋友亲热,温馨和谐的后宫……估计过不久,祝英台就会成为全校男生羡慕嫉妒的对象,人生的赢家。 宁采臣在下面批上一句:“做法有些逗比。” 不过没扔给她,这种违反纪律的事情,可不能再明知故犯,特别他现在还是这个班级的班长。宁采臣端正坐姿,现在应该认真听课。 然而。又一张纸条砸在他脸上,是从右侧砸来的。 叶秋零的笔迹,这个好学生也传染了祝英台病毒?上课做这种事情。 “昨天没睡好。身体有些不舒服,想去保健室休息一下。” 呃。正当的理由,他身为班长,也有这个义务。在老师讲课的空隙,宁采臣举手说明情况,得到允许,他便送着叶秋零去保健室。 保健老师稍微询问一下,确定只是休息不足所引起的精神疲劳,就让她去躺床上睡一觉。 安置好叶秋零。宁采臣看到旁边一张床上也躺着一位少女,看起来很是柔弱,似乎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古代大小姐的形象。 这个保健室可是不分男女的,一个女孩子在这里休息,好歹也把纱帘拉上。 宁采臣摇摇头,走过去帮她把纱帘拉起来,拉到一半,那个少女突然醒过来,看着宁采臣。 现在这样子就像他想对她做什么事情一样。不过宁采臣内心坦荡,马上和她解释清楚情况。那少女也没怀疑什么,只是点点头。不过看着宁采臣的眼神,微微有些奇怪。 回到班级,继续上课……又是一张纸条,宁采臣无语的从头上摸下一团纸。 “秋零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我帮忙?”是姮娥,帮忙?是使用巫女的力量么,呃,现在的姮娥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巫女。 就在不就之前,她从常曦那里得到一些借用月华之力的方法。治疗疾病,为人祈福之类的。都可以做到。 “没事,只是昨晚没睡好。”问正事。就不得不回了,宁采臣再次当一回坏学生。 下课的时候,祝英台也问起叶秋零的情况。 “秋零没事,倒是你,我觉得你今天的嘴唇有点苍白,生病了?”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精神上看来,好像没什么事。 祝英台略一思考:“嗯,我觉我也要去保健室休息一下。” “像秋零一样,昨晚没睡好?”宁采臣问道。 摇摇头,祝英台微微扭头做羞涩状:“今天我的好朋友来看我了。” 了解,有过那样经历的宁采臣,十分清楚这个日子的烦恼,虽然那时候情况比较特殊,但再怎么说,这都不是什么好日子。 送到保健室,祝英台突然道:“采臣,我有句话想对你说。” “哦,说吧。”宁采臣随口答道,却见坐在床上的祝英台挥着手,示意让他低下身子。 是什么不好让人听到的话么,宁采臣身体微微向前倾。 “采臣,其实……”见宁采臣认真听着,祝英台突然贴上去,在宁采臣嘴上轻轻一点,然后得意的笑道:“我把我的好朋友送给你。” 打这个主意,宁采臣微微一笑,就这样看着祝英台。 “咦,怎么回事,没换过来,你不是采臣,是秋零!”祝英台说着,直接朝躺在旁边一张床上的叶秋零扑去,宁采臣根本来不及阻止,叶秋零就被祝英台强吻了。 睁开眼睛,看着趴在自己身上的祝英台,叶秋零反应不能,为什么又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是,标准的叶秋零眼神,祝英台和叶秋零对着眼…… “忘了和你们说,昨天我身上的诅咒就已经改变,所以,以后应该都不会发生灵魂互换这种事情。”宁采臣幽幽的声音传来。 怎么会!那以后不是都没借口随便吻他了! 祝英台瞪大眼睛,不能接受。 叶秋零倒是很平静,不过从细微的表情也可以看出,她有些不高兴。灵魂互换,其实也可以说是和自己喜欢的人融为一体,没机会了…… “采臣,把诅咒变回来吧,没有这个诅咒,就不好玩了。”祝英台摇着他的手臂,撒娇。 “变不回来,我也不想变回来,绝对不想再体验当女人的感觉,我好歹也是堂堂七尺男儿。”宁采臣一脸坚决道。 “呵呵,七尺男儿,你忘记的还真快。”祝英台冷笑道。 ……和这样的人简直不能做朋友! 宁采臣默默地坐到叶秋零身旁,寻求安慰,这件事情上,他们两个是同样的受害者。 “好奇怪的关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三角恋?”听到声音,宁采臣转头一看,是先前在这里休息的那位少女,咬着手指,看着他们,一副纠结的样子。 三角恋?宁采臣摇摇头,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们是朋友。” “哦,朋友之间就能随便接吻,看来这个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都快不认识了。”少女点点头,了然,接着发出感慨。 这个女人,得多没常识才会得出这个结论。 宁采臣再次解释道:“我们是特别好的朋友,而且也不是说朋友就能随便做这种事情,我们的情况有些特殊,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所以才……” 那个少女不断的点头,突然,好像意识到什么,睁大眼睛,看着宁采臣道:“你在和我说话?” 废话,难道他还是在自言自语不成。 “采臣,你在和谁说话呢。”祝英台疑惑地问道,刚才开始,就见宁采臣一直看着墙壁,自言自语的。 叶秋零也顺着宁采臣的视线看去,什么都没有啊。 “我在……”这里,宁采臣也突然意识到什么,看看那个少女,再看看身边的祝英台和叶秋零。少女就站在她们身边,她们却好像完全没见到的样子,那视线,完全是透过少女,看到墙壁。再配合少女刚才的问话…… 宁采臣指着少女所在的位置,向祝英台和叶秋零问道:“你们看得见她吗?” 突然感觉一阵冷风袭来,保健室中似乎有点变得阴森森的,祝英台直接躲到宁采臣身后,摇摇头:“那里有人吗?我什么都看不见。” 叶秋零也表示没看到,若不是经历了不少奇怪的事,她的反应肯定没这么平静。 见鬼了……不过这个鬼好像不吓人。 鬼怪,灵魂,他第一次见到鬼的时候,是徐志雷的鬼魂,被人炼制称为恶灵。第二次,却是在月神庙,见到姮娥被吸出一半的灵魂。 徐志雷的情况,是中了幻术,所以才看得到鬼魂。姮娥呢,她的灵魂完全就是月光凝聚的,闪闪发亮,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以现在已有的情况看来,他应该看不到鬼魂的才对,而且鬼魂也应该无法看到物质世界。这个少女如果是鬼……他是怎么看到鬼的,鬼又是怎么看到他们的。 这种奇怪的事情,宁采臣马上想到镜子,接着便明白现在的情况。 毫无疑问,他身边的诡异事情,大多都能和镜子扯上关系,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诅咒,他这次的诅咒是看到鬼么? 怎么触发的?是看到这个少女的一瞬间触发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聂小倩 “你是,鬼?”宁采臣不确定道。 “你才是鬼!”少女嘴巴鼓起,不满道:“我是幽灵,高贵的幽灵,才不是鬼那种低级的魂体。” 幽灵……幽灵不就是鬼的别称吗?两者有什么区别,不都是死人的灵魂? 宁采臣想着鬼和幽灵的区别,最后得出结论,至少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幽灵就是鬼的另一种说法。不过,就算他因为诅咒能看到幽灵,但幽灵能见到他们,也就太奇怪了。 还看到她躺在床上休息,正常来说,现实世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不存在的才对。 这些差别,就是鬼和幽灵的区别么? “幽灵能干预现实世界,而鬼不能,甚至不能接收现实世界的任何信息,是这样么?”宁采臣问道,鬼怪的了解,很多都是他的推测,无法确定。 幽灵少女有些意外地看着宁采臣道:“没想到你还挺懂的嘛,没错,鬼生活在阴间,人生活在阳世,而幽灵就是生活在阴间和阳世的间隙之间。所以我能接受阴间的信息,也能接受阳世的信息,是超越人类和鬼魂的高贵种族!” 高贵种族?宁采臣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没发现在个幽灵少女高贵在哪里。 而且,这个幽灵少女这么兴奋的样子,明明就是发现他能看到她,并且能与她交流,而惊喜。无法与普通人交流,一直孤独一人,这样的种族一点都高贵不起来。 “对于阳间的东西,我也不是完全影响不了的。”幽灵少女说着,走到桌子旁,看着一罐已经拆封的饮料。 能影响现实世界。那么只要一台电脑,不就可以可别人交流了。 只见幽灵少女深深吸一口气,把手伸向饮料罐子。当然。深深吸气只是动作,宁采臣并没有听到到风声。甚至于幽灵少女的走路,也没有带起任何的气流,无声无息。 那么他是怎么听到她的声音的?是因为介于阴间与阳世的神奇状态么……其实只是因为诅咒,才能听到看到吧。 在宁采臣的注视中,幽灵少女把全身的力气集中到手上,因为过于用力,而满面通红。 她用力地拔着……一根吸管。 拿东西,其实是摩擦力起作用。她没有实体,能对这吸管产生磨差力吗?看样子是碰到了吸管,呃,有些奇怪,躺在床上是碰到床,站在地上是碰到地板。这样说,她却是能对现实世界造成影响,准确的说,应该是现实世界的环境能影响到她,幽灵。介于虚实之间的存在么? 宁采臣尽量用自己所能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幽灵的存在。 不过,一根吸管都撼动不了。这所谓能影响阳间东西的幽灵,也太没用了。 过一会儿,幽灵少女擦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气喘吁吁的样子,脸上却露出得意的笑容:“看吧,那根吸管被我移动了零点一毫米!” 一个吸管,零点一毫米,那样子完全像搬了几百公斤的砖头……宁采臣吐槽不能。 这和没影响差不多,不。也许真的是影响不了,这零点一毫米也只是错觉。因为一个人憋太久。而产生的幻觉,或者说心里安慰。 如此残忍的事实还是不要揭穿比较好。宁采臣略过,然后问道:“那么,这位幽灵小姐,你到底是谁?又怎么会在学校的保健室中?” 在这个幽灵少女身上,宁采臣感受不到一点的威胁,而且他见到的怪事情已经够多,区区一只幽灵少女,连一根吸管都动不了的幽灵少女,他自然不会有什么畏惧。 幽灵,应该就是死去的人的灵魂,发生什么未知的变化形成的,宁采臣问的是她生前的身份。 “我叫聂小倩,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的学姐,很高兴见到你。”聂小倩说着,伸出手。 握手,真的握到了! 不过,宁采臣仔细感觉一下,没有什么触觉,像是握着一团有形状的空气。 并不是握到,而是大脑命令自己,手指弯曲到这种程度,就不要再弯下去了。 为了证实猜测,宁采臣闭上眼睛,放空脑袋,然后再握下去,睁开眼睛……聂小倩的手被弹出去。 幽灵,并非物质的存在,而是那种物质世界能影响到她,而她影响不到物质世界的存在。 这样的存在,好像有点唯心。 她能意识到物质世界,所以物质世界能影响到她,而物质世界的人意识不到她的存在,所以她影响不到活人,也就无法交流……他由于诅咒,而意识到她的存在,所以能接触到,而他放空脑袋,不去想着面前有一个幽灵,他就碰不到聂小倩。 被认知,所以存在么……这种哲学上的问题,还是不多做考虑比较好,没有答案的。 “我是宁采臣,这位是祝英台,她是叶秋零,我们都是二年一班的学生。”宁采臣向聂小倩介绍一下,然后再和祝英台还有叶秋零说明一下情况。 幽灵,好神奇的感觉,祝英台听到宁采臣说,只是个和他们同龄的少女,便战胜恐惧。 她顺着宁采臣指明的方向,走过去,非常用力地看看,又吸气,闻闻,没发现任何的异常,完全感受不到聂小倩的存在。 “英台,你手伸进聂小倩的脑袋中了。”聂小倩在宁采臣眼中并不是透明的存在,所以这个样子要多诡异有多诡异。不过,应该不会这样啊……宁采臣仔细一看,聂小倩的眼神,是在沉思着什么的样子。 “聂小倩,小倩?”宁采臣呼唤几声,聂小倩眼中恢复神采,见到祝英台伸进她脑袋的手,瞬间惊叫一声,两者分离开来, 果然。聂小倩和祝英台都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时,她们是两个次元的存在。 祝英台歪着脑袋,手伸进聂小倩的脑袋中?五指动动。没有任何感觉啊,祝英台想了一下。让他们在这里等着,她出去一趟。 不一会儿,祝英台把一个人拉进保健室,是姮娥。 “姮娥,你能看到么?能看得到幽灵么?”祝英台指着墙壁说道……其实聂小倩已经离开刚才的位置,正站在宁采臣身边,看着祝英台和姮娥。 姮娥还没搞清楚情况,就被祝英台抓来。迷茫地看着墙壁:“幽灵?什么幽灵?” 巫女,对了,巫女也许有看到幽灵的能力,不是有巫女铲除恶灵的传说么,而姮娥绝对是世界上最正宗的巫女,直接借用月神力量的,最强巫女。 宁采臣对姮娥说明一下情况,并问问她,有没有办法见到幽灵,还有知不知道幽灵是什么样的存在。 得到常曦给的巫女传承。姮娥对一些常识也有所了解。 “一些人死后,由于有执念未消,而灵魂留在阳世间。大多数情况下。不管是什么执念,在七天之后就会遗忘,从而进入阴间。但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些巧合,使得灵魂存留在这个世间,大多数鬼怪都是这样的形成的。鬼在阳世间,就像是一个正常人被关在小黑屋中一样,接收不到任何信息。唯一的结果就是疯狂,失去人格。然后魂飞魄散。”姮娥想起祝英台说过的,宁采臣在暑假遇到的恶灵。又道:“若鬼被人控制,加一些引导,就会变成恶灵厉鬼。” “那幽灵呢,是怎么样的存在?”聂小倩的情况,明显和鬼不同,她能接收到物质世界的信息,不至于疯狂。 虽然可能会因为接触不到人,而寂寞到要死,但至少能接收信息。 可以看电视,观察人类的行动,总还有一些活着的感觉,拥有自我。 “幽灵,算是停留在阳世的灵魂中,最神奇的存在。他们在执念未消之前,机缘巧合下,得到神灵残留下来的一缕神力,从而变为这种特殊的存在。不是人不是鬼不是神,不过幽灵是无害的,只会在这个世界飘啊飘啊……最后被妖怪吃掉。”姮娥眼中发出点点荧光,看着聂小倩。 聂小倩看了一眼姮娥,低声道:“没错,我以前有一个幽灵朋友,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就被一个妖怪吃掉,所以我都不敢离开这个学校,不知道为什么,妖怪不敢进这个学校。” 了解,总之是一个无害的,又有些可怜的幽灵。 既然这样,也就不用担心什么,聂小倩想要待在这里就待着,反正也不会有事。 对学生的安全没影响,宁采臣也就不关注了,这个世界神奇的事情太多,好奇心太盛的话,那还不得纠结死。知道幽灵的情况,宁采臣便招呼着大家回班级,下课时间快结束了。 看宁采臣走的这么干脆,聂小倩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她可是幽灵啊!就这样,就这样的反应? 她马上跑上去,拍拍宁采臣的肩膀。 只是宁采臣没见到她的时候,根本就意识不到她的存在,拍肩膀也没用。 聂小倩直接跑掉宁采臣面前,伸手拦住他。宁采臣停下脚步,但是身边的祝英台可没停下,直接撞上聂小倩。 祝英台没什么感觉,聂小倩却直接被撞倒,然后同样毫无知觉的叶秋零,从她身上踩过去……大腿一脚,肚子一脚,胸口一脚,脸上一脚……好痛的样子。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可怜,可以想象,这种情况绝对不是第一次。 别人影响得到她,而她影响不到别人,也就是其他人任何的动作,在她看来,都是不可抗拒的绝对巨力。 一个不经意的抬手,都有可能把她击飞, 如果是在下课,一群学生下楼梯,而她正在上楼,那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亡命狂奔?如果这时,又有人上楼……太残忍,宁采臣不忍想象。 “你没事吧?”宁采臣蹲下身,伸出手。 聂小倩身上的鞋印慢慢淡化,面无表情的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没事,早就习惯了。” 她又回想起曾经的事情,视线飞散道:“我刚成为幽灵的时候,不明白情况,一直去靠近那些学生。经常就那样,被撞飞,被一拳打飞,她们的头发被风一吹,都可以把我拍飞……最惨的是,到小卖铺中,被几十个抢面包的学生挤压。那时候我发现,其实我这个身体还可以变形,只要在前面后面都施加压力,可以变得扁扁的,像纸片一样。” 这种悲伤的事情就不要讲了,虽然说很可怜,但是,宁采臣又不是幽灵,并不能做什么。 感慨完过去之后,聂小倩说道:“其实,我有一件事情想要拜托你。” 这么可怜的幽灵,如果能帮的上忙的,宁采臣也不会推辞,点头道:“你说吧。” “就像那个女孩说的一样,灵魂会留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因为一些执念未消。我呢,也有一个执念,一直都没找到答案……所以我想请你帮忙,找出我的死因。”聂小倩有些不好意思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真正意义上的糊涂鬼,死的糊里糊涂,又糊里糊涂的变为幽灵。 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宁采臣并没有嘲笑她,而是表示会尽力去寻找,只要这个学校有记载,他就能找到。 下课之后,他召集起小伙伴。 “要找你的死因,必须得先了解你的情况,你的名字是聂小倩,耳双聂,大小的小,人青倩,是这样吧?” “没错。” “那么你的年龄。” “十七岁。” “嗯,十七岁……不对,十七岁,也就是这两届的学生,在这几年中,我们学校都没有什么学生死亡的情况。” “我死的时候就是十七岁,所以就永远是十七岁!绝对是十七岁!” “好吧,那换个说法,你是哪一届的学生?” “这个嘛,好像是第五十八届的样子,嗯,没错,就是第五十八届的学生。” “五十八届,我正好是第一百届的,所以你大概是在四十二年前死亡,加上十七年,也就是说你的真实年龄是五十九岁。” “十七岁,我只有十七岁!” “五十九。” “小孩子说谎是不对的,是会下地狱的哦。” “……好吧,你是十七岁,那么你的死亡时间和地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死亡报告单 四十二年,可以说是沧海桑田,教学楼都拆建过一次。 学校的各种布置都发生变化,甚至于学校的规模,都在二十年前扩展过一次。 这其中的人员变化,更是复杂,有几番大的变故,不要说是四十二年前的知情人,在这个学校待满十五年的老师,都不足五指之数。在这所学校,资格最老的,也只有那个死赖着这个位置不肯升官发财的老校长。 然而,号称门生无数的小老头,却是三十余年前,空降到这个地方当校长的。 所以说,要找出聂小倩的死因,只有调查学校的档案室。 能直接找出资料最好,若是不能,只要能找到当时的老师,甚至于那时候的学生,也有可能得知聂小倩的死因。 “你这个样子,应该可以在这个学校到处溜达偷听吧,这么多年,有没有得到什么线索。”要从学校的档案室查找资料可是一个不小的工程,电脑也是在这些年才普及的,以前的资料,都是记录在纸上。一个学校每年都有几百新生,每年增加的各种档案,堆积起来都是一座小山。 宁采臣曾经因为一些事情,去档案室查过资料,里面相当的混乱。 对于太古老的档案,有不少年份都混在一起,四十二年时间,那里面档案的数量……查找的工程量太大,会吐血的。 “什么这么多年,说的好像我年龄很大一样,我可是十七岁的少女!”女人都在乎自己的年龄,幽灵少女也是女人,本能的反驳一句,然后又道:“其实。我在五年前的时候才变为幽灵的,中间的那段时间,我根本就没有任何记忆。就是那样,一闭眼。再一睁眼,我就从一个人变为幽灵,时间也过去几十年。” 对于任何人来说,这种事情都是无法接受的,只是一眨眼,时光变异,故人不再,整个世界。完全变为另一个样子。 聂小倩那时候也差点崩溃,到处去寻找曾经的痕迹。 只是,几十年,还是在这个国家发展最快的几十年,这个城市,找不出多少熟悉的景色。 只有到城市的边缘,那些有意保存下来的古迹,才能证实这正是她曾经生活过的城市。 后来,却是遇到一位幽灵前辈的开导,才慢慢接受现实。 “对了。找你的亲人应该更容易吧。”宁采臣突然想到,并不一定要局限于这个学校,聂小倩的家人肯定清楚她的死因。而且找人也有迹可循。 聂小倩沉默一会儿,却摇摇头。 摇头?什么意思,是不知道家在哪里,或者没有亲人,还是不想回去? 宁采臣追问之下,聂小倩才指着祝英台,对宁采臣说道:“如果下一秒,这个女生变为一个满脸褶皱的老太婆,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稍微一想象……好恐怖的感觉。就算是宁采臣都有些不寒而栗。 宁采臣撇了一眼,祝英台正满眼好奇地注视着他。还好,她听不到聂小倩说的话。否则绝对会和聂小倩拼命! “你们在说我么?”见宁采臣看着她,祝英台指着自己问道。 “嗯,聂小倩说你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宁采臣真诚地说道,内心非常的自责,他说谎了,他已经不再纯洁了。 祝英台一听,得意洋洋道:“算她有眼光。” 姮娥自然听到聂小倩说的话,被宁采臣眼神示意,便低头不语,她是好孩子,不会去拆宁采臣的台。 聂小倩却是没理会这边的事情,继续说道:“我的那个妹妹,长得超级可爱,软软的,粉嫩粉嫩的。还经常追在我身后,喊姐姐,姐姐,最喜欢姐姐,长大后要嫁给姐姐……绝对是天下间最可爱的妹妹……” 陷入回忆中,不断说着,她和自己妹妹那温馨的日常,从中可以看出,这家伙绝对是妹控,而她的妹妹,也被她培养成一位姐控。 幽灵,在这个世界的痕迹也只剩下回忆,宁采臣没有打断,而是聆听着她那琐碎繁复的回忆。 直到半个小时后,聂小倩一脸幸福的笑容才放下,表情变得沉重起来:“因为没有记忆,变为幽灵的时候,我以为自己还活着,这个学校变为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第一反应,自然是回家。但是我找到家的地址时,却发现我的家已经没了,那块地上面盖了一栋新的房子。我走进去,没有遇到一位亲人,连最爱的妹妹,也不见了,只看到一个脾气古怪,非常凶恶的老太婆。” 那个老人,不用说,肯定是她那最可爱的妹妹。 对还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的聂小倩,这种事情,比死掉还恐怖。 宁采臣同情地看着聂小倩,聂小倩表情复杂,眼神挣扎,最后决然道:“我绝不承认那个老太婆是我妹妹!那么可爱的妹妹,就是过去三十年,四十年,也肯定是最可爱最漂亮的!才不会变成那样,绝对是个冒牌货,我不想见到她。” 真相与想象发生冲突,以至于接受不能……聂小倩的情况比这还复杂,直接丢失几十年的时光。 而且,宁采臣可以从她的眼神看出,这只是借口,其中,肯定还有其他的理由。 不知道她在逃避什么,宁采臣还是问道:“你不想知道你是怎么死的?” 执念,也即是一个幽灵存留在这个世界的理由,对自己的死亡耿耿于怀的聂小倩,自然想要明白真相。 如果只是因为妹妹的事情,她虽然不愿,但也不会拒绝,只不过……聂小倩看着宁采臣,眼神变得有些灰暗:“妈妈她,在我死去的那年,因伤心过度,加上身体不好,也过世了。然后在连续失去女儿妻子的打击下。父亲也留下心病,用工作麻醉自己,在把妹妹养大成人之后。劳累过得而死。” 这些事情不是她自己打听到的,她对自己的家。还有一种畏惧的感觉,不敢面对。 是她的那位幽灵前辈帮忙,在她的家中偷听……幽灵不需要偷听,是光明正大地听。这些都是她的妹妹对儿女说起长辈的事情,所透露出来的。 得知消息之后,她见到自己父母的灵位,然后逃跑了。 她不敢再回到家中,不敢面对眨眼老去的妹妹。不敢面对昨日还在笑着让她不要贪玩。早点回家的母亲,只剩下冰冷的墓碑。不敢面对因为她和母亲,痛苦十几年,最后郁郁而死的父亲。 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如果她不这样糊里糊涂的死去,那么,她的父母,也不会有这样的命运。 自责、痛苦、畏惧、逃避让她不敢回到自己的家。 若说,一开始的执念是死的不明不白,现在因为得知父母的事情。对自己死因的执念就更深更复杂,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造成她们一家的悲剧。 让她一瞬间死亡,死的不明不白的,疾病的可能性很小,在这学校,遇到意外的可能性也非常小。很大的可能,是突然间被人杀死。 听到聂小倩说完,宁采臣也明白,她真正的执念是什么。 只是这样,那他就必须要去聂小倩家走一趟……她的妹妹从她印象中可爱的样子。变为脾气古怪又凶恶的老人,这也是她所不愿面对的吧。姐姐死亡。母亲死亡,父亲死亡。一重接着一重的打击,任何人都受不了。无法面对被生活折磨成这样的妹妹。 对聂小倩来说,这些东西,真实残酷,又虚幻如听故事,那种矛盾不愿接受的心情,宁采臣稍微推理出一些,但无法感同身受。 没经历过,再怎么也无法明白那真实的感受,只是想象,所感受到的也只是非常肤浅的感情。 宁采臣没有说话,没过多久,聂小倩自己说出一个地址,然后便结束这次的交谈。 “……放学后,我们就去聂小倩的家中拜访。”宁采臣把事情对祝英台还有叶秋零讲了之后,便做出这个决定。 这时候,祝英台提出一个疑问,要以什么名义上门拜访。以聂小倩的名义?说一个死去四十多年的人,突然变成幽灵,想要知道自己死亡的真相? 这样说不被人赶出来才怪。 但是,他们和聂小倩,除了同校,并没有其他的交接点。 这个问题,宁采臣却是在之前,就已经想到一个主意。他让聂小倩在纸上写下一段字,当然,幽灵自然不能在纸上面留下什么痕迹,但是可以从中看出聂小倩的笔法。 他的方法,就是模仿笔迹伪造一封信,一封聂小倩写的,预感自己会死亡,求救的信。 然后,他们因为整理学校的仓库,意外发现这封信,又找到聂小倩的一些资料,从而得知聂小倩的家庭住址。 这样,基本就可以圆过去了。 当然,信件笔墨太新可不行,直接从学校的档案室中,找出一张几十年前的老旧空白的纸,然后笔墨也用一些手法做旧,再弄出一些被腐蚀的痕迹。 只是对一个普通人,应该不成问题。 …… 下午放学后,宁采臣却是一人去聂小倩家。 这是聂小倩的要求,不希望太多人去打扰,她说她这个妹妹,其实从小就怕生,不喜欢陌生人。别扭的女人,嘴上不承认,其实还很关心她妹妹。 祝英台当然不会听话,她偷偷地跟在宁采臣身后,在聂小倩家外面等着,没有进去。 躲在门前的大树后,见到宁采臣敲门,说几句话,走进去,然后门被关上。 “不知道事情会不会顺利。”突然出现的声音,把祝英台吓一跳,转头一看,是叶秋零……一点声音也没有,其实你也是幽灵吧。 叶秋零摇摇头:“我不是幽灵啦,只是你看得太入神,所以没发现。” 祝英台无语,不是幽灵,那也会读心术。 “我也不会读心术,只是上面的那位,好像和你心有灵犀,猜到你的想法,然后告诉我。”叶秋零指着大树上面说道。 抬头一看,姮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蹲在大树上端的一根树枝上。 祝英台感叹一声:“巫女的法术真是便利,不过,她好像在和谁说话的样子。” “聂小倩啊,聂小倩也来了,偷偷的来,结果被姮娥发现。”叶秋零抬头望着,她虽然知道聂小倩在这里,但是却什么都看不到。 明明说过不来这里的,结果还是偷偷的来了,稍微鄙视一下聂小倩,祝英台继续盯着大门。 门开了,好快,才几句话的时间。 宁采臣出来之后,却没有带来什么好消息,只是摇摇头,说失败了。他也明白,聂小倩说的性格古怪凶恶是怎么回事。 一说起聂小倩,老人就变得无法交流,直接让他滚蛋。宁采臣想尽办法,软磨硬泡,把编造的故事完完整整地说出来,结果,信件被收走,他还是被赶出来。 不要说问聂小倩的死因,多说一句话都不行。 几个人交流一下意见,应该是聂小倩的死在她心中留下的伤痛太大,所以不愿说起聂小倩的事情。 就算有那封信件,也只是勾起老人的伤心事,在她眼中,宁采臣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子,只是因为好奇心,而问这封信的事情。 知道老人的脾气,那么只能再想办法,直接的是不行,那么间接的呢? 不需要间接!普通的直接不行,那么更直接的呢! 宁采臣看向姮娥,只要姮娥用巫女的身份,上门拜访,然后他再告诉老人,在学校中遇到一个名叫聂小倩的幽灵。至于证据,宁采臣听到不少聂小倩和她妹妹生活中的事情,那些她们共同的记忆,足够作为证据。 再怎么说,宁采臣也是给了她一封信,所以算是铺好一条路,这次直接以又找到关于聂小倩的东西,应该能进门。 第二次,成功了,看到一位泣不成声的老人。 问起聂小倩的死因,老人黯然地回到房间中,拿出一个报告单,聂小倩的死亡报告单。(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档案室 四人一幽灵回到学校,在天音部的活动室,展开那张单子。 “心源性猝死。”这是报告单上写的死亡原因。 心源性猝死确实有可能在瞬间死亡,甚至于死者还未意识到自己死亡。 按照老人的说法,聂小倩被发现时,已经倒地身亡,但是并没有找到任何外部伤势,也没有任何恶疾症状,血液中也没有中毒现象。 就像是寿命只有十七年,所以在十七岁的时候自然寿终,自然死亡。 当排除一切可能之后,得到的答案,就是心源性猝死。 “怎么可能?我的心脏没有问题啊,身体也很健康,怎么可能会突然猝死?”聂小倩摇摇头,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种死亡,也并不是完全的无迹可寻,在发病之前,几天到几个月不等,身体多多少少都会表现出一些毛病。例如胸痛、气促、乏力、软弱、持续性心绞痛等等。 宁采臣问一下聂小倩,有没有什么病史,还有死亡前些日子,有没有什么征兆。 摇摇头,聂小倩说道:“我身体很好,从小就很少生病,生活也很规律。在那之前,也没有任何身体不适的地方,况且,在我死亡的前一段时间,学校还举行了一场的体检,我的身体没有任何毛病。” 没心脏病史,没有征兆,死亡之前还进行过体检,这种情况的猝死,确实可能性非常小。 但是,经过尸体检查,也没找出是被谋杀的证据。 也许,真的是不幸,碰到那种亿万分之一的概率。毕竟谋杀,还是突然死亡,肯定会留下痕迹。 “当时我身边并没有其他人。家里并不富裕,除了在家吃饭。也没有吃过外面的东西……”聂小倩慢慢回忆着,陷入迷茫之中,似乎,她也找不到其他可能死亡的原因。 听到聂小倩的讲述,宁采臣脸色慢慢沉重起来。 他想到一个问题,十七岁健康的少女,没有任何征兆的自然死亡,有可能。但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而死亡之后,化为幽灵的概率,宁采臣也在姮娥那里了解到,整个世界,一百年间,不会超过三十起。几十亿的人口,一百年时间,死亡的人数也就是上百亿,这个概率更是底下。 两种都可以忽略不计的概率碰到一起,让宁采臣觉得。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正常医学难以解释的死亡,幽灵的存在,似乎有可能……做个大胆的猜测。聂小倩的死亡,与她化身幽灵有关! “姮娥,神力也就是神灵的力量吧,它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的,在空气中飘?还是依附在什么物体上?或者是一些我无法理解的方式?”聂小倩化为幽灵,是因为灵魂和神力结合。而且,还是在她死亡七天之内便和神力结合,否则她就会遗忘执念进入轮回。 姮娥给出的答案是,除了在神灵陨落之地。其他地方想找到神力,只能到神灵所使用的器物上面找。普通的器物也不见得会有,要是神灵生前随身携带的器物。 还有。活着的神灵无法制造出幽灵,神力并不是单纯的神灵的力量,而是一种包含神灵生命本质的奇特力量,若神灵未陨落,神力就绝不可能与普通灵魂结合。 神灵使用的器物,神器? “小倩,你在死前,有没有见到碰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有遇到什么反常的现象?”宁采臣怀疑,是与神灵有关的超凡力量,造成聂小倩的亡,并且变为幽灵。至少在概率学上,这个可能性比单纯的巧合,要高得多。 “奇怪的东西?没什么奇怪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们可是连娱乐的东西都没有,家里的东西也不许带到学校。”聂小倩摇摇头,那时候可不是现在这个物质丰富的年代,四十二年前,她们家还算好的,也不过堪堪温饱。有条件上学的,都整天努力学习,哪有空去接触什么奇怪的东西。 “不一定要是学生带来的,可能是老师,或者学校本身就存在的。”宁采臣的话,让聂小倩陷入深思。 毕竟是五年前的记忆了,一些无关的琐事,也都渐渐模糊,最后也没想到什么。 或许,要看到什么,触发记忆,才能想到一些东西。但是,现在这个学校中,并没有留下多少四十年前的痕迹。 宁采臣说出自己的猜测,然后让聂小倩再想想。如果没找到,那就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那天,老师让我到仓库中取东西,如果有接触到奇怪的东西,也只有在仓库中。”聂小倩突然说道。 学校的仓库?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聂小倩说那个时候在学校流传着一个传说,半夜的鬼叫声。每到月圆之夜,留在学校宿舍的寄宿生,都会在教学楼的西面,听到奇怪的叫声。 流传的很广,因为听到声音的学生很多,但是,有大胆的学生,组织着查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东西。 而学校的仓库,就在那一带。 在那个牛鬼蛇神都被打击的年代,根本没有普通鬼故事生存的空间,只有这种真实发生的事情,才能流传开来。 所以宁采臣说起奇怪的东西,她想到的,只有那天去过的学校仓库。 仓库?四十二年前的东西?宁采臣摇摇头,那时候聂小倩所在的教学楼都已经拆掉,仓库中那些废弃的东西,都基本处理掉。 有什么东西能保留这么多年,就算真的是在仓库中碰到什么东西,现在也没有任何线索。 其实想想,不管是血源性猝死,还是遇到什么神灵使用过的物品导致死亡,对于聂小倩来说,都是不可抗拒性的意外死亡,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人为的。还有找到凶手的必要,但是意外,知道了也不能做什么。 “那个传说啊。我知道,因为学生说的太真。我还特地找月圆之夜,到学校待了半夜,确实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有男有女,还有野兽之类的,古古怪怪的声音全部混合在一起,挺吓人的。”小老头负着手,站在宁采臣身后,突然插口道。 宁采臣被下一跳。这个小老头,走路都没发出一点声音,想要吓死人啊!不过,他能看到聂小倩,还能听到聂小倩的声音? “我作为一个校长,自然要替学生排忧解难,这种古怪的事情,也一直在调查原因。不过呢,就算请来那些专家,也解释不了这样的现象。更没找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就这样,一直拖到二十年前,事情变得更严重了。有不少的学生在听到那个声音的时候昏倒。”小老头说起这件事,脸上也露出肃穆之色,那时候要不是他果断处理,说不定都要闹出人命。 学校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二十年前,对了,学校正是二十年前重建的! 那个怪异的声音有这样的能力,那么,聂小倩的确有可能是因为这种事情而死的。 “后来,加上学校的教学楼也老旧。在我的坚持下,也就推倒重建。旧教学楼推到后。那样的现象也就消失,这二十年都平安无事。不过在这个暑假的时候,学校的一位管理员,却又在月圆之夜,听到那样怪异的声音。”小老头说着,看着宁采臣的眼睛道:“宁采臣同学,我希望你调查一下这件事情,不仅是为这位幽灵小姐,也是为这个学校的全体师生。” 这种天降重任的感觉……宁采臣眼睛眯起,这个老头说的话不能全信,这里面肯定挖了坑等他跳。 多次被坑到的经历,让宁采臣的警惕性提到最高:“这件事情既然这么危险,应该找专业人士来才行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拆了教学楼都找不出的原因,我又怎么找得到。而且现代科技发展这么快,以前找不出来,不代表现在找不出来。” 小老头摇摇头:“这件事情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嗯,在档案室最里面的那一间可能会有线索,你可以去查查。” 档案室又不是现在才建立的,有资料你肯定也都查过,身为校长,拥有那样的人力都找不到的东西,他能找到什么。宁采臣正要说什么,小老头就晃悠着离开了,一点听他说话的意思都没有。 这个小老头,是吃定他了,算定他不会放手不管,就这样把包裹扔到他身上,这个老坑货。 “采臣,我们现在该做什么?”祝英台问道。 “回去上课,然后下午放学之后,到学校档案室里找找。”关系到那么多人的安危,只能上了,宁采臣低吟片刻,对聂小倩道:“如果你这个学校有保留下来的四十二年前的东西,那就只有档案室的档案,你也去看看,也许会想起什么也说不定。” “英台,秋零,这件事情你们就不要参与了,姮娥留下来帮忙就可以。”考虑到,这其中可能有什么超凡的力量,叶秋零和祝英台跟着,反而会有危险。 聂小倩的死亡与这个现象无关还好,如果有关,也就是说他现在调查的东西,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就更不可能让她们参加了。 姮娥是巫女,可以使用月神的力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你也会有危险。”叶秋零皱着眉头道,如果宁采臣也遇到聂小倩所遭遇的事情,那后果……祝英台也有些担忧,她看向姮娥。 “我会保护采臣的。”姮娥走到宁采臣身旁,坚定地说道。 …… 放学后,宁采臣去老校长那里拿到钥匙,打开档案室最里面那一间的大门。 这间放置的都是一些特别重要的档案,与一般的档案区分开来,钥匙也由老校长保管。 许久没有人进来,里面的空气十分糟糕,地面、架子上,都堆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深深叹一口气,看来在找东西之前,还要先做卫生,否则无法下手。 花一段时间,大致打扫一下,宁采臣和姮娥便开始查找资料。 这量,还真不少,不过还好,全部都做好分类。 找这个怪异的事情,小老头肯定做过,但是没找到。他现在比起小老头,所多出的线索就是……聂小倩,也就是说小老头也认为聂小倩的死和这件怪异的事情有关。 所以,只要找聂小倩死亡那一年发生的事情,特别是在聂小倩死亡前后的资料。 辛苦几个小时,等天完成黑的时候,宁采臣才找到一本书。 聂小倩死亡的时候,手上拿着的一本书,这本书被封存在档案室中。书很正常,没什么特别的,不过里面夹杂着一张黄纸,年份非常久远的黄纸。 那黄纸上写着一句话,当七彩霞光绽放的时候,妖魔纵横,百鬼夜行。 什么意思?宁采臣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妖魔,也有鬼怪……妖魔纵横,百鬼夜行?还有七彩霞光?小老头说的线索,就是这个了吧,不过,太模糊,线索不够。 “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在仓库中,找到这本书,然后就一直带在身上。”聂小倩看到这本书,瞬间回忆起一些事情。 “想起了?除了这本书还有什么?”只是这本书,那线索完全不足,一段预言式的话,不能证明什么。 聂小倩让宁采臣再翻开那个资料看看,疑惑道:“这本书还缺少一张书皮,我找到这本书的时候,外面应该是包裹着一层的书皮。呃,书皮上面画着一个小塔,非常的精致,就像是真的一样,手上摸起来,有些突出的感觉。那时候我就很好奇,毕竟那时候和现在不同,并没有什么浮雕水印。” 书皮,突出的小塔,确实,那时候的书应该没用上这样的技术,都是非常简陋的印刷。 问题就在这个书皮上面么? 不过资料中并没有记载,这本书因为是在死人身上发现的,所以第一时间就被封起来,应该不会把书皮遗漏才对。 “我感觉这本书上有神力残留的痕迹。”姮娥指着这本书说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聂小倩附身 现在基本能确定,这本书就是关键。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宁采臣只是一个有点不普通的普通人,这件事情,又不是能用常识解释的。 宁采臣做了一件好学生该做的事情,有问题就找老师。 织女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翻阅一下那本书,找出其中的黄纸,然后便在黑板上刷刷刷,画出一个简体的七层塔。 简单,却画出一种神韵,她向聂小倩问道:“你看到的塔,是不是这样的?” 聂小倩仔细看过之后,点点头,没错,样式完全一样。 “那就没错了,这塔,应该就是托塔天王的镇妖塔。镇妖塔是一件能镇压邪物的至宝,托塔天王曾经仗之行走天下,把无数的妖魔鬼怪镇压其中。不过托塔天王在天帝与魔主的那一战中身陨,镇妖塔流落世间,失去托塔天王的的神力,单凭着镇妖塔的能力,镇压几百年时间,也是极限了。” “而那张黄纸上写的‘当七彩霞光绽放的时候,妖魔纵横,百鬼夜行’这段话,说的就是宝塔被打开,里面的妖魔鬼怪脱身,祸乱世间。” “写下这句话的人,肯定也知道镇妖塔的事情,但是却无能为力。” “学校中听到的古怪叫声,应该就是妖魔鬼怪为破坏镇妖塔而做的,月圆之夜,也就是妖气最盛,妖怪最强大的时候。算算时间,如果不赶快找出镇妖塔,重新镇压妖魔鬼怪,用不了多久,那些妖魔鬼怪就会破塔而出。” 说完,织女看着聂小倩道:“你的死亡。估计是被里面的妖魔鬼怪波及到,至于神力,恐怕是镇妖塔所做的补偿。让你能以幽灵的形式存活下来。” ……聂小倩瞪大眼睛,也就是说。她之所以会死,完全是她手贱,要去碰那本书? 看着失魂落魄的聂小倩,宁采臣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只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却是镇妖塔,他连忙说道:“那么就找一个神仙,把镇妖塔收回去。再镇压起来。” 织女摇摇头:“现在的我和凡人差不多,没办法联系天庭。而且镇妖塔为了躲避妖魔,肯定会化为凡物,隐藏在这个学校。除非它的神力爆发,否则就算是神仙也无法找到。” “神力爆发,也就是那些妖魔鬼怪破塔而出的时候吧?”宁采臣猜测道,织女肯定了他的猜测。 对于这样的情况,宁采臣和织女讨论一会儿,最后却想不出什么办法。 镇妖塔匿藏起来,基本不可能找到。除非织女能恢复实力,以比托塔天王还高的神位,强行呼唤出镇妖塔。不过得等一百年后才能做到。而一百年,那些邪物早就逃出,肆虐天下了。 姮娥虽然是巫女,能借用一定的神力,但毕竟只是凡人,实力被限制住,无法发挥月神的威能。 最后得出结论,现在他们只是凡人,邪物出世。自有神仙降妖,用不着他们操心。 “不过。织女,你好像是人形超级仙丹来着。那些妖魔鬼怪出来,会不会第一时间吃了你?”商量了半天,最后分开的时候,宁采臣突然说道。 织女一呆,马上拍板,明天带大魔王来学校,把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一遍! 对了,大魔王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 “你没事吧。” 聂小倩知道真相之后,就一直蹲在角落。 宁采臣在一旁,听到她的哭泣声,非常压抑地低声哭泣着。 这一切对她来说,是巨大的不幸,飞来横祸,直接把她的家砸得支离破碎。 心中的疑惑解开,原先还有些虚假,无法接受的现实,也就明明白白地摆在面前,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并不是什么做梦。 命运弄人的悲伤,还有弄清楚一切,失去活着的意义的空虚感。 一切的一切,全部都包含在她的哭声中,宁采臣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后,至少,让这个孤独的女孩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记得她,知道她。 在宁采臣的视线中,聂小倩身上飘出点点的光芒,就像是整个人要化为虚无一样。 要去轮回了吗?灵魂留在这个世界上是因为执念,知道自己的死因,执念消散,也就没有留在阳间的理由。 就像古老的传说中的一样,进入地府,开始新的轮回。 “你还有什么想做的吗?”看着这个凄苦的幽灵少女,宁采臣不禁说道。 聂小倩扭头,看着宁采臣,而后深深叹一口气,抹去眼泪,露出一个笑容。该痛苦的,在知道真相的时候,已经痛苦过,曾经也沉浸在其中,现在已经没有那么想不开。 至少,比起以前,现在有人能看得到她,能和她交流,她也不再是孤独一人。 “没有了,现在我只想这样普普通通的活下去,毕竟不管生活、命运如何,活着的,总要活下去。”随着哭泣声的停止,她身上那飘散的光点也随之消失。 眨眨眼睛,原来不是要进入轮回的征兆,那些光点,就是她的眼泪么? 宁采臣点点头,不过一个幽灵说要好好活下去,太怪异了。 天色已晚,宁采臣收拾一下书包,就准备回家,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再带上大魔王一起行动。叶秋零和祝英台也一直没回去,在等着他们,宁采臣和他们说一下情况,然后就各自回家。祝英台和姮娥一路,宁采臣和叶秋零一路,走在半路上,宁采臣突然对躲在树后面的聂小倩道:“你不是说离开学校很危险吗?怎么又出来了。” 幽灵含有神力,对于那些妖魔鬼怪来说,都是大补,很少有幽灵能活得长久。 聂小倩幽幽道:“现在的学校可能更危险,和外面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知道情况之后。一个人呆在学校,总感觉很可怕。” 担心镇妖塔中的妖魔鬼怪跑出来,只是。比起他,身为巫女的姮娥不是更有安全感。 宁采臣问出疑问。聂小倩解释道,正是由于姮娥是巫女,所以她在心里的潜意识中,对姮娥有一种恐惧感。这些年她是除了妖怪,就没有害怕过其他东西,幽灵的身体,使得她不会受伤,一般情况下。也没什么东西能给她带来危机感。 姮娥拥有消灭她的能力,这点就足够她害怕的,就算知道姮娥不会对她怎么样,她心中还是会恐惧。 如果人多还没事,单独和姮娥在一起,做不到。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跟着我。”幽灵这么敏感的话,那么他家的大魔王给聂小倩的危机感,绝对比姮娥更强。 “其实也不完全是危机感,还有想找人说说话。你也知道我已经好几年没和别人交流了,对于我来说,也只有你才是真实的人。姮娥还有织女。身上都有一种恐怖的气息,都不是人类,那个校长就更奇怪了。”聂小倩可怜楚楚地看着宁采臣,像是一只希望被收留的小狗。 被孤独所折磨的幽灵,宁采臣没有拒绝,只是让聂小倩注意一下,不要被他家的猫吓着。 虽然被提醒了,但跟着宁采臣走进家中,一声可爱的猫叫声。还是把聂小倩吓得魂飞魄散,比姮娥身上更加强大一百倍的压迫力! “救命!”本能的。聂小倩朝宁采臣扑去,想要躲到他身后。 又一声猫叫。聂小倩又是一惊,这时候什么都没用了,直接飞奔到房间中,把门关上,躲到被窝中。 在被窝中瑟瑟发抖的聂小倩,突然听到宁采臣的声音:“你没有发现什么吗?” 发现什么?聂小倩听到声音,情绪稍微稳定一点,然后发现,心中的危机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了,这种温暖的感觉,好像又回到母体中一样。什么情况,马上,她又想到她刚才做了什么事情,关门,跑进被窝中……她什么时候有接触到实物的能力! 不管是怎么回事,好像,她已经变成正常人的样子。聂小倩翻开被子,果然是真实的触感,打开门,看到大魔王,心中也没有丝毫的恐惧。 “我又变成人了吗?”聂小倩欣喜地自语道,这时,她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不对。 “终于注意到了吗,你现在使用的可是我的身体,而且一个身体挤入两个灵魂,你不觉得超级挤吗?”宁采臣的声音又从她脑海中响起。 是有一点奇怪的感觉……咦,这是宁采臣的身体! 聂小倩连忙检查一下,短发,身上的衣服,手臂……果然,是宁采臣的身体,只是她的感觉中,和自己的身体一样,行动自如。 鬼上身!聂小倩马上想到这个民间传说,而她就是那只鬼。 好像被鬼附身之后,人类会受到阴气侵蚀,寿命简短,生机消失,严重的还会死人。想到这些,聂小倩又紧张起来,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害了宁采臣。 可是,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附身的,胡乱动几下,或者命令自己离开这个身体,也没有什么效果。 好像这个身体本来就是她的一样,一个活人,又如何能让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 不知是两个灵魂挤在一起,还是因为聂小倩在他身体中的原因,宁采臣能隐隐感受到聂小倩的情绪,还有一些的想法。感受到聂小倩的担忧,宁采臣又道:“这不关你的事,我身上有一个诅咒,也正是这个诅咒,所以我才能看到你。不过现在看来,我身上的诅咒,并不是什么见鬼,而是容易被附身的特殊体质,见鬼只是这体质所衍生的。” 见鬼,与其说是诅咒,不如说是能力,容易被附身的体质才是诅咒。 有上一次差点人格迷失的教训,宁采臣便明白,诅咒毕竟是诅咒,害人是其本质。 他这个体质如果被发现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鬼怪垂涎。 “先不要紧张,现在去楼上,问问织女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宁采臣尝试一下,发现他被挤得,一点动作都做不了。 聂小倩没什么坏心思,听到宁采臣的话,就跑到楼上,敲开织女的门。 织女开车,比他们早几分钟到家,现在已经在里面,打开门看到宁采臣的第一眼,便发现宁采臣的不寻常:“你的身体中,好像有两个灵魂?” 如果不是法力被封印,织女早就一眼看出宁采臣身体中的情况,现在,就只能凭借着神族的敏锐,察觉宁采臣身上气息的变化。 “我是聂小倩,不小心跑到宁采臣的身体里了,他说是因为诅咒的原因……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离开这个身体,会不会对宁采臣造成什么伤害?”在宁采臣的提醒下,聂小倩断断续续的说着,把事情说清楚之后,便问出自己的问题,她可不想让自己成为害人的鬼。 诅咒,织女沉思片刻,宁采臣的诅咒都是带着绝对的性质,如果他的诅咒是容易被鬼附身的体质,那么就不会那么容易破解。 比起宁采臣,织女还多知道一点,诅咒虽然对宁采臣有害,但是宁采臣是那面镜子的主人,那面镜子所放出的诅咒,有可能对宁采臣造成麻烦,但是严重的伤害,应该是不会,镜子也会保护他。这个世界上的幽灵不多,但鬼却不少,织女又想到,如果被什么坏心眼的鬼怪附身,用宁采臣的身体做坏事,那麻烦就大了。 “嗯,改变体质的话,在诅咒改变之前应该是不可能,但是只是驱逐身体里的幽灵,姮娥就能做到。不过我不建议你这么做,这种诅咒的话,一直保持被聂小倩附身的状态更好,在被聂小倩附身的情况下,其他鬼怪应该无法再附着在你的身上。”仔细考虑之后,织女这样说道。 织女这么一说,宁采臣也清楚自己的情况,如果被那些邪恶的鬼怪附身,说不得会做出什么害人的事情。 而且像叶秋零和祝英台,还有他的那些朋友,对他都不会有防范心。 被其他鬼怪附身,很有可能伤害到他的朋友亲人。 姮娥能保护他,也不能一直跟着,如果那个鬼怪附在他身上,又远走高飞,那就蛋疼了。 那些鬼怪生命形式发生变化,思想也不是人类能琢磨的,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聂小倩是幽灵,在鬼怪中算是异类,呃,应该说聂小倩在幽灵中都是异类吧,孤独一人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疯狂,情绪比正常人还稳定。(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宁采臣的消失 “感觉,又要增加一个竞争对手。”祝英台喃喃自语道。 虽然没看到聂小倩,但听到姮娥的描述,她也知道聂小倩是一位美女,美女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这是一只幽灵。 姮娥虽然能见到她,但她对姮娥有一种,一直躲着的感觉。 幽灵失去*的束缚,对危险的敏感性也会大幅度增加,姮娥说可能是她身上的月神之力,有点把聂小倩吓着,所以聂小倩一直都跟在宁采臣身边。 一只幽灵,几年都没和其他人交流的美女幽灵,遇到一位善良又乐于助人的少年,这简直是爱情喜剧的展开。 如此孤独的聂小倩,肯定会一直缠着唯一能交流又不会威胁到她的宁采臣。正所谓日久生情,宁采臣这块木头不用说,但聂小倩,很有可能又成为宁采臣的俘虏。这种看不到摸不着的竞争对手,她想要战斗都没办法。 “什么竞争对手?”姮娥不明所以,祝英台一回家就非常懒散地躺在床上,一副不想动弹的样子。有些担心,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祝英台抬抬眼皮,看着姮娥,姮娥虽然一开始完全是冷冰冰的,生人勿近的样子,但相处久,熟悉了,也不过是一个不善交流的天真少女,还很善良。 一个个犯规的家伙,叶秋零是这样,姮娥也是这样,她祝英台虽然说战斗力爆表,但是面对这两只天真无邪,可爱善良的小白兔,根本提不起任何的战意。明明都是情敌,怎么都变成好朋友了呢? “你也是竞争对手。”祝英台不满道,又把脸埋到枕头中。 姮娥脑袋闪过几个问号。她也是竞争对手?她有什么好和祝英台竞争的,祝英台喜欢什么东西,就让给她啊。没必要竞争,竞争伤感情。 对于从小到大。真正意义上第一位同性好友,姮娥还是非常珍惜这份友情的。 她握着祝英台的手,笑道:“我们不会是对手的,不管什么时候。” 这个笨蛋!又使出这种犯规的技能,让她的战斗力直接降到负数。祝英台恼怒地双手捏住姮娥的脸,往两边拉,变成各种形状。 “英台,好痛。”姮娥含糊不清道。 好痛你就反抗啊。这样泪汪汪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你是只知道忍受的笨蛋吗?蹂躏一阵,祝英台颓然放手。 看着一脸天真无邪的姮娥,无奈叹气:“是啊,我们永远不会是对手。” 祝英台突然感觉她的人生好残忍,身边都是笨蛋! 叶秋零是笨蛋,宁采臣是笨蛋,姮娥也是笨蛋,她这个聪明伶俐可爱迷人的美少女,也都被传染笨蛋病毒。就要变成一个笨蛋了!人生,了无生趣。 第二天,一如既往的上学。她发现宁采臣脸上有疲惫之色。 昨晚没休息好吗?不用想,肯定是为聂小倩的事情操心,为全体师生的安全操心,无药可救的烂好人,就爱多管闲事。 她走到宁采臣身后,想要拍他的肩膀,却见宁采臣似乎本能闪过去,让她的手落空。 什么时候学的这一手?祝英台不信邪,又悄悄地一手按上去。 又是一闪。祝英台不满了,直接扑上去:“一直躲着我是什么意思。被我碰一下会死啊!” 感受到宁采臣身体一僵,随后又放松下来:“对不起。习惯了,我会改过来的。” 习惯了?你睡觉是什么习惯我知道,每天肩膀都要被我拍几次,都没见你躲过,这算什么习惯了。找借口都不会找好一些,祝英台微微鄙视一下,然后又像往常一样闲聊起来。 然后祝英台又怒了,虽然往常宁采臣也不爱说话,可是现在,我废了一大堆口水,你还只是‘嗯’‘啊’的,是什么意思。 哼,要不是在班级,这么多人看着,就扒了你的衣服,蹂躏调.戏到你哭为止。 看到宁采臣一脸抱歉的样子,祝英台气马上就消了。脸色不好,可能是昨天没休息好,所以精神不好,没说话的心情吧。 这能理解,她心情差劲的时候,也会不想说话,别人对她说话,她也只是‘嗯嗯’地敷衍过去。 不过,她还是做出一脸受伤的样子,跑到叶秋零怀里寻求安慰。自从叶秋零学会做饭之后,身上那种贤妻良母的气质大涨,祝英台就特别喜欢投入她的怀中。软软的,又超级温柔,这样的女孩,有哪个男人敢伤害她? 哎,她的朋友都是这种,精通不战而屈人兵之法的战术大师,相比于她们,她真是太肤浅了, “秋零,你昨天有没有想我啊。”例行惯例,在大家面前秀恩爱。 叶秋零顿时满脸通红,就是知道她是女生,叶秋零还是这样,每次调.戏都是这么害羞的样子。呃,其实应该是观众的效应,在这里人太多,如果是只有他们几人的话,叶秋零已经免疫她这种调.戏了。勾勾她的下巴,欣赏一下那娇嫩的红唇,在两人交换灵魂的时候,这红唇她可是品尝了很多遍。 “英台,不要这样子,很害羞的。”终于,受不了这种气氛,叶秋零首先投降。 祝英台一看,身边都是围观群众,看到她那仿佛要当众接吻的架势,直接把这些纯洁的孩子们激动的。 姮娥也脸色微红,眼睛偷偷的向这里瞄过来,呃,这个孩子更纯洁……这个视线?宁采臣!你羞涩什么啊!你不是被我强吻,舌吻,法式湿吻……在身上尝试十八中接吻手法,脸都不红的吗?现在脸红个什么劲! 今天的宁采臣太可疑了,果然都是没休息好的原因吗? 叮铃铃,铃声响起,上课时间到,大家全部散开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上课呢,她一般还是会认真听的。毕竟她真正在学习的时间,也就是在课堂上。下课、放学,她可没有把时间放在学习上面。最多只是迫不得已做一下作业。最近也好过了,有姮娥这个好学生。她在家也能抄作业。 而且姮娥和宁采臣不同,宁采臣这里,她只能想办法偷过来抄,但姮娥就不会讲究那么多,她只要一句话,姮娥就把写好的作业本递给她,一点犹豫都没有。 得友如此,夫复何求。哼。如果她是男生的话,肯定要在宁采臣大魔王那里,救回姮娥和叶秋零。 呃,这个数学老师又变.态了! 这个数学老师与普通的老师不用,他不仅仅是把教学当做任务,老师的义务,还看做是兴趣。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琢磨难题,出题给学生做,黑板上写的又是他自己思考出来的。一道题目中含有好几个弯弯的超级难题。然后呢,给大家十分钟,让大家解题。解出来的同学,下次数学考试加五分。 然而,这有个毛用,这种乱七八糟的题目,就算在奥数题中也是超级难题,十分钟之内有谁能解出来。 每次呢,都是要宁采臣收场,但是,宁采臣的试卷你能加的上五分吗?奖励和没奖励一样。 果然。十分钟之后……咦,宁采臣没出场。但姮娥却出手了,走上讲台。刷刷刷……写满大半个黑板,终于把这道题解出来。至少在她看来,姮娥这道题的解答过程都是完全正确。 啪啪啪,数学老师笑着鼓掌:“很好,这位同学,你的名字是?” 这位老师的记性有问题,选择性记忆,对于不重要的东西,一般都不去记,导致在这个班级中,他认识的学生都没几位。 当然,宁采臣这个他的‘数学知己’他还是牢牢的记得的。 “姮娥。”姮娥淡淡道,对于不熟悉的人,她还是那个清冷如仙子的模样。 “不错,这道题很难,我在里面放置了五个陷阱,你能找出三个,并解答出来,在我所教的学生中,也能排的上前五。”数学老师点点头,眼中都是赞赏之色。他会出这种难题,可不代表他没有常识,这道题有多难,他自然清清楚楚,本来就没指望有几个人能真正解答出来。 就算以姮娥的清冷,听到这句话,脸上也出现囧囧的样子,一道题五个陷阱,亏你想的出来! 接下来,他再以期望的眼神,看着那些可爱的学生,一个个看过去,被看到的学生都不由自主的扭头躲避视线,不要这样高看我啊!这题根本不是人类能解答出来的!这是所有学生的心声。 然后,所有的学生,都把目光放在宁采臣身上,超人,这次又要靠你了! 数学老师轻轻叹一口气道:“宁采臣同学,上来给同学们说说正确的解题方法吧。” 他没有怀疑宁采臣会做不出来,高一的时候,他可不是如今这样有分寸,而是更加丧心病狂,每节课都要花一小部分时间,在解答这种难题上面。 那时候,不少的学生都有意见,然后宁采臣的初中同学,就找上宁采臣,让他出面解决。 宁采臣解决的方法,就是以暴制暴,数学老师喜欢解这种难题,那他就出更难的题目给他解答!一场师生的战斗,最后以宁采臣的胜利告终,并立下不平等条约,数学老师一星期只能出一道这样的题目。 祝英台看向宁采臣,却看到他那一脸无辜的表情,完全是躺着看足球,却被飞来的球鞋砸一脸的样子。 最后在学生的加油声和老师期待的眼神中,宁采臣犹犹豫豫地走上讲台,拿起粉笔,看着黑板上的题目,却一脸的不知所措,茫茫然,似乎被题目弄晕过去的样子。 许久,都没有下笔,祝英台立即举手道:“老师,采臣的身体不舒服,我想带他去保健室休息。” 数学老师也看出宁采臣的不对劲,脸色似乎不太好,也就同意让祝英台带宁采臣去休息。姮娥也举手,说也要去看看,数学老师也同意了,对于能找出三个陷阱的学生,他还是比较宽容的。叶秋零也跟着举手,看到曾经也配合过他几次的叶秋零,数学老师挥挥手,都走吧。 看着这一群人离开,他露出笑容,年轻人啊,真是让人羡慕。 到了保健室,祝英台面色凝重的看着宁采臣:“你是谁!” 她发现宁采臣的不正常,从早上到现在,这个宁采臣身上都有一种特别的感觉,现在她确定,这个不是宁采臣。 他是谁?真正的宁采臣怎么了?在哪里? 显然,对宁采臣的了解不比祝英台浅的叶秋零,也发觉宁采臣的不正常,同样郑重地看着他,希望得到解释。 姮娥手上出现白色的光芒,似乎只要他说谎,就要动手的样子。 “那个,我是聂小倩。”聂小倩被这样的阵势弄得有些慌张,马上挥舞着手,解释道。看姮娥手上的光芒没有熄灭的样子,聂小倩接着,把宁采臣因为诅咒变为容易被附身的体质说出来,并且还说出织女的想法,让她一直保持附体的状态,是为了保护宁采臣。 说出诅咒,还有织女的话,让他们都暂时相信聂小倩没有说谎。 “那宁采臣现在怎么样了?”祝英台问道。 昨晚的时候,宁采臣一直在做着实验,想要看看,在被附体的状态下,能不能暂时的取得身体的控制权,不说完全控制,只要能分得一半,那也是不错的。 只不过,全部的方法都失败,这是诅咒,自然没有那样的好事。 而且似乎,两个灵魂对身体的负担相当大,两个灵魂一起思考的时候,脑力消耗非常大,对体力好像也有这不小的消耗,所以今天她才会这么疲劳。 出于对身体的保护,宁采臣让自己的灵魂陷入沉睡,减少对身体的消耗。同时,也是让灵魂进行休息。 他感觉自己的灵魂有越来越虚弱的趋势,可能是因为与身体的联系减弱。 大魔王的事情,也因此耽搁,没有宁采臣的话,别人根本就叫不动大魔王。 而且,如果不是宁采臣在睡前通过她和大魔王说过几句话,现在大魔王说不定都要对她出手了。 “灵魂的恢复需要身体的支持,现在这个身体好像已经变成我的身体,宁采臣就算是沉睡,也只能得到少量的补充,大概还要睡一天才会醒过来。”说着,聂小倩问姮娥:“能不能暂时把我们分开,我离开这个身体的话,宁采臣应该能很快恢复过来。”等与姮娥分开之后,再进行附身,也不会有危险。 姮娥摇摇头:“宁采臣没有意识的时候,分开有些危险,而且你以为可以随便附身吗?每次附身都是对你灵体的消耗,多附身几次,你就魂飞魄散了。” 聂小倩低头,原来如此,难怪织女没有提出这个看起来很好的方法。 “宁采臣的身体很好用吧,你有没有偷看之类的。”祝英台酸溜溜道,她都没有真正和宁采臣交换过身体……叶秋零也就算了,突然冒出的一个聂小倩都能这样,太过分了! “没……没有……这种事情,我都是闭着眼睛的。”聂小倩连忙解释道,当然实际上不可能闭着眼睛,只是不能明说出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师娘 第二天,宁采臣才恢复过来,能和聂小倩进行交流。 但这番沉睡,也让宁采臣明白,两个灵魂的身体的负担有多大。就像一个人,背负着五十公斤的负重,能跑两百米,但是背负一百公斤的负重,能跑二十米就不错了。 如果他一直清醒着,这个身体很快就会陷入疲劳,而之后,更可能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而且对他的灵魂,也是莫大的负担,除了像聂小倩这样幽灵的存在,活人的灵魂,还是要依附于*的。 身体提供精气化为神,作为灵魂的补充。 他与*的联系只剩下一丝丝,甚至都无法控制身体,灵魂力量的大量消耗,补充太少,也会让他变得虚弱,陷入沉睡。 所以他现在就算可以随时清醒过来,也还是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只有在需要他的时候,再让聂小倩把他唤醒。 宁采臣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大魔王去学校,寻找镇妖塔。 织女也非常重视,一直跟着。 没有让叶秋零和祝英台参与进来,没有力量的人,有可能会像聂小倩一样,找到镇妖塔,反而被邪物的力量波及死亡。 姮娥有月神力量的守护,织女就是法力被封印,也不是没有战斗力,而聂小倩的灵魂还是幽灵状态,自有神力守护。 况且还有大魔王这个,完完整整的超级战力存在,什么妖魔鬼怪都奈何不了她们。 把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搜遍,任何的可能都试过,遗憾的是,并没有丝毫镇妖塔的踪迹。似乎镇妖塔已经离开学校一样。 不过织女相信镇妖塔还在这个学校,四十年前,甚至更早之前。镇妖塔就在这个学校。在暑假的时候,还有出现的痕迹。这说明它不会轻易离开这个学校,可能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它,或者这个地方对镇妖塔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这样的情况,看起来似乎要等月圆之夜,那些妖魔鬼怪冲击镇妖塔的时候,弄出些许动静,再让大魔王来寻找,才有可能找到。 镇妖塔里面的妖魔鬼怪。二十年都没有动静,在这个暑假的时候突然行动。有可能,是有把握破开这座塔。 那么,也许镇妖塔已经撑不了多久,也许不需要等月圆之夜,那些邪物就会出世。 虽然这个可能性不大——就算那些邪物要突破,一般情况下,也会选择月圆之夜,在它们最强大的时刻。 不知道那些邪物是什么状态,总不可能每个月圆之夜都在这里等待。毕竟若是那些邪物选择在一个平常的时间突破,而大魔王又没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可就有危险了。 虽然说。她也有一些自保的手段,而那些邪物被镇妖塔镇压多年,刚刚逃出,实力十不存一,单打独斗,她并不惧怕那些邪物。 但是,那些邪物可不会讲道理,不会和她一对一战斗,一群上来和她对殴。她也受不了。 除非她一直躲在这个小区里,在大魔王的庇佑下。避过妖魔出世的那个日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觉得理智一点。躲过这个风头比较好。”宁采臣通过聂小倩的口,与织女交流着。 这些天他一直在沉睡中,只有聂小倩每天向他说搜索成果的时候才会清醒,当然,并没有什么成果。织女在事后说过,大魔王很强,潜力无穷,不过现在的状态,却无法发挥它真正的实力。要它寻找镇妖塔,本来就是强人所难,织女也只是试试,碰碰运气。 在知道找不出镇妖塔的时候,宁采臣还打算让那个小老头,把整个学校的师生都安排走,很麻烦工程量很大,但比起他们的安全,麻烦不算什么。 而织女却告诉她,除了她这个人形仙丹,这里的学生却比外面的人更加安全。 那些邪物逃离出来,只要不傻,就不会在这里久待。 镇妖塔被破开,肯定会有非常大的动静,不用多久,就会有神仙下凡处理。而这个学校,就是神仙重点关注的地方,有妖怪停留在这里,就是找死。 那些妖怪肯定会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学校。找地方躲起来,休养生息,恢复实力。 甚至更多的妖怪,会远离这座城市。 学校看起来最危险,其实上却是最安全的地方。 对于宁采臣的建议,织女摇摇头,解释道:“只要这些邪物出来,就不是一时半会能收拾的,就算天神出来,把大半逃离的邪物都斩杀,但是,还是会有不少的落网之鱼。对于这些邪物来说,不管是要对抗天庭,还是单纯的躲避天庭,恢复实力并且增强实力,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她这个人形超级仙丹,对这些邪物的诱.惑有多大,不言而喻。 只要她还处于这种没有足够实力保护自己的状态,在世界上强大的邪物数量大增的情况下,情况就不那么好了。 一般的邪物她自己就能对付,但被镇妖塔所镇压的,却有不少强大的邪物。 那些大妖怪一旦恢复一定的实力,就有可能对她造成威胁。 所以不管有没有避开邪物出世的日子,只要没有在它们出来之前就找出镇妖塔,重新镇压,她都会有危险。 “我现在法力被封印,要战斗,就必须要借助外物,对于一般的邪物,不会有多大问题。但是,如果是强大如血蜘蛛的大妖,那么就可能有危险。也不是说对付不了,只是,准备一些强大的招式,需要不少时间,如果有人能挡在我前面撑着,让我准备好,那些大妖也无法在我面前讨好。” 需要借助外物战斗的织女,就相当于一个法师,前面必须要有一个肉盾战士挡着,才会完全发挥出实力。 想起血蜘蛛那恐怖的力量。宁采臣知道,人类根本不可能和那些怪物正面战斗,一秒都支撑不下来。 不过。织女大概认识一些厉害的,不能以常理度之的人。 比如那位燕赤霞。不是能逆天改命吗,据说也不是什么神仙,而是一个人,一些修行的人。 宁采臣问道:“有人选吗?” “没有。”织女非常干脆道,她是天帝之女,一般凡间的修士,根本入不得她的眼。不要说凡人修士,就算是一般的神仙。她基本也都是无视。 这么多年,还真没有什么认识的,能在这个情况下帮得上忙的人。 除非织女辞去工作,专心待在家里当米虫,大魔王去哪里,她也去哪里,否则她在凡间的一百年内,迟早会遇到危险。 但是织女会愿意吗?天帝之女,最上位的神仙,她的骄傲也不可能允许她一直躲在大魔王背后。 非人力所能解决的问题。宁采臣也无计可施。 唯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天帝收回命令。解除织女身上的封印,恢复实力的织女,自然不怕那些妖魔鬼怪。或者派一个神仙下凡,也能保障织女的安全。 第二呢,就是找到像燕赤霞那样有本事的人类修士,帮助织女对于妖怪。 但是这些都不是他能做到的。 暂时想不出办法,宁采臣又陷入沉睡中,聂小倩和织女一起回去。 回到小区的时候,织女却遇到一个人。身上的气息不弱,引起她的好奇心。注意一下,然后发现有人在叫他——牛郎。 织女顿住脚步。瞬间想到那个神话传说,牛郎? 牛郎得到宁采臣传授的降龙十八掌,就潜心修行,甚至还辞去保安的工作。对于一个武术界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样的绝世神功更重要。他找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每天勤练武功,在前半个月,终于感到自己真正入门,降龙十八掌,每一招都纯熟地掌握着。 体内的内力,也由原来的一丝丝,增加几十倍,就算不练功,也在体内不停做着大周天循环,在经脉中奔流。 只是两个月多时间,牛郎就感觉自己完全脱胎换骨,更知道这套降龙十八掌有多强。 绝世神功?没错,是绝世神功,但比起他所知道的那些绝世神功,要强大上不知道多少倍。 他有一种感觉,这套降龙十八掌,这个名字,并不仅仅是名字,而是介绍了这套武学的威能。把这套武学练至大成,能真正的降服传说中的龙!上天入海的神龙! 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乱想,而是实际的力量。 前半个月,他在回到曾经待过的武馆,因为与一个大高手起冲突,动手了,结果却远远出乎他的意料,就一招,他还没出力,那个大高手就倒下了。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强大,然后这半个月时间,走访便江湖上有名的高手,没有一个能在他手上撑得过一招的。 直到他通过一些江湖高手,找到几个隐世门派的超级高手,也是目前江湖中的最强者。交手之后,牛郎才明白,他修行的这套降龙十八掌,到底有多强。那些真气浑厚,招式炉火纯青,经验更是丰富的武者,没有一个能在他手下撑过三招的。 半个月他就在武术界成为传说中的人物,天下第一高手之名也随之传出。 那些人都不知道,其实在两个月前,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保安。 这并不是凡间的武学,没有任何凡间的武学,能仅仅以入门的程度,就打遍天下无敌手。 而把这套武学当做健身体操教给他的宁采臣,自然在他心中也就不一样,不仅仅是感激,心中还翻腾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所以在今天,他回到这个小区,打算再做回一个小小的保安,一直守在这里。他才赶回到这里,和以前的同事打个招呼,就见到放学回家的宁采臣。 “师傅!”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牛郎魁梧的身体,一下子跪倒在宁采臣面前,行叩拜大礼。 对于一个重视传承的武者而言,宁采臣传授他这种惊世神功,自然而然就是他的师傅,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那种师傅。在武术界,师傅和真传弟子的关系,也和父子没什么区别。 他算不算宁采臣的真传弟子呢?至少在牛郎眼中绝对算,他都学了这种神功,哪能不算。 这一个跪拜,直接惊呆了聂小倩,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织女看着牛郎,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她自然感受到牛郎身上那超越凡人的气息,再加上他的态度,还有宁采臣曾经给她看过的降龙十八掌,哪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分明是宁采臣把降龙十八掌传授给牛郎,而牛郎的超级武学资质被激发出来,两个月时间就学有所成。 看过秘籍,她也知道,降龙十八掌并不是凡间武学。 那只超脱世界的猫先生,也不可能收藏凡间的武学,降龙十八掌,却是一套练至大成,能与神龙争斗的强大武学。 当然,她也看出修炼这套武学的难度,对资质的要求简直到丧心病狂的程度,就算让全世界的人类一起修行,都不一定能产生十个能入门的人。 而且这套武学,要修炼到大成,也基本不可能。 人类的寿命是有限的,这套武学没有大成之前,对寿命的延长有限,而没有三百年的修行,却根本不可能修炼至大成。 妖怪倒是有漫长的寿命,但却无法修行。 没想到这个牛郎,竟然这么逆天,真的修成这套降龙十八掌。织女眼中出现喜色,似乎,有人选了。 “你就是牛郎?”织女问道。 聂小倩不知所措,只是让牛郎快点起来,然后呼唤宁采臣。牛郎起身之后,看着织女道:“你是?” 织女面无表情道:“你师娘。” 茫然地眨眨眼睛,看看聂小倩,又看看织女……虽然年龄有些差距,但这样的超级美人,这点年龄不算什么。而且他的这个师傅,能把这套神功随便的教给他,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这点事情也就算不得什么。 聂小倩正凌乱中,沉默不语,在心中和宁采臣说明情况,这在牛郎眼中就是默认织女的话的意思,于是乖乖的对织女行一个礼:“师娘。” 织女自然不是随便沾宁采臣的便宜,而是有正当的理由的。 第一,以师娘的名义,也就有理由让牛郎配合她,以应付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妖魔鬼怪。 第二,就是那个传说,她怀疑是月老动的手脚,现在与牛郎接触,并不是明智的选择,在法力费封印的情况下,想要斩断月老的红线并不容易。直接用宁采臣的身份,与牛郎在辈分名义上割开,再加上牛郎现在不算普通人,她自身也有一些手段,应该能消灭掉那种可能。 宁采臣被唤醒之后,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也知道织女不会做无谓的事情,也就让聂小倩配合一下织女。 随着牛郎的述说,宁采臣才明白,牛郎竟然从那套健身体操中,练出惊天动地的神功。 无语了,明明他一直都坚持不懈的练,却也只是增加一点点的身体素质而已。(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维护世界的和平 把自己的师父师娘堵在小区门口也不好,他刚刚到这里也需要做一些休整,便约好时间地点,各自离开。 一路上,织女都沉默不语,在思索着什么的样子。 回到房间中,她才道:“牛郎虽然有些实力,但是对于那些活了几百上千年的大妖,还是差太远了。” 宁采臣这才知道,织女是想要让牛郎帮忙对付那些邪物。 他心中非常惊讶,虽然知道那个降龙十八掌可能不是书中的单纯的拳脚功夫,却没想到会强到能对付那些妖魔鬼怪的程度。 牛郎对他说的,这些日子的经历,自然不会说现在已经是天下第一高手,那些武林高手没一个能在他手下撑过三招之类的。只是简单的说,降龙十八掌入门之后,去挑战一些武馆,打败了几个以前只能仰望的强者。因此,宁采臣也只是认为牛郎现在有一些实力,在普通人中算是强大的实力。 没想到……这份实力,有些惊人了。 才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就这么强么?如果再给牛郎几年,他不就要成仙了? “牛郎有那么强?”宁采臣还是有些不可置信,毕竟降龙十八掌在他手中一直都只是健身体操。 正常情况下,人类再怎么锻炼身体,修行武术,也无法赵越人体的极限。人类,与那些拥有超凡力量的存在,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而那些修士,其实也能算是拥有人类血统的神仙,是那些先天神灵和人类结合,所产生的后代。 从古自今,总有一些跨越仙凡的感情。 若不是这样,恐怕现在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几个神族了。毕竟先天神灵之间要诞生后裔,是非常困难的。 现在天庭九成以上的神仙,都是人类与神灵的混血。传承无数代。 甚至于现在凡间的凡人,也有不少拥有神灵的血脉。只是过于稀薄,而表现的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牛郎只是修炼两个月,就超越凡人的极限,在织女看来,是因为牛郎修行的是另一个体系,一个纯粹由凡人创造的,没有受到神族影响的另一个力量体系。那是一个完整的,融合全世界人类的智慧。所创造的类似于这个世界修士的修行体系。 牛郎的资质,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也不过是普通,但是在那一套修行体系中,却是如同先天神灵的纯血后裔一样,至高的修行资质。 这是织女所想出的,唯一合理的解释。 “未来的他会很强,甚至不弱于一些神仙,但是现在,他修行的时间还是太短。而且这套功法的修行。应该还需要其他的东西配合,一套完整的修行体系不是一套功法就能完全展示出来的。在这个世界,牛郎的资质算是被环境限制住。现在他的实力。对付一些小妖怪都有些困难,更不用说与那些大妖战斗了。”织女本来发现牛郎的实力,知道牛郎的潜力,便打算用一些仙丹提升牛郎的修为,让他能在接下来的日子,帮的上忙。 而仔细思考之后,织女才发觉,那些给修士服用的仙丹,对牛郎很可能没有效果。 两种不同的力量体系。牛郎身上的气息也与神仙不同,拥有的力量性质也不同。 未来会不弱于一些神仙! 宁采臣惊讶之后。只能感叹,不愧是猫先生。就算随手给他的,相当于健身体操的功法都有这么强大的威力……对了,猫先生给他的东西不仅仅是一套功法,还有一瓶纯阳丹! 每一颗纯阳丹能增加百年功力,一瓶中一共有三颗,相当于三百年的功力。 织女说未来的牛郎会很强,如果现在增加三百年的功力,那么牛郎的实力会不会达到‘未来’的程度,可以与那些大妖单挑? 事关织女的生命安全,宁采臣也不会吝啬一瓶纯阳丹,便让聂小倩去他房间中,拿出纯阳丹给织女看看。 不过,这一看也就没有反悔的余地,这瓶纯阳丹只要被打开,就只能存放三天的时间。 织女闻一下味道,又用一些仙家的手段检测,最终确定,这其中含有一道特殊的先天元气。和那些仙丹不同,这先天元气非常容易被人体吸收,而那些妖怪神仙吃了,却不会有什么效果。这种丹药,是单纯的为人类炼制的,只对人类有效。 “这些丹药,绝对是最顶尖的丹药,这三颗纯阳丹,很可能直接让牛郎神功大成。那时候的他,一个人收拾大妖怪,都没有什么难度。”织女面色凝重道,虽然是好消息,但她却闻出一点不一样的味道。 织女感觉到不对劲,宁采臣也想到……太巧了! 给他一本降龙十八掌,这种整个世界也没几个人能练成的武功,恰巧他随便传给一个人,就是最适合这种武功的体质。猥琐的给他这瓶纯阳丹,在猫先生口中,也不过是能强身健体的壮阳药,而实际上却有着强大的功效,能让牛郎一步登到仙神的层次。 在这种,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正巧这两样东西都发挥作用,给他们培养出一个超级高手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如果是巧合……不,不会是巧合。 猫先生那么辛辛苦苦的花百年时间,打通两界,联系到这面镜子,真的只是看看他这个大魔王的主人? 呃,那种强大的存在,也许真的只是这个单纯的原因,但是给他送这些东西,却有可能是,知道他这个时间的遭遇,所以给他的帮助。 宁采臣又回想起一件事,在那时候,他有问过猫先生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吗? 那时候猫先生看着他,眼中却闪过无数画面,好像把这个世界的过去未来都尽收眼中,最后出现的是上半身人下半身蛇的高贵女子,那个女子。应该就是大地之神女娲。在看过之后,猫先生才突然说有礼物要给他,它原本也只是给个铃铛给大魔王。并没有送他东西的意思。 后来又说,作为大魔王的主人。实力不能太差。但是现在他也有点知道,大魔王有多强,一套不能修炼的武功,一瓶暂时不能吃的丹药,根本就没有增强他的实力。 很可能是猫先生知道他会遇到这样的困境,所以才送这些东西给他。 “这些是猫先生的馈赠,我认为那样强大的存在没有必要耍什么阴谋诡计,我更偏向于。这是它对我们的帮助。”对于和大魔王一模一样的猫先生,宁采臣还是有些信任的。而且从理智上分析,这功法和丹药都是给牛郎的,并没有直接作用在他身上,也可以排除是什么阴谋。 对于猫先生,织女没有见过面,只是从宁采臣的描述中,了解一个大概。对于这个不熟悉的存在,做出的安排,织女自然是本能的出现戒心。 宁采臣这样说了。织女也就选择相信宁采臣,而且,真是那样的存在。要对付他们也不需要这么麻烦。 “对了,这丹药是不是处男不能吃,吃了会爆炸,身边没有女人,吃了也会爆炸?”宁采臣突然想起猫先生的嘱咐,可不能害了牛郎,聂小倩红着脸转述。 织女愕然,随后笑道:“这丹药是把各种药材融合在一起,把所有的药性。巧妙的化为一道先天元气,不会有什么副作用的。跟是不是处男,身边有没有女人没关系。” 果然。这样吓他,只是为了让他不把纯阳丹吃掉,留着应对这次的危机。 再次与牛郎见面的时候,宁采臣已经陷入沉睡,刚才的思考,已经让他脑袋有些发痛。 聂小倩就乖乖地站在一边,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笑容,当摆设。 织女正式主导这次的谈话。 “我知道我的身份吗?”织女淡淡道。 对于牛郎,织女不仅在身份上树立一道横沟,在态度上,也要表现出一定的距离,不能给月老一丝可趁之机。 “师娘。”尊师重道,这句话早就写在每一位习武者的骨子里。牛郎本性忠厚老实,比起其他的习武者,他的这种观念更是坚定。 宁采臣传授他这种真正的绝世神功,被他认定为师父,织女在他眼中自然也就是师娘。 虽然这两人,看起来都比他小,但并不妨碍他尊重他们。 织女点点头,然后又道:“除了是你的师娘,你还知道我的其他身份吗?” 其他身份?还有什么身份……牛郎也不是愚笨之人,不仅不愚笨,甚至来又些内秀,心思通透。这时,他便想到,能随随便便就把降龙十八掌传授给他的宁采臣,真的只是普通人?而这个宁采臣的女朋友,他的师娘,也会是普通人? 虽然这两人身上的气息都普普通通,完全是没有任何修为的普通人的样子,但牛郎却不会有丝毫小看他们。 他师傅,很有可能深藏不露。 如果不是凡人,那就……修士?牛郎曾经在部队待过,而且接触到的东西并不少,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修士的存在,还有不少的牛鬼蛇神,难道宁采臣和织女都是修士? 不像,织女不知道,宁采臣的身世可是清清白白,十几年人生都有迹可循的普通人。 宁采臣的父母,也只是普通人。 见牛郎摇头表示不知,织女说道:“你知道神灵和妖怪的存在吗?” 神灵和妖怪?牛郎有远远的见到过修士,也了解到那些超越凡人的力量,可是神灵妖怪,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只是存在于传说中。 但是牛郎和普通人不同,以前虽然将信将疑,但毕竟也接触到修士这一层面,多多少少知道,那些修士的终身目标,就是前往天庭,取得神职,成为神仙。曾经不怎么相信,但是现在,他却有些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妖怪的存在。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这套功法修炼到极致,和传说中的神仙也没什么区别。 “师娘是神仙?”牛郎惊讶地抬头,真正意义上的,正眼看织女一眼。他没有仔细打量女性的习惯,在织女说出身份的时候,他更是以长辈之礼对待,并没有真正打量过织女。 仔细一观察,又马上低下头,这种完美的不似人类的女人,说是仙女,更可信一点。 “嗯,我是天帝之女,目前出了点状况无法动用法力。”织女说着,又看向聂小倩,道:“而你师傅,是神灵伏羲的转世。” 牛郎感觉自己应该震惊,应该怀疑,但是实际上,他却没有丝毫的怀疑,反而有一种原本就该如此的想法。 修士的威能,他大体知道一些,至少明白一点,每一位修士,都要经过漫长的修行,才能有强大的实力。而他的武学,两个月就做到人间无敌,甚至比起那些资料中所描述的,修行几十年的修士都不差。 这样的实力,这样的功法,让牛郎怀疑起宁采臣的身份。 如果说他是神灵转世,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神灵的功法,自然与修士不同,自然可以这么没道理的强大。 “现在,镇妖塔中的妖魔鬼怪即将出世,那些妖魔鬼怪,都是曾经称霸一方,能与仙神作对的,实力强大的邪物。这次出世,将会祸乱天下,生灵涂炭。我们希望,你能够秉持正道,斩妖除魔,维护这个世界的安宁。”织女从宁采臣那里了解到,牛郎曾经是军人,而且是优秀的军人。 对于守护人民这个概念,有种铭刻于心的执着,有着非常强烈的正义感。于是织女说出这番话,这番中二感,羞耻度超高的一番话。 如果牛郎是原来的牛郎,肯定会把这话当做是笑话,但是现在,本身已经拥有超凡实力,见识到这个世界不一样的一面,却又对那个世界充满好奇的牛郎,对织女的话,不会完全不相信。 然而,还是有些不真实感,妖魔鬼怪什么的,实在离他的生活太远了。 织女也知道,这话牛郎没那么容易接受,于是便拿出一瓶纯阳丹:“妖魔逞凶,你虽然修行入门,在凡人中无敌,但对那些邪物还是力有不逮。这瓶纯阳丹,一共三颗,每颗可增加你百年修为,三颗,足够你把降龙十八掌修炼至大成的境界,到时候降服真龙也是不难。” 牛郎接过玉瓶,打开瓶塞,轻轻一闻,顿时感觉一股醇厚的香气扑鼻而来,只是闻一口,他就感觉到自己的真气立即壮大一半,抵过一个月的修行。 真的是仙丹!牛郎眼睛发亮,降龙十八掌大成,降服真龙之力……他已经不再怀疑织女的话,若不是真的情况危急,这样的仙丹,也不可能随随便便交给他。 拥有强大力量的喜悦,突然天降重任的迷茫,维护世界安宁的沉重责任,让牛郎一时间喘不过气。 不过,成为强者,成为英雄,成为救世主的感觉,还是让牛郎接受这一切。又对织女和聂小倩拜上三拜,郑重的表示,一定消灭妖魔,维护世界的和平。(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周末的下午 周末,宁采臣家中,聂小倩把一叠的习题卷放到叶秋零面前:“麻烦你了。” 时间已经过去一周,没有任何异常的状况发生,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不过她们都知道,平静的表面下,酝酿的是泼天大祸。 织女在准备着对付邪物的道具,说要尝试着布置一个阵法,至少让邪物破塔而出产生的异动,不要波及到在校的学生。牛郎则到大海里去熟悉狂涨的力量,现在他对力量的掌控力并不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对周围的东西造成破坏。想在最快的速度,完全掌控自身的力量,以应对即将到到来的灾难。 与海浪那翻天的力量对抗,在海底万米深处恐怖的压力下练武,和深海巨兽战斗……牛郎在努力着。 连大魔王也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用宁采臣交代,都经常到学校中巡视着。被无数爱猫人士骚扰,大魔王机智的由明转暗,凭借着敏捷的身手,游走在学生视线之外。 其他人,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 这种妖魔神仙之间的战斗,普通人做什么准备都没用。聂小倩也在努力扮演着宁采臣,尽量不露出破绽,只是,其他地方有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指导,勉勉强强可以糊弄过去,在学习上,却就没办法了。聂小倩接受的是四十几年前的教育,那时候的教材,和现在的差别很大,完全无法适应高中课程。 所以这一周以来,她的作业,都是交给叶秋零解决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的笔迹和宁采臣的相差太大,叶秋零自认为字迹比较柔和。可和聂小倩比起来,她都觉得自己算是刚强有力。 有过与宁采臣交换灵魂一个月的经历,叶秋零大致上。还能根据感觉,模仿出宁采臣的五分笔迹。 看着叶秋零安静的做着两份的作业。聂小倩有些不好意思,在宁采臣身上,再次体验活人的感觉,聂小倩感觉自己也应该承担这些义务,结果却都抛到叶秋零身上。 “只是抄过来,不会花费太多精力的,喏,就这样。一边做作业一边聊天都没问题。而且,这不仅仅是在帮你,更多的是在帮采臣。”叶秋零是善解人意的,这些天,与聂小倩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她。她看出,聂小倩也是心思超级简单的人,还有,很不愿意麻烦别人,亏欠别人。 最近,宁采臣已经非常少出来。昨天到今天,也一直在沉睡着。 祝英台也只是每天过问一下宁采臣的情况,并没有和聂小倩多亲近。她似乎把宁采臣和聂小倩分的清清楚楚,不愿意把两人混淆对待。 这种心态,叶秋零有些了解,也许,对于霸占宁采臣身体的聂小倩,祝英台心中还是有些情绪的吧。 明知道这是意外,也知道这样对宁采臣比较好,祝英台还是在于与自己闹别扭。 宁采臣虽然也和叶秋零灵魂互换过,某种程度上来说。和现在的情况差不多。但还是有区别的,叶秋零和宁采臣都是她所喜欢的人。所以她才能那样,没有什么排斥心理。 而现在。自己喜欢的人,与一个陌生人重叠,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 叶秋零,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但她清楚的知道,聂小倩是无辜的,也知道,这时候必须要有人帮忙,帮助聂小倩。这段时间,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慢慢淡去,她和聂小倩,似乎可以成为朋友。她很简单,所以很喜欢简单的人,聂小倩也很简单,还有她身上那四五十年前那种保守的风气,让叶秋零感觉很舒服。 当然,如果宁采臣能不一直沉睡,能出来和她说说话,那就更好了。 “谢谢。”聂小倩轻声说道。 她也比较亲近叶秋零,进入这个身体,不代表就进入这个世界。她,毕竟还是四十几年前的她,与这个世界还是有些时空错乱。在还是幽灵的状态,反正无法与人交流,这种违和感也降到最低。现在能接触到这个世界,接触到活生生的人,她也才真正认识到,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四十二年。 如同被扔到陌生世界的孩子,心中,其实缺少一个依靠。 本来宁采臣可以担任这个角色,但是他一直在沉睡,很少醒过来,所以变成叶秋零胜任这个角色——新世界的引导人。 她在这个新的世界,所熟悉的人,就是在灵魂状态下认识的宁采臣,还有在现在这个状态下认识的叶秋零。宁采臣在沉睡,因而她一直把注意力放在叶秋零身上,想要了解她,想要成为她的朋友,那样才算真正融入这个世界,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感觉。 只要体会过这种感觉,就算以后,从宁采臣身体离开,重新变为幽灵,她也还有着回忆,知道自己还是活着的。 “秋零,听他们说,你是上半年转学过来的?”高中转学虽然比较少见,但聂小倩还不至于疑惑,聂小倩疑惑的是,叶秋零如今的状态。 高中生转学,大多是因为家庭的情况,父母工作的变动,住址的迁移。而叶秋零,却是独自一人搬到这里,在这个小区中租一套房子,和所有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是租房子的话,在原来的学校附近也可以吧,完全不需要转学。 由于在学校惹下祸事,所以被迫转学,这种可能是有,但不会发生在叶秋零身上,她不是会惹祸的女孩。 “嗯,采臣,他清醒着吗?”叶秋零做着作业,没有看聂小倩,聊天抄作业都不需要多少心思,可以同时进行。和聂小倩聊天,和宁采臣聊天,又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她才这样问一句。 有些话,却是不方便被宁采臣听到,聂小倩的话。不会乱说,就算知道一些事情也没事。 问宁采臣的情况,是与宁采臣有关?聂小倩似懂非懂:“嗯。一直在沉睡。” 许久,叶秋零没有说话。想要说是因为宁采臣,所以才转学到这里。可是,与聂小倩终究还没熟到那种程度,话停留在口中,又咽下去。 但是这样不好,也不礼貌,话说到一半是吊人胃口的不好行为。 想想,叶秋零说道:“采臣小时候很可爱。很帅气,有些调皮,但是很可靠。” 这和你转学有什么关系,聂小倩茫茫然,然后反应过来,叶秋零是上半年从外省转学过来的,怎么知道宁采臣小时候的事情?她和宁采臣从小就认识,所以……转学过来的原因不能肯定,但住在这个地方,成为宁采臣的邻居。肯定是因为宁采臣。 因为小时候关系好,就特地住在他旁边……骗鬼!就算小时候关系再好,这么长时间不见。也不至于特地住到他旁边。 唯一的可能就是……聂小倩感觉自己已经把握到真相,说不定这也是她转学的理由。 “你真有勇气!”聂小倩轻轻吸一口气,感叹道,看着叶秋零的眼神,有些敬佩,这种事情,应该没有几个女孩子能做到。 叶秋零摇摇头笑道:“我有勇气的话,也不会一直拖着,到今年才行动。一直犹豫。挣扎,抱着侥幸心理。直到今年,还是在家里一些事情的催发下。才下这个决心。我并不是什么勇敢的人,从过去到现在都一样,过去有过去的有犹豫,现在有现在的犹豫,不想伤害别人,但也不想伤害自己,最后,也只是一直拖下去。” 过去,是还对那个家庭抱着几分希望,她这样离开,可能会伤害到她的家人。直到那时候,她知道,在那个家中,她能伤害的只有自己,这才决然的来到这里。 而现在,与过去的情况又是那么相似,只是家人,换成朋友。 不过,现在的情况,又完全不同,她不仅能伤害到自己,还能伤害到朋友。有些事情,如果不是一直这样含糊过去,而一定要挑明的话,没有人会获得幸福,所有人都会受伤。 她的性格注定,不可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最好的朋友伤口上,那样的幸福,也只是痛苦。 但是,她也知道,一直这样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也是一种对所有人的伤害。 有些时候,也想过退出,但马上又否定了。她和祝英台,是两种人,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但是,她和祝英台又是一种人,内心深处,同样温柔的人。所以这时候,祝英台的想法肯定和她一样,她只要想想祝英台退出,她会是什么心情,就明白,她如果退出,会是什么结果。 好复杂的感觉,聂小倩听着,有点晕晕的,对事情了解不深的她,并不清楚叶秋零所说的是什么意思。 电话响起,聂小倩拿过手机,这些天,她算是大致熟悉手机的功能。很神奇,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完全是无法想象的,不要说手机,那时候连电话都是权贵家庭的特权。这种能联系千里之外的朋友的感觉,让她感觉所有人的距离都缩短一样,就算是在世界的另一端,也能听到对方的声音。 当然,更神奇的,这个时代的电脑,她却没能掌握。时代的距离,让她面对那种超级复杂的操作,一阵头疼,时间又太短,就放下没管了。 电话中的声音,是祝英台,没意外,祝英台偶尔会打电话过来,问问宁采臣的情况。 “你在家吗?” “嗯,在这里,叶秋零也在,帮忙写作业。” “那好,我马上就过来,你们等着。” “咦……为什么,你不是……” “对不起,我并不是讨厌你,只是我太小气,一时间不能接受而已……一直看着你们两个在努力,我什么都不做的话,也有些不舒服。” 祝英台那边挂断电话,聂小倩愣了一会儿,然后对叶秋零道:“祝英台,她好像不讨厌我?” “噗呲,你以为英台讨厌你啊?怎么可能,英台她一直都是那种,不懂得真正去讨厌一个人的人。对你,也只是因为宁采臣,而有些别扭的感觉,不好面对。”叶秋零知道祝英台的为人,就算是口中说的,最讨厌的马文才,祝英台也不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去厌恶,在见到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会努力去救他。 除非真正伤害到她心中重要的人,祝英台才会去讨厌,去恨一个人吧。 叶秋零并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如果祝英台真的去讨厌一个人,那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无法原谅的事情,那种事情,她不愿见到。 别扭?嗯,自己的朋友突然变为另一个人,感觉别扭才是正常的吧。想明白之后,聂小倩感觉有些理解祝英台的心情,就像是她面对她妹妹,已经完全变成另一个人,和她认识的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的妹妹。这种感情,就像是隔着一重厚厚的纱布,知道,但是无法接受。 这些日子,她也一直逃避着,现在借助宁采臣的身体,她完全可以和妹妹见面,说明情况,姐妹重逢。 可是她没这么做,不是在犹豫,而是很确定自己不想这么做。 这么多年,她妹妹也早已建立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子孙,她这个已经死去的人,再突然闯入,并不一定是好事。 祝英台和她的心情肯定不一样,但至少,还是有些相似的。 这么说来,其实叶秋零也是一样吧,至少在最初的时候,也是抱着和祝英台同样的心情,这样的情况下,还对她伸出援手……这种善良和温柔,还真是了不起,就像是自己所憧憬的,那种完美的人格一样。 坐在叶秋零身边,看着认真写作业,散发出一种特别的美丽的叶秋零,聂小倩心想,能让这样的女生倾心,宁采臣应该比她看到的,还要优秀。 咦,怎么感觉眼前突然有些模糊,天色似乎都要暗下来的样子。 眨眨眼,眼前的光线,还是慢慢的暗下来,直到完全陷入黑暗。聂小倩感觉到脑袋一阵眩晕,身体失去控制,然后,连意识都陷入黑暗。 晕倒之前,她似乎听到叶秋零急切的声音。(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苏醒 “情况不妙啊。”姮娥和祝英台到宁采臣家,却发现聂小倩昏倒,问叶秋零情况,也只是说,前面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突然的就晕倒。外部没有任何伤势,很显然问题出在灵魂上面,宁采臣和聂小倩现在的状态,灵魂出现问题也是不难理解的。 姮娥便用神术检查一下宁采臣和聂小倩的灵魂状态,发现一个大问题。 原先他们以为宁采臣身上的诅咒,只是把他的身体变的容易被鬼魂附身,却没想到,现在宁采臣的灵魂竟然在幽灵化,而聂小倩的灵魂,神力也慢慢被剥离,将要化为普通的灵魂。 这样下去,聂小倩将会真正取代宁采臣,而宁采臣也肉灵分离,变成幽灵。 听着姮娥的述说,叶秋零和祝英台脸色都凝重起来,现在不管这个诅咒有什么危险,都必须要让他们两个分开。 “晚一点分开,他们两个灵魂的变化就越大,分离的难度就越大,危险性也会增加。分开之后的安全问题,嗯,在诅咒没有解开之前,我就二十四小时陪在他身边,保护他。”姮娥的建议,没人反对,这是最好的方法。不过谨慎起见,她们还是打电话给织女说一下情况,这样的变化也完全出乎织女的意料。 这个诅咒太过高端,在这个世界上估计没几个能看清,就算之前,织女都看不清,更不用说法力被封印的情况下。她只能根据现象判断,没有表现出来的,也无从得知。 分开两者的灵魂,如果织女全盛状态,自然有更简单的做法,不过现在。只能依靠姮娥。 姮娥挂断电话,对她们道:“织女姐姐让我放手去做,不过。要分开他们两个灵魂,有一点危险之处。他们的灵魂。现在是在一个特殊状态,也就是,聂小倩幽灵体上面的神力,有一部分已经与宁采臣的灵魂融合。我们有两个选择,第一,把聂小倩的幽灵体切开,但是,失去一部分神力。无法确定聂小倩会不会发生什么状况。也许不会有什么大碍,也许只是需要休养一段时间,也许会……真正的死亡。第二个方法就是,把宁采臣的灵魂切开,这样的后果是现在本来就有些虚弱的宁采臣,将会更加虚弱,可能要沉睡一两个月才能醒过来,这段时间,就相当于植物人。” 祝英台听完之后,只是摇摇头:“你错了。我们并没有选择。” “用第二种方案吧。”叶秋零接着祝英台的话道,她们两个几乎都没什么思考,直接得出同样的结论。 因为她们都非常了解宁采臣。如果现在宁采臣清醒着绝对会选择这个方案。第一个方案确实有可能,两个都不受伤,但是,既然有可能会让聂小倩有生命危险,宁采臣就绝不可能选择这个方案。在必定会受伤,和可能有生命危险之间,哪怕威胁到生命的可能性再小,她们都不可能去冒险。 就算宁采臣是她们心中重要的人,聂小倩只是一个相识不久的幽灵。她们也只有一个选择。 姮娥虽然是她们的朋友,但是没有像祝英台一样。与宁采臣几乎是知己,也没有和叶秋零一样。从小和宁采臣相识,对宁采臣有非常深刻的了解,所以才会提出这两个方案。 当然,在她的内心中,也是偏向于第二个方案的,见叶秋零和祝英台都一至选择第二个方案,便没有废话,点点头,直接动手。 月华凝练成刀,眼中光华流转,看透宁采臣体内的两个灵魂。 刀刺入宁采臣的体内,斩在宁采臣灵魂上,这是一个斩魂之刃,不会对*造成伤害,只针对灵魂。 昏迷中的宁采臣本能的痛苦呻.吟着,身体抽搐,脸色变得苍白,随后,呼吸都减弱许多。姮娥看到宁采臣的灵魂明显更加虚弱,就像一朵将要熄灭的火焰,缩到意识最深处,让*的精气慢慢温养灵魂。 灵魂分开,姮娥再往宁采臣体内,灌注月华,把聂小倩当做异物,从身体中弹出,这是最温和的的方法。 聂小倩在神力回归之后,就清醒过来,还因为得了宁采臣的一部分灵魂力量,精神奕奕,整个人出现一种饱满的感觉。被分开之后,见到神色不怎么好的祝英台和叶秋零,好一会儿才想起发生什么事情,她昏倒了。 只是现在,叶秋零和祝英台看不到她,姮娥不和陌生人讲话,她对姮娥来说无疑是陌生人,只能看着,了解情况……宁采臣的脸色苍白到可怕!聂小倩不由担忧起来。 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她在宁采臣体内出现问题,才会被分开。 之后,姮娥又施展一些治疗手段,只不过对于灵魂受创,外部的治疗很难有什么成效,更多的是靠自己的恢复。 如果是修士,还有一些丹药可以服用,但是宁采臣是纯粹的人类,那些修士所服用的丹药,对他来说,就是致命的剧毒。用神术加快身体的恢复,让*产生的精气更稳定,也算聊胜于无。 分是分开了,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该怎么向宁采臣的父母解释? “我去请两个月长假,留在这里照顾采臣。”姮娥首先说道。她认为她留在这里最合适,宁采臣现在的情况,必须有人照料,同时还要有人保护。她刚刚好,有能够阻止鬼怪接近宁采臣的能力,也能在生活上……想想照顾一个不能动弹,甚至生理问题都不能自己解决的宁采臣,所要面临的,姮娥瞬间羞红了脸,嫁不出去了。 “我也请假,姮娥只要保护采臣就可以了,生活上我来照顾。”叶秋零接着说道,比起姮娥,她无疑更加擅长照顾人。 而且,照顾宁采臣,帮他喂食。保持身体的卫生,还有更加*的那些……做这种事情,应该是最亲近的人比较合适。如果别人对宁采臣做这种事情。她也有些不能接受。她虽然看出姮娥心中,可能有那么一丁点心思。但也看到姮娥眼中的迷茫,她并不确定自己的感觉,所以不能让她动手。 还有就是,宁采臣丝毫没有对姮娥产生过那种想法,姮娥也只是宁采臣的一个朋友,还没亲近到那种程度,做这事也不适合。 她不一样,她和宁采臣交换过灵魂。宁采臣的身体她也早已熟悉,反正早就看过无数遍,再看一两个月也没什么的。再者说,她身为唯一一个被宁采臣表白过的女生……从各方面来说,都是她最合适。 “宁采臣,我来照顾。”祝英台分文不让。 照顾昏迷的宁采臣,留在这个家中,算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在宁采臣父母的眼中,为宁采臣做这样的事的女生,基本就是未来的儿媳妇了。 如果让她们来照顾。那在先天上,她就输了一大步,在感情上。她没打算退让。 “英台,你的学习成绩不怎么好吧,如果这一两个月没有去上学的话,肯定会被拉下很多很多。”叶秋零的学习成绩不错,自学能力也很强,就算在这里照顾宁采臣,也能自学课程,至少不会落下多少,在宁采臣恢复之后。再稍微补一下,也就不成问题。 但是祝英台。本来学习就不怎么样,都要靠考试前几天的抱佛脚。如果请假一两个月,估计之前学过的东西都忘了。 正中祝英台的弱点,本来成绩就一般,再请个长假,说不定都会一直影响到明年,高三时候的成绩。再接着影响到高考的成绩,因为考得太差,而没办法和宁采臣上同一个大学。大学中的狐狸精那么多,不小心有哪只,勾走宁采臣的心,那她所有的……咦,她担心这些做什么,就算再努力,也不可能和宁采臣上同一所学校吧。 反正她家里不缺钱,也有些关系,到时候宁采臣在哪上学,她直接进那个学校就可以了。 虽然她很低调,但她可是真正的土豪,身为土豪,没有后顾之忧,祝英台豪迈道:“成绩都是小意思,不用在乎。” “我觉得伯父伯母回来的话,应该不会给我们这个机会,采臣肯定会被送到医院里,有护士照顾他。”姮娥感受到祝英台的决意,而叶秋零的柔弱中,又带着坚定,不肯退让一步。这两个人,在战斗,没有硝烟的战斗,没有人肯退让。姮娥有些不明白,她们在争什么,在三人中,唯一肯定要留下来的她,又想到宁采臣父母的问题。 宁采臣与她们相处一天,就直接变成植物人,这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容易接受。怎么解释是个重要的问题,但不管如何解释,宁采臣的父母,还会让她们这些,有可能导致宁采臣出事的人,留在宁采臣身边吗? 就算他的父母再开明,不会怀疑她们什么,也不会让她们照顾宁采臣。 有可能她的母亲留下来照顾,当然,更大的可能,是认为宁采臣得了什么重病,而送到医院中做检查,治疗,一直住院。 护士?祝英台顿时反对起来,怎么可以,竟然有护士敢趁虚而入,灭了她! 她和叶秋零可以争,不管结果如何,宁采臣这块肥肉,都在自己的这张桌子上,谁能吃掉,各看本事,但是外人……就算没那个意思,只是对宁采臣动手动脚,也都必须全部砍死。 叶秋零也瑶瑶头,姮娥说的有道理,这样的情况确实最有可能是被送到医院去。 而且宁采臣昏迷的太突然,伯父伯母也会担心,想着,叶秋零对姮娥说道:“有没有办法让采臣暂时清醒一会儿,打电话和伯父伯母交代情况,或者留下什么信件说明一下情况,谁留下来,也可以由采臣决定。” 这是个不错的注意,姮娥手上,确实有让宁采臣暂时清醒的方法。 宁采臣的情况,虽然清醒不了多少时间,但交代一些事情,却是足够,而且让宁采臣完全不明情况的昏迷一两个月也不好。 姮娥施展神术,护持着灵魂的同时,把宁采臣唤醒。 好痛,脑袋要裂开的剧痛,身体似是被凌迟,每一块皮肤,每一块肌肉,甚至每一滴血液都充斥着痛苦。 发生什么情况了,要死了吗?宁采臣低声呻.吟着,挣扎着,睁开眼睛。就算是要死,也要搞清楚情况,他不想像聂小倩一样,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清楚。聂小倩,对了,现在聂小倩在他的身体之中,是出什么意外?发生车祸?就算是车祸重伤,也没有这般痛苦吧。 若不是他的意志力强大,早就被痛昏死过去。 “好像,疏忽了。”姮娥是第一次使用这些神术,虽然有着传承,能熟练的施展出来,但对其中的道理却不怎么明白 宁采臣的情况,昏迷,也是灵魂的自我保护,灵魂撕裂的痛苦,正常人都是无法承受的。宁采臣的灵魂才被斩掉一块,现在正是最痛苦的时候,被唤醒过来,就必须承受这种痛苦。如果是有经验的人,都会等几天,等灵魂已经开始愈合,痛苦减轻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进行唤醒。 睁眼,看到的是祝英台、叶秋零、姮娥,还有聂小倩。 聂小倩离开他的身体了吗?那他的死亡,应该不会连累的聂小倩,这里,是他的家……尽管疼痛到脸色雪白,豆大的汗水直冒出,身体都在抽搐,宁采臣还是让自己保持冷静,观察周围的环境。只是生理上的痛苦,可以用理智强行控制……真的好痛。 看一下自己身体的情况,和他想像的不同,身上没有血液,皮肤并没有裂开,骨骼也没有一寸寸断开,脑袋没有被劈开,没有铁棍在脑袋中搅拌,在身体的表面,并没有任何伤势。 “可以和我说一下,现在是什么情况吗?”看到她们担忧的眼神,宁采臣努力做出一个笑容。 声音虚弱的,仿佛随时会断气,就算是如此极致的痛苦,宁采臣的表情还是那么平静,没有任何的扭曲。(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妖怪先锋 “英台,帮我把墙上的那个葫芦拿过来。” 对于她们决定,宁采臣不仅没有怪罪,反而感到欣慰。 不过决定是正确的,并不代表带来的后果就不重,昏迷一两个月对身体的伤害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对身边的人,会造成严重的伤害。要照顾他,姮娥必须要休长假,她母亲应该也会请假,而且一个突然变成植物人的儿子,对任何父母来说,都是痛彻心扉的打击。 在学校中,也会有一些麻烦,毕竟他的在万松高中的知名度不小……总之,各方面加起来,情况很严重。 严重到,宁采臣想着,就算付出一些代价,也要避免这样的昏迷,他想到伏羲给他的那个葫芦,里面装的水。那水,说是能恢复一些伤势,这个一切,不知道有没有包括灵魂的伤势。至于伏羲所说的副作用,看那家伙活蹦乱跳到沙漠中冒险,就知道,应该不算太严重。 祝英台拿下葫芦,摇晃一下,是水声。 她把葫芦交到宁采臣手上,宁采臣颤抖着手,接过葫芦,打开,小小喝一口……他是想喝一点看看效果的,只是那水,好像是一体的。他的嘴唇刚接触到水,所有的水都涌入他口中,然后,没有吞咽,直接渗透进他的身体中。 一阵清凉从全身各处传来,直接抚平那刀绞般的痛苦,渗入灵魂深处,那种仿佛一切不良状态都被水洗涤的舒适。 闭上眼睛,感受那道清凉,还有那快速恢复的精神,宁采臣知道,他赌对了,娘溺泉果然能对灵魂的伤势生效。现在所不知道的是。这水的副作用是什么,伏羲在没说完的时候就断掉连接。也许,织女。或者姮娥,她们能看出副作用。 宁采臣简单的介绍一些这娘溺泉。然后让姮娥检查一下他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姮娥检查之后,给出一个结论。这水中,也含有一个诅咒,比起他身上原本的诅咒也弱不到哪里去。而且那个诅咒,似乎也是作用在他的身体上,和灵魂上,从而与原先的诅咒发生碰撞。宁采臣的体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改变。 以诅咒制诅咒,果然是好方法,不过他怎么就这么招诅咒喜欢呢? 他还能看到聂小倩,也就是说,他身上的诅咒,应该还没完全被改变,两个诅咒的结合,是好是坏,也不得而知。 “小倩,鬼、幽灵之类的。跑得快不快?”如果让姮娥一直跟在他身边,也太麻烦别人了,而且对一个少女的名分。也不怎么好。大魔王一直跟在他身边会比较好,只是,现在大魔王要经常去学校看看,如果能在邪物破开镇妖塔之前找到,就能免去一场大灾难。 相比于一直依靠别人保护,宁采臣更偏向于自救,至少就聂小倩来说,如果不是不小心被她从背后扑过来的话,他一挥手就可以把聂小倩拍飞。 从这个角度上看。幽灵并没有多么恐怖,真正会给他造成麻烦的是鬼怪。 已知一般的鬼。与人类几乎是无法接触的,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存在。危险性比较小。而且这种鬼怪,也只会停留在自己死去的地方,没办法乱闯,基本注意一下就没问题。 真正能给他带来危险的,就是那些厉鬼,或者一些已经修行的,相当于妖的鬼,妖鬼。 只是,在这个小区,按织女的说法,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敢进来,自然也包括妖鬼、厉鬼。而在学校中……聂小倩说过,学校是妖怪的禁地。所以,真正有危险的地方,在于学校到家里这段路,这只要大魔王来接送一下就能解决。 在诅咒没有被新的诅咒代替之前,他只在学校与家里之间行走,不独自出门,过着宅的生活,应该不会有危险。 当然,世事多变,并不能一切都按照他的想法进行。如果有妖怪厉鬼,知道他的体质,然后用各种手段把他逼出来,那也是防不胜防。 但是总不能有这个可能,就一直躲避着,在马路上都有车祸的危险呢,谁会为了躲避这个可能,而不敢出门啊。 只要危险性降到一定程度,就不必太过小心翼翼,平时注意一点就可以。 先前也只是认为,聂小倩附身对他们都没什么伤害,在能保护他的同时,又让这个可怜的幽灵少女,有接触这个世界的机会,所以宁采臣才让自己一直沉睡。 “大多数都和人差不多吧,只有有少数会使用法术,会快一些。”聂小倩想了一下说道。 她身为幽灵的这五年时间,在那个千年幽灵的带领下,也见过不少的鬼怪。 当然,幽灵和鬼怪不同,就算活得再久,知道的东西再多,也无法成长变强。所以,幽灵最终的下场,都是被邪恶妖怪当成补品吃掉,没有任何一个幽灵可以幸免。 这样看来,大多数情况系啊,就算遇到什么鬼怪,他都可以直接跑去找织女、姮娥、大魔王解决,危险性又下降一筹。 宁采臣想着自身的问题,却听到祝英台的幽幽道:“有好多天没见面了呢。” 前面几天,宁采臣还会通过聂小倩和她说说话,之后,宁采臣感受到灵魂越来越虚弱,便陷入长时间的沉睡,不是必要,也都没传出个消息。虽然聂小倩一直顶着他的身体在祝英台身边晃悠,但是对于祝英台来说,躯体根本不算什么。 这话中浓浓的怨气,让宁采臣以为他是一位三年不归家的丈夫在面对妻子的质问,至于么,不过几天时间…… 虽说如此,宁采臣还是决定补偿一下,趁着大家都在,今天也是周末,出去玩玩。 …… 每周,五天上课两天休假。这是教育局所做的规定。 但是在现在很多学校,高三年的学生,都已经变成六天上课一天放假。甚至于还有一周只放半天假的。当然,是打着一切为了成绩。一切为了未来,现在吃苦,才有好的未来这个旗号。 至于这其中正确与否,各有各的道理,没人能说清楚。 但是,在万松高中,在老校长的强制命令下,不管几年级。没有特殊情况,比如节假活动之类,周末都是不上课的。 因此,在这个周六的下午,学校非常安静,在篮球场上还有一些人在玩球,在后操场就没什么人了。 也不是完全没人,在树下,还是有一对情侣,在偷偷摸摸的约会。 以前在这个年龄恋爱。算是早恋,是要别严重批评制止的。但是现在国家与国际接轨,成年被定为十六岁。高中恋爱,也不被看做是早恋,都是成年人,谈场恋爱有什么。 但是这个国家的风气就是如此,很少有人在高中的时候,明目张胆的恋爱,大多都是偷偷摸摸的搞地下恋情。 高中努力学习,大学恋爱,似乎已经成为常识。 小情侣在互相咬耳朵。说着腻人的话,甜甜蜜蜜。这是个无忧无虑的年龄。所有的忧愁也都在学习上,现在周末。把学习放下,也就能全心的享受恋情。 “雪怡,明天就是你的生日,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啊,我送个抱抱熊给你好不好。” “你当我是小孩子的,抱抱熊太幼稚了。” “那你想要什么?难道是想要……我的吻,不行啦,我们都还是高中生,接吻什么的……如果你一定要坚持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臭流.氓!你脑袋里都装着什么,一点都不纯洁。” “我脑袋里装的都是你……原来雪怡这么不纯洁啊。” “你给我死到西西伯利亚去!” “啊,救命啊……” “别跑,给我站住。” 突然,互相追逐的小情侣,同时停下脚步,看向天空。 在后操场,离地三米处,虚空中,传来一阵仿佛撞击在心灵中的声音。 那一块地方的空气扭曲,黑灰色的雾气出现,瞬间扩散,那对情侣被雾气笼罩,身体瘫软倒地。随着一阵超级难听的如同玻璃划破的声音,虚空中打开一个大洞。 三个小小的身体,从洞中跳出。 一个十二三岁,穿着样式古老的袍子,长着猫耳朵的小男孩,四下张望,警惕的戒备着。 没发现危险,他才开始打量这个地方,眼中露出好奇之色,就像一个刚刚离开母亲肚子的婴儿。 他抬头看着天空,被这广阔无边的天空震撼:“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在古老的典籍中看过的那个,白天大日散发无尽光芒,夜晚月亮月华挥洒,高空中有白云、罡风、寒流。天若变色,风雨交加,乌云雷电……” “传说中,外面世界的日精月华都是不要钱的。”一个小女孩,伸出手,好像在接捧着阳光,背后三条狐狸尾巴晃动着。 另一个则看上去比这两个都要大一些,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他浑身包裹在白色的袍子中,只露出半张脸,他不似小男孩小女孩那样,对外界充满好奇心,打量之后,便目光锐利地看向倒在地上的那对小情侣,接着变为残酷之色:“这两人看到我们了,按长老的吩咐,看到我们真面目的人类,都要杀死。” 猫耳小男孩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天空的资料全部说一遍,对照着看到的,不时地点头,听到白袍男孩的话,瞥一眼倒在地上的情侣道:“笨蛋,他们在我们出来之前,就已经被*雾气给弄晕,不要说看到我们,就是我们出来之前的异状,他们也不会记住。不要什么都听长老的,要有主见,脑袋灵活一点。现在我们对人类的世界还不熟悉,如果随便杀人,谁知道会引起什么后果。” 小男孩摆出一副大人的表情,对白袍男孩说道。三尾狐小女孩,也鄙视地对白袍少年道:“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变化为人,融入人类之中,在不露出异常的情况下,寻找镇妖塔。杀人肯定会引起动静,如果惊动传说中的除妖师,我们就死定了,任务也完成不了……听说像我这么漂亮的皮毛和尾巴非常值钱,一旦被除妖师抓住,肯定会被剥皮抽骨……你本来就是骷髅架子,倒是不用担心,只要把自己的骨头拆了,躺在地上,没人对你有兴趣。” 猫耳小男孩接着说道:“我们三个可是七位妖王准备了二十多年,才施法送出镇妖塔的,背负着重任,一切都要小心才行。一旦我们失败,二十年的准备也就白费,只能冒着被天庭发现的危险,强行破塔出来。到时候就算是成功,也会死很多妖的。” “找出镇妖塔,扔进大海中,在大海的万米深处,才能做到不被天庭发现,悄悄的出来。”三尾狐小女孩神情骄傲,对着白袍少年充分表现出智商上优越感。 这两个小家伙……若不是为了不弄出大动静,只能送出年龄较小的妖怪,而九命猫和九尾狐都是妖怪中的贵族,这次的行动离不开他们,他早就……冷静下来,不能和他们斗气,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镇妖塔。 他们虽然是从镇妖塔出来的,但也只是破开镇妖塔外面,相对薄弱的虚空,并不知道镇妖塔真正的所在。 镇妖塔乃至强的神器,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出来的。 他们身上都被施展法术,在下次月圆之夜,可以引动祖先的血脉,与塔内的同族产生共鸣,才能确定镇妖塔的位置。这需要的是足够强大的血脉,在镇妖塔那么多妖怪中,也只有寥寥几个妖怪的血脉合格,再加上年龄限制,合格的就只有九命猫和九尾狐。 骷髅魔冷哼一声,不和小屁孩计较:“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刚才的动静说不定已经惊动了除妖师。像你们这样的贵族妖怪,可是除妖师的最爱,骨头、血肉全部都是上好的炼丹材料,皮毛也能制成法器,你们的妖魂,也会被抽离,作为法器的器魂。” “你不要吓我,我九条命可不是吃素长大的。”猫耳男孩脸色一白,心中害怕,口中却不肯示弱。(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追杀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们在这里出现,也就是说镇妖塔就在这个,呃,学院之中。可我们三个都找了一整天,搜遍这个地方的每一个角落,还是一点线索都没发现。”九命只是抱怨一下,他也知道,镇妖塔如果那么容易找到,早在托塔天王陨落镇妖塔坠落凡间的时候,就落入那些大妖怪手中了。 九命已经换上一套衣服,是这个学校的校服,从学生宿舍中找到的,只是稍微显得宽大一些。 他的体型,最多也不过相当于一个刚上初中的学生,还是其中特别娇小的,这里是高中,要找到这件只是比他的身体大一些的校服,花了他不少功夫。 换了衣服,收起头顶的猫耳,九命便大摇大摆的在学校中寻找,周末人本来就少,就算有人看到他,也只会认为他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虽然年龄看上去有些小,但是万松高中,又不是没有那些连续跳级的小妖孽。最多上前问候一下,见九命不理,也只是当做这个学生性子冷漠,没人去纠缠。 那个三尾狐小女孩的名字叫青丘,她也和九命一样,穿着校服伪装成学生,在学校晃悠。 在昨天下午,他们离开这座学校,没有走远,而是一直关注着学校的情况——没有发现除妖师。见到他们出现的动静没有被除妖师发觉,昨晚夜深的时候,他们又进入学校中。然后就开始寻找镇妖塔,一直从夜晚,寻找到现在,第二天下午。 “我肚子都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吧,这里吃的东西真多。那个店铺中还挂着好多美味的烤鸡,上一次吃烤鸡还是在一年前……”青丘舔舔嘴唇一副垂涎的样子,在镇妖塔中。物质非常的缺乏,也只有她这样的贵族妖怪才有可能吃上几次烤鸡。 骷髅魔还是把自己全身都裹在白袍中。他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妖怪,这次能被选上,却是因为其经验丰富,办事比较稳。 说起实力,也正是由于他实力太弱,所以他这样的大龄妖魔,才能出来。 没有九命猫和九尾狐那种强大的血脉天赋,又没有实力。他现在也只是一副骷髅架子的模样,无法化为人形,只能把自己包裹起来,也只有在夜晚无人的时候,才出来寻找镇妖塔。 透过窗户,看着下面在运动着的,活力四射的少男少女,骷髅魔眼中的灵魂之火闪烁着:“你们去吧,我不需要吃东西。” 虽然看不起骷髅魔,但骷髅魔被任命为领队。他们也不能完全不听从他的命令。得到骷髅魔的许可,青丘欢呼一声,拉着九命就往外跑。镇妖塔中稀缺的食物,在外面都是明晃晃地摆在大街两旁,这不是诱人犯罪吗,她早就有些把持不住了。 看到九命和青丘这两个家伙离开,骷髅魔望着那些学生,眼中的火焰,燃烧的更加旺盛。 那是贪婪之色,在镇妖塔中没有人类的存在,骷髅魔和普通的妖魔不同。要成长,必须要新鲜的人类血肉和灵魂。所以在镇妖塔中的几百年。他不仅没有增强一丁点实力,反而不断退化。到现在区区两只幼年的妖怪都看不起他。 从镇妖塔脱身,进入人类社会,就像一只饿狼,进入羊群中,如何忍得住。 到处都是鲜美的人类血肉,他感觉自己每一块骨头都在雀跃着,想要摄取人类血肉的精华,让干枯的骨头,变得饱满,为灵魂之火,添加新的燃料。 不能吃太多,失踪的人太多会闹出大动静,只吃一两个应该没问题,反正人这么多…… “会长,李路和程彦斌打起来了,快过来帮忙。”宁采臣在家休息,突然接到这个电话,这人是他的同学,在初中的时候也是同校。那时候他是学生会长,有一些人已经习惯,改不了口,到现在也一直叫他会长。 李路和陈彦斌同样是他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都是老相识,才会找上他。 “别急,慢慢说,你们现在在哪里,他们是因为什么而打架。”宁采臣边说便收拾,打算现在就出门,高中生打架,可大可小,这两位都算得上是朋友,必须帮忙。 事情的起因,却是因为一个女生,两人同时喜欢上一个女生,然后争风吃醋。 今天他们到学校打篮球,那个女生也在看着,然后其中一个脑袋发热,提议比一场,赢的人才有资格追求,输的人退出。 结果篮球没打成,却把女生气跑了,然后就是激烈的争吵,再后来就发展为打架。似乎又捅出什么事情,两人的情绪都失控,打得越来越激烈,有人劝架,都直接被卷进去。 暗骂一声狗血,宁采臣向学校跑去,这个时候也只有他能阻止,以他这几年养出来的威望,他的话比老师的都管用。 半路上,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在他身边停下:“会长,我来接你了。” 摩托车直接冲进学校,宁采臣走到篮球场上,围观的人不少,只是没人能劝得了,上前劝,也只会挨揍。 宁采臣可不管这些,直接走入两人之间,已经眼红的两人直接就是一拳干过来。打中之后,才发现是宁采臣,顿时心中一凉,恢复些理智,收手。男女间感情的事,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宁采臣充当一回知心姐姐,开解他们。 这话也只有宁采臣说有用,其他同学说,他们根本就不会听,老师说,说不定还会引起逆反心理,宁采臣说出来,才会让他们开始思考。 忙活了一阵,最后宁采臣分别给他们一拳,这件事算是平息。 “白美玲呢?”在这件事中,真正受伤的其实是那个女生,被当做货物一样对待。这两个家伙揍几下就可以,真正要开解的是白美玲。 有看见的人,指指教学楼,说是跑进去了。 篮球场上的。大多都是男生,与白美玲关系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不方便去安慰。几个女生。也都和白美玲不熟,又没有遇到特别爱管闲事的人……就算是爱管闲事的人。也都去管他们打架的事情,一个女生的心情,自然被忽视。 在这些老熟人中,宁采臣的地位相当超然,有种同辈中的长辈那种感觉,做什么事,都不会不合适。 跑进教学楼……应该不会随便进一个班级,在伤心之下。很可能是跑到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也就是她的班级。一个伤心的女孩子,很少会真正躲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她们会选择,自己最经常去的地方,或者和某些人有回忆的地方。她们在心里的潜意识中,在等着有人能安慰她们,熟悉她,了解她,知道她会在哪里的人。 宁采臣自然不会是她所希望的那个人。只不过,在这教学楼中,去其他教室的可能性非常小。宁采臣直奔白美玲的班级。 门虚掩着,有被打开的痕迹,果然在里面。 宁采臣推门一看,瞳孔骤然收缩,白美玲趴在桌子上,姿势不自然,像是突然间失去意识倒下。而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全身包裹在白色衣袍中的怪人,他的手……不。不能被称之为手,而是阴森恐怖的白色骨爪。干枯的,仿佛是荒野中。被风吹日晒无数年,水分失去,骨髓都枯竭的枯骨。 那个姿势,是想要把爪子刺入白美玲的头骨中! “住手!”宁采臣呼喊着,直接把手上唯一的武器——手机,向白袍妖魔砸去。 骷髅魔一挥手,枯爪比最锋利的武器还要锋利,半空中的手机直接变为无数碎片,拍打在墙壁上、地上。看到这一幕,宁采臣熄了上前和白袍妖魔博斗的心思,莽撞,不仅救不了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也不能大声呼叫,现在的人不多,来这里,如果这个妖魔发狂,后果不堪设想。 绞尽脑汁,想着救人的方法……骷髅魔转头,把视线转向宁采臣,一个恐怖的骷髅头,眼眶中,两朵燃烧着的暗紫色火焰。 骷髅魔嘴巴未动,宁采臣却听到他的声音:“看到我的样子,只能请你去死了。”骷髅魔一脚踏上课桌,一个跳跃,向门口的他扑过来。 无声无息,没有任何响动,宁采臣汗毛扎起,把门一合,夺命狂逃。 这个短短的一瞬间,这袍妖魔的一句话,却让宁采臣得知不少信息。这个白袍妖魔因为某种原因,必须要隐藏自己,看到他样子的,都必须要灭口。而且白袍妖魔没有顺手直接结束白美玲的生命,也就是说,白美玲很可能并没有看到他的真面目。他看到了,成为第一目标,白美玲就退而成为第二目标。 他逃跑,只要没被白袍妖魔追上,那么白美玲就暂时不会有危险,如果他被杀死,白美玲也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不仅仅是为他自己的性命,就是为救白美玲,他也必须逃离,然后让人来消灭这个白袍妖魔。 似乎不想弄出太大的动静,骷髅魔没有直接破门而出,而是落下地,开门,再追击。宁采臣几步跑到楼梯口,转身一步几阶梯,冒着可能摔重伤的后果,把速度提到极致,几步就跃下十几阶梯,飞快的下楼。 骷髅魔没有发出声音,仿佛在地上飘一样,以比宁采臣快一线的速度,拉进着距离。 还有几层了,这样绝对躲不掉,他的速度无法增加,那么只有想办法让白袍妖魔的速度减慢下来!宁采臣心脏剧烈跳动着,如影随形的危机感,极限运动带来的血液快速循环,脑袋急速思考需要血液运输大量的氧气,让宁采臣的心脏几乎爆炸。 跳到楼梯中间段,入眼,红色的灭火器,不管有没有用,宁采臣直接取出灭火器,向身后砸去,然后飞步与白袍妖魔拉来一层楼的距离。 一只枯爪从白袍中伸出,直接把灭火器拍得粉碎,里面的气体在空气中剧烈膨胀,发生爆炸,钢片在骷髅魔的面前爆射。骷髅魔不注意之下,直接被炸飞,然后淹没在白色的冰冷雾气中。一整瓶的干冰,直接让宁采臣身后的一片,全部笼罩在白雾中。 获得宝贵的时间,宁采臣再次与骷髅魔拉开距离。 一分钟后,骷髅魔从白雾中走出,身上白色衣袍都没有破碎,只是眼中的暗紫色火焰,变得暗淡了一些。 跑到操场上,大吼一声:“车钥匙给我。” 白袍妖魔既然不希望被人看到真面目,也就是不想惹出大动静,视线暂时还会放在他身上,只要他逃跑,留在这里的学生应该不会有多大危险。 那个同学没说什么,直接把钥匙扔过来,宁采臣启动摩托车,往身后一看。 教学楼下,出现一道白色的身影,没一会儿直接闪到一颗树下,以树为掩护,向他接近着。 “美玲在教室,好像昏倒了,你们去把她带去医院,爆炸的事情别管,直接报警就可以。”说完,宁采臣直接把速度加到最快,飞速离开。 白袍妖怪既然没有明目张胆的追,还一直躲避着,也就是有顾虑。 所以他们还是安全的,当然,他也不能把这作为依仗,若白袍妖魔不管不顾,在众人的视线中对他出手。不仅他要死,在场的其他人可能都活不了,他只能以最快的速度逃离。 逃离的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所在的小区,大魔王和织女,都有除魔的手段。 织女说过,除了血蜘蛛那样的大妖怪,其他的都能对付。这个白袍妖魔,明显比血蜘蛛差很多,不是一个级别的。 摩托车快速行驶着,身后的白色影子,时隐时现,每次出现都是在一个掩体中,而且时间极短,一般人就算看到,也只会觉得是眼花了。只有宁采臣能感受到那强大的压力,在这广阔的大路上,白袍妖魔的速度也比起在教学楼,提升几倍,比摩托车也慢不了多少,死死咬在后面。 对面,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抱着一只烤鸡,不时地啃一口,满脸幸福地和身边的小男孩说着话。小男孩手上也拿着一只烤鸡,表情虽然很嫌弃的样子,但眼中,也有着喜色。 “不要让他跑了,他看到我的真身。”骷髅魔的声音传来,九命和青丘脸色同时一变,眼睛变为竖瞳,妖气爆发。(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意外的反击 发现眼前的小男孩小女孩,对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没有丝毫躲避的意思。宁采臣微微改变方向,却意外看到,这两个粉雕玉砌的孩子,那野兽一般眼睛。 这两个也是妖怪!认知到这一点的宁采臣,强行改变方向,九十度大转弯。 妖怪的强大他心里有数,那个灭火器都被轻易拍碎,宁采臣可不觉得这辆摩托车和自己的血肉之躯,能比那钢瓶更结实。 改变方向,绕一个圈子再回小区,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向另一个方向驶去。 白影在身后一闪而逝,紧追着,九命和青丘对视一眼,点点头,一同追上去。他们的真身暴露,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镇妖塔里面妖魔脱离的大计。骷髅魔的特殊天赋可以让他瞬间爆发出极速,像这样闪烁着前进,反而不容易被人类发现。 他们虽然可以让自己的平均速度不比骷髅魔慢,但是一个小孩,以相当于一辆全速前进的机动车的速度奔跑,太引人注目了。 到一个离开人类视线的地方,青丘对自己施展九尾一族特有的天赋法术,这个法术是属于精神上面的魅惑,是一种变种法术,能让人类对她视而不见。而九命则是直接化为本体,一只体型娇小的黑猫,小巧的身体,只要注意一些,也能以极快的速度潜行。 一段时间之后,宁采臣发觉,他的计划有一个巨大的漏洞。 若没有遇到那两个小妖怪,他回到家自然没问题,而现在被迫改变方向,想要绕一圈回到小区,却遇到一个困难。 速度,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他是借此才与白袍妖魔保持距离,可也正是如此,他无法降速。这样的速度。在人烟较少的路上行驶是没问题,一旦到繁华的大街上。一些有很多红绿灯的马路上,就太危险了。很容易酿出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选择变少,只有寥寥几条宽广人少的路,才能保持这个速度,但是那几条路,离自己的家只会越来越远。 唯一的选择,就是一直走大道。绕过半个胜华市。 时间太长,容易出现变故。毕竟妖怪的手段是无法揣测的,宁采臣也无法预知,那三个妖怪在一直追不上的情况下,会采取什么手段。 然而,宁采臣并没有其他选择,一切都建立在不会被追上这个前提下,他只能选择人少的路,保持速度。 回头一眼,白影还在锲而不舍。距离他不到百米的距离。 一咬牙,宁采臣不再关注背后,就算是妖怪。要保持这样的速度也需要消耗不少力量吧,妖怪再怎么说也是一种生灵,他就不信妖怪就可以和机器比耐力。 摩托车的油接近满的,就算不能回去,带着他们在这个城市绕一圈,看他们还能不能跑得动! 跟在他屁股后面吃废气吧!渣渣妖怪! 迎面而来的风,拍打在他脸上,头发飞扬,身上的衣服猎猎作响。宁采臣微微眯眼,把全部心思放在车上。 他是一个很守规矩的人。摩托车他只骑过几次,都是以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的速度慢行着。不顾一切。带着疯狂的意味,让车子狂奔,这样的感觉是宁采臣所不曾体会到的。微微有点兴奋,速度与激情,会让男人的肾上腺素分泌,向大脑传递兴奋的信号,宁采臣没有用理智压下这种感觉,而是任由它纷飞。 也许,他这样不会被任何情绪淹没理智的人,是天生的赛车手。 一直保持着巅峰状态,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状态下滑。注意力高度集中,一直都以最快的速度前进,超越一辆辆车。 骷髅魔见到摩托车没有丝毫疲惫的姿态,好像能这样永远奔跑下去的样子,心道,不能这样下去,必须改变。不知道那只铁马还能跑多久,他每时每刻可都是要耗费不少妖气,才能维持这个速度。 只是,他现在的速度已经是极限,他的一切手段都在身体上,并不会什么远程的法术,无法对宁采臣做出阻挠干扰。 “九命,青丘,想办法让他的速度降下来。”对于骷髅魔这种命令的语气,九命和青丘都相当不喜,可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他们也不能让宁采臣逃跑。 九命想了想,出声道:“我可以施展法术,加持在你身上,提升你的速度。” “可以,马上。”眼见说几句话的时间,就被宁采臣拉开一段距离,骷髅魔急切道。随着九命的法术,骷髅魔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一些,一股清风一直跟随着他,给他提供助力。 速度提升一大截,骷髅魔停顿的时间更短,不断与宁采臣拉近着距离。 这条路上,车和人都不多,但也不代表就没有红绿灯,宁采臣就在前方二十几米处看到一个红绿灯,现在正处于红灯状态。 如果停下,毫无疑问会被追上,预估一下自己的速度,再判断几辆汽车的速度。 能过去!宁采臣丝毫不减速,化为一道影子,直闯过去。 “哈哈,你跑不了!乖乖受死吧。”骷髅魔感觉自己化为一道狂风,可以轻易把宁采臣卷进去,变为碎屑的狂风。 他把自己的精神全部集中在宁采臣身上,一个闪烁消失在原地,再一个闪烁,只距离宁采臣不到半米。只要伸手,就可以把骨爪插入宁采臣的心脏中,把他的心脏,带着灵魂抽离出来。 听到声音,感受到心脏处传来的冰冷气息,宁采臣知道,白袍妖魔已经在自己身后。 心中冷笑一声,现在给他致命威胁感的,可不止背后的妖魔。 在他的身体右侧,一辆大卡车如同钢铁巨兽,无情地向他冲撞过来。以卡车的吨位和速度,产生的力量是非常恐怖的,若被碰到。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宁采臣微微斜身,让身体和车子都发生一定程度的倾斜,然后猛地冲过去。 卡车距离他只有十多米。看上去有点距离,但是。这十几米的距离对于全速行驶的大卡车,还不需要一秒钟。宁采臣可是看明白了,白袍妖魔每一次闪烁,在地面停留的时间都要两三秒。 果然,他刚离开,就感受到大客车呼啸而过的气流,还有嘭地一声。 还有两只妖怪,宁采臣没有大意。继续前进。 骷髅魔只感觉自己的身体一轻,等回过神,就已经到空中。想要控制身体,却发现他全身的骨头都已经分离,向四面八方爆射,路中央,一件白色的衣袍飘落下来。 “好像撞到人了?” “没有吧,那些行人都在乖乖等红灯呢,只是刚才那辆摩托车还真大胆,竟敢冲过来。差点就发生车祸了。” “是啊,吓了我一条,现在的小孩真疯狂。那个骑摩托车的,还穿着校服,是一个学生。” “我刚才也好像看到一个白影了,然后还有嘭地一声。” “也许可能是撞到什么东西了吧,不过肯定不是人,刚才在路上绝对没有人,难道还有人会突然间出现在路中央不成。” “也是……” 九命和青丘则乖乖地站在指示灯旁,跟随着人流,等待红灯过去。 他们两个可比骷髅魔聪明多了。骷髅魔因为一直关心着学校中的镇妖塔,都没有理会外面的世界。九命和青丘都是在镇妖塔中出生的。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心,在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到处逛过。对于这个世界数量众多的,在马路上奔跑着的,看上去就很危险的车子,自然是重点关注。 然后,这两只妖怪学着人类,以最快的速度掌握了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看到骷髅魔被大客车撞飞,在空中四分五裂,心中戚戚,幸好没有跟着冲过去。骷髅魔是骨头成精,就算被撞也只会受伤,不会死。他们两个虽然天赋异禀,但也是血肉之躯,要是被撞到,绝对要去半条命。 路上,白色的衣袍似是被风吹走,进入旁边的树丛中。 悄悄的,四面八方,腿骨、指骨、肋骨、手骨……被分为一百多块的骨头,一块一块全部跳入那个树丛中,咔嚓咔嚓咔嚓,骷髅魔重组身体。 真是恐怖的力量,凡间什么时候变得怎么危险了,到处都是这种钢铁巨兽,还有那个会爆炸的瓶子……他不禁开始怀疑,就算是镇妖塔的妖魔全部出世,真的能在这个发生如此大变化的世界横行吗?像宁采臣这样的的普通人,放在几百年前,他随随便便都能屠掉几百个。 而现在……骷髅魔看着身上充满裂痕,好像马上就会粉碎的骨头,无奈地牵引灵魂之火,全身燃烧起来。火焰过后,身体全部恢复,但是眼中暗紫色的火焰直接缩小一半。 这样的伤势再来一次,他就直接栽了。几百年前的认知,已经落伍,在这个世界看来是行不通,必须要放低态度,重新熟悉这个世界的规则。 骷髅魔看着乖乖等待,随着人流过马路的九命和青丘,感叹道,小孩子的学习能力就是强。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这些的时候,不论是正事还是私人的恩怨,这个坑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宁采臣,都必须要死!三位汇合,又开始追逐起来,虽然在这里停留了一小会儿,但是以他现在能轻易超越那只铁马的速度,要追上宁采臣,也不需要多少的时间。 让九命再加持一下速度,他继续追,只不过这次他学乖,把一分精力分散出来,注意路上的情况。 几百年的老魔,只要不大意,一个没有力量的普通人,没有逃跑的可能。 …… 学校中,那些学生上楼看一下情况,这才发现灭火器爆炸的痕迹,拨打报警电话。 然后到白美玲的班级中,发现白美玲已经昏迷过去,而地上散落着无数的小碎片,看样子,像是手机的残骸。爆炸,白美玲的昏迷,手机的残骸,宁采臣那仿佛被什么追赶一样的匆忙,让他们报警……所有的结合起来,这些学生也不是笨蛋,马上知道肯定是发生大事了。 摩托车的主人,也是那个和宁采臣关系不错的学生,直接拨打宁采臣的手机……果然,这地上的碎片,就是宁采臣的手机。 几人探讨着,发表自己的看法,还原在这里发生的事情。 宁采臣到底在这里遭遇到什么,会让手机碎成这样子,就算拿铁锤来砸,要碎到这种程度,也要花不少的时间吧。灭火器的爆炸,也不是因为灭火器本身的问题而爆炸的,是被人从消防柜中拿出,然后在楼梯间爆炸的。灭火器的钢瓶非常坚固,就算砸到地上都不容易爆炸,他瞬间想到楼上手机的破碎。 那个什么东西,不仅把手机粉碎,还打碎钢瓶,不仅在爆炸中活下来,还一直追逐着宁采臣……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现场的痕迹,加上宁采臣的举动,这似乎是唯一的解释。 若是这样,白美玲的昏迷也与那个东西有关,宁采臣是来找白美玲……那东西想对白美玲动手,被宁采臣撞破,转而攻击宁采臣。 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几个学生,你一言我一语,直接把事件还原出来。 发生大事了!已经报警……这时,有和祝英台关系不错的学生,开始拨打电话联系祝英台。 大家都知道祝英台和宁采臣的关系非常好,在一些女生眼中,祝英台和宁采臣早就被凑成一对,宁采臣出事,自然第一时间通知祝英台。 祝英台听着他把在学校发生的事情讲清楚,冷静地问道:“他往哪个方向离开了?” “好像是他家的方向。”有人看到宁采臣神色不对,跑出学校看过,只是远远地望一眼,宁采臣就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路尽头。 虽然心跳都变得混乱,脑袋中也有一些蒙蒙的,祝英台还是明白着,现在重要的找到宁采臣。与那人说的时间已经过去不短,如果是骑摩托车,应该已经到家里。这里有姮娥和织女,宁采臣遇到危险,肯定会回家寻求帮助,现在却没有宁采臣的踪影,也就是说他因为什么原因,无法回来。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祝英台立即拉着姮娥去找织女,边跑,边和姮娥说着学校的事情,还有那些学生的猜测,宁采臣可能出事了。 姮娥虽然可能有些实力,但在这个危机的时刻,祝英台还是第一时间想到更加成熟可靠的织女。 必须要想办法找到宁采臣!(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绝境 在路上耽搁一段时间,骷髅魔以为宁采臣早就跑得老远,却没想到,在前方不远处,发现那辆摩托车。 车子随意停靠在路边,而人不见踪影。 骷髅魔一看,冷笑道:“铁马终究也是马,跑得这么快,能跑多久。这铁马看样子是累死了,那人绝对躲在这附近,没跑远,我们四处搜索一下。” 青丘吐出一块鸡骨头,吮吸手指上的油渍,在追逐宁采臣的这段时间中,她顺便把手中的烤鸡给解决了。真是美味,镇妖塔中物资缺乏,有鸡吃就已经是无上享受了,哪想到这外面的烤鸡,竟然还放入各种不同的调料,那么美味,这一吃,就停不下来。 九命化为猫身,没那么方便,但也啃掉半只,现在口中还咬着半只。见四下没人,他便变为人形,接着啃。 看到这两个小妖悠闲的样子,骷髅魔骨头都气爆了,他玩命的追击,身受两次重击,命都去掉半条,而这两个家伙……在追逐的过程中,还能有功夫吃鸡,分明是没用几分力气。 冷哼一声,不去搭理他们,没有这只铁马,那个人类跑不了多远。 青丘把十个指头都舔干净,然后看着摩托车,敲敲,硬邦邦的,她好奇道:“人类好像把这些东西称作是车,不是铁马。” “父亲和我讲过外面的世界,跟我们看到的根本不一样,不知道是这几百年,世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还是跑到另外的世界去了。阿碧经中有记载,大道之树三千叶,一花一叶一世界。这里的三千。是虚数,乃是无穷的意思。也许,镇妖塔不小心跑到其他世界去了。我们也跟着到其他世界?”九命猜测道。 九命猫,是最古老的妖怪之一。他的祖先,甚至可以称为先天神灵。他们一族的传承久远,知道不少古时候的秘辛,九命天生好学,小小年纪,知道的却不少。 然而,在青丘面前卖弄知识? 哼哼,她九尾一族的祖先。九尾天狐,可是跟随过女娲大神的,最古老的存在。“什么无穷世界,连古今第一的天帝都离不开这个世界,镇妖塔怎么可能离开,只不过是几百年过去,世界变化有些大而已。” 骷髅魔以极快的速度,寻遍这方圆千米,所有可能藏人的地方都找遍,却没有发现宁采臣的踪迹。 似乎。宁采臣并不曾在这里停下一样。 …… 一直都没被追上,在过红绿灯的时候,却被追上。让宁采臣明白,这个白袍妖魔有加速的能力。速度比他快,就绝对可以追上他。 而这时候,白袍妖魔被撞飞,另外两个小妖怪,可能也会去关注白袍妖魔的情况,他暂时脱离妖魔的视线。 这是个绝佳的机会,只要在这段时间‘消失’就有可能脱身。 必须要在很短的时间换车,如果没人愿意帮他。在这里耽搁时间,只会死得更快。 然而。这是从逃离到现在,唯一一个机会。比起一直逃跑。然后被追上、杀死这种命运,宁采臣选择赌一赌,停车,求助。 他运气还不错,在他身边过去的第三辆车愿意载他。 就在骷髅魔停留在摩托车旁的时候,他才离开百米不到。虽然很冒险,但终究还是成功脱险,宁采臣松一口气,感谢着身边这位非主流帅哥。 非主流帅哥穿着沙滩裤花格子衬衫,还带着一副红色的太阳镜,跑车中重金属音乐轰鸣,非主流帅哥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一抖一抖的。看上去像是个坏人,实际上去非常热心,宁采臣只是说要去机场送一位朋友,骑摩托车速度太慢,来不及最后的送别,就成功上车。 “那辆摩托车的价格不低啊,为见一位朋友,就把摩托车随便扔在路上,好气魄,那个人肯定是女的吧,你女朋友?”非主流帅哥一副心神领会的样子。 宁采臣尴尬一笑,道:“不是,只是普通朋友,我还没女朋友。” 非主流帅哥以早已看穿真相的表情道:“我懂,年轻人嘛,脸皮薄。想我年轻的时候,也是非常害羞,交女朋友也不敢让其他人知道。” 说着他再次加速,不到十分钟,就把宁采臣送到机场附近。 再三感谢,留下联系方式之后,非主流帅哥才离开,离开之前,还一直给他加油。 抱她,强吻她,一定要把她留下来,加油! 欺骗这样一个好人,真是罪孽啊,宁采臣摇摇头,走到机场,就叫一辆出租车,准备绕一大圈回到家中。 车上,向司机大哥借手机给织女打电话,说明情况,并汇报位置。听宁采臣描述,大概知道那个骷髅魔的实力,而另外两个幼年妖怪也不怎么强大……如果是大妖,宁采臣根本逃不了。织女让姮娥在小区门口接应,而她则开车去接他,尽早汇合,才是真正的安全。 在他稍微放松的时候,前方的路上,突然起了大雾,挡住视线。 这雾浓密的有些诡异,视线只能延伸出车外两米左右,探照灯都穿透不了。司机大哥连忙停下车,嘀咕着这诡异的天气,然后说这条路走不了了,太危险,必须换路。 宁采臣面色凝重,这种时候,这样的大雾,绝对不正常。 正当他想再借手机向织女汇报情况的时候,却发现司机大哥突然失去动静,软软地靠在车椅上。 车窗外,出现一个小女孩的笑脸……是那个妖怪! 果然,宁采臣叹一口气,打开车门。小女孩的样子没有掩饰,头上两只狐狸耳朵一动一动的,身后三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甩一甩,三条尾巴的狐狸精。 小女孩身旁站着的是一个长着猫耳的妖怪,猫妖。 在他们身后,就是全身包裹在白袍中的白袍妖魔。从他所见到的看来,这是骷髅妖。 “你们把他怎么了。”宁采臣看着司机问道。 “他没见到我们的真面目,所以。我只是让他睡一觉,放心。不会有危险的。”青丘说话中,附近卷起一阵大风,把所有的雾气卷走,这条路又恢复清晰。 走出车,关上车门,青丘拉住宁采臣的手道:“走吧,这里可能会有人来,如果被人看到我们这个样子。就只能灭口了。” 现在,宁采臣已经不再抱侥幸心理,织女开车到这里,至少要二十多分钟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死一百次了。 走进几百米远的一条小路中,在一条河边停下。 这里人烟本来就不多,这条小路周围,就更是非常少人类活动的迹象。在这段路中,小女孩的耳朵和尾巴也渐渐收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小女孩。 青丘和九命,合力施展一个大法术,制造出那场迷雾。全力出手导致在短时间内无法变为人的样子。 在恢复过来后,才变为人形,在人类的社会,还是人形比较好用一点。 双手放在栏杆上,看着这奔流的河水,水很急,水位很高,这就是他这一生,所看到的最后的景色了吗? 这时候。恐惧也没意义了吧,也没有丝毫挣扎的余地。宁采臣紧紧盯着河水:“你们想怎么样。” “当然是剥皮抽筋拆骨,挖心炼魂焚身。让你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骷髅魔诡笑一声,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去了半条命,怎么能让他死的太干脆。 “哼,没用的东西,他可是我和九命出手抓到的,是我们的俘虏,和你没关系,怎么处置,还轮不到你说话。”青丘面色一冷,态度变得强硬起来,先前骷髅魔实力上比他们强上一筹,又是领队,他们勉强听指挥。可是现在,骷髅魔实力大退,灵魂之火都快灭了,她可没多大顾忌。 骷髅魔一噎,按照妖怪的规矩,他确实没有权力处置宁采臣,随即,他说道:“杀掉所有见到我们真面目的人类,这可是妖王的命令!” “现在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八天的时间,我们不熟悉人类的规则,说不定会坏事。这个人见到我们的真面目,不能放他离开,但可以让他跟着我们,身边有一个人类,办事也会方便许多。”比如说吃东西,就可以不用偷拿,而是直接出钱买。那些店铺中,还有各种古怪的东西,她都想进去看看,但是她见识太少,都弄不明白……如果有个人类,那这一切都可以解决。 九命点点头:“我们现在也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有人类带领最好。” 这个世界危险的东西可不少,那个会爆炸的瓶子,在路上到处跑的钢铁巨兽,还有那奇怪的铁马……如果不尽快熟悉,不小心死在这里都有可能,确实有抓人类做向导的必要。 青丘的提议,是非常有道理的,理由非常正当,他也不能反驳,但是! 骷髅魔狞笑一声:“人类,大街上到处都是,又何必一定要这个人,他让我受这么重的伤,不吸干他的血肉,炼化他灵魂,这口气我怎么咽得下!” 说着,不等她们反应过来,直接一爪向宁采臣的心脏插去。 他可是妖魔,不仅仅是妖,而是白骨成妖,怨魂成魔的妖魔,在六百年前屠灭一个小城市上万人口的凶魔! 被一个人类小儿一再戏弄,岂能甘心。 区区一个人类,就算被他杀死,青丘和九命最多也只是抱怨一下,给他一点脸色。他不在乎,更何况,现在已经到人类世界,到处都是人,只要他再次炼化万人的血肉神魂,就能恢复巅峰实力。到时候就算是神仙都奈何不了他,两个小妖怪,吹口气都能解决。 骷髅魔的仇恨和狠毒,在他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宁采臣就已经明白,他真心的想让他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 宁采臣直接跳河,入水,他必死无疑,但总比死在骷髅魔手中好,他一直看着这条河,也只是想看看,他的棺材是什么样子的。 “想逃,没那么简单!”骷髅魔的手爪突然变大,一爪就能把宁采臣握在手中。 当宁采臣就要被抓住的时候,青丘眼珠子一转,直接一脚踹在宁采臣屁股上,宁采臣在空中变为一条抛物线,落入河水中,下沉。 “你在做什么!”骷髅魔怒道。 青丘掩口笑道:“哎呀呀,真是不好意思,他刚才摆的姿势实在太诱人了,我忍不住就一脚踹过去,这一脚踢得好爽,超级爽。” 看着河水翻滚,宁采臣消失在水中,骷髅魔来不急和青丘计较,追上去,可是……他一个骷髅架子,遇水即沉,怎么下水抓人。如果能恢复法力,他把整条河水卷起都没问题,可是现在,他却被一条河难住。 他看向九命,青丘这种小狐狸太奸猾,这只猫老实一点。 “别看我,你不知道猫很讨厌水吗?”九命使劲摇头,猫是不喜欢水,但是他九命猫又不是凡猫,怎么可能怕水。只是刚才收到青丘的眼神示意,大姐头的话,他不敢不听。 骷髅魔看看青丘,又看看九命,沉声道:“你们是什么意思,想要让他逃掉吗?如果破坏了妖王的大计,你们担当得起吗?” 青丘完全没把骷髅魔的话放在心上,只是一直注意着河面,嘀咕道:“这么久都没有浮上来,难道是不会水,淹死了?” 掉入河中的一瞬间,宁采臣的身体就瘫软,那次临死的后遗症,让他只要半边身子浸入水中,就会完全失去力气。再次面临死亡,如果是在平时,有求生意志,他还有可能在最后战胜恐惧,恢复游泳的能力。只是,这次宁采臣一点也没有这个意思,任由自己沉入水中,被水流带着,任由河水灌入口中,窒息。 不能动,也不想挣扎,他可以感觉到,如果被白袍妖魔抓到,那下场比死去还恐怖。 忽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热起来,从内到外,就像是燃烧起来一样。痛苦,如同骨头被揉碎、融化一般,这种痛苦,甚至让他忘记自己在水中,从而暂时恢复对身体的控制能力。 痛苦很快过去,而他也窒息昏迷,体温开始流失。(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夜晚的溪边 睁开眼,看到的是夜晚的星空。 他这是……落水,然后晕过去了,是被人救了吗? 这里是一块空地,旁边都是树木,虫鸟的叫声,清寒的天气……这是在山上的树林中! 身侧有光线和温度传递过来,是火焰,篝火堆搭建的不错,火势不大不小刚刚好。看来他是被什么人救了,然后在山上……不对,又不是古代,救下落水的人,然后送去医院,这应该是常识。 篝火堆旁,有个模糊的人影,在添加的柴火,是谁? 似乎,他正枕在一个温暖的,软软的东西上。微微扭头,看到的是个女孩的睡颜,他是枕在一个女孩的腿上……宁采臣瞬间惊跳起来,是那个三尾狐狸精! 青丘睁眼,伸手按住他的身体,捂住他的嘴巴,把他的头放回她大腿。 小小的身体,却有着巨大的力量,宁采臣根本无法反抗。 她在宁采臣耳边,轻声道:“不想死的话,就给我乖乖躺着,别乱动,别乱说话,要是被骷髅魔知道你的身份,我可没办法再次救你。” 宁采臣这一起身,便看到正在添加柴火的,就是那位猫妖,而白袍妖魔,却站在不远处靠着一棵树,似是在休憩。 还是被抓住了,不过,他并没有死,是被这个小狐狸精救了? 她话中的意思,确实是她救了他,不过‘要是被骷髅魔知道你的身份’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现在的身份不是宁采臣不成,怎么可能,那个灵魂互换的诅咒早就……等等,貌似。他身上还多了一个诅咒! 宁采臣再次起身,打量自己,这次青丘没有说什么。 还是这件校服。也就是说,他没有灵魂进入其他人的身体之类的。 夜晚中。火光下,视线不是那么清晰,宁采臣抬抬手,发现这件校服好像变大了一些,半个手掌都缩到袖子中。不是,是他的身体缩小了!宁采臣想到落水的时候,那全身骨头仿佛被融化的痛苦,是那时候的诅咒被触发。让他的身体缩小? 正是因为身体缩小,所以骷髅魔才不知道自己是那个让他吃亏的宁采臣? 也不对,虽然缩小,但是也没小多少,也就小了一两岁而已,面貌没多大改变,不可能认不出,除非有更大的改变! 宁采臣在身上摸索着,脸色一变,他终于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 齐腰的长发。鼓鼓的胸部,消失的兄弟。 苦笑一声,他总算明白。伏羲给他的那水,为什么叫娘溺泉,原来如此,喝了那水,再溺水就会变为女人,这诅咒还真让人无语。不过,托这诅咒的福,他算是保下这条命。 伏羲最后想对他说的就是这个吧,这个诅咒是变为女人。还是逆转性别?伏羲是女人,因为这个诅咒变为男人? 不像。那个张口闭口天下第一美男子的伏羲,绝对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说。他那时候是落入娘溺泉的水池中,那么喝下这水的同时,很可能也经历过溺水。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也触发过诅咒,呃,按他那时候的语气也明显是以过来人的身份,给他提醒。伏羲与他见面的时候,是男人,是破解了诅咒,所以他最后想对他说的是,破解诅咒的方法,只是时间不够,没说出来。 破解诅咒的事情以后再想,现在关键是的处境。 他溺水昏迷过去,骷髅魔明显不会放过他,肯定会一直寻找他。他在河中漂流的速度,比起能追的上全速行驶的摩托车的骷髅魔,算不了什么,很容易就会被追上。但是,浮上水面的,却是已经触发诅咒的他,骷髅魔不可能好心救人,是这狐狸精救了他。 她知道他就是宁采臣!为什么?而且从开始到现在,这个狐狸精好像都没有对他表现出恶意,骷髅魔要出手,也是她阻止的。 宁采臣不相信有无缘无故的偏爱,更何况,身为如此凶残的骷髅魔的同伴,绝不可能是善类。 她是想在他身上得到什么?或者说,他身上有什么东西会让她窥视的。 看到他探究的眼神,青丘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尘土,然后眼神示意宁采臣到一边说话。不方便被他们听到么?宁采臣仔细地观察他们的眼神交流,他看出来了,她只是不想让骷髅魔听到,那个猫妖留下来是为了看守骷髅魔。 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明明是一伙的,但这个狐狸精和猫妖好像对骷髅魔有着防备。 不远处传来水声,渐渐,水声变得清晰。 没有树木的阻挡,一条山间小溪出现在他们面前,顺着小溪往下走,看到一个小水潭,水潭不大。 月亮在水潭中倒影出一个半月形的幻影。 宁采臣以为这个狐狸精来这里,是想对他说什么,没想到青丘蹲在溪边,试了试水潭的深浅,然后直接当着他的面脱起衣服。月光下,少女裸露出肩膀、手臂、背部,肌肤白皙没有丝毫瑕疵,与月光比也不逊色。小小年纪,身材已经开始绽放开来,展现出女性的魅力。 把脱下的衣服裤子塞到宁采臣手上,青丘说道:“帮我看着,我去洗个澡。”说着调皮的在他胸口摸一下,然后缓缓踏入水中。 ……把他叫出来,就是为了洗澡?让他帮忙拿衣服? 不过现在,逃跑……不可能的,在出租车上,都会被找到,也就是说他们有什么特殊的找人方法,只是躲避视线却是不够, 在这山里,他就算再怎么逃跑,也会被轻易追上,抓住。 看着在水潭中戏水的少女,没有狐狸的耳朵和尾巴,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妖怪。潭水不深,只有到少女的大腿根部,少女最神秘的地方。就暴露在视线中。不过宁采臣脑中,却没有分泌出一丝的荷尔蒙激素,认知。处境,还有现在的身体。都让他无法产生桃色的想法。 “你想做什么?”宁采臣蹲在水潭旁,看着青丘,沉声问道。 第一次开口,声音出乎意料的好听,非常的清脆,与他那低沉的声音,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这让宁采臣意识到,现在这个身体。是一个妙龄少女。 再怎么也是自己的身体,宁采臣神情微动,也就恢复平静。 “做什么?不是说过吗,我们不熟悉人类的世界,特别是这个陌生的世界,所以想要一个人类向导,帮我们在这个世界安顿下来……当然,这是对骷髅魔说的,那个笨蛋才会适应不了这个世界,我们可是妖怪。只要十天半个月,我自己也都能混入人类中,保证没人能看出异常。”青丘舞弄着水。走到水潭边,把湿漉漉的手伸到宁采臣脸上,手指轻轻滑过他的嘴唇。慢慢摸遍他的脸,把他整张脸都弄湿,这才罢休。 宁采臣眉头轻皱,这种玩闹的态度……那眼中,是无法看懂的亲近感。 就算是妖怪,一直都穿着衣服,也就是说还是有羞耻感。在他面前却随意裸露身体。还有这样的肢体接触,昏迷的时候枕在她大腿上。各种表现上看来,这个狐狸精对他的态度都不正常。看着他,像是在看着一个非常熟悉的人。 一手抚在他的眉头上,青丘轻声道:“不要皱眉,眉头皱着,就不好看了。”抚平眉头,青丘笑笑,然后拿过宁采臣手中的衣物,放到一边的草地上。 站在宁采臣面前,青丘握着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口,道:“我叫青丘,青丘山的青丘。” 莫名其妙,这个狐狸……青丘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想要对他做什么。 完全摸不着头绪,让宁采臣有些烦躁起来:“你到底……” 还未说完,青丘一拉他的手,直接把他拖入水中。浸入水中,那种死亡的恐惧感又袭来,这次的感觉,好像比前面几次来的更加强烈,宁采臣身心发寒,无法思考。 完全没想到宁采臣遇水就直接瘫软,青丘抱着宁采臣,让他的上半身出现在水面上。 一个人的体重,对她来说完全算不了什么,轻松地扶着宁采臣,恍然大悟道:“难怪落入河中都没见你扑腾一下,我就说嘛,就算是不会游泳,也会闹出些动静才对,怎么会没任何反应的沉下去。原来你这么怕水,这水才到你大腿上,你都直接变成软面条。” 依靠在青丘身上,有所支撑,本能的恐惧似乎减小一声,宁采臣无力道:“让我上去,我不能下水。” “这可不行。”青丘说着,手已经深入他的胸口,拉开他的拉链,脱掉他的衣服:“你在河水中泡了那么久,又躺在地上,身上可不干净。要好好洗洗,洗得白白嫩嫩的,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洗掉,才能闻到你身上的香味。” 说话间,宁采臣已经被剥得光溜溜的,青丘的小手,在他全身上下游走,而且,非常不老实。两具洁白无暇的身体,紧贴在一起,没有一点缝隙。 呼吸变快,气息加重,宁采臣勉强保持清醒:“别,别这样,我自己洗。” 青丘摸着他的胸,轻轻咬着他的耳朵道:“现在你还有力气站起来?只要我一松手,你可就要淹死在这浅浅的水潭中。” “宁愿死,我也不想受这样的侮辱!”宁采臣的声音虽小,说出的话也让人感觉软软的,但青丘听出他的坚定。微微收敛一些,虽然还是帮忙洗澡,但不该碰的地方,也没有伸手。 洗好,帮忙穿上衣服,然后以公主抱的姿势把宁采臣抱上岸。 一股热流从青丘的手上传到宁采臣的身体,渐渐地,白色的雾气出现,宁采臣身上和衣服上的水汽,全部被蒸干。 等宁采臣恢复几分力气,勉强站起的时候,青丘才慢悠悠的开始穿戴衣物。 这段时间,宁采臣冷静下来,这才发现自己的不正常。 竟然会因为这种事情害羞到想死,还觉得是被侮辱……因为青丘的举动而生出烦躁的情绪,清醒后看到青丘本能地跳起来……这些统统不对! 他做任何事情,都是搜集信息,然后再理智判断,最后才对身体发出行为的指令。 而现在,几乎完全被本能的反应取代。 以前是先理性,再感性,在理性之下,感性完全被淹没。而现在,却是先感性,等感性平息之后,才恢复理性,简直……不仅身体变成女人,灵魂意识也变成女性一样!这样说并不妥帖,应该说,这才是他真正会有的反应,以前那种完全理智支配身体,本身就可以说是一种病态的行为,病态到分不清自己的感情。 现在的诅咒,却剥开他这一层,剥开他从小开始编制的名为理智的网,让他的心,赤裸裸地展现出来。 摸摸自己的心脏,呃,软软的……女人是怎么摸自己心脏的?直接压下去? 出现最真实的自己,是好是坏,宁采臣沉思一会儿,叹一口气。如果面对的是自己的朋友亲人,当然是好事,但是现在的处境,面对这些妖怪,却不是什么好事。 这时候最好的还是能随时保持理智,找到联系织女方法,才有逃离的可能。 “你对我的态度,很不正常,非常不符合常理,为什么?”恢复理智的宁采臣,冷静地问道。这个问题很关键,关系到他现在能活下来的原因,若能知道原因,他也能避免可能不小心出现的作死行为。 青丘看着宁采臣,眼中出现莫名之色,好像是怀念,好像是迷恋,那目光,如同超越时空,看到另外一个人。 慢慢,她收回这种真实的目光,又出现那种玩闹之色:“你的名字叫什么?” “宁采臣。”有点搞不懂这个青丘,到底是透过他,看到什么?难道现在的他长得和什么人很像,所以青丘才对他如此态度……能像什么人,呃,她母亲?她是在他诅咒还没触发的时候,就在骷髅魔面前保护他,应该不是因为这个外貌。 “宁采臣,这个名字不好听,这是男孩子的名字,你现在可是女孩子,应该有个更好听的名字。”青丘嬉笑地说道,最后如同开玩笑一般道:“要不,你就改名叫女娲如何?” 女娲!宁采臣瞳孔一缩,脑中闪过姮娥、常曦、织女、猫先生、伏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恶意 各种线头似乎要就连起来,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包括那面镜子,都不是巧合。 青丘这样子,是把他看成是女娲,女娲乃是大地之神,这个世界最古老的神灵,化身天地轮回。 姮娥是常曦的转世轮回之身,她是月神,与女娲同为最初的神灵,情同姐妹。第一次接触,在织女和祝英台接近无果的时候,他却轻易取得姮娥的信任……猫先生,那时候看到猫先生眼中闪过这个世界的时光长河,最后出现的是一位上半身人下半身蛇的神灵,那是女娲的真身,而那时候,猫先生其实一直在看着他。 镜子中遇到另一个自己,伏羲,据织女说,伏羲也是先天神灵,与女娲有着密切关联的先天神灵。 这一切都说明,他和女娲,可能存在着什么关系。 不过,女娲化轮回已经过去无数岁月,青丘,这一只小狐狸怎么可能认识女娲。认识女娲且还活着的神灵,只有月神常曦,也许,她只是随口说说。他和女娲,一个凡人,一个天地间最伟大的存在,能有什么交集。 大胆假设求证是好事,但是太大胆,就成了异想天开。 见宁采臣沉默不语,青丘突然挥挥手:“算了,这样没什么意思。” 岁月流转,沧海桑田,如今你非你,我亦非我,又何必拘泥于过去。埋葬在时光中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如今我是青丘,你是宁采臣,仅此而已。 看着天上的月亮,青丘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轻语几句。然后笑道:“终究,我比你快了一步。” 又转身,拉着宁采臣的手:“我们去睡觉吧。” 对于他的问题。青丘似乎回答了,又似乎什么都没说。宁采臣却没有再问的意思,任由青丘牵着走。 回到刚才的位置,九命还在摆弄着柴火,骷髅魔保持着那个姿势没有动弹。宁采臣在火堆旁,找个干净的位置坐下。在这山间,他做不了什么,不过他们是想让他做向导——至少明面上是如此。熟悉人类的社会,也就是会下山接触人类。那时候,他也就可以想办法联系织女。 先在这里度过一个夜晚再说,他们之所以会选择在山上过夜,也是被他弄怕了吧。这些妖怪,特别是骷髅魔,对现代社会完全不熟悉,又被他用灭火器和大卡车重伤两次,连带这对那些普通人和现代那些看不懂的设施,都有着忌惮。 选着在山上,应该是和他们以前生活的环境相同……他以前见到的妖怪。只有青公子,不过青公子却是完全熟悉人类的规则,还懂得利用手机网络这些东西。把他们玩弄于鼓掌之间。 而且在现代工业的渗透下,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地方能避过人类的视线,妖怪活得久了,怎么也都会接触到现代社会才对。 他们表现的,却是如同几百年前的古人一般,等等,几百年前,若他们真的是几百年未接触人类社会呢。 遇到骷髅魔的地点。是学校,还有青丘说过。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八天,这两者联系起来。让宁采臣想起现在他们正在关注的镇妖塔。镇妖塔在学校中,并且那些妖魔很可能选择月圆之夜破塔而出,这些妖怪如果与镇妖塔有关,或者就是镇妖塔中的妖怪…… 难道说镇妖塔已经被破开,那些妖魔全部都已经逃出? 织女说过,妖魔破塔,会是惊天的大动静,甚至会惊动天庭的仙神。 这些天,织女、姮娥、大魔王都没有发现异常,应该不是,那么这些妖怪,和镇妖塔到底有没有关系? 这时候,一具柔软的身躯进钻入他的怀中,青丘缩在他怀里,枕着他的胸,闭眼:“抱着我,今晚你就是我的床铺了。” 很轻,宁采臣抱着她,犹豫了一下,问道:“你们想做什么,进入人类的社会,是想享受人间的繁华,还是有什么其他目的。”那本八卦神仙写的书中有说过,很多妖怪,羡慕人间的繁华,而化为人类在人间生活。只要不是那些食人妖怪,那些修士遇到这种事情,也不会胡乱插手。 只是,他看到骷髅魔的时候,骷髅魔明显是要对白美玲下手,也许他们并不是想要享受现代生活,是想适应这个世界,然后做什么坏事。 青丘在他身上蹭蹭,然后直接把头埋进他的胸部:“只是无聊,随便做一些事,现在已经完全没兴趣了。” 她身上没有食人妖所特有的血腥臭味,反而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应该没有害过人。 但是骷髅魔……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宁采臣想多打听些消息,却听到怀中的人那平稳的呼吸,似乎,睡着了。睡得很安慰,有些不忍打扰,叹一口气,小心地抱着她到一颗树下,靠着树。要应付这样的局面,必须要有足够的精力,充足的睡眠是必须的,宁采臣也闭上眼睛。 就算是夏天,山间的夜晚也非常冷,火堆慢慢熄灭,怀中的人却像一个小暖炉,宁采臣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寒冷。 早上,在鸟叫声中醒来,青丘还在他怀中睡着,九命却早已醒过来,升起火,手上拿着树枝,树枝上串着几只被烤得有些焦的野鸟。骷髅魔不在,咦,那里怎么多了一坨的东西,宁采臣仔细一观察……那是只大野猪!只不过干瘪瘪的,好像血肉全部消失,只剩下骨头架子和猪皮,黑黝黝空洞的眼眶,显得格外恐怖。 谁做的!青丘在他怀中,猫妖在烤野鸟,只有那个骷髅魔。 这种事情,骷髅魔那时候把手伸向白美玲,也是想要做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心中发寒,这是一只真正的妖魔! 他现在在哪里,做什么?宁采臣四下观察,最后在一棵树的顶端找到骷髅魔。 他轻飘飘的站地上面,似乎在遥望着什么。 被青丘的态度举动。所减少的危机感,又再次浮上来,比之前的更加强烈。他必须逃离。否则谁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这些。毕竟都是妖怪。 不久之后,青丘醒来,一起到溪边简单的洗刷一下,然后,宁采臣被分配到一只烤鸟。 咬一口,呃,这技术不咋地,不过算是处理干净。没什么异味,勉强能下咽。啃着翅膀,宁采臣抬头一看,骷髅魔已经消失,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他绝对不会是去做什么好事,视线又移到那只失去血肉的野猪上面,宁采臣的心微微下沉。 “等一会儿我们就下山吧,这个不好吃,我想吃美味的烤鸡。”青丘慢慢啃着野鸟肉。对九命说道。 在镇妖塔中,养成不浪费食物的习惯,就算这野鸟的肉又老又硬。她还是没有浪费一点,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现代社会的物资丰富,完全出乎他们的想象。 青丘在人类社会的着短短两天,所见到的人类的享受,几乎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比她少数未迷失的记忆中,那些达官贵人的生活都要丰富多彩。 自己的厨艺遭到质疑,九命露出沮丧之色,不甘愿地点点头:“以后。我会努力学习做烤鸡的。”然后他又道:“不管骷髅魔吗?他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不管怎么样。在九命的观念中,骷髅魔也是他们的同伴。 与镇妖塔中的同族取得联系。血脉共鸣,找到镇妖塔,这些也都需要骷髅魔的协助。 他们三个,可都是精挑细选的,最适合的妖怪。 他和青丘,是由于妖怪贵族的血脉,而骷髅魔不仅仅是经验丰富,还有就是特殊天赋,能激发他们体内的血脉,辅助他们施展秘法。 青丘轻轻一笑道:“你认为骷髅魔会想把镇妖塔中的妖魔鬼怪全部放出来?呵呵,那些妖王一旦出来,就算骷髅魔恢复到最强的时候,也会被死死的压下。骷髅魔的野心大着呢,他胃口也大着。不过这些,七位妖王自然也都看得出来,骷髅魔的神魂中被下了禁制,所以才不得不为此奔跑。我们可是自由自身,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好好享受生活不好?” 完全没有想到青丘打着这个主意,九命睁大眼睛:“你不是说过,会全力找出镇妖塔,助他们脱困的吗?” 而且他们的同族也在镇妖塔中,虽然说那些同族都只有非常微薄的血脉,甚至称不上是同族。 九命猫和九尾狐,虽说有自己的族群,不过真正的九命猫和九尾狐,却从来只有一只。 没有纯血的同族,自然也无法一代代传承,每一只九命猫和九尾狐,都是发生返祖现象,才出现的。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一个就代表一个种族。若他们成长起来,都是一个时代的王者,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他们这种高贵的血脉,在一个时代出现的情况。 只不过不知是镇妖塔中的环境特殊,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就九命猫和九尾狐几乎同时出世。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二十年前就可以强行破塔的妖王,停下动作,等待他们成长。 “七大妖王,同族,呵呵,九命你也太天真的,是传承记忆没有消化完整吗?”青丘讽刺道:“他们让我们出来,可没安好心。” 一个时代的王者,也就是说,九尾狐和九命猫成长起来,他们这些妖王在这一个时代,都要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 这种事情,对于那些妖王来说,怎么可能允许。 若在外面的世界,他们这些有大气运的妖怪,在未成长之前,自然能躲过那些大妖的视线。而在镇妖塔中,他们只能暴露在那些大妖面前,之所以没被扼杀,也只是需要他们帮忙脱困。 当然,安全脱困之后,那七个妖王,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是杀了他们两个。 这些自然都不是那些大妖告诉她的,从小被灌输的,都是一些错误的观念。不过那些大妖怎么也想不到,九尾狐不同于其他妖怪,不仅仅是有一些传承记忆,而是……这个世界,无数年以来,只有一只九尾狐,从来就没出现过第二只九尾狐! 只不过每一次的转世,就会有一部分的记忆迷失,多次转世之后,也可以算是完全不同的个体。 但是有些一些记忆,却是不管多少次转世,都不会忘记的。因为那是她成为九尾狐的根源——被捡到,教养,发生无数次的蜕变,她才从一只普通的狐狸,变为强大的九尾狐。这个世间,能让一只普通的狐狸,从先天生命根源发生改变,变为九尾狐的,也只有最初的神灵——女娲。 女娲化轮回,真灵转世,常曦可以凭借的近乎永恒不灭的本体,只是把意识投入轮回,转世寻找女娲。而她,终究还是凡物,逃不过生死,用一生的时间,结合见到女娲化轮回的过程,所创造出的转世之法,才能在数次轮回中,苏醒过来一次。 听到他们的对话,宁采臣便知道,他们果然是从镇妖塔中出来的,他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助镇妖塔中的妖魔鬼怪脱困。 要想办法阻止,能被托塔天王镇压的妖怪,基本都是穷凶极恶危害一方的大妖。 就像这个骷髅魔,敢一出来就像对白美玲出手,如果把这些妖魔都释放出来,对这个世界来说,绝对是一场大灾难。现在的好消息是,青丘似乎并没有这个打算,而且对镇妖塔中的妖王也没有好感。如果能说服青丘帮忙,找出镇妖塔,在那些妖魔鬼怪没有脱困之前,重新封印起来…… 这时,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飞速接近,不一会儿就到他们这边。 骷髅魔出现在他们眼前,而他的手中抓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那女人恐惧到几乎崩溃,一直尖叫不停。骷髅魔把女人扔到地上,带着浓浓的恶意道:“烤鸟可不怎么好吃,让你们尝尝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美味,在镇妖塔中,不可能找到的美味——新鲜的人类血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上好的白骨 魔是魔,妖是妖,而吃过人类的妖,便是妖魔。 人类的血肉对妖怪有着莫大吸引力,它能增快妖气的增长,能滋补肉身,能增加智慧,还是无上的美味。 吃过人肉的妖怪,就再也回不去,那种精神上的依赖,意识的变化,会让妖怪更加渴望人类血肉。人类在他们眼里不再是有思想能交流的生命,而是一只只圈养的猪,桌上的肉。 人有人途,妖有妖道,只要九命和青丘以后正常的在人类社会生活,身上未背负罪孽,即使到那些神仙面前晃悠都没问题。 骷髅魔想把他们引入妖魔道,永世沉沦,生活在黑暗中。 这是一个不破坏大计,又能最大程度报复他们对他的不敬,区区两只年幼的小妖,竟然敢破坏他的好事,给他脸色看。 他也不担心他们会排斥,镇妖塔中的妖怪,能被镇压的基本都属于妖魔一类,当然还有一些是杀了不该杀的人,做了什么错事的正统妖怪。但那七位妖王,却是货真价实的妖魔,吃人无数,对于这两个小妖的教育,自然也是把吃人说的理所当然,妖怪吃人,天经地义。 九命瞥他一眼,低声道:“白痴。” 青丘更是看都没看一眼,妖怪吃人,在她的记忆中见到的太多太多,完全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且她身为妖,自然不会认为人类是她的同类,甚至于,那些妖怪神仙,也都不被她认为是同类。这个世界上,能让她平等对待的人,一个一个都埋葬在历史长河中。即使是现在最强最神秘的天帝,在她眼中也不过是一个后起之辈。 在这个世界上,她是孤独的。曾经也到处寻找记忆中的痕迹,最后。也只能看着过往的一切,都被时间抹去。 包括,她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个出生地,那个与女娲相遇的地方——青丘山,也早已消失。 在这个世界,在身边,全部都是陌生的存在。唯一熟悉的,只有天上那永恒不变的月亮。 妖怪吃人,在她眼中,也和人吃猪肉差不多,不会去同情什么的。 九命却是从小就跟在青丘屁股后面,那些妖怪对他的教育,青丘只是说一句‘当他们在放屁’就全部被抛到脑后,妖怪吃人的后果,也在随口闲聊中,告诉九命。 目前立誓要成为一名能做出美味烤鸡的大厨的九命。想要做的是融入人类社会,又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把自己放置在人类的对立面。 他们的态度。让骷髅魔一阵恼怒,也有些意外。 不过知道事不可为,他也不勉强,本来就是心血来潮才做这事,他抓来一个女人,本意也是吸收血肉炼化灵魂来恢复一些实力。 骷髅魔伸手把地上被吓得瘫软的女人抓起,正要出手的时候,却看到一根木棍向他砸来,伴随而来的是一声急切的大喝:“住手!” 区区木棍砸在身上。自然是不痛不痒,他转头一看。是那个被小狐狸救起的女孩。 “放开她!”对这种事情,宁采臣自然不可能视若无睹。不假思索就直接出手,无视强弱,无视局势,对骷髅魔对上。 有勇气,骷髅魔嘿嘿一笑:“放开她?也可以,不过必须拿你自己来换,你这身嫩肉,可比这个老女人的好多了。”看人性的挣扎,在生死之中,剥开虚伪的面皮,露出丑恶的面孔,也是他所喜欢的消遣。 这种事情他玩过不知道多少次,所谓的侠义之士,大多数都在这个阶段退缩,给自己找借口,或者胡扯一堆显示自己并不是害怕牺牲。 当然,也有少数的人,经过挣扎,最后还是选择侠义,然后就是第二阶段。 他的吸收血肉炼化灵魂,可不是什么干脆痛快的事情,在这之前所要做的,是进行各种各样的折磨,让憎恨、恐惧、软弱……所有的负面情绪都爆发出来,这样充满黑暗的灵魂,才是他所需要的。 然而这个阶段,没有任何人能挺过去,那些越是正义的,在超越人类承受的极限痛苦之下,表现的越是丑恶。 人性都是双面的,心中多光明,也就有多黑暗,在光明面破碎的情况下,里面的黑暗自然会爆发出来。 所以他乐的进行这样的小游戏,越光明的灵魂,破裂之后也就越黑暗,对他的好处就越大。 “可以,你马上放了她。”宁采臣立即答应,现在的他,在情绪剧烈波动之下,根本就不可能进行理智思考,只是凭借着本能做选择。 如果是原来的宁采臣,自然能明白,这骷髅魔这种妖魔,又岂会受你一个普通人摆弄,这样不一定能救得了这个女人,他还会搭进去。而他死亡之后,所带来的后果——他父母会痛苦一生,会伤害到许多的人。 为救一个无关的人,伤害自己最重要的人是否正确暂且不说,这种事情就算再理智也难以判断。现在最正确的方法,却是利用身边的力量,利用青丘对他特别的态度,试试能不能救下那个女人。如果不行,最合适的做法,却是保全自身,找机会联系织女,消灭骷髅魔。 毕竟,退一万步来说,他牺牲自己能救得了那个女人,也只是一命换一命。而之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死在骷髅魔的手下,只有消灭骷髅魔,才能拯救更多的人。 从大局上看,还是个人感情上看,宁采臣都不会这样突然冒出。 而且,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长大,宁采臣虽然善良,却也不是什么圣母。该下手惩罚恶人,他会下手,该牺牲生命时,他也不会犹豫。但,这只针对那些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只是一个陌生人。宁采臣能做的也只是替她报仇,让她能安息。 而现在的宁采臣,想不了那么多。脑袋中只被一个念头占领,那就是要救这个女人。无法看着有人在他面前,惨遭杀害。 只有冷静下来,才能理智思考,他现在无法冷静。 骷髅魔看青丘一眼,他现在实力大降,对青丘有些顾忌,把手上的女人往青丘那边一扔:“既然她自愿送上门,可不能怪我。这个女人年龄大一些,知道的也更多,做向导更合适。” 一个换一个,相信青丘这只小狐狸,也没有理由阻止他。 他正要下手的时候,却听到青丘幽幽道:“就算继续下去,也得不到你所想要的,光明的灵魂,对你来说只会是毒药,她。可没有人类的劣根性。” 没有人类的劣根性?那他这个从人类的劣根性中诞生出来的骷髅魔,又是什么样的存在。 骷髅魔并不在意,手上带着血红色的气息。向宁采臣头上拍去。 这股力量,会巧妙地剥下他的皮,让他的肌肉完全裸露在空气中,接着会渗入肌肉骨骼血管和五脏六腑,给与最极致的痛苦。 一出手,却发现宁采臣瞬间消失,再度出现,已经在青丘的身边。 宁采臣的腰间被一条长长的狐狸尾巴卷着。 这态度很明显,宁采臣是她的人。不许动。骷髅魔眼中的火焰闪动,出现危险之色。不一会儿恢复平静,等恢复实力再收拾这只小狐狸! 冷哼一声。骷髅魔伸手抓向那个女人,却见一条尾巴飞过来,挡住他的手。 既然宁采臣想要保护这个女人,就如他所愿。 骷髅魔死死盯着青丘,眼中火焰摇曳,白骨中黑气散出,杀人无数的恐怖气势放开,大有不顾一切出手的意思。强烈的杀气,让九命汗毛乍起,猫耳弹出,眼睛化为兽瞳。 青丘却视而不见,这样轻飘飘的的杀气,对她而言比一阵微风强不了多少。 她现在正陶醉在宁采臣那感激的眼神之中,对她而言,随便救一个人,就得到宁采臣的感激,那种感觉,透心的爽。 青丘的这种作态,却让骷髅魔更加忌惮,九尾狐和九命都是贵族妖怪,成长起来就是未来的王者。他虽然有一些底牌,但谁相信像九尾狐和九命猫这样的妖怪,没有一些特别的能力。既然已经忍了一次,再忍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丈夫能屈能伸。 强压下心中的不爽,骷髅魔冷冷道:“好心送个人给你吃,你自己不吃,还不允许我下手,哼,看在妖王的份上,不和你计较。不过我不需要什么向导,这几天我们就分开行动,七天之后到那个学院汇合,省的我吃个人,也让你不痛快。” 抬出妖王,让自己妥协的不那么难看一些,只是那话中的怨气,谁都能听得出来。 宁采臣也听出他的意思,还要继续吃人,在他们见不到的地方吃人,可能要发泄现在的怨气,吃掉更多的人。 必须要阻止,有一段时间缓冲,宁采臣虽然没完全冷静下来,但也把握住关键点。 水灵灵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带着乞求之色,看着青丘。这时候,他放下一切,什么男人的尊严、节操之类的,统统抛弃,他拉着青丘的手,用让人骨头都酥软下来,任何人都无法狠下心拒绝的声音道:“丘,帮帮我。” 青丘瞬间被萌杀,倒退两步,一手捂着心脏,一手捂着鼻子。 无数年的等待,千百次的挣扎,能看到这样的眼神,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一切都值了! 吾之一生,已无怨无悔,死而无憾。 “九命,动手!”青丘拿出手帕,擦擦鼻血,立即命令道。 没有说对谁动手,但身为合格的狗腿子,九命瞬间领会青丘的意思,在骷髅魔才转身要离去的时候,出现在他背后,踩住骷髅魔的影子。 这是九命的特殊能力,能通过影子,而控制生灵的行动。 现在能力还不成熟,必须亲自过去,也只能定住骷髅魔。等他完全成长之后,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只要有影子,强大的都难以完全掌控自己的身体。只这一个能力,就奠定了九命猫在妖怪中的地位,更不用说九命猫的能力远远不止如此。 “你们想做什么!”突然失去对身体的控制能力,骷髅魔惊怒交加,他立即想到九命猫的这项招牌能力。 传说有一代的九命猫,把这项能力练到极致,直接控制住十万天兵天将,与那时的天庭之主正面对话。只不过这个能力,不是要到成年之后才能掌控吗?年幼的九命猫,又是在镇妖塔中长大,能力没有经过任何锻炼,怎么可能掌握这个高端的能力? 青丘走过来,笑吟吟道:“本来呢,还觉得这一生肯定又是很无聊,才陪你们玩一场游戏,没想到……现在我已经不无聊了,呃,突然觉得你有些碍眼,所以,能请你去死吗?” “臭狐狸,你敢!要是坏了妖王的大计,等妖王出塔,你们全部都要死!你现在放了我,我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骷髅魔顿感不妙,青丘话中的意思,她并不像在镇妖塔中表现的那么天真,曾经的表现也只是在迷惑他们,现在露出真面目……他只能寄希望于七位妖王能镇住她。 然而,对青丘来说,那些妖王算什么? 一次次的轮回,她自然不会每次都用漫长的时间成长,在这个世界,她早已留下各种手段,能在短时间内取回曾经的力量。 那时候,就算是天帝她也有资格斗上一斗,几个小小的妖王算什么。 青丘手一挥,出现一把长剑的虚影,这是她用自己的力量模拟出来的,曾经拥有过的斩魔剑,对妖魔有强大的杀伤力。若是斩魔剑本体,就算是妖王也能轻易斩杀,这个虚影,对付区区一个骷髅魔还是没问题的。 感受到斩魔剑虚影的威胁,骷髅魔当机立断,以自己九成九的力量为代价,挣脱出九命的束缚。 九命的能力虽然强大,但他毕竟年幼,而骷髅魔曾经也是一个大凶,拥有一些秘法,现在光论修为也在九命之上,再才让骷髅魔付出大代价挣脱,化为一道白影消失在树林中。 逃离之后,骷髅魔也油井灯枯,在山里不见人烟之处,整个身体轰然散开。 他以自己全身的骨头化为白骨大阵,进入阵中的生灵,不管是蚂蚁还是老虎,都会被吸尽精血魂魄,变为他恢复力量的养料。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恢复,但是他抛弃一部分本源力量,同时也摆脱妖王的控制,只要恢复过来,到时候天上地下…… 山中,小青带着五鬼向这里接近,她拿着罗盘,对身后的白福道:“要炼制白骨幡,需要的是上好的骨头,最好是一些白骨精的骨头。只是现代社会人类都流行火葬,成色好的白骨非常难找,你的运气不错,这山中就有一副千年份的上好白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压寨夫人 “至少百年之内,他只是一堆白骨。”青丘把斩魔剑虚影散去,对宁采臣说道,有点邀功的意思。 自己的一句话,能取得这么大的成效,让宁采臣有些蒙。 太干脆了,骷髅魔不是她的同伴么,就算有些矛盾……宁采臣沉默了,等青丘施法让那个女人沉睡,再抹去她这一段记忆,宁采臣问出一个问题:“女娲和伏羲是什么关系。” 对于完全冷静下来的宁采臣,目前所掌握的线索,已经足够他得出一个结论。 哪怕那个结论再惊人,宁采臣也不得不承认,那是对这一切,发生在他身边不可思议的事情,唯一合理的解释。 青丘也感到惊讶,没想到宁采臣会问出这个问题,女娲和伏羲的传说,早已淹没在时间中,完全没有在人间流传。大地之神女娲的消息,至少还流传在那些修士神仙妖怪之中,而伏羲,却只有寥寥几个老古董知道一点,也只是只言片语。 马上又释然,宁采臣身上发生什么事,都是可以理解的,也许随便逛街的时候,遇到哪位闲得慌的老古董,一起坐下谈天说话了。 “伏羲啊,现在能找到的,也不过是伏羲和女娲是兄妹,或者他们是夫妻这样的传说。最神秘的先天神灵,本来流传的事迹就不多,基本也都泯灭在时间长河中。不过,我对他却是非常的了解。”青丘微微一笑,让宁采臣坐在树下,她便又钻到他怀中,像一只慵懒的小动物。 “先天八卦,是如今所有天机算术的根源,也是伏羲流传在这个世界上最重的痕迹。伏羲是一位非常伟大的神灵。他创造出先天八卦,然后以此来推演这个世界命运,最后得出。这个世界在一个纪元之末便会毁灭。然而,现在这个世界已经过去十几个纪元。天道还在稳定的运转着,你知道为什么吗?”青丘说着,向宁采臣问道。 九命听到这天地间最大的秘辛,也挪到他们身边,竖起耳朵倾听着。 “是女娲化轮回,补天道。”这件事,早已从各方面听说,补全。宁采臣没怎么思索就回答。 青丘点点头:“没错,就是女娲化轮回,以己身补天道。而这,就是伏羲所推演出来的,让这个世界永存下去的方法。” 化轮回补天道是伏羲提出来的?难怪青丘称其为非常伟大的神灵。 “不过,伏羲的身份,哪怕的天地之初,也没有几个人知道。知道他身份的,也只有一只跟随着他的九尾天狐,有史以来成就最高已经窥探到天地真相的天帝。度过苦海的佛祖,还有就是女娲的妹妹常曦。不要意外,常曦可是女娲的亲妹妹。在这天地未清的年代,月亮还是大地的一部分,后来因为一场灾难而脱离出去,女娲和常曦的根源都是相同的。”青丘说话中一直看着宁采臣的脸,双眼渐渐变得朦胧。 月亮是地球的一部分,嗯,在现代科学中也有提出这样的看法。宁采臣想着,又看到青丘的眼神,明白她又把他看做另一个人。 不过宁采臣没纠结这个。而是说道:“那么伏羲他是……” “你不是猜到了么?和你现在的情况很像,伏羲和女娲。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体两面。只有最纯粹的理智。才能把先天八卦推演到极致,推演出这个世界的尽头。所以,伏羲就是女娲分离出来的,纯粹的理智的一面,女娲就是对天地万物厚爱的一面。”青丘看到宁采臣的时候,只是觉得有几分可能,直到宁采臣落水被救起之后,她才完全确定。 若宁采臣只是问,他和女娲是什么关系,那只能说是她昨晚让他改名女娲的疑问。 而问起女娲和伏羲的关系,毫无疑问,是宁采臣已经掌握部分真相,以此推理出来的信息。 和他猜测的一样,但被证实,宁采臣心中还是有些奇怪的感觉,看着青丘许久,宁采臣才缓缓说道:“我是宁采臣,不是女娲,也不是伏羲。” 我是谁,谁是我,这是永远的谜题,但宁采臣绝不愿做其他人的转世之身,绝不愿变为其他人。 “当然,你是宁采臣,不是女娲也不是伏羲,我是青丘,也不是九尾天狐妲己。”青丘看着宁采臣的眼睛,又问道:“记忆,*,灵魂、本性都是自我的一部分,但记忆迷失,*改变,灵魂亦变异,那么这个人,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个呢?” 她轮回无数次,最开始的记忆,也只剩下少数深刻在自我印记的最深处,其余的都几乎消失殆尽。*更是每一次轮回都换一个,而在轮回之下,灵魂只能算是外衣,一个轮回就改变一次。这么多次轮回,她唯一还保持着的,就只有本性,或者说是真灵。 也许,这才是一个生命最根本的东西,剩下的一切,都是可以改变,可以抹除,可以遗忘的。 宁采臣本想说当然不是同一个人,他早就验证过,灵魂和*是互相影响的,*发生改变,都会导致一个人变为另一个人,更何况是记忆*灵魂全部变化。 而这时,青丘又说道:“你知道么,明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存在,可是这两天,遇到事情你所做的选择,我完全能确定,如果女娲身处和你同样的位置,也会做出一模一样的选择。” 人出生在这个世间,应该是完全空白的,人格观念,一切都是外界的信息刺激所决定的。 女娲和他,不管在什么方面都没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青丘口中的本性? 本性决定一个人的选择?若选择完全相同,还能说不是同一个人么……越是思考,宁采臣越是陷入混乱之中,他不相信这种说法。 “当然,若是这世上的所有人,轮回之后。还是同一个人,那这个世界也太无趣,一切都是新瓶装老酒。腐朽到让人恶心。女娲化身成轮回,自然不会有这种弊端。一般的存在经过一次轮回,就算全新的存在。但是,你要知道,女娲和常曦,并不是普通的神灵,常曦是唯一天地之初到现在,一直都存在的神灵,而女娲。自然也是永恒的存在。既然是永恒的存在,那么也就说明,她们最本质的东西,就算是时光和轮回都无法改变。” …… “这是白骨大阵,一般是白骨精被打残,难以恢复,才以自身为阵。这个白骨大阵应该才摆下不久,你看,那头骨中还有点点的灵魂之火。白骨大阵,威力并不怎么样。也只是对普通的动物和人类起作用,不过却不能强行破解,否则会毁坏白骨。”小青向身后的五鬼介绍道。然后在白骨大阵周围绕一圈。 “那我们要怎么收取白骨?”白福很配合地问道。 “白骨大阵有三十六种摆法,每一个摆法的破解之法都不同,这个用的是第十七种。破解之法很简单,只要知道顺序,一个普通的人类都能破解。你看,这根肋骨是不是与其他白骨有细微的区别,上面有微微的血色,我们只要从这根肋骨开始拾取就可以,接着是这根脚骨……现在这块头骨也可以捡起来。呃,头骨最好在童子尿中泡三个晚上……”小青边说着。边指挥白福,把白骨一根根捡起扔到布袋中。 把所有的白骨拾起。小青拍拍手,任务完成,下山回去。 白福及时恭维道:“青公子的先天算数果然厉害,这白骨精才出现在这座山上,就……” “差远了,我也只能算算这种残废,稍微强大一点的,都完全没办法。就算是命运特殊一点的普通人,比如那个宁采臣,我都完全算不到,只能通过他那个同学找到他。”小青摇摇头。 走到半山腰上,小青突然停下脚步,鼻子在四周嗅嗅。 然后带着五鬼,突然改变方向,穿进树林的深处,走过一条小溪,见到宁采臣等人。 青丘和九命立即警惕起来,不比被镇压几百年变成残废的骷髅魔,小青可是货真价实的千年大妖,甚至于在大妖中也是佼佼者。青丘和九命,现在的实力都有限,如果小青想要做什么,他们难以阻止。 感受到他们的警惕,宁采臣把手放到青丘肩膀上,轻声道:“没事,青公子不是什么坏人。” 虽然青公子的性格恶劣,宁采臣曾经被狠狠地耍弄过,但织女也说过,青公子做事还是有分寸的。她也调查过青公子的档案,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但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恶行。 小青走到宁采臣面前,在他身上嗅嗅,疑惑地看着他:“你身上的味道和我的一个朋友很像,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们什么时候成朋友了……知道青公子曾经为他身上的诅咒,做出那种事情,宁采臣当然不能说出现在的情况,只是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什么味道很像?他是谁?” 小青在宁采臣身边转一圈,然后笑盈盈道:“每个人的味道都是独一无二的,我相信自己不会认错,如果你硬要装傻,让我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后果嘛,如果你是宁采臣的话,应该非常清楚才对。” 宁采臣深深反省自己,这些天到底是在走什么衰运,老是遇到这些妖孽。 深深叹一口气,他知道自己不说是不行了:“我身上的诅咒触发了。” 果然,小青看着他的眼神越发闪亮起来,诅咒被触发,男人变女人……诅咒还有这么神奇的用法!仿佛打开一个新世界,小青瞧着宁采臣,如同在看一个宝贝。 青丘插入宁采臣与青公子之中,敌视地看着青公子道:“你想做什么?” 小青这才把目光从宁采臣身上移开:“狐狸精?不对,是九尾狐!”又看向九命:“这是,九命猫?” 同一时间看到两位未来的王者,小青愣了一下,然后却突然大笑起来,指着青丘和九命道:“九尾狐,九命猫,很好,你们两个从今天开始就跟着我混吧,保准你们吃香喝辣。” 这完全出乎意料的反应,让青丘一阵无语。 他们可是未来的妖怪王者,一般的妖怪遇到他们,看出他们的真身,不是想要在他们未成长之前除掉他们,就是在他们还弱小的时候给与帮助,做出人情投资,哪个妖怪有胆子说要收他们做手下?这条小蛇,不是疯子就是白痴脑残! 九命使劲的摇头,他的身体和灵魂都只属于大姐头的,才不要做别人的手下。 “我觉得还是问一下他们的意愿比较好。”宁采臣小声道,青丘很可能是跟着女娲的那只九尾天狐,你要让她做手下,不要命了! 小青大手一挥:“不用考虑,考虑什么,两只幼年的未来王者,呵呵,九尾一族和九命一族,大部分族人都因为那件事被关入镇妖塔中,没有两族的庇佑,他们要成长起来可不容易。在我的手下,有吃有喝,有我的庇佑,安安静静的成长不好?成年以后,你们想离开就离开,我也拦不住。” ……那你一定要他们做手下?有什么意义。 看出宁采臣的疑问,小青笑道:“以后他们登上九天,我就可以对别的妖怪说,他们曾经都是我的小弟!” 逗比的理由,不过,听青公子的说法,这件事对青丘并没有什么坏处……宁采臣看向青丘,青丘摇摇头:“我只会跟在你身边,我也不需要庇佑。” “那简单,宁采臣,你就当我的压寨夫人吧,他们跟着你,也就是跟着我。”小青豪迈道。 谁要做你的压寨夫人啊!只是凭着青公子的疯狂劲,不一定能简单应付过去。而且,现在织女的情况,很可能不是青公子的对手……想想,宁采臣问道:“我身上的诅咒,你不是研究过。” 这句话,成功唤起小青的记忆,宁采臣身上的诅咒来历不简单,无法找到源头,她也不可能真正解析诅咒。 如果她乱动手脚,说不定还会被诅咒反噬,不过,这么有趣的诅咒,放弃有点不甘心。(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妖魔出 突然,宁采臣感觉眼前一阵摇晃,身形不稳,接着又是一阵的晃动,宁采臣直扑到青丘身上。 接二连三的晃动,让宁采臣完全反应不及,只能紧抓着青丘,青丘的身体却是非常稳定,没有一丝的摇晃。直到一分钟之后,才完全平静下来,在这一分钟之内,起码晃动三十多次,一波接着一波的! “地震了!”抬起头,看着眼前还有些不稳的世界,宁采臣不禁说道。 “不是,这是……应该是镇妖塔中的妖魔在做最后的冲击,不过骷髅魔应该还没死才对,怎么会……”青丘面色凝重道。他们是镇妖塔中七大妖王所派出来的先锋,负责找出镇妖塔,然后抛入深海中,用无边大海掩盖惊天的大动静。 他们全部都在镇妖塔中留下魂灯,只要他们三个有一个出事,镇妖塔中的妖王就会不顾一切强行破塔。 在她还没有取回力量的时候,镇妖塔的妖魔鬼怪出来,天下大乱,宁采臣的安全也会没保障。所以在对付骷髅魔的时候,她并没有全力出手,故意让他使出自残之法,不会失去生命,但在百年内也无法做什么。只要有缓冲的时间,她去取回力量,到时候一个镇妖塔还不是任她揉捏。 但是现在这样的情景,明显就是骷髅魔已经死亡,被镇妖塔中的妖王得知。 没有骷髅魔,他们血脉共鸣也做不到,还可能被人知道他们的计划,找到镇妖塔重新封印,所以妖王才会疯狂,想抢先逃出。 白福举着手上的布袋,一脸纯真道:“骷髅魔?不会就是这个吧?” 没说没注意到。一说青丘马上注意到白福手中的袋子,仔细一感应,她立即明白。倒霉的骷髅魔逃离之后被人当做是上好的材料……白骨大阵就是他最后的生命。大阵被破,他也真正死去。这个骷髅魔。死的还真是……真不是时候。 “镇妖塔!”宁采臣惊讶道,他可是清楚着,镇妖塔中的妖魔成功出来,会有多大的灾难。 可是,就算知道,他也没办法做什么,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手机借我一下。”宁采臣向小青伸手,小青很痛快的就拿出手机:“只要你做了我的压寨夫人。我的就是你的,不需要用借这个字。” 宁采臣现在自然是打电话给织女,报平安是一方面,告诉织女镇妖塔的情况也是一方面。 …… 七大妖王集合所有妖魔鬼怪,全力冲击镇妖塔,所引起的震动,并不在物质层面上,而是灵魂层面上的。 每次的冲击,对普通人来说神魂都会产生震动,宁采臣在胜华市边缘的山中。都感受到那样的冲击,而在学校中的学生,与镇妖塔只在咫尺之间的他们。就连第一波的冲击都没挺过去,像是下饺子一样,全部啪啪啪倒地。 喧闹的学校,一下子安静下来,没有一个活物还能动弹。 幸好是在上课时间,学生都在班级中,这样的突发情况,才没有造成什么伤亡。 若是刚下课,学生挤在楼道中。那就危险了。 这样的冲击还有三十多次,范围是整个胜华市。比起学校的学生,更危险的是外面的人。 在现代社会。不要说全体在一分钟之内同时失去意识,就算只是一两秒,也都会造成重大的伤亡。那些高速行驶的车辆,那些高空作业的工人,那些正在手术的病人……很多很多人,都会在这次事故中丧命! 而知道镇妖塔出世可能造成灾难的织女,又怎么可能什么都没做,任这样的灾难发生。 这样灵魂上面的冲击波,在还未离开学校时,就直接触动织女所布置的阵法。 以学校为中心,东南西北出现四方神兽的虚影。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本就是镇压天地四极的神兽,就算只是阵法演化的虚影,也有强大的镇压之能。妖怪破塔所产生的冲击波全部被四方神兽镇压,同时间,四方神兽各自吐出一口气息,淡淡的金光铺在每一位师生身上,镇住他们的神魂。 若没有这样的布置,昏迷的全校师生,也会在接下来的冲击之中,被震碎神魂,不知不觉中死去。 就算是如此,胜华市的所有人,也都把目光移向学校的方向。 虽然被四方神兽镇压住破坏力,但所有人都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心中流过,淡淡的压抑感。 阵法不属于物质力量,没有力量的普通人根本看不见,疑惑地看一眼,又都继续忙各自的事。 这个城市中,却还有不少不普通的‘人’,他们全看着学校的上空,那四神兽的虚影,心中凛然。 宁采臣所在的小区中。 织女出去寻找宁采臣,一日未归,叶秋零、祝英台、聂小倩和姮娥,全部待在织女的家中,焦急等待着。 在昨天下午,织女拨通那个电话,联系上司机,听到司机的描述……载宁采臣,遇到迷雾,昏迷,醒来人消失,织女便知道,宁采臣肯定是被劫走了。 用先天算数推算,也由于宁采臣的特殊性,算不到具体信息,只能通过推算他身边的人,算出宁采臣还活着。 织女在机场附近,搜索宁采臣,而其它人则都在她家中等着。 叶秋零和祝英台只是普通人,这种关系到妖怪的事情,她们只能等待。姮娥留在这里,却是考虑到,宁采臣有可能自己想办法逃出,在家里接应。 而在这时,房间中的祝英台和叶秋零突然摔成一团,久久不能起身,姮娥扶她们到床上,然后看向学校的方向。这种强烈冲击,虽然被四方神兽镇压,但却不能完全隔绝。只是让普通人接收不到这种信息。而那些妖怪和修士都能接收到,但他们的神魂稳固并不会被撼动。 而祝英台和叶秋零,却又特殊。她们的灵魂特别敏感,常人感受不到的。却都能被她们接收到,所以和学校的师生一样,神魂被撼动。 聂小倩虽然也能感受到,不过她身上都神力的保护,这种冲击伤害不到她。 “发生什么事了,是地震了么?”昏天转地的,祝英台双手抓在被子上,还是感到眩晕。 叶秋零的身子弱。被一冲击,整个人只能勉强不昏迷过去,已经说不出话。 望向窗外,看到学校的上空出现巨大的四神兽虚影,姮娥面色凝重:“大概是镇压塔中的妖怪正在冲击镇妖塔,准备强行破塔。” 若在妖怪没有强行破塔之前,能找到镇妖塔,就算是她也能再封印住镇妖塔几年时间,再加上其他人的帮忙和织女的手段,把这封印一直拖下去都有可能。不过这些都是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做大量的前期工作。 现在却已经来不及,她能做的只有保护身边的人,然后让天庭来处理。 姮娥看向从昨天开始。就一直沉睡着的大魔王……镇妖塔出现,如果能趁着妖魔们还未破塔时,大魔王能强力镇压,拖延他们破塔的时间,等待天庭反应过来,派出强力的神仙来把镇妖塔封印起来,也能避免这个灾难。 只是……这种沉睡的情况,姮娥也不明所以,宁采臣出事。织女离开不久后,大魔王就直接倒下。 想想。没跟着织女一起离开的大魔王本身就有些不正常,大魔王能听懂人话。知道宁采臣遇到危险,以它对宁采臣的依赖,怎么可能还留在家中。 担心出什么问题,姮娥也检查过,大魔王的身体一切正常。 也正是因为太正常,反而觉得反常。 …… 天庭,如同灵山一般,都是位于虚实之间。 对于普通人来说,无论用任何方法都无法观测到天庭的存在,所以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虚幻的。 修士和妖怪,都能感受到天庭的存在,仿佛无处不在,不管位于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能看到高高在上,散发着无尽威严的天庭。 天庭与人间的距离,是虚与实的距离,人间界的事情,就算是火山爆发,地龙翻身,都不能影响到天庭。 而这次镇妖塔中妖怪的行动,所发出的动静,却完全传到天庭上面。 七大妖王,上百大妖,还有其他无数妖魔,这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力量。 如果不是镇妖塔的本质奇高,进入塔中的妖魔都难以出来,长年累月之下才能积累下这么多妖魔。若论实力,就算是天庭的大将托塔天王,也只能勉强对付一个妖王,还不一定能打赢。 镇妖塔中,相当于另一界,这个波动能透过镇妖塔,引起那么大动静,也能看出那些妖魔联合起来有多强大, 而这,还是这些妖魔被镇压几百年,实力十不存一的情况。 如果这些妖怪出世,并恢复力量,对于人间将是恐怖的大灾难,对天庭也是大敌。 天庭中央,端坐于天上的天帝,睁开眼睛,三界六道这世间一切的动静变化,全部都出现在他的瞳中。站在他这个高度,这个天地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少秘密,只要他想,便能从天道运转中获取一切信息。 他伸手,面前出现一条长河,从中捏出一道黑色的如同小蛇一般的东西。 黑色小蛇瞬间化为一道烟雾凝聚出一张人脸:“这是第三局。” 深深地看着面前的人脸,天帝缓缓道:“魔主。”所有人都以为魔主攻打天庭,陨落在天帝手下,地书破碎似乎也这一点。然而没人想到,魔主这位有史以来最杰出的魔,踏上无上天魔业位与天帝佛祖平起平坐的魔主,为何发疯一般,只身闯入天庭,与天帝发起挑战。 第一局,是天帝与魔主,魔主败,现在是第三局,那么第二局……天帝挥手泯灭魔主的一缕气息。 天庭有完善的机制,发现镇妖塔的位置,知道妖魔正在破塔,第一时间天界战神便率领天兵天将下界。天空中,一点梦幻般的色彩出现,瞬间染红整片天空,天兵天将从云彩中走出。一种似真似假的波动,从胜华市的中心爆发,这个城市受到这股力量的牵引,真实与虚幻重叠。 普通人的世界,神仙妖怪的世界,分离开来。 一座塔从万松高中飞起,四方神兽阻拦,然而镇妖塔只是微微震动,四方神兽的虚影就破灭。 坐立于万松高中,镇妖塔开始膨胀起来,如同会呼吸,一收一缩,就扩大一倍,没多久,镇妖塔就变为一座顶天立地的庞然大物。 纵意豪迈的笑声从塔中传出,镇妖塔轰然破碎…… 准备多时却被镇妖塔磨去大半实力的妖魔们,仓促应战的天兵天将,展开厮杀。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妖魔的准备确实给天兵天将造成一些麻烦,但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下,战争结束的很快。三成的妖魔在反抗中被杀死,五层的妖魔被擒,下场自然不会太好,还有一小部分的妖怪一出镇妖塔,就直接投降。这些妖怪在镇妖塔中,却是服刑,他们并不是妖魔,只是做错事被关押,时间到本就可以出来。 这几百年,早就期满,没必要动手。这其中,也就有九尾一族和九命一族。 七大妖王中,却是有四位,成功逃离出去。 每一位妖王都是人精,看似豪迈,带领众妖反抗,实际上却是利用那些妖魔做掩护,偷偷化身逃离。也正是这些妖王还有大妖,全部都打小算盘,不齐心,所以才会这么轻易被打败。 逃出的妖魔不多,只是能逃出去的,都是实力强大的妖魔,每一个都能卷起一阵腥风血雨。 一旦他们混入人类世界中,隐匿起来,就算是天庭也难以寻找到他们。除非是天帝出手……天帝一举一动都事关天道命数,不能随意出手,每一次出手,都有可能搅乱天道命运。这千年来也只是在对付魔主的时候出手一次。 虽说如此,但也不用担心,人间就此进入黑暗年代。 在这任天帝登位之前,若发生这样的变故,毫无疑问,人间至少会有百年混乱,妖魔四起,民不聊生。 现在,天帝威压三界,那些逃出的妖魔,也不敢太肆无忌惮。 当然,妖祸四起,已是难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姐姐 如此惊天大事,却未对普通人的生活造成影响。 学校调查过灭火器爆炸的事情,无果,又将这个学校所有灭火器检查一遍,确认安全之后,周一正常上课。战争结束后,那些后勤神仙也做好扫尾工作,至少在校的师生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在死亡边缘走一趟,也不知道自己曾经昏迷过。 这一次算是织女的功劳,救了这么多人,事情过后,直接把织女的惩罚缩短到三年,三年之后,她就可以重回天庭。 周二,在织女那里得知宁采臣现在很安全,祝英台她们便全部回到学校。 下课,祝英台被同学包围住,昨天宁采臣请假,祝英台、叶秋零和姮娥也一起请假,让他们觉得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今天,她们都来学校,就宁采臣没来,问老师也只能得知是生病,所以他们把目标放向与宁采臣关系最好的祝英台。 叶秋零和姮娥身边自然也是有人,毕竟美女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但是,她们身边的人并不多,相比于美女,同学们更关心宁采臣的情况,宁采臣在这个学校的人气可不是盖的。 再加上周日的事情,早已在学生中传遍,大家都怀疑,宁采臣的请假和那天的事情有关系。那位同学接到电话,在那条路上拿回摩托车,但是车子开得那么急,又把车丢弃在路上,非常明显是遇到紧急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加上灭火器的爆炸,教室中的手机碎片…… 面对同学们的追问,祝英台眉头紧缩,她现在的心情并不好,虽然得知宁采臣没事。但是一直也没有得到具体的音信。如果真的没事,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她,难道不知道她。她们,有多么担心么。 不过她也明白。这是朋友们的关心,宁采臣的朋友,基本也是她的朋友。 “他没事,只是可能还要请假几天,医生说最好再住院观察几天,而且需要静养,最好不要和任何人见面。”不知道宁采臣具体回来的时间,祝英台只好编造一个理由。几天,可以是一两天也可以是八九天。不过这句话,也证实宁采臣确实出事,而且还不是感冒发烧这样的小病。 昨天,到底发生什么情况,她们和宁采臣全部一起请假,还有宁采臣得了什么病……谎言越多,就越容易被拆穿,祝英台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故作神秘。告诉他们宁采臣回来的时候自己去问。这同时也传递一个信息,宁采臣的问题不大,过几天就一定能回来。 这些人好解决。虽然是朋友,但关系还没到亲密无间的那种程度,祝英台表明态度,大家也都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 然而天音部的那些人就不好推脱了。 “我调出学校还有大路上的一部分监控,宁采臣下楼时简直是不要命,就像后面有什么恐怖的怪物在追赶一样。学校监控的清晰度并不高,我只能在几个片段中看到一个白影。但是大路上,现在已经装备高清晰的摄像头,我在监控录像中截取到这个。”天音部中。全体部员都在,尤雪在笔记本上调出一张图片。放大。 图片上,是在大路边的一颗树。在树底下,有一个白色的人影,从头到脚都包裹在白袍中,看不到一丝裸露出来的地方。这样的一个人已经够奇怪,尤雪又调出三张图片,排列成一排。第一张没有白色人影,第二张和第三张有白色人影,第四张又没有。 “这四张图,是我截取监控录像中,这个地点三秒钟的图片,白色人影,突然出现,停留两秒,又突然消失。非常突兀的插入录像中,就算是放慢,也看不到这个白色人影是从什么地方进入这里,又从什么地方离开。要知道,这个录像就是高速行驶的车辆都能拍摄下来,这个人影太古怪了。”得知情况,尤雪就发动自己的专长,利用一些黑客手段,入侵交通监控和学校的监控,得到这些资料。 这个白影的速度,摄像头无法记录,可以说完全超越跑车的最高速度,太不合理。 不要说人类不可能做到,就算能达到这个速度,人类的身体也不可能承受得了。需要的动能和承受力,都是无比恐怖的,人类的身体只会直接散架,支离破碎。 并非人类,这个白影绝对不是人类,但是目前有什么人形的东西,是能达到这个速度的吗? 不可能,人体结构本来就不适合极速,稳定性,动力结构,气体力学上面,完全不符合。采用这种结构,就算是人类能设计出这样的机器,也无法达到这个速度。更何况,从白色人影出现到消失,都没有在树旁的地面上留下痕迹,那样的速度,一脚踩在地面上就相当于一颗炸弹爆炸。 还有,任何物体达到极速,都需要一个加速过程,这个白影瞬间出现,又瞬间消失。 总之,得到的结论就是,这个白色人影是完全不科学的东西! 宁采臣被这个不科学的东西追逐着,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没有逃脱,可能逃脱但是受伤……尤雪并不相信祝英台的解释。祝英台沉默,尤雪又把目光放向叶秋零,相比于祝英台,叶秋零似乎更好撬开口。而且叶秋零和宁采臣是邻居,宁采臣发生什么事,她应该会第一时间知道。 这时候,柳琴丹站起来,手掌变为白玉色,轻轻一挥手,一张厚厚的实木桌子就变为两半,轰隆一声倒地,切口平整的如同被最锋利的刀剑斩击一般。 “我并不是普通人,说出来,也许能帮上忙。”看出她们的担忧,柳琴丹明了,情况确实很糟糕,宁采臣可能…… 微微惊讶,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惊讶,并不是柳琴丹有多么厉害。而是没想到自己的好朋友,还有这样的能力。 惊讶转眼即逝,对于见过血蜘蛛的恐怖。青公子的危险,织女的神奇。宁采臣身上各种古怪事情的她们来说,柳琴丹深藏不露,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更何况,昨天在姮娥的帮助下,观看了一场天庭与妖魔大战的史诗级大片,她们的世界观早就被蹂躏一百遍,已经没有什么接受不了的。 尤雪和秦紫丽并没有惊讶,与柳琴丹的关系那么好。经常在一起,她们也早已知道柳琴丹的能力。 但是,不惊讶并不代表就没有其他情绪,尤雪哭丧着脸道:“这张桌子可是我亲自到商场挑选,自己花钱买的!你要展示武力,不知道用学校的桌子啊!那些破桌子,你可以随便劈!” 柳琴丹很淡定地扶起变成两半的桌子,拼起来,然后手在那条痕迹上一抹,除了还留下一条线。桌子已经算是复原。 秦紫丽鼓掌,为柳琴丹的表演鼓掌,祝英台和叶秋零也跟着鼓掌。 这是。把她当做是表演的艺人……柳琴丹的脸黑了。 既然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柳琴丹也不是一般人,祝英台也就不隐瞒:“具体的情况我们也没完全弄清楚,前天下午,宁采臣被叫到学校调解两个笨蛋打架的事情,之后去找白美玲,发现那个白色的东西想要伤害白美玲,就出手相救。接着,白色的东西就把目标转移到宁采臣身上。宁采臣一直逃跑。” “现在怎么样了?” “有没有逃掉,被追上了吗?” “你们能知道具体情况。宁采臣应该逃离,所以在手机被破坏的情况下。还有空联系你们……” 祝英台压压手,让她们安静下来,而后继续说道:“后来,有一段时间,宁采臣甩开这个白色的东西,联系上我们。当时我们也以为采臣已经得救,没想到织女老师到约定的地点,才发现宁采臣已经失踪,是被那白色的东西抓住。那个时间到昨天早上之间发生什么事,我们就不清楚了。只不过在昨天早上大概九点多的时候,宁采臣联系上织女老师,说是遇到一位朋友,目前已经脱离危险,没说具体回来的时间。” 说到这里,祝英台的怨气又爆发,能联系上织女,也就是说也可以联系他们,只是一个电话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联系她! 叶秋零补充道:“织女老师也去了,有她在,采臣应该不会有危险。” 织女老师?柳琴丹顿时想说织女老师只是普通人,遇到那个白色的东西也会有危险,马上又想到祝英台和叶秋零的反应。她们对她的本事,似乎没有太多的惊讶,是见多了,还是……以她对宁采臣的了解,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宁采臣所选择的人,肯定是有能力帮他脱离危险,而宁采臣选择的是织女老师。 难道,织女老师才是真正深藏不露? 柳琴丹沉吟一会儿,说道:“有消息请第一时间通知我。” 班级中,姮娥还没有回家,而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 现在这个时间,学生基本都放学回家,或者到社团参加一些活动。姮娥却是在等着祝英台和叶秋零。她不喜欢陌生人,这个学校,除了他们几个人,其余人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她也没有扩大自己交际圈的打算,对于她来说,在人情交往中投入太多精力,完全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采臣他不会有事的,昨天那样的大事,已经有一位天神下来见织女老师。织女在天庭中的地位很高,所以,就算真的遇到危险,采臣也不会出事,天神会去救他的。”姮娥手上拿着一本课外读物,自言自语道。 当然,这只是在常人看来,实际上,姮娥并不是一个人,在她的身边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幽灵,聂小倩。 在镇妖塔破碎之后,聂小倩再来这个学校也就失去那种安全感,她也明白过来,以往那些妖怪不敢进入学校,肯定有镇妖塔的功劳。 妖魔出世,这个世界比以往,更危险几十倍,特别是对她这样的幽灵来说。 虽然姮娥身上,也给她相当大的压迫力,姮娥的冷淡,也让她感觉姮娥是不喜欢她。但是在理智上,她还是明白着的,姮娥不会伤害她,在姮娥身边才是最安全的。所以呢,她现在就跟随在姮娥身旁,片刻不离,姮娥也没有介意,只是当她不存在。 姮娥还是善良的,即使不是朋友,即使没多大交情,在知道聂小倩的担忧之后,她还是开口安慰。 听出姮娥话中的意思,聂小倩微微惊讶,有些高兴,有确认宁采臣安全而高兴,还有就是,发现姮娥也许不是想象中那么讨厌她,也许只有一点点讨厌她也说不定。 不过,聂小倩还是不敢太过接近姮娥,保持着距离,向姮娥道谢。 不一会儿,祝英台和叶秋零就来到教室,和姮娥说明一下情况,三人一起回去。 “昨天没回去,家里已经有些担心,今天必须要回家了。”祝英台说道。她家里管得比较严,一般不允许在别人家中过夜,只是她说是在叶秋零家里过夜,这才被允许——在宁采臣与叶秋零灵魂交换的时候,来到她家,见过祝英台的父母,取得认可。 祝英台回去,姮娥自然也要跟着,叶秋零点点头:“如果采臣回来,我会通知你们的。” 走到校门口,突然,一辆熟悉的车进入眼帘,慢慢的在校门口停下。叶秋零眼中露出喜色,这辆车整天进出小区,她再熟悉不过,正是织女的车! 织女回来了,宁采臣很可能也跟着回来,三人小步跑到车前。 车门打开,织女出现在她们眼前,脸上带着笑容,看来并不是带来什么坏消息,齐齐松一口气。织女和她们打个招呼,然后走下车,一个被织女挡住的女孩,进入她们的视线。 这个女孩,与她们的年龄差不多大小,还穿着这种宽松的校服,然而那种绝色,根本无法遮掩住。 完美这个词语,仿佛就是为她而存在,似乎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就是以她的样貌为原型,发展出来的。美丽,却一点也没有惊艳的感觉,就坐在那边,安安静静,平平常常,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似乎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不会惊艳,但视线落在她身上,也难以移开,被深深的吸入,这是一个真正的完美无瑕的女人。 这时,一个声音把她们从这种迷醉中,叫醒。 “姐姐!”声音中带着抽泣,还有惊喜。 转头一看,姮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哭着,笑着,看着那个女孩。 她眼中有着茫然,心中突然涌出千言万语,眼前这个明明没见过的少女,却熟悉的仿佛牵手同行千万年,不受控制的眼泪和喜悦,脱口而出的‘姐姐’,然后她恍然明白过来,这个人是谁,眼中迷茫之色消散。 姮娥的姐姐?姮娥什么时候有个姐姐了? 这是祝英台和叶秋零脑海中浮现的疑问,聂小倩也有些疑惑,刚才那个女孩有向她这边看一眼,似乎能看到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真心 对于宁采臣身上的诅咒,小青非常好奇,挣扎之下,还是决定对其稍微研究一下,只要不过分,应该不会引起诅咒背后力量的反击……但愿吧。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更新最快去 她原来的打算是,一个月,可是后来织女来到这里,带着一个金闪闪的天神,成功镇住小青。 最后还是宁采臣自愿跟着小青,让她帮忙研究一下身上的诅咒。 小青所说的性质到极致的诅咒,是镜子所施加的,这个诅咒宁采臣也没想要怎么样,但是,他身上还有一个诅咒,就是娘溺泉的诅咒。这个诅咒,他无论如何都想要解除!如果只是镜子,还能等待时间,然后自然解除,但是那个娘溺泉的诅咒就没办法了。 如果没有想出破解的方法,那么他就有可能只能永远以这个样子生活下去……告诉父母,你们的宝贝儿子变成宝贝女儿,有没有很高兴。 与父母相认,他倒是不担心,有无数种方法,只是,那样他就只能放弃现在的生活,以另一个身份活下去。这是多么蛋疼的一件事,当然,现在的他已经没有蛋了……一天,只是一天时间,小青就宣布无能为力,这个诅咒完全就是违反诅咒的基本准则,她完全抓瞎,给她一千年也研究不出来。 不与祝英台和叶秋零联系,也是想着恢复男性身份之后,再去见她们。而且,这个样子去见她们,也有些羞耻,对于男性的宁采臣来说,这种事情完全无所谓,但是现在的宁采臣可是很感性的,完全接受不了被祝英台和叶秋零看到他这个样子。 不过现在是没办法了,只能先回来,不能解除诅咒,但至少能让她们不会太担心。 父母那里,织女找了个借口。说是宁采臣去参加一项全国性质的大型比赛,有几天都不会回来。由于一个参赛者突然出现情况,宁采臣被叫去救场,这才会这么着急。当然。这项比赛也是实际存在的,宁采臣的名字也被写入其中。 这没法拖太久,这些天,他必须住在织女家中,然后。等待天庭的消息知道情况之后,织女联系上天庭,抽了宁采臣的血样,给专业人员研究。 宁采臣的父母,完完全全是普通人,所以瞒着最好,祝英台和叶秋零,早就被卷入,瞒是瞒不住,只能坦白。 再次见到自己的好友虽然是以这个面貌相见。有些害羞,但是他心中还是喜悦的。明明只是短短两天未见,却感觉,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心中的思念至少有三层楼那么高。以前的宁采臣绝对不会这样,在他的概念中,朋友完全没必要天天见面,适当的距离也是有必要的。 像祝英台那样,死皮赖脸的,一直缠着他。完全不符合交友准则。不过现在,他确实能体会到祝英台的感觉,明明知道对方一切安好,还是希望能见上一面。 这种感觉很陌生。800又很熟悉,好像一直都存在着,又好像是突然出现的。 然而祝英台和叶秋零,那种虽然被他吸引,但完全看陌生人的眼神,让宁采臣有些受伤。这两天。他没有看到过自己现在的模样,从祝英台和叶秋零的眼神中也可以得知,现在的他肯定和男性的他完全不同。但是,就算如此,她们应该也能有所感觉才对,明明那么好的关系,明明青公子和织女都是一眼认出他。 受伤,宁采臣就这样受到打击,虽然知道青公子是因为敏锐的嗅觉,织女是直接看见心灵,而叶秋零和祝英台只是普通人,知道这不怪她们,他还是心理不舒服。 这时候,娥的一声‘姐姐’让宁采臣愣住,而后沉默。 他是谁,这个问题没有答案,那次在与青丘的交流中,也没得到答案。青丘在昨天的时候已经离开,确认宁采臣暂时安全之后就离开。现在这个大环境中,宁采臣还是有危险的,妖王、大妖都不是现在的她能对付的,所以她带着九命离开,去寻回自己的力量,才能保护宁采臣。 青公子也没有为难青丘,毕竟,强留下来,让青丘和九命有怨气,等他们成长,青公子就只能跪着唱征服了。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织女直接把她们全部塞到车中,有话到她家再讲。 车上,宁采臣没问织女我是谁,谁是我,这种蛋疼的问题虽然现在他们都没有蛋。 青丘,无疑是转世的九尾天狐,与女娲同时代的存在,她都没有完全明白这个问题,织女虽然不凡,但未曾经历,又如何明了。 这个问题,也许常曦能回答吧,但是常曦的转世,与他们又都不同。 记忆,并没有丢失,每次轮回后,都取回曾经的记忆。灵魂也一样,每一次都是同一个灵魂,没有改变。唯一的变化,就是yankuai。 然而,对于那样的存在,yankuai并没有什么意义。 常曦这无数年来,所谓的转世,也不过相当于暂时封印自己的记忆,让yankuai重新生长一遍。 真正能回答的,也只有女娲吧,毕竟,这个世界的轮回就是她构建的,轮回的秘密,在她那里根本就不是秘密……可是,问女娲……哎,求人不如求己,求己也没用,这种淡淡的忧伤,让宁采臣整个人都变得淡淡的。 身边的织女在专心开车,宁采臣在副驾驶座上,转头看向身后的三人一幽灵。 叶秋零和祝英台带着疑惑,安静地坐在右边,见宁采臣看过去,目光交接。这时,她们才发现,这个眼神好像……才不是,宁采臣的眼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种情绪,还有那种忧伤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没有一点的相似之处,说是完全相反更加合适,一个理智的人一个情绪化的人……可是,可是为什么,会有那种熟悉感呢? 她们可以肯定,从来没见过这个女生,这样出众的人,只要见过。就绝对不可能忘记。 还没认出他,哼,不理你们。宁采臣又看向娥,还有在她们三人中只有娥能接触到的聂小倩。后座就只有两个座位。现在坐上四人,要多挤有多挤,要是聂小倩不是坐在最左侧,娥身边,早就被挤成小饼饼了。 大喜之后。娥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有个疑惑浮上心头。 明显的,副驾驶座上的这个女孩就是她所要寻找的,女娲转世。她寻找女娲,完全是通过感觉,那种心脏不受控制,砰砰跳动的感觉。 但是,这种感觉,和与宁采臣见面的时候,为什么那么相似。甚至于说是一模一样。她以前认为,自己可能是有点喜欢宁采臣,所以才会有心动的感觉。没有恋爱过的她,也无法分辨这种心动,不过,现在她知道,这种感觉并不是男女间的心动。 宁采臣和这个女孩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给她一模一样的感觉……聂小倩和宁采臣还不算太熟悉,只是奇怪宁采臣能看到她。 咦,祝英台和叶秋零的眼神。好像……是有点认出他了么? 突然,叶秋零的神情发生变化,她知道这种熟悉感是哪里来的了!这种眼神,她并没有见过。但在她的思维中,这个世界上会用这种眼神看她的,只有一个人!宁采臣平常的时候,虽然都是一副永远冷静的样子,但并不就是完全没有情绪变化,只是相对较小难以分辨出来。 于是。和宁采臣相处的时候,叶秋零就会时常在脑中做一些补充,比如这样时候,宁采臣是惊讶的,那个时候,宁采臣是生气的…… 现在这个女孩的眼神,就是宁采臣与她相处,她所想象出来的宁采臣真正的情绪。她的家庭,也导致她不可能在父母身上获得这种感觉,这种眼神给她的感觉是独一无二的。 叶秋零微微张口,没有说出话,但宁采臣从她的口型分辨出来,她在说‘采臣’这两个字。 终于认出来了!宁采臣心中一暖,面露喜色,这时,突然听到祝英台的一声大叫,她一脸惊喜地指着宁采臣:“啊,啊,啊,我的,小……小可爱!” 小可爱!宁采臣顿时想起,她口中的小可爱是谁。 无语,虽然说祝英台这样子也算是认出他,但是这种认出的方法,他一点也不高兴!不过,他现在的样子,和他小时候的样子很像么?应该是吧,毕竟都是他。转身,不理这个家伙,无视祝英台的大呼小叫,谁是她的小可爱的!说出来都不害羞吗! 过一段时间,冷静下来,宁采臣又为自己刚才的一系列反应叹气,太女性化了! 任何人,对人或事或物的反应,都是理性和感性的叠加。理性占大多数,就说这个人的思想偏向男性,感性占大多数,就说这个人的思想偏向女性。而现在的他,第一反应完全被感性占领,在这里,理性的战斗力就是渣渣……好羞耻的心理反应!把以前那个纯爷们的心里还回来! 到织女的家中,宁采臣正式做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宁采臣,性别男,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确实是男人,虽然在外表上发生一些变化,但并不妨碍我男人的本质,在灵魂上,我还是……算了。”宁采臣怀疑那个诅咒把他的身体和灵魂一起改造了。 娥只是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叶秋零在车上的时候已经猜到,祝英台就完全天塌下来的样子,聂小倩脑袋打结反应不过来。 小可爱,宁采臣……祝英台低头喃喃自语两句,然后大声道:“既然你这么说,就让我来验证一下,你是真的宁采臣,还是一个冒牌货!”说着,便猛地向宁采臣扑去,完全没有准备的宁采臣被扑个正着,祝英台的爪子,第一时间袭胸! 被抱住,被上下其手……遇到痴女该怎么办! “英台,别,别这样,这里这么多人看着……不是,我的意思是就我们两个也不可以,这种事情是不可以的……” “你的反应不对,我还要再验证一下。” “不要乱捏,别摸屁股,那里更加不行……验证的话,问一些事情不是更好,你这样算……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 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被严重骚扰的宁采臣,选择了逃跑。在客厅中转啊转,用眼神向周围的人求助,结果一个个都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完全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唯一来帮忙的,就是聂小倩,不过……可怜的聂小倩,第一回合就直接被祝英台撞飞,贴在天花板像一张纸片一样滑落。 虽然宁采臣的运动能力不比祝英台弱,但由于客厅太过狭小,宁采臣还是被祝英台抓住,连拖带拽地弄进房间,嘭的一声,关门,反锁! 宁采臣顿时化为一只小白兔,被祝英台这只大尾巴狼逼到墙角,可怜楚楚:“你,你想做什么,我们好好谈谈不行吗,不要动手动脚好不。” 祝英台把宁采臣一拽,扔到床上,笑眯眯地说道:“我有一个方法,可以简单的分辨出你到底是不是宁采臣,只要你愿意配合……” “我愿意!”宁采臣第一时间点头。 上钩!祝英台嘴角一弯,宁采臣在说出自己的身份之后,祝英台就已经相信。叶秋零了解宁采臣,她又何尝不了解,如果不是能看出宁采臣理智之下,大概的心里,她又怎么能成为宁采臣的知己虽然在宁采臣的感情上完全抓瞎。 知道他是宁采臣,再结合所看到的,聪明机智的祝英台,立即就了解到宁采臣现在的状态。 那张一直戴着的,名为理智的面具,被摘下了! 这是最好的机会!一辈子也不一定能遇到第二次的,最好的机会!必须把握住!所以她才这样装疯卖傻,故意把宁采臣赶到房间中,制造独处的机会。 双手撑着,趴在宁采臣身上,直面着他。 祝英台双眼亮晶晶,仿佛有蛊惑人心的能力:“采臣,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宁采臣,我想知道你的真心!(未完待续。)xh118 第一百三十六章 能帮帮我吗 心跳加快,脑袋也有些混乱,感受到祝英台呼吸中带来的热气,还有她身上那淡淡的清香。 宁采臣感觉灵魂已经脱离自己的身体,飘啊飘,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天上是白云,白云中有人家,种花浇水,红衣的小姑娘……宁采臣的思维已经混乱到天际! 看到宁采臣眼中都转起圈圈,祝英台发觉,对以前的宁采臣可以,对现在的宁采臣,可能有些太过激烈。 这样没任何前奏的表白,呃,能引起宁采臣这么大的反应,也就说明她的表白不一般!若是其他人,就算是这个状态的宁采臣,也不会怎么样吧,摆一下高冷的姿态,或者淡定的接受然后再发一张好人卡,最多也是稍微害羞一下。 “醒醒,快回来,采臣,快点回来……”祝英台摇晃几下,宁采臣渐渐清醒过来,然后,唰,耳根子都红了。 祝英台又表白了!上一次的表白,还是因为他和叶秋零灵魂互换,喜欢上那个混合型的他,这次是……真的表白?祝英台真的喜欢他,男女间的喜欢,不是朋友知己之间的喜欢?这个……不会吧,一直都是兄弟——我一直当你是兄弟,你竟然想上我!呃,想到奇怪的方向去了。 不行,要认真分析一下具体的情况,也许……脑袋乱七八糟的,怎么冷静分析啊! 她喜欢我,她喜欢我的话,那我喜不喜欢她? 看着祝英台娇艳欲滴的红唇,宁采臣的目光仿佛被吸入其中。。 祝英台现在这个样子,他很喜欢;祝英台身上的气味,他很喜欢;祝英台的声音,他听着也很舒服;味道。祝英台嘴唇的味道想想身体就有些发软,不讨厌;接触,本能的。他也喜欢和祝英台做一些亲密的接触……从各种方面来说,他似乎。对祝英台不是一般的喜欢。 但是,祝英台问的是男女间的情爱,只是单纯从五感上来说,是不够的吧。 这方面,他完全没有经验,不会讨厌是肯定的,喜欢的话……一想到这两个字,心脏就会激烈的扑腾一下。然后出现全身都酥酥麻麻的感觉。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喜欢,如果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有这种感觉,那他肯定坏掉了。 只是,直接说出喜欢她的话,很难开口,太羞涩。 表白什么的,宁采臣红着脸,小声道:“那个。我的情况你也知道,一直都没有喜欢过什么人,所以说……”所以说。我非常不好意思啊!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我还是会害羞的! 不清楚啊,也是,就算能知道自己心中真正的感觉,但对于没有恋爱过的宁采臣,判断不出自己心中的感觉是不是喜欢,也有些困难。 祝英台的眉头皱起来,这样的话,要怎么办。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不能放弃就是。 时间不多,必须赶紧想出办法才行……机智的祝英台瞬间想到一个方法。眼睛一亮,看着宁采臣笑眯眯道:“既然你不知道答案。那就让你的身体来回答吧!” 轻车熟路,祝英台俯下身子,对着宁采臣的嘴唇就吻下去。 经过多次的实验,她接吻的技巧也不再那么笨拙,小舌头悄悄入侵,卷起宁采臣的舌头,缠绵吮吸。每一次碰触,似乎都能让身体颤抖一下,接连的交缠让宁采臣骨头都软化,全部的感知都沉入其中。 舌头调皮的在他口中搅动,手也不老实的刺激着他身上敏感的地方,在他身上贪婪地索取着。只是宁采臣不仅没有抵抗,反而开始无意识的配合,身体渐渐变得火热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手已经伸向祝英台的背后,紧紧地抱着,让两人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良久,直到呼吸困难,祝英台才抬起头,两人之间拉出一条银丝。 宁采臣意识已经模糊不清,见到两人分开,抱着祝英台的手突然一紧,双眼迷离,口中轻呼着祝英台的名字,主动献上吻。 祝英台还保持着几分清醒,见宁采臣的反应,心中已有答案。 似乎被注入一道暖流,心中暖暖的,又无比的充实。摸着宁采臣的脸庞,在他耳边轻轻一句:“你这迷人的小妖精。”再度吻下去,吻得更深更投入。 情与欲的交融,让宁采臣完全陷入其中,没有听到祝英台在说什么,否则这句话也许能唤醒他的男性尊严,从而清醒过来。 不知什么时候,宁采臣上身的校服已经被脱掉,一阵清凉让他脑中出现一点清明。 轻轻推开祝英台,极弱的抗拒道:“英台,不要,别这样。” 这个地方确实也不合适,现在外面还有一群人在等着,而且姮娥、织女她们,说不定还有什么方式偷窥……以最邪恶的思想揣测她们之后,祝英台停下动作,然后帮宁采臣把衣服穿上,当然,免不了又吃一顿豆腐。 祝英台搂着宁采臣,贴着他的脸道:“现在明白了吗?” 心脏的跳动恢复正常,宁采臣的理智回归,答案自然已经明白。只是,感觉面对他,不论是和叶秋零灵魂互换的他,还是被诅咒成这样的他,祝英台的行为中,男性意识非常强烈,具有入侵性。简直就像双方性别互换一样,祝英台从小培养出来的这种意识,不好,非常不好。 虽然说祝英台喜欢他是没什么疑问,但是,也许,可能,祝英台更喜欢的是女性化的他!毕竟,两次的表白都是性别错位的他。 这个真做不到,这个诅咒他巴不得早点解开,恢复身份。 宁采臣看着祝英台,眼神有些纠结,要不,解除诅咒之后再问清楚。现在这样太着急,得出的答案也不准确。现在的他不算完整的他。在宁采臣正要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一个声音在宁采臣的心中响起:“你能帮帮我吗?” 虽然没有任何的征兆,但在听到这个声音的一瞬间。宁采臣便明白过来,这是镜子再次开启。这个声音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他。 怎么回事,两次开启的时间相隔的有点短,不管什么情况,还是先去拿回镜子比较好。 现在的他,也没有合适的身份进自己的家,只能让他父母认可的人进去,宁采臣对祝英台道:“到我的房间中,把抽屉中的那面青铜镜子带过来。就是上次去神迹小镇的时候我带的那个,有紧急的情况。”祝英台的话,就算到他房间拿走什么东西,他的父母也不会阻止。 镜子的事情,除了织女,其他人知道的并不多,看宁采臣的表情,祝英台就知道肯定是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再继续胡闹,整理一下衣服。开门去宁采臣家。 “你们在里面说了什么?”聂小倩好奇道。 “只是证实一下我的身份。”宁采臣微微脸红,小声说道,然后发现一道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是叶秋零。 叶秋零啊。宁采臣抿抿嘴巴,祝英台的表白,不知道是针对这种状态的他,还是不管任何状态的他,而叶秋零,他能确定叶秋零对他的感情。那次他想要负责的言论,被叶秋零拒绝,理由就是他看不懂自己的真心。 现在他这个状态,他不相信叶秋零看不出来。能最快认出他的叶秋零,绝对清清楚楚的。 祝英台都知道把握机会。把他拉进房间问出这个问题,叶秋零应该也……为什么她没有说任何的话。现在的她,应该来问明他的心意才对,为什么还这样笑着。但是,如果叶秋零真的问他,他该怎么回答?这次,他真的是完全不知道答案,如果没有祝英台闹这么一出,他还能……现在,他无法回答。 注意到宁采臣的视线,叶秋零还是那个温柔的笑容,她能猜到祝英台把宁采臣拉进去做什么,她甚至能理解宁采臣现在那混乱的心情。 虽然知道,现在如果后退,她就可能真正的退出,但是,她不想看到宁采臣苦恼的样子。 如果能这样,慢慢淡化两人之间的情愫,在没有人发觉的时候,把这份感情隐藏起来,只保留他们好朋友的身份,也许才是最好的。只要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来,可能,就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只要她最好的朋友,所喜欢的人,两人都能幸福,她也一定能幸福。 只要慢慢的埋葬自己的感情……宁采臣走到叶秋零的面前,手指在她脸上划过,划起一片水花:“你哭了。” 看着宁采臣手上的水渍,叶秋零手在自己的脸上轻轻一抹,放到眼前,是水,泪水。 她竟然哭了,为什么,明明没有想哭,明明没有伤心,明明是最好的结局,大家都会幸福的,她为什么要哭?叶秋零不明白,愣愣地看着自己手中的泪水,而后一笑,什么哭,这明明是喜悦的泪水,这种大家都幸福的结局,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结局,在她手中实现,她当然高兴。 “不要这样勉强自己,你这样笑着,比哭着还要难看,看得我很难受。”宁采臣轻轻把叶秋零抱在怀中,心中,却十分沉重,这个善良到过分惹人怜爱的女孩,他无法放下。 靠在宁采臣的怀中,叶秋零渐渐冰冷的心,又慢慢融化开来。 这种温暖,她难以舍弃,贪婪的想要一直拥有,永永远远的,抓在手里。可是,同样的,她也想一直看到祝英台的笑容,仿佛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这两样东西她都想拥有,也许,她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贪心的人也说不定。 头深深的埋在宁采臣的怀中,这样是不对的,犹豫拖拉是不对的,至少在这个世界的道理中,是不对的。她十分清楚,但是,她同样明白一点,现在的她还年轻,祝英台也刚成年,宁采臣甚至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喜欢的感觉。 青春,本来就是一个可以放肆的年龄,一个可以随意挥洒,把遗憾放在以后的年龄。 可能,五年,十年之后,他们还是要面对这种局面。 但是,至少在这个时间,他,她们可以不做选择,可以说是懦弱,可以说是逃避,叶秋零贪恋地呼吸着宁采臣身上气息,心中道,她不后悔。 带着镜子跑上来,开门便看到相拥的两人,祝英台身体一僵,然后恍若无事一般,笑着道:“采臣,你要的镜子。” 虽然大家都没表现出来,但明显,现在的气氛十分沉闷。 祝英台,宁采臣,叶秋零这三人的关系,织女早就清清楚楚,一切看在眼中,姮娥和聂小倩,现在如果还看不出来的话,那就是傻子。 聂小倩知道自己只能算是外人,沉默着,幽灵没有发言权。 姮娥与祝英台的关系最好,心里还是偏向于祝英台,但是叶秋零是怎么样的人她也清楚,让这样一个朋友伤心……叶秋零从宁采臣怀中离开,低头,不想让祝英台知道她哭过,抹掉眼中的泪水,看着祝英台。只是微红的眼,还是让祝英台发现,微微一叹气,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啊。 “采臣,不要纠着一张小脸,男人三妻四妾没什么大不了的,三妻四妾的要求对你来说太高,降低一点吧,你把她们两个都娶回家就可以了。”作为从封建社会走过来的织女,完全没有这种纠结,虽然如果是她喜欢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另一个女人插手,但是看待别人的事情,就完全另一个态度。 织女成功收获三对白眼,不过,至少把现在这个尴尬凝重的气氛改变,宁采臣从祝英台手中接过镜子。 在祝英台面前只是普普通通的镜子,宁采臣过手的一瞬间,镜面上突然发生变化,出现一个墨绿色头发的少女。虽说外貌是少年的样子,但是她的眼睛,却沧桑如同看破红尘的老人。小女孩的样子,和小时候的他很像,也就是和现在的她有几分相似。 这次没有背着别人,她们纷纷站在宁采臣的背后,看着镜子中出现一个人,除了织女,其他人都表示十分惊奇。 当然,只是惊奇,在宁采臣身上见识那么多怪事的她们,对这种事早已有免疫力。 镜中的小女孩,看着宁采臣,出声道:“能帮帮我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维多利亚 绿发少‘女’的身后是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线的存在,而绿发少‘女’的模样却清清楚楚的,连一根头发都能辨认出来。热门 镜子所连通的世界,还和他的状态有关么,现在他这样的状态能联系到的,是‘女’‘性’的自己? 不过,这个绿发少‘女’,竟然能直接把声音传递到他心里,比伏羲强多了。要是伏羲也有这样的本事,也不至于‘浪’费太多时间,最后怎么解除诅咒的方法都没有说出来,让他陷入这样的麻烦。微微抱怨,然后仔细看着绿发少‘女’的眼睛,发现其中一片死寂,没有丝毫的活力。 另一个世界的他,遇到什么事了吗?要他帮忙……宁采臣思考着,却见镜子中伸出一只手,绿发少‘女’的手指轻轻点在他眉心上。 淡淡的绿光渗入他的脑袋,无数的信息,全部转化为他能懂的语言,传递给他。 绿发少‘女’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所在的世界,是一个拥有人类、‘精’灵、矮人、兽人、巨龙……典型的奇幻世界,维多利亚是一位‘精’灵,‘精’灵‘女’王。那个世界,人类只是一个弱小的种族,世界的主宰,却是巨龙族和‘精’灵族。 发达的魔法文明演化到极致,魔法应用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浮空城堡、巨型飞艇、魔法战车……若把魔法和科技等同起来,那么那个世界的魔法文明,就相当于宁采臣所在的世界,五百年后的样子。 然而这样一个强大的文明,在三千年前,却遭遇到毁灭‘性’的的打击。 黑暗魔龙,与创世神祗同等的存在,在这个魔法文明接触到神灵界线的时候,苏醒。魔法完全免疫,强大到‘无限增值泯灭禁咒’都无法破坏的身体,能够召唤天外陨石的灭世魔法。整个魔法文明倾尽全力,所有的种族联合起来。却拖不住它毁灭世界的脚步。 能消灭黑暗魔龙的,只有与它同等存在的创世神,不过在最后的时刻,创世神也没有出现。似乎已经抛弃这个世界。 在所有的一切都要被毁灭的时候,‘精’灵‘女’王,也就是维多利亚下决断,唤醒世界树。有对抗黑暗魔龙的力量的只有创世神,但是。与它有同等力量的,却还有一个存在,那就是世界树。世界树是‘精’灵族的根本,失去世界树,‘精’灵文明也会毁灭,只是这时候,别无选择。 在九成的‘精’灵族强者和巨龙自我祭献,唤醒世界树之后,维多利亚以自身为载体,发动世界树的威能。永恒地封印住黑暗魔龙。 维多利亚、世界树、黑暗魔龙都被封印到虚无之间。 在这永恒黑暗寂静的虚无之中,已经三千年,直到今天,与世界树融合拥有接近创世神威能的维多利亚,在虚无中发现这面镜子。以她的强大,短短的时间内就解析出这面镜子的作用,没有等待,直接以无尽的神力强行开启这面镜子,联系上宁采臣。 从中了解一切经过的宁采臣,看着维多利亚。&#;眼神渐渐暗淡下来,也许是同一个人的关系,宁采臣完全能体会到维多利亚的心情。 失去世界树,毫无疑问。她牺牲一些所保下来的世界,已经不会有‘精’灵族的存在。 纯正的‘精’灵族,只能从世界树上诞生,男‘女’‘交’合所诞生的‘精’灵族潜力有限,也不算最纯正的‘精’灵族。而且‘精’灵族的生育能力非常低下,她能想象。这三千年中,最后剩下的那些‘精’灵族也慢慢耗尽寿命,主宰那个世界的‘精’灵一族,自然毁灭。 也许会有一小部分的‘精’灵族与其他生育能力强大的种族结合,以‘混’血的形式,慢慢融入其他种族,传承下去 但是,那样的‘精’灵,她不会承认。 她是‘精’灵‘女’王,或者说融合世界树的她,可以称得上是‘精’灵之神,她也是,那个世界唯一的一位‘精’灵。 “你真的要这样做,要知道,这样的话,你会……”虽然知道,说这些没意义,宁采臣还是忍不住开口道。 三千年来,维多利亚第一次‘露’出笑容,眼中也多了一分希望。她按在自己的心口上,一颗墨绿‘色’的种子出现在她手中。这是世界树的种子,虽然世界树对环境的要求非常严苛,在其他的世界,基本难以重新成长。但不管如何,也比她这样永远的在虚无中,没有一点一滴的希望,来得好。 从了解这面镜子后,她就知道,这面镜子无法让她脱离这片虚无。 但是,让这颗世界树种子通过还是没问题的。 轻叹一声,宁采臣伸手接过种子,然后看着维多利亚带着笑容,化为飞灰。 失去世界树,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精’灵‘女’王,三千年早已耗尽寿命。被世界树停滞的时光,瞬间就带走她的生命。 这是什么心情?看着镜子完全化为黑暗的那一刻,宁采臣的心脏都停止跳动。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在自己面前逝去,死的还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明明才见一面,却感觉心意相通的另一个自己。莫名的泪水,如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心中那种空‘荡’‘荡’的感觉,比起真正临死还要痛苦。 泪水滴在手中的种子上,世界树种子发出绿光,漂浮起来,冲入宁采臣的心脏中,沉寂下来。 感受到世界树种子那宛如一体的亲切,捂着心脏,宁采臣知道,这颗种子不会伤害他。或者说,他身上有和维多利亚同样的气息,它才会这样和他融为一体。种子,仿佛在随着他的心脏,不断跳动着,似乎,也许,这颗种子复苏的话,维多利亚也会跟着复生也说不定。 虽然是这样希望着,但宁采臣也知道,可能‘性’基本为零,种子,只是单纯的种子,在这个世界,也基本不可能成长为世界树。 心情低落,沉默不语的宁采臣,独自走到织‘女’的房间中,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似乎在想着生与死,在想着自我,想着维多利亚,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只是放空自己的脑袋。若不思考的话,人会死吗?不会死的话,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那个和宁采臣长得一模一样的绿发少‘女’,是另一个世界的宁采臣。”其他人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只看到维多利亚给宁采臣一颗种子。然后就消失。不明白现在的宁采臣是什么情况,有些担心,不过宁采臣那样子,完全是让谁都别理他。唯一知道发生什么事的织‘女’,便说了这句话。 “另一个世界的宁采臣?平行世界?”祝英台问道。现在的科学猜想中,也有平行世界的猜想,这句话并不难理解。 点点头,织‘女’又道:“这面镜子,就是能与平行世界的自己取得联系,而你们见到的那个绿发少‘女’。就在刚才,她,死了。”没有太多话,就‘死了’两个字,却沉甸甸的。人死了,死的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似乎没什么,毕竟是无关的人,但是,如果深入思考。却又有着深深的恐惧。 “那个绿发少‘女’,和宁采臣没太大的关系吧,她怎么样,也不代表宁采臣……”叶秋零出声道。说几个字就停顿一下,好一会儿才说出这句话,后面的,却无法说出口。 她说的这些,正是其他人所担心恐惧的,都看向织‘女’。 关系到另一个世界的东西。织‘女’无法给出判断。或许只是各自不同的命运,或许……如果说,所有的自己,都会走向同一个结局,那这,也将是最沉重的。不过,看着那一张张担心的脸,织‘女’还是安慰道:“每个人都会死,那个绿发少‘女’,别看她样子很年轻,实际年龄可能是以千年为单位的,寿命尽了,死去很正常。” 几千年,活那么久干嘛。 如果宁采臣也要活那么久再死……在死前一定要把宁采臣给砍了,要死也得一起死才行。祝英台不着边际地想着,心中的沉重已经放下,接受织‘女’的说法。 从一起死,祝英台又想到那次在那个铜山村的地窖中,宁采臣毅然地抱着她跳入其中,和她同生共死,心中就生出一缕甜蜜。 那时候她就想着,宁采臣很可能也喜欢她,否则怎么可能为一个朋友做到这种程度。 果然,在今天证实了。 …… 宁采臣的心情不好,大家也没有再聚下去的意思,天‘色’暗下来,各自回家。 织‘女’亲自下厨,做几样家常小菜,叫宁采臣吃饭,宁采臣却还是一副黯然的样子。她知道,若是以前的宁采臣,遇到这种事情,也只会伤感一下,然后该干嘛干嘛,绝不沉浸其中。因为他理智的知道,悲伤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分析一下其中的信息,吸取教训才是宁采臣会做的事。 然而现在的宁采臣,是一个感‘性’的极致的人,心情沉入那样的悲伤中,一下子难以脱离……也许,正是这样的感‘性’,为天地间消逝再也无法回来的生灵悲伤,为这个天地毁灭的命运悲伤,所以‘女’娲才会舍弃自我,化身轮回。 想着这些无法证实的事,织‘女’没有勉强宁采臣,只是等待宁采臣自己走出来。 第二天,沉浸在悲伤中,不知冷暖的宁采臣,终于华丽丽的感冒了。现在这里的天气已经转凉,白天还好,夜间却是特别冷,宁采臣直接被冻得清醒过来。 一夜未眠的宁采臣打着哈欠,早早起来,身体都冻僵,冲个热水澡暖和一下,然后再去补一觉。 把已经有些脏的衣服扔到外面,走进浴室,让热水浇灌。 突然,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扑通一声,宁采臣倒在地上,热水继续冲刷,宁采臣死死地握着拳头,不吭一声。这个感觉,他经历过,在那次落入河中的时候,就感受到这种仿佛骨头都被融化掉的痛苦。脑袋暂时无法思考,宁采臣只是咬牙坚持着,直到一分钟后,身上的剧痛褪去。 “这是……”低沉的声音,是变回来了!宁采臣低头看看自己熟悉的小兄弟,果然,诅咒已经解除。 两者的共同点是,水,不同的是,一个是冷水,一个是热水! 也就是说冷水会触发诅咒,而热水,则能解除诅咒。宁采臣看着还在喷洒着热水的蓬头,沉‘吟’一下,打开冷水的开关,看看诅咒是永久‘性’的解除,还是暂时的。 又是剧痛袭来,忍受着看着自己身体的变化,宁采臣明白了,热水只能暂时‘性’的解除诅咒,如果再遇到冷水,又会被触发。 第二天早上,早饭过后,由于担心宁采臣,祝英台和姮娥一大早就来到这个小区。 天气微冷,她们都已经穿上保暖的外衣。 “其实你们不用这么纠结,采臣可能永远都无法恢复男‘性’的身份,现在这个样子,和你们是没有未来的,一直都做好朋友也就可以了。”姮娥拉着祝英台的手说道,她认为宁采臣是‘女’娲的转世,在心里上,更加认同宁采臣现在的样子。 “你错了,只要是宁采臣,不管是男是‘女’,我都不介意。”祝英台毫不在乎地说道,说起来,她真正推倒宁采臣的时候,也就是宁采臣与叶秋零灵魂互换的时候……忽然间,祝英台意识到一个问题,虽然是宁采臣的灵魂,但是那也是叶秋零的**,而她对叶秋零的身体感到兴奋了。 不会吧,难道真正开后宫的其实是她?她推倒过宁采臣,这毫无疑问。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推倒过叶秋零。 想到这里,祝英台整个人都凌‘乱’了,看到叶秋零从身边走过,连忙把叶秋零拉到角落,按在墙上,然后贴身上去。 看到祝英台逐渐靠近的脸,叶秋零‘蒙’掉,什么情况,为什么她出来买个早点会遇到这种事情,祝英台这是怎么了,她想做什么?不会是想亲她吧,亲也没问题,以她们的关系,她的脸蛋被少被祝英台摧残,但是,现在的气氛不对啊!祝英台这个样子好像是想和她接‘吻’……接‘吻’,叶秋零思考不能。 虽然叶秋零的嘴‘唇’‘挺’‘诱’人的,但并没有那种引人犯罪的‘诱’‘惑’力,放开叶秋零,祝英台满意地点头。 这个实验证明她的‘性’取向还是正常的,只是喜欢上一个经常变男变‘女’的变.态,才会对自己的‘性’取向产生怀疑,正常,太正常了。xh118 小說网 第一百三十八章 恢复 看着祝英台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叶秋零没好气道:“下次别开这种玩笑。” 美人娇嗔的样子,十分稀奇,在祝英台眼中,叶秋零一直是一副没脾气的烂好人模样,还是第一次见她生气。 不过知道自己是一个正常人的祝英台,现在心情非常好,嘴角一弯,不仅不去道歉,反而笑了起来。看着叶秋零气鼓鼓的样子,祝英台生出玩闹之心,她握住叶秋零的手,深情款款道:“秋零,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我……” 叶秋零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开玩笑的吧!开玩笑的吧!!开玩笑的吧!!! 英台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喜欢她……她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难道真的……不会,绝对不会的! 可是,叶秋零发现自己的心跳的好快,扑通扑通的自己都能听到。 怎么会,难道她也……不可能,她的心里从始至终只有宁采臣一人,怎么可能还会对别人动心,就算是祝英台是她最好的朋友……突然,叶秋零看到祝英台眼中一缕戏谑之色,顿时反应过来,祝英台又在耍她。 心情瞬间平复下来,心跳加快,被祝英台这样突然袭击肯定会紧张,紧张就会心跳加快,她在乱想什么。 昨天把事情想通,不再退缩,直面自己内心的叶秋零,心中减少顾忌,行为也大胆起来。 祝英台一直这样欺负她,她也要狠狠反击一次! 眼中闪过狡黠之色,叶秋零抽回手,低下头,双手十指交叉,右脚在地上无意识地蹭着。声音微微带着颤抖:“英台,其实我也,我一直都……”似是太害羞。说不下去,叶秋零的视线在自己的脚上乱瞄着。 吓!什么情况。这是什么情况!祝英台被吓得后退一步。 马上,她又硬生生停下自己的脚步,她非常了解叶秋零,绝对是一个超级专一的人,不可能三心二意。 原来如此,被看穿了,秋零有进步嘛,不过。你真的能看穿我吗?在后退就输掉的感觉下,祝英台上前一步,缩短两人的距离,又握起叶秋零的双手,贴在自己的心口上。 另一只手轻抚着叶秋零的脸,抬起她的头,让叶秋零的眼睛直视着她。 早有准备的叶秋零,不仅没有反抗,反而配合着祝英台,眼中流露出温柔如水之色。看着祝英台,如同充满爱意一般。 呵呵,还真能装。看我戳破你的伪装,祝英台抬起叶秋零的下巴,一副要亲吻她的姿态。 已经认定祝英台在玩她的叶秋零,一狠心,配合着闭上眼睛,任君采撷的样子。 祝英台终于冒出冷汗,叶秋零这样子,不会真的是对她有意思吧!她可是正常人,不是百合!微微慌乱。然后她发现叶秋零也并没有那么镇定,身体完全紧绷僵硬着。还真会演戏。差点就被你骗了,看你还能不能坚持下去!两人的嘴唇。距离再度缩短。 脸上,已经能感受到祝英台呼吸的热气,叶秋零本就紧张,现在更是完全不淡定了。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猜测,脑袋中进行着激烈的搏斗,最后得出答案,祝英台只是在玩她。 柔弱的人狠起来,更有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就算紧张的要死,叶秋零还是不动声色地闭着眼。 还真能忍!祝英台冒着冷汗,凭着一股不认输的精神,再度缩短距离。 两人较着劲,几厘米的距离,一分钟都未走完。 突然,旁边传来东西坠地的声音,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叶秋零的祝英台,瞬间分开,然后看到姮娥在呆呆地看着他们,书包已经掉到地上。 糟了,玩得太投入,忘记身边还有姮娥在,祝英台伶俐的口舌瞬间变得不好使,结结巴巴道:“我们,我们只是在开玩笑,真的只是开玩笑,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叶秋零使劲地点头,紧张地看着姮娥道:“没错,我们只是在玩闹,真的。” 姮娥愣了一会儿,然后噗呲一笑,弯腰捡起书包,拍拍上面的灰尘。 “你们不用顾忌我,虽然采臣很可怜,不过,我并不会看不起你们的,毕竟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社会……嗯,我会祝福你们,也不会告诉采臣。”姮娥说着不住地点头,一副非常能理解你们的样子,不用顾忌我,你们继续,百合花也是非常美好的。 祝英台捂住额头,头痛,这个笨蛋! 姮娥这种平时脑袋很好用,但是对认定的事情异常执着,脑袋如石头一般敲不开的人,她们的解释不一定有用。 算了,反正姮娥也不会到处乱说,而且就算告诉采臣也没事,采臣才不是这个笨蛋,就算她们真的接吻,采臣也不会相信她们是那种关系。呃,好像有一段时间,采臣一直怀疑她对秋零有不轨心里……昨天都那样表白了,应该不会再误会吧。 叶秋零再辩解几句,发现没用,也就不再说什么。 和祝英台的忐忑不同,她才不担心被宁采臣知道,会被误会什么。 “今天怎么来这里,等会还要上课。”叶秋零问道,那样子,好像刚才她们就没发生过这种尴尬的事情一样。 祝英台也非常明智的遗忘掉刚才的事情,摇头道:“姮娥是好孩子,要去上课,我可没打算去上学。”她摊摊手,表示没带书包。 没打算去上学,也就是想要留在这里陪宁采臣,本来还打算等会儿去上学的叶秋零,迟疑了起来。 既然已经决定不放弃,叶秋零当然不愿意被甩开距离。 只是,这种无故翘课,对她这种从幼儿园到现在,做了十几年的好学生的叶秋零,实在是不小的挑战。 “采臣现在的状态你应该明白吧,想要攻略他。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一天的效果,相当于以前的一年,只要十天时间。我就有把握把采臣拖去领结婚证。”祝英台的语气充满了自信,她又眯着眼对叶秋零道:“你可不要退缩哦。有人抢的才是好东西,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追的话,那样的胜利也太无聊了。” 听到这句话,叶秋零也明白祝英台的意思,公平竞争,各看手段,但是不要自以为是的自我牺牲,她不需要。 还真了解她。不过,现在的她已经和昨天的不一样了。 叶秋零笑道:“十六岁可领不了结婚证。” “只是一个比喻,我意思是,十天之内,把感情提升到能直接去领结婚证的程度。那样的话,你可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你太小瞧我了,不要说只是假设,就算你们真的结婚了,我也不会放手。” “你还打算强抢不成?”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结婚并不算什么。现代人离婚的概率可不小,只要我挺着大肚子上门,难道采臣还会不要他的孩子。把我赶出门。” “……呵呵,你没希望的,我会比你先怀上孩子。” “那可不一定,现在离结婚的年龄还早,这几年肯定能找到机会,到时候奉子成婚,你就出局了。” “有孩子算什么,有孩子也能离婚,放心。你的孩子我会当做自己亲生的来抚养,绝对不会亏待他的。” 看着面带微笑聊着恐怖话题的两人。姮娥感觉身边阴风阵阵。 明明是那么纯洁阳光干净的两个人,几句话的功夫。就化为后宫斗士,好可怕,这就是女人的本能吗?心中戚戚,姮娥却打消她们两个有奸情的想法,这两个人,绝对不可能! 发现姮娥看着她们的眼神都改变,祝英台悄悄给叶秋零竖起一棵大拇指。 干的好! 叶秋零掩嘴一笑,用眼神示意,都是你配合的好。 祝英台一甩眼神,我们越来越有默契了。 为了洗掉姮娥的误会,她们也是大费苦心,成功的让姮娥一直闭嘴到织女家门口。 织女穿着睡衣开门,离上课的时间已经不远,这个时间还没有洗漱整理,与织女有着相同意图的祝英台,一眼就看出——织女今天没打算去学校。 “找采臣呢,他昨晚一夜未眠,又有些感冒,现在才刚刚睡着。”织女这两天一直奔波,早上又照顾生病的宁采臣,看上去没什么精神。 到房中坐一会儿,时间差不多,姮娥先行告别去上课。 叶秋零已经下决定,让姮娥一起帮忙请假。 换好衣服,打理好头发的织女,一身休闲装走进房中,看着沉睡的宁采臣道:“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就发现采臣倒在浴室中,冷水还一直喷着,还真吓一跳。后来发现,采臣感冒了,正在发烧……不要紧的,我已经治疗过,感冒已经痊愈,现在睡着,只是昨晚没睡太疲劳了。” 一惊一乍,最后是有惊无险。 祝英台和叶秋零的心情随着织女的话语波动起伏。 对于织女,她们还是比较放心的,既然织女说没事,那就一定没事。 请假,如果只是在这里呆呆地看着宁采臣,叶秋零心里也过意不去,总要找些事情做,所以她走进织女的厨房,打算为他们做一顿早餐。 …… 宁采臣一醒过来,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一天水米未进,宁采臣早就饥渴难耐……虽然早上就洗漱过,但宁采臣还是走进浴室中。 “秋零的手艺又进步了。” “熟能生巧。” “这水声,宁采臣不会又在洗澡吧,不是晕倒在浴室中吗?” “你耳朵真灵敏。” 在他们的闲聊中,宁采臣擦着头发,走出浴室,对她们一笑,大大方方的开始吃饭。肚子饿,吃什么都特别香,更何况叶秋零的厨艺传自厨神杨晴,哗啦啦,宁采臣就解决掉一碗粥。没有客气,又到锅中盛上一碗……看着宁采臣吃饭的样子,就让人胃口大开。 不过,现在祝英台和叶秋零,却都傻愣愣地看着宁采臣——一个美女走进浴室,出来之后就变为一个男人! “采臣,你变成男人了?” 什么变成男人,他本来就是男人好不,宁采臣给祝英台一个白眼,继续吃饭。 诅咒破解了!明显的,应该是大好事,不过对于早早赶过来,打算和宁采臣升温一下,然后完全攻略下宁采臣的祝英台来说,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男性的宁采臣怎么攻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被她给这样那样这样那样了,都能淡定的把她当做是好朋友,态度一点没变。 这样一个人,她该如何攻略!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软绵绵的宁采臣,这才一天,不,才半天不到的时间,就这样结束了!祝英台无语望天花板。 叶秋零倒是没太大感觉,应该说比起那样的宁采臣,她更熟悉这样的宁采臣。毕竟,她和祝英台不一样,没有享受到那样的宁采臣,所带来的好处,未尝都甜头。 “诅咒解除?怎么解除了?”织女若有所思地问宁采臣。 消灭着桌上的小菜,宁采臣回答道:“很简单,只要淋一下热水就可以了。这个诅咒其实并没有完全解除,遇到冷水就会被触发,遇到热水就会解除,我还是等等天庭那边有没有永久性解除的方法。否则,哪天下雨忘带伞,在大街上来个大变身,那真就惊天动地了。” 冷水!祝英台眼前一亮,还有机会! “这诅咒,还真够古怪的。”宁采臣身上出现诅咒之后,对诅咒不屑一顾的织女,也花大力气开始研究。 以她的身份,这个天地间大部分的诅咒资料都有办法弄到手,时间不长,不能说精通,但是至少的大概原理还是知道的。诅咒,都是拥有防不胜防的诡异性,都是以破坏为根本目的。镜子上的诅咒,虽然说有些神奇,但其隐秘的破坏性也相当恐怖,一不小心比死亡还恐怖。 而这娘溺泉,淋一下冷水便变女人,淋一下热水变男人……这算什么诅咒,而且娘溺泉本身还有着治愈一切伤势的能力。 “是古怪。”宁采臣停下筷子,虽说变成女人,但也让他看清楚自己的心,说是诅咒,更像是一种能力,一种能让人看清自己的能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局势 不过,现在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宁采臣三两口把剩下的粥喝掉,肚子有六分饱,便停下。小说 放下筷子,他单手撑着下巴,看着祝英台吃饭。脸上似笑非笑。 祝英台被看得不自在,埋头吃饭,只是宁采臣的目光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就算移开视线,她也能感觉到,宁采臣一直在看着她。 小小地喝一口粥,祝英台又停下来,她感觉到了,宁采臣在看她的嘴巴,她嘴巴怎么了,上面有油渍吗?祝英台舔舔嘴唇……吃饭沾点油有什么的,有什么好看的,呃,说不定宁采臣喜欢那油亮的样子。 不理他,继续吃饭……等等,祝英台再度停下来,宁采臣一直盯着她的嘴巴,不会是因为昨天的事吧。 昨天,她又把他推倒强吻,昨天的宁采臣说不定会怀念害羞,而今天的宁采臣,绝对是在怪罪她趁人之危。要提醒她,昨天做的错事,想让她主动道歉,所以才一直看着她的嘴巴? 很有可能!只是,她才不会道歉呢,那是两情相悦,发乎于情止乎于……可能有人偷窥, 虽然是带着一点点强迫的性质,但是,昨天他不是也很享受?还红着脸,口中一直叫着她的名字,那样的诱惑让她都差点醉了。 视线好像转移了,这次是,手? 她的手,祝英台手一抖,马上装作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继续吃饭——她的手真正充满着罪恶。 埋头吃饭,埋头吃饭,埋头吃饭……祝英台扮鸵鸟中。 勺子与碗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饭吃完。没法躲了。哼,他不是没反抗吗,没反抗不就是默许。既然他都默许了,她完全不需要有心理负担! 祝英台鼓起勇气。抬头向宁采臣看去……这家伙,竟然没在看她!那刚才一直看她的是谁?扫视一圈,最后视线停留在叶秋零脸上。一直在看着她的就是叶秋零,吃饭时间不好好吃饭,一直看着她做什么,不知道她都被弄得差点精神衰弱吗? 面对祝英台一脸恼羞成怒恶狠狠的表情,叶秋零略显无辜,她只是奇怪祝英台为什么一直低着头而已。 “英台。”祝英台转头。与宁采臣对上眼,表情好严肃的样子。 终于要说了么,昨天表白的事情,虽然好像成功了的样子,但是那只是宁采臣在情迷意乱之下的表现,而且,宁采臣并没有给她任何正面的回答。如果今天宁采臣不承认,她也没办法。还有,宁采臣昨天是在被诅咒的状态下,可能。诅咒对他会有什么特别的影响。 比如把那个状态的感情,和现在这个状态的感情分离开来,或者说。干脆不知道那个状态的他做了什么事。 胡思乱想中,又听到宁采臣的声音:“早恋是不对的。” 睁大眼睛,看着宁采臣,祝英台一脸茫然,早恋是不对的?搞什么鬼?这句话还有别的意思,还是她出现幻觉了? 不是幻觉,因为宁采臣又说了:“虽然说看懂了一些以前没看懂的东西,但是,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完全由感情主导的人。[起舞电子书]要考虑一下现实。我们现在才都十六岁,所以。有些事情还是克制一点比较好。现在我们还是维持这种状态,呃。朋友以上恋人未满这种的吧,想要再进一步,最好等我们都有自主能力的时候。” 什么鬼?什么鬼?什么鬼?什么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谁和你恋人未满了!明明就是恋人以上,夫妻未满才对!还有,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克制一下,克制个毛,恋人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做,还克制什么。 祝英台狂暴中,一拍桌子:“你给我说清楚,打算吃干抹净不认账了是吧!” 宁采臣嘴角一抽,吃干抹净?明明就是他被吃干抹净才对!不过,宁采臣只能说清楚,在他的观念中,其实是没有恋人这一道程序的,交往,就必须要结婚。也只有让他认为,会陪他走一辈子,不离不弃的女人,他才会决定交往。 而同样的,他必须也要看清楚自己的感情,以同样的心意对待。 不是说祝英台不是他所喜欢的,也不是说祝英台不能和他一辈子,祝英台是个好女孩,和她结婚,宁采臣并不会反感。 只是,这样不公平,对祝英台对叶秋零都不公平……叶秋零、祝英台和他之间,存在的复杂感情,在他眼中,最重要的其实是他们的友情,爱情相对是次要的。不管是选择祝英台,或者是选择叶秋零,都是对友情的破坏,就算她们都是大度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做到继续做朋友。 也许以后,他们都必须做出抉择,但至少在现在,他还是更愿意和她们做朋友,她们都还年轻,承受力还没那么强,不需要面对这种痛苦的抉择。 “冷静一点。”宁采臣还是一脸淡然的样子。 冷静你妹啊!让我这几年时间都不去攻略你,要硬生生的把感情埋在心里,太过分了! 祝英台与宁采臣对视着,最后冷哼一声,甩手离开。 叶秋零和织女以为宁采臣会追上去,却不料宁采臣一点起身的意思都没有,而是对叶秋零道:“你去和她说说话吧,她会想明白的。”叶秋零心情复杂地点点头,追着祝英台离开。 小区,树下,长椅上,叶秋零跟着,却发现祝英台并没有怎么生气。 坐到她身旁,叶秋零小声叫一声祝英台的名字,祝英台叹一口气:“我知道的,在宁采臣心中,其实一些感情分得很清楚,爱情和友情,他更是分得清清楚楚。和我这一年来的感情,还有你们从小就是朋友,而爱情是在昨天才明白一点。如果说现在的爱情在他心中,占据一公斤的分量,那么友情就有十公斤。” 叶秋零点点头。她对宁采臣的认知没祝英台那么透彻,被祝英台这么一说,她也明白过来。 她们两个如果互不退让。一直竞争的话,很难说还能一直保持现在的感情。 不要说等大家都长大。不得不做决定的时候,很有可能,在半年后,一年后,她们之间就产生间隙,结束现在这种感情。当然,也有可能她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不会被影响。但是,毕竟有感情破裂的危险。 所以宁采臣直接宣告,让祝英台停下脚步,这不仅仅是对祝英台说的,也是对她说的。 让宁采臣最珍视的东西,也就是他们之间的友谊,不会破裂。 “不过他太小看我祝英台了!就算到最后他真的是选择你,你们结婚,我也不会和你决裂的。我们可是永远的好朋友,如果他和你结婚。我就想办法把你骗上床,给他带顶绿帽子!”祝英台搂着叶秋零,大声说道。 把她骗上床……叶秋零眨眨眼睛。她看上去很好骗吗? “有什么不能让她们知道的?”在宁采臣指使叶秋零出去的时候,织女明白过来,宁采臣这是在支开她们。 “不是不能让她们知道,只是,这些事情她们又插不上手,知道也是白担心,还是不知道的好。”宁采臣说着,离开座位,走到大魔王的小窝旁边。大魔王的情况。他有听织女提起过,并不是什么坏事。可能是在发生这一种不为人知的蜕变,也许。下次醒来的大魔王,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看着大魔王熟睡的样子,猫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适,就像只是普普通通的睡着。 轻轻摸着魔大王的脑袋,忽然,宁采臣发现被大魔王压在脖子下的铃铛,在发着淡淡的光芒……这是猫先生给他的铃铛,大魔王的沉睡和这个铃铛有关系吗? 猫先生应该不会有恶意,按它的说法,这个铃铛其实是用来保护他的,否则和大魔王相处太久,他会出问题。 那现在这个铃铛发光,是不是在发挥着保护他的作用? 略一沉思,宁采臣还是决定不去打扰,任其自然发展,不懂乱插手,好心办坏事就不好了。 “你是想知道那些妖怪的情况?”织女问道。 “嗯,能和我说说现在的局势吗?”既然那些妖魔鬼怪全部跑出来,就算他们现在实力受损,又害怕动作太大被天庭发觉,但是,那些妖魔鬼怪想要快速恢复实力,杀人作孽是免不了的。只能说,做的没那么明目张胆,会想办法隐藏而已。 如果宁采臣只是普通人,对这种事情自然是没办法,只能祈祷那些可怕的事情不要落到他身上。 但是,宁采臣却并不普通。 织女本身有一定的实力,目前因为救下学校的那么多人,已经可以联系上天庭。牛郎的武功大成,拥有屠龙之力,能与全盛时期的大妖正面对抗。大魔王更是神秘,具体的实力,可能比牛郎还强上许多,只要它醒过来,就是一个强大的战力。姮娥的实力不弱,一般的妖怪也不是对手,若是月圆之夜,她能全面借月亮的力量,更是强大到极点。 宁采臣本身没有能力,但是他能影响到织女和姮娥,牛郎更是和他有师徒名分,大魔王肯定会听他的话。 间接的,宁采臣也有着不弱的影响力,有能力,也能做一些事。 局势,织女思索一会儿,说出的答案却不怎么美好。 天庭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这毫无疑问,如果天庭能全力出手,这个的灾祸不会多久,很快就能平息。 但是,天庭的强大,却也有着巨大的限制,那些天兵天将并不能随意下凡。 这要从修士说起,修士虽然有神灵的血脉,但是还是人类,有着寿命的限制。修士能延长寿命,比常人活得更久,但是也有极限,没有一个修士可以活过三百年。一些修士中的佼佼者,就在死后神魂以天庭为依凭,封得神位,从而获得长久的寿元。 然而,得到寿命的同时,他们也失去一样东西,那就是自由。 神仙下凡,就是天庭力量投影凡间,并不能持续太久。而那些躲藏起来的大妖和妖王,都是狡诈狡猾之辈,对神仙的力量也有着非常深的了解,躲起来,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出。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神仙都无法脱离天庭,像织女这种顶尖的神灵,并不是依附天庭而存在。 肉身成圣,只有这些肉身升华,褪去凡躯的顶尖神灵,才能随意下凡。不过,这样的神灵非常少,天庭中所有的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二十个,每一个都是真正的领袖级人物。 这样的神仙,自然不可能在凡间巡逻,寻找那些妖魔。 所以对付凡间的妖魔鬼怪,真正的主力却是凡间的修士,能解决的凭实力解决,遇到真正强大的,就想办法拖延时间,让天庭出手。 那么多大妖,并不是普通的修士能对付的,真正能独自对抗大妖的修士,凡间中更是稀少。 只要那些大妖,熟悉了人类世界的规则,利用规则的漏洞,狩猎人类,根本就难以发觉。就算找到那些大妖,普通的修士也只会落得灭口的命运,不一定能等到天庭的援助,大妖最多只要换一个巢穴就可以。要消灭这些大妖,将会是一场持久战。 局势很严峻,就算能消灭这些妖魔鬼怪,也至少要花费几百年时间,这么长时间,对人间的破坏将是非常恐怖的。 果然不怎么好,宁采臣了解情况之后,就一直在房间中思考着,祝英台和叶秋零来了又走,直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宁采臣把一切整理清楚。织女没有离开,他在思考着,织女也一直在等待,宁采臣脸上有疲惫之色,眼中却闪着精光:“我觉得,你们忽视了凡人的力量,这几百年,对你们和妖怪都不是多长的时间,对这个社会可是一个无比漫长的。人类更新换代,智慧积累爆发,现在的世界,不是几百年前那个世界。”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这个人类的脚印遍布全世界的年代,一个妖怪想要完全躲起来不为人知,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 只要与政府取得联系,发动国家机器的力量,趁着这些老古董未熟悉这个社会之前,消灭这些妖魔鬼怪! “这不是那些妖魔的时代!而是人类的时代!”(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红绳 现代人遇到这种不可抵抗的几乎天灾的灾祸,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让政府出面解决,宁采臣所说的,并不是什么奇妙的计谋。txt小说下载/ 只是,从古自今,这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和修行,完全是两个体系。虽然对各自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在治世上,凡人由政府负责,妖魔鬼怪由修士中的几大门派负责,已经是一种延续几千年的惯例——这些都是在八卦神仙写的那本书中看到的。 目前的情况,天庭肯定已经在第一时间,通知所有的门派修士,采取行动。 宁采臣所担心的就是,那些修士脑筋没有转过弯来,还想到独立解决,认为普通人帮不上忙。 牛郎有强大的武力,在对抗妖魔上,可以与修士取得联系——应该说,只要牛郎展示出强大的力量,修士就会自动找上门来,对于现在的局势来说,一个顶尖的战斗力,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牛郎是退伍军人,而且从他的泄露出来的只言片语看来,还不是普通的军人。 他应该有办法联系上政府部门,只要以他为纽带,把政府和修士两个系统结合起来,就能发挥出强大的实力。 普通的武器对妖魔没效果,重武器也许有用,但是破坏力太大,对付融入人类中的妖魔太难,除非完全不顾及普通人的死活。而且,个体实力强大妖魔,机动性也不是人类能比的,你准备一发导弹的时间,它早就不见了。政府的武力,只能在特殊的环境中使用,限制巨大。 所以,对抗妖魔的主力。应该是顶尖的修士组成的力量,而政府提供的就是目前信息化时代,那无与伦比的情报力量。 一个不管语言习惯行事风格都与现代人有极大差异的妖魔。短时间内,很难完全融入人类世界。只要抓住这个时间差。揪出那些妖魔,然后一大群与它实力相当甚至更强的修士冲上去围殴,保证把它对社会的破坏力降到零。 想到,宁采臣立即借用织女的手机,联系上牛郎。 宁采臣一说起这事,牛郎表示,他这个武林界天下第一高手早就被国家注意。 政府与修士有着联系,这种大事。国家的领导人自然也是第一时间知道。不管是能管理一个国家的,还是管理那些修士的领导人,没几个是愚蠢。或者有些修士修炼到脑袋变成木头疙瘩,但是聪明人绝对不会少,在得知情况的第一时间,双方的领导人就取得联系,展开深入的合作。 修士挑选顶尖战斗力,请出传承万年的镇派神器。 三个能单挑大妖的顶尖修士一组,外加一个镇派神器,遇到大妖。那就是碾压狂虐,就算遇到妖王都能坚持到天庭的救援。 而国家,以极大的效率。在昨天就成立‘居委会大妈组’‘霹雳城管组’‘便衣搜查官组’‘三教九流组’‘追风狗仔组’……等等,一共三十八个临时部门,发动群众的力量,对整个社会展开无缝隙监控。 [800]只要发现任何异常,马上由普通修士组成的‘超能侦查组’便会进行核实,若真是妖魔,立即请出顶尖修士小队,进行掺无人道的蹂躏。 在组织成立到现在,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就已经消灭三个被这个变化巨大的社会弄混头脑的大妖。 而这其中,有两个都是牛郎立下的功劳。因为他的修行体系不同,大妖选择的隐藏方式。都是专门针对人类和修士的。但是这对牛郎没用,修士依靠妖气判断妖魔,而牛郎不知道什么是妖气,他所能发现的就是血气生机。若普通人的血气和生机,是火柴划出来的火苗,那么大妖就是篝火大会的大火堆。 在牛郎眼中,特显眼,只要接到汇报,他去看一眼,就能知道这是不是妖魔,有多强大,该用多少的力量——通过那些修士,牛郎对妖魔的力量有大概的了解。 由于牛郎的出生背景,对国家的忠诚和思想觉悟,都绝对没问题。有如此强大的实力,和对妖魔的针对性力量,在这紧急时刻,立即被委任为‘对抗妖魔部’的部长,全权负责与修士的联络合作。 总之,现在的牛郎很风光,手握重权,实力通天。 好像完全不同他担心了,宁采臣一句:“你忙,不打扰了。”就默默地挂断电话,这人啊,就是充满奇迹,谁能想到三个月前,牛郎还只是一个小区的保安。 “你会不会有危险?”大局上不同他担心,不过,宁采臣却知道,织女现在的情况不怎么好。 这么多妖魔逃出,如果被他们发现织女的存在,那么这些想尽快摆脱天庭的压力,和提升实力的妖魔,很可能冒险对织女出手。 现在的织女,独自面对大妖都有困难,如果遇到妖王,那几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织女摇头道:“在这个城市中,三个妖王被擒,几十个大妖,无数妖魔被杀被关押,那些妖魔早就被吓破胆,不敢停留在这个城市。这里还是天庭重点关注的地方,应该说,胜华市目前是最安全的地方。况且,我的身份和我被封印法力的事情,并没有多少人知道,那些妖魔也无从得知我的消息,只要没有正面遇到,就不会有危险。” 宁采臣知道,织女只是在安慰他,那些大妖和妖王,哪个不是曾经的一方霸主,胆大包天的主,也许觉得这里是灯下黑,就留在这里也说不定。 如果大魔王能早点醒来就好了,他和织女的作息时间差不多,只要带着大魔王一起去学校,就可以保护织女。 织女给他找的那个活动,按照安排是明天中午才能回家,今天,宁采臣只能留在织女家中。 有幸,宁采臣尝到织女亲手做的饭菜,家常菜。很简单,味道只能说一般般。毕竟以织女的身份,哪里需要为这些吃食操心。现在才自学煮饭没多久。 “我来洗碗吧。”宁采臣很自觉的接过洗碗任务。 织女可不是什么温柔娴淑的贤妻良母,做家务也只是必须要做。勉勉强强动动手而已,有人分担,织女当然不会去客气, 就坐在柔软沙发上,看着宁采臣在厨房和餐厅进进出出。 看起来很有贤妻良母的潜质,织女想着,要不要以后需要洗碗打扫卫生的时候,都把他叫过来?当然。这种事情请一个保姆也是可以的,但是现在的织女法力被封印,变为普通人,实际上在心中还是缺乏一些安全感。所以,在这个她的私人领地,她不想要让任何陌生人进来。 祝英台只知道吃,要她做饭收拾厨房,根本不可能。叶秋零倒是没问题,但是,这孩子太乖了。让她做这个做那个,有点欺负她的感觉。 宁采臣就不一样,男孩子。欺负起来一点愧疚感都没有,可能还有那么一点的暗爽。 在织女想着怎么使唤宁采臣,思维发散不知时间的时候,宁采臣就已经收拾好厨房,还顺便打扫一些卫生。这套房子的户型和他家一样,典型的三室两厅,今晚要住在这里,宁采臣本来想替自己找一个房间,却没想到。除了织女的房间,其他两件房间都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半响,宁采臣叹着气关上门。还是睡沙发吧。 “你这里有没有多余的被褥?” “以前是有挺多的,不过太麻烦了,没带过来……你想睡沙发啊,不用那么麻烦,那张床睡四个人都没问题,只要你睡前去冲个冷水澡就可以。” 冲冷水澡,说的好轻松,那种极致的痛苦,就算以宁采臣的忍耐力也是不愿意多来一次。 今天早上的三次,第一次是完全没有防备,第二次是实验一下自己的猜测,第三次是明知道会感受到那种痛苦,只是想要变回男人就不得不承受。现在的情况是,为应付一个晚上,让自己再感受一次那种痛苦,不对,是两次,明天还要变回来就必须要承受一次……心好累,感觉不会爱了。 也许,就在沙发上挨一个晚上也不错,虽然会非常‘冻人’明天也肯定会感冒,但是比起两次极致的痛苦,似乎算不了什么。 偷偷溜下去,跑去酒店住一晚……不行,就算父母没看到,如果被其他人看到,顺口在他父母面前提一次……问问秋零那边有没有多余的被子,让她送过来一套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就算秋零没有,杨晴姐那边肯定也会有。 说起来,杨晴姐应该发觉不对了,他这几天不见踪影,叶秋零也担心他的安全神色肯定会不对,杨晴的观察力那么强,一定是发觉了。 不知道秋零会不会把真相说出去,呃,就算说了也没什么,杨晴对他身上奇怪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现在他脱离危险,杨晴肯定能从秋零的情绪中了解到情况。 对了,他的手机卡还要补办一张,手机也要再买一个。口袋里好像没什么钱,一个卡还买得起,手机就没办法。到杨晴那里预支一点钱吧,就当做是那些小说手工输入的劳力费,嗯,付出劳动力得到工资,天经地义。他不愿意动那里的一分钱,才是太矫情,就算是打字员的报酬,买一部手机的钱肯定够。 “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接近。”织女突然站起,警惕地张望四周。 有东西?难道会是妖魔,宁采臣面色凝重,如果真是妖魔,说不得要强行把大魔王叫醒,否则织女、他、大魔王都可能会有危险。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织女心中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不是那种生命危险的感觉,而是一种特殊的说不出来的威胁,这是她作为天生地养的神灵,所特有的敏锐感知。 不能坐以待毙!织女摘下脖子上的项链,放在手心,默念口诀。淡淡的紫色光芒从宝石中发出,不刺眼,但却有强大的穿透力,任何物质都无法抵挡,把整个房子都笼罩其中。这宝石中,有她储存起来的神力,能够照应出所有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东西。 观察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东西,但是她心中不妙的感觉却越来越深刻。 “你的手腕!”宁采臣惊呼一声。 手腕,织女往自己手上一瞧,顿时发现,一根红色的绳子,凭空而生,已经在她手腕上打一个结。这条红绳不断的变长,一头向外面延伸,穿过衣橱和墙壁,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挡,这条红绳并不是真实的存在! “姻缘红绳!月老,你敢!”织女怒喝一声,只是她现在法力被封印,威胁不到月老。 这红绳不知道延伸到什么地方,不过看过那异世界手机中的东西,织女自然明白,这红绳很可能联系着她和牛郎。 姻缘红绳?听织女一说,宁采臣也想到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他对天庭神祗也了解不少,月老虽然地位不低,但比起织女,却是天差地别,应该都不敢对织女动手脚才对。就算现在织女落魄,但是三年后,织女肯定会回归天庭,难道他不怕织女的报复?以织女的地位,就算斩杀月老,也没人敢说什么。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他们所以不知道的,短时间内,宁采臣就得出这个结论,不过就算知道也没办法,现在的织女,没有实力斩断这根红绳。 织女也知道现在的紧急,不管她和牛郎距离多远,被红绳牵上,二三十秒之内,肯定会被连接起来。她马上拨打牛郎的电话,现在的她是没实力斩断红绳,但是牛郎有这个能力。只不过这样隐秘的红绳,牛郎发现不了,必须马上提醒他,在红绳未绑到他手上时,斩断! 否则,一旦姻缘红绳连接起来,就算是她恢复法力,也无法斩断。 然而,牛郎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在处理,电话占线一直联系不上,眼看时间一秒一秒过去,织女焦急的直跺脚,宁采臣却突然道:“我感觉自己能碰到这根红绳。”(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姻缘 说着,宁采臣试探性的伸手,没想到却真的抓住这根概念上的存在,并没有实体的姻缘红绳。 织女看到这一幕,来不及多想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宁采臣会碰到这种虚幻的东西,马上道:“扯断它!” 点点头,宁采臣双手抓住红绳,一用力,红绳像是面筋一样,轻易的被扯断。 断掉的一刻,那一端的红绳便淡化在空气中,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成功了,织女刚把心放回来,却不料红绳如同活物一般动起来,顷刻间缠上宁采臣的手腕。宁采臣立即动手,右手瞬间抓住两人间的红绳,想把它再次扯断,却抓一个空,红绳在他手腕上打一个结就直接消失。 这是怎么回事?是成功还是失败?不明所以,宁采臣看向织女。 织女这才有空思考刚才的情况,很快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姻缘红绳,不是那么容易斩断的。除非是像她这样的神仙,有能力感知到它的存在,并有无上法力可以斩断它,其他人难以真正斩断。宁采臣虽然因为某些未知的缘由,可以碰到红绳,并扯断它,但是宁采臣本身并没有力量。 所以,宁采臣的扯断,实际上是一种拦截,把红绳截下,自然就连接到他手上。 红绳可以弄断,但是红绳更多的却是一种仪式,真正连接的是两人的姻缘,是属于命运因果层次上的联系。仪式完成,两人的姻缘定下,就算是她,也对其无可奈何。 “感觉有些对不起英台和秋零。”织女看了宁采臣许久,最后深深叹一口气,坐在沙发上。一脸无奈。 看看自己的手,再联系织女的话,宁采臣也明白发生什么事。 宁采臣眼皮直跳。织女这一副‘对不起,抢了你们的老公’的样子。红绳真的有这么强大,连织女这种最顶尖的神灵都没办法? “三年后,你也没办法?”宁采臣知道,织女三年后就会恢复法力。 织女摇摇头:“这次是我太心急了,没考虑清楚。红绳虽然能连接姻缘,但是却也并不是百分百成功的,也有一定的可能起不到效果。为防止这种情况,我之前就在牛郎面前定下师娘的名义。这样牛郎肯定会在心底里抵触这样的姻缘,而我也同样反感。牛郎不是普通人,现在的我也还有些手段,在双方都抵触的情况下,其实是有一半的可能让姻缘红绳失去作用。” 双方都不是普通人,而且心中还怀着抵触的情绪,伦加上理上的压制,这样还有一半的可能起作用,这红绳超乎想象的强大! 又看着自己的手腕,宁采臣默然。这东西,他能抵抗吗? “就算真的起作用,只要我离开这座城市。与牛郎保持距离,不再见面,姻缘也无法相连。等三年后,法力恢复,就直接把这姻缘封印在萌芽之中,也是可以的。”织女接着说道。 这么说,只要他和织女保持距离,然后三年之后就可以解决问题? 不对,如果真的这么容易。织女就不会这样一幅‘抢了她们的老公’的样子! 也就是说,他的情况和牛郎不同……宁采臣瞬间想到一点。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我和牛郎心中都怀着抵触的情绪,但是。我们的姻缘,你会抵触、防抗、厌恶就算死都不愿接受吗?”织女说着摇摇头,她和宁采臣的关系本来就是非常友好,那种深恶痛绝,她根本做不到。“现在就算我们不见面也没用,我们之间可是有不少的记忆,而且对各自都没有坏印象,应该说都有好感。这种情况下,在姻缘牵连之下,这种好感会直接发酵,演化为爱意,根本无法阻止。” 果然是这样,他和牛郎的不同,就在于他和织女的关系其实是非常亲密。 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但是也有亲人朋友那种感情,她了解织女是什么样的人,让他对织女生出厌恶之心,不可能做到。 宁采臣摇摇头,问道:“这红绳,什么时候开始发挥作用?” 他现在并没有感觉对织女有什么特别的心动什么的。 “从红绳系在你手上的那一刻就开始,不过,红绳只是牵引命运因果,并没有强制性的力量。如果两人是陌生人,或者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展为夫妻的人,因果命运的力量,就会以种种外力,促使两人慢慢生出感情。但是,两人本身就有好感的情况下,就……这么说吧,我们两个相处下去,以后的发展本来就有很多种,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发展成知交好友,亲人一般的关系,但是也有可能发展成为情侣,而姻缘红绳就是把这种可能放大到极致。”织女解释道,只要她恢复法力,当然是有能力封印这个姻缘,但是,那时候她已经真正的爱上对方,又怎么可能强行封印。封印了姻缘,她感情也不会变,完全就是自虐。 也就是说,并不是简单地扭曲个人意志,只是把他和织女可能发展成为情侣,变为必然成为夫妻。 哎,如果是强制性的扭曲意志,宁采臣还会想尽办法反抗,但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是他顺其自然发展就会……他又不讨厌织女,怎么反抗,逼自己讨厌织女不成。 虽然说已经理解,但是,宁采臣的心中还是非常复杂。 未来被定下的不甘,但对方是织女,他又没办法讨厌。也有织女所说的,对叶秋零还有祝英台的歉意,虽然这件事是意外,但是毕竟有一种辜负别人心意的感觉。唯一的好处就是,如果他没有选择她们中任何一个,祝英台和叶秋零也会一直是好友,不会破坏她们的感情。 但是……他才十六岁啊!老婆就这样定下了? “比起一直一个人,孤独终老,嫁给你其实也是不错的选择。”织女想了一下,对宁采臣说道。 果然一点的抵触心理都没有! 不过宁采臣也知道。他有何尝不是不反感,他想想又道:“我觉得也不一定是注定的,我身上其实还有一些变数。那次灵魂互换都直接改变姮娥的命运,我身上也许会出现什么诅咒。让这个姻缘出现变化也说不定。” “我们这是心灵层面上的,诅咒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但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但是,如果没往这方面想的话,我觉得还能一直把你看做是自己的弟弟,但是现在已经想到哪方面,我觉得已经有一点把你看做是一个男人了。”织女认真地说道。 有些东西一旦打开,就关不上了。 宁采臣也知道。他现在这个状态就算想到那个可能,还可以用理智压制住一切,而一旦切换到女性的状态,也是免不了…… 师生恋什么的,微微有些激动……压下,压下,其实他是喜欢成熟一些的女人吧,祝英台那样对他,他都能淡然面对,织女才一说出那种可能。他就出现一些幻想……也是,毕竟对于祝英台,他好友知己那种感情更深一点。祝英台在他心中,其实是有些性别模糊的。 对于叶秋零,他更多的是怜惜,还有小时候沉积起来的感情,男女之间那种爱意,其实并不多。 当然,如果慢慢发展下去,他和祝英台或者叶秋零,确实很可能发展成恋人。 宁采臣一直把织女当做姐姐一般的存在。但是现在,一动那方面的心思。织女在他心中又渐渐出现另一种形象,那就是女人。 “虽然说我接受这个姻缘。但月老,哼,等我回天庭,一定要卸了他的神位。”一般的神仙,都是依靠神位而长生的,没有了神位,神仙也会变成孤魂野鬼。对于这个胆大妄为,把手伸到她身上的月老,她一点留情的意思都没有。只是她也明白,这件事可能不会那么容易,月老又不是蠢货,怎么会有胆子做这种事情,背后可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姻缘,红绳,宁采臣看着自己的手腕,各种纠结。 不断的向织女问关于红绳的情况,想看看有没有办法解开,织女也能体会到宁采臣的心情,虽然接受,但她也和宁采臣一样,有些不甘。 只不过,实在是没办法,就算可能有办法,现在的她和宁采臣也做不到什么。等三年后,她恢复法力,又找到方法,那时候两人的感情也已经水到渠成。 直到深夜,宁采臣才颓然放弃挣扎,第一次体会到那种无可奈何的无力感。 以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能想办法解决,几乎没什么能难倒他,再难的问题,也只是多花他一点时间。就算是那次被骷髅魔抓到,他还可以选择死亡,可是现在,他根本没有选择。以往,就算遇到问题,他还可以找织女帮忙,现在,连织女都陷进来。 宁采臣纠结中,织女已经洗完澡走进房间:“时间很晚了,你去洗个澡睡觉吧。” 看看客厅墙上的时钟,已经凌晨一点了,张张口,想说让叶秋零带一床被子过来,却说不出口。现在时间实在太晚,叶秋零肯定也已经睡着,这个时候把她叫醒太不人道。 “你还是洗热水澡吧,不要又晕倒在浴室中。”织女的话让宁采臣差点跌倒,热水澡,也就是说维持这个样子……男女同床? 就算两人未来真的可能成为夫妻,但毕竟现在不是啊,你进入状态也太快了! 而且,不能就这样认命,绝对不能这样认命! 当被命运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这句话宁采臣一百个不认同,怎么能不反抗,反抗没效果是一回事,不反抗又是另一回事。 不能认命啊!必须要有和命运战斗的勇气!就算被强.奸出快感,也不能说舒服! 宁采臣咬咬牙:“我洗冷水澡。” 这痛苦,不是人能忍受的,简直是把人塞到工厂中,用锤子砸砸,把骨头全部砸碎,肉体碾成渣渣,然后再放到一个模型中,重新塑造出一个人。他昨天早上的时候,不仅仅是感冒发烧才晕倒,虽然有些感冒,但还没严重到那种程度。而是在连续两次变化中,痛苦到心力交瘁,精神绷到极致又断开,这才晕倒。 至于高烧,更多的是在晕倒后,被冷水浇灌太久。 而且他感觉,这样的变化还要耗费大量的能量,所以他早上才会饿成那样。淋了冷水之后,宁采臣感到一阵虚脱,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扶着墙壁站起来, 看着镜子中长发美女,又变回来了。 仔细瞧瞧,他还是第一次认真看现在的自己,样子和维多利亚很像,就是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维多利亚的是绿色的,还有维多利亚身为精灵耳朵有些尖,他的耳朵是圆的。 不过细节上的不同,并不影响他和维多利亚一样,美得惨绝人寰。 明天早上赶紧变回来吧,这样子走到路上都得出车祸……只是那痛苦,算了,男人就应该要能忍受,不怕苦不怕痛。 “你的校服我扔到洗衣机了,都脏了,你穿我的睡衣吧,我们的身材差不多,应该会合适。”织女敲敲门,给他递一间连体的睡裙,淡红色的。 宁采臣红着脸接过衣服,磨磨蹭蹭,好一会儿才离开浴室,走进房间。 ……他失算了,现在的他,完全被感情主导,得知他和织女未来很可能是夫妻关系,完全不能淡定。躺在织女身旁,杂念无数,根本睡不着。 怎么办,心跳的好快,明明对织女没有什么男女间的感情,为什么会这样? 她只是姐姐而已,只是姐姐而已,和自己的姐姐一起睡,没什么的,而且他现在还是女儿身,和自己的姐姐睡就更没问题了。 宁采臣心中不断默念,催眠着自己,却听到织女的声音:“睡不着?” “嗯。”宁采臣轻轻应一声,感受到织女往他这边挪移过来,他身体紧绷起来,连忙找话题。闻到织女身上独特的清香,宁采臣立即想到一个问题:“织女姐,我、秋零、英台身上的香味,是不是和你有关系?” “香味?嗯,你们那天在我家洗澡用的是玉露,可以从外到内洗涤身体,把那些把疾病隐患消除掉,清香只是附带的。” “你看,你能不能把那个香味弄掉,你说我一个大男人,身上带着香味不怎么好。” “你现在不是男人,我也不喜欢所谓的男人味。”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起床困难 “织女,织女,织女……”清晨,天还未亮,织女就被宁采臣晃醒。 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隙,光线还非常昏暗,室内很暗。知道时间还早,本就沉重的眼皮,顿时宛若千斤重,支持不到一秒,眼睛又闭起。 思维混沌不清,正要睡去,却意识到好像是有人在叫她……有人!她的家中还有第二个活物,警惕心还未绷起,马上又被熟悉的声音压下,是宁采臣的声音。宁采臣,危险性为负无穷大,可以继续睡觉。迷迷糊糊中,宁采臣又晃了她几下,有事?清醒的意识只有一丝丝,无法进行深入的思考。 “什么事……”浑浊的回答之后,不等听到宁采臣的话,清醒的一点点意识,又被拉入黑暗中,好困,睡吧。 “织女姐,我发现……别睡了,快起来,有很重要的事情!”宁采臣呼唤几句,发现织女并没有醒过来,刚才只是本能的应对,又开始摇晃起来。 好不容易陷入睡眠的意识,又被宁采臣摇醒,讨厌!织女心中不悦,勉强自己睁开眼睛,一条小小的裂缝,看到的是宁采臣那张精致的脸,长发垂到她脸上,有点痒痒的。是宁采臣啊,心中那缕不悦瞬间飞走,织女挥手道:“……别……闹……” 手向宁采臣的脸伸去,拖着长长的音节,话音刚落,织女眼睛张开的一丝缝隙,又闭合起来,伸到一半的手也垂落,又睡着了。 织女一直一个人,从诞生到现在,从未想过自己有可能会有老公,最多只是想找到自己的同类。所以昨天的事情。她和宁采臣定下的姻缘,在表面上,她好像很容易的就接受。但实际上,她的心情比宁采臣还要不知所措。紧张。 只是在宁采臣面前,她一直是以可靠大姐姐的面貌出现,不希望在宁采臣面前留下任何不可靠的印象,把一切憋在心里。 让宁采臣以男性的样子和她一起睡,说出来似乎是认命,实际上她的心中也是紧张到极点。 毕竟再怎么说,现在的她已经把宁采臣看做是一个男人——宁采臣以前在她眼中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同类。一个弟弟。 强忍着心中的羞涩说出这句话,也是在宁采臣面前表现出自己是有主见的大人。目前的情况,不只是她,就算是宁采臣心中也是迷茫无措,在这个时刻,就要有人做出决断。他们两人的关系,是想尽办法维持目前这种姐弟关系——难度太大基本不可能,还是直接承认他们未来夫妻的身份。 她的那句话也就是做出选择,虽然说是这个意思,但她心中其实并没有完全下决断。这种事情开天辟地头一回。她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做决断,只是看宁采臣苦恼的样子,心中一动就说出那番话。有决定就不用苦恼了。 当然,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这样的决定太草率,太匆忙,很多细节都没有考虑清楚。 幸好宁采臣还是有节操的,主动变为女身。 宁采臣躺到她身边时,她心中更是升起异样的感觉,似乎隔着一人宽,还能感觉到宁采臣的温度。不一样了。昨天的时候,他们两个也是一起睡。而且他们两个都没什么距离,基本贴在一起。也没见什么奇怪的。 现在,却不禁胡思乱想起来,一下子想到以前他们相遇的时候,宁采臣一脸戒备地看着她的样子。一下子想到他们慢慢认识,互相熟悉,没见几次却渐渐交心。再想到未来,她嫁给宁采臣,两人结婚生子……各种奇奇怪怪的念头涌现,时而脸红,时而温馨,时而羞涩,一晚上都没睡着。 当然,这些感情都不能在宁采臣勉强表现出来,保持在宁采臣眼中可靠果断的形象。 直到不久前,她才合上眼睛,所以才会如此的困,就算宁采臣再折腾都醒不了。 宁采臣也是一晚上没睡,虽然心中杂念不少,但见织女没说话之后,他便开始思考起来。对于被人操纵命运,宁采臣有一种特别的反感,虽然不反感织女,不反感以后和织女结婚,但是却非常反感被命运操纵着和织女在一起。 他要做什么选择,应该完全由自己,而不是被人砍掉其他选择,只剩下一条路可走。 深夜,无比安静的环境下,宁采臣又冷静下来,完全沉入自己的思维中。这样的他,虽然还是女身,但在思维上却一点也不比男身的时候弱。 一晚上未合眼,他却精神奕奕,他想到一个可能! 想到,于是产生心理波动,自然就退出那种冷静到极致的状态,在激动的心情下,只想着马上叫醒织女,和她一起分享这份心情,还有让织女出手验证一下猜想是否正确。 见织女完全是应付的回答,宁采臣心中不满,又摇着织女带着撒娇的声音道:“……织……女……姐……姐……” 从他口中出现这种声音,哪怕他现在是女身的状态,女孩的甜美嗓子和着撒娇的声音非常匹配。织女还是潜意识中浮现出宁采臣男身的样子,那么严肃的人……顿时一阵恶寒,起了鸡皮疙瘩。睁开眼睛,看到宁采臣现在这柔美的五官和黑亮的长发,呃,又感觉和谐了,声音、撒娇的样子、外貌完美搭配。 只是,他是宁采臣啊!看上去再美,在心中还是有些不自然,反差实在太大。 有一点清醒,至少眼睛是完全睁开,虽然还有着迷糊劲,但至少能知道宁采臣有事找她。然而,她只是有点醒,并没有完全清醒,对于困到极致的织女而言,只有睡觉才是最重要,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想要宁采臣安静下来,不要打扰她睡觉,又不想逼自己清醒过来问明情况。 由于不大清醒,思维比较简单——把宁采臣拉过来一起睡觉。这其中。也与她昨天晚上胡思乱想有关,把宁采臣当做男人,自己未来的丈夫。亲近感与以往又有些微的不同。 没有想太多,织女猛地起身。直接把宁采臣拉到自己的怀抱中,拉拉被子盖住两人,然后仿佛耗尽力气,又躺下睡觉。 对这突发状况,宁采臣被弄得发蒙,一回神就被织女抱在怀中。 宁采臣轻轻挣扎一下,织女却认为宁采臣出去,又要烦她让她睡不好。挣扎一下,她就更用力,宁采臣动几下,发现自己在织女怀中,完全动不了。好大的力气,这瘦瘦的手臂,柔软的身躯,完全感受不到一点肌肉。虽然早知道织女的力气很大,帮忙搬家的时候,他用全力都只能提两个大包包。而织女轻松就把一堆东西给提起……算了。不想这些,伤男人的尊严。 “织女……织女……织女姐……织女姐姐……” “不要吵,睡觉。”织女没睁眼。把宁采臣的头往自己的胸前一按,宁采臣瞬间闭嘴了。 不闭嘴也不行,他现在被两个凶器包围,呼吸都有点困难,张口是完全不能。过一会儿,似乎怕把宁采臣闷坏,微微松手,宁采臣这次也不敢再逼织女醒来。冷静下来,事情其实不急。什么时候说都可以,织女现在好像很困的样子。还是识趣的不去烦她吧。 “那个,要睡到什么时候?”宁采臣小声道。他是怕织女再给他一次闷杀。 “睡到我醒了之后。”这时,织女已经有一部分意识清醒,没那么容易一眨眼就睡着。抱着宁采臣,立即感受到现在宁采臣这柔软的身体,还有从宁采臣身上传来温度。这种感觉对织女来说,非常的新鲜,独行几百年的织女,从来没和别人这么亲近过,自然也从来没有抱着别人睡过。 软软的身体,又非常暖和,那温度就像能传递到心脏中,随着血液运输到全身,与她的体温融为一体。还有宁采臣身上味道,闻着,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感。 飘荡了几百年的心,似乎已经有安落的地方。 “哦。”宁采臣应一声,沉默一会儿,又道:“那手能不能松开,这个姿势有点……” “不要,我才不放手。”从心里开始温暖的感觉,让织女的睡意更浓重,听到宁采臣的话,本能地回答一句,手抱得更紧一些。又嘀咕一句什么‘你是我的,才不放手’,然后真正的睡着。 知道现在织女还是处于迷糊的状态,这话的意思,估计也是把他当做人形抱枕之类的,并没有在意。 在这样的冬天,最寒冷的清晨,有个人形抱枕确实不错……被织女当成抱枕,他也可以反过来把织女当成抱枕。 脑中的兴奋停下来,积累一整天的疲劳侵袭而来,宁采臣迷迷糊糊中,很快的就睡着。 这一觉睡得非常沉,也有一种莫名的安心,直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宁采臣才醒过来。睁开眼睛,抬头,与正在看他的织女对上眼,两人互相看着,刚醒过来的迟钝慢慢解除。好像,织女是早就醒来了吧,一直看着他?慢慢的,两人一直看着,宁采臣的脸却渐渐变红。 织女摸摸他的脸,轻声道:“真漂亮。” 眨眨眼睛,宁采臣意识到什么,脸上出现不高兴的神色,挣开织女的怀抱,从被窝中出来……一站起来,宁采臣发觉自己身上的衣服,淡红色的睡裙,还是织女的……刚刚崛起的男性尊严又被打垮。现在他长成这样,从外表的内心,有什么资格谈男性尊严。 一件睡衣太单薄,这天气还挺冷的,宁采臣犹豫一秒钟,还是乖乖地钻进被窝,先暖和一下,尊严这种东西以后再说吧。 织女似乎也舍不得他这免费的人形抱枕,见宁采臣回来,就伸手再度把他拉到自己的怀中。 “织女,我有一件事情要说。”宁采臣郑重其事道。 只是现在这个样子,和刚才那种可爱的举动,对比起来,让宁采臣严肃的表情变得有些好笑。织女轻笑一声,又连忙弄出一副和宁采臣一样严肃的表情,板着脸道:“宁采臣同学,请说,老师听着。” 宁采臣严肃的表情瞬间垮掉,只听这话,完全是正经的师生谈话,谈的还是学习未来之类的严肃话题,但是——哪有师生躺在一张床上搂着谈话的啊! “织女姐,别闹了,我是说正事。”宁采臣苦着脸道。 “宁采臣同学,话这么说就不对了,老师这么认真的和你谈话,怎么能说是在胡闹呢?还有,要记住,我是你老师,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你都要……”织女不知道怎么,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心情就特别的愉悦,看着宁采臣严肃的样子,忍不住想要破坏,那表情崩溃的模样特别有趣。 “织女姐……”织女突然变得有些无赖的样子,让他感到无比头疼。 “还叫我织女姐?都说了,要叫老师,你这个孩子怎么就这么健忘呢……”织女感觉自己还没玩够,而且强调她是宁采臣的老师,似乎心中会浮出一种感觉,特别刺激的感觉。 现在的织女,完全不可理喻,宁采臣算是看明白了,叹一口气,无奈道:“我觉得还是冲个热水澡之后,我们再谈话吧。” 宁采臣说着就要离开,连忙被织女拉住,宁采臣挣脱不能,又到她怀中。 女身模样的宁采臣,她还能淡定面对,游刃有余,如果宁采臣换成男身,织女感觉自己做不到现在这么自然——至少不能淡定地躺在一张床上,拥抱着,两人几乎没有距离的谈话。 “你现在又没衣服,如果恢复男身,你有脸穿着裙子回家吗?”织女又恢复正常风格。 也是,宁采臣抿抿嘴巴,放弃现在下床的想法。 宁采臣决定把女身的自己和男身的自己,当做是两个人,男身的自己需要节操尊严,女身的自己,呃,当然节操尊严贞操都是需要的,只是在有些人面前,可以适当的抛弃一些东西。而且,女身的他,不仅仅是外貌,甚至内心的变化,都和男身的他完全不同。虽然说最内在的本质是完全一样的,但在外在表现,却不怎么一样。 “织女姐,其实我有一个猜测,如果能证实,可能可以不受姻缘红绳的影响。”(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生离 织女知道宁采臣不会空口说白话,哪怕是这个状态的宁采臣,必定是有几分把握才会说出这话。 按理说有办法解决姻缘红绳的问题,恢复自由,她心中应该高兴才对。但是,莫名的她心中出现一丝犹豫,有点不想听宁采臣说的方法……这个念头一起,织女瞬间一惊,姻缘红绳的力量有这么强大吗?这才不到一天就让她对宁采臣产生这样的感情。 真是可怕,一直都知道姻缘红绳对凡人有几乎难于抵抗的力量,她以为作用在自己身上,她多多少少能有些感觉,没想到她堂堂天帝之女都会这样不知不觉中招。 不应该啊,虽然说法力被封印,但是她身为天地间最顶级的神仙,本质也是非常高的,就算被红绳牵上……难道月老的能力不止如此? 月老由于神职限制,就算再强也是有极限的,除非他背后有人。 织女正在想象着各种阴谋,并判断真正想要对付她的是什么人,做出种种猜测,宁采臣已经开口说话。 “唐三藏说过,因果和命运,只有佛祖那个层次的存在,才能看懂。你也说过,所谓的命运大势,都是由那些最上层的神仙所决定的,而据我所知月老并不是什么强大的神仙,只不过是天庭中一个普普通通的神职。” “姻缘分布,包含了所有的人类,所有有性别的生灵。如果月老真的能对我们施加必然的果、注定的命运那样的绝对性的影响,那他的力量也太夸张了。” “那样的月老,几乎可以说是命运的一部分,最强大的神灵之一。这明显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姻缘红绳的力量。不会达到因果命运那样的高度。因为普通人没有抵抗力,所以看上去近似于命运之类的力量,但实际上。我认为姻缘的力量,仅仅只是姻缘的力量。” “因果命运是注定的。但是姻缘却不可能有这种强制性的力量,不是不可改变的,应该有漏洞可钻。” 织女点头,月老确实只是普通的的神祗,算是比较低等,实力低下的神祗之一。 神职的高低也和神仙的寿元有关,神职越高的神仙,寿元也就越漫长。而月老。基本八百年换一代,月老能观测凡人的姻缘,能窥视到一丝神仙的姻缘,而真正能影响的,却大多是凡人。至于神仙,月老也不敢动,大家都在天庭,你敢乱动他们的姻缘,活得不耐烦了啊。 所以织女只是根据她所知道的,姻缘红绳对凡人的影响来判断。毕竟她现在也相当于一位凡人。对于凡人,姻缘红绳就相当于命中注定。 宁采臣说的是有可能,但是他所说的漏洞是什么? 现在的她本身并没有什么力量。只是借助道具能使用一些法术,而牛郎的力量是在战斗方面,对于姻缘方面可是一点用都没有。他们现在能借助的力量,还有大魔王和姮娥,大魔王还年幼,姮娥,呃,如果是常曦现身就算是真正的因果命运都可能可以扭曲。 不过,常曦不可能现身。身边还有用的上的力量是…… “织女,你有没有办法查看一下你现在身上的姻缘?”宁采臣问道。 不是专职的领域。别人的姻缘肯定无法查看,但是自己的。对于最顶尖的神灵而言,自然有办法。 织女狐疑地看宁采臣一眼,查看起自身的姻缘。 半响,织女睁开眼睛,充满震惊之色。她身上的姻缘不变,但是,与她相连的另一半却消失,她的姻缘似乎被什么力量剪断。怎么可能,昨天的时候,她明明看过……昨天,现在,织女看着怀中的宁采臣,顿时明白过来。 “看来我猜对了,月老的力量,只是姻缘,并没有涉及到因果命运的层次。与你结缘的是宁采臣,可是现在的我,身体和宁采臣没有一点相似,在灵魂上可能也发生改变。可以说,与你结缘的那个宁采臣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姻缘的力量自然找不到方向。”宁采臣笑着说道,昨天思考一晚上,他才想到这一点。 对于这些超凡的力量,宁采臣知道的其实很少,根据少量的线索,加上大量的推断猜测,才得出这个结论。 在这里也可以推断出,如果有对姻缘了解很深的神仙,肯定也能进行更多的操作。例如简单的取代、转嫁、分化之类的,当然,这些东西对现在的他们来说不用考虑,娘溺泉的诅咒,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这样说来,在昨天晚上宁采臣化为女身的时候,他们之间就已经没有姻缘的关系!那么她今天对宁采臣出现那些情绪,都是真正出自她内心的情绪,并不是受到姻缘红绳的影响! 织女感到脸发烫,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羞愧……他们之间真的没有姻缘了吗?羞愧之余,织女心中隐隐有些失落。 如果没有姻缘的话,宁采臣应该不会这样乖乖躺在她怀中吧,以后就没有免费的抱枕了。 有这个抱枕,她睡得比以前安心,就这样失去真可惜。 突然,织女想到一点,看着得意洋洋的宁采臣,似笑非笑道:“果然是好办法,只要你当三年的女人,我法力恢复,就可以把姻缘封印起来。” 咔嚓咔嚓咔嚓……宁采臣瞬间化为灰白,碎裂。 当三年女人,谁要当三年女人啊!三天他都受不了!他还打算中午的时候就恢复男身,然后永永远远的不洗冷水澡,彻底封印女身。 织女摸摸宁采臣柔顺的头发,笑道:“这样的你,傻的很可爱,如果是男人状态,你可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把最难的想通,却忽略最简单的一点,太可爱了,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 辩解不能。如果他保持冷静状态继续考虑下去,这种事情肯定能明白。 但是那时候他一激动,就打破极致冷静的状态——呆萌版宁采臣出现……你妹。 “你才可爱!”宁采臣羞怒道。 “嗯。我可爱,你也可爱。”织女满面笑容。显然心情非常好,这样就可以经常使用免费的抱枕。 虽然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这个时候她不应该高兴,而是应该失落才对。只是,织女觉得自己不能深想,否则可能会看到什么恐怖的东西,她只是为得到一个抱枕,能睡安心睡觉而高兴。 现在的宁采臣。心非常的敏锐,织女的好心情,宁采臣也感受到。 瞧了织女一眼,宁采臣低下头,慢慢让自己的心情恢复平静……肯定是想多了,世界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 “采臣。” “嗯。” “继续睡觉吧,我感觉睡得还不够,肯定是前几天太累,要睡个两天恢复一下。” “你慢慢睡。我去把校服洗掉烘干,中午就可以回去了。” “我最近有点失眠,一个人睡不着。陪我睡两天吧。” “我卖艺不卖身!” “谁让你卖身了,又没要你替我生孩子,只是让你陪睡觉而已。” “……织女姐,你的节操掉了。” 虽然说在床上织女有点变样,但到中午时间,在宁采臣脸色苍白的从浴室出来后,织女就恢复正常。等他们吃完早饭,就已经到中午时间,叶秋零已经放学回。让叶秋零以宁采臣的衣服被熊孩子弄脏。在学校中,让她帮忙带一套衣服替换。就简单的从宁采臣家里拿到衣服。 下午,宁采臣开始去上学。 在学校中见到姮娥。宁采臣想起那个幽灵少女,他身上的诅咒已经发生改变,也就不能再见到聂小倩。问过织女,聂小倩是跟着姮娥离开,并没有留在织女家中。 现在外面的世道不怎么好,聂小倩一个幽灵,比人类还容易遇到危险。 “小倩在这里吗?”宁采臣对姮娥道。 姮娥注视了宁采臣一会儿,说道:“从你进这个教室,她就在你身边一直说话,只是你一直没理她。觉得被你无视,就走到你面前挡住你的路,结果自然是被你撞倒,又从她身上踩过去。她大发脾气,想要找你理论,说了半天,你一挥手又把她打飞。现在她知道你可能看不到她,喏,她正蹲在那个角落,哭哭啼啼的。” 聂小倩伤心了好一会儿,对于宁采臣这个这几年所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还是非常重视的,而且宁采臣还让她当了几天的活人。 在她心中,宁采臣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今天能在学校中见到宁采臣,高高兴兴的上去打招呼,没想到……见到这样的情况,她也明白,宁采臣可能看不见她了。看不见,也就是对宁采臣来说,她是不存在的,她就这样失去这个朋友。 心中难以接受,还抱着一点希望,宁采臣只是和她开玩笑,或者她什么地方惹宁采臣生气,结果,却从姮娥口中证实宁采臣是真的看不到她。 姮娥说完,她哭了,宁采臣依照姮娥的指向看过来,却是在看她身边的墙壁,没有看到她身上,她心都碎了。 宁采臣根据姮娥的表情调整视线的焦距,确定聂小倩真正的位置。 叹一口气,宁采臣一步步朝聂小倩走近,再判断一下距离之后,停下来。看着身前的空气,他知道聂小倩就在这,宁采臣伸出手,轻声道:“对不起。” 见到宁采臣向她走来,聂小倩心中一喜,难道宁采臣又能看到他了。 而且宁采臣的视线也集中到她身上,然而宁采臣的那句道歉,却让她的心一凉,宁采臣的眼中,没有她的倒影。 泪水不可制止地流着,唯一的朋友,又失去了,又要变成一个人。就像两年前一样,那个一直陪着她,亦师亦友的幽灵一样。虽然宁采臣还活着,但是随着宁采臣失去看到她的能力,他们的一切也都结束。 上次是死别,这次却是生离。 宁采臣一直看着她,保持着伸手的姿势,聂小倩哭了一会儿,缓缓伸出手,握在宁采臣的手上。 “很高兴认识你,和你相处的这段日子,很愉快。”聂小倩抬头,抹掉眼泪,做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仿佛是能感受到聂小倩的手,听到她的声音,宁采臣微微一笑道:“我也是,虽然看不到你,但是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这样的应对,让人感觉宁采臣完全能看到她,但是她知道,宁采臣看不到她。和宁采臣接触的时间很短,但是她对宁采臣有不浅的了解,宁采臣肯定是计算出她反应,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握住他的手,知道她会说什么话,知道她在想什么。 真是一个厉害的人,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如果能一直做朋友就好了。 松开手,给宁采臣一个拥抱,聂小倩挥挥手离开这个教室:“再见了,我的朋友。” “保重。”宁采臣默默说一句,站起身,不用看姮娥他都知道,这时候,聂小倩肯定已经离开。 对一个看不见碰不着的人,只是短短几分钟的交流,却耗费宁采臣大量的心力。完全是依靠对聂小倩的了解,分析她的心理活动,而且是把握到每一丝一毫的细节,把一切计算到位,才能进行这样近乎两个世界的交流。 接触的时间不长,宁采臣却十分了解聂小倩的心情,也知道他对聂小倩意味着什么。 现在这个时候,聂小倩肯定很伤心,而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姮娥,帮我看看她好吗?”他知道姮娥和聂小倩的关系并没有多么亲密,以两人的性格,也很难发展成为好友。 宁采臣也不去勉强什么,只是希望姮娥能稍微照顾一下聂小倩。 姮娥点点头,也跟着离开教室。 不能怪谁,但宁采臣的心情还是不免的有些低落,觉得在教室中有些气闷,趁着下课时间,到后操场无人的角落安静一会儿。 “采臣。”听到祝英台的声音,宁采臣抬头一看。 祝英台艰难地站在树上,手上提着一小水桶,笑着道:“对不起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个月 “别,这里还有人……”看到祝英台的架势,宁采臣急忙劝道。 这个地方虽然安静,但并不是完全没人,刚才宁采臣就看到一个人朝这个方向走来,速度比他慢一点,现在大概就要到了。 祝英台却没把宁采臣的话放在心上,这个地方她一直都在观察着,确定现在只有她和宁采臣两个人。宁采臣这句话,在她看来只是想要自救,而编出的谎言。 蹲在上面,调整一下姿势,对着宁采臣,直接把一小桶水倒下去。 电光火石间,宁采臣手往腰间一淘,拔出一把折叠伞,在祝英台泼水之前撑开伞。 啪啦啦,一阵水拍打雨伞的声音。 淡定地收起雨伞,仰头看着一脸呆滞的祝英台,宁采臣解释道:“若说女人生孩子的痛苦是十级疼痛,那么我被冷水淋到,就是二十级疼痛。为了避免这种痛苦,所以我随身带着雨伞……英台,你如果想发脾气的话,打我就可以,不要用水,我宁愿被你捅几刀,也不想再感受那种痛苦。” 打着把宁采臣变为女身,然后展开激烈的追逐,在最短的时间把他拿下的主意,还真不知道这种事情对宁采臣会是这样的痛苦。 蹲在上面瞧宁采臣几十秒,祝英台抿嘴,把水桶一扔,算了。 不知道的情况下她还能出手,知道这对宁采臣来说是如此的痛苦,她也没办法再做这种事。她是想见到女身的宁采臣,但她更不愿看到宁采臣受苦。 祝英台爬树的能力并不强,凭着一股气,做到带着一小桶水爬到树上,现在下去却有些困难。好像爬太高了一点。这件事因宁采臣而起,下去的事情就交给宁采臣吧,祝英台扶着一根树枝。慢慢站起来,对着宁采臣道:“我跳下来啦。你接着。” “等等,等等,别动,小心一点。”看着祝英台站的摇摇晃晃的,他还真怕她不小心掉下来。见祝英台停下来,宁采臣建议道:“我觉得你还是顺着树爬下来比较好,带着一个水桶你都能爬上去,下来肯定没问题的。而且我会在站在下面支援你,不会有危险的。” 虽然有些高,但这棵树也不是那种笔直笔直的,有几个落脚处,下去有些困难,但并不是完全做不到。 不过祝英台不想自己下去,宁采臣让她的谋划失败,总要有些补偿。 “不要,我害怕,还是我跳下去得了。”祝英台打量着高度和下面的地形。做好跳下去的准备。 害怕,宁采臣无语,爬下来再怎么都比跳下来安全吧。害怕还要跳。 太危险了,宁采臣只能制止:“别跳,这么高跳下来脚肯定会受伤的,而且你一百多斤,跳下来加上重力加速度,那么大的力道我也没法接住啊,还是爬树吧,有我看着不会有危险的。” 你才一百多斤,老娘才九十斤! 祝英台翻一个白眼。不和宁采臣废话,直接起跳。 卧槽。来真的! 这跳跃的姿势也太销魂了,正常的姿势跳下来也只是扭一下脚之类的。这样跳下来,说不定会变成重伤。 宁采臣连忙调整姿势,直接伸手抱住祝英台,又用‘健身体操’里面的几个卸力技巧,边后退边把着力道卸去。宁采臣不是武林高手,健身体操没有内力辅助,也只是健身体操,虽然减缓一些伤害,但还是让手臂疼痛,胸口发闷。 以公主抱的姿势抱着祝英台,慢慢的,疼痛舒缓过来,看到手中完好的祝英台,抱怨道:“你是上天派来惩罚我的吧。” 说着,宁采臣就要把祝英台放下,却见祝英台双手缠上宁采臣的脖子,威胁道:“别放开,就这样抱着,你敢放手的话,我就……我就亲你。” 这货脸皮太够了,这种话是一个女孩子能说出来的吗? 宁采臣严肃着一张脸,祝英台却一直瞄着宁采臣的嘴巴,意图非常明显——放下,你的嘴巴就是我的了。 现在这个姿势,祝英台要吻上来,他还真没法躲。 只是……宁采臣对祝英台撇撇嘴,让她看看身手。 祝英台转头一看,发现有一个学生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脑中马上飘出‘万松高中的基情’‘第一校草与第一才子间所不为人知的事’‘论公主抱的三十六个可能’……这种事早已不是第一次,宁采臣和祝英台的绯闻在一年前就出现各种版本,在祝英台宣布叶秋零是她女朋友时停下,现在……那个学生,惊讶之后,马上从口袋中掏出手机。 不管是叫人围观还是拍照,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用宁采臣说话,祝英台就自觉地从宁采臣身上下来。 在宁采臣面前不注意形象,但是在别人面前,祝英台一直都是维护着第一校草的荣耀。 宁采臣不急不慢地走到那个学生面前,温柔的笑着,轻声道:“不可以拍照哦,刚才看到的,能不能请你忘掉,如果没办法忘掉的话,能不能把他当成我们之间的秘密。” 虽然听上去是在商量,但是那个学生非常肯定,宁采臣没有给他选择。 人名树影,面对这个学校大boss,那个学生僵持几秒,直接败退,不甘地收起手机。 “谢谢。”宁采臣微笑道谢,在那个学生转身的时候,他又道:“对了,徐周同学,要好好学习,不要经常到黑网吧玩游戏。” 那个学生脚一顿,苦笑一起,不要这样吧,他这个学校最底层的学生,存在感低到在班级中都没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宁采臣竟然能叫出来。 被知道名字,如果现在这个事情传出去,宁采臣就会直接找上他。而且,宁采臣也太神通广大了,连他经常到黑网吧玩游戏都知道。他现在还是未成年。没有身份证自然无法上网,只能进黑网吧。如果被家长知道他是因为经常上黑网吧玩游戏,才让学习变得这么差。那他就完蛋了。 打消把这件事告诉新闻部卖钱的打算,开启手机。默默地把上面的照片删掉。 不过,没想到宁采臣和祝英台真是那种关系,明明是两个男生……他们两个到底谁是攻谁是受?按外貌来看,比女生还漂亮的祝英台应该是受,但是性格上祝英台有时候会更强势一点,也许宁采臣才是受…… “我觉得他在想什么不健康的东西。”祝英台摸摸下巴,看着那个学生的背影道。 “随便他怎么想,这个人不笨。不会把事情泄露出去。”宁采臣随口答道,对这些超级容易懂的学生,他并不需要花费多少心思。 心思简单,弱点简单,轻而易举就搞定,这是思想层次的不同。 和宁采臣一起这么久,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见到,以前只是觉得宁采臣很聪明,现在……她诡异地打量宁采臣,然后笑道:“采臣。其实你是个超级腹黑的人吧。” 腹黑?也就是表里不一,精于计算,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对你这句话。我感到十分心痛。”他只是精于计算而已,像他这种表里如一,真诚善良的人,怎么可能是腹黑呢。 被祝英台这么一打岔,宁采臣因为聂小倩而郁闷的心情,也变得好很多。没什么看不开的,他也不是看不开,只是,他虽然理智。但也不是什么机器人,也有自己的情绪。有些情绪他可以强行压制。但是这种离别的惆怅,没有压制的必要。任其发展。 上学,放学,一切又恢复正常。 半个月来,在学校的生活十分平静,不仅是在学校,在这个胜华市都安静异常,连普通的犯罪事件都降低到极点。 与之相反,在全国各地则爆发出不少的恶性事件,每一起事件都有人丧命,甚至不是一个两个,经常是十条以上的人命。最严重的,一整个小镇几千人口一夜之间全部消失。这些大事件,就算国家想要隐瞒,也没办法,社会陷入恐慌之中,妖魔的传说也随之出现。 这个科学为上的时代,当然不能让妖魔之类不科学的东西流传,这种事情闹得太大,官方也必须给一个解释。 一个跨过的恐怖集团,拥有强大的武力。 只有这一句话,没有其他的任何信息,因为没办法解释,只能任由别人想象。 全国的警员都行动起来,进入警戒状态,在大街上都经常能看到巡视的部队,民众才得到安全感,慢慢稳定下来。 这些自然都是逃离的妖魔做出来的,而暴露出来的这些妖魔,基本也都被消灭掉。 虽然损失很大,但是比起曾经发生的妖祸,这次算是影响最小的。爆发的很快,但压制的更快,只是区区半个月时间,那些逃离的妖魔,就已经有一小半被消灭。若是在几百年前,每一次妖祸,就算规模只要现在这一半的妖祸,都能对整个国家造成可怕的伤害。 那时候,甚至于国家朝政都被妖魔把持,真正民不聊生,随时可能被妖魔吃掉的黑暗的世界。 现在虽然死掉一部分人,但全部牺牲的加起来,也比不过曾经一个大妖造成的伤亡。当然,这样的情况也只是在这段时间,之前国家尽量隐瞒情报,就算那些妖魔知道有同伴在行动,也不知道有大妖被消灭。现在死掉这么多大妖,剩余的肯定都已经看清局势。 一旦这些妖魔选择隐忍,在短时间内不去强求实力的恢复,而是慢慢熟悉人类世界。凭借的那些妖魔几百年几千年的经验,对人心的了解,也能在人类规则下玩得风生水起,布下一个个隐秘的局,收割大量的人命。 当然,随着妖魔的改变,针对妖魔的策略也会发生变化,这是一场人类与妖魔的战争,智慧上的斗争,力量上的斗争。 可以看得出,这场战争会是一场持久战。 胜华市的安静,也是理所当然的,这里是天庭与妖魔大战的地点,政府重点关注,天庭重点关注。 就算有些妖魔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也不会选择在这里杀人犯罪,否则只要留下一丁点的线索,在政府天庭,仙凡两大终极力量下,只有死亡这个结果。 果然,在下半个月,事件渐渐减少,再也没有哪个妖魔能自信作案而不会发现,他们开始正视国家的力量人类的力量。在曾经,能对妖魔造成伤害的只有修士和神仙,而现在,人类也已经有一定的力量,能够消灭妖魔。 这一个月死去的妖魔,大妖全部都是顶尖修士消灭的,但是普通的妖魔,却有一部分是死在普通人的手中。 一些聪明人,利用妖魔对现代设备的不熟悉,强电、枪械、化学药剂,车辆……等等各种能产生巨大破坏力的东西和环境,在一定的人力物力下,杀死那些妖魔。 之后好像一切都恢复正常,没有妖魔敢出手,大妖魔小妖魔全部都学乖了。 街上的军人减少,恢复到之前的样子,看上去似乎是灾祸过去,比以前放松了。实际上却是内紧外松,不管是牛郎所领导的部门,还是那些修士,都知道接下来的案件会更加棘手。妖魔们不是害怕退缩,而是在观望,行事更加隐蔽,在酝酿着一场能保护自己又能收获大量人命的灾难。 宁采臣关注着这些事情,也时常从牛郎的口中得知最新的情报。 他也只是听着,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是他能插手的。这是一个他所不熟悉的领域,而且,这个世界上又不止只有他一个聪明人,对于局势的判断,应对的手段,还是交给专业的。 让宁采臣担心的是大魔王,一个月时间,大魔王都没有苏醒。 不吃不喝,幸好生命迹象没有变弱,为防止意外发生,它一直在织女的房间中。宁采臣也时常去看大魔王,当然,不可避免的受到织女幽怨的眼神,似乎是那天给她当抱枕让她尝到甜头,经常要求宁采臣再次化身抱枕,当然,都被宁采臣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又是一个周末,宁采臣把稿子传给杨晴时,却被要求去她家一趟,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不接受 “秋零生病了,我今天有点事情离不开身,就交给你了。”杨晴边交代边收拾东西,在宁采臣正要问具体病情的时候,她抛下一句你自己去看,就出门。 没送去医院,看杨晴的神色也不是特别焦急,应该是感冒之类的吧。 走到叶秋零的房间门口,门是虚掩的,宁采臣轻轻敲两下,呼唤几声,没人应。推开门走进去,这个房间宁采臣也住过一个月,早已熟悉,没有什么对女孩子闺房的好奇,直奔目标。叶秋零还在睡着,长长的头发包裹在睡帽中,整个人完全缩入被窝中。 叶秋零的睡姿不是平躺着,她的身体缩成一团,侧身睡着。这是一种非常没安全感的睡姿,也是,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没有父母家人,自然会缺少安全感。 走到床沿,看着叶秋的睡颜,脸色似乎有些憔悴,还有着浅浅的黑眼圈。 不知道有没有发烧,宁采臣手背贴在叶秋零的额头上,测试一下温度,不烫。睡得很沉,没什么难受的样子,应该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情。 睡眠休息,都是身体自我调整的过程,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些小毛病都是靠身体自我修复能力解决的。叶秋零既然生病,又不是什么大病,睡觉肯定有利于身体康复。宁采臣没有把叶秋零叫醒问她的身体情况,一切等她睡醒再说。 时间离中午还早,做饭的话,杨晴应该会回来,不用他来。 就在这里干等着也不是办法,不是说没耐心,在这里枯坐一整天宁采臣也能按耐得住。只是。如果一直这样看着她睡觉也不好,就算他心中没有丝毫猥琐,这种行为也是非常猥琐的。在叶秋零的房间到处翻找一下。正常情况,就算他们是要好的朋友。做这种事情也不好,然而,他们的关系又有些特别。 这个房间早就被他翻过无数遍,现在这个举动做起来非常自然,直到五分钟后,宁采臣才停下手——再怎么说……这种事情还是注意一点吧。 从书桌上拿起一本书,是叶秋零从他那借去的,里面还有一些他的读书笔记。 叶秋零在他那里看了一个月他的藏书之后。也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经常会去他那里借书。翻阅着书,时间如流水,渐渐流逝,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书虽然看过,但再看一遍,也可以品尝出不同的味道。宁采臣沉入书籍之中——他习惯看书的时候完全投入,但是这时候心中还关注着叶秋零,留一点心神在外面,叶秋零只要发出一点的响动他都会脱离出书本。 直到一小时后。眼睛有些酸涩,宁采臣合上书,看看窗外的景色让眼睛休息一下。 这时他才注意到叶秋零已经醒过来。在看着他,没有声音,他也不知道叶秋零醒了多久。看她面带笑容的样子,不像是病人。 “看什么呢?”宁采臣把书本放在桌上,在床沿坐下。 “看你啊。”叶秋零眨眨眼睛道,没想到今天醒来的第一眼就能看到宁采臣,心中滋生出一丝的冲动,说出这句话,意外的没有什么害羞。瞧见宁采臣的笑容。叶秋零不禁想到,如果。如果这一生,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能看到他……那才是最完美最幸福的人生吧。 这样的生活。不就是夫妻,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叶秋零,心跳加速,看着宁采臣的目光,不自觉地转移。 比以前大胆了,宁采臣也明白叶秋零的心思,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微微一笑,观察一下叶秋零已经恢复几分的气起色,宁采臣问道:“听说你生病了,现在情况怎么样,要不要紧?” 生病?她生什么病?叶秋零眼中出现一丝茫然,然后又想到宁采臣话中的‘听说’,听谁说?只可能是与她同居的杨晴。难怪杨晴昨天晚上突然发神经,硬拉着她看了一宿的电影,直到天都快亮了才放她去睡觉,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 只是,不管如何,她不会对宁采臣说谎的,摇摇头:“昨天通宵看电影,身体受不了,所以有些不舒服,没什么大不了的。” 宁采臣是什么人,从杨晴的不正常还有叶秋零这句话中透露出的信息,他就明白事情的真相。 杨晴又给他们制造独处的机会,想要撮合他们。 对于杨晴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宁采臣也明白,如果他们之间还是正常发展,相信杨晴不会插手。毕竟杨晴对他们的关系十分了解,对他们两人的性格也很了解,不会做无谓的事情。这一切都是因为宁采臣这一个月以来的举动,虽然说与叶秋零和祝英台都保持的亲近的关系,但是,比起之前,却是划了一条明显的界限。 只是朋友,不是恋人,不能再进一步。 这样做也只是想把伤害降到最低,感情这种事情,只要两人以上的,都免不了伤害。之前的情况,可能她和祝英台中,两人会有一人受伤,而现在……和织女的姻缘,让宁采臣觉得,必须和她们划清界线。 就保持现在的关系就可以,若是再进一步,没结果的感情最是伤人。 至少在没解决他和织女之间姻缘的问题之前,他们最好都保持这样的关系,不给她们更进一步的机会。这样的行为,她们肯定都有所察觉,祝英台有时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实际上面对感情问题时,却是有一颗非常细腻的少女心,叶秋零就不用说了。 “既然没事,我……”这种两人独处,担心叶秋零会乱想,宁采臣准备离开。 “等等,采臣,能说说吗,发生什么事了,这一个月你一直都和我还有英台保持着距离,为什么?”见宁采臣准备起身。叶秋零拉住宁采臣的手,紧紧握着。这次杨晴制造出来的机会,对她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由于宁采臣的刻意回避,这一个月来她都没机会和他独处。也没机会问出这个问题。 沉默一会儿,分析着利弊,说出真相会怎么样,隐瞒会怎么样……最后宁采臣点点头。 不管如果,问题捂着,只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叶秋零和祝英台的性格,也和那些普通的女孩不一样。不容易改变和放弃。“你去洗漱一下吧,我打个电话给英台,这件事情她也应该知道。” 正巧,祝英台也已经忍无可忍,打算在今天冲进宁采臣的家,把他抓出来审问,接到宁采臣的电话,马上就过来。 “事情是发生在一个月之前,也就是我住在织女家的那几天。”宁采臣才刚说一句,祝英台就察觉到什么。立即问道:“你这个月的异常,和织女有关?” 真是敏锐,大事上面粗心马虎。在这种事情上特别敏感,不愧是祝英台。 “嗯,那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月老,也就是天上掌管姻缘的神仙,他趁着织女变为凡人的时候,想让织女和别人定下姻缘。以织女的性格,知道之后,又怎么可能会接受。她的性格你们也应该清楚吧。除了对我们亲近之外,对其他的人。根本就是不屑一顾。不要说与别人定下姻缘,就是和普通人多待上一会儿。她都会感受到不舒服。” “所以她反抗,不过失去法力的她,也无力反抗。那时候我也在,不知道怎么的,能看到那条姻缘红绳,于是就出手帮忙把红绳弄断,结果……”宁采臣抬抬自己的左手道:“结果那条红绳绑到我手上了。” 姻缘红绳,宁采臣这个月对她们的态度改变……叶秋零睁大眼睛惊讶道:“你和织女姐姐……” “没错,我们结下姻缘,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姻缘的驱使下,未来我们会结婚。姻缘对普通人来说很难改变,就算是织女恢复,没有对姻缘深入的了解也无法斩断。更何况现在的织女,与普通人也差不多,我们都没有反抗姻缘的力量……”说到这里,宁采臣顿一下,还是决定说出来,对她们不需要隐瞒:“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要我淋下冷水变为女身状态,姻缘也能暂时失去目标,但是织女要在三年后才能恢复,才能封印姻缘解决问题。” 这其中巨大的信息量,叶秋零和祝英台好一会儿才消化完毕,总之就是她们的战斗,插入了一个第四者,而这个第四者还是美貌与智慧并存,与她们与宁采臣关系都非常要好的织女。 更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织女要和她们抢老公! 而且还不是公平竞争,而是利用神仙的力量……虽然说这是意外,但是叶秋零和祝英台都心中不平,太不公平了! 祝英台怒视着宁采臣,这个叛徒! 不管宁采臣有什么理由,做出这种事情就是叛徒! 想想还是觉得怒气难平,祝英台直接把宁采臣往卫生间的方向推去:“你给我滚到浴室去,不过是做三年女人而已,有什么的,姻缘可是一辈子的事情,又岂是三年时间所能比的。而且你要知道,这种事情,不单单是你自己的一辈子,还关系到我,关系到秋零,关系到织女,我们大家的一辈子!” 叶秋零难得的没有替宁采臣说话,发生这样的事情,就算是她这样好脾气的人,也都冷静不下来。 没有揍宁采臣一拳,已经是她们的好修养——虽然说宁采臣并没做错什么,也是受害者。但是谁让宁采臣是男人,又被她们喜欢上,明明平时那么可靠的,竟然出现这么不靠谱的情况。 “我觉得,织女姐姐想要和我们竞争的话,还是完完全全靠自己,公平竞争比较好。”叶秋零认真说道。 “别误会,织女姐可没那个意思,她也是受害者……英台,别推了,你知道是不可能的,三年时间,不说别的,我估计自己都会性别错乱。”如果能保持他现在这样的理智状态,三年时间在对人格上,自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女身的他……宁采臣觉得后果会很严重。 而且他消失三年这种事情,也是非常不靠谱,一不小心,人生都会毁掉。 “没关系的,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不会介意。”祝英台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宁采臣的解释,使劲把他往浴室推,见推不动,便让叶秋零一起来帮忙。郑重的向宁采臣道歉,然后,叶秋零便和祝英台一起,打算两人合力把他推进浴室中。 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 宁采臣预料到她们两个不会那么容易接受,但是也没想到会这么激烈。 现在的祝英台早已失去理智,根本就没有想太多,只想着把他和织女的姻缘解除。而叶秋零,看上去很冷静,但实际上以她的性格,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的。她其实也和祝英台一样,失去理智,只想着让他变为女身,而不去细想这样会引发什么后果,而且宁采臣只要回家洗个热水澡就能变回来。她们做的这些注定是无用功。 两个女生的力气,想要困住宁采臣还可以,让宁采臣按她们的意思进浴室,还是不够。 纠缠一段时间,无果,叶秋零抱住宁采臣,手脚齐上,锁住宁采臣四肢:“英台,你去装些水来,直接浇上去就可以。” “等等,别啊,你们冷静一点,我现在也在想着解除姻缘的方法,不要这样……”宁采臣这句话也不是胡说,他所认识的人中,其实还有一个人可能帮得上忙,那就是青丘。青丘是与女娲、常曦同时代的存在,对姻缘这种东西,肯定会有了解。 而且青丘和他说过,现在是去取回她曾经的力量,只要变回九尾天狐,青丘的实力,在漫天神佛中,也能排入前十。 这样的实力和无数年来的见识,有不小的可能,有能力斩断姻缘。 因为事情不确定,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想,所以宁采臣一直没说出来,这次被这两个小疯子逼的不得不说。然而已经晚了,祝英台和叶秋零现在根本听不进人话,直接一盆冷水把宁采臣和叶秋零泼的浑身湿透。 剧烈的疼痛,爆发出来的力量不是叶秋零能控制的,连带着叶秋零,两人摔倒在地上。 全身肌肉似乎都在抽动,血管几乎爆炸,宁采臣眼中失去神采,只剩下痛苦。祝英台第一次看到宁采臣痛苦到这个样子,顿时从疯魔的状态走出来,生出后悔的情绪。叶秋零抱着宁采臣,就更能感受到宁采臣的痛苦,宁采臣这种人,就算被砍上几刀,估计也只会皱几下眉头,像这种痛苦到几乎失去意识,也是她所没想到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程彩凝 “热水!”祝英台见状,又匆忙地跑进浴室。 痛苦还未褪去,听到祝英台的声音,宁采臣艰难出声阻止:“不要,让我缓缓,再来一次我可就要没命了。” 还好这痛苦来得快去得也快,几个呼吸时间,宁采臣的身体缩水,变为女身。 祝英台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抬眼瞧他,完全一副做错事的熊孩子模样。看到她这样子,宁采臣无法发脾气,对于祝英台他的容忍度是非常大的,只是没好气道:“冷静下来了没有?” 暂时性的,宁采臣还是决定保持女身状态,在短时间内再变回男身,说不定会像在织女家中一样昏厥。 变化是要消耗能量的,这点宁采臣已经确定。 现在肚子空空,至少等吃了午饭之后,才能变回来。 况且,现在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情绪看起来稳定,但也许他变为男身的时候,又不稳定了呢? “冷静下来了,我现在非常冷静。”祝英台连忙点头保证,叶秋零也跟着道歉。 感受到身体变重,冬日的寒气渗入体内,宁采臣没工夫和她们说闲话。 再下去体温流逝,会生病的,必须马上换衣服。 想叫祝英台去帮他拿衣服,又想想这里到家还要一段时间,这天气太冷,可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还是向叶秋零借一件吧。 反正在那段时间,叶秋零的衣服也是他的衣服,以他们的特殊关系,应该不算什么。 宁采臣还没开口,细心的叶秋零就拉着宁采臣走进房间,拿出一条浴巾给他。并且当着他的面。脱掉湿哒哒的衣服,虽然说叶秋零的身体他早就看过几十遍,对其的熟悉比自己的身体也差不了多少。但是,看叶秋零脱衣服又不一样。 那时候的情况特殊。他看的也只是叶秋零的身体,身体中并没有叶秋零的意识,不是完整的叶秋零,没有那种少女气息,还好一点。 而现在,完完整整的叶秋零,让他感觉自己心中生出一丝莫名的情绪,脸一红。还是回避一下比较好。 “不要浪费时间,你也在这里换吧,我的身体对你来说应该没有任何秘密,没必要回避。”见到宁采臣要离开,叶秋零幽幽道。 宁采臣停下脚步,叶秋零说的是事实,总觉得他们这种关系比老夫老妻还要亲密……也许,他最应该娶的就是叶秋零,毕竟他们都拥有过对方的肉体。像叶秋零这样保守的女孩,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也很难克服心理障碍,去和别的男人恋爱吧。 而且叶秋零还是喜欢他的。 想和叶秋零保持距离,又希望不会伤害到她。或者减少伤害,似乎有些一厢情愿了。 叶秋零这种女孩,真的能够在看清现实后,放弃他,而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吗? 等他这么多年,倔强到独自一人搬到这里找他,她这看起来温柔到软绵绵的外表,内心深处,肯定是无比坚强坚定。 以叶秋零对他的执着。就算是真的受伤了,放手了。也很难保证她会看开。 就像是这些年,他们分开——宁采臣和她聊起过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从他们的聊天中,他知道叶秋零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活在过去,活在他们的记忆中。如果未来他们没有结果,叶秋零也许,还会像这些年一样,一直活在过去中,不肯走向未来。 微微失神,等寒气入骨,宁采臣才回过神,却见叶秋零已经脱光光,在擦拭着身体,然后干净利落地把浴巾围在身体上,向他走来。 “别想太多,这么冷的天气,你还不把这湿衣服脱掉,是想要生病吗?”就像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叶秋零抱怨的语气中,带着是浓浓的关心。非常自然的帮他脱下外套,等叶秋零开始解开他内衬的扣子时,他才握住叶秋零的手:“我自己来。” 一个女孩子这么大方,他也就没必要这样害羞。 宁采臣开始自己整理,叶秋零也没强行插手,而是到衣柜中挑选衣服。从**到外套,帮宁采臣挑选一套,再给自己拿一套。宁采臣看着床上整整齐齐地放着的衣服,那件蓝白内.裤和白色的胸罩特别显眼,刺得宁采臣睁不开眼。 他要穿这种东西么?犹豫一下,宁采臣还是把这两件拨开,却见旁边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把这两件拿起,递给他。 “女孩子,如果不穿内.裤不戴胸罩,那绝对是变态或者色.情狂。”叶秋零也才刚戴好胸罩,见宁采臣的动作,才过来。说着,她也想起,像宁采臣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懂得怎么戴胸罩……不知道他们灵魂互换的时候,宁采臣有没有戴胸罩。 她的一句话,让宁采臣身体僵硬了起来,叶秋零亲自动手帮他穿戴。 还好,他们的尺寸差不多,戴好胸罩,拿着内.裤,叶秋零问道:“这件也要我帮你穿吗?” 宁采臣没有回答,叶秋零仔细一看,却发现宁采臣现在却是处于眩晕状态。 呃,这种事情对于现在的宁采臣而言,还是刺激太大了,被她大胆的举动弄晕。 脸微微一红,她其实也很害羞来着,只是,在她心中,她和宁采臣的关系就算在心灵上有距离,在身体上也早已经没有任何距离。 所以她才能这么淡然的光着身子在宁采臣面前晃悠,毕竟她的身体,不管过去未来都是他的。而且也早就被看过无数遍,身体被自己的男人看到,看自己男人的身体,都是很正常的,不需要害羞。 看样子宁采臣短时间是回不了神,叶秋零怀着激动的心情,帮宁采臣穿起衣服——宁采臣的女身对她来说还是很新鲜的,不禁多花一点时间观察了一下。 等宁采臣清醒过来,两人都已经穿戴整齐。宁采臣托托自己的胸部,这种感觉在和叶秋零灵魂互换时已经习惯。没有什么不适。 有点不敢看叶秋零,那羞涩中又带点莫名情绪的模样,就像是被侵犯过的小姑娘一样。 “为什么你们的身材都这么好呢?”一个宛如深闺怨妇。充满幽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祝英台盯着宁采臣。不甘不愿道:“被秋零比过去也就算了,但是被你一个男人比过去,总感觉有点不爽。你一个男人,胸前那两坨脂肪拿来完全没用吧,完全是累赘,要不,我帮你捏爆它?” 看着已经反锁起来的门,再看看祝英台……这家伙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早就进来了。看着你们互相脱衣服,亲亲密密的样子,好生嫉妒。采臣,你明明和我做了那么亲密的事情,现在又和叶秋零做这样的事情……其实,你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对吧。”看到宁采臣眼中的疑惑,祝英台解释一下,然后又用更幽怨的眼神看着他。 水性杨花的女人?宁采臣脸一黑:“我不是女人。” 看到他和叶秋零刚才的互动,她似乎受到极大的刺激,话中都带着怪异的味道。完全没有放过宁采臣的意思,阴阳怪气道:“不是女人,嗯。也对。不是女人,又同时和三个女人保持着亲密的关系,采臣,你这是脚踏三只船吧。脚踏三只船的男人,果然是一个超级花心的人渣啊。” 又升级为脚踏三只船的人渣……织女那条船,是意外之下被迫踏上去,而且是踏上去容易下船难。叶秋零那条船,估计在叶秋零的心里,在很小的时候他就踏上去了吧。至于祝英台。他如果想从她那条船下来,腿都会被砍断。 虽然很多原因。但是,祝英台的话。又确确实实没有冤枉他。 “要不……”宁采臣才说两个字,祝英台就冷笑着打断他的话:“不管是什么原因,你既然上了我的这条船,就别想完好的下船。要离开也可以,给你两个选择:第一,留下一手一脚。第二,你给我生个儿子。”祝英台完全一副土匪的模样。 好可怕的女土匪,不过给她生个儿子? 就算他现在是女身,也许有那个功能,但是你一个女人,有让他怀孕的能力? “如果你不愿意给我生儿子的话,我给你生个儿子也行。”祝英台一副我非常大度的样子。 这人的脸皮超厚! 真是无语了,不仅是宁采臣,一直看着的叶秋零,也被祝英台的话弄得一副囧囧的样子。 总之,祝英台绝对是一个超级凶残的女人!各种意义上的凶残。 胡闹一阵,祝英台才正色道:“我想通了,既然是姻缘,那么就不是无法破坏的。以我对你的了解,要破坏你和织女姐的姻缘,并不是什么难题。哼哼,你就等着吧,看看我祝英台,怎么以一己之力,干翻月老,让他乖乖的把我们的姻缘给牵上!” 想要打倒神仙,好志气,宁采臣给她一个大拇指。 叶秋零就没有这么霸气了,她只是说道:“伯父以前说过,想让我当他的干女儿。” 这就是叶秋零为自己准备的退路,追求宁采臣是肯定的,如果能成功最好……当然,如果不是因为竞争对手是祝英台,现在又加一个织女,这两个人和她的关系都非常好,她绝对会拼尽一切,而不会替自己想后路。 现在呢,能追到宁采臣自然是最好,如果没办法,就找上宁采臣的父母,相信他们知道她的身份后,再加上现在友好的关系,不会拒绝认她这个干女儿。 以兄妹的名义,她也能一辈子陪在宁采臣身边——这只是一条后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的选择。 各自做好打算,在宁采臣的要求下,叶秋零提前开始做饭,这时,杨晴回来了。 她本来就是想给宁采臣和叶秋零制造独处的机会,周六,她又哪有什么事情需要外出。现在杂志社走上正轨,一切井井有条,周末她有的是时间慢慢休息。在这里她没有几个朋友,男朋友就更没有了,周末有叶秋零陪着就不错,出去只会更无聊。 在她看来,她都离开两个小时,宁采臣和叶秋零之间不管有多少话都应该说完了吧。 然而,她打开门看到的却是祝英台这个臭小子,叶秋零的情敌,还是叶秋零名义上的男朋友……好复杂,好矛盾的关系。厨房中闻到食物的香味,只靠着味道,她就判断出这是叶秋零在做饭。叶秋零的厨艺是她手把手教出来的,对于这些味道,再熟悉不过。 紧接着,她又发现另一个人。 她自认是一个美女,没有自夸,这是事实。 祝英台和叶秋零,毫无疑问也是顶级的美少女……感觉胜华市这一块地方真是人杰地灵,盛产美女,就她所知道的这一带就有不少的美女。然而,她们这些美女,在这个安静的少女面前,都有一种黯然失色的感觉。 她这时候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漂亮到这种程度。 能在这里,也就是说这个少女是叶秋零或者祝英台的朋友。这出众的容貌,如果是叶秋零的朋友,不会没在她面前提起过。 不是叶秋零的朋友,只是祝英台的朋友吗? 呃,其实更可能是宁采臣的朋友,宁采臣那家伙,身边总是出现一些美女……对了,怎么没看到宁采臣啊。 杨晴朝她们点点头,她在门口看见宁采臣的鞋还在,宁采臣应该还在房子中。 她的房间没有,叶秋零的房间……两堆湿哒哒的衣服,她记得,这分别是宁采臣和叶秋零的衣服。从内到外完全脱光,杨晴心中惊讶,不会吧,给他们一个机会就发展到这个程度? 然后马上想到,他们两个不知道有没有做好避孕措施,他们年龄都还小,现在有孩子可不妙。 而且,太早有孩子,或者做流产,对女人都是一种伤害。 杨晴又注意到一些细节,做那种事情,衣服怎么会湿哒哒的,现在是大冬天,外面又没有下雨。 她突然想起,宁采臣不在这屋子里,门口却有宁采臣的鞋。鞋架上比她离开时,也只是多了一双女鞋,而现在这里有祝英台,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少女…… 咦!那个少女身上穿着的衣服,不就是叶秋零的衣服! 消失的宁采臣,多出的一个少女,地上两摊湿衣服……所有的细节联想在一起,杨晴瞬间把那个少女和宁采臣关联起来——正常人是不会想到这一点,但是谁叫宁采臣有那个前科,能和叶秋零灵魂互换,就算变成一个女人,似乎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杨晴走到宁采臣面前,仔细观察一下,和宁采臣是没有多少相似的地方,但是,和叶秋零钱包中那张宁采臣幼年的照片,却有几分相似。 人在幼年时,如果长得漂亮一点,是很难分出男女的。 宁采臣和这个少女,就像是幼年的宁采臣,分别朝男女两个方向分化。虽然都和幼年的宁采臣有几分相似,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差别却非常大。 “你是谁?”杨晴问道。 “我叫程彩凝。”宁采臣站起身,眼也不眨地说道。 程彩凝,杨晴嘴角一抽,不就是宁采臣三个字倒过来读,这家伙,取个假名也偷懒。不过,这也证实了她的猜测,这个少女就是宁采臣。(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霸气的宣言 第二天早早来到学校,教室中只有零星的七八人,写作业的,吃早餐的,还有一大早就亲亲爱爱的。祝英台不知道怎么,今天也特别早来到学校,宁采臣把她拉到一个角落,小声道:“英台,你别再拿水浇我了啊,我觉得女身状态的我,智商有点低。” 男身女身的都是他,变来变去,自然也感受到一些的别扭。女身状态的他,很多事情都反应不过来,感觉特迟钝,特没用。 习惯对事情做出敏锐反应,把自己的事情处理的清清楚楚的宁采臣,对那种感觉有些受不了。 不在掌握之中,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都不在掌握之中。 事件的发展只能顺其自然,完全被形势气氛牵着走……宁采臣觉得,还是能理智对面一切,跳出事件,不带私人感情,以第三者的角度来分析判断比较好。 虽然说,一切以自己的本心面对,以心印心也是一种不错的处世态度。但是这些对他而言,却是在小时候,为适应这个社会所自然淘汰的。他并不是天生理智,而是在后天的变化中,慢慢把自己调整为最适合生存的状态。 女身的状态,只有在不明白自己感情的时候出来一下就可以,是对他人格上的补充。 “知道啦,不过,现在这个状态的你情商很低。”祝英台微微鄙视,现在的宁采臣看上去智商和情商都很高,但是情商这一方面,他完全是以理智演化出来的,根本就是不真实的。 对祝英台的话,宁采臣不认同:“情商由五个部分构成的,分别为了解自身情绪、管理情绪、自我激励、识别他人情绪、处理人际关系。我觉得这些。我都做的不错。简单来说,情商高的人,朋友也多。在这个学校中,我的朋友可不比你少。” 祝英台再度鄙视。一个连自己喜欢的是谁都不知道的人,还有脸说自己的情商高。 “你们在聊什么呢?”宁采臣顺着声音的方向,转身一看,是梁山伯。 这一个月来都不见踪影,要不是从他父母那里得知,他是去参加一项培训,宁采臣都以为他失踪了呢。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看到他。 “你还活着啊,真是惊喜……今天怎么这么早到学校。你平常不是只有下午的时候才会来一会儿吗?”梁山伯是她家公司旗下的艺人,对他的行程祝英台自然是一清二楚。平常的时候,梁山伯一周也只会来学校一次,通常都是周五下午,这个时间还真没见梁山伯来过学校。 “想你们了呗。”梁山伯脸上一直带着笑容。 宁采臣仔细一瞧,这才发现梁山伯的不同,这个月的培训对他的改造似乎有些大。 简单的从服装上来讲,以前的梁山伯,完全就是不修边幅,而现在。服装、发型的搭配让人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人的气质也发生极大的变化,身上多出一股自信,精神面貌和曾经的梁山伯完全不同。 如果不是对梁山伯的熟悉。他都怀疑梁山伯换了一个人。 看了许久,宁采臣轻轻一句:“你瘦了。”本来就是一根竹竿,现在变成一根纤细的竹竿。 心中升起不明的滋味,梁山伯本想来这里秀秀,让祝英台看看他现在的风采,一点都不比宁采臣逊色,却被宁采臣的一句话弄得完全失去兴致,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幼稚可笑。 自嘲一笑,梁山伯淡淡道:“吃了些苦头。不过收获也不小,本来是打算半年之后再出道的。只是现在公司的情况有些不好,需要有根柱子稳定人心。所以。在下个月我会推出一张个人专辑,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现场表演还有难度,拍摄mv只要多花点时间,却不会有问题。” 点点头,对这样的发展,宁采臣并不感到意外。 暑假的时候,祝荣被挖墙脚的,几个镇台柱子都离开,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那些人的能力强大。 梁山伯已经走向自己的路,宁采臣也不知道他未来会怎么样,可以预计会成功,但到底会成功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梁山伯。宁采臣也只能提醒一句:“娱乐圈和学校可不一样,人心复杂,到处都是勾心斗角,你自己小心一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祝英台也说道:“对啊,你这人心思太简单,太单纯,容易被人算计。嗯,我和老爸说一声,看看能不能给你找个精明点的经纪人。” 梁山伯只是笑笑,目光在宁采臣和祝英台之间移动着,半响,他突然说道:“你们两个,摊牌了?” 这话的意思……祝英台瞪大眼睛:“你知道了?” 梁山伯的话毫无疑问,是知道她喜欢宁采臣的事情,可是,她这段时间才和宁采臣表白的。而且这件事情,除了他们几个,别人应该都不知道才对。 就连柳琴丹、秦紫丽她们,都以为她和叶秋零是一对,这段时间梁山伯都不在,怎么会知道? 看到宁采臣一点都不意外的样子,梁山伯明白,宁采臣是个明白人。有些事,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意去想,只要他愿意,很多事情都不可能瞒过他。 自己的这点小心思在他面前,还真有点可笑。 “早就知道了,你还没发现吗?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只要有采臣在,你的目光百分之九十都停留在采臣身上。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你喜欢他,当然,在别人眼里你也是男生,所以他们只会认为你们两个友情深厚。”梁山伯意味深长地对祝英台说道。 愣了好一会儿,祝英台才想明白,梁山伯这是对她说的,他的心思太简单太单纯的回答。 早就知道她喜欢宁采臣,却还让宁采臣帮他向她表白……他这是在说,他其实也是一个有心机的人。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老好人。 可是,祝英台有些不敢相信,梁山伯会是这种人?怎么可能? “不要瞎想。”宁采臣在祝英台额头上一弹。打断她的胡思乱想:“山伯没你想的那么单纯,但也不是坏人。” 他不是坏人?梁山伯摇摇头。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前没认清自己,现在却清楚了。好人坏人是相对的,跟娱乐圈那些已经浑身污臭的人相比,他当然是好人,但是和宁采臣和祝英台比较起来,他却是不折不扣的坏人。 也许,以后不该来这里了。现在的他,和他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 失去很多,但是他不后悔,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就会一步一步走下去。这条路,始终是辉煌的,是他心中一直憧憬的。 梁山伯拍拍宁采臣的肩膀:“采臣,好好对待英台,如果发现你对她不好,我可不会客气。不要怪我不念朋友之情。”接着又对祝英台道:“如果哪天,你觉得这根木头太木太没意思,你可以来找我。我的胸怀永远为你敞开。” 祝英台眉头一挑,自信满满地伸手搂住宁采臣:“他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这辈子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所以你还是安安心心去唱歌吧,不要惦记着我,没可能的。” 啪啪啪啪啪…… 掌声随之响起,祝英台往四周一看,却发现在这段时间。学生都陆陆续续来到教室。他们虽然是在角落,但是所谓的角落也就是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然而她和宁采臣,都是巨大的灯泡。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引人注目的。 所以祝英台这霸气的宣言,被他们听到,直接把这些学生镇住。 马文才曾经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得到的只是嘲笑,祝英台不同,她和宁采臣可是很多人公认的一对cp,这一宣言立即得到许多腐女的支持。 不仅是那些腐女,就是男生也全部拍手支持。 宁采臣和祝英台是什么人,那可是学院偶像,牵动多少少女的心。宁采臣和祝英台在一起,瞬间就解放这个学校大部分的美女资源,那些找不到女朋友的男生自然是高兴,机会变多了。那些有女朋友的男生也高兴,自家女朋友对别人念念不忘,哪能安心,现在这两人都变得没威胁,自然安心。 这种事情,肯定会对祝英台生活造成很大的麻烦,而且两个男生,在社会上肯定不会被祝福的。 对她,对宁采臣的名声都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不过祝英台不担心,改命的事情,在知道织女能力的时候,就已经去问过。 说是成年之后就没问题了,不需要继续女扮男装。所以她早已打算在今年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恢复自己的身份。 现在正好,明天让父母来学校一趟,把事情讲清楚,然后再去把她身份证上面的性别改成‘女’也就可以了。 这么大的事,整个学校都传疯了,自然惊动天音部的众人。 一下课,祝英台和叶秋零立即被拉到天音部社团教室中,门紧锁,不让任何人进来,她们开始对这两个家伙进行拷问。 要解释清楚有些麻烦,祝英台看到门被反锁,窗帘也拉上,社团教室中都是自己人。于是,她选择直接脱衣服,在她们闭上眼,又小心地睁开眼的时候,祝英台已经脱衣完毕。真相大白,这样的解释比任何语言都有说服力。 “你早就知道了?”秦紫丽见叶秋零毫不意外的样子,惊讶地问道。 “嗯,否则我怎么可能当她女朋友,帮她抵挡马文才,这件事采臣也早就知道了。”叶秋零的话,让她们都明白过来,原来这两个所谓的男女朋友,完全就是在做戏!想要怪罪,也怪罪不起来,她们两个之所以成为男女朋友,本就是做戏给马文才看,这大家都知道的。 只是,看着叶秋零和祝英台那么亲密,感情非常好的样子,她们才会以为这两人假戏真做成为一对。 …… 不管外面风吹雨打,宁采臣还是保持淡定,只是对着一涌而上的学生,他不免露出一种生人勿进的气场。 宁采臣的威严摆在那里,就算再好奇,看到宁采臣那样的姿态,大多数人都自觉的不再烦他。同学们不敢,就只有老师上场了。现在是高二,明年就是高三,在这个学校,宁采臣就是主力,大家都还希望宁采臣在高考,考出一个状元,给学校增增光。 早恋这种事情,其他人的话,完全无所谓,爱干嘛干嘛。宁采臣就不一样,老师们都担心早恋会影响到他的成绩。 而且还是两个男生,如果是一男一女,压力还不会那么大。 两个男生的恋爱,不仅有被恋爱分散注意力,影响成绩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还要面对巨大的外界压力,那些风言风语都有可能压垮这两个学生。 虽然心中有千言万语,但在见到宁采臣的一刻,却没有任何一位老师能说出什么。 因为他是宁采臣,宁采臣不会犯错,宁采臣会有主见,宁采臣会解决一切困难。这种几乎无所不能的看法,深入人心,他们的劝告,似乎完全没有意义。宁采臣在办公室站了一会儿,那位被挑选出来的女老师,首先顶不住压力,随手把一堆卷子交给宁采臣:“帮忙把这些卷子发放下去。” 面无表情地拿起卷子,离开办公室,里面的老师才狠狠松一口气。 宁采臣本想采取一些手段,解决这些流言,得知祝英台的态度之后,他也就不去插手。 抱着卷子走在路上,在拐角处,突然冲出来一个人,与宁采臣撞在一起。人倒是没事,试卷却洒落一地。这是一位老师,二十多岁的女老师,名字叫沈万姬,在这个学校工作有三年,所教的是历史课。并非他们班级的老师,很少见面,宁采臣不怎么熟悉。 沈万姬连忙道歉,并帮忙捡试卷。试卷不少,一个人要花一段时间,宁采臣也就没有客气,让她帮忙。 捡拾过程中,手不免发生碰触,宁采臣发现,沈万姬的手特别冰凉。 虽说是冬天,女人的手脚都会比较凉,但是沈万姬的手也太过冰凉了吧。宁采臣注意一下沈万姬,发现她的脸色也有些苍白,没多少血色。当然,在一些妆容的掩盖下,没宁采臣的观察力,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带病上课么?这样可不好,整理好卷子,宁采臣说道:“生病了就请假回家休息,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不要强撑着。” 沈万姬面露惊色,连忙说自己没事,只是没睡好,到保健室休息一下就好。 有点奇怪,看着沈万姬离开的身影,她好像是在逃跑一样。 心中有鬼?一个老师心中能有什么鬼,况且这个老师在学生中的评价还不错,在那些学校领导的评价中,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习惯性的,对这种异常现象,宁采臣动用一些人力,稍微调查一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僵尸 “你们闹得可真够大的。” 本就是名人的祝英台,现在因为那霸气的宣言,更是声名远扬。 一放学她就在天音部的小伙伴的掩护下,逃离学校,并且打算今天下请假,等明天她父母把事情办好,再上学。 同时间,宁采臣的身旁也变得不太平,为了保护叶秋零,今天他们分开回家,叶秋零先走。宁采臣离开的时候,正好碰到织女,于是搭个顺风车。 “风浪虽大,翻掌即平,不算什么麻烦。”这事对宁采臣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大事。都不需要他做什么,只要祝英台的身份公布出来,一切问题都自然平息。当然,学校的第一校草变成第一校花,肯定会掀起一阵风潮,但那也持续不了多久。 不是什么坏的影响,等大家重新熟悉祝英台的新面貌之后,也就那样。 毕竟,祝英台虽然是以男生的身份上学,但是那外貌本来就容易让人忽略性别,加上讨喜的性格,性别上的变化,并不影响大家对祝英台的感官。 如此气度,在织女哪里,却换来一声深深的叹息。 人生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地看着一只能暖床的软妹子,变成一个‘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淡然面对一切的军师。 “你现在称得上麻烦的,就是身上的诅咒……你还没告诉她们么?”三天前,宁采臣身上的诅咒被触发了,那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父母在他眼中完全成为陌生人。和以前需要猜测不同,这次,宁采臣直接得到诅咒的内容。 遗忘,以七天为单位。分为三波,每一波都将遗忘一批人。 而遗忘的对象,则是看他心中的重要程度。第一批被遗忘的人,就是对他来说最重要的父母。 他知道。祝英台和叶秋零,肯定都是第二批遗忘的人。 昨天在她们面前,把他和织女的姻缘坦白,也有一定的程度上是因为这件事的关系。重新确定自己在她们心中的位置,还有她们在他心中的位置,为了把诅咒的影响降到最低,他还把与祝英台和叶秋零相遇的经历,其中重要的部分。全部记录下来。 当然,记录下来的不仅仅是她们两个,织女、梁山伯、许仙……这些他重要的人,都会记下。 他一直在考虑着,是直接告诉她们,还是伪装成没有忘记她们的样子。 只要记录下足够的资料,他觉得,自己肯定能伪装出和现在一样的相处模式。有好有坏,纯粹理智上来讲,宁采臣能理解被自己所爱的人遗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伪装有可能避免这种痛苦,但是又觉得,他们之间需要坦诚。 这么大的事情。她们也有知情的权利,而且,她们肯定不愿活在谎言之中。 “本是打算今天和她们说的,只是,英台的举动……现在不是个好时机。”宁采臣的声音有些低,这个诅咒,伤害最大的其实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的缺失,使得他的心,好像被掏空一样。一片着空虚,用什么东西都无法填补的空虚。 虽然知道家里的两位是他父母。但是却感受不到一点温情,父母在他眼中只是陌生人。 这只是第一波。等到三波之后,他所有珍视的人,珍视的感情,都消失。 那他,也将是行尸走肉。 这种感觉,常人很可能直接被折磨疯掉,只是宁采臣的理智,强行压下一切。他知道受到伤害的不止是他,他更坚强,所以这个时候,他应该承担起一切。 “早点对她们说清楚,我觉得你身上的这个诅咒可能不会这么简单,有可能还有别的变化。”织女提醒道。 铃声响起,不是电话的声音,是一款特殊的软件的声音。 这聊天软件是国家内部使用的,由于和牛郎的关系,宁采臣的手机上也安装上。一般的事情,牛郎是不会使用这个软件联系他,除非是有关于妖魔的重要事件。 宁采臣打开一看,发现他发过来的是一篇内部的报告。 报告很长,宁采臣花五分钟才通读一遍,里面写了骑兵县的一起失踪事故,很详细,从第一个人失踪就开始追踪。只是,没有找到凶手,每次失踪一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三人失踪。找不到任何的线索,他们怀疑是妖魔作案。 这起事件,在以前肯定是惊天大案,但现在混乱的世道,这案子却不那么显眼。 牛郎之所以发给他的原因,却是因为,骑兵县离胜华市非常近,乘坐高铁只需要半个小时。从妖魔出世到现在,胜华市一直是妖魔的禁地,连带着胜华市附近的城镇,也都比其他地方安定。 由此可以看出此事的不简单,牛郎是在提醒他,胜华市可能也不安全,让他注意一些。 一般情况下,妖魔也不敢在胜华市作案,如果真的有妖魔做了什么事,那只能说明做下案子能获得的利益,远远高于被天庭发现的风险。 这次的事件,也许背后……宁采臣想着,对织女道:“你身为老师,每天需要面对那么多学生,这种特殊的时刻危险性太大。我觉得你请一个长假比较好。当然,最好是辞去老师的工作,另找一个少与他人接触的工作。” 织女笑道:“我不工作,那你养我啊?” 宁采臣认真思考一会儿,以他的能力,想要赚钱不难,由于年龄和工作时间的限制,可能赚不了大钱,但是养活一个织女还是搓搓有余的。 “那也行。”宁采臣点点头,比起这些琐碎的,还是织女的安全更重要。 她只是开玩笑的……沉默了一会儿,虽然知道他可能是得到什么消息,才做这个决定,但宁采臣的话,还是让她心中生出一点不明的感觉。 只是。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躲避,织女看着宁采臣,幽幽道:“还不知道你会不会忘了我。” 被忘记。固然是一件悲伤的事情,但是不被忘记好像是一件更悲伤的事情。 这个话题太沉重。宁采臣默默不语。 …… 下午,在学校中看到马文才。 重新回来上课了么,他的父亲倒下,肯定会对公司造成巨大的影响,这几个月都是他在支撑着。 现在应该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他还是一个学生,虽然说现在就让他执掌公司,他也能做的很好,但是。一个高中未毕业的学生,这个名声对他未来的发展却不怎么好。马文才不是个会甘心一辈子守着他父亲的产业的人,所以现在,他肯定是请一个ceo帮忙管理公司,自己继续上学。 宁采臣只是觉得,他来学校的时间有点晚了。 以正常的情况来看,马家占据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股份,还有马文才的能力,应该很容易就能把他父亲出事引起的震动压下。 马文才来学校的时间,比他预计的晚了一个月。是因为那个ceo么? 这些问题,只是在他脑海中停留一会儿,马文才怎么样都不关他的事情。他来学校还有一件事情。早上拜托朋友们调查的事情,也就是沈万姬的情况,现在已经有结果。 几张纸放到他面前,上面记载着沈万姬过去与现在情况。 过去的沈万姬,与常人没什么区别,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师,能力优秀,品行良好。 宁采臣的预感没有错,现在的沈万姬确确实实与以前有不小的区别。大体上是看不出来,不过从生活中的小事上。就能发觉,沈万姬身上可能出了什么事。 “沈万姬老师有把早餐带到办公室吃的习惯。她来学校都比较早,早餐也只是在店中打包一份。而从七天前开始,沈万姬老师就不曾带早餐来学校。不仅仅是早餐,以前她偶尔也会吃一些零食,现在却没人见她在学校中吃过什么东西。” “她开始与学生保持距离,也是从七天开始,情况越来越盛,开始只是不与学生直接接触,现在却是距离一米之内都不行。” “有人看到她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发出很痛苦的声音,似乎在强行忍受着什么。” “在六天前,她好像感到极度寒冷,给自己套两层的外套,现在虽然没这么夸张,但也经常站在暖气旁。” “有人说,在三天前,看到沈万姬老师的眼瞳变为血红色,很可怕。不过他们证实过,沈万姬老师的眼瞳是正常的黑色,那个学生看到的可能是错觉。” “不知道是不是涂了指甲油,沈万姬的指甲变为白色的了。”…… 一切从七天前开始,沈万姬老师是发生什么事了吗?这么多变化,应该可以肯定是发生不小的事情。怕冷,减食或不食,痛苦、身体不适,体表的变化……宁采臣有不好的猜想,不管是对是错,现在都不能坐视不管。 可能与妖魔有关,织女不宜出面,宁采臣找上姮娥。 自从那天姮娥叫他‘姐姐’开始,宁采臣就有意无意与她保持距离,姮娥是他朋友,他不愿意自己的朋友看着自己,实际上却是看另外一个人。 同样的,姮娥也有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宁采臣是朋友,而女娲是她的姐姐。 宁采臣这个朋友是真实的,女娲这个姐姐是虚幻的。 他们两个,目前看来并不是对等的,宁采臣与女娲是不同的。至少,宁采臣不愿成为女娲的化身,所以姮娥也在纠结这个问题。宁采臣的真实,不仅仅是人,更是一点一滴由记忆构成,共同历经生死的感情。而女娲,不存在任何记忆,只有那种仿佛亲人之间的感情。 姮娥是常曦,但是,她也是姮娥。 常曦的姐姐,姮娥的朋友,在没搞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之前,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宁采臣。 身上的诅咒是麻烦,在诅咒发作之前,要把这件事情解决,否则可能威胁到这个学校的学生,还有织女的安全。宁采臣不去纠结于那些东西,在大势之下,还纠结于小事,那是矫情,宁采臣不是矫情的人。 找到姮娥,宁采臣开门见山地把沈万姬老师这些天发生的异常现象说出,想让姮娥判断一下。 她在接受巫女传承的时候,得到不少修行界的常识。 很多门外汉难以判断的事情,在内行人看来,完全是一目了然。姮娥直接给出答案:“沈万姬老师应该是被僵尸咬到,并被转化为它的后裔。” 僵尸是没有体温的,所以她才会觉得冷,外表才会发生变化。僵尸只能吸食鲜血为生,所以她不再吃人类的食物。人类对僵尸而言,都是食物,所以她不敢靠近学生。卫生间中的痛苦叫声,很可能就是她在受到食欲的折磨,这样善良的人,变为僵尸,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以人血为食。 这么说,有一位僵尸正躲在胜华市,甚至于是学校周围。 僵尸也是妖魔……在学校发展后裔,为什么?难道是为了织女而来?很有可能,虽然有巧合的可能,但是那个僵尸冲着织女来的可能性更大! 事不宜迟,宁采臣用电话马上通知织女,让她小心一点。 如果发现织女,而又没有直接出手,那么说明它没有正面战胜织女的实力。织女只要注意些,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沈万姬,控制住她,问清楚情况。 学校人多眼杂,在大庭广众下动手,会波及到学生,学生可能会变成人质。 所以应该做的就是,把沈万姬老师引到一个无人的地方,然后让姮娥出手控制住她。沈万姬变为僵尸的时间不长,就算她的上级再强大,她也都强不了多少。以姮娥的实力,足以不给她逃跑的机会,控制住她。 而且也不一定会发生战斗,从沈万姬的情况看来,对于自己变为僵尸这件事,也是非常惶恐。 也许怀着善意接近,能在沈万姬主动配合下,得到一些消息。 没浪费时间,两人马上向沈万姬的办公室走去,路上遇到一位学生,一问才知道,沈万姬老师现在不在办公室,而是到学校仓库中找一些东西。 学校仓库,正好,那个地方偏僻无人……“没有人。”姮娥轻声道。 仓库的大门开着,钥匙还挂在门上,可以看出沈万姬老师走的非常匆忙。 旧教室中,今天才来到学校的马文才与沈万姬老师站在一起,他紧紧握着沈万姬的手,把门关上。沈万姬挣扎着,却不敢太用力,现在的她拥有自己也控制不住的巨力,一不小心就可能会伤到马文才,但是一直被马文才握着手,她担心会被发现,那死人一般的温度。 确定没人追上来,马文才抓着沈万姬的手不放,笑道:“沈老师,你应该感谢我,现在宁采臣正在调查你,如果被发现,什么下场,老师应该能想到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契约 被发现了!惊慌、恐惧、绝望脑中紧绷的神经断裂。 这些天一直在恐惧着,被一个僵尸咬了,自己也变为僵尸,看着自己的体温渐渐流逝,最后冰冷如尸体。 摸着自己的心口,感受不到心跳,让她明白,她已经不是一个活人。 她的人生就这样被毁掉,变为僵尸的惊恐,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强忍嗜血欲.望的痛苦,饥饿侵袭的艰难强忍……眼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走入无底深渊,所有的一切都被黑暗淹没,却无法停下脚步。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只是求生的本能,让她一直挣扎着。 现在被发现了,除非杀死马文才,并且也杀死宁采臣,她才有可能保住秘密,继续这样,痛苦挣扎。然后渐渐的适应自己僵尸的身份,把人类,看做是食物。 这种未来,她不想要! 伤害自己的学生,她也做不到! “杀了我吧。”放下心中的一切,沈万姬的眼神灰暗,却露出一个笑容,解放的笑容。 就这样结束生命,才是最好的选择吧。 可能,在被僵尸咬到的那一刹那她就已经死去,现在活着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不要这么绝望,你感到痛苦,你挣扎着,与僵尸的本能对抗着,这一切都说明,你还真正活着。”触摸着沈万姬冰冷的脸庞,马文才的手,给她带来一丝温暖,他温柔道:“蝼蚁尚且贪生,沈老师又何必寻死呢?” 好久没有感受到人体的温暖,她的身体,似乎在贪恋着一丝一毫的温度。 本来在与人接近的时候,她那嗜血的欲.望就会变得强烈。然而现在,她与马文才贴身,却没有丝毫这样的冲动。 马文才似乎知道的很多。然而,知道又如何。能改变什么。 七天时间,她知道自己已经差不多要到极限了,不吃不喝,强烈的饥饿感冲击她的理智。 若再偷生下去,被僵尸的本能控制,后果不堪设想,她不想伤害任何人。 “先今的社会,可不是古代。想要人血不一定要直接吸食活人血液。沈老师想要搞到人血,虽然有些困难,却不是做不到吧。而且,以沈老师对学生的关爱,怎么可能明知道在人群中嗜血**会被放大,可能无法控制自己,去袭击学生,还一直坚持来学校。所以,沈老师是身不由己的吧,那位僵尸。把沈老师变为后裔的那位僵尸,在控制着沈老师,想要让沈老师在学校中做些什么。” 从那个把他父亲变成疯子的元凶那里。马文才得到一本道书。 《茅山尸鬼录》揭开的是一片神奇的世界,阐述尸、魂、命之间的关系。 为解救马骏升,让他恢复正常,也有着对于新世界的好奇,马文才开始修行。和那人追求力量剑走偏锋不同,马文才进行最正统的修行。 可能是他的资质还不错,没几天就入门,这段时间也一直在修行。 一个偶然,他遇到刚被变为僵尸的沈万姬。这些天一直在跟踪调查。直到今天,觉得自己能彻底把握沈万姬。这才现身。 马文才了解她的情况,她并不意外。 能知道她是僵尸说明马文才有一定的。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也是正常。马文才说起把她变为后裔的那位僵尸,她眼中不免露出恐惧之色。那种无法阻止的生命流逝,从一个活人变成现在这幅模样的恐惧。还有就是僵尸位阶压制的恐惧,把她变为僵尸的上位僵尸,对她有绝对的控制力,可以命令她做任何事。 最后出现的,却是仇恨,对于毁了她人生的僵尸的仇恨。 但是,正因为她也被转化为僵尸,她才知道,那位有多强大。自己死就可以了,不能连累学生,沈万姬心中凄凉,却摆出从来不曾对学生摆出的冰冷面孔,恶狠狠道:“收起你的好奇心,不该打听的就不要去打听,否则,你会死的很惨!” 轻轻拥住沈万姬冰冷的身体,马文才摸着她的头发道:“还真是善良呢,沈老师的温柔,我感受到了。哪怕现在你的身体是冷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也能感受到沈老师的心,是暖的。如此善良美丽的你,应该活在着阳光之下,怎么能如此痛苦绝望呢。” 放开手,看着心寂若死,任由他动手脚,对他的话也无动于衷的沈万姬,马文才轻轻一笑。 然后,手往口袋中一掏,拿出一张黄符,直接贴在沈万姬的额头上。这在一瞬间,沈万姬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失去控制,本能的就要挣扎。 “乖,别动,我才修行一个多月,只有一点微薄的法力。这张符箓是好不容易才成功的,里面的力量也不强,虽然能定住你,但你只要稍微一挣扎,这张符箓就会破裂。所以,能请你乖乖的别动吗?沈老师。”马文才看着符箓上淡淡的红光,知道这是符箓发挥作用,运气不错,看来是成功了。 已经失去一切,没什么好失去的沈万姬,停下挣扎,按马文才说的做,她倒想看看马文才要做什么。 马文才所做的,却十分猥琐,他在解沈万姬衣服上的扣子。 “你对这具肮脏的身体有兴趣?” “怎么会?沈老师的身体怎么会肮脏呢,在我眼里沈老师的身体和心灵都是最干净的。”马文才的手脚很快,没一会儿,就把沈万姬的衣服一件一件脱下。 衣服的功能是保温,僵尸本身就不是恒温的,只有吸饮人血的时候才会感到温暖。 有穿衣服和没穿衣服,自然没什么区别。就算赤裸着上身,也和穿着衣服一样,同样的冰冷。 身体冷、心冷、血液也是冷的。 “接下来,我要进行一个仪式,这个仪式能够帮助沈老师摆脱那个僵尸的控制,我希望沈老师能配合一下。当然。这个仪式成功后,沈老师就会受我的控制,只是。被我控制总比被那个僵尸控制好吧。我,马文才可以发誓。绝对不会强行命令沈老师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认认真真欣赏了一下沈万姬的身体,马文才走到沈万姬身后,手碰触到她的背部。 本以为马文才是想要和她发生关系,已经一心求死的沈万姬,虽然感到一些恶心,但对这种事情,也无所谓了。 这个冰冷的身体,是她所厌恶的。就算被糟蹋,她也不介意。 没想到却从马文才这得到这样一个好消息,能摆脱那个僵尸的控制!她最担心的就是那个僵尸命令她,杀害自己的学生,能摆脱那个僵尸,是她心中最大的愿望! 和先前的一心求死不同,得到这个消息,已经停止跳动的心也火热起来。 “不要太激动,还有,请沈老师暂时忍住。千万要控制住自己,否则一切都将前功尽弃。”沈万姬没听懂马文才话中的意思,不过几秒之后。她明白了。她闻到人血的味道,现在的她对血腥味特别敏感,特别是人的血,不自觉的眼睛变为血红色,两枚长长的獠牙从嘴中伸出。 嗜血的欲.望翻滚,沈万姬记住马文才的话,不仅强行忍耐着这种如同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爬的痛苦,还让自己的身体不做任何动弹。 马文才咬破手指,在沈万姬光洁的背上。画一张符箓。 沈万姬的背部皮肉都在颤抖着,强行忍耐。马文才也仿佛不怕沈万姬被这鲜血引诱。控制不住自己,把他的鲜血吸干。 他的手无比稳定。在沈万姬的背上,一气呵成,画出一张符箓。最后一笔结束后,鲜血的痕迹隐隐发出红光,慢慢渗入沈万姬背部的肌肤之中。画完之后,马文才走到沈万姬面前,看着沈万姬,眼神温柔如水:“辛苦了,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完成仪式,你就可以摆脱它的控制。” 说着,马文才用破开的手指,在自己的脖颈上一抹,出现一条血痕。 “现在,不用忍耐了。”马文才说着抱住沈万姬,把她的头按向自己的脖颈,本就强行忍耐着的沈万姬,看到马文才脖子上的血液,闻道那鲜美的味道,更是难以支撑。眼中的理智,渐渐被嗜血的欲.望控制,挣开符箓的束缚,像野兽一样张开嘴巴。 长长的獠牙就要刺入马文才的脖子时,沈万姬眼中的挣扎之色更甚,僵持着,最后还是战胜嗜血的欲.望,艰难地推开马文才。 脸上的表情因为欲.望和挣扎,显得十分扭曲。 马文才眼中出现意外之色,得到《茅山尸鬼录》他自然知道,鲜血对于僵尸的诱惑有多大。正常的僵尸,一闻到鲜血的味道就会失去理智,两三天未饮人血,就会完全化为野兽。他佩服沈万姬能坚持七天都不喝人血,这需要的是非常强大的毅力和制止力,但也只是钦佩她。 没想到这样,让她见到鲜血,闻到鲜血,主动送上去,不需要花力气就能解除**,且是在这个极度饥饿的状态下,沈万姬还能坚持住。 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毅力,还有就是她心中有着比生命还重要的原则和底线,她的温柔,战胜身体的本能。 恍然间,他发现,这张狰狞的面孔,其实出乎意料的美丽。 心动之间,马文才临时改变主意,他大步向前抱住沈万姬,紧紧地抱着。 看到他面前更加狰狞,眼中几乎冒出红光,喉咙中发出如野兽般嘶吼的沈万姬,马文才露出微笑,笑容比起刚才的,更加真实。 “放开我,我不想……”艰难地从喉咙中挤出几个字,沈万姬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马文才的脖颈,口水从尖锐的牙齿滴落。 在如此艰难的与嗜血欲.望还有食欲做抗争的时候,她还控制着自己。 如果她愿意反抗,马文才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又怎么可能能困住沈万姬。只是,他这么用力,如果沈万姬强行睁开,肯定会伤到马文才。所以,她在哪怕已经艰难到这种境地,除了与僵尸本能僵持就难以思考的情况下,还是下意识的不愿伤害到他。 “真是美丽,连我都心动了,这样的美丽也只有在这种极端的困境中才能看到吧。”马文才摸着沈万姬,扭曲到几乎失去人形的脸,他缓缓道:“不用抗拒,这是仪式的最后一步,让我的血液与你融为一次。从此,你生我生,你死我死,我们同生共死,你将成为我唯一的本命僵尸。” 沈万姬的头被强行按向他的脖子,锋利的獠牙刺破血管,鲜血喷涌而出,流入她的喉咙。 茅山尸鬼录的修行方法很多,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契约本命僵尸。 一般情况下,修士是不会用这个方法,因为僵尸在正常情况下,出生就决定成就,很难突破本身的束缚。而这个修行方法,是把自己和本命僵尸绑在一起,若本命僵尸不发生蜕变,那他的修为一生也不会有丝毫进步。 更多的是,一些强大的修士,强行奴役僵尸。 而沈万姬的情况特殊,她现在处于初生状态,实力弱小,又因为从化为僵尸到现在,七天都未饮血,实力更是弱到极点。 这个状态的沈万姬,就算是他这个才修行一个多月,连菜鸟都算不上的修士,也有契约成功的可能。当然,这是在沈万姬一点反抗都没有,完全配合的情况下。 正常情况,当然不会有僵尸自愿被奴役。 马文才看上的就是沈万姬的毅力,在化为僵尸的时候,还保持着身为人类的自我。用几天时间了解沈万姬的心性,知道有可能会不反抗他,甚至配合他。 推算出所有的可能,有九成的把握,他才出手。 本想就这样控制住沈万姬,把她变为自己的战斗力,只是在这时,他突然改变主意,把沈万姬作为本命僵尸。和他说的一样,本命僵尸和他是同生共死的关系,他和沈万姬的生命算是连接在一起。当然,马文才这样做,并不是单纯的心血来潮,或者对沈万姬起什么心思……心思什么的,只能算是起因。 而是他想到,沈万姬和普通的僵尸不同,虽然弱小,但是本质却是奇高。 她是被一位几乎站在僵尸顶点的僵尸咬到的,并注入精血转化为后裔,拥有无穷的潜力。只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她有可能成长为《茅山尸鬼录》中记载的几种强大僵尸,与神仙论道的那种层次。而身为她的契约者,他也能受益,快速成长起来。 他修行的时间已晚,而且没有师长教导,正常情况下,就算修行一辈子,也难以取得什么成就。 而现在,和沈万姬一起成长,他则有希望登上修行界的巅峰。 当然,本命僵尸和其他僵尸不同,她不是被奴役的关系,甚至于马文才根本无法控制沈万姬,双方平等。 不过马文才却不担心,沈万姬说是僵尸,更像是人,人性强大到死死压制住僵尸的尸性。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处于如此无助绝望状态的女人,他能给予她想要的一切,自然能让沈万姬的心,完全寄托在他身上。 控制一个人的身体只是下乘,得到一个人的心才是上乘。 马文才是一个善于把握人心的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合作 “打草惊蛇了。”宁采臣眉头一皱,没有找到沈万姬,很可能是被他的调查惊动。 沈万姬还算是小事,毕竟才化为僵尸不久,有的是能制服她的人,最危险的是她背后的那具僵尸。事不宜迟,宁采臣马上拨通牛郎的电话,让他派人到沈万姬老师的家里,调查一下,看看有没有那具僵尸留下的痕迹。 现在距离沈万姬老师离开的时间没多久,也许,那具僵尸还没来得及处理手尾。 牛郎现在要坐镇中心,没时间赶过来,来的是胜华市周边的门派修士。速度很快,十几分钟后就来了,宁采臣没与他们接触,与那些修士交流的是牛郎的部下,他们处理过多起这样的事件,有经验。 由浅入深,很快的在沈万姬家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根据这条线索,他们摸到一具僵尸的老巢。 这时候就由修士出手了,时间紧迫,最顶级的修士没来,但是十几个修士中的高手,联合起来所发挥出的实力,也是非常可观的。那具僵尸的抵抗异常激烈,如果要活捉,可能会出现伤亡。没办法,那些修士合力,一个大招把僵尸轰的渣渣都不剩。 办完事他们便干脆的离开,沈万姬老师虽然没找到,不过这种初生的僵尸,人类的枪械就足够消灭,没必要动用珍贵的修士资源。 似乎,问题解决了,但是宁采臣心中感到有点不对。 他们抓住这个时间差,在这具僵尸不知道自己行踪暴露之前,根据线索找到它,消灭它,按常理来看,似乎很正常。 但实际上。在这个时间隐藏在胜华市中,利用沈万姬为眼线进入学校……这样一个胆大包天,又心思细腻的妖魔。真的有可能就这样被消灭?在沈万姬家里留下线索,是有可能。宁采臣也只是抱着万一的态度,真正找到,他反而感到不安心。 如果他是那个妖魔,在胜华市这种被天庭和政府重点关照的地方,想要做什么,肯定会留下重重后手。 未言胜先言败,狡兔三窟。 如果那些线索是故意留下的,如果那具被消灭的僵尸也是早已安排好的。如果这后面还有一个幕后黑手……它借助这件事,就完全躲进黑暗中,把自己隐身。 有可能,比起这么容易就被消灭,这个可能性更大一点。 只是,这个僵尸真的隐藏这么深,宁采臣也没办法找出来。 缺少线索,就算有线索存在,也被这次的行动破坏了。 夜晚,宁采臣收到一条短信。是马文才发过来的:‘来有家咖啡厅,我这里有你想要的东西,最好叫上姮娥一起。’ 马文才。对了,他正巧今天来学校……可能与这件事有关联! 宁采臣和姮娥一起赴约。有家咖啡厅位于一个较为偏僻的地方,这种地方的人烟非常少,夜晚更是安静,按理来说不会有什么客人,根本赚不到钱。 和他想的一样,店里根本就没几个人,店长,早在那里等候的马文才。站在马文才身边的是沈万姬! 沈万姬和马文才? 他们什么关系,马文才说这里有他想要的东西?说的是沈万姬。还是沈万姬手中掌握的线索? 不管如何,能在这里见到沈万姬。这趟就不算白来,多多少少能得到有用的线索。 姮娥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个,小声对宁采臣道:“马文才是不是被控制住了,僵尸的上位,对于后羿有绝对的控制权。” “你不是说过,没有百年的修为,一般的僵尸是无法发展出后裔的?”宁宁才反问道。 “是这样没错……就算不是被控制,僵尸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太危险了,特别是见过血的僵尸。我能在她身上闻到血腥味,今天她肯定饮了人血。”姮娥凑到宁采臣耳边,看着沈万姬说道。马文才只是普通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身上有一丝丝的法力,但这一点点的法力就算放大百倍,都不一定能对付得了最普通的僵尸。 他和沈万姬站在一起,太奇怪了。 宁采臣点点头:“是饮了人血,而且还是马文才的血。”宁采臣注意到马文才今天穿的衣服,是件高领的外套,把脖子的位置遮住。 他知道,马文才并没有穿高领衣服的习惯,很可能是他的脖子受伤了。 而且他观察到马文才脸色也有点不对,不过又不像大量失血的样子。他猜测,马文才很可能被吸血,然后又去进行输血治疗。 “果然马文才是被控制住了吗?”虽然奇怪为什么一具初生的僵尸也能发展后裔,但是比起一具僵尸会乖乖听人类的话,这个解释更加靠谱一点。不过,马文才又好像没变成僵尸啊?迷雾重重,姮娥看得有些糊涂。 上完咖啡,店主离开,在这个角落,只剩下三人一僵尸。 对于马文才和沈万姬的奇怪关系,宁采臣也一直在猜测着,虽然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是人类交流,语言本来就占不到百分之二十,剩余的都是一些肢体语言。他们没说话,但是所做的交流却不少,宁采臣从中发现一些东西。 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是,宁采臣确信,他的判断没错,马文才果然是个不可小觑的人。 “被控制住?你说反了,你看沈老师的眼神,注意到了吗?还有他们从开始到现在的举动,沈老师和马文才之间,却是以马文才为主。那种深情款款,一颗心完全寄托在马文才身上的样子,那样紧紧跟着马文才,生怕马文才离开她的样子……”看到这幅样子,宁采臣就猜到他们的关系,也猜到,他们是怎么发展成为这样的关系。 一个突然被转化为僵尸,人生崩溃的女人,一个有能力。可以带来安全感的男人。 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把依赖感误认为是爱情,当然。实际上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爱情的开始,慢慢发展出真感情。 姮娥不喜欢打迷。特别是答案就在眼前的时候,她直接问道:“你和沈老师是什么关系?” 对于姮娥的问题,马文才也没有任何避讳的意思,他牵着沈万姬的手,把他们十指相扣紧握的手抬起来给姮娥看看:“看不出来吗?万姬,她现在是我女朋友。”说着,他把目光转向宁采臣,认真道:“这么说。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找你了吧。你们下午消灭的只是它的傀儡。” 它,宁采臣明白,马文才口中的这个它,就是把沈万姬转化为后裔的僵尸。 沈万姬身为它的后裔,能通过血脉的感应得知它还活着,没什么奇怪的。 按照它对沈万姬绝对的掌控能力,这时候应该直接命令沈万姬自杀才对,怎么会?看来马文才还有一些不为所知的能力,直接把沈万姬变为他的人,同时还斩断它对沈万姬的绝对控制能力。 所以说。现在宁采臣在找那具僵尸,而那具僵尸也在寻找沈万姬,想要把沈万姬灭口。 马文才来找他的理由再明显不过。他想要保住沈万姬,就必须消灭那具僵尸。 至于马文才是怎么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的,也很简单,他在打探沈万姬的消息,在沈万姬失踪后,沈万姬的家里来那些人,并且消灭那僵尸所引起的动静。 这些资料,足够马文才判断出,他能联系上强大的势力。拥有消灭那具僵尸的实力。 特地交代要带上姮娥,应该是沈万姬作为僵尸的本能。感觉出姮娥拥有能轻易消灭她的能力。事情很明了,对马文才和沈万姬的关系。宁采臣也不怀疑。以他调查的资料,沈万姬的品行绝对不错,不一定会轻易被僵尸的本能扭曲,而以马文才的财力,供应一个僵尸的血液,完全是小事。 能活着,能不杀人,能得到血液并且保持人性,这些理由足够沈万姬对马文才死心塌地。 马文才是不是真的喜欢沈万姬,宁采臣就判断不出来了。 只是从一些细微的举动中,微微可以判断出,马文才不仅仅是把沈万姬当成一个工具,具体的情况,只有马文才自己知道。 “你打算以沈老师为鱼饵,钓出那具僵尸?”宁采臣问道。沈万姬还活着,就有可能泄露它还活着的事实,如果沈万姬被什么高人捉到,杀死并从她的体内提取出它所注入的僵尸精血,就有可能通过秘法直接找到它。所以,它绝对会不惜一切杀死沈万姬。 摇摇头,马文才缓缓道:“你只说对一半,鱼饵不仅仅是万姬,我也是鱼饵。对于斩断它对万姬控制权的我,它肯定也恨之欲死。” “文才,你……”沈万姬露出焦急之色。 马文才手指抵住沈万姬的嘴巴,摇头道:“你生我生,你死我死,你出事我也活不了。所以,不管什么事,我们都一起面对。”马文才说的是事实,他们的生命已经连在一起,两人都不可能独活。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让沈万姬对他更加归心,也是想见识一下,这个世界最尖端的力量。 找上宁采臣,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相信宁采臣的人品。 以他的地位,也能得知政府的大动作,若他愿意,也能联系上那个特殊的部门。 但如果直接找上那些修士,很可能,那些修士会直接杀死沈万姬提取血液,用秘法寻找那具僵尸。 联系宁采臣就不同,宁采臣不会做这种残忍的事情,只要沈万姬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宁采臣不会对沈万姬做什么的。相反,由于沈万姬的重要作用,还会让人保护沈万姬——能那么快调动那么大的力量,他相信宁采臣的话语权不小。 沈万姬的感动自不用说,宁采臣也从这句话中猜到一些东西。 你生我生,你是我死,你出事我也活不了。马文才和沈万姬根本不熟悉,深交也是今天的事情,这种肉麻的情话,太假。就算沈万姬现在处于对马文才依赖的状态,也不会相信这种假话,反而会显示出他的虚情假意。 马文才自然不可能做这种蠢事,除非,马文才所说的是真话。 宁采臣猜测,马文才斩断那具僵尸对沈万姬的控制力,和这句话有关系。 此事是马文才必须做的,也是宁采臣想要做的,很干脆的,两人就达成同盟。与牛郎商量清楚,派人过来查看沈万姬的情况,并且从她身上推测那具僵尸的实力,然后再调动力量,布置陷阱。这件事可能还关系到织女,宁采臣也通知她,让她做好准备,作为后手以防止僵尸逃脱。 把事情交代之后,就没有宁采臣什么事了,他只是一个凡人,参合不进那些大场面。 直到两天后,织女回来,告诉他那具僵尸已经被杀死。并且确认了,那具僵尸确确实实在窥视织女,它还做了一番的布置,想要迷惑他们。然而他们中的能人也不少,一一破除僵尸设置的迷障,找到僵尸的真身。 她一直在观察着,没有出手,因为没有她出手的必要。 从沈万姬那里推算出僵尸的实力,牛郎他们就做好万全的准备,以绝对碾压的实力,解决僵尸。 马文才和沈万姬也被保护好,没有受到伤害。而且国家对于妖物的策略,一向是不害人就不打扰。沈万姬虽然是僵尸,但未曾害人,登记一下档案,也就没做多余的事情,她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合法的僵尸。 特殊时期,特殊的政策,现在的僵尸如果愿意为国家效力,也可以免费得到鲜血的提供。 当然,沈万姬背后有马文才这个大财主,自然不需要受这些的束缚。 转眼,已经是最后一天的夜晚,宁采臣给叶秋零和祝英台各自发一封长长的邮件,把事情说清楚。不出意外的,宁采臣被她们叫出来,一直到深夜才各自回家。 宁采臣把那几叠写满重要信息的纸,整齐地叠放在书桌上。 半夜,熟睡中,桌上的纸,无风自燃。 早上,宁采臣被一通电话吵醒,上面显示的是一组陌生的号码,接通,是一个女生的声音:“采臣,你还记得我吗?” “祝英台?”宁采臣迟疑了一会儿,不确定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你还记得我吗 听到宁采臣的声音,祝英台心中一凉。 昨天他就已经说过,他中的诅咒是从心中最重要的人开始,慢慢遗忘。 虽然不愿被遗忘,但能被遗忘,也就说明她在宁采臣心中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她也一直自信着,在宁采臣心中,她占据着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 她知道宁采臣不是一个把爱情看做一切,为爱情可以放弃友情亲情的人,在宁采臣眼中,最最重要的,绝对是他的父母。她没有想要和宁采臣的父母争那个位置,那不现实,她也没那么愚昧。如果宁采臣真的能把一个认识几年的女人,看做比养育自己十几年的父母还重要,那她还看不上这样的人呢。 表面似乎对一切冷淡,实际上重情重义,这样的宁采臣才是她看上的男人。 她所自信的是,就算不能在宁采臣心中,占据除父母外的第三个位置,至少也能占第四个位置,结婚以后绝对会和他父母一样占据最重要的位置。 可是现在,她受到打击了,她自以为在宁采臣心中多重要,没想到……宁采臣竟然没忘了她! 怎么可以这样!太过分了! “你竟然还记得我,呜呜……我恨你!宁采臣,你给我去死!”知道真相的祝英台,顿时眼泪流下来,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过。 心好累,感觉这辈子都不会爱了。 宁采臣你这个负心汉,给我死一百万次! “……冷静一下行么?”宁采臣无语,这人是怎么回事啊,一个男生像女生一样。 呃,前两天好像有消息说她是女扮男装,女人。也算是可以理解吧,无论从基因还是生理结构上来看,都与男人有相当大的区别。 不过。这突如其来的宛如被他玩弄之后又抛弃的女人的语气算是什么事啊? 虽然说同窗一年多,但他们的性格差异太大。一直都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太莫名其妙了。 还是宁采臣那一贯冷静的语气,祝英台顿时想到一个可能,她虽然是瞄准这个时间,宁采臣还未起床,并没有读他自己准备的那份资料。但是,资料那么多,也许昨天宁采臣设置闹钟。早早的就起床,现在已经把那份资料读一遍了呢? 再者说,宁采臣的手机中不是有她的号码吗?知道她是祝英台也很正常。 想着,祝英台渐渐冷静下来,问道:“你桌面上的那份资料读了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宁采臣眉头微皱,不是很熟的人,这个时间打电话过来,说些古古怪怪的话。 如果不是他这个好脾气的人,其他人早就挂断电话了。 想着祝英台还是他的前座。两人还要相处一段不短的时间,宁采臣耐心地看看自己的桌上。 当然,他的桌上除了一个已经整理好的书包。和一些文具之外,并没有什么资料。 这里是他的房间,昨晚上有没有在桌上放东西他还不知道。 祝英台说的,好像昨晚她偷偷潜入他的房间,在他桌上放一叠资料一样……她以为这是拍电影啊,这里是三楼,门窗也都静静地关着,并没有任何入侵的痕迹。 早已预料,宁采臣只是慎重起见再瞄一眼而已:“没有什么资料。” “那你应该记得我的号码吧。所以知道是我打电话过来?”祝英台尽量让自己还抱着乐观的态度。 宁采臣继续无语,他们基本没什么交流。只是普普通通的同学,他又怎么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他又不是那种喜欢把全班同学的电话号码都存起来的人。那样多麻烦,手机中存几个重要的号码就可以了。 而且,这还需要什么号码,虽然关系一般,但再怎么两人也是同窗一年多,她的声音自然熟悉。 先前的疑问,也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打电话过来,两人应该没什么交集才对。 “不是,我认得你的声音。”微微不耐烦,宁采臣还是保持没有变化的语气,一般情况下,他的喜怒都不行于色。 无法承受之重,祝英台默默地捂着自己的心,她能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很响,很脆,就像是吃薯片咔嚓咔嚓的声音……祝英台用无比沉重的语气道:“那你还认识叶秋零,认识织女吗?” 叶秋零虽然是上学期转学过来,但和他住同一个小区,上学放学都经常碰到,怎么会不认识。 织女虽然是这学期才教他们,但是身为他们的班主任,他还是班长,怎么可能不认识。祝英台这个人虽然有些轻浮不靠谱,但是问这些问题也太奇怪了。 也许,其中有什么隐情,毕竟祝英台看起来也不像精神病。 “叶秋零同学,织女老师,我当然认识。你这样突然打电话给我,问这些奇怪的问题,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宁采臣看看时间,也是时候该起床了,把手机声音扬放出来,开始穿衣服。 都认识,祝英台心中稍微平衡一点……都认识,也就是没有遗忘,诅咒失灵了? 等等,如果宁采臣还是正常状态,应该能听懂她说什么才对! 今天的宁采臣,状态根本完全不对,而且,叶秋零同学?织女老师?他从来都是叫秋零,织女、或织女姐的……这奇怪的称呼,透露出浓浓的距离感。 难道说,祝英台恍然想到,宁采臣可能不是完全遗忘她们,而是忘掉她们的那些共同经历,忘掉他们之间的感情。 现在的她和叶秋零,在宁采臣眼中,只是普通的同学,织女也只是普通的老师。 而且,还是不怎么熟悉的那种。 越想,越觉得自己猜测到真相,与现在宁采臣的表现非常吻合。祝英台试探性问道:“采臣,你还记得我们暑假的时候……”她没说全,但是她相信。如果不是遗忘了她们的经历,宁采臣是绝对不可能不记得暑假的时候。他和叶秋零身体互换,她对他所做的事情。 那种事情,相信宁采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暑假?我们暑假的时候好像没见过面吧?”宁采臣心中感到疑惑,祝英台怎么突然变得,好像他们有非常好的关系一样。 了然,祝英台点点头,完全明白宁采臣目前的状态。 能忘了她,也就是说她在宁采臣心中非常重要。而不是完全遗忘,还算是知道她,这样也比完全忘掉她要强。唯一奇怪的就是,宁采臣的意思是他没有准备好那些资料,明明他写了那么多,昨天还给她和叶秋零看过的。 明白状况,祝英台也就不准备多说,现在他们只是普通的同学,说再多有什么意思,等到学校再谈谈具体的情况。了解宁采臣到底遗忘到什么程度。 “好,那就这样了,学校见。”祝英台较为满意的挂断电话。虽然被遗忘不好,但是又不是永久性的,等诅咒改变,宁采臣又会记起她,昨天就已经有心里准备的祝英台并没有多少心理负担。最主要的是,能完完全全,百分百的确定,她在宁采臣心中的重要性。 莫名其妙的电话,莫名其妙的话。刚刚勾起他的一点好奇心,对方就好像得到自己想要的。直接挂断电话。 郁闷,宁采臣把手机扔到床上。进卫生间洗漱。 桌上是母亲准备的早餐,简单的粥、一个荷包蛋、一小个切好的西红柿,一叠小菜。母亲是上班族,每天都很早就离开,父亲是一位教授,本可以不用那么早到学校,只是他似乎对学校有不一般的感情,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学校中。 父母,似乎没什么不好的地方,但是宁采臣感觉,他们之间有一种陌生感。 似乎,他们并不是父子、母子的关系,只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这种感觉很奇怪,他感觉自己并不是不注重亲情的冷淡之人,父母也不是那种无情的人。 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之间会这样,不存在任何感情。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虽然不明白,但也已经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宁采臣也慢慢接受现实。 他的家就是这样的……早了几分钟,宁采臣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带上书包,穿好鞋,推开门。门口站着一个人,是带着书包准备上学的叶秋零,站在他门口做什么?难道是……昨天作业忘记做,所以想要拿他的作业抄? 应该不是,叶秋零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不会做这种事的。 还是有什么事情,想让他帮忙请假,看她带着书包,不像啊。 剩下的可能就是,她被校外的混混给缠上,所以不敢一个人上学,于是来这里等他,希望他和她一起上学。 嗯,很有可能,叶秋零这种柔柔弱弱又漂亮的女孩子,最容易被那些小混混欺负。 这方面宁采臣还是挺体谅人的,就让她跟着吧,如果真是小混混,到时候就顺手帮她把麻烦解决掉,再怎么说都是同学。 就几秒时间,宁采臣脑中闪过这么多念头,然后对叶秋零微微一笑,关门先行。 “采臣,你还记得我吗?”叶秋零看到宁采臣眼中透出的熟悉,心中有不妙的预感,难道她在宁采臣心里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所以没被遗忘? 又是这个问题? 宁采臣停下脚步,看着叶秋零那带着期待和惶恐的脸,疑惑。 怎么回事?祝英台,叶秋零,今天早上怎么都突然的问他这种事情? 难道他昨天受到什么创伤,她们认为他可能失忆? 宁采臣回忆一下,他相信自己的记忆,不要说昨天,就是这几个月他的身体都没发生什么毛病,自然也没有受到创伤,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虽说如此,但是,一个人这么问还有可能是意外,叶秋零也这么问,这其中很可能有什么文章。 叶秋零这样子,是特地在这里等他,问这个问题? “叶秋零,十六岁,身高……”宁采臣像做报告一样,把叶秋零的年龄身高体重成绩等等,一切他所知道的资料都说出来。 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宁采臣,叶秋零的眼神渐渐暗淡下来,原来,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咬咬嘴唇,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泪水,不让它流下来。 叶秋零低着头,沉默着。 奇怪,为什么他知道她,会让她出现天塌下来的表情? 难道他宁采臣变成什么大妖怪? 被他知道名字的人都会被他吃掉? 他们是同学,他还是班长,他的记忆力还特别好,知道她有什么不正常的? 被他认识就要死要活的,那么学校的九成师生,不是全部完蛋。摸摸自己的脸,宁采臣觉得他不是那种被学生讨厌的人啊,虽然不在意,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被那些学生安上万松高中第一才子的名头,应该是受欢迎的。而且在学校,他有着不少的朋友,怎么都不是那种人见人怕的角色吧。 宁采臣又问两句,叶秋零却一副活着没意义的样子,宛若游魂的站在他身后。 他走一步,她也跟着走一步,他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他看着她,她也呆呆地看着他。 宁采臣拍拍她肩膀:“清醒一点,这样子很危险的,会出事的!” 叶秋零眼神在他脸上停顿一下,又瘪瘪嘴,一副要哭的样子。宁采臣完全僵住,只是拍拍肩膀而已,不是在恐吓威胁你啊!怎么一副被坏人欺负的样子! 不说,我不说了,你自己继续跟着吧。跟着也好,这个状态的叶秋零,他还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 “嘟嘟……”一辆车停在他身边,车窗打开,露出的是一张充满魅力的精致面孔。 织女,他们的班主任,还是学校公认的第一美女老师,甚至于在整个胜华市,也是第一美女老师。经常有学生做出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想要引起她的注意。不过织女老师的性格非常冰冷,就是传说中的冰山美女,从来没有对任何人笑过。 传说,织女老师的笑容,是世界上最美的笑容,能让雨天变晴,能让花儿开放……织女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采臣,你还记得我吗?” 卧槽!就算是宁采臣也忍不住出脏口,又是这个问题!(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行动中 当宁采臣叫出织女老师的时候,织女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惊讶、失落、伤心、恍然、喜悦……这一系列的变化,直接让宁采臣瞎了眼。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被他认识,就好像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而且织女老师不是冰山吗?冰山有这么多表情变化? 还有你一开始就对我笑了吧,不是说从来没人见到她的笑容吗?这也……都是骗人的,就算是她笑了,也没见到什么铁树开花的异象,只是稍微感觉更加漂亮一点而已。 织女的思维比祝英台还灵敏,又是直接见面,在一刹那的以为没被遗忘而产生的负面情绪之后,很快就找到破绽。 宁采臣称她为织女老师,明显不正常,她倒是打趣的时候,会以老师自称,但除了当着一群学生的面,宁采臣是不会称呼她织女老师的。她和宁采臣,算是平辈相交,朋友姐弟之类的关系,而称她为老师就直接晚了一辈。 叶秋零的表情也不对,和宁采臣在一起还这么失魂落魄,肯定是知道宁采臣没有忘掉她。 她知道自己有可能没被宁采臣忘掉,因为他们认识的时间毕竟不长,也就几个月。就算宁采臣还记得她,她虽然会有些伤心,但也不会有太多意外。应该说,宁采臣真的忘掉她,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个惊喜,意外的收获。 但是叶秋零,在宁采臣心中绝对不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小时候的感情,这段时间的升温,还有暑假时候的特殊经历。 当局者迷,盘观者轻。叶秋零可能不知道,但织女绝对清清楚楚,叶秋零在宁采臣心中绝对排前几。 所以她从叶秋零的表情中看出。叶秋零以为宁采臣没忘掉她。 这是不可能的,从而可以推断出。宁采臣忘掉的不是她们这些人,而是与她们之间的感情。这样也更容易说的通,如果同班同学还有老师都不认识,以宁采臣的脑子,肯定会怀疑自己遗忘了什么,那样这个诅咒也太低端了。 忘掉的是共同的经历和感情,这样才说得通。 想到这个诅咒强度,织女拿出自己的手机。从中调出一张照片,是她和宁采臣的合影。 果然,照片中只有她一个人,另一个人,也就是宁采臣被抹除了。这样看来,宁采臣所准备的东西,也都被抹掉了,这几乎是从时间上,把她们那一段的经历给抹掉。 能让月神转世留在人世的诅咒,果然强大到逆天。简直超出诅咒的定义。 这些诅咒如果能研究透,甚至有可能取得不逊色与天帝佛祖的成就,但是。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这个诅咒无形无影,没有任何神仙妖魔能进行研究。 “上车。”把叶秋零叫到副驾驶座,看她那么失落的样子,有些话还是要说说才行。 平时也不笨,一涉及到宁采臣,涉及到感情的事情,脑袋就变得不灵光了。织女摇摇头,叶秋零和祝英台完全是不同的类型。祝英台是那种越困难越强大,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的人。叶秋零虽然不缺乏勇气,但是对比与祝英台。她还是显得太被动一点。 叶秋零经过织女的点醒,明白过来,心情顿时好起来。 上课的时候,就一直默默地看着宁采臣,直把宁采臣看得发毛。这个妹子今天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盯着他? 难道,宁采臣对着窗户的玻璃照照,脸上没什么东西啊。 看别人又不犯法,宁采臣也没有理由叫她不要看他,只能无视,当做没看到吧,她喜欢看就让她看。 祝英台则非常淡定地听课,一节课都没有回头瞧宁采臣一眼,在她心中已经打定主意,重新攻略宁采臣。只要在这个时间,和宁采臣培养出恋人的关系,等到宁采臣恢复之后,两段感情叠加在一起,呵呵,宁采臣绝对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攻略,自然不能没有计划,祝英台在本子上已经罗列下几条,打算把和宁采臣从认识到结婚的过程,全部做好计划。 笔记本上写着:‘第三步,成为朋友,宁采臣看起来非常好说话,实际上……’ 然而,现实总是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两天时间,祝英台用尽一切办法和宁采臣套近乎,结果……说出来都是泪啊,不仅没起到效果,反而让宁采臣对她的印象变差了。 默默地看着祝英台碰壁,等祝英台精疲力尽就要趴下的时候,叶秋零才告诉她:“宁采臣的藏书中,有一本写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回到十年前,想要让自己不再有遗憾,想要重新找回自己的那些朋友兄弟。结果十年后,他的兄弟变为他的仇人,而他的仇人却变为他的好友。” “宁采臣在这本书上,加了一张纸,上面是他的读书笔记。” “每个人的相遇,都是缘分,成为朋友则更是缘分,缘分这种东西很复杂。简单的从外界环境来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也就是两人相遇的时间,所在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还有就是两人此时的心理状态。” “这人,虽然重新回到十年前,但是想要找回他曾经所有的朋友,却不现实。” “首先他们相遇的时间就不一样了,有意识的安排相遇,和巧遇不同,自然周围的环境也不同。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心的不同,怀着一颗和当初相遇时,完全不同的心,又如何能再现那次的感情。” “除非是性格观念等等,极为相似的两人,才有可能忽略外界环境的作用。而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这缘分,就相当重要。” “英台,你和采臣性格上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当初能成为朋友,也是因为各种原因。现在你怀着强烈的目的接近采臣。采臣肯定能感觉到你心怀不轨,这样不要说接近采臣,搞不好还会被讨厌。” 一语惊醒梦中人。祝英台顿时知道,她做错了。 宁采臣看上去对感情不敏感。实际上却是个心思超级细腻的人,她这样纠缠,被讨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也许以宁采臣的性格,不会随便去讨厌一个人,但产生距离,就是不可避免的。 转变策略,既然委婉的不行,那么就来硬的! 当然。这个来硬的不是说强行把宁采臣给办了,现在的她对宁采臣来说,只是一个有点烦人,并且对他有不轨意图的同学。宁采臣可不会像以前对她没防备心,随便她乱来,她敢硬来的话,绝对会被宁采臣给一脚踹飞! 她所谓的硬来,就是把事情完全摊开,直接告诉宁采臣,他遗忘的事情。 宁采臣发给她的邮件消失。两人这段时间的短信电话,还有各种交流手段留下的痕迹都消失。仿佛他们的过去都被抹掉,甚至于。在那些学生眼中,她和宁采臣也不是那个形影不离的挚友。除了他们这些被遗忘的人,其他人全部都被那诅咒影响,记忆发生一定的偏差。 表面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两个有过什么关联。 但是祝英台相信,以宁采臣的缜密思维,肯定已经发现周围的不正常。经历被抹去,并不代表没有经历过。宁采臣这样,心里最重要的几个人都消失。他绝不可能毫无疑问。 这不正常,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没有至交好友。 宁采臣的一切关系,都在心中编制成一张逻辑的网,有任何不正常,都会显示其中。 就算是以时间的力量抹去一切,但是,被抹去,也就代表宁采臣心中那张逻辑的网,有了一个巨大的空隙。许多事情,在他眼中不再清晰,许多感情,变得朦胧不清。 因为现实如此,正常人,是不会去怀疑自己生活的世界是真是假,宁采臣也不会,因为那基本没有结果,只是徒耗精力。 但是如果有人告诉他,你现在生活的,只是一个虚假的世界。 给他一个开头,宁采臣肯定自己就能找出很多很多的东西。 ‘放学后来天台,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如果这次过后,你还是觉得我只是一个烦人的家伙,那我就不再找你——祝英台。’ 这是祝英台通过同学,递给他的一张纸条。 被祝英台缠的确实有点烦了,宁采臣把纸条扔到纸篓,赴约。 他不担心有什么陷阱,他一个男人,一个长脑袋的男人,还会怕一个女人不成。能把事情说清楚,一劳永逸的解决,他也能轻松一点。被一个人这样缠着,完全是件让人崩溃的事情,哪怕这个人是学校的校花。 没有故弄玄虚,故弄玄虚是显摆智商,在宁采臣面前显摆自己的智商,完全是脑残。 祝英台直接开门见山,说宁采臣的记忆不完整,有所残缺,其中他最重要的一些人,被他所遗忘。遗忘的,是感情,还有伴随着感情的那段经历。 宁采臣神色不变,祝英台也看不出宁采臣现在是什么心情,有没有被她的话打动。 感觉,现在的宁采臣,比起之前更加深沉了一些。 目光深沉的,仿佛能把人吞进去。宁采臣沉默一会儿,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你原来是我最重要的人之一,因为失忆,把你忘记了?” “失忆这个词不准确,应该说是遗忘感情。”祝英台仔细地盯着宁采臣,想看清他藏在深处的情绪。 当然,毫无所获,哪怕觉得自己是天下间最了解宁采臣的人,在这次,她也看不清宁采臣。宁采臣的味道,气息都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更加沉默,更加深沉。 看来,感情的缺失,也对宁采臣产生不小的影响,整个人都发生变化。 “遗忘感情?这么说来,你和我的感情很好?最重要的人,我们又没有什么亲戚关系,难道你是我女朋友不成?”宁采臣还是在笑着,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当然,这只是表象,祝英台还是没看明白宁采臣真实的情绪。 高兴,有可能是真的,有可能是假的,也有可能只是觉得她像小丑。 不管怎么样,就当他是高兴得了,祝英台毫不谦虚道:“当然,你可是我的男朋友,而且,我们还不是普通的男女朋友,而是更进一步的……” “更进一步?”宁采臣似笑非笑道。 祝英台点点头,然后红着脸低头害羞到:“这个暑假的时候,我们做了。”她其实也不算说谎,虽然说对象是与叶秋零灵魂互换的宁采臣,虽然从身体上看只是两个女人,虽然宁采臣是被她强推的。但是,做了就是做了,这是事实,所以祝英台一点心虚都没有。 宁采臣脸上的笑容僵住,祝英台的话,成功让他淡定不能,嘴角抽搐着道:“做了?你怎么不说已经有我的孩子!” 关键时刻,就要有丢掉节操的觉悟! 吸一口气,鼓起肚子,祝英台拉起衣服,露出白嫩的肚皮,摸摸微微鼓着的肚子道:“孩子,已经快三个月了,哭泣,哭泣,你狠心的爸爸不要我们母女俩,要去找别的女人了。” 这女人的羞耻心呢!宁采臣真想一巴掌把她肚子里面的空气拍出去。 看来是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了,宁采臣转身就走。 见宁采臣要离开,祝英台使出杀手锏:“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人是你的父母,以你的推算能力肯定能明白,你的性格,你父母的性格,你们绝对会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可是事实上,伯父伯母对你来说,也不过相当于陌生人,对吧。” 这确实是最大的破绽,而且,这种事情祝英台怎么会知道。 就算他和父母不亲近,但是在别人面前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好,应该没人知道父母在他眼中只是陌生人才对。 虽然从两天前开始,就对一些事情产生怀疑,但是宁采臣这种人,对于自己的记忆有着绝对的自信,要他怀疑自己的记忆出问题,而且是出这么大的问题,是非常困难的。 宁采臣的停顿,让祝英台明白,缺口已经打开。 看着宁采臣离开,她也没有再阻止,她可不是有勇无谋的人,这只是第一步,还有一个真正的杀手锏,绝命杀手锏! 祝英台得意一笑,她的智商爆发出来,连自己都感到恐惧。 她真是太聪明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完美女人,能被她喜欢上,宁采臣赚大了!啧啧,真是幸运的男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不一样的宁采臣 不能逼的太紧,必须要给他一点思考时间。 祝英台决定,等宁采臣的怀疑更深之后,再给他看看决定性的证据! 回家路上,宁采臣罕见周身散发出低气压,非常明显的表现出,我很烦,不要靠近我的。 这样的宁采臣,给人的压迫力还是很强的,叶秋零以坚定的信念顶住压力,坚持跟在宁采臣身后。 深深吸一口气,再狠狠地呼出来,宁采臣转身对叶秋零道:“你就这么喜欢跟着我?” 本来心情就不好,身后还一直跟着个牛皮糖,怎么都甩不掉,简直就是在挑战他的忍耐极限。 怎么搞得,突然间这两个家伙就变得这么烦人,一个整天在耳边叽叽哇哇,这个倒是不说话,就是一直沉默着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这种事,按以往的风格无视就是,只是这两个家伙的存在感实在太强。 两个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美女,跟在他身后,不仅仅是这两个人,还引来一大群看热闹者的目光。烦,实在是烦,把他平静的生活都毁了。 叶秋零看着宁采臣的眼睛,点点头,表示确实喜欢跟着他。 宁采臣自然不会相信,在他眼中,叶秋零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这才跟着他。这女人隐藏的不错,凭他识人的本事,都看不出她眼中一丝的虚假。不过,不管她再怎么隐藏,那种纯情保守的本质,却无法掩盖。 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在我面前,都无法隐瞒。 他轻轻一笑,靠近叶秋零。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叶秋零不自觉后退一步。 宁采臣脸上笑容更甚,一手撑着墙。一手勾住叶秋零的下巴:“我说,你这家伙不会是喜欢我吧。” 对于这种纯情的人。这句话的杀伤力是巨大的。 要知道她有什么目的,第一步就是扰乱她的内心,让她的伪装出现破绽,然后再顺着她的破绽,撕开她的假面。 若是平常,宁采臣绝对不会用这样的手段去对付一个没有什么仇怨的少女。 只是现在,他心中烦躁异常,有想找什么东西发泄一下的冲动。正好叶秋零又惹上他。当然,他不觉得叶秋零会有什么真正不利于他的目的,这个女孩也不是险恶之人,这也是他一直放任她跟着的原因。宁采臣只是玩玩,顺便让叶秋零知道,把主意打在他身上,是最大的错误。 “嗯。”叶秋零脸上红晕一闪,没有转头,而是直直看着宁采臣,点头。 眼睛很干净漂亮。这双眼睛不像会说谎,就算是说谎,触及到喜欢的人这一方面。她的眼神应该也会有波动才对。 这样子就好像她曾经就表白过,她喜欢他的事情,两人都心知肚明一样。 回答的太自然,太理所当然。 宁采臣松手,露出一副超级无聊的表情,转身,不再搭理叶秋零。 叶秋零也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直到进入小区。宁采臣走进自己的那栋楼。叶秋零紧捏书包,看着宁采臣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眼前。深深叹一口气。 中午,吃饭时间。看着满桌都是自己爱吃的菜,宁采臣沉默了。 食不言是他们家的传统,宁采臣没有说话,吃完午饭,他上楼敲开织女的房门。大魔王还在沉睡,宁采臣蹲在一旁看着大魔王,伸手摸摸它的头。他知道,这是他样的宠物,虽然不亲近,但也是养了三年的宠物。 墙上的时钟,嗒嗒嗒地行走着,不停歇。 一转眼,已经到下午一点多,上课时间快到了。这时候,宁采臣才回过神,时间消失?不是,是他在发呆。 他竟然会发呆,真正的没有思考任何事情的纯粹发呆,真是难以置信。 为什么?受到影响? 被祝英台的话影响,被叶秋零的话影响,被自己的家里所见所闻影响,被……宁采臣转头,对躺在沙发上一副慵懒模样的织女道:“织女老师。” 织女微合的眼睛睁开,宁采臣看了织女一会儿,似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有什么话就说吧,吞吞吐吐可不是你的风格。”织女说道。 宁采臣伸手,指指织女的肩膀。 现在是大冬天,天寒地冻的,他的身体还算不错,也穿着两件里衣一件外套。 而织女,却只是穿着一件白色的女式衬衫,外套挂在衣架上。 只穿着一件,宁采臣可以想象是什么感觉,更何况织女现在,衬衫的最上面两个扣子没扣起来。由于躺在沙发上,身体放松没有任何防备,使得她光滑的肌肤从衣服中滑出。织女的半只肩膀裸露在外,细腻的肌肤,精致的锁骨,还有那若隐若现的白嫩,尽被宁采臣收入眼中。 明明在学校,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一丝肌肤都没有露出来,现在却……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成年男子,这个样子也太没防备了。 织女顺着宁采臣的视线看去,发现自己的情况,没有像宁采臣想的那样慌忙整理自己的衣服,而是对他一笑:“你想看?可以哦,别人不可以,不过是你的话,做什么都可以。” 宁采臣闭上眼睛,这个女人对他的诱.惑力太大,这句话不免让他浮想联翩。 不过,宁采臣也不是普通人,又岂会这样就认输。 “嗯,想看,你把衣服脱了吧。”再次睁开眼睛,宁采臣眼神已经完全平静下来,对着织女淡淡道。 织女眨眨眼,露出意外之色,看了宁采臣许久,抿抿嘴道:“变成坏小子了。”说着,眼中又露出笑意:“脱衣服是没问题,但是,你看了之后必须要负责,你做好准备了吗?” 翻个白眼。宁采臣站起来:“那就算了。”转身就离开。 有点被挑衅,被小看的感觉,织女露出危险的眼神:“慢着。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让你负责,很为难吗?” “我只是觉得。考虑需要一点时间,你脱衣服需要一点时间,我们之间做点什么有趣的事,也需要一点时间。现在时间来不及,你身为老师,难道还想故意迟到?下午第一节就是你的课吧。就算你愿意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我也不愿意,我可是一个好学生。”宁采臣挥挥手。随着话音,渐渐远离。 织女不急不慢起身,扣上衣服的扣子,穿上外套,又变成那个一丝不苟的织女老师。 此时,织女心中的情绪,有些沉重。 这种状况,宁采臣并不是没想过,诅咒的力量能做到什么程度,宁采臣也做过分析。 目前这个。是最糟糕的。 宁采臣所做的准备,都是针对诅咒不会影响别人的记忆和能保留曾经的痕迹,这两个基础上。目前的情况。宁采臣没做任何准备。并不是说这种可能性太小而忽略,而是如果诅咒真的这么强大,没有能与之对抗的力量,做任何事情都是没用的。 诅咒,都是以伤害人为目的,如果这个诅咒真的是最坏的发展,那会造成什么伤害呢? 宁采臣做过简单的推演。 人都是多面的,每个人都有其善的一面,也有其恶的一面。正常人。基本是善恶平衡,而在社会基本秩序的带领下。表现出偏向善良的一面。 有的人,善良的一面强大。压制住恶的一面,就是善良之人。有的人恶的一面强大,压制住良知,就是恶棍。 而善恶的程度,主要是心灵层面上的影响。 心灵上感到幸福的人,通常比较容易偏向善良,心灵上有漏洞,被负面情绪包围的人,有可能会向恶的一面发展。而心灵的幸福感,支撑起善念的主力军,就是正面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这些都是心灵中,最重要的正面情感。 这些感情如果再一夕之间消失,毫无疑问,会对一个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心灵弱小的,直接疯掉,心灵强大的,就本能的想要寻找东西填补心中的漏洞,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只要能填补空虚。 所以宁采臣推测,如果真的发生最坏的情况,很可能他的性格会发生改变。 他心中的负面情绪不强,所以不至于变为什么恶人,但是性格变得恶劣一下,却是难免的。关于这一点,织女已经感受到的,现在的宁采臣身上有一点坏坏的味道,和以前不一样了。 而织女担心的不是现在,而是下一轮,这两轮宁采臣已经遗忘掉,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些人。 现在支撑着宁采臣心灵的,就是那些关系较好的朋友,而下一轮,这些朋友也全部遗忘,宁采臣的整个心灵,将没有一丝的光明。那时候将有三个后果,第一,心灵完全崩溃——宁采臣也是凡人,世界上没有一个亲近的人,相当于被整个世界抛弃,让人窒息的孤独感,崩溃也是有可能。 还有就是,完全抛弃正面的情感——这个可能性比较小,从小的教育塑造宁采臣的性格,再怎么崩坏,也很难到这种程度。 最有可能的却是把自己的内心完完全全封闭起来,完全由逻辑理智掌控这个肉体,也就相当于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宁采臣虽然也是理智,但是并不代表他没有个人观点和情绪,相反他的自我非常坚定,理智只是他的工具。 这个可能性最大。 不管怎么样,这三种可能都不好,若真的从心灵上堕.落,很有可能就算诅咒解除,也难以变回来。 猜测到这种可能,宁采臣虽然不能提前做准备,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他对织女说的就是,希望她们在这七天之内,重新走进他的心灵!他猜想,诅咒就算再强大,也不可能对一个对象产生多次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第二轮中已经被遗忘的她们,如果能在这几天中成为他的朋友。 那么,第三轮,她们是不会受到影响。而在第三轮,普通的友感也被清洗掉的时候,她们就是他心灵的支撑。 这些话,宁采臣只对织女说过,并没有告诉祝英台和叶秋零。 因为他知道,如果能在短时间内,重新走进他的心灵,最有可能的就是她们两个。如果告诉她们,让她们带着目的接近他,成功的可能性反而更低。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时间已经不多,希望她们能快点。 “如果不行,不得已之下,也就只能用那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织女喃喃自语道。 …… 天台,风很大,宁采臣站在围栏前,俯视着整个学校。 “你怎么跑这里?”背后沉重的脚步声传来,下课时间,祝英台本想把宁采臣约出来,没想到宁采臣巧妙的利用下课时间段的人群,把她甩掉。祝英台马不停蹄地跑了许多地方,累个半死,这才找到宁采臣。 他绝对是故意的,明知道她要找他,故意甩掉她,躲起来让她找。 “吹风,看风景。”宁采臣伸手,在空中,似乎在抓着什么,又好像在寻找什么。 大冬天的,来这里是吃西北风吧。 祝英台心中有重要的事情,不在这些小事上计较,等呼吸平稳一点,她才说道:“我有证据能证实我中午说的话……”祝英台还没说完,直接被宁采臣一句没兴趣给堵住。 “喂喂,这可是关于你遗忘的感情啊,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竟然说没兴趣?”祝英台难以置信道。 宁采臣收回手,看着自己的手被冻得有些发紫,便搓搓手,然后把手插进衣兜里面。 “遗忘掉的,自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也不会是好东西,自然没兴趣。”宁采臣用欠扁的语气说道,走过祝英台的身侧,就要离开。 她花了好久才找到这里,才说几句话就结束,当然不愿意,抓住宁采臣的肩膀:“不管你信不信,有没有兴趣,跟我去一个地方,你就知道了。” “放手。”宁采臣皱眉,顶着祝英台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不悦道。 “不放,除非你答应我,否则我死也不放手。”祝英台见状,把另一只手也按在宁采臣肩膀上,牢牢地抓着宁采臣。 完全是无赖!宁采臣放出气势,板起脸,用眼神压迫着祝英台。 然而,这个手段对别人可能有用,对祝英台,完全就是拂面清风。用羞答答的眼神,看着宁采臣,以柔克刚。 对视许久,宁采臣嘴角勾起:“你的要求我可以答应,不过,我有一个要求。”(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纠缠 “明天一天,完全听从我的命令,不得违抗,如果你做不到,那就算了。” 无耻!太无耻了! 祝英台强烈鄙视,这哪是一个要求,完全是无数个要求! “任何命令?”只是,现在是她有求于人,只能接受这个不平等条约。不过这个完全听从,范围有些大了,祝英台觉得她要再确认一下。 点点后,宁采臣似嘲笑道:“任何命令,包括你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 “如果你想对我做那种事情,让我杀人放火,难道我也必须要配合?”咬咬嘴唇,祝英台睁大眼睛问道。她倒是希望宁采臣能说出,所做的都是不违背良心道义的事情,只是,结果让他失望了。 眯着眼,把祝英台从脸蛋到身材细细地扫一遍,然后道:“虽然身材贫瘠了一点,但是这脸蛋确实完美无缺,说不定我真的会起兴趣。” 宁采臣语言调.戏,脸上还露出邪恶的笑容,想看看她害怕退缩的样子。 结果……祝英台一脸羞涩:“我还是第一次,请温柔一点。” 被反调.戏了的感觉,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么大胆么?还是说他太面善,做不出坏人的感觉?相继在叶秋零、织女、祝英台面前吃瘪的宁采臣,一甩手就离开,只留下一句:“希望你明天还笑得出来。” 放学后,宁采臣没有回家,而是独自一人在外面闲逛。 直到天黑之后,宁采臣才慢悠悠的回家,到家中,却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叶秋零。 织女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暗示祝英台和叶秋零应该加把力,加快进度。于是叶秋零和祝英台商量好,两人分工。一个负责在家里一个负责在学校。 由于叶秋零和宁采臣住同一小区,自然就负责家里。 从一开始。宁采臣的母亲就很喜欢叶秋零,想让她当儿媳妇。在得知叶秋零是祝英台的女朋友之后,他母亲也只能遗憾的放手,朋友妻不可欺。 只是现在知道,原来祝英台是一个女孩子,叶秋零是为了帮祝英台,才假装她的女朋友。 顿时,宁采臣母亲的心。又燃烧起来。 现在叶秋零直接住进宁采臣的家中,至于理由,很简单,说是与她合租的杨晴有事,这些天都不在家。她一个女孩子,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有些害怕,感觉不安全。只是和宁采臣母亲说出这句话,马上,他母亲就表示。我们家还有一个空房,这段时间就住这里。 当成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 她这么做不仅仅是她喜欢叶秋零这样的女孩。更重要的是,叶秋零在聊天之中,隐隐表现出对宁采臣的好感。 长得这么漂亮,人品又好,学习也好,性格温柔体贴……没得说,这位就是唯一的儿媳妇候选人。 带到家,宁采臣母亲就开始传授秘诀,她怎么把宁采臣父亲追到手的秘诀。 然后。在这晚上的时候,叶秋零直接以厨神传人的高超厨艺。征服了宁采臣的母亲。就算是那位不怎么言语的父亲,也点点头。表示这菜煮的很好。能下厨房,能上厅堂,对他们孝敬性格又好,长得好看屁股还翘,只能说是完美。 儿媳妇候选人,这个候选人马上被去掉,不用候选了,这就是未来的儿媳妇,宁采臣敢反对,那就镇压! “你是不是给我爸妈灌了*汤,虽然你饭做的不错,但也不至于这样,简直把你当做亲女儿对待。”吃完饭,洗好碗,叶秋零以有些习题不懂做为理由,到宁采臣房间中。宁采臣一坐下,就以奇怪的眼神看着叶秋零。 叶秋零那无辜的眼神,水灵灵的,睫毛很长,眼睛很大,很漂亮。 “他们是把我当做儿媳妇,不是女儿。”半响,叶秋零才慢悠悠说道。 ……反差太大,叶秋零这种女孩子,应该动不动就脸红,羞答答的模样才是。在宁采臣的记忆中,叶秋零在学校就是特容易脸红的女孩子,他看得出不是伪装,可是现在……这脸皮也太厚了,一个女孩子对着他这个当事人说出这种话,不害臊吗? 容易害羞的女孩,还可以玩玩,看她羞涩又强忍着的模样,这种厚脸皮的,没得玩。 “把作业拿出来,不懂的地方标出,我马上帮你解决,懂了之后就快点离开。”宁采臣不耐烦道,没羞耻心的女孩子,他完全没兴趣。 叶秋零非常诚实的告诉他,没有什么不懂的习题,只是想陪在他身边,所以找个借口。 宁采臣不想理她了,原来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学校的都是伪装,连他都看不穿的伪装。随随便便到别的男人家里,随随便便和一个男人独处,如此随便的女孩,他一向看不起。 作业不算多,一小时内,宁采臣就把所有的做完。 抬头,发现叶秋零还在看着他,面带笑容,似乎他做作业的模样,很有趣。 厚脸皮的女人,没羞耻心的女人,比影帝还强大的女人……宁采臣继续无视她,不想出门,不想弹琴,宁采臣从书架随便拿出一本书。 这时,一直安静着的叶秋零说话了。 话,有些莫名其妙,没头没脑的,不过有些熟悉。 宁采臣余光扫过手上的书,书!对了,宁采臣翻开书,翻到自己做了读书笔记的那一页,把其中的标签拿出来。 虽然说并不能完全对上,但是大致的意思,却是与他手上这本书的读书笔记一模一样。 读书笔记,那是他对这本书的看法,拥有他独特的标签。甚至于,他每次看书,所写下的读书笔记都有差别。叶秋零看过这本书,而且还有着和他一样的感想? 眼中出现怀疑之色,叶秋零接着说下去。宁采臣脸色终于发生变化。 叶秋零说的第二段内容,分明就是他另一个年龄段写的读书笔记,这本书的他读过三遍。所以做了三种不用的读书笔记。 最后,叶秋零完完整整的把这三段内容都说出来。宁采臣已经能确定,叶秋零看过这本书。 宁采臣沉默一会儿,把书放回书架,拿出另一本书……一直重复着这样的行为,宁采臣换了三十多本的书,结果其中十三本,叶秋零完完全全说出里面的读书笔记。还有两本是出现错误,但是也只是与其他的一本。和他手中非常相似的书,内容混淆而已。 毫无疑问,叶秋零不仅仅是看过他的这些读书笔记,而且还是看过大半部分。 如果只是一两本,他还怀疑是不是叶秋零什么时候,他不在的时候,向他父母把他的书借走,这样厚脸皮的女人做这种事情,可能性很大。现在,他随机抽取的都能说出一半左右。很可能这里一小半的藏书她都看过,就算只是读他的读书笔记而没看正文内容,也是不短的时间。 如果真的这样。他不可能完全没印象……这时,宁采臣想去,叶秋零对他的熟捏,毫不犹豫的承认喜欢他,还有现在的行为,完全就是在追他。 他又想起祝英台的话,他所遗忘的感情,似乎,能和这个女孩对上号。 如果叶秋零在学校中是真实表现。是一个保守容易害羞的女孩,而在他面前这样仿佛厚脸皮的模样。也能理解为——都老夫老妻了,还害羞什么。 盯着叶秋零的眼睛。深深地探索着,不知怎么的,宁采臣的心一颤动。 “你……”有句话似乎要脱口而出,又被他强行控制住。皱着眉头看叶秋零一会儿,这次宁采臣没说什么,而是低头想着。半响,又抬头,盯着叶秋零看,仿佛眼前的是一个外星生物,探究、怀疑、疑惑、迷茫……眼神不断变化,整整一个小时都盯着叶秋零。 他的母亲送水果进来的时候,宁采臣才收回目光。 第二天,宁采臣带着黑眼圈来到学校。 见到宁采臣不怎么好的气色,还有那明显焦躁的眼神,祝英台就知道情况不妙。 果然,各种无礼的要求,不断的刁难她,从精神到身体的打击折磨。祝英台也是要强之人,压迫的越厉害,她就越不服输,顽强的坚持下来。到下午放学时间,祝英台已经完全累垮,趴在桌上快要死掉的样子。 其他人早已回家,班级中就他们两个人,宁采臣坐在课桌上,轻松悠闲的模样,与祝英台累成狗的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来,过来给我捏捏背。” 祝英台咬牙爬起,站在宁采臣身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帮他按摩。 “轻一点,你杀人啊。” “重一些,你是没吃饭还是什么。” “不是这里,左边一点,听不懂人话是吧。”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祝英台大喊一声,爆发,直接掐住宁采臣的脖子:“跟我走,否则就要你的命!” “那你杀了我吧。”宁采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完全靠在祝英台身上。 好重!祝英台后退一步,艰难地撑着宁采臣的身体。现在他们在最后一排,身后没有什么桌子,宁采臣如果就这样倒下去,头撞击到坚硬的地板,很可能会受伤。 吃定她了是吧!祝英台愤愤不平,这样欺负她,还利用她对他的关心,太可恶了! 好累,被刁难指使一阵天,身体完全瘫软没力气。 使劲把宁采臣的身体推直,祝英台这才把自己扔到座位上,身体已经使不出力气。 “我走了,你在这里慢慢玩吧。”宁采臣跳下桌子,挥挥手,头也不回的离开。 祝英台顾不得休息,尽管身体几乎榨不出一点力气,她还是强迫自己跟在宁采臣背后,一天的时间只剩下最后一段,这会儿放弃,那么这些苦都白吃了。 在心里使劲的怒骂宁采臣,等宁采臣恢复记忆之后,一定要他跪在她面前,舔她的脚! 而后,又在心中叹气,现在的宁采臣和以前的完全不一样。 在以前,不要说这么折磨她、欺负她,连对她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对她的只有纵容和宠爱,不管她怎么样的无理要求,都会去认真考虑。相反,更多的是她在欺负宁采臣,就算让他再难堪,他也没有怪罪她。 这前后的对比,让祝英台产生一丝委屈,只是,她不是那种被娇惯宠坏的大小姐,知道现在的形式,把这些情绪都抛到一边,紧紧地跟在宁采臣身后。 宁采臣在小卖铺中买了一袋子的食物,出来的时候发现祝英台,惊讶道:“你跟过来做什么?” 翻个白眼给他,他走了,她找谁哭去。 然而,祝英台十分咪咪疼的发现,宁采臣又回到教室中……早知道就在教室等了。 把袋子中的零食饮料分成两份,一份放到祝英台面前,宁采臣便自己开始吃起来,祝英台指着自己道:“给我的?” “不要太感动,只是让你吃饱了,才有力气为我做牛做马,你这样子,都累得像条死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宁采臣说话的声音拖得老长,就是那种闲着无事,做什么都拖拖拉拉,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人。 话一出口,祝英台心中刚刚冒出的‘他还是关心我的,就算再怎么变化,他还是那个宁采臣’之类的想法,瞬间被撕碎。 这个人已经可恶到极点,良知泯灭,是十足的坏蛋! 狠狠的在面包上咬一口,撕下一块,眼睛一直盯着宁采臣,如同想要把他的身上肉撕下来一样。虽然肚子里一直发着牢骚抱怨着,但是随着食物和水的下肚,一段时间的消化和休息,祝英台的体力渐渐恢复。 年轻人的身体,本来就有强大的自我恢复能力,就算折腾的再厉害,补充一些能量就又能活奔乱跳了。 慢悠悠地吃完,拍拍手,把垃圾推到祝英台面前,祝英台非常自觉的把垃圾处理掉。 “好了,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现在去吧。” “你不是要继续折磨我吗?”而且现在距离一天,还有一段距离,这个恶魔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放过她?不是要把她的骨髓都压榨出来么? 宁采臣惊异地瞧着祝英台,深吸一口气:“原来你喜欢这个调调啊,那好,我们继续。” 祝英台脸一黑,鬼才喜欢被折磨!(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重新开始 “就是这里?”宁采臣面无表情地看着已经放满水的游泳池。 这个学校在原来的计划中是有游泳的课程,但是,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很多计划都是无法落到实处。 学校的条件,家长的担心,还有某些负面新闻,让这个泳池建起来后,就空了下来。后来被分配给游泳部的社团使用,当然,这也和学校中来了一位有名的游泳教练有关。 有专业人士,至少安全性也有保障。 虽然说有使用,但是也只有在夏天的时候才开放,现在是冬天,泳池早已封闭。 现在这个泳池,明显被打扫过,而且还注满水……不用说,绝对是祝英台搞的鬼,看来她还是有准备的,自己在缠着他,让别人帮忙做做些。 不过,来泳池做什么? 说是来这里就能证实他真的有遗忘的东西。 不可能,他怕水,所以说在这个学校最不熟悉的地方就是这里,这里不可能有他的什么重要记忆。 “没错。”祝英台点点头。 她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直接把宁采臣变为女身,宁采臣的女身心灵最为敏感,也许能找回感情。 这不是主要目的,毕竟可能性太小,最重要的是,证明宁采臣有遗忘的感情。 不知道现在宁采臣的记忆中,还有没有变为女身的那段时期,如果有,也可以想到,宁采臣的记忆中是没有她的存在的。她知道宁采臣遇冷水会变为女身,这个最隐私的秘密,也就是说他们有宁采臣所不知道的关系。证明他有遗忘的记忆。 如果宁采臣还不知道他遇到冷水会变为女身,那就更简单了。 趁着他站在水池旁,祝英台口中说着:“这里隐藏着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天知地知我知,就是不知道你……”说话间。已经与宁采臣拉近距离,然后猛地一推宁采臣。 她想把宁采臣推入水池中,这个泳池不深,宁采臣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虽然说他不会游泳,但是这么浅的泳池,她完全可以跳入把宁采臣救上来。比起大事,让宁采臣受一些苦也是不得已的,况且今天宁采臣这样折磨她。这也是报复。 然而,视水如凶恶猛兽的宁采臣,站在泳池前,又怎么可能没有警戒心。 在祝英台扑上来的一刻,宁采臣一个转身,直接绕到祝英台背后,再伸脚在地上一绊,祝英台直接扑到泳池中。 扑通一声溅起巨大的水花。 这是冬天,祝英台穿着厚厚的衣服,一沾水。衣服瞬间变得沉重如铁,就像一套盔甲牢牢套在身上。 而且这水也是冰冷无比,就算祝英台的泳技不错。也弄得狼狈异常,挣扎着站起来。 水淹没到她的胸口,祝英台的头露出水面,惨兮兮的模样。 “英台同学好兴致,竟然在这么冷的天气下水,还穿着外套,咂咂,谁说女子不如男,英台同学这一跳的勇气。可是把无数的男子比下去咯。”宁采臣蹲在泳池边,饶有兴趣地看着狼狈的祝英台。 行动失败。祝英台咬咬牙,直接大叫一声:“救命。我脚抽筋了!”而后便激烈地扑腾起来。 祝英台虽然知道宁采臣不会游泳,却不知道宁采臣对水的恐惧,所以她只是想着,假装发生意外。这个泳池的水不深,不需要懂得游泳,只要宁采臣站在泳池中,完全可以走到她身边,把她弄上岸。 只要宁采臣入水……只是她千算万算,没算到宁采臣会这么怕水。 祝英台演的很逼真,虽然说宁采臣有九成的把握,祝英台是在假装,想把他骗入水中。但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可能,是真的脚抽筋。 入水,就算他能战胜对水的恐惧,也需要一段时间。 而且成功的概率太小,更大的可能是不仅救不了人,还会把自己陷进去。在这种关乎人命的事情上,宁采臣自然不会去赌运气,。 马上跑到更衣室中,虽然说这个时间,更衣室中的浴巾泳衣等等个人物品都已经被带走,但还是有不少人习惯性的把一些杂物放在里面。宁采臣翻了几下,找到一个游泳圈,以最快的速度扔到祝英台面前。 咪咪好疼……祝英台看着眼前的游泳圈,第一次痛恨起宁采臣的冷静机智,像热血少年一样第一时间跳下来不会啊! 扶着泳圈,走到泳池旁,祝英台伸出手:“拉我一把。” 她想的是宁采臣伸出手的时候,直接把他拉下水,然而宁采臣并没有上当,他指了指泳池的另一边:“那里有台阶和扶梯。” “我没力气了,走不了这么远。”祝英台用可怜无助的眼神看着宁采臣,希望勾引出宁采臣的同情心。 结果宁采臣站得远远的,伸出一根不知从哪弄来的棍子,让她抓住棍子,借力上来。祝英台无语了,离得那么远,就算想把水泼到他身上都做不到。 在水中还不觉得,爬上岸,祝英台立即感受到一阵刺骨的冰寒,身体沉重异常。 “阿嚏!”打一个大大的喷嚏,祝英台鼻子微红。 看到祝英台行动自然的脚,宁采臣就知道,这个家伙是在假装。瞧着祝英台狼狈的样子,他有些幸灾乐祸,吃鸡不成蚀把米,完全是自作自受。 “好冷。”祝英台颤抖着身体,拧着衣袖中的水,只是,全身上下都湿,衣服吸饱水,拧一下衣袖衣脚又有什么用。在衣服上弄几下,只感觉越来越冷,身体开始僵硬起来,皮肤被冻得发青,祝英台又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样可怜兮兮的模样,可一点假都没有,虽然说是祝英台心怀不轨,自作自受,但宁采臣也不可能把一个女孩子这样仍在在里。 泳池是露天的。风吹到祝英台身上,蒸发水分,带走热量。 现在要做的是保持祝英台的体温。宁采臣拉着祝英台到更衣室中,这里没有风。多多少少能保持一点体温。不过这里也没有什么衣服,只有几块脏兮兮的破旧布料,宁采臣再查找一下,也没找到哪个学生留下的衣服。 看到祝英台头发湿漉漉的,显得十分凌乱,被冻得嘴唇发紫,。 宁采臣知道,如果不尽早处理。她绝对会生病的。 这幅模样,要离开这里去找干燥的衣服,不现实。这个时间学校也没什么人,游泳池更是一个独立的场地,与其他地方都有些距离……宁采臣皱着眉头:“把湿衣服脱了,然后把里面的内.衣拧干当做毛巾,把身体擦干。”说完,宁采臣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挂在墙上。 身体干燥,裹着这件外套。躲在这个无风的更衣室中,短时间内还能支持,然后再让她打个电话。叫朋友家人送套干燥的衣服过来,就ok了。 说完,宁采臣就走出更衣室,却被祝英台叫住:“等等。” “不要婆婆妈妈,这么重又冰冷的衣服,穿在身上不难受吗?赶紧脱了。” “我,我没力气了。”祝英台哭丧着脸。 呃,宁采臣停下、转身,祝英台瘦弱的身体。在如此狼狈的情况下,显得更加弱不禁风。而且。祝英台这个样子和他也有不小的关系,虽然说落水是自作自受。但是现在没力气,却是被他折腾一整天,体力透支。 先前吃了一点,是有恢复一些体力,但是突然间落水,还拖着如同盔甲般厚重的湿衣服在游泳池扑腾那么久,虚弱到没力气也是正常。 只是,难道要他一个男人帮忙脱衣服不成……学生早就放学回家,这里还真没别人。 宁采臣也不是优柔寡断之人,确定情况,也就没什么犹豫,把门关上,然后说道:“先说好,我可不会负责什么的。”见祝英台点头,宁采臣便帮忙,两人合力把那重了好几斤,湿哒哒的衣服脱下,扔到一边。 既然做了,那就直接做到底,脱光之后,宁采臣便捡起一件衣服,使劲拧干,然后帮忙擦拭身体——祝英台干脆摆出快冻死了,身体动不了的样子。 把她的头发擦一下,幸好祝英台的头发不算很长,以前都是男生打扮,头发还未到肩部,不算难处理。 废了好大的劲,才把祝英台收拾好,再用他的外套把祝英台裹住。 祝英台的脸色渐渐恢复过来,两人坐在长椅上,等心跳慢慢回归正常。宁采臣是一个男人,虽然能控制住自己,但不代表这件事他可以完全不在意,心跳加速是难免的,他又不是性冷淡。祝英台自然也一样,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与在男生状态下的宁采臣这么亲近。 以前是有和宁采臣做过更亲密的举动,但那不是在宁采臣与叶秋零灵魂互换时,就是女身状态。 “已经嫁不出去了。”祝英台突然幽怨地说道。 宁采臣却没有说‘我不会负责的’‘那你就去当尼姑吧’之类的话,而是沉默一会儿,道:“你说说,我所忘掉的是什么?” 这个意思是,祝英台惊喜道:“你相信我说的话了?” “身体僵硬,失去力气,可不是你这个模样。如果你只是想玩玩,像之前那样就可以了。假装无力,让我帮忙做这种事情……虽然说我们不是很熟,但你是什么样的人,这些天认真打听了一下,也有个较深入的了解。就算是女扮男装的时候,对那些要好的朋友,连碰手都表现出非常忌讳的样子,现在这个样子除非你精神错乱。”宁采臣在笑着,但是祝英台可以感受到,宁采臣不是在玩笑,他是认真的。 只是一件外套,还是有些冷的,祝英台把自己挪到宁采臣身边取暖。 笑容慢慢绽开,祝英台直接靠在宁采臣的肩膀上,她的努力总算没白费:“我才不是疯子。” 祝英台只是一个原因,这其中,还有对于和父母的关系的疑惑,叶秋零昨天晚上给他带来的震撼,还有织女在他面前,与他所了解的完全不同的面貌……可以非常确定的一点就是,这些人都非常非常熟悉了解他。一个人可以发疯,是意外,但这么多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发疯吧。 如果她们都没出问题,那么出问题的就是他自己。 怀疑别人很容易做到,怀疑自己,却是非常困难,特别是宁采臣这样的人。只是现在,一样一样的证据出示在他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记忆很可能出现问题。 然而就算知道,他也无法找到曾经的感情,对她们,他还是找不出一丁点熟悉的感觉。 祝英台费尽口舌,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完完全全说一遍,很神奇,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但是宁采臣相信,这不是编造的故事,对于别人他不清楚,但是祝英台话语中的他所做的举动,宁采臣却能肯定。他所做的事情,都带着一种个人风格,别人不是那么容易揣测出来的。 不过,知道,也只是知道,听着祝英台说他自己的故事,宁采臣却有一种在看电影的感觉。 带走了剧情,但是却没带走丝毫的感情。 宁采臣沉默着,情绪没有多少起伏的样子,祝英台就知道她所说的,在宁采臣眼中只是一个故事,不是不相信,而是如同看别人的故事一样,隔着一重。 白嫩的细腿裸露在外,冻得青色的血管都显露出来,祝英台揉揉自己的腿,然后拉开衣服的拉链,把自己的双腿包在其中。她的身体比较娇小,宁采臣是男生,衣服比她大上两号,加上衣服的弹性,勉勉强强把她整个身体都包在里面。 “好冷。”大腿碰到上身,立即感受到冰块一般的寒冷。 “打个电话……”宁采臣说着,被祝英台用手指堵住嘴巴,摇头道:“我想就这样,就我们两个人,在这里坐一会儿。” 没有反对,听完故事,他可以理解祝英台对他的感情,也能知道,这几天一直被他排斥欺负的祝英台,心里有多难受。能理解,但是感同身受,他又做不到,所以他只是点点头,任由祝英台。 渐渐的,祝英台坐到宁采臣的怀中,宁采臣自然而然的顺势抱住她。 “我们重新开始好吗?从朋友做起。”祝英台怀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宁采臣。(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人生伴侣 气氛很好,不仅把他们的事情讲了,还让两个人的关系重新变得亲密起来。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之后,还被宁采臣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出学校,叫辆车直接把她送到家……以前的宁采臣都没这么浪漫过! 祝英台感觉自己就要心跳太过剧烈,心脏爆炸死掉了。 第二天,她兴致冲冲地黏上去,结果……祝英台蹲在角落换圈圈诅咒他。完全不理解啊!明明昨天的时候,对她做了那种事情,还那么温柔体贴,简直就像梦中的王子一般,今天她上去搂他的手,却得到一脸嫌弃。 “秋零,你说到底是为什么,反差太大我接受不了!!”祝英台被打击的,心脏支零破碎,来叶秋零这里寻求安慰。 听到祝英台的哭诉,叶秋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知道是什么?对了,你现在住采臣的的家里,昨晚你们在一起,他有没有和你说什么?” “我是知道一点,不过……” “说吧,我承受的住。” “采臣昨天晚上,其实很苦恼,非常非常苦恼,一直走来走去的,我还以为遇到什么麻烦。你知道,采臣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习惯把所有的事情都书写下来,理清楚思绪。在采臣离开房间的时候,我偷偷瞄了一眼,采臣很快就回来,我没有看全,只看到……” “看到什么?” “前面很多分析,我看到的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因为一时同情,良心爆发惹的祸,所以解决方法就是,收回同情心,保持距离。” 同情。也就是说,昨天所做的一切,完全是因为可怜她! 在听她讲完之后。态度发生那么大的改变,那所有的温柔。都是出于对她的处境的同情。 现实为什么这么残忍,祝英台破裂的心脏,再次被碾压揉碎,连渣渣都不剩。叶秋零同情地摸摸她的头,安慰她道:“好歹采臣现在会理你,前几天基本都是无视你,算是有进步。而且你再怎么也算是有进展,至少经过这件事。你在采臣心中已经和普通人区分出来。而我,哎……” 似乎,叶秋零说的很有道理。 昨天才说过要重新开始,从朋友开始,而因为宁采臣的温柔,她一下子迷失。 她早应该知道,宁采臣不是那种容易攻略的人,他这样的人,就算偶然有心动,也会被压制下来。没有经过时间和挫折的洗礼。那样的感情,宁采臣并不相信。 所以,不要放弃。不用沮丧,现在的她已经比所有人都领先一步。 只要保持着这样的领先……祝英台顿时重新振作起来,鼓起十二分斗志,雄赳赳地走向宁采臣,不管多少次,你是打不倒我的! “我们现在,应该算是朋友了吧。”祝英台与宁采臣保持一定的距离,在没有确认宁采臣的想法之前,还是不要太靠近。和宁采臣做这么久的朋友。她也明白,宁采臣其实不怎么愿意和不是朋友的人。进行近距离的接触。 刚开始无数次失败,很大的原因就是。她喜欢和宁采臣发生肢体接触,一时观念没改过来,才会差点就被宁采臣厌恶。 果然,保持距离,宁采臣也没有任何排斥她的举动,他思索了一会儿:“虽然不是我主动遗忘的,但是,我们只能算过去式的朋友吧,现在我们只是同学。” “那也是特别的同学吧,和其他同学都不一样的,最特别的同学。”祝英台不弃妥,继续努力。 宁采臣盯了祝英台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们已经说好了,我不会负责的。” 谁和你说这件事! 老娘才不要你负责,感情这种事情怎么可以用负责的! 她怒视着宁采臣,你这是在侮辱我! “不过,你硬是要我负责的话,也不是不可能……”宁采臣摸摸下巴,又说道。 祝英台顿时眼睛发亮,赶紧把节操扔掉,矜持道:“虽然说这件事情不能怪你,形式所迫,但是,你知道我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女孩。这个,身体都被你看光了,如果你不负责的话,我也只能孤独终老……”关键时刻,祝英台的偶像顿时变为古时候的贞洁烈女。 点点头,似乎对这情况早有预料,宁采臣从书包中翻出几叠纸,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字,一式两份,似乎是合同。 把一叠纸放在祝英台面前,说道:“这是我昨晚连夜赶出来的协议,我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如果确定下来,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太草率。为了未来生活的和谐,我拟出一百五十七条款,里面写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你看一遍,如果没问题的话就签字吧。” 叶秋零所见到的只是一稿,宁采臣之后又想想,这样不负责,好像也有些不好,至少也要给他自己,给祝英台一个选择。 人生伴侣终极协议——有限期至一方死亡。 只看到第一句话,祝英台就感到十分满意,二话不说,拿起笔就要签下。宁采臣伸出手,阻止:“我觉得你还是完全看清楚之后再签字比较好。” “没事,我相信你。”祝英台非常豪爽地签下自己的大名。 双方签下名字,收好各自的合同,再次看宁采臣,祝英台发现宁采臣看她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那是看自己人的眼神! “我渴了,去帮我买瓶水吧。” “好。”心情超级好的祝英台,毫不犹豫的接下跑腿任务……祝英台的合同还放在桌上,叶秋零跑过来,仔细看了一下,顿时露出同情的眼神。 一而再,再而三,祝英台终于发现情况不对,这不是和昨天被宁采臣当做牛马使唤一样? 在叶秋零的提醒下,她认真地看了一下自己的合同。前几条倒是很正常,不过从第十一条开始…… 卧槽!里面写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完全是宁采臣的权利和她的义务好不! 什么人生伴侣,完全是主仆契约! 按照合同。她就是宁采臣的奴隶!还是一辈子的奴隶! 宁采臣给出的解释,普通的仆人。自然不能算人生伴侣。但是,这是当他一辈子的仆人,自然可以算得上是人生伴侣,一辈子在一起嘛——虽然是主仆的名分。 “宁采臣!我要杀了你!”祝英台暴走中…… 收获一只免费的仆人,宁采臣淡定的藏好合同,无视张牙舞爪的祝英台。恼羞成怒,疯狂之下,动用武力的祝英台。被宁采臣一只手镇压下去。 最后,以祝英台在宁采臣胳膊上留下一个咬痕收尾。 前面,祝英台还是真的愤怒,等到后面,祝英台就完全是玩闹,趁机占便宜之类的想法。 虽然说这个契约的内容实在太那个,但是,这也不失为一种拉进距离的做法。主仆名义是无所谓啦,重要的是现在有名正言顺的身份靠近他,至于契约上的义务。呵呵。祝英台又不是没文化的文盲,这种无效合同,她签个百八十份都没压力。 而且她觉得。宁采臣也不可能会相信,她是一个会被这种东西忽悠的傻子。 这个合约,很有可能,只有前面十条是他认真思考的,后面的都是他瞎掰的。至于为什么要做这种多余的事情……傲娇的!宁采臣绝对是傲娇了!不可能有别的原因。 他一直一副不想理睬她的样子,现在又突然要承认两人的关系,自然是放不下脸面。 所以故意弄出这种恼人的条款,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真正的目的就是给祝英台一个机会。如果祝英台被这个合同吓跑。那就不怪他;如果祝英台签下,而后又反悔。把他的合同偷出来销毁——宁采臣的合同并没有放得多隐秘,那也不怪他不给机会。 当然。现在看穿宁采臣的心思,聪明机智的祝英台同学,自然是胜利了。 心情好,就尽一下作为仆人的义务,心情不好,那就以被坑被骗的名义,直接胡闹折腾……祝英台的智商超乎他的预估,不是说恋爱中女人智商为零吗,为什么感觉祝英台有越来越聪明的趋势……宁采臣嘴角一勾,能给主人带来意外和惊喜的猫咪,才是好猫咪。 养一只这么活跃的猫咪,这两年看来是不会无聊了。 …… 下午,下课时间,他的小猫咪终于被他逗得精疲力尽,宁采臣舒展一下身体,然后抛下趴在桌上不能动弹的猫咪出去散步。 走到后操场,宁采臣深深反省着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沉迷于逗猫游戏,是不是有些太不务正业了。虽然说祝英台很可爱,时蠢时精明,给他带来不少乐趣,嘴上非常强硬的反抗他,身体却非常老实的服从……呃,这样的形容有些太邪恶了。 总之,养一只宠物,还是这样的人形宠物,要花不少时间。而他现在还只是一个高中生,应该以学业为主才对。 不能这样把所有的精力花费在宠物身上,有时候也要进行必要的放养。 正在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宁采臣突然听到扑通一声,扭头一看,发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围墙上跳下来。身材高大强壮,寸许长如钢针般立起的短发配合凶恶的五官,第一眼就让人感觉,这是一位可怕的坏人。 当然,看人不能只看外貌,很多长得丑的人,都有着‘我虽然很丑,但是我很温柔’的美丽心灵。 这个长相凶恶的年轻人,也许是一个连花花草草都不忍破坏的善良青年呢? 宁采臣不是那么肤浅的,只看外表就断定别人好坏的人,所以,他转身就跑……开玩笑,这样一个不用试就知道,武力能完全碾压他的青年,还翻墙到学校,明显就不是为了什么正经事,不跑是傻子。 然而,这个青年的武力确实不凡,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武林高手,几个大步就追上宁采臣,一手搭在他肩膀上。 逃不了,那就不逃,宁采臣倒想看看,这个青年想要做什么。 “这位同学,你知道宁采臣在哪个班级吗?”高大凶恶的青年问道,虽然话的意思是询问,但是那可怕的语气和眼神,完全就是在说‘如果说谎的话,杀了你,如果说不知道,杀了你,如果你敢大叫,杀了你’这样恐怖的话。 这样的气势,普通学生没准就被镇住,但是对于宁采臣,完全不够看。 这个人竟然是来找他的,找他做什么? 不管怎么看都不像带着好意过来,宁采臣立即做出害怕的样子,畏畏缩缩道:“我,我,我知道,你不要打我,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普通的高中生,这样的反应再正常不过。 高大凶恶的青年没有怀疑,连忙让他说出宁采臣的消息。 “宁采臣是天音部的成员,这个时间很可能在天音部。”宁采臣所知道的,在这个学校能百分百无损伤制服这个青年的,只有柳琴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引到柳琴丹那里,再制服他,问出他的目的。 宁采臣带着他来到天音部,不出意料,柳琴丹并不在这里,现在还没放学,柳琴丹只有在放学之后,才会来天音部进行社团活动。 一到天音部,宁采臣就立即说道,他认识一位天音部的成员,可以把宁采臣叫唤过来。 然后他拿出手机,调出柳琴丹的号码,拨通:“柳琴丹同学,能让宁采臣同学来一趟天音部吗?有重要的事情找他,嗯,就一个人,不要叫其他人。”宁采臣当着他的面打电话,高大凶恶的青年,听到他电话的内容,见他没耍什么花招,也就耐心的在这里等待。 柳琴丹自然是有宁采臣的号码,也是知道宁采臣的声音,在听到宁采臣强调一个人,不要叫其他人,哪里还不知道宁采臣现在的处境可能不好,是在向她求救。 艺高人胆大,他也不担心什么,等了一分钟,见人还没来,便和宁采臣聊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祝,名字叫英白,大家都称呼我为小白。” “小白?哈哈,不错,你这脸白白嫩嫩的,确实有当小白脸的潜质。咦,你学校好像有个很有名的,叫祝英台,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哥哥,不过她怕我坏她的形象,所以一直不准我在学校叫她妹妹。”…… 在宁采臣胡说八道拖延时间中,天音部的门被打开,一个眉目间充满英气的少女走进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绑架 高大凶恶的青年,虽然在普通人看来已经是武力不凡,但是对于柳琴丹来说,也是十秒钟的功夫。 宁采臣不是什么专门审问的人员,用一些手段,都没有敲开他的嘴巴,也只能让警察来把他带走。如果只有柳琴丹在场的话,她倒是有一些手段让那个青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是不愿在宁采臣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另一面。 有人想要对宁采臣不利,无法搞清楚原委她无法安心,她决定等一会儿到警局走一趟。 “这次多亏了你,否则就……”如果没有柳琴丹的话,宁采臣就只能找音乐老师出手了,只是韦青安那健美先生的体型,不知道有没有与外表匹配的战斗力。不管怎么样,用其他方法逃脱,想要留下这个人的可能性不大,就有潜在性的危险。 当然,现在也不能说没有危险,宁采臣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也不认识宁采臣,也就是说真正要找宁采臣的,另有其人。 派这样的人找他,绝对不是怀有善意。 柳琴丹摇摇头,她就是不出现,宁采臣也不一定会有危险。 被柳琴丹所救,宁采臣开玩笑的问想要他怎么报答,柳琴丹很干脆地说,请她去吃顿饭。两人很难得单独相处,以前基本都是有天音部的人在,没有独处的机会。这次难得的机会,柳琴丹自然有很多话想说。 两人闲聊着,慢慢话题深入,然后宁采臣问了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什么时候见过,在高中之前?” 宁采臣只是觉得,柳琴丹对他的态度有些不正常。 这个不正常是在进入万松高中,名声还不显时。就被异常关注着。 那时候宁采臣被跟踪了一个月时间,所以稍微调查一下,知道跟踪他的是柳琴丹。每次想找她聊聊什么情况。却都被躲过去,没发现什么恶意。柳琴丹在知道被发觉后停止跟踪行为,宁采臣也就没再做什么。 柳琴丹笑笑,歪着脑袋,看着宁采臣道:“猪头。”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柳琴丹对宁采臣的敬重,自然不是因为所谓的万松高中第一才子这个名号。应该说,因为他是宁采臣。所以万松高中第一才子这个名号,在她心中才有这么重的位置。 如果换一个人,哪怕他比宁采臣更有才,名声更响亮,在柳琴丹眼里也是一文不值。 对于柳琴丹这样的人来说,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不会去在乎一个人的声望才气外貌之类的。只是以前的她,什么都不在乎,现在有在乎的人而已。 她的家族非常的古老,古老也就代表着古板。从小就在严苛的要求下长大。 柳琴丹是个天才,学习任何东西都非常快,悟性很强。 小小年纪。就在琴棋书画这些古典文艺上有很深的造诣,家传的武功甚至根据自己的见解,练出另一番模样。 但就算她再天才,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需要的是亲人的关爱,需要个人空间,需要自己的喜好……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她的天才,不仅没有为她带来快乐。还让她的童年,乃至少年时期。生活空间都各种高强度的学习挤压的点滴不剩。 强压之下,必有反抗。更何况是这么多年的压抑。 于是乎,一个暴风小太妹出现了,在学校的时候,她是一个沉默安静的女生。放学之后,她就是混迹在一群不良少年之中的小太妹,凭借着武力,在那个肮脏的圈子中也混出一点名声。 但是,堕.落并不能给她带来快乐,有的只是疯狂之后,越来越严重的空虚。 记得与宁采臣相遇的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短袖,白色的牛仔裤,脖子上戴着几条金色白色的项链,头发染成红、白、黑三种颜色,留着长长的指甲,画着浓浓的妆……那天她很无聊又烦闷,所以她选择一贯的发泄方法,到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把几个小混混引到一个死胡同中。 当她正要享受拳头与肉体碰撞的激情时,被人看见,接下来就是耳闻能熟的英雄救美环节。与故事中不同的是,这位美人却是即将要露出獠牙的人形暴龙,而英雄却是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也就是宁采臣。 正常情况下,她那个模样和那些小混混完全是一伙的,宁采臣就算看到也不会去理睬。 然而,她为了不把小混混吓跑,把自己伪装成一只小白兔……宁采臣非常勇敢的与小混混搏斗,经过一阵单方面的殴打,被打成猪头的宁采臣,成功的把她拉出来,两人夺命狂逃。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有强大的武力,她那时候却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宁采臣被打。 然后像一个真正的柔弱少女一般,被宁采臣拉着逃命。 现在她都不明白,她自己是怎么想的,只知道两人逃脱之后,她哭得稀里哗啦。脸上的妆黑色的眼线,全部混在一起,弄得像鬼一样。那时候的宁采臣比他也强不了多少,那些混混可不会手下留情,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哭完,两人看着对方丑不拉几的样子,又都笑了起来。 后面也没法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脱离危险之后,聊几句,然后给她打了一辆车,两人就分开。 柳琴丹其实也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她会突然间厌烦了小太妹的生活,为什么她没有去报复那些打了宁采臣的混混,为什么她开始认真学习……就在那一天之间,世界完全改变。等他们再次见面,已经是在万松高中,宁采臣没认出她,没人能把那个小太妹和眼前的柳琴丹联想到一起。 听到柳琴丹说‘猪头’两个字,宁采臣立即想起,他人生中唯一一次变成猪头的经历。 不过,柳琴丹就是那小太妹……这差别也太大了。简直是天翻地覆! “丑八怪?”他们逃出之后,柳琴丹哭哭笑笑,而后指着宁采臣说他是猪头。宁采臣反击,说她是丑八怪。 ……得知那个小太妹是柳琴丹之后。宁采臣深深的为自己第一次成为猪头而感到不值,太傻了。与宁采臣分开之后,柳琴丹直奔派出所,她的家族在胜华市有很复杂的关系网,与警方也有一些联系。出示身份,轻易的就与那个青年再次见面。 这个青年的素质不错,不是一般的社会混混,武功算得上是一流。口风严谨,冷静镇定,在警局中也没有丝毫慌乱。 拥有这样素质的人,很可能是经过特殊锻炼,不是一般人。 他来找宁采臣做什么?宁采臣这样的学生,能得罪什么人,让人排出这样的高手对付他? 宁采臣套不出话,警察奈何不了他,也只是因为他们太讲究规矩,柳琴丹不一样。有人可能会威胁到宁采臣的安全,她可以不讲规矩。 要学习武功,自然要了解人体。柳琴丹的武学造诣很深,自然能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人感到更加痛苦,无法忍受的痛苦。攻心自然是上策,但是有时候,简单暴力的效率却更高。在尝试过柳琴丹七种折磨人的手法之后,那人乖乖的把幕后的人说出来。 “糟糕!采臣有危险!” 柳琴丹想到,宁采臣自然也明白,那个青年不是一般人。 只是,他现在的记忆并不完整。想不到到底是什么人想要对付他。祝英台虽然把一些事情告诉他,但是。宁采臣所知道的也只是一些大概,具体的细节却不清楚。所以他打算去找祝英台。再问一些细节,判断到底是谁在对付他。 也许把叶秋零和织女老师也叫上,她们都有保留记忆,一个人记得可能不全,几个人互相补充一下,也许……宁采臣突然冲进街边的一家服装店中,他发现有人在跟踪他! 如果这个人和下午的那个青年是一伙,也有那样的武力,正面对抗他不可能是对手。 这时,他收到一条短信:“麻杯省的黑狗在找你,你在哪?”是柳琴丹的短信,担心现在宁采臣的处境,不敢直接打电话。 一个国家,再安定,也有一些混乱的地带。 相对于全国各大省市,麻杯省由于一些历史原因,留下不少无法解决的隐患,造成那里有不少黑色势力生存。相比于黑色势力敢明目张胆出现在阳光下的欧洲日本等等国家,我们国家的这些黑色势力,只能说是小打小闹。 但是再小的黑色势力,对于普通的百姓和企业来说,也都算是恐怖的噩梦。 黑色势力杀人犯火不多,但是绑架恐吓等等,却是不少。麻杯省的黑色势力中,最有名的便是黑狗,不仅有大量的成员,还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绑架富商的子女,要求巨额的赎金。 从那个青年口中得知,这次有多个势力接收到同一个任务,绑架宁采臣,佣金三千万。他是独行者,想抢在那些大势力之前,所以才这样直接闯入。目前他所知道的,麻杯省的黑狗已经来到这个城市,接下来还会陆陆续续的有其他黑色势力出现。 宁采臣不关注那些黑色世界的信息,只是麻杯省的黑狗实在太有名,凶名远扬,多多少少传入他的耳中。 他知道好几起绑架撕票的案子,作案的都是麻杯省的黑狗。 现在跟踪他的就是麻杯省的黑狗吗?他有什么能量,值得惊动这样的黑色势力,他的记忆中搜索不到这些,看来,这和他遗忘掉的那部分记忆有关系。宁采臣告诉柳琴丹已经被人跟踪,让她报警,然后便开始逃脱。 麻杯省的黑狗,可不是普通的小混混,他们有佩戴枪支,十分危险。 所以宁采臣没有让柳琴丹帮忙。 首先要做的,就是甩开跟踪的人,胜华市是他的主场,利用一些复杂的地形做到这一点不难。 然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样的黑色势力出手,谁能保护他? 祝英台说过,织女天帝之女的身份,只是被封印力量,现在相当于普通人。姮娥可能有不凡的力量,但是并没有见过她出手……这些都是不确定的力量,宁采臣对她们的信任度并不高,暂时排除。 牛郎大哥也许可以,只是他现在不在胜华市,远水解不了近渴。 不能回家,回家反而会让父母也陷入危险,胜华市中安全的地点……警局,也只有在警局中才是安全的。 也不一定,警局的目标太明显,也许黑狗的人会埋伏在那条路上,反而变成最危险的。 就这样随机躲起来,也许才是最安全的……手机卡已经被宁采臣拆掉,他担心黑狗中的人有什么黑客技术,通过手机的信号锁定他。换过三辆出租车,宁采臣来到城市的边缘地带,这个地方有一些不需要身份证就能住进去的旅馆。 突然,冰冷的管子堵在宁采臣腰间,一个阴冷声音道:“你很冷静,不过没用的。” 宁采臣遇险的事情,很快通过柳琴丹,传到祝英台和叶秋零耳中,姮娥自然也得到消息。 不过,当她们想要找织女拿主意的时候,却发现织女不在,手机也联系不上,和宁采臣一起失踪。 织女不是被绑架,这个世界上,也没有谁能绑架她, 在宁采臣被抓住的一刻,织女便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陌生人打来的。说宁采臣就在他手上,让她明天早上六点,麻杯省曲岩县第十六号工厂见,不要报警,发现警察的踪迹就撕票。 同时还让宁采臣出声证明一下,宁采臣自然不会配合,结果被狠狠揍了几拳,在说要砍掉宁采臣一只手之后,织女直接答应条件。 她有办法知道宁采臣的位置,知道是真的被绑架。 至于这些人为什么绑架宁采臣,还通知她,织女心中已经有猜测。如果不知道她的身份,有绑架宁采臣能力,还不如直接绑架她。 那些人不敢对她动手,又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最看重的就是宁采臣,所以才……毫无疑问,这起看起来是普通人绑架的案子,实际上的幕后黑手绝对是妖魔!只要妖魔才有这样的动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惊变 牛郎现在可以说是春风得意。 所谓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若在和平时期,牛郎就算再有本事,也只能做一个隐士高人。 毕竟国家不需要这样强大的个人武力,不受控制的个人力量,某种意义上是对秩序的破坏。牛郎是正宗的人类,不是修士,不受人类与修士之间的协议约束,更是危险。 而牛郎,拥有这种超凡入圣的力量,也没有兴趣在凡人世界中小打小闹。 他在知道自己的力量之后,选择的不是追逐名利,而是回到小区,打算待在他的师傅,也就是宁采臣身边。他身为特殊部队的退伍军人,本身也是经历过不少风雨,相对淡薄名利,若一直这样,也能安安静静的自我修行。 然而妖魔出世,各种在现代世界已经少见的大妖魔横行世间,隐世的高人也纷纷走出洞府。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段,也是波澜壮阔的时段。 牛郎觉得自己完全是为平息这场动乱,应用而出,宁采臣授于他武功,织女给予他救世重任。妖魔出世之前,他的实力虽然引起国家的注意,但是也只是当做一个异人。在妖魔出世之后,牛郎也是神功大成,遇到一个作乱的大妖,出手镇压。 这一幕,却恰恰被一名国家领导人见到,经过调查,牛郎的背景清白,曾经是特殊部队的军人,忠诚可靠,拥有强大的武力,又是纯粹的人类。 简直就是为现在的局势所量身定制的人物,直接被召见,委以重任。 有利于完成消灭妖魔拯救世界的任务,牛郎自然不会拒绝。在部门成立的短短一个月,牛郎就立下赫赫之功,完全坐实这个位置。他的修行体系与修士不同。能在人群中发现隐藏的妖魔,在那个月。他一个人在一些修士的协助下,杀死七位绝世妖魔,普通妖魔无数。 他一个人立下的功劳,就抵得过那些门派修士,九位顶尖强者的一半。在部门无数人员的辅助下,在消灭妖魔这件事上,取得与修士平等对话的资格。 普通人是红尘中的泥,修士是超然物外的存在。 这样的认知一直深深刻在修士的灵魂中。所以,那些修士其实也有些瞧不起凡人,虽然说不一定会做什么,但是在心中,还是认为自己高凡人一等。 这就造成双方地位的不平等,而牛郎的强大,扭转这一局势。 个体能够强大到这种程度,组织起来能发挥超人的力量,拥有强大的科技……修士也开始正视人类的力量,至少在此次合作中。他们是平等的。 牛郎由于地位,还有个体力量,取得这次合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隐隐有修行界第一人的势头。 短短的时间内,他的权势和力量,都达到巅峰。 不过他并没有迷失自己,他清楚着目前的一切是怎么得到的,明白的记得,跪在师父师母面前所发的誓言,战战兢兢,为消灭妖魔而奋斗着。他现在最大的梦想,却是平息这次的动乱。镇压杀死那些妖魔,然后回到宁采臣身边。告诉他‘拯救世界的任务,我已经完成’。 坐在办公室中。浏览着这些天的情报,牛郎隐隐发觉到异常。 太和平了,自从这个部门成立起来,就是与那些在古代相当于一方霸主的大妖战斗。疯狂的一个月过去,大妖少见,但是每天那些小妖魔也都频频露面,从未停止过。而这两天,大妖不见踪影,连那些小妖们也全部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消失的干干净净,干干脆脆。 如果是真的消失那还好,牛郎担心的是,有哪个妖王出手,把妖魔都整合起来,想要做什么大事。 饮一口热茶,牛郎想一下,还是找那些修士商量。 对于妖魔他的了解还比较浅,那些和妖魔打交道几千年的修士,也许能看出这些妖魔打算做什么。 突然,他的口袋中出现灼热感,牛郎面色一凝,从口袋中拿出一枚硬币。 普普通通的一块钱硬币,表面却散发着白光,牛郎向其中注入真气。顷刻间,硬币仿佛化为最基本的粒子,散开,漂浮在空中又重新组合起来,变为一段文字。这枚硬币是织女在红绳事件之后,交给他的,用于紧急联络。 在手机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这枚硬币可以发挥作用。 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师母深不可测,虽然绝对的实力可能不强,但是各种手段绝对不简单。能让织女紧急联络他,绝对是发生大事,可能是织女都无法解决的大事! ‘采臣被绑架,背后要妖魔的影子,明天早上六点,麻杯省曲岩县第十六号工厂’ 师傅被绑架!牛郎顿时急了眼。 对于宁采臣的实力,他没有什么意外,织女那时候已经说明,宁采臣是一位大神的转世,所以才能教他那些东西,给他丹药,让他神功大成。 他清楚着,现在的宁采臣,就相当于一个普通人,有心人想要绑架并不困难。 发生这事,他不禁后悔,自己现在有这么大的权势,竟然忽视师傅的安全,没有派人去保护他!现在想这些没用,这里到麻杯省需要不短的时间,必须尽管去救宁采臣。而且能让织女这么紧张,那么绑架宁采臣的妖魔,可能不是弱者,一个人去可能不够。 刘振坤,白林泉,林龙子这三人是目前还停留在这里的顶尖修士,牛郎与他们有过多次合作,消灭大妖,有不浅的交情。 他决定找他们帮忙解救宁采臣。 然而,等牛郎见到他们,说出此事,并表示宁采臣是他的师父,无论如何也要去救人的时候,却得到林龙子的道歉。 什么意思?还未等牛郎想清楚他为什么道歉,牛郎就发现有个东西从他脚上爬上来。瞬间缠住他的身体。 这种感觉,是捆仙绳! 捆仙绳是白林泉的法宝,就算大妖被捆上也不容易挣脱。正常情况。捆仙绳也难以碰到牛郎,因为身为武者的敏锐嗅觉。会在他出手的时候就离开原地。 牛郎是未想到白林泉会对他出手,这才没有防备的中招。 “你想做什么!”牛郎怒喝道。 “共事一场,不忍你去送死,麻杯省去不得,你还是留在这里吧。”白林泉叹气一声,带着歉意道。牛郎发现其他两人也是一样,他们,是一伙的。打算阻止他救人。 不帮忙也就算了,还打算困住他,牛郎厉声质问:“你们难道已经投靠妖魔了不成!” 没有得到答案,他们只是沉默着,他们有再多的理由,阻止牛郎去救人本身就是不对的。如果他们的师傅遇到危险,相信他们也会不顾一切救人,明白牛郎的感受,也就知道自己做的不厚道,多少理由都不够。 只是。没办法,有些事情不得不做,哪怕违背自己的意愿。 “等一切尘埃落地。我们自然会放了你。” 怒极反笑,牛郎身上肌肉膨胀,寒声道:“就凭一条捆仙绳,你认为就能困住我吗?”说话间,牛郎双手中发出阵阵龙吟声,手臂上真气所化的龙鳞密布,双手变为金色的龙爪,带着降龙之力,大吼一声。挣开捆仙绳。 捆仙绳理论上能威能无限,但是实际上。却是受使用者的实力、炼制的材料等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牛郎这样比大妖还强大的肉身,就是捆仙绳的克星之一。 况且。捆仙绳所针对的是妖怪和神仙的法力,困住肉身的同时,锁住法力。但是牛郎所修行的是武学,练出的是真气,虽然与法力有一部分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捆仙绳只能锁住一部分的力量。 因此牛郎很轻易的就脱身,没有出手,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比他弱。 不要说现在时间紧迫,解救宁采臣要紧,不能在这里纠缠,就算想要出手对付他们,他一个人也做不到。凭借着武学对战斗的擅长,也许能压制一个,但是取胜却非常困难,三个人一起出手,他必败无疑。 不过以他的实力,如果他想逃,这个世界上也没几个人能留下他。 才打算逃离,牛郎就发觉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把他向后拖,就算他使出降龙之力,也无法拖延一点点时间。 看到他们三人费劲的打着手诀,法力源源不绝灌入他身后的东西,牛郎立即想到这股力量的来源是什么!乾坤葫芦,他们三个带来的镇派神器!催动这件神器,联合他们三人之力,就算是妖王都能封印! 操他.妈!他们是把他当做妖王来镇压! 在绝对的力量之下,牛郎就算再怒再恨,也无法做任何反抗,被吸入乾坤葫芦中。 …… 一个山清水秀,依附于地球的小世界中,九命在自己搭建的小屋中练习着厨艺。 他在外面得到一些锅碗瓢盆,然后又弄到一批菜谱,便跟随青丘进入这个小世界,学习怎么做菜。这个世界中,有不少奇特的野兽,保持着万年前的风貌,是青丘在万年前开辟的一个小世界。 看到桌上由他亲手做出来的,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九命满意的点头。 经过长时间心无懈怠的练习,他的厨艺已经到达一定的水准。如果青丘能尝尝他现在做的菜,肯定会夸奖他的。 走出小屋,他看着天上的月亮发呆。 这个世界也有太阳和月亮,太阳是外界的那个太阳,而月亮却不是。这个月亮的真实,却是青丘在万年前所留下的力量传承,他知道现在青丘正在月亮上取回自己的力量。 就算如此遥远的距离,他还是能看到,在月亮上趴着一只狐狸,巨大的狐狸。 狐狸的大小接近月亮的一半,一身的毛发如同月光般,是银白色的。背后已经长出七条尾巴,第八条尾巴正在渐渐出现。 只要长出第九条尾巴,青丘就能完整的取回自己的力量。 忽然,月亮上的狐狸睁开眼睛,整个小世界陷入黑暗之中。 青丘被心中的悸动惊醒过来,这个世界上,能让她出现这种感觉的只有……女娲!也就是现在的宁采臣,宁采臣有生命危险! 必须要去救他! 青丘大吼一声,双目赤红,四肢艰难地站起。 身上血液喷洒,把她的身体,把整个月亮染成血色。 这月亮虽然是她的力量具现,但是这么长时间也发生一定的变化,再加上她转世轮回,生命印记的一丝变化,产生一个后果。那就是她只有完全吸收月亮的的力量,蜕变为九尾天狐,才能离开。否则都会被相当于全盛时期的她,那无可匹敌的力量,困在这颗月亮上。 全盛时期的她,在几个时代都是三界第一强者,自然这月亮的力量也是无比恐怖的。而九尾天狐,最主要的就是第九条尾巴,第九条尾巴长出,会产生质的蜕变。八尾的力量,只相当于与九尾的百分之一,七尾就更少。 所以她的挣扎完全是徒劳,就算身体接近崩溃,她也没能完全站起来,更不用说脱离。 …… 时间很紧急,想要到达麻杯省,再快也要明天清晨。 加上寻找那个地址,一点多余的时间都没有给织女留下,她得知消息,便使用那枚硬币通知牛郎。没有告诉姮娥,她知道这次可能存在的凶险,除非在月圆之夜,否则姮娥的实力连自保都不能。 麻杯省曲岩县第十六号工厂。 这是一个废弃工厂,很大,位于郊外,周围几公里都没有人家。 织女走进工厂中,被接引到顶楼,没有见到宁采臣,只看到一群拿着刀枪的黑衣人。只不过是凡人,织女观察一下四周:“我到了,人呢?” 她算到宁采臣确实在这里,但不能精准到在哪个角落。 “竟然是如此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交给那个怪物可惜了。”在黑衣人的中间,一位长得人摸狗样的中年男子,坐在一张椅子上,用贪婪的目光看着织女道:“我们做个交易吧,我把那个怪物杀掉,并且把那个男孩送回去,条件是,你做我的女人,如何?”(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生死之间 织女眉头一皱,没兴趣和那些人废话,手上一枚硬币弹起,化为几十枚碎片射入这些黑衣人的眉心。 瞬间,那些人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力,织女冷冷问道:“宁采臣在哪里?” “被怪物带走了,我也不知道具体位置。”黑衣人头头面露惊恐之色,完全没有刚才嚣张不可一世的气势。他仿佛全身的神经都被截断,感受不到自己的手脚,连自己是不是在呼吸都无法确认,想眨眼睛或移开视线都做不到。听到织女的问题,嘴巴开始擅自动起来,完全没有经过他的个人意志。 早已猜到,织女没有露出意外之色,指着窗户的方下,淡淡道:“全部跳下去。” 所有人全部像牵线木偶一样,面无表情,排成一队,一个个如同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跳下去。 几十米的高度,这些人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这些普通人,织女一点兴趣都没有,再度扫视一遍,没发现宁采臣的踪迹……织女猛然转身,透过一扇窗户,她看到另一栋楼,宁采臣被绑着扔在地上,旁边站着一个头长独角的妖魔。 …… 乾坤葫芦中。 若是妖魔被吸入其中,则在三天之内就会被炼化成为血水。 那几个修士似乎没想要去牛郎的性命,只是单纯的把他困在乾坤葫芦中,并未出手炼化。牛郎已经被困大半天,现在是第二天早上,正常来说就算逃出去,也无法及时到麻杯省去救宁采臣。 不过,牛郎没打算放弃。 牛郎的修行体系和修士不同,很多他需要的东西。对修士来说并未有太大作用。 比如,他所斩杀的七位大妖,他们全身的气血精华。 七位大妖。每一位的气血都比他旺盛,虽然说他的实力并不比那些大妖逊色。但是那些大妖几百上千年的修行,所积累下来的气血,远超于他。 斩杀这些大妖,这庞大的气血精华,自然被提炼出来。 妖与人还是有区别的,这些气血精华并不能直接炼化吸收,否则会受到其中妖性的影响,发生不可知的变化。 牛郎一直是炼化一些。然后慢慢提炼纯化真气,消除对自身的影响再继续炼化。 然而,现在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七枚气血精华,困在乾坤葫芦的这段时间,被他强行炼化!幸亏他这武功对身体的强化惊人,特别又在深海巨大的压力下打磨真气和肉体,这才勉勉强强吸收掉这气血精华。 不可避免的,这些大妖的气血精华,对他产生巨大的影响。 每打一遍降龙十八掌。把气血精华炼化为的一些,自身真气就发生细微变化,身上也渐渐散发出妖气。 澎湃的真气。不受控制的在体表出现种种的异象,但是真气所化出的已经不是龙的形象。他以前,只能在双手幻化出龙爪,运功到极致,身后还会呈现出淡淡的金龙虚影。而这次,异象却覆盖全身,代表他的武功已经到达另一个境界。 在那些大妖气血精华的影响下,双手幻化为青色的鹰爪,背后一根根青色的羽毛出现。上面燃烧着青色的火焰。 他周身的空间似乎都发生扭曲,牛郎整个人似虚似实。变换不定。 突然间,牛郎大喝一声。整个乾坤葫芦都发生震动,身上的青色火焰升高几米,空间完全扭曲。 在白林泉的惊恐之中,乾坤葫芦剧烈颤抖起来,一声声震撼神魂的吼声从中传出。 其余两人在他的呼唤中跑过来,看到这情况也琢磨不定。 镇派神器,乃是曾经肉身成圣的大神,在寿元耗尽之时,以自己的肉身元神为原料所炼成的,拥有强大的威能。就算是妖王也无法撼动,没想到区区一个牛郎,竟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三人想要注入法力加强封印能力时,却见一只青色的爪子从乾坤葫芦中探出,接着整个葫芦以爪子为中心开始扭曲,出现一个黑色的空洞。 牛郎从中走出,目光如刀,扫过三人。 “回来再收拾你们。”时间已经不多,救师父要紧,牛郎再度化为青冥大鹏,扭曲时空,遁入时空间隙。 机缘巧合之下,牛郎的降龙真气,被各种妖性所影响,变化为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妖神,青冥大鹏。青冥真气,幻化出青冥大鹏之身,拥有穿梭时空之能,这才从乾坤葫芦中脱身而出。 …… 整个废弃工厂上千亩地,所有的建筑物都被摧毁,夷为平地。 织女手段尽出,把那时候准备的,所有的保命手段都使用出来,也只是拖延一段时间。 如果全盛时期,区区一个妖王,并不算什么。然而现在她法力被封,所使用的都是曾经留下的宝物,对付一个大妖还可以,至少能保命,而对于一个妖王,就差太多了。 妖王还是因为顾忌她的身份,担心她有什么强大的宝物,这才拖延这么长时间。 慢慢的,被妖王看出虚实,身上最珍贵的宝物也在妖王的攻击下破碎,最后织女还是以一条手臂为代价,这才从妖王手中把宁采臣抢过来。 但是,也只能这样了,失去所有的手段,现在的织女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宁采臣抱着失去一条手臂,身上的衣服被血液染成红色的织女,靠在一面断壁旁。妖王显露出兽身,嘴巴在咀嚼着一条人手,卡兹卡兹,鲜血飞溅。织女身为先天神灵,天父地母,从天地元胎中所诞生出来,每一缕血肉,都是天地精华所化。 一条手臂所蕴含的天地精华,让妖王妖气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节节上升,并且纯化。 实力上升一截,耗尽的潜力也再度出现,在镇妖塔中所受到到伤害。所虚耗的光阴,也全部补充回来。它能肯定,如果把织女整个吃下。绝对能突破妖王的境界,到时候天庭再强。又能奈它如何! 目光霍霍地看向织女和宁采臣所在的方向。 在胜华市它不敢动手,那里是天庭重点监视的地方,所以它在得到一些情报之后,便想方设法把织女引出来。动用的也是凡人的力量,并且花大量时间,在这个地方布下妖魔大阵。 所以它和织女战斗产生如此大的动静,也未引起天庭的注意。 “为什么?”宁采臣不理解,在他的记忆中。织女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与他的关系一般般。 他知道这可能是他遗忘记忆,但是从祝英台的讲述中,他知道,他与织女认识的时间,也就是这短短几个月。 织女在学校中就要冰山美人的称号,要打动她非常不容易,短短几个月,应该没什么人能进入她的心。所以他们就算成为朋友,也不可能有太深的感情,为什么织女会来救他。为什么在明知那个怪物不可敌,还一次次拼命。 如果她想要离开的话,这个怪物也留不下她吧。 而且。就算再怎么样,来这里救他已经足够了,在知道不可能救下他的情况下,离开才是正常人会做的选择。 这样付出巨大的代价,明知道就算从怪物手中救下他,他也逃不掉,她也会被陷入其中,还如此的拼命。 这是为什么?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织女不是这么不理智,这么愚蠢的人。应该说她是聪明人,世间少有的聪明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这种不合逻辑,连感情用事都算不上的选择。 是啊。为什么,明知道事不可为,明知道现在最好的选择是离开,然后等时间到,封印解开,再除去妖魔为宁采臣复仇。而且,妖魔是因为她才绑架宁采臣,如果她逃离,宁采臣也许还有一丝生机……虽然说希望渺小,更大的可能是被发怒的妖魔生吃掉。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她所做的选择都是不可理喻的。 她所做的事情,就像是,就像是想和宁采臣死在一块似得……完全没道理。看着宁采臣,织女眼神非常平静。 “没有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某种,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也可能还是已经活腻了。”也许是吧,先天神灵的生命是漫长的,就算她看起来年轻,也已经活过无数的岁月。一直流浪着,好不容易在这里,找到一点家的感觉,一个可以落地生根的地方。 所以,她是留恋着,留恋着目前的生活。 如果宁采臣不在了,那她,她其实也明白着的吧,宁采臣只是凡人,凡人的寿命只有短短几十年。 就算他们姻缘牵连,就算他们组成给一个家庭,在几十年之后,一切也将会烟消云散,她也会回到那个孤单一人的日子。体会过温暖,就再也不愿回到那冰冷的地方。 也许,能和他一起死去,也是她心中一直希望的结局,所以她才能那样拼命,才会这么平静。 伸出染血的手,在宁采臣脸上留下一道血痕,织女笑道:“有点遗憾,现在的你并没有那段记忆,不过,也正是由于你没有那段记忆,所以你现在的眼中只有我,我很高兴。”生命最后的一段时间,她也抛下对祝英台和叶秋零的愧疚,直面自己的内心。 毕竟他们两个都即将要死去,就算有再复杂的感情,现在也没必要纠结。 没有那些记忆,曾经的感情也被抹去,在听到织女这句话的时候,宁采臣心灵还是莫名的被触动。捧着织女的脸,宁采臣感觉,身体中有什么种子正在破开,发芽,心脏跳得很快。轻轻地在织女的唇上吻一下,见到织女惊讶的眼神,宁采臣勉强一笑:“不会有事的,我们都不会死的。” 不能放弃,哪怕希望再渺小,哪怕敌人再强大,他也不能,也不愿意这样不做任何挣扎的等死。 必须要挣扎,要争取那几乎不可能的希望,宁采臣抱起织女,步履艰难的在残岩断壁中,一步步,向外面走去。没有任何疑问,挣扎完全是徒劳,这样的宁采臣,却让织女从内心处发出喜悦。 将死,就让她再任性一回吧,织女说道:“再吻我一下。” 宁采臣俯下身子,却突然听到巨大的爆炸声,他身后,给他提供掩护的一面断壁爆裂,妖王站在断壁缺口处。 看一眼,便无视这恐怖的妖王,宁采臣低下头,继续未完的事情。 这时,麻杯省曲岩县第十六号工厂上空,空间一阵扭曲,牛郎出现在上空。他一出现,就见到失去一条手臂,满身鲜血被宁采臣抱在怀中的织女,还有嘴上沾着人血,带着贪婪的目光,向织女走去的妖王。 看这情景,牛郎哪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没有迟疑,他全身真气爆发,鹰爪、青色的燃烧着火焰的羽毛出现,巨大的翅膀展开,牛郎瞬间化为一只庞大青冥大鹏。 长达数十米的身躯,如同一架小飞机,煽动翅膀,不带动一点气流,却拥有恐怖的速度。 只是一眨眼,便飞到妖王的头顶。 受到致命的威胁,妖王顿时全力出手,挡住牛郎的攻击。然后变为不比青冥大鹏小的妖王真身,与牛郎展开战斗。趁此机会,宁采臣抱着织女狂奔,这两个庞然大物的战斗,引起的动静太大,离得太近受到波及,他们两个都会没命。 躲到远处一个还算结实的建筑残骸后面,宁采臣才回头看牛郎和妖王的战斗。 牛郎在炼化七枚大妖的气血精华之后,论境界,已经不比妖王逊色,他们是站在同一水平面上的。但是牛郎修行的是降龙十八掌,对于因为真气融合各种妖性,意外诞生的青冥真气并不熟悉,并且真气增长太快,缺少打磨,十成的功力发挥不出三成。 现在变化为青冥大鹏,也是取巧,直接利用青冥大鹏强大的身躯,还有所带来的时空异能,发挥出五成的实力。 虽然与妖王还有一些差距,但也并不是没有战胜的可能。 宁采臣看一会儿,便知道,实力上,两者总体处于一个水平,一时分不出胜负。 青鸟是来救他们的,他们就可能变为青鸟的弱点,必须逃离。青鸟也是想要吃织女,那么现在两者相斗,也是最好的机会。身体似乎有力量涌出,宁采臣抱着织女,飞快的逃离这个地方。(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天怒 虽然说战斗经验和底蕴的差距,让牛郎一直处于下风,几次险死还生。当还是在青冥大鹏的时空异能之下,一次次的躲过致命攻击。 在战斗之中,牛郎渐渐熟悉新的真气,新的战斗方式,似乎他天生是为武学而生,慢慢的降龙十八掌,被他融入青冥大鹏中,越战越勇,越战越强。不再是完全被妖王压制着,偶尔也能制造机会,进行反击。 “牛郎?”感受到熟悉却又不同的气息,织女低语一句。 宁采臣已经摒除一切杂念,全力向外边跑去,必须马上离开这里,找一家医院给织女做手术,再拖下去,织女就会直接失血过多而死! “放我下来吧,我还跑得动。”织女虽然断了一条手臂,但是在体力上面还是远胜普通人,跑起来至少比宁采臣快。看到希望,能活下去,她当然不会选择死亡。两人一起死亡,对于在乎他们的人来说,会是极大的打击。 能一起活下去,看着宁采臣慢慢变老,也是不错的选择。 也许织女还能跑,但是宁采臣却没有放下的意思:“跑起来,全身血液加速流动,你伤口的血会流的更严重。” 就算他抱着织女,都还能感受到温热的血液在他胸口流淌着,必须做一些处理,逃出这个危险区域之后,用衣服给她做个简单的包扎,现在卫生什么的都管不上了,先止血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坚持到医院,现在的医疗科技下,肯定能保住这条命。 织女沉默不语,虽然说她法力被封印,所有留下的手段。也都在与妖王纠缠的那段时间用完,但是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凡人,不是凡胎肉体。 现在伤口流血已经渐渐减轻。估计再过一两分钟,就会停止流血。 只是。她也有点不想离开宁采臣的怀抱,像这样处于弱势的地位,被宁采臣保护着,还是第一次,有种特别的感觉。 以前,由于她的强大,各方面的强大,让宁采臣对她有一种依赖感。而现在却换成她依赖着宁采臣。或许在她心中,也希望出现一个男人,能让她不必以强势的面貌展示自己,做一个被宠爱被保护的小女人。 宁采臣潜力爆发,速度也不慢,眼看再过几分钟,就能逃离这片危险的区域时,变故突生。 一个浑身散发浓重血腥味的男子从残岩断壁中走出,笑眯眯地看着宁采臣和织女。 “僵尸王!”织女瞳孔一缩,知道事情不妙了。 与妖王战斗的时候。她故意闹出大动静,正常情况下肯定引起天庭的注意,十万天兵天将下凡直接把妖王给围了。结果却是毫无动静。让她明白这片区域被封锁了。也是,妖王之所以把她引出胜华市,到这个地方,明显的就是为了吃掉她的同时,又不引起天庭的注意。 这里,肯定被动手脚,不管闹出多大动静,都不会被天庭发觉。 没有天庭的参与,现在能真正与妖王对抗的。只有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力大增的牛郎。其他修士中并没有能与妖王直接交手的人。也许几个顶尖修士合力,配合镇派神器能对抗妖王。但那是在占领先机,把妖王包围住的情况下。 现在这个情况,就算那些修士赶来,僵尸王也能轻易带走他们。 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宁采臣的生存? 面对妖王的时候,是知道妖王顾忌天庭,担心走漏消息。 宁采臣和她关系亲近,也许有联系天庭的方法,所以就算她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妖王也不可能放宁采臣离开,绝对会顺手杀死他。 但是现在,有牛郎在,消息泄露已经板上钉钉。 能够独享,僵尸王也不可能与妖王联手杀死牛郎,以保密,那样他还要与妖王拼命,所以也许能以她的性命换取宁采臣的命。 摇摇头,苦笑一声,先前她实力未损,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她根本没有反抗能力,又哪能讲什么条件。 也许说让宁采臣离开,反而会让僵尸王觉得宁采臣身上可能有什么秘密,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变故,干脆顺手解决掉宁采臣也说不定。似乎,宁采臣的命运,只能看天意,天意,对了,看天意的话宁采臣应该不会死吧,毕竟是女娲转世。 宁采臣不认识什么僵尸王,但是看到那个男子,就本能的感受到致命的危险。 脸色一变,一言不语改变方向。 没跑几步,却见刚才还在几百米处的男子,一眨眼就出现在他面前。 “谋划了这么久,又怎么能让你逃掉?”这一个局,却是僵尸王布下的。真正胆大包天,躲在胜华市,天庭眼皮子底下的,就是僵尸王。他比其他妖魔的优势就是,能把凡人转化为僵尸,借助后裔的掩护,没有破绽的融入人类社会。 他发现织女的身份,知道织女被封印法力,便开始谋划。 第一次,就是召唤来一具强大的僵尸,以它为媒介,再通过沈万姬老师,来收集织女的信息。僵尸虽然被杀死,但是他却达到目的,知道织女的弱点是宁采臣,也完美的隐藏自己。 为防止织女有什么后手,还有,织女如果被杀死,肯定要有人背黑锅吸引火力。 所以他把消息通过巧妙的手段泄露给这位妖王,自己做幕后黑手。果然出现牛郎这个变数,不过,有妖王挡着,他只要伸手夺取成果就可以。 这个男孩,碍眼。 僵尸王一手抓住织女的肩膀,一手仿佛最锋利的兵刃,插向宁采臣的心口。 对他来说,杀人就如同喝水一般,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也需不需要想什么理由。 宁采臣只是凡人,就算眼力跟得上,身体也跟不上僵尸王的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僵尸王对他下杀手。 不过,织女却能做出反应,她毫不犹豫地用力,以失去一大块皮肉为代价,脱离僵尸王的控制,一翻身体,以自己的身体为盾牌,挡在宁采臣胸前。扑,僵尸王的手深深地插入织女的心脏,透过织女的身体,也插入宁采臣的心脏,从宁采臣的背后伸出。 对于僵尸王来说,织女的身体,比一张纸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的心脏同时破碎,织女的血液,和心脏碎片,与宁采臣混合在一起。 这样,也算心连着心了吧,最后时刻,织女却想着这些。 届时,天地变色! 乌云压下,雷霆大作,狂风呼啸,似乎老天在狂怒! 织女乃这一时代,唯一的天生神灵,是苍天之女,是大地之女,儿女将死,天地自然大怒! 僵尸王面露嘲笑之色,天就是天,你再怒,又能奈我何。 只要吃掉织女,他再上一层楼,就算是天谴,也伤不了他!他抽出手,两人心口的血液狂涌,同时,两人血液也混合的更快,宁采臣残留的心脏碎片中,嫩绿色的光芒绽放,两人的心口间,涌出强大的生命气息,一颗墨绿色的种子,悄然长出绿色的嫩芽。(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龙鹏合击 牛郎虽然大部分精神都沉浸在于妖王的战斗之中,但是也分出一缕注意力在宁采臣和织女身上,他们两个的情况看起来都不怎么好,如果不小心被他的战斗波及,那就不妙了。 所以他一直有意识的把战场远离宁采臣和织女。 此时,宁采臣和织女被僵尸王一击穿心,鲜血狂喷,两人同时倒地,生命气息在飞速消散,完全被牛郎收入眼底。 惊恐、愤怒、悲愤,牛郎所化的青冥大鹏发出一声悲鸣,向宁采臣那边冲去。 并未注意到织女那边的情况的妖王,以为牛郎要仗着速度抢走织女,顿时全力阻拦——在他眼中,身上妖气冲天的牛郎,无疑是一位新晋妖王,想要争夺织女这个人形绝世仙丹。 虽然与妖王打得有攻有防,但是在绝对实力和经验上,牛郎与妖王还有些差距。 所依仗的也是他天生的战斗直觉,还有所修行的功法对战斗方面的擅长,在妖王全力阻挡之下,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 心急如焚,如果能及时把他们救出,如果他能更强大一些,如果不要那么谨慎早点把这些气血精华炼化……内疚、愤怒、悔恨、痛苦所有的一切,化作一团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被烧成灰烬。 强烈的,仿佛一颗原子弹埋在他心中,被引爆。 他的肉体,他的精神,他的真气,他的灵魂,他的信念燃烧起来,化为焚尽一切的力量。从心脏中爆发出来。 在这时,宁采臣和织女的生命气息完全消失。 他师父师母死了! 给与他新的人生,让他脱胎换骨。从一个小小的小区保安,变为现在站在权势巅峰。能与争锋的绝世强者。 对他恩重如山的师父,死了!红着眼,牛郎发出惊天怒吼! “挡我者死!” 妖王全部注意力都放在牛郎身上,见到一幕,也只是认为牛郎快不行了,所以想要奋力一击,决定胜负。他全力出手,只要消灭这一个对手。那织女就是他的了!突破妖王,成就妖魔的至高业位,天地任他纵横! 从心脏爆发出的力量,化为通天青炎,把天都烧出一个窟窿。 在牛郎痛苦的,蕴含着惊天力量的吼声之中,青炎一分为二,上部分还是一只青冥大鹏,而下部分却变为青龙。 青龙化作一条青影,瞬间缠上妖王的身体。把他的肉体连同想要发出的强大攻击牢牢锁住。青冥大鹏鸣叫着直上九天,然后在至高处,直冲而下。如同火箭一般,拖着长长的青色火焰尾翼,带着灭绝一切的力量,轰击下来。 “龙鹏合击!” 青龙紧盘起身躯,妖王在绝境中爆发出所有的力量,全都被青龙紧紧地锁住。青龙的身躯开始裂开,伤口中青色火焰流出。 只要再过几秒,妖王就能挣开青龙的束缚,只是。这几秒就是生死。 青冥大鹏带着灭绝性的力量,轰炸下来。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升起,如同是原子弹爆炸一般。周围的残岩断壁都被夷为平地,正中心的地方,地面都被化为红色的熔岩。 妖王巨大的身躯,被分为千百块碎肉,洒落在地上。 如此惊天的动静,也吸引僵尸王的眼球,挥手挡住冲击波,看着已经化为人身,气焰滔天的牛郎,僵尸王笑道:“好一个龙鹏合击。” 牛郎很强,这招龙鹏合击,就算是他也无法完全承受下来。 但是,僵尸王并不害怕牛郎,因为他看出,牛郎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这一招虽然强大,但也抽干了他所有的精神力量,现在的牛郎空有气势,身体中已经空荡荡一片。 不过,看着带着吃人的眼神,步步接近的牛郎,僵尸王还是决定出手,先解决掉牛郎。 现在的牛郎虽然没有威胁,但是,他是眼睁睁地看着,牛郎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从勉强摸到妖王门坎的修为,以恐怖的速度,暴增到能够杀死任何一位妖王的程度。就算他吃掉织女更上一层楼,近乎无敌,但以牛郎的成长速度,说不定也会突破。 牛郎是绝大的威胁,必须在他最虚弱的时候,解决他! 想着,僵尸王伸出一只手,急剧膨胀,变为一只长着长毛的苍天巨爪,向牛郎拍去。 耗尽一切的牛郎,现在完全凭借着信念支撑着,走路都困难,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那巨爪上面的毛都有他的手臂粗细,一掌拍下,像是拍苍蝇一样,把牛郎完全淹没。 按理说现在的牛郎应该被拍成肉酱,而僵尸王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喜色。 巨爪暗金色,发出金属的光芒,再度抬起拍下,整个地面如同发生地震一样,留下一个个巨大手印,大地都开始裂开,而僵尸王的脸色却越来越不好看。 一道青光从巨爪中透出,如同最锋利的宝剑,瞬间爆发出来,把巨爪斩为数段。 牛郎出现,还是摇摇晃晃的,仿佛站都站不稳,身上却散发着青色的光芒。光芒非常的柔和,一点都不刺眼,却带着绝对的力量,任何阻挡在前面的东西,都如同豆腐一般,被轻易切碎抹平。 这种力量,僵尸王不认识,也无法理解。 真气耗尽,肉体虚弱,精神疲惫,比普通人还不如的牛郎从什么地方,爆发如此强大的力量,他不理解。 这个世界上,也不可能有人知道。 因为这是牛郎所修行的功法,修行到极致,所挖掘出来的,心灵之光,信念之光。这是独属于人类的力量,是那个世界的人类,征服自然,征服,称霸寰宇的最根本依仗。 肉体,真气,精神一切都是表象,人类最根本的力量,最强大的力量,能与争锋的力量,是心灵的力量。 不过牛郎,燃烧一切所绽放出心灵的力量,却是无法控制,只有在威胁到自己生命的时候,才会反击。僵尸王观察一会儿,也看出这个特点,决定不管牛郎,直接把织女带走吃掉。只要不傻傻站在这里,等牛郎过来,挨一击青光,他就不会有危险。 现在宁采臣和织女的血肉都混合在一起,不管,还是全都带走吧。 僵尸王一挥手,想要托起他们时,脚下一个不稳。坚实的土地,刹那间化为一个水潭,两只样子奇特的鲨鱼从水中跃出,咬住他的双腿。 他忽的回身一看,一个黑衣黑发的男子如幽灵一般出现,无声无息,站在他身后:“孽龙王!” 孽龙王咧嘴一笑:“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天之女,我收下了。” 天色完全暗下来,乌云密布,雷霆大作,一道道霹雳连天接地,天地间闪烁着阵阵白光。天怒,天悲,似是为自己的女儿逝世而悲伤流泪,豆大的雨水滴下,顷刻间就演化为倾盆大雨,风、雨、云、雷、沙全部连成一片。 天庭,照世镜中,千里眼巡视凡间。 那片区域,虽然被妖王做手脚,若不去特别注意,也发觉不出异常。不过千里眼是从一开始就已经注意那里,虽说无法看清里面的具体情况,但还是能看清一些模糊的东西:“第三道妖王的妖气已经出现,是时候收网了。” “嗯,这个计策瞒不过心魔王,他应该不会参与。四大妖王,能消灭三个,这场妖祸算是平息,剩下的妖魔凡间的力量也足够因对。”以织女为诱饵,引出掩藏在人类社会中的妖王,设局一举消灭,这就是天庭的计策。 织女好歹也是天帝之女,地位崇高,现在虽然落魄,但三年之后又会重回天庭。 天庭中有的是神仙,注视着织女,想要伺机在织女面前表现一下,帮忙解决一些麻烦,让织女欠下人情,等织女回归天庭,会得到几百倍的回报。 若不是天庭上层下达这个策略,让他们对织女的危机视而不见,又怎么可能发展到这种境地。 “四方天神听令,兵围曲岩县。”(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复活 “织女,织女。”清脆如流水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织女睁开眼睛,天色灰暗,凡人在这样的环境中,根本什么都看不到,法力被封印的她自然也一样。 只是,不一会儿,她便感受到视线慢慢变得清晰,不是外界变亮了,而是她身上发生变化。 似乎,她身上的封印解除了,完全恢复神灵的本质。 不过她在自己身上感受不到一丝的神力,又似乎,她身上的封印还存在着。 一双黑亮的,由担忧转化为喜悦的眼睛出现在她面前,精致到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完美面容,墨绿色的长发,身上飘荡出自然的味道。 这是,维多利亚? 在那面镜子中见过的精灵女王维多利亚? 不对,如果是维多利亚的话,不会用这种眼神看她。 喜悦中,还带着浓浓的熟悉和亲昵,甚至还有一缕她所不明白,但心脏不由加速的感情……宁采臣! 是了,雨下的很大,他们的全身都湿透,身上的血迹都被冲刷掉,宁采臣自然会变为女身。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心脏被穿透的他们,会毫发无伤。 还有,织女动动手,发现那条被妖王撕掉的手臂,也重新长出来,活动自如。 仿佛之前发生过的一切都是梦境一般,不过不远处激烈的战斗,空气的悲鸣,雷光闪耀,元气剧烈波动,都说明了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对了,织女突然想起,宁采臣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已经恢复记忆! “你已经恢复记忆了!” 宁采臣笑着点点头。世界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普通的种子发芽,都蕴含着堪称奇迹的伟力。更何况是世界树的种子。 世界树种子发芽,与世界树融合几千年。而融入世界树种子最深处的维多利亚残魂,也与他融合,他得到维多利亚的一部分记忆,也明白他们之所以复活的真相。 他们复活,是由于世界树种子发芽的伟力,在那个时间,他们其实并没有完全死去。 世界树发芽的瞬间,产生几乎可以逆转生死的生命力量。瞬间就修复他们的身体。同一时间,这股力量还驱逐了宁采臣身上的诅咒,还有织女身上的封印。 世界树种子想要发芽,条件非常苛刻。 需要绝对的外界环境,还有大量的精纯元气。 若是最初的世界树种子,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让它再次发芽的条件,只有在天地之初的环境中,才能成长。 这颗世界树种子却是从于维多利亚融合的世界树上凝结出来的,这也就造成,最适合它生长的条件。是维多利亚的身体。 宁采臣本来就是另一个世界的维多利亚,在娘溺泉的作用下,雨天中。变为女身,就完全符合世界树生长的条件。而后,就是织女这个由天地元胎所诞生出来神灵,拥有庞大的,接近天地之初的元气。 她的心脏被穿透,与宁采臣的心脏连在一起,形成一个元气通道,为世界树成长提供了所需要的养分。 世界树种子的发芽,也抽尽了织女身上的全部力量。所以她即使封印消失,也如同一个凡人一样。没有什么力量,甚至于现在虚弱到。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需要大量的时间才会恢复元气,恢复实力。 而他自身也受到一些的影响。 女身状态的他是赤子之心,但是赤子之心也不代表就如同幼儿一般,把任何情绪都挂在脸上。 宁采臣前几次变为女身,之所以出现那种情况,却是由于他这个女身,可以说是刚刚诞生出来的,并没有多少的自制能力。现在不一样,维多利亚的记忆有几千年,宁采臣只是接受维多利亚少部分的关键记忆,但是其中的量,也相当于凡人一辈子的时间。 所以织女不一会儿就发现,现在的宁采臣,与之前男身、女身的他都不同。 眼中的情绪不少,这是女身状态,心灵敏感的标志。而她外表上看起来,却是无比清冷,即使她能感受到宁采臣对她的感情,也无法从宁采臣脸上看出什么明显的表情。 这是时间所留下的痕迹,万事皆明,却不动如山。 抱着织女,风雨中,宁采臣站起身:“这里可不是好地方,我们快离开吧,让那些家伙狗咬狗一嘴毛。” 在宁采臣清醒过来的短短一段时间,可以说是风云变化,僵尸王被孽龙王困住,被意识已经模糊的牛郎,以心灵之光劈成两半,身受重伤。孽龙王正要对他和织女出手时,却见天地仿佛裂开,天边金光洒下,无数天兵天将踏入凡间。 宁采臣见到这一幕,就明白过来,这一切其实全部都是天庭设下的一个局。 他们来的太巧了,等到三个妖王都跳出来的时候,才出现。宁采臣不相信这是巧合,天庭的充分准备也证明,他们是早就设下陷阱等这几个妖王落网。 甚至于,宁采臣还怀疑,织女之所以会被妖王发现,可能也有天庭的参与。 也就是他们两个的遭遇——如果不是世界树,他们两个早就死了,甚至于说,他们都已经死过一次。这些,全部都是因为天庭,把他们当成棋子,当成诱饵的结果。 宁采臣虽然善良,但是对他害了他,害了织女一条命的天庭,却是一丝好感都没有。 可以说是乐极生悲吧,在天庭包围孽龙王和僵尸王的时候,突然出现一群身上充满毁灭气息的妖魔,在一位干枯老头的带领下,反包围了天庭的天兵天将。对于这些东西宁采臣不懂,只是听到那些天将惊呼声,得知,这些是从镇妖塔中逃脱的妖魔,还有这个世界上存在的其余妖魔。 正常情况这些妖魔并没有围剿天兵天将的实力,但是他们好像是被魔化,化为真魔,实力大增。 现在双方正在展开激烈的拼杀,天庭并不占任何的优势。 不过这一片天地,都已经被天庭从现实中抽离,化为战场,战争再激烈也影响不到普通人的身上。而且以宁采臣从织女这里所了解到的大势,这个世界真正的强者,只有天帝和佛祖,这两个都是天地秩序的维护者,这些妖魔再强大,宁采臣也不担心会出什么乱子。 宁采臣一招手,地面上长处四根蔓藤,把油尽灯枯陷入昏迷的牛郎困住。然后蔓藤抬着牛郎,撒开脚丫跟在宁采臣身后,打算离开这片战场。 与世界树融合,虽然是才发芽的树苗,他还是得到一些特殊能力。 突然,前方的一滩血液从地上升起,长成一个人的模样,赫然是僵尸王!在牛郎的攻击下,虽然重伤,但还未死,趁着天庭把主要火力对向完好的孽龙王时,隐藏起来。接着是那些真魔对天庭的反包围,趁此动乱,他逃到这里,还未放弃织女。 这时,一个半边身体被打烂,狼狈不堪的人出现在僵尸王身旁,是孽龙王! 仙神与真魔,是真正水火不容的两方,相遇,就是死斗。真魔出现,孽龙王就不是第一目标,仙魔双方争斗,他也趁乱逃出。 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决定合作,如果他们内斗浪费时间,让仙魔任意一方想起他们,那他们两个不仅一根毛都捞不到,还会有生命危险。对于前面的拦路虎,宁采臣眼中没有一丝的害怕,他低头对织女道:“抱紧我。” 织女依言,搂住宁采臣的脖子。 宁采臣伸手,虚空中,绿色的草木生出,生长纠缠,瞬间就化为一把样式古朴又带神秘花纹的弓。 握住,弯弓,绿色的粒子凝聚成弓箭,对准僵尸王和孽龙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休息 一箭射出,虚空中,绿色粒子洪流涌现,僵尸王孽龙王如同长河中的两片枯叶,瞬息间被冲刷分解成最原始的粒子,融入绿色粒子洪流中,然后破开虚空流向未知之处。 生命之箭,精灵王最强之箭。 在创世神留下的预言中,在世界之外,存在一条生命长河,它连接虚空万界,乃是万千宇宙最本源的力量之一。 世界树的伟大就在于它的根须能连接到生命长河的微小支流,让一个荒芜的世界,诞生生命。 精灵王与世界树融合,也拥有直接沟通生命长河的力量,这一箭便是维多利亚在虚无中枯寂三千年所创造的,生命之箭。生命长河连接无穷宇宙,一道小小的支流也能够让无数的宇宙诞生生命,宁采臣现在能引出来的,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道流水。。 这道洪流不仅消灭敌人,也把这片战场撕开一个缺口,宁采臣抱着织女带着牛郎,在缺口闭合前,离开这片战场,回到真实世界。 以织女和牛郎目前的状态,也无法远行,宁采臣直接找一个酒店休息。 当然,他还是保持女身的状态,目前他们还没完全脱离危险,这个地方随时可能有妖魔出现,宁采臣必须保持战斗力。女身状态的他才可以使用精灵的力量,恢复男身,身体发生变化,世界树种子也会陷入沉睡。 他以精灵王的身份,沟通附近的草木,让它们成为他的耳目,监视外界的情况。 还好,或许是那些妖魔全部都在与天庭战斗,或许他消灭两位妖王的时候。被什么人看到,传播出去,并没有什么不长眼的妖魔来打扰他们。 时间流逝。宁采臣坐在酒店房间中,目光透过现实。看到那片战场。 战斗,厮杀,并没有平息下来,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参与的天兵天将越来越多,同时,一些奇特的怪物出现,身上飘荡着毁灭性的气息。十分强大。战争惨烈,战场不断扩大,妖魔一方,一座幽暗似虚似幻的城市,沉浮隐现,隐隐与天庭对抗着。 宁采臣没有做什么,先不说天庭这样坑他们,与他算是有仇,他不可能做这种以德报怨的蠢事。就算他真的脑残了,想做些什么。也无能为力。 那一箭虽然强大,但是他也只能发出一箭。 世界树只是幼苗,支撑那一击已经难得。不可能发出第二箭。 现在宁采臣所拥有的战斗手段,也只是维多利亚的箭术,其他魔法方面的,好像由于世界规则的不同,无法发挥出来。 收回目光,宁采臣到附近的商店买几套衣服,把破破烂烂沾血的衣服换掉——进酒店的时候,宁采臣还是用一些精神幻术,才混进来。 躺在床上。织女靠在宁采臣的身上,缓缓道:“你现在已经不算凡人了吧?” 凡人。什么是凡人,生老病死。人生短短几十年,这应该是凡人最表面的定义,至于心境什么的暂且不去说他。这样来看,宁采臣确实已经不是凡人,他现在是精灵。精灵拥有漫长的寿命,超凡的力量,基本与衰老和生病无缘,他现在是这个模样,到生命结束的时候,也会是这个模样。 他是精灵,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精灵。 已知,除了他这样直接被世界树转化为精灵的,也只有世界树完全成长起来,然后结出果实之后,才会诞生新的精灵。 而在这个世界,这样的环境,世界树能发芽就已经是奇迹,成熟、结果基本没可能。 听玩宁采臣的话,织女沉默一会儿,下决定:“这样的话,我就不争了,秋零和英台对我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人,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伤害她们。所以这百年的时间,你陪她们走完吧,百年之后,你就完完全全属于我。” 百年之后……织女是早已看惯凡人的生生死死,这才能轻易说出百年时间,但是宁采臣的人生现在也才过十多年,百年对他来说是无比的漫长。 哪怕由于融合维多利亚的残魂,现在也拥有百年的记忆,但是记忆也只是记忆,并不是自己的人生,没有那么深刻的感触。 摸摸织女的脸,理智上这样是不错,但是这样,宁采臣还是会感觉对织女有亏欠。 宁采臣正要说什么,却被织女按住嘴巴:“不要说,你说了我更难受……哎,花心的小男人啊。我知道,你不可能完全放下她们,因为你不可能会去伤害她们,最多,你只会等她们放手。但是你应该明白,英台和秋零,在感情上都是死心眼的人,如果你真的强行与她们分开,那也只会毁了她们一生。况且,你的心里对她们也不是无意。” 无言以对,不想让任何人受伤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他能做的,也只有把伤害降到最低。 感情的问题,他能看清,却想不到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织女虽然说不争,但是宁采臣真的选择叶秋零或者祝英台,对织女绝对是一种伤害。就算可以用未来无数岁月补偿,但是在叶秋零和祝英台之间,也必须选择伤害一个人,这种事情……如果能像正常人那样,果断做出选择,长痛不如短痛,趁时间还早,早点分开,大家都走向新的人生,那也好。 只是,如同织女所说的,叶秋零和宁采臣,都不是一般人。 叶秋零虽然没有表现什么,没有太多显眼,似乎是一个柔柔弱弱能随意摆布的女孩,但实际上却是个非常坚定的人,做出选择就会一直默默坚持着,不会被外物动摇。 祝英台呢,看上去不怎么正经,好像没什么毅力,会三心两意,对什么事情都是一段时间就厌烦的样子。但是宁采臣却知道,那不是祝英台的真面目,平时的随意,拿得起放得下,都是因为她对那些东西的不在乎。 是的,她并不在乎那些外物,甚至于对被梁山伯所背叛的友情,她也只是难受几天就没事。 她的心很小,真正在乎的东西很少很少,反而在生活上显得十分洒脱。但是,很不巧,宁采臣不知死活的闯进去,已经在她那颗小小的心中,占领一块土地。在她心里的东西,就是她的,她霸道的很,是不可能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放手的。 吃过晚饭,宁采臣叹一口气:“我一直保持这个样子,也就不会有这些烦恼了吧。” 织女抬头,看了宁采臣一眼,半响:“好像,似乎可以接受的样子,要不你就不要变回去了,当一个女人也挺好的。” 宁采臣衡量一秒钟,果断放弃这个想法,他觉得当一个男人更好,哪怕烦恼多一点。 神仙妖怪的战斗,与他们无关。一夜时间,织女也恢复了一些元气,拥有基本的行动力。宁采臣决定马上离开,回到胜华市,虽然说已经与家人还有秋零英台她们取得联系,但还是早点回家让她们完全放心比较好。 正好,牛郎也醒过来,见到织女没死,欣喜过望:“师父呢?” 织女指了指她身边墨绿色头发,五官漂亮到不是人,面无表情的少女:“在这。” ……牛郎的两只眼睛瞪得和牛眼一样大。(未完待续) ps:我没被台风吹走!!!!! 昨天电力恢复了,然后发现网线出问题,弄了一整天,终于搞定……光纤真坑爹,坏掉一小块,竟然要把几百米的线全部换掉,幸好不用花钱。 第一百六十四章 看电影 不确定安全,宁采臣就保持着这个样子,一路催眠过去,在下午时分,终于回到胜华市。 牛郎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他直接显出青冥大鹏之身,穿梭时空去找那三个人算账。当然,从宁采臣口中得知始末的牛郎,也知道他们阻止他也是为他好。 天庭有这样的大动作,肯定离不开凡间修士的帮忙,也就是说他们早已知道这是个圈套,里面蕴含的危险,凡人闯进去就是找死。 不过,就算知道,牛郎还是决定去把他们全都揍一遍! 至少让他们在段时间生活不能自理,好好休息一段时间——阻止他救人是为他好,那他把他们打残,可以好好休息,摆脱现在这样繁重的工作,自然也是为他们好!这是以同样的心意回报友人啊,牛郎心安理得地挥出自己的拳头,以牛郎初步掌握心灵之光的实力,把他们强力碾压。 在那群修士被打得嗷嗷叫的时候,宁采臣回家恢复男身,然后便和朋友们出去吃吃喝喝聊聊。被绑架的事情说了,但是把一切都控制在凡人的范畴之内,没有说任何惊险之处。 这番话能应付朋友家人,对于了解他和织女的人——祝英台和叶秋零,是无效的。 所以之后,宁采臣又原原本本的把事情和她们说一遍,结果,宁采臣感觉有些看不懂她们的情绪了。 对于他和织女死过一次,她们恐惧肯定有的,庆幸也是有的,还有可能是感叹一下人生无常,对生活的态度也许会发生一定的改变……宁采臣分析出一堆,但是觉得有一点不太准确。 不懂就直接问。只是她们都没有说出的意思,勉强笑笑,敷衍过去。 生活在继续。不管什么样的事情,什么样的情绪。在时间的冲刷下,也渐渐变淡。天庭的事情,据织女说,在那次仙魔大战中,天庭一方损失重大。 那是魔界的一次阴谋,利用妖魔的一次复出之战。 魔主在几百年前挑战天帝死亡,但是魔界还存在。魔界是一方能与天庭对抗的强大势力,就算失去魔主。势力也不可小觑。只是魔主的死亡,留下遗言,让魔界封闭与人间界的通道,几百年不出世。 不管是仙还是魔,都离不开人类,断绝与人类的来往,魔界势力自然是越来越弱,而天庭,则越来越强。 在魔界自我封印之后,天庭的几位大能还亲自出手。加强封印。 按理说,没有魔主存在的魔界,并没有破开这样封印的实力。只会在时间的消磨中,慢慢走向毁灭。只是不知为何,封印被破开,所以天庭没有算计到魔界势力的情况下,中了埋伏。 不管怎么说,魔界在人间的根基,在这几百年之内早已被销毁干净。 而这次的战斗,虽然天庭死伤不少,但魔界一方的伤亡也不小。至少在这一两百年之内。魔界应该是没有能力再动手。 与妖魔被人类和修士联合揪出来的情况一样,身上毁灭气息无法掩藏的真魔。更是无法在人间界发展力量。 所以总体来说,这次大战之后。人间界在一两百年内,不会受到妖和魔的干扰。 织女慢慢恢复力量,在宁采臣几次变为精灵之身,帮助她调理身体后,织女完全恢复作为天帝织女,这个世界最顶尖的神仙的实力。不过她已经没有打算回到天庭,没有动手报复,已经是她识大体,心胸宽广。 一转眼,已经进入十二月份,这一天,宁采臣被拖入电影院。 原因,自然是他的师兄范文清所拍的那部电影,最主要的就是那部电影中,有他三分钟的龙套。 本来的计划是在十月份的时候播出,然而,计划不如变化快,因为一些事情,推移到十二月份。首映宁采臣自然没去,范文清倒是有打电话邀请他,但他一点兴趣都没有,看电影本来就不是他的爱好。 在第一天,他们这个城市并没有放映,想看只能到其他城市去,那得多闲。 这次还是在祝英台的强烈要求下,被拖入电影院中,当然,来看电影的不止是他们。叶秋零肯定要跟来的,知道宁采臣在其中跑过龙套的父母还有杨晴也都过来凑热闹,梁山伯特地请假跑来看看宁采臣在电影子中的表现,织女,他们的票都是织女买的。 最让人意外的是马文才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消息,带着他的女朋友沈万姬老师,也来电影院。 电影的剧情宁采臣早已知道,看到曾经拍摄的东西,被搬到银幕上,也没有太大的感觉。毕竟这只是一部商业片,有激情有爆点,看完之后,却不会让人有太多的思考。 唯一让宁采臣不满的就是,说好的三分钟,怎么就变成十分钟了呢? 宁采臣敢保证,他在电影中出现的频率,已经远远超越说好的三分钟。那次拍摄的东西,确实不少,但原先是说想要多拍出一些,在剪辑的时候做出取舍……你妹的取舍,基本没见到舍掉什么,还硬生生的把他从一个三分钟龙套,变为一个存在感暴强的男二号! 绝对有阴谋!只是拍摄三分钟的内容,怎么可能把他变为十分钟。 除非,范文清原先的打算就是这个,因为担心他不愿意拍,所以才骗他说只有三分钟。 在宁采臣打电话兴师问罪之后,范文清承认了。 三分钟是原来的打算,但是宁采臣的表演效果超乎他的预料,他不舍得放弃。况且那四种身份,不同的特点,短短三分钟又怎么能表现的出来。所以在强迫症的驱使下,拍片场上,范文清对剧本做出一点修改,然后踢掉几个被硬塞进来的关系户龙套,把他的戏份延长。 他知道宁采臣不喜欢出名,三分钟已经是极限,只是一个龙套,没多少关注。 如果直接告诉宁采臣,很可能就是宁采臣甩手走人的结局,所以他耍了个手段,故意变得非常苛刻,突然想要看这样的效果,又突然认为那样可能更好的神经病导演。以此,把他想拍的东西全部拍出来。 宁采臣对拍戏的东西懂得不多,那时候被折磨的也没心思去分析范文清的心思,就这样被卖掉了。 走出电影院,宁采臣直接收到一个拳头:“你跟那女人是不是有什么奸.情!眉来眼去的,看上去超级恶心,恶心透了!” 祝英台的心情不好了,任谁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对别的女人柔情似水,都会心里不舒服。虽然知道是演戏,知道那个女人只是是一个演他妻子的女人,但是宁采臣在其中表现出现的,真实的眼神,还是让她十分不自在,无名之火熊熊燃起。 呃,宁采臣花三秒钟,才想明白祝英台是为什么生气,无语中。 叶秋零倒是脸色羞红,她想起那时候宁采臣说的,在柔情的丈夫这一角色中被卡住,然后是把那个演员想象成小时候的一个妹妹,才演出这样的效果。 毫无疑问,小时候和宁采臣关系那么好的女孩,只有她! “帅气是帅气,就是有点不像人了。”杨晴客观的评价道。 却是剧情中的宁采臣,所表演的就是一个完美的不似人的人。从自身才华,智慧,武力,感情,道德……所有的方面,都几乎完美的极致。 这也是由于主角人气非常高,只有一个各方面都超越主角的哥哥,才能成为他的精神支柱。而且人死之后,在主角的记忆中,总会变得更加完美。他一开场就死亡,后面多数是出现在回忆之中,完美一些似乎也情有可原,也算解释的过来。 还好,剧情中宁采臣经过一些化妆,样貌有些微的调整,变得更加完美,加上服装气质等等的影响,便装的宁采臣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生活没怎么被打扰。 这其中也有宁采臣的要求,在范文清全力操作之下,把宁采臣现在可能爆棚的人气冷处理,压制下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失恋的小青 白狐公园前,穿着严实,脖子上一条黑白围巾的宁采臣,默默挂断电话,一人走进公园中。 第一次被祝英台放鸽子,这么冷的天气,如果不是祝英台强烈要求,他才不会来公园吹冷风,没到到却……也不能怪她,她母亲突然生病,留在家里照顾母亲也是应该的。 病情不算严重,他们有家庭医生,及时诊断吃药。 祝英台也只是关心,才决定留在母亲身边,虽然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这份心意对于大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心情好,病好的也快一些。 来了,就逛逛,提前出门走路到这里,身体已经活动开来,没那么冰冷。 这个公园宁采臣已经来过许多次,没什么新鲜感,只是随便走走。 人不多,毕竟天气这么冷,大家都躲在家里,较少人来户外,公园也没什么活动,来这里就是吹冷风。 当然,即使是这样寒冷的天气,也不能阻止一些人秀恩爱。 宁采臣很善良的悄声而过,不打扰他们。 逛过一圈,宁采臣到一个亭子中休息,却看到一个有点眼熟的背影。 那人蹲在不远处的一个小池塘旁,呆呆地看着池水。 走近一看,果然,是青公子。 一开始虽然看出来,但宁采臣还是不敢确信,这样霸气冲天,无法无天的青公子,竟然会做出这个表情。 只是距离这么近,仔细观察之后,宁采臣也没法欺骗自己这只是一个长得和青公子很像的人。 宁采臣也跟着蹲在池塘旁,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产生了好奇心。到底是什么事情,能使得青公子流露出如此失魂落魄的表情。 青公子隔着千米都能闻到宁采臣的味道,这次也不例外。就算心不在焉,在宁采臣接近的时候也发现了。 “我失恋了。”青公子叹一口气说道。 她只是需要一个听众。而宁采臣会是一个合格的听众。 失恋,原来如此,能让如此人物变得颓废,也只有爱情。 虽然能理解,但是宁采臣还是无法想象,被青公子喜欢上的男人,会是什么样的。以青公子的性格和能力,给人的感觉。是那种看不上任何男人的女人,她会喜欢上什么人? 而且,失恋? 青公子的外貌是顶尖的,加上实力所带来的财富地位……是受不了她的性格么? 比男人还霸气的性格。 “以前的我,一直都不相信什么感情,直到这一次,我遇到一个人。相遇的过程并不愉快,但是在纠缠中,一点一滴的接触中,我发现。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她。”青公子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空:“我这个人做事干脆,绝不拖拖拉拉。所以,虽然感觉难以启齿,还有种莫名的恐惧,但是我还是向她表白了。” 毫无疑问,青公子现在这个样子,是被拒绝了。 青公子低下头,低声道:“失败了,没有任何犹豫的拒绝,我知道我不再有任何的机会。她比我强。就算想把她强行绑回家也做不到。” 人,是指代人形生物。还是真正的人? 据宁采臣所知,这个世界上比青公子强大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牛郎,青公子喜欢上牛郎?然后被拒绝? 可能性太小,而且牛郎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胜华市,青公子所说的应该不是人类。 “不要伤心了,世界这么大,多出去走走,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你的男人。而且你这么优秀,什么样的人找不到,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宁采臣劝解着,然后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道:“被拒绝的原因是什么?因为你的男装打扮比他更帅气?还是相性不合?” 青公子摇摇头:“我和她的关系很好,刚开始是打了一架,但是后来化解误会,我们成了好朋友。” 不是性格问题啊,那为什么会被拒绝?心有所属? 宁采臣问了一句,半天没等到答案,直到宁采臣打算放弃打听的时候,青公子才说道:“她说我们都是女人,女人与女人,是不可以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好姐妹。” ……连开始都猜错了! 如此情况,宁采臣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青公子喜欢女人,如果让她找男人,估计会被她一巴掌扇飞。 但是,如果让她继续找女人……那是祸害别人啊! 劝她单身,好像也不好,对她太不公平。除非,她能找到一个喜欢的志同道合的女人。 向宁采臣倾诉一会儿,不仅没有让自己的心情变好,反而……青公子站起身:“还是忘不了她,就算她不接受我的心意,我也希望能一直陪在她身边。哪怕是一直看着她,也是好的,只不过是半天没见,我感觉自己的思念已经抑制不住,真的好想好想她。” 说完,青公子就出发,打算去见她所喜欢的那个人。 反正无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宁采臣跟在青公子身后,打算看看那个让青公子魂不守舍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他们去的地方,是西湖,站在湖边,顺着青公子的视线,宁采臣终于看到青公子口中那个完美的女人。 果然是个完美的女人,距离很远,看得不是很清晰,但是宁采臣还是认出,这个女人他见过一面。那次与叶秋零灵魂互换,然后被祝英台拉出来,来到这里的时候,在桥上看到的那个白衣女子。 她站在一艘船上,在湖上随风飘荡着,好似水上的精灵。 青公子默默地看着她,眼中出现迷恋之色,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青公子的心,情种之深,如同入魔。 “她叫什么名字?”宁采臣问道。 “白素贞。”青公子说着,然后又道:“你不要接近她,任何接近她的男人,都是我的敌人。” 两人在西湖旁待了半个小时,宁采臣正打算离开时,却在断桥上看到一个人——许仙。 这样的天气,他来这里做这么? 天色渐暗,在许仙走到断桥半途时,突然下雨。 宁采臣在第一时间,拿出随身携带的雨伞,把青公子也拉倒雨伞的范围内。 “你随身带伞?”青公子奇怪地问道。 宁采臣面无表情地点头,当然要随身带伞了,哪怕天气预告今天不会下雨。现在的他,遇到冷水就会变为女身,在大街上来个大变身,就惊天动地了。 在雨落之时,一艘船飘到桥边,一个人出现在船边,把许仙接引进船中躲雨。 那个人赫然是青公子念念不忘的白素贞! 看到许仙牵住白素贞的手,看到许仙和白素贞在船中闲聊,看到平时不苟言笑的白素贞露出笑容,青公子妒火冲天,面露凶光,恶狠狠道:“可恶的男人,竟敢碰我的素贞,我要杀了他!” 如此情形,宁采臣知道,他暂时不能离开了,至少要保证许仙的安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过往 宁采臣在旁边看着,都能感受到青公子那颗想要吃人的心。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更新好快。 能理解,自己喜欢到骨子里的人,被人当面挖墙脚,没有哪个男人能淡定——虽然青公子不是男人,但是道理都是相通的。 “大卸八块,五马分尸,‘抽’筋拔骨,刀山火海……”青公子盯着许仙,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各种酷刑,在心里在已经把许仙给杀死千百遍,翻着‘花’样的杀,杀出个艺术。 宁采臣默默为许仙擦一把汗,完全是飞来横祸。 他已经考虑,是不是要把雨伞拿开,变为‘女’身,使用‘精’灵的力量来保护许仙。 世界树种子发芽,作为宿主的他自然得到一定的保护,现在男身与‘女’身的变化,不再那么困难,没有那种非人的疼痛,宁采臣对变为‘女’身也没有什么压力。 ‘性’别什么的都是浮云,多次的变化,已经让宁采臣超脱‘肉’体的约束,‘性’别观念开始模糊。 世界树本就没有‘性’别之分,乃是天地之初的‘混’沌,无‘阴’无阳。 许仙与白素贞,似乎是旧识。 他知道许仙不是轻浮之人,一个陌生人,就算是一位绝世美‘女’,许仙也不会这么的热情。 看他们聊天的样子,很可能曾经有过什么‘交’集。 这个‘交’集,最大的可能就是许仙在来到这个城市之前。 与许仙在同在一张饭桌上吃饭这么久,宁采臣对许仙的人际‘交’往也非常熟悉,他能确定在这个城市中,许仙绝对没有与白素贞发生过什么。 青公子已经被妒火烧坏头脑,满脑子的杀人冲动,并没有细思那些细节,只看到他们两个仿佛非常熟络的样子……在她眼中,这样的熟络就是调.情! 她从来没见过白素贞这个模样,以她这段日子的接触,知道白素贞对谁都很客气。但是对谁都保持一定距离。 可远观不可亵渎的那种,但是与许仙,明显突破了这样的距离! 明显,白素贞已经沦陷。在这短短的接触中,宛若仙子般的白素贞就这样被攻陷,那个男人竟然是这样调.情高手! 即愤恨,又嫉妒羡慕,如果她也有这样的能力。又怎么会被拒绝。 在青公子自爱自怜中,许仙与白素贞的见面已经到尾声,他们‘交’换联系方式之后,许仙带着一把伞,登上岸,挥手告别。800 看到两人走几步回头看看,那种情丝相连,依依不舍的样子,青公子的心都碎了。 青公子面无表情地朝许仙走去,看样子是已经决定。哪怕会与白素贞翻脸,也要开杀戒!宁采臣紧跟在她身后,随时准备抛开雨伞,现在这个地方还有几个人,而且也没有完全离开白素贞的视线,暂时不用变为‘女’身。 白素贞比青公子强大,而且不是笨蛋,在知道青公子的心意,看到青公子现在这个模样,肯定会知道是什么情况。 果然。在青公子距离许仙不远时,白素贞便打着伞从对面走来。 “小青,冷静一点。”白素贞牵住青公子的手,没有怎么用力。却让怒火中烧的青公子停下脚步。 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 雨越来越大,雨滴拍打雨伞的声音,是唯一的背景。 青公子无声地看着白素贞,眼睛微红,万千的思绪,最后只化为一句话:“他是谁?” 他是谁?为什么会受到你的青睐。为什么会这么容易走入你的内心——先前只是猜测,而见到白素贞,她脸上的还未完全褪去的红‘色’,让青公子知道,白素贞是真的喜欢上那个男人。 不理解,白素贞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凡夫俗子。 能站在白素贞身边的,只有她这样的同类,她这样强者才对。她想要质问,但是对着白素贞那张脸,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先动心的那一方,永远是输家,更何况她的心沦陷的那么彻底。 她并没有质问的权利。 白素贞是心思灵敏之人,一看青公子的脸‘色’,哪里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只能叹气一声,而后缓缓道来。 她与许仙,却是早就相识,今天只是重逢。 千年妖仙,与一个普通的医生,他们的相识也是一场上天注定的缘分。 三年前,她与妖相斗,最后重伤垂死落到凡尘。恰巧,遇到许仙,许仙身为一个三好大夫,自然义无反顾的救治这位没身份、没钱的白素贞。 他是知名医院中的医生,有不小的名气,顶住压力,救下白素贞。 然而,在白素贞苏醒之后,由于担心敌人追上来,连累这些凡人,便逃离医院。这件事给许仙带来巨大的麻烦,最后在某些人借机发挥的情况下,许仙被迫离开那所医院。 许仙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失意之下,便没有留下任何讯息的离开原来的城市。 白素贞养好伤势,在菩萨的帮助下,解决仇敌之后,想要报答许仙。那时已经找不到他了,只能在那所医院中,得知因为她,许仙遇到的一系列不公平对待,最后黯然离开的消息。 寻找无果之下,她便去央求菩萨,最后被告知在西湖断桥等待,所以她才每天都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样的解释,让青公子释然,救命之恩,什么都是正常。 白素贞对许仙的热情也有了解释,那脸上微微的泛红,也应该是找到自己的救命恩人,情绪‘激’动所留下的。 理解,理解,青公子点点头,放下心,随口问道:“那白姐姐打算怎么报答?” 不是喜欢上许仙就好,报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青公子为自己的冲动深深反思,刚才若不是被白素贞阻止,她恐怕要做出遗憾千古的错事。 救了白素贞的‘性’命,那么这个许仙,不仅是白素贞的恩人,也是她的恩人,毕竟夫妻同体嘛。 嗯,应该好好报答他,金钱,地位,荣誉,美人……问清楚许仙想要什么,她就给他什么。青公子在心中暗暗感‘激’着,却不料,她这个问题让白素贞渐渐羞红了脸。 原来,由于感‘激’,这三年她一直思念着许仙。 与许仙那短暂的接触,不断在她心中徘徊,而后又收集不少关于许仙的往事,许仙的面貌在她心中越来越清晰。 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感觉,以前她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但是在见到许仙的那一刹那,她明白,这就是爱情。不仅仅是因为报恩,就算抛开这些,许仙在她的心中,也已经是一个特殊的人。 她犹犹豫豫,最后轻声道:“以身相许。” 嫁给他,护他一生平安,这是报恩。嫁给他,与他相伴一辈子,为他生儿育‘女’,这是爱情。 只要以身相许,报恩和爱情可以同时进行。 “什么!”青公子瞪大眼睛,白素贞的话,对他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 才把她从地狱中拉上来,现在又狠狠地把她推下去,就算她是青公子,世界上最有霸气的‘女’人,也受不了啊! 男人每一个好东西!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要去杀了他! 青公子凶横地瞪了她身边唯一的男人一眼,然后向许仙离开的方向冲去。 “你给我冷静一点。”见势不妙,宁采臣一把抱住青公子的腰,阻止她去找许仙报夺妻之恨。 “我很冷静!”青公子使劲掰着宁采臣的手,未曾想到宁采臣的力气这么大,竟然能拖住她。她虽然是人身,但本质还是千年青蛇,力量非凡,特别在这样怒极的情况下,更是如同一辆全速前行的卡车,应该没有任何人能拖住她才对。 “你的眼睛都冒火了,还说什么冷静,我不会放你走的,许仙是我的朋友,是我的家人,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 几番挣扎无果,青公子才注意到,似乎,宁采臣的声音有点不对。 而且那紧贴着她的身体,触感也有些不对,软软的,不想是男人。 她回头一看,这哪是宁采臣啊,分明是一位……呃,宁采臣好像中了诅咒,一遇到冷水就会变成‘女’人来着。 因为要阻止她,扔掉雨伞被淋湿,所以现在已经是‘女’身的状态。 不过似乎有些不一样了,上次见到宁采臣的‘女’身状态,宁采臣还是一个柔弱的普通人,那有阻止她的力量。 而且,头发也有些区别,变为墨绿‘色’了。 ……等等,变为‘女’人,宁采臣能变为‘女’人,这样说来,如果她也能改变‘性’别,变为男人,那么白素贞不就没有拒绝她的理由! 比起许仙,她同为妖类,又拥有强大的实力,‘性’格上也相合,只要变成男人,绝对能把白素贞抢回来。 白素贞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一次大变活人,也感到一些好奇。 和妖怪的变化之术不同,宁采臣之前分明就释放着纯正的人类气息,怎么就在她眼皮子底下突然变为‘女’人了呢?而且还是这样倾国倾城的美‘女’。 听他说,他和许仙的关系非常好,虽然是感情新手,但是本能之下,她还是觉得这个人应该好好接触一下。 最主要的是,白素贞在现在的宁采臣身上,闻到一股非常清晰的味道。 那是自然的味道,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坏人。否则许仙身边有这样一个变.态的存在,她早就打出十二分警惕了。 青公子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宁采臣,如同看见一个绝世美人……呃,本来就是绝世美人。... 一百六十七章 踏上旅途 “织女姐,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女人变成男人?” 青公子暂时放弃教训许仙的打算,向白素贞保证不会对许仙动手之后,就把宁采臣拉走,提出这个要求。 他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娘溺泉,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哪有办法帮她再弄到一份。 再者说,这娘溺泉,顾名思义,应该是只对男人有效,把男人变女人,青公子拿来也没用啊。 不过由于关系到许仙的生命安全,宁采臣只好答应帮她想办法——对于为情癫狂的女人,什么保证都是狗屁,知道得不到白素贞,很可能想尽办法把许仙毁掉。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现在的社会倒是有能改变性别的方法,变性手术,接上别人的器官。 只是,这对于青公子来说,明显不行。 她需要的是从本质上发生改变,而不是表面的——若只是表面上的,她分分钟就可以变化成一个帅哥。 本质上的改变呢,也就是说身体发生变化,至少至少,要拥有生育能力。现在手术用的是别人的器官,生育能力基本没有,就算有,那生下来的到底是谁的孩子?自己给自己带绿帽子? 而且用别人的东西,也太恶心,否则还有一些魔道功法可以夺舍凡人的躯体。 她想要的是,向宁采臣那样,本质上的改变,但是还是他自己。 当然,对于青公子这番话,宁采臣自然是反驳了,什么叫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他本质上还是个男人好不。 结果被青公子的一句话:“呵呵。那我去找十个大汉,把你轮哗了,看看你会不会怀孕……”当时宁采臣的脸就绿了。这个身体有没有毛病他当然知道,正常的功能他当然有。 要从基因层面上发生改变。现代科技还真没办法,于是宁采臣找上织女。 也许有什么掌管性别的神仙,也许有可以改变性别的法术——他在那本八卦神仙写的书中,看到两种法术,地煞七十二变,和天罡三十六变,它们都能千变万化。 既然能千变万化,还能欺骗过天劫。那应该是根本上的改变,也许有可能改变性别。 织女用莫名的眼神看了宁采臣许久,最后非常坚定道:“我对变成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还补了一句:“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呃,宁采臣愕然,随后马上反应过来,织女这是以为他觉醒了特殊的兴趣,要当女人,所以想让织女变成男人……被当成变.态,如果是不熟悉的人。宁采臣倒是无所谓,但是织女的话,他就不接受了。 反正青公子也没要求保密。为证实清白,宁采臣就把青公子和白素贞还有许仙之间的爱恨纠葛全部供出。 “性别相同怎么恋爱?”织女对于青公子喜欢上白素贞这件事情十分不理解。 这种事情要怎么解释,基因学?智慧生物的意识体?化学激素……想了一会儿,宁采臣还是用最简洁明了的方式解释,他只说一句:“如果我是女人的话……” 织女沉默三秒,然后点点头:“理解了。” 虽然和许仙不怎么熟悉,但是宁采臣这么在意的话,她也不会不舍这一点时间。 一天之后,在织女这里得到答案。并没有什么关系性别的神职,性别关系到轮回。轮回关系到天道和女娲……你去问你自己吧。然后嘛,法术也不行。法术是变化之术,能骗过天劫只能说变得逼真,气息模拟很强大,但是本质上,只是一种模拟,并不是真正的改变。 七十二变,与小青的变化之术基本相同,只是更加深奥一些,更神通广大一些。 宁采臣身上的就有些特殊,原先他们以为只是娘溺泉上面带着的诅咒,现在再深入研究,发现娘溺泉的原理更加复杂,诅咒只能说是一个开关,真正的玄妙在娘溺泉本身。 不过娘溺泉早就被宁采臣完全吸收,想研究也没办法。 而且,对于神仙来说,性别什么的根本无所谓,有些神灵的本质就是混混沌沌没有性别,没有谁蛋疼到闲着没事,研究怎么改变性别。 不过织女也带来一个消息,神仙没有做到的,在一个修士的门派中,却做到了。 传闻纯阳仙道中,就有一门功法,修炼到极致,就有可能变为男人。 那就是九阳神功,九阳神功对于男人而言,只是一个极阳的功法,并不适合女人修行。不过曾经有一位修士,女修士,意外之下得到九阳神功,机缘巧合之下修炼成功,而后更是把它修行到极致——变为了男人。 虽然九阳神功的本质,限制她的成就,那人到最后也没有位列仙班。 然而,青公子需要的也不是什么力量,九阳神功正适合她。九阳神功是人类修士的功法,妖族可能不适合,那位修士是机缘巧合下才能修行成功,方法并没有流传下来,就算妖族能修行,青公子也不一定能修炼成功,再说……可能有很多的阻碍,但是多多少少,这是一个方向,一个可能。 九阳神功是纯阳仙道的功法,普通人想要得到,可能性不大。 宁采臣想了想,通知牛郎,让他帮忙联系一下——牛郎现在的身份不一般,又在那次大战中,消灭一位妖王,重伤一位妖王,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 不管是妖还是修士,甚至于那些神仙,没有几个会不给他面子。 在人类中,牛郎就是当之无愧的王,如果还是在古代社会,牛郎说不定还真的凭借着威压八方的实力,称皇称帝。 纯阳仙道是联系上了,不过要得到那个功法却没有那么简单,掌管功法的传功长老现在不在门派中,没有传功长老,根本没办法进入传功阁。只靠蛮力的话,就算能进去,里面的功法也会毁坏殆尽。 九阳神功在纯阳仙道中,也不是什么排的上名的强大功法,所以现今也没有什么人在修行这套功法。 这就导致,想要得到九阳神功,必须要先找到传功长老。 但是传功长老一向随心而为,除了新一代弟子入门的时候,会回来传授功法,平常的时候都在游戏人间。仙道法术无法联系上,至于手机,那位传功长老大概还没赶上时尚。 当然,传功长老在外面晃荡的时候,偶尔也会做些降妖除魔的事情,会留下一点印记。 纯阳仙道能做的,也只有给出一张画像,传功长老的名字,还有上一次现身的时间地点。并承诺,发现传功长老的踪迹,会第一时间通知他们。 把事情告知青公子之后,青公子立即表示,要亲自去寻找传功长老。 “你去让五鬼陪你去不就得了,拉上我算什么?”宁采臣不满道。 “别不愿意,你算是唯一一个不无聊的人类,至少比起呆呆的五鬼有趣多了,找你是看得上你……你不去的话,我就偷偷把许仙给杀了。”青公子觉得旅途无聊,所以拉上一个人作陪。只是呢,她这个人特别霸道偶尔又有点神经质,没几个人能承受得住,除忠心耿耿的五鬼外,也没有别的朋友,就把宁采臣拉壮丁了。 连拐带骗加威胁,宁采臣再不情愿,还是收拾行李,请一个长假,跟着青公子离开了。 看着手上的画像,栩栩如生,如同拍摄下来的一样。 事实上,这也不是画下来的,而是一种留影法术,比照相机还方便。上面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俊秀青年,穿着道袍,背着长剑,在其下方书写着三个字——燕赤霞。(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车站前 当两人下车,到车站时,却见车站门口,早有一个人在瑟瑟寒风中等待。 青公子太心急,宁采臣告知事情之后,就直接被拉走。 他也只来得及和家人交代一下,并且打电话与祝英台和叶秋零两个说一声。 织女倒是不用怎么样,她也没有要求要跟着,现在的她恢复实力,是天上地下最顶尖的人物之一,就算是牛郎与她都有一定的差距。想要见宁采臣,不管天涯海角,都能在几分钟之内到达,又何须跟着。 况且她也知道青公子的实力,还有宁采臣变为女身后的力量,自然不担心。 但是叶秋零就不同,前不久宁采臣才出现被绑架的事情,遇到那么大的危险,现在又这么匆忙的离开,担心宁采臣会出什么事。 所以在得知的瞬间,就转到车站来等待。 她只知道宁采臣需要出远门,不知道去哪里,也不懂宁采臣会走什么路线,但是胜华市附近又没有飞机场,最便捷的交通工具就是动车。既然是出远门,就一定会来这里,想到这里,她就打车来这里守着——她不在家里,所以宁采臣没有面对面告别,也因此她比宁采臣早到这里。 见到青公子的时候,叶秋零寒毛立起,青公子的危险她还铭记于心,宁采臣和她在一起,果然是有危险。 咬咬嘴唇,叶秋零上前拦住宁采臣,她知道宁采臣既然做出决定,就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所以她没有劝宁采臣留下,而是决定和他一起走,有危险一起面对。 “我要一起去。”叶秋零坚定道。 “不行。”宁采臣想也没想就拒绝。这次虽然只是找人,但是要找的却不是普通人,很容易就被卷进什么事情。 他现在拥有自保的实力。但是叶秋零只是普通人,卷进他们之间的事情。非常危险。但是他说此行可能遇到危险,不安全,这样说叶秋零肯定会更加担心,所以只能不说理由的强硬拒绝。 宁采臣态度强硬,叶秋零也不示弱,倔强地与宁采臣对视着:“我一定要去。” 对这样的情况,宁采臣略感头疼,叶秋零看起来柔柔弱弱。但是骨子里却是倔强又坚强,与他一样的,做出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变。 如果他不理睬的话,叶秋零就很可能一直跟在后面,就算暂时摆脱,她也可能想尽办法去找他……这样更危险,叶秋零怎么说,也是一位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少女,还是一位难得的美女,一个人在外面乱跑并不安全。 “她要去。就让她一起去,放心,有我在你们都不会有什么危险。”青公子倒是一副不急的样子。在一旁看热闹——明明是她急吼吼的把他拉出来,导致他什么事情都没处理。 叶秋零在心里默默道,最危险的就是你! 如果宁采臣一直保持女身的状态,再加上青公子,那基本不会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叶秋零在他们的保护下也不会有危险。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宁采臣还是不愿意让叶秋零参与进来。 她只是普通人,应该过着那种。有小烦恼,却没什么大危机的生活。在他的私心中。也不愿意叶秋零面对神仙妖魔的世界……看着叶秋零那种倔强,又带着期待的脸。宁采臣狠狠心正要拒绝时,却突然……屁股被人踹了一脚,不由地向前,把叶秋零扑倒在地。 宁采臣只来得及,在半途抱住叶秋零,然后腰部一用力,翻转身体,让自己垫在下面。 抬起头,让自己的头部不会撞击到地上,不过这样,也让他和叶秋零的头完全贴在一起,嘴唇吻在叶秋零的眼睛上。 哪个混蛋……宁采臣闷哼一声,却见那个混蛋笑眯眯地站在他身边,低头看着他。 是祝英台,祝英台虽然在笑着,但是宁采臣在她脸上分明看不到丝毫的笑意,她蹲下来,伸手捏住宁采臣的鼻子:“呦呦,翅膀硬了,想要飞了是吧,还想和别人私奔……” 宁采臣把祝英台的手拍开,郁闷道:“你这样子完全是混混流.氓。” 他仔细一看,才发现祝英台身上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宁采臣完全能想象里面放了什么东西。看来不仅仅是叶秋零有这个打算,祝英台也同样打算跟着,只不过叶秋零因为在外面,来不及做准备,两手空空就来这里截人,而祝英台做了充分的准备而已。 祝英台一点都不怕青公子,再在宁采臣腿上踹上一脚,便不理宁采臣。 她知道和宁采臣说没用,既然是和青公子在一起,那肯定不是做什么安全的事情,不安全的事情,宁采臣再这么说都不可能让她跟着。 所以她直接问青公子:“我也想一起去,没问题吧。” 青公子完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对于宁采臣陷入这种窘境,非常感兴趣。 毕竟她那样,喜欢女人,想要变成男人,告白被拒绝……这些丑事都告诉宁采臣,自然要做一点让宁采臣为难的事情,才能取得心理平衡。 她点点头:“完全没问题。” 宁采臣已经起来,在拍着身上的灰尘,和叶秋零的这点事情,有点亲密的接触,完全没让两人有什么不妥的感觉。 毕竟宁采臣和叶秋零最亲密的事情——交换身体,都做过了,吻一下眼睛完全是小事。宁采臣头疼中,想着现在该如何收场,如何把这两个人撵回。可是,这两个都是倔强的人,又非常的了解他,耍小心机小手段完全没用。 见宁采臣还没下决定,祝英台走到叶秋零面前,挑起她的下巴,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然后,向宁采臣挑衅道:“如果你不带我们走的话,等你回来,你就会发现这个小妞已经变成我的人,连身带心的吃掉。” 宁采臣十分无语,青公子却眼睛发亮,发觉青公子的异常,宁采臣仔细一想便明白青公子的想法。 她肯定是认为祝英台也喜欢女人,和她是同一类人,有种被认同,被肯定的感觉。这……不会是祝英台的阴谋吧?她这么迟来,难道是在向织女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再用这样的做法取得青公子真心的支持。 不会吧,祝英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虽然说她的脑子一向很灵活,但是这次还是真让他大开眼界。 果然,青公子二话不说,拉着她们两个进火车站,祝英台转头甩给他一个‘跟我斗,还差远了’的得意眼神。 宁采臣真想追着青公子大喊:“不要上当受骗啊,祝英台她真的是异性恋!” 最终,宁采臣还是没有作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