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掐指一算良人到》 序言 【序言 命中注定爱上你?】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验,求学到出社会的过程中,总会遇到有那么几个说自己有灵异体质甚至是阴阳眼的人,小编自己是个无感的麻瓜,对这些东西向来抱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虽然有时也会有觉得毛毛的时候,但为了不自己吓自己,都努力用科学解释一切。 但有时好像会有些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像是有缘分的彼此莫名其妙的相遇,或许可以说是吸引力法则,或许也可说是姻缘天定,之前听朋友分享的故事,关于他们如何与自己的伴侣相遇,不禁觉得创作源自于现实这话说得实在没错。 这次裘梦的新书《掐指一算良人到》也是类似的故事,女主角沈清欢和男主角益州都督之子韦孤云在一间道观巧遇,原本韦孤云只是打发时间所以向女扮男装成小道童的沈清欢攀谈,谁知这个举动却牵起两人的缘分。 沈清欢一开始被韦孤云的颜值所惊艳,穿越过来的她甚至在心中为对方冠上男神的封号,可惜很快她就发现,这人除了有男神属性以外,后面或许还要加两个字——男神经病。 或许是对方太无聊,所以每回她去挑水,他就逮着机会和她说话,本来觉得厌烦的沈清欢,后来才发觉韦孤云为何会有这种奇怪的举动,原来他天生命格带煞,生女不得近身,连自家母亲都不太能亲近他,甚至除了战场上打拼下来、身带煞气的护卫们,连男子都受不太住他的煞气,靠近他轻则跌倒,重则身亡,偏偏沈清欢却打破这个定律,也难怪韦孤云忍不住想亲近她。 而沈清欢也有着特殊之处,据收留她的道士师父表示,她有着难得一见的阴冥鬼妻命格,拥有这种命格之人和韦孤云相处才不会一命呜呼。 不过沈清欢一点都不觉得这是好事,她只觉得自己倒楣无比,可是她和韦孤云之间却像有着莫名的引力,命运总是想尽办法让他们俩绑在一起。 想知道他们之间如何产生恋爱之情?女扮男装成道士又有阴阳眼的沈清欢又和韦孤云遭遇了什么样稀奇古怪、怪力乱神的玄妙经历,千万别错过! 楔子一 【楔子 异于常人的命格】 三月桃城,桃花满城。 桃城是雁郡郡守府所在的城,因城中内外遍植桃树而闻名天下。 这个时节的桃城人,身上彷佛都带了桃花香。 第一次到桃城的人,都会被城内城外触目可及的桃花惊艳到。 桃城,名不虚传! 每年桃花盛开的季节,会有许多外地人慕名前来赏花,城中的酒肆客栈也会迎来一波客流高峰。 近午时分,原本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的天气突然风云变幻、阴云汇集,成人手臂粗的闪电划破黑云,轰隆隆的雷声随后奔至。 这突变的天气让人心悸,前一刻阳光灿烂,下一刻天昏地暗,恍若永夜来临,让人不寒而栗,闪电犹如银龙般在云层间游走,让人胆颤的雷声不绝于耳。 街上行人纷纷走避,百姓关门闭户,有人在屋中点起了烛火,想借此驱散突如其来的黑暗。 在电闪雷鸣、狂风怒吼的半刻钟后,大雨终于倾盆而至。 「轰降降……喀嚓……」 不断有雷电劈中城中桃树,那不绝于耳的「喀嚓」声彷佛在宣告着什么,肆无忌惮地不断向外延伸扩张。 在这样狂风肆虐、骤雨倾盆的时候,位于城东的郡守府内宅却是一片忙乱。 郡守夫人临盆在即,妇人的呼痛喊叫声却湮灭在风狂雨骤中,侍婢在产房进进出出,端出一盆盆的血水。 人到中年,蓄了一把美髯的郡守大人一脸担忧地在外面廊道上走来走去,整个人显得极是慌张。 随着女人的一声尖叫,一道闪电劈中院中的一株桃树,桃树拦腰而断,极是可怖。 正从屋里端了一盆血水出来的侍婢整个人都被吓得恍惚了一下,然后又猛地回过神来,低头端着盆子匆匆走开。 但这仅仅是开始,紧接着空中接二连三的有雷电劈下,将院中的几株桃树劈得惨不忍睹,甚至起了雷火,又很快被倾盆而下的大雨所灭。 院里的人都有些心惊肉跳,都觉得这天象实在诡异。 直到产房内传来一阵婴儿响亮的啼哭声,许多人的心神才集中到郡守夫人产子这件事上来。 随着婴儿出生,刚才下得日月无光、昏天黑地的雨势渐渐收起,最至恢复之前的艳阳高照,彷佛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狂风骤雨是人们的错觉一般。 但城中残败的景象却在无声地告诉人们,那真的不是错觉。 群守府内有不少人心中都有种怪异的感觉,从夫人进产房开始,天象骤变,直到小公子出世,天象骤停,这其中似乎隐隐透露出什么东西。 在许多人狐疑不已、暗自嘀咕的时候,管家从外面疾步而入,走到得知自己有后,一脸喜气的郡守大人身边。 「大人,门外有位道士求见。」 郡守笑着一挥手,说:「上门求布施多给些银钱便是。」 管家垂头,低声道:「道长说是为小公子而来。」 郡守脸上的笑意凝结,慢慢转头看向身边的管家,「你说什么?」 管家头垂得更低,恭敬地又重复了一遍,「道长是为小公子而来。」 郡守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夫人刚刚产子,便有道士登门而来……心头转了几转,他沉声道:「请道长到客厅。」 「是。」管家领命离开。 郡守又嘱咐了下人好好服侍夫人,自己转身大步朝外院走去。 等郡守走到客厅的时候,管家已经将那道人请了进来。 道人年约半百,面容矍铄,颔下三绺青须,一派仙风道骨模样。一身蓝色道袍洗得发白,肩上斜背着一个暗黄色的福袋,如同许许多多的云水道人一般,手中握着一柄拂尘。 除此之外,道人背上还背着一个长条的包袱,也不知里面包的是什么。 道人的衣袍鞋子都有被雨水打湿浸透的迹象,可见方才的狂风骤雨给他带了不少的麻烦。明明应该狼狈落魄,但他周身透出来的气韵却是那样的淡定从容、洒脱自在。 不得不说,郡守对这道人的第一印象很好。 「道长,请坐。」 「贫道有礼。」 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最后不由相视一笑,分主客落坐。 「听说道长专为小儿而来?」郡守面带微笑地问。 道人颔首,直言道:「不错。」 楔子二 郡守心下暗惊,面上却不动声色,「小儿甫诞生,我府上消息尚未流出,不知道长如何得知拙荆所诞为子?」 道人微微一笑,行了一个拱手礼,道:「贫道云游至此,恰逢天象奇异,掐指一算,便知贵府有麟儿降生。此子命格异于常人,故而冒昧登门,还请大人见谅。」 郡守一想到儿子诞生时的雷电异象,心中浮起一层担忧,口中不自觉地问道:「如何异于常人?」 道人道:「雷劈桃木,诸邪辟异,贵公子命格不凡。」 郡守心中一喜,口中道:「原来如此。」 道人面色恭敬,又朝上首之人行了一礼,说道:「贫道冒昧,不知可否容贫道一观贵公子面相?」能说的话,他自是会说,但有些话,他仍留在自己肚内,不敢轻言。 举城桃木被雷电所劈,太过诡异,此子命格大有蹊跷,所以他才会登门求见,想一观其面相,探察是何缘故造成此等异象。 郡守犹豫了片刻,然后对身边的管家道:「去将小公子抱来。」 「是。」管家遂领命而去。 「不知道长在哪座仙山修行?」打发走了管家,郡守状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道人道:「不瞒大人,贫道寄身荒山野观,说出来怕辱没了大人的耳朵,不提也罢。」 郡守没有追问,世外高人多不喜被人打扰,他是能理解的。而且对方越是这样自谦,他反而越觉得对方是真正的高人,比街市上那些自吹自擂来历多么多么有背景,自己多么多么有能耐的方外之人更容易令人信服。 有侍婢奉上新茶,主客各自享用,谈话便一时中断。 不多时,管家领着一位嬷嬷前来,郡守的儿子正被那位嬷嬷小心抱在怀中。 嬷嬷是郡守夫人身边的陪嫁嬷嬷,再是忠心不过。 「老爷。」嬷嬷上前行礼。 郡守摆了下手,道:「把公子抱给道长看。」 「是。」 嬷嬷将怀中的小主人抱给道人看。 道人伸手将包着婴儿的小被的一角掀起,包在朱红小被中的新生婴儿,皮肤尚且皱巴巴红彤彤的,刚刚被乳母喂过,此时正闭目安睡。 婴儿的五官一入道人眼中,道人心中便是一惊,伸手探入被里,摸了摸婴儿的脸。 片刻之后,道人收回自己的手,冲嬷嬷淡笑一声,「好了。」 主位上的郡守已经忍不住问道:「如何?」 道人慢声道:「观令郎面相,福禄寿全。」 听到这话,郡守不由喜笑颜开,又道:「这样便好,道长可否顺道替小儿测测八字?」说着,他将儿子的生辰八字奉上。 道人闭目掐指,须臾睁眼,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开口说话,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郡守也不敢催他,只能耐着性子等。 这面相、这八字……道人心中颇为挣扎。 命是好命,只是命中凶煞之气过重,于他本人无碍,却对身边的人有些不好。 挟带冲天凶煞降生,偏此子命格贵重,日后定是一国重臣,封侯拜相不在话下,是以上天降下雷电之力助桃木避邪煞之力,以佑城中之人。 此子命格奇特之处在于,阴冥鬼妻命格,也就是说近不得陌生女子,此为断子绝孙之命。 今日郡守大人得子大喜,不说锦上添花奉承一二,反而说出些不吉利的言语,这件事道人还是不想做的。 心思转了几转后,道人方才开口道:「令郎八字有异,辅之以骨相……」说到这里他略顿了一顿,然后继续往下说:「贫道有几句建言,三岁之后,令郎身边不要有女侍近身,十岁之前莫要踏出桃城一步。」 郡守听得一脸懵然。 道人的话却还在继续,「令郎姻缘天定,莫作人为,顺其自然。」否则,害人不浅,徒增孽业罢了。 说完这些后,道人从座位上起身,冲主位的郡守一拱手,道:「贫道就此告辞。」话落转身便朝外走,没有丝毫停顿。 看透天机,却不能说透天机,否则必遭天谴。 郡守张口欲言,临出口又收住,这位道长不为赚取金银而来,既然不为名利,他也就没什么能留得住人家的。而且道人明明走得很慢,在视线内却消失得很快,极短的时间便已走出很远…… 果然是高人! 不期然间,郡守大人心中浮现出这样五个大字。 第一章 【第一章 跟着道士离开家】 云层压得很低,空气中透着一股让人压抑的气氛,深秋的风带着凉意肆意地从这座山脚下的小村落刮过,风中隐隐带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嚎声。 云中子便是在这样的氛围下踏入了这座小村子,他循着哭声走了过去。世人爱凑热闹,他若要找人化缘借宿,必是要去人群聚集之地,而他相信那哭声来处一定有不少人。 村子里的路是由鹅卵石铺就而成,云中子被磨得薄薄的鞋底走在上面略微有些硌脚,他就踩着这样的路朝着哭声走,随着他越走越近,哭声也越来越清晰。 「九儿啊,你怎么能就这么去了呢?天杀的……我可怜的九儿……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可是你女儿啊!」 围观的人也正七嘴八舌地低声议论着—— 「沈大郎这是被猪油蒙了心吧,亲生女儿就这样硬给按在水缸里溺死了?」 「唉,也不能这么说,这沈家小九实在是个不吉利的孩子,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那个张半仙不是说了,这孩子八字太阴,命带不祥……」有人幸灾乐祸地说。 旁边有人蹙眉看了她一眼,「不管怎么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小九那孩子是个命苦的,从出生就没被家人善待过,后又患上了疯症,先是整日胡言乱语,后来屡被生父毒打,变得沉默内向,见人总是怯怯的,一副随时准备逃命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心疼。 或许,死亡对这个命运坎坷的小女孩来说,是种解脱也未可知啊…… 浑身湿漉漉的小女孩静静地躺在地上,瘦得几乎脱形的身体,头发稀疏枯黄,身上的衣服补丁叠补丁,就这样穿在她身上都显得短了一小截,并不合身。 一个穿着破旧、用灰巾包着发髻的妇人坐在女童的身边捶地嚎啕大哭,似乎要替那生命消逝的小人儿吐尽生前所有的不公。 正午的阳光落在小女孩的身上,映得她的面目有些模糊。 云中子心中惋惜,正准备替小女孩默默超渡一番,却突然看到让他惊骇的一幕——小女孩的右手小指动了下。 「咳咳……」一阵艰涩的咳嗽声响起。 围观的村民们发出惊恐的叫声,「诈屍了!」然后纷纷转身逃离现场。 只有跪坐在小女孩身边的妇人没有露出惊恐之色,口中的哭喊戛然而止,脸上慢慢泛上一抹惊喜,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咳出喉中积水,慢慢睁开眼睛的小女孩。 小女孩半坐起身,侧身吐出涌上来的液体,最后吐到胆汁都要吐出来的时候才算停止。 她抬头茫然四顾,似乎有些搞不清楚情况。 一直站在不远处观望的云中子此时眼中满是惊诧之色,小女孩的面相分明已是死相,为何又活了过来?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却没有从她身上看到任何邪煞之气。 小女孩的眸子渐渐恢复神采,她有些愣愣地看着大喊一声扑过来抱住自己的妇人,似乎有些被吓到了。 「小九、小九,你没死、你没死,太好了!小九……」妇人口中翻来覆去就是这些话,眼泪控制不住哗哗地往下掉。 小女孩的目光转啊转的,最后跟云中子的目光撞到了一起,瞳孔瞬间一缩。 卧草,什么情况?这道士不会把她当妖物异端给灭了吧? 她现在完全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莫名其妙一睁眼就天地色变,周围全是陌生的景物、陌生的人、陌生的事,脑中各种片段混乱翻飞,似乎是一个人的记忆。 对,是一个人的记忆,属于一个小女孩短短人生的悲惨记忆。 抱着自己的妇人是小女孩的母亲,一个无力护住女儿的可怜妇人。 小女孩一切悲剧的来源,除了那封建迷信的鬼八字命盘,便是她与生俱来的一项外挂技能——见鬼! 没错,就是见鬼!这项技能还有个官方名称——阴阳眼。 小女孩不是村民口中的小疯子,她只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罢了,这悲剧人生! 她……这是穿越了吧?而且还是魂穿。 沈清欢慢慢梳理清楚自己现在的情况,顿时又暗自骂了声「卧草」。 如果穿越也讲技术的话,她这穿越委实不怎么样,简直是学渣的水准啊! 荒僻的山野小村、重男轻女的家庭,她现在的身体还有个「小疯子」的名头,如今又死而复生,不远处还站着一个衣袂飘飘的道士,看起来很有几分仙风道骨,她接下来极有可能会被人以耶稣造型捆绑到木头桩子上,然后一把火给烧了。 人生还能不能好了? 云中子仔细端详着小女孩的面相,不自觉地朝她走近了一些。 死相犹存,生机已燃,这是夺一线天机重生之命。 从她死而复生的那一刻开始,她的生辰八字便完全不同,命格重组,天机已蔽,再无人能探察她的命理。这样的命格属阴冥,人却活着。 云中子的目光闪了闪,这个命格完全符合「阴冥鬼妻」的命格,与他多年前看到的一个命格乃是天造地设。 就不知那郡守之子是否与此女有缘了,若是无缘,一生孤寂,近女则女命亡,若想享云雨之欢,只剩断袖一途。 云中子忍不住抬手捋了捋颔下三缕青须,将杂乱的心思按下。 沈清欢戒备地看着那个道人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近,整颗心都不受控制地加快跳动,胆颤心惊的感觉席卷全身。 「无量天尊,施主,贫道有礼。」 抱着女儿沉浸在失而复得喜悦中的妇人听到这个声音,慢慢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位仙风道骨的道人,正目光温和地看着她们母女。 普通人对出家的僧道尼都有些本能的礼遇,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就像得道高人的方外之人。 妇人放开女儿,从地上起身,拂去身上的灰尘,略整了整衣襟,冲道人行了一礼,「道长有礼。」 沈清欢也从地上站起来,虽然午时的阳光很烈,但毕竟已是深秋,一阵风吹过,湿透的衣裳还是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云中子看着小女孩单薄如麻杆一般的小身子,道:「施主是否要先给小施主换身衣服?」 妇人如梦初醒,朝道人歉意地福了一礼,然后拉着女儿往主屋去。 妇人的丈夫因溺死了亲女,此时已不知跑到哪里去,家里的其他人也没看见,整个小院子只有妇人母女和云中子三人。 很快,换了身干净衣服的母女二人重新走到院中。 瘦得脱形的小女孩脸上那双眼睛显得犹为突出,眸子里的戒备云中子看得分明,却忍不住微微一笑。 小女孩甫经过死里逃生,捡得一命,惶惶然如惊弓之鸟,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第二章 「施主。」云中子重新见了一礼,道:「贫道一路行至此处,腹中空空,不知施主可否施舍一碗斋饭?」 妇人闻言脸色顿时有些为难,但看了看站在身边的女儿,咬了咬牙,说了句「稍等」,然后便往自家的厨房走去。 不多时,妇人端了一个碗出来,碗里放着两个菜团,她面色有些羞愧,将手中碗朝道人递过去,「家中贫寒,只有这些吃食,还请道长见谅。」 「多谢施主,无量寿佛。」云中子没有丝毫嫌弃,伸手将两个菜团拿起放入自己随身的福袋中。 如今君王昏聩,权臣贪腐,朝纲不振,天下大乱,群雄割据,各地都督纷纷拥兵自立,甚至登基称帝者不乏其人。 只不过,帝星犹亮,大元朝气数未尽,妄然称帝者最后都是覆灭一途。 战乱不断,天灾频发,天灾人祸之下生灵涂炭,千里荒塚人烟杳,易子而食惨人间。 这个小山村虽然地处深山,看似生活清苦,但比起一些盗匪横行的地方,已经称得上是世外桃源一般了。 眼见道人转身就要离去,妇人急忙出声道:「道长,小妇人有事相求。」 云中子抬起的脚重新落下,静等她的下文。 妇人低头看看刚过自己腰部的女儿,眼眶忍不住又红了,她用力眨了下眼,将泪意强自压回去,开口的声音却带了一丝难掩的哭意,「道长,我家小九只怕在这家里也活不下去,您能带她走吗?」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泪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 云中子微怔,然后去看小女孩。 沈清欢抬头看向这一世的母亲,眼眶也不由变红,她能感觉到原主残留的情感,这是对母亲的不舍与孺慕。 她能理解妇人做出这个决定的心情,女儿原本就不受家中人待见,此番死而复生,等待她的将会是更大的磨难,与其如此,还不如为她另谋出路。 至于这条路是生是死,妇人此时怕也是顾不得了。 云中子心思一转,便明白妇人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心中不由得暗叹一声,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也罢,贫道应下了。」他目光又转向小女孩,「你可愿随我离开?」 沈清欢毫不犹豫地点头,妇人能想到的,她也能想到,她一点儿不想刚穿越过来就被人一把火当妖邪给烧了。 不管怎样,先跑再说,至于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对未来她还是抱持着比较乐观的态度的。 「等我一下。」妇人一边抹泪一边转身往屋里跑去。 云中子大约猜到她做什么去了。 沈清欢站在原地,目光追了过去,人却没动。 不一会儿,妇人抱着一个包袱走了出来,她红着眼睛将包袱塞到女儿手中,「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沈清欢不禁抿紧了唇,她想喊她一声娘,可是喊不出来,实在是对现在的身分还有些不适应。 云中子伸手牵了小女孩,转身离开。 沈清欢忍不住回头去看,只见妇人抬袖抹泪,冲着她摆手,那是催促她快些离开的意思。 是呀,要赶紧离开啊,否则那个谋杀亲生女儿的渣爹回来,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怀着复杂的心情,沈清欢跟着一个陌生的道人离开了这个对自己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村子——熟悉是因为她接收了小女孩的记忆,陌生是因为这到底不是她自己的经历。 走出村子没多久,沈清欢就忍不住喘粗气,步履蹒跚。 她现在这小身子骨,实在是糟糕透顶,一点儿也不适合做什么超过负荷的运动。 云中子看到小女孩走得气喘吁吁,忍不住摇了摇头,伸手往她后领一提,整个人如一只大鸟般向前掠去。 沈清欢目瞪口呆中…… 我是谁?我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 内心三连问,完全懵逼。 在山林间飞跃了小半盏茶的时间,确认已经离小山村足够远,云中子停了下来。 他们在一株大树下找到一块岩石,在此稍做休息。 云中子从福袋里拿出了两个菜团,分了一个给小女孩。 沈清欢伸手接了,她一点儿也不敢嫌弃,已经沦落到如斯地步,有得吃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作死地嫌东嫌西。人在屋檐下,那就得察言观色,就得低头。 「你是叫小九,对吗?」云中子开口。 沈清欢正研究着手里的菜团,已经做好极其难吃的准备,猛地听到问话,不由抬头看了过去,一接触到道人的目光,她忍不住心虚,下意识垂下眼,轻声应了一声,「嗯。」 「有大名吗?」 「清欢,沈清欢。」趁此机会,沈清欢将自己原本的名字报了出来,沈小九虽然也不算太难听,但她还是喜欢别人称呼自己原本的名字。 她十分庆幸身体的原主也姓沈,否则要是改姓的话,她估计且得适应些日子呢。 云中子微微颔首,「名字倒是不错,我还是喊你小九吧。」 沈清欢抿了抿嘴,没敢提反对意见。 见小姑娘直勾勾看着手里的菜团,云中子一笑,道:「饿了就吃吧。」 「哦。」沈清欢暗自给自己鼓了鼓劲,眼一闭,张嘴朝手里的菜团咬了下去——有点儿苦,带点涩,咽下去还有点儿拉嗓子,果然味道很考验人。 沈清欢一言难尽地啃完了半个菜团,终于觉得肚子里有东西垫胃了,便不想再继续挑战自己的味蕾,而且她这具身体的胃也有点不太配合。 在小女孩的记忆里,她的胃经年累月饱受饥饿的折磨,吃东西不能太过狼吞虎咽,她要想活得健康长久,必定得从现在就开始保养她的胃。 再说了,吃完了这颗菜团,还不晓得下一顿在哪里呢,人得有远虑啊。 翻了翻怀里的包袱,从里面挑了块干净的旧帕子出来,小心地将吃剩的半个菜团包起来。 包袱里是两件打满布丁的衣服,一件适合现在的季节,另一件则是有些厚度的冬衣,看模样,应该是原主母亲的。 沈清欢不由有些黯然,那个可怜的母亲并不知道,其实她的小女儿已经不在了。 不过,不知道也挺好的,至少她心里还存着希望,以为跟着道人离开的自己是她的女儿呢,一个人怀抱着希望总比绝望来得要好。 将包袱重新封好抱在怀里,沈清欢怔怔地看着不远处的一丛灌木丛,她对未来感到了深深的迷茫。 「去溪边喝点水,我们准备继续赶路了。」 「哦。」沈清欢被唤回思绪,目光落到不远处的一条山溪上,抱着包袱走了过去,这里面是她现在所有的身家。 用手掬了溪水喝了几口,沈清欢甩开手上的水渍,重新抱了包袱走回树下的石头边。 云中子也到溪边喝了几口水,又将自己随身的水囊灌满,然后招呼了小姑娘继续上路。 他考虑到了小姑娘的体力问题,走得很是缓慢。 沈清欢四下看看他们身处的地方,林木茂密,也不知道天黑前能不能走出大山? 她跟着云中子走了一段路后,沈清欢觉得他们大概要在野外过夜了。 第三章 事实也证明她并不是杞人忧天,最后他们确实找了处山洞勉强栖身。 云中子吩咐她去捡柴,他则去找吃的。 沈清欢并不在乎他会不会一去不复返,她心里早有最坏的打算,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时代,她对所有人都怀着深深的戒备。 俗话说得好,靠山山倒,做为一个现代来的女汉子,早就有把自己当男人用的觉悟。 社会教做人啊! 等沈清欢拾捡了不少的柴薪,云中子终于回来了,他手里提了一只五彩斑斓的野山鸡。 和尚肯定不能吃荤的,但道士可以吃荤吗? 沈清欢想了想,她好像记得全真教吃素,正一道能吃荤…… 离他们暂时歇脚的山洞不远处有处水源,云中子提着山鸡过去处理,沈清欢则特别安分老实地等在山洞里。 低调做人,安稳求生! 等云中子收拾完了山鸡,他回到山洞,然后取出火摺子生火。 沈清欢终于看到以前只在武侠片里才能看到的古代打火机,感觉特别稀奇,很想拿过来研究一下,但还是按住了自己不合时宜的好奇心。 云中子看了一眼小姑娘,笑了一下,一边在火堆上烤着山鸡,一边开口道:「我道号云中子,世人称我一声云道长。」 「云道长。」 云中子点了下头,又接着道:「我们道家并不戒荤,但有四样肉是不能吃的——牛、狗、大雁和墨鱼。」 「哦。」沈清欢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云中子并没有一上来就收她为徒,每个人的资质不同,他还要再看看,若是这小姑娘有道缘,他就收她为徒,若是没有道缘,他会抚养她长大,然后给她寻个人家,去过普通人的生活。 沈清欢自然不知道云中子的打算,老实说,她现在的脑袋里乱烘烘一片,整个人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 我这是真穿越了?这不会是我作的一个梦吧? 诸如此类的想法一直在她的脑海里浮现。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云中子烤好了山鸡,分了半只给她。 沈清欢只要了小半只,她的胃口没那么大,拿多了也浪费。 云中子并没有对此多说什么。 但就是那小半只烤山鸡,很快就让沈清欢吃足了苦头——她拉肚子了! 这是肠胃长久不沾荤腥后突然吃荤才会出现的情况,非常符合现在这具身体的状况,她差点儿拉虚脱。 于是第二天,她蔫巴巴地啃了昨天剩下的半颗菜团,然后被云中子背着继续赶路了。 沈清欢恢复精神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这时她和云中子已经在一处小镇落脚,小镇并不算大,也不繁华,甚至还显得有些萧条。 一到镇上,云中子就领着她到成衣铺做了两身道服,买了两双十方鞋,把她改头换面了一番,直接让她打扮成了一个小道童。 沈清欢没有拒绝,不过沈母给她打包的旧衣服她也没扔,那是一个母亲的心,不能作践。 她在那件破旧的冬衣里发现了七枚圆形方孔的铜钱,那一刻,她的心忍不住跟着揪了揪,这大概是沈母能给予女儿的全部了吧,她甚至不知道等沈父回家后,那个可怜的妇人会不会因此遭遇什么不幸,但她也清楚,她的担忧没有丝毫用处,这让沈清欢很是郁闷。 然而再郁闷再不甘,日子还是要过的,这大概就是人生最大的无奈吧。 之后沈清欢亲眼目睹了插草标自卖自身的事,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时没太大的感觉,如今近距离围观,她感触很深。 看着那几个头插草标卖身的人,沈清欢突然发现自己的际遇其实还不是最倒霉的,至少现在她好歹也算是衣食无忧,又有云中子罩着,人身安全也很有保障。 她要做的就是不能让云中子厌烦,得抱好云中子的大腿,好歹得撑到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独立求生为止。 就是抱大腿这事她以前没做过,业务不熟练,只能摸索着来。 看小姑娘目光复杂地看向那几个自卖自身的人,云中子伸手在她的头上摸了摸,没说什么。 沈清欢抬头看看他,表示可以继续走了。 有些事围观一下就行了,她没有圣母到不自量力的去救赎他人,她自己现在还是寄人篱下呢,先顾好自己再说吧,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现在,她需要做的就是独善其身,很无奈的选择,却是现实。 云中子迈步往前走,一边注意着小姑娘的脚力。 他问过了,小姑娘今年七岁,可是因为营养不良,看上去像是只有四五岁的样子,好在人懂事,知进退,他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心思照顾她。 嗯,小姑娘的自理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因为他之前考虑不周,害得小姑娘拉得虚脱,来到这处镇子后,他决定多留几日帮她调理一下身体,然后再继续赶路。 小孩子身体恢复倒是挺快,但是要想养得有肉些,恐怕还需要一段不短的日子。 为了让小姑娘早日养好身子,云中子甚至教了她一套简单的养身拳法。 对此,沈清欢表示很喜欢,每天也很认真地练。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古装剧的影响,她总感觉古代的治安很有问题,她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高来高去、武功不俗的云中子教给她的拳法,怎么说也不会是一般的,对她肯定是有好处的,她必须认真学习。 沈清欢的认真让云中子很是满意,这孩子倒是有几分慧根。 「道长请留步。」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不约而同停下了脚步。 他们一停下脚步,就看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大步朝他们走来。 走到近前,那人冲着云中子作揖,然后道:「我家主人欲做一场法事,不知道长愿接否?」 云中子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尤其值此乱世,要有财物才能保证他好好地活下去……不,现在应该是让他和小姑娘两个人一起好好活下去。 他自己一个人餐风露宿倒没什么,如今多了一个小姑娘要养,云中子立时决定让自己变得世俗一些,于是他十分干脆地回了一个字,「接。」 做法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几乎不费什么劲儿。 「那请道长随在下回去。」 「好。」 他们的包袱放在客栈,但云中子的法器却是随身携带着的,故而并不需要回客栈取东西。 沈清欢听到「法事」二字的时候,心里却是一咯噔,她猛地想到了这具身子可是有一项外挂技能——阴阳眼。 那么做法事的时候,她会不会看到什么恐怖灵异的东西? 小生怕怕! 可这赚钱的生意,她也没道理让云中子拒绝,毕竟吃饭最大。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即便方外之人,身在这俗世之中,哪里能离得了孔方兄? 第四章 沈清欢暗自在心里不住给自己打气,不怕不怕,我不怕,大不了到时候闭上眼睛呗。 这样的安慰效果还是挺不错的,到后来,她的心情果然就淡定了下来。 不久之后,他们到了一户人家门前,光看大门就知道这是大户人家,进了门,沈清欢更是对这户人家的富有了解一二。 那些丫鬟仆役都穿得比外面街上的普通百姓要好得多了,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这一刻,沈清欢突然有点儿小仇富。 淡定,淡定。她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小心地跟在云中子身后一路走进去。 主人家并没有见他们,只有管家给他们说明了一下,需要他们晚上到后花园做场超渡法事。之后,管家给他们安排了一间客房做为暂时的居所。 「怕鬼吗?」 突然被人问了这样一句,沈清欢还是下意识地愣了下,然后才老实地回答,「怕。」这话绝对比真金还真。 云中子冲她微微一笑,在她以为他会安慰自己的时候,就听他说道—— 「习惯就不怕了。」 纳尼?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道长! 之后云中子在房中打坐,静待夜晚来临,而沈清欢则被要求在屋中练习他教给她的拳法。 小姑娘一招一式生涩地练着,额上渐渐有汗冒出,在她练过三遍之后,床上闭目打坐的云中子彷佛看到一般,开口道:「休息打坐吧。」 「是。」沈清欢十分听话地照做。 屋里没有蒲团,但博古架外靠窗的地方有一方榻,沈清欢便到榻上打坐去了。 一静心打坐,时间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他们从客栈出来的时候是午后,在街上转了一会儿,就被这家人请到家中做法事,打坐练功完毕已经是晚饭时间。 主人家给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斋饭,而之所以会准备斋饭,应该是因为在普罗大众的心里,出家人都应该是茹素的,虽然云中子明确跟她说过道家其实并不禁荤腥,可架不住大家不那么想啊。 吃过饭稍事休息,一派仙风道骨的云中子带了小道童沈清欢跟着管家往后花园去了。 后花园的一处空地上,已经按照云中子的吩咐安放好了祭桌、香炉、贡品。 法事开始前,云中子对小姑娘说:「你要认真看。」 沈清欢认真点头,甭管云中子是不是真能驱鬼斩邪,就算装模作样,将来也是一门餬口的手艺啊,一切为了生存!她一定会认真的。 事实上,沈清欢远没有自己表面看起来那么镇定。因为她这具身体自带的外挂技能,她一进这家的后花园,就感觉到了阴风阵阵,脑子里那些上一世看过的各种鬼怪僵屍片便特别没下限地跳出来刷存在感。 这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像老是扮演僵屍道长的演员英叔一样,手持八宝乾坤镜、一柄桃木镇邪剑,斩妖除魔小菜一碟。 可惜她没那本事,所以整个人战战兢兢地,一边不断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一边目光四下游移,又怕见到什么脏东西,又想看一看是啥脏东西,整个矛盾到不行。 这种脑袋里两个小人打架的情形,实在是让人非常的纠结。 同时间,云中子一步一步认真演示,点香、上香,准备好黄符纸。 花了点时间,终于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云中子的动作上,沈清欢认真记着他的流程和手式,渐渐抛开了那些妖魔鬼怪的脑内串烧,沉浸在云中子那行云流水一般的动作中。 「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 就在云中子按部就班地念颂着超渡经文时,异变突生。 阴风乍起,祭桌前火盆里的火焰猛地暴涨一下,继而倏地萎缩。 与此同时,云中子的脸色也是一变,手中桃木剑横在胸前,左手掐出一个法诀,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左手食指猛地往眉心印堂处一点,大喝一声,「开。」 只见一道金光从他眉间闪过,云中子开了天眼,便看到了此处的阴邪鬼煞。 那是一个面目狰狞的女水鬼,身上还在不停地往下淌水,但地上分明没有一点儿水渍。 即使是看不到女鬼的人也能感觉到后花园的温度在这一瞬间阴冷下来,跟着管家站在一边提着灯笼的一名家丁几乎吓破了胆,整个人抖如筛糠,他手中的灯笼也因他的颤抖,光影飘忽跳跃,最后竟「噗」的一声熄灭了。 「啊」的一声尖叫划破夜空,那名家丁扭头就跑,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沈清欢无语地目送家丁逃离的背影,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这个速度,百米夺冠完全没压力啊! 云中子是开了天眼才看到女鬼,自己可是女鬼一出现就直接面对视觉挑战,她坚强地没尖叫出声以及抱头逃窜,那名人高马大的家丁反而出人意料地抢了镜。 这无意中让她莫名其妙减轻了恐惧害怕,甚至都有心情吐槽了。 目送走了吓跑的家丁,沈清欢将注意力重新落到作法的云中子身上,他正跟女鬼打得不亦乐乎,看架式是没什么压力,这让沈清欢心中大定。 看过太多的僵屍片,她观察出一条黄金定律——但凡有靠谱的法师在场,安全妥妥的,围观基本无压力,云中子明显很靠谱! 但是,不得不承认,女鬼的形象真的挺挑战人的视觉,沈清欢暗暗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有了「阴阳眼」的外挂,以后不管她愿不愿意,总是要面对各种形态的鬼魅,那就从现在开始习惯吧。 俗话说得好,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哎哟妈妈,吓死宝宝了…… 沈清欢紧紧抓着手里的一叠符纸,这是云中子作法之前拿给她防身用的,品质如何暂时不明,但数量很给力。大约也是担心她这么小的人,万一碰到鬼怪灵异现场会不知所措、方寸大乱,给得少了怕出意外,所幸财大气粗地给了一叠。 应该就是这样,柿子捡软的捏,三界六道通用。 女水鬼见云中子这块骨头太硬又难啃,果断将目光转到了一旁瘦弱矮小的小豆丁身上,双手十指指甲暴长,双眼凶光大盛,发出一声嘶吼直接便扭身扑上。 卧草,不带这么玩的! 沈清欢手忙脚乱地将手中的那叠符纸往前一送,吓得眼睛都下意识闭上了。 就在女鬼即将扑到她面前的时候,一片金光大盛,女鬼发出凄厉地惨叫,身影暴退数丈,心有余悸地看着那个小豆丁手中的符纸,然后仰天发出一声怒吼。 沈清欢觉得这其实就是恼羞成怒。 可不是吗?本来想挑软柿子捏,结果踢到了大铁板,预期与现实反差太大,不恼才怪。 但沈清欢半点儿都不同情女鬼,甭管她如何变成凶煞厉鬼,有何情有可原之处,对她这个无辜路人甲下毒手,那必然是敌人。 同情敌人?她还没那么圣母。 云中子可不会给女鬼太多发泄情绪的时间,桃木剑脱手,直朝女鬼飞刺而去。 第五章 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震撼人心,沈清欢眼睁睁看着云中子手中的几道符篆直接飞到了女鬼身上,引发一阵黑烟翻腾。 突然之间,沈清欢有种在看鬼片的错觉,这种飞符定鬼在鬼片中很常见啊,原来那薄薄的一张黄符纸真的可以飞出去定住厉鬼啊! 黑烟消散之后,原本凶厉的女鬼消去邪煞之气,变成她生前的样貌。 那是一个清秀美丽的少女,看起来十六七岁,水灵灵的。 这样的美丽对一个衣着简朴的少女而言却是一种灾难,看她在这户大户人家的后花园化为厉鬼便可见一斑。 此时,沈清欢突然听到云中子的声音,他对那个女鬼说—— 「善恶有报,毋须执念,投胎去吧。」 那名少女鬼眼中突然流下了一行泪,冲着云中子盈盈一拜,然后原地一阵雾化,慢慢消失不见。 云中子话中的意思沈清欢大概明白,这就是「善恶终有报,苍天饶过谁」的简洁版。 云中子却是不知道自家小豆丁心里在琢磨什么,他迳自上前将那女鬼落地化为阴珠的几滴眼泪收起,转头对今晚表现不错的小家伙吩咐道:「把这些纸钱全部烧掉吧。」 沈清欢看看那边一小堆的纸钱,乖乖地照做。 「一边烧,一边念超渡经。」云中子又补充。 「是。」沈清欢一板一眼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一身道童打扮的小豆丁,似模似样的念着超渡经,将一张张的纸钱点燃扔到面前的火盆中,不时用根木棍翻一下,确保所有纸钱都能燃烬。 云中子在祭桌前闭目而立,恍若石化,一直到沈清欢把所有的纸钱全部烧完,他才睁开了眼睛,将自己的桃木剑重新用布包起来背好,然后招呼小姑娘,「走吧。」 「哦。」烧纸钱烧得手脚酸软的沈清欢老老实实地跟上去。 他们并没有继续留在这户人家,拿了管家奉上的银钱便直接离开了。 两个人,一大一小的身影在月光的映照下并排而行。 此时夜已深,街上没有其他行人,只有他们两个。 云中子步子迈得很慢,十分照顾人小腿短的小姑娘。 两个人沉默地走了一会儿,云中子突然开口道:「小九,你是不是能看到?」 沈清欢下意识地回答,「嗯。」 云中子发出一声轻笑,自语般地道:「五阴绝命,目辨阴阳,一线天机重生,不错不错。」 沈清欢竖直了耳朵也没能听清云中子的嘟囔声,又不敢直接问,自我安慰反正也跟自己没关系,很快她就释然了。 「小九,明天我正式收你为徒。」 「啊?」沈清欢一脸懵懂,这是什么情况? 她不想当神婆……啊呸,她不想当道姑,她明明还有大好的青春去挥霍,突然把她往李莫愁和灭绝师太的路上领,简直丧尽天良啊! 云中子不知她心中在嚎叫,心情很好。 这孩子资质不错,性情也好,可收可收啊! 心情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向着同一个方向走去,他们投宿的客栈就在那里。 【第二章 被使唤的小道童】 翌日一大早,沈清欢便被拎起来,沐浴更衣,准备拜师。 沈清欢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作了一晚光怪陆离的梦,什么自己变成了李莫愁,对人大开杀戒,被人群殴……又成了灭绝师太,变态阴狠……又跟一群妖魔鬼怪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同归于尽……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梦境,搞得她精神有些萎蘼。 这一切看在云中子的眼中却是另一番解读——小家伙昨天第一次面对这种与厉鬼对决超渡的情形,精神受到一定的冲击,休息不好是很正常的。 沈清欢不想拜师,不想出家,李莫愁和灭绝师太已经对她造成了心理阴影。 但现实教做人,她莫名其妙穿越而来变成了伪萝莉,又离乡背井跟着别人讨生活,不抱紧这根大腿,她想在这个陌生的时空安全生存下去就没有基本保障,拒绝金大腿的要求那基本等同于老寿星喝毒药,活腻了。 她牙一咬,眼一闭,干了!大不了以后找到机会再还俗就好了。 沈清欢最终对自己成功完成了心理建设。 燃香敬天地,上禀下达,四方神鬼见证,祭拜门派历代先辈,最后便是叩拜师父,敬茶。 云中子接了徒弟茶,右手食指点茶,三弹指,然后将茶一饮而尽。 行礼完毕,沈清欢起身,垂手立在一边聆听云中子训诫。 说是训诫,其实就是将门派历史简略陈述,又点明本派门规戒律,也不算啥清规戒律,简而言之就是不许为非作歹、作奸犯科,轻易不要立誓,方外之人立誓很容易应誓被雷劈。 这个是重点,要切记! 最让沈清欢惊喜的是,本门不禁婚嫁,不戒荤腥,居家出家俱可。 善了个哉,早知道不用当李莫愁、灭绝师太,她也不会作那么摧残脑神经的怪梦了。 他们的门派名叫太清派,乃是从上古流传下来的古老道派,属道祖一脉,因而平时参拜的是道祖太上老君像。 沈清欢从云中子的叙述中弄明白了一件事,他们太清派历代先辈对于传道授业、开坛收徒极其的不积极主动。 她默默地扳着手指数了数,收徒最多的一位祖师爷也不过三个徒弟,其他大多只收一个,号称宁缺勿滥,其实压根是懒,专注修炼,说白了就是宅。 又懒又宅,这就是太清派的基调,在这样的原因下,门派理所当然地就凋零了。 沈清欢表示,门派到现在还没断了传承,也是挺不容易的,估计师父以后要是不再收徒,她极有可能会变成本门最后一代传人。 让她开坛收徒,传承师门? 开什么玩笑,又懒又宅的她可也是妥妥地继承本门的优良传统啊,收徒教徒什么太折腾了,体力精力双重损耗,太辛苦,不干! 其实,现在想想以后当道士也挺好,找个道观挂单,包吃包住包后事。 想到这里,沈清欢伸手拍拍自己的头,让自己清醒一下,当道士只是一时之选,还是要向往更好的生活条件的。 人生得有理想,否则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云中子不知小徒弟脑子里已经上演各种小剧场,还有弹幕疯狂吐槽,口中仍在介绍,「咱们门派收徒历来讲究道缘,比如你我师徒就是如此。」 沈清欢脑中的小剧场顿时暂停,用狐疑的目光去看师父,两只眼睛明确写着三个大字——你确定? 云中子看懂了徒弟的表情,手中拂尘一摆,一副世外高人的派头,道:「为师云游天下,至今为止只碰到了你这一个被主动塞过来的。」 沈清欢面无表情,内心呵呵,太清派果然是画风清奇,跟别的妖艳贱货一点儿都不一样,鉴定完毕! 「那,给你。」 沈清欢愣愣地接住几张符篆,有些不明所以。 「拿去研究,每张符篆都必须一气呵成画完才有作用。」 第六章 沈清欢眼睛一下子瞪大,这种鬼画符似的东西得一口气画完?而且,这符纸上到底画的是什么? 沈清欢一下子觉得自己从一个接受现代化教育多年的人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文盲。 云中子却没再多说什么,又开始自己的打坐日常。 沈清欢盯着一张符纸瞧半天,直看得双眼发涩,这才眨了眨眼睛,舒缓涩意。 研究就研究呗,研究不出来也不怪她,对吧? 她心态特别坦然,她从来不是天才,甚至可能跟聪明都不太搭边,勉强算是智商够用,一朝穿越而来也不太可能就把她的智商加值到顶。 事实证明,沈清欢对自己十分了解。 一连三天,她除了每天的练拳时间就是盯着那符篆看,都快把符篆盯出洞来了,也什么都没研究出来,还经常看着看着就直接睡了过去。 沈清欢都觉得师父大概就快要忍不住喷她是个笨蛋了。 但云中子却像是忘了有吩咐她做这么一件事似的,每日除了监督她练拳,就是打坐打坐打坐,果然是太清派的最大特色——宅! 除了带她出门取做好的衣服,中途又去帮人做了一场法事,这几天他们师徒两个就一直待在客栈,哪儿也没去。 他们之所以滞留客栈,是因为云中子考虑到自家徒弟的身体状况,本身底子就差,又差一点儿拉虚脱,怎么样也得休养上个七八九天,让徒弟的身体恢复恢复,否则的话要是在赶路的中途出什么岔子,那麻烦就大了。 六七岁的小孩子抵抗力弱,夭折什么的太过寻常,他一点儿也不想自己刚收的徒弟得到这种结局。 这一天,沈清欢开始跟着云中子慢慢练习吐纳功夫,她最大的感触就是这跟看符篆一样,是一项十分有助进入睡眠的功课。 吐纳养神这是禅坐的范畴,对培养耐性定力十分有力,只不过,对于大多数初学者来说真的很容易进入睡眠,还是深度的。 看着小徒弟练吐纳功夫练到睡着,云中子只是笑着看了一眼。 小孩子多睡觉有好处,小九这单薄瘦弱的身子,以前也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无意中露出的胳膊上有几道狰狞可怖的伤痕,明显是被人打的,身体的其他地方还有没有伤痕云中子也不知道,毕竟小九是个女孩子,他不好亲自检查。 父母不慈啊……好在小九并没有被养成畏畏缩缩的性子,整个人看起来也算开朗,这让云中子心中大是欣慰。 看看睡得深沉的徒弟,云中子从蒲团上起身,迳自出了屋子,他的动作放得很轻,半点儿没有惊动在蒲团上睡得昏天黑地的人。 屋外是二层的楼道,此时并没有什么人,云中子一个人下了楼。 此时的客栈大堂并没有什么人,明显不是吃饭时间,客栈掌柜正坐在柜台后算帐,算盘珠子打得劈里啪啦直响。 云中子走到柜台前,开口道:「掌柜的,我出去一趟,如果我徒弟问起,就说我一会儿就回来。」 「好的,道长。」 云中子点头致意,手中拂尘一摆,就此离开了客栈。 等沈清欢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脖子有点酸,她不由伸手揉捏后脖颈,扭头看了看,顿时吓了一跳—— 师父不见了! 师父会不会因为被自己这朽木不可雕也的模样给气到了,所以暴走离开了? 不对,暴走的话肯定会先把她叫醒训斥一番的。 伸手挠挠头,头上稀疏的发量让她神情暗了下,因为发量太少,发质太差,她现在直接被理了个短发,就差直接给剃成光头了。 要不是师父顾忌她是个女孩子,只怕真要给她剃个光头出来了。 谢天谢地!不管怎么说,光头对她来说实在有些挑战。 云中子不在,沈清欢心里有点不安,便离开屋子去找。 最后,她在客栈掌柜那里打听到了师父的下落,心这才落了下来。 师父的去向知道了,沈清欢也不慌了,不过却没回客房,而是坐在客栈大堂继续研究师父给她的符篆。 她已经连着研究好几天了,说实话,还处于两眼茫茫的阶段,要是一直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知道会不会把师父他老人家给气着。 沈清欢一边看着手上的符篆,一边在桌上无意识地比划着。 这东西对她来说完全就是鬼画符嘛! 研究了一会儿后,沈清欢忍不住抬头看了下房顶,感觉有些气馁。 就在沈清欢平定心绪打算重新继续研究符篆时,店外突然传来一道哀求的声音—— 「掌柜的,可怜可怜我们,给口吃的吧,您好心会有好报的!」 抬头顺着声音的来向看过去,沈清欢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个衣衫褴褛的人,说话的正是大的那个,是一个头发花白、满面皱纹的妇人,站在她身边扯着她一角衣襟的小孩子个子比沈清欢要高一些,看上去瘦瘦小小的,整体感觉倒比沈清欢之前的状态还要好一些。 这么一比较,沈清欢更明白自己之前到底有多凄惨,身体原主的亲爹真是造了八辈子孽,祝他死后下十八层地狱,简直不是人! 「去去,别挡在我的店门口,影响我生意,走开!」掌柜一脸不快地扬声驱赶那对老小。 「掌柜的,您请请好吧……」 「小二,把他们赶走。」 「来咧。」店小二应声过去赶人,「赶紧走,别站在我们店门口,快走开。」 沈清欢有些不忍地看着被驱赶的那一老一小,不自觉地抿紧了唇。 帮助别人的前提是自己有能力,她现在并不具备这种能力,连她自己都一直生活在不安中,又怎么去帮助别人呢? 所以,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慢慢从自己的视线消失。 心情低落的沈清欢低头去看放在桌上的那张符纸,她的目光事实上是空洞的,心里乱糟糟的。 她虽然认为自己不要不自量力去帮别人是正确的,但是仍旧因为自己不去帮别人而心有愧疚,真的是太矛盾和纠结了! 就在沈清欢暗自唾弃自己的时候,她听到了师父云中子的声音。 「小九。」 「师父,你回来了。」沈清欢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若无其事。 云中子似乎也没注意到徒弟的神情有异,冲她点了点头,迳自说道:「收拾收拾,我们准备离开。」 沈清欢有些怔住,带了些不确定地问出口,「离开?」 明明之前她觉得师父打算再住些时日的啊,她的直觉错了? 见徒弟一脸迷惑,云中子伸手在她头上拍了拍,语气带了些复杂地道:「事情有变,这里不能待了。乖,回去收拾东西。」 「哦。」天大地大,师父最大。 沈清欢麻溜收起桌上的符篆,迈着自己的小短腿往楼上的客房去,云中子自己则走到柜台前跟客栈掌柜结帐。 第七章 「道长,发生什么事了?」掌柜也听到了他们师徒方才的对话,心里隐隐一跳,忍不住问了一句。 云中子倒也未曾隐瞒,如实相告,「大批难民进城了。」 掌柜闻言,脸色当即就是一变。 当今天下大乱,流民如潮,难民如狗,许多地方都因他们而发生暴乱,许多原本富足的人家一夕变得流离失所,成为新的流民。 如此恶性循环之下,天下越发不稳,四处义军突起,动乱频发,谁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离乡背井寻找可以安身立命之地,有权有势的要么自立,要么寻找可供依仗的靠山,天下已然乱成一锅粥,分崩离析在即。 他们这里不过是处不起眼的小镇,除了衙门的十几个衙役,并没有驻军什么的,一旦难民暴起,后果不堪设想。 设立粥棚广结善缘吗?之前就有消息传来,曾有人因设粥棚而被难民一拥而上洗劫一空,一夕家败。 穷途末路的难民,往往只需要一点点的鼓动就如同火上浇油,瞬间火势惊天,爆发出惊人的破坏力。 客栈掌柜的脸色很快就变得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不行,他也得早做打算。 云中子收好掌柜找给自己的十几枚铜钱,继续站在柜台前等。 过了一会儿,就见自家徒弟拿着两个人的行李和包袱走下了楼梯。 云中子伸手先将用布包住的桃木剑缚到背上,又提了属于自己的包袱背上肩,招呼徒弟一声,「走吧。」 沈清欢摸摸自己胸前的包袱结,确定完好,口里答应一声,便跟上师父的脚步往外走。 直到走出客栈一段距离,沈清欢才发现师父所说的「事情有变」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原本萧条的小镇街道上现在多了许多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难民,他们的脸上充满着绝望和麻木。 路边有个因饥饿而哇哇大哭的婴儿,有善心的镇民送了碗米粥给那位怀抱婴儿的妇人,妇人千恩万谢地接过,小心翼翼地喂给怀中的婴儿。 沈清欢收回自己的目光,跟紧师父。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过去看的那些战争灾难片给了她很多感触,乱世人不如狗,在乱世来临之际,人性中的阴暗面往往赤裸裸、毫无遮拦地暴露在阳光下,是对人性最直接的审判。 他们师徒往镇外走时,更多的难民陆陆续续地从镇外进来。 眼看镇门口就要到的时候,云中子突然脚步一顿,沈清欢不明所以,就见云中子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脚根一转,换了个方向。 什么情况? 沈清欢懵头懵脑地继续跟上,心里有点儿犯嘀咕,不知师父唱的是哪一出。 很快,沈清欢就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了——她师父竟然去买了头驴! 钱货两讫后,云中子瞄了瞄徒弟的小短腿,语气幽幽地说了句,「脚力太差。」 被人嫌弃的沈清欢:「……」我要不是打不过你,我就跟你拼了! 于是云中子牵着驴,驴上坐着沈清欢,师徒两个慢慢悠悠地走出了小镇,渐渐消失在官道上。 黄叶落尽,细雪飘飞,转眼之间,由秋至冬,万物凋零,景物萧瑟。 益州城城高墙厚,兵强马壮,如今益州都督拥兵自立,辖下的州府倒也治理得当,在这乱世之中殊为难得,这是云中子师徒一路走来少有的没有城外看到难民聚集的城池。 云中子牵着驴缓步入城,驴背上除了穿得厚实的沈清欢还有两个挂筐,筐中是他们师徒一路采挖的药材及随身的包袱。 这一路行来,卖药材算是他们的一项主要收入来源。 经过几个月的调养,现在的沈清欢再不是从小山村出来时的那副瘦得如同骷髅架的模样,脸上有了婴儿肥,眉清目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透着几分灵气,让人觉得有点儿可爱。 进了城,因为天气的原因,街上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找人问个路还是能办到的。 从路人口中得到药铺的位置,师徒两个便直奔目的地而去。 卖掉筐中的药材,师徒两个转而去找之前打听到的白云观。 这个观名很大众,沈清欢表示自己在许多电视剧里都有看过。 白云观在益州城里的一座山上,香火鼎盛,云中子打算带着徒弟到观中挂单,好渡过接下来的严冬。他不打算顶风冒雪领着徒弟赶路,小九年纪毕竟还是太小了,禁不住太多的颠簸。 白云观的山门下有几十级石阶,看上去颇有几分气势。 沈清欢从驴背上下来,老老实实地从第一个台阶开始往上爬。 师徒两个走到山门时,先各自整了整衣筛,这才慢慢朝里走去。 道观香火鼎盛,观中建筑也颇为讲究,占地颇大。 此时的时间已是午时,饥肠辘辘的师徒用了些观中的斋饭,然后云中子拿银钱打点了观中掌事的道士,分到了一处小小的院子。 那确实是一处小小的院子,不但小,而且偏僻,但对云中子师徒来说倒是无所谓,他们不需要太好的院落,只要单独清净,偏僻完全不是问题。 这个偏僻的小院可能有段日子没人住,院外屋内积了不少灰。 白云观的小道士把他们领到这里就直接离开了,来的路上已经将相应的生活所需之处一一告诉他们,所以小道士一离开,沈清欢放下行李挽起袖子就开始收拾。 云中子除了将毛驴背上的筐子提到小院,完全没有要动手的意愿,拿着拂尘站在院中闭目养神。 小院很小,只有一间屋子,还有一个小厨房,里面有一些柴禾,除了灶台等必备东西占用的空间外,剩余的空间也只够一个人操作活动。 灶台边有一口跟灶台齐高的陶缸,里面有半缸不知放了多久的水,正好可以拿来打扫卫生。 沈清欢从屋里找到条帚和一个木盆,先给地上洒了水,然后开始打扫擦拭。 从始至终,云中子都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似乎已经入定,但是等沈清欢里里外外收拾干净出了一身汗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 「你歇会儿,我出去一趟。」说完,云中子便迈步离开了小院。 沈清欢直接坐在屋子的门槛上歇息,双手撑膝托脸做花朵状,身上因干活而出的汗意渐渐干去,她的呼吸也渐渐恢复了正常。 也不知道师父去干什么了? 很多时候沈清欢都觉得自己师父神神秘秘的,果然不亏是混神棍这一行的。 她百无聊赖地坐在门槛上当留守儿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们师徒就要在这处小院子里渡过,这大概就是名副其实地熬冬吧。 这些日子师父用心帮她调理身体,她不但长胖了,个头也有了不少长进,这让她很是开心,预示她正朝着摆脱五头身的阳光大道大步前进。 海拔太低什么的,很伤自尊的啊。 就在沈清欢放飞思想胡思乱想的时候,云中子提着一副挑水担回来了。 那副扁担水桶很明显是白云观里的小道士用的,估计就跟少林寺武僧从小挑水上山有着异曲同工之效吧。 第八章 沈清欢天马行空地想着,然后猛地像想到什么一样,眼睛瞪圆了。 不会吧? 「去挑水。」 噩梦成真!这副挑担果然是给她准备的,这是要让她效法蚂蚁搬家一样慢慢将小厨房里的那个水缸挑满水啊。 师父,你的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好吧,大约自己的师父是没什么良心。 抿抿唇,沈清欢认命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为了幸福美好的生活,她要努力。 循着观中小道士讲述过的方位,沈清欢很轻易便找到了离小院最近的那口汲水井。 井边种着两棵树,树呈合抱之势,那口井就彷佛被两株大树抱起来似的。 井台上架有辘轳,看样子平时使用频率不低。 沈清欢将提水桶扔到井中,放下井绳,摇晃着井绳打上水,然后慢慢用力往上摇辘轳。 两个小木桶很快装满水,沈清欢吸了口气,将扁担扛上肩。 这几个月她的身体得到了调养,同时也一直在练功,因而一担水的分量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无法承受的负担,水桶很平衡,并没有什么摇晃。 个子小小,脸上带着婴儿肥,模样看起来清秀可爱的小道童稳稳地挑着一担水,步伐平衡地走过,负手站在回廊下沉吟的少年无意中瞥到这一幕,眼中不由露出几分兴味。 但也只是一时觉得稀奇罢了,并没有什么别的举动。 少年一身锦绣罗衣,衣色石青,衣饰低调中透着奢华,英英玉立,丰神俊逸,乃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唯一可惜的就是少年周身气质冷卓,给人一种无法亲近的感觉。 少年原是暂居观中的香客,趁着天黑之前四下人踪寥寥出来走走,没想到会看到一个可爱的短腿豆丁挑水。 有意思! 他一时也没想往别处走动,继续待在原处。 没过多久,挑着空桶的沈清欢又从回廊前经过,少年的脚步不自觉地便跟了上去。 刚开始,沈清欢并没察觉到什么,她整个人都沉浸在挑满水缸就可以休息这件事中。 但是时间一长,有一个人如影随形地跟着她,反应再迟钝也觉出不对了。 沈清欢停步回身,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俊美无俦的少年郎。 颜即正义! 这么一个谪仙人一般的少年郎,让沈清欢有种看到春天的感觉。 「小不点,你不累吗?」 可惜男神一开口,好感便直接往下掉。 什么叫小不点?想当初姊也是气场两米八的女汉子啊! 好汉不提当年勇,低头看看自己现在这副五短身材,沈清欢这颗皮球一下就漏气了。算了,人家现在叫她小不点也没什么毛病,她可不就是个小不点吗? 沈清欢给对方一个面无表情脸,继续自己的挑水大业。 师父,您来回顶多三趟,水缸就满了,好嘛,非得这样没下限地折腾我,有意思吗?你就不怕这样会让我个子长不高吗? 小不点沈清欢在心里默默地吐槽,满屏的弹幕。 「小不点,你是观里的道士吗?」韦孤云继续兴致勃勃地跟着她身边问。 沈清欢不想搭理他,虽然颜即正义,但是男神周身的阴怨凶煞之气太浓,简直是神鬼辟易啊,天生自带隔离带。 太凶残了!小生怕怕哟。 「小不点……」 在沈清欢满耳充斥着「小不点」的魔音穿脑中,韦孤云跟着她走到了他们师徒暂时栖身的小院。 院子中央,云中子正坐在蒲团上打坐,沈清欢觉得这其实就是变相地对她进行监督。 唉! 韦孤云忍不住打量了一下那个闭目打坐的老道,他不太喜欢老道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场,感觉有点本能的讨厌。他并没有去跟老道打招呼的意愿,他感兴趣的只有小不点一个而已。 那个老道士似乎也不太想搭理他,他能感觉到对方其实在自己到来的时候就察觉到了,但对方却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态度。 哼,摆什么高深莫测的款儿,他不吃这套。 云中子确实在韦孤云一到小院外的时候就已经察觉了,实在是那股无可遮掩的阴怨凶煞之气太盛,不过云中子倒是并不担心徒弟,他家徒弟可是百无禁忌的命格。 去厨房倒完水的沈清欢再次担着空桶走出来,再次踏上挑水的征程。 不过,那个神鬼易的家伙为什么要一直跟着她啊? 没有同情心就算了,还跟在她身边喋喋不休对她进行听觉上的伤害,这就太过分了啊! 一路噪音相伴的走到井台边,沈清欢放下水桶,忍无可忍地扭头对跟在自己身边的人道:「你能闭嘴吗?」噪音污染也是污染好不好。 韦孤云不由一笑,伸手在自己光滑的巴上摸了摸,一脸调侃地道:「你人这么小,火气怎么这么大啊?」 「离我远点儿,不想跟你说话。」沈清欢口气坚决地表示自己的立场。 小道童的声音甚至还有点奶音,带着婴儿肥的脸颊气鼓鼓的非但没能显示出他的不爽,反而增加了几分可爱。 见到这样的他,韦孤云自然更不可能轻易离开了,于是带着笑意道:「一直都是我在说话啊,你本来也没跟我说什么。」 沈清欢顿时被噎住了,因为对方说的是事实。 深呼吸,她要保持淡定。 平复了下自己的呼吸,沈清欢决定当某人是空气,继续开始自己打水的正事。 她打定主意不搭理某人,就坚决贯彻到底。 最后跟着她跑了两趟的韦孤云最终放弃了撩拨这个非常有定性的小道童,小不点还真是说不搭理他就不搭理他,怎么看都不搭理,也是够可以的。 沈清欢终于恢复了耳根清静,可以心无旁鹜地干活,等她终于把小厨房的水缸挑满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到了晚饭的时间。 晚饭他们依旧吃的是白云观内的斋饭,饭是观内的小道士送来的,服务还是挺周到的。饭后,师徒两个就在屋中打坐。 现在,沈清欢已经可以正常吐纳打坐,不会再像最初那样一吐纳打坐就陷入睡眠。至于画符的话,至少已经能够看得明自符篆的脉络走向。 她觉得自己挺渣的,不过也在师父并没有指责她是朽本,估摸着师父也是怕打击她的学习积极性。 吐纳调息一周天,身上的疲累减轻了很多,沈清欢暗暗松了口气,她是真怕明天一觉起来全身酸疼,那种滋味谁经过谁知道,绝对的酸爽。 进行完每天例行的吐纳打坐,沈清欢便去准备洗漱的热水,这种事根本不用指望她懒得令人发指的师父。 今天她岀了很多汗,其实是想泡个澡的,但是现实条件并不允许,她也能退而求其次,烧点热水擦拭一下完事。 衣服肯定是要换的,今天天已经晚了,明天拿去洗。 不过一想到现在的这个季节的水温,沈清欢的身体就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冷颤。 第九章 这真是个起床靠爆发力,洗澡靠勇气,洗衣服靠毅力的季节啊…… 沈清欢是在小厨房里擦拭身体的,灶膛里的火提供了足够的温度,否则她的勇气恐怕不足以支撑她进行这样的清洁工作。 擦拭完身体,沈清欢顺便把头发也洗了。她的头发已经及肩,而且发质变好了不少,但发色还是有些不尽如人意。 坐在灶前烘干了头发,沈清欢从灶膛里捡出坐一些炭火,放到火盆里端进了屋子。 屋子里只有一张床,按师徒两个一贯的规矩,徒弟睡床,师父打地铺,甚至有时候师父只是在蒲团上打坐就过去一夜。 沈清欢照例给师父打好了地铺,然后跟师父道声晚安,便上床睡觉。 【第三章 特殊命格大发威】 冬日的阳光再是炽烈,也无法跟其他季节相提并论。沐浴着阳光,一个小小的身影在井边的洗衣槽用力捶打着手里的衣服。 韦孤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走到这里来,但是当在这里看到那抹小小的身影时,他却不自觉地匀起了唇线。 小不点真的很勤快呢,那件衣服显然不是小不点的,那就肯定是他师父的,那个臭老道实在是不讨人喜欢。 「小不点。」 听到这个犹如梦魇似的称呼,沈清欢第一反应就是皱眉头,这是阴魂不散? 她抬头就看到了那个俊美得彷佛不是真人、出类拔萃的少年在几步开外的地方看着她笑。噢,天!沈清欢动了动嘴,最后还抿紧了唇瓣,给对方来了个不理不睬。 真是有个性的小不点。 对小道童这样的反应,韦孤云倒是不以为忤,反而更加觉得有兴味。 「小不点,你想对我说什么?怎么不说了,说出来听听,我挺感兴趣的。」 遇到这么个纠缠不休的家伙,沈清欢十分头疼,她不搭理他,他都厚着脸皮缠上来,她要是搭理他的话,他会不会更加变本加厉? 「想到这个可能,沈清欢就越发没有搭理某人的欲望。 我听观里的人说,你们要在这里住一段日子,是不是?」某人明显在没话找话。 沈清欢觉得某人相当无聊,你都去问过了,还跑来明知故问,这不纯属有病吗? 韦孤云半点不受小不点态度的影响,继续自顾自地道:「正好,我也要在这里住些日子,你一会儿不要跟我去我的院子看一看,有好东西吃哦。」 这是真把她当成三岁小孩儿在哄啊。她又不是个吃货,为了口吃的就义无反顾往狼窝里钻。她给了对方一个鄙视的眼神,让他自己体会去。 韦孤云却被她给的反应逗乐了。小不点果然是个很有趣的小家伙,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你当我傻啊」!呃,这小道童果然是不傻,很不好拐嘛,越有挑战的事做起来才越有趣,他就像找到了好玩的事,一下子觉得日子不无聊了。 「看你吃的这么胖嘟嘟的,你师父也没亏待你嘛!」韦孤云换了个方向。 胖和年龄是一个女人的死穴,谁戳谁死,韦孤云绝对想不到自己一下就戳到了马蜂窝,面前的小道士已经迅速把他列为了拒绝往来户。 不过,这个实在也怪不得韦孤云,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又是不分男女的道童打扮,更鉴于他自己特殊的体质,他根本就没往小不点是女玹子的方向去联想,一丝都没有。 「不喜欢吃好吃的,那想不想跟我到山下去逛逛啊?比你每天打坐念经要有趣多了。」韦孤云不遗余力地诱拐小不点。 谁说她每天只有打坐念经的,她还得练武画符呢,哪有那么多闲功夫跟他去浪。 沈清欢虽然嘴上没说话,可心里的吐槽本停不下来。 「哎,小不点,都说你们道士能捉鬼,你有没有见过鬼?」韦孤云对这个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兴趣。 这又戳到了沈清欢的痛脚,见鬼?她经常见啊,不想见都不行,她曾充满希冀地请求师父帮她封了这个外挂技能,结果遭到了师父的无情拒绝。 他老人家的理由是——这么适合他们职业的技能,怎么能封印呢,这是天赋的极大浪费。 我去,她真的一点也不想当捉鬼的道士好不好。 大约是看她被拒绝后情绪很不好,师父又善心大发地告近她,只要她好好学习,自身修为到达一定地步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封印这个技能了。 于是,沈清欢就精神抖擞地追问到达什么地步可以。 「跟为师差不多一样的修为吧。」当时师父是这样轻描淡写地对她说的。 听完,她差点就一口血喷出来。 坑,真坑啊! 到底有没有见过啊?韦孤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被烦不胜烦的沈清欢决定来个一劳永逸,她放下手里的洗衣槌朝某人招了招手,「你过来。」 韦孤云毫不迟疑地就走了过去。 沈清欢从井里重新打了桶水上来,将木盆里已经洗好的衣服全部拿出来,将井水倒进了木盆里,然后将木盆端到一边:「来。」 韦孤云继续跟过去。 沈清欢闭目念咒,然后将右手食指插入木盆,过了片刻,收回手指,指着木盆里的水说道:「把水抹在眼皮上,你就能看到鬼了。」 真的假的?韦孤云对此还是充满怀疑的,他相当怀疑小不点只是为了打发他随便糊弄他的。 沈清欢送了对方一个白眼,伸手朝井台后面的那片灌木丛指了指,特别淡定地说:「那里就有一只鬼,你去看吧。」 是的,在那片灌木丛里就有只鬼,还是个怯生生的女鬼,女鬼身上并没有什么阴怨之气,却不知道为什么不去投胎反而在人间滞留,也亏得井台附近的阴气够重,否则她白日是无法现身的。 韦孤云很快就从灌木丛那里回来了,脸色不太好,有点儿发白。 而简单给某人开了天眼的沈清欢已经又若无其事地开始捶洗自己最后一件脏衣物了,根本就没考虑过某人第一次见鬼对他会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 有人强烈要求见鬼,她只不过顺水推舟成全他罢了,完全没有心理压力的。 她这是成人之美,是做善事。 站在水井边,韦孤云一言难尽地看着槌衣服槌得米高采烈的小不点,他敢肯定他是因为成功戏弄了自己才这么高兴的。人不大,心可够坏的! 韦孤云平复了一下心情,见小不点已经洗好最后一件衣服,开始收拾善后,准备离开了,他这才开口道:「你知道那里有只鬼?」 「嗯。」对于这个问题,她倒是挺给面子的做了响应。 「不害怕?」他又问。 沈清欢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一个答案,「人比鬼可怕多了。」 韦孤云目光一闪,看着眼前彷佛深有感触而感慨的小家伙,忍不住伸手朝他的脑袋上揉了揉。 第十章 沈清欢一时不察,被人在头上揉搓了一把,表情就有些不太好,「你干什么?」 「有人欺负你了吧?」他这样问。 沈清欢没回答他。 韦孤云却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答案,肯定是有人对小不点做过什么极为不好的事,才让他生出人比鬼可怕的认知。 「是你师父吗?」 沈清欢被他这神来一笔的发问惊到了,一脸的震惊,「你是不是对我师父有什么误解?」 「哦,原来不是那老道士啊。」韦孤云径自点头自语。 沈清欢满脑袋黑线,感觉被人套话了,怎么办? 「来,小不点。」韦孤云扬起一抹带着魅惑的笑,「告诉我,是谁欺负你了。我给你报仇。」 沈清欢端着洗好的衣服从他身边绕了过去,打定主意不跟他说话了。 然后,韦孤云又一路跟着沈清欢回到了他们师徒暂住的小院。 这次云中子并没有在院中打坐,他正在院里打拳,跟韦孤云打了个照面。 对方的脸一映入云中子的眼睛,他心头剧震,没有人能理解他此时此刻的心情是何等复杂震惊。 如此面相,是当年挑城的那个初生婴儿! 没错,如此特异的面相,他不会看错的! 少年身上多了的那些阴怨之气,恐怕就是这些年因他无心之失而亡的人所生的怨气,这少年就是个人形大杀器,福薄的女子只消跟他打个照画都会阴病缠身,更别提想跟他有肌肤之亲,那是自找死路。 三岁之后,韦孤云身边便不能再有女性仆役服侍,即使是亲生母亲也不可与他太过亲近。随着他年纪渐长,凶煞之气越发凶猛,如今能在他身边长期随侍的男性仆役也得命格够硬才行。偏偏他生了这样一副模样,这得引得多少怀春少女飞蛾扑火啊…… 然后云中子又看到了沈清欢对某人的嫌弃之色,心中不由一乐,最合适命格的人,却对他嫌弃不已,这可真是有趣了。 沈清欢将洗好的衣物搭到院中扯好的晾衣绳上,将木盆放好之后,转身一看,某个人竟然还赖在他们的小院没走,她也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面对他了。 大哥,您能有点儿羞耻心吗? 没看到我们师徒两个都不欢迎你啊,自己麻溜的走,行不行? 「小九,去沏壶茶来。」 「是,师父。」沈清欢听话地去干活。 云中子转而面向不请自来的客人,微微一笑,道:「施主可要起喝杯茶?」 「好。」韦孤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心中却是不禁念叨了下,原来小不点叫小九啊。 沈清欢很快沏了壶茶出来摆到院中的那张小桌子上,就见属于他们师徒的两个蒲团上,云中子和韦孤云各坐一个,正下着空棋。 所谓空棋便是没有棋盘棋子,凭空下棋。下空棋十分考验下棋人的记忆力,记忆力不行的人只能靠边站。 沈清欢完全看不明,只能乖乖地奉茶,然后到一边继续研究自己的符篆纹路去。 一盘棋,两个人下了很长时间,一局结束,云中子拈须微笑。 韦孤云倒是落落大方地一施礼,道:「道长棋艺高超,在下甘拜下风。」 看看那边专心研究手虫符篆的小不点,韦孤云又看了下天色,最后还是带了几分不甘心地道:「时间不早,在下告辞了。」 「施主慢走,贫道就不送了。」 「不必。」 韦孤云一脚迈出小院时,下意识又回头看了一眼,小不点连头都没抬一下,他心中莫名有些失落。 「小九。」 听到师父叫自己,研究符篆的沈清欢有些茫然地抬头看过去。 云中子的目光却仍落在院门的方向,那里已经没有人,方才那个让人惊艳的少年已经离开了。 「此子命格特殊,生女近身则亡。」 「嗄?」还没完全从符篆纹路里走岀来的沈清欢脑子还有些短路。 「他是阴冥鬼妻的姻缘命,只有符合冥鬼妻命格的女人跟他相处才不会一命呜呼。」 「啊!」沈清欢终于完全回过神,马上发出一声惊呼,手捂在自己嘴上,大大的眼晴转了转,吞了口唾沫才怯生生地道:「师……父,我不会有事吧?」 什么见鬼的阴冥鬼妻姻缘命,她要是因为这莫名其妙的原因挂了,那也太冤了! 云中子收回目光看了徒弟一眼,却什么都没说。 小九还这么小,他还是不要说出某些事实,万一吓到她就不好了。 云中子如是想着,决定等徒弟长大了再告诉她,她其实完全符合阴冥鬼妻的命格,正是最适合方才那个美少年的妻子人选。 毕竟小九那么讨厌对方,还是晚些知道比较好,是吧? 沈清欢被那一眼看得寒毛直竖,师父那目光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事还是没事啊? 就在她忍不住又想问的时候,突然福至心灵地想到了答案—— 要是有事的话,师父肯定不会一言不发,她好歹也是他目前唯一的徒弟,基本的关怀还是会有的,师父之所以一言不发,那就是说她不会有事。 无量天尊,谢天谢地! 以后一定要远离那个少年,那家伙的命格太凶残了,尤其是对女性。称之为女性生命收割机半点儿也不为过啊! 不知道哪个倒霉的姑娘最后会嫁给这个家伙,虽然别的女人只能对着那张脸流口水,可是一点都不能小看女人的嫉妒之心,要是因为得不到而慕嫉妒恨,再生出些的是非恩怨,普通人估计真扛不住。 美人有毒啊!绝对的危险人物! 这种人怎么能放他出来到处乱黑,这是对广大妇女同胞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责任。 「他们家人怎么会放他出来的?」沈清欢忍不住愤愤道。 云中子自然明白徒弟在说什么,闻言不由一笑,「所以他才会在云观啊。」 「啊?」 云中子不吝给徒弟解惑,慢条斯理地继续道:「他应该是来观中压制自身的凶煞之气的。」 原来是这样啊,沈清欢恍然大悟。 「放心吧,就要过年了,他不会在观中再住多久的。」云中子给徒弟吃了个定心丸。 沈清欢安心了,一则对方那凶残的命格对她没有杀伤力,二则对方马上就要滚蛋了,综上所述,她当然无比安心。 「小九。」 听师父的声音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沈清欢的心就是一咯噔,下意识有些心虚,「师父?」 云中子看着她,缓声道:「你刚才给他开天眼了?」 沈清欢心虚的低头,她那不是被烦得不行了嘛,就想吓唬一下某人。 「修为不到,以后不要对人乱用术法。」 「哦……」沈清欢乖乖地应了。 「趁着我们在观里的这段时间,也得好好教你识字了。」云中子自语似的说道。 沈清欢低着头在心里默默地吐槽,只要不是符篆上那些鬼画符的东西,认字她是不怕的,好歹这个时空的字跟她之前所在的时代的字大同小异,基本没有太大的区别。 第十一章 比起识字,还是画符的困难最大,好吧,她还是继续研究符篆吧。 于是,沈清欢又继续低头去研究手里的符篆,这真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学习任务啊…… 随着年节越来越近,白云观里也有了过年的气氛,大殿里来买香包、平安袋的人越来越多,跟菜市场一样热闹,沈清欢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在观里到处闲逛的时候亲眼看到的。 虽然每天的功课很多,但是也有得到闲暇的时候,而且师父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沈清欢便乐颠颠地找机会就冒充云观小道童到处逛。 这道观规模不小,建筑群古色古香,要搁以前她待的那个时空,想好好浏览参观一幢像这样的古建筑,那要不少钱呢。 沈清欢有信仰,她的信仰就是——钱! 对,是钱,她不觉得这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生活逼得她变得如此庸俗。 穿越过来,境况是老太太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至今她手里也只有沈母藏在夹袄里的那七枚铜钱,就是她所有的家当了。别看她师父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其实死抠死抠的,一点也不像那些财大气粗的师父,一甩手就给徒弟一迭银票…… 好吧,这个是她想象的,估计有钱也不可能这么豪迈地给徒弟,给亲儿女还差不多。 手里没钱,她心里就缺安全感,这是现代社会落下的病,没得治。 「小道士,过来。」 沈清欢忍不住抬头看了下天,今天天气不错,湛蓝湛蓝的。 「喂,说你呢,小道士!」声音突然变得恶狠狠的。 直到脚步声明显朝她这边过来,沈清欢才发现人家喊的是自己。 这个真不能怪她,她其实对自己的道士身分还不太适应。 朝她走过来的是一个穿着对襟小袄的婢女,梳着双丫髻,瞧衣服质地,是大户人家出身,此时清秀的小脸上挟带着一丝怒气。 什么情况? 「小道士,我叫你,你为什么不答应?」丫鬟气势汹汹地质问。 沈清欢眨了眨眼,伸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叫我,我以为你别人呢。」 「你看看这附近有别人吗?我不叫你难不成是叫鬼?」丫鬟一听顿时怒火中烧。 沈清欢听话地四下看了看,发现确实连个多余的鬼都没有,人家的确在喊她,只不过她思想正在放飞自我,所以没能及时反应。 有错就认才是好孩子,于是沈清欢非常干脆地承认错误,道:「对不起啊,我刚才走神了,施主你叫我什么事啊?」 丫鬟一脸傲慢地道:「你们观里是不是住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年轻公子?」 沈清欢一下子就来精神了,这浓浓的狗血八卦气息扑面而来啊,她很给力地点头承认,「嗯,是有一位。」 昨天还见到他来着,这些天基本她挑水的时候都能在井台那边看到那货,整天跟摆pose的各种炫家产,那人的衣物服饰基本就没有一天是重样的,厉害! 人跟人是真不能比,人家天天换名牌,她手里就七个铜板,谁穷谁尴尬。 哎,她其实有点羡慕嫉妒恨了。 丫鬟一听真有这人,紧接着又问:「那你知道他住在哪个院子吗?」 沈清欢直接摇头,「不知道。」那样的危险人物,她避之唯恐不及,要不是挑水是每天的功课,她都不想去了,怎么还可能主动去问对方住在什么地方。 何况不问他都整天变着法儿的想拐她过去小坐,那么执着非要拐她过去小坐,天知道有什么陷阱在等着她,她当然不会去了。 世界如此美好,她必须好好活着。 就是为了活下去,这日子过得有点点辛苦罢了,咬咬牙也就撑过去了。 一切的艰难险阻都是暂时的,她终将重拾一米八的气场,笑傲人生,哈哈! 丫鬟的脸顿时就拉了下来,「你这个小道士不老实,你是道观中的人,怎么可能会不知道那位公子住哪个院子?」 沈清欢一脸无辜,一本正经地道:「施主,贫道只是个小小的道士,有些贵客我们这样的小道士是根本不知道住在哪里的,那不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丫鬟想想这话好像也没问题,但还是忍不住恶狠狠地瞪了沈清欢一眼,这才转身朝来时路走去。 那里站着几个人,其中被人护卫在中央的那个满身珠翠的身影应该是她家姑娘。这少男少女、古刹道观的,正是着名故事《红娘》的典型桥段啊! 没出神太久,沈清欢正准备抬脚走人,结果刚才那位丫鬟又跑了过来。 「喂,小道士,那你知道能在观里什么地方遇到那位公子吗?」 沈清欢难得思考了一下,那个危险人物可是女性生命收割机,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啊小姊姊。 「快说,需要想这么久吗?」 沈清欢伸手挠了挠头,良心让她没办法眼看着有小姊姊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但同时她也知道多管闲事的下场通常不太美好。 就在沈清欢内心小人争斗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喊自己—— 「小九,你今天怎么跑这儿来了?」 卧了个草的!某人今天除了在井台那边蹲点,竟然还扩大了搜索面积? 真是防不胜防啊,她不应该依靠惯性思维的。 沈清欢霍地转身,一眼看到某人玉树临风的身影,撒开脚丫子就飞奔了过去。 眼看着小家伙热情满满地朝自己飞奔而来,韦孤云倒是颇有些兴味地扬了扬眉,然后漫不经心地瞟了那边的几个人一眼。 「找我什么事?」沈清欢难得主动开口。 韦孤云忍不住笑道:「今天怎么这么主动跟我搭腔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话在小不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感觉自己又被人看穿的沈清欢也顾不得计较自己智商太低的问题了,「那边有女人找你,你觉得你应该去见吗?」 韦孤云眼神一冷,脸上的笑有瞬间的凝结,但他几乎马上就恢复了愉悦的神情,伸手在小家伙的头上揉搓了一把,平静无波地道:「她们自己要来见,我为何不见?」 沈清欢心里顿时一惊,后背不自觉就冒了一层冷汗,这货分明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情况,却还要在不明对方身分的情况下表示要见面,这基本就是——蓄意谋杀! 果然是危险人物! 难得小家伙主动跑到自己跟前来,韦孤云忍不住伸手又在他婴儿肥的小脸上掐了掐,神情极是满足。 反应过来的沈清欢迅速退离某危险人物身前,跟他保持了一定的安全距离,朝他扔了句「我还有事,先走了」,就打算脚底抹油闪人。 第十二章 只可惜,她快,他更快。也不知道韦孤云怎么做到的,一下就伸手抓住了她的后衣领,将她整个人拖进了他的怀中,一只手如铁钳般地将她禁锢在自己身前。 沈清欢如丧考妣,还是跑慢了。她非有自知之明,既然第一时间没能跑掉,后面也就别白费力气挣扎了,在自身实力未够之前,闲事果然不能轻易插手。 看,她把自己弄坑里了吧,血淋淋的教训啊! 心软是弱者不需要具备的质量,当引以为戒。 她现在不想说话,她想当一个安静的小道士,最好双方都能遗忘掉的存在。 老天爷显然没有听到沈清欢的祈祷,因为刚才向她问话的丫鬟已经朝这边走了过来,沈清欢于心不忍地闭上了眼。 一直观察着她神情变化的韦孤云当然没有错过她脸上的这个表情,目光下变得更冷,从他记事以来,身边的人,无论男女总是对他敬而远之,避如蛇蝎,就是亲生父母也一样,如果不是他们只有他这个独子的话,只怕他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 小家伙是这些年来他唯一觉得相处舒服的人,虽然小家伙好像不太喜欢自己,但是这不重要,可是现在看来,这两日并不是他的错觉,小家伙有点在躲他,加上刚才小家伙对他说的那句「你觉得你应该去见吗」,他瞬间确定小家伙真的在躲他,原因恐怕就是他那个老道士师父说了些什么。 那些神神叨叨的和尚道士尼姑,韦孤云向来是极度厌恶的,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变成如今这样,那些人有很大一部分的责任。 「这位公子,请问您可是姓韦?」小丫鬟像是变了张脸似的,方才对着沈清欢时的嚣张高傲,此时全是恭敬有礼加敬畏讨好。 沈清欢忍不住睁眼欣赏了一下对方的变脸技术,心中赞叹不已。 人才啊! 听到问话的韦孤云却只是冷哼了一声,「什么事?」 丫鬟脸色一喜,却将头压得更低,不知道为什么,打从她跟对方的距离越来越近后,那种阴冷透骨的感觉就越来越明显,她几乎都快控制不住冷颤了,但为了自家姑娘也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询问,「婢子是荆州都督府上的,那边的是我们家姑娘。」 韦孤云冷声道:「让她自己过来。」 丫鬟身子一抖,手脚冰冷的她已经有种灵魂飘忽的感觉,对方声音中蕴藏的情绪似乎加剧了她的不适反应,她心下惊惧异常,当下顾不得再说什么,迅速退下,然后往自家姑娘那边跑过去。 快点儿离开这个人,离这个人远远的!这是丫鬟心中唯一的念头。 韦孤云冷眼看着那个丫鬟在奔到她那位主子身前时颓然扑地,鼻腔里不由又发出了一声轻哼——不知死活! 沈清欢也忍不住抖了下,感觉身后这位明显起了杀心啊,原本萦绕在丫鬟身边的阴煞之气有一刻突然变得浓郁,都快要实质化一般,令人心惊肉跳、毛骨悚然。 草,这都要跟生物武器同样恐怖级别了吧? 道祖在上,请保佑弟子。 察觉到手下小人身体的变化,韦孤云心中的戾气越发浓重。 他不喜欢小家伙怕自己,那让他有想毁灭一切的冲动。 「你说,她敢过来吗?」开口的同时,他的手在小不点的肩上用力按了下,提醒他回答问题。 沈清欢没有在第一时间回答,而是先仔细朝那边的人群看了下,在看到丫鬟来过一趟回去就立刻扑街的情形后,那位满身珠翠的小姐明显已经慌了手脚,但她们的第二反应还是迅速拉开了跟他们两个人的距离。 我擦,这是把她也当瘟疫一道隔离了啊! 「没有生命危险的话,我想她会过来的。」沈清欢的回答藏了点小小的心计。 韦孤云哼了一声,伸手在她脸上掐了掐,声音里的冷意减了几分,道:「小九,你心眼儿挺多啊。」 沈清欢干笑不说话,心眼儿多?大哥,跟您一比我这简直都称得上是缺心眼了好吗? 突然间身子悬空,下一刻她被人直接抱了起来,视线终于跟某人持平了。 妈以,我要回家! 那眼睛里的温度简直是万年不化的雪山又结冰似的,脸上也没有平时面对她的笑意,目光如冰箭般一下戳过来——沈清欢表示,真心扛不住啊! 她想扯个笑脸出来,可到底没能成功,最后只得泄气地低下了脑袋。 大哥,我真的很冤枉啊,我是莫名卷到这件事中的好不好?您这样无差别攻击我很受伤啊! 韦孤云伸手抬起她的下巴,脸朝她更近了几分,沈清欢的心脏因他接近的动作差点儿停摆,心里狂呼,大哥,您想干什么?我还是个孩子啊! 「小九,是不是很怕我生气?」 沈清欢乖乖点头。 韦孤云摸摸他的脸,唇线一勾道:「那就不要惹我生气。」 「大哥,我哪里有惹你啊,明明就是你自己更年期情绪不稳好吗!」 「叫声云哥哥来听听。」 被威逼的小可怜乖乖地喊道:「云哥哥。」 「乖。」韦孤云身上的冷煞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彷佛方才的一切不过是别人的幻觉。 沈清欢却越发把他的危险级别暗搓搓地提高了。 手在那张婴儿肥的小脸上掐了几掐,韦孤云忍不住笑道:「小九,你的脸很好掐嘛。」 坏人! 看那边的人似乎是没有打算继续上前了,韦孤云便直接抱了怀里的小不点转身离开了。 「你师父不是给你布置了很多功课吗?怎么还有时间在观里乱逛?」 沈清欢下意思地道:「时间就是……挤挤还是有的。」感谢道祖,她及时屏藏了敏感词汇,给自己的警觉点赞。 「你漏掉了什么词?」 沈清欢坚决表示这个问题不予回答。 韦孤云立时便明白漏掉的怕不是什么好词,估计小家伙也怕传到自家师父耳中受罚,所以摆出一副「打死我也不说」的模样。 算了,他本来也不是很想追想究底,这小不点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他也挺习惯了,然而沈清欢很不习惯,相当不习惯。虽然她现在的身体确实是个小孩子,可是壳子里个成年人的灵魂,她真心无法适应被人,尤其是被一个少年人抱在怀里的感觉,他们这样到底算谁占了谁便宜? 「你……能不能放我下来,我自己走。」鼓足勇气的沈清欢终于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心头突然就是一松——好吧,终于把话说出来了,憋着难受啊。 韦孤云笑了笑,从善如流地将她放到了地上,但却马上就牵住了她的一只小手。 沈清欢抿抿唇,好吧,牵手总比抱着让她自在多了,她就勉强接受了。 不过,走着走着,她突然就觉得有些不对,犹豫再三她还是问了出来,「这不是回我们小院的路吧?」她很肯定不是。 韦孤云理所当然地道:「这是回我住处的路。」 沈清欢:「……」 韦孤云语气轻快地道:「我明天就要下山回家,今天带你过去看看。」 少年,你太执着了! 因为沈清欢之前一直不太喜欢搭理他。韦孤云对他的沉默寡言感觉很正常。 第十三章 「你云哥哥我呢,是益州都督之子,在益州有什么事报我的名字,懂吗?」 「哦。」被人捏了下手掌的沈清欢发出了一声响应,只是语气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韦孤云一点都不觉得有被人怠慢的感觉,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小家伙说着话,直到他们两个进了他居住的院落。 韦孤云居住的地方当然不可能像云中子师徒那样寒碜的,这里不但院子大,而且屋内的陈设也显得很精致,摆明就是专为来观中上香的富贵人家准备的。 直到进了这处院子,沈清欢才知道某个极危险人物身边的随侍人员还是满多的,至少从门口到院子,她已经看到至少七个护卫的身影。 他们都有一个特别显着的特点——浑身煞气很重,隐隐透着金戈铁马的气息,应该都是从战场尸山血海中拼杀出来的猛人。 每个护卫对韦孤云的态度是恭恭敬敬,敬畏有加。 当然,连带的也不可避免地对自家公子牵着的小人表示了一下关注。 沈清欢统统只用一副无辜的表情应对。她是真的无辜啊!她根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来某人的地方作客,这家伙有待客狂的隐藏属性?真心没看出来。 端着几样瓜果点心上来的是一名小厮,大约十三四岁的模样,长得还是满清秀的,但跟他家公子一比,立时便成了泥,不怕货不好,就怕货比货啊。 看看小厮,沈清欢又忍不住看了看某人,某人的外表看起来像是十七八,但具体还真不好说,因为有的人面嫩,有的人老成。她跟某人这种勉强比陌生人好一点点的情况, 也实在不适合问太多私人的问题,所以疑问依旧只能是疑问。 再好奇,她也不会问出口的。 少说少错,沈清欢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小厮端上来的瓜果点心上。 有钱人家就是好啊,这种季节竟然还有新鲜水果,太奢侈了。 沈清欢毫不客气地伸手拿了颗红彤彤的苹果一口咬了下去,随着「喀嚓」一声脆响,她将苹果咬下了一大口。 看小家伙吃得两夹鼓鼓如同一只幸福的松鼠时,韦孤云的心情莫名也跟着好了起来。 虽然之前几次三番地拿美食勾引小家伙,他都完全无动于衷,但是真把这些好吃的摆到他面前,小家伙明显很喜欢嘛。 接下来的时间,韦孤云负责投喂,沈清欢负责吃,一大一小相处倒也算是融治。 眼前寻常的场景,却让韦孤云的随从们心中咋舌不已。 别人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自家公子的体质很是奇怪,根本就没有小孩子愿意接近他,至于女人就更惨了,就算不经意跟他们家公子走得近了些,都有可能莫名生上一场大病。 公子年满十三岁后,喜欢公子的女子多了起来,有胆子大的试图接近,竟然在公子的手接触到她们身体的时候瞬间就被烧灼。 久而久之,公子便成了怀春少女们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存在。 大人请了许多高人给公子批八字,各种说法都有,比较统一的就是公子命格特殊,不是命定之人还是不要尝试主动接近的好。 珍爱生命,从远离韦公子开始! 眼前这个小道士虽然不是个女人,但他是个小孩子啊,竟然能跟公子相处得如此融冾,好像一点都不害怕公子的样子,天生异象啊! 最后,吃饱喝足的沈清欢,秉持着吃不了兜着走的原则,带了一包吃的离开,美其名曰,回去孝敬师父。 而被某人的护卫送回去的沈清欢,高高兴兴蹦蹦跳跳地进了小院,她在院子里没看到师父,便直奔屋子。 果然,她家师父雷打不动地在蒲团上打坐入定。 师父他老人家这是要修仙飞升的节奏啊!可根据她穿越过来这些日子的细心观察,这个时空好像也不是修真飞仙的世界嘛。 「师父,我回来了。」沈清欢向师父报告。 云中子没有睁眼,开口道:「你这是化缘去了?」 对于师父神鬼莫测的本事沈清欢已经有些麻木了,很是平淡地回答道:「盛情难却,徒儿就给师父带了一些回来。」 云中子笑了声,「你不是挺讨厌那人的吗?」 「可我不讨厌这些吃的东西啊。」沈清欢理直气壮地回答。 云中子不由失笑,他家小九这性子,还真是挺不错的。 「师父,他明天就下山了。」 听出徒弟语气里的轻快,云中子又是一笑,没接话。 虽然师父没有什么跟自己聊天的意愿,但沈清欢还是将今天遇到那行主仆欲见韦孤云,最后发生事故的情形说了一遍。 最后,她自己总结,「幸好他明天就下山了。」 【第四章 赏花灯时被拐卖】 正月十五是元宵佳节,益州城中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四天举办的元宵灯会,也如期拉开了序幕。 对元宵灯会并没有多少兴趣的沈清欢,想被师父直接撵出了门,让她跟观里的人去城里看灯。 从没听说过,观灯有她这样被赶出门参加的。 沈清欢对此很是有些悻悻,不过她不敢反抗。 师父这人不地道,他自己就在小院里宅得天荒地老,偏不许她跟着一起宅,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必须受到唾弃。 白云观一行人在傍晚之前就已经到了益州城内,找了个地方吃饭后就静待夜晚灯会开始。 一行人中以年轻的道士为主,像沈清欢这祥不到十岁的占了挺大比例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白云观组织的一次福利游玩项目。 这样看来白云观还是很关怀儿童的,晓得要给自幼出家当道士的小孩子一点儿愉快的童年回忆。 沈清欢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白云观不久,她要去逛灯会的消息就已经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益州都督府里的某个精致院落中。 纸条在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指间缓缓展开,主人将纸上的信息一扫而过,随手将纸条扔进了身边的香炉中,漫不经心般地道:「去包一座清静点的酒楼,等他逛完了灯会带过去见我。」 「是。」主子的话很短,但其中的意思却有两层,一是给他包座酒楼,不得有人骚扰,再就是等那个叫小九的小道童逛完灯会后带人到酒楼去见他。 他们这些追随在主子身边的人,有时候并不需要主子吩咐得太过明白,否则就是他们自己太笨,根本没有资格待在主子身边伺候。 韦孤云当然不会简单请沈清欢过来见一面这么简单,他一直有种直觉,他得把小家伙弄到自己身边来,否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很有可能带着小家伙远走高飞。 这种直觉来得莫名,却始终让韦孤云如鲠在喉,所以,才会有现在他的这种吩咐。 穿了一身绯红衣袍的韦孤云依窗而立,绯红的衣袍衬得他越发面如敷粉、玉面朱唇,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如果不是他周身的气质太过阴冷,只怕根本无法阻挡狂蜂浪蝶的追捧骚扰。 第十四章 如果沈清欢看到他现在的模样,一定会说两个字的评价——妖孽! 一个引得旁人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妖孽,本身还兼具武器功能的人形大杀器啊! 虽然不是主动想来看花灯,但是到了益州城里的沈清欢还是兴致勃勃地期待起晚上的灯会。她跟白云观里的其他小道童们并不是很熟悉,毕竟她每天的功课挺多的,有点闲暇闲逛还来不及,当然也不太可能跑去跟小道童们联络感情。 白云观的那些小道童显然也不是太乐意跟她这个外来的小道童太过接近,人家自己原本就已经分了好几个小团体了,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夜幕降临的时候,白云观一行人便直奔灯会而去。 此时参加灯会的人已经不少,可以用熙熙攘攘来形容了,而街道两边的各种小吃杂耍应有尽有,此外大姑娘小媳妇、小鲜肉、中年油腻大叔等,应有尽有。 岀来赏灯的大家闺秀手里还会拿把团扇欲露还遮地挡一挡面容,其他小家碧玉小门小户甚至贫寒人家的少女,那直接就是全程露脸了,这是个非适合品鉴各种美色的大型现场。 小摊上的手工艺品做得特别好看,沈清欢忍不住就多看了一会儿,但是鉴于她钱袋空空、两袖清风的境况,也只能单纯地过过眼瘾,一文钱逼死英雄啊…… 看着那些拿到自己喜爱物品的孩童一脸幸福地跟着家长离开,不由得眼露羡幕,转念想到自己那不靠谱的师父,她就忍不住长吁短叹起来。撵她下山也没什么,真的,可好歹给几个零花钱行不?这两手空空地下山赏灯,是把她想得有多清心寡欲啊? 好玩的东西看看也就算了,可是看到好吃的,沈清欢的肚子就有点儿不太配合了。 馋啊! 以前师徒两个在外云游的时候,还时不时能弄点野味打打牙祭,可自打到了白云观,每天面对的一日三餐全部素到不能更素,这一点儿也不养生好不好。 说实话,最近沈清欢的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皮薄馅厚的馄饨,汤色清亮,出锅洒上一点香菜或葱花,那简直引人食指大动。 奈何没钱……其实铜板她还是有七个的,但都被她放在贴身的衣袋里,而且这是她仅有的财产,不能拿出来乱花。 咽咽口水,沈清欢忍痛离开了馄饨摊,继续在灯会上探索。 不知不觉,她渐渐跟白云观的人拉开了距离,最后完全分开了。 灯会上有套圈的游戏,跟沈清欢所在的时空很像,有许多的小孩子围在这里玩,沈清欢便也带了几分兴味停下围观,但围观了半天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便继续往下逛。 街道两边高悬的花灯各式各样,高度展示了手工匠人的高超技艺,看得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沈清欢现在毕竟是小胳膊小腿的,体力有限,又走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四下看了看,便朝某棵一树走过去。 沿着大树架了一圈石板,摆明就是供人临时歇脚用的,此时也有零星的几人坐着休息。这里跟热闹的灯市有一点点距离,不到渺无人烟却也不到人声鼎沸,正适宜歇脚恢复体力。 沈清欢坐在石板上,双手撑着石板,脚一晃一晃的,目光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整个人的思绪渐渐有些放空。 有时候身处喧闹之处会突然有些格格不入的孤寂感,让她时常有一种解离的感觉,觉得外在的环境不真实…… 放空的沈清欢最后看到的画面是一片阴影,她整个人被捂在鼻翼前的帕子弄得失去了意识。 她这是碰到拍花子了吧……这是沈清欢陷入迷前最后的想法。 几个身影在暗巷中奔跑,到达指定地点后就将各自怀里及背上的孩子塞入车中,然后散去,塞够人数的马车则徐徐驶动,慢慢离开。 因为元宵灯会之故,城门并没有关闭,也是为了方便大家进出观灯,有人观灯中途离开是很正常的,毕竟灯会整夜不休息,精力不济的人早早退场非常符合逻辑。 于是载了被迷昏孩子的马车便这样堂而皇之地出了城门,还有一些孩子是被人伪装成父母抱着或背着走出城的,拍花子的老手经验丰富,他们晓得如何完美作案然后脱身而去。 在马车的颠簸中,沈清欢慢慢恢复凊醒,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黑乎乎一片,但身边明显有不少的呼吸声。 记忆慢慢回放,她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了。 她被拐了。 沈清欢伸手下意识地去摸自己贴身放钱的位置,却猛地吃了一惊。 钱还在,只是手下的衣料明显不对。 沈清欢快速地伸手在身上摸了一遍,然后无比确定,这不是她穿的道士袍,倒有些像是——小女孩穿的短袄襦裙。 四下一片安静,只有马车轮辗在路面的响动,让人听得有些惶惶不安。 马车里的其他孩子也陆续醒来了,然后车里便响起大大小小的哭喊声,最后哭闹得最凶的几个孩子被人贩子以武力成功镇压,于是马车里除了不时响起的啜泣声,便再没有其他。 不知道走了多久,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有人掀开了车帘,车外的灯光透了进来。 有人提着灯笼等在车下,马车里所有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被人或抱或拽地走下车,在马车停放的院子里站成了一堆。 借着灯光,沈清欢总算看清了自己现在的衣着,确实是穿着属于她性别的衣服,人家人贩子还挺敬业的,连发型都给她换成了时下小女孩最常扎的双包头,富贵人家用金银玉饰妆扮,一般人家就是发带啥的,总之发型都是头顶两边各扎一个包包。 冷不丁的,她被人一把拽出人群,沈清欢吓了一跳,赶紧左右看看。 发现是被挑出来分类,心里又松了口气。 看了会儿,她有点儿看明白了,她算是被挑去资色不错,能卖高价的那边了。 莫名的,她心里竟然还有那么一点儿小雀跃,但很快,这点儿小雀跃就被沈清欢自己给压下去了。 白痴,你现在被人当成了砧板上的肉,有什么好高兴的? 师父,你就是个大坑货啊! 我本来不想下山,你非赶我下山逛灯会,这下可好,逛灯会逛到我被人口贩子拐卖了,也不知道咱们师徒今生还有没有相见的可能? 想到这里的时候,沈清欢突然觉得有点不对,依她师父的神棍造诣,就算没料到她会遭遇拐卖一事,但要想找到她应该不是很难。人找不到,他还能寻神问鬼嘛。 这么一想,沈清欢的心一子便平静了下来,甚至有闲情逸致看着人贩子替孩子进行分类。 「这怕是个傻的吧?」终于有人发现了沈清欢这个异类。 在周围孩子们惶恐不安和不断哭泣的映衬下,沈清欢这种老神在在、好像在自家后花园赏花一样淡定的存在,实在是太鹤立鸡群了。 第十五章 如此特别的存在怎么可能会被人忽视,所以有人遵循着正常逻辑推论出一个可能最符合事实的结果——这个小丫头是个傻子。 你才傻,你全家都傻!沈清欢心里瞬间就给了回应。 几个人贩子围着沈清欢研究了一会儿,在她一脸呆懵的表情下,果断做出这是个脑子有洞的的结论:然后就把她给拉到了低价区去。 呃,人生总是这样大起大落到让人猝不及防。 沈清欢倒是很有随遇而安的精神,继续巍然不动地混在新的团队中。 就在人贩子将今天拍来的孩子分好,准备分次运走尽早脱手的时候,一只纸鹤突然啪啪啪地从空中落了下来。 沈清欢伸手接住那只纸鹤,纸鹤顿时在她的手中自燃,火光中传出一个她很熟悉的声音—— 「小九你没事吧?」 「师父,我没事。」沈清欢十分欢快地给了回答。 人贩子脸色剧变,他们第一时间意识到他们遇到麻烦了,而且是大麻烦! 会此等纸鹤寻人传声的手段,对方绝对不会是易与之辈,恐怕相当扎手。 人贩子尚且来不及想出应对之策,一道身影就那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一身旧道袍的云中子看起来依旧那么充满了高人风范,他轻轻甩了下手里的拂尘,看着女孩子打扮的徒弟,欣慰地点了点头,说道:「这么打扮,还挺好看的。」 「是吧,我也这样觉得。」沈清欢对师父的话表示了肯定。 人贩子齐齐脑袋挂黑线,这对师徒感觉有点儿不着调啊…… 「我们走吧。」云中子直接招呼徒弟一声。 「哎,来了。」沈清欢积极响应,直接朝自家师父跑去。 云中子摸摸徒弟的包包头,表情甚是和蔼。 不过,沈清欢仍有几分迟疑地朝四下看了看,带了些询问意思道:「师父,这些孩子怎么办?」 云中子一笑,拂尘在她头上敲了两下,道:「有人会来救他们的,我们先走吧。」 「噢。」师父这样说,沈清欢就这样信,老老实实地跟上师父的脚步朝外面走去。 走出这处院子,云中子直接就拎起徒弟的后衣领,带着她疾步飞离。 人贩子们呆呆地目送这对不着调的师徒离开好一会,才像是灵魂归窍般醒过神,急急忙忙就要张罗着赶紧离开。 但是,迟了。 大批益州城的官兵赶到了,而且还是精锐的官兵。 这次所有被拍来的男孩子都被人带了出去,不久之后,人贩子们被人带到了一辆马车前。只看一眼这马车的华贵造型,便知道里面的人不是简单人物。 「这就是你们拐来的所有男孩子吗?」一道冷肃中透着阴森的男子声音从车中传了出来。 几个贩子战战兢兢地点头,声回答,「是。」 「杀一个。」车里再次传出声音。 车旁的护卫手起刀落,就砍翻了一个人贩子。 「回答我,是所有的男孩子吗?」 人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儿不敢轻易答腔。 「第二个。」马车里的人却不给他们太多犹豫的时间,直接又下了一道命令。 于是,第二个人贩子也变成了刀下亡魂。 「回答我。」车里的人再次提问。 剩下的五个人贩子里有一个中年男人颤颤巍巍地站了出来,「贵人,我们拐来的男孩子确实都在这里了,您要找的会不会是个穿着男装的小女孩,我们……」 马车里突然一阵安静,过了一会儿,那道让人心惊胆颤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但声音却像是带了点犹疑的不确信,「穿男装的小女孩?」 「是,」中年男人像是终于找到主心骨,点头如捣蒜,「我们今天拐来的孩子里有一个小道士就是个女孩子。」 「小道士!」车里的声音倏地拔高,甚至还响起了茶杯狠狠摔到桌上的响动。 「是,是一个小道士。」 「拿去给他看。」一张纸被从车窗递了出来。 一名护卫上前,接过那张纸,然后拿到了中年人贩子的面前,展开给他看。 白纸黑墨,上面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小道士,脸上带着婴儿肥,黑漆明亮的双眼透着灵气,表情带了一点儿狡黠,不是刚才那个被老道士认领走的小姑娘是谁? 她就是化成灰,中年人贩子也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记错。 「是她,是她,就是她!」 又是一阵让人窒息的沉默,然后马车里突然传出一阵低笑声,喃喃自语般地道:「原来,小九是个女孩子啊……」 马车外的人听到了他的笑声,却没人听到他自语般的呢喃。 虽然害怕,但是中年人贩子还是鼓足了勇气再次开口,「不过,那个小姑娘刚才被她师父带走了。」提前坦白,会不会给个宽大处理他不知道,但是他有种直觉,如果自己不赶坦白,后果一定很惨。 车里又是一阵沉默,马车主人握着茶杯的手因用力而显得有些指骨泛白,唇线抿成了一条线,一脸冷色。 臭老道,果然还是让他把小九给带走了。 他本来就对小九莫名很有好感,如今知道小九的真实性别,韦孤云当然更不可能放过这万分难得的机缘。 一个女孩子,可以跟他正常的相处,甚至肌肤相触都没有任何异样,这对他来说实在太过弥足珍贵,他不可能放过,尤其是这机缘极有可能万中无一的情况下。 「他们往哪里去了?」 「不、不知道……」中年男人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冒得更多了,他有种生命受到威胁的直觉。 「把那老道出现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否则……」韦孤云没有继续说下去,但他的未尽之言是个人都能听明。 中年人贩子更是不敢怠慢,赶紧把自己看到的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其他四个人贩子也都把自己当时看到的情形说了一遍。 他们是分开被询问的,口供一统整,几个人确实没有说谎。 韦孤云手指在桌上轻扣过了一会儿才无声地笑了一声,老道士那句「会有人来救他们」明显是说给他听的。 小九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家伙,从头到尾的反应都让他满意极了。 不过,恐怕不太好找她了。 虽然韦孤云莫名的肯定,但他还是派人四下追查,抱着有什么万一的侥幸心思。 可惜数日之后所有的消息都确认了他的直觉——那个臭道士带着他的小九不见了。很好! 下次再让他碰到那个老道士,他会让对方明白,有些人这辈子最好不要轻易去招惹。 被师父救走的沈清欢再次看到他们师徒的那头毛驴时,眼睛都不自觉地瞪大了。 过了好一会儿儿,她才像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般,抬头去看自家师父,表情十分的一言难尽,「师父,您策划这次离开多久了?」 云中子轻叹一声,摆了摆手中的拂尘,意味深长地道:「小九,益州是那个人的地盘啊。」 第十六章 沈清欢有些不懂,于是她将不懂问了出来,「可是师父,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避开那个人啊?」 云中子伸手在她头上拍了下,长叹一声道:「真是个小孩子。」 这是鄙视她智商的意思吧? 好在,云中子鄙视完徒弟后,还是很好心地对她说明,「你这样的命格对他来说可是万中无一,他虽然暂时不知道你是个女孩子,但是纸终归包不住火,咱们不趁早离开的话,很有可能会被人软禁起来,你喜欢那样吗?」 沈清欢肯定地摇头。 「所以,为师只好未雨绸缪先行安排了。」 「拍花子的人不会是您找来的吧?」沈清欢觉得自己的怀疑很有道理。 云中子直接又拍了她的脑袋一下,斥道:「胡思乱想些什么,为师是那样的人吗?」 沈清欢很不信任地看着他。 云中子正了正脸色,道:「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为师本来是打算从灯市上直接把你带走的,没想到你居然碰到拍花子,虽然有些波折,所幸结果是好的。」 这倒是真的,不管过程怎么样,总之他们师徒两个算是平安离开益州城了。 为了确保安全,他们只能连夜赶路,让自己速速远离益州城。 从包袱里翻出沈母给自己的那件旧夹袄,沈清欢坐在驴背上吹着冷风,渐渐地有些困了。 云中子牵着驴从容地走在山道上。 等天色渐渐发白,寂静的丛林中也慢慢恢复了生机,沈清欢是在一阵飞鸟的欢快鸣叫声中醒过来。 这个时候她已经不在驴背上了,而是躺在一棵大树下,身上盖的除了那件夹袄,还有一件眼熟的道袍。 「师父!」完全清醒的沈清欢冲着在一边打坐的人喊了一声。 云中子睁开眼,笑着说了句,「醒了。」 沈清欢点点头,然后伸了个懒腰,将夹袄和道袍都迭好收进包袱里,这才问道:「我们不赶路了吗?」 云中子只对她说了四个字,「过犹不及。」 「哦。」沈清欢也没有追问:「师父,你不饿?」她的潜台词是咱们是要吃干粮还是您老家去打点儿野味啊? 云中子听明了徒弟的潜台词,微微一笑道:「我去找找看,你别乱跑,煮锅汤等我回来。」 「哦,好的。」 师父去打野味,沈清欢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等。 趁着这个机会,她仔细翻找了一下他们师徒俩的行李,发现还是老样子,除了两包干粮,没有一点儿其他变化。 搜完了行李,在晨曦中,沈清欢开始练武,这是她每天的功课之一。 除了练拳,她还要需要练剑,只不过练拳通常是晨起的功课,练剑多是在下午进行。所谓的剑也不是真剑,而是她师父用来捉鬼驱邪的那把桃木剑,一点儿危险度都没有还兼具驱邪功效。 沈清欢练完拳,就在树下打坐,又过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家师父回来。 云中子提着的猎物是已经在别的水源处处理好的野兔。 沈清欢特别有眼色地架起火堆点燃,云中子就熟练地开始烤兔子。 沈清欢照看着火势,眼巴巴地等着兔子肉熟。 看着徒弟一副小馋鬼的模样,云中子心中不禁好笑,但手上还是慢条斯理地烤着野兔。不久,兔子上的油脂落到火上,发出「哧哧」的声响,空气中渐渐飘浮起诱人的兔肉香。 沈清欢馋肉,可是她人小胃小,啃了一只兔腿就再也吃不下了。 云中子用小刀片了些兔肉给她,让她拿油纸包好,饿了好当零食。 沈清欢欣然接受,然后将包了数层的油纸包放到随身的福袋里。 云中子看着徒弟现在一副小姑娘的打扮,忍不住了摇头,「先这么穿着吧,暂时不要换了。」 「嗯。」 临走之前更检查了一下火堆是否完全熄灭,云中子将徒弟抱到驴背上,再次牵起了驴绳,重新踏上旅程。 山道并不是特别好走,好在驴子耐力好,走这样的山路没有什么问题。 追赶他们的人或许以为他们会沿着便捷的官道直行,绝对没有料到他们反其道而行,偏偏走了山间小道。 这样一来,等他们现身大城镇时,有些人应该已经查找过去,他们反而变得更安全。 话是这样说,但也得预防特殊情况出现,所以在未出益州地界之前,他们徒都不能掉以轻心。 说到底,他们现在离益州城还是有些太近了。 之后师徒俩花了一天时间翻过了一座山,又花了差不多一天时间才找到了一个在山脚下的村子。 最近的镇子离这个村子大约还有五六十里路,他们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继续赶路了,便在这个村子暂时歇脚。 他们借住的人家是个祖孙三代的五口之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儿子今年十一岁,女儿今年九岁,跟沈清欢现在算是同龄人。 那个女孩虽然比沈清欢大一岁,但身形上倒是跟她差不多,而且人家还没有婴儿肥,是个清清秀秀的小美女。小梅是小美女的名字,这家人姓赵,所以她的全名叫赵小梅。 「你叫我小九就好了。」沈清欢并没有跟陌生人交换真实姓名的意思,只说了师父对自己的一贯昵称。 「那你姓什么啊?」赵小梅却刨根问底。 「我姓沈。」 「你为什么叫小九呢?是因为在九月生的吗?」 「不是。」沈清欢内心狂冒汗,敢情她碰到好奇宝宝了吧? 「那为什么叫小九?」赵小梅锲而不舍。 「不知道。」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是因为原身在家底里排行第九才得名的。 赵小梅若有所思,没有再追问下去,沈清欢暗自松了口气。 「那小九你要去哪里投亲啊?」 但她没想到,紧接着对方的新问题便跟着来了,沈清欢都有些瞠目结舌了,这小姑娘着实凶猛啊。 只是他们师徒现在对外的身分不是师徒,而是一个修道之人带着故人之女投奔亲友,所以这赵小梅才会有此一问。 赵小梅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小姊妹的回答,忍不住又催促道:「你到哪里投亲啊?」 就在这个时候,赵小梅的母亲出现了,她伸手将女儿拉过去,带了几分歉意地对沈清欢道:「小梅她就是这点不好,小姑娘你别介意啊,不用理她就行了。」 沈清欢回以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赵小梅被人拉走,沈清欢的耳根终于恢复清静,她怕对方再来打破砂锅问到底,便起身回了屋子。 看到蒲团上师父打坐的身影,沈清欢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拿了蒲团到师父身边跟着一起打坐静心,师徒两个直到晚饭的时候才被赵家人喊出去。 晚饭是清汤菜粥,干粮是黑面馒头,配菜是自家腌制的老咸菜。 云中子师徒并没露出任何表情,一脸平静地就坐用餐。 第十七章 饭桌上倒是十分安静,保持了食不语的规矩,只是等到饭后沈清欢拿了草料去喂驴,无意中听到了赵小梅的母亲给儿子塞鸡蛋吃的对话,心情有点复杂。 赵家的一子一女中,赵家的儿子明显养得不错,长得很壮实,赵小梅就瘦弱多了,原来还是因为重男轻女啊。 不过这也不关她一个外人的事,她跟师父在此借住一宿,明天就要继续赶路,跟这家人就是萍水相逢。 喂完了驴,沈清欢去洗了洗手,就准备回屋去做晚课。 「站住,赵小梅,你这个臭丫头,给我站住!」 突然身后有人朝她猛冲过来,沈清欢下意识向旁闪避,那个从后面扑过来的人悲剧了,一下子扑倒在地,甚至磕破了嘴唇。 那是个长得肥肥胖胖的小男孩,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家境应该不错。 这是沈清欢第一时间得出的结论。 「赵小梅,你这个臭丫头竟然敢躲,我饶不了你!」 看着小胖子从地上一骨碌肥起来,然后恶狠狠盯着自已放狠话。沈清欢终于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对方明显认错人了。 她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到赵小梅的母亲发出一声惊呼,大步跑过来,关切地看着小胖子磕破皮的嘴唇,一脸担心地问:「嘴怎么样,磕没磕着?」 小胖子不搭理赵母的关切,仍旧愤慨地指着沈清欢,继续道:「臭丫头,你长成这样还想做我媳妇,作梦!」 沈清欢:「……」 赵小梅的母亲有些尴尬了,赶紧出声道:「李少爷,您认错人了,这不是小梅,这是在我们家借宿的客人。」 沈清欢迎着小胖子错愕的表情缓缓露岀个微笑,而这个时候赵小梅也终于出来了,小胖子看到赵小美女的时候,眼珠子一下就定住了。 沈清欢心中好笑,果真是食色性也,这么小的男孩子都知道好色了。 她一边往客房走,一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心下愤愤,婴儿肥怎么了,多可爱啊,哼,不懂欣赏! 一进屋子,就收到师父似笑非笑的目光,沈清欢顿时明白师父肯定听到方才院子里的争执了,忍不住朝他翻了个白眼。 云中子失笑道:「小九这是被人嫌弃容貌不高兴了?」 沈清欢不想搭理自家师父,走到床边坐下,晃着脚丫子,耳朵却是竖直了听院子里的动静,听了一会儿,她大概把事情搞明白了。 赵李两家刚刚结了亲,小胖子听到自己竟然跟个村姑定了亲十分不爽,就瞒着家人直接杀了过来,要好好羞辱一番对方,结果一来就搞错了对象。 乖乖,九岁,赵小梅才九岁啊……竟然就订亲了。 小胖子因为搞错对象,推人不成反而自己跌倒磕破了嘴唇,知道自己有错在先,他没好意思来找沈清欢麻烦,但多少还是给了赵家人一些脸色看。 赵家人也没办法,这件事本来就是李家少爷不对在先,他们也不能因此就去跟客人生气啊! 晚上休息的时候,沈清欢是跟赵小梅一起睡的,因为沈清欢并不习惯跟人同卧,所以休息得不是很好。 把一切都看到眼里的云中子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吃过早饭后留了些饭钱,便带着徒弟继续赶路了。 坐在驴背上的沈清欢有些迷迷糊糊的,脑子里还在想着昨晚听到紧挨着的被窝里小姑娘的哭泣声,想来那门亲事小姑娘并不喜欢,只是没办法反抗罢了。 这世道啊……幸好,她拜了个道士做师父,师父肯定不佘逼她嫁人的。 因为没睡好,一路上沈清欢的脑袋都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个不停,但身形仍稳稳地坐在驴背上,她已经练出来了,寻常不会摔下驴背。 「小九,醒一醒。」 听到师父叫自己,沈清欢迷茫的睁开眼睛,先是四下看了看,很快便清醒过来,问道:「怎么了,师父?」 云中子朝前路看了看,道:「这里离镇子应该已经不远了,我先去看看情况,你慢慢赶上来。」 「嗯。」沈清欢明白这是为了保险起见,也没什么异议。 于是师徒两个分头行事,云中子施展轻功赶往杨柳镇探听消息,而沈清欢则慢悠悠地赶着驴随后跟上。 等进了城,云中子无比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城里虽然没有悬挂布告,但是进出镇门口却明显加紧了盘查,他稍一打听便知对方查找的正是他们师徒二人。 云中子拦了一个跟自己身形差不多的人,跟对方暂时交换了衣物,换了装束进城,堂而皇之地去买了匹马牵出了镇门口,然后又去跟之前的那人换回了装束,这才骑着马匆匆往回赶。 他在半道上就跟自己的小徒弟碰了头,把情况一说,师徒两个没有进镇子,直接就换了方向绕行,现在他们一人骑马,一人骑驴,脚程上相对便快了许多。 接下来的日子,师徒两个基本没怎么在路上耽搁,只是一味地赶路。 直到半个月后出了益州地界,进入安州,云中子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骡马市场把那头驴给卖掉了。他们并没有在安州与益州交接的城镇多停留,处理完驴子,又骑马继赶路。 赶了半个月的路,他们才终于放缓了脚步,开始像以前一样慢悠悠的前进。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三月,春风扑面,万物复苏。 田野间的绿色一点点多了起来,渐渐连成了一片,天气也一天天热了起来。 【第五章 好心人会有好报】 看着威严肃杀的都督府大门,赵小梅的双腿开始发软,眼前看到的每一个官差都手按刀柄一身戾气,这是从小生活在村里的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现在她已经开始后悔自己的自作聪明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 一步一腿软的赵小梅战战兢兢地走进了都督府的大门,穿过回廊,然后在一个八宝凉亭外停了下来。 亭子里坐着一个少年,是一个赵小梅形容不出有多么俊美漂亮的少年公子,她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个仙童吧。 如果赵小梅读过书的话,大约就会用谪仙人形容了。 韦孤云的目光从手里的茶壶移向了那个身形瘦弱的小女孩,小女孩的脸色煞白煞白的,整个人都有些摇摇欲坠,看起来似乎很想转身撒腿就跑。 他不由冷冷扬起了唇,这人说自己知道小九的行踪,还非要见到他这个找人的事主才肯说,这个小姑娘胆子真不是一般大啊…… 他不怕对手胆大妄为,他只担心他们无法承受挑衅的后果。 「你见过小九?」 赵小梅一开始脑子都是轰轰轰的声音,根本想不到要回答,还是身后押着她的护卫推了她一把,她才赶忙点头,哆哆嗦嗦地道:「见、见过……」 韦孤云朝亭子里的一位侍卫示意一眼。 第十八章 那名侍卫从石桌上拿起一个画轴走出亭外,停在赵小梅的身前,将手里的画展开给她看,「是画上的人吗?」 赵小梅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目光落到画绢上的时候一下子睁大了眼——一模一祥! 画里的人就连头上挽的包包发型、扎的银色发带都跟沈小九一模一样,就彷佛画画的人是看着画中人画的一般。 「是的,就是她。」 「听说你跟小九说过话?」韦孤云问得漫不经心,手上还在行云流水般地点着茶。 「说、说……过。」赵小梅觉得自己的舌头彷佛已经不属于自己,总是不能流畅地表达。 「哦,那她说了什么?」 此时此刻的赵小梅哪里还能想起来自己一定要来见事主的原因,她的魂已经被整座都督府的气势,以及眼前这位少年的气场吓掉一半多了。 「她说……她姓沈。」 「噢,姓沈。」韦孤云嘴角扬了下,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沈小九,挺好听的。 不知不觉中,一问一答间,赵小梅就将当日沈清欢在赵家的一言一行都说了出来,毫无保留。 「你有什么要求?」 赵小梅愣了一下。 韦孤云语带讥诮地道:「你非要见我,不就是想对我提要求吗?看在你还算老实的分上,本公子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 赵小梅先是呆住,继而心头泛起狂喜,她的身体似乎一下子涌出了一股力气,让她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一丝振奋:「我……我真的可以提?」 「可以。」韦孤云言简意赅。 「我……我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不想这么早嫁人……何况是那个凶凶的李少爷。 「哦?」韦孤云闻言,不禁兴味地扬眉,那个李家他派去的人也有查过,李家的小少爷所言与这个赵小梅所讲的完全能对得上,证明他们都没有说谎。 以赵李两家的这门亲事而言,分明是赵家高攀,眼前的这个赵小梅却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一定不知道为了攀上李家这门亲,她的父母花费了多少心血。 「我答应你了。」 他一说完这句话,押赵小梅前来的侍卫便极有眼色地将人从亭外带走了。 韦孤云也没有兴致再继续点茶,起身出了凉亭,往自已书房而去。 进了书房,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名侍卫将手里捧的那个画轴放到了之前在放的画匣里,然后识趣地退到了书房门外。 韦孤云走到书案后站定,桌案上展着一张绢纸,上面有一幅画了一半的画。 一个梳着双包头坐在一头毛驴上的少女,少女的脸上带着婴儿肥,所骑的毛驴还没有画头和尾巴,只画了身子。 如果云中子在这里,一定能一眼看出这就是自家宝贝徒弟日常坐在驴背上的摸样,她经常是笑咪咪的。 韦孤云拿起笔继续画未完成的部分,不久之后,驴头好了,少女手中多了一根系着胡萝卜的树枝,那根胡萝卜恰也吊在毛驴的眼前,驱使它不断地往前跑。 画中的情形,其实已经是云中子师徒离开杨柳镇之后的事。 他的人总是晚一步,只能将打探到的消息一点点地报回来,而他根据手下报来的消息,轻易便在纸上勾画出了小九的模样。 如玉的指尖在少女的笑脸上摸了下,嘴角不自觉地微弯,自语般地道:「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的……」略顿了顿,又道:「以为出了益州我便拿你们没办法了吗?天真。」 既然你们以为出了益州就安全了,那我就让益州所辖的势力范围扩大,总有一天让你们避无可避。 韦孤云从书案前直起身子,缓步走到窗前站定,透过半开的窗棂可以看到墙角的那树梅花开得正盛,一簇一簇红得像是一团团的火。 今上不贤,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父亲权倾一方,尚还勉力可为,若是想要君临天下,却是没有此能耐的。 益州毗邻之处便是荆州,下一个目标就定为荆州好了。 想到那个荆州都督的女儿,韦孤云的神色便染上一层冷意。 想结亲,却只派了个庶女前来,这是打谁的脸呢? 如今那个病歪歪的小庶女应该已经回到荆州都督府了,那么战争就开始吧。 「啪」的一声,原本半撑开的窗棂落了下来,书房的光线瞬间暗了下去…… 益州、荆州开战后三个月不到,荆州全面沦陷,两州兵力合二为一,原益州都督韦祖光登时一跃成为天下几大势力之一。 此战结果一出,天下哗然。 据说此战原因只是因为荆州都督欲示好,想和益州都督结亲,结果嫡女因惧怕韦公子身上的传言,暗地里跟庶妹换了身分,此事惹得韦公子大怒,益州因此剑指荆州,最终拿下荆州,原荆州都督一家沦为阶下之囚,原荆州都督嫡女沦落风尘,挂牌接客,再不复往昔高傲骄蛮。 乱世之中,美人往往下场不善,败战将领之女犹为惨烈,故而许多即将战败的将领,往往会先行将家中女眷处死,保她们一个清白之身。 午时正是饭点,酒楼之中人声鼎沸。 就在临街的一桌议论感慨着原荆性都督一家的下场时,酒楼外一匹马被拉住缰绳停了下来。 店小二极有眼色地迎了上去,伸手接过当先跃下马匹的那个道长扔过来的缰绳。 那道长哪怕只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道袍,也透着一股世外高人的气息。 他下马之后,看都不看就将缰绳扔过来,然后伸手将马背上那个八九岁模样的漂亮小道童给抱了下来。 「小九,我们进去吧。」 「嗯。」 这两人正是远离益州的云中子师徒。 半年过去,此时的沈清欢脸上已经渐渐褪去了婴儿肥,显露出鹅蛋脸的雏形,头发也不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枯黄色泽,变得乌黑油亮,厚度和长度都有所增加。 云中子径自提了两人的行李先一步踏入酒楼,两手空空的沈清欢跟着走了进去。 「炒两个素菜,上两碗米饭。再准备二十个馒头,我们一会儿带走。」云中子找了张空桌落坐,随口对迎上来的店小二吩咐。 「好咧,两位客官您请稍等。」店小二答应一声,然后到后厨报点单。 沈清欢拿起桌上的茶壶,先涮了两个杯子,然后倒了一杯茶奉给师父,才给自己倒了一杯,并在另一张条凳上坐下,捧起自己的那杯茶慢慢喝起来。 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茶水也没办法喝得太快。 都到六月底了,天儿竟然还如此热,他们这一路行来十田九荒,田里的土都龟裂出大大的裂痕,天灾难敌啊。 一路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看着就让人心情沉重,也不知道天下几时才能安定下来? 沈清欢只能在心里感慨再感慨,她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这种安定天下、抚恤万民的事她可是半点儿忙都帮不上。 眼见师父的茶快喝完,沈清欢又给他续上一杯。 第十九章 此时酒楼来用餐的客人,他们的饭菜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好,估计还得喝两杯茶才行。果不其然,在她把自己的第二杯茶慢悠悠地喝完后,店小二端着属于他们师徒的那份饭菜来了。 一碟炒青菜,一碟黄瓜炒鸡蛋,搭配两碗米饭。 店小二摆好饭菜,笑着说了句,「客官,您的饭菜齐了,有事您再吩咐。」 「好。」 店小二拿着托盘回后厨,去端下一位客人的菜。 云中子从筷筒中抽出一双筷子,端起了属于自己的那碗米饭,看了一眼徒弟,说:「吃饭吧。」 「嗯。」 见师父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沈清欢这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吃起来,最后师徒两个干光了所有的饭菜。 等店小二拿来他们要的二十个馒头后,云中子掏出钱袋付帐。 沈清欢熟练地先拿了两颗馒头用油纸包好放进自己随身的福袋里,这才将剩下的全部打包。 云中子习以为常地看着她动作,并没有说什么。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经常会饿,小九的福袋里时常放着打包好的干粮,饿的时候就拿出来吃。 「师父,再要点咸菜吧。」 这是沈清欢开口说的第二句话,这句话也彻底暴露了她的性别,清脆中带着一点软糯的童音,绝对不会让人认不出这是个小姑娘。 云中子看向收钱的店小二。店小二心领神会,又多收了几个铜板,然后往后厨跑去。 不一会儿,他就拿着一个陶罐走了出来,双手递给了那个长得白净秀气的小道童。 沈清欢冲他笑着点了下头,然后将陶罐拎在了手里。 云中子提起随身包袱转身朝外走去,沈清欢手里拎着那个放着咸菜的陶罐自动自发地跟上。 另一个店小二已经牵着喂好草料的马等在外面,云中子先将包袱横搭到马背上,然后将徒弟抱上马背,这才接过了店小二手中的缰绳,飞身上马。 「驾」的一声轻斥,那匹棕色的马驮着这对师徒,撒开四蹄沿着街道朝前奔去。 如今物价飞涨,旅店他们已经是能不住就不住了,就连吃食也尽可能自己在山间猎取,就是这样,他们钱袋里的钱也像流水似的不断缩水,要不是云中子偶尔去帮有钱人们驱邪定煞,他们师徒两个大概早就要喝西北风了。 不过最近他们一直没什么进帐,云中子的钱袋是越来越扁了。 跑马带起的风吹拂在脸上,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多少让人觉得难得的清爽,沈清欢伸出右手任风从指缝间过,带了几分调皮地在风中挥舞着小手。 任由马儿顺着道路奔出十几里路后,云中子才放缓了速度。 渐渐地,师徒二人的视线内出现了一处山坳,离得尚远时,沈清欢就忍不住「咦」了一声,指着那个地方说道:「师父,那里好重的阴气啊。」 云中子云淡风轻地道:「应该是本地的乱葬岗。」 「哦。」 「咱们去那儿歇会儿,阴气重,凉快。」 虽然这不是沈清欢第一次听师父这样说,但不管听多少次,她依旧忍不住习惯性地满头冒黑线。 这话怎么听都很违和啊!要是让别人听见十有八九会觉得他们师徒是对神经病,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脑子有问题。 越接近那里就越来越阴寒,温度果然降低了,确实挺凉快的! 云中子在乱葬岗边缘找了棵大树,将马系在树干上,师徒两个便在树下的石头上打坐歇息。 汪汪! 突如其来的一阵犬吠,让沈清欢吓得睁开了眼睛,乱葬岗上的狗,想想都有些头皮发麻啊…… 云中子已经起身护在徒弟身前,沈清欢偷偷从师父的身后探出脑袋。 嘶! 一口凉气倒吸进喉咙,毛骨悚然的感觉瞬间扩散到沈清欢的头发梢。 那是只毛色纯黑的大黑狗,威风凛凛,一双狗眼却散发着阴冷鬼煞之气。 黑狗原是辟邪的生灵,可眼前这只黑狗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阴邪之气。 果然天生万物,各有不同。 换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活久见!活的时间久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 此时从乱葬岗深处慢慢走岀一个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那是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身形孱弱,面目清秀,浑身上下却都笼着一层黑色。 这是……沈清欢忍不住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这少年给她的感觉就像师父跟她讲过的活尸,有人的气息,却是食阴煞死尸长大,万邪辟易,及是邪中之邪。 乱葬岗、阴邪的黑狗、活尸少年…… 沈清欢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什么,但是又本能地想去否定这个发现。 她都能发现的问题,云中子当然不可能发现不了,看到这少年的时候,他的眉头便不由得皱了起来。 从这个少年身上的阴邪之气来看,他虽然活着,但至少已经吃了五年以上的死尸。这一人一狗可说俱是大邪之物,却是对付阴邪鬼煞的最佳克星。 天生万物,必有其道! 在这乱世之中,藏身在乱葬岗之地,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或者说哪天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是收了他呢,还是任由他自生自灭? 云中子时有些踌躇。 「师父,他身上没有怨气。」沈清欢忍不住出声。 云中子心中一叹,他何尝没有发现这一点,这证明这个少年在这乱葬岗上只食死尸,而且没有因此惹来怨气缠身,肯定是有特殊的原因。 手中拂尘一甩,云中子伸手在徒弟的脑袋上摸了摸,「不用担心,我不收他,我们休息一会儿就离开吧。」 既然是天生天养,那就让其自生自灭吧。 一边是一大一小两个道士,一边是一人一狗,彷佛商量好了般,保持着泾渭分明,互不相扰。 那只黑狗卧在席地而坐的少年身边,吐着舌头直喘气。 少年的衣着倒也称得上洁净,只是衣物明显不合身,估计是扒了乱葬岗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来穿。 当日头变得不那么烈时,云中子睁开了眼,「小九。」 沈清欢听到招呼也跟着睁开眼,知道这表示他们要离开了。 她忍不住朝那边的一人一狗看了眼,然后蹬蹬蹬地跑了过去,从自己的福袋里掏出包着馒头的油纸包,朝那少年递过去:「馒头,给你。」 少年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可置信,有些愣愣地伸手接了。 沈清欢蹬蹬蹬地又跑回了大树下,老老实实地被自家师父抱上马背。 云中子摸了摸徒弟的头,带了些无奈,又似有些欣慰地道:「你呀……」 沈清欢吐了吐舌头,没说话。 当马儿就要飞奔之时,一道生涩得彷佛说话不熟练的少年公鸭嗓传来—— 「我叫恨生。」 沈清欢于马背上探头回望,清脆的声音在风中飘荡,「我叫沈清欢。」 棕色的马驮着那对道士师徒最终远去,消失在恨生的视线里。 名叫恨生的少年伸手摸了摸黑狗的头,自语似的道:「大黑,她是个好人。」 第二十章 以前他曾去城中乞过,可是大家都说他吃人肉,谁也不肯施舍他一口吃食,最后为了不被饿死,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就只能捡乱葬岗上的死尸来吃。 他不能死,他的家仇还没有报,就算不人不鬼,他也要努力活下去。 穿着道袍的小姑娘就像一道温暖的阳光照进了他干涸的心田,让他感觉到了人世的一丝温暖。她不像那些人,不知道他是谁时还肯给一口吃的,一旦得知他是谁后就会变得惊恐厌恶,甚至想一把火烧了他。 她显然知道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因为她和她的师父是道士。明显还是那种有真本事的,但她眼中依旧没有那些世俗的厌恶惊恐惧怕排斥,只是带了些善意地送了他两颗馒头。 低头看着油纸包裹的两颗雪白馒头,恨生拿给了黑狗一颗,自己则拿起另外一颗慢慢地送到嘴边啃。 面粉香味渐渐散在口中,恨生一点一点将嚼烂的馒头咽下去,记忆中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活人的食物了,真是怀念啊…… 「大黑,我们去找她好不好?」 「汪。」 这是一处刚刚发生过战斗的地方,死尸遍地,刀剑满地,碎裂的车辕还在冒着烟。 从现场痕迹来看,方才的那场战斗很是激烈。 从地上散裂的车辕木板来看,应该是一支运粮的队伍被劫了。 从现场遗留的尸体来看,劫粮的是一队穿得乱七八糟的杂牌军。 其实说是军并不合适,从那些尸身来判断,倒十分符合流民作乱的特征。 进入五月以来,安州没有下过一场雨,全境大旱,至今已经将近两个月,百姓拖家带口逃离家园成为了流民,长期食不裹腹的结果便是心一横,抢了运粮的官兵。 跟着师父路过这里的沈清欢心下黯然,这个世道还要乱到什么时候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最苦者,百姓也! 所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但凡有一丝指望,百姓也不会揭竿而起,百姓其实是这世上最好糊弄的,只要让他们能看到生活的希望,他们就会十分的安于现状。 可是这世道却总将一群善良的百姓逼得穷途末路,进而铤而走险,逼上梁山。 师徒两个在战场念了超渡的经文,做了法事,以免此地因亡灵作祟发生诡异之事。 至于什么收殓尸体、入土为安这种事,人少他们还可以勉强干一干,这么多的尸体,无论敌我双方都管杀不管埋,他们师徒给他们超渡一下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再说了,万一不管敌我哪一方抽空来收尸了,他们擅自替人家给埋了,人家想收尸都找不到地方,平白给人增加困难,这就很不好了。 「师父、师父,这里还有辆板车。」 云中子顺着徒弟的声音找过去,果然看到一辆倒在一片灌木丛后的板车,车上的粮食当然已经没了,原本拉车的马自然也不知去向。 「师父,我们把这车带走吧?」沈清欢兴致勃勃地提议。 云中子看了她一眼,就算能用,也只是个板车,既不遮风又不挡雨的,他对此兴趣不是很大。 「师父,你不要那么死心眼嘛。」沈清欢忍不住开口,「我们就算自己搭个架子铺上雨布也能遮风挡雨,实在不行找匠人整个架子呗。您看现在一路上的情形是越来越不好,我们如果能有辆马车多少也便利些。我觉得我们接下去的路会更不好走,沿路拾捡些能用的东西,没准能顶大用。可我们要是没有马车,想攒东西也没地方放啊。」 云中子被说得一怔,细想一想,小九说得颇有道理。 「师父?」 「好。」云中子走过去扶住一边的车辕,口中轻喝一声,手上猛地一用力,那辆板车便从土沟里被翻了起来,发出轰然一声巨响,然后稳稳地落到了灌木丛处的地面上。 沈清欢顿时变成星星眼,忍不住鼓掌叫好,「师父好厉害!」 云中子又仔细检查了下车子的其他部位,发现果然没有什么问题,这才叫来他们的那匹坐骑,将板车直接套到了马的背上,棕色的马发出一声轻嘶。 沈清欢又在附近转了转,然后捡了一小布袋麦子回来。 小布袋是她平时拿来放干粮的,像这样的小布袋,沈清欢一共缝了好几个,平时都轮流使用,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等他们师徒决定赶着板车离开的时候,恨生和他的大黑就在这个时候追上了他们。 「哎,恨生?」沈清欢一脸惊讶,因为劳动,她的脸上沾了些灰,看起来像只小花猫。 恨生怯然又带着哀求地看着云中子,道:「我想跟着你们。」 云中子第一反应是皱眉。 「跟着我们?」沈清欢不解地歪头,「我师父很穷的,你看我们现在正在想办法拼辆车出来。」 被徒弟嫌弃穷的云中子:「……」 恨生当即表示,「我能干活,什么都能干。」 大黑也跟着「汪」了一声。 云中子有点儿哭笑不得。 沈清欢的手指在嘴唇上轻挠,眼睛左看看右看看,似乎有点儿犹豫。 云中子顺了顺拂尘,平淡无波地道:「小九,你如果留他,就自己负责养。」 「啊?」沈清欢感觉自己被一砖头给砸晕了,她养?她自己都是师父养的啊! 云中子一本正经地道:「你自己刚才也说了,接下去的路恐怕不好走,要是再带上他,负担可是会加重哦。」 沈清欢挠挠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那一小布袋麦子,最后咬了咬牙,对耐心等着她答案的人道:「那你就跟着我们吧。」 云中子不由笑了。 恨生立马自动自发地爬到了板车上,大黑也跳了上去,却是在车尾卧了下来。 于是,棕色大马拉着板车上的三人一狗慢慢离开了这处战场。 板车上,沈清欢从自己随身的福袋里摸出一颗馒头递给恨生,她知道他一定没吃东西,距离他们上次分开都两天了,如果不是大黑狗,估计他也不可能追上他们。 恨生没有拒绝,还分了一半的馒头给大黑。 沈清欢咂了咂嘴,对他们一人一狗这样的革命友谊还是挺感慨的。 等到一人一狗吃完了馒头,沈清欢才开口问道:「恨生,你多大了?」 「十四。」 「呀,那比我大六岁啊。」沈清欢说。 「嗯。」 「恨生,你姓什么?」 恨生摇头。 摇头是不知道,还是不想回答,沈清欢有点儿搞不太清楚,眼睛眨了眨,说:「那以后别人要是问你姓什么,你就说姓沈。」 「好。」恨生答应得十分爽快。 「恨生,你的包袱里放的什么啊?」 「衣服。」 「可我看你的衣服都不合身,我给你改改吧。」 「好。」恨生直接将自己怀里的那个包袱递了过去。 第二十一章 沈清欢从包袱里取出一件外衣,然后在恨生身上比了比,翻出自己的针线包,开始一针一针缝起来。 她的针线儿当然算不上好,但至少如今已经不像最初拿针那样缝得歪七扭八了,绣花是不用指望的,也就缝缝补补够用而已。 傍晚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座小村庄,便朝着那个小村庄赶去。 只是等他们进了村子的时候才发现,这已经是个荒村了,到处是断垣残壁,也不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云中子做了决定,他之所以把这个院子定为暂住之地,是因为院子里有口井,方便用水。井水他查探过了,没有异样,可以使用。 「恨生,我们去村里找找,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好。」 沈清欢就跟个大姊头似的,领着自己最近新得的两个跟班,去探察拾荒去了。 云中子看着徒弟的小身影不由摇了摇头,他没有跟着一起去,毕竟这村子已经没有一点儿生气,若是遇到邪煞之物,有恨生和大黑跟着,完全不会有问题。 云中子给马卸了套,牵了它到村外找了处有水草的地方,让马吃草。 等到他披着晚霞牵着马回到村里的时候,沈清欢已经领着恨生在原先他们选来休息的房子的厨房里生起了火。 他们在村里还是很有收获的,找到了一把缺口的菜刀、一口铁锅,还有一个大约六寸的葫芦。 菜刀上满是铁渍,恨生磨了磨后还是很锋利的。 铁锅不算很大,煮三个人的饭绰绰有余,而且铁锅并没有缺口,以后也算他们的一点财产。 沈清欢最喜欢的还是那个葫芦,有盖,打开闻闻里面并没有异味,她用院子里的井水清洗了一遍,又拿热水洗了两遍,决定以后拿来装水。 道士配葫芦,棒棒的。 恨生在一处荒废的菜园采到了一把苋菜,拿了回来。 他们没有油,炒不了菜,但随身的调料是有的,可以煮汤。 煮了一锅苋菜汤,将包袱里的干粮分了分,就算是他们的一顿晚餐了。 云中子着重强调了一下,他之所以肯分干粮给恨生,是因为他看沈清欢找到了那些东西。 沈清欢对此没表示看法,反正她明白师父打定主意要让她负担恨生和大黑的口粮就是了,不用一再提醍她。 养个人而已,姊又不是没养过,以前养自己不也一样养得生龙活虎的。 时空虽然不一样了,但是想到的办法总比遇到的困难多,她就不信了,自己能被这么点儿难题给难住?女汉子怕过谁! 半夜的时候,沈清欢听到狼嚎声,一下子从梦里惊醒。他们三个人并没有去屋里睡床,而是在院子里生了堆火,围火而卧,为的就是以防万一。 「师父,狼!」 「不用怕,没事。」在打坐的云中子连眼睛都没睁一下,十分淡定地安抚了一下徒弟。 「我们能不能打头狼来吃?」沈清欢说出自己的想法。 云中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告诉她,「狼肉不好吃。」 虽然他没有更深入的说明,但是沈清欢几乎马上反应过来,「哦,狼是吃人的,非到万不得已,它的肉还是不吃了。」 云中子:「……」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了徒弟。 沈清欢重新在地铺上躺好,嘴里嘟囔了句,「这大半夜扰人清梦的,不是好狼。」 云中子:「……」 恨生:「……」 她怕是还没醒吧。 那狼也就是在远处的山林间嚎叫,倒是没进村子里来,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有了恨生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认识野菜,各种的。 这极大的弥补了沈清欢在这方面的短处,能够在灾荒年找到野菜,那就具备了生存下去的基本技能。 恨生虽然认识野菜,但过去都在乱葬岗上生活,那边没有锅灶,根本无能为力。如今干旱的情形越来越严重,逃难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他们的板车已经架起了简易的车棚,这是他们到一处小镇的时候云中子找木匠做的,上头糊了油布,保证能够遮风挡雨。 自从云中子教了恨生怎么赶车,平时赶车的人就变成了恨生,通常云中子都在车中打坐,车辕上坐的除了恨生就是沈清欢,车尾的位置则是属于大黑的。 为了「养家糊口」,沈清欢手把手地教恨生认草药,碰到山林便会去找来釆摘,然后找到药铺卖掉,换钱交口粮钱。 其实沈清欢明白师父的用心,人有多少本事就揽多少事,做人得量力而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自己也是仔细思量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她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像恨生这样的情形,跟在她和师父这样的修道人身边还是合适的,他其实已经不太能融入正常的世俗生活了。 沈清欢想得也不复杂,就是想着时间久了,让恨生慢慢习惯正常世俗的生活,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下去了。 官道帝的驿站周围放眼看去全是逃难的百姓,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驿站附近有条小河,河水很浅,几乎已经快要断流,但就是因为这个小河,才会有这么多的难民在此暂留。 水在此时是何其珍贵啊! 沈清欢赶紧过去将师父的水囊和自己的葫芦都灌满了水。 恨生也将他自己的随身竹筒灌满,竹筒是云中子帮他做的,他很感激,也很珍视。 大黑也在水洼处喝水止渴。 快到中午的时候,逃难的人群中开始有炊烟升起。大家都是逃难的人,互相帮衬,有力出力,有粮出粮,东凑西拼的弄了一锅吃出来,就算只是清汤寡水,也勉强能填填肚子,才能继续往下走。 沿路过来,剥了树皮食了充饥的没少见,观音土也有人吃…… 惨,很惨,非常惨。 百姓沦落到如此惨况,只能说明灾情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 「让开让开!」官道上突来的喧嚣,让不少人都循声望去。 只见一车队自官道上缓缓驶来,三名护卫当先开路,让官道上挡住路的难民闪开。 三名护卫手中的鞭子毫不迟疑地落下来,根本不考虑道上的百姓是否能够及时避开,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横行无忌。 沈清欢长得矮,为了围观情况,直接爬上马车,到了车辕高处,手搭着车棚远眺,十分有孙大圣的神韵。 好家伙,几名官军护卫啊,这不是大官,也得是大官的家眷,要不然不会这么大阵仗,但是眼下这种景况,这一行人仇恨拉得那是杠杠的啊! 逃难的百姓被赶离了驿站附近,几个护卫看了眼云中子他们的马车,似乎想走过来驱赶,但是身后有人喊住了他们,他们这才停下了脚步。 云中子几人的马车虽然寒酸,但到底是辆马车,拉车的马看上去也毛皮油亮,没有一点儿萎蘼颓丧,明眼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 尤其三人之中有两个穿着道袍,在这乱世,一些身怀绝技的方外之人也游走世间,有眼界的人等闲并不想招惹这样的高人。 第二十二章 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岀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第二十三章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彷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他一开口,那些陷入迷踪阵里的人顿时大梦初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看着近在咫尺的马车和坐在车辕上笑嘻嘻看着他们的小道士,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再一看大步走来的老道士,立时作鸟兽散。 沈清欢看到师父出现,不由高兴地喊道:「师父。」 云中子走到车前,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下。 沈清欢腼腆一笑,手掐法诀,一声轻斥,「收。」 只见一堆符纸整整齐地从土地中飞出且动排队落到她的手中,场面十分玄幻。 周围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大家看这对师徒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小道士都有这般的手段,那她的师父肯定更厉害,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少年看着是瘦弱,可是刚刚那些人接近的时候,少年周身的气息就变得危险起来,还有趴在车尾的那只大黑狗,看着就让人胆怯。 方才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的头上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云中子不想继续在城外停留,直接上了马车,钻进车厢,说了句,「我们走吧。」 恨生一甩马鞭,驾着马车掉转了车头,向着与城门相反的方向离去。 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岀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彷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缣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腹。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姜丰华笑而不语,没有接这个话头,他当然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如今安州大乱,天灾人祸不断,安州都督的位置眼见不稳,若是能与益州韦家结成亲家,那么局面便立时扭转。 届时无论是朝廷也好,其他各方势力都好,都要看在益州的面上放过安州都督,至多不过是下旨斥责罢了。可惜安州的现状却不是一道斥责旨意便能解决的,安州这边算盘打得好是好,但若想实现这一目的,却要看天意如何了。 想到自家的公子,姜丰华心中忍不住苦笑,公子天纵英才,一表人才,奈何生女近不得身,年已弱冠却仍无法接触男女之事,自家大人为此忧心忡忡。 韦家只有公子这一根独苗,若不能开枝散叶,承继香火,纵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是愁恼暗生啊。为了香火之事,大人也是殚精竭虑,这些年纳了不知多少女子,可是个个肚皮空空,全无结果,真真是愁白了头发。 在多年努力无果之后,大人在公子年满十八,便不再纳人,听天由命了,但对公子的姻缘之事却是越发地上心了。但凡有人有结亲的意向,那真可谓是来者不拒,这漫天撒网的,万一真能碰到适合公子命格的呢? 赵平敬见对方没有接话,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对身后的随从吩咐了一声,「请姑娘下车。」 随从领命而去。 不多时,处于车队中间位置的那看起来更显精致华贵一些的马车上有人跳下来,是一个梳着双丫髻的粉衣婢女,十八九岁的年纪,面容姣好。 粉衣婢女先下了车,然后车内又钻出一位蓝衣婢女,她没有下车,而是伸手撩起了车帘。 在那名杏衣少女从车中露出面容的那一刻,许多人就觉得眼前一亮,真是冰肌玉骨、秋水为姿的一名绝代佳人啊。 等到少女踩着下马蹬走下马车,一路娉婷地走至都督府时,不少人都看直了眼,这容貌、这身姿……水。 姜丰华也是眼前一亮,早就听闻安州都督府五千金容华绝代,有倾城之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如果能与公子相合,那可真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孟五姑娘,请。」姜丰华躬身一礼,做出请的手势。 「有劳。」少女的声音也是清清脆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动听悦耳。 姜丰华在头前引路,却没有将人往主客厅引,而是直接引往自家公子所在的「清月院」。 孟五姑娘眼见所引路径有异,但她所来目标明确,也就没有出声。 果然,最后他们来到的院落就是清月院,益州都督韦祖光独子韦孤云所居之所。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所有有权有势的人都能知道这件事。 姜丰华在院门口停下脚步,朝着一同前来的赵平敬微微一笑,道:「就有劳赵兄一同拜见了。」 赵平敬连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不去见韦都督,而是直接来见韦公子,对方摆明了事情能成,可谈,若不成,免谈。 孟五小姐在两名贴身丫鬟和自家管家的陪同之下,缓步踏上了清月院的台阶,慢慢步入其内。 院子布置清贵,但院中冷清得不似一位贵公子的居所。 第二十四章 一名清秀的小厮岀来引他们入了客厅,主位之上,一位风华绝代的年轻公子端坐着,面上冷清,眉宇间似有不悦。 孟五小姐孟玉蝶在抬头看到那位公子的第一眼就禁不住芳心暗许,一颗心小鹿乱撞,双颊嫣红,如受惊的小鹿一般又垂下了头。 美色对韦孤云这样的人来说,只会是锦上添花,并不会成为他决定行事的原因。 孟玉蝶的位置就在韦孤云下首,距离十分靠近,随着她莲步轻移向前,每一下都似乎踩在人心之前。 一步、两步、三步……孟玉蝶在走到距离韦孤云还有三尺远的时候,发现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再迈步了,玉颜惨白,冷汗直冒。 「坐吧。」韦孤云习以为常地开了口。 孟玉蝶如获大赦,就在自己所能走到最近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但一颗心彷佛擂鼓般跳个不停,一种莫名的心悸不安萦绕不退。 连近身五步都做不到,肌肤之亲想必更不用奢望,韦孤云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如同惨遭狂风侵袭的娇花少女,开口道:「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说点让我感兴趣的事,或许你会有所收获。」 听到他如此说,孟玉蝶还没有什么反应,赵平敬已然忍不住喜上眉梢。 众所周知,韦公子喜爱听有关道士的传闻,就如同他那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一般深入人心——只要你所说的事能够满足韦公子的喜好,那么你一定不会白白浪费一番口舌,必定会有所受量。 赵平敬见自家五姑娘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知是指望不上了,便朝站在她右手边的粉衣婢女使了个眼色。 收到管家示意的粉衣婢女便上前两步,忍着那股让她不适的莫名阴森感,勉强让自己能集中精力回话。 「两年前,嫂子陪同我家姑娘去外祖家探亲时,曾在途中遇到过一件事……那名小道士长得甚是讨喜……」 当粉衣婢衣讲到遇到的一老一小两名道士时,韦孤云便让她退到客厅门口去回话。 粉衣婢女顿觉身上的压力骤减,那股莫名的阴冷也不再往身体里侵扰,口齿就越发地伶俐起来。 韦孤云的表情随着粉衣婢女的讲述慢慢变得柔和,如果之前他是雪山之巅无法亲近的雪玉仙人,现在就如同温文尔雅的翩翩贵公子。 赵平敬心头狂喜,一切的一切都表明青绢讲述的事情让韦公子十分满意,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白来一趟。 青绢口齿清晰地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口舌都有些干燥。 「赏她杯茶。」韦孤云开口。 青绢得到了一杯润喉的清茶,而且没让她再回到自家姑娘那里,只是在靠近厅门口的位置站着。她明白,自己这是受到优待了。 两年前……韦孤云呐呐地说了一句,他已经两年多没有小九的消息了,虽然这是发生在鹤城之前的事,但是聊胜于无,对他来说多少是个念想。 像小九那样年纪的孩子,身逢乱世、颠沛流离,他有时都不敢往深了想,只能拿老道士是个深不可测的世外高人,定不会让他的徒弟出事来说服自己,小九一定不会有事。 虽然他不再有她的任何消息…… 这是一种执念吗? 韦孤云并不太理会自己到底是种什么的心情,当初的小九并不太喜欢他,就算日后他们真的重逢,若小九身边有了喜欢的人或者她决心以身问道,他又能否放手祝福…… 这些他统统不想考虑,所有的可能都必须在他们还有重逢的一天,他还能见到她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承受不住韦孤云身边阴怨凶煞之气的孟玉蝶在青绢讲述的过程中便昏了过去,连同她身边的另一名婢女,最后两人被两个粗壮的仆妇给抱了出去。 听完粉衣婢女讲述之后,韦孤云沉默了有一会儿,然后慢慢抬眼,看了一眼那名有些惊惶不定的小婢女,道:「你叫什么?」 「婢女青绢,青丝之青,绢花之绢。」 韦孤云的光又落到赵平敬的身上,「让你们大人谢谢青绢吧,他可以挑一郡当个太平郡守,安享富贵吧。」 赵平敬一怔,然后急忙道谢,「多谢公子。」心下却不由叹息,大人的都督之位怕是无法保全,不过,能得一郡当个太平郡守也算是不错,安享富贵嘛,也就是不能插手当地的政经。这样的一个结果,也不知道自家大人能不能接受啊。 不管怎么说,他此行都不算一无所获,不负所托。 在这乱世之中,能保得一家平家富贵已是难能可贵了,但愿大人不会不知足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早就千疮百孔的大元朝终于在隆兴二十三年五月轰然倒塌,最后一任皇帝死于叛军手中,仅有的两个皇嗣被灭绝,绵延了一百九十八年的大元朝就此终结,天下群雄开始问鼎逐鹿。 那一年,云中子夜观天象,看到帝星陨落。 然后他给徒弟留下下句「十五岁之前不准下山」的话后,便一去不返。 山峦迭幛,群峰耸立,山脉绵延数百里,世人称此山脉为大青山脉。 万物复趋的季节,大青山也变渐渐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伴随着鸟雀鸣叫声,一道清亮悦耳的歌声在林间响起。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红尘桃李花。常世人间笑哈哈,周游四海你为啥……」 歌声清朗,入得耳中,涤荡人心,彷佛能从中体悟到修道之人的心境。 山道之上,一个黑点慢慢接近,随着歌声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青衣道士骑着一头毛驴出现在山道上,手握拂尘,脚上一双十方鞋,道袍下及膝的白筒束腿袜隐约可见。 及至近前,便可窥道士全貌——眉清眼正,姿容秀美的一个年轻道姑。 是的,一位道姑。 于深山道观中苦修经年,经历了师父、跟班先后不见的沈清欢终于忍不住骑着自己的小毛驴从大青山深处出来了。 师父当年扔下一句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年全无音讯。 在她年满十五的时候,恨生也离了道观,说是要去报仇,并带走了大黑。 一个人在深山道观又宅了两年,沈清欢担心自己常年不与人交流最后变得自闭,便决定下山入世,顺便找一找那先后离开,至今不见人影的两人一狗。 也不知道依大黑的狗龄它是否还健在啊。 身下的毛驴发出一阵响亮的嘶鸣声,生生打断了沈清欢唱歌的雅兴,她抬手就往它的驴头来了一巴掌,斥道:「安静。」 「昂……」毛驴响应,似有不满。 沈清欢白了它一眼,每每看到这头驴,就忍不住想起她那个不负责的师父,这头驴还是师父下山之前从外面给她抓回来的一头小野驴。养到现在也算是成年了,就是脾气不是很温驯,时不时就想闹点小脾气。 都她惯得它! 第二十五章 多年不下山,道观生活清苦,她连身像样的衣服都差点儿凑不出来。 扳着指头算算,自打师父下山后,她都四年没有新衣服穿了,个子却逐年长高,布料很是捉襟见肘啊,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她用仅剩的一些布料勉强做出来的,里面的内袍都已经拼接打上补丁了。 摸摸左腰,那里系着一个钱袋,钱袋里放着她仅有的五两银子,包括铜板。 沈清欢有些忧郁地看了看天,只能默默祈祷山下的物价没有高得很离谱,让她一入世就变成赤贫。 他们栖身的道观实在是太过人迹罕至,她骑着小黄都走了差不多一天才看到山脚。 山脚下草木葱笼,却连个人烟都看不到,她有点怀疑自己可能选错了方向。 没办法,只能重新选了方向继续赶路。 大青山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没有牛羊。 这个时空的地理完全跟沈清欢上辈子不一样,但她大抵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已经属于边塞。简言之,也就是各民族杂居的地方。 从天明走到天黑,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 真的是鬼哭狼嚎,活的人没看到,但是鬼还是有几只的,也算是聊胜于无。 做为一个常年见鬼的人,在深山道观经年不见一只鬼其实是不正常的状态。 如今再次见到鬼,沈清欢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沈清欢一路淡定地骑着自己的坐骑小黄赶路,终于在深更半夜,看到了一座城镇的影子。 谢天谢地,感谢道祖,她总算看到有活人的城镇了。 只可惜大晚上城门紧闭,她进不了城。 好在,离黎明也没多久了。 沈清欢找了个地方,从驴背的行李里翻岀一个蒲团随手扔在地上便坐了上去,开始入定。 脖子上连条驴绳都没有的小黄就老实地站在一边陪着。 等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地平线出现的时候,沈清欢便睁开了眼睛,将行李重新横挂到小黄的背上,然后掸掸衣袍,骑上小黄去附近找水源。 找到水源后洗漱了一下,又将自己随身的水囊和葫芦都灌满,等小黄吃饱后才骑着它慢悠悠地朝城门而去。 进了城门,发现这个城镇里的人果然是各民族杂居,当然还是以中原人为多。 她找了个早点摊子,要了一块酥油饼,点了一碗油茶,愉快地祭祭自己的五脏庙,吃饱喝足后会了饭钱,一共花了她五文钱,物价似乎不是特别高,这让她的心安定了些。然后又找到城里的一家布店,白青黑三色各扯了一些备用。 沈清欢并没有在这座城镇停留的打算,买好了布料,她便骑着小黄一路向关内进发、 山河依旧,物是人非。 大元朝覆灭之后,各地诸侯问鼎逐鹿,可是打了好几年,势力吞并严重,也没人能最终一举定乾坤。 如今天下分了三大势力,三方俱已立国称帝,是大业朝,是大盛朝,还有一个大兴朝。三朝之中以大业朝势力最太,由原大元朝的并州、安州、甘州、益州、荆州……共六州三十二郡,局面最稳。 而沈清欢如今所踩的地界就是属于大业朝的,整体来说百姓家居乐业,但是百废待兴,许多地方还能看到大战后的荒凉。 在沈清欢远离边塞,逐渐接近中原腹地时,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街上做女冠打扮的少女很多,难道这是一种潮流吗? 为什么说是潮流呢?因为她们的道袍颜色可不像她,只有灰黑蓝青四色,而是五颜六色,色彩斑斓啊!穿在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身上,收胸掐腰的,倒是别有一番风情,而且一个个头顶的莲花冠,推陈出新,金银玉饰琳琅满目。 这么一打扮,哪里还像是个岀家修道的人啊,简直就是模仿秀,还是往精奢高端路线走的。 果然是山中修道久了,跟不上时代变化了。 等啃着一张葱花饼的沈清欢又看到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冠带着侍婢护卫从自己身边走过,脸上已经做不出什么惊奇的表情了,有点儿麻木。 她慢慢地吃着自己的饼,小黄老实驮着她的行李跟在她身后。 这不用驴绳拴住牵在手里,却自动跟随在主人身后行走的驴子,到底还是不多见的,尤其它的主人还是一个容貌秀美的小道姑时,就更引人注目了。 深山修行多年,冷不丁重归世俗,被大家这样注目,沈清欢还真是有些受不住。 消灭了自己的饼,拔开葫芦塞子喝了几口水润润,然后将葫芦重新挂回自己腰间,她抱着自己的拂尘便在街边的摊子转了起来。 也不是想买什么,女人的通病,可能就是看看转转,与需不需要、要不要买并没多少关系。 「小道长需要簪子吗?你看这几样木簪,雕花精美,很适合小道长呢!」卖头簪发饰的中年妇人很是热情地向沈情欢推销着自己的货物。 沈清欢拿着两根桃木簪花比对着,好像都差不多,跟她头上自己随便削的区别不是特别大。 就在她觉得买这东西太浪费钱财准备放下的时候,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从一旁探来,直接从她手里将两根簪子抽走。 「这祥的货色,不看也罢。」 这虽然是她的心里话,但对方这样堂而皇之地讲出来,对卖家也不太好吧。 沈清欢忍不住朝对方看了一眼。 我擦!韦孤云! 就对方那张能引起女人暴动的脸,她就是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来啊,估计这是世上独一份,绝无分号。 「小九,多年不见,你还好啊。」 她能装作不认识他吗? 眼睛瞄到某人身后另一张熟悉的脸时,沈清欢立时泄气,恨生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呃,目光下移,还有大黑,它竟然还健在啊?难得。 心里想得很多,但她脸上表现出来的却不多,十分正式地摆了下拂尘,冲他行了一礼,「多年不见,施主风采依旧。」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不减,依旧显得温文儒雅,但沈清欢心里却是莫名一咯噔。 果然,下一刻就听他带着轻浅笑意的声音响起—— 「小九,我记得你以前可是喊我云哥哥的。」 握了棵草,大哥,这是黑历史,你知不知道! 不行,她得装一下那啥:「施主说笑了,前尘往事俱已随风,何必执着?」姊必须得跟你划清界线,你给姊的危险感觉一如既往的阴魂不散,甚至比以前更甚。 珍惜生命,远离韦孤云。 恨生这个时候插了个言,「清欢,道长在他手上。」 这一句话信息量很大啊! 沈清欢脸上客套而疏离的笑一下就凝固住,直直朝对方的眼睛看过去,「你抓了我师父?」 而韦孤云在听到恨生对她的称呼时,眼睛也一下子眯了起来,整个人瞬间充满了危险,他恍若呢喃一般地念叨着两个字:「清欢……」 第二十六章 那宛如情人间呓语的轻喃,生生让沈清欢打了个寒颤,有点儿恶寒。 「清欢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很适合你。」韦孤云一脸真诚地表示。 沈清欢有点儿笑不出来,这种明明不是自己的错,却肯定被别人记了小账的感觉,真的很让人抓狂啊! 「咱们先不说这个,我师父在你那儿?」她婉转了下措词,没说在对方手上。 韦孤云也没有回避这个问题,直接点头,「令师确实是在我手上,你若是想见,自然随时都可以。」 「那恨生呢?又是怎么回事?」沈清欢朝他身后指了指,问出心中的疑问。 韦孤云理所当然地道:「因为你师父在我手上啊。」 好嘛,是一个原因。 沈清欢忍不住伸手扶了扶额,头疼地道:「我师父——他老人家有那么容易被人抓住的吗?」 韦孤云发出一声轻笑,一脸泰然地道:「清欢你应该知道的,我是有能力留住你师父的。」 好吧,这个她确实是知道。大业皇帝的军中智囊、朝中栋梁,那位被无数女人追捧的桃城玉郎可不就是眼前这个人吗? 单论武力,她不担心师父,可要是加上智力和势力的双重加码,她师父很难脱身。 「我师父在哪里?」 「在京城天牢。」 「咳……」沈清欢因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答案忍不住咳了一声,师父他老人家到底是犯了什么惊天大案,竟直接给整进天牢去了。 韦孤云却还有下一句,「那里防护措施最好,不容易逃走。」 沈清欢竟无言以对。 韦孤云的手探到她嘴角,轻轻替她揩了两下,口中笑道:「之前吃油饼了吧?」 沈清欢听到有抽气声传来,但她现在完全没心思去看旁边发生了什么,她集中所有的注意力都怕应付不来眼前这个凶残的家伙,哪里还敢分心。 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回他,只能抿了抿唇。 韦孤云从袖中掏出一块清白丝帕,轻轻擦了下刚刚替她揩过油渍的指腹,之后将丝帕淡定地收了起来。 「我刚到这里,尚且来不及用餐,不知清欢可有暇陪我一起用餐?」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师父还在他手上,住着最高级的天牢呢。 没听到她的回答,韦孤云也丝毫不以为忤,径自道:「看来清欢是没有异议的,那咱们走吧。」 沈清欢身子蓦地一僵,因为某人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是赤裸裸的借机要挟耍流氓啊! 大哥,我现在十七,不是七岁。 就算我有一颗老阿姨的心,那也不是让你这样的妖孽随便耍流氓的啊,我又不是怪阿姨! 心里想法千万,奈何现实总能认命。 韦孤云并没有精挑细选什么酒楼,而是直接就近找了一家,手下侍卫负责点菜,他们直接进了雅间。 这个他们,只有韦孤云和沈清欢两个人。 无论是韦孤云的侍卫也好还是恨生也罢,全部都只能待在雅间之外。 酒菜上得很快,也算是间接打破了雅间内两个人之间异常的沉默。 沈清欢有点儿发愁,她大约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找自己,十成十跟他那个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有关,她才是无妄之灾呢,怎么就偏偏是那个阴冥鬼妻的命格呢? 看某人动作优雅地进食,沈清欢就突然有些心理不平衡,凭什么她这里一颗心烈火烹油,某人却如此的淡定从容?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韦孤云,你说吧,怎么样才会放了我师父?」最后,沈清欢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反正她自己实在玩不了那么多弯弯绕绕。 韦孤云闻言不由笑了,慢条斯理地咽下嘴里的那口菜,放下手中的筷子,这才抬眼看着她道:「这么直接啊?」 「早死早超生,什么条件你开吧。」沈清欢决定光棍一把。 韦孤云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十分中肯地评价了一下,「容貌勉强也还算是秀色可餐,只是这穿衣品味有待提高。」 什么叫勉强算? 好吧,跟某人这种外貌逆天的妖孽相比,说她勉强算也挺合乎逻辑。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伤害。 但穿衣品味什么的,大哥,你搞清楚一点好不好,我是正儿八经的出家人,不是街上那些追赶潮流的俗世有钱千金。以我现有的财力支持,我能保证自己衣物整洁,不出现打补丁的情形已经很难得了好不好。 评价完了,韦孤云起身往她身边的位置坐了下去,伸手轻捏住她的下巴,让她跟自己面对面,声音带着一点点诱惑和打趣,「清欢,你这样明知故问就不太好了。」 都到这个地步了,沈清欢当然也没想着回避那个问题,说道:「不就是阴冥鬼妻的命格嘛,既然世上能有一个我,当然也能有另外符合这个命格的人,我帮你找她出来啊,我这些年的道术还是很不错的。」 韦孤云嘴角勾起,往前凑了凑,几乎都快要贴上她的唇,「我已近而立之年,清欢觉得我还能等多久?」 呃……这问题太过现实了,万一等她把符合命格的人找到了,某人的性功能却退化了,这就悲剧了。 沈清欢不无幸灾乐祸地想着。 唇上却蓦地一热,紧接着腰上一紧,她整个人落入了一个带着冷香的怀抱。 「唔……」 韦孤云的手在她腰上掐了一把,沈清欢吃痛,不禁张嘴,他立时趁虚而入,尽情地攫取属于她的甜美。 不够、不够,远远不够…… 韦孤云的手探入她的衣襟,入魔一般要把一切阻碍他纡解欲望的东西撕裂。 沈清欢先是在他怀中挣扎,进而在他身下挣扎。 此时,她完全被他压制在雅间的地板之上,身上的道袍凌乱,几乎已经无法起了遮挡春光的作用。 她用力推开他,喘着气,脸色潮红,心跳加速,眼眶也发着红,已经发育得很有看头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抿了抿唇,哑着声音道:「你等等!」 韦孤云伸舌在她的胳膊上舔了舔,充满欲望地看着她,声音比她的还沙哑,也更性感,「等什么?」 沈清欢呼吸凌乱,思绪也有些乱,但她还是尽量梳理着自己的思路,「不接受我的提议,你是打算就这样直接强了我?」 韦孤云顿了下,停下动作,看看她不说话,神色复杂。 沈清欢:「……」妈的,完全没法沟通,果然男人在发情的时候,是完全没有理智的。 「这样得到我的身子,有意思吗?」 韦孤云重新向她压下,嗅闻着她的香气,紧紧抱着她,感受着她柔软温热的肌肤,依旧不发一语。 他太想知道女人是什么味道了,他也明白,自己的手段的确不能说是光明正大。 安静了半晌,他才暗示道:「我没碰过女人。」 我擦!她也没有过男人啊,他说这话什么意思! 第二十七章 沈清欢用力推拒着他,气急败坏地道:「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为了你这个原始的欲望,就要我牺牲自己的清白,这太过分了。」 韦孤云加重了楼住她的力道,在她面颊上轻吻着,「那又如何?你不也得到我的清白。」 「……」 在韦孤云要继续的时候,想起了师父的沈清欢赶紧开口道:「好,我给你,但我的第一次不能是在这样的地方。」这让她情何以堪。 「发。」他爽快地接受了她这个要求。 【第七章 让我自已骗自己】 明亮的日光透窗而入,照得屋子里一片亮堂堂的,即使隔了帘帐帷幕,床上的光线依旧十分的充足。 沈清欢有些难堪地别过头,这样被动地将自己交给一个称不上熟悉的男人,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韦孤云伸手扳过她的脸,脸色泛着异常的潮红,显得越发妖娆惑人,他凑到她的唇边,近乎贴着她的唇道:「看着我,嗯……」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又一次让自己射在她体内的韦孤云,最后喘息着伏在身下娇软的身躯上,只觉得通体说不岀的舒畅。他的手贪婪地在她的身上抚弄着,脑中全是她带给自己的各种愉悦滋味° 「清欢……」身下的人却没有给他回应,他伸指在她鼻下探了探,瞬间绷起的心登时放松,想来只是因为他要的太过激烈,她又是第一次,承受不住昏过去了。 他不由发出一阵低哑愉悦的轻笑,低头在她唇上轻吮了几下,动了动自己尚埋在她体内的分身,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朝外面扬声吩咐,「打热水。」 「是。」有人领命而去。 韦孤云这才有些留恋地从她体内抽离,摸了件衣服掀开床幔下床。 烛火很快在屋子里亮起,他的目光在地上杂乱的衣服上扫了一眼,嘴角上扬,看着低垂的床帐,拿了一个烛台走过去。 轻轻掀开床帐一角,昏黄的烛光映岀床上睡的人,脸上已经不复初逢时的精神饱满,透着饱受摧残后的深深疲惫。 韦孤云无声地笑了笑,放下了床帷。 热水很快被送了进来,同时送水的人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屋外。 韦孤云转身掀开床帷,将沈清欢人床内抱出来,人一抱出来,他才清楚地看到自己究竟对她做了些什么。 全身上下充满了青紫瘀痕,再不复最初剥掉她衣服时的白皙光滑。 想必很疼吧,否则她不会一直求自己,这个时候韦孤云终于恍惚记起她曾经一再请求自己停下来。 他动作轻柔地抱着怀中的人进入宽大的浴盆中,仔细地替她清洗身体,不放过一丝一毫。 是他的,全都是他的。 直到看到她双腿间充血红肿,韦孤云脸上流露岀一抹愧疚,果然要的有些太狠了…… 毫无知觉的沈清欢被人仔细清理了身子,韦孤云用自己的内袍裹住她赤裸的身体,站在帷幔后让人进来重新换过床上的被褥,最后才将怀中的人放到重新铺好的床褥上。 身体透着淡淡清香的沈清欢安静地躺在大红色的被褥间,这让韦孤云的气血不受控制地往身下一点冲。 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强自压身体的冲动,拉过薄被盖住她的身体,然后脱掉自己身上披的外袍,掀开被子躺到了她身边。 两具赤裸的身体一接触,他体内的欲望便像出笼的野兽,张牙舞爪地想扑到那具娇软的身躯上为所欲为。 韦孤云强自压抑着、压抑着…… 最后,猛地一个翻身,到底还是将人压到了自己身下,用手分开她的腿,轻车熟路地探入花巷,开始新的征伐。 这种味道真的太让人食髓知味、欲罢不能了…… 尽情地驰骋了两回,韦孤云念及她初承雨露,终究还是没继续,却也懒得再叫热水清理,便这么直接抱着怀里的娇躯沉沉睡去。 不堪回首! 那天的事,沈清欢只想用不堪回首来形容,她一点儿都不想再想起那天的经历! 噩梦一般的折磨啊。 她完全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三天的事情了,被人使劲儿折腾之后,她的身体自我保护机能启动,足足让她睡了一天一夜才清醒。 醒来之后睁开眼晴,什么都没想,大脑放空地对着床顶发了好一会儿呆,直到听到某个魔音穿脑一样的声音。 「清欢,在想什么?」 下一瞬,沈清欢就像被人踩了尾巴一样从床上弹跳着坐起身,同时响起的还有她惨烈的痛呼。 痛痛痛……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痛,简直无法形容的难受。 某人难掩愉悦的轻笑在她耳边响起,有着一种落井下石般的坏心。 「怎么了,哪里痛?」韦孤云的手很自然地探入她的衣襟,就要帮她检查痛源。沈清欢触电一般将他的手抓岀甩开,抱着被子向床内缩,一脸防备地看着他,「你、你别靠近我!」老娘算是被你坑惨了,你那玩意儿是永动机吗?啊?你就是能永动,老娘的零件也跟你不配套啊,能不这么凶残吗? 韦孤云见她表情太过惊惧,也就没继续刺激她,而是轻笑着坐在床边看着她:「睡了许久了,饿不饿,饿的话就起来吃点东西吧。」 沈清欢仔细打量了一下,确信他没有其他不良打算,这才点了下头。 韦孤云从床边站起身,道:「衣服放在床边,你换好了就出来吃饭。」 沈清欢本不想搭理他,但怕又生波折,还是勉强自己「嗯」了一声。 衣服是放在床头的杌子上的,是一套街上流行的女冠装,还是高规格版的。 雪白的内袍、月白的外袍,袍子上用银钱绣着花纹,在不同的光线下闪烁着不一样的图案,很是侈靡。金色的莲冠,用纯金打造的底座纹饰精美,辅以一根玉簪束发。 虽然觉得这套衣服确实有些败家,但这也是她目前能看到的唯一一套衣服了,只能认命地换上。 她换好衣服掀开隔开内外间的帷幕走了出去,坐在桌边等她的韦孤云听到响动抬头,就觉得自己眼前一亮。 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同样是道袍,这一身穿上,立时他家小清欢姿色就提高了五六分,让他很是满意。 沈清欢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蹭,双腿间那不可描述的地方因为她的走动以及衣料摩擦间带来的痛意,实在是无法忽视。 韦孤云却像是压根没注意她的异样,只是热情招呼她坐下吃饭。 跟什么过不去,也不能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沈清欢虽然现在不愿意看见某个人,但是五脏庙还是要祭的。她虽然无法像某人那样吃相优雅得好像在搞行为艺术,也还是保持了基本的用餐礼仪,但还是那句老话,货比货得扔。 跟某人一起用餐,很容易让人怀疑自己的餐桌礼仪,果然是得保持安全距离。 两个人安静地吃完早餐,就有下人进来收拾桌面。 第二十八章 沈清欢不想搭理某人,又因身体不适,也不想走动,便坐在桌边托腮愣神。 直到一双大手搂住她的腰,她才猛地回神,某人竟然在她愣神的时候坐到了她的身边,更直接将她禁锢进了他的怀中。 沈清欢的身子下意识就是一哆嗦,脸色都不禁白了几分,那夜不堪回首的经历实在太过惨烈。 「清欢,告诉我,你胳膊上那几道疤痕是怎么冋事?」虽然已经变浅,但还是能被看出来,最好不要是那个老道士打的。 沈清欢的神色变了变,原主的父母她这些年已经很少想起了,山高水远,各自天涯安好就是了,前尘种种,她也不想再提。 「是老道士?」韦孤云的声音多了几分危险。 「不是我师父。」沈清欢是真有些怕这个人找自己师父麻烦,赶紧出声解释:「是我……父亲打的,他一直想要个儿子,而我是我们家第九个孩子,所以我的小名叫小九,我娘从生下我之后便不能再生了,所以父亲不太喜欢我。」根本就跟仇人一啊,渣爹一枚,百分百纯的。 「是这样啊……」韦孤云的声音很低,眼中敛起的是一层无法消融的冰寒。 「就是这样啊。」沈清欢倒是无所谓,事情已经过去多年,再计较也没有什么意义。 佳人在怀,嗅着她身上透出来的淡淡体香,韦孤云觉得自己的欲望又有些抬头,他因为命格原因,被迫守身如玉这么多年,这放出闸的野兽哪里是一时半刻便能轻易听话的。他低头在她颈间轻吻,手也往她的衣襟探去。 「韦孤云,你能不能不要一直想着这种事啊,你是禽兽吗?」沈清欢被他的行为激得口不择言。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最后,沈清欢在痛且欢愉的双重折磨中挺了过来,抱着他的脖子大喘气。 韦孤云却发岀一阵愉悦的笑声,直接对外面吩咐,「热水,再准备一套道袍。」 「是。」 沈清欢觉得自己想死,真的。 光天化日之下,她就跟某人在刚刚吃过早饭的地方来了一场激烈的肉搏战,这简直太道德沦丧了。 之后手软脚软的沈清欢是被某人伺候着沐浴的,过程让她羞愤欲死。 韦孤云却是全程带着不可描述的笑意。 被人抱着放到床上,沈清欢逃避现实地闭着眼,嘴里说道:「你走,我暂时不想看到你。」 韦孤云笑道:「好,暂时不来打扰你,好好休息。」 沈清欢直接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他,无言地发达了对他的不待见。 韦孤云伸手在她披散的长发上摸了摸,好声好气地道:「不生气了啊,睡吧,我先走了。」 听到他离开的脚步,沈凊欢悄悄松了口气,绷直的背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压力太大啊t 初夜给了韦孤云这样的妖孽,真的难说他们两个人是谁比较吃亏,她完全可以安慰自己,其实是她占了天大的便宜,吃到了这样的优质男。 至于喜欢不喜欢,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单从颜值而论,她是不抗拒把自己给韦孤云这样的男人的,但是韦孤云这个人的危险度对她来说有点儿高,不是她这样的智商能够把控的。 当然了,她也没想把控他,就是单纯不想让自己处在一个危险人物身边而已。 这种男人对你好的时候可把你宠上天,要星星不给月亮,一旦翻脸,那真是呵呵。而他对她是什么样的感情,估计连他自己可能都搞不清楚,是天命还是执念,或者说是单纯的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生理欲望…… 可是不管怎么说,现在两个人都成了这样一种不远不近、不亲不近的关系。 沈清欢抓了抓头发,算了,不想了,想得再多也没办法解决自己目前的困境,不如不想。 师父那头已经不用担心了,倒是恨生出现在某人身边,那仇他是报了还是没报啊?沈清欢有点儿好奇了。 时近六月,正是花木繁盛的季节。 而这处被韦孤云新近买下来的别院内,花木扶疏,布置得精致绝伦,给人步步皆景的感觉。 穿着一身月白绣银线的道袍,顶着金莲冠的沈清欢在一处绿架下摆了个蒲团,腿坐在上面,手里捧着一个银质的盘子,正在吃草莓。 恨生就在离她不远的另一个蒲团上坐着,大黑就卧在身边。 这里视野很开阔,至少十几步开外的那几个侍卫肯定能将他们这两人一狗的举动看得一清二楚。 对于自己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的事情,沈清欢只当自己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不知道。 「恨生,你的仇报了吗?」这个问题憋在她心里好几天了,今天终于有机会问出来。 恨生表情有点儿一言难尽。 「怎么?是没找到仇人,还是没报成仇?」她一边吃草莓一边追问。 恨生伸手给大黑顺了顺毛,叹了口气道:「那人现在是一员战将,韦公子说我要下手比较难,但我想报仇也不是没有办法。」 沈清欢几乎是秒懂,翻了个白眼,道:「你放心,这仇你报定了。」她都陪某人睡了这么多天了,总得要点好处对不对。 想想自己这些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水深火热啊。 若说才开荤的男人是禽兽,那韦孤云这种的就是升级版变态的禽兽。 一开始,只要一近她的身,他立马就精虫上脑,马上就进入春药灌体状态,全程打马赛克。好在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现在的他已经基本能做到白天不随便发情,但夜里嘛,四个字——不堪回首! 沈清欢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头,用力摇了摇,让自己把某些东西摇出脑袋,然后目光又落到了吐着舌头纳凉的大黑身上。 「大黑什么情况?它不是应该寿限快到了吗?怎么我感觉它还是很活蹦乱跳的。」 恨生笑了下,摸着大黑的背道:「道长说,大黑跟我在乱葬岗待过,有别于一般的狗。」 「哦。」这么一说,她倒是能理解了。 「我师父在天牢好吗?」犹豫了一下,她到底还是问了出来。 恨生又笑了。 「喂,我说你别老是笑啊,快回答我。」 恨生道:「道长在里面挺好的,除了不自由以外。」那待遇哪里像是在天牢的人啊,都是天牢里的传奇人物了。 沈清欢将一颗草莓用力丢进嘴里,狠狠地嚼了几下,又突然像是泄了气一样叹了口气。 恨生有些担心地问:「你怎么了吗?」 她的那点糟心事,说出来别人也帮不上忙索性就不说了,「没事,就是突然觉得不下山或许才是对的。」 恨生笑笑没说话。就像道长说的那样,有些事是注定的,避无可避。 先是道长不见了,后是他不见了,清欢一个人留在山上,时间一长肯定会担心他们是不是出事了,然后一定就会下山,那么该发生的事还会发生。 韦公子这个人吧,他看不懂,只知道很厉害很厉害,跟他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第二十九章 不过,虽然他看不慬,但他至少知道韦公子对清欢的在乎,他曾经在韦公子的书房里看到过好多清欢小时候的画像,一幅又一幅的,看得出画的人对画中人有很深的感情。 道长说,有些人一面终生缘,清欢跟韦公子就是这样的人。 无论他们怎么回避,怎么绕,最终还是会绕到注定里去。 逃不开,解不开,甩不开。 道长被关在天牢可能有点儿无聊,跟他说了好多有的没的,恨生也就那么随便地听着。 沈清欢终于消灭完了最后一颗草莓,随手将银盘放到了一边。 想想就在前不久,她还在为自己钱袋里只剩下一两银子在发愁,现在就已经奢侈地用上了纯银的盘子当果盘。 人生的大起大落,真是挺让人看不透的。 不过,靠男人这种事绝对是天底下最不靠谱的事。 女人还是需要有自己的事业,这是无数女性前辈用自己的血泪史写就的人生真谛。 那她要做什么营生呢? 沈清欢托着腮思考。 上辈子学的专业在这个时代不合适,而这辈子专门学习的又属于神棍范畴,她不太想开展此类业务,跟那些妖魔鬼怪打交道,她十分的不情愿。 结合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要么开间纸扎铺,要么就开间棺材铺。 想一想,棺材铺不太好,纸扎铺子——哎,弄个香烛纸钱店好了,无论烧香拜佛,还是进观祈福,香烛都用得上,至于那些费时费力的纸扎器具,捉鬼驱邪的时候做来用用可以,常年累月弄那玩意儿,她会反感。 一只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一个带笑的声音传入她的耳中—— 「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沈清欢先在心里叹了口气,这才扭头去看,果然自己身边已经换了一个人,这眉目如画的妖孽,来得也总是这么的无声无息,还是说她最近的注意力太不集中了? 「又想什么呢?」韦孤云在她脸上掐了一下,然后将她整个人抱到了自己怀里。 沈清欢却没有搭理他,而是蹙着眉头认真思考。 就在韦孤云在她身上摸来摸去,眼见又要摸出火来的时候,沈清欢突然「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韦孤云吓了一跳,「怎么了?」 沈清欢右手食指朝他点了好几下,似乎一时没想到什么好的词,然后才说:「我说呢,我最近的阴阳五行感知果然是出了岔子。」 「什么?」韦孤云有些不明所以。 沈清欢想了想,道:「简单点说吧,就是因为我们两个有了……那种关系,你的阴阳五行气场影响到了我的,进而造成我在这方面的感知下降。」 韦孤云似懂菲懂,蹙眉想了会儿,才缓缓点头,原来如此,他跟她有了夫妻之实,阴阳调和,五行通畅,自己其实隐隐也是有某种直觉的,听她这么一说,他就能明白了。 「会不会、会不会……」沈清欢极力想抓住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某个东西,忍不住用力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 韦孤云伸手替她揉,「别敲,会疼。」 「啊,对了,韦孤云,你说会不会——」她眼睛亮亮的,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伸手抓住他的胳膊,颤声道:「会不会因为我跟你发生了关系,你的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就破了?」那是不是表示我就不用继续跟你纠缠不清了? 后面的话她虽然没说出来,可是韦孤云是什么人,他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一声,不想跟他纠缠?都已经是他的人了,却还想着离开他,真是不知死活。 「那个,韦孤云,我们要不要做个试验?」她一脸急切地说。 韦孤云的手在她的背上轻抚了两下,这才慢条斯理地道:「不必急于一时。」 「哦……」她有点点小失望。 韦孤云一把抱着她站起来,「走,我们回屋。」 「回屋干什么,这里多凉快啊。」 「回屋自然有回屋的道理。」 「哦,不对……」沈清欢突地明白过来,立刻就在某人的怀里挣扎了起来,「你放我下来,韦孤云,你个精虫上脑的禽兽,还能不能有点儿礼义廉耻……」 可惜,无论她怎么挣扎反抗,到底还是被韦孤云一路抱回了他们两个的卧房。 「砰」的一声,屋门被人用力一脚踢上。 沈清欢被这动静吓了一跳,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某人的脸色似乎不太好。 好像之前几次她也是这么骂他的吧,怎么今天就发怒了? 他果然是那种到了更年朝会情绪不稳容易失控的类型吧。 韦孤云将她轻轻放到床边,然后整个人慢慢在她面前蹲下,握着她的一只手,抬头看着她的眼,异常清冷地道:「沈清欢,你应该明白一件事。」 沈清欢愣愣地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 韦孤云嘴角带了一点儿冷,「你已经是我的女人,这辈子都会是,这个事实不会改变,除非我死。」 沈清欢的身体不受控制打了个哆嗦,他却还在一个字一个字异常清晰地往下说着—— 「就算是我死了,我也会保证你会永远只是我一个人的,明白吗?」 沈清欢看着他一下唇咬紧。 「嗯?」 沈清欢没被他抓着的那只手往自己额上抚了抚,一脸自嘲地笑:「韦孤云,我是没有你聪明,但该有的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这种事你不用特意对我讲,我都知道的。」 韦孤云扬眉。 沈清欢放下抚额的手,脸色微微带了点苦意地道:「我只是觉得,如果你的命格因为我们两个有了男女关系而有所改变的话,你不用因命格而将就我,而我也能获得一个相对自由的人生,这样对我们大家不都挺好的吗?」 韦孤云的脸色慢慢被冰霜覆满。 沈清欢眼眶发红地仰面抬头,不让自己眼里的泪意凝结成泪,用力抿了抿唇,吐出一口浊气,把心里突如其来的悲伤用力压下去,脸上硬生生扯出一抹笑来,「其实你知道吗?韦孤云……」 韦孤云没有开口。 沈清欢语气十分平淡地道:「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想拜师父为师的,因为我不想出家,我还想着万一我要是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呢?后来,师父告诉我,我们师门是不禁婚嫁的,我挺高兴的。」 她慢慢梳理着自己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语气很平缓,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祥,「可是,后来我遇到了你,当师父告诉我你的命格,我就知道坏了。我这样的命格对你来说是万中无一的救赎,你没能力还好,可你偏偏有能力。 第三十章 「这些年我待在山里修道,日子过得也还好,我不太敢下山,我不下山的话,我们相遇的机率会无限降低。而且,我也怕,怕我万一下山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却因为有这么个命格在,以你的为人手段能力,我很怕啊,我怕我喜欢的人会不得好死。 「所以,你看,因为你的存在,我连喜欢一个人都不敢,我在山上忍了好久,可还是担心师父和恨生他们两个人,我就抱着万一的想法下山了,可惜,老天爷并没有眷顾我,我还是被你找到了。」 眼泪终于还是从她的眼中滚落下来,她用手背抹去,笑中带泪地继续说:「我很识时务的我认命,可是,你能不能……能不能……」她突然泣不成声。 韦孤云从地上起身,坐到床边,将她轻轻拥在怀里。 沈清欢用力拍打他的胳膊手背胸口,「……你就不能让我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吗?我就想自己骗自己,让我自己能好过一点,我不想整天活在心惊胆颤中,我的要求不过分的,真的……你别这样正式的威胁我,我宁愿你直接一刀杀了我,干脆利落,一了百了,行不行?啊,行不行啊……」 「不行。」 韦孤云终于给了她响应,却只是两个冰冷到让她忍不住哈哈大笑的字,大笑声中泪水也滚滚而下、 好一会儿,她才慢慢收起了笑,也起了泪,用手背、衣被,将自己脸上的泪渍全部抹干净,深吸了好几口气,用手拍拍自己的脸,然后用力闭了下眼。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彷佛又恢复成了那个所有人都熟悉的有点没心没肺的沈清欢。 韦孤云的心毫无征兆地就是一揪,就像谁狠狠在他心里揪了一把似的,生疼。 沈清欢开始解自己衣裳,一脸无所谓地道:「来呀,你不是想要吗?来,我给你。一次是睡,一百次也是睡,我无所谓的,真的。」 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脱下,一件一件落到地上,很快,她就将自己剥得一干二净,四肢大张地躺到了床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只是双眼麻木地盯着床顶,不知道在想什么。 韦孤云站在床边静静地看了很久。 沈清欢一直没有反应,像是整个人的灵魂都已经不在了。 最后韦孤云一声未吭地离开了。 然后,韦孤云身边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似乎从某一天开始,大人跟沈道长的关系就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沈道长」这个称呼是沈清欢自己要求的,她说她是个出家的道士,叫姑娘不合适,就叫道长。 表面上看起来,沈道长还是那副嘻嘻哈哈、好像天塌下来邽有人替她顶着,她完全不用担心的模样。 他们家大人好像也还是原来那个祥子,只是不太容易在白天的时候看到他往沈道长面前凑。 夜里的话,负责安全守护的人都清楚,大人还是很能折腾的,毕竟忍了这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能近身的女人,自然要多疯狂就会有多疯狂。 但是,他们就是觉得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一样了。 到底是什么地方不一样,那些侍卫也说不上来,就是一种直觉。 【第八章 惹了她就得受着】 六月天像小孩儿脸,说变就变,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一下便将许多人给堵在了一处官驿里。 恢复自己以往一贯青衣道袍打扮的沈清欢跟大黑蹲在廊下,一道看着从天而降的雨帘。蹲了一会儿,脚有点儿酸,沈清欢索性改成席地盘腿而坐,这些年打坐练出来的,怎么盘都没问题,不像上辈子那样腿僵硬僵硬的,扳都扳不动。 「大黑,你说这雨还能下多久,再半盏茶时间?」 「汪汪。」大黑做出回应。 沈清欢看着这瓢泼似的雨幕,听看那时远时近的雷声,撇了撇嘴,手扶在自己的脖子处开始慢慢转脖筋,一边转一边说:「说不定啊,等一下这雷阵雨就变成绵绵细雨呢,这可就麻烦啰。」 如果这雨能及时收住,官驿的负担还好,要是真变成绵绵细雨下起来,官驿的客房一定马上吃紧,算上打地铺,也不知道能不能将这些一起在驿站里的人安置下来。 不过,那就不是她这种人要操心的事了。 「给你,清欢。」 看着突然被递到自已面前的那碗红糖水,沈清欢忍不住笑着接过,顺口问了句,「恨生,厨房没被挤爆吗?」 恨生在大黑另一边席地坐下,耸耸肩,道:「确实很挤,还有人差点儿被刚烧的热水烫到。」 「那人不会是你吧。」沈清欢斜眼瞄他。 「当然不是。」恨生断然否认,他看了眼她的坐姿,还是忍不住说道:「你现在这样坐没事吗?要不我还是给你拿个蒲团去吧。」 「没事,天这么热,不会有事。」 恨生却还是起身走开了,没过一会儿就拿了一个蒲团过来。 沈清欢接过去塞到自己屁股底下,然后继续慢慢地喝着剩下的那点红糖水。 喝完了暖胃的红糖水,感觉小腹的冷坠感好了许多,暖烘烘的。 「啪」的一声轻响惊扰了两人一狗赏雨的兴致,他们有默契地一同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就见走廊不远处,一个青衣侍女被人打得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而那个打人的姑娘也在青衣侍女摔倒后露出了全容。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蛇、蝎、美、人。 打人的是一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一个美人,但是那一巴掌打得是特别特别特别地狠。 「青绢,你只是个婢女,不要以为我爹生前给你几分颜色就不知天高地厚。」 「婢子不敢。」摔倒在地的青衣侍女捂着脸低声答道。 「给我起来!」美人横眉竖目的吼着。 青衣侍女单手撑地从地上起身,垂首站回了美人身侧。 「夫人,老爷在叫呢,说让带上青绢姑娘一起,有贵客要见一见故人。」 「哦,知道了。」美人扭头又狠狠瞪了那名叫青绢的青衣侍女一眼,「跟上来。」 前面的戏散场了,沈清欢忍不住跟恨生对视了一眼,然后就继续去看雨。 也不是他们无聊,而是这种天气,驿站人又多,他们能捡到这么一处没人的地方躲清静真的是很难得了,顺便赏赏雨,也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吧。 只是,这样的半日闲却还是被人打断了。 「沈道长,大人请您过去。」 沈清欢没有问过去干什么,直接从蒲团上起身,然后掸了掸道袍,就跟着前来找她的侍卫走了。 她进到驿站公用的待客厅的时候,目光一扫,心里有点感慨。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刚才在廊下打人的美人和被打的侍女都在呢。 只不过,侍女和美人各自站的位置相当的有内涵。 那名叫青绢的侍女明显站得距离韦孤云比较近,而美人则尽量将距离拉得离某人远一些。 有意思! 韦孤云看到她,唇线不自觉地就柔软了下来:「过来。」 沈清欢走到他身边,一脸询问地看他。 韦孤云朝那个侍女指了一下,说:「还记得当初买你那锅二米饭的人吗?」 沈清欢微怔,继而恍然。 原来是那个漂亮的丫鬟小姊姊,今时今日她的打扮待遇跟当年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生际遇真是难说。 第三十一章 青绢看着站在韦孤云右手边的年轻女冠,脑中浮出当年那个驿站旁边垒灶焖饭的小道士,两个人的身影渐渐合二为一。 难怪当初韦大人要听有关道士的故事,原来韦大人要找的就是道士啊! 「青绢,你过来。」韦孤云再次开口。 青绢有些迟疑,当年的事她记忆犹新。 韦孤云面色微沉,直接道:「近前。」 青绢有些胆颤心惊地往前走。 沈清欢这个时候却明白某人要干什么了,她不动声色,静观其变。 「停,你退回去吧。」看到那个叫青绢的脸色惨白、额上开始冒冷汗的时候,沈清欢直接喊了停。 韦孤云摇了摇头,道:「当年她离我一丈之地便是极限,现在一丈都不行了。」 沈清欢亦摇了摇头,却道:「当年她气运极盛,如令今非昔比,能走到这个位置本身的福德不浅。」 「哦,还有这样的说法?」韦孤云一脸味。 沈清欢微微一笑,道:「人的命是注定的,运却是变化的。这也就是人为什么会有走运和倒霉的时候,其实就是运在变化而已。」 韦孤云突然伸手揽上了沈清欢的腰,他自己不觉得怎样,倒是有些人差点儿瞪突了眼珠子,世人不是都说桃城玉郎生女不得近身吗?那现在这样是—— 「就只看出这些吗?」他笑着扭头问她。 沈清欢笑了笑,意有所指地道:「差不多吧。」 韦孤云扬眉,「哦?」 沈清欢看了看在场的另两个女人,心里叹了口气,无论是靠近门口的美人,还是靠近某人的青绢,聚拢在她们周身的阴怨凶煞之气都有被自己吸收一部分的迹象,也就是她分担了她们原本要承受的,所以会自然而然地减轻她们身体的负担。 估计,这还是因力她身上来红,已经有两日不曾与某人有鱼水之欢,效果上打了折扣。 这只是猜测,毕竟她现在生理期,没办法验证想法。 这个时候,坐在韦孤云下首的那个脸微胖的中年人,才带了些惊讶地道:「韦大人,这位道长是?」 韦孤云嘴角一扬,眼带笑意地看了眼身边的沈清欢,道:「能这样站在我身边的女人,当然只能是我的妻子了。」 「恭喜韦大人,贺喜韦大人,得此如花美眷。」口面无须的中年人立时恭喜祝贺。 韦孤云冲他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显得很是真实,「这确实是件值得恭喜的事。」 他的手无意中碰到沈清欢的手,眉头不由一皱:「手这么冰,刚才还在廊下看雨?」 沈清欢下意识缩回自己的手,抿着唇,眼珠子左右转看,没接这话。 七年,能让人发生怎样的变化? 如果让孟玉蝶来说,就是七年前的韦孤云和七年后的韦孤云差别不大,只是后者显得更加睿智内敛。而反面典型就是她的丈夫,七年前也是个俊秀少年郎,七年后就变成如今这样一副油腻的中年大叔样。 没有再遇韦孤云之前,孟玉蝶还不曾觉得怎样,如今再遇,就发现老天爷是有祂自己的宠儿的,韦孤云显然就是其中一个。 如果不知道情况,有人告诉她现在她面前的韦孤云跟自己的丈夫年龄一样,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他们看起来明明像极了两代人。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韦孤云伸手揽了沈清欢在怀,向那中年人告辞。 「韦大人慢走。」中年人赶紧起身恭敬地相送。 沈清欢就这样被人一路揽着腰回到了他们在官驿的客房。 他拉着她在床边坐下,将她的双手握在自己手中,问她,「要不要灌个汤婆子?」 沈清欢失笑,「不用了吧,现在的天气这么热,等这阵雨一停,太阳又要出来,还灌汤婆子这么夸张。」 「手太冰了。」 「女人来这个都这样,没那么轿贵。」 韦孤云将她的手揣到自己怀里,认真地看着她道:「你得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别不小心走在我前面,那我的日子就不太好过了。」 沈清欢一脸笑意地道:「按正常逻辑来说呢,你比我大十岁,应该是你先走的可能性比较大。」 韦孤云伸手捏了捏她的下巴,道:「这是咒我呢?」 「哪有,我明明说的是按正常逻辑来说啊,要是中途有什么意外发生,我也很有可能会走在你……」 韦孤云的手捂住她的嘴,阻止她将那句话说全。 沈清欢眨眨眼睛。 韦孤云摇头,道:「别乱说话。」 沈清欢将甪己的手从他怀里抽岀来,拿开他捂自己嘴的手,撇嘴道:「我不跟你讲了,我去找恨生他们了。」 她起身要走,韦孤云却抱住了她的腰。 沈清欢有些无奈了,「韦孤云,我现在没办法满足你,所以,还是让我走吧,省得你看了心烦。」 韦孤云吐出口胸中的闷气,将她的身子在自己怀里转了过来,将头埋在她的小腹处,声音有些闷闷地,「清欢,别跟我闹了好不好。」 自从发生那天的事后,她是不拒绝跟他发生关系,可是在床上什么反应都不会给他,他就像在唱一出独角戏。 沈清欢垂眸看着他的头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对不起,我没办法,这是生理性厌恶,我暂时克服不了。你要是觉得这样做不舒服,暂时就不要碰我了。」 韦孤云搂紧了她的腰,两个人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沈清欢站得脚跟都有些酸,终于忍不住出声道:「我脚酸了,能放开我吗?」 韦孤云突然猛地将她撞倒在床上,手探进了她的衣襟里,用力地揉搓上她胸前的一座雪峰,狠狠地毫不留情。 「啊……」沈清欢吃痛伸手拍打他,「你疯了韦孤云,放手……」 「给我反应,否则我现在就要了你。」他双眼发红地盯着她的双眼。 沈清欢大惊失色,冲口而出,「你竟然要浴血奋战,这也太不讲究了吧!」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韦孤云将头埋在她胸前,胸腔里的笑意先是逸出一点儿,最终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觉得他以后都无法直视「浴血奋战」这四个字了。 简直太具体了。 浴血奋战,她到底是怎么想到用这个来形容那件事的啊? 沈清欢绝望地看着床顶,想着果然经历过男欢女爱后,她已经自动跟身经百战的老司机接轨了,她的脸啊…… 最后,韦孤云当然没有浴血奋战,但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又发生了些变化,有些冰雪消融的迹象,这让他十分的高兴。 雷阵雨不幸变成了连绵的中雨,官驿里一下子人满为患,原本许多暂时避雨的人,也变成了留宿者。 偏这附近除了官驿无其他可供人歇脚投宿的旅店,为免在雨中露宿,大家只能暂时先在这处官驿避一避,好歹也得等雨停再说。 第三十二章 雨天赶路,路况不佳,不是什么好选择,除非有不得不赶路的理由。 韦孤云没有这样的理由,所以他留在了官驿,又因为他的身分特殊,所以得到了个单独的院落,没有人敢来跟他争抢。 雨势不停,晚上的时候韦孤云到底让人给沈清欢灌了汤婆子暖身。 她身上来红,其实并不想跟他睡一床,可是某人坚决表示了反对。 夜半时分,韦孤云突然毫无征兆地醒来,听着窗外的凄风苦雨,看着怀中安睡的人,心中却莫名叹了口气。 他真没想到当日不过说了那样的一句话,就引来她那么大的反应,就好像把之前所有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一样,没头没脑地全部砸到了他的身上,也不管他能不能消化,就这样野蛮地干了,甚至还摆出一副「我不奉陪了,你爱怎样怎样」的架式。 韦孤云在这样的雨夜里暗自苦笑,他能怎么办啊? 她就是他的命,从多年前开始,他的喜怒哀乐便全系在她的身上,这么多年下来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如何改变,也不想去改变这种现状。 自己惹了她,那就只能自己生受着。 好在不管怎么闹,人还是在自己怀里、在自己身边,他永远不想重复一次无法掌握她行踪的经历,实在是太过折磨人,那样的经历有过一次就足够了。 手探到她的腹部,发现那汤婆子已经变温了,韦孤云小心不惊动怀里的人将汤婆子从被子里拿了出来,然后轻轻叩了两下床栏。 有侍卫闪身入内。 「去换一下。」他将手中的汤婆子递过去。 侍卫一言不发沉默而去,没多久便拿着重新灌好的汤婆子前来复命。 韦孤云小心地将汤婆子又放到了她的小腹处,感觉她下意识地又抱住了它,嘴角不由勾了勾。还说不用灌,明明手脚冰冷、小腹发凉,这性子拗起来真是要命。 他将被子又给她掩了掩,将她小心搂在怀里,手捂在她捂在汤婆子的手上,以防她不小心将汤婆子蹭到一边而暖不到小腹。 这女人身上来红可真是挺辛苦的,这种大热天竟然会手足冰冷得像在数九寒天里一样,难怪说女人不能轻易受凉,原来是应在这里啊。 不期然地,韦孤云又想到了之前在沈清欢身上看到过的伤痕,虽是陈年旧伤,但仍能看出当年是如何的狰狞可怖,竟然是她的亲生父亲打的。 她在来红时身体如此症状,会不会也是因为年幼时落下的病根? 这样一联想,韦孤云心中的杀意便有些控制不住。 幸好指下汤婆子的温度及时唤回了他的理智,他用力抿了抿唇,清欢不愿提及往事,也是不愿追究之意,那是她的生身之父,从她拜师离家之后,与之前的家人便只剩那么一点仅有的香火情了。 沈清欢忽然在他怀里动了一下。 「醒了?」他低声问。 「嗯,我换下月事带。」 听她这样说,韦孤云便松开了抱着她的手。 沈清欢拿了床边替换的月事带闪入屏风后,更换好了这才又回到床上。 韦孤云重新将她抱在怀中,保持了方才的姿势。 而沈清欢也习惯了这样的姿势,将头靠在他胸前,很快便沉沉睡去。 一百多名煞气外露的侍卫护卫着一辆通体漆黑的双马拉马车,不用他们吆喝,路上看到的行人都会自觉避让。 这样具有自动清场效果的队伍,自然非韦孤云的随身侍卫队不可。 烈日高悬,马车轮缓缓辗过干燥的路面,带起一阵烟尘,侍卫们胯下的骏马即使没有放开奔跑,但是蹄下也是飞尘轻舞。 空气中一丝水气都没有,让人莫名有些心浮气躁。 一身丝白长袍的韦孤云端坐在车中的桌几前,看着手中的公文,不时还会拿起笔批覆几句。 偶尔目光扫过对面熟睡的人,嘴角会不自觉地扬起,显示他的心情甚好。 因为天气实在是热,沈清欢此时只穿了中衣,衣服袖子还捋了半天高,整个人睡得脸颊绯红。 那颜色有些像她在他身下动情时的模样,韦孤云握笔的手猛地一紧,用力吸了口气,让自己的注意力重新回到面前的公文上。 大概是之前躺的地方被体温煨高了,沈清欢的身体在睡梦中自动自发地换了个地方继续睡。 韦孤云带着无奈看着滚到自己腿边的人,最终还是将手里的笔和公文都放下了。 她这衣衫凌乱、肌肤若隐若现的模样,简直是对他自制力的极大挑战,他……输得一败涂地! 正在梦中吃瓜的沈清欢猛地被人进入,一下从梦中惊醒,睁开了眼睛。 目光从迷茫转向清明,然后又闭上了眼。 在马车的颠簸中,韦孤云伏在她身上运动了很久,久到沈清欢垫在身下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都没停。 车厢两侧的帘子在事情开始的时候就被韦孤云放下了,此时车中充满了男女欢爱后的腥甜味。 「好讨厌,这么热的天你还乱发情,你看看身上全是汗,衣服也全湿透了……」结束一场云雨,沈清欢一边拿汗巾擦着自己身上出的汗,一边小声抱怨着。 衣襟敞开,露出精壮腰腹的韦孤云一点也不像他平日给人的文弱书生感,身体透着一股力量,典型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代表。 虽然没有八块腹肌那样如健美先生般的视觉冲突,但是肌肉绝对结实有力。 这个做他枕边人的沈清欢最有发言权,他的身体至今为止,也没什么地方她没见过了。 毕竟两个人整天滚床单,一天看一点儿,天长日久,再懒得看也能看全。 说到腹肌吧,沈清欢个人真不太喜欢健美先生那样的,韦孤云现在的身材她就挺满意的,但是对某人的身材再满意,也不喜欢他在这种天气里还要压着她进行身体的深入交流,太热了。 等沈清欢终于把身上的汗和其他液体清理干净了,整张脸却还是有些苦涩,就算擦干净了,也还是觉得不舒服,好想冲个凉。 韦孤云将自己外袍的衣带系上,又恢复成了那个充满禁欲感的清冷样子,其实大多时候他都是这个样子的。 车帘被再次卷起,车厢内那股让人脸红的气息渐渐飘散在空气中。 沈清欢拿了柄团扇搧着风,整个人习惯性地盘膝坐着,就像打坐一样。 韦孤云继续去看桌上的东西,车厢里的桌子是固定的,上面摆放的东西也都经过了特别的放置,并不会因为一般的颠簸而散落下来。 所以,就算他们刚才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水乳交融,也没有一本公文落下来。 看到某人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认真处理公文,沈清欢脑子里只有一个词——道貌岸然。刚才那么禽兽地对她,现在装得跟不染半点情欲的冰山系似的,骗鬼呢! 「看什么,还想再来一次?」韦孤云头也不抬地调戏她。 「呸!」沈清欢毫不客气地直接给了他一个鄙视的单音节。 「车里不方便,晚上满足你。」 第三十三章 沈清欢眼睛倏地睁大,狠狠地瞪着某人,什么叫颠倒是非黑白?这就是! 什么叫满足她? 她对那种事才不像他那样热衷,一副做起来就不打算停的狂热模样,吓死个人! 韦孤云弯了弯嘴角,没再继续撩拨她。 这一路行来,他一直在积攒跟她相处的经验,他之前实在没有跟女人相处过,只能在跟她相处的一点一滴中揣摩她的心情变化。 时间长了,他就发现,跟沈清欢不能硬来,因为可能会适得其反,对她得讲究迂回的策略。 她挺好相处的,只要你不触及她的底线。相对也很好哄,因为满足感不高。 用她的话说,那就是——知足常乐。 而且他还发现,她似乎很不习惯跟人伸手要银子,他虽然没有跟女人相处的经验,却也知道女人们伸手朝男人要银子是多么的天经地义。 而清欢跟他相处了这段时间,从来没有跟他要过银子,非但如此,偶尔采买东西,她也是习惯自己掏钱要付,然后在看到他付钱的时候,表情一开始还有些不自然,后来才慢慢适应。 韦孤云私下去问过恨生,据恨生说,在他的印象里清欢从来没有主动跟老道士要过银钱,上次他下山的时候,清欢是知道的,她还把老道士留给她的防身银子拿了一多半给他当盘缠。 恨生说,记得自已当时说:「我拿这么多银子走,你需要用的时候怎么办?」 沈清欢回答他说:「银子这东西用得上才有用,你现在下山需要用它,,而我在山上用到它的可能性不大,自然是紧着你先用了。」 他又问:「那万一你需要的时候怎么办?」 沈清欢当时愣了一下后才哈哈一笑,一副没什么的口气道:「真需要的时候我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似乎从答应留下他开始,清欢就一直在以一个照顾者的身分面对他,虽然明明他的年纪比较大,但这种感觉真的一直如影随形,至今未变。 韦孤云听了便彻底明白为什么恨生对清欢如此死心塌地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清欢才是那个一直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 「大人,前面有片湖,需要休息一下吗?」 马车外突然传来的侍卫声音打断了韦孤云的思绪,他像是从来没有走神一般,清冷地道:「停一下吧。」 不多时,马车便缓缓停了下来。 当车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沈清欢的眼睛就亮了。 好大一片湖,好一片映日荷花别祥红啊! 看着她撒欢的跑到湖边,掬了湖水净面,韦孤云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捋起衣袖什么的也不算太过分,但当她想脱掉鞋袜时,韦孤云终究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清欢。」 一听某人喊她名字,沈清欢几乎用最快的速度明白过来是什么情况,干笑地看了看自己左腿刚刚解开的系带,什么都没说,又重新系上了。 男人的占用欲,真他妈地不是个玩意儿。 不能泡脚就不泡脚吧,沈清欢把几条汗巾掏出来,就着湖水开始搓洗。 韦孤云看着她手边的那几条汗巾,嘴角不自觉地翘起。 「恨生,帮我捡两根树技来,要长点儿的。」她扬声冲离他们有段距离的恨生喊话。 「好。」恨生也高声回了她。 很快,恨生拿着两根树枝回来,不短。 他毕竟跟沈清欢一同生活多年,不用她多说就知道她是想干什么,直接将两根树枝隔了段距离往地上一插,然后在两端系上了一根细绳,就变成了临时的晾衣架。 当然,清沈欢要晾的不是衣服,而是汗巾。 将几条汗巾全部晾好,沈清欢拍了拍自己的手,很不优雅地伸了个懒腰,说道:「好了,应该一会儿就干了,恨生你帮我看着点,别让风把它们吹走了。」 「好。」 沈清欢自己则跶跶跶又朝湖边跑去。 韦孤云一直慢条斯理地跟在她身边,尽管大多时候她好像都看不到他似的。 「韦孤云,你让你的人都转过身去,我要下水。」 「做什么?」 「摘莲蓬,剥莲子吃啊。」 「你不用下,我让他们去。」 沈清欢用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他,「你这人真没劲儿。」 韦孤云沉默了下,才道:「你想自已下水摘?」 「对啊。」 「好吧。」韦孤云做了妥协,转身吩咐一声,「全部转过去,不许偷看。」 侍卫们都很听话,恨生也一样换了方向背对着他们这边,继续看晾着的汗巾。 沈清欢把外袍一脱,下了水,像一条游鱼一样游进了莲花丛中。 莲花丛中不时有荷叶摇晃颤动,韦孤云知道那是某个调皮的姑娘在摘莲蓬。 岸边很快被她扔了几枝莲蓬上来,渐渐地有了十几枝,然后玩尽兴的沈清欢终于游回了岸边。 身上的衣服虽然全都湿透了,单薄的衣料湿了后紧紧贴在她的身上,将她纤秾合度、前突后翅的身材显露无遗。 韦孤云眼中闪过一簇火苗,直接脱了自己的外袍披到她身上,声音隐隐带了咬牙切齿,「下次不许下水了。」 沈清欢不怕死地回了他一句,「见佛见性。」 韦孤云:「……」 这种天气,衣服干起来特别快,没多大功夫,沈清欢身上的衣服就干透了,她直接将某人的衣服甩给他,穿好自己的外袍,然后拿了几枝莲蓬朝恨生那边走去。 她将莲蓬分了几枝给恨生,单手将已经晾干的汗巾收了,随手塞到自己袖子里,然后就直接坐在恨生身边剥莲子吃。 恨生很习惯地跟她肩并肩坐在一起剥莲子,大黑就卧在不远处。 韦孤云则站在沈清欢身后,看着湖中的莲花,似乎是在赏荷。 其实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荷花上,虽然他跟清欢已经是最亲近的男女关系,但事实上他们两个的关系好像也就仅止于那件事,其他时候,清欢都是将他排斥在外的,就像现在。 彷佛她跟恨生才是一家人,而他只不过是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罢了,就连那只大黑狗,恐怕在清欢的心里都比他要来得重要得多。 这个认知让韦孤云心情十分不美妙,可是暂时他还没有什么有效的好办法能改变现状。他知道对于他那么急切地跟她发生关系,清欢在心里其实一直是恼他的,亲事未成,先有男女之事,这事是他自己理亏。 可谁又能明白他单身了二十几年,突然能有个女人的感觉? 总之,这就是笔胡凃帐……不对,清欢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他关于两个人亲事的问题,韦孤云的脸色一点点阴沉下来,她不是忘了,而是她压根打心里就从没想过要嫁给他或者说他打算娶她。 在她心里,他是不是就是那种只想跟她发生关系,却不想负责的男人。 「恨生,湖里有鱼,你要不要去摸几条上来,我们烤来吃。」 「好啊。」 第三十四章 恨生站起身往湖边走去,大黑也跟着一同过去,一人一狗很快便都下了湖。 沈清欢手里拿着莲蓬剥莲子,脚下一边往湖边走,时不时张望着湖里的情形。 没多久,大黑先叨着一条鱼游上了岸,将鱼扔在沈清欢脚下,讨好地摇着尾巴。 沈清欢蹲下身子,摸摸它的头,说:「大黑真棒。」 「汪。」 「要继续努力哦。」 「汪。」 沈清欢把手里剥完的莲蓬一扔,摸了摸身上,然后把手往后一伸,道:「刀。」 韦孤云心里的那口怒气,在她这样完全状况外的行为举止下,就像拿针戳了皮球,「噗」的一下就破了。 他从自己的袖子里摸了把小巧的匕首递过去,匕首只有巴掌大,特别适合贴身存放。这匕首沈清欢见过,还是那个原因,两个人整天睡在一处,时间长,再多的秘密也要变得不是秘密。 沈清欢利落地收拾鱼,动作熟练,速度飞快,身上一点儿都染上血迹,手上的鱼却已经处理完毕。她在湖边将处理好的鱼清洗干净,顺便指使某人去摘了朵荷叶给她放鱼。 大业朝的丞相大人被她像个小厮一样指使来指使去,什么缀言都没有。 沈清欢开始收拾第三条鱼的时候,忍不住扭头对站在自己身边跟贴身侍卫似的某人说:「韦孤云,你就不能让你的手下也摸点鱼上来打牙祭啊?这种大热天赶路,干粮有时候搞不好都是馊的,能不能对属下有点儿关怀?」 韦孤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耳朵很尖,又离得并不是太远的某侍卫——沈道长真是个好人,比韦大人关怀人多了。 「挑几个人下水去摸鱼。」韦孤云最终还是下了指令。 「不是我说啊,韦孤云,做你的手下还真是满可怜的。」沈清欢一边收拾鱼,一边碎碎念。 「那做我的女人呢?」他冷不丁地问了她这样一句。 「你还有睑问,自己心里没数吗?」她当即抬头冲他龇了龇牙。 韦孤云的心情下子拨云见日,愉悦起来,他想到她每每在他兴奋冲刺时的求饶,看来她果然对他的持久力很有怨念。 他在她身边蹲下身子,低声调戏了一句,「男人在床上不是越持久女人越喜欢吗?」 卧了个草的,这厮打从开了荤后,越来越不要脸了。 韦孤云根本不等她做出反应便又迅速起身站好,还是那副清风明月公子无尘的模样。 沈清欢看得牙疼。 恨生和大黑一共捉了十八条鱼上来,沈清欢一个人全部给处理了。 之后恨生跑去拾了柴禾回来生火,沈清欢将鱼串上树技,跟恨生两个人一道烤起鱼来。等鱼烤好了,沈清欢一边自己啃,一边将剔了鱼刺的鱼弄给大黑吃,嘴里还忍不住感慨地说:「大黑啊,你瞧,连你吃条鱼我都得给你剔鱼刺,做狗做成你这样也是很可以了。」 「汪。」 恨生也跟她在做一样的事,只是什么话都没说。 最后韦孤云发现,他果然连只狗都不如。 因为沈清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分给他,哪怕一口鱼肉吃。 人活得不如狗,也是很打脸啊…… 【第九章 原来她真是道士】 久旱无雨,田地龟裂,这还不是最惨的,眼见要生蝗灾,百姓官员更是愁眉不展。 久经战火,如今刚刚安定下来,却又遭遇天灾,难道上天真的不打算给他们一条活路吗? 马车经过的地方,不少农家坐在田埂上一脸苦色。 坐在车里的沈清欢看到了这样的情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就是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啊。 「韦孤云,我要吃油炸蚂蚱,你让人给我到田里捉蚂蚱去。」 面对她难得的任性,韦孤云觉得在难得,但还有些稀奇,「蚂蚱能吃吗?」 沈清欢一脸看「无知儿童」的表情,用一种传道授业的语气道:「油炸蚂蚱富含高蛋白、高营养,当然能吃了。」 韦孤云若有所思。 沈清欢趴到桌上,往他眼前凑了凑:「韦孤云,你是不是权力挺大的?」 「嗯。」他倒要看看她想做什么。 沈清欢眨了下眼,双手托腮,星星眼看着他,用一副讨好的表情和语气道:「那你给当地官府下道命令,说官府出钱收蚂蚱,不限量,再让当地驻军帮忙开挖管道,引水排洪好不好?」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清欢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鼓了鼓腮帮子,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尽量跟某人进道理:「这是对当地百姓很好的事啊,你做为大业朝的宰相,难道不应该为自己治下的百姓着想吗?」 「没兴趣。」他直接表示拒缒。 「你——」她要淡定:「那算了,你还是让你的人给我抓蚂蚱吧,这个不算为难你吧。」 韦孤云嘴角一弯,脸上带了笑,伸手将她拽入自己怀中,微微朝她俯身,眼中笑意满满,带了几分坏地道:「都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干什么?」沈清欢有了浓浓的危机意识。 韦孤云贴到她耳畔轻轻说了句话。 沈清欢脸色爆红,直接回他一个字:「滚!」 「你可想好了?」韦孤云不为所动,依旧满是笑意地看着她。 沈清欢很是纠结挣扎,不自不觉地就咬住了下唇。 韦孤云好整以暇,他有十足的把握她会答应,这样好的机会他会放过才是傻子。 「好吧。」沈清欢最后到底还是闷闷地答应了。 「乖。」 沈清欢不想搭理他,她肯定是被某人坑了,她就不信某人看不出这样做对当地的情形有怎样的好处,他做为一个以谋着称的当权者,不会连这点见识都没有。 可她也很清楚一件事,从她提岀要求的时候,她就落了套,还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为了逼她就范,某人完全可以让她对下限的认识再提高一下。 韦孤云将她揽在怀里,将纸铺在桌上,当着她的面修书一封,然后从窗子递出去,让侍卫去办。 「现在满意了?」他低头问她,顺势在她唇边啄了一下。 沈清欢连假笑都扯不出来应付他。 韦孤云不以为忤,提醒她道:「晚上看你表现。」 沈清欢忍不住磨牙,「韦孤云,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啊,做人不能这样过分的。」 「是你自己答应的。」他老神神在在地说。 「你这是趁火打劫!」她指责道。 韦孤云抓住她指着自己的手指,张口在指上轻咬了下,哑着声音道:「那又如何?」 看这情形,沈清欢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了,生怕他下一刻就变成禽兽扑倒她。 韦孤云胸腔发出一阵闷笑,搂紧了她,下巴搁在她肩颈处,道:「不逗你了,晚上我等着吃大餐。」 沈清欢脸色立时黄了下来,她表示想死。 韦孤云却已经抬起头,对外面吩咐道:「派几个人去田里给你们沈道长捉蚂蚱去,别踩坏了庄稼。」 「是。」 第三十五章 很快,便有二十几个煞气腾腾的侍卫跑进道旁的农田去捉蚂蚱,田垄边坐着发愁的农夫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沈清欢这个时候也从车上走了来,她不太喜欢那种流行的女冠装束,虽然还是一袭蓝道袍,但衣料质地却早已今非昔比,头上简单挽了道髻,束发的簪子却是上好的紫玉雕刻而成。 韦孤云见她走向垄边的几个农夫,并没有第一时间跟过去。 恨生则是一见沈清欢下车,便自动自发地跟了过去。 「老人家。」沈清欢模样秀美,人又和善,气质随和,很容易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 「小道长好。」 沈清欢伸手抓住了一只自投罗网的蚂蚱,提着一只蚂蚱腿儿对老农道:「老人家,这东西可是好东西啊,怎么没人捉来卖呢?」 「好东西?」几个农人异口同声重复。 这东西是蝗虫啊,怎么会是好东西? 「能卖钱的东西,为什么不是好东西?」沈清欢一副「你们好奇怪」的表情。 「能卖钱?」最先被沈清欢打招呼的那位老农不敢置信地问出了口。 「嗯。」沈清欢理所当然地点头。 「谁买啊?而且这东西能做什么?」 沈清欢摇晃着手里的蚂蚱,慢悠悠地道:「能吃,能入药,当然会有人买。我想你们这里的官府很快就会收购的,除非他们傻。」 「能吃?」 「能入药?」 农夫脸上的表情相当精彩。 「对啊,」沈清欢完全不介意在此时介绍一下蚂蚱的经济效益,「吃的方法先不说,就这东西吧,能治疗破伤风、小儿惊风、治冻疮效果也非常好的。」 「清欢。」 「啊?」她下意识回头看。 韦孤云不知何时已走了过来,方才她的话他都听到了,此时出声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你是说能治破伤风?」 「对呀,焙干、研末,每次服三克,一日三次,用酒送服,治疗破伤风,效果很好的。」 「你知道的东西倒还挺多。」 「那是。」做为一个吃货,关于蚂蚱的食用价值她相当了解了一下,顺便就把其药用价值也了解了,这很正常啊。 哎,对哦,这也是一条财路嘛,沈欢忍不住摸着自己的下巴眯起眼。 「纸笔。」 韦孤云一声吩咐,马上有侍卫照做。 笔墨纸砚很快拿来,韦孤云就着一名侍卫的后背,飞快地写了两封信,吩咐道:「分送往州衙和军中。」 「是,大人。」 两名侍卫领命分头而去。 农夫看看亲和友善的年轻小道士,再看看气质冷清沉稳内敛的俊美青年,一时有些懵。 「多给你们沈道长捉一些,她除了要吃,还得配药。」韦孤云提高了音量向田里捉蚂蚱的人说。 众人纷纷回「是」。 沈清欢眯眼瞅某人。 韦孤云面不改色地道:「你放心,你的药方我不白要。」 「给钱吗?」沈清欢问得相当直白。 「给。」韦孤云也答得异常爽快。 「那行。」 农夫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带了些胆颤地望向韦孤云,道:「大人,这蚂蚱真的能卖钱吗?」 「能,官府近日便会贴出告示。」 「太好了。」几个农人不由相视握拳。 「赶紧回村叫人捉蚂蚱。」 「对对。」 说着,几个年轻的农夫掉头撒腿就往村里跑。 「谢天谢地,这回可好了。」 蚂蚱这东西还能卖钱,只要卖了钱就算田里的庄稼收成减少,他们也有银钱买粮度过铁荒,这田里飞的蚂蚱竟然全都是钱啊! 农夫们激动着,眼里重新泛起了生活的希望。 沈清欢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着她脸上干净满足的笑,韦孤云的脸上也不自觉地带了笑。 他的清欢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军中伤者最怕的便是破伤风,如果这药方真的对症,那么不知道要减少多少非战斗伤亡,会有许多将士因她而活命的。 进城之后,韦孤云一行人没有入住驿站,而是住进了一家酒楼。 这家酒楼名为「云来酒楼」,取客似云来之意,是吃住一体的经营摸式。 韦孤云这样的自然是直接包了个院子住的。 侍卫们都很给力,帮沈清欢捉了好多布袋的蚂蚱,住进酒楼后,他们又开始满城去搜罗木桶木盆。 两天后,排光粪便的蚂蚱满足了做为食材的条件,被系着围裙的沈清欢开始烹制。 她倒没去借用店家的厨房,直接在住的院子里搭了个临时灶台,当然锅是借店家的。掌勺大厨听说有人要吃蚂蚱,很是好奇地跑来围观。 本来就有意扩大一下蚂蚱食用价值的沈清欢自然没有拒绝参观,非但不拒绝,还相当欢迎,所以,后来不但掌柜的来了,还有一些店里的住客也来围观了。 沈清欢做这些的时候韦孤云没现身,他在屋里处理自己的公文,但从开着的窗户处只要抬眼,就能随时看到某个人的身影。 恨生全程在打下手,任劳任怨。 烹制流程相当简单,包看包会,很快,一盘盘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的油炸蚂蚱就出锅了,沈清欢这个掌勺的根本就是边炸边吃,吃得满嘴油光停不下来。 侍卫们分到了不少盘,还有一些前来围观的人也分到了几盘,试吃之后纷纷表示果然很美味。 蚂蚱能吃,而且很美味的消息就这样长了翅膀一样飞出了「云来酒楼」,飞进了并州百姓的耳中,搭配并州官府贴出的悬赏告示,并州展开了一场全民参战的蝗虫大战。 官府贴岀告示全面大量收购,一串十只蚂蚱就能换一个铜板,刚开始只是官府收,后来各地药铺也纷纷加入收购,也是大批采购,不但本地药商收,外地药商也来收。 呃,这一来并州的蝗虫就有点短缺了…… 是的,短缺了,这个结果让不少人瞠目结舌。 官府一纸号令下去,原本可能造成并州大灾的蝗虫不仅成了赚钱的好东西,竟然还短缺了,这个就有点……真是一言难尽啊! 并州的蝗灾便这消失得无影无踪,与此同时,并州当地的驻军帮助百姓开挖管道疏通河道,于是当旱情缓解之后又遇大涝,但因为之前开挖疏通过河道,并州境内没有出现洪涝,更没有大批流民逃难的现象。 此事飞报入京,大业太祖很是感慨。 「军师这是娶了个贤内助啊。」太祖还是习惯性地称呼韦孤云当初在军中时的旧称,这些事,沈清欢当然是不知道的,她也不关心,总觉得那些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并州的蝗灾消弥于无形之后,他们就没有在并州州衙所在的愿城多加停留,反而没有惊动官府就径自悄然离去。 有时候沈清欢也会很好奇,想问某人一句「你到底是专门出来找我的,还是出门公干,顺道找我的」,可她到底也没问出口。 第三十六章 总觉得真这么问,多少有那么点儿自作多情的意味,何必自讨没趣呢? 「给你。」 沈清欢有些不明所以地接过某人朝她递过来的一张纸,打一开看,眼睛一下子便睁大了。 这……这是…… 韦孤云清冷而又好听的声音这个时候又再度响起—— 「钱,京城的票号可以兑换成真金白银,在全国各地也都通兑。」 这个大约就是银票的前身了,这个时空此时还没有银票这回事,这飞钱的性质差不多,只是大多只能在各州州衙所在的地方通存通兑,但已经具备了银票流通的功能。 「三万两!」她咋舌不已。 韦孤云摸了摸她的脸,道:「新朝初建,国库空虚,少是少了点儿,但应该够你零花了。」 三万两让她当零花! 果然是土豪才会说的话! 「卖药方的钱?」她迟疑地问。 韦孤云点头,「嗯,还有你的政事建议。」 「政事建议?」什么鬼?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扩大,忍不住伸手将她从一边抱过来,将她整个人箍到了自己怀中,语气慵懒地在她耳边道:「忘了你之前为什么应我那个条件了?」 沈清欢脸色瞬间炸红。 韦孤云低低地笑着,将她搂得更紧,不容许她从自己怀中逃脱,带着淡淡戏谑地在她耳边道:「我的欢儿做得很好呢,今晚要不要再满足我一下?」 我擦,这只大尾巴狼,那种事一次就够了,他还想再来?去死! 「属于欢儿你的功劳,为夫怎么能让你白忙一场,三万两不算多,多少也算是朝廷对你的一个意思。」 「谢谢啊!」冲着这三万两面额的飞钱,这声谢谢她说得很是真心实意。 这下,开店的启动资金有了,她终于摆脱赤贫迈入小康,人生颠峰什么的,她没那么大的理想,现在就已经挺不错了。 看怀中的人看着飞钱眉开眼笑的模样,韦孤云有点儿好笑,问道:「我一直以为欢儿你是不爱财的。」 沈清欢扭头送他一个「你是不是白痴」的眼神,关爱完他后说道:「谁说我不爱财的,我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罢了,只拿我自己该拿的而已。」 韦孤云不由轻笑,「那为夫的钱你要不要?」 「去,你又不是我丈夫,少天天挂在嘴边上说。」 「早晚会是。」他不容质疑。 「那就等成了那天再说,反正现在还不是。」 「不反对嫁给我啊?」他心情轻松地问。 沈清欢小心地将钱折好贴身收好,才一脸平常地说道:「这事我反对又没有用,而且这好歹也算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身分,就算将来万一有哪天你遇到了你的真爱,我还以耍一耍大妇的派头,挺好。」 韦孤云的心微沉,口中说道:「那我要护着真爱呢?」 沈清欢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淡淡道:「那也没办法啊,毕竟是真爱。不过,如果你的真爱不是我这样命格的话,只要你还不想清心寡欲当和尚,我的小命总归还是能保住的。但你要是有兴趣后庭花开的话,估计我是得担心一下自己生命安全的问题,要知道男人吃起醋来也是很恐怖的。」 韦孤云默然无语了很久。 最后,他干巴巴地给了她一个评价:「你懂得倒是挺多的……」断袖后庭,这事他知道的挺早的,毕竟他一直生女近不得身……但他实在对男人提不起性趣。 「马马虎虎吧,还算够用。」 韦孤云伸手在她胸前狠狠捏了一把,只觉自己心口有点闷。 「啊,你干什么啊,疼死我了!」 韦孤云哼了一声,没作解释。 沈清欢皱眉揉揉自己被捏痛的胸部,嘟囔了句:「莫名其妙!」这货绝对是更年期,常常就喜怒不定。 韦孤云又批了一会儿公文,才低头看了一眼,却发现怀里的人头一点一点的,这是困了。 可不是困了嘛,沈清欢对那些公文没一个铜板的兴趣,人被他箍在怀里又无所事事,便闭目养神,养着养着就困了。 韦孤云将她轻轻放倒,让她枕在自己腿上,伸手轻抚她光滑白嫩的脸颊,整个人的神情都变得柔和起来。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真没心没肺,还是将所有的心事都藏在了这副没心没肺的脸皮下?那次她突然失控时的哭诉,他始终记忆犹新。 他很清楚,自己不想看到那样子的她,那让他的心也跟着一起撕裂一般的痛。 现在这样没心没肺的模样,真也好,假也罢,总还是让人看着安心,至少证明还没到她无法忍受、想跟他摊牌的程度。 她的摊牌……韦孤云本能觉得自己无法承受。 他最怕的是她有一天会跟他摊牌说——我喜欢上别人了,你杀了我吧,因为我不想让你继续碰我了。 「欢儿……」他呢喃着轻唤,「别爱上别人。」你是我的。 他默默地在心里补全最后四个字。 晨曦的空气透看宜人的清爽,山岚弥漫,恍如仙境。 一个身着纯白道袍的身影在林间的草地上转挪腾跃,拳如流星,剑如行云。 黑丝头巾束发,紫玉簪轻插,衣白裤白袜白,脚上一双十方鞋,黑白相间。 招收,风止,衣静。 一缕调皮的晨光穿透叶隙落在道人脸上,那是一张十分俊秀机灵的一张脸,犹带着几分稚嫩与青涩。 随着一声带着暖意的轻唤,树下的白衣道人缓缓睁开了眼睛,黑漆明亮的眼睛清澈若水。 韦孤云并没有迎过去,而是耐心地等她抱着拂尘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 因为他自己的缘故,他难得看到她晨起练功的身影,今日倒是十分难得。 山间练功的年轻道人,彷佛整个人融入了这片山林,宁静岀尘,带着远离尘世喧嚣的淡泊,有那么一刻,韦孤云甚至觉得她原本就该是属于山林雾霭的,是他硬生生拽住了她问道的脚步。 伸手替她拭去额间岀的细汗,顺手在她光滑的脸上摸了一把,韦孤云的语气带着一种莫名的感慨与低落,「脸这么稚嫩,像个小孩子一样。」 再像小孩子有什么用,你当时还不是一样直接禽兽了。 似乎看出她心里的嘲讽,韦孤云凑到她耳边道:「不过,味道还是极好的,该有的都有了。」 果然是禽兽! 只有他最清楚在这身宽松的道袍下藏着怎样一副让他痴迷到失控的娇躯,不堪盈握的纤腰,饱满丰润的胸部,浑圆挺翘的臀…… 猝不及防间,沈清欢被人按在一株大树上,紧接着眼前一黑,那人灼热的吻便铺天盖地而来。 很快,两个人的身影便掩没在齐膝高的灌木丛后。 她如爆的长发被他解放岀来,披散在她光洁如玉的背上。胸前饱满的玉峰随着两人的动作微微颤动,一绺长发从她肩头滑下,遮住一处雪山樱桃,落在他眼中却是更添几分风情。 第三十七章 沈清欢闭着眼,双手在他肩上借力,在他腰间起起落落吞吐着他的巨大,强忍着不让自己发出太大的呻吟。 可是,他进得实在太深,顶得她好酥麻…… 腿间的蜜汁浸润着两人的结合处,让他们的结合更加顺滑。 一个时辰后,韦孤云亲手替她掩上了胸前的春光,替她打也了筒袜的系带,帮她重新束好了长发,簪好发簪,然后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靠在大树上欣赏林间的风景。 沈清欢的心还在发着颤,整个人发软,眼睛微闭,靠在他怀里异常的安静。 「我很高兴。」他轻轻地说道。 手指描画着她的胸形,他低低地笑着:「欢儿已经不讨厌我了是不是?」 沈清欢逃避现实地没吭声。 韦孤云吐岀口气,在她耳边呢喃,「水越来越多了,我进岀很顺畅……」不像之前时间一久就干涩,他就算自己能享受到,也知道她肯定不会很舒服,晚上就算再想要,顾忌她的身子也会刻意地节制。 情况好转是从她答应他条件的那天晚上开始的,当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主动的缘故,她的状况比平时好得多,让他很是得了些享受。 只是之后有事待办,不得不跟她暂时分开,等回来后一亲热,之中的变化感觉十分清晰,她果然不再排斥他的亲近了。 沈清欢红了脸,还是不吭声也不睁眼,这种生理上的反应最是瞒不了人,她都不知道自己能怎么响应。 两个人日日睡在一处,就算有过龃龉不快,随着时间过去,有些事自然而然也就淡了下来,她的身体已经跟他越来越亲昵,这是不争的事实。 记得上辈子有人说,阴道是通往女人心最快的通道,其实也有几分道理。 她和他之间的情况,大抵也有这么个意思,身体先沟通,然后感情慢慢在日积月累中培养增加变厚。 「想我了,嗯?」亲热之间都能感受到她的热情,真是难得。 沈清欢将头埋进他怀里,不说话。 韦孤云眼底都漫上了笑,将她往上抱了抱,手指在她的唇上摩挲着,心情好得能飘起来。 有什么比自己喜爱的女人也喜欢自己的亲热来得让人更欢喜的。 他抱着她静静地看了半天的树间草木,却丝毫不觉得无趣乏味,反而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欢爱过后的沈清欢有些困倦,不知不觉便在他怀中睡了过去。 韦孤云将两人的衣服整理好,抱着她走出了林子,外面属于他的车队正静静地等着。他将她直接抱上了马,车队缓缓迎着太阳的方向驶动。 沈清欢一觉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老高,她伸了个懒腰,抓了抓头发,问坐在边的某人,「什么时辰了?」 「未时。」 「难怪我好饿。」她忍不住伸手捂肚子。 韦孤云不由失笑,打开车厢暗格,从里面取岀一只带盖的银碟,拿开盖子,里面放着一只犹带热度的烤山鸡。 沈清欢眼晴顿时一亮。 「小馋猫。」 沈清欢把银碟放到自己腿上,双手齐动,左右开弓,吃得十分高兴。 韦孤云继续看自己的公文。 很快,沈清欢就消灭了那美味的烤山鸡,然后张着油腻腻的十根手指探到某人眼前,「我要洗手。」 韦孤云直接让人停车,他替她打开车门让她下车,然后又亲自提了水囊,伺候着她洗净手上的油腻。 侍卫们已经习惯了韦大人对沈道长的各种迁就,如今也算见怪不怪了。 他们其实打心眼里对韦大人表示理解,这辈子大概就只能有这么一个女人,那怎样都得哄着捧着把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才最放心。 洗完了手,沈清欢随便甩了甩,手上剩余的水渍很快便在风中消失无踪,她没有急着上车,某人也没有催她。 她在官道旁的空地上活动了下四肢,然后举目四望,随便瞅瞅。 老是在车上坐着其实也挺不好受的,更何况这时候的马车减震技术还是挺不怎么样的。前段时间也不知道某人干什么去了,她还得帮他伪装成他一直待在车里的假象,基本不怎么下车活动,力求给外人营造出一种某人贪恋温柔乡,整日跟她胡混的假象。 估计这要是一出话本子,那她就属于那种红颜祸水、勾引别人不务正业的狐狸精。 沈清欢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有点犯嘀咕,以她的长相来说,跟某人一比,明显某人更符合狐狸精的描述啊。 唉,连色都比不上一个男人,也是她这种女人的悲哀啊。 果然,两个人发生关系,她还是占了挺大便宜的。 按照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思路,她肯定不属于王八蛋了,幸好。 看着她脸上表情变幻的模样,韦孤云有点儿好奇,「清欢,你在想什么呢?」 「没,没想什么。」 这摆明就是欲盖弥彰,肯定是想了什么不太好的事。 韦孤云微眯眼,往她跟前凑了凑,又问了一遍:「没想什么?」 沈清欢左右瞟瞟,干笑了两声,压低声音道:「咱们两个在一起,你觉不觉得好像是你吃亏了?」 韦孤云勾唇,似笑非笑地睨着她道:「原来你今天才发现这个事实啊。」 沈清欢捂了捂自己的心口,瞪了他一眼。 不待她出口反驳,韦孤云手往她腰间一搂,笑道:「既然知道是我吃亏了,以后就对我好一点。」 下限呢?沈清欢用力瞪他。 韦孤云笑出声,然后一本正经地道:「你的马术不太好,以后多练练。」最后两个字他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给她一个人听,「晚上。」 沈清欢脸色爆红,这个不要脸的。 「对了,说起来,你怎么会骑驴不骑马呢?」 她表示对某人这样毫无诚意地转移话题行为表示鄙视,拒绝配合。 「你那头驴还挺奇怪的。」 小黄哪里奇怪了? 「你看,它跟大黑打起来了。」 什么?沈清欢赶紧顺着某人的手指去看,果然小黄和大黑打起来了,战况还挺激烈的。 一头驴和一只狗打架……呃,沈清欢表示自己以前真没见过。 最后以小黄一蹄子踹飞大黑结束了这次战斗,围观的众侍卫目瞪口呆。 沈道长家的家畜打起来也这么生猛,了不起! 沈清欢走到小黄跟前,伸手顺了顺它的毛,语气复杂地对它说:「小黄,你个头比大墨大这么多,不能歧视它年龄比你大,这样是不对的。」 「呴啊呴啊……」小黄鸣叫出声。 沈清欢跟旁边的恨生讨论。「它们两个一个吃草,一个吃肉,总不可能是因为吃东西打起来的吧?」 恨生的表情一言难尽,伸手抹了把脸:「就是因为吃东西打起来的。」 沈清欢震惊脸,「什么?」 第三十八章 恨生一脸无奈,「小黄一蹄子把大黑的一根骨头给踢飞了。」 沈清欢:「……」一根肉骨头引发的打架。 「小黄,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你先是踢飞了大黑的骨头,然后又直接踹了大黑,你很行啊!」沈清欢拍拍小黄的驴头,对它肃然起敬。 驴哥,你这是彻底黑化啊! 「韦孤云,我不坐马车了,我要溜溜小黄。」 韦孤云笑了下,没说什么,只自己一个人上了马车。 这段时间放飞自我的小黄又变成了某人的坐骑,倒也没做出什么反抗的举动。 小黄这个头儿、这身板、这分类,混在一群骏马中这么久,它竟然也没有产生半点儿自卑情绪,不得不说心理着实强大。 小黄载着主人一溜疾跑,然后就成了整个队伍的领头驴,反正这官道一眼不见底,顺着走就是了,倒不怕它走岔了。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 当悠扬的歌声响起来的时候,车中的韦孤云不由放下了手中的笔。 这曲子—— 「……常世人间笑哈哈,争名夺利你为啥……」 「……清静无为是吾家,不染凡尘道根扎……」 这歌恨生也是第一次听,觉得歌声真是道尽了修道者的心境,这应该是道长和他都下山之后,清欢自己唱来解闷儿的吧。 清亮带着禅意的歌声飘荡在官道上,引得人忍不住静静聆听。 「呴啊呴啊呴啊……」 突如其来一阵驴嚎硬生生破坏了美感,然后歌声戛然而止,许多人都不由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小黄却十分地精神抖擞。 有小黄在,沈清欢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唱到嗓子发干,因为小黄经常乱插入,根本不可能长久维系。 韦孤云坐在车中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 这只叫小黄的毛驴啊,在某些方面跟她家主人还是挺搭的嘛。 许多人在片刻的怔忡后,也忍不住面露笑意,这事想想确实也有点好笑。 车队就在这样和谐偶尔伴随着不和谐中,一路朝着前方行进着。 夜幕沉沉,一阵隐约的金戈铁马声响传入,震耳的喊杀声似乎就在人的耳边回响。 几个人站在山谷之外,谷内阴风四溢,未曾入内,已觉阴风扑面而来,就是从战场的尸山血海中拼杀出来的侍卫们也禁不住面色骤变。 「这里曾经是两军交战之地,那次大战死在这谷中的两军将士足有十万之众。」有侍卫开口说。 沈清欢面容冷峻,这是她少有的表情:「难怪如此了。」 韦孤云声音微沉,道:「麻烦吗?」 沈清欢点点头,「阵亡将士阴魂不散,得超渡安抚,我得做个大法事,勉强还能办到。」 「勉强?」 沈清欢抿了抿唇,「我没遇到过这么大的战场阴地,所以也不敢打包票。」 韦孤云直接道:「那就让其他人来。」他不允许她冒险。 沈清欢一笑,这一笑使她整个人都重新鲜活娇俏了起来,「没事,就算不成功,我也不会有什么伤害,试试嘛。」 这是跟他撒娇?韦孤云无语地看着她的小女儿姿态,最后到底还是在她的目光中败下阵来。 「恨生,你帮我。」 「发。」 「你们其他人都往后退吧,这里阴煞之气太重,站久了人受不了。」沈清欢让其他人离远些。 韦孤云没动,她却也没赶他,这货本身就是世间最大的凶煞了好吗,哪有邪祟敢找他的麻烦了,那纯粹是找死。 恨生看了看天色,问道:「子时开始吗?」 「嗯,子时超渡,不能误了时辰。」 「我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纸钱,得送给这些阵亡的将士上路。」她极其认真地对某人说。 「你们去准备纸钱,越多越好,子时前务必回来复命。」 「是。」有侍卫领命去。 「我去换衣眼。」 韦孤云有点儿奇怪她要换什么衣服,便跟着她回了车上。 半晌,沈清欢头戴纯阳巾,身穿杏黄八卦乾坤袍,脚蹬黑色云靴,手持拂尘,身背桃木剑,端端一个得道之人的风范。 韦孤云却是皱了皱眉头,从心底深处对这样装扮的沈清欢有种排斥不喜。 不是不喜欢她这个人,而是单纯对那身行头的不喜,总有种它们要抢了他的人的错觉。 恨生仍旧是那身寻常的道士袍,恭恭敬敬地等在外面。 沈清欢从马车上跳下来,直接招呼他道:「恨生,我们先到那边打坐吧。」 「好。」恨生完全是她怎么说就怎么做,从来没一个不字。 两个人走到离山谷不远的一处空地,然后衣摆一掀便席地而坐,面朝谷口,手中掐诀,口中念念有词,闭目盘腿打坐。 时间一点点过去,子时也在一点点接近。 在子时前,侍卫拉来了好几车用麻袋装好的纸钱,这是他们在最短的时候能弄到的最多纸钱了。 时辰到,恨生递上三炷香,沈清欢手持清香,法诀一掐,香点燃,袅袅轻烟直上云霄,持香三点头,祭天、祭地、祭鬼神。 一身法袍的沈清欢此时一脸法相庄严,左手持香,右袖在面前一拂,就见一张桌子凭空出现,恨生上前摆上香炉。 后面一群侍卫看得目瞪口呆,虽然他们整天「沈道长沈道长」的叫,其实本就没将她当成一个真正的道士。 实在是因为沈道长跟他们家大人的那关系,横看竖看也不符合出家人的模样,但此时见她化灵为物,着实的眼界大开。 原来,沈道长真的是一个道长啊! 「三炷清香敬鬼神,生前不论身后名,天地有正气,万物有阴阳……」随着她清亮轻缓的念诵,她慢慢朝前踏地。 步子却没有落到地上,她彷佛踩到了台阶之上,就那么一阶一阶地走了上去。 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到了那个慢慢凭空而的道者身上,她走的并不是一条直线,时不时会有变动,就似在走一个图案一般。 符篆从她的纸间流出,信手一挥便牢牢固定在空中,像一面面坚实可靠的小方砖一样悬浮在空中。 随着她最后一声轻斥「落」,所有的符篆都争先恐后地向着某一个点而去,瞬间那个点爆发出万道金光,将这夜空照得分外明亮,也将那凭空而立的道者照得光芒万丈,犹如神祗,庄严不可侵犯。 与此同时,谷口外祭桌前的恨生开始唱诵经文,焚烧纸钱。 一把把的纸钱落入火堆,化作道道轻烟,直上九霄。 「……万法归宗,道法自然,阵起……」半空中的清亮嗓音犹自在念。 随着四面大阵成,金光将整个山谷团团笼罩,空中的道者盘腿端坐空中,闭目念诵经文,不再有别的举动。 三炷清香燃尽,沈清欢突然自高空飘然而下,祭桌前再捻高香,重插入香炉。 第三十九章 「清气开,浊气降,阴阳二炁,和和为顺……身死万事休,黄泉路上结伴行,同袍并行下九幽……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阴阳二使,开路……」 轻斥声中,沈清欢手中桃木剑剑指西北,一道亮光劈向虚空,滚滚黑色犹如浩浩江流,齐齐朝着剑尖劈指的方向而去。 她就保持着那个动作不变,渐渐地额头上有冷汗渗出,身形微晃,舌尖一咬,左手食指将血抹上剑身,再劈一剑,大喝一声,「开——」 有血顺着她的嘴角涎下,看上去十分可怖,而她的脸色也渐渐变得苍白。 韦孤云死死握紧自已的拳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动作。他现在无比的懊悔,就不该对她心软,她果然力有未逮。 可此时此刻,他也不敢贸然上前打扰她,只能心急如焚地看着。 「恨生,撒钱。」 「是。」 恨生抓住两个麻袋,用力将之抛向半空,麻袋中的纸钱纷飞,恍似有灵,西北而去。 恨生手上不敢有丝毫停顿,继续狂洒纸钱,此时谷中阴风大作,阴火窜升,那些纸钱几乎是升空瞬间便化作了飞烟。 当金光渐淡,阴风消散,夜空星子恢复明亮的时候,沈清欢「噗」地喷出一口血,整个身子直直地向后倒去。 韦孤云第一时间上前接住了她的身子,却见她面若金纸,双目紧闭,恍似没有生息一般。 「她没事,就是消耗过剧。」恨生在一旁急忙开口。 韦孤云朝谷中冷冷看了一眼,手往她膝下一抄,将她打横抱起,疾步向马车走去。 恨生看了看,那被她聚灵化物的祭桌已经消失不见,香炉也掉落在地,他捡了起来,又将所能看到的纸钱全部捡起投入了火堆之中。 一些侍卫见状,也纷纷加入这个行列,渐渐地谷口周围的纸钱全部被投入了火堆,化成轻烟消散空中。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谷口时,那里再没有刺骨的风盘旋不去。 韦孤云在谷口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登上马车。 车队缓缓地继续向前行进,可是马车内的沈清欢却仍昏迷不醒。 若非她胸口尚有起伏,韦孤云险些都要认为她已经魂魄离去。 「你以后休想再做这种事!」他咬着牙恨恨地低语。 【第十章 正版女主登场?】 沈清欢作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她又回到了曾经熟悉的世界。 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电影、下馆子……做着以前熟悉的事,可是总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有什么重要的事被她遗忘了吗? 一天又一天,她渐渐变得焦躁起来,然后眼前的一切景象又换成了另一个景象。 是小小的沈小九被生父棍打鞭抽,耳边是母亲无助的哭求,场景变来变去,终于变到小九身死她穿越而来的那一天,景象变得越来越清楚,某个人的身影也在场景轮换中越来越清晰深刻。 「滚出去!」 她听到了一声暴喝,声音很耳熟,也很清晰,清晰得彷佛就在她耳边炸响一般。 「好吵。」 身边的一切似乎突然静止了下来,然后她的手被人狠狠地握住,一个声音带着些轻颤还有无法抵制的抖音,「清……欢……」 沈清欢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有好一会儿根本就没什么焦距,眼神有些愣愣的。 渐渐地,眼前东西清晰了起来,绛色的床顶、有流苏、床栏上的雕花很精致……她的目光终于落到抓着自己一只手的男人身上。 无论什么时候看,这都是无比妖孽的一只手啊! 轻轻勾了勾嘴角,沈清欢冲他笑道:「韦孤云,这是哪里啊?」 韦孤云瞪着她,不说话。 沈清欢眨眨眼,动动手指,被某人抓得紧紧的,抿抿唇,想说点什么吧,又不太敢,因为某人摆明现在处于十分火大的状态,上赶着找抽,这事还是不要了吧。 终于,韦孤云咬着牙笑出来,「沈清欢,你本事大啊,勉强的事你干什么要去做?啊,你知不知道自己昏迷多久了?那个杂毛臭道士就教你这样做人做事的……」他的声音从一开始的伪淡定、假平和,到后面的音量拔高,勃然大怒,一口气骂了某人足足有一盏茶的时间。 门外的侍卫纷纷在心里同情沈道长。 大人这次是真的很生气啊,沈道长从那天开始一直昏迷到现在,时间都过去一个多月了,他们大人每天的脸色都很差,脾气也很不好,看谁不顺眼,不是贬官就是抄家,最后吓得皇上生生硬批给大人假条,请他务必在家多多休养。 好家伙,再这么整下去,朝堂非得全请假了不可。 他们大人以前若是笑里藏刀,现在那就是直接下刀子,连个假笑都懒得给。 「我饿了。」眼看某人还有再接再厉的意向,沈清欢果断扮可怜,而她的肚子也十分配合地发出「咕咕」声。 韦孤云即将出口的话戛然而止,闭了下眼,叹了口气,「你呀——」 沈清欢陪笑,摇摇被他握着的手,「你抓疼我了。」 韦孤云都不知道要给她一个什么表情合适了,只是伸手将她揽到了自己怀中,「知道跟我耍赖了啊,真长进。」 沈清欢嬉皮笑脸,「你不是吃这套吗?」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她又不是大丈夫,正面扛上不行,当然要绕路嘛。 韦孤云面对这样的她,真是连生气都不能好好生了。 「韦孤云,人家真的饿了。」 韦孤云无奈地摇摇头,扬声道:「做些你们沈道长能吃的东西端过来。」 有侍卫领命而去。 沈清欢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听着自己的骨头喀咯作响,一脸痛苦地道:「我觉得我的身体都生锈了,这声响……」 然后,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着看自己的胳膊,眼睛眨了眨,又眨了眨,梦呓一般地道:「这……是女装……」道祖在上,弟子打从穿过来,天可怜见的只有少得可怜的穿女装机会啊,还都是童装款……这是多大的悲剧啊! 「是,女装。」他一看到那道袍火就不打一处来,她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哪有可能还让那身道袍来刺他的眼,戳他的心,一定要给她换。 沈清欢把两只手伸到眼前,扭头问某人,「好不好看?」 韦孤云难得沉默了。 最后,他安慰自己——清欢从小到大奇怪的时候一直挺多,她有这样的表现其实也不是太过奇怪的事,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到底好不好看?不好看的话,我以后还是穿道袍吧,反正我挺习惯的……」 「好看。」韦孤云咬牙切齿地说。 沈清欢咂咂嘴,怯生生地看着他道:「那个……不好看的话就别这么勉强夸我了……我挺害怕的。」 「噗」的一声,韦孤云忍不住笑了出来,「我跟你真……算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算帐,我不急。」 沈清欢反身抱住他的腰,道:「韦孤云,我才刚醒,你这样恐吓病号不好吧,没有你这样的啊!」 韦孤云抱住她,深吸了口气,道:「你也知道自己刚醒,身体这么虚就别招我,坐好。」 第四十章 沈清欢「哦」了一声,乖乖坐直身子,但马上又一脸苦色,捂住自己的肚子,有气无力地道:「好饿。」 「饿就对了,回到京城后,我请你师父来看过,你师父说你是离魂之症,只要每日灌点灵符水就成,所以你是真的挺久没吃过东西了。」十天时间不短了。 「我这八成拜的是个假师父吧……」沈清欢哀嚎。 她的惨样成功取悦了韦孤云,他决定今天就先放过她了。 长时间没有进食,现在进食也不能吃什么好东西,白米粥是最合适滋润肠胃的,一次还不能吃得多了,煎熬啊…… 反反复复的,一点点地让肠胃适应,这个过程对沈清欢来说真的是太过痛苦了,她饿得都能吞下一头大象,可现实却是她每次只能喝一点点白粥,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永远是火星跟地球的距离。 残酷。 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沈清欢努力地去观察屋子里的各种陈设。 可是,道祖在上,她对古董没有什么鉴赏力,那些博古架上摆着的东西,她看着都好平价。 「那些是古董吗?」她问某人。 「不是,我最近脾气不好,好东西怕砸坏了。」 沈清欢觉得自己心口中了一箭,想想电视剧里那些霸道总裁、邪魅王爷、变态皇帝什么的,哪一个对女主不是掏心掏肺?手指割破一小点,都能叫着「我灭你全家」的狠话。 怎么轮到她这里,一醒来也没见某人胡子拉碴满、脸颓废啥的,最后人家竟然还能考虑到心情不好的时候得砸些便宜货减轻负面情绪。 道祖在上,我莫不是穿了个假越? 剧本不对啊!我的心、我的胃、我的肝儿都不好了。 沈清欢生无可恋地趴到了桌子上,双眼放空,不理任何人,她想静静。 「在想什么?」 「静静。」 「嗯?」 「不要问我静静是谁。」沈清欢很是暴躁地抬头瞪了某人一眼,然后又有气无力地趴回去,嘴里喃喃地说:「我就想静静。」 韦孤云:「……」 他现在知道谁是静静了,她这是想静一静的意思。 他的嘴角忍不住扬了扬,继续去看自己手里的书。 沈清欢幽幽地盯着某人手里的书皮。 如果她的视力没有出现问题的话,那个应该是《某某跳花墙》吧? 做为一个国家的栋梁,朝堂上的形象代表,某人竟然看小黄书,这个国家真的还有希望吗? 沈清欢用力摇了摇头,用手拍拍脸,告诉自己:清醒一点儿,问题的关键不是这个,而是在她饱受饥饿折磨的时候,某人竟然这么有闲情逸致地翻看小黄书! 她果然是拿错剧本了,搞不好自己是女配高规格版,人家正版女主很快就要登场,唰一下就把她轻易刷下去成功晋级。说白了,她其实就是专门用来给女主角当垫脚石的,而且是实力很不怎么地的通关小boss,一推就倒的那种。 道祖在上,弟子果然还是只能跟您混,这惨淡的人间,不值得。 韦孤云手里是拿着书,可其实他并没有在看,他的目光主要还是落在屋子里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她虽然有问换了女装是不是很好看,但其实她好像一点儿照镜子检验一下的欲望都没有。整个人的关注度都是混乱的、毫无逻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刚醒过来的原因。 粉白色的对襟轻衫,藕荷色的百褶裙,青丝束腰,长发披散,刚刚因为吃饭,她很顺手地替自己绑了一根大粗辫子拉到身前垂放。 整体看的话,这身衣服还是很配她的。 之前她初醒来跟他耍赖卖乖时那股活泼机灵劲儿怎么看都充满了灵动俏皮,可现在却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趴在桌上,双眼发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什么都没想,单纯就是在发呆而已。 人间不值得……喃喃着,她慢慢闭上眼睛。 「清欢——」韦孤云的声音又急又大,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似的。 沈清欢睁眼朝他麻木地看了一眼,又闭上,嘴里继续喃喃:「神经病……」她都这么惨了,还一惊一乍地吓她。 韦孤云手抚着自已的心口,只觉得刚才那一刻,自己的一颗心简直是死去活来。她那彷佛油尽灯枯一般的神情,再配上嘴里那什么「人间不值得」,简直没把他吓得魂飞魄散。 还好还好,她只是神情惨了些,人没事。 「饿死了……」游魂一样的低喃在屋子里时不时地响起。 韦孤云雷打不动地就守在靠窗的软榻上,盯着桌子边那个游魂似的人影。 在她没有完全恢复之前,他说什么都不会离开她半步的,她这情况看着怎么都透着一股让他胆颤心惊的不正常。 面向太阳升起的地方,汲天地之阳气,五心朝天,三花聚顶,体内气息运转一周天,整天都神清气爽。 沈清欢在蒲团上伸了个懒腰,长长地吐出口气。 「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努力生活。」她像喊口号一样喊出这样一句,然后从蒲团上跳了下去。 因为蒲团是摆在凉亭的石桌上的,她下蒲团就是直接下桌子,所以用跳。 调整好胃,终于能正常进食的沈清欢心情好得跟什么似的。 她养身体的这段时间,某个人竟然都没有来骚扰过她,这让她大出意外。 进而忍不住想到一件事,真正的女主应该是岀现了吧?一定是各种王八之气大开,各路英雄雌伏,人人都争着抢着把她捧到手心里,各种呵护备至。 人比人,气死人。 像她这种杂草命,也就适合深山道观求仙问道,万一道祖瞧她可怜,给她个机会成仙呢? 沈清欢低头掸掸蓝色道袍,稍整整理了一下衣襟,抓着自己的拂尘就往院外跑。 女主疑似岀现,她这个高规格女配得给人腾地方啊,趁着手里还有点小钱,先找恨生陪自己出去盘个店再说。 在生存面前,爱情根本就不值一提,饭都要吃不上了,为爱伤心为情感冒的,傻不傻,先让自己健康活下去再说吧,没准爱情就又来了呢。 这谁能说得准,是吧? 府里的侍卫们对她的态度还是挺不错的,也没人拦她,任她就这么在府里一溜烟的跑过去。 「恨生、恨生……」她一路叫嚷着就跑进了恨生住的小院子。 院子里刚刚练完武功的恨生看到她,脸上就不由带了笑,这样活蹦乱跳的清欢看得才让人安心。 「清欢。」 「我们出去转转。 「好。」 「带上大黑和小黄一起。」 「好。」 于是两个道士,一个骑着驴,一个领着狗,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业朝的京城大街上。 看街上百姓脸上的笑,就知他们是真心觉得这里远离战乱纷争的,百姓家居乐业,向着美好的生活努力。 new第四十一章 「恨生,你知道这京城的寺庙道观在什么地方吗?」 「韦公子不喜欢那些地方,所以我没去过。」 简而言之,他在京城的时候是某人带他去哪儿他才去哪,因为某人讨厌寺庙道观,所以呢,恨生虽然在大业的京城待过,但地方不熟。 沈清欢心里也清楚,恨生的性格就不是没事到处乱晃的,她就是顺口问问,其实没抱太大希望。 「恨生。」她叫了他的名字,在恨生望向她的时候,却又半天没说话,恨生却一直很有耐心地等着她的下文。 「我……我师父,还好吧?」 「上次道长来府里查看你情况的时候,我有见过,看着还不错。」 「那他出天牢了吗?」 恨生挠挠头,「好像韦公子又把他给关进去了,说是还不到放他出来的时候。」 沈清欢:「……」他们这一对倒霉的师徒啊,果真是倒霉都倒到同一个人身上。 恨生看她不说话,又忙说:「你不用担心道长,韦公子对他还是不错的。」虽然住的是天牢。 沈清欢笑了下,一副无所谓的口吻道:「我不担心,师父他老人家福大命大的,肯定不会有事。」这场牢狱之灾只能说是被她给牵累的,这么一想,自己好像有那么点扫把星的意思…… 啊呸,她才不是扫把星,是某个人对他们师徒两人来说才是实打实的扫把星。 「走,咱们先去票号。」出来逛街,口袋没现钱可不行,先去银行提现金去。 「好。」 票号这个地方,恨生倒是知道,因为某人去过。 银行这地方吧,甭管什么时空什么朝代,那必须高大上,否则老百姓看着你那么酸,肯定会想——我把钱放你这儿能安全吗? 建筑外观高大上,服务人员态度也是一级,个个五官端正,服务热情周到,让人宾至如归。 「不知道道长您想提取多少现银?」服务的伙计彬彬有礼地询问。 「先提一千两吧,其中一百两给我换成散碎银子搭配铜板。」 「好的,您请稍等。」 沈清欢和恨生依言坐在一边喝茶。茶的好坏,沈清欢品不出来,也就解个渴罢了,恨生跟她差不多。 沈清欢捏了块高几上的点心吃,入口唇齿留香,好吃!她不由眼睛微微眯起,突然一声轻微的哼声传入耳中,明显透着轻视鄙夷。 百无聊赖的沈清欢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结果却看到一个年轻俊秀的锦衣公子看着她和恨生这边。 沈清欢秒懂,可能是因为她跟恨生喝茶吃东西的举止有点儿给人乡下人的感觉吧,他们这是被鄙视了。 这也正常,他们两个严格说起来就是从深山出来的土包子,根本没见过多少大人物,档次低是事实,这种事没什么好生气的。 沈清欢淡定地又捏了块点心吃。 他们一杯茶没喝完,负责她这边业务的伙计已经提了一个包袱走了过来,将重新誊写过的票根递过来。 「道长,您的票根,请收好。」等沈清欢验过票根上的数额后,伙计又适时奉上那个包袱,「里面是您提取的现银,一千两整,其中一百两照道长您的吩咐,给您换成了零钱。」 沈清欢打包袱看了看,里面有一个小钱袋,应该是那一百两碎银,其他都是五十两一锭的元宝,数目没错。 她抿唇一笑,把那个小钱袋直接系到腰上,然后将包袱系上,对一旁的伙计道:「数目都对,麻烦了。」 「您客气了,欢迎下次再来。」 「嗯。」沈清欢扭头招呼恨生走人,恨生沉默地跟上。 大黑和小黄在票号外等着他们,主要也是为了考虑其他客人的感受,所以票号这地方宠物不准入内,大黑就只好跟小黄待一起了。 出了票号的大门,沈清欢就把手里提的包袱直接给恨生了,恨生连忙接过去直接抱在怀里。 手里现在有钱,沈清欢第一件事就是去不远处的包子摊上买了几个肉馅大包子,跟恨生、大黑一起分了,没有小黄的分。 「哎,那不是丞相大人府上的那条黑狗吗?」 「没错,那个恨生也是跟在丞相身边的。」 「那么,那个骑在驴背上啃包子的道士是……」有人眼睛蓦地瞪圆,吃惊张大的嘴巴能塞下一颗鸭蛋。 关于韦丞相的八卦不知道有多少人保持着高度兴趣,时刻关注着事态发展。 早听说韦丞相找到了一个不惧他命格的女冠在身边,只是回京的途中遇到了些事,女冠似乎是为了超渡外战场上十万将士的亡魂受了伤,昏迷不醒,然后韦丞相的心情就变得很差,看谁都不顺眼。 可是他一看谁不顺眼了,马上合情合理、证据齐全地让那人或被贬或被抄家了。 这就有点儿太凶残了! 最后,皇上强制韦丞相在家休假,后来听说女冠醒了,韦丞相也终于恢复了正常,大家可以跟他正常的同朝为官了。 因此大家对那个传闻中的女冠很好奇,可谁也没见过这个人,就没有谁敢不知死活跑到丞相府去围观。 现在竟然让他们在大街上见到了传闻中活生生的女冠,道祖在上,这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啊! 那女冠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模样,脸上的稚气都还未完全消失,可惜落到韦丞相那个旱了二十多年的老男人手里,一路同吃同住,肯定早被吃干抹净了。 此时一条身影飞快地从沈清欢的身边跑过,啃包子的她扭头看了一眼,「大黑,去。」大黑狗风一般朝着那刚刚跑过去的身影追了过去,很快,许多人就听到一声凄厉的哀嚎,还有汪汪的叫声。 这是被狗咬了吧?许多人都同情地摇头,这是偷东西碰到钉子了啊! 小黄根本不用人吩咐,十分自觉地掉了个头,朝着大黑冲去的方向哒哒跟了过去。 在一处小巷旁,一个一身粗布短褐的少年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腿正在哀哀惨叫。 大黑则在边吐着舌头牢牢地守着他。 走到这里的时候,沈清欢手里的那颗肉包子总算是啃完了,她掏出帕子擦了擦手,手诀一掐,「收。」 随着她这声「收」字,一个钱袋从地上少年的身上飞了岀来,直接落到了她的手里,她掂了掂,是她的钱袋,重量没变。 少年抱着自己的伤腿,瞠目结舌。 沈清欢看着他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道:「做什么不好,做贼呢?偷谁不好,偷我呢,你今天印堂发黑,还是不要乱走动的好,少年。」 「汪汪。」大黑出声应和。 「恨生,包袱给我,你去帮他看看腿。」 「嗯。」恨生将手里的包袱递给她,走过去察看少年腿上的伤。 「问题不是很大,我帮他抹点药膏就好。」恨生先朝沈清欢说明了一下情况,然后熟练地掏出个银盒,挖出一些药膏直接抹到了少年的腿上。 沈清欢看了看他手里的那个银盒,说了句,「专门给大黑配的吧?」 「嗯,盒子是韦公子给的。」 第四十二章 「你跟大黑在京城的时候它到底咬了多少人啊?」 「没数,好像不少。」 沈清欢满是敬佩地看着大黑,由衷地说了句:「你成功地诠释了什么叫狗仗人势,跟我混的时候,你可从来不干这种事的啊!」 恨生忍不住笑了。 大黑:「汪。」 「大黑,咱们商量商量啊,我可不是韦孤云,你以后别看谁不顺眼就咬啊,我怕赔不起医药费,知不知道?」 「汪。」 「那咱们说定了啊,不许反悔。」 「汪。」 「再赏你一颗肉包子吧。」 「汪。」大黑跳起来一口接住包子。 「恨生,走吧,我们还有正经事要做呢。」 「嗯。」 两个没有再搭理地上受伤的少年,直接转身离开。 就像沈清欢说的那样,他们确实有正经事要做。 银子提出来了,现在得去找合适的铺子,然后盘下来。 京城居,大不易,坐吃山空是不行的,总要钱生钱,俗话说坐吃山空不如日进一文嘛。 「去找铺子了?」 一进屋子就听到这句扑面而来的问话,沈清欢怔了下,顺着声音来处看去,身家居便服的韦孤云正歪坐在她尾里的靠窗软榻上,手里拿着本书,她怀疑是小黄书。 自打她昏迷醒来时看到某人在看小黄书后,之后但凡看到他手里握书,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小黄书。 「嗯。」 「想开什么店?」 「香烛符篆纸钱店,反正就是卖些烧香拜佛、驱邪避灾的符篆香包之类的东西。」 韦孤云一言难尽地看着她。 沈清欢不以为意地道:「我本来就只会这些东西啊,开这种店多正常啊。」做生不如做熟嘛。 韦孤云放下手里的书,道:「过来。」 沈清欢乖乖地走过去,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人家的地盘上那就得低头。 韦孤云将她搂进怀里,手自然地在她腰上探了探,眉头微蹙,「你的饭都吃到哪里去了,这么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养回来?」 她受伤迷的那一个月,体重直线下降,好不易调理好了肠胃,养了几天半点也没见她有长肉,明明平时吃的也不少啊? 「哪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她干巴巴地如是说。 「好好吃饭。」 「我一直有好好吃啊。」她一直有配合好好养身体,毕竟身体是自己的,必须养好。 韦孤云哼了一声:「身子没有养好就敢出去到处乱跑?」 「已经好了啊。」沈清欢觉得某人的「养好」标准可能定得有点儿高。 「你以为能正常进食就算养好了?」韦孤云的手从她的胸到她的腰、臀,一路往下:「这里这里,肉都没了,摸着手感也不好……」 沈清欢一头黑线。 我擦,这个流氓! 他现在根本就是因为她不可控的瘦身,导致他手感下降产生的不满情绪爆发。 她连假笑都扯不出一个来应付他。 冷空气突然袭身,沈清欢「呀」的一声,本能就想伸手去掩衣襟。 「掩什么?」某人的声音带了些不满。 沈清欢手抓着散开的衣襟,一时不知道是该掩上还是该配合某人直接扯开,好方便他浏览全貌。 韦孤云却像已经耐心用尽,从榻上直接站起,双手一抄就将她直接抱了起来,目标——床。 沈清欢的心情有点复杂。 女主出现,命格不符,某人干看不能吃,这是专门跑她这儿来泄火了, 做为一个学道小有所成的道士,混到她这个样子,她真丢师门的脸。 韦孤云的步子越迈越大,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外间距离内室原本并不远的距离,此时在他眼里简直就跟万里长城差不多。 终于到了床边,他迫不及待就直接将她压上了床,甚至根本来不及先帮她褪去衣服鞋袜。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韦孤云鼻腔里发岀一声类似舒服满足的轻笑,手却继续在她的上摸着。 没有人说话,床帷内只有欢爱方尽的人带着激情过后的激喘与暧昧。 终于平顺了呼吸,沈清欢脑中渐渐恢复清明。 身上的人像一座山一样压着她,手还特别不老实地到处乱摸乱捏。 「别……还没吃晚饭……」 韦孤云发岀一声愉悦的轻笑,搂着她翻了个身,变成女上男下的姿势,他的手轻抚着她的长发,「别担心,为夫不会饿着你这个小妖精的。」他还想晚上好好品尝她的味道呢,当然会先将她喂饱了。 沈清欢趴在他胸前不说话。 韦孤云只当她是累极了,也不勉强她开口,他刚才要得多凶狠,他自己知道,甚至可能对她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他也知道,可他控制不住,他太想念她身体的味道了,能忍到现在才碰她,已经到了他的极限。 这段日子他怎么熬过来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下个月我们成亲。」 啊?成亲? 她听错了吧,难道不是疑似已经有女主出现了? 「成亲?」 韦孤云听出了她声音里的不可置信,眼睛一眯,整个人的气息都为之一冷,「怎么,不想嫁?」 沈清欢赶紧摇头。 韦孤云这才又恢复了风流意态,带笑道:「成亲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只要安心待嫁就好。」 「哦……」让她操心她也不懂啊。 「礼服原本是做好了,可现在你这样子,恐怕还得重做,怕是会有些不尽人意……你就不能好好吃饭,把自己养回来?」末了,韦孤云忍不住类似抱怨地说了一句。 原来嫌弃她瘦,是怕到时候撑不起先前的礼服,倒还算是有心。 「重做就算了吧,我瘦是瘦了些,架子又没缩水,宽袍大袖的不显眼。」劳师动众的太折腾了,那结婚的礼服还多半是穿一次就废了不划算。 「成亲这样的大事,怎么能马虎?」韦孤云却有自己的坚持。 「太浪费了。」她实话实说。 「我这辈子就娶一次,你也只嫁一次,再浪费都要的。」他笑着捏捏她的下巴。 虽然知道有些不合时宜,甚至可能估计有点找虐,但是那件事如鲠在喉,沈清欢不问个清楚明白,心里不舒服,所以她还是开口了。 「韦孤云,你之前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我还以为你遇到真命天女,跟她培养感情去了。」 韦孤云冷冷地看着她。 沈清欢迎着他不善的目光,头皮有些发麻,但还是硬着头皮往下说。「你之前那么重欲,我调理好肠胃后,就算身体尚虚,过夫妻生活还是可以的,可也没见你出现,所以我觉得是不是……」 韦孤云似笑非笑地勾起唇,「你果然是个傻的,我多久没碰你了?当时你那身子我敢沾吗?万一弄伤了怎么办?」 第四十三章 沈清欢干笑,她真没想过这只禽兽还有这么为她考虑的时候。 韦孤云却还有下文,「我连见都不敢见你,就怕见到你就忍不住要你,我忍得那么辛苦,你却以为我另结新欢?」顿了顿,他随恻恻地盯着她,「沈清欢,你果然太久没被我收拾了。」 沈清欢苦笑,他的「收拾」她听明白了,所以是真苦。 「这么着急去买铺子,是想跟我划清线?」韦孤云身上的戾气简直都要溢出来了,他突然想到她今天的行为,前后一联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沈清欢赶紧开口解释,这要不解释,麻烦就大了,「不是啊,买铺子这事不管你有没有另结新欢我都要做的啊,我也不能坐吃山空啊,我还得养恨生大黑他们,喔,对,我师父也得我养老啊,难不成你愿意我拿你的钱养他们?」 「想都别想。」用他的钱养别的男人,当然不可以。 「所以了,我肯定得有个经济来源啊,你大概也不会让我去接什么阴活儿,对不对?」 韦孤云一想到之前她受伤昏迷的事,脸色就十分难看,硬邦邦地道:「当然。」 「可我会的东西也就那么些,只能退而求其次了,阴活儿我不接,做点相关的周边产品销售就成了。」 「嗯。」听她解释得清楚明了,韦孤云心里的火也就自然消散了,继续享受鱼水之欢后两人的亲昵相处。 「哎,你别再乱摸了,一会儿又起火,我还要吃晚饭呢。」沈清欢按住他不安分的手,带了点埋怨地说。 韦孤云笑了一声,「准备热水。」 他一扬声吩咐,外面就有人应声。 这种事,沈清欢已经习惯得麻木了,根本谈不上介意。 被人听床脚听到这种习惯程度,不麻木怎么办? 「我们洗洗,你也换身衣服。」 「女装?」她讶然。 「当然。」说到这个韦孤云还是忍不住皱了下眉,「你怎么就对道袍这么情有独钟,我给你准备的女装怎么都不穿?」 这个时候沈清欢哪里敢说自己之前的真正想法,只能略显尴尬地说:「我不太会穿……」 韦孤云:「……」好吧,这个是他的失误,不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帮你穿。」对此,他乐意效劳,不但管穿,还管脱。 沈清欢:「……」总感觉某人的笑特别不怀好意。 之后发生的事,也证明了沈清欢的直觉某个人确实是不怀好意。 【第十一章 成亲之后大开荤】 沈清欢的店铺终于在几天后盘了下来,那是位于城中商业街一个位置较偏僻的一间小店铺,价格也不贵,五百两银子,当面交讫。 京城,果然是大不易。 这条商业街的整体设计属于商住两用,小店的店面沈清欢目测不超过十二坪,后面有个小天井,真是小得不能再小了,然后就是一个主屋、一间厨房和一个小储物间。 至于五谷轮回之地,那都在后门处。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店面地置偏一些倒不妨碍,她开的是香烛符篆纸钱店,这种店本来也不适合开在商业繁华区。 店铺的名字是沈清欢起的,就叫「福店」,生前福,死后福,总之都是福。 沈清欢和恨生用了几天时间把小店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其实,沈清欢也就头一天的时候有参与打扫,后面就因为某些不可控的因素,没能出丞相府,只好让恨生一个人完成清扫工作。 「韦孤云,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因为这事,沈清欢还是适度地跟某人抗议了一下,当时刚刚沐浴完的丞相大人,只披了件几近透明的丝袍,模样简直能让同性看到都喷鼻血。 不过,沈道长法力高深,定力足够,还是很镇定的,就是把目光稍稍偏移了一点点。 自带强烈春药气息的丞相大人走到雕花大床边,随手把丝袍一扔,袍子稳稳落到了一旁的屏风衣架上,他大马金刀地往床边一坐,沈道长的气场顿时就弱了十分之四还多。 「那店是开来赚钱养他们的,让他收拾就行了,你不必去。」这是他的答案。 「可那是我的店啊,我也要看着收拾嘛。」沈道长声音越来越小。 丞相大人直接把人扑倒,就地正法前好心地跟她说了句,「到时候动嘴,别动手,否则我做到你下不了床。」 沈道长于是屈服了,被人做到下不了床这种原因太过羞耻,沈道长脸皮有点接受不了,所以,收拾店面的事就是恨生一个人干了。 香烛纸钱,他们进货也成,自己做也行,两个人决定自已做。 符篆的话就只能沈清欢一个人完成,毕竟这是她的专业领域,恨生做做香烛、剪剪纸钱还行,基本驱邪的小道术恨生也懂一些,但他毕竟不是太清门人,也是懂一些罢了,像符篆这等高深的道门传承,恨生是不憧的。 符包、香囊之类的,沈清欢联系了一个绣庄长期供货,福店的事也就算基本搞定了。等到店内商品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就能择期开店了。但准备商品这事颇费功夫,一时半会完成不了,毕竟全是纯手工制作,不是机械流水线操作。 福店开业的事短时间不行,但是沈清欢和丞相大人的婚期却马上就要到了。 丞相大人娶亲,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非某些老天造成的原因,他的个人综合实力,根本不可能拖到这样的年纪才成亲,跟他一样年纪的人孩子都快要或亲了。 生女近不得的桃城玉郎即将名草有主,不知多少闺中少女碎掉了一颗芳心。至于已婚妇女会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这个也不太好说,毕竟桃城玉郎容颜太盛。 而沈清欢的体重到底没能在婚期前恢复到以前的水平,礼服自然另外新做了一套,按丞相大人的话来说——赶了些,可能不如第一套那样精细。 可是新做的礼服对于沈道长这样的土包子来说,已经是高级手工订制6p待遇级的了,她很满足。 都说嫁衣寄托着一个女人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所有期许和野望,一针针一线线都寄托着感情,成亲的时候穿着自己亲手缝制的嫁衣,跟良人拜堂成亲,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只是很多女人并没有获得她们少时期许的幸福罢了。 沈清欢不会绣花,针线活儿水平勉强够用,嫁衣也不是自己动手的,但她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有着自己的期许。 「在想什么?」韦孤云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沈清欢穿着大红嫁衣愣愣地坐在桌子边。 因为他命格的原因,即使是成亲,府里上上下下也都看不到一个女人,准新娘、未来的丞相夫人身边是连半个服侍的丫鬟都没有。 绣坊的人每次来量衣试服也都是选丞相大人不在的时候,八字不硬的女人根本就不敢跟丞相大人打照面好不好。 「想成亲后的事啊。」还有些没回过神的沈清欢下意识就将心里的话顺嘴说了出来。 「婚后的事?」韦孤云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打量着她穿嫁衣的样子。 第四十四章 大红色衬得她脸色越发白嫩,容色娇艳,时常被挽成道髻的长发也梳成了少女的双丫髻,髻上簪着几样精致简洁的发饰,让她整个人显得分外俏丽娇憨。 她没有耳洞,所以也就没有戴耳环,整个人也是素面朝天,不染半点脂粉。 沈清欢终于回过神来,眼见某人的目光越来越火热,不敢挑战他的自控能力,从桌边起身道:「我先去把嫁衣换下来吧。」 「嗯。」他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损了嫁衣,婚期在即,还是别节外生枝的好。 沈清欢进内室将试穿的嫁衣换下,然后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将手里端的放着嫁衣的锦盘放到桌上,重新在桌边坐下。 韦孤云看了看嫁衣,又看了一眼换了寻常衣裙的她,俏丽依旧,娇憨仍在,只是少了份说不出来的味道,那应该是只有嫁衣才能赋予女子的东西吧? 「衣服饰品都没问题了。」她对他说。 韦孤云接过她递来的茶,喝了一口,点头,「那就好。」 沈清欢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我师父呢?」 韦孤云看着她就是一笑,往她那边倾了倾身,带戏谑地道:「我还以为你一直不打算问了呢。」 沈清欢瞪了他一眼。 韦孤云重新坐直了身子,又喝了口茶:道:「放心吧,我们成亲的时候他一定会到场。」 「不至于吧?」她早就是他盘里的肉,还握着个人质,有意思啊。 韦孤云哼了一声道:「至于。」 沈清欢不禁小心翼翼地问:「我师父做什么了吗?」 韦孤云脸色就是一冷,把手里的杯子放下。 沈清欢下意识往后缩,心里大叫,我草,师父您到底干什么了? 「他说我是断子绝孙的命。」韦孤云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往外挤。 沈清欢在心里默默地说:这挺正常啊,毕竟你有这么大的阴怨凶煞之气…… 韦孤云的手猛地在桌上用力一拍,咬牙切齿地道:「他还说有办法让我有子嗣,但他不想告诉我!」 果然是她师父会干出来的事,垃货师父啊,不但坑徒弟,他还坑自己! 您以前常说看破天机不能说,不能说您就咬死了别说,您这说半截藏半截的,明显欠抽啊!就算是师徒,我也不同情您的,真的! 「那我师父要是一直不说,你难道就一直关着他啊?」不同情归不同情,但该尽的义务还是得尽一下。 韦孤云吸了口气,勉强把那股愤怒压下去,挥了下右手,道:「没有,我们成亲那天就放他出来。」 「真的?」 「嗯。」 「那子嗣?你不介意了?」 韦孤云忽然伸手摸了一把她的脸,笑道:「有就养,没有也落个清静省心,免得有了孩子你的心思分散。」 「豆%豆#小~说提-供。」 「那你还关着我师父?」 「不喜欢他说话的欠揍样儿。」 好吧,这个她真没办法替师父说话,她几乎能想象到师父当时说话的语气神态是多么地欠揍! 「你过来。」 「嗯?」 「让我抱抱,我一想到你师父就很火大。」韦孤云忍不住皱了下眉。 沈清欢乖乖地起身,特别柔顺地坐到他的大腿上,窝进他怀里。 韦孤云一将她抱入怀里心情就平顺了许多,抬起她的下巴,低头吻上她的唇,跟她很是唇舌纠缠了一番,才松开了她。 沈清欢双手环着他的脖颈,俏脸绯红,双唇更像是被染了上好的胭脂一样红艳艳的,韦孤云心情愉悦地看着她,把她往上抱了抱,又在她被他品尝蹂躏过的唇上啄了口,「说说你对咱们婚后有什么打算吧。」 「啊?」 「你刚才不是说在想成亲后的事?」他提醒她。 「哦,」沈清欢问他,「那你说,咱们现在这样跟没成亲有什么不一样?」 韦孤云毫不迟疑地道:「名分不一样。」到时候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死后也是要跟他埋一起的,会入他们韦家的家谱,生生死死都是要在一起的人。 「这倒也是,那还有别的吗」 韦孤云沉默了,他好像真的找不到别的不一样的地方了,两个人现在这样相处,已经像极了老夫老妻的相处,同吃同住同睡,婚后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别的变化,依旧会是同吃同住同睡。 沉默之后,他笑了,将她在怀里换了个姿势,变成跨坐在他双腿上,揽着她的腰,跟她头碰头,嘴贴嘴地道:「这样的婚后生活挺好,不是吗?」 「嗯。」反正一样是过日子,平地起波澜什么的不是很好,平淡一些才是福。 他的舌撬开她的唇探入她的口中与她的舌相缠,沈清欢搂在他脖子上的手慢慢收紧。韦孤云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欲望中挣扎岀来,伸手在她臀上打了一下,哑着声音道:「小妖精,被你勾得差点儿忘了正事。」 睁着一双染满情欲的迷离眸子,沈清欢无辜地看着他。 韦孤云忍不住又凑过去吻她,但也只吻了一小会儿就松开了,他沙哑着嗓子说:「我书房还有事,你乖乖待着。」 「哦。」 韦孤云克制着自己把她从身上扯下来,将她按坐在一边,然后起身,又说了一句:「别乱跑。」 「嗯。」 这才整了整衣服,大步走了出去。 十月初八,大业丞相韦孤云成亲。 在前两天,也就是十月初六的时候,原属大盛朝的幽州因守将举城投降而成为大业朝版图的一块,就此大盛朝有的两州中的徐州便被大业朝的幽州、并州,荆州三方夹击,情势岌岌可危。 如今大业朝廷上下俱是欢欣鼓舞,又适逢丞相大婚,宾客如云啊!只可惜,来客中清一色的男人,无论老中青,就是没有一个女眷。 这情形大家都毫不惊奇,大业丞相那个闻名天下的体质,早不是什么秘密了。 对于他竟然还能找到一个在他身边活蹦乱跳的女人当妻子,大家纷纷表示,这绝对是老天开眼了。 当然,也有人觉得是老天瞎眼了。 有后面这种想法的人,一般来说都是韦孤云的敌人。 徒弟成亲这天,云中子终于从大业朝的天牢里走了出来。他身上穿的是簇新的道袍,全身从头到脚,全给换成了高档货,真正的童叟无欺,就连拂尘柄都给他弄了上好的白玉,拂尘丝全是难得一见的雪蚕丝,奢修到浪费的地步。 但云中子对这一切都坦然受之,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如今亲事底定,某人对他是没什么所求,可韦家有人对他还有所求啊,呵呵。 「云真人,您请。」两鬓花白的姜丰华恭恭敬敬地对着云中子做出请的手式。 一辆红檀木制车的双马拉马车静静地停在不远处。 云中子轻轻一颔首便不紧不慢地朝着那辆马车走去,泰然地登车入内。 姜丰华亲自驾车,将人直接送到了丞相府上。 第四十五章 这位真是韦家的祖宗,且不说他徒弟合了公子的命格,马上就要是韦家的儿媳,这韦家以后的血脉香火能不能传承下去,还得看这位祖宗肯不肯大发慈悲给个法子破解呢。 公子不屑搭理云真人,这个没办法勉强,但是他们家老爷可不能任韦家的香火无人继承,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让真人开口,好歹也弄个后代出来告慰韦家的历代祖先。 丞相府的管家是姜丰华的儿子姜世凡。 一大早起就开始站在门处迎客的姜世凡,一见到父亲驾着马车而来,赶紧疾步迎了上去,「父亲。」 姜丰华冲儿子点了下头,跳下车辕,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恭迎云中子下车。 姜世凡站在一旁,一样的恭敬。 云中子在许多人的侧目中,一路目不斜视、大摇大摆地就进了中堂。 「真人来了,快请上坐。」一身喜庆衣服的韦祖光一脸笑意地迎上几步。 「嗯。」云中子冲对方拱了拱手,然后在父母高堂的另一边位置坐了下来。 韦夫人头发花白,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但气质端庄,很有一府当家主母的气势。也是一身的喜庆衣裳,头上没有金银玉饰堆满头,只是简单簪了几样钗环。 她没有说话,只是起身对云中子福了福身。 这位云真人跟他们韦家也算是渊源深厚了,多年前云儿初诞他便寻上门来,留下建言即飘然而去。谁想多年后,云真人的徒弟却是云儿命定之人,这缘分,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他们说起来也算是亲家,只是云真人是方外之人,他们倒不好攀这枝。 说到抱孙子的心,韦夫人比丈夫只多不少,为了子嗣的事,家中后院多了多少的莺莺燕燕,可却是半点儿用处都无,而未来有没有孙子,还得指望云真人松口,他们夫妻哪敢不对云真人毕恭毕敬,就差给他供长生牌位了。 吉时到,鞭炮齐鸣,在鼓乐声中,一对新人从堂外缓缓走入。 一身新郎服的韦孤云看上去面如冠玉,俊美逼人,这让许多来祝贺的官员忍不住心中发酸,大家年龄差不多,但颜值差太多,都要成两代人了,能不心酸吗? 新娘子没有蒙盖头,只是脸前垂了珠帘,那是由大小一样的八十颗珍珠串联而成,光泽盈润的垂在新娘面前,隐隐约约遮住了她的容颜,给人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感。 韦孤云身材颀长,沈清欢的个子在女人中也算高挑,站在他的身边却依旧有些小鸟依人之感,但沈清欢觉得自己的个头还有发展的空间,长到一百七应该没问题。 她不跟超过一八零的某人比个头,这是硬伤。 喜乐声中,两人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 为了不影响来客的心情,丞相大人没有现身宴客,以确保每一个来客的生命安全有保障。 被人牵着手一路走进喜房,头上珠冠垂下的珠帘让沈清欢的脸上时不时被珠子掠一下,感觉痒痒的。 成亲拜堂的时间已经是傍晚时分的黄昏,合了「婚」字之含义。 韦孤云将她面前的珠帘朝两边挂起,露岀她那张宜喜宜嗔的俏脸,低头就在她唇上落下了一吻。 沈清欢双手推在他身前,「先把我头上的珠冠拆下来再说,好重。」 韦孤云忍不住笑出声,依她所意,先帮她将头上的珠冠钗环都卸掉,解放她那一头如云的秀发。 头皮一下得到轻松的沈清欢甩了下头,一头乌黑长发如同前世洗发精广告中的女模特一样,从韦孤云的面前飞扬而过,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 沈清欢根本没注意到丈夫眼中的惊艳之色,而是一把捋起袖子,将胳膊上的几串金玉镯子全撸了下来。 她如玉的肌肤在屋中昏黄的烛光下显得莹白如雪,只是下一刻就被她毫不淑女的甩动给破坏了美感。 「真搞不明白手上戴那么多镯子不累吗?这什么破规矩啊!」沈清欢忍不住碎碎念。 韦孤云伸手帮她脱嫁衣,她双手伸展,极度配合。 很快最外的金绣嫁衣就被脱掉,露出里面红色的中衣中裤。 这个时候,沈清欢总算觉得身上轻快了,忍不住活动了下胳膊,道:「舒服多了。」 韦孤云默默脱掉自己的新郎服,然后一件一件地继续往下脱,一直到脱得自己一丝不挂为止。 「你做什么啊?」觉得有点刺激的沈清欢忍不住别开了眼。 韦孤云走上前一步,将一脸怔然的她打横抱起,嘴里笑道:「这是咱们的新房,你说我要干什么?」 「时间还这么早。」 「不早了,昨晚我都没跟你睡一起。」韦孤云的理由很强硬。 昨晚他们是没睡一起,因为今天一早起来有很多事要做。 「不行,合卺酒还没喝呢。」 「等着。」 韦孤云从她身上起身,掀帘下床,片刻之后便拿着两杯酒回来了。 沈清欢坐在床上伸手要去接其中一杯,不料却被韦孤云给避开了。 他当着她的面将两杯酒都喝进了嘴里,随手将杯子往后一扔,整个人就朝着她压了过去。 沈清欢不自觉地向后倒,最终被他压平在喜床上。 韦孤云将嘴里的酒渡到她口中,手同时扯开她的衣襟,又拉掉了裤子。 两个人在能躺四五个人的大床上翻腾,两个人唇舌勾缠,将两杯合卺酒用最情色的方式共饮了下去。 闹腾中,沈清欢身上的衣物也都不翼而飞。 「你慢点……」她一边喘一边抱紧了他的脖子,双腿被他打开到极致,人被抵在床角迭高的被褥上,以坐着的姿势被他狠狠贯入。 在火红的床褥间、在红艳的帷帐内,将成为自已新娘的少女狠狠地疼爱着,这是深埋在韦孤云心底深处的想象,如今想象化为现实,他终于娶到了自己的新娘,并狠狠地爱着她。 他们互吻着,彷佛要将对方口中的空气都掠夺走一般,身下不断结合,每一下撞击都直达心灵最深处,引起心灵的震颤,每一个深入都让两人颤栗、疯狂…… 不知道换了多少姿势,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韦孤云就像一头不知疲倦的狼,狠狠进出着妻子的身体,占有着她的一切,让她在自己身下婉转臣服。 他让她趴在自己的胸前,他的手指穿过她的十指,与她十指相扣,身体相合,将两个人相握的手拿到眼前,凑到嘴边吻了吻,他胸腔里发出低沉愉悦的笑声。 「欢儿,我真高兴。」我们成亲了。 沈清欢已经很困了,她到现在还没睡死过去,自己都佩服自己了。 韦孤云松开她的手,一只手轻抚着她的背,一只手揽着她的腰声,音低醇而性感,就像是暗夜中勾引人迷失的妖魅,「等到天下太平,我们就隐居山林,好不好」」 「嗯。」 「我抚琴,你唱歌。」 「画符。」她呢喃着。 韦孤云的嘴角微微抽搐,这个时候了还记着她那画符,还是收拾得她轻了。 第四十六章 「也不知道将来我们的儿子是像你多一点还是像我多一点?」他恍似呢喃的轻语,他会有儿子他一点也不奇怪,云中子那个老道士就是想摆摆道罢了,有父亲他们应承着事情总归要成的。 没有孩子他其实也没有多遗憾,但如果可以有一个属于他和她的孩子,他其实也是喜欢的,那是他们两个血脉的传承啊。 他又往上抱了抱怀中的人,伸指描着她的唇。 这双唇已经被他采撷过度,都已经红肿了。 「清欢,还醒着吗?」他在她耳边轻问。 沈清欢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无意识地冲他笑了笑,伸手摸摸他的脸,咕哝了句,「我男人真好看。」 韦孤云庆幸自己离得她的唇足够近,很清楚地听到了她的这句咕哝,嘴角不可遏制地扬起,无论有多少人夸他长得好看,都不及清欢这一句似梦非梦的呢喃。 她是他的女人,而他是她的男人,还很好看,真好! 新婚生活,蜜里调油,而夫妻间的性生活过得十分靡烂,比他们婚前不象样多了。 从洞房开始算起,一直到第二天深夜,沈清欢觉得自己基本上一直处于一种跟某人合体的状态,也不知道某人哪里来的好体力,欲望果真是非人的强悍。 新房里许多地方都留下了两人欢爱的痕迹,她被他挑战了许多的高难度动作,任意地揉搓着。 韦孤云捧着已经被他弄得满是迷乱的脸,一边亲吻一边说:「乖,马上就好,马上就能睡了。」 沈清欢已经处于一种崩溃的边缘,这个人想做,还不肯让她睡,所以她一直处于一种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的状态,吃饭如厕都全凭本能了,然后其他时间就被他一直占有着。 禽兽啊!她好想睡…… 终于,身上的人停了下来,迷迷糊糊间,她好像听到那人在说—— 明天得去韦府见父母,睡吧。 谢天谢地,总算是能睡觉了,几乎是马上,早已撑不住的沈清欢就睡死了过去。 然而彷佛自己才睡没多久,就被人折腾起来。 「我好困……」她眼睛都睁不开,浑身都酸酸软软的,还疼,绝对运动过量了。 「你继续睡,我帮你穿衣就好。」 听到这话,沈清欢就像是领到了圣旨,搂着某人的脖子又睡死过去。 韦孤云精神抖擞地给妻子换好了衣服,挽好发髻,看着她那头被他亲手挽起的长发,他的心中满是满足和得意。 长发及腰,为君挽发,始为君妇。 岀门前,他又再次检查了一下妻子的衣着,确保没有一丁点儿的肌肤外露,连她那双白晳纤细的手他都让宽大的衣袖给遮住了,然后他才打横抱起她,出门。 三朝回门,她在京城没有娘家,而他虽然是个男人,但是自己另有府第,新婚三日回府探望双亲就好了。 分府出去的儿子,那就是泼出去的水,别指望他新婚第二天能爬起来拜他们,那不现实。 靖国公府的匾额朱底金字,乃是大业太祖手写,真正天下独一份的荣耀。 当初靖国公率益、荆二州举军而投,谓之择明主而投,使天下归心,大业朝根基初立。之后,韦孤云于军中出谋划策,帮着大业太祖逐鹿问鼎,乃是开国之臣,靖国公府的功劳全在现在的靖国公世子兼丞相大人身上。 「醒醒,清欢,醒醒,再不醒我就又要了啊。」 被最后一句威胁的沈清欢终于挣扎着睁开眼睛,一脸崩溃,有种手刃亲夫的冲动。 「又要干什么?」 韦孤云却是一脸笑意,扶着她的腰道:「到靖国公府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乖,我们下车了。」 沈清欢想死,丑媳妇见公婆,可她现在是什么个状况啊,是个人恐怕都能看出她这是被采撷过度了,还能不能让她要点脸? 不相干的人也就算了,这可是公婆啊,未来总要时不时见一见联络一下亲情什么的,是要走动来往的人啊! 沈清欢整个脑子都是飘的,脚都是软的,下了车,全身的重量都在某人身上,她全凭他揽着腰才能勉强往前带。 是的,带。 最后还是韦孤云看不下去直接将她抱了起来,就那样一路堂而皇之地将新妻子抱进了正堂,而具体见面是个什么情形,沈清欢完全没有点印象。 她是迷糊着去,迷糊着回的,完全不辨东南西北,等到晚饭的时候,她起来祭五脏庙,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回来了,很是迷糊了一下,看得韦孤云大乐。 匆匆扒了一碗饭,沈清欢便又爬到床上去跟周公相会了。 丈夫,那是什么东西,不知道。 韦孤云慢条斯理地用完了晚饭,看了一会儿书,沐浴之后才进了卧室。 这个时候,沈清欢已经睡得昏天黑地了,天塌地陷估计都没办法惊醒她。 韦孤云也没有惊醒她,他疯狂了一回,把她折腾得差点就挂了,这是要陪自己走完后半辈子的人,得好好呵护着,偶尔放纵一回不妨事,若是竭泽而渔的话,倒霉的可是他自己。 看她抱着被子睡得香甜,韦孤云不喜,直接把被子抽走,让她扒到自己身上,他很喜欢被她扒着不放的感觉,就像他是她唯一的救赎。 丝薄的寝衣根本遮挡不住什么,妻子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痕迹他一览无遗,韦孤云不自在的咳了一声,拉过被子将两个人的身子遮盖好,掩耳盗铃当做其实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搂着她的腰闭上眼,不知不觉中也进入梦乡。 梦里有株好大的桃树,遮天蔽日一样,看不到尽头,树下落英缤纷,如梦似幻。 韦孤云一梦到天亮,醒来之后对梦中情形全无印象,只记得一树桃花灿烂明艳。 「怎么了?」 看着旁边凑过来的娇妻俏颜,原本神情怔忡的韦孤云不由一笑,将她揽入怀中,先给了她一记深吻。 「你这人……都还没漱口。」沈清欢捶了他两下。 韦孤云看着她披头散发、大梦初醒的模样,心中却是无比满足,「那又如何,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我半点儿都不会嫌弃。」 「你一大早发什么呆啊?」 「没什么,就是好像梦到桃城的桃花了。」 「哦?」 韦孤云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道:「以后我们回桃城隐居好不好?」 「行啊。」沈清欢没什么意见,去哪里都行。 「你今天精神不错。」 沈清欢立时一脸警惕地看他,同时还想从他怀里脱身。 韦孤云不由哈哈大笑,「看把你给吓的。」 沈清欢还是从某人的怀抱中挣扎了出去,忙不迭地跳下了大床,「我会这样也是你吓我的。」 看着她逃一样跑开的身影,韦孤云只是笑,并不去追。 已是他的妇,又何须去追? 昼分夜合,乃是正理。 第四十七章 【第十二章 婚后生活乐逍遥】 虽然身上的衣服不再是道袍,可是沈清欢还是习惯地拿了自己的拂尘,丞相府里景色不错,但是人真的太单调了,连个丫鬟都看不到,她这也算是当家主母?是个笑话吧。 当她漫不经心地从一处拱门前走过,继续前行了几步,突然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一样,猛地掉头跑了回来,重新站在拱门前时,一脸惊喜地冲园子里的人喊道:「师父!」 看着徒弟提裙朝自己飞奔而来的矫健身姿,云中子的心情有一点儿复杂。 十七岁还不大,但已经嫁为人妇。这都嫁为人妇了,还是大业朝位高权重的丞相夫人,这么一副没形象的乡下野丫的模样,想闹哪样? 「小九啊……」 「师父。」终于跑到师父面前的沈清欢立定站好,拜堂的时候匆匆见了面,连句话都没能说上,没想到师父竟然在府里。 云中子看了看她的衣服,又看看她手上的拂尘:「你这是……」 沈清欢无奈地一摊手,耍了耍手里的拂尘道:「我还是习惯穿道袍啊,可这不是刚成亲嘛,新妇的衣服还得穿两天,要不让人看到也有点不象话。师父,你这是没事了吧?」 云中子笑道:「为师一直都没事。」 「住天牢也叫没事?」她忍不住吐槽。 云中子甩了下手里的拂尘,拂尘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银光,晃着沈清欢都忍不住侧头伸手在眼前挡了一下。 「师父,什么情况?」 「为师的新拂尘。」云中子向徒弟展示了一下。 土豪!这是沈清欢最直接最直白的印象。 「你公婆送的。」 沈清欢:「……」 云中子炫耀似的又挥了下拂尘,笑道:「老人家嘛,总是想抱孙子的。」 沈清欢终于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师父,您是道士,又不是送子观音,管这种闲事干什么?」 云中子忍不住提醒了她一句,「你现在是韦家的儿媳妇。」 沈清欢耸肩,「我能说我其实一点儿都不想生孩子吗?」 「随你的便。」云中子无所谓。 「师父,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云中子换了个姿势抱拂尘,口中漫声道:「咱们修道之人,乱世入世,盛世归山,等到天下太平,为师就该归去了。」 「不用我养老吗?」沈清欢问。 云中子微微一笑,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到时候你会知道的。」 装神弄鬼!「对了,师父,我想起来了。」 「什么?」 沈清欢抱着拂尘一脸严肃地问:「我昏迷回到京城的时候,您为什么只让我喝灵符水,您是跟我有仇吧?」 云中子挑着雪蚕丝,泰然自若地道:「不让你的身体感觉到极度的饥饿,你的那几缕魂魄恐怕还在处面飘得很愉快吧,哪有可能那么快回归。」 沈清欢沉默了下,「……不对,您可以给我招一下魂啊!」 云中子闭目养神,「不想费那个劲,你男人关了我那么久,让他着着急也挺好的。」 沈清欢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忍不住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身子问:「师父,我可是你徒弟,饿的可是我啊,您想让韦孤云着急换别的方法不行吗?」坑啊巨坑! 云中子完全不理会在自己面前跳脚的小徒弟,老神在在地入定。 「除了你,他找不到我的弱点。」 有人替云中子给了沈清欢答案,她吓得霍然回头,就看到某个人衣冠楚楚像个正人君子负手站在拱门处,「你……来多久了?」 韦孤云一副云淡风轻的神情,淡淡地道:「你说不想生孩子的时候。」 草,怎么就这么准呢,不会一句话就被某人记小黑账了吧? 韦孤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一副理解的口吻道:「你现在的身子骨确实不适合生。」 沈清欢尴尬地笑着不说话。 韦孤云从拱门外走了进来,直走到在一片菊花圃前摆了蒲团打坐的人面前五六步的时候才停下。 沈清欢也站在这,他一停步,算是和她并肩而立了。 「丞相大人有事吗?」闭着眼的云中子开口问,却没有睁眼。 「打算住下了?」 「小九在这里。」云中子给了他一个不算答案的答案。 韦孤云轻哼了一声,道:「你只要记得她现在是韦夫人就好了。」 云中子笑而不答。 沈清欢左右看看,有点儿不明所以。 韦孤云不再理会云中子,而是直接牵起妻子的手,拉着她离开这处园子。出了园子没两步,韦孤云的手就改搂妻子的腰了。 沈清欢心里有点打怵,根据那些年看过的小说经验总结,但凡男主角听到女主角疑似说不想怀他的孩子、不想替他生孩子的话,立马就会变暴君,不问青红皂白就开启咆哮模式,眼前这位反应如此冷淡,总让她很不踏实,她宁愿他现场咆哮出来,也不想被默默记小黑账。 「你要拉我去哪儿啊?」 韦孤云脚步停了下,扭头看她,问:「你想去哪儿?」 沈清欢想了想,道:「我想去打坐一会儿。」 韦孤云:「……」娶了一个坚持修道的女冠,这种心情有点难以名状。 「我这腰酸腿软的,很不舒服喔。」她忍不住小声咕哝。 韦孤云嘴角可疑地弯了下,沈清欢再看的时候又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我还有三天婚假,想去哪儿,我陪你。」 「还有三天?」沈清欢冲口而出。 韦孤云扬眉看她,沈清欢干笑一声,打着哈哈试图蒙混过关,「那个、那个……今天天气真不错啊!」 韦孤云一声轻笑,低头在她耳边道:「放心,白天不缠你,晚上你躲不了。」 沈清欢有点儿笑不出来了,腿又有点儿软了。 「那你现在去忙自己的吧,我去打坐。」沈清欢暂时不想面对某人,怕忍不住手刃亲夫。成亲才四天,她都已经不止一次生出这样可怕的冲动,果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啊! 「我有些事要去书房处理,你打坐也不吵,就一起过去吧。」 「书房那种重地,我还是不去了。」 「你是这府里的女主人,没有什么地方是你不能去的。」 最后,沈清欢还是被人给搂进了书房。 她找到书房靠窗的一个小榻脱鞋上去打坐,刚开始思绪还有些杂乱,慢慢地,她收敛了心神,开始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 书案后,韦孤云的目光从桌上的地图落到榻上打坐的人身上,一身朱红大衣,挽了妇人髻,脸上却分明透着稚气,年龄确实是小了些,性子难免会有些跳脱。 然而现时这么想的韦孤云在余生中一直被啪啪打脸,他家小妻子就是七老八十了,性子也依旧是跳脱的,只是此时的他还不知道。 看了一会儿,韦孤云还是将目光移回了桌上的地图上。这是当今三朝的势力分布图,他的目光落到了徐州,接下来就是这里了。 第四十八章 等沈清欢从入定中醒来时,某人的书桌上已经放了很多纸张卷宗,看起来很是忙碌的模样。想来一国权相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即使是休婚假也要为国操劳啊。 沈清欢下榻到圆桌边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喝了一半,她忍不住又朝那边书案后的人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另拿了一个杯子,倒了一杯,朝书案那边走过去。 韦孤云抬头看她,嘴角不自觉地一弯,温声道:「倒是难得。」 沈清欢当即就想把水泼他一脸,转身就走,可惜,她就只敢想想罢了。 韦孤云伸手接了她手中的坏子,另一只手顺势将她勾进自己怀中,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沈清欢略显僵硬地坐着,这种人肉坐椅,她着实还是不太适应。 韦孤云慢吞吞地喝完了那杯水,然后将杯子放到桌案上,伸手搂住她的腰,轻笑道:「有夫人红袖添香,连公务都变得惬意起来了。」 沈清欢眼睛不敢朝书案上看,又不知道看哪儿好,最后就盯着某人那骨节分明、白皙修长的手看,这真是一双适合弹琴的手啊。 「好看吗?」 「好看。」她下意识地回答,然后才猛地回神。 韦孤云愉悦的笑声下一刻便在书房内响了起来,「多谢夫人夸奖。」 沈清欢有些恼羞成怒,索性破罐子破摔,抬头看他道:「我不待在这里了,无聊得很。」 韦孤云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拿起她的手把玩起她的手指。 过了一会,沈清欢无可奈何的声音响起,「你都不觉得无聊吗?」 韦孤云歪头看她,表情有点无法形容。 「看什么?」时间一长,她忍不住先开口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 韦孤云摇摇头,将她的手举在唇边亲了亲,把她往怀里搂了搂,语气带了些难以理解,「清欢,我听人说,女子最喜欢自己的丈夫腻着自己,怎么你却生怕我对你太过亲呢?」 沈清欢抿了抿唇,道:「世间夫妻千万,每一对相处都是不同的。新婚夫妻耳鬓厮磨、蜜里调油,这个正常,可问题是……」她顿了顿,有些无奈地看着他,「咱们两个的顺序不对啊,有些熟过头了。」 韦孤云怔了下,忽然忍不住笑了,他们两个……哈哈,他突然理解妻子为什么会如此了,他素来缠她缠得紧,但凡事过犹不及,她这是被他缠怕了,宁愿在某些时候离他远一点,看来,是他给她的压力太大了。 福店开张了,在沈清欢嫁人一个月后。 选良辰吉日对云中子师徒来说简直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信手拈来。 开张时也就放了些鞭炮,什么开业酬宾,几折优惠的事,她统统没搞。 她这种店也不是那种能来快钱的,这个靠的是口碑,得慢慢经营。 开张的时候师父也没来捧场,也就沈清欢和恨生加上大黑小黄两人一狗一驴完成了他们的开业大典。 第一天开业嘛,多少会有人好奇进去看一看,一般多少都能出些货,但让沈清欢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店开业头一天,业绩就好得吓人,那些福袋香囊很快便卖光了。 她好像没在店里摆财神爷吧?他们这种修道的人自有传承道祖在上,店里肯定不会再摆别的神明的。 回府见到某人的时候,沈清欢还忍不住跟他分享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韦孤云,今天店里的生意好得不得了,我真是没想到,福袋和香囊都卖光了,震惊吧。」 韦孤云宠溺地看了她一眼,顺手翻了一页手中的书,口气轻淡地道:「不震惊,很正常?」 沈清欢不懂了,「为什么?」 韦孤云一边看书一边道:「能为十万战死将士超渡亡魂的沈真人,手里的福袋和避邪香囊怎么可能是假货,他们不抢破头才怪。」 沈清欢瞪大眼,呆呆地,好半天才道:「我我……我难道这么有名?」 「嗯,挺有名的。」 「我怎么不知道啊?」她一脸懵懂。 韦孤云伸手在一脸茫然的她额上弹了一指,难掩戏谑地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韦夫人,你这样能知道什么?」 「所以……」沈清欢怔怔的,「我是真的很有名啊?」 「对,和你韦夫人的名头一样响。」「豆#豆^小说%提,供。」 沈清欢皱了皱鼻子,咕哝道:「那名头有什么好的。」 韦孤云一脸云淡风轻地道:「至少告诉别人,你名花有主。」 沈清欢翻了个白眼,韦孤云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由一笑,「对为夫意见很大嘛……」他伸手将她往怀里又揽了揽。 是的,这个时候的沈清欢正被人搂在怀中,歪卧在靠窗的软榻上看书。 这是成亲后韦孤云在家时常做的事,搂着爱妻,看看书,弹弹琴,人生至乐。 沈清欢没搭理他,靠在他怀里,手里折着自己的三角符,他们的另一边放着一个紫檀木匣子,里面已经有小半匣折好的角符。 「整天不是画符就是折角符,你不觉得无聊?」 「还好啊,我还要打坐练武念经呢,怎么会无聊。」她完全是下意识地回答。 韦孤云拈着书页一角的手指微微用了些力,还有什么比妻子宁愿将时间花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上,却不肯陪他多进行夫妻床第之间的沟通来得更让人挫败的? 他是不是太纵容她了?但转念一想,自从他不再有空就压着她做某些不可描述之事后,她跟他的相处一下子就融洽多了,愿意主动腻在他身边的时候也多了起来。 他以前只听说女人会因为男人某方面能力不佳而不喜,进而红杏出墙也很常见,但因为男人能力太强而不愿意面对,这种事可没听说过,他的小妻子可真有意思! 这话本上都写得什么啊,啰啰嗦嗦一堆,最后还不是为了上床,直接上床不就好了?描写的过程也不怎么样,一点都没有他跟清欢的有声有色、香艳旖旎。 心情不爽的韦丞相给手里的话本子绝对的差评,可是靠在他身上折角符的韦夫人却毫无所觉,自顾自忙得不亦乐乎。 迭好了角符,明天拿去店里,等绣庄的福袋、香囊送来塞进去就好了,那可都是钱啊! 沈清欢整个还沉浸在自己的小店开业大吉的喜悦中,根本就没有别的心思去注意身边男人有什么心理变化。 「清欢。」 「嗯?」她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手指翻飞,迅速又折好了一枚角符。 「你觉不觉得自己好像少做了什么?」 「什么?」沈清欢不明所以。 韦孤云扔掉手里的话本子,整个人在软榻上半坐起来,连带着把怀里的人一道往胸前抱了抱。 韦孤云摸着她的耳垂道:「你现在是相府的当家主母。」 「哦。」兴趣缺缺。 韦孤云扬眉,这意思不太对,「你好像一直也没管过咱们府里的事吧?」 「不是有姜管家吗?」她反问。 「你也知道他只是个管家吗?」 第四十九章 沈清欢从他怀里坐直,就势盘膝坐好,一副准备跟他好好谈谈的架式,「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说呢?」 「想让我管家?」沈清欢也没有回避,直接开门见山地问。 「这本就是你的分内事。」 沈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甚至还翻了个白眼。 韦孤云有种直觉,接下来妻子的话大约会很出乎他的意料。 「韦孤云,不是我说啊,你瞧瞧你这丞相府,从上到下,除了我啊,连个母的都找不到,我这也算是当家主母?我连半个都看不到,呿!」 果然。韦孤云忍不住掩唇笑了,原来是因为这个,「你想要丫鬟。」 「不是我想要丫鬟,而是我整天看到的除了男人还是男人,我找不到当家主母的感觉,我只有一种身在军营的错觉,你想让我指挥他们打仗吗?我又不懂那个。」 韦孤云难得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坦然承认:「为夫的错。」 「当然是你的错,你说你方圆三丈之内能看到半个异性吗?」 「能啊。」他回答得万分肯定。 沈清欢扬眉。 「你不就是。」韦孤云笑着凑到她眼前,犹如纨裤子弟调戏良家妇女般轻挑她的下巴,「娇滴滴的小美人一个,不是吗?」 沈清欢张嘴就要咬他,韦孤云一脸纵容地将自己的手指主动探到她唇前,任她咬住。 「呸!」沈清欢松开他的手指,一脸嫌弃,「都没洗手。」 韦孤云顺势将她压倒在榻上,手指在她的唇上描摩,声音哑哑的、沙沙的,透着一种明示,「只有你不好吗?嗯?」 沈清欢没说话,从夫妻关系来说,这样真的是再好也不过了,完全不必担心某人会给她找一堆小三小四小五等等等等,毕竟以某人的人才家世相貌,实在是条件足够。 哪个权贵人家没个三五小妾、四五通房的,也不怕肾亏。 「不好?」他追问,执意非要得到一个答案。 「好。」她有点无语,伸手环住他的脖子,凑过去在他唇上亲了下,「当然好,你只属于我,谁都抢不走……」 后半截话被韦孤云吞进了口中,他已经迫不及待要享用她的甜美。 很快,榻上温度升高起来,男欢女爱的喘息呻吟声夹杂在一起,伴随着皮肉相撞的淫靡声,在轻烟袅袅的室内持续了很久的时间。 一切结束之后,沈清欢趴在某人的胸膛上,伸指点着他的胸口略带嗔意地道:「每次都这样,总是跟我说着说着就歪到不正经上去。」 韦孤云一脸云雨过后的餍足模祥,手在锦被之下摸着她的腰背,懒懒地道:「夫人,做人要知足。」 「我哪里有不知足?」沈清欢觉得她被人污蔑了。 韦孤云嘴角的笑染上几分邪魅,把她往上抱抱,贴在她耳边小小声地说道:「知道多少后宅妇人欲求不满吗?」 沈清欢脸上烧了起来,不管两个人在做的时候多么地没羞没臊,但是私下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沈清欢总是控制不住自个面皮的燃烧。 「知足,嗯?」他一语双关。 结果惹得沈清欢毫不客气地在他身上捶了好几拳。 韦孤云眯着眼,带着一脸的笑享受了来自小妻子的恼羞成怒。 窗外的晚霞烧红了天际也映红了窗纱,在这休沐的日子里,真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春寒料峭的季节,许多人尚且捂得厚厚的,沈清欢却已经换上春衫了。 淡绿的云纹道袍,紫玉雕成的莲花冠,两枝紫玉发簪将之固定在发髻之上,脚边放着一把紫玉为柄的雪蚕丝拂尘。然而那样,把许多人看了都要流口水的拂尘就被她当破烂一样放在脚边,完全顾不上看它一眼。 谁让这样规格的拂尘,她现在有很多,宫里赐的,别人送的,总之,由于某人的位高权重,大家在他本人身上找不到讨好的地方,便纷纷转了目标,然后她就有了许多的奢侈品。 做为一个有原则有底线的官员内眷,最初沈清欢是拒绝的,她要坚决为广大官员内眷扞卫她们廉清守法的形象。 不过,最后她还是被韦孤云的一句话给说服了。 「沈真人,他们只是在买你的善心罢了。」 也对哦,谁家要是有个邪祟、家宅不安什么的,她是能帮得上忙的。某人不许她接阴活儿,怕她又舍己为人受伤啥的,但小打小闹的法事,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由她去。 话说,这几年下来,她沈清欢道长在京城的名声和人缘那是蹭蹭地往上涨啊,比家里的某位丞相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此时恨生在看店,大黑跟去了,小黄处于放养状态,出入都特别的自由,连守城的几班兵勇都混熟了。大家看到这头无人管却毛色油亮、精神抖擞的毛驴时,谁都知道是哪家的宠物。 对,宠物。 大家都知韦丞相家的夫人,有唯二的两只宠物,一只看起来就凶狠的大黑狗,经常在福店处趴着晒太阳,是镇店之宠,还有一只就是背黄腹白的毛驴,经常任性地出城溜达,溜达完了再赶在城门关闭前回来,简直比当人还要待遇高啦!羡慕嫉妒恨…… 如今,天下承平,四海归一,大业朝成了最后的大赢家。 做为朝中定海神针一样存在的韦孤云,那绝对是四海扬名,天下皆知。他除了生女不得近身这个凶残的命格外,就是宅。如非必要,公事之余绝对是宅在家里陪夫人。 以前韦孤云的宅还有被动原因,但如今他的宅全是出于自己的主动。 家里有娇妻,当然宅得心花怒放,毫无怨言。 今天不是休沐日,所以夫人身边是看不到他们家大人的。 院子里的几名侍卫已经悄悄看半天了,也不知道夫人究竟是在忙什么。这几天陆续削制晾晒出些竹条,但也不像是要编竹筐。 今天更是拿了一迭五颜六色的纸出来,朱砂、毛笔、桨糊也全都放在一边备用。 慢慢地,侍卫能看出夫人是在糊纸人,用竹条扎成架子,然后糊纸,小心翼翼,专心致志,动作不是很快,但活儿很精细。 夫人专心做某件事的时候,就是连大人都不敢去随便打扰的。 所以,即使自家夫人因为做活错过了午饭时间,侍卫们也没谁敢上前提醒。 管家姜世凡就守在院门口,已经吩咐好厨房,随时准备给夫人做饭,食材全部都要备好,只等夫人这边一结束,那边立时就下锅,一定保证他们家夫人以最快的速度吃上好吃新鲜的饭食。 日头过午,未时末的时候,沈清欢终于忙完了手里的活,她精心制作了四个跟真人同等比例的纸人出来。身上的纸衣繁复重迭,很是好看,用黑纸制作的头发甚至还挽出了发髻。 四个纸人都画了脸,只是眶中无珠。 见夫人停手,姜世凡这边立马就让小厮捧水过去给她净手,另一边让厨房开工。 这一停手,沈清欢才察觉到自己腹中饥饿。 第五十章 不过好在没多久,热腾腾新鲜岀锅的饭菜就被人送进了院子,摆上了饭桌。 三菜一汤,荤素搭配。 吃饱喝足,沈清欢歇了个半晌,等歇过劲儿,她就又出了房门。 四个被她做岀来的纸人就排排放在院子里晒太阳。 沈清欢走到纸人前站定,手诀一掐,口中念道:「天地有正气,清气上升,浊气下降,阴阳二炁,和和为顺……圆转如意,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活。」 随着最后一声轻斥,所有在场的侍卫都眼睁睁目睹了一场大变活人。 就在阳光下、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他们生生地看到纸人变成了——活人! 四个如花似玉,衣着鲜亮,发髻精致的婢女就这样出现在院子里,齐齐冲着夫人盈盈一拜,异口同声地道:「夫人。」 声音虽然有些生涩,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是纸人啊,现在却是活人,它们还会说话!还长得这么水灵! 夫人,您这是犯规啊!他们日久天长地跟这样漂亮的纸人妹子相处,万一处出点感情怎么办,她们又不是真的活人。 能捉鬼驱邪也就罢了,他们普遍认知中的道士,一直号称自己具有这样的能力,但是这种纸扎活人的法术实在是太过亮瞎人眼,他们表示整个人生都不好了。 想当然耳,下衙回来的韦孤云看到自己夫人身边突然多出了四个俏丽的丫鬟,而且还是不怕近他身的丫鬟时,脸上的表情是何等精彩。 「怎么样,好看吗? 看着妻子脸上满满的「我厉害吧,快来夸我的」的表情,韦孤云笑着点头,将她抱坐在膝头,肯定地夸她,「我的夫人真是厉害。」 「那当然。」 韦孤云的手当着那四名婢女的面毫无避违地就探进了妻子的衣襟里,清欢如今已过双华,整个人就像熟透的果子,丰盈饱满,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诱人的清香,让他每每想溺死在她的甜美中。 一手揉捏着她的胸,一边在她耳边轻声道:「确定无事?」 他虽然不是道士,但是因为小妻子修道,对于道家的一些事也是有所关注的,知道有些术法对施术者会有损伤,故有此一问。 沈清欢身子发软,有些推拒他的动作,口中道:「每三月重新施法一次就可。」 「那就好。」已经不想继续说话的韦孤云直接抱起妻子转身进了内室,打算晚饭前先吃点开胃小菜。 相比几年前,如今的清欢才是真正的长成,让他越发沉迷在她带给自己的感官刺激中。 一番云雨缠绵过后,韦孤云抱着沐浴过重新梳妆好的妻子在偏厅说话,顺便等着摆饭。 「这些日子忙来忙去的,就是为了这四个东西啊?」 「什么叫东西,她们有名字的啊。」 「哦?」他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 「春花秋月夏荷冬梅。」 「你倒是偷懒。」 「哈。」 韦孤云在她臀上拍了下,低头跟她咬耳朵,「都要准备当娘了还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怎么让人放心啊。」 「啊?」沈清欢一脸懵,她要当娘了,她自己为什么不知道啊? 韦孤云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不吝为她解惑,「老道士说过,你受孕也就是这几年内。」 啊?她还是懵懂。 韦孤云在她胸上抓了一把道:「你师父说了,你二十五岁之前一定会为韦家诞下继承人的,那边府里的人如今天天跟姜世凡打听你的饮食情况。」 沈清欢还是一脸「为什么我都不知道」的表情。 韦孤云脸上的笑渐渐浓郁起来,最后忍不住哈哈大笑,搂着她道:「如今距离你二十五岁还差不到三年时间,你自己算算,自己是不是要准备当娘了?」 这不用细算啊,粗略一算也知道是这么回事。 「你等等。」沈清欢的脑子终于恢复运转,「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内,我就处于被大家重点关照的状态?」 韦孤云点头。 「我擦——」韦夫人终于忍不住爆粗口了。 韦孤云扬了扬眉,没说什么。 「我知道我师父坑,但我没想过他这么坑!」不带这样坑徒弟的,还没出现的事您就不能闭嘴不说吗,干么提前说,干么提前说啊? 韦孤云但笑不语。前几年云中子那老道出外云游,说是要消弭一些阴煞凶邪之地的隐患,这一去数年,他父母再心焦子嗣问题也没用。 前不久,云中子回到京城,终于把话递给了韦家。 当然,丞相府里除了管家,其他人都是不知道的。 韦孤云做为当事人之一,这事他肯定是知道的,只有另一个当事人沈清欢,自始至终蒙在鼓里。 韦孤云先时也没想跟她讲,但见她在太活泼好动,生怕在她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什么不可预测的情况,决定还是让她有个准备,别再做某些可能会导致危险的事情让大家提心吊胆。 云中子之所以对韦家松口也是有先决条件的,条件就是五代之内,韦家的子孙不管喜不喜欢,都必须献身道门,当然了,他们这一门是不禁婚嫁的,不用担心子嗣问题。 而且,云中子也跟韦家讲了,之所以五代之内全要修道,是因为韦家某个人五代之内的阴邪煞运比较重,这也是为了韦家着想。 靖国公夫妇当然是千肯万肯,承诺一定不负誓约。只是修道而已,不影响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这条家规想就这么定了——修道。 沈清欢抓抓头发,把刚刚某人亲手给她挽好的发髻都弄乱了,她一脸抓狂地道:「怎么办?怎么办?」 韦孤云笑着摇头,伸手抓下她的手,云淡风轻地道:「能怎么办,日子以前怎么过,以后就怎么过。」 「你确定?」她一脸的不相信。 「你放心,」他知道她担心什么,「那边的人只能通过小姜管家关注你,不会影响你日常生活的,乖乖啊。」最后他还是安抚了一下她,毕竟要保证准孕妇有良好的心情。 「好吧,我也不能这样自己吓自己,反正现在也还没有嘛。」沈清欢很快也自己调整了过来,在看到摆上来的菜时,又是食欲满满的状态。 看着这样的妻子,韦孤云忍不住就又笑了。 一年后,京城相府。 一大早,管家姜世凡就招呼着一群煞气满满的相府侍卫们开始满城派发红鸡蛋。 他们相府的小公子出生了啊!昨天半夜生的,七斤二两,大胖小子一个。 消息几乎是同时就传到靖国公府去了,估计这会儿那边也开始派发东西了。 是的,丞相府还只是派发红鸡蛋,靖国公府那是派铜钱啊。 所谓见者有分,直接让人拉了几车的铜钱在城门口发,一人干文,童叟无欺。 这件事一直到多年后,京城中的人都记忆犹新。 而许多年又许多年后,韦孤云致仕,带着妻子冋到原籍桃城定居,然后桃城便又有了新的传说产生…… 后记 【后记 比稿子难写 裘梦】 大家好,我是裘梦。感谢在豆豆小说网阅读我的作品。 接到绢姊电话说稿子过了的时候,我有一点儿懵。 是的,是懵! 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我几乎忘记稿子的事,所以听到稿子过了,我确实有一点不在状况内。 过稿之后,照例是写后记。 说实话,我写稿子时都没有觉得有写后记这么难。 所以,我经常会想,为什么每本书都要有后记这个问题。 咳咳……大约是因为我除了爱好写稿,喜欢看书,并不太擅长现实中的人际关系的原因吧,总觉得后记是一种面对面跟读者沟通的小桥梁,下意识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拘谨,生怕让你们觉得我跟你们想象中的那个家伙不一样,造成某种割裂吧。 于是,抱着小心谨慎的态度,某梦坐在电脑前规规矩矩,认认真真地开始写着后记。 最近,某梦热衷于看些鬼怪神异的小说,所以当绢姊问我下本准备写什么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写鬼怪,可惜,被否定了,但是,这阻止不了我对鬼怪的深爱。 我大约是个相当不勤奋的作者了,也亏得大家对我的容忍,在此,我表示深切的忏悔——至于改正的问题——咳,这个再议,哈。 在这个新人辈出、好书爆炸的时代里,我很感谢一路相伴我成长的读者们,感谢有你们一路同行。 在看到许多优秀的作品时,我常常忍不住在心里自我怀疑一番,总觉得我大约是已经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浪,经常会有些不自信。 但想到还有一些仍然对我抱着期待的人,我就硬着头皮继续执着地走在写作这条道路上。 因为有你们一路相随,所以我坚持笔耕不辍。 有时候回头看,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久,光阴如水,韶华如梦啊。 某梦常常听着鬼怪灵异类的小说入梦,这一诡异的爱好,被不少人诟病,纷纷说某梦有毒。 大家爱好不同,不能人身攻击啊! 如果不是无意中听着鬼怪灵异惊悚的小说入梦,某梦自己都不曾发现到这个神奇的体质,我这小众的催眠方式格调也是挺那啥的,是吧? 也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跟某梦一样的爱好习惯,如果有的话,咱们就隔空握个爪!^^ 【全书完】 注:本作品由豆豆网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网,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