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爷穿越了》 第一章 爷穿越了。 这四个字要加大加粗。 标题要明显。 你问为什么? 简单,因为爷活了二十八年,一朝穿越之后才知道自己生活在二次元。 想起穿越前的日子,爷就有点感慨。 林家也算是富裕之家,不论是爷的爸妈,还是爷的叔叔伯伯舅舅们,都有自己的产业,或大或小,都是自己当老板。 就拿爷的老爸来说吧,外面开着公司当总裁,老家还开了工厂扔给亲戚看着。 林家如今四世同堂,哥哥们都有了儿子,可是爷呢? 爷连个恋爱都没有谈过。 为什么? 爷没人要? 爷当年高中的时候还是校花,大学也是系花来着。 可就是没有男朋友。 就算是网络里也只玩玩男号泡妹子。 或者玩玩男号泡自己小号妹子。 为什么? 爷性格不好? 并不是,爷还是挺合人玩得来的,女性朋友并不少。 只是,作为林家六代以来唯一的女孩,四世同堂里面唯一的女娃,爷的一生,都是被人小心呵护着。 个个都对爷保护过度。 爷高中的时候吧,学校里老师盯得紧。 爷大一那年,有个同学跟爷告白,然后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爷的亲爹亲妈就给爷租了房子搬出去住,顺便还给爷申请了转系,另外还把爷的亲弟弟和堂弟都扔过来跟爷同住,连手机号码都给爷换了,还叮嘱了爷几个女性同学,帮忙看着她点别被男孩子骗了。 呵呵……用爷亲妈的说法就是:你要是遇到哪些不好的男孩子吃亏了怎么办,你还小呢,都不会照顾自己,恋爱什么的看看别人怎么吃亏就行啊。 爷穿越之前的几天还有人跟爷亲妈说给爷相亲,爷亲妈怎么说的? 亲妈说,不不不,我可舍不得,我养这么大,我都舍不得摸得重了,要是结婚了,那人打我女儿怎么办?我还不心疼死,男人力气可大了,我女儿可打不赢,我家不缺那口饭,不谈恋爱不结婚。 转头送走人就给爷一句——不准你谈恋爱知道吗。 哦,你们问爷的亲爹? 有次外面吃饭的时候,有人问过亲爹,你女儿交男朋友了吗?多大了。 亲爹摇了摇头道:不急,他还小呢,还是还是小孩子。 爷当时已经二十五岁了,一点都不小好么? 就连爷的大伯都在寿宴上说:不急不急,我们林家唯一的女儿,急什么,以后找个上门女婿,还得有钱,对她好的。 爷的两个堂兄接过话,连连说道:没错没错,一个不行找俩,实在找不到咱们一家子还养不起么? 爷:呵呵。 真是对不起啊,周围同学被逼着相亲的时候,爷的父母在让所有相亲对象离爷远点。 爷玩个网游,自家亲爹亲妈还要来检查一下爷玩的男号女号,不给看就不给充值。 在这种极尽病态的保护之下,你们指望爷对男人有什么好感? 每次身边有稍微亲近的男性朋友,家里所有人都会知道。 爷的胞弟简直了,每次都要用那张跟爷有八成相似的脸恶言恶语,刺激的都没人敢靠近爷了。 仔细想想爷跟他还真是互相伤害,他破坏爷的交际圈,爷破坏他的情侣关系,不过好歹他还是有过女朋友的,虽然最后都受不了他太过姐控而分手。 咦,这么一说爷好像也是个大写的玛丽苏。 算了,不提这些心塞的事情了。 你看爷,就算穿越了,爷对男人的兴趣也不大,远离异性已经成了习惯。 想一想以前去打堂兄哪里去住,被大堂嫂嘱咐着帮忙给大堂哥送个汤,结果被他公司的人当做小三的经历…… 想一想三堂嫂各种明里暗里的挤兑。 再想一想差一点因为对爷不够好,而被离婚的二嫂。 爷果然够苏。 其实爷也不是喜欢挑拨的熊孩子,只是,你不喜欢我就不喜欢,你丫为什么要作死? 二堂兄的老婆也是奇葩。 后来还是老爹说,二堂嫂不满意二堂兄在买房子装修的时候给爷留了半层的房间。 半层的房间,不明白吗?电脑房浴室外加卧室,小半边都被爷占了,而且爷只是放假才去住十天半个月的,二堂嫂家里来人想住那屋子,二堂兄不让把房门锁了,让人住的一楼客房。 就这事记恨上的。 因为二堂兄早就说过那是留给爷住的房间,所以早就打过招呼让二堂嫂别放人进去,况且那房子共四层楼,房间多的是,一楼四五间客房绝对够住,虽然是客房但是装修的也不差了。 二堂兄觉得二堂嫂是故意的。 就直接把房间锁了钥匙也拿去了。 讲真,平心而论,爷也觉得二堂嫂挺憋屈的,自己家的房子居然还有房间不能进,换成爷,爷也生气。 不过当着自己老公面给爷难堪也是有够没脑子的。 要知道,大堂兄年长爷十五岁,二堂兄年长爷十三岁,从小就抱着爷宠大的,就算二堂兄不发火,大伯父知道这事之后也火了。 据说当着二堂嫂的面把二堂兄骂了个狗血淋头。 其实是小事,问题是二堂嫂各种作各种闹腾一心想要闹大,显摆她多委屈,结果就闹大了。 要不是二堂嫂当时怀孕了,估摸着就离婚了。 后来再喊爷去大伯家的时候,爷就不太愿意去了。 爷可不愿意因为自己而导致两个哥哥不痛快,也不愿意让大伯父不痛快。 大伯年纪很大了,比爷的老爹大了不少,从小把爷顶在肩膀上晃悠,出国旅游从来不会忘记给爷带礼物。 年年压岁钱红包一年比一年多。 爷觉得吧,那个时候伯父和堂兄们都在比赛,看谁的红包给的多。 尤其是上大学之后。 大伯父给爷买了个笔记本,二伯父就给爷买了新手机,三伯父直接给爷买了辆甲壳虫给爷代步。 每年的春节伯父和兄长都在爷面前炫富。 大哥给爷买了单反,二哥给爷买了十几套名牌衣服化妆品五六个包包,三哥更直接,直接两套翡翠镯子,四哥笑眯眯的拿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产证给爷收着。 每次都闹得爷坐立不安。 相比之下,林飞鸿每年都是雷打不动的红包五千块。 恩,晚上林飞鸿会直接抽一半塞爷枕头下面,美名其曰给爷压岁。 第二章 所以说,讲真,这样的家里,爷为什么要穿越? 爷现代小日子过的别提多惬意了。 爷叹了口气,摇了摇羽扇,有些忧愁的怀念着上辈子。 爷穿越了,也不敢想自己失踪之后会怎么样。 大概二堂嫂会高兴吧。 大堂嫂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小三乌龙事件估计也挺闹心的,估摸着也松了口气。 没有她这个六代唯一的女儿在家里压着,不少人都松了口气吧。 至于父母,爷不想去想,想多了有什么用,哭一场么? 金碧辉煌的殿宇,夜色之下,灯火辉映中格外的庄严华美。 这种古朴的异域瑰丽,在很久以前,爷就十分喜爱了。 毕竟后世之中只剩下残垣断壁,哪有亲身来到这三千年前的古埃及,亲眼目睹来的震撼。 这对于爷而言,意味着一件事情。 四个字便能概括完毕。 爷穿越了。 三千年前古埃及的华丽壮美,无法抵消爷失去电脑空调冰淇淋的痛苦。 女王的身份与荣宠,也不能抚慰爷对于硬盘内里的众多美剧布袋戏以及a和g开头的一些私存小电影等等再也不能重温的失落。 再也没办法看□□,小黄文,小电影了。 爷的心痛。 看了看一边尼普禄多王面前的晚餐。 爷的牙疼。 失去了麻小大闸蟹秃黄油腐乳辣条烤串牛排鸡排火锅烧鸡烤鸭米饭冰淇淋甜点的人生…… 爷的胃疼。 爷只想做个吃辣条追美剧隔三差五来点麻小大闸蟹当宵夜,暗搓搓在深夜浏览私藏小电影的宅女而已。 为什么就穿越了? 说起来还是爷手贱。 那天爷只是出门去买点零食而已,尼玛被人推了一把摔了一跤也就算了,捡袋子的时候看到个很好看的石头,艳红色,鸡蛋大,跟鸡蛋一样的形状,但是看着有点像是水晶,就顺手捡起来了。 原本打算扔鱼缸里当装饰算了。 结果尼玛系统说那是它的智脑内核。 核你妹啊。 然后爷们就被系统强制绑定了,然后他就控制着爷的身体让爷被车撞了,然后爷就没意识了。 呵呵。 爷恢复意识之后就成了个奶娃娃。 改了名字改了种族和国籍,就连年代和世界都换了。 爷现在的名字是爱西丝。 就是那个又臭又长,穿越的鼻祖,玛丽苏的代表,连载了二十年还没连载完的少女后宫日漫——《皇家的纹章》别名《尼罗河女儿》这本漫画里面的主要反派之一,爱西丝女王。 爱西丝女王生的美艳动人,那张脸放哪个漫画里都是妥妥的美女。 但是她不是女主,所以她不被男主喜爱是理所当然的。 就算她胸大腰细腿长也没用,男主眼睛里只看得见女主。 正常人在看过那么多穿越文之后,穿进这么一篇坑爹的漫画里,一般应该是对男主女主敬而远之才对。 但是偏偏那个坑货系统要让爷去跟男主生孩子。 对,一点都不含蓄的表示孩子必须生,不能嫁给拉格修王,不然的话,系统不介意让爷再一次死一次。 这一次就不是被车撞死了,这一次可能就是直接跑到狮群里被咬死,或者跳尼罗河被鳄鱼拖下去淹死。 而且系统还说,这一次会把五感的感官放大,让爷好好享受一下死亡之前苟延残喘时的痛苦。 有这么个系统也是够了。 然而这还不算糟心。 糟心的是,你让爷这么个宅了二十八年都没谈过恋爱的宅女怎么去勾引男主生娃! 简直心塞。 一点经验都没有。 而且爷不谈恋爱的原因也很简单。 爷家里人不放心,加上爷讨厌男人。 倒不是说爷是蕾丝边。 爷就是不喜欢跟男人接触,哪怕是感冒的时候被医生量个体温,又或者是体检时按肚子,爷都觉得不舒服。 这世上爷不会觉得讨厌的男性除了爷的老爹,也就只有爷的堂表兄弟们了。 当然,是穿越前的,跟爷同姓氏的。 啊,是了,你们还不知道爷的名字吧。 爷本名林惊鸿。 爷的胞弟叫做林飞鸿。 还有两个表弟温泽玉、和温泽玥,外加堂弟林墨鸿。 两个已经当爹多年的堂兄和两个没当爹的堂兄。 啊,爷好想你们啊。 爷的名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翩若惊鸿。 而林飞鸿的名字则是出自一首诗,飞鸿踏雪。 不过现在你们可以叫爷爱西丝。 啧,不知道飞鸿现在嘛样了,那小子可是有着强烈的恋姐癖,希望他不会自杀。 相较之下爷更担心有心脏病的温泽玉和有忧郁症的林墨鸿,至于温泽玥,那小子健康得很,一个学期下来换女友的速度比爷换手机的次数还多,完全不需要爷担心。 叹了口气,把那些上辈子的事情暂且放下,思考着现在的状况,爷松了口气。 幸好爷现在还只个孩子,有足够的时间去缓冲,不然爷真的不介意直接去死。 爷一岁的时候,曼菲士出生了。 然后那个爷只见过几次的王妃开始了缠绵病榻的日子。 直到爷五岁的时候她彻彻底底的挂了。 葬礼很隆重。 尼普禄多王有些难过,很是消极了一段时间,这个时候爷可劲的刷好感,可容易了。 哦,你问好感怎么刷? 天天嘘寒问暖呗,顺便送点吃的,反正爷只要吩咐一声,就会有人端着东西跟在爷身后,啥也不必说总会有人帮爷开口安慰尼普绿多王,比如说爷身边最忠心的女官兼职奶娘亚莉。 这样细心慰问的连续刷了两个月的好感之后,尼普禄多王的心情也就好多了,带爷出去逛街了! 大概是因为二次元的世界,所以这里的环境要比爷以为的好得多。 热热闹闹的人群,喊着法老万岁,说着赞美的话语。 老实说,一开始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不过总比宅在宫殿里学习古埃及文字要好。 先不说那酥脆的纸莎草纸,也不用提泥石板那种坑爹的书写方式,光是用看的爷就蛋疼。 真搞不懂二次元这方面那么写实干嘛啊。 明明各种华美的服装饰品设计那么超前。 第三章 学习古埃及文字是件蛋疼的事情,如果爷有那玩意的话。 不过没关系,这个躯壳自带识字和学习能力,大概,这就是系统给爷开的外挂。 别的不说,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和念出来,比当年爷背英语可轻松多了。 但是这让爷并不能在面对象形文字的时候有什么轻松的心情。 就因为那是埃及象形文字! 不信你去百度一下。 写起来多愁人啊…… 至于出生不久的男主,爷那未来需要攻略的对象。 爷目前不想理会。 因为曼菲士是个很吵闹的小家伙,这一点从他出生那天开始就已经表现出来的,每天都在哭,每天都在闹,王子的宫殿每天都在手忙脚乱。 不过也要谢谢他,在持续了一年之后,爷以此为借口,得到了一座单独的寝殿。 爷对暴躁和深情王子都没兴趣。 爷唯一想做的就是在他们的女主争夺战之中幸存下来,然后问上一句:“你们是不是傻?” 作为反派女一号,爷有着属于爱西丝女王的标配。 反派女一号忠心狗腿下属之一亚莉。 亚莉是爷的近身女官,比爷要大几岁,负责爷身边大小杂事。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叫做塔莎的乳母,而在爷断奶之后在调过来的还有纳芙德娜。 纳芙德娜的年纪更大,是尼普禄多王的女官,也是后宫的女官长,不过爷出生之后就被派来照顾爷,而纳芙德娜也有一个儿子,叫做西奴耶,比爷大两岁,后来被派给曼菲士做伙伴。 至于爷?爷坚定的拒绝了玩伴的事情,咱没有兴趣对着一个小孩子,虽然正史里这样做不知道妥不妥当,但是显然在这个故事里,爷的权利很大。 没有人觉得爷这样做不妥,就连向来喜欢进言的伊姆霍德布都没有多嘴,而尼普绿多王甚至很高兴,认为爷已经能够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需求,对此,爷没啥可解释的。 只是爷实在不喜欢伊姆霍德布,所以爷更喜欢找他的麻烦。 比如说在人多的场合,让这货下不来台。 反正爷是小孩子又是公主,反正不是正史,反正你伊姆霍德布是好脾气不是么? 欺负的就是你。 就是因为通篇看下来你是好人所以才讨厌,要不是你纵容着,曼菲士会没脑子? 好吧,玛丽苏光环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爷的王族光环也很好用,至少没人敢说爷坏话,自从爷赏了伊姆霍德布的一位秘书‘一丈红’之后,所有人都知道伊姆霍德布管教不严,身边的人嘴碎抱怨公主骄纵结果被爱西丝公主发现杖杀的事情。 这导致了伊姆霍德布的名声一度在都城里有了明显的下滑。 自那之后,伊姆霍德布老实了很多。 爷的心情也愉悦了不少。 女主还没到来之前,除了尼普绿多王,谁也拿爷没法子,别跟爷提曼菲士,那小子自己摔断腿养伤呢。 面对古埃及坑爹的环境,爷只能感叹这里不是正史。 爷的体质很不错,至少面对这古埃及的昼夜温差,不会觉得难以忍受,不过让爷郁闷的是,作为一个宅,这里没有让爷宅的动力。 没有小黄文h满钙片来满足爷的腐女心,简直是度日如年。 别提古埃及的文学,爷看见那象形文字就头疼。这里还没书本呢,纸莎草纸上全是歌颂埃及的诗歌,一点看的兴趣都没有。 所以爷从宅女这个职业上退下来,成了一个不得不偶尔外出逛街杀时间的面瘫。 爷在这个世界第一个发明,是餐具,因为爷实在是受够了用手拿东西吃,所以爷让人做了套黄金餐具,西餐的餐具,为什么是黄金,因为这里黄金最多。 尼普绿多王对此到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因为爷不止一次抱怨不喜欢用手抓菜吃,加上爷基本是自己一个人吃饭,所以倒也不算招人眼。 爷选择西餐餐具是有理由的,餐刀这种东西可以说是跟用来割肉的匕首改良的,至于叉子,哦,因为两个餐刀不好用,怕伤了嘴,叉子只有一个尖角不好用,两个或者三个尖角更方便固定食物。 看,只要在成品拿到之后提出点意见改良一下,倒也不会引起怀疑。 爷只需要每次用饭看着油腻腻的手指一脸不爽的表情,然后找个机会忍无可忍的爆发出来就够了。 除此之外,爷没有在发明别的东西,那种专利还是留给未来的女主吧,作为一个配角,爷要自觉,抢戏的配角不是好配角。 但是事实是残酷的,爷的安生日子并没有持续几年。 因为曼菲士。 恩,爷不喜欢这货,因为这货目前是真正的小孩子。 作为一个从没带过小孩也完全不想带小孩的人,爷对于男主,只能敬而远之。 所以,男主麻烦你自己玩去吧,爷一般也都自己玩。 于是,直到曼菲士八岁之前,爷与他见面的次数尚且用手指能数出来,这其中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某些宴会爷不得不参加,参加了自然就不得不面对曼菲士。 至于私底下去驯服那匹野马? 爷没兴趣,也没耐心,至于埃及未来会不会败在这家伙手上,爷表示,那个时候如果爷真的避不开,爷会考虑一下自杀,或者换个更好听的名头——殉国? 淡定如爷,怎么可能会在这上面慌张呢,爷是来围观和看戏的。 但是曼菲士有点不对劲呢。 迟钝如爷,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异常。 虽然爷穿越了,作为一个穿越女,无所作为很可耻,但是爷就喜欢啥也不干。 有作为的人很累而且命不长,树敌众多,爷现在光是应付那群跟随者就已经没啥空了。 该说不愧是爱西丝的魅力大吗?不知不觉就有了一群跟随者。 法老似乎还挺开心。 反正现在的爷只是公主,需要学习和管理的事情不多。 而且有亚莉和塔莎在,基本上爷这个公主只需要享受。 有什么杂事,纳芙德娜远比爷更上心。 恩,原作者,爷大概对你怎么也喜欢不起来了。 第四章 扯远了。 曼菲士的异常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显露了出来,虽然还是喜欢到处跑,但是…… 自从他某天早上起来找到尼普绿多王,说做了个梦,尼罗河女神给他出了道题,如果能够做出来就告诉他如何锻造铁剑。 看吧,这是原作里有的情节吗? 就算很多年没看这本漫画,爷也能肯定,这绝对不是原作。 所以说男主你一定有问题啊! 有问题好啊! 这样总算不是爷一个人担心会露馅了。 而这道据说考验曼菲士的题目就是,如何用石头和沙子把浑水变得清澈。 熟不熟悉? 这尼玛就是女主穿越之后的发明。 简陋型滤水器啊。 不过显然男主很沉得住气,用了两个月才‘成功’,然后顺利的拿到了铁剑的锻造方法。 爷对此,也只能呵呵了。 这个男主明显不正常。 系统说男主是重生版的。 重生的好啊。 如果系统没有注释:因为爱西丝是穿越者所以增加了男主攻略难度导致男主重生。 ——以上这句话无视就好了。 按照上辈子曼菲士对于爱西丝的感情,应该是爱恨交织,最后彻底断绝来往。 爷们再也不用担心曼菲士会跑过来粘人了。 哦。 你说生孩子的任务啊。 那也要男主愿意不是,爷倒是无所谓成功不成功,反正这辈子当了女王也算是赚了。 任务? 尼玛一点甜头都没有只会威胁爷的系统,爷会怕。 死就死呗,爷向来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到了黄河心不死的那种倔脾气。 反正爷从来不认为系统会放爷回去,你看那些系统文,哪一个不是女票文,结局从来都不好。 或者he的很多,但是又有哪个一个是真的恢复到了最初的样子呢。 就算回去了还要带个拖油瓶,爷他妈带个男人回去爷的母亲啥反应就不说了。 爷那个胞弟一准不准他进门好么。 是血缘至亲的弟弟重要,还是一点都靠不住的男主重要? 明显前者好么。 男主那种需要女主费尽心思去攻略的让人蛋疼的玩意爷才没兴趣带回家上户口呢。 所以指望系统爷还不如指望剧情崩坏呢。 因此,爷难得的在后来的几次见面中,给了曼菲士一个笑脸。 男主你可一定要记得你的cp是女主啊。 先不说曼菲士不给面子,每次看见爷就扭头,就说爷笑了几次之后就觉得,爷还是保持高冷形象比较好。 因为爷面瘫的时间太长,给了曼菲士几个笑脸,别人就开始以为爷喜欢曼菲士了。 啊擦! 简直心塞。 不过还好爷的女官很有眼色,在看到爷每次听到曼菲士的名字都不怎么开心之后,亚莉和纳芙德娜就再也不提‘曼菲士怎样’‘曼菲士如何’这种话题了。 这也就算了,因为面瘫太久,就连尼普禄多王都以为难得会笑的爷一定是非常喜欢曼菲士,笑眯眯的在宴会上抓着爷的小手对曼菲士说,你以后一定要娶你姐姐。 卧槽。 这年头连笑都不能笑了吗? 这个坑爹的世界还能不能好了? 爷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爷还是继续当个面瘫吧。 爱西丝女王美如画,面瘫也是埃及第一美女,全漫画第一美艳女角。 不过现在爷才九岁,那边那个扭脸不想看到爷的曼菲士也才八岁。 爷们还是不要计较太多了。 对于曼菲士的冷脸,爷真心没有粘过去的动力,不好意思,咱不是那种常见的喜欢抱主角大腿求不死的穿越者,真是抱歉。 作为一个有着轻微厌男症的患者,爷觉得还是宅宫殿里面吧,比较安全。 而爷也的的确确的很是安分了一阵子,直到爷十岁生日这一年,已经九岁并且已经显露出了些微未来俊美模样曼菲士在这一年,送了爷一只小狮子。 爷就这么面无表情盯着那个白灿灿的只有猫仔大小的幼师整整半小时。 满脑子都在刷屏。 白狮子唉,雪白雪白的白狮子唉…… 至于为什么曼菲士会送狮子给爷,以及这个小狮子怎么会这么迷你,嘛,看见这小东西特别萌的份上爷就不管了。 让亚莉安排了奴仆饲养,先把小狮子带下去清理干净,等到晚宴结束之后,爷就如愿的抱着软萌的小狮子睡觉了。 只不过,为什么曼菲士半夜三更会跑到爷的寝殿偷窥,这种事情,爷淡定的当做没看见。 看在小可爱的份上就不计较了。 …… 曼菲士的内心其实远不如表现出来的那么镇定。 重生一趟,当真是感想颇多,不得不说,上辈子因为凯罗尔,虽然后来他与爱西丝当真分道扬镳,但是他从未想过要去主动伤害爱西丝,更多的是一种疏远。 因此重生之后,他也没有想过去伤害爱西丝,只是觉得以后要娶凯尔罗为王妃的话,还是不要让自己的王姐对自己太多期待。 所以最开始的几年,曼菲士对于爱西丝十分冷淡,这种冷淡的表现方式也十分幼稚,就是扭头噘嘴不理人。 不过想想这货生前似乎也成熟不到哪里去,如今的表现倒也不让人意外了。 但是曼菲士观察了几年,发现他这位王姐也挺无辜,毕竟一切还没开始,还有转圜余地,再加上这是他唯一的姐姐,因此脑子还没残的曼菲士一直在找机会想要亲近却又不想让对方误会。 虽然最开始也因为爱西丝的冷淡而有所怀疑,怀疑对方是不是也重生了,但是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来看,就算爱西丝重生了也不会对他这么冷淡才对,这么想着,曼菲士把爱西丝的冷淡归功于自己疏远成功。 但是他就这么一个姐姐,上辈子的那个弟弟完全是坑货,一想到这点他就觉得愤怒,他对涅瓦曼不够好吗?那货只想着弄死他上位。 因此,如果爱西丝对他不像上辈子那样爱恋执着去伤害凯罗尔的话,他倒是很愿意对她好,这么想着,便思考怎么亲近爱西丝了。 想来想去,拖来拖去,最后就决定送只宠物了,送了只波斯猫。 那波斯猫是他在逛街的时候看到的,小小的一只,他便想着买来送给爱西丝,当初他也弄了只波斯猫送给凯罗尔,虽然这只波斯猫没有送给凯罗尔的那只软萌可爱。 不过也挺乖巧的。 第五章 正好爱西丝生日,曼菲士就送去了,不出意外的看见对方挺开心的。 后来那只‘波斯猫’怎么就在几年里长成了有着公牛体型的雄狮,曼菲士表示这跟他真的没关系。 当初买回来的时候,真没人认出那是狮子! 当晚,曼菲士溜进了爱西丝的宫殿,老实说这宫殿跟上辈子构造不大一样,但是埃及建筑么,他熟啊,上辈子为了凯罗尔,他哪个建筑不熟啊【来回跑路四处救援各国都去过】。 虽然拐了个弯,但是进去真不难。 麻烦的是爱西丝宫殿的安全措施也太好了点。 原本是想看看爱西丝的,结果就变成了偷窥…… 看着对方睡了,曼菲士也不好去打扰,就又原路返回了。 关于曼菲士爬墙这件事情,亚莉是极为高兴的,毕竟在他们这些人眼里,爱西丝跟曼菲士是兄妹,理所当然是应该在一起的。 于是,这之后,曼菲士就开始时不时的跑来爱西丝的宫殿蹭饭送东西,今天是首饰,明天是漂亮的布料,后天是罕见的瓷器。 大部分的时候是放下东西就走了,很少亲自来。 简直就是每日签到一样的掐着日期送。 不过爷不是原版的爱西丝,才不会被这些东西收买而狂涨好感度。 爷知道,这些东西其实不过是曼菲士的一句吩咐而已。 大部分的东西估计都是西奴耶挑选的,曼菲士那个蠢货才没有那么细心挑选礼物的爱好。 老实说,不愧是二次元,衣服首饰都十分精致,不像正史里面的那么坑,但是爷对于珠宝首饰什么的,兴趣真的不太大。 如果你一天到晚都生活在黄金堆里面,相信是个人都会慢慢的褪去热情的。 爷就是这样。 那只小白狮子除了不用爷铲屎,洗澡喂食都是爷亲手操办,倒是十分乖顺。 某天在后殿的荷花池的荷花里捡到一颗蛋的时候,爷还真没有想到爷居然会养蛇。 那颗蛋再也拿起来之后就破壳了,是条肉粉粉的蛇,身上隐约有红色的菱形花纹。 看起来很可爱。 爬宠什么的,爷穿越前其实也养过一条玉米蛇的。 爷养过很多宠物,一只魔王松鼠,一只金花鼠,七只金丝熊,一条玉米蛇,还有只小乌龟外加一只猫。 当时还有人推荐爷养蜘蛛来着,但是因为家里人害怕,所以没养成,就连那条玉米蛇,爷也是偷偷的养着的。 因此,在亚莉尖叫着的时候,爷淡定的说道:“亚莉,闭嘴。” 这么大的小蛇其实爷真没养过,爷养的暴风雪当初到家的时候也很小,喂得是乳鼠,但是这是古埃及,爷去哪里找小白鼠养起来让它们生鼠宝给我喂蛇? “亚莉,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小型鸟类,要一只,记住要剃了骨头的生肉,另外让人准备给大一点的长方形陶盆,盖子要藤编的,还要一个可以放进去的大碗和纸莎草纸。”爷看着爬出蛋壳的小蛇,头也不抬的吩咐道。 亚莉难得的没有立刻应下,而是疑惑着问道:“公主要这些东西,是做什么?难道是……” “恩,捡到了,就养着好了,打发时间也不错,去吧。”爷回到,说着就捧着手里的小蛇转身离开了。 亚莉有点不能接受的吩咐人去准备东西。 不过等到亚莉看着爱西丝喂鸟肉给小蛇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啊,不愧是公主,连毒蛇都这么温顺乖巧。 爷就算知道他的想法也只能呵呵。 对于一个每天无时无刻不在找机会赞美爷的乳母女官,爷真心无力。 但是尼玛这条蛇后来在短短的两年年里怎么就长成了巨蟒,爷表示爷真的不知道。 这蛇看起来太像玉米蛇了好么。 简直养啥啥变异,当初家里的小雪养了两年,最初的地方也不过三指的粗细,长不过一米多点。 两年后,已经十二岁的爷,看着体型夸张的巨狮和巨蟒,好像也习惯了呢,_(:3」∠)_。 那只体型已经快赶上成年公牛的白色雄狮,爷给他取名雷欧,另外的巨蟒则叫做卡奥,卡奥也早就褪过皮了,原本的红色菱形花纹变成了竖立的红色眼睛花纹,从两眼之间的头部沿着脊椎一路延伸到尾尖,鳞片白的跟玉石一样。 由于是冷血动物,加上蛇的习性本来就不太好动,对于爷而言,炎热的埃及,靠着斯内克冰凉的鳞片简直不能更舒服。 就连雷欧都喜欢靠着卡奥休息。 卡奥的确是条毒蛇,而且还跟眼镜蛇差不多,咬人的时候颈部会变宽。 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卡奥还是很温顺,至少,除了那几个想要行刺的刺客,它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但是…… 因为这两只逆天的体型,最近爱西丝在埃及的名声是越来越夸张了。 连带着伊姆霍德布等大臣对爱西丝也敬重多了。 尼普禄多王倒是一副不愧是是我的女儿的傻爸爸德行。 至于曼菲士。 曼菲士表示爱琴海那边还有个牛头人海怪呢,这两只除了体型大点倒也没啥好吓人的。 不得不说,天天见面,早就习惯了这两只的体型,基本上爱西丝宫殿的侍女都不怎么怕这两只,一是因为这两只从来不到处乱跑,每次出去猎食都是爱西丝领着出去打猎的,非常听话,也没有人受过伤。 倒是曼菲士这两年与爱西丝亲近了许多。 爷感觉不太好。 先不说十二岁这年,爷来了大姨妈这件坑爹的事情。 就算系统免费提供姨妈巾都不能改变爷蛋疼的事实。 虽然,后来爷拿着系统提供的姨妈巾制作方法,但是把这种方法教给亚莉也是种让人蛋疼的任务。 而且除此之外,大概是因为系统本质上就比较坑爹的缘故,老是时不时的抽风给爷随便加载技能。 比如说……烹饪、刺绣、这种坑爹的技能。 还被强制性的要求给曼菲士和尼普禄多王制作比如……披风啊,璎珞啊什么的。 系统你以为这里是古代t朝吗。 还璎珞。 璎珞你妹。 第六章 不过爷的确用各色细小磨好的宝石编织了个颈饰送给了尼普禄多王。 连带着曼菲士都得了个腰带。 见过串珠的垫子么,差不多的编织手法,只是更密实细腻一些,形状也不一样。 看尼普禄多王拿着生日礼物的时候,那笑起来那叫一个高兴啊……高兴的爷胃疼。 至于曼菲士那货拿到腰带的时候倒是表情颇为复杂。 在复杂也没啥用,爷完全一点都不想知道他的感想,尼玛被系统控制着身不由己的强制性制作礼物这种事情太坑了。 爷他妈就不由自主的在那串珠子串了一天啊擦! 至于什么烹饪……爷对于古代埃及炉灶一点兴趣都没有,完全不想下厨做饭,别给爷提什么爱心餐,古代埃及炉灶你会用吗啊? 长啥样你都不知道吧。 真以为亚莉会让爷去厨房吗? 爷平常是这么吃饭的好么——‘亚莉,今天让他们烤肉多抹点调味料,烤焦一点,切成小片端上来,多配点蔬菜,记得蔬菜要用沸水烫过。’ 爷从来都是点餐好么! 幸好这个不科学的坑爹二次元古埃及与正史上的古埃及一样是个有小麦和大麦的世界,在爷的要求下,还是可以吃到米饭的。 不然你以为做面包的面粉是哪来的? 小麦可以碾磨成粉做面包,大麦自然可以煮饭, 爷只要稍微挑剔一下食物的粗糙,然后亚莉自然会想办法,然后爷在稍微提醒一下,爷的饭食就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爷从六岁起就再也没吃过有沙子的面包——这一点尼普禄多王和曼菲士都得感谢爷。 嗯?古埃及的饮食文化有这么悲惨?【以下八成相关内容来自度妈搜索参考,具体出处忘了↓】 那倒不是,事实上,正史里的埃及人是非常会享受生活的。 得益于尼罗河谷地丰饶的农产品,当希腊人和罗马人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埃及人已经拥有了面包,而且还是混合了黄油、蜂蜜和香料的高级甜点面包。 啤酒则是埃及人的另一大主食与现代那种会产生许多气泡的啤酒不同,古埃及人的啤酒比较粘稠,里面含有许多固状物,营养含量很高,更像是现代的粥(多加点蜂蜜就是甜酒酿了)。 除了面包和啤酒这两样基本配置之外,古埃及人还发明了加入椰枣和蜂蜜的蛋糕,以及作为高档饮料的葡萄酒。 此外还有烤全牛、烤鸭、烤鹅、烤鸽子、烤猪排、烤鱼、浓汤、杂拌蔬菜、葡萄干、椰枣干、水果拼盘……基本上,日后西餐的各类基本菜色,在古埃及都能找到雏形。 遗憾的是,古埃及人只发明了菜肴,却没发明餐具,穿越者只能像现代印度人一样用手指直接吃饭。 等到最早发明的餐具,被波斯人和希腊人带到尼罗河畔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古埃及也已经基本结束了。 而更加遗憾的是,这些膳食虽然精美,但因为埃及的风沙太大,在烹饪的时候多多少少掉了些砂子进去,不管怎么防范也弄不干净。 作为埃及人主食的面包,因为烤制的条件粗糙,更是危害健康的罪魁祸首从古埃及坟墓中提取的面包标本表明,这些面包里面有许多混杂物,包括大量的沙子、用来磨面的手磨碎片和仓库的残物…… 虽然埃及人成功把烘制面包变成了一种手艺,创制了五十多种不同形状的面包圆的、立方的、麻花形的、动物形状的……但就是没办法把面包里的砂子弄干净。 坚硬的石英砂会磨损埃及人的牙齿釉质层,造成龋齿,继而引起牙神经溃烂。在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诱发败血症而导致患者死亡,著名的拉美西斯二世法老,就是因为蛀牙而活活痛死的。 古埃及世界非但食物如此不健康,就连饮水也有问题众所周知,埃及人喝水全靠尼罗河。 上埃及的尼罗河水尚算清澈,适合饮用。 但到了三角洲地区的下埃及,尤其是靠近入海口的地方,由于河水的流速减缓,就尽是淤泥浊水了。当地的富人会把这些浊水灌进池子里慢慢沉淀,然后使用上面的清水,但穷人却没法如此讲究……结果就是各种肠胃寄生虫病的常年泛滥成灾。 【↑参考资料结束,下面正文】 而古埃及都城德贝城的确是在上埃及没错,因此水源不是问题。 而是在爷换牙期间,爷忍无可忍的在磕掉一颗门牙之后摔了面包。 万万没想到二次元的食物这么写实啊,虽然看起来还挺好看的,但是吃起来真的不适合t朝穿越者的胃,哦,女主那来自快餐国的胃就不提了。 后来爷提出用东西筛粉之后,厨房的人很神奇的做出了筛网。 筛网是种神物。——尼玛你们这群技术废这不是能做出来么。 至于簸箕这个时候的埃及已经有了相似的物品,只是略微粗糙一些。 虽然最开始的筛网只是木框糊了一张亚麻薄纱而已。 那之后爷再也不牙疼了。 所以说,凯罗尔到底是怎么忍受的了古埃及的饮食的。 不过爷幸亏这不是正史,不然还真找不到这么好的薄纱用。 不过除了亚莉对于爷的饭量有点担心之外,其他的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古埃及的食物都是大盆装的,就是家用的那种用来洗脸的中号脸盆大小,一整盆的那种送上了。 曼菲士每次都能干掉两盆,尼普绿多王也能吃掉一盆。 但是爷……爷能干掉三分之一就算是好胃口了,每餐只吃四分之一的爷,在亚莉的担忧下,顺利的将食盆体积从脸盆变成了大碗。 亚莉是个十分贴心的女官,看见爷不喜欢椰枣酒和啤酒,就很体贴的让人酿制了甜甜的葡萄酒,当然,跟其他葡萄酒不一样,爷喝的更像是兑了点酒的果汁。 而且亚莉还很神奇的开发出了各种奶制饮品。【下面又是搜索出来的资料↓】 古埃及人很早就知道如何酿造啤酒和葡萄酒。他们都喜欢喝“啤酒”,液体混浊浓郁,散发出发酵的气味,闻起来很像是中药汤。 不过古埃及的葡萄酒值得品尝一下,法老图坦卡门就是个葡萄酒爱好者,他喜欢喝“干红”,但没有那么甜。法老死后也弄了几罐子葡萄酒随葬。【参考完结。】 第七章 所以爷的葡萄酒是特制那是一点错都没有。 曼菲士来蹭过饭,表示爷这里的酒一点酒味都没有。 但是爷喜欢这味道啊。 不过爷倒是发现曼菲士很喜欢喝蜂蜜牛奶。 爷还没有蠢到直接煮开了牛奶就喝,牛奶煮开了就不能喝好么……更别提埃及的牛可不是那种专门产奶的奶牛。 而且牛肉普遍比较昂贵,大部分是供应给皇家食用,一般家庭每周最多只能吃一至两次。 牛肉虽然好吃只不过……爷吃多了偶尔也想换个口味,更别提这里没人会做牛排酱。 当然除了牛肉之外,绵羊,山羊甚至猪也是有的。 讲真,从品种上来说,埃及食谱挺丰盛的,就是沙子多。 至于奶制饮品,爷是真的让亚莉研究一下怎么去掉奶的腥味。 然后亚莉没两天就研究出来了。 亚莉总是温火煮生牛奶,等到面上结了一层奶皮之后挑出奶皮,加入一杯水,和一些蜂蜜一起煮了拿来给爷当早点的配用饮品。 曼菲士每次都能喝掉半瓶。 后来亚莉还每天派人把煮好的牛奶按着餐点给曼菲士送去。——仔细想想,亚莉在给爷刷曼菲士好感度这方面还真是下足了功夫。 不过最近亚莉倒是研究出了加坚果进去煮牛奶的方法。 比如杏仁、核桃、榛子、松子之类的。 是的,这里有坚果,多是叙利亚商人运来卖的,连开心果都有,只是人家开心果的名字叫做‘阿月浑子’。 还有石榴吃呢。 黄瓜、甜瓜、椰枣、葡萄都是常见的。 除了坑爹的面包,其他的食物还是很好的,至少水果里面没砂子。 你们这些在二十一世纪喝着真果粒优酸乳的人是不会明白爷在古埃及喝到杏仁奶茶核桃奶时的感受的。 男主男配是什么玩意。 爷只爱女官亚莉,真爱! 要不是怕人以为爷疯了,爷真想抱住亚莉狠狠的啃几口,太尼玛贴心了。 幸好这是二次元,爷不用担心历史歪掉。 历史歪了爷也不管,爷的牙口和胃比较重要。 爷他妈还是想吃小龙虾和大闸蟹。 但是这里真的没有小龙虾,不过大龙虾和海蟹倒是偶尔能看到。 亚莉给爷做过一次,龙虾好吃,但是螃蟹吗……爷并不认为螃蟹煮汤加了一堆蔬菜之类的东西之后会好吃,爷看着绿糊糊的汤水实在没敢下口。 算了,大闸蟹什么的,这辈子没指望了。 比起正史上那个完全处于果体世界的古埃及,爷不能对于这个有衣服穿的世界有太多要求。 系统说得对,没让爷穿正史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事情了。 穿越这种东西是经不起现实推敲的。 二次元比较幸福。 爷对于现在的爱西丝公主生活很满意。 除了最近几年一直处于抽风状态的曼菲士时不时串门子这事之外。 爷对于曼菲士送来的野鸭野兔还是很受用的,虽然爷不太喜欢吃鸭子,但是雷欧喜欢啊。 只要是肉,雷欧和卡奥什么都不挑。 尼玛这坑爹的古埃及,把爷不吃葱蒜的坏习惯都纠正了。 t朝穿越者对于吃的怨念是最深刻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幸福感。【下面部分食物参考来自度妈】 你能想象古埃及人主要靠大蒜洋葱为主食配料的日子吗。 爷只能无奈的折腾出糖蒜这玩意凑合了。 幸好爷穿的是女王,爷一点都不想去尝试一下穿成平民的日子。 太忧伤了。 先不说寻常平民,如果倒霉成了穷人,爷就只能吃老鼠和烤刺猬为生了。 想想就胃疼。 而且穷人衣服也穿的少露得多。 算了,这么想想爷现在真是幸福啊。 喝了口核桃奶茶,靠着卡奥冰凉的蛇身之上,爷这么想着。 真的不能要求更多了。 但是很明显有人跟爷的想法不一样,这个积极想要改变原著走向的人并不是爷这个穿越者,而是曼菲士那个重生男主。 曼菲士不知道哪根筋抽了,正在积极的给尼普禄多王寻找合适的王妃人选。 爷听到亚莉说出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懵逼了一脸。 曼菲士会讨厌那个未来会嫁给尼普禄多王的答依俐,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那货曾经作死的毒死尼普禄多王还差点毒死曼菲士的炮灰,自然是不讨喜的。 曼菲士对于尼普禄多王本就极为尊敬,毕竟尼普禄多王在宠孩子这方面真的是技能满分。 所以说,曼菲士不想让尼普禄多王娶答依俐也是可以理解的。 理解个屁。 曼菲士你什么时候这么鸡婆跑去管自家老爹的后宫了,你他妈才多大,身高再高也不能掩饰你才十二岁的事实啊摔(╯‵□′)╯︵┻━┻。 才安生了多久啊。 爷纠结了半天,没办法只能让纳芙德娜去叫曼菲士过来。 不这么干不行啊,最近宫里又流言了,系统那货上赶着发放强制任务,不干就电击爷。 曼菲士过来时候还一脸疑惑,爷眼抽抽了半天,只得先开口。 玩着手里精致的羽扇,爷有点无奈的问道:“你最近到底在干什么?” 曼菲士一副老子不要你管的德行,回了爷一句:“没干什么啊。” 得了,听了这话就知道这货不打算说实话,爷也懒得多问,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父王后宫里的那些女人,与你有什么相干,你一个王子跑去给父王送女人,你没病吧?” 曼菲士倒是愣了愣,他还真没想到爱西丝会因为这事说他,要知道上辈子爱西丝就只在一件事上跟他拗过,那就是凯罗尔,所以他实在有点不明白的问道:“王姐为什么生气,我只是看那几个女奴挺好看的,就送给父王啊。” “那不是你该做的事情,父王要什么女人没有,就算没有底下人也会送,你一个王子,需要去干涉父王后宫的事情吗,你让旁人怎么想,一个盯着自己父王后宫的王子,你别忘了,你现在只是个王子,父王还活着!”爷有点暴躁的说道。 曼菲士一脸懵逼,完全不太理解。 第八章 “你自己想想,你有个儿子,成天就想着给你送女人,你什么感想。”爷看他那德行就知道这货想不通,干脆点直白的举例了。 你他妈讨厌答依俐,不是说用别的女人去替代她,你怎么不干脆派几个人去鲁比亚直接暗杀她,顺便栽赃嫁祸一下,闹得鲁比亚天翻复地的咱们直接坐收渔利多好啊。 曼菲士默了,好一会才呐呐的说道:“我不知道……” “如果你是看后宫哪个女人不顺眼,得罪了你,你也没有必要这样做,你跟父王说声,就说那女的对你不尊敬,或者其他的随便找个理由,只要让父王知道那女的待你不好,父王还不会处理?再者,你就算不愿意打扰父王,另外想法子悄悄的处理也就是了,别留下痕迹就行,只有最愚蠢的人会做你这种事情,明摆着告诉所有人你对父王的后宫关注过度!”爷想了想,不算太委婉的明示了一下,至于曼菲士听没听懂,爷就不管了。 听不懂也没关系,回头让纳芙德娜去办这事就行了,只要是跟曼菲士相关的,纳芙德娜十分乐意帮爷刷好感度。 曼菲士简直一脸懵逼,他还真没想到爱西丝会直说他的手段不够好。 乖乖的听了训话,曼菲士是飘着出去的。 纳芙德娜有点担忧,毕竟在她看来,爱西丝发火了,至于发火内容,恩,爱西丝遣退了所有人,还让纳芙德娜去注意不让人靠近,所以还真没有人听到。 “公主……”纳芙德娜想开口说什么,但是又怕惹爱西丝不开心。 “回头你跟西奴耶说一声,曼菲士若是看父王的那个女人不顺眼,就去查一查那女人平时与谁处的不好,让对方动手,这种事情,就不需要曼菲士亲自去插手了,一个王子,要一个后宫女人去死,还需要他亲自动手,那他身边的人未免太无能了。”爷冷漠的说道。 纳芙德娜跪拜着应下,吐出一长串赞美,然后退下了。 西奴耶是她的儿子,自然这些事情由她去说更好,毕竟母子谈话嘛,能少些麻烦。 纳芙德娜忠实的转达了爱西丝的不满,将话说的特别漂亮,原本爱西丝是鄙视曼菲士的几句话语气,都被她抹去爱西丝的不满,变成了担忧曼菲士这样下去会气到爱西丝的忧愁,听得西奴耶也是频频点头,于是西奴耶又将之转述给了曼菲士。 简直给了曼菲士会心一击。 就像纳芙德娜没有说这是爱西丝的意思,西奴耶也没有说这是他母亲纳芙德娜所说的话。 曼菲士沉默了一会,觉得自己手段还是太嫩。 不得不说,西奴耶敢这么说,一是因为他们的年纪还小,曼菲士今年才十二岁呢,西奴耶年长几岁也不到十五,二则是曼菲士这辈子的脾气可比上辈子好多了。 曼菲士觉得吧,自己还真干了件蠢事。 爱西丝已经十三岁了,有了少女的玲珑曲线,容貌也美艳绝伦,卸妆与化妆的模样就是上不上眼线的区别。 卸了妆明艳娇美,上了妆艳丽妩媚。 一个眼线的区别,完全不同的气质,爷必须得说,爱西丝这身皮囊真心不错。 全漫画最美女角啊,公认的,当初年少无知,还纳闷为什么凯罗尔和爱西丝的人设就不能换换,现在嘛,果然女王就是得爱西丝这样。 小白罗那娇小可爱的人设还是留给她自己吧。 爷一点都不喜欢娇小可爱贫乳的设定。 恩,跟爱西丝比起来,小白罗就是贫乳。 爱西丝后期多性感啊。 简直尤物,爷当年不止一次的想过,爷要是男主曼菲士,妥妥推了爱西丝,夜夜笙歌,日日缠绵。 现在穿成爱西丝,爷夸自己都不带重样的,这身皮囊真不错。 每次被曼菲士抽风气到,爷就拿个镜子看看自己的脸消消火。 除了每个月的那几天爷都会住在神殿之外,其他的时候不过是隔三差五的去神殿祈祷一下,混混日子,爷的生活还是挺美好的。 大概因为不是正史,所以爷大部分的日常还是很宽松的,没啥必须得做的事情。 除了在爷十三岁那天,尼普禄多王突然让爷成为了大祭司之外。【下面祭司相关来自度娘百科】 在古埃及人看来,宗教是获得超凡能力和满足基本需求的途径,也是控制社会运行的一道程序,它催生了等级制度,确保了文化传承。因此,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还是神秘的宗教层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一名古埃及祭司通常是由法老选定,或以世袭获得该职位。不管是哪种方法选出来,都不代表他优于凡人。 事实上,祭司们还要使自己生活在平凡人之中,以保持埃及社会循规蹈矩地运转下去(这也是这一高地位工作所附带的规定)。 大祭司是惟一能进入至圣所的人。 古埃及的祭司阶级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根植于传统之中。不同于西方社会正统保守的神职人员,古埃及的祭司不是为预测占卜或者与某位神明保持和谐关系而存在,祭司的职位近似于一份日常的工作。 其职责是,由于法老自视为神,他们就被看成是法老的代表,负责维持埃及社会的良好秩序。 祭司的日常生活依他们的性别和等级身份而定。 在相当的级别内,祭司们经常轮流担任职位,构成从日常生活到供奉神明两方面的运作体系。 在这种轮转系统中,一名祭司将会进入神庙生活一个月,一年三次。不管祭司的地位如何,都需要遵守为数众多的禁忌与传统。 他们不能吃鱼(这种食物被认为是属于农民的),不能穿羊毛(差不多所有动物的产出都被认为是不洁净的),要施行割礼(仅限于男性祭司),一天到神圣的净湖中洗三四次澡也是很普遍的。 “神谕”祭司(最神圣的职位之一)会清除体毛,有的还会剃掉眉毛,为了净化与涤罪。 他们会象征性地奉献食物给神像,为神像着装,夜晚时封住神庙的密室,并被称为“stolists”。 第九章 由此可以看出,纯正洁净不止要在凡间做到,还要毫无差池地在来世保持。而且,不管在神庙中是什么身份,进行过诸如此种净化仪式的祭司都经常会被冠之“净化者”的名称。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有相当多的史学证据表明了祭司等级内男祭司的重要,但女祭司的地位在当时与男祭司是相当的,至少还没有任何地方反应出两者的不平等。 女祭司主要负责神庙内的音乐与舞蹈。 在底比斯,阿蒙首席女祭司享有“神之妻”的头衔,她是乐女的领导者,而乐女们被认为是神妾,且被当作女神哈托尔,该位女神代表着爱与音乐。 在二十三王朝及那以后,象这样的女祭司就是神权政治中的实际统治者,她们的职责是以崇拜伊西斯女神为中心,同时供奉其他男性或女性的神明。【参考结束】 不过这是正史里面,在这个二次元世界里,爷主要负责祈祷和赐福,加上爱西丝本身就是九柱神转生,所以可以听到神谕,原著里面的爱西丝本就有些法力——不然怎么把凯罗尔从现代带回古代。 爷的法力,在系统的操作下被直接用技能栏给标注了,分别是:诅咒,赐福,混乱,以及重生、和臣服。 详细的技能解释爷就不说了,等到用的时候爷在解释。 因为尼玛分支副属性太多了,爷看着眼睛疼,这些年爷装作看不见技能栏是有原因的。 而身为大祭司的爷,可比曼菲士有话语权多了。 不然你以为伊姆霍德布为啥那么忌惮爷。 哦,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爷上次将他踹下台阶让他摔断腿,又或者在之前一鞭子抽过去不小心让他破相留了疤在脸上,又或者杖杀了他四位书记官。 你看,身为王族爷要折腾一个人多简单,败坏一个人的名声远比塑造一个人的盛名简单得多。 而尼普禄多王从来不觉得爷做错了。 为什么? 一个狼子野心的官员比自己女儿重要么? 尼普禄多王又不傻。 能当这些年的法老,从未大权旁落,尼普禄多王会傻? 你开玩笑。 爷当然没有针对伊姆霍德布一人,那么明显的事情爷才不会做,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爷只是逮着几个嘴巴不怎么干净的小官员处理了,处理得让大部分人都清楚爷为什么发火,然后在找个机会,把伊姆霍德布下了几次脸面,在状似忍无可忍的拿伊姆霍德布身边的小官员下手,然后让亚莉和纳芙德娜偶尔的抱怨被人听到。 伊姆霍德布就算想解释也没人信了。 幸亏这个世界的人都没怎么念过书,没啥脑子。 弯弯绕绕的,倒也没有人引起怀疑,你不信,你看原著那个假王子,那可是年纪比曼菲士大了十几岁的奴隶啊,就敢拿着死去婴儿的殉葬品装成王子来诈骗,还真的骗了不少人,几乎都没有人发现破绽。 所以说,爷在这世界过的还算舒心,只要你首尾干净,别留下明显的破绽,日子还是很好过的。 古埃及本就对于王族有着极大的神化,这个二次元尤盛。 不然凯罗尔能顶着尼罗河女儿的名头风靡各国吗? 还不是因为神的女儿的身份。 不然你换个奴隶身份试试。 不过吧,只要凯罗尔别来惹她,她也懒得去拆穿凯罗尔,那个只会尖叫着说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的美国女孩,被人宠着一点看眼色的能力都没有,只会自顾自的自说自话到忘我境界,接人待物这方面尤其坑爹。 爷在家也是被人宠惯了的,穿越了还不是被尼普禄多王宠着,一个美国富豪家的女儿就可以不顾别人感受是吗? t朝富三代红三代外加埃及皇室的爷会怕? 呵呵呵。 爷任性起来也是不顾及人的,所以女主你丫最好别来招惹爷。 想想这位女主以后会惹出多大的事情,爷就算没有蛋也感觉蛋疼。 想起穿越前的日子,爷就有点感慨。 撇开上辈子的事情,这辈子还是很不错的。 至少尼普禄多王没有对爷过度保护。 好吧,似乎也有点。 比如说,爷每次坑完伊姆霍德布,尼普禄多王就会找他谈话,然后不大不小的削减一下伊姆霍德布的职权,将他远远打发出去一段时间。 毕竟伊姆霍德布是他用得上的,不能打压太过,每次回来尼普禄多王总是丰厚的赏赐着,谁不说尼普禄多王贤明大度,仁慈宽厚? 至于爷的名声 这里可不是现代,在这里王权至上,法老即神。 而爷是九柱神之一的伊西斯转生,伊姆霍德布出生不过是个低下的平民出身,别说他没什么太大的作为,就算有,被爷这么打压了,就算爷把他直接给砍了,也没有人认为爷不对。 只要爷找个好理由。 比如说渎神,比如说不敬皇室,比如说前不久被爷下令车裂的卡布达就是因为不洁。 现在还在筛选大神官的人选呢。 但是,现在让爷头疼的不是伊姆霍德布,而是曼菲士。 因为这一次的伊姆霍德布去下埃及视察还带回来一个女人,名字叫做安苏娜。 尼普禄多王很喜欢这个女人。 曼菲士觉得有点烦。 这个女人不该出现的,至少上辈子似乎没有出现过。 尤其是在见识到尼普禄多王有多么宠爱这个女人之后,曼菲士心中很不安,至少还记得爷的话没有乱来,就是心情不好,来找爷了。 被曼菲士猛地扑过来搂着腰,爷僵硬了一会,听着他说完原因,这才叹了口气放松下来。 傻孩子,你怎么会知道二次元世界是会有蝴蝶效应的。 你能重生,自然剧情也就会改变。 你不让答依俐到埃及,自然会有另一个女人替补上来。 少年你要明白,原作者为了让你登上王位,成为少年王,在弄死尼普绿多王这方面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尼普禄多王必然是要死的。 不死,曼菲士怎么当17岁的少年法老。 第十章 爷虽然并不希望尼普禄多王死,但是爷没有兴趣去针对后宫的那些女人,最多等到答依俐来了之后,把她弄死就行。 当然,还有个更好的办法。 直接把鲁比亚给灭了。 爷这么想着,微微笑着,摸了摸曼菲士的长发,低声说道:“曼菲士,你说父王如果发现安苏娜给他下毒会怎么样呢?” 曼菲士抬起头,看着爷。 爷微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这件事情你不要动手,让我来吧,如果这是你的愿望,父亲后宫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 曼菲士皱了皱眉,点了点头。 上辈子的爱西丝太过深爱曼菲士,被爱情遮蔽了眼睛,所以看不见危险。 但是爷不是那个原来的爱西丝,爷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爷向来脾气不太好,曼菲士这辈子看得很清楚。 而爷也懒得去装什么纯洁无暇,那玩意属于女主不属于女配和反派。 送走了曼菲士,爷唤来亚莉,嘱咐了一番,亚莉便退下了。 栽赃陷害,借用别人的手,远比自己动手更好。 也更安全。 但是爷还吩咐了亚莉另外一件事情,让她传话给伊姆霍德布,让他来见爷。 伊姆霍德布被这传话吓了一跳,还以为爱西丝又找他麻烦,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去了,不然呢? 爱西丝可是大祭司,不出意外会被封为女王,将是曼菲士的王妃,他也只能乖顺的听从召唤。 结果爱西丝让他在外国交际的时候带些美貌的女子回来。 爱西丝没有解释,伊姆霍德布想了想最近的事情,也就应了。 能被曼菲士称之为老狐狸,伊姆霍德布自然不蠢,想想也就明白了。 只能把这个暗亏吃下。 曼菲士年纪还小,送女人给自己老爹也不算什么,虽然会有人嘴碎,但是毕竟他就那么干过一次,后来就没做过了。 但是伊姆霍德布不同,他是丞相,等他把女人送上去,人人都会说他送了美女巴结法老。 而曼菲士那事也就被揭过去了。 最要命的是,伊姆霍德布还不敢说这是爱西丝的吩咐。 伊姆霍德布不怕尼普禄多王的削权,只要他踏踏实实的做事还是能拿回权利的,但是他怕爱西丝的鞭子,每一次身边的书记官被撤换,他就恨不能那鞭子打在他身上。 爱西丝这一手才狠呢,所有人都知道书记官是代他受过,他就算早前不知道现在也回过味来了。 尤其是卡布达大神官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可一点都不敢小看爱西丝。 尤其是爱西丝这几年很是收了几个侍卫,各个天天跟着,面无表情,忠心的堪比守卫金字塔的雕像。 伊姆霍德布不太清楚爱西丝的想法。 比起其他贵族女子出门大大小小的侍女一群,爱西丝更喜欢带着侍卫,身边的侍女雷打不动的只带四个。 而爱西丝身边的侍卫来历说起来也是不大不小的谈资。 爱西丝九岁那年,尼普禄多王亲自下令宣召全国平民以上,年纪从十三到二十岁之间的少年,进行比赛筛选出来的。 也因此,曼菲士身边多了四个贴身侍卫,而爱西丝则多了整整九个带刀护卫,和二十一个宫殿守卫。 这九个人是从最杰出的三十人中选出来的,爱西丝亲自挑选。 他们当中有的是平民,有的是贵族。 但是如今都是爱西丝脚下最忠实的猎犬。 爱西丝只要外出他们就会跟着。 而那二十一个宫殿侍卫一直很忠实的守着爱西丝的寝殿,爱西丝住在那,他们就守在哪。 就凭这一点,伊姆霍德布也不敢对爱西丝做什么,他虽然有些年纪了却也还不想死的这么早来着。 …… 哦,你们想问爷关于侍卫的事情啊。 你们不会以为身为公主爷身边一个近身侍卫也没有吧? 怎么可能。 就算是曼菲士,他身边如今也不止乌纳斯和西奴耶好么。 而且比赛的事情,虽然是爷说的,但也就那么顺口一说没当回事,但是曼菲士却当了真要求举行的。 而曼菲士不想要那么多人跟着,于是那群侍卫全归了爷,曼菲士就挑了几个顺眼的走了。 总而言之,曼菲士弄得烂摊子,爷收场。 在二次元,实力跟相貌是成正比的,因为爷身边这九个侍从相貌都不差,虽然出身低了点。 但是身上的功夫还不错,尤其是爷兴趣来了,心情恶劣了,专门折腾他们消遣,导致他们别的能力不说,这身上的抗打击能力是越来越好了。 哦,怎么折腾? 也没啥,今天让他们陪雷欧玩猫捉老鼠,明天让卡奥教他们怎么躲避正面袭击。 被虐了几年,就算是年纪最小的那个都被虐出一身铜头铁骨。 爷之所以会帮曼菲士接手这些人,无非是为了让爷的反派女角之路好走一点。 有几个人护着咱总比亚莉护着咱更有安全感,更何况爷一点都不喜欢被人溜进寝殿或者被人在爷酒里下毒。 爷可记得曼菲士可不止中毒一次呢。 爷既然不打算嫁给拉格修王,就算以后只是做个女王,爷也一定要趁早收拢狗腿子。 幸好,这个世界里啥都缺就是不缺对皇室的忠心的人。 爷的这九个侍卫里,最小的纳普瑟斯跟爷同岁,最大的卡塞尔已经二十岁。 纳普瑟斯出身比较低,而且还是金发,就连眼睛都是一金一红。 虽然颜色比较浅,不过长得还真不错,就是肤色深了点。 讲真,爱西丝和曼菲士的皮肤都不算黑,都是很白皙的,而纳普瑟斯则是蜜色的皮肤。 那毛绒绒金色短发都被头巾遮住了,遮掩的严严实实的,要不是某次卡奥揍了纳普瑟斯一顿,掀了头巾,爷还真不知道身边有个金毛犬。 这下有趣了,等到凯罗尔来了之后,爷看她还怎么被称为黄金公主,爷这边还有个黄金奴隶呢。 摸摸纳普瑟斯的狗头,爷心情顺畅了。 然而,总有些人喜欢犯蠢见不得爷快活。 比如说那个被尼普禄多宠的有点过头的安苏娜。 第十一章 讲真,爷本来不想这么快对付她的。 尼普禄多王再怎么宠爱,也不可能纳一个女奴为王妃,当个情人已经算是抬举了。 但是这个女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和武艺,居然提出跟爷比赛。 为的就是不久前被伊姆霍德布带回来的战利品,一个蝎子手镯。 尼普禄多王有些犹豫,他本来还没想好要不要跟爱西丝说。 结果那边安苏娜在宴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向爷宣战了。 爷干脆利落的回应了,直接抽出身边的侍卫身上的佩刀,将那只指着爷的手臂给砍了,将刀递给身边的侍卫之后,爷斜睨了地下哀嚎的女奴一眼:“记住你的身份,女奴,向我宣战?父王,那个手镯在哪?我要了,你给吗?” 尼普禄多王看了看被爷砍了手的女奴,让人送上了一个盒子。 “我的女儿不要生气,一个奴隶而已。”尼普禄多王笑着说道。 是的,一个奴隶而已,这就是古埃及王权者对情人的认知。 爷看着安苏娜,嘲讽的笑了一声。 “父王,富裕的埃及不缺金子,这位女奴的脸还是不错的,看在她能够取悦您的份上,女儿稍后会让人打造一个黄金手腕给她,代替她被砍下来的手,想必,到时候这位美丽的女奴就会明白,我们埃及不缺金子,只要您高兴,给她锻造一个黄金雕像也是可以的。”爷冷笑着说道。 尼普禄多王大笑着将爷拥入怀中:“哦,我美丽的爱西丝,你是这么的贴心,父王太高兴了,你说的没错,她是一个女奴而已,是父王不该让她出来,好了好了,歌舞呢,快点让歌舞跳起来,若能让我美丽的女儿展颜欢笑,每人都赏一个金手镯。” 一边的曼菲士简直叹为观止。 尼普禄多王女控的有点过头了。 好吧,爷难得笑一次,让尼普禄多王激动了。 爷微微笑了下,给尼普禄多王倒了杯酒,然后木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摇扇子。 尼普禄多王被刺激的一下子喝了好几杯,搂着爱西丝笑的可傻逼了。 曼菲士一脸懵逼。 上辈子尼普禄多王的确很宠爱爱西丝,但是那时候的爱西丝性格也是十分体贴温和的,绝对不是面瘫脸。 咦,难道是因为自己疏远的缘故? 曼菲士想不通。 愚蠢的少年王啊,你怎么会明白系统给爷开的挂多么丧心病狂。 爷把玩着那个据说已经有两千年历史的黄金蝎子手镯,据说是阿努比斯的手镯,得到它就能获得阿努比斯的军队指挥权。 这是被诅咒的东西。 但是不好意思,爷刚好可以奴役阿努比斯。 别忘了原著里面爱西丝曾经指使一条名为阿努比斯的黑犬攻击凯罗尔,那是阿努比斯诅咒的化身。 爷身为伊西斯女神的转生,对于阿努比斯有绝对的奴役权。 所以这个手镯的附带诅咒对爷无效。 但是爷对于这个厚重的手镯没兴趣,便对尼普禄多王说,过几天回去神殿净化这个手镯。 尼普禄多王笑呵呵的答应了。 拿着手镯,在宴会高丨潮过后爷退下了。 过了两天,爷按照惯例去神殿祈祷,顺便‘净化’一下阿努比斯的手镯。 实际上系统修改了一下,阿努比斯手镯的属性,变成了危险时阿努比斯的士兵会自动出现护主。 然后,这了几天的祈祷和装模作样的净化仪式之后,爷把这玩意送给了曼菲士。 反正爷拿着没用,而系统奖励了爷一顿大闸蟹。 对,为了大闸蟹,爷送的心甘情愿。 哦哦哦,爷的大闸蟹,帝王蟹,外加秃黄油拌饭,爷一个人在神殿吃的可开心了。 反正那些吃剩下的,系统表示有垃圾桶可以扔。 倒也不担心被发现,吃完了再去沐浴一下就行了。 曼菲士倒是很喜欢这个手镯,拿去就带上了,而第二天,尼普禄多王送了两本书过来。 亡灵黑经和太阳金经。 看到这两本书和钥匙,爷们再不明白就真傻了。 这是电影木乃伊的道具吧? 所以说二次元重合了? 卧槽,那么那个反派男角是谁来着?好像是祭司来着。 爷还真没有关注过祭司。 一群光头有啥好看的。 而且时间太久了,爷真担心能不能认出来,就算认出来了,一时半会也不能宰了他吧? 没借口啊。 静观其变吧。 实在不行,等找到人之后让纳普瑟斯半夜将人宰了。 嘛,不过这也只能先想想。 嘱咐亚莉将两本书收起来,反正这种咒术什么的一般很少用,过两天看看,记一记就好了。 不过,爷还是画了个梳妆台,让人用青铜打造,外面则裹了一层黄金,重量杠杠的,打算做好了,专门用来放一些比较需要注意的东西,比如说那两本经书。 虽然爷有金库,但是里面太尼玛刺眼了,爷实在懒得进去。 况且姨妈巾也要地方放。 幸好系统那货提供了药物,让爷的身体一直处于绝对健康的强健状态,将每个月的姨妈来访控制在了三天,而且也不会痛了,不然的话,爷真的会自杀的。 尼玛在古代来姨妈,那酸爽,真相让看官们自己试试。 亚莉和纳芙德拉制作的姨妈巾是小羊皮加上棉花和细亚麻布制成的,看起来有点像是古代的比基尼内裤。 爷记得当初特别凄惨的趴在床上生无可恋,亚莉和纳芙德拉急得团团转,后来在爷暴躁抓狂之下有意无意的提点下制作出来的,虽然系统表示可以免费提供姨妈巾,但是尼玛爷怕露馅。 尼玛古代t朝好歹还有月事带,古埃及用什么……不好意思,爷不想说这个。 亚麻布和纸莎草纸并不好用。 老子一点不想提起当亚莉拿着这些东西想要给爷用的时候爷到底多暴躁。 爷从来没有那么想念苏菲和abc。 后来制作的姨妈巾虽然比苏菲差远了,好歹也不难受,加上系统给了好处,爷也就不计较了。 反正这坑爹的炎热环境爷都适应了,还有什么不能适应,大蒜爷都吃了。 百无聊赖的背靠着雷欧坐在软垫上,爷在思考着到底要不要给尼普禄多王找个王妃。 反正尼玛哒神鬼传奇剧情都被折腾出来了,爷让尼普禄多王的新王妃换个人也没关系对吧? 这么想着,爷打算找尼普禄多王谈谈。 第十二章 爷才不会像曼菲士那样犯蠢直接送女人,做那种落人话柄的事情,要让尼普禄多王去新王妃,自然得尼普禄多王自己愿意才行。 于是爷趁着尼普禄多王处理了政务之后的这段空闲,让亚莉带着煮好的鹿骨汤去找尼普禄多王了。 尼普禄多王自然十分高兴自己有个体贴的女儿,喝着汤水,十分宠溺的看着爱西丝,听着自家女儿的话语,相当的感动。 对于爱西丝所说的娶个新王妃这件事情,也觉得相当欣慰。 唉,女儿长大了,知道体贴人了,可惜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抱着了,有点可惜。 至于女儿说的娶个新王妃,这件事情,尼普禄多王想了想问道:“哦,我可爱的爱西丝,你觉得父王娶个什么样的新王妃比较好呢。” “自然是父王喜欢的美女才行啊,反正有曼菲士在,这位王妃的出身也不能太高,第一王妃的位置自然是留着的,父王可以用第二王妃甚至第三王妃的的态度去看待这件事情,这样,曼菲士也不用担心父王的新王妃有了孩子就不喜欢他,而去做些蠢事了。”爷摇着扇子,漫不经心的说道。 尼普禄多王愣了愣,随后笑了起来:“哦,我的爱女,我至爱的女儿,你真是太贴心了,你说的很对,为了曼菲士的地位,第一王妃的名称不能给别人,第二王妃也不行,一个没有继承权的侧妃便够了。” “父王知道就好,这种事情本轮不到我来说什么,只是最近父王身边的妾室实在是太不安分,连自己的身份都看不清呢,再这样下去,我可真要生父王的气了。”爱西丝懒懒的答道:“就算埃及的美人让父王看不上,周边各国的美人想必也是不少的,娶个侧室而已,身份太高反而不好,只要貌美,能讨父王开心,不就好了吗?将消息放出去,父王还怕没有人选?只怕各国都会送上美人来任由父王挑选呢。” 尼普禄多王除了第一王妃之外,连第二王妃都早早去世了,如今后宫都是没有名分的庶妃,娶个侧室,只要事先声明这位侧妃没有继承权就行。 反正二次元么,计较那么多干嘛。 言情后宫漫,法老即神,要改个规矩还不容易,君不见曼菲士登基后为凯罗尔开了多少先例。 神鬼传奇都出来了,爷再不动一下,说不定法老就不是被答依筣毒死,是被安苏娜给捅死。 到时候怎么搞? 想一想就烦,尼玛伊莫顿那货可是有法力的。 这种不确定的因素还是早点掐死吧。 话说伊莫顿是什么时候认识安苏娜的 还是派人去查一查神官里面有没有叫做伊莫顿的,这种事情,爷让亚莎去处理,毕竟亚莎才是所有女官中最忠于爷的。 而新王妃的事情…… 尼普禄多王还是很有效率的,要娶侧妃的事情第二天就派人传了出去。 曼菲士被这个神转折的剧情打得措手不及。 尼玛上辈子明明没有这么一出的,什么侧妃,整整提前了四年立妃。 曼菲士今年才十三岁,他一直在思考着怎么把答依筣给弄死,一直觉得自己还有时间,结果新侧妃这事情一闹出来,他整个人都蒙了。 浑浑噩噩的,无意识就走到爱西丝寝宫了。 面对投怀送抱跑来把爷抱得死紧的曼菲士,爷有点惆怅。 摸了摸曼菲士的狗头,这货有着跟爷一样的发型,因此跟爷也长的像的很。 爷没有留齐刘海,因为爷更喜欢中分或者用发饰固定不让头发遮挡视线。 曼菲士是偏分,虽然因为带着金冠所以看不出来。 看着这货一副不安及了的模样,再看看系统发布的任务后面的奖励,嗷,麻辣小龙虾,为了你爷一定完成任务。 自从上次的帝王蟹大餐,系统似乎摸到了爷的g点,发布任务给的奖励总是那么让爷无法拒绝。 那么大一个个的龙虾……爷简直想要流口水。 “又怎么了?”爷问道。 “父王要娶新侧妃。”曼菲士嘟囔着说道,头都埋到爷小腹上了。 等等这个位置有点不太对啊…… “就这事?你担心什么,不过就是个侧妃而已,没有继承权,而且这事我也知道。”爷拍了拍曼菲士的后背说道。 曼菲士闻言抬头看向爷,几乎是连忙的冲着爷问道:“为什么,王姐,你为什么要让父王娶侧妃?难道你忘了母妃吗?” “为什么父王不能娶侧妃?”爷拿起一边的扇子,摇了摇,反问道。 “父王……”曼菲士咬着嘴唇,想不出反驳的话。 “而且还不是为了你,要不是一直担心父王身边的女人不安分,我也没必要这么做,这次选的是侧妃,我已经跟父王说过了,出身低一点没关系,主要是没有继承权,你懂么。”爷不得不在一次解释一遍。 曼菲士愣了,好一会才问道:“没有继承权?” “我对父王说,你担心父王有了新的孩子就不疼你了,所以才看那些妾室不顺眼。”爷点了点头说道:“所以这次的侧妃只要漂亮,父王喜欢就行,继承权便没有了,到时候会发布出去的。” 曼菲士闻言当真是松了口气:“这样啊……可是,如果有奸细混进来怎么办?” “与其在这里担心这担心那的,你不如自己变强一些,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也都不用害怕了,曼菲士,是谁让你变得这么软弱没有安全感?你是埃及的王子,法老的第一继承人,你害怕什么?恩?”爷十分不解,这货重生前天不怕地不怕的,难道重生一下,胆子也跟着年龄变小了? 曼菲士闻言红了脸,心却放松下来了,有些别扭的哼了一声,大声说道:“我才没有害怕,王姐你不要乱说,我,我不要理你了。” 说完就跑了。 爷叹了口气,看着任务完成的标记,轻松了不少。 麻辣小龙虾啊,为了你,爷也是很拼的。 至于男主那货理不理爷,爷才不在乎。 爷直接去了神殿,让亚莉和纳普瑟斯他们都退下,坐在净殿的水池面前吃着麻小,心情愉悦极了。 第十三章 那边曼菲士也因为爱西丝的一番对话而轻松了不少,的确他最近这几年有些太着急,太不安了。 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软弱了? 曼菲士皱了皱眉,并不觉得自己该这么继续下去了,一切都跟上辈子不同了,或许这次娶妃,也会不同,并没有什么可畏惧的。 而这次的新侧妃,并没有用太多的时间就决定了。 亚述王的一个妹妹,叫做奈嘉丽,十六岁,生的艳丽妩媚,颇有姿色。 就是吧…… 爷觉得怎么长的有点像是黑发版的凯罗尔? 就是比凯罗尔更丰满一些【胸大】,高挑一些【长腿】,面容与凯罗尔倒是有六七分相似,配上这热火的身材看起来倒是个尤物。 曼菲士看见这位侧妃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懵逼,不会还算理智的立刻调整了表情。 不过心里彼时有些膈应。 因为这位侧妃,跟凯罗尔带黑色假发的模样很像。 曼菲士曾经见过凯罗尔外出时带黑色假发的模样。 爷对此倒没什么感觉,毕竟真人版的凯罗尔和漫画是有区别的,你不能指望从未见过真人版凯罗尔的爷能够认出两人相似之处,这一点从爷和曼菲士身上就很明显。 你如果以漫画男主的样子来古埃及判断真人版的曼菲士,那么你还不如按照服饰来判断。 因为漫画是没有画图东西方人种区别的,比如曼菲士,真人版的曼菲士目前年幼,但有着标准的瓜子脸,五官也不似西方人那样深邃,但是却比亚洲人更为明显,颇有点东欧混血儿的特点。 老实讲,看起来还是挺眼熟的,但是想不起来是谁。 不过就算知道凯罗尔真人版是啥样,爷依旧无所谓,这个新侧妃只要不招惹爷就行。 因为亚述王亲自送亲,所以婚礼之后又顺便签订了盟约,嗯,只要女主不作死的去弄塌亚述王宫,相信应该不会有事,哦,这会亚述王还年轻,刚登基不久,到不像后面那样好色昏聩,虽然盯着爷看的时间有点长,不过雷欧在爷身边,所以爷这边还算安静,没有外人敢过来。 爷决定继续保持高冷路线。 面对亚述王过于炽热的视线,爷对着他微微一笑,然后在他的注视下,拿起一块肉递给了雷欧。 于是亚述王在看见雷欧的森森獠牙之后,直接黑了脸,默默的扭了头,给自己灌了几杯酒。 很好,爷很满意。 雷欧抬头蹭了蹭爱西丝,又朝着那些看着自家主人的人们咧了咧嘴。 很好,成功的又吓退一拨扰人的视线。 曼菲士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不由的嘴角抽了抽,最后还是喝酒压压惊。 比起浑身散发着拒绝气息的爱西丝,尼普绿多王那边倒是热闹多了。 原因无他,原本应该成为尼普绿多的新王妃的努比亚公主答依莉出现了。 曼菲士注意到了,但是他忍住了莽撞的行动,因为爱西丝就在他对面,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能乱来。 所以心情不太美丽的曼菲士,也跟爱西丝一样正在浑身飙冷气,拒绝跟人接触。 爱西丝向来不耐烦在宴会久呆,看着热闹的差不多的宴会,对着自家父王略略告罪之后,便退下了。 曼菲士见状,也扔了酒杯,跟在爱西丝后面离开了。 回了寝殿,爱西丝懒得理会曼菲士,自己去了浴室沐浴,而曼菲士心情不爽,见到爱西丝无视他,生气之余,干脆也解了披风,跟着爱西丝身后进了浴池。 哗啦的水声带起水花,沾湿了爷的面容。 爷挑了挑眉,看着对面靠着浴池边泡澡的曼菲士。 曼菲士对于爱西丝不满的样子很满意,得意的笑着说道:“王姐,帮我擦擦背吧。” 爷懒得理他。 闭着眼睛泡澡,这大概是在埃及唯一能得到的享受了。 但是爷小看了曼菲士的多动症,没一会这货就蹭到爷面前来了。 曼菲士上辈子跟爱西丝有多亲密?那是把爱西丝接吻当家常便饭,而且两人似乎滚过床单,虽然没有画出来,不过确实有一卷两人在一起接吻喝酒,还睡一起的场面,还衣衫不整的场景。 而爷呢? 爷最开始是不习惯的,但是爷淡定啊,反正不是爷原本的身体,看就看了,摸就摸了,只要别胡乱摸,爷可以当作没看见。 逆来顺受这方面,爷向来很习惯。 曼菲士见爱西丝不理自己,有点生气,最后就趴在爱西丝背上,下巴搁在爱西丝的肩膀上,哼哼着说道:“王姐,你别这么对我,你就不能看看我,哄哄我,安慰我一下么?” “你想怎样?讨厌我的是你,不想跟我太亲近的是你,现在要我关心你,你以为我就这么喜欢犯贱,听你的?”爷不屑的哼了一声,笑着说道,语气是毫不遮掩的嘲讽。 曼菲士闻言抱紧了爱西丝,蹭了蹭她的脖子,好半天才低声嘟囔了一句:“我没有想这样对你的……王姐,对不起……” 你说对不起的时候,能不能先让你那*顶着爷大腿的兄弟软下去!你他吗也太早熟了吧! 爷这会是真头疼了。 “松手。”爷说道。 “王姐……”曼菲士不肯放,他觉得爱西丝还在生气。 “我帮你洗头发,放开我。”爷说道。 “嗯。”曼菲士闻言颇为高兴的松了手,乖乖的转过身去。 爷叹了口气,只能帮他洗头,顺便说道:“以后不准在我洗澡时进来,我不习惯。” 曼菲士皱了皱眉,好半天才在爱西丝的重复问话中哦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爷叹了口气,讲真,这小子到底是想干嘛?原著里面即便舍不得却也还是把爱西丝远嫁了,而且后来决裂更是提都不提,这会你既然重生了,为毛却又像是被抛弃的狗一样追过来? 因为犯贱是男人天性吗? 想想还真有可能,男主最初喜欢女主不就是因为女主不喜欢他吗。 啧。 爷不想跟二次元男主谈恋爱,太累了。 尤其是这货还是重生的。 如果是林飞鸿或者温泽玉的话,爷还是很乐意的。 但是面对暴娇少年王曼菲士,爷,真心无力。 林飞鸿对爷各种呵护体贴,温泽玉更是对爷千依百顺,但是面对这个只会找爷麻烦的曼菲士,爷是要多嫌弃,有多嫌弃。 别以为穿越了,爷就认命了。 爷的拖延症向来是各方面发展,这好感和任务进展还是慢慢来。 至少得等女主穿越过来再说。 至于不能完成任务的下场,哦,还有比穿越生孩子更可怕的下场吗? 爷不觉得。 第十四章 好不容易哄走想要留下来过夜的曼菲士,爷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没力气了。 尼玛这货就是个长不大的熊孩子啊,特别难缠的那种,还不能直接干掉他。 真尼玛神烦。 爷对孩子真的没什么耐性和好感。 以前一直远着对方,还真没想到曼菲士会这么缠人。 恋姐癖的林飞鸿都没有这货粘人! 洗完澡,光着身子耍流氓就算了,林飞鸿和温泽玉的果体爷又不是没见过,当年中二时期的林飞鸿还拐过温泽玉测量过他们小兄弟的大小粗细比试,然后兴高采烈的在爷面前公布答案,好像谁的的更大一点就更好一样。 重点的明明是技术好么。 不对,又扯远了。 重点是,麻烦男主你穿上衣服再过来,别以为你有八块腹肌的身材和尺寸看起来也不小的小弟弟,就可以在爷面前裸着,爷向来欣赏不了男人腰部以下的那半截,就算你全身剃毛而且腿长也不行。 爷的腿更好看。 讲真,古埃及的人支持剃毛的,认为有体毛就是不洁,正史上不仅眉毛、头发腿毛,连不可描述的部位不论男女都得剃干净,所以曼菲士的*么…… 咳咳,反正作者没画脚毛,爷也没看见。 把曼菲士赶走之后,爷好好的睡了一觉。 然而却没能睡觉睡到自然醒,爷是做恶梦,好不容易在类似‘鬼压床’的难受感觉中醒过来的。 然后一睁眼就看见曼菲士。 一边的亚莎说,这货半夜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怎么又跑过来了,她们作为仆从根本拦不住曼菲士。 爷觉得很有必要下个命令禁制晚上曼菲士随意出入爷的寝殿。 爷也终于知道为什么爷会有鬼压床的感觉了,这货的脑袋压在爷的胸口上,可难受了。 伸手把曼菲士的狗头推开,这种莫名其妙的进展,简直不合逻辑。 系统你不解释一下? 系统表示,曼菲士不是它的宿主,它不能明白对方脑回路。 其实很正常,曼菲士在原著里主动去找爱西丝的时候,正是凯罗尔受重伤快死了的时候,那时候曼菲士满心惶恐,想要找爱西丝求安慰,结果却无意听到爱西丝大笑着说凯罗尔快死了之类的话,这让曼菲士大怒之余,再也没有主动去见爱西丝过。 但是这并不代表曼菲士不在意爱西丝。 自幼母妃早亡,曼菲士一直都在爱西丝的关爱中成长,在他的认知里,爱西丝是最爱他的人,但是同样,这种爱也是一种负担。 就像我们,对于父母一般,不见想念,见了,又怕以爱为名强加于身的话语,最是伤人。 太过沉重,所以曼菲士看见凯罗尔的时候,才会迫不及待的喜欢上,并且头也不回。 他并不是真的不知道爱西丝的心情,他只是找不到更好的方式面对爱西丝那几近滔天的爱意。 自从有了凯罗尔,似乎一切都变了,不用日日面对爱西丝那日复一日的结婚催促,让他轻松了不少,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对爱西丝一点感觉都没有。 爱西丝是唯一一个他不曾动过粗的对象,哪怕是凯罗尔也曾被他折断手,唯有爱西丝,哪怕是最后在巴比伦决裂的时候,他也不过大声吼了几句而已,从来不曾对爱西丝动手过。 当初抓到凯罗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去给爱西丝观看,就像是献宝一样的让爱西丝知道,那个时候他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凯罗尔,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跟爱西丝决裂。 重生回来是幸运的,父王或许不会在死在答依莉手里,但是同样,他却开始害怕自己失去了爱西丝,那种害怕,不是爱西丝嫁人之后的失落,因为哪怕嫁人了,爱西丝依旧深爱着他。 而现在,爱西丝似乎一点都不爱他了。 曼菲士这才开始恐慌了起来,尤其是在听到爱西丝那么冷淡的说着计划,他才知道,原来,没有爱上他的爱西丝,远比他所以为的要聪明的多。 人总是被爱情蒙蔽。 前世的爱西丝如此,而这一世的爱西丝却没有。 爱西丝从来没有清楚明白的对他表达厌恶,但是这却让他更难受。 爱西丝看他的样子,就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没错,孩子。 原来,现在的爱西丝,只是这么看着他而已。 曼菲士不由得苦笑,他还真是自找苦吃。 在自己寝宫呆了半夜,想不清楚却越发觉得难过的曼菲士干脆跑来爱西丝的寝殿,似乎只有抱着她,他才能找到以前的一点亲昵。 至少睡着的爱西丝不会赶他走。 但是睡醒的会。 曼菲士被推开的时候就醒了,他本来就浅眠,睁眼就见爱西丝嫌弃的表情,只觉得委屈,越发不肯起身了。 他这辈子又没有对爱西丝做什么坏事情,为什么爱西丝会这么嫌弃他,他比上辈子听话很多了好吗。 越想越觉得委屈,曼菲士紧紧箍着爱西丝的腰身不肯松手。 爷感觉很糟心,尼玛发什么疯,赖在爷床上不起来,现在抱得这么紧还想怎样。 “松手,你快弄疼我了。”爷颇为不耐烦的说道,而抱住爷的手也几乎是立刻的松了松,就连在那颗埋在胸口磨蹭的狗头都抬了起来,看着爷。 你那是什么眼神,别用那么可怜的眼神看着爷好么,爷什么都没做好么。 “王姐……”曼菲士连声调都带了几分撒娇,可怜兮兮的看着爱西丝。 这货是失心疯还是被人穿了啊? 爷眼抽抽的盯着曼菲士好一会,这才无奈的说道:“我今日还要去神殿祈祷,别闹了。” “哦……”曼菲士又在爱西丝胸前蹭了蹭,柔软丰满的胸部带着莲花的清香,温软的触感让他心情好了一点,见爱西丝没有推开他的意思,他这才松了手。 爷全当在爷胸口占便宜的只是狗,忍忍也就是了。 等到爱西丝洗漱完毕,他又跟着爱西丝一起去了神殿祈祷,中午又一起吃了饭,下午还粘着爱西丝一起午睡,到了晚上,愣是不肯走。 爷忍着强烈的想要给这货一鞭子的冲动,默默看着系统刚刚发布的任务,忍了。 看在奖励是冰淇淋的份上,不就睡一晚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呵呵。 为了能在古埃及吃上冰淇淋,爷什么都能忍。 不要小看来自吃货国的爷。 第十五章 曼菲士却很高兴,他的想法还是很简单的,作为言情后宫小说的男主,曼菲士在对待女人这方面单纯的很,在遇到凯罗尔之前,他几乎对女人没感觉,就连当初引诱答依莉也不过接吻而已,说起来他上辈子吻技那么好,还得谢谢爱西丝呢。 所以说是睡觉,曼菲士就真的只是睡觉而已。 虽然曼菲士习惯裸睡。 裸睡啊。 算了,鸳鸯浴都洗过了,这会在嫌弃都晚了,老实讲就曼菲士那服饰,还真不适合穿着睡觉。 你问什么服饰? 呵,自己看漫画去。 反正但凡没病的都不会穿着黄金睡觉。 虽然腰衣是布,但是扣子是黄金的,更别提装饰物了。 如果你们觉得曼菲士那种随便拿块纱巾往身上一搭也叫穿了睡衣的话。 那就算他穿了吧。 曼菲士很高兴,虽然爷不太明白他在高兴什么。 但是为了冰淇淋,不论曼菲士要傻笑多久,爷都可以忍。 不要小看t朝吃货的动力。 爷居然会这么天真的以为忍一天过去就算了,爷真是太甜了。 这之后的一个星期,曼菲士几乎每天都会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前世养成的习惯,他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将爱西丝搂着,每天早上爱西丝一睁眼,正好对着曼菲士的脸。 每天早上都要来一次‘深情’凝视。 爱西丝vs曼菲士。 爷默默扭头,一觉醒来就是曼菲士的脸,再怎么漂亮,爷也不想一大早的看到他。 爷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系统:三文鱼刺身北极贝和牡丹虾。 爷的忍耐是无限的。 系统:…… 系统觉得自己有必要加载中西菜谱和所有点心。 为了这坑爹的宿主居然它开启了美食系统,它也是叼叼的。 #今天系统也是餐饮业呢# 爷:呵呵。 心情不怎么美丽,美食也不过让爷的暴躁稍微舒缓而不是彻底根除,而造成这一切的元凶,除了系统,就是爷身边的暴躁王子。 曼菲士目前还不到十四岁,爷到不担心他会想要对爷做什么,毕竟男主总是会为女主守身如玉的,除非暴怒妒忌到失去理智。 只不过尚且年幼的曼菲士,五官轮廓还不如成年后的菱角分明,看起来略有点阴柔和过于精致,爷看多了,觉得有点…… 爷还是喜欢林飞鸿那种俊俏美貌但是绝不阴柔的脸,跟爷原本容貌至少有八分相似的脸。 真人版的曼菲士其实还是很好看的,非常符合爷以前对正太的审美标准——这么漂亮一定是男孩子。 呵呵,但是如果这男孩子是爷的攻略目标就另当别论了。 高大俊美的十二块腹肌男才是爷的菜。 爷觉得最近这几日在曼菲士身上用了太多注意力,该换个视线看看其他的地方了。 比如说,那个叫做伊莫顿的找到没? 爷起床洗了个澡,无视曼菲士靠过来的样子,果断的自己洗洗就穿了衣服,然后漱口吃早饭。 喝了一口清水,吃着煮好的肉粥,爷再一次无视曼菲士磨磨蹭蹭过来动手动脚的德行。 啊,真烦。 所以爷讨厌跟男人接触,不要动不动过来蹭胸好么,你是男主啊,应该是你让别人蹭胸才对,你是不是拿错剧本了。 系统:呵呵。 作为一个走了男主路线让男主走了女主路线的宿主,系统也只能呵呵了,看着日渐崩坏的男主,系统才不会提醒某人攻略错误,剧情已经歪了。 别以为系统不会记仇,把它变成美食app这种事情,系统表示会记仇一辈子。 先不说男主重生这件事情,就上辈子的那些糟心事全记着,男主看见凯罗尔在面对她的时候,还会不会一如当初那样怦然心动,这件事情很难说哦。 毕竟重复过程的时候,大多数人总是会觉得麻烦而选择直接快进到结果的。 爱西丝没想过这一点,曼菲士没时间去想,他要想的事情太多了。 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爱西丝的感情赢回来——这是曼菲士的想法。 至于他想要赢回的是爱西丝的爱意,还是姐弟之情,或许连他自己都有些分不清楚。 毕竟前世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对爱西丝的感情,是不是拥有爱意。 时间,是会改变一切的,重复的路在走一次,或许,并不会比第一次更好走。 对于这些,爷没兴趣。 爷做不了原版的爱西丝,去那样深爱的痴恋着自己的弟弟,曼菲士。 爷是林惊鸿,从小到大都被人宠着哄着护着,从来不需要刻意去深爱谁的林惊鸿。 林惊鸿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谈恋爱不让父母念叨。 你不能指望这样的爷,看见曼菲士就凑上去天天说我爱你我们结婚吧之类的话。 羞耻度不高,就是开不了口,不想说。 不开心,你咬我啊,有本事,你穿越进来啊。 哼。 #作为穿越者今天也拉足了仇恨呢,呵呵哒# 默默的啃了一口甜瓜,吃了半串葡萄,爷决定去神殿休息一下,在继续对着曼菲士那哀怨的眼神,爷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干嘛。 为了爷高冷的形象,爷不能崩溃,至少面对这个男主的时候不能崩。 天天念叨着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有女主就够了,爷一点都不想这么对着曼菲士化身咆哮帝抢女主台词。 到了神殿,爷遣走众人,默默发呆,看着高耸的神像,曾经,一度考古学家是爷的志向,因为这本漫画《王家的纹章》。 后来爷觉得爷太蠢了,看过《识骨寻踪》之后,爷才知道,爷的志向应该是人类学家。 然而没等爷实现这个愿望,爷就穿了。 啊,真烦啊。 这糟心的世界。 爷在神殿呆到夜间才离开。 回到寝宫,爷发现有点不对劲,周围多了侍从,都是曼菲士的侍从。 爷在纳芙德娜一众侍从的簇拥下进了寝殿,看见的就是曼菲士阴沉的脸,还有跪在一边的亚莉,以及被捆绑跪着的一个光头。 亚莉看见爱西丝,连忙说道:“公主殿下,曼菲士殿下他……” “都退下吧,西奴耶,把人带下去等着,我跟曼菲士单独谈谈。”爷吩咐道。 西奴耶闻言看向曼菲士,后者不耐烦的说道:“都出去!” 等人走了,爷问道:“你在生什么气。” “我才要问王姐,为什么要去找一个小小神官,你关注他多久了。”比关注我还要久吗?后面半句,曼菲士没有说出来,他看着爱西丝,走过靠进她,伸手抓住爱西丝的手臂,面对面的看着她的眼睛问道:“还是王姐有什么事情需要吩咐他去做,比如,婚姻?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王姐不找我,他比我好吗?比我、好、吗?爱西丝……” 第十六章 听着曼菲士用那种带着低吼和隐忍的咆哮的语气,阴沉的喊着爷的名字,你别说还挺带感。 诡异的为这声调沉迷了几秒,爷才后知后觉的回道。 “所以,你为什么生气,就因为我找一个神官询问?曼菲士,你在气什么?”爷不明白了,曼菲士的怒气何来。 “王姐找这么一个小神官,要问什么?还是说要他传话给谁?没了卡布达,王姐是不是在打算养一条另外的狗,按照你想的去安排你的婚姻,你就这么讨厌我?父王还在,你就开始安排一切。”曼菲士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愤怒,他只知道,或许爱西丝又想控制神官来安排他的婚姻,就像以前那样,买通卡布达,促成爱西丝和他的婚事,但是现在的爱西丝不爱他,所以,是想要促成别人跟她的婚事吗? 曼菲士不敢深想,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测度,他只知道,爱西丝找这个叫做伊莫顿的有一段时间了,今日看见亚莉将人带到爱西丝的寝宫,他才觉得不对劲。 为什么要带到爱西丝的宫殿,在外殿等待不行吗? 毕竟神官这种角色,在曼菲士的记忆里,往往都是跟爱西丝的婚姻相关的,不外乎他想差了。 爷默默的看着曼菲士暴走,你别说,看着那张漂亮的脸愤怒扭曲的模样还挺带感。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伊莫顿是不是认识安苏娜,毕竟他是神官,当日安苏娜向我挑战之时,他也在场,而安苏娜看他的眼神也不寻常。”爷木着脸说道:“况且我的婚事,由父王做主,现在说结婚,还太早了。” 曼菲士闻言一愣,登时有些膛目结舌,心中的邪火也顿时去了大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你别骗我。” “不信,一会等我问他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在说了,就算我想要左右自己的婚事,关你什么事情。”爷坐在榻上,把玩着羽扇,颇为不耐烦的说道。 “怎么不关我的事,你是我姐姐,你的婚事,你以后……”以后应该是我的……,曼菲士下意识反驳道,然而后面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说实话,他还没有想过,是不是要娶爱西丝,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爱西丝怎么做,第一次,曼菲士对于爱西丝和自己的未来一片茫然。 要让爱西丝再一次嫁给拉格修王吗? 曼菲士沉默了下来。 诡异的静默中,爷把外面的人叫了进来:“亚莉,去告诉西奴耶,那个叫做伊莫顿的杀了吧,原本想问问与安苏娜的事情,如今也不必问了,不管真假,都不必留下了,对外就说此人不洁,走上了卡布达的路。” 曼菲士闻言抬头看向爱西丝,后者砍了他一眼,问道:“你要留着他问话么?” 曼菲士摇头。 爷挥了挥手,亚莉去办了。 就这样,不稳定因素伊莫顿被处理了,没有留下木乃伊,火焚而死,骨灰都没有留下。 而曼菲士也有些迷茫,心思颇为混乱,倒是很老实的回自己宫殿了。 不管男主多么纠结,爷这晚睡得很好。 虽然亚莉颇为自责,不过爷并没有苛责她,只是让她注意不要将人随便带进寝殿,毕竟一边接待别人,爷都是在侧殿。 亚莉又是一番忠心表白过后,这才退下。 而爷终于不用一早起来面对曼菲士的脸了,讲真每次看见他的脸,感觉都像是爷睡了个小姑娘。 或许等曼菲士成年之后五官长开了,爷会觉得好点。 至于曼菲士心里是什么想法,为什么会发疯担心爷的婚事,嘛……难道他以为爷会像原来的那个爱西丝一样的嫁给他? 不对啊,前后矛盾啊。 等一下,爷糊涂了。 啊……果然男主的脑回路爷不懂。 至于爷的婚事……呵呵,搞得好像在系统的安排下爷有的选择了一样。 当然,爷不想告诉曼菲士他是爷的唯一选择,那样不论对他还是对爷都是负担,何况爷的第一婚约选择对象就是曼菲士,在尼普绿多王还活着的当下,没必要去考虑这个。 目前距离凯罗尔穿越过来的时间还有四年,至少也得等曼菲士十七岁过后。 凯罗尔穿越过来的时候似乎只有十六岁,那个时候曼菲士满十八岁了没? 似乎是曼菲士十八岁的时候会死。 啧,好烦啊。 剧情都忘记的差不多了,系统这货又不提示。 为什么这个世界爷就不能静静的当一个花瓶。 爷本想静静,但是爷把尼普绿多王给忘了。 新婚的尼普绿多王并没有忘记自家女儿,听说两人闹别扭,尤其是还死了一个神官,虽然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还特别招来曼菲士和爱西丝询问。 爷是不知道曼菲士那货是怎么说的,反正爷到的时候他看起来挺不高兴。 “父王,唤我前来,有什么事情吗?”爷问道。 “我的爱西丝,你过来。”尼普绿多王招了招手,示意爷上前。 爷乖乖的听话上前,却见尼普绿多王握着爷的手,对爷说道:“我美丽的女儿,埃及最美丽的女神,你可以原谅你粗鲁莽撞的弟弟对你的冒犯吗?” “啊?”爷懵了,下意识的就去看曼菲士,后者默默扭脸。 “父王,我并没有生气。”爷无奈的解释。 “爱西丝,你不用解释,我已经决定,明日就宣布你们的婚事。”尼普绿多王说道:“曼菲士已经年满十三岁,举行过割礼,已经是个男人了,你们姐弟俩,我最放不下心的就是他,我的女儿,你得照顾好他,一如你的母亲照顾我,好吗?” 爷懵了。 曼菲士也懵了。 “父王,这太快了吧……”曼菲士下意识的反驳道。 “我知道,所以只是订婚,等到你十六岁时在正式举行婚礼,我的爱女,你该把目光放在你弟弟身上一点,他很不安。”尼普绿多王说道:“明日我会宣布婚约,举行订婚仪式。” 爷完全不知道怎么拒绝,尼玛这球自带锁定完全躲避不开啊。 曼菲士看见爱西丝一脸惊愕的模样,不见半点喜意,心中恼怒,索性也不说话了,哼了一声别过脸去。 尼普绿多王将两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有些叹气,看爱西丝这摸样,似乎完全没把曼菲士当回事啊,这可不行,他所定下的下埃及继承人,只能是嫁给他的儿子。 尼普绿多王当下决断,越发觉得婚约很有必要。 第十七章 尼普绿多王让人护送被刺激的爱西丝先回去,留下曼菲士。 曼菲士还是那个样子,一脸的不高兴。 “我的儿子,你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尼普绿多王说道。 曼菲士抬头看向自己的父王,一脸无措。 “你说,你觉得爱西丝不够爱你,我看没错。”尼普绿多王说道。 “可我也没有想娶爱西丝。”曼菲士反驳道。 “爱西丝继承了你们的母妃,我的王妃的继承权,下埃及的继承权,你想要上下埃及合并,就必须娶她,否则就是分裂埃及,那是我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尼普绿多王说道:“爱西丝不够爱你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你不该让她排斥你,你是王子,是他的弟弟,你是他最合适的婚配者,这一点毫无疑问,不论你喜欢谁,都该排在爱西丝之后,这是为了埃及,也是为了你自己。” 曼菲士愣了:“为什么……” “难道你要让爱西丝带着下埃及的继承权嫁给别人,然后等你死了,在夺取整个埃及?”尼普绿多王反问:“为什么爱西丝让我抹掉新妃的继承权?因为这是保证你不会被这婚事所影响到你的地位,哪怕我死了,哪怕新侧妃活着,你依旧是第一继承人,上埃及的王!” 曼菲士一愣,他没想过这些,要知道上辈子就算爱西丝嫁给拉格修王,也是有下埃及继承权的。 “除非爱西丝自愿放弃继承权,否则,没有人能强迫他,就算是我也不能。”尼普绿多王看着曼菲士傻眼的模样,叹了口气,这孩子被保护的太昊,心思过于直白,简直一眼看透。 “你不喜爱你的姐姐,那不是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你不能让人觉得你讨厌他,也不能让她排斥你,只有这样,你才能把王权抓在手中,盯着埃及的,从来不仅仅只是埃及的贵族,我们的敌人,遍布埃及周围,他们为了谋夺埃及,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想要求取埃及公主的人从来不少,你不明白吗?还是说你愿意放弃继承权,让你的姐姐成为下一任的法老?”尼普绿多王说道。 “父王,我只是害怕王姐对我的态度,我并没有想太多。”曼菲士解释道。 “你很幸运,曼菲士,爱西丝不够爱你,却一直在为你考虑,至少,目前是这样,她其实比你更适合当一个继承人,可惜她继承的是下埃及。”尼普绿多王说道:“单单面对伊姆霍德布的时候,她就处理的比任何人高明,若她是长子,我会轻松得多。” 曼菲士闻言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上辈子的伊姆霍德布一直辅佐他,他实在找不到憎恨伊姆霍德布的原因,也不明白为什么爱西丝那么讨厌伊姆霍德布。 “权利是可以谋取的,伊姆霍德布以平民的身份走上如今的地位,就足矣说明他的野心,你的姐姐,看的比你清楚,你该好好学学,好了,下去吧,好好想想我说的话,明日,你们的订婚仪式,不要迟到。”尼普绿多王剑曼菲士迷茫的模样,也知道此时不宜太多刺激,便让曼菲士先走。 曼菲士有些浑浑噩噩的离开,一路上他都不明白,为什么上辈子看起来兢兢业业辅佐他的宰相,在父王嘴里变的充满了阴暗,他想不通。 他是那么信任伊姆霍德布,连政事都托付给他,后来的王弟……想到这里,曼菲士停下脚步,反身折回去。 尼普绿多王本打算召集臣子商议订婚之事,见曼菲士折回来,有些疑惑:“怎么了?” “父王……”曼菲士喊道,然而却不知道怎么解释即将说出口的话。 “怎么了?这样犹豫可不像你。”尼普绿多王疑问。 “我曾听到传闻,父王出征时……是不是有个叫做涅瓦曼的孩子?您赠与他匕首……承认了他王子的地位,为何不接回来。”曼菲士问道。 只见尼普绿多王瞬间变了脸色,厉呵到:“是谁告诉你的,怎么会有这种传言,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出生时就夭折了,根本不可能活着。” 曼菲士这回是真傻眼了,虽然他对涅瓦曼的来历存疑,也觉得对方很可能是假的,但是却没有实际上的证据,却没有想到原来那个涅瓦曼是真的,只不过他遇到的那个是假扮的。 原来他曾经真的有个弟弟,只是……想到假扮涅瓦曼的人,他更是恨得牙根都痒,打扰死者,甚至还拿着很有可能是陪葬品的东西来伪装身份,曼菲士第一次觉得这么想杀人。 “是谁说的?”尼普绿多王一脸阴鸷的问道。 “我……我忘了……”曼菲士根本找不到借口,还在被真相刺激的当下,根本没缓过来。 “够了,你先下去,我会派人查探的。”尼普绿多王脸上是少见的严肃,这件事情,彻彻底底的让他怒了。 曼菲士也不再做声,乖乖的退下,回去了。 这会爱西丝还不知道曼菲士在作死呢,不过未来的王弟剧情是被斩了,这是很肯定的。 第二日,爷就被迫跟曼菲士举行订婚仪式,将婚约昭告全埃及。 最让爷感觉意外的是,婚礼上,尼普绿多王正式宣布曼菲士为第一继承人,爷为第二继承人,其他人一如他早夭的王子涅瓦曼,没有继承权。 谁也不能阻碍曼菲士和爱西丝的结合。 爷简直全程懵逼,涅瓦曼是谁啊? 爷怎么不知道还有早夭的王子啊? 爷一脸懵逼的看向曼菲士,后者在喝酒,心情看不出喜怒。 倒是曼菲士身边的西奴耶和乌纳斯倒是跟爷一样都有点意外的样子。 曼菲士说不出高兴还是愤怒,原来以为的亲人是骗子,原本以为的忠臣很可疑,这让他有些灰心,尤其是根据尼普绿多王之前所说,那么他之前将爱西丝外嫁,简直就是愚蠢到了极点。 曼菲士一直十分敬重尼普绿多王,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比起父王,自己还是太稚嫩太年轻。 第十八章 爷看着趴在爷胸前,蹭着爷胸部,明显有些醉了的曼菲士,爷忍住了一脚将人踹下去的*,让纳芙德娜领着侍女,将曼菲士扶回他的寝殿。 尼普绿多王走了过来,挨着爱西丝坐下,对她说道:“我的女儿,今日,是你们的庆典,去陪陪你的弟弟吧,他很不安,也太年轻,太容易犯错了,你该多点耐心,就像对你的那头狮子。” 爷看着尼普绿多王,这个男人生的英武,却已经有了皱纹,哪怕壮年,却也开始衰老,爷不奇怪他为什么将希望寄托在曼菲士身上,曼菲士的年轻与活力,就是尼普绿多王正在失去的东西。 爷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这么纵容爷。 爷当然不会去问,有些事情,问了,不如不问。 爷点了点头,听话的起身,跟在不曾走远的侍女身后,与曼菲士一起退场。 尼普绿多王见状满意的笑了,走回新侧妃的身边坐下,笑着说道:“我的女儿,真是埃及最美丽的女子,最贴心的女儿,你说是吗?” 新侧妃,嫁过来不久的奈嘉丽公主,微微一笑,附和着应是。 歌舞依旧继续,并未因为主角的立场而冷淡。 但是爷,很不爽。 酒鬼跟男人最讨厌了,而曼菲士两者皆是。 爷表情冷淡的坐在床榻上,看着曼菲士在那发酒疯,他的酒量其实很好,但是心情却在酒精的麻痹下,有些不能控制。 爷看着他一会砸东西,一会让人滚,最后暴躁的掀桌,然后他那张漂亮的脸,带着怒火与阴鸷的表情,在看见了爷的当下,露出一个像是见了鬼的表情。 不过很快他就平静了下来,只是呆呆的看着爷,脚步稳健的走了过来。 “为什么?”曼菲士说道:“为什么?王姐,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为什么?” 爷看着这货发酒疯,看着他朝着爷扑过来,爷……就是不说话。 爷怎么会知道这个酒鬼问的是什么事情,你让爷怎么回答怎么回答! 啊擦。 “王姐……我只有你了。”曼菲士扑过来,趴在爱西丝胸前,习惯性的用脸蹭了蹭那柔软的胸,然后抬头看着爱西丝说道:“我只有你了呢。” 爷摸了摸曼菲士的狗头,这家伙的头发手感还真不错。 “乖,睡一会吧。”爷哄到。 “嗯,你陪我吗?”曼菲士问道,眼睛里还有这水汽,看起来快哭了。 小摸样别提多委屈。 “好。”爷倒是不介意□□,只要这货别晚上在发疯就行。 接下来,将人拖进浴室洗浴,这货的行为简直就是在爷身上揩油,不过算了,爷能忍,为了神户牛排的奖励,爷可以忍。 系统:好想做一个酷帅狂霸拽的神秘金手指,然而宿主的关注点永远在吃上面。 爷:呵呵,穿到言情后宫漫还想酷帅狂霸拽,你以为你的宿主是起点男主。 #系统:今天宿主也在插刀。# 好不容易把曼菲士弄床上,爷是真累了,酒鬼什么的真心烦啊。 累死爷了。 收拾完曼菲士,爷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爷起来的时候,曼菲士已经不见人影了。 啧,这还没结婚呢,变的这么快。 呵呵。 亚莉早早的拿了服饰过来,服侍爷沐浴更衣,弄完这一切之后,爷回了寝宫,看了看纸莎草卷轴,然后百无聊赖的开始折腾爷的那群狗腿子。 准确的说,应该是公主护卫队。 除了守卫宫殿的卫队和带刀侍卫之外,爷在王宫还有五百人的护卫队。 爷很喜欢折腾他们。 基本上,除了神殿日常和养宠物之外,这是另外一个打发时间的好方法。 爷寝宫的侧殿的外庭有一个很宽广的产地,类似广场,增加一些设施之后,用来折腾这些护卫再好不过了。 那些护卫们私底下称之为阿努比斯的地狱庭院。 奖励也是有的。 至少爷的护卫队用的都是能穿上皮甲的,负责这只卫队的人是爷的狗腿子之一,克特摩斯。 爷将他们分作四队,每队一百二十五人,克特摩斯虽然负责,但是并不算在内,平时他是爷的带刀侍卫。 这四队人负责爷寝宫内殿安全,分作两班,轮班换。 当然只负责殿外的站岗巡守,外宫则是另外的王宫守卫,大约一百人。 爷对古埃及王宫的安全隐患很糟心,所以爷的寝殿周围的守卫者从来不会低于一百人。 远比曼菲士寝殿的侍卫还要多,他那才五十人。 尤其是爷就寝时,几位带刀侍卫永远得有人守着门窗。 所以爷对侍卫的要求也挺高的。 不能指望他们会飞檐走壁,至少能耳聪目明,警戒心强。 所以爷经常会考验他们。 比如今天就考验耐性。 都去扎马步吧。 扎完马步,给爷跑步去。 爷不会地狱特训,只能想一出来一出,回忆回忆当年的军训,思考一下内容是否合适在上。 总不能一下子负重越野全搞出来,让人知道爷是在刻意训练士兵。 前戏很重要的。 爷喜欢慢慢来。 而爷并没有折腾太久,爷的狗腿子之一的纳克多将军传信给爷,说是尼普绿多王派他去了西边的大沙漠,寻找陵寝,收回了一把尼普绿多王曾经使用过的短剑,换成了其他的陪葬品。 也不知道是谁招惹了尼普绿多王,做这种收回陪葬的大不敬的事情。 看样子之前涅瓦曼的事情不是平地而来,显然尼普绿多王很上心,而且气得很了。 否则打扰死者这种事情,尼普绿多王绝对不会做。 “亚莉,那个涅瓦曼,有人直到怎么回事吗?”爷问道。 “那天订婚之后,我就派人打探过,似乎连伊姆霍德布都不知道呢。”亚莉答道。 “那就不要打探了,这件事情,父王显然不想公布于众,既然已经夭折,那就记住这句话,其他的不必查了,不要做多余的事情。”爷皱了皱眉说道:“以后私下查探之前先通知我,我不想自己下属做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公主,绝对不会有下次了。”亚莉连忙说道。 第十九章 曼菲士有点不敢见爱西丝。 他虽然喝醉了,但是也没有醉糊涂,全记着呢。 总觉得好丢脸,一定是喝太多的缘故,以前也没有这么容易醉啊。 曼菲士默默捂脸,不过这之后很是反省了一段时间的曼菲士也开始将视线放在更远的地方,比如说比泰多。 对于上辈子死磕了一辈子的宿敌伊兹密,曼菲士想着就觉得牙痒。 这次一定要想办法弄死他。 眯了眯眼,曼菲士思考着回忆上辈子的遭遇。 结果一圈回忆下来,他又想喝酒了。 突然觉得上辈子的自己不仅蠢而且过的好苦啊。 除了救凯罗尔之外,居然没有几件正经事,就算有也都是伊姆霍德布负责的。 还好几次因为凯罗尔引起各国邦交的危机。 突然觉得自己上辈子好蠢好冲动。 明明直到凯罗尔的缺点,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阻止过呢? 曼菲士想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么想的,心里却觉得他不能在继续这样下去了,他必须改变,凯罗尔也必须改变。 这个时候曼菲士还没有放弃凯罗尔的意思。 他只是觉得已经转变的爱西丝变得如此强大,那么他也不能弱。 一切都在改变。 如果以前世的眼光来看待一切,那么他也会失去一切。 爱西丝脱离了对他的爱意,已经焕发出另外一种魅力,只有他,还沉溺与过往中。 曼菲士不知道的是,过去也好,现在也罢,爷,完全不在乎。 有空关心曼菲士的心情,爷不如关心一下下埃及的情况。 曼菲士‘发明’的简陋型过滤器在近几年已经推广到了整个埃及,所以下埃及的饮水应该没有问题了。 漫画里比起埃及内部的事情,大多更关注国外的事情,都是因为女主的缘故。 爷并不是天生的统治者,更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治理者,在穿越之前,爷只是个家世不错的凡人,你不能指望爷穿越过后一下子就酷帅狂霸拽到无所不知无所精,那是不可能的。 爷只能慢慢摸索。 在说了,时间,地域,风俗所引起的各种诧异,爷必须考虑进去。 比如说古代的t朝,王权关注的是如何将全是传给下一代,更注重子嗣。 但是西方诸国则不同,比起把权利交给孩子,那些掌权者,更喜欢自己手握权力。 至于埃及。 古埃及正史如何,爷不是很清楚。 但是尼普绿多王却是个很注重自己孩子的法老。 所以爷可以任性,所以曼菲士可以飞扬跋扈。 因为这里的王权,也是神权,法老就是活着的神,无人不敬。 就连凯罗尔在古埃及最开始收到追捧,都是因为她救了曼菲士,将被毒蛇咬伤的曼菲士给救了回来,所以才有神的女儿的传言。 至于这个传言是怎么放出去的,呵呵。 除了卡布达和伊姆霍德布还能有谁? 曼菲士根本对这些事情不怎么上心。 沉默了思考了一会,爷对着一边的纳普瑟斯招了招手。 后者因为带了头巾,所以看起来有点稚气,虽然他的体型比曼菲士还要高挑一点。 爷看着在爷面前跪下的纳普瑟斯,掀了他的头巾,满意的揉了揉那刻意续起来的已经齐耳的金色长发。 “手感真不错,等你的头发再长点,剪一截下来给我玩。”爷说着又撸了几把,金色的发丝远比黑发更加细腻柔软,毛绒绒的手感可好了,又滑又软。 纳普瑟斯黑着脸,任由爱西丝日常抚摸自己的头发打发时间。 等到爷摸够了,纳普瑟斯心情不太美丽的将头巾戴上。 “为什么不让纳普瑟斯摘掉头巾呢?”塔莎笑着问道。 “只有他一个人太显眼了,被人刻意利用就不好了,要不了几年,埃及就会出现另外一个金发的奴隶,到时候纳普瑟斯就不用藏着头发了。”爷漫不经心的说道。 “王姐,你说什么?”曼菲士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纳普瑟斯把头巾戴上,他以为自己眼花,却听到爱西丝的话,不由得问出来。 爷看了一眼曼菲士,啧,这小子走路不带声音的么?日常撸金毛被发现了。 “过几年,应该会有跟纳普瑟斯一样的金发奴隶出现在埃及,这是我前一夜所看见的梦境。”爷答道:“纳普瑟斯,把你头巾摘下来给曼菲士看看吧。” 曼菲士看着纳普瑟斯把头巾摘下,金灿灿的齐耳长发,的确与凯罗尔一模一样,他顿时呆了呆,有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之前不知道爱西丝这里有个金发的侍从。 曼菲士看向爱西丝,问道:“姐姐是什么时候找到他的。” “找?你记得你之前闹得那个侍卫选拔吗?纳普瑟斯就是其中之一,他跟着我有好几年了,不过他平时都带着头巾,所以没几个人直到他金发,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爷答道。 曼菲士张了张嘴,看着纳普瑟斯。 纳普瑟斯有着左金右红的异色双瞳,蜜色的肌肤,金灿灿十分闪亮耀眼的长发,看起比曼菲士略高挑,也同样纤细的身形,容貌也长得十分俊俏。 比起曼菲士的精致漂亮,纳普瑟斯是另外一种野性的美,曼菲士如果是黑豹,那么纳普瑟斯就是云豹。 “我从不知道……”曼菲士呐呐的说道。 “干什么这么惊讶,纳普瑟斯的母亲也是一位金发奴隶,据说是来自希腊,被当作礼物送给了他的父亲,可惜只是个妾,没有名分,生下他之后就死了,纳普瑟斯只是个混血儿,所以皮肤不似他母亲那样白皙,因为眼睛的缘故,还被人当作怪物,差点就被扔掉,那次的比试中,他是年纪最小的入选者,之前剃了头发,这几年才慢慢长出来。”爷自觉体贴的一边给纳普瑟斯捅刀子,一边解释道:“等纳普瑟斯结婚之后,说不定也会生几个金发的孩子呢。” 纳普瑟斯揉了揉鼻子,戴上头巾,他决定不要去理公主了,每次都拿他开心。 “是……吗……”曼菲士只觉得这句话说起来尤为艰难,看着纳普瑟斯的样子,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上辈子不知道纳普瑟斯,难道是因为自己那一次坚持的选拔赛? 第二十章 曼菲士没用多久就从金发奴隶的打击中走了出来。 虽然看见那个纳普瑟斯让他各种不爽。 然而,让他更加不爽的一点就是,他打不过他。 卧槽,居然被一个奴隶压着打不赢。 纳普瑟斯:呵呵,你怎么会知道你姐姐是怎么训【折】练【磨】我的,姐债弟偿天经地义。 打不过爱西丝手里的那根鞭子,还打不过同样拿着剑的曼菲士吗? 尤其是曼菲士目前身体状况还不如前世成年后的健壮,身为王子身骄肉贵,平日的训练也不是很幸苦,比起体力和力气他那里是被爱西丝虐了这么几年的纳普瑟斯的对手。 于是,纳普瑟斯成功的吸引了曼菲士的注意力,两人到最后那是见面就打。 拦都拦不住。 想拦的打不过,能打过的不想拦。 爱西丝甩了甩鞭子,成功的让想要插手的西奴耶和乌纳斯默默退回原地。 两人互掐的效果是显著的,至少在一年以后,曼菲士能跟纳普瑟斯打个平手了。 纳普瑟斯对于曼菲士的长进表示很吃惊,于是在某次发现自己打不过的时候,果断把爱西丝身边最牛逼的那个,他们带刀侍卫中最强的克特摩斯拖下水了。 克特摩斯默默看着王子殿下,又看了看明显不想阻止的公主殿下,然后默默的摘下佩剑,用拳头教会了曼菲士什么叫做实力碾压。 曼菲士:卧槽,王姐到底是哪里找来这么变态的侍卫。 爱西丝:呵呵,不是你弄来的吗? 曼菲士不开心,于是,曼菲士一头钻进了提升战斗力的过程中。 尼普绿多王倒是很高兴,毕竟曼菲士已经十四,过年就十五岁了,长进一些总是好的。 他打算在曼菲士十六岁那年,给爱西丝和曼菲士举行婚礼。 哦,爱西丝比曼菲士年长一岁,所以现在才十五岁。 等到曼菲士十六岁时,爱西丝也该十七岁了。 这时候结婚也不算早了。 曼菲士一头扎进武学的海洋里,暂时可以不用管了。 爷打算去下埃及度度假。 埃及的祭司神官跟法老有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如今爷是大祭司,到算是把祭司这一群可牢牢卡住了。 至少在爷车裂了卡布达,砍了伊莫顿之后,没有那个祭司和神官敢忤逆爷了。 去下埃及看看风景也不错,爷之前其实也去过的,只是每次都住不长,最多一两个月就会被尼普绿多王召回。 这次爷要求前往下埃及,尼普绿多王到没有阻止。 考察了一下当地的情况,然后爷就什么都没有做。 毕竟这时候下埃及的人生活的还不错,尤其是那个简易滤水器的推广之后,水质变的干净,也少了些病痛。 其他的事情,爷不怎么关心,毕竟这些有下埃及的官员负责,爷只需要听听简报就行,比如今年的收成如何,死了多少人,有没有疫病之类的。 偶尔上街逛逛,看看街市上有什么,不过这里的街市太拥挤了,让人一点都没有逛第二次的兴趣。 而且还灰大,动不动来一次尘土飞扬,还得忍受异味。 太心塞了。 上埃及的情况就要好的多。 爷宅了半年,在尼普绿多王的王召下,乖乖的回了德贝城。 好吧,其实去下埃及也就是刷刷日常和存在感,毕竟咱也是下埃及未来的女王,总不能几年都不来一次。 毕竟自从十一岁之后,尼普绿多王就一直不曾让她去下埃及了。 不得不说,下埃及糟糕的饮水状况也是为什么尼普绿多王不放心的原因之一,虽然用上了滤水器,然而女控老爹还是担心。 回到上埃及之后,爷又无聊了。 这个时候真的特别想念网络和电脑。 系统啊,你让爷带个手机穿也好啊,至少能看看小说。 无聊到一种境界的爷开始了每天狩猎,满埃及跑的日常。 今天去尼罗河畔猎鸭子吧,虽然爷不喜欢吃,但可以拿去孝敬尼普绿多王啊。 明天去弄条鳄鱼吃吃看。 啊拉,后天开拔去死海逛逛吧,想坐大船。 跟在爱西丝屁股后面跑的曼菲士简直心塞,这感觉就像是当初追着凯罗尔满世界跑。 曼菲士有点不满的对爱西丝抱怨:“王姐你就不能呆在王宫别乱跑吗?” 爷呵呵一笑:“王弟你能别跟在我后面追么?我只是狩猎而已,又不是出征。” 曼菲士无言以对,他总不能说他上辈子跟着凯罗尔后面跑习惯了。 简直丢脸。 一边的西奴耶和乌纳斯默默后退了几步。 新任的侍卫长普赛提斯淡定的让人准备回程。 曼菲士终究没好意思开口说什么,你让他怎么说,说他追逐习惯了,说他担心爱西丝被人抢走,还说担心爱西丝往其他国家跑? 那是爱西丝,不是凯罗尔。 曼菲士只能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一脸憋闷的离开。 普赛提斯牵着马过来,随后领着人跟上,自从纳普瑟斯刺激了一下曼菲士之后,曼菲士就将身边的侍卫梳理了一下,原本低调的普赛提斯也入了他的眼,如今是曼菲士身边最的用的侍卫,就连乌纳斯也要靠后,西奴耶好歹是个将军,平日里更不可能时时刻刻的盯着曼菲士。 比起乌纳斯,普赛提斯更加沉稳,也更年长,至少目前他把曼菲士压着打完全不是问题,目前他除了保护曼菲士的安全,也负责教导曼菲士的剑术。 嗯,曼菲士对于被克特摩斯打败的事情依旧耿耿于怀,目前还没有赢过,哪怕平手都没有。 因此,曼菲士现在比任何时候更加追求强大。 可惜,他天赋再好,再怎么努力,他现在的力气都很有限,不过这辈子的曼菲士倒是比上辈子体质要好多了。 这得谢谢卡奥。 卡奥的血液有一定的提升毒抗的作用,曼菲士被爱西丝灌过几次,至少现在眼镜蛇的蛇毒最多也就让他头晕发烧个一两天,代谢出去就会好,都不用吃药。 嗯,纳普瑟斯表示他是小白鼠,那感觉并不怎么好。 虽然增加的毒素的抵抗力,但是并不能促进身体飞一样的生长,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啊,你体力再怎么好,能跟成年人比么? 克特摩斯可是年满二十一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的壮汉。 曼菲士那才百来斤的小身板…… 呵呵。 第二十一章 无忧无虑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爷感觉略沧桑。 时间如梭这个词,在不得不面对明天就是婚礼的当下格外的令人感慨。 哎…… 总感觉一年的时间就这么眨眼过去了呢。 曼菲士十六岁的生日就是明天,也将是爷跟他的婚礼。 尼普绿多王执意让爷跟曼菲士完婚,爷是没什么话可说了,但是男主啊,你是重生的啊,你真的不打算为女主守身如玉吗?不来一次惊天动地的逃婚吗? 直到今天之前,爷都一直都是这么盼着的。 然并卵。 曼菲士对婚礼的热衷程度不在尼普绿多王之下。 这一年究竟发什么了神马,让那个暴躁的男主一下子就温顺了下来,爷不太明白。 对的,温顺。 两个月前,爷一觉睡到天光,起床时,发现曼菲士在爷的床边不远处坐着,他看着窗外的尼罗河不知道看了多久,然后转过头来看着爷,笑得格外灿烂,说的话格外脑残。 “爱西丝,你会嫁给我,对吧。”曼菲士笑着问道。 爷迷迷糊糊的点头,嗯了一声。 然后曼菲士笑的更欢快了。 所以到底发生了神马? 爷摸着卡奥的大脑袋,心情实在算不上好。 你不能指望爷这么个宅上辈子,又处了这辈子,在面对明天就要跟人滚床单这件事情能够淡定。 爷有厌男症的。 虽然能够忍受曼菲士的亲近,不代表爷就愿意跟他滚床单。 系统,你提供心理治疗方案么? 【系统:这身体不是你的。】 爷:你说的太他妈对了。 然并卵。 还是有点要上火葬场的感觉。 婚礼是件很麻烦的事情,爷已经沐浴十天,又祈祷了,尼玛明天就要上战场,啊不,去结婚。 啊,要怎么忍住一刀捅死曼菲士的冲动呢? 心情狂躁。 然而不论爷怎么心情狂躁,终于还是结婚了。 婚礼什么的既麻烦又漫长。 从王宫到神殿,净身过后的在神前许下誓言。 “我愿意,接受真正的你。”——爱西丝 “深爱我知道的你。”——曼菲士 “信任我不了解的你。” “不论生活如何改变。” “我都承诺爱你。” “让你幸福。” 【誓词出自电影法老与众神。】 不得不说,这一刻,爷还是有点解脱的感觉,就像所有人一样,那种一直担忧的事情,在终于发生之后,反而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倒是轻松了不少。 只要生孩子就行了对吧,系统。 【系统:对。】 都已经到了婚礼这个阶段,再怎么纠结,也只能装作什么都不在意的继续下去了。 不就是滚床单么,忍忍,事后再吐也一样,爷总是要习惯的。 在上埃及百姓的欢呼中,到了最后猎狮子的环节被和谐了,因为爷身边就有一头叫做雷欧的,被奉做神狮的狮子,所以这个环节拿豹子代替了,幸好爷不是女主,没什么意外发生。 只有一个小小的插曲,比如说这次来参加婚礼的还有比泰多的伊兹密王子和米达文公主,以及努比亚的答依莉公主。 真是热闹呢。 雷欧趴在爷身边,一如斯芬克斯雕像一样,不为所动。 曼菲士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扔下了猎物,笑着把爷拉近怀里,然后抱了起来,所有人都在欢呼着爱西丝和曼菲士这两个名字。 爷表情僵硬的笑了。 虽然知道这一天回来,然而没想过会这么快。 心情抑郁的爷开始灌酒,希望能把这尴尬的第一次醉过去。 然而没能如愿,曼菲士在爷喝第六杯酒的时候,就将爷的酒换成了果汁。 啊擦。 一边观礼的米达文公主红着脸对伊兹密王子说道:“曼菲士王子可真是俊美,王兄,你说我能嫁给他吗?” 伊兹密看了看曼菲士,又看了看爱西丝,摇了摇头道:“米达文,今天是爱西丝公主与曼菲士王子的婚礼,你不能这么说话。” 米达文撅了噘嘴,不太高兴的哼了一声。 尼普绿多王大笑着对曼菲士说道:“我的儿子,我就把爱西丝交给你了,我们埃及最美丽的女神,你的姐姐,你的妻子,你以后一定要保护好他,这是你的责任了。” 曼菲士笑着应和,与众人共饮。 爷,不开心。 曼菲士看着爱西丝,笑得温柔,伸手过去将人揽进怀里,吻了吻爱西丝的脸颊。 他在她耳边低声说道:“我会对你好的。” 呵。 爱西丝笑着嗯了一声,不接话。 真是可惜了,作为姐姐,爷很相信你,但是作为女人,爷一点都不信。 不论爷怎么想,时间一点点流逝,最难堪的部分还是会来。 比起当年看漫画时,曼菲士对待凯罗尔的小心翼翼,爷面对的曼菲士则粗鲁的多。 至少当初凯罗尔的衣服在婚后第二天还是完整的。 而爷的已经被撕碎了。 要不要这么急。 第一次的感觉,真的不怎么好,除了疼,就只有不适。 但是曼菲士很兴奋,就算爷对男人没经验,但是看的书多啊。 你看他在爷身上又啃又咬又揉,折腾爷一整夜不停手,天都快亮了才堪堪停了下来。 爷都没力气说话了,全身上下都疼,尼玛,下辈子爷一定要当男人啊擦。 幸好这货还算有点良心,还是知道完事后抱着爷去沐浴。 但是真的好累……于是婚后第二日,爷几乎是睡过去的。 都快傍晚了才醒,爷迷迷瞪瞪的在亚莉的服侍下吃了点东西,趴床上接着睡了。 曼菲士倒是很精神,他那变态的体力说起来还是爷促成的,啊擦,爷当初就该让克特摩斯放水才对,让这货当个柔弱的美少年才对。 搞什么训练啊。 结果报应在爷身上了。 这种方式也太坑了。 曼菲士回到寝殿,看见爱西丝还在睡,过去看了看,然后自己去洗了个澡,回来挨着爱西丝躺下了。 嗅着爱西丝的体香,抓着爱西丝的手腕,曼菲士眯了眯眼,伸手将爱西丝往自己怀里带了带,将她搂住。 说起来,曼菲士的改变还真的跟爱西丝没多大关系,他只是静下心来,仔仔细细的回忆了上辈子的事情,好好的思考的一下而已。 第二十二章 何其愚蠢的前世,连个子嗣都没有。 或许该庆幸没有子嗣? 否则他真不知道,那个孩子如果生下来,面对凯罗尔这样的母亲,以及他这样的父亲,那样的环境下,能活下来吗? 这是一个残酷而现实的问题。 凯罗尔根本管不住自己,自从遇到她之后,埃及的战事多了太多,远比他的父王尼普绿多王统治时期要混乱的多。 就连他自己也曾几次遭遇死战。 而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凯罗尔学会闭嘴。 可惜,每一次,她都没能闭嘴。 曼菲士一次次的反问,值得吗? 可是一想到凯罗尔,他就无法回答。 这个问题至今没有答案,他只能换个方式解决。 父王说的没错,为了埃及,他不能让爱西丝外嫁,尤其是巴比伦王那么阴险的角色,他不能让对方有机会。 娶爱西丝,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尤其是,与上辈子完全不同的爱西丝,他并不讨厌也不排斥。 真是可笑,并不爱他的爱西丝,反而是他喜欢的,而深爱他的,却并不被他所喜。 想到这里,曼菲士不由得往爱西丝身上凑了凑,在她后颈蹭了蹭鼻尖,爱西丝不耐烦的动了动,没能挣脱曼菲士束缚,迷迷糊糊的接着睡了。 一夜无话。 第二日,爷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将放在爷胸部的爪子拿来,默默无视被握住的地方,爷慢腾腾的起床,在亚莉的服侍下沐浴,然后曼菲士又跑进来了。 磨磨蹭蹭不情不愿的给曼菲士擦背,洗着洗着又被啃了几口,简直神烦。 粘粘糊糊的成何体统。 好吧,结婚了,不计较了。 以为睡了一次。 爷就会习惯,厌男症就会痊愈,爷真是太天真了。 感觉只有更加尴尬啊。 “嗯……”爷简直无力挣扎,不想动,男主你丫亲够了没有,亲够了松开。 所以说,男主真他妈神烦啊。 请让爷一个人种蘑菇好嘛。 系统你死开,满汉全席爷也不会答应的,那玩意一点都不好吃。 烤乳猪啊……爷考虑一下。 磨磨蹭蹭的洗完澡,男主终于离开了,爷终于有时间去啃烤乳猪了。 吃着烤肋排,爷有点感概,尼玛爷都沦为吃货了。 爷觉得爷该好好的正视一下现状了。 作为已婚女性,爷打算先把任务完成,然后就可以放飞自我了。 但是好像未成年生子对母子都不太好呢。 那还是等满十八岁在说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然而,实际上什么都没变,当系统使出杀手锏‘秃黄油’的时候,爷还是跪舔了。 捂脸。 此生大爱有三,海鲜、榴莲、茶泡饭。 tat真的好好吃啊。 不信你们吃一口埃及特色美食‘牛奶泡饭’之后在吃吃‘茶泡饭’,你们也会爱上茶泡饭的。 比起正在努力朝着吃货进化的爱西丝,曼菲士则实际的多,因为尼普绿多王在,曼菲士暂时还不能插手政务,但是结婚之后,他可以借由爱西丝的关系去下埃及试试。 毕竟爱西丝并不怎么热衷政务。 这一点,不仅曼菲士清楚,尼普绿多王更是头疼。 这也是尼普绿多王要求曼菲士娶爱西丝的原因之一,如果爱西丝稍微贪恋权势一点,尼普绿多王都可以不用太过担心会有人因此而哄骗爱西丝。 可偏偏爱西丝一点都不在意。 下埃及的文书政务,一直都是亚莉在处理。 简直了…… 尼普绿多王也不能直接插手这件事情,说爱西丝处理的不对,毕竟女儿的尊严比较重要,下埃及嘛,他还活着会帮忙看着点,现在则有曼菲士,尼普绿多王在自己一双儿女结婚之后放心多了。 而曼菲士也开始接手下埃及的政务。 曼菲士还是挺担心爱西丝会拒绝的,毕竟这辈子的爱西丝并不爱他。 所以在爱西丝十分干脆的把政务交出来的时候,曼菲士是真的意外,也真的很开心——感觉爱西丝还是很爱自己的嘛。 呵呵哒。 爱西丝冷漠脸。 不论如何,曼菲士忙起来,爱西丝就高兴了。 总算不用粘粘糊糊……才怪,摔! 曼菲士跑去下埃及才半个月就立刻派乌纳斯过来接爱西丝了。 说是有要事商量。 爱西丝也只能在尼普绿多王的催促下,收拾东西跟着去下埃及了。 尼玛这一去,就是整整一年啊! 埃及的日子可真快,转眼就快到了剧情开启的时候了。 话说是哪一天来着? 尼普绿多王可还活着。 不过爱西丝并没有疑惑多久,因为就在曼菲士十八岁生日这天,那位答依莉公主又来刷存在感了。 答依莉是个浓眉大眼的美人,就是发型有点……过于蓬松了。 爱西丝只想偷笑。 而这次同时出现的,还有已经年满十六的米达文公主。 他们都是跟着自己的父兄过来的,为了就是不久前的盟约。 是哒,这几年埃及把比泰多和努比亚掣肘的很厉害。 前两个月,曼菲士还把比泰多给痛揍了一顿。 这次回上埃及,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情的后续。 虽然爱西丝表示她可以不用回去,然而,曼菲士身体力行的折腾了爱西丝一整晚,直到爱西丝答应。 青春期的男人啊…… 爱西丝捂着腰默默蛋疼,尼玛说好的男主守身如玉呢? 擦。 这次两国是来送礼的,准确的说,努比亚是来投降,比泰多则是讲和来的。 礼物不要太多。 别看尼普绿多王笑得慈和宽厚,看起来是个仁慈的君主,但是那手段可是一点都不软。 尼普绿多王擅长的就是笑着给人下刀。 慢慢切。 比如说,同样来访的伊兹密王子已经被尼普绿多王的刀子切的没脾气了。 关于这位伊兹密王子,爱西丝一直不太喜欢,这个人,太过计较得失与大局利益,爱上这种人,会很幸苦也很吃亏。 然而,伊兹密的妹妹米达文却是努力作死,简直分分钟让人嫌。 比如说,这货觉得雷欧又威风又霸气,张口就想要带回比泰多。 于是被雷欧一爪子拍飞了。 第二十三章 米达文直接被雷欧一巴掌拍进莲花池里了。 没什么伤,就是有点狼狈。 米达文气急败坏的尖叫着要收拾雷欧。 于是睡在池子里的卡奥现了身,成功的把一群人给吓跑了。 一条蛇,一条体型巨大的眼镜王蛇,远远比狮子更具有威慑力。 长着大嘴露出满嘴倒刺般的毒牙,卡奥很是追了一段距离,直到被爱西丝发现才停下来。 #每天都有人作死# 爷真心吐槽无力。 对着卡奥挥了挥手,看着它重新潜进水里,爷才注意到小步跑过来的雷欧。 所以说,这群人到底怎么招惹上这两只的,有病吧。 但凡有眼睛的都不会去招惹这两货好么。 而且卡奥不是一直在池子里睡觉吗?每个月才出来一次。 “怎么回事?”爷看着跑来面前跪下请罪的奴仆问道。 “米达文公主被雷欧丢进池子里,打扰到了卡奥,米达文公主……嚷嚷说要杀了它们。”侍卫的声音越说越小,有点不敢抬头看爱西丝。 只听见爱西丝的低笑,不用看对方的脸他都能听出其中的嘲讽。 “将这件事情告诉父王吧。”爷这么说道,反正尼普绿多王会处理好一切,如果他处理不好,爷再出手。 你要知道古埃及死头神牛都要弄个处女当神妻举行仪式的。 何况一头被封为神狮和一条被封为神蛇的猛兽。 尼普绿多王会答应才怪。 爷没兴趣处理这些事情,有这功夫还不如回去歇个午觉。 伊兹密王子赶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这一幕,头疼无比,也有点无语,将米达文带走安置,又过来跟爱西丝说话。 可惜,爱西丝没理他。 揉吧揉吧纳普瑟斯的狗头,爷心满意足的无视了伊兹密,回去睡觉了。 系统你再不给爷一点消遣,信不信爷自杀给你看。 系统:…… 唉…… 爷无聊的趴在床上,一边的亚莉给爷扇着扇子,小心翼翼的问道:“公主的心情不好么,要不要去找曼菲士殿下过来。” “不用,我暂时不想见他。”爷摇了摇头,爷好想念小说美剧网游,好想念爷的各种手游萌宠,爷的小精灵,爷的魔灵,爷的阴阳师,爷的sr。 爷郁闷的挠着床。 好烦啊,好无聊啊,好想死,好想看美剧,嘤嘤嘤。 在床上没形象的滚了滚,爷无奈的叹了口气,晕乎乎的睡了。 系统默默发送了一罐香草口味的冰淇淋。 没等爷醒过来吃冰淇淋,一觉醒来,爷发现自己又穿了。 嗯,这次是穿到到三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界,这表示剧情开始了,爷要履行神助攻的手笔,把凯罗尔带回古埃及了。 一鞭子拍死盗墓贼和保安,爷觉得在剧情进行之前,爷需要先去逛逛。 二十一世纪的埃及首都开罗有没有kfc?没有也没关系,必胜客、星巴克也行,爷需要先吃点薯条炸鸡配可乐,或者来被现磨黑咖啡。 可馋死爷了。 系统:…… 爷换了身衣服,把头饰摘了,只穿了件纱裙,然后披了件披风,牵着阿努比斯诅咒化身的黑犬,爷逛街去了。 但是,爷没钱。 系统坚决不肯给爷买单。 哼。 于是爷把耳环给当了。 系统:……我错了,你去把耳环赎回来,系统给你钱,系统请你吃炸鸡披萨和可乐。 这还差不多。 你说作为宿主,爷一枚要求无脑金手指,二没要求苏破天际,三没要求后宫三千任爷选,爷就是喜欢吃点上辈子的美食,你还不满足爷,还给爷使绊子。 系统你该好好反思一下,爷的人都归你了,给点钱吃顿炸鸡会吃死你吗?又不是给你吃! 系统:…… 万万没想到,低估了吃货的愤怒。 看样子kfc必胜客的菜单也需要加载。 #本系统今天也在更新美食app,微笑# 爷心满意足的找了家饭馆吃了饭,然而并不好吃,一点都不符合t朝吃货的口味。 那该死的奶泡饭居然流传了三千年还没有改良配方,原汁原味的简直大写的差评。 爷吃完了冰淇淋,喝完了咖啡,然后系统就把爷弄晕了。 等爷醒过来的时候,爷就发现自己在一个现代化的欧式建筑里。 嗯,爷在昏迷期间顺利的被女主凯罗尔捡到带了回来。 呵呵哒。 凯罗尔是个金发美女,这时候还是短发,估计是因为开罗天气热的缘故,穿的衣服以穿越者的眼光来看,有点老气。 看着她叽叽喳喳的自己在哪说个不停,爷端着一杯牛奶,不发一语。 嗯,还挺好喝,一点都不腥呢。 “爱西丝你觉得怎么样?”凯罗尔问道。 不好意思,爷没听你说啥。 “爱西丝?”凯罗尔疑问。 “不好意思,我在想我弟弟。”爷颇为无奈的说道:“我得找到他。” “没关系的,我会帮你的,对吧婶婶,在那之前,爱西丝你可以在我家住下,一定会找到他的。”凯罗尔笑眯眯的说道。 “谢谢你凯罗尔。”爷微笑着说道,嗯,接下来就看剧情走向了,反正爷不打算弄毒蛇,你爹死不死,看你爹运气了。 原本凯罗尔的父亲是死于眼镜王蛇的蛇毒,后来凯罗尔也被咬了,虽然凯罗尔救了回来,也因此有了刷曼菲士好感度的解毒剂,然而爷并不打算走这关键性的一步。 爷还想多呆几天,这里的食物很好吃。 就这么愉快的单方面决定了接下来的事情,过了没两日,凯罗尔的哥哥,罗迪·利多跑来告诉凯罗尔,木乃伊被盗。 啧。 爷面无表情的摸了摸阿努比斯的脑袋,让它去处理,爷才不要跟着去,利多家的婶婶可是做了蛋糕和下午茶的,爷要吃。 凯罗尔出去了一趟,也不知道如何了,回来时有点苍白的跑过来抱住爷,然后蹭爷的胸。 啊,看在蛋糕的份上,爷忍了。 真不愧是女主,跟男主一个爱好。 呵呵哒。 过了一天,凯罗尔的父亲和大哥赖安到了。 凯罗尔被揍了一顿屁股,嗯,她大哥赖安干的。 利多家的关系是这样的,据说根据作者的设定,赖安是他父亲昆哲伦与前妻的儿子,后来昆哲伦入赘进利多家,赖安因此是家里唯一的黑发,而凯罗尔的母亲身体不是很好,所以长期在国外修养,原本是昆哲伦利多死了,她母亲才来到开罗照顾凯罗尔。 第二十四章 爷在花园里摘了点花,进门就瞧见利多一家子,自我介绍了一下,认识了一下昆哲伦·利多,和赖安·利多。 嗯,赖安·利多,作为漫画主要男配,凯罗尔的哥哥,对爷说,让爷把凯罗尔教画成爷这样的‘淑女’。 呵呵哒。 跟爷抢吃的嘛? 不过爷还是笑着答应了。 第二天凯罗尔一大早就跑来爷房间里闹腾,要让爷陪她去学校。 去就去呗,全当观光了。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凯罗尔绝对是行走的表情包,颜艺帝。 每次这货抓狂都好搞笑。 不行,爷要忍住,爷要保持神秘美女的形象。 爷在凯罗尔上课期间,跟考古学的布朗教授看了看文物,顺便翻译了几个粘土板的记录。 然后,爷看到了曼菲士的木乃伊人形棺,虽然木乃伊已经被偷了。 爷该呵呵嘛? 男主娶了个二十一世纪的金毛犬,然后死了金毛犬还把他坟给挖了。 这可真是天生一对。 爷还得给他收尸,真是劳碌命,果然还是爷的亲弟弟比较靠谱,突然有点想嫁了。 哎,离家才知家的好啊。 摸了摸人形棺,一边凯罗尔又随便给爷加光环柔化特效了。 麻烦喊爷爱西丝的时候,不要加上前缀‘神秘’‘美丽’的女主。 摸了摸凯罗尔蹭过来的狗头,爷跟着她回去了。 第二日,凯罗尔约会去了,爷出门逛街去了。 爷找到了曼菲士胸前的护身符,也逼问出了木乃伊的下落,顺利的找到了曼菲士的木乃伊,将之带回帝王谷,找到了系统提供的地下陵墓,将之一起封锁了。 干得漂亮,给爷一个拇指点赞。 嗯,干完这一切回到了利多家,一家子正围着凯罗尔,嗯,保护过度,只不过是被吉米告白吹了点风自己吓自己,结果一家子都觉得凯罗尔感冒了。 爷走过去,摸了摸凯罗尔触感满分的金发,心满意足的把感冒药给她喂了下去。 今天没有带蛇回家,爷就看看昆哲伦·利多会不会死。 别提了,还真死了。 而且还是被蛇咬死的,连凯罗尔都被咬了,就在爷刚吃上婶婶准备的蛋糕第一口的时候,凯罗尔就尖叫了。 蛇不是爷的,爷没写字条,一切都是原作者剧情的锅。 爷木着一张脸,淡定了无视了系统发布的公告。 第二天头条,m国大富豪昆哲伦·利多在开罗死去,又有古埃及文字诅咒,凯罗尔·利多小姐也被毒舌咬伤还在昏迷。 呵呵哒。 每天都感觉剧情拼命再刷存在感,然而爷一点都不高兴。 因为进展度让爷觉得,不趁着这几天多吃点,回到古埃及,爷又要没得吃了。 爷他妈也是个女王啊,要不要这么惨。 默默啃掉一个鸡腿,爷看着那个病美人,凯罗尔的母亲,摇摇欲坠的擦着眼泪。 突然觉得爷一点都不像个女人了,少女漫里面的女性角色,爷居然到现在都没有哭过一次。 简直失败。 而紧急救治回来的凯罗尔,女主光环大开,活了下来,然后,赖安对爷提出了邀请,参加王族墓葬展示会,展示王家陵墓发掘出的陪葬品。 爷答应了。 对于这个无时无刻不在抽烟的一号男配,爷,完全无感,虽然少女时期很喜欢,挺想要这样的哥哥,然而现在那并不是爷的哥哥,爷完全喜欢不起来。 啊,真烦。 然而…… 请告诉爷,这个完全不曾出现在漫画里的情节是怎么回事? 原著赖安并不喜欢爱西丝,更没有给爱西丝送过东西,所以说,为毛爷会收到赖安的礼物,而且还是展示会上的礼服。 虽然的确是古埃及仿制的服装,但是一看就很贵好么? 这摆明了不是工作服。 这货什么意思? 算了,管他什么意思,穿上再说。 嗯,还挺好看,等一下,这尼玛不是爷的女王常服么。 你看这颈饰,在看着蛇形头饰,这妥妥的真材实料啊。 原来出席一下展示会,还有如此福利。 于是,这件衣服,爷不客气的收下了。 爷被赖安带去参加展示会,凯罗尔则跟小男朋友吉米约会去了。 于是重头戏来了。 布朗教授神助攻的将那块咒术粘土板带到了现场,赖安跑去拼,于是爷就被直接传送回了三千年前的古埃及。 睁开眼,爷不过就是睡了一觉,这边丝毫没有因为爷的穿越而发生什么。 啊,爷又回来了。 不知道凯罗尔过来了没有。 不过那不重要,爷先补个觉。 然而爷并没有补觉成功。 爷原本以为一觉醒来,剧情会让曼菲士拎着凯罗尔,然而实际上却是纳普瑟斯给爷把凯罗尔拎了回来。 这设定太坑了,爷真的不是男主,纳普瑟斯你是不是拿错了剧本。 然而纳普瑟斯并没有接收到爷的脑补,而是洋洋自得的指着那个被他堵住嘴,捆绑着扔在地板上的灰头土脸的金发小姑娘说道:“公主你看,我刚才在芦苇丛里面捡到的,也是金发呢,让亚莉□□一下,可以给公主当奴隶。”所以别揉我的头了,这金毛的女人看起来更软,当然,纳普瑟斯没胆子直说。 实际上,爷真的不想要这个大小姐,就在爷纠结该怎么处理的时候,男主上线了。 曼菲士刚刚从尼普绿多王那里过来,听说纳普瑟斯带了个金发女孩去了爱西丝哪里,就急匆匆的赶过来了,他潜意识的觉得那个金发女孩就是凯罗尔。 结果一到这里就发现纳普瑟斯在卖安利。 下意识的,曼菲士就反驳道,不行。 这次不仅是爱西丝纳闷的看着他,连纳普瑟斯都一脸郁闷不解的看着他:“王子殿下,这个是我捡到的金发女奴,是送给公主的,为什么不行?” 曼菲士被这话问愣了,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却见爱西丝摇着羽扇,轻笑着说道:“曼菲士喜欢这个女奴么?你若是喜欢,带走也可以的。” 曼菲士沉默了一下,开口说道:“那么她归我了。”说罢,上前将凯罗尔直接拎起来带走了。 纳普瑟斯被曼菲士的举动弄得有点懵圈,一脸懵逼状的看向爷。 爷,给了他一个微笑。 第二十五章 纳普瑟斯见曼菲士头也不回的走了,好半天才犹犹豫豫的问道:“公主,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爷笑了一声,看着他说道:“难得你会反思自己的行为,值得嘉奖。” 纳普瑟斯挠了挠头。 “今天起你不用把头发遮住了。”爷想了想说道:“说不定那个金发的丫头,就会被人利用了,让卡塞尔注意一下伊姆霍德布的动向,还有神官那边也去提醒一下,尼罗河女神送来一份礼物,一个金发女奴,不知何意啊……”比起让伊姆霍德布等人利用,还不如让爷来利用,爷可不想曼菲士到处跑去救人,爷一点都不想处理政务【关键】。 想了想,爷对纳芙德娜吩咐道:“你去曼菲士哪里吧,他那里多了个女人,还是个他颇有兴趣的女人,你去看着点,教教那位女奴什么叫做规矩,别让父王知道了生气。” 纳芙德娜点了点头,当即退下了。 毕竟有些事情,纳芙德娜去处理,比塔莎和亚莉要合适,她毕竟是西奴耶的生母,也是贵族出身,曼菲士没有理由防备她,而且爷很肯定,就算是重生的,曼菲士也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做宫斗。 所以,曼菲士根本不会防备纳芙德娜,爷比较担心的是纳芙德娜会不会被凯罗尔洗脑。 而曼菲士将凯罗尔带走之后也是有点懵圈的,该怎么处理呢? 正郁闷呢,纳芙德拉就来了,曼菲士见到她,便让她领着曼菲士下去了。 毕竟上辈子凯罗尔身边跟着的就是纳芙德拉和塔莎还有阿梅。 虽然,现在纳芙德娜和塔莎都跟在爱西丝身边,不过,曼菲士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嗯,男主他是个傻逼。 纳芙德娜这些年早就被爱西丝征服,被亚莉洗脑成了爱西丝的脑残粉了,加上见惯了纳普瑟斯那头金发,因此凯罗尔的人设实在没办法打动她,相反,她觉得凯罗尔特别呱噪,纳芙德娜解开凯罗尔,看着凯罗尔在哪里化身咆哮帝了,还嚷嚷着要见爱西丝,觉得这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谁给她这么大脸,居然敢直呼公主的名字,于是纳芙德娜上去就是一巴掌。 凯罗尔直接被打蒙了。 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纳芙德娜,后者则面无表情的说道:“既然是奴隶,就要有奴隶的样子,不论你来自什么地方,在王宫里,你就是法老的奴隶,在说了,爱西丝公主的名字是你能喊的么,要称呼公主殿下,你如果记不住也没有关系,你喊错一次,我便让人给你一鞭子。” 凯罗尔哭了。 然后哭唧唧的凯罗尔乖乖沐浴更衣,被纳芙德娜带去见曼菲士了。 曼菲士感觉有点复杂,因为凯罗尔的态度不好,纳芙德娜并没有对她特别招待,随便拿了件女奴的衣服给她穿,不像原著里还给她坠了发饰,和纱衣,因此这一次两人见面的时候,曼菲士有点纳闷。 这不对啊,上辈子换的衣服不是这件啊,而且这看起来跟其他侍女没啥大差别,唯一差别就是没像其他侍女那样带头巾。 这个样子的凯罗尔当真称不上好看,实际上,看起来有点突兀。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凯罗尔头发不仅有点卷翘,还有些短,才刚刚过耳。 所以这样装扮起来,真的挺搞笑的。 “你叫什么名字?”曼菲士沉默了一会,问道。 “凯罗尔·利多。”凯罗尔答道:“我想见爱西丝,你能让我见爱西丝吗,我不是这里的人,我……” 啪。 纳芙德拉一巴掌直接甩到凯罗尔的脸上,成功的阻止她接着说下去。 看着凯罗尔捂着脸哭,纳芙德娜对着傻眼的曼菲士说道:“抱歉,王子殿下,是我教导失仪,请给我几天时间,一定让这位女奴规规矩矩的回话。” 曼菲士张了张嘴,最后闭嘴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纳芙德娜的行动,毕竟懂得闭嘴的凯罗尔,比起只会嚷嚷的凯罗尔要好的多。 因此,曼菲士很是有点不忍的别过脸不去看凯罗尔,让纳芙德拉将之带下去了。 等到纳芙德拉将人带下去,曼菲士又有点不知所措了。 今天他可是在爱西丝面前抢得人啊,爱西丝是不是误会了,不对,爱西丝误会什么,应该是爱西丝那是什么反应才对。 曼菲士觉得头疼了。 而凯罗尔哭唧唧的喊着要回家,喊着赖安哥哥,走在半路上居然就跑掉了。 纳芙德拉气的脸都白了。 连忙追,结果追着追着就遇到了刚吃完饭出来遛弯的爱西丝。 看着哭唧唧跑过来抱住爷大腿的女主,爷有点心塞,更心塞的是,男主就在十米之外。 要不要这么巧,剧情你是有多希望爷被女主和男主打脸,是有多希望男主不给爷脸面? 凯罗尔很快就被拉开了。 纳普瑟斯很是狗腿的在凯罗尔抱住爷之后,立刻将之提了起来,扔到一边。 “爱西丝,爱西丝,我是凯罗尔,我求求你让我回去,我想回家,我不要在这里,我要回家,我是是二十一世纪的m国人,我不是奴隶!”凯罗尔一边哭一边喊道。 曼菲士皱了皱眉,他想起来了,上辈子凯罗尔也是这么说的,好想一开始就认识爱西丝一样,这辈子也是如此,应该不是巧合吧,于是曼菲士上前问道:“王姐认识他吗?” “算是吧。”面对曼菲士的疑问,爷很干脆的承认了。 曼菲士顿时就来了兴趣,问道:“王姐是怎么认识她的?” “昨日睡下之后,便做了个梦,梦里见到了未来,你我都不存在的未来,几千年后的未来,这个小姑娘,就是我在那个梦境中认识的人。”爷答道。 曼菲士愣了,倒是没想到爱西丝会承认,也没想到会这么离谱的解释。 凯罗尔则慌忙说道:“不是的,不是的,爱西丝,那不是梦啊,我是真的,是你带我来埃及的,你忘了吗?” 凯罗尔一脸紧张的看着爱西丝,似乎生怕爱西丝不承认一般。 第二十六章 “不,带你来埃及的是撰写在陵墓中的王家诅咒,因为你们利多家的人擅自挖掘王陵,还将陵寝陪葬品当作私有物品占有展示,所以你才会被阿努比斯的诅咒带到这里,那是属于死神的力量。”爷,干脆的否认。 你开玩笑,承认了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爷开了挂,那还怎么玩。 曼菲士愣了愣,有点不太明白诅咒是什么意思。 然而凯罗尔却说:“不是的,那是为了研究古埃及……” 爷并不打算听她解释,考古什么,不过是将挖坟这种事情换了个好听的名字,你挖掘坟墓的时候问过墓主了吗? “所以,真是遗憾啊,我没办法送你回去。”爷懒洋洋的说道,其实爷不介意你去跳尼罗河的。“曼菲士,你好不好奇,为什么我将这个女孩带回埃及?” 曼菲士听到爱西丝问他,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王姐……” 爷见他一脸为难,笑了笑说道:“凯罗尔,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的话。” 凯罗尔想了想:“第一次……” “对,就是你见到我的时候,我说的话。”爷笑着问道,如果爷昏迷期间剧情走了一遍的话,那么就应该是…… “你说你迷路了,在找弟弟。”凯罗尔答道。 “那我有告诉你,我弟弟叫什么名字吗?”爷接着问。 凯罗尔点了点头:“叫做……曼菲士,爱西丝,我并不认识你弟弟啊。” 爷看了看曼菲士,拿扇子朝他的方向指了指说道:“现在你认识了,这位就是我弟弟,埃及的王子,曼菲士王子。” 凯罗尔一愣,接着说:“既然如此,你就该送我回去,你不是找到弟弟了么?” 曼菲士却疑惑了:“王姐是什么意思?” 爷懒得理会曼菲士,这煞笔还没听懂,于是爷只能更加直白的说明了:“我说过了,将你带到埃及的是诅咒,因为,你的家族,你的父亲和兄长,将我弟弟的陵墓挖开,导致曼菲士的木乃伊失踪,可是那块咒术板限制了我的力量,你将它拼好了,我没办法在留在你那里,所以诅咒只能带你回到埃及,因为我并不想伤害呢,否则你现在就不会出现在我面前,而是跟你父亲一样变成尸体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放过你,我不会送你回去,因为这本就是你该承受的,别光想着冲我嚷嚷,凯罗尔,你们家的人,挖了法老的陵墓,将陵墓的殉葬品当做战利品一样的展出,我难道就不能生气吗?如果我现在去将你父亲的坟墓挖开,将他的尸体陈尸在此,你就能忍着不生气?” “这是真的吗……凯罗尔!”曼菲士要是在不懂就是真傻了,他只是不愿意相信,却没有想到真相居然是这样,凯罗尔居然是……盗墓贼? 毕竟你不能指望古埃及王子能懂盗墓贼和考古学家的区别。 凯罗尔则连忙否认道:“不是的,我们,我们只是为了研究……爱西丝你不是看见了吗?”一想到古埃及人对于盗墓贼的处理,凯罗尔浑身冒冷汗。 “呵,可在我看来是冒犯呢,你说,如果我告诉全埃及所有人,有人挖了法老陵墓,他们会怎么说呢?这种盗墓贼的行为,不论是为了什么,都是不对的,不是么?”爷轻笑着说道。 曼菲士盯着凯罗尔,一脸的不敢置信,又看了看爱西丝,他这会是真心希望这是爱西丝的阴谋了,一想到上辈子为了个盗墓贼满世界跑,曼菲士的心情那叫一个酸爽。 爷觉得这剂药也下的差不多了,便摆了摆手说道:“好了,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曼菲士,你将人带走的,你自己处理吧,别让她来烦我就行,反正她们家挖的是你的陵墓,我只是想找回你的遗体而已,如果你自己都不在意自己的躯体在久远的未来被人亵渎,被人当做物品随意买卖,那么我也不在意了,横竖被卖掉的不是我。” 一时间,曼菲士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爱西丝领着人离开。 倒是纳芙德拉和一众侍女侍从从头听到尾,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凯罗尔。 这个金发女子居然在未来挖了曼菲士王子的陵墓? 顿时纳芙德拉等人对凯罗尔的感官一下子下降到了冰点。 曼菲士浑浑噩噩的回了自己的寝殿,他从来没有想到上辈子他深爱的女儿居然会是被爱西丝带来埃及的,根本不是尼罗河女儿,更没有想到凯罗尔居然是盗墓贼,还是盗他的墓。 今天也太刺激了。 纳普瑟斯则被全程高能弄得傻眼不说,还特别佩服凯罗尔,我去,那么弔,还敢跟爱西丝呛声,不过为毛爱西丝不杀了凯罗尔? 纳普瑟斯看着爱西丝的脸色,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啊? 想了想,纳普瑟斯没敢开口问话,规规矩矩的当哑巴。 而同样全程听了个清楚的亚莉和塔莎则是崇拜而心疼的看着爱西丝,塔莎都在抹眼泪了。 至于爱西丝。 身为爱西丝,爷不想说话,爷想喝奶茶,说了一堆话,口干舌燥。 亚莉体贴的送上一杯薄荷蜂蜜水,爷喝了点,觉得舒服了不少,便对亚莉说道:“今晚我想一个人呆着,不要让曼菲士过来了,纳普瑟斯,你记得告诉克特摩斯,不要放人进来,另外,今天的事情记得封口,不许外传,也不许告诉父王。” 纳普瑟斯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刚才王子看起来似乎不打算处理那个女人,不让王插手,难道还要接着留着她吗?那可是个盗墓贼。” 亚莉点了点头附和道:“没错,盗墓贼亵渎王室,打扰亡者的安眠,就是该处死的,公主你太仁慈了。” “够了,照做,我说过了,人是曼菲士带走的,由他处理,你们不要做多余的事情给我惹事,我嫌烦。”爷很是不爽的说道。 于是纳普瑟斯闭嘴了。 亚莉张了张嘴,一边的塔莎拍了拍她的肩膀摇了摇头,于是亚莉也闭嘴了。 爷满意的看着他们退下,觉得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呢。 第二十七章 然而女主的人生怎么可能会因为爷的规划和曼菲士的安排就此安定。 女主是什么东西。 多灾多难多桃花。 尤其是凯罗尔,她在漫画里基本就没有过几天安稳日子,每天都是鸡飞狗跳,一点都不夸张。 因此就算爷下了封口令,终究还是流传了出去,而这一次将这件事情流传出去的,真的跟爷没啥关系。 是曼菲士那边。 准确的说,是乌纳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西奴耶,然后西奴耶又在自己母亲纳芙德娜知道了一切,于是左思右想之下,西奴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尼普绿多王。 然后,尼普绿多王直接炸了。 当着西奴耶的面传来侍从将凯罗尔从曼菲士哪里强硬的要来,狠狠的鞭打了一顿。 虽然曼菲士及时赶到保住了凯罗尔的命,然而凯罗尔是盗墓贼这件事情还是流传了出去。 于是原本的尼罗河女儿变成了尼罗河罪人,原本应该是尼罗河女神的女儿的设定变成了尼罗河女神送来的该受惩罚的罪犯。 爷听到这个设定的时候整个人都懵圈了。 你他吗是在逗我? 凯罗尔那么彪悍的太古时期第一版本的玛丽苏光环呢? 坏了吗? 系统呵呵哒,它才不会好心的告诉宿主,女主光环被它吃了。 为了让宿主心甘情愿的给男主生孩子,作为系统它也是很拼的。 不,系统坚决不承认它被宿主带进沟里成了吃货,坚决不承认。 凯罗尔趴在床上涅泣,她从来没有受过这种折磨,从来没有过。 她想回家,想回家,想回到那个有母亲和兄长的家里,她不要呆在这里,这里真的好可怕。 纳芙德娜看她醒过来,将药端给她:“喝了吧,不想死的话就乖乖吃药,你该谢谢曼菲士王子,不然法老早就把你打死了。” 凯罗尔挣扎着起来,乖乖的接过药碗喝药,一边喝一边掉眼泪,委屈的跟什么似地。 曼菲士过来瞧她,见她这样,皱了皱眉,对纳芙德娜说道:“纳芙德娜,在她伤好之前,不要让她出去。” 纳芙德娜点了点头。 而尼普绿多王则直接去找爱西丝了。 看着尼普绿多王,爷有点无语,这位好脾气的法老是有多生气啊? 尼普绿多王将爱西丝搂紧怀里,万份心疼的说道:“我的爱女,委屈你的,你的弟弟太过无知,也太过天真,连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做了。” 尼普绿多王摸了摸爱西丝的发顶,仿佛自己的女儿还是个孩子。 然而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卧槽,曼菲士又做什么? “父王,出什么事情了?”爷问道。 “西奴耶将事情告诉我了,那个女奴,吾女,你真不愧是伊西斯女神转世,可惜曼菲士却不懂你。”尼普绿多王说道。 “父王多虑了,金发女子,埃及本就没有,曼菲士觉得好奇有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看我身边的纳普瑟斯,跟着我这几年,我依旧喜欢他那头金发,这是种爱好,并没有什么不妥,不过就是个奴隶,还能如何,我还不至于为此跟曼菲士生气。”爷很是体贴的说道。 “你能这样想最好不过了,但是一个女奴,怎么能让她挑衅你们姐弟的关系,放心,我会给他不能这样做的理由。”尼普绿多王许诺道。 爷顿时觉得自己跟尼普绿多王说不到一块去,尼普绿多王到底是被曼菲士哪种行为刺激到了? 爷有点懵逼,这进展太尼玛神展开了,爷错了,曼菲士这是不顾一切的给凯罗尔拉仇恨啊。 好容易把尼普绿多王送走,爷觉得更头疼了。 而接下来的几天,尼普绿多王疯了一样的补偿爷,各种珍贵的布料宝石整箱的往爷这里送,而且还要每天抽出时间跟爷吃顿饭。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爷一点都不想这样下去,每天被尼普绿多王爱怜心疼的眼神注视,好像爷多凄惨一样。 忍无可忍的爷直接去找曼菲士了。 曼菲士这几天心情也不太好,首先,凯罗尔真实身份让他大受打击,其次,爱西丝的寝宫他进不去了。 心情不好越发暴躁,脾气就全部发泄在政务上了。 这会听到爱西丝来找他,心情阴郁的曼菲士顿时就高兴起来了。 一见到爱西丝,曼菲士就立刻喊道:“姐姐,姐姐。” 看着那个立刻起身朝着爷跑过来的曼菲士,有那么一瞬间爷好像看见了一只撒了欢的狗。 被曼菲士抱了个满怀,爷看了看屋顶天花板,好一会才说道:“曼菲士,放开我。” “我不,王姐你好几天都不让我进屋了。”曼菲士撇了撇嘴,不满的抱着爱西丝不撒手。 忍住给他断子绝孙脚的冲动,爷只能乖乖被他抱着,不过爷没有忘记来此的目的,周围的官员都被清空了,纳普瑟斯和亚莉等人都很有眼力的退下了,只剩下爷跟曼菲士,爷便没什么顾及,问道:“曼菲士,你是不是惹父王生气了。” “啊……”曼菲士抬头看着爱西丝,愣了愣想了一下说道:“我没有啊……难道是之前凯罗尔?” 爷叹了口气:“你都干了什么?” “父王带走凯罗尔鞭打,我将她带回来了。”曼菲士答道。 “……带回来,你告诉父王了么?”爷问道。 “没有。”曼菲士答道。 “父王是法老,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爷暴躁的说道:“你就不能告诉父王一声,随便编个理由也行,你这样直接的把人带走,让父王误会你太过在意凯罗尔,你觉得父王会高兴?会高兴自己的继承人被一个盗墓贼迷惑住了?” 曼菲士瞬间哑火。 他还真没想到这一层。 沉默了一下,曼菲士问道:“王姐也是因为这个所以不让我进屋的?” “不,我不让你进屋是因为我在生气,我幸幸苦苦帮你找回遗体,你连一句感谢都没有,反而一心在那个盗墓贼身上,你凭什么觉得我不会生气,曼菲士,你听好了,听清楚一点,我会跟你结婚是因为你是我弟弟,是父王的要求,不是因为我爱你,所以,别以为我什么都会迁就你,我不想见你只不过是因为,我很生气但是我不想跟你吵让父王担心。”爷直白的回答道。 第二十八章 看着曼菲士一脸震惊的松开爷,爷毫不犹豫的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你觉得我天生欠你的么?给你收拾烂摊子,给你找回遗体,一句谢谢很困难么?曼菲士,你这样子真的很让我厌烦,如果有选择的话,我真的不想跟你结婚。” 说完这些,爷也不管曼菲士什么表情,转身就走了。 别以为爷真的不会发火,那是因为爷没找到借口。 你他吗跟爷一样被突然从优渥顺遂的生活里拽回来,去了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目的居然就是给男人生孩子,还得忍受这男人的暴脾气还没有别的选择。 换个人都会疯好么。 爷可是一肚子火,要不是尼普绿多王还挺宠着爷,要不是因为这是二次元不是正史那么坑爹,爷早自杀了。 只能说,曼菲士好似不死的正好撞在爷的枪口上,让爷走火了。 揍过之后真的是神清气爽啊。 果然揍男主是件让身心愉悦的事情。 爷果然已经对王家的纹章这部从爷小学连载到爷大学毕业穿越了还没完结的漫画粉转黑了。 请叫爷黑粉。 回到寝殿,爷又没啥事情可干了,古埃及的娱乐真心少的很,而且大部分娱乐爷都不喜欢。 爷是宅女,懂吗,那种暗搓搓躲家里一边放音乐一边看美剧渣游戏吃着垃圾食品外卖宵夜的那种。 突然想吃炒花甲。 好馋。 趴在床上,顿时就觉得爷成了咸鱼。 啊……爷又想无病□□了咋办。 系统:你真的不放曼菲士进来,你孩子还没生呢。 爷:滚,不提这事会死啊,不知道爷拖延症晚期啊。 系统默默闭嘴,把后面半句话给咽了回去,它决定不要告诉爱西丝,其实她已经怀孕这件事情。 而剧情又一次发生了神转折。 剧情干脆的让凯罗尔重生了。 凯罗尔是被疼醒的,睁开眼,陌生的环境,让她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又被人掳走了。 但是看清楚周围的建筑之后,就发现这里还是埃及。 后背很疼,身上的衣服很粗糙,虽然是埃及的服装,但是…… 这里是什么地方。 凯罗尔疑惑,但是她一动,就牵扯到后背上的鞭伤,凯罗尔抽了抽鼻子,趴在床上流泪,喃喃的喊着曼菲士。 纳芙德娜领着侍女端着食物和药过来的时候,不出意外的看见凯罗尔在哪哭,嘛,不过她已经习惯了这个哭唧唧的金发小姑娘,她纳闷的是凯罗尔为什么喊曼菲士的名字。 凯罗尔看见纳芙德拉,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几乎是高兴的流泪,叫唤道:“纳芙德拉,是你,太好了,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好害怕……” 纳芙德拉黑线,这丫头跟她很熟么? “你应该称呼我纳芙德娜女官长。”纳芙德拉说道。 “纳芙德娜,你说什么呀,我不是一直喊你……对了,纳芙德拉这里是哪里,曼菲士呢?”凯罗尔问道。 一提起曼菲士,纳芙德娜真是一肚子火,这可是有生以来,爱西丝第一次对曼菲士动手啊,纳芙德拉急死了,这会在看凯罗尔一副亲昵的模样称呼曼菲士,纳芙德拉简直气炸了,就凭你这个盗墓贼也好意思喊王子殿下的名字。 顿时,怒从中来的纳芙德拉将手里的托盘刚下,对凯罗尔说道:“谁准你称呼王子殿下的名字?就因为你,导致爱西丝殿下跟曼菲士殿下吵架,还让法老不高兴,你还问!” 凯罗尔愣了,问道:“你说什么呀,爱西丝不是嫁给巴比伦王么吗?法老不是曼菲士吗?他们为什么吵架,不是早就决裂了吗……呀啊!” 凯罗尔一连不敢置信的捂着脸,看着纳芙德拉,一直将她当作女儿般疼爱的纳芙德拉,居然打她? 纳芙德拉气的浑身发抖,吼道:“你……你说什么胡话,公主怎么可能嫁给巴比伦王,埃及的公主从来不会外嫁,尼普绿多王还活着,曼菲士殿下怎么可能是法老,你,你太放肆了!真没想到,你不仅是盗墓贼,居然还敢诅咒法老和公主,难怪尼罗河女神要将你送来,你这种人就该受到惩罚!” 说完,纳芙德拉就带着侍女离开了。 留下凯罗尔一脸震惊,这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纳芙德拉会说她是盗墓贼,为什么法老不是曼菲士,到底发生了什么? 凯罗尔一边哭一边不解的自言自语。 纳芙德拉则在领着侍女走了之后,没几步,就改了方向,朝着尼普绿多王那边去了,将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尼普绿多王。 看着尼普绿多王有些发青的脸色,再看看一边有些惊愕的曼菲士,纳芙德拉哭泣着说道:“法老,这个女奴简直太过分了,她怎么可以说公主嫁给了巴比伦王,这根本就是污蔑,公主根本没见过巴比伦王。” “纳芙德拉,你退下吧,这件事情,不用告诉爱西丝了,我会处理。”尼普绿多王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纳芙德拉退下。 等到纳芙德拉退下之后,尼普绿多王也让其他的侍从退下,只留下曼菲士。 “曼菲士,那个女奴的话,是什么意思?”尼普绿多王问道。 曼菲士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他要告诉尼普绿多王他是重生的,上辈子尼普绿多王死后,他觉得爱西丝太烦了,就把她嫁给巴比伦王了吗? 不,这么说,尼普绿多王一定会砍了他。 “我不知道,大概是说胡话吧。”曼菲士说道。 尼普绿多王笑了:“我的儿子,我希望你不会这么愚蠢,做出这种让我失望至极的事情。” 曼菲士点了点头,答道:“我,不会的,爱西丝已经是我的妻子了,父亲,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尼普绿多王看着曼菲士,摆了摆手道:“你回去吧,去看看你姐姐,跟她道歉,哄哄她,毕竟,她为你做的够多了,你可以不知道,却不能在知道之后什么都不作为,一旦爱西丝放弃你,我的儿子,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能活到我这个年纪。” 第二十九章 尼普绿多王的担忧的确没错,上辈子的曼菲士的的确确死的早,还不到三十岁就挂了,的确没有尼普绿多王长寿。 曼菲士低下头,不敢接话,老老实实的退下了。 曼菲士有点纳闷,如果刚才纳芙德拉没说谎,那么凯罗尔是怎么回事?跟自己一样重生了? 如果是真的……曼菲士突然有种想要死一死的冲动了。 他很爱凯罗尔没错,但是爱是会被消耗的,尤其是他更加敬爱自己的父王,只要尼普绿多王还在,曼菲士就不敢对爱西丝不好。 他不想让尼普绿多王不高兴。 所以……先去看看爱西丝吧。 然而依旧没能进门。 曼菲士也无法,只能木着脸憋着气回了自己的寝殿。 简直气死了,都给她打了一巴掌为什么还在生气啊? 系统呵呵笑:愚蠢的少年王,有哪个女人在揍过负心汉之后就不生气了?一般都是整死了才消气好么。 这么一想,爱西丝还没弄死他丫的,还真是对他真爱呢。 这话就不要告诉爱西丝了,系统还不想死。 心情有点郁闷的曼菲士转头逛了两圈,还是没忍住,去看凯罗尔了。 凯罗尔看见曼菲士,又开始哭了,直接跑过去,抱住曼菲士就哭。 曼菲士有点无语。 “好了,别哭了。”曼菲士不耐烦的说道:“你乖乖听话,按照纳芙德拉说的做,管好自己的嘴,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动动脑子在开口。” 说完,拉开凯罗尔,看着对方一脸错愕的样子,他张了张口,有点不忍,但是还是说出来了:“爱西丝是我的姐姐,也是我的妻子,未来也是我的王妃,我跟她早就结婚了,怎么可能会把她嫁给巴比伦王。凯罗尔,你不要乱说话。” 凯罗尔目瞪口呆的看着曼菲士,好一会才尖叫的说道:“这不可能,明明你娶的是我,我才是你的王妃,你说过你不爱她的,你只是当她是姐姐,你说谎!” 曼菲士皱了皱眉说道:“我为什么要说谎,这是事实,整个埃及都知道的事情,我根本不可能将爱西丝嫁给巴比伦王,她可是下埃及的继承人,未来的女王,父王绝对不可能让爱西丝嫁去巴比伦的,我也不可能这么做。” “但是……明明……”凯罗尔还想说,然而曼菲士转身就走了。 曼菲士觉得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他已经说的那么清楚,然而凯罗尔,他已经怀疑凯罗尔是不是傻了。 上辈子凯罗尔没这么蠢啊,不是挺聪明的吗? 然而曼菲士还没有搞懂,上辈子凯罗尔最开始是通过滤水,锻剑,解蛇毒,刷足了声望,后期又通过预言月食,弄塌了亚述王宫,治好了密诺亚王的病而一步步成为尼罗河公主,而现在,这个凯罗一开始就臭名昭著,也没有机会去刷声望,如今这神来的一笔更是简直了,这能一个待遇么? 况且凯罗尔向来十分自我,决定了什么就是什么,你越是不让她做她就越是要做,仗着曼菲士的宠爱,一次次的没少惹祸,只不过曼菲士太爱她了,将一切错误都归结到别人身上,如今没了声望加成,可以说,曼菲士如今是用着最清醒的目光在看着凯罗尔,因此也就看到了一直被他忽略的事情。 凯罗尔的缺点。 凯罗尔本人在设定里就不是个能够听进去建议的人,如果真的听得进去,怎么可能会有连载20多年还没完结,60多卷,曼菲士还满世界跑的情节。 说的好听是好奇心旺盛,沉迷古历史到忘我,说白了就是不带脑子出门。 凯罗尔的智商只在考古历史上,其它的地方根本就是负数。 就像她明明知道假装涅瓦曼的人手掌粗糙不像贵族,可是她就是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在意,更没有提醒曼菲士。 就像她明明知道印度的未来会不太好,不该也不能说出来,结果还是对印度太子说出来了,而且说的特别糟糕一点都不给人希望,简直招人恨,结果又引来祸事,连个婉转的推脱借口都说不出来,你见过这么蠢的王妃么? 每一次都能恰到好处的粗心大意说错话,凯罗尔也是个天才,惹祸的天才。 这已经不是单纯天真了,这是彻头彻尾的愚蠢。 凯罗尔要是能听得进去别的劝告改了,也不至于后来四五年的时间里,两人聚少离多,天天救来救去,那几年,埃及士兵死亡人数比尼普绿多王在位几十年加起来阵亡的士兵总数还要多。 如果那个时候的爱西丝心狠一点,曼菲士法老的位置早就不保。 可以说,曼菲士能稳坐法老的位置,完全是因为爱西丝爱着他,爱着埃及。 并没有彻底的出卖过他,虽然进攻过一次埃及,不过那次爱西丝更多的是保留了部分力量,并未与下埃及的人马汇合,不然以她的号召力,曼菲士想赢难得很。 若是这样,巴比伦人早就侵占埃及了。 这些事情,仔细想想还真是挺恐怖的,曼菲士从来没有深究过,或许他自己也不敢深究。 肿么办,越来越觉得这是个脑残漫画了…… 比起心情郁闷的曼菲士,爱西丝在听到纳芙德拉的汇报之后一脸懵逼。 再看看系统给的说明,好嘛,剧情觉得凯罗尔太无能,所以就让凯罗尔重生了,但是为什么爷觉得重生的这个更无能? 听听这话说的,这不是咒尼普绿多王早死么? 啧啧啧。 爷什么都不用做,女主就能作死自己呢,不过爷目前似乎不需要关注女主的剧情,爷目前只需要早点生完孩子然后狗带。 这坑爹的世界真是一秒都呆不下去了。 就不能让爷穿到科幻未来的位面去玩玩机甲和全息网游么? 系统:…… 这真是本系统见过的最有追求最现实的宿主。 爷:滚。 你让爷在这个古埃及发霉,爷还没找你算账呢,信不信爷以后穿越到了现代写本关于系统的小黄文。 重口系的。 系统:…… 突然觉得自己没有实体也是种好事呢。 第三十章 爷其实很是安静了一段时间,不算长,一个月而已。 爷不能继续安静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尼普绿多王病了。 突如其来的病倒了。 这一病,药石罔效,尼普绿多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憔悴下去。 曼菲士极为难过,日日都守在尼普绿多王面前,空前的听话。 爷自然也陪着,见尼普绿多王这样,爷也不好继续冷着脸了,总不能让尼普绿多王太过忧心。 尼普绿多王也略略放了心,只是背着爱西丝细细嘱咐曼菲士。 嘱咐的内容无非是希望他们姐弟同心。 爷到无所谓,反正爷就没打算去跟曼菲士交心,倒也没拒绝曼菲士紧接而来的讨好和亲近。 孩子还得生啊,尤其是系统说尼普绿多王好不了了。 因为剧情要他死。 剧情要曼菲士登基。 因为剧情觉得只有曼菲士当了法老才能成为凯罗尔的靠山。 爷也只能呵呵了。 剧情果然有病。 大概过了半个月,爷开始孕吐了。 这时爷才知道爷都怀了快两月了。 卧槽。 曼菲士知道之后都懵了,不过后来还是很高兴的将这事告诉了尼普绿多王。 尼普绿多王每况越下,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得知此事之后,也不过是略笑了笑,然后就又昏睡了过去了。 没过一个月,尼普绿多王就去世了。 最伤心大概就是曼菲士了,虽然这货蠢了点,但是的确是非常孝顺的儿子。 爷因为怀孕,所以只出席了前几日的葬礼,后面的送葬则由曼菲士一人完成。 倒是没几天有另外一个传言。 说是尼普绿多王会死,是因为尼罗河罪人的诅咒,不然好好的,法老怎么突然病了。 这个传言真的跟爷没关系,爷得知此事之后,第一件事就找亚莉问了,爷就怕她自作主张,结果还真不是亚莉干的。 倒是曼菲士查了出来,居然是奈嘉丽侧妃放出的消息。 虽然奈嘉丽嫁给尼普绿多王没几年,然而两人感情实在不错,奈嘉丽原本在亚述的生活就有些艰难,尼普绿多王待她又温柔又好,她自然就喜欢上了这个英武的法老,因此,比起曼菲士的伤心,奈嘉丽也很难过,甚至憎恨起了凯罗尔。 因此这一切都是在凯罗尔到来之后发生的,尤其是凯罗尔曾经说过的话,那话乍一听没怎么但是言下之意可不就是咒尼普绿多王早死么。 凯罗尔被曼菲士看守的严密,根本插不进去手,她只好用另一种方法。 尼普绿多王虽然不曾对她说过什么,但是奈嘉丽也是有心腹可以打听的,自然也就知道了尼普绿多王担心曼菲士喜欢上凯罗尔的事情。 所以奈嘉丽一心不想让凯罗尔好过,她的身份没办法曼菲士喜欢谁,但是她可以让凯罗尔没有资格成为妃子。 一个罪人,有什么资格站在法老身边。 曼菲士查出这件事情之后,就把奈嘉丽侧妃给软禁了起来,而奈嘉丽比曼菲士更狠,她服毒自杀了。 这下子,曼菲士更头疼了。 爷不管这些,将舆论的事情扔给伊姆霍德布,这会最紧要的是曼菲士的登基礼。 伊姆霍德布几乎是匍匐在爷脚下,乖乖的接下了这个人,因为现在没有尼普绿多王护着他了。 不过爷也没打算这么快弄死他。 弄死他了,爷就需要分担部分政务了。 爷他妈还怀着呢,爷不仅怀着,还害喜的厉害,吃什么吐什么,神烦。 爷他妈想吃香辣花甲,想吃疯了! 系统提示:忍着,生了就能吃了,给你准备超大份的。 登基礼还是很安宁了,比泰多公主米达文和伊兹密王子又过来刷了脸卡,有意思的是答依莉公主也想来,但是死在了半路上。 米达文公主如今也十六岁了,伊兹密王子还是单身,爷一直觉得伊兹密王子是性冷淡,正常男人怎么可能二十来岁还没女人。 “听闻女王有孕,真是恭喜了。”伊兹密王子轻笑着对爱西丝举杯。 面对伊兹密王子的贺喜,爷笑了笑,摸了摸绕在爷身边软塌上的卡奥。 卡奥抬了抬头,巨大的脑袋对着伊兹密吐了吐蛇信。 “多谢王子了,不知王子何时才会立太子妃?或许可有我埃及使臣恭贺王子的那一日。”爷微笑着回了一句。 “听闻尼罗河女神给法老送了位黄金女孩?”伊兹密问道。 “这话说的差了,只是送来个盗墓贼而已,黄金倒是没看见,不过就是与我身边的侍卫一样,是少有的金发罢了。”爷晃了晃羽扇,一边的纳普瑟斯适时走上前,给爷端上果子,不出意外的吸引了伊兹密王子的视线。 已经及肩的金发,配上金饰,看起来十分耀眼,与凯罗尔的金发无甚区别。 “王子可知,金发与黑发的不同之处?”爷懒洋洋的接过切好的水果,吃了一口问道。 “请女王说明。”伊兹密笑着说道。 “金发纤细无比,揉搓起来手感不错,不似黑发那般柔韧,也就好看罢了,说到底不过就是个发色而已,王子若是喜欢,不如我送你一顶黄金发饰,米达文公主一定会戴着很好看。”爷笑着说道。 “这就不必了,黄金太重,我妹妹怕是不习惯。”伊兹密笑着谢绝了。 那边米达文公主却是已经凑到了曼菲士面前,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说实话,米达文长得还是很不错的,就是那个性格太过骄纵了点,不过讲真,这个时候的公主大多都是这脾气。 倒是爷没想到,曼菲士还真有胆子把凯罗尔放出来。 凯罗尔这打扮,呵呵,纳芙德拉干得好。 原著里的凯罗尔那服装一天换几套,都是纳芙德拉等人设计的,如今纳芙德拉不喜欢她,所以她穿的不过也就是寻常的侍女装,就是漫画里出现率最高的那种长筒装,带头巾的。 跟纳芙德拉同款,只不过颜色花纹不同。 凯罗尔的金发被严严实实的遮挡了起来,藏在头巾里。 大概是因为连番打击,又或者是因为纳芙德拉足够冷漠,所以这一次凯罗尔总算知道闭嘴了,乖乖的呆在曼菲士身边斟酒,不发一语。 只是,这一脸的不情愿还真是半点不带遮掩的。 这甩脸子给谁看呢? 曼菲士看着爱西丝,见她看过来,讨好的笑了笑。 爷就呵呵了。 眼不见心不烦,别过脸去全当没看见。 中途的时候,爷就借口身体不舒服先退下了,曼菲士见状也跟过来了。 “爱西丝,你那里不舒服,要不要喊御医过来。”曼菲士听到爱西丝不舒服,担心她怀孕,立刻凑过来搂住爱西丝问道。 “无妨,就是被吵得有点头疼,我回去躺躺就好,你还是留着陪你的那位黄金女孩吧,伊兹密王子都跑来问我了。”推开曼菲士,爷扶着纳普瑟斯的手走了。 曼菲士见状几乎是立刻黑了脸色。 但是却也无可奈何了。 爱西丝还怀着孕呢,他可不敢惹她生气,上辈子凯罗尔怀过一次,后来流产了,他当时被就有些心疼和失落,如今爱西丝这一胎他更是格外看中。 毕竟上辈子到死都没个儿子呢。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法老,他怎么可能不想要孩子。 可惜凯罗尔不知保养,与生育上有损,却也无可奈何了。 见爱西丝不想理会他,也知道凯罗尔碍着她的眼了,毕竟上辈子爱西丝就看不顺眼凯罗尔,这辈子更是对凯罗尔没啥好眼色,仔细想想,或许他不该这么快把凯罗尔领出来,但是…… 爱了一辈子的女人,曼菲士又是个重情的性子,到底舍不得做得太绝,可惜现在的凯罗尔已经不似当年的纯真无暇,到底盗墓贼的身份,在他心里有了芥蒂。 狠不下心肠,也不想让父王失望,曼菲士第一次觉得,未来的路,走得有些艰难。 回到宴会,让纳芙德拉将凯罗尔带走,却发现凯罗尔不见了。 曼菲士顿时感觉要遭,立刻让乌纳斯带着人去寻。 伊兹密王子一直关注着曼菲士的动向,见曼菲士对乌纳斯说了什么,便让人立刻去查探。 得知事情经过之后,伊兹密也让人去暗中寻找。 凯罗尔并没有跑到别的地方去,埃及王宫她太熟悉了,毕竟上辈子她可是王妃,自然是清楚这里构造的。 她也没指望爱西丝,她对曼菲士算是死心了,尤其是在得知爱西丝怀孕之后,更是心灰意冷,如今被放出来,她就一直在找机会,她想回现代,回到父母身边。 所以她跑去了王宫一处靠近尼罗河的偏殿,直接走进尼罗河里,想要借助尼罗河的力量回去。 然而并没有成功。 因为阿努比斯的诅咒的缘故,凯罗尔并没有尼罗河女儿的称号,也没有收到哈比斯女神的眷顾,根本无法借助哈比斯女神的力量穿越。 因此,凯罗尔溺水昏死过去了。 顺着河流被飘出去好一段路才被人发现。 见到她的是伊兹密王子的下属。 第三十一章 如果是上辈子,凯罗尔失踪,曼菲士的怀疑名单第一名毫无疑问的就是伊兹密。 但是这辈子么。 虽然还是有点担忧,但是想一想目前为止伊兹密都没见过凯罗尔,自然可能性不太高。 加上也没有证据,毕竟伊兹密王子和一众侍从全程都在宴会。 而且还是凯罗尔主动离开的,以前凯罗尔也有过几次失踪找不到人,当时的说法是回到尼罗河女神哪里去了,但是现在呢? 曼菲士很不解。 郁闷归郁闷,眼下最要紧还是爱西丝肚子里的那个。 于是,曼菲士这边交代了乌纳斯,转头离了席找爱西丝去了。 爱西丝早就沐浴过后睡下了,曼菲士一身酒气的过来,见她睡下了,也去洗了澡,过来贴着爱西丝睡了。 于是第二日,爷又开始了跟曼菲士眼对眼的情状,一大早就看见这烦人货。 啊,好想有个遥控器,一下子快进到生完孩子。 系统提示:你有病吧。 爷:滚。 系统提示:本系统不跟孕妇讲道理。 爷:呵呵。 爱西丝心情不好,曼菲士自然也不好过,更别提如今他还不能像上辈子那样完全放权给伊姆霍德布。 曼菲士虽然有经验,但是到底一个人精力有限,凯罗尔的事情也就被他搁置了。 而凯罗尔醒过来之后,根据多年经验一下子就认出了比泰多士兵,惊讶之余,更是不知所措,她不是应该回到现代么? 等到伊兹密王子过来与下属汇合的时候,她这才见到对方。 伊兹密王子自然不可能认的她,而凯罗尔对伊兹密王子向来没啥好脸色。 因此凯罗尔是一脸戒备的看着伊兹密王子。 伊兹密倒是觉得这小姑娘反应很有意思,不过他的心思还是一样的黑。 他并不知道凯罗尔有什么能力,他只是想要从凯罗尔这里得到一些情报,所以……嗯,凯罗尔又重复上辈子的经验,被伊兹密王子抽了一顿。 不同于上辈子,凯罗尔笃定曼菲士会来就她,这辈子凯罗尔还迷迷糊糊的有些不知所措,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从尼罗河女儿变成尼罗河女神送来的罪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曼菲士跟爱西丝结婚了,而且爱西丝还怀孕了。 一想到自己流产的那个孩子,还不是被爱西丝害的。 凯罗尔并没有多憎恨爱西丝,她更多的是不解,不明白,有点崩溃,距离黑化,还真不太可能。 她这朵白莲花,虽然婊了点,但是还真不太黑,她没那么聪明,只是蠢。 蠢到让伊兹密一无所获。 在凯罗尔看来,伊兹密针对她倒是很正常,尤其是现在的伊兹密并不想上辈子那样对她执着,老是想娶她。 伊兹密上辈子那么执着与凯罗尔,不如说是执念凯罗尔所带来的利益。 不信你看,这会伊兹密就没有优待凯罗尔。 而凯罗尔还想逃,因为伊兹密的父王是个非常想睡她的男人。 凯罗尔可不想遭遇比泰多王。 然而,面对伊兹密,凯罗尔的逃跑总是会出现意外。 尤其是凯罗尔作死的让伊兹密注意到她怎么弄断铜棍之后。 伊兹密觉得这个小姑娘如果放出去,被曼菲士知道了,说不定会惹祸上身,于是将她扔给士兵看守了起来,直到一路抵达比泰多,这才被逼着换了衣服。 那些侍女不知道什么想法,居然给她换了一身比泰多贵族的装扮,然并卵,她依旧是卷毛短发,看起来还真有点不太合适。 要知道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头发卷翘,是用金饰坠发拉直的,看起来像是长发而已。 然而这个时间点,她都头发还是比较短。 看过这部漫画的都知道,古代的装扮真心不适合凯罗尔前期的发型,前期全靠发饰拉直作用,加上后来长长了。 倒是米达文公主,看见凯罗尔就一脸不开心,开口就要去当奴隶。 伊兹密向来宠她,嘱咐了米拉看管着,也就由着米达文去了。 凯罗尔这才放下心来,倒是意外的跟米达文公主合得来,两人相处的倒是比较愉快,只是…… 凯罗尔最大的毛病,那就是一旦安逸下来,与人相熟,就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比如现在什么兵器啊,比如那个国家的马匹,比如什么什么布料,又比如什么建筑那个国家的之类的历史,这货信口拈来,一会说自己不能开口要当历史的旁观者,一边两三句话就说漏嘴。 于是,作死的凯罗尔再一次吸引了伊兹密王子的视线,伊兹密越发觉得这个小姑娘有用还有价值,不能放走。 女主要作死,谁也拦不住。 凯罗尔如今想逃,那可真不太容易。 尤其是凯罗尔无意间泄露了比泰多如今铁器的事情,更是让她身边跟着的人更多了。 不知不觉就到了生产的时候。 爷的心情有点抑郁,虽然系统保证不会痛,但是爷还是很想杀人。 虽然平安的生下了一个男孩,然而爷并不觉得高兴。 曼菲士倒是乐疯了。 还给爱西丝建造了巨大的女神石像,当真是举国欢腾。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当凯罗尔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更是痛苦不已,更想离开了。 然而,伊兹密要是会那么容易放人,也就算不上头一号男配了。 比起放凯罗尔离开,伊兹密的动作更快,他干脆直接的把凯罗尔给睡了。 于是凯罗尔又哭了。 尤其是没多久之后,凯罗尔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真是可喜可贺。 事已至此,除了留在伊兹密身边,凯罗尔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伊兹密并没有将凯罗尔娶为正妃的想法,只是将她立为侧妃。 这次的婚礼大概是凯罗尔所有经历过的婚礼中最寒酸的一次了。 嗯,上辈子的凯罗尔至少经历了四次婚礼。 曼菲士就给她办了两次,伊兹密弄了一次,密诺亚王暗中弄了一次。 凯罗尔哭哭啼啼,又不肯好好听话,上窜下跳总想跑,没多久就动了胎气,幸亏医治及时,不过从这天起,她就被一群女官压着保胎,连房门都难得出去。 好处大概就是没了尼罗河女儿这个招摇的名头,没什么人觊觎凯罗尔,更不会有人半夜来把她偷走,嗯,半点不带夸张的,凯罗尔上辈子被人从埃及王宫偷走过好几次。 女主也好,王妃也好,当到这份上。 望天,好想真没什么可以吐槽的了,因为槽点太多,原作者的脑洞也棒棒哒。 比起凯罗尔这边,爷更关心啥时候出月子。 不出月子没办法吃海鲜,身边的人太多,根本找不到空隙。 爷忍着暴躁乖乖在系统的劝说下安安分分的做了两个月的月子。 出月子的第一件事爷就是先把自己上上下下洗了几遍。 这两个月真是够了啊。 虽然每天都擦洗身子,还是有种身上快生蛆的错觉。 痛痛快快的洗了澡,头发搓了一遍又一遍,爷舒服的泡了泡澡,收拾了大半日才觉得自己彻彻底底的清爽了起来。 至于那个爷生的孩子,曼菲士给他取名奥利西斯。 爷没什么意见。 虽然爷更喜欢荷鲁斯这个名字。 然而,爷并没有说什么。 爷就一边静静看着男主那个煞笔被儿子鸟了一脸,嗯,真的是尿一脸。 爷没笑,真哒,你们要信爷啊。 纳芙德拉和塔莎连忙抱过小王子,曼菲士气的喊道:“爱西丝,你也不管管!” 爷就呵呵了:“我倒是想管,可是曼菲士,你觉得他听得懂我说什么吗?” 曼菲士闭嘴了,傲娇的哼了一声,扭脸转身进内殿洗澡去了。 曼菲士一走,整个屋子里的侍女和侍卫都笑疯了。 摸了摸儿子的小脸,爷笑了笑,啧,干的真不错啊儿砸,真不愧是爷生的,加把劲多尿几回,等你长大就没机会了。 儿子是爷亲自喂养的,虽然也有奶娘,然而爷会涨奶,哦,别提曼菲士那个没节操的,爷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当爹的真的会抢儿子的口粮,尼玛爷吓得瞌睡都没了。 爷以为经过曼菲士之后,爷面对任何脑残男主都能正常面对,直到后来爷遭遇了萨麦尔才知道爷太小看世界了。 当然,那是后话了。 如今的埃及,一切都看起来很好,曼菲士大权在握,上下埃及和睦,伊姆霍德布早已经从宰相的位置退下了,纳普瑟斯和克特摩斯接任了将军一职,进入了权利中心。 曼菲士觉得,一切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直到凯罗尔的消息传来。 凯罗尔也生了一个儿子,一个金发蓝眼的孩子,伊兹密的长子,因此,凯罗尔被晋升为正妃。 然而,伊兹密并不放心让凯罗尔教养这个孩子,将这个取名为卡贝尔的孩子交给了自己的乳母教养,那是个严肃而极其有威势的女人,也是凯罗尔最怕的一种。 凯罗尔本身就十分孩子气,儿子没养在身边反而让她松了口气,毕竟伊兹密并不是不让她看孩子,她若相见,便叫人抱过来就是了。 曼菲士得知此事之时,心里那叫一个复杂。 第三十二章 或许是因为真的放下了,曼菲士倒是觉得自己空前的平静。 他似乎平静的接受了这个消息,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沉默了半日,便去了爱西丝哪里。 看着娇妻爱子,曼菲士心里的那点不甘也渐渐被抹去,这样也好,如今的埃及更为稳定,不用担心凯罗尔是不是被人掳走有危险,不用担心征战之事,只需要静静的守候着这份平静,看着埃及就够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那个小小的孩子,第一次接触到的稚嫩,这才是他该关心的地方。 当初的父王,是不是这样看着他呢? 想到这一点,曼菲士越发沉默了。 爷是最先发现曼菲士转变的人,因为很简单,这货变的更加粘人了。 简直心烦。 爷一点都不喜欢忠犬痴汉的人设。 爷就喜欢你不喜欢爷的德行,这样爷才好吐槽啊,难不成爷以后要吐槽自己吗? 简直坑死个人。 不,男主你给爷滚,尼玛爷都找不到空闲吃零嘴了。 爷对于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情一点爱都没有,爷就喜欢一条道走到黑。 你问为什么? 因为爷懒得走回程路。 爷的任务是光荣的完成了,然而爷他妈还在古埃及。 为什么爷就不能做一个拔*无情,用完就扔的人呢? 说好的快穿呢? 系统提示:谁跟你说好了。 爷想解绑销毁系统。 系统提示:呵呵,本系统没有这种选项。 爷:…… 系统提示:神清气爽,终于赢了一次。 以上,你看爷多无聊,爷居然无聊到跟系统吵架都输了。 话说凯罗尔顺利结婚生子,后面的剧情应该都被和谐了对吧? 爷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爷太天真了,真哒。 剧情那玩意还活蹦乱跳呢。 它大概是发现凯罗尔脑回路太奇葩,所以它开始坑爷了。 原剧情,呵呵哒,那玩意早就被浮云掉了。 剧情它崩了。 爷出门遛狮子,然后被一群发疯的狮子围了。 然后…… 爷收获了八张狮子皮。 对不起,爷又让那些想看爷倒霉的看官失望了,对,爷就是这么弔。 爷身边除了纳普瑟斯和克特摩斯之外,还有卡塞尔,塞纳、贝卡维特等几名护卫呢。 而且,爷的鞭子也是用的很不错的,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在古埃及找不到什么娱乐的公主,甩甩鞭子是爷唯一的爱好了。 女王么,就该配鞭子,蛇骨长鞭,铁的,还有刀刺的那种。 之所以只有八张狮子皮,就是因为有一头被抽烂了皮。 不得不说,这暗杀太不给力了。 狮子肉爷没让雷欧和卡奥吃,那些狮子都是喂了药的,谁知道吃了会有什么后果,让人烧了。 这件事情对于爷而言不过是个小插曲,没啥大不了,爷没放在心上,就是有点可惜,尼玛爷的寿司吃不成了。 因为曼菲士那货又赶过来了。 曼菲士很是担心,因为上辈子他也被狮子袭击过,不过那是在跟凯罗尔的婚礼上,后来也没有找到是谁干的。 嗯,上辈子那是原装爱西丝的下属干的,不是别人,就是亚莉干的。 亚莉棒棒的。 但是这次绝对不可能是亚莉,因为亚莉正忙着带孩子呢,哪里有那个功夫。 而且亚莉根本不可能伤害爷好么? 亚莉听说这件事情,几乎是哭着跑来跪在爷面前,看到爷没事高兴坏了。 这会亚莉正逐步安排人去查呢,比曼菲士都积极。 所以说,男主你连一个女奴都比不上,要你何用! 好像除了怀孕真的没啥别的用途了。 不说这个了,反正爷很暴躁,因为这该死的插曲,害的爷被曼菲士死盯着不能出门,就算每天都有大龙虾吃也不能抚慰爷。 想吃三文鱼刺身,就是这么任性。 然而找不到空隙,尼玛曼菲士像是打了肾上腺素一样,根本不给爷机会单独相处。 好容易憋了几个月,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没有。 凯罗尔又开始作妖了。 她被亚尔安王偷走了,对,就是利用哈山等商人骗出来,直接送到了亚述。 但是伊兹密王子以为是埃及人干的。 伊兹密还不至于硬碰硬的跟埃及宣战,而是派人来埃及见机行事。 比如说,找机会抓住爱西丝女王,以此作为要挟,换回凯罗尔。 你要知道,爷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一脸懵逼的,这是多么脑残的选择啊? 所以,爷没跟他们走,爷就把他们给坑了。 卡奥吃的很饱。 爷没有必要跟一群脑残的白痴计较,不过爷确确实实的离开了王宫,让爱西丝女王消失了。 当然。 爷并不是独自一人消失的,爷带着雷欧呢。 至于曼菲士他们什么反应爷无所谓,爷打算出海玩玩去。 对,这个屎盆子,就让曼菲士扣在伊兹密头上吧。 相信曼菲士很乐意趁这个机会去找伊兹密的麻烦的。 至于爷。 爷先啃了只脆皮烤鸡,喝了个大杯冰可乐,干掉了一个香草味冰淇淋,又吃了一块牛排,心满意足的在雷欧身上抹了抹,嗯,先去死海宫殿哪里看看风景吧。 至于曼菲士什么反应,爷才不管呢。 曼菲士都快疯了。 就在爷抵达死海宫殿的时候,亚述那边传来消息,凯罗尔让人改变了幼发拉底河的河道弄塌了亚述王宫。 于是凯罗尔得到了神女王妃的称号,真是可喜可贺。 爷是不在乎女主怎么作死,但是男一号是爷的弟弟啊,男主曼菲士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点懵逼。 原来改变的是他自己,凯罗尔还是一点都没变。 不知道为什么懵逼过后,曼菲士有种‘啊,果然如此。’的想法。 但是,接着就被爱西丝不见了的失落感给取代了,这感觉简直太暴躁了。 要知道,曼菲士如今才十九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这个需求嘛…… 你看爱西丝跑得那么干脆就知道了这年纪的男主这方面有多可怕了。 更别提这辈子的曼菲士身体素质各方面都比上辈子要好,所以,咳咳…… 然并卵,爱西丝不仅有轻微的厌男症还有轻微的性冷感。 至少目前为止爱西丝一点都不热衷这种事。 爱西丝唯一的爱好,已经从以前的宅,变成了现在的吃。 所以,一个人独睡了几日的曼菲士,那个欲求不满,很是暴躁,他又不想找别人,不得不说,上辈子他被凯罗尔调教的很好,至少目前还没有娶第二王妃的念头,或者去找第二个女人的念头。 可惜爱西丝不配合,她受够了曼菲士动手动脚粘粘糊糊,亲亲摸摸动不动来个脸部放大特写,一天三餐带宵夜按着点的同进同出。 简直烦死个人。 有恋姐情结的林飞鸿都没有他粘人。 系统对此简直吐槽满点,然并卵,爱西丝自带屏蔽,任凭系统怎么吐槽,爱西丝就是全当没听见。 你说你一个反派逆袭,主角对你这么亲密难道不好么,这货只会嫌弃。 系统也是心塞。 呵呵,系统你自己无眼无珠没看出爷的属性怪我咯? 系统:…… 爷抵达死海宫殿之后,约束了侍女,禁止将消息传回上埃及,就开心的在这里住下了。 然而爷的忠犬一号,亚莉很快就嗅到了爷的味道,跟上来了。 跟着她一起来还有卡塞尔和贝卡维特。 啊,擦。 爷才快活了几天啊。 爷看到亚莉就觉得要遭,果然,没两天,曼菲士就怒气冲冲的来了。 然后,爷被抓回去了。 尼玛哒。 坐在船上,面对曼菲士的质问和暴躁的发脾气,爷就呵呵了。 爷不说话,爷就脱衣服。 果然,曼菲士安静了,但是爷不好过了。 等到曼菲士吃饱喝足脾气下去了,爷半条命都没了。 系统,你有治疗性冷感的药么? 系统提示:没有。 毒漫画看多了,完全get不到快感。 算了,洗洗睡吧。 你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呵呵哒,你们太天真了。 爷在半路上遇到了拉格修王,曼菲士直接就炸了。 这个上辈子的敌人,这本子的情敌,曼菲士真是当时就想拿刀砍了,然而拉格修王并不是只身前来。 曼菲士只能暗搓搓的想着法弄死对方。 爷简直喜极而泣啊,男主终于动脑子了,可喜可贺。 爷要放烟花! 至于一直对爷明目张胆示爱的拉格修王,哎呀,这人真是太会哄人了,这情话说的~ 虽然知道这货只是看上爷的继承权,但是,艾玛,再来几句,你看曼菲士那扭曲的脸,简直太能娱乐爷了。 然而爷没能拿到拉格修王送给爷的礼物,因为曼菲士这货怒极了,直接把爷扛回屋了。 尼玛哒。 “爱西丝,你到底有没有看见我,你是我的王妃!”曼菲士怒气冲冲的对着爱西丝说道。 爷摇了摇扇子,撇了撇嘴,慢悠悠的说道:“我记得啊,所以你担心什么,都是你的王妃了,除非你死,否则我不可能嫁给拉格修王,他不过说话好听哄我呢,你生哪门子的气。” 曼菲士简直被气的冒烟:“爱西丝!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关起来!” 第三十三章 吵完之后,爷就被关起来了。 卧槽这剧情不对啊。 男主什么时候独占欲这么强了? 系统提示:本系统觉得这事男主的心理阴影。 所以心理阴影报复在爷身上了? 卧槽。 亚莉担忧的看着爱西丝,劝慰道:“女王不要跟法老吵了,你看小王子都哭了。” 不,亚莉,你这个劝说方式不对,爷听了只是更暴躁。 特别想挠墙。 其实吧,凭着良心说吧,曼菲士如今也是人高马大身强体壮,身高一米九外加八块腹肌大长腿,十分符合爷的审美。 就是这破脾气太惹人厌了,那些侍女居然还说他威武有气势,我去。 你们知道男主他特别喜欢近距离凑我面前说话么?就算你长得好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爷也不想天天看你脸部特写被逼问,壁咚什么的,爷一点都不萌。 无聊。 不过曼菲士倒是越来越坚信凯罗尔并不是尼罗河女神的女儿了,因为你看,就算凯罗尔不在埃及,尼罗河还是照常河水泛滥,并没有什么异常。 这也就表示,上辈子的他是个笑话,这个认知,简直让他蛋疼。 所以,他就把爱西丝抓的更紧了一些,好不容易得到了幸福,他可不打算放手。 至于凯罗尔,他也不想再管了。 过去如何,都是过去,如今重来,已无交集。 爷不知道曼菲士的心路历程,爷只知道爷很暴躁。 这种暴躁,在利比亚使者嘉芙娜公主到来的时候,得以全面爆发。 爷最讨厌有人挑衅了。 嘉芙娜公主还是比较有心计的,至少曾经把凯罗尔气的回现代。 虽然曼菲士一点都不喜欢嘉芙娜这种丰满而肉感十足的女性,但是当这位公主偷取爷衣物的时候,爷真心暴躁了。 爷的衣服你能穿吗?你也不怕曝衣。 有种病叫做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东西。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反正爷有。 于是,爷让卡奥给这位公主殿下来了点小刺激,几条眼镜蛇,想必她会玩的很开心。 至于原本应该出现的刺客,他们在靠近爷寝宫之前就被贝卡维特给捆了。 原剧情是凯罗尔去了巴比伦,曼菲士独自寝于自己的宫殿内,因为王妃卧室与法老卧室相通,所以才得以潜入,但是现在,曼菲士一直睡在爷这里,爷这边的防守嘛…… 你觉得看过通篇女主被抢了抢来,埃及王宫漏洞四出的原著之后,爷会允许自己的寝宫被人侵入? 爷绝对不允许。 所以想要简简单单的侵入爷的寝宫,除非你是曼菲士。 曼菲士在得知抓到人的时候倒是挺开心的。 虽然爷并不明白这有啥可开心的,但是曼菲士有事干了,爷也能松口气,爷直接躲进神殿了。 啊,吃着鳗鱼寿司和章鱼小丸子,爷喝了一杯久违的抹茶奶茶,心情愉悦。 这才是人生啊。 然而嘉芙娜总是有本事让爷的愉悦度下降,多少美食都阻止不了下降的速度。 尼玛爷跟曼菲士举行一次神祷,你个外国的跑来凑什么热闹,终于感觉到凯罗尔被这货恶心的感觉了,所以爷决定恶心回去。 “曼菲士。”爷对一边喝酒的曼菲士说道。 曼菲士闻言立刻放下酒杯凑了过去。 爷伸手摸了摸这张脸,很好,然后亲了一口。 曼菲士一脸懵逼,嘉芙娜眼睛都瞪圆了。 爷很满意,所以爷干脆的靠曼菲士身上了。 “倒杯酒给我,果酒。”爷特别软绵绵的说道。 曼菲士绝对被爷刺激到了,立刻就傻不拉唧的倒了杯……牛奶给爷。 摔杯子,谁他妈喝牛奶!果汁呢。 大概是被爷狂暴的德行吓醒了,曼菲士立刻倒了杯果酒,默了还递了一小块烤兔腿给爷。 哼。 就着曼菲士的手慢慢的啃着兔腿,喝一口酒吃一口肉,哎这种感觉也不错嘛,尤其是对面嘉芙娜扭曲的脸很下饭。 曼菲士觉得挺好玩的,看着爱西丝吃完了兔腿上最焦脆的部分就不吃了,又挑了一块酥嫩的牛肉叉过去,递到爱西丝嘴边。 爱西丝就这样嚼嚼嚼。 不知不觉就吃多了,不愿意走路了。 于是也喝的有点醉的曼菲士就直接抱着爱西丝离席了。 一边嘉芙娜眼瞧着两人退场,气的砸了杯子。 “奶妈,你看爱西丝那样子,气死我了。”嘉芙娜咬牙切齿的说道。 “公主小声点,这里还是埃及王宫,爱西丝女王很有声望的。”嘉芙娜的奶妈还算有脑子,提醒道。 “那又怎么样,我迟早会是曼菲士的王妃,等着吧爱西丝!总有一日,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嘉芙娜咬牙切齿的说道。 爷就呵呵了。 你能活着回去利比亚再来跟爷叫嚣。 于是接下来的几日,为了把嘉芙娜赶走,卡奥和雷欧开始了找麻烦的日常。 这煞笔公主自带逗比属性,又一次为了赶去见曼菲士,走到门前直接被曼菲士迎面摔门给砸了脸。 曼菲士:这事我上辈子也干过一次来着,真的是无心的。 爷信。 嘉芙娜是个非常奇葩的女性,她以胖为美,刚来埃及的时候身材还挺正常,然后就开始越来越胖了。 双下巴都出来了。 望天。 爷真的没在黑她。 很快嘉芙娜就被卡奥欺负的想走了,毕竟没几个人能受得了没完没了的毒蛇和时不时的狂蟒之灾。 然后爷的金毛犬侍卫,纳普瑟斯给爷递来一个消息,伊兹密受伤了,奇怪的伤。 据说当时只听到一声巨响。 呵呵哒,是枪伤吧。 原著里面伊兹密被这伤折磨了几十卷啊。 反复开裂一直无法治愈,因为没有取出子弹,其实就算子弹没取出也是可以愈合的,只要肯好好养伤。 可是他老婆是凯罗尔,他有时间养伤就奇了怪了。 原著里除了曼菲士满世界抓凯罗尔之外,伊兹密也是跟在后面满世界跑。 可怜的娃。 爷得到消息没几日,曼菲士也得到消息了,他得到消息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来问爷。 “爱西丝,你觉得伊兹密的伤……是什么?”曼菲士问道。 “照理来说伤口无法愈合是因为伤口溃烂,或者伤口过重,又或者有什么东西嵌入内里没有清除,只要彻底的检查是不是有什么毒素残留就知道的。”爷想了想,委婉的表达了一下爷的看法。 “那么能治好吗?”曼菲士问道。 “应该可以吧,只要他肯乖乖配合治疗,但是……伊兹密王子的动向一直都不□□分呢。”爷想了想说道。 曼菲士:这话太对了简直无法反驳。 有凯罗尔这么个搅事精做老婆,曼菲士回想了一下自己上辈子的经历,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同情伊兹密。 要不要找人把治疗的方案泄露出去呢? 曼菲士想了想,不自觉的说了出来。 爷闻言撇了撇嘴,一巴掌拍过去,顺口说到:“你傻吗,你说了他就信啊,你还不如派个御医装作旅人去比泰多,若是比泰多的医生没办法,一定会大肆招揽医生,这时候就能让他趁机混进比泰多王宫,还能随时掌控比泰多的内部消息,只要能救下伊兹密王子,对方一定会吧这位医生当作心腹来看待,总比你直接放风声出去有用,你最好找个凯罗尔没见过的医生,她毕竟在埃及呆过一段时间,还见过一些御医,别到时候被她发现认出来了,那就糟了。” 曼菲士目瞪口呆的看着爱西丝,他就那么随口一说,爱西丝直接给他顺着编出个脑洞,而且还是进退皆可的办法。 这主意不错哎。 曼菲士立刻就跑去找御医了。 忽悠完这货,爷赶走侍女,摸出系统提供的提拉米苏冰淇淋大福吃了起来。 身在古埃及,多少冰淇淋都吃不够。 大福实在太好吃了~ 但是,爷有个儿砸。 这小子特别烦,也是让爷心情暴躁的原因之一,他特别喜欢哭哭哭哭哭。 哪个小孩子不喜欢哭呢,反正他又不会说话。 但是爷觉得吧,能把爷逼疯这真是亲儿砸,总算明白为什么那么亲娘坑儿子的心情了,爷也有。 没安静几分钟,塔莎就抱着奥利西斯过来了。 爷一直在忽略一件事情。 那就是爷的儿砸是拉美西斯重新的这件事情。 拉美西斯二世是谁,爷不认识他。 系统说他好像挺厉害的样子。 然而,呵呵哒,这个二次元你有多牛逼,你能牛逼过爷的鞭子吗? 看着这个臭小子,爷抱过来就先揉脸,然后胸埋。 自从知道这货是重生的,爷就不喂他了。 捏了捏他的鼻子,满意的听着这货再一次哭起来,爷心满意足。 “抱下去,等他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在随随便便的哭,你在抱来给我。”爷对塔莎说道。 “女王……这……”塔莎有些无力,自家小王子特别喜欢挨着女王,但是偏偏女王似乎一点都不想见到他。 “我担心我会忍不住弄死他,太吵了。”爷暴躁的甩了甩鞭子。 塔莎终于闭嘴,抱着奥利西斯下去了。 一边的亚莉笑着说:“小王子还是个孩子呢,孩子哭很正常,女王也该耐心点。” “我对男人向来没耐性。” 第三十四章 爷不喜欢吵闹,爷喜欢安静,爷心智或许还不太成熟,爷也不太喜欢那个明显是重生的小混蛋拉美西斯二世。 就算是爷生的也一样。 可惜他太小了,不然爷很乐意折磨他。 等他长大一点。 爷会让这小子明白,从爷肚子里爬出来的代价。 塔莎和纳芙德拉见状不在多嘴,亚莉端着烤好的大龙虾和配菜上来。 爷的心情被美食安抚了。 连曼菲士的愚蠢爷都可以不介意了。 就在这样磕磕绊绊中,转眼六年过去,曼菲士都二十五了,爷也二十六了。 奥利西斯都七岁了。 爷,他妈又怀孕了。 爷这次生了对龙凤胎,曼菲士高兴坏了。 爷不高兴。 尼玛爷到底啥时候可以离开这坑爹的埃及啊。 剧情都落幕了,凯罗尔如今已经是比泰多王妃,伊兹密王子已经登基,前两日还曾来埃及。 奥利西斯也渐渐长大,只是见不得爱西丝。 作为拉美西斯二世,奥利西斯觉得特别憋屈,尼玛,他这辈子的母妃简直变态。 上辈子他可没见过那个女人能单枪匹马干掉三头狮子。 美貌程度也是空前绝后的,感觉想要这么这么漂亮的媳妇有点难呢。 奥利西斯几次要求改名,然而都被爱西丝*。 爱西丝不同意,曼菲士自然也不可能同意。 讲真,这几年曼菲士过的特别惬意,每年围观伊兹密已经成了曼菲士的私下乐趣。 就连与凯罗尔见面,他都能毫无芥蒂,已经真的放下了。 一心放在爱西丝身上,倒是让他后知后觉的察觉出不少事情,比如说,抢爱西丝的食物似乎更有趣。 跟爱西丝的争吵已经成了一种乐趣,曼菲士挺享受这种生活的,尤其是爱西丝又给他生下一对龙凤胎,简直太开心。 然而让他崩溃的事情也紧接而来。 爱西丝病了。 她每天清醒的越来越少,人也懒懒的。 御医也没办法。 曼菲士除了每天陪着她,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了。 相比曼菲士的难过,爷简直高兴死了,尼玛终于可以去死了。 终于可以告别这坑爹的古埃及了。 然而爷高兴的太早,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爷也会想念古埃及的生活。 爷最开始只是懒得动,食欲下降,清醒时间越来越少,就像是有种无尽的困意,一只萦绕不去,昏昏沉沉的,倒不觉得痛苦,只是怎么睡都睡不够。 曼菲士见天的陪着,每次清醒都能看见他,就连奥利西斯也天天过来。 在系统的倒计时将尽之时,爷清醒了,喊来奥利西斯,将那条爷一直用的鞭子给了他。 看着曼菲士一副想哭又忍着的模样,爷笑了笑,摸了摸他那张俊美养眼的脸,男主最让爷中意的就是这张脸和身材了。 然后倒计时归零,爷也失去意识了。 爱西丝就这样死了,死在所有人面前,带笑而去,同时毙命的还有卡奥和雷欧。 卡奥和雷欧一直守着爱西丝,爱西丝断气的那一刻,它们也闭了眼,没了呼吸。 就像是所有属于爱西丝的一切都不在了。 曼菲士余生没有在娶妻纳妾,终其一生独身一人,直至五十岁时溘然而逝。 奥利西斯后来改名拉美西斯,成为新的法老,娶了自己的妹妹,娜伊斯。 也算是圆满的结局了。 …… 爷再一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系统空间,这里系统布置了一个跟爷卧室一样的环境。 爷在这里宅了很久,刷美剧上网渣游戏。 爷一点都不想去做任务。 宁死不从,跟系统讨价还价,爷在任务里活了多少年,就可以得到几个月的假期。 爱西丝活了二十七年,爷理所当然的该有二十七个月的假期。 所以爷宅了二十七个月。 补剧,刷游戏。 可惜就是不能联系家里的人。 然后就是……为什么爷的外表还是爱西丝啊。 系统提示:因为你本体已经死了啊。 滚你妈的,你把爷身体怎么了? 系统提示:你被车撞了记得吗? 艹。 系统提示:放心,你家人拿了很大一笔赔偿金。 爷:我家看起来缺钱吗! 系统提示:是哦……你家那么有钱。 系统提示:要不,来下一个任务吧。 爷:滚,爷还有十三个月的假期呢。 系统提示:其实本系统可以强制任务的。 爷:那你强制啊,废话做什么。 系统提示:咳咳,这不是为了维持我们的合作关系吗? 爷:原来咱们是合作关系啊。 系统提示:这是当人,本系统提供任务,宿主负责完成自然是合作关系。 爷:这个还真没注意,爷一只以为咱们是主仆关系。 系统提示:原来你一直把本系统当主人么? 爷:虽然很想成全你的妄想,但是自己都喊爷宿主了,爷也只能勉为其难不得不当你的主子了,虽然并不希望你能当条听话的好狗,但是只要你不是狂犬爷就满意了。 系统提示:…… 每天都想弄死宿主怎么办。 本系统有实体的话你岂不是要扔骨头遛狗。 爷:不,你太高看自己了,爷才不喂骨头,既然是狗自己去吃屎就行了。 本系统要弄死宿主,谁都拦不住! 爷:来啊,只要你能保证你的下个宿主没有爷这么坑,来弄死爷,爷等着呢。 系统提示:…… 尼玛,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脸皮这么厚。 爷:得多谢你啊,爷也是才知道爷也可以这么没底线。 系统回小黑屋哭唧唧去了。 因此,爷得以继续宅下去,每天的食物翻着花样,爷很满意,这次完成任务,爷获得可所有穿过的饰品衣物,以及所拥有的财富。 至于食物则由系统提供,它对爷开放了美食商城,虽然需要花费一些钱,但是爷有的是钱,一金库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七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尼玛,早知道就多活几年了。 系统蹦出来说道:来选下一个世界吧。 a:吉尔伽美什、b:萨麦尔、c:萨菲罗斯、d:永夜仙君。 爷挑了挑眉,吉尔伽美什这名字有那么点耳熟,萨麦尔……地狱七君主里的那个对吧? 萨菲罗斯,爷好像看过同人小说然而都忘记了。 最后那么仙君是什么鬼,明显不合群。 然而系统不给提示。 好吧,那就选……点兵点将点点点点……就吉尔伽美什吧。 系统提示:选择目标,吉尔伽美什,开始传送。 于是,爷又一次失去了意识。 这次醒过来之后,爷发现,爷不是小孩子了,爷是个萝莉。 爷的名字叫做依修特瑞亚。 第三十五章 爷又有了个老爹,大胡子国王,卢伽尔班达,爷的母亲死了,生下爷就死了。 作为乌鲁克王的第一个孩子,爷是被卢加尔班达抱在怀里宠大的,直到后来他遇到的瑞马特宁孙女神,生下了半人半神的吉尔伽美什。 那个比爷少了整整五岁的小王子今年才两岁。 爷就呵呵了,尼玛好歹也是神之子,要不要住在这么寒酸的泥土王宫里。 爷心情恶劣的在烂醉的老爹身上扯胡子。 老爹被疼醒了,捂着下巴,躲避爷的毒手。 “瑞亚,乖乖的。”老爹醉醺醺的拍了拍爷的后背,嘟哝了几句。 爷扭了扭,从老爹怀里挣脱出来,懒得理会这个醉鬼。 如果是曼菲士的王朝是三千年前,那么吉尔伽美什所在的年代就是三千五百年前,所以这里的环境真的比不上古埃及。 先不说爷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穿进漫画还是小说,反正放眼看去,这里的人衣着都挺单调的,根本无法跟古埃及华美的布料相提并论。 所以,爱西丝的衣服爷还真不能穿。 擦了。 爷在王宫里胡乱逛了一晚,然后就被一个金发女人给逮住了。 接下来的遭遇爷不想说。 滚。 别在让爷看见你,死女人。 系统提示:不就是被带去玩了换装游戏。 滚。 你不是说男主的母亲是高冷女神么。 系统提示:你的魅力光环有点大。 爷:不是你开的么?你是不是又乱开什么光环了。 系统提示:不,爷真的没给你开什么光环加持。 艹。 所以爷的任务是干嘛? 系统提示:给吉尔伽美什生孩子。 爷:…… 你他吗除了让爷生孩子就没别的选项了么。 系统提示:沉迷生猴子无法自拔。 爷:那你自己生啊。 系统提示:没身体啊。 呵呵。 爷不想理会这坑货了,根本无法提供帮助,就说别提的系统把,总是各种提示帮助宿主攻略,而爷的系统呢,只是让爷生孩子,还不支持代孕。 擦了。 要你何用!摔! 系统提示:披萨吃吗? 爷:来一份,不加洋葱的。 然而吃完披萨还是要面对现实,爷刚擦完嘴,宁孙女神又来了。 卧槽。 爷以为这样一晚上过去就可以了,但是爷太天真了,这一折腾就是十年啊,这个神出鬼没的女神简直可怕。 你他妈多爱玩,送你芭比娃娃好嘛! 爷十七岁了,吉尔伽美什也十二岁了。 拖他亲娘的福,吉尔伽美什已经不用攻略了,这货根本就是个痴汉,三岁就开口说爷是他的女人,十二岁就把爷身边献殷勤的全给宰了。 爷他妈一点都不觉得荣幸! 吉尔伽美什有着跟宁孙女神一样的金发蓝眼,五官倒是挺精致,然而不是爷的菜。 爷不喜欢比爷小三岁以下的。 尤其是这货根本就是个矮豆芽。 你让爷怎么推了他。 简直丧病。 就算这货是重生的也不行啊,你看他表现那么幼稚。 关于吉尔伽美什,爷真的没看过什么相关的资料,就是觉得名字耳熟,或许看过什么相关的东西,但是时间太长记不太清楚了。 系统只是提供了一部动画,描述是中二之王,老子天下第一拽,全世界都是老子的,开口杂种闭口杂碎的,闹才少年王。 为什么爷一定要面对脑残…… 然后,爷就得到了一只雷奥2号。 吉尔伽美什送爷的,他初次狩猎的收获,母狮子被他宰了,两只幼崽,一只金棕色一只白色。 吉尔伽美什说:“王姐的皮肤跟着只一样的白。” 于是爷干脆的照着他脑袋来了一巴掌。 吉尔伽美什抓了抓头发,转头拿出一个木匣子,里面是个黄金软鞭,比爷上辈子用的要短的多,远距离攻击是不可能的,近距离抽人倒是很不错。 重量比较爷之前的那个要轻,毕竟工艺不能强求,纯金打造是不可能的,这是金丝缠线的。 “王姐喜欢么?之前王姐说没有顺手的鞭子,这个是我让乌鲁克最好的工匠做的。”吉尔伽美什问道。 “还行吧。”爷颠了颠,看了看吉尔伽美什,微微一笑:“要不要陪我打一场。” “啊……我记起来我还有事,父王刚刚喊我了。”吉尔伽美什说完就跑了。 他疯了才去跟这个变态打,他现在不是英灵,无法动用王之宝藏,这个女人揍人的手段简直可怕。 他六岁起就跟着依修特瑞亚混,刀法拳术和格斗都是跟着对方学得,就没赢过一次。 爷:不好意思,上辈子太无聊所以跟着侍卫将官学了点拳脚然后根据记忆稍微练了练。 自己努力学会的东西基本已经成为自带天赋,系统无法剥离,除非消除记忆。 爷甩了甩鞭子,喊了两个侍卫,揍了一顿之后,找了找手感,嗯,还不错。 雷欧2号比不上雷欧,虽然是白色,但是成年后的体型还是很正常的,只是性格跟雷欧一样的听话温顺,不主动伤人。 算是合格的宠物了。 不是说这货是中二之王么,看起来也还不错的样子,就是好动了些。 系统提示:幼年版和成年版的性格不一样。 爷:哦,原来还分年纪啊。 看样子这货的叛逆期是在成年后了? 系统提示:应该是吧。 爷:好吧,那爷就趁着他还没成年抓紧时间揍几顿。 系统提示:…… 系统提示:你就不怕把他揍出心理阴影,以后看见你就萎了? 爷:没关系,爷可以用上体位,直接强上。 系统提示:…… 系统拒绝跟宿主说话。 爷:呵呵。 人生的真义是什么? 自然是生命无常。 所以说,你以为可以办到的事情,有些时候总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 比如说,卢伽尔王的死,比如说他成年后居然不中二了。 卧了个大草。 爷是无比惊讶的,因为爷某天一觉醒来发现这货把爷睡了,而且爷还成为他的王妃了。 卧槽,这什么情况。 比起爷一脸懵逼,吉尔伽美什倒是表现的很是理所当然,他说:“我以前不是说过了吗,你是本王的女人。” “我好像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哦。”爷问道,乌鲁克并不提倡近亲结婚啊。 “所以你才是本王的女人啊,除了你,谁配得上本王。”吉尔伽美什理所当然的说道,一副老子娶了你就是你的福气的表情。 于是,手痒的爷上去就是一巴掌:“他问过我的意见吗,连求婚都给我省了,想死是不是。” 结果就是吉尔伽美什面朝地板趴着,爷踩在他背上,他的颈部被爷鞭子勒着,一手抓着咽喉处的鞭子,一手胡乱的拍着地板说道:“松松松开,本王……求你了,王姐……你放开我,要死了……谋杀啊……” 等爷松了手,吉尔伽美什咳嗽了半响,看着爷,表情凶恶的说道:“你这个女人,本王可是乌鲁克的王……唔” 一巴掌甩过去,爷笑了笑问道:“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王姐,你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请你嫁给我好嘛?”吉尔伽美什一本正经的说道。 “哦……给我滚!”爷笑了笑,然后又一巴掌甩过去:“你在随便进我房间试试,信不信我亲手阉了你,让你成为乌鲁克第一个被阉割的王。” 吉尔伽美什闭嘴消停了。 吉尔伽美什:这个女人好可怕,好想用王财砸死她。 爷:呵呵。 英灵版本的吉尔伽美什可能战斗力叼炸天,然而活人版的战斗力还真比不上曼菲士。 但是这个世界有点奇怪,尤其是吉尔伽美什,婚礼过后,爷就是正式的乌鲁克王妃了。 爷总觉得婚礼过后,这个乌鲁克有点不正常。 吉尔伽美什也有点奇怪,暴虐没看见,爷就看见他越来越焦躁,经常发呆,似乎在等什么。 然后某天开始,这货就开始疯狂的抢人和修建城镇神庙,以及行宫。 这一切来的简直毫无预兆。 这是怎么回事? 系统提示:这很正常,他本来就有点中二。说不定开始中二了。 这他妈算是哪门子的解释。 爷一直很纳闷,直到某天有个叫做恩奇都的人出现。 绿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所以说,这尼玛绝对是动画吧,正常世界哪里来的绿头发。 恩奇都……有点娘,特别像小姑娘。 宁孙女神特别激动,直接将其收为养子了。 爷看着吉尔伽美什,他在见到恩奇都的时候,笑了,久违的笑容,似乎见到了一个久违的朋友。 而在认识恩奇都之后,吉尔伽美什又慢慢恢复正常了,那些□□仿佛是梦境一样,都被渐渐抹去。 宁孙女神特别喜欢恩奇都,经常各种装扮他。 吉尔伽美什靠在爷身边笑着说道:“再也没有什么能分开我们了。” “你说恩奇都吗?”爷下意识的问道。 吉尔伽美什笑了笑,不接话。 爷撇了撇嘴,要不是这货床上表现正常,爷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要弯了,虽然,爷很乐意这货弯掉,不过麻烦在爷怀孕之后,在那之前,吉尔伽美什还是直的比较好。 第三十六章 恩奇都是个傻逼。 吉尔伽美什欺负傻逼欺负的很带感。 原本的恩奇都是怎么启智的爷不清楚,但是恩奇都是爷启智的,就像养狗一样。 乖,过来,去捡回来。 乖,左手,右手,真是好孩子。 乖,站好,坐好,躺好,真听话。 乖,揍他,左勾拳,右钩拳,正面拳,干得漂亮。 吉尔伽美什一头黑线顶着个黑眼圈,死死的盯着依修特瑞亚。 这女人绝对故意的。 爷摸了摸恩奇都的头发,揉乱了,才放了手,看着吉尔伽美什,笑了笑问道:“怎么了?” “你故意的。”吉尔伽美什咬牙道。 “谁让你站那的。”爷撇了撇嘴说道。 吉尔伽美什觉得他果然还是该派神妓去给恩奇都启智,尼玛这根本就是在坑自己。 吉尔伽美什最近在研究怎么打开王之财宝,他的能力在重生时被削弱了很多,尼玛这一次他一定要打开王之财宝砸死这个女人啊啊啊啊,谁也拦不住! 但是…… 等到吉尔伽美什真的打开王之财宝的时候,前脚揍了芬巴巴,后脚拒绝了伊什妲尔,打算拿天之公牛来发泄一番的时候却发现,咦,牛呢? 怎么没听到天之公牛的消息? 爷:恩奇都,你闪一边去,都快糊了,小心的你头发头发! 恩奇都:什么时候可以吃了,好香。 烤全牛真是道不错的菜~ 吉尔伽美什觉得自己的三观需要重组。 看着那个被烤的浑身滋油,油光闪亮的牛,吉尔伽美什捂着心肝问了一句:“这头牛哪来的?” 恩奇都答道:“王妃抓的,这头牛弄坏了很多田地又不听话,力气又大还差点踩死人,王妃听说之后就把它杀了,这会正烤的快熟了,你也来吃吧。” 吉尔伽美什:…… 这个变态,上辈子我怎么不记得你这么牛逼,你上辈子不是病怏怏的吗? 爷:怪我了? 吉尔伽美什思考着,王之财宝砸不死恩奇都,那么砸的死这个变态吗?你是凡人吧?! 爷:身为凡人怪我了? 爷不管吉尔伽美什什么心情,爷对于烤牛肉还是很期待的。 可惜了,爷当初如果跟舅舅学会怎么做菜就好了,舅舅的那道红烧牛蹄做的是真好吃啊。 牛头没有洒调料,剁下来敲碎了骨头,跟四个牛蹄一起扔给雷欧啃着玩。 内脏都串起来烤了,撒了香料,吃着可好吃了。 吉尔伽美什也没忍住,到底跟着一起吃了,这么大一头牛,三个人胃口再好也吃不完,爷本想着分给跟着一起出去的侍卫,但是吉尔伽美什直接收进了王之财宝。 算了,爷不想说什么,不过这一顿吃下来倒也算得上丰盛,吃完了牛肉喝点好酒,真是不错的享受。 倒是入了夜,就寝的时候,吉尔伽美什把爷扒了个干净,从头到脚都观察了一遍,然后爷就给他一脚。 “你到底干嘛,我要洗澡睡觉了。”爷说完摘下王冠就砸了他一下,转身去洗澡了。 吉尔伽美什摸着下巴嘀咕道:“确实是个女人没错啊,她到底怎么弄死那头牛的?” 爷才不会告诉那个傻逼,有种东西叫做斗牛,一边让人吸引牛的注意力,一边趁其不备一刀捅下去就行了。 这次爷一定要多活几年,多争取假期。 然而,总是有那么些人想要我死,比如说女神伊什妲尔。 爷觉得这是爷突破自我的好时候。 于是爷把这位女神派来的人给囚禁了。 伊什妲尔还算漂亮,但是没爷好看,对,爷就是这么自信。 爷觉得对于一个想要弄死自己的女人真的没必要手下留情,爷又不是白痴,这种以弄死爷为目标的人不趁早干掉难道留着过年吗? 不过有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女人很聪明,没有亲自跑到这里来,而是拍的下属神官。 弄死一个神官是很容易的,但是要把神官后面的女神弄到手就有点难了。 伊什妲尔其实真的很恼火,她真的很想弄死依修特瑞亚,抢了她的男人! 然并卵,吉尔伽美什很讨厌她。 当初吉尔伽美什是怎么拒绝她的来着,好像是把伊什妲尔的黑历史从头到尾的数了一遍。 所以说金闪闪切开果然是黑的。 而且伊什妲尔好像有老公的样子吧?还是说这会还没结婚? 啊…… 要不都弄死吧。 系统提示:厉害了我的宿主。 这绝对是最有前途的宿主。 伊什妲尔是掌管生命和爱情的女神,弄死她可不怎么容易啊,如果是超级大奶就麻烦了。 系统提示:你就那么想弄死她? 爷:我不弄死她,等她弄死我吗? 系统闭嘴了。 倒是吉尔伽美什还浑然不觉,自从打开了王之财宝之后,这货就致力于四处找事。 啊,好麻烦。 吉尔伽美什倒不觉得,他打算去在找一份不老不死药,这次他要给那个变态女人灌下去,呵呵呵。 那个女人变小一定很好玩【愉悦笑】 于是,某天爷一觉醒来,变成萝莉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本王一定能成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怎么样女人,仙药的味道好嘛?”吉尔伽美什抱着肚子狂笑。 爷默默抬桌子。 “嗷呜……女人,你敢!” 砰!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有什么不敢?!” 砰! 恩奇都:好可怕,地都裂了。 尼玛,一觉醒来变十岁,好烦躁。 突然觉得短鞭也很好用。 你说对吧,吉尔伽美什? 爷用鞭子扣住吉尔伽美什的脖子,笑着问道。 “我错了,对不起。”吉尔伽美什答道。 “别废话,我要怎么变回去?”爷问道。 “呃……”吉尔伽美什想了想,然后摊了摊手。 果然还是再揍一顿吧。 恩奇都啃着羊腿,默默后退几步,坐在最里面的榻上。 反正,爷没找到弄死伊什妲尔的办法,但是爷发现,尼玛吉尔伽美什他原来是抖m。 身为王你不是应该一脸高傲吗? 老子这么下你脸,居然还好意思凑过来,果然应该多揍几次吗? 啪! “不是都道歉了吗?”吉尔伽美什仗着身高和体型的优势一把将变小的依修特瑞亚抱进怀里。 “你看起来一点都没觉得抱歉呢。”爷咬着牙说道,重点是你让萝莉怎么生孩子,那也太丧病了。 系统提示:我可以让你重新长大的,你别急。 爷:你确定? 系统提示:确定,只不过,那个药有点麻烦,恐怕你没办法太过简单的脱离这个世界呢。 啊,果然,爷就知道脑残很坑。 擦了。 吉尔伽美什完全无视依修特瑞亚的暴躁,召唤出维摩那,带着她上天了。 爷:这什么玩意? 系统提示:吉尔伽美什持有的王之御座,也是黄金与祖母绿宝石形成的可翱翔于天空的光之辉舟。 经由以水银为燃料的太阳水晶产生用来驱动的太阳能,能无视物理法则进行高速飞行。具用强大攻击力,装备了各种宝具系统甚至还配有远古核弹头等优秀兵器。 爷:我怎么觉得我身处三千五百年前的远古,吉尔伽美什却处于未来科幻位面。 系统提示:官方的脑洞,跟本系统没关系。 爷:那爷也要。 系统提示:这个,本系统真办不到,除非你制作,吉尔伽美什的强大在于他的神性与能力,这些全部都是他自己获得的。 爷: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是除了让爷穿越之外无甚卵用的废物? 系统提示:本系统不跟你计较。 “怎么样,本王的光之舟如何,这个高度可以看见整个乌鲁克。”吉尔伽美什抱着依修特瑞亚说道。 爷看下四周,果然看的很远,只是……凡人的视线终究不如神看的清楚。 “这就是你眼中的世界吗?”爷问道。 吉尔伽美什笑着说:“宽广吗?” “眼中一切如尘沙,太渺小了。”爷想了想,找了个比较接近的比喻。 “哈,你果然是懂我的。”吉尔伽美什笑着说道:“长久以来,乌鲁克,太小了,我的世界应该更大,你,也要陪着我,看着我,跟我一起看着这个世界。” “我没兴趣。”爷拒绝。 吉尔伽美什皱眉,抱着爷坐在王座之上,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只会让我暴躁,比如给我下药什么的,想起来我就想揍你。”爷答道。 “哼,那可是不老不死的仙药,吃了它,凡人就可以一只活下去,我可不想看见你老死在我面前。”吉尔伽美什答道:“你知道我花了多少时间才弄到的么?” “可我只是个凡人,凡人就该死去,不老不死,并不属于凡人,或者说,正因为是凡人,所以无法不老不死,正是自然规律,就算你有三分之二的神性,你也应该明白,死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爷答道:“我并不畏惧老去,也不畏惧死亡,只要活着,每一日都是生命的衍生,我畏惧的是,我尚未老去,便已经丧失了选择的权利,没有选择,有时候才是最残酷的事情,因为你看不到终点,也不知道自己行到何处,容易迷茫,也容易堕落。” 第三十七章 吉尔伽美什沉默了一会,笑着说道:“可你已经吃了,所以只能跟着我堕落了。” 还用你说,爷难道不清楚。 爷他妈现在就想弄死自己,真的,尼玛换个世界浪,也比三千五百年前的乌鲁克要好啊! 好烦。 爷真的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有拼命想弄死自己的想法。 爷思考了很久,久到爷觉得自己太蠢了。 蛇行七步内有解药。 这句话也不知道是哪里看到的,但是以前的确看小说里说什么有毒药的地方必然伴着解药,按照相生相克的定律,那个不老不死的仙药必定有相克之物,爷弄来吃了不就好了么。 爷真聪明。 所以,先让吉尔伽美什说出是哪里找到的不老不死的仙药。 于是,爷先弄死了一头天之公牛,嗯,伊什妲尔派出来找麻烦的,然后给剁了,从系统哪里要来调料,弄了个火锅,顺便牛肋排都拿来煎,牛筋烤了,脑花下了锅。 吉尔伽美什跟恩奇都早就顺着味蹭过来了,你别说,还真香。 没人能抵抗火锅的魔力,就算是秋天也一样。 “过来吃吧。”爷招了招手,对两人说道。 爷才不会去拐吉尔伽美什,反正这货什么都跟恩奇都说,爷只要灌醉恩奇都就行了。 吉尔伽美什的脑门暴起十字。 这个女人是多想摆脱他,不过幸好这事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恩奇都,呵呵哒,看你怎么办。 吉尔伽美什觉得看热闹也挺不错。 捞了一块牛筋,吃着吃着,吉尔伽美什考虑要不要干脆直接把这个女人塞进王之财宝,这做饭的手艺真不错。 爷:不,只是远古的食物太差了,爷连家常的炒菜和喜欢吃的都不会做。 所以说,穿越之前一定要学好做菜啊,大吃货国的各位,外国的食物真心不适合咱们饕餮的胃口,你们一定要记住,就算是大吃货国的古代也不一定适合你现代养成的胃口。 至少这天之公牛吃着还不错,神界出品,肉质有保证。 但是味道就没有街上的牛肉串好吃了,更别提西餐牛排了。 啊……好想吃神户牛肉。 “你问不出来的,亲爱的,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呢。”吉尔伽美什笑着说道:“不过,如果你愿意陪着我的话,我就告诉你,如何?” “如果我不是你的姐姐和王妃多好,我就可以毫无顾虑的弄死你了。”爷答道。 吉尔伽美什低头,亲了亲依修特瑞亚的发顶,笑眯眯的说道:“你这样可爱多了。” 【恋】【童】【癖】 不过,先得把这个暴躁的中二帝哄好,至少把仙药在哪里的位置给骗来。 然后就可以放心的去死了。 嗯,当然是我,我才不管这个蠢货死不死。 你们的闪闪你们可以接着舔,我要去找吃了可以死的药。 灌醉了吉尔伽美什之后,爷总算问出了吉尔伽美什是在哪里弄倒的仙药,然后爷要去那里找解药。 于是爷带了两千人就走了,扔下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 才不管他们什么想法呢。 爷在那个海底找到了另外一种仙草,也不知道有没有效。 乌特那疪什提牟——这里的人告诉爷的,一种红色的草,看起来有点像是红色的杂草。 为了避免麻烦,爷多挖了几颗。 然后接着而来的事情让爷觉得,爷的所作所为果然是正确的,把多于的放进系统空间里。 留在手里的那颗,被一条蛇吃了。 于是爷把蛇抓起来了,要知道,蛇的消化系统很缓慢的,爷得保证这条蛇活的足够长能够完全吸收药效,然后才好炖了它来吃,要是东西还在胃里,那处理蛇肉的时候就会扔掉,根本没啥用。 所以这条蛇得先养几天。 用罐子装起来,回去的时候正好能炖汤了。 但是半路上,爷又遇到了状况,身边的侍卫都死光了,爷也重伤,而出手的人,或者神,就是伊什妲尔。 “初次见面,女人。”伊什妲尔轻笑着说道:“就你是在妨碍我,那么,去死吧。” 去死的是你才对。 伊什妲尔手里拿着剑,准备斩下。 但是却没有成功,因为她靠得太近了,所以爷干脆的一鞭子抽了她的腿,让她站不稳,然后一鞭子抽掉了她手里的剑。 这才支撑着起来,爷毫不犹豫的将鞭子末端的尖刺直接捅进她的眼睛里,弄瞎了她的双眼。 然后,爷就骑在她背上,将她双手斩断,用鞭子勒着她的脖子,一脚踩着她。 “爱情与生命的女神么?我觉得有个更适合你的称呼,婊子,你觉得怎么样?知道为什么吉尔伽美什不喜欢你么?因为你太愚蠢太丑陋了,比起最低级的妓女都不如,神妓,真是适合你的称呼呢,你说是么?老女人。”爷一句一句慢慢的对她说道。 “你……你这个渺小的凡人……你怎么敢……啊……”伊什妲尔叫到。 “我不敢?呵呵,我连死都不怕,我会怕你?神又怎么样,不也一样被我踩在脚下,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情,所谓的神,不过是因为强大所以被憧憬,而你,太弱了,弱到连我这个凡人都能杀死你,现在,体现你的价值到了,生命之神,想必你没那么容易死,那么我很乐意让你看看,凡人,能做出多么渎神的行为,而你,就是这一切的见证者,怎样,是不是很激动?”爷说着笑了起来,将这个女神切碎了,一定很能让爷泄愤。 “不、不要、不要啊啊!” 真是让人愉悦的惨叫呢。 咳咳。 吐出一口血,擦了擦嘴,爷拿起那把本来想用来宰了爷的剑,将伊什妲尔的腿砍了,看着这么一个失去双腿双手的玩意在地上爬也是不错的消遣啊。 爷想了想,反正咱现在身形小,趴在这个女人背上睡一会也可以啊。 然并卵,这女人眼睛被爷弄瞎了,根本弄不清楚方向。 爷想了想,拿起剑,将伊什妲尔的身体钉在地上,然后开始生火,杀蛇,炖汤。 趁着现在身体虚弱,喝了这碗蛇汤,死掉的可能性比较高。 爷真聪明。 于是,爷前脚干掉这条毒蛇,正拿着蛇头的头骨在玩,后脚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就到了。 “瑞亚,这是怎么回事?”吉尔伽美什看见周围的死尸,又见依修特瑞亚一身血,连忙跑过来抱起她检查。 “你受伤了,喂,我带你回去,反正你喝了仙药,死不了。”吉尔伽美什抱着她说道。 爷笑了笑,将手里的蛇头骨递过去,放在他的手里,笑着说道:“很难说哦,毕竟我刚犯下渎神之罪,这条蛇吃了我找到的解药,我刚把它吃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效,你让我睡会吧。” 说着,爷觉得头昏昏的,便没了意识。 爷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然而爷太天真。 尼玛爷又醒了。 擦。 吉尔伽美什在一边窗前站着,看到依修特瑞亚醒了,说道:“真是遗憾,你还活着。” “看见你,我就知道了。”爷面无表情的答道:“看样子解药也没什么用。” “呐,你知道吗,伊什妲尔死了。”吉尔伽美什微笑着说道,伊什妲尔是怎么死的,他没有说。 “是吗?”爷对此倒是不意外,爷意外的是系统给出的提示。 系统提示:吉尔伽美什强迫伊什妲尔资源分离出生命神格,将之给你续命了,所以解药才没有用。 爷:卧槽。 “呐,瑞亚。”吉尔伽美什靠着墙壁,歪着头盯着她说道:“陪着我吧,到我厌倦的那一日,我会亲手让你死去。” “可以啊。”爷想了想,点了点头,你都这么干了,让爷怎么拒绝。 得想个新办法弄死自己了。 吉尔伽美什上前将人捞进怀里:“别想了,才不会那么容易让你得逞,从今天起,你别想在离开我的视线。” 爷就没把这话当真。 然后爷就悲剧了。 吉尔伽美什你真的有必要走哪把爷带哪吗? 卧槽。 恩奇都,你变坏了,你居然通风报信。 爷无聊的都进化成手工帝了。 闲得发慌,爷就试了试怎么动用那个神格,虽然大部分用来当作延命,但是还是有部分神性残留,试试看效果吧。 虽然爷并不觉得成为奶妈是种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至少得学会奶自己啊。 可不能成为伊什妲尔那样的兄贵,连奶自己都不会。 于是,爷在差点弄死几个伤病之后,终于学会的治疗。 然后,爷就开始折磨吉尔伽美什了。 爷要学会在战斗中也能回血的技能。 吉尔伽美什输一次,爷给他编个鞭子,哦,你们不知道吧,吉尔伽美什这个时候是长发呢,长发及腰,嫁我可好~ 长得比曼菲士好看是没错啦,但是,爷真的不萌金发人设,爷喜欢黑发尤物。 像爱西丝那样的性感尤物。 咳咳,曼菲士那样的也行。 总之,心满意足的给吉尔伽美什编了满头小辫子,爷开始了日常揍恩奇都的日常。 爷让你通风报信。 哭唧唧的恩奇都还是很可爱的,爷也给他编了满头小辫子,心满意足。 那么问题来了,爷该怎么弄死自己呢? 第三十八章 啊,真烦,爷还是多年耐心享受一下活着的时光吧,先把娃给生了。 不过,至少得等几年,等爷重新长大。 擦。 好烦啊。 为什么爷被坑的这么惨,却还要给这个中二帝生孩子。 系统闭嘴不接话。 对于真的敢对神族正面捅刀子的宿主,它已经无力吐槽了,总觉得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没实体。 不管系统,反正爷很老实了几年,没急着送死,爷还得把吉尔伽美什的儿子,下一任的乌鲁克国王,乌尔宁加尔——生出来。 不过这几年中,爷也没有闲下来,而是专心研究——揍吉尔伽美什的一千零一种的方式。 这是爷人生中唯一的乐趣了。 恩奇都你给爷滚一边吃肉去,在闹爷就让你这辈子只能穿女装。 于是,恩奇都特别不讲义气的,到一边啃牛排去了。 吉尔伽美什:这个女人用心太险恶了,等等,为什么每次本王都要乖乖挨揍啊? 爷:说的你好像揍得过我一样,呵呵。 吉尔伽美什:…… 讲真,吉尔伽美什的个人战斗力真的不高,他全凭外挂王之财宝里面的宝具。 没有宝具这货就是只软脚虾,论武力值还真不是爷的对手。 分分钟揍趴下。 吉尔伽美什最好的数据也不过是:筋力b,耐久b,敏捷b,魔力a,幸运a,宝具ex。最后这个才是亮点。 就凭这数据,爷分分钟碾压他。 除非他动用王之财宝,但是没关系,不让他有机会动用就行了。 吉尔伽美什:有胆子你让我打开王之财宝,本王砸死你啊啊啊啊,让本王掏把乖离剑出来也行啊,谁他吗要跟你拼拳头。 爷:爷明明用的是鞭子和巴掌。 吉尔伽美什:你犯规! 啪! 世界安静了。 恩奇都默默吞下一口肉,拿起另一块牛排啃起来,必须多吃几块压压惊。 吉尔伽美什:以为这个女人变小,战斗力就会降低,本王真是太天真。 依修特瑞亚:不,你只是愚蠢。 吉尔伽美什:我连说话都说不过她。【哭唧唧打滚。】 自从吉尔伽美什骂过一次杂种之后,依修特瑞亚就狠狠的收拾了他几次,如今中二帝在也不敢开口杂种闭口杂碎了。 至少依修特瑞亚面前他不敢,嘴巴子还疼呢。 依修特瑞亚,钟爱打脸。 本王这么俊美的脸你也下得了手。 爷:呵呵,老子不萌金发,老子是黑发控。 吉尔伽美什:……引以为傲的外表在妻子面前没有吸引力,肿么办? 爷:滚一边去。 对,爷自带魅惑魔法免疫。 美貌什么的,爷的脸比较好看,重点是黑发。 吉尔伽美什:…… 但是随着爷渐渐重新成长,有件事情爷比较在意。 那就是……为毛爷还没怀孕啊! 这不对啊,这不正常啊,爷的体质绝对健康不可能会不孕啊。 所以说是吉尔伽美什的原因么? 系统提示:吉尔伽美什也很健康。 爷:所以说,为什么爷还没怀孕,这家伙在床上表现跟曼菲士没什么差别啊。 系统提示:咳咳,可能因为他三分之二的神性,孩子来得晚。 爷:滚你的。 或者爷该让吉尔伽美什戒酒了,这货喝酒喝的太夸张了。 毕竟酒精有杀精的作用呢。 爷们可是算准了排卵期的。 就不信怀不上。 于是,在努力了五年之后,爷们终于顺利怀孕了。 真不容易啊,爷解锁了多少新姿势,吉尔伽美什那货完全不觉得羞耻并且十分高兴啊。 好想阉了他。 老子只是想把你儿子生出来,不想跟你玩情♂♀趣游戏。 吉尔伽美什表示没什么好羞耻的,本王全身上下都是完美无瑕的,这货就差一个金光万丈的背景了。 好想再给他一巴掌。 爷忍住了,总之爷顺利的把吉尔伽美什的儿子生出来了。 原本以为这货会很不屑,谁知道这中二帝还挺喜欢小孩子。 这人设有毒啊。 好了,儿子生完了,月子也做完了,爷可以去死了。 两份解药下去,然后加入爷获取的足够多的眼镜蛇的蛇毒,熬煮过后,爷就不信死不了。 于是爷死了。 系统提示:可以的宿主,你成功的让自己‘假死’了。 爷:卧槽,假死? 系统提示:嗯,假死。 爷:草,这个不死药的效果也太好了,这不是三无产品么? 系统提示:这干吗……官方的脑洞,跟本系统没关系,但是你死不了绝对是因为那个生命神格。 爷:那我怎么办。 系统提示:假死药效解除之前,你会一直处于‘死亡’中,暂时可以脱离这个世界。 爷:好希望这会就被来一刀毙命。 系统提示:省省吧你,吉尔伽美什暴走了你没看见吗? 爷:死人怎么看? 系统提示:尼玛的。 …… “为什么不肯陪着我。” “为什么要去死?” “死亡就是消逝,有什么好的,活着才是王道。” “明明已经给你吃了不死药了,才不会让你这么容易的摆脱我,就算是死了,你也是只属于我的,本王的人,不允许任何人带走。” 吉尔伽美什抱着依修特瑞亚,不解的问道,而后笑了一声说道:“嘛,这样也好,总有一日,你会再见到我的。” 吉尔伽美什放出维摩那,在维摩那王座后面的空间,改造了一个金棺,将依修特瑞亚的身体放了进去。 然后收起了维摩那。 之后,或许是因为依修特瑞亚的死,在那之后,恩奇都的死亡,他平静的接受了,吉尔伽美什一共在位126年,后来传位给了独子,乌尔宁加尔。 乌尔宁加尔只是个人类,活了七十岁,在位三十年,外貌跟吉尔伽美什如出一辙,但是性格,根据吉尔伽美什所言,更像依修特瑞亚。 乌鲁克王朝到此结束,爷一共在这里生存了六十五年。 所以爷要求六十五个月的假期。 系统它……很没出息的答应了。 但是某天系统问爷,想不想去外界玩玩。 爷:你该不会是想要爷立刻穿越吧? 系统提示:不不不,就是觉得你老在系统空间不觉得闷吗? 爷:爷能去哪,古代?现代?古代太无聊了,现在爷是死人没户口,你让爷去哪? 系统提示:咳咳,这个,你要知道你这次的任务吉尔伽美什,他还有衍生剧情的,你穿越的时间点最多只能算是吉尔伽美什剧情的前传。 爷:所以也还要去一下正传里刷存在感吗? 系统提示:这个嘛,要看剧情,你的任务已经完结了,在吉尔伽美什的剧情完结之前,你不用穿越别的地方做任务,不过我可以让你去吉尔伽美什剧情开启的地方玩玩。 爷:不去。 系统提示:但是你的身体在吉尔伽美什哪里,如果药效解除……你还是得去面对他呢,不如趁着药效接触之前去玩玩? 爷:…… 好吧,爷答应了,但是身份证明之类的你提供吗?爷才不想当黑户。 系统提示:在你包裹里了。 于是,爷走出宅了一年的系统空间去了现代,也不能说是完全的现代,毕竟才九几年,爷不能对这个世界有太多期待。 不过终于能过几年安稳日子,还真是不错。 至于网络这方面,系统开启的商城里面,把爷原本的电脑和手机包括硬盘都兑换给爷了。 而且网线都给爷打破未免链接上了。 爷终于可以随时随地渣手游了。 爷的九尾狐,爷的法老,爷的花仙子,爷的龙,爷的sr。 咦,爷原来还有ssr的啊? 一目连,青行灯,阎魔,小鹿男,荒川之主,酒吞童子和妖刀姬。 爷这么欧吗?以前怎么没发现。 好吧,以前渣小精灵,所以对于等级不是很在意。 不过居然都觉醒了,爷真是棒棒哒。 嗯,还是看会美剧吧,游戏什么的,自动战斗就对了,对,爷就是这么玩的,从小精灵到魔灵到阴阳师。 等级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点亮图谱的满足感。 你看爷ssr那么多,然后选择困难症发作,符文也还勉强用的五星凑合。 要那么多ssr,除了看脸根本没啥用,络新妇、雪女和姑获鸟才是主力。 爷还不如去看美剧逛jj看小说。 爷很是安稳了几年,直到那个坑爹的剧情开始,爷就被迫中断了享受。 爷穿着一身黑色长裙,肩上到胸口缠绕着黄金雕琢的眼镜王蛇,头戴金蛇冠,金线薄纱的头纱长及拖地,绣着精美的莲花花纹,模糊了爷的面容。 双手是金蛇缠绕的手镯。 听着系统的解释以及来自圣杯的召唤,踏进了前面的门。 “纯银与铁。与基石订定契约之大公。祖先为我们的大师。用墙壁挡住流动的风,关上四方之门,循环在从王冠而出,到达王国的三叉路上吧……” 咏唱咒文的声音也越来越近。 “在此发誓。我是成就世间一切善行之人,我是传达世上一切恶意之人。缠绕汝三大言灵七天,来自于抑止之轮、天秤的守护者哟……” 光芒亮起。 阵法中,吉尔伽美什与依修特瑞亚并将而现。 第三十九章 远坂时臣是懵逼的。 在看见魔法阵里面并肩站着的两个人影的时候。 尤其是这两道人影一男一女,这明显不对劲啊。 尤其是数据。 其中一位从者吉尔伽美什,本就是远坂时臣召唤的,因此对于他的数据到还觉得可以接受 吉尔伽美什,位阶archer 筋力b,耐久b,敏捷b,魔力a,幸运a,宝具ex。 而另外一位。 不知名女性,位阶assassin 筋力a,耐久a,敏捷a,魔力a,幸运ex,宝具ex。 筋力:*“力量”的强度,耐久:能承受多少“伤害”,敏捷:“敏捷性”、“反应速度”,魔力:能操纵多少“魔力”,幸运:“运气”的好坏,宝具:拥有“宝具”强度。 那个幸运ex简直要炸裂啊。 “恭迎英雄王,这位……不知如何称呼?”远坂时臣恭敬的询问道。 吉尔伽美什转头一看,妈哒,别以为带着头纱遮住了脸本王就认不出来,正打算开口,但是…… “依修特瑞亚,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王后,也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爷木着一张脸说道。 “呵呵,逃了这么久,不还是回到我身边了么?”吉尔伽美什笑着说道。 “居然是王和王后,请恕我失礼。”远坂时臣道:“不知王后的宝具和能力是?” “嘛,吾之宝具乃是双鞭,长鞭名为倒弋荆棘,是伤人之物,短鞭名为黄金骨,是弑神之物,对神性有着绝对的克制,至于我的能力,大概就是比较擅长*和杀人吧。”爷想了想说道:“不过因为吉尔伽美什将我的相关历史都被抹去,所以除了同一历史的英灵,不会有人认出我,而assassin的存在感低下,也十分符合我的作风。” “你开什么玩笑……哼。”吉尔伽美什张嘴就要反驳,然后看见对方朝他看过来,于是他干脆的闭嘴,扭头哼了一声。 “对了,我能免疫大部分的魔术,以及,我的领导能力也是ex,并且我可以伪装数据,你觉得这样如何?”爷想了想,改了一下数据。 于是远坂时臣眼睁睁的看着那一溜字母变了。 筋力c,耐久b,敏捷b,魔力c,幸运b,宝具a。 连位阶都从assassin变成了berserker 远坂时臣:…… 好像比吉尔伽美什更牛逼呢。 “那么,来说说你们的计划吧,需要我怎么配合,那边那个你就别指望了,他不给你添乱,你就该庆幸了,吉尔,你闭嘴。”爷看都懒得看,听动静就知道这货想反驳。 “哼!”吉尔伽美什气哼哼的跑了。 远坂时臣和言峰绮礼两相对无言。 远坂时臣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然后…… “真是看不错来呢,你看起挺谦逊的,原来骨子里如此自大。”爷听到整个计划只想笑,这是自大到什么程度才会蠢到以自己百分百会赢,所有一切都在掌握中不会有意外——这种心态定出这种蠢得无法直视的计划。 “您觉得那里不妥吗?”远坂时臣问道。 “第一,你最大的败笔就是让言峰绮礼转会,是个人都会去调查各个御主的情报,这么实在是太明显了,尤其是言峰绮礼和言峰璃正的关系,看似合理的处置但是也就唬唬那些涉世不深的新手,对于老狐狸,你觉得如果这会艾因兹贝伦来这么一招,你会信吗?” “第二,你是自大到什么程度,觉得所有人都会信你,信言峰绮礼会这么蠢的直接挑上你?这种必然的几率太小了点,以普通人来考量,远坂家也是业大家深,家底深厚,怎么都算得上是很难缠的对手了,就算要试试水,最开始被攻击的也不该是你,或者是御三家的任何一位,除非言峰绮礼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愣头青不知深浅也就罢了,但,他是么?” “第三,你既然要人信服,相信言峰绮礼退出争夺,那么就该直接让言峰绮礼去找别人动手,毕竟这是正常人的判断,就算是教会出身又如何?他教会出身难道不不知道你有多难缠?在说了,如果有人不受欺骗一开始就怀疑你们的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就是直接的暴露,毕竟短暂的合作只会在最后一秒反目,最开始的反目大多都是做戏。” “第四,你的这个计划里,全是你想当然的设计,敌方的反应的想法你根本没有考虑在内,既然没有考虑,也就是说这根本就行不通,因为变数太多了,你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反应更无法做出正确的应对,你要让人信服,你就必须做的真,那就得假戏真做,而且这件事情必须跟你没有直接关系,得看起来是言峰绮礼自己一意孤行的莽撞行为才是。” “第五,明摆着的王牌在手却用烂招,你们也不想想,反正没有人知道言峰绮礼的从者的特性,让assassin彻底利用自身的优势搜集情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是,就算有人以为你们合作,也不会觉得你们会在刻意伪装assassin的假死,人们只会觉得这是必要的伤亡,毕竟搜集资料吗,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但是你觉得有多少人会蠢到让assassin去正面挑战archer?” “第六,如今有了我,我完全可以成为言峰绮礼的另一个,至于位阶的调动,我可以视台面上的的位阶来随意调动,另一个方面来说,其实你们合作才是最有力的,可以光明正大的用阳谋,为什么要去用阴谋?”爷反问道。 “这话是什么意思?”被教训的远坂时臣,心塞塞的问道。 “反正你跟言峰绮礼的关系迟早会暴露,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刻意的去掩饰,这样一来,别人算计你的时候必然要将言峰绮礼这个变数考量进去。而我的位阶本就是重复的,我可以当言峰绮礼明面上的,而让他原本的那个暗中进行收集情报的事情,将这张看似最弱的牌彻底发挥最大的效果,在恰当的时候在背后捅一刀就行了,你既然想要赢,那么你要考虑的就不是如何去赢,而是如何在会输和不可考量的意外情况下,保留你最大的底牌,也就是你的性命。” 爷看着远坂时臣变的惨白的脸色,不急不缓的接着说道:“对方也有御三家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怎么考量这场战斗?跟你一样的过家家的心态吗?不说别的,你觉得艾因兹贝伦会怎么做?他们选的那个卫宫,看起来可比你有经验多了,有时候还真不是血统说明一切,经验更重要。”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如何做。”远坂时臣问道。 “毕竟你是我的御主,你如果死了我会很头疼,吉尔伽美什就劳烦你看顾了,我会让他老老实实的不要乱跑,就麻烦你跟他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看情报,至于我,我就跟着言峰绮礼吧,目前还没有开战的必要,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耐性,等,等到他们当中有人按耐不住了,那个时候,才是战斗真正开始的时候,这个时候要比的,可不是谁出手快,而是比谁,更静的下心,沉得住气,既然免不了最终一战,不如留点力气,以逸待劳,反正,就算我们不动,他们也会按耐不住找上门的,如今我们有时间,而时间就是最大的筹码,不论他们愿不愿意,最后一日,总会找上门来的。” 远坂时臣被说服了,他点了点头道:“的确,是我太过幼稚了,王后殿下所虑甚是。” “那么,绮礼,今天起,你就是……王后的御主了。”远坂时臣想了想,觉得依修特瑞亚说的很对,便采用了对方的建议。 “是。”言峰绮礼点了点头。 而爷上前,拿起言峰绮礼的手,改变了他手上的咒令,将之改成了蛇形。 “这是?”言峰绮礼疑问。 “咒令伪装,我的咒令依旧在时臣手上,利用隐藏转移印记在你手上,这样别人看不见他手上的第二个咒令,而你的咒令还在,只是被我用术法遮掩,做戏要做全套,真正与咒令我是摸不去的。”爷答道:“这段时间,多指教。言峰绮礼。” “哪里。”言峰绮礼道。 “那么我得去找那个坏脾气的小子了,有需要就呼唤我的名字吧。”爷说完就从两人面前消失了。 英灵的闪来闪去还是很有用的。 比如说,爷就找到了那只还在生闷气的金闪闪。 “你就不能把这盔甲换了,真难看。”爷说道。 “哼。”吉尔伽美什扭头。 这种时候就该上拳头了。 “依修特瑞亚!”吉尔伽美什咬牙切齿的喊着她的名字:“你信不信我杀了你!” “被我踩在脚下,还想杀我?你觉得我会给你机会让你拿出宝具,信不信我现在就掐死你?嗯?” 不远处的落地窗前目睹这一切的远坂时臣和言峰绮礼:…… 突然觉得:啊,这样才对,但是似乎还是有什么碎了的声音。 先不说吉尔伽美什跟自己妻子是姐弟的奇葩设定,这位王后看起来,相当的,咳咳,不同凡响。 岂止不同凡响,麻婆神父你做好准备了吗? 第四十章 -倒v 放开吉尔伽美什,爷进了屋子,吉尔伽美什紧随其后。 “没想到你会跟我一起出现,这真是……哈……”吉尔伽美什轻笑道:“到头来,你还是没办法摆脱我呢,瑞亚。” 吉尔伽美什捏着依修特瑞亚的一缕发丝说道。 “不过也就这么几天而已,忍一忍,就不用面对你了。”爷毫不留情的说道:“反正都忍了这么多年了。” “哼,我会让你后悔说出这句话。”吉尔伽美什说道。 “哦。”爷撇了撇嘴,起身,找了个客房睡觉去了。 吉尔伽美什:…… 反正吉尔伽美什就赖定依修特瑞亚了,走哪跟哪,依修特瑞亚住哪个房间,他就跟着住哪个房间,走进依修特瑞亚选择的房间,吉尔伽美什进去直接把那个房间的床具都给扔出去,从王之宝库里面掏出一张金闪闪的大床。 爷:…… 王之财宝被用来做这个真是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我说,我不是让你把跟我相关的历史痕迹抹掉了吗?”依修特瑞亚叹了口气说道。 吉尔伽美什则笑着哼了一声,很是得意的说道:“我是把依修特瑞亚的历史抹掉了,但是我的王后总会有些历史痕迹与赞美歌留下啊。” 依修特瑞亚:尼玛的,这货什么时候开始钻字眼空子了。 系统提示:咳咳,宿主啊,你并不是作为乌鲁克王后降临的,你是作为埃及女王爱西丝降临的。 爷:…… 卧槽。 系统提示:看你衣着就知道了。 爷:尼玛到了现在爷居然突破了次元吗? 系统提示:我建议你好好看看自己的相关资料,这本系统刚刚整理出来的,这个世界的圣杯有那么点问题,不过本系统相信你能赢的。 爷抱着满心卧槽,看了看系统给的资料。 英灵:爱西丝女王 英灵历史:三千年前古埃及女王,法老王曼菲士的亲姐姐,也是他的王妃。 三千年前闻名古埃及各国的美艳女王,伊西斯女神的转世。 性情冷酷,作风狠绝,是法老王最好的帮手,帮助曼菲士王成长,也帮助上下埃及的一统,擅长攻心,有一双能够看破人心的眼睛以及无人不赞美的容貌。 据说身为女神转世,身为大祭司,她拥有役使万兽与神交流的能力,他的父亲曾经赐给她生命与死亡之书,让她得以窥见生命的真义。 据说,就连最危险的阿努比斯的诅咒,在她面前都被驯服。 位阶assassin 筋力a,耐久a,敏捷a,魔力a,幸运ex,宝具ex。 保佑能力 黄金律ex:来自黄金之国的女王,享受上下埃及以及周边各国的供奉,永远不会因为金钱而烦恼。 王之军势ex:下埃及女王,尼普绿多王口中天生的王者,若不是女性,将会是最优秀的法老。 上下埃及士兵的神,被她领导,就算最艰难的对持也能轻松的以最微弱的损失而获得胜利,智商与实力的配合。 神性ex:九柱神之一的伊西斯女神转世,也是最原始的神,信仰传遍了古希腊罗马和古埃及,她还被尊奉为“忠贞的妻子”、“坚强的母亲”、“医疗之神”、“魔法之神”以及“比上万个神更聪明之神”。 魔法免疫ex:能够免疫大部分魔法。 众神祝福ex:危机时有一半几率会自行解除危机,若对方幸运值过低那么不论对方计划如何都无法成功。 心眼a:不论处于哪种绝境都能冷静面对而找到关键扭转局勢。 战斗续行ex:即使身负重伤仍可战斗,不会死。 勇猛a:无效化精神干涉的能力。并且有使格斗伤害上升的效果。 转世ex:因为九柱神转世的特性,所以可以使用任何一个转世的身份现身。 单独行动ex:即使失去作为凭依的r,也能暂时保持着现界的能力。 这个……请允许爷爆句粗口。 系统提示:吉尔伽美什都没你*,你赢定了。 卧槽。 爷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吉尔伽美什看着依修特瑞亚走到窗前,以为她不高兴,便走过去说道:“你不满意吗?我最美的女神?” “没什么,那些关于我的历史,你怎么弄得?”爷问道。 “吉尔伽美什,最爱的女人啊~” “吾的王后,苏美尔最美丽的女人啊。” “连神都嫉妒的美丽,连神都不及的智慧。” “吉尔伽美什的史诗中,那唯一的红色。” 吉尔伽美什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揭开依修特瑞亚的面纱,露出面纱下的容貌。 长及过腰的大波浪长发,金色的蛇冠,精致而妩媚的五官,墨绿色的眼线,看起来妩媚妖娆极其艳丽的容貌。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吉尔伽美什说着在依修特瑞亚的唇角吻了一下。 嗯,爱西丝女王和依修特瑞亚的区别就是一个长直发一个大波浪卷发。 脸长得一模一样。 身材也一模一样。 就连衣着风格都很相似,不同的是,因为乌鲁克那会染色技术不是很发达,所以一般都是白色系。 但是黄金蛇的装饰还是少不了。 稍微改个发型就可以让这货以为自己这会是以依修特瑞亚的身份降临了。 真是太棒了。 总算不用担心掉马甲。 “吉尔,这段时间,你就老老实实陪在我身边吧,明天,跟我一起出去逛逛。”爷想了想说道。 “好啊。”吉尔伽美什立马就答应了。 而远坂时臣和言峰绮礼则去收集关于依修特瑞亚的资料去了。 然并卵,注定找不到。 最后,换了个方式,搜集吉尔伽美什的相关资料的时候倒是发现了一些,不过吉尔伽美什史诗的泥土版少了一块,所以所得的资料倒是也不多。 倒是在查询乌鲁克神话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 伊什妲尔女神被吉尔伽美什的王后残忍的杀死。 就这么一句话。 远坂时臣第一次有想要掀桌的冲动。 要知道传说跟英灵的实力成正比的。 关于依修特瑞亚的传说根本没几句话,那她的实力……回到那个数据,果然只有幸运ex吗? 话说宝具ex还真没看出来。 关于宝具这一点,爷就看看死亡之书和生命之书不说话。 而此时,找到新的圣遗物的肯尼斯……召唤失败。 气的发疯的肯尼斯不信邪的试了好几次,然而,还是失败。 于是索拉乌上去也试了试,然而还是失败。 拿着圣遗物,肯尼斯还是不肯放弃,直接带着圣遗物来了冬木市,想要在试试召唤。 这次的确成功了,但是…… 迪卢木多的r不是他。 就在迪卢木多被召唤出来的同时,几乎是立刻的从他眼前消失。 同时消失的还有肯尼斯手上的咒令。 而正在睡觉的依修特瑞亚却醒了。 因为她手上出现了令咒。 “哈?”爷疑惑的看着手上出现的图腾,类似莲花的标记。 然后…… “阁下,就是我的r吗?”迪卢木多也是愣了愣,不怪他,刚出现就看见肯尼斯,然后就被传送到了另一个地方,而且,还有一张熟悉的脸。 吉尔伽美什都已经开始准备投放全知全能之星了。 “你是?”爷疑问道。 “迪卢木多·奥迪那。”迪卢木多跪下行礼道。 “有意思呢,吉尔,你给我冷静点。”爷看了看手背上的令咒,又看了看快抓狂的吉尔伽美什。 “这种杂碎。” 啪。 吉尔伽美什哼了一声老老实实的收起了兵器,脸有点疼。 甩了甩手,爷对迪卢木多说道:“没事的话先英灵化,别乱跑,也别让人察觉,我暂时还没想好怎么处理你,现在你可以一边呆着去,我要睡觉了。” 迪卢木多看了看窗外,果然夜色深沉,但是……这位是吉尔伽美什的r吗?他们什么关系啊,居然睡一起,等一下,吉尔伽美什居然这么听话? 总觉得自己的记忆好像有那么点问题,迪卢木多一边想着一边英灵化了。 迪卢木多·奥迪那,位阶r 筋力b,耐久c,敏捷a,魔力d,幸运e,宝具b。——这是肯尼斯为御主时的迪卢木多。 但是现在嘛…… 迪卢木多·奥迪那,位阶saber 筋力a,耐久a,敏捷a,魔力a,幸运a,宝具a。 所以说,御主的幸运值其实也是可以加成的。 但是,微妙的一点就是,作为重复的位阶,这一点也一模一样呢。 但是这样一来,就缺了一个r。 系统,是你干的吗? 系统提示:本系统干得出这么高级的事情吗? 好吧。 不过等到一天后,一个r跑出来跟阿尔托利亚挑战的时候。 爷看了一眼身边的迪卢木多,啧,原来这次违规的不止爷啊。 肯尼斯找了新的圣遗物,也不知道那里来的。 居然把库丘林弄出来了。 迪卢木多的感觉那叫一个复杂。 先不说知道了自己御主其实也是英灵的这一事实,再说肯尼斯,呃…… 突然觉得崩坏也不错啊。 迪卢木多一边想着,一边给依修特瑞亚倒了杯酒。 “不需要我出场吗?”迪卢木多问道。 “不需要,这不过就是个游戏,不需要投入太多的激情,看戏就可以了,迪卢木多,你该放松点。” 第四十一章 -倒v “说来也有意思,那个叫做肯尼斯的。”爷笑着说道:“完全把英灵当作工具使用,毕竟曾经是人啊,难免会有情绪,没有情绪的工具会听话,但是有情绪的英灵大多都有自己的骄傲,不懂这一点,真是比时臣还蠢呢。” 迪卢木多:…… 其实肯尼斯自带坑枪兵的属性才对吧。 又是一个幸运e的枪兵。 迪卢木多这次不禁位阶不同,就连宝具也多了两个,狂暴之怒【魔剑】和愤然之怒【能切开一切刀】。 而且,对于自己这次的御主能够免疫魅惑魔法这件事情,迪卢木多真是松了口气。 除了吉尔伽美什看他不顺眼之外,其他的倒也还好。 库丘林个阿尔托利亚战斗的时候,吉尔伽美什想去看,然而…… 依修特瑞亚直接释放了一个水镜魔法。 于是,远坂时臣也好,言峰绮礼也好,吉尔伽美什也好,都乖乖的呆在屋子里围观。 如此低调,真是太好了,对吧? 对你麻痹。 围观了两个从者的战斗,看着突然出现的征服王,爷觉得很有趣。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berserker找上门了。 为了干掉远坂时臣,直接闯进了远坂时臣家。 为了不让这个房子被彻底摧毁,爷阻止了吉尔伽美什的出动,亲自动手。 爷默默的拿出生命之书,直接夺走了berserker的御主,间桐雁夜的生命,让berserker直接消失。 死亡之书,带来生命,生命之书,夺走生命。 可以说,这一战,在一开始就结束了。 爷基本没有暴露什么信息。 “这是?”远坂时臣问道。 “我的宝具,生命之书,我转生为古埃及女王爱西丝之时,由法老王赠与给我的礼物。”爷答道。 “转生?”吉尔伽美什皱眉。 “对,最古老的神之一,伊西斯女神的转生,所以,你们查不到关于我的信息,因为最开始你们所得到的信息就是错误的,依修特瑞亚,其实只是我转世的身份罢了,最开始,我是埃及女神伊西斯。”爷毫不犹豫的扯谎,反正也不用担心被拆穿。 这下子不仅是远坂时臣和言峰绮礼傻眼了,吉尔伽美什也傻眼了。 “原来如此,所以,你才……”吉尔伽美什低声道。 伊西斯,一位不停转生的女神。 “因为不知道伊西斯会转世成为谁,所以,你们不知道我的身份是理所当然的,很符合assassin的特性,所以我才会以这个位阶现世,另外一个符合的我的位阶就是r了。”爷接着说道:“berserker的御主已经死了,但是会不会有新的御主诞生,我就不知道了,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就是你们的事情了,时臣。” “是,接下来的事情,我与弟子绮礼会处理好。”远坂时臣答道。 “你还真是挺能隐瞒的,我居然一直不知道,所以你才会那么生气,一直想死。”吉尔伽美什咬着牙说道。 “我也是死后才知道的,一只想死是因为你太烦人了,你如果跟迪卢木多换换的话,我说不定会考虑一下。”爷想了想说到。 迪卢木多是黑发呢。 于是…… 吉尔伽美什跟迪卢木多打了一架。 迪卢木多:我干什么了? “住手吧,你又不是孩子,还这么喜欢迁怒。”爷皱了皱眉说道:“况且,这是我个人喜好的问题,本就跟你们没什么关系。” “哼!”吉尔伽美什收起全知全能之星,很是暴躁的靠一边沙发上坐着不说话。 迪卢木多看了看吉尔伽美什,又看了看依修特瑞亚,不知道说什么好。 总觉得自己好多余。 而另一边,卫宫切嗣一如原始剧情那样瞄准了最开始冒头的肯尼斯。 只不过这一次,肯尼斯的剧情有着微妙的不同。 比如说,库丘林没有那个爱情魔痣,所索拉乌和肯尼斯相处还算和谐。 又比如说,库丘林还算识趣,对于跟亚瑟王相杀完全没意见。 又比如说,库丘林的性格还算洒脱,完全不觉得服从肯尼斯的命令有啥问题。 虽然,对于肯尼斯保守的方式有那么点不屑,但是库丘林完全没有多嘴提示的意思。 库丘林:嘛,反正就是来打架的,有架干就行,其他的才不管呢。 与肯尼斯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发现这个r根本靠不住,库丘林很快就放弃了对肯尼斯的期待,他这会只想着在被干掉之前怎么玩个痛快。 所以还算是愉快的经历吧?望天。 就在卫宫切嗣对付肯尼斯的时候。 爷换了身衣服,领着迪卢木多出门了。 当然,迪卢木多也换了身衣服,穿了身西装,看起来还挺不错。 那颗爱情魔痣的魔力被爷封锁住了,就是亲了一下那个痣所在的地方,顺便将迪卢木多英灵的身份伪装了一下,让他看起来像是普通的人类。 魔法嘛,很容易的。 就是迪卢木多真是纯情啊,亲一下眼角而已,居然整个人都僵了,哈哈哈哈哈,原来你有恐女症啊,哈哈哈哈,这真是太棒了,爷有厌男症。 迪卢木多问道:“这是去哪里?” “逛街啊,难得现在清闲,过两日怕是就闲不下来了,好不容易回到现世,不享受一下就太浪费了。”爷想了想要不先去吃寿司吧,关东煮也行,嗯,寿喜烧也不错啊…… 算了,一个个去吃好了。 “不带上他……吗?”迪卢木多问道。 “没必要,你以为他很闲,只怕这会正想着怎么愉悦自己呢。”爷都不用想就知道那货现在正在暗搓搓的看戏,言峰绮礼暂时他是不会动,因为爷的缘故,吉尔伽美什不会这么快对远坂时臣下手,那么他会安分下来,但是却绝对不会什么都不做。 比如说,这货跑去暗搓搓的围观卫宫切嗣和肯尼斯的战斗。 吉尔伽美什的宝库里有一件东西叫做哈迪斯的隐身头盔,就是一长块布但是可以组成巫师帽的外形,戴上之后能够隐匿气息,但是不能隐匿味道和声音,所以,用来单纯的围观是没什么问题。 但是,言峰绮礼居然也出现在这场战斗里,还真是让人意外呢。 啧啧啧。 擅自瞒着远坂时臣私自跑来掺一脚,言峰绮礼是多想弄死卫宫切嗣。 不过有好戏看,吉尔伽美什还是很高兴的,总算有点打发时间的乐趣了。 但是等到他回去的时候,看见迪卢木多跟依修特瑞亚相谈甚欢的样子,瞬间好心情又变坏了。 哼,不过一个女人,也敢妄想逃脱本王的身边。 别以为这种浅薄的办法就会让本王吃醋,本王才不上当呢。 爷:呵呵。 “言峰绮礼去了卫宫切嗣哪里呢。”吉尔伽美什说道:“肯尼斯死了,库丘林的r会变成谁呢?” 迪卢木多闻言脸色冷了下来,说不出什么感觉。 那个曾经的御主。 “你看起来很有兴致呢。”爷颇为不解的问道:“你对圣杯归属感兴趣吗?” “那本来就是本王的东西吧。”吉尔伽美什说道。 “我觉得你不要感兴趣比较好哦,吉尔,那个圣杯我虽然还没有见过,但是给我的感觉却并不太好,感觉并不是什么圣物,毕竟,这并不是第一次争夺圣杯了,前面的几次,可有记录圣杯实现过的愿望吗?”爷问道:“对于这种虚无缥缈之物,还是抱着一些警惕的心态更好。” 迪卢木多皱了皱眉问道:“殿下认为,圣杯有问题?” “问题多了去了,最明显的一点,没有什么愿望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就算是圣物,也一样需要代价作为条件,所以圣杯的代价是什么?大概就是这几天里死去的r的生命,当然,也可能需要更多,但是如果是真正的圣物,只怕早就被妥善的保存了起来,而现在呢?反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东西,通常,都并不是什么圣洁之物,对于圣杯这个万能许愿机,我并不看好,可以的话,我会选择放弃。”爷想了想说道:“而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过,你知道的,吉尔。” 吉尔伽美什轻笑了一声道:“那又如何,我们本就是已死之人,英灵而已,就算有所损失,也不过是个游戏,何必当真呢?不如趁此机会尽兴玩乐。” “有件事情我很在意呢。”爷看着吉尔伽美什问道:“不老不死的仙药你没吃吗?” 吉尔伽美什哼了一声道:“都没有人陪着我,我为什么要吃。” “这么说我还真是罪孽深重啊。”爷轻笑了一声道:“信你才怪,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为英灵的,不过我想那是个不错的故事。” “你想知道吗?我可以告诉你哟。”吉尔伽美什笑着说道。 “完全不想知道,你可以闭嘴了。”爷毫不犹豫的拒绝。 “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追逐圣杯,说到底不过是前人创造之物,如果那么想要的话,为什么不自己制作一个完美的适合自己的圣杯呢,这不比这破游戏有趣吗?穷尽一生完成一件空前绝后的创作,难道不更有成就感吗?毕竟过去的产物,哪里比得上未来的更好呢。”爷看着窗外说道:“执着于别人的假象,一群蠢货。” 第四十二章 -倒v 爷也就这么想想,自然不可能回去劝戒远坂时臣,那货还指望着胜利之后命令爷自杀呢。 爷干嘛要提醒他,况且,有一种,特别自负,认为自己所求无一不应,这种人,你根本劝不了。 之前阻止远坂时臣犯蠢是因为爷实在是不想跟着一起干蠢事,有那时间还不如去看风景。 而这个时候,韦伯带着rider把r的作品给烧了。 回程的路上,rider去找saber喝酒。 不同的是,这次吉尔伽美什没参加。 与此同时,卫宫切嗣很头疼,至今仍旧不知道远坂时臣和言峰绮礼的servan的信息。 对上远坂时臣他还算是有点底气,但是一想到言峰绮礼,卫宫切嗣就很头疼,他现在巴不得远坂时臣跟言峰绮礼反水,然而,还真没看出来这位自信的过头的贵族居然还真沉得住气。 情况比他最初推算的更为棘手。 按照远坂时臣那种高傲又自信的个性,卫宫切嗣以为他会迟早按耐不住,但是直到现在,对方依旧没有动手。 就连言峰绮礼的servan都没什么消息。 啧。 间桐雁夜已死,肯尼斯也死了,berserker和r暂时出局,而之前r找上门,虽然不知道对方的r是谁,但是能忍住这么久不动手,不太可能是远坂时臣。 而卫宫切嗣的servan则是saber,rider的r是韦伯,这样一来,就只剩下assassin和archer,这两个位阶了。 assassin的特性倒是很符合言峰绮礼,如果按照这样推算,那么远坂时臣就是archer了。 但是,servan的身份不明,对方的手段不明,就算知道了位阶,基本上消息还是少之又少。 不过能够直接秒杀berserker,对方的实力不容小觊,而且一点休息都没有泄露,不知道宝具,也不知道是用的身份方式,连带生为御主的间桐雁夜都死了。一点伤都看不出来。 原本的计划行不通,得先换个目标,言峰绮礼那边不太好下手,rider又一直带着自己的r到处跑根本找不到破绽,那么下一个目标只能是r了。 反正,迟早要对上的,就把远坂时臣留在最后吧。 而且失去r的库丘林下落如今依旧不得而知。 真是头疼啊。 卫宫切嗣想了想,让舞弥去查找关于r的消息。 然而没等舞弥开始找,对方就开始刷存在感了。 r在未远河召唤出巨大的怪物,与此同时saber和爱丽丝菲尔也到了现场,随后赶来的rider和韦伯也到了。 这一次,没有了迪卢木多给与的伤势,saber倒是很直接的用‘誓约胜利之剑’干掉了对方。 过程轻松顺利的不可思议。 就是解决完这件事情之后,rider就带着韦伯离开了。 然后,远坂时臣就来问依修特瑞亚:“接下来就只剩下rider和saber了,王后觉得,时候到了吗?” “是你忍不住了吧,也罢,我想吉尔伽美什也差不多该出场了,至于我和哈桑,哈桑本就不擅长战斗,而更擅长收集情报,就不要动了,我也差不多该出去动动了,吉尔,那位rider就交给你处理了,至于我……”爷笑了笑:“我就在这里,等着他们上门来吧。” “那么就按照您说的,英雄王……”远坂时臣道:“接下来的事情,有劳您出手了。” “哼。”吉尔伽美什懒得说话,哼了一声就消失了。 “按照之前的行动,时臣,你该找个地方呆着了,那位卫宫切嗣很喜欢狙击r呢,你要是死了,我会很头疼的,拿着这个去你的小屋子里呆着,好嘛?我会布下水镜术让你看到所有战斗的。”爷把哈迪斯的隐身头盔递过去:“这个可以隐匿气息,但是不能隐匿气味和声音,所以,老老实实的呆在下面,好嘛?” “不需要我动手吗?”远坂时臣有些沉默的接过帽子问道。 “身为r,你就做个最悠闲的人吧,等我们都死了,你想不出手也不行了,在那之前,呆着吧。”爷笑着说道:“我可不想因为r不听话,而让我的计划被人打乱,如果你是跟言峰绮礼一样的代行者,就另当别论了。” 不,你不用说了,我这就去小黑屋!远坂时臣接过哈迪斯的隐身头盔,然后就离开了房间,关上了门,戴上帽子去了地下室。 “那么,王后有什么需要我做得?”言峰绮礼问道。 “有啊,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你不是想杀卫宫切嗣吗?去吧。”爷微笑着说道:“让哈桑分裂出几个擅长隐匿暗中保护你就行了。” 言峰绮礼点了点头,退下了。 一边的迪卢木多问道:“不需要我做什么吗?” “需要啊,在被人找上门的时候,就麻烦你保护我了,如果对方的servan进攻的话,你就直接用黄蔷薇废掉对方的行动力吧。”爷微笑着说道:“在那之前,先英灵化吧。” “是。”说罢,迪卢木多就隐去身形了。 “卫宫切嗣,你会让我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呢?”爷笑了笑,看着窗外的风景,啧啧,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次,应该是一比一吧。 言峰绮礼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失去哈桑,而韦伯的伊斯坎达尔也会死。 一切如爷所料,但是让爷没料到的是,失去了哈桑的言峰绮礼居然又契约了库丘林。 卧槽。 还让库丘林把爱丽丝菲尔给抢回来了。 言峰绮礼你是要上天啊。 小圣杯是什么鬼,越来越觉得这个圣杯争夺战是真悲剧。 “你还真是会拉仇恨啊,绮礼,把别人妻子抢回来,这手段真是低下,不过也挺有效的,这样一来,卫宫切嗣就不得不来远坂宅了。”爷轻笑着说道:“新的servan听话吗?” “哎呀,真没想到是个罕见的美人呢。”库丘林笑着说道。 “还行吧,真没有想到居然会再次被选为r。”言峰绮礼说道。 “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再以你的servan作为身份掩护了,嘛,反正也快结束了,绮礼能麻烦你最近安分一点,等卫宫切嗣自己上门吗?”爷微笑着说道。 “我知道了。”言峰绮礼点了点头:“但是接下来要如何做?” “如何做?在你掳回爱丽丝菲尔的那刻开始,一切就已经走向失控了,我虽然擅长谋划,却也还没有自大到能够谋划意外的事情,接下来的剧情,就看卫宫切嗣想要怎么进行了,战斗自然是避免不了的,你不是想跟他相杀吗?就请你尽情的跟他杀个死去活来吧,我不介意你死在这里呢。”爷微笑着说道。 “我知道了。”言峰绮礼面无表情的退下。 “等一下,你忘了东西。”爷喊道,指了指爱丽丝菲尔:“你带回来的,你自己处理。” 言峰绮礼觉得,这个王后搞不好比自己以为的更冷酷呢,居然以为她会对女性有同情心,他真是天真。 “喂,你是谁?”库丘林问道:“你长得可真是漂亮。” “你可以叫我爱西丝女王或者依修特瑞亚王后,我不挑的。”爷微笑着看着这个幸运e的枪兵,默默祝他好运。 库丘林笑了笑,退下了。 言峰绮礼退下后没多久就把爱丽丝菲尔给杀了。 爷对此没什么意见。 反正爱丽丝菲尔已经很虚弱了,早点死掉还是种解脱。 吉尔伽美什回来时,看见依修特瑞亚心情不太好,很有眼色的没上去多嘴找骂,而是找言峰绮礼玩去了。 真是一对好基友。 卫宫切嗣很快就找上言峰绮礼。 言峰绮礼让库丘林对付saber,自己则缠着卫宫切嗣。 言峰绮礼明显不是卫宫切嗣的对手,而爷本来以为卫宫切嗣会找上爷,然而他找到了远坂时臣。 尼玛,时臣你让爷说什么好,都给你作弊外挂了,你在家里乖乖呆着会死吗? 非得跑到这危险地带。,你这是找死啊。 吉尔伽美什在一边嘲笑爷:“你这是白费力气,远坂时臣还是死了,我心爱的王后,接下来你打算怎么继续?” “要你管,”爷到不担心,反正爷还可以继续在这里呆着。 就是接下来的场面有点刷新爷的三观。 那个玩意你说是圣杯? 原来圣杯不是杯子啊。 望天。 爷冷漠的看着,吉尔伽美什被黑泥淹没,冷漠的看着这场大火。 看着卫宫切嗣几近崩溃疯了般的想要救下谁。 所以说,真是一群蠢货,不是嘛? 言峰绮礼死而复生,但是心脏却不再跳动,吉尔伽美什获得了肉身。 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真会微妙的自我修复剧情呢,就算有了爷插手,一切还是按部就班的回到了原点。 或者说,这本身就是针对*所不下的陷阱。 真是丑陋而又让人作呕。 人性的考验,呵,人性若是经得起考验,爷的厌男症和性冷淡也就能治好了。 爷以为这场战争结束了,爷也可以离开了。 然而…… 尼玛系统表示还没有完结还有一场! 卧槽! 好想弄死金闪闪。 就是因为他的缘故,所以爷还不能走,卧槽! 于是,爷把吉尔伽美什揍了一顿。 “你也受肉了?”吉尔伽美什被揍得一愣,疑问到。 “我本来就没死!” 第四十三章 -倒v 揍了一顿吉尔伽美什,爷心情愉悦的带着迪卢木多走了。 吉尔伽美什反应过来的时候,早就没人了。 迪卢木多觉得这次的四战自己还真是从头到尾打酱油。 圣杯都被毁掉了,为什么自己还在呢? 这真是个神奇的bug。 而接下来更加神奇的事情直接刷新了迪卢木多的三观。 依修特瑞亚,或者说爱西丝,直接给他制造了一具肉身,让他得以生存在现世,以最顶峰的实力现世,他的力量和宝具也被完全的保留了下来,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与爱西丝只见的令咒契约变成主仆契约。 爱西丝:这么好看的一张脸,爷舍不得扔啊。 真以为光辉之貌是白叫的吗? 其实当年的迪卢木多完全就是被禁制给害了的,他当年很明确的拒绝了格兰妮,然而格兰妮下了禁制,让他不得不带她走,尤其是在询问了同伴之后,几乎几个同伴都赞成,于是迪卢木多只好带着格兰妮走了。 这真是太坑了。 所以说,中途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是迪卢木多吧。 可怜的娃。 出于对这位烂桃花体质的同情,爷封住了他那颗爱情魔痣的魅惑能力。 于是爱西丝带着迪卢木多开始世界旅游的日子,才不管吉尔伽美什满世界找人的心情呢。 于是迪卢木多成了另一个纳普瑟斯。 只不过是只黑毛。 爱西丝玩的很高兴,迪卢木多也渐渐的放下了,反正他现在也没办法一走了之,就只能跟着爱西丝一起四处逛游了。 一个厌男症与一个恐女症,这一路上别提多和谐了。 迪卢木多不用担心爱西丝对着自己发痴,爱西丝也不用担心迪卢木多被自己攻略,这真是完美的组合。 两人浪的很开心,只是有一点,爱西丝每每看见地图上的z国,总是有些胆怯,怕一去就想回家,怕回家却找不到家。 又怕找到了,那个家里却容不下自己了。 因此,爱西丝下意识的避开哪里,去了很多地方,甚至还去了埃及玩了一圈。 然后爷就发现,尼玛这个埃及就是凯罗尔的那个埃及,他哥还在满世界找她呢。 突然想给赖安利多点根蜡烛,你妹子在比泰多当王妃呢,儿子都生了,回不来了。 爷果然是个打破次元壁的人。 迪卢木多见爱西丝似乎很熟悉埃及的样子,又想起他之前的事情:“你说过,你曾是埃及女王。” “是啊。”爱西丝点了点头:“古埃及的一切,对于这些人来说都是珍宝,连尸体都被展示,可惜他们是找不到我的木乃伊的,很久以前我就妥善的安排好了。” 至于乌鲁克,五千五百年前的乌鲁克除了关于吉尔伽美什的史诗的泥土版,几乎没什么东西留下,唯一的记录只是苏美尔王表。 “你怀念故土么?”迪卢木多问道。 “当然,谁不想家呢。”爱西丝看着天空说道。 可惜不论怎么想念,都不会回去了,真到了结束的那一日,她宁可死,也不要再回去了。 此身不复当初纯粹,何必呢。 父母希望的,是让她做一个单纯的小公主,如今,她戴上了王冠,拿起了鞭子,成了一位心狠手辣的女王。 终究没脸回去了。 而冬木市这边,十年过去了,有一轮战争开始了。 与原剧情不同的是,远坂凛的母亲,远坂葵还活着,并且远坂葵在远坂时臣死后,为了完成先夫的遗愿,一直再找合适的圣遗物。 于是,远坂凛这次除了远坂时臣留下来的触媒之外,还收到了远坂葵特地帮她寻找到的圣遗物。 一个手镯。 上面是个蝎子的黄金手镯,来自埃及,据说有三千年的历史,乃是不知名的法老王的遗物。 据说这位法老王长寿且十分英勇,终其一生的统治也十分英明,是埃及最辉煌的的时期,而且他的儿子就是那位传奇的拉美西斯一世,在位六十年,活了将近一百岁的神眷法老。 只是一直不曾发现这位埃及法老的棺椁,只找到一座空有陪葬品的陵墓,因此并不知道这位法老的名字。 原本不打算用触媒的远坂凛看着自家母亲期待的目光,收下了这份礼物,然后才将母亲送走。 远坂葵笑着离开,一如当年等待远坂时臣那样,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着远坂凛。 然后就是晚上的召唤了。 原著里因为时间差的原因,所以召唤出的是红a,也就英灵卫宫,但是现在嘛…… 依旧提前了一个小时,这次召唤的,因为有了触媒,所以,埃及法老出现的时候,远坂凛还是被惊艳到了。 尼玛埃及法老长这么好看! 曼菲士:作为法老长这么好看真是对不起啊,你见过我儿子吗,他更好看。 金线织就的披风,黄金与各种宝石编织的项链,象征着王权与神权的护身符,长发过肩,标志性的埃及眼线妆,黄金打造的金冠蛇与鹰共存,莲花装的小金钟一个套着一个垂在额边,既华贵又精致,十分衬托曼菲士的美貌与气质。 曼菲士,位阶saber 筋力a,耐久a,敏捷a,魔力b,幸运a,宝具ex。 保有能力: 皇帝特权a:上下埃及的王,黄金国之主,一辈子过着法老王的奢华生活,受人供奉,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特权随意下令,命令一定会生效,哪怕是让敌方自相残杀也可以。 领导力a:指挥与统帅大军团的才能,领导力是稀少的才能,若是一国之王要有等级b就已足够了,而这种等级已经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的声望了。 军事战略a:不仅是一对一的作战,团体战斗中的战术也有着敏锐的触觉,在我方对军宝具的使用和对方对军宝具的防御的能力方面有着附加效果。 太阳神的加护a:朝生暮死入轮回,自身属性加成,不死几率提高,极高几率免疫诅咒,一定几率使敌方必杀失误。 神性a:太阳神阿蒙-赖神之子,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和化身,有着绝对的权威。 相比之下,后来出现的红a…… 英灵卫宫,位阶archer 筋力c,耐久c,敏捷c,魔力b,幸运e,宝具?。 呵呵。 远坂凛就笑了,尼玛砸了我家屋子还这么大爷,气昏头的远坂凛就直接对红a用掉了第一个令咒。 然后就被红a嘲笑你是个小孩子嘛…… 远坂凛,真不好意思,我还真是个小孩子! 然后就被红a教育了令咒的相关事情,然而已经使用了,这会说什么都晚了。 曼菲士英灵化在一边全程围观不多嘴。 而这个时候,红a也注意到了远坂凛手上的另一个令咒。 “两个令咒?”红a愣了愣。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但是我召唤的并不是你,是他!”远坂凛指了指一边的空地。 然后曼菲士就现出身形。 “啊?”红a傻眼了。 曼菲士现了形,对远坂凛说道:“没别的事,朕先英灵化了。”说着就失去了身影。 曼菲士已经过了热血的年纪,多了些沉稳,对于目前的状况,以及从圣杯哪里获得的消息,他如今就只想看看,能不能见到她。 圣杯说,可以让他见到爱西丝,所以他才会回应远坂凛的召唤。 还真是死了都不能安生呢。 而红a则被远坂凛打发了去收拾屋子。 第二天远坂凛起床的时候,红a已经很贤惠的打扫好了一切,连早茶都准备了。 远坂凛将名字告诉给红a之后,后知后觉的试着喊了一声:“saber,你在吗?” 曼菲士现出身形:“在的,平时朕会跟在你身边,必要时才会现身,为了避免不便,你房间和洗漱时我就不过去了。” 远坂凛点了点头:“这样太好了。” 一边的红a则说道:“这位英灵的来历,看起来很了不得呢。” “那是当然的,毕竟是埃及王嘛。”远坂凛想了想说到:“不过的确比我想的要好相处的多。” 曼菲士:老子的中二期早过了。 而远坂凛则告诉言峰绮礼,自己跟archer结成契约,而隐瞒了曼菲士的事情,只说召唤失败。 红a问道:“你想保密,将他当作底牌吗?” 远坂凛答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的数值比你高。” 到了学校,远坂凛发现有人在学校里布下结界吸收灵魂,猜想这一定是那位御主的从者所做,晚上打算毁掉的时候,便遭遇了库丘林。 库丘林和红a打了一架,而被干掉的却是外围的卫宫士郎。 不得不说,这殃及池鱼的本事也是厉害。 库丘林暂时的退场,让远坂凛有机会将卫宫士郎就回来,然而库丘林却直接追杀到了卫宫士郎家里。 卫宫士郎就在仓库里恰好的召唤出了另一个saber,阿尔托利亚,也就是亚瑟王。 只是这一次,除了亚瑟王,还多了个爱西丝女王。 前脚亚瑟王出去跟库丘林打斗,后脚卫宫士郎跟出去,然后爱西丝就全副武装的出现在魔法阵里了。 尼玛,爷才吃了一口的圣代! 爱西丝直接摔了手里的勺子。 第四十四章 -倒v 那什么远坂时臣的遗物里面,为什么会有爱西丝的魔法宝石,只能说那是个巧妙的误会。 那个红宝石当年爱西丝拿着玩过,往里面注入过一丝魔力,所以…… 当这个坠子出现在卫宫士郎手里的时候就成了触媒。 卧槽。 前脚爷还在巴黎吃着圣代,后脚爷就拿着勺子成了英灵从者。 尼玛的。 库丘林撤退之后,亚瑟王和卫宫士郎才发现还有一个人。 “你是?”卫宫士郎惊愕的看着这个埃及风情的美艳女王,有点卡壳。 “吗?”阿尔托利亚说道。 “我是埃及女王爱西丝,请多指教了r。”爱西丝指了指卫宫士郎的手,出现在上面的蛇形咒令。 亚瑟王不认识爱西丝并不奇怪,上次的战争,爱西丝压根没露面,最后的那一战,库丘林缠住了亚瑟王,根本没遇见过爱西丝。 所以亚瑟王并不知道爱西丝参加过上次的战争。 但是等到远坂凛带着英灵过来,亚瑟王前往应战,卫宫士郎跟爱西丝自然是要跟上去的。 而跟着远坂凛的曼菲士自然就见到了爱西丝。 曼菲士几乎是立刻现出了身形,跑过去抱住了爱西丝。 弄的两边的人还没开始打就一脸问号。 系统,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系统提示:远坂凛弄到了曼菲士的蝎子王手镯,召唤了他作为从者。 卧槽。 再看看系统给的曼菲士的资料,我去啊,那个皇帝特权怎么回事,爷怎么没有女王特权。 系统提示:这时候是该吐槽这个吗?那边都看着你们呢。 于是爷回过神,从曼菲士怀里挣脱开,看着众人一脸呆滞的模样,呵呵了一声。 最后还是卫宫士郎带着人进了屋子,然后爷就开始解释了。 “你们认识吗?”远坂凛问道。 “我们是姐弟,我是下埃及的女王,他是上埃及的法老,我也是他的王妃,埃及的王后,爱西丝。”爷答道。 “诶……啊啊啊,等等,姐弟?”远坂凛和卫宫士郎都傻眼了,就连亚瑟王和红a都一脸懵逼。 “为了保持血统纯净,埃及王室大多都是近亲通婚的。”爷解释道:“曼菲士,放开我。” 曼菲士不情不愿的送了松手,然而还是没把爱西丝从怀里放开。 远坂凛和卫宫士郎都汗了。 而爱西丝的数据也让远坂凛深深的汗了,尼玛幸运ex啊,为什么都是e,她的红a却是那么垃圾。 以为曼菲士属性炸裂苍穹,其实她错了,这位女王才是真的炸裂苍穹,而且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曼菲士很有可能会为了爱西丝不顾一切。 而那边卫宫士郎和saber也开始跟远坂凛聊这个问题,很明显,他们两人目前最好联手。 而saber也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而爷,默默的通过契约联系的远在巴黎的迪卢木多让他赶到冬木市待命。 就在远坂凛提出要去见言峰绮礼的时候,爱西丝毫不犹豫的把言峰绮礼给卖了。 “那我和曼菲士就不去了,毕竟那位绮礼,可是很熟悉我呢。”爱西丝说道。 “什么意思?”远坂凛问道。 “我曾是你的父亲,远坂时臣的从者,当初原本打算让他在家里等着我将圣杯给他送去的,结果他却跑出来,被另外一个r给杀了,如果按照我的安排多点耐心,他其实可以获胜的,而言峰绮礼当时是远坂时臣的弟子,他们俩一开始就合作,当时言峰绮礼就是那个阻止卫宫切嗣的人,可惜,言峰绮礼也拦不住呢,而且你对那个神父最好不要太过信任哦。”爱西丝说道,也不管他们两人脸色,接着说道:“他可是上一次的r之一,这一次会不会参战还不知道,多点保留,对你们彼此都留有转换的余地。” 一边的亚瑟王点了点头:“爱西丝说的没错,上一次言峰绮礼确实是r之一,但是远坂时臣的不是archer吗?” “准确的说是archer和我,我当时的位阶跟现在一样是assassin,一直在暗中,而言峰绮礼的也是assassin,是重复的位阶,所以没什么人知道我,因为我没怎么出手,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等别人自相残杀,我只需要保护住远坂时臣让他等待最后的决战就可以了,可惜了,功亏一篑,他的心太急了,连最后的一天都等不下去。”爱西丝很是无奈的说道:“都给了他哈迪斯的隐身头盔了,结果把那个留在地下室里,自己跑出来,真是服了他了。” 卫宫士郎:…… 红a:…… 远坂凛:…… 不,这么蠢的人才不可能是我爹。 爷:可是你爹真的蠢啊,你要听他的原计划吗?蠢得不能直视的原计划? 远坂凛:你闭嘴。 于是最后是远坂凛和卫宫士郎与亚瑟王前往教会去见言峰绮礼。 当然英灵卫宫也跟着。 因为有爱西丝事先嘱咐过,所以对于言峰绮礼两人还是留有余地的。 只不过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伊莉雅和berserker。 爷不知道那些事情。 爷在看自己的资料。 爱西丝,位阶assassin 筋力a,耐久a,敏捷a,魔力a,幸运ex,宝具ex。 保有能力 王权ex【黄金律升级版】:来自黄金之国的女王,享受上下埃及以及周边各国的供奉,永远不会因为金钱而烦恼,一生都是大富大贵金钱产生,与埃及法老曼菲士王一起时享有女王待遇,占有主导权。 领导能力ex:下埃及女王,尼普绿多王口中天生的王者,若不是女性,将会是最优秀的法老。 上下埃及士兵的神,被她领导,就算最艰难的对持也能轻松的以最微弱的损失而获得胜利,智商与实力的配合。 比埃及法老更加睿智理性的判断力,让她的领导力更上一层。 神性a:九柱神之一的伊西斯女神转世,也是最原始的神,信仰传遍了古希腊罗马和古埃及,她还被尊奉为“忠贞的妻子”、“坚强的母亲”、“医疗之神”、“魔法之神”以及“比上万个神更聪明之神”。 魔法免疫a:能够免疫大部分魔法。 众神之护ex:危机时有一半几率会自行解除危机,若对方幸运值过低那么不论对方计划如何都无法成功,与曼菲士的太阳神之护配合能百分百免疫必杀,获得不死。 心眼a:不论处于哪种绝境都能冷静面对而找到关键扭转局勢。 战斗续行ex:即使身负重伤仍可战斗,不会轻易死去。 单独行动ex:即使失去作为凭依的r,也能长时间保持着现界的能力。 等等,怎么爷的保有能力却削了两个。 系统提示:因为你之前是跟吉尔伽美什组队啊,现在是跟曼菲士组队啊。 所以说,爷的保有能力还会受到组队影响? 系统提示:应该吧,毕竟你俩是夫妻。 好吧,爷暂时接受这个说法。 “爱西丝?”曼菲士看着有点走神的爱西丝唤道。 “啊?没什么。”爷摸了摸这张久违的俊脸,哎呀,还是言情男主更好看。 曼菲士见她对自己笑了,心情也好了,脸上也扬起了笑容,低下头抵着爱西丝的额头,亲了亲她的唇角,十分满足。 时隔多年,终于找到你,再度抱你入怀。 曼菲士低下头,埋首在她颈窝,将她圈在怀里,一天也好,七天也好,总算找到你了。 爱西丝不说话,歪头蹭了蹭曼菲士,你别说,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于是这两人完全不管自家r被berserker虐的多惨,自顾自的在这里亲热,更别提后来曼菲士觉得光抱还不够,直接就打开了宝具奥西里斯神宫的大门,带着爱西丝进去玩去了。 爷…… 爷看着熟悉的场景简直泪流满面,全是爷爱吃的!嗷嗷嗷嗷! 在曼菲士的服侍下,爷心满意足的吃喝完毕,对于他求欢的要求也就没拒绝,不就是滚床单嘛,睡了那么多次,爷……还是有点不太习惯,嘛,不就是睡觉嘛,反正别人又不知道。 所以说,在哄人这方面,曼菲士高出吉尔伽美什不知道几个等级。 吉尔伽美什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哄人。 所以啊,三分之二的神,三分之一的神什么的,听起来高大上,但是完全不懂得疼人这一点就完全不适合当老公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去过五千五百年前的乌鲁克你就知道三千三百年前的埃及其实是天堂。 舒服的在床上打了个滚,然后任由曼菲士带着爷去泡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爷美美的睡了一觉。 r什么的,爷管他去死啊。 爷又不是自愿来的。 上次打了七天的酱油,爷觉得爷这次也可以从头到尾打酱油。 况且亚瑟王也是老手了,有经验,一定没问题的。 嗯,哈欠,好困,先睡觉。 看着爱西丝渐渐睡着,曼菲士在一边以手支颌,半倚半靠的枕着枕头,看着爱西丝,抚摸着她的长发。 只有失去过才会知道,失去是种多么难以忍受的事情。 每一夜醒来,身边空无一人,夜夜惊醒,看不见爱西丝,让他觉得空虚,也让他一点点的被寂寞蚕食,身边的人再多,却在也没有人让他那么在意过,余下的时光里,一次次回忆着她的音容。 心如刀割。 第四十五章 -倒v 至于远坂凛和卫宫士郎这边,大概是因为打的太激烈,又或者别的原因,两人都没有想到要去召唤曼菲士或者爱西丝。 最后就是两人一身狼狈的带着昏死过去还吐了血的卫宫士郎回来了。 远坂凛给卫宫士郎做了治疗之后才注意到曼菲士和爱西丝不在。 喊了一声之后,曼菲士现身了,但是…… 远坂凛尖叫着红着脸转过身去:“不敢置信,你那是什么打扮啊!” 曼菲士裸着身子,只围了一层薄纱从腰部缠裹了一层之后搭在左肩,重点部位在花纹和半透明的薄纱下若隐若现,性感撩人到了极点。 曼菲士答道:“朕刚刚在床上,听到你喊朕,就来了,有事吗r?” “没有,你可以回去接着睡了,以后不要这样直接现身,我喊你,你在现身。”远坂凛摇了摇头说道。 “哦。” 于是曼菲士接着回去看爱西丝睡觉了。 远坂凛无力的趴在地板上:“真是够了,就不能穿上衣服吗,我的天,居然那个样子就出现在我面前。” 纯情的少女的,你不懂古埃及人裸出来的‘圣洁’。 等到卫宫士郎醒过来的时候,看见远坂凛他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两人交谈过后,远坂凛带着红a离开了。 而爱西丝也睡醒了,吃了点东西,不情不愿的从曼菲士的王宫里爬了出来。 正好看见卫宫士郎解绷带。 “啊啦,受伤了?”爱西丝看着沾血的绷带说道。 “呃,你在啊。”卫宫士郎看着爱西丝,对于这种美艳过头气场强大的女性他还真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个给你。”爱西丝递过去一个护身符。 卫宫士郎接过来看了下,埃及风的黄金项链,是个蜣螂的形状:“生命护身符,可以抵消一次你的死亡,不过只能用一次哟。” 卫宫士郎戴上之后说道:“多谢。” “有事就喊我的名字吧,没事我就四处走走,顺便看看能不能收集情报。”爱西丝说道。 卫宫士郎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他这会自己还觉得有点混乱呢,更别提指使爱西丝了,有这想法,不如去找saber谈谈。 而爱西丝离开了这里,直接去找迪卢木多了。 收集情报这种事情,自然派狗狗去比较合适。 曼菲士也跟着爱西丝一起去了。 曼菲士巴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爱西丝,自然不可能放爱西丝一个人出去晃悠。 迪卢木多是连夜赶来的,正在订的酒店房里等爱西丝。 爱西丝很快就找到他了,曼菲士也看到了。 爱西丝来见一个男人,还是个挺俊俏的男人。 曼菲士不爽了,尤其是这个男人长得还真不错。 上前一步,冷哼了一声把爱西丝抱进怀里,曼菲士敌视的看着迪卢木多。 迪卢木多看着曼菲士的动作,又看看爱西丝,有点纳闷。 爱西丝无奈介绍道:“我的弟弟,三千年前的古埃及法老,曼菲士王,也是我的……丈夫。” 迪卢木多:…… 厉害了我的主人,你让吉尔伽美什怎么办,不对你这是给吉尔伽美什戴绿帽子啊。 不过迪卢木多没有多嘴,他既不傻又不瞎,看曼菲士那黏糊劲也知道,这话如果说出来他绝对会倒霉。 那么问题来了,吉尔伽美什那黏糊劲也不比这位差,所以爱西丝他是脚踏两只船吗? 爱西丝:是哦,怎么就把吉尔伽美什给忘了呢。 →_→因为是金毛的缘故吗? 看看曼菲士,在想想吉尔伽美什,迪卢木多觉得自己真相了。 幸好现在吉尔伽美什还不知道在哪,迪卢木多觉得他应该关注一下对方的动向,好让爱西丝及时避开。 而saber正在跟卫宫士郎解释从者的位阶等事。 于是卫宫士郎愉快的把宝具使用的时机判断交给了saber自己,然后给她做了饭让她补魔,吃完了饭又陪卫宫士郎去道场送饭,在得知saber要留宿在卫宫家之后,几人差点引发修罗场惨案。 卫宫士郎想着,幸亏爱西丝没回来。 然后爱西丝就带着曼菲士回来吃饭了。 卫宫士郎:…… 跪了。 幸好两人及时英灵化,没让人察觉。 作为补偿,卫宫士郎准备的两人晚饭加量版,要知道十一区的食物分量有的时候真的不多。 而远坂凛则去了另一个魔力残留的现场,然后顺着魔力气息,查出了柳洞寺的异常。 而第二天远坂凛和卫宫士郎见面的时候,远坂凛还是有点不自在。 于是放学后两人就遭遇了rider。 然后,暗中通过水镜术观察的爱西丝通过契约问道:“需要我出手吗?” 卫宫士郎拒绝了:“不用。” “那么我就帮你止血吧。”爱西丝想了想说到:“治疗这方面我还算拿手” 卫宫士郎点了点头道:“好。” 止血过后,远坂凛跟卫宫士郎暂时休战,想要先收拾rider。 而远坂凛问道:“你会治愈魔法?” 爱西丝笑了笑:“就算你死了我也可以复活你哟,当然,得我的r同意。” 卫宫士郎和远坂凛相对无言。 爱西丝边退下了。 而那边的rider也早就跑得没影了。 无法,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只能收手。 回去的时候,远坂凛先带卫宫士郎回家检查了一下,然后谈了一会,就让红a送他回去了。 然而路上红a的一番话,又让卫宫士郎很是不解。 回去之后,卫宫士郎将间桐樱留下,让她最近住在这里,间桐樱答应了,而卫宫士郎也开始跟saber学习战斗。 第二日,卫宫士郎因为昨天的事情,又跟间桐慎二产生了口角,卫宫士郎问远坂凛,如何确认对方是不是r的事情。 然后晚上卫宫士郎又一次失败的魔术之后,被r绑架到了柳洞寺。 爱西丝叫醒了saber. saber立刻出去找卫宫士郎了。 r想要夺去卫宫士郎的令咒与saber. 然后saber前去救助身处险境的士郎,却被守在寺外的assassin佐佐木小次郎拦住。 重复的位阶。 saber皱眉。 就在爱西丝考虑要不要出手,阻止r的时候,红a先一步出手了。 嘛,这样也好,爷正好歇歇,话说这位r的作为壁四战时的某些自命高贵的魔术师聪明多了。 外面那个佐佐木小次郎就是这位r弄出来的假货吧。 总觉得圣杯的战争一次比一次崩坏。 要不,爷也不带脑子犯一次傻看看后果? 爱西丝考虑着。 最终,爱西丝还是决定掺一脚。 “听你这么说,我还真是生气呢。”爱西丝现出身形,看着r说道:“好歹,我才是真正的assassin。” “爱西丝。”卫宫士郎看了一眼道:“你也来了。” “这是当然的吧,不如这里交给我r先回去如何?”爱西丝说道:“好歹也该活动活动了。” 说罢,爱西丝手里具现化了一条黄金长鞭。 卫宫士郎看了看红a,又看了看r,问道:“没问题吗?” “哎呀,让我的r这样问,可真是让我难过,那么你就看着吧。”说完,爷就对着r一鞭子抽了过去。 然后。 爱西丝顺利的重整了围观者和参战者的三观。 红a:卧槽,这女人真的只是assassin而不是berserker? 无视对方魔法攻击,单方面的碾压,最后揍得r只能极其狼狈的逃走。 卫宫士郎:好想鼓掌喊加油。 r:md这种实力真的是assassin。 于是r哭唧唧的逃了。 爱西丝:切,什么吗,逃跑的速度倒是快。 “好了,回去吧r。”爱西丝说道。 卫宫士郎点点头。 那边佐佐木小次郎也跟saber打的差不多了,佐佐木小次郎倒是很干脆的停了手。 回去之后,卫宫士郎就下定决心学剑术,又问爱西丝能不能教他体术。 爷愉快的答应了。 一边的曼菲士默默的给了卫宫士郎一个你保重的眼神。 呵呵。 第二天卫宫士郎上学又遇到状况,此时慎二在校园内发动致命结界,学生们全部昏死过去,士郎用令咒召唤saber前来,三人联手对敌。没想到r黄雀在后,趁机虐杀慎二英灵rider,魔法阵也因此解除,爱西丝进入后,用魔法帮那些学生检查了一下,大多没什么事。 远坂凛联络的言峰绮礼,让他处理后续的事情。 面对卫宫士郎的冷静,远坂凛有些意外,卫宫士郎则答道,不过是见惯了尸体。 而爷懒得管这边,因为爷发现,一直跟着爷的曼菲士居然走了? 还是去柳洞寺了? 有意思。 而间桐慎二则去了教会请求保护,结果被言峰绮礼嘲讽,然后又把吉尔伽美什介绍给了间桐慎二。 啧啧啧。 而曼菲士去了柳洞寺,现出了身形。 他实在是厌烦透了这种感觉,他只想跟爱西丝在一起,但是总是有各种突发状况来打扰他们。 所以目前这个最麻烦的r,他还是弄死她好了,反正自家r也很想弄死这货。 于是r死了。 曼菲士直接动用自己的皇帝特权,让她跟佐佐木小次郎自相残杀。 既没有动手,也没有用宝具,就那么一句话。 然后这两只就捅死了彼此。 卫宫士郎和远坂凛事后得知这件事,两个人都是一脸懵逼。 皇帝特权a:上下埃及的王,黄金国之主,一辈子过着法老王的奢华生活,受人供奉,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特权随意下令,命令一定会生效,哪怕是让敌方自相残杀也可以。 第四十六章 -倒v 爷很高兴,这货终于长大了,成熟了,知道用脑子用优势了。 撒花~ 所以。 “士郎,今天庆祝一下吃点好的吧。”=w= 卫宫士郎在爱西丝和saber的热情注视下,点了点头。 由曼菲士提供各种高级食材,大龙虾,梭子蟹外加各种肉和罕见的食材,总之大家都吃的好开心。 除了…… 远坂凛斜眼瞄着曼菲士在那边投喂爱西丝,只觉得着狗粮有点不讲道理的往脸上砸。 于是吃完后,洗碗的工作就交给红a了。 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就去院子里【谈恋爱】聊天去了,正好下了雪,恩,一点都不浪漫【才怪】。 然后远坂凛就留宿在这里了,而且还是住在卫宫士郎旁边的房间。 可喜可贺。 然后红a就开始帮卫宫士郎解决投影魔术而引发的后遗症。 然后就被打通了全部魔术回路,然后被红a毒舌喷了一顿,嘲笑了卫宫士郎过于天真的理想。 然后卫宫士郎第二天就跟远坂凛约会去了。 saber也跟着去了。 毕竟远坂凛一点都不想带着红a或者曼菲士。 带着曼菲士一定会被憎恨的,你看那两个成天黏在一起的德行。 而带上saber则是为了防止别的r又让从者来找麻烦。 反正saber很开心,吃了好多好吃的。 而爱西丝则领着曼菲士去找葛木宗一郎了。 曼菲士不太明白:“找他做什么r已经死了,他也没理由继续作战。” “因为我有个更好玩的点子啊。”爱西丝笑着说道,拿出了亡灵真经:“那个男人并没有什么生存的意义,与其让他孤注一掷的找麻烦,不如给他个目标。” 于是爷把美狄亚复活了,当然,剥夺了她的魔力,让她以人类的身份回到了世上。 找一个跟美狄亚容貌相似的尸体并不难。 美狄亚复活后,就将她扔给葛木宗一郎了,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夫妻,连户籍和新婚之夜都有的一对。 然后爷就拿到了美狄亚的宝具‘万戒必破之符’。 心满意足ww。 曼菲士不太明白爱西丝为什么这么做,不过他也没问,反正爱西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他没意见,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就没有说过爱西丝。 搂着爱西丝的腰,下巴放在她肩窝上,曼菲士蹭了蹭她的颈窝,不说话。 爱西丝收起‘万戒必破之符’,对曼菲士说道:“我们也去约会吧,突然想去逛逛街。” 曼菲士点了点头,两人换了衣服,去玩去了。 就这样平静的过了两日之后,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准备去找伊莉雅。 而同时找上伊莉雅的还有吉尔伽美什和间桐慎二。 然后爱西丝就拉着曼菲士在一边围观。 开什么玩笑,现在带着曼菲士过去铁定是要打起来的。 虽然,这两只的战斗力好像差别不是很大。 不管了,爷就静静的看你装逼吉尔伽美什 正巧,爷也不太想对伊莉雅下手,这种事情就让吉尔伽美什去干吧。 而曼菲士…… 算了。 少女漫的男主就不要指望他去对小萝莉下手了。 画风明显不对。 但是爷不出手,远坂凛能忍,不代表卫宫士郎能忍住。 而且还有个saber. 于是,在berserker被干掉,伊莉雅被杀的时候,卫宫士郎忍无可忍的让saber出手,自己则挣脱了远坂凛的束缚走了出来。 而且还命令爷见机行事。 让爷优雅的比出中指说一声‘草’。 于是,在吉尔伽美什对伊莉雅尸体下手,掏出心脏之后,卫宫士郎和saber出手了。 趁着吉尔伽美什和亚瑟王打起来的时候,爷摸出了长鞭。 金色的长鞭抽飞了吉尔伽美什手中的剑。 吉尔伽美什一回头,就看见了爱西丝。 吉尔伽美什笑了:“原来是你啊,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依修特瑞亚。” “吾名爱西丝,你认错人了。”爱西丝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吗?”吉尔伽美什笑了:“你要阻止我?” “你说呢?”爱西丝反问。 “嘛,既然你这样说了,那我只好先退下了,反正东西已经到手了,下次再见吧,我亲爱的王后。”吉尔伽美什说着就走了。 间桐慎二也跟着走了。 于是爷看着一群傻眼的人,面对曼菲士,微微笑了一下:“有什么问题吗?” “你认识他?”——卫宫士郎x远坂凛xsaber “王后是什么意思?”——曼菲士。 卧槽。 “英雄王,吉尔伽美什,上次战争远坂时臣的从者之一,恩,也是我转世为依修特瑞亚时的弟弟,和丈夫。”爷决定坦白。 卫宫士郎x远坂凛xsaber“……”有点无处吐槽的感觉。 曼菲士:“转世……那么,下次转世,我跟你一起。” 爱西丝:“……”转世这种东西是能够控制的吗? 很多年以后,爷看见哈迪斯的时候才知道爷给自己立了个g。 讲真,曼菲士在这方面接受程度还挺高的,反正在他看来,都是别人跟他抢,爱西丝还是喜欢他的。 那个金毛的,又不是纳普瑟斯,看起来脾气又不好,有没有纳普瑟斯那么听话,爱西丝才不会喜欢他——曼菲士这么认为的。 除此之外,心塞的红a内心也可以写出一场戏——今天也没有机会干掉卫宫士郎。 而没过两天那边库丘林被勒令来干掉卫宫士郎。 于是他跟saber打起来了。 而远坂凛和红a也正面对上了赶过来的吉尔伽美什。 只不过,吉尔伽美什在看见曼菲士揽着爱西丝的时候,表情有点扭曲。 于是,吉尔伽美什跟曼菲士打起来了。 吉尔伽美什打开王之财宝。 曼菲士直接放出光辉太阳船【出自ype苍银的碎片中拉美西斯二世的宝具,这里改变历史后作为拉美西斯的生父,所以曼菲士也能动用。】——以埃及「太阳神《拉》载运复活的法老王所用之船」以及「王用以翱翔天际的光辉之船」等由来而闻名。至神之王,法老王中的伟大者才持有的太阳之船。为saber和rider以及archer位阶时移动时所使用的交通载具,以超音速飞行也办得到。 其船体散发与太阳同等的灼热光辉。即使是有著勇猛传说的英雄也不可能与之匹敌。对地面广域投射,足以造成局部性地震的黄金魔力光就连城市都可以烧成灰烬。 然后吉尔伽美什就放出了维摩那。 爷就在一边静静的吃着冰淇淋看那两只在天空炫技。 有飞机了不起啊。 哼。 那边库丘林则突然消失。 卫宫士郎愣了愣,有点不明所以。 呵呵,爷才不会告诉你刚刚迪卢木多把言峰绮礼给干掉了。 库丘林赶回去的时候,只看见言峰绮礼的尸体。 啧,一点都不想替这人报仇呢,总觉得对方干得漂亮。 于是库丘林退出战斗。 而吉尔伽美什和曼菲士还在飚车,不,飚飞机才对。 卫宫士郎和远坂凛过来,看着爱西丝问道:“不阻止吗?” 爷就呵呵了:“两个男人争风吃醋,你觉得我该帮谁?” 卫宫士郎瞬间闭嘴。 远坂凛叹了口气,默默捂脸。 吉尔伽美什看着跟自己并驾齐驱的太阳船,咬牙切齿道:“杂种。” 光弹不要命的放。 然而就是射不中,还要小心被击落。 曼菲士:哼。 一个是最古老的王,一个是最古老的法老。 望天,似乎还有的打呢。 远坂凛看着那个太阳船,有点心塞:“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阻止他们才行。” 想了想,远坂凛对身边的红a说道:“archer,阻止他们。” 红a说道:“你认真的?看起来吉尔伽美什没那么容易赢,如果我配合的话,说不定能解决他。” 远坂凛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去看爱西丝。 爱西丝打了个哈欠说道:“别看我,你们把他们两个都干掉我也没意见,不过别让我出手就行。” 远坂凛叹了口气,深呼吸了一下,看着那几乎只剩残影的维摩那说道:“那么archer,将吉尔伽美什……击落。” 红a拿出弓箭。 一边的卫宫士郎也对saber说道:“saber,一旦吉尔伽美什坠落,立刻进攻。” saber点头。 吉尔伽美什的维摩那虽然没被击中,也不过受到了震荡,怒极了的他开始掉转头朝着红a攻击。 然后就被曼菲士的太阳船给撞下来了。 然后吉尔伽美什打开王之财宝,而曼菲士拔剑。 不论是近身作战还是抗打击能力反应力和敏捷程度,*上曼菲士妥妥的碾压吉尔伽美什。 避开王之财宝的投掷完全没问题。 于是吉尔伽美什对曼菲士使用了天之锁。 曼菲士指挥着太阳船破坏天之锁的同时,挣脱了束缚,直接拔剑朝着吉尔伽美什砍去。 结果就是两人不相上下。 吉尔伽美什这边王之财宝配合天之锁。 曼菲士这边太阳船投射黄金魔力光配合自身的反应力。 在不使用乖离剑的情况下吉尔伽美什想赢不太容易,而曼菲士这边也没那么容易输。 要知道,曼菲士作为人类时,不仅单枪匹马能干掉发疯的狮子,还有巨大的猛兽,甚至还被脱下海单挑过鲨鱼,恩,在一群鲨鱼的围攻下生还。 这*战斗力,妥妥的碾压吉尔伽美什。 更别提一边还有红a在远程射击。 第四十七章 -倒v 爷觉得在这么打下去也不见得会有结果。 尤其是吉尔伽美什拔出了乖离剑之后。 就在爷打算开口阻止的时候,曼菲士放大招了。 曼菲士的宝具——奥西里斯神宫 等级:ex 种别:对城宝具 将法老王的威信成就以宝具的形式具现而成之物。 其为组合了众多的巨大神殿及神庙的巨大异形复合神殿体,固有结界的一种。 主要攻击手段施行的则是其杀手锏——大质量攻击,类似与光电球。 介绍:生前建造的王权象徵。虽然曾被认为本体为葬祭殿,实际上是由生前所建造如丹德拉、卡纳克、阿布辛拜勒等诸多大神殿的复合体。类别上属於固有结界。由数座神殿重复交错重叠,拥有壮观伟容的超大型神殿复合体。单单目测的话全长甚至超过数公里,足以用极致美景来评价的光辉聚合体。每个神殿都拥有对应不同神明的结界与效能。在主神殿最深处映照著让人联想到庞大魔力回路的数道淡光,有著象徵《神之眼》,能够释放太古神威般超绝雷击的《丹德拉大电球》,如果将魔力注入大电球从神殿的”主炮”发出的话,将会释放出战略级别的光和雷将国度、城市、整个东京夷为平地。另外还有像热砂狮身兽、石制狮子兽这样的战力群存于其中。而处于神殿中的saber及其眷属,皆因木乃伊的传说神王不灭的信仰被赋予虚伪的不死性,在神殿中无法被击杀。 除此之外同时具有封印入侵者解放宝具的效果。 同时,作为诸神的庭园,埃及拥有多少神明,作为神王的他就能行使多少神秘,在此展现的仅为其诸多神威的一角。 一边围观的远坂凛已经傻了。 连红a都木了。 卫宫士郎拉住saber问道:“这种东西,也是可以存在的吗?” 那个浮在空中的建筑简直大到夸张好嘛。 saber目瞪口呆:“大、大概吧……” 至于爱西丝…… 爷都在神宫里睡了十来天了,爷当然知道,爷也有一座呢,不过就是规模小了点,只有一半,必须是位阶rider才能使用。 身为assassin,爷这辈子是不用指望了有拿出来的那一天。 奥西里斯神宫如果全力防御的话,可以抵御乖离剑的威力,但是如果吉尔伽美什不进入的话,那么曼菲士也拿他没办法。 这座神宫的变态之处,在于你进去了,就等于你输定了。 尤其是,这玩意体型和占地面积都太大了,而且金光灿灿就算在黑夜里也十分显眼。 爷觉得必须阻止了。 爱西丝没管吉尔伽美什,因为她知道这货从来不会乖乖听话,所以。 “停手曼菲士。”爱西丝说道:“你这样做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曼菲士很听话的收手了。 特别听话的回到了爱西丝身边,然后就把爱西丝抱着进了神宫,带着神宫一起消失了,前后不过三秒。 于是,下面是气到理智神经断裂的吉尔伽美什,咆哮过后还是把乖离剑收起来了。 不收起来干嘛,又没有目标可以砍。 吉尔伽美什只对圣杯的孔的能力感兴趣,他觉得那是兵器,圣杯的孔链接的就是地狱的门。 这让卫宫士郎等一行人都十分的惊愕。 更是让saber觉得应该毁掉圣杯。 而吉尔伽美什中二的想要毁灭人类,他觉得人类对生命美好的讴歌赞美是对王者的亵渎,他想要支配的是在地狱里也能存活的人,脆弱的死在火焰中的人都是杂种。 别问爷,爷以前不知道这货这么中二,可能是黑泥受肉副作用的缘故。 然后吉尔伽美什就把间桐慎二提出来,将小圣杯的核心放他肚子里了。 原剧情节奏彻底被打乱,这次只能让红a自己上了。 总不能让卫宫士郎和远坂凛来一次现场的补魔吧。 然后,卫宫士郎和远坂凛就见证了间桐慎二直接变成一座肉山。 不得不说,卫宫士郎加上红a以及saber一起,让吉尔伽美什很是吃亏,也颇为吃力。 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则趁着红a和saber缠住吉尔伽美什的时候去救间桐慎二。 然而爱西丝这边就比较麻烦了。 虽然爷不觉得曼菲士把爷带进大神宫有什么不对,但是…… 吉尔伽美什明显黑化的厉害呢。 而且那个肉山之类的玩意也太恶心人了。 “爱西丝。”曼菲士看着爱西丝皱起眉,有些不解的喊着她的名字,蹭了蹭她的颈项,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恩,我得出去,曼菲士。”爷转头看向曼菲士。伸手摸了摸这张爷十分喜爱的脸:“吉尔伽美什也是我的弟弟呢,虽然他变成这样,与我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不处理掉他的话,我就会一直陷在这个游戏里,无法进入轮回转世。” 曼菲士闻言眼神黯淡了下去,很是不舍的说道:“一定要结束吗?” “曼菲士,你成熟了不少,应该能判断,这样下去的结果,我不会高兴,你也不会。”爷叹了口气回应道:“你知道的,我向来懒得很,若非必要,我也不会动手。” 曼菲士低下头,在她颈窝蹭了蹭,然后松了手。 “我知道的,姐姐。”曼菲士抬头,看着爱西丝,他靠近她,亲吻着她的脸颊,嘴唇,然后打开了大神宫的门。 爱西丝微微笑着摸了摸曼菲士的脸,起身,走了出去。 这个世界充满了恶意。 从一开始爱西丝就察觉到了。 只是她不确定这份恶意的目的是什么。 如今看来,应该就是扭曲的执念了。 继续呆在这个世界,只会让她和曼菲士以及吉尔伽美什的灵魂与意识受到感染,这种感染很轻微,但是会一点点的累积。 比如说吉尔伽美什,他以前虽然有收藏癖,但是对于这种恶心的东西并没有兴趣,如今却突然有了兴趣。 要说这不是副作用,爷绝对不信。 以恶制恶并不是办法,因为那只会让彼此都更加扭曲崩坏。 但是爱西丝能有避免,这是因为爱西丝的特性,身为伊西斯的转世,她拥有伊西斯的能力。 伊西斯是亡灵的保护者。 所以她没有受到这份恶意的侵蚀。 吉尔伽美什之前也没有受到,因为上次他们一直在一起,直到吉尔伽美什被那黑泥淹没之后得到了*。 他的个性从哪个时候开始就微妙的发生了变化,虽然并没有被污染,但是因为吸收了那些黑泥而得到的*,让他的性格发生了偏移,使他的执念得到增强。 所以,吉尔伽美什现在的那个肉身必须毁掉。 爱西丝拿出长鞭‘倒弋荆棘’,走出神宫,看着吉尔伽美什的战斗。 爱西丝笑了一下,甩了甩鞭子,然后直接从吉尔伽美什背后锁住了他的脖子。 “依修特瑞亚!”吉尔伽美什怒道。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你,吉尔。”爱西丝笑着说道:“所以,我要毁掉你这具肉身。” 吉尔伽美什说不出话,因为倒弋荆棘的的倒刺已经紧紧的锁住了他的咽喉。 而吉尔伽美什眼睁睁的看着爱西丝从曼菲士手上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长剑,并且一剑捅进了心脏。 为什么。 为什么你这么狠。 吉尔伽美什不解,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果然,一如既往的无情呢。 想到这里,他笑了起来,看着爱西丝,张了张嘴,说了什么,却听不见声音。 ‘即使如此,我也爱你。’ 爱西丝看着他的口型,读出了那没有声音的表白,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老实讲,她一直都不太懂吉尔伽美什的审美。 如果说她对曼菲士还有几分耐性和温柔体贴的话,对于吉尔伽美什她更多的是不耐烦,所以,你到底爱我的那一点呢? 爷不懂。 爱西丝或许还有可爱之处,但是依修特瑞亚呢? 爷并不觉得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女性。 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不粘人? 爷轻笑了起来,忽然想到,相处那么多年,吉尔伽美什似乎从来都没有说过她不够好呢。 所以是真爱? 那爷还真是有够渣。 该有罪恶感么? 还是算了吧,爷又不是玛丽苏小白脸绿茶婊,爷就是用过就扔的人渣。 罪恶感什么的能吃吗? “爱西丝?”曼菲士唤道。 闻言,爷回了头,看着曼菲士,这人长的真好看,剑眉星目,五官精致而端正,美貌俊俏而不阴柔,身形高大健壮而不粗壮魁梧。 可惜了,若是在原来的世界里,这人一定会是个很好男朋友。 可惜,现在他是爷的弟弟,前夫。 “结束了。”爱西丝说道。 曼菲士点了点头。 “毁了那个圣杯吧,你应该能做到。”爷说道。 “嗯。”曼菲士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远坂凛:“我要毁了圣杯。” 远坂凛点头,同意了他的决定。 于是曼菲士又一次放出了奥西里斯神宫。 这一次,他动用了神宫的主炮,对着圣杯发动了攻击。 直接将圣杯彻底摧毁。 而一同消失的,还有saber和红a。 以及,曼菲士,还有,爷。 “我会找到你的,我保证。”曼菲士说道。 “好啊。” 第四十八章 -倒v 换了个世界,这次爷直接成神了。 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希腊女神赫拉,传说中的毒妇醋缸捉奸狂。 打了个哈欠,爷实在是十分的无聊。 爷不由得正视了一下伊西斯女神和赫拉女神的属性。 共通点之一,两人都是人们传说中理想的妻子。 知道理想是什么意思么? 而人们,倒不如说是男人们传说中理想的妻子。 凹凸有致的身材,娇美的面容,温顺的性格——当然这是在遇到宙斯之前。 遇到宙斯之后,她就成了忠贞而善妒的天后,希腊神话第一反派。 啧啧。 所以说爷会成为赫拉,就是因为着坑爹的共同特性吗? 赫拉虽然是宙斯唯一的合法妻子,但是却是宙斯的第七位妻子。 看清楚了吗? 第七位,也就是说在那之前还有六位不合法的妻子。 这么一想,爷还是找机会阉了他吧。 不知道神族的那玩意会不会重新长出来。 长出来也没关系,多切几次就行了,不对,爷为什么要去考虑这个? 爷才刚出生,还不需要考虑这么远,直接让宙斯对爷没兴趣不就好了吗?反正宙斯情人那么多,那么花心,爷只要当个糙汉子,完全不用担心他会喜欢上爷啊。 真是好办法。 不过先得应付咱爹。 第二代神王克洛诺斯。 按照传说,克洛诺斯把孩子全给吞下去了,然后被宙斯设计吐出来。 但是为毛爷没被吞进去? 不仅爷没被吞下去,就连爷的长姐赫斯提亚,次姐德墨忒尔也没被吃进去。 所以,还没到吞孩子的时候吗? 爷转头,看了看克洛诺斯,金毛,蓝眼睛,白皮肤,高鼻深目,身形健壮高大,看起来大概人类30-40岁之间的模样,正值壮年,十分有活力。 “怎么了?我可爱的小女儿,不高兴吗?”克洛诺斯注意到了赫拉的视线,一侧脸就看见自己身边的小姑娘一脸不高兴的模样,不由得心软的伸手摸了摸对方灿金色大波浪卷发,啊,真漂亮,这双紫色的眼睛。 爷摇了摇头,没有躲开克洛诺斯的手。 人生最悲惨的是什么。 就是穿越成自己最讨厌的人设。 金毛。 灿金色的大波浪卷发,脸倒是跟爱西丝如出一辙,就是发色变了,肤色变了。 切。 这也太讽刺了。 系统你故意的吗? 系统提示:跟本系统没关系,神话里赫拉就是金色卷发,有相关的描写很清楚的标明了金色卷发,让你保持依修特瑞亚的大波浪卷发你就该谢谢本系统了,毕竟,跟那边那些侍女一样的那个泡面头的小卷发,你会更崩溃。 啧。 那还真是谢谢啊。 爷看了看瑞亚的那头水波纹小卷发…… 还是算了吧,爷不该抱怨的。 金毛就金毛,回头染一下就行了。 等爷长大之后……呜……什么东西,嗷呜…… 味道还不错。 爷看着被送到随便的烤肉,咬了一口,恩,挺好吃的。 接过烤肉排,爷自己可以拿。 克洛诺斯笑了笑,看着赫拉露出小孩的满足表情,终于放心,拿了潘子又装了点食物和水果,将赫拉抱进怀里,让她坐在自己大腿上,将盘子放在赫拉腿上,让她自己拿着吃。 然后克洛诺斯放心的开始接着喝酒。 父女两,一个喝喝喝,一个吃吃吃,你别说,还真是挺像的。 瑞亚也挺高兴的,赫拉出生的最晚,也是最小的那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位紫色眸子的神。 克洛诺斯一直很宠爱她,但是即便如此,瑞亚还是很担心。 毕竟克洛诺斯对于另外两个女儿从来没什么耐性。 而赫拉不知道这一点,她正啃着另外一块烤肉排,神族的食物还是不错的,这个羊排好好吃,一点都不腥膻,配上香料和酱汁简直太棒了。 舔了舔舌头,爷喊了一声父王,指了指桌子上的羊排。 克洛诺斯十分高兴的又给爱西丝叉了两块。 克洛诺斯:哎哟,赫拉吃东西的样子真是认真又可爱。 恩,这么想着,克洛诺斯觉得他也可以在吃两块。 于是父女两愉快的啃肉排。 瑞亚看着倒是稍微放心了点……然而。 没过多久赫拉就被克洛诺斯给灌醉了。 克洛诺斯悄悄的把女儿藏自己卧室里,回去接着喝酒了。 等到赫拉头疼欲裂的渡过神生的第一次宿醉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神酒一点都不好喝,毕竟葡萄酒神是宙斯的儿子,这会宙斯还没出生,更别提酒神了。 克洛诺斯的酒是茴香酒,这玩意古埃及也有,曼菲士挺喜欢,但是爷一直觉得太烈了。 明明闻起来气味不一样,为什么喝下去却一样难受。 瑞亚端着准备好的甜品过来,安抚的给赫拉洗漱换了身衣服,喂她吃了点。 “下次不要喝酒了,你还太小。”瑞亚怜爱的摸了摸赫拉的金发,说道。 爷点了点头,死都不要再碰那玩意了。 这个小插曲过去之后,爷开始了放飞自我的日常。 希腊神话是个好时代,轻松无压力,尤其是宙斯出生前。 爷的日子别提过的多愉快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爷几乎都快把宙斯给忘了。 直到哈迪斯的出生。 哈迪斯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给吞进肚子里了。 然后过了几百年吧,波塞冬出生,也被吞了。 克洛诺斯对于儿子,完全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更别提什么父子之情了。 瑞亚很软弱,她不敢反抗,在宙斯诞生之后,她一如传说那样,弄了个块石头糊弄克洛诺斯。 瑞亚走的太急太快,所以她没有看见在她离开后没多久,克洛诺斯就将那石头吐出来了。 但是爷看见了。 克洛诺斯吐出那块石头之后,将爷抱起来,说道:“我的女儿,你可千万别学你的母亲,那么苯。” “父亲不担心吗?”爷问道。 克洛诺斯笑了笑:“担心什么,我连我父亲都不怕,会怕一个小孩子,乖女儿,你以后可一定记得离宙斯远远的,那小子可是无情的很呢。” 爷点了点头。 此时宙斯刚出生,爷也成年多时,只是一直保持着十五岁左右的外貌,在身形高大健壮的克洛诺斯面前,爷就像个萝莉,整天抱来抱去的,爷都快忘了,爷还有双腿来着。 “接下来,你能留在我身边的时间不多了,别学你的姐姐,她们比不上你,一个太过自卑,一个太过软弱,一点都不像我,宝贝儿,你可以一定要成为奥林匹斯最出色的女神。”克洛诺斯笑着说道:“那个时候只有最优秀的神才配得上你。” 这话说的对,爷很满意,于是爷很大方的给了便宜老爹一个脸颊吻。 克洛诺斯笑得爽朗,可惜表情却有些阴鸷。 大约终究有些不甘心和憎恨吧。 为了母亲去对付父亲,然后因为父亲所以连儿子都不放过。 克洛诺斯想着,也不知道该不该这么做,但是终究没有拆穿那拙劣的骗局。 “没事的,父亲。”爷笑着说道:“到那个时候,父亲别给他们机会就好了嘛。” 克洛诺斯闻言笑着用脸颊蹭了蹭赫拉的脸颊:“说得对,我的宝贝儿最聪明了。” 然后克洛诺斯又开始了日常酒鬼到处浪。 直到某一日,克洛诺斯找到爷,微笑着告诉爷,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不可以离开奥林匹斯山,并且还建造了一座华美的宫殿让爷搬过去。 爷是没啥意见,但是系统说,宙斯要回来了。 啧,要不要给老爹帮个忙呢? 毕竟老爹对爷很好啊。 系统提示:你老爹是女控。 爷:放屁,那克洛诺斯怎么不控赫斯提亚和德墨忒尔。 系统提示:她们两,一个胆小又自卑,成天宅在房子里不出门,一个总是一脸高贵冷艳全世界的模样,换成你,你愿意控吗? 爷:所以爷是被两位姐姐衬托出来的吗? 系统提示:对啊,没什么别的选择。 爷:算你有理。 不过这还真是便宜爷了,不对啊,原著里赫拉跟克洛诺斯关系有这么好吗? 系统提示:原著里三个女儿都挺怕克洛诺斯的,还有一版传说是克洛诺斯把所有孩子都吞下去了,也有传说赫拉被送去给俄刻阿诺斯哪里,又说是赫拉养大宙斯。 爷:够了,这版本听着也太坑了,爷才不要养宙斯,熊孩子最烦人了,爷又不是光源氏,还玩什么养成。 爷还是当个吃吃喝喝的宅吧。 于是,宙斯灌醉克洛诺斯的时候,爷没有出现,没能目睹克洛诺斯吐出两个哥哥的场面真是太可惜了。 然而,宙斯没能联合哈迪斯和波塞冬把克洛诺斯拉下神位。 很简单,克洛诺斯前脚把两儿子吐出来,后脚就把宙斯给踢出去了。 留下哈迪斯和波塞冬,克洛诺斯笑着对两个儿子说:“哈迪斯,你就去冥界把,我将冥界交给你管理,波塞冬,海界很适合你,我会让俄刻阿诺斯帮你,至于能不能成为下一任的海皇,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就让人把两娃一个扔冥界,一个扔海界去了。 剩下神宫外的宙斯一脸懵逼。 这不对啊,克洛诺斯你不安剧情走啊。 克洛诺斯:有权,任性,呵呵。 第四十九章 -倒v 克洛诺斯就这么用一件事情,直接将宙斯的事情给抹掉了。 那德行简直了。 无耻到了就差直接对两人说,因为我是你爹所以我对你们做什么都是对的,但是因为你们是我儿子,所以这一次爹原谅你,作为补偿你们就滚去其他世界别来烦爹,爹就不找你们麻烦了。 是不是很无耻。 不过仔细想想,他连儿子都吞下去这么久了,在无耻一点也没什么。 这么一想,倒也释然了。 哈迪斯对复仇完全没兴趣,而波塞冬也一样,先不说克洛诺斯给他们造成的心理阴影,就说刚刚克洛诺斯踹宙斯的那一脚。 哈迪斯和波塞冬完全不想被踹。 两人很乖很听话的找吩咐办了。 克洛诺斯觉得自己的选择很正确。 然后,他开始憋大招了。 宙斯这边倒是按照原剧情在走,毕竟男主吗,总是要坚持剧情的。 于是宙斯招兵买马【并没有】四处勾搭,将墨提斯追到手之后,发动了泰坦之战。 这一战,持续了十多年。 克洛诺斯倒是很高兴,虽然,爷觉得宙斯可能会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哭出来。 虽然克洛诺斯输了,但是宙斯也没能赢。 平手吧。 于是克洛诺斯在停战这一日,宣布,把神王的位置传给……爷了。 盖亚直接吐血。 宙斯目瞪口呆。 全奥林匹斯都震惊了。 然而克洛诺斯一意孤行,在所有人反对的情况下,他一个个连揍带损的怼了回去。 你们不就是想反对我吗,好啊,我不当神王了,我女儿当,那个叫做宙斯的你别做梦了,老子才不会让你当神王。 克洛诺斯这么干之后,还把哈迪斯和波塞冬提出来,笑着问了他们的意见。 哈迪斯和波塞冬能有什么意见,他们都没见过赫拉好嘛,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 于是,爷成了第三代神王。 真是可喜可贺。 然后克洛诺斯就退位了,虽然退位了,但是克洛诺斯依旧呆在奥林匹斯,连住的地方都没换。 但是,作为神王是要处理政务的。 爷没兴趣处理政务,所以,爷打算找个帮手。 宙斯?滚一边去。 哈迪斯是冥王,波塞冬在竞争海皇。 两个姐姐都是万事不管的德行也别指望了。 虽然盖亚表示可以帮忙,但是爷对于这个搞事处主任并没有兴趣。 帮忙?是坑爷吧,原著里你坑完丈夫坑儿子,坑完儿子还坑孙子,现在还想坑爷,滚一边生蛋去吧。 俄刻阿诺斯是不用想了,准确的说,连带他的子女们都不用考虑了。 墨提斯虽然是最原始的智慧之神,然而爷并不能理解她的智慧在哪里。 最后不还是被宙斯吃了吗。 真他妈智慧,智慧到死了,爷觉得她的女儿更聪明,至少知道整个希腊都没啥靠得住的男神,直接宣布成处女神了。 最聪明的女神也逃不过爱情的圈套和男人的甜言蜜语啊。 爷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学一学尼克斯,自己生一群孩子来解放自己。 反正希腊神生孩子的方式那么多,不一定得大肚子才能生。 宙斯都能把雅典娜生出来,身为女性,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怎么可以被宙斯比下去。 爷要突破自我。 而且因为被克洛诺斯圈在身边的缘故,爷都不怎么认识其他的神。 不过还好,就是重新排列了一下十二神。 毕竟换代了吗。 十二主神的神格原本是不存在的,原本是只奥林波斯最有名的十二位神,但是有些翻译者翻译成了十二主神。 所以,虽然原本的神话里宙斯准备的十四把金椅子,是与十二位最信任的神一起入座的,但不是什么十二主神,更不是希腊神话中最有名的十二位神。 至少哈迪斯和波塞冬绝对不在其中。 讲真,你是怎么样让一个冥王和一个海皇呆在奥林匹斯的王座之上。 “十二主神”的译法纯属于曲解词意的主观臆造。 神王宙斯是唯一的主神。 现在嘛,爷是唯一的主神。 而且爷也不打算接手原定的宙斯的心腹,更不想弄十四把金椅子。 不过爷根据系统给的神谱,稍微调动了一小部分,毕竟宙斯的心腹有几位还没出生,而另外几个就值得玩味了。 而且,就拿其中的阿波罗来说,明明就是光明之神而不是太阳神啊。 然后爷就认识了赫利俄斯——真正的太阳神。 赫利俄斯的父亲是十二泰坦之一的许珀里翁,是司长日光的神,他跟忒亚一起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太阳神赫利俄斯,月亮女神塞勒涅,和黎明女神厄俄斯。 按照辈分,赫利俄斯还算是爷的哥哥?当然不是亲生的。 尤其是这个赫利俄斯简直就是开挂的,尼玛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爷见过的最好看的白毛男。 白金色的长发泛着金光,灿金色的眼睛如同太阳,五官极其端正。 高大俊美,精致又不阴柔的面容,一看就很有安全感,而且看着你的时候目光温柔却又不会太过亲昵,一点都不会让人感觉尴尬。 爷捂着心口,觉得自己有点呼吸急促,少女心似乎快要蹦出来了,尼玛,为什么爷以前看过的希腊神话里面没有提过相关的神话表示一下赫利俄斯这么讨人喜欢。 系统提示:这个赫利俄斯是穿的。 爷:…… 真是谢谢你啊系统,爷的少女心突然就没了。 赫利俄斯的确是穿的,并且他十分自觉而委婉的表达了自己对赫拉没想法,喜欢的是男性的这一点。 身为赫拉的爷,有点小失望。 不过想想是为了找苦力,也就算了。 于是赫利俄斯顺利的成了爷的助理之一。 帮忙处理政务的同时,赫利俄斯毫不犹豫的把两个妹妹,月神塞勒涅和黎明女神厄俄斯也给卖了。 反正他们家的人都是中立派,之前的战斗也没有添乱。 这里的解释一下,赫利俄斯的别城为福玻斯【光亮的,火光闪耀。】因此后世经常与阿波罗混同,但是福玻斯指的并不是阿波罗,虽然希腊神话后期这个名字被当作了阿波罗。 塞勒涅身为月神,就像赫利俄斯会被人搞混为阿波罗一样,塞勒涅也会被人与阿尔忒弥斯混同,被称为铿提亚。 而且月神只有塞勒涅一个,她是真正的正统的月亮的化身的月之女神,而福柏【菲碧】则是新月女神,名字也是光的意思,最有可能的是月光女神,而且她十二泰坦之一。 关于什么新月弯月之类的,是因为在菲碧之后界又出现了两位月亮女神,即塞勒涅与阿尔忒弥斯。 此后古希腊人就以不同的月像来区分这三位月之女神。 通常菲碧代表新月、赛勒涅代表满月、阿尔忒弥斯代表弯月。中期神话以后的赫卡忒代表冥月(世界的黑暗面)。 但是阿尔忒弥斯是在希腊神话后期才被混为月神的,最正统的依旧是塞勒涅,这一点毫无疑问。 毕竟阿尔忒弥斯的神职太多了,大部分都是后来加上去的,最初的就只是狩猎,那是她的本性。 而十二神代表的是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十二位神祗,而不是与所代表的神职,更别提神格了。 神没有神格那还算是神么? 简直搞笑。 而原神话里,赫利俄斯一直都比较低调,虽然跟宙斯是同辈的,但是一直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所以相关传说没有十二神那么有名。 神话里,塞勒涅与其兄赫利俄斯每天轮流驾车从天空经过,形成昼夜交替的景象。 而且,还有一件事情,关于希腊神的辈分,虽然现在爷是第三代神王,但是却并不是第三代神,而是第五代。 初代只有卡俄斯——创世神 二代就是盖亚、尼克斯之类的——原始神也是创世神。 三代则是乌拉诺斯、蓬托斯、乌瑞亚——创世神。 四代就是克洛诺斯、瑞亚等等——十二泰坦神。 宙斯和赫拉都是第五代神,也就是奥林波斯神。 所以,你们搞懂了吗? 泰坦和堤坦是翻译的问题,都是相同的意思,也就是【紧张者】。 这个名字是因为乌拉诺斯,他有时会对自己的孩子这么称呼。 这并不是什么好名字,不信你去克洛诺斯面前说,你这个泰坦神。 他一准怼死你。 除了他老爹乌拉诺斯还真没谁敢这么称呼他们兄弟为泰坦。 盖亚都不敢好么。 扯得有点远了。 总之,爷的文书工作终于找到了分担的对象,加上除了最开始交接的时候会比较麻烦之外,其他的方面倒是挺轻松的。 某天,赫利俄斯把德尔斐的神谕拿来给爷,说是菲碧送的。 呵呵,爷才不行。 不过爷还是愉快的收下了,虽然,爷不觉得那有什么作用。 神谕就是神给自己制定的律法。 也可以是神传达给人类的信息。 爷手上这张是忒弥斯传给菲碧,菲碧又送给了塞勒涅,塞勒涅给了赫利俄斯,赫利俄斯……送给了爷。 菲碧这个女神大家可能没怎么听说过,她的丈夫你们可能也不知道。 爷可以这么告诉你,菲碧和科俄斯绝对是最聪明的一对夫妻。 科俄斯是智力之神,也是最聪明的那个,比墨提斯、雅典娜和普罗米修斯都高出好几个等级的那种。 聪明到什么地步呢。 爷到现在都对他一无所知,你说可怕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系统那也查不到科俄斯和菲碧的相关传说。 第五十章 -倒v 爷虽然很想见见希腊神中最聪明的这位智力之神。 但是觉得还是不要去卖蠢了,就爷这种连政务都处理的马马虎虎的德行,还是不要去找不自在了。 于是爷让赫利俄斯准备了份礼物,就把这件事情扔开了。 爷打算弄个篝火晚会吃烧烤。 赫利俄斯还是很给力的,简直好用到飞起,别看他相关传说并不多,人家正经的粗大腿。 心腹随从比爷都多。 难怪宙斯会把他弄下去换上阿波罗。 赫利俄斯是第五代神中最年长者,也是太阳神的化身,也是太阳的拟人化。 神话中将赫利俄斯描绘为高大、英俊无须的美男子。 他身披紫袍,头戴散发出无数光束的太阳金冠。 他无所不见,洞察一切,“全视,全知”,因此又常被称为“全视者”: 在珀耳塞福涅被哈得斯掳走时,他通报了得墨忒耳;后来他窥视到战神阿瑞斯与美神阿佛洛狄忒的幽会,并通报了她的丈夫赫淮斯托斯来召出一张隐型的火焰之网困住这对偷情者,以此来惩戒他们。 火神赫淮斯托斯为他打造了太阳车,并为他铸造了金色的太阳神殿。根据荷马史诗、神谱、圣辞等古希腊神话资料,每天当黎明女神厄俄斯用玫瑰色的手指打开天门,赫利俄斯便驾着由四匹火马所拉的太阳车,开始至西之游,直到黄昏降临俄刻阿诺斯的彼岸。 这是一位无比强大的神。 光明而璀璨。 神话故事中曾这样记载这位神。 赫利俄斯穿着古铜色的衣裳,他坐在饰着耀眼的绿宝石的宝座上,在他的左右依次站着他的文武随从。 一边是日神、月神、年神、世纪神等;另一边是四季神:春神年轻娇艳,戴着花项链;夏神目光炯炯有神,披着金黄的麦穗衣裳;秋神仪态万千,手上捧着芬芳诱人的葡萄;冬神寒气逼人,雪花般的白发显示了无限的智慧。 看到了吗? 你说这人牛逼不牛逼。 这里的日神只是个小神,准确的说,这里的日神并不是太阳,而是时间,一天,的意思。 他们都是时间神的衍生,分别是一天,一月,一年,一个世纪的象征神。 并不是太阳和月亮的意思。 这些小神依附赫利俄斯,或者说,他们就是被赫利俄斯创造出来的。 作为第五代神,赫利俄斯简直天赋技能全满。 就他一个,顶过十个。 多亏了赫利俄斯的鼎力相助,爷总算可以歇歇了。 赫利俄斯倒是无所谓,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再怎么不清楚也知道神王应该是宙斯而不是赫拉,但是现在嘛…… 默默的看了一眼在一边啃着羊排的神王,赫利俄斯静静的看着手里的公文。 反正赫拉跟赫利俄斯原神话里没啥利害关系,如今该头疼的不是他。 他到这个世界纯粹是为了休息。 作为一个开了丧心病狂的挂的赫利俄斯完全不担心希腊世界的众神。 反正,赫拉玩得高兴不找他麻烦就行。 赫利俄斯处理公文,完全无视自家两只黄鸟上窜下跳求投喂的可怜叫唤声。 【哦哦哦,美丽的女神,伟大的神王,英明睿智的赫拉啊,给我们吃一口吧】翅膀上有着殷红色羽毛,看起来就像是凤凰,展翅有三米宽的鸟儿可怜兮兮的流着口水求投喂。 赫拉面无表情的看了眼前不停晃着脑袋卖萌的疑似凤凰的两只灵鸟,默默的用牙咬下一块肉,嚼吧嚼吧吞了。 这两只大鸟真好玩,嘴巴又甜,看起来又美,可惜不能吃。 爷想了想,看了看一边埋头处理公文的赫利俄斯,爷撕下一块肉递过去,被左边这只吃了,然后又撕下一块递过去,右边那只也吃了。 就在爷考虑要不要接着投喂的时候。 赫利俄斯说:不能吃多了。 两只大鸟立刻飞开了。 爷:真听话。 赫利俄斯说:“你若是喜欢,回头我送你一只好了。” 爷摇了摇头。 还是不要了,爷太懒,顾好自己都难。 吃着甜品,一口一个甜甜的水果,爷第一次觉得,穿越也是个不错的事情。 至于宙斯。 那是什么玩意? 宙斯这会正在温柔乡里求安慰呢。 俄刻阿诺斯这一系,在赫利俄斯进入奥林匹斯之后,算是彻底的被赫拉写在黑名单之上了。 毕竟俄刻阿诺斯太能生了,三千个儿女呢。 倒是赫利俄斯,他最近干了件大事。 自从赫拉觉得赫利俄斯很有用之后,基本上就放权给他了。 于是赫利俄斯给冥界装了道门。 限制任何人和神随意出入,除非拥有神王的神谕,否则擅入擅出者会受到惩罚。 这事一出来,别的神还犹可,盖亚率先炸了。 这件事情本来不该赫利俄斯出手的,原本应该是波塞冬出手的。 原本波塞冬这么做之后,盖亚炸了。 这次赫利俄斯这么做之后,盖亚也炸了。 盖亚这个女神,怎么说呢,她是个典型的女人,极为善变。 比如说她对自己老公不满意了,于是摸了把镰刀,暗搓搓的让自己儿子把他的结缔部位及其延展根茎给咔喳了。 于是在那二两肉掉入海里之后,爱与美之神诞生了。 比如说,盖亚对于克洛诺斯不满意,于是她就去怂恿宙斯了。 现在,她不满意赫拉,她就打算让提丰去对付赫拉。 然而没有成功。 赫利俄斯毫无尊老之心把暗搓搓找麻烦的盖亚给揍了一顿,提丰就直接被他秒了。 塔尔塔罗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宅男,当初面对盖亚生孩子的要求,随便扔给她一把冥土就埋头接着睡觉了。 而盖亚利用冥土制造出来的提丰,虽然形态丑陋,但是体型庞大,战斗力爆表。 然而……在怎么牛逼也比不上太阳之火。 愣是硬生生的被烧成灰,盖亚一边看着,突然觉得自己只是挨了一巴掌,真是太幸运了。 这辈子在也不要招惹赫利俄斯与赫拉。 这件事情,在赫利俄斯并没有刻意隐瞒的情况下传开了。 于是,坊间有这样一个传闻。 赫利俄斯痴迷于神王赫拉,为了她,连盖亚都可以下狠手。 听到这个传言,爷满心卧槽。 在看赫利俄斯…… “你看起来很高兴,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爷问道。 “对啊。”赫利俄斯笑着说道:“这样一来,我就有借口拒绝克吕墨涅了。” 爷眼抽抽的闭嘴了, 克吕墨涅,俄刻阿诺斯的女儿之一。 原神话中赫利俄斯的妻子之一。 但是穿越的这位赫利俄斯只喜欢男人。 这真是件悲伤的事情。 爷暗搓搓的观察了一下希腊男神的外貌,大部分都不错,少部分很不错,所以……啧啧啧。 爷的腐女之魂开始蠢蠢欲动了。 讲着,爷真想不到赫利俄斯会跟谁配一脸。 要不,让赫利俄斯去拐一下宙斯,反正那货无节操。 不过,要怎么让赫利俄斯看的中呢?毕竟爷不可能直说,也不可能去跟宙斯说,有个美男子,你要不来约一下? 爷还没疯呢。 对于赫利俄斯利用传言这一点,爷没意见。 爷能有什么意见,爷跟他互为挡箭牌。 赫利俄斯倒是补偿了,他很镇重的道了歉,并且亲手给爷做了顿美餐,所以,爷对他实在讨厌不起来。 更别提他还是主要帮爷处理政务的人选。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也就几百年,宙斯暂时的消停下来,看起啦,他似乎开始流连于女神的追逐之中。 至少,爷得到的消息是这样。 墨提斯不是赫拉,对此倒是看得开。 而宙斯最近的目标,就是赫拉。 他一直很好奇,赫拉究竟是凭的什么让克洛诺斯选了她当神王。 心里有股不甘心,宙斯一直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哪一个,然而现实却被克洛诺斯打了脸。 他曾想要去见克洛诺斯,然而对方连门都不给进。 简直过分,然而也只能心里想想。 宙斯目前还真没胆子去克洛诺斯的地盘说他不好,分分钟被打死好嘛,自从克洛诺斯那神来的一笔,打翻了他所有的布置,自那之后,宙斯一点都不意外克洛诺斯做出这种可能性。 虽然他与克洛诺斯相处的时间不长,见面的次数不多,然而他清楚的记得,克洛诺斯看向他时的那种毫无遮掩的,近乎赤丨裸的冷漠与轻蔑。 不是厌恶,也不是憎恨,而是纯粹的轻蔑,带着一点嘲讽的笑意,充满了近乎直白的恶意。 这种感觉让宙斯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但是他却又不能直接的说出来,也不能去问。 说出来不过徒增笑料,而且他不敢想,若是自己这样问,对方会怎么说,总觉得那个回答,他并不想听。 所以他很好奇,他很想知道,赫拉,到底是什么样的女神,能让克洛诺斯如此宠爱,连神王之位都能给她。 尤其是在最近的赫利俄斯的绯闻传开之后。 能比阿芙洛狄斯更诱人吗?还是比墨提斯更加聪明体贴? 宙斯看着最高处的巅峰,那笼罩在云雾中的奥林匹斯。 微微笑了一下,宙斯变成一只鹰,朝着奥林匹斯飞去。 第五十一章 宙斯来的时间不巧。 赫拉还在寝殿睡觉,赫利俄斯领着一群男男女女在神王宫的侧殿办公。 所以宙斯还真不知道谁是赫拉。 倒是对和赫利俄斯一见钟情了。 恩,赫利俄斯他是个男女通杀的美男子。 那张脸,迪卢木多都比不上。 曼菲士和吉尔伽美什也比不上。 艾玛,真好看。 宙斯变成的鹰在树枝上盯着侧殿看了好久,看见赫利俄斯的那一刻,他就把赫拉扔在脑后了。 宙斯喜爱美色,不分男女的那种,男性情人他也有一位的很有名的,叫做——伽倪墨得斯。 而现在伽倪墨得斯大约还没出生,宙斯也不是神王,所以伽倪墨得斯会不会在背宙斯带在身边就很难说了。 现在,宙斯在玉简伽倪墨得斯之前,遇见了赫利俄斯。 宙斯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比赫利俄斯更好看的神了。 但是他又不可能这样直接出现在赫利俄斯面前,去追求赫利俄斯。 追求女神,宙斯很拿手,追求男神,而且是个看起来比他还要高大俊美有气势的男神,宙斯觉得有点难办了。 怎么看赫利俄斯都不可能是那种会一脸娇羞乖乖让他推倒的,而且,他身边的侍从也太多了。 宙斯有点心痒。 赫利俄斯一早就注意到了宙斯,毕竟他那两只凤凰可是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 对于宙斯的来意,赫利俄斯以为这货是来窥视情况,或者找赫拉的。 毕竟这位希腊神话中著名的种马神王,对于美色的爱好,真是滥情到了一个境界了。 赫利俄斯虽然是穿越者,但是真的没有自恋到觉得神王宙斯会对自己一见钟情的地步。 赫拉的话,他还比较信。 而且虽然他是弯的,但是宙斯真的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 赫拉喜欢高大俊美至少得有八块腹肌美男子,壮硕型和纤细型例外。 赫利俄斯喜欢面容俊美看上去很瘦脱下来有肉的美男子,禁欲系和高冷系是他的偏好类型。 宙斯这种花心风流的大少爷类型不是他的菜。 而且赫利俄斯的眼光很高,一般神还真看不上,不然也不会单身至今了。 要知道目前神族的美男子还是有不少的。 别以为神族就一个阿波罗,告诉你,阿波罗并不是神族第一美男子,而是奥林匹斯十二神中的第一美男子,而这十二神中男神也就七位男神。 也就是说,阿波罗是这七位男神中最俊美的,懂么? 当然,能被称之为奥林匹斯中的第一美男子,阿波罗的容貌自然也是俊美非凡,全神族里也是排得上号的。 不过赫拉很怀疑,到底比不比得上赫利俄斯呢? 要知道,得知赫利俄斯是太阳神之后,赫拉就一直很好奇,两位太阳神,谁更貌美,要知道许佩里翁也很好看的, 好吧,又扯远了。 宙斯是不可能直接在奥林匹斯山现身的,他没那胆子。 尤其是,这可是神王宫,没有宣召不能随便进入的,这一届的神王赫拉特别讨厌其他的人随便进出神王宫。 宙斯一直没机会见到赫拉,就算是在赫拉的登基礼上,克洛诺斯也没让宙斯参加。 不仅宙斯没参加,俄刻阿诺斯一系以及帮助宙斯的神族都被排除在外。 赫拉本不想这么做,但是克洛诺斯没给她机会。 因此赫拉也只能随着他了。 所以宙斯不敢在神王宫化形,但是赫利俄斯又住在奥林匹斯,他觉得自己得想个办法。 要么找个机会进入奥林匹斯,要么让赫利俄斯离开奥林匹斯。 这么想想,宙斯先离开了。 赫利俄斯则在处理完公务之后,唤来四季神。 四季神也是赫利俄斯的从属,分别是代表春天的厄阿耳,代表夏天的忒洛斯,代表秋天的佛提诺波戎,和代表冬天的刻蒙。 她们都是女神,而且各有美感。 赫利俄斯一早就发现了,比起男神,赫拉更喜欢跟女神凑堆,所以他让四季神负责赫拉那边的联系。 事实证明还是很有用的。 虽然赫利俄斯本身并不喜欢与女性过于亲密的接触,对于女性也没有生理上的需求,但是正常情况下,他对待女性的方式还是很温柔体贴的。 可惜是个弯的。 而且还是天生的。 “刻蒙,去叫赫拉起床,就说吃烤肉串。”赫利俄斯吩咐道:“忒洛斯去准备食物吧。” 于是,爷就被刻蒙从床上喊起来了。 不起来不行啊,有烤肉呢。 刻蒙可真是个美人,雪白的卷发,淡蓝色的眼睛,有种岁月沉淀过后别样成熟韵味,十分迷人。 爷在刻蒙以及侍女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换了身衣服,去见赫利俄斯。 赫利俄斯是个妹控。 他是那种少女心泛滥的妹子都想要的那种近乎完美的兄长。 你看厄俄斯和塞勒涅依旧保持着九岁萝莉的样子就知道了。 明明这两女神的年纪比爷还大,也不害臊,成天一等赫利俄斯有空就是要抱抱的跟在赫利俄斯身后跑。 爷才没有羡慕。 愤恨的咬着肉块,爷不去看赫利俄斯的动作。 赫利俄斯小心的剔出碎骨,将肉块切碎配上酱汁和配菜,分别装在两个小盘子里,分给两位妹妹,微笑着擦去塞勒涅嘴角的残渣,又给厄俄斯倒上一杯仙露。 等到赫利俄斯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过来,放在赫拉面前,低声说道:“今天宙斯来了。” “啊?”爷愣了一下,吞下嘴里的食物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来做什么?不对,他怎么上来的?” “变成其他动物的模样,向来是宙斯的强项。”赫利俄斯一边说,一边给赫拉面前的烤鱼剔除鱼刺:“你最近可以留心一下奥林匹斯的小动物是不是有什么不该出现的。” 爷盯着那盘子烤鱼说道:“整个奥林匹斯,除了你那两只凤凰,哪里来的别的动物。” “是啊,所以有什么活着的动物出现,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赫利俄斯说道,将那盘子剔好刺的烤鱼挪到赫拉面前。 “哦,好。”爷点了点头,记住了。 愉快的用了午餐过后,爷十分庆幸神族不会发胖的体质,打算再去歇个午觉。 然而并没有成功。 克洛诺斯跑来了。 克洛诺斯对于搞事并没有兴趣,就是喜欢隔三岔五的来找爷玩,大概是觉得自己坑了宙斯觉得心情很爽吧。 爷正在考虑怎么坑宙斯,让他远离奥林匹斯山。 爷就顺口跟克洛诺斯提了一下,然后克洛诺斯拍着胸脯表示这件事情交给他处理一准没错。 爷想了想,好歹这位也是亲爹,总比爷出手要好吧。 恩,于是爷就把这件事情交托给了克洛诺斯。 这么一打岔,到了傍晚,克洛诺斯愉快的揽着赫拉喝酒。 然而赫拉并不想喝。 赫利俄斯领着侍神过来陪酒,让赫拉得以喘息,可以好好用餐。 克洛诺斯以为赫利俄斯喜欢赫拉,但是他又有点不放心,毕竟赫利俄斯以前【上辈子】情人也多呢。 可不是谁都跟克洛诺斯一样,就一个瑞亚还不找别人。 喝着赫利俄斯递过来的美酒,第一次克洛诺斯觉得有点喝不下去,这种女儿要被人拐跑的感觉太糟心了。 赫拉有多忠贞,克洛诺斯很清楚,所以他才不希望宙斯出现在赫拉面前,虽然赫利俄斯在他记忆里没有宙斯那么风流滥情,但是赫拉会接受吗? 克洛诺斯一直觉得最适合自己女儿的还是长子哈迪斯。 泊尔塞福涅简直糟蹋了哈迪斯,不过……关于哈迪斯是个性冷淡这件事情也是个隐忧啊。 克洛诺斯觉得当爹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如果女儿喜欢上了赫利俄斯,他又觉得有点心塞。 哎,儿女都是债。 心塞塞的克洛诺斯开始拉着赫利俄斯灌酒了。 爷觉得有点看不太懂。 以前克洛诺斯最热衷的就是灌醉自己。 为什么今天的克洛诺斯这么热衷灌醉赫利俄斯。 爷一边啃着桃子,一边看着克洛诺斯被赫利俄斯灌趴下,默默扭头盯着自己的盘子接着吃东西。 有什么是你办不到的吗?赫利俄斯 赫利俄斯笑而不语。 作为一个全知之神,克洛诺斯的想法他一目了然,然而并不想解释,赫拉这个挡箭牌太好用了,而且赫拉远比预计的更理性,只要他保持好自己的本分,那么他再也不必头疼被女神表白后该怎么让她们死心这个问题了。 至少希腊神话里面还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跟神王抢人。 把克洛诺斯送回去之后,赫利俄斯微笑着将克洛诺斯的想法告诉了赫拉,成功的再一次目睹了赫拉的懵逼脸。 “咦?我们有走得这么近吗?”爷纳闷的问道,爷以为自己对赫利俄斯的喜欢并没有太过表露出来。 “你从来没有离开过奥林匹斯山对吧。”赫利俄斯说道:“虽然不知道克洛诺斯为什么一直将你留在身边,但是你见过的神当中,男性应该没有几个吧?” “有这么明显吗?”爷撇了撇嘴嘟囔道:“我也不知道父王是怎么想的,从小就不喜欢我离开他身边,战争的那几年,他让我呆在宫殿里,不许我出去。” 第五十二章 “看样子克洛诺斯十分心疼你呢,那几年,我带着塞勒涅和厄俄斯一直在太阳宫没出去过。”赫利俄斯答道:“如果是塞勒涅和厄俄斯喜欢上别的男性,我也一定会很着急怕她们被欺负。” 这个爷能理解。 等等,所以克洛诺斯以为爷没见过多少男性,会被赫利俄斯骗了? 不行,好想笑。 原来克洛诺斯也是个蠢爸爸。 哈哈哈哈哈。 “那么赫利俄斯,明天咱们出去玩吧?”爷笑着说道:“说起来出生至今,都没能走出奥林匹斯之外的地方看看呢。” 赫利俄斯点了点头,答应了:“那么我去安排一下,你明天就不要穿长尾裙了,我们出去郊游顺便野炊吧,偶尔狩猎一次也不错。” “好啊。”爷点头应道。 赫利俄斯便回去安排,喊来塞勒涅和厄俄斯,将明天出去玩的事情告诉了她们。 两个小姑娘都很高兴,自从赫利俄斯成了赫拉的助手之后,她们很久没有离开奥林匹斯山了,可以出去玩真是太好了。 于是第二日,赫利俄斯准备了一辆马车,带着几位低神位的武神一起离开了奥林匹斯山。 爷今天没有穿埃及的女王装,爷今天穿的乌鲁克的长裙,没有拖地的裙摆,活动起来比较方便。 这次也要学习弓道,做个archer。 话说吉尔伽美什的那个王之财宝,爷一直很眼热,用来砸宙斯一定挺爽。 要不要研究一下? 跟红a一样,学习一下投影魔法? 爷这几年也把神力研究的差不多了,用起来还挺顺手。 不过吉尔伽美什是有一个堪称无尽财宝的宝库,爷的金库可没有那么多武器。 用投影的话显然更方便,毕竟见过的都可以复制,而且赝品也不用心疼,既环保,又省钱。 爷可以造一个赝品的仓库链接啊,还能省力气。 “赫拉,你在想什么?”塞勒涅看着赫拉发呆不说话,问道。 爷回过神来,看着塞勒涅,笑了笑说道:“没什么,我就在研究该怎么砸人。” “啊?”塞勒涅和厄俄斯都是一脸不解,不过看赫拉似乎不想多说的样子,也就没有多嘴,就说起了以前在太阳宫的事情。 看得出来,能出来玩,这两位都十分高兴,也是,虽然两妹子看起来是小孩子,但是实际上早就成年了,赫利俄斯虽然宠爱她们,但是她们也并不是什么都不会,只知道玩乐,自从赫利俄斯进入神王宫之后,她们就一直帮赫利俄斯分门别类的处理公文政务,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她们就顺手处理了。 所以能出来放松一下真是太棒了。 赫利俄斯找了个靠山环水的山谷,有一片林地,也有草地,漫山遍野的绿草野花,不远处还有条河,风景很不错。 让人停了下来,赫利俄斯将几个小姑娘喊下来。 先让塞勒涅和厄俄斯下了车,爷最后下来,看了看环境,果然是个好地方。 塞勒涅和厄俄斯跑到河边玩水去了。 赫利俄斯递给爷弓箭,问道:“要我教你吗?” 爷摇了摇头:“基本的射箭我还是会的,就是不知道准不准。” “那么一起吧,你射不准,我就补一箭。”赫利俄斯微笑着说道。 “好啊。”爷没意见,如果因为爷糟糕的箭术而只能饿肚子,那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蠢事坚决不干。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爷荒废多年的弓箭还算娴熟,至少能射中目标,虽然依旧需要赫利俄斯补上致命的一箭,但是在爷看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毕竟也就在埃及的时候,爷拿过一阵子弓箭,在乌鲁克的时候很少用,而在离开奥林匹斯之前的几千年里,爷几乎没碰过武器,除了双鞭之外。 抓了两只鹿,一只野山羊,外加几只野兔。 也足够吃了,便停了手。 回去的路上,爷听到了很奇怪的声音,便让赫利俄斯先回去,爷去看看。 赫利俄斯有点担心,便让自己的两只黄鸟跟着赫拉,若有什么事情,立刻通知他。 爷仿佛在这一瞬间看见赫利俄斯化身老妈子絮絮叨叨,倒也有趣。 笑了笑,拿了鞭子出来晃了晃说道:“我虽然弓箭不甚娴熟,但是用这个可是很拿手,放心吧,怎么说我也是神王,没那么容易死。” 恩,这一点倒是颇有可信度。 赫利俄斯见她执着,便不在阻拦,只让两只黄鸟跟着。 爷其实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而是感觉到了什么。 总觉的那林子里有什么东西,爷觉得自己迫切的需要去看了一看。 按照直觉指引的方向,赫拉来到了林子深处的一片湖泊面前,十分宽广的湖泊,上方还有个悬崖瀑布,瀑布不算大,但是水流也不算小。 那湖里,似乎有什么,感觉很熟悉。 赫拉走到湖水面前。 湖中有什么东西,带出一圈圈波纹。 两只黄鸟护在赫拉旁边,紧张的盯着湖泊。 不过片刻,有什么东西浮出水面,鳞片隐隐而现,然后是脑袋,足有人头大,那是一条巨蟒,头部正中心从双眼间心的位置开始,有着红色的纹路。 犹如一只只竖起来的眼睛,一个连着一个,顺着头部往身后蔓延。 “卡奥?”爷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 巨蟒低下头,缓慢的朝着赫拉靠近,在她鼻尖停住,然后吐出蛇信,小心的舔了一下赫拉的鼻尖。 在赫拉笑起来之后,它微微倾斜脑袋,用蛇吻部位蹭了蹭赫拉的脸颊,一如当年讨好爱西丝那样,表达着亲昵。 在两只黄鸟的注视中,这条巨蟒抬头扭动身体来回摇摆,渐渐的变小,变成了一米长的小蛇。 赫拉将它抓起来,让它盘在自己手臂上。 “别担心,是我以前养的宠物,以为丢了,没想到居然还能捡回来。”爷笑着对两只黄鸟说道。 【宠物,跟我们一样的宠物,好吧,不啄它。】一只黄鸟围着赫拉转了几圈之后,确认那条蛇并无恶意,答道。 赫拉笑了笑,领着两只鸟,带着自己走失多年的宠物,朝着赫利俄斯所在的地方回转。 虽然不知道卡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卡奥在这里了,那么雷欧会不会也在那? 胡思乱想间,赫拉撞上了一个人。 一身黑色金线莲花纹的披风,领间的重叠间巧妙的折出一层兜帽,遮住了大半容颜。 穿着黑色金线的布料制成衣服,古希腊常见款式,腰上有一根黄金腰带,衣摆不是很长,却巧妙的遮住懂点部位不会露点,跟赫利俄斯常穿的长袍完全不同。 怎么觉得有点埃及风? 抬头一看,这人生的高大却不会过于健壮,肌理比例堪称完美,黑色的长发过腰,有几缕从耳后垂下附在胸前,用小金环束缚住。 怎么看都有点眼熟。 尤其这长腿。 这腿型怎么这么眼熟呢? “你是谁?”男子看着面前的金发女郎,微微皱眉,问道。 “啊?我吗?”爷看着这人,这样抬头看,还真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不过确实眼熟,黑发不可能是宙斯吧?这么想着爷答道:“吾名赫拉。” 男子闻言低头看了赫拉一眼,方才说道:“原来是神王,我名哈迪斯,你大约不认得我。” “啊啦,我知道你,虽然没见过,不过母亲说过我有三个弟弟,分别是哈迪斯、波塞冬和宙斯,听说你在冥界,这里,距离冥界入口很近吗?”爷问道。 哈迪斯点了点头:“就在山谷深处的阿刻戎河。” 阿刻戎河,痛苦之河,人们死后,由引导之神赫尔墨斯将他们接到冥界。 在这里,汹涌奔流着一条黑色的大河,阿刻戎河——即痛苦之河。 大河阻住前进的道路,只有一个满面胡须的船夫卡隆可以将亡灵们摆渡到对岸。 但是,亡灵必须交纳一定的过河费方可上船,否则将在痛苦之河的沿岸流浪,找不到归宿。 另:传说古希腊人下葬是都要在死者嘴里放上一枚钱币,叫做“浸口钱”,就是用来交纳过河费用的。 没想到这条河就在这山谷里,那还真是巧……尼玛赫利俄斯是不是故意的? 算了,不想这个了。 “既是如此,我正巧与赫利俄斯在附近游玩,初次见面,你便同我一起如何?对于冥界我也很好奇呢……”顿了顿,爷颇为感慨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离开奥林匹斯,居然就能遇到你,冥界,哪里是什么样的呢?你能与我说说吗?” 哈迪斯沉吟了片刻,点了点头道:“我在太阳下山之前得回去冥界,在哪之前,我便陪你吧。” 爷点了点头,对他露出个笑脸:“那么走吧。” 爷突然想到,眼前这位,除了死亡之职外,他的原始属性好像是财富的样子…… 尼玛,爷的弟弟好像一个个的都是有钱人啊,埃及法老不说了,埃及盛产黄金也不说了,吉尔伽美什更别提了,尼玛这位哈迪斯更牛逼,直接就是财富之神。 一个个都比爷有钱。 啊,突然有点想要弄死哈迪斯,把他属性抢过来。 话说可以抢吗? 第五十三章 就在爷研究要不要弄死哈迪斯的时候,爷领着哈迪斯与赫利俄斯汇合了。 塞勒涅和厄俄斯正在烤肉玩,赫利俄斯见赫拉回来了,看见她身边的人时,却愣了一下。 然后赫利俄斯后知后觉的想起这里距离冥界入口挺近的。 看来这两位相处的还不错,恩,他就不多嘴了吧。 “赫利俄斯,塞勒涅,厄俄斯,这是我弟弟,哈迪斯,冥界之王。”赫拉介绍道。 赫利俄斯闻言,领着两个妹妹向哈迪斯行礼。 哈迪斯点了点头,回了半礼。 赫利俄斯将两个妹妹领到一边,不去打扰赫拉跟哈迪斯的二神世界。 哈迪斯撩开兜帽,赫拉这才得以看清楚他的全貌。 赫拉:尼玛差一点就看成了曼菲士。 哈迪斯的脸跟曼菲士有六七成相似,大约是没有上眼线的缘故,看起来是双眼皮,眉眼狭长明亮,看起来温柔而略带着点忧郁,面容俊美五官端正,标准的瓜子脸,硬朗的脸型弧度不会过于阴柔,多了几分曼菲士没有的菱角与英武,侧脸看起来倒是更像一点。 黑色的长发偏分着,头带金环,固定在发际线的位置,正好固定了头发不至于纷乱。 有意思的是,他的眼睛,与爷一样,是紫眸。 该说不愧是同一个爹妈生的吗? 哈迪斯的皮肤有些苍白,那是一种近乎病态的苍白,大约是因为长期在冥界不见光的缘故吧。 哈迪斯并不多话,大部分的时候都沉默不语,问一句说一句,从头到尾都是面无表情。 这他妈绝对不是曼菲士,曼菲士要是这德行,爷当年得少生多少气,省多少心啊。 不过这世界上居然有撞脸的。 啊,真是巧啊,巧合的来到冥界入口处,巧合的遇到一个跟曼菲士有七成相似的男神,更巧合的是他还是爷的弟弟。 真他妈巧啊。 呵呵。 爷的系统是个垃圾,就不用指望它会回答了。 不对,系统你这次不会又指望爷生娃吧。 系统提示:没有啊,本系统觉得,与其看你生娃,看你虐男主似乎更有趣。 赫拉:呵呵哒。 每天都在考虑弄死系统。 说起来,爷现在是神族,为什么还是弄不死系统。 系统提示:你猜。 猜你麻痹。 说起来,总觉得有点奇怪,别的系统总有什么客服之类的,为什么爷的没有? 而且这个系统尼玛太随心所欲了吧,什么帮助都不提供,只给点资料,如果说准备穿越后的身体也算是一个技能的话,未免没用的可怜,但是为什么这么没用的系统爷还是找不到那个该死的核心在哪里! 擦。 要不把自己身体切开?体内找找看? 系统提示:宿主,你这想法很危险,先不说你是不是能找到本系统核心,你确定你能保证清醒的把自己给切片吗? 爷:确实有点难度,不过可以试试。 系统闭嘴了,它可不想在刺激宿主,对付林惊鸿永远只能顺毛,你敢逆着她来,她就敢直接动手。 根本不能撩拨,不信你看吉尔伽美什。 给她灌了一碗仙药,然后就被她捅死了。 虽然林惊鸿现在捅不到系统,但是万一呢,总得想想日后。 哈迪斯沉默的接过赫利俄斯送来的一盘子切好的烤肉,他看了赫拉一眼,对方已经拿起叉子开始吃了。 总觉得赫拉有点奇怪。 哈迪斯想,这真是位特立独行的女神。 赫拉似乎完全不介意他的存在,甚至似乎一点都不意外看见他。 哈迪斯沉默的吃着东西。 赫拉突然开口问道:“你在冥界过得如何?” 哈迪斯想了想,答道:“还好。” “尼克斯和厄瑞玻斯应该很好相处吧?”赫拉问道。 哈迪斯想了想,厄瑞玻斯他倒是见过,但是尼克斯,还真没见过,那位女神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神殿里面,就连厄瑞玻斯大部分的时候也只能看着门发呆。 仔细想想这位忠犬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可怜。 堪称希腊神话中第一忠犬痴汉了。 哈迪斯向来沉默习惯了,从来不多言,大约是克洛诺斯把他吞进肚子的时间过长造成的后遗症。 这让赫拉有点不太习惯。 没办法,曼菲士是个多动症儿童,在她面前就没有安静的时候,这下看见一个有点像曼菲士的安静美男子,还真是有点诡异的尴尬。 幸好赫利俄斯有两个妹砸。 塞勒涅和厄俄斯看见哈迪斯那么俊美清秀的脸,外加那忧郁的气质,对于小姑娘来说吸引力杠杠的。 不一会就叽叽喳喳的过来围着哈迪斯问这问那。 哈迪斯也是有问有答。 他还真做不出吼人小姑娘的事情。 赫利俄斯挨着赫拉坐下,问道:“怎么,你对哈迪斯有兴趣?” 这个问题还真有点不好回答,于是赫拉岔开话题问道:“之前你说的造人的事情如何了?” “快了,其实你自己来做最好不过了,我来做的话,就要点时间了。”赫利俄斯答道,毕竟他不是主神,造人这件事情还是有点吃力的。 关于造人这件事情,还真是跟神界的权利更替挂钩。 黄金时代早就结束,白银时代已经到了末端,赫利俄斯正在忙着创造青铜人类。 根据系统提供的神话资料,人类的历史分作了五个时代,那就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英雄时代、黑铁时代。 黄金人类是乌拉诺斯创造的,白银人类是克洛诺斯创造的,青铜人类,英雄人类和黑铁人类都是宙斯的锅。 而爷每次想起造人的事情就想把宙斯抓回来拴起来让他专门配种算了。 对,爷的思想就是这么邪恶。 有点无聊的爷问道:“你打算怎么造人?” “泥土吧,总不能用太阳火。”赫利俄斯笑着说道。 “哦……”爷想了想决定还是闭嘴好了,那什么梣木神女的事情还是不要提了,希望赫利俄斯制造出来的人类不会是宙斯制造的青铜人类那么麻烦的生物,不然还要用洪水淹死。 要相信赫利俄斯,他可是太阳神。 就算不信也不行啊,爷也想不出比赫利俄斯所说的泥土造人更好的办法了。 爷又不是男人,没办法跟宙斯一样去跟女人滚床单,让别的女人给爷生下一个英雄连。 虽然干这事的不止宙斯一个神,但是最出名的就是他,谁让他是神王呢。 呵呵哒。 至于改变了人种会造成什么样的世界走向。 呵呵,那种事情爷会关心吗? 反正又不是爷原来的世界,爷才不管这些破事。 对世界报以最大的恶意,当你看见结局,就不会心灰意冷了。 这就是爷穿越后的生存准则。 什么感性,什么良知,都在穿越之后被爷一点点的放弃了。 因为当你投入过多的感情在一个注定会离开的世界,你就会失去更多,当你离开之时,你就会舍不得,当你之后遭遇了更恶劣的情况下,你就活不下去,你就会变得更加可悲,怨天忧地。 良心是种好东西,有益生活,不利生存。 生存面前从从来只有生死,没有对错,更没有良知。 人必须对自己狠一点,才能活下去,才能有机会,活的好,在以此为前提下,你才能够感性。 爷从来不认为,这场突入起来的穿越,只是一个会跟着原本轨迹轮回到起点的游戏,因为不论结果如何,过程中,都将是种试炼。 人心柔软所以可欺,然后千疮百孔,褪去柔软,心如铁石,纵有余温,却早已经不复当初。 爷笑了笑,从一开始,爷就放弃了以前的那个自己,那个只知道傻白甜的简单生活。 这个世界早就被放弃了。 当爷被选择的那一刻开始,多米诺骨牌的连锁反应已经开始,只是结果如何,还要看未来。 赫拉看着自己的手,微微笑了起来。 赫利俄斯在一边看着,沉默的伸手过去覆在赫拉眼睛上,低声说道:“别想了,有些事情,你不必太勉强自己,有我呢。” 赫拉笑了,没说话,过了片刻,才拿开赫利俄斯的手,笑着说道:“我会没事的,谢谢你,福玻斯。” 赫利俄斯·福玻斯,是他的全名。 赫利俄斯笑了笑,拿开手,递给赫拉一杯仙露:“刚刚河中仙女给塞勒涅,味道不错,尝尝吧。” 爷接过杯子喝了一口。 一行人,快到傍晚时才准备离开。 哈迪斯先走了,离开之前,看着赫拉好一会才说了一句:“如果在奥林匹斯山呆着不高兴,你可以来冥界。” 赫拉愣了,等到哈迪斯走了,赫拉才跟赫利俄斯说道:“他这是在安慰我吗?” 赫利俄斯看她呆愣愣的样子,伸手揉了揉她那头金灿灿的头发,温柔的说道:“他大约是心疼你。” 爷眨了眨眼,有点不明白。 这好感来得突然,有点不知缘由。 赫利俄斯微笑着看向赫拉,不说话,心里却在盘算着,要不要找机会让哈迪斯多来几次奥林匹斯陪陪赫拉。 反正比起宙斯和波塞冬,哈迪斯明显可靠多了。 赫利俄斯如今全面接手了赫拉的政务,委实没有太多时间陪着赫拉,长期一个人呆着,就算是神也会抑郁的。 不是赫利俄斯多事,而是,他觉得现在的赫拉已经在黑化的边缘了,在这样下去迟早会崩溃,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他,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杜绝这种可能性。 第五十四章 赫利俄斯已经把神界当成自己的根据地了。 有个好上司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宙斯那家伙明显有疑心病,一点都不适合当上司,而且诡计又多,手段更是下作。 赫利俄斯觉得像赫拉这种甩手掌柜一样,既放得开权,又不多事的上司真的应该要好好保护一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位上司似乎隐隐有黑化的迹象,而且看起来压抑的很,不过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赫利俄斯就知道了原因。 赫拉被保护的太好了,所以她采用了剥离自我的方式来面对一切。 没错,就如同赫拉知道赫利俄斯是穿越者一样,赫利俄斯也知道赫拉是穿越者。 两人都是彼此心知肚明没有说破。 赫拉穿越几次赫利俄斯不知道,但是赫利俄斯穿越了太多次了。 古代他去过,武侠世界他去过,架空世界他去过,科幻未来他去过,西方神话他去过,修仙者的世界他也去过。 看过太多了,赫利俄斯总是能很好的保持心态,大约是因为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谁。 前生今世,有个人将他教育的很好,所以他足够坚强的面对一切。 但是赫拉呢? 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同当年的御琅环一样,能被一个钟离氏捡回去炼心。 御琅环不喜欢女孩子,因为在他记忆里,钟离氏的那两个女儿娇美可爱,完全是被人抱在怀里长大的,让人生怕错伤了半点。 所以赫利俄斯也这样宠着塞勒涅和厄俄斯。 宝贝心肝肉。 被这样宠爱着的女孩子,御琅环总是很小心翼翼的避开,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对方,看见对方哭他就傻了。 所以他下意识的认为自己对女人没兴趣,或者说赫利俄斯自己选择了以这种方式对待女性,避免让自己陷入局促的局面。 ‘如果有人喜欢你,而你不喜欢他,那么就不要给对方希望。’ 钟离琅函这么跟他说的。 所以他这么做了。 赫利俄斯见到赫拉德第一眼,就是撇清男女关系,不想有情绪纠缠,不是因为他知道赫拉对他有好感,而是他在这之前就被好几位女神纠缠过,知道希腊神话中的女神多开放。 温柔的对待身边的女性,但是绝对不能留情。 钟离琅函这么告诉他。 御琅环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御琅环却忘了,当年钟离琅函这么告诉他的时候,还说了一句话。 对自己的伴【妻】侣【子】忠诚。 赫利俄斯也忘了,或许是因为穿越的次数太多,记忆不够清晰。 又或者是因为上辈子的记忆太过遥远,连那个说话的人都不太记得了。 赫利俄斯喜欢男人这件事情,有一半是因为钟离琅函,但是另一半绝对是赫利俄斯自己的原因。 钟离琅函是个异性恋,彻头彻尾的直男。 但他是御琅环的初恋【暗恋】,也是感情启蒙者。 御琅环就是赫利俄斯的本名。 赫利俄斯已经不太记得钟离琅函的样子了,只是朦朦胧胧的记得对方的身影。 高大,雍容,优雅,尊贵。 就像是一座只能仰望的山,在他面前遮住了其他的光芒,犹如画屏,阻隔了其他的景色,让他只看得见那屏上的锦绣风光,沉迷其中,懵懵懂懂,不知出路。 很久以前,赫利俄斯就知道,他的暗恋只能是暗恋。 钟离琅函绝对不可能会背叛他的妻子,他是一个冷静理性到了残酷地步的男人。 唯独只对三个人温柔以待。 他的孪生胞弟,钟离琳篆。 他的妻子,云曦。 他的长子,钟离修罗。 就连自己其余的儿子,他都可以冷漠的看着对方死去而无动于衷。 赫利俄斯曾经问过,为什么不救呢?是父子不是吗? 钟离琅函答道:因为他并没有向我求救。 因为对方没有求救,所以哪怕是亲生儿子,他也可以看着对方死在自己面前,冷漠的表情就像是看待一个陌生人。 纯血者,最理性也最残酷。 不论有多少孩子,纯血者永远只会将目光停留在长子身上,对于其余的子嗣不闻不问,甚至有的纯血者,不到必要的时候根本不会生下第二个孩子。 当年的御琅环不明白,但是如今的赫利俄斯有点懂了。 想到这里,想起钟离琅函,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对赫拉这么合得来了。 赫拉的行为特性与纯血者的特性很像。 为了应对不同环境而自我保护形成的情感疏离,这是纯血者的特性之一。 但是……纯血者为什么会穿越,而且赫拉看起来也没有纯血者的能力。 大约是他弄错了吧。 赫利俄斯有点头疼的想到,如果真是纯血者,那么就更不能让赫拉发疯了。 至少根据他上辈子的记忆里所知道的几个纯血氏族,每一个发起疯来是好对付的。 等等,他不会不会想太多,往好的一面去想想,说不定只是个天生情感淡薄的人也说不定。 毕竟这世上没心没肺的人还是有不少的。 这么想着,赫利俄斯决定明天就找个借口把哈迪斯请来奥林匹斯住一段时间。 而哈迪斯离开之后,一路上也想了很多。 莫名其妙说出的话,他也不好收回来了,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说出来了。 总觉得当时赫拉好像快哭了一样。 她看起来那么耀眼,笑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有种要撑不住的感觉。 哈迪斯回到冥界的冥王宫,沉默的坐在王座之上,宫殿里只有他一个人。 没有什么侍从,毕竟这个时候,睡神和死神还没有正式进入冥府系统,三判官也没有出生,只有哈迪斯一人,在这宽广巨大的宫殿里独自面对着虚无。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赫拉,在这之前,他见过宙斯,见过波塞冬,甚至还见过两个姐姐。 唯独赫拉,是他第一次见到。 错觉吗? 总觉得黑色更适合她。 哈迪斯看着阴暗的宫殿,轻笑了一声。 不,没有哪个女神能够忍受冥界的黑暗和荒芜,除非她是尼克斯。 …… 爷回到了奥林匹斯,继续当爷的神王。 日子一如既往,除了越来越烦人的塞勒涅和厄俄斯之外,一切都很好。 也不知道赫利俄斯怎么想的,他开始三不五时的召开会议,隔三岔五的就把哈迪斯请到奥林匹斯。 开个会不过一个小时,然后就把爷喊起来招待哈迪斯。 简直大写的烦躁。 相信每一个睡懒觉的人都不喜欢被拖起床。 不过哈迪斯倒是很有眼力,至少在第三次之后就知道给爷准备礼物了。 好孩子,摸头,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来奥林匹斯工作,我要炒了那个太阳神。 哈迪斯:…… 你心里话说出来了你知道吗,赫拉。 赫拉:我有说什么吗? 微笑。 总之,因为哈迪斯那张脸,因为赫拉,也因为赫利俄斯,没过多久哈迪斯就把奥林匹斯的声望刷到了亲密。 熟悉之后,大家的心情就是:啊,原来哈迪斯是个美男子啊。 赫拉:呵呵,这个颜即正义的世界还能不能好了。 爷有点心塞,真的。 你看四季神都不来陪爷玩了。 爷觉得有点暴躁。 明明是爷的妹子。 赫利俄斯:呵呵。 其实除了被叫起床之外,其他的地方赫拉并没什么太大意见。 所以时间长了,赫拉自己都开始自暴自弃,某天跟哈迪斯见面的时候直接靠着躺椅睡着了。 哈迪斯过来见她如此,倒也没有去叫醒她,只是在一边坐着,看着她。 赫拉没有睡太久,毕竟不是在寝殿,阳光过于璀璨,没一会她就醒了。不太满意的打了个哈欠,一边的哈迪斯看她醒了,等到对方看见他的时候,才问道:“睡得好吗?” 赫拉摇了摇头:“阳光太刺眼了。” “冥界没有光。”哈迪斯下意识的接了一句。 “啊?”爷愣了一下,想了想,对哦,冥界嘛,怎么会有光,那么黑漆漆的怎么看路,还是神族自带夜视功能? 爷思考着。 “你在想什么?”哈迪斯看着沉默的赫拉问道。 “我在想冥界没有光,你走路会不会被绊倒。”爷下意识的答道。 哈迪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一声,表情依旧淡淡的,仿佛刚才的笑容只是个错觉。 爷不由得皱眉。 伸手过去捏住哈迪斯的脸,拉开然后松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笑一笑多好啊,成天面无表情,长得再好看也没用啊,你看赫利俄斯不是每天笑眯眯的,看见就让女神想要扑上去。” 哈迪斯沉默了一会,问道:“是吗……”他想了一下有女神扑向自己的画面,然后觉得面无表情更适合自己。 赫利俄斯那个人形荷尔蒙释放机特性,一点都不适合放到高冷的哈迪斯身上。 请让哈迪斯当个安静的美男子。赫拉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那边塞勒涅和厄俄斯跑过来说道:“赫拉赫拉,福玻斯说宙斯来了。” “啊?”赫拉愣了一下,宙斯怎么来了? 哈迪斯依旧面无表情,比起近乎被放逐的宙斯,身在冥界的哈迪斯还算走运,所以他不明白,宙斯来了奥林匹斯,有什么不好吗? 第五十五章 宙斯是跟着德墨忒尔一起来的。 原本赫利俄斯让塞勒涅和厄俄斯来传话,就是怕宙斯拐了自己的妹妹,自己应付宙斯。 谁知道这正好合了宙斯的心意。 赫利俄斯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快要撑不住了。 虽然他是个gay,但是并不代表他就喜欢听男人对着自己说情话好嘛。 什么叫做犹如奥林匹斯山巅的白雪一样圣洁。 你他吗真的是在称赞我? 赫利俄斯觉得自己有点忍不住了,手痒,想杀神。 然后他也这么做了,直接把宙斯扔出了奥林匹斯山。 赫拉来的时候,宙斯已经不在了,不过有幸得见赫利俄斯扭曲阴暗的表情也是难得啊。 简直千载难逢。 从两只多嘴的黄鸟嘴里得知事情原委之后,赫拉笑疯了。 塞勒涅和厄俄斯则很生气,抢哥哥这种行为太低级了。 撅嘴。 于是赫利俄斯只好先去哄妹妹,那什么宙斯早就被他扔到脑后了。 然而宙斯如果这么轻易的会放弃就奇怪了。 老实讲,爷觉得宙斯的性格更接近人性,他的性格过于深沉狡诈。 乌拉诺斯也好,克洛诺斯也好,在位期间都没有他这么能搞事,简直分分钟都安静不下来。 多动症患者。 哈迪斯完全不觉得有哪里好笑,宙斯目前的花心多情还不算有名,原本神话里是因为赫拉的缘故,所以众所周知。 但是现在宙斯身边的是墨提斯,墨提斯可没有捉奸的习惯。 所以就算宙斯口花花,在哈迪斯看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倒是有个好消息,似乎尼克斯终于出门了,她这次又生了几位神。 命运三女神诞生了。 嗯,尼克斯自己生的。 爷想要去跟尼克斯见个面,讨教一下生孩子的问题。 然而在爷这么做之前,有件事情得处理一下。 那就是造人事件。 赫利俄斯才刚搞定人类的*,正在考虑怎么赋予灵魂。 结果不知道墨利亚神女怎么知道了这件事情,于是她们制造了人类。 赫利俄斯倒不介意有人在他之前造人成功,毕竟能歇歇少操点心也是好的。 他将自己的侍从中的十二时节女神派出去调查,然后他就黑线了。 原来是宙斯干的。 宙斯进入奥林匹斯的时候,跟赫利俄斯周旋的时候,听说他在造人,当时没太在意,结果被赫利俄斯扔下奥林匹斯山之后,宙斯还是不死心,想要引起赫利俄斯的注意。 于是宙斯想到了造人,他的想法很简单,没成功就算了,成功了不但可以引起赫利俄斯的注意力,还可以讨好他,说不定还能借此在奥林匹斯获得一席之地。 于是他思索了一下,就去墨利亚神女了。 墨利亚神女是当年,乌拉诺斯的二两肉划过天空时,滴下血在土地上之后生出来的女神,又是梣木女神,落进海里则生出阿芙洛狄忒,所以她创造人类的方法就是用梣木。 以神为原型,用梣木雕刻出来的。 不得不说,原剧情又神奇的调整回来了。 对这个结果,赫拉也好,赫利俄斯也好,都保持了沉默。 赫拉想着,要不要现在就把那些青铜人类弄死。 这种暗搓搓的心思被赫利俄斯否决了。 赫利俄斯在沉默了几天之后,让宙斯进入了奥林匹斯。 赫拉和塞勒涅以及厄俄斯泽被赫利俄斯扔给了哈迪斯。 赫利俄斯对哈迪斯说道:“就麻烦你了。” 哈迪斯有点不太明白,怎么突然就带回三位女神回冥界了呢? 赫利俄斯道不担心宙斯会拐跑自家妹妹,他担心的是自家妹妹被宙斯给坑了。 论心眼,宙斯的心眼可真不少。 要是自己没注意,宙斯把自家妹妹给弄死了,那就太得不偿失了,还是让她们跟着赫拉去冥界玩玩吧。 对于赫利俄斯的提议,爷没啥意见,能有什么意见,没看人家都自愿留下来推boss副本了吗。 去冥界逛逛全当旅游,顺便看看能不能跟尼克斯见个面,讨论一下生孩子的问题。 于是这么想着,赫拉愉快的收拾了些东西,跟着哈迪斯去了冥界小住。 住的地方自然是冥王宫。 在爱丽舍乐园和地狱之间,建造着一座雄伟庞大的宫殿,这就是冥王哈迪斯的冥王宫。 你问爱丽舍乐园是什么? 人们死后,由引导之神赫尔墨斯将他们接到冥界。 在这里,汹涌奔流着一条黑色的大河,‘阿刻戎河’即痛苦之河。 过河之后是一片广阔的灰色平原,这里叫做真理田园,此处连接着两条路,分别通往幸福之所:爱丽舍乐园和痛苦之所:地狱。 亡灵们在真理田园前的审判台前接受冥界三大判官弥诺斯、拉达曼提斯和艾亚格斯的审判。 有罪之人根据他们的罪行在地狱接受轻重不一的惩罚,而那些无罪的人们将可以在美丽祥和的爱丽舍乐园过着衣食无忧、吟风弄月的幸福生活。 差不多就是冥界版本的天堂吧。 塞勒涅是月神,月神本就是与太阳相生的属性,更别提厄俄斯的另一个称号就是曙光女神,所以她们一进冥界,整个冥界都微微亮堂了起来。 虽然依旧很阴暗,却已经可以看清楚周围的轮廓。 哈迪斯驾着马车将人带回冥王宫,让她们自己安置。 爷却有点无语。 尼玛整个冥王宫这么大,住个几万人也没问题吧,偏偏一个侍从都没有! 一个人住在这里居然还没变成自闭儿童,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被克洛诺斯吞了之后养成了习惯吧。 莫名感觉有点可怜。 幸好赫利俄斯派人侍从过来。 之前还纳闷为什么要塞两车食物,现在想起来了,冥界的食物不能吃,吃了就不能返回陆地。 啧。 所以说,冥界的特产不能吃那么……那头地狱犬爷能烤了吗? 赫拉拿着倒弋荆棘,甩了甩,盯着那头有着五十个脑袋的巨大地狱犬上下打量。 哈迪斯一眼就看穿了赫拉的企图,开口说道:“堤丰和厄喀德那所生,它的名字是刻耳柏洛斯,算是冥土的产物的后代,吃掉的话可能不能离开冥界了。” 爷:…… 擦。 想换换口味怎么就这么难…… 哈迪斯指着一边的黑山羊说道:“吃这个吧。”人类送来的供奉品。 “好!” 于是当天吃了烤全羊。 啊,有点想吃羊肉火锅了。 这么想着,第二天爷开了个宴会,把尼克斯和厄瑞玻斯等一群神给请来冥王宫。 于是终于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偶像尼克斯。 爷对尼克斯一件钟情。 尼克斯不是那种长相特别张扬艳丽的美,也不是那种清秀舒丽的美。她的美丽跟外貌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更多的是她整个人散发出的气场,那种气质,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沉淀岁月过后的美,那种优雅从容的气质带着一种成熟而略带沧桑冷寂的独特美感。 论五官面容,尼克斯比不上盖亚,但是论特点,她绝对让人难以忘怀。 尤其是声音,简直了。 爷看着尼克斯,实在是有点挪不开眼。 突然明白为什么厄瑞玻斯这么痴汉了。 换成爷,也一样抵不住啊。 尼玛,好迷人啊。 赫拉简直痴汉,赞美不要钱的对着尼克斯说。 一边的哈迪斯直接无语,厄瑞玻斯脸都黑了。 塔纳托斯和修普诺斯等神都在一边看热闹。 塞勒涅和厄俄斯都是目瞪口呆一脸‘啊’?的表情。 塔纳托斯:我赌一条人命,父亲要发飙。 修普诺斯:我赌一晚上的睡眠,父亲绝对没机会发飙。 厄瑞玻斯没发飙,因为尼克斯笑了。 看着这位神王炽热的看着自己,尼克斯觉得很有趣,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于是,尼克斯跟着赫拉聊了起来,听到赫拉询问怎么一个神生孩子, 尼克斯笑了,她问道:“你不打算找位伴侣吗?” 爷答道:“生孩子跟找不着伴侣没啥关系,主要是我现在人手不足,什么事情都扔给赫利俄斯处理,但是他是太阳神,掌管日升日落,每天都很忙,我想生几个孩子,一来可以分担一下政务,二来也不必担心赫利俄斯每天都来催我起床开会。” 尼克斯不由得笑出声,其实神族的事情还是很轻松的,只不过…… 赫拉显然一点都不想管事。 有孩子多好,直接扔给赫利俄斯去养。 等等,赫拉,赫利俄斯不是保姆啊! 爷:无视。 尼克斯笑着说道:“很简单,我是将自己的法则与力量融合,所以我所诞下的神都是黑暗属性,至于你,赫拉,你的属性是权利,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啊?”爷愣了,等一下,赫拉不是婚姻和家庭以及生育和妇女的女神吗? 系统提示:你到底有没有看资料,婚姻和家庭是赫拉结婚后获得的神职,生育和妇女是后世别人编篡的,神话里压根就没说赫拉的原始属性。 爷:……是我孤陋寡闻。 系统提示:你知不知道赫拉这名字的意思? 爷:贵妇还是高贵的女子? 系统提示:是女主人和贵妇人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代表着一个等级,贵族的等级,也就是权利的等级,那就是你的神性本质,你研究神力研究那么久没发现吗? 爷:…… 第五十六章 权利? 爷喜欢这玩意。 总之,如果爷衍生后代的话,也是会跟属性相关了? 尼克斯答道:“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孕育的话,就会受到双方的属性影响,甚至还会受到神职的影响。但是如果是你独自孕育的话,就只会受到你的神职和属性影响。” 爷觉得自己好像能懂。 也就是说,原神话里,赫拉的孩子是跟宙斯生的,但是如果赫拉独自创造的,生出来的未必会是神话里记载的那几个神? 爷想了想,很有道理十分符合逻辑。 回去奥林匹斯爷就开始造神。 比起赫拉这边的欢乐。 赫利俄斯这边…… 呵呵。 宙斯,你玩的高兴吗? 赫利俄斯让宙斯替自己驾车,对就是太阳马车,每天火烤,就算宙斯是雷神也受不住。 赫利俄斯:呵呵。 然而每次宙斯想要拒绝的时候,赫利俄斯微微一笑。 赫利俄斯:好嘛? 微笑脸,背后自带玫瑰花闪光背景。 于是宙斯被晃花了眼,答应了。 每一次都是这样。 赫利俄斯:脸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不仅如此,宙斯发现他最大的敌人不是其他的神,而是那两只体型庞大的凤凰。 每次他来赫利俄斯这里就会看见两只暴力鸟落在的栏杆上唧唧喳喳的吐槽。 【啊啊,主人又睡觉了,静静的,安静的,黄毛的笨蛋,不准吵到主人。】——这是红翅膀的色红尘。 【哟,小雷神来了,有吃的么?吃你好么?】——这是黄翅膀的黄泉雪。 【他不是食物,不能吃,你的品味还是一如既往的差,黄毛的就喜欢吃黄毛的。】——这是继续淡定吐槽的色红尘。 【你是白痴么,你个吃货,什么都能想到吃,黄泉只是问候而已。】——这是睁着眼说瞎话的黄泉雪。 “……”——毫无疑问,这是再一次感觉自己很多余的宙斯。 宙斯实在不明白,明明是那么威风凛凛的‘凤凰’怎么就喜欢死盯着这么掉价的问题,一个毒舌收藏癖,一个吃货敛财狂。 简直就是绝配,好吧,这两只都是雄的,没法配对…… 更糟糕的是,这两只特别喜欢在他背后落井下石。 比如说赫利俄斯那太阳车,除了赫利俄斯谁也没办法驾驶,因为温度太高,宙斯上去的时候,是赫利俄斯刻意让他在一边站着给他套了个免伤的buff。 但是依旧很热。 然而色红尘就会叽叽喳喳的在一边尖叫【啊啊啊,熟透了熟透了,红红的皮肉一定很好吃。】 吃你麻痹。 那个黄泉雪更缺德。 不止一次在他的酒杯里呕吐、拉屎甚至放虫子。 好几次打开盖好的餐盘,却发现里面全是可以打上马赛克的恶心玩意,宙斯都不知道这只鸟到底哪里找到的这些东西。 黄泉雪:呵呵,蚯蚓啊,奥林匹斯山下找鸟儿们要的啊。 更别提色红尘这货时不时的给宙斯来个【露】点装。 色红尘:老子的喙又没在你身上开洞。 赫利俄斯也是无奈,但是没办法,这两只鸟在修真时启智,但是心态相当于小孩子,而且还跟原始性格有关系,改不了。 尤其是宙斯原本打算送给赫利俄斯的礼物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损坏或者消失。 终于,在宙斯又一次的表白之后,赫利俄斯再一次明确的表示不约,于是宙斯心焦力竭的离开了奥林匹斯。 然后赫利俄斯派人去接赫拉回来。 但是…… 为什么他可爱的妹妹会变成少女,不是萝莉吗? 赫拉干笑着解释,那个,恋爱了嘛…… 赫利俄斯不想说话并对你扔了一个宙斯。 塞勒涅和厄俄斯在冥界的这段时间,全程都是塔纳托斯和修普诺斯陪着。 所以嘛…… 塔纳托斯是个银发美少年,修普诺斯是个黑发美少年,两只小萝莉也分别长成了银发少女和金发少女。 大概是讨厌被对方当作幼儿对待。 塞勒涅和厄俄斯红着脸不想说话。 防住了自己身边的狼,却没能防住自家妹妹身边的狼,有点心塞。 爷就静静的看着赫利俄斯黑化,并不想解释什么。 跟着爷一起到奥林匹斯的还有命运三女神,克罗托,拉克西斯和阿特洛伯斯。 而赫利俄斯也给赫拉找了一群侍从。 反正大多数的时候神都很闲。 而且赫利俄斯是个不错的形象大使,大部分神都愿意接受他卖的安利。 不过同样,大部分神对于赫拉了解不多。 觉得赫拉太神秘了,对于未知的东西,神也好,人也罢,都会保留一些警惕。 尤其是克洛诺斯那个暴君最宠爱的女儿啊,谁知道是什么样的。 有的神还拐着弯去询问赫拉的两个姐姐。 然并卵,赫拉的两个姐姐根本就没怎么跟赫拉见面。 克洛诺斯是个什么样的神呢,对于不喜欢的东西他就会毁掉,对于喜欢的他就包容度特别高。 所以对于不甚宠爱的两个女儿他就扔一边由着瑞亚去照顾,连问都懒得多问一句。 而他喜欢的赫拉则是一直养在身边,连瑞亚都没办法插手,所以姐妹间真的很少见面。 赫拉都不太记得两个姐姐的名字。 对于前来侍奉自己的低位神,只要安分她就可以接受。 毕竟不是每个世界都能有个忠心耿耿的亚莉。 然而爷不太想管这件事情,爷在研究生娃。 爷暗搓搓的看着赫利俄斯,微微一笑。 赫利俄斯:你想干嘛。 赫拉:我们生个孩子吧。 赫利俄斯:哈啊? 于是爷跟赫利俄斯生了孩子,不,准确的说是造神去了。 神的诞生准确的说是力量以具现化的形式成形然后获得神格,因为神性而具有各自的特性,也就是性格与能力。 权利与太阳融合后会诞生什么样的神呢? 赫准斯托斯诞生了。 赫拉:…… 心情复杂,不想说话。 赫利俄斯放心了,尼玛不是法厄同就行了。 赫拉不放心,拉着赫利俄斯强烈要求再来一次【好像有什么不对?】。 于是这次阿瑞斯出生了。 爷:尼玛哒,不是说不是原神话里面的神吗? 系统提示:这个本系统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世界剧情的自我修复吧。 爷:那爷是不是该谢谢剧情没有把爷老公修复成宙斯啊! 简直崩溃。 阿瑞斯那个熊小子爷一点都不想要。 赫拉全塞给了赫利俄斯,反正现在也是他儿子。 赫利俄斯:…… 赫利俄斯觉得好心酸,这种根本没什么的事情为什么会有种被嫖过的感觉,而且感觉对方是那个提了裤子还付了钱,砸他一脸的人渣。 这酸爽。 赫利俄斯直接给跪了。 爷却不这么觉得。 反正已经生了两,在生几个,把原神话里面的生完了,爷总可以接着生啊。 于是,某天哈迪斯来奥林匹斯的时候,赫拉抓着哈迪斯一起生孩子去了——好像还是有点不太对? 哈迪斯早就直到赫拉研究生子的事情,因此对于赫拉要求借用力量的是并没有什么抵触,分出部分规则之力,给赫拉拿着玩去了。 于是青春女神和催产女神厄勒提亚出生了。 怒极了的赫拉干脆的直接分出大半神力融和之后,终于诞生了一对希腊神话里不曾记载的神。 荣誉之神,以赛缇罗斯。 宗教之神,克特所提亚。 这是一对双生子,黑发的以赛缇罗斯,金发的克特所提亚。 爷,十分满意。 赫利俄斯真是松了口气,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哈迪斯,后者沉默的没说话。 倒是克洛诺斯来看了热闹。 一副:喔~这就是我女儿生的啊~果然不同凡响——的表情。 然后又回去接着喝酒了。 而这个时候,赫拉的大姐,赫斯提亚面对波塞冬和宙斯的追求,指着斯提克斯河发誓成为处女神。 斯提克斯河是围绕冥界的九条冥河之一,对着它发誓,无论谁面对斯堤克斯的河水发了伪誓,他就会没有气息地躺上整整一年,永不起来尝那琼浆玉液,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恍恍惚惚、不言不语。 一年病态生活结束后,接下来还有更漫长的处罚。 要整整九年与永生神灵断绝联系,永不参加神界的会议或宴饮。到了第十年,才能重新加入众神的聚会。 神界的政治就是有事开开会,没事吃吃喝喝,这样的惩罚,完全就是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了。 所以众神在面对斯堤克斯河水中,都不敢说假话。 爷只能说,赫斯提亚还算聪明,毕竟不论是波塞冬还是宙斯都是无节操的人选。 而宙斯还真一刻都不消停,前脚赫斯提亚发誓成处女神,后脚他就换人追求德墨忒尔去了。 这个时候雅典娜已经出生,对,因为宙斯不是神王,所以墨提斯没有被吞,雅典娜也没有继承墨提斯的属性,而是以战争和工艺女神诞生。 面对着被削了的雅典娜,爷很淡定。 毕竟雅典娜这次可不是从宙斯脑子里蹦出来的。 而且不仅是雅典娜,前不久就在宙斯追求赫斯提亚之前,勒托也生下了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 第五十七章 来,跟着爷一起说:阿波罗是光明神。 其实阿波罗撞的设定不仅仅是赫利俄斯,还有许珀里翁。 许珀里翁是光神,加上他的名字是穿越高空者,差不多等于天空之光的意思。 而许珀里翁的妻子,忒亚也是光属性,是广大的光,但是位于阴属性,所以是暗中的光之神。 而阿波罗呢,阿波罗是光明之神,一切明亮的光的神。 幸好许珀里翁和忒亚都比较低调。 这么想着,爷就盯着赫利俄斯看了好一会。 赫利俄斯被盯得发毛,问道:“怎么?” “你说阿波罗怎么就是宙斯的儿子呢,按照熟悉,明明更适合当你儿子。”爷答道。 赫利俄斯:呵呵。 赫拉也就说说,根本不去管事,讲真她也没兴趣去理会宙斯,她光是应付克洛诺斯这个熊爹就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克洛诺斯自从赫拉分别拉着赫利俄斯和哈迪斯造神之后,心情就不太美妙。 一会觉得赫利俄斯不好,一会又觉得哈迪斯不好,一会又担心赫拉两个都看不上。 克洛诺斯觉得,如果赫拉是个男孩就好了。 当然也就想了一下,很快就拍飞了这个念头。 倒是哈迪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赫利俄斯老是找借口隔三岔五的喊他来奥林匹斯。 死鱼眼的盯着赫利俄斯看了两个小时后,赫利俄斯干笑着问道:“你喜欢赫拉吗?” 哈迪斯沉默。 这次交谈没有结果,但是哈迪斯却在奥林匹斯驻留的时间长了。 爷没有时间去关心哈迪斯和赫利俄斯。 爷很难受。 问了系统,然而系统也不知道原因。 赫拉只能自己忍着。 忍着那种从骨头里蔓延到四肢的疼痛。 系统看着赫拉,又看了看自己的任务,沉默的一声不吭,否认一切异常。 没多久,爷就病了。 这种感觉很糟糕。 四肢无力,昏昏沉沉,身上一动就疼得厉害,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撕扯着每一寸血肉,又似乎有上万根针扎一样疼。 哈迪斯是最早发现赫拉异状的。 赫利俄斯自从上次交谈过后就没在关心赫拉,直接全权扔给哈迪斯了。 看着赫拉身上浮现的金色脉络,哈迪斯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闻得到刺鼻的血气。 卡奥围着赫拉的床不安的来回游走,不停的发出嘶嘶声。 赫利俄斯很快就赶过来了,在看到赫拉的状况的时候顿时懵了。 空气中的血腥气让人焦躁,因为那全部都是赫拉的血。 赫利俄斯的系统并不是剧情系统也无法提供帮助,他跟哈迪斯只能轮流守着。 然而情况却没有什么好转。 虽然血气渐渐的淡去,但是在这之后的几天,赫拉的情况变得有些复杂。 赫拉失去了意识,变成了完全靠本能反应的模式。 饿了就吃,不言不语,累了就睡,若是感觉到了危险就毫不犹豫的杀戮。 短短几日,卡奥已经不敢出现在赫拉面前。 就连赫利俄斯都受了伤。 哈迪斯是唯一完好的一个,大约是他一直没有想去制止赫拉的缘故。 赫利俄斯没办法,只能暂时让哈迪斯陪着,然后封锁神王宫。 一边派人寻找打探消息,将那些会治疗术的神都找了来,然而都没有结果。 赫利俄斯甚至还去找了墨提斯,询问她有没有什么办法。 然而墨提斯也没有办法。 克洛诺斯也隔三岔五的过来看情况。 但是,赫拉这一傻,就是十五年。 好不容易恢复意识,爷只觉得自己睡了一觉,但是万万没想到一觉醒来抱着爷一起睡的是哈迪斯,差一点又以为回到了古埃及,把人认作了曼菲士。 感觉这一觉睡得特别长啊。 而且还做了个梦,有点舍不得醒呢。 爷打算洗洗,还好爷身上还穿着衣服,不然就真尴尬了。 赫拉前脚起床,哈迪斯后脚就醒了,这十五年,他都是跟着赫拉睡的,因为赫拉困了就会靠着他睡觉,久而久之哈迪斯就养成了抱着赫拉睡觉的习惯。 以为赫拉一如既往的先去吃东西,却没想到她去洗澡了。 天知道这段时间每天只能给她弄清洁术,偶尔才能把她拖下水洗个澡有多困难。 想到这里,哈迪斯后知后觉的看着浴池里泡澡的赫拉,愣了一会才试着喊道:“赫拉?” 爷听到哈迪斯的声音,抬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不对啊,尼玛我洗澡呢,你怎么会在这? “看样子你恢复了。”哈迪斯答道。 “啊?”爷愣了愣,好一会才想起来,之前爷好像挺难受的,嗯但是现在身上不疼啊,不仅不疼还感觉挺轻松的。 系统,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系统提示:你之前病了之后就傻了,傻了十五年呢。 爷:卧槽!十五年,等一下我怎么感觉没那么久? 系统提示:不想跟你说话。 爷到无所谓系统的态度,反正爷的异常十有*跟系统有关系,别问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向来不讲道理。 至少爷从小到大还真没有在直觉这方面错过一次。 穿上衣服,淡定的无视哈迪斯,讲真,爷都被看习惯了,只要不上手摸,爷还是很淡定的。 “你还好吗?”哈迪斯问道。 “比之前好。”爷微笑着回答道。 至少在梦里,还可以回家不是吗? 母亲又在折腾烤箱,老爸烧了一桌子菜,林飞鸿…… 林飞鸿说:姐,我又被分手了,你说怎么总有人挖我墙角呢? 爷笑了,可惜,梦太短,就这样醒了。 人果然不能沉溺在过去,只会让人软弱。 深呼吸,将那些软弱的情绪随着呼吸一起呼出去,爷是神王赫拉,再也不是林家的林惊鸿了。 “赫拉?” “嗯,有吃的吗?我饿了。”爷看着哈迪斯那略带忧郁的脸,微笑着说道。 哈迪斯出去让侍女进来,伺候赫拉吃饭。 赫利俄斯得知赫拉清醒的消息松了口气。 赫利俄斯将赫拉的异状坚定为剧情和世界给赫拉惩罚。 系统觉得自己的任务也总算有了初步的成功,颇为高兴的给了赫拉一份烤生蚝和香辣小龙虾。 赫拉看着系统借口痊愈的消息送来的食物,沉默了一会,还是吃了。 至少很少有人能在吃过烤生蚝,香辣小龙虾之后还愤愤不平的。 哈迪斯一直盯着赫拉看,对于赫拉面前突然出现的食物到没有惊讶,毕竟随手掏东西出来这种事情,是神都能干。 哈迪斯纳闷的是赫拉的外貌。 “干嘛一直盯着我?”爷问道。 “你的头发变成银黑色了。”哈迪斯答道:“眼睛的颜色也变浅了。” “啊……”愣了一下,爷去照了镜子。 还真是,等一下,这张脸怎么看起来有点像林惊鸿的脸啊,但是不对啊,爷当年可没有那么漂亮,也不是紫色眼睛。 爷难道开始脸盲了吗? 不能啊…… 想了想,爷问道:“我之前怎么了?” 哈迪斯答道:“你昏迷了一段时间,醒来后……差点把赫利俄斯给杀了,完全听不到我们的声音,就像没有灵魂一样。” 爷:…… “赫利俄斯没事吧?”爷问道。 “没事,已经痊愈了。”哈迪斯答道。 这就好。 要是赫利俄斯死掉了,爷搞不好还真会愧疚。 跟着哈迪斯去见赫利俄斯,后者看他醒了,虽然有点意外赫拉的外表变化,不过见他没事就放心了。 克洛诺斯倒是愣了好一会,才过来抱着赫拉一阵唏嘘心疼,黑发就黑发吧,我女儿黑发也好看,最美女神,阿芙洛狄忒也比不上的美。 爷:…… 爷觉得自己很健康,还有为什么爷要跟阿芙洛狄忒比美? 系统提示:前两年上演了金苹果事件,虽然你没到场,但是你仍然躺枪了,因为宙斯那个坑货。 爷:好想弄死宙斯。 系统提示:弄死他,你就要去把他那些个儿子生出来了,对了现在是英雄时代,之前的青铜人类已经被宙斯和赫利俄斯联手灭了。 爷:真是可喜可贺啊,只是十五年居然发生这么多事情。 因为爷‘病愈’所以克洛诺斯高兴的举办宴会,邀请了众神来参加。 宙斯也在其中,这一次,宙斯总算见到了传说中的赫拉。 银黑色的大波浪卷发仿佛点缀着星辰的光辉,瓜子脸上带着浅笑,精致的五官,眉目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美丽,宝石红的长裙缠绕着一条金色的蛇,蛇尾绕过腰身末端位于裙摆开叉的地方,露出光洁修长的腿,脚上是黄金打造的中跟凉鞋。 看起来即美艳又威严,但是却又不会太强势,而是一种慵懒而诱人的绮丽。 宙斯看着赫拉,不由的看的呆了。 赫拉手上拉着一把羽扇,挽着哈迪斯的臂膀,身边站着赫利俄斯,身后站着她的孩子们,被簇拥着进来。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就连有着美神之称的阿芙洛狄忒都相形失色。 “哦,我美丽的女儿,今天就是为你庆祝,快来,来我这里坐下。”克洛诺斯高兴极了。 爷真是讨厌死这种场合了。 赫利俄斯自觉的退到一边,跟着自己的属神站在一起。 赫拉只能跟着哈迪斯过去挨着克洛诺斯坐下。 第五十八章 面对这次的宴会,爷一点都没觉得有多高兴,爷只知道尴尬症犯了。 面对宙斯的恭维,爷并不觉得动听,毕竟这货擅长强【强】势【奸】追求,而这是爷的雷区。 你以为你是吉尔伽美什,有王之财宝可以砸? 而且你长的也没吉尔伽美什好看啊。 干笑着抽回手,爷拽着哈迪斯退了场。 克洛诺斯狞笑着,伸手掐着宙斯的脖子又一次把他扔了出去。 赫利俄斯领着一群侍从在一边默默喝酒,不得不说他也确实佩服宙斯那颗努力作死的心。 爷跟哈迪斯回了内殿休息,然后,爷就被哈迪斯求婚了。 爷答应了。 哈迪斯:赫拉,你愿意嫁给我吗? 爷:愿意啊。 哈迪斯:那我娶你吧。 爷:好啊。 这真是愉快的决定,跟浪漫一点关系都没有。 爷接受的还挺愉快的,至少克洛诺斯和赫利俄斯都是一脸理所当然。 你问爷的孩子? 他们没意见。 阿瑞斯和赫准斯托斯被赫利俄斯调丨教的非常听话,尤其是阿瑞斯,在被赫利俄斯进行惨无人道的璀璨之后,这孩子乖的比狗都听话。 赫准斯托斯这次没坡脚,还继承了赫利俄斯的美貌,长得还真不错,这小子是标准的父控。 至于以赛缇罗斯和克特所提亚,这俩小子跟哈迪斯的性格一模一样,沉默而忧郁。 十分无趣。 婚礼由克洛诺斯住持,赫利俄斯监督。 盛大而漫长的婚礼。 爷还是很喜欢的,比起吉尔伽美什那个纯粹乱糟糟的宴会,以及古埃及那漫长复杂的仪式。 古希腊的婚礼也就是个宴会。 吃吃喝喝就成了。 ……这里是直接跳过拉灯内容的省略线…… 爷告诉你们一件事情。 哈迪斯就连体力都跟曼菲士很像。 了无生趣。 爷趴在床上问系统:爷啥时候进入下一个世界。 系统提示:等你把王位传给下一任神王之后。 下一任神王是谁啊? 系统提示:应该是你儿子,具体哪一个,本系统不知道。 爷:你根本就是在废话。 啊,好想弄死系统。 系统提示:…… 有这么个宿主本系统也挺心塞的。 没办法,爷只能先培养个继承人了。 阿瑞斯和赫准斯托斯已经成了赫利俄斯的狗腿子就暂不思考了。 以赛缇罗斯和克特所提亚则可以考虑一下。 不知道赫利俄斯会不会帝王教育,要跟他沟通一下,或者……直接让哈迪斯教吧。 要不一人一个? 好主意。 反正爷不用管这个,爷来养的话估计只会养歪。 于是,拉着哈迪斯和赫利俄斯商议过后,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虽然哈迪斯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 赫利俄斯倒是私底下问道:“不想当神王了?” “看出来了?”赫拉笑着说道。 “不然你不会这么热衷生孩子更别提现在还让我教以赛缇罗斯,怎么看都是在准备选一个继承者。”赫利俄斯答道。 “是这样没错,我不善权政,所以我从不干涉你的决定,这样的我并不适合作为神王。”赫拉答道。 “是不善还是不喜欢?”赫利俄斯笑着问道:“你太谦虚了,在我看来,你不过是懒。” “既然知道,何必问呢。”赫拉轻笑着问道。 赫利俄斯闻言也不在多嘴了。 还能怎么办,赫拉是打定主意不想动脑子,他能怎么办。 “以赛缇罗斯并不适合为王,他的性格并不专权,过于仁善,克特所提亚更合适,因为他的心思更为冷酷,幸好你妹直接在他们面前说出这件事情,我会让以赛缇罗斯成为那个辅政者。”赫利俄斯说完就走了。 爷想了想,倒也不错。 虽然爷并没觉得这两人到底又嘛区别。 大概是发色? 或者属性? 爷觉得需要稍稍静下心来观察一下。 于是爷十分难得的安静了下了,咦,不对啊,爷不是一直很安分吗? 安分的都没有去找宙斯的麻烦。 安安静静的当个混吃等死的神王,爷一直很乖啊。 爷都没有劳动宙斯就把娃生了【系统提示:其实宙斯很想你去劳动他】 爷:滚一边去。 爷是要多饥渴才会去跟宙斯滚到一起。 爷现在虽然不拒绝跟哈迪斯滚床单,那是因为爷把他当曼菲士,所以就懒得玩那什么欲拒还迎梗,直接从了。 反正爷都睡了他这么多年了,给个名分也不过分。 而且在这么穿越下去,爷也必须面对性冷淡。 至少不能太抵触,如果遇到个脾气暴躁和实力还在爷之上的来强的,爷不一样还是得从了。 还不如省点力气呢。 对,爷就是这么没节操,从开始穿越的时候,节操那玩意就没了。 反正不是爷的身体,爷就是这么看得开【强颜欢笑】。 然而就在爷安安分分的跟着哈迪斯过日子的期间。 赫利俄斯把阿波罗追到手了。 真是可喜可贺,希腊神话的辈分压根不是问题。 不仅如此,辈分什么的,就连种族和性别也不是问题,至少大半的神族都是这个德行。 担心这个,还不如担心自己。 爷正在捞东西,比如说仙露,这玩意可是凡人吃了可得长生,神灵食之功力大增,好比武侠小说里的灵丹仙果一样。 得多存点,要知道这玩意味道可好了,不会腻也不会涩,淡甜味道很爽口。 金苹果也是,毕竟那颗苹果树都是爷的。 为了金苹果去跟阿芙洛狄忒比美,原著的赫拉果然是被刺激了。 要知道原著里面,金苹果树就是赫拉种下的。 看守苹果树的那头巨龙还是爷养的呢。 金苹果不但能起死回生,就连神明也一样可以从中获得力量。 绝对另一种超级大补丹。 除此之外,还有那些精美的饰品,各种贵重珠宝之类的。 还有从赫利俄斯哪里要来的太阳火,以及作为结婚贺礼送来的整整一箱子闪闪发亮比钻石更迷人的太阳火晶石,以及据说是赫利俄斯亲手设计的各种精美华丽的衣服三百六十五套外加配套的各种珠宝首饰——恩,由赫准斯托斯打造制作,材料由赫利俄斯和阿瑞斯等太阳宫一众侍从提供。 赫利俄斯真是太棒了,就算是个gay也阻止不了爷爱他——恩,跟性别没关系的那种。 系统提示:…… 什么时候这个吃货进阶成了可以用珠宝讨好的女人了? 爷:自从有个自带黄金律,名为吉尔伽美什的弟弟之后。 等到酒神狄俄尼索斯出生之后,在弄点神酒带上。 系统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系统仓库。 …… 在有所准备与目标的情况下,时间过的很快。 宙斯成功的生完了英雄连。 爷顺利的把神王之位扔给了克特所提亚。 在冥界住了一阵子,摸了点冥土,清空了哈迪斯大半的金库,爷又去尼克斯女神哪里拿了些东西。 然后…… 爷以为自己穿越的是希腊神话。 结果你告诉爷这是某个叫做圣斗士的坑。 你他妈在逗我? 爷看着赫准斯托斯给爷精心打造的三套神衣圣装,有点心塞和无以言表的想要吐槽却又不能吐槽的尴尬。 尴尬癌末期,没救了。 好想死来着。 不过爷还是收下了。 幸好不是星座类的造型,而是直接的人形,要不然爷还要头疼怎么穿。 虽然金色和银色造型都不同,但是那个黑色的怎么看都是跟哈迪斯同款情侣装。 赫准斯托斯真是幸苦你了啊。 摸摸头。 赫准斯托斯看见赫拉收下了,心里也挺高兴的,毕竟在他看来自家母亲还是很高冷很难以接近的。 加上赫利俄斯在养孩子这方面还真的很有一套,所以赫准斯托斯真的是个好孩子,好青年,对赫拉也十分尊敬。 赫利俄斯:赫拉你怎么谢我。 爷:让你睡一次? 赫利俄斯:那你变成男人先。 爷:滚。 爷都没嫌弃你是个gay呢。 竟敢嫌弃爷是女人,小心爷诅咒你这辈子情侣坎坷。 赫利俄斯想了想,又塞给赫拉一匣子各种珍奇异宝。 赫拉看着一匣子明显不是希腊神话产物的东西,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直到赫利俄斯是个穿越者,但是……你这样实在是让爷很难做你知道吗? 爷就那么努力的将你当土著了。 所以,还有没有什么异界的装备之类的,来一点,做好是兵器类的,爷好扩充神财。 赫拉看着赫利俄斯微笑着说道。 赫利俄斯默默的掏出一堆兵器外加各种款式的盔甲。 没办法,赫利俄斯是个游戏系统,游戏嘛,缺什么就是不缺装备和武器。 然后想了想,又给赫拉整了十来箱子各种用途的丹药和材料。 赫拉又道:你的系统是修真类的? 赫利俄斯咳嗽了几声,没好意思回答。 岂止修真,他的系统丧心病狂到连西幻神话玄幻等等都有。 看着沉默着挪开视线的赫利俄斯,爷不计较了。 收起东西,试穿了一下神圣衣,还不错,倒也没觉得活动不便。 好了,系统,爷已经传位了,啥时候下一次穿越? 系统提示:你先找个借口离开奥林匹斯,毕竟你也是曾经的神王这么突然的消失会引起事端的。 爷:哦。 第五十九章 在跟哈迪斯打过招呼之后,爷就溜了。 理由也是现成的,去人间玩玩,就不必找我了。 然后爷就穿越了。 这一次总算不是姐弟梗了,可喜可贺! 然而。 感觉却比姐弟梗更坑。 爷的名字叫做李莉斯,你没见过,那你知道莉莉丝吗? 莉莉丝、莉莉斯、李莉斯、李莉丝都是同一个人,不同的翻译而已。 爷喜欢李莉斯这个翻译。 李莉斯是天使,在亚当被创造出来之后,李莉斯就被神指定去侍奉亚当,作为亚当的第一任妻子,俗称原配。 亚当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爷就说一点。 他是金毛的。 爷也是金毛的。 而且这货还是裸着的。 爷想切掉那玩意。 但是爷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是伊甸园,由那个叫做雅威的神全天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监控当中。 实际上,爷啥都不能做,只能淡定的看着那个叫做亚当的傻逼。 该庆幸李莉斯是天使出身,所以爷不用跟着一起犯傻。 但是作为天使,是没有性别的,也没有肉身,李莉斯的肉身是雅威用泥土制作的。 可以说李莉斯是第一个拥有肉身和性别的天使。 但是雅威没给李莉斯穿衣服,讲真,爷很怀疑雅威本尊是不是也裸着。 虽然爷经历过古埃及的*时代,但是那是二次元,没有正史那么奔放,很多地方都是不能考据的,吉尔伽美什认为自己全身上下完美无缺裸着也没关系,但是爷是有羞耻心的啊。 不管了。 至少给自己编个裙子吧,在弄个大点花环遮一下。 编制花环这种东西爷还真不太会,看着手里细细的一条软趴趴的玩意,。这也叫花环吗? 一动就散开了。 乱七八糟的糟蹋了不少花朵,一边的亚当傻兮兮的摘了一捧花过来,对着李莉斯迎面扔过去。 李莉斯直接被糊了一脸。 阿嚏! 没有卫生纸和手绢,简直太坑了。 亚当宝贝你过来一下。 李莉斯冲着亚当招了招手。 亚当笑眯眯的凑了过去。 李莉斯抱着亚当的脑袋,在他后脑勺的金发上蹭了蹭鼻子,蹭干净之后简直神清气爽。 幸好雅威每天都会过来给亚当和李莉斯清洁,所以亚当身上没有什么异味,金发触感不错,就是薄了点,不好擦手。 所以说亚当已经成金毛犬退化成了抹布是吗? 系统冷笑。 每次以为宿主下限已经到底,但是宿主总是能够自我突破极限。 爷:冷笑你麻痹。 有本事你跟爷换换,你来当李莉斯,爷当系统。 系统提示:本系统拒绝这个脑洞。 亚当还在傻笑,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当作抹布。 看着李莉斯在那编花环,他也跟着一起凑热闹编着玩。 然后…… 爷就收获了将近三米长的花‘绳’还是花‘藤’? 这玩意有嘛用? 然后爷就看着亚当特别兴奋的把这绕到那颗智慧之树上了。 好想现在就摘个智慧之果塞进他嘴里。 这种全世界只有我有羞耻之心的感觉真尼玛糟心。 幸好亚当很纯洁,目前还没有性丨趣。 伊甸园里面最多的就是果树,各种各样的,除了智慧之树还有生命之树。 草莓、蓝莓、樱桃这些浆果类最多,甚至爷还看见了火龙果。 但是什么桃子,杏之类的就没看见。 难道这玩意还分原产地吗? 摘了几个草莓洗洗,作为一个吃货,没有肉的人生简直黑暗。 吃完水果,爷对亚当招了招手,开始折腾他那半长不短的及肩金发,搓了两把之后,爷给他编了满头小辫子,用细长的草叶绑起来,看起来,特别的喜感。 亚当还在傻笑。 啧,完美的造物? 讲真,亚当这张脸虽然俊美但是一点英气都没有,过于阴柔,当闺蜜是不错的选择,当□□……爷硬不起来。 系统提示:你能硬? 爷:滚。 话说爷啥时候才能成为魔女离开这坑爹的伊甸园。 系统提示:等你跟亚当开始争论上□□位姿势之后你就可以离开了,哦,对了,得让萨麦尔暗恋你。 爷:这是原剧情吗? 系统提示:对啊。 爷微微一笑,爷有更好的办法。 爷进入了个惯性思维的误区,爷又不是来走剧情的。 走到瀑布边洗了个澡,拿出一套赫利俄斯送给爷的装备,兽皮甲胄缀着宝石金属以及各种精美的绣纹,看起来野性又干练,十分方便活动。 拿出了配套的弓箭,看着一脸懵逼的亚当,爷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蛋:“再见了,小可爱。” 嗯,爷溜了。 但是,伊甸园并不是没有守卫的,这个守卫就是萨麦尔。 萨麦尔明显没有认出李莉斯,因为一照面他就被李莉斯揍了一顿放倒在地。 萨麦尔只能看着那双腿从自己眼前消失并且糊了自己一脸泥。 萨麦尔这个时候其实并不是人形,而是长有十二翼的大蛇,尾巴尖勾着一把剑。 只有战斗时才会化为人形。 天使的外形纯粹是力量聚合形成的,虽然看起来有人形但是并不代表他们是肉身,更像是一个投影。 所以能伤害天使的只有天使,或者神,或者同等的力量聚合物。 李莉斯是天使,就算是有了肉身她一样可以干翻天使,因为她的本质依旧是力量,肉身不过是力量寄居的皮囊,就算这个皮囊没了,李莉斯依旧可以用人形。 只不过没有心跳没有脉搏没有一切感觉。 也就是说,爷就算吃东西也一样不会饱也不会有味觉。 所以,皮囊必须好好保护。 不然作为吃货就太悲剧了,爷还没有吃够呢。 不过,离开伊甸园爷能去哪? 这真是个问题。 更有意思的是,爷记得关于拉美西斯二世和摩西的故事,哦,别以为爷是那种会翻圣经的人,爷会知道这个纯粹是因为曾经看过电影《法老与众神》。 尤其是摩西的扮演着可是christianbale,蝙蝠侠的扮演着,爷纯粹冲着他去的。 所以搞不好这个世界爷还能跟自己儿子见个面?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联通以前的次元。 嗯,这里跟你们说一声,摩西与拉美西斯的故事距离曼菲士的剧情隔了几十年。 拉美西斯二世是在曼菲士的原型图坦卡蒙死了将近三十多年之后出生的。 因为改变了曼菲士的剧情,也改变了拉美西斯的出生时间点,所以,爷不太确定那个世界里是不是还上演了拉美西斯二世与摩西。 不管了,反正还有很长的时间。 毕竟这个时候亚当才诞生不久,夏娃还没出生,人类嘛……还远着呢。 爷现在可是处于太古时期。 而且亚当也不是纯粹的人类,哪个人类能活九百多年。 亚当的后代才是人类。 而造人还没有开始,毕竟萨麦尔之所以能造人成功纯粹是看亚当的时间长了,他创造的人类完全是以亚当为蓝本制造出来的。 坐在一颗树上,爷拿出一颗金苹果啃了起来,晃着小腿,思考着去哪。 毕竟伊甸园的面积可是有点大。 上帝在东方的伊甸,为亚当和夏娃造了一个乐园。那里地上撒满金子、珍珠、红玛瑙,各种树木从地里长出来,开满各种奇花异卉,非常好看;树上的果子还可以作为食物。园子当中还有生命树和智慧之树。还有河水在园中淙淙流淌,滋润大地。 河水分成四道环绕伊甸:第一条河叫比逊,环绕哈胖拉全地;第二条河叫基训,环绕古实全地;第三条河叫希底结,从亚述旁边流过;第四条河就是伯拉河。 看见关键词了吗,埃及南方的古实,以及亚述。 这面积可不是一般的大。 等一下,要不要去乌鲁克玩玩? 说不定可以欺负一下吉尔伽美什呢。 好吧,吉尔伽美什没出生,但是爷可以去欺负宁孙女神啊。 等一下,这个世界有宁孙女神吗? 好吧,爷又想得比较远了。 话说这个世界爷的任务是嘛? 系统提示:泡雅威。 爷:滚。 系统提示:泡路西法。 爷:滚。 系统提示:从良。 爷:爷本来就是良家妇女。 系统提示:那你去泡萨麦尔吧。 爷:呵呵,凭什么! 系统提示:因为你刚刚揍了他。 爷:……揍了就要嫁,爷揍过的人可多了。 系统提示:那你自己想办法离开这个世界,本系统不想跟你说话。 爷:呵呵哒,说的好像你打算直接让爷跳过这个世界一样。 系统提示:尼玛,你说话能别这么噎人吗? 爷:你是人吗? 系统提示:…… #系统今天也想弄死宿主呢,微笑。# 摸着手里的弓,很不错,可以射出魔力箭矢,不用担心箭矢不够用。 先去弄点肉吃,要不是因为卡奥的缘故,刚才那条大蛇其实可以烤来吃的。 长翅膀的大蛇不知道味道是鸡肉味还是蛇肉味。而且体型那么大,够吃好久。 系统提示:…… 面对李莉斯的碎碎念和惋惜,系统默默给萨麦尔点根蜡。 幸好这货化形是蛇啊,要是鸟兽类说不定就被烤了啊。 结果吃的还是之前塞进系统仓库的烤羊羔肉排。 第六十章 真是无聊啊。 这个没有人的世界太无趣了。 爷抱着从系统哪里敲来的ipad看着美剧,在一条金灿灿的舰船上。 这条船由赫准斯托斯建造,船身红底镶金,一共四层,有大中小翼,完全魔力操控,不需要用浆。 讲真,原本没想到会有这艘豪到极点的船,原本看着只是个模型,爷以为是跟爷在古埃及用的那种装了香料放在浴池里的玩意。 谁知道扔海里之后就变大了。 特别大。 这体型都赶上后世的豪华邮轮了。 而且不仅自带浴池、温室、厨房等物品,里面用品也一应俱全。 要不是上面残留着赫准斯托斯的神力,爷真没想到这东西会是赫准斯托斯制作的。 爷给这船舰取名火神号。 也算是纪念了。 随着火神号在海上漫无目的的游荡,爷玩着ipad刷着美剧,无聊至极。 哦对了,爷的ipad造型有点奇怪,你看的话会发现爷正在看镜子。 系统为什么给爷ipad,因为它想让爷去走剧情。 不仅是ipad,最近几天爷的食物那叫一个丰盛。 你看看。 中西大餐,炸鸡披萨,寿司刺身,爷面前整整一桌子。 这几天就没重样。 连满汉全席都上来了。 呵呵。 爷才不答应,你有本事让爷穿越,你有本事强制啊,你当初不是强制爷去死吗? 你当初不是强制爷做任务刷好感吗? 你怎么不接着来啊? 系统看着自己的能源储存,默默蛋疼。 呵呵哒,真以为爷不知道你的能源不足啊。 这种事情早就发现了好吗。 从吉尔伽美什那个世界开始,爷就知道了。 到了希腊爷就确定。 就算系统你的能源还足够,想必也是要用在刀刃上的。 作为一个系统,什么都是设定好的,为了维持运转必定有一定固定的任务和目标,但是系统的嘴巴很严呢,目前还没漏过馅。 同时针对宿主,想必也有一定的约束,只是,不知道这个系统是单单针对爷呢,还是针对所有宿主。 爷真的很怀疑这个系统之前到底有没有其他的宿主。 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被爷撩拨的想爆粗口。 经验值是个好东西,可惜系统你没有。 不要以为说多错多,有时候隐瞒的东西也是另一种泄露。 爷的系统所图甚大啊,爷就当不知道好了,每天心情不爽对系统毒舌几句,有助于爷缓解心情。 系统:虽然知道宿主很坑但是没想到她的心思这么黑啊!你以为本系统真的不能强制控制你吗!本系统……真的不能……跪otz。 系统以它的智脑核心打赌,只要它敢这么做,林惊鸿就真的敢撂摊子。 而且,系统如果真的这么做,那它还要什么宿主! 爷:呵呵哒。 所以说,宿主你是要撕破脸吗? 爷:不不不,宝贝儿,爷怎么会这么做呢,爷不过就是想时不时的给你插几刀而已。 微笑,合作这么久,你还不知道爷吗,不过就是言语之上来几句,反正你又没实体,就算爷真拿刀子捅你,你也死不了。 系统:…… 系统被气到快要死机重启。 爷:开什么玩笑,这么纯洁不做作的系统,弄死了上哪在去找一个。 爷:在说了,爷又没说不做任务,只不过什么时候去做是爷的自由,你管那么多,你只要发布任务和确认任务不就好了。 系统:本系统需要杀毒重启。 爷:原来你有杀毒软件啊?话说你重启之后会不会回档?杀毒是种什么感觉?话说你有感觉吗?爷怎么觉得你的心比爷的还脆弱呢? 系统:…… 系统生无可恋。 爷:言语如毒,毒不过妇人之毒。 系统:tat,系统给你跪下道歉行嘛?你闭嘴,求你了! 爷:哦。 哦你麻痹。 系统现在看见林惊鸿就蛋疼。 偏偏……偏偏它不能抹杀宿主,只能等宿主自己作死到魂飞魄散,这事为什么啊!为什么作为系统它这么凄惨为什么! 爷:傻逼。 淡定的无视那个被刺激到快要发疯的系统,爷喝着奶茶,刷着美剧,心情愉悦。 然而并没有愉悦太久。 爷抓到了第一只恶魔。 名叫佛卡洛。 单说名字可能没几个人能认识,但是说起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你们大概会有点印象。 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货喜欢干什么事情呢。 他喜欢把船弄翻,把人溺死。 对,海洋是通往魔界的入口,对,就是这么任性粗暴的设定。 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也就是说,爷在魔界入口上面浪了这么久。 该说这会只是来一个佛卡洛是因为爷运气好么? 毕竟这货实在不经揍。 爷就抽了一鞭子,他就没能爬起来。 啪唧一声,五体投地的被抽到了甲板上,duang的一下就没了动静,爷搬着小板凳在一边守尸,足足一个小时这货才哼哼唧唧的爬起来。 毕竟是长着翅膀的鸟人,看起来还是很像鸟的。 不知道翅膀能不能吃,要不割下来试试?爷挺喜欢鸡翅这个部位,尤其翅中。 可乐鸡翅,啤酒鸡翅,孜然烤翅,油炸鸡翅。 想一想,口水就流下来了。 爷母亲做的啤酒鸡翅可好吃了,孜然烤翅也很好吃,每次爷都能干掉半盆。 拼起来,大概也就面前这位恶魔翅膀翅中部位三分之一的面积?或者四分之一。 哇,这个翅膀够爷吃好几餐。 佛卡洛莫名觉得背后发寒,翅膀都炸毛了,羽毛全部炸开,他默默的往后退了几步,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挺倒霉的。 他不该看这条船好看就想过来抢,真的,他今天出门忘记带眼睛和脑子了。 眼前这个女人真的好可怕qaq。 为了保住小命,也为了保住翅膀,佛卡洛在李莉斯拔出一把金光闪闪的苗刀【赫准斯托斯打造,赫拉专用狩猎武器之一】,想要砍他的时候,果断的开口说道:“这位大人,我愿意将灵魂印上您的烙印你,为你奴役,求您赐下些许恩德,允我存活,我将所有献给你,包括我自己。” 爷:尼玛的,这什么台词,为什么每个字我都认的,但是连在一起我就听不懂。 看见李莉斯动作停下来,佛卡洛连忙说道:“哦,我的主人,这是我的灵魂誓言,你只要允诺我活命,我的灵魂将永远为您奴役,您会发现,或者的我,远比死去更有价值。” 爷:…… 不过好歹也是看了那么多电影电视剧外加小说等等,仔细的想了想,还是勉强能接受的。 这是,求奴役对吧? 于是爷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吾允你活命,以奴仆的身份为我驱使,现在,我收下你的誓言,掌控你的灵魂,你永远不能对我说谎,亦不能背叛与我,不然,等待你的将是死亡,一场纯粹为了满足我口腹之欲的死亡。” 佛卡洛抖了抖,越发乖巧的应道:“愿为您献上一切,吾主。” 系统提示:主仆奴役契约成立。 尼玛,这个世界奴役契约居然还需要誓言。 于是总算得以存活,暂时逃离被烧烤命运的佛卡洛详细而乖巧的给李莉斯介绍了一下现在的魔界与众多恶魔。 比如说,他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同类七十二魔神,好吧,其实不止七十二个。 只不过里面刚好有几位是所罗门七十二魔神。 话说所罗门的老婆不就是示巴女王吗?当初原著里想要让曼菲士死于鲨鱼巢穴不成功,勾引曼菲士失败想要把曼菲士喂野兽,但是依旧不成功反而造成自己被野兽袭击,被曼菲士救下。 从某个方面来说,曼菲士也是*到飞起。 比如说,女配一遇到曼菲士,就会自动智商下降直接变颜控花痴。 包括原剧情的爱西丝。 佛卡洛的位阶是将军,掌管三十个军团,每个军团的恶魔数量都是666。 而地狱恶魔的等级目前因为还没有堕天使,所以等级还是比较混乱的。 恶魔等级: 极位: 龙,主要是暗之龙,作为传说中长寿与力量以及智慧的象征,特别是可以幻化人型的龙,是魔界军团绝对的指挥者。 上位: 镰刀魔(头上长角,手拿镰刀,就是俗话中的死神),兴趣是斩下敌人首级,吸取灵魂。 中位: 奴役者,也称为统治者,是恶魔的小军团的领导者,没多大力量但有极高的智慧,他的出现往往伴随大量的骷髅兵与鬼魂; 下位: 地狱犬,即三头魔犬; 鬼魂,鬼魂都带有生前的能力,奴役者力量越大,就越能指挥力量大的鬼魂; 骷髅兵,手执利刃冲入敌阵是它们的拿手好戏,魔族军团主要的生力军。还有其他很多的杂兵。 而佛卡洛就是个中位恶魔。 将军是军团里面的职称,而不是等级的划分。 就算有的恶魔被称之为大公,也不过是因为领地的称号罢了,并不代表他自身的等级。 爷听着,觉得自己似乎听懂了。 也就说,路西法还没堕天,现在魔界的统治者是暗之魔龙,而佛卡洛就是中层恶魔,负责带着炮灰去送死的高级炮灰,精英怪,连小boss都算不上。 毕竟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似乎都是一群被凡人困住的傻逼。 第六十一章 佛卡洛小心翼翼的看着李莉斯的脸色,好一会才出声问道:“不知道吾主,如何称呼?” 爷:李莉斯。 “原来是李莉斯大人,大人……似乎并不是,恶魔?”佛卡洛疑问道。 “你觉得,我是什么?”李莉斯看着佛卡洛微微一笑。 佛卡洛看着李莉斯笑起来的同时背景周围蔓延盛放的黑玫瑰,顿时低头不说话。 妈蛋,这个女人好可怕。 我他吗为什么要多嘴,这问题怎么回答。 佛卡洛心塞塞。 系统很兴奋,总算有人能享受到跟本系统一样被噎死的感受了。 可喜可贺。 而佛卡洛觉得需要跟自己的主人证明一下自身的价值不止是两个巨型鸡翅。 当然,如果还能顺便坑一下李莉斯的话也不错。 于是,佛卡洛抓了只塞壬送给李莉斯。 然后被修理的很惨。 爷:真是不好意思,爷自带魅惑免疫,不管是听觉还是视觉上的都免疫。 赫准斯托斯给爷锻造的三套神衣,黑色的这套是以乌鸦为原型,看起来跟哈迪斯那套简直就是情侣装,背后有一对巨大的黑色羽翼,头上则带着黑色的羽冠,脚上是精心锻造设计出来的加高了十厘米高的高跟靴。 爷就用这双算不上纤细但是绝对质感和硬度都十足的十厘米与加厚的五厘米防水台鞋底把佛卡洛全身上下头部以外的骨头都踩碎了一遍。 踩着佛卡洛的脖子,爷微笑看着他说道:“未经允许擅自行动,将这种东西带回来,还满怀恶意的想要弄死我,你说,我该留着你,还是该趁着现在的时间一把火将你烤了,傍晚的时候正好当晚餐佐酒呢?” 佛卡洛看着一身漆黑神衣盔甲的李莉斯,只觉得对方美极了。 没办法,恶魔就是种生物,向往强大,但是又只忠于自己。 不管许下什么誓言,恶魔都是永远只会对自己忠诚的存在。 算是恶魔这个种族的劣性根吧。 看着浑身漆黑盔甲的李莉斯,犹如堕天使与恶魔的合体,这种张扬邪恶的美感,简直分分钟让人把持不住。 于是佛卡洛,他流鼻血了。 爷,忍无可忍的将这只恶魔踢进了海里。 至于那只塞壬。 塞壬是什么? 人头鸟身生有双翼歌喉美妙的妖物。 但是这是希腊神话里面的产物吧,为毛会出现在这里? 塞壬因为跟缪斯比赛失败而失去翅膀,自那之后再也不能飞翔,这件事情爷还是记得的。 算了,不过就是联通次元而已,反正这货也可能认出爷是赫拉。 但是…… 为什么没人告诉爷塞壬是雄性啊!擦! 看着李莉斯越来越危险的脸色,塞壬可怜兮兮的往后面退了退,小声的哼着歌。 但是…… 原谅爷实在是对一只鸟身人头的玩意生不起怜悯之心,看起来这种生物简直违背自然生长规律,据说这货还是从河神血液里诞生的。 没有翅膀的鸡那还是鸡吗? 作为一只鸡连鸡翅都没有还有什么用! 塞壬的观察力还是很高的,他委委屈屈的变成了一条……美人鱼。 我去,这好像就是海妖吧? 但是作为一条鱼,失去了鱼头也很失败啊! 鱼鳃两边的肉最好吃了有没有! 系统:…… 虽然知道李莉斯并没有想吃掉对方,但是为什么还是觉得好虐啊! 能不能不要总是联想到吃啊! 系统吐槽中,佛卡洛总算从海里爬出来了,你不得不佩服恶魔的自我治愈能力,全身骨头碎裂不过一刻钟就恢复了。 爷:尼玛,连条鱼都不知道抓,滚! 李莉斯干脆直接的又一脚踹过去,直接把船舷边的佛卡洛又踢了下去。 塞壬看着浑身一颤,抱着鱼尾鳍瑟瑟发抖。 “唱一首你最拿手的曲子,用歌声取悦我,那是你除了成为我盘中餐之外仅剩的一点价值了。”给自己倒了杯神酒,爷对塞壬说道。 于是,等到佛卡洛抓着一条体型巨大超过一米接近两米的金枪鱼再一次上船的时候,差点没被塞壬的歌声给诱惑了。 甩了甩脑子,提高了精神防卫,佛卡洛小心翼翼的将那条鱼送到李莉斯面前,表情特别谄媚,讨好的说道:“我的主人,您想怎么吃呢,你的忠实的仆人愿意替您制作一顿丰美的晚餐,只要您告诉我,您喜欢什么口味的。” 李莉斯微微一笑,露出几颗小白牙:“不必,我喜欢生吃。” 塞壬:…… 佛卡洛:…… 这个女人好可怕啊我的妈! 爷:金枪鱼刺身也是不错的。 塞壬眼睛里含着泪,看着李莉斯手起刀落的片鱼,总觉得尾巴有点疼,连歌声都带了点颤音。 佛卡洛目瞪口呆。 她吃了,她真的吃了,尼玛她真的生吃了啊! 佛卡洛收起翅膀,他觉得再晚一点说不定翅膀就要离开他了。 虽然被砍掉也能长回来,但是被吃掉就完全不一样了啊! 金枪鱼的肉质十分柔嫩鲜美,一点都不腥,跟三文鱼一样,都是爷的心头好。 如果有新鲜的北极贝就更完美了。 爷的胃口真不大,才吃完鱼中部一边的一半,剩下的收进了系统空间里,下一餐接着吃。 哦,对面那两只啊,爷才不招待。 继续看美剧。 虽然李莉斯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在塞壬和佛卡洛眼里,他们看见的是李莉斯吃完之后就一脸高兴的看着手里的镜子。 很漂亮的黄金镶宝石的手持镜。 于是,在塞壬和佛卡洛眼里,李莉斯多了个自恋和爱美的标签。 爷:某部分来说这是真的。 爷作为女人不爱自己难道要去爱别人嘛? 你开什么玩笑。 把下面这句话跟这爷一起念一遍。 女,为悦己,者容。 女人为了取悦自己所以在意容貌,男人就别刷存在感了。 等了好一会,佛卡洛才问道:“吾主,不知您接下来想去哪里?有什么需要属下去做的吗?” “魔界怎么去啊?”李莉斯问道。 佛卡洛沉默了一下说道:“当海水变成红色的时候,就是魔界大门打开的时候,吾主想去魔界……有什么事情吗?毕竟魔界之门并不是可以随意进入的。” “那你怎么出来的?”李莉斯反问。 “我本来就拥有操控海水的能力,而且身为中位恶魔,我本来就可以随便进出魔界。”佛卡洛答道。 “不能带着我进入吗?”李莉斯问道。 “没试过呢。”佛卡洛答道。 李莉斯对着佛卡洛笑了一下。 看着那熟悉的微笑弧度,佛卡洛连忙答道:“我可以试试,真的我可以试试,现在,立刻。” 于是,李莉斯收起了火神号,给塞壬套了个项圈用链子锁起来,跟着佛卡洛进入了魔界。 这真是一个凶残到了极点的女人。 佛卡洛和塞壬都是这么想的。 看着她一路碾压了骷髅兵军团,炖了地狱犬,砍了牛头羊头魔的脑袋拿脑花涮火锅,拿鬼魂点灯当燃料照明,奴役了镰刀魔看门,最近打算对着魔龙下手打算吃龙肉…… 不,你住手,那是龙啊,我们魔界撑场面的角色啊,魔界对抗天界的扛把子,求你了,就这么百来头不可再生资源,吃了可就没了,口下留龙啊! 原本佛卡洛以为魔龙是魔界最强大的存在。 但是现在他的三观完全被颠覆了。 魔龙算个屁啊,眼前这个干翻了魔龙正在剥皮抽筋开膛破腹思考着怎么吃内脏和处理龙肉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存在! 到底是谁创造的这种恐怖的女人,是谁! 为什么要让这种完全突破物种的女人存在! 上帝想干掉魔界就没成功过。 但是这个女人快成功了啊! 她连魔龙都开始吃了啊啊啊啊啊啊! 这种彪悍到了极点的存在真是……真是……容我膜拜一下在抓狂。 爷:魔龙肉真是这个世上最好吃的肉。 系统:…… 这么变态的宿主才不是本系统养成的,本系统都没这么牛逼。 于是魔界就这么神奇的一统了。 魔龙彻底被圈养起了,为了活命,整个魔龙一族都成了李莉斯的契约仆役。 李莉斯直接一跃成了极位的恶魔。 中间有个小插曲,那就是李莉斯顺手救了个小姑娘,是只魅魔。 不对啊,圣经里有魅魔吗?为什么没听说过? 系统:没写不代表没有。 爷:好吧。 小姑娘还是个小萝莉,杀马特一样的粉红色渐变到艳紫色的长卷发,金色的蛇瞳,还有两只绵羊一样的从黑色渐变到玫红色的弯角。 虽然是只萝莉,但是看起来已经是惊人的漂亮了。 李莉斯还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救了这只魅魔,发现的时候,这个小丫头已经跟着自己很久了。 佛卡洛说,是在她砍了牛头人的时候救下来的。 小魅魔看见李莉斯注意到自己,便说:“大人,我可以跟随你吗?” “可以啊,只要你乖乖的不哭不闹不惹事不烦我,你就可以跟着。”李莉斯笑着说道。 于是小魅魔跟上了李莉斯,目睹了李莉斯更为狂暴的一面。 堪称无敌的魔龙居然被杀了,还被吃了。 虽然好可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魅魔觉得李莉斯大人简直帅死了。 第六十二章 李莉斯大魔王一统魔界,千秋万载,天下无敌。 众魔自发的给李莉斯建造了一座魔宫。 蔷薇堡。 这个巨大而奢华的城堡是整个魔界目前最显眼也最华丽的建筑,龙族几乎贡献出了半个金库。 爷微微一笑。 宽广的正厅里,六条巨大的珠子鼎立,中心的王座旁边分别趴着两条变小了的暗之魔龙。 不远处化成人鱼的塞壬唱着歌,哪里建造了一座活水池。 宽广的殿堂里,爷靠着王座把玩着手里的ipad,小日子别提多惬意了。 这个时候的魔界还没有堕天使,一切还没开始,因此爷很是过了一段很不错的日子。 每天欺负欺负恶魔,完全不用顾忌,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谁都管不到爷头上。 所以说,人生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做一个随心所欲的恶魔。 吃吃喝喝揍恶魔,干架干架干架。 这日子真棒。 爷简直不想离开。 魔界真是个好地方。 虽然环境差了点,没有阳光,恶魔也都没什么素质,但是只要你有实力,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难道不是很棒吗? 爷喜欢。 至于系统的任务。 呵呵哒,爷管他去死。 系统:反正男主迟早会来魔界。 但是,依旧有件事情让爷颇为有点那个……意外。 那就是那个小魅魔自荐枕席啦! 爷是女人,魅魔的性别也是雌性,现在问题来了,爷要怎么做才能在没有□□的魔界睡了魅魔,达成它的心愿。 系统拒绝提供作案工具。 魅魔的名字也是爷取得,因为她以前没有名字。 爷给了她一个名字,苏提勒斯。 没什么特别的寒意,就是突然想到。 小姑娘很喜欢这个名字。 讲真,被男人毛手毛脚惯了,第一次被个女人亲过来,还真是……有点说不出的酸爽。 尤其是这个女性比爷娇小玲珑楚楚可怜惹人爱。 李莉斯的外貌虽然很美,但是极具攻击性,是属于美艳的那一种,而苏提勒斯则是娇媚迷人又楚楚动人惹人怜,□□腰又细的那种尤物。 讲真,爷分分钟单手可以将她抱起来上六楼不带喘气的。 但是这不代表爷就喜欢搂着个女人玩百合。 爷很直的。 对于这个动不动就投怀送抱求亲亲的魅魔,爷真的有点蛋疼。 然而她在爷面前永远都是一副仰慕的德行,端茶递水小鸟依人…… 怎么看爷都是那个不解风情的负心汉。 卧槽,这穿越还能不能好了! 这丰乳肥臀外加童颜,绝对是某些宅的菜,但是不是爷的菜啊。 这他吗就很尴尬了。 总不能因为这只魅魔看上了爷,爷就要干掉她吧。 心塞塞。 然而,很快爷的任督二脉就打通了,心塞也没了,身边多了个身材妖娆的魔女□□也没啥。 爷很高冷的,所以,爷爱理不理你愿意就忍吧。 苏提勒斯似乎很高兴。 对于她而言,似乎只要能粘着李莉斯就够了一样。 这件事情只是个小插曲,在魔界,别说百合了,什么没见过,现场表演不要太多。 毕竟恶魔比谁都忠于自身的*。 女性魔女歪缠也是很常见的。 所以说不自在的只有李莉斯而已。 这真是个囧爆了的事实。 有点烦躁。 现在的魔界基本没啥事情,除了各自看不顺眼小打小闹,基本还算安宁。 当然,距离人类标准的和谐相差甚远。 不过以恶魔这个种族来判断已经算是和平了。 爷最近又有另一种爱好。 烹饪,食材,恶魔。 自从看了美剧汉尼拔,沉迷烹饪无法自拔。 反正爷吃的也不是人,恶魔嘛,比人肉健康多了。 于是魔族又遭了殃。 虽然之前李莉斯就拿牛头魔和羊头魔下过火锅,但是这一次是全体魔族的危机啊。 于是所有魔族都放弃了自己的审美,开始人形化了。 今天这个尾巴,明天那个的腿,后天谁的心脏,就算魔族自我复原的能力再怎么强,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爷不管这个,爷闻着香煎恶魔肝的气味,觉得应该在来点汤。 什么汤好呢? 于是又有几只长得像鸟的恶魔遭了殃。 最倒霉的那个一个叫做阿加雷斯的魔神,他有着两个脑袋,一个牛,一个羊,然后李莉斯就把他的羊头给砍了炖汤。 捂着自己的脖子,阿加雷斯面对李莉斯说的会把头骨还给他,还会分他一碗汤的提议,阿加雷斯特别没出息的哭着跑了。 谁要喝自己脑袋作为食材煮的汤啊。 佛卡洛看着堂堂的大魔神之一的阿加雷斯哭着跑开,越发觉得把翅膀藏起来是个正确的决定。 然后,佛卡洛在面对李莉斯念念不忘想吃烤翅膀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坐骑,狮鹫兽给了李莉斯。 于是,爷终于如愿以偿的吃了顿烤翅烤鸡。 虽然有一半是狮子的后半截。 味道不错。 比起后世的鸡翅不同,狮鹫的翅尖都很干净,苏提勒斯抱着一个比自己胳膊还长的翅尖吃的满脸油都不松手。 塞壬都不敢保持人鱼的姿态直接人形化了。 圣经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上帝赠食,恶魔赠厨’。 不得不说,十分合景。 想必这句话,恶魔们现在深有体会。 在李莉斯在魔界折腾的这……上千年中,亚当经历了夏娃,然后被蛇诱惑吃了果子,然后被驱逐出伊甸园。 然后萨麦尔堕天了,在然后亚伯拉罕和该隐的故事上演了。 于是某天魔界多了只叫做该隐的吸血鬼和一只叫做萨麦尔的堕天使。 而该隐有着十分有利的保护符。 不论是谁伤他,都将受到七倍的惩罚,这是神给的恩赐,却也导致了连神都不能干掉该隐的bug。 李莉斯围观了一下该隐。 毕竟身为魔界之王,该隐入住魔界想要领地就得表现出实力然后在李莉斯这里报个到。 该隐是个十分会刊眼色的小家伙,在去见李莉斯之前他先打听了一下这位疑似自己父亲的前妻,现任的魔王的情况。 然后该隐在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了之后,他准备了一个丰厚的进献。 一百头羊羔,一百头小牛,一百头鹿,一百只鸡,一百只鸭,一百只鹅,外加六十六车各种品种的蔬果粮食。 一共666份贡品。 爷:这小子太可人疼了。 于是该隐一下就成了李莉斯的新宠。 苏提勒斯都嫉妒了。 不得不说,该隐感觉挺复杂的。 当初他就是在供奉雅威的贡品上吃了亏。 不得不说老实人逼急了黑化的后果颇为严重。 而地上的人类世界精彩极了。 不得不说,圣经里面的故事其实都是人类的故事。 比如说最近发生的事情,有个叫做诺亚的人造了个船。 真是精彩的故事啊。 呵呵哒。 至于萨麦尔。 萨麦尔进入魔界之后一直挺消沉的,天使的个性又高傲,所以跟魔族相处的不怎么愉快。 在得知李莉斯之后,萨麦尔虽然人形化了,但是也没有凑上去,他还记得因为李莉斯跑了结果自己被揍了,还被上帝给训斥的仇呢。 随着人类越来越多,地狱里的堕天使也越来越多了。 原因吗…… 在亚当和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后,他们的后代越来越多,神派了两百名天使组成监视团下界。 大概是希望通过监督和引导人类,使人类不会犯更多的错。 但是这群天使来到人间没多久,就被人类的少女迷住了,于是萌生了娶她们为妻的想法。 当然,天使们当然知道这可能会是背叛神的决定,其中一些略有远见的天使持有反对意见。 但是最后这两百位天使都做了这件事情,娶人类女子为妻。 其中一位叫做安士白的天使怂恿和诱惑为首的阿撒兹勒,起了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可以说,阿撒兹勒的决定影响了其他天使,导致最后他们都被神驱逐,成了堕天使。 而诺亚方舟的事件之后,这两百天使的后代都死了,这些人就是拿非利人。 血统比较纯的拿非利人有些成了堕天使,有些则成了鬼魂,在地狱游荡。 不得不说,地狱的热闹与建设也离不开上帝。 爷喜闻乐见,反正路西法一来爷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对,在爷心里路西法=赫利俄斯。 一个用处嘛。 系统:你可以攻略路西法啊,那可是男神啊,最经典的一位。 爷:可爷看的是*版。 系统:…… 属性不同怎么恋爱,爷还不如百合呢。 就算你是系统也不能让让爷去攻略一个纯gay,尤其是,爷站的cp永远是xx攻vs路西法受。 系统:…… 这他吗就很尴尬了,你这是要跟路西法当闺蜜的节奏啊。 爷:去你的闺蜜。 路西法的闺蜜标配是别西卜好么。 系统:…… 爷:爷就看看热闹吧,说不定能看到经典的米迦勒vs路西法,虽然爷一点都不萌米迦勒。 但是不妨碍爷听听八卦啊。 话说这两位应该在天界的时候就勾搭上了吧,按照那么多小说套路。 雅威vs路西法这个cp也不错啊。 梅塔特隆vs路西法也不错。 系统:梅塔特隆还没出生。 爷:…… 传说都是骗人的。 还说梅塔特隆是天国的宰相呢。 第六十三章 爷才不会告诉你们所谓的梅塔特隆原本是人类,而且还是该隐的长子,原名‘以诺’,后来被大天使长米迦勒接引转化为天使的。 梅塔特隆是他天使时的名字。 所以说,这会梅塔特隆才刚被接引去天堂没多久。 而爷继续玩着ipad,当众魔眼中每天对着镜子傻笑的自恋狂魔。 仔细想想,自恋狂魔总比自杀狂魔要好吧。 但是要舍弃手里的ipad…… 不,你们还是当爷是自恋狂魔吧。 今天识骨寻踪更新第十二季了。 流言什么的都没有美剧重要。 来来回回的把犯罪心理复习了三四十遍,识骨寻踪也重复看了百来遍,每句台词都能背下来了。 偶尔调戏一下恶魔,做个菜,反正爷一点都不缺食材。 在这段期间,爷还收获了几只忠犬。 比如说魔神巴尔,这货不惜自降身份给爷守大门。 比如说魔神安洛先,这货最早发现李莉斯喜欢毛绒绒的东西所以干脆变成了一只红色的长毛猫,整天在李莉斯面前卖萌,现在已经成功占据了李莉斯的怀抱,魔界第一小白脸。 比如说魔神阿加雷斯,自从被砍掉一个羊头,整天都是人形,一天到晚都在给李莉斯搜集食材,生怕自己的脑袋又来一刀,同时又热切的看着李莉斯,对她干脆利落的手法无比推崇。 …… 总之,都是一群神经病。 闲的无聊,爷决定去地上玩玩去,但是出了件大事。 路西法堕天了。 并且接连着别西卜、贝利亚等等都一个接着一个堕天了。 雅威是有多爱魔界啊。 初代天使九成都送给魔界来搞建设了。 路西法毕竟是堕天使,魔界现在一统之后自然不可能因为他堕天就让他一下子成为魔王。 别忘了,现在的大魔王是李莉斯。 路西法想要在魔界带着堕天使占有一席之地就得跟李莉斯见面,要么干掉她,要么联合。 虽然路西法很奇怪,传说中恶魔不是千奇百怪么? 为什么清一色的美男子和美女?你们的羊头牛头蜥蜴尾巴蝙蝠翅膀呢? 路西法等天使有点不太习惯魔界的画风,这里除了阴暗了点,没什么阳光,基本跟天堂差别不大嘛…… 众恶魔一把心酸泪。 他们引以为傲的尾巴翅膀什么的,不是被李莉斯大魔王吃掉了,就是为了不被吃掉而藏起来了,就连角都藏起来了。 在李莉斯割了几只恶魔的羊角牛角和鹿角之后,前面的做了梳子后面的泡了酒…… 还有几只因为角的形状十分独特和美丽直接被连头砍了,炖了汤之后剩下骨头做成了标本挂着了。 这样的情况下,所有恶魔的审美都正常了,再也没办法杀马特和哥特风并行了。 系统:黑体加粗加大的的心疼。 爷才没空去管路西法的想法,因为很明显,骄傲一如路西法坚决不肯向李莉斯大魔王的势力低头,想要带着堕天使们打出一片领地。 在面对是战死还是被吃掉的二选一选择上,大部分的恶魔爆发出了惊人的实力。 生死关头,恶魔也是可以突破自我的,比起那个烹饪大魔王,路西法身为天使自然更拉仇恨。 爷:爷真的什么都没有做,你们是哪只耳朵听到这种流言的。 系统:你已经被这些恶魔妖魔化了你知道吗? 爷:本来就是恶魔了。李莉斯不是夜之魔女吗? 系统:屏蔽。 爷:呵呵。 总之,路西法的进城很缓慢,这群恶魔的战斗力远超估计,尤其是魔龙一族在前方的指挥,双方僵持不下。 跟着路西法一起堕天的天使不在少数,但是奇怪的是,在这之前堕天的天使,除了萨麦尔之外,安士白、阿撒兹勒和桑杨沙所带领的那两百以及拿非利人都没有跟路西法汇合。 阿撒兹勒在堕天之后没多久就对李莉斯宣誓忠诚了,如今早就成了李莉斯的近卫官,他率领的这一群堕天使就是主要负责李莉斯的蔷薇堡的安全与巡视。 跟阿撒兹勒交班的魔神叫做巴尔。 对于路西法堕天带领堕天使在魔界的事情,阿撒兹勒保持沉默。 但是巴尔却很好奇。 巴尔作为上位魔神,对于彪悍的李莉斯近乎狂热的崇拜,他是所有魔神中第一个向李莉斯宣誓忠诚的,跟佛卡洛那为了活命的誓言不同,巴尔是直接献上了灵魂,以及在李莉斯寻找食材时第一时间献上了自己的一众魔兽。 因此在李莉斯把宫廷守卫的工作交给阿撒兹勒的时候,巴尔十分不矜持的主动揽下了一半,硬生生把阿撒兹勒的工作量抢来了一半。 整个蔷薇堡的魔神都知道巴尔看阿撒兹勒不顺眼。 巴尔是李莉斯座下第一忠犬,这件事情全魔界的魔族都知道。 所以路西法堕天的事情,巴尔也是最先得知的,他一知道就立刻去告诉了李莉斯。 巴尔以为李莉斯会领着他去大杀特杀,收获一堆鸡翅。 然而李莉斯却十分嫌弃的撇了撇嘴:“天使的翅膀又不能吃,光能聚合物,堕天使……你看路西法的那群堕天使,失去了神眷,看起来这么难看一点胃口都没有,啧,又老又干瘪,口感一点都不好。” 最近翅膀吃多了,想吃贝类的李莉斯很嫌弃。 于是巴尔死心了,转头就去撩拨阿撒兹勒了。 面对巴尔,就算是阿撒兹勒也不敢掉以轻心,魔神与恶魔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由真正的神灵堕落,具有一定的神性,而恶魔则是各种邪恶所孕育的邪恶生物。 而堕天使,虽然具有一些神赐之恩,也被称之为神灵,却比不上巴尔这种魔神。 你以为所有堕天使都很牛么。 错啦,堕天使也有弱鸡。 比如安士白,他连佛卡洛都打不过。 阿撒兹勒虽然很强,但是干不过巴尔。 巴尔觉得这是个赶跑阿撒兹勒的好机会,然后他就如愿以偿的被李莉斯揍了一顿。 阿撒兹勒看着被抽飞出去的巴尔,一脸愕然。 李莉斯则对阿撒兹勒说道:“你领着堕天使们去路西法哪里吧,我将西边那里的领地送给路西法,他们可以在哪里驻扎,只要不越过死灵之海,我们就能共存。” 一边的苏提勒斯将写好的信件递给阿撒兹勒。 阿撒兹勒接过来,有些恼怒的问到:“陛下也担心我叛变么?” 李莉斯摇了摇头:“我倒不介意你叛变,这不过是件小事,我向来不太喜欢政务,能处理好就处理一下,路西法所要的是容身之地,我给就是了,魔界这么大,不会因为多了写天使就变得拥挤,我只是不想看着我的下属因为这件意外的事情而闹得不合,况且如今的情况,就算你愿意留下,其它的堕天使也会受到排挤,巴尔是个死脑筋,除非我宰了他,否则你们两个没办法和平相处,而我,爷不太喜欢过于和平的日子,就去告诉那位曾经的金星,我期待着他所带来的变化,不论是好是坏,还能比地狱更差吗?” 阿撒兹勒沉默不语,不过还是行礼之后退下了,当他就领着堕天使们离开了。 一边的参谋官,魔神布松问道:“阿撒兹勒去了路西法哪里,会将我们的信息全盘托出获得信任,这对您很不利。” 布松是一位先知者,通晓古今,善于发现隐藏的真相,十分聪明。 李莉斯笑着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一边走一边不甚在意的说道:“那又如何,能杀我吗?” 布松看着李莉斯远去的背影,微微笑了起来:“不,我的女王,您的未来,还很漫长。” 而阿撒兹勒将消息也的确传达给了路西法以获得谅解与信任,面对那封充满挑衅意味的信,路西法忍住了暴躁,只是问阿撒兹勒:“李莉斯,我记得她原来是天使才对,后来从伊甸园消失了,难道会是她吗?” 阿撒兹勒回忆了一下自己记忆里的李莉斯,有点不太确定的说道:“恕我直言,她看起来没有半点像是天使的地方,我也没有感应到她身上有天使的气息。” 重名吗? 之前听说李莉斯的时候,路西法就询问了萨麦尔,然而萨麦尔不论是在堕天前还是堕天之后都没见过李莉斯,因为并不知情。 而西边亡灵之森领地内的魔族也在李莉斯的王诏之下,老老实实的撤退了。 就连路西法都要赞叹这些魔族的行动力了。 那封信里面,有着路西法不得不正视的消息。 路西法和别西卜一些炽天使还算好的,堕天之后,那些跟随他的其余天使们都因为失去神眷而衰弱,进入魔界之后更是被魔界的魔气侵蚀变的丑陋不堪。 而李莉斯说,只要路西法愿意臣服,她可以让这些天使的原貌恢复,不受魔气侵蚀。 骄傲的天使们是十分在意外表的,这件事情,路西法不得不慎重考虑。 但是骄傲一如路西法,怎么可能去跟魔族弯腰,别西卜就首先反对这个提议,更别提其他的天使了。 对此,爷很满意,爷就喜欢看你们头疼却又拿爷没办法。 第六十四章 对于阿撒兹勒的离开,最开心的莫过于巴尔,这货跑去抢了阿加雷斯准备进贡的牛犊,特别狗腿的一脸讨好的来见李莉斯。 至于被抽的那一鞭子,巴尔完全没放在心上,会被抽飞说明自己太弱了,主君果然是最强大的魔神。 爷不喜欢巴尔。 这么说或许不正确,主要是,爷觉得没有几个人能忍受一张面瘫禁欲的脸对着自己无比讨好小心翼翼的痴笑,眼神火热的仿佛看见几千亿,就差流口水的表情。 爷真心不想跟巴尔面对面,你就不能做个如同面容一样的冰山吗,这么痴汉跟你的脸太违和了。 但是巴尔表示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好看的一张脸了。 重点难道不是你的表情吗! 爷每次看见巴尔都觉得伤眼,再也没办法直视禁欲系人设了。 然并卵。 事实总是会打脸,天上既然能掉下个林妹妹,那么蔷薇堡上方掉下一个男人也是可以接受的。 爷淡定的看着被砸破的屋顶,淡定的看着被砸晕过去的巴尔,淡定的宰了那头被砸晕过去的牛犊并且开膛破肚分解牛身。 小肋排拿来香煎碳烤都不错,牛蹄剁了,牛肉当然做成牛排来吃,牛尾牛脊椎骨不论红烧还是炖汤都不错。 等到汤炖的差不多了,屋顶和魔法阵也修复好了,巴尔也醒了,只是那个掉下来的男人还处于昏迷状态,一身黑漆漆的东西,感觉就像是刚从沥青里面捞出来的。 塞壬拖着那黑漆漆的一坨扔进水池里洗干净。 原来是个天使啊。 咦,这不对啊,这个天使怎么是尖耳? 堕天使吗? 白毛的,但是又没有翅膀。 洗干净之后这张脸真是……怎么那么眼熟呢? 这装扮,这发型,这尖耳,这脸。 尼玛这不是霹雳布袋戏里面的角色吗,那个坑了爷的本命男神的天者。 这个木偶居然大变活人了啊! 虽然不萌天者但是……有点小激动呢,说不定哪天爷就能穿一下霹雳去观光一下,等一下,霹雳没有姐弟梗吧?【霹雳编剧微微一笑。】 爷已经把剧情忘的差不多了,自从本命女神九祸、和妖后接连悲情退场之后,后面的就没有追了。 话说要不要重温一下霹雳布袋戏,回顾一下天者的剧情。 一边神游,一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爷有点走神的想到,默默的摸出ipad看了看,又放下了。 这下子不论是苏提勒斯还是巴尔都发现李莉斯的异常了。 看着天者那异常俊美的脸,苏提勒斯和巴尔都觉得自家主君的表现有点反常。 难道是看上这个? 比起巴尔,苏提勒斯的反应更加直接,直接把天者扒光洗干净扔李莉斯床上了。 前脚爷还纳闷怎么今天苏提勒斯转性了,不陪床了,后脚洗完澡打算睡觉就发现自己床上有个美男子,而且裸着。 爷:…… 这酸爽。 系统:呵呵。 你也有今天。 爷:你别急着看热闹,这货可是穿越的,怎么看都是霹雳布袋戏的角色,你就不管? 系统:本系统的宿主不是他,不需要为他负责。 爷:这句话好像没毛病但是为什么爷更想吐槽了! 他是穿越者啊,你不管? 系统:赫利俄斯也是穿越者,本系统管了吗? 爷:…… 好像是哦。 但是那不是因为赫利俄斯有系统吗? 难道天者也有。 系统:宿主你这么聪明一定会知道真相的。 爷:说的也是,像你这么蠢的系统当然不会知道为什么。 天者会穿越要么是被系统绑定,要么就是霹雳剧情里出现了穿越者,要么就是,爷穿进同人文里面了。 系统:…… 讲真,为什么制造它的人就不能把它的智能调高一点,总是被宿主嘲讽有意思吗? 不应该是系统嘲讽宿主,各种高冷嘛? 系统的心好累。 爷的心更累。 出门找守门的狗腿子巴尔要了一套男装,回头还得亲自给天者穿上,最尴尬的是,就在爷帮他系领口的扣子的时候,他醒了。 说好天者眼瞎的设定呢? 为毛睁开眼了? 天者看着李莉斯,然后起身,慢腾腾的伸手自己把扣子扣上了。 打量了一下环境,天者的表现比李莉斯还淡定,好一会才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阁下如何称呼?” “这里是魔界,我是魔王李莉斯。”李莉斯微笑着答道:“你呢?” “曾经的死国之人,现在,是您忠心的下属,您可以替我取个名字。”天者微笑着说道。 爷:…… 爷突然有点方。 要知道霹雳的反派大多都是白变黑,个性扭曲是一定的,更别提天者的原型是谁来着? 拿出ipad爷查了一下度妈百科里面的天者档案。 于是天者就看见对面的美女忽然掏出一面镜子对着脸照。 哦,为了不让别人疑惑,李莉斯的镜子是意识控制不需要点触屏幕。 所以在别人看来她就是拿着镜子在照。 天者很淡定,女人爱美么,这是天性,在说了,他现在的状况委实不太好,天知道他怎么会穿越,好不容易过完剧情想要休息,连去仙山都不行就扔到这个一醒过来就能察觉到魔气的地方。 虽然死过一次不怕死,但是能活着他也不想死来着。 眼前这个女人看起来并没什么恶意,先讨好她,弄清楚状况之后在决定接下来的事情。 虽然,‘lilith’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 天者作为一个被殃及的穿越者,在这之前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温夙月。 性别女。 而温夙月有两个表兄,一个叫做温泽玉,一个叫做温泽玥。 温夙月对于自己表兄那边并不亲近,因为他们一家一直在外地,虽然知道,但是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当年她的那位姑妈和自家母亲的关系也不是很好。 所以,属于见面也认不出的那种,更被说林惊鸿与温泽玉这边本来就隔着一层,他自然不可能认的表亲的表亲。 但是林惊鸿知道温夙月,因为当年温夙月突然失踪这件事情还闹得挺大的。 温夙月的爹妈都是自己开公司的那种,温夙月又是家里的独女,既无兄妹也无姐弟,几个表亲也不熟,他爹也是独苗因此父母两边也就母亲这边有同辈的,偏他们在外省定居,很多年都没有回去过了。 温夙月上次跟温泽玉见面的时候还是在六岁的时候,至于林惊鸿,她只听说过名字,根本没见过。 温夙月她老爹是入赘的,所以她随母姓,他老爹是个孤儿,啥亲戚都没有,就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孤儿院的人给取得,因此他老爹十分疼她,要星星连月亮都给的那种疼爱。 偏偏好似不死的温夙月在漫展上遇到了越修罗,他当时以为对方在cos霹雳角色阿修罗,结果就被坑的穿越了。 而且还是悲剧的女穿男! 苦逼的走完剧情,还没来得及休息,他就被这位大魔王捡到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天者看着自己的系统有点蛋疼。 天者的系统属于特别高冷喜欢磋磨宿主的那种恶心货色,所以天者真心想抓狂。 偏偏他的系统还是boss养成系统。 也就是说,他的主要功能就是培养几个boss。 所以看见一个疑似可以养成的角色【李莉斯】,天者毫无节操的觉得还是赖在这里吧,就冲他的脸,相信面前这位美女不会拒绝自己蹭吃蹭喝的行为。 而李莉斯也的确没拒绝。 天者那张堪比bjd娃娃一般精雕细琢的脸蛋,是爷实在是无法狠下心的主要原因。 虽然不萌这个角色和剧情,但是不妨碍爷粉他的颜值啊! 颜即正义。 而且这个天者很有意思哟,根据度妈百科的资料,天者这个角色的设计原型是西方神话的天使长。 啧啧啧。 宝贝儿,让姐姐来疼你~ 于是,天者成了李莉斯的新宠。 名为亚斯特拉尔。 蔷薇堡的宰相。 巴尔第一个反对,然后他就被天者实力碾压。 开玩笑,你当天者真是软柿子? 这货可是能让人死而复生创造几个种族的boss啊,阿修罗当初为了干掉他用了多少办法都没成功,最后成功了还差点挂了。 不得不说,一身白的天者很容易被人联想成天使。 所以当有人质疑的时候,李莉斯则答道:“无所谓,天使什么的,西边不是一大群么,放心他已经对我许下誓言,若是背弃,我会自己动手。” 于是其他魔神闭嘴了。 对于这个长得比堕天使还好看,整天闭着眼睛在哪里装逼装高冷的亚斯特拉尔,整个蔷薇堡的魔神都看他不顺眼,包括脾气最好的布松也一样。 没有几个人能够忍受自己心中英明神武的主人对着另外一个敌对阵营的人发花痴。 爷:又那么明显吗? 系统:你最近看美剧的时候时不时就会抬头看天者,你以前不这样的。 爷:他长得好看啊,而且还是爷喜欢的布袋戏里面的角色,虽然不萌天者,但是颜值很有料啊。 回忆了一下天者的身体,啧啧,当初该拍下来的。 第六十五章 天者真的超级好用 不对,是亚斯特拉尔超级好用 自从有了他,爷再也不用管政务了,每次有什么事情,对方都会客观而直接的分析出其中厉害然后告诉爷判断方向去定夺,简直神助攻啊! 如果不是gay就好了。 什么,天者不是gay。 你胡说,你把地者放哪去了,就算爷不萌天地cp,但是不妨碍爷站队啊。 天妈【天者】地爸【地者】。 官方认证,可逆不可拆。 爷捡到了天妈,地爸会在那呢? 吃着点心,爷看着天者日常各种调戏、嘲讽魔神,各种神转折顺利的打脸众魔神的刁难。 艾玛,这货比赫利俄斯还好用啊! 天者在手,政务不愁。 系统:在这么下去你会被架空的。 爷:说的好像爷在乎一样。 系统:…… 它错了,这是个为了躲懒连神王之位都可以让出去的人。 爷:而且这下子爷完全不用不头疼路西法了,比起路西法,爷更相信天者阴人算计的能力。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堕天使们傲娇的性格在魔界是很吃亏的。 路西法如果是魔界之王倒也罢了,但是他不是,所以现在的堕天使们很不好过。 而天者微笑着前往死亡之海布下几个魔法阵之后,路西法等人成功炸了。 这几个魔法阵没什么攻击力,就是淬炼魔气使其更加精粹,让那些堕天使们更加不适,就连别西卜都有点受不了。 天者微微一笑。 呵呵。 干不掉你整死你。 尤其是在天者布下几个纳元阵法,直接毁掉整个死亡之森,彻底断绝死亡之森与西边魔界大半的生机之后。 基本上彻底丧失资源的路西法彻底炸了。 卧槽! 对于天者的做法很多魔神不太赞同,但是耐不住李莉斯支持啊。 爷:因为爷知道天者有创造和再生的能力啊。 微笑,这个天者就是这么牛逼。 哈哈哈哈哈。 路西法等堕天使并没有坚持太久,最终只能臣服。 路西法很厉害,但是……他没外挂。 不知道天者怎么弄得,连他们炽天使的能力都被限制,魔法与咒术基本上都被无效化了,连治愈之术都起不了作用。 天者:解法,禁法、值得拥有。 ↑变态。 爷:哦,亚斯特拉尔,你真是太可爱了~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不情不愿归降的路西法,爷决定很好心的送他一份大礼。 于是路西法成了魔界第一位摄政王。 天者提议的。 天者一早就看出来李莉斯完全对政务没兴趣整天除了自恋刷镜子就只有吃吃吃喝喝喝。 那么就再来一个人分担一下政务吧~ 微笑。 于是,路西法和别西卜、萨麦尔、贝利亚、亚巴顿、沙利叶和卡麦尔等人接连被封文政官职。 天者:堕天使的安排是重中之重哦,你们有了地位才能够提高堕天使的地位呢。 炽天使们:“……”虽然知道他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为什么还是想打他。 而爷看着系统提供的资料,这才发现,原来萨麦尔和卡麦尔不是同一个天使啊。 【萨麦尔:有毒的光辉使者,死亡天使。】 【卡麦尔:仰望神的人,毁灭天使。】 爷:等一下,阿斯蒙蒂斯是怎么回事?他不是天使吗! 系统:他不是,阿斯蒙蒂斯是后世为了匹配七罪宗而杜撰的。 爷:卧槽! 系统:利维坦也不是天使,利维坦就是利未安森,你养在混沌之海的那个有七个头的海怪。 爷:…… 传说都是骗人的,你还我英俊潇洒邪魅七君主啊。 系统:地狱的画风你不是早就知道了,还英俊潇洒…… 爷:好气哦。 一定是爷穿越的方式不对,那些言情主角穿越的都是美男子版本,为什么爷穿越的就是暗黑哥特风杀马特混合体。 系统:你该去看看圣经相关的描述。 爷:一个二次元要这么写实干嘛! 系统:大概这个世界的作者脑洞比较清奇,喜欢考据。 爷:一个言情小说尼玛还考据,能不能好了,就不能像王家的纹章那样美美美吗。 系统:可是王家的纹章也是有原型的啊,根据不少粉丝的推测,爱西丝的原型应该是伊丽莎白,曼菲士就是图坦卡蒙。 爷:…… 伊丽莎白女王? 系统:埃及艳后。 爷:卧槽,虽然没看过但是听过啊。 原作者脑洞有点大。 突然有点方。 系统:莫方,男主就在你身边了,你决定泡了吗? 爷:滚。 系统:…… 萨麦尔是条蛇啊,你让爷攻略个屁啊,爷喜欢养蛇而不是日蛇。 系统:他可以变成人形的,你看已经变了。 看着一溜的黑长发帅哥,爷,脸盲又犯了,看谁都像曼菲士。 尼玛这有毒啊。 好吧,谁让他们都是黑长直,谁让他们都是大长腿,谁让他们……咳咳,扯不出来。 其实并不像,只是看见黑长直不自觉带入曼菲士的脸,爷已经习惯了,所以看到黑长直就觉得对方像曼菲士。 但是最坑的一点是,爷没想到萨麦尔会对爷一见钟情啊,尼玛这太扯了吧。 其实也算不上一见钟情。 主要是魔女们太热情,萨麦尔被吓到,正巧李莉斯路过,顺手将萨麦尔拎出来,结果……这货就痴汉起李莉斯了。 爷:…… 突然发现爷的几个cp都是抖m倾向。 你忘了爷揍过你吗? 系统:那个时候他根本没看见你长啥样,只看见你的靴子就被你糊了一脸泥。 爷:…… 好吧,爷的锅。 萨麦尔的脸真的不合爷的胃口啊。 就算他有八块腹肌也没办法让爷心动。 爷喜欢俊美的。 但是萨麦尔只有俊,没有美。 萨麦尔的容貌更偏向西方人,高鼻深目,轮廓深邃,五官端正,容貌俊朗,气质刚毅而冷酷,带着一点阴郁的邪气。 一看就是病娇反面角色。 爷对病娇一点爱都没有。 而且,爷一点都不喜欢约会、以及时不时的小礼物和鲜花和突然的巧遇以及太过粘人的男人,谢谢。 惊喜那种玩意在爷转职成女王的时候就不喜欢了。 忍无可忍的把萨麦尔摘来的恶魔玫瑰糊在他脸上,爷暴躁的对他说道:“我对于弱者没兴趣,想要让我爱上你,萨麦尔,你必须足够强大,强大到我不能违逆你,那时候,我就属于你了。” 于是,萨麦尔没多久他就黑化了。 卧槽啊! 这什么发展啊! 天者:呵呵。 系统:呵呵。 萨麦尔:你说的。 爷:我他吗说什么了? 萨麦尔:变强。 爷:尼玛变强不等于黑化啊! 萨麦尔:微笑。 天者是最早发现萨麦尔变化的。 老实讲,萨麦尔作为诱惑亚当堕落的始作俑者,本身心思就有点黑化了,而长期在心爱之人面前碰壁更是让骄傲的天使心生阴暗。 而李莉斯的一席话则是彻底的解除了萨麦尔的犹豫,黑化起来半点不带拖沓的,一气呵成。 前一天还是冷淡而有礼的冰山,第二天就变成了病态而扭曲的神经病。 而李莉斯在经历了惊喜之后开始经受惊吓。 壁咚强吻吃豆腐夜袭一个不落。 爷简直要掀桌。 尼玛哒。 最崩溃的是,这货不知道怎么回事控制住了爷的食物! “李莉斯,我可以吻你一下吗,就一下。”萨麦尔看着近在咫尺的李莉斯,一手看着她的腰,一手抓着她的手,语气极其深情。 爷:爷他妈鸡皮疙瘩掉一地啊。 而且你他妈是在问爷吗,你他妈都亲上了啊! 卧槽,尼玛什么时候把爷绑上的! 系统:呵呵。 总算看见宿主吃瘪了,这真是值得庆祝。 幸好萨麦尔就是亲了一下就松开了爷,不然,爷真的考虑要不要弄死他了。 萨麦尔抓着李莉斯的手亲了亲,还在脸颊边蹭了蹭。 “我好喜欢你,好喜欢。”萨麦尔看着李莉斯,眼睛几乎泛着光,看起来闪亮亮的。 爷:一定是我穿越的方式不对。 爷淡定的对着这张已经有点痴汉表情的脸,看着萨麦尔的眼睛说道:“喜欢,是种十分肤浅的感情,就像我今天喜欢睡觉,明天喜欢玩一样,总是能够轻易的被取代。” 萨麦尔看着李莉斯,笑着说道:“我变了的话,你可以杀了我啊。” “松手。”爷说道。 “嗯。”萨麦尔听话的松开手,并且退后半步拉开了距离。 尼玛,所以说病娇什么的最讨厌了。 天使什么的都是娇小姐。 娇小姐真是太讨厌了,所以李莉斯把萨麦尔又揍了一顿。 然而…… 嗯,萨麦尔被揍期间也没忘记占便宜,被李莉斯踩住的要害的时候,还凑过去在抱住李莉斯小腿上,亲了一口舔了一口,然后笑眯眯的看着她。 一副认打的德行,抱着李莉斯的腿不松手,还趁着机会在脚踝那里咬了一口。 尼玛,爷差点崴了脚啊卧槽! 那么多男人,这一个是最让爷头疼的,尼玛完全不要脸也不要形象了。 你他吗比吉尔伽美什还抖m欠虐你知道吗! 系统:原来你讨厌这一款啊。 爷:他妈谁会喜欢这种人,一看就是变态好嘛! 第六十六章 系统:恭喜你自作自受,谁让你刺激他的。 爷:爷什么时候刺激了,那也叫刺激?天使的玻璃心也太脆弱了点吧。 系统:不然你以为路西法为什么堕天。 爷:…… 讲得好有道理。 跟着路西法一起堕天的都是骄傲的小公主。 突然知道自己下属里多了很多傲娇小公主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 难怪天者坑起路西法都不带手软的。 但是,爷想去人间玩玩。 系统:你确定要去,目前还是部落群,环境不好,又荒芜,人也少,更没有什么玩乐的项目。 爷:那我还是刷美剧吧。 你就不能让我穿一下现代言情吗? 系统:穿越这玩意不可控制因素太多。 爷:虽然知道你没什么用处,但是真的没想到你这么无能啊,哎。 系统:…… #系统今天也想谋杀宿主呢,微笑# 爷:呵呵。 刷霹雳去了。 一边不远处正在处理公文的天者抬头看了看李莉斯,刚才李莉斯呵呵了? 摇了摇头,天者继续看公文。 萨麦尔依旧痴汉,不给亲就不给肉吃。 爷默默的啃着希腊出产的金苹果和金羊羔烤肉,无视了萨麦尔。 真当爷为了吃可以不顾一切吗? 系统:你亲萨麦尔一下,给你十盒提拉米苏大福。 爷:好。 系统:说好的不屑一顾呢。 爷:谁跟你说好了。 爷当然不可能去亲,爷还没有无聊到这种地步。 魔界内部渐渐也有了大体的规模构造,毕竟堕天使们为了建造适合自己的环境还是很有效率的。 而这一次不需要李莉斯出手,天者就亲自出手用魔法将那些堕天使的形象恢复了堕天之前的样子。 就冲着一点,路西法也只能乖乖的被天者使唤,更何况天者的外形也很接近天使,路西法等天使对于同族还是很宽容的。 虽然,隔三岔五的天者就要把贝利尔和卡麦尔以及萨麦尔揍一顿。 路西法觉得自己该庆幸自己身边有别西卜挡着,所以揍不到自己身上来。 而他也发现李莉斯完全不管事,他就纳闷了,李莉斯这态度就不怕天者反叛【毕竟在路西法看来天者是天使】? 路西法很好奇,李莉斯到底是怎么获得众魔神认证成为魔王的。 爷:少年,要学烹饪吗? 因为路西法不是大魔王了,魔界什么事情都得问过李莉斯才行。 所以魔界和天界没有打起来。 李莉斯干脆而简单的用一句话终结了这个话题。 “那就让他们进入魔界一起堕天吧。” 于是魔神和堕天使们都闭嘴了。 属性相克是种神器,除了炽天使们之外,下一等的天使们不论数量多少,一旦进入魔界就会因为魔气与自身的力量相处抵触而亡,要么如彗星堕落焚烬成灰,要么就成为堕天使。 除非神降来到魔界,又或者李莉斯等魔神脑抽去神界,否则着战争根本打不起来。 于是,这次懵逼的不是众魔神了,而是天界的众天使了。 尼玛我们战略都准备好了你丫不打了? 面对毫无动静的魔界,炽天使们觉得有点不安了。 难道又有什么诡计? 爷:你们想多了,爷只是不想打,毕竟军费调动之类的都需要爷首肯,简直不能更烦,那么麻烦的事情爷为什么要去做。 有没有小钱钱可以拿,有没有金库可以抢,又没有妹子可以泡。 爷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你们坐立不安。 天者:还真是第一次知道什么都不做这样就能赢。 爷: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想打,可以啊,魔界这么大,随便他们进来打。 天者:服。 …… 不仅天使们蛋疼懵逼,连雅威都是懵逼的。 这剧情不对啊,创世之书和拉结尔之书上不是这么显示的啊。 谁改了未来? 爷:举手,本大爷。 雅威打算去魔界一趟,毕竟当他打算以神念去探查的时候才发现魔界上面被套了一层壳子,他的神念啥都探查不到。 对应创世之神的,自然就是灭世之神。 想到某种可能,雅威就不淡定了。 于是雅威不得不去了一趟自己最不喜欢的魔界。 魔界的发展还真是出乎意料。 如果是天界还是华丽的巴洛克建筑,那么魔界就是拜占庭与希腊结合的建筑群。 还真是有点诡异的和谐。 雅威不喜黑暗,自然不会把自己弄成黑发黑眼一身黑的恶魔,好在因为魔界多了些堕天使,所以,雅威将自己伪装成金发的堕天使倒也没有引起其他魔族的注意。 仗着自身的隐匿能力,雅威一路畅通的直接进了蔷薇堡,然后就被天者拦住了。 天者在对方进入蔷薇堡的时候就注意到了,毕竟蔷薇堡的结界和禁制是他重新布置过的。 观察了一阵子,确认了雅威的身份,天者来搞事了。 你不是想搞事吗?来,天者带你去搞事。 于是一脸懵逼的雅威被天者坑去当苦力了。 然后天者把雅威给上了。 爷:真是可喜可贺啊,天妈……咦,等一下,天妈不是受吗? 天者:呵呵,有胆子你看着本尊的终极杀体啻非天再说一遍。 爷:天爸。 天者:乖。 啻非天真的超级超级美啊=ww=尤其散发。 所以说,雅威,天爸技术好吗? 雅威:……老子再也不要来魔界了! 天者:真不愧是主神,还能下床啊。 雅威:亚斯特拉尔! 天者:嗯? 雅威:…… 雅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看着对方一脸纯良无辜的模样,雅威觉得自己真是吃大亏了。 而且还是讨不回来的那种。 打不过…… 天者:来,咱们签个契约吧,你看,作为宰相,为了照顾好屈尊下届来魔界旅游的您的感受,吾都亲自上阵伺候您了,其他的就不说了,说钱多没情义,来,签了这和平契约,吾保证让您每次来魔界都能从头到脚从灵魂到*都舒服到仿若上天堂。 雅威:…… 爷:噗。 雅威很没出息的在面对‘签了这个合约‘’还是‘被做到愿意签’的二选一的选项间,选了前面那一个选择,在天者颇为遗憾的表情中爽快的签订了和平契约,以客人的身份暂时的留在了蔷薇堡。 路西法:所以说不开战了? 天者:嗯。 别西卜:我觉得还是不要招惹天者比较好。 毕竟这货是连雅威都能坑上床直接提枪上马的家伙啊。 这还让他们怎么直视雅威。 李莉斯吃着点心,一脚踹开凑过来的萨麦尔,几乎刷着布袋戏,重温啻非天的脸。 原版的天者能干过雅威吗? 爷很怀疑,这个天者身上一定还有别的秘密。 嘛,不过只要这个秘密不影响爷悠闲过日子,爷可以当不知道。 天者:作为一个轮回了好几次的穿越者系统,吾要是连雅威都压不住培养个毛的boss。 作为一个当过神,穿过精灵,还当过外挂的穿越者,雅威真不是什么难题。 他头疼的是,该怎么掰正李莉斯的三观。 虽然这个李莉斯跟他听闻的相关传说相差甚远,但是……你的三观也太没下限了,能对政务之类的事情上点心吗? 爷:点心吃完了。 天者:…… 算了,有这个力气吾还不如去处理公文。 对于吃货,除了吃,什么都不重要,这一点在李莉斯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天者还发现,李莉斯的心态很有问题,虽然对方已经很极力的隐藏,但是对方的真实情绪似乎已经快要消失了。 每一次萨麦尔招惹李莉斯,李莉斯看起来很抓狂,但是实际上似乎并不是很在意。 那种强装着很生气,但是实际上完全不在乎的表情,天者很熟悉。 有一段时间天者自己就是这个心态。 最初失去的是情绪,最后失去的将是自我。 李莉斯这是怎么了? 好端端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以前的李莉斯是什么样子天者不知道,但是他现在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静观其变。 只要李莉斯不发疯就行,天者自己就不是圣母,真的没心情也没那个能力去给李莉斯上心理辅导。 那样做李莉斯会打死他。 而李莉斯也在考虑着接下来怎么玩,话说按照人类的发展阶段来看,总会有到达二十一世纪的那一天吧。 系统:不知道呢。 爷:不过时间也太长了点,说起来最近很无聊啊。 系统:是吗,你要搞事吗? 爷:搞什么事? 系统:搞萨麦尔啊。 爷:…… 你还真是不知道什么叫做死心。 系统:他那么痴汉你,你就不能可怜一下他、 爷:系统,我跟你到底谁是人类啊?你的感情未免过于丰富了点吧? 系统:屏蔽。 爷:呵呵。 谁说爷最近没事干。 爷最近打算研究一下魔法。 毕竟爷的这个垃圾系统并没有技能给爷,一切都需要爷自己去学。 你看爷现在学了多少东西。 鞭子,武术,剑术,骑射,古埃及文字,楔形文字,古希腊语,古埃及语,以诺语,以诺文子,还有希腊文字,神族语和神族文字,神力,魔法,以及现在正在攻略的古英语。 爷并没有很闲好么。 爷都开始自己设计服装和饰品,还有最近掌握的烹饪技巧和庖丁。 别人家的系统各种全能,爷的系统除了穿越就只剩下商城和美食app。 第六十七章 学点什么好呢? 讲真,魔法这玩意跟神力差不多,就是能量构成不太一样,但是使用方法没太多区别。 没几天就学会了。 哎,所以现在学点什么好呢? 爷实在是无聊。 还不如穿隋唐之类的古代,还能学一下琴棋书画。 简直无聊死了。 无聊至极的李莉斯开着折磨众魔神了。 对于魔神门来说,这简直就是无妄之灾,尤其是在李莉斯闲的蛋疼弄了本恶魔召唤录之后。 成功的坑了一把魔神。 比如说巴尔、比如说布松,比如说佛卡洛都十分不幸的上榜了。 李莉斯却很高兴。 你说萨麦尔? 爷把他扔出去了,短时间内他回不来。 爷打算去围观一下所罗门,毕竟也是鼎鼎大名的王嘛。 到了人界才发现,原来已经有了热闹的气象,毕竟所罗门出生的时候距离之前的古埃及隔了三百年,还算是繁华。 而所罗门本身也挺有意思的。 爷骑着巴尔变成的狮子,围观了一下这位人类的王者,当然,用了隐匿魔法,所以他看不见爷。 哎,为什么每个王都是金发碧眼。 简直心塞至极。 看见金毛就没动力,没办法,那群堕天使都是金毛的,爷最近看多了审美疲劳,直接脸盲了。 所罗门放下手里的书本,看了看周围,喃喃自语道:“今天,格外的安静呢。” “但他林,你在吗?”所罗门唤道。 站在李莉斯身边的但他林有点犹豫,看向李莉斯,后者点了点头:“去吧,巴尔,带我出去逛逛。” 巴尔便驮着李莉斯离开。 而但他林也现出身形,出现在所罗门面前。 所罗门看着但他林,沉吟了一会才开口说道:“今日来的比较晚呢。” “让您久等了。”但他林语气恭谨的回了一句。 “今日魔神们很安静呢,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吗?”所罗门王看着眼前的魔神问道。 “并无什么事情。”但他林答道:“只是巴尔在外面晃悠罢了。” “哦。”所罗门看但他林依旧面无表情,虽然怀疑却也没有继续问,而是岔开话题说道:“说起来我还挺好奇的,原本以为恶魔都是长相奇怪的生物,却没有想到你们都是以人形出现呢。” 但他林不接话。 比起所罗门,他更畏惧李莉斯,毕竟后者才是造成他被所罗门坑的主谋,更别提后者还是他的王,眼前这个人类……要是契约结束,他很乐意干掉他。 而李莉斯正在其他魔神哪里听八卦,比如说所罗门王有几个老婆啦,现在的埃及怎么样了之类的。 真无聊。 哎,系统,爷可以换世界了吗? 系统:你还没搞萨麦尔。 爷:爷比较想搞你。 系统:…… 爷:换不换,一句话。 系统:换! 爷:乖。 系统:现在吗? 爷:等下,爷先回魔界交代一下政务,找个代替的继承人。 系统:天者吗? 爷:不,路西法。 系统:你不是讨厌他吗? 爷:你哪只眼睛看见爷讨厌他?在说了,天者是穿越者,不知道会停留魔界多久,而路西法实力可是足矣碾压众魔神的,除了爷,没有魔族能压制他,还不如直把王位给他,到时候他这个继承的王位,威慑力自然不如爷,而且他也得顾及爷的面子,对魔神好点,这样一来,就算爷不在魔界,就算天者也离开,路西法那个傲娇的个性也绝对也不会太过苛待压制魔族。 系统:你想得真多。 爷:毕竟吃了那么多魔神,欺负了那么久,总得有点王的样子,负点责。 系统:那你不如生一个继承人。 爷:你帮爷生吗? 系统:你说得对,路西法很好。 于是,回到魔界之后,让天者安排了一下禅位大典,天者并没有问为什么,很平静的接受并且下去安排了。 倒是魔神们的反应更大。 爷去龙族那边要了只刚出生不久的幼龙,就没管这事了。 路西法倒是很惊讶,完全没想明白为什么好端端的李莉斯想禅位,这么不恋栈权位的魔神…… 路西法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 全魔神都有点不甘心,不过李莉斯在说了一个胡编的借口之后,魔神们好歹还是安分下来了。 所罗门这里的七十二位魔神都请假回了魔界。 对于自家魔神说要回去参加魔王的退位典礼,所罗门只觉得搞笑,不由得问道:“你们的王为什么要退位?” 但他林答道:“王说力量增长太快,所以需要沉睡吸收力量,减缓增长的速度,以免力量过剩导致自我崩毁。” 所罗门觉得自己的三观有点被刷新。 不过还是放了这群魔神回去吗,毕竟他可没有能力同时对付七十二个魔神。 于是,在路西法继位之后,爷们终于可以穿越了。 于是爷穿越了。 而萨麦尔将看守蔷薇堡的工作抢走了,因为不想被人发现的缘故,整个蔷薇堡都被封印,所以新任魔王路西法只能换个办公地点。 而天者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不过也只能静观其变了,反正他培养boss的任务完成了。 而且还是一次性完成两个。 【系统:boss李莉斯√】 【系统:boss路西法√】 天者: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李莉斯呢。 第六十八章 爷觉得一定是爷之前穿越的时候养的狗腿子太多。 所以系统看爷不顺眼,直接让爷穿成了一只狗。 就算是犬妖,也不能改变爷目前穿成狗的事实。 简直蛋疼。 咬了一口那个傻逼老爹想要摸过来的爪子,爷需要静静。 因为爷穿的犬妖将会是二次元男神战栗的贵公子‘杀生丸’的生母,意味着,爷要嫁给一条狗。 傻爹你能滚远点别舔爷的毛吗。 对,爷现在还是只幼崽,爷的生母刚刚狗带。 结果还是被从头到脚舔了一遍,所以说,穿成什么都别穿成兽妖啊! 舔毛的羞耻度max。 活了几辈子,还真是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爷还有羞耻之心。 “哎呀,这么有活力,哈哈,一定会很健康的长大。”变成人形的犬妖将小小的幼崽抱在怀里。 人形的犬妖有着银白的长发,金色的眸子,脸上有红色的妖纹,眉心有一轮紫色的月牙。 看起来,未来的杀生丸完全是继承了这位傻爹的样貌。 傻爹的名字叫做月见莲,又称月见王。 而爷的名字…… “得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朔夜一边给幼崽顺毛一边思考,好一会才说道:“现在是一月,你出生在十二月最后一日与一月最初的一日交界之时,月亮藏在云里的时候,就叫你初空吧。” 初空,一月的别名。 月见,八月的别名。 日语发音真尼玛难读。 总之,爷出生的比较早。 犬夜叉是1996年开始连载,穿越到500年前的战国,那个时候杀生丸已经400岁左右,犬夜叉大约200岁,然后杀生丸出生时间应该是1096年,那个时候爷应该多大? 400岁左右的杀生丸相当于人类的19岁是吗? 那现在是什么时代? 系统提示:古坟时代公园490年,距离平安时代还差306年,距离战国还有至少1000年。 爷:…… 算了,爷还是乖乖当个幼崽吧。 反正一千年后主角又不是爷。 喂,老爹,肚子饿了。 爷现在是个幼崽,怎么吃奶,这可真是个好问题。 爷只想卧槽!不想说话。 幸好犬妖断奶早。 爷:话说系统,你觉得月见莲是那个品种的犬妖? 系统:你自己度妈一下沙克犬。 爷:哦。 为了避免尴尬,爷在便宜老爹怀里赖了三年才幻化出人形。 三岁的奶娃娃,真是糟心。 老爹的住处还是很不错的,山巅之上的城堡,这里位于西国,并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地区关西这边的一处山脉之中,因为被月见莲选中作为领地,所以叫做月王山,城叫做月王城。 位置偏僻,远离人群,安静而且安全。 月王就是月见王。 爷还是很满意这个环境的,城堡很大,而且很干净,虽然简陋了点,但是也凑合了。 妖力这玩意就不用学,这种类似本能天赋的东西,生下来就会,对,叫爷天才。 死老爷,再舔耳朵爷咬你啊!不许舔我脸,不许舔尾巴,啊擦! 嗷呜~ 狠狠的对着傻狗老爹的鼻子来了一口,终于消停了。 爷:不开心,为毛别的大妖怪喜欢保持人形,爷的老爹就喜欢变成狗。 _(:3ゝ∠)_ 为毛爷的幼年期耳朵和尾巴还没办法收回去啊! 不得不说,妖生真是艰难。 看着这个长得一脸精明的男神脸,拿着红绳和梳子思考着怎么给爷绑头发的犬妖,你别说,还真是挺萌的。 不过…… 看着镜子里那被绑的歪歪扭扭一高一低的发辫,爷到底要不要拿起梳子自己重新绑一下? 总觉得这么做会把这个一脸兴奋的伪男神打击到。 “初空不喜欢吗?”月见莲问道。 “难看。”爷毫不犹豫的说道。 月见莲木着一张脸,看了看镜子,又看了看自家女儿,最后只能重新梳一遍。 梳了二十六遍之后,终于让初空满意了。 月见莲:第一次知道养女儿这么累,幸好咱平时不绑头发,梳一梳就好。 爷:呵呵,不绑头发是吗? 于是,爷笑眯眯的拿起梳子,给月见莲绑了满头小辫子。 月见莲:哇,我女儿辫子编的的真好。 爷十岁的时候,月见莲总算肯带着爷出门了。 这个时候爷依旧是个萝莉,但是已经能把尾巴和耳朵藏好了。 月见莲变成狗的模样,驮着爷在空中逛了逛,不得不说,这个时期的十一区还真是有够贫瘠。 看看那些人的模样,再看看爷自己,突然觉得老爹对爷真不错,至少爷这身衣服还算漂亮,布料也不错。 古坟时代、飞鸟时代,奈良时代然后才是平安时代、镰仓时代、南北朝时代,战国时代。 呵呵。 吃着老爹抓来的妖怪,爷觉得幸亏之前在魔界呆了一段时间,成了个恶魔厨子,不然这样的食物还真吃不下去。 虽然老爹很体贴的烤熟了,但是没有调料一样很难吃。 不过可以通过吃妖怪获得妖力,倒是不错的进食方法。 虽然果子和人类的额食物也能吃,但是只能饱腹,没啥营【妖】养【力】。 月见王的名号在十一区的妖怪里还是挺有名的,之前的十年里经常会有一些妖怪送来妖果和食物作为供奉,这一次他带着初空去了附近的一处妖树哪里摘了些果子,给自家小姑娘吃。 这个看起来很像西红柿,吃起来味道很像草莓的果子还算好吃。 妖力也十分浓郁呢。 月见莲真是个好父亲,如果不要经常变成狗舔毛就好了。 一天到晚舔毛的那是猫不是狗,你醒醒好嘛? 睡醒了舔,吃完了舔,洗澡完舔,受伤了舔,跌倒了舔,出汗了舔,脏了舔,闲的无聊了接着舔,尼玛有完没完! 你又不是猫妖。 月见莲:…… 女儿好可爱啊,得多留点气味在她身上免得被其他妖怪吃掉了。 爷:…… 系统你出来,爷想买一种能治好舔毛这种病的药。 系统:这种东西不存在。 爷:妖生艰难,为什么到了人界反而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明明在神界和魔界时间过的辣么快,一下子就几千年几百年过去了,好想早点成年脱离舔毛的噩梦。 月见莲吃完自家小姑娘剩下的食物,照例变成犬型,先给自己舔完毛,然后对着自家小姑娘伸爪子,抱住自家小姑娘将其变回幼犬形态然后从头到尾舔一遍。 爷:生无可恋的冷漠。 舔完小姑娘,将之带到领地内的某处林子里,嗯,小姑娘放风的时间到了。 也就只有这个时候,初空可以获得一点自由的权利,四处逛逛。 因为周围的妖怪都被清空了,只有月见莲麾下的妖兵在周围把手,偶尔会有一些小型野兽,不会太危险,足够让小姑娘练练手。 爷看了看自己的爪子,还不错,至少可以用爪子挠人了,虽然对那边那只大狗的厚皮还挠不动。 不过没关系,总会有挠破的一天 快日落的时候,月见莲就带着自家小姑娘回城了。 讲真,月见莲绝对是爷所有爹里面最称职的那个,爷穿越之前的亲爹都没有这么称职,按着时间点盯梢,半步不离身。 系统:你穿越之前不是你外婆带大的吗。 爷:滚。 摸出爷的ipad……怎么这么小,等下这是不是ipad。 系统:你爪子太小,将就用吧。 爷:屏幕才4.7英寸,这么小怎么看剧,怎么也给个5.5英寸啊。 系统:嫌小,那你看书呗。 爷:…… 心塞。 看看犬夜叉的动画好了,温习一下咱未来儿子杀生丸的帅脸。 话说斗牙王长啥模样,爷不记得有见过他出场啊。 查查看。 月见莲这个老爹好像也没出场吧。 那有爷的戏份吗? 查一查好了。 …… 月见莲看着自家小姑娘从衣服里掏出一面镜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盯着看的起劲,便也凑过去瞧。 镜面里映出父女俩的脸,月见莲看见镜子里的画面颇为高兴的笑了起来,伸手捏了捏自家小姑娘的脸蛋,看着镜子里的画面,觉得,嗯,再去弄块大镜子吧。 咱女儿这么可爱,在去多换些漂亮的布料回来,再去妖市订些漂亮的衣服。 这么想着,月见莲一边小心翼翼的解开初空的发绳,拿掉初空手里的镜子,抱着小丫头去一边榻上睡觉了。 爷:尼玛,爷才刚看完片头曲啊,容我关个机啊,你听不见爷听得见,你让爷怎么睡觉啊! 系统:大写的悲剧。 爷:这么称职的家长好想送人。 趴在床上欲哭无泪。 于是这一晚,真是难以入睡,好不容易快睡着了,天都亮了。 于是这一天的爷,实在是很没精神。 让爷安安静静刷个剧好嘛。 这一次爷变聪明了,趁着放风的时候追剧,睡觉的时候抱着镜子不松手,月见莲这次到没有一定要把那镜子拿下来,任由小姑娘抱着睡了。 月见莲:咱小的时候喜欢抱着母亲的尾巴睡,为毛咱女儿不抱咱的尾巴。 爷:你他吗是人形睡觉我抱哪门子尾巴! 哦,原来你那个类似披帛一样的从左边绕过脖子然后搭到右肩的毛领披帛是居然尾巴,好吧,爷以为你只是喜欢抱着毛绒绒的东西睡觉。 爷乖巧的抱着月见莲毛绒绒的尾巴蹭了蹭,然后狠狠的咬了一口下去。 嗷呜!! 月见莲几乎是蛋碎一样的表情看着自家小姑娘。 只见小姑娘咧嘴一笑,露出一嘴带着血的毛和白森森的牙齿,软软的声音,甜甜的说道:“父亲,牙齿有点痒痒的。” 月见莲:忘了这丫头还在换牙期,正是磨牙的时候! 第六十九章 爷的确在长牙,也的确在换牙期。 讲真,爷真的很怀念很多东西,怀念那些属于林惊鸿的东西。 连爷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月见莲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一些骨头,专门留给初空磨牙。 脆脆的骨头吃起来像是吃磨牙饼。 有点点甜味,里面还有骨髓,就像是硬的夹心饼,很好吃。 不过这是什么骨头啊?看起来挺大,但是看不出是什么。 而且…… 云姬是什么称呼。 姬君是什么鬼,原来爷是公主吗? 对哦,月见莲的别称是月见王,又是月见城的城主,爷被称为公主没啥毛病。 毕竟这是一个只要有城就有城主,城主的女儿就是被称为姬君的时代。 系统:不,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月见是十一区犬妖的王,所以你会被成为公主,犬族的公主,第二个则是,月见并不是十一区本土生的妖,他是从中原来的,是犬封国的国主的儿子,小时候被人类带到十一区的,所以你的确是公主。 爷:犬封国是什么鬼! 系统:神话中犬封国,由《山海经海内北经》所记犬封国又叫犬戎国,那里的男人都是狗的模样,身上穿着长袍,祖先为盘瓠。 爷:爷就想问问,那故事里的到底是人是妖? 系统:当然是妖。 爷:这样都能被你扯回咱中原,算你狠,但是沙克犬并不是中原的品种吧。 系统:好吧,只能告诉你真相了,其实你们都是大型京巴。 爷:你给我滚去死啊! 系统:这个是有考证的,你看你们都白毛,都长毛,而且嘴巴啊,耳朵啊都很像啊。 爷:滚一边去,老子宁可当萨摩耶。 系统:月见莲有可能是萨摩耶,但你真不是,毕竟你的生母是只柴犬。 爷:…… 这他吗就很尴尬了。 话说,爷自带克母属性吗?除了瑞亚之外,其他的几次穿越都是死了娘。 系统:这个啊,跟你没关系,月见莲是大妖怪,妖怪可没有不会对孕妇下手的规矩,那个犬妖是替月见莲挡了一下重伤,然后生下你才死的。 爷:尸体呢? 系统:最近的磨牙棒好吃吗? 爷:好吃啊……你别告诉爷…… 系统:嗯,就是你想的那样,你生母的骨头。 虽然想卧槽,但是仔细想想也没啥,妖怪的三观本来就跟人不一样,连恶魔和妖怪爷都吃了这会在纠结也太矫情了。 算了,爷接着啃吧。 嘎嘣脆,牛奶味。 漫长的磨牙期,再爷把那堆骨头啃掉一大半之后终于迎来了换牙。 新生的牙有点小,长得有点慢,而骨头不能再啃了,于是月见莲的尾巴遭了殃。 哦,不止尾巴,连爪子都遭了殃。 好几次顶着从脸到爪子和尾巴上牙印,月见莲忍着拍飞小姑娘的冲动,将之捞过来舔毛。 自从发现小姑娘不喜欢舔毛之后,月见莲觉得舔毛真是一项有益身心的习惯。 爷:等杀生丸出生之后爷也要舔毛! 给他一个充满羞耻度的童年。 系统:呵呵。 系统才不会提醒宿主,对于杀生丸来说,一个幼崽基本不会有羞耻感这种事情,除非他是穿越或者重生的。 爷的长牙期是在一次地震中结束的。 月见城虽然因为结界的缘故并未有损坏,却再一次让月见莲有了搬移住址的意思。 地上总是会有各种灾祸,山崩地裂洪水,就算有结界也不能万无一失。 如果只有他自己,月见莲到无所谓,那些妖兵的死活他也不是很在意,不过现在多了个女儿。 那么小小的一团子,连飞都不会。 果然还是换个地点吧。 月见莲看着怀里被自己抱着的小姑娘,思考着换到哪里。 于是,爷迎来了自由放风期。 月见莲变的忙碌起来。 经常外出。 虽然爷不能跑太远,但是被却可以随时随地的在月见山跑来跑去,再也不用担心会突然伸出一爪子,把自己揉回原型舔毛了。 于是,爷就这么认识了斗牙王,哦,未来的斗牙王,现在的斗牙。 爷是个外表十岁的萝莉。 斗牙是个外表十四岁的少年。 爷想过很多次,为了生下男神,斗牙王是一定要嫁的,但是爷没有想到第一次跟斗牙王的见面会是咱老爹促成的。 话说少女漫不应该是男主个女主浪漫的邂逅吗? 父亲大人你直接把那个血淋淋的犬妖扔在一边真的好嘛? “父亲,这个是?”爷指着那一坨浑身是血看不起面貌的东西问道。 “是路上寺庙里捡回来的,乖,父亲一会来陪你。”月见莲笑着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头,掏出几个妖果和点心递过去,将小姑娘送回房。 等到爷再见到那只疑似斗牙王的犬妖的时候,对方已经被弄干净了。 身上的伤口也好多很多。 爷目前是十岁的小萝莉,而斗牙怎么看比爷大不了多少。 大概14、15的样子。 未来的斗牙长得很英俊,甚至可以说是精致俊秀,他眼睛下边的位置有着一道靛青色的妖纹,介于蓝色与紫色之间。 并没有跟爷和月见王那样的靛青色月牙印记。 看样子杀生丸是比较像爷。 月见莲抱起小姑娘,坐在一边对正在吃东西的斗牙说道:“这是我的女儿,云姬,云姬,这是斗牙。” 爷:爷的名字不是初空吗?云姬不是昵称吗? 系统:好像你爹擅自给你改成了初空云,那些小妖都以为你叫云姬。 爷:…… 心塞。 这小子足足比爷年长一百岁。 自从被老爹救下之后,这货就以报恩为理由留在了月见城,成天跟在爷后面,简直就成了跟班。 哎。 心情不太美丽的爷在忍了两天之后忍无可忍了。 “斗牙,我们来练习剑术吧。”爷微笑着提议。 现任的犬大将,嗯,这不是名字,大将是统治者的意思,犬大将就是犬之王的意思,另外犬神是一种幽灵跟妖怪没法比, 现任的犬大将月见莲擅长剑术,那把丛云牙就是月见莲从须佐之男哪里抢过来的。 不过因为这把剑很危险,所以月见莲并不常用,平时也不用武器,比起武器他更信任自己的牙和爪子。 于是,爷又开始复习剑术,其实这里的剑就是我们口中的刀。 用惯了苗刀,倒也不觉得会不顺手。 倒是斗牙学得很努力。 斗牙以为初空的剑术是月见莲教的,而月见莲以为初空的剑术是斗牙教的。 两个高冷男神并没有想要交流一下,月见莲并没有兴趣去指导别人剑术,而斗牙也觉得自己暂时没资格去问月见莲,毕竟他连初空都打不过。 爷:呵呵。 在斗牙开始自己偷偷练习之后,爷又开始了新的技能,缝纫。 这个坑爹的时代,爷一点都不喜欢这种难看的服装,更讨厌以后会十分麻烦的和服。 于是爷觉得可以开始学习自己做衣服了。 先给月见莲做一套练练手,虽然之前做过简单的缝纫,但是做一整套衣服还真没有过。 更别提刺绣了。 为什么爷的系统不是剑三呢。 好吧,重点是爷要光明正大的穿以前的服装啊。 虽然古埃及服装不能穿,但是赫利俄斯给的装备可以穿啊。 来,老爹你过来,女儿给你做一整套新行头,你这一套丑死了。 汉服唐装都不行,来个改良版的旗装吧。 妖怪嘛,便于活动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月见莲被小姑娘扒光了衣服量尺寸,然后收获了一套蓝绸旗装。 虽然针脚还不是很好,但是女儿做的嘛。 月见莲傻爸爸乐了一个月。 然后爷的缝纫技术越来越好了。 花个一百年专心做缝纫很难会做不好。 月见莲身上的衣服也多了些繁复精致的刺绣。 爷拆了几件装备,重新修整加工之后在重装改样,终于给月见莲凑出一套装备。 然后…… “我的呢?”斗牙问道。 “啊?”爷愣了,你的什么? “衣服啊,盔甲也可以,你都没给我做。”斗牙看着眼前已经有少女轮廓的小姑娘说道。 “吾为什么要给你做?”爷不明白了。 斗牙看着初空一脸懵懂不似作伪的样子,这才说道:“犬大将说,只要你给我做衣服,以后我就可以娶你了。” 爷:…… 狗爹你出来,我要跟你决斗。 “吾怎么不知道。”爷死鱼眼的看着斗牙问道。 “就在你面前说的,你那个时候不是在做衣服吗,都没有听到?”都有反问。 “我觉得还是算了,我并不想因为一件衣服嫁给你。”爷一边说一边转身:“要嫁也要找个吾中意的对象啊。” 斗牙闻言伸手抓住初空的袖子问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啊。”爷转头看着斗牙说道:“但是吾喜欢的东西很多,吾更喜欢父亲,难么吾可以嫁给父亲吗?” “当然不行!”斗牙答道。 “为什么,不都是喜欢吗,而且对于父亲吾更喜欢一点。”爷反问。 “他是你父亲!”斗牙答道:“你不能嫁给你父亲。” “就算不能,也不一定要嫁给汝,吾可没觉得喜欢这种感情,是种多么让人愉悦的心情。”爷撇了撇嘴,甩开斗牙王的手,虽然早就决定嫁了,但是为什么还是很想打人。 第七十章 多谢了月见老爹和斗牙的坑爹,爷暂时不打算接着玩缝纫了。 爷改成接着刷手游和布袋戏了。 没事练练古筝古琴之类,打发一下时间,写写画画也不错。 话说这个时候,中原那边应该是南北朝时期吧。 摸出一块羊排啃了啃,所以说,每次穿越前的囤货是非常有必要的。 擦了擦嘴,爷觉得自己越来越淑女了呢。 系统:前提是别让人看见你私下的样子。 爷:滚。 无视系统,爷淡定的继续刷布袋戏。 但是斗牙不淡定。 初初初初空她她她不做衣服啦! 月见莲: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斗牙:qaq。 月见莲很高兴,高兴的对着自家闺女伸出了爪子,又舔了两遍毛。 爷:生无可恋。 斗牙:qaq,能让我也把初空舔一遍吗。 系统:据说狗对另一只狗舔毛是表达又好,舔屁屁是求欢。 爷:滚!! 心情愉悦的月见莲给自家闺女顺完毛就又跑出去了。 话说在爷玩缝纫的这一百年里,月见莲到底在折腾什么啊? 爷很好奇。 不过爷没有问,反正月见莲总会说的,他不会说的,爷也问不出来。 倒是斗牙越来越烦人了。 最近月见莲似乎有事,有时候会带伤回来,而斗牙粘人的次数也多了。 真的想不到这货居然做了个爷一百多年的跟班,简直不能想象,幸好他不是话唠,不然爷真的会疯。 而斗牙在看见目前的攻略没有效果之后,开始换方式跟初空示好。 布料、首饰、珠宝、鲜花、笔墨纸砚、等等。 这样每一日签的,持续了有一百年,爷收到的物品都堆了一座宫殿,全是斗牙搜集来的东西。 然后,某天,爷收到了一条人鱼。 对,人鱼。 突然想起来,犬夜叉的作者好像的确出过一部叫做人鱼之森的漫画,当初看了之后挺毁三观的。 等一下,原来是这部漫画毁了爷的三观吗! 以为是美人鱼的唯美故事,然后被坑的爷一脸血啊。 简单来说那个故事里的人鱼会衰老,人鱼的肉有毒,并不是所有人吃了人鱼肉就能长生不死,因体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作用和副作用,而人鱼每隔十几年就回去抓女婴回来养到十五岁,喂她吃人鱼肉,如果女孩吃了肉没有死也没有副作用,那么人鱼就会把女孩吃掉,这样人鱼就能恢复青春了。 不过那是对于人类而言,身为妖怪吃了会有事吗? 爷看了一眼斗牙。 后者一脸讨好的笑,对初空说道:“人鱼肉很好吃的,要我切一点你尝尝吗?” 爷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说道:“你也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一整只,留一些给父亲。” 斗牙闻言笑着点头,将人鱼的尾部整个切下来分成了三部分,将最嫩的中段切给初空,自己则吃尾部,最上面肥厚的部分则留给了月见莲。 嗯,肉的确很好吃。 正吃着,月见莲就回来了。 “哦呀,斗牙抓到人鱼了?那些家伙可狡猾了,最近几百年都没看见他们。”月见莲惊讶的说道。 “我在出云那边抓的。”斗牙答道。 “难怪,原来跑到哪里去了。”月见莲将剩下的肉剔除鳞片之后,将那些骨头和血以及内脏之类的收起来:“不仅是肉,骨头和内脏都有用,血也是。” “是吗?父亲以前吃过人鱼?”爷问道。 “经常吃,它们又丑又多,以前我经常抓,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原来是换地方了,啊,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传说人鱼之肉能长生不死,后来就没见过了。”月见莲想了想说道:“妖怪吃是没什么问题,但是人类吃的话,似乎会死的样子。” 爷:…… 爷就知道。 算了,肉好吃就行了。 知道这玩意的毒对妖怪没多大效果就行了。 不过似乎确实有对妖怪增加寿命的作用。 斗牙觉得这肉吃起来不错,于是他开启了日常捕鱼,然而没半个月就没在继续了,因为初空不想吃了。 而且,面对斗牙的又一次直白求婚,爷真心有点无语。 斗牙,不是爷不愿意嫁给你,而是……你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啊,爷现在的外表只是个十二岁的萝莉啊! 你不觉得现在结婚未免太早了点吗? 等下,十一区好像法定结婚年纪是挺早的,也一直挺提倡早婚……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十一区婚龄是多少啊? 系统:女方,12、13左右,17岁就算是无盐女了,参考资料:家康公为了拉拢和各大名的关系而展开的联姻大作战中,他甚至把自个儿两岁的孙女珠姬都嫁出去了。 压根一副“管她几岁是女的就得嫁”的姿态。 虽然这是出于政治角度考虑,但实际上日本古代女子出嫁年龄普遍很早,一般是十二三岁。 爷:…… 所以说未来的杀生丸喜欢小萝莉完全是情理之中了? 卧槽。 实在是有点无语,想了想爷对面前耸拉着呆毛的斗牙说道:“一百年后如果你还是想娶吾,吾就答应汝的求婚。” 斗牙瞬间眼睛就亮了。 爷:算了,不就是萝莉吗,萝莉状态又不是没被推过,比如说吉尔伽美什那次。 一百年,足够爷长到十六岁吗? 望天。 爷今年才235岁啊,你丫都快400岁了。 斗牙倒是很高兴,终于有了个可以努力的目标,不过就是一百年,他等得起。 然后斗牙就离开了月见城。 说是要去修行,成长为更强大的妖怪,然后来娶初空。 爷:呵呵。 不对啊,犬夜叉200岁的时候,不是人类15的外表吗? 为什么爷都265岁了,还是12岁的萝莉。 系统:纯血的妖怪长的比较慢,不然的话按照犬夜叉的年纪推算,跟杀生丸的年纪推算比例完全不一样。 爷:是嘛…… 算了,反正斗牙走了,爷至少能清静一百年。 爷以为是这样。 然而月见莲却闲下来了。 你们俩个是商量好的吗! “父亲!”爷看着面前那个把门堵住的面瘫有点暴躁。 “已经很晚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睡觉了。”月见莲不为所动,走上前将自家闺女抱起来进了内室。 啊,好烦躁。 爷只想静静的喝酒吃肉。 于是,在某个天晴日朗的日子里,爷离家出走了。 离了家才知道家的好,也知道爷差点就被月见莲给娇宠废了。 干掉几只牛鬼,还有几只样貌奇特,名字也奇特的妖怪,爷觉得离家出走是件好事。 不过在去哪里的时候爷有些犹豫不定,最后决定去出云,因为想看美人鱼。 然后爷就遇到了一只金毛的的神明。 然后……爷就把他抢劫了。 这个锤子挺好玩的。 大国主:你够了,来来回回玩了我三十多次你还没腻啊! 苦逼的大国主被初空变大变小各种变。 然后大国主被变成了三头身的猫耳正太。 爷撸的很开心。 但是大国主不开心,那群跟着他的侍从不是死了就是处于昏迷状态,根本没人可以救他。 然后,天空突然打雷,击中了灵木。 “不应该诞生于世上的东西诞生了啊。”大国主看着落雷的方向不由得落泪。 爷:…… 这个娘炮真尼玛会演。 系统:好像是有个叫做恶罗王的鬼诞生了的样子。 爷:恶罗王是什么玩意?犬夜叉当年爷就没看完。 系统:不是犬夜叉,好像是另一个漫画里的角色,也是少女漫。 爷:…… 算了,少女漫就少女漫吧。 反正跟爷没关系。 这么想着一脚把大国主踢开,爷抓人鱼去了。 “喂,先把我恢复原状啊!”猫儿正太跟着初空跑了好久,最后只能看着那只可恶的犬妖乘风而去,大国主……气哭了。 该说不愧是神明吗,哭起来,就算爷飞远了都能听到这魔音贯耳,实在受不了只能折回去把人带上。 “我不要跟你,你把我变回来,我不管啦啊啊啊啊!”大国主很不要脸的趴在妖犬状的初空背上撒泼打滚。 眼看着到了海边,爷毫不犹豫的把人给扔了下去。 等到爷下去之后,才将那只湿漉漉的猫儿正太捞起来。 爷:原来神明也会溺水啊,所以说十一区的神弱爆了。 系统:呵呵。 你以为那些被你吊打的各种被切成食材的魔神以前不是被供奉的神明吗? 在越阶打脸这方面,宿主真是无人可以超越。 哭唧唧的大国主没一会就不哭了,因为…… 眼睁睁的看着个小萝莉凶残的把几条人鱼开膛破肚剔鳞去骨之后,他已经石化了。 “要吃吗?”爷问道。 大国主连忙点头,刚把肉接过来就听到对方说:“想吃脑花,人鱼的脑能吃吗?” 吓得大国主手里的肉都快掉了。 而且她还真的就拿出个火锅开始涮了! “我说,你到底是哪里的妖怪啊,强的太不正常。”大国主咬着肉片,一脸哀怨的盯着初空问道。 “吾是西国的犬妖月见莲的女儿。”爷答道。 “啊啦,原来是那只犬妖啊,仔细看的话,你跟他章的很真像。”大国主打量了一下,的确一样的妖纹,该说不愧是父女吗? 不过西国的犬妖来出云干嘛? “当然是为了吃肉啊。”爷答道。 第七十一章 “话说,汝认识吾的父亲?”爷问道。 “当然了,没有那个神明会不认识那个干倒须佐之男,抢走天从云的妖怪。”大国主眼抽抽的说道,那家伙可是能干翻整个出云的变态啊……再看看眼前这个,该说真不愧是父女吗,一样强的变态。 毕竟出云是神明的所在地,基本住在这里的妖怪都是熟人,外来者很容易被认出。 爷:哦 嗷唔。 吃掉辛辛苦苦挖出来的人鱼脑花,有点想念淘宝的火焰脑花了,又麻又辣特别好吃。 一边回忆着火焰脑花的味道,爷干掉两条人鱼。 吃完之后,擦擦嘴,擦擦手,拿出锤子把大国主恢复原型,爷将那个锤子还给他,打算离开了。 恢复正常体型的大国主见到初空要走,一时没忍住,多嘴问道:“你要回去了?” 初空站住,转身看着大国主微微一笑:“不,吾打算去找那个不该诞生的存在,看看是什么,能不能吃。” 大国主:…… 我他吗为什么要多嘴! 这么凶残的犬妖然后在加上那个不死的妖怪,哦,天哪,我快要不能呼吸了啊啊啊啊啊啊啊! 似乎已经看见世界被毁灭的那一天了。 大国主被自己的脑洞吓到尖叫着吐魂昏倒在地。 爷:呵呵,管你去死。 不过如果出云的神明都是这种德行,爷完全可以把所有神明都揍一遍。 下回在回来接着玩吧。 顺着妖气的方向而去,爷没怎么费力的找到了恶罗王。 恶罗王这会才刚刚成形,短短的尖角,枣红色长发,枣红色的眼睛,尖耳,五官端正颇为英俊,典型的邪魅反派,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也就十来岁的模样。 爷正好目睹了他的首杀。 然后爷思考了一下,这真是一个不错的打手啊,想一想未来的剧情,嗯,果断要把这只狂犬养在身边当打手。 于是爷用了惯用的手法,先揍一顿再说,不愿意的话就揍到愿意。 这个方法很好用。 当然,如果你真的遇到那种死活不肯屈服的,听爷一句劝,干掉他吧,不然你就得做好被报复的准备。 而让人意外的是,居然还有个小崽子。 三头身的小崽子,看样子也就二三十岁的样子,让人心肝颤的是他也是银发,一双罗兰灰的眼睛简直太好看了,好想挖下来。 系统:那是狐狸不是人类,你没闻出来吗。 爷:老子没跟你说话。 脚踩恶罗王,拎着小崽子,思考了三秒,最终决定带回去,虽然这只崽子有点爱咬人。 “乖乖的,不然吾就将汝的牙齿全部拔光。”爷微笑着说道。 巴尔:…… 巴卫变乖了。 而恶罗王。 其实也是小崽子,但是论凶残,比巴卫凶残多了。 揍了七、八次之后,这货终于安静了下来,在面对爷给出的听话还是割角的选项里,选择了听话。 欺负小孩子怎么了,爷也是小孩子,十二岁的萝莉很大吗。 爷觉得,作为一个外观党,巴卫是用来玩的,恶罗王是用来揍的。 爷:巴卫,汝看,吾给你做了这么多小裙子。 巴卫:不想说话。 爷:既然你不想说话,那么来舔毛吧。 巴卫:…… 于是,在儿砸出生之前,爷先拿巴卫开了荤【好像没什么不对。】 巴卫年纪还小,变成原型也只有小小的一团,跟爷的原型比起来,大概也就爪子那么大,舔两下就完了。 恶罗王每次看的都一头黑线转头就跑,然后被拖回来被那头巨犬的爪子来回揉搓。 虽然不能舔毛但是可以玩球球啊~ 恶罗王:每次都觉得自己会被踩成肉饼。 看到恶罗王的狼狈模样,巴卫觉得舔毛什么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 被逼着变成狐耳狐尾的正太模样,巴卫心情就不怎么爽了。 可是爷喜欢啊。 简直太萌了~ 给他做了几套中性风的小洋装,简直萌死个人。 等头发再长长一点,就可以给他编辫子了,哈哈哈哈。 爷:系统,你拍下来了吗。 系统:拍了。 爷:那就好,回头爷要用来做壁纸。 系统:…… 曼菲士、吉尔伽美什、哈迪斯、天者、月见莲、斗牙王,怎么没见你想拍下来做壁纸。 爷:以后杀生丸小时候的也要记录下来,哈哈哈哈哈哈。 系统:给未来的杀生丸点个蜡。 在初空的爱的调【蹂】教【躏】下,恶罗王和巴卫开始了飞一般的成长期。 毕竟有个实力强大血统纯粹的大妖怪不要钱的给他们妖气进行温养,这种大妖怪的妖气对于恶罗王也好,对于巴卫也好都是很不错的补品。 不过区区百年的时间,两个小家伙就已经长大不少。 巴卫的外表都长大了一点,更别提恶罗王了。 虽然依旧干不过初空,但是对付其他的妖怪却是绰绰有余了。 但是一百年过去,还意味着另外一件事情。 那就是爷该履行婚约了,虽然这件事情爷根本就忘掉了,但是爷的老爹记得,而且他很准时的找到爷,把爷逮回去了。 看着巨大的妖犬迎面而来,恶罗王和巴卫率先冲了过去,然后被月见莲一爪子拍飞不知道哪里去了。 爷看着化成人形的老爹,还是那么英俊帅气,就是有点黑脸。 “玩够了吗?”月见莲问道。 爷摇了摇头。 月见莲黑着一张脸将自家小姑娘抱进怀里,啧,瘦了。 看着老爹越来越黑的脸色,爷蹭了蹭老爹毛绒绒的披帛,讨好的笑了笑,果然对方的脸色一下子就便好了。 于是爷被老爹就这么掐着腰抱着回去了。 于是恶罗王和巴卫被扔下了。 恶罗王:似乎该高兴的但是为什么不太爽? 巴卫:哼。 两个不过百来岁的小妖怪,在面对已经两千八百多岁的月见莲的时候,明显也就是一爪子就能解决的事情,没弄死这两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身上残留着自家小姑娘的妖气而不是血气。 将自家小姑娘抱了回去,回去的路上,后者发现这方向不对,等到了地方在看,原来自家老爹换了个住处。 位于山巅之上的城堡,但是不是之前的月见山。 种满了蔷薇的城堡,在一片血红中,十分美丽,而这座城的样式则是完全的唐式,而不是平安初期的样子,更不是以前的那种简单的建筑,多了微妙而精致的改变,十分华丽。 有点像是影视剧里面的建筑呢。 “喜欢吗?”月见莲问道。 爷点了点头:“很喜欢,父亲怎么找到这座城的?” “不是找的,是我建造的,之前一直在四处寻找好看的房子,但是都不怎么样,所以趁你出去玩的这段期间回了一趟故土,看了看那边的建筑,然后重新找人设计的,只是这里的材料有限,虽然不能制作的很华丽,不过你能喜欢就好。”月见莲微笑着揉了揉自家小姑娘的头发:“我带你去看看,你选喜欢的房间,在重新布置一下,我还带了很多东瀛没有的布料和珠宝回来,一会都送到你那,你慢慢看。” (*w*)父亲,你这么好,我会忍不住想要推你的。 简直加粗加大镀了金的苏啊。 有这种爹还要什么老公。 老爹你是不是拿错剧本把男主的路线给走了。 你们可以想象,等爷选好房间之后,发现家具什么的都是中原产的小叶紫檀木的时候的那种感觉吗? 你们能想象当爷发现被老爹带回来的除了布料首饰珠宝之外还有茶叶的感受吗。 时隔多年,终于能喝上一杯茶,简直感动到哭啊。 配套的茶具也有好几套。 好棒。 一激动,爷忍不住扑进老爹怀里狠狠的蹭了蹭。 月见莲看见自家小女儿这个高兴,也不由得眉目弯弯的笑了起来,这段时间真的没白费呢。 而在爷收拾东西的这段期间,斗牙也来了。 斗牙提前了两年回来,原本的月见城早就废弃,月见莲很直接的将之毁了,斗牙是顺着妖气找来新建的睦月城的。 对,这座种满蔷薇的城叫做睦月城,睦月,一月的月龄名称。 斗牙王看起来越发俊朗了,一百年的时光并没有带走他的青春,恰恰相反,让他变的更加成熟也更为强大,穿着狩衣戴着胸甲和肩甲,背部的大毛披风,看起来已经与当年爷看的剧场版里的差不了多少,只是外貌年龄上的诧异。 斗牙如今也是一方首领,当得起斗牙王的称号了。 但是月见莲却很不爽,看着斗牙王哼了一声,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斗牙王摸了摸鼻子跟在后面,绕了好几圈,才被领到初空面前。 爷看着一脸不爽的月见莲,在看着一脸讨好的笑着看向爷的斗牙王,后知后觉的问道:“有事吗?” “我来求婚的,你忘了吧,我们约好的。”斗牙王答道。 “谁跟汝说好的。”爷不由得黑线。 系统:你的确说了,如果一百年后他还喜欢你,你就嫁给他。 爷:…… 爷这么说了,等等爷回头去看看记忆。 尼玛真的说了,这会真是想赖都赖不掉,算了,嫁就嫁吧,反正都嫁过那么多次了,矫情个毛啊。 只要你喜欢萝莉,爷没意见,反正又不是跟正太结婚。 于是,爷在335岁【13岁的萝莉外表】这一年嫁给437的斗牙王【19岁的少年外表】。 第七十二章 爷的婚礼十分热闹,就连大国主都来凑热闹送了礼物。 大国主送了礼物,自然其他的神明也随着送了一堆东西。 月见莲有点纳闷,大国主凑什么热闹,出云的神明不是很讨厌他吗? 被揍过的大国主不说话。 爷的嫁衣是自己做的,月见莲带回了不少布料,老实讲,爷结婚几次从没为嫁衣头疼过,这还真是史无前例的第一次。 想一想现在是唐朝,唐朝的嫁衣是什么样的? 爷拿着查了一下。 居然是绿配红…… 无意间翻到一张正红配孔雀绿的画,上面画的是大袖直领高腰儒裙,看起来的确很漂亮,爷想了想,干脆就这样弄一套算了。 高腰襦裙跟齐胸襦裙不一样,齐胸襦裙的束带在胸部以上,而高腰儒裙的束带则在胸部以下腰部以上。 这种高腰儒裙就是隋唐时兴起的。 正好符合现在的时间段,也不会太突兀。 找好了布料,选定了绣样,爷就开始做衣服了。 别问爷十一区的婚纱,爷没兴趣穿和服,你知道平安时期的和服穿起来多累吗? 尤其是斗牙王直接送了爷好几套超级华丽的十二单。 【嗯,十一区男子送女子和服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父亲在女儿的成人礼上送给女儿;另一种是未婚夫送给未婚妻】。 那玩意有20~40斤,穿起来会累死的,当初古埃及的金线魂服也就10来斤。 才不要穿那种蠢笨又厚重的玩意。 当然,为了不会太过突兀,爷也替斗牙王做了一套婚服,爷可不想他穿着狩衣和盔甲站在爷旁边,于是给他做了套黑线压边的红绸改造版大袖深衣。 斗牙王:嘤嘤嘤,不容易啊,终于拿到了,这套衣服我要珍藏到天荒地老。 月见王:出息。 爷:呵呵。 倒是爷没想到恶罗王和巴卫居然也找过来了,看见老爹领着两只过来的时候爷还有点懵。 恶罗王倒是大大咧咧的打招呼,巴卫傲娇的哼了一声,扭扭捏捏的拿出礼物。 不知道这俩小子从哪里弄来的布料和首饰,整整一箱子。 笑了笑,把巴卫拉过来揉了揉,又给恶罗王化了个妆,就将两只扔给老爹看管了。 爷还得忙着明天的婚礼呢。 第二日,爷起床后就开始装扮了。 头发略略的编了起来,用发饰压住,爷不太会弄自己的发型,之前都是中分散发,这次第一次挽发还真有点不习惯,最后还是为了搭配衣服随便编了一下头发,大部分还是披散在身后,带了一只红色的蔷薇绢花略点缀了一下,也就算了。 基本不用上妆,爷生来自带眼线眼影和指甲油,只擦了点唇脂,就算好了。 妖族的婚礼没那么麻烦,不过就是一群追随者过来一起吃吃喝喝。 原著里斗牙王的婚礼是啥样爷不知道,但是这一次的婚礼大概是最轻松的婚礼了。 穿了嫁衣出去吃顿饭就是了。 妖族才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我是跳过新婚之夜的省略线………… 心情略糟,不要问为什么。 斗牙王倒是很高兴,不过被心情不怎么好的月见王一早就拉出去对练了。 晚上斗牙王没能回来,他趴在练武场过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才爬起来。 爷:亲爹干得好。 之后的日子斗牙王面对月见莲都有点拘谨,毕竟岳父太强了也是糟心。 斗牙王的领地在西国的北部,距离月见莲的领地并不远,毕竟月见莲虽然是大妖怪但是他划分的领地并不大,大概是因为他经常换地方住的缘故,几百年换一次。 斗牙王的巢穴还是比较粗糙的,月见莲去考察过一次之后就呵呵了。 于是斗牙王又在练武场过了一夜。 第二天斗牙王就被扔了出去,月见莲很直白的告诉他,没有个像样的房子别回来了,咱家娇宠了两百多年的小姑娘才不去那名副其实的狗窝住。 爷:…… 话说斗牙王领地建筑好坏无所谓吧,跟爷又没关系,你们之前不是商量好了,爷不用去斗牙王领地吗? 月见莲:乖宝贝儿,折腾女婿是当爹的特权。 爷:哦。 斗牙王:q皿q,好气哦,但还是得照办。 于是斗牙王一步三回头的去自己领地搞建造去了。 苍天在上咱结婚才半年,而且跟小妻子一起睡的日子加起来连一个月都没有。 斗牙王不甘心,但是也没办法,所以说岳父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爷才不管斗牙王的心情如何,反正爷挺爽的,没事捉弄一下巴卫和恶罗王,刷刷剧,吃吃喝喝,倒也过的挺好的。 大概是因为爷结婚了,所以现在月见莲在也没有强制监督爷按时睡觉了,爷可以痛痛快快的通宵了。 不说了,先去下小电影。 系统:你可不可以不要用ipad做这种事情。 爷:好啊,那你给我个笔记本电脑。 系统:那你还是接着用ipad吧。 爷:呵呵。 系统:你都有老公了还需要看小电影吗? 爷:为什么不看,爷还是异性恋呢,但是并不妨碍我看bl啊。 系统:屏蔽。 呵呵。 比起斗牙王在的日子,斗牙王不在,爷更轻松。 而月见莲也发现了这一点,养在身边眼睛不错的盯了两百年,月见莲实在是太清楚自家闺女的表情,这也让他不由得纳闷,自家闺女对斗牙王到底什么心思? 打死月见莲都想不到自家闺女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干脆的答应求婚。 爷:这很正常啊,穿越这么多次还让爷相信婚姻依靠男人你是不是傻? 爷又不是满脑子除了爱情就活不下去的脑残。 每个世界都有剧情,爷的目标很简单:1,活着,2,活得高兴。 得是多蛋疼才会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的去恋爱,爷又没有恋爱任务,爷的任务是‘存活’。 比起每次穿越后的剧情,爷更关注系统啥时候报废。 系统:你就不能念点好。 爷:你能读取爷的意识吗,爷的意识里,对你有更详细的期盼与不能在这里说出来的直白描述各种姿势的情节,保证丰满细腻让人看了热血沸腾给爷点一百个赞要求加更的那种。 系统:你赢了。 爷:爷的脑子里yy次数最多的就是系统了,尤其是在看bl小电影的时候。 在说了,嫁人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爷早就不抱有期待了。 讲真,看着斗牙王这么高兴,爷也挺高兴的,至少这是一场值得期待的婚礼,哪怕日后斗牙王出轨某个叫做十六夜的人类,爷也不必觉得难过。 反正就没深爱过。 好聚好散嘛。 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少? 哦对了,长得俊俏的大妖怪的确不少,这可是少女漫。 但是爷又不会永远停留在这个世界,管他多不多呢,你看爷作为李莉斯也好,赫拉也好几万年没结婚也没少乐趣啊。 作为一个性冷淡,有没有男人无所谓。 爷只热衷看不热衷做。 而且仅限看bl。 拿起酒杯喝了口酒,无视在那边吐着乱码的系统,爷继续刷着ipad,等到有些晕乎乎的时候,这才睡下。 这样的日子爷过了小半年才再一次见到斗牙王。 入了冬,斗牙王那边停了工,便又跑了过来见她。 爷到无所谓,月见莲也知道不能太过,到底没在都两天给斗牙王脸色,但是第三天还是找了机会揍他。 这一次,多了两个观众。 恶罗王和巴卫。 恶罗王:我觉得我还有进步的空间,你觉得呢兄弟。 巴卫:我觉得月见王平时已经对我们手下留情了。 月见莲的想法其实很简单,趁着斗牙王正是热恋的时候揍几顿,反正他也不敢发火,而且只要月见莲下手不是太狠,这种正面的打斗基本上斗牙王是揍过就忘权当切磋,况且,斗牙王被揍得越惨也就越是珍惜跟自家闺女相处的时间,这真是一箭三雕,谁知道他们俩什么时候分手,不趁着现在揍,到时候这货溜了,就没那么好抓了。 斗牙王:q皿q,好气哦,但是打不过。 爷:爷装作看不懂的样子静静的看着老爹玩套路,虽然这套路真奇葩。 于是久而久之,斗牙王就发现,这世上最难得的就是抱着初空在怀,什么也不干,静静的陪着她发呆。 斗牙王这些年出门在外,见过很多女性,人类的,妖怪的很多很多,但是都比不上初空。 对于斗牙王而言,初空给他的感觉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春寒料峭。 说她静,她也有动的时候。 大部分的时候,初空都是安静的,不言不语不打扰任何人,就在那发呆,也不多话。 但是有些事情,她想做什么,很少有人能够阻止她。 说她无情,但是她却又很听月见莲的话,说她听话,她又离家出走。 斗牙王有时候会不由得想,或许吸引他的就是静不下来的那个初空,可是他又更喜欢静下来的初空。 看着她安安静静的被自己圈在怀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斗牙王蹭了蹭初空的脸颊,在她脸颊边上亲了亲,不由得笑了起来。 第七十三章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835年,进入平安时期了啊。 讲真这个时期真是有够奇怪,平安京若是繁华的话,周围的地区就根本是贫穷村。 对比强烈,到还真有意思。 而且还没有完成一统,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是天皇治下,所以这个时候的东瀛还乱得很。 不过还是有点想去平安京看看,毕竟日漫里面出现的次数那么多,有点好奇二次元的平安京跟正史上的出入会有多大。 不过在那之前,爷得先等斗牙王离开才行,这货太粘人了。 系统:你几乎每个老公都嫌弃他们粘人,难道问题不是在你身上。 爷:哦,厌男症也是错咯。 系统:你这根本不是厌男症,你这是孤僻症。 爷:是吗。 呵呵。 管他什么症,反正已经习惯了,就是不太喜欢太黏糊,爷比较喜欢保持距离。 倒是斗牙王一头热的跟着初空,大约是到了年下,人界那边都热闹了起来,连妖怪这边也热闹了起来。 不得不说大唐那边传来的某些事情还真是容易引起热潮。 爷吃着老爹从中原买回来的松仁奶酥,喝着茶,默默的看着斗牙王在那折腾,跟老爹一起商量着什么。 恶罗王和巴卫在玩着老爹从中原带回来的鲁班锁,出乎意料的,恶罗王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而巴卫…… 拆开就拼不回去这一点真是跟凡人一样啊。 摸头,你没看见一边的恶罗王等着你问他吗?还别扭啥,在怎么别扭你也拼不回去的,乖乖问吧。 一巴掌把巴卫拍到恶罗王旁边,爷也看着他们俩,不由得笑了笑。 月见莲走了过来,看见自家闺女一脸满足的看着两只小妖怪,有点疑惑的问道:“很高兴吗?” 月见莲挨着初空坐下,习惯性的伸手将自家闺女揽在怀里,伸手拿过对方打算接着喝的酒盏。 爷有点困,屋子里暖暖的,刚刚吃了不少东西,又喝了不少酒,这会头就有点晕乎乎,止不住的倦意,靠在亲爹怀里蹭了蹭毛绒绒的披帛,嘟囔了一下就迷迷糊糊的睡着的。 “哈。”见状,月见莲不由得笑出声。微微摇头,颇为无奈的将自家闺女抱起来送回房,斗牙王见状撇了撇嘴摸了摸鼻子,乖乖跟在后面。 月见莲将人送回房,一转头就看见斗牙王,顿时又不爽了。 哎,自家小姑娘没结婚之前,明明都是跟着他睡得,化出原型直接将小姑娘团住,别提多暖和了。 女婿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一边给初空解了外褂,褪了鞋袜,盖上被子,月见莲哼了一声,瞪了斗牙王一眼低声道:“不准吵她。”然后就出去了,还没忘记带上门。 斗牙王目送月见莲离开,这才背靠着床沿坐下,守着初空,微微阖眼一边闭目养神,一边等着对方醒过来。 虽然很想爬上床抱着初空一起睡,但是总觉得月见莲会过来将他拖出去。 系统:真不愧是狗啊。 各种方面,系统已经在疑惑,照这样下去,犬夜叉还会出生吗?这可真是谜题啊。 不过管他什么谜题呢,到了1296年就知道了。 系统暗搓搓的想到,自家宿主真是剧情崩坏小能手,比如说斗牙王提前称王有了领地,豹猫族早就被赶跑了。 其实日本的妖怪受到人类的影响,婚姻更类似于访妻制,访妻制有多坑爹呢……【请看作者有话说。】 所以说,原著里斗牙王会出轨也是随大流接地气啊。 你不得不承认斗牙王的眼光真不错,不管是杀生丸的母亲还是犬夜叉的母亲都是罕见的美女。【杀生丸母亲出场于完结篇第九集】 眼光倒是不错。 要不是原著里死的早,估计情人和私生子更多。 但是现在嘛…… 系统暗搓搓的想到,貌似月见莲捉奸的【狗咬狗】情节也挺值得期待,咳咳,这种事情就没必要告诉宿主了。 …… 爷是傍晚醒过来的,睡得特别好,一觉无梦,起身下榻刚抬脚就踢到了一个东西。 然后爷就听到斗牙王的声音。 斗牙王看着还有没反应过来,迷迷糊糊的初空,笑着说道:“睡好了?” 爷点了点头。 斗牙王接着问道:“想吃什么?” “嗯,肉。”爷想了想说道:“不要鱼类,不想吃。” 斗牙王笑了笑,应了一声,起身出去了。 爷则沐浴更衣刷刷牙,换了身衣服去了前殿。 还真是安静,一个人都没有呢。 坐在铺着皮毛的榻上,依着凭几,爷接着刷剧。 毕竟这座城里可没有什么侍女类的帮你端茶倒水,月见莲只抓了几只帚神打扫城内的卫生,那些其他的跟随者则负责守卫巡查和看门,爷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 平日里吃喝什么都是爷自己弄的,毕竟你不能指望妖怪会做饭,讲真这个时期的十一区吃的东西真不咋样,而且随着佛教传入之后由天皇带头抵制吃肉类,认为四只角的动物的肉是下等人吃的东西,平安后期更是连鱼都不吃,白河天皇提倡全民吃素。 这么一想,穿成妖怪似乎并不是太糟糕,至少可以吃肉。 爷想了想,关掉剧集开始刷菜单,今天吃什么肉呢?烤肉,香煎,还是炒肉?好久没喝汤了,突然觉得鱼汤和鸡汤也是不错的选择。 爷研究着菜谱,然后斗牙王就扛着一条龙进来了。 一条龙! 龙! 虽然知道十一区的神明和妖怪都中原传说中的弱,但是……那好歹是只龙啊。 哦,只有四个爪。 但你还是龙啊! 五爪为龙四爪为蛟那是清代的说法。 咱们唐朝不流行这种削弱法。 于是吃过魔龙肉之后爷开始吃青龙肉了。 感觉真尼玛讽刺。 中原的灵兽到了十一区就变成妖怪了。 还被一只几百岁的犬妖给宰了吃肉。 唉。 龙在中原可是妥妥的外挂级别啊。 不过斗牙王是怎么死的? 系统:跟龙骨精打斗重伤之后去救十六夜跟人类刹那猛丸同归于尽。 爷:龙骨精比龙更强吗? 系统:至少比眼前这只要强。 爷:真是无趣。 正吃着,恶罗王和巴卫就摸过来了。 爷想了想,摸出一壶仙露,兑进一坛乳酒里,给三只妖怪尝了尝。 斗牙王愣了愣,要知道初空向来不喜欢他们喝酒的,每次他们只能跟着月见莲一起偷偷喝,这还是第一次初空给他们分酒。 爷:有必要这样激动吗? 系统:你确定十一区妖怪可以喝仙露? 爷:爷不是没事吗? 系统:不要因为你自己是个变态就把所有妖怪都想成跟你一样的变态。 爷:切。 不是兑了酒么,稀释了,况且他们死了爷也不心疼,死不了就可以拿去给老爹喝了。 巴卫和恶罗王都很没用,一杯就倒了。 斗牙王稍微好点,两杯倒了。 还好看起来就是有点被刺激到,没啥大事。 爷:去找老爹喝酒。 事实证明,年纪大的老头子果然更能喝,半坛子下去,也倒了。 啧。 爷默默的喝掉剩下的半坛子酒,看样子以后仙露还是只能自己喝。 等到斗牙王和巴卫、恶罗王捂着头,醒了酒之后,已经是一星期之后的事情了。 老爹只醉了两天。 然后爷被禁酒了。 系统:活该。 _(:3ゝ∠)_老爹只允许爷每天喝一小壶,对,就是那种小小的白瓷瓶日式酒壶一小瓶。 算了,不能喝酒那就喝茶吧。 倒是巴卫和恶罗王,喝了之后明显妖力大增,体型都直接进阶到了十五岁的少年期。 斗牙王外表没啥变化,但是妖力的确有增强。 老爹也一样,两只犬妖唯一的明显变化大概就是披帛【披风】上的毛色更好了? 看起来油光水亮的,都泛着银光。 月见莲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自家女儿喜欢将乱七八糟的东西塞给他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比如说之前还拿人鱼骨头酿过酒来着,虽然酿成了醋,差点没把他呛死,但是好歹这一次味道好多了。 爷:…… 以后爷还是吃独食吧。 你问仙露是什么? 请看希腊卷。 总之就是——凡人吃了可得长生,神灵食之功力大增,好比武侠小说里的灵丹仙果一样的东西。 爷当初离开奥林匹斯之前囤了2333坛,是不是个好数字? 见过那种有一人高的坛子吗?那就是爷一坛的分量。 穿越了至今,爷才干掉二十坛,可以慢慢喝。 这玩意看起来像是牛奶,喝起来像是蜂蜜奶,味道很淡,闻起来略腥。 哦,希腊著名美食烤羊排、烤羊之类的,爷囤了上千只。 没办法,古埃及穿越后留下的后遗症。 而坑爹的十一区再一次证明爷的事先准备一点错都没有。 在这个连面都没有年代,别指望馒头了,连面粉都没有,要到镰仓时代(1185~1333年),中原的手工制粉技术传入十一区,才吃得上面食。 仔细想想,难怪历史学家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哪怕是一位在汴梁城看管市集的老兵,也比欧洲一位拥有城堡的贵族领主过得舒服! 这句话用在平安时期的十一区也一样啊。 所以说穿越请一定要锁定中原地区,古埃及爷去过了真的不推荐。 想到这些,爷就心塞塞,最后决定出去玩一趟,然而还是没能去成。 因为爷打算这么做的那一天,一头晕倒在斗牙王怀里,然后被诊断出怀孕了。 等一下,这个时间点不对啊,爷怀的到底是不是杀生丸啊! 相比斗牙王一脸兴奋,和月见莲的揣揣不安,爷是一脸懵逼的。 这比杀生丸原本出生的时间点整整提前提前了261啊! 第七十四章 妖族怀孕的好处是什么? 大概就是不用十月怀胎。 三个月爷就生了。 依旧是个小奶狗,脸上有一道妖纹,头上有一个月牙印记,月见莲直接让给斗牙王去带了。 月见莲:产后需要修养,孩子你先自己养。 斗牙王:…… 月见莲:生在二月就叫梅见,正好外面在下雪,就叫梅见雪。 正在想名字的斗牙王:…… 爷没意见。 总比眼下流行的什么郎什么丸顺耳。 虽然那个丸在十一区有祈祷的寒意,也是贵族常用字,基本贵族小孩乳名都带个丸。 但是爷不喜欢。 而且这只明显不是杀生丸。 杀生丸妖纹是这个<的形状,看起来像是两道,而眼前这只奶狗是跟爷一样的形状,就是比爷的妖纹长点,看起来弧度也小了些。 爷生产之后很累,睡了几天,结果一觉醒来就发现斗牙王凑在爷面前,老爹没在。 化生原型的好处就是不必担心走光,坏处就是斗牙王也是舔毛狂魔。 “父亲呢?”爷问道。 “在带孩子。”斗牙王答道:“他看我笨手笨脚的,就没让我带,让我看着你。” “哦。”爷懒懒的趴着,接着睡觉。 斗牙王伸头过去蹭了蹭,见初空没动静,只能挨着她一起趴在哪里接着睡。 作为妖,爷恢复的很快,三天过去,爷又活蹦乱跳,可以刷剧,可以喝酒吃肉了。 妖怪的好处不仅是生的快恢复的快更是不用坐月子。 灌了一瓶仙露,啃了一颗金苹果,爷洗了个澡,去看自己儿子了。 然后就看见老爹又在哪里化身舔毛狂魔。 老爹啊,你对舔毛到底是有多执着。 斗牙王站在初空身后,微微向前倾身,在初空耳尖上舔了一口。 感觉到耳尖上的异样,爷一转头就看见斗牙王微笑着看着爷,这眼神还真不是一般的炽热。 尼玛,现在是白天,你晚上在发丨情好么。 爷可没想在老爹面前被老公调戏,连忙拉着斗牙王离开了。 斗牙王看着被初空牵着得手,不由得扬起唇角,很是暗自高兴了一会,然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便拽住了初空,看着她说道:“我有个地方,想带你去,好吗?” 爷见他一脸热情,也不太好拒绝,便点了点头答应了。 然后斗牙王就带着爷飞了。 斗牙王带着爷到了他的巢穴,看着漫山遍野的红色,俱是红石蒜,也就是彼岸花。 “我觉得,这种花很衬你。”斗牙王看着初空说道:“你喜欢吗?” 爷点了点头,红石蒜多美啊,爷怎么可能不喜欢。 但是爷还喜欢红莲,牡丹,玫瑰。 只要好看,爷都喜欢。 “怎么想到带吾来看花?”爷问道。 斗牙王摸了摸鼻子笑着说:“我看那些人类都是这么讨好女孩子的。” 爷:…… 这只蠢狗…… “你不高兴吗?”斗牙王注意到初空的表情变化,以为对方生气了,连忙说道:“我就是,就是……就是想让你知道,我爱你,非常非常的爱你……云姬,你别生气好吗?” 爷真心对这只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忠犬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这种一网深情的告白,爷听了只想笑。 叹了口气,伸手扶住斗牙王垂下去的头,看着他的眼睛,爷答道:“谢谢你,这么爱我,但是,吾恐怕没有办法,对汝回以同样的深情……” 斗牙王听到初空这么说,眼神瞬间就亮了起来,面上都洋溢着笑意,他直接将初空抱紧怀里,笑着说道:“不要紧的,反正我只要继续爱你就可以了,只要初空不生气,不讨厌我就好了。” 爷:在不放开,爷真的会讨厌你。 首先得把斗牙王这坑爹的盔甲给他换了。 戳了戳斗牙王的脸,爷说道:“回去了,你这边还没建完,等你城建好了,我也可以过来看的。” 斗牙王连忙点头,抱着初空回去了。 对于斗牙王而言,今天的事情能让他乐好久。 结果一回去,斗牙王就被揍了。 月见莲:岳丈揍女婿,不需要理由。 爷抱着懵懵懂懂的梅见,然后化出原型给他舔毛。 看着小团子一个踉跄,五体投地的趴在地板上,又舔一下,小团子直接滚了两圈。 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超级好玩。 月见莲看着自家女儿欺负自己孙子,这感觉怎么就那么艹蛋呢? 他到底是继续看着女儿玩,还是被把孙子救下来? 最后,站着看了半个小时,月见莲才过去把小崽子抱起来,二话不说走了。 爷:还没玩够呢。 月见莲:就算是妖族幼崽也经不起你这么折腾啊。 被嫌弃的爷,趁着月见莲不在的时候给小团子喂了一口仙露。 然后小团子就从幼崽变成了三头身犬耳犬尾的整天。 哈哈哈哈哈。 回来看见自家女儿在玩孙子的月见莲,感觉那是真蛋疼。 月见莲:宝贝儿,心肝儿,乖,你别随便给他吃东西啊,他……好吧,现在长牙了,但是也不能啃骨头啊! 狠着心把自家闺女赶出去,月见莲觉得有必要让初空离开一段时间,不然孙子迟早被玩死。 于是斗牙王上场了,带着咱的闺女出去旅游吧! 斗牙王一脸兴奋,爷实在是无语。 旅游就旅游,爷想去平安京。 斗牙王:好,去平安京。 爷一直对阴阳师很好奇,毕竟日漫嘛。 你别说,二次元的平安京还算美丽,不过仅限于宅邸之中,而不是整个平安京里面。 靠着斗牙王怀里,坐在皇宫屋顶上,爷觉得挺无聊的。 “这里甚至都比不上睦月城。”爷撇了撇嘴说道。 斗牙王则说道:“这里是最繁华的城了,你不喜欢?” “那些阴阳师真的能看见妖怪吗?那个柱子什么都没有啊。”爷看着那些跳大神撒豆子的阴阳师,觉得尴尬症都快犯了。 斗牙王笑了笑:“人类很有趣不是嘛。” “的确有趣,装神弄鬼的,明明只是猫抓的,偏要说有妖怪。”爷觉的真尼玛搞笑。 不过你别说,还是有一些有能力的阴阳师的,比如布下皇宫结界的,比如……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望着爷这个方向的那一位。 小胡子。 长得倒是挺年轻的,哦呀,没化妆呢,等一下这画风略熟悉啊!怎么有点像是某部电影里面的装扮? “那个人,似乎看见我们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不叫人。”斗牙王疑惑道。 “大约是因为他还不确定我们的来意吧。”爷笑着说道:“我有点饿了,整个皇宫里连块肉都没有,作为天皇也太可怜了点。” “想吃什么?”斗牙王问道。 “当然是肉了,去出云玩玩吧,有点想吃人鱼了。”爷看了看这皇宫,当着无趣又傻逼,简直就是天皇带头卖囧,音乐什么的刺耳又吵。 还是去出云欺负大国主吧。 看见两只大妖怪离开,年轻的阴阳师贺茂忠行松了口气,毕竟他实在是没办法单挑两只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妖怪。 话说这个时候评断妖怪的强大全靠外形,越是人形近乎于完美出色的妖怪越是强大。 而初空在抵达出云之后,直接奔往人鱼的巢穴。 但是…… 尼玛没有人鱼,都跑了。 斗牙王看着自家爱侣快要暴走的脸色,连忙跑去找另外的妖怪。 而爷则在某处石头夹缝里面掏出一个小团子。 有九条尾巴。 十一区著名的九尾狐好像是玉藻前对吧,女的。 所以爷手里这只正太九尾狐是谁? 而且还是异瞳。 上次捡了个白狐回去,这次捡了只九尾狐,下次是不是就是三尾狐了? 九尾狐看见对方似乎没有吃掉自己的意思,吧唧一下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色狩衣狐耳九尾的正太。 “你怎么在这里?”爷看着小家伙问道:“嗯,神使?不对,你身上没有神明印记,那么是神的后代了?跟妖怪的?” 小正太都快哭了,耳朵都折下来了。 于是斗牙王拎着一只雷兽过来的时候,初空正在欺负一只小狐狸。 “九尾狐,哪里来的?”斗牙王问道。 “不知道,尾巴不知道能不能切两条下来吃看看。”爷恶意的说道。 九尾狐吓得都石化了。 当然最后没有吃,九尾狐被初空抱在怀里,塞给他一只烤雷兽腿。 小毛球看了看斗牙王,又看了看初空,然后开始吃。 吃完了饭,爷就跟着斗牙王开始在十一区地毯式搜索,寻找人鱼。 真是无聊。 爷就想要口吃的好么。 小毛球被斗牙王取名牙晓。 牙晓的母亲已经死了,被别的妖怪杀了,他是自己胡乱跑到出云的,看见两只大妖怪,就吓得躲了起来,结果就被初空挖了出来。 无处可去,牙晓眼巴巴的看着初空,抓着她的袖子,说道:“我会很听话的,别扔下我,好嘛?” 于是爷拎着只狐狸,跟斗牙王一起回了睦月城。 爷没有计算自己离开多久,但是大约已经很久了吧。 毕竟梅见已经有了十来岁少年的模样了。 梅见显然记得自己母亲的模样,但是父亲吗…… 第七十五章 对于自家儿子不认得自己的这一境况,斗牙王摸了摸鼻子,没胆子闹。 这小子明显把月见莲当爹了,斗牙王觉得自己已经在月见莲面前过的足够艰难了,不需要在去招惹月见莲。 反正他有老婆就够了。 倒是那只狐狸崽子。 看着那只窝在自家老婆怀里吃肉的小毛球,斗牙王真的很想把他尾巴砍了。 然而他并不敢。 爷玩了几天,就又恢复了宅日常。 风景再怎么好,不如在家刷剧吃火锅。 倒是斗牙王这边有件事情,斗牙王分散多年的孪生弟弟被恶罗王拎回来了。 爷:…… 这个弟弟是穿越的吗? 系统:不,这是世界剧情的锅。 爷:啊? 系统:很明显斗牙王不可能去跟十六夜恋爱生孩子,自然只能换只犬妖了。 爷:…… 这样也行啊! 讲真,看着那张跟斗牙王八分相似的脸,这感觉……尤其是那身装扮,卧槽…… 不行,为了防止认错人,必须得把斗牙王的装备换了。 这位叫做白若叶的犬妖伤的挺重的,恶罗王和巴卫外出狩猎给初空找食物的时候发现的,看见对方真眼熟的一身装备,还以为是斗牙王,纳闷他怎么这么惨,巴卫则想着可以回去好好嘲笑他了,看他快死了就拖回来了,结果回来刚进前殿就看着一个完好无缺的斗牙王在那下肉片,两只妖直接懵逼脸。 反反复复的来回确认了好几遍才确认自己手里这只不是斗牙王。 恶罗王:“开什么玩笑,气息这么接近,长得这么像,居然不是?难道斗牙王你在外面有私生子。” 然后恶罗王就被斗牙王一脚踹飞了。 斗牙王和白若叶是同一个神社的狛犬,出自同一个工匠的手,同一时期化妖,在神社被一个大妖怪毁掉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刚刚成形,后来他们在另外一个寺庙将那个妖怪杀了,但是斗牙王被捡了回来,而白若叶因为受伤沉重又变回了狛犬,也就是石像,自然没有被月见莲捡回来。 月见莲还没有好心到在捡了一只犬妖之后,还会去查看有没有活口。 把斗牙王捡回来他就已经很后悔了。 而斗牙王也回去看过白若叶,但是那个时候白若叶的石像被人类搬去了另一座神社,因此斗牙王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白若叶还活着的时候,就没有在过多关心了。 毕竟妖么,总是独来独往的。 后来这件事斗牙王就扔脑后了,谁知道这次居然被恶罗王捡了回来。 爷听着斗牙王的解释那叫一个无语。 原来这货是狛犬石像化成的妖啊我去。 对着斗牙王招了招手,摸了摸斗牙王名副其实的狗头,爷叹了口气说道:“这几天吾会给汝重新做几套衣服,不然还真认不出汝和他的模样。” 斗牙王点了点头,蹭了蹭初空的脸颊,别提多高兴了。 恶罗王:为什么被揍的是我? 巴卫:呵呵。 梅见雪:…… 于是爷拆了几套装扮之后,看着剩下来的材料,又多拆了几套,干脆给梅见雪和恶罗王以及巴卫都弄了一套。 恶罗王这货喜欢摇滚系列,巴卫就简单了,他对和服有种深切的喜爱,至于梅见雪,他比较喜欢月见莲身上那套。 至于斗牙王,斗牙王表示老婆做的什么都不挑。 倒是爷,看见仓库里的上百件披风,有点蛋疼。 爷也是玩基三的好嘛,所以说赫利俄斯你那系统是基三吗?这披风妥妥基三出品。 还有基三各个门派的装备,因为一直装在箱子里放在最后面的,要不是上次拆的装备太多了,爷还真不知道居然还有这些装备,话说赫利俄斯你到底给爷塞了多少装备啊? 看着那堆满了几个页面的箱子,爷真蛋疼。 基三出品也得拆,反正几百件同款,不心疼。 恶罗王就整个黑红色吧,巴卫就紫色吧,粉色只能爷自己用了,红色,算了爷自己用吧,蓝白色给斗牙王,白色给阿雪,黑色和那个明黄,老爹就你了。 拆了几个披风,改了改,增加了几个用来穿戴的配件,然后爷觉得还是直接把成品给他们好了。 这改的几件都成外褂敞肩外披了,太娘气,太风骚,爷还是自己穿吧,嗯巴卫可以穿,他那么骚气,配和服很不错啊。 至于盔甲,直接拿霸刀的就行呢……完全不用改,咦,等一下,为什么会有男装啊…… 白若叶在妖气浓郁的睦月城养了半个月之后就活蹦乱跳了。 他恢复之后,就被照顾他的巴卫领来见斗牙王。 一进前殿就被刷新了三观。 初空坐在榻上,倚着凭几,盯着手里的镜子发呆,一边的斗牙王一手拿着调味碟,一手拿着筷子夹着一块肉,往初空嘴边一递,后者吃掉那块肉,斗牙王连忙夹起另一块,还不忘给初空擦擦嘴。 这殷勤的小摸样真是…… 闪瞎我的狗眼。 白若叶就这感觉。 巴卫默默别过脸去,拿着扇子遮住自己的脸,虽然看的多了但是还是觉得好碍眼。 两只狗秀恩爱简直了。 白若叶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那个高冷的兄弟这是怎么了? 不得不说,妖怪的审美跟人类不在一条线上。 猛兽类一般都是看外形和毛色以及体格,并不是看脸。 白若叶说了一下这几年的事情,然后斗牙王在跟白若叶商量过后,就把自己的巢穴让给白若叶了。 这样斗牙王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赖在蔷薇堡了,而白若叶也不用四处流浪了,虽然白若叶觉得有点坑,怎么想自己都是被斗牙王坑来当苦力的,但是被斗牙王连番的质问下,他也不好拒绝。 ‘你能去哪’ 白若叶无语。 他还真没有地方可去,这些年一直在流浪,因为势单力薄,所以他经常被一些大妖怪盯上,这一次也是,被偷袭,对方想吃了它增长妖力,毕竟高级妖怪吃起来可是非常补的。 就连月见莲有时候都会遭到那些妖怪的袭击。 不然你以为月见莲为毛以前不肯让初空离开身边,就是怕她还没长大就被吃掉了。 对于斗牙王的决定,爷没意见。 月见莲:你问过吾的意见吗? 斗牙王:云姬同意了。 月见莲:…… 梅见雪:祖父,你直接打一顿不就好了吗。 斗牙王:老子是你爹! 月见莲:呵呵。 于是斗牙王又被揍了一顿。 然后梅见雪被斗牙王揍了一顿。 然后斗牙王和月见莲都被爷揍了一顿。 拎着梅见雪,扔到一边:“乖,带牙晓一边玩去,再闹就给你穿小裙子哟。” 梅见雪立马抱着更小的小团子跑了。 倒是月见莲有些意外,自家闺女这么强了? 爷:糟糕,一不小心露馅了。 于是在月见莲的要求下,爷又一次跟月见莲干了一架,然后…… 月见莲拔剑了。 然而有丛云牙依旧没能赢。 在速度和临场反应能力上,初空绝逼是变态到了极点,更别提她是专门对要害下手,半点花俏的招式都没有,月见莲好悬就被挖了心,幸好初空还记得这是自己老爹,及时的刹车,撤了手。 斗牙王全程懵逼脸。 暗处看热闹的一群妖怪们也傻眼了。 众妖:卧槽,万万没想到最牛逼的居然是除了看镜子自恋就是吃饭睡觉的云姬殿下。 于是月见莲兴奋的宣布,自家闺女就是下一任的犬大将了。 爷:…… 这称呼怎么这么糟心呢? 幸好十一区的妖怪没什么文书工作,有什么需要动用武力的地方直接让斗牙王或者恶罗王出手就行了。 巴卫…… 巴卫自从拿到新的超级豪华的高级和服和奢华精致的跟艺术品一样的改良版剑三外披之后,就彻底的进化成了人丨妻。 改行当厨子,就盼着初空心情好再给他做几件。 恶罗王:兄弟,你醒醒,要和服我去给你抢,你醒醒,厨房不适合你!杀人放火才是我们该做的! 梅见雪:怎么觉得就是意料之中呢? 这之后的几年,一切还算安定,就是斗牙王在某次外出时救下了刀刀斋,然后对方用它的牙打造了一把刀,也就是铁碎牙。 拿回来给初空看的时候,后者嫌弃太破旧,于是斗牙王又拿去给刀刀斋重铸,于是刀刀斋分离除了一把天生牙。 而剑鞘则是用朴仙翁的枝干做成的。 至于丛云牙…… 爷觉得把,说不定不是爷太强,而是这把剑太弱了。 因为据说丛云牙这玩意有远古时的邪恶灵体附身,因此拥有诅咒的力量,这种力量强大到会让天空被黑暗覆盖,大地腐烂,人人绝望而死。 手持丛云牙的人,如果力量不足、意志不够坚定,就会反过来被丛云牙所操控,丧失心智,不断的杀戮,消灭自己以外的一切。 但是……爷的意志力一向坚定,至少丛云牙没办法操控爷,反而……一个不小心,妖力灌注过多直接把丛云牙给弄断了…… 月见莲:…… 斗牙王:要我拿去给刀刀斋补一下吗?面对斗牙王的提议,爷就只有一句话。 “汝的铁碎牙给吾。” 斗牙王乖乖的递上铁碎牙。 然后铁碎牙也断了。 爷:心情愉悦。 斗牙王:…… 最后斗牙王哭唧唧的抱着两把剑的碎片去找刀刀斋重铸。 第七十六章 等到两把刀重铸了之后,爷就把丛云牙扔给斗牙王了。 爷比较喜欢用鞭子。 而在这之后,月见莲又开始了消失日常。 然后过了年,在925年,爷又搬家了。 这次老爹直接叼炸天的给爷造了个‘云顶天宫’——位于云端之上在结界之中的巨大宫殿群,这待遇也没谁了,克洛诺斯那么宠爱爷,也没给爷造个宫殿。 老爹,你不觉得你女控的没救了吗? 不过这个天宫爷喜欢,尤其是为了让爷更好的发呆和吃饭,老爹在前殿之前的平台之下的广场上给爷安置了一座纯金打造的靠背长座榻,还放置了一个引枕让爷靠着,完全不需要凭几和扶手了。 吹着风,看着天,吃着火锅,下着面。 这日子。 老爹,我爱你。 真爱,就跟我爱亚莉一样。 月见莲选在空中建造城堡这个念头很久了,因为地面不是地震就是各种灾祸还会有别的妖怪来找事。 所以之前他去中原的时候就对于那个天宫很感兴趣。 然后他就在一边建造睦月城累积经验,一边实施计划建造天空城。 最初只是想建造一座宫殿,但是受到中原的影响,加上自家女儿的个性,一座宫殿绝对满足不了,于是他直接复制了大明宫…… 没办法处理温泉和湖泊以及小岛,最后他就想办法自己造了个结界。 毕竟他也是商纣之前的妖怪,论年纪,他可是跟夏朝初期同时代的存在,就算在中原,能干的过他的妖也没有几个了。 洗劫一下外海的几位龙王也不过小意思,弄到的东西,在跟早年从出云哪里抢来的宝物稍微弄一弄,也就是了。 不就是结界吗? 小意思。 然后月见莲就弄出个山寨版的山河社稷图。 差不多的功效,只不过没有女娲手里的那个那么*,并不能困人,只是如果找不到入口,或者入口封闭,那么谁也进不去。 防御力max 任他风吹日晒天打雷劈也不怕,这玩意是用龙王皮做的。 而这个法宝的控制并不在于这张图本身,而是另外用龙珠和八坂琼勾玉制作而成的吊坠。 月见莲顺手把摸来的八咫镜重铸了一遍,把吊坠挂在了镜子后背的突起上当作挂饰,还做了个圆扣方便拿,将这个镜子连同控制‘云梦天工图’的枢纽交给了自家闺女。 爷手里拿着出云三大至宝中的两个,有点方。 系统:方什么,三大至宝之一的丛云牙不是被你都给弄断了吗。 爷:你闭嘴。 反正爷挺爽。 有个上古时期的大妖做爹真不错。 新家新房子很棒,那些妖兵也都进驻了,选择的都是犬妖,余下的杂兵都留在睦月城。 月见莲依旧住在睦月城,而梅见雪和斗牙王则跟着爷一起在云梦天宫。 恶罗王跟着月见莲,巴卫则跟着爷。 为了衣服,巴卫连兄弟都可以不要了。 恶罗王:兄弟,你看我一眼,你看,我刚抢回来的高级和服,兄弟,你看我一眼!qaq 巴卫:走开,别弄脏云姬殿下刚给我做好的新衣服。 这真是太虐了。 爷对此倒是喜闻乐见。 闲的无聊跟巴卫一起去了平安京晃悠,不得不说,如今的平安京已经不是上次爷来的那个平安京了。 941年的平安京妖气罩顶。 如果说上次是无聊至极,那么这次就是热闹至极。 简直就是妖魔乱舞。 还真是乌云盖顶一般的糟糕啊。 爷简直目瞪口呆,尼玛这些人居然还能平安的活着没有被这些妖魔啃食殆尽真是奇迹。 巴卫去观看人类的食谱,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点心糖。 爷百无聊赖的坐在一颗樱花树上,等着他回来,顺便看着人来人往的人类被那些看不见的幽灵穿来穿去,还看着那些各种妖怪折腾着。 一只妖怪拖走一个小孩,还有一个跑去吓唬一个贵族。 晃荡着脚,一不小心脚上的木屐就掉下去了。【十一区的环境真的不适合绣花鞋和软底靴。】 然后树下的人被砸了个正好。 听着一声轻忽,爷低头一看,咦,这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啊。 怎么那么像当初看的某部电影里面饰演的安倍晴明? “要下来吗?”疑似安倍晴明的青年拿着木屐笑着问道。 爷看了看自己的脚,又看了看对方手里的木屐,白色绣花的带子,红底漆跟印着白色石蒜花,巴卫在妖市买回来的。 想了想,爷跃了下去,单脚扶着树站稳,伸了伸脚。 青年上前给她穿上了。 “不知道阁下如何称呼?”青年问道:“我是安倍晴明。” “汝可以称呼吾云姬。”爷答道:“这里是汝的居处?” 安倍晴明点了点头:“阁下真是罕见的妖怪,我这府邸的结界居然对你一点作用都没有。” “结界?啊,好像是有那种东西。”爷想了想说到:“太微弱了,没什么作用。” 于是巴卫拿着一些水果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云姬正在个某个疑似狐狸的阴阳师相谈甚欢,都喝上酒了。 当然不是安倍晴明家的酒,十一区这时候的酒味道差极了,是爷自己酿的酒,青梅酒。 爷比较喜欢甜口酒,不太喜欢太烈的酒。 而十一区这个时候的酒真的特别难喝。 安倍晴明对于这位叫做云姬的妖怪突然拿出一副酒具和酒的举动没有太惊讶。 妖怪嘛。 看着突然出现的巴卫,他倒是惊讶了一下,毕竟巴卫的耳朵和尾巴太显眼了。 “啊啦,原来云姬殿下还有随侍,狐妖吗?”安倍晴明问道。 “他是狐妖没错,跟汝母亲一样是白狐,。”爷看着安倍晴明说。 “他是狐狸?”巴卫疑惑的错过去:“几乎都闻不到妖怪的味道。” “因为他的母亲孕育他的时候,抑制了妖力,所以才能让他得以以如此完美的人形诞生。”爷看着手里的镜子答道。 “这个云姬殿下也能看出来?”安倍晴明问道。 “闻出来的,一般来说妖怪与人类之子,不可能会保持完美的人形,毕竟妖族的血统比人类要强大,所以妖与人所生的半妖之子,都会保留一些妖怪的特征,但是你身上虽然有微薄的妖力,但是这种妖力却极其稀薄,加上汝的外形,如此结果,稍加推演便可想而知。”爷答道。 “原来如此,说起来,云姬殿下到平安京所为何事?”安倍晴明问道:“最近的京都不怎么太平呢。” “的确呢,上次来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妖怪聚集在此,”爷顺口接话道:“不过是闲着无聊所以打发时间到处走走罢了。” 巴卫端着洗好的果子过来了。 爷伸手拿了一个,挺好吃的。 安倍晴明到不介意家里多了两只妖怪,反正他在同僚之中也是异类,他好奇的是,云姬到底是什么妖怪。 “不是狐狸吗?”安倍晴明盯着云姬看了一会说道:“狼?” 爷咬了一口梨子。 “猫?”安倍晴明接着问。 爷又咬了一口梨子。 “嗯……鸟类吗?”安倍晴明问道。 爷吃完了梨子擦了擦手:“狗。” “啊啦,这个可真没想到。”安倍晴明笑着说道:“犬妖也如此美丽,当真让人惊讶,我还以为只有狐妖才能拥有如此惑人之貌。” “美貌不是种类判定的,是实力。”巴卫在一边接话说道:“你的母亲也是个美人吧。” 安倍晴明点了点头道:“啊,非常美丽呢,可惜,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既然选择了人类,就不必太在意,妖没有人那么多情。”巴卫玩着扇子说道。 “说的也是呢。”安倍晴明笑着戳了一个青梅,酒里泡过的青梅吃起来味道也不错,清脆酸甜带着酒味,也算是不错的零嘴了。 至少比白饭团子和咸菜好吃。 “作为阴阳师,汝的前路很难呢。”爷看着外面的天气说道:“半妖。” 安倍晴明笑着说道:“我打算随着遣唐使去大唐学习。” “道家之术吗?”爷愣了一下:“倒是挺适合阴阳学说。” “云姬殿下也知道这个?”安倍晴明愣了愣问道。 “作为妖怪,活的比较长,知道的自然也多,不过并不详细,略微知道一些罢了。”爷答道:“不过现在的中原已经不是大唐时期了,不能见那盛世,还真是有点遗憾呢。” “阁下去过中土吗?”安倍晴明问道。 “没有,只是听父亲提起过。”爷摇了摇头。 “云姬殿下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安倍晴明笑着问道:“不若我替你带回来?” “嗯……”爷想了想,摸出一个本子递给他:“中原有很多很棒的工匠呢,能把这上面的首饰替吾做出来吗?” “要金的?”安倍晴明翻看了几页,不得不称赞设计的确精巧。 “银的,吾不喜欢金色。”爷摇了摇头:“如果能办到的话,吾送你一份礼物。” 安倍晴明闻言笑着说道:“那么我就期待一下了。” 不得不说,这次的平安京之旅还算有趣。 之后的几个月,爷也经常去安倍晴明哪里看热闹,两年后,他前往中原,一去十五年。 第七十七章 958年。 安倍晴明回到东瀛,进入朝政中心。 960年,安倍晴明作为天文博士崭露头角。 爷看着面前的青年,他出生于921年,今年39岁,算上虚岁,今年41岁,看起来却如同二十岁的青年。 伸手戳了戳对方那张俊俏清秀的脸,看样子这货的妖力都用在延长寿命保持活力上面了。 安倍晴明拿出几个妆奁匣子,都是名家制造,一共六层,每一层都摆放着各种首饰。 都是按照初空给的图稿制作出来的。 这些首饰,都是林惊鸿曾经拥有过的东西,没有发簪之类的,全部都是戒指手镯和项链挂坠。 可惜技艺限制,到底没能跟后世的所有品做的一模一样,不过也足够了。 “多谢你了,听说你要结婚了?”爷笑着问道。 安倍晴明笑了笑,点了点头道:“是呢。” 爷将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递了过去:“这是给你的,是我幼年期褪下来的牙,要怎么用,随便你吧。” 安倍晴明一脸惊讶的接了过来,打开盒子一看:“哎呀,这可真是罕有的东西,如此珍贵,我会好好珍惜使用的。” 盒子里一共二十颗牙。 原本有四十二颗的,但是老爹拿了一些串了念珠带着,剩下的修补丛云牙的时候用掉了一颗,余下的就剩下二十颗了。 爷才没有收集牙齿的爱好,是老爹收集的。 斗牙王一颗牙就能打造一把铁碎牙出来,你们觉得爷的二十颗牙能打造几把丛云牙? 爷对于婚礼没啥爱好,安倍晴明忙着结婚,爷忙着吃。 顺便围观了一下热议中的辉夜姬。 也不过就是那样…… 真的不好看,平安时代的审美观,简直是信了你的邪。 爷觉得伤眼。 还是回去看看乖儿砸洗洗眼吧。 其实,梅见雪长得跟杀生丸很像,只不过他是偏分,而且没刘海。 他的发型是右三七分,长发披在左胸前,用缎带束住发尾。 比起杀生丸,梅见雪的气质更为温和儒雅,看起来倒是更有书卷气。 用来洗眼睛真是再好不过了。 而且,爷要揉捏他,他绝对不敢反抗。 没了月见莲护着,斗牙王揍他都不带犹豫的。 哦,爷的斗牙王也很养眼。 斗牙王蹭了蹭初空的脸,一脸热情的看着她。 春天了,某只犬妖的发丨情期又到了。 …… 艰难的起床,掰开斗牙王的手,爷觉得不管再结几次婚,爷都不会对婚后生活有所期待。 为什么男人总是那么起劲。 爷也想当一次男人尝试一下。 _(:3ゝ∠)_ 月见莲偶尔回来天宫一趟,配自家闺女吃个饭,顺便感叹一下。 女儿大了,不好抱在怀里了。 真怀念小团子的时光。 斗牙王:好想给岳丈找个岳母。 月见莲:…… 梅见雪:…… 恶罗王:…… 巴卫:…… 牙晓:…… 爷:…… 系统:他居然说出来了,真有勇气。 然后斗牙王被揍了,这次他半个月都没能回房睡觉。 月见莲恼火之余,抱着自家闺女跑了。 月见莲对于伴侣并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只是单纯的不想给闺女找个后妈,毕竟你看人类那么多继母,有哪个是好相处的,他可看不上十一区的女妖,那脑残一样的性格实在是让他无力吐槽。 毕竟初空的生母朱玉,完全是日久生情,虽然朱玉的性格算不上彪悍,但是也算不上柔弱,至少月见莲跟她相处还挺愉快的。 朱玉的性格属于比较冷静理性些微腹黑的那种,完全跟柔弱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那段时间的相处,月见莲还挺喜欢的,可以说是还算美好的回忆,如果对方没有帮他挡那一招就好了。 说不定还能活着。 月见莲叹了口气,有些遗憾。 看着怀里的小姑娘,不过才十五岁少女的外表,比起她的母亲,看起来更为稚嫩,而且长得也不像朱玉,这样也好。 “父亲怎么叹气了?”爷问道。 “想起你的母亲了。”月见莲答道:“你长得比较像我。” “母亲长什么样子?”爷有点好奇呢,问道。 “她是红发金眸的犬妖,看起来很刁蛮,实际上很温柔,有时候我觉得,她太温柔了,简直就不像是妖。”月见莲答道:“她叫朱玉,哦,对了,头上还长了两只角。” “父亲很喜欢母亲吧。”爷想了想,红色的狗?长了角的狗? “大概吧,至少还没有对其他的女妖产生这种感情。”月见莲答道。 爷笑着凑过去蹭了蹭月见莲的脸,搂着他的脖子,任由月见莲带着爷到处飞。 话说老爹你到底想带爷去哪? 其实月见莲也不知道想带自家姑娘去哪……被斗牙王刺激了一下,漫无目的的到处跑了一趟,然后就带着初空到了月见山。 看着老爹难得的心情低落,爷也不好说什么,就乖乖由老爹抱着不说话。 等到爷快睡着的时候,老爹终于动了。 然后爷吃上烤肉了。 月见莲笑着摸了摸初空的脑袋,心情倒是轻松了几分。 不得不说妖族在心情平复这一点比人类要快得多,或许是因为不曾深爱,所以并不会觉得太难以接受。 晚上,月见莲领着初空去了富士山。 富士山五湖是个不错的景点。 爷玩的挺开心的。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这么孩子气过,感觉真不错。 月见莲领着爷在外面‘流浪’了两个多月,去了北海道,还去了一趟黄泉比良坂。 伊邪那美命挺高兴的,大概是因为爷给了她一个金苹果,让她恢复了容貌和外表。 老爹也吃了一个。 爷骗老爹说从伊邪那美命哪里弄来的。 老爹毫不怀疑的吃了,当然,爷跟着也吃了一个增加可信度。 终于找到机会给老爹吃金苹果了啊,真不容易。 伊邪那美命:小裙子呢。 爷:给。 在黄泉比良坂,爷顺利的把伊邪那美命的好感刷出了新高度。 别说什么黄泉的东西不能吃,那玩意对爷没用,自从嫁给哈迪斯之后,爷就有了冥界王权和部分冥界的规则,黄泉的食物爷一样能吃。 再加上十一区的冥界规则真是漏洞百出格外的脆弱。 不怪那把天生牙能随便的复活死者了。 伊邪那美命的性格也不是主动找事的,她属于那种,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当没看见,但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我就要顺手收掉你——的这一款。 准确说,就是懒的管。 跟爷可真像呢,都是政务懒癌晚期。 但是月见莲不喜欢黄泉,毕竟这里太阴暗了,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家闺女被伊邪那美命留在黄泉做客。 呆了半个月他就借口有事带着初空离开了。 回到云梦天宫,斗牙王并不在。 牙晓先跑过来,爷把他抱起来揉了揉。 等到斗牙王回来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 这货满世界找初空,结果发现对方早回来了,莫名被坑,真是…… 抱着初空,斗牙王真心想哭。 斗牙王:咱只想好好过日子,为什么总有人要妨碍我。 爷:呵呵。 摸出个金苹果,爷啃了两口然后递给斗牙王,果然这货高高兴兴的吃了,连个疑问句都没有。 哎……这智商堪忧啊。 爷打算酿点金苹果的酒,拿酒灌妖怪,总比哄他们吃苹果来的好。 至少不用想办法去解释金苹果的来历。 梅见雪那小子可没这么好骗。 以后还得给杀生丸灌一些,爷才不想自己的儿砸被个半妖比下去。 这么想着爷看着身边的斗牙王,伸手捏了捏他的脸,你吖再敢偏心试试,爷分分钟弄死你。 话说杀生丸那小子也太执着铁碎牙了。 爷翻了翻库存,武器是很多,有很多爷都认不出,也有很多看着眼熟的基三大橙武,然而在妖刀的属性面前,这些武器的确有点弱爆了。 比如说铁碎牙的自带技能。 要是不够强大杀生丸也不会追求那么久。 貌似丛云牙杀生丸也很想要的样子。 爷想了想,要不爷也用牙去打造一把刀? 但是拔牙什么的…… 感觉不是一般的疼啊。 爷还是很喜欢这口没有蛀牙的牙齿的。 系统:要系统给你来个麻醉吗? 爷想了想,在乳牙与现拔牙之间,爷选择了拒绝。 “父亲,能给吾一颗汝的牙齿吗?吾想让刀刀斋打造一把刀。”爷问道。 月见莲二话不说就拔了一颗牙下来,那动作感觉很轻松那拿下来了。 将那颗犬齿递给自家女儿,他说道:“不过我觉得你还是用自己的牙比较好,如果你是想自己用的话,毕竟丛云牙都承受不了你的妖力。” 爷接过犬牙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 爷:系统,给爷两个犬牙来个麻醉。 系统:好了。 然后爷很轻松的摘下了两颗犬牙,虽然到了晚上就长好了,但是这辈子都不想在拔牙了。 做两把妖刀并不是想给杀生丸,而是下个世界准备用的,一颗交给了斗牙王,连带着月见莲的那颗牙一起送给刀刀斋去打造。 另外一颗,爷去找了大国主,在给他来了个全身按摩之后,大国主同意帮忙将之打造成神剑。 第七十八章 刀刀斋用月见莲的牙打造了一把破灭之刀。 铁碎牙和爆碎牙的混合升级版。 这是一把标准的太刀。 斗牙王给这把刀取名破灭牙。 爷:呵呵,你到底多喜欢牙这个字。 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牙晓,揉揉他的尾巴。 唉…… 刀刀斋用爷的牙打造的刀比较诡异。 先不说这一米五的夸张刀身长度。 就说刀身是半透明的这一点,看起来到有点像是玛瑙一样的材质……我去。 这把刀也太华丽了。 刀刀斋说这把刀的特性就是能让被此刀所伤的人被妖气入侵,转生为妖怪,而死于此刀的生命则会被这把刀控制,成为忠于持刀之人的傀儡。 是把奴役侵蚀之刀。 爷给这把刀取名‘心魔’ 系统:哦呀,真是适合宿主呢。 爷:爷喜欢这属性。 而大国主那边在半年之后也送来了成品。 大国主并不知道这把剑的能力,因为谁都没有办法使用这把剑。 爷:真是一把高冷而傲娇的刀啊。 十一区的刀被统称为剑。 这把刀看起来倒是一点都不像当前流行的太刀,反而更像是苗刀。 刀身长一米二,奇怪的是刀身是完全透明的,而且还有银色的纹路,跟刀柄一样似乎被水银裹了进去。 看起来异常异常精致。 刀鞘是由出云的神木制作的。 爷拿起来,一瞬间似乎听到了这把刀的脉动。 啧,十一区的刀都喜欢来这一招么? 属性挺有趣的。 这把刀的属性是死亡。 能给死者重生,也能让活着的人死亡,可以随意掠夺目标的生命。 甚至不需要拔刀,强力结界,正面抗核弹都没问题。 真尼玛*。 都赶上赫准斯托斯制作的神衣防御了。 虽然十一区神明挺坑爹的,但是制造的东西还算是不错,难怪动不动就能毁灭世界。 爷给这把刀取名‘星耀’。 斗牙王好奇的询问星耀的属性,爷笑了笑说道:“不过就是把杀戮之刀罢了,除了吾没有人能使用。” 除此之外,大国主还给了爷一把短刀。 刀身约有二十五厘米。 “因为院剑身太长,断了一节,就改成了短刀。”大国主说完就跑了。 爷拿着短刀,有那么一瞬间想给大国主来一刀。 以为溜了就能算了嘛? 老子就说为什么这把刀比刀刀斋那把要短一些,明明爷的牙齿是一个型号。 原来是你弄断了吗…… 等一下,一米二加二十五厘米,还有五厘米呢? 然并卵,大国主这一次溜得很彻底,完全找不到人去哪了。 尼玛,那五厘米对你就这么重要? 五厘米够做什么? 爷想不通。 算了,下次见面在揍一顿好了。 看着手里的短刀,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因为这把短刀居然是斩魔刃,有斩断妖魔邪气,净化的效用。 同一颗牙,是怎么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啊,十一区的铸匠也是奇葩。 不过仔细想想铁碎牙都能分离出一把天生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下次见面,没有合理的解释,就用星耀捅死大国主吧。 微笑。 至于破灭牙,爷用了看看,似乎能够承受爷的妖力,但是为了避免在断一次的惨案,爷把破灭牙当作摆件放在的寝殿摆着。 倒是梅见雪这小子,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也想打造一把刀,当然用的是乳牙。 这小子今年才125岁,外表还是十二岁的正太,身高一米五,你不能指望他能用一米以上的太刀。 爷就把短刀给他玩了。 哦,短刀叫做破晓。 破魔刃嘛,破晓之光,很适合啊。 梅见雪:我想要太刀。 爷:等你长到六尺高,就能用太刀了。 梅见雪:…… 以母亲的身高【一米五】,那把大太刀你根本用不了吧。 爷:要不要吾用给你看看? 梅见雪:不用。 一点都不想看见母亲在揍自己的时候突破自我。 父亲和祖父已经亲身上阵证明了母亲的战斗力。 爷:呵呵。 爷最近出了跟着月见莲学习基本的剑术,开始了复习一些遗忘多年的技能。 最近看霹雳布袋戏和金光布袋戏有点不能自拔。 迷恋上了胜弦主的角色曲。 古琴爷学过,古筝也玩过,后来还学了两年的琵琶,不过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碰过了。 这些年也没怎么动,忘记的差不多了,要不是那次在平安京被刺激到,爷都快忘了自己曾经玩过琴。 如今重新捡起来,不得不说也是被十一区那坑爹的音乐给刺激到了。 尼玛吵死了。 虽然指法快忘光光了,但是没关系,赫利俄斯给的道具里面,九霄环佩和素音冰弦自带奏乐技能,完全可以用来复习指法。 虽然月见莲有点好奇为什么爷老是弹奏同一首曲子。 但是爷觉得换琴弹只会更可疑。 倒是巴卫似乎很喜欢,也跟着学。 爷不得不另外拿了架琴给他,虽然他很疑惑为什么爷的这么华丽,他的就那么朴素。 就在爷玩腻了古琴古筝打算把二胡箜篌拿出来秀一秀的时候,月见莲跟爷说了个消息。 从中原那边跑过来一只九尾狐。 似乎出云那边正在抓她,但是找不到踪迹。 而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爷就遇到了另一件事情。 安倍晴明快死了。 对于妖族来说不过几十年,对于半妖来说,却是足够漫长,尤其是安倍晴明几乎没什么妖力。 虽然他的寿命比一般的贵族要长,看起来也很年轻,但是内脏的衰老却是不曾停止过。 如今已经84岁的安倍晴明,即将迎来终末之日。 他的妻子已经死去。 他的儿子已经成年,就连孙子也已经出世,如今安倍一族已经颇为威望,他这一生也算是圆满,只是…… 爷看着垂死的安倍晴明不由得叹了口气。 “汝的身体在转变。”爷说道:“或许要不了多久,汝就会变成妖怪了。” 安倍晴明笑道:“何其讽刺不是嘛,我这一生与妖魔鬼怪为敌,如今却因为垂死之际,逐渐化为妖灵,而我什么也做不了。” “未必是坏事。”爷说道,拿出一颗红色的果子递过去:“这是吾种下的妖树所结成的妖果,有提升妖力的作用,是吃下它主动转变为完整的妖,拥有自我,还是等着汝自己慢慢转变成失去自我的半妖,与亲人自相残杀,选一个吧。” 安倍晴明沉默了一会说道:“吃下去,我会变成狐妖吗?” “大概吧,或许汝需要先交代一下事情,然后离开,又或者汝想留在这里转变。”爷问道。 “你为什么帮我?”安倍晴明拿过那枚妖果,问道。 “因为心情好啊。”爷答道:“妖做事情没有太多的理由,不过是想这么做罢了,若是要刨根问底,吾也没有必须的理由,选择权一直在汝手中,吾不过是提供一个选择给汝罢了。” “我会做出选择的,但是,我还需要一段时间。”安倍晴明答道。 “那是汝的事情,吾并不打算干涉。”爷起身准备离开:“吾父说,最近有一只九尾狐到了东瀛呢,是从中原那边过来的的。” “九尾狐?”安倍晴明愣了愣:“知道名字吗?” “曾经她叫做苏妲己。”爷笑着说道:“但是现在叫什么,吾就不知道了。” 将这个消息告诉安倍晴明,爷承认不怀好意。 毕竟有热闹可以看,比在家宅有趣。 十一区的阴阳师对阵中原的九尾狐,想想都觉得激动好嘛! 好吧,爷承认,比起看九尾狐倒霉,爷更想看阴阳师出丑。 讲真,平安京的阴阳师,除了安倍这一系,其他的都是半吊子。 不过爷倒是没有想到,安倍晴明居然会用爷的牙作为载体,为皇宫布下防护结界。 爷该庆幸他布下的不是净魔结界吗? 把爷的牙当作八咫玉来用,做成护身符什么的,也是个天才。 大写的服。 不过还真没想到,爷不过练了几年的琴,居然一下子就到了1005年。 时间过的还真快,难道真的是宅的太久了? 打着小红伞,踩着木屐,爷走在十一区的黄土地上,再一次的不得不说这糟糕的路况真尼玛坑。 坑坑洼洼就算了,还有很多小石子,真心不适合绣花鞋啊。 幸好爷的外氅是自带防污功能的,不然真不适合出门。 走了几步路就看见斗牙王,这货手里抓着一条人鱼,也不知道哪里抓的。 “刚刚在那边湖里看见的,回去弄给你吃。”斗牙王笑着说道。 “好久没吃人鱼了?居然跑到湖里去了?”爷有点纳闷,不是咸水鱼吗? “不清楚呢,下次去海坊主哪里问问哪里有,多抓几条。”斗牙王答道。 “想吃金枪鱼和三文鱼,人鱼的话凑合吧,龙王那里的贝类也挺好吃。”爷回忆了一下上次老爹去龙王洗劫时带回来的几只小妖怪,味道还不错。 “恩好,那个阴阳师的事情,你解决了?”斗牙王问道。 “看他自己的选择吧,人类,可是十分复杂的生命,没有到最后一刻,谁能知道结果呢。”爷答道。 “你似乎很喜欢他。”斗牙王有点吃醋的说道。 第七十九章 看了看莫名其妙开始乱吃飞醋的斗牙王,爷撇了撇嘴说道:“吾的确挺喜欢他,就跟喜欢牙晓一样。” 斗牙王听完,不由得笑了。 回去天宫之后,爷又开始了吃吃喝喝刷剧练琴练刀的日常。 没几个月,月见莲就带回来一只白毛狐狸。 先不说爷跟狐狸的缘分,只是,安倍晴明啊,你为什么也是白毛啊! 你看看爷这一家子,你再看看巴卫和牙晓。 卧槽。 狐妖笑着说道:“以后就称呼我晴明吧,安倍已经是过去了。” “好啊,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样做?”爷问道。 晴明笑道:“还能如何,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晴明笑道:“我可一点都不想死在安倍家的人手里啊。” 爷笑了一声,说道:“那么,你打算在哪里筑巢呢?” “还请云姬殿下收留。”晴明笑道。 爷想了一下,说道:“那你就呆在睦月城吧,那边的消息比较灵通。” “多谢了。”晴明点了点头,没有意见。 月见莲没意见,妖怪又不像人类,需要防备什么信息泄露,每个妖怪最大的秘密都是自己的能力。 除此之外,巢穴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除了睡觉基本没啥用处。 哦,爷例外。 但是呢。 月见莲一头黑线的看着晴明给自己收拾出一个偏殿,然后开始一箱一箱的搬东西。 都是纸笔。 晴明打算把自己看过的书都默写下来。 他原本记忆力不错,变成了完全的妖怪之后,记忆力更是直线上升。 爷听说之后,送了几刀纸给他,反正爷多得很。 爷越想越觉得赫利俄斯把爷的系统空间当垃圾回收站了。 你们能理解爷从箱子里翻出一本春宫图的艹蛋心情吗? 简直分分钟想吐血。 差一点就拿给晴明了。 想想差点名声就不保了,没办法,爷只好用了几个月把所有东西全部分门别类。 然后才知道,东西太多也是种坑爹。 肚兜和黄瓜是嘛玩意。 为什么会有这种坑爹的东西。 趴在长榻上,爷觉得自己需要休息一下,洗洗眼睛,尼玛那本春宫图册太辣眼睛了。 斗牙王过来将初空抱起来,有些好笑的看着浑身脱力的初空,笑道:“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困。”爷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发走了斗牙王,好接着收拾。 折腾了大半年,这才总算归置完毕,全部翻过才知道,除了赫利俄斯,赫准斯托斯也给爷准备了很多东西。 先不说之前的火神号和神衣了,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玩意,比如说爷惯常用的日用品,还有什么桌椅睡榻甚至床,另外武器也杂七杂八的有一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东西。 再也不用担心材料不足了呢。 系统你可以去死了。 系统:…… 系统决定了,系统一定要在能源耗尽之前狠狠的坑一把宿主。 爷才不管脑残系统暗搓搓的在闹什么幺蛾子。 爷现在只想安安静静的当个美妖。 因为,再过几年就要生杀生丸了。 童年男神你等着,爷已经准备好了! 爷:突然觉得自己都变得脑残了。 总之在慢悠悠不疾不徐的时间里,终于在1096年,爷顺利的再一次怀孕。 斗牙王不太高兴。 自从有了梅见雪这个坑爹的儿子,斗牙王一点都不想再要第二个儿子。 要那么多孩子干嘛? 跟梅见雪一样联手坑爹吗? 这次为了避免老爹乱起名字,爷实现就说了,若是生的是男孩子就叫杀生丸,女孩子就叫樱姬。 1096年9月11日,爷生下了杀生丸。 哦呀,居然是人类婴儿的模样。 这个样子,爷只能亲自喂奶了。 斗牙王:我不爽! 爷:乖,一边呆着去。 斗牙王:qaq 月见莲:滚。 梅见雪:喜闻乐见。 然后梅见雪又被斗牙王揍了一顿。 斗牙王:这小子现在越来越难揍了。 梅见雪:我都二百六十岁了,当然变强了。 爷:想吃龙肉。 斗牙王:这就去抓。 恶罗王:qaq兄弟,你看我一眼,我也想喝nainai,给我一碗啊! 巴卫:出息。 巴卫已经进化成奶妈了。 看着巴卫前面兜着杀生丸,一边做饭,这喜感。 爷都忍不住怀疑杀生丸到底是爷生的还是巴卫生的了。 看巴卫这么贤惠,爷又给他做了几套新衣服。 既然你这么喜欢和服,爷就给你做个二十套。 巴卫:谢谢云姬殿下,可以在要几把扇子吗? 爷:好。 巴卫:棒! 恶罗王:泪流成河。 巴卫看不过去,塞给他一盘子奶酥。 嗯,这个时代,奶制品是非常珍贵的高级品。 爷:不就是奶酪吗…… 不过恶罗王挺喜欢的,这货最喜欢的就是水果羹,然后就是奶制品。 爷觉得一袋大白兔奶糖或者一瓶黄桃罐头就能把他拐走。 真的。 杀生丸长得挺快的,比起梅见雪,他的成长还算快。 至少他五岁的时候,就能自己走路了。 不像梅见雪,五岁的时候还没化形。 小家伙软乎乎的,随着年纪增长越发的粉雕玉琢般的可爱,特别的乖,就是跟巴卫小时候有点像,喜欢咬人。 牙晓是杀生丸最喜欢的玩伴。 梅见雪是杀生丸最讨厌的一个。 出乎意料的是,这小子最黏糊的居然是斗牙王。 斗牙王:走开。 不知道为什么,杀生丸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这件事情让爷颇为不爽。 于是爷抱着小杀生丸,从头到脚丫亲了一遍。 有个不会哭的小包子简直太可爱了。 哈哈哈哈哈。 月见莲:…… 梅见雪:…… 突然觉得自己的童年是跟着外祖父过的,真是件不错的事情。 一点都不妒忌呢。 晴明:啊啦,原来妖怪是这么养孩子的吗? 众妖:并不是。 爷玩小包子玩的挺开心,但是有人不开心,哦,有妖不开心。 不对,应该是,晴明最近挺心塞。 因为他看见初空逗儿子,自己也有点想念自家娃了,就悄悄回了一趟安倍家。 晴明的长子和次子早已经去世。 如今还活着的是安倍晴明的五世孙安倍泰亲当家。 但是晴明却发现另外一件事情。 那就是宫中有妖气。 时至鸟羽天皇在位,这位天皇近来有一位十分宠爱的妃子,赐名玉藻。 被誉为“自体内散发出光芒的贤德姬君”。 因为自己人类时布下的结界,晴明反而没办法靠近皇宫,无奈之下只好回来。 将这件事情跟月见莲说了。 月见莲不以为意说道:“不过就是只狐狸,虽然擅长魅惑之术,也不过还是得依托余人,不必担心,你那个世孙应该能处理。” 月见莲见过那只九尾狐,苏妲己当初被杀,这只九尾狐不过是苏妲己的妖灵所修形体,实力并不如千年前那般强悍,要弄死她很简单。 月见莲并不觉得那只九尾狐能引起什么大风浪,而且他也不觉得妖族插手人族的事情是件好事。 人妖有别啊。 月见莲对于人类的事情,向来没兴趣,尤其是十一区的人类的皇族,你开玩笑。 当初苏妲己毁了一个商朝,弄得中原妖族式微,如今这只还在继续作死。 随便他去吧。 晴明对此也无法了,只能寄希望与安倍泰亲身上。 而安倍泰亲也的确很出色,没多久玉藻前就被安倍泰亲就揭穿,只能逃走。 但是让晴明和爷都没有想到的是,尼玛玉藻前跟白若叶混到一起去了啊擦! 这什么神展开? 而且不久后,玉藻前就给白若叶生了个儿子,白夜丸。 是只犬妖呢。 就是白夜丸长大之后怎么看着跟咱家的杀生丸有那么点像呢? 摸了摸自家老公的狗头,爷觉得需要静静。 这尼玛什么发展啊。 系统:本系统也不清楚。 爷也见到了这传说中的九尾妖狐,白面金毛,金碧辉煌的妖狐。 对,金碧辉煌。 长得还没爷好看。 所以这货到底是怎么勾引天皇的? 看着那伤眼的麻吕眉,和那艺妓一样的妆容。 爷有点蛋疼。 再看看对方□□的身材,似乎有点明白了。 你他吗跟爷说他是苏妲己。 信了你的邪! 这个时代的审美还能不能好了! 爷需要洗洗眼睛。 牙晓你在哪,过来,穿小裙子了。 爷再也不相信十一区的美女是真美女了。 太坑了。 爷彻底对外界死心了,还是好好刷剧吧。 爷重新拿起镜子当自恋狂,不是,是拿起ipad,刷爷的美剧。 然而杀生丸则在斗牙王的耳濡目染之下渐渐长大。 这小子对刀格外执着,大概是因为斗牙王用刀的缘故。 爷的两把刀都收了起来,只有那把被当作摆件的破灭牙和梅见雪还给爷的破晓之光。 所以杀生丸并不知道爷用刀。 杀生丸从两百岁开始就一心想要打败他爹把丛云牙和铁碎牙抢过来,然而一直没有成功过。 梅见雪在一边煽风点火看热闹,完全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妥。 巴卫跟恶罗王排排坐,吃果果,摇着扇子赌杀生丸几招会被揍飞。 真是一群损友啊。 而1295年初,白若叶邂逅了十六夜,同年十六夜怀有身孕,白若叶带领西国妖怪抵抗来自中原飞妖蛾为首的妖怪军团并将其击败后与宿敌龙骨精决战虽然赢了但自己也受了致命重伤。 随后前往去见待产的十六夜,犬夜叉出生,而白若叶与刹那猛丸一起同归于尽。 第八十章 原本爷以为,终于可以围观一下犬夜叉的剧情了。 然并卵。 斗牙王把全犬夜叉和十六夜接到了睦月城,交给晴明照顾。 晴明曾经是人类,也曾经是半妖,教导一个半妖倒没什么大问题。 月见莲对于多个人类也没啥意见,只要别在他面前晃就行了。 爷:…… 这尼玛还是原著的犬夜叉吗,晴明那只狐狸教出来的犬夜叉…… 呵呵哒。 总觉得剧情会崩溃呢。 系统:其实已经崩了。 爷:哦。 崩了就崩了呗,反正爷又不在意。 不过…… 哈哈哈哈哈。 一想到原来的犬夜叉,再想想晴明。 不行,好想笑。 爷趴在长榻上笑得直打颤。 斗牙王则有点摸不着头脑。 而爷也没能笑话太久。 爷他吗又怀孕了。 …… 说好的杀母只生了一个儿子的设定呢? 系统:那是因为斗牙王死的早啊。 爷:说得好有道理。 爷这次生了个女儿。 生于十月,月见莲给她取名时雨。 斗牙王:…… 又一次失去了给自家娃取名的机会。 算了,不重要了。 倒是那只叫做玉藻前的九尾狐……爷好像把她给吃了。 那一身金灿灿的皮毛真的好想要剥了皮做个外褂。 不过倒是让人意外的是,晴明很喜欢犬夜叉呢。 呵呵哒。 然后…… 斗牙王把铁碎牙送给犬夜叉了。 对此,杀生丸很有意见。 爷为了避免惨案的发生,只能拽住杀生丸,给他灌点鸡汤了。 爷看着一脸倔强的杀生丸,真的有那么点无奈,毕竟爷真的不觉得有了那把铁碎牙,杀生丸就会变的强大,实力得靠自身的提升,外物可以利用,但是爷从来不觉得可以过多的依仗。 “汝当真如此执着与那把刀吗?杀生丸。” 杀生丸答道:“那是父亲的东西。” 爷闻言不由得轻笑,这小子其实根本就是个隐性父控吧? “既然是汝父亲的东西,那么他要给谁,汝都不该干涉。”爷叹了口气看着依旧不肯死心的杀生丸接着说道:“汝以为,为何汝父亲将铁碎牙留给犬夜叉,而不是留给汝?毕竟,汝才是他的儿子,不是吗?” 杀生丸沉了一下,说道:“无聊的理由。” “因为他的未来,注定比不上汝啊。”爷答道。 杀生丸愣了一下,疑问到:“为什么这么说?” 爷答道:“因为汝是吾所生育的完整的妖怪,拥有着完美的妖力,但是犬夜叉不同,他的生母只是一个人类,脆弱的人类,这意味着他只继承了来自于他父亲一半的血统,半妖,多了很多妖怪没有的弱点,也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有的能力,这种能力,堪称本能,就汝来说,汝能在最危险时也冷静面对,而犬夜叉没有这种能力,他会失控,那把铁碎牙就是为了让他不失控的护身符,但是最终他还是需要自己变的强大,因为刀,用的次数多了,总是会断掉的那一日,皆是,他只能靠自己活下去。” 说罢,爷看着杀生丸,接着说道:“与其说汝父将铁碎牙交给他,不如说是将铁碎牙留给他保护他,因为他是白若叶不惜放弃自己活下去的机会,也要救下的孩子,汝不明白,没有关系,汝想变得强大,很容易,吾那把破灭牙给汝,但是,有了这把刀,当真能提升汝的能力吗?” 杀生丸沉默了一会,问道:“不能吗?” “吾问汝,没有了那把刀,汝就会变的弱吗?吾父很少用刀,汝觉得,他强,还是汝父更强呢?”爷问道。 斗牙王用上丛云牙都干不过月见莲。 实力并不会因为武器的不同就变强。 杀生丸沉吟了半日,拿到了破灭牙之后才问道:“母亲以为,怎样才算强大?” 爷愣了一下,想了想说道:“能赢吾,就算强了吧。” 斗牙王:…… 月见莲:…… 梅见雪:…… 恶罗王:…… 巴卫:…… 牙晓:…… 晴明:…… 系统:…… 从来没看过初空动手的杀生丸疑惑:母亲很强吗? 众妖:呵呵。 比起杀生丸的疑惑,至少这货拿了破灭牙之后就不折腾了,反正爷坚信总有一日这小子会长大,有自己的刀。 爷在思考怎么弄死玉藻前,那身皮真的特别想要,尤其是尾巴。 纯金色,金灿灿,要知道,能用上‘金碧辉煌’这个词,那是真的特别好看、特别闪亮啊。 爷想要一件迆地大毛绲边的外褂敞衣,用银线绣纹点缀水晶,一定特别好看。 但是爷要怎么弄死她呢? 那个跟杀生丸相似的白夜丸可是跟杀生丸不仅是脸长得像,连性格都差不多。 特别爱记仇。 所以…… 咦…… 或者是个不错的办法呢。 那就让玉藻前在活一段时间吧。 于是,爷又开始学习了。 晴明的阴阳术不错,学一学没有坏处。 系统:如果清除你的记忆,你学了也等于没。 爷:哦。 系统:…… 系统:你真的不需要本系统给你开外挂,一键装机的全部学会。 爷:滚一边玩你的核心。 系统:你故意的对吧。 爷:对啊。 系统:……为什么? 爷:为什么不呢? 系统:……本系统真的不是美食系统! 爷:爷知道啊。 系统:那你…… 爷:爷就是想靠自己,不行吗? 系统:……行。 爷并没有歧视你的意思,系统,你要明白,在爷眼里,系统和男人一样靠不住。 系统:…… 爷:在说了,你总不可能平白给东西爷啊,之前的仓库还不是爷走完剧情才开启的。 系统:……本系统没有那么坑的,你可以利用系统的。 爷:爷不是利用了吗,每次的垃圾都麻烦你回收的。 系统:…… 本系统一心想给宿主开个挂,但是宿主不配合,该怎么让宿主开启外挂?怎么办?在线等。 爷:呵呵。 总之,时间如流水,转眼,犬夜叉都长大了。 终于到了剧情开始的时候。 嗯,犬夜叉还是喜欢上了桔梗,只是这一次他不是被桔梗怨恨,而是被桔梗误伤。 斗牙王并没有插手,他觉得铁碎牙都已经给那小子了,剩下的事情得靠那小子自己。 杀生丸得知此事,冷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倒是晴明一边哎呀哎呀的摇头叹气,然而……还是没出手么。 果然大家都很乐意看犬夜叉倒霉呢。 而爷也觉得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毕竟接下来是犬夜叉的剧情,爷不需要出场,哦,还有杀生丸…… 啧,还得在准备一段时间啊。 真烦。 1446年。 日暮戈薇通过食骨之井到达战国时代。 剧情也正式拉开帷幕。 爷抱着小闺女,看着那张几乎跟爷一样的脸笑了笑,杀生丸离开这里已经很久了,跟着他一起同行的还有白夜丸,斗牙王把天生牙给了杀生丸。 十六夜去世也有一百多年了,就葬在睦月城。 原剧情是不是还会开启,爷很好奇剧情会怎么把这坑了十万八千里的剧情给圆回来。 然后没几天就传来消息说杀生丸受伤了,似乎是为了保护白夜丸,当然杀生丸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件事情的。 爷:…… 望天。 反正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而已。 倒是巴卫和恶罗王这边也闹腾起来了。 说起来也不知道该不该笑。 巴卫把恶罗王给睡了。 等一下,这逆了爷的cp啊。 所以说,恶罗王受了? 哦,你说原剧情的雪路。 巴卫就没有去过人类村庄,自然不可能遇见雪路,更不可能与黑磨做交易。 而恶罗王一门心思都在吸引巴卫的注意力。 杀人放火? 没兴趣。 今天巴卫又做了桃酥饼,一会找机会吃几块。 系统:这是宿主的锅。 爷:才不是爷的锅,爷又没有投喂恶罗王,那是巴卫惯出来的。 系统:巴卫是被你拐的啊。 爷:胡说,巴卫分明是沉迷和服无法自拔,自甘堕落。 系统:…… 到底是谁隔三岔五的给巴卫和服。 爷:恶罗王。 系统:…… 总之,元气少女的剧情彻底不太可能了,因为爷顺便给巴卫和恶罗王举行了个婚礼。 看着穿女装的恶罗王,真心觉得挺萌的。 就连出云那边都有神来贺喜。 哦呀,大国主,好久不见,你还记得爷消失的五厘米吗? 大国主:啊,哈哈哈,哈哈。 爷:东西呢。 大国主:用掉了。 爷:干嘛了? 大国主:做成了两个箭簇,送人了。 爷:…… 然后爷又给大国主来了几遍全身按摩外加全身针灸,把他身体扔进黄泉比良坂,把他的灵魂缩进一面镜子里,然后扔进某个沼泽就当泄愤了。 大国主:qaq 系统:宿主,你变了,你曾经那么温柔善良…… 爷:滚你的温柔善良,爷什么时候温柔善良了,爷向来认为人性本恶,善良你全家。 系统:…… 还是闭嘴吧,正在思考自己死法的宿主惹不得。 爷好不容易才解决掉杀生丸这边的剧情,然后就对玉藻前下手了。 不弄死她扒皮吃一顿,爷不甘心啊! 系统:你干什么这么执着玉藻前,她又没惹你。 爷:不晓得,大概是因为她实在是污辱了苏妲己这个名字? 于是,爷把玉藻前弄死了,扒了皮,脑花用火烤,头骨和腿骨炖汤,肋排碳烤,内脏腌制后香煎切片配菜,肠子灌了糯米做成香肠和米肠,血做成毛血旺,尾巴一条条的腌制之后用荷叶包了裹上泥用来火烤。 其他的肉冷冻后切片下火锅。 四只爪子洗干净后,用火烧去毛然后烤了。 九尾狐的肉也不错啊,带点甜味,特别嫩,突然有点想吃糖醋排骨了。 第八十一章 在弄死了玉藻前,吃了个饱之后,爷诈死了。 也不能这么说。 爷确确实实的被白夜丸捅了一剑。 月见莲直接就把白夜丸给拍飞了,但是已经晚了。 心脏被毁,就算是妖也活不了。 于是,月见莲将初空的尸体封印在了云梦天宫中,将整个云梦天宫都封印隐藏起来了。 白夜丸没死。 月见莲没杀他。 斗牙王也没杀他。 但是有些事情发生之后,不可能在一如既往。 月见莲带着肖似初空的孙女离开了西国。 后来的事情也不过是各奔东西。 只有恶罗王和巴卫以及晴明等妖,依旧留在睦月城。 而爷。 爷被系统扔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爷醒过来的时候伤口已经愈合,身边有具女尸,有意思的是,有某个东西寄生到爷身上了。 一种叫做杰诺瓦的玩意。 然后爷就把这玩意吃掉了。 爷不太明白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怕的,不过就是跟人鱼毒素差不多的玩意,不过一想到寄生生物,爷就不由的想到寄生虫,然后爷就觉得有点不太舒服,然后给自己来了个洗经伐髓。 系统:用妖力撕碎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进行修复,消耗杰诺瓦的力量然后一点一点的将对方蚕食,这种行为也叫洗经伐髓……本系统简直信了你的邪。 爷:难道不是吗? 系统:你这叫自残好嘛。 爷:所以爷要放任被寄生? 系统:你不觉得你太牛逼了吗? 爷:所以说,靠自己,无所不能。 系统:…… 不论如何,系统对林惊鸿的表现还是很欣慰的。 爷:话说,爷这是犬妖的身体吧? 系统:对啊,毕竟妖怪的身体抵抗力应该比人类要强一点,但是,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做啊。 爷:爷不是说了吗,想把自己切片把系统核心挖出来,这只是热身而已。 系统:…… 爷:还好把,如果是妖怪的身体恢复力还是很强的,啧,刚才该试试的,居然给忘了。 系统:…… 【尼玛,她居然还没忘记这件事!】 系统你可以告诉爷这是哪个世界了。 系统:你知道最终幻想吗? 爷:额,好古老的名字似乎是个动画电影的样子。 系统:那你记得里面的情节吗? 爷:不记得了,爷只记得……哎,啥都不记得了。 系统:那你先看看电影吧。 于是,爷摸出ipad的看电影。 然并卵,看完了电影,爷还是不知道剧情。 算了,那个杰诺瓦还有么,爷想再试试。 系统:啊? 爷:挺好玩的,那强大的修复能力,连致命伤都能修复回来,爷想反侵蚀看看。 系统:要是失败你可是会死啊。 爷:那不是正好吗,活了这么久,死了就算赚到了。 系统:…… 【本系统觉得把宿主放到这个世界简直就是最糟糕的选择啊!】 杰诺瓦作为最终幻想7里面的幕后黑手,一切的源头,其根本原因在于其不可控性。 而且寄生的时候十分粗暴,所以大部分被寄生的人都因为精神层面的损伤而完全丧失了正常人类的智力。 林惊鸿就不一样了,先不说她目前的妖怪身体,免疫力本身就强大的很,就说她将所有的妖力都用来守住脑部不被侵蚀,其他的地方放任杰诺瓦入侵,然后在已经被入侵的身体部位开始用妖力进行自我破坏。 血肉经络甚至骨骼内脏都没有放过。 这种根本就是自我毁灭的行为在一点点的与杰诺瓦反复消磨,然后在用妖力进行反复冲刷每一个细胞,将那些寄生体一点点的切割粉碎往复循环,然后一点点的用妖力包裹开始反吸收。 系统全程围观,过程简直血腥至极。 你能想象林惊鸿就一个脑袋是完好的,身体其他地方都被撕碎成了肉块,然后一点点的被修复,蠕动着重新被修复成人形然后又被撕碎的过程吗。 系统:妈妈,我要回家! 这个宿主太变态了嗷嗷嗷。 她她她她居然就那样看着自己一点点修复然后一点点开始计算时间然后重新粉碎被修复的部位,然后又开始重新一轮的尝试,满地碎肉和脏器组织外加各种经络血管骨骼暴露,简直恶心死了! 爷:哦呀,爷的恢复力增强了呢。 系统:宿主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么轻松的语气说这种话,你的心脏真的不需要保护吗? 爷:没关系,白夜丸捅爷一剑,不也活下来了,说不定反复濒死能让爷的身体各个方面更结实,心脏多次死亡修复后也能跳动的更有力一点。 系统:…… 等到林惊鸿彻底吸收身体上的杰诺瓦,将其转化成自己的一部分之后,系统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然而…… 系统觉得不是自己太天真,而是宿主太凶残了。 林惊鸿在搞定身体之后,将自己的意识用妖力包裹起来,脱离肉身,然后将大部分的生命力寄托在已经重新长好的心脏上,然后开始对头部开始进行新一轮的血腥爆头实验。 系统:卧槽啊啊啊!爆头啊啊啊! 爷:爽。 讲真这玩意对于妖怪来说大概会有那么点效果吧,不过还是得看妖怪的等级。 感觉就跟人类吃了人鱼肉被人鱼之毒折磨一样呢。 吃了人鱼肉的人会中毒,有九成人吃了会死,一成人中极其稀少的一部分能活下来,活下来的人中极其稀少的一部分能保持人形和理智,而人形之中只有几个人能够保持完整无缺的外表以及彻底免除副作用。 副作用一:变身丑陋无意识的半人鱼,不死的怪物。 副作用二:个别能保留意识的半人鱼。 副作用三:会有疤痕而且会很痛,无法缓解。 当然还有不少其他的作用。 杰诺瓦在爷看来就是另一种人鱼之毒。 讲真,这玩意对于妖怪的作用也就比人鱼毒素稍微强点,毕竟杰诺瓦是有智慧的寄生生物。 但是对于爷而言,杰诺瓦有没有智慧真的没啥区别,要不是爷彻底放开防卫任由杰诺瓦入侵爷的细胞,这玩意在爷的自我防卫状态下就会在一开始被爷的妖力吞噬。 妖怪的修复能力多强的? 你看奈落就知道了。 妖怪是可以吸收被吃掉的生物的力量的。 所以,爷正在做同样的事情。 毕竟这玩意有修复致命伤的能力啊,而且可以控制被感染的寄主,这种能力用得好可是特别*呢。 反正爷挺无聊的,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来来来,毕竟妖怪也是有致命弱点的,来改造吧,杰诺瓦们发挥你们的特长重组爷的器官吧。 你们不是有重组器官修复到满意为止的能力吗,都给爷吧。 爷:这玩意不能进行精神修复真是太可惜了。 杰诺瓦能够在寄生之后对要害器官进行妥善的保护,而且就算这些器官遭到了致命的损害,杰诺瓦也能够很快的将自己的形态重组成为拥有该器官能力的个体,来挽救宿主的生命,直到宿主本身的器官得到修复为止。 这么说吧,妖怪的自我修复能力是非常强大的,而吸收了杰诺瓦之后,爷的自我修复能力从原本的十秒直接跳跃到了0.001秒。 瞬回。 而原本的致命要害也不在脆弱了,因为妖怪的自我修复能力对与要害部位的修复是最弱的,但是吸收杰诺瓦之后,要害部位的自我修复的能力则是最强的。 最重要的是,利用这玩意可以随意进行拟态了。 虽然妖怪也可以伪装成人类的样子,但是那是障眼法,还是会被某些拥有强大灵力的人看穿,但是杰诺瓦不同。 杰诺瓦本身并无固定的特征,它能够随时根据外界环境改变自己的形象以及能力,甚至于可以复制别的生物的形象作为自己当前的外形,这也就是为什么杰诺瓦能够自由变换成其他人的外形。 想一想,爷用这种能力开始人类和妖怪的姿态无缝切换,而且只要活用到了极限,完全可以用人类的外形使用妖力而不被察觉。 啧啧,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艺多不压身嘛。 系统:…… 你不觉得太血腥了吗,这么对待自己。 爷:哦,没什么,爷刚好可以顺便找一下系统核心。 系统:…… 爷:看样子不在这具肉身里呢,是在爷系统空间休假时的那具肉身里吗? 系统:…… 爷在吸收了体内全部的杰诺瓦之后,对自己的每个细胞进行了一次消毒处理【妖力冲刷】,然后开始了重组肉身。 仿制身边的那具女尸,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外形。 爷刚调整完毕,就发现有情况。 先说爷所在的地方,明显是一处雪山的某个地穴里面,身边的女尸都已经僵尸化了。 然后爷听见了声音。 话说这是哪里啊? 系统:有人来挖尸体了,你准备好了吗? 爷:啊? 算了,先装死吧。 于是,林惊鸿被当作杰诺瓦2号给带走了。 神罗那边还是开始了原计划,将杰诺瓦的细胞开始了移植。 但是对于林惊鸿这个杰诺瓦2号。 这个完全呈现‘死亡’状态,被鉴定为古代种的女尸,神罗公司在想要取得细胞的时候,发现这人的细胞完全不能使用。 因为这个2号的细胞简直暴虐到了极点,会杀死一切外来细胞,动物实验的试验体全部死亡而且都死的特别惨。 全部都像是被腐蚀了一般,都烂成了液体,含酸性特别高,只剩下堪比硫酸的残留物。 第八十二章 在实验室里呆了两年,眼看着那些人类拿爷一点办法都没有。 并且根据人类提供的各种脑洞,爷尝试了杰诺瓦的一千零一种使用方法。 然后爷在某天从实验室里跑了。 也不算是跑吧,只能说,爷是配合宝条等研究人员的行动,顺利的消失了。 毕竟宝条觉得这个可以消灭杰诺瓦的2号女尸根本没什么作用。 他们连分析都做不了,原本想用杰诺瓦活化实验,注入2号女尸,但是一旦移植,杰诺瓦必死无疑,直接被同化。 他还尝试把2号女尸的部分组织移植到被取出的杰诺瓦1号的子宫里。 然后整个子宫都融化成了硫酸。 简直我了个大草。 宝条内心是崩溃的。 然后他决定销毁2号女尸。 于是,爷消失了。 总不能让他们发现爷的身体防卫能力能抗火抗雷抗硫酸…… 那就不好玩了。 自己肢解自己那叫无聊,别人肢解自己那叫折磨。 爷一点都不想被折磨。 尤其是那个叫做宝条的,爷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 所以爷消失的时候顺便把杰诺瓦1号也给毁了,直接溶成硫酸液体,想必宝条一定会很惊喜爷的馈赠。 让你丫的继续折腾,没了杰诺瓦1号,我看你还有怎么继续祸害人。 爷还特别用心的将实验室中已经被提取的杰诺瓦细胞也换掉了大半。 让你们继续移植。 看你们发现杰诺瓦细胞都被调换之后怎么办。 略略略略ppp 系统:宿主,你调皮了。 爷:滚。 爷可不想真的被宝条弄个半妖之子出来。 而且爷用的不是自己原本的外形,而是复制的杰诺瓦女尸的外形,完全不用担心以后会被拆穿。 离开之后,爷恢复了自己的外表,但为什么还是十三岁的萝莉啊擦! 算了,换了好衣服,看了看自己的头发,随便找了个发型用上。 很好,爷变成红发了。 发型【剑三出品,赫利俄斯给的,具现化成了一顶顶假发,戴上之后就自动改变发型甚至发色。】 系统:不这么处理,系统会不兼容的,毕竟赫利俄斯给你的时装是好几个系统的出品。 爷:你的版本真低。 系统:…… 有本事你学会自己绑头发啊。 爷:爷什么时候自己绑过头发,爷向来散发。 系统:…… 好像也就在斗牙王婚礼上绑过一次。 爷:多久的事情了。 拿出金色的九尾狐皮制成外褂穿上,心情愉悦,爷打算先弄点吃的。 这个世界看起来似乎科技程度很高的样子,应该会有好吃的吧。 无政府的世界就是好啊。 不过这个世界的货币是什么啊? 算了,先弄头野兽烤了吃,然后找个饭票吧,反正就冲爷这张脸,没几个人能抵抗爷的撒娇。 是时候刷脸卡了! 话说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干了。 系统:说好的靠自己呢。 爷:靠脸吃饭也是靠自己啊,爷用的又不是别人的脸。 系统:…… 总之,爷过的挺愉快的。 尤其是在暗搓搓的围观了神罗的抓狂之后。 一想到宝条那张脸扭曲的模样,爷就很高兴。 让你丫的各种在爷面前掀桌咆哮对爷嫌弃【觉得爷的细胞没用】又痴汉【觉得爷的细胞作为武器有前景】。 然并卵,一个人类去研究妖怪的血统。 呵呵哒。 这家伙害了多少人,尤其是小孩子。 他把杰诺瓦的细胞植入自己的恋人,露克雷西亚的体内,这个时候的露克雷西亚已经怀孕,也就是说,萨菲罗斯还是胎儿的时候就被杰诺瓦感染了。 萨菲罗斯因为是经过秘密培育的所以被称之为s计划。 而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一样经历的孩子。 一个是杰内西斯,他是小时候植入杰诺瓦细胞,另一个是安吉尔,是胚胎时期植入。 安吉尔的母亲叫做杰利安,他们两个被称之为g计划。 这还是三个活下来的,那些没有活下来甚至被废掉的人,更多。 讲真,爷真想给宝条来一次移植。 不过算了,留着他,看他崩溃发狂也不错。 反正爷也不是什么好人。 哦,不是什么好妖。 于是,爷愉快的开始满星球的浪。 这个世界的召唤兽系统还是挺好玩的,就是那个召唤兽列表里的吉尔伽美什和哈迪斯太搞笑。 那种外形爷才不会嫁。 爷也是外貌党好嘛! 而且这个世界的魔法感觉更数据化一点。 不像之前在地狱的魔法,更随意一点。 这大概就是人类版本的改良魔法?破坏力极强的黑魔法,和治疗净化类型的白魔法? 总之,就在爷满世界晃悠,给自己找了个临时驻地的时候,神罗那边的宝条已经疯了。 失败品失败品失败品。 接连不断的刺激,让宝条几乎崩溃。 莫名其妙消失的杰诺瓦1号和那些细胞,只有极少数被提取出的细胞保留了下来。 但是这根本就是用一点少一点,而且失败率还高得吓人。 萨菲罗斯、安吉尔、杰内西斯已经诞生,并且开始了初步的神罗战士的训练。 目前只有这三个堪称完美的实验品。 而除了杰诺瓦之外,神罗公司还有另一种物质用来制造战士。 魔晄【huang】。 魔晄是什么玩意呢? 这就得看这个星球的世界观了——人死后精神会进入一个名为“生命之流”的地方,生命之流环绕星球而流动,从而形成新的生命,被神罗公司加工过的生命之流,便是魔晄。 明亮的浅绿色或者偏蓝,是液态,但似乎也会变为绿光蒸发掉。 魔晄的作用有三点: 1,发电,米德加尔【神罗城】的电力全部由魔晄提供。 2,制造特种兵,魔晄浸泡后体质会增强:力量、速度、体力、等强于常人。 3,制造魔石,魔晄压缩凝固后便是魔石,通过它可以使用魔法。 4,魔晄的危害,由于魔晄的原料是生命之流,因此抽取魔晄发电会影响星球的生命轮回,进而影响环境。 所以说环保不论在哪个世界都很重要! 爷在看过最终幻想7圣子降临,这部电影之后,爷对神罗的训练真的很感兴趣。 于是爷暗搓搓的去围观了——以一只小狗的外形。 然后爷就被圈养了。 一爪子拍翻面前的牛奶,爷糊了安吉尔一脸奶。 爷才不吃狗粮,爷要吃肉! 好吧,你不能指望十岁的安吉尔有多会照顾宠物。 所以爷还是得自力更生吗? 算了。 幸亏神罗给安吉尔等人安排的宿舍没有摄像头,爷可以随时偷溜。 安吉尔等人实在神罗宿舍一楼的食堂解决饭食的,安吉尔还多要了块肉,准备回去喂那只被捡回来的娇气小白狗。 然后等回去宿舍一看,小狗已经睡着,床上还放着一支树枝,树枝上还挂着几个果子。 安吉尔摸摸小白狗,有点无语:“这是哪里弄来的?” 不过果子的味道还不错,安吉尔摘下来洗了洗,给小狗留了两个,另外的则拿去给了萨菲罗斯和杰内西斯。 这样安逸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直到安吉尔开始接受任务。 而那只被他取名斯诺的小狗也跟着一起去。 安吉尔不想带着它的,但是眼看着小家伙突然变大把他压倒在地,在一边的杰内西斯说:“哦呀,原来是只魔兽啊~” 于是爷就开始了跟着一起刷任务的日子。 还挺有趣的。 这三只长的都不错啊。 爷被当成某种魔兽,倒也没有谁太过在意,对于安吉尔带着爷出任务的事情,估计某些人还巴不得爷在任务的时候翘掉就更好了。 不过很可惜,爷就是没死。 杰内西斯和萨菲罗斯都很关照爷。 尤其是萨菲罗斯那个闷骚,看起来高冷,实际上心软的一塌糊涂。 还会给安吉尔和杰内西斯放水,让他们两表现。 啧啧啧。 爷站在萨菲罗斯后背上,前爪在他银灰色的发顶开始踩奶。 萨菲罗斯:…… 安吉尔:哈哈哈哈,我要拍下来。 杰内西斯:已记录。 十六岁的少年们私底下还是有点孩子气的。 干掉萨菲罗斯手里的三明治,爷心满意足的去睡觉了。 手里捏着最后一块三明治一小块残留的萨菲罗斯:…… 哐当一声,安吉尔掉下椅子。 安吉尔:哈哈哈哈哈哈。 杰内西斯看着自己手里的书目不转睛,默默的喝了一口笨苹果果汁。 比起对人,人总是能轻易的对宠物吐露心声,因为宠物不会说话,不会反驳,不会质问,只会听着,然后叫一声作为回应,而你则会将这声回应理解成自己所想的意思,倍感慰藉。 比如说杰内西斯就会抱着爷碎碎念,说今天萨菲罗斯怎么怎么,然后还会时不时抽风的给爷绑蝴蝶结,脖子上,耳朵上,爪子上,甚至尾巴上。 比如说安吉尔就会一边揉搓爷的毛一边嘀咕今天训练又怎么样了。 比如说萨菲罗斯私底下会用肉勾引爷,然后抱着爷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撸毛然后被不耐烦的爷咬一口才会停手。 三个闷骚。 难怪你们是朋友呢。 少年,你知道有多少夜晚,爷张着嘴想咬死你们吗? 第八十三章 这种看似无忧无率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三人成年之后,任务也越来越沉重。 作为神罗等级最高的1st战士,由于萨菲罗斯的高高在上和杰内西斯的孤僻,安吉尔事实上成为了神罗战士的精神领袖。 而安吉尔也多了个小尾巴。一个叫做扎克斯的少年。 而不安开始冒出头绪。 爷是最早察觉出杰内西斯和安吉尔的体内变化的,毕竟妖怪的嗅觉可不是旁人能比拟的。 想一想杀生丸能根据现场残留的气息闻出犬夜叉血液的改变,爷一天到晚跟在安吉尔身边,自然能发现他的变化。 除此之外。 杰内西斯是最早出现劣化状态的,也是最早知道的。 所谓的劣化其实就是退化,而这里所说的退化并不是身体构造的退化,而是杰诺瓦的细胞活性正在渐渐变弱导致的。 杰内西斯是在与萨菲罗斯的较量中偶然发现了自己身体能力的退化现象。 这让他惶惶不安,最终他发现了霍兰德博士的实验,并了解到自己和安吉尔都是他失败的作品,唯一成功的只有萨菲罗斯一个人而已。 很快安吉尔也知道这个消息。 安吉尔沉默着抱着爷整夜,一声不发,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 某天,安吉尔在也没有回来,他离开了神罗。 而与安吉尔不同的是,杰内西斯非常恐惧这种退化,所以他想尽办法来阻止杰诺瓦细胞的坏死。 相比安吉尔,杰内西斯更为可怜,如果说安吉尔劣化后的状态是单翼的白天使,那么杰内西斯虽然也是来自杰洛瓦计划,拥有召唤兽巴哈姆特的他,劣化后的模样却是身为黑翼的堕天使,实验的缺陷使得他不得不依靠吞噬杰洛瓦细胞来弥补自身的退化。 爷冷眼看着杰内西斯的变化,看着萨菲罗斯越来越沉默。 有些事情,再也回不去了。 尤其是在杰内西斯也离开神罗之后。 而神罗高层明白这两人一旦了解事情真相便不会再回头,索性彻底销毁,便派出扎克斯和萨菲罗斯来解决两人。 萨菲罗斯再一次的放了水,让两人逃离。 爷找到被杰诺瓦侵蚀快要魔化的安吉尔,喂他吃下去一块人鱼肉,然后爷默默的看着他身上的杰诺瓦细胞和人鱼之毒互相消磨。 安吉尔活了下来,并没有被魔化,他保留了实力,但是却也永远的失去了杰诺瓦的细胞,跟着人鱼之毒一起从体内被互相抵消。 看样子爷的推算没有错呢。 退化的杰诺瓦细胞完全可以被人鱼之毒干掉。 虽然过程很痛苦,毕竟杰诺瓦本身就十分粗暴,而人鱼之毒也谈不上温和,两相残杀,就是作为寄体的安吉尔痛苦无比了。 彻底失去意识的安吉尔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正常人了,虽然身上的感觉真不太美妙。 看着面前的白犬突然变成一个人形萝莉,还是白毛的,这感觉不要太刺激。 把人鱼肉磨成的粉末喂他吃下去,将安吉尔身上的伤治好之后,爷就离开了。 爷:多谢你这么多年坚持不懈的投喂啊。 而杰内西斯则是另一种副作用。 同样是杰诺瓦的细胞,杰内西斯则是实力暴涨,萨菲罗斯直接黑化成半神要控制世界,相比之下安吉尔简直不能更悲剧。 但是杰内西斯作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虽然是后期实力爆张,但是因为他的细胞不能反融和,因此他从未摆脱身为实验品的悲剧。 比如说,宝条又盯上他想要将他拖回去做实验。 连秘密的暗中不对,dg士兵统帅“纯白的帝王”崴斯和漆黑之暗尼鲁都出动了。 爷本来不想插手的,但是爷实在是太想折腾宝条了,所以爷把杰内西斯从宝条差一点到手的那一刻抢走了。 爷:( ̄┰ ̄*) 宝条:山(q皿q)山 爷:感觉好开心呢。 一不小心弄死了你的两个底牌真是不好意思啊。 么么哒~ 系统:…… 宝条会气死的。 爷:死的又不是爷。 系统:那杰内西斯怎么办? 爷:人鱼之毒对他应该没什么作用,他的细胞不能反融和,那就只能用爷的血试试了。 系统:你不怕他被你毒死啊。 爷:放心,他身上杰诺瓦的细胞一定会竭尽所能的保护他,毕竟他的求生欲比安吉尔强多了。 而且,他身上的异变跟安吉尔不一样,不小心弄死了,爷就白费力气了。 将自己的血液喂进杰内西斯嘴里,以及将部分妖力灌注进他体内,引导着妖血去侵蚀杰诺瓦。 这滋味也不怎么好受。 毕竟爷亲身经历过。 杰内西斯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张精致漂亮的有些妖异的脸,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灿金色的兽瞳,以及那轮弯月印记。 林惊鸿伸手戳了戳他的脸蛋,有些不确定这人是不是还保留意识。 戳了两下,她的手就被抓住了。 “女神?”杰内西斯疑问。 林惊鸿:…… 虽然爷曾经是神王,但是现在真的是只妖怪而不是神啊,更不是你读的那本书里面的女神。 这么想着,爷抽回手说道:“猜错了。” 然后爷就变成了一只小白狗。 杰内西斯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斯诺?” 爷变回人形说道:“不对哟,嗯,吾的名字用汝这里的话来说有点拗口,唤吾赫拉,即可。” “赫拉?”杰内西斯愣了愣,问道:“原来你不是密涅瓦女神啊。” 爷:…… 你对女神到底多执着啊。 “汝的身体如何?有没有什么不适?”爷问道。 “嗯……没有啊,我的身体……这是?”杰内西斯看着多出来一只翅膀,有点愣。 “吾是第一次给人类血液,要不是汝身上的杰诺瓦在暴动,吾也不敢确定汝会怎样呢。”爷说道:“看样子汝已经被转化成妖怪了。” 杰内西斯闻言有些不解:“妖怪?” “嗯,因为吾是妖怪嘛,所以汝吸收了吾的血液,也变成妖怪了,嗯,说起来很复杂呢,汝可以当作是中了毒改变了体质,现在汝已经不是人类了哟。”爷答道:“害怕吗?” “我不太明白。”杰内西斯摇了摇头。 “活着不就行了吗?现在的汝没有那么容易死,至于汝身体的状况,需要汝自己去发掘自己的能力了。”爷答道:“吾得回去了,不然萨菲罗斯该哭了。” 听到熟悉的名字,杰内西斯张了张嘴,没有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好一会才说到:“安吉尔……” “他变成了普通人,大概会走人类想要走的路吧。”爷答道:“生命的价值,不就是死亡之时留给别人的回忆吗?” “是吗?”杰内西斯苦笑了一声。 “有人记得汝,总别被遗忘来的幸福,因为汝曾经存在过,一个世界里谁都不记得汝,那么汝真的是否存在过呢?”爷反问。 杰内西斯皱了皱眉,不知道怎么回答。 “神罗那边,宝条一定不会死心,汝要注意,那些人可不是萨菲罗斯,才不会对汝手下留情,尤其是被发现汝的异常之后,说不定,汝会成为另一个杰诺瓦,被解体,被植入别人的身体,真是美好的前景啊……”爷想了想说道:“宝条崩溃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杰内西斯:…… 这小姑娘救他纯粹是为了整宝条吧。 爷:答对。 但是爷万万没想到,前面救了两只,后面转头那个萨菲罗斯他就黑化了啊! 在目睹了两位好友的遭遇之后,萨菲罗斯被派往尼布尔海姆执行调查魔晄炉的任务,在亲眼见到被魔晄浸泡的人类后开始对自己的身世抱有疑问。 之后他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终于明白自己并非人类的后代,而是杰诺瓦计划的产物。 由于文献资料有误,他将杰诺瓦和古代种【赛特拉】误认为同一种生物。 他开始憎恨人类,誓要将本来属于古代种的星球从人类的手中夺回来。 之后,在古代种神殿的生命泉中,吸收了泉中知识的萨菲罗斯终于认清了杰诺瓦和古代种的区别,并且得知自己竟然是露克蕾西亚的儿子,怀着对人类极度的憎恨和内心的扭曲,萨菲罗斯他黑化了。 他要灭世。 他要毁灭星球。 他要干掉所有人泄愤。 然后爷把他揍了一顿。 被揍懵逼的萨菲罗斯看着突然从犬变成人形的林惊鸿,有点茫然。 但是还是拿起了刀,继续拼命。 然后爷又一次把他拍飞。 萨菲罗斯继续拔刀。 爷继续拍飞他。 往复循环。 十几次之后,萨菲罗斯终于跪了。 看着林惊鸿,他问道:“为什么?” 爷撇了撇嘴,答道:“汝以为,吾在汝等身边多年是为了什么?” 萨菲罗斯不解。 “毁掉杰诺瓦1号的是吾哟。”爷答道:“宝条称呼吾杰诺瓦2号。” 萨菲罗斯有点没反应过来。 “虽然汝是被试验中的产物,但是这并不是汝发疯的理由。”爷答道:“汝以为,生命是什么?” 萨菲罗斯轻笑,带着嘲讽和恶意:“脆弱的东西,不堪一击。” “但是,汝也是生命,汝也脆弱如斯吗?”爷反问:“真正不合理的东西不会存在于世,因为不允许降生的东西本就不会降生,汝以为汝的存在是不合理,那么所谓的合理又是什么?不过是人类给自己定下的条约,世界规则来自这个世界,如果说不被期待就不该降生,那么那些被人类制造出来的垃圾又如何解释?人性,本就只看得见期望的事物,因为只有汝一人,所以汝十分显眼,但是那又如何?世界允许了汝的降生,星球容忍了汝的存在,而汝想要报复这个让汝活下来的世界吗?” 萨菲罗斯答道:“那我是什么?人类恶意制造的不被期待的东西吗?” 爷笑了笑,不是很理解这小子的思想,爷只是觉得这个问题特别特别的幼稚。 来吧,灌鸡汤的时候到了。 “汝太看轻自己了,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的认可,汝自己先否定自己的话,又如何让人认同汝?要毁掉一个东西,首先汝的找到目标,承认他,面对他,然后才能战胜他,汝连自己的存在都否定,汝又如何面对这个世界?”爷答道:“恶意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汝诞生了,活下来了,而生命还没有结束,为何汝就不能宽容看待这一切,不想参与其中的话,为什么不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看待呢?” 萨菲罗斯看着林惊鸿,问道:“那你呢,你又是什么?” 爷笑着答道:“吾?吾是妖怪啊。” 第八十四章 萨菲罗斯不太明白妖怪是什么。 爷就跟他解释了一下。 总之简单来讲就是非人类非神明的物种,可以单手干翻你让你没机会放技能的那种存在,就叫妖怪。 比如爷。 系统:…… 然后爷开始了带着萨菲罗斯和杰内西斯四处流浪的日常。 萨菲罗斯的思想其实是受到杰诺瓦的影响,所以才会那么偏激。 在给他灌了一碗鸡汤,顺便又灌下爷的血之后,这货老实了。 跟爷的血比毒性,杰诺瓦你还是太嫩。 没了杰诺瓦的精神暗示,萨菲罗斯的心态就正常多了,至少没有那么偏执,虽然还是有些黑。 不过本来神罗公司里面也没什么干净的人就对了。 爷对闷骚向来没啥兴趣,爷喜欢的是…… 等一下,大长腿,八块腹肌,性别男,身形高挑健美而不粗壮,萨菲罗斯完全是爷的菜啊。 然而他是个闷骚神经病。 两个闷骚神经病在一起没前途所以……爷还是去调戏杰内西斯吧。 比如说偷偷拔杰内西斯的翅膀毛。 你们要知道,爷一直对鸡翅爱的深沉,超过对鸡腿的爱。 但是杰内西斯不能吃,把他吃了,爷救他不就没意义了吗? 其实爷一直觉得杰诺瓦有那么点熟悉。 仔细想想,想起另一部电影,生化危机系列。 杰诺瓦和t病毒谁更厉害呢? 总感觉怎么都跟人鱼之毒差不多。 t病毒:变为怪物,拥有超强能力vs外形不变,拥有超强能力。 人鱼之毒:变成怪物或者死,不死拥有复活能力并且长生。 杰诺瓦:要么不成功便白痴,要么成功改变体质强化各方面。 爷:…… 十一区的脑洞还真是好懂。 幸好没穿生化危机,哪里可没有什么吃的东西。 啃着魔兽的肉,爷吃的很开心。 杰内西斯:被召唤的魔兽被杀不是会消失吗? 萨菲罗斯:别问我。 “你们知道人类最有趣的地方是什么吗?”爷问道。 “有趣?”萨菲罗斯挑眉:“我不觉得人类哪里有趣。” “我也是。”杰内西斯附和道。 “人类最有意思的行为莫过于求救,最有意思的是,他们身陷陷阱的时候又觉得没有人能理解,没有人能救他,甚至拒绝被救赎,而他们大部分的时候都忘了一件事。”爷笑着说道:“没有人能救他们,因为他们得先学会自我救赎,才能得到被救的机会,一个人放弃自己的时候,就等于放弃了全世界,你不觉得很有趣吗?” 萨菲罗斯沉默了一会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都曾经是人类啊,哦,萨菲,虽然你是杰诺瓦之子,但是你不能否认,你的很大一部分,都属于人类,至少,曾经属于。”爷答道:“你觉得,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人类,如果这个星球没有人类,那里来那么多事端,人类就是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一边创造一边破坏,一边求救一边拒绝,来来回回,被自我感动,真的挺有意思的。” 萨菲罗斯问道:“我还是人类吗?” “这要看你把人类定义成什么了,如果说单纯的定义为一种物种的话,你绝对算不上人类了,但是如果只是说道德观,价值观之类的东西,你还是挺有人性的。”爷答道:“人性就是人类最精彩的一部分,一个没有人性的人,算不算人类呢?有意思的是,人们将这样的人称之为怪物,而真正的怪物,并不认同,当然,人类才不会关心真正的怪物是如何想的。” 被杰诺瓦改造然后被妖血改造,萨菲罗斯已经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有一个细胞可以被称之为人了。 萨菲罗斯:…… 虽然很想说什么,但是好像能说的话都被对方说了。 连反驳都找不到切入口。 “那么你又是为了什么而活?”杰内西斯问道。 “为了死亡啊。”爷答道。 萨菲罗斯和杰内西斯明显没想到对方会这样回答。 “为了死亡?”萨菲罗斯皱了皱眉:“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那是一切终结,死亡,就是一切感觉消失,幸福也好,悲哀也好,憎恨也罢,都会消去,因为那是活着才会拥有的感觉,自杀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避,可以说,人的痛苦本身就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吾所盼望的终点,大约就是一切终结的时候,那个时候,犹如长途跋涉的人不在漂泊,因为死亡对每一个生命都很公平,给与它们一样的归处与安宁,不安定的,是生活,而不是生命。”爷答道:“汝还太年轻,等汝等到了吾这个年纪就会明白了。” 杰内西斯眨眨眼,问道:“你看起来年纪比我们小多了。” “嗯,吾想想,吾当了多少年妖怪……”爷拿出ipad调出计算器,算了一下:“九百五十年,然后在加上这里耽搁的时间,哦,一共九百七十五年。” 杰内西斯:“九百五十年……真看不出来。” 萨菲罗斯问道:“你长不大吗?” “这个是副作用啦,汝们这边的世界规则压制了吾的力量,让吾变成了幼年期,吾原本已经成年了的。”爷迅速的扯出一个理由,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假话。 “这个世界?”萨菲罗斯捕捉到了关键词。 “嗯,吾说了,吾是妖怪,原本应该死掉的,不知道怎么醒过来就到你们这边了,要知道吾那边的世界可是有很多妖怪的。”爷答道:“嘛,不过活着就好嘛,虽然见不到原来的同族了,但是只要活着,终有一日能再见面的。” 爷摸出一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 “下个世界,你能带上我吗?”萨菲罗斯沉默了一下,说道。 “还有我。”杰内西斯附和道。 “……”爷现在杀掉他们两个来得及吗? 两只拖油瓶,爷并不想要。 “吾拒绝。”爷想了一下带着这两只的后果,先不说爷能不能带,就算能带,也绝对不要这两只。 杰内西斯的原型是谁,那可是gackt,那张脸虽然跟gackt,并不是完全一样,但是完全是借鉴对方最年轻貌美时期的美貌然后优化的结果啊。 带着这么个男人,妥妥的吸引仇恨,更别提还有颜值高的夸张堪比路西法的萨菲罗斯。 一个闷骚神经病,一个傲娇闷骚文青,爷才不要! 爷都给了你们生活的目标了,不要随随便便就决定祸害爷一辈子啊! 系统:两个美男子,你真的不要,开后宫是个好选择。 爷:滚!!! 谁他吗要开后宫了! 这两只完全只是视觉生物,爷一点都不想攻略!召唤兽或者打手还差不多。 系统:…… 爷:系统你不觉得你脑子有问题吗?话说穿越这么多次,为什么你还觉得爷是那种看见男人就想睡的人,爷最想睡的明明就是你啊! 系统:对不起,本系统错了,本系统不该多嘴,本系统立刻屏蔽。 爷:别的人想上的是男神或者女神,爷想上的居然是组数据…… 这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的故事。 爷自己都快被自己的悲情给煽动了。 系统:¥&#¥&……¥r% 爷:话说系统,啥时候穿越啊。 系统:你想穿? 爷:对啊,这世界无聊死了,你看这两只都成了爷身边打酱油的了,还有什么事情可干,走了走了。 系统:你是想快点甩掉这两个对吧。 爷:对啊。 系统:行,让你穿。 系统决定给林惊鸿一份大礼。 第八十五章 爷以为甩掉萨菲罗斯和杰内西斯爷就可以继续浪。 然而系统坑爹,注定爷浪不起来。 爷现在所在的世界很奇怪,爷从没听说过。 这个世界,妖、魔、仙、并存,而人类,位于三界之外,是十分脆弱低下的种族。 如果说爷穿越之前的世界是人类时代,那么这个世界,人类注定没有什么舞台。 人界是放逐之界,这么说吧,但凡妖、魔、仙犯了事,就让他去人界走一遭,经历经历就算是惩罚了。 总之,这是个妖族、魔族、还有仙人一起和谐创造新世界的世界。 就是不带人类玩。 然后,爷……是只妖。 不是犬妖,也不是狐妖,是蛇妖。 对,蛇妖。 没办法,谁让爷冷血来着。 爷挺喜欢蛇的。 但是你以为只是这样吗。 让爷看来告诉你,并不是。 仙界那边又被称之天族,天族是神族殒落后产生的生灵,收到天道眷顾,寿命漫长,力量得天独厚,而且数量也不少,大概就是子嗣上比较艰难,所以仙界经常在妖魔两族中联姻。 而魔族,他们也是神灵殒落后的产物,如果说天族是光明,魔族就是黑暗。 魔族的生命力是最强盛的,而且繁衍能力是最强的,繁衍的方式也很多,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魔族做不到的。 而妖族就是夹在仙魔面饼中间的那点酱。 先不说妖族的人数只有魔族的一半,就说妖族那低下的繁衍力,而且远比天族和魔族还要脆弱的生存力。 因为仙魔妖三族中,唯有妖族地位最尴尬。 但是妖族能存在至今,便是因为妖族是天族最佳的联姻对象。 这也导致妖族的局面比较被动。 魔族可是有些比较喜欢拿妖族当饭吃的家伙,而且不说魔族了,妖族本身就有些妖喜欢拿同类当食物,虽然妖皇三令五申不许这么做,但是…… 爷现在就是一只妖啊! 尼玛不能吃妖怪,那爷吃什么,吃天族吗?还是吃魔族?总不能去吃人吧。 尼玛,系统你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在这个餐风饮露的世界里,吃货是没有前途的啊。 于是,爷心酸的摸出一头烤全羊啃了。 爷好想回希腊啊。 回去十一区也好,爷立马复活。 然而系统却像死了一样一点回应都无。 而爷的情况有点微妙。 爷耐着性子,靠着之前囤积的口粮,在这里磨了一万八千年。 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惨,还是有什么妖果仙果之类的玩意可以吃的。 更别提可以吃妖兽啊。 妖兽就是被妖气入体但是未开灵智的猛兽。 便宜老爹还是人很好的。 他怎么说也是妖皇,自然不可能让爷饿肚子,更别提爷目前是他唯一的女儿。 爷也因此得知了仙魔妖三族的现状。 但是,某天爷的便宜老爹说,爷要结婚了。 爷这次又得嫁给爷的弟弟。 哦。 不同的是,同母异父。 爷能嫁给这位弟弟的原因是,因为除了爷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跟他结婚了。 而且虽然爷跟他有着用一个生母,但是并没有血缘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爷的生母是只蛇妖啊,爷也是蛇妖啊,但是爷的弟弟则是天族,纯种的,一点妖族血统都没有的那种天族,完美的继承了他老爹现任天帝的血统。 对,仙界的统治者被称为天帝,因为仙界别名天界,就跟魔界别名地狱一样。 而仙君则等同于太子。 所以说,虽然,爷跟爷的弟弟,的的确确是一个妈生的,但是还真就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dna绝对匹配率绝对不符合血亲这一条件。 但是在姻亲上来算,爷还是他姐姐啊,所以,一般来说,爷不该嫁给他。 但是…… 爷这位弟弟啊,别号永夜,是个十足十的冷血冰山。 就算他长的一张好看的脸,就算他有八块腹肌大长腿,就算他有权有势有地位,也没有谁愿意嫁给他。 照理说应该不会这样,怎么也是权二代吗,是不是,长的好又不是变态,总会有人倒贴的。 但是他实在是太不解风情,太冷酷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曾经有魔族公主大胆示爱,表示,你这张脸不错,本公主勉强一下跟你凑合也可以。 永夜:本君不愿凑合。 后来还有妖女大胆勾引。 永夜:你脱了衣服并没有比穿上之前好看。 还有同族羞涩表白。 永夜:本君拒绝。 不止一次把投怀送抱的仙女扔出去,不止一次的面无表情的听着炽热的告白,回答一句拒绝。 眼角眉梢连点细微的浮动都没有。 这还不算,曾经有位仙女喜欢永夜仙君整整五千年,五千年的时间,连快石头都能有温度吧。 日复一日,每天按着点来见他,每天日复一日的深情告白,每次都是换着花样的想要去给他送温暖。 然而永夜仙君的天生无心,生来无情,修的还是无情道,注定一生无喜无怒无情无绪。 又岂是区区五千年的时光能够引起情绪的呢。 在连续五千年之后,那位仙女终于死心,跳下谪仙台,最后一搏。 而永夜仙君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连问都没有问上一句。 一个刷了五千年存在感的女子在某天没有出现的时候,他甚至连一句‘她呢’都没说出口。 但是,天族需要继承人啊。 天帝可不希望自家儿子继位之后,却是后续无人的局面。 但是天界没人愿意嫁。 妖族那边也没有妖愿意。 魔族那边更不用说了。 最后,天帝召开臣子们讨论了几天之后得出一个结论。 既然咱们的继承人无情至极,那么有情人肯定不愿意嫁的,那么就选个最无情的仙女吧。 然而并没有找到合适的。 仙女大多比较娇气,有几个有个性的特立独行的,一挺说要嫁给永夜仙君,都是避如蛇蝎,原本天帝给永夜找了个几个未婚妻,想让他们接触接触,先不订婚,也不结婚,就是平日里见见面,先相处相处,说不定就可以了呢。 然而坚持最久的那位坚持了一百三十年,就再也没有哪位仙子愿意接受这坑爹的后续了。 于是天帝就把目光放到了妖界。 妖界最无情的女妖是谁。 当然是蛇妖九曜。 作为一个当了天后、魔后和妖后的女妖,九曜是出了名的无情冷血,前夫一个接着一个。 而九曜,正好是天帝的前妻兼永夜的生母。 天帝当然不可能让自己的前妻,自己儿子的生母嫁给自己儿子。 但是九曜在嫁给他之前有个女儿啊。 一个也是蛇妖的女儿啊。 名为九司命。 正是爷。 因此天帝询问了一下九曜关于九司命的事情。 九曜呵呵一笑,表示,我女儿的确跟我一样没血没泪,但是他们可是名义上的姐弟。 天帝表示这就不是事,反正种族不同,生下来的妖族归你,天族归我。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爷就成爷弟弟的未婚妻。 爷是九曜跟妖皇的女儿,妖皇是只龙。 对,只要你是兽类,统一归为妖族,管你是灵兽还是神兽呢。 妖皇对于被九曜甩了这件事情没有什么气可生的,毕竟后来九曜也很给面子的把天帝给甩了,还甩了魔皇。 仔细想想,妖皇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对于九曜给自己生的这个女儿,他还是很疼爱的。 毕竟妖族孩子少。 九曜很公平的给每个老公生了个娃。 除了仙君永夜,妖姬九司命,还有魔王子九卿辞。 仔细想想,这位生母还真是……说不出的叼炸天。 感觉三族都被她日了。 爷现在的模样,其实用的还真是爷自己的脸,这么就远了,居然还有机会把自己的脸拉出来溜溜,这还真不容易,爷都快忘记自己长啥样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种族天赋加成,爷总觉得这张脸跟爷穿越前的美貌度不在一个数据上。 系统,你说,你是不是偷偷给爷开了美图秀秀加工了。 一万八千年了,爷习惯了自言自语,系统根本已经死了。 要么就是装死想看热闹呗。 爷看了看自己的脸,然后把侍女给画的妆给卸了。 果然,卸了妆更像自己了。 爷要做个素面朝天的女子,面朝大海,当爷自己。 去你妹的化妆,爷这么些就没见过自己的脸,不趁现在多看看,以后就没得看了。 开始自恋,从今天做起。 爷摸出ipad,继续当个自恋狂魔,话说今天出什么新剧了。 然后爷没能接着刷剧,老爹听说九曜来了,连忙抱着爷去见她了。 话说老爹你记得爷已经成年可以自己走路这件事情吗?你身高两米没错,但是爷并不是一米六啊,爷都一米七了,有腿呢。 然并卵。 见到九曜之后,爷总算明白老爹为什么要抱着爷了。 九曜是个身高一米八二的美人。 肤白冒昧大长腿,五官精致而勾人,尤其一双眼睛,极为美丽,似乎天生带笑,眉目弯弯,精致的脸蛋,看起来的确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更别提她这身材,简直火辣到没朋友。 第八十六章 爷看着九曜送过来的衣服。 纯白与银色,点缀着水晶琉璃,绣纹精美,款式雅致而不俗艳。 这是爷的嫁衣。 也就是说,爷要嫁了。 对于银白二色的嫁衣,爷到没意见,天族崇敬素色,大多都是白色为主。 暗色很少有人穿,就连那些鲜艳点的颜色他们都很少上身。 爷嫁过去,按照九曜之前的标配,可以带四位侍女,十名随侍,五十名护卫。 至于嫁妆,完全是看妖皇愿意给多少,并没有什么规定。 爷也不知道妖爹给爷准备了哪些嫁妆,不过念嫁妆单子的时候听的爷昏昏欲睡,应该是挺多的。 妖皇抱着睡着的小女儿,不由得叹了口气,招了招手让人去核对,又添了几样东西,就把抱着自家闺女回房了。 妖族、魔族、似乎都没有什么男女不同席的规矩,那是人类的规矩,自恃甚高的天族更是不屑于人类的那些迂腐的条条框框,更别提向来随心所欲惯了的妖魔了。 爷觉得妖族的关系,有点类似与以前看的野兽生存关系。 比如说伴侣这方面的选择权一直都在女性,男性只有被选择的份,包括妖皇。 所以九曜想甩谁就甩谁。 也因此,爷虽然是嫁过去,但是只要生个继承人,爷就可以随时把永夜给甩了。 所以说,天帝你只是想给自己儿子娶个子宫吗? 不过这也很符合妖族的特性,话说野兽不就是为了繁衍才会走在一起。 算了,不想了。 总之不就是生孩子,这业务爷熟悉。 不过永夜看起来似乎也是个性冷淡啊…… 婚礼定于一个月后。 按照规定,永夜得亲自来迎亲。 而他也的确来了。 爷看着镜子里被化妆术弄得简直像是换了一张脸的爷,很是无语,这根本不是美化,这妆容简直堪比毁容。 算了,反正妖爹看了都没意见,还夸爷漂亮,爷就忍了吧。 讲真,审美观不一样真是折磨。 讲真,什么最美新娘都是骗鬼,老子现在比素颜还挫。 算了,现在不是吐槽自己的时候。 先把婚礼第一天混过去。 真烦啊…… 好不容易等到永夜领着人过来。 妖皇牵着爷的手,将爷送上车。 永夜与爷并坐在一起。 婚礼在仙界的天帝宫,广耀殿举行。 宣誓,神契,然后就是宴会了。 漫长而无趣。 看着同样一身白的永夜,尼玛,这小子长得比爷还漂亮…… 不过更吸引爷视线的则是另外一个人。 永夜的弟弟,天帝与魔族妃子所生的混血儿,月琉殇。 他长得太漂亮了,不是那种阴柔女性的漂亮,而是那种精雕细琢的好看,简直就像个娃娃。 黑发,绿眼,白皮肤,五官精致,高鼻深目,却又不会过于冷硬突兀。 真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空洞而无神,简直漂亮极了。 每个女孩子都有少女心,爷也是,爷对娃娃简直真爱,不然爷也不会买十几个本命收藏了。 月琉殇的漂亮,让爷想起那些被妥善收藏起来的人偶,简直太漂亮精致了,分分钟想抱起来蹭一蹭然后锁柜子里。 永夜看着坐在自己身边面无表情的九司命,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的父亲。 一切似乎都一样呢。 不得不说,林惊鸿装样子还是很厉害的,至少没人看出来她在打量坐在最末席的小王子殿下。 而新婚之夜。 爷跟永夜纯睡觉,不聊天,分被子盖。 爷睡得很舒服,反正爷早习惯身边睡着个不喜欢的男人了。 至于永夜,爷不怎么关心。 两个性冷淡,是没有未来的。 谢谢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坑爹的人类发明的一切女德等必须遵守的行为,爷完全当作自己还在妖界,既不用敬茶,也不用去见谁。 然后就是日复一日的日常宅。 ↑就算是爷也必须承认,这很无聊。 不过可以看看书,画画,顺便看一下这里的神话传说的典籍,学习一下仙界的术法咒语什么的,要打发时间,快得很。 爷很快就沉迷书房不能自拔,直接换了寝殿,住在书房了。 永夜在某天回寝殿,看着空荡荡的床帷的时候,感觉有点复杂。 虽然知道自己的性格不怎么讨人喜欢,但是好歹是夫妻的,为什么他还是要一个人睡觉? 尤其是他可是重生5.0版本,这是第五次重生了。 讲真,第一次选了个不同于前四次的选择,结果还真是出乎意料。 最开始他选了雪凝霜【就是那个痴恋他五千年的那个】开启了三生三世的虐恋。 然后虐了三辈子的永夜重生了,第四世选择还是选了雪凝霜,然而……没有之前的那种感觉了。 这次他没有阻止雪凝霜跳下谪仙台,而是自己先跳下去了。 于是开始了第五世,就是现在这一世。 老老实实的按照父皇的要求,跟自己姐姐结婚了。 但是他这个姐姐,还真是有意思。 看起来比他还无情呢。 独寝了一夜,结果第二天,对方似乎还是住在书房。 永夜有点无语,尤其是在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之后,他……忍了。 不忍不行啊,除非他主动去找九司命,否则就别指望对方回寝殿睡了。 然而永夜还没有准备好怎么面对九司命。 讲真,他之前会接受雪凝霜,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想跟九司命结婚,虽然生理上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是心理上的那道坎过不去。 就算现在结婚了,他心里还是有点抵触的。 所以,永夜虽然觉得九司命不太喜欢自己,但是也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暂时还是保持这样比较好,给彼此一个习惯的过程。 然后…… 然后爷就在无忧无虑的时间里,扑捉了一只月琉殇。 月琉殇因为是混血儿,身负两种血统,而且都不是纯血统,已经变异,身为魔族,无法使用术法,身为天族,无法使用灵力,就连简单的术法都不能用,因此无法在以力量为尊的魔界生活,只能留在仙界,即便如此,他爷不被仙帝所看中,在仙界的地位很尴尬。 爷也是听身边的侍女说的,不得不说八卦这种事情,不论在那个世界都有啊。 月琉殇的境况导致他的极度自卑和孤僻。 但是没关系,他颜好啊。 于是爷把这个一下子撞飞了爷餐点、还差点掉进池子里的悲剧娃捡回来玩了。 讲真,这小子体格很高,根骨也不错,就是没啥天赋技能,只能靠后天努力。 但是这个世界吧…… 咳咳,可以当天生的【尊贵】魔法师,谁他妈愿意去当后天的【低贱】武士。 自然也不可能会有人去让月琉殇学武。 你当那些护卫是废物吗? 信不信天帝首先就干掉你这个异端。 月琉殇面对九司命真的是非常紧张,从名义上,这位也是他姐姐,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真是尴尬极了,尤其是这位姐姐已经嫁给他的哥哥了。 “会抚琴吗?”爷问道。 月琉殇愣了愣,点了点头。 “那么奏一曲吧。”爷看着这个有点呆蠢的小子说道。 月琉殇只好一头雾水的坐到琴案前奏曲。 爷正享受着,然后永夜就找过来了。 永夜是听人说九司命把月琉殇带走了,这才赶过来的。 毕竟月琉殇是他弟弟,有血缘的弟弟,对于这个忽略的弟弟,永夜还是有点在意的,至少他不希望九司命为难他。 所以听到手下汇报的消息,他就立刻赶过来了。 然后就看见两人有点意外的表情。 “介意我留下吗?”永夜问道。 “请吧。”爷摇了摇羽扇,一边装逼,一边无所谓的回了一句。 也不算打扰了,两大美色。 养养眼还是不错的。 最后三个人就在一种迷之尴尬的气氛里一起用了晚膳,这才各自散开。 哦,准确的说是永夜顺势就把月琉殇捞走了。 月琉殇感觉糟透了。 他在永夜面前,向来没什么存在感,尤其是这位还是他的哥哥,比他出色的兄长,月琉殇简直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都没有怎么跟永夜相处过,有点不知道手脚放哪里,只能跟着永夜走。 结果永夜把他送回住处的时候他还有点懵。 原来永夜知道他住那里吗——这月琉殇的想法。 “她是你的姐姐,你没有必要那么紧张的。”看着有点惊讶的月琉殇,永夜憋了一路,结果就冒出这么一句。 月琉殇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一头雾水,回到寝殿之后还觉得今天简直梦幻。 而爷这边,就安静多了。 虽然,爷的侍女萤鸟觉得爷该回明华股殿就寝,不过在爷看了她一眼之后就闭嘴了。 就算回去睡,不也一样吗,纯睡觉的话,还是一个人睡舒坦。 尤其是可以化出原型睡觉。 哦,你问爷的原型是啥,都说爷老爹是龙了,爷的妈是蛇妖,所以爷是混血。 请叫爷:烛九阴·九司命 另外爷的原型可不是整条蛇,爷的原型是龙首蛇身但是没爪子,额头多了一个眼睛。 这个眼睛的用处嘛…… 爷不告诉你了。 第八十七章 天帝有些头疼的看着永夜。 自己的长子有多出色,他自然清楚,就像他很清楚对方同样并不像成婚一样。 但是,天族需要继承人。 不论永夜愿不愿意,身为储君,他必须有个继承人。 但是最近,他们夫妻俩都分房睡了! 分房睡得到什么时候才有孩子! 没孩子你们结什么婚! 但是自家儿子不配合。 对于老爹的话,永夜权当左耳进右耳出,完全不想改变什么。 而天帝也只能看着永夜叹气。 他总能跑去九司命面前说,你们赶紧去生孩子。 毕竟不是自己的女儿,有隔阂啊。 永夜告退之后就回了书房,继续看书,除了看书打坐看看天帝分派过来的一些政务,其实永夜很闲。 只是他把这种闲全部用到了修炼这上面。 虽然现在三界很和平,但是修炼总没有坏处,总比参节这个琴会那个花会要好。 而且他修习的无情道,虽然并不是要求清心寡欲,但是清静点的确更为适合他的心境。 而且,他并不想冒然的闯入九司命的世界,显然对方并不怎么在意他。 这么几辈子下来,他学会的一件事情不止一件,其中一件就是看懂人的眼神。 九司命的眼中,从婚礼到现在,半点欲念与快乐都没有,只有疏离。 那双眼睛不论是看向他的时候,还是在看别人的时候,永远都是平静的。 不得不说这个认知让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很挫败。 维持现状吧。 永夜这么想着。 而爷一点都不想维持现状——爷指的是食物。 仙界的防守并不是太警戒,但是天宫的境界是很高的,更别提仙界可没有什么妖兽可以吃。 系统又死了。 爷简直生无可恋。 看着镜子,爷叹了口气,好想吃冰淇淋啊…… 这也就算了,幸好爷有个月琉殇可以消遣,爷对付小弟最有办法了,爷可是养过多少小弟的人啊。 像月琉殇这种自卑的甚是有点忧郁症和自闭倾向以及社交障碍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玩游戏。 当然,爷没办法拉他玩网游,但是爷可以带着他下棋啊。 还可以带他画画。 要知道绘画和音乐都是心理疾病治疗的好方法,前者有助于表达,后者有助于沟通。 所以月琉殇很轻易的就被爷拐过来了。 越看他越想把他做成标本收藏。 啧,爷好像真的有点变态了。 揉了揉月琉殇的脑袋,毫不犹豫的落下一子将死棋局,爷心满意足的继续低头刷剧。 月琉殇满头黑线,这位姐姐简直变态。 不论他下棋下在哪里,怎么下,对方都能在一刻钟内将死他。 简直看不到赢的希望。 而且每输一次,他就得换一次造型,任由对方折腾,这种脱衣游戏简直让他不知道说啥好。 于是又被侍女带下去换了一身暗蓝色银线敞领深衣,然后九司命在那看似一本正经的打量,实际上在疯狂拍照。 简直坑爹。 月琉殇很不习惯被人这样专注的盯着。 但是他又不好拒绝。 自卑的人总是觉得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利,也羞于开口。 这种人的心态爷太熟悉了,爷的堂弟林墨鸿就是个忧郁症患者,而且有自闭倾向和社交障碍,所以你们明白为什么爷对这小子有好感了。 人总是有些恋旧的心态,身处异地时难免会想起往日。 不得不说,系统这一招用的妙啊。 爷从来不担心林飞鸿,因为那小子比我坚强多了,爷担心的只有温泽玉和林墨鸿。 一个先天性心脏病,身体不太好,一个则是自闭忧郁症。 而现在,系统给爷设定了一个不论是情况还是心态都跟林墨鸿差不多的角色。 在想一想系统一进入这个世界就没了声响,老子就算再怎么迟钝也明白了系统的目的。 这是在戳爷的心呢。 不在爷心口挖一刀,系统你就浑身上下不舒服是吗? 爷看着月琉殇的脸,低声笑了起来。 真是伤人啊。 这可比往身上捅刀子痛多了,至少捅刀子爷能忍疼,可是人总是忍不住眼泪。 将月琉殇留下,打发走侍女,爷趴在长榻上,微微抬眼看着他。 “君妃?”月琉殇看着九司命,有点疑惑。 对方趴在长榻之上,衣袖遮住了面容,他之看见那微微露出的一只眼。 “你回去吧。”爷看着他说道:“我想自己呆一会。” 月琉殇愣了愣,点了点头,起身走了。 爷抱着软枕,哭了一会,擦擦脸,回床上睡了。 爷的心还不够硬呢。 这就是你想要的么? 一个心狠手辣没有多于感情的宿主。 第二日,爷回到了广耀殿就寝,很明显,爷的做法让永夜有点吃惊。 “永夜,我们生个孩子吧。”爷笑着说道。 永夜愣了,显然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直接的说出这件事情。 好一会,永夜问道:“有谁说了什么吗?” “没有,只是,吾想回去了,吾不太喜欢这里。”爷答道:“妖界,吾才能更自在,这场婚礼是个交易,那么吾想完成交易。” 永夜不说话,看着九司命走了过来,接他的衣服,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拒绝。 【系统:目标之一理性,完成。】 这之后,一切都很顺利,有了开头,后续就没那么需要纠结了。 爷在第十年顺利的怀孕,生下了一位长子。 永夜看起来似乎挺高兴的,也难怪,很少有人在得知自己做了父亲之后会不高兴。 至少天帝就很开心,仙界和妖界都在庆祝。 爷打算过两年就离开仙界,回去妖界继续浪。 然而,有些人总是想刷存在感,见不得别人安宁。 比如说那位跳下谪仙台的雪凝霜。 某天发现自己儿子身边多了个眼生的女人的时候,爷毫不犹豫的让人将之丢了出去。 然后,爷就知道她是谁了。 那个痴恋了永夜五千年的仙女。 呵呵。 讲真,小姑娘,你也不小了,给你爹娘留点脸面好么? 天族最要脸面你不知道啊? 不过爷操哪门子的心,反正人家父母都没出面抱怨了,随便了,但是请你滚去男主身边,离爷的儿子远点,他才两个月,你刷再多的好感也当不了你的神助攻。 为了避免女主的玛丽苏光环过头,爷带着儿子去离宫住了。 因为爷生下了个一个天族继承人,天帝一高兴,就把历代天后才能入住的永恒殿的改名辉火别苑,让人修饰之后当作别邸送给爷了。 这时候倒是个躲人的好去处,尤其是生了儿子之后,天帝就不管爷是不是跟永夜分开睡了。 倒是爷没想到,永夜居然也跟过来住了。 算了,不管他。 原本爷真不想管,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最近每次被儿子闹醒,就看见永夜在床边靠椅上躺着。 似乎守夜的样子。 爷:…… 这他吗剧情不对啊。 这几年除了晚上的和谐运动生儿子,爷连句话都没跟他说过,这货是怎么了? 难道是舍不得儿子? 嗯,很有可能。 又或者是习惯了身边有人,所以一时不习惯独寝? 爷不太喜欢永夜突然的亲近。 比起跟着永夜在同一个屋子里发呆,爷更喜欢去找月琉殇玩,至少看他带孩子换尿片挺好玩的。 月琉殇很喜欢小侄子,经常一玩就是一整天,他一点都不会觉得烦,有他在,爷基本都不用管儿子,因为除了笑,这孩子几乎不曾哭闹过,只有偶尔尿床的时候才会闹腾。 面对这样的九司命,永夜有时候也只能在一边看着对面的画面,沉默不语。 他不能妒忌,那是他的弟弟,他也不能生气,因为他没有那种情绪,只是觉得有些茫然和失落。 十年里,九司命不曾跟他说过一句话,不曾对他露出一个笑脸,更没有在夜晚以外的时间靠近他,好像他们的婚姻就维持在晚上的那短短四个时辰里。 天一亮,就是路人。 而雪凝霜。 在九司命表示不允许任何人放雪凝霜进入后殿之后,他选择了支持。 他已经成婚,面对未婚的雪凝霜本就不该再有纠缠,更何况,如今的他,根本不曾深爱过。 既然不曾爱过,又何必多情。 只是为什么面对九司命,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原以为修习无情道,会让他无忧无虑,如今看来,九司命比他更无情呢。 无情者反被无情所伤,何其可笑。 沉默着回到寝殿,最近永夜经常做梦,每每惊醒却想不起梦见什么,只觉得胸口难受,心神不宁,所以他总会不自觉的走到九司命床前。 今晚还会梦见吗? 永夜看着虚无之处,想要想起来,却怎么也记不住。 躺在床上,这一夜他又一次梦见了昨日的梦境,一如之前的每一夜。 梦中有人隐在帘幕之后。 而站在帘幕之前的那个人,是个青年。 “长姐。” 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吾,会一直等下去的,请放心。” 那个纱幕之后的人影渐渐隐去,与黑暗化为一体。 他看着青年转身,青年的脸,与他一模一样。 ‘阿夜,吾的时间到了。’ 又一次,永夜从梦中惊喜,带着惊悸的感觉与急促的心跳声,一脸茫然的看着床帷,却什么也记不起来。 第八十八章 那是一个人的倒影,婀娜的身影,引人遐想。 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 最美的女人吗? 大概是吧。 他想,这女人有一头漆黑如墨色的长发。 有一双紫水晶一样的眸子,肤白如凝脂带着一点微微的粉色。 五官精致,轮廓柔美,眉眼狭长而迷人,巴掌大的脸蛋,笑起来明艳璀璨的晃眼,不笑的时候眼角眉梢的疏离冷漠都带着三分醉人的诱人妩媚之色,一举一动皆可如画,凝视你的时候简直让人身子都酥了。 可惜红颜薄命,慧极必伤。 于是,天地萎靡了身形,生命憔悴了风景,美丽失去了光泽,而那女子裙摆婆娑缠绵尘埃中勾画出的迤逦景致,也没有在出现过。 死亡是永恒。 一步一步走向终点的那摸艳色,风姿摇曳,灼人眼色,又是为什么而走到尽头? 多少次那红唇微微扬起,那眼中带着深情的闪烁,浅笑着,低语着,凝视着。 似乎就有了勇气。 ‘阿夜。’ 朱唇微启,低声唤着。 是谁呢? 有那么一双手,手指白皙匀净,骨节纤细而柔美,指甲涂着红色的蔻油,手指尖染着红色的颜料勾勒出妖娆的蔓蒂。 那双手,抚摸过他的脸,落在他的唇上,然后划过他的脸庞,留有余温,而不知所踪。 …… 永夜睁开眼,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又睡着了,看了看床上,九司命已经起床了,而他却连自己什么时候到这间屋子,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记得了。 揉了揉额角,梦中的事情又忘了。 感觉很熟悉,但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是重生前的事情吗? 谪仙台还是有副作用的,他太过贸然,越是强悍的天族跳下去,受到的惩罚越严重。 永夜觉得,自己的神魂出了问题,不然怎么会做梦呢。 神族是不会做梦的。 神族的梦,就是预言。 然而所谓预言,总是那么清晰不可能忘却的。 但是为什么他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永夜沉默的起身,整了整衣服,拿了外衣穿上,出了屋子。 不远处的池边,九司命穿着一身黑色的曳地长裙,露出修长白皙的右腿,以及纤细优美的颈项,一条金蛇从她右肩缠绕过胸脯,尾巴尖搭在右边腰下大腿之上,压住了裙摆开叉,看起来性感而美丽,神秘而诱人,如妖似魔。 妖族与魔族的女子向来衣着大胆,九司命的衣着从来都与天界的保守风格不搭边。 就算是永夜也得承认,九司命很美,但是更吸引人的是她的魅力。 自信而冷漠,永远不骄不躁,表现的总是那么恰到适宜,就像是所有的表情与举止都被设定好了一般,没有半点错落,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这样的九司命,让人被其吸引,也让人不敢太过靠近,因为无从靠近。 她的举止表情,就像是一座无形的墙,处处都透露除了拒绝。 就算是在笑,也带着几分冷淡和不在意。 有时候,就连永夜自己都痛恨自己的眼睛。 为什么要看的那么清楚呢。 永夜觉得自己或许需要闭关静一静心了。 于是他在几日后对天帝说了声,就闭关了。 对于永夜突然的闭关,爷倒是挺高兴的,至少不用在半夜起来发现自己床边多了个人。 爷高兴的把月琉殇拉过来揉了揉脸。 月琉殇:…… 总觉得自己成了玩具。 爷:你的感觉是对的。 没了永夜在身边晃悠,爷的的确确松了口气。 感觉空气都变的清新了几分。 心情愉悦,于是爷在小包子【月见空】成年后就回妖界了……怎么可能…… 名字是爷取得,反正天族不讲究姓氏,爷还是觉得月见莲是个好爸爸。 真的可以选择的话,爷会选择当月见莲的女儿。 爷原本打算这小子成年后就不管了,但是爷没有想到天族的成年期这么长啊! 八千年啊! 这小子三千岁了还是个正太的外表,爷一只手就能抱起来胸埋。 而月见空这小子比爷想象中的要乖。 熊孩子这词完全不适合他,这小子八岁就知道嘱咐爷少喝酒早点睡了。 真尼玛的乖。 爷居然反过来还需要被这小子关心,不过感觉不坏就是了。 小小巧巧的一只包子,抱在怀里的感觉也不坏。 就是这包子长得也太像月见莲了,系统根本就是故意的。 虽然跟永夜一样是银发金眸,但是这脸根本就是q版月见莲。 系统在插刀子这方面还真是微妙的欠打。 而且这一年,在月见空三千岁生日后不久,永夜出关了。 爷看着出关后的永夜,顿时觉得有点坑爹。 因为他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了,详细说的话,爷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爷的直觉告诉爷有点不太对。 如果说闭关之前的永夜像是个毫无感情的人偶,那么出关之后的永夜就是夜色中沐浴在月光下的精美雕像,那感觉有点熟悉,尤其是对方走过来的时候,爷觉得背心发凉。 简直毛骨悚然。 明明一身白,爷却觉得这人周围的光线都黯淡了下来,就好像光明都被他吞噬了一样。 世界变成了灰色,暗淡无光,爷的面前多了个黑暗的剪影。 “好久不见。”永夜对着九司命伸出手,微微笑了起来,轻声说道。 爷:…… 这货绝对是被穿了啊! 爷以前就没看见永夜笑过! “好久不见了,永夜。”爷面无表情的回应道,伸出手,放在他的掌心。 永夜扶着九司命,一步步走回广耀殿,在旁人看来,两人站在一起的确是道不错的风景。 永夜看着身边的女子,连眼神都柔和了起来。 两人步伐一致,似乎从未错漏过步调,走在后面的月见空看着自己的父母,有点疑惑,这样和谐站在一起的父母,为什么他却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这天起,九司命又住回了广耀殿。 爷想离婚。 非常非常想离婚。 尼玛以前盖被子纯睡觉,现在也是纯睡觉,就是每天早上起来爷就跑进永夜怀里了。 爷睡相很好的,爷不可能会自己滚进他怀里。 而且,这小子到底是怎么知道爷的口味的。 喝着清凉的蜜酒,爷觉得是时候离婚了。 反正你都出关了。 于是爷提了出来。 出乎意料的,永夜很爽快的答应了。 爷:…… 算了,离婚了就好。 摸了摸自家包子的脑袋,爷第二日就回了妖界。 妖皇亲自来接,同行的还有九曜,她看了看爷就走了,爷甚至都不明白她为什么出现。 妖皇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就带着爷回去了。 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除了偶尔半夜惊醒,以及魔界那边的求婚。 魔界爷有个弟弟叫做九卿辞,是个黑发红眼的美人。 最近他在考虑立妃的事情,就向爷提亲了。 尼玛爷离婚还不到一年呢。 据说这个弟弟在魔界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霸王,魔皇疼的不得了。 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下任魔皇了,因为魔皇其他的儿子都被九卿辞给弄死了。 爷的感觉有点复杂。 这小子比爷还叼,爷都没把妖皇其他儿子和女儿给弄死。 不嫁过去,好像不太好呢,而且爷真的挺好奇的。 而且据说魔族有很多魔兽可以吃呢。 想想就流口水了。 但是,爷是真没想到九卿辞他跟永夜长着同一张脸啊! 除了发色和眸色不一样之外,那张脸根本一模一样,真不愧是一个娘生的呢。 而且这小子嘴巴真甜。 而永夜还参加了爷的婚礼。 这场面简直心塞。 你他吗到底是抱着什么心态来参加婚礼的,爷能问一句吗? 不,九卿辞,你别嘴贱的去撩拨他好嘛…… 于是,爷两个小弟,在爷婚礼上干架了。 九卿辞当晚进了病房,看他那模样,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倒是永夜,下手还真狠,简直刷新了爷对他的印象。 永夜离开之前,送了爷一个小礼物。 看他笑得那么高兴,爷就知道这个礼物很坑爹,果然,这小子把九卿辞的眼珠子给做成了挂饰腰佩送给爷压裙。 金色的蛇将晶体化的眼球盘了起来,尾巴尖勾着挂绳,嘴巴朝下衔着珠络和流苏坠子。 这挂饰,真是甚合爷的审美。 爷挺喜欢的。 反正九卿辞的眼睛要不了两天就能长回来——爷这么认为,九卿辞也这么认为。 然而并没有长回来。 面对独眼的悲剧,九卿辞撇了撇嘴,拿了个眼罩戴上,因为太难看了,爷就给他设计了个眼饰。 虽然后来这个眼饰没用上三天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九卿辞:qaq欺负人。 后来九卿辞就把他爹给弄死了,把眼睛换上了。 爷对此感觉有那么点复杂,这小子真的是想杀谁就杀谁,半点不带犹豫的。 根本就是个神经病。 不过对爷还不错,至少知道每天弄头爷没见过的魔兽投喂爷。 因此,爷在魔界过的还挺开心的,没事还能跟九卿辞打一架,活动活动、而且完全不需要顾及对方会不会被爷打死,这货根本就是属小强的,每次被拍飞不到三秒就能爬起来再来一场。 第八十九章 爷必须承认,跟九卿辞互怼的日子是十分愉快的。 十分符合爷想要暴力发泄情绪的模式。 打了几次,爷就明白为什么以前看小说那些剑客动不动生死之决,喜欢找对手了。 这种酣畅淋漓的打斗实在是太爽了。 简直身心愉悦。 尤其爷一直在赢的时候。 爷是真的佩服九卿辞的心理承受能力,作为一个男人,这小子对于输赢似乎并不介意输给爷的样子。 只是每次看见他的脸,爷就不由得想到永夜。 而九卿辞在登基为魔皇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老爹的几个兄弟给杀了。 九卿辞对于所有可以威胁到自己的角色,那叫一个果决,连婴儿和孕妇都没放过。 爷不太明白,问道:“汝根本不必担心他们,何必赶尽杀绝。” 九卿辞笑着答道:“因为我喜欢?嘛,差不多就是这个理由吧。” 这个理由够直白。 “别担心,我现在还杀不掉你。”九卿辞微笑着加了一句,然后就被踹出去了。 爷:呵呵。 杀爷?滚你丫的。 爷是那种怕死的人么? 爷当然不是。 所以,爷致力于弄死九卿辞。 但是这小子有着类似于不似之身的体质。 明明爷都把他的胸口开了个洞,他居然还活着。 好想把这小子给解剖看看。 然后爷……差一点就可以这么干了。 被他逃了真是太可惜了。 爷看了看自己的爪子,哎,如果是犬科活着猫科就好了,蛇妖的坏处就是爪子不够犀利啊。 爷得练习好怎么用尾巴。 下次一尾巴抽死他。 九卿辞是个跟名字和外表都丝毫不相符的神经病外加混蛋。 据说他以前男女不忌,宠妾甚多,后来为了娶爷,就把那些姬妾都杀了,一个没留。 最有意思的是,他现在居然还真的没有在外面偷吃。 真的收心了? 爷可没觉得这货有多喜爱爷,对爷有兴趣倒是真的,但是兴趣,并非性趣,虽然他喜欢半夜爬床,但是并不会爬床玩夜袭。 某种方面来说,如果他不是神经病的话,爷还挺喜欢他这个性格的,相处起来不会心累,也不会有负担,也不会冷场和尴尬,他从来不会说让人难以回应的尴尬问题。 跟他相处很轻松,大约是因为他将背后留给你的那种信任感吧。 爷深吸了一口气,忍住爆粗口的冲动,一脚把爬上床钻被窝,身上还带着血腥气的九卿辞踹开,不耐烦的说道:“滚去沐浴,身上都是血的味道,信不信吾晚上把汝当宵夜吃了。” “哦。”九卿辞委委屈屈的滚下床去洗澡。 九卿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容忍九司命。 但是只要看见对方,他的心里就觉得十分满足,从第一次在永夜与九司命的婚礼上见到她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想着把对方弄到手。 但是,他不想伤害她。 为什呢? 九卿辞自己也不明白,他杀了很多人,很多同族,他并没有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恰恰相反,他觉得心里的焦躁感,一点点的得到了倾泄。 但是,这并不能填补那份空虚。 所以他在得知九司命与永夜和离之后就不顾众议的提出求婚。 所有反对的人都被他杀了,他的父亲不得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妖界提亲。 九卿辞轻笑了起来,只有九司命,谁也不给。 沐浴完,随便擦了擦,九卿辞光着身子爬上床,没多久就抱着九司命沉沉睡去。 第二日,不出所料的被踹开。 九卿辞笑了笑,涎着脸过去,在九司命丰满柔软的胸前蹭了蹭。 爷:这动作怎么这么眼熟呢? 大概是老天爷觉得爷的生活太平淡了,决定给爷来点生活调味剂,比如说某个穿越女。 仔细想想,九卿辞这么霸道鬼畜的神经病,配上一个白莲花女主也算是言情玛丽苏文的标配了。 但是……九卿辞会被攻略吗? 爷保持了十二分的好奇心,想要看看那个叫做镶玉心的小姑娘怎么攻略九卿辞。 然而九卿辞直接把她给宰了。 爷:…… 爷他妈想看个热闹容易吗! 你怎么不按套路来!你丫绝对是穿越的吧!系统你丫还不出来,这里全是穿越者! 然并卵,系统还是死的。 爷看着被九卿辞拖回来的那头夔牛,默默把到了嘴边的疑问咽了回去,管他穿越者去死,爷要吃肉。 九卿辞看着九司命被食物吸引了视线,唇角微扬。 魔界的日子还是很悠闲的,因为魔界的环境,所以不用担心其他世界会对魔界发动进攻,加上魔界的魔气和地脉就是最好防护结界,因此除了一些内斗的事情之外基本没啥事情可需要操心的。 所以爷才能这么悠哉,而九卿辞也没有入侵其他世界的意思,毕竟他对别的世界一点兴趣都没有。 比起入侵别的世界,他更喜欢赖在九司命这边。 比如说蹭胸。 九卿辞:我就喜欢你想杀我但是就是干部掉我而咬牙切齿暗自发怒的样子。 这么美。 在九卿辞看来,九司命最漂亮的时候,就是她发怒的样子。 所以他特别喜欢撩拨她。 他也喜欢看九司命穿黑色的长裙,盘蛇的饰品,也经常送一些同样风格的衣服和饰品给她。 讲真,第一次收到的时候,九司命看起来挺惊讶的。 爷能不惊讶吗。 居然会收到埃及风的礼物,怎么想这货都是穿越的,更别提有时候九卿辞的举动也很让人会产生错觉。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爷做了个荷鲁斯之鹰的项链【古埃及法老专用护符】,将其送给了九卿辞。 九卿辞看到项链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戴上了,对九司命说道:“既然是你给我的护符,我会一直戴着的。” 爷:这货是曼菲士。 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项链是护身符啊。 要么这小子没认出爷,要么这小子是转世来着,记忆不清楚全凭感觉。 爷伸手将人拽过来,捏了捏他的脸,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在九卿辞一脸纳闷的表情里,给了他一巴掌。 “干嘛打我?”九卿辞纳闷了,揉了揉脸,前脚这人才给他一个护符后脚怎么就给他一巴掌?女人的心思真难懂。 感叹了一下,九卿辞转头就把这件事扔脑后了。 然后晚上九卿辞被关门外了。 看着房门再一次感叹了一下女人的善变,九卿辞憋屈的在尝试了爬窗户之后,只能一脸郁闷的睡在书房。 想必九卿辞和九司命这边的和谐,永夜那边就不怎么好过了。 全世界都知道永夜被离婚了。 于是雪凝霜又过来痴汉了。 永夜是真的对雪凝霜没有感情了,所以他跟雪凝霜好好的直白的说了自己的感觉。 于是雪凝霜哭着跑了。 “父亲。”月见空过来请安,正好看见雪凝霜从自己父亲屋子里出去,有点疑惑,不过看见屋子里还有几位侍女,也就松了口气,看样子这次父亲是很直接的拒绝了呢。 “功课做了吗?”看见自己儿子过来,永夜头也不抬,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已经做完了。”月见空点了点头,顿了顿,有点犹豫的问道:“父亲,我可以去探望母亲吗?” 永夜拿书的手微微收紧,答道:“你母亲已经嫁入魔界,在你成年之前,你不能离开仙界,而魔界并不适合天族生存。” 月见空闻言,有点丧气的垂下头,告退了。 等他走后,永夜有些烦躁的扔开手里的书,打发侍女出去,独自发呆。 九卿辞是意料之外的变数,明明在他重生之前,他一直倾心雪凝霜,现在九卿辞却跟九司命在一起,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可以跳谪仙台,但是九卿辞却不可能跳,那是谪仙台,魔族别说跳了,站上去就够他受的。 那么是哪里出错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选择了九司命,所以九卿辞也选择了九司命? 这不太可能。 九卿辞向来跟他关系不是很熟络,说不上亲近也说不上陌生,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底细,毕竟有着同一个母亲,除非必要,否则也不需要站到对立面。 可以说,九曜为三界统治者生下子嗣,而且还都是继承人,这让三界的关系,维持了相当一定程度的安稳。 如今的和平局面,还不都是因为这份没有血缘的顾及维持的。 否则,天界和魔界早就想他父王未继位时那般,三天两头的打起来了。 看了看自己的手,永夜皱了皱,沉默了一会,竭力让自己的情绪冷静下来。 那不属于自己的情感总是能轻易的牵引他的情绪波动,让他变的易怒。 他本不该这样焦躁的,与九司命的离婚原以为可以改变这一切,结果只是让事情发展的更糟。 梦境越来越频繁,画面越来越清晰,有时候甚至会混淆他的记忆,让他恍惚自己到底是谁。 那些不属于他的记忆,从梦境里一点一滴的渗透进他的脑子里。 这种感觉,糟透了,就像是一点点被不知名的黑暗蚕食,而他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第九十章 爷默默啃着心魔果,静静的看着九卿辞在那发疯。 这果子不错,虽然吃多了上火【产生心魔】,但是也是一种自我突破嘛。 爷打算多囤一点。 等到九卿辞发完了疯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九司命面前几个空盘子。 魔族的果子要么有毒要么就都有副作用的,你个妖族乱吃不怕死啊? 爷啃着果子,把果核砸他脸上,给了他一个白眼。 九卿辞把一盘烤肉递过来。 好吧,爷原谅他了。 爷觉得自己还是很好哄的。 九卿辞这个人怎么说呢,是个典型的魔,注意用词,魔。 而不是魔族。 魔族多多少少还有点人性的,九卿辞完全没有,最可怕的是,爷居然觉得这没啥毛病…… 有毛病的是爷。 对,爷真的有病。 虽然看不出来,但是爷觉得大概是心魔果吃多了,爷开始产生梦游了。 某天爷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浑身是血,寝殿里的人都被爷给杀了,就连九卿辞都被被爷弄的浑身是伤,趴在尸体上喘气。 “你下手可真够狠的。”九卿辞一边吐血一边笑着说道:“所以说少吃点心魔果啊……好痛……能轻点吗,我想我的骨头断了好几根……疼疼疼……” 将九卿辞扔进魔血池,爷洗了个澡,认认真真的反思了一下,或者爷真的不该乱吃东西。 然并卵,有一就有二,没多久爷有干了一次。 这次九卿辞直接跑了,没有阻止爷,然后等到白天才回来。 爷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问题,除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系统的核心。 但是系统核心不在这个身体里,那么是怎么控制爷的呢? 四肢的举动来自于关节和神经系统,而神经系统受命与大脑。 所以要把自己脑子挖开看看吗? 但是脑子挖开爷自己看不到啊…… 爷暗搓搓的思考着弄死自己的可能性,系统那货死活不肯冒泡,到底想干嘛? 要跟爷比耐性吗? 而没过几日,爷就被另一件事情吸引了视线。 该说不愧是不甘寂寞的人类吗? 那群坑爹的人类里面有个异类【种马文男主】,他把天捅了个窟窿想要灭世。 爷看了看一边正在吞噬其他魔族进行恢复治疗的九卿辞,在看了看手里的资料,那叫一个蛋疼。 人生啊,怎么可能是一场戏,这分明就是电视剧场外加电影院,什么剧情都有啊。 爷这边的真疯子还没想着闹灭世,人类就已经有个更中二的直接这么干了,原因就是因为他信任的好友亲人都背叛了他,爱他的人也死了,所以他觉得这个世界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哦…… 这样的话,爷岂不是最该灭世的哪一个? 要不试试吧,那个人类成功率很低,但是爷的话成功率很高啊。 不行,爷还舍不得弄死小包子,爷也舍不得弄死妖皇。 一万八千年的宠爱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的。 要知道,为了让月见莲放弃寻找初空,爷不得不设计弄死自己,已经够心塞的了。 毕竟月见莲的性格,只要有希望他就会一直找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断绝他的希望,妖不像人那样执念生死,月见莲可以接受初空的死亡,所以才能放下。 更别提还有个很像初空的胧月在,为了胧月,月见莲也会好好活下去。 不然的话,当初爷真的不敢死啊。 无尽的希望才是最折磨人的,因为你看不到尽头,得不到答案。 这也是为了爷选择死遁,不然的话像当初克洛诺斯,爷就直接一个旅游的借口,因为爷知道克洛诺斯不会执念与爷的生死而寻找一辈子。 但是妖皇…… 妖皇太像月见莲了,所以爷不太喜欢跟他亲近,尽管如此,妖皇依旧很宠爱爷。 就像爷的生父。 爷的生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爷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他很了解爷,爷想要什么,喜欢什么,不需要说出来,他就知道了,每次都会给爷想要的东西,带爷去想去的地方玩。 很讲究吃穿,生怕爷在外面生病受伤,爷发个信息关心他一下,他能高兴好久。 开口永远都是,饿不饿,吃饭了吗?想吃什么,去买几件新衣服,想买什么,要什么、钱够不够? 然后吃了、逛了、买了一堆东西回去,别人羡慕的不行。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爷每天三餐的开销是一百一天,日用品另外算,衣服基本不用买,父母还要每个星期开车过来看一看,一起吃顿饭,逛街买些衣服,顺便看看爷有没有生病,走的时候再三嘱咐,把爷送回公寓后才放心的回去。 现在想来,已经记不太清楚当年父母嘱咐在耳边的话语,也记不太清楚对方的面容,只是记得模糊的举止与画面。 想一想,就觉得焦躁不安。 幸好,是出车祸,不是失踪,死亡好歹也是种交待,无尽的等待才是最难熬的。 这一晚,爷做了个梦,梦里爷还是大学生,感冒了,头昏脑胀不舒服,难受的打电话回家,哭着说想回家。 三小时后,父母驾车过来带爷去医院吊水。 然后,爷醒了。 还是在魔界,身边睡着的是九卿辞,身边没有父母。 我想回家。 九卿辞看着突然哭起来的九司命有些不解,附身过去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问道:“怎么了?” 好半响,才听九司命低声嗫嚅着说,想回家。 九卿辞愣了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只好派人去通知妖皇。 于是,在爷好不容易缓过来,重新调整了心态之后,妖皇来了魔界。 看见妖皇的时候,爷是真的想杀了系统。 猛然清晰在眼前的不是记忆,更有那一直想不明白的原因。 亲情,爱情,手足之情。 系统这是让爷炼心。 恶劣的设定是让爷脑子保持清醒,恶劣的环境是让爷学会生存,而感情则是在淬炼爷的承受力,变的冷静,也变得疏情。 理智而冷漠。 这就是系统要的结果,对吧。 【系统:目标之一控制,完成。】 妖皇是个温柔的男人,生的高大却并不粗犷,恰恰相反,他是个面容俊美的美男子,气质柔和,看起来温柔而多情,一点都没有王者的架子,相反更像是世家子弟。 因为原型是金龙,所以经常一身金袍,看起来很耀眼。金发金眸,轮廓深邃而不会过于冷硬,略微柔和的弧度,让他看起来不会那么盛气凌人,却更想让人亲近。 而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岁左右的外表,实在是很难让人相信他已经好几万岁的真实年纪。 “娇娘,笑一笑可好?”妖皇看着自己的长女,有点心疼,一听到消息就连忙赶来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他养在身边事事亲为,不敢有半点放松,却唯独在婚事上做不得主,他唤着女儿小时候的乳名。 “我们回家好不好?”妖皇抱着九司命,摩挲着女儿的发顶,看着后者僵硬的露出一个笑脸,不由的叹了口气,看了看一边的九卿辞。 九卿辞无奈的摊手,这真不怪他,半夜就发现她在哭,大概是做恶梦了? 他也没辙。 妖皇当天就带着九司命回了妖界,只说九司命想家,回家小住。 九卿辞也没拦着,因为妖皇顺利的带回了女儿。 九曜得知消息,来了一次,看见自家女儿不太开心的样子,问了两句。 爷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摇头说想家了,大概是吃了心魔果所以做了个噩梦有些不太舒服。 九曜闻言也不追问,只是留下来住了几日,见九司命确实没什么事情,这才离开妖皇宫。 为了让九司命放松下来,妖皇天天陪着,让人奏乐歌舞,想要转移一下九司命的注意力。 效果还是有的,至少九司命后来睡觉睡得安稳了。 但是麻烦却远没有结束。 九司命是真的病了。 她白皙的肌肤上浮现出了红色的纹路,看起来似乎像是经络,又像是纹身,女官检查了一下,遍布全身,从脚趾顺着经络走向一直蔓延到了颈项,并且一点点的开始侵蚀头部,就连脸上都浮现出了血管一样的纹路。 妖皇心焦,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九司命一日日的衰弱下去。 妖界,魔界善于医术的人都被找来,然而没有人能说出个所以然,只是知道九司命的生命力正在缓慢的衰减。 没多久,九司命连人形的维持不住,现出了原型,被妖皇带进地宫安置。 永夜在得知消息之时愣了愣,然后看着一边强忍着焦躁,却掩饰不住心态的儿子,终于松了口,带着月见空去了妖界。 看着那庞大的蛇躯,月见空很难过。 他年幼时,九司命也曾半妖化,变成人身蛇尾的样子,用尾巴尖勾着东西逗他,那个时候,九司命的尾巴是艳丽的红色,如同火焰一般的红色。 而现在九司命的身体上,鳞片已经黯淡,暗红色的纹路如同藤蔓根茎一样遍布全身,似乎想要把她吞噬,就算妖皇什么也没说,月见空也能看出来,九司命的情况很糟糕。 而事实也的确很糟糕。 九司命失去了意识。 第九十一章 今天的天气不错。 爷看着院子里的飞雪,有点犯困。 爷的弟弟,叶磬雪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诞生,今天原本应该是他的成年礼,不过因为半个月前他弄断了手,所以成年礼的日子推后两年。 爷的名字叫做倾城,叶倾城。 阑陵叶氏第四十二任家主,叶凤仪的女儿,也是叶家的长女。 叶是是纯血氏族中仅剩下的唯一一个女系当家的家主,代代都是长女当家。 因为每代家主的第一个孩子总是女儿,就算是龙凤胎也是女儿先出生,而按照纯血者的习惯,长子继承一切的制度,自然也就是女子当家了。 爷的小弟比爷小二十五岁,今年才十三岁。 纯血者的成年礼有三个阶段可供选择,十三岁、十五岁和十七岁。 他的出生纯粹是因为爷需要一个丈夫,为了完成传承血统的必要性,因为纯血者一直都是提倡近亲通婚,同辈血亲是最好的选择,除非当辈确实没有异性可供选择,才会考虑其他纯血氏族,但是,基本上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男性继承人身上。 因为纯血者的血统经过成千上万年的自吾进化,所以大部分的时候,纯血者都会以身体素质各方面都更为突出的男性降生,因为纯血者内部是典型的男多女少。 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有妹妹和姐姐这种情况经常会发生在纯血者身上,因此不少纯血者在漫长的岁月中被淘汰。 而爷是女人,所以,爷只需要找个男人就行了,而父母则直接给爷生了个弟弟,这样爷就不用去联姻了。 毕竟跟其他氏族联姻,如果对方的血统更强悍,那么生下来的可能就不是叶氏的继承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 是这样,纯血者有种叫做血印的东西,每个新生的孩子都会有,而每个家族的血印都不一样。 不同的纯血者结婚孕育的后代,并不会生下继承了双方血统的孩子。 因为纯血者的血统十分狂暴,典型的一山不容二虎,强势的一方会吞噬另一方,而生下来的孩子则继承强势的血统。 所以,如果爷找个其他姓氏的纯血者结婚,而他血统比爷纯净比爷强势的话,爷这辈子别想生下叶氏的继承人了。 所以,基本上所有的纯血氏族的家主都是跟自己的妹妹结婚。 你问为什么不跟普通人结婚? 很简单啊,普通人【混血者】跟纯血者是无法孕育后代的,男性混血者根本没能力让爷受孕,而女性混血者就算有的能受孕,但是基本上都是一尸两命的下场。 运气好的话初期滑胎,好歹母体还能活下来,运气不好直接大出血以及各种后遗症。 纯血者的孩子可不那么好生。 混血者十月怀胎。 纯血者得五年。 因为每一次怀孕,纯血女性都是在用生命力孕育孩子,所以会十分虚弱,纯血女性产后死亡的事件并不是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比起喜欢多生孩子,觉多多子多福的普通人,纯血者向来贵精不贵多。 而且,纯血者在有了孩子之后,就会对床第之事失去性趣。 为什么? 因为纯血者十分理性,他们会理性的分析一切情况,冷静的做出最好的判断,尽管有时候最好的判断并不代表他是对的,但是纯血者会接受这个结果。 比如说,伴侣活着比性重要这种事情。 所以,没有性生活,活着减少性生活,避孕,等手段来减少妻子怀孕的可能性,以达到保护的目的。 比如爷,这辈子大概就一个弟弟了。 至少爷的母亲就只有父亲这一个弟弟。 仔细想想,某些方面,纯血者还这是个变态。 比如爷。 比如那个每次见面都跟爷求婚的温孤琳琅。 比如那个知道爷现在不想结婚,所以就干脆弄断自己的手来拖延婚礼给爷时间的笨蛋弟弟。 笨蛋小弟,你真以为爷不知道你手已经好了是在装伤吗? 纯血者的自吾治愈能力是普通人的n倍好么,不过就是断了手,一天就长好了你以为爷不知道。 不过爷没有拆穿,父母也没有拆穿,就让蠢弟弟继续装吧。 叶磬雪:…… 爷并不是不想嫁给这个笨蛋,你要知道他才十三岁,按照虚岁算的,也就是说他的实际年纪是,今年刚满十二岁。 母亲的意思是婚礼和叶磬雪的成年礼一起举行,不过现在成年礼推迟,婚礼也就推迟了两年。 尽管爷的外表看起来像是十八岁,但是之前说了,爷比他年长二十五岁,所以爷今年三十七岁了。 哦,对了忘了说,纯血者的特点:以千为单位的寿命,绝对不会生病的体质,以及永远巅峰状态保持年轻的外表,还有比常人要出色的外貌。 所以,爷的年纪按照纯血者的年纪来看,三十七跟十二的区别并不大。 纯血者有个不成文的标准。 三百岁以下都是幼崽。 所谓的成年礼,不过是为了应付外界而定下的规定,基本上成年礼大概就是相当于跟其他人说——我家孩子断奶了。 当然,纯血者是不会承认这个说法的。 千万别这么问,虽然纯血者不会大喜大怒,但是还是有小情绪偶尔也是会打人的,而且爷保证你绝对打不过。 所以,爷的家庭很简单,身为前任家主的母亲,以及父亲在爷十三岁时把家主之位传给爷之后就离开了。 这也是纯血者的某些不成文的习惯,祖宅给继承人,卸任之后的前任会搬出去。 也就是说,爷以后把家主的位子传给爷的女儿,然后爷也得搬家。 纯血者可不流行三代同堂,实际上,除非是很必要的事情需要他们到场,不然的话一般情况,就算你在家闹翻天他们也不会插手你的生活。 比如说,爷上次看见爷的父母,就是他们回来生孩子,生完孩子小弟塞给爷之后,做完月子就走了。 哦,对了,纯血者只会教养第一更孩子,然后根据这个孩子的表现决定要不要生第二个。 不过得等到长子成年之后他们才会考虑,至少也得等长子年满十三岁。 比如爷。 当然,如果你是个男孩,那么恭喜你,未来一百年都不用指望有弟弟或者妹妹了。 因为男孩子嘛,结婚晚点也没有关系,你想要弟弟或者妹妹,可以啊。 先证明你足够优秀能够负担起另外一个人的生命的时候再来跟父母说这话吧。 因为父母可不会养第二个孩子,比如说爷的小弟,一生下来就被抱过来了,母亲和父亲都没看一眼,直接让人抱来爷这边,由侍女和爷照顾。 所以说,爷未来的老公甚合心意,因为完全就是爷为自己量身打造的。 只是他年纪还太小,过几年吧。 看了看在院子里堆雪人,伪装手脚不便的蠢弟弟,爷喝了口热奶。 叶磬雪是个十分可爱的少年,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孩子,至少比普通人的同年龄孩子看起来要高大的多。 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或许你会以为他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一米七五的身高,修长的四肢,精致端正的五官,漂亮俊俏的脸蛋,声音还带着少年特有的清亮,看起来也很活泼。 但他只有十二岁。 今天刚满十二岁。 叶磬雪顶着凤雪跑进亭子,笑着将手里的一枝折下来的冰莲递给爷。 “吾在冷泉摘的,过两天就要开了呢。”叶磬雪笑着说道。 “是吗,红莲告诉吾,汝将温孤琳琅踹出去了?”爷将手里的冰莲递给侍女,让其插瓶里,问道。 “吾不喜欢他。”叶磬雪答道:“吾不喜欢他看你的样子,像是想吃了你一样。” “眼神不错嘛。”爷微笑着说道:“汝知道为什么吗?” 叶磬雪摇了摇头。 “因为吾跟他是同一种人,他很清楚吾不可能嫁给他,所以他才会这么做,不过就是打发时间罢了,下次别闹了,他可是温孤氏的家主,将一族之长拒于门外,可不是什么理智的事情。”爷摸了摸叶磬雪的头发,拂去上面的雪水。 “知道了。”叶磬雪不情不愿的说道:“不对啊,长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吾有嘱咐人不许说的。” “嗯,所以温孤琳琅半夜爬窗户跟吾抱怨。”爷毫不犹豫的把温孤琳琅给卖了。 “吾可以杀了他吗?”叶磬雪很认真的问道:“杀了他然后抛尸。” “不行。”爷摇了摇头。 “杀了他然后毁尸?”叶磬雪问道。 “不行。”爷否定。 “杀了他之后,伪造现场痕迹,然后栽赃给附近的某个皇帝,比如天鹰皇。”叶磬雪想了想说到。 “这个可行,但是,阿叶,汝打不过他,记得吗?他可比汝大多了,也更强。”爷很是无奈的说道。 “吾知道啊,这也意味着,他会死在吾前面。”叶磬雪拿过自家姐姐的杯子喝完了剩下的奶,已经冷了,有点腥:“你是不是在这里坐了太久了,进屋去吧,吾会想办法,让他没办法在爬窗户。” “吾才不信呢。” 突然出现的声音,以及一个突然出现的人,叶磬雪一听到这声音就直接将手里的杯子朝着对方扔了出去。 叶磬雪:所有想拐走姐姐的都是混蛋给吾滚啊! 第九十二章 其实叶磬雪完全不用担心爷跟温孤琳琅之间的关系。 于公于私爷都跟他没有未来。 温孤琳琅是个疯子,理性而毫无三观的疯子,他不受任何观点束缚,就连他自己的观点都经常被他自己打破。 他喜欢爷,纯粹是因为爷曾经跟他干过一架,虽然爷没输,但是他也没赢。 因为在某方面来说,这小子虽然疯了点,但还真是非常……绅士? 话说回来,绅士是什么意思? 爷有点疑惑怎么会冒出这个词语。 温孤琳琅是个十分讨喜的男人,前提是,他不发疯的话。 单纯的以外表审美来看的话,温孤琳琅绝对是上天的杰作,他的外表几乎毫无瑕疵。 脸蛋也是俊美精致的让人难以想象,初次见面的时候,爷的的确确被惊艳到了,而他每一次出现都让人印象深刻,不过这一次…… “汝的眼睛是怎么了?”爷看着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左眼的位置做了个精雕细琢花纹与形状都十分精美的眼饰。 “哦,这个,跟吾弟弟打架的时候,被挖了眼珠子,祖父就给了面具让戴着。”温孤琳琅答道:“所以,可以收留一下吾吗?” “吾拒绝。”爷答道。 “那就当你答应了。”温孤琳琅微微一笑,抓着叶倾城的手,在她手心亲了一下,顺便用另一只手接住了叶磬雪扔过来的椅子。 没错,除了那张赏心悦目的脸之外,大部分的时候他就是个我行我素直接无视你一切拒绝回答的混蛋。 “这真是无礼,这么暴躁,你真的确定娇娘会喜欢你?”温孤琳琅扔下椅子,摸着叶倾城的小手,一脸失望的看着叶磬雪。 叶磬雪真的很想弄死这家伙。 爷只能淡定的将手抽了回来,爷怕在这么下去,叶磬雪那口小白牙会被他自己咬碎了。 那么好看的一张脸,真不适合做这种表情,叶磬雪年纪还太小,等他长大一点,就会明白,跟温孤琳琅这货计较太多只会让自己更崩溃。 “阿叶,去给明王琳琅安排一下住处,他是客人。”爷吩咐道。 叶磬雪不太开心的点了点头,转头就走了。 “你真的觉得这个小不点适合做你的丈夫?”温孤琳琅问道。 “他的确年轻,但是年轻也是种优势,更何况,他身上流着的是叶氏的血。”爷答道。 温孤琳琅的血统是现存的纯血氏族中十分高等级的血统,他是帝印,至少爷得到的资料里,他是帝印,虽然爷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强到他这个程度,又是唯一的帝印,爷没有参考对象,无法肯定这个资料是不是真的,因为爷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王印。 爷是王印,但是爷没有他这么彪悍。 你问帝印是什么? 就是血统印记,是纯血氏族起源留下的标记,让吾等得以区分自己的血统。 简单来说,印记的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最基本的‘纹印’,往上则有‘御印’、‘王印’、‘帝印’,‘神印’的等级。 据说神印,乃是神格留下的痕迹,因此称之为神印。 除此之外,还有血印退化的‘痕印’,因为不完整,只剩下些许的部分,因此大多只有一点痕迹。 而连痕印都没有的纯血者算不上真正的纯血者。 这种失去印记的纯血者被称之为伪纯血,是血统退化的证明,伪纯血的后代如果无法使自己的血统进化,那么迟早会因为血统衰竭而死,又或者经过数代后裔的稀释而渐渐被普通人同化。 某种方面来说,这种纯血者的印记,正是让纯血者无法与外族通婚繁衍的最重要原因。 但是即使没有血印的伪纯血也不是那么容易有后代的。 伪纯血之所以被冠以‘伪’字,就是因为他们的血统在失去血印之后会退化,甚至暴动。 血统退化是种很可怕的东西,它不是随着伪纯血诞生的,但是它只会在伪纯血身上虽是爆发。 它会剥夺你的很多东西,最开始是身体虚弱,然后是脏器老化,接着就是外表的衰老,以及情绪的波动渐渐失控,最后就是漫长的死亡之路。 因此,大部分的伪纯血在出现血统退化这种情况时,就会自杀,因为退化的过程十分痛苦。 而纯血者也会有血统退化,单一的一脉血统,若是在其后代的三代以内血统没有更进一步的强化,那么血统就会退化。 从御印退化成纹印。 而从王印开始,血统就不会自我退化。 更别提帝印了。 爷的血统是王印,而温孤琳琅据说是帝印,若是爷跟他结婚,爷只能生下温孤氏血统的孩子,因为他的血统比爷更强悍。 那个时候,叶氏嫡系一脉会直接断绝在爷身上好么。 爷的责任是将王印传承下去,而不是自断传承,爷敢这么干,爷的父母就敢真的宰了爷好么。 血统不同怎么谈恋爱。 而且…… 爷看着温孤琳琅,伸手摸了摸他的脸蛋,看着这张即使被挖了一只眼睛却依旧精致漂亮的脸蛋赞叹道:“这么精致的脸蛋,这么完美的身材,这么体贴的性格,这么甜的嘴,可为什么偏偏就汝喜欢的是男人呢?” 温孤琳琅:…… 你不要这么直接的把真相和性向说出来啊,一点美感都没有,气氛都被破坏掉了! 叶倾城:怪吾咯? 温孤琳琅捏着叶倾城的一缕黑发吻了吻,叹息道:“你要是男人多好,吾可以现在就上了你。” 爷死鱼眼的看着他,万分抱歉的回道:“身为女性,真是对不起汝啊。” 温孤琳琅往前倾身,将叶倾城的脖子抱住,用完好的那边脸蹭了蹭叶倾城的脸蛋,说道:“没关系,吾还是很喜欢你的,娇娘这么可爱,吾怎么舍得让你难过呢。” 爷完全不难过,麻烦你放开爷,别以为你喜欢男人,爷就不介意被你抱。 死变态。 哦,你问爷为什么不反抗。 所以说,你当爷前面的科普是放屁吗? 你知道帝印的力量有多强吗? 如果说一个王印就能轻轻松松的单挑一群大乘期修士。 那么一个帝印直接单挑整个仙界没问题。 爷疯了才去跟他打。 爷的理智跟脑子告诉爷,这种蠢事不能干。 这家伙可是见猎心喜,干起来六亲不认,事后道歉跟放屁一样的混蛋。 你以为爷是怎么认识他的? 还不是因为第一次爷没忍住脾气揍了他一顿,然后爷就后悔了,早知道当初就忍着了。 再然后,这货就隔三岔五的上门想撩拨爷跟他打架。 爷才不上当。 “汝已经有未婚妻了吧。”吾面无表情的说道:“汝那个妹妹。” “你说温孤赦心啊……”温孤琳琅笑了笑说道:“你还记得长孙氏的那个小家伙吗?” “长孙氏?无梦州的长孙氏?”爷愣了愣,想了一下问道:“汝指的是谁?” “你真的忘了?”温孤琳琅看着叶倾城不似作伪的表情,叹了口气,为某人抹了同情泪:“长孙无忧,长孙氏家主,长孙无极的弟弟,他们家之前不是跟你提过亲?” “哦,是他啊,母亲没有同意,不过好像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所以她才提前了几年生下阿叶。”爷想了想说到,记得当初母亲说等爷五十岁再生弟弟的,后来因为求婚的人多了点,母亲不得不提前生下叶磬雪。 至于长孙无忧。 爷对他还真没什么印象。 “你根本想不起来他是谁对吧。”温孤琳琅问道。 “求婚的人太多了,吾并没有全部记住,因为母亲全部都否决了,吾自然不需要去记住。”爷答道:“而且吾不觉得,长孙氏会对此有什么意见。” “当然不可能会有意见,只不过最近长孙无忧可能会来澜陵。”温孤琳琅说道:“你不打算招待吗?” 爷问道:“长孙无极会来吗?” “当然不会。”温孤琳琅答道。 “那么到时候让阿叶去招待就行了。”爷答道,身为一家之主和一族之长,爷没有亲自去招待长孙氏的次子的必要。 “真是冷酷啊。”温孤琳琅感叹了一句,从须弥芥子中摸出一个妆奁匣给叶倾城:“你要的蔓蒂沙椤泥。” “汝怎么会知道吾喜欢这个?”爷接过来打开看了看,都是爷喜欢的颜色,红色,金色和暗红色,用来在手上绘制蔓蒂和染印手脚。 “因为吾看见了。”温孤琳琅抓着叶倾城的一只手,掰开她的手掌。 手掌的掌心被染红了,就连指尖也染了红色,然后还用暗红色蔓蒂沙椤泥精细的勾勒花边点缀了花纹,看起来神秘而妖娆。 “谢谢。”爷笑着回了一句,不得不说这个礼物很合爷的心意:“不过汝住在吾这里,吾还是得收房租的,如不能指望一点印泥染料就能混过去,吾可不喜欢吃亏。” “吾知道,所以吾准备了这个。”温孤琳琅又拿出一个长匣子,看起有点像是琴匣。 温孤琳琅打开,里面的确是把琴,漆黑的琴身,金线勾勒的蛇鳞花纹,金色的琴柱,红色的琴弦,以及红色的流苏。 “这真是一把漂亮的琴。”爷不由得说道。 “要试试看么?音色也很美。” 第九十三章 爷弹了一曲,音色的确很美,而且最难得的是,琴音十分清澈,没有杂音。 温孤琳琅笑道:“琴弦是特制,这一盒子是替换用的琴弦,你喜欢吗?” 爷点了点头,问道:“这把琴有名字吗?” 温孤琳琅答道:“吾给它取名,烛龙。” 爷收下了这把名为‘烛九阴’的琴。 烛龙,正是叶氏血统在传说中的起源。 不得不说,在讨人欢心这方面,温孤琳琅的确十分拿得出手,不是么。 爷看着琴身边角上篆刻的纹路,精细极了,雕刻的正是烛龙幽海图。 “这是汝亲手制作的?”爷问道。 温孤琳琅点了点头:“旁人做的若是不合你心意,吾怎么拿得出手呢。” “多谢。”爷心情愉悦的谢到,这真是爷收到的最合心意的礼物。 仅次于爹妈送给爷的叶磬雪。 不多时,叶磬雪就回来了,看着温孤琳琅,习惯性的撇了撇嘴,这才对叶倾城说道:“长姐,长孙氏那边派了人过来,说是半个月后,长孙家主的次弟会来拜访,另外,沐郡那边也派人来了,说是有事相商。” 爷听到前面的倒还好,听到后面的沐郡,就有点忍不住想扔那人一脸嘲讽了。 一个杂牌军也想称皇,这也罢了,到了澜陵,居然还想让叶氏让位,呵呵,爷没有去灭了他们并不代表爷不想找他们麻烦好么。 温孤琳琅摸了摸下巴,看着叶倾城说道:“看样子澜陵也避不开风波啊。” “一群无能之辈,根还没扎稳呢,就想拿叶氏立威了,呵……真当叶氏好欺负么。”爷冷笑着说道。 温孤琳琅砸吧砸吧嘴,没敢多嘴,如今现存的纯血氏族中,真要分个高低的话,叶氏绝对是理所当然的第一位,各方面都是。 就算是温孤氏,也不如叶氏发展的好,毕竟温孤氏现任当家温孤安陵的作风比较保守,盘桓于温陵,不曾向外发展,而其他大部分的纯血氏族也是如此。 而叶氏不同,澜陵是澜渊海和尚黥州的合称,澜渊海地域崎岖,多湖泊多高山峻岭,地势险峻,正是叶氏的祖居之地,而澜渊海紧连着的尚黥州则不同,尚黥州地势平坦,乃是平原,山清水秀的且水脉发达之地,因为有澜渊海的山脉阻隔,所以尚黥州一直都没有受到战火的侵扰,可以说是目前瀚海大陆最富庶最发达繁荣的地方,更别提尚黥州另一边的边界靠海,有着先天的地势优势,海口贸易繁荣,这里的人过的十分的不错。 而且不论是澜渊海还是尚黥州,单独一个的占地面积就比得上三十个沐郡了。 而叶氏当年祖居澜渊海,彼时尚黥州几乎是荒芜之地毫无人烟,是叶氏几千年的经营才将尚黥州打理的如此繁华,成为鱼米之乡,而澜渊海虽然地势险峻,却是盛产各种奇珍异草,瀚海最好的药材尽出于此,单这一项就足够让人眼馋的了。 但是叶氏深根于此八千年,从来没有那个王朝能够将这两处从叶氏手里夺下来。 就算是两千年前最鼎盛的泰朝也没能撼动叶氏半分,沐郡的那群蠢货还真有胆子。 别忘了,澜渊海隔壁就是泰安州,那是宗政氏的地盘,宗政家跟叶氏可是世代交好,若是真要动起来,宗政氏绝对会帮忙的。 温孤琳琅暗自摇头,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温孤琳琅问道:“你打算怎么做?” 爷笑了笑说道:“吾将给汝讲个故事吧。” 温孤琳琅愣了一下,然后笑着点头。 爷便说道:“有几户人家,各自都养了一群狗,这群狗帮他们狩猎,找东西,十分好用,但是因为狗的数量多了,难免会为了讨主人欢心而争吵,于是某些不够强的狗被另外一些强壮的狗给赶了出去,这些狗在野外的某一处相遇了,它们形成了另一个群体。” “它们选出最健壮的那头狗作为领袖,因为没有主人给它们食物,所以它们得自己找吃的,没有地方给它们住,所以它们一直流浪,而这一切都在这头狗的带领之下,直到找到一处废墟得以栖身,在废墟周围有一处深山,山林茂密,一眼看不到边际,头犬派出了一头狗去山林里找路,找食物,找新的家,这只狗很幸运的找到了猎人留下来的破屋子,也找到了小路,然后它在找食物的时候发现这个森林里居然没有别的狗,也没有别的猛兽,但是,某天他在找食物的路上发需要通过一个山谷,那个山谷是一条巨蟒的领地,而巨蟒就盘在山谷里休息。” “这条狗跑到巨蟒的面前狂吠,张狂的叫喊道:‘我的爪子锋利无比,可以抓破你的皮,我的牙齿十分尖利,会咬碎你的脑袋,不想死的话,就把山谷让出来,让我去山谷里找吃的。’” “明王,如果汝是那条巨蟒,汝会怎么对待那只狗?”爷问道。 温孤琳琅几乎是立刻的回道:“吾会吃了它。” 爷笑着答道:“没错,咬住它的脑袋,它就无法发出恼人的叫声,缠住它的身体,它就不能动弹,收紧用力慢慢的一寸寸的用肌肉收缩碾压它的骨头,将它的骨骼碾碎,它会因为窒息而亡,而最后,吾就可以享受这送上门的猎物,一口将它吞进腹中,什么都不会剩下。” “所以,你会见他?”温孤琳琅问道。 “吾犯不着因为蠢货的无礼而失了自己的仪态。”爷答道:“吾不见他,又如何得知他的消息呢,需知多说多错,就看这位说客,会泄露多少了。” 温孤琳琅看着叶倾城,不得不说他真是喜欢死了叶倾城这冷漠嘲讽的德行,太合口味了,可惜是女人…… 是个男的多好,他就能直接上去推了他。 太可惜了。 为什么女人不行? 因为……温孤琳琅的小兄弟面对女性的时候有点不配合。 这真是个悲伤的事实。 别提未婚妻,温孤琳琅的未婚妻……呵呵。 就连叶倾城都知道温孤琳琅根本没有妹妹好么,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温孤赦心十有八丨九是…… 嗯,不说了,别人家的私事八卦,爷没兴趣。 爷去见沐郡的使者,而叶磬雪则领着温孤琳琅去了客房。 沐郡的那群人是群被放逐的罪臣以及逃犯,眼下的瀚海不怎么太平,四处乱的狠,像沐郡这样的乌合之众还真不少, 比如说沐郡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舟游郡,那也是一群人占山为王,不过领头的是个聪明人,虽然也靠近澜渊海,但是从来没有这么不长眼的跑来找事。 来人是个小白脸外加一个糙汉子。 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爷就当看猴戏,静静的看你们装逼。 讲真,你们真以为你们那点家底爷会不清楚? 还二十万大军,呸,要不要脸,二十万?能凑出三万青壮劳力就算你牛逼。 沐郡那巴掌大一块地方,民宿四万三千六十五间,一共八万三千二十七人,老幼妇孺一共五万九千四十四人,残疾人两百二十一人,剩余青壮劳力一共两万三千零九人,上个月你们跟舟游郡开战,死了三千两百五十人,伤残一千六百人,剩下可以用的兵力中五千人守城,三千人在外巡视,一万人修正养息,七百零九人负责在澜渊海打探消息,五十人一队斥候在舟游郡外埋伏打探。 爷的情报清清楚楚的写明了每一条项目,你还跟爷说你们有二十万人随时可以进攻澜渊海。 当初泰朝的那位皇帝派了一百万人都没能打进澜渊海,才进界岭谷就死光了,尸骨还是当年的叶氏家主让人埋的,你们真的想试试? 爷很想成全你们呢。 爷实在是懒得听了,挥了挥手,让人送客。 面对那个糙汉子的叫嚣,爷微微一笑说道:“界岭谷就是澜渊海的入口,阁下想开战,尽管来,想必阁下也是走过那条路的,里面的路好走吗?当年先祖可是将泰朝的百万将士就地掩埋,以其尸骸铺就的道路,倒是比之前要平稳的多,想必阁下应该能够走的稳一些才对。” 无视那小白脸惨白的脸色,以及糙汉子的狰狞表情,爷觉得跟这群蠢货说话是真的对牛弹琴。 没有当场撕了他们已经是爷好休养了,尼玛想要爷出钱给地给粮,还这个态度,老子看起来很蠢么? 不过这两人在爷这里无功而返,这消息等到两人离开之后,舟游郡那边就会派人过来了。 希望舟游郡能有一直保持他的智商,别让爷太头疼,来者不会太白痴。 讲真,爷这边真的什么都不缺,不需要你们给爷画个大饼,爷要是想称王,早就这么干了好么,还需要你们来怂恿吗? 管理两州之地已经很烦了,爷一点都不想一统瀚海,爷没有那么高大上的博爱理想。 而两天后,舟游郡果然来人了。 来人也是个小青年和中年配置,不同的是,他们带了礼物。 一条漂亮的赤色蛛尾拟角蝰,用水晶琉璃缸装着,铺着细白的沙子,衬着蛇鳞颜色和花纹越发艳丽,的确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第九十四章 “比起沐郡,舟游郡的首领的确是个有心人,但是吾不收来意不明的礼物,阁下还是说明来意的好。”爷面无表情的说道。 中年人名叫孟时鸣,是舟游郡那群人中的军师。 青年则是孟时鸣的护卫,舟游郡那群人里的悍将,周未。 孟时鸣是个非常善于解析的人,他善于解析别人的动作,以及目的。 比如说,这次,他就很直接的来告诉爷,他的目的。 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至少爷愿意听他废话了。 总结为一句话,他们想要接手澜渊海外围入口出的守卫工作。 爷理所当然的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爷不缺看门犬。 让你们守大门,然后呢? 接管通路,连爷家族的人出入都要你们允许,凭什么? 爷养的那群族人又不是死光了,人多得很,全是爷养活,把事情交给你们,爷怎么安排他们? 孟时鸣看见叶倾城的样子就知道这个条件不行,于是他说了另一件事情。 他们打算攻占沐郡,希望叶氏能够旁观。 爷答应了这个要求。 解决了这个不确定份子,爷心情很好的带着那只还在幼年期的蛛尾拟角蝰去了宠物间。 接下来的事情就轻松多了。 这种小规模的乱党,还真不值得让叶氏投入过多的视线,看着他们,是因为理性的判断让爷谨慎的对待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只有足够客观的去看待一切,爷才能尽可能少的犯错。 毕竟爷还太年轻,虽然年轻代表着未来的无限可能性,但是也代表这经验的不足和眼界的狭隘。 因为自身地位权势而觉得所向无敌,那是白痴的想法。 可以自傲,却不能太过自负。 身为族长和家主,爷能做的就是做好能做的,别碰不该做的。 盯着澜陵的可不止两郡之人,澜陵的位置和地域就堪比一国了,周边的国家大大小小都不少呢。 这年头正混乱,还没有被一统,纯血者真的没必要掺和进去。 而且瀚海没办法被一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那些强势的纯血氏族造成的。 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为了生存下去罢了。 你看楼氏,不过妥协一次,就几近灭族,若不是温孤琳琅恰好遇到,顺手救下几个幼崽,现在这世上就没有楼氏了。 即便如此,现在的楼氏也不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只能依附温孤氏了。 爷可不想走上楼氏的路。 叶磬雪找到叶倾城的时候,她在水榭。 “吾可以杀了他吗?他的要求真多。”叶磬雪说道:“嫌弃装饰风格,嫌弃房间大小,嫌弃熏香,嫌弃家具,连门窗形状和浮雕花边都挑剔,一定要收留他吗?” “对,吾已经收下他的礼物了。”爷喝着薄荷茶,回了一句:“汝得试着接受这个事实,就当是一种磨砺吧。” “那吾能给他下毒吗?吾做了几种还没有试验过效果的混合毒素。”叶磬雪问道。 爷:“不行。” 叶磬雪接着问:“那吾能给他找点麻烦吗?” 爷:“不行。” 叶磬雪接着问:“吾能放火烧死他吗?” 爷:“不行。” 叶磬雪接着问:“那吾能打他吗?” 爷:“不行。” 叶磬雪撇了撇嘴,看着叶倾城,问道:“姐姐,吾是不是让你生气了?” 爷看了他一眼答道:“对,有一点。” 叶磬雪走过来,拉着叶倾城的手说道:“对不起。” 爷答道:“吾原谅汝,但是吾的耐心有限。” 叶磬雪则嘟着嘴说:“吾就是讨厌他嘛……谁让他那么讨人厌。” “吾觉得他挺讨人喜欢的,况且,汝在怎样讨厌他也不能改变什么。”爷答道。 叶磬雪抓着叶倾城的手放在脸颊边蹭了蹭,不太甘心的说道:“如果吾想改变什么呢?” 爷觉得这问题挺有趣的,转头看了看这小子,果然还是太年轻啊。 “等汝十五岁之后,汝就出去游历游历看看这个天下,看看那些人如何生存,汝会明白,改变,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爷对他说道:“汝太执着明王了,吾又不可能爱上他,汝何必在意。” 叶磬雪听了这话,这才笑了起来,点了点头。 给这只顺完毛,爷并没有觉得轻松多少。 对于纯血者而言,时间是最漫长也最短暂的。 四百年的时间不算漫长,但是也不算短暂。 足够爷从家主之位退下来,也足够叶磬雪从孩子长到成年晋身为丈夫,然后成为一个父亲。 而爷面对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尽头。 生命的尽头。 作为一个纯血者,四百多岁的生命绝对算不上长,最多也就是生命刚开始而已。 纯血者不容易死去,能杀死纯血者的只有纯血者。 但是有些时候也没有人能救一个濒死的纯血者。 爷的尽头不是来自于外力,而是源自于自身。 王印拥有三个阶段的进化过程,初期的凝结,中期的熟化,以及后期的融和。 爷则直接跳过了三个阶段进入了另一个阶段,王印的进阶。 但是,爷的力量还不足以形成帝印,毫不例外的王印进阶失败了。 失败的结果就是血统会衰退,而且远比一般的血统衰竭要快得多,因为爷的王印已经在进阶失败后崩溃,犹如大坝决提,王印的力量迅速流失,而爷的身体也受到影响,脏器也开始衰竭。 这种从骨髓中开始坏掉的感觉可不怎么好。 不过半个月,爷已经起不来床,没有人能帮爷,叶磬雪不能,爷的女儿不能,温孤琳琅也不能。 四百年的时间,温孤琳琅还是老样子,爷到没想到他会来看爷,毕竟这些年,他的处境可说不上好。 “汝还活着。”爷笑了笑说道:“换吾面对死亡了。” 温孤琳琅拉过椅子坐在叶倾城床边,看着她的模样,有些感慨的说道:“既是面临死亡,你也美的惊人。” “不然呢,人总是会死的,不过早晚的问题。”爷答道:“汝还好吗?” 温孤琳琅伸手握住叶倾城的手,看着他白皙的手指和掌心说道:“放心,吾没有那么容易死,不过还是谢谢你,没有参加围剿吾的行动。” 爷笑了起来:“吾还是很爱惜生命的,不喜欢自寻死路,汝的全力吾从未见过,吾不会因为那些不能肯定的变数就托付生命,那太草率了。” “你的生命值得更好的被对待。”温孤琳琅说道:“就这样死去太可惜了,吾还想带你去见见吾弟。” “吾见过他的,跟汝完全不同,吾不太喜欢他。”爷答道。 “哪里不一样?吾跟他可是双胞胎,所有人都觉得吾与他一模一样,就算是祖父和父亲都不能分清楚吾与他是哪一个。”温孤琳琅笑着说道。 爷答道:“他的个性太像吾了,跟汝一点都不像,所以汝才这么喜欢吾,对吗?” 温孤琳琅闻言沉默了一会,不由得苦笑着说道:“你跟他一样聪明,聪明的让吾头疼啊。” 闻言,爷不由得失笑,回道:“所以,陪着他吧,他不像汝这般强悍,不可能永远在汝可及之处,时间从来不会停留,被留下的只有人,汝注定会很孤单,因为强悍到了一种高度,很少有人能比肩,更别提与之为伴了。” 温孤琳琅侧过脸看着叶倾城,问道:“你畏惧吗?” “死亡?”爷摇了摇头道:“死亡是终结,没什么可怕的,我担心的是阿叶,他才是备受折磨的哪一个,这才是死亡的可怕之处。” 温孤琳琅伸手摸了摸叶倾城的脸,对她说道:“即便是吾,也没办法帮你重新缔结王印,你的身体已经开始了自我毁灭,吾阻止不了。” 爷答道:“吾知道,别操心了,不过就是这几日的事情,不会太久,实际上,吾并没有觉得多难受,最难受的部分不过就是进阶失败的时候,现在就是觉得没什么力气。” 温孤琳琅笑了笑没有搭话,摸出一颗红玉,被雕琢成了一颗鸡蛋的形状,他将这个放在叶倾城手心,让她握住:“拿着,最后的几日可能会很难熬,这个能帮你。” 爷点了点头,抓住了那个红色的石头。 之后的几日,爷越来越虚弱,直到没有感觉,意识一片空白。 …… 再一次睁开眼,爷醒了过来,化成人形,手里拿着那颗红色的石头。 这玩意就是爷捡到的鸡蛋核心。 也是温孤琳琅给爷的那个东西。 原来如此。 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 难怪这个系统屁用都没有,原来是用须弥芥子和空间枢纽炼制的。 【系统:恭喜你记忆恢复。】 爷:那是记忆吗?那是多久之前的前世了。 【系统:可是本系统就是被这样创造出来的,请向创造者抱怨。】 爷:如果爷能找到他,爷这次一定跟他干一架,等一下,他还活着?爷叶倾城的那一世都过去多久了。 【系统:根据本系统被创造时的计时来看,也不过就一万三千多年吧。】 爷:…… 好吧,温孤琳琅,你赢了。 第九十五章 满血复活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 尤其在爷无法控制系统这坑货的情况下。 真不愧是温孤琳琅,典型的自我决定半点不给人选择的机会,尼玛让爷这样进入轮回养好魂魄然后穿越淬炼魂魄强度顺便恢复本能特性…… 尼玛问过爷的意见了吗? 混蛋。 爷觉得小公主挺适合爷的啊…… qaq 爷平淡安稳的一生就这么被这个混蛋给毁了啊。 叶倾城的那辈子超级累的啊……简直是劳模,可怜程度堪比雍正帝,到死还在操心! 爷他妈一点都不想变回去啊! 纯血者的种族设定那么坑那么坑! 爷他妈不想当纯血者,纯血者责任感超级强,爷只想做个不负责任的人渣! 系统:…… 爷生无可恋的趴在床上泪流满面,曾经,有一个平凡到老混吃等死的机会爷没有珍惜……一失足千古恨啊啊啊! 不!应!该!啊! 嘤嘤嘤。 系统:…… 你戏真多。 爷:你闭嘴啊! 你他妈给爷定位一下温孤琳琅,爷要追过去打他! 打不过也要打! 系统:除非在同一个位面,不然定位不了。 爷:要你何用! 系统:已关机。 爷:…… 有种你这辈子都别开机啊擦! 总之,现在还是先把九司命的事情混过去吧,之前衰竭的那么厉害,这会在突然一下子满血复活,一定会惹人起疑的,还是装病吧。 对,装病。 当初叶倾城死前,温孤琳琅给的系统核心在叶倾城死后吸收了叶倾城全身的血液进行淬炼,凝成一枚血晶,因为叶氏的血统可以追溯到烛龙,所以爷这次穿成烛龙也是计划好的。 神族的神性与神力温养,让血晶里残存的王印之力凝聚,而烛龙更是完美的进化体,于是系统就直接找了个机会把系统核心里藏着的血晶溶进九司命的心脏。 九司命的生命力衰竭就是因为血晶里的王印之力接管这烛龙之身的过程。 而受到烛龙的血统刺激,过程中,王印直接进阶成神印了,那些暗纹就是神印正在转化九司命身体的表现,生命里极速衰竭就是因为神印正在将那些不同于叶氏的血统吞噬然后转化造成的。 所以说,爷现在是只拥有返祖血统的叶氏纯血烛龙。 妈蛋,好想哭。 幸好神印有自我伪装的特性,不然那金灿灿的脉络纹印一定会让人起疑的。 不过真的好饿哦…… 拿出一头烤羊羔,爷化作烛龙直接一口吞了。 然后接着趴回去装死,不,装病。 其实也不用怎么装,爷的心情真的超级低落,加上饿的久了……因为昏睡太长时间,龙身又不能进食,所以爷现在看起来真的很憔悴。 龙身和人身的胃容量不一样,一只烤羊根本不够一头烛龙填饱肚子。 好饿…… 趴在床上忍了一会,实在忍不住,爷只能化成人形。 为什么化成人形还是会饿啊…… 不管了,趁现在没有人再吃点。 于是等爷干掉两只羊之后,终于吃了个半饱。 所以说纯血者这个设定真的好坑啊,返祖血统连胃容量都返祖的接近烛龙了吗! 简直崩溃…… 【系统:呵呵,本系统真是干得漂亮。】←自认为忍辱负重扬眉吐气报仇成功可以看好戏的系统心里话。 吃饱喝足的九司命变回烛龙,爬回鳞床上,扭了扭身子,在龙鳞堆积的床榻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盘起身子接着睡觉。 妖皇过来的时候,九司命睡得正熟,她姿势跟之前昏迷时的姿势不太一样,妖皇疑惑了一下,然后打量了一下鳞床,看见鳞床上龙鳞被翻搅过的样子微微一愣,随即便是狂喜,金色的龙身轻缓的降下来,小心的将那条比自己体型小得多的烛龙围了起来,这才凑过去用脑袋碰了碰对方头上的犄角。 九司命迷迷糊糊的不耐烦的晃了晃犄角,挪了一下脑袋的位置,接着睡。 妖皇见九司命有反应,兴奋的尾巴尖都不自觉的甩了甩,凑过去挨着九司命在她旁边趴着。 于是,等到九司命睡醒之后,一睁眼,就差点被妖皇那金灿灿自带一百块特效的金光闪烁光效给闪瞎了眼。 真的好闪亮。 猛然看见个比爷脑袋大,金闪闪浑身散发的爷是土豪气息的金龙,爷还是有点没反应过来,好一会才在对方的注视下想起来眼前这只金灿灿的金龙是亲爹。 不过,老爹,你的体型怎么这么大,比爷的还大上两圈! 然后爷就被老爹叼走了。 对,叼走了。 就像母猫叼奶猫那样。 爷才不想这样露面,反应过来后,爷直接变人形,然而这是在空中……虽然是地宫然而龙的地宫跟人类不是一个尺寸。 然后爷就被变成人形的老爹接住,然后安安稳稳的落回地上,接着被摸头、揉头发、然后被搂的死紧的同时爷顶着一个鸟窝头跟着老爹离开了地宫。 形象全毁。 妖皇那头金发看起来很像是金线呢,等他喝醉了,爷给他剃个光头吧,爷以后去别的世界可以拿妖皇的头发卖钱。 【系统:无从吐槽,宿主的脑洞总是这么奇特。】 然而妖皇先把爷送回寝殿,让人给爷梳洗,自己则去派人传唤那些擅长医理的妖族过来,打算给九司命来个体检。 于是,爷梳洗完毕之后就被一群人围住了,然后被检查了一遍又一遍。 然后所有人一致觉得九司命没事了,而且还进阶了,连爪子都长出来,看起来更像龙了。 爷:呵呵,爷才不会告诉你,瀚海世界的烛龙本来就有爪子。 检查完毕,爷看着老爹,说道:“饿了。” 于是,妖皇连忙打发人去给爷弄吃的。 虽然都是些寻常野兽,但是好歹是肉啊!爷吃的可开心了。 爷:系统,你还活着吗? 系统:在。 爷:爷的记忆和血统都恢复了,你可以注销了吧。 系统:不能。 爷:为什么! 系统:你问温孤琳琅啊。 爷:…… 爷摸出系统核心,打算往地上摔。 系统:那可是须弥芥子的媒介载体,摔碎了,仓库里的东西就不能拿出来了。 爷默默收回手。 爷还有很多羊排牛排猪排和人鱼妖怪没吃完呢。 爷这时候才知道,爷昏迷了两千年。 还好还好,不是两万年。 就算两万年也没关系,反正爷还活着就行。 但是万万没想到,尼玛九卿辞居然来了。 看着那张跟叶磬雪一模一样的脸,爷真的很蛋疼。 “我弄了几只魔兽,让人处理好了,一会就能吃了。”九卿辞笑眯眯的说道:“要不要跟我回魔界?” 爷想了想,点了点头:“嗯。” 九卿辞高兴抱起九司命,蹭蹭说道:“我就知道你最喜欢我了。” 爷面无表情的默默看着天花板,没说什么。 但是爷没有想到,九卿辞来了没几天,永夜就带着月见空过来了。 月见空已经将近成年,已经有了少年的轮廓,倒是越来越像永夜了,以前跟月见莲重叠的轮廓也长开了。 而永夜…… 系统,当年叶倾城死后,叶磬雪如何了。 系统:还能怎么样,失去伴侣的纯血者下场大多不都一样吗。 叶磬雪郁郁而终,不过五十年就死了。 爷:…… 那这个永夜? 系统:为了刺激你,本系统给他制造了一点格外精彩的梦境,他大概以为自己是叶磬雪吧。 爷:…… 给老子把他整回来,谢谢。 系统:本系统没有那个功能。 想了想仓库,爷忍住了摔核心的冲动。 这坑货,尼玛,温孤琳琅你跟爷有仇吗? “母后,身体真的恢复了吗?”月见空问道。 爷点了点头道:“已经恢复了,而且还有提升,大夫们说是因为血统不纯的缘故。” 月见空闻言松了口气。 永夜问道:“可有解决?” “已经进阶,以后应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爷答道。 应付了几句,爷露出疲惫的模样,永夜见状便带着月见空离开了。 系统,爷想换个世界。 系统:你确定。 爷:我很确定,话说我能自己选个世界吗? 系统:啥世界? 爷:洪荒之初。 系统:可以啊,现在穿吗? 爷:不,等爷先给九卿辞把儿子生了,不能让他没有继承人。 等一下,你怎么这么好说话了。 系统:哦,本系统原本就是为你服务的啊,不过本系统保留选择权,如果是屏障太强的世界,本系统也没办让你穿过去,这样的话,就由系统选择让你穿哪里,你看好嘛? 爷:成交。 等一下,洪荒世界的屏障不强吗? 系统:弱的一笔啊,洪荒那时候连主神都没有,你可是神王神格加身,去洪荒完全没问题。 爷:……原来爷还有神格吗? 系统:你用过的壳子都是本系统花费能源制造的,都留着呢,神格当然还在。 爷:…… 温孤琳琅到底给了你什么作为能源啊! 系统:你以为瀚海世界的神系是怎么消失的。 温孤琳琅可是直接干掉了整个魔族,吃光了整个妖族的变态。 本系统一直觉得,宿主一定是受到温孤琳琅的影响所以才变成吃货,明明以前叶倾城根本不在意口腹之欲。 第九十六章 爷在六年后给九卿辞生了个儿子,名为月见云。 九卿辞第一次当爹,那傻爸爸的德行别提多蠢了,这个神经病总算是正常了一回。 爷等到月见云两百岁的时候便离开了魔界。 九卿辞愉快的接受了离婚,还说欢迎随时复婚。 爷:呵呵。 爷事先跟老爹打了招呼,说是去人界玩玩,几千年就回来了。 妖皇老爹没有怀疑,很爽快的准了。 哦,对了,妖皇老爹的名字叫做龙傲月——是不是特别霸气,总之不是叫龙傲天真是太好了。 总之,生完儿子扔给九卿辞之后,爷就收拾收拾,顺利的穿到了洪荒。 …… 系统直接把爷传送了过去,只是,这个洪荒之初怎么看也太初始了点。 尼玛这时候还是一片混沌啊。 等下,爷盘着的这个大鸡蛋是什么玩意? 作为一个烛九阴,爷的夜视能力杠杠的,一片混沌也抵挡不住爷钛合金精炼百分百特效自带探照灯的眼睛,毕竟爷的第三只眼睛其实就是光明与黑暗两种属性,可以说在没有日月之前,爷的眼睛就是光与暗。 有这只眼,爷还怕看不见东西? 你开玩笑。 爷看了看这个被爷盘起来,只有爷脑袋大的鸡蛋,用用尾巴拍了拍。 咦,没碎呢。 还真是结实啊。 不过,爷的美食计划只能推后,这会除了这只鸡蛋,啥吃的也没有。 而且这只鸡蛋也不能吃。 吃了就没有开天辟地的盘古,没有洪荒,没有妖兽,那么爷吃什么…… 算了,先睡觉吧。 反正除了睡觉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一尾巴将鸡蛋拍飞,才不管它滚去哪里,爷闭上眼睛睡觉了。 但是爷万万没想到,爷一觉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居然出现了另一只烛龙啊! 虽然这只烛龙没有爪子,但是的的确确龙首蛇身。 【系统提示:三国吴徐整著《五运历年记》、《广博物志》卷九——“盘古之君,龙首蛇身,嘘为风雨,吹为雷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 爷:你他吗跟爷说他是盘古! 卧槽! 盘古不是个人形吗? 系统:关于盘古最早的记录就是“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喜为晴,怒为阴”,三国时期记述的盘古就是龙首蛇身,你看的人形版本的那是后世人编的,就算是后世你生活的那个时代,也有不少人认为烛龙是盘古原形。 爷:…… 很好很强大,爷服。 搞半天,也就说爷这只长了爪子的烛龙不是原版的烛龙了。 系统:你是变异的,某种方面也是原版,毕竟纯血者本来就是个变异的存在。 爷:你给我滚啊! 系统:关机。 盘古的体型比爷要小很多,爷跟他的对比,就像是爷跟妖皇的对比。 一尾巴把他拍飞,爷没兴趣给他舔毛,你给爷滚去开天辟地啊! 不许咬爷尾巴,不许啃爷爪子,不许缠在爷脖子上抓爷的犄角!!!!! 神烦熊孩子! 简直绝望。 你要知道混沌之中,就爷一个同类的时候,盘古简直神烦啊! 玩你自己尾巴去! 你再咬爷尾巴试试,信不信爷吃了你啊! 爷看着自己的尾巴,有点心酸,尼玛鳞片都被啃花了,上面全是口水。 好恶…… 忍住,不能吃,吃了这货,这次的穿越就没有意义了,想一想以后的可持续发展规模,想一想更多的肉。 为什么爷都本体穿了,居然还多了个小弟啊啊。 系统你姐弟梗玩的还没腻啊!神烦! 系统:正跟本系统没关系,你要求的洪荒之初。 爷:那还不是因为洪荒中后期大多势力成形,爷担心突然出现会被怀疑围攻吗! 为了口吃的,爷容易吗,还不是为了无缝连接。 系统:所以这个锅,系统不背,谢谢。 哼。 总之为了避免被盘古啃尾巴,爷变成了人形。 爷如今的人形外表已经完全是当年叶倾城的脸了。 爷的人形模样,盘古爬过来的时候看见爷简直懵逼的不知所以,四处张望,找了好久,才又哭唧唧的爬回来,问道:“你是谁啊?你看到另外一个跟我一样的烛龙吗?” 爷眼抽抽的看着这只盘古,总觉得爷的穿越方式有问题。 “就是吾,你变成双手双脚的样子试试。”爷说道。 盘古歪了歪头,然后爷就看着这只蠢货的蛇身上长出了腿和手,而且这位置。 啊,简直辣眼睛。 盘古在尝试了十几次之后终于变成了个正常的人形。 话说这货什么时候才开天辟地啊,爷都忍不住想自己动手了,话说斧头在哪里啊! 换了体型外表的盘古挺兴奋的,看他自己折腾自己,爷总算松了口气。 要知道混沌状态的世界是没有天地之分,所以爷跟盘古都是在空中呆着,脚下也是虚空。 爷摸出镜子接着刷游戏,最近更新了好多游戏,反正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然后爷玩这游戏,突然觉得世界都亮了。 哦,盘古不知道从拿摸到一把斧头开天辟地了呢。 真好。 你要知道有那么一段时间,爷都想写一本‘那些年盘古没有开天辟地的日常’了。 爷看着盘古,在他周围有着上下明显的分界。 浊气下降是为地,清气上升是为天,盘古屹立在这天地间,伸手将天空往上推,不然清浊两气再度重合。 “姐姐。”盘古看着不远处的林惊鸿说道:“我的名字是盘古。” “吾名九阴,烛九阴。”爷答道:“别担心,吾会陪着你。” 盘古点了点头。 爷在他面前不远处坐下,拿着ipad一边刷游戏,让盘古能在时时刻刻的看见爷。 毕竟,他已经开始走向灭亡之路了。 盘古每日将天托高一丈,身形也越来越高大。 时间如同流水,爷刷游戏,刷剧,刷小说。 三万六千年,在盘古的不眠不休中过去了,天地的雏形逐渐成型。 然而一切还是荒芜,除了天与地,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盘古已经很累了,他疲惫的收回撑天的手,伸向林惊鸿,隔了三万六千年,终于将她抱紧怀里。 “我累了,姐姐也要休息,谢谢你陪我这么久,每天都很满足。”盘古蹭了蹭林惊鸿的颈项,然后不舍的松开手,缓缓倒下了。 爷冷漠的看着他伟岸的躯体跌入这刚成型的地面上。 看着他的头与四肢化成了五岳独尊,脊梁却成了天地间的支点周山,双眼升空,左眼化为太阳,右眼化为月亮,头发化作繁星点点,流出的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外露的肌肉变成千里沃野,剩下的骨骼变成草木,筋脉变成道路,牙齿变成金石,精髓变成珍珠。 他呼出的最后一口气化为风云,最后的声音成为隆隆雷霆,滴落的汗水变成天地间第一场雨露。 “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吾居然会觉得舍不得。”爷轻笑着说道。 爷给了盘古最幸福的东西,长久的陪伴,却也给了他最残酷的东西,最后的不舍。 原本神话里的盘古虽然只身一人,却心无挂碍,走得解脱,而现在,连无味的雨露都变的苦涩。 化作烛龙原形,爷打算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占山为王。 为一条有追求的烛龙,爷决定到时候就从身边开始,一个个的——煎炸炖烧,闲时吊高汤,烹肉酱,灌香肠。 这个未来想想都觉得真是太棒了。 然后爷就在飞行中一不小心把周山给撞塌了一边,因此,此山之后名为不周。 不周,不完整的意思。 系统说的没错,这世界太脆弱了。 爷默默变小了身形,跑了。 随便找了个山头落脚,爷很安分的继续宅游戏,系统很给眼色的给爷弄了个智脑手环,可以连上未来科技位面进入星网玩游戏。 当然,连上的瀚海的未来科技位面。 当然,爷问了系统这玩意怎么来的,你不是能源不足吗?不对,你啥功能都没有,除了穿越之外,基本没啥用处,你能源都用到哪里去了? 系统:能源都用了给你制造肉身啊,系统所有的能源都是通过那些被你杀掉以及吃掉的生命里获得的,盘古死了的时候,心甘情愿的对整个世界献出了生命力,所以本系统也获得了一点,虽然不足以为你制造新的身体,但是给你弄个小玩意出来还是可以的。 爷:…… 爷就知道系统不是什么好东西。 系统:喂喂,本系统只是把那些生灵未曾消散的生命力凝集起来而已,有没有对它们的魂魄下手,它们还是有轮回的,包括盘古。 爷:哦,是吗。 系统:真的。 爷信你才怪。 反正爷不打算理会系统了,温孤琳琅那货就很坑,他制造出来的东西自然也免不了坑爹的属性。 等某天爷从系统那里得到消息,说有生灵诞生了了,爷就化作烛龙四处看了看。 最开始诞生的是太阳所形成的生命。 或者说太阳化成的神灵,东皇太一。 咦,不是说东皇太一和帝俊是兄弟吗? 系统:你网络小说看多了。 帝俊根本不是金乌好么,东皇太一也不是,而且太一究其源,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楚地信仰“东皇太一”神,又称“东君”,即为神化了的太阳神(太阳星君),此为东王公之前身。 由于其名和中国神系的第一神“太之初一”很接近,所以经常有人把他们俩个搞混。 另,传说中为洪荒大地妖族王者,妖皇帝俊之弟,同为开天金乌。据说福缘深厚,抱着混沌钟(又称东皇钟)出生,巫妖大战后不知去向。(此是网络小说《佛本是道》内容,不是正史记载) 爷:……原来爷看的是假神话。 第九十七章 爷:那常羲和羲和呢? 系统:常羲和羲和这两位帝俊的妻子也只是出现过名字,并不是诞生在月亮上。 还有常羲是月母,生下十二月时,羲和是日母,生下是个太阳,两人都不是月神和日神,是因为生下了月时和太阳所以才在后来的传说中被神格化为月神和日神。 而所谓的望舒根本不存在,望舒是楚辞里面杜撰出来为月亮驾车,在楚辞里,就连羲和也是为太阳驾车的。 毕竟常羲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而望舒则是西汉才出现的,这里没有也是正常的。 爷:所以月亮上没有羲和和常羲吗? 系统:大概还没出生吧,毕竟不管哪个神话都没有说这两位是诞生在哪里的,只说了她们一人生儿,一人生女,并且天南地北的在不同的地域照顾儿女。 哦,对了,根据山海经记载,帝俊的妻子还有:娥皇。 爷:…… 这见鬼的神话世界。 算了,不纠结这个了,爷还是去围观一下盘古留下的一道清气和十二道浊气的衍生,围观一下一气化三清和十二祖巫呢。 系统:不好意思,并没有这种事情。 爷:等一下,一气化三清和十二祖巫没有? 系统:你网文看多了吧,一气化三清最早出自许仲琳著的《封神演义》,写的是太上老君与通天教主斗法时,太上老君用一气化出三个法身,并不是什么盘古一气化三清好么。 还有华夏神系虽然众多,但是并没有十二祖巫的说法,祖巫这个词根本不存在正统的神话里,那是后世网文《佛本是道》的作者创作出来的,后来被人引用烂了,不信你度娘一下十二祖巫就知道出处了。 不过山海经里面有十巫:出自《山海经·大荒西经》。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郭璞注:“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按灵山为山之天梯。“十巫从此升降”,谓“上下于天”、宣神旨、达民情;采药当为其余事。 跟你说的那个祖巫根本不是一回事。 爷:……那华夏到底多少神系啊?爷怎么觉得爷的三观一直被刷新。 系统:最早的神系说几个,山海经神系,楚辞神系,封神演义神系,还有西游记神系,这四本书四个作者四个世界观,代表四个作者的观点,虽然也有重合的地方,但是很多并不同。 比如说山海经神系就是妖灵异兽,封神演义就是以人为主,西游记则是佛门的,楚辞则更另类。 爷:…… 系统:比如说封神演义吧,典型大男子主义倾向,女娲成了引起妖族衰落的罪魁祸首,为什么?因为明代男尊女卑所以还有一段时期有些人不承认女娲三皇之一的地位,认为她牝鸡司晨。 爷:…… 系统:总的来说,那都是后世编篡的,现在嘛……按照物种发展规律,山海经应该是排在最前面的,人类不总是说物种在进化吗,所以按照时间和成书年代应该是山海经过后的楚辞然后封神演义然后西游记这样一个大致的顺序吧,虽然封神演义是明代的,但是它写得是殷朝的,而且增加了佛教。 爷:……楚辞里面没有佛家吗? 系统:你可以自己去看一看啊。 爷也觉得自己还可以在抢救一下,管他什么神系呢,爷又不是来考据的,爷是来吃肉的! 那边的东皇太一倒是人形,长得也不错,就是爷不萌。 他是金毛啊,金发金眼,长得再好看爷也不萌他。 东皇太一则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红龙有点茫然。 然后他伸手摸了摸。 然后,爷就给了他一尾巴。 这里没啥好看的了,爷转身慢慢腾腾就走了,然后接着在洪荒世界到处游历,看看风景,顺便踩点记录一下物种,以后好找材料吃肉。 这个时候的洪荒还是属于妖灵的时代,活着准确的说是属于飞禽走兽的时代。 圣人都没影,人类也没有诞生。 放眼看去,全是妖兽。 哦,对了,所谓的人形,其实不如说是妖怪将自己那不属于妖兽的形状拼凑出来的。 而在这个过程中,它们选择了平衡性最好,形状看起来比较好看的一种方案。 也就是双手双足一个脑袋的模样。 可以说,后来的女娲造人就是以这种方案进行的,毕竟女娲也是蛇神。 而所谓的人形,这时候其实应该说是神形。 脱去兽身化作神形。 而那个时候已经是神明的女娲则以自己的神形为蓝本创造了人类。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洪荒到处都是飞禽走兽,拔毛去爪之后全是肉啊啊啊! 吃肉吃肉吃肉! 虽然现在已经有生灵诞生,但是还不多,除了帝俊太一和常羲之外,剩下的什么龙凤龟之类的异兽也有,但是大多只有两三只。 爷盯着那只凤鸟,吞了吞口水,忍住了吃肉的冲动——不行得忍住,等它下了蛋才能吃,不然吃完就没了。 这真是个痛苦的过程。 爷还是回去玩游戏吧。 等等到了中期就可以开始吃了。 但是爷万万没想到,不过出门逛了一圈,回来一看,自家地盘多了条小小的烛龙。 对,烛龙。 龙首蛇身全身赤红。 爷可以吃掉它吗? 系统:它是盘古的转世呢,你确定要吃。 爷:尼玛爷都张嘴了。 而那只小烛龙则欢快的飞过来直接啪唧一下缠在爷的脖子上了,尾巴还差点戳到爷的眼睛。 摇了摇头,爷变回人形,看着那只烛龙一脸懵逼的模样,爷忍住翻白眼的冲动,闪了。 全程尾随旁观的东皇太一觉得这只烛龙真是有意思。 于是东皇太一去勾搭那只小烛龙了。 然后这两只就成了狐朋狗友。 看着他们摸到爷的洞府时,爷真的不知道它们想干嘛。 东皇太一还算好的,至少是个人形,而烛龙……虽然体型比爷的原形小,但是也比东皇太一和爷的人形要大得多。 于是,小烛龙哭唧唧的开始学习变形。 在东皇太一的指导下,不过五次就变好了。 嗯,黑毛的,挺可爱的,额头上还有第三只眼睛,不过眼睛闭着,看起来身形也挺高挑的,跟东皇太一差不多都是一米九的身高。 爷摸出一块肉排吃了起来,看了他们俩一眼,接着玩游戏。 在被林惊鸿无视和默许的情况下,这两只住进了这个洞府。 说是洞府实际上是九司命的行宫,九卿辞给的离婚礼物,一个可以变成飞船或者潜艇的移动洞府。 船体掩藏在地面之下,地面之上则是精致的建筑。 东皇太一跟小烛龙在这里逛了逛,最后各自找了个房间住下。 爷无所谓,反正那些都是空房间,这洞府自带锁门系统,将那些爷用过的房间都锁了起来。 东皇太一跟烛龙的好处就是不会多嘴,也没有十万个为什么。 爷可以放心的浪。 坏处就是,这两只的破坏力真不是一般的强。 幸好这行宫自带修复功能。 为了避免爷的衣服遭到毒手,爷把当初给斗牙王做的几件剩下来的衣服扔给他们玩。 倒是东皇太一很快就对书写有了兴趣。 他居然开始创造文字了。 虽然是象形文字,但是也很不错了。 烛龙在知道东皇太一的名字之后,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烛阴。 爷:…… 看样子爷得换个名字了。 那爷接着用九司命吧。 系统:山海经里面的确有一个烛阴和一个烛龙,不仅如此,还有三个形状完全不同的肥遗。 烛阴位于钟山,烛龙则在西北海外一处名为章尾山的地方。 爷:好吧…… 爷可以确定爷看的那版山海经也是假的。 系统:应该是不完整版吧,完整版的山海经一本书根本做不到图画兼容。 图画兼容带注释的至少弄个一千页的上下册吧。 爷:…… 讲的好有道理。 华夏神话果然坑,难怪爷一直搞不太懂华夏的神话,搞不懂什么玉帝王母的关系。 爷决定出去弄点吃的,弥补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管他是不是不能再生的资源,爷要吃肉吃肉吃肉。 饿死爷了。 于是爷找到一只很奇怪的生物。 哦,就是上面说的肥遗。 肥遗有三种。 两蛇一鸟。 爷抓到的这只,是蛇,而且还是一个脑袋长了两个身子。 《山海经·北山经》:“又北百八十里,曰浑夕之山,无草木,多铜玉。嚣水出焉,而西北流注于海。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 这种肥遗是居住在浑夕山,一个头两个身子,出现的地方的国家会有大旱。 而且爷发现这里肥遗挺多的,至少六只,爷选了一只最大的,身长八米,蛇头比爷脑袋还大。 然后拔出爷多年不用的苗刀和野炊餐具。 这只肥遗的脑袋被爷用‘大太刀·心魔’钉住在地面上动弹不得。 拔出赫准斯托斯给爷打造的金灿灿的苗刀,砍了脑袋,看了看身子,在看了看舌头,嗯,先取蛇脑,然后蛇头炖个汤,这蛇皮挺大的,颜色也不错,可以留下来做材料。 不过蛇身要怎么吃呢? 第九十八章 虽然因为烛阴突然找过了,导致爷能没吃到狍鸮,但是也吃了很多东西呢。 爷的耐性很好,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等,有很多珍禽异兽都是得天独厚的药膳。 比如说跟肥遗蛇同名的肥遗鸟,吃了肥遗鸟不长寄生虫还能治麻风病。 麻风病啊,那可是搁在二十一世纪都很难治的一种病啊。 想想吃块肉就能痊愈是多牛逼。 还有一种禽鸟,形状像夸父,长着四只翅膀、一只眼睛、狗一样的尾巴,名称是嚻【嚣】,它的叫声与喜鹊的鸣叫相似,人吃了它的肉就可以止住肚子痛,还可以治好腹泻病。 比如说还有鮆鱼,吃了就没有狐臭。 比如说龙侯山有种人鱼,长得像是[鱼帝]鱼,吃了可以治疗痴呆。 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 爷当然得多屯一点,说不定那天就用上了,而且味道特别鲜美啊,做个酸辣鱼片很好吃啊! 最重要的是,轩辕山上有一种黄鸟,长得很猫头鹰很像但是脑袋是白的,吃了它的肉就不会有妒忌心。 是不是很实用! 哈哈哈哈。 爷爱这个世界,太好了。 除了肉之外,爷收获最多的就是各种美玉和贵金属以及矿物,还有各种野菜香料。 爷已经无师自通了抓鱼抓鸟的技能,学一学锻造也不错啊。 这个世界属于技术帝,死宅是没有前途的。 因为就算你有能力弄到肉,你还得有能力弄熟,想办法吃。 如果你喜欢生吃,爷不阻止你。 如果你觉得北山经吃腻了,那也不要紧,还有南山经,西山经,东山经,中山经,海外经东南西北,海内经东南西北,大荒经东南西北。 来吧,让我们吃出个未来! 讲真,真的很想组个旅游团,来这里吃一顿,那后面坑爹剧情估计就不会出现,说不定因为人类太可怕所以女娲都不造人了。 想一想小龙虾。 还是算了。 爷比较好奇,山海经这个世界观会维持到什么时候,毕竟这本书成书的年代是战国时期先秦时代,所以这些异兽一直到那个时候还会有踪迹吗? 对了,楚辞那个世界什么世界观啊? 全部都是兮兮兮兮的,没有穿过古代中国的爷看不太懂。 爷还是去找注解版看看吧。 一脚踢开烛阴那做妖的尾巴,你说你都人行了为什么还要留着一条蛇尾! 你是多喜欢尾巴! 还有头上的角,生怕别人不知道你长了角是不是? 知不知道当初在地狱爷是怎么对待那群长了角和尾巴的杀马特的。 烛阴不知道。 这货正在享受38d的胸用脸蹭的美妙感觉。 爷:…… 好像除了吉尔伽美什和永夜,每个男主都喜欢蹭胸。 话说剧情是什么啊? 难道山海经的剧情就是吃吃吃吃? 似乎很棒呢。 想吃大闸蟹,话说山海经哪里有海?抓点海蟹也不错,等我看看书找地址。 北山经里面只有一些河与湖泊,并没有写出哪里有螃蟹,海也没有,嗯,看看其他的经。 咦,海外经。 是啦,看海外经不就可以吃海产了吗~ 然并卵。 爷看的头疼。 踹开搂着爷不撒手的烛阴,爷化作原形开始满世界乱逛。 无聊啊。 趴在某个石壁上,爷十分无聊的甩了甩尾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昏昏欲睡。 …………爷是啪唧一下时过境迁的分割线………… 醒过来的爷是懵逼的。 爷记得也就是睡了一觉而已,怎么一觉醒来身上全是青苔泥土,一边是小一号的烛阴化作原形,尾巴尖缠着爷的尾巴,怪不得这么重。 然后就发现坑爹的剧情快进了很多年。 爷吓得肚子都开始叫唤了。 女娲都造人完毕了,补天成功了。 连精卫填海都过了。 不过夸父追日爷倒是可以围观一下。 一尾巴拍开烛阴,爷看了看附近的地理环境,然后又漫无目的的到处飞,终于找到了大海,人后飞进海里洗了个澡。 烛阴也下来了,他觉得挺有趣的,不停的搅弄海浪。 算了,爷不跟他计较。 甩了甩脑袋,爷化作拿出沐浴用品洗了头搓了身子,抓过化成人形的烛阴,给他也从头到后背的搓了一遍,嗯,剩下的地方自己洗。 洗完澡之后,爷化成烛龙飞到一处海滩,这才拿出当年爱西斯的衣服穿了起来。 至于烛阴,你穿以前的兽皮群就好,多接地气。 老子没有适合你露出尾巴的衣服。 最后被烛阴缠不过,爷给他做了件古埃及的腰衣,嗯,因为尾巴的关系所以没有内内呢,反正他鸟挺大的,就算走光也不用担心被小看。 纯洁脸=v= 系统:呵呵。 爷:呵呵你妹。 系统:…… 爷在海里抓了点贝类和螃蟹龙虾,爷对海鱼的兴趣并不大,就没抓,当然,如果有金枪鱼和三文鱼就另当别论了。 啊,秋刀鱼也很好吃啊。 香鱼和多春鱼也不错。 小银鱼也不错,嗯……鳗鱼也挺好吃的。 烛阴看着林惊鸿一边烤龙虾煮螃蟹,一边在那生吃生蚝。 烛阴:有点想吃呢…… 生蚝没有几个,吃了就没了。 倒是捡了五六个海胆,烛阴吃了两个,剩下的爷都吃了。 螃蟹分了烛阴一个,剩下的爷全啃掉了,因为烛阴不会吃,所以他觉得不好吃,但是龙虾他吃了好几个。 爷看着唯一的那只龙虾,心情有点郁闷,算了,看在你把最大这只留给爷的份上,爷不计较了。 突然有点想吃包子和皮蛋瘦肉粥了。 爷从须弥芥子里摸出一笼魔兽肉小蒸包,心满意足的吃了起来,然后又摸了一碗肉粥出来,分了烛阴半碗。 “这个好吃,嗯,不过好少。”烛阴舔了舔舌头,他不会觉得饿,对于口腹之欲也不重,只是觉得好吃,倒也没缠着还要。 吃饱之后,爷给自己倒了杯仙露,好久没喝这玩意差点忘记了。 然后爷决定回到自己原本的住处,爷的行宫。 路上,爷遇到了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生命? 你们知道神农吗? 如果说爷是食肉的,那么神农就是草食系。 感觉认识神农之后再也不用担心调味料和配菜了。 神农真是个好小伙子。 不但找到了野生版本的五谷,还提供了爷很多野菜和果子,甚至还有一些药材。 爷在仓库里找了找,找了个一个赫利俄斯塞进来的那些东西里,找出来几只背篓和药锄,送给神农了,反正他挺高兴。 华夏原始社会比起乌鲁克也好不到哪里去。 至少布料还很粗糙,而且都是小块拼起来的。 兽皮和缝纫倒是搞出来了。 然而还是很原始啊…… 至少神农就很好奇林惊鸿这身衣服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这薄如蝉翼的金线纱,这光滑的布料。 爷:这个是作者开的挂。 然而并不能这么告诉他。 爷微微一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神农也没有在追问。 不过爷拿了一双木屐出来,给神农。 总比穿草鞋要好。 神农研究了一下,回去部落就将木屐的做法传给了部落里的人。 毕竟木屐原本就是发源于中国的。 只是后来手工业发达之后,人们舍弃这玩意,换了更好看的鞋子,只有雨天才会穿,而进入十一区之后,因为对大唐的疯狂崇拜,反而一直保留了下来。 到了林惊鸿生活的那个时代,木屐反而成了十一区的特色。 苗刀如此,木屐如此,和果子也是如此。 和果子,造型漂亮的团子,原名唐果子。 女娲见过了,挺妩媚的一女人,伏羲是个大胡子,毕竟这个时候真不流行刮胡子。 不过爷跟他学了几天的八卦之数。 然后没啥兴趣就闪了。 因为这样三天两头的跑,夸父追日爷没有赶上,但是赶上了后羿射日。 十个太阳什么的,爷不觉得热啊。 但是被某只金乌砸中的时候,那感觉就不怎么好了。 于是爷就把那只已经死掉的金乌拔毛剥皮给考来吃了。 吃完这只,第二日又送上门,炖汤吧。 第三只:红烧吧。 第四只:油炸吧。 第五只:干锅鸡。 第六只:卤了吃。 第七只:油焖鸡。 第八只:叫化鸡。 第九只:盐焗鸡。 嗯,爷吃了九只。 至于帝俊啥想法,爷才不管呢。 帝俊:我儿子尸体呢? 某只烛龙剔了剔牙,吐出骨头:鸡屁股和鸡头你要吗? 这羽毛真不错,镀了金一样,还不掉毛,回头做了个羽氅。 全程围观的烛阴一脸懵逼。 【系统那是金乌好么……怎么在宿主眼里所有鸟类都是鸡啊……】 羲和哭个死去活来。 爷才不管。 早干嘛去了,熊孩子都不是爹妈纵出来的,爷都没嫌弃肉肥。 系统:…… 帝俊还真没胆子为了尸体的事情去找一只烛龙的麻烦,尤其是这只烛龙身边还有一只烛龙,而且还跟太一关系不错。 爷:关系不错?这货赖在爷行宫都不肯挪窝! 而接下来的炎黄之战,倒是有点热闹。 爷闲的无聊的趴在石壁上甩着尾巴围观,其实也就几千人的冲突而已,特效也不过五毛钱。 爷过来纯粹是因为,风伯看起来很好吃,风伯又称风师、箕伯,名字叫做飞廉,相貌奇特,长着鹿一样的身体,布满了豹子一样的花纹,像是孔雀的头,头上的角峥嵘古怪,有一条蛇一样的尾巴。 你们说,他看起来是不是很好吃。 爷觉得很好吃。 剥皮之后抹上酱汁调味腌制,胸腔内塞进调料蔬果,熏烤之后在抹上枫糖接着烤到焦苏,那味道尝起来,外焦里嫩,芬芳酥脆…… 想想就口水直流。 于是爷在双方大战的时候看着风伯的位置正好在爷脑袋下方,爷嘴巴一张,把人给咬住直接跑了。 炎帝&黄帝&蚩尤:…… 等到事后蚩尤想找人的时候,收获的是一堆骨头。 于是蚩尤怒了,跟林惊鸿干上了,然后就被对方一尾巴抽飞撞不周山上了。 然后女娲就开始补天了。 真是可喜可贺,剧情还是在继续一点都没歪呢。 爷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化作龙身躺着让烛阴给自己揉肚子,真舒服。 烛阴吞了吞口水,一边给林惊鸿揉着肚子,一边尾巴忍不住又缠过去想要缠上对方的尾巴。 然而人形时的尾巴太纤细,最终除了给林惊鸿挠痒痒。其他也没什么效果。 烛阴:今天也没有能成功交尾…… 系统:…… 以为这货是白的,原来也…… 爷:呵呵。 这个动不动裸着遛鸟,一天到晚想往她身上缠尾巴的家伙白的起来就怪了。 第九十九章 吃饱喝足睡了一觉消化了一下肚子里的食物之后,爷神清气爽的面对了第三天的太阳? 嘛,烛龙嘛,睡一觉比人类的时间要长一点也是理所当然的。 吃饱喝足精神满满,接下来干嘛? 无聊的清点了自己捡到的东西,然后之前的念头有浮现了出来。 然后爷就开始了锻刀。 毕竟矿石这么多,不试试就太可惜了。 苗刀,太刀,大太刀和短刀爷都有,话说讲真苗刀用习惯了,对于柳叶刀和剑之类什么的真的没啥爱。 毕竟女孩子吗,用苗刀这种体型纤细的刀比较顺手和省力。 什么,你说不可能? 那是你太弱了,估计就只能用水果刀了,或者指甲刀也不错呢。 才不会告诉你们爷喜欢苗刀是因为对方给爷菜刀一样利落的手感。 爷的行宫里啥都有,锻造间虽然不是专门为锻刀所设,但是也可以用来锻刀。 看了看这段时间在北山地域里捡到的各种矿物。 居然还有金矿,。 谁也不嫌钱多啊,钱多可以买好多好多吃的。 捡那些矿物也是这个原因,要是某个世界里金玉不值钱了,别的矿石可以试试啊。 按照自己的使用特性打造了几把胁差以及短刀,到不是为了应战,而是为了方便野外狩猎和剥皮,毕竟自家的牙刀用来做这个好像有点掉档次。 赫准斯托斯打造的那套刀具太闪亮了,每次用起来爷都有点舍不得。 感觉自己在糟蹋艺术品呢。 现将矿石烧红,然后锤扁,切割成小块,捶打时洒水可以去除氧化皮,然后过水变脆,敲碎成更小块,不同的矿物含量就会因为捶打分开,而熟练的工匠就可以凭色泽判断每一块的碳含量,纯净度越高颜色越干净。 然后将含碳量相似的小块叠起来放在一起,一片片拼合堆叠起来,垒成一个小方块【积沸】,用纸包好,浇上糯米汁,沾上草木灰,然后放入火中烧红,等到表面开始熔融在一起就可以开始下段。 繁复对折叠合锻打十五次,直到出来基本的胚形。 然后就是上锻,上锻是将很多碳含量等不同小块的铁条一个个整齐的累积堆叠成方型,然后进行淬火捶打。 就是所谓的千锤百炼中百炼的含义,并不是说捶打多少次而是多少不同的小铁块捶打成形。 接下来就是将上下两块剑胚结合在一起,慢慢敲打成一个。 一点点的捶打成细长的身形,调整每一处的平面,捶打出刃和刀尖,每一次捶打都要调整检查平面的平整度和直线。 经过粗加工的削刨锉之后的粗加工整形,做出了基本的刀型,修成尺寸,打磨平整清理干净之后就可以敷土烧入了。 敷土烧就是烧刃土,由粘土、粗砥石粉、碳粉、以及一些矿物质等等以水调和成黏糊糊,将之涂满刀身,就会出现纹路了。 详细的涂法和纹路也有很多种,这里就不细说了。 爷就随便弄弄。 然后就是烧入也就是烧刃,这是一把刀最后的收官,可以说最后这把刀的刃如何,全靠这一次的淬火了。 淬火之后就是研磨,也就是刀身雕刻。 爷也只是马马虎虎的弄,全靠ipad上的b站提供视频,不然你以为爷会弄吗? 不过弄出第一把之后,后面的做起来就得心应手了,这可真是个技术活。 然后第一把刀,被东皇太一抢走了。 爷:…… 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弄一把就是了。 然后第二把刀,烛阴摸走了。 爷:…… 算了,爷还是弄把短刀吧。 然后第三把刀,神农拿走了。 爷:…… 一把锁上门,爷无视外面的那几个人,开始锻造自己的刀。 然后爷打造了三把匕首,三把短刀,三把胁差,外加三把标准的太刀,以及三把刀身长一米八的大太刀。 刀身弄好了,刀柄和刀鞘又该做了。 爷想了想,最后选择了骨头。 毕竟爷吃的东西多,骨头也比较多,而且都是大型生物,那些骨头又硬稍微打磨一下就比木头的好用多了,不用担心腐烂和进水问题。 爷真聪敏。 弄好之后,看着十五把刀,爷高兴的出去狩【试】猎【刀】了。 于是,某座山又遭了殃,差点物种灭绝。 烛阴找过来的时候吗,心情有点复杂。 一米一的大刀沦为烧烤架,三把大太刀叉着巨大的肉块正在林惊鸿的动作下缓慢翻滚着让肉快受热均与,三把胁差都成了菜刀,匕首成了餐刀正在切割着肉块,然后将肉块送入林惊鸿口中。 这些刀如果有意识的话一定会哭…… 烛阴看了看被扔在一边已经挖了脑花的首级,这次林惊鸿吃的是蛇身人面神。 简单粗暴的烧烤蛇身段。 蛇肝一如既往的香煎到焦脆,配上米饭,爷干掉了两桶米饭,之前在十一区囤大米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不然天天烧烤,光吃肉真的会腻。 偶尔喝个粥炖个汤也不错啊,除了重口味的火锅,偶尔吃点清淡的汤煲也是享受呢。 炖了蛇尾巴喝汤,这会正抱着蛇尾在啃的爷的觉得这样的人生偶尔浪一下真是太棒了。 烛阴默默把尾巴收了起来。 他永远不明白林惊鸿对于吃的追求。 爷:呵呵,你作为人类去古埃及和古乌鲁克住一段时间再说这话。 林惊鸿的食欲纯粹是被不合口的糟糕食物给虐出来的,因为吃不到所以格外的执着。 如今放开吃就彻底没了打算控制的心情。 反正这里食物多又大。 明天去啃了那条巴蛇吧。 爷愉悦的喝了口酒,取下一块烤肉,接着吃了起来。 等到干掉整个蛇身人面神,爷已经吃的差不多半饱了。 这玩意的名称爷不太清楚,除了蛇身人面神,还有人面蛇身神,这种人面神的生物还有‘兽身人面神’‘人面马身神’‘人面牛身神’‘龙身人面神’‘鸟身人面神’等等…… 只是人面,并不是人头,所以这样子吗…… 呵呵。 肉好吃就行了,不能因为对方长的丑就歧视他呀。 而且逍遥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 一转眼,就到了封神演义的剧情呢。 咦…… 爷要不要去弄死苏妲己呢? 九尾狐什么的。 爷想到玉藻前的那身皮毛做的外褂,简直漂亮的让人舍不得穿,就算按照系统提供的步骤制作成了尘埃不染水火不侵的宝衣爷也很少穿。 这个第一的祸国妖姬皮毛会不会比玉藻前还要好呢? 嘛,反正她总是要死的,还不如把完整的皮肉贡献给爷。 对吧? 然后,爷就把苏妲己打回原形,吃了。 去你妹的封神榜,人类的事情,你们这群闲的蛋疼的神仙插个屁的手。 爷在这个殷朝,四处游荡,妖怪都吃了,神仙都揍了一顿。 三清被爷一尾巴拍飞,尤其是在爷绑了姜子牙,在他面前把龙须虎开膛破肚吃了之后,没人在干找事了。 女娲? 女娲一点都不明白林惊鸿的想法,也不想去阻止,她一点都不想被炖汤,毕竟林惊鸿对于蛇尾的热爱,他们这些洪荒之初活下来的圣人都太清楚了。 干掉了洪荒几乎全部的人面神,靠的不仅仅是武力,还有她的那张嘴。 这只最初诞生甚至在太一之前的烛龙几乎没有任何天敌,除了饥饿感。 然而饥饿的后果就是洪荒近乎七成以上的异兽都被她吃了个干净,能活下来的少之又少。 将近六成的灵草异果之类的玩意都永远的成为了传说。 女娲并不想挑战烛龙的胃。 那是比让苏妲己去灭纣更愚蠢的行为。 比起女娲的无语,三清更是蛋疼,圣人们只有伏羲笑呵呵的什么事情都不在意。 然而谁都没胆子对烛龙做什么,利益什么的,要在活着的基础上才能得益,然而没有哪个人觉得自己可以干掉那只烛龙,就算联手也办不到。 比如说这次的三清联手。 结果对方瞬间化出原形,只用了0.01秒就一个转身甩尾拍飞了三只到天涯海角直接化成了流星。 佛教那边就别提了,接引和准提想要感化一下林惊鸿,于是后者爽快的答应了,下一秒这两位就被烛龙一口龙炎给烧了个焦脆,然后被大嘴嚼嚼嚼,然后吞下了去了。 再然后…… 没人敢去挑战林惊鸿的耐性和胃口了。 至于鸿钧。 他掐指一算,然后沉默了半响,闭关了。 鸿钧觉得自己还是很怕死的,尤其是在知道去找林惊鸿的话自己将来下场之后。 并不想被开膛破肚,也不想被剥皮剔骨,更不想被挖脑花下火锅,内脏做烧烤。 更不想某个结缔组织被切下来烹饪过后浇上酱汁被吃掉然后被对方一脸嫌弃的说不好吃。 而聆听着就是他的残骸。 光是用想的就觉得很可怕了好么…… 至于殷朝的发展。 你要相信人类的自我灭亡的能力。 就算没有女娲等人插手,这世上也不会存在千年不灭的王朝。 殷朝的灭亡原因有很多种,不必在增加神话色彩了。 而爷也打算离开这个世界了。 第一百章 爷又穿了。 带着爷囤的n多食物和材料等东西。 但是爷万万没想到,系统它这么坑啊! 对,游戏里。 而且还是阴阳师。 而且这次的壳子还是莹草。 为什么不是阎魔,为什么不是妖刀姬。 这一米四的身高。 这纤细单薄的风一吹就趴到的体型。 穿越前系统说,它最近遇到几个游戏系统,就把它们吃掉了,所以就让林惊鸿先去游戏世界玩一玩,等它整合数据完毕,以后林惊鸿就可以玩全息游戏了。 听听这理由,强大的让一个宅无法拒绝。 然而就算这样,成为草总爷还是拒绝的。 爷一点都不想要娇小的身材,细胳膊细腿,爷喜欢高挑丰满的身材,不论踹人还是用刀都十分方便。 但是现在爷穿进了游戏里的萝莉身上。 而且这还是只家养的莹草,刚刚被召唤出来。 心塞。 尤其是这家的晴明是个非洲人,非酋·终极的那种。 连个ssr的碎片都没见过的那种。 连两面佛都没有凑齐过的那种。 连sr都少得可怜的那种。 看着雪女和旁边的清姬,妖狐,凤凰火以及犬神。 这就是这只已经38级的非酋仅有的几只sr,而且他还没有奶,至少在召唤爷之前没有,连蝴蝶精他都没有召唤出来过。 在眼睁睁的看着晴明花掉一千勾玉召唤出五只鲤鱼精三只座敷童子两只河童之后,爷心塞的别过了脸。 非到极致不是召唤出r,而是你连r式神都是连出同一只。 晴明似乎已经习惯了,他摸出最后的两张蓝符希望能出一只椒图。 然而爷却实在忍不住,将符抢了过来,给了来了个召唤。 作为一个十六个小号全部都有ssr的欧皇,爷觉得爷很有必要把欧气分点给他。 这个人连莹草都没抽到过第二只啊!作为一个奶爷的压力很大啊!尼玛爷的技能和等级都是lv1啊。 晴明木木的看着莹草,并没有阻止,反正他已经死心了,对于他而言,sr就是ssr,至于ssr,呵呵,根本不存在嘛。 然后他眼睁睁的看见莹草一张符召唤出一只大天狗,一张符召唤出一只妖刀姬。 跪了。 晴明看着两只ssr觉得自己做了个美梦,下意识的呢喃道:“可千万别醒啊。” 爷:出息。 等到晴明知道这不是做梦,两只ssr是真的时候,他兴奋的抱起莹草转圈圈。 大天狗和妖刀姬吃了达摩死鱼眼的看着那边两只。 源博雅叹了口气,兴奋的说道:“这下好了,我先带他们去练级。” 神乐也蹦蹦跳跳的跟着走了。 然而你们是不是忘记带奶了? 最后一身凄惨的回来。 带着两个17级连御魂都没有的ssr去御魂五层还不带奶,你们很有种嘛。 哭着回来了对吧。 乖,叫爸爸,ssr现在也一样得喊爸爸。 大天狗和妖刀姬屈辱的在林惊鸿近乎变态的笑声里喊了爸爸。 一起喊出声的还有被八歧大蛇虐哭的源博雅。 嗑了两只大吉达摩和两只奉为达摩,晴明带队,带上大天狗,妖刀姬,雪女和凤凰火,以及莹草,重新去了御魂五层。 八歧大蛇。 看起来很好吃呢。 然后,晴明鱼大天狗等输出式神眼睁睁的看着已经彻底狂化的莹草把八歧大蛇扒皮去骨,拉着凤凰或让她点火烤肉,一边掉出的宝箱被踹开,里面的御魂滚出来,是闪瞎人的五个五星御魂。 从来就没有捡到过三星以上御魂的晴明抱着御魂给大天狗和妖刀姬装上。 至于已经彻底发疯的莹草。 啊,今天天气不错呢。 晴明看天,并没有莹草把八歧大蛇大卸八块,并没有莹草笑得像是病娇,并没有神经病莹草,一切都是梦,真是个美梦呢。 大天狗和妖刀姬默默看着自家主人拒绝承认现实的惨况,再看看那边已经开始吃肉就差打上马赛克的凶残现场。 两只ssr十分默契的别开了脸。 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就是…… 莹草那种胆小娇弱的妖怪不是吃素的吗! 爷:吃素你妹! 平安时代的食物有多坑爹,爷在还是犬妖的时候就知道了,现在也一点都不想尝试! 尤其是现在可没有月见莲和斗牙王宠着她了,什么吃的都要自己动手。 不能老是吃老本啊。 那是留着没有食物的时候解馋的。 干掉了整只八歧大蛇,吃的饱饱的草总被凤凰火抱了起来,跟着晴明一起回去了。 爷蹭了蹭凤凰火的胸,总算明白为什么爷的前夫一个个的喜欢蹭胸埋胸了,真的好软啊ww 回去庭院,晴明找出树妖御魂递给莹草。 草总看了看,嫌弃的扔晴明脸上了。 尼玛,1星的你也好意思拿出来! 非洲清明:qaq以前就没有见过五星,连四星都需要氪金去买。 爷转头拖着妖刀姬一群人,接着返回刷御魂的地方,直接顺着一层层的刷到十层,花了一天刷出一套六星树妖。 非洲清明:爸爸qvq。 这破游戏世界跟手游差不多,就是多了点完整度和自由性。 游戏界面只看得到庭院,但是这个世界里则可以看见整个建筑,十分宽广的日式建筑,住上百来号人也不成问题。 阴阳寮只有一个,而且并不是游戏里的那些角色,而是其他的阴阳师,并不是其他的晴明。 任务变成公告栏上领取。 刷御魂和觉醒的地方变成了废墟。 三尾狐贤惠的帮忙做饭。 食物是带回来的八歧大蛇剩下的肉块。 晴明和源博雅吃的是咸菜和米饭。 神乐跟着爷一起用餐,爷毫不犹豫的夹起最大的那块肉给了她。 妖怪这边吃得很开心,晴明和博雅则很心塞。 在莹草掏出一壶上好的果酒出来之后,源博雅扔下晴明过来蹭酒了。 晴明:…… 晴明扔下咸菜也过来蹭酒了。 爷默默吃肉,淡定的看着那两只一边喝酒一边装逼的非酋。 明天吃啥呢? 蛇肉吃多了想换个口味。 要不去吃吃看麒麟,四个风味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御魂那边的业原火暂时就算了。 或者什么时候溜去探索里面抓几只小妖怪试试味道,毕竟虽然之前也在十一区,但是吃过的妖怪还真没多少种,大多都是月见莲和斗牙王觉得能吃活着好吃肉多的才会带回去给爷吃。 百鬼夜行里记录的妖怪可是有两百多种妖怪。 只要不是形状太恶心的,都可以试试吧, 那种不是肉类的可以当柴火啊。 于是半夜睡觉的时候,爷溜出去了。 晚上的平安京依旧安分不到哪里去,毕竟是妖魔鬼怪聚集之地。 为了不过于显眼,爷没有带蒲公英,也没有穿那身白加绿的衣服,而是把基三出品的万花萝莉装备找了一套穿上了。 再一次感谢赫利俄斯金大腿。 什么鬼火之类的还真多,然而不能吃,之前吃的大吉达摩倒是挺好吃的,可惜已经没有了。 晃晃悠悠的在平安京晃悠。 一脚踹飞一只小鬼,讲真日本妖怪真是两个极端化,要么丑的吓人,要么漂亮的惊人,中间那些都是异形。 简直倒胃口。 看到络新妇的时候爷是有点感慨的。 蜘蛛还真没吃过呢。 然后爷就被人抱起来了。 “小丫头,过去可是会被吃掉的。”男人说道。 爷转头一看,尼玛,这发型…… 酒吞童子啊,野生的酒吞童子啊,你不去追红叶管爷什么事情。 对于酒吞童子的警告,爷很感激,也很蛋疼。 “你是……酒吞童子?……放开我。”爷说道:“我有事。” 酒吞童子皱了皱眉,搂着小草总就往相反的方向走:“你一个人呆在这里太危险了,我带你玩。” 爷:…… 这货是为什么要多管闲事啊! 要不,直接把这货给吃了吧。爷想着,低下头就对着看个揽着自己的手腕咬了下去。 回应爷的不是惨叫,而是摸头杀。 真是没脾气,面对这样的酒吞,爷真的很无语。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 这么云淡风轻的反应,酒吞你是真的没脾气吗?这样软糯的你当初是怎么把团灭小能手茨木给败了的。 爷玩手游做日常每次带你上场都是当辅助用的。 酒吞不但带着爷,还给爷买了丸子,虽然爷觉得一点都不好吃,但是实在是顶不住那眼神,只能吃了。 爷这么好脾气,送你一壶酒吧。 于是爷拿出挂在腰间的酒壶递过去。 然后,爷就跟酒吞喝了个爽。 第二天,晴明就看见自家草总带了只野生的酒吞童子回来。 真的,不服不行。 酒吞都来了,茨木还会远么? 不会,当天下午茨木就自动上门了。 晴明给了莹草一张蓝票。 莹草召唤了一只茨木。 晴明&博雅:…… “今天晚上吃肉。”爷看着晴明说道。 “好好好好好,吃吃吃吃吃,我们去刷八歧大蛇。”晴明答道。 “不,去麒麟。”爷说道:“蛇肉吃腻了。” 晴明:…… 然后晴明就看着酒吞喝酒,茨木出手一个暴击,然后草总上去就叮~了一下。 麒麟倒了,晚上吃的麒麟肉关东煮。 晴明:总觉得自己会下地狱。 草总:没关系,地狱我也能罩你。 晴明:qaq 第一百零一章 总觉得这个世界不太对劲。 酒吞不围着红叶鬼女了,茨木也不痴汉酒吞了,就连晴明都不跟博雅搅基反而跟神乐凑一块去了。 啊,你个恋童癖。 这真是个奇怪的世界。 酒吞一边喝着酒,一边低头用脸颊时不时的在莹草发顶蹭了蹭,茨木一边给酒吞倒酒,还不忘给自己倒一杯,每次都有意无意的将莹草挑出来的素菜夹过来吃掉。 云淡风轻的模样,理所当然的似乎是在吃自己碗里的菜。 爷就看着那双筷子夹走了爷碗里的咸菜和萝卜。 素食主义者的茨木真少见。 爷看了一眼远处聚集在一起的鲤鱼精小姐。 好可惜。 红烧鲤鱼很好吃的。 但是为了不让晴明崩溃也只能放弃对式神下手。 戳着碗里的鸡腿,这是茨木早上出门抓回来的,几只野鸡还有几只野兔,还有一头野猪,打算晚上吃。 爷其实不喜欢鸡腿,爷喜欢鸡翅。 瞄了一眼对面廊下吃着点心的大天狗和妖刀姬。 舔了舔嘴唇,爷是真的馋啊。 好想念魔界的日子。 不,茨木你住手,爷不需要你剔骨头,爷很喜欢啃骨头。 抱着自己的碗举高,逃过茨木那只不安分的手,爷默默的拿起剩下带着骨头的鸡腿啃了起来,原本骨头上全是肉的鸡腿就很难吃了,没有骨头的鸡腿更难吃了。 酒吞低头看了看怀里低着头慢吞吞吃东西的莹草,有点疑惑怎么吃的这么慢,好一会才看清楚对方脸上嫌弃的表情,酒吞不由得失笑,伸手把那啃了一口的鸡腿拿过来吃了。 爷:…… 算了,也没多好吃,爷……爷吃团子吧。 酒吞这货怎么想的爷没搞懂,也没见他对晴明发疯,甚至连红叶鬼女都没有提起过。 而茨木……那个在手游里开口闭口吾友的基佬现在ooc的很厉害。 讲真,一看到茨木童子那张脸,爷就没脾气了,长得太像斗牙王。 金眸白发。 不过声音是真的好听哦,福山润。 就是那手长得有点…… 反正也没有别的事情,给他整整吧。 爷这么想着,从酒吞怀里爬出来,抓着茨木童子的头发,顺利的被茨木凑过来抱进怀里。 爷扒开他的衣服,一边的酒吞眯了眯眼,茨木呵呵的笑了起来,混不在意自己被扒了衣服这件事情,还特意拉了拉领口。 茨木笑道:“吾友,这孩子真喜欢我呢。” 酒吞:“呵呵。” 爷琢磨着怎么给他把手整好,想了想,试着将妖力灌注进去,茨木感觉到妖力进入自己的断肢伤口,皱了皱眉,到底没有推开小姑娘。 于是,一刻钟之后,茨木和酒吞就看着那断肢处重新长出了一只手。 先是骨骼经络然后是血肉然后就是皮肤。 生长完美的手。 茨木愣了愣,动了动手腕,发现的的确确在动,有感觉能控制,当真被惊了一下。 “这可真不错,谢谢你。”茨木对着莹草微微笑着说道。 “明天吃熊。”爷说道。 茨木和酒吞闻言笑了起来,笑声几乎是一致的爽朗音色。 爷看着两只妖怪有点莫名其妙,吃熊肉很奇怪吗? 你们基情的世界,爷不太懂。 下午,晴明例行每日两符递给爷。 然后就是一只莹草和一只红叶鬼女。 这只莹草长得跟爷不一样呢。 哦,是啦,爷的眼睛是紫色,这只是绿色,不过手游里面草总觉醒后是红色的样子。 嗯……爷的头发是纯黑,这只莹草却是偏绿的的深绿色。 “啊啦,又一只莹草呢。”茨木笑着摸了摸酒吞怀里这只:“不过还是很好区分的。” “初空。”爷答道:“我的名字是初空。” “是是是,以后叫你初空。”晴明笑着接过话。 倒是酒吞,眼神在红叶鬼女身上晃了几圈,然后转身抱着初空走了。 红叶鬼女直接无视酒吞,围着晴明娇笑。 茨木看了看酒吞,跟着也走了。 剩下小莹草抓着蒲公英,一会看看晴明一会看看另外那只莹草被抱走的方向,有点不知所措。 晴明微笑着摸了摸小莹草的脑袋,将她抱起来带去神乐那边。 晴明:啊啦,得跟红叶鬼女解释一下才行啊。 晴明的目标是把神乐娶回家。 他可不想之前的努力白费。 爷倒是不清楚晴明想干嘛,但是爷知道晴明对神乐死心塌地倒是真的……嗯,也很符合当前的国情了,你要知道有名的源氏物语里面,源氏不就玩了一出养成吗。 爷看着明显不太开心的酒吞童子,再看看一边喝酒不说话的茨木童子,有点不解。 这两只到底怎么回事啊? “酒吞不高兴吗?”爷问道。 “没什么。”酒吞答道,拿过一边茨木递过来的酒接着喝。 转过头看着茨木,只见他笑了笑,不说话。 怎么感觉就只有爷什么都不知道? 不开心。 晚上,另一边的小莹草怯生生的站在爷房间外面,有点害羞的往里面看。 差点忘了,莹草似乎是群居妖怪? 所以她是想跟爷住? 反正就是多一个铺盖,在这个连床都没有的时代,爷怎么可能会介意。 点了点头,让她进来了。 小莹草似乎挺高兴的,爷只觉得心塞。 心塞的后果就是爷无聊的把晴明书房里的蓝符全部找出来画了。 然后晴明看着一院子sr和ssr懵逼了。 这货家底就当前的消费水平来说,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厚。 不过想想在平安京这个鬼怪的世界,阴阳师这个职业只要有点才能的不要太好赚。 尤其这是二次元。 原本因为人少而有些荒芜的院子变得热闹了。 爷在酒吞怀里打了个哈欠,有点昏昏欲睡。 有了这些式神,晴明的任务做起来轻松多了,收入也高了,御魂和觉醒也能浪了。 然后爷就眼睁睁的看着晴明娶了神乐啊啊啊啊啊,尼玛主婚的居然阎魔和判官,我的妈…… 红叶鬼女看起来似乎不太开心,甚至有点哀伤,爷下意识的看了看酒吞,却看见他面无表情,说不出来是什么心思。 难道因为是二次元,跟手游不一样,所以酒吞他不痴迷红叶了? 仔细想想很有可能,毕竟茨木都不搅基,而且会动脑子了。 “她的眼里终究没有我。”酒吞好半响才低声的说了一句。 “啊?”爷有点不太确定酒吞是不是在跟爷说话,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指红叶。 婚礼过后,酒吞拉着茨木喝酒,两人也不说话,一杯接一杯。 爷拿过一个杯子喝了一口,味道真的很难喝。 平安时代的酿酒技术并不发达,酒的味道也很奇怪。 爷摸出一瓶之前在洪荒时闲的无聊酿的果酒,给自己倒上,分了他半壶。 十一区的坏处就是,不论是妖怪还是人类都喜欢赏月,赏花,赏空气。 简直蛋疼。 爷吃着从宴席上拿来的点心果子,就看这两只什么时候会醉。 酒盏见底,月上梢头,逢魔之刻。 茨木停了杯盏,问道:“好友,你还等她吗?” 酒吞沉默的看着月亮,好一会才说道:“不等了,太累了。” 前世等着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女人直到终结,他没有后悔过,只是不想继续了,早已经知道结果的未来,他不想在重复一次。 重生的茫然,混沌不知所以,却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又见了她。 一如既往,她的眼中永远看不见别人。 哪怕一次也好,只要肯对他笑一笑,他也有理由继续坚持下去。 可惜,鬼女的心,有时候比鬼王的心更冷酷。 酒吞转身看着一边靠着自己正吃的欢的初空,眼神也柔软了下来。 迷茫中,这个孩子就像是一只手,将他带到了晴明身边,给他引了路,也让他醒了酒。 曾经因为鬼女红叶而用酒消愁,每日都昏昏沉沉不知所以,甚少清醒。 如今却很难喝醉了。 而茨木居然也安静了下来,倒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伸手摩挲着初空的发顶,将人捞进怀里,好一会,他才看着初空,问道:“要不要跟我去大江山?” “啊?”爷愣了愣,大江山? “你终于决定回去了?带上这丫头?”茨木问道。 “没问你。”酒吞回了一句,一边揉着初空的发梢,一边看着她问道:“大江山那是我的领地,你要跟着我吗?” 爷想了想,沉默了一会,衡量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好啊,什么时候去大江山?我还能出来玩吗?” “当然,明天就走。”酒吞答道:“带上你的东西,到时候在我的王宫里,你想住哪里都可以,有很多房间可以选。” 酒吞遇到鬼女红叶之前,是丹波国大江山的鬼王,有着铁铸的巍峨宫殿,以及无数金银财宝。 后来对于鬼叶红女求而不得而借酒消愁,日渐消沉下去。 一边的茨木听到这话高兴极了。 终于可以离开这麻烦的地方了。 大江山,那才是他们的归属。 再怎么强大的阴阳师,终究会死去,而妖怪则不同,只要不自取灭亡,妖怪的寿命十分漫长。 而酒吞童子已经找到另一个情感寄托的对象。 轻揉着初空的发顶,酒吞唇边带着浅笑,神色温柔。 第一百零二章 跟着酒吞来到大江山之后,日子比在晴明家还要舒适。 大约是因为都是妖怪的缘故,爷完全不用顾及人类脆弱的底线和三观,该怎么浪就怎么浪。 酒吞和茨木的纵容让爷过的特别潇洒。 很快爷就成为了大江山一霸,丹波国毒瘤。 一切都很好,除了酒吞的求婚。 讲真,爷真不太喜欢结婚,不过看这货一脸期待的模样,似乎不太好拒绝。 于是,爷又结婚了。 哎…… 嘛,酒吞你高兴就好。 反正爷没有爱过谁,曾经的叶倾城倒是爱过叶磬雪,可惜爷已经不是那个有血有肉的叶倾城了。 爷是林惊鸿,也不是林惊鸿。 更别提这是个妖怪的壳子,没有纯血者的血统【返祖烛龙血统】加持,爷根本不会有太多情感波动。 毕竟不是本体么,情绪淡薄点很正常。 反正皆大欢喜没有后续的麻烦就好了。 爷吃着肉,淡定的想着。 于是,爷就陪了酒吞一千多年,从平安时代到战国,从战国到现代。 久违的二十一世纪啊。 酒吞都剪短了头发,与同样剪了发的茨木一起当了模特,用的是月见这个姓氏。 因为爷用的是月见初空这个名字,所以这两只就跟着一起改了。 为了阻止这两只用月见酒吞和月见茨木这种名字,爷不得不给他们取了新的名字。 酒吞和茨木作为人类的生活不到半个月就因为腿长貌美被星探挖去当模特了。 虽然积极的想要拐去当演员,然而…… 你们真的确定这两只可以当演员? 酒吞还算温和,就茨木那个听不进别的人话的战斗狂,你确定他会背台词? 别开玩笑了好么。 而系统也在这些年中弄了好几个系统当点心。 尤其是在战国时期的那段时间,似乎游戏穿越系统很受欢迎最近十分活跃呢。 系统篡改数据掠夺功能,干起来不要太顺手。 这种关系到以后会有全系游戏机会的事情,爷举双手赞成的。 现代的好处就是吃的东西更美味辣。 久违了的各种碳酸饮料,还有kfc,吃起来真满足。 还有漫画和很多三次元没有的新番可以看呢。 ww好棒。 酒吞不太高兴,吸引自家小妻子的除了美食不允许任何存在。 但是看着那杂志上的封面是自己,酒吞忍住了撕书的冲动。 茨木依旧是单身狗,讲真,他对于力量的追求,除非是同样强大的女妖,否则不太可能有情缘受的了这货。 就连酒吞有时候都受不了他的粗线条。 爷实在是怀疑茨木到底有没有身为恋爱的神经。 大概是没有吧。 然后,这一次,爷直接死遁了。 毕竟爷觉得,未来的路,酒吞已经能够自己走下去了。 妖怪是可以接受死亡的,它们只是接受不了拒绝和寂寞。 而爷又穿进了一个游戏世界。 刀剑乱舞…… 这就是个乙女向的游戏,如果说阴阳师召唤的是日本各种有名的妖怪,那么刀剑乱舞的锻刀就是极其日本各种有名刀剑。 而这些刀剑以付丧神的身份现身,毫无例外的人形。 记住,这是乙女向游戏,也就是说人形全部都是男性。 真好呢,好多帅哥美男子以及可爱漂亮的男孩子——呐,对吧。 然而爷不高兴。 没有胸的男人…… 结婚这么多次为什么爷的厌男症还是没有痊愈啊! 对于这个全员都是性别男的刀剑,爷没什么好说的,这就是个乙女向后宫游戏。 总的来说作为玩家【审神者】带领着锻造出来的刀剑付丧神,去剿灭敌对的溯行军。 作为“审神者”的玩家,将率领刀剑男士组成的六人的战队,回溯时空,前往各个时代的历史战场,与妄图改变历史的敌人溯行军作战的回合游戏。 也就是说,作为玩家的审神者要保护历史剧情不被改变,而溯行军则是想要改变一些重要的历史。 而时之政府就是玩家这边的官方。 这是手游的设定,但是这不是手游,这是这个游戏衍生出来的世界。 所以,二设是肯定的。 而且比起去找溯行军的麻烦,爷更想穿越西幻游戏去吃魔兽。 溯行军又不能吃…… 系统:你不觉得这是治好你厌男症的好去处吗。 爷:爷根本没想治好,还有,这次爷不想要游戏里的壳子,爷要犬妖的壳子。 系统:为什么? 爷:因为妖怪吃人不会生病,而且犬妖总比草的胃口更好。 系统:…… 这个理由也是让人不得不服。 于是系统给林惊鸿换上了犬妖初空的壳子,爷拿出镜子,整理了一下衣着和妆容,然后把妖纹印记给隐藏了起来,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如何,还是隐藏一下身份好了,嗯,耳朵的轮廓也稍微改变一下。 系统:好了,本系统已经接手狐之助的壳子,会作为式神跟着你,你别拆穿啊。 爷:哦,知道了。 于是,下一秒系统操控着狐之助现身的时候,换上犬妖壳子的爷立刻一脚踩了过去。 所谓的狐之助就是手游里的新手指引吉祥物,是只金黄色红色花纹的q版狐狸。 爷:一直想这么干终于成功,系统,会疼吗? 系统:…… 并,不,会。 爷:真是太可惜了。 系统:呵呵。 好了,本丸到了,选你的初始刀吧。 加州清光,陆奥守吉行,歌仙兼定,山佬切国广,蜂须贺虎彻。 选吧。 爷:默认。 系统:默认就是加州清光了,他是第一位。 爷:哦。 所谓本丸就是据点,也就是大本营的意思,‘丸’这个字在日本是很贵气和重要的意思,所以那些但凡有点身份的人喜欢给孩子取名加个丸。 比如说杀生丸。 而初始刀,差不多就等于阴阳师里面送的雪女,总要给新人一个过得去的战斗力。 不然什么都不给,新人只会弃游。 爷的本丸坐落于临山靠水之地,环境不错,庭院也很美丽,屋子也很大,十分精美的园林式庭院。 跟手游界面里的民宿风完全不一样,精致了一百倍啊。 如果说手游里的是高级宾馆,那么这里就是国宝级园林庭院。 而且不是一般的大啊。 系统:这处本丸荒废很久了,这里的本丸是随机分配,所以给你找了个最僻静的,而且帮你改了数据申请了豪华的二层。 爷:那真是谢谢啊。 正想着,爷面前正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位少年,黑发红眼的俊秀少年,看起来不会超过十七岁,俊秀的脸蛋还带点稚嫩的轮廓。 “啊——我是‘河川下游之子’加州清光。不太容易上手,但是品质性能很不错哦。”加州清光看着走进门的人影说道:“我会把自己打扮可爱,所以要好好对待我哦。” 虽然知道这是设定好的台词,但是还是觉得有点无语。 银白的及膝长发,金色的兽瞳,五官精致轮廓艳丽,一身纯白的衣着,大毛领的露肩宽袖迆地外褂,里面穿着精致的齐腰儒裙,一米六五的身高不会太过高挑也不会太矮,加上高跟木屐。 这个高度足够与加州清光平时,也足够让他看清楚这位审神者的容貌。 银白的长发,金色的兽瞳,精致漂亮的让人赞叹的美貌,以及高贵而强势的气场自成威仪。 这位审神者很不简单呢。 加州清光想到。 “主公是要要去锻刀还是先参观?”加州清光问道。 “先看看吧。”爷答道。 于是加州清光就领着初空参观了一下这处本丸的场地。 而在经过锻刀室的时候,加州清光看着自家审神者走进去,他以为她想锻刀,结果对方拎起那个q版的迷你刀匠,直接将之扔进了燃火的火炉里给烧了。 加州清光:…… 系统:…… 心情复杂。 “主公,没有刀匠无法锻刀的。”加州清光提醒道。 “无妨,吾自己来。”爷答道:“既然是吾要用的刀,自然得吾亲手锻造才行。” 加州清光:…… 主公,会锻刀? 一般都是刀匠锻造成形打造成剑身然后由主将唤灵。 看主公这样精致华丽的衣着,委实不像是刀匠啊……完全无法想象这位审神者这样一身装扮挥舞着锤子的模样。 爷:呵呵。 信不信爷分分钟变身古埃及女王给你看。 话说这个加州清光不对劲啊,清光小天使不是超级爱撒娇么?这么冷淡真的不符合游戏里的角色设定啊。 官方介绍:新撰组冲田总司所用的打刀。 因为在贫困的环境中出世,认为只要变得漂亮的话就能被主子疼爱。 和大和守安定像是(性格上)互补一样的同伴。 动画里的加州清光也是喜欢打扮自己涂指甲油想要变可爱,被主人疼爱多使用的小天使。 然而爷这只是死鱼眼面瘫。 简直无趣。 你以为你是雪女吗? 算了。 二楼找到了爷的专属审神者房间,一边是工作联络室,中间隔着和室,隔间就是卧室,然后卧室的隔间就是浴室,然后对面是给近侍准备的房间吗? 不过二楼居然有现代化厨房和上网的地方,真是让爷有点惊喜,尤其是在看见冰箱里全是爷喜欢吃的食物,还有不少零食,都是爷穿越前喜欢吃的。 不对啊,为什么时之政府会知道爷穿越前的喜好。 系统:因为是本系统黑幕给你弄的。 爷:…… 你闭嘴。 你一张嘴一点惊喜都没有了。 系统:qaq。 对了,告诉你一件事情,这个本丸有点奇怪,那些刀剑不管碎刀多少次重新锻刀多少次,以意识来说,永远都是同一个付丧神。 第一百零三章 而一边的加州清光则看着二楼,沉默的转身。 这一任的审神者,能坚持多长时间呢? 不过刀匠都没了,加州清光实在无法想象浑身上下都散发娇气这一气息的审神者去锻刀房打铁。 于是,在双方的沉默中,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 而初空则在二楼四处看了看,然后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银白色的及膝长发在发尾用发带束了起来,头上带着黄金雕琢的眼镜王蛇发饰,身上穿着金线薄纱的裙子,腰上套着金线织纹红绸高缀着黄金流苏的短裙,看起来高雅又华贵,不会太繁琐,也没有轻纱披肩笼着。 手腕和脚腕上带着黄金打造的蛇形手镯。 顺便又拿了个围裙套上,嗯,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爷在厨房里找了点食材准备做饭。 一边客串狐之助的系统提醒道: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情,加州清光虽然是刀剑所化的付丧神,但是这个世界里,付丧神跟人类身体构造没什么区别,也是要吃饭睡觉上厕所的。 爷:…… 好吧,爷只好拿着食材去一楼做饭了,在没有安排近侍开放权限之前,二楼是禁止付丧神进入的。 所以喊加州清光上来做饭是不太可能的。 还是去楼下做饭吧,顺便看看楼下厨房有什么食材。 想了想,爷摸出一只旋龟,打算炖个汤,至于其他的,去看看一楼有没有食材。 一楼的厨房在屋子一侧,日式的厨房看起来更像是仓库,连着后院柴房,幸好虽然风格复古了点,但是有水龙头和盥洗池,冰箱和冰柜都有,蔬菜看起来也挺新鲜的。 居然还有咸菜。 炒个酸辣土豆丝,然后在做一个香煎秋刀鱼,和山药泥拌饭,配上味增煮的旋龟汤,再做个咸口的厚蛋烧,嗯,应该够了吧,这只旋龟挺大的,刀剑的胃口应该很正常吧? 爷现在是犬妖,胃口也就是正常人的四到五倍左右,不会像烛龙时那么夸张。 山药泥拌饭是专门给加州清光准备的,爷还是喜欢白饭配菜吃。 十一区的人在吃辣这方面真的没什么优势,基本上大半的十一区人都喜欢甜口,甜点的甜度,是能够齁死人的那种。 酸辣土豆丝爷准备自己吃,其他的一样分一点给加州清光尝尝,就算他不喜欢也不会浪费。 而在初空正在忙着起劲的这段时间。 加州清光在自己房间呆了一会,想起来审神者可能还没吃饭,打算去做个饭,结果一开门就闻到了食物的味道。 加州清光:有人在做饭? 完全没想到这次的审神者是个动手能力爆表,还以是审神者锻刀了。疑惑者这次是歌仙兼定还是烛台切光忠——嗯这两个是最擅长家务的。 正想着,到了厨房打算跟小伙伴打个招呼,却看见新上任的审神者就在厨房里折腾。 “主殿,怎么是您在做饭?”加州清光愣了愣,四下看了看说道:“您没有锻刀吗?” 爷回头看着加州清光,摇了摇头:“锻刀做什么?你要是想帮忙的就去把菜洗了,不想帮忙就出去等着,还要等半小时,饭就好了。” 加州清光有点无语的看着初空,噎了一会,就开始挽袖子准备帮忙,然而……并没有菜需要洗好么…… 看了一圈,加州清光只好去收拾被弄脏的盥洗池,收拾一下菜叶子之类的垃圾。 这一任的审神者还真出人意料的会持家呢。 加州清光一边收拾一边拿出碗筷杯碟和盘子,一边想着不知道是不是黑暗料理,毕竟曾经有好几个审神者也想自己做饭,结果不会用这种老式的炉灶弄的自己灰头土脸的,还有因为调料的不同做出来味道相差甚远的。 几乎所有本丸用的都是那种老式炉灶的和用品,现代化的用品只限于审神者的房间。 所以,就算原本在家会做饭的女孩子,到了这种环境,也只能退位了,要知道这里烧火做饭用的不是煤气,是柴火。 再加上一群后宫围着,大部分的少女都会被宠废。 要知道这里连煮饭的锅都是用柴火和稻草的,饭锅可不会自动跳闸熄火控温,一不小心糊了焦了的情况真不少。 加州清光看了看一边散发着香味的炒锅,要是能做出来,一定很好吃吧? 幸好当初爷跟斗牙王在一起的时候,用过日式厨房,爷还教过巴卫怎么用呢。 而且讲真,爷真吃不惯日式的食物,菜那么少,就那么小一碟子上那么小一撮,只有主菜稍微分量多点,然而也没有多少,不信你去吃正经的日式料理,你确定一个人可以干掉两人份的快餐的你能够吃饱 作为一个曾经在国外吃过正经日式料理的人,爷犹记得当年从下午六点吃到晚上八点,回去酒店之后半夜被饿醒爬起来吃薯片充饥的悲剧。 去你妹的怀石料理。 爷可不想大清早开始就饿肚子。 给加州清光准备了一份日式摆盘的早点的标配,爷则将其他的用盘子盛起来,另外用托盘装了。 加州清光虽然纳闷菜有点多,但是并没有多嘴问。 等到吃饭的时候看见审神者以优雅端正的姿势干掉了所有的菜和半桶饭之后,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 等到看着审神者准备洗碗的时候,他连忙将碗筷收起来,说道:“麻烦主公做饭了,我来洗吧。” 于是加州清光端着碗筷去洗,等他洗碗回来的时候,爷已经泡了壶茶。 给加州清光倒了一杯,爷端着自己最喜欢的青莲纹玻璃盖碗喝着茶,赞叹道:“这才是人生。” “主殿接下来要去锻刀吗?”加州清光看着面前的茶杯,有些疑惑的问道。 “吾暂时没有锻刀的兴趣,以后再说吧。”爷答道。 加州清光想了想,说道:“主殿不锻刀吗?打刀‘歌仙兼定’和太刀‘烛台切光忠’都很擅长家务。” 爷放下茶盏说道:“暂时不用,吾还有很多需要去了解的地方,而且锻刀之前那些玉刚也需要在检查一遍,吾不太喜欢用陌生的材料,炭火温度,玉刚材质,砥石也要分类,还有些工具也需要准备,不急在一时。” 加州清光愣了愣,问道:“主公是刀匠吗?” “只是会锻造,算不上刀匠。”爷答道。 加州清光闻言,点了点头,想也知道对方这样子不可能是刀匠,所以果然又是一个坑货吗? “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州清光说道:“出阵,远征,内番都需要人手,不然就没有资源收入了。” “不做不就好了吗。”爷答道:“现在就挺好的,有你在,我做饭不用洗菜,吃完不用洗碗,爷觉得就挺好的,干什么要去出阵远征,偶尔做一做内番的耕种就行了。” “但是,这不是时之政府给审神者的任务吗……”加州清光问道:“不做的话,会不会不太好?” “没关系,就算时之政府想清除本丸,吾也能应付,至少在吾断气之前,你不会有事。”爷答道:“锻刀什么的,反正不急在一时,况且就算真的时之政府打算清除掉吾,吾也可以跟他们对着干,而且吾讨厌人多,还是说你一个刀,所以寂寞了?” 加州清光:…… “主殿不担心时之政府,难道也不担心溯行军吗?”加州清光问道:“我们有着保护历史的责任。” “你错了,溯行军本身就是政府造的孽,你也好,吾也罢,根本没有必须去担负的必要,你以为少了吾,还是少了几把刀剑,就能改变一切吗?”爷不由的轻笑道,这个游戏本身就有很多糟点了,不过是一场名为绝望的斗争,随时都会结束,只看官方捞了多少钱而已。 加州清光沉默着不接话。 “吾向来坚信一句话,只有自我保护才能保护自己,别人都靠不住,嗯,尤其是男人。”爷看着加州清光说道:“啊,对了,忘了说,吾有厌男症,不太喜欢身边的男性过多,虽然没有到厌恶的地步,但是绝对谈不上多么喜爱与过多的男士生活在一个本丸。” “……”加州清光突然觉得未来一片黑暗。 这么多审神者,当中不为男色所惑的倒是有几位,但是厌男症,这还真是第一位啊。 加州清光觉得,说不定三日月殿下会挺高兴。 毕竟三日月殿下因为之前十几任主人都沉溺美色的关系,而越来越不愿意出来了。 还有数珠恒殿下也是。 爷看着沉默的加州清光,决定去锻刀房看看,便对加州清光说道:“你无事的话就去找点事情干,不必管吾,午饭和晚饭吾会做的。” 加州清光原本想跟上去的,然而对方直接关了门。 站在门前的加州清光第一次有点不知所措,就像是有什么事情做错了一样。 尤其是在得知审神者有厌男症,这让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似乎面对一个讨厌男人的女性面前,他好像不论做什么都不会有好效果…… 谁让他是男人呢。 qaq 加州清光低着头,一脸失落。 第一百零四章 锻刀房的炉火似乎永远都是点燃的。 一直不曾熄灭。 原本锻刀就是将材料交给q版刀匠,让对方锻刀,然后审神者灌注灵力,使其以付丧神的形式以人类男性的外貌现形。 但是迷你刀匠被爷烧了。 所以现在得爷自己来锻造。 爷看了看这里的玉刚,玉刚是锻刀最重要的物品,没有玉刚无法锻刀,但是玉刚也是要选的。 只有含碳量合适的玉刚才会锻造出最好的刀。 碳含量太少,打造出来的刀会软。 碳含量太多,打造出来的刀会碎裂。 而这里的玉刚,都是乱七八糟的,完全没有经过挑选,这意味着这里所锻造出来的刀只是一种给付丧神依凭的媒介。 然后作为媒介的刀因为付丧神的降神,而拥有了本体的外表与相似的能力。 既然如此,爷为什么不打造一把好点的武器呢,要知道手游里每次刀剑出去受伤,需要修复的时间和材料都挺多的,而爷讨厌麻烦。 还不如一次性搞定。 比如爷之前在洪荒锻造的几把刀都一次都没有坏过。 嗯…… 爷拿出几把剑三出品的大橙武,这玩意爷一只觉得没啥用处,除了好看。 现在可以把这几把大橙武拆了剑柄,把刀身融了试试。 嗯,舔了舔牙。 爷拔下一颗犬牙。 准备处理后用来打造刀身里的核芯。 这样做去掉了原本应该用两块铁打造一把刀的特性,太刀的刀身,坚固的那块作为刃身十分坚固锋利,较软的那块让刀身不容易折断。 而爷则是让牙做的核芯增加坚固性的同时,也增加一层妖力保护,让其不会被人力折断和损坏。 刀身的弧度并不是设计好的,而是烧刃冷却淬水时受热形成的弧度。 所以基本每把太刀的弧度都不一样。 不过现在先拆了这几把大橙武,然后在找个时间重铸。 然后这几天可以先做几个刀柄打发一下时间。 哦,你问为什么爷不直接用大橙武作为媒介。 爷只能说,少年,你很有想法,你让一群太刀去使用中式刀剑,你确定你不是在坑自己? 给与付丧神最基本的尊重和体面,不是因为爷的喜好,也不是因为好感,而是因为想要一把各方面都比那种量产要好点的武器罢了。 爷玩这游戏,当初纯粹就是冲着刀剑来的,至于男性化外表……爷真的没兴趣。 对于爷而言,三日月的人形不如他的本体刀的模样吸引人。 对于武器,爷有种狂热的热爱。 不仅仅是太刀,中国那边的剑也是爷的心头好,爷曾经试着打造,可惜用着不顺手,只好收起来了。 赫利俄斯给的那些橙武倒是有几把是爷可以用的,因为硬度足够,不会变形和过软,但是长度不够。 嗯,爷喜欢大太刀这种长度,能弥补爷的身高和臂长不足,反正爷有的是力气。 另一种心头好就是鞭子了。 长鞭短鞭爷都爱。 对于武器爱好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武器本身更具有魅力的外观了。 刀男? 相信爷,爷只想让那把刀打造的更好,至于刀男的外形,关爷屁事。 当然,也有个更简单的方法,直接用之前在洪荒打造的三把太刀和大太刀。 然而爷并不想这么做。 有种病叫做用过的东西给了别人会心神不安纠结不已后悔到想死。 拆了橙武,放到一边之后,爷就拿出之前囤的一堆骨头,粗糙的打磨了之后,切割,雕琢,然后就放在一边地板上等烘干。 做完这些,爷就离开了锻刀房。 天气这么好,适合睡觉,系统刚刚整理了一部本丸的历史过往。 看着爷的ipad里面被标出为‘初始’‘第一任’字样的档案。 爷看了看,突然觉得……啊,这些年真是白活了啊,你看人家十六少女都能干出二十四禁的不可描述重口味全刀帐一百零八式体位全收录。 爷却连s与m都没跟人玩过。 啊,爷真是太年轻,原来爷这么纯洁。 对于一下,这位第一任审神者,还真是够污啊,根本无节操。 难怪这些付丧神的执念会这么扭曲。 原来从根子上就坏了。 偷偷瞄了一眼照片,不行,太污了,简直辣眼睛。 这个小姑娘真的投错了胎,她应该当男人去搅基才对。 她居然把付丧神给爆后门了啊啊啊啊。 少女你行的! 再看看这位审神者怎么死的,哦,想对小狐丸用强结果被咬死,很好很好,这个设定十分喜闻乐见。 仗着出生的付丧神什么都不懂,便宜占尽,后来就直接黑化强上,最后被开了窍的付丧神给弄死了。 再看看第二任,哦,是个玛丽苏,跟太刀们牵扯不清最后想要攻略三日月,但是反而被三日月攻略了,最后暗堕了,导致本丸全体碎刀。 爷:呵呵。 在看看第三任,嗯,精英禁欲型女主,暗恋三日月,为三日月挡刀,告白被拒,转头喜欢上小狐丸,结果小狐丸拒绝,然后她就因爱生恨把太刀都强制碎刀了。 爷:呵呵。 在看第四任,哇啊,这个比较吊。 第四任是个天然呆,欧皇运势爆表,超级喜欢小狐丸,绒毛控,锻出六把小狐丸,然后被小狐丸捅死了。 爷:呵呵。 第五任更吊,仗着自己运气好,一直不停的碎刀,从来不锻刀装,三日月在第七次碎刀的时候忍不住把他弄死了。 第六任一直刀解短刀、打刀,最后被一期一振弄死了。 第七任不喜欢鹤丸国永,每次锻到就直接刀解,第九次锻刀出鹤丸国永的时候一个照面就被对方捅死了。 第八任也吊吊的,锻出三日月之后就展开了追求,然而对方不想谈恋爱,于是在发现这一点之后她就刀解了三日月重新锻刀,每次锻出三日月就追求,追求不到就碎刀,然后被三日月捅死了。 爷:…… 让爷说什么好。 还有一任,特别冷淡腹黑的审神者,男性,然后……他喜欢上了五虎退,还有意无意的占便宜,结果就被一期一振弄死了。 爷:…… 在看爷之前的那一任吧。 政府派来的,冷静强大理性,而且还是男性。 每天都在跟刀剑勾心斗角,想要查明其中有没有猫腻,然后一点点的被数珠丸恒次吸引,最后喜欢上了数珠丸恒次,然后,三日月把他捅死了。 综上所述,十二年,十八任审神者。 最长了一个坚持了四个月。 最短的一个只坚持了二十一天。 爷:为了日一把刀,这些人也是够拼命,幸好爷有厌男症,完全不用担心攻略问题。 爷傻了才会想去攻略一把刀。 这些刀已经用十八任的前例告诉爷一个血淋淋的事实——禁止攻略。 爷是得多傻才会去攻略。 厌男症是个好东西,希望所有审神者都有。 删掉所有审神者的资料,尤其是第一任的那位的各种情♂趣照片,爷一点都不想看这种女爆男的视频。 爷只看bl。 而且最近连bl都没有兴趣,兴趣全在星网上的机甲游戏。 上星网玩了一会,爷就去做午饭了,锻刀这种事情,还是过几天在说吧。 爷还不如考虑一下午饭吃什么。 吃三文鱼好了。 切片配上芥末和酱油,然后加上海胆、北极贝、牡丹虾、在做点寿司饭团之类的也就差不多了。 嗯,好主意。 在做个香辣花甲,酒蒸蛤蜊。 嗯,在下一点面吧,米粉也不错。 于是加州清光从田里回来的时候,面对的是一桌子的海鲜。 看着一边的清汤小煮锅,里面煮着面。 爷将煮好的荞麦面捞了上来,递给加州清光:“那边有汤,拌着吃也行。” 加州清光沉默的坐在初空对面默默吃面。 他突然一点都不想问是哪里来的蛤蜊北极贝牡丹虾了。 审神者的手艺真不错,这汤底真好,酱料也特别的棒呢。 烛台切光忠和歌仙兼定只会做和食,连天妇罗都是后来在某位审神者的指导下学会的。 但是味道和食材肯定比不上眼前这些。 这面好吃,米粉也很惊艳,香辣花甲也很好吃,酒蒸蛤蜊真是太合口味啦~ 一不小心加州清光就吃了三碗面。 啊,有点撑的慌。 审神者你到底是怎么干掉八碗米粉六碗面外加这些菜的! 加州清光去洗碗,爷端着茶盏,一本满足。 攻略什么的,还不如一个厨房实在,以前在洪荒,没有专用的厨房,爷一直都没办法做这么精细的食物,这次算是满足了爷的胃口。 加州清光吃了饭就去接着耕地去了。 爷决定先去泡一泡温泉,然后滚去床上看小说,然后小睡两小时,然后就是晚餐时间了。 啊,又是美好的一天呢,微笑。 系统:你之前不是还说当真人游戏刷等级,集齐全刀帐吗? 爷:你说这么多次,这些付丧神当真没有暗堕过吗? 系统:什么意思? 爷:被碎刀这么多次,再怎么纯净的心都会染黑,不过是看污染的程度而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就是这个。 每个被锻刀出来的付丧神都是本体的分灵,按照原理来说,如果分灵暗堕,多多少少都会对本体产生影响,但是反过来,本体没有暗堕的话,分灵又怎么可能会暗堕? 所以,问题来了,时之政府利用审神者的灵力以及作为媒介的刀所召唤出来的这些付丧神,到底是什么东西? 什么样的存在? 是单纯的投影,还是各生灵念? 第一百零五章 第二日,爷带着加州清光去了万屋。 万屋在游戏里就是一个商店,充值购买一些甲州金然后甲州金就可以在万屋买一些资源和各种道具。 不过显然比起手游里面的页面,这里的万屋直接进化成了一条商业街。 可以直接去逛,什么都有得卖的街。 万屋的入口就在本丸边缘的鸟居处,并不远,走个十几分钟就到了。 然后系统客串的狐之助告诉爷:因为万屋会有别的审神者和刀剑的缘故,所以最好伪装一下再去。 审神者之间最好不要交换真名也不要暴露本来面具,不要对其他人据点的刀剑示好,请做好自我信息保密工作。 爷:…… 系统,你觉得凌月仙姬这个名字怎么样? 系统:…… 系统能怎么样,系统也很绝望啊! 爷:给爷换回赫拉的外表,谢谢。 系统:哦哦哦,你要用神王马甲来抵抗骚扰吗,真是个好主意。 一秒换装,金发大波浪上线。 爷:喂,爷记得当初离开希腊的时候赫拉的外表已经二十岁了,为什么现在看起来反而只有十六岁! 系统:这个世界的审神者大多都是少女啊,就算是男孩子也是少年居多,大概是因为年轻的审神者,政府那边好控制。 爷:…… 算了,爷看了看镜子里的脸,赫拉这与爱西斯相似的眉眼,同样的美艳妖娆不可方物,多了一些少女的稚嫩清纯,少了成年后的强势凛然,金色的大波浪卷发,白皙如雪的肌肤,愣是将这美艳的面容衬托出几分圣洁。 感觉突然就玛丽苏了。 翻了翻衣服,找出一套《王家的纹章》出品,纳芙德娜女官精心制作的飘逸长裙。 头发编了辫子盘起来,戴上金蛇莲花冠,水色的纱裙,点缀着珍珠与金线,胸前是莲花与金蛇缠绕,勾勒出少女柔软的弧度,双肩用金饰扣着华美的薄纱披风,每走一步就会随着动作飘逸起来。 爷用孔雀绿的眼线笔给自己画了个埃及眼妆,画完之后,这张脸妖娆又绮丽,少了几分妩媚,却更加神秘勾人。 脚上穿着黄金制成的凉鞋,有着精致的莲花点缀。 爷拿出指甲油,涂了淡粉色的指甲,忍住了纹上蔓蒂的冲动。 忍住,妖娆绮丽的蔓蒂不适合圣洁系的金色女神。 于是,等到爷化妆完毕,换好衣服,下楼喊来加州清光,爷要去逛街。 然后加州清光看着完全认不出来的审神者直接吐魂了…… 加州清光:审神者去万屋会伪装的道理我都懂,可是为什么前后差距这么大啊! 爷想去万屋并不是想要买什么,而是想看看这里都有什么。 毕竟跟手游里面的不太一样,所以还是很好奇。 “怎么了?”爷歪了歪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问道。 加州清光摇了摇头:“主公真是太漂亮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爷:小嘴挺甜嘛。 加州清光问道:“主公是要买什么吗?” 爷:“只是去逛逛,看看万屋有什么,以后缺什么就知道在哪买了,当然,清光如果有什么想要的也可以买,这个给你。” 爷拿了些甲州金用袋子装起来给加州清光。 加州清光愣了愣,好半天才说到:“啊,我没有什么想要的。” “是吗。”然后爷就把钱袋扔过去了,看着加州清光稳稳的接住,爷撩了下头发,说道:“走吧,去万屋。” 加州清光抓着手里的钱袋子,觉得好咯手。 万屋入口的鸟居就像是一个链接异次元的门,进入万屋之后,爷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这种大卖场的促销画风是怎么回事? 人还挺多的,几乎是瞬间,爷就失去了逛街的兴趣。 要不是身边还有个加州清光跟着,爷都想立马调头就走,不过还是耐着性子,忍着某些人的视线,开始逛商店了。 仙人团子:给刀剑男士恢复疲劳度的,嗯,买点屯着,反正不会坏。 幕内便当:可以让刀剑男士精神百倍。 嗯,买。 御守:可以防止一次刀剑被破坏。 嗯,买!来一箱! 至于什么御礼之类的锻刀用的,爷觉得不需要。 逛完官方店面,就去什么服装店,用品店,甚至还有食材店看了看。 哎呀好久没有用现代化的化妆品了,买,所有色号都来一份! 加州清光似乎很喜欢涂指甲,嗯,这么个洗菜洗碗还种地的初始刀不能苛待,买! 所有红色系列的指甲油来一份! 加州清光:…… 看着自家审神者财大气粗近乎豪迈的砸钱,加州清光突然想起以前的那些审神者总是在哭穷的日常。 呐,主公,这样继续砸钱真的好么?你连一把刀都没有锻,全砸在化妆品和日用品上面你以后会哭的。 爷:爷有黄金律【不会因为金钱烦恼一辈子大富豪的生活】和王权【受到贡奉,可以享用贡品】,买东西自动打折,有一定几率可以免费。 系统:…… 因为一直都与现代社会脱节,系统都快把这属性给忘了。 而一边的加州清光拿着自家审神者给自己买的指甲油全套系列已经激动的快要叫出来了,樱吹雪都爆出来了。 加州清光:qwq好想抱着主公转一圈,但是应该会被打死吧。 加州清光的撒娇之魂蠢蠢欲动,不过最终还是被他自己的理智镇压下去。 有什么是比想要撒娇然而对方却是个厌男症更让人绝望的事情呢,没有了。 #作为一个男性付丧神今天也很绝望# #不敢想象主公锻出乱藤四郎和次郎的后果# 然而加州清光的想法有点多于,爷真没想锻刀。 锻刀这种事情,等爷熟悉环境之后在说吧。 比起锻刀,爷更好奇的是爷那几口刀,尤其是几把妖刀,你们说,爷要是给它们唤灵,会出现付丧神吗? 啊啊啊,回去本丸就试试。 爷一定要试试,谁也拦不住。 扫了一堆东西,最后冲到食品店买了不少没见过的零食,另外还买了些菜。 看着活蹦乱跳的虾和豆腐,爷决定今天吃虾仁豆腐了!在做一份炸豆腐,配上味增汤,嗯,做个糖醋排骨吃吃也不错啊。 那就再买点排骨吧。 买好东西,两人回去之后,爷就去了自己房间把刀拿出来了,一分钟都不想等。 大太刀·心魔,太刀·星耀、短刀·破晓,这三把是爷的牙齿打造的。 当初的破灭牙交给杀生丸之后爷就没有拿回来。 不过后来月见莲找刀刀斋又打造了四把刀,除了他自己留下的一把太刀和大太刀之外,还有一把大太刀给了爷。 其实当初月见莲想把两把大太刀都给爷的,不过爷以自己有一把为借口只拿了一把大太刀,但是另外又要了一把太刀。 这把以月见莲犬牙打造的大太刀名为‘神无月’,而另外一把太刀则名为‘水无月’。 爷看了看心魔,又看了看神无月。 先用神无月试试吧。 神无月的刀身长一米六,比心魔要长一点。 爷为试着灌注灵力?不对,爷现在是神王的壳子灌注的是神力? 反正爷就试了试,然后一阵白光闪过,爷面前就多了个人影。 “神无月,参上,愿为姬君效命。”银发金眸的青年,看起来极为高大,身形一米九以上,将近两米,长长的银发披散着,额头有一轮殷红的月轮,脸上有一道妖纹,眼睛上有着红色的眼线,看起来俊美却并不妖艳,而是一种说不出的高贵与冷毅。 那张脸除了月轮印记的颜色,几乎与月见莲一模一样。 甚至就连衣着都很相似,高立领修身唐装,镶金的白色肩甲,金色的链子和穗子,金线织就的牡丹披风,肩上缀着毛绒绒的皮毛,看起来雍容华贵却不会臃肿笨重,脚上的靴子是白色鳄鱼妖怪的皮制作的。 这这这……这分明就是当初她给老爹制作的装备中的其中一套啊! “我是由大妖怪月见王的獠牙为材料所制成的妖刀,同样由身为妖怪的刀匠刀刀斋锻造,不仅仅是劈砍刺杀敌人,还可以一击斩断一座山峰,是很强大的刀呢。”神无月微笑着说道:“姬君满意我吗?” “啊啊啊,父亲父亲父亲父亲……”爷实在是忍不住了,直接就扑过去抱住死命蹭。 毛领披帛的感觉蹭起来也一样呢。 神无月:哈哈哈,小主人真是一如既往的可爱。 嘛,蹭够了,爷终于冷静下来去召唤水无月。 但是…… 为毛都是月见莲獠牙打造的刀,神无月看起来像是月见莲翻版,水无月看起来就那么像梅见雪的翻版啊…… 水无月身高一米八丨九,比神无月要矮的多,一身纯白加上正红的服装,正是爷当年给梅见雪做的第一套装备,双肩扣着银色犬头肩胛,犬头下面是犬头骷髅,高领大氅绣着红色的彼岸花,银线绲边的大袖鹤氅,胸口露出一小快细密的锁子甲,腰上是精致的镶银红龙皮的皮带,脚上也是红龙皮的皮靴。 银色的长发束着高马尾,金色的眸子如出一辙,眼睛自带眼线,红色的妖纹,红色的月牙印记。 “我是由大妖怪月见王的獠牙打造的太刀,名字是水无月,因为锻造成形的顺序是第三,所以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嘛,既然是主人的召唤,那么愿为您效劳,我的主人。”水无月笑眯眯的说道:“我最擅长杀人放火天打雷劈了哟。” 系统:已经可以预见整个本丸都会失宠。 第一百零六章 召唤出神无月和水无月之后,爷就继续召唤了另外三把妖刀。 短刀·破晓,是第一个。 是个小正太,十岁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小时候的杀生丸。 “我是破晓,原本是大太刀的一部分,出云神明锻造时被截断一节后重新打造成短刀的净魔之刃,净化的事情交给我吧,主殿!” 太刀·星耀,是第二个。 整一个杀生丸翻版。 “吾乃星耀,乃是獠牙为刃身,经由出云神明锻造,原本是大太刀,因为被大国主嫌弃太长而折断一节,被重新锻造成了太刀,是非常难得的好刀哦,就算是斩杀神明也可以,不如就从大国主开始吧,主殿觉得如何呢?” 爷:…… 你是有多恨大国主?不要用杀生丸的脸和声音对爷用这么深情的语气说这种话。 最后则是大太刀·心魔。 心魔……为什么你的样子会是赫利俄斯啊!而且还是盛装打扮,等一下,这一身金线银绸的战袍不是爷之前给斗牙王做的吗? 还真是实实在在的将‘顾盼生辉’四个字发挥到极致。 捂脸。 简直没眼看。 “吾名心魔,刀身乃妖怪的獠牙,由妖怪刀刀斋锻造,只是为了吾主而存在的刀,吾主的命令一定会忠实的完成,就算最后是崩毁还是堕落都不要紧,吾主的愿望是最重要的。” 爷:…… 赫利俄斯爷对不起你啊啊啊啊,奴役你那么多年处理公文然后在这个丧尸的世界爷又把你变成了爷的刀,爷错了啊啊啊啊啊。 系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一下,五把刀,加上加州清光,哦,爷已经可以组成一队出阵做任务了。 天下五剑算个屁,妖刀五把凑一块才是真牛逼。 爷一头黑线,很是无语的走到神无月身边,抱着他的毛领蹭了一会,然后想起来一件事情,便对他们说道:“不许随随便便用奥义出来,也不许随随便便用你们的妖力,平时只需要跟普通刀一样就行了。” 水无月问道:“一直不能用吗?” 爷摇了摇头道:“只是暂时的,若是有危险,也就不需要顾及了。” 五人点了点头答应了。 爷这才把五只领出去一楼,喊来加州清光,让他带着五人四处看看,并且把神无月设定为近侍,然后爷就回去洗澡换衣服去啦。 先把壳子换回来。 加州清光一脸懵逼的昂着头看着面前的五个人。 毕竟加州小天使身高与爷现在一样都只有.除了短刀破晓之外,另外几把的身高都在一米八五以上。 但是他最懵逼的是,这不对啊,难道是新出的刀剑?他不记得原本有过这五把刀啊。 尤其是在神无月和水无月以及心魔等等的自我介绍之后。 ‘大太刀,神无月’【刀长一米六,身高】 ‘太刀,水无月’【刀长一米二,身高】 ‘短刀,破晓’【刀长三十cm.身高】 ‘太刀,星耀’【刀长一米二,身高】 ‘大太刀,心魔’【刀长一米五】 先不说为什么五把刀有四把看起来像是父子兄弟,就那把心魔,你丫的自带圣光特效简直比蜂须贺虎彻的金甲还要闪亮。 几乎是一路吐魂状态中的加州清光领着五人参观了本丸,然后后知后觉的想到,卧槽,这个神无月是近侍啊! 近侍可以去二楼,还可以睡在二楼给主公守门。 加州清光:q皿q好气哦,为什么不是我!我这么可爱,这个神无月这么高大一点都不可爱,主公你看我一眼啊! 然而爷听不见加州清光内心的呐喊。 换回初空的壳子,沐浴更衣,爷高兴的去做饭去了。 加州清光在领着五人参观之后,就摸到厨房来求安慰了。 然后就发现在今天的午餐有点丰富的过头,然后也没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 然后吃饭的时候加州清光差一点就委屈的哭了起来。 加州清光眼睁睁的看着神无月和心魔一左一右坐在审神者两侧,一个给她布菜,一个给她喂饭,而审神者拿着个ipad正在刷。 加州清光:qaq说好的厌男症呢?偏心,我也想喂饭,我也想坐旁边,主公你看我一眼啊! 深深感觉自己受到欺骗的加州清光仿佛看见了两个堀川国广围着和泉守兼定。 爷:啊,美好的日常啊~终于不用拿镜子装自恋了。 在一左一右,一个布菜一个喂饭的情况下,这场午餐,爷吃的很爽快。 一边的水无月、破晓和星耀自己吃自己的,全当没看见,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 想当初被打造出来之后的日子,每天都围观初空和斗牙王的日常,他们习惯了。 加州清光:我不习惯啊! 吃饱喝足有人喂的爷更没心思去锻刀了。 星耀和破晓帮忙一起做内番,而神无月全天二十四小时陪着爷,水无月和心魔包揽下的厨房的工作。 爷只要混吃等死就行了。 加州清光:我不服!qaq我不我不我不!!!!! 这群不在刀帐的刀凭什么跟我抢主公! 神无月&水无月&心魔&星耀&破晓:就凭我们是从被打造到现在一直陪着主人。 加州清光……哭了。 系统眼抽抽的看着被欺负的心情低落的加州清光,又看了看被神无月伺候的舒舒服服的林惊鸿。 虽然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但是还是觉得加州清光好可怜啊! 而且付丧神是什么,按照日本鬼怪里面的解释,付丧神为日本的妖怪传说概念,指器物放置不理100年,吸收天地精华、积聚怨念或感受佛性、灵力而得到灵魂化成妖怪。 概念类似中国的物久成精,这就是付丧神的传说,又称为九十九神、九九神,由此看来,付丧神虽名为神,实则为精灵鬼怪,是历经百年的旧器物幻化而成的。 加上日本这边对于神和妖怪的定论很模糊……啊…… 按照这个时间和设定来看,林惊鸿仓库里几乎九成以上的刀剑都具有成为付丧神的资格。 赫准斯托斯打造的十二把不同尺寸的苗刀,二十四把形态各异的匕首,三十六把圣剑,外加洪荒锻造的十五把,好像都具有资格呢。 毕竟这些东西,一直跟着林惊鸿穿越,林惊鸿活了多久,它们存在了多久,不过系统空间里时间是静止,不然就更多了。 这么一想其实五把也不算多了。 而且这五把还是被神力唤灵的。 怎么想这五把才是正统的付丧神啊。 不过在这样混吃等死的过了两个月,爷还是去锻刀了,因为加州清光崩溃的哭着跑过来抱着爷说想见大和守安定。 加州清光:qxq主公没有推开我,果然厌男症是骗人的。 其实爷原本想锻的刀是大太刀,不过看加州清光哭唧唧擦眼泪的委屈模样,爷只能改了主意。 果然总是一把刀,所以寂寞了吧。 爷可不觉得水无月他们会去跟加州清光搞好关系,虽然同为付丧神,但是嘛…… 妖刀和名刀注定是无法相容的。 所以爷才懒得锻刀,要是刀多了,争端就多了。 拿起一块提炼过的玉刚,加上一把橙武的刀身,将玉刚熔炼之后与刀身捶打,叠加在一起。 反复叠加十五次,重新打造成刀型胚,将准备好的核心与剑胚锻打成一体,然后就是敷土烧刃,淬水。 啊啦,淬水之后刀身会形成弧度,但是似乎是把太刀呢。 打刀的刀身弧度要直一些。 啧,一会在重新锻一把。 研磨开刃之后,装柄之后就先放到一边了。 爷拿起另外一把剑胚,重新锻刀。 等到第二把还是太刀的时候,爷开始了第三把。 然并卵。 还是太刀。 系统:咳咳,你先别崩溃,打刀的长度要比太刀短一些,70公分左右,你下次试试弄短点。 于是,第四把,爷总算锻了个打刀出来。 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 也被神无月拖下去洗澡睡觉。 唤灵这种事情,等睡觉起来在说吧。 于是爷洗洗睡了。 加州清光却没有睡,他呆在锻刀房看着那几把刀,泪流满面。 完全看不出来是谁呢。 不过审神者还真是厉害,居然两天锻出四把刀,这可是很费体力的工作啊。 想起之前林惊鸿拿着锤子头也不抬的专注敲打,每锻打一次,都会衡量刀身平面的熟练感觉。 加州清光就觉得自己小看审神者了。 看着自己的本体刀,突然有点心酸。 虽然他的本体在政府哪里已经修复,作为投影的他成为付丧神时的寄体刀也是完好的形状,但是…… 终究是量产的,不是这样被一下一下捶打出来的,心里莫名泛起一股酸意。 要是主公也能锻出他就好了。 …… 神无月是掐着点,看着林惊鸿打造出了最后一把打刀的时候,才走了进去将人抱走。 虽然主人是妖怪不会累,但是这种事情还是要做好保密工作啊,被发现就不好了,所以乖乖洗澡睡觉吧。 听到神无月这么说,爷还能说什么,蹭了蹭神无月的大毛领打了个哈欠睡觉了。 等到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爷先洗了澡,换了身水色高腰宽袖儒裙,准备去唤灵。 结果一出门就被神无月抱起来,他说:“今天给你做了茶泡饭和炸鸡块,先吃点吧,都两天没吃东西了,还有螺蛳粉也给你做了一碗呢。” 爷:ww好棒! 加州清光愤恨的咬着筷子,低头看自己的碗。 加州清光:qaq,主公,你也喂我一口啊,我愿意帮你吃青菜! 神无月:呵呵。 第一百零七章 吃完饭,爷就去锻刀房看刀了。 其实爷想过了,付丧神本来就是妖怪,所以用妖力唤灵才是正确的对吧。 灵力是什么东西,爷不懂呢,ovo 算了,还是用神力吧。 神力应该跟灵力一个性质吧。 虽然妖怪壳子用神力会有点不舒服。 不过总比妖力的不稳定因素要可靠,而且爷目前还不想暴露妖怪的身份。 拿着张小纸人,灌注神力进去之后,放到打刀上。 放上去之后,一阵光芒闪过,一个人影出现在爷面前。 “我是大和守安定,冲田总司爱剑的其一。虽然不易使用但性能良好。请多关照。”绑着马尾,穿着水蓝色的羽织,少年清秀的脸蛋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模样温婉娴静的少女。 爷:呵呵。 等到大和守安定介绍完,爷就拿着纸片人放在了另一把太刀上面。 然后一阵白光闪过,爷就看见了一位俊秀纤细的近乎单薄的青年,微阖的双眼,黑白双色渐变的长发,一副悲悯苍生却又迷茫的表情。 “我名为数珠丸恒次。在世人的价值观数次改变的漫长时间中,一直在寻找佛道究竟为何物。” 爷看了他一眼,然后果断的对第二把太刀伸出手。 “我的名字是江雪左文字。因是板部冈江雪的佩刀而得名。刀,最好还是不要使用。拔刀之前,应该努力不要挥舞刀,要和睦相处。这难道不是很重要的事吗” 爷:…… 最后一把了。 “吾名小狐丸,因为配合锻打的狐狸是小狐狸,因此又被称为小锻治,但我个头绝对不小。” 这只小狐丸的外貌是不是有点变化,不是散发吗?手游里面的立绘不是黄白二色的衣服,以及散发。 为什么现在多了耳朵和尾巴,衣服款式都变了。 因为小狐丸腰带位置偏低所以看起来总像是矮子,让爷老是犯强迫症想要帮他拉高腰带位置,因此记忆尤为深刻。 但是现在他的腰带位置很正常。 叹了口气。 爷对着神无月说道:“还差几口刀可以凑足一队?” “一把吧,最好在锻一把短刀或者一把胁差。”神无月答道:“当然,我们一个人出队也没有问题。” 加州清光,大和守安定,数珠丸恒次,江雪左文字,小狐丸。 的确还差一个,啊,不对,差两个,江雪左文字是个讨厌战争的刀。 那就趁现在在锻两把吧。 “清光,你带他们去逛逛,顺便安排一下住处,吾在锻两把刀。”爷对加州清光说道。 加州清光愣了一下,点了点头,领着人走了。 数珠丸恒次和江雪左文字都不是擅于交际的刀,倒是小狐丸有点不高兴,看了看神无月,又看了看审神者,刚想说什么就被加州清光拉着走了。 出去之后,小狐丸等人就从加州清光这里得知了本丸的现状。 比如说不在刀帐内的刀除了里面那把神无月,还有四把。 比如说,这一任的审神者上任两个多月还没出过阵。 至于厌男症这件事情则被加州清光忽略了。 给几人领着逛了一圈,说了一下现状,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了饭点,就领着人去吃饭。 然而吃饭的时候审神者不在。 水无月和星曜以及破晓、心魔都在,这么一看人还挺多的。 介绍了一下,水无月等人只是报了个名字,并没有说来历,而这边小狐丸则问道:“没听过的名字,是新刀吗?” 心魔答道:“是主殿的刀。” 小狐丸:…… 这跟没说一样么。 等到几人吃完饭,那边锻刀房还没弄完。 直到第二天中午,神无月才抱着初空回去睡觉。 同时走出锻刀房的,还有两把已经人形化的付丧神。 身穿华丽军装的一期一振和一身精美平安时代狩衣风格的三四月宗近。 爷打了个哈欠,有点不太高兴。 尼玛原本打造胁差的,结果忘了磨短弄了两把太刀出来。 啊擦。 算了,明天在锻刀。 一觉睡到晚上,神无月准备了宵夜。 爷开心的吃着超大份的香辣花甲,干掉了四碗饭。 肚子总算有点饱的感觉。 然后洗澡换衣服,爬进神无月怀里接着睡。 直到第二日吃早餐的时候,爷又见到了被召唤的付丧神们。 嗯,的确挺好看的,但是,爷这边的太阳神翻版更耀眼呢。 爷默默吃掉心魔喂到爷嘴边的玉兰片,又一口干掉神无月喂过来的饭,看了一眼旁边的腐乳,然后接着玩爷的ipad。 锻刀什么的,以后在说吧。 反正爷每把刀都能单独出阵,比这些娇弱的付丧神好使多了。 第一次看见审神者是这样伺候着吃饭,除了加州清光以外,不仅仅是三日月和小狐丸,就连江雪左文字和数珠丸恒次都没能忍住看过去。 神无月:呵呵,你们都太年轻啊。 而三日月宗近等人下意识的看向加州清光,毕竟他是初始刀,虽然之前也打过招呼…… 但是…… 这是什么情况啊? 吃完饭之后,爷看了看审神者专门配置发布任务的手机。 然后就把这玩意扔给心魔了。 “出阵的事情,汝跟清光商议把,太危险的地方就让神无月活着水无月带队好了,星耀和心魔不出阵,也不远征,破晓也不是杀戮之刃,在内番帮忙就行。”爷想了想说道:“至于其他的汝就自己安排吧,吾没有兴趣管这些事情。” 习惯性的,爷将琐事扔给了【心魔】赫利俄斯,对,爷就是这么渣,变成了刀,爷依旧没有放过他。 “对了,各位,又不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吾指的是身体上的,毕竟吾是第一次锻付丧神的刀。”爷问道。 几个人各自看了看彼此,三日月宗近笑着说:“啊哈哈哈,这还真是新奇的体验呢,不过并没有觉得不妥呢。” “主人的锻造技巧很好呢,感觉更高大了。”小狐丸这么说道。 “是吗,那就好,如果收到损伤需要修复,自己去修复间,吾没兴趣替汝等手入。”爷想了想说道:“重伤的话例外。” 神无月笑着将初空抱进怀里:“接下来的事情教给水无月吧。” 爷点了点头:“好啊,对了,吾明天要去一趟万屋,嗯,清光,一起吧,哦,还有……大安和,不是大和安,不是……是?” 加州清光捂着脸纠正道:“是大和守安定。” 大和守安定:…… “啊,对,你们俩一起吧。”爷点了点头:“清光一直很寂寞呢,安定来了,应该很高兴吧?” 加州清光小脸微红的说道:“才、才没有!唉,主公不带神无月殿下去嘛?” “他不是刀帐里的刀,带去万屋太显眼了。”爷答道:“没有必要引起不必要的混乱,而且之前汝去过,这次汝等一起去,刚好可以在添置一些东西,嗯,心魔,把要添置的东西列个单子出来,其他人想要的东西也一起列个单子。” “是。”心魔点了点头,应下了。 将事情扔给心魔,说了接下来的安排,爷就被神无月抱走了,半路上,爷拍了拍神无月说道:“等一下,带吾去一楼看看,吾想找一间可以看见樱花的房间布置一下,以后用来赏花午睡比上去二楼方便。” 神无月闻言,便抱着初空,调头换了个房间,在屋子里走了一圈,选了一个景色最好,能看见樱花和庭院景色的和室。 神无月放下初空,让她四处看了看。 “啊啦,这个房间不错,但是小了点吧?”爷看了看:“要能放下软塌,还要有茶座,另外放置刀架的地方也得大,吾的三把大太刀和太刀都很占地方呢。” “那就把隔间的纸板撤掉就行了。”神无月笑着说道:“这边还没有人入住,倒也不要紧。” “是吗?那就撤掉吧,地方大一点,吾就可以在这里做刀剑的日常保养了。”爷点了点头答道。 “那么要什么风格呢?”神无月问道。 “嗯,这个不是父亲的事情吗?”爷看着神无月说道:“宫殿也好,丈夫也好,不都是父亲帮吾选的吗?” “吾明白了。”神无月点了点头:“不过需要点时间。” 爷点了点头,走到外廊下,拿出一壶酒:“过来一起喝一盏吧。” “啊哈哈哈,主公是在喝酒吗,老人家也能来一杯吗?”三日月宗近和小狐丸正在院子里晃悠,看见神无月和初空,笑眯眯的走过来问道。 爷答道:“不能。” “啊哈哈,被拒绝了呢,哈哈哈。”三日月宗近笑着说道。 小狐丸:“……” 爷:为什么这货的笑声让我生出一股想要打人的冲动。 爷拿出一组梳子,拿起排梳,看着对面小狐丸瞬间亮了的眼睛,微微笑着问道:“想梳毛吗?” “想!!!!”小狐丸连耳朵都立起来来,尾巴都两边甩了。 三日月宗近:这发展不对啊! 爷:呵呵。 爷就知道,没有狐狸精能拒绝爷。 牙晓,巴卫,晴明再加上如今的小狐丸,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 呵呵哒。 第一百零八章 小狐丸的头发质感很好,跟丝绒一样,光滑而柔软,两只耳朵揉捏起来也很有趣,不过大概是他的敏感点,爷明显感觉到对方绷紧了身子。 这套梳子还是当初给雷欧梳毛时从系统哪里敲来的。 想不到如今居然用到了一把刀身上。 给小狐丸梳完毛,爷就眼睁睁的看着他往一边的地板上滚了一圈然后又蹭过来说:“乱了,还要在梳一遍!” 爷:…… 于是爷又给他梳了一遍,不仅给他梳了头毛,爷还把他尾巴拽着梳了一遍。 于是小狐丸直接脸红到冒烟的躺下并且飘起了樱吹雪。 嗯,尾巴是兽类的敏感地带,被摸的时候差不多类似于g点。 爷松开手,将糊到身上的樱花拂了下来,不由得啧了一声,想当年爷撸遍牙晓九条尾巴的时候他也只是脸红而已。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牙晓不是付丧神没办法糊爷一身樱吹雪。 真是年少单纯啊,被辜负这么多次,还能对着人类轻易的送上要害部位。 死亡的感觉爷很清楚,那是一种并不会因为重生就能释然的遗憾。 这些付丧神最令爷欣赏之处,莫过于其心念的纯粹。 再多的怨恨,在复仇之后就会消失,然后期待着下一位主人,接着奉上忠诚。 当真是,纯粹的让人不忍辜负。 伸手摸了摸小狐丸的发尾,有那么一瞬间,爷差点忍不住在小狐丸尾巴上咬一口的冲动,不过还是强自按压下去了。 小狐丸爬起来坐在林惊鸿旁边,接过对方递给他的点心。 三日月也挨着小狐丸坐下,笑呵呵的看着樱花,好像刚才的尴尬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林惊鸿到底不是吝啬小气的人,嘴上说着不,身体却很诚实的给小狐丸和三日月递了酒盏。 爷:哼。 只给一杯。 神无月有些好笑的给林惊鸿满上酒盏,说道:“厨房里还有一些点心,我去拿来,就在这里坐一会,歇歇,我顺便喊来水无月他们,量一下屋子,好布置。” 爷点了点头。 神无月便退下了。 小狐丸疑问到:“主人要换地方住吗?” 爷摇了摇头:“只是布置个宽敞点的屋子赏景,也便于日常的刀剑保养。” 小狐丸有些不解:“不是有修复间吗?” “那是你们付丧神用的,吾有十几把佩刀,日常总是需要保养的,最少也得一个月一次,总不能跟你们一样直接扔修复间。”爷答道:“而且材质不同,保养的方式也不同,修复间的作用怕是没什么效果,而且亲手保养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消遣。” 小狐丸闻言耳朵顿时动了动,说道:“那么主人也可以给我做日常保养吗?修复间好慢的。” “小狐丸的话……没问题。”爷看着眼前的大个子,长得俊美精致,一张脸很有特色,而且尾巴和耳朵撸起来很舒服,只是个太刀,日常保养不会太费工夫,不过另外的几把就免了:“不过仅限小狐丸,其他刀剑想要保养的话可以去找水无月。” 小狐丸:╰(*°▽°*)╯ 三日月宗近:=_= 三日月宗近的个性是究极的自我主义,但是即便如此,他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审神者真的不喜欢他。 一直仗着自己的脸无往不利的三日月宗近,有点心塞。 没一会,神无月就端着几碟子小菜和点心过来,身后跟着水无月、星耀、心魔和破晓,就连一期一振、大和守安定和加州清光也过来帮忙了。 爷吃着做好的油炸天妇罗,慢悠悠的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点心,很是惬意。 那边神无月一行人一边撤掉隔间纸门,一边量尺寸。 小狐丸看了一眼一期一振,发现对方的身高似乎比以前高多了。 爷:呵呵。 原本手游里的一期一振是被磨短后的刀身69cm,身高只有. 而现在被重新锻打的寄体刀身则是90cm,身高也一下子变成了. 就连服装的披风都微妙的变长了。 想到这里,小狐丸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又看了看一边的三日月宗近。 啊,是啦,连三日月宗近的头发都变长了。 因为三日月的头发绑了个低马尾在背后,所以之前他都没怎么注意。 似乎大家的样子都有点微妙的改变呢。 小狐丸暗自想到。 这一日就这么悠闲的晃过去了。 第二日,爷换了壳子,装扮好,然后拿着拟好的单子,领着加州清光和大和守安定以及小狐丸一起去了万屋。 因为东西有点多,得多带点人。 大部分要买的都是布置和室需要的材料,另外也要买一些日用品,毕竟本丸配给的资源还是有限的,所以后续供给还是得靠自己赚钱氪金。 虽然大和守安定和小狐丸都一脸懵逼的被林惊鸿的换装给吓了一跳。 加州清光在一边就呵呵了——不能咱一个人傻眼。 不过接受了个设定之后还是挺带感的,对吧,小狐丸。 呵呵。 拿着单子,结果就是买了一堆东西,比如说小狐丸喜欢吃的油豆腐,比如说三日月宗近想要的茶叶和茶具,比如说数珠丸恒次和江雪左文字的念珠和经书。 话说一期一振是个弟控吧,难怪没什么想要的,因为一把短刀都没有。 要不要直接给他们开点零花钱呢?让他们以后想买什么自己来万屋买,免得爷跑。 这真是个好主意。 于是,回去之前又打包了一箱子钱包,就回去了。 当然,在发钱包之前,爷得先塞满,比较了一下甲州金的购买力,如果是按月给的话,每个月一百甲州金也就可以了,反正日用品很便宜。 另外一种叫做小判的东西只能用来购买庭院景致,并无别的用途。 幸好买的钱包够大,不然这一百加州金还真塞不进去。 这个时候就怀念起纸币的好处了。 神无月他们的速度也是快,一天下来就把和室基本布置好了。 爷过去看了看,一边是卧榻茶座,一边是剑托刀架,还有屏风,布置的还挺雅致。 爷在刀架这边晃了晃,然后就拿出刀一把把的摆上去了,这么一看,还真不少,十五把还是挺壮观的。 很有成就感啊。 三把匕首,三把短刀,三把胁差,外加三把标准的太刀,以及三把刀身长一米八的大太刀。 大和守安定看着那尺寸有点夸张的大太刀问道:“这都是主公的佩刀吗?这种尺寸的大太刀很难用吧?” 爷答道:“在吾的故土,有这样一句话,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虽然说的是枪类,但是对于吾而言,这句话用在刀上也很适用,因为吾的臂长不够,只能用武器的长度来弥补了,虽然多花了些力气,但是很适合吾,太刀比较适合近身战,短刀和胁差是备用的,比较少用,匕首的话用来暗杀很合适呢,没把刀都有其优势,重点是得用的顺手,再好的刀,用的不顺手,还不如一把菜刀呢。” 大和守安定闻言不由得说道:“我是把很难用的刀呢。” “所以,你不是吾的佩刀。”爷见他一脸失落,便回道:“但是那又如何呢,只能说你不适合吾,但是刀被锻造出来,就是在被某个人期盼中诞生的,总有人能拿起来,不是吗?” 大和守安定想起曾经的主人冲田总司,点了点头,很是赞同。 一边的加州清光也狠狠的点头,他曾经因为在战斗中失去了切先【刀尖】而被认为不能修复,而被遗弃。 能以付丧神的姿态在世,被另外一个主人收持,与他来说,是最幸运不过的事情。 但是因为打刀的弧度不适合劈砍,而只能靠‘刺’,失去了刀尖,连刺都不能,加州清光才会觉得自己不够可爱才会被遗弃,总觉得只要被打扮的漂亮可以就会重新获得重视。 说穿了,就是没有安全感。 伸手摸了摸加州清光可爱的小脸,捏了捏,趁着他脸红塞给他一个钱包:“薪俸,以后每个月都会给,这样你们想要买什么就自己去万屋买吧,吾可懒得跑。” 加州清光只好接过来,想说的话到头来成了一句:“主人今天也在疼爱着我呢。” “这是当然的嘛。”爷一边把钱包塞给另外几个付丧神一边回道:“清光又听话又乖巧,很实用啊,比起某些中看不中用的娇气货色好多了。” 中看不中用的娇气货色——三日月、数珠丸、江雪。 把钱包递给他们。 三日月宗近笑呵呵的说道:“拿人钱财,替人丨消灾。” 数珠丸恒次依旧眯着眼说道:“我便接受吧。” 江雪左文字则是一脸悲悯的说道:“我也,没有拒绝权吧。” 爷:…… 还是小狐丸和一期一振正常点。 小狐丸:“这样就能去买豆腐了。” 一期一振则说道:“确实地收下了。” 虽然知道是设定好的台词,爷还是忍不住想要糊江雪左文子和数珠丸恒次一脸。 等着吧,总有一天爷脾气上来用钱砸死你们俩! 不管了,爷去锻几把刀发泄一下。 第一百零九章 爷在锻刀室呆了七天,锻了四把大太刀,四把短刀外加三把枪。 唤灵之后,爷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今天也一把胁差都没锻出来。 不开心。 而那边加州清光他们也出阵了。 数珠丸恒次和江雪左文字出人意料的没有矫情,乖乖的出阵一句废话都没说呢,真是奇迹啊。 现在应该可以凑个三队人马出来。 四把大太刀没有重复的,话说爷不论玩什么游戏,阴阳师,魔灵召唤,心动小精灵,都很难拿到重复的呢。 次郎太刀,外形是个身高一米九,一身华丽花魁装扮的美男子,属性是酒鬼,就算一身华丽的花魁装扮,也让人无法直视胸前的那个挂着的酒坛。 次郎太刀的哥哥大郎太刀看起来就正经多了,虽然瞄了眼线眼影涂了指甲油,但是好歹穿着比较正常的狩衣。 石切丸则是一身绿,身高一米八丨九,带着乌帽穿着绿色的狩衣和差行绔,看起气质温雅,虽然也涂了红色的眼影。 至于另外一把大太刀萤丸,他是大太刀里面最短的一把,也是唯一的正太体型。 身高一米二,穿着短裤军装带着短披风和军帽,看起来很可爱。 四把短刀则是:五虎退,药研藤四郎,厚藤四郎,爱染国俊。 至于三把枪,都是大叔。 蜻蛉切,御守杵,以及日本号。 日本号跟次郎太刀一样是酒鬼,不要以为把酒坛藏在屁股后面爷就闻不到酒味。 而且枪尖的那个毛绒绒黑乎乎的枪套怎么看都像是鸡毛掸子…… 因为三把都是抢,所以身高都在一米九以上。 反正爷让水无月安排去了,爷睡觉补眠,差不多睡了两天,然后爷就准备挫蛋蛋了。 啊不,是刀装,类似于迷你式神召唤器,大小曰橙子一般大,球状,有金色,银色,绿色,三个品级,自然是金色最好,银色次之,绿色最差。 分类也很多,这里就不详述了。 反正爷觉得这玩意在手游里用处还挺不错的,可以分担伤害,减少刀剑对战受到的伤害, 但是一旦成为现实,原本的立绘变成了活人,那么爷就有了另外的可行性。 比如说,给刀剑们弄些装备护甲。 毕竟它们一个个的差不多都是布甲,那些护甲都是点缀装饰完全没有实用性。 虽然赫利俄斯给了爷很多游戏里的装备,但是这些装备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门派限制,不是那个门派的,你穿上只能当时装,无法得到加持的属性。 因此爷如果想要有属性有防御能力的装备,就只能拆掉这些装备,利用其材质重新制作。 好吧,爷在防护措施上面有点变态的执着。 可是想一想付丧神们等级低的时候遇到检非违使,全部重伤回来的修复需要材料和时间,爷觉得还是花点时间多做几套。 资源还是留着做刀装比较好,毕竟金蛋不是那么好搓的,有多余的资源还不如搓点铳【chong】兵——嗯,就是火丨枪手,最耗资源的一种刀装兵种。 目前搓蛋的是小狐丸,谁让他手红呢,每次十连搓蛋,十次有八次是十连金蛋。 小红手不解释,出人意料的是,手最黑的居然是加州清光,十个蛋蛋总是会有一个碎裂失败品在里面。 除此之外就是江雪左文字,他搓蛋是清一色的银色蛋蛋。 数珠丸恒次每次都是一连串的绿蛋蛋。 而三日月,爷也不知道该说他手红还是手黑。 要么是金蛋,要么是失败,从来没有银蛋和绿蛋,然而失败率是五比五。 还真是平衡的让人咬牙切齿呢。 呵呵。 爷先找小狐丸量了尺寸,以他为原型制作装备。 毕竟他有尾巴,做起来比较麻烦,能把他的做好,其他的都容易了。 最终选了锁子甲,只做一个胸甲,然后在做护腕和护肩也就可以了,不需要做全身的。 至于鞋子…… 爷看了一眼小狐丸那薄的的可怜的草鞋鞋底,对,小狐丸战斗装穿的就是草鞋…… 三日月也是穿的草鞋…… 你们都不怕石子咯脚吗? 不喜欢木屐觉得太硬,给你们准备软底鞋好吗? 鞋子什么的,还是直接用那什么游戏系统出品的鞋吧,反正只求不崴脚,既能省了爷的时间,也能给爷的包裹清出一些地方。 就算基三的风格不合适,没关系,爷看了,赫利俄斯扔给爷的装备里,除了基三,还有x仙,x下,x谕,出品的各种鞋子,总有一款适合你。 比如当初月见莲、斗牙、梅见雪和杀生丸穿的鬼魁靴就很好。 那些平底木屐也就罢了,尼玛穿着一齿木屐还能战斗,爷也是佩服,不信你去搜一下一齿木屐的图片。 反正穿狩衣和差行绔的爷都给他们准备了短靴。 虽然爷很想把江雪左文字那身□□给扒了,不过爷还是忍了。 算了,你觉得袈丨裟方便你就继续穿吧。 爷无话可说。 “主公很擅长制作这种精巧的东西呢。”大和守安定穿上刚做好的锁子甲,并不重,很轻便,而且因为是完全定做的,所以尺寸也很合身,不会太大。 “是呢,我这个也很合身,原本以为会重。”加州清光摸了摸身上细密的锁子甲,居然是双层的,但是为什么这么轻? 爷:因为加了秘银啊。 不仅如此,爷还在制作完成之后,加持了神赐祝福,可以抵消致命伤害的那种。 想想就能省下好多资源呢。 小狐丸:…… 加州清光:…… 大和守安定:…… 三日月宗近:哈哈哈,那我去做刀装吧。 众刀剑:你住手啊! 药研藤四郎:这次的大将是手工帝吗?真是厉害呢。 几把短刀看着手里的秘银锁子甲背心,虽然被妥善的爱护他们很高兴啦,但是大将,你是不是对我们有点过度保护? 爷:哎,吾有吗? 众刀剑:你有! 他们有的还没出阵过,有的出过阵,但是并没有受过伤,为什么你一副它们好像随时会碎刀的样子。 爷:呵呵。 爷会说因为想到丛云牙和铁碎牙在爷手里碎掉的事故,导致爷对于刀剑总有种很脆弱的感觉嘛? 你看连妖刀都碎了,你们这些普通的名刀,爷真的很担心啊。 毕竟不是爷亲手锻的……咦,不对哦,好像都是爷亲手锻的。 所以爷是保护过度吗? 算了,保护过度就保护过度吧,总之穿上就对了。 反正比起神无月等人,你们这群名刀都是娇花。 爷不想给你们手入就是怕万一不小心把你们手入死了那就糟了。 系统:…… 仔细想想这种事情林惊鸿还真有可能干出来。 想一想刚入手就断了的丛云牙和铁碎牙,系统觉得这些名刀还真有可能会成为第三把在她手里断了的刀。 爷:妖力太强怪我了。 总之全员换装完毕之后,爷松了口气。 连数珠丸恒次都被爷扒光了。 数珠丸恒次:这样你就满足了吗? 爷:你闭嘴,你一张嘴整个过程都变得更糟糕了! 明明爷只是很纯洁的给你量三围啊! 三日月宗近笑着说道:啊哈哈哈,随你随你,触摸没问题! 爷:你闭嘴啊啊啊啊! 江雪,你不准脱,不要用一脸悲悯的无奈脸看着爷脱衣服一边说什么:“我也没办法拒绝”之类的话! 爷又不是在强迫你从事某种不可描述的事情! 卧槽,这群刀剑还能不能好了! 男人这种生物真是太讨厌了! 最后在林惊鸿发疯暴走之前,水无月接过了量尺,接受了量三围的事情,爷才得以保持理智制作完全部装备。 总觉得迟早有一天会被这群刀男刷成‘厌男症·终极’。 这游戏人设性格是谁弄得,你出来,爷要跟你去小树林谈谈人生。 幸好大太刀这边还算正常,太郎太刀作为神刀很是正直,毕竟不通俗事嘛,比较单纯,次郎太刀是个有酒就是娘的刀,也很好处理,石切丸则比较随和,没说什么让爷神经痛的废话。 三把枪比起太刀可老实多了。 作为外形比较年长的三人,较为年轻的御守杵充满活力,蜻蛉切也比较正常,大叔版的日本号除了是个酒鬼这一点之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正常的刀剑还是很多的。 在五虎退和萤丸身上,爷又相信了这个世界,男孩子正是太可爱了。 折腾完这些之后,爷就打算歇歇了。 爷觉得爷需要另一种发泄,于是爷找水无月接了任务,出去浪了。 因为出阵的次数不多,目前地图才开到第二图,江户这边,爷就干脆的去江户那边浪了一圈,直接把地图开到了第五图,武家的记忆。 第一次跟溯行军面对面还真是有点小惊喜呢。 一种像是蛇骨一样的,爷还特别留下一只活的,想要观察观察,毕竟爷对蛇有种偏爱,虽然这玩意并不是蛇。 另外有一种看起来像是蜘蛛一样六条腿,却连这个人的上半身,另外几种人形的,有穿狩衣的,穿盔甲的,到还算是正常。 所以爷很正常的把他们都杀了。 第一百一十章 看着自家审神者拎着只敌刀回来。 几乎所有的付丧神都警惕了起来,嗯,除了神无月他们几个。 爷把捡回来的那些刀都用来提升萤丸的各项属性,也就是用来‘融合’了。 虽然每融合一把刀,只能提升某几个数位值的1点,但是总比没有的好,对吧。 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为什么先给萤丸呢,那是因为谁让他外号人头收割机被称之萤总,就喜欢这种看起来很娇小,内在很暴力的正太。 萤总可是最实用的一把大太刀,而且还是四花。 而且这么娇小可爱,跟那些嘴巴上说不,身体却很诚实的傲娇小公主们一点都不一样。 心情愉悦的爷将捡回来的几把三日月宗近全砸在萤丸身上,抱起他亲了一口。 看着萤丸小脸红红的模样,别提多治愈了。 “啊啦,萤丸真是太可爱了,怎么会这么可爱呢~”给了萤丸一个胸埋,爷心情愉悦的提着鸟笼去吃饭了。 三日月宗近的心情很是复杂。 自家审神者是个欧皇,这也就算了,她还会自己锻刀,这也就罢了,她还有自己的佩刀,这个可以不计较,但是你锻刀运气好就算了,你连出去浪运气还这么好,这个真的不能忍。 刀剑最怕的是什么,不是刀解,而是碎刀。 刀解和碎刀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 将多于的刀剑扔进刀解池,不曾唤灵的刀剑基本不会有什么感受,但是如果是将已经唤灵的刀剑本体扔进刀解池,那是强制刀解,也就是碎刀。 那是很痛苦。 而另一种碎刀,就是让刀剑战斗到死,一直到不能承受之后自我崩毁,这样的碎刀,对于付丧神来说大约是种解脱。 恶意的强制碎刀是最让刀剑们不能忍受的。 所谓的融合,就是让已经唤灵的付丧神去吞噬掉没有被唤灵现形的刀剑。 这样的刀剑几乎不会有感觉。 但是即便如此,很少会有人把捡到的三日月宗近给融合掉吧,而且还是四把! 这也就算了,那些你还没锻出来的刀真的不留着吗? 爷:呵呵,你知不知道强迫症? 爷已经锻出十几把了,不把全刀帐都锻出来,而去用捡的,这根本就是逼死强迫症的节奏啊。 那种制式的刀剑那么容易坏。 才不要呢。 爷看了看鸟笼里面缩成一团的敌刀,找了个地方挂起来。 小狐丸眼抽抽的围着鸟笼逛了一圈,问道:“主人,你这是当作鸟在养吗?” 爷答道:“这鸟笼是碳金的,它出不来,而且挂起来也不占地方了。” “您真的打算养这只敌刀?”数珠丸恒次问道。 爷微微一笑,对着小公主喷出毒液:“佛曰众生皆苦,你看它如何苦?” 数珠丸小公主看着正瑟瑟发抖连笼子都不敢撞死命装死的敌刀……答不出来。 一把刀你还参什么佛经,爷是佛门天然黑不知道吗? 谈佛啊,来呀。 系统:…… 系统再一次觉得没有让林惊鸿穿古中国真是件好事。 毕竟古代的佛门啊……呵呵。 讲真别说林惊鸿了,就连系统都好奇数珠丸恒次是怎么这么出淤泥而不染的,毕竟十一区自平安时代起,僧侣就是主要的男风喜好者,僧院……呵呵。 不可描述之地略多啊。 因为当时的寺院戒律还比较严格,远不如后来的十一区和尚们那样可以娶妻生子,喝酒吃肉,百无禁忌。 平安时代的和尚们,只能在禁绝女色的情况下修行,凑合着寻找年轻的小沙弥发泄,称为“稚儿”……久而久之,日本的佛教寺院就成了男风的大本营。 而数珠丸的主人日莲……那可是个除了法华经,其他什么经文都看不进去,诽谤诸大乘法,指念佛为无间业,禅宗为天魔波旬说,大小戒律为诳惑世间之法,将本尊阿弥陀、观音像扔掷于水中、火中,此外,蓄藏弓箭、兵杖等器物,并在庵室集聚凶徒等等的牛b中二反社人士…… 数珠丸现在居然没有跟着一起中二保持如此洁净纯粹之姿还真是奇迹呢。 吃着炸鸡块,爷考虑要不要把所有刀一次性全部锻出来,免得以后一次次的弄,太麻烦。 而且练级什么的也很烦啊,但是这样的话工程量有点大。 嗯,那还是一次性全部锻出来吧,锻出来之后,爷可以考虑自己制造点小东西。 比如说,把这个敌刀扔进炉子里,看看能不能锻出一把魔刀。 系统:…… 作为一个系统,它实在是不能理解宿主的脑洞。 于是晚饭过后,大家就看着林惊鸿回房然后换了身衣服直接奔去锻造间。 然后敲打的声音响了起来。 众刀剑:锻刀? 这个敲打声断断续续的持续了两个月。 总算凑齐了全刀帐,加上之前唤灵的,一共六十五振刀。 天下五剑都集齐了呢。 其中小乌丸、千子村正、太典太光世、楚叶矢之剑、童子切安纲、大包平、鬼丸国纲、这几个比较特殊,因为他们是这间本丸里只有爷锻出的刀,哪怕这个本丸经历十几个审神者,小乌丸和千子村正等人还是第一次被锻出来,当然,更可能是因为之前没有被实装,不过根据番号来看,以后至少还得实装几十把呢。 终于来了把比星耀他们年纪还要大的刀呢,按照当初在十一区所呆的时间加上星耀被锻造出来的时间,小乌丸是公元800年左右的产物,详细的年份不明,属于十世纪。 而星耀他们则是诞生于公元960年,神无月和水无月还要晚一些,公元1246年,爷将破灭牙交给杀生丸之后,月见莲才锻造了神无月它们。 虽然被小乌丸这个‘为父’的腔调囧的可以,但是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也还是挺带感的。 至于千子村正…… 千子村正:huhuhuhu,怎么了?要人家脱吗? 明明就是个金刚芭比性转版。 爷好想把他跟龟甲贞宗一起扔进刀解池。 笑面青江,你想一起下去吗?微笑。 至于童子切安纲……幸好茨木童子不在这个世界,不然一定会撕逼,毕竟痴汉茨木是绝对不会放过砍了酒吞的那把刀【童子切安纲】的,他连砍了自己的那把刀【髭切】都一直碎碎念个不停。 而太典太光世和楚叶矢之剑简直就是另一个山姥切国广。 然而刀剑集齐了,爷却没有什么休息的时间,还得制作装备呢。 就这样,一年就这么被爷混过去了,日子过得真是快啊。 感觉这一年全部用在锻造上面了,不过效果是显著的,比如说爷的速度越来越快工艺越来越好,于是爷把敌刀真的扔进了火炉里融了。 然后……什么都没剩下。 擦了! 于是,心情郁闷的爷,对刀剑们伸出了魔爪。 全部揍了一顿之后,心情愉悦。 不管了,爷要做个混吃等死的人。 把刀帐暂时集齐之后,不得不说爷的确感觉轻松多了,至少不用在锻刀了,剩下的事情直接扔给刀剑就好了,爷不需要管。 每天看着天下五剑vs妖刀五把互怼,也是一种乐趣不是嘛。 抱着萤丸蹭了蹭,爷决定先去睡个觉,然后继续浪。 刀剑们对于现在的日子也很满足,有个十分爱护刀剑的主人,虽然有些时候对刀剑有点保护过度,不过各方面来说除此之外也是无可挑剔,因为人数众多,所以每天只有一队出征,另外三队远征,轮替来的话,几乎每个刀剑都是两三天出阵一次,这样的频率显然对每一把刀剑来说都轻松的很,地图轻轻松松的就直接推到7。 因此,比起出阵的事情,更多的刀剑热衷于内番。 每天都过的十分充足呢。 这样惬意的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刀剑都对林惊鸿的好感持续的+1+1的增长着。 没多久就爆表了。 有这么个三不管却又极其护短的主人,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对吧? 不用担心受伤,不用担心碎刀,唯一担心的就是捡回来的刀剑有点多。 不过这件事情后来也被解决了,除了全部融合,剩下的放在仓库,留给以后实装的刀剑们用来融合提升属性。 不过时之政府的确做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那就是把每个本丸和万屋给分开了。 也就是说,现在每个本丸都拥有一个专属的万屋,在去万屋的时候也不会在遇到其他的审神者和刀剑了,避免了同样刀剑付丧神与别的审神者照面的事情,也减少了审神者之间的摩擦。 在爷看来,这根本就是另一种控制。 万屋都改成了自动售卖系统,行吧,谁让你高科技呢,2205年的科技了不起哈。 呵呵。 锻造技能日新月异节节升的爷,最近爱上了首饰锻造,所以顺便就给萤丸和五虎退打造了两个挂坠。 结果其他刀剑看到了都想要。 算了,就当是练习技能熟练度吧。 但是等到爷给萤丸和五虎退做了件冬衣之后,所有刀剑都想要的时候,爷就有点暴躁了。 不过暴躁归暴躁,爷还是做了。 算了,就当是练习技能熟练度,顺便找找灵感,给自己也做几套吧。 虽然暴躁,但是好歹日子还算安稳平静,直到水无月告诉爷时之政府给爷发布了一个任务。 接手一个看管暗堕付丧神的任务。 爷看了看一边刀架上的大太刀,忍住了想要干掉时之政府的冲动。 不就是一个本丸的暗堕付丧神么,不是什么大事。 对吧?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暗堕的付丧神会被留下来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被溯行军转化成敌刀。 而时之政府还想‘废物利用’一下。 受到征召的并不止林惊鸿一个,这些受到征召的审神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全部都集齐的全刀帐,开了全地图,而且没有恶意碎刀记录,初始刀健在,全部短刀极化,刀剑具有完成任务的能力。 而接受这个暗堕的本丸,并不会合并到原本的本丸,审神者依旧持有原本的本丸,但是每个月至少要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呆在暗堕本丸这边,提供灵力保持这些暗堕付丧神的人形,然后役使暗堕付丧神去完成任务。 每完成一个任务,审神者都能拿到极其丰厚的资源以及甲州金为报酬。 不过时之政府要求所有的审神者来接收黑暗本丸的时候一定要伪装外表,不能露出真正的脸,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名。 而林惊鸿看过详细的资料之后,把妖刀们留下了,只带了那十五把刀。 毕竟作为一个保护欲有点过头的审神者,她要确定自己不在的期间,不会有别人对她本丸的刀剑下手,所以把妖刀们留下,负责保护刀剑以及维持日常运作。 没办法,谁让她在这个任务背后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她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锻造出来的全刀帐,在她不在的时候被人一锅端了。 想想就很心塞了。 嘱咐了神无月,让心魔随时汇报,留下破晓就是因为他的净魔之力可以防止刀剑暗堕。 虽然带上他们会更有利,但是爷觉得那样对于本丸来说太危险,而且爷好久没有放开手脚浪了。 十五把刀,爷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一次性使用十五把,其实这是三套替换的刀具。 一把大太刀,一把太刀,一把胁差,一把短刀,外加一把匕首,五把一套。 另外两套是备用的,比如说如果爷不小心战斗时弄断了,就可以随时掏出替补的。 所以真正使用的只有其中一套。 为了方便称呼,爷只好给这十五把刀取了名字,没办法,谁让萤丸他们老是问呢。 嗯,一如既往的翻日历取得。 这不怪爷,谁让爷是月见莲的女儿,他喜欢按月份,爷就随他翻日历了。 爷想了想,重新套上了之前用来去万屋的赫拉壳子。 政府要求的伪装么。 系统:她穿了套薄纱长裙,金蛇盘绕在胸口与腰上,勾勒出曼妙的弧度,看起来高雅又纯真,带着一点遮掩不住的妖艳绮丽,略微矛盾的气质更加吸引人的视线。 爷:呵呵。 系统你闭嘴,爷不需要你解说。 系统:无聊嘛。 爷:无聊你去看肥皂剧,别打扰爷。 系统:……哦 通过万屋里,政府给审神者专用的通道,爷抵达了这个黑暗本丸。 该说不愧是暗堕付丧神所在地吗?比起爷那个郁郁葱葱的本丸,这里简直荒凉像是经历了一场旱灾一样。 寸草不生,连庭院里的那几颗樱花树都枯死了。 啧。 一步步走进院子,草木土地都随着林惊鸿的脚步复苏,属于神祗的力量四散开来,将那些阴暗沉郁的气息驱散,似乎就连天空也明亮了几分。 这种纯净而强大的力量,也让本丸中那些暗堕的付丧神察觉到了,他们的外表也随着这股力量的浇灌,那些已经妖魔化的外表也渐渐恢复了原本的模样,还未暗堕时的外表。 但是尽管外表恢复了,其已经扭曲阴暗本质扔在,这些暗堕的付丧神虽然因为外表的恢复而惊讶了一番,但是惊讶过后,依旧是眼神阴暗的看着虚无处,静静的等着即将来到视线中的审神者。 毕竟他们很清楚,他们能活着,是因为时之政府还想利用他们,要么按照时之政府的安排配合审神者,要么强制碎刀,政府不会让这些付丧神被溯行军转化成敌刀,给敌军凭添助力。 不想死,就发挥你最后的价值换得活命的机会。 等到实在无法使用的时候,时之政府就会派人来将其直接销毁。 毕竟这些付丧神的本体还在时之政府手里。 他们没有太多选择权,彻底妖魔化,会在妖化之时失去理智和判断能力,很有可能他们会自相残杀,到时候政府军只要冷眼旁观就行了。 毕竟他们连独自离开这个本丸的力量都没有。 还有比这更可悲的吗。 活着,并不比死了轻松,死去,终有一日还会被唤醒,忘记一切,重新笑着对另一个审神者奉上忠诚。 而这里的付丧神,大半都宁可魂飞魄散,也不愿意在被审神者奴役。 即便如此,做好了抵触准备的刀剑们,却根本没有想到,他们被分配到的审神者根本没兴趣玩驯服的游戏,一开始就打定了自己浪的注意。 啊,脑洞不在一个地方真是个悲剧不是嘛。 林惊鸿慢悠悠的进了屋子,手里拿着个手机跟水无月发消息,虽然时之政府禁止付丧神接触一切关于政府消息以及信息类的产品,但是水无月不是政府管辖内的刀剑付丧神,加上爷有个自带wifi的系统,因此,就算不在本丸,爷也能得知消息。 就算被系统嘲笑爷是个担心自家孩子第一天上幼儿园的蠢家长,爷也认了。 直接无视所有付丧神,爷慢悠悠的一边发着消息,一边听着歌,自己摸到了二楼审神者的房间。 付丧神:…… 这是干什么?下马威?不屑一顾? 果然审神者没有一个好东西。 就因为他们是暗堕付丧神,所以连看一眼都不肯了吗。 顿时,林惊鸿这个新任的审神者在他们心中的好感度直接从-0,变成了-99. 爷:你-999,爷也不在乎啊。 爷有自己的本丸。 爷为什么要因为陌生人的好感而有所感触,爷又不是白莲花,爷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玛丽苏而已。 对吧,系统? 系统:是是是,你说什么都对,别打扰本系统看言情剧。 爷:…… 信不信爷分分钟剧透你一脸。 系统:哦,你也看言情剧。 爷:爷不看,但是只要你告诉爷剧名,爷可以百度一下,剧透你一脸。 系统:信不信本系统断你wifi. 爷:信_(:3ゝ∠)_你慢慢看,爷不打扰你。 系统:乖。 爷:这年头,wifi才是爹。 爷翻了翻任务,果然比爷本丸里面的日常要困难的多。 如果说日常是普通,检非违使是困难,那么这边暗堕付丧神要执行的任务就是地狱级别,偶尔还会有噩梦级别的任务发布。 平常推图不过就是一个小队一个小队的交锋,数量严格控制在了六位敌军以下。 而暗堕付丧神没有限制,从10人到30人不等,还有直接单挑检非违使阵营的。 简直丧病。 难怪溯行军人数比时之政府的人多,却一直扳不倒时之政府,原来是在用暗堕付丧神进行自杀式袭击啊。 啧啧啧。 爷找出一套银白色的时装,细密的鳞片点缀,修身的款式,便于活动不会太臃肿,系上蹀躞带,扣上背带,用来放大太刀,腰上一边挂上太刀和胁差,短刀放在另一侧,匕首固定在大腿上,用衣摆遮住。 整装完毕,爷打算先去这些地点探探。 反正正式的任务要在一个月之后才开始。 反正爷很无聊先去浪一下也没有人认得出来。 于是爷去浪了一圈。 什么嘛……也没有多强啊。 甩了甩手上的血,比平常人的血更混浊粘稠,但是终究还是红色。 溯行军背后说到底也是人在操控啊。 啊,肚子饿了,吃了饭再回去吧,反正爷不觉得那群付丧神会给爷留饭。 摸出一头储存粮,顺便给水无月发了个消息,告诉他回去后,爷要吃的菜,然后爷就回去那个黑暗本丸了。 没有人粘着真是愉悦,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怎么吃饭就怎么吃饭。 这二十天简直是天堂。 二十天后,爷回了本丸,当然,换回了初空的外表。 大概是爷精神的模样让他们松了口气,一切照旧,倒也没有什么大事,在本丸里呆了十天,抱着五虎退极化后的大老虎玩了几天,爷就决定,以后没事还是不要回本丸了,比起安定的本丸,那个黑暗本丸才是爷该注意的地方,毕竟不可控因素太多。 谁知道爷不在的时候时之政府会干嘛。 反正爷对这个政府毫无信心。 爷比较想暗搓搓的观察,等着某处的黑手露出尾巴,然后拔刀砍上一刀,爷就爽了。 于是,抱着这种心理,爷彻底的忽视了那些暗堕的付丧神,开始了人头狗的战场日常,反正时之政府不可能一个个去核实那些任务是不是付丧神做的,报告都是爷自己在写,爷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为了不让检查的人员发现爷做了手脚,爷还特别做了个抽签盒子,抽到是谁,就把谁的名字写上去凑一队,充当这次任务完成的人选。 这样,爷不用暴露,付丧神们也可以‘完成’任务,皆大欢喜,不是嘛。 因此,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爷继续浪在战场上收人头,全当溯行军是免费陪练,实验着一个又一个战术,刀法,鞭法,骑射。 爷玩的挺开心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暗堕的付丧神们有些蠢蠢欲动。 就算再怎么讨厌审神者,这情况也太不对劲了,他们可不想因为审神者的失职而被害死,明明是这个审神者不肯做任务的。 以烛台切光忠和压切长谷部为手的几人,将近半年的时间,天天蹲在楼梯口和门口想要蹲住审神者,提出任务诉求,然而半年来,从来没有成功过,这位审神者接任这个本丸已经两年了,而两年来,他们好像自从第一天见过对方之外,之后连个影子都没看见过对方。 该不会是跑了吧? 不出来跟他们一起吃饭就算了,连任务都不做未免太过分了。 而且日常保养也需要资源啊,政府每月提供的资源哪里够整个本丸消耗,再怎么节约,两年下来也耗尽了。 再这样下去他们都会生锈坏掉自行崩解的。 而且为了控制这群暗堕付丧神,就算他们想去自己刷溯行军捞资源,都找不到路,因为权限在审神者这边。 没有审神者带队,就算把小径打开他们也走不出去。 付丧神们私底下很是不满,然而再怎么不满也不可能上二楼。 没有设定近侍之前,二楼是封锁的,只有审神者可以进入。 只有在设定近侍之后,才会撤掉屏障,允许付丧神进入二楼。 可惜之前没有哪个付丧神愿意当近侍,而很明显,这位审神者不相信他们,但是现在他们真的很想当近侍啊,因为那是唯一可以见到审神者的办法了,然而…… 就算现在他们愿意也没机会了。 爷:你们想太多了。 爷在自己本丸近侍都只交给神无月和心魔两个轮替好么。 要是交给刀帐里的那些付丧神,妥妥修罗场,爷又不是缺爱白莲花,需要修罗场吗?不需要! 上次爷引起的修罗场,爷自己把其中一个给干掉了【被捅死的吉尔伽美什】。 珍爱刀剑,远离修罗场。 爷就是这么公平。 毕竟付丧神什么的,刀剑什么的,某些方面来说,心思可比人类单纯多了,而越是单纯,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 爷可不想养成一个黑暗本丸,那种事情,等爷患上中二病想要毁灭世界的时候在去行动吧,现在还是做个日常本丸,普普通通安安静静不是很好吗,对吧。 作为一个懒得跟人废话,每天浪的没有人头可以收甚至在战场蹲点刷新的人头狂魔,林惊鸿每次都不走正门的,她直接瞬移【回房间】或者跳窗户【去庭院开传送机关】。 怎么可能会轻易的被这群付丧神蹲到嘛。 系统:你们还是太单纯啊。 付丧神:我们能怎么办,我们也很绝望啊! 而一直浪的天翻地覆的林惊鸿完全不知道这群付丧神们的痛苦,大概是因为她没有捡尸的习惯吧,而且她还真不知道,这群付丧神的属性并没有被融合到最大,也不知道他们在暗堕后还是需要保养的。 嗯,毕竟她是一个给自家付丧神们做好了全套防护措施的人,压根忘了普通的刀剑还是需要经常养护的。 爷:爷的锅。 于是最后沉迷言情剧不能自拔的系统,还是抽空提醒了林惊鸿一下,跟她详细的说明了那群暗堕的付丧神有多脆弱,远比她锻出来的那群更需要被呵护,不然时之政府没搞死它们,你就把他们磋磨死了。 锈蚀腐烂死的——想一想就觉得好凄惨。 爷:…… 够了,别说了,爷这就去刷溯行军阵营,这就去抢资源,你等着,实在不行,爷去万屋买! 摸了摸身上,突然发现一个甲州金都没带,懒得多跑一趟去拿钱,林惊鸿只好去刷溯行军了。 于是当天傍晚,一群付丧神正面沉入水的吃着饭,林惊鸿扛着两袋子资源回来了。 一袋子玉刚,一袋子捡回来用来融合的刀剑,这东西委实不小,几乎是立刻就被时时刻刻守门的压切长谷部发现了。 只是,为什么审神者身上全是血啊?还一直往下滴…… 压切长谷部发誓,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审神者,毕竟这个黑暗本丸也不止一位审神者持有过,但是那些审神者可从来没有这样过。 就算是之前的政府军内部的派来暂代审神者一职的那些人,也没有这样过啊。 你这是干了嘛?血池里泡了澡吗? 爷看着眼前有点呆愣的压切长谷部,讲真,爷对这把刀没啥好感,不管是暗堕的这一把,还是爷锻的那一把,开口主,闭口主,你以为你是神父还是教皇啊? 不喜欢爷叫你压切,爷偏要叫你压切,爷锻的刀,爷叫你小公主你也得答应。 不知道爷是黑势力大魔王吗? “去将需要手入的刀喊过来,啊,吾还是先沐浴一下,等回在给你们手入,这些刀剑拿去融合吧。”爷懒得理会压切长谷部,也懒得解释,先回房洗个澡再说,身上全是血,黏糊糊的不太舒服。 系统:你也浪的太厉害了,就不能稍微注意一下么,这么一身血,你衣服滴下来的血都能养鱼了。 爷低头看了看衣摆,抓起来拧了拧,看着地下的一滩血,爷实在是不想穿着这么一身回房间,铁定会把房间弄脏的好嘛。 于是爷开始脱衣服了。 一边的压切长谷部终于回过神,然后…… 压切长谷部:……你你你你你干什么! 爷:爷干什么? 呵呵。 把脱下来的外套直接扔他身上,好在里面的衣服不在滴血了,爷慢悠悠的回房了,你们这些刀剑太污了,爷穿的这么厚,怎么可能会脱光,有点常识好嘛,脱个外套而已。 看我一会手入的时候穿一套埃及女王常服露给你们看啊! 压切长谷部扒下糊在身上还滴着血的外套,大毛领毛呢料子,非常厚实,这会简直吸满了血,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红的发黑,一直滴着血水。 这根本就是从血池里捞出来的对吧。 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带着糜烂的腥臭味,这位审神者到底是干嘛了?尸体堆里呆了一晚么。 系统:你想太多,她只是为了赶时间,所以直接改成了近身砍人,砍的全是主动脉,被血喷了几百次而已……啊,是几百次还是几千次? 沉迷言情剧的系统忘了计数。 而林惊鸿也觉得这次太过头了,头发都变成了黑红色了,为了洗回金发,洗了七丨八次才洗干净,更别提脖子和耳朵等部位的血痂,可真是难洗啊。 拿着刷子,前前后后把身体都刷成了粉红色的林惊鸿发誓下次再也不用太刀和胁差正面砍人了。 从系统哪里要了几瓶六神花露水倒进浴池里泡澡,才堪堪把一身血腥气泡掉,但是差点把自己熏晕,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果然以后还是要注意一下,至少也避开被喷一脸血的情况。 前前后后花了三小时洗澡,等到洗完澡,换好衣服,穿了一身黑红二色的交领齐腰儒裙,这才下去修复室准备手入。 而那些付丧神也从压切长谷部哪里得到消息,一个个的在修复室外面等着。 爷其实一直很想吐槽修复室,这简直就是蒸汽桑拿房。 看着门外那些犹犹豫豫想进又不敢进的付丧神,爷的耐性终于到了最低值。 拿出大太刀,爷先给自己刀剑保养,尼玛,不想进来就外面等着吧! 于是,等到锈蚀的最严重的太郎太刀慢吞吞的握着本体进来的时候,就被眼前一幕给噎的说不出来话。 一米八的刀身,远比一米五刀身的太郎太刀要长的多。 对方正在细心擦拭,用的保养用品也不是常见的丁字油【丁字不是丁子】和拭纸,而是一种白色的油脂和细棉布。 为了不留下指纹,连手上都带着棉麻的手套,这种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让太郎太刀有点期待,也有点嫉妒。 明明都是刀,为什么命运却如此不同,被搁置就算了,偏偏遇到一个将刀剑视之为消耗品的主人。 太郎太刀在一边等了整整两小时,才看着对方收起大太刀,然后拿起了太刀…… 太郎太刀:qaq我也需要保养啊,你看我身上都长出绣斑了。 爷:呵呵,等着吧。 整整六个小时之后,保养完太刀、胁差、短刀以及匕首之后,爷才看着一边的太郎太刀。 “刀。”爷说道。 太郎太刀乖乖的把本体刀送上。 抽鞘一看,刀身全是黑点和锈迹。 啧。 瞄了一眼太郎太刀,对方低着头,看不到表情,坐姿倒是端正。 爷:…… 尼玛手柄都绣了,都不好拆了。 好吧,疏于管理,爷的锅。 拿出砥石和椿油,将柄和鞘一并拆了,清洗过刀鞘,擦干之后重装,拆掉刀柄,拿着小块的砥石将锈蚀部分全部打磨掉,刀身用大块砥石和砥石碎重新研磨,花费的时间稍微长了点,不过看着焕发一新的太刀,还是颇有成就感的。 爷不太喜欢用拭纸,爷会告诉你保养刀剑最好的上油纸材料是卸妆纸吗…… 爷才不会说。 爷先用棉球擦去旧油,棉球的缺点是会有些少纤维残留,其实御刀拭纸也一样会有,用卸妆纸上油仔细由元幅向先幅擦油带走这些纤维,卸妆纸是不会残留纤维的。 装柄之后,拿着已经干燥的剑鞘将刀身归鞘,递给太郎太刀,在对方还有点梦幻的空白表情中,爷对着门口喊道:“下一个。” 手入刀剑时,付丧神会有什么样的感觉,爷才不管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 几把大太刀是锈蚀的最严重的,太郎太刀之后是次郎太刀,然后就是石切丸,最后是萤丸。 不知不觉,一晚上就过去了。 原本压切长谷部等人想说审神者可以先休息,但是林惊鸿是那种会听话的人吗? 当然不是,一晚上不睡算什么,一次性搞定你们的手入才是最重要的。 谁耐烦天天往这里跑啊,赶快弄完爷好出去接着浪啊! 大太刀保养完了,接下来是太刀,领头的就是三日月宗近。 居然没有哈哈哈哈呢。 三日月宗近看着少女一丝不苟的动作,虽然有着些许区别,但是被细心打磨之后,被轻轻擦拭的动作十分温柔呢。 但是林惊鸿却有点疑惑,这把三四月锈蚀的很厉害,刀刃之前还没注意,磨掉锈迹之后就看出来了,全部都是细小的缺口,太刀的刀刃很少会出现这种缺口情况,而且这么密集,爷又没有让他们出战过,一般来说除了因为锈蚀的损伤之外,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是暗堕之前在原本丸造成的吗? “有什么问题吗?”三日月宗近看着审神者把玩着自己的刀身,手指一直在缺损处划过,有些疑问。 会在意一把受损的刀吗? “啊,没什么。”爷闻言摇了摇头,将刀回鞘还给三日月宗近,等着下一位。 花了一天一夜,总算把全部刀剑保养了一边,爷计算了一下,有三十七把刀有损伤,得修复呢。 不过资源似乎不太够。 其中那把龟甲贞宗距离碎刀也不过一步之遥了。 真是烦躁。 于是吃了饭之后,爷换了身衣服,接着浪去了。 第二天一早,压切长谷部又看见了一个浑身滴血的审神者。 压切长谷部:…… 这种艹蛋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爷把资源放好,然后让压切长谷部将那三十几把损伤的刀剑,按照轻重的程度去修复室修复,然后爷就洗洗睡了。 暗堕的付丧神们,才没有那么容易治愈呢,对吧。 不过能被亲手打磨保养,对于刀剑们来说,的确是很舒服的事情。 压切长谷部看着对成山的资源,有点汗颜:“到底是哪里弄来这么多资源,买的吗?” 但是去个万屋需要一身血的回来吗? 于是第二天,压切长谷部想跟审神者谈谈,关于后续的任务问题,然而…… 连根毛都没看见。 早饭都冷了,审神者一点动静都没有,是太累了吗? 系统:她出去浪了。 不得不说,蹲不到审神者这件事情让几乎所有的付丧神都颇为苦恼,直到一个月后,林惊鸿来给他们做例行保养,众人才得以再次见到这位审神者。 拿着三日月的本体,爷检查了一下刀刃,不得不说修复室的作用还是很不错的,缺口一点都看不见了,而且不是被磨掉的,而是被补上的。 有意思的东西。 爷将准备好的御守·极,递给三日月宗近:“拿着,御守坏了就说一声。” 三日月宗近接过来,点了点头道:“不过要怎么通知您呢,一直不曾见您下楼呢。” 爷:……这个三日月都对爷用上谦辞了卧槽,好不习惯啊! “啊,是吗?最近忙着出阵,倒是没想到你们会关注吾的动向,明日在说这件事情,你们回去商议一下,推一个联系人出来管理事情,吾不擅长处理杂事。”爷想了想说到。 三日月宗近应下了。 这一次只是例行的保养,没花多少时间,把实现准备的御守发了出去自后,甚至爷还能睡个觉,等到了第二日,在和室里,爷见到了所有付丧神之后,突然觉得有点烦躁。 男人太多了,感觉真焦躁。 爷木着一张脸,走到上位坐下,问了一下有什么事情。 毕竟爷真的不知道这群付丧神想干嘛。 结果药研藤四郎开口就是任务。 爷想了想,前几个地图里面都被爷清理的差不多了,让他们去也不要紧,毕竟这一群暗堕的付丧神最高等级才56,最低的只有1级。 “你们自己分配一下,吾会随从在侧,不过不要勉强,这些地图里的溯行军等级都在60左右,最好都是高等级的带1个低级的,等级不要太低。”爷想了想说到:“明日随吾一起出阵,今晚你们自己商议队列吧。” 说完,爷起身回房了。 系统:有点期待这些付丧神明天被刷新三观的表情。 系统已经做好截图做表情包的准备,微笑。 于是第二天,众人看着全副武装的审神者,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次出阵的六人分别是:三日月宗近,萤丸,一期一振,岩熔,药研藤四郎和骨喰藤四郎。 爷就在一边看着,萤丸的等级是六人中最高的54级,岩熔反而最低,只有12级。 这里的战场爷在凌晨就已经清理过一遍,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然后下一秒爷就被打脸,跑出【一队】←重点,一队检非违使,一共六个。 这是要把所有刀剑都碎掉的节奏啊。 爷直接就拔刀了,你丫知道修理的资源需要多少嘛?御守很贵的。 于是,整队刀剑正打算跟检非违使拼命的时候,林惊鸿挡在他们面前,直接把一群检非违使给剁了。 如果压切长谷部在这里,就会知道为什么每次林惊鸿身上衣服都滴血了。 太刀是公认的拥有将人直接劈成两半的能力的凶器,而林惊鸿最喜欢干的就是砍人,大概是丧尸小说看多了,他喜欢砍头,从脑袋中间将人砍成两半,如果人多,面临围攻,他就改成横劈,一刀砍几个人的脖子。 那血液的飞溅程度…… 嗯,你们可以去看一下电影版的富江,作为参考。 到最后,几个付丧神简直目瞪口呆一脸懵逼全程=口=脸的看着林惊鸿砍人。 左手太刀,右手大太刀,二刀流都没有林惊鸿耍的这么顺手。 三日月宗近:哇,审神者的背后简直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 “跟着,不要走得太分散,三人一组。”爷看着三日月宗近几人说道:“小心背后。” 爷领着这几只,狼了一晚上,成功的把几人的等级都拉到65,就连岩熔都刷到了40级。 回去的路上,爷对药研藤四郎说道:“明天在安排一队,吾这个月先带你们把等级刷上来,后面的任务才好做。” “是,大将。”药研藤四郎点了点头应下了。 不论是否暗堕,药研藤四郎都很可靠呢。 然而爷并不想跟他们搞好关系,暗堕付丧神的下场通常不会太好,给他们生存的希望只是折磨罢了。 一个本丸依旧足够让爷头疼的了,如果离开这个世界,本丸的刀剑怎么处理一直是个让爷头疼的问题。 为什么爷就不能当个潇洒的人渣,管他死活作甚,经历这么多居然还会怜悯,爷自己都觉得好笑。 得控制住呢。 要不干脆换回烛龙的壳子? 不过就是些刀剑罢了,碎了就碎了呗,反正本体还在,他们还会重生。 一次又一次,不是嘛? 爷辛辛苦苦锻的刀…… 为什么想到刀形爷就更舍不得了。 去你的收集癖。 回到房间之后,林惊鸿纠结的趴在榻榻米上挠地板。 但是饥饿感占了上峰,正好下面烛台切光忠喊着,询问林惊鸿要不要吃饭。 想了想,林惊鸿单独要了一份,她可没兴趣跟他们一起吃饭,在隔壁用了餐,把碗筷放厨房就打算回屋子了,结果一出门就遇见了三日月宗近。 “主殿要喝茶吗?”三日月宗近微笑着问道。 爷看着脸上带笑的三日月宗近,怎么说呢,这货目前总算有了一点爷熟悉的感觉,便点了点头。 爷:……爷他妈为什么要点头啊!爷不想跟你搞好关系啊摔! “主殿的本丸也有另一把三日月宗近吧?”三日月问道。 “嗯。”爷点了点头,喝了一口茶,有点涩,也是,政府配给的茶叶能多好,这些暗堕的付丧神也不能进入万屋,自然买不到好茶。 爷放下茶盏,不想喝了。 “主殿喜欢那个三日月吗?”三日月宗近微微歪着头,看着林惊鸿问道。 “喜欢啊,那可是吾亲手锻的刀。”爷点了点头,作为一把刀,三日月宗近不论是外形还是锋利程度都无可挑剔,就是不太适合爷,短了点。 “真是幸运呢。”三日月宗近看着夜空说道:“我曾经的主人也说喜欢我,喜欢的不停派我出战,不停的锻刀,将所有的刀都碎了,只留下三日月宗近,锻了很多三日月宗近。” 爷轻笑了一声道,冷淡的说道:“喜欢本身就是种肤浅的情绪,就像吾喜欢一个茶盏,吾很喜欢用它喝茶,但是那是作为器皿的喜欢,可是一旦这个器皿有了人形,人啊,就会被因为这种变化,而连同感情也一起发生变化,如果器皿的人形可爱又漂亮,自然是更喜欢,甚至有可能超过对于器皿的喜欢,而将之当成人类一样喜爱,但是同时又觉得对方是器皿,坏了就可以在买一个,是可以随时添补的东西,因此不再珍惜,从而忘记了,那仅有唯一时的欢喜,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单纯的器皿哪里知道,人心,本就是最不可寄托之物……” 第一百一十四章 人类啊,最是反覆无常。 单纯的感情最不能寄托,因为人类总是有办法将之扭曲。 当你只是个器皿的时候,人只会是单纯的对于器物的欣赏喜爱,甚至为之付出一切,但是当这个器物有了人形之后,这种情感就会变的混杂甚至染上欲念。 因为轻易的得到,反而不再珍惜,因为有了回应,反而甚少留恋。 林惊鸿唇角带着轻讽的弧度。 擅自教会这些刀剑情念,却又不甚珍惜,任由他们在尘世中挣扎着懵懵懂懂的跌入地狱,纵使染上黑暗森冷之气却依旧渴望着被深爱时的温度。 何其残酷。 这些刀剑会暗堕,是因为他们的情感超出了自己能够处理的范围,进而吞噬了自我。 不是折磨,不是侮辱,更不是虐待,而是无法控制的被放纵扭曲的爱意。 不再是单纯的期望被人持有,而是渴望对方能够回应。 可是刀终究是刀啊,哪里会明白,人的感情本就起起伏伏,难以长久,就连人类自己都难免深陷其中不得解脱,何况是一群情窦初开的刀剑。 因为纯粹,所以污染起来格外轻易。 三日月宗近看着月空问道:“人类真是难以理解呢。” 爷微微一笑,回道:“一点期望,加上承诺,参杂谎言,生出误解,然后背叛。” 三日月宗近沉默不语,好一会才说道:“主殿如何看待刀剑呢?” “不就是武器么?”爷答道:“很多事情,不说,不是不知道,而是因为说出来没好处,刀剑也好,付丧神也罢,吾并不在乎,吾在乎的是,吾的所有物,不容他人染指,若有一日不得不分离,吾大概会将其全部碎刀吧,这也是人性啊。” “独占欲吗?”三日月宗近问道。 “嗯。”爷点了点头:“的确如此,人啊,总有一些不想给别人的东西,烙上自己的印记,甚至什么都不留下,全部毁去,不过那不重要,毕竟这是吾的看法,吾的思想,三日月,生为人类之时,你可曾有过片刻的欢愉?” 三日月宗近想了想,似乎是在回忆,然后他想到曾经的那个审神者,那么高兴的对着他说喜欢,那个时候,他的确很高兴,于是他点了点头。 “那么记住吧,因为那是的确值得高兴的事情,记住这份感觉,人生在世,本就是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丨九,如果片刻欢愉都无,那么不必入地狱了,因为你已身在地狱了。”爷笑着说道:“人间地狱,其残酷更甚于真正的地狱。” “主殿似乎深有所感呢。”三日月微笑着说道:“主殿,也见过地狱吗?” 爷点了点头道:“黄泉也罢,地狱也好,吾见过的次数,可比你多,也不算太糟,就算入了地狱,也不过是从光明到黑暗,糟糕的是,身在地狱,你却向往光明,那可是飞蛾扑火一般的自灭之途啊。” “有那么糟么?”三日月宗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茶盏,语气有些凝滞的问道。 “真正的地狱没有那么糟,最糟糕的那个地狱,只在你心里。”爷答道:“一如真正的天国,其实并没有那么好,不然,怎么会有堕天之神呢?最痛苦的折磨,往往来自于自身的感受,然后才是所信任的背叛,你是最具有神性的一把刀,可惜有了人的心,所以蒙了凡世的尘。” “主殿似乎将一切都看透了呢。”三日月宗近看着一侧的审神者,这个人类,似乎并不知道自身所言有多温柔,竭尽一切为他指路,就像是个引导者。 “经历的多了罢了,你虽然作为刀活了千年,可是实际上,刀是没有思想的,你所有的只是记忆,真正的人生,是在成为人的那一刻开始的,比吾,比起任何人,你们这些付丧神,实际上相当稚嫩,所以才会容易受伤,每个孩子的经历都是如此,先是翻身,然后是爬,接下来是在父母的扶持下学习站立和走路,摔倒,站起来,摔倒,站起来,直到站稳之后走出第一步,但是人生还很长,这只是开端,未来还有无数的坎坷让他摔倒,只是等他成年之后,父母再也不能搀扶他了,他只能自己站起来,不然,就只能跪在尘埃里,再也看不到前路,父母老去,然后死亡,然而他还年轻,这样的人,没了父母搀扶便倒地不起,他该如何教会另一个孩子走路呢?”爷起身站起来,低头看了一眼三日月宗近,叹了口气说道:“去休息吧,月色再美,都不该耽误了睡眠,只有睡着时,你才算是真正的休息。” “好的。”三日月宗近露出一个笑脸,灿烂至极。 爷觉得有点晃眼,结果一转头走了没两步……卧槽,你们这些刀为什么全部都在偷听啊,还偷听的这么明目张胆生怕爷看不见吗? 默默眼神死的看了一圈,爷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路过,回到房间直接趴在被褥上不想起身了,尼玛,爷为什么要喝茶啊啊啊啊! 聊天这种东西有害健康,一点都不好。 搞的爷紧张死了,生怕一个措辞不当,对方黑化的更严重了,结果,爷说了啥? 想不起来。 算了,睡觉吧。 直接刷爆了刀剑好感度,将暗堕程度净化了大半的林惊鸿表示她一点都不想知道这件事情。 净化什么的,呵呵,爷可是大魔王啊。 系统:本系统就呵呵了,不发表感想。 林惊鸿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直接将这件事给扔到脑后了,按照老规矩跳窗户,准备出去接着浪,结果就把歌仙兼定晒的床单给踩了…… 爷:…… 之前都没有床单的! 帮忙晒床单的山姥切国广看了过来,看见一脸懵逼的林惊鸿的时候,山姥切国广拉了拉自己的床单,问道:“主公要出去吗?” “啊?”爷愣了愣,爷该不会昨晚迷迷糊糊的回到了自己的本丸吧? 奇怪了,那阴森森的气息呢?那乌云罩顶的氛围呢?怎么一下子天清气朗,明亮度都上升了几个档次,今天的太阳是换了灯泡瓦数用了浴霸灯泡吗? “啊……吾去一趟万屋……”爷挪了挪脚,跑了。 山姥切国广:…… 他有这么可怕吗? 爷回到自己本丸呆了一日,吃着水无月做的饭食,看着三日月宗近好半天,看的对方又开始‘哈哈哈哈’。 果然,还是暗堕的那把三日月可爱一点。 爷这把三日月碎刀那么多次居然还没有暗堕,心也真大。 拽过一边的萤丸揉了揉脑袋,亲了一口,爷别过脸去懒得理他了。 得想办法把黑暗本丸那边的事情处理一下啊,再这样下去爷迟早精分。 爷为什么要犹豫啊…… 啊,好烦啊…… 当初就不该穿这个世界。 当初面对月见莲,爷都没有这么烦心过。 所以说,娇气大小姐什么的最讨厌了。 系统:他们是刀男!男! 爷:闭嘴。 在本丸呆了半日,傍晚还是回去那间黑暗本丸。 看着三日月宗近那张有点过于热情的脸,爷就呵呵了,爷才不是治愈系,接下来的日子你们要做好三观被刷新的准备啊亲。 于是,林惊鸿开启了带着付丧神在战场上浪的人头狂魔是怎样养成的日常。 爷:为什么这群付丧神更痴汉了? 爷一定接手了一个假的黑暗本丸。 然后爷就接到了时之政府传来的消息,传消息的是狐之助,时之政府派来的。 好像最近又有几个黑暗本丸的审神者死掉了,所以时之政府要所有接任黑暗本丸的审神者注意一下自己本丸的暗堕付丧神,一旦发现有噬住的意向,一定要及时碎刀。 爷就呵呵了。 抓着那只狐之助扔进了火炉少了。 付丧神们虽然天天被刷新三观,但是看着自家审神者这么对待狐之助还是有点目瞪口呆。 看着目瞪口呆的付丧神,爷直接将消息说了出来,然后不出意料的看着全体付丧神沉默。 “所以说你们傻,读不懂这个消息背后的意义。”爷轻笑着说道:“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可以集齐全刀帐的审神者为什么要来接手一个危险的全是暗堕付丧神的本丸?时之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做?真的相信审神者的能力吗?如果是相信,为什么是全刀帐暗堕的付丧神,而不是一个个的来呢?那样更安全,也更容易上手不是么?而且时间上的安排也是以黑暗本丸为主,在看这个消息,你们还不懂吗?” 付丧神们还是不太明白。 真是一群单纯的家伙。 “因为他们太出色了,这几位被杀死的审神者之前的风评也很好,很明显,政府不希望审神者太过强大,太过独立,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审神者不是少女就是少年而没有成年人,因为成年人见识阅历更广,自我意志更强,他们更懂得如何保持自我,比起少年,更少犯错。”爷有些嘲讽的说道:“他们需要的只是能量,审神者提供的能量,而付丧神是武器,不然的话,为什么这些任务区别这么大呢,你想一想,在原本本丸从来没有出战过的审神者接受一个暗堕的本丸却必须上战场,那下场会好吗?” 爷轻笑着说道:“看样子,吾也引起政府的注意了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两年来,任务完成度百分百,无冲突,两个本丸也没有失误,这样的战绩在政府看来,完美的近乎虚假。 查探之后,发现一切属实,一个全部满级的全刀帐本丸,一个已经有了缓解状况的黑暗本丸。 而且根据他们主脑程序监控的情况来看,那个本丸的付丧神暗堕的情况似乎有所好转。 这个消息简直惊人。 几乎是立刻的,政府这边派人去盯着辰322号本丸——也就是林惊鸿接手的黑暗本丸。 林惊鸿几乎是在被盯梢的当下就察觉了。 她无所谓的笑了笑,并没有太在意,转头就冲着小狐丸招了招手,给他梳理毛发。 不论是暗堕前还是暗堕后,小狐丸都是最萌的一个。 给他编了一个小辫子,揉了揉那两撮像是耳朵一样翘起的头发,爷心情很好的去做了点油豆腐寿司。 没错,爷就是在做给监视者看。 呵呵。 你们都不要脸的开始盯梢了,还不准爷黑化一下吗? 爷可是大魔王! 系统:这里真不是魔界,真没有人知道你是魔王。 爷:闭嘴。 爷心情很恶劣,恶劣的后果就是,爷发疯会有点不顾后果。 比如说,爷拿出一枚妖果,思考着要不要给这群暗堕的付丧神喂下去,让他们彻底的脱离主体限制,变成真正的付丧神,而不再是投影的分灵。 真正的付丧神,真正的妖怪。 想一想就很带感不是么。 啊,红莲艳火,天光頹暗,战云密布,杀声连连,多美的末日之景啊…… 手里的果子被捏碎,红色的汁水如同血液染了满手,林惊鸿面上带笑,神色阴郁。 系统:哦呀哦呀,终于要黑化了吗?好激动啊! 爷:滚。 有这个垃圾系统意识在,气氛破坏起来不要太快,爷永远都不会黑化。 爷有点走神,三日月宗近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靠着她的手臂沉沉睡去,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三日月宗近已经大半个身子趴在爷腿上睡得正熟。 啧,真是狡猾的刀呢,一个不注意就粘过来了。 明明都是同一把刀,不同的遭遇却塑成了不同的可能,这个世界还真是演绎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同一种延展而生的千万种可能性啊。 爷忽然想起一首佛偈,不由得轻声笑了出来。 小狐丸吃着油豆腐,有点疑惑的问道:“主人想起什么高兴的事情了吗?” “并不是,只是想起一首佛偈,觉得很贴切。”爷笑着说道。 “佛偈?”小狐丸愣了愣,下意识的看向一边的数珠丸恒次,后者微微睁开眼,看着林惊鸿,似乎等着她说话。 可是爷没有兴趣去说什么。 摇了摇头,拿出一套茶具,给自己泡了杯茶,给小狐丸一杯牛奶,爷不觉得狐狸适合喝茶,脱下外褂给三日月盖上,就这样看一晚上月色也不错啊。 真是难得的体验。 居然被人当作膝枕了。 其实说起来,三日月宗近绝对是所有刀里面最难搞的一把,因为他是个究极自我主义者。 这样的人,你很难用自己的想法动摇他,因为在他的世界里,连太阳都是围着他转的。 这一点,爷本丸里的那一把三日月宗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而这一个…… 简直像只没有安全感的猫。 要知道,会看家的猫可比看家的狗难应付多了。 要怎么摆脱这群毛球真是个让爷头疼的问题。 第二日黎明破晓之刻,三日月宗近醒了,蹭了蹭毛绒绒的皮毛,三日月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侧身转头,入目的是一张精致艳丽的脸,对方微微笑着说了一声‘早安’。 真是温柔的早晨啊。 记得那也是一个早晨,下着雪,审神者惊愕的面容下,他带着一身的血,周围断掉的刀刃都是他毁掉的。 为什么要那么多的三日月呢,有我一个还不知足吗?真是残酷的人类啊。 三日月宗近在看着一个又一个三日月宗近被锻出,四十四把一模一样的三日月宗近,那是那个本丸唯一存在的太刀,四十四把太刀。 他挥刀的时候,没有遇到过反抗,大约另外四十三把三日月也都渴望结束吧。 只有审神者,哭泣着问为什么,愤恨的诅咒他。 于是,黑暗如同藤蔓根植在身,他堕落了,失去了那夜空一样静谧的外貌,审神者的表情变得厌恶而憎恨,即便如此,他还是下不了手,只是将她困在本丸,用尽一切方法。 ‘只看着我,不好么?’ 三日月宗近盯着少女精致的容颜,伸手触摸对方的金发,笑着说道:“触摸可以吗?” 爷推了他一把:“起来,要撒娇的话也差不多够了。” 三日月宗近微笑着起身。 心底的阴暗一点点褪去,不舍得蹭了蹭少女抬起的指尖,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少女起身离开,三日月宗近抓着手里的毛领,低头一看方才注意到这件衣服似乎是少女的外褂。 然而对方已经离开了。 外褂很大,少女似乎很喜欢这种宽大氅迤逦拖地的衣服,总是穿着这样的款式,有着不同的颜色和质地,却一样都是毛绒绒的毛领和衣摆,看起来华丽而温软,毛领被抄在手腕上方,看起来优雅又雍容,恰到好处的迤逦华贵。 三日月宗近将这件外褂披在身上,居然穿着也挺合适,大约是因为原本外褂就做的比较大,用来当披衣的,暗蓝色的茧绸作为面料,里子是毛呢的,暗色的面料上用银线绣出极致梅花的轮廓。 三日月宗近微微笑了起来,这件外褂,他不打算还回去了,嘛,老爷爷还是很怕冷的,这件外褂他就留下了。 林惊鸿到无所谓,不过就是件衣服,她多的是,她现在要做的是回去本丸处理一下事情。 看看本丸是不是被监视了,赶快把神无月和水无月等人处理一下。 要是被人一锅端了可就糟糕了啊。 幸好政府那边似乎还没有注意到这间表面安定的本丸。 爷看着没有出阵的一群付丧神,去了二楼与神无月和水无月等五人商议了一下。 “总的来说,接下来他们可能会做的事情有三种方案可能性最大,第一诱导性堕化,毕竟付丧神心思单纯,污染起来很容易的,而且吾又长期不在本丸,妒忌心是种很可怕的东西,要注意他们的情绪。” “第二,监视,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因为不论接下来他们要做什么就一定会先通过监视来弄清楚动向,然后才好指定接下来的方针,因此接下来本丸的交替工作,交给压切长谷部,烛台切光忠,一期一振以及太郎太刀负责,你们隐匿身形,在暗处随机应变,尤其是要注意天下五剑,他们的神性最高,声望也是最高的,也是最具有针对性的目标,如果是堕化和破坏,他们一定是首要目标,尤其是本丸的刀剑外形都与锻刀室锻出来的有差别,他们一定不会放过。” “第三,碎刀,所有刀剑锻刀之时吾都灌注了神力,以及神赐之恩,可以避免碎刀的痛苦,就算碎刀,也会被重新召唤出来,而不会回归到本体,因为他们已经是单独的真正的付丧神了,只不过因为是神力唤醒的,所以有了最低级的神格,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群付丧神,都是吾,神王赫拉的侍神,或许他们会被某个人重新召唤出来,所以就算他们被杀,你们也不必担心,吾总能找到自己的东西的。” “最后一件事情是关于你们的,你们是不属于人世的刀,没有吾的命令不要乱来,今天起,你们的任务是天下五剑,给吾照顾好那五把大小姐,稍后吾会让他们跟你们做个神力链接,这样他们被碎刀之后被召唤,吾就可以通过你们查探到他们的位置了。” 之后爷就喊来一期一振,压切长谷部,烛台切光忠和太郎太刀。 “总得来说,一期一振注意短刀的事情,压切长谷部,打刀全部交给你,烛台切光忠,你负责太刀和岩熔,太郎就负责剩下的大太刀和枪以及胁差。”爷微笑着说道:“就算碎刀也不要紧,千万不要被抓只,就算被碎刀,吾也能找到你们,而且锻造你们的时候改变了你们的灵体,所以就算是被碎刀或者刀解,也不会痛的。” 四人的神色有点难看,一期一振说到:“那么大将呢?” “他们还想等着吾跟暗堕付丧神自相残杀呢,吾没有那么容易死,放心吧,倒是委屈你们了,谁让你们是吾锻造的刀呢,吾的独占欲可是很强烈的,那怕可将你们碎刀在重新锻造一遍,吾也不要将你们拱手相让。”爷答道:“总得有人付出代价,但愿只是吾多想了吧,暗中将消息传下去,别引起骚动。” “是。”四人应下。 “天下五剑你们不用担心,神无月他们会负责。”爷补充了一句。 “是。” 一切准备就绪,爷留了一夜,跟着气氛有些沉闷的付丧神们玩笑了一夜,第二日便回去了黑暗本丸。 只是爷没有想到,比起碎刀,比起毁掉据点,政府还会这么不要脸。 爷的六十五振刀,被分散送去了六十五个风评极差,审神者恶劣且有不良嗜好的本丸。 第一百一十六章 虽然算到了一切,但是自己的东西被送给别人这件事情还是让林惊鸿暴跳如雷。 天空配合的隆隆炸响,雷光阵阵。 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爷算漏了。 爷漏掉了加州清光。 他是唯一一把不是由吾锻造出来的刀,只怕是真的见不到了。 那唯一的感知联系,已经彻彻底底的断了,加州清光,被强制碎刀了。 那个乖巧又听话,喜欢撒娇又爱哭的男孩子…… 林惊鸿眼中的阴郁染上了金色,金色的长发也褪去了璀璨的外表,露出了银白的冷色。 眼下的妖纹露出痕迹,额心的月轮也展露出来。 彻底恢复妖身的林惊鸿带着恶劣的笑意,用妖力转化了本丸外监视的人手。 原本因为林惊鸿的缘故,已经活过来的庭院再一次变的阴郁,只是这一次天空阴霾,大雨瓢泼,甚至还夹杂着弹丸大小的冰雹。 这让监视的人员吃足了苦头,也让整个本丸里的付丧神有些心神不定,这位审神者并不爱笑,很少笑的,只有在私底下与三日月宗近等人相处的时候,才会无奈而迁就的哄着对方,笑一笑。 然而现在她脸上带笑,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气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所有付丧神都被这股杀气吓到了。 自从半个月前回去了一趟原本本丸之后,据说是被溯行军和检非违使袭击,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那一处本丸彻底被摧毁,连回去看一眼都办不到,不得不彻底接收这个黑暗本丸,从那天起,审神者脸上就一直带着微笑,她也不睡觉,只是坐在廊下,微笑着看着某一处。 而本丸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从来没有过的瓢泼大雨,外加冰雹,一日比一日严重。 虽然算到了一切,但是自己的东西被送给别人这件事情还是让林惊鸿暴跳如雷。 天空配合的隆隆炸响,雷光阵阵,明明是中午,天却暗的犹如夜晚。 数珠丸恒次睁开眼,看着已经彻底撕破伪装露出真实容貌的林惊鸿,周围的付丧神大多沉默不语又或者远远躲着,只有三日月宗近坐在她旁边,即便如此,三日月脸上也多了些忧愁之色。 数珠丸恒次想起之前的事情,忍不住开口打破这难挨的沉寂,缓声问道:“主殿曾说想起一个佛偈,可以说一下是什么吗?” 林惊鸿闻言回过神,看了说话的人一眼,原来是数珠丸恒次,这家伙很少说话呢。 爷低笑了几声,心情倒是略微平静了下来,答道:“当时只是想起另外一个三日月宗近而已,明明是同一把太刀的付丧神,个性却完全不一样,下意识的就想起一首佛偈罢了。” 顿了顿,爷接着说道:“一树春风有两般,南枝向暖北枝寒。现前一段西来意,一片西飞一片东。” 忽又想起另一首偈语。 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 来时欢喜去时悲,含泪朦胧又是谁 ——多么适合刀剑的一首偈语啊。 “您的心情不好,是……您的那位三日月出什么事情了吗?”三日月宗近按耐着心里的妒意,轻声问道。 “那家伙只有一双眼睛好看,脾气又差,从来听不见别人的声音,不过是吾自己锻出来的刀,也没有办法,所以看见你这么乖巧吾有点惊讶,还以为所有三日月都跟他一个德行呢。”爷低笑着答道:“嘛,不过也见不到了,吾的初始刀加州清光是个好孩子,又乖巧又听话,虽然喜欢撒娇又爱哭,但是吾很喜欢,每次都会帮忙洗菜洗碗,买东西也会帮忙拿,从来不会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因为他太寂寞了,所以才锻了刀,毕竟吾没有办法一直陪着他,可他们把他碎刀了……他们居然敢把他碎刀!” 忽而雷霆轰隆阵阵,电光闪过中,庭院的几株樱树都被雷劈了。 数珠丸恒次和三日月宗近有些心惊的看着林惊鸿,对方的样貌已经认不出当初那甜美的样子,五官变的更加犀利,仿佛少女在瞬间成熟起来,褪去了稚嫩的无害纯然之气,染上了艳丽妖娆的冷意。 她站起来,身形高挑了不少,年纪也发生了变化,看起来大约二十出头的模样,身形大约是一米七丨八的样子,比一边的三日月宗近也矮不了多少呢。 “一直压制着力量,不想太过惹人注意的,不过他们既然敢对吾的东西下手,那么吾也该有所回报啊。”爷看着屋外,那两个已经被妖化的监视者从隐蔽处现出了身形,依旧保持着人形,却长出了犄角,肤色也变的诡异的青白色,双目通红,缓慢而坚定的朝着爷走过来。 爷恶劣的笑着,总有一些人想要让爷发疯,那好啊,爷就疯给你们看。 从妖化的人类口中询问了消息,听着他们所知道的事情,以及后续的可能安排,爷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修长,但是手掌并不大,比起月见莲,爷的手的确小的可以,记得穿越前也是如此,母亲总说手小端不住饭碗,所以不许爷出门找工作。 或许真的是因为手太小,所以才会被人从爷手里把东西偷走吧。 殷红的指甲微微变的尖利起来,带着毒性,手一挥,两个妖化的人就被利爪割开喉咙,毒性蔓延开来,看着他们一个个的倒下、被毒素侵蚀的痛苦而引起的挣扎哀嚎着,爷笑了起来。 转身,爷看着身后的一群付丧神,微笑着自我介绍道:“吾名云姬,云梦城的城主,来自西国,是犬妖一族的王,前任犬大将月见莲的女儿,啊?现在是前前任了?” 三日月宗近等太刀都愣了,显然没想到自家审神者居然会是……“妖怪?” 爷微笑着点了点头道:“对啊,是妖怪呢,而且还是活了很久的大妖怪呢,小乌丸是十世纪的产物吧,日本刀的始祖,吾的年纪比你还大呢,按照现在的年份算吗?吾出生于哪个世纪来着,那个时候还是古坟时代吧?公元多少年来着?” 系统:496年1月1日。 爷笑了:“原来是第五世纪啊,那么已经一千七百岁了。” 看着一群傻眼的付丧神,爷微笑着说道:“选吧,这一处本丸吾并不打算还给政府,所以,你们选吧,是离开,还是刀解,选一个吧。” 数珠丸恒次问道:“您打算怎么做呢?” 爷答道:“当然是先去把他们找回来,找不回来的锻回来,属于吾的东西,吾总会想到办法拿回来的,拿不回来的话,就去毁了时之政府泄愤吧,谁让他们招惹吾呢。” “啊哈哈哈,既然这样,那么我就一定要跟着主殿了,所以主殿,别抛下我好嘛?”三日月宗近笑呵呵的过来抓住林惊鸿的手,蹭了蹭,笑着问道。 “随便你。”爷抽了抽手,握的很紧,爷忍住了甩手的冲动,点了点头。 等下,你这件外褂好像是爷的衣服啊! 因为爷的外褂大多都是成年后做的,所以说以前少女姿态穿着是有些大没错,而且原本做的就比较宽大,但是就算是这样,为什么这货会穿起这么合身啊! 系统:现在是纠结衣服尺寸的时候吗! 爷:滚!爷的衣服,女人的衣服,他这个爷们居然穿起来刚刚好,这简直就是在污辱爷的身材! 系统:不,虽然穿的狩衣很宽大厚实,但是三日月宗近、不,应该说大部分刀剑都是纤细单薄型的体型,不信你看数珠丸恒次和小乌丸。 爷:…… 无法反驳。 数珠丸恒次和小乌丸的腿比爷更细长。 忍着暴躁,爷别过脸去,深呼吸。 冷静,现在不是纠结衣服的事情,果然不论是那个三日月都有让爷暴躁的可能性。 “放手,吾要彻底妖化整座本丸,让这里从政府哪里彻底消失无法在监控,妖化这里会对付丧神造成影响,你们不想被妖化的就走吧,吾不想带着累赘。”爷按耐住脾气说道:“你们有一天的时间考虑,不想留下的,吾可以净化你们身上的污秽之气,放你们离开,不在暗堕的话,你们应该能够找到新的主人。” 然而一天过后,所有付丧神全副武装,等着被妖化,就连最爱哭的五虎退也没有躲起来。 这个本丸里也有加州清光的,爷看了他一眼,对方微微的低下头,耳朵有点红。 终究是不是同一把刀呢?当初就该把加州清光重新锻造一遍的,以为集齐了全刀帐,就把加州清光给忽略了。 真是失策啊。 当初好意给加州清光的御守,只怕起了反作用,被碎了两次才…… 心情越发恶劣的林惊鸿,身上的妖气直接爆发开来,犹如洪水般汹涌的冲刷着面前的付丧神,进而侵入本丸每一寸土地。 辰322号在不过半小时后就彻底从政府主脑监控上消失了。 将这座本丸并入系统提供的一处空间中,爷笑着,朝着最近的一处妖力感应所在。 那是神无月的妖力,他负责保护的应该是数珠丸恒次。 第一百一十七章 爷锻造的数珠丸恒次是个阳春白雪一样的付丧神,自从满级之后爷就没让他出阵了,只让他跟江雪等左文子一家子负责远征。 就算之前出阵也只是让他混混经验而已,实战经验并不多,毕竟一直都是大太刀和三日月护航,因此大部分的时候是在训练场训练。 他并不是好战的人,却也并不畏战,只是跟左文子一家一样,不太喜欢血腥。 能先找回他是件好事。 毕竟他是天下五剑里面爷看着最顺眼的一个,不多话不多事不抱怨,安安静静的照命令办事。 系统读取了坐标,打开了通道,直接将林惊鸿传送到了那处本丸。 然后林惊鸿的脸就黑了。 这气息就像是当初她第一次去辰322号本丸,虽然还没有到荒凉的地步,但是周围瘴气丛生,简直就像是雾霾中的废墟,看不清楚眼前的方向,还真是全靠妖族异于常人的五感。 …… 数珠丸恒次被送到这个本丸的时候,睁开了眼,看了一眼政府给他准备的‘主人’,然后闭上眼。 原本以为会被碎刀,没有被碎刀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这是主殿准备的护符,戴上的话,在外人看来你们人形的外表与其他同种类付丧神不会有诧异。’ ‘主殿说了,如果被带走尽量别挣扎,看清楚状况在决定,就算被碎刀也不用害怕,主殿会将你们在锻出来的,而且有护符在,不会疼的。’ ‘到了新的地方,乖乖等着主殿找过来就行了。’ ‘不必担心,天下五剑由我们负责,这是主人的吩咐。’ 数珠丸恒次沉默的不发一语,忽视掉了眼前女子叽叽喳喳的话语,等她闭嘴之后才开口自我介绍道:“我是天下五剑之一。名为数珠丸恒次。在世人的价值观数次改变的漫长时间中,一直在寻找佛道究竟为何物。” 女性的审神者还在兴奋中,围着数珠丸恒次兴奋的叫囔道:“啊啊,虽然不是三日月,但是也很美型呢,声音也很好听哦,啊,决定了,今晚就由你来当我的近侍吧!” 数珠丸恒次答道:“我明白了。” 是夜,审神者热切的想要将数珠丸恒次拉进自己屋里,然而数珠丸恒次躲开了审神者伸过来的手,念了一句经,对方嘟囔了几句,只好不甘的进了屋子,却执拗的不肯关门。 数珠丸恒次沉默的转身,背对门跪坐着不发一语,手里拨弄着念珠,分别不过一日,他已经思念起了那个少言寡语的主殿了。 从来不会提出如此无礼要求和如此不矜持举动的主殿。 ‘近侍的话可以啊,酒鬼之外的人都行,不过神无月是监督者,而且只能在对面的屋子里守夜不许在门口蹲着,拒绝单独守夜。’ 这样门户大敞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那位主殿身上,她恨不得在门上加锁。 ‘进门之前要出个声,或者敲个门,不要突然进来,要是吾换衣服的时候有人进来,爷会直接把来人的本体折断哟~’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却只是更加让人坐立不安,审神者似乎有些特殊的嗜好,比如说会召大和守安定和加州清光进屋子,房里会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比如说,烛台切光忠和压切长谷部有时候也会遭受如此待遇。 数珠丸恒次沉默的不发一语,手里的念珠却断了线。 在那个审神者又一次凑过来的时候,数珠丸靠着墙角,避无可避,在对方凑过来,紧挨着他,伸手去解他的衣领时。 数珠丸恒次忍无可忍的拔刀。 对方身上传来的气息中那股淫丨靡的味道,让他皱眉。 他没有杀她,只是伤了她。 接下来的事情,在审神者和其他付丧神的惊愕中终结。 神无月替他杀了审神者,微笑着对他说道:“别担心,主殿的气息已经越来越近,就快到了,再忍忍吧。” 神无月将本丸里其他刀剑全部刀解。 只剩下一个空旷的本丸。 “你不必看那些东西,等待就够了,主殿不会高兴看见那些的。” 数珠丸恒次,沉默的不发一语。 ‘数珠丸恒次生性矛盾而柔软对于刀剑会有怜悯之心,所以,神无月,你要确定在他下不了手的时候清楚障碍。’ ‘毕竟天下五剑对于其他刀剑来说,地位超然,同样,遇到了缘分的付丧神即便不是同一个本丸,但是根源同出,他难免会心软。’ 当然,这些事情,他们的主殿并没有直说,真是让人妒忌呢,被主殿这么呵护着。 神无月轻笑了一声道,隐去身形,被他标记的江雪左文字似乎也在附近,他得过去看看,也好省掉一些功夫,谁让他是妖刀呢,比起这些名刀,能力自然也强一些,之前他在数珠丸恒次身上留下妖力链接的时候,也在左文子一派和几把胁差身上留下了妖力印记,方便寻找对方。 没办法,谁让他们就是为此而锻造出来的刀呢。 保护弱者理所当然不是吗。 只是主人,你所认定的这个弱者,其实真的没有那么弱。 数珠丸恒次见过太多悲伤与离别,看着寻找过来的林惊鸿,他露出一个微笑,唤了一声:“主殿。” 尽管对方的样貌有所变化,气息也变的诡异,但是神念所系,的确是同一个人没错。 不过爷很头疼,总不能带着数珠丸恒次这样直接去别的本丸吧?空间里的本丸已经被妖化,这只神灵之体的进去会不舒服。 想了想,爷掏出云梦天工图,将数珠丸恒次安置在云梦城中。 然后按照神无月指引的方位,将几把胁差和左文子一派找了回来,当然,顺手灭个门。 宗三你闭嘴,爷没兴趣哄你。 把左文子和胁差们也扔进云梦宫,爷感知了一下另外五把妖刀的所在,确定了其中的一把所在方位,但是并不清楚详细坐标,只能一个个本丸的找过去了。 爷把那只写作病娇读作玛丽苏的三日月拎了出来,给他上了一个妖气封印,打算等到找到的时候将其扔进去吸引视线,尽可能的,爷想低调点,至少在找齐刀剑之前低调点。 三日月宗近:哈哈,如果扔的时候能温柔点就好了,话说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亲一下安慰我? 看着三日月宗近靠在爷怀里,微微侧过脸看着爷,这笑着说出来的话,这个姿势看起来就像是爷搂着小情人一样。 爷:虽然爷穿着鞋身高看起来跟你差不多,但是你是不是搞错了‘小鸟依人’这姿势的对象! #每次听到三日月的笑声都想打人# #爷一定跟他拿反了剧本# #虽然你的声优昵称是小鸟但是你看起来真的不小# 爷现在的造型他妈就差叼根烟了!【男友力up↑】 简直蛋疼。 神无月的属性除了无坚不摧之外,还有就是空间撕裂。 可以随意切开空间屏障,就连时间轴都能砍断。 某种方面来说,跟月见莲一样变态。 不愧是十一区出品,不是嘛?十一区总是能够制造出如此逆天的玩意呢。 #每天都在救世和灭世顺便日常炸地球的十一区# #今天也在执行十一区日常破坏# 唉。 爷不由得叹气,其实很多年以前,爷也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然而现实就是个垃圾游戏,还不能存档重来和删档重开的那种。 呵呵。 “啊啦,主殿的气息又混沌了。”三日月靠过来,在林惊鸿耳边低声说道。 “你再乱动,吾就把你肉身毁了。”爷咬着牙说道:“老实点。” 为什么别人家的三日月是抱着审神者,男友力upup的涨,到了爷这里,就换成了爷抱着三日月!男友力up↑ 说好的乙女向,为什么乙女的方向不是玩家而是npc。 心累。 领着三日月宗近和神无月,在一个空间与空间中穿行,爷终于找到了第二把妖刀,杀生丸外表的,妖刀星耀。 他负责的是太典太光世,顺利回收之后,星耀指明了剩下几把打刀所在的位置。 除了加州清光之外,所有打刀回收完毕。 不过爷也找到了加州清光碎刀的本丸。 是个小姑娘呢,因为召唤的刀不是想要的小狐丸,所以就把刚召唤的加州清光碎刀了。 于是,爷在小姑娘面前把她所有刀剑都给碎了,然后碾碎了她身上的骨头,将她扔进了修复室。 加州清光是在这里碎刀的,爷要尝试一下,在这里是不是能将加州清光重新唤灵。 毕竟加州清光原本就是个经历了很多次碎刀的付丧神,不过那是在原本丸,在本丸被毁之后,爷没有办法回去那个本丸锻刀,只能在加州清光被碎刀的这个本丸试试。 将刀匠扔进火炉。 爷拿出锻刀工具和材料,开始锻刀。 “主殿这是要锻刀吗?”三日月宗近问道。 “加州清光在这里被碎刀,如果是在原本丸的话,吾可以将他锻出来,但是现在就不确定了,不过也要试试。”爷答道:“他是吾的初始刀,唯一一把不是由吾亲手锻的刀,这一次,吾要亲手锻刀,不会再让他轻易的被折断。” 第一百一十八章 所谓失去,就是永远回不来。 这个道理爷很明白。 然而总是会给自己找个理由,认为有那么一分的可能性能够重来。 捶打着刀身,回想着少年刀身的每一寸模样,将之尽可能完整的以仿造的方法复制回来,甚至连每一次的缺口,都没有放过。 新生的加州清光,是加州清光,却不是爷最初遇到的那一个。 三日月宗近和神无月看着自家主殿毫不遮掩的失落,心思复杂。 “啊——我是‘河川下游之子’加州清光。不太容易上手,但是品质性能很不错哦。” 看着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外表,一模一样的自我介绍。 爷拿过加州清光身侧的那把打刀,将之折断了。 少年微愣,然后瞬间化作灵体消散。 神无月沉默不语,三日月宗近有些不解,但是聪明的没有多话,因为林惊鸿脸色冷的让人背心发寒。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结束,三日月看着银发的女妖执拗的锻造着一把又一把相同的打刀,妒忌变成了失落,如果他碎了,对方也会这么执拗的将他锻出来吗? 眼看着又一把打刀被折断,又一位相同的付丧神消散。 好一会,林惊鸿看着手里的断刃,转身走出锻治所,到了修复室,拿着折断的那截刀身,将那位审神者杀了。 “一命换一命吧。”她微笑着说道:“虽然把你们的刀剑都碎掉了,但是人总是会迁怒嘛,真是对不住啊,但是吾是不会在乎你的想法的,谁让你,碎了吾的刀在前呢。” 做完这一切,林惊鸿一把火烧了这座本丸,打算离开了。 啊,锻不出来也没关系,不是还有一个机会吗,毁了时之政府,抢走本体的加州清光,总能找回来的。 爷笑了笑,谁让爷失误了呢,难受和失望都是爷活该。 不过泄愤的确有益身心,心情也稍微好了点。 在三日月还在呆傻的表情中,林惊鸿手一伸把人拦腰搂入怀,踏入神无月打开的通道,前往下一处本丸。 三日月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对方搂着腰抱在怀里,满心的妒意瞬间消散,看着女妖的侧脸,这把被誉为最美的刀,露出一个柔软和甜蜜的笑容,犹如月上梢头,散了云雾遮掩,清丽而柔和的光辉。 啊,这样也不错呢。 不知不觉又男友力up↑往上爆的林惊鸿搂着这个笑颜清丽的最美之刀,面无表情的走在幽暗的通道中,感应着妖力,寻找方向。 虽然有点远和微弱,不过还是寻找到了大致的方位。 然后不出意外的找到了短刀破晓负责的童子切安纲和鬼丸国纲。 回收了全部短刀。 剩下心魔和水无月负责的大太刀,枪,和薙刀。 虽然大部分的付丧神都对于病娇版的三日月有点接受不能,但是好歹他们心宽,也没太在意,将之全部安放进云梦宫,幸好没有被污染,真是件好事。 但是……一想到还没有找回来的刀剑,爷就更蛋疼了。 因为心魔和水无月负责的都是最容易被重点关注的角色啊! 比如说小乌丸,比如说三日月宗近,比如说小狐丸,比如说鹤丸国永…… 啊,一想到这几只暗堕,爷就不能呼吸了。 爷真的不想再刷三日月的好感了,身边这只就足够让爷绝望,爷那几只小公主真是够了。 …… 有着刀祖宗之称的小乌丸是个很有父辈感觉,举止优雅的付丧神,林惊鸿十分喜欢跟他一起喝喝茶,下下棋,偶尔还会奏上一曲,看小乌丸跳舞。 小乌丸十分喜爱这位看似年幼的主人。 对,看似年幼。 小乌丸很早就知道了,或者说第一天就看出来了,他的这位主人,看起来似乎是个少女,实际上心里沉静而疲惫,所以才会一直与付丧神们保持着距离,所以才会一直格外注意保护他们。 那是只有经历过无数次失去之后才会有的珍惜与守护之意。 于是事后追悔,不如实现防备,比起害怕失去,不如说是已经做好了应对失去时的心情。 所以,小乌丸在面对神无月等人带来的消息,以及主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时都在想,这个少女经历过什么呢?才能以这种轻松的心情面对即将来临的失去。 也因此,小乌丸微微笑着,看着新的本丸和新的召唤者的时候,一字一句吐字清晰的说道—— “吾名为小乌丸。与外敌战斗乃是吾之命运。即使经过千年,仍未有改变。” ‘吾名小乌丸,战斗是吾之命运,即使易主也一定回到您身边,未有改变。’ ——吾主。 【乌鸦是忠贞的象征呢,吾很喜欢乌鸦,所以能锻出小乌丸,吾真的很开心,没想到刀里面也有乌鸦呢。】 【你知道吗,在希腊神话里面,乌鸦是女神赫拉的象征圣兽。】 【赫拉,也是吾曾经的名字呢。】 似乎是因为真的很高兴,那位少女在与他单独相处的时候,偶尔也会露出极为柔软的神色和少有流露的情绪。 所以,小乌丸想,有这样的主人真好,就算以后碎刀了也不会觉得痛苦,因为有人将他视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所以啊,不论是谁,不论是以哪种方式,想要将它从少女生命里强制夺走,都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尤其是在见到这个新的本丸的情况之后。 手起刀落,审神者的疑惑和惨叫被斩断在咽喉中没能呼出。 “竟拉出为父来,此亦是命运么,但是乌鸦已经认主了,真是遗憾呢。”小乌丸收刀回鞘,走出了这令人压抑的主屋,看着庭院的景色,微笑着坐下。 接下来就是等着主人来带迷路的鸟儿回家了。 小乌丸靠在廊下,一如当初坐在林惊鸿身边的样子,静心等候。 这个本丸有没有审神者都不重要了,因为这里的付丧神早就已经在堕落的边缘。 就连庭院里,也是瘴气丛生。 “哦呀哦呀,多亏了主人给的护符呢。”小乌丸摸了摸狩衣之下的长命锁。 自从某一日心血来潮的给五虎退一个小首饰之后,导致整个本丸的都在期待,后来干脆全部都制作成了长命锁,里面放着神力护符,可以避免被秽气侵扰和暗堕的可能,有净化的效果。 还可以放一些香料丸子,很受本丸付丧神的喜爱。 小乌丸这个就是雕琢着乌鸦的花纹与印章。 “哦呀哦呀,这糟糕的环境,乌鸦也想早点归巢啊……” 所以啊,快点来接吾吧,不过晚一点也没有关系,会一直等着你的。 在这阴霾丛生的本丸里,小乌丸看着那唯一的日照之源,静等着被主人寻获。 本丸里的付丧神因为审神者的死亡而暂时获得了解放。 但是距离暗堕本就只有一线之隔,虽然审神者死了,然而他们也没有多好过。 在或明或暗的目睹了小乌丸斩杀审神者之后,几乎所有的付丧神都有那么一瞬间的茫然。 不是没有付丧神想要反抗审神者,可是审神者的命令是绝对的,根本无从反抗。 却没有想到这个刚被捡回来现形的小乌丸居然毫不犹豫的在自我介绍之后就斩杀了对方。 然而对方并没有暗堕。 斩杀审神者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斩杀之后会被审神者的力量诅咒直接拖入暗堕的地狱。 然而小乌丸看起来与最初的样子无甚区别。 本丸的审神者的确有虐待刀剑的爱好,但是对方刚降临是怎么知道的呢? 怀着这样的疑问,一位付丧神走了出来,站在庭院里,距离小乌丸两米左右的地方打了个招呼。 来人是有着太爷爷之称的莺丸。 因为喜好悠闲喝茶,又被戏称喝茶丸。 也是被认定为最难以暗堕的刀。 因为心宽么。 “小乌丸殿下在想什么呢?”莺丸是端着茶具过来的,本丸里的茶并不好,但是对于莺丸来说也足够了,他本不是挑剔的刀,随遇而安是他的特性。 “啊,乌鸦想归巢啊,但是不知道归巢的路,只能等着被找回去了。”小乌丸答道。 “啊?小乌丸在等人吗?”莺丸愣了一下问道:“是谁呢?” “呵呵呵……”小乌丸笑了笑,没接话。 莺丸见状也不好再说什么,而是自我介绍道:“我是古备前的莺丸。关于名字的由来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嘛总之都多关照。” 小乌丸也笑着回了一句:“吾名小乌丸,与外敌战斗乃是吾之命运。即使经过千年,仍未有改变。” 顿了顿,小乌丸接着说道:“吾于日本刀获得现在形态的时代时诞生。相当于此处刀剑的父亲。” 莺丸问道:“嘛,小乌丸殿下的年代也很古早呢,小乌丸殿下见过大包平吗?” 小乌丸笑了笑道:“为父见过呢,是个活泼的孩子。” “哦,是什么时候?到了这里以后,我就没见过大包平了,嘛,以他的性格或许是好事。”莺丸看着手里的茶杯说道。 “嘛,孩子还是活泼点好,这是好事,像个老头子可不好啊。” 第一百一十九章 小乌丸看着越来越沉闷的风景,最终还是拿起了刀。 那些相似的面容终究牵动不了情绪。 可不能留下什么牵绊才行啊,不然让主殿下手可就太失礼了。 这样想着,小乌丸动起手来毫不手软,最开始是莺丸,然后大太刀和其他太刀、 最后这座荒芜的本丸,只剩下小乌丸。 林惊鸿找过来的时候,这里已经彻底的沙漠化了。 小乌丸的状况倒还好,毕竟侍神也是有神格的,加上身上还有神王恩赐的祝福效果。 “主人哟,这么快就找过来了,吾就夸夸你吧。” 爷感觉有点艹蛋。 好了好了,你爱怎么夸我就怎么夸,身上脏死去,快去洗个澡。 于是爷在找到对方的时候,第一时间将人送进了云梦宫。 小乌丸笑了笑,没有多问,一副‘真是拿你没办法’的慈父表情,进入了云梦宫。 收起云梦图,爷看了看周围,毫无生气残留,也就不需要在做什么了,便拽着三日月宗近离开了。 目前为止一切还算顺利。 但是所谓的顺利就是在不顺的情况对比出来的。 路过某处本丸的时候,居然有位审神者看上了爷身边的病娇版三日月宗近,居然想动手抢。 爷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爷看了看自己的爪子,要不要挠他一爪子? 再看看一副小鸟依人模样,双手圈着爷胳膊不放,一副惹人怜惜少女模样的三日月宗近…… #今天也没有吃药的三日月# #拿什么拯救你,刀男# 爷淡定的抽回手,一脚将三日月宗近踹开。 不过这位审神者也很有意思,不仅擅长术法,还擅长武技,作为男人来说的确是很优秀了。 爷直接拔刀。 哦呀,还很护主嘛。 但是你确定你们这群太刀挡得住爷手里两把大太刀? 量产的货色爷想跟爷拼命? 不是针对某人,而是针对这个本丸所有付丧神,你们太弱鸡了。 一刀碎了三把太刀,又一刀碎了两把打刀,然后砍了两把短刀,爷终于砍到了这个想要抢劫爷的审神者。 你说你这是为什么呢? 好好当个非洲人不好吗,至少有命啊! 不过爷没杀他,爷决定停下来休息一下,所以只是让这货进入昏迷状态。 “三日月,剩下的付丧神交给你处理了。”爷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拿出仙露喝了口,对他说道:“神无月,不许帮忙。” “是。” “是~” 反正只要审神者还活着,每天的日常按时完成,其他的事情,政府那边也不会查出来什么。 而且一路杀过来,爷绝对留下痕迹了,得暂时缓缓。 要是还没找到剩下的刀剑,就被发现,搞不好到后面爷的刀剑反而会被当作人质。 想了想,爷决定等会伪造一份情报汇报上去。 就说发现入侵者,已经处理。 换个壳子对于爷而言又不难。 爷:系统,你能给爷弄个男人的壳子吗? 系统:…… 本系统为什么要把资源浪费在这上面。 爷:为了方便活动啊,而且男人的体格应该更好作战吧,战斗续航的各方面体能稍微训练一下就比女人要强,这一点你不能否认啊。 系统:你不是有厌男症吗? 爷:都说了还没有到厌恶的地步,给爷弄一个。 系统:好吧,那你等一个月,外形没啥要求吧? 爷:……嗯……九卿辞的外表吧。 系统:…… 突然觉得九卿辞真可怜。 这个时候用九卿辞的壳子,你丫的绝对是想利用他的名头背黑锅吧。 爷:对啊,弟弟不就是这种用处嘛。 除了作为丈夫,亲人之外,作用就是背黑锅。 系统:难怪你跟温孤琳琅感情那么好,你们两还真是渣到一起去了。 爷:闭嘴,有时间吐槽,不如早点把爷的身体做出来。 系统:正在做,要想身体各方面都达到你的要求,你就得等,毕竟需要精细的强化。 爷:直接加入烛龙血统不就好了吗。 系统:…… 对哦,怎么把这个给忘了,还可以加入神格,虽然没有主神格,但是主神格衍生的次神格可以用。 于是,在系统制作好身体之前,爷打算歇歇。 三日月宗近毕竟是妖化病娇版,对于向付丧神下手也没有什么犹疑,并且还直接把其他的付丧神的灵力给吃掉了。 啧。 黑化程度日益严重啊。 不过算了,爷也没想去拯救他的三观,反正就是个无可救药的病娇。 不过话说回来,两个本丸相同的刀剑,虽然黑化本丸并不是全刀帐,但是重合的刀剑也有八成,果然还是得区别一下,尤其是名字,不然两只一模一样的三日月宗近,爷喊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区分了。 给妖化版本的取个名字,还是给侍神版本的取个名字呢? 还是妖化吧,妖化这边人少一点,爷可以少动脑子。 而且三日月宗近当初暗堕似乎就是因为看多了另一个自己。 不妙。 妖化和侍神版打起来,爷帮谁? 不对,妖化版本打不过侍神版吧?大概…… 毕竟是赫拉的属神,就算是最低位的神格,但是能够得到神恩赐福,或有被动天赋‘高人一等’的特制,对于妖怪有一定的压制。 不妙,等到找到三日月就把这只病娇放进妖化本丸吧。 神无月将这处本丸打扫了一下,整理出了可以用的房间,顺便还做了丰盛的晚餐。 爷也就在吃过饭之后,看着三日月宗近说道:“三日月,吾给你取个新的名字如何?” 三日月宗近笑着用袖子掩嘴,柔声问道:“哦呀哦呀,为什么呢?” “因为吾有两把三日月宗近,喊名字的话,很难分辨你们是哪一把,虽然外表是很好区分。”爷答道。 “啊啦,外表很好区分?”三日月宗近眼角抽了抽,笑眯眯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是长发啊。”爷答道:“而且个性也比较……嗯,无赖?反正没你这么粘人。” “听起来真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呐,不如给他改个名字吧?”三日月宗近靠过来,下巴放在林惊鸿肩膀上,蹭了蹭她颈项边的银发笑眯眯的说道。 “……” 爷能怎么办,爷也很绝望,这是个连自己的醋都吃的病娇。 算了,还是给侍神们改名吧。 动了动肩膀,把三日月宗近从肩上甩开,爷起身回房间睡觉。 这段时间都没怎么休息。 不过走之前爷先吩咐了神无月处理一下后续:“神无月,一会记得补档一份报告,碎刀的事情也汇报上去,就说实在应对入侵者的时候被斩断的,因为身受重伤,所以短时间内没有办法锻刀。” “明白了。”神无月微笑着点头。 “那么吾去休息了。”爷说完就出去了。 三日月宗近想跟上,却被神无月拽住了。 “什么事吗?”三日月微笑着问道。 “主殿不太喜欢有人在他睡觉时打扰,在门外守着就行了,请记住这一点。”神无月答道。 “啊,知道了。”三日月宗近点了点头。 神无月这才松了手。 三日月宗近跟上去的时候,门已经被关上了,而且林惊鸿还习惯性的上了锁【封闭防护术法,免打扰。】 就算想进去也进不去,原地转了一圈,三日月宗近只好在门口坐着了。 而接下来的几日,还算平静。 时之政府那边似乎相信了神无月递上去的虚假报告,虽然派了人过来检查,不过神无月依仗妖刀的能力,伪装了一下,倒也没有引起注意,而且还获得了大批资源作为补给。 虽然这些资源对于爷来说没什么用处。 但是可以给妖化的刀剑们当作保养品,尤其是玉刚和砥石。 木炭拿来做烧烤也不错啊。 冷却材的用处就真的不大了,其实就是水,而且还不知道是什么水,能不能喝,里面有没有添加什么,也就制作刀装的用处了。 甲州金和小判因为都是黄金,倒是可以彻底的融了在重铸成货币。 不过用处最大的还是食材。 爷找到了一些原主的术法目录,理由记载了很多攻击术法和防御术法甚至阴阳术法。 嗯,倒是可以给付丧神们看看。 在这处本丸修整了大约两个月。 爷的新身体也制作出来了。 看着那张跟九卿辞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身体,爷很满意的换上了。 神无月倒还好,跟着林惊鸿穿越那么多次,早就清楚了自家主人会变身的特性,虽然是第一次变成男性的外表,但是之前还变成过龙呢。 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对吧。 倒是三日月宗近目瞪口呆。 毕竟九卿辞的设定是身高一米九五的魔族,而且还是异瞳波斯猫,俊美绝伦,好看到没朋友的那种。 论美貌,三日月你已经输了。 现在知道为什么爷对你那张脸无感了吧,因为爷的前夫更好看。 第一次换上男人的身体,感觉还真是有点微妙呢。 花了一个月,用来适应这身体各方面微妙的改变,顺便调整一下因为身高和力气的不同而对于武技的影响。 很好。 之前那个惹事的女人死了,作为男性,想必时之政府怎么也想到不到爷会是之前的那个人了。 所以,三日月宗近,你在靠过来试试,爷真的可以强♂奸你哟。 微笑。 第一百二十章 爷很喜欢三日月宗近的眼睛。 爷没想去挖下来是因为眼睛这种器官只有长在眼眶里才好看,如果有一张漂亮的脸,那就更加分了。 粗鲁的挖出来一点都不好看,眼球有什么好看的。 本丸的式神也好,暗堕的付丧神也罢,爷对于这些刀男真的没啥感觉。 还不如爷自己的刀实用,至少不废话,不矫情,不发病。 然而谁让爷现在是个普通的人呢,没有了血统掣肘,感情这方面比起普通人也强硬不到哪里去,最多就是冷淡和理性点。 把笑嘻嘻重新腻过来的三日月宗近随手扔到神无月身边。 不得不说男人的身体真的特别好用,爷喜欢。 连扔人都扔的轻松多了。 接下来,就要去把另外几把太刀捞回来,然后去时之政府的大楼所在地,把加州清光的本体抢过来。 然后爷就可以离开这个坑爹的世界了。 顺手给本丸的原主来了个强制洗脑,将他弄成白痴,然后爷就带着人走了。 嗯,很好。 然而现实的不确定因素总是那么多,爷真的能够如愿以偿的顺利捞回几把太刀吗? 爷看着已经明显有着暗堕气息的一期一振,觉得吧,这日了狗的剧情发展真尼玛坑。 哦,对了,因为爷换了男性的壳子,所以第一眼没认出来差点而直接对着爷挥刀。 没办法,将人刀夺了过来,然后拉出被找回的五虎退塞他怀里,把人扔进云梦宫,爷相信小乌丸会搞定一切。 #要相信父亲# #父亲的力量是最强大的治愈力,实在不行爷还有一整组短刀# 但是一期一振这还算好的,困难的是鹤丸国永。 鹤丸国永绝对是最矜贵的一把刀,大概是因为被深爱过,所以也特别的恋主。 然而这一次他却有点糟糕。 原本爷养的这只鹤球就比较乖巧,虽然被戏称为惊吓丸,但是实际上从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 就是觉得无所事事的时候才会去突然出声吓吓你,平时你给他个魔方他能玩一下午不吭声。 非常可人疼的孩子。 有这么一个论断,小孩子爱哭爱闹就是为了吸引大人的注意,鹤球的惊吓也是如此,至少爷养的这只就是这样。 你长时间忽略他,他就会不甘心的寻求你的注意。 然而这次鹤球却比较糟糕。 他遇到了一个非常讨厌鹤丸国永的主人。 一直没有显灵不说,还被扔进了仓库。 这也就算了,要不是这个本丸的三日月宗近一直护着鹤丸国永,估计爷找过来的时候,这货就已经被融合了。 虽然爷很怀疑被爷锻造的这把刀上了神印之后是不是还会被凡火融化。 毕竟核芯可是爷的牙。 从那位三日月宗近手里接过鹤丸国永,爷看着他问道:“多谢阁下的庇护,不知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那位三日月宗近笑了笑,摇了摇头道:“只希望阁下能够就此离开,主殿虽然个性并不算太好,但是到底也不是什么坏人。” “哦。” 一边将现形出来哭唧唧抱着爷不撒手的鹤丸国永从身上扯下来扔给神无月,爷点了点头应了一声,带着人走了。 刀剑总是会依恋审神者,因为对方的灵力,也因为那份与生俱来的侍主心情。 反正爷没什么损失,鹤球也好好的带回来了。 被神无月搂着的鹤球是崩溃的。 然而神无月直接拿出一个九连环,然后鹤球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 嗯,鹤球拿着九连环,然后就神无月被扔进了云梦宫。 鹤球:…… #还能说什么,九连环比眼镜好玩# #对付鹤球永远只需要玩具,九连环不行就上鲁班锁# 别被压切长谷部和药研藤四郎给迷惑了,忠贞度最高的刀除了小乌丸就是鹤球。 乌鸦和丹顶鹤都是那种一夫一妻,伴侣死了都不会在二婚的物种。 林惊鸿知道这件事情是当年未穿越时看过一个丹顶鹤的纪录片,一只雄性丹顶鹤喜欢上了日夜相处的男饲养员还跳了鹤舞求欢,据说这种事情在人工饲养环境经常发生,所以饲养员一旦发现就必须及时的纠正。 几乎是强制的给发♂情期的仙鹤按摩【那个不可描述的部位】舒缓,然后进行配偶。 林惊鸿还记得当时那只丹顶鹤最后在隔离了几个月之后,一直见不到心爱的男饲养员之后,不得不委委屈屈的接受了那只被安排过来的雌鹤。 但是雌鹤在那之后只半年就去世了,后来那只仙鹤在第二年也死了,据说是抑郁死的。 因为这事情太震撼了,简直刷新了林惊鸿的认知,所以才会印象特别深刻。 嗯,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林惊鸿对于鹤丸国永的喜爱程度仅在小乌丸之下,小狐丸之上。 或者说,更类似于怜爱? 一想到把鹤球弄丢了,他就抑郁死了,爷简直心酸的无以复加。 加州清光,小乌丸,鹤丸国永,小狐丸——排名先后代表在林惊鸿心里的地位高低。 林惊鸿会忍着加州清光的撒娇,也会配合的给他涂指甲油,或者配合的让加州清光给自己涂指甲油。 林惊鸿也会跟小乌丸喝茶下棋奏乐,闲话家常。 林惊鸿还会给鹤丸国永买一些小玩具,拿本书在一边坐着,看他在那玩一整天。 林惊鸿还会给小狐丸梳毛梳辫子,给他做点油豆腐寿司或者炸豆腐。 哦,这里的经常是指大概每个星期或者半个月的一次交流? 至于萤丸和五虎退。 那是#轻松熊#抱枕和毛球萌宠。 数了数,还差小狐丸和三日月宗近没有回收。 收回这两把刀,爷就可以去找政府的麻烦了,真棒。 水无月和大包平他们也在过程中找了回来。 爷心满意足的在一处荒废的本丸休息了两日,喝着茶,心情愉悦。 别的审神者如何跟自己的刀剑相处,爷不知道,但是爷只是陪着。 锻造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爷就没想过扔下或者抛弃,想得最多的是碎刀,只是一直拖着时间。 爷不得不承认,爷一直再等,在等加州清光某天在战场上碎刀,然后爷就有理由强制全部碎刀,然后走的潇洒了。 然而爷却又另一方面给他们增加保护,大约也是因为还存在的怜惜与舍不得吧? 爷看了看天空,不得不说,加州清光被强制碎刀这件事爷恨不能忍。 爷可以忍受他在战场上碎刀,那是刀剑的必然命运终途。 这么说一句吧,日本刀自小乌丸开始,就是完全为了战斗而衍生出来的刀种。 战斗到死,折断在战场之上,也算是死得其所。 但是,或许是因为人性的自私,所以爷不能忍受别人拿了爷的东西,还毁了他。 人性就是这样的东西,说穿了就是自私在作祟。 何其不堪。 就拿叶倾城来说,这次的事情,叶倾城会以本丸被毁作为理由,然后对黑暗本丸开始不着痕迹的碎刀。 伪装一下悲愤,利用本丸被毁作为理由,一点点的将黑暗本丸的刀不留痕迹的全部折戟与战场上。 然后在全部碎刀之后,面对调查的人员演演戏,只要装出一副精神崩溃的脆弱摸样,这件事情就会画下句号,她也能离开这个世界,毫无牵挂。 而林惊鸿却办不到,不是因为她没有叶倾城那么理性,也不是因为她没有叶倾城那么狠绝。 而是不想。 叶倾城是个活的并不轻松的女人,时时刻刻都得考虑利益得失,每件事情都要以自身存活为前提,然后以最大利益去考虑处理方式,不论这个结果是不是会让人高兴,但是这个结果一定得是正确的。 可惜,有时候正确的事情并不代表是最好的事情,犹如最好的选择并不一定正确。 所以,叶倾城是个狠绝的女人,几乎没有什么感情,在外人的眼里,她就是个利益至上的蛇蝎美女,没有足够的筹码,你甚至见不到她的面。 然而就算你有足够的筹码,但凡这个筹码被她认为弊大于利,你就不用指望她会出手。 叶氏,就是靠着这份狠绝与极端的理性牢牢把持住了澜陵两州,付出的就是叶氏女子的名声。 所有人都说叶氏女子狠绝异常。 可只有这样才能护住叶氏,才能护住澜陵,现实就是这样的,它不会跟你将感情,它只会将事实展现在你面前,怎么面对怎么处理,它不会在意,因为现实从来不会因为你的拒绝就会停下脚步的东西。 它跟时间一样,只会一点点的往前衍生,而不会后退。 而林惊鸿已经很累了,她不想再去重复一遍叶倾城的人生。 更何况,现在没有叶氏需要林惊鸿去背负,没有澜陵需要她去守护,她只是一个穿越者,叫做林惊鸿,她只需要做个有血有肉的生命就可以了,只要能让自己高兴,利益并不是很重要,不是么? 所以,林惊鸿会因为舍不得而去寻找回自己的刀剑,然后会因为愤怒而实施并不划算的报复。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才是人会做的事情。 爷低下头,看了眼自己的手,啧,男人的手啊,比起女人更加宽厚的手掌,拿得起的东西也变得更多。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女子的身体素质在力量上本就逊于男子,这是有条件的限制。 弥补这份不足的,是女子的细心和精巧。 男子也是如此,他们没有女子的精巧,因此多了些力气。 我们总是要认清楚自己的不足,才能弥补这份不足。 最可怕的是,你看不见自己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