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误认李世民是亲爹》 第一章 多出来的便宜老爹 骊山脚下,华清池畔的精美庄园内,林南颓靠栏杆。 他爹就要从边境回来了。 “原本好好继承个庄园,就要多个主人了。” 林南很是为难。 他于两年前穿越到这里,继承了座破败庄园。 那时他无父无母,身边只有年迈老仆照料,饭都偶尔吃不上。 还好,他得到了神级签到系统。 凭借着签到所得的奇珍异宝,终于将这座庄园建设起来。 可谁曾想到,他那戎边十四年,从未见过面的前朝余孽老爹,要调回长安了。 并在一个月前来信,说是这几日就会回到府上。 这彻底打破了他的安宁。 本以为会在这里逍遥一生。 却突然多了个便宜老爹。 一时间他内心充满纠结,难以面对。 …… 武德九年夏。 长安酷热难耐,百姓纷纷躲入深山避暑。 秦王李世民,更是带着偷偷跑回长安的宿国公程咬金,骊山狩猎。 纵然马上猎物堆成小山,两人神色依旧忧愁。 “太子不愿放过我吗?”李世民握着马鞭,目光凝重。 “俺老程是被他们刻意调走,阻止俺继续帮秦王。” 程咬金胳膊下夹着头金钱豹,猛捶撒气。 “别人来山里避暑,而我们却是避祸。” 李世民笑的凄惨,这些年太子李建成越发猖狂,对他多次发难。 加上父皇李渊向着太子,令他无可奈何,处处受到掣肘。 这几年内,他都不知该如何才能安身立命。 天色渐晚,沿着山路前行的两人,忽见远处宅院飞檐反宇,气派不凡,在云雾缭绕之下,仿若人间仙境。 这让两人心底生出浓浓的好奇心。 “这战乱不休的岁月,还有这样的富贵人家?” 程咬金也有些发愣:“比俺家府邸都好,去瞅瞅?” “走。” 恰巧天色快黑,这荒郊野岭无处歇息,正好打算借宿一晚。 两人风尘仆仆,来不及整理,牵马前行。 随着不断靠近,便见这庄园占地辽阔,凉亭、水榭、假山、景木,透过白色的墙头偶露一角,景观奇特,遐想无限。 刚至门口,便见两头石狮子威猛强悍,目光远眺,霸气十足。 狮上雕工繁琐,瑰丽异常。 哪怕二人见识不俗,来到这狮子下,难免心生震撼。 “究竟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才能有这等巧夺天工。” 程咬金更是咬着牙床子。 “俺老程身经百战,可在这狮子底下,竟觉得胆战心惊。” 程咬金扣响兽面门环,足足过了许久,厚重的院门方才缓缓打开。 林南穿着青衣,腰悬佩玉,身姿挺拔,器宇不凡。 他的目光,最终看向李世民。 只见他身着玄色胡服,目光深邃,光是站在那,就有股身经百战的气势。 这位应该就是他那便宜老爹了吧! 至于旁边那位络腮胡子,五大三粗的莽汉,根本不像林南,绝不可能是他爹。 可能是他爹的部曲吧。 虽有不适,但终究还是要面对。 林南微微侧开了身子。 “进来吧。” 李世民与程咬金微微愣住。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这少年应该在等人,错认了他们。 刚入院内,李世民正欲解释,就听林南缓缓开口。 “不要再想着投奔太子了,秦王一定是皇帝。” 林南很警惕这个便宜老爹。 十四年好不容易有封家书,可通篇说的都是回长安投奔太子,当个大官,光宗耀祖,憧憬无限。 除了打仗外,这便宜老爹就根本没脑子! 当初死心塌地的给杨广卖命,最终被发配戎边的苦没吃够吗? 好不容易立点军功能回来了。 还想搞投机? 用不了多久,李世民就玄武门政变了! 太子李建成一定会死。 等李二当了皇帝清算,一人犯事,全家遭殃,满门抄斩。 毫无疑问,自己会被株连! 简直冤死! 他不想舍弃这座经营许久的庄园,踏上逃亡之路,在大唐苟且偷生的活着。 所以得趁早掐断便宜老爹这个念想! 无论用什么方式! 李世民听到这话,脑袋顿时嗡的一下。 他不知林南家里事,纯粹被这话给震到了。 “这少年认为我会是皇帝?” 一时间,他想了许多。 想到他多次向太子示好,想要兄恭弟谦,共创大唐盛世。 可这些年下来。 李建成却对他越发忌惮,屡次三番加害于他。 以至于现在两人已经势如水火。 但他从未想到,会有人如此看好他,认为他定然会继承大统,成为皇帝。 可是…… 太子想害他,父皇不待见他! 自己怎样才能成为皇帝? 这位少年,能否给他个答案? “为什么秦王会是皇帝?” 只见林南神色淡然。 史书就这么写的! 但林南怎么跟这个榆木脑袋父亲解释? 怎么解释也不会懂吧! “这事并不重要。” “家中事也不用多管,只需记得千万别投靠太子就行。” 林南随意嘱咐了句,领着两人进了正院,突然想到什么,神情严肃。 “就算你是我名义上的父亲,可我们之间,终究还不熟。” “这声爹……” “我叫不出口。” 李世民听的差点栽倒在地,这是搞啥子勒? 张口就喊爹? 他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儿子? 李世民一脸懵逼。 第二章 怎么弄死太子? 李世民足足愣了许久。 把从儿时接触过的女人都回忆了一遍。 最终确定,他没这个儿子。 眼前的少年。 是误会了。 这年头战乱不休,有太多父亲战死时,都未曾见过儿子一面。 对于这种错认,他并不在意。 况且…… 他心思完全都在林南那句话上。 若他真的能当皇帝…… 也不介意收了这便宜儿子。 “慢慢来,时间还很长。” 林南瞅了眼,至少初次接触,感觉还不错。 “热水已经准备了,你们洗好了再说。” 虽说他没有洁癖,可这两人明显没少钻老林子,踩的满院子都是黄泥,脏的不像话。 至于带来的皮草。 早就被仆人收拾了。 很快,光溜溜的李世民与程咬金站在花洒前,满脸疑惑。 “木桶呢?” 好在,有仆人演示,两人震惊的看着热水从铜制花洒均匀洒落。 李世民心中升起浓浓疑惑。 “热水从何而来。” 哪怕他贵为秦王,也从未见过这般状况。 倒是身边程咬金挤眉弄眼,根本没关注花洒,反而觉得李世民藏得很深,是在防太子一手。 “秦王尽管放心,您这民间的娃娃,俺老程绝不说出去。” 李世民差点一口老血喷出去。 他想解释。 可是程咬金这副憨憨样子。 越解释恐怕越乱。 算了…… 还不如研究研究这奇怪的花洒。 “哪怕在父皇宫中,在番商口中,也从未见过听过这般神奇事物。” “清洗竟然能做到如此简单便捷。” 打过香皂冲洗后,披上棉制长袍,两人更是觉得轻飘飘的,踏在院落仿若踩在仙境般。 “好久都没这么舒坦了。” 这些年来,从造反到被太子针对,他根本不敢有丝毫松懈。 可在这宁静的山中庭院间,反而瞬间忘却了许多纷扰,相当安心。 简单的洗浴,便有诸多神奇处。 他更好奇这个便宜儿子,到底还有哪般奇异之处。 还有…… “他为什么那么肯定我会成为皇帝?” 看了眼正在东摸摸西看看,仿若回家般的程咬金,李世民顿时后悔带这个憨憨来打猎。 他更应该带个智囊来! 很快,两人便见一桌美食。 圆桌木椅,并非是唐朝特有的席地矮桌,相当奇特。 虽然坐上很舒适。 可李世民的心思,却完全不在上面。 “为什么秦王一定是皇帝?” 林南微微叹了声。 他觉得自己这便宜老爹。 未免也太官迷了! “太子跟李二,哪个打仗厉害?” 程咬金突然停住,悄咪咪的瞅了李世民一眼。 心想他们父子二人的称呼…… 还真的是独特! 要是自己家的小子敢这么说。 恐怕早就被自己一巴掌拍死了。 李世民却来不及在意这些。 “当然是秦王。” 这点,整个大唐有目共睹。 “太子不死李二就一定会死。” “比太子还强大的李二,会坐以待毙吗?” “谁掌握了枪杆子,谁才有真正的话语权。” 一句话,仿若五雷轰顶,在李世民的脑海中不断炸响。 林南的这番话,彻底点醒了他。 与李建成的矛盾,已经无法缓和! 怪就怪他太能打仗,手底下掌握着大批兵马。 恐怕不单单是太子忌惮他! 恐怕就连他的父皇。 也同样忌惮。 是了! 李建成都已在他酒中下毒。 自己为何还要避让! 还能避让到哪里去。 他的脸色逐渐变得通红,问出了内心纠结的问题。 “秦王该怎么弄死太子?” 林南尝了口小菜,不假思索。 “玄武门前就给咔嚓了呗。” “兵马都在李二手上,弄死太子还不简单?” “到时候皇帝也救不活死去的人,面对掌握着兵权的李二,也只能退位。” “大唐的江山,大半都是李二打下的。” “不过我劝你别掺和这事,官没啥好当的,不如在家里种地舒服。” 林南觉得还是有必要规劝的。 做个逍遥自在的小地主不好吗? 非要掺和长安城里的事! 官迷的太厉害了。 这年头要是弄不好,会株连九族的。 林南可不想因为一些破事,就被株连了。 他对现在的日子,相当满足。 程咬金听到这,顿时扯着嗓门吼了句。 “痛快!” “俺也觉得就该一刀劈了太子那丫的!” 林南微微皱眉。 老爹这个部曲咋回事? 怎么没大没小的。 第三章 喝酒就上头的莽憨憨 隋唐部曲。 便是私兵。 相对主家来说,没有什么地位。 面前的莽汉,更是有些肆意,不断嚷嚷着弄死太子,双目放光。 在很久以前。 程咬金就想弄李建成了! 秦王的部下,哪个没受到过太子的鸟气? 可碍于李世民不想兄弟反目…… 搞的他们就算心里有火,也只能憋着。 而今日…… 林南一语点破,听得程咬金眉飞色舞。 “你这话说到俺心坎坎里了!” “好久没这么痛快了。” 程咬金拍着桌子,相当豪气,不顾礼仪,端起酒碗开怀畅饮。 听了如此妙言,怎可无酒? 酒刚入喉,他的脸便刷的下变得通红。 辛辣的口感,仿若刀子般在喉管割下,落入胃中,化作一股暖流,涌向四肢百脉。 林南看着他想吐又舍不得的样子,不厚道的笑了笑。 大唐酒水度数贼低,如同饮料。 跟后世的啤酒没啥区别。 可程咬金喝的这白酒,正儿八经的六十二度二锅头! 也是签到偶然的得来的。 “这酒得小口品着喝,太急了伤身。” 程咬金废了好大的劲,才将口中的酒全部咽下,很快就上头了,整个人都飘了。 “好酒!” “俺老程从未喝的如此痛快!” “你对俺脾气,俺要跟你拜把子论兄弟。” 程咬金刚想抓住林南胳膊,便被林南一把甩开。 “你这部曲,该好好管教管教。” “否则在这长安城里,迟早搞出大乱子。” 林南看程咬金相当不顺眼。 啥人啊这是。 一口酒就喝成这样? 酒品不行啊。 在这庄园还好,要是去了长安,一喝多就吆五喝六的,指不定得罪了什么人。 啥家庭成分不知道吗? 前朝余孽没被清算,就不错了! 戎边十四年的苦,还没吃够? 李世民笑的有些尴尬。 “他虽说是我的部下,却也是过命的交情。” “他粗来粗去的惯了,不必跟他置气。” “倒是你这酒液清澈,没有丝毫浑浊,哪怕是我,都从未见过。” 林南嗤笑了声。 “说的你喝过很多好酒一样。” “长安不像那边境苦寒地,好东西海了去了。” “不过我看你总端着架子,这很不好,以后尽量低调些,我怕有人看你不顺眼,哪天就把你弄了。” 李世民差点没将酒喷出来! 他还从未被别人如此说过。 还得罪人被弄死? 拿他掌管全唐府兵的天策上将,是泥巴捏的吗? 除了父皇跟太子。 谁还能制约他? 可想到林南这话也是为了自己好,内心深处不由有些动容。 “这么多年了,父兄忌惮我,儿子们怕我疏远我。” “唯有他,这是把我当了亲爹,才会这么管我。” 李世民顿时觉得暖暖的,美滋滋的干了口酒。 有了这么个便宜儿子…… 也不错…… 他位高权重太久了,高处不胜寒,反而这种民间亲情,很容易令他动容。 酒入腹中,他的思路,也越发的清晰,看着林南,也越发的顺眼。 “这小子藏在深山,庄园内气象不俗,诸多事物哪怕是我,都闻所未闻。” “这酒水更是浓烈,喝起来痛快无比,哪怕天下名酒,与这相比也是差了许多。” 将军爱烈酒,李世民征战多年,更好这口。 菜都没吃几口,两碗酒就已下肚。 “更妙的是他之前所说的话,未尝不可。” “长安兵马多与我有旧,若是兵变斩杀了太子,父皇定然立我为储君。” 烈酒最壮胆,野心开始在李世民的心中滋生。 “我若真成了皇帝,这小子定然是我的福星。” “这个儿子,我收定了。” 李世民已经开始琢磨,回头就给林南亲爹个不错的武官,镇守地方,远远打发出去。 而自己。 也能没事躲入庄园内,享受下平民百姓的快乐。 当然。 也是真心喜欢面前这俊俏少年。 想到这里,他突然开口。 “你见识不错,都读过什么书?今后想当啥官?” 轻微上头的李世民,竟开始操心起林南的前程。 程咬金突然嚷嚷了起来。 “读书有个屁用,好男儿就该跟俺上战场!” “你叫俺一声老哥,老哥我带你杀光那群突厥小王。” 要不是林南躲得快。 这喝高了的莽汉。 早就跟他勾肩搭背了。 李世民一巴掌把程咬金推到边去。 “别听他胡咧咧,打仗那是把脑袋别在裤子上的活计,读书好,读书前程远大。” 林南心中感触。 可怜天下父母心。 都希望儿孙能有个好前程。 自己这个便宜老爹,虽然看起来好面子、有架子、喜欢钻研投机的官迷。 但人…… 终究还不错。 可未等他回答,程咬金突然耍起了酒疯,一脚踏在了桌子上,粗着嗓子吼了起来。 “哎呀呀!” “今儿个俺就让你们见识见识,这当兵的厉害。” 话落,那蒲扇般的大手,直奔着林南的脸上糊来。 李世民顿时脸色大变,想出手阻拦,已然来不及。 “小心!” 第四章 一脚踹晕程咬金 二锅头太烈,程咬金酒品不好,彻底多了。 他这一巴掌糊下去,李世民都感受到害怕。 “糟了!” 这莽汉出手向来没轻没重,力气大的要死。 放眼整个大唐,能正面打过程咬金的,扒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这莽夫的确很看重林南。 可他越看重的少年,下手越重! 仿佛不这样,都无法表示自己的尊重。 呼啸的风直扑脸上,过于突然,这一巴掌下去,脸怕是得肿半个月才能消。 “过了。” 林南脸色阴冷,椅子向后倒去,避开了那条毛茸茸的胳膊。 “好!” 程咬金兴奋的满脸通红,狂笑着要继续逼近,不管不顾。 “住手!” 李世民超后悔带这莽汉出来。 也根本没料到他会上头的这么快! 他刚伸手想要拦下,却发现林南的一脚,嘭的声踹在程咬金的大饼脸上。 程咬金整个头都歪了过去,身体侧飞,轰的声装在柱子上,不再动弹。 后仰的椅子复归原处,林南面无表情坐在上面。 若非他还保留前世的军中习惯,每日锤炼身体,再加上签到出了诸多武学,功比宗师。 下场恐怕很惨。 但这幕,震撼的李世民楞在原地! “怎么会?” “这小子这么强?程咬金可是当朝虎将,喝的越多,就越勇猛……” “而这一脚,快到不可思议,动作行云流水。” 他忍不住吸气,甚至有些手痒。 好想试探这少年究竟多厉害! 看向林南的目光,也越发的炙热。 大唐以武立国,越强的人,就越发容易得到尊重! “这部曲该好好管教管教。” 林南很不爽。 这些从边境回来的人。 脑袋都有毛病吧! 这才喝了多点?就这样了? 要是给他们整两瓶茅台,那不得飞到天上去? “这若在长安惹了惹不起的人,绝对出事,牵连全族。” 林南的话相当严肃。 李世民瞥了瞥嘴,很想说谁敢牵连他的全族? 但想到林南终究小门小户,谨慎些才能安身立命。 “老程喝点酒就这样,回头我好好的教训他。” 刚准备去看看程咬金有没有伤,却听到呼噜声从地上响起。 气的他一脚踹了过去。 “这憨货!” 林南也瞅了瞅地上躺着的粗汉,发现除了脸上留了鞋印子外…… 好像没啥大事。 “能在边境活下来的汉子,的确厉害。” 对于军中猛士,林南内心还是挺尊敬的。 若在边境,他有可能跟着勾肩搭背喝酒痛快。 可这天子脚下,越张狂的人,死的越快! “给他抬到屋内休息。” 林南喊了声,便有仆人涌入,将程咬金抬了出去。 李世民倒是不担心程咬金会出事。 而是看着这些仆人,若有所思。 整座庄园,上上下下充斥着两个字。 规矩! 仆人的动作,都受到过专业训练,配合默契。 “怕是秦王府……甚至父皇的皇宫,都不如这座庄园秩序严明。” 李世民心中赞叹。 见微知着,这点点小事,却能推敲出许多东西。 “哪怕是宫内的诸多官员,怕是都不及这少年一二。” “庄园都能管理的这么好,管理一方甚至管理国家,都不会有问题!” “若是能助我,辅以治国,得了皇位的我,会做的比父皇更好。” “我生的那些孩子,咋就没有这样的!” 李世民那炙热的目光,看的林南有些不自在。 索性继续警告。 “你要真想投机,就去投入秦王军下。” “能得一小官,平日里不得罪人,就很好了。” 对于这便宜父亲,林南没有什么期盼。 不惹出祸事,便是最好的。 这以家族为管理单位的封建时代,律法严苛,动则株连,令人难受。 李世民敷衍着点头应了下来。 也算是安了林南的心,同时问道。 “若秦王真的杀了太子,那岂不是会成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 “天下人,会让这种人当皇帝吗?” “不会有人反吗?” 林南顿时笑了。 “反?” “肯定有人反!” “秦王不当皇帝,不还照样有人反?” “但咱家别掺和这种事儿,李二杀兄当了皇帝,私德有亏,注定一生都想用仁政弥补掩饰。” “那对咱们这种平头百姓来说,才是真正的好事。” “这样的李二,才能将大唐打造成盛世。” 李世民听到这话,气的有点要拍桌子? 什么私德有亏? 他还杀太子呢! 什么仁政掩饰? 还有…… 张嘴李二闭嘴李二的? 还当着面说? 但想到不知者不罪。 李世民也不好拿这个发火。 况且这少年觉得自己肯定能让天下安稳,开创盛世,听得他也很舒服。 从没有人这么肯定自己。 哪怕他自己都会迟疑自己。 “我听说秦王仁厚,爱民如子,品德很好。” 这波,必须得给自己辩解波。 林南听到这话,微微愣住。 他觉得是这便宜老爹听进去了他的话。 都开始为秦王说好话了。 “挺好,我说的都没有白费。” “你不投靠太子就行。” 林南满足了。 觉得没有白费口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世民酒量很好,竟然没有喝多,反而站起身眺望庄园景致。 “能带我转转吗?” 林南觉得可以带着消消食。 “这今后也是你家,我带你走走。” 两人沿着廊庭,漫步在景致的精致中,李世民更是看花了眼,啧啧称奇。 宫中的景致,都没这好! 呆在这,真舒服。 只是走着走着,李世民突然透过屋门,被一副图吸引了目光。 他的神色赫然变得阴沉无比。 “天下堪舆全图?”(地图) “这少年家中怎会有这?” 第五章 李世民的野心 天下堪舆图这种东西。 在这个时代,只适合皇室掌管。 普通人家,一辈子都不会入城,去隔壁村子便是远路,根本用不上这种东西。 可这庄园内。 这天下堪舆图,便那么随意挂在这里! 林南也注意到李世民的表情很微妙。 对此他很理解。 唐朝人,对世界根本没有太立体的认知。 而这幅图,自然也是签到来的好东西。 并且地方标注也很契合这个时代。 “进去看看。” 林南发出了邀请。 李世民深吸口气,跟着迈入书房。 只见那幅图占了半面墙壁,山川河流都相当详细。 最重要的…… 这是彩色的! 系统出品的地图,跟后世的世界地图,没有太多区别。 只不过地方名称做了矫正,符合这个时代的人民认知。 “这……好精细。” 光是一眼,李世民就完全被迷住了。 大唐的天下堪舆图,他自然是见过的。 那是继承了前隋的图,隋炀帝为了画出天下州府,不知道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面前的这幅图,更加震撼。 “这里是长安……” “这是幽州,这是东海,这是岭南……” “竟然还有突厥!” “这是西域?” 李世民深吸了口气。 若是单纯的大唐标注,他恐怕怀疑林南就是要造反。 可这上面的天下…… 是真正的天下! 突厥、西域、吐蕃、高句丽…… 甚至在听闻中的天竺、波斯…… 竟然只占据了其中一角。 李世民怎能不震惊? 这…… 才是真正的天下! 他的手,逐渐颤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 “这图……是真的吗?” “自然。” 林南相当肯定。 虽然跟后世的世界地图有些许差异。 但大体是一致的。 系统出品,也不会有任何错漏。 唯一可惜的,就是除了大唐之外,许多地方都只标注了地势山水。 偶尔才有两三城池。 但这也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无论周围的突厥、还是高原上的吐蕃,都是游牧状态,居无定所。 唯有大唐这片土地,城池耸立,如同钉子般牢牢钉在这片土地上。 李世民颤抖着看了许久,一番考量,越发觉得其中的精准度,完全正确,简直吓人。 他甚至想象不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绘制出这幅图。 鬼斧神工,神乎其技! “你挂着这幅图,做什么?” 他还是没忍住开口询问,声音颤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这少年真有不好的心思。 那他即便再欣赏,恐怕也会…… “装饰啊。” 林南无所谓的道。 “就觉得挂在这挺好的。” 李世民听到这话差点吐血! 装饰? 你管这东西叫做装饰? 有了这幅图,无论今后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都要轻松太多! 要是他早有了这幅图。 开国战争就不会打的那么吃力! 李世民捂住心脏,感觉呼吸有些不畅,捂着嘴巴剧烈咳嗽许久,脸色憋的通红。 “你这哮喘很厉害。” 林南急忙扶住,觉得他的状态很不对。 “哮喘?大夫说这是气疾。” “当年战场上被骨朵砸中,甲胄护身侥幸没死,但留下了隐疾。” 坐了好一会儿,李世民才觉得舒服了些。 “也不算啥毛病,静养就行,不能生气。” 李世民倒是很看的开。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战场上能活着,就不错了。 “倒是没想到这天下,竟然这么大。” 他再次站到世界地图前,野心在不断滋生。 普天之下,若非王土! 若土之滨,莫非王臣! 大唐绘制的地图上,从未有过边界之说。 “秦王好武,若是当了皇帝,能把疆土拓展到何处?” 李世民心里实在痒痒的很。 那个将军不想开疆拓土,建功立业? 林南指了指波斯。 “大唐应该会拓展到这。” 这在后世历史书上,也曾学过。 就连波斯的王子,最后都葬在长安。 李世民震惊的长大了眼睛。 “大唐就已经篇幅辽阔,而这未免也太大了。” 李世民都不敢想这些事情。 眼下的他,觉得如果能给突厥灭了! 他就足以名垂千古了。 以至于东北的高句丽,他想都不敢想。 当年隋朝便是因为三征高句丽,才逼反了百姓。 他最多只能把西域给收回来。 可林南跟画下的地图。 远超他的想象! 林南听到他话,却摇了摇头。 “在我看来,还是小了。” 他很清楚后世的全球霸主,究竟掌握着怎样的实力! 几乎控制着全球资源。 而这个民族屡次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可所掌握的土地,自秦王统六合后,两千年来增长速度过于缓慢。 称霸世界,是无数国人曾幻想过的野心,包含着无数的屈辱鲜血以及不甘。 可最终因为安居乐业,最终消磨意志,最终资源贫瘠,内部矛盾不断。 最终,林南不想那么多。 他现在不也习惯这种安逸的生活吗? 是真的舒坦。 可李世民,却不知林南的想法。 他只觉得林南太信任他了。 甚至在谈论秦王时,目光都是那么坚定,不可动摇。 甚至…… 原本尚且迷茫的内心,这一刻变得无比明确。 “弄死太子!” “被父皇跟太子联合欺压的日子,我过够了!” “等我掌握天下兵马,登基称帝,我定然灭掉一些能威胁我们的敌人。” “更是要将兵锋,指向更遥远的西方。” 建功立业之心,在他的心中无比浓烈。 看向林南的目光,也变得越发柔和。 “这图可否给我?” 林南顿时变得无比警惕。 “你别想着造反……” “前隋早没了!” 第六章 流水的皇帝 看了世界地图,很容易滋生野心。 那种占有欲,谁都会有。 恨不得那些土地,都是自己的。 林南挺怕这个便宜老爹,再造个反啥的。 李世民笑了笑。 造反? 好像还真的要造反…… 但终究不是为了前隋。 而是父皇跟太子给逼迫的。 实际上,所有的皇子,都无法忍受皇位的诱惑。 越强的皇子,越是这样。 “曾经我忌惮八王之乱,害怕重走两晋后尘,蛮夷入侵,神州陆沉。” “可现在,我很有信心。” 李世民略微有些膨胀,同时安慰道。 “放心,我把这个献给秦王。” 林南眼皮跳了跳。 果然…… 自己这便宜老爹还想着怎么钻研上位。 但只要不动歪心思就好。 “拿去吧。” 李世民满脸欢喜,亲自将图折叠好了,认真包起。 “你好像很看好大唐。” “我只是喜欢这个有尊严的朝代。” “嗯?” “内对诸夷,凡敢称兵者,皆斩!” 林南说的相当霸气。 李世民有些心虚。 “这是魏平帝冉闵的话……” “这却是唐人奉行的准则。” 李世民认真点头。 这四百年间,这个强大的民族经历了最惨痛的回忆,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胡人政权、隋末大乱。 汉人曾被胡人储存为粮食,称之为两脚羊。 这种情况下,无数先辈奋起反抗,最终才开创出现在的局面。 前隋虽说暴烈,但留下的诸多遗产,让大唐受益无穷。 隋炀帝向来做的很绝。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虽说逼反了不少胡族,但打出了民族气魄。 若非隋炀帝作的太狠。 哪有他们唐王府的今天! “你见识不俗,有当官的想法没?” 李世民有些想拉林南一把。 这少年看着太顺眼了。 见识也不俗。 今后势必会成为大唐栋梁。 林南坚定的摇了摇头。 “唐朝的官,可没那么好当。” 主要是祖上出身,不好! 便宜老爹死忠隋炀帝,戎边十四年不说。 据说上上辈官不小,因为投靠太子,差点被隋炀帝李广给宰了! 总之。 这浑水林南半点都不想掺和。 “我举荐你。” 李世民直拍胸脯。 林南嘴角抽搐。 这便宜老爹举荐? 得了吧! “你是不知道长安的复杂。” “皇帝虽是姓李,可这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听五姓七宗的!” “李家虽是皇族,是皇朝象征。” “可真正的吏制砥柱,依旧是五姓七宗。” 林南觉得很有必要跟便宜老爹科普科普。 省着觉得抱上秦王大腿了,就飘了。 这便宜老爹骨子里太傲。 得压一压。 “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五姓七宗。” “这五姓人从汉代开始,传承至今,想要当官都得他们举荐才行。” “目前而言,这些门阀,才是大唐真正的掌控者。” 李世民顿时变得异常严肃。 他没想到这位少年,竟然能将事情看的如此透彻。 前隋时,便开始刻意打压这些门阀,采用科举制。 可最终结果呢? 把门阀得罪狠了,前隋亡了! 迄今为止,李渊等人,都没有太少的办法针对这些门阀。 根本不敢动。 惹不好动摇根本,他老李家呆两年皇位就得完! 李世民很想摆脱门阀控制,不想成为傀儡。 “你觉得朝堂该怎样才能摆脱门阀控制?” “军功呗。” 林南坐在椅子上,很是随意。 “五姓七宗这些门阀掌握天下舆论,哪怕当了皇帝的鲜卑人,也被五姓七宗搞的乖乖汉化。” “唯有军功,才能突破舆论限制,扞卫国土的猛士,才能赢得百姓的尊重。” 李世民顿时激动的直拍桌子。 “说的没错,只有建立军功晋爵体系,才能突破门阀封锁!” 情绪激荡下,李世民又开始咳嗽起来。 他觉得军功晋爵,才是真正统治的根基。 虽说程咬金这帮粗人,毛病一堆,也啥也不懂。 但他们心里向着大唐,就足够了。 只要掌握着军队这暴力机器。 李世民就不怕这些门阀! 他只觉得跟林南真的很投机。 这少年说的云淡风轻,可见解却只击他的心坎里。 要知道! 他想解开这个扣子,想了足足三五年,才想到这条路子! 可林南,很随意就说出了问题以及解决方式。 这让他更加看重林南这名少年。 恨不得马上让他成为自己的谋士,为朝堂效力。 “咳咳,我有办法让你当官。” “咳咳,你绝对能……” “别说话了,你再咳下去容易过去。” 林南目光严肃,让他好好平复平复。 怎么来说,这便宜老爹都戎边十四年,一身伤患,都是为了保卫天下而来的。 若不好好治疗。 怕是活不过五十! 虽说他搞不懂便宜老爹为啥总这么激动。 但他觉得,必须给治好了。 唐代治疗不好的病。 对他来说,却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他的手上。 有签到出的现代药物。 第七章 头孢就酒,越喝越有 “你这哮喘很严重,受过伤?” 林南目光严肃。 虽说对这便宜老爹没啥感情。 但终究是保家卫国的好汉子,戎边那么多年。 “咳咳……” 李世民的脸被憋得通红,最终跑到屋外,空气流畅了方才好上些。 “哮喘?” “大夫说是气疾。” “当年冲锋被骨朵锤砸中,好在有铠甲保护,没死,就是伤了肺,一激动或者天气闷热,就这样。” 回想起征战岁月,李世民内心激荡。 是他率领猛士,开拓了这大唐疆土,让父亲登基为皇。 可现在,父皇竟然默认太子来除掉他! 为这江山,他付出那么多,可回报竟是这般。 令人心寒! 一时间,他更觉胸闷,握拳强忍,不愿咳出声,脸憋得通红。 林南微微摇头。 这便宜老爹,真犟啊。 竟想凭借意志,战胜疾病。 “你等着,我让人给你取药。” 林南向身后吩咐了声,便有侍女躬身退下远去。 “哮喘不是啥大毛病,吃了药,养段时间就好了。” 李世民逐渐平复情绪。 身为秦王,怎可能不注重调养? 天下最好的大夫,他都请的来! 原本都控制住了,很少咳嗽,可今日在这府邸中,情绪过于激荡,才让这老毛病又犯了。 “你还年轻,不懂这病只能靠养来控制,无法彻底治愈。” 李世民对此很了解。 “那是你没找对人!” 林南不以为意,随手撒了把小米,无数色彩斑斓的大锦鲤纷纷聚集,扑腾着抢夺食物。 只看得李世民一阵心疼。 这年头百姓都吃不上饱饭,他竟然拿粮食喂观赏鱼? 浪费! 哪怕皇宫,用的都是糠。 皱眉之际,只听林南继续道。 “庆幸你患病时间不长,还能治愈。” “若是年头久了,就不好说了。” 他不由想到前世的奶奶,就曾患过哮喘。 每天胸闷咳嗽,就连睡觉都睡不踏实,相当难受。 好在这个便宜老爹,正值壮年,能够很好的恢复。 林南简单按压下便宜老爹的肺部,便已明了。 他曾签到过医圣手札,那些医学泰斗累计了一辈子的经验,都在他脑袋里。 望闻问切,更是出神入化。 只是他对医道没有什么兴趣。 但治个哮喘,还是没啥问题的。 更何况。 他还签出过现代药物。 “你这属于受伤后没注意,气管被感染了,吃抗生素后养养,就能好。” 很快,侍女便将两个药瓶递到林南手中。 玻璃制的透明药瓶,让李世民啧啧称奇,里面躺着的胶囊药物,更是让他好奇心大作。 “抗生素是什么?” “好奇怪,我竟从未见过。” “怎么用?” 回想起为了治疗灌下的苦涩汤药,李世民将药瓶拿在掌心,翻来覆去,心中震撼。 这座庭院间,有太多事务,都颠覆了他的认知。 林南有些鄙视。 看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这个叫阿莫西林,早中晚三次,一次两粒,你这感染不重,吃三天就行了。” 这药属于抗生素类。 在后世也算的上神药,可以针对性杀死病菌。 大唐没有大量农药化肥使用的时代,抗生素更有奇效。 林南指着另外一瓶道。 “这瓶白片的药叫头孢,你也留着。” “以后受伤就吃一片,避免感染。” “但切忌七日内不可喝酒。” 头孢这东西,在后世军中可算是万能药,有事没事来头孢。 什么感冒发烧、外伤内伤啥的,吃抗生素就完了! 这初唐人命不值钱,擦破皮都有可能感染死亡。 给这头孢,算是有备无患。 李世民听此,却是有些抵触。 “不能喝酒,那人生还有啥意义。” 林南脸皮抽了抽。 “那你尝口试试。” “头孢就酒,越喝越有,说走就走。” “喝了保证你死的比谁都快。” 李世民的手明显抖了下,惊疑不定。 但他最终觉得林南不会害他。 郑重将两瓶药收了起来。 不就是不能喝酒吗。 从今往后。 他戒了! 另外这两种叫做‘抗生素’的药物,跟黑乎乎的汤药相比。 简直如若仙丹。 那玻璃小瓶子,哪怕西域琉璃都不曾这般洁净,绝对是宝物。 林南就这么给他了,更令他心中无比感动。 “回头我怎么赏赐这个‘儿子’好的?” 他感慨颇多,最终打开药瓶,准备吃两粒阿西莫林,压压惊。 但很快就被林南阻止。 “你晚上喝了酒,会影响药效,明早再吃。” 这让李世民心中更加感动。 虽说林南目光看似来平淡冷静。 但打心底还是关心他的。 自从他成为秦王、天策上将起,便觉得周围人已经逐渐疏远。 甚至就连他亲儿子李承乾,见他时都多敬畏,少了父子间的亲昵。 反而在林南这,相当舒心。 也令他更加想要‘鸠占鹊巢’,占了这个‘好儿子’。 天色渐晚,林南便让侍女带着便宜老爹去休息。 他望着李世民挺拔的背影,心中安宁。 “虽说这便宜老爹又傲又倔,但人还不错。” “只是接触的时间短暂。” 林南瘫在椅子中,不再多想。 注重仪态是真的累啊! 还是慵懒些最舒服。 他不知已经躺在榻上的李世民,内心翻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这屋内精致朴素简雅,更有挂画藏书,他却没有心情观看欣赏,脑海中不断回想着林南的话。 杀了太子,抢下皇位! “若非被这少年开导,我恐怕还狠下心来。” “我越发的想做千古一帝,清理割据势力,北征突厥,让四海之内,皆向大唐称臣!” 他紧紧攥着药瓶,许久后才在浑浑噩噩中睡去。 直到次日清晨,天色微亮,李世民便已醒来。 无论睡得多晚,他都会鸡鸣起床,这习惯已经很久了。 想到昨日事,更仿若梦境般,但手中的药瓶却是那么真实。 他旋开盖子,迫不及待的将两粒胶囊吞入腹中。 身上疾病曾一度影响他的心态。 有时会莫名烦躁、愤怒。 他战胜了无数敌人,曾亲帅三千五百玄甲兵,在十万大军种穿插敌后,顺利斩首窦建德,塑造神话! 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的年轻气盛啊! 而现在。 竟要被疾病折磨,磨灭志气。 药物吞下后,也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他竟觉得呼吸顺畅许多。 当到了外面透气后,更是觉得胸间积攒多年的抑郁,一扫而空,喉咙也不如以往干涩难受。 就连因为火气太大的牙疼,都消失不见。 “这种药物,竟这般神奇?” 他紧紧握着手中的药瓶,觉得这简直就是仙丹,吃了能够重返青春,令他内心膨胀,觉得恢复到了二十岁,能一拳打死头牛! 李世民目光深邃,觉得林南给他带来了太多好运。 “当我坐拥天下,让这少年知晓我的身份后……” 想到此处,李世民会心一笑。 第八章 弄死太子的一千种办法 程咬金吧嗒着舌头,回头望着远去的庄园,恋恋不舍。 “昨天的酒真好喝。” “就是喝多了浑身疼,脸也喝肿了,劲有些儿大。” 莽憨憨断片了,拍着疼得厉害的脑袋,忘了是被踹晕过去。 “这侄儿俺觉得不错,就是不够壮,得练。” “要不调到俺军中,当个校尉,俺保他一生周全。” 他彻底误会了,认为是秦王私生子,想帮着暗中照顾。 甚至觉得,这是秦王留的后手。 况且,他瞅着林南顺眼,想要亲近。 “他也是想弄死太子的啊。” 程咬金很兴奋,觉得是林南将秦王说通了,愿意篡位。 李世民听到这话,脸色发黑,牙龈直咬。 “他不是私生子。” 莽憨憨缩了缩脖子,自以为明白秦王意思。 “俺懂俺懂,是也不能说!打死了都不能说!” 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李世民真恨不得揍死他。 “你懂个屁!” “把嘴逼紧点,不要透漏林南半个字。” 程咬金顿时嘿嘿的憨笑起来,又急忙捂住嘴巴。 “原来叫林南啊。” 莽憨憨觉得李世民连少年名字都晓得,私生子实锤了。 却不知李世民是从仆人口中,得知林南名讳。 那些面容秀美的年轻侍女。 可都盼着林南早些成年,好暖床添香。 俊秀少年郎,哪个姐姐不爱呢? 李世民摸了摸脸,心想着林南跟自己还真有些像。 “我年轻时,那些女人不也疯了般的扑来吗?” 两人沿着蜿蜒山路,纵马前行。 骊山景色秀丽,山势巍峨,如若黑色骏马,盘卧在大地之上。 功盖千秋的始皇帝,更是安眠骊山脚下。 秦汉之际,此处都是皇家林地。 但因常年混乱,有百姓来此避难,故尔能见两三居所,远不如林家宅院那般震撼。 朝堂本欲收骊山为皇家独享,奈何天下尚未太平,此事便一直拖着。 “若我为帝,这座本应属于皇家的骊山,便当做他的封地。” 李世民相当大气,此时更是雄心万丈,志气风发。 相比林南送他的天下堪舆图。 这区区骊山,又算的上什么! 快马奔驰两个时辰,便至长安城北天策上将府。 这里,是属于李世民的小朝堂! 总管大唐一切内外战争,掌领天下府兵。 站在这,望着森严兵卒,他可以骄傲的向世人宣称。 这大唐! 是我打下来的! “召集长孙无忌、尉迟恭、房玄龄、杜如晦等速来。” 李世民风风火火,着手篡位的一切细节! 同时,他也命人查出林南的信息档案。 更准备将林南那正在归途的便宜老爹,直接调离长安! 这个儿子,他要据为己有! 只是得到的消息,却有些意外。 “他父亲竟在卸任前遇上突厥袭击,战死。” 李世民按下册子,压下了这道讯息。 “抗击突厥,终是英雄。” “你的儿子,我替你照顾。” “命人将其厚葬。” 吏官逐渐退下,搞不懂高高在上的天策上将,怎会突然关注远在边关的“小人物”。 李世民望向伴随他征战多年的铠甲,便有侍从懂了意思,为其披甲。 甲面被漆成金黄,配上猩红披风,威风凛凛。 握住螭虎宝剑,曾纵横天下的霸气,毫不掩饰,力透云霄。 最先到来的长孙无忌,见此更是心有戚戚,不敢直视。 “大王都知晓战事了吗?” 李世民眉头皱起。 战事? 他突然眺望北方。 “突厥?” “正是,突厥集结上万骑兵,驻扎黄河南岸,突入长城,已包围乌城。” 李世民握紧拳头。 相比篡位,抗击蛮夷更为重要! 看来要暂且搁浅了。 虽有遗憾,但他依旧着手边关防御安排。 只是一道消息传入天策府,再次打断计划。 “太子准备趁突厥入侵,抽走秦王麾下兵马,并在昆明池设下埋伏,就等秦王入瓮!” 李世民的手指,早已捏的发白,最终化作狂笑。 “好啊!” “他终究还是先动手了!” “亏本王多次不忍兄弟阖墙,即便当年毒杀本王也曾既往不咎。” “这次!” “该我了。” 李世民杀意沸腾,天策府内寂静无声,肃杀一片。 长孙无忌暗自心惊。 “大王不是多次避让?我多次劝谏除掉太子都毫无作用。” “怎么这次就突然要对太子动手了?” “这很不秦王。” 他很不适应,觉得这过于突兀,很不符合一向仁德的李世民。 究竟是谁,将秦王劝说成功?他很好奇。 既然李世民已经下定决心。 他们这些属下,只需完善计划即可。 而弄死李建成的计划,众人早已谋划数百条,只待执行! 这从龙之功,谁不想要? 不同长孙无忌的光明正大,房玄龄、杜如晦、都是穿着道士的衣服,偷偷溜过来。 “陛下敕书我等不准谒见大王,会被获罪处死,只能这般来此。” 这些名垂史书的谋臣将领,此时对陛下太子,心中皆有怨气。 只有李世民,才配为真主! 他们鞍前马后,平定天下,凭什么得不到朝堂封赏?多次被太子排挤压迫! 若李世民再不反抗! 他们只好躲入山林中避难。 万幸。 不知道哪位大贤终于说通了秦王。 众将兴致高昂,嚷嚷着弄死太子的一千种办法! 李世民目光扫视所有人的脸上,长剑猛地抽出,龙吟不断,煞气冲宵。 “众将随本王,入宫!” 第九章 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位于太极宫北。 巍峨高耸的夯土城墙,高三丈八尺(近12米),厚重宽敞的城墙上旗帜招展,禁军甲胄在身,顶着烈日,巡逻不断。 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纵马而入,对两侧禁卫视若无地,肆意谈笑。 “此番防备突厥,王弟身为主帅,定要将军队彻底掌控。” “到那时,老二还有什么资格跟孤斗!” 李元吉冷笑连连,满脸凶恶,这张丑脸不知吓哭过多少孩童。 “照臣弟看,就该直接宰了他,回头再告诉父皇咱们镇压叛乱,反而立有大功!” “至于秦王麾下将领,投降的就收下,不投降的悉数坑杀。” 即便已经入宫,两人依旧毫无收敛。 在他们看来,早晚会成为这里的主人。 只可惜。 他们暂时还不是。 当他们来到临湖殿前,只见李渊正在湖上泛舟饮酒,左拥右抱,歌舞不断,惬意无边。 若论享受,无人能及。 李建成看的眼红。 他对权力,无比痴迷。 但身着甲胄的李世民出现后,顿时引起两人警惕。 “秦王怎么在这?” 却不想程咬金持锤上前,横眉怒视,大喝一声。 “太子,你可知罪!” 侯君集帅兵围来,目光阴沉,甲片击打声格外刺耳,雪亮刀身反射光芒照向两人眼睛。 李建成急忙捂眼,见状不对,怒吼道。 “孤何罪之有!你们带甲入宫,想谋逆吗!” “大哥,你还不明白吗?他摆明了想杀我们啊!” 李元吉拉着李建成,调转马头便逃,但越想越气,不明怎会被李世民占了先机,索性破罐子破摔,开弓抽箭,一连三箭,皆中李世民! “保护秦王!” “擒下来。” 程咬金怒吼,仿若蛮熊般飞扑而去,想要连人带马扑倒在地。 却不想李世民不顾甲胄上插着的箭,早已开弓如若满月,瞄向了奔东宫疾驰的李建成。 “该结束了。” 羽箭在半空划过弧度,伴随着尖锐的破空声,正中李建成毫无防备的后背,透胸而出,令其跌落马下。 李建成口吐鲜血,目光散乱,眼看着活不成了。 “太子!” 李元吉神色凶恶,却管不了太多,拍马就逃。 “我出去为你报仇!” 愤怒以及窃喜令他的面容更加丑陋。 只要能出去,他便可帅兵平乱,弄死李世民。 那个时候,他就是皇储! 但这幻想终究短暂,很快便有乱箭齐发,身无甲胄的李元吉毫无防备,连人带马皆被射倒在地,死的不能再死。 “太子与齐王谋反!” “封锁宫城。” 事已至此,李世民已无退路。 杀死太子与齐王,仅仅只是开始。 镇压余党,才是关键。 这偌大皇宫,更是不知道有多少是太子的人。 好在。 禁卫多曾是秦王部下,念昔日恩情,依旧稳定宫中秩序。 “尉迟恭,保护父皇。” “喏!” 当带甲持矛的尉迟恭来到李渊船上,只见年过六旬的老人双目落泪,瘫坐皇榻中。 “太子谋反,秦奉秦王命,保护陛下。” 尉迟恭声若洪钟,李渊凄惨冷笑。 “兄弟相残,这般作为与蛮夷有什么区别!” 今日太极宫的宫禁,比以往来的更早。 宫中血流滚滚,东宫更是尸海遍地。 太子余党,遭到了最猛烈地清洗。 被挤压多年的怒火,一朝释放,人头滚滚。 但这风声终究漏了出去,太子与齐王党怎肯坐以待毙,早已率领亲兵,集结玄武门前。 李世民坐在亭内,望着太子尸身,双手颤抖,脑袋空白一片。 那终究是他的亲兄弟。 他们都是嫡子,年少时多么亲昵。 可长大后,权力扭曲人心,最终酿造成这般局面。 “如若你能容我,何至于此。” 一道道消息,也飞速传入李世民的耳中。 “皇宫已被封锁!” “东宫完全控制。” “玄武门叛逆贼兵已被击溃!” “……” 李世民双眼放空,这些部下做的都很好。 他也被簇拥着,一步步掌握了整座皇宫,甚至长安城,以及最为精锐的南衙十六卫! 整个天下。 已入了他手。 虽无帝名,但已有实。 但他却丝毫开心不起来,甚至有些恐慌。 高处不胜寒。 他不知道天下人会如何说他。 弑兄逼父? 这千古骂名,躲不掉了吧。 皇位,其实也就那样,若非被逼迫到毫无退路…… 他孤零零坐在那,曾经如若兄弟般部下,看他的目光中已经充满敬畏。 颤抖的手最终摸到了药瓶,当心里浮现出林南的身影,他心中方才升起丝丝温暖。 无情最是帝王家。 这宫中的一切,都冰冷冷的。 他更怀念骊山中的庭院,想着那个凭空多出来的‘儿子’。 “这还没到正午,也不知道他睡醒了没。” 相比皇位。 他更怀念民间的浓浓亲情。 哪怕林南总隐隐约约的嫌弃他‘不靠谱’,鬼迷心窍想当‘大官’。 但在那,终究比这更令人心安。 他缓缓站起,目光恢复宁静,想要早早收拾好这一切,再去看看那个充满神奇的‘儿子’。 第十章 突厥人要打过来了 “秦王登基了?” “李渊成了太上皇?” “好像比历史中的时间,早了许多啊。” 林南听到这些消息后,相当惊讶,但很快就释然了。 “可能外面传的消息乱七八糟,说什么的都有,不够准确。” “况且这些事,跟我有啥关系呢?” 他更愿意呆在骊山中,每天过着快乐舒适的日子。 对于大唐,他尚且还有些不适应。 可能相隔了一千四百年,时间过于久远。 这座庄园,实际上是他为自己修建的舒适圈。 况且,李世民皇帝当的不错,今后天下会安稳许多。 “倒是便宜老爹就那么走了,这几天连个影都见不到。” “也许去了卫所。” 长安十六卫,遥领天下军府,里面都是正儿八经的军中精锐。 不同于折冲府的战时为兵,闲时为农,十六卫的士兵,算是大唐的职业军人。 平日里除了训练外,就是护卫长安。 地位上,仅次于宫中禁军。 “他刚回长安,地位不够,应该掺和不到玄武门之变里,我应该不会被波及。” 念及此处,林南反而更开心了。 这回李世民皇帝宝座坐的稳稳的。 便宜老爹再也没办法投机了。 普普通通挺好的。 也不用担心被株连的风险。 但刚轻松没多久,便见仆人匆匆而来。 “林郞,老爷回来了。” 这消息让他脸色发黑。 跟这便宜老爹在一起,尚且有点别扭。 此时的李世民,望着熟悉的庄园,心情相当不错。 板了多天的脸,终于露出轻松的笑容。 “还是呆在这舒坦啊!” 回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李世民简直如同做梦般。 先是诛杀太子,后是李渊禅位与他,最后到登基大典,整合朝堂。 自然少不了许多骂声。 但终究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他坐上了皇位,握住生杀予夺的大权,便是正统! 至于名声啥的。 以后有大把的时间慢慢经营。 况且。 他总觉得是因为林南,才得到的天下。 若没来此,他无法做出这份决断。 当然,他也很想维系,这段来之不易的亲情。 虽说…… 他们并非是真正的父子。 长孙无忌提着礼物,相当好奇。 “这位能让陛下决心夺位的少年,究竟怎样?” “陛下为何要刻意隐藏身份?” 在他眼中,这座庄园内,有着太多谜团笼罩,令他迫切想要知道真相! “这少年目光独道,说朕是皇帝,朕就成了皇帝!” “庄园内的诸多奇珍宝物,朕都未曾见过。” “还有……朕的气疾让御医看过,竟然只需要再养段时间,就能彻底治愈!” “这少年,真是朕的福星。” 至于地图的事,李世民不打算说。 他觉得那是只有皇帝才能掌控的东西。 其他人,暂时还不配看! 末了,他不忘嘱咐道:“记住,我叫林二郎,千万别露馅了。” 长孙无忌急忙点头。 “臣晓得。” 接着,两人便在仆人的引领下,大摇大摆的进了庄园,还真的跟回自己家一样。 长孙无忌来此,更是跟刘姥姥见了大观园一样,瞧哪都好奇! “怪了,活了大半辈子,竟然连许多东西都不认识。” 这让他相当崩溃,觉得白活了。 李世民倒是很兴奋,为他解答。 “这墙上贴的,比铜镜还明亮的,叫瓷砖,跟烧陶那般,烧制而成。” “摆着的花瓶叫瓷器,比陶器更轻便,也更好看。” “咦?这颗是什么树?这果子像樱桃,却比樱桃大,从未见过。” 长孙无忌看着种种新鲜事物,感觉都要快跪了。 他已经算是见识不俗的人,就连突厥都去过很多次。 可庄园内的许多事物,真的都叫不上来。 倒是仆人可为介绍。 “那个叫大樱桃,林郞偶尔会叫车厘子,味道是甜的,一点都不酸。” 好奇心驱动下,两人摘了两颗尝尝,顿时喜欢上了这种味道,全都站着不走,直接吃上瘾了。 李世民更是内心感慨。 “朕曾经吃过那么多的贡果,都未曾尝过这种果子啊。” 至于长孙无忌,此时已经不顾形象,爬到树上去摘。 故而这位被刚刚加封为齐国公,又掌管天下官员升迁的吏部尚书,给林南留下的第一印象相当不好。 “便宜老爹这身边都啥人啊!” “上回是莽憨憨,这回又来个猴子?” “那么大把年纪了,还上蹿下跳的,能稳重点吗?” 林南已经无力吐槽。 有了莽憨憨的教训,他觉得已经适应了。 瘦弱的长孙无忌,也浑然不知已经被林南贴上了‘猴子’的标签。 当便宜老爹告诉他这位姓‘孙’后,林南差点笑喷了。 孙猴子?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再看眼被卡在樱桃树下不来的长孙无忌,林南更觉好笑。 果然…… 便宜老爹的身边人,都非比寻常啊。 卧龙凤雏,不过如此! 再加上这个不靠谱的老爹。 啧啧…… 操不起的心啊! 林南不由嘱咐了句。 “最近不要乱走,突厥人要打过来了。” 第十一章 鼠目寸光长孙无忌 “突厥人?” 树上的长孙无忌瞬间愣住了,看向林南的目光,充满了惊异。 为了防止民间恐慌,边境的消息向来封锁。 再加上李世民玄武门之变后登基,百姓都不会关注突厥人的消息。 现在最重要的,是安稳大唐内部派系。 李世民低头沉思,清楚林南是在担心他这个便宜老爹。 但相对而言,他并不在意突厥。 “突厥人最多也就霍乱边境,打不进来,没什么可担心的。” 对此,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林南嗤笑了声,示意仆从将这‘孙猴子’从树上救下来。 对于便宜老爹的这种心态,他还是很理解的。 自隋朝开始,便已不是胡人肆虐的时代了。 突厥人再强,也休想打到长安! 这几乎是所有唐人的共识。 天下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大唐的开国士卒,也正处于无敌的阶段! 谁能想到突厥人会跑到首都外面了? 但历史就是那样,林南很清楚,突厥人就是趁着李世民夺取皇位的空当,打到渭水北岸,令这个崭新的政权签下了近乎丧权辱国的渭水之盟! 故而,最近的长安,不安全! “别去渭水北岸就成,突厥人一定会打到那。” 他好心提醒道。 李世民见林南坚定的目光,只觉得头皮发麻。 这少年的话,向来灵验! 他说自己会当皇帝,自己就当了。 过程其实并没有什么波折,完全实力碾压! 而如今…… 林南为何如此肯定? 突厥人的确在扰乱边境,但尚且有一座座折冲府抵抗,突厥人想要拔掉这些钉子,可要耗费不少时间,足够朝廷集结大军反应。 终于掉下来的长孙无忌,根本不信林南的话。 “突厥扰边,无非为了好处!” “故而入侵时间,多选在秋收时,便于抢人抢粮。” “眼下地里粮食未熟,他们打过来能抢到啥?” 对此,长孙无忌很有信心。 他拥有鲜卑血统,与草原诸多部落首领交好,甚至称兄道弟。 可以说,他是大唐最顶级的‘外交家’! 对北方突厥,更是无比熟悉。 若真的大举入侵。 那些小部落首领,多少会给递消息。 林南淡淡瞥了他眼,觉得这瘦了吧唧的老头,根本没脑子。 “李二刚称帝,朝堂动荡,地方更在观望。” “突厥只需大军入境,只有上千兵卒的折冲府根本无法形成有效抵抗。” “不用十日,突厥便可趁虚而入,抵达渭水,胁迫长安。” 长孙无忌张了张嘴,想要争辩。 但却发现的确有这个可能。 只是…… “天下折冲府六百四十三,其中一半皆在关中,雄兵四十万!” “突厥最多集结二十万兵马,就算真打算突袭长安,不怕背后的折冲府吗?” 林南顿时笑了。 “目光短浅。” “府兵都是步兵,两条能跑得过四条腿?” “突厥进来后想走,谁能拦得住!” “嗨,我说这些也没用,你们记得别往渭北跑,不被突厥人抓去当奴隶就行。” 林南摆了摆手。 觉得没必要跟他们说这么多。 简直浪费口舌。 况且,看那‘孙猴子’气呼呼的样子。 很像是个杠精! 他可没时间抬杠。 再说,他就是个平民百姓,突厥人即便靠得再近,也打不到骊山! 就算真的打进来,也不愿意往山里钻。 至于穿越者匡扶天下为己任啥的…… 那根本就是扯淡! 这大唐阶级固化贼严重,除了军功外,就没有其他的上升空间。 他手里的确签到了很多好东西。 可一旦惹人注目,就会遭受豪强无情掠夺,据为己有。 就算你能弄死这豪强,却会触犯法律,惹来更大的麻烦。 所以…… 不如消消停停的眯着。 至少这庄园,可比前世舒服多了。 前世自己即便再怎么奋斗,能买得起卫生间都不错了。 可现在,他这庄园不下百亩! 每日穿梭的婢女也很养眼,他已经很知足了。 他也没心大到管天下的事,能管好身边人,就挺不错的。 可能唯一遗憾的,就是这身体还小,即便网罗不少好看婢女,却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特别有些婢女很坏,总想来暖床。 “这点就很让人遭罪啊!” 林南瞅着远去的婢女,完全忽略了气鼓鼓的长孙无忌。 “嗯,这些婢女都很好看,得防着点这便宜老爹。” 却不知,李世民心思不在这。 身为帝皇,他要什么女人没有? 不用开口,周边小国便会进贡,甚至连遥远波斯大洋马都有! 他还在想林南刚刚的话。 “也许,的确该防着突厥一手。” “万一说的成真了呢?” 念此,他拖着长孙无忌就走。 军情如火,没有时间犹豫。 等做好防备再来。 长孙无忌火气升腾。 他刚刚还想争辩下,林南是说谁‘鼠目寸光’呢? 他的眼睛的确不大! 可他身为吏部尚书,看人向来很准。 他更是将林南记在心里小本本上了。 “亏我还觉得这少年与众不同,但就冲他这瞧不起人的样子,也不过如此。” “有眼不识泰山!” 但在李世民边上,这些话也不好说,最终只能眼巴巴的瞅着那颗樱桃树。 “要不……” “带点再走?” 第十二章 长安危! 林南搞不懂便宜老爹为何又匆匆走了。 “是不是又想进言?以此投机倒把,升官进爵?” 他觉得这人没救了。 对当官太过热衷,半点矜持都没有。 这样的人,很有可能会被利用,得不到该有的地位。 “当官有什么好的,哪有这庄园舒服啊。” 他的目光扫在婢女身上,环肥燕瘦,应有尽有,赏心悦目。 “可惜,只是长得好看而已。” 他重重感叹了声。 常年战乱,人命如草贱。 无数人为了口吃的,甘愿为奴。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家里的奴婢,格外的多。 虽说他看待这些人从未当做奴隶。 可架不住这些唐人很感恩,且认死理,甚至以当奴婢为豪。 他们没有文化,会的不多,却很淳朴,觉得在这吃饱穿暖,活的很好。 林南曾觉得这些人很傻。 殊不知,这些仆人清楚离开这座宅院,可能会饿死、冻死、被抓壮丁累死等等! 故而,他们情愿当做奴仆。 这座庄园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仿若世外桃源。 他们的主人温文尔雅、学识渊博、从不打骂,如同天上人物。 “也许,想要他们的思想跟上我,得从小培养?” 林南还是没有适应大唐的生活习惯,想要将庄园改造的更加舒适。 无论是环境,亦或者周围的人! “倒是便宜老爹跟莽憨憨,挺有意思,让大唐这片灰白画布,多了几份色彩。” “那个心眼小的孙猴子,虽目光短浅,却也算个鲜活的人。” 林南点评后,就将安排便宜老爹的小院周围,不设任何三十岁以下的婢女! 他的这很有必要 “年轻的都是我的!” 只是再看这具尚且年少的身躯,顿生遗憾,恨不得一夜之间便彻底长大。 好在这群婢女多数也就十五六岁左右,虽说在大唐已经过了结婚生子的年龄。 可林南觉得还是有些小。 会有犯罪感的。 况且,这些婢女中尚且没有太合心意的。 主要是思想! 至于身材…… 不好的他会留在这? 任由婢女按肩的按肩,摇扇的摇扇,捶腿的捶腿,林南惬意的眯上眼睛。 “这古代的生活,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且枯燥啊。” 在他享受腐败的地主阶级生活时。 李世民收到了来自边境的消息,震撼的无以复加。 “突厥真的扣边了,十余万骑兵在泾州肆虐,距离长安只有五百里。” 军报很快就递给了长孙无忌。 “辅机你怎么看。” 长孙无忌是外交专家,掌管着大唐的外部情报,故而跟突厥的战争,多会询问与他。 “臣以为,突厥此番出兵,很突兀,毫无道理。” 长孙无忌的手都剧烈颤抖,想到林南的话后,顿觉这少年高深莫测,在毫无消息的情况下,便能庙算至此,简直如若妖孽! 怪不得陛下来这庄园一趟,便下定决心夺取皇位!并且一举功成。 “可笑我竟觉得少年的话毫无理由,原来是我目光短浅了。” “但我大唐兵强马壮,此时兵不强马不肥,并非南侵时节,突厥为何这么做?” 长孙无忌很疑惑。 他觉得这入侵没有理由。 倒是李世民长笑起来。 “辅机你是臣,怎会懂君的心思。” “突厥可汗是想效仿拓跋道武帝,入主中原啊。” 五胡乱华一百多年,北方蛮夷早就尝到甜头。 如今突厥疆域辽阔,更胜昔日匈奴、鲜卑!且深受汉文化熏陶,怎会没有统治中原的想法? 只要占据长安,他们今后便坐拥天下,享受繁华,不用再吹草原那寒冷的风,费尽心思寻找水草肥美之地。 “林南说的很对,如今朝堂不稳,若不加以防备,突厥注定势如破竹,真会打到渭水北岸,甚至攻入长安。” 当两人回到长安后,雪花般的军报,更证明了事情的严重性。 突厥人何止打到泾州! 都打到武功了! 距离长安只有两百里。 李世民只觉得头皮发麻。 长安,已经陷入了危险之中。 他更是拍着桌子,相当苦恼。 “朕当时为何不第一时间就去看看他!” “若早些被警告,岂不是能早些时间准备?” 好在,此时尚且不晚! 大唐以军功立国,李世民部下将领更是能征善战。 最重要的,在林南的提议下,他玄武门兵变的很主动,故而现在对长安的掌握,也不斯历史中那般混乱。 李建成等人还未来得及架空的他的部下! “二十万人吗?” “能打!” 李世民一拳重重砸在地图上。 这一刻,也来不及藏私了,从林南那顺来的地图,展现在诸多将领的面前。 长孙无忌的眼睛都瞪出来了。 “这幅图!太精细了,无价之宝啊!” “天佑陛下!” 一时间,无数将领摩拳擦掌。 打仗这东西,最怕的就是路途不明,部队间很难联系配合。 这些将领中,只有部分熟悉关中地形,打起仗来,很容易出现失误,跑错地方的都有! 可现在! 有图了! 不一样了! 许多将领眼睛瞪大,想要将图死死烙印在脑海中。 刚刚述职归朝的李靖,更是浑身颤抖,震撼不已,最终拜倒在地。 “陛下,臣请问此图何人所制!” 第十三章 李靖神交难耐 李靖,曾为大唐开国,立下汗马功劳! 一生大仗小仗打了不少,从无败绩。 从前隋开始,他便已经被重视,认为是未来的战神。 即便现在还未灭掉dong突厥,就已经被所有将领仰视! 太上皇李渊更是感慨即便连古代的韩信、白起、卫青、霍去病,也比不上李靖。 虽说朝堂震荡,但五十六岁的他,依旧处于能打的时候,故而被召集商议。 当他看到这份精密无比的地图,便彻底忍不住了。 行军打仗,最重要的便是提前计划! 这个年代,作战地形全靠斥候报告,地形路程很难预测准确,很容易出现错误指令,导致战败。 一份精密准确的地图,对于好的将领来说,可让胜率直接提升五成! 故而,他在看到这幅图后,心神激荡,情不自禁,迫切的想要知道何人所制。 李世民则眯起了眼睛,心中警惕。 “药师何出此问。” “禀陛下,臣想召集此人从军,凭借他对地形的了解,臣有把握全胜突厥!” 李世民直接拒绝。 “他还未到服役的年龄。” 况且…… 这份作战舆图,是李世民从那份舆图中截取的部分,只有关中周边,以及部分突厥地域。 全图他只想独享! 再说,他认为这图只是林南收藏,林南对关中地形,应该没有那么了解。 “药师只管打仗,其他的不必多问。” 他不愿透漏林南,想要持续这段难得的‘亲情’,不被国事所影响。 而林南每次操心他这个便宜老爹,也都让他受益无穷! 更让他确认,林南就是他的福星。 “臣冒昧了。” 李靖虽有不甘,却也不敢继续追问,怕触犯了逆鳞。 但越看这图,就越发震撼,更好奇绘图的人究竟长什么样,才能如此精细。 同时,突厥人的行军路线,以及己方的作战计划,也已经琢磨了七七八八。 这场防御战。 虽说短时间内无法调集大量人马,但也基本稳了! “此番若胜利,这绘图之人功不可没。” “听陛下所言,莫非此人尚是少年?” “也许自幼便游历关中,才有这般成就?” 李靖心痒痒的难受。 他一辈子痴迷军事,潜心钻研无数年,遇到地图这般能提升作战胜率的法宝,更是按奈不住。 这份精准的地图。 足以改写大唐的作战方式! 让将领不再凭借个人勇武。 虽未见林南,他便已然神交,期待见面之时。 长孙无忌倒是低着头,眼睛直转,猜到了许多。 “这图,不会是林南所做吧!” 他是李世民的大舅哥,妹妹已是李世民的皇后。 故而有很多事,李世民对他都不曾避讳。 前隋遗留的诸多珍宝,大半他都见过,其中更有万里山川图,是隋炀帝命画师将天下景致,绘制于画卷之上,共计数十幅! 为此,不知道耗费了多少钱粮。 至于前隋的舆图,他也曾看过,远不如这般精准。 “唯有那座奇妙莫测的庄园,才能弄出这种东西啊。” 长孙无忌印象深刻,觉得很符合那里的风格。 甚至觉得下次再去,绝不可再留恋那大樱桃了! 想到大樱桃,他不免口中生泽,后悔带回的太少。 “下次去,将树都给挖回来!” “最差,也要嫁接几根枝条。” 树木嫁接这种技术,唐朝早已运用的无比熟练,民间更是起了好听的名字,称之为‘连理枝’! 长孙无忌顿时摸着下巴,联想了许多。 “那少年绝非池中物,我家中几个女儿适龄,倒可结个亲。” “再有我这个吏部尚书的丈人,想当什么官都行,前途无量!” 他顿时心里美滋滋,觉得这是很好的想法,将林南这潜力股捆绑到长孙家中。 “主要,林南这少年郎也合我的眼。” 他浑然忘了林南骂他鼠目寸光的事,可曾让他生了很久的闷气。 有了主观印象,长孙无忌更是越想越好,甚至都不想参加军议了,早点回府琢磨这件亲事! 至于打仗这种事。 有陛下、有从无败绩的李靖、又有尉迟恭、程咬金等猛士将领,他一个管外交跟管官员升迁的。 还真插不上什么嘴! 区区二十万突厥大军,还想打下城高水深的长安不成? 颉利可汗怕不是想屁吃! “结亲后,那大樱桃岂不是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一时间,长孙无忌美滋滋,喜上眉梢,难以自抑。 李世民一瞧这,询问道:“辅机莫非拥有良策?” 长孙无忌顿时懵了。 打仗这种事…… 他真的不了解啊! 第十四章 问策 初唐府兵,战斗力很强,镇守地方不错。 可要集结军团,需要的时间很长。 而突厥人的速度又太快,故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拖! 长孙无忌说的提议,也很中肯。 “大唐治理松散,突厥更散!” “那些大大小小的首领,想法跟颉利可汗都不同。” “有的是被胁迫,有的是抢些粮食。” “真正想跟我们血拼的,恐怕也只有颉利可汗本部了。” “故臣以为,可以进行分化打击!” “交好抚慰那些不想打的,金银财货收买那些想发财的。” “至于最后真的想打的,区区数万根本没必要在乎!” 虽说长孙无忌不会打仗。 但搞阴谋,还是有一手的。 他完全继承了自己父亲,北魏太师长孙晟的思想,拉拢一批,打压一批,以夷制夷,最终逼退颉利可汗的野心。 李靖听得频繁点头。 “齐国公老成谋国之言!” 李世民也很满意。 “这的确是好办法,但只有给予突厥压力后,他们才肯被收买!” 李世民的朝堂,要比武德朝更有效率。 随着基本策略制定完毕。 一道道诏书,不断传向地方。 关中大地,那一座座如同钉子般的折冲府,各自集结府兵,准备切割威慑这些深入腹地的突厥人。 将领们各自领命,全部离开后,只剩李世民坐在朝堂上。 “若是林南在,是否会有更好的办法?” “朕当时怎么没继续询问下,也不差那会啊。” 他有些后悔,最终唤回程咬金,让这莽憨憨跑一趟。 “到了那,千万别暴露朕的身份。” 莽憨憨却满脸焦急。 “陛下,都这个时候了,臣该去与突厥死战才对啊!” “林南更加重要,速去速回。” 程咬金张了张嘴,最终只能领命。 “喏!” 程咬金褪去穿戴整齐的重甲,牵上两匹马,以求跑的更快些。 庄园内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打破。 林南看着风尘仆仆的莽憨憨,不知道说啥好。 从他这焦急的样子看,便宜老爹应该知道突厥的事,应该听进去他的话了。 至于向他问策,林南觉得没必要藏着。 突厥在关中越久,百姓就越遭殃。 而解决办法,其实也很简单。 “跟住了李靖,肯定死不了。” 便宜老爹戎边十四年都没死,命大的狠,只要跟对了人,就算被征调了,自保也没问题。 “只要朝堂重用李靖,肯定能给突厥打跑。” 他很清楚,历史中李靖可是灭了突厥,又灭了导致隋朝灭亡的高句丽。 有这大唐战神在,二十万突厥兵而已,有啥好怕的? 莽憨憨也愣住了。 “这就没了?” 林南略微沉思,最终道。 “其实对付突厥最好的办法,还是谈判。” “这几百年游牧民族条件很好,养尊处优惯了,自然也就怕死了。” “反而唐人早被激发血性,战力惊人。” “这场战争看似危险,实际上对大唐朝堂也有好处。” “原本动荡的朝堂,会因这外部压力,迅速凝聚成铁板一块,李二这皇位更稳固了。” “突厥跟大唐,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突厥人也很明白。” “突厥拥有大量奴隶,草原上的牛羊多到数不过来,怎么吃都吃不完,严重过剩。” “他们所贪慕的,无非是人口、丝绸、金银器、茶叶等奢侈品,供部落首领们享受用。” “所以通商不失为办法!” “用高附加值的贵族奢侈品,满足突厥大小部落首领的胃口,换取他们多到无法处理的牛羊马匹!” “有了羊,唐人便有了肉吃。” “有了马,大唐就能训练出无敌骑兵。” “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不需几年,大唐就拥有彻底覆灭突厥的力量。” 不知不觉间,林南说的有些多。 实际上初唐继承了前隋千疮百孔的家底,太穷了! 反观突厥,兵强马壮,掌握大量奴隶,反而很富裕。 当然,那些累死、饿死的奴隶们,在突厥贵族眼中,根本不算人。 全死了再抓就是。 就连唐人,都被许多骄傲的突厥贵族,称之为‘两脚羊’! 跟后世的鬼子曾骂国人是病夫一样。 只不过,那些瞧不起唐人的突厥贵族,没享受几年,就被李二给灭了,下场很惨。 莽憨憨听着林南的话,神色狰狞,一眼大一眼小,脸色通红。 最终他还是开口,尴尬道:“小郎君能否再说遍,俺没记住。” “……” “我干!” 林南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对牛弹琴。 最终命人写到纸上,便打发这莽憨憨赶紧走。 他怕再多看几眼,会忍不住把他打到半身不遂。 莽憨憨心满意足的收了纸张,舔脸讨了口酒喝后,拍马就跑。 当李世民得知林南的话后,激动的手掌都拍肿了。 “好啊!” “这想法很独到,朕怎么就没想到。” “快传房玄龄、杜如晦,商议此策究竟该怎么执行。” 第十五章 妙啊! 长安,前隋称为大兴城。 此城乃开皇元年,大设计师宇文恺历时九个月,建立于汉长安东南方龙首原上。 其中耗费的人力物力,难以计数。 前隋本想做都城,只不过最终被李唐摘了桃子。 太极宫中,李世民背负双手,屹立于太极殿前,极目远眺。 此处可俯瞰整个长安城,土黄色的城池在夕阳照耀下变成金黄,璀璨无比。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人口聚集处。 “东西两市,果然繁华。” “可惜长安一百零八坊,多么规整恢弘,可惜居民还是太少。” “东西两市四周还好,尚有人居住,可城南许多空坊,荒废搁置。” “这是常年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啊。” “唯有贸易不断的东西两市,恢复的最快。” 李世民低头沉思。 这个刚刚登基的帝王,曾多次规划江山,想指引大唐未来的方向。 他注重现实,大唐的建设多是摸索着强汉过河,追寻四百年前的汉人强盛。 秦汉抑商,大唐沿用制度,商人依旧处于末位。 “林南所述,并非不可。” 对于帝王来说,李世民还很年轻,能够接受新理念。 “互通有无,这种事对彼此都有好处。” “只是两国互通,以往都建立在朝贡体系之上,附属国进贡珍奇,朝堂则赏赐多余物品。” “而商贸,多追逐利益,商人贪婪成性,难成秩序。” “朝堂能做这等卑贱之事吗?” 李世民依旧沉思。 修建东西两市的原因,是便于朝堂纳税约束。 离开了这两处,便难以监管,什么恶劣状况都会出,故而才抑制商人。 可林南竟说商贸可退却突厥,思路新奇,乍听感觉荒谬,但仔细琢磨后,或许真的可能! “本来朕还打算低头,大不了忍一时向突厥朝贡,等修整兵马后,再洗刷耻辱。” “但通过通商,或许也可达成盟约。” “还维护了朝堂尊严。” 要说李世民对突厥羊马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中原多粮食,缺少肉食,也无好马。 可游牧民族的牧场,可就不一样了。 胡人强盛数百年了,坐拥大量奴隶,哪怕什么都不做,也都吃穿不愁,心思多数都在享受上。 而中原许多丝绸、陶器、茶叶等物品,的确很受突厥贵族们喜爱,但价格昂贵,所以才多组建兵马,南下掠夺。 说白了就是买不起,那就来抢! 至于田里粮食等,只有游牧民族受到天灾,才会掠夺,其他时间,多看不上。 有肉吃,谁还吃米? 肉它多香啊! 思索之际,房玄龄与杜如晦也已觐见。 两人办公的地方,紧挨着宫城,在太极宫南部的皇城里,召见相当方便。 这两位,也是他用着最顺手的智囊。 更有房谋杜断之称。 房玄龄善于谋划,杜如晦擅长做出最好的决定。 当两人听闻此番策论,稍加思索,便大为震惊。 房玄龄更是当前一步。 “臣以为,此计甚妙!” “胡人不同我唐人,喜欢商贸,互通有无,此策投了胡人喜好,容易答应,于双方突厥跟大唐都有好处,是双赢局面!” “突厥骑兵看似蛮横,但在前隋时,便已刻意养其骄气、堕其志气。” “诸多突厥贵族,现如今早已外强中干,怕死的不在少数。” “利用商贸满足对方胃口,突厥人便不再愿意激怒我们,鱼死网破,自可解长安之困。” “待突厥走后,我大唐再厉兵秣马,训练府兵,主动出击,将其彻底覆灭!” 说到这,房玄龄都愣住了。 “陛下能得此奇谋,当真乃大唐幸事,突厥不战可退!” “臣请问此计何人所出,可否调入中书省。” 显然,房玄龄这个时候想抢人了。 新朝廷刚刚确立,正是缺乏人才的时候,他这个中书令最为重视吏制,对出策人相当欣赏。 李世民也瞧出了房玄龄的爱才心思。 对林南,更是喜爱的不得了。 “林南当真是朕的福星。” 听到这些臣子夸赞林南,比夸赞他真儿子李承乾,还要更开心! 中书省还想让林南去帮忙跑腿? 他可舍不得。 不单单他舍不得。 杜如晦也不干! 出此妙计之人,他也想要啊! 此时绝不可让房玄龄得逞,便抢先一步,开口道:“臣以为该早些执行,应派使者先前往突厥军中。” 房玄龄顿生不快。 都是千年的狐狸,在这玩什么聊斋! 想先压下出策者的身份,等事后再偷偷将人挖走? 或者说…… 出策人就在杜如晦麾下? 他想保护? 不行! 想尽办法也要将这个人给挖过来! 朝堂诸多谋臣,看待问题的角度都是自上而下。 而出此计谋之人,看待问题角度却是自下而上,可以填补诸多不足。 房玄龄很需要这样的人才。 这老杜不想透漏姓名,莫非想抢此人功劳? 是了! 绝对是这样没跑了! “老杜的心,简直都黑透了。” “黑的透透的!” 第十六章 大唐今日头条 唐人都是骄傲的。 初唐的朝堂固然腐败,却没有人愿意低头。 李世民更加清楚。 这次突厥入侵,固然很危险,却也是机遇。 只要能将影响降到最小,他的皇位将无比稳固。 “通商之策虽好,但终究还是要打疼了突厥,他们才肯结下盟约。” 对此,他相当自信。 初唐固然贫困,但血性尚在,从不惧怕战争。 只是碍于府兵制度,难以快速集结大军。 否则突厥人算个吊! “倒是林南这个少年郎,给朕带来的惊喜,当真越来越多!” “朕觉得,他会给大唐带来崭新的改变。” “让所有人,都如同他那庄园般富裕。” 李世民不想摸着石头过河,很想参考林南的庄园,以此来建设大唐。 真若庄园那样,大唐将成为人间天堂。 他稳坐皇宫,思考很多。 无数臣子在奔波,有使者前往突厥大营,言说通商盟约,力求将这场本该遭受奇耻大辱的战争,最大程度减小伤害。 当然,李世民也听了林一南的话,将大部分兵权,都交给了李靖,想要其在和谈前,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此时的大唐,早已万民一心,共赴国难。 倒是骊山的庄园,虽距长安不远,但依旧如往昔般安宁,祥和无比。 林南靠着栏杆、捧着热茶、衣衫松散随风飘荡,仿若谪仙降临人间。 即便十里外的渭水北岸已经出现突厥骑兵的身影,他依旧不慌不忙。 “渭水广阔,突厥骑兵想渡水作战,过于艰难。” “注定打不进来。” 他收回目光,懒散着坐在榻上,听着仆人从外面打探回来的消息。 “吴国公尉迟敬德,在泾阳大捷,斩杀千余,生擒敌方俟斤。(突厥音译,部落首领)” “详细些。” 林南有种后世听新闻的感觉,在这场战争中,找到为数不多的参与感。 他清楚这场战争的结果,可其中的细节,这么听着还是挺有意思的。 “据说吴国公亲帅府兵,深夜突袭敌方营地,致使混乱,最终生擒敌方统帅。” 林南微微点头,猜测许多。 “胡人入侵中原,府兵皆缩在坞堡内不出,不免大意,结果被尉迟恭给偷了后方。” “倒是这尉迟恭可是大将军,按理说应坐镇后方调动大军,可竟带头冲锋,也是奇了。” 林南觉得唐人作战方式,当真蛮横,将军带头,上来就干,不讲武德。 甚至连简单的计谋,都不曾出现,直接干脆,相当有效。 “唐人勇武,更甚胡人。” 他彻底感受到了唐人战力,心神澎湃,相当提气。 “听说尉迟恭长的很黑,神色凶恶,鬼见了都怕,不知真假。” 他脑补出了门神画像,身穿明光铠,相当威猛。 只是大唐的门神,尚且是神荼郁垒,而非秦琼尉迟恭。 “长安已经征集民夫防卫渭水,可惜长安人少,组织不起来。” 西都长安,东都洛阳。 初唐的长安,虽是都城,但尚且不及天下之中的洛阳繁荣。 论经济繁荣,人口众多,还得是洛阳。 而长安,军事色彩更浓郁些。 关中人自秦代开始,就超级能打! 况且李唐的根基,也在这。 “这说是大捷,却是小胜,不足扭转局面。” 接下来几天,关于战争的消息,也不断传来。 “李靖率领大军绕后,竟然断了胡人后路?” 林南望着地形图,彻底服了。 “李靖这动向,摆明了想偷家啊!” 他有点憋住笑。 向来都是胡人掠夺中原。 这波反向操作,逼得突厥人不得不回防。 要是被换家,吃亏的注定是突厥人。 大唐丢了长安,还有富庶的洛阳,要是突厥人牛羊损失多了,冬天就难过了! 况且…… 长安贼难打,牛羊却好找! “这波操作稳了。” 事情也不出林南所料。 突厥人果然害怕了,派遣亲信执失部首领到长安探查消息,却被李世民给直接扣押。 “李二果然够强硬,是条汉子,我很欣赏。” “这回就算颉利可汗想打,他部下的大小首领,也害怕畏惧,甚至惦记自己家里不要被偷了。” “这波操作,真的神了。” 林南感觉受益颇多。 接下来几天的消息,更令他大为赞叹。 “李二当真聪明,竟然用通商的盟约来跟突厥恢复友邦关系!” “用丝绸等财货当做定金,购买突厥的羊跟马。” “并且让颉利可汗归还掠夺的中原人口。” “啧啧,这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段真的是高。” “要不是早就知道过两年大唐就会给突厥灭了,还真会以为从今往后会跟胡人进行友好的商贸往来。” 林南感慨唐人的智慧,短短几天时间,软的硬的齐下手,逼的突厥人不得不退。 就是…… “怎么感觉这退敌方式,有点熟悉。” 第十七章 小林,你要老婆不要? 林南很快就忽视了这些战争消息。 结局已定。 突厥从这时开始,便已走向灭亡之路。 相反,大唐将会在李世民团体的带领下,走向更光明的明天,就如若初升的太阳。 这种军国大事,对他这种屁民来说,真的没啥太大影响。 就跟后世听新闻又哪哪哪军演一样。 “我之所以获取这些消息,其实另有目的。” 林南看着手中纸张,上面有对于这场突厥入侵的相关记录,多方印证,细节很详细,洋洋洒洒上千言,更有点评。 这场战争的点评,完全是他写的。 后面更是用了化名:男神。 也算是满足自己的恶趣味了。 “唐代史书,多言简意赅,描绘的终究不够详细。” “用白话文书写,大家都看得懂,好太多。” 林南很满意,觉得这篇文章,跟后世的网络评论家有的拼了。 而放眼这大唐,更是充满开创性的发明。 这也是他今天早晨刚刚签到出的好东西。 手动油印机! 这玩意是前世小时候,老师们用油印蜡纸写卷子的东西,比较轻便,便于普及,要比活字印刷更加方便! 在这大唐,简直就是印刷神器。 就在他欣赏之际,顿觉身后有动静,转身一看,便见到修剪精致的山羊胡,以及‘孙猴子’那满脸猥suo的表情。 “想吓死人啊!” 林南差点一拳轰过去,但终究还是忍住了,怕这瘦弱的小老头‘碰瓷’。 其实长孙无忌一点不老,才五十多岁,就是这年代男人普遍留胡子,很显老。 “老孙你咋直接闯进来了。” 林南很不满。 便宜老爹不靠谱,身边的人更不靠谱,规矩都没有。 长孙无忌也知唐突,有些尴尬。 “咳咳,突厥退了,有些激动,就想来看看你。” 他的目光,蕴含着满满的欣赏,看的林南直发毛。 “老孙你有话好好说,别这目光瞅我,有点膈应。”林南退出去很远。 长孙无忌却是突然开口。 “小林,你要老婆不要?” 林南顿时恍惚,这话怎么有点耳熟。 紧跟着,他便见长孙无忌的身后钻出个小脑袋,圆滚滚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他。 “咋样,她给你当老婆。” 长孙无忌挤眉弄眼。 林南当真被吓了一跳。 那小丫头长得很矮,也就十岁出头,比他小点,双眼皮,大眼睛眨巴眨巴的,有些怕生。 丫头的鼻梁高挺,圆嘟嘟的小脸相当可爱,有些胡人血统,哪怕只有十岁出头,依旧颜值爆炸,美的不行。 “你从哪拐来的?” “咱可是正经人,这是我闺女。” 林南顿时满脸狐疑。 “你确定是亲生的?” 这父女俩,差距未免也太大些了。 长孙无忌的脸瞬间黑了:“咱说话呢?咱年轻时也是美少年。” 身为齐国公,谁敢给自己头上带绿帽子? 况且,他长孙家的基因向来优秀。 否则他妹子能成李世民的皇后? 林南点头,不想刺激他,派人拿些糕点来招待,主要为了这小丫头。 “她叫什么?” “棠儿。” “单字?” “名儿。” 老孙看向棠儿的目光很柔和,这是他的掌上明珠。 若非看重林南,他可舍不得这闺女。 林南也从小丫头的目光中,看到了少有的灵动,与身边的仆从侍女不同,心中难免有些痒痒。 “可惜,太小了点。” 棠儿瞅着桌子上精致糕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但只有长孙无忌递给她一块,才敢小心翼翼的吃掉。 她的眼神,也越发明亮。 天下间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哪怕宫中赏赐的食物,都不如这糕点。 但她很克制,怕失了礼仪,给父亲丢脸。 林南叹了声,多递过去几块,在长孙无忌的点头下,这小丫头才肯收下,这让他的心都快要化了。 长孙无忌则左右乱瞄,心不在焉,最终没憋住开口。 “能不能给你丈人弄点那大樱桃吃,咱就馋这口。” 林南低估了他的厚脸皮,觉得老孙很像为了大樱桃,连闺女都给卖了! 这么烂的人,怎么能生出这么好的闺女? 他越发觉得棠儿不是他亲生的。 “别乱说,你不是我丈人。” “早晚的事嘛,你先养着,再过两年就十三了,到时候咱给陪嫁给你一堆嫁妆。” 林南觉得长孙无忌很没下限。 这像人说的话吗? 还先养着! 可这又是这个时代的现状。 常年战乱,人口严重不足,故而女子若是超过十三岁不嫁人,官府便会重罚。 童养媳这种事,相对比较常见。 虽说这很违背他的价值观,但他也改变不了现状。 况且…… 这小丫头他是真的喜欢。 完全可以好好培养培养。 就在他半推半就准备答应下的时候,长孙无忌突然抄起放在旁边的纸张,瞅着上面的蝇头小子,越看越震撼,甚至连手都剧烈颤抖起来。 “这……” “这是什么?” 第十八章 长安半月报,老孙癔症了! “报纸。” 这是林南打算售卖之物。 大唐的书籍文字,相当珍贵。 许多官员,都是经书传家,从汉代开始,一直至今,祖祖辈辈都研究一本书。 以至于学问早已被门阀锁死,从不外传。 这令士族阶级严重固化,无论是汉朝皇帝,还是两晋皇帝,亦或者胡人皇帝,亦或者隋朝甚至于现在的唐朝。 想要统治,都离不开士族门阀。 其中最有代表的,就是五姓七宗。 现皇族李氏,便是五姓七宗之一,所以容易得到士族拥护。 也正是因为如此,哪怕大唐是个新生政权,腐败问题依旧格外严重、效率极低,士族若是抗命,朝堂命令最大也就能影响关中而已。 其根本原因,便是这些士族,利用学问,操控着天下民心。 林南也想从其中分上一杯羹。 “朝堂时政,多口述传播,难免失真。” “而这报纸,可在士族中普及,获利颇丰。” 从古至今,搞传媒的都本钱很低,回报极高。 这种高利润,更是比抢劫都快,在大唐这个空白市场上,更会有奇效,林南不想错过。 长孙无忌却是不解。 “贩卖消息?” “这需要大量士子抄写,只有朝堂,才能养得起这么多人。” 这年代,无论书籍还是朝堂命令,都要大量的小吏摘抄,朝堂为此耗费大量钱粮,财政负担很重。 长孙无忌觉得林南所说有些不切实际,成本太高了。 “我说你目光短浅、见识浅薄,你还不乐意,看看这些。” 林南话落,便有厚厚的一摞纸被放在桌子上。 这些,都是油印晾干后的报纸。 长孙无忌抓起翻开,有些狐疑。 “这墨特殊,两张字体竟都这般相似,一个人写的?” “等等……” “怎么所有纸张上的文字,全都一模一样?皆是蝇头小楷。” “长安半月报……” “你究竟怎么做到的。” 他被震撼的无以复加,有些想不明白。 隐隐猜测这或许与盖章相似,但刻章需要大量时间,想要刻出这么多字的章,需要多少人力与时间? 长孙无忌无法想象。 还不如人力摘抄呢! 可偏偏林南就弄出来了。 并且看这长安半月报的意思,每半个月,就会出现一版报纸,上面记载长安城内传播较广的消息。 林南究竟想做什么。 他完全看不透。 真的只是为了赚钱? “他是陛下的私生子,完全没必要这般轻贱自己,行商贾事。” “哪怕要藏于民间,我也能护他一生富贵安康。” 长孙无忌也误会了,认为是李世民私生子。 任何士族勋贵,很多都这么做,就怕哪天被抄家灭族了,还能有个后留在民间。 当初李世民跟太子矛盾很重,留下后手他完全能够理解。 毕竟他也有私生子藏在民间…… 倒是林南这能刊印报纸的手段,若是被朝堂掌握,执行政令更加便捷。 “莫非……他清楚了自己的身份,想给陛下的惊喜?” “甚至夺嫡当太子?” “可陛下的嫡长子李承乾,是我亲外甥啊!” 长孙无忌有些凌乱,想的很远。 但很快,他就被刊印报纸的工具拉回到现实中。 与想象中的繁琐不同,竟很简单! 一个人,两只手,很轻易的就能操控过来。 林南见到他那土包子样,优越感顿生,亲手演示。 “这东西叫油印机。” “首先在蜡纸上,用硬笔写下需要复印的文字。” “这是个技术活,字要刻去上面的蜡,又不能毁坏下面的纸。” “几乎要写个二十版,才能出先好的一版。” “而后,将这蜡纸放在宣纸上,在蜡面刷墨印压,墨就会沿着没有蜡的地方渗透到最底层的纸上。” “就这么一压一刷一抬,一张报纸就出现了。” “如此反复,便可复印更多报纸。” 长孙无忌见此,呼吸逐渐剧烈,鼻孔变大。 他迫不及待的尝试,反复印刷,搞的满手、满身的油墨,依旧乐此不疲,震撼不断。 印刷的原理真的很简单,用过几次他就理解了。 只是…… 这依旧让他觉得很神奇! 朝堂发布政令若是用上这东西。 简直事半功倍! 哪还需要养着那么大批抄写文书的小吏? 他是吏部尚书,很懂若是能撤掉那些抄书吏,将会给朝堂减少大量开支。 “这简直就是神器啊。” 最终,他忍不住狂笑,难以抑制,仿若癔症,畅想这油印技术普及后,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若是自己能举荐上去。 还能凭白得份功劳! 真是妙啊! 第十九章 当苦力的齐国公 长安城入了夏日,天气逐渐变得燥热难耐。 坊道上的行人,更是穿着清凉,尤其女子们衣衫单薄,最为养眼。 初唐依旧拥有魏晋风气,尚且以瘦为美,而非后来的肥美。 如今李世民退了突厥骑兵,稳定朝局,覆灭突厥的大方向,也基本制定。 大唐虽未受到太大创伤,但身为帝皇,依旧认为是奇耻大辱。 史书上又会如何记载? 突厥人,必须灭! 这是所有唐人的共识。 太极宫中,李世民依旧心心念念着林南,没想到少年身影,威严的面孔总会柔和起来。 “朕这好后生,当真给朕不少惊喜。” “依他之策,完全可以利用商贸中巨大的利益,激发胡人心中贪婪,将其彻底分裂瓦解。” “如此功劳,朕该如何奖赏他呢?” 李世民亲自翻着少府内库,挑挑拣拣。 林南那庄园内,几乎什么都有,他也不知林南的喜好。 至于官职?爵位? 那太肤浅! “朕跟他还不够亲密,等关系牢靠了,再摊牌赏赐也不迟。” “番邦的奇珍贡品?” “倒也可行。” “可以再拿些岭南贡来的荔枝,这果子稀罕,他一定没尝过。” 李世民嘿嘿笑着,荔枝这玩意在长安,可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采摘下需要用冰镇着,快马疾驰,奔行两千多里送到长安,想当难得,也就宫中有。 最终,他大大小小准备好几包,方才心满意足,询问身边郎官。 “长孙无忌唤来了吗?” “回陛下,齐国公清晨就离开了,听说是带着女儿去了骊山。” 李世民顿时眯起了眼睛。 “哪个女儿?” “长孙棠。” 李世民瞬间明白,直拍桌子。 “好家伙,他心思不小,这是想拐走朕的儿子啊。” 他摸着胡子,踱步思索。 “若林南是朕的亲子,朕不介意跟长孙无忌亲上加亲。” “可问题不是啊。” “齐国公这么做,倒也给朕个提醒,女婿半个儿,朕的公主可都不差!” “只要跟朕的公主结婚,那不就是朕的儿子了?” 李世民越想越开心,她的女儿大大小小可不少! 但很快就又纠结了。 “朕的女儿虽然都不差,但尚觉得许配公主给他,他有些亏啊。” 他彻底胳膊肘往外拐了,觉得跟林南比跟亲闺女还亲。 况且,他女儿那么多。 林南就这一个。 虽无血缘关系,但他是真的很在意这个儿子,什么都想给最好的。 “要不,朕的几个女儿都带过去,让他随便挑?” 李世民刚刚登基,根本不管皇室规矩礼仪。 要是被御史们知道如此做法,绝对能喷死他。 但他压根不在乎! “可惜今天不便带公主去,容易穿帮。” “但那些新来的宫女,还是可以的。” “特别是进贡来的新罗俾,性格温顺,举止乖巧,特别乖巧,伺候人最好。” “还有西域进贡的菩萨蛮,容貌一绝,更精通音律舞蹈,别具异域风情。” 李世民嘿嘿笑着,觉得林南都十三了,年纪不小了,得多见见世面,什么女人都要尝尝。 不要被长孙家的小丫头轻易给勾引跑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能力的男人,谁不妻妾成群? 后代多了,才叫繁荣昌盛。 李世民很为林南操心。 最后,他喊上程咬金,共带十名宫女,前往骊山。 直到下午,方才到庄园内,看到了正在跟长孙棠说说笑笑的林南。 这让他相当警惕,直接将衣衫华丽的宫女,带到林南面前。 “这些人你留着,做啥都行。” 林南长大了嘴巴,彻底惊了。 他搞不懂便宜老爹为啥带了一堆女人,究竟是抽什么疯。 况且这些女子各有姿色,不一而同,但面对林南时,却相当温顺恭敬,显然经过良好的调教。 最重要都处于妙龄! 脾性甚至要比庄园内的侍女更好。 “新罗婢?菩萨蛮?嘶……” 很快,他就觉得身边的棠棠瞬间不香了。 这两种婢女,在大唐简直跟奢侈品一样,相当稀少。 可便宜老爹就生生给弄来了! “不是你抢来的吧。” 这些婢女,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 李世民嘴角微微抽搐。 他还用抢? 要什么没有? 很快他就想好了措辞。 “我防御长安立了功,陛下赏的。” 紧跟着他就献宝似的拿出冰镇的盒子,递给林南。 “这可是好东西,多吃点。” 林南淡淡扫了眼。 “荔枝?这东西吃多了上火,不稀罕。” 李世民顿时很尴尬。 这便宜儿子,比他想象中还要更加的见识渊博。 他初尝荔枝时,还很年轻,可劲的吃,最终为了泄火,足足躺了两天才缓过来。、 这么一想,给林南带荔枝,真的有些不合适。 “不提这个,老孙呢?” 李世民眼色微眯,对于长孙无忌没通知一声就来,想要拐走这后生,自然生气。 他觉得,林南只能是他儿子! 除此之外,谁都不行。 “侧院当苦力呢。” “???” 李世民瞬间懵了。 啥? 堂堂的齐国公,吏部尚书,当今皇帝的大舅子,在这当苦力? 这是多么的天方夜谭。 可当他看到浑身脏兮兮的长孙无忌后,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究竟是啥情况?” 第二十章 来跟我卖报纸吧! 李世民彻底懵了。 长孙无忌乃北魏皇族后裔,虽说北魏亡了,但他自幼依旧是士族,无论衣着、餐食等,都有人料理。 如今更是当朝贵胄,地位尊崇,何曾这般狼狈过? 瘦弱的身影丝毫不顾衣服上油渍墨痕,头发胡子都沾染污迹,但他却笑的很开心,连李世民来了都没看到,显得很不正常。 “你对他做了什么?” 林南撇了撇嘴。 “是老孙自己非要做的,拦都拦不住。” “还别说,老孙写的字不错,用来刻写蜡纸很好,就是还不熟练,总戳破蜡纸。” “可以留在这跟我一起搞报纸。” “我出文章老孙写版,肯定赚钱。” 林南毫不吝啬对老孙的赞赏,认为这是人才,必须留下,省的自己还要去找字写的好看的人。 这简直是现成的。 同时,他将一份纸张递给便宜老爹。 “老孙印的,瞧瞧。” 李世民听到林南的话,眼皮直跳。 堂堂吏部尚书齐国公,监管天下官员,你竟想让他给你打工? 并且…… 可能连佣钱都没有! 绝对免费苦劳力。 但想到林南不知长孙无忌身份,李世民也不好多说啥,接过纸张,慢慢察觉到这有些不对。 这张纸上,印着的赫然是《诗经》。 即便诗经诞生与上千年前,但在大唐仍有旺盛的生命力,传唱不止。 即便到了后世,依旧有无数人痴迷其中字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或“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还有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等。 在无尽的岁月长河中,这些诗句都是那般唯美。 也唯有今后的唐诗宋词,方有些许突破。 现在的初唐,虽盛行五言律,却仍未有传唱天下的新诗,诗经相当盛行。 不管士人百姓,雅俗共赏,大家都懂。 李世民攥着纸张,走到长孙无忌身后,发现他依旧没有察觉,兴奋的不断复印诗经! 也让李世民大为震撼。 “这竟能无限复刻文字?” 这一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恨不得将长孙无忌踹走,亲自尝试。 林南撇了撇嘴。 便宜老爹这些人,真的见到啥都跟好奇宝宝似的。 油印机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要是看到后世的复印机,岂不是能吓死? 最终,李世民看出门道,没忍住推开长孙无忌,亲自上手尝试。 “这比雕版印刷更加简洁方便,并且一页上能印出的字更多,奇了。” 林南看到便宜老爹激动的样,有些狐疑。 他很想问一句:“叫的声那么大,认字吗?” 这时代当兵的有几个识字的。 不过便宜老爹竟然连雕版印刷都知道,应该瞧过不少好东西。 雕版印刷这技术,其实在初唐便已存在。 只是目前使用范围很小,尚未大规模普及。 现在应用最广泛的,还是拓印碑文。 文人依旧热衷于刻石为碑,认为可以千秋不朽,将文字从碑文让拓印下来,又便于传颂。 哪怕李世民,也很喜欢立碑,以及收藏碑文。 至于雕版印刷,多少还是瞧不上的。 主要还是因为这时代能刻碑的好石匠多,但能刻木雕的好木匠很少! 也就江南地区,用雕版印刷的多些。 至于长安,雕版多用于佛像经文等宣传。 关中人更擅长石雕、玉雕、砖雕等等,这是从秦汉就流传下来的技术,除了耗费时间外,技术上早已无比精湛。 更有诸多石雕大家享有名誉,比如前隋李春,曾修建赵州桥,石雕刀法苍劲有力,风格新颖豪放、浑厚严整。 桥体纹饰雕刻更是精细无比,巧夺天工。 这座桥,更是流传了一千四百年之久,不曾损毁。 哪怕到了后世,林南更是有幸参观过。 “这油印好处,就是方便文人自己动手印刷,而不用请能刻字的石匠木匠。” 林南补充了句,发现便宜老爹完全上瘾了。 明明一个武将,在这东西上搞的这么认真做什么? 难道想跟自己卖报纸? 想到这,林南有些心动,开始规劝便宜老爹。 “天下快要太平了,文人士子的地位就要上来了。” “再干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不划算。” “况且军中规矩多,不如跟我一起卖报纸,能在士族中培养名望。” “这可比当官啥的实在多了,风险也低。” 林南很怕官迷老爹真的当了大官,再不小心得罪了皇帝,最终搞得诛灭九族。 在动不动就灭门的古代,当官风险真的忒大了。 就算没当官,家里有当官的,也很容易被牵连。 哪怕侥幸没死,被全家流放了,林南觉得也划不来。 反而在士人中培养名望,跟百姓打成一片,才能让性命变得更加安稳,不起波折。 这才是最划算的事。 “咋样,考虑考虑呗。” 刚刚从兴奋劲上平静下来的长孙无忌,听到这话后身体都抖了抖。 啥? 让陛下不当皇帝,跟你卖报纸养名望? 名望那东西…… 李世民需要养? 第二十一章 林南的高度,看不透啊! 事实上,李世民还真的需要养名望! 他弑兄逼父在先,不知会有多少人背后骂他不忠不孝。 只是养望跟当皇帝,并不冲突。 小孩子才做选择,他全都要。 只是…… 李世民很清楚林南的担忧,还只以为他是个小武将。 这年头做官,并不安全,特别是武将。 总该安安林南的心。 “朝堂没你想象中黑暗,陛下待人很好,没准我能给你弄个公主回来当媳妇。” 他意有所指。 林南顿时瞥了瞥嘴,明显不信。 还弄个公主回来。 吹吧你就! 这便宜老爹恐怕就是爱当官,要是不在官场栽跟头,应该不会绝了升官发财的心思。 就这么单劝,显然根本没有用。 既然如此…… 得用实际行动,让他清楚并非只有当官才能出人头地。 他也不打算再说什么。 报纸自己搞就是了。 很快,林南就拿出了半月报的第一版,递给两人。 “这报纸一百文钱一份,这定价如何?” 李世民深吸口气,不敢置信。 “哪怕五百文,依旧有人抢着购买。” 长孙无忌更是频频点头。 “现在书籍很贵,每个字都值两文钱。” “而这报纸上,洋洋洒洒上千字,堪比一卷书,更关系长安时政,一百文卖的低了。” 林南嘿嘿笑了笑。 报纸这种东西,目的就是为了普及。 100文还低? 这都够买两石粮,省着点够一位普通人吃一年了都。 要不是大唐文字稀缺。 能有这般暴利? 原本林南还觉得价格定高了。 可眼下来看,应该不愁卖。 这年代能识字的,收入都相当高。 随便给人抄卷不足千字的书,都能赚到上千文。 许多寒门士子买这报纸,虽会有些心痛,但绝对会趋之若鹜。 因为对于普通士人而言,能够接触到时政,了解朝堂运作,打破阶级垄断! 他们买的是报纸吗? 他们买的是机会! 虽说报纸上写的东西未必准确,但对于这个信息流通严重匮乏的年代,这已经足够了。 “100文,就这么定了。” “老何,安排人去长安售卖。” 这种事,自然轮不到林南亲自来做。 老何是跟随他多年的仆人,并且懂得文字,商贸上更有一手,故而庄园内的诸多产出,都是他去长安售卖。 “谨遵朗君吩咐。” 仆人们早已将厚厚的报纸装车,运往长安。 报纸这东西,具有时效性,自然越快卖掉越好。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彼此对视了眼。 他们很敏锐的察觉到,林南看似随意的举动,会对大唐从下至上造成巨大震荡。 长孙无忌更是喃喃道。 “士族们能把持朝堂,就是因为掌握了国家所有动向啊。” “他们用经验告诫家族子弟,安排接触朝堂,最终哪怕是小吏,也多是士族,鲜有寒门。” “久而久之,朝堂上上下下,皆是士族!” “这数百年来,士大夫架空皇权,治理出的天下,早已腐朽不堪。” “而寒门子弟就算识字,学问不错,但根本不懂时政、朝堂运转,很难挤进官员体系中。 “若这长安半月报当真能办成,寒门士子就有机会,官员选拔会有更多的选择。” 他的目光越来越亮。 他就是吏部尚书,掌管着官员升迁。 “寒门既然可用,那么士族官吏彼此抱团腐败、敷衍上司等诸多恶习,能够彻底改变!” 长孙无忌无比振奋,双眼发光。 只觉得大唐开国后,足足困扰了九年的官员腐败问题,终于有解决的机会。 以后他就可以指着那些官吏鼻子大骂,不再用考虑他们背后的士族力量。 “这些职位,早晚不是非你们不可!” “妙啊!” “这长安半月报,真的太妙了。” “可笑我接触报纸这么久,光顾着感慨印刷奇妙了,竟然没想到还有这层用意,竟到现在才明白。” “林南这境界,不知比我高了多少。” “于无声处听惊雷,随意一手看似闲棋,却足以搅动天下变换!” 长孙无忌彻底服了。 五十多年来,他都未曾这般服气过! 甚至他还在思考。 觉得自己对报纸的看法,尚且还有些肤浅,有许多层都看不透。 琢磨了许久,他更是瞪大了眼睛。 “林南在报纸中多加入他的想法言论。” “久而久之,他的地位恐怕在士子心中无比超然!” “甚至,无数寒门士子,都会如对待老师一般对待他!” “嘶,这名望养起来……还真恐怖。” 长孙无忌想了很多很多。 殊不知林南打算弄报纸的时候,根本没有想那么多。 他只是纯粹想赚点钱。 然后…… 去长安炒房子! 现在长安房价,好地段一亩也就十贯左右。 至于城南,常年战乱,大部分都空着没忍住,只需要两三贯钱,就能买上一亩。 简直跟白捡一样! 等大唐变得安稳,步入盛世后,可就不这价了! 哪怕城外,至少都得一亩四十贯起,城内价格更是长到天上去。 否则怎会有白居易的“长安居,大不易?”临老五十岁,才能买得起城外三亩地。 怎会有杜甫住着茅屋,感慨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上辈子我错过了房地产的时代红利。” “在这大唐,我不想错过了。” 第二十二章 在大唐重新定义了纸! 李世民相当喜爱这报纸上的文章。 “这可比每日看的奏折,舒服多了。” “有些官员只会欺下瞒上,这报纸上则有诸多民间的看法,可让朕听到民声。” “这是很好的方式,可以直接与百姓接触,而非被士大夫架空,皇命不下乡。” 他拳头攥的紧紧的,平复内心,抑制激动。 李世民认为找到了跟天下人更好的沟通方式,且多了说扎根在民间的眼睛。 今后所有的政策,都可在这长安半月报中,看到民间的反馈。 这更有利于他的施政,可以彻底放开手脚。 当然…… 他相信林南办的长安半月报,内容会保持纯粹,实事求是,站在平民角度思考,并且紧跟热点。 “或许,朕也可以参考,做个报纸?” 李世民摸着胡须,琢磨了起来。 “少府匠人,多擅石刻、绘画者。” “朝堂政令律法,则通过刻石、绘制壁画等方式,向天下州府传递。” “这固然能有效传播,终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虽然稳妥,但普及速度,太慢了些。” “这少府应当有所改变,拥抱新事物,促进发展。” 他下定了决心。 “纸张普及后,的确要比刻石便宜太多,并且更加轻便。” “只是以往利用士子抄书,成本比刻石还高。” 念此,李世民还是很感慨的。 识字文人的俸禄,要比石匠高的多得多! 在经历过无尽黑暗混乱的岁月后,初唐的贫富差距大到恐怖。 甚至朝廷连人口都无法统计出来,只能收二百多户的丁税,累计连一千万人都不到。 而天下究竟有多少人? 据前隋统计,至少有五千万人。 剩下的四千万,早就被士族地主们藏匿起来,根本不交人头税。 “只要能将政令普及,这些人就能编户齐民。” “报纸这生意就没必要跟便宜儿子抢了。” “但这油印技术,朕要定了。” 最后,他忍不住向林南要这油印机。 林南想到送来的婢女,觉得给了也无所谓。 “那些新做出来些,你随便挑。” 油印机制作相当简单,哪怕木匠学徒都能做。 真正有技术含量的,在于油墨、以及蜡纸。 他看出来便宜老爹心思不正,估计可能要去献宝,以此获得更高的官位。 但林南也不怕。 “单有油印机怎么能成?蜡纸跟油墨才是关键,到时候或许可以靠这个赚钱。” 他有自己的打算。 当官是不可能当官的。 他不想跟那些腐败的大唐官员们同流合污,蹉跎岁月。 大唐官员在他眼中,跟猪队友没啥区别。 这些人一味强调稳定,从而忽视新鲜技术,造就许多东西都无法普及。 就比如纸张这种东西。 真的是蔡伦发明的? 以他在大唐发现的资料来看,还真不是! 纸这种东西,完全是劳动者的智慧结晶。 纸张普遍用于民间各个领域,在汉代用于抓药、包食物、做油纸伞等等诸多用途。 甚至东汉的贵族,更是用这东西擦屁g! 别以为古人都用厕筹。 古人贵族的奢侈,那是难以想象的。 “应该是太监蔡伦,总结了造纸经验,并且率领匠人进行优化、便于书写,方才留下名声。” “至于说造纸术是蔡伦发明的,并无依据。” 林南摸着蜡纸,以及刚刚送来的宣纸。 可以说。 目前大唐最好的造纸技术,都在他这。 “并不是庄园里的制作水平高超,而是全靠同行衬托啊。” “其他的造纸水平,简直太烂了!” “汉代就有了纸,可三国依旧用竹简,两晋时制医药学家葛洪才发明了黄麻纸,纸质粗厚、耐久防蛀,多用于摘抄经文。” “哪怕到了唐初,用的依旧是这黄麻纸。” 林南多少还是感慨的。 纸张已经出现几百年了都,可技术竟然还很落后,各种奇奇怪怪。 并且现在保存方式也很特殊,并非订制成册,而是如竹简般卷起来,外面包裹上布匹收藏。 以至于…… 这都大唐朝了,还有许多人认为竹简比纸张好。 其理由,便是竹简存放的时间更加悠久,而纸张不行。 林南觉得,这可能跟哪怕黄麻纸,造价依旧昂贵,民间许多寒门士子更愿意用竹简。 这些,都是技术不成熟的表现。 可现在,林南重新定义的,可不仅仅是蜡纸。 当有宣纸! 黄麻纸不便用于油印,可宣纸,就不同了。 而这初唐,宣纸还未曾诞生。 当宣纸摆在李世民跟长孙无忌的面前时,两人方才有所察觉。 “刚刚只顾着看油印了,没想到这纸……也有问道啊!” 李世民抄起宣纸,啧啧称奇。 “比蚕茧纸,还是差了点。” 林南差点想一口喷死这便宜老爹。 还蚕茧纸? 你咋不上天呢? 干脆用丝绸得了! 第二十三章 超越贡级! 蚕茧纸,是用蚕丝搅碎,混合植物纤维制成,价值高昂,深受世人追捧。 但哪怕李世民,都舍不得、很少用。 主要还是前隋延续下的奢靡之风,依旧盛行,他心系百姓,提倡简洁,要以身作则。 故而宫中纸张,多用相对便宜的黄麻纸。 甚至…… 还有竹简! 没错,就是竹简。 主要还是南北朝时,皇帝都喜欢用竹简抄写佛经,为了满足私欲,年年砍伐竹子用来储备。 隋文帝入主皇宫后,把堆积成山竹简当成了厕筹来消耗。 到了隋炀帝,这位自然不愿勤俭,便有大量空白竹简保留下来。 直到现在,由于常年战乱,物资匮乏,这些竹简又回归了原本属性,记录文字。 但身为皇帝,好纸还是见过的。 李世民见宣纸很好,误以为很昂贵,自然用最好的蚕茧纸来比较。 “这等好纸,我从未见过,质地绵韧,光洁如玉,制作很难吧。” 他有些爱不释手,很想回宫时抱回去几沓。 长孙无忌更是没忍住,抓起笔开始题字,瞬间就惊了。 “在这纸上书写,墨韵清晰,层次分明,笔势跃然纸上,神采飞扬。” 洋洋洒洒一口气写了数十字,长孙无忌越发不可收拾,直至被李世民夺走了笔去尝试,方才恋恋不舍。 “用这么好的纸来印刷,太浪费了。” 长孙无忌提议,可以用黄麻纸来印刷,成本更低,赚的更多。 林南倒是很无所谓。 “我这里制作的宣纸,比黄麻纸更加便宜。” 李世民的手顿时抖了下,墨水在纸上晕开。 “你说的是真的?” 受限于造纸工艺,这年头纸张依旧匮乏,好纸价格高昂。 这宣纸绝对属于极品,怎可能比黄麻纸还便宜? 林南摊了摊手。 便宜老爹明明没见过啥大市面,还总要那捏着官架子,爱吹牛,让林南总忍不住想打击他。 “这东西就青檀树皮加稻草,材料很普遍,怎可能卖到很昂贵?” 他认为,纸张昂贵,完全是被文人当做奢侈品给炒起来的。 跟后世炒鞋炒股一样。 庄园内产出的宣纸,制作工艺尚且没有过于完善,但放眼大唐,足以吊打绝大部分纸张。 最重要的,却是林南在进行规模化生产后,这东西已经很廉价。 他不介意领着便宜老爹跟老孙,见见那堆积如山的宣纸。 “咋样,值钱不。” 长孙无忌长大了嘴巴,恨不得钻到这白色的宣纸堆里,永远不出来。 这一幕,太震撼了。 李世民面色凝重。 他很清楚林南庄园相当富裕。 但他终究还是低估了富裕程度…… 比宫中藏着的纸张数量,怕是也只多不少了。 这令他备受打击,甚至觉得皇帝当的都有点没意思了。 他竟产生刹那错觉,觉得皇宫都没这庄园内舒服。 但很快就清醒,因为这根本不是错觉。 论享受,真的没有人能比的上林南! “当皇帝,也不是为了享受。” “而是为了能让天下人,都如这一般。” 李世民暗自激励自身,惧怕堕落,如隋炀帝般毁掉皇朝。 “这宣纸,在长安可有售卖?” 他忍不住询问,很想购买一批,用于赏赐。 毕竟那些大臣们都擅长题字作画,对好的纸张,更有独特的癖好。 这天下间的贡品,并非都被皇帝独享。 而是绝大多数,都会分给大臣。 皇帝再怎么用,也用不了那么多的贡品。 这宣纸,绝对超越了贡品级! “暂时不会售卖。” 林南很干脆。 初唐物资匮乏,铜钱流通性很差。 无论铜钱,还是后世的纸币,都存在不断贬值的问题。 “在突厥灭绝之前,除了制作的报纸外,其他的都会留下。” 他很清醒,知道时机未到。 只有突厥覆灭,天下太平,民生稳定,秩序建立,才适合商业贸易。 否则,很容易出现难以预料的事情。 林南并不喜欢冒险。 故而这些宣纸,他更愿意积攒,等待合适时机。 况且,也等不了几年。 长孙无忌心生不解。 “从你的语气中,怎么觉得突厥很快就会灭亡?” “那可是拥有控弦之士百万的大国,虽算不上团结,但朝堂想要灭亡,恐怕至少要等待很久,才能找到机会,将其覆灭。” 这也是朝堂上,所有人共识。 哪怕李世民恨不得马上灭了突厥,但理性告诉他,只能厉兵秣马,等待机会。 可林南呢? 对于覆灭突厥,感觉比他还要自信! 甚至有些盲从。 对于两人不解,林南已然淡定,瞅着便宜老爹,有些犹豫要不要说。 但最终,他还是准备给便宜老爹一些心里准备。 第二十四章 预测灾难? 对于突厥,这个比匈奴还要强盛的存在,林南了解的并不少。 “游牧民族最大的问题,便是不够稳定。”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一场雪灾,或者牛羊染上疾病,他们便会缺乏食物。” “只要不给突厥人掠夺边境的机会,在天灾面前,他们没有任何抵抗力。” 相比农耕文明,能够储存大量粮食,并在大一统王朝体制下,可以对灾难进行很好的控制以及复苏。 但胡人,根本不懂这些。 当天灾来临,便是厮杀掠夺的开始,通过最原始的方式,优胜劣汰,残酷无比。 即便突厥无比强盛,但终究摆脱不了游牧制度上的缺陷。 李世民瞬间悟了。 “你的意思,突厥会遭遇灾难?大唐可以趁机扫平威胁。” 林南颇有孺子可教也的感觉。 这便宜老爹的脑子,还不算太笨。 长孙无忌则上上下下的打量林一南,仿若刚认识般。 “你莫非擅长观星?能够预测灾难?” 在大唐,拥有完整的预防灾难体系。 那就是修历法,太史局的官员就擅长预测灾祸。 而目前所有人觉得最神奇的方式,便是观星。 通过星辰运转位置,结合从周朝传承至今的星象记录,以此推测会发生的灾异。 这东西,其实很宏伟,将整个宇宙都装在脑子里,凭借着细微的差别,来预测地面会产生的变化。 观星并非玄学,而是经验学。 后世的天文学家,都学习过秦汉钦天监、隋唐太史局等王朝体系下留下的记载。 主要是,只有这个古老的国度研究过天文。 后世的天文学家,只是占了科技的光,否则全是弟弟,啥也不是! 至于地球是圆的事,林南光想想就想骂娘。 唐人早就tm的知道了! 甚至早在东汉时期,就tm的已经都清楚了。 他要是拿来装逼,注定会被耻笑。 至于后世西方人证实世界是圆的这种事…… 林南只想说,那个时代的舆论都掌握在西方人的手里,其他任何文明有发现也会被他们认为是邪说,大肆打压,而后背地里偷偷研究。 忒无耻了! 但现在,是大唐啊! 这里是世界文明的至高点。 是这个时代无数人向往的“灯塔”! 哪怕他刚刚建立,差点被突厥人端掉长安。 但依旧无法掩盖唐人的骄傲。 “观星这种事,不擅长,一点都不懂。” 林南摆手,不想跟唐人讨论宇宙观、价值观。 他曾吃过亏,被人当做方士骗子来看,感觉很不好。 至于要说我是穿越者,来自未来这种话。 说出来都没人信。 反而这些唐人都会笑他是疯子。 况且…… 这个年代并不缺乏这种骗子,甚至吹得更加牛逼…… 最明显的,就是那些盛行的和尚以及寺庙,啥都敢吹,搞的许多地方被迷惑住。 就连李二的晚年,也轻信佛法,变得昏庸。 只不过功大于过,后世依旧赞扬他是千古一帝。 林南这种推辞,却让长孙无忌觉得他是在谦虚,想要藏拙。 “陛下此子高深莫测,真乃奇人,可为太子。” 长孙无忌想到这,顿时又纠结了。 “现在的太子李承乾,是我的亲外甥!” “他暂时还不是我的女婿。” “听陛下话里的意思,竟不愿跟我结亲,还要给带来公主?” “亲儿子娶亲闺女?那不是乱了套吗!” “或许,是前隋的公主?或者突厥的公主?西域的公主?” “莫非陛下想用这个儿子来联姻?” 长孙无忌完全没想到,林南跟李世民这对便宜父子,根本就是纯粹的误会。 但这并不重要。 他自己看好林南就行了。 “棠儿都送来了,成为正妻的机会很多。” “要是能给生个儿子,生米煮成熟饭,陛下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但很快,长孙无忌就郁闷了。 她这闺女,还太小了啊! 想要生育,尚且得等两年。 怎么也得十三岁才行。 李世民倒是很开心,了解的比长孙无忌更多。 “预测灾难可不仅仅是观星,还要观察动物、气候、植物等等,说法很多。” 林南冲便宜老爹竖起大拇指。 “的确如此,每场灾难面前,都会有预兆,只要能抓住,就会是机会。” 李世民得到林南夸赞,顿时心里美的不行。 哪怕朝堂上诸多大臣,变着花样的溜须拍马。 都不如他这便宜儿子的一个大拇指更令人得意。 他也学着举起大拇指,询问含义。 “爆赞!” 林南轻松写意,不过是常用手势罢了。 但李世民已经开始脑补。 若大朝会时,哪个臣子说的好,他就给个大拇指。 爆赞! 臣子们恐怕会很激动吧! 第二十五章 便宜老爹很膨胀 兜兜转转,赏花游园,最终林南带着便宜老爹,来到温泉池旁。 骊山多温泉,林南这座庄园内,便引来三股。 哪怕是仆从,闲暇时都会来泡温泉,放松身心。 不同于长安的洗浴不便,路上行人多佩香囊遮盖味道。 林南庄园的干净程度,哪怕洁癖患者来了都挑不出毛病。 浸泡温泉中,林南皮肤泡的通红,浑身舒畅,对便宜老爹也很上心。 “你身上创伤不少,多泡温泉有好处。” 林南示意下,便有婢女送来果船,浮在水上,可供品尝,侧旁还温了酒水。 可惜,便宜老爹送来的新罗俾跟菩萨蛮固然很好,但要适应这庄园的规矩,尚且需要时间慢慢调教。 他匆匆一瞥间,也发现有位新罗俾,跟后世那边的超级女星很像。 美到惊艳绝伦,可惜双眼过于恭顺,缺乏性格,哪怕到了床上,怕是都玩不出啥花样来。 反倒是那些菩萨蛮,蕴含野性,很容易令人产生征服欲望。 林南见后,更是内心忍不住感慨:“怪不得汉、唐等诸多强大朝代,都要征服西域。” “光冲这貌白肤美大长腿,就得打啊。” 好在,温泉边有平台,泡澡之时,正好观舞。 “唱起来,舞起来!” 林南很兴奋,这个年代娱乐严重匮乏,他很想看那些西域的舞蹈。 便宜老爹更是笑眯眯道。 “这些菩萨蛮跳的龟兹乐舞可是一绝。” 瞅那样子,似乎是在有意炫耀。 长孙无忌却没关注,反而一直低头,好奇研究着围着的雪白浴巾,这材质他从未见过,厚度适中,无比舒适。 最关键还很透气。 最终,他还忍不住询问,好奇心很浓。 “这个叫浴巾,纯棉的,你稀罕回头带回去几条。”林南随意打发着,不想错漏西域歌舞。 “这东西产地跟菩萨蛮一样,都来自西域。” 李世民听此,也发现这浴巾的不同。 “西域的棉花是黄色的,不是这样。” “那里棉花源自天竺,我曾见过,纺织后也不结实,做不了衣服,用处不大。” “这浴巾却相当坚韧,哪怕跟丝绸相比,舒适性也丝毫不差。” 林南听此,直翻白眼! 这便宜老爹怎么这么较真,围个浴巾都能扯出来这么多? 显得很能一样。 怎么知道的这么多?西域的棉花在大唐也不应该有啊! 棉花这东西,应该是到宋朝才普及的才对啊。 这种白棉花,其实是他签到得来的种子,佃农们种了几十亩,庄园内的诸多衣物,也都是棉的。 主要比麻织的舒适太多,又比丝绸便宜。 只是没想到这么轻易的就被拆了台,顿时不开心,直接回怼。 “品种不一样呗,有啥大惊小怪的。” 李世民摸了摸鼻子。 这么多年了,还没人敢跟他这么说话。 只是被林南怼,他却感觉很温馨,怀疑这是儿子嫉妒父亲才华横溢,见识渊博,并且能纠正他的错误,嫉妒了才会这般。 念此他更兴奋了,说教道。 “圣人言,见贤思齐,为父我身上优点多着呢,你可得多跟着学学。” 他觉得自己对林南,简直比教育嫡子李承乾还上心。 倒是长孙无忌在旁听得眼皮直跳。 跟他学怎么当儿子? 太上皇李渊会咋想? 现在老头整天被关在宫里,咒骂李世民都快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林南跟学打仗、治军啥的行。 可父慈子孝这块…… 千万别学! 天家从来没有这东西。 念此,长孙无忌也想通了许多。 “或许正是因为这庄园超然世外,没有权力倾轧,陛下才能享受到这不含任何利益的纯粹亲情吧。” 长孙无忌当真羡慕了。 他养在民间的那些儿子,怎么就不行呢? “只要能给女儿嫁过来,岂不是来这想怎么放松,就怎么放松?” 他也开始有些迷恋庄园内的舒适,这里不用顾及朝堂上的烦恼,安心享受生活,体会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情感。 这对于他们来说,当真很奢侈。 就是…… 船上咋没大樱桃呢?馋啊! 林南不知道长孙无忌的贼眉鼠眼里,竟会想那么多。 他纯粹觉得,便宜老爹太膨胀了。 以为见识多,就可以拽什么圣人言,想要教育自己。 论语能背下来吗? “不过便宜老爹能多读些书,也是好事。” “这些话很可能是跟同僚们学的?” “有现学现卖的嫌疑。” 林南只觉得对这便宜老爹,简直操不完的心。 “俗话说老小孩小小孩,古人诚不欺我,便宜老爹很爱嘚瑟,出风头,这在长安当官,并不好啊。” “真正的官员,就要懂得中庸,才能活的更长远。” “哎,对这便宜老爹,感觉跟养了个儿子似的。” 林南觉得很苦逼。 最终反向便宜老爹督促了句。 “你说圣人言是对的,武将的确不能光靠冲,得多看书,多动脑子,才能混的如鱼得水。” “回头我送你本论语,多背背,我会抽查。” 林南觉得这是为了便宜老爹好。 他不是官迷吗?一门心思想往上爬吗。 那就多学习,背诵圣人言,修身养性,千万别沾染祸事,牵连全家。 李世民见林南是说真的,甚至有仆人已经去取书了,顿时脸色拉了下来。 论语那玩意,他小时候的确背过。 可现在…… 早忘了! 至于抽查啥的,更令他想起了小时候某些不好的回忆。 无论古今,无论身份,在读书这件事上,都有刻入骨髓的痛处。 李世民只能将头扭到旁边,哈哈笑着,掩饰尴尬。 “不用这样,不用这样。” “当官很忙的。” 第二十六章 棉衣而已,大惊小怪。 林南不单送了《论语》 还送了《中庸》《史记》《汉书》《道德经》等共计三十二本。 一册册书籍被刻意摆在便宜老爹面前,看着他满脸苦逼样,林南只觉得神清气爽,身体都轻了三分。 逼人学习这种事…… 真tm的有瘾啊! 便宜老爹目光闪躲,打着哈哈,老孙则瞅着旁边,努力憋着笑。 堂堂皇帝陛下,竟被儿子逼读书,还要抽查课文…… 简直活久见。 但看的越久,他就越笑不出的来,反而心中发酸。 只觉得这父子二人关系太好了,相处很轻松融洽,令人羡慕。 长孙无忌想了想自己的儿子,每日只懂得恭顺请安,对他充满畏惧。 这令他内心长叹。 只觉得大号废了,得练小号。 这种和谐的生活,他很想要! “陛下跟太上皇不行,但跟林南,可为楷模。” 长孙无忌感慨之余,心思尚且在这棉制浴巾上。 甚至就连西域歌舞,也懒得看。 “这等好材质,若是制作成衣物,应该是很好的材质吧。” 林南脸皮抽了抽,觉得老孙很眼瞎,示意将准备好的衣衫送来。 “这些,全是棉的。” “就连这些婢女仆人身上穿的,全都是。” 长孙无忌的嘴变得有些哆嗦。 “这,只是下人而已,也未免太奢侈了。” 他认为,这棉衣罕见,并且相当舒适,制作精美,即便与丝绸相比,也不差丝毫。 甚至…… 在某些特性上,还要比丝绸更好。 丝绸更多的是炫耀,展现实力,因为制作所需大量人力物力,注定不是寻常人能消费起的。 这棉质衣物,则舒适的有些过分了! 甚至长孙无忌更是将棉衣袖子蹭在脸上。 “这感觉像是女子兰胸,菽发均匀,又似婴儿嫩肤,细微柔软。” 林南看到老孙满脸猥琐的样子,顿时一阵恶寒,不忍直视。 不就是件棉衣吗? 至于吗? 老sp! 林南暗戳戳的给长孙无忌打上标签。 “都说唐人沾染了胡人习俗,相当开放,果真如此。” 林南内心感慨。 在对男女事上,唐人普遍看的很开,甚至有些豪放,即便他这个见过花花绿绿场面的后世人,在某些时候都受不了。 至于婢女们三番两次钻被窝,自荐枕席这种事…… 林南不知遇到过多少次。 在她们看来,十三岁已经成年了。 但林南觉得,他还在长身体,不能坏了底子,最终短寿。 他还年轻,能享受的时间,还远着呢。 不过…… 能占的便宜,他多少还是占个遍的。 漂亮又乖巧的婢女们,谁能不喜欢呢? 但对于老孙如此形容,他还是受不了的。 “这棉布没你想象的那么珍贵。” 观看西域舞蹈的气氛都被破坏掉了,林南也恢复了认真。 “这的确比麻布贵,但价值远远不能跟丝绸比。” “唯一也就种植有些难度,但一亩地能出近千件这样的棉衣。” “只是纺织工艺相对比较复杂罢了。” 长孙无忌顿时长大了嘴巴,露出满嘴参差不齐的黄牙。 “你说的都是真的?” 林南嫌他有些烦,总是一副没见过市面的样子。 “骗你对我有好处?” 林南扭过头,不想理会这老孙。 要不是看在棠儿的面子上。 他早就给打发走了。 嗯。 回头得给棠儿好好检查检查身体。 这年代的孩子弄不好就夭折,好不容易看上个,是得好好关注下。 诸如某些健康的卫生知识类…… 必须得手把手的教。 林南一本正经的想着,思绪散发。 倒是李世民激动的已经从水中窜了出来。 “若是此物每户都种一亩,那会怎样?” 他彻底激动了,认为这简直就是祥瑞! 可以很好改善大唐百姓的生活。 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男耕女织的传统农业时代,原材料产量根本不是重点。 女人一年能织出几匹布,这才是重点! 受限于生产力,空闲时间织造的粗麻布终究有限,往往能满足家里人都有衣穿,能穿暖,就已经算是贤惠的媳妇了。 若是没了会织布的媳妇,粗麻布价格昂贵,穿衣穿鞋都困难! 别看粗麻布这东西不起眼,却被称为绢布,是大唐绝对的硬通货,比铜币还要坚挺,是实打实的钱! 而林南这棉布,品质更好,价值更加高昂。 可在这庄园内。 却连最卑微的仆人都有得穿。 这是多有钱? 而这些棉布,究竟是怎么制作出这么多的? 李世民只觉得气血沸腾,双目迸发出灼灼火光,很想知道这个便宜儿子,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 第二十七章 织布就是印钞机! 当林南得知棉布等同于钱,甚至比绢布、铜钱更有价值后。 他都懵了。 “我真的在庄园宅太久了!” “竟然连大唐的这点常识都没有。” “竟误以为要铜钱结算,想换铜钱买宅子。” 林南感慨颇多,依旧停留在后世的货币体系下。 殊不知大唐尚且处于以物易物的状态。 也是他这庄园太富裕了,产出丰盛,他也不在乎金银钱财什么的。 最终,他深吸了口气。 “原来,织布在大唐,竟比后世的印钞机还赚钱啊。” 他喃喃自语,李世民听得很迷糊,有些疑惑,提醒道。 “织布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现在许多人都穿不起冬衣,多数的小孩子都光着屁股。” “哪怕朝廷,网罗最好的织女,也只能满足官员的基本需求。” 林南听到这情况后,心中更加感慨初唐的落后。 他在接收仆人的时候,也曾听过这些。 但终究没有过于注意。 只是按照心中的怀念,将这座庄园,打造成他理想中的桃花源。 而现在。 情况竟然出现了变化。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是个小庄园主,可便宜老爹突然告诉他,你很有钱,富可敌国,甚至赚钱的速度比印钞机还快! 哪怕宫女的条件,都没有这些仆人好! “走吧,带你们看看我的印钞机。” 林南也没心情泡温泉了,想要巡视下他曾随手建立的织造场。 那位于骊山脚下渭水旁,利用渭水横流不息的冲刷,修建了五座水力大纺车。 “这水力大纺车,也是签到出的东西,样式是南宋时期的,那时水力运用就早已遥遥领先西方。” 对于这精致的水力纺车,林南还是很感慨的,系统让他感受到了源自古人的智慧。 在得到时,他更是想了许多。 认为若没有蒙元,用西征带去了东方的文明之光,恐怕也就没有后来的西方的振兴了。 因为,这些极具生产力的东西,无论哪个朝代,向来被珍视,从不肯流传出去。 感慨之余,林南也带着便宜老爹与老孙进了织造场。 “这种水力器械,只要原料不缺,就可每日共纺织麻纱六百余斤,昼夜不息。” “而所需织女,三班轮倒,依旧不过三百人。” 李世民的脸色刷的下就变得很红。 他肉眼可见绢布被源源不断的织造出来,速度极快! 更可怕的,是这里的纺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劳累,利用器械的织女反而很轻松。 哪怕他的皇后,偶尔亲自为他织造新衣,都未曾这么轻松过。 “六百余斤的麻纱,可制衣五千余件。” 李世民只觉得喉咙很干,不敢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情。 “大唐在册百姓两百户,这五座纺车只需不到两年,便可让所有百姓都有一件衣服穿!” 他咬的牙花子直疼,觉得简直是做梦一般。 天下百姓,所求不过二字,温饱! 千古政客,为此二字,不知耗费了多少智慧,普及了男耕女织的小民经济,让百姓自给自足。 可今日,这五座水力大纺车就那么一直吱嘎的转着,竟然就可满足天下人的温暖问题? 哪怕李世民贵为皇帝,大世面见过不少,此时也难免控制不住情绪,三观颠覆。 至于老孙…… 早已跑去亲自上手尝试,激动的不行。 林南摸了摸下巴,有些担忧。 “若再加几座大纺车,只要原料不缺,这里产出麻纱的确可以供养天下,令人人年年都可换新衣。” 李世民听得直拍大腿,呼吸急促。 若真能如此。 他岂不是用一年时间,就能将大唐打造成人间乐土? 他严重怀疑这是在做梦。 甚至他将胳膊捏的生疼,也严重怀疑这是否是真的。 “好儿子,快打为父一巴掌。” 林南有点懵了。 这便宜老爹好好的抽什么疯? “干啥?” 他本能退后几步。 “这事触犯律法,我不干。” 古代律法严苛,子打父那是要被处死的。 哪怕李世民都给李渊囚禁了,这条律法也未曾改变。 但下一刻,他就听到‘啪’的声脆响。 便宜老爹竟然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留下清晰的红印子。 “真的!是真的!” 这一幕,吓得林南退后好几步。 他有点后悔带便宜老爹来看了。 怕跟范进中举一样,得知坐拥这么巨大的财富后,受不了直接疯了。 现在的状态…… 确实有这样的征兆。 那个老孙也没好到哪去,甘愿做苦力,亲手尝试。 林南觉得也是醉了。 不就是个水力大纺车。 至于这样吗? 等便宜老爹抑制住激动后,他方才继续道。 “你激动的早了,在我看来,这东西终究会被淘汰。” “技术太落后了,只能纺织麻纱,无法纺织棉布。” “那边那片纺棉场,才是真正的未来。” 第二十八章 完了,便宜老爹彻底疯了! 林南并不在乎绢布。 在他看来,麻衣这种东西,除了结实、穿着臭显摆贴近百姓外。 并没有什么太好的穿着价值。 倒是做麻袋啥的,或许还行。 而就是这样的材料,却是从先秦一直到南宋前,这个古老民族最主要的制衣原料。 又因透气性太好,冬季穿麻衣,很难抵御寒冷。 然而棉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棉衣更加舒适,保暖性也很好,除了纺织难度外,也就是不够太结实这个缺点了。” “但在初唐这种缺衣少食的环境下,根本就不是缺点。” 林南也有些犹豫。 想着究竟要不要带便宜老爹看织造棉布的场地。 他害怕自己老爹受不了,彻底疯了。 若是以往,哪怕他便宜老爹成了傻子,他也不在意,可以很好的给养老。 可是现在…… 在得知自己超级有钱后,他反而有些惶恐了。 在这个时代,太有钱很有可能变成肥羊。 他恨不得自己老爹职位高些,这样可以很好的庇护庄园不受滋扰。 甚至已经开始琢磨,怎么能让便宜老爹变得更有权势。 纠结之际,便宜老爹倒是主动了起来。 “走,看看那制棉布的地方。” 虽说这水里大纺车,令李世民激动,甚至觉得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善大唐百姓的生活条件。 但对于未曾见过的棉衣,他更加好奇是怎么织造出来的。 现在他身上穿的就是棉衣,根本没用多久,他就彻底爱上了这种材质,彻底沦陷。 简直不要太舒服! 甚至觉得穿衣服,都是种享受。 “你最好有些心理准备。” 林南给提了个醒。 李世民点头。 “放心,我受的住。” 这么多年了,风风雨雨的,他什么没见过。 最终,三人来到了制造棉布的地方。 相比水力大纺车,这里的场地显得很小,人也不多。 但器械的精密程度,只看得李世民眼花缭乱,甚至看不懂其中的原理。 林南更是拍了拍这棉纺机,尚且觉得有些不足。 这半自动化棉纺机,同样是签到出来的,明代的东西,放眼古代,那可是相当先进的。 “熟练的女工,用这个可一日五匹棉布,效率还是太低。” 林南想到后世的自动化作坊,总觉得别扭。 要是有一座自动化织布作坊,哪怕只有几台机器,纺织出来的都够大唐所有人分了。 反观现在的这种织布速度。 林南真的觉得太慢了。 可即便如此,也足以令李世民无比震撼了。 “这棉布织造,一推一拉即可,可比麻布织起来简单多了。” 林南嘴角抽了抽。 显然,这便宜老爹根本不懂得织布。 也是。 一个上过战场的爷们儿,哪里会懂得这些? “这是机器的功劳,可惜棉线容易断,不能用水力纺织,只能用人力来。” 这多多少少,都有些遗憾。 可棉布这东西,也根本不是重点。 林南很快就将棉被扔给了便宜老爹。 “睡觉盖的。” 当李世民抱着棉被,感受着那轻柔的触感,手掌都哆嗦了。 “好轻!” 他甚至觉得这么多年简直白活了! 直到现在,才接触到这么舒适的被子。 而再看制被的场面,李世民只觉得效率很高,竟然有序,用不了多久,一床被子便会被彻底做好。 其中有薄有厚,显然针对不同的季节。 “这棉织品,当真简易,随手可得啊!” 林南瞥了他眼。 这便宜老爹果然啥也不懂,哪里看出来简易来的。 分明是流水线简洁高效! 但他也不想多说,说再多也等于给聋子听,没有用。 李世民依旧无法抑制情绪,幻想这功盖千古,名留万代。 “这棉被制作不难,若给百姓普及,大唐就再也不会冻死人了。” “那时,百姓就会称我为真正的圣人!” 这是李世民无法忍受的诱惑。 毕竟这个时代,到了冬季贵族能用皮草来盖御寒。 而普通百姓,只能一家人报团取暖。 好点的,或许能有张不知传来多少年的老羊皮。 至于为啥满朝上下都盯着突厥,可不单单为了国仇家恨。 突厥的羊多啊! 抢回来羊能吃肉,羊皮可以让百姓获取,便于冬日里御寒。 可现在…… 这些棉花,或许能取缔羊皮御寒的属性。 甚至,还要更加便宜以及舒适,且毫无疑问。 林南看着太阳底下裹着后背,满头大汗笑声傻子的便宜老爹,只觉得人生艰难。 疯了! 这回是彻底疯了。 等他看到便宜老爹披着棉被狂奔,顿时捂住了眼睛,不忍直视。 第二十九章 阎立本,这名字耳熟啊! 长安的夏,格外酷热! 大唐女子喜欢穿轻纱,坦,胸,露,乳,这跟炎热的气候,有很大的关系。 事实上一到夏日,长安人往往都跑到郊区避暑,躲在乡下庄园,或住山中别院。 总之,有钱有权的人,都不想留在火炉似的长安。 而骊山,便是很好的避暑胜地。 到了唐玄宗时,这里更是彻底沦为皇家禁苑。 唐明皇与杨贵妃凄美的爱情故事,也都在这骊山华清池中。 眼下,这骊山属于林南! 在这里生活的诸多百姓,都仰仗着他的庄园,才能过的衣食无忧。 如今,这些人眼睁睁看着他们林郞的便宜老爹,正披着棉被,奔跑在烈日下,满身大汗,狂笑不已。 许多人觉得,林郞的便宜老爹,彻底疯了。 就连长孙无忌,都有点慌了,怕真的出了问题。 “要不给拦下来吧。” 他开口建议,林南却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最好还是不要阻止,等他自己冷静下来。”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身后早已跟了一群大夫。 若是就这么疯了,那成什么事了? 不就是有几座‘印钞厂’吗?值得这么激动吗? 没看自己都毫不在意,古井无波,相当淡定。 林南眺望着挂着漫山遍野的布匹,嘴角微微勾起笑容。 这些…… 应该能买下半座长安城了吧。 林南很期待。 这种最古老的炫富方式,看的长孙无忌都眼晕。 觉得这父子都魔障了。 李世民暂且不提。 就这林南平日里做啥事都很谨慎。 可今日怎么就突然膨胀了?走路都仿佛拽个二五八万的,飘的厉害。 “稳了。” “是陛下亲子稳了!” “这嚣张的样,跟陛下如出一辙。” 长孙无忌暗戳戳想着,小眼睛里泛着红光。 纯粹嫉妒的。 太tm的有钱了! 长孙无忌满是感慨,越发肯定要将女儿嫁给林南。 这样他长孙家,下辈子就不愁钱了! 什么吏部尚书,在货真价实的财货面前,他觉得自己很渺小。 甚至…… 他会滋生带着部曲,劫掠林南的冲动。 特别那颗大樱桃树。 一定要挖回去! 但看到李世民扔掉棉被,彻底冷静下来,不由挥去脑袋中这不切实际的想法。 李世民气喘吁吁,好在冷静了,但看着棉被的目光依旧泛着光芒,哪怕碰到再漂亮的女人,也都未曾这般过。 “真是好东西啊。” 他抚摸着棉被,心中感慨。 这一刻,林一南就是他的亲儿子,亲到不能再亲! “突厥一战,让宫中财货早已缺乏,甚至朕都穷到要用竹简了。” “但有了这棉被与纺车技术后。” “钱根本就不缺了啊!” “有了这产布之地,到了冬天朕就敢不再顾及,回击突厥!” 李世民突然有些遗憾,觉得盟约签早了,现在反而变成了约束。 他望着满山布匹,心情激荡,丝毫没有将这些先进的技术,普及天下的想法。 反而要先利用高产,让朝堂快速富裕起来,能够调动大量人力物力后,再琢磨怎么将这技术普及。 这还是他足够的心胸宽广。 若是自私些,将这些技术据为己有,朝堂就会拥有源源不断的钱财,比铸造出铜币还好用的钱! 李世民深吸口气,最终站了起来。 觉得有必要跟这‘亲儿子’商量商量。 “为父准备带着这些财货,去跟少府做生意,你觉得如何?” 林南摸了摸下巴。 “少府属于皇室内库,好联络吗?” “为父跟阎立本很熟,绝对不亏。” 林南觉得便宜老爹说的很有道理。 他用商人身份做生意,在大唐很吃亏。 反而便宜老爹有着明面的官身,若能跟少府做成生意。 那当真不错! “行,你尽管做。” 对于这些布匹,林南并不算太在意。 毕竟产出的太多了。 李世民听此大喜,扶掌狂笑,差点让林南误以为他又疯了! 便宜老爹来的急,去的也急,拖着老孙就跑了。 林南甚至来不及留他们品尝下庄园内的美食。 倒是他回去后,逐渐琢磨出了滋味。 “阎立本?这名字耳熟啊。” 很快,他便眼睛圆瞪,脑海中仿若有道闪电划过,历史书中的记录随之浮现。 “唐代的大画家,阎立本啊!” 他顿时急忙搓手,派人道。 “快!快派人追上去,告诉他换些阎立本的画!” 林南觉得,这历史留名的大画家,其画作拥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买到就赚到! 有这机会,他怎会放过? 甚至,他觉得今日之时,当浮一大白。 喝点酒,助助兴。 “将我那瓶82年窖藏的葡萄酿取来。”(纯恶搞,别在意哈) 可没过多久,便有下人匆匆而来,神色慌张。 “郎君,酒窖失窃了!” 第三十章 被吊起的程咬金 庄园内的酒窖,藏于岩石地缝中,拥有许多签到出的老酒,相当珍惜。 若非林南身体还小,喝多了会影响成长。 这些酒绝对存不住这么久。 毕竟…… 有些酒他上辈子根本喝不起。 而眼下,酒窖被窃,事情相当严重! 等他到了酒窖时,看到醉醺醺躺在地上的莽憨憨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说怎么没见到他。” “原来溜到这了!” 检查下窖藏,发现这莽憨憨偏爱度数高的酒。 外加上掺着喝,很快就醉倒了,祸害程度,尚且不算严重。 这也让看管酒窖的仆人,松了口长气。 “吊起来,让他醒酒。” 对于这种行为,林南绝不姑息,认为必须好好惩治一番,否则断然还会有下次! 很快,醉死过去的程咬金,就被五花大绑,直接吊在旗杆上。 林一南觉得绑的很艺术,就是这糙汉子实在有碍观瞻。 要是绑个美人,那就好多了! 他的目光眺望新来的菩萨蛮,很希望这些西域来的胡姬出错,到时候亲自给吊起来。 肯定很有趣。 “等他彻底醒酒了,再继续吊一个时辰放下来。” 林南交代了句,不愿逗留。 他要看看刚被安排下来的棠棠,毕竟还是个小丫头,来到这陌生环境后,得多多关照关照。 等见到棠棠时,发现她正在看书,坐姿很端正,目光柔和,彻底沉浸在书中世界。 哪怕林南走到她的身后,也毫无察觉,徐徐翻阅,看的津津有味。 “奇了。” “这年头只有少部分男子才识字,女子识字率更是万里无一!” 林南最终没忍住开口。 “能看懂?” “呀!” 长孙棠儿瞬间慌了,急忙合上书本,见到林南后,瞬间站的笔直,低着头,手指慌张的绞着衣袖,小脸绯红。 若不是林南知道她读的是《诗经》,这状态还以为看了什么少儿不宜的读物。 “我……” “能……” 林南再次感慨这棠棠单纯到令人心都要化了。 “真的是老孙亲生的吗?” 想到老孙那贼眉鼠眼,再看棠棠这大眼睛、双眼皮、翘鼻梁,小小年纪便已不矮,拥有种难言的气质,应当是经受过关于仪态方面的教育。 在这个时代,真的很难得。 他怀疑这是老孙的养女,刻意培养出来,长大后许配给官宦后代,以此联姻飞黄腾达。 从先秦开始,便有士族如此做。 追其缘由,林南觉得可能从吕不韦送舞女赵姬给秦异人开始。 三国时期的貂蝉,也是司徒王允的养女。 若是亲闺女,他能舍得先让董卓糟蹋?然后周旋与董卓吕布之间,挑拨离间? 况且直到最后,也不曾成为吕布正妻,而是妾室。 联想这些,林南顿时觉得棠棠这小丫头不容易。 “在这就跟家里一样,不必拘谨,放松些。” 林南示意她坐下,还递过去些糕点。 小女孩,哪有不喜欢吃甜食的? 这块,林南自以为拿捏的死死的。 若是连这小丫头都搞不定,完全可以拿豆腐块撞死了。 “平日里都看些什么书?”他很随意,想让她轻松些。 “《女诫》” 林南微微愣住,面色有些诡异。 这本书,是东汉时班固所作,为封建王朝时代女子必读典范。 但这种书,根本不是一般女子能读的。 大唐女子普遍奔放,除了没文化外,地位与后世女孩并没有差多少。 可到了士族中,可就不同了! 女子多修习三从四德,自我约束,最终能嫁给好夫家。 若真傻傻认为那是约束人性,压制女子,可就大错特错! 自清以前,普通女子想学都不行,根本没机会,骄傲的士族们,不会让普通人成为后人正妻,不利持家。 唯有大家闺秀,才有机会学这! 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仗着夫家豪奢,最终惹下祸事,连累家族。 当然,三从四德也体现了女子的智慧,满足男人征服欲。 殊不知老子早有言,上善若水,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间,就能影响到丈夫决断,引来丈夫宠爱,要啥给啥,这才是三从四德终极奥义。 至于满清时用此进行奴化,早已脱离本质。 “棠棠虽然看起来温顺,实则眼中光芒很亮,很有灵性,这应是伪装,心眼不少。” 虽说棠棠伪装的很不错,可林南见过不少女人,况且她还太年轻了。 “好在这小丫头没有刻意做作,行为也很自然,不会惹人生厌。” 这反而更引起了林南的教育欲! 希望能够改变这个有灵性的小丫头,让她符合自己的喜好。 这让他想起了一句话,男人年轻时喜欢成熟的,总想着学习。 等到成熟后,总想着教育他人。 林南觉得这说的很不错。 只是有一点他不敢沟通。 那就是不论成熟的、还是年轻的,他都喜欢。 “哦?” “除了这本呢?” 第三十一章 莽憨憨的脸皮忒厚了! 经过一下午的友好交流,棠棠看向林南的目光中,充斥着满满的小星星。 她彻底被林南的学识折服。 更是喜欢听林南说天南地北的故事,拿出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你明明没比我大多少,怎会知的这么多!” 她露出浓浓的好奇心,觉得林南简直如同宝藏般,相当吸引人。 甚至就连她的父亲与之相比,也差了太多! 林南将她整齐的发髻揉乱,惹得她很不满,却又嘟着嘴耐着性子,没有抵触。 “那是你学的不够多。” 林南开口,相当得意。 一下午,她彻底看透了这小丫头。 看起来固然很温顺,有大家闺秀的感觉,实际上心里头很骄傲,事事都喜欢跟同龄人比较,好胜心很强。 可如今…… 已经被林南打击的体无完肤。 哪怕被林南怎么蹂躏,她都不反抗,对林南彻底服了。 就是没能为这小丫头检查身体,看看是否健康,让林南颇感遗憾。 但这丫头很粘人,想将林南彻底掏空,彻底变成了跟屁虫。 以后有的是机会! 如今天色已完,林南也懂得适可而止。 况且小丫头还太小,用来暖床也没啥意思。 他也想起了被吊着的偷酒贼,不由站起。 “走,看看那莽憨憨去。” 夕阳西下,天边红云落入骊山,无尽金光洒落庄园,美不胜收。 可程咬金根本没心情欣赏这美景,五花大绑吊在栏杆上,手脚都麻了。 裸露在外的黑肤更是被蚊子叮咬出诸多大包,很痒。 “哎!” 他长长叹息了声,感慨无限。 “怎么没喝几口就醉死过去了呢?” “这不是俺的量啊!” “现在脑袋还很疼。” 他吧唧着嘴,很后悔,并非因为堂堂宿国公被吊在这,感觉羞耻。 而是因为酒喝的太少,直接醉死过去,很不划算。 若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绝对能多喝二两! 不! 是多喝四两! 当看到林南出现,更是浑身酒气,嘿嘿笑着。 “小郎君,俺跟你父亲过命的交情,不就是没忍住,偷喝了点酒吗,不至于这样,不至于的。” 林南哼哼了声,觉得这莽憨憨皮糙肉厚,被吊着这这么久还没反思。 但气也早就出了,再吊下去也没有意义,便命人将他放了下来。 “你要喝酒跟我说,我会不给你吗?犯得着去偷?” 莽憨憨笑着,很尴尬。 “就是进来后就闻到了酒味,没控制住就被吸引过去了。” “不得不说,你藏得酒真够烈!” “俺只喝了一口,就感觉浑身都要着火似的,一杯下去,脑袋直接晕了。” 莽憨憨竖起大拇指,怀念着酒水的滋味。 林南听得眉毛直跳。 96度伏特加,生命之水! 比医用酒精都高二十度。 能不烈吗! 简直是嫌弃死的不够快! 好在是掺着喝的,没出人命。 “那味你能喝得下去?” 他深知这种‘生命之水’,根本就不是人喝的玩意,多点就死人。 莽憨憨却舔了舔嘴角。 “若在战场上能有这等好久,俺敢一人喝退千军万马!” 林南嘴角抽搐。 觉得他喝一口能保证自己不倒下就不错了。 还能打仗? 但他也理解,在生死边缘摸滚打爬的人,都很喜欢这种酒,麻痹自身。 莽憨憨虽说粗俗了些,但终究也是保家卫国的好汉子。 这点,林南还是很欣赏的。 “以后想喝酒就跟人说,管够,没必要去偷。” 以莽憨憨这酒量,林南觉得他连半斤都喝不上。 “至于那‘生命之水’就不要再喝了,是真的会死人。” 林南留着那酒,也是奔着当酒精消毒来用。 不曾想出了这样的意外。 莽憨憨顿时开怀大笑,想要勾肩搭背,却被林南直接躲开,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豪爽。 “从今往后,咱哥俩就是兄弟。” “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俺说话都好使!” “不过你这酒虽好,就是喝多了脸疼,上次疼的我好几天。” 他心有余悸的摸着脸,浑然不知自己是断片了,忘了被林南踹的那一脚。 若今天林南将他没醒酒前放下来,估计还会疑惑,咋喝完酒浑身疼…… 林南让人给他拖走,洗刷干净了再说。 只是换上棉衣的莽憨憨,狂笑着再次过来,舔着脸还想要酒。 “俺跟你说,自从跟你爹在虎牢关下,俺们三千人,对方十万人!” “你猜最后怎么着!” “嘿,就硬生生给打赢了!” “但从那战开始,死了好多老兄弟,俺也就开始好酒了。” 程咬金很是感慨,却听得林南脸皮直跳,强行忍着。 三千打十万? 你真当我是小孩子来唬? 放眼整个大唐,也就李世民打过这种大战! 林南觉得,这是莽憨憨想给自己脸上贴金,认为他不知道战争,便满嘴大话,将别人的壮举当成自己做过的…… 脸皮忒厚啊! 第三十二章 富庶的莽憨憨 对于吹嘘说大话这种事。 林南很能理解。 男人嘛。 特别喝了些马尿后,都能把死人给吹活了。 这种事,看破不说破也就是了。 莽憨憨除了好酒,做事没脑子外,其他的也没啥。 倒是比他庄园内的许多人,都要更有个性。 这注定是位经历了许多故事的人,战场没少上,身上几乎没一块好肉,林南对此还是很佩服的。 能在战场上活下来的,都很厉害。 至于吹嘘三千打十万这种事,他也不想多计较什么,只是安静的听着。 倒是最后,莽憨憨再次聊到酒上。 “这天下间,八成的酒俺都喝过,多是股酸涩味,反倒是你这的酒,带着清香,喝着舒坦。” “哪怕俺隔着两里地,都能闻到这的酒味。” “你这酒,究竟是咋酿出来的。” 他舔着嘴巴,相当眼馋。 林南倒是很平静。 大唐的酿酒技术,还相当的原始,酒味也算不上太好,不够纯粹。 而自己除了签到出的酒水外,也的确掌握了后世的酿酒技术。 “蒸馏。” 他也不需要藏着掖着。 反正这莽憨憨也根本听不懂。 “总之很复杂,需要很多的粮食才行,在这种粮食短缺的年代,酿酒实际上很浪费。” 哪怕林南掌握许多技术,也舍不得将大把的粮食砸进来酿酒。 依附庄园的人太多,他根本不想某天出现吃不上饭的状况。 倒是莽憨憨脑子突然一拍大腿,兴奋的不行。 “不就是粮食吗!” “俺有啊!” “俺也不白喝你的酒,十斤粮食换你一斤酒,咋样?” 林南摇头:“少了。” 莽憨憨怒目圆瞪,不敢相信。 “这酒这么费粮食?” “正常情况下,的确十斤粮食能酿出一斤。”林南有些无奈。 “可找来的酿酒师傅工艺不到家,十五斤粮食能酿出一斤就不错了。” 莽憨憨顿时急的抓耳挠腮。 他也完全被震惊到了。 15斤粮食,都够一个人吃二十天的了。 可竟然只能酿出一斤的酒…… 实在是吓人。 最终,他拍板道。 “俺跟你随缘,到时候给你拉来五十车粮食,酿出的酒俺只要一半。” 林南眉头皱了皱,狐疑的望着他,发现便宜老爹这小跟班,挺牛逼啊。 五十车粮食说送就送? “这天下尚不太平,你哪来的那些粮食?” “俺征战沙场这么多年,受到过不少赏赐,这点粮食九牛一毛。” 莽憨憨拍的胸脯啪啪作响。 林南觉得他很有可能打肿脸充胖子,弄不好最终家里都得断粮。 “最多二十车,多了酿酒的人不够。” 他多少还是有些忌惮的,不敢太明目张胆。 现在关中粮食还是紧张的,官方明令禁止酿酒。 虽说这东西关在门里偷偷喝,谁也管不到。 但终究小心驶得万年船,万一被官府察觉到,给予惩罚,那就真的亏大了。 莽憨憨略微有些遗憾,但仔细一想,有十车酒都够喝很久了,顿时笑的很肆意,对林南越发的欣赏。 “你对俺胃口,俺要跟你拜把子,结为异性兄弟。” 程咬金抖了手小机灵,认为只要跟林南成了异性兄弟,关系更牢靠,今后要酒也方便。 但他却直接被林南丑拒。 林南一百个不愿意。 这种没脑子的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闯祸牵连了他。 明哲保身,才是这个时代最稳妥的。 他选择转移话题。 “你等着,我让人给你送来新酿的酒,让你装些回去。” 果然,听到有酒的莽憨憨顿时忘了这茬,直接摘掉皮囊,一口干掉里面的水,递给林南。 “装满,越满越好。” 林南接过皮囊,低头一看,心声诧异。 这种水囊,是从胡人那传来的,由羊腿皮制成,装水装酒都很方便,携带也很便利。 在大唐,也算很流行。 只是,莽憨憨这皮囊制作精美,绘有纹饰,镶嵌宝石。 其中一颗红宝石,更是有鹌鹑蛋那么大,不太圆润,却很天然。 他盯着看了许久,越发觉得这上面的手工艺,简直堪称这个时代的巅峰,名副其实的艺术品。 这种水囊,就不是普通人能带的! “哪来的?” 林南举起皮囊询问。 莽憨憨大大咧咧,不以为意。 “从突厥人那抢的,觉得好看就留下了,你要喜欢送你。” 林南脸皮抽了抽。 果然不出他所料。 真的是抢的。 但从这个皮囊也可看出,突厥人的工艺水平,真的半点都不低。 不过,真正的突厥人不会做这个,肯定是捉到了手巧的奴隶,才能做出这么精致的东西。 “这样的好东西,放你手里的确是可惜了。” 林南很喜欢这种体现工艺的东西,想要将其收藏起来。 不想被这莽憨憨给糟蹋了。 同时,他也再次惦记上了突厥。 觉得制作工艺这么高的匠人,还只能是奴隶,朝不保夕,随时能死,顿时相当愤怒。 “突厥人,都该死啊!” 第三十三章 敇封 长安的夏,一如既往的炎热,坊道上行人寥寥。 唯独平康坊依旧热闹,年轻貌美的女子们慵懒依在美人靠上,冲着下方的行人挥舞着喷香的衣袖,化作香风,席卷坊道。 偶尔漏出的丝缕春色,往往令人按捺不住,撩起前摆,踏入楼馆,顿闻丝竹声声,暗香如云。 花花绿绿、万紫千红,只叫人花了眼。 太极殿前,李世民眺望长安,雄心万丈。 刚刚当上皇帝时,他是惶恐的,担心被人造反推翻。 而现在的他挺着肚子,双手插在腰带上,很是膨胀,奢侈到都开始穿丝绸了。 “从今往后,朕再也不缺钱了。” 他忍不住想要仰天长啸,碍于威仪,终究还是没做。 很快,便见阎立本便匆匆而来,冲李世民躬身拱手。 这非大朝会等重要场合,也无需行大礼,只需意思到了即可。 要是上来就跪,反而会带来诸多不变。 甚至哪怕李世民,都会被吓一跳。 没给阎立本开口机会,李世民便交代下去。 “朕有三件事要你去办。” “其一,前往骊山林家庄园,传朕敇书,册封林南。” “其二,命少府速度修好玄武门至林家庄园道路。” “其三,少府学习林家庄园制棉之法,种植棉花。” 李世民想的很好。 棉花棉布这种大好事,得可着他自己先来! 少府就是他的私库,也掌管着大量土地,可以挑选最好的土地种植棉花,方便大规模制作棉布,好用于朝堂用度。 阎立本顿时有些懵了,他压根就不知道林家庄园在哪,但陛下命令已下,他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力。 “臣这就去做。” 就当他快要离去,李世民又喊了声。 “对了,找两幅你的画作,都给林南送过去,别说是朕要你送的。” 阎立本有些懵,想不通李世民的意思。 好在李世民最终跟他解释了情况,他瞬间懂得该如何保密。 “臣绝对不会多提陛下半句。” 对于李唐诸多臣子而言,他的地位其实很尴尬,更像是私臣,需要依附皇族。 臣子有拒绝李世民的勇气,他却没有。 即便他的画工名满天下,可终究只是皇帝手中的一杆笔,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让送画,他不得有任何异议。 准备好仪仗,带上收拢完善的画作,他踏上了前往骊山的路途。 这一路,他都显得很迷茫。 “陛下去了好几次骊山,应该跟这林南有关系吧。” “据说这是大贤,退却突厥时,更是用了他的计策。” “这位定然是仙风道骨,让我带去画作,应当也是风雅之人。” 他的脑海中,已经开始脑补关于林南的形象。 觉得这一定是位头发花白的老前辈,自己过去,理应当恭敬些。 想寻到林家庄园,并没有多难。 等靠近庄园后,他内心更是充满震撼,庄园的建筑每一角都蕴含着极致的东方美学设计,简雅朴素。 “这跟长安喜好的繁琐对称完全不同,境界更高,意境深远。” 阎立本顿时移不开眼睛,不愿放过建筑的每个细节。 “我本身就是将作世家,多负责营造宫室这种大工程。” “从秦汉时期流传下来的经典建筑,我更是多有研究,却从未见过这等秀美之地,将园林之景,发挥到了极致。” 进了庄园,他便彻底走不动了,恨不得将构造彻底研究透彻。 “这些榫卯结构,太美妙了,少府所掌握的技术,在这显得过于简单。” “好像拆掉仔细端详啊。” 对于懂得人来说,这庄园内的飞檐走兽,更是蕴含着吉祥的寓意,引经据典,值得深思。 可惜,他直接被身后的郎官催促,只能忍住好奇心,在庄园内仆人的引领下,去见林南。 初唐的敇书,还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规矩,需要全家出迎,进行跪拜。 即便不主动出迎,也没有人会追究。 主要还是初唐的皇权,十分衰弱,并不稳固牢靠。 再者,大大咧咧的李唐,实用主义至上,不太在意这些俗礼。 此时的林南,则在后院教育那些菩萨蛮。 这些胡女的皮肤雪白,大腿笔直修长,哪怕穿着宽松衣物,上身衣服依旧紧绷,仿若随时都会爆掉。 甚至…… 隐隐约约间还能见到两点凸起,她们却丝毫不避讳,甚至引以为傲。 “这些菩萨蛮,在西域中学习佛法,身上也沾染了丝缕佛性,又佛又野,又纯又欲。” 林南对她们的好奇心很浓。 “自中原混乱后,天竺佛法便渗透西域,令那些小邦国,皆尊重佛法。” “天竺那地方乱的不行,可偏偏文化很有感染力。” “可能跟念一句‘阿弥陀佛’,便是信徒,门槛极低有关。” “这很普度众生。” “也跟儒家的有教无类相似,受众广,才能影响深远。” 林南倒是觉得,这跟后世提及的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很类似。 只有这样,才能根深蒂固。 “现在的李唐,尚且高高在上,没有彻底扎根到这片土壤中啊。” 林南总觉得大唐强盛,可真来了这,才发现,这些王朝根本不接地气,被士族完全架空。 寻常百姓,除了参军外,根本寻不到前途出路,没有丝毫晋升空间。 否则,林南空怀超越时代的见识,怎甘愿这一生继续碌碌无为? 实在是风险太大罢了! 思索之际,仆人已经送来使者前来的消息,让他内心犯了嘀咕。 “李二给我敇令做什么?” “便宜老爹出事了?要抄家?” 很快他就冷静下来。 抄家根本不用废话,早就动手了。 “走,见见去。” 第三十四章 还敢冒充天家使者? 阎立本刚刚二十五岁,便已是将作少监,官至从四品,可谓年轻有为。 当然,他是门荫入仕,母亲更是北周武帝的亲女儿,清都公主。 因是有胡人血统,面容格外刚强,身材异常高大,配上绯红色袍子,金带上悬着鱼符,更显得气度非常,相当唬人。 林南摸了摸下巴,打量来者。 “看着,也不像是宦官啊。” 他暗自琢磨,要是被阎立本知道他心中所想,恐怕这梁子彻底结下了。 也怪古装剧误导,总以为这种敕书是宦官来颁布。 殊不知,唐初向来由正儿八经的郎官来做。 还必须要面容俊朗,身材高达,英武不凡的这种。 要是宦官来…… 多半会被轻视。 但凡有血气的男人,谁会想跟没卵子的家伙打交道? “如此年轻,品阶便已这么高了,这在后世,绝不可能出现。” “这大唐,还真的是要投个好胎,才行啊。” 林南想了许多。 殊不知,阎立本比他还要震撼! “小郎君是林南?” 他只见面前少年郎身姿俊朗,貌比潘安,目光清亮有神,望之仿若坠入深邃宇宙。 最难得的,却是那隐隐散发出飘逸宁人的气质,穿着云纹窄袖飞鱼服,又透露出些许精简干练。 他最终被林南衣着吸引,面色诡异。 飞鱼服绣工精致,张牙舞爪,霸气十足,若不懂规制,更会误以为是龙袍! “无论颜色,还是规制,都不是龙袍,不算逾越。” 阎立本握着拳头,内心震撼。 “绣工制作的常服龙袍,多经我手,明黄绸布绘有团龙纹,尚且没有他这飞鱼服更加霸气。” “这等繁琐且精致到极致的绣法样式,我更是闻所未闻。” “可偏偏的……要比龙袍更加好看!” “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品。” 这一刻,他彻底沉浸在林南的衣裳上,觉得这种形制帅的过分,甚至连朝堂的文武百官,都可用这种衣裳形制进行参考制作官服。 他从这飞鱼服身上,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华、夏衣裳!一眼望去,便会被深深震撼中,彻底吸引,无法自拔。 “大唐的官服,定然要改制!” “我回去就向陛下上奏。” 他努力不去多想,让自己变得平静,好继续宣布敕书。 却见林南正摸着下巴,好奇打量他们这群人。 也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你们真是皇帝派来的?” 他很狐疑,主要这行人,实在太穷了! 除了为首的阎立本外,其他都穿着麻制衣衫,脸上胡须上都很脏,汗水黏着赶路扬起的灰尘,满脸黑乎乎的。 “就这仪态,能是宫里来的郎官?这气度样貌,都不如我那便宜老爹!” “甚至气势跟莽憨憨比都差了些。” “聪慧也不如贼眉鼠眼的老孙。” “也就为首的人,看起来挺憨厚的,不像是骗子,可谁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 林南很警惕,觉得这些人根本没有天家威仪,故而相当怀疑。 这话一出,阎立本的脸顿时黑了。 “天子脚下,谁敢冒充?” “这是鱼符,可证身份。” 林南接过银丝编制而成的银鱼袋,见到里面那铜鱼符,狐疑更重了。 “这制作的,也太粗糙了吧!” “庄园内随便仿制,都做的比这好一千倍,一万倍!” 仔细辨认上面所书文字,林南废了好大劲才看明白。 “将作少监?” “阎立本?” 林南猛地抬头,再次大量面前这个有些威猛的汉子…… “你就是阎立本?” 也没有个千古留名的画家样啊! 倒更像是个能上战场猛将。 阎立本擅画人像,自然更懂人心。 他从林南的眼中,相继看出质疑、猜忌以及到现在的防备! “这是还不信我们啊!认为我们是假的。” 阎立本都无语了都。 这么多的官方证明,咋可能是假的? 可偏偏的,林南呆在骊山庄园中,还真的从未见过这些朝堂制作的证明。 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实在太好模仿了! 好在,阎立本将画作取出,递给林南。 “这是我所做之画,大唐能有此水平者,寥寥无几。” 林南半信半疑的打开画作,脸很快就难看了下去,退后几步,合上画作。 “来人,将这群骗子拿下!” “画的就这水平,还敢冒充阎立本?可笑至极!” 林南石锤这行人是假的无疑了。 无论服饰、仪容、鱼符,都与他心目中的李唐相差甚远。 只能说,仿造的实在太伪劣! 而这两幅画,虽说能看,但水平当真不高,根本达不到流芳千古的水平。 怎可能是阎立本所绘? 要知道,阎立本不但画作一流,彰显大唐风骨,还懂得营造,修建了大明宫、翠微宫等诸多宫殿!工艺水平独领时代风骚! 到了晚年,阎立本可更是成为大唐宰相! 这样的人,怎可能做出这般低劣画作? “说,你们此番招摇撞骗,究竟是何目的。” 第三十五章 这圣旨做的挺真呐 阎立本被捆住了双手,嘴巴被堵住,相当屈辱! 怎么自己就变成假的自己了? 他们真的是陛下派来的使者啊! 为什么要遭受这种待遇? 更离谱的,是他们这些宫中出来的精锐,竟然没打过这庄园内的护卫…… 一个照面,就全都被生擒了。 这也让他们很懵,觉得是因为没想到林南会真的动手,才疏忽下全被活捉的。 绝非是打不过! 此时的林南正坐在椅子上,对这些人相当鄙视。 “就这战斗力,还敢妄称是李二派的使者?” “啧啧,要大唐郎卫都是你们这样的人,咋可能守得住皇宫,守得住长安城?” “真的是装的一点都不像。” 阎立本被堵住了嘴巴,呜呜叫着,欲哭无泪。 他想解释,可林南根本不给他们解释的机会,进行逼问。 “说!你们来这,是不是惦记上我的钱了?” 林南目光冷冽,觉得这些人很有可能瞄上了他的财富,所以才会冒险,想要用这种手段,进行诈骗。 可惜,这等骗术太低级了。 跟后世的简直差远了! 也不好好动动脑子想想,李二作为皇帝,怎么可能认识他? 还直接给了敕书,想要册封自己,开什么玩笑? 简直太夸张了! 他只是个普通百姓而已! 况且,真要敕封,也该有人过来通知他声,让自己亲自出去迎接使者才对。 当然,最为关键的,还是官迷到极致的便宜老爹,竟然没回来,接受这份‘荣耀’。 那根本不符合便宜老爹的性格! 总而言之。 破绽太多! 林南简直都懒得琢磨。 最终直接挥了挥手。 “估计在这也问不出来什么,将他们全都送官吧。” “最好判了流放戎边,也不枉他们这些好身板了,就去为国驻守边疆吧。” 林南自我感动,觉得这是做了大好事。 甚至还嘱咐了他们句。 “能驻守边疆是你们的幸运,抵御胡人可获得大功劳,说不准到时候真的飞黄腾达了,到时候你们没准还得感谢我。” “这种骗人的事,千万不要再做了。” “也就是我比较仁慈,给你们送去官府,送去边疆继续发光发热。” “要是换了别人,就算全给你们杀了,你们也都白死。”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你们到了边境好好效力,那里真的有很多机会,突厥会被覆灭,不骗你们。” 林南不顾这些人‘呜呜呜’的喊着,直接挥手,让仆人送走。 骊山归属新丰县管辖,林南作为山中大户,县中的大小官员,该给的可是半点没少给。 流放戎边这种刑罚,他说话还是好使的。 等院子彻底安静了,林南也没了继续教育菩萨蛮的兴致,反而任由新罗俾捶肩捏腿。 棠棠曾偷偷观看了一切,这时从后院跑出来,漂亮的大眼睛认真打量着他。 “那些人应该是真的皇帝使者。” 她认为有必要提醒下。 林南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宠溺道:“你啊,还太小,不懂得人心险恶。” “得多学多看,皇帝使者怎么可能穿的这么破,都不如我的仆人。” “他们机灵劲,更不如你老爹,就这样还想冒充使者?” “那你老爹岂不是能当宰相了?” “以后遇到人可得防备些,不要被骗了。” 棠棠顿时鼓起了嘴巴,莫名觉得林南竟说的很有道理。 可是…… “我见过郎官,就是那样的。” 她得到过父亲嘱咐,不得泄露长孙无忌的身份,也不好直说这些郎官,咋可能比得上堂堂的国公? 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并且他爹也是真宰相啊! 林南根本不信,顺手将她那整齐的头发揉乱。 “咋这平头小老百姓的,咋可能接触到宫里的郎官呢?” “你还小,可能看花了,辨认不清,误以为这些人是真的。” 就在他准备跟棠棠好好讲述下人心险恶的时候。 却有仆人匆匆而来,捧着做工精致的金制卷轴。 “这是从贼人身上找到的。” 林南微微愣住,觉得这金卷轴做工精致,就连捆住的线都是上好丝绸制作,卷轴的金子上,更是雕刻着繁琐的花纹,工艺水平相当的高。 随着缓缓铺开,金色丝绸展现眼前,上面有着祥云瑞鹤的图案,异常精美。 全部打开后,中间更是洁白无暇的蚕茧纸,书写着异常公正严谨的楷书。 “大唐皇帝陛下圣谕……” 林南看的微微眯起眼睛。 “这圣旨做的挺真呐。” 棠棠听得直翻白眼。 “这就是真的。” 第三十六章 尊师,请收我为徒! 唐朝的赦书(圣旨),丝绸为底,蚕茧纸为面,卷轴样式。 入手更是沉甸甸的,很有质感。 林南端详圣旨,认为这完全是件艺术品,价值极高。 他更好奇身边的棠棠,最终眯着眼睛问道。 “你怎么肯定这是真的?” 棠棠直翻白眼。 “伪造圣旨可是死罪,没人敢做。” 林南顿时摸了摸下巴,觉得棠棠说的很有道理。 但这圣旨上的内容,他多少还是有些猜忌。 “这圣旨上写的,是说我献棉有功,赦封为新奉县候,食邑一千,从三品。” “就算是便宜老爹代替进献的,可皇帝连见我都没见过,就直接给封侯了?” “这未免太过儿戏。” 他根本不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棠棠顿时摸了摸脑袋,觉得林南谨慎的有些过头了。 “大唐的侯爷,不太值钱。” “那些食邑,也皆是虚封,唯一的好处,也就是封地多些。” 林南经过棠棠的提醒,方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过来。 “也就是说,因为大唐政权并不稳固,所以才大肆封爵,获得民心。” “这也太套路了。” 林南顿时相当鄙视。 原本以为封候是件很了不得的事。 可谁曾想。 这县候几乎满地走! 大唐上上下下上千个县,岂不是就有上千个县侯? 想想都吓人。 “既然这圣旨是真的,那些人应该也是真的。” “这不闹乌龙了吗!” “快!快派人将贼人……” “不,将使者给带回来。” 他顿时有些着急,觉得这是变得太片面了,朝堂使者被他被当成贼人给抓了,还给送官了! 而且…… 为首的应该是真的阎立本! 他这下是不是给得罪死了? 未来的宰相啊! 林南摸了摸脑袋,觉得这事干的冒失了。 主要这一切挺迷的,关键是便宜老爹那就是个bug! 也搞不懂为啥封爵咋就落在自己身上。 难道便宜老爹良心发现? 他不敢相信。 现在只期望还没将人送到县衙去! 否则后果难以想象! 好在山道走不了太快,最终还是将阎立本等人押了回来了。 林南见到阎立本后,更是亲自为其松绑,用笑声掩饰尴尬。 “误会!一切都是误会!” “大家别升起哈,我这准备了些许赔礼,千万不要推辞。” 林南示意下,便有仆人抱着布匹,按个的送。 一人三匹,阎立本更是被送了三十匹。 众郞卫抱着绢布(麻制的),脸色都缓和许多,有的甚至洋溢笑容,纷纷行插手礼。 “林郞高义!” 在初唐一匹绢,可值四五贯钱。 就算是马,也就只需十匹娟! 这算得上大手笔,足以让朗官们忘记发生过的委屈。 唯独阎立本脸色依旧难看。 他是差那三十匹娟的人吗? 他随便一幅画,都能卖到这个价! 可接下来林南送的画作,顿时让他坐不住了,眼睛都要钻到画里去了。 “这副虾图,上面的虾简直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绘画境界高深莫测!” “究竟是何人所作?” 阎立本彻底沉浸到画中,手指不断勾勒,暗自揣摩。 这幅水墨虾图,艺术水平在这个时代,简直高到天上去。 哪怕阎立本是绘画大家,在这幅图前也自相惭愧,觉得没有几十年的功底,根本无法掌握这等笔墨技巧! 林南见他光顾着赏画,甚至都忘了圣旨的事,也放松了下来。 刚刚的那场误会。 这就算彻底过去了! 至于这幅画…… “我画的。” 林南很平静,他曾签到出绘画技能,别的不会,但临摹个齐白石的虾,还是没问题的。 这种极度写实的画风,很符合大唐的审美,虽说缺少色彩,但水墨浓淡相宜,却令整只虾都彻底活了! 但凡懂行的人,都能体会到妙处,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阎立本小心捧着虾图,生怕弄坏了,望向林南的目光,满脸狐疑。 这回…… 轮到他怀疑了! “此画非浸淫此道数十年不可得,你真能做出这等传世佳作?” 林南撸起了袖子,觉得有必要证明下! 不镇住这未来的宰相,万一今后翻旧账咋办? “笔墨伺候。” 既然不信。 那就当场画给你看! 铺好宣纸,压上镇石,调好墨汁,寥寥几笔,行云流水,一只活灵活现的水墨虾,便跃然纸上。 满脸大胡子的阎立本,震惊的下巴都快掉了下来。 他根本不敢相信林南绘画技巧,竟会如此娴熟! 画出的意境,却如此的深远。 若非亲眼所见,他绝不可能相信。 就连他的手,都开始哆嗦了,怀疑人生。 “真是你做的!” 他的目光竟突然萌发出无尽光芒,直接拜倒在林南面前。 “尊师!请收我为徒!” 第三十七章 我的弟子是未来宰相 林南看着这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阎立本跪在他面前,彻底懵了。 不单是他,那些郎官们也都傻了。 “阎少监,你这是做什么!” “阎少监,这次来代表天家,你不能这么做,堕了陛下威严。” “对,赦书还没宣呢,他都没跪咱们,你咋还给他跪下了。” 所有人,都彻底凌乱了。 唯独阎立本双目发光,无比清醒。 “休要多言,此番行为,只代表我自己。” “林郎君丹青出神入化,超凡脱俗,举世无双,值得我此生敬仰,以弟子礼拜之。” “你们,不要坏了我的好事!” 嘭! 伴随一声脆响,他的脑袋重重撞在青砖上,无比真诚。 “弟子阎立本,自幼随家父学习丹青之道,痴迷其中不可自拔,认为此道可伴终生!” “然天下画功,是从雕塑脱离出来的,有着诸多瑕疵。” “弟子所学,多观摩壁画实物,揣测匠人之法,可用于纸上,多有不妥之处。” “唯独今日见恩师执笔技巧,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画作形神兼备,人间少有!” “弟子愿终生侍奉恩师!” “愿恩师收下弟子。” 此番话语,可谓是真情实意。 同时,他更是借下腰间白玉佩,上面雕工精妙,多寓意吉祥安康之物,乃是故去的少府大匠所雕,世间独此一份,价值连城。 他双手奉上,愿用此物当做束修。 后面的郎官们眼睛都红了。 “阎少监三思!这可是太上皇赏赐之物!” “您要真想拜师,兄弟们凑些钱财,大可不必这样。” 可阎立本不为所动,执意如此。 林南摸着下巴,庄园内足足都安静了数十息的时间,最终他接过玉佩。 “也罢,从此之后,你便入我门下。” 实际上,他内心懵的不行。 搞不懂事情咋就成这样子了。 简直一波三折! 阎立本此番行为,更是触动他心弦,收下弟子后,心脏都剧烈跳动起来。 前世的他,寂寂无名。 可现在! 阎立本都拜他为师了! 也这注定随着未来这位丹青宰相,流传千古。 “发达了,彻底发达了。” “有钱算啥,我真不在乎钱,人才是最重要的啊!” “特别是人才!” “只要有阎立本在,从今往后在大唐,都稳了。” 林南心底美滋滋,面上不为所动,扶起无比激动的阎立本。 “我所学有限,你在这能学多少,不敢保证。” 阎立本再拜道:“弟子谢过恩师!” “恩师赐的布匹,弟子不敢收。” “可唯独这虾图,弟子爱不释手,恳请恩师赐予弟子。” 林南微微点头。 这画原本就是贿赂阎立本的。 可谁曾想,事情最终会变成这样! 倒是郎官们都纠结了,手中布匹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最终还是林南开口,让他们留下。 同时,林南询问封侯事,阎立本知无不言。 “陛下交代弟子三件事。” “一是赦封尊师为县侯,二是留通往这里的路,三则是少府接受全部的棉花技艺。” 林南摸了摸下巴,瞬间误了! 原来如此! “一定是便宜老爹进贡上去,换取了这县侯爵位。” “可能怕我不准,才将这爵位给我。” 林南并没有多想什么,觉得能主动上交,也是好事。 况且,以林南掌握的土地,也根本无法彻底占据全大唐的棉布市场。 换了个爵位,今后不再是白身,好处多多。 与此同时,爵位相匹配的两粱冠,也被送了过来,林南不由打量把玩。 两粱冠通体黑色,饰有金丝,重量不轻,戴在头上略有些大。 “原来,封爵这种事,竟都跟帽子有关。” “从秦开始,爵位全都体现在头上,这样才够醒目。” “唐延续下来,封爵只给冠帽、符印而已,至于其他的,皆是虚封!” 林南嘴角抽了抽。 若非他庄园内好东西很多,用这棉纺织技术换这么个东西,肯定觉得亏大了。 不过现在,倒也无所谓了。 命人将冠帽以及符印圣旨等收了起来,他觉得根本用不上这东西显摆。 大夏天带冠贼热,根本就是遭罪的。 或许别人很热衷,但他却受不了,更喜欢随意些的。 “有了爵位,便有做官的资格?我要去朝廷,能当个什么官?” 林南也有些好奇了,只觉得从今往后,在大唐就不一样了。 若是可以的话。 谁不想掌握权势? 总比这虚封好太多。 阎立本略微有些尴尬。 “弟子只负责少府工事,痴迷其中不知其他。” 搞了半天,这阎立本也就少府那块弄的明白清楚。 至于其他的体系,可能了解的比林南还少! “若尊师想来少府,弟子定竭力举荐。” 林南摇了摇头。 少府是皇帝私库,里面的都像家臣,他不愿意掺和进去。 况且…… 有阎立本这个弟子在少府,今后若要产出点啥好东西,那能少了他的吗? “我散漫惯了,年岁也不够,入仕不急。” “走,先把你的皇命给完成了。” 第三十八章 薅皇帝的羊毛 林南发现,这个新丰县候的爵位,拿的有点烫手。 诺大的棉纺织场,直接被搬空了一半! 就连织工,也被带走了数十人。 全部要去充实少府! 他真真切切感受到这年头皇权多霸道,也就比明抢好那么一点。 至于留下来的棉花种子,也多数被带走,还有迁走部分种过棉花的老农。 从今往后,这些人都会在少府为皇帝打工。 许多人哭哭啼啼的,十分不舍,但架不住皇命。 林南也觉得这命令酷烈了些,有些不忍。 倒是阎立本解释道:“少府接收其他产业,百姓多欢庆迎接,唯独尊师这例外,皆充满不舍。” “弟子保证,这些人调到少府后,待遇不会比这更低。” “另外,等少府彻底掌握技术后,他们若想归来,弟子不会阻拦。” 林南缓缓点头,也不想阎立本为难。 “按照规矩就行。” 至于少府的待遇,还真的未必有这庄园内好! 少府只能管温饱,可这庄园内却可小康。 对于这些织女们来说,去了少府除了听着好听外,生活上实际会退步。 况且…… 这年头工匠的地位并不高。 可雷霆雨露,均是天恩,他们也没有办法拒绝。 况且谁也不知道,这根本林南跟李世民的左手倒右手,实际上没那么大区别。 “郎君,我们一定会回来的!” 有些织女已经对这里产生了感情,冲林南跪拜。 昔日她们颠簸流离,唯有这骊山下,才寻得一方乐土,安居乐业。 那个时候,皇帝在哪?少府在哪? 唯有林南,管了她们的生死。 这份恩情,她们永远都不想忘记! 这本该是大好事,如今反而成了伤愁离别。 林南示意众人起身。 “无论怎样,我这庄园都随时欢迎你们回来。” 在送了些盘缠后,郎官们都已经上路,骊山也清净了许多。 唯独剩下阎立本依旧未走。 “你不需要回去复命吗?”林南眺望长安方向,觉得阎立本不适合在这逗留太久。 “弟子还要为尊师划分永业田!” 阎立本相当严肃:“按照朝堂标准,县侯可分一千四百亩,我已经命人去新丰县整理地契,都是最好的田亩。” 林南听此,顿时一阵恍惚。 庄园内的人虽多,可属于他的地,根本不多! 只有三百亩! 而如今,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千四百亩! 若放眼后世,他早已成为大地主! 这个弟子也没有白收,阎立本甚至还玩了手骚操作,竟将最好的皇田给了林南,反手将差些的田地补入皇田里! 看的林南都一阵目眩。 “这么做不会出事?” “尊师勿虑,常规操作。” 林南摸了摸脑袋,彻底理解了大唐的贪污腐败,究竟多么严重! 就连皇帝的羊毛,都可以堂而皇之的去薅啊! 也不怕查出来砍头! 但看阎立本那样,好像这根本不算啥,也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一千四百亩永业田! “这弟子可是未来的丹青宰相,不会出事。” 对这弟子,林南还是很有信心的。 等收了地契,他觉得回头倒是该告诉便宜老爹声,别今后到种田时,找错了地。 虽说这么简单的事,都是佃农在做…… 当然,这种好事只能烂在肚子里,除了能跟便宜老爹说说外,其他人断然不能知晓的。 况且,他也搞不懂这究竟是阎立本私自做的。 还是皇帝为了拉拢人心,刻意如此。 毕竟天下间属于皇帝的土地,实在是多的不行,多到大部分都在荒废,根本种不过来。 “弟子该回长安复命了,等处理好事务,弟子再过来拜见恩施,学习绘画技巧。” 林南命人从屋子里取了两幅画,让阎立本带回去。 虽说有师徒之名,但该在送礼这事上,林南还是很坚持的。 只有路子走开了,走广了,在这大唐才能更安稳。 况且,这个新收的弟子,可没少帮他。 “这两幅画,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这两幅,皆是他随手话的,虽说未必有后世大佬水准,但在技法上,却远远超过这个时代。 足够阎立本揣摩学习了。 “弟子谢过恩师。” 阎立本又要跪下去,却被林南扶了起来。 “在这庄园内,随意些,不兴这个。” 虽说这年头讲究尊师重道,师者如父。 可这个络腮胡子的阎立本总叫他尊师,他多少还是有些不适应的。 “弟子晓得!” “只是修路的事,还要询问尊师是否有意见,弟子都会照做。” 在林南得知修路规划后,也有些迷糊。 为啥要从玄武门那开修? 第三十九章 李二要来当邻居? 长安城方方正正,无比工整。 唐人也格外癖好整洁,比如一百零八坊如同棋盘般坐落,比如唐诗中的五言七言,都是板板正正。 可以说,整齐这种东西,是体现在大唐方方面面的! 至于后世的走正队,在大唐压根就不罕见。 玄武门,位于长安正北,是条通往皇宫的门。 这点常识,林南还是有的。 “长安共有外城门十三座,为啥偏偏要修通往玄武门的?” 这令他相当疑惑。 莫非为了接受棉纺织技术方便? 或者说,只是单纯的修路?就跟后世搞基建一样? 可为啥要单独交代阎立本? 况且,真要修通往长安的路,也该通往长安东面的三座城门才是。 哪才是最近的路! 阎立本倒是很坦然,觉得着这压根就没什么。 甚至他已经想到了缘由。 “长安太热了,到了夏日,简直火炉一样,遭罪!” “陛下早就有想法去离宫避暑,方便去更舒适的地方处理政务。” “骊山则是很好的选择。” 林南张了张嘴巴,觉认为阎立本见解独到,说的没有半点毛病。 后来的唐玄宗,不就一直住在骊山的华清宫中,与杨贵妃卿卿我我,好不快活,最终反了安禄山…… 至于夏日避暑,满朝文武都去离宫的事,林南多少还是晓得的。 “前朝避暑多去岐州的仁寿宫,那里夏无酷暑,气候清凉宜人。” “若非成了皇家专属,我也想在那修建别院。” “有那么好的地方,怎么会看上这?” 虽说他坐拥骊山,但对那夏无酷暑之地,当真也很眼馋。 阎立本对此很了解。 “仁寿宫距长安两百五十里,陛下要是移架前往,要走三五天时间。” “反倒是骊山很近,只要修缮了汤泉宫,便可成为新的避暑胜地。” “原本未曾修缮扩建,也是因为少府没钱,可现在有了这棉纺织技术,钱不缺了,这骊山汤泉宫,八九成都会修缮扩建。” 林南张了张嘴巴,很是无语。 他不知不觉间,竟然要改变历史走向? 毫无疑问,仁寿宫经历前隋重点营造,符合皇家气派,设施一应俱全,是最好的避暑之地。 况且,隋文帝也在仁寿宫故去,隋炀帝在仁寿宫登基。 很有历史意义! 可李世民,竟然要放弃这么好的地方,反而跑骊山来了? 来这干啥,给始皇帝守陵吗? “旁边多个皇帝邻居,是真不方便。” 他很是感慨。 现在整座骊山,除了皇家领地外,大部分都在林南的影响范围内,九成百姓都与他有关。 若是修缮离宫,注定许多百姓都会被迁走,林南的庄园能不能幸免,很难知晓。 阎立本看出了林南担忧,忙道。 “恩师勿虑!” “汤泉宫是我兄长闫立德所建,陛下若是扩建,定然是由弟子来做。” “弟子绝不会让恩师为难。” 林南微微点头,也逐渐放心了下来。 阎立本家族虽说不如李二嫡系有名。 但在大唐,也算是根深蒂固。 特别宫室营造、修建建筑这块,全部一手承接。 况且…… 现在的工部尚书,也就是阎立本他哥! “这弟子真没白收,省去了不少麻烦。” “若真将离宫修到这,我也只能用些脏手段了。” 林南神色平静。 他虽说为人平和,但要是触碰到自己利益,哪怕是皇帝,他也敢掂量掂量的。 况且现在的李二,还没有后世那般神话。 真正的地方豪强,有几个怕皇帝的? 开什么玩笑! 当然,真要做也不能太过分,暗地里做就行了,要是搞大了,惹怒了李二,也难免小命不保。 毕竟李世民手里的武装力量,还是相当令人忌惮的。 好在,阎立本能为他解决不少问题。 也真切感受到,大唐官员究竟有多么巨大的权利! “阎立本还只是个少府少监而已,就敢阳奉阴违了。” “要是其他更有权势的大臣,岂不是能骑到李二头上?” “怪不得魏征几次三番骂李二,最终都能活下来……” “这根本不是李二宽宏大量,而是被逼无奈。” “要是真能弄死魏征,不怕后面的士族势力反弹,他恐怕早就弄死了!还是诛灭九族的那种!” 处于初唐这个时代,再结合脑海中的印象,林南对这段历史,反而有了不同的看法。 在留下阎立本吃了饭后,阎立本便躬身请赐。 “恩师,弟子要回去复命了。” “若是回去晚了,怕是长安城门就关了。” 林南又命人拿了些特产,让阎立本带回去。 这另阎立本很是羞愧,觉得拜师不单单没花多少束修,反而收了不少珍贵之物。 这份恩情,他该怎么偿还啊! “长者赐,不敢辞,弟子牢记恩情。” 最终,阎立本彻底离开了。 林南顿时觉得浑身轻松。 “只希望李二别抽风,让我多个皇帝邻居。” 殊不知,他与阎立本完全想差了! 这条玄武门通向这的路,哪里是要修离宫? 对李世民来说,离宫哪有这庄园更令人舒服? 他压根不想做林南的邻居。 而是…… 想做他爹! 第四十章 公主们正在路上 李世民得知宣赦过程后,整个人都傻了。 “真的假的?” “林南认为你们是骗子,还想要报官将你们戎边?” 郞官终究隶属于皇帝,哪怕收了林南的钱,也会有人交代这事。 他们终究是皇帝的亲卫。 原本还以为李世民会生气,却没想到他们的皇帝竟捧腹大笑。 “哈哈,这事是你们给办砸了,被别人认为是假的!” “以后可得多加注意,不能丢朕的脸!” 那位郞官内心苦涩。 虽说一五一十的报告了这些,却也被皇帝记住了他们办事不力。 留下这不好印象,前程堪忧啊! 郎官悄咪咪的瞧了皇帝一眼,发现李世民正在深思。 李世民认为既然出现的问题,解决也就是了。 “从今往后,出去宣赦的依仗终究要大些,不能从简。” 李世民内心记下了。 这种误会,也不至于让他去责怪林南。 不知者不罪,再说这个儿子,可是要比亲儿子还要亲。 引起他关注的,还是另外一件事。 “阎立本真的跪了?当场拜师?” “回陛下,确实如此,臣等亲眼所见,诧异不已,阎少监却呵斥我等,不要坏了他的机缘。” 郎官们本以为李世民会为此生气。 可不曾想却皇帝只是哼哼了两声。 “这阎立本倒是有些心机,拜了个好师父。” “你们若是能学到他的皮毛,也不至于至今还是郎官。” 郎官们脑袋上冒着冷汗,搞不懂李世民突然会说这些。 甚至…… 皇帝竟没有因此生气,甚至很开心。 这不由让他们暗想,那林家少年郎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 现在已经是林侯爷了,身份地位,已经远远不是他们这些区区郎官,能够比拟的。 这郎官开始嘀咕,要不要学学阎立本,也去拜个师父。 若真有前程,即便尊敬个小孩子又如何? 升官发财嘛,不寒碜! 只可惜,刚刚回到岗位,就接到赦书,调离皇宫,下放地方。 这令他无比苦涩。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至此,他都想不透彻! 其实调离原因也很简单,纯粹是李世民还不想在林南面前暴露身份。 这些人万一那天说漏嘴,那就得不偿失了! “朕好不容易能享受到天伦之乐,可不能被你们破坏了。” 一想到林南,李世民就觉得心中发暖,也暗自未林南操心。 “他都这么大了,也快娶妻了,朕这个当爹的,可得张罗张罗。” 这年头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李世民对这事儿,更是无比上心。 最后,他直接传达旨意,对自己的闺女们下手了。 他觉得这好儿子,可不能被长孙无忌的闺女给骗走了。 “来人,让朕的几位公主,都前往汤泉宫避暑。” 李世民顿时觉得这手棋简直妙极。 “好儿子,朕这是将公主摆开了让你挑啊!” “古往今来,能挑公主的你这也算是第一人了。” 但想到林家庄园的富庶,他又有些担心,最终追加了道命令。 “将给公主们的钱粮翻倍,库里的丝绸奇珍也都送过去!” “再让那些宫女们,好好传授她们礼仪。” 这命令一下,搞得传旨的小公公满脸懵。 弄不清向来抠搜的皇帝,突然间发什么疯。 难道因为突然有钱了,想要补偿那些平日相对清贫的公主们? 不曾想,李世民是单纯怕林南瞧不上他的公主! 毕竟宫里的制度除了过度严谨外,其他的跟林南的庄园,简直就没法子比。 “必须得给朕的公主打扮的漂漂亮亮,才能让这小子上钩啊。” “万一没有瞧上的,岂不是打了朕的脸?” 李世民自以为考虑的很周全,可没过一会儿,又开始琢磨这件事。 “这小子究竟能看上谁呢?” “襄城、汝南、长乐等,年龄也都与这小子合适。” “若是看上小点的,倒也没问题。” “就是……” “万一这小子看上的不止一位公主咋办?” 李世民想到这,瞬间就头疼了。 他想起林南后院那些婢女,各有姿色,甚至他很清楚,林南绝不可能是感情专一之人。 “这点,倒是很像朕啊!” 念此,李世民竟有些洋洋得意,觉得林南有他当年的风范! 甚至,他一度怀疑这就是他流落民间的儿子! 至于公主啥的…… 他真在意的,没有几位。 女儿实在太多了,有的就算出现他面前,他都未必清楚这是自己亲闺女! 至于去想这公主的生母是谁…… 那简直就是在给他自己找不痛快! “就算林南都看上了,朕也嫁。” “姐妹花,多好。” 李世民咬牙,下定决心,觉得这没啥大不了的。 弑兄逼父的事他都做了。 几位公主同嫁一人,那又能咋的? “反正林南这个儿子,朕要定了!” 第四十一章 送上门 骊山的夏日,也逐渐酷热起来。 衣衫单薄的婢女们摇着扇子,带起凉风习习,夹杂着些许体香,相当好闻。 冰镇后的杂米粥,加了适当的槐树密,凉丝丝中带着微甜,相当解暑。 摆在桌子上的水果,更是来自天南地北,饶是经历了万里山川,依旧新鲜无比。 “这么说,是公主们来汤泉宫避暑,才修的这条路。” 林南彻底放心了。 只要皇帝不来,啥都好说。 况且,那都是大唐公主啊,还是一群。 若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事。 “有机会能去看看不?” 林南根本不知道是套,甚至都在捉摸着,怎么能跟公主们见一见。 喜不喜欢另说,主要是好奇! “现在我多少也算是侯爷了,或许有机会吧。” 林南暗自琢磨,他也逐渐清楚了想要见公主,没有那么简单。 “竟然要收到请帖,参加宴会才行?” “这也是唯一正规的途径。” “可要怎样才能参加宴会?” 林南刚刚踏入这个圈子,了解的比较少。 他有点想念阎立本了,这位肯定知道很多,毕竟他母亲就是公主。 或者,有机会也可去见见那位北周公主? 很快,他就摇了摇头,觉得这并不好。 他虽然年轻,但跟阎立本的目前,也算是平辈了,见到这位前前朝的公主,怕是人家公主不怕绯闻,倒是他会怕! 这年头,绯闻这种事,往往谁年轻谁吃亏! 胡人公主性格也难以琢磨,还是见年轻的公主,更加靠谱。 “完了,想的越多,就越想见啊。” 林南琢磨该如何创造机会,见见李二的闺女们,都是啥样的。 但研究了几日,没等到机会,反而给莽憨憨等来了。 “小郎君,俺给你弄来了一百车粮食,随便酿酒!” 林南完全被惊到了。 莽憨憨这财力,有点吓人啊! 可能身后的家族,很有实力。 只是,等打开粮食后,林南顿时无语了。 “真是没长脑子,你真不知道用啥来酿酒吗?” “咋能不知道,粮食呗!”莽憨憨拍着胸脯,相当的自信。 “瞅瞅,都是上好粟米,金灿灿的,多好看啊。” 林南捂住了眼睛。 “酿酒最好用的是高粱与麦,而非这小米啊!” 莽憨憨瞬间石化,犹豫不定。 “小米不能酿酒吗?” “能,就是有些浪费。” “那我给你换成高粱与麦!” 林南直接阻止。 “算了,运输不易,这小米我都留下了。” “庄园里的麦与高粱,足够酿酒了。” 这么多的粮食出现在他面前,在这个粮食匮乏的时代,他怎么可能不动心呢? 同时,他也对莽憨憨这种败家行为表示担忧。 也算为他储存部分粮食了。 “等你缺粮了,跟我说,别让家里人饿到。” 莽憨憨直拍胸脯。 “放心,家里的粮食足够吃了。” 他程咬金堂堂宿国公,土地海了去了,这点粮食也根本算不上啥! 唯独林南这的酒,喝完了再呵其他酒水,彻底没味了。 这几天甚至搞得他饭都没吃上几口。 想到这,他更是舔了舔舌头。 “有酒没,润润嗓子。” 林南拍了拍这莽汉子的肩膀。 “只要不偷,啥都好说,今天带你尝些不一样的。” “冰镇葡萄酿,恰好醒好酒,味道正好。” 莽憨憨的眼睛都直了,一口焖掉,只觉得透心凉,相当舒爽。 “咋你这的味,半点都不涩呢?好喝。” 林南顿时笑了。 “那是你们喝的不对,葡萄酿需要搁置断时间,酒中的酸涩味挥发出去,味道才会变得恰到好处。” “你这么心机,向来打开就喝,自然品不出其中的道理。” 莽憨憨又灌了一杯,不解馋道。 “夏天喝着东西是真好,可惜葡萄酿的价格终究有些过于昂贵。” “照俺看,就应该给西域彻底打下来,到时候大家谁都能喝得起这葡萄酿!” 这一刻,莽憨憨相当霸气,对西域充满了向往。 “放心,用不了多久,西域就会收回来的。” 林南对大唐朝堂,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只要西域打下来,仗着西域葡萄多,葡萄酿更是随便喝,也不再是贵族喝的酒,哪怕平头百姓,也完全喝得起,甚至喝到过瘾。 “我这庄园虽说也有不少葡萄藤,但跟西域的葡萄比起来,终究还是差了些。” “家花哪有野花香啊。” 莽憨憨嘿嘿笑了起来。 他认为林南压根不是在说酒,而是在指其他,顿时将胸脯拍的啪啪响。 “你放心,等俺去了西域,将最好看的婆娘都给你抓来!” “保证各个xiong大屁股大,结实的不行,随便怎么折腾。” 林南原本听得还很舒服,可到了后面,就有些不对味了。 对于莽憨憨对女人的审美…… 他有些怀疑是否正常。 第四十二章 公主出来了 每个人都向往诗与远方。 林南不免如此。 偶尔间,他会向往大唐的山山水水,见见北方草原的牧场与奶酪,见见西域的风沙与佳酿。 什么,他都想见一见。 但很快,又会被现实打击的体无完肤。 这年头的道路,实在是太差了,走上百里的路,就已经被马车颠簸到骨头散掉。 若是上千里…… 林南认为自己有可能会挂掉。 醉酒后莽憨憨,将曾经的金戈铁马,描述的绘声绘色,搭配身上的疤痕,很容易令人沉浸进去,彻底相信。 “这莽憨憨说的,简直如若史诗般。” “竟将大唐的任何战争,都讲述了一遍。” “只是,里面有许多喝多了吹嘘的桥段,什么瓦岗寨受到李密重用,归顺大唐追随秦王等。” “若不是知晓他的底细,怕真的会被他唬住。” 林南只信了一半,也充分领略古人是如何吹牛的。 这点上,跟后世人没啥区别。 特别在酒桌上! 莽憨憨最终彻底多了,张牙舞爪。 “兄弟,俺跟你说,俺家里小时候就有钱,俺马槊用的最好,穿上铠甲后,更是无可匹敌。” “你看俺给你舞一段。” 林南顿时捂住了额头。 “完了,酒疯又来了。” “也不知道他家里人平时是怎么容忍的。” 最后,林南痛下杀手,一掌给莽憨憨拍晕了过去。 “这院里有不少珍品,可不能被你给破坏了。” “给他抬到屋里去吧。” 林南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找到了对付醉酒莽憨憨的办法。 拍晕了就好了。 保证不哭不闹,一觉睡到大天亮。 当然,也是莽憨憨的身体素质好,若差点,能被林南给拍傻了。 或者说…… 莽憨憨即便拍傻了,也看不出来。 摇头散去脑中胡思乱想,觉得该去调教调教棠棠这个聪慧的小丫头。 “古代的小孩子,竟然也有很高的智慧,懂得跟我耍心眼。” “这可能跟她那贼眉鼠眼的老爹学的。” “也不知道学点好的。” 林南再见棠棠时,心里已经多了些许提防。 因为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会搞出很多幺蛾子,擅长揣摩人心,偶尔还喜欢骗人。 可谓是劣迹斑斑! “必须得好好教育回来。” 林南到了后院,看着一个个乖巧的婢女们,就满是心痛。 “哎,都是这小丫头搞得乱啊。” “这些婢女原本多好,还敢晚上往我的床上跑。” “怎么现在突然就尊卑有序了,见到我只懂得低头。” “更没灵魂了。” 林南对此很不爽。 原本这些婢女就已经够缺少灵性的了。 而现在,不知不觉间,似乎与自己开始疏远,让林南很不适应。 “不能在让棠棠这小丫头乱搞下去了。” 虽搞不懂这小丫头怎么将这些婢女们治理的服服帖帖,堪称奇迹,让这庄园越来越有侯爷府邸的范了,礼仪上无可挑剔,相当高大上。 但这种过度服从,缺乏灵魂的婢女,哪怕长得再漂亮,看到后也很难诞生感觉。 总而言之。 就是少了那股劲儿! 有劲儿的女人,才是好女人。 就比如…… 满院子颐指气使的棠棠。 “可惜这小丫头还太小了,否则必然按在床上好好教育教育。” “不过现在……” “是不是也可以先打打屁股?” “娃娃要小抓起,这些毛病必须让她改掉了。” 林南下定决心,准备好好治治这‘野丫头’! 就在这时,却有仆人匆匆而来,说的消息让林南精神一阵。 “真的?” “那些公主们出来踏青?还跑到咱们庄园附近了?” 他双目发亮,觉得这是见公主很好的机会。 对于这些古代的公主们,他的好奇心简直爆棚,很想接触接触,最好能交流交流。 最后,他狠狠瞪了棠棠眼。 “算你躲过一劫。” 棠棠仿若感受到他的目光,转过头来,露出甜甜的笑意,暖人心脾。 这一刻,哪怕八月正午的阳光,都没有她这般耀眼,精致的面孔简直要让人彻底沦陷犯罪。 “贼眉鼠眼的老孙咋就生了这闺女?” 林南再度深深怀疑。 要被长孙无忌知晓,怕是能直接原地爆炸。 来不及逗留,见公主的机会终究少有。 林南在仆人的引领下,出了庄园,前往公主踏青之地,准备来场偶遇。 哪怕不能深入交流,只能看看也很好,满足下他的好奇心。 “这大唐的公主,究竟长啥样?” 他的心里痒痒的厉害,恨不得立刻飞过去,落在公主们的身边。 “要不要驱赶些山中野兽过去,我再来场英雄救美?” 第四十三章 这波操作稳了! 年仅六岁的长乐公主提着裙摆,坐在石头上,死活不走。 “我看父皇就是让我们来遭罪的。” “为什么一定要来这边玩?” “我想去东边,回长安,哪里更热闹。” 长乐公主很委屈,觉得大热天来爬山,一点都不好玩。 连凉风都没有! 哪里比得上躲在汤泉宫的冰窖里乘凉爽快? 她很想学那些王叔,大热天里在冰窖里披着皮袄,喝着冰镇果汁。 那才是最好的生活。 襄城公主年纪最大,也不过十三岁,此时同样热的满头香汗,却依旧衣着得体,落落大方,举着手绢为长乐擦汗。 “父皇定是关心我们的,想我们在这能快活些,不再受深宫拘束。” 她的性情温婉,年龄虽是最大,地位却比长乐低很多。 许多事,甚至要迁就长乐。 因为她是婢女所生,而长乐却是长孙皇后嫡女,地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若非她的父亲成了皇帝,她的未来堪忧。 故此,才造就了她这早熟又懂事的性格。 相比长乐,她无法任性。 “不,我就不走。” 长乐猛烈蹬腿,小孩子心性,彻底耍混。 几位公主只能无奈,令身边的宫女公公们全都停下,在此歇息。 站在山头上的林南,正好观测到了这幕。 虽隔着较远,但他举着望远镜,看的相对清晰。 “这就是公主啊。” 他擦了擦流出来的口水,狠狠的将果肉吐到地上。 “谁挑的李子,这么酸!” 不顾仆人惶恐,他便再次举起望远镜,啧啧称奇。 “这公主仪仗,可真够吓人的。” “也就四位公主出来,后面呼啦啦的跟着五百多人。” “从端茶递水的,到举着起居用品的,还有保卫安全的等等。” “场面真够大啊。” “真够奢侈。” 林南彻底震撼到了,至于宣赦使者团跟这一比…… 简直假的不能假。 “啧啧,就连宫女侍卫都穿着丝绸,有钱!” “怎么阎立本带的那些郎官,就混的那么穷?” 殊不知,这是李世民怕他瞧不上公主,才把仪仗刻意搞大的。 换做以往,连三分之一的规模都木有! 至于丝绸衣物,就连侍卫宫女们都很懵。 搞不懂怎么突然就穿的这么好了。 知道现在,她们都很惶恐! 好在皇帝这番作为还是有效的,至少让林南信了那几个小丫头,就是公主。 林南的目光,也落在公主们的身上、脸上。 “长得都挺带劲儿!嫩的不行。” “不愧是皇帝的闺女。” “要是能都给娶回来,那可就了不得。” 要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哪个男人不喜欢征服?越是厉害的女人,就越喜欢骑在她们身上! 况且…… 这些公主长得都很好看! 特别最大的那位公主,不单单年龄大,发育的也很好。 光看一眼,林南就知道这位注定天生本钱雄厚! 很适合深入交流。 林南摸着下巴,想了很多,觉得唐人的女孩普遍早熟,十四五岁完全可以当家了。 若能娶个公主,也很不错。 “我竟突然觉得,大唐这早婚政策,还不错……” 林南心里直痒痒,突然间觉得新丰县侯地位不够,想娶公主,有很大压力。 “唐朝嫁公主,都看家中大人啊。” “我那便宜老爹,地位不高,完全指望不上了,还得靠自己。” “天太热,山中野兽都在蛰伏,撵不走。” “英雄救美有些难了。” “况且,公主身边跟着的人太多,撵野兽也没机会。” 林南琢磨许久,最终还真想到好办法。 “我要去见公主,很容易被轰走。” “到可以将她们吸引过来。” “去,去将库房里存的烟花拿来。” “要快!” 他完全被自己这天才点子跟蛰伏了。 “哪有人不喜欢看烟花呢?” “这些公主看到后,注定觉得很稀奇,想要来看。” “到时候,便是很好的接触机会。” 林南觉得自己这段位有些高,骗个公主回来,应该不成问题。 即便唐人女子再早熟,也比不上他这个见过后世花花世界的人。 庄园内的仆人,效率也相当的高。 等烟花搬来时,公主们依旧在远处的溪水边玩耍。 林南选了个好位置,将这些烟花逐渐点燃。 望着烟雾缭绕,一点光芒升上空中爆开,林南顿觉恍惚。 “果然,白天并非观赏烟花最好的时候。” 等将烟花全部放光后,他自信满满,觉得这波操作,肯定稳了。 可当他举着望远镜看向公主营地,顿时傻了。 “怎么都跑了?” “还是落荒而逃?” “放个烟花而已,至于吗……” 第四十四章 异象惊动朝堂 夏日炎炎,骊山上蛙鼓蝉鸣,溪水潺潺而下。 天空中突然炸响,彻底吓傻了襄城与长乐等人。 “那光芒是什么?” 襄城眺望空中,神色警惕,恍若惊弓之鸟。 长乐更没好到哪去,直接搂住她的大腿被吓哭了。 更有胆小的宫女直接坐在地上,打翻不少器物。 侍卫们抽出腰刀,神色中略带胆怯。 “保护殿下!” “先离开这。” 有女尚宫发号命令,一行人全部撤退,准备回到汤泉宫中,再做计较。 烟花这种东西,唐人从未见过。 见到后并未觉得美好,反而惧怕,认为这是天有异象,不适合在野外久待。 于是乎,在林南的注视下,她们缓缓的撤回了汤泉宫。 “咋是这个结果。” “都别放了,全吓跑了。” 林南哭笑不得,本想吸引下的,至少派几个侍卫探查下才对。 可谁想到,唐人根本没见过这场面,竟然吓得全都跑回了汤泉宫。 “怕是十天半个月,这几位公主,都不会再出来了。” 他很遗憾,觉得错过了好机会。 却不知身后的仆人们早已战战克克,浑身发抖。 若不是林南迟疑让他们放烟花,打死他们都不愿意碰这东西。 忒吓人了也! 好在有林南在,他们并没有过于畏惧,只是觉得林南能搞出这般动静,简直如同神人般,让他们对林南更加崇拜。 “只有追随侯爷身后,才可一生安稳无忧啊。” 许多仆人如此想着,觉得自己抱到了好大腿。 很快,他们就接收到了新指令。 “将这里的东西全都收拾干净,咱们也回去。” 林南有些不安,害怕这些人查过来,最终对自己不利。 他怎么都想不到,最终竟是这个结果。 “一定是白天看不到烟花,看不到炫彩夺目的美妙瞬间,应该到了晚上就好了。” “嗯,一定是这样。” “回去好好睡一觉,晚上再放给她们看。” 他觉得这个办法很好,这回肯定能吸引到这些公主。 就是不知,年幼的长乐公主早已被吓的浑身发抖,哭的根本止不住,无论怎么哄都没用。 “我要见父皇,我要见母后。” 她嚷嚷的很厉害,最终或许是哭的太累了,方才沉沉睡去。 可即便在睡梦中,也忍不住的抽搭。 襄城溺爱的看着妹妹,为她搭好被子。 “派人给父皇送消息了吗?” 有女尚宫穿着红袍,躬身道:“回殿下,信使应当已回到宫中。” 白日惊雷、天生异象、有光芒于半空中闪烁炸开这种事,不单单李世民收到了消息。 就连朝堂上,也大为惊动。 骊山周边的几个县,将这消息一层层上报,惹得满朝文武都在猜测。 “此番异象,究竟是祥瑞还是灾异。” 官员们都觉得无法解读,最终找到太史局。 太史局,就是秦汉时钦天监,负责灾异解读,里面有许多擅长观测的大佬。 其中以李淳风,最为有名! 今日恰巧是他轮值,当听闻异象后,更是翻阅古籍,最终来了句。 “古籍中并无这般记载,可有去发生地探查?” “派去的人还没回来。” “走,带我去看看。” 李淳风放下书卷,穿着道袍,簪着道髻,相当随意,直奔事发现场。 如今他刚刚二十四岁,便已是太史局博士,且多有建树,未来不可限量。 哪怕许多官职位比他大,却也不敢轻视,派人带着前往。 倒是李世民看到奏疏后,微微一笑。 “就这?” “用得着大惊小怪?” “你们都该干嘛干嘛去。” 他直接将奏疏都压了下去。 虽然内心不解究竟啥情况,但他已经隐隐约约猜到许多。 “八成是朕那便宜儿子搞的。” “可他为啥要吓跑公主?” 李世民很迷糊,有些担忧。 “万一他不喜欢朕的公主咋整?” 哪怕身为皇帝,他也难免有些慌了,觉得娶公主这事必须得定下来,没人能从他身边抢走这个儿子! 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 “等处理完政务后,朕再去看看情况吧。” 李世民只是简单安抚下躁动的朝臣,回头准备随便找太史局的人,将其说成祥瑞也就是了。 省的人心因此躁动。 “还是这一年内发生了太多事,但凡有丁点的动静,都容易让朝臣百姓精神紧绷。” “这便宜儿子,真不给朕省心。” 嘴上虽然埋怨着,但身上终究还穿着棉布,心里依旧惦记着。 “这回回去,该给朕的好儿子带点啥呢?” 第四十五章 世上第一朵烟火绽放于黑夜 夜色将至,天气也变得凉快起来,微风吹拂衣摆,异常舒适。 “这样的夜色,最适合放烟花啊!” 林南感慨了声,便带着仆人,准备合适的场地。 “快些走,若去的晚了,怕是公主们都要睡了。” 对于这,林南还是相当上心的。 他想给公主们一个难忘的夜晚。 就是…… 这种行为,很容易让大唐的公主,惊慌的如同小白兔。 她们是皇室,的确在民间拥有尊崇的地位。 可在不熟悉的事物面前,终究还是小女孩。 当李世民到了庄园时,林南早就没了身影。 “放烟花了?” “白天那异象,果然跟这小子有关,哪个叫烟花?” 李世民依旧疑惑,但最终选了高处,随意温了些酒,自顾欣赏月色。 “朕倒要看看,这烟花究竟是何物。” 同时,他命人将莽憨憨给喊醒了。 “现在整天连政务都不处理,就知道往这跑!” “干脆把这当家得了。” 对此,李世民觉得很不爽,怕莽憨憨哪天突然给他这个好儿子拐走了。 虽说…… 莽憨憨家里的闺女,长得都不咋地。 但他霸道的觉得,自己这个皇帝都这么拼命处理政务。 他莽憨憨有啥资格懈怠? 不行! 最终,莽憨憨晕乎乎的坐在李世民面前,看着酒杯直舔嘴角,却被李世民勒令不准喝。 “二郎,你这是要馋死俺啊!” 莽憨憨抓耳挠腮,最终彻底受不了了,趁着不注意,抓起壶就灌! “咦?不是酒?” “竟是茶!” 他颓废的坐在椅子上,觉得人生都失去了色彩。 好歹也是堂堂一国公,还有着从龙之功,可现在连想喝口酒都不行。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适可而止,差不多行了。” “以后喝酒的机会多的是,暂且等着看完了再说。” 莽憨憨固然无奈,也只能老老实实的。 谁让这也是李世民的家? 虽免了君臣关系,可终究还是要分主客的。 不能太过分啊! 一时间,莽憨憨只能跟偶尔飞来的蚊子较劲,这是他无聊时最爱消遣的项目。 只是…… 这庄园里蚊子为啥这么少! 就看到一个。 啪! 伴随着脆响,他觉得终于打死了蚊子,可摊掌一瞅,发现却是小飞虫。 “这庄园里竟没有蚊子!” 莽憨憨酒醒了许多,惊愕的发现这个事实,简直难以置信。 但很快,他又变得有些迷糊。 “只是,刚刚俺巴掌咋打的那么响?” “天空好像也亮了。” 他抬头发现,李世民此时正一连严肃,脸上映着红芒。 “陛下……您这是咋了。” 情急之下,他都忘了隐藏,直接称呼了出来,好在周围没人。 很快,他就看到天空中炸开的烟花,红的绿的,光芒璀璨,绚丽无限,如同火树在半空中绽放,又如流星划过天际,短暂消逝后又猛烈爆发,化作漫天光雨消散在夜色中。 啪! 程咬金一巴掌抽在自己脸上。 “这也没喝啊,咋就多了,出现幻觉了。” “以后得少喝些。” 他后背冒汗,觉得自己多半可能喝出问题了,回到长安得找御医瞧瞧。 要戒酒吗? 不! 他宁愿死在酒缸里。 莽憨憨神色狰狞,内心中天人交战。 最终,还是他最尊敬的皇帝给了解脱。 “那不是幻觉。” “是真实的,那叫烟花。” “多美妙的东西啊。” 李世民由衷感慨,他见过塞北风雪,冰封万里河山、天地尽头茫茫皆白。 更见过江南烟雨,淫雨霏霏仿若天倾,永不断绝,行人戴笠撑伞跨桥乘舟、登山访仙临云海之上,终见阳光璀璨。 这些,更多的都是人类对自然的敬畏。 哪怕长安上元节夜的万家灯火,与这烟花相比,依旧少了人类征服自然的璀璨。 这一刻,他想了许多。 曾几何时,他征战沙场,念着于万古千秋中,是否如这烟花置于黑夜,刹那璀璨,但光芒与美好却永留世人心间。 “臣子皆言朕是天上的太阳,百姓皆仰仗朕的光芒恩泽而活。” “唯独朕很清楚,即便贵为皇帝,可终究还是凡人,不可能与日月同朽。” “朕只求在万古长夜中,如这烟花般绽放刹那的绚丽多彩,能在世人心中留下一片美好,便已足够了。” “这烟火光芒,是人类向黑夜的宣战。” “更是朕平定混乱无序,天下终将一统的决心!” “那怕只有片刻光芒照耀,朕也要去做。” 李世民豪情万丈,仅仅看个烟花而已,便联想了很多。 刚登基的他,尚且没有名传千古、世人皆颂的准备。 但这区区烟火,彻底点燃了他身为皇帝,将要带领天下人,走向更加美好未来的路途。 这一刻,他无比坚定。 “朕要让大唐百姓,都能见到这般安宁与美好!” 第四十六章 贼喊捉贼 汤泉宫,熟睡的长乐小公主被惊醒,哭闹不止。 “父皇,母后!” 她浑身颤抖,打着激灵。 特别看到窗户纸上红光绿光照耀,更是吓得她将脑袋缩在被子里。 “有妖怪啊!” 大唐的夜多是宁静祥和的,年幼的长乐公主何曾见过这般景象,被吓得不行。 这哭闹彻底惊动了汤泉宫,烛火被一道道点亮。 襄城穿着浅色宫装,匆匆而来,安抚长乐情绪,牵着她的手,引她到外面。 “你看,那不是妖怪。” “而是很好看的火光。” 襄城望着天空的烟花,无比痴迷这种景象,觉得很幸福,能够见证这么美丽的画面。 长乐也被吸引了,吸溜着鼻涕,终于止住了哭泣,小脑袋眺望着天空,眼神中充满了好奇。 “真好看。” 她用力的鼓掌,开心的蹦蹦跳跳,彻底忘记了惊吓。 襄城宠溺的将她抱起,指着天空道:“白天的异响,应该也是这东西。” “当时我们只顾着安全,错过了这么美的画面。” “长乐这你还怕吗?” “不怕,不怕了。” 长乐挥舞这小手,露出整齐的小白牙,笑的鼻子都皱了起来,开心的不行。 小孩子的欢乐,有时候往往就这么简单。 而襄城,却想了许多。 “父皇让我们来这汤泉宫,或许就是想给我们这种惊喜吧。” “当真是天下间最好的父亲。” 襄城觉得心里暖暖的。 其实从小到大,她并未见过李世民几面。 直到在这汤泉宫中,短短几天时间真的很开心,曾经不幸福的童年,如今伴随着烟花绽放,彻底消散在夜色中。 明天,注定是更加没好。 这一刻,她的心中滋生了许多希望,觉得未来注定多姿多彩。 “郭尚宫,派人去这花火燃放处查查。” “若有人在,就将其请来。” 二十多岁的红袍宫女躬身,应诺退下。 此时的林南,坐在马扎上,观赏着天空中绽放的烟花,感慨颇多。 “在大唐想过夜生活,真不容易啊。” 他喝着冰镇果汁,仰头足足看了一炷香的时间。 最后的结果,是除了他之外,其他仆人身上都被蚊子咬了大大小小的包。 但他们的脸上,依旧洋溢着笑容。 烟花,的确是容易让人感觉到幸福的东西。 “这回公主们,应该派人来查查了吧。” “夜会公主,想想就刺激。” 林南脑补了许多。 可惜,他最先等到的,并非是汤泉宫的使者,而是位身着道袍的年轻道士,他手里不断扫着拂尘,避免蚊虫叮咬。 “天空中的火光,可是阁下所为。” 来者声音晴朗,底气十足,仙风道骨,别具风韵。 林南眯着眼睛,盯着来者,心生疑惑。 这骊山上,可没有道观! 大晚上的,怎么突然就跑出来个道士,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古怪。 “大唐上下执行宵禁,日落后不得出行。” “这道士怕是有古怪,先将他拿下。” 林南觉得根本没啥好说的。 这汤泉宫周围都是禁区,道士出现在这,相当可疑。 只要先给抓住了,那么即便有坏心,也能先试探出来,对自己造不成什么伤害。 他向来遵守先下手为强! 可惜,这道士没能形成半点反抗,也并非奇人,甚至身体还很弱。 根本不给林南展现功夫的机会。 李淳风很懵逼,他是为了追寻异象缘由到的这,只是不知不觉间便到了天黑,长安宵禁,被迫只能呆在骊山里。 本打算随遇而安,站在搞出夜观天象的,可以更好的了解天文。 可谁曾想,没多久天空中竟然再生异象! 他自然在第一时间赶来,却没想到直接被当做贼人扣下。 就…… 挺突然的! “误会,误会!” “我乃太史局博士,并非歹人。”李淳风高呼,丝毫不顾风度,这个时候保命要紧。 万一被不讲理的直接被砍了脑袋,大好前途可就交代这了。 林南眯起了眼睛。 他明显不信! “胡说!” “此处乃属汤泉宫,公主所在。” “你夜间徘徊于此,我看你分明就是图谋不轨,于公主不利!” 林南相当警惕。 觉得这年轻道士多半不是啥正经人,很有可能是奔着公主来的! 否则,怎可能在这大半夜的出现在这? 李淳风彻底懵了。 于公主不利? 这跟公主有什么关系。 再看这少年郎的样子,怎么觉得有些贼喊捉贼…… “我家中有妻,不可能图谋公主。” “正经人谁会娶公主啊!” 第四十七章 贿赂是门学问 在初唐,没人愿意娶公主。 更愿意娶的,是五姓女。 皇帝轮流做,搞不准哪天就变成了前朝,况且娶公主规矩多,不自由。 正儿八经有前途的子弟,都不愿意当驸马。 反而五姓女就没这个问题了,不单单能得到五姓七宗资助,妻子还能帮着娶小妾,人生简直不要太美满。 但林南,却根本不懂这些。 对李淳风的话很不满。 “你敢对公主出言不逊,正好报官流放戎边!” 林南眯着眼睛,对于戎边这种事,很是热衷。 怎么来说,自己也是堂堂的新丰县侯了,县令绝对给他这个面子。 李淳风见这少年郎没有说笑,顿时怂了。 “你误会了,我只是单纯觉得配不上公主罢了。” “况且,皇帝也不可能看上我。” 林南摸了摸下巴,觉得这道士说的很有道理。 但很快就觉得不对了。 嫁给房遗爱的高阳公主,不就私通了辩机和尚? 那个和尚应该是唐僧的弟子。 不,现在应该叫玄奘和尚。 “现在玄奘应该还没去天竺取经吧。” “要不要给个独家赞助?” 林南琢磨下,最终完全放弃。 “现在的寺庙,不事生产劳作,整天讲经论道,糊弄愚夫,毫无用处。” “这并非是去了天竺,取得真经,就有效果的。” “若真学了天竺真正的经文,恐怕这个民族就彻底烂在骨子了。” 林南不是瞧不起天竺那地方。 而是那地方压根就不配! 一个甘愿世世代代为奴仆,碰到灾难困难就寻找佛法,以此自欺欺人、忽视现实的问题,根本不值得称赞学习。 就算那些人给当奴隶,林南都嫌太脏。 “有机会倒是可以给玄奘摁死在大唐。” 林南愉快的替玄奘做了决定,可能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西游记了。 但没关系。 大不了自己提前写出来。 省的那边辩机和尚借着西域奇闻,去勾搭高阳,最终逼得公主谋反。 唐末军阀割据,与佛法渗透过度也有很大的关系。 否则,汉人不可能丢掉燕云十六州,不可能一直被称之为弱宋。 佛经,也向来不门好学问,否则后世的西方咋不学? “天竺那地方,只适合出奴隶。” 在大唐久了,他也习惯了奴隶的存在。 只要唐人不当奴隶,其他的谁管? 林南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 他眯着眼睛,再看向面前道士,不由觉得顺眼了许多。 至少看起来,还挺像是个好人的。 “或许,可以改善出一支道教,宣扬新的思想,从而达到抑制佛法的目的。” 他喃喃自语,联想很多。 李淳风说的嘴皮子都要破了,希望澄清身份,不要误会。 但却发现面前少年郎刚刚在想事,压根没听清他的话。 “你刚刚说了什么?” 林南补问了句。 饶是李淳风素质很高,此时也想骂娘了。 “我说,你去长安打听打听,我李淳风的人品绝对没问题。” 他的嗓子有些哑,口感舌燥。 累了! 毁灭吧。 赶紧的吧。 此时的他,就是这种心情。 林南太蛮不讲理了,只要不杀他,能够送到县衙,一切都好说。 等自己回去后,哼哼…… 这梁子结了! “最好别被我查到你的生辰八字。” “否则你完了。” 就是没有手,否则李淳风能画圈圈诅咒死他! 内心更是在嘀咕,天上的星星咋不掉下来颗,弄死面前这个恶魔般的少年郎。 就这么大会儿,已经被蚊子叮了无数包,痒死又不能挠,简直比酷刑还折磨人! 仆人已将他的铁腰牌递了过来,林南简单翻看了下。 确定了! 做工这么差,铁上杂质很多,甚至还有绣色。 这绝对是真的!没跑了。 “太史局博士,将侍郎。” “李淳风?” “你是袁天罡的弟子?” 林南满脸惊愕,搞不懂啥情况。 怎么突然间,自己就碰上了这么多历史名人。 上次是阎立本,唐朝大绘画家,未来的丹青宰相,如今成了弟子。 这李淳风,也很有名啊! 历史上第一个给风定级的人。 其中最为出名的,则是与袁天罡共同做的《推背图》,更是被誉为千古第一预言奇书。 他拿起油灯照了下李淳风的脸。 嗯,头角峥嵘,果然不凡。 殊不知…… 那是被蚊子叮的满头包! “误会,哈哈,都是误会。” “赶紧给松开啊!哈哈。” 虽然林南也算是大唐的侯爷了,可对李淳风这种名传千古的人,终究还是高看一头的。 他解释道:“主要是这夜深人静,又深山老林的,猛地出现个道士,咋看咋古怪。” “没忍住,没忍住,在这赔礼了。” 林南挥了挥手,仆人便已明白,掏出几贯铜钱直接放在李淳风手上。 “本侯在这里,给道长赔罪了。” 林南拱手。 自从有钱了后,就觉得没有啥能是钱摆不平的事。 只要钱给够了,这李淳风还真的能跟自己闹不成? 李淳风只觉得坠手,整个人都被钱压的踉跄了下,提着钱收也不是,放也不是。 收了还怎么保持仙风道骨。 不收又是否会激怒这位少年郎,觉得不给面子。 “这种粗鄙之人,简直比武夫还更可恨啊。” 李淳风先入为主,对林南印象依旧很差。 这种人,不与其交往就好了。 他默默将钱搭在肩上,开口道。 “我来此是为了公事,白天的异象已经惊动朝堂,百姓不安,便派下官来此查明原因。” “刚刚天空中的花火异象,与你有关?” 林南听此,只觉得头大。 只是想吸引个公主而已。 可谁能想到,竟然玩大了! 不仅仅给公主们吓了一跳,竟然连长安的文武们,都给吓到了。 这让他略微有些后悔,觉得很容易被那群高官盯上。 那些人,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吸血鬼。 即便他拥有县侯爵位,可离长安终究太近,没有背景,依旧容易遭人惦记。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他摘了玉佩,放在李淳风手上。 “这是小事,小事,还请李仕郞帮忙掩盖掩盖。” 李淳风眼睛都直了,想不通面前少年郎小小年纪,怎就如此市侩。 竟想贿赂自己,帮忙掩盖这么大的事! 这是能盖住的吗? 弄不好就是欺瞒皇帝大罪啊! 可再看手中玉佩,令他直呼好家伙…… “西域的昆山宝玉,价值连城。” 一时间,这位贫穷惯了的道士官员,只觉得手里的东西异常烫手。 第四十八章 火药与邀请 李淳风抚摸着宝玉,只觉比婴儿肌肤更要温润,顿时爱不释手。 最终,他还是没忍住,挂在腰间。 “这等宝物,放在他的手里简直暴殄天物。” 他暗暗找了个能说服自己的理由,再看林南时,已觉顺眼不少。 “这事保证不会给小侯爷填任何麻烦。” 李淳风拍着胸脯保证,称呼下意识改变。 聪慧如他,更是已经猜测到了林南身份。 肯定是凭借着棉纺织技术,换个新丰候的那位吗。 身在官场,多少还是有些消息的。 但面对林南,他依旧怀着傲意,并没有因为职位低下,而有半点卑微。 道士的地位,在大唐是超然的。 皇帝姓李,道家始祖老子也姓李! 道士早就被皇帝看成自己人,给予各项扶持,做官都有优待。 “早晚我也能封侯!” 他酸溜溜的想着,并没有所谓的清心寡欲,否则他怎么可能来当官。 只是,在林南面前,李淳风依旧只能表现出很恭顺,充分体现身为太史博士的素养。 “我闻到了硝烟与炭粉味,这是火药?” 身为道士,他对于这简直不能再熟悉。 林南有些意外,嘴角逐渐勾起。 “这李淳风,果真是个人才,连火药都知道。” 很快,他就想明白了。 “火药在春秋时期就有记载,到大唐,道士们炼丹术早已玩了上千年。” “可最终到唐末,方才用于军事。” “更是在两千多年后,火药才真正的大放异彩,主宰战场。” 林南脸色有些怪。 他从李淳风的表情中,感觉到唐人很熟悉这东西。 只能说,这东西跟造纸术一样,只有经历了时间的沉淀,才能展现出真正用途。 或者…… 谁能保证火药的军事用途就是对的呢? 也许当做不老药磕下去,才是最好的方式,只是哪怕后世的技术水平,都无法将这项效果研究透彻。 更别提大唐的这些道士。 面对李淳风的问询,林南相当坦然。 “这烟花就是火药制作,用于观赏,不是什么异象。” 李淳风点头,表示已经明悟,这是他能够理解的东西。 “武德四年时,便有人利用火药制作爆竹,用于驱逐山间瘟疫。” “你这烟花,有异曲同工之妙。” “的确不值得大惊小怪。” 他完全曲解林南的意思了。 却也找到了最好的回答。 完全是百姓祈福,只是动静大了些。 在李淳风的认知观中,这东西是用于驱逐瘟疫的。 “如此,我也可向圣人有个交代了。” 李淳风很满足,觉得既收了钱,又办了事。 你好我好大家好。 天下间简直没有比他更能干的官员! “就是能否让我带回去些,好便于解释。” 林南挥了挥手,便有仆人送上烟花。 这东西,其实配方简单,材料随便找个药铺,就能买到。 火药迄今为止,还真是正儿八经,大夫用来治病的东西。 魏晋南北朝时,那些名仕风度,可是没少磕这火药,磕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总而言之,这东西暂时来讲,那就是不坑穷人。 穷人也消费不起这东西。 想到这,林南也觉得很有意思。 “火药跟造纸术,都是四大发明之一。” “竟跟中医都有关系。” “造纸术用于包药才有的改良。” “而火药……却是真正的药,多用于体弱者,防止药效太猛产生虚火。” “这个世界,是真他娘的奇妙啊。” “谁能想到这种杀死无数人的东西,最开始是用于治病的。” “或许,我可也引领这些大发明,进入本该有的途径。” “火药这东西,或许可以给便宜老爹,万一进献后,就升官发财了?” 林南快要被自己感动了,觉得这个时候还能惦记便宜老爹,这很不容易。 天下间最真挚的孝道,也摸过如此吧。 “便宜老爹升了官,我娶公主就更容易了。” 这让林南很开心,看向李淳风的眼神,都变了许多,差点就勾肩搭背了。 “我这有个一本万利的大买卖,要不要一起做。” 他发出真挚的邀请。 制作火药,急需像李淳风这样的人才。 第四十九章 年轻的李淳风 怪! 怪到无无法理喻。 李淳风满脸狐疑的望着林南,神色略微带着孤傲。 “阁下贵为侯爵,最好不要去操持商贸贱业。” 婉拒的相当意正言辞,甚至还带着些许说教。 林南轻笑,不以为意。 士农工商,唐人依旧延续着传统思想,轻贱商业。 他则不然,奉行的是无论黑猫白猫,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你功利心太强,一门心思做官,不适合当道士。” 林南很理解这种人。 跟便宜老爹一样。 只有升官晋爵,才能吸引住他们的目光。 李淳风少的,是道家那份清静无为以及清心寡欲。 当然…… 他不需要真正的道士。 真道士多隐居深山,或痴迷长生不老药,根本不可能为他所用。 反而李淳风,很有上进心,这很好。 火药这种东西,很需要这样的人才。 “怪不得你只能当个九品将侍郎,而我则是三品侯爵。” “况且,我的年岁比你小太多。” “目光终究浅薄。” 这话瞬间戳到李淳风痛处,年轻气盛的他,觉得无依无靠凭借自己打拼到这个地步,已经强无敌了。 可林南真的彻底击碎了他的骄傲。 同样的出身低微,可现在他却贵为侯爵,地位高贵。 这让李淳风觉得陛下很不公,给林南的爵位太高,心底难免不服。 “我倒是想知道,你想跟我做什么大买卖。” 可林南并未回答。 上杆子不是买卖。 总有一天,他会让这个孤傲的家伙,求到自己面前。 想要让他心服口服。 还得他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彻底击垮他。 否则…… 这货就是个刺头,还真以为自己通晓天文地理,无所不能! 必须得让他彻底服了,跪下来叫爸爸。 林南略微琢磨,最终彻底放了大招。 “你熟知天文,可知天上有什么?” “想考教我?小孩子都知道有月亮与星辰。”李淳风轻松写意,哪怕扛着铜钱,依旧展现出风度翩翩,功底很强。 “月亮大,还是星星大。” 林南嘴角很玩味,想看看古人对天文的解释。 李淳风不假思索,甚至带着嘲笑。 “当然是月亮。” 林南指着面前大树,又指了指远处的宫殿。 “在你眼中,近处的大树,要比远处的汤泉宫大。” “天上也是如此,看起来近处的月亮,比远处的星辰大。” “而实际上,星辰不知比月亮大多少倍,甚至就连我们居住的星球,也远不及那些发光的星辰广阔。” “那些星星,其实都是太阳,只不过距离太过遥远,能看到的,就只有那么点。” 林南掏出王炸,引得李淳风瞬间陷入到了沉思中。 他觉得,林南看起来粗鄙,但这话说的相当有哲理,甚至有可能是正确的。 “小小少年,就会有这边宏大的认知?” “我自幼观星,可为何从未有过这般想法?” “也许太尊崇古籍,才忽视了这个问题。” 震惊之余,他开始猜想这种说法的可能性。 甚至,李淳风解下腰间布袋,掏出算盘,计算起来,不断将数字记录画在土上。 这看的林南有点懵。 “算盘这东西不是宋代才普及的吗?” “现在就有了?” 虽有吃惊,但尚且能够理解。 就跟纸与火药一样。 早在很久前就应用了,但想要普及使用,却需要上千年时间的沉淀。 主要,还是古代交流不便,好东西普及难度极大。 在一看李淳风的记录。 好家伙! 林南直呼好家伙! 这字简直丑的清新脱俗! “怪不得才九品,李二看了这字写的奏疏,恐怕都能头疼死。” 林南嘲笑同时,也在琢磨这些数字含义。 可惜…… 完全看不懂。 他现代的星辰测算都不了解。 更何况古人的算法? 但算数这东西,他还是懂得。 “你这块算错了。” “还有这,这,这,都错了。” 李淳风恼怒林南打断他的沉思,但还是重新算了下,目光露出惊愕之色。 “你是怎么看出我算错的。” 林南相当随意:“小儿科的东西。” 算盘算得了加减乘除,却算不了分数。 唐人算分数,那效率,真的是慢的不行!哪怕李淳风除了天文学家外,还是个大数学家。 跟遭受过无数试卷打磨过的林南比起来…… 这方面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虽说有许多知识都还给数学老师了。 但常用的,终究不是李淳风能比的。 “就你这算学水平,还能进太史局,花了多少钱啊。” 李淳风顿时怒了! 觉得遭受平生最大的侮辱。 在数学领域,他从不惧怕任何人! “比比?” 他撸起袖子,怒目圆瞪,彻底无视落在身上的蚊虫。 从没有人,敢在他的专业领域上来挑衅他! 林南内心都快笑抽了。 年轻人啊! 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我给你出道题,你能答上来,算我输。” 第五十章 女官 李淳风抓耳挠腮,彻底陷入到了深思之中。 他想象不到,自己竟真被林南出的数学题给难住了。 可身为天才的骄傲,让他不允许放弃。 “若我认输,那在他的面前,就永远低上一头。” 他的表情逐渐变得狰狞,用尽了各种办法,浩大的工程,进行测算。 “这些符号,究竟有多少种变化?” 此时已经完全顾不上蚊虫叮咬,地面上刻写着大量的计算,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的响,占用了好大一片。 林南见此,心中都快笑抽了。 好在经受过专业训练,即便再好笑,也绝对不会笑! 憋的肚子疼啊! 用后世的数学概念欺负古人。 还真爽啊…… 让李淳风这个大数学家,感受下后世数学题的恐惧。 至于是否能解出答案,这并不重要。 因为,答案根本就不是一个! “你解答出来,就去庄园找我。” 林南等了许久,最终等不起了,留了句话,不打算管他。 此时,远处已经有人影走来,穿着红色的官服,但却是女子,一看就是管理宫中事务的女官。 林南整理了下衣衫,猜测这肯定就是奔着烟花来的。 果不其然,那位郭尚宫嗅到硝烟味后,便向林南询问。 “天上的花火,你所为?” 林南拱手:“夜深人静,最适合燃放烟花观赏,我愿于公主共赏。” 他毫不掩饰用意,唐人可不懂得含蓄。 再说,自己好歹也有爵位在身,不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出问题。 郭尚宫面无表情,清清冷冷,声音出奇的好听。 “公主很喜欢,邀你明日前往汤泉宫赴宴,切莫忘了。” 这年轻貌美的女尚宫扔下块木牌,便彻底带人离去。 已经入夜了,实在不适合带林南去见公主。 容易传出风言风语。 反而宴请邀约,最为妥当。 作为宫中老人,她能将这事处理的比公主更明白。 林南摸了摸木牌子,又放在鼻尖,轻嗅了下木头味道。 “果然是小叶紫檀做的牌子。” 小叶紫檀这种木料,需八百年才能成材,能用的料,多是千年以上。 唐代虽然尚未开采殆尽,但这依旧是奢侈的木料。 其中缘由,便是因为这木料源自南方,运到关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依旧相当奢侈。 “红装齐抱紫檀槽,一抹朱弦四十条。” 林南感慨句,对这种木料相当喜爱,可惜这种木料用于皇宫,民间少有。 民间唯一能用到的地方,可能就是琵琶槽了。 “有机会,定然弄些珍惜木料,给庄园再好好修修。” “这位女尚宫,也算是八百年难得一遇啊。” 他喃喃说了声,便准备带人回去。 “侯爷,这人咋办。” “扔着,死不了。” 虽说李淳风很有名,可脾气真的不太好。 性子能给磨下去,才是最好的。 林南也不想多管,让他在这算去吧,好好儿喂喂蚊子。 他只想回去好好休息,为明日见公主做准备。 可不自觉的,又想起那女官,心里有些痒痒。 “还别说,这板着脸的郭尚宫,其实也蛮有风味的。” 这种女官二十出头,尚且风华正茂,能力也不俗,算是这个时代自强女性。 最重要的,是她的职位,就不可能有婚配! 也不可能被皇帝看上,否则早就成了妃嫔。 “要是能挖回来当女管家,就好了。” 林南很有想法,觉得那位郭尚宫适合帮他管理庄园。 不单单能力足够,长得还好看。 甚至听声音,就会觉得无比舒适。 “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不过这唐代的女官,好像都很厉害的样子。” “武则天一开始不也是女官出身吗?” 想到这,林南突然升起浓浓的好奇心。 “现在的武则天,应该已经出生了,说不准还穿着开裆裤。” 想到这,林南明显激动了。 要是能抱起来逗着玩玩,那可就有的吹嘘了。 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小时候咱抱过! 牛逼大了。 就是…… 不知道会不会被尿一身。 小孩子嘛…… “可惜,不知道武则天她老爹叫啥。” “否则还真可以找一找。” 对此,他颇为遗憾。 “也许因为武则天的缘故,我才会对这女官,高看一眼?” 林南琢磨着,不知不觉间,已经回了庄园。 隐约间,他觉得这庄园内气氛不对。 “都这个点了,咋都在忙活没睡?” “大人回来了,正在饮宴。” 林南摸了摸下巴。 便宜老爹? “咋三天两头就往上跑,不能有点上进心,踏踏实实在长安呆着?” “就这,还想升官发财?” “吃屁吧。” 第五十一章 公主她不香吗? 李世民对林南所作所为,相当满意。 虽说这烟花的点子,给满朝文武都吓了一跳,误以为天有异象。 但终究是为了他的闺女啊! 这也表明,嫁公主有戏。 对此,李世民开心的不行,喝个半醉,忍不住纵声高歌。 若在宫中,他可不会如此放浪形骸,那些监察御史若是知道了,能拐弯抹角的骂死他。 但在这庄园内,就无所谓了。 见到林南后,更是憋不住开口询问:“看上哪位了?” 林南润了口茶,道:“那个女尚宫不错。” “女……尚宫?” 李世民的酒瞬间清醒了一半,脸色有些难看。 “宫中女官有啥好的,要娶也该娶公主!” 这令他苦笑不得。 公主不好吗?年轻貌美多金,娶了后直接达到人生巅峰。 可怎么就偏偏…… 看上了个女官? 是哪个女尚宫?回头得查查,必须调走! “嗯,可以等他娶了公,再给送过来。” 李世民暗暗想着。 林南不知他的底细,淡淡瞥了他眼。 “咱家啥条件心里没点数吗?还想娶公主?除非你能争点气,被李二重视。” 这波反向操作,听得李世民都傻了。 怎么觉得这话有点不对? 哦,对了,向来都是爹逼儿子要有上进心争气,咋这就变成儿子逼爹了。 再说…… 他都是皇帝了,还咋争气? 但又不能跟这小子说,憋得李世民相当难受。 倒是林南接下来的话,让他放心不少。 “明日我去汤泉宫赴宴,可需要准备什么?” 林南对这还是挺在意的,觉得便宜老爹在长安当官,或许知道。 李世民听此,便开始替便宜儿子考虑自己闺女的喜好。 诗词? 字画? 衣服? 他赫然发现,自己这个爹很不称职,竟然都不清楚。 也就嫡女长乐爱吃爱玩,他清楚些。 好在,他对赴宴礼仪啥的,还是了解的。 可就当他刚想开口,林南早已将头扭走。 “算了,你个边疆下来的大头兵,也不懂这个。” 林南认为,便宜老爹思考这么久,显然是不知道,不如不问。 “我……” “酒少喝点,我回去睡了。” 林南说完便走,只剩李世民愣在那呆了半天,放在反应过来。 “朕被便宜儿子给鄙视了?” “朕咋就不懂了?” “朕懂得多了去了!” 李世民闷了口酒,狠狠踹了脚莽憨憨,气才顺了许多。 “不管咋说,这小子还是对公主有想法的。” “等你成了驸马,朕再好好收拾你!” 李世民想到这便宜儿子跟公主成亲,拜见自己的模样,心中都快乐开花了。 “到那个时候,这小子的表情应该很精彩吧。” 念此,他更是觉得心情大好,又喝了两口,方才猛然想起:“嗨,朕竟然把正事忘了!这烟花究竟怎么弄的?” “再过不久,可就祭天大典了,朕还想用烟花鸣告上苍。” “罢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夜色渐深,白云遮住皓月,只露出隐约轮廓,偶见两三只飞鸟。 庄园内彻底变得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在熟睡。 直到次日鸡鸣,天色逐渐亮起,庄园内重新迸发活力,慢慢热闹起来。 莽憨憨猛地惊醒,摸着自己的头,觉得很痛。 “昨天发生啥了?” “又断片了?” “嘶,俺的后背咋这么疼?” 莽憨憨照了下镜子,发现了清晰的红印子。 “哪个混账干的!” 莽憨憨顿时火大,想找到算账。 “这印子很熟悉,像是熟人。” 一时间,他彻底陷入深思中。 倒是李世民起了个大早,天还未亮,便纵马回了长安。 身为皇帝,有许多事都要他忙。 “等有空了,朕再多待几日。” “眼下朝政依旧懈怠不得。” 在他离开不久,便有道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道人拄着木棍来到门前。 他的脸色脏兮兮的,带着浓浓的黑眼圈,赫然是李淳风! 那道题!他耗费了一夜的心血,也依旧毫无头绪。 蚊虫早已将他叮咬的满身是包。 那颗骄傲无比的心,也已经被打击碎了。 现在,他只想知道答案。 好在沿着脚印,他来到了庄园外,只是路途不好走,摔了好几跤,弄得这般狼狈! “我一定要知道答案。” 好在庄园内仆人心善,给了他粥喝,让他守在门口。 只可惜左等右等,太阳已经高高挂起,林一南还没有出来。 “新丰候呢?” 他嘴唇干裂,满眼血丝。 “还没醒。” “没醒……” 李淳风差点被气吐血。 也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仆人搪塞。 他的才情都给了天文与算学,人情世故上也就比傻子好点。 否则凡有点心机的,见到林南这个县候,装都装的很恭敬,而非向他依旧孤傲。 最终,他终于熬不住,靠在墙上沉沉睡去。 等林南收拾完毕,出门赴宴时,他还没醒。 林南还真就瞅了他眼,可惜没认出来。 “哪里来的叫花子,醒了你们给处理了。” 简单交代了句,便整理了下衣着,登上车架,精神抖擞。 “出发。” “前往汤泉宫赴宴。” 第五十二章 武则天绝非偶然 作为大唐的侯爷,就要有相应的排场! 可惜,除了冠帽彰显地位外,林南还真没发现啥相应的仪仗。 只是相比平民,更加自由些罢了,去哪不需要展示通关文牒。 衣着上,林南选择了深色织金纱。 这是最好的金陵云锦。 云锦是世界上最顶级的丝绸,无论哪个时代,都有寸土寸金的说法。 在汉时,最好的丝织工艺其实在关中。 但因为东晋战乱,百工都被迁往建康(金陵旧称)。 隋唐的金陵城,实际比长安洛阳更加繁荣,也因此被朝堂抑制发展,以防控制不住。 那里的云锦,绝对天下一绝。 林南坐在鞍车上,深深体会到丝绸的好处。 “夏日炎热,果然还是穿丝绸最凉快,哪怕要去正式的场合呆很久,也不会有任何不适。” “况且样式更显尊贵,怪不得一直被人喜欢,从古至今都是奢侈品。” “以后庄园也可养蚕制丝,自给自足,现在去金陵购买多有不便。” 山路蜿蜒,马车缓行,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走到汤泉宫。 林南下车时,来不及欣赏行宫景色,只觉得屁股很痛。 “这路是该修了,否则太遭罪了。” 他对此怨念很深,缓了缓才命人将楠木牌子递上去,方才被允许进宫。 很巧,迎接他的就是昨日的郭尚宫。 “见过新丰候。” 她的礼仪挑不出半点毛病,神色清冷,仿若永远都没有表情。 但正是如此,才让林南更感兴趣。 这种若隐若无的冰山气,很像后世的女总裁,让人忍不住想要将其征服。 “郭尚宫。” 林南拱手,两人昨晚见过一面,也算熟人了。 郭紫雯眼神少有波动了下。 身为尚宫,她可谓将女官做到了极致,再进一步,就只能是嫔妃了。 久在深宫,察言观色更是登峰造极,她从林南的眼神中,看到了许多令她动容的东西。 那是…… 尊重! 往日郭尚宫听着好听,可终究是宫里的奴婢,做事要谨慎无比,不得有丝毫错漏。 这一路,她如履薄冰,才走到女官的巅峰,路途便也戛然而止。 女子即便再有能力,又如何? 在这依旧奉行男尊女卑的时代,即便算是五品的尚宫,在遇到真正的九品官时,也多会被瞧不起。 那些人的眼神,都很玩味! 唯独林南,看向她的目光很纯净,也有着浓浓的欣赏之意,却完全没有半丝轻视。 “或许,是他过于年轻的缘故。” 她内心暗自想着,觉得这只是巧合。 即便有着些许心动,也被她瞬间扼杀。 曾几何时,她是位有野心的女人,觉得女子也可建功立业,如同男儿般成就一世功名。 为此,她付出了大好的青春年华。 “如今,我已二十三岁,只能做个深宫中的老女人。” 心底难免有些暗自神伤,脸上却依旧没有半点表露。 在唐朝,二十三岁的确已经很老了。 可在林南眼中,可谓是风华正茂。 放在后世,这年纪也就刚刚大学毕业。 可就这样的年纪,便已经做到了女官之最,这种独立自强的女性,他向来钦佩。 也只能感慨,怪不得这是诞生了武则天的时代。 在见了这郭尚宫后,他开始觉得,武则天只是这个时代的缩影。 诞生那位女皇帝,也绝非偶然。 哪怕没有武则天,也会有郭则天、章则天等等…… 林南微微愣住。 好像混入了什么不该有的名字。 两人一前一后,走的并不快,林南则望着汤泉宫的景色,有些遗憾。 “还不如我的庄园。” “这可是大唐未来的华清宫,唐明皇跟杨贵妃的相爱之地啊。” “怎么这么简单。” “也许是没有完全修缮完毕的缘故?” 他明显看到许多地方,都是半成品,可能李二财政吃紧,才停了修建别宫。 见微知着,他认为这可以看出李二很节俭,怪不得被后世称赞,称之为千古一帝。 而实际上呢? 李世民:朕要有钱,用得着节俭? 不修完全是穷的,没钱修! 只是,在棉纺织技术被少府掌控后,府库的贫穷将得到极大的改善,修缮汤泉宫也是早晚的事。 李世民:朕打了一辈子仗,就不能享受享受吗? 汤泉宫,名字简单直白,纯粹就是这地方温泉多。 林南对公主被安排到这避暑,表示很不解。 “李二脑袋是不是有坑?” “这宫里温泉多,冬季来此才是最好!不会感受寒冷。” “可在这炎炎夏日,温泉边上简直有毒啊。” 林南严重怀疑,这些公主是不是得罪李世民了。 但等到来到殿外后,他才赫然发现,自己完全想多了。 第五十三章 齐国公这是被绿了? 汤泉宫,虽在骊山中,却是建立在温泉上。 这里,已有未来华清宫的雏形。 只是这个地方并不适合避暑,更适合避寒。 但等到他到了宴请的宫殿处,发现自己完全想多了。 哪怕隔着殿门,依旧能感受到殿内传来的阵阵凉意。 “这殿内都是冰?” 林南忍不住开口询问,郭尚宫依旧面无表情,解释道。 “宫中在冬日储存了大量的冰,恰好用于炎热的夏日。” “每日都消耗大量藏冰?” “自然。” 哪怕林南,都不由感慨这过于奢侈了。 “古人的避暑方式,原来并非只是仆人摇扇与井水镇西瓜啊。” 他觉得,自己有些小瞧皇室了。 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 冰窖这种东西,从先秦时期就有了。 多是在冬日将冰储存在地下冰窖中,等到炎热夏日再取出。 “怎么这么简单的事,我咋就没想到。” 窖冰这种东西,需要的只是冰窖管理以及提前安排。 成本其实不高,但也绝不算低。 至于林一南虽然也在夏日用冰,却完全是自己用硝石生产的! 硝石制冰,成本要低上太多。 “要是去长安卖冰,那些窖冰的商户怕是会被我挤兑死吧。” 他暗暗想着,决定不干这种事,保护大唐的原有市场。 再说,他这个开‘印钞机’的,也根本看不上这种买卖。 入了殿内,也根本看不到冰在哪里。 反而是地面露着小孔,里面有寒风吹出,仔细观察后,会发现下面都是冰。 “这地下暗渠,夏日放冰,让殿内凉快。” “到了冬日,则可灌入温泉,让殿内不在寒冷。” “这阎立本一家人,还真是聪明啊。” 他也充分体会到皇帝的生活,究竟有多么的奢侈与舒适。 只是造价过于高昂,并非寻常百姓能够使用。 “要不,以后让阎立本给我的庄园再改改?” “或许会比现在住的更加舒适。” 他有些心动了,放着建筑大家的弟子不用,那简直就是极度的浪费。 这种极度奢靡的方式,林南也只能内心感慨。 真t娘的太爽了! 早知道这样,他还用穿丝绸? 竟然觉得有些冷了! “要是再有人跟我说古代皇帝都很清苦,我这回打死都不信了。” 林南暗自感慨,充分体会什么叫做肉食者! “这李二被后世人口口声声称呼节俭,是圣人皇帝。” “可实际上,我根本没看到有哪门子节俭的!” 他觉得自己重新认识了大唐,重新认识了李世民。 他在关注殿中细节时,郭尚宫也在暗地里揣摩他。 宫里人,最善长的便是揣摩心思。 “ 若换做往日,公主哪能有这般待遇。” “也不知道皇帝突然抽了什么疯,将宫里最好的东西,都送到这来。” 再瞅了眼眉清目秀的林南,郭尚宫突然明白了。 “皇帝该不会就是为了新丰候吧。” 再联想到林南与襄城、汝南两位公主的年龄相仿,她觉得已经猜测到皇帝的用意。 看向林南的目光,也柔和了许多。 “不知道会成为哪位公主的驸马。” “也许我能随着公主陪嫁过去。” 她心里想了很多,可谓七窍玲珑,但脸上依旧没有半点表情,哪怕宫中的贵人,都无法彻底看透她的心思。 于她而言,女官已经做到顶点,皇宫反而成了束缚。 若能跳脱出去,以他的能力,大有可为。 最好的方式,便是陪着公主出嫁! “此事,我当竭力促成。” “最好便是体弱多病的汝南公主……”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为林南选好了“良配”。 并非汝南公主配林南。 而是这最符合她的利益。 甚至,他觉得可以竭尽全力的去推动,并且觉得成功的可能性,极大。 而此时的林南,也被谈笑声惊扰,望向殿外时,发现却并非公主。 “男人?” 来人都很年轻,甚至可以说都是适婚年龄,皆身着丝绸、佩戴宝玉、手捧折扇,可谓是雍容华贵。 林一南也算明白了。 感情这宴会,压根就不是单独请他的! “这场宴会人很多?” 他忍不住开口询问。 “诸国公家的公子与女儿都会来此。” 林南顿时一阵腻歪。 他喜欢清净,颇讨厌人多,那将会十分杂乱,毫无秩序。 但很快,他就发现其中一位公子(国公儿子),竟然有种很面熟的感觉。 “嗯,长得贼眉鼠眼的,嘴上带着绒毛,一副公鸭嗓子。” 林南摸了摸下巴,神色逐渐变得古怪起来。 “怎么觉得这娃有点像老孙?” 第五十四章 这宴会果然不简单 宫殿很大,林南坐在里面,会觉得人很渺小。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大唐见到这么宏伟的建筑。 在这个时代,的确很难得。 随着深入了解,他也猜测出,这场宴会实际上是郭尚宫打着公主名义,牵头搞的。 “若是我单独会见公主,难免传出风言风语。” “但在宴会上,大庭广众之下,就不比担心会影响到名誉。” “这郭尚宫,当真厉害。” 林南明白,这座汤泉宫虽说属于公主住的地方。 可公主尚处于学习阶段,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这位郭尚宫在管。 甚至包括对公主的教育! 就在刚刚,前前后后已经有了六波宫女太监来找她。 而且。 这些宫女与太监的地位,都不算太低。 林南对郭紫雯的兴趣,也变得更浓。 “尚宫一直陪着我,不去处理宫中事务,不会有不妥吗?” 郭紫雯依旧站着,微微侧身,礼仪相当到位。 “您是公主最重要的客人,理应由我照顾,方才能够体现尊重。” 林南只觉得她声音无比悦耳,甚至看起来冷冷的,但就是跟她谈话很舒服。 无论智商情商,都高的不行。 若放在后世,这位绝对是人中龙凤,真正的女神,永远高攀不起的存在。 而现在,这样的人间角色,就这么站在身边侍奉他。 这一刻,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心里更是痒痒得狠,对这郭紫雯咋看咋顺眼。 “可惜她属于皇宫,否则我无论如何也会给带走。” 这话听得舒服,以至于忽略了逐渐变多的少年少女们。 最终,他目光还是落在那贼眉鼠眼的少年。 太tm的像老孙了! “那位是谁家的。”他的好奇心很浓,快憋不住了。 “齐国公家嫡子,长孙冲。” 林南瞪大了眼睛,琢磨不透。 实锤了,这么高的身份,肯定跟老孙没关系。 他摸着下巴,暗自低估。 “长孙无忌家的啊。” 这话听的郭紫雯眼皮直跳,忍不住提醒道:“新丰侯慎言,齐国公的名讳不可轻易说出。” 林南点头,表示受教了。 不提他人大名,是大唐最基本的礼仪。 对此,他尚未适应。 “以后还是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不知不觉得罪了人。” “咱好歹也是个候了,跟齐国公也算一个体系的。” “对那位老人家,多少还是要给些尊重的。” “就是……” “就是长孙冲长得忒tm的像老孙了!” “特别那贼眉鼠眼的,啧啧,简直了。” “齐国公咋就生了这样的儿子?” 他有些狐疑,觉得其中可能有问题,听说贵族圈子乱的很,很多儿子都不是亲生的。 “好像许多贵妇都吸收了胡人文化,很擅长养小白脸。” “难道说,老孙当年是这个?” “也不对啊,那么丑咋被看上的。” “莫非有啥特殊能力?” 他的脑洞彻底开了,总觉得齐国公可能被绿了,而且还不自知。 “听说长孙无忌是鲜卑族,也许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 他暗自猜测着。 要是被长孙无忌知道他这想法,恐怕能被气死。 我把女儿都送你了。 你在这寻思我绿了我自己个? 还特殊癖好,妻子养面首? 哪怕他肚量再大…… 错了,他那样压根不可能有肚量。 肯开会原地爆炸,直接翻脸。 好在,他并不知道。 林南猜测之际,长孙冲竟直接走到他的面前。 “新丰候,本公子仰慕已久,今日终于有幸一见!” 长孙冲虽说是少年,但礼仪很到位,话术却很老练,人情世故玩的很明白。 最令人意外的,是他身为国公长子,竟没有半点盛气凌人的感觉,反而显得温文尔雅,跟谁都能聊得开。 “果然,长安的这些二代,都不是好善于的。” 林南叉手回礼,强忍着八卦心。 “本候也仰慕公子许久。” 虽然他喜欢清净,但人情世故这东西,还是有的。 情商不够,即便能力再高,也会被玩死。 见到这长孙冲后,他发现什么小说中的二代暴虐,不当人的那种,根本就是假的! 并不是说没有,而是很少。 哪能那么巧就碰上?然后被反打脸? 真正的二代,自幼就受到良好的教养,很低调,不会轻易给家族惹祸。 至于那种嚣张跋扈的,谁知道啥时候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搞到全家被牵连。 两人瞬间熟络,没有丝毫隔阂,仿若多年好友般。 “听公主说,昨天异象与新丰候有关?” 长乐公主是他亲表妹,这种事他很好奇,知道的不少,便来询问。 林南略微有些尴尬。 这感觉。 好像很快大家就会都知道了! 他昨天可是想瞒着长安文武的,甚至贿赂了下李淳风。 眼下看来,该知道的根本瞒不住。 长安上流圈子就那么大,有啥事谁不知道? 见藏着掖着也没用了,他索性坦然。 “那烟花是我搞的。” 长孙冲的眼神瞬间亮了,迫切的想要继续了解,却被林南引开了话题。 “今天这宴会都是少年少女,啥意思啊这是。” 长孙冲终究年少,很快就透漏了底细。 “襄城公主要到出嫁的年纪了。” “明显是皇帝想给选驸马。” “召我们过来,恐怕就是给襄城公主过过眼。” 林南张嘴,表示了解了。 这场宴会果然没有那么简单啊。 第五十五章 想低调怕是不行了 林南听说过皇帝选妃,皇子选妃。 却从未想过,大唐公主选驸马,这场面也丝毫不差。 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根本就是扯淡。 这分明是把长安优质且适龄的少年,都瓦罗了过来,任由公主挑啊! “恐怕公主瞧上了哪个,陛下就直接赐婚。” “这么想想,还真够霸道的,连拒绝都不行。” 林南啧啧称奇。 他清楚看到,有许多少年很低调,甚至刻意隐藏。 这些都是心高气傲之人,家里背景足够深厚,不需要娶公主就能有很好的前途。 若是成了驸马,反而会制约发展,做什么都会觉得靠女人上位,在男人群中,永远都抬不起头来。 “年少不知富婆好,错把少女当成宝啊!” 林南暗自嘀咕声,觉得这些少年太稚嫩了。 公主可不单单是富婆,还tm的是少女啊! 长相更是绝色天香,无论是家世背景、还是身材姿容,绝对都是人间绝色。 可也正是因为如此,让许多少年都自相惭愧。 觉得这辈子都无法走出公主的阴影。 林南完全没这个问题。 “能吃得上软饭,那也是本事啊。” “娶了公主,起码没人敢惦记庄园的财货。” “于我而言,好处多多。” 林南很现实,不想哪天莫名得罪权贵,被迫反抗。 虽说以他目前的能力,哪怕国公敢欺负他,也能被他按死。 但今后也就别想在长安周边玩了,还得隐姓埋名,划不来。 倒是只要娶了公主。 谁还敢打他的主意? “这不仅仅是能抱住美腿,还能将公主压在身下。” “当然,公主在上面我也不介意。” 林南眯起眼睛,对于公主,志在必得。 不是他瞧不起谁。 而是在坐的各位,都是渣渣! 至于身侧的长孙冲,他则有着天然的好感。 原因无他。 太像老孙了! “你可知公主们有何喜好?” 长孙皇后,那可是长孙冲的亲姑姑。 他跟嫡公主长乐明显很亲近,甚至林南还清楚,最终这位娶了表妹,亲上加亲。 “吃。” “吃?” 林南有些傻了。 这公主的喜好,还真挺特殊的。 但很快他就了解到,这是长乐的喜好。 “小孩子哪有不喜欢吃的?” 他暗自吐槽,觉得长乐太小了,不合适。 要养好多年才行。 “我问的是襄城啊,汝南啊。” 长孙冲明显哑火了,明显不知道,最终干脆坦然。 “庶女终究是庶女,哪怕她是公主……” “这两位公主,平日里都很低调。” “我只知道襄城公主温婉,汝南公主多病。” 林南被雷的不行。 都是公主了,还低调个鬼啊! 肯定是因为母族不强,宫中无依无靠,也就没啥存在感,甚至是小透明。 皇帝儿子闺女那么多,哪能管得过来? “这样其实更好,性格不会强势,娶回去根本不用当做祖宗供着。” 林南倒是很开心。 觉得娶公主真的很划算。 好在,长孙冲这家伙还算靠点谱,透漏了很关键的消息。 “其实自晋以后,所有朝代公主看驸马的标准只有一个。” “那就是天下名士。” 林南嘴角抽了抽。 “说白了,就是要名望要够。” 公主下嫁给天下名士,对于皇室而言,就是千古流传的佳话,很有吸引力。 可这几四个字看起来简单,却哪有那么好达到? 唐人成婚,普遍十三四岁。 而想成为天下名士,除了妖孽外,至少也得四十多岁! 选拔标准高的没谱了简直! 但还有一种办法,那就只有拼爹了! 只要你爹名望够,也照样能娶的公主,这反而是公主下嫁的主流。 林南想了想便宜老爹,只觉得头疼。 “便宜老爹回长安不久,有没有立住脚还两说,指望不上。” “还是得靠自己啊!” “不就是天下名士吗?” 他低着头,暗自琢磨,犹豫这波要不要搏一搏。 搏成功了,娶了公主,这辈子就可以躺平了。 要是没成功…… 不成功了再说! 反正养了名望,左右都不亏。 既然烟花的事都要搞的朝堂惊动,满城皆知了。 再想低调显然是不行了。 不如借着这股风,将自己的地位,推得更高些。 “这波逼,是不装不行了。” “不够熟练,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林南调整心态,脸上露出温暖的笑意,目光也逐渐变得桀骜不逊,充斥着野性。 在这各种二代的圈子中,绝对算是股清流。 甚至引得许多少女,都纷纷向这边望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第五十六章 关陇集团的未来 初唐的贵族圈子,对于男女有别的这种事,并不太在意。 甚至在宫殿中,公然有少年少女坐在一处,谈笑自若。 “这场宴会,恐怕不单单是给公主挑驸马。” “也是让这些二代们,彼此了解。” 这种宴会,也是最传统、最有效的交际方式。 长孙冲品着淡酒,看出林南的惊讶,便解释道。 “那坐在一起的,都是订过婚的。” 他也一一介绍起来,让林南当真认识了不少大唐的青年才俊。 可惜…… 都没有啥出名的。 这些年轻人唯一共通之处,就是有个好爹。 这点上,林南自愧不如。 就他那便宜老爹,说出来肯定没人知道。 不提也罢。 但对于这些少年少女,总算多多少少有了了解。 “这些人的出身,都是关陇集团啊。” 林南内心感慨。 关陇集团,可谓是大唐真正的定基石! 从北魏开始、到北周、隋、唐,共计四朝,皇位更迭可以说是关陇集团内部的交替。 他亲眼见证,关陇集团如何通过宴会进行内部联姻,从而变得更加紧密。 “这些贵族集团,其实有不小的问题。” “李世民活着,靠着军功尚且还能压得住关陇集团。” “可要是李世民没了,李冶很难管理。” “搞不好,关陇集团就会再换个有能力的皇帝……” “怪不得出现了武则天,将长孙无忌为首的关陇集团彻底按死。” “否则在座的这些年轻人,不可能连一个在历史上留下大名的都没有啊。” 他看的很透彻,也逐渐对这些二代们,更不在意。 况且,林南从这些人中,发现更大的问题。 有大部分少年少女,身上都带着毛病! 有的长六根手指,有的身体格外羸弱,咳嗽不断,更有甚者,一双鞋子明显不正常,应当是畸形。 “这些关陇贵族,偏爱近亲联姻。” “最终的结果,就都成了这样的歪瓜裂枣。” “怪不得一代不如一代,最终彻底没落。” 林南深知近亲结婚的弊端。 可这些人觉得,这样能让血统变得更加纯净。 至于后代大部分是傻的畸形的都不要紧。 他们的孩子普遍很多,总有一个能继承家族。 “还有的问题,就是这些人虽然以汉人为主,却多沾染了胡人脾性,不拘礼节。” “当真正大一统后,肯定会被数量众多的汉人排挤,最终丧失权势。” 林南通过这些少年少女,就看出了许多隐患。 甚至觉得很有意思。 毫无疑问,初唐有两个最重要的团队,一是关陇军事集团,二就是五姓七望士人集团。 他们牢牢的把持一切,隔绝皇帝与百姓,完全是大唐最大的毒瘤。 当初就是因为这两个集团,才让林南选择隐居山林! 可笑的是,如今他竟与这些人同坐一处。 对于这些人,他不想过多接触。 想要活的长久,就少打交道,否则下一任皇帝清算时,会受到株连。 但终究有许多贵族少女,彻底看上了他,询问他的身份。 当得知只是新晋的新丰县候后,便别过了脑袋,不再关注。 “可惜长得这么好看,却没个好爹,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了。” 她们很清楚,联姻看重的不是外貌与能力,而是家世! 因为只有名门望族,才能拥有一切。 这倒也为林南省去了不少麻烦。 但终究也有贵女依旧看着,眼神相当放肆,带着些许挑逗。 林南被盯得有些内心发毛。 “她们连十八都没有吧,这眼神是想把我当成小白脸来养啊!” 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大唐女子的奔放。 这也跟关陇集团部分胡人血统有关,养面首甚至盛行。 好在,这种充满欲望的贵女,终究只是少数。 林南别过脑袋,看相长孙冲。 他的身上没见到畸形毛病,脑袋也很好用,除了贼眉鼠眼很像老孙外,无论仪态气度都相当不俗。 再联想到这些贵女们养面首的行为,令他更加怀疑。 “他不会真不是长孙无忌亲生的吧!” “所以根本不怕去娶长乐公主,因为根本没血缘关系,不怕有问题。” 想到这些,林南只能感慨,贵圈真乱! 关陇集团大部分人的三观,都有严重问题。 幸亏被武则天都给镇压了,否则大唐被他们治理,不知道会扭曲成啥样子。 淡淡的饮了口冰果汁,他才发现身边的郭尚宫已经消失了。 再看向上首时,看到有纱制屏风挡着,里面隐隐露出几道身影。 即便隔着有些距离,他也一眼看出郭紫雯那高挑修长的影子,而坐着的,应当就是汤泉宫里的几位公主了。 “怎么来了都不提示下?” 他微微皱眉,发现宴会已经逐渐步入正题。 也让他明白了这大唐的宴会,究竟用来做啥的了! 跟后世的派对,其实很相似。 最主要的,这是年轻人用于炫耀的舞台。 林南顿时来了兴趣,歪坐着,饶有兴致的举起果汁。 “来吧,展示!” 他很开心,觉得这比猴戏好看多了。 第五十七章 动容 这些少年少女们,展现出的东西,具有多样性。 有的少年只懂得傻傻炫耀武力,打一通叫不上名字的拳法,引得一片叫好。 其中,就有那些瞅林南双眼放光,怀有不纯目的。 这些女人,都很喜欢身体强健的。 但在林南眼中,跟猴戏没啥区别。 “这功夫破绽百出,花拳绣腿,也就打打架子。” “都不如课间操。” 再看那些少女,有许多已经站了起来,垫脚观看,让林南不是很懂。 长孙冲倒是满眼羡慕。 “关陇子弟多军功起家,可几百年下来,能继承习武的已经不多了。” “这些,都是未来的大将军啊!” 林南嘴角抽搐。 就这也能当大将军? 怕是大唐迟早会被祸害完了! 武则天呢?赶紧出来吧。 把这些妖魔鬼怪一个个全都按死得了。 至于他,完全没有插手的兴趣。 这些人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些习武的应该在家里很受宠,部曲对练根本不敢真打,甚至刻意打输掉。” “如此才会养成这些习武少年明明很菜,却目中无人的性格。” “当然,那些勋贵少女们的审美,也很有问题。” 林南对这宴会,很快就毫无兴趣了。 至于接下来的舞蹈展示,虽然有点意思,但也就那么回事。 主要都是游牧各个部落的舞蹈,带着浓重的异域风情。 这也能看出,大唐的上流社会,是真的开放。 有几位甚至跳的很好,特别是大腿,相当有劲儿,很有味道。 但也就看个新鲜。 林南什么舞没见过? 跟娱乐至上的后世比起来,终究还是有些差距的。 “回头给家里的菩萨蛮好好调教调教。” “让你们瞅瞅什么叫真正的舞蹈。” 至于乐器、书法、绘画等展示…… 算了。 林南看的觉得眼睛都要瞎了。 他跟这些少年少女们的审美标准,完全都不在一个维度上。 若不是知晓大唐文化盛行,在多项领域都有所突破。 他恐怕会因此产生浓重的质疑。 总之,这些贵族圈子,病得不轻 偏偏这些人商业互吹的很起劲,气氛相当热烈。 林南彻底打消了在这种宴会上出风头的想法。 简直降智! 就算传出去了名声,也不好听。 “还不如去平康坊找找机会。” “那个地方消息流通速度最快。” “顺便还能见见长安的花魁到底啥样。” 他暗自琢磨,却不料郭紫雯已经来到林南身边。 “公主们请您过去。” 林南没多说啥,直接离开席位,随着郭尚宫直接到了殿外。 “公主没在屏风后?” 郭紫雯恭敬道。 “公主们并不喜欢这种环境,看一眼就都走了。” 沿着廊道漫步,很快便来到了凉亭内,见到了正在刺绣的曼妙身影。 这让他很意外,公主都需要亲自刺绣吗? 或者说,这是在陶冶情操? “襄城公主?” 他缓缓开口,瞧着这位性情温婉,隐隐猜测到了身份。 虽然才十四岁,但她的基因真的强大,发育的很好,有些微胖,却恰到好处。 特别xiong前的圆润,只需略加成长,便足矣傲然世间。 这位襄城公主,当真可称为人间绝色。 “坐。” 她的声音很柔和,如同山间清泉,丝丝甜美与凉爽沁人心脾,令林南有些忍不住想要近亲。 特别襄城身上有种难言的气质,很像邻家女孩,但又带着许多距离,许多人在她面前注定会自渐形秽。 但这并不包含林南,他的心很大,即便是再美丽的公主,也终究是女人,终有一天会相夫教子。 而他,毫无疑问是最好的选择。 对此,他充满了信心,坐在胡凳上。 虽然离着有些距离,但他依旧能闻到隐约体香,难免内心愉悦,开口道。 “昨夜的烟花,公主可喜欢?” 襄城虽说公主,但性子很弱,若不主动些,两人怕是会尴尬对坐。 “我很喜欢,可是父皇让你做的?” 襄城公主没有架子,但是对这烟花,她完全误会了,认为是李世民做的。 因为这天下间除了李世民外,没有人会这么做,也不敢这么做。 林南脸上带着暖心的笑容,炙热的目光盯着襄城。 “此番行为,是我仰慕公主,擅自做的。” 襄城的脸唰的下就红了,目光根本不敢对视,别过了脸。 “你……” 亭内的气氛,逐渐升温,让襄城觉得燥热无比,慌得不行。 “放肆!” 襄城身侧的宫女神色严厉,大声呵斥。 “无耻之徒,胆敢轻薄公主!” 郭紫雯差点想把这个宫女溺死。 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没见到襄城公主只是羞怯,却并没有因此生气吗? 甚至…… 郭紫雯从襄城公主那躲闪的目光中,隐隐看到些许欣喜。 那是被认同后的喜悦感。 “若是我看到那精心准备的美妙烟花后,再被如此告白……” 郭紫雯望着林南帅气的面庞,向来冰冷的目光,竟短暂的痴了。 “可惜我不是公主。” 但这种动容很短暂,很快便恢复那丝毫不具有任何感情的模样。 第五十八章 这新丰侯,我更喜欢! 襄城自幼开始,便不受族人重视。 在李世民为秦王时,她的境遇更不好,多受排挤,无依无靠下,平日里更是小心,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这温柔性情。 哪怕如今做了公主,依旧没有多少改变,更像是邻家女孩,也就是仪仗平添了几份高贵。 林南的自信心很足,甚至觉得这种事,舍我其谁。 没有人会比他更配公主了。 况且,他真的很喜欢襄城。 他认为,襄城是真正能做贤妻良母的人,是他内心深处最理想的类型。 特别那微胖的身材,他更是无法拒绝,堪称绝妙。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是那么的恰到好处。 只是,他这种公然仰慕,在这个时代,堪称露骨,烧的襄城满脸通红,都快坐不住了。 昨日烟花绽放时,她便曾联想了许多。 觉得这美丽的景色是为她而开,哪怕就算死去,也此生无憾了。 那一切,简直太过美妙,更是深深烙印在她的脑海,永远无法忘记。 当从郭尚宫口中,得知燃放烟花者是适龄少年后,脑中不免幻想。 甚至觉得,这就是父皇刻意安排的。 她虽温柔,却也不傻,清楚来汤泉宫避暑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隐约间,也就猜测出父皇的目的。 “这新丰候,该不会就是父皇为我择的夫婿吧。” 当脑海出现这种想法时,更是让她一晚上都没睡好。 身为皇室公主,就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当颉利可汗打到长安时,她很惧怕,怕那些胡人要求父皇和亲,而自己则是唯一的适龄的公主。 好在,胡人退了,但她依旧惶恐,不知道父皇会指给她怎样的夫君。 如今,或许已经明确了。 “虽不是豪门世族,但这样的地方,才是我真正愿意呆的地方。” 她对于林南的家世很满意。 小门小户,没有大族里多到数不过来的规矩。 也不用担心勾心斗角,能够安安稳稳的生活,过着自己舒适的日子。 当林南进来时,她就远远的见过,心中更是满意的不行。 “这天下间的女子,恐怕就没有不喜欢这种俏郎君的吧。” “他的目光更好看,里面有光芒闪烁,看了眼便永远无法忘却。” 那一眼,可是让她冷静了许久,才压住心中的躁动,来见林南。 只是…… 没想到刚刚见面,这位少年郎便敢如此告白,让她顺便破防,臊的不行。 她捂住胸口,觉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羞涩到根本没有面对林南的勇气。 林南也很意外。 刚刚那些贵族少女们不是挺奔放的吗? 自己说的也没有太过分啊。 这襄城公主怎么就成这样子了? 眼皮太薄了吧。 想到此处,他情不自禁的勾起嘴角,彻底看透了这个心底纯粹的公主。 在感情方面,她根本就是一张白纸。 而林南,便在白纸上,滴落一滴墨,化作漫天烟火,灼烧着她的一切情绪。 哪会有少女不怀春? 哪怕是公主。 此时,襄城忍不住偷偷看了他眼,觉得这笑容坏坏的,顿时绷不住了,蹭的站了起来。 “我还有事,郭尚宫你帮我照顾新丰候。” 话落,她便逃也似的离开了,一众宫女匆忙追去。 林南见此,不由摸了摸下巴,颇有玩味。 这啥情况? 还没聊呢。 一句话就给弄跑了。 郭紫雯眯着眼睛,脸上带着难得笑容。 她与林南,也算熟悉了。 “新丰侯的胆子这么大,不怕被圣人知晓怪罪?”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见到公主后控制不住内心想法,不自觉的就说了出来。这有什么错?” 郭紫雯都快憋不住了。 还控制不住,不自觉? 也就能骗骗小孩子罢了。 从昨日烟花起时,就已经清楚完全是他做的局、布的饵,引诱公主一步步落入圈套。 但郭紫雯不得不承认,这手段相当高明。 明明知道是饵,也会咬钩,那无数人从未见过的画面,过于吸引人了。 哪怕是她,在得知这烟花是精心准备的,恐怕也会动容。 而林南,无论仪态、容貌、气度等都无可挑剔,又肯为女人如此做,女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她最终深深叹息了声。 “少年郎的感情永远都是那么的真挚。” “哪怕圣人知晓了,肯定不会怪罪。” 郭紫雯很羡慕,认为自己年纪大了,错过了许多美好的东西。 当年的她过度渴望权势,当做到极致后,猛然发现自己的青春有了遗憾。 今日见到这般画面,颇有后世的单身老阿姨,猝不及防被喂了无数口狗粮,只觉得又甜又酸。 甚至,就让她的内心躁动了,恨不得拐走林南,带着远走高飞,浪迹天涯。 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林南摸了摸鼻子。 “从今往后,我们也算是邻居了,当然要多多走动照应。” “这汤泉宫可不是说来就能来的。” “我的庄园有许多奇妙事物,很想公主前去品鉴。” 郭紫雯顿时笑了起来。 觉得林南当真是位妙人,她不介意帮林南把。 最好能够随着公主陪嫁到林南府上。 可惜的是,并不是她希望的汝南公主。 而此时的汝南,正捧着心脏,坐在高高的阁楼上,眺望着阁楼中的一切。 她自幼便心脏不好,不方便运动,长久呆在闺阁中,仿若被供养在笼中的金丝雀。 虽也到了适婚的年纪,却却因为身体,不能嫁人。 夫妇间的欢愉,于她而言是致命毒药,会加速死亡。 她望向镜中的自己,倾国倾城也不过如此,可即便有着西子、貂蝉般的美貌,却也只能孤芳自赏,太多遗憾。 反而长姐,父皇给选了这么好的夫婿。 她真的很羡慕,甚至有些嫉妒。 “若我没有疾病,那天空中的烟火,是否会为我绽放呢?” “我这么美,一定会的。” 再看向林南时,她嫣然一笑,白皙的面孔带着少有的红润。 “我注定活不了太久,既然如此,何不如同这烟花般,在短暂的人生中留下美好璀璨的刹那,永远驻留在别人的心田。” “我不想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病死,永远呆在这高阁之中,喝着那苦不堪言的汤药。” 这一刻,压抑了十多年的情绪,顷刻间爆发。 乖顺许久的公主,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叛逆,看向林南时,笑容逐渐变得放肆。 “这新丰候。” “我更喜欢。” 第五十九章 千古传唱 林南对汤泉宫很感兴趣,这毕竟是未来杨贵妃最喜欢的地方。 可惜,如今太阳直勾勾的晒着,实在过于炎热。 他根本不想在汤泉宫中游览,最终将目光,彻底落在了远处的壁画上。 那是一副山水图,最为奇妙的,这竟然是副彩色图画! 这完全颠覆了他对古代书画的认知。 在后世大部分人普遍的认知中,古代书面便是水墨风,浓淡相宜,缺乏色彩。 可实际上。 彩色图画在大唐很盛行。 富贵人家,尤其喜欢请画师在墙壁上作画。 这种壁画,显得很繁荣喜庆,深受唐人喜爱。 这幅山水图很有意境,色彩也足够饱满,花团锦簇,相当的精彩。 “那是谁画的?” 他忍不住开口,对这壁画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郭尚宫的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正是新丰候的弟子啊。” “我的弟子?”他微微迷糊,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阎立本?” “正是。”郭紫雯没少调查林南,此时更是好奇的打量着他。 “听闻新丰候的虾图天下一绝,丹青传家的阎家人更是奉为瑰宝,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幸见到。” “公主也很喜欢丹青之道啊。” 林南眯起眼睛,觉得郭紫雯话中有话。 这是在提醒他? 告诉他如果送些丹青作品,公主会很喜欢。 只是…… 绘画讲究风格,他还不知道襄城究竟喜欢哪个类型的。 况且,眼下他最为触动的,还是这壁画。 他开始研究这壁画的特点,希望寻找相对应的癖好。 早就听闻大唐的壁画天下一绝,特别是西域的诸多石窟中,更是充斥着完整的盛唐艺术。 只是没想到,壁画这东西从现在就已经开始流行了。 阎立本更是此中高手,相当难得。 “这个时代在墙上作画,要比纸上作画简单多了。” 很快,他就猜测到了许多。 画功本身就是匠人衍生出来的。 阎立本应该自幼在墙上练画,这比纸上炼画更加简单方便。 这种黄色的夯土墙,画错后可以直接擦掉重画。 但纸张可就完全不行。 “怪不得这年头的画作多在墙上。” 林南觉得,壁画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完全可以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甚至猜测,这种壁画会不会形成某种文化,走在街道上全是壁画,充斥着浓重的艺术气息。 就跟后世的街头涂鸦文化一样。 这么一想,他觉得还真的有可能。 长安一百零八坊,最多的就是黄土墙! 可土黄色的墙有啥看头?反而这些色彩繁复的壁画,就该用来装点长安! “长安真的是土黄色的吗?” “我觉得,未来的长安很有可能会被这种彩色的壁画点缀,变得多姿多彩。” 他的目光有些发亮,有点被这特殊的壁画给吸引住了。 究竟是怎么做到防水处理的? 燃料有防水性? 他十分不解。 郭紫雯看到他盯着壁画,难免询问道。 “莫非新丰候想绘在墙上?” 林南摇头,暂时拒绝了郭尚宫的这个提议。 “壁画我不擅长,麻黄纸也不适应。” “等回去后,再亲自宣纸作画,装裱好后送给公主。” 水墨画对笔、纸、墨都有一定的要求。 汤泉宫准备的纸墨,他不太适应,可能会画毁了,林南可不想丢这个人。 郭紫雯平静道:“若是做好了,派人送来即可,不会有任何人阻拦。” 林南看着送来的纸墨,突然道。 “麻黄纸难做画,但却可题诗送于公主。” 从汉代起,诗赋便已相当流行,被认为风雅事。 无论士子还是贵女,都相当喜欢诗。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他便挥挥洒洒写落文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郭紫雯低声缓缓念出,她的眼睛逐渐变得无比明亮,心底泛起了惊天波涛。 这首诗,怎是一个好字了得! 即便她不擅诗赋,也能清楚觉得,此诗一出,注定名传长安,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争相传唱。 那时,襄城公主不可能继续被忽视,无数人都会想着究竟是见到了何等仙姿貌美之人,才会诞生这等千古篇章。 “这首诗,注定让襄城公主名传千古。” 这一刻,她握着纸的手都在轻轻颤抖着,心中的理念更是开始逐渐崩塌。 她是位有理想的女人,名传千古更是她最终的目的。 只是…… 她只想着通过奋斗获得,却未曾想到可以通过一首诗,便可让襄城公主成为千古流传的绝代佳人! 口中不算颂唱着这篇诗篇,望向林南的目光,更是五味杂陈。 第六十章 宫体诗 诗,无论汉唐,都易传唱。 好的诗,更可流传千古。 初唐的诗,尚且处于井喷状态前,人们向往传唱的,都来自皇宫。 故而被人称之为宫体诗。 擅长用靡丽的辞藻,描绘着宫廷生活以及男女私情。 郭紫雯听过很多,却觉得那些诗歌多不堪入耳,借着诸多淫词,得以传唱甚广。 “这首则完全不同,是真正能传唱千古的诗篇。” 她听过太多诗,分得清好坏。 也知晓襄城公主之名,注定伴随着这首诗,流传千古。 直到林南已经离开了,她才缓了过来。 “这才是真正的才子。” 她调整好情绪,将这首诗,递予襄城公主。 此时的襄城,正端坐与镜子前,心绪不宁,患得患失。 当郭尚宫到来,她更是忍不住问询。 “刚刚我是不是给林郞留下的印象并不好。” 襄城对林南的称呼,已经明显发生了变化。 “公主很好,这是新丰侯为公主写的诗。” 襄城公主顿时急不可耐,当看到上面的字后,顿时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 一行清泪,自她眼中缓缓留下。 “林郞竟觉得我是天上仙子。” 想到昔日伤心事,不由让襄城觉得林南简直好的不得了。 “他把我看的太高了,我没有那么好。” 郭尚宫心底苦笑。 这位公主,只是单纯觉得这首诗好。 却根本想不到,这首诗足以流传千古啊! 此时离开汤泉宫的林南,完全没有考虑那么多。 “拿着李白写给杨贵妃的诗,送给襄城,应该会有效果吧。” 为了得手,他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嗯,唐诗我记住的并不多,以后能不用还是不要用。” 林南回到庄园后,也命人寻些诗歌来,看看初唐的诗究竟发展到了何等地步。 “至少初唐四杰,快出来了吧。” 他暗自想着那出现在课本中的任务,很是期待。 怎么也会有陶渊明的“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吧。 可当看到流行的诗后,顿时让他直呼好家伙! “这是诗吗?” “怎么读起来比小h文还刺激。” 林南有些懵了,这宫体诗将宫中的侬软香yan,描绘的淋漓尽致。 而其中传唱度极高的一首碧玉歌,他看了都有些脸红。 “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芙蓉凌霜荣,秋容故尚好。” 后面的,他都不好意思读了。 “小家碧玉,就是从这流传出来的吧。” 林南暗自感慨,他觉得这个碧玉,简直就是这个时代无数男人的启蒙老师。 并且这种诗,竟然还有不少! 还有首传唱很广的《子时四夜歌》。 “开窗秋月光,灭烛解罗裳,含笑帷幌里,具体兰蕙香。” 其中描绘的,连林南都感慨这究竟有多么的开放。 甚至他都开始怀疑“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是否是李白有致敬的成分…… 也有可能是他纯粹的想多了。 好在,大唐现在忙着打仗,这宫体诗已经逐渐不再流行。 民间多尊崇陶渊明,认为这是几百年里唯一的大诗人,一首《饮酒》传唱广大。 可风气使然,林南竟然从这篇中,读出了不同的味道。 “果然这种文化,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呐。” “至于宫体诗,简直不入流。” 林南相当唾弃,同时看的津津有味。 这种东西,本着欣赏的态度去看,再相互印证,的确能领悟到不少东西。 甚至,听侍女说这种东西在许多地方还有公然售卖的…… 林南也只能感慨句,这风气在此时竟是这般开放。 或许是因为见得多了,唐人对这种东西,普遍没啥太大感觉。 林南很快也就放下了。 有这么多好看的侍女在,光看宫体诗又有什么意思。 “不得不承认,南北朝时期的皇帝,做的当真不称职,整天搞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有的以此炫耀。” “怪不得会亡国!” “与这些烂皇帝相比,李二绝对圣明到不能再圣明。” “只是这个时代再人伦道德上过度开放,哪怕我一后世人,有些时候都看不下去。” “好在,除了这关陇集团的后代外,唐人依旧在备战突厥,没时间想其他的。” 林南觉得要好好沉淀沉淀,老老实实的给公主娶回来。 倒时候关起门过日子,即便外面再乱又如何? “只要便宜老爹不给我惹事,那就是天下太平。” 他拎得很清,即便能娶到公主,也丝毫没有干预历史走向的想法。 在滚滚的历史洪流面前,这么干简直如螳臂当车。 只是…… 他根本不清楚,在不知不觉间,他早已影响了整个大唐! 第六十一章 肥羊 满朝上下,此时已无人不知新丰侯。 这位家里开印钞机的,怎能不惹人眼红? 绝对是超级大富豪啊! 许多人都想趁着机会,去骊山打打秋风,宰宰大户。 或许那些高官厚禄之人不屑如此作为,但他的族人,仗着官员名望,可没少做这些事。 可等阎立本放出消息后,无数人都失望了。 “阎家的二公子,拜那新丰候为师,学习绘画。” “少打主意,我们惹不起阎家。” 许多牛鬼蛇神,在这一刻低调了起来。 他们也有些疑惑。 “阎家将作世家,丹青传世,皆是绘画妙手,怎么突然拜个小孩子为师了?” “听说不单单阎立本推崇,就连他的哥哥闫立德,堂堂的工部尚书,对这少年郎都极度尊敬。” “这少年郎的丹青之道,究竟到了何种地步?” 长安城的许多人,都好奇起来。 甚至,有许多商人想出钱请林南在他们的墙壁上作画,用来吸引客人。 可碍于新丰候的爵位,根本不敢登门。 但终究有些人,还是将目光盯上了林南。 “这种羔羊即便有闫家护持又如何?” “一个少年郎拥有那么多的财货,就是原罪。” “新丰候又能如何?小小的侯爷罢了。” “派人前往骊山,让他交出这棉花制造的技术。” “否则,谁都护不住他。” 终究还是有人对此产生了贪婪,见钱眼开,想要摘桃子,仗着权势获得最大的好处。 有钱而无权,在这个世界就是最大的原罪! 就如同膘肥体壮的温和奶牛,暴露在充满野狼的草原上。 没有人会不动心,贪婪使得他们忘记规矩,变得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他们看到的终究只是表面。 没有人知道林南那个便宜老爹,就是当今皇帝。 李世民斜坐在甘露殿中,单腿踩在矮塌上,坐姿随意,丝毫没个皇帝样,反而更像流氓。 当然也可以解释,这颇有昔日汉高祖刘邦的风范。 “咋还是这个郭紫雯?别给朕的好儿子给拐走了。” “这都二十多了,难道说好儿子就喜欢年纪大的?” 他想着林南后院的那些婢女,觉得这很有可能。 姐姐嘛,谁不喜欢。 就比如他年轻时,就很喜欢隋炀帝的萧皇后。 所以,最终他娶了萧皇后的闺女…… 虽说那也是隋炀帝的女儿,但这都大唐了,前朝的公主能当今朝的贵妃,并且没被清算,已经相当不错了。 “好在,这小子瞧上了襄城,朕的闺女可都不差。” “又是放烟花、又是写情诗的,这手段颇有当年朕的风范啊。” 李世民抓着胡子,很是得意。 “等跟襄城大婚时,朕把那小尚宫直接赏给你。” 他美滋滋的想着,并不介意林南除了公主外,还有其他的女人。 这个年代,男人怎可只有一个妻子? 这时代女人生孩子的死亡率高到离谱,哪怕是公主,也根本无法保证一定没事。 所以但凡有权有钱的人,都对纳妾这种事,相当热衷。 最大的原因,还是跟孕妇死亡率、孩童死亡率太高有关。 哪怕是太上皇李渊,都死了不少儿子。 至于到底怎么死的,就很难说了。 他打开纸张,准备看看这便宜儿子的诗才如何。 “听说宫里人都说好。” “可那些人才听过多少好诗?” 李世民定睛一瞧,面容逐渐变得严肃,眼神中浮现一抹向往。 “云想衣裳花想容……” 他彻底被震撼到了,脑海不由浮现出雍容华贵的仙子,可最后一想,这写的竟然是自己的女儿…… “襄城在林南的心目中,地位竟如此的高!” “妙极!妙极啊!” 李世民举着诗,开心的跟小孩子似的,搁置了政务,满殿乱走,开心的不行。 “哈哈,朕的女儿有仙人之姿,这都是因为继承了朕的优秀血脉啊!” “林南能创造出这等千古佳作,也不负朕的谆谆教导。” 他内心愉悦至极,满满的成就感,觉得养了许久的后生,终于长大了。 这首诗,他更是亲自摘抄了许多遍,迫不及待的想要炫耀下。 “来人,把这首诗送给朕的百官们看看。” “让他们好好点评点评。” “对了,名字就叫新丰侯赠襄城公主!” 看着郞卫们刚刚要领命离开,他最终却又给喊住了。 “等等!” “朕亲自去。” 这些臣子们由衷而发的称赞,他很想听! 许多臣子不是不爽自己,暗中骂自己夺位吗?哪怕在大朝会上,都很少给他好脸色。 他就是想亲眼看看,这些人在面对这种千古绝唱前,又是何等表态! 等他们夸完了林南后,他是不是可以骄傲的拍着胸脯。 道一句: 林南,朕的儿子! 光是想一想,他就觉得快要爽翻了。 比当皇帝时还要爽! 第六十二章 老狐狸萧瑀 李世民只是单纯想显摆下,却未曾想到,这首诗火的速度,根本用不上他帮忙宣传。 众多臣子,更是极度推崇,甚至用汉乐府的清平乐谱曲,歌唱了出来。 就连他都不得感慨,唱的果真比念的更好听。 而听到最多的,则是官员们对襄城公主的称赞。 “这首诗一出,朕的闺女,就成了天下第一美女了?” 李世民摸着下巴,听着官员们的奉承,多了反而觉得索然无味了。 这些人,平日里恐怕连襄城公主这个名号都不晓得。 别说他们,就连自己这个父亲,都有些忘了襄城公主长啥样了。 襄城,这位从来都不被人重视的公主,竟然因为这首诗,一时间变得炙手可热。 更有无数官员,开口想要跟李世民结亲,迎娶襄城公主,跟李世民当亲家。 这引得他冷笑许久。 “朕刚当皇帝时,你们避讳不及,不愿意与朕打交道。” “甚至觉得朕坐不稳这个位置。” “可现在,看到朕的女儿拥有了名望,就想摘桃子吃?” “打的一手好算盘啊。” “全都是老狐狸。” 李世民相当不爽,觉得这些人想要利用自己的女儿,去增加他们家族的声望。 但其中一位老臣的请求,让他变得很郑重。 那就是宰相萧瑀。 萧瑀的姐姐,正是前朝萧皇后。 而萧瑀的爹,行是曾经的南粱明帝。 武德朝时,他统领朝臣,特别南方派系,全都由萧瑀掌控。 现如今,李世民诸多政策,都要听萧瑀的话。 因为除了军事上,政治上李世民的话语权并不强,许多官员更是多以萧瑀等老臣为主。 如今,这位老臣,更是向李世民低声请求。 “臣子萧锐,性蕴仁慈、沉逸有大量,擅长隶书,颇有名望。” “臣想为这儿子说个亲,迎娶襄城公主。” 李世民听此,嘴角直抽搐。 “宋国公怕不是忘了,当年朕想跟你联姻时,你拒绝的可是很干脆。” “怎么今日看到了那首诗,就幡然悔改,连襄城是妾生女也能容忍了?” 对此,他可是很记仇的。 同样是公主,襄城相比嫡女,地位的确相差很多。 外加上萧瑀也有皇室血统,亲姐姐更是前朝皇后,地位超然,自然看不上李世民的庶女。 只是没想到…… 一首诗,让那襄城公主瞬间成了天下第一美人。 哪怕是他,也为此动容。 他们这些江南人,最好诗书,宫体诗的起源便在南梁,那首诗更是戳到了萧瑀的痒处,才有了这种事发生。 “是臣的儿子屡次请求,臣今日方肯豁出去这张老脸。” 等当宰相的,不仅仅肚量大,脸皮也够厚,这话说的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就连李世民都觉得自愧不如,他修炼的还不够到家,无法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当然,若换做以往,萧瑀这位当朝宰相都亲自提亲了,他当然求之不得。 一个襄城就能换取跟掌控朝政的宰相联姻,这的确是很好的手段。 足以让他在皇帝座位上,坐的更加稳固。 也方便他更好的控制文臣。 可现在吗…… 他有兵又有钱,还真的不太在乎这些文臣了。 “襄城以被朕许配出去了。” “倒是还有其他的公主,倒可与宋国公联姻。” 萧瑀一听着,顿时觉得脑袋都大了。 其他的公主? 又是妾生女? 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李世民,已经是皇帝了,哪怕是妾生女,也是公主了。 他怎么敢拒绝。 但多少还是有些不死心。 “臣斗胆,敢问襄城公主许给谁家。” 李世民顿时眯起眼睛。 “宋国公不要多想了,朕不会允许任何人破坏这门婚事。” 这已经等于是赤裸裸的警告了。 有兵又有钱的李世民,腰板硬的狠,这话更是得让萧瑀掂量掂量。 最终只能道:“可惜锐儿年纪终究大了些,除了襄城公主外,都不到婚嫁年龄。” 李世民顿时笑了笑。 “没关系,朕也很喜欢萧锐这孩子,可以让他等到公主成年了,再成亲。” 萧瑀最终只能躬身。 “臣遵旨。” 这回,算是挖坑给自己跳进去了。 他曾拒绝过一次,若这次再拒绝,可就等于跟李世民翻脸了。 “但臣还有一事不解,臣听闻新丰候擅长丹青与商贾之道,也未曾听闻他师从何人。” “怎么突然间,就做出了这等绝世诗篇。” “臣以为,这件事必须查清楚。” “否则,天下士人恐怕多有效仿,屈服于商贾之下,与国不利。” 李世民自然听出了这老狐狸话里有话。 萧瑀显然是说,这首诗,是林南花重金买的! 第六十三章 萧瑀的拳拳之心 买卖诗篇,在南梁时就已形成产业。 代写的,更是数不胜数。 萧瑀了解的很清楚,更明白想要做出真正好的诗,究竟多么不容易。 这种千古绝句,绝非是十三岁的少年,能做出来的。 对此,他深表质疑。 甚至,他很好奇林南身后,那位真正写诗的“士子”。 “一旦查明,我定然好生栽培,令他此生无忧,可安心做诗。” 萧瑀这拳拳之心,可谓真切。 他对诗篇的欣赏程度,远远超过所有人。 李世民看他的样子,顿时觉得相当不爽。 “你怎知这诗不是林南做的?” “你又未曾见过他,就敢如此轻率肯定?这未免有失宋国公的身份。” “朕以为,这首诗就是林南所做。” 他一言定锤,相当坚决。 萧瑀眉头紧皱,想不通其中关节。 怎么皇帝这么肯定,被新丰侯给洗脑了? 很快他就听到皇帝继续道: “宋国公见过林南后,就懂得这位少年究竟有多么神奇。” 李世民说的很感慨。 那座林南修建的庄园内,有着太多的奇妙事物。 他见过太多新奇的东西,以至于在林南那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他都见怪不怪了。 这也完全吊起了萧瑀的好奇心,迫切想知道些什么。 “还请陛下为臣解惑。” “罢了,长安半月报你可看过?”李世民挥着桌上的报纸,开口询问。 “臣对这种报纸,可谓是爱不释手,每每读之,都觉得惊人天人。” 萧瑀对此很感慨。 长安半月报,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上面的政见,更是有着独到之处。 甚至,那些见解会影响到他如何施政! 而他对幕后半报之人,更是相当欣赏,只可惜暂时还没查清究竟是何人。 李世民眯起了眼睛,脸上的笑容很玩味。 “宋国公真以为单凭棉纺织,就能让朕封他为新丰侯吗?” “陛下的意思是……” “正如你的猜想,长安半月报正是林南所创。” “这……”萧瑀吃惊的长大了嘴巴。 这有些颠覆了他的认知。 区区十三岁的少年郎,就能有那么老成持国的言论? 那究竟是怎样的年轻人? 他难以置信,却只听李世民继续道。 “不但如此,最近三省六部用的宣纸,用的是否舒坦?” “笔墨落上晕散,令字形千变万化,比麻黄纸好太多,堪比蚕茧纸,只是已经有许多臣子提议,这宣纸造价应当不低,过于奢侈,不利施政。” 李世民顿时笑了。 “宣纸你们就大胆放心的用,那东西比麻黄贵不了多少,很便宜。” “这宣纸莫非跟新丰侯也有关系?”萧瑀顿时一个激灵。 “正是林南改善后的造纸术。” “不单如此,解放了三省六部摘抄工作的油印机,也是他弄出来的。” “再加上那奇妙无比的烟花异象,都是他弄出来的。” “如此多非遗所测之事,皆出他之手。” “朕觉得林南做出了传唱千古的诗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萧瑀已经有些麻木了。 他那颗已有花白头发的脑子,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臣想象不出,这位新丰侯,究竟是何等天上人物!” 萧瑀彻底信服了,脑袋中更是幻想着林南的样子。 甚至,他迫切想要见上一面。 “臣恭贺陛下,能得此栋梁之才,大唐必定创立千古功业,陛下注定远超秦皇汉武。” 哪怕是萧瑀,也忍不住给李世民拍了个马屁。 这听的李世民相当痛快。 萧瑀这宰相平时可傲气的狠,哪怕大朝会上,很多事情都坚持己见,不愿意向李世民低头,甚至多次当着朝臣的面,搞到他很难看。 可眼下,因为林南,这萧瑀竟然恭维自己了。 想想就开心啊! 只要能搞定萧瑀,朝堂基本就搞定了大半,他颁布的政令,也就能顺利的实施下去了。 怎么的,也能出个长安啥的! “这都是林南给朕带来的好运啊。” 李世民越想越开心,觉得林南根本就是大唐的宝贝,能快速改善大唐目前的状况。 无论经济、文化,都能凭借着这少年郎的一己之力,彻底恢复! 完全能够帮助大唐让百姓日子过的更好,日子过的更加充实。 萧瑀自然也看出了这点。 大唐这种软实力的提升,有些时候比强大的军力还要更加有效。 可以让周边部族仰慕大唐文化与繁荣,最终恢复曾经的万国来朝。 无论是皇帝还是臣子。 都有这万国来朝的梦! 萧瑀更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希望我有生之年,能够见到这等景象!” 他的内心相当激荡,觉得距离的更近了,很有机会。 同时,这老狐狸也猜测到了许多。 “襄城公主许配之人,该不会就是新丰侯吧。” 第六十四章 菩萨蛮丽娅 林南坐在凉亭中,感受着湖面吹来的丝丝凉意,观赏着满池睡莲,相当惬意。 小湖的对岸,菩萨蛮在训练舞蹈,衣衫微摆,隐隐露出雪bai的肌肤,遐想无限。 她们的飞天舞,跳的越发的好了。 特别偶尔威亚吊起,当真唬人,在这大唐绝对会被认为是真正的仙人。 “飞起来要保持重心,配合还不到位,还要继续训练。” 他品了口茶水,用排舞来消遣。 棠棠正坐在他身边,嘟着嘴巴。 “明明美丫跳的最好,可你为什么不让她去跳?” “你个小丫头懂什么?” 林南按住身那位菩萨蛮的手。 不得不说,便宜老爹给带回来的,还真的很有质量。 特别身边这位叫美丫的,长得当真美到冒泡。 甚至,林南觉得若是部族进献给大唐皇宫,足以能换来几百年的和平。 也不知道便宜老爹哪里弄来的。 甚至,他觉得这美丫的形象,也很像后世的某位西域女星。 身上蕴含的温暖气质,更是相当难得。 “唯一问题,就是被佛经洗脑洗的太严重,是很忠实的信徒。” 这点,林南多少不爽,觉得这种佛性很不好,却也很令人痴迷。 当然,这年头西域的佛,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有好的,有坏的。 甚至有的很像邪教。 但在洗脑上,都是相当的厉害。 “现在整个西域,全都尊崇佛法了,简直就离谱。” “自从三国时,朱八戒带回了天竺佛经,就没好过。” 林南在得知朱八戒这个名字时,也很意外。 差点以为是那位天蓬元帅。 但仔细了解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位朱八戒,名叫朱士行,法号八戒,是魏国有名的大僧人,曾亲自前往天竺,带回且翻译了许多经书。 至于唐三藏…… 只属于后来者。 “竟然在汉代时,这个民族的脚步就已经跨越到很远的距离了。” 这令林南相当意外,也觉得两晋南北朝时的民族羸弱,有可能跟好好的文化吸收了许多佛法有关。 许多外来文化的冲击,让原本稳固的儒家文化都产生了动摇,思想也无法一统,最终混乱了数百年。 两晋南北朝时的美男文化,更是离谱的有些过分。 直至现在,男人竟然还有化妆的,甚至会给官员发放化妆所需的物品。 林南觉得,这有些过于离谱。 也扼杀了想要靠化妆品这种暴利行业赚钱的想法。 大唐的贵妇们买也就算了,要是把好不容易阳刚起来的大唐,再搞出一大堆小白脸…… 林南恐怕能遗臭万年了。 总之,男子阴柔的审美观绝对要不得,会让整个民族丧失战力,最终彻底被拖垮。 “是不是惧怕少年少女成年后,审美观发生变化,才提倡早婚早育的?” 站在大唐这片土地上,他反而有了不同的看法。 觉得这种馊主意,还真可能是那些士大夫,为了抑制男子阴柔化出的! 只要年轻时懂了女人的妙处…… 普遍的男人,都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当家里的尝够了,也就将目光瞄上了外族人。” 他的目光在美丫的身上扫过,那蛮腰长腿,当真令人欲罢不能。 “终究会产生一批馋异族美人身子的男人,从而衍生了大唐强大的战斗力。” 林南越琢磨,越觉得这很有可能。 男女之情这东西,若疏导好了,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李白的父亲不就是府兵,而他的母亲,可不就是西域的大洋niu?” 林南觉得从这个角度看,反而很有意思。 当然,这只是他单纯乐呵的想法。 并不能代表大唐的那些官员。 可能,那些官员很纯粹,单纯是为了家国利益,为了唐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抢异族女人这种事,只是顺手罢了。 林南挥手,示意美丫给自己捶腿,顿时觉得相当舒适。 “这西域的美女,还真的挺会伺候人的。” “不过这美丫翻译的明显不对。” “从今往后,你就叫做丽娅吧。” 他准备修改下这位菩萨蛮的想法,否则他怕某一天,会把整个庄园都带的出现问题。 一旦大量婢女都成了虔诚的信徒,那简直就是一场最可怕的灾难。 好在,若论洗脑能力,现在那乱七八糟的经文,终究还是差了许多。 “只需要在我身边带上十天半个月,足以扭转她的认知。” 对此,林南还是相当自信的。 就在他准备继续享受生活的时候,有仆人匆忙赶来,跑到林南身边低语。 “林郞,公主来了。” 第六十五章 事情复杂了! 公主拜访,这对于整座庄园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大事。 虽说,这很不符合礼仪,若被御史知晓,甚至会抨击。 但林南根本不在乎。 “散了,都散了。” 林南挥退了这些菩萨蛮,顺便给棠棠撵回去学习,便带着仆人准备迎接。 很快,他就看到了公主那庞大的仪仗队伍。 呼呼啦啦有数十人,这还没算上守在外面的侍卫。 只是,当他看到来者后,却是彻底傻眼了。 “不是襄城。” 来者一身白衣,面色苍白,正斜坐在椅子上,身体很是羸弱,用手绢捂着嘴角。 但那双清澈有神的眸子,却给林南无比深刻的印象,里面仿若蕴含着无尽的力量。 “汝南公主。” 林南随意拱手,算是见礼。 若非正式场合,唐人之间的交流其实很随意,并没有太多的规矩。 “我冒昧来此,林郞很意外吧。” “是不是误以为是我姐姐来了?” 汝南调皮开口,当真吓了林南一大跳。 这位公主,原本看起来觉得跟林妹妹似的,可这一开口就叫林郞,声音更是喊的林南骨子都要酥了。 才初见啊,就这么亲密? 若心不大点,简直能将人吓死。 “这汝南公主蛮有趣啊。” 在林南眼中,这也就是大点的熊孩子,若都摆平不了的话,那也就白活了。 “殿下这是帮襄城公主送信来的?” “不。” 汝南摇头,美目中色彩流转:“是我看上你了,也希望你为我做首诗。” “若林郞不嫌弃,我也可以嫁给你。” 说的这,她的脸上竟少有的一抹秀红,看的林南都呆了。 这年头…… 公主都这么豪放了吗? 这到底咋回事?说嫁就嫁? 嫁人这种事,都这么随意了? “殿下还未出嫁年纪,休要说笑。”林南直觉回绝,虽然觉得汝南很好看,但欣赏跟娶回家是两码事。 他也不是那种看上了就不负责的人。 汝南倒向林南这边靠了靠,眼神带着些许挑逗,可惜年龄太小,效果差了许多。 “童养媳啊,你可一点都不亏。” “圣人不可能会同意。” 公主可以玩火,他可玩不起。 “你应当知晓我先天不足,御医说我活不过二十岁。” 汝南已经走到林南面前,昂着脑袋,眼睛异常明亮。 她眼中的婚姻观,很扭曲。 “你若娶我,你有多少女人,我都不管,怎么样。” 她自以为说了个很好的条件。 毕竟在律法礼仪中,公主在驸马家庭中,地位永远都是最高的那位。 甚至…… 平日里就连长辈,都要向公主行礼。 至于能否纳妾,那就要看公主是否同意了,毕竟驸马府中重要的事,大部分都是公主说的算。 汝南来这虽不按常理出牌。 但条件林南多少还是有些心动的。 虽说他有信心即便襄城下嫁过来,也不会阻止他的幸福生活…… “这汝南,长得也丝毫不差,就是皮肤白的有些过分,应当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 “至于能否活到二十岁,却也不好说。”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的年纪还小,需要等的时间要更久些。” “但无论与谁成亲,都要等几年才行,否则很容易出现严重问题。” 最终,他直接派人送来纸笔。 “殿下若是求诗,大可不必如此,我这正好有首,可送予殿下。” 林南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啥目的,但不就是要诗吗? 他多少还是有的。 先交好了再说。 最终无论娶了谁,都不会亏。 可惜襄城汝南生在皇家,否则全娶了也不是不行。 俗话说的好,小姨子是姐夫的半拉屁gu。 这年代姐妹同嫁一人,并不少见。 至于诗这种东西,一个也是抄,多了也是抄。 为了泡公主。 豁出去了。 洋洋洒洒七言诗,一气呵成,落在纸上。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朱翠香。” “谁分含啼掩秋扇,空悬明月待君郎。” 这首诗,本是王昌龄所做,远不如李白那首传播的广。 但也绝对足以千古传唱! 只是写完后,林南感觉逐渐被掏空。 自古描写女子还有名的诗,当真不多。 若再来几位女子都来求诗,他恐怕只能自挂东南枝了。 吹干墨迹,递予汝南。 “殿下觉得这诗如何?” 望向汝南公主时,发现她早已痴了,眼中不自觉的流出清泪。 “能得林郞珍视,此生足矣!” 她冲林南盈盈一拜,郑重收下这首诗。 有了这首诗,哪怕明日就病死了,依旧会有人记得她,惋惜红颜薄命。 她将诗贴在胸口,激动的脸色通红,痴痴的望着林南。 最终她踮起脚尖,香气缭绕在林南鼻尖,那樱桃小口更是在他的脸上轻轻一啄。 紧跟着,汝南公主提起裙摆,逃也似的跑掉了。 “我一定会嫁给你的。” 她丝毫不在意他人目光,很疯狂,却也很羞涩。 “回宫。” 刚刚的行为,早已触犯了礼仪,若再留下去,可能就会对林南产生不利了。 望着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的汝南公主,林南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些哭笑不得。 “怎么感觉这汝南公主……” “有点像始乱终弃的渣女啊。” “怎么亲一口就跑了?” 哪怕林南自己,也被汝南公主这番谜之操作,弄得晕头转向。 事情…… 复杂了啊! 第六十六章 汝南也成香饽饽了? 李世民看到汤泉宫传来的消息,彻底的傻了。 “果然呐……” “这小子果然胆大的很啊!” “终究还是对汝南下手了。” 他压下纸张,哭笑不得。 襄城汝南两头吃,敢招惹两个公主,就不怕皇室怪罪吗? 李世民揉着额头,又喜又怒。 曾几何时,他就怕林南会都看上了。 而现在…… 他的担忧彻底成真了,这个难题推给了他自己。 能咋办? “怪罪是不可能怪罪林南的。” “这次都是汝南擅自去招惹的。” “只是说朕管教不严,跟便宜儿子又有啥关系呢?” “可是,终究咋嫁啊?” 李世民迷茫了。 多多少少,还是要顾及皇室威严的。 只能用点委婉的办法。 他可不想自己的便宜儿子吃亏。 可襄城汝南两位公主,手心手背都是肉,真到这种问题的时候,哪怕是他贵为皇帝,也有些理不清了。 襄城是长女,虽这些年很少见面,但出生时他还是很开心的。 至于汝南多病,即便不多关注,但终究也是担心的。 只是他都没想到,最终竟然在林南的问题上,出结子了! 若按照规矩,这事分明是汝南这个小姨子,调戏了准姐夫。 可偏偏她自幼多病,都说活不到二十岁,也没办法怪罪。 “罢了,罢了。” “赶紧给南平、遂安、长乐都叫回来。” 李世民很担心,生怕这几个闺女全都对林南有想法。 这种才华横溢的少年郎,可不就是少女们梦寐以求的好夫婿? 他很怕真的被一锅端了。 公主终究是公主,未来终究还是要进行联姻,稳固朝堂的。 “虽说这三个女儿尚且年幼,但就怕那小子做事不地道啊。” 李世民相当担心,怕自己闺女都被拐跑了。 特别长乐,有吃的连他这个皇帝亲爹都不认! 林南要想拐走,简直不要太简单。 思索到最后,他方才打开纸张,看到了上面那首送跟汝南公主的诗。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好家伙,朕都不知道朕的女儿竟有这么漂亮。” “仅凭这一句,就足够传唱千古了。” 李世民的手都轻微哆嗦了。 “这便宜儿子能给朕的闺女做诗,咋就不能给朕也做两首诗呢?” “只要能传唱出去,天下士人也就不会再骂朕了,这皇帝位也就更稳固了。” 李世民心中很酸,有些嫉妒。 再想想身边追随他的那些文人,压根就没谁能做出这么好的诗! 最终,他也只能化作长叹。 “朕的汝南公主就算寿元无多,但这首诗足以让她名流千古了,这已足够了。” “自古以来,真正能做到千古留名的女子,寥寥无几。” “襄城与汝南,都是有福气的啊。” 李世民也算捏鼻子认了这件事。 “襄城该嫁给林南,还是要嫁给的。” “至于汝南,随她任性去吧。” 对于这种姐妹二人同嫁一夫的事情,注定在将来成为美谈。 林南终将成为天下人羡慕的对象。 就是这事落在皇家,多少折损了颜面。 只是对李世民来说,对于颜面根本不太在意,弑兄逼父的事都做了,还差这个? 况且,对这便宜儿子,可是比对亲闺女还要亲! 李世民也不想关注这事了,但没呆多久,门外便有一堆国公争相求见。 而当他得知求见缘由时,都傻了。 “这诗?竟然这么快就传疯了?” “你们这群老家伙,怕不是惦记上朕的汝南公主了?” 李世民脸色很难看。 觉得这群老家伙当真有些不要脸啊。 他却不知,萧瑀也正在赶来的路上。 在得知这首‘芙蓉不及美人妆’后,老狐狸萧瑀,也算彻底信了林南的才华。 “若没有真才实学,不可能接连两首都足矣传唱千古。” “如此看来,陛下的眼光当真独到,提前看出了新丰侯的才华啊。” 萧瑀满是感慨。 再想到自己曾经怀疑林南后,顿觉满脸羞愧,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林南的才华,他萧瑀佩服至极! “若有机会,当真要好好提拔才行,不能让这等人才被埋没了。” 萧瑀暗中想着,不知不觉间,也再次会见到了李世民。 此时的李世民,正襟危坐、手中拿着奏疏,无比庄重。 “宋国宫来找朕何事?” 宋国公咳了声,最终还是没有憋住,提醒了句:“陛下,您奏疏拿反了。” “咳咳。” 李世民急忙扔掉奏疏,掩饰尴尬。 实在是围绕林南发生的迷幻事情,实在让他过于分心了。 而萧瑀这次来…… 还真的跟林南有些关系。 “臣这几日思来想去,还是想于陛下联姻,为锐儿求一位公主。” “这样即便等臣百年之后,锐儿也应当衣食无忧了。” 李世民的脸色变了变。 “你不会也想求朕的汝南公主吧。” 萧瑀顿时拜倒在地。 “陛下明鉴。” “臣觉得汝南公主与锐儿,才是最为般配的。” “还请陛下开恩。” 萧瑀已经跪在地上,李世民顿时哭笑不得。 这堂堂宰相,平日里桀骜的很,今天竟然跪在自己面前了? 少见啊! 大朝会都没见到过跪的。 只是…… 为啥又相中了汝南啊! “汝南体弱多病的事,你们也都清楚。” “娶回去,也根本无法为你萧家留下后代。” “恐怕也难以庇护萧锐。” “要不……再换个公主?朕还有许多适龄姐妹,尚未婚配。” 第六十七章 老国公的重视 萧瑀彻底傻了。 他的确瞧上了汝南公主,即便她拥有先天疾病,寿元无多。 可那首诗赋予名望后,在这些世族眼中,所有的缺点都不复存在。 只要娶汝南公主,就会给家族带来大大的名望! 甚至…… 他们并不介意自己的儿子,在汝南故去后保持单身,留下千古佳话。 这对于整个家族来说,未来注定会因此得到更大的利益。 论沽名钓誉,没有人能玩得过这群老家伙。 只是…… 李世民又又又拒绝了。 “是因为当年我没有同意与陛下联姻吗?” “可这嫁姐妹又是啥意思?” 萧瑀低头思索,彻底懵了。 这位老狐狸,觉得李世民话里大有深意,绝不可能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毫无疑问,李渊很能生! 在被李世民夺了皇位后,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相继有五六名嫔妃怀孕! 也不知道这位太上皇,哪来的这么强的战斗力。 都六十岁了! 当然,最郁闷的可能是李世民。 明明年纪不小了,还得跟那些光屁股的小孩们称兄道弟。 只是…… 娶了李渊的女儿,可就算不得跟李二联姻了。 毕竟这位皇帝,可是造了他爹的反! “臣不敢,莫非汝南公主也已许配?”他试探性问道。 李世民揉着眉心,觉得很头疼。 “朕这个女儿自幼羸弱,感情的事随她去。” 萧瑀活了这么久,眉毛都要秃了,更是统领朝堂百官,隐隐也猜到了什么。 但具体的,尚且不敢多想。 因为过于惊世骇俗了。 但经历过两晋南北朝这混乱的世道后,无论发生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人们都能接受。 特别是萧瑀。 见无法联姻,索性转移话题,谈论起林南。 “臣以为,新丰候确有大才,可征召到朝堂为官,如此可昭告天下,有才德之人无论何处,都可入朝为官。” 李世民听此,也来了兴趣。 他何尝不想给这便宜儿子一个好前途? 但他们“父子”相见,又会是什么结果? 这段日子,他可是一直纠结这件事。 一方面很贪恋这种民间的亲情。 若是沾染了权力,便不纯粹了。 而另一方面…… 则很想给便宜儿子一个更好的发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新丰候,也是初步布局。 这时,他忍不住想要问问萧瑀,看这老狐狸可有什么好办法。 “宋国公可以仔细说说?” “臣以为,新丰侯所创的长安半月报极妙,天下士人读后皆赞不绝口!” “单凭此,林南可到中书省为官,掌管宣发旨意事宜。” 萧瑀对林南相当重视。 他对长安半月报,更是爱不释手,多番研读。 甚至屡次嫌弃半月一报,速度太慢! 看这报纸,可要比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奏疏舒服多了。 他很想要见见林南,觉得这少年郎有些见解相当独到,目光远远超越这个时代,仔细思索后又大有深意。 从报纸上,他就能看出,林南的目光至少超越了大唐千年,能够看到更遥远的未来。 这是了不起的人才! 故而,他觉得无论多么重视,都不为过。 李世民听到萧瑀的话,都有些懵。 萧瑀给的起点,未免太高了! “中书省乃是天下中枢,他还这么年轻,就来到了权力中心,不太合适吧。” 他可不想将这单纯的儿子,放到一群老狐狸堆里! 谁知道会不会跟着学坏了。 可萧瑀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 “昔日甘罗,十二岁就当了丞相,林南又何尝不可?” 这话听得李世民心里一阵痒痒。 让自己便宜儿子当宰相? 的确很有诱惑力啊。 他也多次有过这种想法。 只不过现在大唐奉行群相制,宰相名头早就没秦汉时那么厉害了。 “这件事的确可以做,但不应该是现在。” 思虑许久,李世民最终道:“朕会考虑。” 他并没有给答复,萧瑀这老狐狸也不会追问。 想必…… 这老狐狸最终一定会去找林南商谈。 也算是替自己去试探试探林南,看他有没有当官的想法。 “毕竟,这便宜儿子看似来闲云野鹤惯了,未必喜欢官场的氛围,更愿意在庄园里呆着。” 对于林南,他简直太了解了。 “可惜这皇帝当的,事务简直太多了,以至于朕都无法回骊山。” “也不知道阎立本那道路修的怎么样了。” 李世民心头发热。 觉得若是能将道路早点修好,那就可以经常往骊山跑了。 可当得知相关消息后,他顿时笑骂道。 “这阎立本,给他师父修路还真的是下本啊!” “按照他这个修法,过个几百年道都不会坏。” “神仙也活不了那么久啊!” 李世民当即下了诏书,催促阎立本快些修。 至于另外一侧,则堆积着大量的谏言。 终究还是要做正事啊! 这些奏疏,都是臣子受不了长安的炎热,提议他早些前往仁寿宫避暑。 若是正常情况,他的确会按照常例,带领百官前去避暑。 毕竟清凉的气候,更利于办公效率。 可是现在…… 第六十八章 汉代黑科技 长安夏日,实数酷热难耐,不利居住,行人寥寥。 官员们更是提议,皇帝移架前往仁寿宫避暑。 在前隋以及李渊时,都喜欢仁寿宫那个地方,不单单凉快,宫殿规模更是远超太极宫,居住异常舒适。 否则隋炀帝的晚年,怎会常年居住在仁寿宫? 这长安的炎热,实在令人受不了,又不能脱衣损了官威,只能琢磨这种办法。 每天呆在官署里办公,简直都热出痱子了,头昏脑涨的做啥都没有心情。 可如今,这些请求全被李世民压下来了。 理由也相当简单。 突厥刚走,长安人心不稳,不利于别宫避暑。 当然。 这也跟李世民篡位不久,怕刚走就被别人摘桃子有关。 毕竟…… 当初他们近长安,就是趁着隋炀帝没在,摘了桃子。 总之,他的皇位没有彻底稳固前。 就绝对不会去仁寿宫享受去。 “给各官署的冰块翻倍。” “另外,命少府多造些手摇扇,分发给各官署。” 这仁政爱民的人设,李世民觉得自己绝对立的很稳。 当然,他更怕这些官员撂桃子不干。 实际上,就连他自己,都不愿呆在太极宫! 太极宫是龙首原最高的地方,也是最热的地方。 呆在这,简直就是遭罪! “真想去林南的庄园啊,哪里才是最舒适的。” “这长安,朕真的不想再呆了。” 即便身边放着冰鉴,手里啃着西瓜,身边宫女卖力扇着扇子,也依旧无法减轻这股燥热。 “等稳住朝堂,朕绝不呆在长安。” 他暗中发誓。 此时的骊山庄园内,林南也在研究着面前的手摇风扇。 这东西,还是阎立本担心他这个师傅被热到,派人给送过来了。 “这个时代简直比后世热多了!” “怪不得唐代的皇帝从不爱呆在长安。” “简直就是遭罪。” “没想到大唐的避暑技术也算发达,这东西,不就是古代般的风扇吗……” 他有些吃惊,觉得这精致的手摇扇,相当新奇。 其实这东西就是几个扇子放在一起,通过手柄摇动,扇子快速旋转,从而产生了风。 只是少府制作的东西,格外的精美,上面有木雕纹饰,寓意吉祥,更有银饰包边,算得上了不得的艺术品。 甚至还有很好的使用价值,懂得在手摇风扇周围架上湿布,通过蒸发水汽带走热量。 对此林南只能感慨句,古人的智慧真尼玛的牛逼。 “这东西可以通过水力传递,变成自旋风扇。” 看到一侧的简略般说明书后,林南更是觉得很牛逼。 用水里旋转风扇,从而产生源源不断的风,发明这东西的人简直是个鬼才。 很有古代黑科技的范。 可惜,这个年代并不重视发明人。 在仔细了解后,他也了解到了许多。 “这东西原来最开始是用来吹谷壳子的……” “在汉代时,这东西就已经存在了,体型要庞大许多,架在水边等地,把打好的谷米壳子给吹跑了,留下能吃的粟米。” 林南觉得这很有趣。 论对水力的开发,这片土地绝对要早西方一千多年! 特别在水渠众多的关中,水力器械并不少间。 只不过利用的都很简单,多是来解决粟米脱壳等问题。 “这手摇扇的确很好,然而,我有更好的避暑方法。” 林南坐在殿中,听着哗啦啦的水声入耳,淡定的品着茶,观看歌舞。 古代有钱人的日子,往往就是这么的枯燥且乏味。 从屋檐上不断落下的雨帘,带走了热量,让室内变得相当凉快。 “这自雨亭,是利用引来的山泉水浇到屋顶,沿着屋檐落下形成水幕,隔绝室内与室外的热量。” “唯一缺点,就是太凉了,在屋子里得多穿些。” “这些舞女,穿的一点也都不凉快。” 利弊这种东西,向来都是互相陪伴的。 长孙棠棠那个小丫头更是玩着不断落下的泉水,不亦乐乎。 “哪怕是皇帝,都没你这般会享受。” 她嘟着嘴,觉得这庄园里简直不要太舒服。 比她曾经住的国公府舒服太多。 就连太极宫与这一比,相差的更远了。 林南却摇了摇头。 “你又没见过皇帝,咋知道没这舒服?” “跟你讲,汤泉宫中全是冰块,那避暑方式,奢侈多了。” 长孙棠棠疑惑的瞪大了眼睛。 “我去皇宫的时候,也用不起太多的冰块啊?” 她相当疑惑,毕竟冰块这东西有时效性,耗费人力物力过重,哪怕她在国公府中,都舍不得用。 听说哪怕在宫中,也只有巨大宴会的时候才会用! 与这日常就可避暑的自雨亭相比。 相差的简直不要太多! 第六十九章 整两坛酒避避暑 骊山广袤,山高林深,动物繁多。 这里,是很好的狩猎胜地。 在初唐,尚且还不存在动物保护,甚至觉得这些动物会毁坏庄稼,将要予以灭绝。 进山狩猎,则是很好的娱乐活动。 诸如莽憨憨,便格外偏好这项活动,每次来林南的庄园上,都会带来各种猎物,饱了林南的口福。 “老虎肉不好吃,太柴。” “野猪肉不错,就是弄起来费点事。” “野鸡、野兔、鹿这些东西,可以多打些。” 林南对于吃的上,多少有些挑剔。 有些野味,尝个新鲜也就到头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 “老虎皮的确不错,但你打猎破坏的过于严重,以后就不要打了。” 林南开口训斥,觉得这莽憨憨下手没轻重,老虎皮毛破了好多处,简直就是种极大的浪费。 莽憨憨摸着脑袋,憨憨笑着来,拍了拍林南道:“虎皮有啥好的?” “真正好东西是虎鞭、虎骨,泡酒喝那叫一个绝!” “你再大点,就懂了。” 瞅着莽憨憨挤眉弄眼的样,就觉得相当喜庆,就是话说的够流mang。 “我压根不需要这个。” 林南强力回击,顿时让莽憨憨郁闷了,但当看到送来酒坛后,一切烦恼都抛到了烟消云外。 “先来两坛解解暑。” 这莽汉拍开封泥,就往嘴里倒。 好家伙,林南只听过喝酒驱寒的,没听过喝酒解暑的。 况且,不怕灌一大口六十二度老白干吗? 好在,他并没有坑莽憨憨。 “冰镇葡萄酿?夏天喝起来最舒服。” 他推荐到,觉得也只有这个最合适,只需放在琉璃杯中醒酒,酸涩口感之后,便是沁人心脾的甘甜。 但却直接遭受了拒绝。 “那不够劲儿,就得烈酒,必须烈酒!” 程咬金这货,压根就是馋酒了。 实际上,这家伙可以说相当不务正业。 原本李世民准备将他派到泸州,镇压獠人叛乱的。 甚至还跟他说,泸州那边老窖美酒最多。 可这货愣是没去,放弃了三州刺史不当,跑去骊山附近的当刺史。 明明可以统领一州军政,可这货玩票性质,三天两头往林南这跑,就好这口酒。 以至于他的部曲手下全都很懵。 “俺喝遍天下美酒,发现就你这的最痛快。” 等他跟着林南进了自雨亭,顿觉得一阵凉爽,顿时嚷嚷了起来。 “哎呀呀,这里这么冷,得再来两坛暖暖身子。” “干脆把你泡酒缸里算了。” 这莽憨憨想喝酒的借口,简直绝了。 好在,林南也不差他这点。 可没几杯酒下肚,莽憨憨又飘了,开始吹嘘耍酒疯,最终林南彻底看不下去,一巴掌给拍晕了过去。 “喝点酒就这样,简直愁人。” “还想从你嘴里听点有用的,结果倒好,净特么的瞎扯。” “什么手下长官好几个折冲府的兵马,无数士卒崇拜。” “要是不知道你底细,还真被你给唬住了。” 林南认为那些话完全不能信。 真要是那般大佬,会这么闲?三天两头往他这跑? 只是图他这口酒? 真要那么牛逼,他直接派人给送过去不就好了? 完全没必要亲自来这。 “就不能学学我,低调些。” “我这个大唐首富,可都没你这样的。” 林南很遗憾,莽憨憨完全指望不上。 “原本还想让你帮忙,邀请公主一起去山中狩猎,好促进感情。” “可你倒好……” 林南相当无语,他虽说功夫不差,但打架跟狩猎完全是两个门类的。 狩猎好的,打架一定不差。 打架好的,狩猎未必行。 主要狩猎这种事,需要明白山中的许多规矩,以及动物之间的习性。 否则在山中转悠大半圈,恐怕连根野鸡毛都找不着! 最终,他看向身边的棠棠。 “咋样,猎户找的够吗?” 虽说长孙棠棠这丫头年纪很小,但见识、能力确实不俗,整个庄园在短时间内都被她弄的服服帖帖的,让林一南省了不少心。 甚至已经接手许多庄园内的事务。 林南从未想过,他竟然会这么信任这种小孩子。 最终用过后,也难免来一句真香。 他把这种缘由,归根于唐人的女孩子早当家。 也归功于自己对棠棠的教育没有白费。 倒是长孙棠相当不满。 她已经适应了庄园内的生活,甚至这里有股魔力,让她再也回不去国公府的生活。 甚至…… 她早已把林南当做未来夫婿,只是如今出现了许多偏差。 当着她的面,林南公然想去泡公主! 这让她很生气。 养菩萨蛮、养新罗婢啥的也就算了。 毕竟威胁不到正妻之位。 可要是公主下嫁。 她堂堂国公之女,还能当个妾吗? 这让她很不爽。 “这骊山里有驻军,能狩猎的猎户很少,暂时也都没有空。” 她这等于将林南彻底回绝了。 只是,她这小心机在林南的面前过于稚嫩。 第七十章 意想不到的好处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 不想当主母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棠棠很有想法,不想有比她更强的女人出现,可惜对林南来说,她固然的确很好,可就是太小了。 “毛都没长齐,脑袋里咋就有那么多想法了?” 一个脑瓜儿崩直接落在棠棠头上,顿时让她捂着脑袋,又羞又怒! “你无耻。” 她脸红到耳根,就连脖颈也变得绯红,最终狠狠踩了林南一脚,直接跑到旁边,在冰鉴里挑瓜果吃。 偶尔还是不是的盯林南两眼,脸上若有若无浮现一模哀愁。 好在林南很清楚,这小丫头实际上心很大,不会因为这点事真生气,这股哀愁劲绝对是装的,甚至有些用力过猛。 倒是想到昨晚的事,无奈的揉了揉额头。 “这小丫头总学那些侍女往我床上爬,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可以说,棠棠比他还心急! 而接触的时间久了,在漆黑的夜里说过很多的话,他也能够开始理解,为什么大唐要求女孩那么早就嫁人。 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溺婴! 在混乱的年代,婴儿成活率本身很低。 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格外严重,若生了女儿,根本得不到重视,许多家庭会直接溺死。 这种陋习,哪怕到了后世,也会偶尔听闻。 也是人们避免混乱,不想女婴成年后,白白在这人世间受苦,成为蛮夷玩物,才会常见这种惨事。 这种问题,持续了可不止一两百年,甚至溺杀女婴已经成了部分地区的习俗。 若不加以遏制,这将会成为异常灾难。 应对的办法,也有些简单粗暴。 “官府下令早婚,目的是为了降低百姓的养娃成本,减少溺死女婴的概率。” “但在民间,还有童养媳这种事,并且还很多的,只是为了能让女孩活下去。” “还好,我的庄园内并没有这种现象。” 林南还是蛮感慨的,认为这都是穷与弱惹出来的问题。 这种早婚,也衍生出了唐人以胖为美审美观。 若深思,其实理由很残酷。 那就是女孩十三岁嫁人后,瘦弱的生子时往往会死! 反观胖些的女孩,即便年纪小,也容易安全生育下来。 久而久之,唐初这种瘦为美的风尚,逐渐演变成了胖为美。 当然,这其中可能还有更复杂的原因,比如跟武则天当了皇帝有关。 可惜他还没见到武则天,也没有研究过,暂时只能看到这些。 “若有机会,一定要改变这种状况。” 他还年轻,觉得有机会,可以极力的避免这种人间悲剧的发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哪怕今生只是名普通百姓,也真心希望这个民族过的更好。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在朝堂。 “希望李二不会让我失望。” 林南喃喃自语,很快忘了这事,选择继续蹂躏棠棠的小脸。 小丫头的脸永远白嫩细腻,手感简直好到爆炸。 每天欺负欺负这小丫头,更会觉得浑身舒爽。 再瞅眼身边身材惹火的菩萨蛮,更觉得神清气爽。 “可惜,即便一巴掌拍在丽娅的屁gu上,她还是无动于衷。” “这种木头人,即便长得再好看,也缺少情趣。” 林南觉得必须给予足够的教化才行。 佛经那个东西,没必要遵行。 很快,长孙棠棠最终无法忍受,逃离魔掌,将折成了纸飞机的报纸扔了过来,开始转移话题。 “你办的半月报,在长安彻底火了!” “你更是彻底出名,引得无数士子尊崇,茶余饭后称呼你为老师,觉得从报纸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林南顿时表情玩味。 报纸在这个时代,绝对的划时代产品。 即便当成奢侈品做,依旧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只是,他没想到威力竟然这么大。 不过,若是那群二三十岁的士子,知晓他们口口声声喊得老师是位十三岁的少年郎,将会怎么想? 他做的,也让长孙棠棠有所不解。 “你在长安已经拥有了极高的声望,可为何不用真名?” “这种名望,已经足够你去迎娶公主了。” 林南听到这,顿时愣住了。 报纸只他当初想用来赚钱的工具,只是没想到最终发现自己有印钞机,也就没怎么注意了。 可现在,那报纸竟然给他带来了这么巨大的福利? 第七十一章 书圣真传 在大唐生活了这么多年,林南终于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听着汤泉宫传来的钟声,根本无法安心睡眠,心都也跟着钟声飘到汤泉宫内,想象着襄城与汝南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有懒床。 但很快,他就想起那道高挑的身影。 “那位郭尚宫,一定是起了。” 他有些念念不忘。 熟女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 “这段时间研究追公主研究的有些多。” “搞的我越发像唐人了。” “晨钟暮鼓,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强制性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林南微微摇头。 完全搞不清楚汤泉宫的钟怎么锻造的,声音过于洪亮,隔了这么远的距离,听的都如此清晰。 据说长安城的晨钟暮鼓,敲击起来更是气象浑厚,伴随着朝阳与落日,异常壮阔,充分彰显了这个时代的独特文明。 可惜,林南没有半点兴趣。 虽说城南十六坊皆入他手,他已堪称巨富。 然而终究只是投资罢了,根本不过去。 况且…… 长安并不适合居住,他更喜欢骊山的气候,以及那邻家公主。 “签到。” 被强迫起床的不爽,终究还是被他压了下去。 他很想知道,清晨签到是种怎样的感觉。 【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获得书圣真传。】 林南闭目,感受到大量的信息涌入脑海,化作烙印,逐步改善他的用笔习惯。 书圣,便是王羲之! 无论唐宋元明,亦或者是后世。 王羲之在书法界的地位,坚挺到任何人都无法动摇! 如今,他签到出的书圣真传,更是让他的书法瞬间登峰造极,书圣在世。 握笔的那一刹,更是觉得自己曾在无数个日夜揣摩笔势,送走黄昏,迎来黎明,不知用坏了多少毛笔,洗笔变成墨池! “这种感觉,太爽了!” 书圣真传,可不仅仅是书写的好看了,更多的是气质的脱变。 就与钢琴家弹奏多年,气质与众不同一样,练字也有同样的效果。 可以说,他现在无论站在那里,光凭这股简淡玄远的气质,就足以鹤立鸡群,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书法在初唐,绝对是地位超然的。” “也只有在两晋南北朝,以及隋唐这段时间内,出过真正的,可以名留千古的书法名家!” “到了宋元明清时,后世能记住的大书法家,反而少了。” “一切的根源,可能跟这个时代过于重视,许多士族子弟一辈子都在练字有关。” 他得到书圣真传,也更加理解这个时代。 许多人,真的是将一件最普通的事,做到死去,做到极致! 甚至,他的后人会继续做这件事,祖祖辈辈。 这种轴到不行的精神,经历了无数代人的脱变,到了唐时,终于迎来了爆发!形成无比璀璨的文化。 倭人的匠人精神,应该就是这种世代相传的行为,延续到了后世。 可惜即便后世的匠人精神很强,但跟大唐一比,终究是小巫见大巫。 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 对此,林南也说不上这究竟是好是坏,只能说这些人当真值得敬佩。 “学问在这个时代无比珍贵,被各大士族高束楼阁之内,非族人不可轻传。” “这种垄断,已经让许多真正好的文化以及技术,逐渐丢失。” “就书法而言,模仿见效最快,可有多少人,能见过王羲之的真迹?” 好在,王羲之的的一切字,都在他的脑海。 林南提笔,铺好纸墨,洋洋洒洒写下兰亭序集。 可以说,这幅字与真迹相比,有八分相似! 甚至偶尔几字,更有超越。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很快,他就彻底明白了。 “我的确明悟了王羲之当年心境,然而用的纸笔墨则完全不同!” “兰亭集序用的是蚕茧纸,而我用的是宣纸。” “王羲之用的是鼠须笔,而我用的却是狼毫笔。” “至于墨,与当日的也多有不同,我的墨质量更好。” 最终,林南换了笔墨纸,再写一篇,感觉彻底对了! 洋洋洒洒三百二十四字,一气呵成。 吹干墨迹,林南仔细端详,觉得这篇与真迹绝对相差无二,甚至其中一两字,笔势更妙。 “绝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不够旧,不能当真迹去卖。” 虽有遗憾,但这完全不是没有办法。 后世可是有许多的做旧手段,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这一点都不难。 甚至,他记得有位做瓷的匠人,仿制了一批珐琅碗,以假乱真,被拍卖上了几千万的价格。 搞得明明是在幕后做仿古的,硬生生被推到了台前。 林南最终亲自动手做旧,毁坏了十多张后,终于有个像的了。 瞅着这幅字,林南觉得完全可以挂起来唬人了。 但最后,他还是郑重卷了起来,派人前往汤泉宫。 “襄城公主最好字画,拿去送给她评价评价。” 第七十二章 这是真迹? 汤泉宫坐落于骊山山脉上,阳光照耀在明黄色的宫墙上,远远观望璀璨耀眼,如同天上宫阙。 穿过整齐无比的松柏林,靠近宫墙便会发现,那并非是黄土夯过后的颜色。 而是涂刷整齐的染料,是一种独属于皇家的明黄色,泛着金色光芒。 沿袭前隋规制,明黄为皇家独享,当然皇家寺庙也可应用。 只是到了后世,江南的许多寺庙外围,都涂刷成这种颜色。 当然,宫中最普遍的色调,便是黄、红、白。 这些颜色源自天然燃料,显得很高级。 至于红、青、蓝三色,则王府官宦人家可用。 这种颜色等级制度,因为染料稀有程度,就这么被简单粗暴的制定了下来。 汤泉宫内,颜色也变得更加丰富,偶尔见两三彩绘,点缀其间,恰到好处。 这才过了半月,汤泉宫便已经被修缮的相当规整,颇具气派。 襄城坐在亭阁中,挥舞着扇子,想扇走心中烦闷。 “林郞的诗,长安早已人尽皆知,可他究竟是何意,至今未向父皇请求赐婚。” 她很心急。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一眼瞧上了,便可以走个流程结婚了。 而能互相有所接触,更是相当难得。 毕竟盲婚还是最普遍的。 只有在揭开盖头的那一刻,才知晓究竟是美是丑! 这段日子,那首诗她已经不知抄写了多少遍。 但终究越写越乱,多次恨不得飞出这汤泉宫,与林南在这骊山间幽会。 可惜,郭紫雯看管的过于严厉。 这位尚宫,很注重礼教,并非是因为她古板刻薄,而是襄城与林南万一真出了什么事,皇室会拿她下罪。 襄城倒也怪不得她。 可再想到汝南登上林家的庄园,求得那首不错的诗后,她已经无法淡定。 脑海中甚至多次滋生跟林南私奔的想法,很难沉住气。 “只有嫁给林郞,才能脱离皇宫这片苦海。” “我情愿呆在小门小户中相夫教子,也不想在那深宫大院。” 她的心很不宁,字也变得杂乱。 直到郭紫雯来此,送上一卷字。 同时也带来了林南的邀约。 “新丰侯邀公主明日去骊山打猎。” “真的!” 襄城差点没蹦起来,顿时觉得欢快无比,脑袋想的全是林南的身影。 同时,她也望向那装裱精致的纸卷。 “这是他送我的吗?” “是。” 襄城满心欢喜的打开,在当看到上面的字后,逐渐长大了嘴巴。 “这……这是……” “兰亭集序!” 她掩住嘴巴,不由惊呼了出来。 兰亭序从晋之后,便被世人奉为天下第一行书。 在南朝粱时,世人更是争先模仿王羲之的笔迹,直接推崇这位书法大家为“书圣”! 可以说,无论在朝堂亦或者民间,如今已皆推崇王羲之的书法,临摹不断。 而其中,以她的父皇李世民最为推崇,甚至到了痴迷地步。 这幅字让襄城多番揣摩,心底疑惑也越来越重。 她拥有很好的文化素养,可辨别真假这种事上,她并不精通。 只是纯粹觉得这幅字有这岁月痕迹,而且每一个字都是那么好,堪称模板。 “这是真迹?” “可惜我目光浅薄,但若是父皇看了,断然能分别真假。” 说到这,她的目光逐渐变得更亮。 “若是真的,并将此字献给父皇……” “那我与林郞的事,就成了。” 襄城已经迫不及待,急忙派人将这幅《兰亭集序》装好,火速送往太极宫。 未到正午,这幅字便已落在李世民的案头。 或许昨夜有些劳累,此时的李世民刚醒不久,天下依旧安稳,并没有什么令人糟心的事。 别以为这年代的皇帝很忙。 虽说他管辖着诺大土地,但在册人口不过千万人,哪里会有太多的事儿? 除了每月初一十五固定的大朝会,以及偶尔爆发战争、灾难需要追会商讨外。 其余时间,其实并不忙。 对李世民而言,权力斗争绝对比干正事花费的时间要多的多! 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理,朝堂基本稳固。 甚至能让他有心情宠幸嫔妃。 最近这段时间内,可是有三名妃子怀孕! 他觉得那些皇子都废了,想要练些小号。 以求出个林南这般的妖孽。 “也不知道朕的便宜儿子咋样了。” 最令他在意的,终究还是林南。 随意喝了口降暑的凉茶,便看到桌子上的那幅字。 “这就是襄城送来的王羲之字帖?” 这个时代人对王羲之都很痴迷,他更是尤其喜欢,迫不及待的打开。 很快,他便瞳孔紧缩,双目圆瞪。 “这是……” “王羲之的真迹?” 第七十三章 共赏 李世民爱好字画,特别是收藏王羲之的字。 这在士族中,是一件相当高雅,值得炫耀的事。 可以说,王羲之留下的字帖,没有人比他收罗的更多! 原因也很简单,他的字并不好看,故而一直在模仿王羲之的字。 否则字丑的不行,有损身为皇帝的威严。 当然,目前他还用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用写字最好看的,比如褚遂良。 这位后世知名的大书法家,以及欧阳询,可以说是他的御用笔杆子,让写啥就得写啥。 当然,阎立本这后世着名的大画家,更是让画啥就画啥的那种。 论用人,李世民很在行。 “把擅长王羲之字的官员都喊来,让他们观摩观摩。” “特别褚遂良那小子,对书法研究的很透彻,帮朕排除了许多赝品,必须喊来。” 李世民搓着手,相当兴奋。 兰亭集序,这可是无数人都想要收藏的绝世珍品啊! 谁要是能得到,足以炫耀一辈子了。 身为帝王,他更是眼馋许久了,如今竟然落在自己手里。 这幅字,他看不出是假的。 “襄城当真给朕一场大惊喜。” “据说还是林南送去的。” 李世民心里痒痒,耐住了回骊山的冲动。 “林南的字随朕,并没有太好看,对书法的研究也不透彻,不可能知道这字是真是假。” “还得请专业的坚定才行。” 没过多久,擅长字画鉴定的臣子,便都相继放下手中的活儿,相继跑到宫中,观摩这幅字。 兰亭集序,哪怕对于这些高官而言,也是存在传说中的东西,谁不想亲眼一观。 最近屡次三番的萧瑀,更是忍不住跑了过来。 他也喜好书法,对于这幅大名鼎鼎的字,更是好奇无比,彻底被吸引了过来。 主要是那些官员鉴赏后,都觉得是真的! 当看到通篇遒媚飘逸,字字精妙,点画犹如舞蹈,似有神人相助而成的作品的,这位老国公的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生怕弄坏了。 “真的!” “除了书圣,没有人能写出这等好字!” “一笔一划都蕴含着满满的精气神,妙到极致。” 萧瑀都快趴在字上,仔细研究。 李世民听得更加畅快,臣子们都说这是真迹,那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他看到也很像是真的。 萧瑀看了许久,方才道:“臣听闻此幅兰亭序真迹,藏于越州辩才和尚手里,不知陛下何处得来的?” “襄城公主送来的。” 李世民也大方。 兰亭序真迹究竟在哪,众说纷纭,没有清楚那个是真的。 至于辩才和尚,他也听闻过,更是派人前去换取过。 可结果都遭到拒绝。 “朕也听闻真迹一直被书圣的七世孙王法极收藏,奉为家传瑰宝。” “只可惜那个后人不成器,当了和尚,称为智永僧,收个徒弟叫辫才,死后将这兰亭集序传给了辩才和尚。” “但朕派人询问辩才,他却说没有,也不知是否欺瞒了朕。” “而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幅字在朕的手上。” 李世民很兴奋,这么多的大臣都说是真的,那十有八九就是真的了。 现在,也就差褚遂良一人了! 这位自幼侵yin书法,简直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 很快,这位赫赫有名的大书法家便来到殿内,当看到诸多大佬后,更是吓了褚遂良一跳。 褚遂良刚满三十,这位未来的大唐宰相,眼下还是个小透明,在众官员面前更是低着头,相当低调。 他长得又矮又瘦,对李世民忠心耿耿,李世民曾觉得这种亲附如同飞鸟依人般。 没错,小鸟依人这个成语,正是源自这位。 若是林南听到了,怕是会觉得有些过于毁坏三观了。 谁能想到,这个后世多用于形容女人的词汇,起源竟是胡子拉碴的大男人…… 恐怕会让他再也无法直视褚遂良。 当然,目前他还觉得,哪怕褚遂良都是朝中大佬,也压根攀不上关系。 “登善来的正好,快帮朕看看这字究竟是真是假。” 李世民满眼热切,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知晓结果。 褚遂良行礼后,便低头仔细观看,众人顿时安静的不行。 虽说这位只是个小官,但专业水平够硬,跟李淳风、阎立本相似,都是难得的人才,专业领域内很受信赖。 “咦?” 这声轻咦,顿时惊动了满朝官员。 “这字臣以为,绝对是书圣亲笔所书。” “即便再怎么模仿,也写不出这等筋骨。” “可是这纸,却有些不对。” 第七十四章 泰斗背书 当褚遂良开口,整座大殿内都没了声音。 位高权重者,也都很信服权威人士。 在王羲之字帖上,褚遂良自然很权威。 “这纸是蚕茧纸,没有问题,有什么不对?” 李世民有些不明白褚遂良的话。 字没有问题,纸却不对。 这啥意思? 来这的官员们,也都懵了。 只听褚遂良道:“晋朝的蚕茧纸,制作工艺没有现在精致,所以在纸张上多少能查看到粗糙的痕迹。” “可眼下这蚕茧纸,不算粗糙,相对晋时更加缜密,纸面瑕疵很少,更像是金陵城所产的上等蚕茧纸。” 众人听此,再仔细观察,果然发现了许多端详,不由感慨诸遂良的眼力,深觉说的相当有道理。 李世民更是趴下去观察,又命人相继拿出几份晋朝蚕茧纸作品对比。 “果真如此啊!” “这小小的细节,当真很难令人察觉到。” 李世民很感慨,看向这幅兰亭集序,神色纠结。 “这么说,这幅字是假的?今人仿造的?” 萧瑀顿时眉毛一横。 “当今世人,若有能写出这等好字的人,早就声名远播,哪怕欧阳询、虞世南两位书法泰斗,也根本比不上。” “只需要随意创作,就足矣成为绝世珍宝,完全没有必要再做旧这兰亭集序。” “单凭蚕茧纸,也未必能说明问题。” “说不准是当年选了最精品的纸张,才会有这等效果。” 萧瑀见识很广,这番言论引得众人纷纷信服。 觉得说的相当有道理。 “能写出这等字的人,完全没必要伪造。” “对,这字可不像是假的。” “哪怕欧阳询与虞世南来了,也会对此字钦佩不已。” “我见过许多兰亭序的碑帖,文字皆不如这版,我也认为这是真的。” “也许就是当年选用了最好的纸。” 许多臣子不服,当场争论了起来。 这说的褚遂良都有些疑惑,遭受了很大的压力。 在李世民的目光下,他也只能开口。 “其实臣觉得,这字就是真的,没有人能写的出书圣的精神气韵,也就是从纸张看出些端倪,觉得有些问题。” “至于究竟是真是假,臣无法判断。” 这个时候,就连专业人才褚遂良,也有些不敢判断了。 按理说,这种古字帖,他只需要打眼一瞧,就知真假。 但这幅字写的实在是太好了。 恐怕天下间也只有王羲之能写出这等字来。 所以才让他无比纠结,不敢说是假的,更不敢说是真的。 简直就是一谜团。 李世民看着这幅字帖,顿时有些苦笑不得。 “还真的是给朕找麻烦啊。” “无论蚕茧纸、麻黄纸、宣纸等,终究只是载体,关键的还是字啊!” “不管怎么说,这字绝对是天下无双,一笔一划都值得仔细研究,通篇字字皆是典范!” “这字帖,朕收藏了。” 虽然不知真假,但李世民依旧喜欢上面的字。 只是没过多久,这兰亭集序的事传到了欧阳询与虞世南的耳中。 这两位书法宗师彻底按捺不住,进宫观赏。 最终,两位书法泰斗结论竟出奇的一致。 “这就是真的!就是王羲之的字。” 这两人几乎一口咬定。 “我们对王羲之的字研究了一辈子,怎么可能不了解。” “我们的字与这一比,简直如若云泥之别。” “真的,绝对是真的!” 两位书法泰斗彻底作证,哪怕褚遂良,也没办法拒绝了。 他固然鉴定书法上很有门道。 可欧阳询与虞世南,都是他的老师啊! 他怎么会说自己的老师是错的? 有的两位泰斗的背书,李世民顿时开心了,亲自将将这字帖装裱起来,相当珍视。 “朕就觉得这是真的!” “这等大喜事,怎么可能不同大家分享分享?” “今晚宫中宴会,一起观赏这兰亭集序,百官都来,都来。” 李世民开心的不行,准备大操大办,彻底炫耀一般,以此当做政治资本。 也是明确告诉所有人。 朕连书圣兰亭集序的真迹都能得到。 你们谁人还敢说朕的品德不行。 此时在庄园准备狩猎的林南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第七十五章 惊动长安 爆了! 彻底爆了! 长安上至百官九卿,下至走卒贩夫,都知晓了一件大事。 数百年内引起无数传说的《兰亭集序》真迹,被皇帝李世民收藏了。 这绝对是一件震惊天下的大喜事。 百官甚至为此庆祝,争相临摹字帖,并将其奉为珍宝。 可以说,这篇字帖对这个民族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李世民能得到,便足以证明他的品德到位,才配拥有这幅真迹。 这种文学盛况,连带这不识字的百姓都争相夸赞,盖过了李世民篡位登基的事情。 正在收集长安消息,准备出新版半月报的林南,在得知这些情况后,脸色逐渐变得诡异起来。 “兰亭集序真迹咋就出现了?” “这时间也不对啊,不是应该在辩才和尚手中吗?” 为了这幅真迹,他也动用了一些商团,想要获得。 至于怎么从辩机和尚手中获得,他暂时还没有头绪。 可现在,真迹就突然被皇帝得到了,甚至被议论成了文学盛况。 就…… 挺突然的。 “是真的没错了,欧阳询与虞世南两位书法泰斗都已认证,文武百官更是对真迹赞不绝口,天下士子无不称赞,希望能够入朝为官,有机会见这真迹一面。” “就连平康坊的花魁们,都开始围绕兰亭序搞事,推出了书法展以及兰亭胭脂香等等。” 棠棠双目发亮,很是向往。 “若是我有幸见一眼《兰亭序》的真迹,那该有多好啊!” 这个时代,就没有人不想见这幅字的。 这就跟后世人,都想亲眼见见《清明上河图》,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文化稀缺的年代,人们对《兰亭序》的向往,异常夸张! 甚至许多士子到了疯狂的地步。 那些消息中,就有许多士子散尽家财,只为了瞧《兰亭序》一眼的事情。 他搞不懂这些人究竟怎么了,脑子都抽了吗? 连钱都不要了? 至于这棠棠虽小,也依旧无比热衷。 “等我娶了襄城公主,让她带你进宫随便看。” 但他很快就察觉出一些问题。 “你一个小孩子,那么关注平康坊干啥?” “那不是你该关注的地方。” 棠棠顿时吐了吐舌头。 “那些花魁姐姐们都很好看啊。” 林南一把将棠棠的脑袋摁住。 “风月女子,有什么值得欣赏的。” 他这话说的大气凛然,内心却在琢磨,什么时候前往平康坊见识一番。 那里可是男人们的天堂啊! 据说天下女子皆有,甚至就连西域、大食、天竺等地的女子。 只要敢想,就没有弄不到的女子。 林南念此,内心不由吐糟。 “这刚刚安定的年岁,商业没咋繁荣,倒是这人口贩卖以及皮肉生意却是好到有些过分的地步。” “也是,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吗……” 林南也谈不上好坏,大唐不禁止这些青楼楚馆,加上许多百姓都没活路,做这种事情的最多。 可以说,满天下最繁华的地方是长安…… 咳咳,现在还不是,最繁华的应该是天下之中,洛阳。 但要说满天下最繁华的地方是平康坊,那绝对没有半点毛病! 哪怕炙热的夏日,平康坊中的诸妓哪怕只是慵懒的靠在榻上,都有无数人争相去献殷勤。 “这么想想,咋跟后世的交际花很像?” 林南摇头,不去多想,毕竟眼下这身体的年岁太小了,会把自己给搞坏了。 以后潇洒的日子,多的是! 况且,前世他什么花花绿绿没见过,这平康坊又有什么好看的。 他只能如此自我安慰,强行压制住好奇心。 等回神时,发现棠棠都快贴到他的脸上了,盯着他的眼睛,神色兴奋。 “你是不是也想去瞧瞧?要不我们一起过去?” 林南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 带个小丫头逛青楼?成何体统。 要去…… 也是自己一个人去! “你课业做完了吗?先干正事。” “这报纸必须给编好了。” 可惜,目前没有合适的人来做这件事,也只能他亲力亲为。 好在半月一报,篇幅也没多长,完全照应的过来。 这回的刻板他准备亲自动手,给购买报纸的士子们一个惊喜。 毕竟得到了书圣真传,他很想好好的嘚瑟下,不能埋没了这才华。 “这篇报纸一出,恐怕士子们都会彻底沸腾吧。” “文章变得不重要,字才是关键。” “正好用王羲之的笔法,对应这长安传的沸沸扬扬的《兰亭集序》,很是般配。” “搞的我都犹豫,要不要随便来首《兰亭序》的小曲儿。” 他忍不住哼哼了起来,对与棠棠而言,旋律古怪,却出奇的好听。 再看林南的字,当真好的不得了。 “你这字跟书圣相比,也相差无几啊。” 她吃惊的长大了嘴巴,目光中充满错愕。 “那是,也不看看谁写的。” 林南浑然忘了前段时间字还跟狗爬的似的。 写着写着,他忍不住问了句。 “对了,圣人是怎么得到这《兰亭集序》的?”他已经入乡随俗,习惯了这里臭不要脸的皇帝们,喜欢百姓称赞他们为圣人。 好事没干多少,毛病倒是不少。 没骂昏君就不错了,还好意思叫圣人…… 林南心底暗自吐糟着。 想来寻常的百姓,大概也是这种想法。 他的心情很好,但在听闻棠棠的回答后,却彻底好不起来了。 “襄城公主送的。” 林南的毛笔瞬间掉在了纸上,晕开的墨吞掉了笔迹。 “襄城公主?” “襄城!” 第七十六章 半屋子的《兰亭序》 雪白的宣纸上,毛笔横卧,墨迹逐渐晕开,吞掉了许多文字。 林南坐在椅子上,久久无法平静。 当棠棠告诉他跟襄城有关后,他就已经清楚了。 那传遍长安的《兰亭集序》,哪里是什么真迹? 分明就是他那天心血来潮,彻底仿制出来的。 书圣真传,可是让他对兰亭集序的每一个字,都无比了解。 那副字帖,绝对是登峰造极的地步。 哪怕王羲之活过来,将他的真帖摆在一起,都怕认不出究竟哪个是他写的。 “这幺蛾子大了!” 林南满脸苦涩,一时间想不到有什么好的办法解释。 “这误会的有些严重,影响太大了,长安人都觉得这帖子是真的。” “可分明就是我做的赝品。” 他跑到自己的书房,里面横着的,挂着的,随意仍在角落的《兰亭集序》,还有很多! 有的已经做了旧,有的墨迹刚干,有的只写了寥寥几字。 蚕茧纸这种纸张虽然昂贵,但他用宣纸,可以换很多。 这种廉价的宣纸,一沓换一沓蚕茧纸,卖纸的铺子还会觉得赚翻了。 他坐在书房中,想了许久,最终叹息了声。 “还是不要拆穿的好。” “那对我来说,没有半点好处。” “就是应该把《兰亭序》的真迹弄到我的手里,收藏保存,无论花费多少钱财。” 林南暗暗做了决定,让这个秘密永远留在这! 就让那自己写的,继续误以为是真迹就好了。 林南站起身来,却突然发现便宜老爹竟突然在他的书房里,此时相对宽厚的背影展现在他的面前,目光仔细端详着墙上挂着的字帖。 又一版的《兰亭集序》。 “来了多久了?” 林南觉得自己发呆的有些久,竟然连有人进屋了都不知晓。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便宜老爹,正在字帖面前发呆,双眼空洞,甚至手掌都在轻微的颤抖着。 李世民原本很开心的。 自从有了《兰亭序》真迹后,那些官员士子们说话都变好听了,变着花样讨好他,只为了能见到那《兰亭序》一眼。 他也突然发现,原来当皇帝竟然是一件这么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 那些读书人,夸人那叫一个绝,不带重样的。 就连政务上,都因此变得更加顺畅,他这位皇帝的威望变得更高,就连被关在宫中的太上皇都没人关注了,全都捉摸着看上真迹一眼。 只需一眼,就能在文人间,吹嘘一辈子了! 若是有幸能够临摹一二,那绝对可以将临摹的字帖,当做传家宝收藏起来。 可以说,因为这字帖,让长安的文教抬头,许多士子不用催促,就甘愿贡献自身力量,争取功劳,得以见这兰亭序一面! 大唐施行了九年的文教成果,竟然不如《兰亭集序》现世的几天! 这很让人觉得讽刺。 原本严肃的长安,此时竟各种文风盛行,商户推出各种相应的活动,希望能够借到这波热度,带来更多的客人。 几乎刹那间,整座长安就变得不一样了,从一座充满武力功勋的城市,变成了文学胜地。 这种变化,就连李世民这个皇帝,一时间都难以接受。 这也让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源自老百姓的力量。 “只是,那令朕无比顺心的《兰亭序》,竟然……” “真的是假的!” 李世民哆嗦的更加厉害了,跟得了脑血栓似的,吓了林南一大跳。 通过这诸多的《兰亭集序》,他已经彻底猜到了真相。 甚至这真相,简直令他头皮发麻,脑壳发昏。 看到林南后,更是仅仅攥住了他的胳膊。 “你送给襄城的《兰亭序》,是假的?” 林南顿时无比警提,做贼心虚的将房门掩住。 “真的,绝对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 李世民凄惨一笑。 真的还用的着这么紧张? 那份所谓的真迹,绝对是假的实锤了。 可笑除了褚遂良察觉到有些不对,竟然所有人都误以为是真的…… 简直了! 李世民不知道该说啥好。 当初得到时有多开心,此时的心情就有多复杂。 “我竟然脑袋抽了妃子都没碰,搂着字帖睡了两天。” 他心里难受的要命。 特别看到这书房里的字帖,竟然有比宫中那幅更加好的! 这另他这位皇帝,很难接受。 林南也有些害怕了,觉得这便宜老爹的状态很不正常。 不就是几幅字帖吗,看到后至于反应这么大吗? “你一个武官,守卫好圣人跟长安就行了,别掺和这些文人的事,你不懂。” “我……” 李世民的话顿时被噎住了,差点一口老血喷出去。 第七十七章 老林你这字写得不行啊! “我是不懂啊!” 李世民有些颓废,整个人到现在都很迷糊。 他死活都想不明白,怎么从林南这里出去的,咋就成了真迹。 甚至连欧阳询以及虞世南,这两位新一代的书法大佬,竟然全都认错了。 以至于,现在全天下人,都以为他收藏的那副,是真的! 甚至因为那幅假帖,硬是搞到常年半死不活的文化教育,彻底复苏了。 他坐在椅子上,狠狠的灌了口茶。 “这些都是你写的?” “随便练练。”林南支支吾吾,觉得这事搞得有些大。 “给做旧了弄啥嘞?” “好玩呗。” “你送给襄城,没告诉她是假的?” “谁能想到……”林南顿时反应了过来:“真的,那字帖绝对是真的。” 这个时候,哪怕死了都不能承认,那字帖是假的! 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了。 毕竟全天下人都以为是真的。 不是真的那绝对就是在啪啪打李二的脸。 大不了,以后给真迹弄到手,从此不见世人罢了。 李世民长叹一声,原本觉得自己最近朝堂治理的不错,特别有了这《兰亭序》,弄得他相当开心。 但现在得知了真相,只觉得头皮发麻。 “有机会,再把真迹弄到手吧。” “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李世民不怕丢脸,丢也是丢百官与两位书法泰斗的脸。 他完全可以不承责任,就如同当年明明打了败仗,但就是不承认,反而说是大胜,一切都在计划中般。 但只要自己永远不说,谁知道当年自己打的那么惨? 史书更不敢记载下去! 这《兰亭序》的事,不也一样? “就这样吧,翻篇了。” 他自我催眠,认为那篇就是真的。 “你这字已经登峰造极,深得王羲之书法精髓,不愧是我的儿子。” 李世民抓着林南的字,认真端详,顿时惊为天人。 他的一生都在模仿王羲之的字,书房收集着大量的王羲之手笔。 他认为,天下间就没有比王羲之的字再好看的! 甚至可以说,他更算得上王羲之的小迷弟。 事实上,历史上王羲之能这么出名,跟他李世民极力推崇,有着极大的关系。 若没有皇帝背书,王羲之很难达到书圣的成就。 就比如三国时的钟繇,推动了楷书的发展,被称之为“楷书鼻祖”,影响了近两千年的华夏文字。 如今,许多有才学之人,认为王羲之且在他的身后,两人并称“钟王”。 可有后世多少人知道这位魏时三公? 林南瞅着便宜老爹臭屁样,心底腻歪。 “我字写的好,分明是系统给力,可这都能让你扯上关系,竟给自己脸上填光。” “算了,老林就好面子,喜欢嘚瑟,随他去吧。” 他暗自嘀咕,给便宜老爹起了外号,觉得这样叫起来更舒服。 李世民没听清林南嘀咕什么,只觉得看到这些字后,手痒难耐,提笔临摹,洋洋洒洒数十字跃然纸上,而后举起端详,悠然自得。 “好儿子,你快看看为父这字如何,是不是颇有书圣风骨。” 林南一瞧,眼皮直跳。 好嘛……还书圣风骨。 别给老王的脸上抹黑了! 也就光有形,而没有神。 且在字彼此间的布局上很洒脱,略微显得有些乱。 “我觉得,老林你这字在当兵的里,算是最好的。” 他多少恭维了句。 这却听得李世民眼皮子直抽搭。 什么老林? 这年头民间的儿子对父亲都这称呼? 是林南飘了,还是他李世民提不动刀了。 可再看林南那真诚的眼神,心底隐隐觉得这称呼还不错。 “民间的亲情,可不就是这样吗?” 他自我安慰,接受了这个称呼。 可对林南说他的字不好,他很不赞同! 那些臣子,可都夸赞他笔力浑厚,学王羲之学的很深入。 偏偏这便宜儿子。 再一瞅林南写下的字,顿时觉得算了算了。 谁让这好儿子字写得比自己好呢? 他觉得不能损了当父亲的威严,当即道。 “写字这东西,靠的就是苦练。” “等我练的多了,自然得了精髓,自成一派。” “倒是你,还年轻,未来还很长,不要因字写得好就沾沾自喜,目中无人,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还得多加勤学苦练才行。” 林南听得一脸懵。 他什么时候沾沾自喜了? 刚开始也有就点炫耀罢了。 可现在玩大了,更多的都是惶恐吧。 “分明是老林你很得意吧。” 他给了白眼,暗自吐槽,李世民没有发现,觉得不能被儿子给压下去,得好好争争脸面。 “你光知晓王羲之的字,可知道王羲之学的是卫夫人?” “而卫夫人师承钟繇,钟繇师承蔡文姬。” “蔡文姬则继承了家学,起源与他的父亲蔡邕。” “你没事,可以再多学学这些人的字。” 林南听得有些错愕。 王羲之跟蔡文姬,还有这关系? 他的脑海里,更是想象出摇摇车的画面。 “不要欺负我,我会把你弄哭的呦。”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脸色古怪,觉得游戏那东西害人不浅。 蔡文姬,明明就是史上的大才女! 第七十八章 败家孩子 蔡文姬之名,在这个时代绝对大名鼎鼎,普通百姓都耳熟能详。 相对来说,爱怼人的李清朝在后世,名气都没有蔡文姬在初唐大! 蔡文姬不仅仅诗写的好,书法更绝,关键音乐素养更是高到没边,对两晋隋唐都有深深的影响。 最重要的,还是绝对的大美人! 就连曹操年轻时,都幻想着娶其为妻。 文姬归汉,更是百姓口口相传的故事。 林南从仆人口中也听过许多,更有许多乐曲在唱着蔡文姬的故事,旋律确实很好。 对蔡文姬,他同样神交已久,惊叹其才华绝伦,又感慨她命运多艰。 “也许只有在汉末那艰苦的环境下,才会出现这种惊艳绝伦的才女。” “只有乱世,才更容易出现文学大师啊!” “这个民族的人民在极寒交迫中挣扎求存,却在精神上得到升华超脱共鸣。” “那些流传千古的作品,同样是在警醒后人,莫要走了前人老路。” 只是蔡文姬而已,便让他感受颇多。 同样的大唐,诞生了许多书法家、大画家、大诗人等等诸多大家。 都是几百年乱世沉淀下来,在太平年岁中迸发出的精彩。 “我固然身份独特,可于大唐而言,依旧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很难影响到国家大事,但我却可做催化剂,激发唐人本身存在的豪迈与浪漫!” “我更愿成为点点星火,彻底点燃沉浸许久的文化干柴,最终化作灼热无比的漫天火焰。” “可惜,长安的文化虽然因为这场意外,彻底复苏,迸发出顽强且浑厚的底蕴。” “但大唐依旧有地方作乱,版图还不够大,物产依旧不够丰富!” 林南看向便宜老爹,眼中隐隐有些钦佩。 这一切,都需要便宜老爹这样的普通士卒们,披荆斩棘,用无数性命铸就强悍与稳固的大一统。 李世民瞧见了他眼中发亮,不由觉得十分荣耀,认为林南听进去了他的话。 当爹的,不就喜欢儿子这种崇拜的目光吗? 他嘚瑟的想着,身子都飘了几分,对林南越看越舒服,很迷恋这种民间的亲情。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身份。” “在天家权力倾轧,父子反目,兄弟成仇,朕与他还是保留着这分美好吧。” 李世民想到已经被软禁起的李渊,心中很是感慨。 他们父子二人若是生在寻常人家,恐怕不至于有今日吧。 这种遗憾,被他全部放在林南身上,令他更加上心。 “既然不能让他入朝为官,那就倾尽全力,助他诗书传天下,成为后人千古仰慕的大才子!” 想到此处,李世民握着拳头,心底很兴奋。 觉得林南未来会有前途无量,全都是他的栽培,这是育儿有术。 他绝对是天底下最懂得培育孩子的老爹! 到时候一定要出本书,明确的告诉天下人,究竟该怎样教育孩子! 李世民想的美滋滋的,浑然忘了《兰亭序》的不快。 同时,他也看到林南正在提笔,正在写下新一版报纸的相关。 “西南泸州獠人作乱已久,圣人迁使者前往,传檄而定,獠人献铜鼓等物进贡长安。” 李世民见此,顿时大为惊讶。 泸州獠人作乱平了? 他这个当皇帝的咋都不知道? 还传檄而定,獠人朝贡他,要真能这样,他都感慨自己简直是天下间最牛逼的皇帝了。 “也没听到长安有这消息啊!你咋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南倒是很平静。 “预判。” “预判?” “李二本该派程咬金去平叛的,只是不知道为啥,程咬金没去,只能派其他人。” 李世民顿时哼哼了声。 心想着那莽憨憨还不是贪你的酒,放着战功都不去捞! 简直就离谱。 回头削他二百户封户! 紧跟着,他就听林南肯定道。 “应该用不了五日,捷报就能传回长安,到时候这版报纸刚好发布,能赶波热度,极大增强唐人的荣誉感。” 李世民听得很懵。 他对于热度这词根本没听过,但多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跟林南相处久了,他对那些奇奇怪怪的词汇,早就适应了。 至于荣誉感这种事,他能理解,就跟当兵的打仗打赢了,他去赐爵一样。 但集体荣誉感这事……,他扪心自问,做的的确不够。 覆盖的范围不够广。 “或许朝堂也可以弄这报纸,百官有很多都上书模仿来做,可以用更便宜的麻黄纸,可以做的廉价些,让老百姓都能买的起。” “这样就能让朕与平民更好接触。” 但他很快就觉得想的有些多了。 就算普通人能买得起,也压根看不懂! 而能看懂文字的,哪个不身家巨富?田亩仆人众多? 至于獠人叛乱,他倒也不太在意,很清楚唐人战斗力有多强,平定是早晚的事,只是纯粹觉得林南很胆大,还没确信呢,就敢往出报! 怪不得那些攒了几辈子,掌握着大量财货的士族们,都对这长安半月报趋之若鹜。 上面的内容,别说他们愿意看,就连自己这个皇帝,都相当的喜欢。 “这字里行间有种浓郁的民族荣誉感,更有利于朝堂将天下人凝为一个整体。” “朕看完后,都会产生朕原来这么厉害的错觉。” 李世民压制了许久,方才平息这股强烈的自信,觉得作为皇帝,还是得稳重些。 只是…… 这便宜儿子咋突然整理起文稿,还突然把自己练的书法揉成一团给扔了? 靠! 那可是御笔亲题啊! “多少人求朕赐字都不得,可朕的字到了你这,就这么被糟蹋?” 他突然觉得,这儿子有些败家。 这是病,得治。 第七十九章 火药才是男人的浪漫! 林南压根不知晓,这是当今皇帝的字。 否则,这么有意义的字,怎么也得保留下来。 当然,他曾见过李世民晚年的字,写的很好,颇有王右军的风骨,绝对是中上水平的。 可现在嘛…… 李世民只是喜欢字,还没有沉下心来练字。 常年握刀的手,握笔得适应很长一段时间才行。 李世民最终还是没舍得教育林南。 毕竟,林南实在太有钱了,并且都是他一个人赚的,自然也有挥霍的资本。 “等着吧,好儿子你早晚会求朕给你写字!” “哼哼,到时候朕让你拿一百个字,换朕一个字。” 李世民心里都算计上了。 却见林南依旧在挥舞着毛笔,洋洋洒洒两个大字。 林庄! 这两个字,简单好记,可以命人雕块板子,给挂上去。 李世民则眯起了眼睛:“怎么不叫林府或者林宅。” “林府太高调,林宅太低调。” “也就是这林庄,最为合适。” “可以叫新丰侯府啊!” “过于麻烦。” 林南将笔迹交给下人,他们会处理的很好。 李世民暗自琢磨,回头自己用皇帝名义弄块匾,给这林南写的字替换下去。 同时,他开始关心起林南的终身大事。 “你约了公主狩猎?这是咋想呢?这些公主就没有一个会打猎的。” 林南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巧了,我也不会。” “……” “要不老林你教教我?” 林南眼热,清楚这便宜老爹打猎很在行,可以传授些经验。 “这东西得经常钻林子,才能摸清楚,一时半会儿也教不会你。” “照我看,还不如晚上放烟花。” 说到这,这便宜老爹明显不干正事了,搓着手道:“对了,烟花这东西能给我带走些不,有用。” 林南满脸诡异的看着他,表情很玩味。 “有想好的了?” “咋说话呢?你甭管,有就尽管给我。” 林南隐隐抓住了脉络,顿时有所领悟。 “老林你不会又想去投机,以此升官吧。” “……”李世民无语了,心想着在你心里,我就这形象? 不过还真的不好辩解。 这东西,当真的是他想哪来几天用。 这玩意响亮,很有新意,甚至在往后祭天上,都可当做常例。 至于秦汉规矩啥的,李世民并不在意。 规矩礼法,不就是用来打破的吗? 林南最终道:“自己去火药作坊拿就行,记得别碰火焰,否则会被炸伤。” “还有,你靠烟花投机倒把不中,这个我在行,等我给你弄出个火药来,保证你升官发财跟坐火箭似的。” “火药?火箭?” 李世民摸着下巴,怀疑前者是一种药物。 至于火箭,他很了解,不就是沾染了火焰的羽箭嘛,以前他经常用。 这倒也是学了个新词汇。 “火药做什么的?” “打仗。” “不是治病的?” “当然不是,火药威力很大,你别看长安城那么厚,只要火药量够了,分分钟给炸毁了。” 这顿时吓了李世民一大跳,满脸狐疑。 “这烟花,就是火药做的?” “嗯,但与军用的,不是同一种。” “黑火药我有配方,却没人能做出来,我等李淳风呢,让他带些擅长炼丹的道士,来帮忙搞这个。” 他选择道士,就是因为这群人对爆炸更熟悉,可以从容处理应对。 若是用普通百姓,这些没有半点文化素养的人,很难上手,他害怕把这庄园都给炸到天上去。 到时候,还真的就成天堂了。 至于道士,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高级知识分子,并且是技术性人才,等同于大唐的科学家群体。 只不过技能树点的有些歪,大部分都研究长生不老去了。 少部分被皇族挟持着,用来跟大肆宣扬的佛教打擂台,防止百姓被佛法洗脑,都改变了信仰,那对统治不利。 可以说,道家奉行清静无为,根本打不过佛家。 特别佛家为了宣扬佛法,动用大杀器,利用雕版印刷疯狂印刷菩萨画像,传给信众,入门也没门槛,扩张速度相当快。 可道家…… 门槛高着呢! 李世民听林南所说,也产生了好奇。 “等我回了长安,给你送过来几个道士。” 他把胸脯拍的啪啪响,很是嘚瑟,满脸写满了快夸我。 林南还真的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便宜老爹。 简直没眼看。 有些时候,还特别的幼稚。 只不过对于这便宜老爹又搞来菩萨蛮,又认识阎立本上来看。 恐怕在长安有些门道。 说不准还真的能搞来一些不错的人才。 “挑会炼丹的。” “放心,保证各个都会。” 李世民直拍胸脯,也询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你觉得,究竟是襄城好,还是汝南好?” “郭尚宫最好。” 李世民顿时脸黑了,弄死郭紫雯的心都有了。 “她们两个只能选一个呢?” “小孩子才做选择。” 第八十章 箭术?这东西也没多难 “小孩子才做选择。” “我全都要!” 林南会心一笑,弯弓搭箭,咻的声不知道射到哪里。 准不准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开弓,展现体魄,姿势够帅,怎样都没关系。 就算没射到,他的仆人们,也能告诉公主,射中了! 李世民听到这话,眼皮直跳,觉得这便宜儿子果然如此,相当贪婪,但他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完全可以促成此事。 “还是娶襄城吧,汝南身体不好。” 他提议道,至于林南与汝南之间究竟会发生些什么,他不在意。 这样无论对皇家,还是对林南,都有好处,有名义的是襄城,至于汝南跟这小子再怎么私通,只要没人捅出去,皇家威严就不会有事。 当然,就算传出去,他也不在乎。 只不过目前朝堂形势大好,他不想因为这点事就破坏了皇帝在百姓心目中的口碑。 林南没有回答,觉得男女感情这种事,谁能知道会咋样? 反正尽心尽力的去做就好了,不违背本心就可以。 一箭射出,果然又没有中靶,但林南觉得这姿态很帅,很有风度。 “君子六艺,果然还是很有必要的啊。” 他内心感慨,觉得骑马和射箭这种事,都很体现气质。 可惜,弓箭轨迹难适应,他还是更熟悉枪械的。 李世民完全看不下去了,觉得林南这射术简直辣眼睛。 “你发力的方式完全不对,看好了!” 李世民抓起烈弓,弯腰搭箭,而后瞬间直起身子,弓如满月。 嘭! 伴随着弓弦闷响,羽箭划破空气,正中靶心,箭尾剧烈摇摆。 林南听说过人剑合一,但这一刹,这便宜老爹完全是人弓合一,人与弓融为一体,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流畅自然,并且开弓时好似丝毫不费任何力气。 “可以啊老林,有两下子啊!” 林南好不吝啬赞赏,听得李世民瞬间飘了。 “那是,弓箭这东西我从小就玩,没有个十年练习,到不了这地步。” “来,我教你。” 林南眯着眼睛,从善如流。 这便宜老爹,果然哄两句后干啥都行。 有人教比自己瞎捉摸有用过了。 并且,这种用弓箭的老手,可以将帅气与精准度完美结合,更好的增加了逼格。 于是,在经过两个时辰的训练后,李世民满脸诡异的看着林南。 只见林南完美掌握技巧,箭箭中靶,并且开弓时那种云淡风轻,简直逼格满满。 这有些让李世民怀疑人生。 “你刚刚是不是装的?” “没有人能刚摸弓这么会儿,就练出了这样的本事。” 林南收弓,摸了摸鼻子。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他有武功底子,加上射击底子在,只要掌握了技巧,明白了羽箭在空中的轨迹,练出好箭术丝毫不难。 李世民哼了声,心底很不爽,回想着自己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足足练了十多年才有林南的水平…… 哪怕在军中,在长安十二卫的精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练出好箭法的,几乎没有。 绝大部分都是熟能生巧,日夜不停练出来的! 当然,这种震惊很快就化为了骄傲。 “还不是朕教得好!” 他心底逐渐得意,归功于自身,觉得完全是他教出来的,才能有这样的成绩。 换做别人,肯定不行。 “不愧是朕的好儿子!” 他看林南更觉得顺眼了,频频觉得,这可能就是他遗落在民间的私生子。 这完全继承了他优越的基因。 李世民做了皇帝后,已经逐渐变得有些自负,总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 甚至还教育道:“你这是继承了我优秀血统,才能有这种水平。” “以后每天都练练,这样才能一直有长进。” “明天跟公主好好交流,女人跟马相同,都得哄。” 林南不由竖起大拇指。 “老林你这见解很独特,以后有相好的就带回来,我不会反对,多口人吃饭而已,咱家完全养的起。” 李世民听得眉毛直跳。 听听这都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还相好的就带回来,还养的起? 他想了想自己那庞大的后宫,有些妃子自己都忘了长啥样…… 皇帝嘛,要以天下为重,事情那么多,不记得也正常。 他暗自想着,同时拍了拍林南的肩膀。 “先管好你自己的事。” 这双手上老茧很多很厚,伤疤显眼,虽然看得出近来有所温养,白了不少,但依旧沉稳厚重,不知道这手上死了多少的人。 也很难想象,这怎么看都是军中的汉子,会是当今皇帝。 可真正双手打下江山的人,不都是这样? 林南瞥了瞥嘴角,侧开身子,嫌弃便宜老爹这手有些脏。 “你放心,绝对会给你请回个祖宗供着。” “让你早晚都要向公主请安。” 李世民听得顿时眯起了眼睛。 “她敢!” 第八十一章 相约 哪怕林南起的很早,也不知道便宜老爹终究啥时候走的。 并且,走之前还带走了许多烟花。 “这老林,咋每次走的都这么匆忙,都不告诉声。” “有时候还神神秘秘的,不知道有啥见不得人的。” 林南咧嘴,认为老林这是有情况。 但他也不打算管这事,觉得是便宜老爹的隐私。 当然,更多的是因为懒。 那么大的人了,爱做啥做啥呗。 总不能当儿子一样管着,会起逆反心理的。 “老林竟从来没从家里取过钱,啧啧,挺有骨气的,放着金山都不动。” “嗯,回头琢磨要不要给老林发点月钱。” “家里钱都花不完,也不能给苛待了。” 林南向棠棠嘱咐了句,让她给便宜老爹发月钱,可以多给点,毕竟长安花销可不低。 这听得棠棠直咧嘴。 李世民,她见过! 但压根不敢跟林南摊牌。 也搞不清楚究竟是啥情况。 明明跟林南是父子,又为啥要将亲闺女往儿子身上嫁。 听说遥远的西方蛮夷有这么做的! “也许,那两个闺女是领养的?” 她隐隐觉得,这很有可能,这年代领yang孩子还是很正常的。 至于林南,在她看来绝对是亲生的! 否则就他跟皇帝的态度,要不是亲生的,早就被弄死一百遍了! “还给发月钱。” “陛下那可是富拥天下,差这点月钱吗?” 一时间,她有些犯难了,林南的话不能不听,可究竟要给这位皇帝陛下发多少月钱够花呢? 总不能整个皇宫都帮忙养着吧! “太令人为难了。” 她薅着头发,很抓狂。 再看林南,早已穿着整齐,带着一群仆人,去跟公主相约狩猎去了。 也是绝了! “也不知道把我带去看看。” 她嘟着嘴,很不满,愤怒的在纸上练字。 “大坏蛋,大坏蛋!” 满满一沓子的大坏蛋,最终全被她揉成一团,狠狠的扔到远远的。 林南重重的打了个喷嚏,鼻子有些发痒。 “肯定是襄城公主在念叨我。” “恐怕也早已等不及了吧。” 等到了约好的位置,发现早就有侍卫安置好营地,只不过襄城还没来。 “啧啧,公主就是不一样,这提前布置的真到位。” “倒是打猎也需要化妆这么久,当真有些意外。” 在仔细了解后,他更是瞠目结舌。 “这些士族女子,真的光化妆就要从早晨化到中午?” 他有些懵了。 后世的确有女孩出门前化妆要一个多小时。 可跟大唐的这些贵族女子比起来。 简直弱爆了! 光化妆就要半天,还能做点啥啊。 隐隐约约间,他觉得自己好像曾经听过这类的话。 “应该是只有重要场合,才会这么做吧。” “毕竟这个时代做啥都效率低。” 他微微摇头,并不介意多等些时间。 好在,这并没有等多久,便看到山脚下旗帜招展,浩浩荡荡的公主仪仗不知道惊走了多少林中小兽,大大增加了狩猎难度。 当然,狩猎只是由头。 很快,他就看到襄城一身紫色圆领男装,骑在马上,挂着箭囊,攥着马缰,缓缓而行,英姿飒爽。 “襄城公主这马术可以啊!” 林南很惊讶,随着靠近,更是被襄城的妆容彻底惊到了。 此时她的妆容并没有多么精致,虽然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但看起来像是没有过仔细修饰般。 头发束的也很简单,可哪怕一根木簪,一根扣子,恐怕都是花费了大量时间挑选的,小小的东西都是艺术品。 可能看起来也就是那么回事,可是要仔细研究,里面的学问多了去了。 也只能令人感慨皇室底蕴当真惊人。 再看跟在后面的郭紫雯,可就要简单多了,不加修饰,甚至低着头。 “她在刻意压低自己的气场,怕盖过了襄城的风头。” “虽然坐的很挺拔,马术看起来十分了得,可马却很矮小,丝毫不出风头。” 林南内心感慨。 襄城公主是真正的精致,哪怕狩猎这种活动,都完美展现了皇家仪度。 而郭紫雯,不加修饰,骑着矮马,低着头,但一摇一晃间,依旧无法掩盖住她那强大的气场。 “飒。” 林南不由拊掌,对成熟女性的诱惑力,根本没有办法抵抗。 很快,这浩浩荡荡的队伍,便来到了林南的面前,他也看到了坐在马上的襄城公主。 她看起来,竟然有些紧张? 第八十二章 这两人在演我? 襄城虽然是公主,可在林南的面前,她却有着巨大的压力。 哪怕无比精致的妆容,用上了最美妙的挂饰,也无法掩盖住内心的惶恐。 再她的眼中,面前这位俊朗挺拔的男子,面带温和,注定是无数少女仰慕的存在。 “就连大学问家文中子王通,在看过他编撰的报纸与新诗之后,都大为惊叹。” “认为天下才气,新丰侯独占八斗。” 这是极高的赞誉。 因为王通是真正的学界泰斗。 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靖,都曾受到过他的教诲。 就连后世鼎鼎大名的王勃,都是他的亲孙子。 林南名望太甚,以至于襄城都觉得自己有些配不上。 “我也就只有个好父皇罢了。” 在林南面前,她没有半点属于公主的高高在上,而是紧张的关注着林南的一举一动。 仿佛想将他彻底看穿。 反观郭紫雯见多识广,此时倒是波澜不惊,露出很温暖的笑容,内心素质强大到爆炸。 关注他的,也不止这两人。 虽然宫女与侍卫们,看起来都在尽忠职守,但不乏有很大部分,都在偷偷打量着。 他们很想看看,这位两首诗便盛名长安,传唱天下的才子,究竟长得是那般模样。 在见到林南的容貌后,许多宫女含羞低头。 侍卫们更是觉得盛名之下无虚士,光是这外相,就相当唬人。 “恭迎襄城公主。” 林南嘴上说着,身体却没半点礼仪可言,反而很放肆,走到襄城跟前,近距离打量她的面庞。 “果然很惊艳。” 襄城的容貌,哪怕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初看时惊为天人,再看时沉迷神韵,闭目之后,脑海中便已全都是她的身影。 她美的很自然,很柔和,百看不厌。 甚至会因为时间的发酵,这种美会如同老酒般得到沉淀,注定会有着更加美妙的滋味。 他的赞赏虽然很小声,但却切切实实的落在襄城的耳中。 她的脖颈瞬间变得粉红,呼吸都快要停滞,眼神慌乱闪躲。 “你我私会,若传出去……” 但下一刻,便已被林南攥住了手掌。 “这怎么会是私会?” “分明是公主狩猎时,恰巧遇到我而已。” “只能算作偶遇。” 林南说的冠冕堂皇,打消襄城的顾虑。 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很气派,但胆子小的不行,必须得给抓住了,不能让再羞涩的跑掉了。 郭紫雯见此,原本温暖的笑容瞬间不见了。 眼底深处,更是传来些许错愕。 “他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竟敢当众轻薄公主。” “这还没名分呢!” 她目光扫过,果然发现有些宫女已经按奈不住,想要呵斥。 但遇到她那警告的眼神后,全都低下了头。 郭紫雯觉得相当难受。 “我为啥要帮他压下这种事。” “又没给我半点好处,真的是昏了头了。 她暗地里吐槽着,虽然有些不爽,却不后悔。 甚至,她有些震惊林南的手腕。 “怎么觉得我已经被他完全那捏着死死的?” 她暗自琢磨,突然察觉到有些不对。 “我这是被他利用了?” “他知道我能压下去这里所有的人,所以故意把我当盾牌!” “捏住了我害怕这种事若是传出去,从今往后宫里就没法混了,前程彻底毁了。” “最终,为了我的前程,只能被迫帮他,禁止这种事传出去。” “小小年纪,哪来的这么重的心机。” 郭紫雯咬牙切齿,认为林南没有那么顺眼了,恨的有些牙根痒痒,很想一口给林南咬死了。 “他的皮肤很细嫩,咬一口应该很好吃。” 美目中,她已经彻底惦记上了林南。 她要明确告诉这位才子,她这位尚宫,可不是能轻易就打发的存在。 只是,眼下机会尚且不成熟。 殊不知,他完全想错了。 林南压根就没有利用她的心思。 这种无礼的举动,只不过是情不自禁,完全没控制住。 若是连小手都不牵,算谈哪门子的感情? 今后娶进家门后,还能当花瓶摆着? 他只不过忘了封建礼法,忘了彼此身份,只想着抓住这个胆小的小女孩,不让她跑掉。 襄城被抓住小手的瞬间,就已经慌乱的不行,恨不得钻到地方里。 “这……人多!” 可林南依旧不松手,等握着的时间久了,她心底竟然逐渐变得踏实,手上传来的温暖,更是让她觉得很贴心。 “若是能一直这样牵着,多好啊。” 她的目光望着林南的侧脸,逐渐适应了,不再害怕。 林南则顺势扶起她的手掌。 “小心脚下的石子,别摔了。” 这牵手动作转换的无比自然,理由听起来也很有道理,害怕襄城踩到石子摔了。 郭紫雯听此,顿时觉得十分恼火。 提前一天来此布置营地,地面竟还没有清理干净? 这些人做什么吃的? 但当低头看向襄城的脚下。 哪tm的有石子? 郭紫雯觉得有些疯了,跟不上林南的脑回路。 当她看到襄城竟然很配合,真的以为脚下有石子,还大步迈过去了后…… 她的情绪难免有些失常。 “这俩人,分明是在这演我呢吧!” 第八十三章 捕鱼就不算打猎了吗? 林南等人漫步山林间,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在游山玩水。 襄城公主对于捕猎兴趣不浓,只是纯粹对于野味,憧憬无限。 “我最爱吃的,还是野兔与野鸡。” 她很兴奋,觉得跟林南有着共同的爱好。 或许因为长身体,她难免有些贪嘴,吃的多了,身材自然才能变得更好。 至于此时的大型野兽,早就被侍卫们驱散了,害怕出现危险。 若是襄城出现意外,他们可不相信皇帝会很仁慈的放过他们。 脑袋搬家的可能性,极高。 让林南意外的,却是跟在襄城身边的郭紫雯,当真没有只是管理宫殿那么简单。 弓马娴熟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军中老卒。 她射箭的方式也很独特,极度追求精准,每次开弓时,弓弦都会紧紧贴在脸上,在满满的胶原蛋白间留下一道浅浅的沟壑。 这幅精神高度集中的样子,对于林南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一位女人,竟然能这么帅。” “这郭紫雯,能在这么年轻就成为尚宫,果然很不简单呐。” “她的野心,也不知道是否如武则那般。” 从古至今,向来不缺乏惊才绝艳的女子,她们如同男儿般,拥有崇高的理想,极度约束自身,为了目的而奋斗者。 只是,相对于男人,每个时代只有那么几位女子,能留下千古名望。 其中更多的,都是因为男人,留下的也多是艳名。 这就是男权社会的结果。 也就隋唐严重受到蛮夷文化影响,甚至这些文化已经融合了进来,导致许多女子思想早已解放,很多女子的约束,并非很多。 在民间,女子当家的情况,更是要多的多的多。 “她若是男儿,注定能建功立业,甚至千古留名。” 他很感慨,实在是这位郭紫雯过于优秀。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缓慢的年代里,她所做的一切都太拼了。 “她做任何事,都竭尽全力,追求完美,而非如我。” 林南想了想自身,认为自己更注重的是厚积薄发。 累积的足够了,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可以轻松写意,流畅自然。 这场狩猎,林南彻底没有开弓,全程陪同襄城。 反倒是郭紫雯几乎百发百中,猎杀了不少的野鸡野兔。 甚至…… 刚刚还射杀了一头鹿! 远远看去,羽箭正中眼睛,钻入脑中,那鹿扑腾了几下,彻底僵直了在地上。 “好箭。” 林南忍不住赞赏,郭紫雯心底难免得意,就爱听这种夸赞。 “怎样,新丰候可是邀请狩猎的,不在殿下面前露手。” “哈哈,这个简单。” 襄城与郭紫雯顿时满眼期待。 于是,半个时辰后,他从河水中提出了地笼,里面捕满了活蹦乱跳的鱼儿。 有的鲢鳙,更是足有一人高,相当肥硕。 “怎样,我抓的不比你少吧。” 郭紫雯顿时有些凌乱了。 “这不公平,抓鱼不算是狩猎。” “渔猎渔猎,有收获不就是好的?有些时候,要动动脑子。这网鱼不比钻林子更安全?” 郭紫雯明显在磨牙,觉得很不爽。 她认为林南不按常理出牌,很无耻,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的人,丝毫没有大男子气概。 若是换做其他男子,她那一句话,早就激的面色通红,急着表现炫耀了。 没有任何男人,能做到如林南这般的! 简直相当奇葩。 这种走捷径的方式,利用陷阱捕鱼,的确比她的收获要多,让她狩猎的快感,消散了许多。 甚至,她已经开始反思。 “果然,对于士子们而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何必动用武力。” “应当是我想在他的面前炫耀了。” 她开始冷静反思,认为这状态很不对。 “我更习惯与藏拙,可为何在他的面前,就没忍住想要出手?” “怪不得他不敢放箭,应该是被我的准确度,给彻底吓到了。” 郭紫雯很感慨,她觉得林南的反应能力真的很强。 用捕鱼的方式,瞬间碾压了她所有的功劳。 她拉弓拉的胳膊都酸了,可林南倒是好,笼子一放坐享其成,期间还能跟襄城卿卿我我。 等这些鱼被他与襄城亲拽上岸的时候,她更是清楚看到,襄城的目光充满兴奋,看向林南的眼中充满了星星。 “怪不得,陛下会如此看重他。” “假以时日,必定入朝为官,权势滔天。” 对于林南这随意改写规则的行为,她并没有生气。 毕竟,这也是一种能力! 但很快,她就看到水中的一座地笼,状态明显不对。 那网上来的,根本不是鱼! 第八十四章 救落水绝对是专业的! 渭水支流,河水淳淳,虽不算清澈见底,但却迎着绿树青山。 水波荡漾,可见水边的石头子,大小不一,色彩斑斓,很有意思。 渔网拖着重物,搅动河底的泥浆,让河水变得异常浑浊。 直到拖到岸上,才发现网到的并非大鱼儿。 “是尸体!” 襄城惊呼,花容失色,慌忙的躲在林南身后,死死的捏着他的衣服。 “别怕。” 林南将手伸到身后,想要握住她的手,给予安慰。 只是…… 好像摸错了地方,软软的。 纯粹误触。 林南来不及多想,抓住了异常湿润的小手,此时襄城的身子怕是都已经彻底软了,浑身冒冷汗。 “还活着。” “啊!” 这句话将襄城彻底吓到了,觉得比死了还要更加可怕。 此时 网中人披头散发,身上有着很多勒痕,拖出水面后,更是在剧烈挣扎。 “将他放开。” 林南带着襄城退后,防止出现意外,同时指挥人上前解救。 很快,渔网便被割断,被水泡到发白的汉子被解救下来,他的皮肤泡的惨白,后背带着一尺半长的刀伤,伤口早就泡卷了,很肿胀。 好在伤口不深,外加这汉子足够精壮,此时正一股股口中反水,很像是条在岸上蹦跶的鱼。 “先救下再说。” 林南终究无法视而不见,准备救人。 郭紫雯当下直接招呼,派随行的御医施救。 可当林南看到那些人的办法后…… 果然一点都不专业。 “救落水人不是那么救的!你们间接性的按压他胸口,用力些。” 对于落水急救知识,林南还是很清楚的。 这种平躺压xiong方法,简易便行,成功率很高。 反观唐人救落水的方式,就很简单粗暴。 直接把那汉子倒立了起来,使劲的抖,想把水给空出来。 虽说的确让落水之人吐出来些,但人尚且没有清醒。 御医们对林南的指手画脚很不爽。 “对于救人,我们才是最专业的。” “新丰候安心等待即可,否则越帮越乱。” 这些御医根本不听,依然自顾施展。 他们承认,林南很有才华,特别在做诗方面,更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大才子。 可大才子就该做大才子该干的事。 掺和救人做什么? 虽然他们的话并没有说的很过分,但多少有些脾气。 毕竟当了一辈子大夫,哪怕皇帝官员都要给他们面子,可林南这种外行的指手画脚,会让他们很难受。 “落水这么久,创伤也容易感染发脓,活下来的几率很渺茫。” 林南听到这些御医的话后,直接想踹人了,最终命令仆人上去救人。 “教过你们的急救法子,给我把他弄醒了。” 几名仆人面色痛苦,彼此观望,最终还是有人走了出去。 “若这躺着的是美人,该有多好!” 那位强忍着不适应,开始执行标准化的救助方式,并且配合人工呼吸。 这画面,看的御医们浑身发抖。 “荒谬!此番行径简直荒谬绝伦。” “这光天化日之下,竟做这般行径,成何体统!” 御医们鼻子都被气歪了。 觉得林南是在挑衅他们。 可从始至终,林南就没正经眼神看过他们。 或许在某些疾病上,他们的确有着过人之处。 可在救助落水上,他自问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权威。 只不过,人工呼吸这种事,很南令人接受。 也别还是两个大男人。 但危机时刻,也顾不得那么多。 在御医们的谩骂声中,那落水人猛地吐出一大口河水,里面还夹杂着两三只蝌蚪。 他悠悠醒来,相当警惕,谨慎推开面前仆人,踉跄着急速后退,背靠河水。 仿若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继续跳水逃亡。 “你们是谁?” 此时,御医们早已瞪大了眼睛。 他们原本还对林南的话相当不爽,觉得是在质疑他们。 可现在…… 他们感觉到林南说的究竟有多么的牛逼。 “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苏醒,简直是奇迹。” “那种古怪的救助方式,真的有效?” “瞎猫碰到死耗子吧。” 这些人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一幕,这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在他们看来,这人至少得躺上一天,还需要灌下去不少汤药,才能醒来。 可现在,就用那种最简单的方式,就这么给救醒了。 “意外,一定是意外。” 他们不愿意相信现实。 那会让他们怀疑毕生所学,最终连施医都不敢。 襄城看向林南的目光,已经满是崇拜。 郭紫雯的眼中也满是诧异,没想到林南懂得这么多。 倒是林南上前了一步,神色平缓。 “是我救了你,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沦落到这般境地。” 第八十五章 薛礼? 突厥人虽说刚走不久,但关内依旧相对安稳,岁月静好,安然若素。 百姓们都在安居乐业,为了生计奔波。 长安周边几乎没有任何骚乱之事。 可就在这样的环境下,突然有一名男子被从水里捕捞出,背上有着狰狞的伤口,被救活后更是充满了警惕。 若非心理素质足够硬,林南恐怕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不用怕,我们对你没有任何恶意。” 他看得出,这名汉子精神紧绷着,浑身上下依旧处于警戒状态。 特别那双眼神,充斥着浓浓的不信任,看谁都像是坏人。 若是突然暴起发难,拼死一搏,这些侍卫其实很难防备住。 林南也很难想象他究竟遭遇了什么,靠近他更多是为了在他发难时,能率先治住。 多少,还是要露下身手的。 别看他身材并不壮实,更像是文弱书生。 可手底下的功夫,却是实打实的。 不过,这汉子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那些披甲侍卫身上,情绪方才逐渐平静下来。 “你们是官府?” “我要告官!” 他身体微微摇晃,嘴唇发白,脸皮早已被河水泡的褶皱,强忍着后背传来的痛疼,愣是连哼哼一声都没有。 的确够硬! “我叫薛礼,是河东薛氏弟子。” “在前往长安服役途中,遇到了歹人诓骗。” “他们瞧上了我祖传的佩刀,联合起半夜偷袭我,逼得我只能跳水自救。” 薛礼说的有些混乱,但林南多少还是听懂了。 就是身上带着的刀很金贵,被人盯上了,骗的信任后,再夜里行凶。 这种事,在大唐屡见不鲜。 毕竟百姓相对过于贫穷,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只能说,这薛礼有些傻,出远门都没有半点安危意识。 “你可知那些人姓名?” 襄城觉得没有危险,跑到林南身后,小心翼翼问道。 “我是本朝公主,这种事可以帮你做主,带你见官。” 这小丫头有些善良,觉得薛礼很惨,目光中充满了同情。 虽说她不擅长破案,但只要跟地方官通报声,就不会有人刻意刁难。 否则,在这汉子出不起钱的情况下,这案子根本就没人会管! 薛礼急忙跪下见礼,只是襄城躲在林南身后,此时更像是在跪林南。 “那几人存心骗我,肯定用了假名。” 林南笑了笑,觉得这人还不算太傻。 也有可能被骗后,吃一堑长一智,就变得聪明了。 毕竟真若看起来,这薛礼虽然皮肤黝黑粗糙,长得很老成,但目光很干净,年龄应该不大。 绝对不会超过二十。 同时,他也觉得这汉子很不简单,遇到事情能够这么快冷静下来,在这个时代相当难得。 “你的刀,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薛礼忙道:“我祖父曾是北周架部郎中,追赠征东将军,这刀乃是北周皇帝赐的,镶有猫眼大的绿宝石,刀鞘是最好的鲨鱼皮,上面镶嵌了银饰。” 林南眉头皱起,大致也算有了了解。 北周看起来是前前朝,实际相隔时间并不长。 主要隋朝的时间太短了,只有三十多年。 只是隋朝沿用了大量北周官员,大唐沿用了大量的隋朝官员。 倒是郭紫雯突然开口,神色冷冽。 “不要诓骗我们。” “你祖父也算显赫,靠着恩萌足够让生活的不错,可你身上可没有半点富贵影子。” 不得不提,郭紫雯的眼神很毒辣。 真正的官宦后人,压根不至于落得如此,皮粗黝黑粗糙,双手骨节很大,分明是常年劳作留下的。 薛礼忙道:“我父亲早亡,家道因此中落,现如今,我也只能与寡母靠着种地为生。” 他的脸上,充满了不甘。 林南大致也明白了。 现在民间还流行着吃绝户。 这孤儿寡母的,在没有依仗后,的确容易被人欺负,家产恐怕被族人剥夺,幸亏还有田亩,不至于饿死。 这种桥段,在这个时代,当真屡见不鲜。 “可有公验与路证?” “有。” 很快,一个木质小牌牌便被送来,这是大唐版的身份证,上面有着薛礼的一切信息,甚至包括样貌。 “出生于大业七年?” “这tm的才十五岁?” “长得这么老成。” 林南有些被惊道。 不过唐人普遍成熟的早,胡子也多留着,看起来都很显老。 并且,无论哪个时代,两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都是最显老的一群人。 只不过,林南看着这公验,隐隐约约有些触动,仿若有道雷光在脑海闪过,让他瞬间醒悟。 “家住遥遥一点红,飘飘四下影无踪。” “三岁孩童千两价,保主跨海镇西东。” “薛仁贵的大名,不就叫做薛礼吗?” 他看向面前落水男子的眼神都彻底变了。 “这位,不会就是薛仁贵吧!” 第八十六章 欺上瞒下 林南彻底陷入思索中,有关薛仁贵的记忆,也相应的出现在脑袋里。 什么三箭定天山,什么降服高句丽。 毫无疑问,薛仁贵是初唐猛将们衰亡之后,从普通的农户,晋升成冉冉有名的新将! 为大唐疆土的开拓与安定,立下了汗马功劳。 “祖籍是一样的,也都是家道中落,又叫做薛礼。” “有八成的可能,就是薛仁贵!” 林南的目光逐渐变得炙热起来。 他觉得这有点太幸运了,随便网个鱼而已,就彻底捞出了一条大鲨鱼! 薛仁贵为什么那么猛? 还不都是继承了他祖父留下的遗产? 若没有日夜习武,研读兵书,怎能有三十多岁就被李世民相中,从此走上开挂的人生? 他已经开始搓手,心底兴奋。 “把我的云南白药拿来,再来坛烈酒,给他清理伤口!” 林南很热切,觉得这可是未来的猛将,值得现在交好,不能让他留下隐疾来。 好在,薛礼身上的伤口虽然吓人,却没有伤及要害,只是有些肿胀。 “趴好,给他嘴里咬些东西,这烈酒消毒有些痛。” 这些创伤药,原本是林南为自己准备的,害怕在狩猎过程中,出现意外。 眼下,正好都给薛礼伺候上了。 一坛子烈酒洒在伤口上,彻底冲掉沾染的杂物,露出白花花的伤口。 薛礼额头豆大的汗珠滚落,但他愣是强忍着,没有喊出半声。 清理一半时,他便彻底支撑不住,昏死过去。 这反而更加方便了。 消毒,撒药,烫平伤口,包扎! 这一套流程,也略微有些遗憾。 “可惜没有缝合针线,只能用这种传统的方式。” 对此,他略微有些遗憾。 别意外古代没有愈合伤口的方法。 只不过有些过于简单暴力。 那就是用烙铁,将伤口处强行烙伤,糊肉会彻底粘合到一起,防止伤口太大,难以愈合,最终感染发炎死掉。 事实上,这种烙平伤口,除了过于疼痛、以及效果相对差了些,外加伤疤会很丑陋外…… 效果还是不错的。 总比死掉更好。 好在,薛礼昏死了过去,也省下了过于疼痛。 “将他抬回去,让他好生休养。” “另外,跟新丰县令通个气,必须给那贼人抓住了。” “在集市上的人也多留意,万一遇到疑似卖刀的,都给收回来。” 林南有条不紊的下达命令,身后襄城公主的目光更是闪烁着小星星。 “新丰侯仁义至极。” 对于这声夸赞,林南摸了摸鼻子,觉得受之有愧。 若非是薛礼,换做其他人,他可能不会如此对待。 谁知道说的究竟是真是假? 贸然带回去,很有可能会带去灾祸。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送给官府。 对于他这种县中大户来说,官府在有些时候,就是帮忙擦屁股的。 倒是郭紫雯对林南的做法,相当不解。 她很清楚这件事如何处理才是最为妥善,林南自然也应当清楚。 可偏偏的,林南并没有那么做。 “新丰侯很在意这个人?” “哪种叫做白药的药物,恐怕价值不菲,而你却舍得给他用。” “莫非想收他为部曲?” 郭紫雯的目光相当毒辣,此时更是询问,甚至考虑要不要与林南配合下。 这种事,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有好处。 林南不由竖起了大拇指,同时开口。 “这固然不错,但我还是不解。” “薛礼这个年纪,就要服役?” 服劳役这种事,是每一位唐人的义务。 相比汉时,每年每户强制服役三十天外,大唐已经有所下降,变成了二十天。 等于免费为官府打工,修建道路、水利等是事务。 在制度上,则是租佣调中的“佣”。 一般来说,符合执行劳役的丁男,都要在十六岁以上。 郭紫雯却早已见怪不怪。 “唐延隋制,法定的是十六岁服劳役。” “可自从隋炀帝横征暴敛,修建大运河等诸多宏伟计划后,便已经开始动用更年轻的劳力。” “即便武德年已经调整了回来,但在有些地方上,人丁稀少,为了满足朝廷需求,也就只能动用更加年轻的男丁。” 林南听此,也算是了解了。 唐代执行租佣调三项基本国政。 租,就是田租税收。 佣,就是每年的强制劳役。 调,就是地方特产的朝贡体系。 虽然制定的很严格,可在地方上,终究是人来治理,出现什么事,都不稀奇。 哪怕是后世,欺上瞒下的官员依旧不在少数。 更别提大唐。 林南听到这些,也突然能够理解,为什么大唐会出现武则天。 只有那位狠辣的女皇帝,才能彻底狠心切除掉这些腐败至极的官员们。 “这些当官的,都该死啊。” 第八十七章 鲤鱼没什么好吃的 从北魏到北周,再到隋、唐。 官员始终都是那些。 阶级垄断,可谓是相当的严重。 若非出身世家,想要成为官宦人家,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从东汉开始,权力就已经开始在他们的中间流转,从不外流。 当然,唯一的异术,就是胡人的融入,特别是鲜卑族。 但这早就通过联姻的方式,彻底融入到北朝中,也正是吸收了这些胡人,北朝政权才能灭了南朝,最终成就了大一统的隋朝。 可以说,这几百年的权利更迭,看似改朝换代很平凡,实际上都是关陇集团内部在自己玩! 就跟一家公司,董事长没了,拥有人望的二把手接过了这个位置,而非是儿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竞争,关陇集团的领导者一直很优秀。 “这种数百年沉淀下的官僚体质,早已腐朽不堪。” “恐怕只有那位女皇帝出来,才能以强力的手腕,打破这种平衡。” 站在大唐的土地上,他反而有些期待武则天的出现了,不论她的私德如何,但终究给了底层人机会。 能成为唯一的女皇帝,也足够证明这位女皇帝的手腕,有多么的厉害。 念此,他不由望向郭紫雯。 “真的与我印象中的武则天,很像啊!” “也许,她与武则天真的有什么关系也说不准。” “武则天年幼进宫,性格恐怕也多是在宫中受到熏陶,从而养成的。” “也许,郭紫雯会成为她年幼时羡慕的对象?” 他的脑洞很大,联想了很多,觉得这些人际圈子其实很小,毕竟寻常的百姓根本接触不到。 而士族之间,其实那就那些人。 “那些人,恐怕是我暂时接触不到的。” “等什么时候有机会,能看眼被称之为千古一帝的李世民长啥样,也就行了。” “嗯,倒是可以给皇帝的样子画下来。” 他还是很有目标的,觉得这种历史有名的皇帝,多少都要记录下来的。 “只要给襄城娶回去,还怕见不到皇帝吗?” 林南望向襄城的目光,充满了柔和。 随着接触的时间久了,若不是身边总是有宫女侍卫,他恐怕早就忘了襄城的公主身份。 她像邻家女孩,多过像公主。 完全是那种相处很舒服,甚至有些百依百顺的性格。 当然,偶尔也会有些小任性,心思细腻,会因为一件小事不开心。 这是位相当传统的女子,堪称模范。 但也有相应的喜好。 到了下午,林南便在营地架起了烧烤架。 “烧烤这东西,当然要调料足够才有灵魂。” 他很兴奋,也很好这口。 不过河里捕出来的鱼,都分给那些侍卫了。 在网上薛礼后,他也就没心情吃那种鱼了。 反到是从一口泉眼里捉出来,鱼儿虽小,但炸成香酥小黄鱼,味道还是相当绝的。 至于大铁锅,他更是有带,更是带了调教好的厨娘,手艺绝对一流。 倒是郭紫雯很细心,提醒道:“为皇室避讳,这抓到的赤鲟鱼,应当都放了。” “赤鲟鱼是什么?” 林南根本没听过这种鱼,有些懵。 “就是鲤鱼,她不敢直呼。” 襄城倒是没有机会,看着林南带着的调料流口水。 这味道,简直太香了。 林南听此,也瞬间明悟了。 后世也有这种说法,鲤与李同音,故而避讳,民间不得食用鲤鱼,违背者被大板子。 其实…… 在初唐这压根就是没有的事儿! 老百姓饭都吃不起,有鱼儿不吃还给放了? 就算太上老君下来了,也阻止不了他们吃这鱼肉! 只不过,官宦世族对此很忌讳,害怕吃了鲤鱼就会被皇室怪罪,从此家族升迁无望。 更有甚者,为了讨好皇族,还在区域内制定了规矩,百姓不得吃鲤鱼,更不能贩卖养殖鲤鱼这种事。 “放了放了。” 林南相当痛快,为了口鱼肉毁掉前途,完全不值当。 “世族们不吃,可能并非是鲤鱼与李同音。” “反而是因为这鱼刺太多了,这年代厨艺普遍不行,鱼腥味难以除掉,这些有钱人,自然不爱吃这种鱼。” “倒是无刺的鱼,吃起来更加方便。” “况且,这个时代人们很喜欢吃生鱼片,不过占着芥末吃,味道是真的好,令人吞口水。” 林南瞅着一条草鱼,由于生活在泉水中,相当干净,并且重量不轻,很适合做生鱼片吃。 对于这种食物,刚开始他是拒绝的,可在尝过唐代这没有污染水源产出的生鱼片后,他也逐渐喜欢了这种吃法。 但相对来说最爱的,还是烧烤。 “没有辣椒的烧烤,是没有灵魂的。” 刷好菜油与蜂蜜的兔肉腿上,撒上一把混合着辣椒面的调味剂。 那气味,熬一下就上来了。 襄城看向兔腿的目光,明显直了,甚至开始不停的吞咽口水。 “好香。” 第八十八章 兽炭 没有人,能够抵抗住烧烤的诱惑,特别是撒过辣椒面的。 除非…… 她不吃辣。 在刷上了蜂蜜的野兔腿,撒上辣椒面后,只是有淡淡的辣味,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这种味道,让襄城终生难忘。 “太好吃了。” “这种烤法从未见过,哪怕是宫中的御厨,都做不到这么好吃。” “这种调教吃的好过瘾,比茱萸好吃多了。” 茱萸是这个时代普遍调辣味的材料。 林南尝着野兔肉,觉得蜂蜜刷的有些多了,表皮带着酥脆的味道,相当完美。 “辣椒。” 他开口道,觉得刷蜂蜜来烤,却是有些浪费了,反而会丧失辣椒纯粹的味道。 但只要刷上蜂蜜,味道就会变得更加丰富,加上野兔肉原本就很好吃。 这顿小烧烤,哪怕襄城见过不少,吃过不少美食,也足够让她终生难忘。 “我竟然从未品尝过,可以送我一些吗?” 襄城很期待,她对这种味道,已经变得有些痴迷了。 “当然可以,不过都放在庄园中,改天我亲自为公主送来。” 林南觉得这是很好的机会。 完全给下次的约会,找到了更好的借口。 辣椒这东西,原产地是美洲,这年代想要靠着穿越远洋获得,难度相当的高。 好在,系统足够给力,让他能够尝到这种味道。 甚至,在大唐这片土地上,种出来的辣椒反而味道更好。 这可能跟这片土地休养了许多年,缺乏开发,以及没有多少污染的缘故。 只是没想到,襄城会这么喜欢。 “她喜欢辣椒,多过喜欢烧烤。” “不过就这不顾形象,上手直接吃的样子,是名吃货实锤了。” “这就更好办了。” “林庄内的食物,绝对会让你吃了就不想走。” 林南眯着眼睛,继续进行烤肉。 木炭烤出的肉味,永远都是最美味的。 并且,烤肉用的木炭,也很不一般,是最为顶级的银丝炭,发散发热量时,暗红色的炭身上密布着一层层银丝,相当的好看。 在无烟的同时,也很耐烧,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是宫中的贡品了。 民间更是价值昂贵,用来烤肉却是有些过于奢侈。 好在林南很清楚,钱就是用来花的! 这银丝炭虽然珍贵,可是跟兽炭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兽炭,便是各种动物形象的炭火,有老虎、猴子、牛马等诸多样式,造型逼真。 通体散发出红芒后,兽炭更是散发出若有若无的清香味,显然制炭的木材很好,这种香味也自然会渗入到烤肉中。 郭紫雯看的更是暗暗咂舌。 “新丰侯这未免过于奢侈。” “哪怕在宫中都舍不得燃烧,那点兽炭存了好多年了。” “相传,在晋时洛阳城内,许多富豪争相斗富,用这种兽形状的炭火来温酒,引得高官权贵争相效仿。” “可这数百年的战乱,这门手艺早就没几人继承下来。” “想不到他竟然如此轻易的拿了出来,制作的比宫中的兽炭更加精致,简直就像是艺术品,压根舍不得燃烧。” 林南不知道郭紫雯心中所想。 实际上,兽炭这种东西,也算是他庄园早期的牟利工具之一,多售往洛阳以及南方,成本贼低,却能卖上极高的价格。 其中问题最大的,就是模具的制作。 只要模具制作优良,只需要往里灌一定比例的炭粉,等凝固后,就可以形成这种精致的野兽形状。 当然,除了常见的动物,还有许多这唐朝少见的动物。 比如没有引进的长颈鹿等。 不过,郭紫雯与襄城公主看见后,都没有因为这独特的兽形木炭而震惊,反而很平静。 这种来自遥远异域的野兽,她们都曾经看见过,就藏于隋炀帝的宫馆中。 只不过就那么一只,是番邦胡族商人进贡来的,当出隋炀帝大喜,可是赏赐了不少钱。 但最终,那头巨大的野兽,根本没有活多久,就彻底死了。 根本没人懂得究竟该怎么样。 随后天下动荡,番邦商人断了道路,也就没来进贡了。 但长颈鹿的画,多少还是有人见过的。 对于这兽炭,郭紫雯更是起了心思,突然开口提议道。 “如果这兽炭进贡给宫中,陛下使用后会询问,想着这炭火的温暖,是新丰侯送来的。” “若能被陛下看重,以新丰侯的才华,登阁拜相也并不难。” 郭紫雯目光闪烁,随着与林南接触的多了,她感受到这少年人的不凡之处。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屡次三番的帮助他,希望结下善缘。 林南瞬间领悟了她的意思,对郭紫雯越发的看重。 甚至想到李世民因此召见自己,也难免有些激动。 那可是唐太宗啊! “也不知道便宜老爹,多次投机倒把,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直面皇帝。” 第八十九章 宫中人的存在感 对于郭紫雯提议的兽炭进贡,林南觉得完全可以。 兽炭这东西,其实就是炭粉粘合成的,成本并没有多高。 哪怕供应皇宫,天天顶着少,他也完全供应的起。 甚至,这种兽炭再往洛阳以及南方贩卖,还能打着贡品的旗号。 哪怕价格嗷嗷的长,也依旧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可以说,天下间所有商人,都想将自己的商品,进贡给皇帝。 单是说一声皇帝用过的,就足以让天下人趋之若鹜。 “好像棠棠曾经跟我说过,朝堂中的贡品,其实未必是绝对最好的。”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许多商人,为了能将自己的货物变成贡品,会贿赂相关人员。” “这东西,内幕深着呢。” “放眼木炭行业,庄园内的制炭产业绝对是超一流的,可这样都没有被选上贡品,可见这水有多深。” “好在,有郭紫雯帮忙,这机会很大。” 他只觉得对郭紫雯越看越顺眼,恨不得带回家中,好好的稀罕稀罕。 “若此事能成,我注定忘不了郭尚宫。” 这已经算是暗示,可以进行合作,都有利益可言。 郭紫雯听此,顿时有些意外,看向林南的目光变得有些古怪。 “他果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他的身上,究竟发生过怎样的故事,才能在这少年时,就变得如此老成?” “一言一行都很舒服。” “甚至,还想通过利益与我捆绑。” 不得不我,郭紫雯真的心动了。 她很清楚,这是宫中人最快的来钱道。 但她如此提议,真的只是为了钱财吗? 压根不是! 她是为了林南这个人啊! 只是她没有拒绝,认为有了利益,可以更方便跟林南进行交流。 林南更是提议道:“宫中需要多少兽炭,尽管与我说。” “另外,公主冬日一应的炭火,我都会派人送来。” 他的话,顿时让襄城心底暖暖的。 这个时代的人,哪怕是公主,需求也很简单。 吃饱穿暖罢了。 至于再多的追求,就是吃的更好,穿的更暖。 而冬日里,好的炭火真的很重要,否则屋子里都是烟味。 虽说宫中也有专门负责木炭制作的部门,可是跟这些可可爱爱的兽炭比起来。 简直不值一提。 听到林南的话,她的脸上更是露出一抹羞红。 即便相处了这么久,她依旧抹不开,但所有的侍卫宫女都清楚,这半日来,襄城的目光,几乎就没有从林南的身上移开过。 更多的,都是偷偷的看! 也就郭紫雯在,能够帮着缓解气氛。 林南则不知道这些,觉得说的事情很平常。 倒是郭紫雯实在太优秀了,脑子足够灵活,烧烤这种事,很快就上手接了过去,低头不语,给两人创造足够的空间。 这却让林南再次盯在她的身上。 “怎么瞬间就没了存在感?怎么做到的?” 他很好奇,觉得这项能力真的很特殊。 “差点就误以为这只有我与襄城。” 哪怕他很敏锐,也不由觉得头皮发麻,觉得宫里出现的这些人,都掌握着特殊技能。 甚至这项能力,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郭紫雯瞬间破功,恨不得给林南翻个白眼,最终却没有这么做。 “白给你机会了!” “就不能当我不存在?” 她的这种功底很深,在许多需要避讳的时候,都可以隐藏自己,甚至有意的话,哪怕跟人聊上半天的时间,也能让人第二天就把她给忘了。 都是宫中人基本操作罢了。 可林南,却对此很好奇,生怕她丢了似的,在追问。 “这能力太特殊了,从未见过,究竟咋做到的。” 襄城突然歪了脑袋。 “我也很好奇,可她们从来都不跟我说。” 郭紫雯只觉得头皮发麻。 这种能力,是宫中人安身立命之本,怎么可以乱说? 在那种地方,风头越盛,往往结局就越不好。 反而低调没有存在感的人,多能活到自然死亡。 “应该是熟能生巧吧。” 她开口搪塞着,不愿意说出这种本领的原因。 一旦被皇家人知道传来,对所有的宫人,都有不小的麻烦。 若是被人知晓是她传出去的,难免会被人怪罪,那在宫中恐怕就混不下去了。 她不可能做这种事! 林南摸着下巴,就信了郭紫雯的话。 只是内心中难免想到,在皇帝也妃子敦伦时,这些没有存在感的宫人就侍奉在旁。 光是想想,就很刺激啊! 或许,在皇帝的眼中,宫中人根本不算人。 还是说…… 第九十章 皇室子弟不好当 李世民从来不爱用宦官。 也很少用宫女。 他偏爱文臣武将,用的最多的,是那些年轻的郎官们,都是天下间最杰出的才俊,好用又听话。 只有这些拥有实权的人,才能巩固住他的皇权! 这个皇帝宝位,他得来的很有争议,肯定有很多人盯着他。 “朕若是出错,终究是万劫不复。” “有些时候,朕都觉得这皇帝当的胆战心惊,甚至睡不着觉,怀疑自己能在这个位置上坐多久,能不能治理好这个天下。” “也就唯独林南,给予我绝对的信心,认为我是真正的好皇帝,甚至成为千古一帝。” “我怎么能辜负他的期待呢?” 每每想到林南,李世民都会觉得很温馨。 与林南相处的舒适,是他从未相处过的感觉。 甚至,他想要跟李承乾接触,享受下该有的天伦之乐,然而结果并不好。 皇家,从来没有感情。 “不得已,只能将李承乾当做太子啊!” 国无储君,江山不定。 也会滋生许多臣子的野心,想要掌握从龙之功。 就如同晋时的八王之乱。 就是臣子的野心太大了。 故而在朝局刚刚稳定下来的时候,他就准备册封太子了,在祭天时公布天下。 也明确告诉那些野心家们。 未来的皇帝,一定是李承乾的。 “终究还是有些可惜,李承乾并不适合当太子。” “林南才是朕最喜欢的人选啊。” “可惜,终究没有血缘关系。” 对此,他很痛苦,觉得这个皇帝当的,还不如在林庄里当林南的老爹,生活应当会过的很舒服。 好在,他能伪装身份,至少林南现在没有识破。 “他应该在跟襄城在林间玩耍吧。” “也是该早些订婚了。” “否则玩意搞出个小林南来,朕不在乎,那些臣子也能将朕给喷死。” 李世民完全担忧多了。 林南不会允许自己挥霍着局年轻的身体。 在没有发育完全时,就琢磨繁衍后代的事,有很大的危险性。 虽说,这个年纪在隋唐时,都早已结婚生子了。 “若是林南能在朕身边,的确能帮朕不少的忙。” 李世民相当惦记,捉摸着有效的办法。 他想起长孙无忌,想起偷跑去喝酒的程咬金,还有那对林南神交已久的老国公萧瑀。 许多人,都对林南寄予厚望。 “要不是朕刻意压了压,林南早就被举荐上来了。” 他看向身边一摞子的奏疏。 举荐林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可他害怕见到林南尴尬。 虽说给小官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他总觉得,官位给的小了,会让林南委屈。 这种纠结下,按住才是最好的办法。 李世民很感慨,觉得林南的人缘真的很好。 “听说五姓七宗已经调查到他的头上,甚至已经开始琢磨与他联姻,嫁予五姓女,彻底为他们所用。” “好在,朕下手下得早啊。” “朕的公主,可不是比五姓女好多了!” 李世民坐在这个皇位之间,就永远都在猜疑与自负之间徘徊。 若非跟林南聊过几次的话,激发了他的信心,他这个皇帝会做的更纠结。 现在,他又将面临一个难以破解的问题。 “朕的叔父李神通,不满足职位在房玄龄等人之下啊。” “若是林南在这,是否能告诉我究竟该怎么做。” “虽说李神通与朕亲近,但皇室血脉,朕终究还是忌惮。” 李世民纠结时,也恰巧林南跟襄城在讨论这件事。 李神通争功这件事,满长安早已传的沸沸扬扬了,在大朝会上,都吵了很多次,李世民依旧拿捏不定。 这向来是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林南发刊,难免会接触时政,意外的是襄城知晓的更多。 “淮安王善于交际,自幼开始,便于长安周边的士子们交往,颇有名望。” “他与父皇之间,经常喝酒,关系也很好。” “皇爷爷执政时,他更是被册封上柱国,尚书右仆射,位极人臣。” “这一切,都与他迎皇爷爷进了长安有关。” 襄城久在宫中,耳濡目染,知晓的很清楚。 她的讲述,对于林南编辑报纸版面,有很大的好处,可以在皇室内部有所考证,能够变得更加权威,贴近事情真相。 在听闻这些内容后,他更是感慨。 “这李神通,也算是个厉害的角色。” “李渊没进长安时,他就将长安周边全都给占了,最终亲自迎了李渊。” “而这占领,竟然不是用打的?而是靠着嘴皮子以及酒肉朋友谈下来的!” 第九十一章 注定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毫无疑问,李神通的交际能力相当的强。 特别与那些勋贵们,更是混的很开,为李唐朝堂的安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至少在关陇集团内部是这样的。 可那终究是旧阳历了。 关陇放在天下,除了武德充沛外,也就那么回事了。 为了天下安稳,这些跟不上时代步伐的老人,注定被淘汰。 对于这则见闻,林南也有独到的看法。 “天下乃天下人的天下,而非一人之天下。” “这点,当今圣人看的很明白。” “若依旧将关陇集团放在高位上,不给其他地域人更高的位置,那么李唐势必会被天下人抛弃。” 在襄城面前,他说出了这种见解,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 大唐的环境很开放,说什么都不用担心有忌讳。 甚至比后世还要自由。 当然,就是乱说话,很容易得罪人而已。 但皇帝这东西,在唐人看起来也就那么回事。 李世民的功勋可不低,若真的能抖起来,如同秦皇汉武那般,天下他一人说的算,他咋可能不嘚瑟?反而最终留下仁慈英主的美名? “经过几百年混乱,士族们早就给皇帝戴上了项圈,谁能当谁不能当,自然都是他们说的算。” “若重用淮安王,其他人就会觉得宗室势力太大,反而不会尽心竭力的帮助朝堂。” “与士族们离心离德,是圣人承受不起的。” “所以,李神通已经会受到呵斥。” 对于这场长安大新闻,他看的更加透彻。 也因为站在历史长河的角度上,他可能更加了解李世民。 当然,也是因为李神通跟房玄龄争功。 可在后世名望上,房玄龄知道的人要更多。 结果自然也不用想了,肯定是房玄龄胜利了。 多方证据结合着看,事情也就猜测到八九不离十了。 襄城看向林南的眼睛中,更是闪烁着星星。 这一刻,她单纯觉得林南很厉害,人在家中坐,便已知晓天下大事。 况且,还这么年轻。 郭紫雯完全被惊到了。 她对政治的关注度,比一般官员还要多! 甚至,她对于天下大事,也相当热衷,只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否则注定立下一番功业。 “新丰侯见解独到,可我觉得陛下的根基应当在关陇,这是基本盘,若不笼络好,离心离德后不会出问题吗?” 她的想法相对传统,觉得拉帮结派很重要,有着先入为主的观念。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种看法也不能说不对。 毕竟很多人都是这么看的,包括关陇集团,觉得他们再怎么作,也有从龙之功,皇帝需要仪仗。 若李世民不听话,那他们就再换个皇帝! 并且,他们执行了很多次,都成功了。 对于皇权,根本没有多少敬畏。 “关陇士族,已经不是昔日的关陇士族了。” “昔日独孤氏的女子,在北周、北魏、隋时,三朝皆有皇后,可再看今朝,独孤氏还在吗?” “独孤氏,只是关陇集团的一道剪影。” “这些人还处于天下割裂时的那一套行为准则中。” “可放在大一统王朝,那种规矩就不行了,以至于跟隋炀帝怎么都不对付。” “因为隋炀帝的心太大,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林南多少还是为隋炀帝惋惜的。 这绝对是一代雄主,真正做事的皇帝。 只可惜被关陇集团给耽误了,那些士族推举皇帝出来,是为了能让他们获得更多的利益。 就如同后世集团的股东,当领导者产生亏损时,这些股东谁能受得了? 换! 这是所有人共同的想法。 可唯独隋炀帝是真正的猛人,早就把关陇集团的精英干掉了,搞得士族们很不好过,纷纷加倍报复治下民众,最终引发大乱。 主要,当时这些士族官员们,私心太重,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甚至利用了农民起义。 只是,虽说最终弄死了隋炀帝杨广,还给他盖棺定论,留下了千古骂名。 但关陇集团早已元气大伤,在李唐朝中,已经没那么高的影响力了,甚至要抱着李世民的大腿才行。 可都这样了,这些人还不自知,认为可以抖起来,吸民血以求快速恢复家族实力。 可惜,李世民不傻,也不想江山再易主,不可能给他们这种机会。 虽然他们还活着,并且看起来很不错,但林南早已将他们看穿,盖棺定论。 “这些腐朽的关陇士族,若无法迎接大时代的运转,就迟早会被扫入到历史的垃圾堆中。” “即便他们不甘心抗争,但也只是溺水者最后的挣扎。” “郭尚书可切莫和这些人走的太近。” 郭紫雯的眼睛顿时眯起,脸上露出寒芒。 林南的分析,让她感受到了恐惧。 第九十二章 独孤皇后 郭紫雯的反应让人意外,相当紧张,冷汗都从额头上渗出。 “这……” “恐怕不成的。” 林南的这番话,让她彻底悟通了,想到了其中的关键。 她虽入宫中,但骨子里向来觉得自己惊才绝艳,天下间少有人能及。 只需要有合适的契机,就注定能够一飞冲天。 但这个契机,她等了太久了。 聪明的人,自然会为自己布局,以谋求更好的未来。 在没遇到林南之前,她的确做出过选择。 而现在来看。 那究竟是多么的愚蠢。 她笑的有些凄惨,哪怕是襄城公主都很意外,她还从未见过这位郭尚宫,会流露出这般情绪。 很快,襄城也就明白了,冲着不解的林南的道。 “郭尚宫的母族,就是你所说的关陇士族。” “听说也是靠着这个关系,进的宫。” 林南也终于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为什么襄城没有开口,郭紫雯就能将关陇集团未来的青年,全部都拉拢过来参加宴会,并且效率极高。 甚至,那些关陇集团的许多少年少女,对她的态度,还带着一些恭敬。 原本,他以为那是看在襄城公主的面子上。 可现在来看。 这位郭紫雯,应当与关陇集团牵扯的很深,毕竟有着亲情关系在,即便她在宫中地位再怎么重要,可终究抹除不掉这痕迹。 得知到这一层,他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说了。 其实,他曾经查过郭紫雯的出生地,太原郭氏,也算是地方大族。 李渊跟李世民,都曾经呆在那个地方,防备突厥很多年,甚至还打赢了几场漂亮仗。 “当初我还以为或许有这层关系,才能让她在宫中地位很特殊。” “可我还是忽略了她的母族……” “或者说,这个时代也很少有人会去关注别人的母亲。” 这令他相当无语,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纰漏。 郭紫雯的情绪逐渐平复了下来,开口道。 “我的母亲出身独孤氏。” 林南愣住了。 “出现三位皇后的独孤氏?” “嗯。” 林南只觉得头皮发麻。 原本还以为郭紫雯是个狠人,样貌手段都不缺,是位有野心的女子。 可没想到的是,她的出身半点不差。 出过三朝皇后的独孤氏做依靠,完全没有必要入宫。 因为,在李唐建立时,独孤氏出了不少力。 原因也很简单,李渊的母亲就是独孤氏,与隋文帝杨坚的皇后独孤伽罗,是亲兄妹。 独孤伽罗为隋朝建立立下了不少功劳,当时官员百姓都很尊敬,被世人连同杨坚,共称之为“二圣”。 这剧本,可谓是相当熟悉。 武则天与李治,民间不也称之为“二圣”? 至于杨广这位杨二能成为皇帝,也多亏了独孤伽罗废除了太子。 也幸亏独孤伽罗寿命不长,否则第一位女皇帝,未必会是武则天。 只是,独孤氏就算政治投机了李广,却也因为频繁征战,家底都给耗光了。 彻底被坑完了。 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萧瑀这位南朝皇室子弟,为啥能在李渊朝坐的那么高、那么稳? 原因也很简单。 他妻子也是独孤氏! 可以说,独孤氏已经成为一双无形的大手,通过裙带关系,能影响到天下间相当重要的决定。 “我也有些明白,独孤氏为啥这么受宠活跃了。” “独孤氏出身的女子,长得是真tm的好看啊!” “并且性格很独特,有胡人女子的英气妩媚、大胆率真,又有汉家女子的优雅聪慧。” “这郭紫雯长得这么好看,性格如此独特,也许与独孤氏有很大的关系。” 林南很感慨,对于独孤氏更加的好奇了。 独孤氏并非纯粹的鲜卑人。 而是东汉皇族流落匈奴,带着被俘兵卒与胡人通婚,建立了独孤部。 后来也就以此为姓了。 可以想到,一群汉家人,在胡人底盘上是挺孤独的,怪不得称之为独孤部。 也正是因为拥有东汉皇室血统,外加上混血儿长得格外好看,才能让独孤氏异常活跃,如同一张无形的大手,掌控影响着北周、隋、唐初三朝。 当然,也因为其族人过于骁勇,很容易被皇帝忌惮。 若能利用还好说,若是不能…… 留着还是很危险的! 只是皇帝手段向来高明,独孤氏早就被拆分了,一部分改回原本的刘姓,也因此逐渐分裂。 再加上,他们选择联姻的存在,也都太厉害了,很容易反将独孤氏吃干抹净。 就比如现在的林南,对郭紫雯就很眼馋。 第九十三章 红利 独孤氏对于初唐而言,已经是历史了。 她们并没有掌握到权力,只是留下了传说罢了。 否则,郭紫雯的地位,也绝对不仅仅如此。 反倒是襄城,知晓的更多。 “当初,宫中传说要将郭尚宫嫁给王爷的,只是被她拒绝了,情愿呆在宫中,照顾我们。” 郭紫雯缓缓点头。 “我更喜欢长安,更喜欢宫中的环境。” “长安虽然还没有洛阳以及江南繁荣,但我觉得,这迟早会是天下间最繁荣的城市。” “只有在这里,才能占得先机。” 林南不由对这位刮目相看,这目光真的很敏锐。 “长安注定会成为天下间最繁荣的城市。” 他说的很肯定。 “如果你有钱,就在长安买房吧,长安的价格早晚会涨到恐怖的地步。” 郭紫雯顿时眯起了眼睛。 “我听闻城南十几座城坊,都被同一人收购,新丰候知晓吗?” “那个人就是我。” 郭紫雯顿时长大了嘴巴,吃惊不已。 “看来我对新丰侯了解的尚且不够,另外,城南目前给人免费住,恐怕都没人愿意去,为何不买东西两市附近?” 毫无疑问,东西两市才是最繁华的地方,周边的居民最多,可以讨到不错的生活。 就连她,也曾经琢磨去那里弄一套宅子,留作以后在长安的养老。 林南却眯起了眼睛。 “没有人比我更懂房子的价值。” “只要城南配套齐全,那么就能超越东西两市,成为最繁荣的地方。” 林南很感慨,对于房地产这东西,他简直有着血泪教训。 那些高高耸立的楼房,不知道成为多少人需要奋斗一生,甚至几百人奋斗一辈子的地方。 而在大唐,他更是近乎拥有执念。 林庄的实际面积,一直在扩张。 甚至,有些地方可能已经不符合规制。 但他不在意,觉得没有高官会去他府邸逛,自然不会被人发现。 等将襄城娶回去,那些逾越规制的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郭紫雯见林南如此自信,却是来了兴趣。 “我听闻城南坊间的房子都拆了?” “修建的太差了,理应全部重盖。” 那些坊间,听闻都是地皮,有些地方还长者杂草,但坊墙却全部建好了,只差往里面填充房屋。 这么来看,这长安城建造的,简直跟有人在玩建设游戏一样。 但这么做,的确相当的规整。 城南那些空坊里,即便有人住,房子也多残破,拆起来不费劲,故此平整土地,反而相当省劲。 “我会将城南,修建成全长安、甚至是全天下人都想去的地方。” “那里,将会有无数人仰望,高攀不起,就连勋贵们都想要在那里生活。” 对此,他相当有信心。 长安城内,本身就是最值得投资的地方。 他这辈子,也算能完成上辈子的遗憾,当一把房地产大鳄,体会到时代发展的红利。 襄城也来了兴致,拍着尚未饱满,还有很大发育空间的胸脯保证道。 “若在长安出了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毕竟我们现在也算是……好邻居。” “你我之间,不必客气。” 林南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有襄城这话,的确可以省掉他不少麻烦。 这位再怎么说也是公主,背后靠的是皇帝,哪怕官员、武侯以及不良人,都不敢动他。 否则,光凭借新丰侯的名头,在长安城里,未必够看。 当然,眼下尚且还是初唐,百废俱兴,大家都忙着发展,想要变得更加繁荣。 彼此之间也都很少有心情相互搞事的。 除了那些忙着敛财的高官除外。 但就目前来讲,那些官员们瓜分的是土地,觉得家中的良田才是最靠谱的,可以永久的继承下去。 至于长安城里的,他们还真的瞧不上。 否则城南也不至于荒废了这么多年,被林南捡了个大便宜。 “到时,我会为公主在城南,修建一座天下间最好的宅院。” “比汤泉宫还要好。” 襄城开心的眯起了眼睛,显得很可爱。 “好,我等着。” 郭紫雯摸着鼻子,觉得有些发酸。 琢磨了许久,就觉得以自己积攒下来的钱财,或许也可以按照林南所说的,在长安城里购置些资产。 “他的目光向来很好,我跟着他走,应该不会出错。” 郭紫雯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跟在林南屁股后投资。 也是对林南完全信得过。 况且,她积攒了这些年的财货,有些银子都变黑了,是该早些花掉,购置些更加有效的资产。 只是她并不清楚,这种举动会给她的将来,究竟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 第九十四章 隐藏在水下的鳄鱼们 对于林南究竟有多少钱,襄城不清楚、郭紫雯不清楚。 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至于那个便宜老爹,那就更不清楚了。 林南只知道,如果他愿意,李世民肯卖的话,他能买下来整座长安城,并没有伤筋动骨。 依附林庄的人,其实很多。 他曾那出过许多技术,与金钱,做过投资。 虽说有些亏了,但他并不在意,因为赚的比亏得多的多。 那些挣扎求活的人,生命力如同野草般顽强。 只要给他们个机会,就会疯狂抓住,希望未来成长的更好。 大唐的穷人,实在是太多了。 林一南,则在他们最贫困无助的时候,给了他们这次机会,而换来的回报,相当惊人。 “如果在长安城里有什么想要购置的东西,可以跟我说。” “在长安的贸易上,我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 他并不介意帮帮郭紫雯。 毕竟在娶公主这件事上,这位自以为很老,实际上很年轻的女尚宫,帮了他不少的忙。 投之以李,报之以桃。 他并不清楚林庄的产业究竟有多么大。 只曾听下人说,他已经掌握了长安六成的贸易量。 而勋贵官员们才占其中三成。 近乎垄断! “他们说,如果我愿意,所有大唐的物资尽我取用,就连突厥、波斯、天竺的货物,他们也能弄到,只不过需要时间而已。” 想到这些,他的内心也有些温暖。 “不同后世人,唐人讲义讲的甚至有些迂腐,那些人在得到我的帮助后,就没有背叛的。” “甚至有些已经成为了大商人,可竟然还会给我留着相应的物资。” 这让他很感慨。 其实,除了必要的些东西,那些大商人分润的东西,他只让留在了原处。 一是这年头运输不便,运回来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途中损耗太大了。 二是庄园内的产出盈余很严重,送过来也用不上。 三是他不想出头,那些大商人真的汇聚到他的庄园内,他绝对会被盯上,甚至会被那些饿狼瓜分。 所以,他的钱很散,并不集中。 “听说,我的产业早已布局到大唐的各个城市,甚至是番邦内。” “我几乎到了哪个城市,都不用花费任何的钱。” “勋贵、官员、宗室,对于我而言虽是高高在上。” “但长安的贩夫走卒,大小商户,多于我有关。” 林南眯起了眼睛。 这些事,其实他从未真正在意过,也不想破坏那些人的生活,情愿呆在山中,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当然,这还是他最近才知晓的事。 若非被棠棠发现了,跟他说过,他可能这辈子都不知道。 要是早知道,当初他犯得上去搞报纸?惦记那些士族们积攒了几百年的家底? 一切不过都是认知偏差罢了。 他过于在意货币,却忽略了对唐人来说,实用的货物,才是最重要的资产,而铜钱、金银,在无法换取物资的情况下,什么都算不上。 顶多能当装饰品。 谁知林南觉得,事情本来就该如此,物资拥有原本的价值和产量,才是最正确的。 至于后世的金融,其实只是为了资本更加方便控制以及更高效的敛财。 全都是泡沫。 “也许,大唐这种计算物资的方式,才是正确的。” “唯一可惜的,就是效率太低了。” “朝堂只是规定了强制性的秩序恢复。” “还有就是农业上的保障。” “可更多的,都遵循了道家思想,官员们无为而治,任由经济野蛮生长,百姓们自己就懂得如何将生活变得更好。” “这种方式的确能快速恢复,却也会让垄断变得更加严重,用不了多久,便会出现许多势力尾大不掉的情况。” “最终资源高度集中,百姓反而没有享受到红利,陷入到可怕的怪圈中。” 林一南想着后来发生的事,发现只要是王朝大一统的体制,都难免发生三百年注定混乱的怪圈。 这可能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人性的贪婪。 永远都不懂得满足。 当从创造产生财富,转变成掠夺压榨产生财富后,这个体制大致也就完了。 而在大唐,关陇士族集团,五姓七宗,对于这种垄断,极度严重! 而皇帝,就是最大的垄断者。 所需要笼络者,都是士族。 因为士族们吃饱了,底下的百姓,才能过的好! 他们才是统治百姓的主力,政策都需要他们传递。 可以说,这与林南所结交的走卒贩夫、商户匠人,完全是两条线路的存在。 他联想了很多,最终认真盯住了郭紫雯。 “我知道,有许多士族,已经暗中盯上了我,想要吞掉我,瓜分掉我手中的棉纺织等技术。” “但是帮我转告他们。” “敢对我动这个心思,不会有好下场。” 第九十五章 城南韦杜,去天五尺。 林南跟那些士族们,没有任何交际。 但他多少也察觉到了风声。 他所掌握的技术,实在是太赚钱了,有很多人眼馋。 或许有些人能控制住自己的贪念,但终究有些人不行。 并且,这些士族,都没有亲自动手,反而利用依附他们的人,在反复试探林南在长安的产业,多次暗示林南交出来相应的赚钱技术。 简直如同苍蝇般,能烦死人! 然而,林南没有沟通方式,倒是郭紫雯的出身,可以帮他传递信息。 “那些没落的旧士族,不想着如何恢复祖先的荣光,只想着歪门邪道,迟早有一天会因此彻底灭亡。” 他出口很重,也很严肃。 这固然借了襄城公主的势,但他也是有底气的。 那些关陇集团,只不过是最后的挣扎罢了。 只可笑是他们临死前,竟然盯上了自己,就相当令人延误。 襄城公主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这父皇脚下,谁人敢如此大胆?” 林南相当平静,缓缓开口道:“城南韦杜,去天五尺。” 襄城顿时有些懵,看向了郭紫雯。 郭紫雯只觉得头皮麻,开口解释道:“这是长安地区百姓流传的俗语。” “指的就是京兆韦氏,与京兆杜氏地位究竟多么显赫。” 说到这,郭紫雯脸色有些难看,道:“他们氏族以京兆为前缀,足以看出其家族在这里究竟有多么的根深蒂固。” “这是从西汉时就渊源流传的大氏族,关陇豪右,深深扎根在长安周边的土壤中。” “他们就是关陇旧士族,与当年的八柱国十二将军,有着深深的关系。” “用新丰候的话来说,他们曾属于关陇集团,但现在实际上已经联络的不多了,甚至他们曾多次唾骂旧鲜卑贵族,忙着划分界限。” 林南听此,对这些人,也都无语了。 可以说,京兆韦氏,仗着人多势重,牢牢把控着长安周边的一切。 与京兆杜家,算是长安附近的地下皇帝。 并且…… 他们从西汉开始至现在,足足有八百多年了,一直活得好好的,可见有多么的厉害。 或许是因为林南在城南大肆购买土地,动了这些人的蛋糕。 所以才会被盯上了,受到胁迫。 可以说,这是真正的地头蛇,在长安城里的脏手段,那简直多了去了。 至于林南的新丰候爵位,他们压根就不在意。 京兆人向来认为,自己永远都是天下间的中心,永远是最骄傲的存在,就连其他地域的士族,他们都瞧不上。 就跟后世老京城人,很多都会有优越感一样。 林南就算能给他们按趴下,恐怕也要吃上大亏。 毕竟他们于此生活那么多代人,盆根错节,枝叶茂盛,究竟有怎样的实力,很难说。 况且,这还不是最担心的。 最担心的反而是他们的靠山啊! “京兆韦家鱼京兆杜家,两家多次联姻。” “韦家身后真正所依靠的,是当朝兵部尚书,蔡国公杜如晦。” 说到这,林南都tm的觉得有些无语了,甚至觉得很讽刺。 他听说过房谋杜断,杜如晦在后世可是鼎鼎大名。 可现如今,想对自己下手的,竟然跟杜如晦有这么大的关系! 虽说不是杜家,但在长安,若非杜如晦位居高官,韦家的实力还要压杜家一头。 总之,就很恶心! 襄城听到这,都皱起了眉头。 “我见到蔡国公,都要行晚辈礼啊。” 她很无语,主要是没有实权,若是寻常家族,她公主的身份尚且好用。 可对于这种当朝权臣来说,根本压不住。 那些仗着杜如晦势力的族人,更是遍布长安上上下下,嚣张的不行。 以至于林南直接碰到了这些人的霉头。 郭紫雯倒是很平静。 “其实新丰侯不用理会。” “京兆韦杜,在这长安周围的确势大,可在我朝入长安时,得罪了太上皇。” “以至于这么多年来,韦家都没有太厉害的人物出现。” “还是最终投靠了当今圣人,才得以东山再起。” “不过按照他们如今的气焰,连朝堂册封的勋贵都敢逼迫的话,恐怕距离整治也就不远了。” 林南听此,也觉得头疼。 这才是这些大族最牛逼的地方。 即便被压了下去,也能抓住机会,再抬起头来。 其中最为可怕的,是韦家的两个女儿明明已经嫁过人生过娃了,还特么二婚又嫁给了李世民! 并且两个都是二婚! 最可笑的,李世民还收了! 甚至现在还成了韦贵妃。 如此就可以见到韦家有多嚣张,竟然连黄花闺女都不愿意送给当时的秦王。 当然,这也不排除投其所好的嫌疑。 但从李世民迄今为止没用韦家人来看,恐怕在皇帝的心里,对他们京兆韦家的印象很不好。 毕竟…… 卧榻之处,岂容它人酣睡。 第九十六章 杜甫,你的祖宗们得罪我了! 自古以来,敢以京兆为名的家族,都很牛逼! 韦家与杜家,便是如此。 如果说长安城北,属于皇帝与高官权贵。 而城南,则就在韦家与杜家的掌控之下。 即便有许多地方都空置着,他们也觉得那是自己的底盘。 因为当年宇文恺修建长安(大兴)城时,用了他们家很多的地! 虽说换来了高官厚禄,但他们依旧觉得,这城市中有许多地方,都该属于他们。 林南一口气买下的地太多了! 迄今为止,已经有十八坊,并且还自成体系,许多地方都成了工地,准备修建新的建筑,甚至彻底忽视了他们这群地头蛇。 这让他们无法容忍。 也有许多人瞄上了林南,眼馋那种棉纺织的技术,想要分一杯羹。 “棉纺织技术,除了林庄外,也就只能被少府掌控。” “按理说,这是属于皇室的蛋糕。” “可他们却敢染指,甚至发出威胁,胆子不可谓不大。” “迄今为止,我依旧搞不明白,他们究竟哪里来的勇气,敢如此挑衅。” 这也是林南不解的地方。 敢在长安都这么嚣张的,也没谁呢。 不怕死的不够快? 还是说,他们拥有足够的底气,认为林南会乖乖就范? 郭紫雯却冷笑了声。 “恐怕会用些见不得光的手段罢了。” “武德朝时,他们可是相当的老实,可自从蔡国公有从龙之功后,他们替皇帝平息了长安的乱子后,就有些飘了。” “甚至认为当今圣人树敌太多,想要在长安坐的稳,就要依靠他们治理。” “行事自然也乖张起来。” “甚至就连昔日比他们更尊贵的士族,都已经被他们瞧不起了。” 林南听此,大致也了解了。 显然,昔日关陇集团的内部,已经分裂了。 最初,关陇集团以鲜卑人为主,汉人豪右为辅。 隋朝后,汉人豪右抖起来了,鲜卑人反而被压下去了。 再后来,为了权力,关陇集团内部就分裂乱了。 现如今,韦氏野心极大,想要在朝堂稳定下来前,分割到足够的蛋糕,为家族的发展累积到足够的资本。 做事情自然也就肆无忌惮了。 “没有杜如晦,他们算个球!” “现如今,杜家的实力,要比韦家更强些。” “毕竟唐朝除了杜如晦外,未来还有诗圣杜甫、小力杜的杜牧,都来自杜家。” 想到这,林南开始冷笑。 “突然觉得,今后抄杜甫、杜牧的诗,完全没有半点负罪感了。” “谁让你们的祖宗,得罪了我。” 不过眼下,终究还是要解决问题的。 从郭紫雯的态度上看,她背后所依靠的独孤氏,应当已经衰落了,并且对这韦氏,应当相当不爽。 但没办法,没让其人多势众呢。 “可惜在长安,不是我的主场。” “若是在这新丰县,他们早就被我弄残了。” 林南很感慨,他这个县候,在新丰县的影响力极大,甚至可以说县令什么的,很多时候已经都要听他的话。 原因也很简单。 他给的钱,比朝堂多。 “可惜长安是韦氏的主场,我没有稳固的关系。” 对此,他还是跟有感触的,深深理解了这年代为啥商业发展的很慢了。 地方大族,完全就是毒瘤啊。 他们完全追求利益,从不追求先进的事务。 甚至,他们更愿意稳固的结构,就如同板板正正的长安城,不会出现任何意外,而非他们掌控不了的东西。 林南让他们觉得掌握不住,探不清底细,才会搞出这种酷烈手段,想要逼迫林南就范。 可惜,终究小瞧了林南。 来襄城这说声,只不过为了打个预防针。 万一自己玩大了,出了事,这位年轻的公主,至少能把自己捞出来。 “当然,最后应该不会波及到我。” 他嘴角带着笑容,将烤好的鱼儿分给两人,共同品尝美味。 此时的长安城南,百废待兴的坊道上,两波人早已对峙到一起,手中多握着棍棒,甚至还攥着刀剑。 武侯与不良人在远远观望着,有的还捧着面盆吸溜吸溜的吃着,眼睛时不时的瞥一眼。 “打啊!” “弄死几个最好,就可以全给抓紧去了。” 他们有些纵容,毕竟许多人都得到了韦家的好处,甚至有些武侯、不良人,本身就姓韦! 这场对峙,没有依靠的林庄之人,看起来已经落入了下风。 对于长安人而言,新丰县即便再怎么逼近长安,也都是偏远的地方。 哪怕是侯爷又如何?能有长安的百姓尊贵? 国公皇族他们都见得多了,一位新丰侯,他们真的不在乎。 况且,这十八坊可没给他们交半点保护费。 是该教训教训了。 第九十七章 以退为进 士族,才是大唐长治久安的基石。 地方,也都在士族的掌控之下。 他们拥护谁,谁就能当皇帝! 皇帝若是惹恼了他们…… 那他们就将其拉下马! 就如同当年,西汉的皇帝昏庸,他们推举了王莽。 而后在东汉时做大做强。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混乱,可以说完全是他们之间的野心在作祟,引发了民族羸弱,神州陆沉,混乱无比。 可在那一刻,士族们都缩了起来,躲进了坚固的坞堡里,明哲保身,任由治下民众被胡人当做畜生般的掠夺,充当奴役。 甚至…… 许多民众是心甘情愿去投靠鲜卑人,认为那虽说是胡人,却也是曾经汉高祖留在胡地的血脉,而且收的租子,更少! 可以说,经历了上千年的分封建设,士族们已经牢牢掌控了地方,大部分已经成为毒瘤。 大唐的统治的,往往就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家族,而非秦时的每里每户人家! “在这长安城南,没人敢与我韦家做对!” “就这新丰候,不行。” “告诉他,亲自带着我们想要的,去韦府上认错,我们或许才能放过你们。” 这些韦氏弟子,在武侯与不良人拉偏架下,轻而易举的就囚禁了林庄来这的人。 甚至可以说,全程一面倒! 这则消息,很快就传递到林南的耳中,丝毫不耽误他与襄城吃烧烤的心情。 倒是郭紫雯得知后,完全坐不住了。 “这些人想让你亲自去请罪!未免也太猖狂吧,好歹也是从三品的侯爷!朝堂册封,怎可如此侮辱?” “这你都能沉得住气?” 襄城也有些焦急,甚至开口道:“我与你一同去。” 但林南却拍了拍襄城的小手,示意她安心。 这动作,在所有人眼中都问题严重,胆子太大了,甚至有轻薄公主的嫌疑,可偏偏他却做的无比自然,压根不当回事儿。 当然,暗地里还是很清楚,这小手摸起来究竟有多么舒服。 “放心,完全是我故意的。” “有些时候,作的越欢,死的越快!” 郭紫雯忍不住开口。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襄城也好奇的望着林南,相当疑惑,在她看来,除了用强权与低头外,没有什么其他的方法。 两者相斗,总有一方低头才行。 “在长安,韦家根深蒂固,三教九流全都认他们,力量庞大。” “因此,他们很膨胀,认为我能被欺负住,用低端的手段进行打压。” “可他们忽略了一点。” “那就是民间舆论。” “如今,舆论完全掌握在我的手里。” “在我擅长的领域上,这个韦家,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他淡定的吃了口鱼肉,唤来一位下人,在襄城的面前没有丝毫掩饰。 “最新版的半月报,该发了。” 襄城有些不解,但郭紫雯瞬间懂了,眼瞳紧缩,倒吸凉气。 她很清楚最近流行的长安半月报,在士人圈子里,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力! “你将这件事登报了?” “最近长安没啥好新闻,太平静了,这种城南械斗的事,写出来正好热闹热闹。” “朝堂上有李神通争功,长安里有韦氏夺地,遥相呼应,多好啊。” 听此,郭紫雯的身子都抖了,xiong前那傲人的本钱轻微摇晃,相当养眼。 在舆论上,林南对韦氏,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好一个以退为进。” “陛下知晓这件事,韦氏将有灭门之祸。” 林南笑着点头。 他觉得,都说李世民的朝堂比较清明,那么这件事情一定会有人捅上去。 那么,就算现在李世民能忍得了韦家,但内心早已厌恶,恐怕离死也就不远了。 当然,李世民就算没动这个地头蛇,也没有任何关系。 大不了将棉纺织技术送过去嘛! 这东西林南实际上没有多在意,觉得普及是早晚的事儿。 当然,就目前而言,韦氏若是掌握了棉纺织技术,的确是如虎添翼。 可惜,不知道是哪个傻缺敢放出的这种话,连这种要被少府垄断的东西都惦记。 真是觉得灭门的不够快啊! 现在,已经不是林南跟这长安低头蛇之间的问题。 而是将球踢到了李世民那,看看这位皇帝,能不能容忍韦氏这个庞然大物! 若李世民还没动,那也好办。 他庄园内好东西多了去了!随便送过去几样,就足够这韦氏彻底膨胀了。 到那个时候…… 这李二还能忍吗? 毫无疑问,无论搁谁做了皇帝,都忍不了这种豪门大姓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他的政权! 当他们威胁林南的那一刻起。 结果就已经毫无悬念! 第九十八章 杜如晦的背后 对于京兆韦氏,林南压根就不在意,有很多办法弄死他们。 况且,他们的手段,实在算不上高明。 单纯的恐吓。 若是普通人也就罢了,只能忍气吞声。 但他掌握着长安最关键的舆论工具,报纸! 也许,这些韦家人根本不清楚报纸出自林庄,所以才会如此嚣张。 要不光凭借着报纸在士族中间留下的声望,他们也都不敢动手。 至于林南所做的两首诗,他们更不在意了。 文人相轻,他们觉得,自己族里的兄弟,在诗道上,比林南强的太多。 最后,他们认为林南懂了他们在城南的蛋糕,他们才是最开始的受害者! 却不知道林南压根没在意这件事,甚至早就有了算计,陪公主玩了一天,便心满意足的回了庄园。 “师父,我等您好久了。” 阎立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看起来相当焦急,在院子里不断踱步,烦躁不安。 “恕弟子无能,没有保护好师父,让那韦家不顾警告,依旧想对师父不利。” “我虽派去前往捞人,但那些官员根本不买我的帐,里面恐怕还有事情。” 林南打着哈欠,完全没在意,只是觉得玩了一天,有些累了。 “这点小事,不用在意。” “大不了我去韦家给赔礼道歉。” 阎立本顿时痛苦不堪,顿时跪在地上。 “您玩玩不能这么做,损了您的颜面,可就再也无法弥补回来了。” 对于唐人来说,面子名誉,绝对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阎立本如此行为,令林南不得不重视,最终只能亲自将他扶起。 “放心,他们即便抓了人,也就是遭几天罪而已,不敢真拿我的人怎么样。” “至于办法,我早有对策。” “你或许只知晓我绘画水准一流,却不知道,我在士子们心目中,也很地位。” “长安半月报,你知晓吗?” 阎立本眉头轻轻皱起:“莫非师父跟办报者熟悉?” “就是我办的。”林南拍了拍他的肩膀,命人道:“将最新版的报纸拿给他看下,安安他的心。” 很快,便有仆人照做,同时也有侍女端来清水,前往室内伺候林南更换衣物。 要问古代贵族换衣服为啥那么频繁。 不单单是为了炫耀。 而是因为走的多土路,特别是骑马,总会是溅到一身灰尘,所以衣服换的格外频繁。 林南宁愿宅着,也不愿意出门,跟这个也有很大的关系。 清洗完毕后,也让他精神了许多,漫步在布满灯笼的廊道间,见到正在端详报纸的阎立本。 对于这位莫名其妙就收了的弟子,林南还是很喜欢的。 先不提他未来的成就,光是这份心,就足以在这冰冷的世界中,感受到些许的温暖。 “怎么样,这份报纸一出,你觉得京兆韦氏能活多久?” 阎立本难以掩盖住喜色,忙道:“不论怎样,韦氏注定迫于压力,一定会放人,也不敢再来追究。” “就是……” “这件事韦氏可能只是出头鸟,背后操控的,很有可能是杜氏。” 林南点头,从蛛丝马迹中,他也察觉到了这点。 单凭韦氏的影响力,恐怕还不敢如此的胆大妄为。 当然,他不清楚,这京兆韦氏,在有唐一朝,足足出了十七位宰相。 至于杜氏,才出了九位宰相,但无论杜如晦,还是杜甫杜牧,名气都要更大些。 只是就目前而言,韦氏尚且势弱,且在李世民的打压范围内,根本抬不起头来。 也就靠着姻亲杜家杜如晦,才敢如此猖狂。 不过关于杜如晦,有些事情林南还是清楚的。 那就是杜如晦即便再怎么得到李世民恩宠,在他死后,李世民还是灭了杜家! 因为他们在长安的势力,实在太大了! 也因为杜氏被灭了主干,后来的韦氏才能成为天下显赫的大家族。 但后来的杜氏依旧能抬头,也足矣见到,这些千年世家的底蕴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韦氏被针对后,杜氏只有两条路。” “要么不再追求,要么加倍报复。” “前者好说,要是后面的话。” “那恐怕就只能与这杜如晦,真刀真枪的干一干了。” 林南摸了摸鼻子,想到杜如晦在历史上的名望,突然觉得自己来这大唐之后,更像是个反派。 但没办法! 谁让自己好好的,就突然被这杜氏给盯上了。 要是没有冲突,他愿意跟杜如晦干? 当然,在了解杜家之后,他也清楚,为什么杜如晦决断能力那么强了。 因为无论他怎么决断,是对是错,他身后庞大京兆氏族们,都能将这件事做的明明白白。 哪怕是错的! 也绝对能做成对的! 并且只能是对的! 第九十九章 人尽皆知 李世民为秦王时,设立了文学馆,接待四方文士的投靠。 他曾命人绘十八学士画像,藏于书府。 这十八文士中,便以杜如晦为首。 而在后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文士类杜如晦依旧为首! 主要的原因,便是杜如晦背后的京兆杜氏,是李世民最重要的助力之一。 李世民能坐稳皇帝宝座,跟这杜如晦家族,脱不开关系。 有他们帮助稳定长安,那就没有人能够叛乱。 但凡有风吹草动,李世民都能知晓。 而如今,林南就与这群人,杠上了。 “也许杜如晦并不知情,完全是他族内有人做的。” “毕竟他管的是天下大事,这点小事,完全看不上眼。” 他很清楚,这个时代有太多人狐假虎威,有可能真正有高官俸禄的人相当亲切,可他的下人却趾高气昂,鼻子长到了眼睛上,什么混账事都敢做。 这种事,简直不要太多。 “不论怎样,都要做好与杜如晦较量的准备。” 林南多少有些头疼,觉得这位李二过于器重了,想要在这新朝廷开始的时候,就搬倒杜如晦,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利用天下间的舆论,压制下。 哪怕泼一点脏水,都会大大阻碍杜如晦的仕途,最终连累到整个家族都要跟着遭殃。 “但目前而言,我的目的还是该很明确的,杀鸡儆猴,弄死韦家,警告他人,不要乱打主意。” 林南与阎立本并没有说太多。 阎立本虽说背景不浅,母亲曾经是公主,可终究家门不够旺盛,跟韦家没法子比的。 况且,韦家自认为汉人正统,而他则有着鲜卑血统。 自隋之后,这些拥有鲜卑血统的人,就已经逐渐被瞧不起了。 当然,这不排除韦家也曾通婚过,但架不住人家的规矩多,礼教好,一番洗地后,也就几乎没啥人知晓了。 论治理家族的手段,这两个京兆大家族,都有一手。 否则不可能在这京兆重地,发展数百年,根深蒂固。 他们确实有嚣张的资格。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在被他们瞧上的猎物中,竟然出现了个异类! 当到了次日,长安半月报出现各大士族子弟的案头上时,那场本该在长安城南芝麻绿豆大点的事,被无限放大了。 若是以往,他们随随便便就遮盖住了。 可如今,有了报纸刊登,他们根本没有能力面对这种新的舆论方式。 甚至…… 他们连这报纸究竟是谁做的,都不是很清楚。 这对于他们而言,绝对是真正的降维打击。 萧瑀看到报纸后,更是怒不可赦,一巴掌凶狠的拍在桌子上。 “这些京兆大族,做的未免太过了。” “莫非忘了,这长安是陛下的长安,而非是他们的长安城!” “若是这样下去,还有谁,会心甘情愿的来到长安,参与到这里的建设中?” 萧瑀很生气,怒火大发,觉得这件事必须要好好的整理下。 否则的话,长安那么多的空地,恐怕没有人愿意来了。 因为这些人想要在这里生活,就要给韦氏好处,可这样的话,租子收的依旧多了!百姓们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怪不得长安城到现在,依旧如此空旷!” “这些,都是毒瘤!” 第一百章 有报纸就等于有面儿! 长安城南,相当空旷,特别是夏日,也就偶尔能见两三人。 这里许多坊内,更是完全空着的,没有人住。 对于许多真正有钱的士族们来说,长安的住处,根本没有他们坞堡结实与安全。 主要还是因为隋末大乱,让这座新兴的城市,有很多物资无法满足长安人的需求。 再加上唐朝建立时间尚且短暂,依旧有很多人在观望。 武德朝,压根就是家天下,儿子兄弟们把持着高位,许多人觉得这没有一统天下的气量,甚至不如某些割据势力。 当然,大的割据势力,基本已经被李世民灭了。 但突厥人突然来了渭水,让许多长安人,都跑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这么多年了,城南还没有发展起来。” “我原以为天下安稳了,自然有人回来。” “只是没想到,跟着地头蛇韦家,有着这么大的关系!” “呵,城北归皇帝,城南归韦氏吗?胆子不小啊。” 萧瑀相当愤怒。 他的目光,向来在天下,大唐内部依旧有着叛乱、割据势力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况且,突厥人搞的那一拨,让许多人都在积极备战,没人关注内部。 这也给京兆的这些家族扩张,给予了很好的机会。 “召集些生活在城南的小吏,都来说说这韦家。” 很快,萧瑀就得知了消息。 “你说什么?韦家很好,是个良善家族?” “诗书传家?不会做这种事儿?” “定然是污蔑?” 萧瑀目光平静,完全看不出任何表情。 等这些小官吏出去后,他只能动用自己的亲侍,才得到了实情。 “那些官吏,都曾得到过韦家的好处,年年都有孝敬。” 萧瑀顿时神色冰冷。 “怪不得都说好话。” “这韦家,还真的是手眼通天啊!” 萧瑀清楚,这事情已经相当严重了。 他抓起报纸,穿戴好官服,飞速前往皇宫面圣! 这种事,他半刻都拖不起。 太严重了。 作为当朝的左相(尚书左仆射),他自然有随时觐见皇帝的权利,只不过李世民还在陪同太上皇李渊,他尚且要在大殿内等些时间才行。 很快,他也就冷静了下来,觉得这件事其实很好处理。 无论韦家再怎么厉害,只要皇帝敕书一下,便再也没有了翻身的可能。 强制分家,也就行了。 同时,他也再次举起报纸,继续端详,目光死死盯着上面的每一个字。 “这书法太绝了,恐怕书圣在世,也不过如此吧。” “最妙的,是没张报纸上,都是这样的字,看报纸简直就是一场享受。” 再看到刚刚因为愤,不小心抓出的褶皱,顿时变得心痛无比。 “刚刚实在不小心,否则这份报纸足可以装裱起来,挂在墙上。” “回去得想办法再弄一份。” 萧瑀十分珍惜,毕竟报纸这东西,已经成为了上流社会的身份象征。 出行时随手卷着一份报纸,那排面绝对满满的! 甚至长安有士人为了牌面,一直拿着几期前的报纸,朋友想要借阅都是向来不肯的,就怕穿帮。 萧瑀自然不会在乎上流不上流的。 反正就没有比他更上流的。 他是纯粹喜欢报纸,欣赏林南。 在看过这报纸上的楷书后,更是赞赏的不行。 “前几期的文字,只能说一般,但这期就不同了,单独是文字,就绝妙至极,甚至每个字都能令人认真研读。” 很快,他的手指便在空中勾勒,模仿报纸上文字的笔法。 即便李世民进来后,他也没有丝毫察觉。 李世民也没想唤醒他,这位老臣子毕竟德高望重,在官员中间拥有极高的名望,有些时候他也得尊敬着。 况且,刚刚跟李渊的对话,很不愉快,他也没啥心情跟萧瑀聊太多。 足足看了几十分奏折,发现萧瑀依旧沉浸在报纸中,方才忍不住了,走过去观看。 “这期报纸很好看吗?” “看看这文字,书圣在世也不过如此,一笔一划都可称之为模板,值得学习。” 萧瑀本身就喜好书法,此时更是心痒难耐,想要分享好物。 李世民看到这字后,嘴都歪了! 林南的字,他岂会不认得? 简直被坑惨了,把假的兰亭集序,都当成了真的! 这可谓相当的离谱。 甚至…… 有些官员当着他面说,当年看过的某幅兰亭序是真品,可再看眼宫中所藏后,才知道江南流传的那一幅,完全就是仿造了,假的! 这听得李世民觉得很刺耳。 只有他清楚,江南的那一幅,才有可能是真的! 他甚至派人去要,可从来就没得逞过,也更加坚定,那份应该就是真的。 以至于,那幅兰亭集序,被他彻底藏了起来,再也不见人了。 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李世民这位皇帝很小气,好东西自己藏着,不愿意示人,没有肚量。 也更加佐证,藏起来的那幅,应该就是真迹,李世民害怕别人该看坏了。 李世民咬牙切齿,萧瑀却并不清楚,继续点评着每一个字勾画的好处。 “可惜这是印刷出来的,若是能看到原版的字体,又该有多好啊!” “还有,你看着有些字的笔法全都露出了,其实不符合书圣的写法,应该是用的笔比较特殊。” “但要仔细看,却又能发现,即便用这么特殊的笔,都能相处这等好字,即便放眼天下,都是天下间一等一的书法家,丝毫不弱于欧阳询与虞世南啊!” 萧瑀说的很痛快,但也逐渐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对。 若是以往,身侧恐怕早就有人拍手叫好,认为他的分析相当的到位。 可现在,却安静的可怕。 抬头后,望着远处的繁琐花纹,他也终于醒悟了过来,清楚了自己究竟呆在什么地方。 “臣萧瑀,见过陛下!” “刚刚臣看的有些失神,不知陛下来临,还请陛下勿怪。” 李世民摆了摆手,并没有因为这种事怪罪萧瑀。 当初他看到林南的字后,看的可是要比萧瑀还要更加的投入。 “宋国公带着报纸来见朕,可是这上面记了什么重要的大事?” 第一百零一章 李世民的怒火 李世民今年见了太上皇李渊,导致心情很不好。 自己跟林南关系很舒服,更像是朋友一样,所以他就想跟李渊试试,说不准能缓和两人之间的关系。 可惜…… 最终被骂个狗血喷头,李渊的暴脾气完全上来了,砸了不少贵重物品。 这让李世民很不爽,觉得这老爹反应实在太大了。 不就是夺了你的皇位吗? 至于这样吗? 至于吗? “这位置,早晚都是我的!” “李建成是你儿子,我不是?” “从他给我下毒的那天起,他就不是我大哥了。” “若非几次三番的逼迫我,我至于这样?” 李世民更愤怒,最终直接软禁李渊,带着一肚子气过来的。 原本他还想问问李渊热不热,要不要求避暑的宫殿去。 可现在…… 呵呵! 半点心情都没有了。 在这太极宫里热死去吧! 不,在太极宫碍眼,总抄家,必须软禁到外面。 李世民早已在太极宫的西面修缮宫殿,寻思给李渊转移出去,省着他们两人之间互看互不顺眼。 李渊传递给他的暴躁,以至于他看萧瑀都有些不顺眼。 只因为萧瑀曾是李渊的臣子。 他很想换成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 可惜,时机还不够成熟。 现在依旧是武德九年的年号,至少怎么有得更始了年号才行。 “还的等到明年,才能大规模使用自己的人啊!” “但这架不住,我可以架空这位宋国公。” “他的年纪实在是太大了,继续也快到了退休的年纪了。” 李世民早就开始琢磨了,这些老一辈的高官,得给年轻人腾个地方了。 他靠着那些年轻人,才坐到了今天这皇帝宝座上,自应该得给那些遵从自己的官员们一些好处,让他们获得一生中都梦寐以求的职位。 哪怕…… 只是单纯的过把瘾。 但多多少少,都很有必要,否则他还怎么继续带团队? 当然,有些官位是不能给的,就比如尚书令, 如今,他是自己代理尚书令的。 这个职位相当重要,他压根不敢放手,因为这个职位掌握实权,手下培养出大量官员都是有实权的,最终尚书令很有可能会被官员们拥护,得到皇位。 李世民不敢赌,所以将权力牢牢把握住,绝不放权。 当然,下面两个最重要的职位,李世民也很想给架空了,将萧瑀掌握的权利,都分出去。 就比如杜如晦,做事很靠谱,他很喜欢,完全可以提拔上来。 李世民捉摸着,可惜一直没找到撸掉萧瑀的机会。 今日看他在这看报纸看的走神,也没忍心打扰,一是自己脾气很差,二是萧瑀一把年纪,在这位置上应该坐不了多久了。 在见到那明黄色的皇袍后,萧瑀礼数周全,完全挑不出半点毛病,并将这报纸奉了上去。 “臣所汇报之事,的确与这报纸有关。” “这上面记载了京兆韦氏在长安城南械斗,公权私用,长安官吏多数都与他们有所联系。” “若非上面记载,恐怕这事压根就出不来。” “这么多年下来,京兆韦氏这种事前前后后不知道做的多少遍,可一直都被压着,粉饰太平,上面官员们也根本看不到。” “城南这么多年没发展起来,也有可能跟京兆韦氏的打压他人有很大的关系。” 李世民攥着报纸,很快就看到了上面的文字,心中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 “混账!” 一声咆哮脱口而出,吓了萧瑀一大跳,略微抬头,便看到李世民额头青筋暴起。 殿外值守的太监听到这声音,双腿直抖,差点没尿裤子。 原本有些偷懒的侍卫,更是站直了身体,如同雕塑,生怕不小心触犯了李世民的霉头。 “陛下息怒。” 萧瑀也搞不清楚李世民为啥这么大的火气,也只听李世民那冷冷的声音询问道。 “新丰侯可有事?” “臣已查证,新丰侯来长安的仆人都被抓了起来,关押在牢中,折了新丰侯的颜面。” 李世民坐在皇座上,冷笑连连。 “好啊,真的很好。” “唤杜如晦速来见朕。” 这一刻,李世民完全绝了提拔杜如晦的心思,满心都是林南是否因为这件事受了委屈。 他觉得,林南虽然看起来很成熟,可终究年纪还小,没有啥依靠,平日也胆小的很,生怕得罪了权贵被抄家灭门,哪里能受得了这般威胁? 甚至,这便宜儿子好不容易有勇气将手插到长安里了,要是就这样被京兆韦氏给恐吓回去。 哪怕灭了韦氏满门都不为过! 很快,杜如晦就来到了大殿内,看到脸色阴沉的李世民,心底也在琢磨。 “陛下唤臣来?可是因为太上皇?” 他曾听闻李世民从李渊那出来后,脾气就一直不好。 路上甚至想出了许多解决的办法。 可不料,李世民下一刻将将一堆奏疏砸在杜如晦的面前。 这吓得杜如晦一跳,跟随李世民这么久,还从未见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看看你族里人做的好事!” “再这么下去,恐怕满长安城里,都只知道你们杜韦两家了吧。” “那我这个皇帝,还算是什么?” 杜如晦瞅了眼报纸,很快就嗅到了其中的严重性,急忙跪在地上。 “请陛下赎罪,臣近日来一直忙碌针对突厥防线事宜,对族人的荒唐事,并不知情。” “还请陛下给臣个机会,臣定然会清理好族人,还请给臣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李世民听此,果然气消了很多。 他也清楚,杜如晦这么高的身份,自然不会搭理这种小事儿。 只是,此时他内心中,全都是他那便宜儿子,生怕林南受到了半点委屈。 “朕只给你两天的时间。” 第一百零二章 韦杜两族分崩离析 炎热的长安,终于迎来了一场雨,又急又快,将坊街上的黄土打的坑坑洼洼,最终汇入两侧的排水渠,消失不见。 杜如晦早已浑身湿透,却依旧快步穿梭,大雨无法熄灭他心中的怒火,反而变得愈发恼怒,满眼血红。 身后的老仆为他打伞,却被他死死的盯住,如同凶猛的饿狼。 “滚开!” 他一脚将老仆踹倒,孤身消失在雨幕中,惨笑声在半空中回荡。 “你们很好!” “做的都很好啊!” “我辛辛苦苦奋斗半生,终于要坐到人臣之极,却都被你们给毁了。” 杜如晦的身体一直在颤抖。 为了能有今日,他处心竭虑,付出了太多,最终兵变,成为了兵部尚书。 这是国朝最为重要的职位,掌管着府兵的诸多调配保障。 他也一直战战兢兢,想要洗刷突厥兵临长安的耻辱,寻找大破突厥的机会,以此名垂千古。 可现在倒是好了! 族中的蠢货们,竟然打着他的名声,开始在长安城南为非作歹,各种兼并! 终究,这将影响到他的仕途。 “你们,分明就是故意的。” “故意毁掉我!” 他在雨中剧烈咳嗽着,眼中流露出浓浓的杀意。 作为李世民身边的近臣,他很清楚这位对新丰侯有多么的看重! 甚至,他清楚李世民屡次三番,暗中在晚上前往林庄! 这也让身边的近臣们都有所猜忌,怀疑那林南,根本就是李世民留在民间的后手。 可现在好了,那些愚蠢的族人,竟然想要动一动这新丰侯,好稳固家族在长安城南的利益。 虽说动用了韦氏的力量。 如今的京兆韦杜,看似两家,可明眼人谁不清楚,通过多年的联姻,两家早已如若一家? “你们,是真的嫌我死的不够快啊!” 刚刚四十出头的杜如晦,瞬间苍老了许多,身材佝偻了,头顶冒出诸多白发,脚步踉跄。 他很清楚,唯有大义灭亲,才能避免李世民的猜忌! 自己的宰相之位,还不会丢掉。 他的神色,逐渐变得狰狞起来。 当林一南得知京兆韦杜两族的变故之后,都彻底被惊到了。 “啥玩意儿?” “这杜如晦疯了吧!” “杜家一半族人都被他迁移出了长安,分散各地,这么搞,等于自费家族前程啊!” 唐人的生活方式,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只有族人间才能真正的生死与共,相互帮助,抵御外来风险。 若没家族庇护,生活也注定会变得无比艰难。 可以想象的到,那些分出去的杜家人,前往到陌生的环境中,生活将会变得多么的艰难,甚至会受到排挤。 因为每个地方的土地,就那么多,有了新来的,就要从他们手里扣出一份,分给这些新来的杜家人! 杜如晦若继续在朝为官还好。 要是朝中没了支撑,那些杜家人,也就完了! “不过相比杜家,最惨的还是京兆韦氏。” “杜如晦抽风,竟然派兵将许多韦氏族人都给抓了,许多贪污枉法的证据都已查实,全部流放!” “偌大的京兆韦氏,直接被流放了三分之一。” “剩下的,一半被迁移出去,只有本分老实的,才能被留在长安。” 林一南深吸了口气,没想到杜如晦对自己人,也如此狠辣。 这两招砍下,京兆韦杜,废了一大半! 而最为可怕的。 是杜如晦做完这些事后,直接病倒了,整个杜家都要被吓死了。 “杜如晦真的差点没了?他才四十多岁,谣言吧。” 林南很狐疑这个消息,觉得可能被长安人夸大了。 虽说唐人平均年龄很低,也就三十多岁。 这更多都是婴儿死亡率太高的缘故。 只要能活到成年人,不出意外,怎么也能活到五十岁。 至于士族人家,自幼养尊处优的,活到六十多岁的很常见。 杜如晦怎么说也都是宰相了,俸禄不低,天下间的贡品也没少分,咋可能四十多岁就不行了? 对此,林南是万万不信的。 等那些被捉的仆人全都被放回来后,他知道的也更加清楚了。 “杜家跟韦家人,想要向我请罪?” 他也看到了手中的拜帖。 上面写了缘由,声称几日前城南所发生的事,完全是误会,希望能够私了。 并在拜帖中,夹杂着许多城南的地契。 那曾经都是韦氏跟杜氏的产业,如今全都送给了林南,态度相当诚恳。 “应该是报纸所书,起到作用了。” “这件事引起了李二的重视,将这两个家族给吓到了,才想着断尾自保。” 他摸着下巴,暗自捉摸着。 “虽说已经分走了大半族人,可他们在长安根深蒂固,发展了几百年了,依旧是长安大族。” “况且,很有可能通过这波,彻底剪出了不良的族人,只留下了精英。” “这样的话,恐怕韦氏与杜氏,用不了多久还会做大。” 林南只觉得头皮发麻,觉得这些大家族,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己这林庄固然占地广袤,新丰县里的许多百姓,几乎都已经靠着他活着了。 可跟着几百年累计下的大族相比,终究还是个小不点,排不上号的。 “他们态度前后反差如此之大,不排除已经知晓报纸是我所创,不敢得罪。” “但暴露了也没有关系。” “正好以此增加下名望,好更加方便迎娶襄城。” 他合上了拜帖,让人查查要过来的杜淹,究竟是什么来头。 却没想到身边棠棠那个小丫头,却是相当了解,如数家珍。 “杜淹是杜如晦的叔叔。” “武德二年时,他与杜如晦不睦,害死了杜如晦的哥哥。” “但后来,又被杜如晦给救了,成为秦王府里的人,后来因为武德七年地方作乱,当今陛下与李建成矛盾加剧,代替当今陛下获罪,流放到西宁。” “陛下登基后,便将其召回了,如今刚回长安不久,但民间已经有传闻,这位杜淹,恐怕因为昔日旧功,也能成为宰相。” “京兆杜氏,将一门双相。” 林南听得只觉得头皮发麻。 杜如晦厉害也就算了。 这个杜淹竟然也厉害,要成为大唐新的宰相? 第一百零三章 一门双相 大唐的士族豪右,究竟有多么强大,再次超出林南的想象。 甚至,他觉得三观颠覆。 这种庞大的家族,是他永远无法想象的,在后世根本不存在。 这个京兆杜氏,竟然要有两个宰相! 怪不得那么嚣张,曾经厉害的韦氏,都心甘情愿的当枪使。 这大腿,足够的硬。 当然,林南觉得,这很有可能当典型给抓了。 “国朝的六部尚书,实权极大,民间也多称呼为宰相。” “但最有影响力的,还是左相跟右相,这两位统领六部!”(尚书左仆射跟尚书右仆射) “不过现在右相封伦病的从床上已经下不来了,左相萧瑀倒是依旧活跃。” “杜如晦这是想晋升左右两相之位,可惜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林南对杜如晦有所改观,清楚这位能千古留名的存在,的确是一位不错的官员。 对自己的族人,都下得去狠手治理。 这么一来,的确能够避免过于嚣张,最终迎来灭族之祸。 “若非我先前巧合创建了报纸,恐怕早就被这两家跟按死了。” 林南很感慨,看向了韦家的拜帖。 “这个韦挺,又是什么身份?” 棠棠听到这,直翻白眼。 都跟京兆韦氏成为敌人了,竟然连对方的底细都不太清楚。 是该说这年轻人太狂呢?还是林南压根就没将京兆韦氏放在眼里? 长孙棠很清楚,别看韦氏很庞大,但跟林南的林庄比起来,简直不堪一击。 她已经掌握了林庄部分的产业,庞大到令人心惊,就连她住的国公府比起来,都相差的不要太多! 最可怕的,她所看到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这些产业,其实都是粗放管理,甚至若没掌握,她都不知道这些看似很独立的产业,竟然全跟林南有关系。 他才十三,就是怎么做到的? 这点,她问过很多人,但那些实际上是平民身份,却甘愿做仆人的人,只有无比崇拜的目光。 对于依靠林庄的人来说,林南虽是凡人之躯,却足以比肩神明。 而跟林南接触越多,棠棠就越心惊,觉得这少年过于恐怖。 也让她对林南更加痴迷。 天下女子,有几人不喜欢这种强大? “韦挺跟杜淹是好友,当年一起被流放,如今一起被召回。” “只不过他自幼时跟隐太子李建成玩耍长大,韦氏也跟错了人。” 林南听到这些消息后,不由揉捏着棠棠那有些婴儿肥的小脸蛋,引起她的一顿挣扎。 “小丫头厉害啊,这事儿都能搞的这么明白。” 他越发觉得,唐朝的女子能力都很强,如果给她们一个展示自身的机会,恐怕都能有很高的名望。 棠棠骄傲的昂着脑袋,却发现精心打理的发型完全被搞乱了,不由气鼓鼓的走向旁边,自顾的照着铜镜。 “以后必须把这棠棠好好培养起来。” “啧啧,老孙那么贼眉鼠眼的人,咋就能生出这样的闺女。” 每次想起老孙,林南就直摇头。 觉得那老头不行,话贼多,竟说一些有的没的,办事儿一点都不踏实。 家里那颗精心修建的樱桃树,被他折走了好几个枝条,严重破坏了美感! 还听说老孙像让棠棠给那颗樱桃树给偷出来,结果被棠棠给拒绝了。 果然,那老头不是啥好东西。 “也怪老林,整日交的是一堆什么奇葩的狐朋狗友?但凡能干点正事,用的着我这么操心?” “回头就给老林喂成猪,就在家里圈着,哪里都别去!省着以后惹事了。” 林南暗自琢磨。 据说这便宜老爹,可是抽空去了平康坊好几次,都被家里仆人给看见了。 至于究竟在长安十二卫哪里任职,林南还真不清楚,毕竟那些地方现在都很严,探查后被察觉了,肯定出事儿,容易被当成奸细。 况且,林南对此半点都不好奇。 据说职位离着皇宫挺近的,可能是在哪个府里站岗吧,林南觉得这样也挺好,那里厉害人多,老林恐怕不敢嘚瑟。 至于不回庄园,林南觉得这没啥的,毕竟家里漂亮的婢女这么多,那便宜老爹总在家,就该他担心了。 “这杜淹跟韦挺,年纪都不小了,还亲自拜访,诚意也足够,给他们回帖吧,随时都能过来。” 林南熟悉唐人这套拜访流程。 先是派人递拜帖,主人同意后,回复具体时日,然后再让下人送个帖子,说某某日准到巴拉巴拉的。 再然后,主人要清扫院落,仆人啥的都要穿新衣服等等、还要筹备宴会食材等等。 这跟大唐效率低下有关,筹备宴会这种事,有时候得准备三五天才行,主要是商贸根本不稳定,产出也不够丰富。 但对于林庄来说,压根用不上。 “可惜这年代没电话啥的,约起来好麻烦。” 他暗自低估,最终让棠棠负责,倒时候告诉他一声就好。 “毕竟这两家还挺诚恳的,给的地契不少。” “就是……为啥送的最多的是书?” 林南翻阅了下礼物,发现这些书籍,多是摘抄的古本,只要有上百年的年纪了,但被保养的相当好,也是的难得。 这玩意,在大唐可以说相当珍贵。 但对于有雕版印刷的林南来说,这东西真的不值钱。 倒是竹简更让他感兴趣。 这简书制作精美,每片竹简其实很薄,也就一两毫米厚,并没有多么笨重。 至于上面的内容…… 完全看不下去。 “好好收藏着吧。” 送来的这些东西,也算满足林南的收藏癖了。 毕竟几百年的大世家,家底还是挺丰厚的。 “就是不知道到了真正上门赔礼道歉的日子,又能送来些什么贵重的东西。” 想到这,林南竟有些期待了。 第一百零四章 礼乐 最秦开始,天下间最富裕的地方,便是关中。 关中最富裕的地方,便是士族! 而最为富裕的士族,毫无疑问,便是掌管京兆地的韦氏与杜氏! 无论谁来了这边做皇帝,在京兆地区的治理上,都要依靠他们。 故而,杨坚更喜欢呆在偏僻的仁寿宫,其中不乏有忌惮京兆两大家族的意思。 “几百年的累计,注定有无数珍宝,甚至有从西汉甚至先秦时流传下的古物。” “光是想想,就令人动心啊!” 林南有些流口水,虽然林庄产出很丰厚,但真正有历史感的古物,尚且缺乏。 他倒是挺喜欢收藏那些东西的,毕竟后世先秦古物遗留下的终究太少了。 主要问题,还是难以保存。 反而在大唐,探究先秦要方便许多,怎么说也不过千年的时间。 “先秦的文明,其实比想象中的还要更加璀璨,物产其实已经很丰盛了,否则不可能战国打了那么多年!” 林南也收藏了些先秦古物,在青铜器的铸造上,简直绝了,甚至有些工艺手段,林庄内最优秀的匠人,都无法复制。 那些繁琐的花纹样式,误差很小,压根就不知道是如何铸造出来的。 简直神乎其技! 但大致的方法,林南也有所了解。 “应该多用蜡雕刻好模型,再在外面用泥土制作模具,融化后将蜡倾倒出来,最种倒入铜水,进行打磨。” 林南正在让匠人尝试这种方式。 这也跟他没事干,瞎玩有关。 倒是看的阎立本心惊胆战。 “师父,你铸造的是礼器,只有皇帝才能拥有。” “若是被发现了,可能会被抄家灭族的。” 林南有些懵了,自己随便玩一玩,咋就涉及到抄家灭族了? 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吧。 “放心,在庄园里自己偷偷的搞,皇帝又不知道。” 阎立本听得更畏惧了,身体都在颤抖。 皇帝不知道? 皇帝都来这林庄多少次了,咋可能不知道? 阎立本回长安后,可没少关注这个新的师父,跟李世民之间的关系,也多少琢磨出了些。 但至于实情,他是真的不敢说。 害怕李世民怪罪,那时候自己的前途可就无望了。 毕竟…… 他们闫家人丁稀少,可比不上那些大族,即便死掉一大半,依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最终,他逼着眼睛,不再想这件事了,反而在仔细想着林南亲自描绘的花纹。 “师父当是用的,是炭笔,而绘画的方式也很奇特。” “貌似,这种炭笔,比毛笔作画更加简洁方便。” 他最终拿起了那根炭笔,开始在纸上尝试,相当新奇。 “这比毛笔好用太多了!” 他内心感叹,有点喜欢上了炭笔这种东西。 绘画之所以困难,就在意控笔上。 没有积年累月的联系,笔都拿不稳,还怎么谈得上做画? “想当初,我为了学习绘画,学持笔就学了五年。” “头两年,更是一个字没写,就拿着毛笔悬着。” 他想到自己五年付出了不知道多少辛苦,才能将毛笔如臂指使,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 可这炭笔! 控笔也太简单了! 几乎上手用不着几下,就能彻底掌握。 “这炭笔虽说绘制的线条简单,但却可以快速的练习绘画入门,省去了控笔所需的大量时间与精力。” 阎立本完全惊了,甚至觉得凭此可以改良绘画基础了。 这年头画家少,便是因为所需的时间长,才能有所成就。 再者,光是金钱的花费,就不是个小数目。 “师父所展现的技巧,也不单单是绘制这么简单。” “小小的炭笔,竟然能够通过阴影来体现,让黑白画变得更加立体。” “这种绘画方式,我竟从未见过。” 阎立本的眼中迸发着光芒,他完全被林南随手露出的素描跟震撼住了。 素描最大的特点,便是在纸张上,展现出立体感。 远远看去,会觉得这画中物品,简直如同真的一般。 其中最关键的,则就是光影的明暗变化。 这种新奇的画法,对阎立本而言,简直拥有致命的诱惑力。 “我从西域学来的绘画技巧,与这素描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他的双眼在发光,觉得整个人都得到了升华,绘画道路上的大门正在被他缓缓推开。 “可笑我曾以为自己的绘画水平,放眼世间也没有几人能够超越。” “但目前看来,我其实只不过刚刚入门罢了。” 阎立本很好学,彻底沉浸在如何练习素描上了,彻底忘了林南铸造的礼器,究竟有多么的大逆不道。 林南铸造的,是一口编钟! 编钟,绝对是古代上最牛逼的青铜器。 一套编钟,拥有完整的韵律,制作手段之繁琐,绝对比后世的钢琴还要复杂百倍。 其中涉及到青铜材料的配比,以及样式等等。 就比如编钟大大小小那么多,而钟这东西敲击起来很容易有回响。 那么就需要在钟外面添加铜钉,防止有多余的震动传出嘈杂的声音。 而且,一个小编钟,其实能发出两种声音。 敲击正面,与敲击侧面,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韵律。 可以说,林南觉得编钟绝对是这天下间最好的听的乐器之一。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东西,制造成本太tm的高昂了。” 即便如此,林南也想将其复制出来,甚至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良,让一个人可以轻松掌控敲击。 “可惜,这么高的乐器,因为过于笨重,已经逐渐被淘汰了,只剩下皇宫中还有。” “而会真正敲击的,天下间已经没有几人了。” 随着简便的胡乐大量涌入,唐人都开始喜欢这种便宜又容易学的弦乐曲。 至于繁琐的编钟,差不多已经淘汰掉了。 甚至宫中许多宴会,都不用了,也就祭天的时候,会敲击,但曲子多是现编的,丧失了秦汉时期的韵味。 可以说,编钟就相当于后世的钢琴。 甚至,钢琴的复杂程度,跟编钟一比,简直就是个弟弟。 钢琴这种复杂的乐器能够保留下来,为什么编钟不能,反而要被淘汰掉呢? 这让林南很不爽,觉得必须复原。 只有编钟,才能展示出复杂的音乐旋律,而不是现在大家都知道的宫商角徽羽五个音调。 以至于,到后世都有了误传,认为古代音律音调很少。 而实际上,秦汉时的编钟,音律早就不止这些了。 只不过人在进化,为了简便,才有了这种更少的音调。 其目的,纯粹是为了拥有足够的传唱度。 越简单的曲调,大家就越容易记住,就越容易传唱出去。 平康坊的那些小姐姐们,对此可以说深谙其道。 “我就算能制作出这编钟,可音未必能调正了。” “要不要请平康坊懂的此道的小姐姐们,来这帮忙调一调?” 林南有些心动了,毕竟平康坊有许多卖艺不卖身的名妓,才华那可都是一顶一的,说不准就有懂的。 阎立本突然开口道。 “少府有熟悉的匠人,我可调过来为师傅调整音律。” 林南顿时白了阎立本一眼。 这徒弟咋就这么憨呢? 他搞编钟,只是顺便复原保存这些优良的古乐器吧了。 看平康坊的小姐姐,才是真正的主要目的啊! 总要找个合适的由头,才能光明正大的看。 可惜,全被阎立本这小子给破坏掉了。 这让他还能找什么借口? 第一百零五章 我堂堂县主,就这么被你欺负? 对于平康坊,任何男人都拥有着无限的憧憬,向往那里的轻歌曼舞、红袖添香。 更多人前往,总会找个正当理由,比如结交些文绕骚客。 或者…… 晚上宵禁,被困在平康坊出不来了。 那自然要留宿一晚才好,否则被巡夜的武侯抓到,可是又要吃板子,又要罚钱的。 反而是平康坊的小姐姐们,小嘴贼甜,说话有好听,服侍人又舒服,远远不是家里那些凶悍婆子能够比拟的。 此时,棠棠更是双手叉腰,嘴巴气鼓鼓的。 “家里这么多,还不够吗?” “你个小孩子,怎么会懂。” 林南上去就捏住了她的脸,搞的这小丫头不断挣扎,咬牙切齿,最终无可奈何。 “我不小了!再过几年,我就能成亲了!” 她说的很严肃,只是对于林南来说。 唐朝的婚姻年纪,还是过早了。 而且还很讲究传宗接代,身体都没张开,生出来的孩子,多数都先天不良,很容易出现问题。 最为可怕的,是哪怕棠棠这种拥有知识的女孩,也十分奉行这种早婚文化。 “算了,现在人口实在太少了,我也改变不了什么。” “以后有合适的机会,或许可以提倡下。” 但他想了想,就彻底放弃了。 “我要是在报纸上提及这种事,恐怕会被天下士子骂死,名声也就彻底臭了。” 最终,他将目光投向了阎立本那,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好当官,以后我只能靠你了。” 这位别管后来被称之为丹青宰相,可那也终究是宰相! 将婚嫁年龄延后些,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哪怕延后两年,都是好的,可以极大程度的降低死亡率。 当然,唐人生命力之所以顽强,也跟这种恶劣的淘汰率有关。 身体不好,在这种相对恶劣的环境下,根本活不下来。 阎立本听到林南的话,满脸懵,神色有些慌张。 啥? 以后靠我了? 咋可能? 你跟陛下关系那么亲近,我靠着你才对吧! 但想到李世民的恐吓,他愣是啥也没说,低头道:“师父但凡有任何差遣,徒儿万死不辞。” 这话说的林南顿时变得有些飘了。 瞧瞧这弟子收了。 说话都这么让人舒服。 怪不得以后能当宰相,这情商高到离谱啊。 林南对阎立本咋看咋顺眼。 “去,换人给他收拾出个小院来,一直给他留着,想来住就过来。” 阎立本听到这,顿时惶恐不安。 但很快觉得这或许也不错,这里的确是练习画功最好的地方。 甚至…… 少府的一些作坊,或许可以迁移到这边来。 到时候自己哪怕是上班时间,都随时能过来。 但一想到李世民随时能过来,阎立本又顿时怂了,若是被抓到个现行,对他整个家里人都不好。 321 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底默默记下了这份恩情。 哪怕是他的亲兄长,都未曾如此对待他。 与林南相处了这么久,他也发现,林南待人亲和,无论是奴婢部曲、还是官员权贵,与他而言,都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倒是长孙棠棠相当不满,她好歹也是国公的女儿,被圣人册封为县主。 在这林庄中,为啥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小院呢? 但很快,她也就释然了。 “还是他住的地方最舒服。” 林庄内,林南居住的院落是最舒适的地方,这点所有人都相当清楚。 能做到冬暖夏凉的屋子,满大唐都没有几个。 况且,哪怕屋子中随便一个细节,都是经过精心装饰过的,典雅程度哪怕是皇宫,也根本无法比拟的。 最终,她还是安排人去弄了。 “那个叫薛礼的乡下汉子,伤已经养的差不多了,也一直想要见你,你有什么打算?” 长孙棠棠嘟着嘴,随意聊到薛礼。 林南顿时一拍大腿。 “我竟然给忘了,他人呢?” “在别院里修养。” “走,去见见他。” “用不上吧,他只是农夫而已,你这么做不合礼数,会丢身份的。” 林南一个脑瓜崩弹在了棠棠的脑袋上。 “什么农夫?这薛礼前途无量。” 大名鼎鼎的薛仁贵啊! 虽然现在很落魄,但只要给予时日,就足以绽放光芒,展现出耀眼的一面。 现在结交,最为合适。 长孙棠捂着脑袋,疼倒是没有多疼,就是觉得相当的羞耻。 “你会把我敲傻的。” “本侯爷就喜欢傻的。” 长孙棠顿时委屈死,咬牙切齿,恨不得将林南生吞活剥了。 要不是碍于遵守跟她父亲的约定,她亮出身份吓死林南。 不过小小的从三品县侯罢了。 在她面前还敢称呼本侯爷? 她这个县主,可是正二品,高了好几阶呢! 但想到在林庄的地位,最终只能唉声叹气。 “谁让我就瞧上你了呢?” 她拄着下巴,觉得自从跟林南接触后,就再也瞧不上其他男人了。 哪怕林南今后会有许多女人,她也压根不在意。 因为他对待女子的态度,是她见过的所有人,都远远比不上的。 她望着远处的池水发呆,没有选择跟林南一起去。 一名农夫,即便再厉害,也不值得她自降身份。 “我可是县主哎。” 她长叹一声,又看了眼忙碌的婢女们,突然觉得这封号也就那么回事儿。 除了听起来名头响亮些,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处。 她的一切,都是长孙无忌给予的, 而且在国公府里,多少都会有些约束,学习礼仪等等。 当真没有在这林庄内自在。 “哈……” 她突然打了个哈欠,如猫儿一样伸展着懒腰,最终趴在桌子上,睡眼朦胧。 这么舒服的地方,最适合睡觉了。 此时的林南,则已经来到了别院。 林庄占地面积极大,仆人众多。 别院属于在院墙外套的院子,是因为过来投靠的仆人太多了,没地方住,后期修建的。 此处修建的相当规整,家家独门独院,方便这些仆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 仆人们早就通知薛礼自己要来,此时薛礼正守在门外,见到林南后,瞬间双膝跪地叩首不起。 “薛礼叩谢恩公。” 第一百零六章 仙境恐怕也不过如此 薛礼背上的伤口很深,又在河水中泡了很久,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难免有些受不了。 即便被救了回来,他依旧发了高烧,九死一生的活了过来。 此时的他,身体依旧虚弱, 呆在林庄的这两天,他不敢相信林庄的富足程度。 在来长安的路上,人民多是困苦的,即便是许多权贵人家,也没有好多少。 甚至许多里阙坞堡,都是残破不堪,受到过战争洗礼。 但到了林庄,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里充满了富足,随便见到一个人都穿的很好,脸上永远洋溢着自信与笑容。 他本以为那是这里的主人,结果询问后,方才知晓那只是位奴仆。 当时的他觉得很可笑,从未见过这样的奴仆。 “哪怕是有些地主,也不如这奴仆多了。” “况且,这林庄内的一草一木,都太干净整洁了,全部都是被精心打理过的,甚至地上都看不见任何杂草。” “这里简直就是陶渊明所说的桃花源。” “不,即便是桃花源,都不如这里美好。” 呆在这里,薛礼每天都觉得做梦一样。 这里穿的衣服很好,睡的垫子很舒服,盖的被子很柔软,人们都很温和。 好到根本不像现实存在的地方! 哪怕做梦,都梦不出来。 “传说中的仙境,也就不过如此了吧。” 他的伤已经不会有生命危险,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药物,愈合的奇快无比。 本想见见这里救过自己的主人,可经过层层通报,却没了下文。 据说主人很忙,要去娶公主,没工夫搭理他,让他先住着。 薛礼觉得这完全没问题。 这里的主人别说娶的是公主,哪怕要去娶仙女,他都不会有任何怀疑。 至于不见他,他更是不敢有任何怨言,毕竟身份差距的太大了。 林南已经是他的恩人,又好心让他住在这,他心底早已无比感激,甚至生出为之效死的情绪。 可再看了看自己黝黑的肌肤,以及粗糙的手掌,最终露出苦笑。 “我不过是个种田汉罢了。” 在林庄内,他很自卑,哪怕还很虚弱,也想努力帮忙做些事儿,否则他会产生浓浓的不安感。 他准备等伤养老了,再找机会跟恩人拜别,等自己拥有成就时,再来回报。 只是…… 万万没想到,林南竟然亲自了看他了。 这让他相当惶恐,看向林南的时候,更是觉得这简直如同仙人一般,对他而言拥有强烈的压迫感,让他产生了许多恐慌,最终只能拜倒在地,感谢林南对他的恩情。 他不会说话,吭哧半天也就说了这么一句,脸憋得通红也不知道怎么继续说下去。 “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林南亲手将薛礼扶起,亲眼看着这精壮的汉子站起来,个头比他高上许多。 唐人其实与后世有些区别,十几岁就已经是成年人的样子了。 等二十多岁,就已经开始显老了。 就如同这薛礼,明明年纪不大,但长得却人高马大,嘴上有着毛茸茸的胡子,常年的劳作看起来很老成,很想二十多岁的样子。 若没有这般老成,他恐怕也不会被当做壮丁给拉过来,到长安来服劳役,最终路上出了岔子。 “你的事,已经派人汇报给县令了,但想要抓住,恐怕还得些时间。” “至于劳役,我已经帮你抵了,你在这里安心住着养伤就行。” 林南给了他个定心丸。 大唐租佣调,针对该服的劳役,也有办法。 花钱就行! 要么人去,要么交钱。 显然,薛礼属于没钱的那种。 “这等恩情,让薛礼如何去还。” 这精壮无比的汉子,此时竟眼圈发红。 只有经历了这艰难的世道,才会更加懂得生活是有多么的不易。 “别想那么多。” 林南挥手,便有人提着食盒,里面拥有准备好的食物,还有少量的葡萄酿。 虽说葡萄酿在大唐很珍贵,价格高昂,暂时只有权贵们能喝得起。 不过林庄内有葡萄园,酿这葡萄酒其实很方便。 当然,像莽憨憨这种,就对西域垂涎三尺。 照他的说法,要是能给西域打下来,葡萄酿就跟水一样的便宜! 哪怕最普通的百姓,想喝都能喝。 林南觉得很有道理,也清楚大唐打下的可不止是西域。 就连后世的帝国坟场,甚至更遥远的波斯,实际上都在大唐的势力范围下。 也不能说是有效统治,只能说是在那边有几万人的驻军,彻底保证了大唐在那边的利益。 后世某大国的做法,也未免没有抄袭大唐的嫌疑。 面前的薛礼,实际上就是大唐稳定西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三箭定天山的传说,更是流传到后世,经常出现在戏曲中。 只是没想到,林南竟然有一天,会成为他的恩人。 人生际遇,当真特殊。 只不过,薛礼在林南的面前,显得十分拘谨,甚至有些慌乱。 他自幼就在乡下种地,虽然体魄很好,也读了许多家学藏书,可终究没见过什么世面。 “坐,都坐,别客气。” 站着的,不单单是薛礼,还有阎立本,也站在他的身后。 “弟子谢过老师。” 阎立本家学更好,坐的很端正,开始为林南布菜。 这事儿完全用不着他的,但架不住他非要做。 薛礼也硬着头皮坐了下来,他属于闷葫芦的性格,对言谈很不擅长。 “他叫阎立本,目前在少府任职,以后有啥事,都可以找他。” 林南并没有阎立本的具体官职,防止这薛仁贵会产生恐慌。 毕竟相对两人来说,薛仁贵哪怕出自大族,但终究也只是在务农,也只能说吃饱穿暖而已,其他的想都不敢想。 其实这些士族中,也分很多。 族里有钱的没钱的自然都有,里面一辈子种地的更是不在少数。 只能说彼此抱团取暖,省着被别人欺负了。 河东薛氏,其实除了少数几人外,多数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 从这薛礼身上,就能看出很多东西了。 同时,林南也在琢磨,一定要把薛仁贵留下来。 只要等他成长起来,他这身边一文一武,岂不是就能在长安横着走了? 想想就觉得带劲啊! 第一百零七章 薛仁贵:恩人你说,让我杀谁? 林南很重视薛礼,否则也不会亲自来。 这种重视,让阎立本觉得很没有道理。 在他看来,像薛礼这种农夫,简直一抓一大把,除了名字好听些外,好像没什么特长的。 但能被林南重视的存在,他还是很敬重的,觉得必有独到之处。 果然,随着林南开口试探,他也完全被震惊到了。 “可认得字?” “族中私塾中学过,三字经与千字文,字都认识。” 这回轮到林南有些懵了。 千字文他知道,南北朝就有了,是唐朝幼童的启蒙读物,认识天地自然与文字的。 可三字经,不是宋朝才有的吗? “这三字经,背来听听。” 林南相当好奇。 薛礼张口就来,也是三个字三个字的。 可跟宋朝版本,完全不一样,带有地方特色。 阎立本也来了性质。 “我所学的与你不同。” 等再背完…… 好家伙,两个完全都不一样。 但都是启蒙读物。 林南也算明白了,三字经本身就是启蒙的格式,内容千变万化,直到了宋朝,才得到统一。 反观千字文,则是真正的教材。 在大唐,懂得三字经跟千字文的,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毕竟绝大部分人,都是文盲,为了口吃的挣扎求存,整天辛苦劳作者,很麻木。 “平日读书吗?” “读家里藏的兵书。” 薛礼不擅长聊天,反而更适合回答。 憨厚老实,会啥说啥,怪不得李世民会很喜欢。 比起朝堂那些老奸巨猾的家伙,薛礼这种人才是最好用的,你让他做啥就做啥,出啥事也会如实报告。 林南都想用了。 “那日河边,我见你功夫不差。” “我娘让我自幼习武,每日演练,风雨不停。” 林南觉得,这薛礼当真是个人才,必须得留下来。 而跟薛礼这种人打交道,不能拐弯抹角,直来直去更好。 “跟我混吧。” 这话一说,薛礼直接跪了下来。 “恩人大恩,薛礼做牛做马在所不惜,只是家中还有老娘要奉养。” “接来,我这庄园内最适合养老。” 林南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我这身边没有太适合使唤的人,你在我身边当个护卫,也就等我出门了跟着就行。” “平日里没事你正常演练,想学兵法兵书,直接去藏书阁就行。” “最后,我让人给你搞个小院,跟阎立本当个邻居。” 林南直接把薛礼的一切都给安排了。 这种憨厚老实的人,无论怎么安排,他都会同意。 至于主见什么的…… 恐怕尚且还未养成。 但没关系,留在身边满满培养,早晚有一天能成为大唐顶天立地的大将军。 以林庄的资源能力,薛仁贵的未来根本不用担心。 “嗯,说不准过些年,这薛礼就能比老林更厉害了。” 他暗暗想着,觉得自己家的便宜老爹压根不行,戎边那么多年都没磨掉骨子里的骄傲,在长安很容易吃亏。 若未来有了薛礼的帮衬,就容易多了。 至于让自己从军什么,他觉得恐怕不行。 并非吃不了苦,他体会过军旅的生活,可大唐的府兵训练方式,他多少有些瞧不上的。 况且当兵的吃的食物,他恐怕也压根受不了。 完全是养尊处优惯了。 倒是碰到个薛仁贵,外加阎立本,从他这林庄内出来个宰相大将,今后就足矣吹嘘一辈子了。 那个时候…… 什么京兆韦家、京兆杜家的,谁还敢动他? “来,喝酒喝酒。” 这葡萄酿与其说是酒,其实更像是果汁,度数很低,也就喝个气氛。 但薛礼此时整个人都是懵的,人都恍恍惚惚的,压根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一幕。 这些日子,他何尝没有幻想永远呆在这仙境中? 可又怎会想到,这一刻已经成为了现实,甚至还要给他个小院。 就仿若原本要奋斗一辈子才能做到的事情。 突然间一下子就得到了,嘭的下就砸在他的脑袋上。 换谁谁不脑瓜子嗡嗡的? 而且,林南给他的感觉,简直太舒服了。 甚至他感受到了林南对他器重,他搞不清楚自己有什么地方有特长的。 但就冲着林南的这种姿态,足以让为此效死! 阎立本喝得很痛快,也对林南的待人之术完全给惊讶到了。 “老师就是老师,这种折节下士,值得我学习。” 三人吃的很痛快。 而接下来几天,林南也几乎都跟薛礼混在一块,给他个更宽敞,方便锻炼的小院,里面有着相当多的兵器,还有带来了许多兵书。 薛礼这几天一直都飘忽忽。 觉得自己原本只是个穷小子,可突然间,就成了人生赢家。 难以想象。 但林南的随和,也让他少了许多拘束,更加喜欢这座庄园。 同时,他更是被林庄内的藏书给震惊到了,每天借着月光读书,孜孜不倦。 林南听到后,更是相当意外。 “这明明有油灯,怎么不用?莫非闲暗?” 薛礼急忙摇头。 “不不,灯油昂贵,有些舍不得。” 林南被他这质朴的品质所打动了,派人给他送来两缸灯油。 “这东西自家产的,压根就不值钱,尽管用。” 薛礼觉得鼻子有些酸,重重的点了点头。 他只不过是个认识几个字,只懂得务农的农夫罢了,却能有如此礼遇,他已经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了。 甚至,他迫切的想要为林南做些事儿。 可一直都没有机会。 这时,院外突然有仆人到来,声称杜家与韦家的人,都来拜访了,带了不少礼物。 林南顿时哼哼了声。 “让他们多等会儿。” 偷偷摸摸旷工好几天的阎立本有些纠结。 “老师,杜淹终究会成为当朝宰相,这么晾着,不太好吧。” 林南毫不在意。 杜淹啥的,即便是宰相又能如何?他压根没听过。 根本就没阎立本与薛仁贵有名。 况且,他与京兆韦杜本身就有梁子,这么晾着有问题吗? 完全没问题! 倒是薛礼突然精神抖擞,他在林庄听过跟京兆韦杜的恩怨,甚至见到过那些被关押的牢房的仆人。 这一刻,他觉得是时候报答林南恩情的时候了。 “薛礼愿为林郞效力,替林郞除掉这些威胁到林郞的大族嫡系!” 他觉得,这是用到他的时候了。 如同先秦时的刺客,义字当头,奋不顾身,为林南铲除一切,如此也算报答了林南的知遇之恩! 薛礼这突然间的行为,吓了林南一大跳。 未来的大都督来给他当刺客? 未免太大材小用了! “都是小矛盾,犯不上。” 第一百零八章 未来的镇国大将 薛礼的脑子很耿直。 他觉得,自己也就这身自小练习的功夫能拿得出手了。 最终,他的目光近乎哀求。 “林郞,您这么帮助我,我恐慌。” 这个老实人,最终彻底爆发了。 “我除了力气大了些,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了。” “我很想报答你,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我这条命,都是您的,您的要让我杀谁,我绝对不马虎。” 他以为,这就是对林南最好的报答方式。 就如同古代的那些义士,为了知己者心甘情愿的去死。 现在,他彻底理解了书中所说的那些东西。 林南却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要给自己这个大的压力。” “人生在世,好好享受生活就好。” “我只是纯粹觉得你今后前途无量,可为镇国大将,眼下只不过想投资你,期望你以后真到了那一天,能庇护这个庄园。” 他不得不摊牌,以防止这薛礼总胡思乱想。 薛礼已经完全懵了,搞不懂林南究竟是什么意思,最终深深吸了口气,只剩着四个大字在脑海中嗡嗡作响。 镇国大将! 镇国大将! 这怎么可能? 他根本不敢相信,能有这种机会。 对他来说,自己如果能成为率领个几十人的小兵官,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怎么可能拥有那个高的职位。 他想都不敢想。 林南对他却很器重,将手里的孙子兵法交给了他,神色严肃。 “所以,从现在起你就要好好的珍惜每一刻,多多学习,以求未来能不辜负我的期望。” 薛礼瞬间被憋的满脸通红,支支吾吾的说不出。 最终,他单膝跪地,低着脑袋。 “薛礼定以此为志,绝不辜负郎君!” 林南对此很满意,将他再次从地上扶起。 “起来吧,在这庄园内,自由些,不要动不动就跪,没必要的。” “男儿在世,除了天地君亲师,不要再跪任何人。” “唯有如此,才不辜负在这世上活一回儿。” “喏!” 薛礼这位黝黑的汉子,依旧无法克制情绪,浑身颤抖,很是激动。 林南完全能够理解。 薛礼的年龄还不大,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最终,林南想起了什么,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还没有字吧。” “未至二十,还不能行冠礼,没有字。” 林南暗地里挫着手,觉得这么有意的事情,不能被别人给抢了。 “没关系,我先送你一个字,仁贵如何?” 薛礼依旧要跪,在看到林南眼神后,顿时变成躬身拜礼。 “薛仁贵谢郎君赐字。” 林南背起了手,觉得以后叫薛仁贵就顺口了很多。 省着以后总薛礼薛礼的叫着,不自在。 “行,你踏踏实实在这看书锻炼,我去看看那些人。” 林南觉得,拖太久也不好。 冤家宜解不宜结。 虽说韦家跟杜家有些人挺不是东西的。 却也不能一杆子全部都给打死了。 毕竟他们送来的礼单,还挺诚恳的。 “还是汉人的数量太少了啊。” “我终究还是太仁慈了。” 林南被自己的善良打动了,觉得自己给了韦家跟杜家一条活路,没有把事情搞的太僵。 跟在他身边的阎立本听得急忙点头。 他觉得,林南说的很对,太善良了。 若是陛下来处理,手段恐怕会很简单粗暴,整个家族都拆分了,该流放的流放,该发配边疆的发配边疆! 但阎立本想的更多的,却是不段转头,望向那座古朴无华的小院子。 “薛仁贵,真的能成为镇国大将吗?” 他有些迟疑。 “无论谁来看,薛仁贵只是名农夫,即便是河东薛氏族人,可却没有任何靠山,也没有任何功绩。” “凭什么能当镇国大将?” “除非他能替国朝开疆扩土,覆灭周边王国。” “可有这机会的话,陛下多半会给老师吧。” “只是,老师说这话时,目光实在太坚定了。” “以至于我现在,都觉得很有可能。” 他深吸口气,决定不再多想。 未来究竟会怎样,时间自然会检验。 林南的这句话,一定会传到李世民的耳中。 那个时候,李世民也断然会给薛仁贵证明自己的机会。 就看薛仁贵到时候,是否能抓住了。 想到这,他不由觉得心头发热。 觉得这庄园内,简直就是bug! “若是老师能给我美言几句,我怕也能够得到机会,被陛下重用吧。” 很快,他就摇了摇头。 “我需要的不是机会,而是在绘画一途上,达到更高的境界。” “要让后世的天下人,都来赞赏我的作品。” “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他深吸一口气,目标很明确。 若是真的在乎官职,他不可能多次旷工,总往这边跑。 在林庄几日下来,他的心早已无比沉寂,绘画技巧上得到了充足的提升。 “融合了素描,明白了如何增加立体感后,我的水平,将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那个时候,我将引领大唐绘画界。” 阎立本的野心很大,毕竟还很年轻,此时已经不服那些前朝时就已经很有名的老画师了,觉得必将超越,带领大唐所有画师,在绘画一途上达到崭新的巅峰。 “老师太低调了,从不展示作品,看起来更愿意过着这种隐士的生活。” “不过没关系,我会让老师的名字,流传千古,让后世所有的画师都奉之为祖!” 藏在袖中的拳头紧紧握住,他早已豪气干云,觉得定然要成就一番事业,千古铭记。 这是所有士人的梦! 他也坚信,在林南的教导下,他一定会达到! 林南压根没想到阎立本内心戏会那么多,只是沿途欣赏了下林庄内的风景。 不得不说,那些仆人对于景色修饰,已经越发熟练了,可以处理的相当完美。 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审美。 放在后世,也绝对会是园林大师,是他无论如何都请不起的那种。 可在大唐,却是自己的仆人,每次见到自己都相当恭敬。 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他沉醉在这美妙的景色中,不知不觉间,也来到了正堂,看到早已等候许久的两位瘦弱老头子。 京兆韦氏韦挺。 京兆杜氏杜淹! 第一百零九章 这俩老头抽什么风? 这两位六十多岁的老头,并没有什么大族风范,反而很瘦弱,脸上头发都布满了风霜。 都是有故事的人啊! 林南心生感慨。 他们在这等了很久,也并没有感觉到恼怒,反而心平气和,谈笑自若。 压根就没把跟林南发生的矛盾,当回儿事! 在他们看来,这压根就不算什么。 利益上的小冲突而已。 只要不上升到官场,那简直就是屁大点事儿,根本不值得在意。 甚至在见到林南后,两人还能笑的出来,仿佛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般。 “新丰候这茶水甚好,哪怕宫中贡品都不如。” 林南脸色一黑。 他明明让下人送最差的茶叶啊,意思下就行了。 看汤水的颜色,也的确是最差的,差点都茶沫子了。 怎么两人喝的这么开心? 看仆人身边还用炭火炉子烧着水,就明白,这两人怕是喝上瘾。 “草率了。” 他内心长叹。 “压根忘了唐初的茶叶很简陋这茬了。” “哪怕是贡茶,制作工艺都不过关,连我庄园内的茶叶沫子都比不上。” “还有,唐人吃茶,是真的吃茶,最好茶叶沫子这口,连汤带沫全都给吃到肚子里。” 就这么会儿,这俩老头恐怕能吃下去半斤茶叶沫子。 也是绝了! 倒是两老头更是一番品鉴。 “这茶水汤色浑厚,味道纯粹,没有丝毫浑浊度的气息。” “新丰候能拿出这等茶叶招待我等,完全是看得起我们。” “新丰候大气。” “我们这家族大了,总会出现些不肖子孙,净给家族添麻烦,如今已经处置了,还请新丰侯不要怪罪。” “听闻新丰候喜好编钟,恰巧族中有收藏,这是西汉时淮南王的收藏,在新丰侯的手里,定然能发挥出恢弘钟音。” 这俩老头一唱一和,吹捧的林南差点都飘了。 还别说,这京兆两大家族。 当真有些东西啊! 事实上,杜淹跟韦挺,原本挺嚣张的。 觉得林南不过是小小的县侯,乳臭未干的小子。 那所谓的报纸,怕也是差人所为,挂靠在林南名下而已。 他们这次来,其实就是做个态度,只要林南不是太傻,就该明白如何善了了。 若这新丰侯不聪明…… 这种人是无法在关中生存的。 只是,当他们来到林庄后,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 他们永远无法忘记,见到林庄后,两人究竟有多么尴尬。 “原来这林庄,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富庶。” “从这些规章建制来看,恐怕不是寻常人家,莫非是隐世的大族?” “看这数百亩的庭院,你我两家都是京兆大族,可称天下间最有底蕴的家族,可族中祖地跟着比起来,未免也差了太多。” “皇宫都比不上这。” “里面的仆人热情洋溢,总是面带笑容,穿着更是无比精美,许多官员都不如这些仆人精致。” “还有这一草一木,错落有致,细思之下方才发现其中大有文章。” 杜淹跟韦挺,这都快入土的人了,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而到了林庄,彻底颠覆了他们所有的认知,一切都是那般的美好,恍恍惚惚若登临人间仙境,流连忘返。 原本骄傲的姿态,瞬间粉碎,不敢露出半分嘴脸。 甚至,他们觉得带来的八车礼物,少了! 应该再弄十六车来! 故而,哪怕林南没见他们,他们也不敢有任何埋怨。 反而觉得茶水很好喝,绝对的人间绝品。 这自然而然的,让他们觉得林南简直就是出世的人物,只存在与传说中,而非世间的凡夫俗子,如同天上闲人一般。 等见到林南后,两老头更是被林南的样貌给唬住了,觉得更像是真仙下凡,根本就不是这俗世间的人物。 两个快入土的老头,算是彻底看走眼了。 当然,也变相证明他们的眼力的确不错,看出林南不是大唐人。 可林南身上的气质,他们从未见过,故而也就觉得,该是天上仙人落在凡尘。 显然,这俩老头脑子都有坑,还奉行这南北朝时寻仙问道的那一套。 也觉得林南样貌虽年轻,但保不准就是活了无数岁月的老怪物。 天下之大,什么没有。 故而,见到就一顿舔,舔的林南都懵了。 “不亏是据说要当宰相的人。” “这说的我都不好意思发难了。” 林南心生感慨,认为这俩人实在太精明了,很懂得如何化解恩怨,恐怕这事儿没少做。 最终,他向下人挥了挥手。 “去备上二十斤茶叶,等两位离开时给捎上。” 不就是喜欢茶叶沫子吗? 这种连仆人都不愿意喝的东西,带走,统统带走。 阎立本看到两老头这态度,顿时三观都被颠覆了。 在长安的时候,他可是遣人打过骄傲,压根嚣张的不行,连他阎家都根本不放在眼里,声称只懂得修建房屋的苦力,哪有诗书传家来的高雅。 可现在…… 老脸上笑的全是菊花褶子! “两个老匹夫。” 他心中暗骂,觉得这俩老头很有可能是装出来的,自己得替老师注意些。 等四人相继坐下后,阎立本看到俩老头那热情劲儿后,都彻底懵了。 “这俩老头儿吃错药了吗?” “这年龄大老师四十多年了吧都,怎么在老师面前如此恭敬?” “莫非知晓了老师跟陛下的身份?” “这也不应该啊,陛下应当已经延误这两个家族,不可能告诉他们的。” 阎立本觉得三观再次被颠覆了,整个人都不好了。 也越发好奇林南究竟做了什么,竟然让两老头在他的面前有着如此态度。 事实上,不单单阎立本懵。 就连林南,也懵了。 压根搞不懂这俩老头在做啥。 一个劲的像他询问养生之道。 他知道个屁的养生啊! 第一百一十章 仙人饮 这些士族,多少还有些受到魏晋风骨影响,追求寻仙问道,甚至还嗑药。 比如那种五石散,现在还有很好的销量。 这药方起源于汉代,隋时有所改良,也就是换了另外五种石头,变得普通人吃不起了。 磕完五石散后,只觉得浑身燥热,敢在大雪纷飞的冬季,袒胸露怀,不觉寒冷。 更觉得耳聪目明,力大无穷,奔行间衣袖翻飞,踏雪而行,仿若仙人。 别问林南是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的。 这两老头子,就这么缠着林南,询问养生相关的。 也就差问问长生怎么修了。 “你们俩六十多岁的老头,问我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妥妥的有毛病啊!” “我哪里知道?” 林南直翻白眼。 阎立本更觉得这俩老头儿问题很大。 他老师的确惊才绝艳,人间少有。 可终究是少年郎,压根就不用操心能活多久的问题。 只是林南接下来的回答,让他的眼珠子都瞪了出来。 “热水杯里泡枸杞。” “回去你们可以试试,经常喝。” 他黑着脸说了句。 这东西他很清楚,毕竟后世养生这种事,早已年轻化了。 杜淹顿时拍手大喊。 “我曾见过神医孙思邈,他也说过这种话,可我当初没在意,觉得这过于简单了。” “可今日想起,方才觉得大道至简,此法延年益寿,当真可行。” 杜淹很激动,甚至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回去尝试一番。 枸杞这东西自古就有,隋时就销售往西域。 那些胡商吹嘘这是东方神草,吃了就能长生,骗的西方人一愣一愣的。 许多士族都觉得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他们族中吃枸杞的也不在少数。 也没见到活多久啊! 出门第二天就被劫匪砍死了。 还有坠马摔死的…… 但这架不住杜淹突然明白了这点,觉得可行,必须要持之以恒的观察下去。 从今往后…… 他只喝枸杞水了。 “得新丰侯一句话,胜读千卷书啊!” 韦挺也很感慨,觉得这事完全能做。 他年纪也大了,迫切需要养生,多活几年。 好不容易回长安了,名誉权力都有了,怎么可以这么快就挂了? 林南则是觉得,这俩老头子其实完全就是人精。 否则不可能在官场上混的那么自在,甚至杜淹,都说他要当宰相了。 可在一谈到长寿这种事儿…… 脑袋就跟被驴踢了似的,压根不好使了,林南随意说几句就奉为经典,仔细揣摩觉得大有道理,自我洗脑,深深觉得这是对的。 “无论多聪明的人,越到老年就越迷信。” “怪不得前世老年人保jian品卖的那么好……” 他都无语了,甚至觉得要不要在大唐复制下保jian品之路。 这东西简直就是暴利。 随便弄点糖水,糊弄下,例如杜淹韦挺这种老年人就会深信不疑。 其实,这东西心理自我暗示作用,远远要比实际效果大的多的多! 最终,他还是放弃了,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万一没搞好,还损失了自己的名声。 得不偿失! 反正林庄里的钱,无论他怎么挥霍,都花不完的地步。 当然,前提是要注意一点。 那就是前往不要当官。 当官后,为了买通关系,他这些钱,压根就不够花的。 整天还要忙着各种各样的宴会应酬,打点关系。 那根本就不是他喜欢的。 就比如杜淹这老头,在长安的名气都这么大了,都要为族人的事儿,亲自出头。 而跟林南全程,杜淹都没跟谈半点长安城南利益的事儿。 “这些京兆大族,全他娘的都是官迷啊!” “对于钱财,压根就看不上眼。” “他们觉得,只要官位在了,钱财就永远都不会缺少。” “可要官位没了,他们即便赚取再多的钱财,也有可能会被在某一天被人盯上,被搞到全家凄惨。” 故此,他们只跟林南说养生。 久而久之,林南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俩老头儿性格还不错。” “就是不知道咋搞出了那么多的族人。” “他们竟然愿意将城南大部分的利益,全都让给了我。” “光是地契,我现在就占据了城南二十四个坊。” 林南很感慨,没想到李世民这波对韦氏杜氏的打击,最终竟然便宜了自己。 可以说,只要城南二十四个坊动工。 他就是大唐长安最大的地产开发商。 从今往后,只需要收租子,就能过上无比富裕的生活。 想想就令人激动啊! 既然韦挺跟杜淹这俩老头这么给力,林南觉得完全被必要跟韦氏杜氏结仇。 强龙不压地头蛇。 说不准以后还能有合作什么的。 “来人,上好茶叶。” 他觉得,总让这两老头子喝茶叶沫子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当然,要不是这俩老头频频给自己倒茶,让自己品品他们的煎茶手艺,搞的他满嘴茶叶沫子的话…… 他恐怕根本不会让这俩老头知道。 茶叶究竟是啥味的! 很快,仆人便带来了新茶,可以说是最好的碧螺春。 完全是南方运来的新茶。 可以说,南方最好的茶山,早就都属于林南的名下了。 喝茶对于唐人来说,尚且还是小众。 唯有林南知晓,盛世将至,茶叶将会成为唐人最为流行的饮料,里面蕴含着无比巨大的利润。 当然,其中有几颗有两三千年历史的古茶树,都被他彻底保护了起来。 他压根就没想过,原来茶树竟然能活这么久。 这种老茶树,已经是文化遗产了,绝对要尽量保护,不能消逝在漫漫长河的历史中! 而当经过简单的冲泡,卷曲的小茶团在沸水中缓缓展开,诱人的香气随着热气升腾,充满整个房间后。 杜淹与韦挺,全部都正襟危坐,要多么严肃有多么严肃。 “这哪里是茶?” “光是闻这味道就让我的身体轻了几分。” “这分明就是仙汤吧!” 杜淹这老头浑身颤抖,觉得手已经不好用了,根本不敢握向杯子,害怕撒了。 那股香甜纯粹的气味。 是他即便死后,都永远无法忘记的感觉。 人生境界,仿若在这一刻得到了崭新的升华,一道崭新的大门缓缓向他推开。 他无法理解,误以为闯入了仙境,不顾沸水,缓缓品了口,瞬间瞳孔扩散,如遭雷击。 “这恐怕是只有仙人,才能喝到的东西!” 第一百一十一章 枸杞水在长安开始人传人了! 俩老头喝完一小盏碧螺春后,简直要疯了。 他们固执的以为,这是只有仙人才能喝的东西。 哪里是茶叶? 分明就是仙茶啊! 特别喝完后,浑身舒畅,浑身轻飘飘的,简直比服用了五石散的效果还要好! 别提有多痛快。 他们看向林南的目光更是充满了感激。 “喝这一口,我觉得延寿十年啊!” “新丰侯能拿出这等仙人饮招待我们,感激不尽呐,甚至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 “这仙人饮,我们可否换些?无论花费多少,都能接受。” 林南淡定的喝了口碧螺春,心底暗自嘀咕。 就是普通的茶叶啊。 有说的那么神奇吗? 还喝一口,延寿十年。 夸张了吧。 你们这俩老头,好歹也是京兆大族中的重要人物。 这等小常年就招架不住了? 可再看一眼他们的年纪,也就完全理解了。 年纪大的都怕死,对于能舒缓身心的东西,都很痴迷。 他放下茶盏,缓缓开口。 “这碧螺春尝喝的确有延年益寿的效果。” “但价格也异常高昂。” “一斤茶,三百匹绢。” 林南缓缓开口。 他觉得这个价格,蛮合适的。 差不多一位织女,制造一年的布,换取这一斤茶叶。 当然,像木兰诗中,那三日制五匹的,可能花费的时间还要更少。 “好!我可换十斤。” “我也来十斤!” 当很快就被林南拒绝了。 “只限三斤。” 他缓缓开口,补充道:“最好当年喝完,过了第二年,效果就不好了。” 并非是他不愿意多卖,毕竟这俩老头都算是狗大户,宰了也是白宰。 只是怕他们买的太多,放过期了,坏了这茶的口碑。 这东西,最好还是细水长流。 而且物以稀为贵,出去的量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哪怕林南庄园内这种茶叶很多,每个人也要限量,够喝一年的就行了。 这样方便来年再来买,好涨价格。 韦挺跟杜淹这俩老头,顿时充满了遗憾。 觉得错过了很多。 这等仙人饮,还是如此低廉的价格,简直不要太厚道。 “新丰候厚道啊!”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心生感慨。 “新丰侯,你这个朋友我们交定了,今后但凡有啥事儿,尽管跟我们开口,能帮的一定帮。” “对,长安城里,就没有我们摆不平的事儿。” 阎立本一旁看的完全都懵了。 从开始到现在,他连一句话都没说上。 以那俩老头的身份,也压根看不上他这个少府少监。 “原本还以为能帮老师站站场,打打辅助呢。” “结果我竟然啥用也没有。” “老师也是厉害,竟然被这两人如此推崇。” “从今往后,京兆韦杜,恐怕再也不是仇敌,而是只要这俩老头还活着,就会是助力。” “高啊!” “最妙的,是这俩老头明明被老师宰了,他们还在感慨老师仁义厚道。” “碧螺春这东西……我喝的都快吐了。” 阎立本在林庄呆了很久,很清楚碧螺春这东西其实很多,喝到现在已经没啥感觉了。 林庄内,还有更好的茶! 哪怕是他,也只能是偶尔喝到那么两三杯,相当稀有。 可就是这样的茶,轻而易举的就卖上了三百匹绢布。 “哪怕我给玄都观画十天的壁画,也赚不上这么多的钱啊。” “怪不得老师从来不用卖绘画作品来赚钱。” 阎立本相当感慨,觉得绘画水平还需要提升。 争取随便画一幅画,就能换上三百匹娟布。 快到了下午,两老头都起身,准备走了,害怕回去的晚了,长安城就关门,只能留宿在外了。 当然,长安城外也有许多客栈,靠着这项关城门的制度,可是赚了不少的钱。 许多没赶上路的人,最终只能住在客栈中。 不过,对于杜淹跟韦挺来说,他们更愿意住着家里的精致奢华的大宅子,教教家中孙儿的读书识字,在好好品一品这名为碧螺春的仙人饮。 而非呆在那简陋的客栈中。 林南送行,同时该给的茶叶沫子,也都送了出去。 毕竟那东西,半点钱都不值。 长孙棠听到仆人们汇报的消息后,整个人都惊了。 “这样就结束了?化干戈为玉帛,林郞这手段未免也太高了。” “一直在谈如何养生?” “那有什么好谈的?枸杞水很好喝吗?” 她默默尝了口,最终又吐了出来。 “啥味啊这是,拿走拿走,我要蜜水。” 林南不知道,自己随便跟杜淹跟韦挺两老头会见的养生局…… 竟然火了! 回到长安的俩老头,愣是说成了访仙问道似的感觉。 其实,这俩老头平时还真的正事儿不搞,所有熟悉的都知道他们总爱往玄都观跟兴善寺跑。 可以说,他们在长安养生界这块,绝对的扛把子。 甚至在长安城内占地百亩的玄都观,都是这俩老头当初出钱修建的。 只不过回去的韦挺,挺悲惨的。 他的碧螺春,被家里的兄弟给分了! 特别还有那上了年纪的叔叔,头发都白了,却彻底霸占了他的茶叶罐子,每天喝的很上瘾。 只给他留下一小点,压根舍不得喝。 最终,他也就只能弄点枸杞水,天天带到衙门里去喝。 可就这么一带,竟然带火了,最终搞的李世民都关注了。 “这韦挺天天喝枸杞水,那东西真的养生?” “韦挺都有六十多岁了吧,还天天红光满面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喝的?” “皇城的诸多衙门里,出现了人穿人现象,多人都带枸杞水?” “嗯,能混到皇城里职位的,年纪其实也都不小了,注意养生也是对的。” “命人将各个衙门里常备枸杞水。” “宫中的那些贡品枸杞,还有很多,都给他们分了。” 在笼络人心这一块,李世民绝对的长安扛把子。 不…… 大唐扛把子! 只是,身边近侍的回复,却让他有些尴尬。 “回陛下,那些进贡的枸杞,绝大部分都被太上皇遣人带走了。” “最近太上皇也很痴迷枸杞水,相当注重养生。” 李世民听到这,顿时觉得头皮发麻。 第一百一十二 太上皇喝了都说好! 李渊自从不当了皇帝之后。 生活简直美滋滋。 只要李世民不来,他在宫中其实很快活。 妃子不少,吃穿不愁,闲来无事还能见一见老朋友。 再也没有了朝堂上那些烦心事。 至于李建成死了啥的,他也并没有多么在意。 孩子嘛…… 他多的是。 前些天又有妃子怀孕了,他现在连给孩子起名都有些懒得想了。 反正…… 都是李世民的弟弟。 他都得管! 此时,他喝着枸杞水,舒服的靠在船上,享受着微风拂面,相当惬意。 不远处,更有妃子在翩翩起舞,跳的热汗淋漓,衣衫都褪去了许多,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 当然,最为赏心悦目的,还是那猛烈的摇晃,简直比脑袋都大,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等舞近了随扯一把,更是种完美的享受。 “舒坦呐!” 退休皇帝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个枯燥且乏味,朴实又无华。 “这枸杞水效果不错,朕的肌肤都有光泽了,身子也有劲儿了,青春焕发。” 李渊神采奕奕,并没有被李世民夺走皇位的郁闷。 实际上,当初他当皇帝,其实都当的很莫名其妙。 原本他想扶持代王杨侑的,当个权臣也就行了。 毕竟,士族存在的时间,总是要比王朝更加久远。 可万万没想到啊。 自己这些年轻的儿子,一个个都贼有野心,硬是给自己架到皇帝宝座上了。 说白了,他其实就是个纨绔子弟,没啥大志向,混吃等死就行,家里留下的祖业只要不造反,几辈子都败不光。 可偏偏的…… 就成了皇帝。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朝堂上的事儿,都是儿子们在打理,做的也很好。 就是…… 他们对这个皇位,都很在意。 最终发生的玄武门惨案,虽有些出乎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 他的心很大,只要不被族灭了,就没啥事儿。 他嘬了几口枸杞水,舒坦的抻了个懒腰。 “散了散了,总跳这一场歌舞,没劲儿。” “最近外面不是唱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吗?” “咋不给朕跳个?” “好像这是朕的孙女写的,襄城是哪个?有空带来给朕见见。” 李渊很感慨,家族实在太繁荣了,也就嫡出的能重视些。 至于其他的…… 他还真的不怎么了解。 况且,以前多重视太子一脉的人,只是没想到最终是李世民夺了皇位。 “对了,回头让韦挺那小子多进宫来转转,听说他那还有获得仙人饮,叫什么碧螺春来着。” “都让他给带过来。” 李渊可谓是相当霸道,准备再剥削韦挺一波。 反正他早就习惯了。 这枸杞水有了太上皇代言后,在长安更火了。 现实皇城诸多衙门里人传人,全都开始注重养生,一个个喝的容光焕发,品鉴枸杞甚至成了高雅的事儿。 若是不带一壶枸杞水,都不好意思出门。 而后,这件事也同样引起民间的争相效仿。 枸杞这东西,压根就不贵,吃起来味道也不错,总比光喝水有滋味。 甚至,有些时候还甜滋滋的。 哪怕都是官员,家产都很丰厚,但泡完水的枸杞全都吃到肚子里。 这年头,节俭不浪费,是官员们必备的素质。 当然,他们为了弄到更好的枸杞,派遣家丁商队前往几百里外刻意挑选,甚至将树从千里之外运回来这种事儿…… 简直不值一提。 许多贩卖枸杞的商贩,瞬间卖到脱销,甚至加价售卖,还收到了许多明年的订单。 “感谢新丰侯呐!” “原本这枸杞子根本卖不动,就连药馆都饱和了,根本不收。” “没想到新丰侯一句话,就有这么大的效果,全都加价卖出去了。” “等回去后,我一定要将家乡的枸杞树,都给买下来!” 许多商贩都开始琢磨,觉得是门好生意。 甚至就连长安的东西两市,因为这枸杞养生的火爆,都逐渐变得繁荣起来,供不应求。 原本因为突厥人逼近长安的恐慌,也被这种繁荣的贸易彻底驱散了。 为了生活,只要能赚到足够的钱,唐人也管不了危险不危险了。 甚至,林南被部分枸杞商暗中奉为祖师爷。 认为是新丰侯给他们带来了机缘,今后可以靠着卖枸杞活下去。 有些迷信的,更是将林南的牌子供奉了起来。 期望以此保佑枸杞的市场能够一直都这么好。 当林南在庄园里得知这消息后,茶水都喷了出去,被呛的不行。 “啥玩意?” “枸杞被带火了?” “我还成了这行的祖师爷,还天天拜我?” “我还没死啊。” 他只觉得苦笑不得,搞不懂这究竟是种怎样的习俗。 但很快也就明白了,他的身份可能跟后世商户总摆些的招财猫差不多。 完全就是吉祥物! “行吧,这种事儿也避免不了,爱干啥干啥。” “希望喝枸杞水的这种好习惯,能够改善下唐人寿命短的问题。” 说到这,他总觉得有种违和感。 想到满长安人都保温杯里泡枸杞,就觉得怪怪的。 不过…… 长安人用的多是壶,葫芦、竹筒杯子、皮囊之累的省着。 压根不透明,看不见里面的枸杞水,这难免有些差点意思。 “要不,给玻璃保温杯现在就搞出来?” 他觉得满大街保温杯里泡枸杞,肯定很有意思。 可惜…… 玻璃在大唐,特别是这种纯透明的,价值过于高昂。 普通人,根本买不起。 但卖给那些老官员,应该没啥问题的。 嗯,完全可以在皇城的诸多衙门里,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透明的玻璃杯子往桌子上一方,里面透着枸杞水的颜色,绝对能吸引许多同僚的目光,令那些人艳慕。 说不准,还会引发新风尚。 即便玻璃保温杯价格再昂贵,也会有无数老官员争先恐后的购买。 又是一条财路啊! “哎,大唐的钱实在是太好赚了。” 林南很感慨,觉得钱太多了,根本花不完。 “我这也算改善了长安人的生活了吧。” “养成了他们喝热水的好习惯。” 他暗自嘀咕了声,觉得回头可以给便宜老爹先弄个保温杯,里面装满枸杞水。 年纪大了,得多补补。 可惜是个兵,带着保温杯不太方便,否则注定很有牌面,方方方面面的,都很到位。 此时,正在品尝枸杞水的李世民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嗯,朕也到年纪了,是该好好养生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自私的杜淹 枸杞突然在长安爆红,可以说,这完全是大唐第一代的爆火产品。 而起因,就是杜淹跟韦挺,去跟林南谈养生。 对于发生在林庄里的事,李世民大致的也都清楚。 毕竟…… 林庄内被他安排了不少的左右武侯的线人,也负责林南的安全。 虽说保护林南几乎没用,因为以林庄的凝聚力,那些仆人们绝对不允许林南出现任何一丁点的意外。 只可惜,那些仆人都是普通人。 他的左右武侯,可都是天下间的精英,功夫一流。 虽说还在林庄里扫院子…… 当然,这个左右武侯,指的是长安十二卫中的两卫,平日里保护皇帝安全,民间则称呼这些人为执金吾! 虽然跟长安城里的武侯,都一个称呼。 但地位可是截然不同。 “京兆韦杜两家,多少还算识相。” “杜淹最近怎么样?表现如何?” 李世民觉得,杜淹该给机会还是要给的。 京兆杜家已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了,打一棒子,也要给个甜枣才行。 毕竟,当年杜淹是因为自己被流放的。 如今回了长安,若不加以提拔,会让天下人寒了心,觉得他李世民薄情寡义,不念旧恩。 那对于统治,没有任何好处。 “回陛下,杜淹最近……痴迷喝茶。” “哦?从林庄那里买的茶?” “正是这碧螺春,他平日在官署里架着火炉,一边办公一边命人给冲茶喝,搞得他的同僚对此都很幽怨。” “幽怨什么?” 李世民不是很懂。 “那碧螺春香味浓厚,冲开后官署里全是茶味,可他却不愿意分享,最终搞的同僚怨声哀道,皆称他小气。” “哦,碧螺春啊,是真的好喝。” 他想到在庄园内喝过的,自打喝完了后,任何贡茶,都没有味道了。 “林南说,现在很多制茶工艺都不行,而林庄内是最好的,所以茶的味道才会最好。” “那种添加各种调料的煎茶,反而会损失茶叶原本最纯粹的东西。” “掌握好水的温度,以及冲泡的时间,才是其中的关键。” “不过朕还是觉得,就着点心喝茶,才是最好。” 想到这些,他不免有些怀念了。 林庄的舒适程度,当真只有仙境才有,其中许多物产,都是他哪怕作为皇帝,都闻所未闻的。 故而杜淹觉得那是仙人饮,说的也的确不错。 喝茶的感觉,应该比服用五石散好太多,没有危害,对人还有很大的好处,真的能够延年益寿。 “不过碧螺春应该不值这个价,林庄内还有更好的茶。” “这杜淹,应该是那被小子给坑了。” 想到这,李世民心底暗自偷笑,觉得杜淹那老狐狸聪明一世,在投靠李唐时甚至还想摇摆,在他与李建成之间谁都想讨好,谁都不想得罪。 最终结果咋样? 还不是被朕的好儿子给耍了! 天道好轮回啊。 可接下来汇报的消息,让他脸色变得古怪了起来。 “只不过最近他敛财的比较严重……” 李世民听到这,顿时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杜家那么多的永业田,还不够吗?” “朕给的俸禄,还不够多吗!” “他要那么多的钱,干啥?能花的光吗!” 但很快他就愣住了。 “莫非……捞钱买茶?” 李世民的脸色明显变得诡异了起来,觉得变得很嘲讽。 他觉得林南很不简单。 那么多贪官污吏的钱,恐怕最终都得落到他的手中。 而自己,是不是可以学一学当年隋炀帝用过的招数,来一波钓鱼执法? 最终,他还是放弃了。 那么不地道的事儿,不能做。 “派人去警告下,喜欢喝茶朕送他些。” “犯不上贪污受贿。” 李世民终究没有对杜淹下手。 不过他觉得,杜淹的官职,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等他死后,再给追封吧。” 杜淹不知道,他离宰相之位,就差了这半步之遥。 只不过,此时的杜淹恐怕并不在意。 此时的他,倒是颇受同僚追捧。 主要是被馋的都受不了了。 简直就是天天在放毒,那小茶水整天吸溜吸溜喝的,看的他们都快郁闷了。 杜淹如今官职是御史大夫,这御史台内,多是行监察之权,监察天下甚至陛下。 可就是这样的职位,却方便的杜淹的监守自盗。 “三百匹娟一斤茶,杜大夫当真奢侈,我等根本买不起啊!” 许多人看的都眼红。 御史台这地方,多没啥油水赚。 不像杜淹,本身就是京兆大族的人,家族的累计让他们压根就不差钱。 只不过,天天一个人独享,未免有些过于不厚道了。 杜淹何尝不知道因此已经遭受了同僚记恨? 但他压根不在意。 毕竟茶叶就那么多,自己都不够喝的。 这些日子,他真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头脑清明,浑身通泰! 哪怕做宰相,都觉得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足以胜任。 “杜大夫,这仙人饮可否卖我们些,所需不多,一两就行。” 这些同僚,也都开始琢磨,弄个一两大家分分,尝尝这味道。 可架不住杜淹依旧死守着。 “不行,你们要买,就去林庄。” “都是限量的。” 杜淹这话,气的很多人压根痒痒。 不过知道了位置,大家也就释然了。 京兆韦杜跟新丰侯在城南那些事儿,大家也都清楚,原本士子们都给这两家骂完了。 没想到,最终韦杜两家最终还是翻盘了,花费代价后,竟然跟新丰侯交好了。 甚至,还购得这种仙人才配喝的茶饮。 谁人不心底里痒痒? “必须买?马上买,立刻买!” “今天晚上,我就要喝到这种茶。” 许多有背景的大族子弟,全都出手了。 几百匹绢布而已。 对他们来说洒洒水而已。 可许多真正清廉的官员,最终看着只能眼馋。 期望那些大族出身的同僚,能够分他们一点尝尝。 可惜…… 等那些大族子弟喝完了之后,竟然天天藏着掖着,自己偷偷的喝! 压根没有分给他们的想法。 就连平日里相当大方的同僚,在此事都死死的按着这种茶叶,丝毫不愿意分享。 “你要说看上我哪个小妾,我都能送你。” “但这仙人饮,不行。” “这哪里是什么茶?这简直就是我的命啊!” 这话一出,顿时让许多官僚都动心了,相互凑钱,准备购买些尝尝。 再说林庄内,这几日售卖碧螺春,已经卖疯了。 “光是绢布,就足足收获了两屋子。” “那些大族当真太有钱了,几百上千匹布挥挥手就花出去了。” 哪怕长孙棠是国公之女,也不由觉得眼红。 老孙虽然官职不小,但自幼生活在舅父家中,压根没底蕴,过的日子根本没法跟那些积年累月积攒下无数家底的大族去比。 林南也觉得有些可笑。 “许多贫苦百姓到了冬季,也只能穿着单衣,有的甚至全家就一条裤子。” “而这些大族子弟,却是如此奢侈。” “这天下,未免太不公平。” 大唐的天下,依旧无法避免贫富差距巨大的现状。 这是从西汉时,就开始形成的状况。 迄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兼并,让那些大族早已变得根深蒂固。 甚至因为许多普通人因为胡人入侵死去,让他们的兼并变得更加顺利,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士族绝对垄断的局面。 无论是土地,还是其他的生活用品。 至于贫苦百姓活的是否能好些,就得看这些大族的良心了。 可真正有良心的,又有几人? “这种现状,必须得以改变。” “至少……” “不要再冻死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运河 林南攀登高台,凭栏远眺,可见远处渭水上船只穿梭,往来不断。 更远处新丰县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论大唐州府,这新丰县县令政绩,永远是最佳的。 “天下之大,我敢言这新丰县的百姓,是最富裕的。” 他很自信,这些年的成果,一直都在新丰县中。 庄园内究竟多么富有,可能很难查清。 而他在新丰县的影响力,应该仅次于皇帝。 事实上,这也是大唐所有州府地方豪右的现状,牢牢的把控着地方上的一切。 只是有些通过家族关系。 而这里,则是完整的利益关系。 只有依靠林南,新丰县的百姓,才能变得更加富足,已经逐渐踏入小康社会。 棠棠打着哈欠,对田舍并不在意,反而盯着那些船只。 “他们都是从江南来的吗?” “应该是钱塘来的,运粮食的船。” “你怎么敢如此肯定穿上的就是粮食?” “看船的吃水线就知道了。” “我觉得你在骗我,那怎么能看得出来。” 堂堂嘟着嘴,盯得眼睛都花了,也没看出多少结果。 “一定还有别的,是不是跟那苏字旗帜有关?” “聪明,钱塘苏家是江南最大的粮商之一,来关中,只能是运粮。” “今年的赋税?” “谁又知道呢。” 林一南打着哈欠,醉眼朦胧。 远处的渭水,其实便是京杭大运河的支流。 如今的京杭大运河,是钱塘至洛阳,以及幽州至洛阳。 这是隋炀帝疏通的大动脉,也算是那名“昏君”为数不多的功绩。 不过,京杭大运河这东西,实际上春秋时期便已开始修建。 秦始皇时期,更是尝到了修建郑国渠的好处,开始大肆修建沟渠,灵渠贯穿南北。 而后两汉与魏晋南北朝,地方豪强又相继修建,把控水运。 “隋炀帝只不过是看透了大运河的好处,将地方沟渠的运营权,从地方豪强手中剥夺。” “同时又进行了贯穿,最终达成这条大运河。” “看似只是钱塘经洛阳至幽州。” “其实通过运河分出去的支流,还能抵达关中、山东、洞庭湖甚至是巴蜀等地。” “真正的将天下水系,彻底联系在一起。” “但这也彻底触动了地方豪强的蛋糕,导致隋炀帝众叛亲离。” “至于修建时据说死了二十多万人,还有说死了几百万人的,其实都是笔糊涂账。” “大运河修建多用奴隶,或者贫民,死亡与否那些地方豪强其实根本不在意。” “只不过隋炀帝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便借着隋炀帝的名号,大肆剥削奴隶与贫民,最终才酿造大运河的惨案。” 身处于这个时代,林南站在百姓的立场上,看的更加透彻。 真的是隋炀帝逼反了天下吗? 是他想将权力收回朝堂,结果适得其反,豪强反抗,打着他的名号为非作歹,最终酿造天下大乱。 以至于,李唐的政策很怀柔,地方大族基本都封给了爵位、光郡公怕是就得有几百个,烂大街了。 像林南这样的县候…… 更是没有数! 以至于封到后期封无可封,朝堂也有办法,直接给死后封神了。 大唐绝对是出神仙最多的时代。 不是什么神仙转世就是什么立地成仙之类的。 总之,这能极大满足这些豪强的那颗虚荣心。 而长时间与这些顽固的地主阶级打交道,也让他产生了浓浓的厌恶。 虽说…… 他如今也算是地主阶级。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正是有这京杭大运河,才有了李唐富庶的资本。” “若没有隋炀帝横征暴敛,又怎么会有李唐的安稳盛世。” 林南想到这,突然笑了起来。 他的思维有些跳脱了。 放在唐人的眼中,这种对于前朝的看法,很危险。 好在,这个时代相对开放,哪怕林南公开在报纸上评论,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事儿。 只不过…… 万一出了点啥意外呢? “大唐这种极大程度的开放与包容,其实也是被逼出来的。” “如果地方上的汉人豪强真的无比拥护朝堂。” “李唐又怎么会去愿意做胡人的天可汗?” 他思绪发散,想了很多事儿,立身在初唐的年岁中,却纵观历史的长河,知晓未来。 这种感觉,相当奇妙。 有些问题,他更加容易明悟看穿,清楚李世民的天可汗,也有可能是想要留着胡人,防备汉人。 可最终,也因此酿造了安史之乱,令大唐逐渐走向衰亡。 林南静坐许久,最终眺望着长安的方向,缓缓抻了抻懒腰,身上不自觉散发的戾气,让棠棠侧目,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纵然汉人豪强有千般不是,但与胡人相比,终究还是自家门里的事儿。” “这片土壤足够辽阔,足以满足更多的汉人在此繁衍生息。” “现在,尚且还处于团结所有人的时候,刀锋一至对外。” “那为祸了无数年的突厥,才是真正的心头大患。” 林南缓缓站了起来,带着棠棠走下高台。 “走吧,去带你见一个人。” “谁?” “一名从北方回来的人。” 林南相当平静,他的庄园通过庞大的商贸网络,早已掌握了这天下间最详尽的情况。 他固然宅在庄园内,却足矣知晓天下事。 这庞大的情报网,才是他创办报纸,真正的底气。 论在商业的能力,哪怕林南知晓的并不多,也足以在这纯粹且简单的初唐横行了。 就连大名鼎鼎的胡商、遥远的波斯商,在他的手下,都吃过大亏,差点没有在大唐赔死。 原本,这只是他随意的一手闲棋。 能发展到这么庞大,早已出乎他的意外。 而现在,遥远的北方故人即将归来,他觉得,有必要将这庞大的机构,重新整顿。 身边的棠棠,则已经成为了他最信任的人之一。 “只可惜,郭紫雯没有来。” 他觉得,那或许是最好的管理人选。 第一百一十五章 震慑 “镇国大将?” 御花园内,李世民品着碧螺春茶,他的对面,便是曾经秦王府的老班底。 当年因为杨文干事件,被太上皇李渊流放的三人。 韦挺、杜淹。 以及王珪! 这个王,也正是太原王氏的王,鼎鼎有名的五姓七宗出身。 可以说,无论是这王珪,还是韦挺,亦或者杜淹,曾经都是向着隐太子李建成的人。 甚至杜淹完全是因为杜如晦,才被强行征调入了秦王府,最终流放。 如今,李世民当了皇帝,他们这种大族的人也都是墙头草,彻底倒向了他这边。 至于株连,李世民是万万不敢的。 得罪了他们背后的家族,很容易掀翻他这个皇帝。 怀柔还来不及。 而今日设这场私宴,更多的目的,其实都是震慑。 “好啊,朕以后一定要好好见见那位薛礼。” “也不枉新丰侯的好心。” 李世民的内心,早已对薛礼充满了好奇。 关于这名农夫的资料,他早就已经掌握,搞不懂林南为何如此看重。 至少从调查上看,薛礼简直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可偏偏林南这断言,弄的满林庄的人都知晓了,且对此深信不疑。 搞的李世民也心里痒痒,很想见见这位未来的镇国大将,是否有林南口中说的那么神。 如今当着这三人面说,却是有着另外一层考量。 杜淹听此,袖子急忙擦着头顶上的汗水。 “还好没有直接跟新丰侯交恶啊!” “陛下与新丰侯,关系恐怕没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他提及了新丰侯府的人,是对我们的震慑,告诉我们不要动林南。” “还好恩怨早已化解,否则后果难以想象啊!” 他出了很多汗,最终大口喝着碧螺春的茶。 这种免费的茶,当然要喝个痛快才行。 韦挺已经完全没心情喝茶了。 他京兆韦氏,是这长安及周边最一等的大族。 可眼下,都已经被拆散了。 “当年因为隐太子流放,当今圣人没有追究已经很不错了。” “如今,族人又因新丰侯,怕是已经绝了韦氏晋升的机会。” 韦挺对此相当苦涩。 关陇大族,所依靠的便是官职,若朝中无人,结果是很可怕的。 即便他们被隋文帝称之为“百世卿族”。 证明他们是治理天下最好的人选。 可架不住那是前朝的话! 京兆韦氏,恐怕也只剩下他还在朝职位最高,恐怕没落已然是板上钉钉了。 这让他怎么有心情品茶。 再好喝的茶,哪怕能延年益寿,却也跟开水无异,喝起来没有丝毫滋味。 倒是王珪相当平静,淡然品茶,滚烫的青汤落入吼中之后,不免双目发亮,舒坦到长长叹了一口气。 “新丰侯能弄出这般茶叶,果然不简单,怪不得被圣人重视。” 他相当的比较简单,毕竟没有跟林南打过交道。 太原王氏,祖上显赫,起源与帮助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大将军王翦。 可以说,他们家里许多产业,都是秦始皇赐的。 这近千年下来,王氏的地位早就超然显赫了,底蕴深厚,早就不在意这朝堂上的事儿了。 哪怕换个李世民又如何。 王氏跟李世民的关系,同样不差。 倒是那镇国大将,戳到了他的痛处。 “我王氏祖先何等气魄,征战天下,和迄今为止,竟然全都从文,再无昔日英勇了啊。” 王珪很感慨,觉得太原王氏丧失了很多东西。 但若仔细追究,若继续为将的话,王氏恐怕更加容易被颠覆。 当时稳稳当当的好。 这位年轻的皇帝,让他做啥,他就做啥。 事实上,他们这三人,其实都是杨文干事件的苦主。 “站在如今来看,两年前杨文干完全是被圣人给硬逼反的啊!” “不过据说是他的幕僚所为,这计策狠辣至极,让李建成差点被废掉,可惜最终功败垂成。” “只是最后苦了我们三人。” “而眼下,圣人喊我们来,恐怕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王桂看的很开。 果然没过多久,李世民终于开口了,询问向他。 “王卿对新丰侯,了解多少?” 王珪顿时站起,礼仪不丢失半丝半毫。 “禀陛下,臣早早的就听过他的诗,惊为天人,觉得此人是上天保佑我大唐的文脉。” “这样显赫的名望,就应该被朝堂好好的提拔,勇于提拔岗位。” 他以为自己这说法足日让他产生兴趣,从而继续追问下去。 那个时候,便是展现自己的机会了。 可惜,李世民的反应,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吻脚礼 与韦挺、杜淹不同。 王珪,是正儿八经的人才。 即便他投错了人,如今回朝后,也无法掩盖住他的光芒。 只要能给他展现自我的机会,他便有十足的把握,从李世民的囊中脱颖而出,为太原王氏迎来崭新的机会。 事实上,他也有足够的能力。 毕竟他与房玄龄、杜如晦以及魏征。 后来被合称唐初四大名相。 而他的能力也很鲜明,那就是做事坦坦荡荡,对任何事,都有着超越所有人的眼界,明辨是非。 可以说,他永远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也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有机会回到朝堂,引起关注。 但李世民的反应,简直意外。 “林南还太年轻了。” 这话,等于直接回绝。 更是让王珪懵了。 今天这顿宴,明明就是震慑韦挺杜淹的。 况且,李世民对林南应当无比看重。 怎么…… 就不让当官呢? 这令人费解。 “回陛下,我为谏议大夫,就要善于明辨对错。” “新丰侯虽年轻,但其才华满长安人有目共睹。” “其创办的报纸,对朝政更是见解独特,被许多士子奉为老师。” “试问臣在此等年岁时,尚且还在书中苦苦求索中。” “此等人才,若是埋没了,将是我朝最大的损失。” 他神色严肃,意正言辞。 虽然从未见过林南,但回长安后,他便早已神交许久,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见一见。 韦挺杜淹回来后,更是高呼仙人之姿。 也令他觉得,林南必定进入朝堂,来到这天下间最关键的位置。 只有这里,才是最适合他的舞台,供他发挥出所有的一切。 可是…… 李世民为什么要拒绝? 拒绝的没有半分道理。 更像是任性而为,就是不想让林南入朝。 他觉得,这不像是皇帝能做出的事儿,皇帝要永远的心怀天下才行,一切都围了国朝考虑,而非满足自己的好恶。 自古天家最无情,方能长久。 可惜,他家庭和谐,无法体会李世民对纯粹的亲情究竟有多么的向往。 “林南会有入朝之时,但不是现在。” 李世民给了王珪回应,不想寒了臣子的心。 毕竟,他是真心为了朝堂,为了天下。 在三人分别得了一斤碧螺春后,几人无不感激李世民,纷纷谢恩离去。 李世民摸了摸下巴,大为感慨。 “这些臣子们衣食无忧,几乎什么都不缺。” “有些家族底蕴比朕还丰厚。” “也就唯独林庄内这些新奇玩意,是最好的赏赐之物。” 李唐建朝之初,完善的朝贡体系几乎崩塌。 也纯粹靠着前隋库中宝物用来赏赐臣子。 可这么下去,根本不是办法。 皇帝只有源源不断的拿出新奇玩意儿,或者稀罕玩意儿,才能笼络人心。 地方上朝贡上来那笔庞大的宝贵物资。 几乎都变着法子赏赐给这些臣子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只有这样,才能更加震慑住这些大臣们。 明明确确的告诉你们,你们有的东西,朕有。 你们没有的东西,朕还有! 所以就踏踏实实做着臣子,不要想着自己多么厉害。 想要这些好宝贝,就做出政绩,自然会得到赏赐。 可以说,朝贡体系关系皇帝尊严,以至于许多亡国之君,在朝贡上也喜欢大作文章。 这是最好的展现强势机会。 “做皇帝,真难啊!” 李世民由衷感慨。 若是被林南听到,恐怕会暗骂这话说的过于装逼,凡尔赛与这话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此时,骊山林庄内,自雨堂内,林南瘫坐在椅子上,相当随意。 侧旁正襟危坐的长孙棠眼皮直跳。 “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对别人也忒不尊重了。” 她狠狠的瞪了林南一眼,觉得这样瘫着很不礼貌。 却不料林南压根没在意。 “头发剪短了,挺精神的。” 林南突然开口,虽然许久未见,但对于这位从遥远北方归来的人,没有多少生疏感。 “狼侍永远无法忘记主人。” “跟你说过,我不好这口。” 林南很感慨,认真打量着面前这位金发碧眼的异族人。 这幅纯西方的面孔,相当扎眼,而那一口标准的长安话,更是听得长孙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胡人不少见。 可长安话说的这么标准的胡人,少见! 最吓人的,还是这位精简干练的狼侍,脖子上隐约出现的狼头刺青。 那是突厥人才能有的东西! 况且…… 恐怕在突厥人中,地位还不低。 “这狼侍至少也是突厥贵族,怎么在他面前这么卑微,以奴隶自称?” 长孙棠感觉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却只能抑制冲动,不敢多问,怕犯了忌讳。 毕竟其中的事儿,她压根就不了解。 下一刻,她便见那狼侍单膝跪地,卑微的低着头。 “当年您在长安解救了我,赐予我新生,从那时起,我便向神灵发誓,此生注定奉您为主,誓死追随,为奴为婢。” 林南叹息一声,目光放在狼侍身上。 也不免回忆起,当初将她从奴隶笼子里解救出来画面。 哪个时候,她才十六岁,被贩卖到了长安的奴隶市场,因为好奇她金发碧眼的样貌,林南就出钱买了下来。 而后,他方才知晓,这是突厥人从西方捕捉到的奴隶后代。 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脖颈至后背,更是有着丑陋的伤疤,最后被他练手刺青,顺势给她纹了一头狼,增加了些许威风。 那个时候,她的脸上虽有狼狈,但容貌惊艳,鼻梁高挺、目光深邃。 若放在后世,简直惊为天人。 可在唐人眼中,这简直丑的不行。 唐人的审美是塌鼻子,以至于一千四百年后的波斯,那里的女子明明美若天仙,可波斯女子依旧觉得东方塌鼻子的女人才是天下间最漂亮的。 甚至有钱人,要进行塌鼻子的手术。 也就是那种环境下,他购买了狼侍,给了她新生。 “当初只是让你走趟突厥商路。” “却不料机缘巧合,让你成了部族首领。” “在突厥游牧的这些日子,感觉怎样?” 此时狼侍已经开始亲吻林南脚尖,这让穿着木屐的他觉得浑身发麻。 这种吻脚礼…… 每次经历都是相当的刺激。 “我还是怀念在主人身边的日子。” 第一百一十七章 突厥人的阴谋 这种古怪的礼仪,很难让人接受。 更像是西方封建领主的某种特殊癖好,最终如同毒瘤般随着突厥人捕捉的奴隶,涌入东方。 狼侍的礼仪无可挑剔。 浅红色的嘴唇温暖而柔软,轻轻的舔去意外沾染的尘土,以彰显主人那无与伦比的崇高。 长孙棠在一旁看的都傻了,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这是她从未见到过的景象。 原本,她还以为狼侍名字虽然古怪了些,但应该是客人。 可现在来看…… 这身份未免太低了吧。 她捂着心脏,觉得这种礼仪很新奇,甚至在犹豫,要不要偶尔跟林南探讨下。 林南终于坐直了身体,驱赶般的狼侍挥手。 “在这庄园内自在些,不要总搞这些东西。” “另外,装了这么久的男人,也是为难你了,在这里自在些。” “是,主人。” 她的目光带着无比崇拜的情绪,竟然解开衣衫,扯掉缠绕多层的裹布。 原本显得宽厚的身材,瞬间变得苗条起来,那傲人的资本更是在轻轻弹跳,看的长孙棠将心脏捂的更狠了。 简直比她奶娘的还要更吓人。 究竟是怎么藏起来的? 完全搞不懂。 “可惜,她的短发彻底破坏了氛围。” 长孙棠有些遗憾,觉得狼侍这装扮太过不伦不类。 还有,就是她已经将这女人,当成了那种总想往林南床上爬的那种。 虽说婢女们多有些越轨的行为,有时候甚至相当刻意,方式极度难掩气质,想要成为林南妾室。 可跟这狼侍比起来…… 好像终究还是差了很多。 胡人女子,向来不拘小节,这事儿做的无比自然,甚至没有半丝半毫的羞耻感。 这让长孙棠觉得简直太强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她心底很不爽,觉得三观跟着跪在胡女有极大的不同。 倒是林南能够接受,这么赏心悦目的事儿,多看看又不会少什么。 况且…… 狼侍在他这里,还真的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近日突厥部落中,可有什么动向?” 林南调她回来,为的就是情报。 在突厥诸多部落中,拥有着大量的汉人。 他们有的为奴为婢,有的则已经适应了突厥人的环境,成为了小首领。 林南想做的,便是接引他们回来。 或者…… 在那片草原上,给予他们一定的庇护。 狼侍,便是执行者,实际上她只是明面上人之一。 在这个汉人严重缺少的时代,但凡有丁点的汉家血脉,都值得重视。 狼侍恭敬跪坐在林南身边,十分恭顺。 正是因为她背部林南给绣的纹身。 在会令突厥人误以为,她的地位十分尊崇。 毕竟,狼是突厥人的图腾。 “诸多部族从长安归来后,就带着获得财货、人口回到了聚居地。” “只是有些补足得了羊瘟,损失很大。” “颉利可汗准备送羊给长安,用以交好当今圣人。” 林南听此,嘴角直抽搐。 这突厥人,还是真的够损的了。 想要将羊瘟带到大唐来,要是吃了这种羊肉,人怕都会吃出毛病来。 若唐人自己的牲畜再被感染…… 后果不敢想象。 当然,哪怕长安人明知道这些羊不是好的,恐怕也会有无数人吃的甘之若饴。 这个时代想吃口肉,终究还是太难了。 “看样子,这件事多少要向长安透漏下了。” “可别中了突厥人的招数。” 他突然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卖报纸的,竟然有操不完的心。 恐怕想的比当今皇帝还多吧。 念此,他有些无奈苦笑。 可仔细想象,保家卫国这种事,是每个唐人都奉行的准则。 只有族群强大了,才能生活的更加美好。 “这情报我们知道的这么容易,那么朝堂不见得不知道。” “草原上恐怕已经有许多部落,开始倾向于长安了吧。” 狼侍恭敬奉上茶盏,只不过常年握着刀子的手,对这动作已经有些不熟练了。 “是的,部分部族已经将掠夺的人口归还给了长安示好。” “跟长安交好,他们可以通过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抵抗灾害的能力大大提升,只是所有部族都无法拒绝的诱惑。” 游牧民族,向来有局限性。 因为生产结构过于单一,随便一场天灾,都有可能导致彻底削弱覆灭。 大唐等的,就是突厥被天灾打击的机会。 只要打击到了,那对突厥人绝对是灾难性的,将会没有任何能力,对大唐进行任何反击。 甚至许多牧人,吃穿都成问题。 “突厥人出羊肉,穿羊皮,住羊皮制作的行帐里。” “若冬季天气寒冷,那么羊便无法挺过冬天,最终导致部族瞬间衰落。” “单一的生产结构,也向来是游牧民族最虚弱的一环。” “也是农耕文明,屡屡能战胜北方蛮人的结果。” “只可惜,唐朝固然给予了胡人们普遍更好的生活。” “可却也因此泄露了汉人之间的农耕文明,让今后的时代,胡人做大起来相当容易。” 那也是林南不愿意看到的事。 现在,他或许能够发出微弱的声音。 最终起到改善这种环境的关键。 第一百一十八章 老萧这有点老年痴呆吧 自秦代起,汉人这个古老的种族,就屹立在世界民族之巅! 可以说,这是拥有完整历史、文明、习俗,一脉相承下来的部落。 绝对拥有着世界上最优质的基因。 可能这个民族唯一的缺陷,就是善于内斗。 几乎每次达到巅峰时,傲视天下间所有人,最终都因为内斗,导致异族入侵,民族衰落。 就如同八王之乱,司马家的后人争夺皇位,导致天下大乱,五胡乱华。 如同儿皇帝为了内斗胜利,情愿给予异族人最重要的幽云养马地,最终致使将剑柄给予敌人。 也因为衰落时党政不断,最终崖山之后无中hua! 至于明朝,也是没想到有人情愿满人坐江山,也不愿给予那些要杀地主灭其宗族的贫民百姓。 那些贫民,是地主们最唾弃的存在,没有人希望他们能够做大。 甚至,那个时候有人忘了哪怕是朱元璋,是最最最贫穷的贫农! 至于近代……大家也更加清楚。 “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那些胡人在大唐做大。” “哪怕是李世民想要利用胡人的力量,来抑制汉人豪右!” “那完全等于养虎为患。” 林南深吸口气,已经完全适应了唐初这个时代。 在平民与士族豪右间,他站平民,希望他们安居乐业,不被剥削。 可固然他很想消灭掉这个厌恶的阶级,却在胡人的事情上,毫不犹豫站在豪右的阵营上。 至少,他们是汉人! 这让他看起很矛盾。 但只有他清楚,他是忠于自己的种族,真心希望这个命运多难的民族,能够一直以优越完善的姿态,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虽说…… 这可能是一厢情愿。 可现在,随着他渐渐清楚报纸在大唐的影响力后,他逐渐发现,自己或许能改变许多。 “那怕我只是做了件微不及道的小事儿,却有可能是蝴蝶掀动翅膀,引起风暴。” 他握着拳头,进入书房内,潜心谋划着。 以至于便宜老爹什么时候回来的,他都不清楚。 此时李世民站在林南书房前,穿着舒适的棉质长袍,有着说不出来的舒坦。 而他的身边,萧瑀听着仆人们对李世民的称呼,脸色诡异了起来。 “这鼎鼎大名的林庄,是陛下的?” “那林南,是陛下养在民间的儿子?” 萧瑀觉得脑子都不够用了。 原本,他是受到御史们的上诉,说陛下总不安心呆在皇宫中,往外跑。 光是在平康坊,就被御史们碰到好几次了! 那场面,叫做一个尴尬。 可偏偏的又不好直接谏言李世民,怕受到李世民嘲讽声:“你们都能来,朕为什么不能来?” 当然,这还是小事儿。 最关键的,是御史们抓到李世民几次出城前往骊山,并且都是微服出宫,随从带的很少。 这种行为,相当危险,万一出现什么意外,于国朝不利! 而这次,萧瑀听到这牢骚后,准备仗着老臣身份,好好教育下李世民。 结果…… 就被一起带到了这里。 还被要求保密! 不能透漏身份。 原本,他是拒绝的,觉得这毫无道理,甚至想跟李世民正面刚一刚。 可在听说是来林南这后。 他啥都没说,还备好了两架马车以及礼物。 在礼仪上,那叫个周道! “老萧,你不必如此,林南不差你这点钱。” 他还记得,李世民说这话后,差点没将他气个半死! 什么叫老萧? 能不能有点尊重? 就不能叫萧公? 还有这老萧啥的,从哪学的? 直到书房内的林南抬头开口,他才算彻底明白,找到源头了。 “老林你咋回来了,你不当值了?” 李世民搓了搓手,脸上带着无比自然的笑意。 “老孙也在你身边吗?咦?这位老爷子是谁?”林南看到萧瑀后,脸色一沉。 被这便宜老爹坑的有心理阴影了。 先是带回来嗜酒如命的莽憨憨,又带回来位贼眉鼠眼的老孙。 而这次…… 又会带回来什么奇葩? 看着老爷子须发半白,圆圆的大肚子很显富态,保养的也相当好,一张国字脸略带威严。 嗯,看起来还是蛮正常的。 就是不知道做事正不正常。 再想想呆在便宜老爹身边的人。 算了…… 恐怕这辈子都不能有正常人。 在他眼中,李世民就是个吃喝嫖赌样样占全的败家子! 都这么久了,连他的俸禄都未曾见过。 恐怕早就被挥霍光了。 事实上,他对这“老林”的要求也很低。 不闯祸就行。 谁让他摊上了这么个便宜爹。 没办法教育。 只能顺其自然了。 李世民自己来了书房,自己倒了两杯茶,递给萧瑀一杯。 “老萧,就爱看你报纸,口口声声说跟你是知己,恨不得见上一面,我就给他领来随便见见你。” 林南听的脸色一黑。 怎么便宜老爹口中的话,说的都那么轻松? 他的知己多了去了。 见的过来吗? 况且,还是个老爷子,话题怕是都有代沟。 聊啥? 再看那老爷子,进了书房就盯着墙,眼神明显不正常,很想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 他都怕这萧老爷子在这庄园里出点啥问题,最后被他家里人找来! 碰瓷是小。 费事是大! 殊不知,此时萧瑀内心中早已惊涛骇浪。 从进入林庄后,他的三观就一直被颠覆。 等走到林南书房这,再见到墙上挂着的书画,已经彻底被震麻了! “这林庄,未免也过于颠覆了吧!” “即便是细致精美的昔日南梁皇宫,与这庄园相比,也根本无法媲美。” “最可怕的,是这里的富庶,就连奴仆后人,竟都上私塾读书。” “这里所有人的精神面貌,都洋溢着浓浓的幸福。” “这就是我一直想建设的天国啊,真正的盛世!” 走了一路,萧瑀看了一路,心里越发震撼。 而到了林南书房,看到墙壁上林南随手写的字帖书画,更是内心升起无尽波涛。 他工于书法,可称呼为大家,此时不免想起皇宫中收藏的那副《兰亭序》。 上面每一字的比划形式…… 竟然与林南所书别无二致! 这一刻,他彻底悟了,认为皇宫中的那幅书圣真迹,分明就是假的! 可能就是这庄园内所书写的。 再想到当初他信誓旦旦觉得那就是真的,不免觉得有些脸红,内心中五味杂陈。 这让他难免感慨老了,竟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只是,他没想到这种深思,却被林南误以为是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 老年痴呆嘛。 常见病。 年纪大了不少有的,无论后世还是大唐。 第一百一十九章 老爷子你是被骗了吧! 林南暗暗将萧瑀划分到了老年痴呆组。 总之是该有些问题的。 能跟在老林身边的人,没有问题那绝对不正常。 “可惜这萧老爷子这唬人的样子,起初我还以为是大官。” 他暗暗嘀咕着。 这年头能长到萧瑀这么胖的人…… 简直太少见了! 特别那大肚子,若非他面色红润,一切正常,林南差点以为这老头有什么疾病。 这么大年纪还这么胖,不怕得三高吗? 想到这,他嘴角苦笑。 三高这个词汇,对于初唐来说,简直太遥远了。 这完全是个富贵病,一般人患不上。 哪怕是士族豪右,也不乏有许多勤俭之人,身体都很健康。 倒是萧瑀沉浸书法许久,最终深深长叹。 “这上面的字,当真是新丰侯所书?” 他还是有些不信,觉得林南年龄太小了。 要是真的,未免有些太妖孽了! 虽说早就经过了多方查证,可事情摆在这,他还是不敢信,最后确认。 李世民也隐隐猜到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 他觉得,萧瑀这老家伙恐怕已经成精了,看到林南的字后,那张兰亭贴恐怕瞒不住他。 虽说跟书圣真迹应当是一模一样。 可天下间,哪有那么凑巧的事儿? 况且,他那帖子也是从骊山得来的,若有心人仔细研究,肯定瞒不住。 但李世民完全不担心。 反正那帖子当初萧瑀、欧阳询、虞世南等大书法家都认证过。 如果他们现在再说声假的…… 完全可以定个欺君之罪。 可李世民万万没想到,林南的回答彻底惊到了他。 “不是,我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的字。” 萧瑀内心长叹,暗道果然。 应当是花了钱,请了人代笔。 恐怕那诗,来的也不正当。 还有那报纸。 恐怕都是这年轻人沽名钓誉所为。 太令人遗憾了。 可惜这位俊朗少年郞了。 他很感慨,对林南第一眼缘还是很少的,就是脑补出的这种行为,让他有些难过。 “那这字是何人所书?” 林南微微一笑。 “当然是书圣了。” “除了书圣之外,天下间还有谁能写出这样的字?” “噗!” 李世民嘴里的茶一下子就喷了出来,整个人剧烈咳嗽,被呛的不行,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林南瞪了他一眼,示意收敛些。 萧瑀嘴角抽搐,算是看明白了,林南这是把他当个老头来欺骗啊! 卧槽,这年轻人! 他内心波动很大,研究书法那么多年了,很清楚不是那么回事儿。 用的新纸新墨,当他看不出来吗? 还书圣真迹…… 王羲之从坟里爬出来了?千里迢迢跑到长安给你写了这幅字,然后在千里迢迢的躺回去把自己埋好? 什么年轻人啊这是! 这一刻,他对林南所有的美好形象,都彻底崩塌了。 李世民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急忙打个圆场。 “老萧是书法大家,钻研了一辈子了,你这几斤几两他一眼就看出来。” “坦白了吧!这字就是我这儿子写的。” “咋样?” “老萧你羡慕嫉妒恨不?” 萧瑀顿时吃惊的长大了嘴巴,不敢置信。 可李世民怎么会撒谎欺骗他。 “这……这可不能儿戏。” 李世民顿时满脸嘚瑟。 “好儿子,赶紧写两个字看看,证明证明。” “……” 我还想看你拿着刀在演武场上耍几套把式呢! 怎么觉得这套路这么熟悉? 分明就是后世家长,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孩子的套路啊! 原来早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如此盛行了吗? 林南为此感到深深的悲哀。 可问题是该怎么搞呢? 你不写吧…… 他说孩子叛逆。 你写了吧…… 又总觉得怪怪的。 干脆…… “我一个字值黄金十两。” 他开口,甚至已经伸出了手。 萧瑀的胖脸明显跳动了下,没想到竟是这么个结果。 李世民更是满脸尴尬,想要解释啥,却不知道咋说了。 最终,萧瑀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玉。 “若你真能写出这等书圣笔迹,这个价很厚道。” “这是西域昆仑玉,价值百金。” 可看了眼后,林南就撇嘴了,看都不想看。 “萧老爷子你是被骗了吧。” “就这玉,也敢要您百金?” “那您瞅瞅我桌子压宣纸的那块,岂不是价值连城了?” 他努了努嘴,示意萧老爷子看去。 很快,当桌子上硕大的羊脂白玉,萧瑀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是西域于阗玉,这等品质,嘶……” 他早已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就连李世民都惊了,凑近了仔细端详。 几乎瞬间,他就慕了! 这块玉的品质,竟然比他宫里收藏的还好。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的扔。 萧瑀的那块玉与这一比…… 当真不值一提。 “哪来的?怎么以前没见到?” 李世民眼馋,寻思找机会给顺走了。 他觉得林南这小子一点都不爱惜,这等好玉,竟然用来压宣纸。 也不知道该说点啥好。 皇帝都没这么奢侈的。 “仆人从西域捎回来的,瞅着还行,就随便选了块压纸。” 林南还是相当随意。 觉得便宜老爹跟老萧这压根没见过市面。 好玉都没见过。 萧瑀把玩着,内心苦涩。 以往,向来都是他鄙视别人,炫耀自己收藏的宝玉多么精致。 可今天,被林南给秀了一脸! “这种玉,哪怕在西域恐怕也是绝世珍宝吧。” 他很感慨,却林南的嗤笑声却将他打断了。 “拉倒吧,西域这种品质的玉很多。” “只不过这几百年战乱,长安人根本不了解西域状况,只需要随便拿点破玉就能将这的人糊弄了,他们为什么还要送来好玉呢?” 李世民听此,顿时脸色都轻了。 他觉得林南的话,说的相当对! 于阗国出美玉,这是自汉代起,就被所有人熟知的事儿。 可自三国起,天下大乱,通往西域的商路,就已经时断时续。 于阗国更是在沙漠之中,想要贸易,更是无比简单。 再加上大唐境内的玉石矿早就开采完毕,以至于玉石这种东西,极度稀缺。 只是没想到…… 前隋时万国来朝,于阗国朝贡来的顶级美玉,竟然仅仅也是中层次的而已! 想到这,李世民内心冷笑。 “西域那些小国。” “都必须给灭了!” 第一百二十章 萧瑀的心头宝 李世民跟萧瑀,都觉得相当不爽。 他们怎么会不清楚,那些西域小国,在朝贡时,究竟是怎么搪塞的他们。 玉类的以次充好,恐怕只是其中之一! 还有其他源自西方的特产,恐怕问题也不小。 想到这些事儿,李世民都觉得头疼。 “怎么突然觉得,朝贡体系没那么香了。” “那些胡人拿着一般的东西朝贡,朕却要赏赐他们最好的。” 李世民有些迷茫了。 他可是一直追求万国来朝的! 甚至可以说是他的毕生梦想。 以此展现大唐盛世,炫耀华夏物产丰饶,听那些胡人的赞美声。 他曾在隋炀帝时,见过丝绸缠树,展现盛世气象,令年轻的他心生感慨。 但现在仔细想来…… 树都有衣服穿,可百姓却光着膀子。 虽朝贡后的贸易,看起来似乎是赚钱的。 可若仔细想来,朝贡于国朝有益,于境内人民无益。 更多的,都是满足皇帝与大臣们的虚荣心罢了。 可除了这朝贡体系,还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周边蛮夷呢? 没有! 至少,无论李世民,还是萧瑀,都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萧瑀也在沉默,对周边小国的欺瞒,觉得相当不爽。 “等大唐境内安稳,一个个全都逃不掉!” 萧瑀心底升起戾气,再想着家中藏着的美玉,顿时觉得没那么香了。 恐怕这辈子…… 都不想再玩玉了。 随后,他解开腰间袋子,从里面,取出了一对…… 核桃? 林南彻底看啥了。 绝对极品狮子头,都玉化了,不知道盘了多少年。 盘核桃这事儿,这年代就有了吗? 他有点绷不住了,没想到这事儿竟然有着这么渊远的流传。 “我盘了三十年的核桃,可行?” 萧瑀试探询问。 不料李世民想都没想,直接拍板。 “行。” 下一刻,他就接过两狮子头,爱不释手。 “我惦记你这两核桃,可有些年头了。” 萧瑀脸上的肉抽搐了几下,最终叹息了声。 没想到啊…… 你竟然是这样的皇帝! 虽有无奈,却也没办法。 林一南嘴角抽搐,怎么觉得被便宜老爹给利用了? 自己还想玩玩那俩核桃呢! 瞧着就新奇。 真没想到,文玩核桃在这大唐,竟然也拥有这么高的价值。 果然后世不愧是一脉相承下去的。 上了年纪的人,习俗都这个! 李世民看出林南不太情愿,便道:“老萧来的时候,可是送了几车的礼物,还你写几个字都不行吗?” 这话说的,让林南都有想不好意思了。 什么时候便宜老爹的狐朋狗友…… 都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貌似都很有钱啊! 莽憨憨家里有粮食。 而这萧瑀,仆人暗中告诉他,车上最多的是绢布,还有些丝绸。 价值一点都不低,堪称大手笔。 “萧老爷子如此慷慨,我也不好吝啬。” “您老想让我写什么字?” 他铺好宣纸,调好墨汁,整理了笔的鬃毛。 “国泰民安。” “行啊老爷子,这境界够高。”林南话中略带调侃,手上功夫丝毫不差,洋洋洒洒四个大字跃然纸上。 哪怕王羲之在世,所书也不过如此。 萧瑀听此调侃,差点直说这是他的毕生理想。 当宰相的,不就是希望国泰民安吗? 这样天下人日子才好过。 他虽出身南梁皇族,却也有过苦日子,直到跟萧皇后姐弟相认了,才真正安稳下来。 人老了,难免念旧。 他的眼神恍惚,在林南看来,越发觉得这就是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了。 吹干墨迹,宣纸已经递在萧瑀手中。 “送你。” 对于自己的字,他可谓相当的自信。 萧瑀回国神来,目光瞬间被墨字吸引,顿时深吸了口气,满脸狐疑的望着林南。 “你这个年纪,是如何练出这等神乎其技的书法的?” “可能是天赋吧。”林南随意搪塞了句。 萧瑀瞬间就慕了,眼睛都有些翻红了。 他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也无法将字练到这种地步。 当真羡慕嫉妒狠啊! 此时的林南,倒是没有过多关注,反而跟着李世民在玩核桃。 可相继了解到许多相关历史。 原来盘核桃这种事儿,汉代就开始了。 到了隋时,就已相当盛行,许多士族权贵,也都好这口。 好核桃的价值,自然而然的就上来了。 至于后来人的印象,恐怕也只有满清的老京都人格外偏好。 最为出名的,应当是乾隆皇帝。 以至于林南还以为是明清才流行的东西。 合着盘核桃早就流行了近两千年。 这历史,足够悠久! 就是…… “老林你个当兵的,没空玩,我帮你收着。” 林南直接收了起来。 李世民顿时充满遗憾,很快就察觉到这话怎么听着有些不对。 好像…… 差辈了吧! 我才是爹! “让我先玩几天。”李世民不肯到手的鸭子飞了。 怎么也得留几天,在臣子们面前炫耀炫耀。 这对狮子头,早已玉化,比天然的翡翠玛瑙还漂亮,萧瑀平日里没少显摆,满朝文武都很羡慕嫉妒。 可没想到…… 入他手竟就那么会儿…… 太短暂了。 “老林你还年轻,不适合玩这个。” 李世民懵了。 玩核桃跟年轻有啥关系? 况且…… 林南岂不是更年轻! 歪理! 刚刚收好赠书的萧瑀看到这幕后,眼皮子直跳。 “这啥情况?” “陛下跟林南这关系,未免太好些了吧!” “这少年郎竟然能制得住陛下,难得。” “就是……” “怎么这俩人怎么像是小孩子在争好玩的东西……” “而那东西,还是我的。” 虽有肉痛,但换来这字后,萧瑀觉得不要太值! 回去一定要装裱起来,挂在墙上。 至于核桃…… 回头再盘也就是了。 李世民也不好意思抢林南的核桃,最终打起了桌上镇玉的主意。 “这块玉雕刻出来,才能价值翻倍,我带走弄弄。” 他有些爱不释手,甚至不惜坑蒙拐骗。 却不料,林南竟然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我拿走这块玉,你不心疼吗?” 林南相当淡然。 “这种玉,满满一库房都没装下!” “那边铺路还用了不少。” 第一百二十一章 想创办报纸?免费教! 当李世民与萧瑀,看到那条蜿蜒曲折的玉石小径,全都傻了。 “嘶……” “这也太奢侈了吧。” “多有钱啊,能这么霍霍!” 萧瑀的眼睛都红了,他宋国公府经常有江南的孝敬,可以算是天下间最有钱的国公之一了。 可也压根没富到这地步啊! 李世民捂着心脏,觉得也很不好受。 这儿子…… 太败家了! 可仔细想想,自己现在府库里之所以有钱了,还不是因为林南! 否则,他宫中吃穿用度,恐怕都得皇后带头,自给自足。 “终究还是浪费。” 他暗暗叹息,觉得皇帝当的很没劲,无法像林南这般肆意妄为。 可很快,李世民就觉得气氛不对,转头一瞧,发现萧瑀正死死盯着自己,目光冷冽,一副快要憋不住要发作的样子。 这吓了他一大跳。 很快也就明白了萧瑀的意思。 “陛下整日在宫中提倡简洁,从不铺张浪费,要以身作则!” “怎么就不能好好管教你儿子?” 李世民想到这,心中苦涩。 管儿子? 谁管谁还不一定呢! 况且…… “老萧你有所不知,林南的钱,都是自己赚的。” 萧瑀神色逐渐错愕。 他还以为,这都是李世民偷偷惯的。 但仔细琢磨,也就察觉到不对了。 要是真的,宫里当初有必要过的那么清贫? 也就棉纺织技术转移到了少府,宫里的日子才好受了许多。 而这些新技术,显然都是林南送过去的。 他的神色,也少有的变得郑重起来。 “若这林郞当真有此才华,可是户部最好的人选,为国朝理财。” 萧瑀心头发热,觉得林南是位很好的当官苗子。 但想着想着,他就觉得有些不对了。 “这林南,应当是陛下最大的儿子了吧!” “虽不是嫡长子,可跟陛下的亲近劲儿。” “不对,那传出来他跟襄城公主之间的事儿?又是什么情况?” “莫非是误传?” 他暗自琢磨,觉得不排除这些可能。 很快,他的情绪就逐渐平复下来。 觉得这事儿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等李世民驾崩了,他恐怕早就没了。 江山怎么传承,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这玉石铺路这种奢侈行为,震撼震撼,也就麻了。 “相比这些,我更想知道,那报纸究竟是如何制作的。” 林南顿时眯起了眼睛,好奇打量着老萧。 “你这是想学我,复制机密,回去好自己办报纸?” 萧瑀顿时有些慌了。 他还真的是这么想的。 只不过想弄些这报纸,在南方的小圈子的流传来用。 “我愿意出钱购买技术。” 索性,他直接摊牌了。 作为宋国公,还是当今大唐宰相。 他还是真的不差钱。 虽说,挺说长孙无忌已经在搞了,但自己看过后,总觉得没长安半月报好,不正宗。 就连上面的文章,也差些意思。 如今,若能亲眼见证这报纸,再回去让府邸内也办一个,好处多多。 很快,他就看到林南的眼中,并没有半分不开心,反而相当兴奋。 “没问题,这就去印刷坊,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 让萧瑀搞不懂的是,林南竟没有任何藏着掖着,甚至还很兴奋,拉着他去看。 完全搞不懂啊! 谁若拥有技术,关键的地方不是应该藏起来吗? 毕竟,这是吃饭的手艺,若是被别人学去,今后还怎么养家糊口? 可林南的作风,偏偏很不在乎的样子,甚至分享意愿很强烈。 就连李世民,都有些懵了。 曾几何时,他已经将报纸这种事儿,定为只有林南垄断的行业。 甚至朝堂都没搞,不想跟林南竞争。 可现在呢? 他怎么就愿意分享了呢? 等到了印刷坊,由匠人详细解释后,萧瑀更是懵了。 从头到尾,他全都理解了,这些技术更是令他惊为天人! 绝对是颠覆性的!报纸可以极大程度改善唐人的生活状态。 可林南,为什么就这么分享了? 最终想来想去,他内心只有一个结果。 “新丰侯真君子也,愿意普及这好的东西,甚至不介意他人制作报纸,与你竞争。” “不过还请新丰侯放心,我即便创办报纸,也只在江南,绝不入这关中长安。” 林南顿时眯起眼睛,笑了起来。 “好说,好说。” 对于技术上的分享,他是真的不在乎。 若真的有一天,报纸大行其道,几乎人手一张,更加有利于大唐的宣传。 当然,无论是老萧来,还是其他人要来学习报纸创办,他都愿意无偿分享。 原因也很简单。 “目前而言,即便长安半月报再怎么努力,也仅仅只能开辟关中市场罢了。” “想要卖的更远,却是相当的困难。” “但这些人要都创办报纸,那就方便许多,可以培养其他地方上的阅报习惯。” “而论报纸上的内容,应该没有人比我更懂。” “只要我愿意,长安半月报就可以用一种无比恐怖的速度,彻底挤占掉他们的市场,从而做到快速扩张!” 林南眯着眼睛。 这种手段,更类似养蛊,最终出现个更加强壮的。 若让他自己派人开创市场,费力不讨好,未来市场还有可能被抢占了。 既然如此,不如就让这些人开辟。 不单单最终能收获到最大的利益,在起初,还能收获这些人的人情。 至于萧瑀愿意支付的费用…… 完全就是意外之喜了。 “若萧老想创办报纸,我可派匠人过去协助,只不过其中费用,尚且需要萧老花费了。” 萧瑀一听如此,心中更是觉得林南简直是天下间好到不能再好的人。 “新丰侯仁义之际。” “今后但凡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萧瑀将胸脯拍的啪啪作响,偌大的肚子都在衣服下剧烈晃悠。 这完全是当朝宰相留下的诺言。 哪怕林南说要当大官,他都二话不说,立马破格录用! 就冲着林南的这份坦荡,就足以令他钦佩至极,觉得是人生知己,忘年交。 林南顿时拍了拍他的肚子。 “行,今后有事儿绝不跟你客气。” “就是你这肚子太肥了,再这么下去影响寿命,有空多锻炼锻炼吧。” 李世民看到这幕,嘴角都有些抽搐了。 他看到了啥? 萧瑀的大肚子,就这么被林南给拍了? 最关键的,是萧瑀还没生气,眼神都笑眯眯的。 恐怕早以为是林南在担心他,是一片赤子之心。 “这可是宰相的肚子,天下间能拍到的……” “恐怕也只有林南了吧。” 哪怕李世民自己,都没有拍萧瑀肚子的胆量。 毕竟那是臣子,而不是他身边的近侍或武将! 第一百二十二章 药王孙思邈给你点赞 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 萧瑀的大肚子,放眼整个朝堂,都是独一无二的。 随意站在朝会上,都注定没有人能忽视他。 哪怕五十多岁了,他的身材依旧肥胖,这其实相当危险,很难长寿。 林南觉得他人还挺和蔼的,也就劝了劝。 也不枉老萧送来了这么多财货。 “太胖了很容易三高,头晕目眩,走路都费劲。” “只有克服了,才能长寿。” 他开口说了两声,萧瑀竟然听了进去。 毕竟韦挺跟杜淹,可是带动了国朝的养生潮流。 而那些养生技巧,都源自这座神奇的庄园内。 萧瑀怎么能不信? “一定会减肥,一定会。” “新丰侯对养生的理解,可是就连药王都大为称赞。” 林南有些懵。 “这药王?是什么王?” “药王孙思邈。” 林南恍然大悟,想起了课本中学过的东西。 只是没想到,孙思邈从现在开始,就已经被百姓封为药王了。 他也曾打探过孙思邈的下落。 只不过钟南山太广阔了,很难查到。 按理说,孙思邈现在已经近百岁了,民间有着不少关于他的传说,这绝对是以为相当神奇的存在。 传统医学,更是被他推进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我说的养生方法?药王也称赞了?” “自然,还说他一辈子想普及的养生知识,没想到竟以这种方式传开了。” “不过药王也普及了些养生方法,但是都太繁琐了,没有新丰侯说的简单易行。” 林南听此,也大为诧异。 按理说,唐人应该有很多士族,都注重养生。 孙思邈对养生方式的普及,应当受到极大的追捧才对。 后世还经常有关于孙思邈的养生知识,点赞数都很高。 怎么在大唐,反响反而不好? 真的是因为太复杂了吗? 林南不太信。 他认为可能孙思邈太接地气了,少了层神秘色彩,才以至于那些士族的人,都不愿意相信。 反而他的林庄,被韦挺跟杜淹都夸成如同仙境了。 他随口说的方法,如同迷信一般,越传越邪乎。 最终导致民间百姓,觉得不这么做,就会有问题一样。 这年代的百姓,有着良好的模仿能力。 一件事情别人都做了,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做。 简直如同瘟疫一般,会传染。 “主要还是物资以及精神社会过于匮乏。” “好在枸杞是容易得到的东西。”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能见一见孙思邈啊!” 他觉得,寻找药王这事儿,记不得。 当今圣人李二,也不是派了不少人去寻找孙思邈?可最终连人影都没见到? 可能,这位孙思邈,压根就不想跟皇帝沾上半点关系。 可具体的,谁知道呢? “若是能请出孙思邈坐镇,倒是可以在大唐,开展医院体系了,彻底改善唐人的医疗环境。” 他的内心,还是有很多想法的。 只是有些想法只能存在与想象中,没有实际条件。 而开设医院体系这种事儿,毫无疑问,需要孙思邈坐镇。 医院体系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一点有好的技术,医院间可以通过交流,快速普及。 也给民间的那些大夫,更好的谋生方式。 否则,这些大夫实际上过的是很清贫的,有些还要自己种地。 看病也根本不要钱。 主要百姓普遍没钱。 他们多会要这些治愈者真的感激,就往他家后院栽种一颗杏树。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片杏林! 好的大夫,自然而然也就有了杏林高手这种说法。 “嗯,杏林或许可以提前载种好,医院也可以先在长安城南修建着。” “说不准等修建完毕,孙思邈还能下山来见一见。” 来到这,他觉得此事大有可为,当即唤来棠棠,嘱咐下去。 “在长安城南划出百亩地,修建医院。” “再招收些有名的医生坐诊,给予他们月俸,保证他们此生衣食无忧。” 说完这些,他觉得内心舒坦许多。 也算为了传统的医疗行业,做出些贡献。 这年头除了御医,大夫们普遍过的都挺惨。 否则孙思邈那么大的名气,也不需要在钟南山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萧瑀听此,不免开口道:“修建医馆,用不了这么大的土地,两三亩足矣。” 林南却微微摇头。 “我修建的并非是医馆,而是医院!” “让这百亩杏林院落,成为天下间所有大夫都向往的圣地。” 萧瑀顿时深吸了口气。 “开医馆致命救人,可没有半点利润可言,甚至花费极其昂贵。” 林南笑了笑。 以他目前的财力。 足以支撑这些挥霍。 养个几百名大夫,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件事或许吃力不讨好,可对于大唐而言,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 “只要有意义的事儿,就要有人去做。” “我愿意成为开创者,披荆斩棘,引领大唐的大夫们,治病救人,愿这世人再无疾病,永远安康。” 林南纯粹觉得这件事很有意义,就打算做一做。 却没想到这话听得李世民激动了,直拍大腿! “好啊!我儿子志向高洁,这是大好的事儿,尽管放手去做。” 萧瑀脸色难看,狠狠瞪了李世民一眼。 “你拍的是我的大腿。” 李世民顿时满脸尴尬,笑着打算掩饰掉这种事儿。 “我说拍的怎么一点都不疼。” 萧瑀嘴角抽搐,觉得大腿上的肥肉肯定红了。 怕不是要被李世民打出内伤! 但对于林南的想法以及胆魄,他还是相当佩服的。 甚至已经在考虑,他宋国公府邸,要不要给予一定的支持。 毕竟…… 那些民间的医者,多数都是依附与士族豪右,才能活下去。 若这医院真的汇集了天下间最优质的医者。 那么最受益的,恐怕就是他们! 官员尚且还好,生病了甚至能请御医。 可他们的家属生病了,有些时候往往很不好办。 若这医院建成,那将他所有人,一场新的机会。 只是…… 无论萧瑀还是李世民。 都看不出林南准备修建这医院,其实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分封制 如果不是萧瑀说孙思邈。 可能林南想不到这些救死扶伤的大夫们! 自秦汉之后,在天下安稳时,他们就已经得到了很好发展。 而现在…… 却只能依附于士族豪右。 有些给穷人治病,甚至还要倒贴钱! 唯有给大族子弟治疗,才能获得些谢礼。 可以说,在这人情社会下,加上人人几乎一辈子都很难离开村落。 导致医者们,都是在挣扎求活着。 “我在长安修建医院,其实所要做的,便是整合。” “整合出大唐最强大的医疗力量,取长补短,最终成为天下间所有医者的胜地。” “最重要的,则是制定卫生标准,尽力改善唐人的不良习惯。” 他觉得,这可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儿。 至于医疗行业是否赚钱,林南压根不在意。 反倒是医疗行业能够累计下的名望,才是他最为关注的。 那将会成为他最大的底牌。 只要有医院在,就能结交那些高官权贵,拥有新的希望。 “医院,也是我的机会。” 林南沉思,觉得自己迈出去了相当关键的一步。 有没有去长安当官,这并重要。 只要名望足够了,自己无论做什么,都会有很多人来支持。 如果说报纸针对的是士族们,那些立志想立足朝堂的人。 那么医院,就是他真正的仁慈之心,在这个时代,甚至完全就是在搞慈善。 “报纸所赚的钱,都将投入到这医院的建设中,最终为天下百姓,获得更好的医疗条件。” 他坚信,只要一直做下去,就一定会有所改善。 甚至,这种医学圣地,或许能够一直传承下去,提高百姓们的存活率。 “若能做出影响力,也就可以顺势提出,让女子生育的年龄晚些,这样更利于母婴都能活下来。” 林南暗暗想着。 唐人这种极高的生育死亡率,他实在是不适应。 萧瑀与李世民,对这件事都大卫赞同。 甚至萧瑀在犹豫,要不要在长安中说声,为林南开办这医院保驾护航。 “新丰侯连这重要的报纸印刷过程都可传授,我只是简单的庇护他而已,略报恩情罢了。” 他暗自想着,认为一定要出些力。 李世民则想到了那群御医团队。 “朕的御医,很多都是从前隋皇宫沿用下来的。” “可以说,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医者,拥有很多独特的秘方。” “朕养着他们,也多是为了臣子们的安全。” “可他们的治疗水平,跟林南相比,实在是差的太多了。” 李世民对此有着深深的体会。 “或许,可以将那些御医遣送出去一些,看看他怎么运用这些人。” 他考虑了很多,想要最大限度的帮助林南,还不能被发现。 遣放御医,便是很好的方式。 只要林南不傻,就绝对不可能放过这次机会,将那些宫中御医全都请过去。 可以说,只要能请过去一两人,这座医院的名声就算是彻底打响了。 许多贵族豪门的家里人,都会来这医院中治疗,最终形成庞大的关系网络。 其中好处,难以言喻。 李世民更是觉得,这是他能支持林南最好的方式。 很隐蔽,不会破坏他们之间现在的关系。 而这医院的事儿,林南也压根就没有想那么多。 只是纯粹的觉得应该做,就做了,细节自然会有庄园内的人处理,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 不管两人依旧在为这大手笔,而心神动荡。 却不知已经被林南引入了清凉地,倒上了美酒。 才喝了没几盏,萧瑀的脸就彻底红了,显然有些高了,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也开口议论起朝堂上议论最热的话题。 “现在大唐的版图,朝堂已经有些难以掌控了。” “纯粹的郡县制,已经很难形成有效的统治,地方上腐败的厉害,即便刺史巡查,也很难形成有效的针对办法。” “这些地方豪右,背靠地方,身下汇聚着大量的农民隐藏户籍,也绝对不对就此上报了。 “前朝隋炀帝多次严厉防备治理,想要加固皇权,结果却并不好。” “如今我朝就应该吸取教训,主分封,将边境土地分给有功名臣已经王室成员。” “这样来,这些诸侯王只要没有足够的强势,江山就永远牢固,掌握在李唐手中。” “唯有分封,才能缓解今后皇子们的矛盾,我让他们拥有领地,可以繁衍后代,建立国度。” “所以,朝堂推崇分封制度的,才应是最该做的事儿!” 萧瑀意正言辞。 关于大唐推崇分封制这种事儿,前前后后,他已经在李世民哪里,说过无数次!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一统才是真谛 天下尚未一统,地方叛乱尚未平息。 大唐的朝堂上,就已经谈分封诸侯了! 林一南听到这消息,都彻底震惊到了。 他感慨萧瑀不简单,竟然连这消息都清楚。 哪怕是他,都没听说过这消息。 但通过蛛丝马迹,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 “是朝堂上许多臣子,封无可封了吧。” 萧瑀顿时竖起大拇指。 这个手势,还是被李世民传染的,搞到满朝堂大臣都习惯了这手势。 据说…… 这手势源自林南。 “正是如此。” 林南看到这手势,嘴角略微抽搐。 他没想到,自己随身的习惯,竟然能够影响这古人。 不简单呐! 按理说,人不是越老越固执,不肯更改自己奉行了一辈子的习惯。 可这老萧不同,很潮流,还懂得用这手势。 当然,这有可能跟他老年痴呆,忘记许多东西有关。 萧瑀要是知道林一南心中的想法,恐怕能拼命。 神尼玛的老年痴呆! 他只不过是尊崇佛法,偶尔会产生片刻的寂静空明。 那是佛法的至高境界好不好! 很利于深思。 也正是凭着这个,他才能做上这宰相之位。 显然,佛法在大唐是个稀罕玩意,这些来源自境外的学问,士族们很喜欢学习,觉得另辟蹊径,能够查缺补漏。 朝堂上下,信佛人不在少数。 林一南则没想那么多,倒是对分封制很感兴趣。 “都是朝堂为了安抚人心,全都给升官升爵了,才能安抚住那些世家权贵,尊崇朝堂政令。” “应当也是因为如此,更加滋生了地方豪强的野心。” “他们认为爵位提升了,待遇也得上得去,自然需要压迫百姓,获得更多的利益。” “分封,恐怕是朝堂想要安稳功臣,给予他们切切实实的好处。” “也可以防止地方多次发生叛乱,从而让朝堂的支出,变得拆东墙补西墙。” “毫无疑问,分封制的好处很多,但坏处也显而易见的。” “这很不利于天下一统,政令颁行。” “而且诸侯们,迟早都会打起来,导致进一步内耗。” “这种制度,要不得。” 林一南虽然觉得分封诸侯没有什么大错误。 甚至搞好了,能够让这个民族再次强盛,吞并周边蛮族融入其中,将这片土地上的文化宣扬出去,展现盛世。 大唐皇室,要做的是周天子! 可毫无疑问,这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时代一直在进步,唐朝与周相比,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且敌人强大了太多。” “分封的诸侯,反而给周边胡人光明正大吞并土地的机会。” “最终朝堂的势力,反而会逐渐被削弱。” 林一南很感慨。 事实上,分封制在两千年的王朝历史上,从未消亡过。 虽说已经不掌握实际上治理地方的权利了。 但那些拥有皇家血脉的王室们,根本不缺少有野心想要作乱的。 而乱着乱着,整个王朝体系就崩塌了。 “于现在而言,看起来貌似是捷径。” “可长远来看,却会因此荼毒无穷。” “还是治理官员,最为恰当。” 萧瑀听到这话后,脸色很不好看。 他很喜欢林南的报纸,觉得很多政见都是吻合的。 林南应该会理解自己。 可谁曾想到,林南竟然直接拒绝了。 放着这么好的计策不走,反而要朝堂进行难度更大的治理。 若能治理的话,谁愿意提出分封诸侯? 李世民则神色诧异,陷入深思。 事实上,对于分封制度,他真的动心了。 可以将那些不听话的官员大臣,全都分封出去,在大唐周边自立王国。 这样周边几乎就稳定了。 自己可以缓出手来,占据足够多的沃土,来培育人才,为再一次一统天下做准备。 可林南的这番话,却彻底点醒了他。 “原本朕还想封你为异性王的,没想到你对此这么不同意。” “也罢。” “你的话让朕明白,分封诸侯,真的不可取。” “不能图省事,最终酿造成大灾难。” 李世民内心暗暗想着。 而此时的林南,早已举出了案例。 “当年项羽覆灭了大秦,却没有统治天下的能力,便退了一步,分封了天下诸侯。” “他本想积蓄时机,等待合适机会,再一次的征伐天下,带着培育好的官吏们,成为新的开国皇帝。” “可最终结果呢?是被刘邦摘了桃子。” 林南这话说完后,让萧瑀变得更加警惕了。 他活了这么久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分封制度的弊端。 那就是一杯毒酒,他很想在渴到极致的时候,一口饮下。 至于是否有私心…… 他连自己都不敢保证。 毕竟,朝中许多臣子都在活跃,那些人,都有成为一方诸侯的心。 只有那样,他们的地位才能真正的稳固。 可沿袭的前隋制度,根本不可能还有坐拥实权的诸侯王。 天下,势必大一统。 这点上,他们的魄力,的确不如隋炀帝。 “隋炀帝以破灭江山为代价,也要塑造出真正的大一统。” “以往的障碍早已被他骚情了大半,如今还只是剩下些小问题而已。” “朝堂若真的这么做了,那未免就会与百姓离心离德。” “从而彻底丧失百姓对国朝的归属心。” 林南看的相当透彻。 这也跟他清楚,大唐最终没有沿用这种分封诸侯的制度有关。 最终,唐朝选择了死后封神的方式,给予了这些臣子们,更多的荣誉。 算是怀柔到极致了! 分封诸侯,也一定会被历史的车轮,狠狠的碾压完毕。 在礼乐崩溃,人人追求利润的今天…… 诸侯们可都不是春秋战国时的翩翩君子!反而都是眼睛发绿的恶狼。 林南的话,没有任何掩饰,脸上写满了嘲讽。 萧瑀早已被说的满脸通红。 他觉得自己在朝堂上说的提议,已经被驳斥到没法子再见人了。 老脸都丢尽了。 “还好没有真的分封,若真有一天诸侯作乱了,岂不是我要成为天下间的罪人?” 萧瑀想了许久,最终放弃了分封诸侯的提议。 林南的话,他还是很在意的。 可内心中的疑惑,却迟迟无法解开。 “若不分封,朝堂上如何解决封无可封的问题?” 对此,他充满了疑惑。 甚至迫切的想要一个答案。 林南却露出淡然的笑容。 “简单。” “当今的圣人,恐怕早就已经想好了解决的办法。” 李世民:“???” “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解决办法?” 第一百二十五章 简单粗暴的解决办法 封无可封,是朝堂上面临最严重的问题。 整个大唐就那么的大,为了怀柔,就连最顶级的国公都封了一大堆了。 至于什么郡公等等…… 数量更多。 几乎能封的,都给封了。 不能封的,也都给封了。 但凡地方豪右大族,几乎都有爵位。 也正是靠着这个,李唐快速得到所有士族们的拥护。 他们觉得,跟着李唐走,可以获得更好的前程。 可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 这杯毒酒,不管怎样,都是彻底的喝了下去。 而现在,弊端已经显现,地方豪右觉得自己很厉害,开始腐败。 官员上,则觉得自己辛苦晋升,治理地方时职位竟然没有地方豪右大! 自己那么努力,奋斗那么久,不如投个好胎。 玩个屁啊还! 不如找个清闲的山里隐居去。 故而,聪明的萧瑀等人,想到了分封天下。 也给这些官员们,都封出去。 等有了合适的机会,再削弱这些诸侯。 那些多余的官僚,就被打压了下去。 林南结合诸多的消息,也早就清楚了这点。 他觉得,大唐不可能连解决这的办法都没有,否则不可能存在那么久。 “当今陛下,应当对这局势,比任何人都了解。” 林南对此很有信心。 李世民嘛。 历史上有名的仁慈明君。 怎么可能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他却没看到,旁边的“老林”正在擦着脑门上冒出的冷汗。 好尴尬啊! 李二为了皇位稳固,能给的筹码早就给出去了。 并且刚刚登基没多久,地方上有很多人都不爽他的。 团队大了,难带啊! 当然,那些地方豪强也未必是反对他,而都是在观望,整天不办事。 迄今为止,他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甚至…… 他觉得分封诸侯挺好的。 “只要给诸侯分封下去,国朝至少能安稳百年。” “若是能像周朝安稳六百年,那简直不要更好!” “总之,至少我死之前,大唐都会是无比安稳的。” “除此之外,还真的有更好的办法吗?” 李世民每每想到这些,都觉得脑壳疼。 这段日子,几乎每次大朝会上,都吵这个。 说白了,还是利益分配的不行! 外加皇室威严…… 算了。 皇室顶多算天下间第一大家族。 这两晋南北朝几百年。 百姓对皇族的敬畏心。 早就没了! 皇帝轮流做,来年到我家。 绝非空话。 民间隐藏在水下,拥有野心的家族,不在少数。 否则地方上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叛乱造反? “好儿子,快说说有什么好法子?” 他催促着,有些迫不及待。 只是面子上,依旧胸有成竹,一副告诉萧瑀,朕这是在考教林南,实际上内心早就知道了最优解。 林南鄙视了便宜老爹一眼。 当兵就好好当兵。 对朝堂了解那么多干啥? 懂吗? 萧瑀瞬间就懂了林南的眼神,嘴角直抽搐。 “这新丰侯,对陛下还真不客气啊。” “陛下竟然连这都能忍,对这孩子未免太溺爱了。” “不过林南也不知陛下身份,不知者不罪。” 萧瑀心中暗暗想着,也想听听林南对这件事儿的见解。 毕竟,长安半月报上的内容,可是每次都让他读后觉得受益良多。 “其实分封诸侯,说白了就是利益分配问题。” “直接将这份利益分好,让大家各自发展,固然很好。” “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人相信,跟着他李二混,天下人都能变得更好。” “其中最关键的点。” “就是将利益做大了,让所有的家族,都觉得跟着皇帝的步伐走,要比自己当诸侯舒服太多。” 萧瑀顿时皱眉。 “要怎样才能将国朝利益,做到最大?” 在萧瑀看来,天下间的利益,都是有数的。 你多分了些,别人自然就少分了。 却不料,林南的话却异常简单粗暴。 “打!” “只要打掉突厥,天下间一切嘈杂的声音都将消失。” “从d突厥获得的利益,牛羊、战马、人口、土地等等。” “在物质上能够满足士族豪右的胃口,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 “而在心理上,他们更是会为了成为唐人而骄傲。” “面对周边蛮夷,再也不用像南北朝时尽显卑微,能够真正的昂头挺胸,呵斥诸胡。” “只要打掉d突厥,国朝统治会就此彻底巩固,至少三十年内,再无人敢质疑国朝的正统。” “李二的江山,将变得无比牢固。” 林南说的热血沸腾,让李世民听得浑身激动,身体挺的笔直,恨不得御驾亲征。 这种环节内部矛盾的方式很简单。 就是转移境内所有人的注意力,暂时放到外部矛盾上。 d突厥毫无疑问是最强大的游牧部落。 昔日的隋朝,更是认为是心腹大患。 在周边胡人的眼中,谁若能干掉d突厥,谁就是最厉害的,不可招惹。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d突厥最关键的畜牧业! 唐人百姓,甚至连士族豪右,其实很少能吃到肉的。 但若能打下d突厥,就能掌握偌大的草场,每年都能往关中送来大量的牛羊。 百姓还会愁没肉吃? 而且…… 种出多余的粮食,也能补贴给那些胡人,让他们生活变得稳定,不至于穷的吃不上饭,总tm的想往大唐这掠夺来。 李世民对于林南的这个提议。 相当认同。 “赢家通吃。” “只要打赢了,什么事儿都能摆平。” 这很符合李世民简单的脑回路。 其实这个手段,他还是跟胡人学的。 胡人内部出矛盾了,简单,向南打! 打赢了喝酒吃肉,获得大量的人口当做奴隶,获得足够的粮食可以生活。 还有丝绸、漆器等等。 可以让他们过的更加舒适。 打输了也没事儿。 反正人都死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人,也没心情继续内耗,大家都舔舐伤口,夺走死掉牧人的一切,生活照样能过的更滋润。 总之,这种简单粗暴的办法。 李世民觉得很不错。 但萧瑀直接瞪起了眼睛。 “不行!” 他何尝不清楚这个办法? 可终究过于危险!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因为有我,大唐将更加璀璨! 糙! 这法子太糙了! 萧瑀依旧无法接受林南的说法。 虽然…… 他打心底觉得,这种说法简直无比正确。 再看李世民。 此时明显已经被说的激动了,甚至已经开始飘了。 看得出来,他已经完全被林南的话给打动了,甚至觉得这无比正确,如果粮草够了,恨不得立刻出征。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萧瑀最终深深感慨。 觉得这绝对是父子俩,解决问题的办法都一样。 “打d突厥没问题。” “打赢了固然好,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可若打不赢呢?” “那国朝的信誉,天下人谁还信了?” “前朝便是因为征讨高句丽,损失惨重,最终激发了朝野大乱。” “总之,这一切,都太危险了!” 林南听着老萧慷慨激昂的话,心底诧异。 干啥啊这是? 不就是说了句打d突厥吗? 犯得上这么激动吗? 又不是让你上战场。 怎么? 唐人原来都是如此的忧国忧民吗? 他仿若看到了前世街边的老大爷,就喜欢谈论这些国家大事,没没说到激动时,脸红脖子粗,毫无理智可言。 这老萧,有向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 李世民揉着脑袋。 现在朝堂上,有主战派和议合派。 主站派:突厥人都打到渭水了,干饭他娘的! 议合派:我们明面上交好,只要防御住了突厥南侵,游牧民族根本无法缓解内部矛盾,注定会不攻自溃。 显然,老萧就是后者。 他们的看法也的确不错。 这片土地北方的游牧民族,向来都很惨。 因为他们的发展,几乎限制住了方向。 北边北海过于寒冷,不适合生活。 东边是大海。 西边要跨越高山与沙漠。 唯一的方向,就是南面! 可偏偏的…… 南面的那个民族,向来强大。 有些时候,也并非是游牧民族想侵略的。 而是不得不打! 就希望打了之后,南边这个庞大的民族能打回来。 到时候…… 他们直接投降! 这样是融入进去最快的方法。 也能获得这个民族的大量资源,可以预防单纯畜牧业遇到的灾害。 这种碰瓷,在很长的时间内,都有效。 打这个国度,对他们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何乐而不为。 萧瑀也很清楚这点,故而相当膈应,就打算严防死守,任由那些游牧民族自生自灭。 可偏偏的。 林南的目光很坚定。 “大唐绝不可能输。” 开什么玩笑? 大唐的周边,强大的该打的都打了一遍。 “在我看来,大唐不单单能灭d突厥。” “x突厥,高句丽,全都会覆灭在大唐铁蹄之下。” “周边蛮夷,无人可挡!” “一汉当五胡的时代,将在大唐重新展现。” “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这个庞大的帝国崛起。” “大唐,注定超越秦汉,开创盛世,百姓安乐富足,四海之人皆尊唐人。” 林南平淡的话语,听得李世民直拍桌子。 “好!” “这样才对。” “如此才能不损我汉人昔日风采!” “朕……真的好。” 激动地李世民,差点暴露,好在虎头蛇尾的敷衍了过去。 林南的话,彻底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他想要恢复汉人昔日的骨气。 他不想周边胡人再敢南侵。 他想开创新的辉煌,证明自己的文治武功。 他想要天下百姓,都安居乐业。 可是…… 满朝上下,人心浮躁,谁信他的理想? 哪怕是房玄龄、杜如晦。 怕觉得只能尽力去做,做到哪里算哪里。 “唯有林南,说的通透,令朕浑身舒爽,恨不能立刻施展宏图霸业。” 李世民强行按捺着心中的激动。 他清楚。 这一切,都当徐徐图之。 他的时间,还有很长。 萧瑀听到这番话,心脏更是不由剧烈跳动起来。 感受到年少时的热血,在这老朽的身体重新喷涌而出。 恨不得披甲跨剑,奔赴沙场。 他张着嘴巴,许久没能说出话来。 “新丰侯所说的一切。” “正是所有人的理想啊!” 萧瑀很激动,已经略显老迈的他,觉得看到了希望。 也认为林南迟早会登堂拜相,带领大唐走向新的辉煌。 不…… 或许。 他能取缔李世民的嫡子! 想到这,萧瑀心底闪现一抹疯狂。 唐人都是嫡子继承制。 正妻的孩子才能继承所有家业。 至于林南,他认为是李世民刻意留在民间的孩子。 或许能够享受一生富贵。 但那朝堂一切,都与他彻底无关。 这未免太过可惜! 林南则不知道这两人的想法。 也没在意便宜老爹差点说漏的话。 至于前言不搭后语啥的。 他觉得纯粹可能是“老林”词穷了。 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大唐肯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林南相当肯定,相当期待。 他认为,自己既然来了这,注定要有所成就,引领这个时代的百姓,过的更加富足安康。 报纸,打开了唐人士族的眼! 医院,可救扶万千百姓性命。 他哪一件事儿?不是在加快这个民族的复苏,促进国朝迎接新的盛世! 或许,大唐没有他,盛世一样会来。 但若大唐有了他这个催化剂,盛世将会来的更加猛烈、绚丽、璀璨! 只有他,能引领大唐将天下,带入到一个更加崭新的时代。 这点。 他有十足的自信。 “大唐将会因为有我,而变得更加精彩。” 林南直言不讳,出奇的没有昔日隐士风度,锋芒毕露。 哪怕是萧瑀,都坚定不移的相信。 这位少年郎,说的一定都是真的。 “在见到这座仿若仙境的庄园后,我就已经知晓,你有改变天下间一切的能力。” “若我大唐家家如同你这庄园般。” “何愁不能强盛。” “大唐,注定因为有你而精彩。” 往日修心念佛的萧瑀,再也压抑不住情绪,觉得跟林南交流,无比畅快,仿若回到了少年时代,充满激情。 更重要的,则是林南的眼光。 一如既往的独道。 最后,他终于还是问了声。 “新丰侯,你可愿入朝为官?” “我以身作保,举荐你。” 第一百二十七章 高句丽?修长城呢 萧瑀无法抑制内心的冲动。 以至于说出了这种话。 他实在没办法掩饰对林南的欣赏。 作为一国宰相,他很清楚,只要给予林南相应的资源。 那么会成长到何等地步? 他不清楚,但很想成为林南在官场的引领者。 或许…… 他可以借此传唱千古。 “若是能给我一首诗,那就再好不过了。” 想到这,萧瑀明显激动了,身上的肥肉开始颤抖,目光发直,考虑了很多。 甚至,都无视了李世民那尴尬的目光。 “千万不要答应。” “真的朝堂相见,我们父子之间将如何面对?” “朕还没做好这个心理准备。” “朕还想要这种民间纯粹的亲情。” 李世民相当纠结。 他压根没想到萧瑀胆子这么大。 竟然敢直接启用林南,用宰相身份做举。 若是林南在官场上出现问题的话。 哪怕他是宰相,都会被直接连累。 虽说…… 李世民觉得自己可以很好的保护林南。 殊不知,此时林南正在打怵。 “举荐为官,我是挺心动的。” “可老萧这老年痴呆样,恐怕靠不住啊!” 最终,他选择了拒绝。 “萧老爷子,我会有入朝为官的那一天。” “但应该不是现在。” “我才十三岁,还有大把的青春值得挥霍。” “而不是现在就耗费在官场中。” 林南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清晰的规划。 当官吗。 只要金钱铺路,晋升速度绝对能如同火箭似的。 察举制吗,往往谁最有钱,才能被察觉到。 只有给举主足够的钱,才能被举荐。 现在,林南最不缺的,就是钱。 况且,有弟子阎立本,又有薛仁贵。 他压根就不担心以后进入官场。 至于萧老爷子…… 还是算了。 有点害怕。 萧瑀听此,顿时觉得有些遗憾。 “若你什么时候有想法,就跟我说。” “我将你安排到长安里,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老萧拍着胸脯保证着,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 听到这声拒绝,李世民多少松了口气。 还好。 还能享受下完美的亲情时光。 只不过,他明显看出,林南压根就不相信萧瑀的能力。 这是在质疑当朝宰相啊! 对于这种想法…… 李世民相当认同! “萧瑀终究年纪大了,身体已经快要跟不上了。” “是时候让他退一退,给新人些机会了。” 他有了想法,毕竟秦王府里那么多的班底,都在等着晋升机会。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话说的绝对没有错。 “这老萧,还真的跟老林一样自信啊!” 林南暗暗感叹。 觉得“老林”身边人,一个个都很有性格。 甚至有种奇怪的傲娇,自以为无所不能。 最终,他归根为这就是唐人士族们的性格。 那些关陇集团的后代们,可是要比老林老萧老孙等张狂多了! 至于老萧,他本能的认为,应当都是前隋的官僚,所以才能家底丰厚。 但放在今朝,职位应该也就到顶了。 没啥晋升空间了。 若李世民知晓林南这想法。 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 说的太对了! 在宰相了。 还想晋升到哪去? 就在这时,李世民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口询问。 “听说庄园内来个位少年,有镇国大将之姿?哪呢?” 对此,李世民相当好奇。 这次回来,除了有些想念这个地方外,更好奇林南所说的人才。 看看他究竟是否有走眼。 萧瑀也相当好奇。 他很清楚,林南眼光独到。 真的能发现未来的大将?还是说,这只是为了增加那少年郎的名望? 未见人时,一切都很难说。 “老林我跟你说,他早早晚晚能当大将军,镇守西域诸多蛮夷,安稳大唐江山。” “甚至,他能打下高句丽。” 这些战绩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早晚的事儿。 李世民听此,顿吸凉气! “若真能灭掉d突厥,西域还敢想象。” “只要掌握了西域,未来百姓的水果将会丰富很多,还有美丽到极致的胡姬。” “可高句丽,朕想想都觉得肝疼,当初隋炀帝就毁于高句丽。” 李世民自问也算是天下间有名的将军。 可在高句丽面前,真的感觉很南下手。 这并非高句丽究竟有多么强。 被隋朝打了好几次,早就不敢嚣张了。 那里唯一的问题,就是气候过于寒冷。 往往战争还没打完,就开始天寒地冻,最终士兵不适应那里的环境,多会冻伤。 最终的结果,只能被迫撤军。 这些,都是前隋累积下来的经验。 李世民是真的对那地方没想法,毕竟率先攻略的目标,肯定不是那个地方。 但对薛仁贵,他越发的好奇了。 “如果当真合适,必须重用。” 他好猛将,更甚好美女,早就等不及了,轻车熟路,前面走的飞快。 倒是萧瑀走的好累,额头不断冒汗。 “高句丽那地方,都没人愿意关注了,现在在做什么呢?” 林南听此,没忍住笑了出来。 “修长城。” “修长城?” 就连李世民都愣住了,停下了脚步,满脸的不可置信。 “真的假的?” 萧瑀也满脸狐疑。 对于林南的情报能力,他是认可的。 可高句丽在修长城,防备谁呢? 简直搞笑。 “没错,就是怕被大唐打。” “武德七年时,大唐使者摧毁了高句丽将隋人将士尸骨堆积而成的京观,全都带回故土安葬。” “那个时候,高句丽的王室就怕被清算。” “有人提议可以学始皇帝修长城,他们就干了。” “嗯,长达千余里,工程量不小,预计二十年完成。” 李世民跟萧瑀听得直咂舌。 在汉人面前修长城…… 这想法也真的是绝了。 不过林南也压根没在意这事儿。 觉得高句丽修好了长城,内部民众恐怕因此怨声哀道了。 那个时候,攻打高句丽难度反而更低了。 直接能从新罗绕过去,直接背刺! 竟干些儿没用的事儿。 “从这点来看,高句丽当真是衰落了,没有了昔日风光。” 最终,林南给了点评,认为自己能拉动大唐经济,覆灭高句丽这种事儿,肯定能提前。 反正早打玩打,早晚都得打! (高句丽修长城防备大唐,是在灭了d突厥后,贞观五年后修的,但作者以为,应当是原本就有防线,只不过贞观五年才被提出这个概念,贞观五年前,大唐的重心压根没放在高句丽身上,没人关注他们做了啥。)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这兵书幻想的太厉害了! 高句丽,地处白云黑土间。 那里开发的很少,多以畜牧业为主,有少量的耕作与城池。 至于后世某个国度说是高句丽的后裔,纯粹是扯淡,半点关系都没有。 林南之所以比李世民还了解那里。 是因为他有贸易! 那里的人参、鹿茸、与毛皮等等,都是上等货。 贩卖到大唐,利润相当的大。 但对高句丽的认知,也就仅限于此。 林庄很大,路途很漫长,好在周围精致优美,散步其中觉得异常舒适,哪怕是肥胖的萧瑀,都坚持了下来。 只不过他的脸红的有些厉害。 看样子,恐怕有老年人的常年的高血压。 这在大唐,还是挺难见的。 不过,这也不算啥大事儿,早就有了针对高血压的方剂,这种富贵病,还死不了人。 林南也不愿多说什么。 “到了。” 此时,院门正半掩着,可以看到薛仁贵正站在院中,赤着上身举着石锁,汗水如同水柱般从精壮无比的肌肉滚落。 这几日并没有下雨,而他的脚下,泥土早就已经湿了一片。 “好儿郎!” 李世民拊掌赞赏,一眼就看出薛仁贵的与众不同。 能锻炼出这身肌肉的。 绝非凡俗! 一时间,他难免起了爱财之心,直接进门,打量着薛仁贵。 “若到沙场,必定是一方猛将!” “林南的眼光当真毒辣至极,竟然能挖掘出这等金子!” 李世民心里痒痒,征战多年的直觉告诉他,这绝对是大唐未来的镇国大将。 可为大唐开疆拓土,转战千里,让大唐的旗帜,飘荡在所有番邦的土黄城头上。 这是种冥冥之中的感应,玄之又玄,偏偏李世民对此坚信不疑。 他用兵,其实独喜欢两字。 忠与勇! 眼下的薛仁贵,在他看来,两者怕是都占了。 只要是这样的人才,只要给予更好的武器战马与铠甲。 那便会成为他手中最锋利的刀,无坚不摧。 “好想将他编入到朕的天策军!” 他的眼睛有些红了,恨不得立刻就拉回去。 但很快,李世民就彻底忍住了。 因为他看到敞开的屋内,拜访着大量的兵书。 这让他瞬间明白,林南在栽培薛仁贵。 大唐的将军要是懂兵法。 那就更无敌了! “不行,得抑制住。” “这薛仁贵看向林南的目光,太忠诚了。” “我要是编进天策军,恐怕没多久,朕的身份就被曝光了。” “到时候还咋用这平常人的身份跟他交流。” 他生生遏制了这些想法。 至于萧瑀,关注的则是那些兵书。 这些兵书并非竹简,也不符合唐人的习惯,卷装起来,而是装订成册,翻阅着来读。 用起来,竟然颇为顺手。 “在书房见到的,应当也是这种书籍,摆放后当真比堆砌的简书美观太多。” 萧瑀很激动,觉得这些小细节很精巧,光是拿着就很自然。 并且…… 这种装订成册的书籍,貌似可以被更好的保护。 “不简单,当真不简单。” “我这累计了一辈子的三观,竟然在不断被颠覆。” 他沉吟着,最终没有忍住,拿起了书籍。 这是他作为宰相的习惯了。 虽然隐藏了身份,看起来有些不礼貌。 可林南并不在意。 毕竟…… 这小院给了薛仁贵,算是他的私人领地。 况且…… 萧老头偶尔会有老年痴呆症状。 爱咋样就咋样吧。 但很快,萧瑀就回过神了,目光中蕴含着无尽的惊愕。 “这兵书上,怎么全是战例!” “从先秦到现在,大大小小的,竟描写的都颇为详细。” “这简直就是无价瑰宝。” 李世民听得顿时心里痒痒的不行,放过了薛仁贵,急忙看去,目光顿时被吸引了进去,彻底拔不出来了。 这本兵书,总结的太精辟了! 从战役开始,到某些武器细节,都描绘的无比详细。 可以说,只要这本书读的通透了。 那注定能吸收掉前人的经验,足矣成为能独领一军的大将。 “若朕早看到这种兵书,该多好啊!” 很快,他就看到后面,有许多他都未曾见到过的战役,都相当的经典,拥有浓厚的教学意义。 他觉得,那些战役应该都是模拟出来的。 但细节处理的很到位,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 比如一个虚构出来,名为蒙古的游牧民族,受不了极北的寒冷,被迫南迁,最终从小部落越来越大,远征军竟然能达到波斯还要更加往西的地方! 而最关键的点,就是这群胡人,非常善于学习。 任何能对战争有效的武器,他们都能快速掌握,最终拿着东方的先进攻城器械去了西方,几乎没有碰到什么像样的阻碍。 这看的李世民大呼过瘾,羡慕这种驰骋天下的感觉。 可对于这种胡人部落,又是无比的忌惮! “d突厥,绝对的心腹大患。” “朕哪怕朝政崩溃,天下大乱,也要给他们灭了!” 这一刻,李世民突然理解隋炀帝了。 林南看到便宜老爹看的地方,多少有些尴尬。 书中的确很多未来封建王朝战争例子。 宋元明清皆有! 甚至还有部分海战。 这些,都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儿。 可在唐人的眼中。 那些战争故事,全都是幻想出来的,就跟神怪小说一样。 看的相当新颖! 也如同后世人看到那些科幻小说。 也很难想到,那些铁浮图等奇特兵种,竟然都是未来真真切切存在的。 至少…… 李世民看不透。 但他隐隐,也看出了这本书中的思想。 “用兵之法有四派,权谋、形势、阴阳,技巧。” “可这书中通篇演练叙述的,竟然是技巧在未来逐渐占据上风。” “战争向来装备至上,倒也不错。” 技巧,便是许多战争武器。 大唐之所以能百战百胜。 便是因为武器足够先进,对周边胡人拥有代差! 特别是马战。 府兵们大量装备了破甲武器,可有效针对胡人的披甲骑兵。 而胡人的武器…… 却很难破掉唐人身上的铠甲。 这就是技术上的代差,只要不出现失误,就足以随便碾压。 萧瑀则狐疑的望向林南。 “新丰侯,这书莫非是你做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胡人一直在进步 书是写的。 可这书中的内容,过于详细,详细到萧瑀即便身为宰相,都无法理解。 他想象不出那种来自未来的武器。 看起来很有道理。 但究竟要怎么才能做出来? 恐怕终究只是幻想罢了。 用来战争的武器,约简单粗暴越好。 稳定性越高,就越不会出现故障,战争时不会出现掌控不住的意外。 稳定。 向来是所有王朝的终极追究。 始皇帝希望皇朝千秋万世,这种愿望所有人都有。 这种说的,并非是王朝万年。 而是民族万年! 至少,他们创立下的制度、开辟出来的山河,福泽绵延后世。 这些人,都是伟大的先辈。 萧瑀与李世民,也想做这种人。 故而,林南在书中记载的未来,他们无法理解那些器物,自然也就认为前面很好,后面都是怪谈。 倒是李世民看出了许多东西。 “你认为胡人最终会做大做强,坐拥这万里河山?” 他的目光,瞬间冷的可怕。 从战略上了讲,他能推演到这个结果。 毕竟,五胡乱华早已证明了这点。 林南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几人丝毫没有来薛仁贵院中做客的觉悟,反而针对书中的内容,谈论起来。 “我们在发展,胡人也没有落后。” “匈奴时,草原上都是以原始部落为单位的,只不过是整合了所有部落。” “而现在,突厥人善于利用奴隶,突厥贵族则喜欢享受生活,享受征战所带来的快乐。” “那些奴隶,则会为他们制作精良的铁器、铠甲等。” “甚至,目前突厥人的铁矿山,开采出来的铁质量比大唐好太多。” 林南这话,两人无法否认。 这片土地从汉代就开采铁矿,优质的早就被开采完了。 反复到胡人地界,优质的铁矿山很多,只需要简单的步骤,就能制作出无比精良的武器。 其中最关键的矿山位置,就在西域。 这也是朝堂中,许多人都在研究打通西域通道的原因。 那片被汉人征服的土地。 必须收回来! 唯有这样,才能掌控住铁器,抑制住胡人的武装力量。 “现在,胡人贵族已经全面学习我们的文化。” “只要给予他们时间,他们就有胆量不断的挑战我们,因为无论输赢,对他们来说,都有无数的好处。” “这片土地,发展的太富庶了。” “而最终,这种充满野心的胡人首领,注定会凭借着领先时代的武器,征伐掉所有能征伐的土壤,开创展新的帝国。” 对于这些,林南还是跟感慨的。 汉人胡人都是人。 他们跟汉人打了这么多年,对于历史渊源早就了解了。 就连高句丽那种地方,都开始学汉人修长城了! 今后再发生出什么事情,也都不足为奇。 不过,唯有林南清楚,书中那些战争案例,其实都是真实存在的朝代。 只不过唐人无法理解,只能认为是杜撰的。 “按照大唐目前的政策,肯定会模仿前朝长孙晟的对胡政策,远交近攻,离强合弱,分化突厥内部矛盾,最终达到胡人彼此牵制的目的。” “可这样固然能打击掉敌人,却也同样会让另外一个部落做大,成为崭新的威胁。” “并且这个部落,会成为新的敌人。” 李世民听到这,心底直发虚。 林南所说,正是他跟朝臣们探究出最可行的方案! 这百年来,突厥毫无疑问是最强大的国度。 中原王朝压根征讨不了突厥,甚至越打突厥,那边就越强。 唯有到了隋时,出现了异类。 那就是长孙晟。 他是充当使者前往突厥,没想到被突厥可汗看上了,留在突厥一年多。 最终突厥所有大小部落的情报,全都被他搞清楚了,跟许多首领的关系都相当的铁。 其根本原因,就是长孙晟是草原上真正的猛士,箭法高超,曾一箭双雕,震慑草原,才能被突厥礼待。 而回到隋朝后,他便利用突厥人内部矛盾,硬生生把突厥给分裂了。 隋朝也彻底掌握了主动权。 当然。 这个长孙晟。 就是长孙无忌的爹。 李世民没见过几面的岳父! “他能将这事儿看的如此透彻,简直太可怕了。” 萧瑀已经开始瑟瑟发抖。 “这对朝堂的理解,简直不可思议。” “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这让他头皮发麻,想不透彻,认为简直庙算到了一定境界才能彻底做到。 而林南接下来的话,就连李世民都有些慌了。 “我认为,按照这个策略,朝堂需要勾连最重要的部落,便是薛延陀。” “这个在突厥北部的部族,一直在被突厥人压迫着,生活的很苦,矛盾也已经变得很深。” “只要肯跟其许诺适当利益,绝对会另其南北夹击。” 李世民已经快无法掩饰情绪了。 他跟臣子们议论的有段时间了,对于跟突厥内部哪个部落合作,尚且在商讨中。 毕竟,万一事情泄露了,将会有很大的麻烦。 林南如今所说的薛延陀,却给了他很大的提醒。 “对啊!” “薛延陀绝对是天然盟友,铁勒诸部中最强大的一支。” 朝堂上商讨无数天的事儿,他觉得就这么被打开了缺口。 覆灭突厥,将没有任何困难。 就连萧瑀,也觉得联合薛延陀,这计策绝对可行。 偏偏的,唯独林南考虑的更多。 “薛延陀现在看似亲近大唐,可突厥灭亡后做大了呢?” “依旧会成为麻烦。” “薛延陀部,实际上是草原铁勒诸部中,最为强大的。” “虽说现已经被其他部落压制,但只要给予他们合适的机会,崛起注定是必然的。” “真到了那一刻。” “又该如何面对?” 林南这话一处,李世民与萧瑀都彻底陷入到了深思中。 就连旁边当做小透明的薛仁贵,都忍不住陷入到了思考。 薛延陀…… 是什么鬼? 自己怎么从未听说……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压根就不知道突厥内部的诸部划分。 所了解的自然也就是打! 就如同后世国人对花旗的理解,认为对方是个整体,或者分为两个派系。 可实际上呢? 那么大的国家,内部同样有无数的利益集团! 有的值得拉拢。 有的要对抗打压。 现在大唐朝堂,所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 究竟该拉拢谁,打压谁。 只不过,面对林南的担忧,李世民回答的很光棍。 “现在只要能干掉d突厥。” “谁还能管得了其他的。” 第一百三十章 对弈 气氛瞬间变得沉静无比,无人说话,就连风声都听不见了。 唯独李世民拳头紧握,意气风发。 这看的萧瑀都充满无奈。 至于林南…… 早就习惯了。 “老林这身上,总是会出现这种迷之自信啊。” “可能没脑子,对胡人内部压根就不清楚。” “所以才会觉得,未来压制薛延陀,定然会比压制d突厥更容易。” “可能,这才是大多数唐人真正的想法。” “但站在历史的角度上来看。” “这种想法当真太危险了。” “也罢。” “跟他们说的多了,老林跟老萧恐怕很难理解这些。” “薛仁贵不都是满脸懵?这表情相当真实。” 最终,他化作了一声长叹。 “就算我知晓又能如何的?很难改变朝堂上的决策。” “恐怕为了洗刷渭水之盟的耻辱,哪怕与虎谋皮,也再所不惜。” 林南最终认为,是自己考虑的太远了。 d突厥还没干掉呢。 想那么多做啥? 人总归还是要回归于现实的。 但这种事儿,总是要做才行。 至于薛仁贵,老林跟老萧见过了后,也就那么回事儿。 两人都是人精。 是否是人才,几乎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至于薛仁贵,他们能够看得出。 如果培养好了。 的确会是人才。 在这种时代,能读得起这么多兵书的人,压根不多! 甚至很多将领,压根都不认识字。 光靠莽,就完了。 反正没有人打得过。 林南没事儿,索性谈了一下午。 只是没想到,老林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围棋,准备整两手。 “来,正好今天没事儿。” “你会下棋吗?” 林南很狐疑。 毕竟老林常年在边境,按理说压根不懂这玩意才对。 “哈哈,这对于我来说,贼简单。” “迄今为止,我还没碰到几个对手。” “来!” 林南没有丝毫客气,直接跟老林开战。 至于老萧…… 则已经钻研兵书了。 虽说萧瑀不会打仗,但他却喜欢看书。 死记硬背的那种,记忆力贼强。 老林则边下棋,边问道:“最近莽憨憨来了没。” “经常来,掂量着酒呢,可惜现在依旧禁酒,没办法去销售。” “再等等,只要粮食足够了,朝堂会彻底开放的。” “我也这么认为。” “薛仁贵跟莽憨憨练过没。” “当然。” “谁输谁赢?” “半斤八两,不过莽憨憨经验老道,薛仁贵还太嫩了,也就靠着蛮力才能勉强抵抗。” 李世民顿时惊了。 “他力气比老程还大?” 林南微微点头。 “天生神力,没错,就是他。” 李世民顿时兴奋了。 他想到了自己曾经一位兄弟。 天生神力李元霸。 也是自己最大的助力。 可惜收复长安时,因为雷暴天气阻碍进程,气的他举锤骂天。 最后…… 被累劈死了。 “能举得八百斤吗?” “可举千斤。” 薛仁贵回答,同时脸有些微红。 力气大,吃的也多。 他家里那么穷,一大半都是他吃的。 好在,林庄内伙食管够,这对于他而言,有着极大的好处。 故此,他对于这个地方,更加留恋,也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这段日子,一直白吃白住。 都快不好意思了。 “挺好。” 李世民赞叹一声,同时扔掉了棋子。 “不下了,来耍一套看看。” 林南嘴角抽搐。 “这盘就要结束了。” “哈哈,突然想活动活动,改天再下。” “你这是在耍赖,分明要输了想不认账。” “那都是我让你的。” “绝不可能!” “老萧,你说是不是我让他的?” 正在看书的萧瑀瞬间被打断了,听得一脸懵逼。 怎么这么一大会儿,两人就吵起来了? 再一看棋局上的局势,他都彻底懵了。 好家伙。 他直呼好家伙。 “这才多大会儿啊!陛下这局棋就输了?” “这围棋水平,当真恐怖到了一定的境界。” 想到这,萧瑀只觉得心里痒痒的狠。 他在朝堂这么多年,可还没有遇到过什么对手。 哪怕是当今国手,也足以只差半子。 水平那其实叫一个高字了得? “来!我来下一盘。” 他难以抑制,直接坐到林南对面,开始对弈。 李世民嘿嘿笑了声。 他下围棋,也绝对是高手。 可跟林一南比起来。 终究还是差了许多。 至于萧瑀能不能赢? 这很难说。 毕竟围棋这种事儿,一局多多少少都要下上很久才行。 “薛仁贵,来练练?” 他看着架子上的武器,手痒的厉害。 当皇帝这么久了,就再也没碰到过兵器。 那些侍卫,现在也都不敢跟他真打了。 倒是希望这薛仁贵,跟他一些惊喜。 想到这,他不由看了林南一眼。 “原本还想教他学功夫的。” “可是见到莽憨憨都不是对手后,朕觉得还是算了,不要自取其辱。” “至于薛仁贵吗……” “对朕来说,尚且稚嫩。” 第一百三十一章 李世民曾经的愿望 李世民的武力值,放眼大唐,都是屈指能数的。 主要,还是跟他的母亲有关。 他的母亲窦氏,是天下间最有名的才女。 也是曾经皇室中,最为有名的女人,为曾经的北周皇帝,解决了不少的麻烦。 同时,窦皇后不爱红妆爱武装。 试婚年龄时,无数年轻小伙子简直求破了门。 最后办法也很简单,比武招亲。 哎…… 问题也就来了。 他那个便宜老爹,武力值分明没那么强,肚子都这么大了。 咋可能夺魁? 李世民想到李渊,充满无奈。 “可惜,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环节。” “不就弄死他的大儿子吗?” “有什么大不了的。” “难道他忍心看着李建成弄死我?” “从他当皇帝那天起,就已经要做好这个觉悟。” 李世民对于李渊,已经没有那么上心了。 他的心与身,都已经许给了国度,许给了朝堂。 他想开拓,无论文治,还是武功! 都要举世无双。 至于林庄,才是他唯一的净土。 他不想破坏这里美好的所有。 想要独享。 “来吧,让我看看你在林南的熏陶下,变得有多强。” 李世民深吸了口气,精神专注。 看到薛仁贵。 仿佛看到了少年时的自己。 窦皇后偏爱箭法。 好巧不巧的,李渊打架不行,但箭法一流,超准。 再加上年轻时候样貌不俗。 这一箭就射中了窦皇后的心。 李世民自幼就受到窦皇后的影响,勤奋习武,熟读兵书。 外加上国公府邸,生活物资充沛,才打下了这幅好底子,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足以开始征战天下。 那个时候。 他的偶像,是霍去病。 却的少年意气风发,应当纵马天下,横扫匈奴…… 到了现在。 应当就是突厥了。 事实上,他的确也做到了,但远远没有霍去病那样,可以远击漠北。 一切的原因。 他认为都是隋炀帝的问题。 当初,他千里救主,解了隋炀帝被突厥人的围困。 本以为可以直接开干,他率领骑兵,直接怼死所有突厥人,将其彻底打到分裂。 可惜隋炀帝…… 太不是个东西。 竟然要去打高句丽。 毫无疑问,高句丽相比突厥,可是要弱小多了。 并且只要能拿下来,就可以对突厥的侧翼形成威胁。 可以说…… 这的确是很好的战略方式。 问题就在于。 高句丽没打下来! 打了三次! 都他娘的没打下来。 最终逼得天下百姓,纷纷造反了。 也逼死了当年,他想要当霍去病的那颗心。 “我最好的年纪,却耗在了内战上。” 李世民每每想到,都觉得相当不爽。 所以在看向薛仁贵时,目光中充满了光芒。 他希望。 林南口中所说的镇国大将。 能够成为他未来的霍去病。 为他横扫草原大漠,直击天山,成就一段佳话! 同时,他也看向了正在对弈的林南。 “若是你能完成这场功绩。” “我会更开心的。” 在李世民的眼中。 林一南已经赫然成为他心目中的希望。 想到这些,他的情绪也逐渐平复了下来,全神贯注,开始寻找薛仁贵的破绽。 很快,薛仁贵就出手了。 但下一刻,直接被他甩手按在了地上。 “空有蛮力,却不懂得如何运用,过于稚嫩。” 李世民摇了摇头。 这年轻人的力气,的确比他大了很多。 可在技巧上。 还没有练到家。 “你这出手,全都是破绽。” “我只要用三分力,轻轻一带,就能化解你所有的招式,让你被反噬。” “学着点吧,这可都是学问。” 几番下来,薛仁贵竟然打的浑身冒汗,脸都快要憋红了。 可蛮力依旧无法弥补李世民征战沙场多年,累积下来的技巧。 这种虐小朋友的行为。 更是让他觉得爽的不行,认为自己很年轻。 甚至,还忍不住冲林一南挑眉。 “咋样,咱没给你丢脸面吧!” “你说他是未来的镇国大将。” “那打赢了他的我,又会成为何等存在?” 这一刻,他脸上充满了嘚瑟,迫不及待的想要炫耀,听到林南对他的夸赞。 林南偏过脑袋,看着趾高气昂的他,又看了看满身尘土的薛仁贵。 “仗着经验欺负人罢了,不算本事。” 林南完全看得出来。 李世民拥有着很浓厚的摔跤功底。 放在大唐,这叫做角抵。 是最常见的对抗方式。 最讲究的,就是脚步一定要稳固。 实际上呢,这完全是为了披甲作战所准备的。 大唐的甲胄重达几十斤。 披在身上,就等于是人形坦克。 在万军从中的,绝对是无敌的! 若再加上战马。 就完全可以说,这是没有人能对抗的重骑兵。 角抵,其根本目的。 就是为了在无马作战时,在土地上能够快速战胜敌人。 毕竟,铠甲能够避免很多创伤。 但问题也很严重。 万一摔倒了。 就很难在站起来。 所以格外注重脚步的平稳。 一旦倒下,基本上就已经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可以说。 唐人整体的训练方式,都是这样的。 一切以战场实战为最终目的。 并且还是带甲作战。 大唐的披甲率是极高的。 这跟中原混乱的时间太久,有很大的关系。 大家都需要甲胄来傍身。 “要不,我跟你练练?” 林南站起身来。 他这身功夫。 可是好久都没有用过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对弈这就结束了? 李世民很喜欢炫耀武力。 虽说已经上了年纪。 但他的内心,却是相当的年轻。 以至于,才会跟薛仁贵,会有这种较量。 可这对于林南来说。 一切都过于幼稚。 “他们一切的功夫,都是以上阵杀敌为主。” “并且,都是注重披甲后的效果。” “若没有穿着铠甲,则有很多的局限性。” “我的实力,已经是通背拳宗师境界。” “在拳脚功夫中,绝对属于无敌的存在。” “这并非是绝对强势,而是唐人侧重点不同,招式很死板,让我有了可乘之机。” 他有些摩拳擦掌,感受着天地间飘荡的清风,有种按奈不住的心情。 也想尝试下,老林的功夫,究竟有多么的强。 或许…… 可以指点老林一二。 哎,这也算是操碎了心。 李世民感受到林南的目光,突然笑了起来。 “你棋下完了吗?” 只听萧瑀扔掉手中的棋子,目光萧瑟,最终化作长长的叹息声。 “我输了。” “什么?” 李世民怒目圆瞪。 他搞不清楚什么情况。 萧瑀在对弈上的实力,长安人有谁不知道? 绝对是一顶一的大佬。 能当宰相的人,在棋道上的水平,高的简直不行。 可现在呢? 这才过去了多久。 半盘还没下完呢吧。 就直接投降认输。 “老萧,你这是咋了,咋就这么认输了?这不是你性格。” 萧瑀脸上带着苦笑。 “我的棋艺水平,实在不如新丰侯。” “即便放眼天下,能与新丰侯持平的人,恐怕也不多。” 李世民内心惊愕。 他压根想不到,林南竟然连棋艺的水平,都这么高! 简直难以置信。 古往今来,许多人往往只能做好一件事儿。 哪怕是圣人,也有不足的地方。 就比如孔子。 他的确教出了许多徒弟。 可自身,却也拥有缺陷。 那就是当不了真正的好官。 可如今,李世民在林一南的身上,却看到了许多不同的东西。 那是一种近乎全才的能力。 近乎于妖孽。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至于功夫上。 李世民一点底都没有。 毕竟,哪怕就连莽憨憨,据说已经跟林南演练了,被虐到毫无还手的地步。 那么自己,恐怕根本没有什么机会。 “这小子,压根就是个怪物。” 他暗暗吐槽,最终将内心的尴尬掩盖住,突然扶住了自己的腰。 “哎呀,腰刚刚被扭到了,不行,打不了了。” “改天,改天我在好好的传授你功夫。” “这得年年如一日,方才能有成效。” 李世民装的很像,直接坐了下来。 至于薛仁贵,则已经回去换好了衣服,考虑刚刚的得失。 最终,更是直接拜在李世民面前。 “薛仁贵谢过老庄主点拨之恩。” 与李世民这次交流,让他懂得了许多东西。 许多在锻炼时候出现的问题,现在也几乎没有了任何问题。 他彻底理解了,为何有些人出力的方式,看起来有些古怪。 都是因为自己见得太少啊。 根本不知道铠甲究竟有多重。 也是。 除了有家族遗传的铠甲,或者当世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外。 穿着铁甲的数量,终究还是在小数上。 毕竟,大量的府兵,其实穿的都是皮甲。 大部分也都是辅佐作战。 只有真正的精锐,开始作战时的主力。 以薛仁贵的身份,暂时还接触不到铠甲这个地步。 毕竟这东西,实在太稀有了。 但跟李世民交流后,他基本也确定了今后作战的方向。 注定是要有铠甲才行。 “这些年,哪怕省吃俭用,也绝对要攒下来一套铁甲!” 他握紧了拳头。 突然对军中的将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如果说之前勤奋,是为了不辜负林一南对他的恩情。 而现在。 他就已经完全带入来到了当世名将的气氛中,想要替李世民横扫天下。 林南则没有关注,也不知道这薛仁贵怎么了,突然想要铠甲。 但,也不是养不起的。 “与这些金钱与虚荣相比。” “唯有金钱,粗地永恒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铠甲上的黑科技 薛仁贵想要铠甲。 这件事儿,其实很简单。 大唐的许多铠甲,都是祖传的。 所以样式种类极度丰富。 其中最为有名的,则是明光铠。 在太阳的照耀之下,闪闪发光。 但也有许多甲胄,都是家传的,祖祖辈辈用了几代人。 他们维护保养的很好,可以流传百年。 当然,也有从汉代流传下来的甲胄。 那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哪怕是甲片,遭受了岁月的侵袭,也没有半点腐蚀。 这点,林南压根就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足足保证了小四百年不腐。 虽然有着锈迹。 但依旧能用。 “我的府库中,收藏这一副两百年前的甲胄。” “为皮与铁甲片打造而成,重达五十斤!” “只是不知道上面是如何保养的,竟然两百年都没有任何腐蚀。” “简直难以置信。” 对此,林南印象相当深刻。 按理说,铁这个东西,只要经过几十年,就已经锈迹斑斑,无法使用了! 可是这些甲胄,却彻底脱离了这个范畴。 “也许,是拥有某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图层,这也说不准。” 对此,他还是很在乎的。 “后世人对先人的揣测,其实都只是凭借着出土的文物器物揣测。” “或者按照书籍中所说,幻想的结果。” “然而实际上呢?” “经过千年的演变,后人所见到的,不过终究只是那个时代的冰山一角。” “许多真正的黑科技,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彻底失传。” “有的,则是因为成本高昂,逐渐被淘汰。” “有的,则是因为掌握技术的人太少,最终导致失传。” 林南很感慨,他觉得,这是种悲哀的事儿。 在大唐的这些年,他也一直在进行着某种保护的行为。 甚至将其成立成册,将这些好的技术,流传下去。 “就比如铸造后的图层工艺,哪怕后世都无法掌握,可这个时代竟然已经有了。” 他很感慨。 就如同大唐生铁的质量,要比后世大部分的都要好。 这听起来,或许很讽刺。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的。 因为大唐的铁,相当的珍贵。 所以每一份铁,都会被认真对待,千锤百炼,最终期望能够流传的更久远,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后世则完全不同。 后世追求的是利润,在设计之初,就考虑了使用年限。 用个两年三年,恐怕就无法用了。 若一把刀能用一辈子。 那今后制作刀的厂子,今后还能靠什么来赚钱? 倒闭恐怕会成为迟早的事儿。 后世并非无法锻造的更好,只不过会加大成本,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 “还是唐人,更有良心些。” “做事情考虑的都是能否长远使用。” “而非是割韭菜。” 林南很感慨。 觉得这可能跟后世过度依赖商业的氛围有关。 其实。 过度抬高商人的身份,并不符合时代的发展。 只能说。 后世的资本时代,终究只是一场巧合。 那些商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最终注定陷入到恶性竞争中。 那种模式,甚至不如大唐的宗族社会更加稳定。 至少,没有为了利益,而灭绝人性。 “因为总要打仗,唐人对于铠甲,相当的重视。” “不过这对于我来说,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全天下最好的铁器,都在我这庄园内。” “无论在技术,还是样式上,都足以领先这个时代!” 对此,他相当有信心。 “唐人的铠甲,多是扎甲类型。” “这种方式,要比西方的板甲,好上太多。” “主要可能跟这片土地拥有太多的战争经验有关。” “扎甲所有的甲片,其实都是相同的。” “四四方方,孔都一样,部分甲片坏了的话,直接换上新的就可以继续重复使用。” “至于板甲,就没有这个优势了。” “至于流水线这个东西,最早应该是出现在这片土地上。” “负责的对象,应当就是这些战士们。” 对此,林一南还是跟感慨的。 当然,这种传承很古老的扎甲,是普通士兵穿的,相对便宜好用。 至于有钱的将军,则拥有更好的选择。 鱼鳞甲! 这种甲片样式更加美观,灵活性比扎甲更好。 当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贵! 不过,鱼鳞甲虽好,林一南更倾向于另外种甲片方式。 山纹甲。 “山纹甲片最大的特点,就是不需要用绳索连接。” “每个甲片之间,都能自我固定在一起,连接的更加紧密。” “而最为重要的,是山纹甲的每个面,都有一定的倾斜角度。” “这个角度,跟后世的坦克的防御装甲,有着相同的道理。” “坦克防御装甲,开始完全是死堆厚度,以保证强大的防御能力。” “但很快人们就发现,没必要堆砌厚度。” “只要同样的厚度,将防御面倾斜,实际上炮弹穿透装甲的距离就变得更长。” “十公分的装甲板,只要倾斜了,正面撞来的炮弹就变成了有十三公分的装甲厚度。” “甚至,还有很大被倾斜面划出去的几率。” “山纹甲,便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甲片方式,当真是太过于先进了。” 林南对此很感慨,也有些向往。 山纹甲,在拥有相同防御力的同时,可以将甲胄做的更轻! 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可能唯一存在的问题,就是制造成本简直太高了! 但制造成本高,对林南来说,是问题吗? 压根就不是问题! 第一百三十四章 把铠甲当做手办来收藏! 在大唐,铠甲绝对是硬通货。 好的铠甲,可以在战场上,避免自己的死亡。 可以说,铠甲完全是硬通货。 并且,在民间,虽然有约束,但并不禁止制作与销售。 不过,真正掌握了顶级技术的,都已经被府兵所掌握了。 其实,大唐的兵与民,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就目前为止,几乎沿用了秦代的制度,全民皆兵。 至少,关中是这样的。 江南那边,则要好太多,毕竟没有外敌入侵,所以人民更加安定,发展很容易就繁荣起来。 至于剩下的制造铠甲的匠人。 可能都在林一南这里了。 甚至…… 林一南敢说,对于铠甲的设计,已经完全通过后世的机械工程学,进行了大量的改良。 至少。 在防御能力上,要比现在的还要更高些。 “铠甲,还是相当简单的。” “这东西只要不制造出太多,基本都不会有啥事儿。” 林一南想了想,最终看了看便宜老爹。 “走吧,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兵,早就给你弄了套合身的铠甲。” 李世民脸上带着笑意。 铠甲? 这东西他有很多。 几乎都是这天下间防御能力最强的甲! 毕竟,铠甲好了,这才是在战场上安身立命的根本。 虽然这庄园内有着太多神奇的地方。 李世民依旧不认为,林南能够拿出更好的铠甲。 “这份心意,我还是领了的。” “对于寻常的府兵来说,能有皮甲都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事情了。” “至于铁甲,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李世民很清楚。 就连他的侍卫,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很好的铠甲。 这点上,要比他们拥有好刀、好马的愿望更加强烈。 甲的价值,也远远在这之上。 “许多府兵中的铠甲,多数都是自带的。” “当然府库中也会有很多甲,但多数都是皮甲,给辅兵们穿的。” “这种甲重量轻,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但是若正面战场上作战,有很大的局限性。” 林一南对于铠甲,还是拥有一定的研究的。 “皮甲在秦时,是主流。” “那个时候,皮甲能够很好的阻碍青铜武器,形成有效的防御。” “不过,老秦人夺得天下,靠的是勇猛,很多人,都是不穿铠甲的。” “唯有到了汉代,跟匈奴多番斗争,皮甲大量普及。” “以至于几百年的演变,终于诞生出了这种铁甲片。” “铁甲片最大的问题,就是重量。” “一旦披甲后,体力将会面临大量消耗,很难进行长时间战争。” “故而辅兵出现,专门负责这些正兵的后勤。” 林一南很感慨。 其实打仗的死亡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 正面战场上死掉的,数量其实很少。 更多的,都是累死的,受伤无法治愈,以及一些传染病,无法适应气候死掉的。 这些,才是真正的兵家大忌。 主要,是将当兵的生活都给照顾明白了。 才拥有真正的战斗力。 如果整天都在忙碌着如何生活,过的也不舒心,休息不好。 那自然也就打不赢仗了。 但要过的好,顿顿有肉吃,士气就会高涨,干架就要比别人更猛些。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说的就是打仗。 “其实,铁甲的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上限。” “就连突厥骑兵,也有大量的铁甲装备。” “而传统武器,很难对这些铁甲,造成有效的伤害。” “好在,我们的武器,进行了针对性的升级,开始注重破甲能力。” “我们的武器能够破掉对面的甲胄,而对面的弯刀对我们的铠甲没有任何伤害。” “这场战争,自然很容易就获得了胜利。” “但也需要防备,毕竟蛮人所用的锤于狼牙棒,还是拥有着极强的破坏力的。” 林一南对于这些研究的很透彻。 而当来到造甲作坊后,李世民彻底愣住了。 甲! 周围挂着各种各样的甲! 从先秦到现在,从匈奴到突厥,各种各样。 甚至还有更加遥远的极西番邦! 哪怕李世民的府库。 也根本没有这么丰富的铠甲种类。 他的手,明显已经颤抖了起来。 若非清楚林南的底细。 就单纯私藏了这么多的铠甲,就足矣抄家灭族了。 可看林南的样子,显然没有在意这些。 这些传统的铠甲样式,其实都是参考。 为的,就是打造出最完美的铠甲。 来到大唐后,他就对这种精美的工艺品,极度欣赏。 真正的好铠甲,是最极致的奢侈品。 而当所有人看到放在最后,通体乌黑的铠甲后,哪怕是李世民,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第一百三十五章 甲胄 这幅铠甲通体乌黑,哑光色,放在那就能够吸收掉周围的光线。 “这种铠甲,怕不是只有神话中的魔神,才能穿!” 哪怕是李世民,都感觉到了极度强大的压迫力。 “这铠甲,太漂亮了。” “甚至漂亮的有些不像话。” 几乎瞬间,他就爱不释手了,不断抚摸着冰冷的甲片,内心泛起滔天波浪。 林南给他的惊喜,当真是太多了。 多到他现在几乎有些麻木。 以至于他本身觉得,林南就是上天对他更好的恩赐。 原本,他还因为天家的内斗,而有些颓废。 觉得皇帝注定是孤家寡人。 也有可能给大唐,开了个很坏的开头,今后又要陷入到无尽的循环中。 他曾是这么想的。 可有林南在后,他就压根没有这种犹豫了。 也曾被林南的话彻底点醒。 “放屁,什么玄武门之变给大唐开了个坏开头!” “都是那些士族在恐吓,吓tm的说!” 当时的林南,在这件事儿上,当真很气愤。 后世许多的自媒体,也都是这种论调。 甚至…… 还有人自称是学者。 学者,学者,学到他娘的狗肚子去了。 回到大唐后,站在这个时代上,他压根就不这么看了。 什么叫做李世民给后来的皇帝开了个很坏的头? 而是这个时代压根去这样。 追溯前朝,隋炀帝不是干掉了他的哥哥杨勇? 再往前追,隋文帝杨坚夺了他女婿的江山。 至于南北朝时…… 那就更tm的乱。 这种混乱的皇位继承情况下。 只要能够拥有强大的统治者。 无论发生什么样的状况,其实百姓们都能接受。 因为跟他们没有屁大点关系。 无非是换个皇帝罢了。 生活还得继续。 可对士族们来说,那就不一样了。 传承了无数年的嫡长子继承制。 惨遭破坏。 上有所好,下有所效。 就连皇族都这样,那么他们这些士族中的次子们,何尝不想效仿,对家产垂帘三尺? 民间,做出这种事儿的可不在少数。 “李二,终究只是这个时代的代表罢了。” “却被引申出李唐后来的混乱起源。” “压根就是无稽之谈。” “混乱能混乱到被女人夺走了皇位?” 林南对此很不屑。 毕竟,历史上那么多的皇帝。 唯一有女皇帝的朝代,也就只有武则天了。 当然,历史上真正掌握了实权的女人,远远不止他一个。 从汉代外戚专权开始,到三国两晋南北朝。 女人一直起到很大的作用。 就比如独孤家的女皇后们。 又比如杨坚的女儿。 好在,杨坚通过这条路成为了皇帝,便彻底堵死了这条路的通道。 但这并不妨碍,依旧拥有成为女皇帝的土壤。 否则,林一南也绝对不会见到郭紫雯这种,充满了野心的女人。 对此,他还是相当清楚的。 这番话,也曾彻底解开了李世民的心结。 他不再担忧,觉得踏踏实实做好事儿就行了。 他死之后,哪管那洪水滔天? 管不了! 眼下,他的视线,依旧停留在黝黑的战甲上,充满了感慨。 上面的线条,不属于这个时代,带着种梦幻的感觉。 甲身上,拥有很多折角,李世民压根不知道这是用什么样的工艺,才能制造出来的。 “少府中,没有这门手艺。” “光看眼,我就知晓,这具有强大的防御力。” 再看甲身周围存放着大量的乌黑山纹装甲片。 他就知晓。 这铠甲如果坏了,依旧是可以维修更换的。 “我穿上看看。”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急忙上手。 可拿到手中后,他顿时恍惚了。 “怎么这么轻?” 这年代,好的甲胄,都很重。 六十斤八十斤都有。 几乎越重,防御力就越好。 当然,这也等于缩短了作战时间。 但以骑兵为主要作战方式的时代。 这压根就不算啥毛病。 一两波干跨敌人,也就完事了。 可这铠甲,有多轻? 也就三十五斤左右。 轻到李世民,都开始质疑这甲胄的防御力。 “行?” “放心,绝对没问题,重要的防护位置,都做了加强,材料防御力其实要更强的。” 对此,林南很有信心。 至少比唐人的明光铠,要好用太多。 明光铠这种东西,死重死重的。 走在太阳下,反光贼严重。 也就只适合正军突袭。 当然,这种反光也有好处。 如果角度找对了,可以很好的阻碍敌人的视线。 熟练的将领,都很会应用铠甲的这种特性。 至于林南所做的铠甲,通体乌黑,严重缺乏这种能力。 不过,对此来说,这种能力压根也是不重要的。 只要穿上这甲。 就等于武装到了牙齿。 随便怎么打! 第一百三十六章 突厥,我打定了! “这种铠甲,可能唯一的缺陷,就是价值过于昂贵了。” “也很难进行批量化生产,成本降低不下来。” “打造这么一副,大概能打造三副明光铠。” 林南说着,有些遗憾。 明光铠的花费,以及相当的高昂,不是普通人能负担的起的。 哪怕是小家族,都根本养不起这样的一副甲。 “但我想,如果能够进行批量化、流水化生产,应该能做到更多。” “成本会降低到比明光铠更加便宜。” 对此,林一南还是相当肯定的。 铠甲这东西,是个集成品。 如果能够流水线化生产,要快速太多,成本能够降低。 “但唯一存在的问题,就是制定身材标准,胖的跟瘦的人穿不进去这种甲。” 李世民将铠甲穿上身,不断的捶打着自己,如同大猩猩。 他的眼中,更是焕发出无比明亮的光芒。 “若是朕打造这样的一只大军,岂不是就无敌了?” 他很兴奋,想要付诸于行动。 甚至想要跟林一南摊牌。 还是萧瑀皱起眉头,率先开口。 “这种铠甲,不是寻常人家能够有的。” “我建议,还是进献入宫,换取更好的爵位。” “若是私藏,被查出来会有问题。” 萧瑀想要将这种甲,从暗中转到明面上。 李世民也连连点头。 “若大唐有这种铠甲,突厥人何愁不灭?” 林南倒是相当平静。 “突厥是否覆灭,跟铠甲没有关系。” “哪怕正常的大唐铁甲,突厥人也很难突破防御。” “而这种甲,只不过是对我的自己的保护。” “你要从军?” 李世民突然愣住,心里空落落的。 林一南心中感慨。 “从军打仗,是每一位唐人的基本义务。” “在这个全民皆兵的时代,我自然五无法避免征兆。” “与其当个后勤运输队伍,或者辅佐兵种,还不如当做主力。” 李世民听此,频频点头。 关中这,几乎家家户户适应男子,都要服从兵役。 好在,现在的环境好了,没有以前那样,服役会死很多人。 林南提前准备,也是能够理解的。 毕竟冲锋在最前线,伤亡其实比辅佐兵种跟运输兵小很多。 这些人,真的是武装到牙齿上。 况且…… 若是穿这样的甲胄上身,只要不是点背到极点。 凭借着林南的身手,完全可以说是龙归了大海。 “好男儿,当纵横八方,功劳爵位马上取!” 李世民握着拳头,狠狠挥舞。 “只是……这不符合你的性格。” 林南顿时笑了起来。 “我是没有绝对把握的事儿,就绝对不做。” “但在打击突厥这种事儿啊!” “我认为是必胜的。” “嗯,我估计在贞观四年也就开战了,到时候我恰好到了年纪,必须从军了,正好带着薛仁贵一起去。” “莽憨憨也可以带过去,会稳妥更多。” 李世民听得嘴角只抽搐。 薛仁贵带去他能理解,经受下战场的磨炼嘛。 至于莽憨憨…… 打仗的确是把好手,林南的眼光的确够毒辣的。 可问题是…… 你让程咬金给你保镖去? 那可是真正的将军,足以坐镇一方的那种存在。 但李世民想了想,觉得又不是不行。 反正…… 或许自己可以通过这场战争,来培养林一南。 “虽说朕富有天下,可是职位与功劳这种事儿,尚且不能随意安排。” “就怕开了个坏头,被别人效仿。” “但我可以给你创造足够适合的机会。” “让你一步步,步入朝堂。” “就是……” “跟朕闺女的事儿,是否该提上日程了?” 他在思考,也在纠结,害怕以后不能跟林南有这种舒适的环境了。 对此,他很纠结。 倒是萧瑀突然开口,提醒道。 “其实,你也没必要非要去战场上走一遭。” “你是家中独子,又拥有爵位,倒是可以举荐为官。” “这样,你就不用非要去前线了。” “当然,还有更加简单的法子。” “只要捐下足够的钱,朝堂就不会管你去不去了。” 林南却突然笑了。 “我呆在这庄园内,的确可以富贵一生,清闲无比,逍遥快活如同神仙。” “但这对于我而言,未免太过没有挑战!” “在这个时代,我的人生,注定要光芒璀璨,而非在此碌碌无为!” “而这一切,都需要我自己亲手,争取!” 他深吸了口气,眺望着北方。 “况且,抵御胡虏,不是所有唐人的职责吗?” 他望着散乱对方的甲片,这些都是最为精良的。 等到了合适的年龄,将会组装出最适合他的铠甲。 那个时候。 他将带此征战沙场。 也定然要通过军功,定下自己在大唐的根基。 而非总是忌惮那些贪婪的官员。 更不想在娶了襄城后。 被人说靠女人之类的闲话! “突厥!” “我打定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水力冲压 林南很清楚,这场战争,毫无悬念。 突厥必败。 既然如此,何不趁着这次机会,好好为自己捞下声望。 这可是大唐李靖带队,绝对有胜无败。 这么好的机会,不去简直亏死。 甚至。 林南现在就已经为自己铺路了。 至于靠着老林的关系,他则觉得完全没必要。 到了别人那,自己一点都不熟悉。 既然如此,不如呆在这新丰县内。 新丰县内,有两座折冲府,上等规模,一府1200人。 “天下六百多座折冲府,一半尽在关中。” “这里从秦代开始,就全民皆兵。” “在新丰县内,我可以轻松的成为校尉。” “甚至总领一府的都尉也不是不可能。” 林南很清楚。 虽然新丰县离着长安很近。 但是本身这,就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呆在这发展就好了。 在自己的地盘上,随便他怎么折腾。 况且,这新丰县的人,哪人不念他的恩情? 只有这些人,才能如臂挥指,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俗话来说。 这些人都是乡党。 不过,距离开战,还有些时间。 所以,也不用太着急布局。 倒是李世民在思索。 他没有想太多,而是眯着眼睛,死死的盯着林南。 “贞观?这是接下来年号吗?” 他很诧异。 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没定下来年号呢。 现在依旧用着武德的年号,等过完了年,才正是改元,定下属于他的年号。 这种习俗,后世的倭国依旧在延续。 “好像,这个年号还真的不错。” 李世民心情很好。 毕竟为了这个年号。 那些大臣们已经吵了很久了。 没想到林南随口一说,就有了这么好的名字。 萧瑀更是在沉吟。 “贞观,贞观,天地之道,贞观者也。” “易经中的这两个字,妙极。” “不愧是新丰侯。” 萧瑀由衷的赞赏,拍的林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突然觉得,可能朝堂对于这年号还没有定下来。 贞观。 意思就是天地之道。 可以说。 李世民能取这个年号,足以可见其胸怀。 其实年号这种东西,往往蕴含着美好的寓意,可以看出朝堂这接下来主要发展方向。 而这贞观。 也将表明,朝堂将要奉行自然之道,任由百姓休养生息。 这是黄老思想,也最适合现在的发展。 唯有野蛮自由生长下,才能快速长出参天大树。 等树长好了,朝堂再想着修剪枝叶等等。 现在要做的。 就是与民生息。 “可能老林跟老萧以为我知道朝堂中的内幕消息,所以才会如此的震惊吧。” 很快,他就没想这件事儿了。 年号而已,有啥好在意的。 最后,萧瑀在林一南这定了铠甲。 虽说他是个文臣。 但大唐尚武,甲胄以及刀剑这种东西,永远有价值。 甚至可以说。 简直是最优质的理财产品。 许多人都喜欢用累计了许久的身价,来购买甲胄。 毕竟能够在战场上,保全性命的。 “萧老爷子,要按照您这身材的话,恐怕做不了啊!” 萧瑀属于特体,很难量身打造。 “正常的规制就行。” 萧瑀倒是很淡定,也清楚自己年纪大了,不可能上战场的。 都被突厥差点打到长安周边了,吃过一次亏,大唐上上下下,绝对不可能吃第二次。 现在,几乎满朝上下,甚至黎民百姓,都一个心思。 那就是干他娘的突厥! 唯有给这些胡人干趴下了,才能获得更好的生活。 这才是田地自然的竞争之道。 “行,不过可能要很久,家里的匠人不多。” “这个我理解。” 制作一副优质的铠甲,往往是按照年为单位计算的。 好铠甲,往往要制作两年三年的。 可林南接下来的话,却让他愣住了。 “到了来年开春,就给您老送过去。” “???” “来年开春?” “半年?” “这么快?” 林一南顿时眯起了眼睛。 “你没觉得这甲片很不同吗?” “跟锻造的有很大的区别。” “好像还真的是这样。怎么做到的?” “一体冲压!” “这么说,上千吨的重量,直接从高处砸下来,将铁直接压成这幅模样。” “这样的话,铁的素质更加稳定。” 林南缓缓开口。 萧瑀听得目瞪口呆。 他根本想不到,甲胄竟然还能这么做? 简直匪夷所思! “行。” “那就这么定了。” 林南很痛快。 其实,冲压甲片这种事儿,也是为了今后能够量产这种铠甲。 大唐至少还要打几十年的仗。 这种甲胄,需求永远不够。 利用水力进行冲压,就可以很好的解决掉这个问题。 但其中弊端,也是有的。 “冲压速度的确快,这甲胄的素质的确比唐人本身的甲胄好。” “但这都是钢材配方好。” “若是在进行锻造处理,防御力将会再次提升,达到一个无比惊人的高度。” “为我自己准备的甲。” “就是锻造的。” 第一百三十八章 开设快递! 锻造的铁器,性能永远都是最优越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制造成本,过高! 水力冲压很好的结果了这个问题。 即便批量化制造,防御效果还优于目前铁甲。 取代恐怕相当轻松。 总可怕的,是如果大规模生产,一年产个几千副铠甲,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主要是钢材的配方比较好,高碳钢的杂质远远比这些鉄甲好上太多。 至于便宜老爹是否进献给朝堂,以此谋求加官进爵之类的。 他其实并不会太在意。 至少,也算为大唐做贡献了。 “目前,甲胄市场很大,我只要不提高产量,就不担心挤占了别人的制造甲胄的市场。” “这是属于一片蓝海,丝毫没有任何竞争的问题。” “如果能够批量生产,或许能够给新丰县的府兵给装备起来。” “到时候,能起到很大的效果。” 他大致跟老林说了下情况。 甚至…… 等薛仁贵年纪再大点,就给他在府兵中谋求一个职位。 自己的护卫,府兵里无论是谁,都要给面子的。 这也就是圈子内部的好处。 若是换在了别处,可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了。 其他地方,人生地不熟,上下心都不是一块的,使用起来也很难说。 甚至,军官遇到了困难,那些人直接跑了都说不定。 可大家都是新丰县的,彼此知根知底,就要方便太多,关系更加牢固。 这也就是同乡的好处。 当年的汉高祖刘邦,以及后来的明太祖朱元璋。 靠的,不就是这些乡党之间的关系吗? 林南在新丰县的声望实在太好了。 以至于,哪怕行军打仗时候,他发布的命令,这些人都会执行。 新丰县,有八成的八的人,都依靠林庄过活,并且生活的相当不错。 富裕也让这里的人很有优越性。 也算是长安周边最有自豪感的地方。 有些甚至瞧不起长安人。 这些,都是林南所带来的。 甚至就连长安人,都对新丰县相当的羡慕。 “这朝廷上报朝堂后,恐怕要收归少府所有。” “制造工艺,或许会移交。” 林南点头。 对此相当理解。 许多重要的东西,一旦暴露出来,都要收回朝堂所有。 唯有这样,才能将关键的地方掌控起来,防止地方叛乱。 集权而已。 但凡敢挑战他们权威的,全都给干掉。 “这不是问题。” “这种东西,我还看不太上。” 林南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 能推广的,远远比这些更加多。 至于这制造甲胄的工艺,让少府自己推广就行了。 皇帝总归比他更加清楚,如何更好的利用这些东西。 相反,目前他最在意的,反而是快递这种事儿。 “快点,又称之为驿站。” “这一般都掌握在官方的手里。” “但民间,也有这些东西,大多叫做镖局。” “没想到,我竟然要在大唐干快递行业。” 他很感慨,野心也很大。 其实,这就是物流相关。 他照猫画虎,也就搞起来了。 很快,他就跟狼奴以及长孙棠说相关的话题。 “以我林庄做担保,联合天下间的商人,先期进行货物间的押送。” “先期或许很难,路上还会有很多拦路费,道路也不是太好走。” “不过这问题也不大。” “拦路匪徒,要是活不下去被迫打劫的,就招募他们,给他们一副正儿八经的营生,押送货物。” “至于性质恶劣的。” “就联合地方官服,弄死他们。” “至少,也要让他们不敢动我们的货物才行。” 林南在说着心中的设想。 他终究还是低估了在大唐干快递的难度。 后世有完善的道路体系。 相在大唐,到处都是活不下去的人,自然想要找些其他赚钱的门道,收过路费就属于其中问题。 其实这事儿压根不算啥。 后世收取过路费的,叫做路霸。 只不过,这些收取过路费的,往往扣押人质,掠夺货物,甚至是杀人。 性质太恶劣了。 才会被叫做匪徒。 “这几年,朝堂上下一定会下死手清理。” “这些内部隐患消除掉了。” “才能全力对付突厥!” “只有做符合这个时代的事儿,才能真正做起来。” “若违背时代的浪潮,哪怕在这些严重匮乏的朝代,注定会遇到更大的阻碍,最终无法做起来。” 林一南很感慨。 只有占据到了风口。 才能真正的起飞。 聪明人,只会顺应时代的潮流才行。 倒是长孙棠摸着下巴,突然问道。 “总要给这快递起个响亮的名号。” “叫林氏快递咋样?” 林南听到这,嘴角直抽搐。 林氏快递? 这跟响亮有什么关系? 虽说这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却并非是林南想要的。 “就叫做东风吧。” “东风快递,使命必达。” 第一百四十章 只要有肉吃,就算死了也值了! “太严格了。” “这比平日里的府兵训练,还要更加残酷。” “可问题是,这么残酷的训练,竟然全部都坚持了下来。” 牛儿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这事儿相当离谱。 是新丰侯的名头太响亮了吗? 不对! 是饭菜太好吃了! 虽说训练的很辛苦。 但顿顿四菜一汤,保证有肉菜! 去他娘的。 训练再苦逼又能咋样? 有肉吃,这就是天堂啊! 牛二大口拒绝着,虽然肉里带着些许的腥味,处理的不是那么的干净,但是他们吃的依旧相当过瘾。 很多都是半大小子,家里养不起的那种,能将家里都吃穷了! 可偏偏的,林一南一切饭菜都管够,这点太厚道了。 “哪怕在府兵中,当了军官,都吃不到这饭菜吧。” “为了这点吃的,即便再辛苦,都值得了。” “你们没发现,我们穿的衣服,都很舒服吗?” “棉的,一点都不磨,比麻的舒服太多了!” “不过棉的虽然舒服,但是不如麻衣抗穿啊,训练还是用麻衣比较好。” 许多恶少年,都觉得遇到了人生中的知己。 古代的推衣衣之,推食食之,怕也不过如此了。 从今往后。 新丰候就是他们的主君。 哪怕为之人头落地,也认了! 这些人恶狠狠的想着,训练的越发刻苦。 而没到吃饭时,这些人总会说。 “恐怕新丰侯在庄园内,吃的也就这些吧!” 嗯…… 林南吃的的确不多,也就十六个菜,有着最好的江南大米。 这并非是他很奢侈。 而是日常! 当然,他更喜欢吃的,是黑土地上的稻米。 只可惜,目前位置,稻米还长不了那边。 况且,那个地方,尚且处于敌国范围内。 根本没办法去。 “估计还要等些年才行。” 当然,这十六个菜,其实他吃不完的。 即便现在的他再能吃,又能如何? 吃的也就那些。 普遍的,一些菜肴,都要赏赐下去,给这段时间表现优越的人。 虽说有些是吃剩的。 但这个年代,几乎没有人嫌弃。 他吃饭,其实已经不是为了自己吃好的。 反而是这些婢女们,想要吃到的,最终搞了这么多菜,最终剩下的也压根不会浪费。 全都会被分食。 连渣滓都不待剩下的。 虽说林庄内已经相当富裕,但这里的人,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美德,绝对不会浪费任何食物。 就这,这些侍女们还想继续加呢,想给林南搞出来二十四个菜! 想到这些,林南就觉得很头疼。 二十四道菜? 咋吃啊! 能吃掉这么多? 但仔细想想,其实问题也不大。 林庄内的人,实在太多了。 至于接下的日子,林南相对比较清闲。 过的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 即便养了五百多人,暂时正在培训。 可这点人对林庄内来说,简直没有任何压力。 甚至,许多林庄内的后人,想要前往效力。 毕竟那里的伙食,当真是太好了。 为了这口吃的,就足以他们为之付出性命了。 当真的有危险吗? 没有人觉得。 路途中的土匪再凶悍,能凶悍到这批经过专业训练的人。 “其实这些人,是东风快递的底蕴。” “未来,我们不单单要保证货物的安全。” “甚至,要靠着这些人,联合当地的府兵,去打击那些性质恶劣的匪徒。” 县城外,林南跟襄城公主骑在马上,远远的眺望那些人的训练。 襄城公主性情温婉,看的那些人跑的整齐,也觉得很有趣。 “这就是你想要的功业?为何不做官呢?” 她沉吟着,觉得还是做官好些。 否则,有这些私兵,很容易被朝堂忌惮的。 林南摇了摇头。 “做官不自在,会受到很多掣肘。” “要考虑到同僚之间的关系,甚至还要恭顺上司才行。” “那种场合,不适合我。” 襄城顿时气鼓鼓道。 “有我在,谁敢欺负你!” 林南笑了笑,两匹马靠的很近,握住了她那冰凉的小手。 这个时候,襄城明显慌了。 没想到林南突然搞出这种非礼的举动。 但一切都好自然呐。 心底也难免升起丝丝甜蜜。 “放心,这些事儿我自己能搞定的。” “等真正有问题了,我再找你帮忙。” 林南不会傻到,真的不去靠女人。 那显然是不明智的选择。 只要能将事情做成。 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是好的! 不过,其实内心中他很清楚。 凭借着自己。 凭借着这五百训练出的恶少年。 这天下间。 哪怕是皇帝亲自来了。 也没有真正能威胁到他的人。 因为这五百人,已经成为了死士。 真正的死士。 当然,他不知晓,李世民压根就不可能动他。 更不知晓,这恶少年中,有不少李世民的天策军! 这些人,不知道帮了林一南多少忙。 那些恶少年,很多都是被他们给揍服的。 第一百四十一章 匪都被你剿了,我们还干啥? 日子在有条不紊的过者。 自从突厥人在夏天席卷了一次后。 长安就变得一场安宁。 所有人的内心中,都憋着一股劲。 反而实现了繁荣。 东风快递,已经彻底成型了。 新丰县到周边的商路,正在逐渐打通。 而最为可怕的,是这群打着快递小哥名号的恶少年们,竟然在遇到匪徒的时候,异常兴奋。 就连朝堂上,都被这突然蹦出来的东风快递,给惊到了。 “这是新丰侯搞的?想要打通商路?” “这也太吓人了吧,短短几个月,许多拦路的土匪,都消失不见了。” “的确,该干掉的都被干掉了。” “不过更多的,都被收编了。” “可笑的是,那群土匪们,竟然在东风快递里很老实,丝毫不惹事生非。” 长孙无忌听到官署里官员们讨论的话题后,也被完全惊讶到了。 “你们说的这个东风快递,真的都做了那些?” “千真万确,原本地方还打算缴匪呢?可这还没动手呢,大大小小的拦路山匪就都被东风快递的人给干掉了。” “最可怕的,是他们约束能力太强了,那些土匪们竟然没有丝毫的作奸犯科,为祸地方,竟然真的在做邮寄的事儿,很少有东西失去。” “没错,前段时间我往老家邮寄了银两,正是通过这东风快递,速度比驿站快多了,并且当真没有任何遗失,还带回了我家中老母亲的书信。” “新丰侯当真是太厉害了。” 长孙无忌听得嘴角抽搐。 林南厉害吗? 那是一个厉害就能形容的吗? 快递的事儿,他早就听说过,可是当时压根没在意。 快递嘛…… 其实也就搞个运输啥的。 车马队嘛。 天下间有很多。 可现在看来,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没想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这东风快递就搞的风风火火。 甚至有许多商人都投入了进来。 路上,东风快递几乎做到了运输上的半垄断。 许多商道,那些土匪们都不敢劫掠东风快递的车队。 以至于…… 许多运输货物的。 都开始打着东风快递的旗号,真真假假的,那群土匪们的日子过的更难了,最终全部接受了东风快递给安排的工作。 也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快递小哥。 长孙无忌听到这些后,更是感慨。 “我听说是棠棠在负责这事儿。” “没想到,规模搞的这么大的。” “是陛下给予的意思吗?” 长孙无忌打算去问问。 发现朝堂中正好坐着许多官员。 房玄龄、杜如晦、萧瑀、李靖。 大家都在坐着,望着上面的李世民,相当的尴尬。 “现在天下间……海清河晏。” “那个东风快递简直太过分了!抢咱们的政绩。” “原本这两年是打算剿灭拦路的土匪的,恢复交通,政令刚刚颁布下去不久。” “估计明年贞观一年打个一年,也就不会有了。” “可谁想到。” “八成的土匪,都被这东风快递的人给彻底干掉了。” “剩下的都钻进了山里,压根不出来。” “我们这些当官呢?还能干啥?” 这一刻,朝堂上有些迷茫了。 该做的事儿,都tm的被干完了! 甚至东风快递做的更好。 他们计划用一年的时间。 可东风快递呢? 不到三个月! 这速度简直吓人。 若是用朝堂政令,这恐怕粮草啥的后勤还没准备好呢! 什么叫做效率,这就是效率。 “陛下,如今这东风快读,人数恐怕早已有过万之数。” “虽说民间口碑挺好,但终究多数都是拦路山匪转化而来,不得不防下。” 李世民听此,也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 实际上,当时他让天策军暗中帮忙的时候,还想暗中拉着这便宜儿子一把。 好不容易做了件事儿。 不要打击到积极性。 可谁tm的想到! 这东风快递的发展竟然如此迅猛。 甚至连朝堂上定下的国策,都tm的顺手给干了! 为了这件事儿。 朝堂上先先后后讨论了半个月。 政令又下达了有半个月。 最终,有的地方政令还没完事儿呢,土匪就被剿灭的差不多了。 你让这满朝文武,接下来干啥? 就连李世民,都有些头疼了。 甚至有些迷茫了。 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朝堂上这么多人,也不能闲着啊! 可对于东风快递的提议,他还是有着自己的看法。 “你们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东风快递,在朕的掌控之中。” “那些拦路匪,其实也都是没了生计,不得已入山为匪徒的。” “如今有了生计,他们反而更加珍惜,丝毫不敢有任何的惹事生非。” 李世民说到这,都觉得有些牙疼。 这点,他可是反反复复确定了很多次,甚至都不敢信。 可事实证明。 这一切都是真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 这新丰侯过于孤傲! 对于东风快递,李世民早就有足够的底气。 知晓这绝对不会出事儿。 先不说他本身就对林南无比信任,这种信任,甚至超过了太子李承乾。 就说东风快递里,密布的天策军! 就足以抑制住不出现任何乱子。 实际上,天策军对于他而言,已经逐渐形成了负担。 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都在暗中的,不能走正常的朝堂财政。 只能走自己的私库。 如此一来,这些人的身份,才不会在民间暴露出来。 可要养活这么大的人手,哪怕他是皇帝,也是一场挑战。 宫中的吃穿用度,都缩减了很多。 甚至是他老爹的! 搞得李渊不知道骂他多少次了。 “东风快递,绝不会出现什么事儿,朕会插手进去的。” “陛下圣明。” 萧瑀率先开口,知晓跟林南之间的关系。 觉得这问题也不大。 林南有那么多的人又能怎样? 造反吗? 造他老爹的反? 当然,他不知晓这只是一对儿便宜父子。 况且。 李世民尚且年轻,对大唐的掌控力还是很有把握的,也很自信。 “这东风快递,的确没有触犯到朝堂的利益,甚至还帮忙做了许多关键的事儿。” “朝堂应当给予一定嘉奖,令天下人都效仿。” “这样天下匪徒,不攻自破。” “准!” “新丰侯的爵位,也该往上提一提了。” “此番东方快递有功,新丰候爵升一级,足以为县公!” 杜如晦请示道。 他觉得,这是跟林南重归于好的机会。 毕竟现在长安城南,已经达成了平衡,韦氏杜氏跟林南相安无事,共同开发,彼此获利。 反而比以前竞争时,获得的利益更大。 故此,他认为自己为林南请功,没有任何毛病。 “可惜林南终究太过年轻了。” “若是年长些,我直接请示爵升两级。” “不过这也没啥问题。” “毕竟他的时间还有很多,早晚有一天,足以成为国公的。” 对此,杜如晦相当的坚定。 房玄龄也随之开口。 “若换位官员,立下如此功劳,恐怕当做国公也足矣。” “新丰侯年幼,没有在朝堂为官,终究是吃亏了。” “年轻人若爵位增长的太快,以后还怎么驱使?” 这些人,都是老狐狸。 甚至还惦记着以后,想要让林南为大唐继续效力。 所以爵位上,也不好提升的太快。 多少得往下压一压。 倒是李靖提出了个不错的建议。 “臣听闻,新丰侯与襄城公主走的很近,经常有人看见两人一起骑马游玩,堪称神仙眷侣。” “如今,新丰侯立下如此功劳,绝对的人中龙凤,陛下何不直接赐婚,召为驸马,成就一段佳话?” “好!李公这主意好极了!” 杜如晦拍掌大笑。 他咋可能不知道林南跟襄城公主的那点事儿? 可以说…… 满长安的人都知道了! 士子之中,更是流传了许多风流佳话。 云想衣裳花想容啊! 这首诗,究竟是多么的惊艳绝伦。 以至于,无数人都想要见见襄城公主的容貌! 但迄今为止,大家也都清楚了。 襄城公主跟林南之间,关系很不同。 有人赞叹,有人惋惜。 “可惜新丰侯绝世无双,惊艳绝伦的人物,会心甘情愿的当做驸马。” “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太亏了!” “但不得不说,自从他这首诗出现后,五姓七宗女反而不香了,有更多的士子,都想去娶公主。” “也是,娶了公主,一步登天,位列两班!” “这才是真正的捷径啊!” “公主才是天下间最香的女人啊。” 这些日子下来,皇室的地位,已经被无形中提升了太多。 甚至觉得五姓七宗女都不香了。 这高的五姓七宗都觉得相当不说。 想方设法,托人找关系,想要让林南见见,什么叫做真正的五姓七宗女,什么叫做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什么叫做真正的大家闺秀,未来的一家主母! 他们一直在找机会,可都没有理由进行拜访。 甚至邀请了许多次的宴会,都被林一南拒绝了。 这也让许多五姓七宗的女子,心底带着火气。 “这新丰侯名气是大,诗做的极好,可这未免也太孤傲了!” “我们这般诚恳邀请,他都不给我们丝毫面子。” “这人,没什么前途。” 这些女子,一个个皆恨得牙根痒痒,贪恋林一南的诗名,可又不能得到。 试问,天下间谁人不想凭借着一首诗,从而传唱天下,千古留名。 可惜,有这种机会的,并不多。 因为推掉了许多宴请,已经有人开始骂他,性情孤傲,太自以为是了,邀请他宴会是给他面子。 即便厉害又如何?终究出身寒门小户! 还真的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 “这辈子,也就在那小县里带着吧,腐烂至死。” 有些女子恶毒的想着,颇有种我得不到,就要毁掉的意思。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东风郡公 有些人,永远见不得别人的好。 但对于林南,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新丰县早已被打造成了铁桶一片。 除了朝堂上的官员,还能治理之外。 至于外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插手。 对于这些,林南还是很清楚的。 毕竟,这天下间,感念他恩情的人,当真是太多了。 稍微有些蛛丝马迹,就能察觉。 “又要晋升爵位了?” 林南微微一楞,这消息竟然比原本来的还要早。 到了下午,颁布诏书的人来了。 嗯。 还是阎立本。 “这回事儿仪仗像那么回事儿了,还有公公在。” “就是这公公长得太男人了,压根没有太监那副阴柔的样子。” 林南想了想,觉得跟电视剧里的差距很大。 其实,躬着身子阴柔样,是曾经有位演员,打小的时候见过清庭出来办事儿的太监。 自此之后,也就以那人为模板,形成了见着嗓子的阴柔样! 可实际上呢? 每个朝代的太监,都不一样的。 清末的太监,压根就没有啥地位,所以是那副阴柔的嘴脸。 可正儿八经,汉人王朝,都很喜欢用太监。 无论是东汉末年,还是唐朝末年,亦或者是明末。 都有太监专权的案例在。 这些太监,反而比官员们还要更加凶狠。 甚至长得仪表堂堂。 可以说,只要挥下那一刀,自此之后,人生就有可能飞黄腾达。 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做的。 只求个机会。 “不过开国之处吗,一切都能理解。” 林南很快就释然了。 还好,这次没有给送官。 虽然依旧寒酸,但终究大家都熟悉了。 况且自己弟子亲自来送圣旨的,还能骗他不成。 至于其他的…… 也就是走个过场。 随便冲着长安方向,拱手作礼也就完事了。 什么磕头下跪之类的。 压根就没那么多的讲究。 这就只是一道敕封而已。 “就这,就成了县公了?从二品了?” “啧啧,这速度,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快啊。” “少府掌握了那些冲压铠甲的技术了?” 阎立本很恭敬道。 “回老师,这些都是弟子进行筹划的。” “只不过朝堂上都喜欢亮闪闪的明光铠,依旧是这样式。” “哑光的这种漆,倒是没人喜欢。” 林南点头表示了解。 这可能跟唐人爱显摆有很大的关系。 不过,这一切也都能够理解。 嘚瑟吗。 谁不喜欢? 这个时代,因为人少,还没有到内卷的时候,大家相对来说都很团结,没有滋生出什么中庸文化来。 甚至,土地就在那里。 如果一些无主的土地能被开发出来,那些地也就是你来种着。 总之,这是野蛮生长的时代。 很快。 林南端详着诏书,却发现连爵位相应的冠帽以及鱼符都没有。 一时间,难免有些怀疑。 “你不会弄了个假的圣旨吧,在这糊弄我?” “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儿。” 阎立本急忙证明道。 “绝不可能,给我十个胆子弟子也不敢啊!” “过一会儿,还有另外一道诏书,会送来。” “老师您这次,晋升的不止一个爵位。” 林南瞬间愣住了。 “还封?干啥啊?” “您一会儿就知晓了。” 果然,没有等太久,第二轮圣旨,就已经送达了。 可能是听说了林南的误会,这次来的是太监。 长相也挺阴柔的。 嗯。 这就顺眼多了,有那味道了。 就是嗓子不够假啊,瓮声瓮气的。 多少有些破坏掉了太监这个身份。 等敕封诏书宣读完毕后,林南都有些懵了。 “东风郡公?” “什tm的东风郡!” “大唐上下那么多地方,哪里有叫做东风郡的?” 林南都懵了。 搞不懂这是在做什么。 但多多少少,他也算是清楚了。 这次的赦书,是因为东风快递,剿灭了许多拦路匪徒有关。 所以朝堂才给这种赏赐。 至于东风郡…… 只是虚设! 这个名字,是朝堂对东风快递的认可。 “完了,这爵位一给我,东风快递就变味了。” 他抱着冠,只觉得苦笑不得。 当然,这听着好听了,永业田也多了。 但终究只是虚封。 在南北朝时,这郡公职位,可以自己设立小衙门的。 但现在,却只是虚封,更多的是一种朝堂上的认可。 当然,按理说,到这个职位了,做官将会变得更加轻松些。 就是…… 这东风郡公,名字未免也太不严谨了! 林南简直无法吐槽。 但对于林庄内的所有人来说,都是相当兴奋的一件事儿。 “郎君成为郡公了,正二品的大员啊!” “哪怕新丰县令见到东风郡公,恐怕要行礼吧。” 一时间,林庄内的许多仆人,都开始抖了起来。 他们觉得,林南得到这些荣誉,可以让他们今后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一百四十四章 这些唐人简直离谱! 对于就这么成为了正二品,林南压根没有什么过多感触。 除了冠是玉做的外。 也就那么回事儿。 “少府的工艺,有点糙啊。” “这冠帽做的明显不及格。” “回头改进,这就改进。” 阎立本低头答着,压根就不敢忤逆林南的话。 毕竟,这是他的老师。 林南对于这正二品的虚职,没有多少感触。 反正…… 生活还得继续。 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这些时候,薛仁贵已经在东风快递里做的风生水起了。” “通过跟那些山匪们的搏杀,已经有了大将风范。” “只等着再熬些日子,将其调到军府中,充当些职位。” “等适应了军府,在突厥作战时,就可以立下功劳了。” 林南有着很好的规划。 准备一步一步的来。 “现在,大唐的州府,道路基本都已经疏通完毕。” “不过,东风快递那些人,竟然还打着那些土匪们的主意。” “都追到山林中了,怎么还在接着打?” 这哪怕是林南,都有些懵了。 很快,长孙棠就说出了他心中的疑惑。 “都是因为那些不投降的土匪,太富裕了啊!” “最后这部分匪徒,才是最有钱的。” “否则无法坚挺到现在。” “如果能给那些寨子都把除掉,不仅仅为民除害,还能获得大量的物资,对东风快递未来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好处。” 林南算是明白了。 搞了半天,是这群快递小哥们,尝到了剿匪的甜头了! 当然,他们也怕这快递行业无法持久,竟然自发的开始掠夺土匪们的物资,当做今后的发展的根基。 这种愿意将大部分获得物资的贡献出来的精神,哪怕是林南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不符合唐人的性格。 事实上…… 牛儿对于这件事儿也很不理解。 按理说,攻破了山寨,掠夺其中财货,奸y妻女,这简直是常规到不能再常规的操作。 都是跟胡人学的! 哪怕是军中作战,掠夺的大量财货,都被军中自己给贪墨了。 能给圣人分出来一小部分,那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哪怕是李靖带着去打仗,也无法避免这事儿。 总之,就是抢! “军中是学到了胡人的精髓,只要能抢到,就属于自己的,回去后发财。” “以前是胡人抢汉人的。” “现在反过来,抢回来而已。” “只是……” “这他么的将九成战利品都心甘情愿的贡献出来,当做东风快递的发展保证金。” “脑子里简直就有病!” “这些人究竟咋想呢?” 牛二很不爽。 他抢到很多东西,可这个时候,都要从手里交出去,太难受了。 可要不交的话,这些人又会如何看他? 搞的只能被迫交。 实际上,这跟那些土匪们习惯了吃大锅饭有关。 他们觉得林南很厚道,永远给他们吃最好的,穿最好的。 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难处。 除了押运货物累了点。 只有给这些东西都交给了林南,他们才能得到更好的分配。 这就是所有快递小哥最朴素的想法。 最终逐渐形成了这种制度。 “主要的,还是怕这好不容易找到的营生,没了啊!” “大家都怕啊,不想再过山里那种偷偷摸摸的生活了。” “能光明正大的活着,谁愿意做贼啊!” “这送货物虽说累了些,但好歹比在山里强啊。” “我们已经将这东风快递当做家了,自然要好好的经营着。” 得到这些解释后,哪怕是曾经的那群恶少年们,都觉得很对。 混江湖的,讲究的就是个义字。 林南对他们是真不错,生活拥有保证。 自然也就不在乎这些意外得来的浮财了。 即便得到了又如何,极大可能继续挥霍掉。 既然如此,不如放在东风快递的基业里。 如此,才可以为以后谋取更多的发展。 得知了这些。 这些恶少年们,只觉得人生境界,都得到了升华。 就连林南得知后,都觉得不可思议。 咋会有这样的人。 唐人真的太朴实了。 只要能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就会用一切办法,来回报你。 “就我现在的名望。” “不知道李二知晓了,会不会嫉妒。” 这搞的他都已经开始有些担忧了。 但很快,阎立向他透漏的消息,让他多多的少少,放心了下来。 “陛下有意准许我们襄城公主的婚事。” “从今往后,就要成驸马了?” “这么快?” 他多少有些慌了。 毕竟,他这幅身体,终究过于年轻了些。 难道说,从现在开始,就要童养媳了吗? 怎么莫名其妙的还有些期待? 第一百四十五章 陛下这是疯了吧 朝堂上下,所有人都证明了林南的功劳。 对于东风郡公,虽然只是虚职。 但所有人,都很尊重。 满朝文武,皆认为林南是个狠人。 文臣不用再管安稳地方的事儿了。 虽然还剩下一些比较强大的拦路匪徒。 但终究问题已经不大了。 只需要征集府兵,给予几波打击。 这种拦路的匪徒,几乎就不会再出现了。 “怎么觉得,我们这是在给他收尾啊!” “大功劳都被林郡公占去了。” “不过是真的厉害啊,还是少年郎,就有了这么巨大的成就,未来恐怕不可限量。” “早晚有一天,朝堂两班之上,会有他的身影。” “东风快递的确太好用了,效率很高,只要是大唐境内,无论何处,最差半个月就能送到。” “的确太好用了。” “不过目前仅限于城市之间,偏远的乡下里阙,终究还是没有什么办法。” “能送到县城,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大家谁在县城里没有熟人?可以轻松送回到老家中。” “这简直比官方驿站都要更快。” “官驿在邮寄信件这块,恐怕要失业了。” “好在,这快递行业终究只是个小头,无法取缔掉驿站,否则恐怕早就给收编了。” 东风快递虽然跟后世还远远没法子比。 但放眼大唐,速度也是最快的了。 只不过,对于林南来说,最有用的,反而是关于突厥等周边胡人的消息传递。 东方快递,可以说是他最方便的情报机构。 “能在大唐做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错了。” 时间飞快,几乎实在眨眼之间,就已然过了秋收。 唐人终于迎来了一个富裕的年份。 所有人都喜笑颜开,开始赶集,购买些平日里所需要的必需品。 这年代就是这样。 一年能真正购物的时候,大概也就一次两次的。 其余的时间,多数都是闲着。 “不过,虽说地里的庄稼都已经收获了,但人依旧没有闲着啊!” “竟然有军府开始征集,进行训练了。” 林南对此很意外。 没想到这些农民,在休闲时,竟然也要进行训练,方便今后的出战。 长孙棠棠倒是很了解。 “原本朝堂上准备冬天出兵,先拿那些山匪练练兵的。” “结果那群山匪都被咱们给剿灭了。” “剩下的那没打下来的山口,恐怕就要遭殃了。” 林南倒是很平静。 “那些人,不接受咱们的招募,还想着混乱再起,好平定了天下,有机会成为公卿。” “都是野心家啊!” “只可惜,他们选错了时间段。” 林南微微摇头,觉得这些人没有机会了。 原本需要两年才能彻底剿灭的境内匪患。 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就能彻底平息。 等来年再打一波,在十几年内,基本上也就灭绝了。 大家能够安安稳稳的生活,谁愿意去当匪徒。 “这些人,其实都是不想服劳役的人。” “不过只要搞掉d突厥,他们也就不怕胡人了,重新恢复昔日的信心。” “早晚的事儿。” 林南很感慨。 至于东风快递的这些人,按理说也该服役的。 不过,他们赚钱赚的比较多,可以花钱够买,不用去服役。 这点上,朝堂还是很变通的。 真正服役的,也都是穷苦百姓。 “其实朝堂上对服役人员,都有物资奖励的。” “可惜贪官污吏的数量有些多,那些物资都被扣下了。” “自然而然也就没人愿意服役了。” “朝堂上,已经开始着手治理。” 对于朝堂上的事儿,林南可谓是相当的熟悉。 毕竟,办理长安半月报,这很有需要。 而最让他意外的,却是现在满长安传出的风声。 陛下,要赐婚了。 赐婚的对象,自然就是自己与襄城公主。 “现在全长安的人,包括满朝文武,都已经知道这件事儿了。” “可是陛下依旧没有任何动作。” “这究竟是为了啥?” 长孙棠棠嘴角抽搐了下。 为了啥? 为了这民间的情谊呗。 李世民这辈子跟开挂了似的。 功业并不缺少。 可唯一差的。 应该就是正常的民间亲情了吧。 唯有在这林庄内,才能体会得到。 故此,可能是还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跟林南见面吧。 “想要娶公主,必须要先让陛下见一面才行。” “可迄今为止,竟然连流程都没有。” “是朝堂上太忙了吗?” 具体的,林南也不是很清楚。 直到阎立本过来,才透漏出了些许相关的消息。 “陛下准备在年后,正是为老师与襄城公主赐婚。” 林南听此,也彻底放心了。 反正,现在满长安都这么传。 那个李二,不可能不要脸吧。 反正,这襄城公主他是娶定了。 可此时,汤泉宫中,汝南公主神色恍惚,咳嗽不断。 现在满长安的传说,她自然也都清楚。 可她却咬着嘴唇,不是很明白。 “为什么不能是我?” 当天,她直接进宫,跪在李世民的面前。 那天,满朝文武都清楚,李世民的情绪很差。 也更多人知晓。 汝南同样想嫁给林郡公! 两位公主,看上了同一位男子。 这在长安瞬间传出无数风流佳话。 所有人都在想着,林南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竟然引起了两位公主共同仰慕。 甚至就连朝臣,都已经开始拿这种事儿说事儿了。 李世民觉得相当的头疼。 无论是襄城,还是汝南,都想嫁给林南。 他是皇帝不错。 但却也很难断这家务事儿。 甚至,满朝文武都掺和了进来,越来越乱。 “就这点事儿,竟然吵了半个月。” “就算剿匪也没用这么多时间!” “朕看这件事儿,就是因为匪徒都没了,给他们闲的,来管朕的事儿吗?” “不就是都想嫁吗?”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朕满足她们。” “全都嫁过去!” “朕连逼父杀兄的事儿都做了,也不怕丢这个脸。” 李世民相当霸道。 这事儿,基本上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而当传递到长安城后,所有人都愣住了。 谁都没想到。 最终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陛下……这是疯了吧!” 第一百四十六章 入宫 即便已经到了冬日,新丰县依旧繁荣。 许多清闲下来的农民们,并没有休息。 反而在忙着各种活计,希望能够建设出更好的家园。 由于快要逼近年关,路上也变得更加繁荣,集市中更是人挤着人,摩肩擦踵。 许多小孩子更是骑在父亲的肩膀上,兴奋的挥舞着小拳头。 当然,更火热的,还是售卖小孩子玩具的。 “我本以为古人小孩子的玩具不多,童年不快乐。” “可事实上,是我想多了。” 林南站在高处,亲眼看到售卖小孩子玩具的货郎。 架子上扛着的小孩玩具,足足有三百多种! 简直出乎意料。 所以,他借着给长孙棠棠还小的名义,给三百多件全都买了下来。 嗯,应该会很喜欢吧。 他心中暗暗想着,几乎每个玩具,都从手中过了一遍。 “古人的智慧,果然不简单啊。” “嗯,这个时候送襄城公主。” “这个布偶汝南应该会喜欢。” 现在,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要一起娶两个公主的事儿。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他觉得李世民疯了! 从古至今,从来就没有这样两位公主同嫁一夫的。 简直闻所未闻。 可这么荒唐的事儿,就在大唐这么发生了。 搞的林南的很懵,想不到这李二脑袋究竟抽了什么疯。 是觉得自己的闺女太多了吗? 他完全想不懂。 但这件事儿,基本已经成了事实。 长安的士族们,更是觉得林南简直不要太疯狂! “什么驸马没地位,林郡公这驸马当的,地位超然啊!” “千古之间,唯独只有这一人呐。” “难以置信。” “五姓七宗的女子,瞬间就不香了有没有。” “要是只能能娶两位公主,我也想当驸马啊!” “驸马约等于上门女婿,可一下子娶了俩,这身份未免也太强了。” 长安百姓,大街小巷,就几乎没有不称赞林南牛逼的。 而事实上。 这件事儿,竟然没有对皇室有多少影响。 反而成为了一桩美谈。 就足矣可见这唐人的民间,究竟是有多么的开放。 事实上,许多家里的几个姐妹,同嫁一夫的人有很多。 姐妹之间,也都能彼此相互在夫家关照关照,防止被欺负了。 有的是亲姐妹,有的则是表姐妹等等。 总之,只要夫家强大,这种事儿经常能见到。 唯一有区别的,可能就是皇族的两位公主同嫁一人。 有些太过离谱了。 可以说,如今的林南,恐怕已经是全大唐人都要羡慕的对象。 但也有了解情况的。 “表面上看,是娶了两位。” “可汝南公主就是个病秧子,根本不能行房。” “可能用不了多久,人就没了,这也没有什么好羡慕的。” “实际上,也就是娶了襄城公主而已。” 许多人都明白,汝南公主其实并不适合成亲。 她身上的疾病,注定她很难活太久。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 李世民才会允许这种荒唐事儿发生吧。 不过民间可都不知晓这事儿。 觉得林南简直厉害到错了极点。 是所有男人的偶像。 可以说。 现在满大唐风头正盛的话题。 早就不是李世民那点事儿了。 反而都与林南相关。 东风快递,让他们的生活,有个更远的拓展。 许多老友,也都能有合适的书信交际。 这是相当难的事儿。 而正在忙碌年关的李世民,已经对林南的事儿,犹豫了很久了。 “我们之间,早晚有一天,会彻底相间的。” “想要瞒,又能瞒多久呢?” “既然如此,不如早些开诚布公,告知身份。” “他已经成了朕的女婿,从今往后,也注定跑不掉了。” “今年过年,召他入宫,来这了过年吧。” “另外,在宫中给他收拾出来一间大殿,当做他的寝宫。” 李世民很平静。 倒是长孙皇后有些意外。 “陛下,如果这么做,是否也不太合适?” 李世民却变得无比坚定。 “林南与朕虽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但跟朕却要比亲父子还要更加的亲。” “入宫来住住,可以时常联络,这没有什么不好的。” “我当时年轻时,在这宫中,不也有住处吗?不影响。” 太极宫中的规模其实不小。 有朝政办公的地方。 也有后花园游玩的地方。 更有皇帝跟妃子们专门的寝宫。 更有皇子们居住的院子。 总而言之。 即便有外人住进宫中,彼此之间,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而当林南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都彻底懵了。 “皇帝这是啥癖好?让我直接住到宫里去?” “这不会有任何问题?” “还是觉得我年纪小,根本没有啥事儿?” 林南暗自琢磨,最终决定,还是要看看。 他在大唐,就是个特例。 况且。 送信的人还说。 有什么疑惑,到了宫中,见了皇帝,什么也就都解开了。 虽有不解,但尚且能够接受。 腊月二十三,林南便已经收拾好了行礼,准备入宫。 光是礼物,他就足足拉了八车。 毕竟是未来的老丈人,两个闺女都嫁给自己了。 宫中那么大,妃子又那么多。 总归是要多带些礼物的。 至少…… 得双份吧。 “别人都看娶两位公主的好处。” “却没想到其中的难处啊。” 林南很感慨,骑着马直接下山。 这里通往长安的道路,已经彻底修缮完毕,十分平整,两边栽种了许多树木,此时还有些小。 但只需要过上几年,就可以长得十分好看。 纵马奔驰,几乎没用上一个时辰,就已经入了长安。 坊道很宽阔,两旁行人摩肩擦踵,路上牛车马车不断,熙熙攘攘。 自己好歹也是个郡公,堂堂正二品。 他也体会到了,为啥出门要带那么多仆人出来。 得疏散交通啊! 足足走了一个半时辰,才到了皇宫面前。 林南深吸了一口气,望着个高耸的城楼,抬脚迈入皇宫之中。 “那位被称之为千古一帝的存在。” “如今,我就要见到了。” “人生,果然如梦似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