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路》 楔子 “走!快走!马上离开!”急迫的声音满是疲惫到了极点的沙哑,而满满的恐慌,让声音的主人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能凭本能的逃。中年女子虽然是奴仆身份,但却是最为体面的那种,身为主母身边最得力且受宠信的嬷嬷,从小到大,也是好吃好喝的被供养长大的,说是比起一般殷实之家的大小姐过得还富贵也不为过,几曾吃过这样的苦楚。 “可……可是……阿爹他,没回来……唔!” “噤声!”沙哑的声音几乎已无力再发出更多的话语,每一个字都像在割着喉咙发出来的,如此艰难,字字带血。“这些带着!往南边的角门跑!应该有人在那边等你,你跟那人走!听明白了吗!”中年女子将一个小包袱塞在女孩手中。然后更慎重地从自己怀中掏出一只被绸布包得密密实实的细长条物,像是个小画轴什么的,扯开小女孩衣服,让她贴身放置。很严肃、很凌厉地直视着小女孩,道:“这个,绝对不能丢!死也不能丢,明白吗?” “这、这个,娘,我不明白……”即使是天性较为沉稳的小女孩,也在今日这样紧迫而诡异的情况下,难以控制自己满脸的惊慌失措。还想说些什么,却因为被母亲狠狠牢牢地箝住双肩的力道而吓得无法言语……她从没见过沉稳得像天塌下来也能不动声色的母亲有过这样的惊惧而狰狞的表情! “你不用明白!只要活着,明白吗?活下来!那才是你这辈子唯一该记得的事!” “我、我不明白……为什么……” “快走!”妇人用力将女孩往外推着走。 “我不……”小女孩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就被外头慌张逃窜的人潮给撞跌在地,险些被人踩踏在脚下。 “小……小心!”妇人惊叫着将小女孩搂起,紧紧抱在怀中,不住地闪躲冲撞,顾不得浑身发痛,终于连滚带爬地带着小女孩缩在墙角。然后再一寸一寸地爬挪回屋内。 放眼望去,发现此刻的情况已然混乱到一发不可收拾。 四面八方传来各种尖号、各种惨叫,一阵阵血腥味伴着燃烧的味道飘过来,中年妇女整张脸从原来的青白更向灰败而去,恐惧成了她眼中唯一的色彩,但这还不足以让她像其他此刻在周边仓皇奔来跑去、无头苍蝇一般的男男女女仆从那样失去所有神智,只会六神无主地瞎跑。 很明确的情况,如果妇人仍然坚持小女孩自己一个人逃出生天,恐怕跑不到三两步,就会被这些人潮踩成肉泥! 所以,她必须带着小女孩一同去!无论如何计量,小女孩活下来才是她必需做到的,其它的想法都得押后! 妇人狠狠咬破了自己的下唇,让自己有足够的力气起身,并咬牙抓着小女孩的手冲出房间,朝南边跑去。中途虽然不时被乱跑的佣仆给撞得东倒西歪,但方向始终没变,就是那唯一有机会逃出去的生天! 中年妇女带着小女孩一路跌跌撞撞地奔到南边角门——但那个平常只是用来提供人收泔水垃圾的角门,如今也挤满了拼命想往外逃命的佣仆! 更可怕的是角门外,还有一列披着铁甲的士兵横刀而立,高叫:“若有企图趁乱脱逃者——立斩!” “娘……”女孩低喘出声。 “别出声,跟我走!”显然眼下的情况早已在妇人的预料下,她搂着小女孩,闪进假山后方,朝一排种在围墙边的矮树丛走去。 “娘?” 妇人脸色严峻,没有出声,跪坐在地,拨开茂密的草堆,摸索好一会,才在某个暗处摸到一道小门,用力扳开。 “爬进去!快!”不让小女孩有发问的时间,边说着,便已将女孩压下,让她朝那个小洞爬进去。“朝这个洞一直爬,虽然有点远,但出去的地方是安全的,纪嬷嬷会在那边接应你,你快走!” 洞口很小,小到刚好足以让小女孩匍匐着身躯活动,若是大人的身量,怕是容不下的。小女孩勉强回身,急声叫: “娘,那你呢?还有爹,爹他,还有哥哥,还有姥姥……” “那些你都不用管!他们都不重要——包括我,你都不用挂念!记住,只要你活下来就好,活着!无论如何!活下来!” “可是——” “没有可是!你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如何,活下来!” 小女孩还想说些什么,但妇人再也不给她开口的机会,重重将她朝里头推了一把,小女孩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跌去。然后洞口的门便被大力推上,留小女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隔开外头的惊吼哭号与所有恐怖喧嚣。 女孩不好容易爬起来,朝那门用力拍打着,却没办法将那门打动分毫。正想放声喊叫,将母亲给叫回来,却听得外头,在很近的地方传来凄厉无比的惨叫,一声声,有男有女…… 在这些凄厉惨号中,传来粗犷的号令声,声音来自很远的地方,却能轻易盖过各种号叫,也清晰传进小洞里女孩的耳中—— “这些只是奴仆,都杀了,一个也别放过!杀完了,一把火全烧了!” “是!” 小女孩张大了嘴,想尖叫出她的惊怖,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浑身无力地跪在洞里,任由外边那彷如修罗地狱般的惨叫不时地传进耳里…… 她一直听着,听着,木然地接收着所有声音,直到她的体力与精神再也支撑不住,彻底昏厥过去后,脑中的所有杂音,全化为母亲最后的交代—— 无论如何,活下来! 第一章 但凡大户人家,为了彰显身分,排场总是气派非凡的。而身为开国功勋之一的凤城沈家,更是当之无愧的个中翘楚,即使百年来,出仕子弟渐少,人丁逐渐凋零,甚至可说彻底退出京师的政治中心已有二十余年,如今偏安于祖籍凤城一隅,曾经赫赫声名的开国三十六功臣之一,如今对那些朝廷新旧显贵而言,不过是湮没于历史的一笔记忆,沾着无数尘埃,不具有什么谈论价值。 不过,曾经显赫过数十年,被皇室优待过的世族大家,就算失去了政治舞台,远离了京城权利核心,在权贵眼中显得落魄不已,也依然有足够的金钱与声望,在祖籍地保有应有的尊荣与华贵的生活。 所谓的“凤阳沈家”,正是这样的存在。沈家在凤阳城里拥有崇高的地位,就算是历任的州牧太守什么的大员来此就任,即使是作作秀、过过场,也理所当然得将前来沈家拜访当成上任第一件必做的任务。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落魄的王公仍然是平头百姓堆里的天皇老子,远离京城,就是个被允许存在的土皇帝,只要不叛国、不张扬地草菅人命弄得人尽皆知什么的,大抵来说,国家都会极之优容之。 所以,凤阳沈家对凤阳人来说,是拥有泼天富贵的、是尊荣无比的,无论怎样奢侈挥霍都是合理而正常的。 人丁凋零、子息艰难的沈家,在这一代,只余下一名独生女——沈云端。 沈云端是沈家第六代唯一的孩子,也是嫡女,沈家第五代的独苗虚弱到没有来得及留下庶子庶女,也不知道该不该为此称幸。她的父亲生来体弱,几乎不曾下过榻,可说是用各种名贵珍稀的补品药品给勉强灌大的。然而即使是这样,这根沈家独苗依然没能活过十七岁,留下才迎娶半年的妻子,以及两个月的遗腹子,撒手人寰。 曾经有已然出五服的旁支亲戚企图挟着本家同源的威势,与家族族长共同谋夺沈家的巨大财富与地位,强势欲将几名宗族子弟给过继入沈家,号称不忍赫赫沈家香火断绝,日后列祖列宗无人祭祀供飨,正大光明地打算以此机会将沈家瓜分一空,但幸而皇家不允许,沈家剩余的老弱妇孺拼死顶住了这些蝗虫一般的亲族,就差点没亲自上京城告御状了。开玩笑,开国功臣的家族岂是那么容易染指继承的?无论是基于哪方面的考虑,皇室都不会允许的。 沈家的奢华,展现在任何一方面,并且不介意天下皆知。 拥有的良田土地店铺几乎占据了凤阳的一半,并且是最好的。 宅邸占地广阔,处处雕梁画栋,每一处院落都有专属的假山水池的园林造景,几乎像是要将天下各地的美景都囊括于其中。任何一个有幸进来参观过的人都得惊呼:皇宫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沈家的主子很少,至少目前有资格居住在沈氏大宅被服侍的正经主子也就三个,但服侍的管事婆子丫鬟等各式职等的佣仆就超过三百个人。 三百多个佣仆听起来很多,但每当沈家举办宴会时,仍然会呼喊着人手不够用,还得将外头店铺、庄园的伙计佣仆给调过来帮手。 或许不见得每一个佣人都被合理的使用了劳动力,被冗置的人手一抓就一大把,但这一点也没人在乎,重要的是沈家的脸面,绝不容许丢份的排场! 自从沈家退居凤阳之后,每一代的沈家人都是这样做的——愈奢华愈好,声势绝不可疲弱;无法在京城立足,至少得是凤阳第一! 可以说,就算是伺候在姨奶奶那种半主子之类的人身边的佣仆,最不济的也有六个人的配备。而正经主子——沈老太君、沈夫人,以及沈家如今唯一的指望沈云端,这三名理所当然应该享用沈家一切荣光的人,配备在身边伺候的佣仆至少都有三十个人以上,这还不包括专门的车夫、轿夫、马夫这类待在外门,随时等候驱使的粗使佣人。 而沈夫人自从拼死生下女儿之后,身体一直虚弱,始终没法调养好,可能正如太医所言,心思郁结,心病大于体病,终究将原本就不健旺的身体给拖垮成药石罔效。据太医明言,沈夫人的身体,再能拖,也就是这半年内的事罢了。 年迈的老太君、病弱的夫人,无男丁支撑的家业,最后的一点念想,不过就是希望沈家最后的一点骨血,可以配得一桩良缘,并且藉由良缘,延续沈家的荣光。 这样重大的责任放在一名女子身上,照理说是不应该的。女子卑弱,这是自古以来以男性为主的社会所形成的共识,牢不可破,虽是压抑了女性的发展,但同时也保护女子不被冷酷的世道伤害。将她们圈在一个小小的后宅天地里,一生就这样过去,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护——至少男人们都是这样想的。 而沈家这样的特例,实属不得已,但也算情有可原。整个社会都会默许沈家为此筹谋的。 然而,老人家为家族延续而苦苦盘算的心思,身为沈家未来希望的沈大姑娘并不一定有相同的想法。 沈云端小姐,出身高贵,自小被如珠如宝地疼爱着长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广宇华厦,屋里随意放着赏玩的皆是奇珍异宝。就算偶尔跟祖母出门礼佛,放眼所见都是对着沈家气派排场躬身敬礼的人。沈家是凤阳第一世家,见官不拜不说,城里最大的官还反倒得亲自来拜见。 她习惯了高高在上,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切的特权与享受都是她生来该得的。她当然读过天朝的开国史,主要是为了让她了解沈家祖先身为开国功臣之一的荣光。打从她五岁开蒙以来,围着她转的教授先生就有二十来个,其中有四个男先生教她国史、四书五经、琴棋书画;另外十七个女先生,教她女四书,以及所有身为完美淑女该学会的所有一切,所有德言容功相关的,全都得会! 因为她是沈家最后的希望。所以她必须学那些其他高门大户淑女不会学的四书五经,甚至德言容功相关的课程,也不会有人像她这样学得繁杂而多样,并且被要求全都得做到! 沈云端今年十六岁,已经到了再不议婚就太迟了的年岁。虽然一般来说,国朝的女子在十八岁以前出嫁都不算晚婚,但任何一个稍有名望的家族,其子女的婚配对象,向来是在孩子十岁左右就四处挑选相看,并且在十四岁就会订下婚约,在十八岁之前完婚。而沈家,因为情况特殊,所以才耽搁至今。 虽然有点晚,但没有人会觉得沈家小姐会因此而嫁得不理想。 就算不看在沈家惊人的财富,纯粹从沈云端小姐惊人的教师群,以及不小心从那些教师口中偶尔流传出来的,关于沈家小姐的功课评价,虽仅是只字词组,但也足以让那些打听的贵妇们明白——那沈家小姐可是国朝最标准的淑女兼才女!绝对是最高标准的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在家贤妻、在外贵妇!她的出色,就算放到京城与那些正兴旺的名门千金相比,也不会有丝毫逊色,甚至可说是去给皇家当媳妇都非常够资格的了。 所以,沈云端小姐绝对不愁嫁,更不愁高嫁不被接纳。她太出色了! 当然,沈云端小姐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沈云端小姐因为是沈家未来的希望,更因为尚未出生就失去了父亲,自然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深受祖母与母亲完全无保留的溺爱,从小到大,绝对的惯着顺着,断不容许任何人冒犯她,连一丝一毫的违逆都是不允许的。 当然,这些指的是功课以外的任何事。 如果沈云端不是个女子,而是男儿,恐怕定然会被惯成凤阳城一霸,欺男霸女、杀人放火什么的,想来也不会有人敢管。幸而她是个女子,如若养成骄横性子,也顶多窝在自家宅邸里刁难丫鬟、骂骂嬷嬷婆子什么的。 当然如此显赫门庭的沈家,通常自幼以诗书礼仪教养,倒不至于将一名嫡女千金教育成出格娇蛮无仪的模样。所以,沈云端是个看起来很合格的千金小姐,至少她没有很张扬的个性,向来就乖乖学习着那些足以压死人的课业,在每个教师考核着学习成果时,都能博得一定的好成绩,让她美名顺利传扬出去。 沈云端喜欢各种对她的赞誉。这也是她一直以来非要保持着好成绩的原因。有些事情不需要人教,就能无师自通。比如她从小就知道,身为沈家唯一的孩子,即使只是嫡女,整个沈家的荣华富贵都是她该享用的;然后,更从祖母与母亲的期望中明白,如果她表现得愈出色,就能得到更多的疼爱,那种疼爱是来自于沈云端本身,并且大于嫡女血亲。 她的出色,会令她获得诸多优待与信任。 比如一个月两次出门礼佛的机会;比如每年春夏两季可随意到城外庄园小住一段时日,赏春避暑游玩松快一阵子;比如可任意取用自己的月银,而不必被教养嬷嬷掌控、被祖母控管。因为她沈云端是如此的知书达礼、如此的品学兼优;小小年纪就不教大人担心,总是体贴懂事…… 如果这样出色的大小姐是个嫡子就更好了。若是嫡子,何愁沈家不能重振昨日荣光,重新在京城立足——许多人都忍不住这样唏嘘着。 但沈云端从来不因为自己是女儿身而遗憾。她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儿,是个身分如此高贵的女孩儿。如若她是男儿身,谁知道沈家长辈为了家族荣光,还会将她压榨成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十六岁的沈大小姐该谈亲事了,所以原本教授沈云端课业的二十几位教师,在认定大小姐学有所成之后,那些琴棋书画相关的、女红厨事之类的教席,都在拿了厚厚的谢师礼之后,被恭送出府。有意归家的,遣人一路送回故里,再远都送;有意另寻新东主的,也安排妥当,总之皆大欢喜。财大气粗又极爱脸面的沈家,任何举止、行事上就算无法面面俱到,也断不容许教人说声失礼。 剩下的教师,其实也就是一些教养嬷嬷了。这些人共有六个,其中有三个是自幼就跟在沈云端身边,一个教她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各方面的礼仪;一个盯着她食衣住行穿着打扮上的仪态;第三个则是跟着沈云端,帮她管理居处的所有琐事,包括丫鬟与名下私产,并且根据随时发生的情况,提点沈云端如何理家管人,藉此了解人情世故,并学会如何当一个主子。 另外三个嬷嬷虽是外聘进来,时日也不算久,但来历可不凡,皆是皇家恩典放出来的一流礼仪大家,向来是每个高门大户趋之若鹜想要招揽进来供奉着的。以沈家远在凤阳的情况来说,照理说是不可能一口气就得到三名嬷嬷,但沈老太君本身出身京城大家,幼年时更与当今太后有过几年情谊,对于这样的小事,只消请人进宫说一声,对太后来说并不是什么为难的事,何况沈家如今情况,太后就算给予任何方便,也不会在政治上有什么变动,于是在早几年前就允了。 皇家教养嬷嬷的名头大于实质用处。所以沈云端的主要教养嬷嬷仍然是自小陪着她的那三位,而这三位从皇家请回来养老的大神,也就好吃好喝地供养着,平日陪在老太君身边说笑的时间多过盯着沈云端的言行举止。每旬三日讲课日,说的是皇家规范,命妇觐见礼仪,再者就是三从四德之类的东西,其实这些东西,沈云端那庞大的教师群早就教过无数遍了,就算沈云端再不学无术,也可以倒背如流了。 沈老太君一切的努力与造势,都是为了将孙女嫁进京城里去,而且得是京城的高门大户,并且这个高门大户还得同意日后沈云端若生了第二个儿子,必须过继回沈家,支撑起沈家的门户! 在半年来的挑挑捡捡中,京城所有适婚的、未谈亲事的青年才俊,都被沈老太君与沈夫人给仔仔细细挑了个遍。当然,并不是每个她们看得上眼的大户都会看得上沈家这样落败的人家,那些也得从名单里划掉。 不再暄赫的沈家,其实也有其优势。至少,沈家非常的富有,而且,失去政治权势的沈家,与任何一个大户结亲,都绝不可能遭致皇家猜忌。对一些当权的官宦世家来说,清贵的沈家未尝不是一个适合的选择。 婆媳俩忙了大半年,以最严苛的标准去选择淘汰,写在最终名单上的,就只有三户人家了。 “长信侯叶家次子,威远伯张家四子,以及……永昌公周家三子……这个周家,可是当今皇后母家,未免也太显赫了……他们真有与我们结亲的意向吗?”沈夫人轻咳了两声,接过随身丫鬟端过来的冰糖炖梨汤喝了两口,才以中气不足的声音说道。 老太君指着纸上写在最后的那个名字,缓缓道: “这个永昌公嫡出的三子,与前头两位兄长差了十五岁,算是国丈的老来子,据说生来体弱,文不成武不就的,一直就在家娇养着。万幸虽然无法进入朝堂获得一官半职,却也没养成骄横恶少脾性,并不如其他京城纨裤那样成日惹是生非,反而安静淡然,很是安分守己。” “没有一官半职,又或者一生都毫无建树,倒也不算什么,然而,这体弱……却是不得不多想想了。”沈夫人低眉顺眼,小心翼翼说着。 沈老太君抬眼看了媳妇一眼,淡淡道: “我问过那三个嬷嬷,她们都见过这几个公子的。这些功勋大家的子弟,自幼都是在皇家学堂里与皇子们同窗过的。叶家次子武勇过人,有意考武举从军,豪言为国镇守边关,扫平一切犯境的蛮夷。而张家四子现为九皇子伴读,据说素有智谋,深受倚重……日后定然会进皇子府当参事长史什么的,日后……怕是处境十分风险,或有大起,可能大落。若是只求云端这一生安稳平顺,就不能选这两个孩子。有时身强体健,志向高远的人,比病弱的更容易薄命。” “但是……”沈夫人咬着唇,仍然有些疑虑。从婆婆的话语里,她当然明白婆婆的选择正是她比较不希望的那一个。 沈太君微一扬手,不让媳妇说话,自己接着道: “这个周家三子,上有长他二十岁的大姊,是当今皇后,皇后待这幼弟,一向是当成亲儿子一般关爱的,在公爵夫人病逝之后,几乎可说是抱养在身边与皇后三名嫡皇子一同成长的。而周家三子的大哥如今是当朝户部尚书,二哥是威镇沙场的将军,一掌天下钱粮,一掌军方最强兵马,皆深受当今皇上倚重。有这样的倚靠,够重了。而身无一官半职,又背景强硬的周枢,才是最安全的那一个。这样的一个人,甚至无须长寿。” 沈夫人听到后来,被婆母的结语句给惊得差点张口结舌。一口气没顺好,连咳了好几声,都无法言语。 老太君意味深长地看着媳妇,以极轻又极冷的声音,像在耳语一般道: “这个周家三子,只要能活到给云端至少两个儿子,就我算着,再活个十年八年即可。他的家世与雄厚背景,定可保他的后人至少两代无忧。这,也就足够云端的孩子成长成才,并被教育着挂记我沈家的振兴。”就算这样的大家族无法同意有任何一个孩子归姓母家,至少也会在各方面加以补偿,甚至,等到孩子们成长到足以作主时,其下一代的子女,就有可能承继沈家的香火…… 沈夫人嘴抿得更紧,连咳嗽也没有了,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垂着头,像是一切以婆婆马首是瞻。 身为女人,身为皆是出身荣显的女人,两人心知肚明这些语句下最真实的意思——对于男人,只要他能给予子女足够的庇佑与尊荣,在传宗接代的任务完成之后,最好不用活太久。 有权有势有钱的男人,活得太久,是嫡妻的不幸。 与身体不好,但也活了三十八岁的夫婿身边那些通房小妾姨娘斗了近二十年的老太君,亲身体会了这个道理。 而,嫁了个身体极度不好,才成亲半年夫婿就撒手人寰的沈夫人,虽没机会亲自参与后院的女人宅斗大战,但在娘家时,也是亲眼见过各种不堪的。 男人,是后宅的祸根,一切血腥的始作俑者。 而今,婆媳俩能如此坦然地面对这个话题,无非是,她们的男人都没了,有儿子的,死了;另一个没儿子,只生了一个女儿。 婆媳两人如此一心筹谋的,是沈家唯一女儿的将来前途。所以这话题才能说得这样坦白。 无论如何,她们的云端,都应该有顺心如意的一生。 倾整个沈家之力,她们一定能做到。 一切,为了沈家的未来! 在外头拥有各种贤良淑德好名声的沈云端,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最清楚的除了她身边的四大丫鬟外,再者就是其母亲沈夫人了。 如果说沈老太君打孙女出生时,就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帮孙女造势,那么沈夫人后来不得不做的事,就是帮唯一的心肝宝贝掩饰——当她终于发现女儿那无所不能、才德兼备到几乎逆天的贤名根本是掺了天大的水分之后,六年以来,只要身体允许时,她都会盯着女儿拼命补习,然后……不断地为女儿挑选合适的大丫鬟。 经过六年的汰换之后,仍然能留在沈大小姐身边当大丫鬟的,必须是忠心到可以为之舍命、嘴严到比哑巴更可靠,当然,在这两个前提之下,必得具备的至大才能就是能够学会所有沈云端该学的东西! 老实说,并不能指控沈云端太过不学无术,而是沈老太君对她的造势太过火了,这世上天才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是沈云端。 沈云端还是很努力的,所以才能十几年来都没让老太君发现她的才华不若老人家想象的那样卓绝不凡。但沈云端其实非常喜欢那种被崇拜追捧的感觉,这也是在自家母亲还没发现她的真实情况前,她便已自己挑了“合适”的丫鬟来为她当枪手了。 沈云端目前的四个心腹大丫鬟,分别是知夏、秋染、藏冬,还有,就是最早、也是待最久,并且从未被人有机会顶替掉的枪手,一个令沈夫人忌惮的天才——杨梅。 除了杨梅以外,另外三个丫鬟都是家生子,并且除知夏外都是沈夫人陪嫁过来的人家,忠诚度最是无须置疑。她们都是先后经过一番培训之后,被认定合格,于是才有机会上岗,成为沈家大宅里令所有佣仆羡慕嫉妒的“二小姐”。 谁都知道,沈府里最好的差事是在沈大小姐身边。工作轻松,吃穿用度是最高档不说,还不时可以从另外两位主子那里获得赏赐。而若是有机会晋身为沈大小姐身边的一等大丫鬟的话,甚至还有几个专门的小丫头伺候着呢!这生活啊,简直连一般商贾之家的千金小姐都比不上的。所以这四大丫鬟的位置,私底下都被戏称为“二小姐”。 这四个“二小姐”平日不用忙针线活,不用打理衣物房间,不用伺候姑娘起居,这些活儿都归二等丫鬟。她们只需管帐、管人,然后陪大小姐读书,那些原本往上管得了姑娘、往下教训得了所有丫鬟的奶嬷嬷等体面些的婆子,不仅无法管制她们,甚至还得加以巴结,才能在这儿活得舒心些。 精明,脑袋聪明,是对一等丫鬟的基本技能要求。只要有足够的聪明,就能过上千金小姐般锦衣玉食的生活,对一个仆人来说,还有比这个更美好的梦想吗? 这种生活怎么不教人忌妒、生恨,想方设法取而代之? 比起另外三个在沈家大有根基的家生子,这杨梅可说是最容易去斗倒,并取而代之的人了。但偏偏,杨梅却是待在沈云端身边最久的人,在她之前的人,早被换掉了;在她之后的人,也换过好几轮去了,就她一个始终巍然不动,也实在是本事了。连沈夫人都换不掉她! 沈夫人很不喜欢杨梅,甚至怀疑,当年才八岁的女儿,根本不可能会想到利用枪手来帮自己完成那些繁重的课业,定是有人在一旁教唆进谗,才起这样的头,然后一路走错至今,直到两年后沈夫人发现女儿学习的真相时,再也没有扳回的机会,只能继续错下去,帮着掩饰,让所有的谎言更为圆满…… 这六年来沈夫人总想挑出一点错,好将杨梅远远打发掉,甚至曾经动过杀心……但女儿的袒护让她下不了手;而杨梅同是也是女儿绝对不可或缺的身边人……可以说,其他三人的学识,加起来还没有杨梅会的多,不管琴棋书画上的灵性、仿得与沈云端一模一样的笔迹,还有每每面对教席抽考,那准得吓人的考前猜题,竟从未出错!简直是不可思议!四书五经念得通透不说,连德言容功上的成果也是惊人的出色! 沈夫人不得不承认,这个身分下贱的杨梅,是个百年罕见的天才!生为女子,真是可惜了! 如若她出身为男子,定能将自己赎出贱籍,并且轻易在科举上得到名次,顺利晋身,在朝堂上鸿图大展,青云直上到成为当朝首辅也未可知。 但她是个女子,更是个丫鬟。这样一个天资吓人的贱籍女子,想来任何一个主子都不敢放心用的吧?比主子聪明,更可怕的是擅于挑拨使弄,这种丫鬟终会成祸患! 也只有她那个被宠得天真无比的女儿,才死命不放手,大声嚷嚷着一天也少不了杨梅!一点也不知道这样女子的可怕。 所以沈夫人早已经决定了,在她过世之前,除了要给女儿寻个好姻缘之外,另一件要做的事,就是——除掉杨梅。 笨女儿,你怎么就这样没一点心眼哪!沈夫人每每想到自己时日无多,却老除不去那必成心腹大患的杨梅,总是恨恨地在心底这样骂着。 如果沈云端当真没一点心眼,那么她就不可能力保杨梅在身边服侍,始终不肯让别人替换掉。 当然,这一点,沈夫人是不会知道的。 沈云端或许天真,被娇惯得不知人间疾苦,甚至认为世间的种种富贵合该由她来享用,而且还是别人求着她享用……但那不代表她不聪明。她不必太聪明,但她知道怎样去用人,而且有一种天生的直觉知道怎样做可以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这其实也算是非常难得的天赋了。 她喜欢自己流传在外的盛名,但从不觉得自己应该名副其实,只消能够永远让世人这样认定即可,所以她毫不顾忌地在学业渐渐感到力有未逮时找来枪手。比较花脑筋的地方是如何遮掩严实,不教人发现。这在童年时或许还算容易,但必然会愈来愈不容易,所以她才让母亲发现破绽,料定溺爱她若性命的母亲,会成为她最好的掩护人——确实,就是。 虽然祖母常常在看了她完美的窗课成绩时、或在听闻教席们赞不绝口时,总不免长吁短叹着:若云端是男儿多好?咱沈家何愁不能重立于庙堂之上,成就另一辉煌! 但沈云端一直很满意自己是女儿身。 即使她当真是学业成就惊人的天才,即使没落的沈家多么渴望有个儿子来支起门庭,让家族的富贵绵延得更长久一点,而她在享用沈家积累了五代的显赫名声、先人遗泽、富贵生活时,自当也该承担起责任。但她依然庆幸自己是女儿身,可以理直气壮地享受着一切,却不用付出那么多。 她想要的,是在这样富贵美好的生活下,嫁到一个心仪的如意郎君,两情相悦、琴瑟和鸣、被百般疼爱珍惜,然后白头偕老。 她知道祖母与母亲在半年前就忙着为她找合适的夫婿,也知道祖母为她挑出来的人选绝对不会差,不管是家世还是人品……至于容貌,就无法强求了,那从来不是挑婚嫁对象时的第一考虑。不过,名门世家,通常也少有长得不堪入目的就是了。这倒也无须担心太过。 但沈云端对那些世家子弟却是兴趣缺缺。 所谓的嫁女高嫁,娶媳低娶之类的情况,对她来说并不适用。祖母一定会让她高嫁,而且让她嫁进京城,让沈家重入京城的贵妇社交圈。可是,沈家这个在凤阳呼风唤雨数十年的地方性名门,重回京城,简单形容,就是从鸡首变成牛后,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会被贵妇们用审视而轻视的目光打量着,而她必须花很大的力气,在好几年内小心谨慎,断不可有丝毫的错误,包括不小心说了一句不恰当的言词,都可能被嘲笑好久。这些京都里成长的人士,总会有高人一等的傲慢,动不动就以轻蔑而嘲笑的口吻评着那些努力想打入京城社交圈的人:“毕竟是穷乡僻壤来的,果然如何如何”。童年跟祖母去过京城探亲的沈云端对此深有体会。 然后,直到终于完成生儿育女的任务,而子女的质量也不太差之后,她才算勉强被贵妇们接纳进去了,但还是属于容易被无视的乡下人…… 沈云端喜欢取巧,不喜欢吃苦。而吃苦这东西,她从出生至今,几乎是没受过的。而她也太喜欢自己如今生活的形态了,不打算跑去京城无端成了个不起眼的乡巴佬,被嘲笑赏白眼还得忍着。 半年来,沈云端心中的天秤左倾右摆着不停考虑着自己未来的路怎么走最好。如果祖母挑的对象实在很优秀,就像是戏文里那种英姿焕发的或俊秀非凡的男子……比如兰陵王、比如潘安仁,那没有二话,就算去京城遭受白眼,也认了。除此之外,那些世家子弟,不管家族的父兄长辈们是否高官厚禄、权倾朝野什么的,对她来说,没有丝毫吸引力。话说回来,比起那些跟她一样自小生活在富贵里的世家公子,她更为感兴趣的是飘零江湖的浪子豪杰、不为经济仕途折腰的隐士书生…… 一个生长在由无数富贵堆起来的姑娘,自然不将阿堵物的有无视作婚配时的条件,反正她家资丰厚,所以更能随心所欲一些。 不管未来她将会有怎样的姻缘,杨梅对她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一颗棋子。进可攻、退可守,好用到难以想象。 所以,怎么能让母亲除掉杨梅呢? 只是,她心中的这副小算盘,可不好对亲爱的母亲直言呢。 因为,那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了。 沈府的三个主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打算。 主要的任务是为沈家姑娘寻得一桩好姻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然而,她们不知道的是—— 沈老太君居然走得比体弱的沈夫人更早,一个才过五十五岁寿辰,向来身体健朗的老太太,就在秋末的半夜,一个天气突然冷下来的夜里,被一口来不及吐出的痰给梗住了呼吸,就这么静静地亡故了。 而那时,老太君才刚定下孙女与周家三子的婚约,交换的庚帖还在驿道上,被快马传送着。 老太君过身后的三个月,沈夫人也没能挨到开春,来不及与周家订下详尽的婚帖,在不甘愿地吐出一口血之后,憾然离世了。 于是,半年之内成为一名坐拥金山银山的孤女,沈家族人、老太君娘家亲人,沈夫人娘家亲人,全都飞奔而来,企图为“可怜的孤女”好生作主,信誓旦旦绝不会让那些别有用心、狼心狗肺的人来染指沈家一丁点…… 在这乱哄哄的情况下,像是嫌沈家的灾难还不够多似的,那目前被暂名为“可怜的孤女”的沈家小姐,在春日的某一天,例行前往万佛山礼佛祈福的途中,因天雨路滑,乘坐的马车突然失控滑落下深数十丈的斜坡,虽说是万幸无人死亡,但马车因此支离,小厮马夫丫鬟们受伤轻重不一不说,而沈家小姐则因大受惊吓之故,竟狠狠生了场大病,一度几乎被所有大夫认定救不回来…… 当然,后来是救回来了,但……据说,沈家千金在那场意外之灾里,虽侥幸活过死劫,却是……重伤了脸。 第二章 “你想活命吗?” “无论如何,当然是不想死的。” 自从那场意外过后,好不容易被救活下来的沈家千金,几乎可说是完全变了个样——喜怒不定,阴阳怪气。 原本爱玩爱笑爱学习的沈云端,将琴棋书画视为日常必不可少的日常作息的人,如今再也不是这样了。尤其在她亲手将书房几乎给砸烂之后,沈府上下所有人,便深刻认知了他们如今唯一的主子姑娘,被刺激得失去神智,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优秀出色的沈云端了—那个曾经被外头传为“大家闺秀模范”的沈云端,已经消失在两个月前的那场灾难中…… 沈云端的书房,整个凤城都知道它的珍贵。那可是沈老太君与沈夫人生前搜罗了前朝知名的文学大家所着的孤本书籍、名画、书法等等,随便一样都是价值千金的古董,甚至是想以千金购得都不会有人割爱的珍品。沈云端的书房能这样奢侈地拥有古籍名画布置,得益于沈老太君与沈夫人都是出身于书香豪门,嫁妆里有的是这样的随嫁品。 所以沈大小姐的书房,自然不是谁都能轻易进得的重地,总是由四大丫鬟,或者是大小姐亲手来打理布置,一般打扫的丫头婆子是不给进来的。然而曾经这般宝贝的地方,在前几日,差点让大小姐突发而起的怒火给毁了个干净! 虽没真拆了整个书房,但曾经那些很喜爱的古董书画、孤本珍品,却被撕毁不少,甚至惊动了目前客居在沈宅,还称得上是沈云端长辈的那几位老爷夫人。尤其是沈老太君娘家的弟弟,身为一个书香世家的文人,见到这些珍稀的古董书画,竟被如此糟蹋,心痛得几乎一口气没上来就给厥了过去。等他老人家缓过气来,就冲到沈云端居住的“流云苑”,隔着屏风大肆教训了一番。 可惜却没有得到沈云端任何关于忏悔方面的只字片语。性情大变的沈云端,虽然还不至于对长上顶嘴忤逆,但不予理会总是可以的,所以舅老太爷的满腔怒火简直像砸在空气里,连个声响都听不到。舅老太爷给气得直跳脚,却又无可奈何,只能让小厮给扶回书房,强令丫鬟们把还没惨遭毒手的书画古籍都给小心收起,再不给沈云端任何机会毁掉这些价值连城的历史瑰宝! 如果是以前爱书如命的沈云端,看到心爱的书房变成一间光秃秃的空屋子,定然要找人理论一番的,但现在,沈云端连流云苑的大门都不出了,又怎么会去在乎书房变成什么样子? 流云苑里有一间朝东的角间,三面采光,窗户开得大大的,是个夏天取凉的好地方。夏日时,沈云端每日晨起练字弹琴就在这儿,勉强算是间小书房,但更确实地说,是她的休闲起居室。在这儿写字练指法、看看闲书,在闲书里点评的心得,都是不教外人知晓的;许多练习写的字或文章,常常当日就丢在炭火里烧掉了,不让只字片语有流传出去的机会。 当沈云端病愈之后,再也不出流云苑、不去书房后,她活动的地方,除了闺房,就只有东间这处了,所以丫鬟们端茶送药送饭送点心什么的,只要在正房找不到人,朝东偏间找来,就一定可以找到人了。 而偌大的流云苑,拥有二三十个下人服侍的地方,自从大小姐受伤之后,就再也无法轻易在这儿听到谈笑声,可说连个声响都几乎听不到,像是所有人都同时哑了似的,都轻手轻脚地做着自己的事,如非必要,绝不敢接近小姐所在之处的周围,生怕无端遭受斥责打骂的下场……这样的事,这两个月来,已经发生太多起了,连那些个“二小姐”们、曾经备受敬重的“嬷嬷”们,都无法幸免,被撵出去了好几个,如今也不知被人牙子带着流落何方,想来就不寒而傈。 性情大变的沈家千金,谁的脸面也不给,什么情分也不顾,她不痛快,也不许别人痛快。不想遭受无妄之灾的,还是有多远就闪多远,如今真正能镇得住沈云端的人,可说都不存在于这世上了。 “姑、姑娘?”东偏间门外,一名二等丫头极轻极小心地开口唤道。 就在小丫头以为里头的人没有听到她的声音,正打算鼓起勇气再唤一次时,里头传来冷沉的回应: “何事?” “该……该进汤药了。” “不喝。退下。” “可……可……” “嗯?”冷哼声充分表现出不悦之意。 “……是。奴婢这就退下。”如今这府里就这屋子里的姑娘说的算,其他客居而来的长辈们,毕竟不是沈家人,又没捏着奴才们的身契,识时务的当然知道该听谁的。至于主子不顾自己的病体,执意败坏自身,又哪有小小奴婢们说嘴的余地? 听到门外走远的脚步声,东偏间里的人才又继续做着手上的工作——将满桌的纸张一一分类,细细看过,然后再一张张地投进炭火里。 当门外的小婢走近时,她正在看着的那张纸上书写着的诗句,不同于之前迅速扫视过一遍便毫不迟疑地送进火里。这一首诗,是闺阁诗,满篇闺怨,其怨气之浓,用来恐吓任何一位天真的深闺怀春少女,足矣。 她定定看了这诗好久,掩在轻纱下的嘴角略略卷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种花莫种官路旁,嫁女莫嫁诸侯王。 种花官路人取将,嫁女王侯不久长。 花落色衰情变更,离鸾破镜终分张。 不如嫁与田舍郎,白首相看不下堂。(元,郑允端) 不是多么出色的诗,让她凝神多看的,是那显得仓皇的笔迹,浓墨,紊乱,还洒了些斑斑点点的墨渍在留白处,可见在书写这首诗时,心神有多么凌乱。 摊在桌案上的诗词,抄录的都是闺阁诗,一半是浓浓的闺怨,一半是对爱情的期待;半边儿恐吓,半边儿天真,却都是出自同一人的笔迹,倒是难以想像是怎么样性情的人,竟会同时耽溺于这样截然两样情的诗作里,像是难以自拔。 其实这样的闺阁诗,一般女教席是不会允许千金小姐们观看阅读的,连同那些书写情情爱爱的话本弹词,都不是正经女孩儿家应该接触到的东西,为的就是怕小姑娘们在性情未定时,被这些太过不切实际的东西给移了性情,失去大家风范,所以宁愿以乏味的女戒女则或者佛经来填充闺阁小姐的生活,让她们可以定下来,贞静贤能,才是她们该学会的。 妻贤妾美一词,便直白说明了这个社会对待不同身分地位女性的要求,这是普遍的世俗标准。正妻要有贤,辅助夫家撑起门户,所以必须精擅德书容功;妾要有色,提供男人闲暇时的消遥需求,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正是她们的教科书。 可,年轻待嫁的女子哪里能理智看待这个?钱权在她们心中,还不如一句“真情”迷人。渴望的,当然是情情爱爱上的激情感受,方觉此生无憾。 当桌上的纸张烧到最后,她的目光又被一首词给定住,纤白的手指在那些像是在跳跃的字句上滑过—— 哥哥大大娟娟,风风韵韵般般,刻刻时时盼盼。心心愿愿,双双对对鹣鲽。 哥哥大大娟娟,婷婷袅袅多多,件件堪堪可可。藏藏躲躲,济济世世婆婆。 (明?黄峨) “‘心心愿愿,双双对对鹣鲽’吗?”很轻很轻的声音,然后是更轻的一声吁叹。“但愿,你能心想事成,如愿以偿地比翼双飞。” 说完,这张纸也投进火里去了。 东偏间里,这几日炭火总是烧得极旺,并不是出于取暖的需求,毕竟春夏之际,天气再冷,也有限了。她每日关在这儿,整理着所有书册文字,然后一一抹去屋子主人曾经轻狂写下的、却没有烧去的每个只字片甄阴。 书房那边,是“沈云端”的对外形象。 这里,是“沈云端”的真实。 不宜示人,最好永远埋藏。 而今,最好的埋藏,就是一盆烧旺的炭火。 什么也不会留下痕迹,这样很好。 大家都安心了。 “这么说,是真的定下凤城沈家千金了?” “是的。待二十五个月的孝期一过,立即迎娶过门。”温润的声音,徐缓说道。 “孝期一过,沈家千金年纪也太大了。”不屑地轻哼。“无论怎么看,这沈家都不是良配,我不明白你们同意与沈家联姻的理由。沈家如今落败得仅剩钱财这类并不稀罕物,堂堂周家,怎么看得上?或者……你看重的是那传闻中的‘仕女典范’名声?”最后一句问,夹带着更浓重的嗤笑。 “这也颇为难得了。”温润的声音不被他人不屑的语气干扰,始终心平气和。 “难得?这话亏你能说得出口。” 被嘲讽的人完全不在意对方字字句句里夹带的不满,只是微笑,静静地冲泡着新进的春茶。一双修长白皙到毫无瑕疵的手,极美,却不女气,像是由上好的和阗白玉雕就,每一个线条都巧夺天工,精致到极处,连那被轻轻把持住的紫砂壶都被他衬得生动起来;沸腾到刚好的热水冒出飘渺的白烟,在两人之间缭绕,显得那穿着简单珍珠灰色常服的男子灵气逼人,像谪仙也似。 两人自小一同长大,却总觉得此人教人难以捉摸透。不在于他特别深沉,不,他一点也不能说是深沉,事实上,这人,这个叫周枢是永昌公兼国丈的三子,几乎可说是他所有接触过的人里,最为坦诚的人了。 他坦诚,但他仍然像个谜。 周枢,字宽敏,现年二十。因为近几年四处游学兼求医,难免耽误到婚期,虽是耽误了,却仍是京城贵妇圈里热门的佳婿人选,冢世极优,背景够硬,虽不能袭爵,但定然有一世绝顶富贵可享。 当今皇后是他亲大姊,后位坐得牢牢的,还育有三个嫡子,别说今上对周家恩宠有加,甚至可以说,下一任帝王,没有意外的话,必是皇后所出的三子里的其中一位。那么,周家在朝廷上的风光,再延续个三十年也没有问题。 这样的一个男子,就算是皇家公主郡主都配得了,就算为了政治考量,周家不可能在这一代再有子女与皇室婚配,那么,除皇室外,哪户高门配不得?何至于屈就那二、三十年前就退出京城的沈家? 功高震主、权高遭忌之类的词儿,未来虽然极有可能是周家得面对的大问题,但现在就考虑这个未免也太早了。所以男子怎么猜,都想不透国丈公以及周枢两人定这桩不怎样的亲事,是为了什么。 至少,他——穆光熙,洪霄王朝的七皇子,对此是极为不满的。 七皇子今年二十二岁,在辈分上,却得叫二十岁的周枢为舅舅……当然,这世上也没几个人当真敢向皇家严格讨论这种辈分称谓的问题——尤其当两人年纪如此相近,辈分却差了一辈时。这种事,就别明摆计较了吧。 两人自小一同长大,七皇子当然直呼周枢的名字,而周枢也不是个二楞子,当然从来不会以国舅爷身分自居,见面永远恭敬地尊一声“殿下”,即使七皇子有时心情大好,非要周枢直呼他的名字,周枢也只是笑笑却不肯顺他。 直呼皇子名字这样的恩赐,任他有再大的胆子、再雄厚的依仗,也不敢逾越分毫。 身为永昌公的嫡三子,本就享有各种荣华富贵,他不必太有雄心壮志,而他不甚健壮的身体,也让他自小文不成武不就的,都没能挑一样去下过苦工;不是他不想,而是长辈们不忍心。反正他已经有一个极为出息的皇后大姊,以及两个在官场上表现出色的哥哥,整个周家,总不好将世间所有的好处都给占了,养出一个不成材的子弟,正好可以平息一下民怨……是吧? 穆光熙在不办差的闲暇时,都喜爱来到周枢养病的庄园与他泡茶闲谈。当然,倘若周枢是个一肚子草包的纯裤,他是懒得搭理的。这周枢嘛,怎么说呢,看不出有那种经纶满腹的样子,偏瘦的身材,好听点叫玉树临风,难听点就是风一吹就只能迎风摇曳,弱得紧。 洪霄王朝的男子以体健为美,国朝虽承平百年,但仍然保有当年马上得天下的栗悍之气,贵族子弟们或许不必出口成章、诗书满腹,但能挽弓、能跑马、会剑术、会博击等等能够具体表现出身体素质的才能,是非常受推崇的,每年由皇家举办的各种体艺大竞赛,更是全国年轻人绝不错过的盛事,人人争相参与,俗称“武科举”,能在此中胜出的才俊,前途将不可限量。 文兴武盛,是洪霄王朝的特色。 可惜,这周枢,文方面从不出彩不说;武的方面,更是别提了。他,就只是个身体不好的平凡贵族子弟,反正周家也不靠他光宗耀祖,只求他好好活着,能活到寿终正寝,就算是他最大的成就了。 “请用。”将冲泡得正好的香茗端给七皇子,有些得意地介绍道:“喝喝看今年的春茶如何。” “能被你这样笑着介绍的,想必是极好的,比往年泡制的都好。”七皇子笑了笑,端起茶盏,先闻了一下,才小啜了一口,细细品尝。“果真是极好的。” “今年春雨恰当,茶树长得特别好。这茶,自然比往年都好了。” “沉浸在这样风雅的事里,也不是不好,但它可不是个事业。宽敏,你今年也二十了,俗语说成家立业,虽然沈家不是什么良配,但老爷子既然为你定下了亲事,我纵再有不满,也不多说什么了,所以你也算是成家了。那么,关于立业一事,你有什么想法?” “立业?我周家也够显赫了,不必再多我一个来锦上添花……更何况,也不一定添得上。” “我从不认为你是没有才华的。你缺少的,只是一种进取的锐气。” “长年为我调养身体的林太医打我小时就吩咐我,心绪不宜有大起大落,最好常常心平气和。于是我父亲总是让我学琴、学棋、学茶道,只求一个心定。”周枢微笑地看着七皇子,以一贯坦然的姿态以对。“殿下,我们一同长大,我是个什么样的,你还不了解吗?” “自然是了解的。但总是忍不住有些期许,希望你能改变一些。” “有什么好改变的呢?周家现在这样很好了,好到不能再好了。” “不是周家,是你。”七皇子将杯里的茶喝完,定定地看着周枢,深沉的眸子里含着一种难解的意味。“宽敏,以后……我希望于公于私……我们都能如此相契,不是周家,是你。”再次强调。 “哎啊……那,可是麻烦极了呢。”叹气,又叹气,眼眸眉间,带着一股淡淡的无奈,唇角那苦笑的弧度,压出了嘴角两边淡淡的梨涡,让他显得那么孩子气,又……很迷人。 七皇子仍然看着周枢,想着这个只是有点斯文、有点俊秀,气质温润,白白弱弱地一点也不武勇健美的男子,怎么,就这样让人觉得舒适呢? “如果,将来……你知道的,我不会放你一人逍遥。” “唉。”微微耸肩的姿态,表达出“到时再说吧”的随过而安气息。 “反正我话是说在这儿了,这件事你得放在心底记着。”七皇子自然知道周枢是怎样的德性,仗着身体不健旺,非但一点也不自卑,还洋洋得意地拿着这事儿当挡箭牌,年纪轻轻就企图过起老人的退休生活。真是教人看不过去! 两人静静品茶,约莫一刻之后,七皇子又抓回最先前的话题续聊。 “听说那沈家千金的脸坏了,消息确实吗?” “派去探望的人回来说了,有几道被树枝划得比较深的伤口,得慢慢治疗。”至于能不能医治回完整的模样,就另说了。 “你不介意吗?一个破相的妻子。”虽然不曾听说沈家千金尊容如何,但破相总是个太糟糕的消息。 “正因为破相了,这婚事才更推不得。”这是道义。 “谁理会什么推得推不得的。我只问你,你对于有这样一个妻子,是什么想法?” 周枢偏首望向那正被风吹过的荷花池,满眼的绿,簇拥着亭亭玉立的几朵粉色荷花,在池中招展摇摆,画面很是生动…… “对于女色,我向来没有太多想法,你是知道的。”语气淡淡的。 “也是,这些年,我给你的、母后给你的,还有我皇兄给你的那几个美婢,虽然身分差了点,可都称得上绝色了,也没见你动心收用,就真的当成婢女使唤了。哪一个男人会像你这样不解风情,将绝色美女的青春如此消耗?”带着点揶揄,又有点满意的口气说道。 “美色这种东西,其实看久了也就那样。”周枢很实际地说着自己的看法。 “虽然说你不介意,但如果那沈家千金的脸若是太过不堪入目,我可是不依的。” 周枢正色地看着七皇子,摇头道: “您老就请高抬贵手吧,人家一个孤女,已经没有依靠了,就且让她有个安心的容身处吧。” “哼。”七皇子只是笑着,声音几乎是打鼻腔发出来的。 然后,喝着新焙的春茶,下了三盘棋,皆杀得周枢丢盔弃甲投降,才心满意足又满脸恨铁不成钢地起身走人,回宫继续与所有人勾心斗角去了。 送走了贵客,直到贵客的车驾已经远远消失在路的尽头,周枢才走回门内,让门房关上门,边走边抬头看着天色。日已近黄昏,蔚蓝的天空正悄悄渲染着金橘色的霞光,将满天的画布给涂抹上缤纷。 这时,他的贴身小厮静静走过来,向他禀报道: “三爷,已经都安排好了。” “嗯。”周枢点点头。 小厮小心将手上一张折得非常密实的纸片双手捧上,道: “这是半个时辰前收到的传讯。” 周枢接过,纸片折成花的形状,如若不知道这是一封密信的话,几乎要以为是件纸艺品了,因为它根本不像是纯粹由一张纸折成,反倒是像由数张纸拼接黏合。但,这样复杂的一朵纸花,却真的是以一张纸折出来的,而且拆开过后,是再也无法折回原样的。 确定纸片没有被任何人破坏过后,周枢将信收进衣袖里,并不急着看。缓缓走着,并淡声交代道: “让人收拾一下,明日回城里。” 林嬷嬷是沈云端的奶娘,可说是所有伺候沈云端的人里,最有身分体面的人了,她虽是仆,但同时也算半个主子。尤其在沈老太君与沈夫人相继离世之后,整个沈家事务,少不得由她出面拿主意的时候。 沈家如今的唯一主子是沈云端,但她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无论如何,仍是不适合抛头露面的,所有必须对外的事,都得透过几个嬷嬷出来传达,而林嬷嬷的身分,更是凌驾于那几个教养嬷嬷之上的。 虽然老太君的娘家与沈夫人的娘家都派人过来帮手,不让沈家因为一下子没了两个主子而乱成一团,给外人欺凌了去,但却也无法任意对沈家的事务指手划脚,总得避嫌,不好明着干涉太多,让人质疑有谋夺沈家之嫌——沈氏宗族的人正睁大眼看着呢。在三方势力互相牵制之下,也就变成林嬷嬷发的话、下的指示是比较权威的,足以代表沈家如今唯一主子的命令。 不是没有人不满着林嬷嬷在沈家发号司令的行为,但如今情况不明,又生怕招人非议,只好由着一个仆妇作主宅里的大小事。也幸而,林嬷嬷也没真敢弄出太大动静,一切的府里运行皆是照旧,才暂时让三方人马静静在一旁冷眼看着。 但这样的僵局总会有人忍不出跳出来打破,而且不会忍耐太久了,时间已经不多……因为,周家将要来人了。 周家,沈云端未来的夫家,也是顺理成章可以接管沈家一切财富的人。 若不是老太君与沈夫人在半年内相继过世,时间上怎么安排都无法在百日内将嫁娶给了结的话,恐怕如今的沈家,早早就改名换姓为周家了。 二十五个月的守孝期,听起来很久,但可别以为周家会乖乖待在帝都等着,周家若不来人,那反而奇怪。随着周家的人即将到来,大家心中都各自有个盘算,希望在那之前,能与沈云端达成某种共识……至少,不管她懂不懂得这些亲戚想做什么,都要让她亲口点头同意某些事,日后,也好以名正言顺的姿态来与周家对阵不是? 这,也是为了保障已然无依无靠的沈云端啊。 林嬷嬷这阵子可说是忙到心力交瘁,应付那三方别有所图的人马,是很教人疲惫没错,但其实真正让林嬷嬷胆战心惊的,是她自小奶大的姑娘、如今沈府的唯一主子,沈云端。 沈云端出门遇难,险死还生,身受重伤,甚至脸蛋毁了: 好好一个姑娘,已经失去所有的亲人了,万幸老夫人及时给她定下了一门亲事,还是高门旺族,眼见沈家重回帝都、振兴沈家有望,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林嬷嬷这两三个月来,日不安食、夜不能寐,原本圆圆润润的一个富态妇人样,迅速消瘦乾瘪下来,青黑而下垂的眼袋更说明了她的劳累与惶惑,坐立不安、心神不宁,却又必须顶住,装作一切都在掌握中。 一切……必须在掌握中,为了沈家,为了姑娘…… 林嬷嬷深深吸一口气,走进流云苑。 几个守门的婆子见到她,立即殷勤地笑着过来道: “林嬷嬷,今儿真早,姑娘人在东偏间呢,还没用午膳。” “都午时了,怎地还没用午膳?” “桃香跟梅香先后都隔着门请示了,但姑娘就说还不饿,不肯进食呢。只肯让人送了点参茶进去。林嬷嬷,你老人家可得好好说说姑娘,身体好不容易好些了,正该保重呢。”婆子们讨好地说道,语气里满是奉承着林嬷嬷如今的位高权重,简直像个真正的主子。 林嬷嬷扯了扯唇角,没心情得意洋洋,随意指着一个婆子道: “去,让小厨房一会后将午膳端到花厅,我去劝姑娘出来用餐。” 婆子连忙应声而去,满脸荣幸的样子。林嬷嬷撇撇嘴,看着一旁三四个仍然围着她,随时想找机会奉承的婆子,挥挥手道:“你们各自去忙吧。姑娘自病后,身体痊愈得慢:心情总不见好,随便弄出个声响动静,就要发怒,这几个月来也撵了不少人出去,什么情面也不留的。你们知趣些,尽量保持安静就是。” “是是,林嬷嬷说的是,我等也总是安静的。”几个婆子唯诺应着,乖乖回去守门,尽自己的职责去了,再不敢围着林嬷嬷,企图给自己争取份清闲舒服又体面的差事。 将身边巴结的人给打发走后,林嬷嬷才往东偏间走去。 两名小丫鬟守在东偏间门外,一个正在安静绣花,一个蹲在小火炉旁煮着一小壶水,随时供应主子的需要。见到林嬷嬷来,都连忙站起来脆声叫着: “林嬷嬷来了。” “姑娘在忙什么?” “在看书呢。” “看多久了?” “近两个时辰了。” “这么久?没提醒姑娘该用午膳了吗?”林嬷嬷皱眉。 “说过了,但姑娘说再等会。” “好了,这儿有我,你们俩先回主屋去侍弄午膳,等会姑娘就要用了。” “是。”两个小丫头将手边的工作收拾好,双双对林嬷嬷行了个礼,很快离开了。 林嬷嬷吁了口气,转身对着东偏间里头的人道: “姑娘,我进来了。” 也不待里头的人回应,将门推开,走了进去。脸上的表情可见不着丝毫恭敬。一进去便道: “在做什么呢?为什么还不用午膳?” 东偏间里的人,像是没有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人,迳自翻着手里的书,对于林嬷嬷称不上恭敬的语句亦是仿若未闻,清清冷冷地将人无视。 林嬷嬷也不在意“沈大小姐”的张狂样,迳自走到“沈云端”面前,说道: “舅老太爷今日收到京城周家的来信,再过几个月,周三公子将会前来凤阳城的‘凤临书院’游学两年。如今已遣人过来打理居住之处,一应用品行李,已经陆续运过来,最迟三个月之内,周三公子人就来了。” “就算周公子来到凤城,碍于礼法,也无法常常出入沈家,更别说我正在守孝,自是不应当与周公子有过多的往来。”以丝巾蒙脸的沈云端,淡淡地分析着情况,带着一种安抚的意味。 林嬷嬷瞪着那张蒙着丝巾的脸,隐隐约约还能看见从左眼角划到唇角的两道红色伤痕,伤痕画得很深,两个多月来,就算是用了最好的伤药、最养颜的补品来补救,成效也有限的很。正如外界所传,这沈家大小姐,是真的破相了。两道被树枝深深划过的伤口,将成为她一生都必须带着的遗慽,除非找着了太医口中所说的灵丹妙药,或什么传说中的神医,或许还有机会治好…… “如果周三公子当真只是来游学,并且存着就近帮衬着沈家的好意,倒也罢了。就怕……是起疑了,于是特地过来察访。”林嬷嬷说到这里,神色有些恶狠狠地带着点警告,对蒙面的“沈云端”道:你一向聪明,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过去七八年来,你做得非常好,所以,我相信你不是个蠢笨的,不会做不切实际的蠢事。” “当然。借我天大的胆,我也不敢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你最好时时记住。切莫自误!”林嬷嬷很不喜欢眼前的人,从第一次见到就很不喜欢,这人总教她感到危险。所以总要不时地提醒这人要听话,要认分。“别忘了,你的纪嬷嬷还在我们手上。” “我怎敢忘呢?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身分。”清清淡淡的声音,带着点委屈与顺服,却像是极倔强地强撑着一股傲气,不肯教人看轻。 林嬷嬷撇撇嘴,像是对她的忠诚有点信心了,才软了口气道: “该用午膳了。你老是躲着也不是个事儿,行走坐卧、举手投足的大家规矩,你一定得将它刻进骨子里,时刻不可或忘。周三公子即将前来,有了这个变数,你便再也不能整日藉病躲着不见人了。” “我明白……”极不情愿的语调,然后,很是忐忑小心地问道:“林嬷嬷,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林嬷嬷眼神转为凌厉,冷道: “这事儿,轮不到你操心,该你知道的,我会说。我不说的,你再也不许问。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嗫嚅地应着,强装出来的清冷声音,再也挤不出半丝气势。 林嬷嬷心底冷哼,觉得不管装得多像、多能模仿,甚至多年随着真正的千金小姐同吃同睡,也有丫鬟伺候着,但毕竟不是流着高贵的血液,再怎么装样,也都是上不了台面的货色。 假的,就是假的,永远不会变成真的! 第三章 帝都与凤阳城隔了两个郡省,若是放马奔驰急赶的话,两地之间,约有七八天的路程。然而,像周枢这样搭乘最舒适马车,奴仆成群前呼后拥,慢悠悠地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访名胜,偶尔还因为路过临时起意走访故友什么的,一趟长途走上两三个月也不是太过稀罕的事。 反正凤城那边的宅子正在打理修缮,想要弄得可以住人当然不用花太多时间,但周三少是什么人?那可是周老国丈的老来子,怜他三岁丧母,又因身子不好,打小就是捧在掌心娇养着的,简直比闺女还养得精细,食衣住行各方面总是给予最顶级的照顾。凤城的宅子与其说是修整,还不如说是几乎整个拆了重建,就为了让三少住得舒服。所以等三少在路上玩够了,慢慢晃到凤城,到时房子也打理一新了,正好入住。 所以大家都不急,由四匹骏马拉着的马车,速度慢得像牛车,在宫道上缓慢地朝着凤城的方向驰去,马车内部平稳得几乎感觉不到马车在行进,方便了周三少的阅读与写字。 很逍遥的日子,却并不真正清闲。 此时,周三少宽敞的马车里,迎来了一名客人。两人随意谈笑,饮着香茗,桌几上放着棋盘,棋盘上是下了一半的棋局,却被放置一旁。周少与来客食指上沾着清水,在黑檀木桌几上写着一些简单的字,交流着只有彼此明白的讯息。 他们嘴上天南地北地闲聊,手里写的却是严肃无比的讯息。传出马车外的是轻快的声音,但两人的脸色却是凝重的。 待到手下书写的事情有了最新的决策,各自点头同意后,才复又言笑晏晏,将一旁的棋盘挪过来,真正下起棋来。 这时,官道上传来另一道马车声,周家出行的护院佣仆虽多,虽在宫道上形成壮观的长列,但也并不强横地占据着整条官道,始终靠着右边一侧行进,不妨碍别人从后头超越,或挡住对向的来车畅通。 前方迎来的疾行马车,在与周家马车群交会之前,便明显地缓了下来,更是停在周枢所搭乘的主要车驾前方,所有护卫早已见势不对,立即不动声色地布在周枢马车四周,以防任何不测。 这辆马车的车夫身上穿着的粗布工衣上绣有“北山车驿”的字样,那是万山郡北山城最大的马车租赁行,半官营半民营,在万山郡省以及周遭省分名头很响。 周家的仆从正要上前问话,那北山车驿的马车小门突然被拉开,探出一张颇为秀丽的脸,其穿着虽然精贵,但看打扮却是丫鬟模样,想来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丫鬟,周家仆人脸上也不显惊讶,拱拱手,问着对方有何指教。 那美婢一双眼很快扫过周家庞大的车驾阵容,知道定是权贵人家,虽然唐突地阻挠了人,却半点不敢在言语上有所得罪。很是客气地问: “抱歉打扰了,我等在官道上行了两日,才见着人烟。实在是没法子了,请原谅我们的唐突,我们只是想请教各位是否曾在这几日见过一队约有十来人、穿着黑衣的骑队经过?” “黑衣骑队?”负责与之接洽的周家家仆想了一下,道:“这几日在官道上遇过许多马队,倒并不特意去记住其中是否有全穿黑衣的,怕是难以帮上姑娘的忙了。” “黑衣骑队?”这时,周枢的马车竹帘被掀起,露出一张俊朗豪气的脸,一身俐落而潇洒的打扮,有别于世人常见的温润文人或粗犷武人,却是介于两者之间,像是古书中所描绘的那种侠者之类的人物。 “咦,是你!”美婢的身后突然采出一张姣美的脸,虽然行止唐突了些,但浑身有一种落落大方的气息,让人一看便知道是个有身分的女子,就算衣着上不显富贵,却也不会有人认为她是那种伺候人的大丫鬟之类的身分。 “这位姑娘见过在下?”俊朗男子直直望着那名女子,姿态狂放无礼,整个人看起来邪气得紧。一般闺女见着了这样孟浪的人,早就趋避开来,再不然也闪躲着这人无礼的目光,不敢直视的。但眼前这名身分不明的贵女,显然是个例外。 “对,我见过你,在晋阳城,那时你跟黑衣马队的首领一道。” “……嗯,晋阳吗?那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吧?不过在下对姑娘并无印象。”男子食指微曲,搓搓下巴,像在思索什么。 “有无印象并不重要。不过我想知道那时跟你一道吃饭谈话的男子,他叫什么,还有,我该去哪里找他?” 贵女这些显然太过大胆的话让附近原本忙着自己事的人都忍不住抬头看向她,谁见过女子会这样毫不掩饰地向一群大男子打听男人的消息?一般平民女子都不会这样做的,而若是贵女做出这样狂放的事,要是这儿有扞卫道德的老学究在,她的名声当下一定是得毁了的。 “这位姑娘如此相问,想是对于我那位……友人,毫不相识。在下倒也不好回答你了。”男子语气带着点不正经的调笑,邪邪的目光上上下下在女子周身打量着,毫不避己心的。 这样不客气又不正经的话,令女子听了心中不悦,像是几乎要忍不住出口喝斥无礼了,但却又生生忍了下来,压住了火气,仍以平和的口气道: “这位公子何必如此为难小女子?如此行事,怕是有违君子之道吧?” “在下可不敢自居君子。”男子哼笑着揶揄道:“也难为姑娘你明明心中火气大盛,却又不得不按撩着好打听消息。是个能忍的,必能成大事呢。身为一名女子,你倒也算难得了。” 被一个浪子轻率地这般品头论足,就连一般寻常人家的女子都无法接受,更别说眼前这个明显出身上佳的女子,掩饰得再好的表情,也盖不住她因为愤怒而涨红的脸。她被气得一下子说不出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君生,你适可而止吧。”掩在竹帘后的周枢虽然没有露出自己的身形面孔,却也忍不住出声阻止友人的促狭举止。不管怎么说,对一个女子如此言语挤兑,也实在是太过了。 “咦?”那名被唤作“君生”的孟浪男子像是完全没有意料到马车内的友人竟然会出声帮人。轻咦了声之后,忍不住侧着脸看向周枢,眼中闪着疑惑。 也不知道两人在四目相对之间,交换了什么讯息,也不见交谈,这名叫君生的男子就一脸痞痞笑意地回转过头看着对面马车里的女子。开口道: “你要找的人叫李迎风。还有,我叫贺君生。” 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叫什么——贵女的表情很明白地表现出这个意思,所以很理所当然地当作没听到。迳自问道: “叫李迎风吗?那他的行踪——” “自从与他在晋阳分别后,听说下一个目的地是南城,不过怕也不过是短暂停留。我建议你,与其这样漫无目的地追着一个男人满天下乱走,还不如直接跑到他的老巢等着。在下这个建议如何?” 建议非常好,但话说得难听至极! 贵女被气得一张好不容易才回温的脸直接朝黑色转去!竟气到完全无法发出声音,手上紧扯的手绢却是当下被撕裂坏了。 “君生,你留点口德吧。”周枢在马车里以温润的声音谴责着。 “嘿,说真话也不行?” “秋染,我们走!”那名贵女决定无论如何再不愿被侮辱,恨恨退回马车内,命令道:“把车门关上!” “姑娘,既然都受了那么多气了,总该取些有用的讯息,就这样走了,不觉得可惜吗?”贺君生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恨上了,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不正经样子。 那名叫秋染的丫鬟有些迟疑地停住拉门的动作,等着贺君生提供消息。她是个聪明的人,更是个丫鬟身分,自尊自傲这样的东西,不是她该拥有的。对她来说,帮主子取得有用的消息比什么都重要。 贺君生也没有混蛋得太彻底,将人惹火了,却不轻易把人得罪死。笑笑地开口道: “听好了,李迎风的老巢在边城,边城的‘天马帮会’在这儿虽然名头不显,但愈近边关名声愈盛,你们一路朝西北走,到了边城,随便一问就知道该怎么走了。李迎风是那个帮会少主之一,是老帮主的第六个义子,所以边城的人都叫他李六少,记住了。” “多谢公子相告。”秋染听了,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喜色,端正跪坐,朝贺君生行了个坐礼。 “不算什么,也不过招惹你家姑娘气坏了,总得赔罪一下。”贺君生哈哈一笑,也不待对方的马车先走,便开口朝前头的佣仆扬声道:“好了,走了。再不起程赶着傍晚进城,难不成一群人都要露宿吗?你们家少爷的身子可禁不起啊。” “君生,你自己睡腻了马车,偏要拿我说事。”周枢在车里说着,说完却咳了两声。 “瞧你这身体,就是个只能富贵的,快走吧。”贺君生坐回马车里,竹帘也没有放下,眼下反正没风,天气晴好,这样半掀着帘子,马车内光线也好。 长长的马车群又发动起来,在越过贵女这辆小小的马车时,不知名的贵女与丫鬟都悄悄地从那半掀的竹帘看进去,好奇着那有着温润声音却始终不曾露面的男子,是怎样的模样。 她们看到一袭月白色的衣裳,在略暗的马车内闪着顶级丝绸的光泽;看到一只极白极修长好看的右手,正以食指和中指夹着一颗白子,清脆的“喀”一声,落在棋盘上;看到半张斯文俊秀的年轻男性面孔,侧面的线条柔润雅致,非常地引人好感…… 只是惊鸿一瞥,却不意留下太深刻的印象。或许是因为,有了那个孟浪无状的粗野男子做对比,于是马车内那个有着温润声音的男子,便升华为绝世佳公子的存在…… 至少,在这对主仆心中,对这个不知名的男子的印象,是极好极好的。 周家车队赶在傍晚前进城安置了,不过,才刚梳洗完毕,用完了晚膳,那名叫贺君生的男子就得立即走人。 “下辈子可一定得投个好胎,老这样奔波下去,一张翩翩公子脸都被风霜刮成了老树皮,每次回家,都发现我愈来愈像老爷子的弟弟而不是他儿子了。”贺君生感叹地摸摸脸。 周枢正送着贺君生往马厩走,在只有两人的时候,低声说话不会被旁人听走,贺君生才好奇地再问了一次: “宽敏,你真的确定?” “你不相信我的眼力?” “我不相信的是那种写意的画法。”贺君生对老天翻了个白眼。“每回我回家,我娘逼着我看的待嫁贵女画像,每一张脸都长得一样。那得有多么高深的分辨力才能看出不同?明明都画得一样!而你却要我相信你从那种画像里看出来的‘面善’,然后现在居然‘确认’了!” “当然,或许八成的肯定,以及两成的猜测。”周枢笑着咳了声。 “你敢说八成的肯定,那就差不多是很确定的事了。那个贵女,真的就是……”虽然明知附近没人偷听,但贺君生对于关键词仍然很隐晦。 周枢点头。 贺君生屈起手指搓着下巴,想了想,笑了。 “如果你是正确的,那么,凤阳城那个,又是哪个?” “我会知道的。”周枢轻道。 “原本一件很乏味的事,看来终于变得有点意思了。” “所以,让你护美去边城,不算苦差了吧?” “护美?”贺君生嗤笑。“听起来多么香艳。”迳自走进马厩里,牵出一匹精神抖擞的马,自己套上马鞍,待打理好之后,才回头看着一旁的周枢,问: “依据你的猜测,那个贵女,在玩什么把戏?” “很难说。” “猜猜呗。” “如果她聪明,就是在避祸;如果她愚蠢,就是在……”很斯文的男子在脑中搜寻一个比较温和的说词。然后,道:“追寻自己的人生。” 贺君生闻詈口哈哈大笑,好一会才能说话: “如果是后者,那真是有意思极了,也不枉咱们忙活这么久,连你的婚姻都牺牲了。看来,你不必‘从容就义了’,也算可喜可贺吧。” 周枢没有理会贺君生的胡言乱语。 “不过,搞不好换成李迎风牺牲……得失上而言,还真难说。”贺君生一副很为远方的某人忧心的样子。 “你留点口德吧,别把那位贵女气出个好歹。无论如何,总也是功臣之后。” “是啊,就因为都是功臣之后,咱才会这样奔忙,累个臭死也不敢假于他人之手。换作别人,还不知要怎样作践呢。”贺君生声音愈来愈轻,眼中的嘲讽之色怎么也掩不去。 “好了,该走了。再耽搁下去,就算有手令,城守也不愿开门让你出去了。” “那是不可能的。”贺君生挑眉一笑,俐落翻身上马。“好啦,我朝边城去了,本想陪你去凤阳的,看来是不成了。咱就随时联络吧。” “保重。”周枢点头,告别。 目送贺君生离去之后,直到见不到人影了,才缓缓回身走。脑中思索着今天意外的偶遇,以及,细细回想这几个月来,从凤阳城捎来周家的种种消息。想到了“已毁容”的沈家千金,终于觉得心中的某些疑点得到了解释。 只是,不曾想,竟会是为了这样的,小事。 这沈家千金,到底是不分轻重的任性,还是以任性作包装的图存? 如今这样的态势,他还有必要留在凤阳两年,直到沈家千金二十五个月的孝期期满才一同回京吗? 已经没有去凤阳的必要了,但他却不能回京。至少这两年不行…… 边走边思考,最后的结论还是得在凤阳待着,而且,最好不要作假,眼下的时机不宜有丝毫行差踏错,那就只好,把这两年,当成是在放假吧。 若真能静心下来做学问,也是挺好的…… 当然,此刻的周枢怎么也不会意料到,原本认定那个无足轻重、不需要费心的女子,会给他的人生带来那么多的变数与……麻烦。 “听李总管说,周家三公子约莫再过七天就抵达凤城来了。他们半年前置办的宅子也都整修得差不多了,正敞开着把木漆味给散了,然后薰香呢。”知夏推门进东偏间,并不若其他服侍的小丫鬟那般,对着阴阳怪气的大小姐小心翼翼,反而很随兴,门板敲了两声,就进来了。对于身后守门的丫鬟媳妇子的抽气声,听在耳里,却是带着抹自得的笑。 她是四大丫鬟里硕果仅存的一个,如今是“沈大小姐”唯一的心腹,其他三位,早在那场意外事故里,因为“惊吓过度生病”被打发出去了,如今下落难寻,也不知道飘零到哪处去了。至于那些在流云苑用惯了的二等、三等丫鬟,更是早就被打发得远远了。如今还在“大小姐”身边服侍的,除了一些原来就靠近不了主子的粗使丫头,就是新添过来的生手。 而她,知夏,是李总管的亲侄女,是沈宅奴仆群里的人上人,地位无法动摇。而且,原本就是高高在上的“二小姐”身分,如今……有了更上层楼的指望了呢! 思及此,知夏嘴角的弧度弯得更高,“碰”地将门给关上,丝毫不在意发出的声音太大,可能会惊吓到自毁容以来总是喜怒无常的“大小姐”。 曾经,在意外发生那阵子,她也是有机会当个“大小姐”,可以享受到尊荣地位与富贵豪奢的生活的,但,想到必须付出的代价,就吓得她连考虑都不用,连忙打了退堂鼓。 或许世上有许多人愿意为了博富贵而付出一切,但知夏从出生以来,虽是奴籍,却也是没吃过半点苦的,生活并不曾逼迫她到走投无路的地步,所以她不愿付出那个代价。这很正常。 虽然,她仍然会对此刻这个“大小姐”的生活感到一丝丝嫉妒,却也庆幸着自己当初没有答应,不然,那样的一张脸,这一生,还能有怎样的指望? 就算……就算两年后,这个“沈大小姐”当真嫁进了京城的豪门周家,有了显赫的身分,恐怕也无法让她的丈夫愿意走进她的房间吧?到时,也就便宜了一堆侧室姨娘通房了,这些没有光鲜名分,却有机会生下未来周家三房继承人的女子,母凭子贵,可不就一朝飞上枝头当凤凰,没有嫡妻身分,却又比嫡妻尊贵了。 知夏舍了“大小姐”的身分,却知道,身为沈家千金如今唯一的大丫鬟,自己的前程必然光明,日后,进了周家,眼前这个已经无貌可示人的“大小姐”,终究得靠她这个亲信,来博得在周家立定脚根的地位——因为,她会成为姨娘,会生下周家三房的继承人! 这是主仆俩下半辈子最好的结局。如果不这样安排,沈家在周家根本无立锥之地,只能任人作践,而不可能有人帮忙出头了。 毕竟,如今沈家,也就剩下一个孤女了。老太君的娘家,以及沈夫人的娘家,再怎么想表达关心,也仅止于现在,仅止于沈小姐嫁入周家之前;而之后,若再敢有任何指手划脚,就是手伸得太长了,到时只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当初被沈大小姐精挑细选出来的四大丫鬟,当然都是长相姣好的,但比长相更重要的是必须聪明。四个人,都很聪明。 但最受宠信的,却不是奶娘的女儿秋染,或李总管的侄女知夏,或另一个如今整户人家已被打发出去的藏冬,而是在十年前突然卖身入府、自称是南方水灾难民的杨梅! 一般的大户人家是绝不肯轻易收留来路不明的佣仆的,更别说让这样的人靠近主子身边,一般都是家生子提拔上来,忠心可靠有保障不是? 可偏偏,这杨梅就是进府了,而且在一个月之内就轻易取得大小姐信任,调到身边当小丫头使唤,然后,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晋升为大丫头,而且从此与大小姐形影不离…… 知夏一直是嫉妒着杨梅的。杨梅太好运,太被重用,而她们其他三个家生子,却是被严格地挑选之后,又刻苦读书学习,好些年才走到小姐身边成为心腹。知夏本人更是被退过两次,要不是她总管亲戚的身分摆在那儿,恐怕大小姐早就把她打发得远远了,哪还能享受“二小姐”的待遇! 知夏从来不觉得杨梅有什么胜过其他三婢的地方,也不明白为什么小姐要对一个外人如此另眼相待,如今,却是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当年小姐的青睐,不会正是为了今日这事而准备的吧? 让杨梅来扮演她,让杨梅毁掉容貌来合理地扮演一个性情大变的贵女,让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进可攻、退可守,而且还不会让外人轻易起疑…… 如今全天下知道“沈大小姐”并非沈云端本人这件惊天秘密的,就只有李总管、沈大小姐的奶娘,以及除了藏冬之外的另外三婢了。 杨梅现在过着顶级富贵的生活,却付出了容貌,而且……知夏甚至怀疑,杨梅有没有机会活到两年以后,以“沈云端”的身分出嫁。 这一切,都得看真正的大小姐心中打算。然而,不管打算是什么,那个曾经冒充的人,都没有活下去的必要。更何况,这杨梅,只是个外人,更是个孤女。 听说当年她卖身入府,因为家里遭了水患,亲人都不在了。总之,一 个无依无靠的孤女,默默消逝在世上,也不会有人在意。 所以知夏每次来“服侍”杨梅时,都会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怜悯眼神看着杨梅,心想着这个女人如今得意地享受着沈家的豪奢,却不知道自己正像是被养得肥肥的、待宰的猪,所以就让她无知地过几天好日子吧。 真是个可怜又可笑的女人。 “我说,‘姑娘’,你整天关在这儿也不是个事儿吧。等周三公子到了凤城,总会前来拜会。到时你可得出去应对,此刻你心中有什么章程没有?” 随意地坐在桌几旁的贵妃椅上,看着桌几上正好摆放着今夏新进的荔枝。哎,这可是好东西,南方才能成活的珍果,身在北方,就算是一般富贵人家也享用不起,而他们沈家,因为是功臣之后,每年朝京里进贡的奇珍异果,总会分一些过来。就算是如今已经人丁凋零如斯,在朝廷已没有存在感,也顶多是少配给一些罢了。 身为四大丫鬟,她们每年当然都有机会享用个几颗的,但得由主子开口恩赐。如今呢…… “真甜,真好吃。”想吃就拿,谁也管不着啦!这样的日子,真好。 虽然得不到全沈府奴仆朝她卑躬屈膝的奉承,但私底下却能偷偷享用着贵人才消受得起的富贵,其实也很好了。 一连吃了十来颗荔枝之后,抽出手绢慢条斯理地擦着手,再度看向那个桌案旁静静看书的女子。一副大家闺秀的装样,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出身,再会装,也不是真的!也消不去那早已烙印满身的奴味! “喂,你别装着看书了!在我面前有何好装的?说说话吧。” 那个始终端坐在桌案边的“沈大小姐”终于放下了书,那张以面纱掩着的面孔转向了知夏,像是对知夏张狂的姿态视而不见,开口道: “李嬷嬷这几日都说了。周家三公子定会前来拜访,但不会太常过来,毕竟这儿是居丧之家。” 这个假小姐如今声音倒也愈来愈像样了!知夏听到杨梅的声音,先是怔了一下,才撇撇嘴。不得不在心底承认,这孤女就是有些优势让大小姐另眼相看,不过,那又怎样呢?算了,反正这也与她无关,她只管达成自己的目的。于是说道: “若他对你有意,哪会在乎什么居丧之家!天天上门拜访,还能博得世人有情有义的评价呢。也就做不做、愿不愿意为你做的差别罢了。”知夏哼了哼。“如果我是你,就会聪明一点,想办法让周公子常常上门来。” “周公子多多上门来又如何?我反正是……这个样了。”有些自怜地伸手轻抚着被纱巾盖住的左颊,那上头长长的两道划痕,却是面纱无法完全掩住的。 “就算你脸没这样,莫非还妄想着真正取代姑娘不成?休说你这姿色也仅仅是中平,到底是个假货,你有这个胆子扮演一辈子吗?真以为你如今这身分还由得你想怎样就怎样吗?”知夏觉得这个杨梅真是没见识,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如今知道她真实身分的人,随便一个伸伸手指就能捏死她。 “我可不敢这样想。”很低落的声音,像是无奈地对命运屈服,不敢声讨一个公道,只敢躲着哀哀自怜。 知夏唇角微勾,站起身走到杨梅身边坐下,一副好姐妹的样子勾住她一只手臂,也不顾杨梅被她过于亲近的动作给惊吓到,微微挣扎着。 “我说,梅儿妹子,眼下,我们这样,算不算是前途堪忧、命运未卜?” “你……你在胡说些什么,快别说这些了。”杨梅声音微抖,一双惊惶的眼四下偷觎着,像是怕有人在身边监视着。 “人都被我打发得够远了。而且,我们这样小声说话,门外的小丫鬟也听不真切我们说了什么。你就安心吧。” 杨梅闻言,像是一半放心,却又一半吊着心,不敢多说些什么,静静看着知夏,想知道她要说些什么。 知夏轻哼了声,靠近她耳边道: “虽然我们两人不至于走到藏冬那个下场……我听说,她被李嬷嬷给送到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回来的地方,这跟她老子娘的去处可不同,她老子娘也不过是打发到最偏远的庄子去罢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梅听罢,狠狠地倒抽一口气,不可置信地瞪着知夏看。 知夏声音更小,道: “我叔叔是总管,掌着外院,虽然权力与李嬷嬷是有分别的,但李嬷嬷做下的事,我叔叔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不会骗你,藏冬定然被灭口了。” 杨梅无法说话,整个身子簌簌发抖,脸色更是死白到发灰。 确定杨梅被她说得怕了,知夏心中很满意。知道怕就好办了。接着道: “我们四个,最惨的是藏冬,最好的是秋染。没法子,谁教秋染是李嬷嬷的女儿?就算先前主子再怎么倚重你的……才华,可你终究是个外人,不能用了,就得弃了,没有情分可说的。但秋染不同,不管主子做了什么,日后怎样,秋染都会活得很滋润,主子第一个保全她。但是我们没有那样的资本。你是清楚的吧?咱们四个大丫鬟,就没一个笨人,你也不用装傻了,你要真傻,能压着我们三人那么多年?” “你……待如何?” “你很清楚,你不可能扮演姑娘一辈子的。不管姑娘为何让你扮成她,而她跑出门去做什么,她肯定会回来的。到时,咱们这些‘知情’又不太重要的人,是一定得消失的——为了守住姑娘的名声。” “或许……或许,姑娘正如她所说的,不……回来了。” “就算她不回来,也不会允许一个冒牌的‘沈家千金’嫁进周家的。这是何等的大事,一旦曝露出来,赫赫沈家一世英名俱毁。咱姑娘再怎么行事荒唐,也万万见不得别人将沈家名声败坏的。你,定然是死路一条的——就算姑娘回来得晚了,而你已经嫁进周家,也得‘猝逝’来保全沈家。” “我或许是死路一条,但你可未必,你又何必做出你我两人命运相同的模样?我身上并没有值得你图谋的好处。” “当然,我是未必会死。”知夏点点头。脸上带着满意的表情,这杨梅能直言无讳说出这些,代表她被说动了,有了与她合作的意向。就待她能提出足够令她心动的合作条件。“但下场定然不好。我又不是秋染,有人护着,而且还被姑娘带走。被留下来的你我,都是一旦事发,最先得抹去的人。我叔叔能护我的也有限。事实上就算没有事发,日后,姑娘恐怕连我叔叔也不会留下。”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知夏不介意把自己的处境说得可怕些,争取让杨梅认为两人确实同命相怜。 “如若此……我们身为奴仆的,又能怎样?”深深的无奈语气。 “至少我们可以搏他一搏!搏出个活命的机会!”知夏用力抓住她一只手,一双妙目灼灼得像两把火炬。 “怎么搏?” “你想办法让周公子常常来这儿。你的容貌已毁,周家心中自然是不喜的,却正因为如此而无法退婚。听说周公子是个身体病弱,心性极其善良的人。他或许不会愿意亲近你,却会有着恻隐之心,对你多几分怜惜。再者,老太君生前曾经私下与贴身嬷嬷说过……那周三公子,怕是个不长命的……若能撑到有子嗣了再亡故,就再好不过。你想想,一个不长命的夫婿,不正是你我脱离沈家控制的机会吗?” “我们的命……与周三公子长命与否,又有何相干呢?”杨梅像是被知夏天马行空的想法给弄胡涂了,瞪大眼看着知夏。 “我们赌!赌姑娘在守孝期间不会回来,赌你能顺利嫁进周家。然后,抬我当姨娘,我会生下孩子,我们便有保命符了,从此被皇后与公爵府庇佑,沈家,或任何人都再也不能威胁我们的性命!” 杨梅为知夏这番胆大包天的计划给吓着了,用力想要挣开知夏的箝握,想远远躲开,撇清自己与这疯狂的计划毫无干系!但知夏用力抓住她,脸上有着疯狂与热切,定定地瞪着杨梅,道: “我把这计划坦白告诉了你,你以为你还能怎样撇清?我们只能同生同死了。” “我不想这样!”即使隔着纱巾,杨梅的脸色仍然很明显地看得出来快哭了!整个人抖得像要散成碎片。 “你没有退路。”知夏冷冷笑了出来。“我们只能合作。不然,你恐怕随时都得‘暴毙’,你心里明白。”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与你向来无冤无仇的!”杨梅掩面低声哭泣道。 “这无关冤仇。杨梅,这对你也是一条生路,而且,谁教你是个孤女。”不踩你踩谁?是吧。 这是个现实的世道,有权有势的人就能无法无天;无权无依的,就是路上的尘土,任人踩踏,还招嫌呢! “好了,就这样说定了。你哭小声点,最好别哭了。我忙,先走了。”达到目的,知夏抬头挺胸地开门走出去。对门外的小丫鬟吩咐:“姑娘心情不好,正在发脾气昵,你们别进去惹骂,听到什么声音也别管。等用膳了再唤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夏姐姐。”外头的小丫鬟乖巧地应着。 随着知夏离去的脚步,屋外又恢复无声的状态。而屋内,应当正在哀哀哭泣的女子,静静地放下掩面的双手,一张平静无波的脸,哪还有半分那么可怜的模样? 那张脸,没有表情;那双眼,无恨无喜无感,就只是,静静的。 第四章 “荣叔,今日就抵达凤城了吧?”周枢将管事给招进马车里问着。 “是的,三少爷,定能在傍晚前进城。” 负责总管这次车队所有事务的管事周荣,是公爵府四大总管之一,也是最年轻的一个,才三十来岁,是周公爷为三子日后分家别居后培养的总管。精明能干,忠心耿耿,深得老爷子信任,每每周三公子出远门时,定要派周荣贴身跟随才能放心。 “到达凤城之后,你怎么安排?” “老爷子在京城就吩咐过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少爷累着。今日抵达后,必须让少爷得到充分的休息,再让大夫好生把脉一番,确定没事了,才能到沈家拜访。若是少爷一切安好,就两日后送拜帖去沈家,第三日上门拜访。如此安排,三少爷以为可否?” “那,到凤城书院就学一事?” “老爷不希望三少爷成日沉浸在书册里,所以只是游学,而不是就学。请三少爷一切以保重身体为要。若平日在庄园里待得闷了,不妨四处走走,游访名山胜景,也好开阔心情,这样对身体好。” 周枢叹了口气,有些无奈而纵容道: “荣叔,你是我的总管,却只听老爷子与太医的话,这样可不好。” 知道主子只是在开玩笑,周总管恭谨的姿态如故。道: “三少爷的安康,是最重要的事。请三少爷原谅老奴如此僭越。” “无妨的,你别放在心上,我也就发发牢骚罢了。”周枢挥了下手,像是打算继续打棋谱,放人离开,却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啊”了一声道:“对了,荣叔,既然就要拜访沈家,那么有关沈家的相关资料,我也该好好看一看了。先前一直觉得抵达凤阳是很久以后的事,也没将这些事放在心上。你将手边收集到的所有相关信息都取来给我吧,我趁这两日休息时多少看一下。” “好的,老奴这就去整理一番,三少爷用完晚膳后,就能看到了。” “也不用怎样挑挑捡捡了,都拿来就是。连当初两家开始议婚时的书信往来也取来吧,这样我心底也有个谱,省得哪天亲家长辈问及,我却一无所知。” 周荣想想点头应了。也是,他是知道如今在沈家坐镇的,有沈老太君的娘家兄弟,以及沈夫人的娘家亲属,表面上看来都是好的,谁知道心中打什么主意。三少爷前去拜访之前,自是应该掌握所有讯息,以免到时处于被动,因为不了解而吃亏。 周荣总管恭敬告退后,离开了马车。周枢将茶杯里的茶水饮尽,才放松身体半躺进身后柔软的大型靠垫里,一双温和而漆黑的眸子遥望向半开的窗口外的天空。谁也不知他在想什么,或许,仅仅只是纯粹地发呆。 他是周家幼子,是周国公的老来子,本来就受尽宠爱,加上自幼身体虚弱,可说是被捧在掌心呵护大的。太医说他不能劳心、不能劳累,最好一辈子就娇养着,于是从小,他想专心看本书,也得躲着家人,更别想做学问了,活似他一劳心,就会驾鹤西归似的,谁也不敢让他专注去做什么事,就怕他累着。 后来,他身体渐好,却仍然改不了家人的想法,愿意给他荣华富贵,却不愿他以各种方式去挣前程,成就他自己的辉煌。 周家从开国荣富至今,六代以来,皆是稳稳立足于贵族里的首席贵族圈,地位举足轻重。他们的祖先是开国元勋,是太祖亲自迎进紫光阁,世代受全国香火供奉的英雄,只要后代不太败家的话,也确实不用再去拼抢什么前程。揽积几辈子的显赫,便足以教子孙享用数代而不绝。 但政治从来不是这样算的,所以不想成为沈家这样只剩下钱、只能遥想当年而无法在京城立足的破落户,贵族子弟们还是得有出息才行。 不过,过犹不及都是一个问题。 而周家这一代,实在是太有出息了啊。一个皇后、一个掌实权的文职高官,再加一个手握重兵的武将军,真的是,太显赫了。就算下一位帝王定是从皇后的三个嫡子里选出,需要母家强而有力的援助,但在新帝坐稳江山之后,欲收拢权力时,这强而有力的援助,就是最碍眼的存在,第一个被拿来开刀立威的,就是他们。 历史,总是这样书写的。 相同的故事,在不同的朝代不断重演…… 当然,身为周家“最好命”的少爷,周枢实在是不用去想如此沉重的事,毕竟,他的病体与政治上的无所建树,正是日后一旦周家被新帝收拾时,最适合推出来施恩的对象,用以向全天下人证明新帝不是刻薄寡恩之人,瞧,无限恩宠还是降临在周家头上的。瞧这三公子多么受到皇家宠幸! 身为一个“很好命”且没有功名的贵族子弟,本不该有这样的脑袋作此高贵的烦恼,无论如何,他这辈子是好命定了…… 平静的表情此刻却是笑了。 他这样的人,这样的身分,眼下该愁的,应当是未来将有一个毁容的妻子,不是吗? 沈家千金毁容的消息,在京城本不该有什么人注意才是,偏偏却传了出去,还被贵族子弟偶尔拿来当下酒菜嗑两句。 所有人都在可怜周枢,不过可怜完了,又说道,反正周枢也是个身体差的,平常也不轻易参加贵族的活动,每回难得出来玩一次,回去就得大病。想来,就算娶了个无盐女,也不会有人知道——反正他们夫妻俩又不用出门社交,不是? 娶妻娶贤,纳妾纳美,谁家的正妻也不是以美貌着称的。若真有哪个正妻以色闻名天下,那着实也太轻浮了。再美的妻子,也得贤比貌出色。 所以,沈家千金容貌不幸毁掉,是很可惜,却不是拒娶的理由。虽然日后京城社交圈不太可能会欢迎她——当然,沈千金大约也是不肯出门的。勇敢迎娶毁容的女子,反倒会让人敬佩为真君子,所以无论如何,周家不该拒娶,为了家风名声。 当然,为了弥补周枢即将娶到这样的一个妻子,每个人都努力为他送上绝色美女。上从皇帝皇后、皇子们,以及兄长们都很热心地为他送美……周枢知道,待他回京城后,还会有源源不绝的美女给送进来…… 多么备受宠爱的小公子不是? 什么也不用做,生来只要负责被关爱即可。 这辈子唯一的委屈,大概就是娶到一个毁容女吧? “无知,真是一种幸福。”周枢轻飘飘地感叹着。 若只是毁容女,那可真好。 还以为这次是最轻松的一个差事呢,来凤阳不过是度假…… 唉。 周枢知道他近日就会见到他那名毁容的未婚妻,却是没想到会是在这儿意外见到。 刚开始,他自是没认出樱花林里的那两名女性之一是沈家千金,直到那名以帷帽完整遮住面容的女子发出声音与一旁的俏美侍婢谈话后,周枢觉得有些耳熟,又想不起为何会对一名陌生女性的声音感到耳熟,于是改了自己散步的方向,静静地尾随在那两名女子身后……大概走了五步,便想起来了。 这个声音,与七八日前,在官道上偶遇的那位贵女一模一样! 丝毫不差,简直像是本人就在此。但周枢很确定,不是同一人。 这也是他在认出这个声音后,却仍然跟在她们身后的原因。 这里是万佛山,集了凤阳城所有信仰之所在,有佛教寺庙、有道观,更有一些大户人家供奉的家庙,错错落落地林立在各个小山头,一年四季,除了信众络绎不绝外,来赏景的游人亦是如织。这个时节,正是春夏之际,由于山上温度偏凉,满山的樱花正盛放到极处,飘着满天花瓣,是这个月份最后一点春色。粉红色的樱花瓣随风漫天飞舞,洒了游人满身满头,香气弥漫,将宁静的山区妆点出闹市的热络。 周枢带着两名小厮缓缓走在樱花小径上,虽是跟在那两名主仆身后,却一点也不显突兀,因为他们身边不时走过一群游客,人来人往的,自是不引人注意。 周枢有一双很敏锐的耳朵,对于声音,过耳不忘,就算立于喧嚣的人群中,也可以撷取自己想听的部分,而将其它杂讯给隔离。这是一种特别的天分,即使亲近如父亲,也不晓得他有这样的奇能。 当然,小时候是觉得没什么,所以没跟父亲说明,后来长大了,觉得很便利,就不说了。 本来他对冒充沈家千金的女子,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心思只放在那个如今大概已经跑到边城的真千金身上。但在此刻,这个扮演者却令他忍不住好奇起来,光是为了这样肖似的声音,就值得他好生了解一下。 他好奇的是,这是天生的嗓子?还是后天练出来的?那沈家千金真是好本事,连找个替身都如此慎重。 周枢可以很肯定地说,若不是他曾经看过沈家千金的画像,并在路上认出了她,那么,他恐怕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此刻这个待在凤城守孝的女子,竟会是个假的。 很不可思议,已经不是孝不孝的问题了,这样胆大包天的行事,那沈家千金到底想干什么? 而,这个参与了沈家千金骗局的女子——极有可能是沈千金的心腹丫鬟的女子,又是基于什么心态乖乖地扮演替身的角色呢? 这可不是在梨园粉墨登场,演完戏、妆一洗,人生回到柴米油盐的正轨。这个替身的下场,很明显只有死路一条。 愚蠢的女子扮演不来替身,而聪明的人,自是知道事态的严重性,断然不敢冒充的。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名女子敢以身涉险? 是愚忠?还是被胁迫? 脑中思索着这些疑惑,耳朵也没闲着,断断续续接收到前方偶尔的谈话。 很明显,带动话题的是那名俏丽的丫鬟,而身穿素服守孝的沈家千金,自是必需要有居丧之家的肃穆,不能有任何轻浮的谈笑。 “……你抄了多少卷经书来这儿供奉佛前?” “自然是三十卷。”一日一卷,日日不辍。 “你还真有心。其实你可以叫小丫鬟们抄写佛经就好,大可不用事事自己来,这些天,李嬷嬷总盯着你,还让教养嬷嬷不断纠正你仪态,其实你本来就做得很完美了,可她想挑骨头,咱也没办法不是。”知夏如今当杨梅是一伙的同伴,语气亲昵无比,不时发出为她打抱不平的话。 “反正也难不倒我。顺着她些又何妨,这样大家日子也好过。” “唉,你真是好心肠……”眼角瞥见几名贵妇迎面而来,知夏连忙做出忠婢状,小心扶着姑娘,殷勤道:“姑娘小心脚下,今晨下过雨,这石阶怕是有些滑。” 以沈家的身分,她们无须向任何人行礼,何况沈大小姐以帷帽覆面,又是有孝在身,别人也不好迎上来巴结讨好,只会在双方会身时,与家仆退到一旁,让沈家千金先走。 当然,名声一直维持得很不错的沈家千金,定然会静静地颔首为礼,并不会视而不见。倒是会对她们的窃窃私语听而不闻——比如说近来她们很热中谈论的“关于沈家千金几个月前毁容”这样的热门传闻。通常在沈家千金还没有走得太远后,几名丫鬟就会偷偷指着她的背影谈论起来了。 女人的容貌,跟生命一样重要。 洪霄王朝是个相对开放的朝代,虽然同样对女性教育以三从四德,但对女性并不太拘束,可以自由出门参加各种活动,也不要求非要遮脸。像沈千金这样出门戴着帷帽的,当然是为了遮丑。 “你别伤心。我相信你的脸……会有办法好的。” “我……已经不指望了。”幽怨的声音。 “你别灰心。听我说,凤城毕竟是个小地方,就算沈家有最名贵的药材,却没有医术最好的大夫。等我们到京城,就请周家帮你找太医,那是真正有大本事的人,一定能治好你!” “是这样吗?” “当然!你要有信心!”小声鼓励完,又连忙扬声道:“姑娘快看,这樱花雨真美!” 随着一阵绵长的风拂过来,整片山头的樱花瓣被带离枝头,化为片片花雨,向她们这边的游人扑来,景象非常的诗情画意,周边的人都忍不住沉醉了……至少大部分的人是。 周枢冷不防望进一双冷锐的眸子里! 那风,拂落的不止是花瓣,还掀起了帷帽一角,而她非常突兀的转身,在别人呆望着花雨时,她转头,一眼就望进他的眼底,让他没有任何机会回避! 只是一眼,像利剑刺出,正中目标之后,便转身而去,没有任何眷恋。所以周枢来不及趁着那阵风掀起的瞬间,去研究这个冒牌的沈千金毁容到什么程度。他就只看到那双眼——并不野性,却冰冷得很危险。 太过没有感情,眼中没有任何情绪。 不是麻木,仅仅是无感。 很特别的一双眸子,完全无法解读其人。 直到这时,周枢才开始有点后悔,不该因为声音相同,就轻易动了好奇心的。明明只是无关紧要的人,是死是活,又怎样呢? 瞧,现在更好奇了,怎么办才好? 没再跟着那对主仆,在欣赏完一片花雨美景后,他转身离开。 次日,周枢再度见到那名“沈家千金”,在很费了一番周折之后。 对于沈家目前的情况,荣叔给的资料非常完整。暂管着外宅事务的是大总管李成,此人是沈老太君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李成的妻子正是当年老太君带过来的陪嫁丫鬟;而内宅事物,则在这两三年里,转移到沈云端的奶娘林嬷嬷手中。林嬷嬷是沈夫人带进门的心腹丫鬟,配给夫婿的书僮当妻子,后来更顺理成章地当了沈云端的奶娘,如今更是内宅里说一不二的内总管。 这一内一外两大总管,因为效忠的主子不同,自然也就处于面和心不和的状态。 原本两位老主子在世时,主子同不同,差别并不太大,没有男人支撑门户的家庭,两名寡妇也没什么好斗的,婆媳大战少了战利品,基本上是斗不起来的,以礼相待,自是相安无事。仆人就算分属不同主子,也不会有太大的利益之争。 但如今可不同,周枢不用太仔细推敲手边的资料,也能知道沈家如今情况很是紧张,一个弱女子主子,两三百个奴仆,一大群奴仆里不缺精明强干的、不缺几辈子在主子面前得脸的,这些管事与嬷嬷,在老主子过世后,不免也自认为是半个主子了。 主幼国疑,奴大欺主,都是很正常的情况,一踏进沈家大宅,周枢便能隐隐感觉到两派奴仆在互相较劲,更有另一群尚在游移不定的,对他则殷勤不已,看来是决定在他身上押宝投诚,希望在他这个未来姑爷身上寻到前程。 仆人是这样,而目前待在沈家坐镇的亲戚们,看来也很有些心思。至少两派人马在让他见到沈云端之前,一同跑来接待他,想藉机探探他的深浅,或有想攀上他周家,为子弟在京城谋一个出身的…… 真是一群可爱的人,心机如此直白。可惜他只是个国丈公家里病弱不成器的三子,自身都没个出身呢,又能包办谁的未来?这些人在探到他的无能为力后,眼中闪过轻蔑与窃喜——轻蔑于他的无能,窃喜于他如此无能,那么,他们静静地朝沈家金山银山捞点辛苦费,也不会被发现吧?就算发现了,也不好声张吧? 毕竟这个周家三少,看起来温和到极点,简直像是软弱了。吃点亏也不好对亲戚计较吧?沈家众亲戚与族人是这样想的。这些日子以来,由于沈云端沉浸在毁容的痛苦中,所有事情都不管不顾,方便了许多人偷偷伸手拿好处。 刚开始伸手时是小心谨慎:心中有愧的,但,在你拿我拿大家拿,似乎没有人管之后,人的心态自然就变了,就觉得这些摆在眼前无人享用的金银珠宝,是如此寂寞,如此需要知音……反正沈家的家业如此巨大,几辈子都享用不完,如今一个小丫头,就算餐餐山珍海味地吃着,天天换着新裁的绫罗绸缎穿着,一路挥霍到两百岁,也吃不垮这偌大家业,那还不如与众亲人分享些许是吧? 人向来擅长给自己找贪心的藉口,起了个头之后,一切也就合理化了,然后就理直气壮了。 所以,现在的问题不是“该不该偷偷分享沈家的财富”,而是“绝对不能让别人拿得比我多”…… 然后,这个沈家未来姑爷,居然就成了几派人马眼中要小心防备的人了——因为他是除了沈云端外,第二个能光明正大享用沈家所有财富的人。 当周枢终于被内总管林嬷嬷给引到流云苑的会客花厅时,他微笑着等待“沈大小姐”出来见他。心想,真是不容易,明明今日是来探望沈云端的,却得花上大把时间应付那群不相干的人。 但愿好不容易才见到的沈大小姐,不会太让他失望。 当然,没有失望。 林嬷嬷将沈云端领出来之后,周枢看到脸上蒙着纱巾的年轻女子,施展着最完美的礼仪,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合宜,简直可以当每一个教养嬷嬷的教授范本了。 一杯香茗被一双雪嫩修长的纤手给盛向他。左手托着杯盘,右手轻轻侧放在杯缘不烫手的地方。天青色的茶具、莹白的玉手,俱在带着茶香的水雾里,散发着莹亮的光泽,相当地优雅迷人。 “听说三少对茶有绝高的品味,京城无人能及。甚至能自己制茶、亲手栽培茶树,可说为了品一杯好茶,费尽心思也不言累。虽说小女子在三少面前献丑是万万不该的,但招待贵客,总是得投其所好,就算是献丑也认了。这是今春的新茶,请用。” “多谢。”周枢接过茶盏,目光平和地直视着沈云端的脸,并不对她掩面的纱巾投以不满的眼神,也不对她左颊隐约可见两道深红色的长疤露出嫌恶……还有,对于沈云端说了一串的客气话,也没客气回去,说些“哪里哪里”、“不过是外人谬传的虚名”之类的谦虚语句来应酬一下。 然而,就算没有表现出客套,周枢浑身散发的温和气质,却不会让人觉得他自大或高高在上,对于别人的称赞这么大剌刺地收下了,反而会让人觉得自己说的一串客套话显得很奉承,有些失礼了… 周枢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沈云端;沈云端也在几次目光相对时,暗自估量着这个未来姑爷。 这是一个很温润俊秀的男人,比起时下最流行的健硕,他显得太过文弱了。洪霄王朝对美的监赏倾向勇健为美,男人就要能挽弓、能跑马,即使是文人身上也会配着一柄剑呢——即使装饰大于实用。但这周三少身上完完全全见不着一件代表着刚性的物件,他连穿着都很素淡飘逸,一看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搞不好一般的粗使丫鬟都比他有力气一些。 如果周三少这样的长相气质,投生为女性,该比男性会更有出息些吧…… 现今名为沈云端的杨梅,发现自己居然在胡思乱想,连忙回神,低垂着眉目,像在专心泡茶,不会有人发现她刚才的走神。 其实,身为第一次见面的未婚夫妻,相对无言是很正常的。更别说她除了不是美人之外,如今更是个毁容的,未婚夫还肯坐在这里与她一道品茶,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由于沈云端以纱巾遮着脸,于是周枢便能更专注于观察她的眼种。 他很深刻地记得昨日她突然回眸看向他时,那平静却冷锐的眼。很冰冷,很难忘,以至于今日,他对于与她会面,是带着超乎预期的期待的。 但这双眼……却不是昨日那双眼。 人,还是同样那个,但整个风貌却截然不同。 真是教人惊讶! 眼前这个女子,分明就是个大家闺秀,连眼神都是! 她的眼神带着点疲惫与自持,温和且沉稳,把守孝期间的待客尺度拿捏得很恰当。她并不多与他的眼神接触,总是下意识低头,然后又坚强地抬起来看着他,维持着一个贵女应有的大方气度,不让情绪给左右——身为一个被毁容困扰的闺秀,这样的表现很到位。 很出色,周枢承认,自己很惊讶。他并不明确知道自己今天前来,期待在这位沈云端姑娘身上获得怎样的讯息,但肯定不是这样的。从一开始,他本来就没有高看她,毕竟只是一名替身,而且是仓促上阵的。 多么不容易,这证明了眼前这位女性是个很不简单的人物,即使她真实的身分可能只是一个几十两银子就能买断生死的小婢。 从荣叔给的资料里,周枢知道沈云端培养了四大婢,皆是琴棋书画各种才艺都精通的才女,沈云端学什么,四婢就跟在一边学,吃住起居只次了沈云端一等,活得比一般大户人家的姑娘还滋润,才学更是一般人家女子远远比不上的。 想来,眼前这位,也是其中之一吧? 能培养出如此出色的丫鬟,那么,他是不是应该把真正沈云端的才智想得更厉害一点?将她的行为想像成充满睿智的决定,为的,是去办一件重要到足以动摇到国本的大事,而非仅仅只是……去追男人? 昨夜他收到贺君生的飞鸽传书,短短的纸头上,寥寥数个字,表现出来的就是这样的消息,真正的沈云端正在追求一个男人。 “姑爷,这是以各种茶叶制成的糕点,并不太甜,搭配着香茗正好,对身体也有益得紧,请进一些吧。”知夏领着两名小丫鬟走过来,将一碟碟排列得像花朵似的糕点给一一摆上桌几,语气亲切而不谄媚,容色娇美却不媚俗,姿态端庄,举止恭敬得很恰当,给人舒心的感觉。知道她是一个小婢,却不会轻易小瞧了她,甚而去调戏她。 这名女子也是昨天在万佛山见过的。 昨天的这名女子,是个话很多,对自己前途很积极,对姐妹情表现得很有义气,像是个俐落飒爽的人,但今天却是扮演着一个稳重可靠的大丫鬟,没有丝毫可以让人挑出毛病的地方。 这样的丫鬟,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觉得信赖。 都是不简单的啊。 “姑爷请慢用。”摆好了茶点,知夏退到沈云端身边,接手了冲泡茶叶的工作。一双妙目低垂,像是只专心于手边的工作,随时注意于主子的需要,并不对姑爷有太多的关注。 但周枢却发现,自己被暗暗打量着。 这个长相还算出色的丫鬟的心思不难猜,所以即使赞叹她这扮相不错,关注的心思也就到此为止了。周枢觉得眼前这个沈云端更值得探索。 所以,原本只是打算见个面、寒暄几句就告辞,却在交谈了一点饮茶心得后,开始下棋,两方都不是习惯下快棋的人,有时思索着一手,就花去大半时间,还能喝去两杯茶,然后,整个下午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当周枢终于告辞时,他很能感觉到整个院子的仆妇丫鬟都偷偷松了一口气,可能回头就得大呼小叫着腰酸腿疼的。毕竟她们一群人可是实打实地站在这对未婚夫妻身边伺候了一下午,连口茶都没有喝,就像根桩子似的一直杵着。 周枢曾经中途让她们可以退下,但以李嬷嬷为首的这些佣仆们却坚持要服侍贵客到底,于是他也就不再提了;而身为主子的沈云端,更是连一句“退下”的话也没有。 很明显的可以知道,她这个“沈大千金”的话语权并不怎样,内院,还是那个奶妈子说了算。 周枢很好奇这个沈云端为什么不趁他这个外人在时,好生狐假虎威一番?明明她是被人压制的,正常人都会想办法出一口气吧?就算只图一时的痛快也好。但她没有,就一副听之任之的样子。 他可不认为这个女子是个软弱的,当然,更不可能是个胸怀广阔到能撑船的。周枢对这个冒牌沈云端的第一印象定位在危险,虽然没有根据,目前也没有证据可以支持他的看法,但他向来很重视自己的直觉,出错的机会很低。 不知道,这个沈云端,究竟会是怎样危险的存在? 或者,这次的直觉是出错了? 相处了一下午,收获却不多。沈云端今日虽然尽责地招待了他,但也含蓄地暗示了她现在在守孝,这儿是居丧之家,就算他是个未来的沈家半子,也不好常常上门拜访,这样容易招致非议,对两人的名声都不好。 言外之意就是——你少爷没事少上门。 当然,他还是会上门的。为了这个愈来愈让人好奇的冒牌沈云端。 这是第一次,他没有任何目的地去好奇一个人。 这样并不好,他知道。但知道,却不能做到啊…… 不过,这又何妨呢?反正他这两年是得待在这儿了,有点事做也是好的。 第五章 杨梅不喜欢周三少的眼神。 从她踏进花厅,与他目光相对的第一眼,他的眼神深处就充满审视,即使周身的气质如此温润无害;没有比一名女子健壮多少的文弱身躯那么地不具危险性,任何一个女子与他相处,都不会觉得有威胁……照理说,这是一个能令人感到安全的男人…… 但杨梅就是觉得很不喜欢,甚至,很讨厌。 知夏在周三少离开后,冲到她的房间,将小丫鬟们都远远打发后,抓着她手惊喜地又笑又叫,滔滔不绝说着感想—— “我没见过这样俊秀文弱的男子!他气质高贵,风度翩翩,加上身体不好,这辈子定然不会有对女子疾言厉色的时候。瞧瞧吧,他面对你这张脸,仍然那么温和,甚至小心地斟酌语句,就怕说了不恰当的话惹你伤怀;面对我们这些丫鬟与婆子,也是温和客气,没半点颐指气使,却又恰当地保持了贵族的风范,让人不敢因为他的和气而越过尊卑的界限。我从没在凤阳城内看过这样的贵公子,即使整个凤城的名门公子我们都算见过了,也没人能有他这样的高雅尊贵天成!不愧是皇后的弟弟,不愧是京城的名门望族,果然不是一般乡野士绅能比的。” 知夏开怀得像是周三少爷已经是她的如意郎君似的,随着她的亢奋,止不了的,不仅仅是她的嘴,还有她定不下来的身子,非得走来走去才能让自己扑扑乱跳的心给安抚些许。 还有比这更好的前程吗? 知夏觉得人生从来没有这样完满过。 是的,现在她仅仅是一个丫鬟,一个即使脱了奴籍,也改不了低贱出身的丫鬟,但她却可以改变她的子孙后代,让他们成为世上人人仰望的人上人!而她,一个低到尘埃里的人物,却能让后代子孙们,以王公贵族的身分来祭拜她,让她不仅后半辈子荣华富贵,连死后还能永世享有最顶级的供奉,这简直是个难以置信的美梦。 而,这个美梦,竟然离她如此的近!似乎只要她伸个手,就拿到了…… “杨——”发现自己声音太过尖锐,而叫唤出来的名字也不对,连忙压低声音,并且再不敢唤出那个应该被永远遗忘掉的名字。“姑娘!我的好姑娘!你说个话儿啊,跟我好好说说!快点儿。” “你让我说什么好呢?” “跟我说说周公子啊,你与他相处了一下午,怎么看待他的?跟我说说。” 杨梅有些无奈地笑了笑。道: “面对那样身分高贵的公子,我哪敢有什么想法?整个下午,我光忙着不露出破绽就耗尽了心力,生怕一个不小心.便教人看透了底细,小命不保。” “哎啊,你扮得好极了,就算真正认识姑娘的人,也不见得能看出来你是个假的。”知夏很有信心地打包票。身为大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以及偶尔的学业作弊共犯,她们在大小姐有意的培养下,多少都学会模仿大小姐许多言行举止,而学得最好的首推杨梅;第二好的,则是可能已经不存在世间的藏冬,虽然藏冬长相与小姐有三分肖似,但除此之外,却是各方面都比不上杨梅的。 “就算学得再像,也不是真的。”叹气,杨梅抚着心口,像是心有余悸,整个人心神恍惚得很,除了害怕,什么也没放在心上似的。 “哎,别烦这个了。我们还是说说周公子吧!你得承认,他是我们见过最好看的男人。”知夏才不管负责扮演姑娘的杨梅心中有多么害怕惶恐,对于这样的未来,可能会有怎样悲惨的未来——那反正不是她该担心的。她只在意与自己有关的未来,可不想成日陪杨梅长吁短叹。人毕竟要对未来多点乐观的期待不是吗?老是吁叹也是没用的吧。 “好不好看又如何,也不是我们可以奢望的。” “你或许机会不太大,但我可不同。”知夏挺了挺胸,对自己的容貌向来很有自信。在众多有脸面的家生子里,她的姿色若认了第二,是没人敢称第一的。“杨梅,如果我的未来能好,定会拉你一把。若是你到时得代嫁进周家,我生的儿子就认你当娘,我们一起扶持他以嫡子的身分继承周家三少分得的产业,两人一起荣华富贵到老,不离不弃;若是……姑娘回来了,我也会想办法让你脱身,绝不教你死了。你知道,我叔叔是大总管,整个沈府里,你举目无亲,依靠着我们,是你最好的出路。” 面对脸色一片诚挚的知夏,杨梅双眼溢着泪水,一颗颗落下。 “这些,我都是不敢想的……你也很清楚我是举目无亲的……若非要说有什么亲人,也就当年跟我一同逃难过来、帮了我一把的纪婆子。你们都知道,我虽称她一声姥姥,其实是没什么关联的,也就一点同乡情谊的念想罢了。我这样孤女的身分,也不过是随风飘零的无根浮萍罢了,上头的人想要如何,我也只能认命的……” “呸呸呸!快别说这些丧气话了。你无须再这样自哀自怨下去,相信我,咱们的好日子就在后头呢!听我的,准没错。”知夏努力给杨梅打气。觉得这个杨梅真是不堪造就,以前姑娘在时,被姑娘重用,风头一时无两,对她们其他三个,也就是面子上的交好,并不怎么往来,感觉很不好相处,也无意与别人交好的样子,性子瞧来孤拐得紧。如今给硬是安上了替身的重任,立马就现出软弱的原形,真是个不成材的,活该一辈子屈居人下,或者只能当个戏子似的扮演别人,却永远演不好自己。 这个杨梅,当年没卖身到梨园倒是可惜了,她扮演起姑娘来,真是微肖微妙到极点。可见在扮演别人是有天分的,聪明度也够,可惜就是没胆。 不过,没胆正好,真要是胆子大了,就不好掌控了,到时也就没有她知夏什么事了。更容不得她在遭遇眼下千载难逢的翻身机会时,利用杨梅来成就自己! “杨梅,我知道你害怕,可是再怎么害怕,也要想办法度过难关。你就多想想纪婆子吧,如果你以后日子好了、富贵了,也可以接她享福……啊,对了,话说纪婆子如今还在府里吗?”沈府上下几百个佣仆,那些不重要的人,知夏倒是没怎么记在心上。 “姥姥她如今被挪到后巷安养去了。两年前冬天她生了场大病,就再也起不了身了。那时管事嬷嬷便叫她搬到后巷,不必再回府伺候了。” 在沈府后方,有一片属于沈府的土地,建了许多简单的房舍,约有百十来户,形成巷弄,被称为后巷,住着一些退休的沈府佣仆,以及一些年幼尚不能进府工作的家生子。至于孤寡无依又无势的,例如纪婆子之流,就被挪到后巷里最荒僻区域的破败房舍里,居住环境恶劣,但三餐至少还能由府里供给,就这样不死不活地撑着一口气,直到再也撑不下去。 “啊,我记起来了!”知夏叫道:“你的月钱就是花在那个婆子身上的。那时你拿钱请左右的邻居大娘帮忙照看着纪婆子,就怕她没人看顾理会。如今她怎样了?” “也就那样了,起不了身,每日汤药伺候着。” “你上次看她是什么时候?” “过年后便再也没去过了,你也知道我的情况,如今想出流云苑已经千难万难,又如何前去后巷看望纪婆婆?” “啊,那也好几个月了。”知夏眼睛转了转,凑近杨梅道:“你想不想见见纪婆子?” “就算想又能如何?”伸手抚摸着面纱下的左脸。“我这样,还不如不见的好,省得她老人家伤心。” “伤心是必然的,你脸这样……哎,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再不见纪婆子吧?她到底也算是你唯一的亲人了,她年纪又大,谁知道还能撑个几年?你应该会想见的吧?” “……当然是想的,但,我走不出去啊。除了每个月必然的万佛山礼佛之行外,我哪儿也去不了……” “你忘了我是谁的侄女了吗?我可以帮你啊!现在这个家,可不是林嬷嬷一个人说了算,我叔叔的权力可不比她小。”想要彻底收了杨梅的心,就得从各方面下手,而施恩绝对比恐吓的效果更好!知夏拍着胸脯打包票道:“你放心,包在我身上,我保证半个月之内,定能让你见到纪婆子。” 只要能真正得到杨梅的忠诚,那么,成为那个俊美贵胄周三呢公子的枕边人、生下周三公子未来的家业继承人……这样的美梦,就定然有成真的机会! 知夏心中得意又兴奋地开始幻想起未来美好的景象。 在知夏打包票后的第十天,杨梅果然轻易将她带出了流云苑,并且让她悄悄走到后巷,给了她半个时辰时间,让她与纪婆子相处。 杨梅对于李总管如何与林嬷嬷斗法,并且让她享有短暂自由的原因不感兴趣,所以当知夏兴奋地通知她可以到后巷去探望纪婆子时,杨梅只是点头说知道了,便回身收拾了一个包袱,将她的体己与节省下来的布料用品等物打包,一同带着往后巷送去。 每个佣仆回家与家人团聚时都会这样做,所以知夏也没对杨梅手上的包袱说些什么,将人领进了纪婆子的土屋后,很大方地表示半个时辰后会来接她,让她好好与纪婆子聚聚,便走了。 “……姑娘,你的脸,这是怎么了……” 半坐在床榻上,脸色蜡黄、老态龙钟的纪婆子伸出枯瘦的手仿佛想要轻抚上杨梅那划着两道长疤的左脸,以确定那伤是否为真。但真的快贴近杨梅的脸了,却又不敢真的碰上,生怕弄疼了她…… “这没什么,不用在意。”此刻的杨梅脸上并没有蒙纱。 在外头,她蒙着,并不是为了掩伤,而是不教人发现她并非沈云端本人。当然,也是为了让知道她是杨梅的人认为她很在意破相。至于她本人,倒没有蒙脸的爱好,不管脸上是否有丑陋的伤疤。 “怎么能不在意呢?你可是个女孩儿,你、你可是个姐儿——”姐儿两字,轻如气音,不敢教人听去。 “姥姥。”杨梅摇摇头。“你教过我的,那些,都不重要。” “是!啊,是的,我教过的。”纪婆子望着杨梅的眼神一下子恍惚起来,像是在回忆些什么,有一种怆然的落寞。“不在意姓名,不问来处,什么都可以抛去,但,一定得活着……” “我一直牢记。”杨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如她眼中从来不会有情绪波动。当她是她自己时,永远平静沉寂得像路边一颗石头——不起眼,坚不可摧,没有情绪,但恒久存在。 “我知道你始终牢记,但,姑娘……你这脸,非得这样吗?有什么逼迫着你要这样自残?” “那时,就得这样。不然我活不了。”已经消失的藏冬就是一例。 “那现在……”纪婆子心中一惊,用力抓住杨梅的手。 “不用担心,我会活着。” “那就好……那就好,至少,别死在婆子前头,婆子也就心满意足了。”纪婆子笑得有些凄凉。“但,活着就好了吗?你这样,日后可怎么过?” “你是担心我无法嫁人吗?” “嫁人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怕是寻不到会善待你的良人……无论如何,大家,总希望你后半生过着正常的日子……” “我们不该贪心。寄希望在别人身上并不明智。” “是啊……这也是我教过你的。好姑娘,你是我见过最聪慧的姑娘了……如若不是为了让你在最险恶的世道生存下来,当年带着你走的人,就不会是我这样劣迹斑斑的老婆子了。我这一生,精擅小偷小摸,半辈子活在泥潭里,当过乞丐、小偷,又在妓院梨园里混了三五年,三教九流的各种坏把戏都会上两下子,可却没办法教你高贵的礼仪与学识,以及该怎样尊贵傲然地挺胸做人。这些高贵人该会的风骨,我是一点也不懂得的,但你却是该会的,你——” “姥姥,我今天能出来的时间有限,并不适合听你缅怀过往。来,这些你收着。”杨梅丝毫没有被纪婆子的伤怀给感染,她从来不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不管是别人的故事或是她自身的故事,都一样。她很务实,总是有事说事,没事闭嘴。 “这是什么?” “一些财货细软。” “咦?这么多?我并不需要,你放在身上傍着以防随时有个急用吧——”纪婆子打开包袱一角,见到一叠小面额的银票,脸上一惊,连忙说道。 “听我说。”她轻轻压住纪婆子推拒的手,小声道:“在这一年内,你想办法离开,如果能诈死最好,这样李总管或林嬷嬷就无法拿你来威胁我。当然,或许你真死了,他们也不会告诉我,就怕我脱离他们的掌握,一定会营造出你还活着的假象,我不会揭穿他们。但你一定得走,明白吗?这样我才能无后顾之忧。” 纪婆子定定看着杨梅沉静的眼,好一会,才吁口气似的轻应道: “诈死对我来说没有困难。但你要我走,想必眼下正在做着一件隐密而危险的事,而你被牵扯其中,一不小心,就会没命,是吧?” “在我前头,有个不肯做的人,如今已经死了。”杨梅坦言相告。 纪婆子用力闭上眼,一双枯瘦而冰冷的双手紧紧抓着杨梅的手,久久说不出话。 好一会后,纪婆子才咬牙道: “当年,我带着你卖身进沈府,看中的是沈家一门孤寡,人口简单,没有大宅门的是非,你这一生,或许真能平稳的过了。谁知,竟还是让你遭遇凶险了……” “世事无常,遇到了阻碍,死不了,就活着跨过去。”杨梅淡淡说着。很平常的口气,很事不关己的模样,全然不像是个随时可能被灭口的人。 “……姐儿,你会活着吧?” “当然。” “你现在……这事儿……会多久?” “最多两年。” “那好,我会离开,我会在棠城落脚,到时你来找我。” “棠城吗?”杨梅听到这个地名,平静的眼底终于有一丝丝波动,但也就那么一下子,就恢复平静。“好的,我会去找你。” “半年之内,我会‘过世’,你想做什么,都不用担心谁拿我来威胁你。” “只要你好好的,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就算我没好好的,婆子也断不可成为姐儿的后顾之忧。” “……虽是如此,但身边有个安心的人伴着,总是欢喜的。” “只要姐儿懂得不感情用事,婆子无论如何,都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 两人低声的交谈,到此全然静默,两两对望,四手交握时所表达出的情感,比嘴上说出来的更沉重许多。 谈完正事,杨梅起身整理家务,就像一般回家的女儿那样勤快而孝顺。她从来不是话多的人,并不喜欢闲话家常,或做出小女儿娇态。当她只是自己时,就是一个无趣而没有爱好的人。 不是止心如水,也不是心丧若死,就只是,很平淡乏味地活着,缺少对欲望的追求,虽然生活得没什么乐趣,但也不轻言生死;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却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公,世道不公是常态,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除了刚才那三位是沈家家生子出身之外,唯一不是家生子的,就是叫杨梅的丫鬟。这个杨梅深得沈云端信赖,总是让她在眼前服侍,尤其在学习课业时,通常都指定由杨梅随伺,不轻易换别人。杨梅现年二十岁,十岁那年因家乡发大水,逃难到凤城,当年东南方水灾严重,连月的大雨不止,几乎淹掉了南部四个郡省,有近百万人流离失所,被迫北上逃难。虽然后来朝廷指挥救灾及时,几十万人都被送回原籍,但那些失去亲长的孤儿倒是三三两两地落脚在各个城镇了。杨梅的双亲听说病死在逃难途中,身边只余一个姥姥,却也不是真正的亲人,不过是故乡的邻居罢了。”由于主子交代一定要把沈云端身边的贴身丫鬟都尽可能地查清楚身世,不得有遗漏,所以负责打探消息的精锐手下花了近十天蒐集消息,把沈云端居住的流云苑所有佣仆的身世都打探得清清楚楚才呈现给主子。 “逃难的流民……所以,她的户籍便理所当然地无从查出详实资料是吧?” “这……是的。当年百万逃难人口,受灾区当地的户籍黄册几乎都给大水冲毁泡烂,侥幸存下来的不过十之二一;新的黄册,都是灾后重建起来的,所以这位杨梅的身分,也是后来重新录入进册的。户籍落在凤城,黄册上书写着原籍奉林郡扬明城良民。与那纪婆子一同卖身入沈府为雇仆,也并非死契,而是十年活契。” “十年?从她几岁起算?” “从她十岁起算,正好今年应该是到期了。” “活契到期,那她又是良家子身分了?” “这也是当年圣上的德政,不轻易让灾民沦落入奴籍。当年下旨,凡有收留灾民帮工的,如有良民不愿落入奴籍另册的,皆不可勉强。据说当年因为这个德政,倒令许多原本奴籍的人趁乱登记为良籍,以图卖个好身价,或让子孙后代有个清白出身。想来那纪婆子与杨梅,也是如此作法。” 这样钻漏洞的情况,人之常情,谁也不会感到意外。周枢听着手下的报告与臆测,倒也没什么想法,也就听听罢了。 “你办得很好,辛苦了。”周枢点点头,温声地对下属道:“下去休息吧。” 那名手下因为被称赞了而带着点得色。连忙又奉上最新消息: “公子,方才属下前来时,又收到最新的一则消息。方才,沈家千金与其贴身丫鬟突然从后方的角门悄悄出来,往后巷而去。那后巷,是沈家提供给退休或生病的仆人居住之地。在下已派了两个人远远尾随观探……” “哦?主仆俩竟然去了佣仆居住之地?是去探望什么人吗?有什么佣人重要到需要沈家千金亲自莅临?”周枢轻声沉吟。想了一下,突然决定道:“周明,备车,就你我二人出行即可,我们现在过去。” “……是。”虽然被主子突如其来的命令惊了下,但很快领命备车而去。 身为沈家千金的未婚夫,好奇一下沈家千金的奇怪举动,也是很正常的吧?即使那名未婚妻已经破相,不可能让一个男人对她抱有多少憧憬好奇了…… “沈姑娘。” “啊!” 当知夏小心扶着扮成沈云端的杨梅,正想悄悄地走回沈宅时,被突如其来的招呼声给吓得惊叫出声,差点没昏过去! 正顶着沈云端身分的杨梅自然比知夏镇定太多了。她听出来这个声音正是周三公子所有,静静地转身,隔着帷帽,看着立于一辆马车旁的那名贵公子。 身为一个毁容的姑娘,她理所当然地将自己容貌尽可能地包得层层叠叠、密不透风,再怎么夸张的包掩都很合情合理。平常饮食作息是麻烦得紧没错,但眼下这情况,倒显现出好处来了。 她不用直接面对周三公子那双温和却总是审视着的目光,而隔着白纱,他别想从她眼中探查到一丁点讯息,连脸色上的些微波动,他也看不了,自然就无从猜测审核起。 这样真好。 杨梅觉得这个周三公子是个讨人厌又危险的人,如果可以,她当然愿意披上盔甲再面对他,以求全身而退,不出任何意外。 “三少爷,您怎么会在这儿?”知夏好不容易能发出声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下情况,只能呆呆地问出这样无礼的话。问完后,才懊恼得恨不得晈掉自己的舌头!一个丫鬟下人,是不能以质问口气对主子如此说话的,她太失礼了, 暗暗扯着杨梅的衣袖,希望她发出点声音出来镇镇场面,将一切不合理给圆过去。 杨梅被知夏过于用力的拉扯,险险向前扑倒!还好,打从周三公子出现时,她就自然而然地全身戒备起来,冷不防被知夏扯着,也仅仅是向前走了一步……既然都走步了,那便装作原本就是要朝他走近,也好藉此掩饰被知夏拉扯的狼狈。 “三公子。”她走到周枢面前,优雅地屈膝见礼。 “沈姑娘。”周枢也还了个拱手礼。 “周公子打此路过,是欲往何方?”她启口轻问,语气文静平和。 “初来凤城,一切都还陌生得紧,便让家人带着四处走走,熟悉环境罢了,并没有非要去何处。能在此巧遇沈姑娘,倒也是意外之喜了。” “这儿是沈家家奴居处,虽然巷坊外头没有围起来,不教外人轻易走入,不过,一般外人是不会走进这儿的。也只有周公子您这样初来乍到的,才可能会闲游到此处。这儿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景致,若是想体验凤阳风土民情,东市那边是很好的采风处。”身为沈府如今的当家人,“沈云端”必须在有足够的端庄的同时,还要落落大方善尽待客之道。 “多谢沈姑娘指点,那东市既然能得沈姑娘推荐,必然是个好去处。今日是有些晚了,不如明日吧!不知明日沈姑娘愿不愿意一同前往,也好指点指点我这外来客,让我有机会深入了解凤城的美好。” 虽是询问,却是带着点“他说了算”的意味。 这是身分地位处于上层者的惯性言行举止。因为在生活中,他们但有机会发言,大多都是在下指令。他们面对奴仆的时间绝对大过面对亲人与友人,会有这样的语气,一般人听了都不会感到意外,还会下意识地服从……尤其是知夏与杨梅这种身分的人,根本就不会觉得这样的语句有问题。 “好啊!这太好了!我们正该善尽地主之谊呢!三公子打算明日什么时候逛东市?”知夏听完周三公子的话,想也没想,立即冲口就应了。这可是正中下怀啊!当然要订下时间,让一切顺利成行!她正在愁着不知道该怎么找机会接近这位未来的姑爷——以及她未来儿子的父亲,以博取好感呢!眼下,这机会可不就来了。真是太好了! “知夏!”杨梅来不及阻止知夏因迫切想要讨未来姑爷的欢心,而愈见失仪的举止。为了不让知夏再胡言乱语下去,她轻轻斥叫着知夏的名字。 知夏被她一叫,发热的脑袋虽然清醒了一点点,但还是傻傻地回头看着杨梅,不知道杨梅在生气什么。 被美好的未来迷花眼的知夏,竟至此都没想明白,此时的杨梅代表的是沈云端,在一个贵族面前,下意识地就把杨梅当成同事了…… 杨梅心中一紧,却无法在周枢的目光下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让知夏清醒地记起眼下并不是“两个奴婢在听候周三少吩咐”,而是“周三少正在对一个与他身分相当的贵女提出邀约请求”,两者应该有的表现,是大不相同的!她得尽快补救,并且不教知夏再坏事下去! “丫鬟无状,让三公子见笑了。”帷帽下传出来的声音,虽然仍然端静自持,却带着几丝羞恼,像是正在为自己没教好下人而羞愧不已。 “无妨的。”周枢温和地看了眼知夏,微笑道:“想是这一年来府上发生太多让人伤怀的事,府中的人好不容易这阵子才缓过气,你这丫鬟大约也是希望你即使正在守孝中,也不要太过忧郁萦怀伤了身子。能让你出门散散心,也是好的,所以才回应得迫切些。你有个忠心的好丫鬟,我很为你感到欣慰。” 几句话的工夫,这个很陌生的周公子,便将两人从“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的距离给拉近到“未婚夫妻”来了。竟然连“我很为你感到欣慰”这样亲密的话都毫无障碍地说出口……这脸皮也未免太厚了。 他说了不会感到脸红吗? 就算两人是未婚夫妻,也不该有这样亲近的谈话吧?太不庄重了! 杨梅在心中想着要用什么态度来回敬这位公子,好让他日后都记得要保持距离,有些话在说出口前,都得想一想合不合适、放尊重点才好。 但知夏显然是无法跟杨梅同心的,她满耳朵满脑子只灌进了周三公子的一句对她的称赞——你有个忠心的好丫鬟! 三公子对她上心了! 她得加把劲,让这份上心,变得更加深刻才好! 杨梅眼角扫到知夏满脸的表现欲,知道她一时半刻不会消停,甚至可以说,站在她心仪的贵公子面前,她的脑袋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她得快些带知夏离开,不然肯定会坏事。但,知夏显然是不配合的,抢在杨梅开口之前,便说话了—— “多谢三公子称赞,奴婢不敢当,一切都是奴家该做的!” 含情脉脉的眉眼,红扑扑的脸蛋,娇羞的体态…… 如果由她来扮演沈云端,定然会很称职地表现出一个情深意重未婚妻该有的模样吧!杨梅胸口堵着一口气,但脑中还是能冷静思索着在知夏这样的破坏力下,如何全身而退的办法。 只要周三公子脑袋还算正常的话,都会经由知夏的表现来察觉到她们这对主仆的态度很有问题。但,这不是眼下她该担心的事,还是留待日后见招拆招吧,此刻还是先退走再说。还有,明日的邀约…… “那么,就约好明日一早——” 一般主子家称赞或赏赐了下人什么,施恩完也就算了,自然不会掉身分地跟着与之同乐、普天同庆什么的,让下人一边乐着去吧,多看一眼都不会。所以周枢并不怎么理会亢奋过头的知夏,只看向杨梅说着。 但话没有来得及说完,就被不客气而失礼地截断了—— “还请三公子见谅,云端正在守孝,实在无心游玩。当然,为了善焘待客之道,云端会请舅父安排招待事宜,必能让三公子游玩得尽兴。” 周枢微扬着眉宇,脸上并没有丝毫被打断话语,以及拒绝的怒色,只是望着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当然,被望着的杨梅心里毫无压力,毕竟他再怎么看,看到的也就是帷帽罢了,哪能探知到她真实意绪的一分一毫? 只要他探不到她的眼神与情绪,杨梅就不会感到害怕。 虽然这个男人,因为让她感到危险,于是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杨梅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如果她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得扮演沈云端的话,那么,即使嫁进周家,这个周三公子都只能看到她戴着帷帽的摸样,以及覆着纱巾的脸! 提出约会被拒绝的周三公子并没有恼羞成怒,他整个人一直都是给人温润如玉的形象,像是永远不会发火生气似的。没有出言勉强她改变主意,坚持护送她回沈府后,约了改日拜访,便离开了。 改日拜访…… 像是将会常常上门的口气,而她身为人家未过门的妻子,是不得拒绝的。尤其在沈家已经没有顶门户的男丁的现在,她一个孤女,被未婚夫如此照顾,世人只会说周三少如何的有情有义吧。瞧,都远从繁华的京城过来这儿看护她了…… 或许她该以为祖先祈福为名,去家庙闭关,吃斋念佛直到孝期过后再出来…… 第六章 杨梅以及林嬷嬷等人,从来都没有治好那张已毁容的脸的打算。 但身为未来沈云端夫婿的周三少,当然会有更为正面的期望,这是谁也没话可说的,也就无人可以推拒他热心找来的高手大夫—— “云端,这位是皇后娘娘特地派来为你治疗脸上伤痕的柳太医。柳先生专精于创伤的治疗与消痕,或许无法真正恢复到完好无痕的地步,但定能让你再也无须以面纱覆面。” “我的脸……已经不可能恢复了,三少的心意,云端心领了。”略为阴郁的声音,虽然并不失礼,但拒绝的意味无比坚定。 “我知道这半年来,已有不少知名大夫为你治疗过脸伤,且收效甚微。我不敢保证柳先生一定可以做到别的大夫做不到的事,但多让一个大夫看看,总是多一分希望不是?” “三少……”低头,像是抗拒着,却因为以夫为天的妇德所约束,并不敢在有外人在的场合表现任性。只能低头示弱,让人感受到她的忧伤与绝望。 当然,这只是表面工夫,杨梅光是烦周三少就很头大了,哪有空为自己脸上那两道区区划痕寻死觅活穷号丧。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杨梅仍然尊称周枢为三少,但周家三少已经很自然而然地唤她闺名云端了…… 就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周枢不止成了沈府的常客,更是成了整个沈府佣仆认定的正经主子,比起那些以照顾可怜孤女为名住进来的亲戚族人们,仆人们更愿意向这位顶级世家贵公子投诚。休说周三少是日后沈府的当家人,仆人们忠诚于他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周家煊赫了五代而不衰的圣眷荣显,举国朝算来可是头一份的,当周沈两家结为两姓之好后,沈家上下等于说更上层楼,就算是佣仆也自觉体面不少,个个抬头挺胸,觉得前途无限美好。 国朝的第一家庭当然是皇室,而周家就算排不上第二,也至少是第三。每思及此,就算那些怀着抢在周家迎娶沈云端前,在沈家挖些好处走的亲族们,也忍不住赶着对周枢大加巴结。 在杨梅的纵容下,周三少虽然三天两头地来到周家作客,但也不是每次都能与沈家千金长谈相处,通常是她出来招呼一下后,亲友团们便上前待客,或约出游,或下棋品茶吟诗作对什么的,怎么风雅怎么来,总得让京里的贵族们瞧瞧,他们这些偏居于地方一隅的乡绅们,也是有文化素养的,品味气质也是不下于京城人士的…… 杨梅的阳谋进行得很顺利,但到底动摇不了未婚夫执意亲近她的决 心。他总有办法让她不得不接待他,而今,连太医都找来了。 他莫非是怀疑她脸上的伤是作假的? 只是为了揭穿她的作假,特地从皇后娘娘那儿找来一名太医,会不会太隆重了点?是真是假,他总能轻易以许多方法探知的,非要扯到皇后娘娘那儿就太小题大作了…… 所以,他应该是认定她脸上的伤是真的,而容貌不仅是女人的第二生命,还是身为丈夫者的脸面。他为她找来治疗这方面伤痕的专家,也很说得过去。甚至,就算他没想到,身为三少大姊的皇后娘娘,必然会上心于此事的。 只是,她并不想治好脸…… 她的面容,并不适合示人。只要真正的沈云端还活在世上的一天,只要她还待在沈府,只要她周围都是伺候过沈云端,以及熟悉她杨梅的旧人,那么,她若敢拿下面纱,死期就不远了。 可是,周三少的作为合情合理,而她的抗拒,虽然大家会一时体谅她对自己容貌复原的绝望,但若她一直执意闹脾气不从的话,对她的声誉就很有妨碍了。任何会妨碍到沈云端名声的事物,奶娘林嬷嬷是断然不会容许的。 林嬷嬷当然明白她的为难,可再怎么为难,也得自个化解,总之,不得损及沈家千金名声…… 杨梅早已习惯在孤立无援中成长,倒也不会因为处境艰难而有什么负面情绪。只是,这周三少真的让她很施展不开。这个被所有年轻丫鬟幻想着去给他当通房的温文儒雅贵公子,简直像个没有脾气的大好人,不管她怎么冷淡待他,他都风度翩翩依然,态度从来始终如一,上门也勤。活似她是个什么天仙大美人,而他思慕已久,恨不得时时刻刻来守着,以防别人抢走似的。 这个周三少,从第一次见面,表现就极不合理,而且愈来愈不合理。 事有反常必为妖,他究竟有何所图? 原本,周三少图个什么,杨梅一点也不在意。反正再大的想头,也不过是沈家巨大财富罢了,其它荣耀、名利什么的,他身为国朝大贵族,又是皇亲国戚,要什么没有?沈云端一个小孤女,完全无法给他的人生增色半分——她甚至不是绝色美女。那他的殷勤就太奇怪了,对一个毁容的女人,天生善良的人或许会忍不住怜悯她,却不可能会对她感兴趣。 而这个周三少,分明对她很感兴趣! 杨梅趁着“低头伤怀”的时刻,脑中转着诸多猜想,却愈想愈乱,怎么也理不清…… “云端,你且放宽心,相信我,会好的。”周枢轻柔而耐心地劝慰着。 “我……不……”杨梅无话可说,只能状若低泣地退开两步,躲到奶娘身后。 而冷场的场面,总要有人跳出来打圆埸,被情势突然推到前方应战的林嬷嬷自然是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事实上,她也义不容辞。毕竟她明面上是沈云端最信赖的奶娘,而真实身分而言,她又是杨梅的主管,可以一手掌控杨梅生死的人。在大小姐回来之前,林嬷嬷无论如何得保全杨梅这条小命。 “三少,容老奴逾矩说几句。您突然将柳太医带来,就说要为姑娘治疗,姑娘当然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毕竟姑娘这几个月来因为治疗不出效果,已经不敢再抱希望了。” “正是因为如此,才更应该让大夫治疗。云端对容貌的毁伤在意至此,若能将脸治好,才能将她心结打开。她日后是我周家妇,必须面对的是整个京城的贵妇,无法总是躲着。如今沈家就剩她一人,她代表了整个沈家,所以她不能任性。嬷嬷,你且劝劝她,好生让柳太医看看,定然对她的伤势有所帮助的。”周枢说得很诚恳,也很真实。字里行间更是暗示 出最在意沈云端容貌有伤的人不是他这个未婚夫,而是沈云端本人。所以正好拿出沈家名声这样重量级的东西来让沈家上下共同规劝沈云端来从了他的安排。 林嬷嬷对于杨梅的脸是否能治好并不放在心上,当然,如果可以,她是不希望有人看到杨梅的脸的——尤其是不能被周三少看到。但,眼下的情况,并不是她能开口推拒的。于是做出为难的表情,对蒙面的姑娘商量道: “三少爷说得极有道理,姑娘,你就让柳太医看看伤口吧!” “我不……”面纱下的声音,伤心欲绝。 “我的好姑娘,求求你应了吧。要不,咱们只看伤口就好,其它仍然遮着,可以吗?若是能将脸治好,老夫人与夫人在天之灵必然是欣慰的。”林嬷嬷好声好气地恳求。 沈大小姐像是被说动了些许,沉默了好一会,才低声道: “就……只看伤口即可?” “是的是的,只看伤口,其它仍然掩着无妨。” “那……好吧……” 主仆俩在短短几句劝慰的话语中,偷偷交流完应对方式,然后,林嬷嬷开恩,允许杨梅这张毁掉的脸蛋,有复原的机会。 当然,治疗时,是不允许有医者以外的人旁观的。对自己目前容貌极之自卑的沈大千金,让她掀起一小半面纱给人治疗,便已羞窘欲死,更别说再让别人——尤其是她未来的夫婿看到了!她无法容忍自己的残缺显现在他面前! 所以,周三少理所当然地被恭请了出去,而柳太医,面对的,就仅仅是有着两条长长的伤口的那小半边脸颊,其它全被纱巾密实盖住;那沈大小姐甚至连眼睛都遮了起来,让太医完全没有看清沈家千金长相为何的可能…… 周三少对于这样的待遇,并没有生气或抱怨,当然,也没有产生什么类似怜惜的心肠,他只是几不可察地微扬着眉,多看了林嬷嬷两眼,心中对于这老奶娘的位高权重有了几分了然。 当然,也明白了这奶妈子既然无法拒绝他带来的太医为“沈云端”治脸,顺势而为的背后,大抵是有着日后不留活口的打算——如果他日后有机会真正看到沈云端的脸,那必然是真正的那一个,而非眼前这个替身。 这些人,想是打定主意,一辈子不教他看到这个替身的真面目了。 不过是个丫鬟,谁会在意她的性命? 如若不是意外对这位扮演沈家千金微肖微妙的丫鬟产生了好奇,进而加以采查,不断地加深探查的力度,那么,周枢对一条奴仆的性命,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一个奴仆,无论多被主家赏识、多有脸面,仍然是列为贱籍,在户籍上只能列于另册,不拥有独立人格,属于主家的财货,就算任意打杀了,也不过向当地官府说一声,在另册上抹去痕迹罢了,没有人会追究的。 不过,此刻的周枢很不喜欢这个奶妈子的举止。他始终没有机会看清这个扮演者的真面目,还没满足自己的好奇,怎么会容许这个位高权重的奴仆轻易定下那名小丫头的死期? 小丫头若是终究得死,也得他点头才算数。毕竟,他才是主子,只有主子才能决定奴仆的生死,而不是由着那些得脸的奴仆恣意妄为。 而现在,他想治好这个丫头的脸,想看清她的模样,更好奇于,这个名叫杨梅的小女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到底,就是那日在万佛山无意中的一瞥,给挂记住了。 那么一双毫无感情的眼,那么冷淡、那么的……看不到情绪…… 他没见过这样的,所以好奇,很正常不是吗? 时间在治疗里慢慢流转,转眼间,春夏时分的满城飞花,转换为浓绿的树荫与满池盛放的荷花迎风招摇;然后,当吵闹的蝉声逐渐在林子里式微时,带着凉意的西风,将浓绿的树叶染满秋意。 周家三少来到凤阳,算起来也将近半年了。 然而却仍然没有机会真正见到沈家千金的容貌,即使他们常常面对面…… 据说,沈千金的伤疤已治得稍见成效了,原本既深且长的深红色疤痕,已脱了两次痂,如今呈现出粉红的色泽,看来像是新肉正在生长,而且伤痕似乎有着逐渐缩小的趋势,或许,周三少请来的这位柳太医,确是有妙手回春的大本事的。 虽然一切都朝好的方向进行,但沈家千金依然将脸蒙得紧紧的,不教外人轻易窥见,对于三天两头上门表现关怀的周三少,也是不冷不热地应付着,每每出来待客,也大多是安静地坐着,并不与之高谈阔论,只愿意安静地下几盘棋,或泡几壶香茗给三少品评一番。 这对未婚夫妻的关系,在一方冷淡的疏离、一方温和的靠近里,也算是渐渐熟稔了。 当然,两方都对这样的进度感到极不满意。 其实,周枢从来没打算一直长居在凤阳城的。不提京城不时有人来帖邀他回去参加什么热闹的诗会花会宴会等,光是从全国各处飞鸽而来的消息,虽然不至于需要他动身四处奔波去处理,但也需要他静下心来思考着对策好下达最合适的指令让下头的人去执行,而非徒劳地做白工,最后事倍功半。 而,显然的,他这几个月的心思并没有那么专注于他应该专注的地方。事实上,他把大部分的心思放在自己私人的事务上了…… 就为了那个避他如蛇蝎的替身。 这个替身小丫鬟真是个难以思量的人。一般女人的心思通常都很容易猜透,无非是嫁个如意郎君、生几个好子女、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与财富。所有女人都有着相同的梦想,而奴籍出身的美貌一等丫鬟更是胸怀大志的,她们知道什么是富贵,也享有优渥的物质生活了,缺的,就是社会地位的提升。 每个美貌丫鬟都以爬上年轻有前途主子的床为志愿,因为那是这辈子唯一的翻身机会。所以周枢很能理解沈府那些美貌丫鬟总是千方百计藉机亲近讨好他的行为,以知夏为领头代表人物,却也不是唯一的一个,其他二等丫鬟、三等丫鬟,只要自认美貌的,力争上游者也不在少数。这样的事情,他在京城早已经历得太多了,并不放在心上,也不会对她们的美梦加以鄙薄,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再正常不过的道理。只要没有太妨碍到他,他不理会也就是了。 这些沈府丫鬟里,最有生存危机的,正是那个杨梅,然而,她却一点也不“争气”,就算不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可总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小命吧?别以为她的活契即将到期,是个良民,别人就会好心放过她,参与了这种秘事,管你良民贱民,都是死路一条。 这世上,即使奴婢是主子的财产,生死由主子定夺,可是也绝对不会有哪个仆人愚忠到主子打算取奴才性命,奴才还乖乖把命奉上不反抗,再笨再鲁直的人也做不到。 杨梅是个极聪明的丫鬟,如果她不聪明,就不可能成为沈家千金的心腹伴读;如果她不聪明,就不可能扮演好一个传说中琴棋书画皆不凡、闺学出色到足以称为贵女楷模的沈家千金……而且这个女子也足够狠,连容貌都毁了,这样便可理所尝然地将脸遮起来,不教任何人发现她并不是真正的沈家千金。 所以周枢想不透,这么聪明的一个丫头,为什么始终不愿与他多做接触?即使他想办法将所有可能在监视着她的人给支开,给她创造了示好或投诚的环境,她却从来不为所动,仿佛不明白他是一个绝对可以给她支起一片天,提供身家安全的强大依靠——他家世足够显赫,他的为人更是足够温和善良,已然没落的沈家,根本禁不起他随意抬起一根手指头揉捏。 只要能傍上他,她的生命绝对会得到充足的保障。 但她不肯。 周枢捉摸不定她这是看不上他呢,还是认为他所拥有的不足以令她感到安全,更或者是……她从来不相信任何人,绝不肯将身家性命交付在别人手上,任人搓揉? 在没弄明白她的心态之前,他的好奇心不会得到满足,而,得不到满足的好奇心,便拖住了他的脚步,最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因私忘公。 这真是个新奇的体验…… 把公事丢在一旁,老是想着见她、试探她。像是个无止无休而无聊的循环,他非常想看看她的模样,但她什么都好说,就是不肯给他看到,于是他只好更勤于上门,制造更多两人相处的机会。 不是今日上门与她对弈几局,便是与她相约到万佛山礼佛,为先人祈福或做法会等等,名目众多,每个月总能成功约她出门一次。 这样的出门次数算是相当合理的,毕竟她还在守孝,深居简出是应当的。而他这个未婚夫,勤于相伴,以慰伤怀,也是应当的。 沈大千金无论欢不欢迎,都得在他出现时接待他,但周枢却没有得逞的愉悦感,事实上,他有些厌倦了这样费尽心思却得不到想要结果的感觉。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个耐心非常好的人,但现在证明,他还是高估了自己。自个儿的性子,还有得磨呢。 他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耗费这样大的心思,却又一无所获。他连她的性格、想法都无法掌握到一丁点。 最终,这一切导致了一个结果,他对她愈来愈在意,在意到即将要失理智了……当周枢隐隐发现了这个不太妙的端倪时,是考虑过要稍停一下的,克制一下对她太过的好奇与在意,让自己脑袋冷静一下,也好专心于公事,这阵子实在太懈怠了,对京城那边很不好交代…… 于是他决定在这次陪同沈家千金上山礼佛回来后,好好专心于公事,甚至不引人注目地离开凤阳城一阵子,他觉得该去棠城一趟,从线报来看,那边似乎有些不寻常。 短时间内必须放开对沈家千金的紧迫盯人,周三少心中是有些不情愿的。所以他决定趁这次礼佛时,找她好好谈谈,至少要撬出一点点她的真面目,好让接下来不能相见的时日里,可以好好琢磨一番。 然后,这天,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谈,他就被袭击了——在陪同沈家干金上山礼佛的途中。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缓缓苏醒,抬手摸了摸正在发疼的后脑勺,那儿肿起一个大包,虽然被简单地包裹着,但触手仍然有些黏稠,想是流了些血。再加上身上许多地方隐隐作痛,虽然头痛得没法立即想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知道他大概算是遇劫了…… 没有当场被格杀,代表他活着更能让劫持者获得利益,他得好好想想,列出可能的人选…… 等等!他被劫了,那么,沈家千金呢?还有其他随身伺候的小厮丫鬟呢? 晕沉沉的脑袋稍稍可以运转后,周枢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替身沈小姐的安危,也顾不得脑袋疼得一抽一抽,就要四下摸索。然后,他的右手指挥到一只手掌,那只手掌因为他的碰触而下意识地缩开! “云端?”他开口确认。 “三少。”带着点沙哑的声音,回应了他。 “你还好吗?”周枢手朝她发声的方向探去,很轻易就摸到她衣袖一角。 他想,他们被困住的地方应该不大,不然她应该会离他更远,连衣角也不会让他碰到。近半年的相处,虽然觉得她浑身充满了谜,却很轻易地可以知道,她是极希望能离他多远就多远的。 “我很好,身上没伤。” “我昏迷多久了?” “约有四、五个时辰了。” “只有我俩被捉吗?”昏迷在地上那么久,想必是着凉了,身子熟悉的酸痛感,证明了他的猜想。还好他自幼就习惯了小病小恙,一些些不舒坦,并不能让他失去冷静的思考。 “现在是。” “现在?”难道原本他们还跟那些随从一同被捉吗?“原本不是吗?” “……嗯。”回答得不太干脆。 “你为何迟疑?” “我不知道那些一同被掳的人是否还活着,反正如今他们只带着你我二人上路。” 周枢顿了顿,冷静道:“无论他们有何下场,也不是我们现在该担心的事。你也别多想了。” “好的。”语气很乖巧。 “现在是夜晚了吗?还是我们被关在不见天日的密室里?”他又问。 不过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他微拢着眉,正想问什么,突然,她欺身上前,将他的嘴掩住,并道: “闭上眼,有人来了。” 确实是有人来了,烛火的光芒远远地就照了过来,在全然黑暗的地方更是明显地可以察觉光源的动向。而周枢在闭上眼之前,及时地借由远处那点稀微的火光,看到了身边这名女子的侧脸…… 这张没有被纱巾所遮拦的脸,终于有幸见到了,虽然此时能见度极差,所谓的看到,不过是隐隐约约的轮廓线条,但总算是看到了…… 她的蒙面纱巾,不会是正绑在他脑门上包扎着伤口的那块布吧?周枢很快串连起前因后果,心中涌起了一点点笑意,以及,许多莫名的波动。 但这样感性的想法,也就只能这么多了,现在身陷险境,实在不容他胡思乱想,还是先认真想想要如何自救吧。 “他醒了吗?”随着火光照进来,两名男子推门而入,将这窄小的房间照得半亮。为首的年轻男子看着杨梅问道。 “没有。”摇头。 “只是碰到头,怎么会昏迷如此久?” “他病了,额头发烫。”杨梅语气很谨慎。 火光向他们更趋近了些,像是要确认周枢的身体状况。那个提着灯笼的人嗤声道: “果然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不过磕破了点皮肉,躺在地上睡一觉,然就病了!真是不济事的废物,老天真不长眼——” “小四,你少说些吧!”明显是两人里较为有地位的男子有些无奈地制止提灯笼的男子再说出更多狂言,或者,泄露出许多不应该说的。 让那名叫“小四”的人闭嘴后,男子蹲下身,伸手轻触了下周枢的额头,发现确实是有些烫,然后提起周枢的左手手腕把脉起来。 杨梅看着那名正在确认周枢病情的男子,神色安静且顺从,以最不会令人提防的姿态静坐在一旁,明显一个弱女子模样。 “等会我让人熬碗姜汤来,或者还能挪出一床棉被……暂时只能这样。”男子看向杨梅,当然也看到了杨梅左脸上的两道长疤。她脸上的伤,已经没有半年前那样的狰狞难看,但毕竟是破相了,那划痕就算从深红色转为粉红色,却仍然是存在的。“沈姑娘放心,再过三天,便会有大夫来为周公子开药方治病。” 沈家千金破相之事,凤阳城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所以在劫了这两人后,并不用担心会劫错人,一个破相的沈家千金就是最好辨识的目标,她身边的锦衣贵公子,不是国公府的三少爷,还会是哪个? “哼,还给他请大夫看?何必如此费事!”那个叫小四的男子不平地低声咕哝。 主事男子没理会他,仍然看着杨梅.脸上带着足够的诚恳: “沈姑娘,你不用害怕,我们并无意伤害你。等这件事情过后,定会将你完好地送回沈府。至于现下,还请你多多费心照看周公子。” 杨梅只是静静点头,没说话。 这些人的目标是周枢,而她只是顺手一同劫来的。虽然累赘了些,但也不是起不了作用。或许当他们希望从周枢身上获取什么东西而周枢不愿意提供时,她就是个很好用来威胁的筹码。谁教她是他的未婚妻不是? 杨梅的注意力虽然大多放在主事男子身上,但也没有完全忽略那个始终一脸不驯的“小四”,这个叫小四的男子,脸上表情非常丰富,就算不开口说话,也能泄露许多讯息。 与其相信主事男子和善的口头保证,还不如解读小四脸上的表情,藉此了解他们那方人马对于他们两人的处置意向。 这些不知来路的人,目前看来是没有杀人灭口的想法——至少,对于她这条倒霉的池鱼,没有。 “还有需要什么的话,等会有人送饭来,你可以提要求,我们会尽可能地提供。”男子又等了好一会,像是想等到周枢醒来,但他发烫的额头似乎说明了这个期望不可能实现。于是只好起身离开,并承诺会尽快送些食物与用品过来。 杨梅起身送客,并不是因为她多礼,而是趁机探看门外的情况与地形,只要一眼,就能记在心里,所以没有引起任何人警觉。 当门板从外头关上后,站在门边的杨梅甚至听到了门外那个叫小四的男子压低音量的抱怨—— “……干嘛对周枢那么好?如果证明了他们家是……的走狗,我绝不教他活着离开!这周家凭什么……就算不是我们,你以为上头那人就会放过他……” 后头说些什么已经听不到了,因为小四的抱怨也没机会完整表达就被遏止,杨梅生来比别人灵敏的五感,能听到这些,已经很好了。 当外头的所有声响已经远去到再也无法以听觉捕捉到些许,杨梅才松了松直挺挺的背脊,在黑暗中,小心挪近周枢。以低得近似气音的声量道: “三少?” “我还醒着。”周枢带着点苦笑地回应着。 “现在约莫是寅时,等会送来饭食,应该算是早饭,吃完后,天还没亮,他们就会带我们上路。”她很快简单说明目前境况。 “你怎么知道?”难道在他昏迷期间,这两个人已经来过不止一次了? “他们劫走我俩时,打晕我的力道不够大,我便装作昏迷,听到方才那两人的对话,原本他们想立即将我们带离凤阳,但因为你的失踪,引得全城立即戒严,他们没料到官府的反应会这样快速,于是只好将我们先安置在一处民居里,想要等到天亮时,就立即将我们带走。” “既然昨日没来得及将我们带出城,今日更不容易。除非他们可以不经由城门出去。”周枢缓缓说着,脑中迅速回想着凤阳城的地理与官府镇守的几个地点。 “他们应是打算将我俩伪装成不同的模样,并且将你我分成两批人马带走,以减轻嫌疑,这样也好互相牵制,教我们两方因为对方被挟持,而不敢兴起趁机逃脱的念头。” “这是他们说的,还是你想到的?”周枢听完,一时也没太担心自己的处境,或者可能会有的悲惨下场。反正在对方达到目的之前,他是死不了的,也就不用从现在开始担心了。他现在后脑胀胀发疼、前额突突生,身子发热、骨子生寒,浑身上下可说难受得不得了,还是先谈一些能令他感兴趣的话题,再谈其它吧。 “我认为他们很有可能这样做。”为了安全起见,再儍的匪徒也应当懂得做坏事的章法,不然凭什么敢做坏事? “呵……”周枢闷笑了下,吁了口气,很是感叹地道:“是基于同命相怜,还是因为这半年来的相处,我的真心终于捂热了你的清冷,于是你能这样直白对我说话了?”有种好荣幸的感觉呢。 ……杨梅一时沉默了。 “怎么了?” “都这个时候了,你计较的居然是这个。”杨梅觉得这个周家三少后脑勺那个伤口带来的伤害,或许不仅仅是流了血、肿了包,还可能包括思维混乱抓不住重点…… “这对我很重要。”周枢带着笑意地回答,却是十分认真。“毕竟我已经被你虚与尾蛇太久了,总会期盼得到一点真诚的对待。” 杨梅不语,没兴趣理会他在这样的困境里不思自救,反而计较着这样无关生死的小事。 周枢早已经习惯她的冷淡,不管是庄重自持的守孝女沈云端,还是脱去沈云端面具,真实的那个淡漠的杨梅丫头。她在他面前,总是冷冷淡淡的,像颗怎么用热火去烧也烧不热的寒石。 若不是眼下落到这境地,这份冷淡大概很有机会挑战地老天荒的极限吧? 她就是闪避着他,她就是恨不得离他远远的,她就是……不想理他。 “如果真如你所料,我们被分开带走,那么,想必押送你的人会比较宽松,若能找到机会,你就逃,先让自己安全吧,不用顾忌我。”周枢感受到她对前一个话题的无爱,于是很从善如流地谈起现下的因应对策—— 这是唯一能教她理他的办法。 她当然不会顾忌他。 杨梅心中早就这样决定,不用他此刻故作大方地朝她施恩似的说这样的话,她也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劫匪的目标是周三少,她无辜被连累,能找机会逃脱,她当然会毫不迟疑地立马离开。 她的存在作用很小,既然很小,就表示逃了无关大局,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既然如此,她能逃脱,反而还有机会保存自己的小命。 “你听到了吗?” “嗯。”杨梅的回应很简单。既没有感动涕零,也没有坚定要求同生共死,就一个应声,将他应付过去。 周枢心中难免有些怪怪的,觉得她的反应很无情,这种无情,像是一种讽刺。让他因为发烧而通红的脸,似乎又热上几分。 “我说……你……”这种不自在的感觉,让周三少心中涌起一抹不愉快的感觉,并且有些幼稚地想要让对方也跟他有相同的体会,所以冲口道:“我们这样前途未卜的境况,或许明日就身亡也说不定,你……愿意好好跟我介绍一下你自己吗?” 杨梅发现自己并没有心惊肉跳的感觉,在周三少这样一番暧昧不明的语意里,暗指着对她身分的了然。而她,似乎早就隐隐明白,这个周三少对她的亲近,本来就是基于怀疑的目的,而非真正将她当做未婚妻关怀。 “我现在是沈云端。”她为了保住小命,向来敬业。扮演沈云端就是为了给这个周三少看,那么,她这面具就尽可能的不在他面前脱落。 “哦……那在沈云端之前,你是谁?”周枢不放过她,不愿被她的说词糊弄。 “是什么名字,又有什么重要?”杨梅在心中小心计较一番后,缓缓道。 “也是,毕竟‘杨梅’这名字,没有沈云端好听。”周枢轻笑的声音在谈论无关紧要的天气。 她一点也不意外他知道她的真实身分,所以也没被吓到。 这半年来,这个男人始终以一种审视的目光采寻她,就像在研究一件什么好玩的东西、有趣的谜题,因为有难度,解不开,于是才勤于上门。 “怎么?吓着了?”周枢问。 “倒是不曾吓着。”杨梅平稳的声音正好证明她说的话。 周枢实在很讨厌眼下黑暗的环境,如果他能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的话,肯定能捕捉到许多有趣的反应。 他很想知道,突如其来地揭开她的身分,那一瞬间,她是怎样的脸色神情? 可惜了,他没看到。 原本还想说下去,但杨梅突然伸手捉住他右手,低声道: “有人来了。” 于是周枢只好安静闭嘴,做出虽然已醒来,却病得昏昏沉沉的虚弱模样。 果然是有人来了,四个长相平凡,容易过目即忘的灰衣仆人打扮的男子,端来了饭食姜汤,捧来了床被,还留下一根足以燃烧半个时辰的蜡烛与烛台,让他们可以好好吃上一顿饭,在饿了五个时辰之后。 周枢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简陋的食物,也没待过这样破败的房间,那一床棉被更是不敢细看,怕发现太多不忍卒睹的脏污后,再也不敢让它近身…… 一切都糟糕极了。 但,非常值得安慰的是,他终于能看清她的长相了。 她比他想像的更为好看——即使她脸上有伤痕。 而她的这种好看,极得他的心…… 周枢轻轻揉着额角,觉得自己的麻烦似乎更多了些。 虽然她仍然面无表情,眼中没半点情绪,但周枢很肯定,若是给她找到机会,她一定会立即逃走,不在乎他的死活…… 当他一时冲动揭穿了她的身分后,只有他死,或她逃,逃得远远的,再不用扮演沈家千金,那么,她才有机会活下来,并且过着平安的生活。 周枢觉得自己对这个丫头上心了。 而这个让他上心的丫头,心中八成在期盼他能“合作”些,乖乖死在匪徒手上吧…… 第七章 老实说,就算周三少没有当面揭穿她伪装成沈云端的身分,趁这次被劫持的机会,她便已打算逃离这里。离开沈家、离开凤阳,将属于杨梅的一切都抛开,重新活出另一个人生。 是的,她不叫沈云端,却也不叫杨梅。她出生时的名字,并不是后来别人叫的名字,而杨梅这个名字,却是十岁以后才给起的,为了切合奴婢的身分,为了活下来。 所以,对她来说,叫什么名字,真的无所谓。 无奈地被迫扮演沈云端,享受起身为沈家千金的奢华生活,她丝毫不感到心虚,也没有感到多荣耀。她想过真正取而代之的可能性,并不是被那天大的富贵给迷花了眼,而是、仅仅是,考虑到活命的可能。而现在,更好的选择摆在眼前,她当然要把握住。 危机与转机并存,她总是得在压迫里找出喘息的生机,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后,对于被劫持,她的惊吓并不大。只要还没死,就没有什么好怕的。再难,还有比在沈宅难吗?沈宅十年,她表面风光,却不能说过得好。为了生存,她成为沈云端博得好名声的枪手,怂恿着沈云端虚荣心愈来愈大,让她尝到盛名带来的甜头;又让她知道,并无须真的付出那么多,却可以享受最崇高的名声——只要让四个大丫鬟都成为她的课业帮手就行了。 刚开始,她这样做,并不是想在沈府力争上游过好生活,而是为了避开一些恶仆的骚扰,他们欺生欺弱,强者吸食弱者的血肉—有的人苛扣她该得的月钱,而有的则是想侵犯她的身体……这些黑暗的事件,在任何群聚的地方都很常见,弱肉强食,没有本事的,就活该被压迫,不必去找谁申冤找公道。 这世上,人只能靠自己,不想死,就得想尽办法活出一个人样,就算那些手段见不得人,甚至是……引得一名闺秀性格歪长、好逸贪名而恶劳、满脑子风花雪月、成日想着弹词话本里的爱情故事,幻想以最奇特的方式来过到自己的姻缘——老实说,对于沈云端长成如此,她没有丝毫歉疚,即使她确实得负点责任。 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为着安全度过没有保障的奴仆生涯。一个丫鬟,死于各种意外太正常不过了,而她的种种作为,足以让沈家的主子们兴起灭了她的决心,所以她一直很小心,并且还拖着其他人一同下水当共犯。 奴仆的性命在主子的眼中就是蝼蚁,她再清楚不过了。 就说那个已经被处置掉的藏冬丫鬟吧,她的死,不过是知道沈云端需要一个人来扮演她,乖乖待在沈宅守孝,而藏冬害怕,不肯从命,于是就“病亡”了。知道了主子的疯狂计划,却不肯乖乖配合,哪还有活路?虽然,藏冬看得很清楚,她扮演完沈云端,待真主子回来后,她也是会被处理掉的,于是不肯从命。 藏冬没想到的是服侍了那么多年的主子,居然这样心狠,她一家子都是沈家几辈子的家生子,再如何被厌弃,也不至于丢了性命是吧? 但她就是丢了命,全家还被远远打发。 这不是沈云端交代林嬷嬷做下的,但林嬷嬷这样处理时,沈云端是没说话的。 对再有情分的人都如此凉薄了,所以杨梅从来不会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周枢对劫匪而言很重要,有利用价值的人,当然不能死。但她就可死可不死,端看劫匪心情而定。了解自己的处境与地位后,杨梅当然会想办法逃跑,而且还是一个人逃。 她从来就不是个有恻隐之心的好人,做人也务实,她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或许有五成的机会在逃脱之后,不会被追捕——她知道这些人的时间很紧迫,消耗不起为闲事耽搁。可,要是她带着生病中的周三少一同跑,那么就完全没有机会逃脱成功。 所以,周三少还是留下来吧。这样至少对他的病况有帮助,运气好点,还能等到周家派人来营救他。一个这么有价值、有身分的人,劫他的人只要不是与周家有血海深仇的,大抵也不敢随便拿他的性命开玩笑。 至于,这场劫数过后,周三少能不能活下来,也轮不到她这个小小的角色来担心。她只要担心自己的小命即可。 所以被劫至今,她都表现得安静而顺从,并不窥探,也不惊惶。有食物就吃,闭上眼就睡,在还没找到机会逃跑的任何一刻,她都得努力地养精蓄锐。 “你怎么吃得下?”周枢忍不住问着状似吃得津津有味的杨梅。 “当然吃得下。” “你虽是个丫鬟,但在沈家也是过得极为舒坦吧?吃穿用度比一般殷实人家的姑娘更好。习惯了正常的吃食,怎么还吃得下这些东西?”周枢这几天总算知道世上还有这样难以下咽的东西,也是被称为食物的。 杨梅抬头看了他一眼后,又专心对付起手中那粗硬得像是石头的杂菜窝窝头,每一口都拌温水吞下,只要是食物,就没有吃不了的—有食物可吃,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你是不是在心里觉得我这样挑剔的人,饿死活该?”虽然很饿,但周枢真的没办法吃下这些东西,太硬了,牙都咬不动。之前还能因为实在太饿了,跟着一片马肉乾耗了半天,在几乎噎死自己的情况下,终于塞进肚子里。怀疑自己吃下的不是马肉乾,而是马鞍…… 而今,他真的没办法再虐待自己的胃了,就算饿死也不要再勉强自己了。捧着一碗煮得辛辣的姜汤,缓缓啜饮,稍稍抵一下饿。 “……他们不会让你饿死。我刚看到他们让厨房煮粥,你等会应该会有正常点的吃食可以下腹。”这几天奔波赶路,又要躲避官府的追查,吃的都是冷硬乾粮,韧命如她,会习惯;而娇贵如他,会拒食。 “你在安慰我?”扬了扬眉,周枢感到受宠若惊。 “我说的是事实。”同是落难人,她有什么好安慰他的?再说,空泛的口惠,是最没用的东西。 “外头没有人看着,是吧?”周枢突然问她。 “现在没有。”刚才不就听到那几个人走远的脚步声了吗? “你的听力很敏锐,可以听得比别人远,所以虽然知道他们应该都走了,就怕还有人留在暗处监视着,所以多问一声。”其实他的五感也相当敏锐,不过现在处于生病中,没那么犀利。 “你想说什么?” “我想,今天会是你的好机会……”他极小声地说着。 杨梅眉稍微动,眼神平静。不语。 “如果你顺利离开了……不会再回沈府吧?” 她看着他。 周枢笑了笑:“也就是说,今天或许就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见面了?” 这很重要吗?他与她,本来就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杨梅非常清楚。 今天是他们被挟持的第四天。在被挪出那间民居时,两人都被蒙住头脸,什么也看不到,完全不知身在何处。然后就被塞进一辆装满杂货的驴车里,非常局促地被压在那些货物底下,也不知道驴车走了多久,反正那段冗长而无法视物的时间里,他们似乎被灌了昏睡的药物,一路迷迷糊糊地被带走了。 在出了城门,而且走得够远,足以让劫匪觉得安全之后,他们两人才终于不用被一堆货物压着运送。终于得到好一点的待遇,但两人却是被隔离着,也不让他们共处一辆车子。直到今天,下了驴车,被带进了一间驿店,举目四望,茫茫无人烟,就这一间立于官道旁的破烂小店,给旅人一个暂时休息吃饭的地方,极之克难,像是风一吹就会散倒似的。 这里似乎是劫匪的窠穴之一,不然他们不会放心让他们下车放风,甚至带他们到这间小房间关着后,便只将门窗锁住,不教人在外头看守。 周枢的病体一直没有痊愈,额头始终低烧,杨梅猜想他们会在这里短暂落脚,大概也是为了找个大夫来给周三少治病。周三少的身体不好,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生的是富贵病,不能劳心、不能累;不能专注做学问、不能学武,最好永远待在温暖舒适的环境里,保持心情愉快,才能让他活得长久一些,不会动不动就发烧着凉。 花了大力气把周三少抓来,还没达到目的,当然不能让他病死,他后脑勺不小心磕出来的伤,并无啥大碍,但他娇贵的身体却是容易生病体质,再拖下去,恐怕会出大问题,一定得找来医生看看的。 在这个荒凉的地方,看似四方空旷,无处可去,但杨梅却觉得在这样容易让劫匪放松警戒的地方,反而很适合她计划潜逃。 不过她没想到周三少居然也发现了她的意图……难道是因为看到她努力吃东西,蓄积体力,所以猜到她的打算? “看在我们今生可能就此永别的分上,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如何?” 他的身体病得很难受、胃里空得直犯呕意,想要缓解眼下情况,只好转移注意力了。这个叫杨梅的小女子啊,可是花了他半年的心思都没能攻克的难题呢,她的心志,坚硬得不可思议——比她手上那只窝窝头还硬实,像是没人能咬得动。 “我只是一个卑微的小丫鬟,所做的一切,不过只是想残喘活着,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你好奇。”这是大实话,两人的身分天差地别,身为贵公子的好奇心,不该浪费在一个奴婢身上,那太掉价了。 之前的殷勤审视,可以理解为对未婚妻的好奇;而今知道她的真正身分,若还仍然好奇,就太可笑了。 周枢定定看着她良久,有些艰难地轻声道: “但我就是好奇,怎么办呢?”语气如丝,带着点不知来由的黏缠与试探。 他们对自身的身分都有清醒的认知,也知道想要在这世道上活得舒心,就是在世俗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活着。想叛逆、想张扬、想放肆,都可以,但那都是有底限的,一旦越界,或者企图反其道而行,就要有无处容身立足的觉悟,因为那是极为可能的下场—— 比如说,像知夏这样的奴籍丫鬟,对主人来说价值等同于物件,想从体面的物件转化为体面的良民与贵族,如此巨大的身分跨跃,唯一的方法便是爬上贵族的床,得到宠爱,获得子女。这是社会允许的。 比如说,若是周三少不小心对一个丫鬟太过好奇,动了念头,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她收到身边,当丫鬟通房最是恰当;若她是有造化的,因宠爱获得身分提升,不过是个贱妾姨娘,半仆半主子的就这样在富贵堆里夹着尾巴安分一生,才是正常的结果。 但是这种生活从来不是杨梅的追求,而周枢心中也明白,这个特别的丫鬟正因为非同一般,才招致他如此好奇。 世俗允许的,不是他们要的,于是就成了一个死结。趁一切未晚,放弃,是唯一的选择。对彼此都好。 杨梅吃完最后一口窝窝头,抬头与他深邃的眸光对视。对于这个饱食终日,总是太闲,以致于有一大把时间对她表示出兴味的贵公子,她从来没放在心上过。至少,除了猜测他的意图、分析他的行为对她是否有害之外,其它的都不在意。 不同世界的人,有什么好在意的?他的身分再高贵、长相再好、脾性再优,都与她没有一点干系。也只有企图争取成为他床边伺候的人,才会对他在意,找出他所有的优点,并加以放大,然后给自己倾心的理由,渴望得到青睐,一如知夏。 “如果你我都能活下来,以后也不会再相见,正好让你忘了这些莫名其妙的好奇。”杨梅难得给人忠告,看在他即使知道她的真实身分,没有勃然大怒,仍然带着善意的分上,她的口气,总算带着点温度。 周枢突然感到有些狼狈,为着这个女子的冷淡与……不解风情。 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子,但却也笨得像颗石头,一点灵性也没有! 这样的她,比拒绝或无视更让他觉得难堪。 虽然,他对她的好奇,还不至于坚持到天长地久,并且转化为情根深种什么的,但,她的反应……也实在太令人……不舒服了! 他毕竟是个贵族公子,而她,不过是个丫鬟。而丫鬟竟敢给贵公子提供忠告?这实在是太逾越了! 周枢在心底告诉自己,他不是在气她的拒绝,而是气她不知尊卑的逾越! 接下来的时间,周三少看起来仍然是温文儒雅,神色平和。即使被病痛所苦,也没带出一丝脾气来为难身边的人。 但感官向来敏锐的杨梅还是隐约察觉了周三少心情很低迷、很不好,投注在她身上的眼神,都不再那么频繁,甚至刻意不再看她。 但,这又怎样呢?他是个有身价、有闲情的贵公子,就算落难,也不会轻易被当成随时可以宰杀的人命轻贱——跟她完全不同。 她得随时想办法自救,而他则可以等着成千上百的人来营救他,所以心中关注的重点完全不同,理所当然。 她一直在等机会离开。听送饭的嘴碎婆子说,入夜后,会有一名医者赶过来,到时生病的周三少将可以得到治疗。她认为,治疗的那段时间,会是很好的机会。由于这间野店立于四面荒郊之地,就算不将他们两人关 在屋子里看守,他们一个病人、一个小女子,又能走到哪里去? 那婆子可直接说了,这附近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野兽蛇虫倒是不少,走错了方向的话,十天十夜都过不到一个人,就算没有活活饿死,也会被野兽攻击而亡……这些话当然是在恐吓他们安分待着不要企图乱跑,但放眼四望的荒凉,倒也证明那婆子的话有几分可信。至少徒步逃脱的话,必然很危险,只要有点脑袋的人,都不会选在这儿逃跑,待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总是更有生路些。 就是因为一般人都会这样想,所以这儿其实才是最有可能让她逃脱成功的地方。 所以她在吃完晚餐后,就立即缩在角落闭目睡觉。她需要养精蓄锐,想逃,就得一次成功,不然她恐怕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了。 周枢也不吵她,可能他也没有太多体力来跟她攀谈什么了,生病加落难,早已把他的身体给磨得疲乏至极,再也没有办法维持悠闲贵公子的心情,没事逗逗她了吧? 这样正好。 房间里的两人都在闭目养神,整个空间里有种安静宁谧的错觉。虽是落难成阶下囚,但因为两人都没有神色凄惶,于是便像是互相给了对方一种镇定的力量,让他们能在这样的困境下,随过而安,即使下一刻,灾难可能突如其来…… 然后,灾难真的来了! “碰”!从外头锁上的门板突然被一记力道重击。巨大的声音让屋内两人都吓了一跳,同时睁开眼! 杨梅很快起身,随手抓了把板凳,挪到床边放好,坐下。目光紧紧盯住那正被重击着的门板,想必不久,外头的人就会破门而入。 周枢从床上半坐起身,看了门板一眼后,注意力便放在杨梅身上,思考着她挪椅子坐到他身边这个举动的用意。 重大的撞门声,自然引来了整间野店所有人的注意,外头的人声渐多。许多人都在开口说着什么,众声汇聚成杂音,听不清谁说了什么。而并不坚固的门板,终于被打破成零散的碎片,一道纤秀的身影率先冲了进来! “你是周枢?周森的幼弟?”闯进门的女子手持一把短刀,姣美的脸上满是凶狠的仇恨。 “在下正是周枢。”周枢轻咳了几声,淡淡地应道。 “很好!那你就受死吧!”边说边扬起短刀,就朝周枢身上刺去—— 同时—— “清程!冷静点,不要这样!”一名男子从门外冲进来阻止。 “碰”!这是一把板凳俐落将短刀的行刺路线给打歪、短刀打飞,并将持刀的纤细少女给顺势扫偏,朝另一边倒去,几乎撞墙所造成的声音。 幸而后来的男子身手极好,将那少女给搂个满怀,没让她在被板凳打中后,又不幸撞到墙,狼狈到所有的面子都丢光。 “清程,你还好吗?有没有怎么样?手有没有伤到?”抱住行凶女子的男子忙不迭地追问,像是恨不得好好将女子给仔仔细细检查一番,来确定她果真没事。 行凶女子完全不领情,也顾不得被板凳挥打到痛麻的右手臂,整张脸气得发黑,柳眉呈倒竖状,用力将那男子推开,又想上前给自己挣回一点面子! 杨梅站在周枢身边,全身戒备,手上那把板凳仍然抓得牢牢的。她的态度很明确——如果那女子敢再上前行凶,板凳就会再砸过去,绝对不跟她客气。 情况如此危急,但周枢突然觉得很想笑。而沉闷了大半天的心情.霎时烟消云散:心中复又升起一抹软软暖暖的感觉……她在护着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总之是这么做了。 杨梅那毫不客气的一下,到底仍是让行凶的女子有所忌惮,再不敢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恣意砍砍杀杀,只能恨恨地瞪向杨梅,然后先被杨梅脸上那两道毫无遮掩的长疤给惊到了,女人的容貌等同于她的命,而这个毁容了的女子,竟然敢光明正大地以素面示人而不觉得羞?这是何等的……勇敢。 接着,因着这伤疤,女人总算想起杨梅可能的身分,竟是嗤笑出声。 问道: “你是沈云端是吧?那个不幸在上山礼佛途中,因马车滑落长坡而跌出车外,被尖锐的树枝给伤了脸,再也治不好的那个沈家千金是吧?” 杨梅没有回答,安静地看着这个叫“清程”的女子,眼神深沉,闪烁着难以言说的异色。 “也是,像你这样遭遇的人,也只能紧紧护住你身边那个唯一个娶你的人。谁教他倒霉地在你破相前就交换了庚帖,为了保有好名声,亲事自然抵赖不得。但,他肯娶你又如何?不过当娶回一个摆设罢了,如果你在他身上寄托了幸福的期望,那就太傻了!他不可能对你好,他们周家都不是好东西!我恨不得他们周家——” “清程!”男子紧张上前,拦在女子面前,想要说服她离开。“这会儿李大哥就快赶到了,如果他知道你擅作主张,想要对周家的人行凶,他不会高兴的。我们劫了他来,不是为了逞一时之快的!” 男子提到的李大哥,想必在女子心中很有分量,至少女子脸上的狠色是消退了些许,虽然还是愤愤然,却不再那么冲动了。不过仍然止不住在周枢面前耀武扬威一番,就算不能动手,至少绝不让他好过。而且,也不能让那个冒犯她的女人好过—— “沈云端,这个男人你已经当成夫婿看待了吧?可是你一定不知道,周家娶你的理由。赫赫周家,再怎么不挑剔媳妇,也不至于看中你这个门户破落的孤女。你虽然花了大力气经营起贵女典范的好名声,让教养过你的二十几个嬷嬷女师对你赞不绝口,一路将你的名声给传进京城贵妇圈,但这点儿虚名,还不至于让京城那些眼高于顶的高门大户因此将你这个乡下丫头当成一个理想的媳妇人选!” “无论你怎么说,我已经是周家未过门的媳妇了。”杨梅一脸坚强而倔强的表情,看起来像在强撑着自己的脸面。 对于周沈两家的婚事,杨梅多少是有些了解内情的。周家图什么,她不知道,但沈家决定与周家结亲的理由,她却是知道的。当初沈家两位老人家攀上周家,巴望着的也不是什么百年好合的念头,心中八成还存着这位少爷只消活到给沈云端生下儿子即可驾鹤西归的美好展望…… 沈老太君想要藉周家的势,让沈家荣光再起。沈夫人则是太了解自己女儿的德性,知道沈云端并不是真如外人说传的那样品性端淑到足以为全国贵女典范,她只是有些小聪明,却天真冲动鲁莽,将世上一切想得太容易,太过顺心如意的人生,让女儿几乎要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这世界是围着她的需要而转动的,她应该要心想事成,所以给她找个身体不甚健康的夫婿,或许看在她不嫌弃他可能活不长久仍愿下嫁的分上,婚后日子会好过一点,并期望病歪歪的夫婿没太多心思力气去发现妻子的真面目…… “能不能过门,还很难说。就算过门了又如何?这周家只想从你沈家拿到一样东西,等拿到了,你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到时能不能活着就不一定了。”那名女子一张好看的脸满是恶意的笑,就想看着“沈云端”这个生来养尊处优的天真大小姐脸色大变,最好哭闹,朝周家三少撒泼逼问真相。 周枢随着女子恶意挑拨的话语而终于将注意力从杨梅转到她身上,开始猜测起这名女子的身分。这时女子也狠狠地瞪着他,冷笑道: “怎么?憩反驳?周枢,你敢对天发誓你娶沈云端不是有目的的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父为在下定了沈家的婚事,于是在下便与沈姑娘有了婚约,何来目的一说?”他平和冷静地说着。 “哼!你敢说你娶沈家千金,没有不良的目的?” “自是没有的。”周枢不明白这个女子为何如此不屑又愤怒。 “你有!你本就存心不良,如此欺一个孤女,你羞也不羞?” “清程,即使你对周家有气,也无须在此与一个病人争论,这并没有意义。”一直努力在消灭女子怒火的男子,语气有些无奈。幸而他已经让人把无关紧要的杂人给远远打发出去了,在场的都是自己人。 “他们周家与皇家狼狈为奸,陷世家贵族于不义,都不觉得良心不安,我只是在此揭发他们的恶行,又怎么了?我等着看,看老天给他们报应!” “这位姑娘,你口口声声辱我周家,敢问姑娘,我周家究竟怎样得罪了你?又有何恶行?还请你好好说个明白。”身为周家子弟,自是不能任由人无端诬蠛清誉,再怎么处于弱势,也不可失去傲骨尊严。 “你还敢做出这一副样子?你娶沈家千金,不过只是想夺取沈家的‘金书铁券’!你敢否认吗?当着沈云端面前否认!” 金书铁券? 这话一出,屋内所有人霎时都呼吸为之一窒,静默了下来。 “……沈家有金书铁券?”杨梅轻轻地发声问道。 “你竟不知道?沈家身为洪霄王朝开国功臣之一,当然有祖传下来的金书铁券!当年圣武太祖总共制了三十六张金言铁券赐与功勋最为卓着的三十六文武大臣,史上从未有哪个朝代的皇帝如本朝太祖一般慷慨,一口气发出如此多金书铁券,并言明富贵与国朝同享、爵位与国朝同存……而如今,所谓的三十六功臣,世袭罔替的荣光,又剩下几家幸存?又还有几家仍然袭爵的?你沈家,如今仅剩你一名孤女,若不是有那么一张护身符,又岂能安居于凤阳,而不被权贵给瓜分掉你孤儿寡母的财富?但也就这样了,当年你父亲过世,朝廷拒绝了让旁支过继袭爵,于是沈家的爵位,理所当然就被搁置了,等同于收回。但皇家想收回的,可不止是爵位,最重要的是金书铁券——不惜一切代价。而周家,正是为皇家为虎作伥的人,丝毫不顾念这三十六世家五代的情谊,当年过命的交情!真正是狼心狗肺!”女子像是积郁已久,满腔的话蓄了经年,而今好不容易找到抒发口,竟滔滔然如溃堤状,快意倾倒而尽。 但她的主要听众却没有回馋她该有的正常反应。 杨梅——女子以为的沈家大千金,脸色有点诡异,定定地看着这名叫清程的女子,像在思索她怎么会有这样鲁莽的个性?不管不顾地说出这些并不应该轻易教敌方明白的事情,就为了自己高兴,或者为了想看到敌人脸色大变……这也,真是,太蠢了。 难道每个千金小姐都是这样天真的吗? 就算这侗清程认定了周三少定然逃不出她的手掌心,在利用价值殆尽之后,必然是一刀了结了他,不教他有活路,也大可不必跑来跟他说明白前因后果,好教他当个明白鬼吧? 杨梅突然有抚额的冲动,更想深深叹一口气,并且,打心底深处涌上一抹羞愧感…… 而另一个听众周三公子,则平静地看着女子,并不为她说出惊天的消息而动容或急于否认。如果眼前这名姑娘就是他此次遇险的主要对手,那他真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样的智力等级,真的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就算下一刻,他被这个冲动的女子给砍杀了,也真的于大局无碍。 “你是棠城白家后人,或者远定城的刘家后人?”周枢问出声后,见女子脸色大变,心中便有答案了。真是,好猜。 当年三十六功臣,太祖定下爵位世袭罔替、与国朝共存,一同共享江山荣华的承诺。然而,五代下来,因重罪被夺去爵位的有二分之一,而罪行重大的几乎都被灭了满门,在他印象中,这十五年来,共有两户因谋逆大罪被抄家夺爵,并且是由周家人执行,所以也只有这两家的后人会憎恨周家。皇权如天,一般世人敬畏如神鬼,不敢轻易有怨恨,于是便把听令执行的人当成仇恨目标,认做是遮蔽天听的奸佞之臣,人人得而诛之以伸张正义。 “我叫白清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今日好教你知道,我便是十一年前,被你大哥周森带兵抄家灭门的白家大小姐!我堂堂定远公白家,无端被冠上谋逆大罪,家族一百三十六口人全都一夜之间被砍头、被流放、妇孺不是发卖为官奴,就是没入教坊司,从此沦为下贱的卖笑卖艺人,受尽人世苦楚,但我仍然活下来了,从地狱里爬出来,就为了亲眼看到你周家的下场!你们一个一个,我都不会放过!”说到激动处,竟然又冲动起来,抄起短刀,就算不能让周枢一刀毙命,至少要让他大吃苦头! “白姑娘,你做什么?快住手!”这时一道大喝声远远从门外传来,当话说完,那声音竟已近在眼前,疾速地挡在女子面前,并轻易将女子手中的凶器给夺下! “碰”! 由于男子行动得太快速,并且注意力只在白清程身上,并没有来得及发现他的站位正在杨梅挥板凳的轨道上,所以,当他才夺下短刀的一瞬间,一把木制的板凳便已重重招呼上他的后脑勺。 男子甚至来不及痛呼出声,便已昏迷倒地。而行凶女子则成为一只肉垫,被牢牢压住,动弹不得。 由于一切发生得太快,造成的结果也太出乎意料,于是整间屋子里的人全都惊得呆了,待能发出声音时,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算了,不用说了,赶紧救人吧! “啊!李大哥!”痛彻心肺地尖叫。 “大夫呢?跟来的大夫呢?快找过来!” 有人奔到门口大吼,有人冲过去扶起地上的两人,有人还在发呆。 杨梅悄悄将板凳放下,然后安静而不引人注意地坐了下来,缩头缩脑地减低自己的存在感。 周枢右手虚握成拳,挪到唇边抵着,轻轻咳着。好不容易咳完后,同情地看着那名被砸了脑袋的可怜男子,忍不住也摸摸自己后脑已经消退许多的肿包。摸着摸着,终于将目光投向一旁表情很路人的杨梅。 杨梅很小声,且像是宣誓似的低喃: “你那个包,真不是我打的。” “本来我也觉得不是你,但现在听你这么说,却又不确定了。”他低笑。 “你怎么还笑得出来?”杨梅出声问。 “这样的对手……很难不笑。”他幽幽地道,语意分不清是庆幸还是哭笑不得。 哄闹闹的一群人将昏倒的男子,以及被压在地、不小心也撞到头的女子给扶到另一间空房去治疗了。他们这边一下子清静起来,只有两个手下守在门外。 “如果他们没杀掉你,你脱身后,不会放过他们吧?”杨梅轻问。 周枢眼色奇怪地看向她。一时没有回答。 “怎么这样看我?”杨梅疑惑问。 “你似乎很在意他们,为什么?” “不过好奇罢了。这些人……看来很难成事,也很天真。” “所以你就同情心大起?”周枢扬眉。 杨梅本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出来。闭嘴,低下头,再不肯说了。 近半年的相处,周枢对扬梅最基本的了解就是她是一个很凉薄的人,对什么都不在意,对自己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大多时候无悲无喜,给人难以下手的无力感。 所以此刻她的反应很不正常。 不正常到她甚至忘了掩饰自己的不正常,就这样直白地呈现在他眼前。 莫非……这些人里,有她认得的人? 不出两个时辰,周枢就发现自己的猜测很可能成真。 因为,杨梅居然放弃在当夜逃跑,白白放过那个大好机会,留了下来。并且开始尽心照顾他,在他开口说话时,不再是爱理不睬,反而显得热络起来。 周枢心中感到有点呕,为着,她怕是为着什么目的、什么人,于是对他和善起来。 对他而言,他周枢,就只有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差别罢了。她一点也不在乎他,不在乎他对她的在乎。 因为不在乎,所以聪敏精明如她,才会“不知道”他对她有着一些隐隐的情愫。她这样的人,向来只知道自己在意的。至于其他不在意的,如果对她没用,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一点脑筋也不肯费的。 第八章 “能告诉我你真正的名字吗?” “什么叫做‘真正的名字’?” “就是最初、你父母赐与你的名字。” “最初的那个名字,从来没有人叫过。”所以不算是她真正的名字吧? “……就算如此,那仍然是你真正的名字。告诉我吧。” “……尘姐儿。那时,我母亲,就叫我尘姐儿。” “星辰的辰?” “尘土的尘。” 杨梅忍不住想,如果她是以千金小姐的身分被养大,那种锦衣玉食、尊贵非凡,且无忧无虑的生活,会不会也让她变成像白清程或沈云端这样的人? 天真、自大,很容易生气、也很容易得意洋洋,却以为自己是在快意恩仇?尤其是白清程,都已经沦落到不堪境地了,却还是能够任性而为地过日子。若不是她吃的苦头不够多,就是一直有人护着,根本没让她真正吃到苦。 一个真正苦过的人,或许仍然愤世忌俗,觉得世上的人都对不起她,但肯定很能隐忍,心机也会被现实磨出来,做事绝不会只图一时快意,而没半点计算。 真正知道生存不易的人,不会把快意恩仇列在第一位。先要做到保存自身,才能考虑其它。人活着,一切才有可能。 杨梅总是记住当年母亲临死前不断跟她强调的话——要她活着!无论如何,要活着。 当要她活着变成唯一的渴求,不拘怎么活、以什么身分活,就可以想见其他人肯定是极为惨烈的下场,活命成了最大的奢望。 母亲更没有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什么也不说,就是要她一心活着,不要求她去做她没有能力做到的事。 当时家里发生什么事,她后来也从纪嬷嬷口中陆续知道了。 而,在家里出事之前,她身上的故事,也一并说清楚了。关于她的真实身分,关于她一出生,就被判定了必须死亡——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活下来而苦苦挣扎着。 不被期待的出生,被置换的身分,然后是不断更换的身分与名字,一切都是为了想要活着。到后来,别说她对真实身世没有太大感觉了,她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就算一辈子叫沈云端,也不会觉得不自在,只要能让她活着。 “这里。有你在意的人是吗?” 昨天热热闹闹、喊打喊杀地吵了大半夜,最后以那样荒唐的方式落下句点。待一切平息下来后,接着是一名江湖大夫仔细为周枢看病,将他拖了好几天的低烧以汤药加以治疗。有没有效果另说,倒是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个长觉,其品质当然是称不上好的,但总算是这几天来真正入睡眠,多少得到了休息。 一觉醒来,发现身处马车里,不知道是夕阳还是朝阳的柔光,正从半掀起的布帘外投射进来。杨梅端坐在角落的暗处,阳光照不到她,而她正安安静静地为他额头放湿巾子退热。 周枢醒来,完全不用搜寻,便一眼望见她,即使她总是很习惯于将自己的存在感压低到让人无法察觉。 见她不回应他的问话,于是又问: “回答我,你没有离开,是不是因为这些人你是认得的?” “我只是没有找到机会离开,外头人很多。” “说谎。”周枢轻哼了声,不客气地道。 杨梅不语,低下头去。 周枢就喜欢她这点,如果谎言被揭穿,就不再徒劳地狡辩了。 昨日他在被带到另外一间治疗时,杨梅就被留在原来那个简陋得像杂物储放处的小房间。他与杨梅都很清楚,这些人主要的目标是他,至于顺便抓来的“沈云端”,或许偶尔可以用来威胁一下让周枢听话,或者顾忌着她的存在,而不敢轻易想要逃跑……事实证明,一个病歪歪的男子,你很难严肃地跟他谈什么条件,也不用花大力气去防范他可能逃跑。众劫匪这几天全看清楚了,这周家三少爷的身子简直比那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还娇弱,逃跑这种高难度的事,他干不来。而,对劫匪而言,真正高难度的任务是——不要让很有利用价值的周少爷给不小心病死了。 一个病弱的男人、一个利用价值几乎没有的千金小姐,再加上劫匪们已经与同伙会合,人多势众胆气大,又地处荒野,自然会觉得这两人就算并不严防死守,也是插翅难飞的。 昨夜真是个逃跑的好机会,而且由于杨梅这个肉票并不重要,如果她逃了,正在赶路中的这群人,若是一时没法抓回她,那么就会放弃,然后尽快离开,不会为了她浪费时间。 周枢昨夜就隐隐知道她不会离开——他倒是没有想过她可能会逃不掉。对她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但对她的能力却是有着很大的信心。光知道她不会离开是不够的,他还想从她口中问出为什么,而再也不愿纵容她的沉默。当然,眼下,他是有底气的,身为一个长期被冷待的贵公子,突然涌起一股解气的感觉。 “这些人里,有谁引起你的关注了吗?”周枢好整以暇地问着。如果现在手边有一把摺扇,他肯定要拿出来装模作样地扇杨才好。 杨梅没看他,低头将巾帕浸入水中,像是专心忙着,没空与他聊天。 “我猜对了,是吧?” 她手一顿,虽然很快掩饰过去,但在瞥见周枢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时,杨梅当然知道没瞒过他。但那又怎样呢?她不承认,他就只能胡猜。猜对猜错,她都不会给他正确答案。 “昨日,那位白姑娘自报家门之后,你就一直关注着她。”周枢以极轻的声音低道。这样的音量,不会教外头的人听到,所以他趁此机会与她谈一谈,当他们离目的地愈近,会被看管得更严,而两人一定是分开关押的。 “我猜,你与白家,是有关系的吧?” “很轻率的猜测。”杨梅将湿巾子折好,贴上他额头。 “别着急,我只是猜,并不会卜算。”他低笑。 谁着急了?他哪只眼睛看到她着急了? “有精神打趣我,还不如好好想想该怎么自救。”杨梅眉梢微扬,忍不住道:“我昨夜听到他们说,在进入丰业城之后,会将你交给你家族的政敌,到时,你是绝无可能活命。” “政敌?”周枢凝眉想了下,并不怎么为自己的安危担心,他只是在想,现今的周家有什么明面上的政敌?自从十二年前承天帝登基之后,周家一跃成为新朝第一贵族,整个朝廷、甚至整个京城,哪个达官贵人不争相与周家交好?就算政治主张不同,也绝对不与周家交恶,因此表面上,周家是没有政敌的。 所以他实在想不出当今还有什么人会以周家的政敌自居……啊,不,确实是有的,不是大臣,而是皇族! “会想对付周家的,想来若不是三皇子,便是五皇子了。”想了好一会,终于低声肯定。 “你的意思是……这些人,与皇子勾结,对付你与你的家族?”杨梅眉头皱了起来。 “不然你以为,以周家如今的地位,谁敢明目张胆地对付我?” “也可能是一股江湖草莽,纯粹只是想绑你勒赎,或……泄愤。”至少她是这样希望的。 如果是与皇子有关,那所涉及的事情必然重大,事成事败,身为喽罗的人,都有可能身首异处,祸及九族。而非局限于一般的家仇恩怨,只要两方磋商得好,是可以和平化解,船过水无痕地揭过那样简单。 这些人……到底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如果知道,这样豁出去,又是图个什么?就只图个周家覆灭的下场吗?这……也太不划算了!杨梅想了一晚,怎么也想不通这些人——至少某些脑袋看起来不那么聪明绝顶的人,是基于什么心态这样义无反顾?难道只因为无知者无畏吗? “不可能只是为了泄愤,若只是想这样,大可不必如此费周章,一刀解决了我不是更省事?虽然昨天的情况看来颇为可笑,似乎这些人全是乌合之众一般,这只表示他们不是真正主谋者,而是听命的从属,又因为与我周家有些私怨,于是愿意听从那些皇子的指示,虽不足以谋大事,绑架个人倒是得用的。”说到这儿,笑笑地望着杨梅,问:“你在担心谁?” “我能担心谁?”她淡问。 “若你没担心谁,就不会理我,还与我……嗯,相谈,甚欢。在下欢喜得几乎错认为在作梦啊……”他声音拉得长长的。戏谑的眼神明白说出这半年来,她对他的态度,就是敷衍了事或藉口守孝,对他爱理不理。哪像现在这样,充满了与他谈话的热情,真是太让他受宠若惊了,几乎要掀帘看一下,今儿个的日头是不是打从西边升起。 “如今身处这样的境地,我只熟悉你,自然愿意跟你多说话,两人正好可以壮壮胆气。你若是怪我以前过分冷淡,我也认了,但实在说,在那样的身分下,奴家委实不得已,毕竟,那时随时都有人盯着,我只能尽量安静少言。若三少您因此怨我了,请容我在此慎重地向您道歉吧。”杨梅语气仍然平淡,但很有诚意地解释并道歉起来。虽然她心中可能正在大翻白眼。 周枢听了,只是笑,没说话。以稀奇的目光看着她,有一种翻身当主人的舒畅感,虽然她这样和善的表现,可能是因为对他有所求,但周三少还是觉得心中满爽的——可见这半年来,他受到的冷遇有多么多、有多么教他气堵,心胸再宽大的圣人,也会憋着一口气等着哪天狠狠地抒发出来吧?何况他是一个从出生以来,就被人千依百顺宠大的贵公子,就连当今皇上也对他疼爱有加,从来没一句重话,也只有在这个扮演沈云端的小丫头面前,才初初领教了郁闷且无处下手的束手无策感。 杨梅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容,仿佛一切成竹在胸,充满了底气,像是抓住了她的把柄,终于可以在她面前表现出高高在上的风度翩翩,一举一动都自在写意,而再也不用随时盯紧她的表情眼神,从她细微的变化中,小心翼翼猜测,每出口说一句话,都没自信会获得她真实的反应,几乎都快习惯于被敷衍了。 她没离开,就是一个把柄…… 她得认。 他跟她半年来的相处总是这样,他不断研究她、挖掘她。看清她一分,她就认一分;而看不清的,她乐于沉默以对,就像他确认她不是沈云端,并且说出来了,她也不会想要狡辩或求饶,认了也就认了。 这不是针对他的刁难,而是,她这辈子行事谨慎惯了,做任何事都会想着退路,与任何人往来,都被动而保留,绝对不会将自己赤坦坦展现在别人面前。 “本来还只是猜测,现在倒是敢下个定论了。”周枢慢悠悠地就着外头照进来的光线细细打量杨梅的脸。“那个白家姑娘,与你有极深的关系吧?” 她眼微眯,身子僵直,双手在衣袖下不由自主握成拳。不语。 “或许……有亲戚关系……是吧?”紧盯着她的眼,丝毫不错过半点波动。 “您真有想像力。”杨梅低下头,状似卑微。“我……一直就只是个奴婢。” “是吗?” “是的。”当她不撒谎时,就会这样说。 “这奴婢身分啊,莫非有什么隐情?”周枢道。 杨梅的瞳孔蓦地一缩,死死地将目光投在马车底板上,以长长的眼睫毛辽去。并希望这样细微的变化,没有被周三少接收到。虽然整个人看起来很镇定,但她知道自己的里衣都让瞬间冒出的冷汗给浸湿了…… 这个男人……如今她才知道,他是个很难缠的人物,即使他总是这样病奄奄地、文文弱弱地、看起来很无所事事地统裤度日着…… 当天晚上,他们抵达另一处民居,也是四面荒凉的环境,方便掩饰一群人的行踪,不教人注意—也不怕他们这两个体力值低下的肉票逃跑,完全不用派大把人力来看顾他们。 因为有大夫随时关注着周枢的身体,所以他低烧的情况便平息了下来,不再反覆,也不全身酸痛了,而且也可以下得了床了。所以说,苦难让生命坚韧,这几日吃不好、睡不好、搭乘的是最破烂的马车、走的不是平坦的官道,骨头差点没颠散掉,苦头吃得够多了,简直是一辈子的总合了。不过,既然没因此被折腾掉小命,就只好健壮起来了。 对周枢来说,这未尝不是个收获。虽然他本人可能更希望这辈子都过得娇弱贵气,而不用被磨砺出顽强的生命力…… 自从白清程等人到来后,平淡的被绑架日子霎时热闹了起来。今晚虽是杨梅第二次见到这位白家小姐,却仍然产生了抚额的冲动,而且预见未来的每一次相见,都得不断重覆这样的动作。 “李大哥,你头上的伤还没有好,今天又骑马奔忙了一天,应该好好休息的,就不用特地来看那个周家的病秧子了,他好得很,没死呢。” 晚膳过后没多久,外头的人还没空理会他们两人,于是杨梅就没有被领到另一间房间去看管。就在这时,随着白清程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过来,便知道,大概又会有一场不怎么正经的会面要展开了——有爆炭似的白家姑娘在的场合,再正经的话题大概都得走偏…… “……不过,如果你想报仇的话,我倒是可以理解。昨天沈云端打昏了你……哎,对不起,我不该说的,我不是说你很弱,事实上你很强,全天下你最强。你会被打昏,是因为沈云端那个小人偷袭你,不是你的错……总之,李大哥,我帮你报仇!”然后,“碰”一声,白家千金专用的破门而入式再现…… 周枢有趣地看着杨梅的眉头抖了抖、唇角抽了抽,虽然动作很细微,也很克制,但还是被他捕捉到了,忍俊不住地低笑出来。 杨梅当然知道他在笑,不用看就知道,懒得理他,要笑就笑,反正不会少块肉。她现在只想让自己面无表情,不要因为这名女子的出现而太容易情绪起伏,并且形于外。 本来就没有拴上门栓的门板,轻易被踢开来。然后白清程,以及昨天那名来不及看清楚形貌,便被一板凳给敲晕的“李大哥”一同走了进来。 这个“李大哥”是白清程心仪的人吧?杨梅的目光只放在白清程身上,但随着她的神情变化,便也顺便将那个“李大哥”给一同看了。那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杨梅没想过男人可以长得这样好看,可以说是眉目如画,让人忍不住以美丽来形容之,却不会觉得他女气。 也难怪白清程对他倾心,女性向来就是视觉的动物。寄托一份喜欢,有时是很轻易的,尤其在世俗约束下,女孩子这一生能见到的异性,有限得紧。难得见着这种极致容貌,就算坚强地不倾倒一颗芳心,也会忍不住对他充满好感。 不过,杨梅除外,她只看了“李大哥”一眼,便发现这男子投向周枢的目光很奇特,于是她飞快地看向周枢,想捕捉他的反应—— 周枢一脸平静地直视“李大哥”,缓缓开口道: “天马帮会的少主李迎风,没想到你会跟这些人一伙。” 杨梅觉得这个反应有点奇怪。不是说周枢不能认得这个男子,但她就是没来由的感到奇怪……好吧,周三少身上看不出破绽,但那个“李大哥”眼中闪过那抹异色,却是让她牢牢记下。 “周三公子,听大夫说,你身子已经无碍了,在下很为你感到高兴。” “多谢关心。不过,我想知道,你在这里,代表的是你个人?还是整个天马帮会?” “当然是李大哥个人!他是为了帮我才赶过来的,跟天马帮会无关!你周家别又想搞株连,朝廷想趁机拔除天马帮会的江湖势力,没门!”白清程急吼吼地大叫,怒瞪着周枢示威。 其实,涉及这样的事件,就算是个人行为,也会牵连全族,如果周三少成功脱险,周家定然是会报复的。只要当今皇上还在皇位上坐得牢牢的,周家就还能手握权势,在庙堂上呼风唤雨,虽然不敢说能一直这样风光下去不会变,但绝对有足够的时间让周家好好收拾掉天马帮会。 “白姑娘……” “叫我清程吧,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怎么你总是不肯改口,非要守礼,像外人似的,这样多生疏。”白清程有些不满地说道。 在这种场合下,说这些私己事,不恰当吧…… 周枢好笑地看到杨梅的额角像是有两条青筋暴凸而起。 “你……要不,去厨房看看给周公子煎的药好了没?”李大哥温声地对她说道。 “那个又不急……好吧,我去。不过,在那之前,你是不是应该给这个女人一点颜色看看?”白清程耿耿于怀的就是这件事,一定要亲见李大哥报仇。 “她一个女儿家,我怎么给颜色看?”李大哥无奈一笑,将她带往门口,哄道:“快去吧,然后去前堂看看有没有最新的讯息传来。我还在等着王三明的回音,本来他该在这边与我们会合的,但却迟到了,不知道有什么变故没有。” 女孩在心仪俊男的好声相哄下,轻易地被转移了注意力,乖乖地跑腿去了。 待打发走了白清程,李迎风转而看向杨梅,脸色微微有些纠结——毕竟生平第一次被敲闷凳,而且还是名弱女子,这教一个江湖高手情何以堪?尤其这样的事情又是发生在周枢面前,真是……太丢脸了…… 纠结完后,李迎风对门边守着的两人道: “你们两人将沈姑娘带到西三间去,晚上让她跟白姑娘同屋。” 这是有什么话要与周三少密谈吧?杨梅心中猜着,并注意到这李迎风连身边的人都打发了。也就是说,接下来至少有好一会的时间,他们身边是没有旁人在场的,说了什么,将不会有第三人知道。 杨梅看了眼周枢,发现他也在看她,并对她微笑;她不知怎地,想也没想,竟别开脸,拒绝与他有过多的对视。他总是太过专注地看她,终于将她看到承受不住,知道压力为何物了…… 她仿佛听到他的低笑声在她身后响起,但她不肯理会,缓缓地走出去,走得很慢,屏息着将听力大张到极限,想依靠她较一般人更为灵敏的听力来收取一些只字片语,来让自己好好分析一番。 总觉得,周枢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就算他一直病着,脑子也一定没闲着,而昨日这些人过来后,她感觉到周枢原本紧绷的神情,似乎放松了些许,像是有了什么依仗,所以笃定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直觉,没有证据。 “……情况很不好,预料错误,这是一个局,三皇子不是想挟持你,他是想要杀你,最好的局是做到把你杀了,周家还得感谢他……毕竟三皇子在听闻你遇难后,立即率人过来营救你,就算没成功救下你,让你被‘乱匪撕票’了,这营救之情,周家是欠定了……” 她能听到的就这么多了,实在已经走得够远,她听力再好也收听不到了。但,光适几句已经太足够了,她想都没想过会有这样巨大的收获! 原来,那个李迎风竟然是与周枢一伙的,莫非玩的是反间计? 原来,主谋在衡量过后,决定周三少死掉比活着更有价值。他的生命随时会被夺取,还会死得很冤,到时周家人还得把凶手当救命恩人感谢…… 那么,也就是说,他们这些人可能走不到丰业城,全体的性命大概就得交代在某一处荒郊野外了。 杨梅向来擅于从蛛丝马迹里思考每一种可能性,尤其当事件攸关生死大事时,转得更为快速,时有灵感闪现。 反正,将事情往最糟的方向去想,通常就不会有错了。 于是,她低咒了一声!此刻很想拿一把板凳朝白清程的后脑挥去。这女人得有多笨,才会跑来当随时会被消灭的小喽罗?白家被抄家灭门是很惨没错,但她至少还活着不是吗?而且幸运地没吃大苦头,还被人护得这样天真,最大的烦恼不过是她的“李大哥”似乎没有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已。够幸运了好不! 怎么办?周枢的灾难,同时也是这里所有人的灾难。只有死人才不会说出事实的真相,他们都不会有活路的。杨梅知道自己若是想逃很容易,她可以毫不犹豫地丢下周枢,但她不可能丢下白清程,既然知道她也将会有杀身之祸后。 无论如何,她得让那个笨蛋活着。 她对白清程没有感情,但白清程是她的姊妹。这理由已足够,即使白清程永远不会知道她们的关系。 周枢没想到三皇子打的是这样的主意。够阴狠,却不够聪明。 也是,如果够聪明,就不会这样早就露出对皇位的觊觎之心。 这么早就现出爪子,实在有点蠢,这一任的皇帝可还身强体健,再当个十几年皇帝怕是没有问题的。这么早显露出对皇位的渴望,是想引起皇帝的猜忌,进而被打压消灭吗? 皇子与皇子之间的争斗,是可以被接受的;但皇子与皇帝对峙,光舆论就可以批判死他。 承天帝那个世代的夺嫡大戏才落幕十三年,当年有五个皇子在争夺大位,而这些皇子下面有一堆押注的贵族与大臣。 成王败寇,这场政治上最大的博奕,赢的人一跃成人上人,鸡犬一同升天;败的人自是落为脚下的尘土,被清算得灰飞湮灭,几年之内,流放的流放、夺爵的夺爵、杀头的杀头。 前头风波才止,清闲的日子才过上那么几年,下一场的抢位大豪赌竟然就开始有人坐庄么喝,招呼各家赌徒赶紧来站队下注了吗? 周家是皇后的娘家,理所当然地支持着由皇后所出的三名嫡子——虽然说三名嫡子对于荣登大宝这样的事都各有计算,也自认为最名正言顺、能力最强,于是暗自较劲不已。但,不管三兄弟私底下怎样的明争暗斗,他们却是有共同的认定——皇位是属于嫡子的!其他庶子绝对不能染指,想想也不行! 承天帝有十五个儿子,周皇后所出的三名皇子身分最高外,而妃位以上所出的皇子、并且成年的,目前有五个,身分虽是庶子,但也不见得没有一拼之力。皇家大位的继承者,立长立嫡虽是常理,但皇帝更愿意立贤立能,以求国祚绵长,千秋万世。所以,那些自认有能有贤的皇子,当然急于证明自己,并大力扫除所有障碍。 周家,是皇后娘家,手中有权有势,下面;示门生故吏遍布文官武将圈子,影响力与号召力不容小觎,是三个嫡皇子最有力的支持者。想要斗倒嫡子,首先就得断掉他最有力的臂膀,所以,周家首当其冲,是众庶皇子眼中第一要铲除的挡路巨石。 而,当铲除太难,分化或拉拢就是必要的了。 正好周三少跑到凤阳这个偏远的地方,一边游学一边养身,还一边陪未婚妻,就等她孝期一过,带回京城成亲,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在京城不好动周家人,如今在凤阳这个地界,好好计划一番,做得天衣无缝并不困难。 三皇子下面的人利用这半年的时间部署,营造出东北一带有流匪出没,专门抢劫镖银或随机地打劫路上的富贵马车队,绑架勒赎的事,干得熟练至极。官府已经多次派兵肃清,但成效有限,只让那些劫匪作案次数减少,行动更为谨慎,却始终没法完全消灭这些无法无天的匪徒。 待一切布置完毕,也就派人动手了。 李迎风是在绑架事件发生后,才被三皇子那方的人马通知接手后续事宜。然后他就被义兄给派过来了——他的义兄是三皇子党的支持者,这些年带着他那支的人马为三皇子干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天马帮会在他的胡作非为下,名声渐渐差了,原本正经的生意人,渐渐被看成黑道帮会了。 而这个义兄的目标不是继承天马帮会,他想要洗白下九流的身分,当大官,晋身贵族阶层,所以他不在乎天马帮会百年的信誉被毁坏;而李迎风却无法原谅他这点。两个义兄弟立场不同,不合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所以这次他义兄找了名头派他来接应肉票周枢,打的是什么主意就很清楚了——要的就是李迎风最好也在这波“匪难”中不幸身亡。 “我说,你为三皇子效力也三四年了,怎么还混成随时可以被牺牲的拙样?”正事谈到一个段落,周枢忍不住开玩笑来冲淡凝重的气氛。 “但凡有接近三皇子的机会,都教我大义兄给截去了。至今我只见过三皇子三次,还是他来到边城,大开英雄宴时,一群人同时拜见,虽然说过话,但不超过十句。” “这十句里,大概有七句是对你容貌的赞叹吧?”周枢很肯定。 李迎风瞪他一眼,低下头,不应。 “那三皇子惯是以貌取人的,难怪你大义兄防得滴水不漏,但凡只要给你一次机会就近与三皇子谈话,三皇子定会将你带到身边养眼。你大义兄是长得尚可,但比起你实在差多了。” “这也是你当年不与他结交,反而对我这不受重视的天马帮会里没地位的小少主加以示好的原因吗?”李迎风朝他翻白眼。 “可不是吗?在你还没长开前,我便未卜先知了你将会倾国倾城。” 周枢调笑道。 “好了,不说这些没用的。”李迎风正色道:“虽然还没收到最新的讯息,但我想他们的行动就这两日了。你打算怎么做?” “如果我听从你的安排,先行脱逃了,那就得暴露出你,以后你将无法在三皇子那边、在天马帮那边,甚至整个江湖立足了,所以,我仍然坚持,最先得保住你的名声。” “都这时候了,这些又有什么重要?”李迎风有些烦躁地质问。 “当然重要,再说,我也不见得会死。” “你早有安排了?”李迎风眼睛一亮。 “……如果我算得没错,君生也该到了。”周枢闭眼想了下,说道。 该来的、不该来的,都将会来到,这日子,过得可真热闹啊…… 第九章 三皇子一直觉得自己应当是下一任皇帝的不二人选。 他的母亲是张贵妃,是当今皇帝的第一个女人,不止是从小一同长大的情分,更因为张贵妃的母亲与皇帝的母家有点亲戚关系,便很顺理成章地谱出表哥表妹一段良缘佳话。虽然后来娶了周家女,获得了周家在政治上的倾力相扶,终至荣登大宝,不免对周皇后很是爱重有加,但也没减去几分对张贵妃的宠爱。虽然这七八年来,张贵妃因为容色已衰,皇帝不再对她召幸,但每个月还是会去她那边谈谈往事,追忆逝水年华一下的,其地位并不因无宠而降低太多。 三皇子前头的两个哥哥在幼儿期便夭折了,所以他自认为占了个“长”字,是很有本钱去跟占了“嫡”的那三个弟弟分庭抗礼的,而且在他母亲近二十年的盛宠里,他自是因为有机会与父皇亲近,而备受看重。 如今十五个皇子里,他最早办差、结识的官员最多、手握的实权最大,加上又有父皇的信任宠爱,谁说他不该是下一任洪霄皇朝最适合的继承人呢? 当然,为了更有力地证明这点,他在努力表现自己的同时,更必须削弱竞争者的实力。周家,他是容不下的,但也一时奈何不了,光是想想看他的父皇是怎么坐上皇位的,就知道周家的能量有多教人忌惮。 这样的高门豪族,就连皇帝想要铲除,都只能先小心安抚,再徐徐图之了,更何况他还只是个想争大位的皇子,实力微弱。所以他只能以其它方式来减低周家对嫡皇子的忠诚,一步一步地分化他们的团结,完全将他们拉拢过来是不可能的,但至少能在施恩后,减低周家对三皇子皇图大业的掣肘阻碍。 恩,是要施的;但周家,也是要灭的。 三皇子就不相信,即使嫡出的那三个皇弟登上了皇位,还会允许周家如此坐大!天家无亲情,舅家又算得了什么?功高震主向来为皇家所忌,已经参与嫡夺豪赌一次,并大获全胜的周家,太盛了,再让他成功第二次,或许可以,但第三次,肯定不行的,因为那会演变成一种定例,仿佛皇家大位由谁来坐,周家说了算。 三皇子这次敢动周枢,是自认为想出了万全的计策。 如果此计被完美执行,没出任何意外,他亲身带领近卫去剿匪、营救周枢会成为天下皆知的事,那么他就成了周家的恩人——不管周枢有没有活下来;而若是事发败露,让人发现周枢其实是死在他的计谋下,想来皇帝也不会真正责难于他,至少不会震怒到对他重惩。毕竟这周家,也确实渐渐成了皇帝的心腹之患了,让如此显赫的周家,少去一个不重要的儿子,并不妨碍什么大事,还能给周家一个小小的警告,对皇帝来说,也是件好事。 国朝换了六代君主,当年的三十六功臣,号称世袭罔替的,如今还稳稳站立在朝堂上的,不过十家,而这十家里一直有出色子孙出仕、声势只起不落,并且位极人臣的,现在就只有周家一族了。 就因为认为皇帝对周家并不是表面上那样信重,所以三皇子才敢对周枢下手。 选择周枢,也是很合理的。这周家目前的成年男子里,就只有周枢没有功名、没有才能,这辈子不可能有机会进入朝堂,虽被父亲兄长宠爱,但其实就是个无用的废人一个。这世上少了他这样一个贵族公子,不会有谁在乎的。 所以,三皇子领兵而来,以剿匪为名,打算将这群“劫匪”全都歼灭在荒郊野外,然后“意外”地发现失踪数日、引着周家大肆动用人力满天下搜找救援的周三公子竟然是这群无法无天匪徒的肉票! 这可怜而娇贵的肉票,在劫匪几日的凌虐下,原本没事就生病的身子经此折腾,更是病入膏肓,并在剿匪过程中,被劫匪趁乱杀了,所以三皇子亲自赶到搭救时,只救回了周三少的尸身——这是三皇子为周枢精心编写出的人生句点。 不过,周枢显然没有配合的意愿。 意料之中与意料之外,这夜,众人紧赶慢赶也没来得及赶到下一个驿站落脚,只能选择在一片树林里搭棚歇夜,而周枢与杨梅自然就待在马车里,外头派人把守,只要他们一如既往的乖顺,也没什么人理会他们。 那李公子,是你的内应吧?杨梅以食指沾水,在小桌几上写道。 用完晚饭后,外头的人来撤走食具,并送来一只小火炉与茶水,让他们可以在车里煮水泡茶以御寒,在这空旷的荒郊,秋天的夜晚可不好受,与白天偶尔还会感觉到热不同,晚上是愈来愈冷,身体弱些的人是扛不住的。而娇贵的周三少,正是这群人里最弱的一个,所以待遇还不错,毕竟绑了他来,也不是为了让他这样死。 周枢看着桌上的水渍字,扬了扬眉,突生一股惺惺相惜之意。这女孩,总是跟他这样契合,足够的谨慎,也懂得善用周遭可用的工具,让自己隐得很安全——那日板凳的用途开发,更是教人眼睛一亮,为之惊艳不已啊…… 就算外头没人盯着他们交谈什么,尽可能的,他们也不会让相谈的内容传出去,这是一种天生的谨慎,而且,此刻她所问的,也确实是绝对不能传出去的。 何以见得?他笑笑地沾水回应。 他明明识得你,却在这两天装作不相识,也不靠近于你。必是为了排除别人的怀疑。杨梅也不跟他绕圈子,反正这几天下来,她的伪装都给他撕落了,也就没有什么好掩饰的了。 若他是我们这边的人,你应该高兴才对,而不是表情如此凝重。 他是你的人,不是我的人。没有“我们”。很冷淡的回应。 当然是我们。周枢这几个字写得很有力,字迹一反原先的清灵飘逸,显得潦草到有些狂劲。 这字引得杨梅忍不住抬眼看他,所谓字如其人,于她本身来说,并不成立,但放眼他人,确实有其准确性。眼下这字,泄露出这男子隐藏得极深的性格,让人知道他并不如表面上看来那样娇贵温和且无为。 其实,打从偷听到李迎风对他所说的话之后,杨梅就猜测周枢这个京城贵公子,恐怕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分,而那个身分,或许关系着他的……事业? 你在执着些什么?杨梅忍不住问。 你呢?又是在执着什么,所以不肯离开?周枢相信她一定看得出来他被绑架关系着一件阴谋,生还机会微渺。以她这样惜命的人来说,不管这儿有没有她在意的人,她都该以自己性命为最先考量不是吗? 周枢凭着半年来对她的观察,至少得出一个结论——这女子很努力地活着,不择任何手段。看起来明明应该是个很自私的女子,但又因为她虽然活着,却对生命缺少热爱,少见情绪起伏,也不为名利享受心动,于是便像个谜,无法定论。 就因为无法定论,才这么让他在意,在意到……希望即使他死了,也要她能活;她这样渴望活着,就成全她的愿望吧…… 这是什么样的情怀,周枢不知道。爱情这东西,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而身为京城贵公子,就算身体不佳,总也陪过几个自命风流的世交公子哥儿上秦楼楚馆玩耍过几次。在那种地方,女子卖笑卖艺卖身卖爱情,反正有钱的公子哥儿索求什么,她们就给什么,爱情也是畅销的业务之一。 常有那初经风月、年轻不定性的公子哥儿会被迷花了眼,脑袋发昏,打着真爱的旗帜将那些贱籍女子收为外室或妾室,不顾家里反对,愈反对愈要坚持!总是闹出笑话让贵族圈说上个十天半个月闲话—有那促狭的,还会开赌坐庄,要大家下注猜一下这次发生的“真爱”可以维持多久。 于是,谈到爱情,一般人最先会想到的是——那是秦楼楚馆的业务吧…… 所以周枢不想将自己对杨梅的在意,定位为爱情……即使,他对她是有渴望的,是有情愫的。 杨梅低着头,全身的感官却都知道他在看她,以一种奇特的目光看着,看到她头皮发麻、全身紧绷、心跳加速,看到……火气不由自主上扬! 他总是这样看她,一直一直地,也终于,将她的火气给看出来了!原本,她以为自己生命中最先被磨去的是脾气,但现在,托他的“福”,她知道自己并没有自以为的那样坚忍镇定! 李迎风肯定有能力随时带走你,你为何还不走?暗自甩了甩头,让自己不要被心底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左右,杨梅写道。 你应该猜到了,又为何要问? 你想将计就计?不惜让这里所有人都死去,对吗?她冷眼看他。 我不会让你死。 不用你允许,我也不会死。杨梅深吸一口气,不客气地写道。 这是第一次,周枢见到她这么有情绪,或者说,发脾气。他几乎要以为什么都不在意的她,是没有脾气的了。对于这个进展,周枢认为自己应该满意,虽然这样感觉起来很自虐…… 你为什么生气? 明明是阶下囚,却还一副气定神闲、大局在握的模样,想来外头那些人的命运,是由你说了算吧? 你在意的不过是那位白姑娘,其他人的命,你根本不在乎。所以她的指责很没有底气,她可能比他更冷血。 是因为我在意,所以你才不走吗? 原因之一。他倒也坦率。 你想要这些人都死? 不,我想他们活。周枢很诚恳地正面回应她。 杨梅沾水的手指原来正欲接着他写完之后,立即下手写字驳他的,却没料到他写的回答竟是这样,一时怔住。眼神直闪,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只有我,才能护住这些人。不然身为只有一次利用价值的小喽罗,下场是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如果我不管,他们是一定得死。 杨梅想了下,发现周枢说的很可能是真的。但…… 为什么?很迟疑地写出这三个字。 为你。周枢很缓慢地写下,速度跟她一样。 轰!杨梅再度被周枢开发出新技能——脸红! 周枢为这突来的收获心荡神驰,一时醺然如醉,对她笑得好迷人,带着很纯粹的愉悦。 一时之间,杨梅神思有些迷糊,呆呆地任他看,也看着他,却是满心纷乱,原来心中的计量无数,眼下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自从白清程这些人马前来与原先的劫匪会合后,日子便过得像是一场闹剧。 杨梅实在很难想像这些人在犯下这件足以杀头大案的同时,还能这么有闲情把心思放在吵吵闹闹、风花雪月上。 就在杨梅与周枢的“手谈”无以为继时,马车外头突然传来喧喧闹闹的声音,杨梅很轻易地就可以从那些声音里找到白清程的,而白清程正在高声嚷叫些什么,似乎在痛斥什么人。 然后,另一道陌生的女声回应了白清程的嚷叫;然后,那声音令杨梅猛地一怔! “怎么了?”周枢第一时间发现了她神色的异状,问。 “……没。”她很谨慎地低下头,企图让他再也采查不到自己的脸色,并从中解读出答案。 因为杨梅的异样,于是原本放松精神休息的周枢又凝聚起注意力,仔细听取外头的纷闹。然后—— “咦?” “怎么?”她有些紧张地问。 “这是沈家姑娘的声音。”周枢肯定地道。 他怎么会知道?杨梅倒抽了口冷气,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周枢浅笑,一派斯文儒雅状,轻悠悠地对她坦白: “在前往凤城的途中,我曾遭遇一名女子拦道,她向我们打听一名男子的讯息。后来,我就认出来,她是沈云端,那个应该正在凤阳守孝,并且等着接待我这个未婚夫的沈家千金。那时,她并不知道拦下的是周家的车队。” “所以你一开始就知道我不是?”所以,这半年来,他殷勤来访,不是因为关怀,而是来看戏,打发无聊的乡居岁月?杨梅脸色沉了下去,心中再度涌起一把火。 “是与不是,又怎样呢?” “身分天差地别。让一个丫鬟扮你的未婚妻,足够周家上下为沈家的侮辱而报复了!”杨梅想到这里,目光灼然盯着他:“那时,你大概也是玩着将计就计这套吧?” “那时,我最先想弄清楚的,是真相。”他摇头。他并不愤怒被欺瞒,只是得确定这些欺瞒没有藏着阴谋。 “后来,考虑过趁此收了沈家的金书铁券是吗?” “沈家已无后,皇家不介意保留一个空头爵位给沈氏家族妆点门面,但前提是,这铁券务必收回。”这也是为什么自从沈云端的父亲病逝后,沈家不管如何上书请封袭爵的问题,都得不到皇家明确的回应,被搁置起来。没说收回,也没说不收回。 周枢知道在聪明人面前,隐瞒没意义,反而会制造出信任危机。别人对他的诚信怎么看待,他无所谓,但对于杨梅,他总是希望她对他能有多一些好感的…… 这算不算色令智昏的一种?周枢在心中苦笑地想着。 “……那些被抄家夺爵的家族,不见得是真的罪大恶极到该死绝,而是皇家想收回这些可以掣肘他们又必须得永远供养这些家族的免死金牌吧?” “皇家当然是想收回的,但也没有那么不能忍受。这百年来,那些失去爵位,收回金书铁券的开国功臣,绝大多数是参与进了夺嫡争储事件里,被新任皇帝所不容。”他知道她可能并不清楚朝廷的情况,于是加以解释了些。 “白家,也是押错了宝,才覆灭的吧?” “白家与当年的二皇子有亲,自然是站那队,没什么好感到冤屈的,别说当年即位的若是二皇子,那么白家的下场,就是我周家的下场。政治博奕,不就是得道升天、败为尘土?你想历代那些争位失败的皇子,哪个还活着?就算活着,也与死了差不多。皇家都如此,何况下头站队的人。” “因为你的家族总是站对了位置,所以才能这样轻描淡写地谈论别人整个家族的灭亡。”杨梅的语气不稳,带着些指责的意味。 “不然又能如何?弱势世家如沈家这样,看起来处境不好,缩在凤阳缅怀旧日荣光,在皇上面前说不上话,被忽视得像不存在,沈家人觉得很委屈是吧?但我周家,如今一路盛极至此,在朝廷上位极人臣,一呼百诺;是皇亲国戚,连皇家宗亲都不敢轻易招惹我们,这样的风光,是好事吗?”他最后反问。 “爬得愈高,终究会跌得愈重。”杨梅很公正地说着世间常理。 “所以他们难,我周家就不难吗?各自有命,过好自己的便是了。” “听起来像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别人的命运,我管不着。”周枢其实本质上也是冷漠的。 他们也只能谈到这里了,因为那些人声已往他们这方奔来,像是私人恩怨吵到一个段落后,才想起有正事得办,于是冲他们这两个肉票来了。 “周枢在哪一车?”这是沈云端的声音,她语气着急,不知何故。 杨梅忍不住偷偷瞥了周枢一眼,想知道这两个真正有婚约的男女,如今即将正式见面,他的心情如何? 不如何。周枢意外的冷淡,面无表情地回望她。 她不知为何,心头一虚,讪讪地转头,低下来。 “喂!沈追梦!你一个大姑娘家,要脸不要啊!如果周枢已经睡下,并且衣冠不整的,你这样大刺刺地拉开马车的门,到时是他要负责你的清白,还是你负责他的清白啊?” 沈追梦?改名行走江湖吗?周枢看向杨梅。杨梅的头仍然无力地低垂着,奄奄然地像是将自己当成不存在。 “哼,白清程,你少来了!我都听说了,你三天前跑来见周枢时,就是破门而入的,而那时周枢正病着,也不知衣冠是否整齐,便教你都看光了。看光了也就算了,你之前在边城,整天缠着李大哥,说是要报仇,非要李大哥教你武功,不教你就哭,把你家被灭门的惨事再拿出来说一次,总说到李大哥心软才罢休。当时那股谈起周家就咬牙切齿的劲儿,还以为你在见到周枢之后,定会一刀解决了他,谁想,人家如今还活得好好的呢!所以你央求李大哥带你一同来这儿,根本不是为了报仇,只是想缠着李大哥罢了!” “你胡说什么!我告诉你,要不是李大哥拦着,我早杀掉周枢了!那时李大哥还被沈云端那个丑女给打了!我想杀她,李大哥也不许——” “什么沈云端?不对!你说什么丑女?”那个叫沈追梦的女孩突然尖叫出来。 “就是那个叫沈云端的丑女!脸都毁了,不是丑女是什么?” “毁容的……啊!你们怎么连她也劫来了?怎么可以这样!这样沈家的名誉怎么办?她对你们的计划一点用也没有,劫她来干嘛?啊!太过分了!”真正的沈云端尖叫出声,一下子歇斯底里起来。“不行,我得确认一下!” 话说完,再也没心情与情敌唇枪舌剑,便朝周枢所在的马车跑过来,“刷”地一声,将那从外头拴上的木板门给用力拉开,找人! “啊……啊!你!你——是周枢?就是周枢?”原本是先看到杨梅,正不知道该以什么身分唤她时,眼角瞥到周枢,一时觉得眼熟,于是仔细看过去,却发现这个人,她是见过的!但那时,她并不知道她见到的就是周枢,只觉得是个温润如玉的公子。 她怎么也没想到,只那么远远一眼,不甚明显地望见,居然教她记得这样牢,牢得再见时一眼便认出! 而这人,就是周枢! 突然间,化名为沈追梦、真实姓名为沈云端的千金小姐,心中涌起百般滋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应该是她未婚夫的男子…… 本来,她一点也不在乎周枢会不会死,反正她并不想嫁给一个身体差到随时会死掉的男人,然后在成为人妇的生涯中,成日数着手指算着他什么时候会死。不,她对当寡妇一点兴趣也没有,正如她从小到大一直听着祖母与母亲念着重现沈家荣光什么的,听到反胃,不仅没有被激起雄心壮志,反而避之唯恐不及。她做不到,她根本就没有能力做到! 她只想嫁一个英挺卓绝的男子,对她有情、对她包容,不以世俗的规矩要求她,最好带着她浪迹天涯,快意江湖。她想要嫁给自己看上的男人,想要她的男人不是因为她是沈家贵女而娶她,然后就这样过完一辈子…… 如果,她知道周枢是这样的……如果她早知道……那么,她还会离开吗? 沈云端在心底自问,却不敢给出答案。但她更想知道,如果,他知道她才是沈云端的话,会不会……更高兴些?庆幸于“沈云端”的脸是完好的,并且比冒牌的那个更是姣美上几分,他会高兴吧?会对她另眼相待吧? “这位姑娘,请问有何指教?”周枢当然将她脸上的表情变化看得一清二楚,并在她似乎想开口说些什么时,先开口问了。语气彬彬有礼而生疏,将闯入的她,视作寻常,一点也不上心。 而他的动作也很令沈云端觉得刺眼,因为周枢居然挪身到杨梅身前,以他并不强壮的身体,保护着“他的未婚妻”不受到可能的伤害。 杨梅何德何能! 这些日子以来,她是怎么勾引住周枢的? 沈云端心中无端冒出怒火,瞪向杨梅的目光极之严厉。 “沈追梦!你在发什么呆!”白清程追了过来,发现这边安静得很诡异,于是推了沈云端一把,叫着。 “我——” 沈云端正想说些什么,远处却传来惊慌的叫嚷声;而更远的地方,是急速而来,成群的马蹄声,仿佛还带着一股杀伐之气! 叫那是什么!”白清程敏感地感到危险逼近,吓得叫出来。 “白姑娘、沈姑娘!快上马,快走!洪慎,你带她们走,快!”这时李迎风领着两个人快速跑过来,他们手上都牵着一匹马。 “怎么回事?是、是那批横行西北的马匪吗?他们不是应该中了贺君生的埋伏,怎么还可能过来袭击我们?”沈云端结结巴巴地叫着,紧抓着李迎风的衣袖,抖着声问。 “或许君生那边出了岔子。快走!”李迎风只能短暂地随口猜着,便一把抓起她往马背上丢去。 而另一边,白清程最死忠的跟班洪慎,也早已将她抓上马,率先跑了。 “不!那他们——我不能走!他,周枢……” “他们会跟在你后头,你们在前方领路,我让这辆马车紧跟上!”手中的马鞭重重一抽,载着沈云端的那匹马吃痛,立即开跑。 接着李迎风将手上那匹马绑在马车上,让原本的车夫去驾别的马车、原本守在周边的人去收拾马匹,让大家尽可能都安全撤退。 下完指令,他在关上马车门前,与周枢直视,居然还能扯出一抹笑,道: “可见贺君生是说大话了。派了沈姑娘等人来报说可以将计就计,直接把那些来行凶的人当成真正劫匪给灭了,还能上报朝廷邀功。这回真是风大闪到舌头了。” “若有命再见,到时你可得好好笑他。”周枢浅笑道。 “自然是万不可错过。” 马车门板刷地关上,然后,马车疯狂地跑起来,两人虽然早有心理准备,还是不由自主被颠得乱七八糟,简直像两只落地的葫芦一样狼狈! 外头的情势一定很险峻,不然李迎风不会当着她的面,这样对周枢说话,一点也不在意被她看出什么不对劲。已是生命交关的时刻,还有什么好在意的?所以他不在乎。 周枢在撞得全身发瘪后,一直想抓个固定的东西稳住自己,也好捞住杨梅,虽然他是病弱了点,但毕竟是男人,体力想来是比健康的杨梅还大些的。 然后,他头昏脑胀地终于抓住了什么,一扯—— “唔!”这是杨梅的低呼,像是痛叫,然后很快忍住了。 他抓住的是她朝他伸来的手,她已先他一步抓牢了窗框,定住自己。 正想抓他时,被一只飞来的炭给砸到手背。 而周枢好不容易能看清楚眼前时,就先看到了还有几块带着星火的炭正朝杨梅的头脸飞去,他惊得连叫也叫不出来,只能扑过去,将她抱在怀里,在窄小的空间里滚了半圈,整个身子罩在她身上。 几乎是同时,那炭火落在他肩背上,很快烧透衣服,不仅灼出几个洞,还让他体会了何谓炮烙之刑…… “嘶!”他痛得哼了哼。 “你怎么了?” “没……” “你是贵公子,不是英雄,无须逞能。”杨梅在黑暗中,虽然看不到他的情况,但他瞬间冒出来的冷汗,因为脸紧贴着她的脸,所以她也感觉到了。 他没回应,不知是在忍痛,还是无言以对。 “你试着挪一挪,让我起来,我看看你伤到哪儿了。”她的手轻拍他。 “好……唔!” 才艰难地应出声,却很快被突来的剧烈震动颠得失去重心,像是有什东西击在马车壁上,然后马车的行进便不仅是驾在凹凸不平的泥泞路上,还被迫以无数蛇行状呈现驾车者的高超控车力…… 但,外头怎样惊险,眼下,马车里的人是管不了了。 因为,刚才那个瞬间震动,让原本应该分开的两个人,又贴合在一起。这次贴合的不止是身体,还有……唇。 他们都怔住了。 但没有怔住多久,她想退,他前进。 黑暗,不知给了谁胆气,也不知允了谁放纵。 总之,当他明确而无言地索求时,她退,又退,再无可退,于是,回应了。 若是这次没有活路了,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他,与她,可能在下一刻就死去! 如果明天不再来临,如果他们眨眼的下一瞬再也永远无法睁开…… 如果,生的机会再不能由自己掌握,那么,她至少可以掌握眼下这个—— 这个男人因她而莫名勃发的情,与欲。 不识情滋味,却不妨碍他们在天翻地覆的痛楚与艰难中,唇与唇拼命地抵死缠绵。 经过一夜狂奔,以他们为首的第一批撤退人马,安全地抵违了天马帮会在丰业城外的一个据点。这是个驿站,专供天马帮会行镖时休息换马之处,虽然简陋,但对于疲累至极的这些人来说,这儿堪比天堂了。 有热水、有食物,有更多的人可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李迎风将他们带到这儿后,马上便清点自己的人马,又杀回去,怕贺君生真的顶不住,或许三皇子派来的兵马多到出乎他们的意料,敌我两方战力悬殊,单一个人的武力值再高强也无济于事。 男人们奋斗去了,而被完好保护的两名女儿家,在梳洗一番、并且吃饱喝足小小的睡了一觉后,先后出现在周枢所在的房间。 白清程是来骂周枢的,但这只是对无辜者的迁怒。对于三皇子的背信忘义,她怒极之余,自然要搞株连——周枢不是皇亲国戚吗?那么他就是三皇子的亲戚,而三皇子为人如此无耻可恶,她此刻骂不到正主儿,当然就不能放过沾上“皇”字边的人。 而沈云端,则眼色复杂地望着杨梅,沉声道: “‘沈云端’,我可以跟你单独谈谈吗?” “我能走出房间吗?”杨梅没忘记自己一直是个被囚者。 “为什么不行?你没有那么重要,你是明白的吧?”莫非这半年来的养尊处优千金生活,让杨梅忘了谁才是真正的主子?沈云端从昨夜就烦躁到此刻的心,让她没法维持好口气。 “这位姑娘,请不要对在下的未婚妻如此失礼。”完全不理会白清程对他的大呼小叫与各种指责。周枢的注意始终只放在杨梅身上……从昨夜开始,就一直是紧迫盯着她,像是生怕她跑了似。 他这样肆无忌惮的视线,终于把很难得胆怯的杨梅给看到发怵,恨不得挖了他的眼,或自个儿逃到天涯海角,来彻底了结自己这样忐忑难安的状态。 暂时的,她是逃不了了;遗憾的,她也挖不了他的眼。这么金贵的男人,动了他的下场,她可承受不起。 瞧瞧吧,想要他的命的人,都得设计一群人跟着陪葬才敢教他死,这命,可不金贵得吓人。 “你……你不明白,我、我并没有对你的未婚妻失礼,她——”面对脸上收起笑意的周枢,沈云端满心惴惴,又觉得忿忿不平,种种心绪化为委屈,望着周枢,希望得到他的宽慰。 “若有什么不满,就冲着我来吧。” “那跟你无关!”沈云端冲口叫道。 “当然有关,我是她的未婚夫,她未来的夫婿,她有什么事,我都愿意为她担着。”周枢凝望向杨梅的目光,相当温柔。 这样对女性温柔体贴而且有情有义的男子,从来都是极为难得的。当然就吸引了两名心思各异的女性的注目,但杨梅并非其中一位,事实上,她正处于头皮发麻中…… 她不怕她的前雇主——算算时间,她卖入沈家的活契已经到期,如今算是自由身了,她不怕沈云端对她充满怒意的瞪视;更不怕即将会劈头朝她骂来的质问指责,她本来就不怎么理会不相关的人对她是怎样的观感。 住她二十年的生命中,有一半的时间总是过得惶惶不可终日,为了活着而挣扎。虽然不知道活着有什么好,但她至少知道自己是不想死的。而这,也是母亲给她最后的遗言,她总是该努力做到的。 所以她的人生定位很简单,只是活着,其它便万事不萦于心。而,这个周枢,真像是老天爷给她造的冤家,怎么……就让她这样不自在呢? 尤其,在昨夜那样危险而狂颠的处境里,居然就跟他在马车里乱七八糟胡天胡地……那样。天晓得他们怎么有力气坚持下去,还抱得那样的紧?而且还时不时地滚来滚去,不时给灰炭、茶杯等什物磕着、敲着,他们吸吮着对方的唇舌,不时因痛而哼哼两声,但就是不分开,两人都不愿意,就算被雳晕了也要吻下去,那强悍到不管不顾的姿态,犹如一个眨眼后,就是天崩地裂,世间万物都灭绝,所以他们把握现下…… 一晌,贪欢。 一个不注意,两人的目光又对上。她是无意被抓攫,他是有意的追逐等待,狭路相逢,无处可逃,终不能避免。 四目相对,周遭便圈出了属于两人的氛围,将外人都给排除到天之外…… 看众一,白清程姑娘看了好羡慕。羡慕完后,便有些惆怅起来,或是自伤身世;或是渴望的感情,仍然遥不可及,总之,她抚着心口,一时安静了。 看众二,正牌的沈家千金、周枢的未婚妻沈云端姑娘则很烦躁、很生气、很委屈!她觉得她被错待了,她觉得这半年来餐风露宿,那些风沙把自己刮得都粗糙了、不美了,一点也不闺秀了,而瞧瞧这个杨梅,正因过着属于她的生活,而养出了千金小姐的气度,将周枢这个见惯名门千金贵妇的人都给哄了去! 真是太不可原谅了! 杨梅明明知道,待守孝期过后,她是有可能回家待嫁的,她才是正牌的未来周三夫人;而她杨梅只是个小奴婢,她怎敢勾引周三少?怎敢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明明都毁容了,就算没衣服穿,也要先顾着找块布把脸辽起来吧! “周枢!你不明白!你不该这样肴她!她不配,等你明白了真相后,你就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了!”沈云端开口打破那两人之间的小世界,声音不由自主地尖锐起来,而脸上委委屈屈的神色,更显严重,眼中蓄了两泡泪,像是随时要哭出来,正等着人安慰她似的。 “不明白的是你,这位姑娘。你无缘无故对我未婚妻充满成见,恕在下不能允许。”周枢在心底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最近的运气极差。明明还在逃难中——以一个肉票的身分,并且还没人可以保证已经脱离险境了,而眼前这两名娇滴滴的千金小姐,却已能这样无忧无虑地来找他们麻烦了。 不知者无畏,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这样的活法,不错。若是一直都有人护着的话,一辈子这样过着,也算是好命了。不过他希望这些好命的姑娘,能离他们远一点——既然已经不能寄望她们聪明或识时务…… “昨夜奔逃了一夜,我俩至今未曾合眼。如果可以的话,请两位姑娘离开吧,我们非常疲倦了,亟需休息片刻。”身边没茶可以端着作态,但还是可以起身拉开门板表达出相同意思的。 “哼!我还偏就不走了!你凭什么在我们的地方赶我们啊!”白清程本来傻傻移了几步,等想到自己不该这样听话时,气呼呼地跑回来,拉过一张板凳坐下。 而满脸不平的沈云端在没有平复心中的烦躁之气前,当然是不会离开的!就见她紧紧地盯着周枢,沉声道: “周枢,或许,你愿意跟我私下谈谈,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告诉你?” “不。”周枢甚至没看向杨梅,淡淡地回道:“不管你想说什么,我都不觉得会很重要。所以,恕我不能答应与你单独私会,这并不合礼法,请见谅。” “怎么会不合!我与你——才是最合理法的!你不明白——” “我不想明白!在这样凶险处境的此刻,你觉得我该关心你想说什么吗?那些对你而言很重要的事,我需要在意吗?”周枢说得极之无情,看沈云端的目光,就是绝对的冷漠,那是看陌生人的目光,而非方才那样,投注给未婚妻的,是含蓄而让人忍不住脸红的缝襁缠绵。“多说无益,请离开吧。”并不疾言厉色,只是绝对的疏离。 “我不走!你当然要在意我!”沈云端气得全身发抖,脑袋一发昏,便再也不管不顾地冲口而出:“我是沈云端!你的未婚妻!我才是真的!你身后护着的那个是假的!” 第十章 “不,你不是。” “我是!我才是沈云端!” “就算你是沈云端,也不是我的未婚妻。” “这是什么意思?我、我不明白——”是真的不明白,却直觉地慌乱起来,声音抖着,一迳追问,却又怕得到无法承受的答案。 “你已经不适合了。”很温和的声音,很残酷的决断。 那日在丰业城外的驿站短暂而不甚愉快的交谈后,便又因为后方传来的消息不太乐观,他们听从李迎风派人传回来的指示——先不进城,朝城外一处山村躲去。因为不保证三皇子是否为了万无一失,也在城里埋伏了人,务求将他们这些人全部击杀。 三皇子其它才能如何未可知,但心狠手辣、视人命为草芥却是一目了然的特质。眼下下令灭口,断然就不会允许有漏网之鱼来成为日后可能的隐患,宁愿闹出这样大的动静,将大量人马派出来,在各地埋伏追杀。 于是原来以为逃脱生天的这群人,又开始了狼狈地东藏西躲。 因为主要武力被拖在后边,正与三皇子的主力人马交火中,留在他们身边、并且还算能经事的,就只有五六个武卫了。这些人迷迷糊糊地搞不明白,怎么好好的从一个劫持者,变成了如今这样的丧家之犬?这转换也太快了,快到完全反应不过来,就逃命得乱七八糟。 上位的主事者正忙着拼命中,没空对他们细细讲解,而他们只知道,他们被背叛了,那个许诺给他们无数好处的三皇子,让他们抓来周家公子,他们完成了这个任务,就没用了,可以去死了! 这事儿,仔仔细细要说个清楚明白,自是可以从“话当年”开始遥想起,说个三天三夜都没问题,但,简单来说,不过就是“狡兔死,走狗烹”罢了。而这三皇子更狠,周三公子这只“狡兔”可还没死呢,就要他们去死了。翻脸如翻书也不是这样的,如此残暴寡恩,怎么会有人真心为他效力? 这群人在大受打击之下,全都忿忿不平;而那些被骗得最惨的,更是失魂落魄不已。 白清程这些天,在洪慎那儿问清楚这些日子以来所有不解的地方后,终于明白,他们被利用了——三皇子从来不打算恢复白家的名誉;他只是在哄他们而已,哄得他们给出所有能给的之后,转头就派人来杀他们…… “这世道,还有公理吗?”她这两天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不知道自己一直喃喃地叨喼不休,整个人看来像中邪似的,吓得洪慎随时紧跟在旁守着。 而,这样失魂落魄的人,并不只白清程一个,无独有偶的,化名为沈追梦的沈云端,也是浑浑噩噩的模样。她虽然没有神种叨叨地念着什么,但涣散的眼神,每当稍有一点神采时,便不由自主地投向周枢的方向,然后,又因为发现周枢的目光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那冒牌沈云端,而又恍惚起来,问或夹杂着不甘又愤愤地瞪视,如利箭般,朝杨梅射去。 杨梅只是个丫鬟,她没有任何资格得一名贵公子的上心!她不配! 而,在知道杨梅是个假千金小姐后,却还堕落得依然对杨梅关爱有加!对一个贱婢痴迷若此,这周枢,也未免太自降身分、太不自爱了!他这样,待回到京城的贵族圈里,还有他的立足之地吗? 从来婢妾就只是主子的玩物,不过小玩意而已,可以争抢、可以狎玩,却不被允许平等以待,给予尊重珍爱,那简直是一污了家族门楣! 这世俗的规矩如此严格,身分等级的差别更犹如天堑,不被允许太大幅度的跨越。光是以妾为妻这行为就会被口诛笔伐无法接受了,更别说周枢对婢女杨梅的态度,是尊重而喜爱的,这样的情谊,照理说,是嫡妻才能得到的,而周枢对杨梅这样痴迷,满心冒着以婢为妻这样叛逆的想法也是极有可能的!但周枢却是无论如何不可从娶杨梅!他若非要杨梅,就只能纳,而不能娶。 杨梅的身分,注定她若是进入了周枢的后院,再受宠,顶天了,就只能是个妾。而妾,永远不可以是妻,更别说她原先只是个婢,身分不清白。 国朝对“正统”与“规矩”是极为维护的,等级制定得森严,不许跨越,并且教化百姓,让他们从这些规范里,习惯地忠诚于皇家,认定皇家是不可动摇的国朝唯一掌权姓氏。 就如三百年前,天唐皇朝的玄宗皇帝为什么特地挑《孝经》出来注疏?当然不是因为《孝经》是所有经典里最薄的一本,而是他必须从《孝经》里拗出忠君爱国的思想,来名正言顺地教化给子民听从,藉以加深人民对皇室的无条件忠诚与拥戴,让天唐王朝可以千秋万载下去。 孝道,是几千年来,最被尊崇的德行,不用上位者的大力宣传、刻意教化,全民便自行遵从之,孝亲,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孝”是如此的有市场,渴望国朝永存的帝王,当然要从这里分出一杯羹吃吃。玄宗皇帝把《孝经》注疏完之后,以一种很道貌岸然的姿态、很神棍的表情,露出他注经的真正目的三吾明“孝”的终极表现,乃是——移孝作忠。 意思就是,大家都来把帝王当亲爹孝顺吧! 孝顺的最高等级,不是孝顺父母,而是忠于帝王,那才是大孝啊!玄宗对大孝的定义,永远被记在《孝经》里、被记在史书里,让天下但凡谶字的人,都能在经典里读到这些洗脑言论,而,写在经典里的话,万万是不会有错地,于是自然就流传千古了。 瞧,这世间颠倒黑白的事并不是做不得,但,首先得有绝对的权力,再有,就是必须花大力气宣传,让一切名正言顺。名正言顺了,符合规矩了,世人也就接受了。 玄宗皇帝的这段故事,沈云端印象非常深刻。她号称在无数教师的栽培下,天资聪颖,堪称凤阳第一才女千金,但她其实一直不耐烦读史。 于是这类苦差事就交给杨梅去做,让她去读去学,然后再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回来说给她听明白。所以杨梅就用各种典故来让她熟悉一些历史大事记,不时穿插一些轶闻来增加她的兴趣。沈云端就当成弹词说书来听了,至今还能牢记的,就是一些趣闻。 一个皇帝想要全民的孝顺都这样大费周章了,所以沈云端一点也不认为周枢有这样的能耐去挑战世俗的规范。他只是个领不到实差、进不了朝常的赏公子,虽有一辈子富贵尊荣,但手中永远掌握不了权力,所以他只能服从已经制定好的规则,而不能妄图改变。 “你逦记得跟我说过的故事吗?” “我记得跟你说过的每一件事,你得说是哪一个?”杨梅点头。 “我指的天唐玄宗注疏《孝经》的故事。”沈云端哼了一声道。 杨梅点头,静静地迎接沈云端灼灼的瞪视。 沈云端深吸一口气,将憋在心中好几天的话,一口气全给说了出来—— “你曾经跟我说过,这个故事虽在历史上说的是皇帝亲注《孝经》,是为了教化万民行孝道的重要,认定忠臣出于孝子之门,皇家选士,必以孝为首。但其实主要是显示出帝王对其至尊地位的眷恋与不安全感,所以想方设法要把‘忠’给绑在‘孝’的道理里,那么,即使国家传到了暴虐无能的君王手中,人民也不敢轻易兴起推翻并取而代之的念头。你当时还说,但凡一个新的规范成立、并被世人接受,都得费大力气的,而且一定要有权有势有钱有声望,才有机会成功。不知道为什么,你当年说的这些话,我记得特别牢。” 见杨梅一如既往,是个好听众,而不是个适合谈天的对象,她也不在意,瞥了杨梅的左脸一眼,接着往下说: “你读史常有独到的见解,那你就该知道,你不是沈家真正的千金,你跟周枢,不会有结果!再说你容貌都这样了,想给他当妾,都有些勉强,去了周家,也定然没有你立足之地。你这么聪明,心底应该明白的吧?” 这些日子以来,沈云端仔细观察过杨梅左脸上的那两道疤竟然好了很多……真是不可思议,当初,她要求杨梅拿树枝划脸、好能名正言顺地蒙起脸冒充沈家千金时,是亲眼见到杨梅二话不说,折下一条树枝,以那尖锐的部位狠狠朝自己脸上划去,且一划就是两道,霎时鲜血喷了满面,吓得沈云端差点没晕过去。伤口很狰狞,就算治好了伤口,也绝对去不掉疤痕。 杨梅脸上的疤痕自然是还在的,但毕竟与她预期的差太多,怎么会……治得这样好?竟只有两道粉红色的长痕留在脸上,表面平滑,不见丝毫皮肉凹陷,让那伤痕看起来就像是以胭脂随意涂上两道似的。 虽然杨梅长得没有沈云端好看,但沈云端此刻就是不由自主地觉得不平——为着杨梅脸上伤况太轻微。难道当时看来下手得那样狠,其实也不过虚张声势吗?沈云端突然有些生气起来,为着她最心腹的丫头居然这样心机深重。 “姑娘,你何必跟我说这些呢?”杨梅听了沈云端的长篇大论后,只是这样问。 “你别装傻!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周枢对你情根——咳,对你很特别!” “那又怎么样呢?”杨梅不为所动。没有一般女子听到男子对她心存爱慕时该有的羞涩与不安,更没有暗喜或扭捏,就这样平静无波地望着沈云端。 不自在的人反而是沈云端,她脸甚至红了,不知是因为不忿还是别的什么。 “杨梅!你不能放任周枢这样下去!你得让他好好清醒地看清自己的身分,他的身分,由不得他恣意妄为!” “你不该来跟我说这些,这不是我该管的。”杨梅很实际地建议着。 但沈云端却只认为杨梅在推诿,怒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小心思!你就想趁着这次的凶险,让周枢在最孤立无援的脆弱中,对你这个生死共患难的丫鬟产生无可取代的感情。那日后,就算你不能冒着我的身分嫁进周家,也还可以勾住周枢的心,让你成为宠妾灭妻的那个妾!” 不愧是戏曲传奇小说弹词唱本这类闲书的忠实读者,随便一张口就能编出一串情爱纠缠、妻妾争锋的情节来,并且深信不疑那就是杨梅对未来的打算。 待在沈云端身边服侍也近十年了,杨梅对沈云端自然非常了解。对于沈云端很容易陷进风花雪月的臆想里不能自拔,她已经很习惯了,所以不管这个大小姐说什么、指责什么,她都不会辩解,也不试图纠正。 “你是这么想的,对吧?对吧!”沈云端等不到杨梅的回应,扯住她衣领追问道。 “我没有。但你一定不信。”这个千金小姐总是只相信自己猜想的,不管那有多么天马行空。 “你说谎!你都二十岁了,是个老姑娘了!如今好不容易有个贵公子因为陷入绝境而对你产生异样的情愫,你不趁机抓住黏紧了他,这辈子也就没有别人要你了。我告诉你,我不会允许的!就算我没有嫁进周家,我也不会让你的诡计得逞!” “姑娘,你究竟是怎么了?”离家这半年来,大小姐究竟经历了什么?明明看得出来没吃什么苦头不是吗?至少,在见到周枢本人之前,她与白清程的斗嘴是那么得意昂扬,怎么,如今却这样? 还能怎么了?不就是因为,一向是天之骄女的沈云端、要什么有什么的沈云端、就算跑到江湖见世面也深深记得自己是高贵的贵女的沈云端,为着周枢那日淡淡的一句“你已经不适合了”的话语给弄得心神大乱,像是她的贵族资格已经被否认,而她再也不是那个值得被贵公子视作可以求娶的佳妇了…… 当周枢说出那样的话,就表明了拒婚的意思;而他的拒婚,让沈云端终于想起了自己这半年来恣意妄为的行止,不会被贵族圈所容忍,而若是被世人知晓了,满天下朝她砸来的议论,就能让她再无立身之地。 她害怕了,为了她不想失去、也以为永远不会失去的贵女地位。 她后悔了,为了这半年来,抛去一切,追求自己梦想却无果的行为。 无果,所以才后悔。 她的贵女身分,对心仪的李迎风来说,不值一提。江湖人自成世界,对官方与贵族最是排斥;而如今,她冲动地对周枢表明自己的真实身分,又是一个令她后悔万分的错招——她给了周枢名正言顺对她退婚的理由! 若周家真的对沈家退婚,最糟的,还不是沈云端将再也无法得到门当户对的好姻缘,就算下嫁给一般人家,也不会得到夫家的尊重;真正糟的是,沈家累积五代以来的清贵声名,将毁于一旦,从此被世人耻笑!这是她恐惧的,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啪!突然狠狠甩出一巴掌! “都是你的错!杨梅!都是你的错!”被各种压力逼迫得快发疯的沈云端,终于暴发,就像以前她读书学习到烦躁时的那样——对身边丫鬟劈头就赏巴掌下去! 一掌还不够,有了抒发的出口后,沈云端打上手了,于是又想接着打! “住手!”随着一声暴喝,一只粗糙有力的大掌横向采来,用力抓住沈云端的手掌,并且甩到一边去! 原本就机警地退了一步的杨梅,并没有理会被狠狠丢跌在地的沈云端,而是转头看向来人,有些错愕地望向那双充满关怀而小心翼翼遮掩着什么的眼。 竟是他。 沈云端哭着掩面跑走了。 留下来的两人,却是因为陌生而无言以对。 “多谢。”杨梅的左脸一下子红肿起来,但她并没有伸手去抚摸搓揉让疼痛好点,只是略略整了下被沈云端拉扯得有些凌乱的衣领;理好了之后,平淡道了声谢,就要离开。 “……你……”很迟疑、很谨慎、很小声地低叫。待杨梅走了几步,因他的声音停下,回头望他时,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你是……”结结巴巴,欲言又止。 “我还有别的事,失陪了。”杨梅再不理他,坚定地转头走了,脚步跨得很大,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等等!你是——对吧?你就是——” “洪慎!”白清程突然从一条树林小径中跑过来叫人。 “尘姐儿!”冲口而出。 “啊?干嘛这样叫我?你不都叫我清程的吗?”白清程听成“程姐儿”,站在洪慎的面前,双手叉腰斜睨杨梅一眼后,再瞪向洪慎,一口气问道:“你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你不都一直跟在我后头保护着我的吗?你怎么会来这儿?又怎么会跟她在一起?你没在我身边,我发生危险怎么办?那三皇子的人可随时会追杀过来呢,你说要保护我的,那你在这儿做什么?” “清程、小姐,不是,我、我只是——”洪慎不知该如何说起,不愿对小主子说谎,却又不敢说出他猜测的真相——即使这个猜测八成是真的。 “你结巴什么?说!你做了什么事瞒了我?给我说清楚!”白清程发现洪慎居然一迳地望着杨梅,还满头大汗着急得不行的样子。 这下子还得了,大小姐气炸了! 在重重踩了洪慎一脚后,转头就对杨梅发作,指着杨梅—— “你不是周枢的未婚妻吗?啊,不对,周枢真正的未婚妻不是你,是沈追梦,她才是真正的沈云端。”突然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怒瞪道: “所以说,你现在当不成周枢的未婚妻了,就把主意打到洪慎身上了是吗?我告诉你,死了这条心吧!洪慎虽然是我家的家生子,但打他出生之初,就被我母亲开恩给除了奴籍,送回老家养着,户口直接报到户藉黄册的正册里,是个堂堂正正的良民,身分清白得紧,不是你这个奴婢可以肖想的!再说,我也不会允许的。洪慎就算是良民了,也还是我的人!”依着世俗礼法,白清程是有底气这样说的。曾经的家奴,就算变成良民参加科举当了状元、成了大官了,对主家而言,也还是个家奴,逢年过节得来主家以奴仆身分叩头的。 “清程小姐,不是这样的!” “我管你怎么样,我命令你,你不许理她!她现在正跟周枢和沈追梦纠缠不清……”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脸对杨梅道:“对了,你脸上那巴掌是她打的吧?那我告诉你,要是你敢打洪慎的主意,我也会打你——” “清程!请你不要这样说。她、她可是——”洪慎急得满头大汗,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她是什么?”白清程声音尖了起来,指着洪慎叫:“我警告你,洪慎!你不许再靠近她,水远离她远远的,知道吗!” “不、不成的,你听我说——” “我不听!你要敢跟她纠缠,我一定打你,也打她!”说罢,还作势要扑向杨梅。 惊得洪慎急忙抓住白清程,力气一时没节制好,都抓得白清程痛呼出声了! “哎啊,好痛!死洪慎,你敢弄痛我!”白清程又猛踩他脚板。踩扁他!狠狠踩扁他! “对不起、对不起!有没有怎么样?啊?” “我痛死了!还不放开,气死我了!都是她的错,放开!我要打她!” “不,你不可以打她!小姐,你不可以!”洪慎连忙叫。 “我就要,就要!你不许,我还非打不可了!”居然改口叫她小姐这么生分是什么意思! “你不可以!”非常坚决地抓牢着人,并且语气严肃起来。 “为什么不可以!”白清程觉得这辈子没这样生气过,怒火攻心地吼出来。 “你不明白,她是尘姐儿啊!”洪慎再也招架不住,大声说道。 “……啊?叫我做啥?”白清程顿了下,傻傻应着。 “不是叫你,是叫她。她是——尘姐儿,尘土的尘。” “尘姐儿?那么,这个尘土的尘姐儿,又是谁?”脑袋还没转过来的白清程,呆呆地问。 “在她叫洪尘之前,有另一个真正的名字,叫——白轻尘。” “啊?”怎么跟她的名字这样像? “小姐,她是你的双胞胎妹妹。她是,出生不到半刻,被我娘偷偷抱走,当成我的双胞胎妹妹养着的白家二小姐!主母给她取了个永远不会有人叫唤的名字——白轻尘,这是尘姐儿的第一个名字;而她的第二个名字是洪尘,世人都以为她是我的妹妹,你奶娘的女儿。” “……怎么……啊,是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听说奶娘把儿子送回老家,女儿放在身边养着。我那时还跟奶娘说,等她女儿大了,让她来当我的大丫鬟,但娘亲与奶娘却始终不允,推说奶娘的子女都是报了良籍的,不会再当奴仆了。于是我也就罢了,竟一直没见过那个奶娘的女儿……”白清程说着说着,又恍惚起来。只能呆呆地望着杨梅,觉得这阵子所发生的事,也都没有眼下这件来得让她难以承受。 她有一个妹妹?一个叫白轻尘的妹妹?而且还跟她是双胞胎? 不对! “可她,长得跟我不像啊!” “不,是像的,虽然并没有长得一模一样。但小姐你仔细看,尘姐儿的眉眼,跟你是相似的;而她的嘴,更像主母一些,你的则像老爷。” 由于杨梅左脸破相,让人更不容易从这张脸上看出与白清程的肖似。但洪慎却是不同的,他在八岁以前,每年会有一个月的时间进入白府与母亲团聚,所以他与尘姐儿相处过,更是牢记了她的模样。 所以,就算尘姐儿长得与大小姐完全不像,洪慎也是早晚会认出杨梅的真实身分的。 因为,白家这对姊妹,是主母与母亲至死都想着要保下来的。当年父亲带着一笔巨款去教坊司保住了大小姐,将她带出那地方,却仍然挂记着不知所踪的二小姐,在临死之前,仍然反覆交代着要他继续去找,父亲相信尘姐儿一定还活着,因为主母的安排不会有失。 后来从白家的所有名单里,不管死亡的,还是发卖的,都找不到“洪尘”这个名字,洪慎也才敢抱持着这份希望寻找下去。 “等等!如果她是我的……妹妹——”撇嘴,才又道:“那为什么她会变成奶娘的女儿?这太奇怪了!” “这我不知道。当年我们都小,母亲与主母定然不会告诉我们缘由。” “缘由嘛……我倒是能猜测到一些。”周枢的声音自杨梅的身后传来。 “啊!”白清程结结实实地被吓了一大跳。 “周、周公子——”洪慎睁大眼看着周枢,自责于竟然没注意到周枢的到来。不知道他站在尘姐儿身后多久了?知道了多少? 而杨梅也是不知道周枢就站在她身后。她一直只是安静地看着洪慎与白清程两人热热闹闹地动手动脚又动口,是想走的,却一时脚步挪不开。 有许多事,她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却并不完全清楚。纪嬷嬷只知道她是白家的二小姐,却不知道为了什么要被当成奶娘的女儿养,而纪嬷嬷的责任是带走她,让她活着,让她学会各种在这世上生存的技能——不管那有多么偷鸡摸狗。 他们太过专注,于是竟然谁都没发现多了一个人…… 而且,还让他听到了这么重大的秘密…… 怎么办?洪慎心中一片着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杀人灭口吧!总是对周枢喊打喊杀的白清程觉得这次再不能放过他了。 他总算是,都知道了。杨梅没想到周枢能在这样的机缘下,完全知道她的身世。原本,她只给了他一个“尘姐儿”的名字,就算打发了,不管他满不满意。 眼下这样,真是始料未及。身上已经没有了秘密的她,对周枢而言,就不再有吸引力了吧? 这样,也好。 其实周枢打从沈云端哭着跑走后,就来到这儿了。在之前,他在树林里不远处收到一只信鸽传讯,走出树林后,才知道这边正热闹着。 虽然没有看到杨梅被打的过程,但从杨梅脸上的掌印,自是可以猜到是谁动的手。他不是个容易动气的人,但对于沈云端,却已经深深不耐烦了。 如果说他曾经考虑让杨梅以沈云端的身分嫁进周家的可能性,如今也得完全推翻。不管他与杨梅日后如何,他断然不愿让杨梅与沈云端再有牵扯。无论如何,这沈云端是恨上杨梅了,而这样做事只顾自己快意,不顾后果的人,若是沾上她一丁点,就是给她兴风作浪的机会。 如今沈家如此凋零,自是不可能造成什么大风波,但不时来纠缠或者四处传播一些不利杨梅的谣言,是办得到的。 沈家只剩沈云端一人,周枢无论如何是不会动她的。 当年的三十六个建国功臣的家族,就算因各种原因覆灭了或没落了,为着当年祖先一同打天下的情谊,如今还在朝廷上立足的家族,都多少会看顾一下落败的,最好能保住他们血脉不断绝。 就说由周家亲自带兵抄家处置了的白家与刘家,其实都在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下,保下了这两家未成年的嫡子或嫡女。荣光不再,但生命还存,就是未来的希望,能活着,总是好的。 白家只有一个嫡女,所以只活了一个。刘家就幸运多了,有五六个未成年的小少爷,在号称没入官奴之后,很快被人买走——若是周家没松手,拿万两黄金来,都不能赎走犯官家眷,这是国法规定的。 皇家想收回的是金书铁券,为着不被朝臣掣肘;至于性命,却是可取可不取的,除非罪行重大——例如站错从龙的队伍,对新任的皇帝来说,全都是谋逆论罪,绝不饶恕。 对付白家,是皇帝的意思,而放过了白清程,却是周家使的力。不然当年白清程怎么可能会一进入教坊司,还没被饿上一顿就立即被洪氏父子买走?连个基本的苦头都没吃过。就算白家没有了,她仍然过着优渥的生活,一路成长至今。 “喂!你的意思是,你周家杀了我白家满门,我还得将你当恩人看?只因为你们放过了我?” “我周家却是从来没想过会再见到白家后人的,又怎么会在乎你们知不知道周家曾经做了什么?”周枢之所以细细地对三人说明当年的事情,主要是补遗他们不知道或没想到的部分。毕竟白清程是个闺阁女子,见识有限;而洪慎虽是个成功的江湖行商,却不会明白朝廷行事的一些关窍,搞不好一直将当年能顺利买出白清程当成纯粹的幸运,而没想太多。 “白夫人出身于博陵宗家,虽然在洪霄王朝之前那一百年乱世里逐渐衰退,但往前算,从天唐王朝上数到永汉皇朝,宗家那五百年间的兴盛,可说是中原第一着姓,势盛时甚至可以与朝廷分庭抗礼。而这个家族有个藏得极深的秘密——若有双子出,则家族气数尽。” “你胡说!就算我们是双生子,也不是生来不祥,给家族带来灾难的!”白清程跺脚大叫。 “并不是不祥,只是示警,让家族早做准备。皇家藏书阁里的秘闻区有道方面的记载。宗家五百年里,历经三个朝代,曾经大起大落过四次,在天落之前,皆是产下双生嫡子女。然后将其中一个双生子给送出去,隐世而居,而宗家确实就落败了,当世人以为这个姓氏都将永远消失在世人的面前,就会有个姓宗的年轻人出现,以各种方式重现家族荣光。” “我听娘说过。当年主母生下你们,因为你哭得很凶,而二小姐却静静地睡了。于是主母说,让大姐儿享受世间一切荣华富贵,直到再也享受不起,母亲陪你一起死;让二姐儿好好活着,就算得不择手段地活着、卑微到尘埃里地活着。母亲给你生命,你将它活下去,带着母亲的血脉与期望。”叹了口气:“所以给了你们相近的名字,却是截然不同的含意。你还会觉得……主母对你不公吗?”洪慎一反平日对白清程千依百顺的态度,指着杨梅的脸,问她道:“看看二小姐的脸,小姐,你看不出来二小姐这十来年过得有多么辛苦吗?她今天被沈云端打了,而这一定不是沈云端第一次打她。这就是二小姐一直以来过着的生活,当一个奴婢,任打任骂,身处卑微,但却仍坚强地活着。换作是你,能做得比她好吗?” “要我受到这样的侮辱,我宁愿一头撞死!”就算是落魄江湖的贵女,也磨灭不去与生俱来的高傲自尊心,所以白清程想也没想地冲口而出。 但一说完,她就有些后悔了……因为,她发现这样的说法,好像在指责着杨梅的苟活有多么教人看轻。 “我、我没有……那个意思的……”她小心地看向杨梅。 杨梅完全没理会她的意思。她现在想的是另一件事……既然周枢这么了解白家与宗家,那么,在知道了她是白家送出去的双生子之后,会不会……猜到更多? “不用担心,就算我什么都知道,也不会对付你。”周枢也一直在看她,所以轻易捕捉到她眼底的思量。 “不会吗?”杨梅淡淡地问。 “不会。” “包括属于白家的金书铁券?” “金书铁券!”白清程与洪慎一齐叫了出来。他们可不知道当年白家被抄家时,却怎么也没抄到那片原本该慎重供奉在祠堂里的金书铁券。 “本来是要的,但既然是宗家……皇上怎么说也要网开一面,再不会挂念白家这块金书铁券了。”周枢缓缓说着。然后,转头望向那群不知何时从树林间出现的人。朝中间那位身穿一袭尊贵的皇家绒装、明显是首领的年轻男子道:“是吧?七皇子殿下?” 七……七皇子殿下! 并不知道皇子与皇子之间,虽是兄弟却不一定当对方是手足,更不知道同样是皇子,却有好坏差别的白清程与洪慎,当下感到眼前一阵发黑,心中大呼:吾命休矣! 看看四周已经被军队围成扎扎实实的铁桶状,一副插翅也难飞的架式—— 道下子,白家恐怕真的要灭门绝后了。 第十一章 其实周枢已经从贺君生寄来的飞鸽传书中知道了为什么“剿匪”事件会一直落不了幕,还得让他们这些逃命者灰头土脸地东奔西窜,一时半刻不得消停。一切的变数,都是因为七皇子的横插一杠,让事情无法完美收尾。 如果不是出现了七皇子这个意外,光贺君生一队人马出手,便能轻易搞定三皇子派来的武力。七皇子是不认得贺君生与李迎风的,如果跟七皇子的人马对上,他们不好下狠手,而七皇子却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全力以灭了他们为己任,让他们这些人死了也是白死,完全无处申冤。 这七皇子的目标很明确——他只认周枢,其他持刀持枪的,都是山贼土匪,不管是不是一路的,反正顺手都灭了,还可以多拿几颗人头回去请功。 贺君生可以不客气地对付三皇子的人马,但却对七皇子束手束脚,毕竟七皇子是为了搭救至交好友兼小舅舅周枢而来,就算不看他皇子的身分,也得给周枢几分薄面;被添乱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顶多,就多写几封抱怨信让信鸽带来给周枢,让周枢认下他的这份人情,以图后报了。 当七皇子领兵出京剿匪,名正言顺地将三皇子那些来不及套上军装的武夫们、或者已经报出三皇子大名,但不被理会的兵匪们,全给一一灭了后,其势不可挡的架式,一路招摇过来,还把三皇子埋伏在丰业城以天马帮会帮众为主的武备力量也灭掉了,李迎风的大义兄那支势力顿时随着身亡而瓦解。虽然天马帮会因此而元气大伤,但好处是,天马帮会再无内斗分裂危机,再也不必在众目睽睽下成为朝廷放在江湖的眼线,招致全江湖唾弃为朝廷的走狗。 当年李迎风接受周枢的招揽,便是以个人来换取天马帮会的安宁。经此一事,他的心愿算是达成了,没了大义兄这个官迷在那边胡搞瞎搞,天马帮会就能在江湖上过上几年舒心日子,而不用担心被卷入朝政中,最后还死了个不明不白。 政治不是江湖人玩得起的。所以昨日在确定周枢那边再无危险之后,便默默地收拢了自己的人马,率先离开,不与七皇子照面,自然也不好再与周枢会合,只派人前往小山村去见洪慎等人,告知他们情况,最好能悄悄离开。 而贺君生则不幸地与七皇子小规模地交锋过几次后,艰难地且战且退——不能伤人,只能逃,自然辛苦万分,也终于是逃掉了。 这回的营救行动,正可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捕鸟的更在黄雀后。 最后真正收割了适次战果的是七皇子,而这个计划的最先策画者三皇子,则只能大口吞着黄连、大口吐着血,失钱失人失势而无功,栽得乱七八糟。在江湖上辛苦经营出来的势力,就这么轻易地被灭了个干干净净。 “周枢被劫事件”,毁了三皇子大半势力,也让皇帝看到了三皇子争储的野心。最后,这事件成就了七皇子,让七皇子从一个大家印象中的富贵闲人年幼皇子,转变为一个有勇有谋,可堪大任的成材皇子形象。 身为皇后的幼子,七皇子一直与周枢的处境很相当。也就是长上对他们的期许不大,有兄长在上面顶着,他们只要过着富贵清闲、万事不愁的生活就可以了。 周枢可以,但身为有资格参与皇位角逐者的七皇子却不行。 天家无亲情,自幼的教育让每一个皇子知道——握在手上,才是自己的。 如果他同胞的两个哥哥可以争,那他凭什么不可以? 七皇子与周枢是自小长大的情分,当他这份野心隐约透露给周枢知晓时,就摆明了,周枢只能是他的人,不能站到别队去。而现在,也不可以死。 “这宗氏家族的事,你怎么会如此清楚?”七皇子好奇地问。 “我每次生病无法上学的时候,姊姊都会允许我进皇家书阁看些闲书。”周枢泡好了茶,斟了两杯,一杯递给他。 将那些绑架周枢的匪徒全部歼灭,并让军队带着捷报回京城报给皇帝知晓后,七皇子并不急着回去领功讨赏,就带着据说“身心饱受惊吓”、“无理由反覆高烧”的周枢来到丰业城的皇家别院休养。写了封感情丰沛的长信给皇后与周老公爷,说明周枢至少要在丰业城好好将养个几个月,才能完全恢复元气。在京城的大家公务繁忙、位高权重、身负重任,无须风尘仆仆地跑来千里外的丰业城探病,七皇子定会在几个月后,将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周枢给带回京城去给大家看的。 往来了几次信件,而周枢也写了几封报平安的信件让人快马带回去,终于把家中长辈们给按捺下来,不朝他这边飞奔而来了。 不是周枢想留下来,而是七皇子不让周枢走。趁着这次,他铁了心要周枢给个明话,再不许他推托闪避。 “随意看了打发时间的闲书,竟然都能记下来吗?” “只是隐隐有个印象,后来才又找人去详细了解一番的。我可没有那种博闻强记的天分。” “你不是没有,只是怕人知道。”七皇子嗤笑了声,道:“周枢,周宽敏,我们几乎是打一出生就相处在一起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有怎样的能力,我还不清楚吗?” “你对我如此了解,又怎么会不知道我的性格?我可无意进入朝堂,我对你没有用。” “都这时候了你还要瞒我吗?宽敏,你不是真正的闲散贵公子,你——是父皇暗卫首领,我半年前总算探出来了。”紧紧盯着周枢的脸,想知道他这个极机密的身分被他揭穿了,会有怎样的反应。 “不,我不是首领,但……确实,我是皇上的人。”周枢发现这半年多来,他受杨梅的影响颇多。尤其是关于一些遮掩着的事,一旦被揭发出来,也就……那样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从来不会去告知别人自己在做什么,若别人自己千方百计探得了,那他就老实承认,但也就这样了,不会因此附赠更多解释。想知道前因后果的话,还是劳驾那个很闲的“别人”再努力去挖吧。他保证,一旦挖掘出结果,跑来找他求证,他会很诚实地点头或摇头,绝不糊弄。 “我没想到你会这样坦然承认。” “你都查出来了,否认没有意义。” “什么时候这样干脆了?”七皇子好奇地打量周枢,觉得这个仍然一副温文儒雅样的家伙,在这半年变了许多。 周枢没理会他的追问,只道: “既然知道我为皇上办事,你就该知道,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是你的人。” “哼。现在不是,以后肯定会是。” 是指他登上皇位之后吗?周枢懒得回应,低头喝茶。 “你的反应真是让人失望。原本我觉得这是个天大的把柄,定能藉此让你多偏向着我一点——既然你是我父皇的心腹,你不着痕迹为我说些好话,起的作用肯定比母后或大臣们来得大。”七皇子不爽地一口将茶喝干。 “我们还是好好地当甥舅吧。” “这时候又敢自称舅舅了?”七皇子撇嘴。 “虽然不敢,但有用就得用。” 七皇子重重地叹口气,用力往躺椅椅背上跌过去,摊着健硕的身躯,放松一直紧绷着的身体,姿态一下子懒洋洋起来。 “好吧。威胁不了你,但我可以施恩。一点一滴地施恩,当我给的恩情大如天之后,你就算忠心于父皇,也会希望下一任得到你全心全意忠心的人是我。” “很好的阳谋,但执行上有困难。我可不缺什么。”周枢想了想,道。 “少来了。就算白家的金书铁券,光凭你一个,就有把握说动我父皇不收回。但人生那么长,遭遇的事情那么多,你怎么知道没有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就说眼下,我千里奔驰,救你出劫匪之手,免了你被虐杀的下场,这不就是个天大的恩情?” 周枢白了他一眼。“你明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七皇子没跑来掺一脚,事情早完美收场了,而且功劳还归属于皇帝的私人暗卫;这样的功劳,得到的奖励可是相当的丰厚呢。 莫怪身为暗卫首领的贺君生一脸不爽地闪人,至今写给他的飞鸽传书,除了少数的重要事件报告外,其余能写字的空白地方,全是满满的抱怨。 “我可不管那是怎么一回事,总之,功劳是我的,你得记着。”很霸道地命令道。 “是是,记下了。”周枢还能说什么? “再有,第二件恩情,我也已经做了。” “哦?” “你那个未婚妻,我同意纳她为侧妃。” “……这也不算恩情,明明是你们以沈家的金书铁券为交易……” “那只能说我做的是一举数得的事。”摆摆手,七皇子很耐心地说明道:“为了那个叫做白轻尘、又叫洪尘,接着又是杨梅,然后这半年来改叫沈云端的女人……嘿,别瞪我,不然你说,她到底叫什么?” “叫什么,得由她说了算。不过,她大概不是很在乎。”周枢望着天空,悠悠地道。 “好吧,不管叫什么,反正就那个破相的女人。也不知那女人施了什么迷魂术,总之,将你迷得神魂颠倒,看起来像是不娶不算完的架式。在这情况下,你是不可能娶沈云端的了,如果没有破相丫头的存在,面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大小姐,你大概会咬牙娶了认了,顶多让她独守空房不予理会,自个仍然过着悠闲生活。但多了那丫头,你就不肯将就了。你拒婚的态度太过明确,以致于沈云端如今迷途知返,总得找个出路,来保住沈家那一点脸面,再说,用一块对她无用的金书铁券,来换得我身边的一个位置,对她来说,也是很划算的买卖了。要知道……日后……或许你进宫见了她,就得朝她行礼呢。” 周枢听了,没什么表情。不管沈云端日后如何,都不关他的事了。 “你也真是难伺候,光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对我施的第二个大恩,也没有丝毫感动。我省了你多少麻烦啊!如果不娶她,她没有好出路,这种闺阁千金,没什么智计,便只能闹你,闹到两家名声同归于尽,够你困扰了,可又不会杀她以绝后患,你心不够硬。” “好吧好吧,我谢谢您,成不?”周枢觉得眼前的七皇子比较令他头疼。 “别这无奈的表情成不?”七皇子觉得很不平。“最后一恩,你一定会承情的!” “好吧,我会。”周枢保证,不管七皇子说了什么,他都要表现出很感动很承情的样子。 看看时间,不早了,趁晚餐前,见见杨梅也是好的。这阵子以来,杨梅总是躲着人,不只是躲他,丽是所有人。 躲着所有的热情、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小心翼翼,她很烦这些,但却不会说些什么。她已经太习惯将自己所有喜怒哀乐压制到最微小,让它们几乎不存在,所以,在不需要演戏时,她向来淡淡的;而这样冷淡的反应,对那些情绪丰富的人来说,简直是不知好歹。 至少周枢就听过一次白清程指责杨梅无情冷血、不顾亲情什么的。 其实,她是顾着的,在能力所及之内,守护她的亲情——至少,周枢知道在这段时间里,杨梅应该考虑过让他死掉以保全白清程生命的可能性。周枢心底是有些不舒服,但却能理解杨梅的思考模式。 她尽可能不让亲人死,但她没有办法跟亲人相处融洽,对她而言这是两回事;但对白清程来说,她们是双生姊妹,应该要亲密无间的,这比活命更重要。 生长环境与经历的不同,注定了这对双生姊妹永远没有谈到一起的时候。 “嘿,宽敏,你走神了!”七皇子磨牙招魂。 “啊,抱歉。”周枢很诚意地道歉,得到白眼一枚。 “听听我说的第三条大恩,你会感兴趣的。” “哦。”洗耳恭听。 “你知道,我为你争取到了至少三个月以上的假期,让你可以待在这儿,或四处走走。你可以趁此与那丫头培养感情,打开她的心房……别这样看我,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她根本对你不上心吗?”横过去一眼,接着道:“再过几日,我会带走白清程与沈云端,把她们的事都解决了——比如说,消除白清程罪藉,让她可以在京城光明正大地活着,就看那个洪慎有怎样的能力来重振起白家。你不会看不出来吧?白清程那女子,虽说没什么本事,却心心念念着重振家声,还好有个洪慎帮着,或许真有可能让她给‘振’起来了。到时让她招洪慎为夫,也算圆满了一桩姻缘。” “然后,你要让周家退亲,接着就等沈云端孝期过,迎娶过门?” “正是。由我来做坏人,对你们两家才好。”七皇子点头。 “也是。直笛疋多谢了。”这样为他费尽心思,周枢真替他感到不值得。 “宽敏,你我一同长大,我了解你,只信你。所以,若有那么一天……你是一定得来到我身边的。”如果,日后,宽敏会想要娶那破相女为妻,却遭受阻碍的话,那么,等他当上皇帝,第一件事,就是给他赐婚!这一点,现在并不适合说,这个尺度,七皇子是明白的。 “周家不能再势大了。”周枢提醒。 “会想出办法的。我只欣用你,打压整个周家。这总比让你诈死,给周家留下火种的方法好多了吧?” 周枢一怔,没想到这……他居然也知道。 望着七皇子得意洋洋的脸,他跟着笑了。点头道: “是啊。可不是。” 然后,聒噪而易怒的白清程被带走了,临走时,她下巴高抬,直挺挺立于杨梅面前,铿声道: “百年之后,我们一起去黄泉见母亲。到时我会大声地跟母亲说她错了!你虽然被选择当那个活下来的人,但振兴白家与宗家,还是得由我来,只有我做得到!” 杨梅没有回应,只是静静看着她。对于这唯一的亲人,她付出亲情的方式,就是保她活。其它,就想不到该怎么做了。 “……你,不肯认租归宗,那么,至少、至少叫我一声姊姊吧?”白清程高傲的声音在最后一句破功。虽是命令,但更像可怜兮兮的撒娇。 “姊姊。”杨梅很配合。 于是,白清程虽然喷泪而走,但神情是满意的。 而,沈云端也要走了,是一道走的。但她是以七皇子未来侧妃的身分去京城的。这是她千思百想之后,最好的出路,再说,比起周家,皇家是更好的选择不是吗? 她与周枢已完全没有可能了,而七皇子那边,就看她怎样努力了。她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她还是怨恨着杨梅,即使知道杨梅原也是公侯世家出身,母家更是显赫了五百年的宗家……不过,再显赫又如何? 仍然是给她当了十年丫鬟!血统再清白,也不能让一个当过奴婢的人变得高贵。 总之,沈云端就是认定了杨梅没扮演好她,坏了她的事,险些误了她的一生! 在离开之前,她也来找杨梅。说道: “我希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 “或许再也不能见到吧。”杨梅并没有去京城的欲望。 “如果日后,周枢硬是不顾一切娶你的话,你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杨梅从来没想过婚嫁的问题,但显然沈云端那颗善于编织戏曲的脑子,已经帮她规画好人生了…… “你……你老爱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真讨厌你这样!你对于毁了别人的人生,没有半点愧疚吗?” “我……无话可说。”杨梅真不明白沈云端在想什么,她如今还活得很好不是吗?而且还精打细算地给自己找了另一条路走。杨梅对这个大小姐是了解的,她善于利己,这种人,永远不会吃亏。而且她的心也够狠,相伴多年的心腹丫头们,说抛弃就抛弃了;藏冬没有了、她毁容了,而当初跟着小姐走的秋染,大概也因为什么原因不在了…… 这样的一个人,在什么地方不会生存得好?她的人生怎么可能会被毁掉? “等着吧,你不会一直都风光的!我等着看你的下场。”撂完话,转身走人。 这是今生雨人最后一次谈话。 倒也算是沈云端的又一次心想事成。 真是个好命的千金小姐。 杨梅偶尔也会羡慕一下的。 当所有人都离开了之后,周家的马车队也华丽地来到了丰业城。 在三少的规画下,这个车队,将漫游国土东北各省郡,由北朝东走,一直走到大海处。 “看过海吗?没有?那我带你去看。”某天他随口一问,然后这么说。 所以车队就以看海为名,一路游山玩水而去。 “看过满城飞花吗?”在一个温暖的小镇度过了寒冬,春天来了。车队又要开拔了,他有一天吃完点心,问。答案当然是没有的。 于是,就朝“春城无处不飞花”的长安城而去了。 车队一直朝南走,在如梦似幻几乎连到天边去的荷塘里、小船中、耦花深处,度过了暑夏。然后,周枢又问了: “看过钱塘潮吗?” 她懒洋洋不予回应。然后车队又开动了。 钱塘潮有多壮观,杨梅没什么印象,倒是吃了不少海鲜,对其种类之丰,大开眼界。 就这样游山玩水,一日一日的,居然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了。 杨梅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可以过得这样快。 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不只活着,还活得好。”周枢轻轻在她耳边道。 这一年来,他织了一个网,让她深陷。 杨梅没有机会抗拒,一切便这样了。 习惯于他的照顾,他温柔的拥抱,偶尔……在佣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他会窃一个吻。 他很温柔、很克制,像是怕吓着她似的,每进一步,都要小心又小心地再三试探,再也不敢像当初以为必死的那个逃亡夜那样,不顾一切地抵死狂吻…… 杨梅以为自己忘记的。但从他偶尔看过来的火热目光,她知道,他与她,谁也没忘记。 那样炽烈的情感,让两个自认为理智的人都吓着了吧? 是吓着了,但却渴望着再次体会那种狂野…… 于是,有一天,在月色正好的夜,也不知道谁勾引了谁,他们便,在一起了。 他们生性理智,却不是守礼法的人;活得很自我,没有那么多在意。 杨梅只是想跟他在一起,没想过为什么;正如她没想过跟他天长地久,这,也没有为什么。 又过了两年,周枢在一封封家书的追杀下,终于愿意让车队朝京城的方向走. “你想嫁给我吗?” “没想过。” “你……是否担心我娶你,只是想为皇家取回白家的金书铁券……甚至,把宗家那三面已经可说是历史至宝的金书铁券也占为已有?”洪霄王朝发出的那三十六面金书铁券是很珍贵没错,但与宗家拥有的那三面相比,却又不值一提了。 宗家在乱世之前,兴盛了五百年,见证了三个皇朝的成立与灭亡。而这三个皇朝的成立,宗家都有资助之功,于是便获得了三个皇朝赐下的金书铁券。这三面金书铁券,让宗家成为史书上的一则传奇。 虽然在洪霄王朝成立之后,宗家已败,渐渐不再有人记起这样显赫的世家,但历史是永远留在那里的。白家有了这个渊源,被上报给朝廷之 后,皇室当然乐得为宗家的传奇再添上一笔。 人家宗家经历了三朝,得了三面金书铁券,成了传家之宝,那些已亡佚的朝代都能允许宗家拎着一块属于前朝的免死金牌传家,洪霄皇朝又怎么会无法容忍?这样锦上添花又不费惠的事,谁都乐得做,别说还能在历史上沾个光呢。 “如果你想要,跟我说就好了,不用娶我就能取得。”杨梅不甚在意地回答,让周枢无言良久。 “……我以为,令堂让你带着那四面金书铁券,意思是你得拿命守护它,就像守护两个家族的尊荣。” “我只记得娘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想,那应该也是我亲娘的意思——无论如何,活下去。她们只想我活着,并没说要我带着那四块铁片去死。” 铁片…… 那四块金书铁片……不,铁券听到会哭的…… “……也是,这世间,除生死无大事。”周枢觉得自己愈来愈被同化了。 这是否也可以叫做夫妻同心? “如果不是担忧着什么,为什么没想过嫁我?”这两年来,他一直在试探着她对婚姻的看法……结论是,没有看法,她根本没多想! “嫁不嫁的,与现在有何不同?” “当然不同。你不嫁,哪天跑了,我追回你师出无名,想报案都不知道该怎么报才好;若你嫁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召告天下你是逃妻了。” 周枢只是在开玩笑。 “你已经想到那么远以后的事了吗?”杨梅倒是听仔细了。不仅没生气,还跟他讨论起来。“其实不娶对你比较好,你可以报逃奴的,这比逃妻有面子多了。” 抚额。“夫人,为夫只是在开玩笑,请不要如此当真。” “夫人?你的意思是要娶我当正室吗?”杨梅倒是惊了。 “唯一的妻,没有其他人。所以也不用说什么正室嫡妻,那种说法听起来像是后院女人太多,所以要标明品种名分似的。” 杨梅想了想,抿唇笑了下。 “笑什么?”他亲住她唇边那抹笑。 “经你这么提醒,我才想到,确实从来没有人对已婚男子称为正夫、嫡夫什么的。因为丈夫是独一无二的,就不会发明那么多称呼来标明身分。” 两人笑了一阵,杨梅没发现,其实周枢更喜欢看她笑,每每一看便入迷。好一会,才又接续话题。 “嫁我,好吗?” “你能让家人同意?” “你同意了,其他便不是问题。”周枢有这个自信。 “你能忍受我这样没有情绪的人?”这是白清程每每来信都要批判她的。 “别人觉得你没有情绪,关我什么事?在我面前,你早已不是那样了。”周枢很得意地现着。 杨梅眼一眯,有些恍然地点头道: “对,我变了。你让我变了。” “我的荣幸。”他笑。 “你知道吗,其实我无法忍受被别人看透。” “那如果有人——例如我,在长时间关注你、分析你,并取得一定的成果、顺带赔上一颗心后,你有什么感觉?” “我会想灭了那个人——即使是你。”她生性缺乏安全感,再怎么安逸的日子,也消除不去她性格里的警觉。 “你下得了手吗?” “……”不答。 “现在,下得了手吗?”他不放松地追问。 这是在索情,索着他等待得够久的那颗心。 她必须明确的交付! 还好,杨梅从来不是一般女子,她没有扭捏的天分。 “下不了手。”她像在深深反省。对自己充满唾弃。 周枢笑了出来,好温柔好温柔地望着她,并虔诚地低下头吻住她的唇……他喜欢此刻由她这张小嘴说出来的甜言蜜语。她说:下不了手。 “嫁给我吧。” “……好吧。”看来这个男人今晚就只执着这个。 既如此,那就嫁吧。如果这样他会快乐些…… 不,不只一些,是很多很多…… 杨梅有些讶异地看着他欢呼,搂着她心满意足得像得到全世界…… 原来,她这样无趣的人,也有能力让别人愉快吗? 这样,也不错。 她笑笑地想,在他乱七八糟的亲吻里,觉得胸口满满的…… 脑中,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母亲要她活着的话—— 无论如何,活下去! 而,道两三年,周枢带着她天南北地玩耍,见识了山光水色、人间丽景,他说—— 我们不只要活着,还要活得好。 他不知道怎样才叫“活得好”。 他就说—— 那么,我带你去找。 现在,她算是找到了吗?在这里,在他的笑容里,在他的怀抱里…… 她的胸口暖暖的,像是在回答她:找到了。就在这儿。 她挣扎了一生,就为了活着。如今,她有了活路,而她的活路里,还有着盎然生机。 她的人生,终于从努力生存,转化为享受生活了…… 这样,真好。 后记 2012杂谈 这稿拖得,连我自己都唾弃。 但没有办法,就是缺少了一点感觉,于是在过程中,不断把大纲修修改改,然后日子就流水一般的过去了。日子是过去了,稿子进度却有限得很。唉。 以前给自己规画的写作生涯也满简单的,就是:努力写出心中幻想出的各种故事”v在笔力与幻想力都压榨得差不多之后,缓下脚步,然后顺理成章地被后浪给淹没,仆挂在沙滩上,大家拜拜,我退隐江湖去。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阅读人口还存在,言情界才有机会传承。可能言情阅读人口如今尽人意,于是后浪没有机会被惊艳、被发现,然后就此在言情界站稳脚跟,可以专心一意地创作,并且以此维持生活。 总之,一个轻易可见的恶性循环产生了,而我们无能为力。世道如此,怪谁呢: 创作的人少了,阅读的人少了,新人接应不上,老人一一退隐。大概,再过个三五年,言情一词,就得绝迹于台湾了。 十九年来,我幻想过诸多退休的情况,每一年,我都想着,或许明年就退休了吧。 如今退休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就变得很难以提起了。毕竟,现下如果我不写了,并不能叫退休,应叫“时势所逼”,不得不收笔。如此而已。 在这样的情况,我还是想写下去,然后看看言情界还能怎样坏下去。 看着这片夕阳般的产业,最后会是怎样。 它怎么样,我就怎么样。不管怎样坏。 不可能有着风光的句点,但至少坚持了。 从最灿烂走到最寥落,都领受到了、走过来了,这算不算是有始有终呢: 想一想,这样也满好的。 末日的预言在年初就成了热门的讨论话题,大家像是既兴奋又期待,然后更怕真的受伤害。 其实也就是全民瞎聊胡扯一通,然后正经的新闻报导在全面八卦化之后,更是很爱将这些五四三的东西推波助澜一番。可能,大家多用一分钟来胡侃,他们全体新闻工作者就能少出门跑一条新闻来填充太多的播报时间。于是众多的新闻台,一堆三姑六婆、四叔七公全都排排坐在那儿,神色凝重,一本正经不知道的还以为哪个大人物正在被追悼中,然后等他们开口了,发现这些人真是比扯的,看他们老脸已经伥伤自己的眼了,还要被他们糟糕的编造能力伤害心灵…… 所以,最近关机率好高,电视机都快成为客厅里被冷处理的存在了。 反正从当年那本穴一九九五闰八月移之后,各种危言耸听的东西都很热销,大家不介意一窝蜂地去了解、去八卦,连电影都爱拍这样的题材, 这类电影多到每次有号称拯救人类的大片广告时,我们周遭的人都忍不住问:“这次白宫又是怎么被毁了;自由女神像是被水淹了,还是被炸了; 孭石地震海啸病毒异变……应有尽有,总之美国的主要建筑就一定要受难一次就对了。不消灭那些地标,不足以证明那果真是大片…… 真担心哪天美国当真成了放羊的小孩。 其实天灾不天灾的,不管多远或多近,日子总是得过。天天在那边想像又有什么用,真的灭世了,你又能怎样,与天地同寿这句话曾经是很有祝福意味的,但如果2012真的灭世来了,地球没了,大家大概不会想要跟着一同去吧。 预言是最没有意义的一种先知——如果它是真的。 不能改变的未来,预知出来又怎样: 若未来是可以改变的,那预言还叫预言吗? 所以,我想,若世上真有先知者,他们大概会希望预言成真,愈灾难愈好,为了证明他们的能力是真的。但知道又不加以改变,这样的预言家,真的没有存在必要,我们更没有必要跟他们起舞,成就他们的名气。 在这样的情况下,真先知与真神棍,都是一路货色。我看不出来他们有什么差别,反正都是对人民无益的存在。 2012啊,未日预言。 若这一次没来末日,那下一波又要选定什么时间来热闹一番:众神棍们,不妨趁工会聚餐时,好好集体投票出一个时日,集思广益地开始运作吧。运作得好,东一个大师,西一个神算,随便出本书五行八卦紫微斗数,《推背图》、《烧饼歌》的全抄上一轮,冠上个新书名,定能热销,比我们言情界有前途多了。 嗯,加油啊。 在即将过完2011那一年的冬天,我才发现,某牌的国民服饰,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掳获了全台湾网购女性的心! 平价、纯棉、车工细致,样式是简单大方的万年款。比起之前风靡网购的、中看不中穿的韩服饰,简直是天差地别。 老实说,我常常觉得韩国衣服的设计怪怪的,至少,应该不是一般走平实风格路线的人消受得起的。又不是在拍韩剧,那种衣服在日常生活中穿,真的没关系吗? 就算没关系,布料也很有关系,那是什么杂七杂八的混织品啊! 当然,也不是说韩货都不好,我只是拿相同价格的物件来类比。至少,同样花199的钱,在韩服里绝对买不到穿起来身体感觉舒服的布料。 在四方打听、友人力荐、网上好评,加上正好过年特卖,我便一点挣扎也没有的直接去败了!还一口气败了好几张小朋友,真是让一向节俭的我,任由刷完卡后的金额直接化为“败金女”三个斗大的字砸在我头上。 而这,只是疯狂的开始。 刚开始只是买一点点,收到了,穿了,觉得还真好穿,所谓的发热衣到底有没有发热,我是不晓得啦,反正身上没冒烟也没起火,我总是穿得暖暖的,这衣服发热到什么程度,我无法具体形容,但就觉得这布料穿起来真不错,道种价位就买到这样的品质。觉得好穿,当然要在亲友间宣扬一下,有货有真相,于是又败了好几张大钞出去,买来分送亲友。 一堆衣服送来了,一堆衣服分送了,激动的心情平复了,荷包难怪这牌子能迅速成为国民服饰,让每一个以节俭为己任的妇女们,都舍身忘死地抛着一张一张的小朋友去败它,太神奇了。 我得说,能在服饰上赚到我的钱,真不容易。 我这种有事没事都懒得出门的人,是不会轻易花钱买衣服的,一年的治装费真没多少。 不过,这败得真舒服。 我很高兴即使世道这样的不景气,还是有厉害的人能在此中杀出一条金光大道。 这很不容易,这,也是振兴台湾景气的希望。 国民服饰的疯狂热销告诉我们:消费力就在那里,只要你能戳中消费者的萌点。 或许,经由这个品牌的成功,我们还可以对言情保留一点希望,不是真的不行了,只是没有找到适合的出路。 我希望是这样。那么,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我不怕在黑夜中走着漫漫长路,只要尽头那方,能见到一点光明。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db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