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放歌》 第1章 小舅爷诈尸了 大唐天宝九年初春,寿王府。 庭院之中,有一棵巨大的梨树,还没有发芽。 天阴沉沉的,雨滴砸在身上很冰凉。 一个锦衣玉佩的中年披散着长发,任凭雨点打在身上。 他面孔扭曲,手指抓进手掌皮肉,仰头望着阴沉的天,无数雨珠从天空洒落。 他发出阵阵悲鸣。 “老天为什么对我如此残忍?王妃被最亲的人夺走,现在,我的好兄弟,好舅子也要离我而去了。” 李瑁失魂落魄地在冻雨中狂奔。 “天啊!贼老天,你怎么这么残忍?” 围墙很高,他只能在这个占地一亩的庭院中奔跑,如同一只永远也走不出的困兽。 跑累了,他跪倒在老梨树下,望着那没有打花骨朵的树枝,抱怨这命运的无常,上天对他的惩罚。 “王爷,求求你了,别再喊了,小舅爷已经死了,再喊又有什么用,你就不怕陛下知道?” 一个老仆跟在后头劝解。 “别管我——” 李瑁全身湿透,头发披散着,面目狰狞,如同野兽一般嘶吼。 “我为什么还要存活在这个残酷的人世间?”李瑁挥拳捶着自己的胸脯。 那些王府的仆役只能傻呆呆地看着,心中虽充满同情,但没人敢流露出来。 一间客房中,王君可乏力地睁开眼,头不能动,身体冰凉。 他能感觉躺在一张床上,眼睛适应了一丝光亮,旁边有烛台的烛光在摇曳。 映照在粉墙上,是一个纤巧的身影,也在动着,屋梁上雕刻着花纹,他只能看到朝上的一片空间。 王君可打量着这陌生的一切,跟他从前熟悉的环境完全不同,我这是穿越了? 不是喝醉酒,跟几个朋友k歌之后分别,在过小桥的时候落水身亡,睁开眼就来到了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 有抽泣的声音。 他吃力地转动了一下眼睛。 一个身穿白色孝服的小丫鬟正在哭泣,嘴里喃喃自语。 王少爷,你怎么就这样没了。 虽然你很讨厌,也很坏! 有时也恨你欺负我,可是我也不愿你死啊! 但我们王爷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他现在正在痛苦之中,在雨中狂奔,谁也拦不住他。 你死了,他真的就太可怜了,从此,有谁能了解他的苦痛,他的悲伤。 最爱的人被人夺走,最好的兄弟也落水身亡。 苍天,你为什么要这般绝情? 什么王爷?王君可想要说话,但是嘴巴张不开,他的嘴唇干裂,粘连在一起。 眼睛斜着看了看,是一个小丫头跪在地上哭泣,穿着白色孝服衣服的俏丫头。 想着小女孩说的话,我这是真的穿越到了古代? 脑海中突然涌出这具身体的一些记忆,原主跟他一样的名字,名将王忠嗣的庶子,寿王李瑁的堂小舅子,也是好兄弟,好朋友,一生唯一的知己。 原主三天前外出与朋友乘船喝花酒,不幸溺水而亡。 被船家救上来时还有一丝热气,到了今天下午,一丝热气也没有了,是寿王府李管家给他穿上寿衣,再过四天,就要安葬了。 王君可就在这个时候,穿越到原主的身上。 他有一丝庆幸,穿越的不是最悲惨的人。 这个最悲惨的人非李瑁莫属。 李瑁是这个时代被绿的天下人皆知的地步,被爬灰老爹李隆基抢走王妃。 王君可所以庆幸,没有穿越到绿帽子王李瑁身上,只是他的一个堂小舅子,而且这个小舅子的堂姐已经亡故了,家里只剩他一人。 曾经显赫的王家,一人身兼四镇节度使,麾下名将猛卒如云,百战百胜。曾经让无数人仰慕的王家已经不复存在。 留给他的,只有仇恨,只有报复,只有苟且偷生。 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除了堂姐夫,就只有一个灞桥驿,老爹以前的一个可靠老卒担任驿丞管理着。 王君可受到家破人亡的惨痛打击,从人上人,一下坠入市井,这种打击使他放浪形骸,留恋烟花柳巷,臭名远扬,与几个臭味相投的人混日子。 尤其跟寿王李瑁相处非常好,一个被夺走老婆,一个被抄没家产,两个最失意的人互相聊以慰藉。 身体知觉在慢慢恢复,他的手指动了一下,接着是脚趾也能动弹。 王君可觉得口干舌燥,嘴唇干裂。 “我,我要喝水。”慢慢适应身体的王君可喊着,声音嘶哑。 嘶哑的声音如同鬼叫。 但这突然发声让丫环小雯吓了一跳,机械式地弹射而起。 “小舅爷诈尸了!”她惊慌失措,跑掉一只绣花鞋,也顾不得捡起来,出了房门就大声喊叫。 “小舅爷诈尸了!” 一个老者匆匆跑过来训斥。 “小雯,慌慌张张干什么?还嫌家里不够乱。” 小雯结结巴巴地说,“李,李管家,小,小舅爷,他,他诈尸了。” “乱说什么?哪有可能!我亲自给他穿上寿衣,全身没有一点热气。” “管家,你不信的话自己去看看。” 小雯躲在李管家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她的眼睛是闭着的。 “水!喝水——”王君可有气无力地喊着。 李管家年纪比较大,是见过场面的,知道王君可还阳了。 “快去,小舅爷没死,赶紧去打水来。” “小,小舅爷没死,谢天谢地!”小雯急急忙忙倒了一杯水,端到王君可身边,李管家已经把他扶起来,小雯用银汤匙给他喂了几口,慢慢缓过气来。 王君可喝了水之后,对身体的控制又多了些,脑袋能扭动了,还觉得肚子咕噜噜地叫着,一种饥饿感撕咬着肠胃。 “饿……” “小雯,赶紧给小舅爷盛碗粥,然后马上去告诉王爷。” “小舅爷,都怪小的们,以为你溺水身亡,寿王伤心过度,还在外面哭泣呢。”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人跑了进来,扑在王君可身上,脸上神情非常可怖,悲欣交集,他的嘴唇颤抖着。 “可,可弟,上天保佑,你活过来了。” 这不是我那个便宜姐夫吗?果然是天潢贵胄,一表人才,可惜啰。 “姐夫,让你担心了。” 寿王握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吻着,我就知道,上天不会对我如此残忍。 王君可全身起鸡皮疙瘩,没必要这样情深,我是个男人,不好这一口。 “可弟,让姐夫喂你喝粥。” 第2章 寿王其实是有点野心的 三天粒米未进,王君可早就饥肠辘辘,也无力拒绝李瑁。 他贪婪地吃了几口粥,虽是黄米粥,他吃得非常甘甜。 见他吃的香,人肯定没事了,李瑁一脸惊喜地瞧着他,如同看昔日的恋人。 王君可注意到他的神情,有点感动他对原主的关心,但是他实在不习惯一个男人这么喂他,这么带着万般柔情地喂。 不要这样看着我好吗?我的取向很正常,再说我现在不是以前那个浪荡子王君可,我来自后世。 当然他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然地说,“让姐夫操心了。” “没啥,只要你好好的,我就觉得老天对我还眷顾。”李瑁喂完,把碗递给小雯,一把拉住王君可的手,他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也非常冰冷。 王君可把手抽了回来,又被李瑁紧紧抓住,好像生怕王君可又离他远去。 在这个世上,李瑁虽有很多亲人,但像王君可这样经常来看他的,就只有这么一个。 因为稀缺,所以难得。 不要这样!太不习惯了。 王君可留意到一身湿透的李瑁,心生同情。 “我累了,天太冷,你别着凉。” “好,好,你好好休息,明早我便来看视你。” 李瑁回头对小雯说,“小心在意小舅爷的身体,少一根头发我饶不了你。” 说完便驼着背恋恋不舍地走了,还不断频频回头。 可怜的寿王,他是孤独的,是悲哀的,是耻辱的。 但他还活着,需要多么大勇气。 王君可看了一眼他的背影,不由地有几分怜悯,除了有点驼背,李瑁其实是诸王之中最帅气的,年纪轻轻就驼背了。 是命运的不公压弯了他的脊梁。 他爹李隆基就是他的天,即使抢走他的女人,他也只有忍着。而他还不敢反抗,反抗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王府上下几百条人命都跟着砍头。 “王少爷,你就好好休息,赶紧好起来,然后带我去看长安的风景。” 小雯见寿王和李管家走后,俏皮地吐吐舌头,帮王君可掖了一下被子。 然后坐在书案边,皓腕支颐,嘟着小嘴,傻不愣登地望着这个死而复活的人。 王君可一脸苍白,没有血色,但是在黑色长发的映衬下,显得有几分病态的俊逸。 小雯差点忍不住想要去抚摸一下他的脸庞,怎么比她还白!这个臭名远扬的男子安静的时候也没有那么讨厌。 来到大唐,我要做点啥? 王君可躺在床上闭目思考。 假装花天酒地才符合原主的身份,不能太有作为,尤其是跟寿王很亲近的人,会被人怀疑行为不轨,有不臣之心。 假装胡乱作为,嚣张跋扈,没有追求,才是最安全的。 原主本是个心存善念的人,谈不上有多恶,除了白吃白喝,欺负东市的商家,还真没有杀人放火的过失。 为了弥补你们的损失,可以卖保单给你们,王君可突然闪现这个念头。 但是如何开展就不知道了。 一个灞桥驿馆,这是他可以依靠的资源,老爹以前的亲兵王老汉,担任驿丞,帮助打理。 利用驿站,可以打听消息,利用驰道,发展货物运输副业,额外赚点钱。 上天让我来到这个无数人向往的时代,是让我干点什么?我能干点什么? 一般来说,穿越的时候会给个系统,让持有者在那个时空呼风唤雨,狂虐那个时代的人,或是扮演猪吃老虎,登上时代的巅峰。 怎么到了我这,就没享受这待遇? 可能时机还没到,也许根本就没什么系统。 这是现实之中,怎么可能会有系统,那是看网络小说看得太多。 没有也没关系,王君可还有点过硬的关系,军中有不少将领是老爹以前的旧部,怎么样也会照顾一二。 再不管用,好歹还有一个绿帽子王,绿帽子王也是王,至少一般人不敢得罪。 拿着绿帽子王的名头出去,在长安城中也能唬人。 不管怎么说,也算是离权力中心很近的人。 暂且还得仰仗李瑁,李瑁是不出门的,因为他一出门,众人皆知,都会在后面指指戳戳。 瞧!那个就是老婆被老爹抢走的寿王。 你说他能出门吗? 即使衣着华贵,锦衣玉食,贵为王爷,也有不少的王府卫士跟着,但他的脊梁骨是怎么样也挺不起来的。 三十出头的人,背都驼了。 王君可经常来看他,带着一些新鲜的事,说给他听,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听听曲,弹弹琴,使李瑁的日子没有那么难过。 王君可其实是李瑁的眼,没有他,李瑁就瞎了,在王府,谁敢嚼舌头根子,那是嫌命太长。 一个太监是宫里派来的,但不是伺候李瑁,而是监视李瑁的一切行动,然后向李隆基汇报。 这么多年来,太监换了无数,李隆基得到的消息经常是,这个十八子很听话,他也就很安心跟杨玉环温柔帐暖度春宵。 要说李瑁没有想把杨玉环抢回来的心思,绝对是不可能的。 有心思,但他没那个实力,如果想要做到,是要把他老爹拉下马,他才能上马。 曾经有次在后花园饮酒,当时没人,微醉的李瑁口出狂言,其实,他离太子的位置只有一步之遥,可是上苍让他母后武惠妃早早去世,如果母亲在的话,他一定可以抢到太子之位。 还有,他其实很想当皇帝,只有当了皇帝,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抢回来。 说完这些之后,王君可听得全身冒汗,这是诛九族的大罪,当以谋逆论处。 李瑁是有野心的,只是被压抑得没有胆气,没有能力去实施,表现出一副忍耐憋屈的可怜样。 王君可当然不会去帮他反对皇帝,他凭什么呢?想起他自己的老爹,以前多么厉害,还不是被贱人李林甫几句谗言就搞掉了。 谋反的事情咱不能干,还是安安稳稳想办法多赚点钱,逛逛烟花柳巷,眠花宿柳,歌咏诗文,踏踏实实过日子得了。 然而,他记得落水的时候,是跟几个猪朋狗友在彩船上喝花酒,他站在船舷边,正要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慨,吟诵几句诗文,一不小心被人推下去的,冰冷的河水,他灌了好几口,便沉入河水中。 有人要害他。 王君可惊出一身冷汗,身体倒好了大半。 第3章 白吃白玩 李瑁在早上的时候又来了,吩咐王府厨子给他做了一些好吃的羊肉羹。 王君可吃完之后,又很困倦,身体还没有恢复。 李瑁一直在旁边伺候着,看着他入睡。 出去几趟又过来看他,见他睡得很香就没有再打搅。 王君可有时醒了故意闭着眼睛,暂时不适应李瑁对他的好,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让王君可感到肉麻的好。 他知道李瑁对原主的情谊,惹出什么麻烦都是他在后面帮忙擦屁股。 难道?来到这时代是要帮李瑁夺回他的一生挚爱。 王君可有点明白他来到大唐的使命,要不是这样,怎么会附身在小舅子身上? 这个使命太过遥远,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终极使命,只要露出一点端倪,就有被剐的危险。 便宜姐夫,我知道你对杨玉环念念不忘,可是,这真的太危险,而且你这么懦弱,除了一个王爷的头衔,和家里几个亲卫,根本就成不了事。 王君可感到非常棘手,任务太难,没有一丁点把握。 他猛然拍了一下脑袋,对啊,以我对大唐的历史了解,现在是天宝九年,到了天宝十四年,也就是西元755年,就是安史之乱,李隆基带着杨玉环避乱蜀州,这个时机是不是可以利用? 虽说杨玉环被缢死在马嵬坡,但有传说她根本就没有死。 为了这个痴心的便宜姐夫,王君可想要干点事。 先找出暗害他的人,船上只有三个书生,加四个歌姬,然后还有两个仆从,一个船夫,当时跟他很近的人是一个秀才。 他怎么会害我?难道是因为我霸占了最漂亮的歌姬? 王君可睡不着,已经是下午了,他起身站起来,看到小雯已经把头摆在桌案上睡着了,不忍叫醒她,便给她披上一个蚕丝被套。 他身上还穿着寿衣呢,看到衣服上都是铜钱的图案,不仅不觉得晦气,还认为这是要发财的征兆。 全身上下都有钱。 王君可走出客房,前面是一个很大的庭院,梨树未开,桃树萌芽。 天空阴沉,雨已经停了,空气清新,远处有人在放爆竹和烟花,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虽然比较远,但依稀还能听到。 一个个烟花在空中炸裂,蔓延出五彩缤纷的烟花,划过黑沉沉的天幕。 王君可按照以前的记忆,走在庭院之中。 寿王府位于长安城的东北角,十王坊最里头。 放烟花的地方是东市,有人在庆祝什么,他想去看看热闹。 刚要走到寿王府大门的时候,负责王府安全的护院守卫已经看到了他,这个死去三天又还阳的小舅爷让他们有点惧怕。 尤其是他身上还穿着寿衣,一个个金黄色的图案晃着他们的眼睛。 只好麻着心思跟王君可问好,“小舅爷安好。” “外面怎么回事?” “小舅爷,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一个王府亲卫队长徐冰躲躲闪闪地说。 “快说!” “小舅爷,你先饶恕我,我才敢讲。” “饶你不死。” “小舅爷,东市那边是在庆,庆祝你老人家过世。” “什么?” 他突然变大的声音让王府亲卫赶紧跪下,“是你老让我说的,不能怪小的。” 竟然有商家庆祝王君可的离世,放爆竹来庆祝,这让王君可重新衡量以前的原主,是一个多么让人唾弃的人。 “陪我去看看。” 王君可的命令他俩不敢不听,跟在他屁股后头,出了王府的大门。 骑上马也要小半会才能到那儿。 出了门,都是方方正正的街坊,笔直纵横的石板路,两边有排水沟,路面很宽,十匹马并排可行,附近都是一些身份显贵的人住,对着街道开门的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有这个特权。 经过他身边的人纷纷躲避,如同怕沾染上什么霉运。 王君可没有在意路人的表现,在马背上想着一些事情。 就是原主曾经在东市收保护费,激起很大的公愤,给那些商家一个白条,就可以随便拿走一些商品,随便吃吃喝喝,逛窑子也不给钱。 由于他是寿王的小舅子,这些商家都敢怒不敢言。 现在他溺水而亡,商家已经放了三个下午的烟花,表面上是庆祝财神爷的诞辰,其实是祝贺王君可的溺水而亡往生极乐。 为了弥补原主的罪过,能不能换一种方式收保护费,比如先交点钱,商家以后受到损失的时候,可以给他几倍的补偿,就像前世那样,卖保险,什么人寿险,意外伤害险,车险等等,卖保险卖出路的可了不得,看看平安和太平洋,那是响当当的大财团。 这是在做善事,很多商家收益的大好事。 先从人身财产安全保单开始。 王君可福至心田,灵光一闪。 没有系统又怎么样,照样玩转大唐,更何况,他还有一些现代的技能,唱歌跳舞,抄抄诗,改编名着,搞搞小发明,卖卖保单。 理清这些发展思路,王君可正好到了东市的北门口, 烟雾缭绕中,那些商家正在燃放烟花,弹冠相庆。 “祝老板,生意兴隆啊!” “吴老板,同乐同乐。” “张妈妈,同喜同喜哟!” “恭祝王君可往生极乐世界。” “恶人自有恶报!” “老天这次真开眼啊!” 一个个嘻嘻哈哈,眉开眼笑。 这片区域本来就灯火阑珊,是最繁华的地带之一,长安专门划出这么一块区域作为生意人做买卖用,有很多的店铺,经营大唐生产出来的任何商品。 就是到晚上的人也很多,堪称火树银花不夜天,繁荣无比。即使大唐有宵禁制度,但现在是盛唐,这个严格的制度也挡不住商业的繁荣,只要不在大街上到处走。 这伙被王君可荼毒的商人正在互相道喜,烟雾飘散之后,他们突然发现了坐在马背上的王君可,吓的魂不附体,赶紧跪下。 “王公子,你已经死了,就不要再来找我们了。” 王君可看了看,这几个人很面熟,一个是仙客来酒店的祝掌柜,一个是群芳楼的老鸨张翠花,还有几个崇仁坊平康坊勾栏瓦舍的老板,都是原主经常照顾的店家,吃饭泡妞不给钱。 “是我们不对,惊扰你的亡魂,我,我们给您老多烧点纸钱。” 他们叩头不止。 “大胆!”王府卫士徐冰噌地一下拔出佩剑,“敢诅咒我们小舅爷,我们小舅爷好好的。” 另一个卫士马贲用马鞭指着跪着的众人,“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 那几个商家抖抖索索抬起头一看,不就是经常骚扰他们店铺的王君可吗,他没死。 他怎么没死?他怎么能不死呢?太让人绝望。 “小的们该死,请王公子饶恕我们吧。”众人继续叩头不迭。 “王公子没死啊,谢天谢地!” “祝贺王公子与天齐寿,富贵绵远!” 这些被王君可经常照顾的店家转变很快,立即歌功颂德。 原主让这些商家如此惧怕,真的是臭名远扬,为了配合原主的作风,还是要会点演技。 第4章 发现了一条财路 这伙经常被原主照顾的商家,心里不知道有多恶毒的诅咒,巴不得王君可被雷劈死。 “嗯,我知道各位心里是怎么想的,放烟花庆祝我,很好。” 王君可摩挲着手指,低着头淡淡地说。 扮演一个让人讨厌的人,就得有配套的动作和肢体语言。 “小的们不敢呐!王公子把我们想错了,我们巴不得你老来店里,三天没见,不仅是我们,就是群芳楼的姑娘们也盼着你来。”群芳楼老板张翠花摇晃着肥胖的脑袋,她脸上厚厚的脂粉在不停地掉。 “好啊,还是张妈妈懂事。” “王公子,小店如意楼新进几款西域来的好酒,也请你老过来品尝。” “小店也有上好的绸缎,可以给你老定制最新款的衣装。” 王君可点点头,“都有孝心,我很满意,都起来吧。” 那些店家如临大赦,叩了几个头,便站了起来,眼尖的张翠花看到王君可一身寿衣,背过身去连连唾弃。 王君可把寿衣脱下来,指着上面的铜钱图案,“各位都来数一数,有多少个,仔细点,少一个都不行。” 王君可把寿衣丢在地上。 几个商家过来数,还是老宝张翠花数得快,“王公子,一共是一百单八个。” “对,是一百单八个。”祝掌柜也赶紧回复。 王君可搓了搓手指,“大家知道什么意思了吧?” 惧于他的淫威,以前白吃白喝,他们要收钱,可是打断几个伙计的腿,身边有几个王府的亲卫,一般人谁敢惹? “王公子,不要生气,是我们不对。” “小的们懂。”朱老板赶紧吩咐一个伙计回去拿钱。 其他几个也赶紧做同样的事。 “这是小店上次给你新做的锦袍,非常暖和,又很搭王公子的气质。”绸缎铺老板献上一件白色锦袍。 “有孝心,我喜欢。”王君可将锦袍穿着身上,还真是很合身,很温暖。 其他店家的伙计已经把钱拿了过来。 那些路过的人纷纷躲避,这个可是长安城有名的霸王,不敢围观。 王君可示意徐冰拿着。 然后笑了笑,“各位一直以为我白吃白嫖,我王某人是那种人吗?不是,每次我都打了白条,这次,我也不会亏待大家,给你们保票。” “啥保票?” 这次怎么又有新花样。 “笔墨纸砚伺候。” 有带笔的马上献上,王君可开始在马背上书写。 众人互相看了几眼,都不明白王君可干什么,不会又是打白条? 王君可几下书写好了,让另一个亲卫发给这些店家。 店家们都看了看,满是疑惑不解,“人身财产安全保单,凡缴纳一定钱数,倘若店家身体或财物受到损害,按照本保单,可以得到王君可五倍赔付,立此为凭!” 谁信啊,这么长时间,白吃白穿白玩,什么时候给过钱。 “我是个讲诚信的人,以后谁碰到损失,凭借本保单来找我,我一定赔付。” 当我们傻啊!没见识?想空手套白狼,我们比猴还精,吃我们的喝我们的骑我们的,一张白条就打发了? 当然他们也不敢立即扔掉,将保单揣进怀里。 穿寿衣果然是发财的征兆。 王君可掉转马头,带着收获离去,他对赚钱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就是卖保单,让东市的店家都买他的保单。 天空突然打雷,一道很强的亮光从天空乌云中如同白蛇降落。 轰!闪电轰击大门口的一棵系马的树,劈成两边,那匹马嘶鸣一声,白色的身躯焦黑,倒在地上不动了。 很多人吓得抱头蹲下。 “天啊!我的马,我的马!”如意楼祝老板惨叫,“老天怎么不长眼,咋不把王君可劈死?” 王君可走没多远,听到雷声的时候还吓了一跳,以为老天看不惯他这样做。 谁知道是祝老板的马被雷劈死了。 这就是一个宣传的机会,王君可又掉头回来。 祝老板正在伤心难过,一匹马不少于五千钱,这虽然是一匹驮马,也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祝老板试了试眼泪,发现王君可出现在他面前,对他招了招手。 祝老板很担心刚才的话被他听见,又要出血。 “拿来。” “王公子,在下店小利薄,实在没钱了。” 祝老板赶紧跪下。 王君可指指他的胸口。 “你说是保单?”祝老板从怀里抽出那张保单,身体激动的颤抖。 “你刚才的保单是一百零八钱,我要给你五倍赔付,也就是五百四十钱,祝老板,你要是交保费一千钱,我就陪你五千钱,你就不亏了。徐冰,把刚才的钱交还与他,我说话算数。” 徐冰把那个钱袋丢在地上,那正好是刚才的五倍。 祝老板立即跪在地上,“大仁大义的王公子,小的祝你长命百岁。” “看到没有,我们小舅爷从不吃白食,你们都错怪他了,他是在保护你们啊。”徐冰很机灵,吹捧起王君可。 王君可看了看徐冰,这个人可以教导。 祝老板很懊悔,怎么买保单没有多买一点,要是买两千钱,即使马被劈死,还能赚一笔。 其他几个店家也是一阵震惊,买保单能赔偿损失,这个好啊,要是有一天,不小心受伤了,或是生病了,就能得到补偿,他们赶紧把保单藏好,刚才还想把那张废纸扔掉,没想到真的有用。 死过一回的王君可难道转性,变仁义了? 祝老板拿着那个钱袋,痛哭流涕,不知是感动,还是心疼他被雷电劈死的坐骑。 王君可准备实行一个赚钱的计划,在前世他曾经入过保险,每年要交不少的费用,看到那些高级保险经理人年入千万,他曾经也想,只是因为人脉不广,不好开展业务,来到这个时代,又是历史上最强盛富有安定的时代,他又有一些关系,那么,这个曾经的梦想还是可以实行的。 不过这样写保单也太麻烦,这个时代没复印机太不方便,以后生意好了,不知要写多少。 得想个办法,能够印出来的,不如找个金石家帮忙刻印,把那些内容刻在上面,保单的钱数留个空位。 好啊,就去东市找个刻印的刻保单。 第5章 打行可以发展成镖行 还有半个时辰,东市就关门了。 王君可骑着马大摇大摆走进北门。 那些商家做鸟兽散,精明的赶紧叫伙计去关店门,小伙计撒腿就跑。 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聚集。 踏入东市的街道,王君可看了一下,足有上千家店铺,卖什么的都有,还有一些客栈花楼。 可是当王君可骑马进去时,两边的店铺木门在瞬间关上,楼上的窗户也拉下来。 不至于吧,这么大阵仗,街道两边的木门如同塔罗牌一样,从王君可进入北门的一刹那,噼噼啪啪的关门声不绝于耳,大门哐啷,窗户噼啪,富有节奏感,一路过去到了纵横交叉的路口又转向左右两侧。 两个亲卫也震惊,对小舅爷能弄出这么大的排场感到无比自豪,只有跟小舅爷出来,才那么拉风,才那么有气度。 跟着寿王出门,那叫一个憋屈。 “徐冰,这是怎么回事?还没到店铺关门的点。” 徐冰哪里好说什么,“小舅爷,难道你自己不清楚?” “这就是小舅爷的威风。”马贲吹捧着。 王君可顿时明白,这是因为他的出现,让店铺纷纷关门,店家躲避,如见猛虎。 刚刚我不是雷劈马买保单树立诚信了吗?这些人怎么还这样,看来积威之下,很难改变看法,一步步来,到时候,还给你们一个面黑心慈的王君可。 “给我找找哪里有刻印的。” “小舅爷,我记得前面不远处,有一家,是专门给大官刻私印的。” “这个事情交给你办。”王君可把对刻章的要求告诉马贲,顺便交给一张多余的保单。 马贲知道刻印在哪里,那就直接去那里,又不是刻制什么昂贵的私章,只是字多了点,随便用块上好的木头都可以刻制。 王君可看到众多店铺关门,一般是被原主骚扰过的,丢下一张白条就把东西顺手牵羊带走的,这不是个办法,不能可持续薅羊毛,还是得按照他的来,卖保单,这也是空手套白狼,一本万利的大买卖。 娱乐的酒家,青楼都关门,王君可觉得无趣,本来想着在前世洗个脚都心惊胆战,来到这个盛唐要大展拳脚,谁知前主把名声搞得太臭,到处吃闭门羹。 不远处有家拳头幌子的店铺没有关门,引起王君可的注意,他记得以前来过,有个很适合他审美观的女子。 他抽了一下马屁股,优哉游哉骑过去,停在店门口。 “小舅爷,这是打行,东市二百二十行之一,就是帮人跑腿押送货物的,没什么油水。” 徐冰都不忍心王君可去打打行的秋风,打行的人都会拳脚,刀剑棍术还行,不是那么好对付,又没多少钱,不会吧,小舅爷连这个都不放过? 他已经看到王君可下马,对他的崇敬又多了一份,这是雁过也要拔毛的主。 门口一个黑衣大个探了一下头,就缩了回去。 王君可气宇轩昂地走了进去,怎么这么破旧,经营不善,墙上连张字画都没有,就几张破烂凳子。 他没有看那些赤着毛脚的粗鄙练家子,一个个虽然人高马大,很壮实,但也惧怕王君可的淫威。 有个癞痢头已经去通知班主了。 王君可跟着走了进去,后院摆着一些练力气的石锁和刀枪剑棍之类。 从一个房间出来一个俏丽的姑娘,一身黑色的劲装,脸带寒霜。 她气冲冲的说道,“我不怕你,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小姑娘长得还很带劲的,王君可把马鞭拿在手中玩弄,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眼。 徐冰顿时明白小舅爷的心思,他在旁边耳语几声,“小舅爷,这是个刺儿头,一身的本领,不要招惹她。” 王君可没有理会他,坐在一个石磨上,架着二郎腿。 “姑娘贵姓?” “王公子,这是我们打行掌柜的千金,舞少掌柜。”刚才缩回去报信的癞痢头讨好地说。 “滚!跟你说话了吗。” 癞痢头赶紧缩到舞少掌柜的后面。 房间传来咳嗽的声音,看来是掌柜的病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舞燕飞杏眼圆睁。 王君可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微微一笑,“不要那么紧张,放心,我不是来收保护费的。” “我们小舅爷看上你了,这是你的福分,走吧,跟我们去王府吃香喝辣。”徐冰揣摩王君可的心意,小舅爷不是要钱就是要色。 “我,我跟你们拼了!”舞燕飞一听气得粉脸通红,一声娇斥,手中捏着两把飞刀。 那几个前院的打头也冲了进来,把王君可和徐冰围在中间。 徐冰铿地一声,长剑出鞘,用剑指着他们,“想造反,我是寿王府亲卫,你不想活想想你的家人。” 他们畏畏缩缩地往后退去,都是有家带口的,吃碗饭不容易,犯不着跟王府对抗。 王君可将徐冰的剑一点,“干什么,我说过要动手嘛?” “这姑娘是个刺儿头,不给点下马威她不就范。” “你呀,动不动就拿王府的名号唬人,动不动就舞刀弄剑,别吓着舞妹子。” 王君可语气变得很温柔,“舞妹子,我是来跟你谈生意的,不要那么紧张。” “我们之间有什么生意好谈?”舞燕飞背过身子,露出窈窕的身姿,一副不想理会的形态。 这姑娘身材真是要的,脖子那么白。 “你不搭理我的样子真是让人怜爱。” “小舅爷,你的爱好怎么转变了,以前喜欢美女的,现在怎么喜欢这种瘦瘦的,睡起来胳肉。” “你不懂。”王君可把他推到一边,继续温柔地对舞燕飞说,“舞妹子,有笔生意不知道你敢不敢接?” 舞燕飞不知道他打什么鬼主意,“请说。” “你看你店里的生意又不好,手下的人又要吃饭,不如跟着我——” “混蛋!你把本姑奶奶看成什么?” 飞刀从王君可耳边擦过,划断几根黑发,把他吓了一大跳,这是姑娘留情,不然他的喉咙就插了一把飞刀。 飞刀技术真不错,连徐冰都退后一步,然后又挡在王君可的面前。 徐冰大声喝道,“小丫头,我们小舅子的头发断了一根,两根,天啊,五根,你完了,跟我们小舅爷睡一觉,一笔勾销。” 王君可平息了一下紧张的心情,把挡在前面的徐冰拉开。 “别动气,我还没说完,不如跟着我一起做生意,我跟一家驿馆有点关系,有一些额外的生意不方便做,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考虑的。” “驿馆的?”舞燕飞有点感兴趣,驿馆是朝廷的,要是能借助一下,去外地送货确实能挣很多,爹的药钱也就不成问题。 王君可点点头。 “需要我们做什么?” “运送一些货物,只是有的地方要经过一些山匪的区域,就看你们有没有胆量做?” “我接下了。” “很好,过几天我会派人来找你们。” “小姐,不要接啊!”癞痢头在提醒。 “住嘴!” “舞妹子,你会为今天的选择感谢我的,不过,你不要因为我对你的好而对我恋恋不舍。” 王君可背负着手走了出去,他还回过头来看了一下俏佳人,举止有点轻佻。 舞燕飞也正好留意他的挺拔的身影不由面色一红。 “少掌柜,王君可是个浪荡子,出了名的花心大萝卜,你不要上当啊!” “我知道你的好意,但现在这种情况,爹病得严重,房租又这么贵,在城里接的这点活根本就不够,我也是被逼的。” “我先给你提个醒,决定怎么做那是你自己的事。” “师兄,别说了。” 王君可已经上了马,连连摇头,这样打行的人空有一身本事,就不知道开展业务,打行可以发展成镖行。 第6章 李林甫要害我 马贲跟了上来,跟他汇报交待的事情。 “小舅爷,刻印的事情已经妥当,明天一早他就会送过来。” 王君可只是嗯了一下,他在寻思到底是谁把他推下河, 大前天下午,是三个平时玩得好的花花公子一起喝花酒,他现在想不起到底是谁把他推下去。 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不管怎么样?这个事情不弄清楚晚上是睡不安稳的。 想起这三个人经常在崇仁坊的勾栏青楼玩耍,今天又是每个月一次的斗诗大会,不如去那里瞧瞧。 东市也快关门,但是崇仁坊是有很多旅店可以住宿。 主意已定,他说了一句,“去崇仁坊。” 崇仁坊就在东市的西北方,非常近,当他们三人来到大门口的时候,崇仁坊也要关门了。 “大胆!没看到我们小舅爷要进去。”徐冰呵斥一声。 那几个关门的赶紧等他们进去之后,才把大门关上。 崇仁坊很大,是长安最好的娱乐场所之一,青楼瓦舍有上百家,是王孙公子最喜欢逗留的地方,听歌赏曲,晚上还可以留宿住局。 只要给够钱,彻夜狂欢都行,每年的士子都会聚集在这里,攻读娱乐两不误,要是攀上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同道中人,对步入仕途也是很大的助益。 不过,在这里住一晚可不便宜,崇仁坊的青楼是销金窟,寸土寸金。 前主因为有李瑁照顾,是这里的常客,但是崇仁坊非比东市,这里面杂七杂八的事情很多,属于官妓。 即便是王君可,在崇仁坊的青楼也不敢太放肆,他虽然是小舅爷,但放在这些王孙公子,大官贵人里面就不够看的,只能去东市的店室胡乱撒浑。 王君可最喜欢去的一家是怡红院,这是第一档的青楼,长安的花魁叶小倩就在这里头。 他以前一直想见花魁,但是花魁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除了有钱以外,还得有才,至少要能做出几首让花魁满意的诗词。 唐朝诗人太多,开元天宝年间的诗人更是出挑,随便一个都要吊打很多的士子,更不用说以前不学无术的王君可。 若是能得到叶小倩的青睐,这个读书人的名气会传遍整个长安城,让所有读书人刮目想看,还有可能引起朝廷官员的注意。 天色已黑,门口的一排灯笼也很亮堂。 浓妆艳抹的老鸨崔玉秀在招揽生意,看到王君可三人,立即热情地迎了上来,当她看清楚是王君可后,掩面赶紧朝后面的几个士子走去。 王君可名声已臭,青楼妓馆的老鸨早就熟悉,那是一个吃白食打白条的主,从来不付钱,又不能得罪他,只有装作没看见。 “崔妈妈,你眼睛瞎了吗?连我们小舅爷都看不到?”徐冰不高兴了,蹭地一下把长剑抽出半截,吓唬老鸨。 “哎呦!瞧我这眼神,王公子今天打扮的真是丰神俊朗,如同天仙下凡,我真是没认出来,实在是王公子与以前判若两人。”老鸨崔玉秀赶紧觍颜说道。 “崔妈妈,我问你,曾跟我一起来的吴少爷,李少爷,牛贡士在里面否?” “在的,在的,这三日都在,还在我怡红院过夜呢。” 这三个真不是东西,王君可都落水身亡,他们还有闲情在此玩乐消遣。 王君可走了进去,里面大厅歌舞升平,莺歌燕舞,灯火辉煌。 他眼睛扫视了一下,在无数饮食男女的中间,锁定了三个目标。 一个个左拥右抱,在互相喂食。 这就是所谓的朋友,朋友去世了还在泡妞。 真是可耻啊!这些人比以前的王君可还可耻。 穿过狂欢的人群,王君可悄悄地走了过去,在他们桌案边站了片刻,一桌子好菜好酒,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卿卿我我尔侬我侬。 “李公子,今晚还是让梅儿陪你吧。” “梅儿,本公子已经和你睡了三晚,终于找到一点灵感,今晚我要用我的诗歌,来打动叶小倩的欢心。” “你好讨厌,是奴家给你带来了灵感,你得感谢奴家。” “梅儿,你看到没有,羊肉好吃吗?好吃,但天天晚上吃,也会吃腻,等过几天,我就又想了,哈哈——来,让本公子喂你一口,哇!真乖!”李公子李肃义一只手不老实地动着,引得梅儿一阵阵娇哼。 两人正在投入之中,另外两个吴少爷,牛贡士眼睁睁的好像噎住了,眼睛睁得很大,嘴里塞个鸡腿。 三人真是丑态百出,他们的一只手塞食物,另一只手很不老实地放在女人的吸引人的部位。 王君可想到前主也是这么一副模样,真是让人恶心,说不定比这个还恶心。 “鬼啊!”胆子小的吴公子已经晕倒,滑到凳子地下。 牛贡士的鸡腿从嘴里掉了下来。 李公子赶紧把歌姬推到一边,然后又搂住。 “不赖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是不是朋友?” “是!”“好朋友!” “你们就是这么当朋友的?朋友落水溺水而亡,你们有没有去看过?” “王哥哥,我们哪里敢啊,王府是什么地方,轮得到我们去吗?” “知道我家在哪儿吧?连个消息该可以传递吧?” “我们怕担责任,毕竟是吴公子约我们一起去,而你出了事,官府就会找我们,我们就不能玩乐了,哇!我不想的。” “诸多的借口,现在我问你们,当时是谁离我最近?” “是你。”“是你。” 李公子和牛贡士互相指着对方,然后又指着晕倒在地的吴公子。 “那么,你们三个都有嫌疑,我可以叫王府的亲卫把你们带走,拷问清楚再交给官府。” “不要啊!我家有八十岁的老娘,还有半岁的娃娃。”“我好可怜的,我爹早就去世了,是我娘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你不要找我们的麻烦。” “都装得很像,看来得动点粗你们才会说。”王君可向徐冰招招手。 徐冰铿地一声拉剑,剑不出鞘,但很有威胁。 “我说,我说。”李公子喘息了一下说,“是我干爷爷要我这么做的。” “你干爷爷是谁?” “当朝宰相李林甫。”李公子说到后面五个字声音很低。 第7章 改编了白乐天的长恨歌 王君可一听就知道麻烦大了,李林甫口蜜腹剑,是个狠毒的家伙,他想用这种方法除掉王君可,来个斩草除根。 即使是韬光养晦,游戏人生,不想有作为,这个宰相还是不肯放过自己。 一个绿帽子王也保护不了他的周全,长安是不能久留,一旦被李林甫这条狠毒的蛇盯上,只有死路一条。 慢着,李林甫很快就要垮塌,他的对手杨国忠就会上位,如果跟杨家拉上点关系,李林甫也会有所顾忌,也该显露一点锋芒了。 李公子李肃义笑了笑,“怕了吧,这不能怪我,谁叫你得罪我干爷爷。” 李肃义见王君可愣了一会,胆气壮了起来,即便你是寿王的小舅子,又能奈我何。 “哈哈,你真是会开玩笑,我差点就当真了。”王君可转变的很快,在这里暂时不要动手,等你小子出去,你就等着瞧吧。 “看看,我差点也把你吓住,我哪有什么后台,开玩笑的,今晚咱们一定一醉方休,我包了。” “好啊,这才是好哥们,好兄弟。”王君可搂着他的肩膀,非常开心。 “大家都是朋友,没问题,我李肃义有的是钱。”李肃义拍了拍胸脯。 王君可知道暂且不能跟李肃义闹僵,但是要他出点血消消气。 此时,大厅更加热闹,到了关键的斗诗文大会环节,谁要是写出一首让叶小倩满意的诗歌,就可以跟她一起共度良宵,当然,你还得有钱。 “说好了,今晚的钱你包了,我要跟叶小倩共度美好的一晚。” “君可,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没戏,你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牛贡士写的诗都被人擦了屁股,就不要说你了。” 王君可叫老鸨崔玉秀过来,“刚才跟李公子打了一个赌,如果我写出的诗,叶小倩满意,我的花销他就包了。” “咯咯,只要公子爷有这个实力。” “那让叶小倩快点出题,我都等不及了。”牛贡士大喊,急不可耐要一显身手,然后瞥了一下王君可,你这个不学无术的登徒子,也想癞蛤蟆吃天鹅肉?是那么容易吃到的?唯有我牛察才有这个天赋和运气。 “请各位公子爷稍等,我派人去拿题目。” 老鸨摇晃着肥胖的腰肢快步走了。 “王公子,喝酒比不过你,但是作诗,我绝不认输,你做的打油诗可是一绝,但叶小倩那样的才学肯定是瞧不上的。”牛贡士嘲讽着。 吴公子也从桌子底下爬起来,摸摸脑袋,“刚才怎么回事?我越来越不胜酒力。” 很快,叶小倩的贴身丫头公布今晚的试题,为了庆贺贵妃娘娘的诞辰,请各位才子写一首夸赞娘娘的诗,谁作的不落俗套,就可以跟叶小姐见上一面。 听到试题,各位才子都想一显身手,既泡到妞,又能扬名长安,说不定贵妃娘娘也会满意,对以后的仕途大有帮助。 一个个拿着笔,抓耳捞腮,把最美好的辞藻堆砌出来,怎么好夸怎么写,不乏溜须拍马之能事。 牛察自负才高,已经洋洋洒洒写了一篇七律,凭他这篇诗词,定要勇夺诗魁。 王君可在寻思,要是前主,估计也会无计可施,但王君可来自后世,夸赞杨玉环之美的诗句多了去了。 随便挑选这个时代没有的写上一首,就技压众才子。 白乐天,对不住了,为了跟杨玉环搭上关系,只有把你的诗句改编一些,冠上我的大名。 王君可略一思索,就有了主意,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然后卷起来,最后再交上去。 李肃义瞟了他一眼,跟我装,谁不知道你写几句“一只蜜蜂嗡嗡嗡,钻入姑娘花丛中”还行。小爷我写打油诗都比你写得好。 规定的时间是一炷香的功夫,就是考察士子的急才,只有急才能看出这个人真真的水平。 时间一到,青楼的侍者就来收卷了。 接下来就看叶小倩的点评,选出一首最好的,就是今晚幸运的喜客。 叶小倩的闺房,桌上摆着八十多张诗稿,她看一张丢一张。 俗气冲天,俗不可耐,这一张马马虎虎,这一张韵律平仄还行。 叶小倩看得直摇头,接着看了一张是牛察的,比其他的诗稿高处一个层次,但还是入不了她的法眼。 最后只剩下一张,慵懒地捡起,看了一下标题,《长乐歌》,准备扔掉,因为字写得太差,可是前面几句就已经吸引了她,眼睛一亮。 仔细看来,她本来一目数行,但看到中间,那些诗句,让她站起来认真品读,不停点头,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谩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真是妙笔生花,把倾国倾城的贵妃写得活色生香,满纸流光溢彩,不过最特别的,有一种意味无穷的意境,让人久久回味。 “快点,我要见他。”叶小倩急切地说。 贴身丫环正在收拾地上的废纸,“小姐,你说什么?” 叶小倩急切道,“我要见他。” “谁写的诗,能让小姐如此激动?” “天啊!奴家差点忘了看名字。”叶小倩仔细看后面的署名,是长安第一放荡子王君可题。 自称长安第一放荡子,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 “王君可!” “怎么会是他?长安最让人讨厌的浪荡子之一,白吃白嫖不给钱,小姐,如果是他的话,劝你还是不要见的好。” “我不管,此人或许是非凡之人,用落拓不羁的形象来掩饰他的内心,我从他的诗文中能看出来。”叶小倩推了丫环小茹一把。 “小姐你别后悔!”丫环小茹扯过诗稿冲了出去。 来到大厅的楼上,她拿着诗稿扬了扬,“谁是王君可,我家小姐看中你的诗文,请你上去品茶。” 大厅之中一阵喧哗,怎么是他?不可能! 第8章 听琵琶写诗歌谈人生 “我反对,他王君可能写什么屁诗,得到佳人青睐?” 牛察气冲冲跑上楼梯。 “哎!你不能上去。”几个龟奴赶紧拦住。 “把诗文给我。”牛察去扯诗文,“我不服气!” 李肃义也冲了过去,“王君可绝写不出这样的诗词。” “那就让他自己念一遍吧。” 王君可慢悠悠地站起来,把自己改编的长乐歌朗诵一遍。 每一句读出来,那些士子赶紧记下,要寻找他的错处,当他把最后一句“今日君王看不足”念完。 所有的士子顿时跌坐在地。 有个士子哭喊起来,“为什么我写不出这样的妙句?”他死劲拍着脑袋。 李肃义和牛察听得目瞪口呆,他俩回过头看到王君可缓缓走来,对他家微笑,觉得他的微笑好邪恶。 王君可在经过他俩身边的时候,问了嘴巴大张的老鸨一句。 “共度春宵一晚多少?” “五万钱!” 王君可一愣,这么贵?换算成后世的钱就是二十多万,不是王孙公子哥哪里消费得起。 他看到李肃义的脸都变青了,心情无比畅快,但他表情淡然。 “喔!不算多嘛,怎么就不多一点呢,李公子家豪富,有钱啊!” 李肃义和牛察已经攥紧拳头,手心冒汗,全身在颤栗。 “李公子,你可不要反悔哦,说话要算数,你出钱,我享乐,哈哈哈——” 李肃义快把手指都快捏碎了,这该死的王君可还真的能把叶小倩泡到手,真是悔的肠子都青了,我饶不了你。 王君可上楼的时候跟徐冰说了几句,“徐侍卫,你和马贲多吃一点,今晚如果想要姑娘的话随便叫。” 李肃义再也忍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牛察怒气攻心,晕了过去。 徐冰和马贲正吃得开心,又听到还有姑娘,真是乐开了花,小舅爷真是长脸啊,能泡到怡红院最漂亮的妞。 王君可的斗诗大会作品很快就传递出去,传到一些达官贵人手中,传到一些小姐太太手中,甚至有个腿脚麻利的小太监已经把诗文抄进大明宫。 要和怡红院的花魁见面了,王君可其实还是有点激动的。 第一次来这种高档的娱乐场所,虽然原主经常来,但他是个新手,千万要争气,不要给自己丢脸。 叶小倩的房间是天字一号房,摆设非常雅致。 她也有一些紧张,能写出如此华丽诗篇的人到底长成什么样子? 千万不要是个又丑又恶的老男人。 王君可在丫头小茹的带领下,出现叶小倩的门口。 双目相望,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一个似阆苑仙葩,一个似美玉无瑕。 双目交投,留在对方身上的时间差的都停滞了。 “喂!先提醒一下,只能看,只能听,只能喝,不能有身体上的接触。”老鸨着急了,这两人还对上眼。 叶小倩还是矜持些,她道了个万福,然后拿着琵琶,等候王君可入座。 “崔妈妈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本公子不能跟叶姑娘共度良宵,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哎呦!王公子,那点钱才是见面喝茶听曲的费用,要想跟我家姑娘共度一晚,没有一百万钱是不可能的。” 真够黑的,比以前王君可还黑,一百万钱,不是一个小数,王君可白吃白喝白嫖一个月也花不了如此多。 王君可现在讨厌看到老鸨那张肥脸,他将老鸨推开,坐在叶小倩对面。 仔细打量,真是青春年少,娇嫩貌美,那眼睛宛如明月,散发着神采,发饰只有一根玉簪,面孔符合王君可的审美,身段窈窕,气质如兰,这是误入青楼的仙子。 你看她手指轻轻拨动琵琶的琴弦三两下,铮的一声将王君可带回现实。 “王公子,请喝茶。”小茹端来茶水。 “小茹,你好好看着,如果两人有任何不轨,立即告诉我。”崔玉秀摇着肥臀走了,真是麻烦,这两人还对上眼了,姑娘啊,你可千万不要上当,这个男人坏得很。 王君可边喝茶边听曲,叶小倩不仅人才出众,那一手琵琶的造诣已不是寻常人可以比。 一曲《春江花月夜》让王君可如痴如醉,仿佛在春江之上驾一叶轻舟,遥望星空,嫦娥仙子裙裾飘飞,落在沙洲之上,等待王君可的追寻。 一曲终了,无声胜有声。 “公子——” 这轻轻的呼唤,让王君可从梦境中苏醒,“姑娘的琵琶真是无人可比,让在下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奴家献丑了,公子才是大才。” 王君可站起身,背对叶小倩,他玉树临风,淡然说,“只是一时戏作,哪比的上姑娘兰质蕙心。” “公子,奴家出身青楼,虽还是完璧之身,可名声已被玷污,怎敢如公子所说。” 王君可转过身来,叶小倩也放下琵琶。 “姑娘出淤泥而不染,更加可贵,我早就是长安第一放荡子。” “公子,从你的诗文可以看出,不像他人所说,你用浪荡不羁来掩饰你真正的内心,你是一个心地真诚的人。” 执手相望。 “还是你懂我。” “你也懂我。” “此时我比任何时候开心。” “我也是。” 双目交投,他们的脸越来越近,两片唇快迎合在一起。 “你们不可以!” 小茹突然出现在他们之间。 叶小倩面色晕红,走到床头坐下来。 王君可把小茹拨开,朝叶小倩走去,跟她坐在一块,握住她的手。 叶小倩羞涩一笑,更显明艳,低声唤道,“公子!” “小倩!”王君可搂着她的纤腰,压了上去。 叶小倩突然把他推开,然后躲在窗户边,“公子,我们的速度太快了点。” “也是,我们还是喝茶聊天吧。” “你能帮我写一首吗?” “为了如此佳人,有何不可,只是还得略微思索一下。” “小茹,准备笔墨!” 桌案已铺好纸笔,王君可饱沾墨汁,抬头看了看窗外,夜色深沉,明月高挂,略一沉吟。 下笔如飞。 叶小倩轻轻念来。 月朦胧,星朦胧,柳色亦朦胧。 夜儿静,风儿轻,传来琵琶声。 如今月下谁家女,犹奏春江琵琶行。 水呜咽,乐铮铮,催人泪满襟。 青楼上,闺阁中,羁旅感慨生。 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 “公子真是才思敏捷,一会功夫,就写出如此对景的诗句,对啊,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 叶小倩眼角已经湿润,这首诗写出了她的忧伤,她的人生遭际,顿时有种知音相逢的意味。 “小倩——” “君可——” 两人已相拥在一起,仰望明月,如同一对璧人。 在王君可进入闺房的时候,楼下大厅之中,不少人在捶足顿胸,哀叹自己没诗才,怡红院的花魁被一个浪荡子夺走。 “我的小倩啊!我的心肝,我要死了也!” 牛察半天才苏醒过来,他自负才高,精心准备的诗作在叶小倩眼中狗屁不是,用拳头不停捶着桌子,暗自伤怀,我没用,我真是没用。 “王君可,我诅咒你功能没用!”李肃义那口鲜血现在才喷完,他发出最恶毒的咒语。 “说的没错,就让他面对美女无能!” 徐冰狠狠扫了他们一眼,“各位恐怕不知道小舅爷的能耐吧?群芳楼的姑娘都知道,我家小舅爷是一夜七次的主,那些姑娘看到他都害怕,还诅咒我家小舅爷。” “为什么?老天,这是为什么?”李肃义差点绝望,无力跌倒在地,身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得回去赶紧告诉干爷爷。 第9章 长乐歌的影响力 就在王君可作诗的上午,东内,大明宫。 杨玉环拿起一支碧绿的玉箫,这是李隆基的大哥曾经用过的一支箫。 能吹出世上最动听的曲子,白玉一样纤巧的手指轻轻地搭上玉箫上的孔眼,一张让无数人垂涎的红唇贴到玉箫口上,轻轻那么一吹。 幽怨哀愁的曲调就从箫孔之中传播出来,传递得很遥远。 杨玉环的美眸望着太液池的碧波,接着瞄向南方,她的心思也跟着箫音传递。 其曲呜呜然,牵扯着离人的心,倾诉着丽人的哀愁悲欢。 她光脚踩在温润的玉石地面上,那双玉足比白玉还要白,虽然丰腴,但绝不显肥胖,这种体型可以收割天下男人的视线。 她的秀发黑漆顺滑如锦缎,披散开来,将整个背部都遮盖住,偶尔露出的一小块肌肤都白的让人花眼。 呜咽委婉的曲调吸引了善于倾听的耳朵,一个黄袍花白胡须的老者走了进来,轻轻走到她的后面,双手搂住她有曲线的腰部。 “玉环,你的霓裳舞衣曲越来越让我心动。” 箫音戛然而止,杨玉环扭过声来,“你又去了梅妃那里?” 老者看到那支熟悉的玉箫,有点动怒。 “你,怎么,怎么又吹朕大哥的玉箫?朕说了不能动。” “你还没有回答我?” “去了又怎样,后宫三千,朕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需要你来过问吗?如此妒忌,朕很生气,为什么又吹大哥的玉箫?” “不高兴了,随便拿起吹一下,看有人会不会在意我的心情。” “你,你好大胆!朕宠幸其他的妃子需要你来安排,你在宫中独占圣宠,还有什么不乐意的。” “当初,你跟我说过,今生只爱我一个,绝不辜负我。” “放肆!敢跟朕提以前的事,你赶紧回去,朕不想见你。” “陛下,你,你如此绝情,也罢,我走了后,你也可以随便临幸其他妃子,更加自由。” “给朕滚!”李隆基气不可遏,指着门外。 “陛下,贵妃,你们又是何必呢,这气坏了身子如何是好?”高力士赶紧跑进来劝解。 杨玉环气恼地将玉箫丢在榻上,光着玉足跑了出去,她的眼泪在飞洒,寝宫两边的宫女赶紧去追,有眼力见的立即去安排车驾。 寝宫内跪了几排太监和宫女,他们的头压得很低,听到砸碎瓷器和家具的声音。 “陛下,切莫气坏了身子,老奴有罪,老奴没有照顾好陛下。”高力士跪在最前面。 这两个一直恩爱的人有时也会拌拌嘴,但过不了多久,又会和好,感情比以前更要好。 李隆基发泄了一顿,就走出寝宫,在太液池边行走。 后面跟了上百个太监宫女。 李隆基挥挥手,只让高力士留在身边。 高力士很懂察言观色,等李隆基平息了怒火。 “陛下,你对贵妃娘娘一向万般宠爱,怎么舍得对她发那么大的火?” “唉!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对她发了火,一者是她动用李宽的玉箫,二者是她管起朕的私事,三来也想打压一下杨家,现在越来越放肆。” “不知道贵妃娘娘在路上会抹多少眼泪,老奴可揪心了,贵妃娘娘受不得半点委屈。” “难道朕就可以受委屈?” 高力士赶紧跪倒,不敢再说话,陛下是真的动怒了,得想个法子,把他们和拢好。 李隆基加快脚步,继续往前面走,高力士立即跟在后面。 走了半晌,李隆基气息平息了,去御书房批阅了几张奏折。 到了用晚膳的时候,李隆基看着满桌子的菜,都不想动筷子,暗自发呆。 这时候,一个小黄门在门口,没有惊动李隆基,高力士知道有事,就退了出去。 “老祖宗,有个士子写了一首诗,专夸咱贵妃娘娘,写得真叫绝,就是李太白也写不出这么好的诗篇。” “赶紧的,拿给我看看。” 小黄门把诗篇徐徐打开,高力士看得热血沸腾,这首诗可以让陛下和贵妃和好。 他把诗稿一卷,匆匆走了进去,跪在李隆基身前。 “陛下大喜,我大唐真是人才辈出,先有太白,杜甫,今有——请陛下御览。” 高力士将诗稿呈上。 李隆基徐徐看来,眼睛放光,花白胡须在飘荡,手微微颤抖,想见内心是何等激动。 “大才!”李隆基拍了一下桌案,“堪比谪仙人太白也!” “何其我大唐如此多才子,皆是陛下治理天下之功德无量。” “这一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暖洗凝脂,真是将爱妃的花容月貌描绘得活灵活现,绝妙好句!” 李隆基龙颜大悦,继续看下去,“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朕对贵妃的宠爱千古无比啊!” 他一直看到“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打止,有种意味无穷的感觉,就是这种意思更令人回味。 “此诗是何人所做?” 高力士在李隆基耳畔低语几声。 李隆基惊奇,“原来是他,不是传闻他是一个浪荡子,怎么会身负如此奇才?” “陛下,其实老奴伤怀,他可能装疯卖傻,来哄骗想要谋害他的人,就在三天前,他被人推入水中,溺水而亡,是昨天下午才还阳。” “唉!朕愧对他的父亲,朕不想再愧对他,也罢,只要他不犯杀人的过错,都可以饶恕。” “陛下,你先吃点东西吧,待会奴才还想去看看贵妃,奴家想,贵妃娘娘肯定还没用膳。” 李隆基一下有了胃口,已经吃了一些,看了满桌子的菜肴,吩咐道,“御赐贵妃娘娘。” “奴才听命,奴才想多啰嗦一句,娘娘用过膳之后,是老奴陪着,还是陛下陪着。” “当然是朕陪着,你陪有何用?”李隆基顿时明白高力士的意思,他站起来踢了高力士的肥臀一下,“老奴才真是狡猾,不过朕心欢悦,派你去接回娘娘,赐杨府锦缎千匹,御酒百坛,你速速将娘娘请回。” “奴才听命!”高力士退了出去,这下真是搞定,这个王君可还真看不出,有这样的才华,做出这么好的诗,陛下应该赏赐他的,就为何没赏赐,等下跟娘娘说一下,陛下能回心转意,王君可立下大功,娘娘可要赏赐。 李隆基继续把诗歌看了几遍,这首诗的每一句都挠到他的痒处,只有熟悉贵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诗篇,他有点怀疑,此诗是不是王君可所做,要是那个逆子做的,不弄清楚,岂不让天下人笑话。 “富国,去寿王府,问寿王最近有什么诗作?让他对春寒赐予华清池后面一句。” “奴才立即去。”那个小黄门第一次有这样的机会,拿着诗稿跑得跟飞一样。 第10章 长乐歌继续发酵 寿王府,李瑁对今夜怡红院的斗诗大会一无所知,太监富国来传达陛下口谕,跪下聆听旨意。 “陛下口谕,寿王,陛下让奴才问,寿王最近有何诗作?” 李瑁胆战心惊,怎么考究起他的诗作来,这是唱哪一曲? “最近从未写过任何诗句,陛下要责罚就责罚吧。” “陛下让你对一句诗,请听,春寒赐浴华清池后面一句是什么?” 李瑁额头冒汗,这要是对不上来,是不是要惩罚啊,什么春寒赐浴华清池?这跟她有关系?怎么对?他在搜肠刮肚,也对不起后面一句。 “儿臣实在答不上来,请父皇责罚!” “哼!寿王爷,幸好你答不上,你要是答上了,你脖子上的脑袋就没有了,奴才这就回去复命。” 富国瞥了福安一眼,两人走出寿王府。 “怎么回事?陛下怎么考究起寿王的诗作来?” 富国跟福安耳语一阵,福安恍然大悟,“寿王从未写过,最近我盯得紧。” “继续为圣上效力吧,我也得赶紧走了。” “让你老受累,请慢走。” 寿王李瑁在大厅之中一直跪着,膝盖都酸痛难捱,父皇怎么对我还不放心,还好没什么事,他吃力地站起来,走出大厅,想问福安是怎么回事。 福安拿着诗稿看得摇头晃脑,一个不懂诗的人正在喃喃自语,“妙哉!把贵妃娘娘写活了。” “福安,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爷,小舅爷写了一首好诗,得到皇上的夸赞。”福安把诗稿呈上。 “快!快!给孤瞧瞧。”李瑁接过诗稿,看了一下标题《长乐歌》,再看后面的诗句,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身躯颤抖,为了不在福安面前表现得过头,他赶紧走回书房。 压抑的情绪突然爆发出来,还不敢哭得太大声,哭泣着,“君可!你差点害死我啊!你怎么能写出如此绝妙的诗句,为什么?为什么孤写不出来?为什么不是孤写出来的啊!” 李瑁泪流满面,神情激动万分,现在特别想问王君可,他怎么能写出这样美妙的诗句,把他的心上人写得比仙子还要美。 李瑁捶着胸口,王君可写得越形象,越美妙他的心越疼,那是原本属于他的佳人。 “孤的心,好疼!孤恨呐!” “写得如此真实,就像亲眼所见,难怪死老头子要怀疑,还拿诗句拷问他,孤恨呐!” 李瑁跌坐凳子上,他不想入睡,就这样等着王君可回来,再问个明白。 与此同时,支度郎杨钊府,高力士已经在宣读李隆基的旨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贵妃贤良淑德,品貌和雅,朕念尔掌管后宫之事,劳苦功高,特赐你回府省亲,赐杨府若干礼品,赐御膳,但朕离不开你,着高总管速速请回。钦此!” 杨家人都跪在地上,聆听圣上的旨意,一开始还战战兢兢,但听到后面,全身像打了鸡血一般。 尤其杨玉环,她心中激动万分,陛下还是舍不了我啊! “谢主隆恩!” “娘娘,陛下想你想得很,请吃完陛下赏赐的御膳,就跟老奴一起回去。” 杨玉环感动得梨花带雨,点头称是,她怎么也搞不明白,陛下龙颜震怒,才到晚上就又请她回宫,这其中必有缘故,她向高力士投去疑惑的目光。 “娘娘,先吃着,老奴跟你细细讲来。” 高力士把事情的经过一说,杨玉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快,把诗稿给我看看。” 高力士早有准备,从袖管中掏出抄写好的《长乐歌》,恭敬地呈给杨玉环。 杨玉环一览,面上涌出激动的晕红,这诗篇不落俗套,把她的国色天香与陛下对她的宠爱描写的活色生香,简直是亲眼看到似的。 杨玉环心情大好,心中道,多亏了这个诗人,写了这首长诗,让陛下记起两人的恩爱,要感谢这个长安第一放荡子。 “陛下有没有赏赐?” 高力士在她耳边那么一说,杨玉环明白了,这件事情没弄清楚经过,他是不会轻易表态的。 杨玉环用过御膳后,与杨钊告辞。 杨家人也喜气洋洋,一开始还以为天塌下来,现在不仅没有,还赏赐那么多礼品,以后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好处呢,赶紧给那些来迎接娘娘的太监打赏。 杨钊拿出几锭金饼,塞给高力士,“高公公,就靠你在宫内照顾娘娘了。” “你就放心吧,娘娘好着呢,陛下片刻也离不得娘娘,娘娘一回来,陛下就茶饭不思,心里空落落的。” 宰相府,李林甫也拿到《长乐歌》诗稿,看得他七窍生烟,本来要把一个潜在的劲敌搞下去,谁知搞出这么一档子事,写诗的人真是可恨,他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再看了看最后的题款,是长安第一放荡子王君可。 李林甫气得将茶杯摔得粉碎,“干他娘的,直娘贼!这个不是死了么?怎么还能写诗?还能写这样的诗句?” 他儿子李?进了书房,“爹生什么气,还有谁能让爹生气。” 李林甫指指案上的诗稿。 李?捡起来一看,也是大惊失色,这样的诗句绝非平常之辈能写出来的,堪比李白杜甫之流。 “爹,没什么,不就是一首诗嘛,很多官员都写得出来。” “蠢货,这只是一首诗那么简单吗?你看杨家人都要爬到我头上去了,好不容易想了个法子,离间陛下和娘娘,娘娘被遣送回府,已经成功了,我很快就会收拾杨钊,你看看,这个可恶的人写了这么一首诗,陛下看到了,能不忆起旧情,这个浪荡子把我的一手好算盘全部打乱了,你说爹能不生气吗?” “儿子不是指使肃义把王君可推下水中,本来死了的,怎么又活过来了,真是蹊跷。” “你们啊!就是办事不牢靠,不懂得斩草一定要除根的道理,我看,再不想点办法,我这个宰相也当不成了,明早还要面见陛下。” “爹,你看这样行不行?”李?在他爹耳边耳语。 “用寿王来做文章,这倒是一条好计策,如果说这篇诗文乃是寿王所做,那就精彩了,儿啊!你还是继承了我的一半聪明。” 李?也是得意,“爹,这样一来,寿王依旧跟娘娘藕断丝连,这是多大的丑闻,陛下的面子都被扫了,然后那个小小的王君可,不是像捏死一只小蚂蚁样,我们随便怎么玩。” 李林甫筹谋了一下,“儿子,你够奸诈的,今晚我可以睡个好觉,过几天在朝堂上刮起一股旋风。” “爹,你还是小心在意,最好是有别人出手,哪里用得着你开口啊,只要你在关键的地方那么一说,事情不就搞定。” “爹很满意,你的干儿子,我的干孙子要好好培养一下,不要总是附庸风雅,去青楼,多读读书。” “爹,我明白。” 他们不知道,此时的李肃义正被气得喷血。 第11章 互诉衷肠 而他们嘴里的浪荡子正跟花魁相拥赏月,倾诉衷肠。 丫头小茹也由着他们,只要不干别的事,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王君可真是可恶,一首诗便把小姐骗得神魂颠倒,小姐还是出门太少,不知这世道的人间险恶。 王君可的头枕在叶小倩的腿上,听她讲她的故事。 叶小倩是罪臣之女,所谓罪臣,也是被李林甫陷害,就是因为她的父亲为人忠直,在当御史的时候弹劾了李林甫,反被李林甫咬了一口,说他跟前太子李瑛图谋不轨,被打入昭狱,含恨而死,而她一家人发配的发配,充军的充军,她则被卖入青楼。 真的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一次相遇,把两个遭逢不堪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 “小倩,王君可不敢担保什么,也无力反击,但是,总有一天,我要把你救出牢笼。” “君可,你的身世也够凄惨,我们是同样的人,为了活下去,我沦落青楼,你混迹市井,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偿还你所遭受的一切。还有件很重要的事,忘了跟你说,我身体里住着两个我,她说是我妹妹,我是她姐姐,这个妹妹很凶,君可,你再听我说吗?君可,你睡了。” 王君可就枕着她的腿入睡,醉卧美人膝,对于这样一个可怜人,他怎么会玷污人家,他已经不是以前的王君可。 来到这一世,就算是为了原主这个身体,也要做些补偿,原主的仇,他替他报,原主所受的恩,他替他偿还,如果还能做点其他的事,那也未尝不可。 大天亮的时候。 “哎呦!你们啊!这个鬼样子,王公子,你要多付一倍的价钱。”老鸨崔玉秀闯进来的时候看到他们这样,气不可遏。 拿起笤帚就打了小茹几下,“你个死丫头,你就是这么看护小姐的,老娘打死你。” “姑娘,你也真是不争气,那么多王孙公子你不跟,你跟他这个放荡子,真是丢人呢。” “妈妈,不要打,我跟君可情投意合,今生只愿伺候他。” “羞先人呢,老娘真是白疼你了。” 王君可被惊醒了,睡得很舒服。 “老鸨,不要看不起人,我花了钱的,再乱叫,我把你抓紧王府狠狠修理。” 老鸨崔玉秀不敢再说什么。 王君可托着小倩的下巴,“你乖乖的,我会来看你的。” 他神清气爽地出了门,下了楼梯,徐冰正等着他。 “小舅爷,一夜好睡,刚才王爷派人来,叫你赶紧回去。” “昨晚也不错吧?” “不敢跟小舅爷比,我和马贲也很舒服。” “小舅爷,你现在出名了,跟怡红院的花魁共度良宵,真是羡煞旁人,还有你写的诗,早已传遍整个长安,你这大才子的名声也让人羡慕的吐血呢。” “呵呵,我王君可早就是个名人。” “小舅爷,为了抄写你的《长乐歌》,长安纸的价格都上涨了,你这是洛阳纸贵啊!” 两个王府亲卫的吹捧,让王君可非常舒服,骑在马上,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意思。 他端坐马背,白衣如雪,黑发似墨,唇红齿白,左顾右盼。 以前那些惧怕他的人,开始投射出一丝仰慕的目光。 尤其那些长安的贵妇人,小姐丫环如同一团团彩云从他身边经过,被王君可看一眼,立即低下害羞的脸庞,过一会又抬起来,看到王君可已经走得很远,反觉得心里怅然。 一首《长乐歌》,让世人重新审视王君可,他那放荡不羁,狂放豪横的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一颗大才子的心。 王君可也得意这种改变,但他不知道,改编了白乐天的《长恨歌》,让朝野造成更多的波澜,这是完全没想到的。 他很有可能被拉下马,被那些居心叵测的人狠狠践踏。 王君可在两个王府亲卫的陪同下,上了马,一路往前走,道路尽头就是兴庆宫,以前是李隆基当楚王时的王府,现在扩建成兴庆宫,有时也会跟杨玉环住在这里。 到了永嘉坊继续往北走,过了兴宁坊就是十王坊,门口早就等着几个人,一个是金石店老板,还有一个是打行的舞燕飞,戴着黑色的纱巾斗笠。 一见到他回来,金石店金老板就把篆刻好的保单印章呈上。 “你做事很快,徐冰,给他钱。” 金石店老板赶紧跪下,“王公子,小的不敢要钱,是小的甘心为公子效力。” “别害怕嘛,给我打——”王君可突然想打个喷嚏。 听到“打”字,徐冰和马贲滚落下马,扬起拳头对着金老板打去。 “打赏!”王君可这时才停止喷嚏,说出完整的意思。 徐冰和马贲硬生生收住拳头,金老板已经吓得汗流浃背。 徐冰丢下十个黄彤彤的开元通宝,“多谢王公子打赏。”金老板赶紧拾起。 “以后还得麻烦金老板。”王君可突然想到这个时代没有活字印刷,也没有纸币,这个金老板以后还用得着。 舞燕飞一直冷眼旁观,戴着黑色纱巾,看不出什么表情,一个瘌痢头陪着她。 “舞妹子,你来了,干嘛穿黑色的,你那么貌美,如果穿粉色啊,白色啊,绿色啊,会好看很多,别辜负了你一副好身材啊!” 舞燕飞没有理他,头扭向一边。 “哦!你瞧我这记性,对了。” “主人!”一个卷毛黑大汉跪下。 王君可这时才留意到铁塔一样的黑大个,扛着一个铁锤,这是王君可在灞桥驿的仆人加跟班阿奴。 卷毛大汉阿奴哭了起来,“主人,我阿奴现在才晓得,主人是死过一回的人,都怪我没有跟你一起来啊!”卷毛黑大汉阿奴狠狠地抽自己的脸。 “阿奴,好了,没事,家里都好吗?”王君可摸摸他的卷毛脑袋。 “王老汉他们几个都好。”阿奴站了起来,跟黑铁塔一样,非常精壮。 “看到这个姑娘没有,她是打行的舞姑娘,你带她回去,让王老汉找点事情。” “我不,我要跟着主人,主人去哪阿奴去哪?” 这个阿奴也真是太忠心了,叫他在家里好好呆着,又找了过来。 “阿奴,你乖,我很快就回去了,你带这个姑娘回去,让王老汉先支付一笔钱,再安排点事情。” “主人,那你要早点回来,阿奴想你呢。”黑铁塔一样的阿奴心地是这么柔软,当然,也只是对王君可那样。 王君可看着阿奴带着舞姑娘两人走了,便想起什么,“等一下。”吩咐徐冰去李管家哪里拿一百两银子过来。 第12章 娘娘的赏赐 “阿奴,你要好好招待一下舞姑娘,回去的时候好好吃一顿。”徐冰很快取来一百两银子,银子可以换算成十万钱铜钱,拿着比较轻。 “舞姑娘,我说到做到,这是定金,你可要把事情干好,王老汉知道怎么安排。” 徐冰把一百两银子交给舞燕飞,她没有说什么,把钱拿着,三个人就走了。 徐冰很是惊讶,小舅爷难道是想放长线,这样吃起来更好吃,小舅爷真是会玩,要是按照他的意思,抓进王府,不是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小舅爷,王爷在书房等着呢。” 王君可一夜不归,李瑁等了一晚上,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他就在书房的椅子上睡着,拿着那张诗稿,反反复复地看,边看边想,边想边看,想的是肝肠寸断。 那个倾城倾国的佳人曾与他渡过最美好的五年时光,那时青春年少,一个是俊朗神武,一个是绝代佳人,两情欢好,如漆似胶。 母亲武惠妃过世,父皇日夜相思,宫中两万佳丽,都不能让父皇满意,然后高力士献计,看中杨玉环,先是当女道士,然后入梨园,最后迎娶为妃,就是这么一步步把他的心上人硬生生给夺走的。 王君可踏入书房。 李瑁抬起赤红的眼睛,看到王君可又哽咽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 “姐夫,你何事如此伤怀?” “可弟啊!姐夫我难受,心痛!”李瑁扬了扬那张诗稿。 王君可接过一看,这不就是昨晚他写的《长乐歌》,他明白了,李瑁在想杨玉环呢。 “姐夫,不要多想了,多想无益啊,你都已经有韦王妃了,就踏实过日子吧。” “我也想啊,可是怎么也忘不掉,心被人挖走一般。” 王君可出门看了一下,没人偷听,他把门掩上,“姐夫,不管怎么样,你要忍耐,你要想着寿王府两百多口人呢。” “可弟,你要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李瑁突然抓住王君可的袖子,激动地说。 “姐夫,我怎么帮你?” “你要帮我夺取天下。” 王君可跌坐在椅子上,他没想到李瑁能说出这样的话。 “这是砍头的大罪,姐夫,你不要再说了。”王君可非常为难。 “你不帮我,我就完了,还有谁能帮我呢。” 王君可成了李瑁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姐夫,你能等吗?等个十年的。” “十年,就是一辈子我也可以等。” “好,有你这句话就好,你记住这句话,以后我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要参与,还有,我们以后不能来得过密,除了过年重大节日,就不要再见。” “我答应你,我一定做得到。”李瑁赤红的眼睛充满了希望,一把抓住王君可的手。 “当然,你的名头我还是会借用一下的,只是暂时借用,等我有一定实力了,就不会再依靠你。” 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眼睛互相看着,充满了信赖。 门口有走路的声音,王君可立即自夸这首诗,“姐夫,我这首诗在整个大唐,估计也没多少人能写出来。” “小舅爷在吗?” 王君可走了出去,是小太监福安。 “公公何事?” “大好事,大喜事,跟咱家来。” 福安弓着背,还看了一眼寿王。 “有什么事不可在这里说,我姐夫也可以知道。” “还是走远一点说,咱家担心寿王受不了。” 王君可只好跟着往前面走,一直跟着福安出去,出了王府的门,一直往南,走了大半个时辰。 “公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跟我来就知道了。” 这条路是去往兴庆宫的,王君可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进了兴庆宫的北门,在兴庆池旁边的一棵树下,福安让他等着,说有人回来见他。 福安走了一会,一个衣着开胸非常尊贵的女人在很多宫女的陪同下过来了。 莫非是她想见我? 来人从远处走来,那种仪态,走路的姿势都非常有风范,再近一些,整个人的面貌都能看到了,是一个非常风韵的妃子,从打扮可以看出来。 她体态丰腴,凹凸有致,身体健硕,肌肤白嫩,面相宽广,下巴圆润,尽显雍容华贵,丰腴秾丽之气。 她对着王君可微微一笑,王君可差点就晕倒,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这是一个倾城倾国的女子,一颦一笑都如此魅惑。 “你就是王君可?”杨玉环打量了一下身姿高挑,一身白衣的男子。 王君可听到她的声音,如同琴瑟,真是动听婉转,然后渐渐靠近时,那种诱人的体香更是让他有点魂不守舍。 “是!” “诗写得不错,也就是你才能写出来,我很满意。” “多谢娘娘夸奖。” “拿过来吧,这是赏赐你的。” 王君可看了一下,都是一匣子上好的珍珠,还有几件宫女缝制的四季衣服。 “谢娘娘赏赐。” “你做得很好,以后,本宫还想多见见你呢。”说完,杨玉环便带着宫女离去,还回过来看了他一眼笑了笑。 “回眸一笑百媚生!”王君可不由自主吟诵出来。 杨玉环咯咯一笑,非常轻盈地离开了。 王君可久久注视杨玉环的身影,这真是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女人。 “很美吧?”一个身子很高的花白灰衣老者站在他后面,笑眯眯地说了一句。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真跟我幻想中的仙子一模一样。” “你很有眼光,也很有才华。” “老伯,未请教,你是哪位?” “呵呵,我是花园一个花翁。” “有礼了。” “小子很有前途,要珍惜自己的才学,做一番事业。” “受教了,老伯,在下告退。” 王君可拿着杨玉环赏赐的礼物走了,那个福安看到老者正要下跪,被老者制止。 出来兴庆宫,王君可很高兴,他拿了一颗拇指大的珍珠塞到福安手里。 “这怎么可以?” “哎!都是自己人,拿着,辛苦公公一趟。” “小舅爷就是会来事,以后有什么吩咐,只管吩咐咱家。” “安公公,哪里敢麻烦你老人家,你是皇上身边的人,还得请你多多关照。” “那是一定。”福安将珍珠踹在怀里,心情很舒畅。 为了便宜姐夫,还是跟太监搞好关系吧,对大家都好。 “公公,刚才那个老者很有意思,你知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福安面色一滞,晓得王君可还不知道那个人的身份,“咱家也不太清楚。” 王君可有点怀疑那是不是李隆基。 李瑁等得很急,不知道福安将王君可带到哪里去,见到王君可带了不少赏赐物回来才放心。 晚上,王君可开始印制保单,他叫来小雯,帮他一起印制。 第13章 干爷爷你要替我报仇 晚上,李肃义知道宰相李林甫应该回来了,他去拜访。 宰相府修建的堪比皇宫一样华丽,也非常大,他熟门熟路,穿过重重殿宇楼阁,来到李林甫议事的书房,见到人很多,他就在外面等着。 李林甫正在书房之中接见几个朝廷大员,对他们面授机宜,筹划一个很大的阴谋。 这些人都是善于奉承阿谀之辈,因为听话,深得李林甫的喜欢。 御史大夫宋浑谈到了长安流行的那首《长乐歌》,“宰辅大人,长乐歌写得不错,把贵妃娘娘的美貌写活了。” “什么诗不诗的,我不太懂,都是你们文人风雅之事,不过老夫听说,此诗的作者乃是一个浪荡子弟,不学无术之徒,老夫的干孙子知道这个人的底细。” “宰辅大人,如果不是他所写又是何人所做?怡红院很多的士子都可作证。” “呵呵,你仔细寻思一下,他跟谁交往过密,又是谁的亲戚?”李林甫摸着胡须扫了他一眼。 “是寿王?寿王倒是有几分才情。” “禁声!” 宋浑恍然大悟,但牵涉到寿王这个事情就很难办,他知道李林甫找他来的意思了,这可是天大的事情,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御史大夫能招惹的。 “你看你那副怂样,不要提人家的名字就行。” “宰辅的意思让下官去弹劾?” “你真是笨呢,你弹劾谁?弹劾王爷?你有几颗脑袋?” 宋浑脸红耳赤,恬不知耻地问,“下官愚钝,请宰辅示下。” 李林甫指指宋浑,“你啊!要不是还听话,老夫怎么会提拔你,没一点用,你可以用几个言官去说嘛,人家都知道,你是我的人,你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如果你指派一个言官去说,一切不都好了。” “是,下官明白。” 户部侍郎一直没说话,他知道一点,李林甫不叫他说话的时候,坚决不说。 “顾清,你要有危机感,杨钊都快爬到你头上了,他有什么?不就靠着娘娘,按照娘娘这般受宠,老夫看呐,总有一天,这个杨钊会爬到老夫头上去,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宰辅大人,不如让他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眼不见心不烦。” “说的有道理,继续说。” “下官的意思,就是让杨钊不要出现在朝堂,可以外派到偏远之地,哪怕给他一个节度使当。” “顾清,还是你还有点脑子,老夫一直慨叹,无人可用,你们是老夫的左膀右臂。” “全靠宰辅大人栽培。” “嗯,老夫只要你们够听话,以后的荣华富贵都是少不了的,等我退下来,就把你们两人推上去。” 宋浑和顾清赶紧跪下,“多谢宰辅大人提点。” “嗯,说正事,明天朝堂之上,宋大人安排人,对这首诗进行抨击。” “在下听令。” 李林甫将手一挥,御史大夫和户部侍郎等人后退。 等几位朝廷官员走了,李肃义走了进去,立即跪倒在地。 “干爷爷,你要替我做主啊!孙子被人羞辱了。” “乖孙子,快起来,是谁欺负我的孙儿?” 李肃义哭诉着,“干爷爷,是王君可。” “你们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吗?怎么欺负你了?” “干爷爷,昨天晚上在怡红院,他写了一首狗屁诗,也不知怎么的,让怡红院的花魁看中了,就让他上楼,不仅抢走我的女人,还让我花钱,孙儿憋屈,就来找干爷爷,帮我出这口气。” 李林甫把桌案拍了一下,吓得李肃义赶紧又跪下。 “你说我说你什么好,要不是看到你爹做生意还不错,我都不想理会你,经常跟你说,要多读点书,不要去青楼,青楼是那些自命风流的人去的,你读点书,参加科考,干爷爷帮你安排个一官半职,你啊!就是不听话。” “孙儿知道错了,还请干爷爷想个注意,把王君可狠狠整一顿,好让我出口气。” “嗯,这还算是我的干孙子,有仇必报,我问你,几天前,王君可失足落水,是不是你推的?” “孙子想帮干爷爷,就设计好这条计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曲江池坐船喝酒,等他有五分醉意的时候,孙子靠近他,假装喝多了,就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就落水了,被船家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不知道怎么回事,过了三天,他又还阳,这小子真是命大。” “从这件事看得出,你孺子可教,只是那小子确实命长,几次都没弄死他,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别人提,是我教你做的,至于替你出一口气,干爷爷会帮你想办法。” “我就知道,干爷爷会帮我的。” “看在你们父子俩都有孝心的份上,我不帮谁帮,你就等着好消息吧,到时候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他。” 李肃义一擦眼泪,眉开眼笑,“多谢干爷爷。” “你还是装着跟王君可是好朋友,到时候也好办事。” “是,多谢干爷爷教诲,孙儿先告退了。” 李肃义来时悲悲戚戚,出来时满面春光,他父亲李高跟李林甫认了同宗,每年要给不少的好处,有宰相照看着,他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丝绸生意都卖到西域。 李肃义在长安也是一个大财主,本来商人没什么地位,在长安城连马都不能骑,自从跟了李林甫,地位直线上升,再也没有官府敢找麻烦。 李肃义在东市一块也是横着走的,可是偏偏遇到了王君可这个克星,经常拿王府来压制他,他憋了一肚子气,早就要收拾王君可。 偏偏这人命大,落水那么久还不死。 王君可,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先去找牛察,这个官宦子弟,来长安逛青楼,两人一见如故,好得穿一条裤子,还有吴充,这个人胆子小了点,但还听话,三个人联合起来整他。 昨天晚上他们三个人真是被气得背过气,李肃义损失最大,钱出了,血喷了。那两个一心想得到叶小倩的人也不好受,一个气得晕过去,一个后来是被抬着出去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王君可,你就等着吧。 第14章 杖毙右拾遗 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李隆基端坐龙椅,文武大臣按着班次站好,前面是着紫配金鱼袋的三品大员,中期是绛色五品,后面是青衣官员,以衣服颜色来定品级。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高力士尖细的声音在朝堂响起。 “微臣有事启奏!”从班列中闪出一个官员。 此官员一身青色官袍,双手持着玉笏,他跪下来,看了看御史大夫宋浑,宋浑微微点了一下头。 “陛下!最近市井之中流传一首诗,不知陛下有否听闻?” “肖爱卿,说来听听。” “这首诗名为《长乐歌》,其中多有绮丽萎靡之词,一个市井小儿,竟敢描写贵妃娘娘的凤仪,实属大逆不道,以微臣的意思,此人当立即拿办。” 他没有注意到李隆基渐渐变得严肃的神情,继续摇头晃脑说道,“说不定此人受人指使,根本就不会写诗,而是借用他人的诗词,来招摇撞骗,微臣以为,会玷污皇家的威仪,如此大罪,其罪当诛!” 李隆基摸了一下胡子,心里已经有五分不快,果然还是有些居心叵测的人拿这个说事,好在已经问清,跟寿王没有一点关系,他按捺着性子问,“你可否有证据?” “微臣没有。”肖右拾遗有点慌。 “那就是肆意揣测!你好大的胆子,谁指使你这么干的,一首长乐歌,让长安纸贵,你倒好啊,挑拨离间,含沙射影,朕要你这样的拾遗有何用?来人,拉下去杖毙!”李隆基动怒了,什么人在捕风捉影攻击娘娘? “陛下,不要啊!” 肖右拾遗被拖了出去,他回过头来大喊,“宋大人,救我啊!” 宫殿外响起杀猪一样的嚎叫,那些板子打得真响,嚎叫声很快就消失了,那个右拾遗已被杖毙。 群臣侧目,宋浑手心冒汗,他看了看李林甫,一副淡然无事的样子,哪敢发言去说情,还好不是自己去说此事,否则被拉下去杖毙的就是他了。 “退朝!”高力士喊了一声。 李隆基拂袖离开。 御花园中,李隆基正在太液池边散步,李林甫跟了过来。 “陛下,微臣陪陛下下棋解闷。” 前面不远,就是棋亭,君臣二人落座,执黑执白开始厮杀。 “爱卿对早朝之事怎么看?” “陛下,右拾遗胆敢毁谤娘娘,他死有余辜,娘娘万金之体,怎可让一个小小的拾遗瞎说,陛下处理得很对,就得杀杀这些言官的威风,越来越放肆。” “爱卿觉得长乐歌怎么样?” “陛下,您是知道的,微臣读书甚少,于诗词一道完全不知,至于诗里面写了些什么,微臣只是在坐班的时候,听周围的大臣说起过,说什么辞藻华丽,纹饰太过,未免有点俗气,微臣不懂,只是听他们所说。” “爱卿知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是谁?” “也不太清楚,只听闻是长安一个轻浮之人,不学无术的小子,微臣实在不知道他叫什么。” 李隆基表现的很平静,“月堂!还是你懂朕的心思,从不乱说什么,忠心可嘉。” “微臣一向按照陛下的旨意去行事,陛下让微臣做什么,微臣就做什么。” “嗯,很体贴朕的心思,朕有你这种贤臣,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要是还能经常看到那小子的诗词,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诗词的事你不懂,但是朕跟你说几句,这首诗写得实在太妙,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李林甫突然跪下,“陛下,微臣虽然不会作诗,但刚才那几句,唯有很熟悉的人才能写出,为何一个市井小儿能写得如此细致?这让臣民多有猜测,要是朝野流言蜚语,对陛下的声名有损啊!” 李隆基把白色的玉棋一丢,“大胆!何人敢揣测?连你也这么认为?” “陛下,这首诗必有缘故,如若不查清,终究是危害社稷的大事。” “以你的看法,应该怎么处置?” “陛下,微臣以为,将诗作者拿下,狠狠拷问,看是否为人指使?” “你说的指使?是指谁?” “微臣不敢妄加揣测。” “哼!是指寿王吧?你们啊,总是瞎胡闹,一个个都是混蛋,幸好,朕提前查清此事,否则真成了一个大笑话,跟寿王一点关系都没有,此诗确实为王君可所做,刚才你说不知道是谁写的,恐怕有点隐瞒吧?” 李林甫两股战战,“微臣一向忠心耿耿,从不敢隐瞒。” “此人的父亲曾是你的政敌,你不会不知道吧?此人几天前溺水而亡,又还阳活过来,也许是遭逢变故,便潜心学业,娘娘对他的诗作非常喜欢,以后,要经常看到他的诗作,你可明白?还有,此人如果没有犯杀人的罪过,就不必深究。” 李林甫一脑门的汗水,连连点头,心里埋怨,李肃义你个龟孙子,把干爷爷害苦了。 他对王君可的怨恨又多了一层,王君可得到贵妃娘娘的赏识,这还得了。 “一切听陛下吩咐。” “起来吧,朕知道,杨钊现在有点放肆,因为贵妃的原因,你是朕身边的老臣了,朕也离不开你。” “陛下,其实我跟杨大人并不像外界所传那样,我们关系还是很好的,他的支度员外郎还是微臣推荐的,一人身兼十六职位,在本朝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是有点过了,你有什么更好的安排?” “杨大人是陛下一向看好的,是未来宰相的人选,只是他未免着急了些,以老臣之见,他如此聪明能干,不如再去地方历练一番,现在剑南缺一个节度使,地方不够安定,南诏又在搞事,朝廷需要派一个干吏,平定那里的矛盾,杨大人又是从剑南道出来的,对那里的情况很了解,他是一个最合适的人选,为国家计,微臣用人就不避亲,不避疏,只用能。” 李隆基落下最后一粒子,大喜道,“月堂,你输了!” “陛下棋艺本就比文臣高出一节,微臣有时能跟陛下打个平手就不错了。” “好,好,此事你就跟各部商议一下,不要急,徐徐推进嘛,把剑南道的情况说清楚,朕也乏了,你退下,朕要跟贵妃娘娘去梨园看看那班弟子。” 李林甫吐了口气,这次总算让陛下有所让步,搬开杨钊这颗眼中钉。 第15章 用还魂纸印制保单 正在印制保单的王君可连打了几个喷嚏。 这是谁在诅咒他啊! 王君可选了十几种纸,水纹纸,上面有透亮的线纹和图案,有种肌理的美感,六合纸,水濡不入,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云蓝纸,硬黄纸光泽莹润,还有一层蜡,蜀州的麻纸就有六七种。 多亏在王府,什么样的纸张都有。 最后,王君可选择了一种还魂纸,为什么选这个呢,跟他自己的来历有关系,既然是还阳来到这个时代的,那么就有这层意思,这种是用废旧纸料加新料为浆的纸,正符合了他穿越来的身份。 好吧,就用还魂纸,还有另一层意思,商家受到损失,能得到补偿,也是另一层次的还阳。 最主要还是取它的好意思。 小雯帮他拿来了印泥,一切准备妥当。 金老板按照他的要求,用檀木刻制了一块长方形半个手板大的印,他先印制了一张,字迹还很清楚,字体是当时流行的小楷,端正秀丽,内容就是他设计的保单。 从明天开始,不打白条,改为保单,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的新事物,从保单开始,开展物流镖行,挣了钱在再开钱庄,发行纸币。 王君可渐渐理清他赚钱的思路,一步步来。 “小雯,就按照我这样印,先印制五百张。”王君可捶了一下自己的腰,指示小雯干。 “小舅爷,要印制这么多,有什么用?”小雯一边印,一边很疑惑地问。 “小雯,如果我告诉你,每一张都有一千钱,你觉得怎么样?” “天啊!一张纸能变成一千钱?小舅爷你太有手段了。” “看你干活这么卖力,最后我送你一张,就是你今晚争的,我听说你娘身体不好,就当给你娘买的保单,到时候你可以得到五缗钱,翻了五倍。” “谢谢小舅爷,你,你说的是真的?” “本少爷说的话,能有假吗?” 小雯干得更起劲了,印五百张就得到一千钱,她一个月的例钱也不过两千钱。 王君可看着她干,一边在想怎么推行他的保单生意,如果一个个去说服商家,这个就太费时间,费精力。 先找一个善于宣传的人,这个人要口齿伶俐,能说会道,有煽动性,他突然想起在勾栏的说唱艺人崔一万,这个靠说书卖唱糊口的人,天花乱坠,把死的能说成活的,把王君可上次的事情那么一神化,雷打白马偿付五倍,就有一种轰动效应。 然后再来点邪恶手段,雇个托,故意把自己弄伤,得到五倍赔付。 还有商家不听话,那一定要霸道,以王府的名义去推行,谁敢不服,就砸他的店,一定要有雷霆的手段,这样才能体现胡作非为的个性。 徐冰和马贲这两个人可以用,对他一直推崇备至,跟着他出去,经常有好处,如果他们能把保单推出去,然后又拿到钱的话,可以给点好处,每推出十张,给与一张的好处费。 没有好处,这些人干事的积极性就不高。 主要看中的是王府卫士的身份。 再不行,就教崔一万说书,什么神猴与白龙马的前世姻缘,说唐英雄传奇,等他们听得过瘾的时候就不讲,买了保单再说书。 两手推进,一手靠鼓动忽悠,一手靠权势强推。 我真是太有才了,没有系统,我也可以自成体系。 小雯手脚麻利,已经印制了上百张,王君可让她休息一下,去将徐冰和马贲叫来。 看着小雯苗条的身段走了,王君可跳了起来,我真是太有才了,好像看到了一大堆钱摆在身边,最好是能躺在一堆金银珠宝里面睡觉。 徐冰和马贲很快就来了。 “小舅爷,你叫我们。” “找你们有点事情,从明天开始,你们俩带几个兄弟去派送保票。” “小舅爷真是要大干一场了。”徐冰看着那一堆保票,很是眼热。 “好处是少不了你们的,派出二十张,你们就得一张,每张的数额是一千钱,不是很多,慢慢来。” “小舅爷是让我们跟着发财呢,真是好事啊!”马贲的嘴咧得比马嘴还大。 “去跟崇仁坊勾栏的崔一万说一下,把本公子那天的雷劈马,我买单的事情夸一夸,让大家都知道,买保单,找君可,有损失,找君可,包赔!” “小舅爷真是有计谋,有胆略!”徐冰热情吹捧。 “你们俩背过去!” “小舅爷,又要踢屁股啊!好啊!你几天不踢,我们的屁股都有点痒痒的。”马贲大喜。 只要王君可踢他们的屁股,准有好事情。 两人站成一排,撅着屁股等着他踢。 王君可看着两个圆滚滚的屁股,重重踹去,两人的身体就往前飞起,然后一个翻滚,就转过来,乐不可支地看着他。 “好舒爽啊!小舅爷的力道又大了不少。” “马贲,你不知道,昨晚小舅爷一战成名,与叶小倩大战七个回合,能没有力气吗?” 王君可从紫檀匣子里拿出两颗拇指大的晶莹珍珠,一人丢一个,他俩忙不迭一手抄住。 “赏你们的!” “谢小舅爷赏。” 两人看了一下拇指大的珍珠,闪闪发亮,一颗就是万钱,小舅爷出手就是大方。 王君可招了下手,他俩过来,知道是小舅爷面授机宜,听了之后连连点头,真是好计谋! “滚蛋吧!把我交代的事情干好。” “小舅爷,你的活,我们比王爷的还上心。”俩人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兴冲冲地走了。 要让他们干活,还是得给点好处的。 王君可看了看杨玉环给的赏赐物,紫檀匣子里还有十几颗,每一颗都万钱,还有那些四季换洗的衣服,都是宫内掌衣局的宫女亲自缝制,手工真的是不一样。 改编一首诗就得到这么多赏赐,看了以后可以充分地利用,好在王君可的记忆不错,前世的时候背了不少的古诗,一部唐诗三百首,背的滚瓜烂熟,还有宋词三百首,这都是他以后的必杀技。 如果能再写点志怪小说,什么神猴与唐三藏的故事,唐伯虎点秋香,崔莺莺和张生的绝世爱恋,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的前世姻缘。 王君可灵感大发,知识就是力量,文化就是深度,手段就是白狼。 实业兴大唐,文化兴大唐,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有钱有势力,有美女有宝车,有文化有逼格,有深度有长度,我王君可来到大唐,那是大唐的幸运,它将整合世界的文明,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让大唐的光华普照整个人类,让全人类都敬仰大唐的璀璨。 “小舅爷,你怎么笑得这么古怪,眼神怎么了?”小雯抬头看了他一眼,就低下了艳丽如花的脸蛋,她低头看了一下开胸很低的胸口,觉得小舅爷看她的样子好像要吃了她一般。 王君可被小雯的话带回现实,擦了一下嘴边的口水。 “小雯,你全部盖好了?” 小雯害羞地点点头。 这丫头,怎么了?难道我真的很帅气吗?王君可还没有好好打量一下自己的尊容。 “小雯妹妹,拿铜镜来。” 第16章 公子哥的幸福生活 小雯赶紧把一面青铜镜拿过来。 “拿好,别动!对,就那样。” 王君可仔细地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尊容,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打量自己,为什么大街上那些小姐夫人那么看他。 他明白了,原来,他长了一副风流倜傥的好样貌。 远远一看,是那么帅。 走近一看,还是照样那么帅。 我怎么就这么好看,那脸庞,那眼睛,那高高的鼻梁,那薄薄的嘴唇。 眉清目秀! 微微一笑,既温柔又带有一点坏坏的感觉。 噗嗤!小雯笑了,笑颜如花。 “别动!想打屁股是吧?”王君可在臭美他的绝世好脸。 小雯立即脸上泛红,侧过脸去,她怕王君可打她的屁股,又担心他不打,心里很矛盾。 “眼圈有点黑,最近身体不佳,气色过于苍白。” 王君可看了一下,对自己的长相不是很满意,原主过于透支体力,纵情声色犬马,有一种不太健康的病态,双眼圈发青。 太糟践自己的身体,怎么可以一夜七次,能不能只一次,还是太年轻,贪欲太重,你这样不知自重,就是不溺水而亡,也会因纵欲过度而死。 从现在开始,这具身体由我来打理,好好锻炼一下,跑跑步,跟舞燕飞一起打打拳,和小雯一起做做饭,洗洗衣服,有时间提升一下文化修养,抄写改编一下后世的着作,成为立功立德立言的绝世好男人。 小雯偷偷地看了他几眼,见他只是说说,心里有几分失落,看来我还是长得不够美,小舅爷是睡过怡红院的花魁,对于她这种小家碧玉型的,肯定是不感冒的。 为什么以前看到他就烦,看到他就不想理会他,怎么他还阳了,就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呢? 王君可当然不了解这个女孩的心思,他倒头就想睡,明天要开展保单业务,希望能一切顺利。 “小舅爷,请先洗脚吧,洗了***家再帮你暖床。” 小雯已经打来一盆热水,放在床前。 王君可听到这句话,有喜有悲,万恶的封建社会,作为一个公子爷有这么高的待遇,太奢侈太堕落,还暖床?原主你真是过上了让人羡慕的好日子。 小雯帮他脱掉袜子,把脚放进热水里。 “小舅爷,水够不够热?烫不烫?” 那就让我享受一回吧,前世去洗脚城都怕碰到熟人,这下好了,有丫环伺候,穿越古代还真是很值,可以勾栏瓦舍,可以青楼花船,可以妻妾成群,只要你有钱。 大唐真是个开放的时代,风气如此奔放。 小雯还是没有学会怎么洗脚,那是要按脚的,懂穴位,这样才更保健,找个时间教教她。 她给王君可按了一下脖子和肩膀,捶了下背,这还有点放松的效果。 等一下暖床还是算了吧,王君可实在还无福消受这种奢侈。 小雯也洗了过来,像条鱼钻进被窝。 王君可没办法,是你主动的,我概不负责!要不好驱赶人家,万一伤了人家的自尊怎么办? 他朝着里面睡了,很快打鼾,做了一个绮丽的春梦。 “君可,快来啊——快过来呀!”华清池中一个花瓣形的温泉,杨玉环正在泡温泉,手指如兰花,不断勾动。 君可在殿门口,看着这香艳的一幕,既兴奋又紧张,他不由自主第朝杨玉环走去,实在拒绝不了杨玉环那魅惑的笑意和绝世的容颜,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去,哪怕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 “君可,快来啊!陛下已经睡了。” 一起泡鸳鸯浴,还是跟贵妃娘娘一起泡,这是天下多少人想干而没有的机会。 杨玉环主动游了过来,一把抓住王君可的手,把他拖入水中。 “贵妃娘娘,这,这不太好吧?” 杨玉环娇笑,“瞧你有色心,没色胆,别怕,陛下他不知道,宫女太监都被本宫赶走。” 花香四溢,水汽蒸腾,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贵妃娘娘可真够白的,白如玉,白如凝脂。 杨玉环对着他浇水,巧笑倩兮,媚态横生。 “不行,我不能这样,不能愧对姐夫啊!” “君可,来嘛,来嘛——” 杨玉环每一次呼唤,王君可的身体和魂魄都要分离开来,不行,我答应李瑁这个便宜姐夫的,怎么可以做对不起他的事情,他已经是绿帽子王了,我不能让他的帽子更绿。 “君可,本宫讨厌你!”杨玉环即使生气,也是那么招人怜爱,她背过身躯,赤足走上温泉池。 场景换了,不知怎么的,杨玉环一转身已经变成了叶小倩,叶小倩拿着琵琶,低吟浅唱,就在温泉池边。 再过了一会,又是水底冒出一个人,在给他洗脚,捏肩膀,突然出现的人竟然是小雯。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给我拿下!”李隆基带着万骑过来,刀枪剑戟闪耀寒光。 “给我拿下这个逆贼!竟敢调戏朕的贵妃娘娘!” 无数的箭枝对着王君可射来。 王君可突然惊醒,他发现,跟小雯贴得很近,手放在不该放的地方。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不赖我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谁叫他白天遇到了倾城倾国的杨玉环,做点春梦应该可以吧。 第二天,他神清气爽,睡得很舒服,很暖和。 小雯服侍他洗漱之后,给他换上他指定的绛红锦袍,说要开一个好头。 小雯接着就端来了早餐,一碗猪油葱花的阳春面,如果再放一个煎鸡蛋就更美妙了,还有一个闻着就很香的冒着热气的胡饼。 王君可有食欲,吃得很舒服,胃口很好。 公子哥的幸福生活真是好啊,王君可吃完,感觉体力充沛,该去干正事了,他把一沓保票塞进绣花挎包。 腰缠十万贯,乘鹤下长安。 走起路来都得劲,脚下带风。 徐冰和马贲早早在王府门口等候,那些王府侍卫看到他俩又跟小舅爷出去鬼混,羡慕得眼睛发红,多么希望小舅爷能带他们去。 “小舅爷,气色不错,脸带桃花,昨晚一夜好睡,小雯姑娘还听话吧?” “听话,乖得很。” “就是嘛,以前还不愿意,小舅爷收拾了她几次后,就变得乖乖的,女人就是欠收拾,只要你把她弄舒服了,她还舍不得离开你呢。” 又是一阵狂笑,王君可也笑,心里却责骂原主真不是东西,小雯那么温柔听话,干嘛要欺负人家。 “再来两个弟兄!” 王府卫士都争着要去,王君可让徐冰挑了两个机灵的,没挑到的唉声叹气,眼巴巴看着他们走出王府大门。 第17章 说书艺人的天花乱坠 马已经在大门口,徐冰牵着马,让王君可骑上去。 “今天本少爷不骑马,你牵着吧。” 王君可准备跑步去,他的姿势在两个跟随的眼里,有点怪异,小舅爷最近怎么回事? 以前不会作诗的,现在能做出洛阳纸贵的好诗。以前白吃白喝,现在舍得掏钱了。以前从不走路的,现在开始跑步了。 小舅爷是不是溺水还阳后,脑子有毛病了? 跟在后面的两人很纳闷,小舅爷脑子进水了。 “崔一万的事情搞定没有?” 王君可边跑边问。 “我们一句话的事,他还敢说什么?” “走,先看看效果如何?” 到了东市,真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南来北往的商客,市民,公子王孙,太太小姐,贩夫走卒,士子僧道到处选购。 现在是繁忙的时候。 清风茶楼前面。 崔一万拿着个破碗,在一个较为开阔的地方开始说书了。 有闲有钱的市民和客商看他又说书了,停留脚步开始倾听。 咚咚咚!他先敲了三下,然后亮了下嗓子,声音气息还是很洪亮,在远处都能听到。 “诸位看官,今儿个说的不是书上的,不是瞎编的,是说额大唐的一位俊俏书生,他有仁有义,有才有貌,风度翩翩,才高八斗。 就咱们这长安城,除了那些公子王孙,除了那些大官富甲可以比之外,额崔一万,还真是没碰到这么号人。 这是额亲眼所见,亲耳所闻,那位客官要问了,你说的这人是谁? 慢着,咱先卖个关子,等额说完,你也就明白了——” 王君可在人群背后听到崔一万在吹捧,这家伙还真是能逗人胃口,不直接说名字,担心把人吓走。 “这个风流书生,他身高八尺,唇红齿白,黑发如漆,眼如明珠,气宇轩昂。 你看他,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真乃个貌比潘安,颜赛卫阶。 他出口成章,下笔成诗,才高八斗,一出门,水果盈车,一回府,美女景从。 那位客官不要着急,很快就说到正点子上。 就在那一日,天色阴沉,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仙客来祝掌柜的驮马系在树上,只听得泼剌!一声响,一道雷电闪,他的马被劈死。 祝掌柜也不容易,驮马值五千钱,那是他的命根子,被雷劈了,是吃饭的家伙啊,正在哭泣悲伤。 来了一位风度翩翩少年郎,祝掌柜,从前在你店里吃饭,忘带钱,今儿个你遭难,我于心不忍,他掏出五千钱给祝掌柜,莫悲伤,你有情,我有意,昨儿个我花你一千钱,今儿个我还你五千钱。 钱不多,是心意,但可以,偿损失。 有些客官可能猜到是哪位公子,先别忙着走,这里还有更新鲜的。 只见公子爷走进怡红院,那是公子王孙才能去,怡红院,有花魁,叶小倩,赛天仙,能弹琵琶,能写诗,能跳歌舞,能织布。 别看是青楼女子,她出淤泥而不染,堪比那白莲出清水,如有人,能作诗,动芳心,她愿意,见个面,弹琵琶,喝清茶,观明月,度春宵。 一月一次斗诗会,从无士子能做对。 各位看官,额说的这个公子爷,出手不凡,一篇长乐歌词,让长安纸贵,额读几句各位听听,是怎么个好法——汉皇重色思倾国——” 崔一万把王君可的诗作一念,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叫好声不绝。 “诸位看官,这就是我长安第一风流才子,一曲长乐歌,打动美人心,据说一夜七次,风流才子又得了一个名号,七夜郎!” “我草!怎么可能一夜七次,我听说是一次七夜。”他的头上挨了一击,“蠢货!那不是更厉害?你应该说七夜一次。” “这位兄弟,不要纠结细节,现在额崔一万来说重点的,风流才子为了东市的商家,想到以后你们有可能病了,失财物了,只要你花一千钱,他就偿还五倍,你再也不要担心受损失。 买保单,找君可,有损失,找君可,额说的这个风流才子,他就是长安鼎鼎有名的大善人王君可。” “切!”“卵蛋!”“直娘贼!”“鸟人!”“什么说书人,浪费我的时间。”“王君可怎么不被雷劈死?” 责骂的都是一群读书人,王君可已经成为他们的公敌。 “王君可是长安最大的祸害!世人皆知,白吃白喝白嫖不给钱!”这个尖尖的声音是李肃义的。 王君可看了看他的背影,好啊,这就是好朋友,背后拆台,等下看我怎么整治你。 “我作证,我作证,王公子确实偿还我五倍的钱,我当初想,他为什么在小店不多吃点,多花点,要不然我还赚了。”仙客来的祝掌柜破着鸭嗓子喊着作证。 “王公子确实很帅的,那天我看他骑在马上,真的是貌比潘安。”有几个少奶小姐在互相议论着。 人群将要散去,王君可不能放弃这个大好的机会,他从人群中挤过去,那些发现是他,纷纷躲避。 大祸害来了! 王君可来到崔一万身前,低声说了声,“孺子可教也。” 然后面对大家,双手一伸,“诸位街坊,商家,请听我一言。” 正主儿来了,且听他说些什么? 王君可拿过破碗,也咚咚咚敲了三下。 “诸位商家,诸位街坊,都说道,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谁也不敢担保今天还好好的,明儿个就可能撒手人寰,丢下那孤儿寡母,悲悲戚戚,好不凄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有生老病死,都逃不过这个坎,请听我歌一曲,此名《好了歌》。” “天啊!他还会说唱?他怎么会这个?他怎么还会这个呢?” “别打岔!听他唱!” 有人制止那打岔的,出声的。 王君可借用了曹雪芹的《好了歌》来卖保单,雪芹大哥,对不住了。 他又敲了几下破碗。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要想今后没烦恼,唯有保单少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要想今后没烦恼,唯有保单少不了!唯有保单少不了啊!少不了!” 王君可的声调阴阳顿挫,极有节奏,说唱悠扬,每说唱一句,就敲一下,到最后,越来越快,这种节奏带动看客的情绪,一个个跟着点着头。 等王君可将“唯有保单少不了”唱完两遍,都如痴如醉,恍如梦中。 第18章 这个托很有演技 正当那些看客被王君可唱的晕晕乎乎,将信将疑,不知道何去何从,是买还是不买犹豫的时刻。 来了一个驻拐棍,打着带血绷带的年轻伙计,他抓着一张被血染红的保单,哭喊着挪过来。 “我好惨啊!” 人群纷纷让开,这个年轻人太惨了,怎么弄成这样? 王君可一看就知道,这是今天的托到了,来得可真是时候,不由地有点赞赏徐冰两人的办事能力。 他着急地问,“这位小哥是怎么回事?” “王公子,我好惨啊!”年轻伙计一脸悲悲戚戚,头上打着绷带,一只手也包扎着,右脚也好像肿了起来。 “给大伙说说,是怎么一个情况?” “说来话长,早上我切菜,一不小心,就切到了左手食指,我身体一抽搐,刀子滑下来,砸中了我的左腿,我疼得蹲下去,头又撞到了砧板,我是不是很惨?更可怕的是,我去找了郎中,郎中帮我包扎了,敷了药,收了我两贯钱,天啊!我的月薪不过四贯,一下子就花了两贯,我该怎么过啊?我上有老下有小,半个月怎么过?没有钱还不如让我去死了呢!” 年轻伙计蹲在地上,右手捶着自己的脑袋,痛不欲生。 “小兄弟,别难过,请问,有没有买保单?” “保单,有哇,我买了的,刚刚还在,真的可以赔吗?”年轻伙计在身上到处寻找。 有眼尖的看客告诉他,“你的保单就在头顶的纱巾里。” 年轻伙计摸到了保单,欣喜若狂,“王公子,如果我有这个保单,真的能赔五倍吗?” 大家也在关心这个问题,真的可以五倍偿付? “你这个属于意外伤害,当然属于赔偿的范围,不过我要警告你,这一定是意外事件,如果是自己主观故意弄伤的,那我就饶不了你。” “不不,我有证人,我有证人,祝老板,我在切菜的时候,宁小二在的,他可以作证。” “宁小二,在不在这里?” “我在的,我在的,我要买保单。”宁小二已经挤进队伍中。 “先作证,不要那么急,保单管够。” “我可以证明费厨师是意外切到手指,然后刀砸在脚上,头叩在砧板上。” “有证人,又是意外伤害,那么,属于本保单的赔付范围,徐冰,马上赔他钱,五倍赔付。” 徐冰掏出五贯钱,放到小费厨师的旁边.。 小费厨师一把抓住,眼中满是泪水,然后对着王君可连连叩头,“王公子,你真是大善人啊!我感谢你,感谢你祖宗啊。” “这是你比较聪明,有前瞻性,要是没买保单,你的损失就自己承担了,还好你买了,不仅没有损失,还赚了一倍多,值不值?” “太值了!我赚了,我赚了,我感觉腿不疼了,脑袋不晕了,全身充满力量。”小费厨师的拐棍丢在一边,但身体向前扑到,是宁小二一把扶住他。 王君可暗暗笑骂,你是不是演得太过分了? 宁小二回过头,急切道,“王公子,我先搀扶小费厨师回去,等下再来购买。” “你这种精神值得表彰,放心,本公子有得是,为了表彰你,我准备优惠酬宾,只收你五百钱。” “谢谢,谢谢,我赶紧回去拿钱。” 王君可看了看两人又看了看人群中的祝老板,确实很给力,这简直是神来之笔。 徐冰也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投来自夸的眼色,这就是他按照王君可的面授机宜,找的托,他也没想到这个厨师能演得这么逼真。 这还没完,远处抬来了一个人,群芳楼的老鸨张翠花摇着一身肥肉,手里拿着花丝帕,边跑边擦汗。 “不得了?王公子,我家姑娘在干活的时候闪了腰,一个月不能接客,这个能不能赔?” 群芳楼姑娘如意躺在床板上,满头大汗。 众人都投来奇异的目光,莫非这个也能赔? “王公子,你以前可是奴家的常客,奴家腰肌的劳损,你可要负责人!” 很多看客都露出惊叹的神情,真个厉害的,果然年少有为。 这关王君可什么事?那全是原主干的,他只有按捺性子,“如意,你买了保单吗?” “君可哥哥,哥哥,张妈妈把她的保单转卖给我了,我花了钱的,你要赔我,奴家好想你呢,自从你去了怡红院,就不来见奴家,奴家好伤心,好难过,奴家的那帮姐妹盼着你来,就像星星盼月亮。” “转卖的话,恐怕不行,保单上必须有你的名字。” “可是,上次你给张妈妈的保单是没有名字的,奴家已经填上如意的名字。” “有没有涂改的痕迹?如果有涂改,也是不行的。” “没有的啦!写的好好的诶!” “上次全是手写的,没有像现在这么正规,既然有你的名字,我当然遵守承诺,徐冰,给她钱。” 王君可狠狠地瞪了徐冰一眼,干嘛还找个歌姬过来,差点败坏我的好名声。 徐冰给了如意五贯铜钱,如意一把抓住,“君可哥哥,你真好,你来了群芳楼一百零二次,张妈妈说了,你没交钱,这次能不能把钱给付了。” 天啊,他三个月去了那么多次,真够威猛! 张翠花也是轻轻摇着手绢,一副故作不知道的神态,这是故意给王君可出难题。 “张妈妈,你真会找机会,你放心,我会把钱送到群芳楼,不会让你吃亏。” 老鸨张妈妈就是见钱眼开,找了个机会来为难王君可,算你狠!暂且放过你。 “不行,今天我就要,不给就不走,一百贯,那两次是赠送你的,当然,你可以用保单来支付,给老娘一百张吧。”老鸨伸出肥肥的手,向王君可要。 这就是见证诚信的时候,王君可什么时候给过十贯以上,做好人真难啊,他不好当中拒绝,拿出一百张保票,丢给张翠花,低声说,“算你狠!” “王公子真是大方啊!真是诚信啊!大家快来买啊!”张翠花笑的合不拢嘴,欣喜地接过保单。 王君可微笑着,不给你签名,这就是一张废纸。 张翠花喜滋滋地带着如意回去了,如意还回过头来,“君可哥哥,你要来找如意,如意的腰会好的快!” 群芳楼是绝不会去了,都是些什么货色,比怡红院低两个档次。 徐冰靠近的时候,王君可踹了他一脚,“你真是多事,不是只安排一个托吗?” “我哪里知道张翠花回来,这不关我事。”徐冰委屈巴拉地说。 还好,张翠花有点糊涂,她不知道要不要签字画押。 第19章 给我狠狠抽 有人突然悲号,“太真实了,太感动了!我要买保单!” “靠儿孙不如靠自己啊!我要买保单!” “要想今后没烦恼,唯有保单少不了!大家快来买,买得多赔得多啊。” 王君可见时机刚刚好,抽出挎包中的一沓保单,让那些排队购买。 “大家不要急,都有份。”徐冰让两个王府卫士维持混乱的秩序,他跟马贲派发保单,一手交钱,一手教保单,摁指模。 “签了名字才有效啊!” 王君可的任务就是签上他挥洒自如鬼画符的签名,这真是爽啊,收钱收到手软,很快就堆了一堆铜钱山。 李肃义三人看到王君可说说书,唱唱歌就空手套白狼这么多钱,正要找他的麻烦,拆他的台,就被牛察和吴有德一把拉住,“现在正是他得意的时候,又有王府卫士,讨不了好,咱们没带家丁,先去喝喝茶,想法子再整他。” 三人狠狠看了几眼,上清风茶楼的雅间喝茶品曲去了。 崔一万看了看那些钱,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来钱太快了吧,他一天说唱说的口水干了,不过数十个铜子,他动起心思,一定要跟王君可搞好关系,说不定跟着他能吃香喝辣。 五百张保单,很快撒去一大半,接下来就要找商家购买。 王君可没想到他的煽动洗脑那么厉害,连路人都被忽悠进来,得亏雪芹大哥的《好了歌》写得如此深入人心啊! “走,上茶楼喝茶!”他早就留意到那三人上了茶室,准备再教训他们一顿。 一钱四克,十文一两,一贯钱就是六斤四两,卖出保单二百余张,也就是二百多贯,那就是一千二百多斤,好在那四个侍卫力道还大,每人能背得起三百多斤的开元通宝,天宝通宝。 “崔一万,你也来吧!” 这一声呼喊,崔一万如闻仙乐,兴冲冲跟了上去,要抱住这条粗腿。 清风茶楼的老板一看生意来了,高兴坏了,可是见到是王君可,心里又凉了半截。 “别烂着个脸,拿着保单,就算是补偿你上次的茶钱。”王君可大气地丢给他一张保单,昂首挺胸走上茶楼的雅间。 雅间只有三间,两间都有人,王君可带着他们进了空的那间。 立即有侍者过来,安排好他们的茶,然后带来一个吹笛子的歌姬。 六人落座,王君可听得隔壁有熟悉的声音,是李肃义三人,正在谈论他刚才的事情,言语间有一种愤愤不平,不断咒骂王君可的声音。 王君可让其他几人先不要说话,他继续听着。 “算啦,等他落单的时候再处理他。”这是牛察的声音。 “我这憋了一肚子的气,花魁被他白嫖了,现在还会说书,你们有没有觉得他溺水之后反而脑瓜子开窍了,真是让我憋屈。”李肃义愤愤不平的声音。 “李兄,说这些不高兴的干嘛?不如我来说说昨晚的梦,那真是一个好春梦!”吴有德放浪的笑声。 “吴兄,快点说,别卖关子。”“是啊,跟我们分享一下,看我们的梦是否一样。”两个急促催促的声音。 “昨天晚上,我梦见了贵妃娘娘,你知道我和她干啥了?” “干啥?莫非是——”“你也有?” “梦见我跟贵妃娘娘一起泡温泉,那个爽啊!”“我也是啊,贵妃娘娘好白好嫩好香!” “那我们三个是异床同梦,与贵妃娘娘一起泡温泉。” 一阵放荡至极的笑声穿破隔壁的木格墙。 王君可将手一挥,暗示徐冰和马贲跟着,来到隔壁的雅间,一脚踹开木门。 “好啊!你们三个竟然做梦想着贵妃娘娘,知道只是多大的罪吗?满门抄斩!”三人吓得抱在一起,一看是王君可,一下变得油腔滑调,“别闹!吓死公子爷了,君可,真有你的,说个书都能赚钱。” 王君可一脸严肃,面带杀气,“你们真是好朋友啊,在背后损我?” “你听到了,那又能把我怎么样?我干爷爷是李林甫!” “管你是谁的干孙,背后辱没娘娘那是大罪,我替贵妃娘娘收拾你!”王君可一挥手,两个如狼似虎的王府亲卫冲了过去,将李肃义架了起来。 李肃义终于害怕了,“君可,我们可是朋友啊,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王君可冲到他面前,扬起手抽在他白胖胖的脸上。 “王君可,我饶不了你!”李肃义的嘴角出血。 “我有你这样拆台暗害我的朋友吗?”接着又甩在他左边的脸上。 打得手有点疼,坐下来看着牛察和吴有德。 “君可,跟我们没关系。” “看你们怎么表现。”王君可习惯性地摩挲了手指。 “我也买?我买五张该可以了吗?”“我也买,我买十张。” 吴有德掏出五两银子,牛察掏出一两金子,恭恭敬敬地递给王君可。 “既然你俩自愿,我就收下了,我这一关算过了,但是玷污贵妃娘娘的事情怎么算?” “君可,我实在是没钱了。”“我也没有了。” “没有,就给我狠狠抽他的脸,什么时候我觉得舒服了,你们就停下来。” 王君可一手抓金,一手抓银,微笑着对两人说。 吴有德胆小,他哪里敢上去,还是牛察够意思,抡着手掌抽去,边抽边说,“肃义,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逼的,你不要怪我!”他抽起来还够狠的。 李肃义的脸被抽过来抽过去,嘴角早就流血了,张着渗血的嘴巴对王君可说,“我饶不了你!” “吴公子,你不抽的话,我就让牛察抽你了。” 吴有德鼓起勇气,一开始力气很小,后来觉得很上瘾,手上的劲道大了不少,李肃义的一颗牙齿都被抽飞出来,下手比牛察还狠。 “行啦!你想谋杀他,今天就到这里,再让我听到说玷污贵妃的话,你们就死定了。” 李肃义的脸已经打肿,嘴巴流血,都听不出说什么。 王君可让牛察和吴有德作证,是因为李肃义茶楼失德,意淫贵妃娘娘,王君可才收拾他的,并写下字据,摁下指模。 两人不敢不按照王君可的意思办,一一摁下指印 王君可收拾好放进怀里,指了指他们两个,暂且放过你们一码。 接着让徐冰和马贲将他放开,“今天中午我们的茶钱你买单!” 李肃义早已气得昏头转向,带着哭腔喊,“我不买——” 王君可指着自己的胸口,又指指李肃义的脑袋,“不买就等着砍头吧。” 这一幕让徐冰和马贲感到非常熟悉,这才是他们的小舅爷,干什么都不花钱的,从来都是空手套白狼,又可以白吃白喝。 李肃义是被牛察和吴有德架着走的,临走时还真的买了单。 回到雅间,王君可喝了一杯茶汤,精神为之一振。 开始教导崔一万的说唱艺术。 第20章 保单促销计划 王君可打量了一下崔一万的长相,还真是长得很喜庆,眼睛弯弯的不大,大圆脸,嘴巴肥厚,双耳垂珠,留个垂髫小儿的发型,符合说唱艺人的气质。 “在勾栏说唱,一天能赚多少?” “回王公子,在下只是图个肚子圆,一天不过几十个钱。” “今天你的功劳也不少,赏一千钱!” 原来得到赏赐和赏人家都是一件很舒心的事情。 “在下何德何能?无功不受禄。” “你功劳很大,把本少爷夸得人人知道,谁帮我做事,那就能得到他的报酬。” 徐冰从背囊之中掏出一圈钱,正好是一千,丢给崔一万。 崔一万拿到,眉开眼笑,“多谢王公子赏赐,在下以后想替公子效力,不知道有没有这个缘分?” 王君可就是要让他主动提起,“你的嘴还行,只是还缺少一点技巧,需要训练,来,先把这一段跟我好好说一下,这叫做贯口,说唱的基本功,先把话说利落了,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卤什锦,卤子鹅,卤虾,烩虾,炝虾仁儿,山鸡,兔脯,菜蟒,银鱼,清蒸哈什蚂,烩鸭腰儿,烩鸭条儿,清拌鸭丝儿,黄心管儿,焖白鳝,焖黄鳝,豆鼓鲇鱼,锅烧鲇鱼,烀皮甲鱼,锅烧鲤鱼,抓炒鲤鱼,软炸里脊,软炸鸡,什锦套肠,麻酥油卷儿,熘鲜蘑,熘鱼脯儿,熘鱼片儿,熘鱼肚儿,醋熘肉片儿,熘白蘑,烩三鲜,炒银鱼,烩鳗鱼,清蒸火腿,炒白虾,炝青蛤,炒面鱼。” 王君可一口气说完,把崔一万都镇住了,这么多食物的名称,很多他都没听说过,还好他记性好。 听两遍就能背出来。 “孺子可教,就收下你了,以后跟着我说唱卖保单,刚说好这个还只是基础,本公子还会教你一些志怪故事,咱大唐初年的故事,叫做说唐英雄传奇,里面有我朝的秦叔宝,尉迟敬德等名将,等我这几天写出来,你要熟记,要像你上午那样有修饰地说,先让看官入迷了,然后你就不要说了,等他们买了保单,再接着说,如果说唱的好,保单卖得好,本公子给你每天三百钱,你也可以养家糊口不是。” 崔一万越来越崇敬,王公子不仅会说唱,还会自己编故事,真是了不得,他立即跪下,“多谢王公子提拔,请收我为徒吧。”立即跪下叩头。 “本公子没那个时间,抽空点拨一下还是行的,收徒不考虑!” 喝了茶,吃了点心,众人都有力气,干事有劲。 “马贲,现在是你该去商家那里卖保单,看看你能不能把剩下的这一百多张全部发出去,这是对你和对这两位兄弟的考察。” “小舅爷,我担保一定完成任务。” “记住一点,不要强买强卖,只要打出我的名号就行,先把钱送到我的客房去。” “小舅爷,你就看我们的吧,绝不能让你授人以柄,我们先下去了。” 马贲带着两个跟班扛着几百斤铜钱下楼。 王君可让崔一万回去练习,这个人可以作为自己销售队伍中的一员,还是有潜力的。 崔一万也屁颠屁颠走了,全身是劲,他好像看到了无限财富和美女。 “小舅爷,要不我们现在去逛逛,有很多好玩的。” “不了,你去拿些笔墨纸砚,然后就守在门外,我要好好构思一下。” “小舅爷又有灵感了,那肯定会让整个长安的纸全部卖光。” 徐冰去找店家要文房四宝。 王君可对吹笛子的歌姬说,你就在那里吹一首《杨柳曲》吧。 悠扬笛声想起,王君可眺望窗外,看着这繁华的闹市。 马贲他们三个已经在店铺那里推保票,事情还算顺利,有了前面的铺垫,事情就好办很多,商人在大唐的地位还是很低的,基本不敢跟官府对抗,王府更是他们不可仰望的权贵所在。 花钱消灾,这是很多商人没办法的办法,除非能认识官府的人,有人撑腰。 茶楼过去四五家,就是一家很大的绸缎铺,是李肃义家的,王君可看到李肃义的老爹李蒙,一个肥壮的肉球样,竟然对马贲不看在眼里,气焰嚣张。 马贲由于得到他的指示,并没有强行推出,朝着另一家店铺走去。 李肃义从店里冲出来,跟李蒙说了些什么?被李蒙打了一个耳刮子,从他的嘴型看,应该是说给李家人丢脸了,李肃义带着两个家丁朝着西边跑去,那个方向应该是李林甫的宰相府。 王君可微微一笑,找干爷爷去了,按照他的判断,李肃义吃不了好,原因有二,一,他的《长乐歌》一举成名,二,他得到贵妃娘娘的赏赐,怎么样,宫内也会给他撑腰。 徐冰已经把文房四宝拿了过来,然后机灵地把门关上,守在外面。 在这里写写志怪小说倒是个好地方,王君可把纸铺开,一种云蓝纸,这种纸的颜色能给王君可一种灵感,开始执笔写《说唐英雄传奇》。 小时候看这种小说多了,对隋唐英雄很有研究,什么排名第几条好汉,一清二楚,他知道第一条好汉是李元霸,就是李世民早死的四弟,原型是三弟李玄霸,一对擂鼓瓮金铁锤重八百八十斤,胯下一匹万里紫云战马,横扫天下英雄。 王君可先从秦叔宝救唐高宗写起,唐高祖被杨林追杀,是秦叔宝一对铜锏救了他。 听着悠扬的笛声,抄着书,王君可非常舒爽,对以前的作品进行了再加工,他写了第一回《临潼山秦琼打杨广》,这种改编还是很带劲的,多了一些热血和豪情。 这个是为了保单卖得更好的铺垫,结合说书的形式,在这样一个时代,这种手段是最快的,老百姓耳熟能详。 每天就让崔一万讲一回,怎么样也能讲半年时间。 王君可还有一个计划,就是按照早中晚三个时间点,讲三个不同的故事,上午讲热血英雄,下午讲凄美爱情,晚上讲人鬼情未了。 他准备写三个评书,说唐英雄传奇,绛珠仙草和神瑛侍者的三世姻缘,神猴与白龙马的故事。 如果有可能,就拿去出书,顺便赚一笔。 “小舅爷,要不要去赌一下,看看手气怎么样?”徐冰见他写完,帮他收拾好夹起来。 王君可松了下手指,今天就到这里吧,去教训一下李蒙。 “不!刚才我看李肃义的爹很嚣张,估摸着李肃义也快回来了,咱俩就当着他收拾他爹。” 徐冰如同吃了兴奋剂一样,嗷嗷叫着,“太刺激了。” “李蒙是李林甫干儿子。”王君可轻轻地提醒。 听说是李林甫干儿子,徐冰顿时蔫了,凉了半截,“小舅爷,要不我们换一家好欺负的去?” “总是欺负那些没根基的可怜人干什么?怎么能长我们的威风?我们是去替商家教训李蒙。” “唯小舅爷马首是瞻。”徐冰重新燃起斗志。 第21章 霸气侧漏卖保单 关键的时候还得看王君可自己。 他准备先啃掉这块硬骨头,其他的就不在话下。 李蒙是李林甫的干儿子,每年有很多的炭敬,多年积累下,让李林甫觉得他很有孝心,就认下这个干儿子。 李蒙在东市非常嚣张,头上有当朝宰辅照着,眼睛都是朝上看的,一般的官员他都不看在眼里。 东市虽有市丞官员,但还得巴结李蒙,对于他那些非法经营的商品,走私过来的东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家很豪的四海绸缎铺就是李蒙的店铺之一。 他在东市有盐铺,有油铺,蔬菜水果铺,一个人占了十几家大铺面,由于他善于奉承,官府衙门也在他的店中采购。 十几年下来,李蒙挣得一份很大的家业,可以说有钱有势。 他儿子李肃义也仗着家里的势力,横行无忌,与牛察,吴有德,还有以前的王君可勾结在一起,祸害东市的商家。 王君可一身绛色的锦袍,慢悠悠走到四海绸缎铺门口,打量了一下那高高的,长长的丈二幌子,李林甫亲笔写的四海绸缎铺。 今天开始,我要抽李林甫的脸面,别人不敢,让我来! 徐冰在他后头跟着,心里有点麻麻的感觉。 以前是对付那些没根基的,好欺负的,现在面对的可是大有来头的,小舅爷脑袋真进水了? “去,叫掌柜的出来。”王君可望着那块很豪的牌匾,对徐冰说。 徐冰给自己壮胆,摸了一下腰中悬挂的长剑,心里有底气,他用长剑敲了敲朱漆大门,大声喊道,“掌柜的,快出来见客!” “谁啊?鬼吼鬼吼的,没见到大爷正忙?”李蒙出来的时候,看到是王府卫士,气焰突然消失,一张肥脸立即绽开笑意。 “原来是侍卫大哥,请过来喝茶。” “喝茶就免了,我们小舅爷叫你呢。” 李蒙猛然见到王君可,心中五味杂陈,三分愤怒,一分忍耐,一分畏惧。 “原来是犬子的好友,不知有何见教?” “李叔啊,你儿子犯了砍头的大罪了,你还不知道?”王君可恐吓着。 “贤侄,切莫吓唬老叔,老叔可不是吓大的,不就是要买保单吗?老叔不稀罕那个,什么保不保的,有个卵用?”李蒙的肥脸上似笑非笑,似怒非怒,他一直在按捺火气。 “老叔,这就是你不对哦,我的一片好心,被你看做没卵用,是不是有点不给面子?” “老叔就是给你面子,才搭理你几句,一般人,早被老叔赶走了。” 出来三个人高马大的伙计,“掌柜的,是不是有人想找茬?老子灭了他。” “那就看他长不长眼睛了。”李蒙狠辣一笑。 跟我玩,老子玩死你,不就是没有用的寿王罩着你,老子上面有权倾朝野的宰辅大人。 “老叔,我看是你不长眼睛吧?跟你乖儿子一样不长眼睛。” 王君可拿出那张画字签押的单子,在李蒙的眼前晃了一下。 “你儿子出言侮辱贵妃娘娘,被我们几个亲耳所听,他立下字据,还有牛察和吴有德两人的供词签名,为了照顾李叔你的面子和我跟李肃义多年的友谊,暂且没有告发,你是不是想要逼着我去告御状啊!想要抄家灭族啊!” 周围的客商聚集的越来越多,好看热闹,王君可竟然敢找茬李家丝绸铺?两条狗咬架有看头。 人越多越好,越有轰动效应。 聚集的人越来越多。 李蒙懵在那里,做声不得,侮辱贵妃娘娘,那是全家砍头的死罪,龟儿子,你怎么就管不住自己那张嘴,被人拿住把柄。 “贤侄,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他腆着老脸笑着,笑的比哭还难看。 “本来是有话好好说的,可是我在茶楼的窗口,分明看到老叔,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样子,那我就不好好说了。” “你说的是马侍卫的事,都怪我,都怪我,李泉,赶紧拿钱过来,我买保单。” 马贲几个背着钱袋吃力地过来了,“小舅爷,你也来了,差不多都快卖完了。” “还剩几张?” “不到十张。” “只剩这么点,晚上给你们庆功。” 马贲把剩余的保单交给他,只剩八张。 “老叔,你看,就只有八张,这样,看在我们多年的交往,卖别人一张是一千钱,那卖给你嘛——” “好说,好说,打个折,八百钱,我不介意。” “呵呵,你把我们多年的交往看得太单薄了吧?” 李蒙一阵窃喜,“如此便好,贤侄是要送给老叔啊,多谢。”伸出肥手去接保单。 王君可留意到李肃义到了。 就是这个时间点,让你看到我更开心,当你面抽你爹!他狠狠抽了过去。 李蒙走过来的时候,他儿子肿胀着脸正好回来,从人群中钻进来来的一刻。 李肃义还以为他家出事了,其实真是出事了。 然后他看到了王君可对他爹做的那一刻,是他人生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刻。 他发现他曾经的猪朋狗友,现在的对头,一记耳光抽在他爹肥肥的黑脸上,肥肥的肉在颤栗着跳舞。 声音噼啪清脆,估计三条街都听到了。 “贤,王八犊子,你敢打老子?”李蒙确实有点懵了,一边脸被抽得火辣辣的痛,另一半是凉凉的。 “还敢还嘴骂人?” 另一边被抽得更响,一颗金黄色假牙飞了出去。 天啊!李掌柜都被收拾了,王君可真够狠的,这两下让围观者侧目,心中震惊。 李蒙是有大背景的,王君可都敢收拾?无形中也有一种痛快。 谁被收拾都是一种快乐,最好两败俱伤。 李蒙真是怒了,他喊道,“给我打!” 就见面前一晃,那张他儿子签字画押的纸张震住了他,突然又被收回,王府侍卫也拔剑而来。 他赶紧制止,摸着红肿的肥脸,“给我打赏。” 王君可不做声,他正看着李肃义那张扭曲的面孔。 “我的贤侄哎,你就饶了我吧,我就肃义这么一个儿子,你开口说,要多少?” “我说了,我们有交往,但是交情不深,卖给你就是十倍,每张万钱,八张就是八万钱,有点重,我扛不动,换成金子,银子的,我不拒绝。”王君可低着头摩挲着手指。 “爹!”李肃义扑了过来。 被他爹踹了一脚,“都怪你这王八犊子,给老子惹祸。” 李蒙突然又很心疼,儿子看样子去宰相府也被打了,鼻梁塌了,鼻孔都是血污。 他又羞又怒,又恨儿子不争气,但还得忍着,人家是王府的小舅子,他的靠山再硬,也不会去跟王府对抗。 八两金被恭恭敬敬送到王君可的手上。 王君可捏住,还用牙齿咬了一下,“老叔,不是不相信你啊,我真怕是假的。” 他又看了一眼李肃义,“嘿呦!这不是我的好兄弟嘛,怎么一会没见,脸上又挂彩了,被谁欺负的?跟兄弟说,兄弟给你做主。” 接着很友好地搂住李肃义的肩膀,他低声说,“看看,你爹就是因为太豪横,我实在忍不住,轻轻地摸了他一下,还是看着你的面子上,要是其他不长眼的——” 王君可犀利的眼神突然扫视围观者,吓得那些没买单的商家赶紧跑了回去。 “本公子会打断他们的腿,来,给哥笑一个。” 王君可拍拍他的脸,然后捏了捏,“怎么比哭还难看,你真是你爹生的,没劲。” 李肃义死的心都有,他去李林甫家,干爷爷不仅没有安慰他,还甩了他几个耳光,踢了他一脚,正中鼻梁。他实在搞不懂干爷爷怎么打他,只听李林甫说,“你个龟孙,为了帮你,老夫差点被你害死!” 他丢了魂一样的回来,又撞见老爹被王君可打,他父子俩都被人打了,这是什么天理啊? 他眼睛一黑,天旋地转,栽倒在地。 “我的儿?你怎么了?” 看这个伤势,身体和心灵都遭受摧残,得躺个把月,李蒙心疼的被人挖走心肝一样。 王君可他们已经走了。 市丞带着几个吏员假装刚跑过来。 “哎呦!这是怎么回事?你看看,你看看,还有人胆敢欺凌李员外,人怎么跑了,走,我们去看看,到底是谁胆大包天!” 市丞心里高兴,你李老板也有今日,苍天啊大地啊,感谢王君可给我出了一口气,他冷嘲热讽一番,带着几个吏员走了。 李蒙的眼神射出狠毒的目光,看着王君可离去的方向,心里发着毒誓。 “小舅爷,你真是高,现在还有哪家商家不敢买保单的,就收拾他。” “搞定东市,那就轮到西市,咱们跟着小舅子,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徐冰和马贲一伙经过此事,对王君可的敬仰又多了一份,绝对是高山不可仰望,海水不可瓢舀。 “小舅子这手真高,人家是杀鸡骇猴,他是杀猴骇鸡,果然是非常手段,佩服佩服!” “我也没想到那张口供的厉害,原来是用在这里,小舅爷真是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两人的吹捧让王君可飘飘然,太舒服了,天天有人捧着。 “你们身上的钱袋重不重累不累?” “不累,一点都不累!” “你们不累,我以后累,那么多钱,我怎么扛得动?” 这些话让王府卫士差点跌倒,还有嫌钱多的? 第22章 钱满屋睡钱上 看到王君可一行回来,小雯不仅没有过来迎接,反而跑回了客房。 这是唱哪一曲? “小舅爷,你看看,小雯想你了,又害羞,我说对了吧,只要你把她弄服帖了,她就黏着你。” 徐冰哈哈大笑,王君可踢了一下他的屁股。 钱袋被堆集在客房的一角,五百张保单,除开张翠花的一百张,那就是四十万钱,加上李蒙的八万钱,把一个角落堆集如山。 王君可赏赐了那几个跑龙套的,然后发派明天的任务,让东市所有的店铺都买他的保单。 又拿出五百张保单,交给徐冰和马贲,让他们带人去推送,有了这几天的铺垫,特别是今日的杀猴骇鸡,估计没什么人敢反对。 除非他不想在东市谋生。 一千钱,其实也不多,对于商家来说,就是一点皮毛,你要是让李蒙拿千万钱,他也是能拿得出来。 打赏他们之后,他拿出自己写的《说唐英雄传奇》第一回交给徐冰,叫他拿去给崔一万,叮嘱他一定要吃透,背熟,明日夸张地在茶楼前说书。 每次说之前,要先说唱一段《好了歌》,特别是最后一句要反复说,让东市的商家耳熟能详。 要想今后没烦恼,唯有保单少不了! 徐冰对王君可的这几手杀手锏已经推崇备至,喜滋滋地带着众人离开。 临走时还说了一句,“小舅爷,你今晚又是大战三百回合,可得小心身子骨。” 王君可笑骂着踢了他一脚。 “小舅爷,你真的弄回这么多钱?”小雯看着一堆钱山,眼睛都花了,她不敢相信的事情,小舅爷做到了,就是用她昨晚印制的保单。 一张保单换一千钱。 王君可托着她的下巴,“怎么样?本公子生财有道,不如跟着我吃香喝辣。” 嘤咛一声!“小雯早就是小舅爷的人了,小舅爷以后去哪里,小雯就去哪里。” “你怎么就成了我的人?你是寿王府的,我怎么能把你带走?” “人家早已经是你的人了。”小雯扭动窈窕的身段背过身去。 不会吧,我什么也没干,不要黏上我,都是原主造孽!跟我没关系。虽然你长得还不错,人也很温柔,但我心里已经有叶小倩了,这样对你不公平。 难道昨晚做春梦的时候,真的酿成大错,这也不怪我啊,是你要来暖床,我没有逼你。 “小舅爷,不管你对我怎么样,我都会跟着你的。”小雯说完,娇羞地低着头跑出去了。 果然如徐冰说的,对女人温柔一点,让她舒服一点就会黏上? 算了,既然我王君可是个浪荡子弟,就浪它一回,不然怎么符合自己的身份。 这一个月就在家写书吧,闭门不出,卖保票的事情就交给徐冰二人去做。 他坐在钱堆上,思考怎么把保单生意做大,已经是个良好的开始,宣传比较到位,最顽固的分子已经拿下。 剩下那几百家,徐冰应该能搞定。 接着就去西市,那是西域和异邦人多的地方,显示一下对异族的威风。 还得找几个说书人,刚靠崔一万一人还不够,最好组建一个班子,在长安城巡演,通过说唱,把保单推销出去。 眼界要开阔点,长安搞定之后,就去东都洛阳发展,有了钱之后,就开钱庄,发展纸币,这样资金往来比较方便。 揣着几十万贯,到时候再去扬州浪一下。 这真是美啊!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到处开花,说不定能掌控大唐的金融。 如果有一天,皇帝李隆基也求自己借钱,那真是很爽的一件事。 李隆基好大喜功,很快就要发动几场战役,如果能在军中也卖保险的话,士卒买了保单,无后顾之忧,能够奋勇杀敌。 天啊!卖保单都是一种保家爱国的手段,利国利民的大事。 如果能从一场小战役开始,通过买了保单看士卒的斗志,取得的胜利让朝廷看到,说不定整个国家的士卒都会买保单,也许还能控制一部分军队。 那么,帮助寿王李瑁夺回他的心上人就有一丝机会。 想着杨玉环那倾国倾城的风采,王君可不知道以后舍不舍得把她交给李瑁,如果万一成功的话,杨玉环真的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 王君可拿叶小倩跟杨玉环比了一下,还是有点差距。 王君可靠在墙上,坐在钱堆里,支着手,眼睛看着门口,完全没有注意到小雯进来,他眼睛冒着光,嘴边流着口水。 小雯见他看自己这么痴情,面色一红,小舅爷自从还阳之后,真的跟以前好像不一样了,看她的样子就像是要吃她。 我真的有那么好看吗?小雯不知道自己会错了王君可的意思。 “小舅爷,该吃晚饭啦!” 王君可想得正入神,正在回味昨晚那个春梦,可惜春梦了无恨,突然被打断,狠狠地瞧了小雯一眼。 “过来,让我抽你的屁股!” “不要啊!”小雯跑到门口,“小舅爷,你再等等,夜深一点吧。” “啊?” 王君可只有埋头吃饭,蒸鸡不错,香酥滑嫩,他啃吃了一整只小母鸡,绿色天然,无激素,他又感到古代的一种幸福感,就是吃的东西,绝不含添加剂,纯天然。 吃饱喝足,王君可在花园散步,嗅着空气中花粉的香气,他想起了灞桥驿的灞河两岸的桃树,过段时间应该开花,两岸想必游人众多。 把眼下这些事情捋顺了,再回灞桥驿。 现在就开始写志怪小说,唐人需要大量的精神粮食,这是我来这个时代,能带给你们的一些东西。 至少你们可以看到绛珠仙草和神瑛侍者的前世姻缘。 神猴是怎么爱上白龙马的。 崔莺莺与张生在西厢干了些什么? 说唐英雄传里面的英雄排名是怎么样的,我都会一一告诉你们。 除了写志怪小说,我还会把一些娱乐告诉你们。 等有时间,创造一种斗财主的游戏,你们有可能上瘾,也可能水平不错,但都玩不过我。 说不定李隆基和杨玉环也爱上斗财主,依照他们的聪明,宫中没人能斗过,那么只有王君可这个市井小儿,可以对敌。 玉环姐姐,他摸了一下她的大腿。 “陛下,微臣只剩下一对王炸,你可要遵守约定,愿赌服输,玉环姐姐跟我去华清池泡温泉。” 想必李隆基会非常后悔,为什么会输?为什么会迷上这个游戏。 王君可在明亮的烛光照下,流着口水,构思他的志怪小说和未来的走向,毛笔咬在嘴里,不停吮吸。 小雯进来洗脚时,又看到了王君可那可恶的神情,小舅爷是不是真的脑子进水了,会不会真的有病? “小雯,今晚把钱铺在床上,我要睡在钱堆上。” 小雯大惊失色,小舅爷脑子真的有病了,怎么办?她一生的幸福? 第23章 乔装的玉仙公主 李瑁的日常生活就是一日三餐过后,看着一棵梨花树发呆,从春天看到冬天,又从冬天看到春天。 现下正是梨花初放粉白的时候。 就是王君可闭门造车的一个月后,他看着梨花,就想着第一天与杨玉环见面的情景,真是一眼看中了,然后央求母亲武惠妃,让父皇赐婚。 那时就是梨花飘飞的季节,婚后两人经常在梨树下嬉戏,在这棵梨树下度过五年的快乐时光。 李瑁闲得无聊的时候,就会一直看着这棵老梨树,这棵雪花梨树很老了,比他的父皇还要年长,应该是他爷爷当相王的时候种植的。 有了这棵梨树,他还有生活的指望。 看到梨树开花,洁白如雪,他就会想起那个在梨树下翩翩起舞的女郎,这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看着这棵老梨树,他才会忘记所遭受的不公,忘却屈辱,忘记来自亲人对他的伤害。 因为经常看着这棵老梨树,其他的皇兄皇弟便以为他神经有问题,这个很自然,无论谁得到那样的打击,也会犯神经,所以,即使以前兄弟情,姊妹情还不错的,也渐渐疏远。 一些重大的节日,能不叫他,就不叫他,有时甚至忘了有这么号人,只有见到贵妃娘娘的时候,才偶然想起,原来还有一个寿王。 父皇不会叫他去,兄弟姐妹不会叫他去,韦王妃带着孩子另住一边,不相往来。 寿王真的是属于可有可无的透明人,被世人遗忘的人。 所幸还有王君可,他喜欢他的一切,他的放荡不羁,他的青楼买醉,他的不学无术,他的胡作非为,在王君可的身上的这些,哪怕是不可救药的品性,他以为都是自己的身影,为之感到兴奋,觉得自己活得很精彩,觉得自己的一切投射在他身上。 唯有李瑁在王君可的身后,王君可才能做出那么多荒唐的事,他惹事,寿王擦屁股。 最近一段时间,他看到王君可的胡闹,写诗文,竟然能让长安纸贵,卖保单,铜钱堆满屋,逛青楼,与花魁度春宵。 他后来问起,有没有那个,君可竟然说没有,他自然是不信的。 这个月,王君可很少出来,跟小雯说了,谁也不见,潜心学业。 李瑁好像见到了年少时的自己,也是这般苦学。 但是外面的人似乎疯狂了,因为王君可写的诗,写的志怪传奇故事。 连一向老死不相往来的几个皇兄的妃子求他,请王君可快点写下一回。 李瑁的生活也发生了一点点变化,上次儿子翻墙过来,要看下一回神猴篇,顺便跟他说了一句话,皇兄的妃子对他点了一下头,这半边寿王府总算有了一点来客的迹象。 李瑁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渴望一点点亲情。 王君可在写志怪传奇故事时有个特点,每到情节出彩的地方就停下休息一天,让人着急等待,逗人的胃口。 所幸只等一天,如果有人买了保单的话,王君可的积极性会很高。 最早那五天,王君可停了两天,就有个薛家的兄妹俩送来了一把牛角刀,告诫王君可,如果不尽快写出来,他一出去就放他的血。 薛家的兄妹俩根本不在乎什么王府不王府的,要知道他老祖宗可是三箭定天山,他们家除了皇帝,怕过谁? 李瑁迫切想看的王君可今天写的诗作,志怪小说。 王君可流出来的有三首诗,《长乐歌》,《好了歌》,《春江琵琶歌》,三首诗歌都被人传诵,尤其《好了歌》在整个长安都有人能说出几句。 当然最有名气的还是《长乐歌》,这首诗歌得到广泛的传播,在文人雅士聚会中,在宫廷宴饮中,在梨园弟子中传唱,它的曲调欢快,节奏轻松,通过这首歌,你会觉得很快乐,这确实是一首让人觉得快乐,长久快乐的诗歌。 李瑁觉得这首诗歌就是他做的一样,虽然他不想唱,但喜欢默诵。 李瑁就这样靠着椅子,仰着头,看着满树梨花,风吹过,梨花纷纷洒落。 希望很快能吃到爽脆汁多的雪花梨。 突然,他的背被人拍了一下,“十八哥!” 是个姑娘的声音,叫他哥哥,那肯定是妹妹了,李瑁回头一看,是个堪比梨花白的少年,一副红衣侍卫的打扮,他认不出。 “十八哥,我是玉仙。” “你是最小的妹妹,三十九妹,你都长这么大了?” “最后一次见哥哥的时候,仙儿已经十岁了,现在隔了六年,当然不一样了。” “三十九妹,真是出挑了,有这样一个妹妹,我很骄傲。” 他记得十年前的三月份,天气变暖,玉仙公主一身鹅黄色的裙子,微风拂来,宛如小仙女,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穿着卫士服,估计是乔装偷偷溜出宫。 “来看看哥哥,听说哥哥这里有棵很美的雪花梨,花开得很芬芳,在皇宫的楼上都能看到,都闻着香。” 李瑁一听玉仙公主很喜欢这个梨树,非常高兴,“妹妹可以经常来的。” “十八哥,我是偷偷溜出来的,要是被父皇发觉,会打断我的腿。” “你啊!还是这么调皮,长不大。” “什么哦?父皇都要赏赐我府邸,让我看看,喜欢哪里就挑哪里。”玉仙围着梨树昂着头看着,她轻轻地推了一下,梨树纹丝不动。“十八哥,要是我看中你的宅院,你可得搬出去了。” “父皇就是宠你。” “哪有,昨天还训斥我,说我一个姑娘家,不学习女红,天天看志怪小说,天天舞刀弄剑,怕我嫁不掉呢,他以为我想嫁,看看那些姐姐,有几个嫁的好的,齐国公主,宋国公主,万春公主,寿安公主都改嫁了几次,也不幸福,我宁愿不嫁。” “妹妹,你说说,你看中谁?” 玉仙浅浅一笑,“十八哥,我还没遇到呢。” 王君可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披着头发,黑着眼圈出来呼吸口新鲜的空气,看到了梨树下的一身男装的玉仙公主,顿时眼前一亮,跟我装男人?我一眼就看出你那挺巧圆浑的女人臀部。 跟我装男人,骗别人还行,我看了多少古装演男人的女星。王君可不会点破她,还要揩点油。 他恬不知耻地走了过去,拍了一下玉仙的小屁屁,“小兄得,现在不是遇到了吗?” “你讨厌呐!你干嘛!”玉仙嫌恶地闪到一边。 “躲什么?大家都是男人,来,一起拥抱一下,初次见面,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你的性格。” 玉仙面色一红,没谁对她说这样的话,也没谁敢这么做。“不要,还是保持点距离。” “咱们是好兄弟,好亲戚,躲什么!难道你没听过我?”王君可挤眉弄眼说,拍公主的屁股就是爽啊,可以用色胆包天来形容。 “你就是十八哥的小舅子?那个长安第一浪荡子,王君可?”玉仙做出非常惊讶和花痴的神态。 “没错,兄得,就是我!怎么样?是不是看上了我?哎!千万不要迷恋哥,我不喜欢男人,回见,继续写我的绛珠仙草和神瑛侍者的前世情缘。” “喂!你站住?” “喜欢我?” “你很讨厌啦!本公,本皇子问你,那本书真是你写的?” 王君可把头发往后一撩,狂放不羁地说,“难道我不像吗?” “你讨厌呐!为什么今天没有?几天应该是二十五回了!求求你,赶紧写出来,我要看。” “你今年才多大?这个故事不适合你吧?再说,你有买保单吗,如果没有,那很抱歉,我无可奉告。” “求你了,不听完下一回,我睡不着觉。” “小皇子是吧?我看你是我姐夫的兄得,可以考虑,也可以让你一睹为快,可是呢,最近手头有点紧,写字很费墨水,很废纸。” 王君可背对着她站着,但伸出两个手指不断地摩挲。 “原来石头记的作者竟然是你这样的人,哼!掉进钱眼里的人,俗不可耐!” “不懂意思啊!那就算了,我可能没灵感,那就写不出,也很有可能马上来灵感,但就看那个人懂不懂,没有买保单也可以,但她可以打赏。” 玉仙公主脱下她的玉扳指,准备交给王君可。 “玉仙,那是你的心爱之物,你要拿这个打赏?”李瑁惊讶道。 “不就是一个玉扳指,在本皇子眼里眼力算什么?这完全可以买你那个破保单几百份了吧?” 王君可一把抓住,拿在手里看了看,果然是好玉,温润的感觉,值几十万钱呢,一次打赏就是几十万钱,这个赚,赚公主的钱就是得劲。 “你等着。”王君可急匆匆跑进客房,东翻西翻,找出几张皱巴巴的纸,“二十五回就在这里,别带走,看完要还给我,写了老半天,可伤神了。” 玉仙公主赶紧拿过去,躲在一个安静的树下,看那些吸引人的文字。 小雯看了看玉仙,摇摇头,你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十王府有好几个王妃和王子都上当了。 第24章 皇孙求着看神猴 一个粉妆玉琢的七岁小孩翻墙过来,攀着梨树,踩在梨树枝丫上,即将溜下庭院。 “豆宝,你小心点,别摔着。” 李瑁站起想要接住他。 豆宝摇摇手,示意不要他帮忙。 “我娘一直不让我过来,只好爬过来了。” 豆宝从树枝上跳下,稳稳落在地上,然后就朝着王君可的客房跑去。 对于他爹,只有一句话,就不想搭理,也许一句都是多余的,立即离开这个怪人。 而他跟王君可,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已经飞跑到王君可的客房门口,对上面贴的告示视而不见,上面写着几个歪歪斜斜的狂草体:今日不见客。五个字霸气侧漏! “小舅舅,豆宝想你了。”他在外面敲门。 “豆宝,你有没有看门上的告示,今天不见客。” “小舅舅,求你了,你看我们关系多好,我上次还给你带了最好吃的烤羊腿,还有点心。” “你来干什么?” “小舅舅,我想知道悟空被抓进炼丹炉之中,后来怎么样了?有没有被练成一颗丹药。” “正在构思,我不能泄漏。” “小舅舅,我还跟其他小王子吹呢,说今天一定要拿到这一回,你可不要让我丢脸啊。” “丢脸是你自己的事,谁叫你打包票的。” “小舅舅,算我求你了。” “有没有什么银元宝,马蹄金之类?” “我娘不让我带,说了再偷拿就打死我。” “那就对不住了,没有打赏,没有买保单,我绝不先泄漏情节,你不要急吗,过几天就听到了,看到了。” 哇!豆宝哭了,哭得很伤心,“小舅舅,今天如果我没拿到,春宝他们,会,会笑话我的,呜呜——” “没有用,跟我来这一招,我见多了。” 李瑁走了过来,“豆宝回去吧,你小舅舅是不会给你的。” “爹,你帮帮我,求小舅舅给我。” “爹也没有这个面子。” “但是爹有钱啊,爹把钱给我。” “爹要钱干什么?爹从不出门,从不买东西,爹根本就没有钱。” “呜呜,我该怎么办?”斗宝着急的直跺脚。 “豆宝,你不如自己编一个,蒙混一下。” “我编不了,呜呜——” “可弟,不如给孩子,哭得太闹心了。” “那就看他的表现,如果他能亲你一口,我就给他看,不过要记得把钱给我。” 李瑁有七年没有感受亲情,他除了播种,对于孩子,他真的没有付出什么,孩子也不跟他亲,也从不主动到这里来。 因为他娘和附近的叔伯告诉他,“你爹是个怪物,会吃人的。” 豆宝看了看李瑁,“爹,你蹲下来。”他贴过去,嘴唇亲了李瑁的脸颊一下。 吧唧一口,声音很响。李瑁的眼角湿润了,多少年了,他第一次感觉到来自家人的亲情,虽然这种亲情不是自发,但未尝不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王君可把门拉开一道缝隙,塞出几张纸,“看了要还给我。” 豆宝泪流满面地接过神猴传的第七回,“谢谢小舅舅。” 李瑁感激地看了王君可一眼,眼神中满是柔情,看得王君可一愣,便把窗户关上。 这么多年,李瑁一直沉浸在过去,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个懦弱,一个脑袋有问题的人,没有亲朋主动跟他靠近。 最主要是因为皇上,都惧怕跟李瑁沾染些什么,怕沾上他的霉运。 因为王君可写的诗,写的志怪小说,吸引了孩子和女人过来,来到寿王这个冷僻的半个府邸。 再不想搭理寿王也不得不点个头,假模假样问候一下,吃饭了没?还在看梨树呢?睡得好吗?有没有去打猎啊? 不尴不尬的话,不尴不尬的人,怎么样也带来一丝生气。 人气的增加,让他那颗冰冻的心似乎受到阳光的照射。 冰冻的心开始有了一些小小的裂痕,多年的冰冻,能出现一丝裂痕也算很好的开端,让他越来越相信,唯有王君可这个小舅子,才能改变他的现状。 唯有小舅子,才有可能帮他夺回一生挚爱。 王君可走出来看着他,两人相视而笑,眼神是温和的,如同这渐渐变暖的春日。 对于亲情这点变化,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王君可只是想写点评书,让崔一万去说唱,好卖保单,谁知道效果太轰动,十多天来,只要崔一万上台说唱,就吸引不少的市民去听,基本场场爆满,连带着崔一万也成了一个红人。 崔一万受到的欢迎真是太火爆,不少达官贵人去捧场,甚至还有皇子王妃请他去府上说书,给的打赏不少。 崔一万这个月走路都是飘的,原来有名气,有人捧场是这么爽劲!渐渐有一些比较丑的女人给他暗送秋波。当然,他知道,能有今日,跟王君可的栽培提拔分不开。 王君可教他发音,教他拟声,可以说,把人物表演的活灵活现,加上故事情节非常动人,扣人心弦,跌宕起伏。 每次到了最紧要关头,就来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让那些听故事入迷的人欲罢不能。 王君可在期间又针对普通市民推出一种价钱低,但回报大的小保单,每张为五钱,赔偿率是一百倍。 这种价廉的保单卖得非常好,就跟演出的门票一样。 每天都能卖出近千张,随着崔一万搭建说唱团队,进行巡演,那保单的出售绝对是个可观的数字,可能每天十几万钱的收入。 因为故事情节太吸引人,让看客欲罢不能,有些有钱有身份的人就想先得到故事的情节,就提前向王君可购买,每次在听的时候,会泄漏一下剧情,那也是一种非常有优越感的。 可苦了王君可,这个月闭关不出,蓬头垢面,忙于编写剧情,除了一日三餐,除了睡觉,他都在书案前奋笔疾书,把名着改编成评书,或是照抄,字写得是越来越狂。 得到的回报也很丰厚,这个月,得到的钱币翻了五番,已经拥有四百六十九万钱,把叶小倩从青楼赎出来的目标越来越近,怡红院的老鸨崔玉秀说了,拿一千万钱来,可以考虑。 怡红院真够黑的,比他王君可黑一百倍,王君可卖保单,卖说唱评书,将近一个多月,加起来也不过五百多万钱。 他觉得任重道远,为了救叶小倩早日脱离苦海,他已经十五天没有出去玩过了,跟以前的他完全不同。 不过,他很满足,尤其在写评书的时候,看着那满屋子的铜钱,黄灿灿的在烛光中闪耀,就觉得所有的牺牲和努力都是值得的。 还有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李瑁的一些跟他很疏远的亲人慢慢被吸引过来,促进他们之间的感情交流,这未尝不是最大的收获。 别看李瑁是王爷,其实就是被豢养的高级动物,永生都不能出门,他禁锢了自己的思想,也羞于出门,终日与一棵梨树相伴。 而现在不同了,有王君可的诗作和志怪小说,吸引小皇子王妃偶尔过来。 今天最小的公主也来了,真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玉仙为了看到下回,是化妆偷偷溜出大明宫,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玉仙公主把《石头记》第二十五回看了好几遍,然后恋恋不舍地把文稿还给王君可,这下可以回去跟那些宫女们,嫔妃们吹吹牛,她是第一个看到第二十五回的人。 每次崔一万在说书的时候,就有一些文人墨客记录他的话,然后整理一下,卖了出去,也能赚一笔。 这是抄袭,为了不让这种风气蔓延,王君可想了一个点子,就是写完之后,赶紧请人誊写一千遍,每遍出售十钱。 这样的做法,让那些想靠着抄袭赚点好处的完全没什么机会和油水。 “小舅舅,悟空不仅没死,还炼出火眼金睛,这下他又可大闹天宫,我要回去准备一根金箍棒,去跟他们显摆。” 豆宝像个神猴,很麻溜地爬上靠围墙的一棵梨树,来了个倒挂金钩,然后双手攀着围墙顶部,再一个转身,人就不见了。 这些动作看得王君可和李瑁心惊动魄,担心他跌落。 看了神猴传之后,豆宝觉得自己就是悟空,拥有千变万化的本领,来去如风,不知从哪里捡来一根木棒,上面被题了五个字“如意金箍棒”,他幻想着那半边的王妃和姨娘,都是妖精变的。 “筋斗云!我就是悟空!七十二变!” 他纵身一跃,就跳到墙的那一边。 “如意金箍棒!”他在府邸中跑来跑去,持着木棍打鸡打鸭,一只卷毛狗被撵得无处可逃。 一个小荷塘长出碧绿的荷叶,他用棍子打着,你这个荷叶精。 看到桃树,用木棍打着,你个桃树精。 见到挑水的阿福,你个八戒,我收了你。 “妖精!俺老孙来也!吃我一棒!” 他娘韦王妃被撵进卧室。 “豆宝,我是你娘,不是妖精,你姨娘才是!” “豆宝,别追我!” 姨娘跑得花枝乱颤,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不断责骂,那个可恶的王君可,你怎么写这样的坏书,把孩子教坏了,我跟你没完! 闻听隔壁的动向,王君可摇摇头,这个不赖我啊! 第25章 玉仙公主要加盟 “小舅爷,我帮你把文稿拿回去。” 玉仙公主自作主张跑去王君可的客房。 王君可刚要阻止,她已经跑了进去,王君可一阵后悔,刚才为什么不关门?里面有很多的文稿。 房间里传来阵阵尖叫,“这个我要,这也是我喜欢的。”好像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 坏了!怎么能让一个女的进他的房间,那些都是无价之宝。 王君可进了门口的时候,玉仙公主正在翻看他那些文稿。 “住手!”一把捏住她的手腕,这可是金枝玉叶的手腕,把她拖了出去。 然后,砰地一下,将门关上,不交钱,就想看我其他的文稿,对于你这种皇室子女,一定要多交点钱才可以看。 “君可哥哥,君可哥哥,开门啊!求你了?”玉仙公主开始叫哥哥了,在外面拍着门,“我叫你哥哥还不行吗?” “不稀罕,用不着,有钱好说,没钱请走。” “你俗气,睡觉都睡在钱堆上。” “我乐意,这就是我灵感的来源。” “君可哥哥,求你了,我好不容易溜出来,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你出来就是为了看我写的文稿?”王君可一阵酸爽。 “是的,是的,只有你这个才能吸引我。” “我可以考虑,但是你没钱啊,怎么办?” “可不可以先欠着,父皇最疼我,已经封赏我,食邑千户,是实封的,就在灞桥镇。” “食邑千户,够可以的,你说你的食邑在哪?” “灞桥镇。” 王君可一听脑袋大了,那可是他的势力范围,现在头上多了一个公主,要是没有把她忽悠好的话,日子比较难过。 他笑得很开心,很夸张,还有点讨好,打开门,干笑两声,“小皇子殿下,今天下午请随便看,不收钱。” “知道就好,灞桥镇全部是我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那里还要个灞桥驿,据说很有钱,可以白吃白喝,君可哥哥,你只要让我看文稿,以后你的生活,本公,本皇子全包了。” “别动手动脚!” 玉仙公主红着脸打了他的手。 “哎呦!大家都是男人,别生气,小皇子殿下随便看,随便看。”王君可把几百张文稿放在她面前。 “文采很不错,情节构思出乎意料,但是你写的这个字真是太难看了,难以辨认。” “呵呵,这是狂草,跟本朝张颠学的,如果你不喜欢,不如小皇子殿下帮我誊写几分。” “这个,本皇子也不想写,要是你需要人手的话,本皇子可以叫几个大学士过来。” 玉仙公主埋头看文稿,看到精彩处,玉掌在桌上一拍,“如此巧妙的构思,真是出人意料,本皇子一个玉扳指的打赏很值啊!” 因为前面的看过,玉仙公主一目十行,速度很快,一大堆文稿就看完了。 “可惜哦,这个要是出书,那有得赚,君可哥哥,本皇子有个想法,不如我们一起合伙,做这个书本的生意,天下读书人多,经史子集看厌倦了,肯定想猎奇,这个好卖,我们赚点额外的开销。” 王君可一听,感觉这丫头还有几分灵气,竟然想到这个层面。 “嗯,不是不可以,你要拿出诚意来? 王君可看得有点眼花,他低着头,手指摩挲着。 一看玉仙公主还没明白,就拿起一个铜钱,在手指尖摩挲。 “没问题,不就是钱的事,灞桥镇现在是本皇子的食邑,也就是说,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一只鸡一只狗都是我的,灞桥驿也是我的,本皇子告诉你吧,是我向父皇特意求来的,父皇说,朕最疼爱的小儿子,你现在已经长大了,该出宫立府了,看中了哪里,朕就赏赐哪里,本皇子当然高兴,早就听人说起灞桥的景色好,此时杨柳依依,桃花盛开,灼灼其华,是东西来往的要道,灞桥镇的居民都有钱,我一说,父皇就答应了。” 王君可摸着脑袋,头有点痛!我这苦苦的经营,就是为你玉仙公主做嫁衣裳啊,我现在所有的一切岂不都是你的,你想怎么要就怎么要,我还不敢说个不字。 必须得搞好关系。 “小皇子,其实你根本就不要花一分钱,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让你加盟,那么,我们是不是好兄弟,是不是商业伙伴?” “没错啊!” “那要不要拥抱一下。” 玉仙公主已经张开手臂,来吧,热情拥抱。 先把这个单纯的公主忽悠住,好在她年幼,尚可控制。 这老李家的女人都不简单,比男人还有心计,像玉仙公主这样的,那是稀有品种,小时候太受宠爱,不需要争什么。 “要不要亲一口?” “君可哥哥,这是不行的,我们可以像朋友一样的拥抱,但亲嘴嘴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不可以有断袖龙阳癖好。我对你说这样的话,暂时可以原谅,但是父皇听到的话,你有可能掉脑袋。” “你误会了,我说是亲一下手,并不是亲嘴。” “看在我们现在是盟友,就允许你。”玉仙公主已经伸出嫩白的手臂。 这样哄骗一个女孩子是一种罪过,“我们还是谈论怎样出书吧,比如要多少钱才能出版,印刷多少本能回本。” “这有什么难的,本皇子一句话的事情,呀!天色不早了,再晚点,父皇可真的要生气,君可哥哥,我今天很开心,看到梨花,看到你的诗稿。” 玉仙公主就像风中的一束梨花,飘荡着走了。 临走的时候还赠一句话。 “每天要写两回,小心下次就寄菜刀!” 王君可坐在四周都是铜钱的书案前,摸着自己的脑袋,灞桥镇成了玉仙公主的食邑,那他就是她的属下的臣民,那么他的全部财物,玉仙公主只要想个由头就可以拿走。 这个小姑奶啊暂时很单纯,就要在她最单纯的时候,控制她的心灵。 对,就用我的文稿来控制你吧,让你在幻想的世界里得到无上的快乐,而我会得到这货真价实的金银财宝。 争取把这满屋的铜钱换成银子,银子再换成金子,在大唐的时代,做一个坐拥万金的豪横大财主。 王君可躺在这钱堆上,莫名的感伤,他想到叶小倩的悲惨遭遇,想到自己的出身,这一切,都要靠钱来解决。 一千万钱,不是个小数目,还得想很多方法,才能赚到。 小倩啊!你再等等,我会迅速接你出来。 第26章 你是个疯婆子 玉仙公主是李隆基最爱的小女儿,拉上她这条关系,以后又多了一层保障。 王君可看着傻白甜的玉仙公主走了,看着她的背影发呆,年纪虽小,但因为营养很好,身材高挑,有前有后,穿着男装别有一番味道。 大唐的公主都长的比较高挑,来源于胡人血统,五官还很有立体感的。 玉仙公主,希望合作愉快。 对于成为驸马爷,王君可是不做这么想的,繁文缛节太多,他受不了那个限制,初一十五都要到宫廷问安,谁受得了,这还只是一方面。 公主一般都娇生惯养,颐指气使,尤其是这种深受宠爱的小女儿,那就更加难伺候。 只是短暂的接触,玉仙公主完全没有暴露她的品性。 也只是因为被他的文稿所吸引,有求于他。 合作是最好的选择,你有人脉,我有技术,互作共赢。 “小舅爷,人家早就走啦!”小雯的皓腕在王君可面前晃了几下,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是猪手的味道,很香。”王君可呼吸着空气中炆猪手的味道。 “你才猪手呢!” 王君可知道她误会了,“我指的是你的炆猪手,并不是说你的手是猪手。” “哼!看到他就像丢了魂一样,就这一点,你还是没多少变化。” “小雯,其实我一直没变啊。” “你变化大得很,不要我再提了,就拿这满屋的钱来说,变化就很大,你以前是不在乎钱的,因为从来不花钱,即使花钱也不给钱,白吃白喝。” “我有个计划,我想把叶小倩赎回来。” “小舅爷真是爱心泛滥,玩就玩,不要玩真的,小心受伤。”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你不会不明白,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句话你就掂量掂量,我是一个丫环,只是提醒一下。” “小雯,你误解我的意思,你也不了解小倩姑娘,她跟你一样,都是受苦出身,我在想,等你再大一点,就向姐夫求情,把你放出去,我都是这个心思,没有别的。” “用不着,我们都是苦命的人,你有你的富贵命,我们哪里敢高攀。” “小雯你吃醋了?吃皇子的醋?” “呵呵,我们卑贱的人怎么敢吃主人的醋,只是提醒主人,要当心,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王君可犯了嘀咕,他也在纳闷,怎么天有几次去怡红院,叶小倩就一直不肯见他,这是什么缘故,不是不给钱。 先不管,吃了猪手再去,他食欲很好,啃吃了一大盘炆猪手。 王府的厨师手艺还是不错的。 去怡红院看看,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情况。 王君可好多天都没出去,他不出去,王府卫士就不能出去。 一见到王君可到了门口,乐不可支。 “小舅爷,一直不敢打搅你,今儿个要去潇洒?” “必须的,你们俩跟着我。” 王君可还是跑步去,后面跟着两个跑步的王府卫士。 离他只有半尺的距离。 跑出王府半里地,王君可突然看到街道两边的大树下,有个人影一晃就不见了。 那是不是轻功?也许眼花,他看不太明白。 进了崇仁坊,直奔怡红院。 老鸨崔玉秀这回对他很亲热,“王公子,小倩在等你呢,你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她刚才跟我念叨,王公子要来。” 王君可更加狐疑,没那么神吧,才见过一次面的。 “你们在大厅吃点,今晚你们就在这里住下。” 徐冰二人非常高兴,“预祝小舅爷百战百胜啊,” 怡红院天字一号房,王君可进去的时候,叶小倩背对着他。 门突然关了。 王君可有点心慌,今儿个是怎么了? 叶小倩笑了笑,“王公子,奴家等你好久好久,你再不来,奴家就伤心死了。” 接着她开始滑落衣裳。 “王公子,你过来。” 叶小倩用手指勾着。 这么主动?是你主动的,别怪我!王君可身不由己,朝着她走去。 叶小倩笑得越来越媚。 王君可感觉有点陌生,不是他第一次见到的叶小倩。 正在提防着,只见叶小倩手掌一拍,一股白色的烟雾笼罩过来。 王君可感觉脑袋一晕,四肢无力,倒在地上,但还是有意识的。 “呦呦!王公子,你不小心中了我的十香软筋散。” “为什么?我俩一见钟情,互生爱慕,为什么这么对我。” “你不要怪我,都是因为你,得罪的人太可怕了!我不想我的姐姐受到伤害?” “你的姐姐?你不是叶小倩?” “算你还明白,我姐姐太傻了,她怎么会看上你?一个浮浪子弟,骗吃骗喝骗色,现在终于落在我手上,我可得好好收拾你,先将你的命根子切掉,免得祸害我那个痴情的姐姐。” “不要啊!我什么也没干,不信,你可以问小倩,她最清楚我的为人,我真的是个好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真不知道你的人品,白吃白喝,强买强卖,欺凌弱小,你死有余辜!” 那个女的扯了丈八白绫,悬挂在屋梁,然后套住王君可的脖子,拉着另一头,死劲往下一用力。 王君可就树立起来,腿垫在地上。 “登徒子,你可以伤害任何人,但是你不要伤害我姐姐。” “你,你到底是谁?让我死个明白。” “白天叶小剑,晚上叶小倩。” “什么,你们是同一个人?” 叶小剑把另一头绑在床脚,她歇了口气,拍了拍手。 “总算可以给长安的人出口气了。” “小倩,是我,你醒醒!” “没用的,她被我封锁在心里。” “小倩,我说过要赎你出去。” “骗子,你怎么可能会?一千万钱不是个小数。” “我能挣,我可以挣!” “不稀罕你的臭钱,都是骗来的。” “你是小剑对吧,你听我解释。” 不听,叶小剑拿出一把剪刀,她慢慢走过来,手撑着剪刀夹了几下。 先试了试锋利情况,她剪了一根头发。 “蛮快的嘛!” 窗户屋檐倒挂着一个黑影,手中拿着一把雪亮的飞刀,只要剪刀插过去,飞刀就会离手。 “小倩!是我,小倩,你快醒醒!” 叶小剑的剪刀已经贴着王君可的裆部。 “害人的玩意,现在我替天下人把你灭掉!哈哈”她笑得非常疯狂。 “你是个疯婆子!” 第27章 死前能不能让我唱首歌 王君可没想到,来大唐以这种方式结束,真是太荒唐了,没理由啊! 原主的罪过由他来承担,好不容易发一次善心,要解救青楼女子,拼命挣钱,哪里晓得是这样的结局。 “等等,看在你姐的份上,临死前,我能不能唱首歌给她听?来纪念我们彼此相逢的缘分。” 叶小剑把剪刀抽了回去,嘴角翘着,“很好啊,还会唱歌?唱吧,唱得不好姑奶奶让你痛不欲生。” 王君可想起那天作诗的情景,两人初次相逢,执手相望泪眼,他开唱了。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她。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啊……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 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啊…… 此曲幽怨哀愁,闻者落泪,堪称王君可前世最拿手歌曲之一。 一曲完结,总算吐出自己心曲,要怎么样那就怎么样吧。 王君可没想到,这一曲竟然让叶小剑的心灵失控。 当!剪刀掉在地板上,叶小剑摸着心坎,眼眶的晶莹泪水涌出来。 “太感人了,君可,你唱得很好听。” “姐姐,你不要出来,让我杀了他,不再让你受伤害。” 一只手要捡剪刀,另一只手则阻止它。 “君可,你快点,我阻止不了她!”这是叶小倩的声音,似乎与妹妹在争夺身体的控制权,叶小剑还胜出一筹。 王君可想到他刚才的歌声让叶小剑心灵失控,那么继续唱歌。 越是悲伤的歌曲,可能对她的影响越大。那就再来一曲更悲伤的,如果有效,以后遇到叶小剑也有制服的能力。 他开始唱《葬花吟》,其词凄切,其曲哀伤,能把唱的人也唱哭。 “不要唱,我杀了你!”叶小剑已经拾起剪刀,站了起来,但身体还在挣扎,想必是叶小倩在抗争。 花谢花飞飞满天, 红消香断有谁怜? “不要唱,太难听了!” 王君可不管,他觉得真的对人格分裂者有效,继续唱着。 游丝软系飘春榭, 落絮轻沾扑绣帘。 一年三百六十日, 风刀霜剑严相逼。 “呜呜,太感人了,求求你,不要再唱了。”叶小剑在垂泪,她挣脱另一只手的束缚,举起剪刀对着王君可的脖子刺来。 王君可赶紧继续唱,速度还加快。 明媚鲜妍能几时, 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 阶前愁煞葬花人。 独倚花锄偷洒泪, 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奴胁下生双翼, 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哇!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悲伤的曲子,呜呜!” 未若锦囊收艳骨, 一杯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 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 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试看春残花渐落, 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 花落人亡两不知! 听到最后,叶小剑的剪刀再次掉在地上,她捂着脸,哭得很伤心,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悲伤的曲子,比她的身世还要凄惨。 王君可感觉到身体已经恢复知觉,解开套住脖子的白绫,好险啊!差点命根子没有了,他捡起剪刀,对着叶小剑。 窗外倒挂的人影一闪不见。 “君可,是我。”叶小倩拭擦了一下眼泪,站了起来。 “小倩,真的是你吗?”王君可不放心。 “君可,奴家前几日为什么不敢见你,是因为现在每天只能晚上控制身体,妹妹的精神力越来越强,这具身体她占据的时间会越来越久,奴家担心她伤害你,果然被我猜中了。” “那怎么办?我怎么帮你?你妹妹做事如此乖张,动不动就要杀我。” “妹妹也是在乎我,不想让人欺骗我,你以后还是不要再来了,妹妹不比我,她行为放荡,我担心,很快就会失去完璧之身。” “说好的,我一定会带你走。” 叶小倩已经把衣服披上,很矜持的样子。 “君可,你的歌唱得太伤感了,也很凄美。” 王君可丢掉剪刀,双手抓住她的手,“小倩,你要等我,你要强大,我会带你走的。” “不行,她一出来就会害你的,到时候你根本分别不出哪个是我,哪个是她。” “小倩,你相信我,我不会放弃的,我已经挣了五百百多万钱,只要再给我一个月时间,我就能把你赎走。” “不行,到了那个时候,我已经不是完璧之身,怎么还能配得上你。” “我不在乎,什么完璧不完璧的,有你就够。” “君可哥哥,也许到了那天,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 “不管怎样,我会找到解救让你出来的办法。” “君可,你怎么对我这般好?”叶小倩扑进他怀里,两人紧紧相拥。 她闭上了眼睛,嘴巴往上撅起,王君可低下头,两人疯狂拥吻,叶小倩表现的非常疯狂。 蜡烛熄灭。 第二日,王君可起来,发现叶小倩已经不知去向。 他赶紧去找,在怡红院寻遍了,也没有找到。 “崔妈妈,小倩呢?” “小倩,你问我,我问谁?” “她去哪里了?” “也许在后院吧,王公子,这次你不会白嫖了吧?” 王君可不理她,赶紧下楼去后院,只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用针扎着什么。 “你这个坏人,夺走了我姐姐的心,我恨你,我恨你!” 王君可知道,现在占据那具身体的是叶小剑,他不敢过去,这是一个疯女人。 我将用我的歌声来化解你心中的仇恨。 接下来的两天晚上,王君可在怡红院一直唱歌,《枉凝眉》,《葬花人》深入人心,深入灵魂,闻者落泪。 这两首歌太感人了,他们不知道王君可怎么会这么悲伤。 一开始还有效果,叶小倩会回来,最后,她的身体完全被叶小剑占据,王君可再怎么唱,也呼喊不回来。 我不会放弃的,王君可很忧伤地回到王府,闭门不出,任凭谁来叫,也不开门。 失去心中的初恋,王君可几天没吃饭。 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两天后,是三月三,小雯要求他去曲江边游玩,散散心,这一天会有很多的人去,据说连杨家三姐妹也会参加上巳节,爙灾祈福。 第28章 丽人行 三月三,受到沉重打击的王君可终于从客房走出,他一直在想叶小倩,可是叶小倩已经不是以前的叶小倩。 徐冰和马贲回来的报告,叶小倩完全变了,她会出来献唱,会当众弹琵琶,也会让出得起价格的人上楼,越来越风骚,以前矜持的叶小倩不见了,据说被邀请参加上巳诗会。 王君可想明白了,作为人格分裂患者,是很难治愈的,也许他就是这个命。 今年的上巳节有个诗会,是长安城的一些大商家组织的,让有才的,有财的有个露脸的机会。 传闻贵妃娘娘的三个姐姐也要参加春游,这是一场很大的盛事。 杨玉环和李隆基和拢好后,圣眷日隆,把她家的亲戚从洛阳接到长安,听说还被封为一品夫人,什么大姐韩国夫人,三姐虢国夫人,八姐秦国夫人,贵妃娘娘的三姐姿容秀丽,一时恩宠无限,皇帝李隆基赏赐不少的礼物,并赐杨钊的名字为杨国忠,杨氏一门一时风光无两,除了宰相李林甫家,就是杨家了。 这三姐妹去曲江池边游乐,肯定会吸引很多的达官显贵去拍马屁,抱住这恩宠无限的三姐妹的大腿,对他们的仕途很有好处。 今年的三月三,绝对跟往年不同,三姐妹的到来,已经让杨门的门槛被踏破了。 王君可不太想去,因为叶小剑会去,也不想去附庸豪门,杨家还得感谢他呢,一篇《长乐歌》,让杨玉环和李隆基和好如初,甚至比以前还好,杨玉环得到的宠爱就更多了,她家的崛起,跟他还有一些关系,得巴结我才对。 “小舅爷,有人求见。”徐冰跑过来说。 “不见!” 王君可一口回绝。 “小舅爷,他说了,如果你听到他的名字,你肯定会见他的。”徐冰站着不走。 看来那人的来头很大,“什么人?” “跟你一样有名的诗人,杜甫!” 王君可激动了,原来是他,杜甫现在不到四十,已经名满天下,又是李白的粉丝,不过杜甫在长安混得不怎么样,写的诗都讽刺朝廷,关注民间疾苦,让掌权者很不喜欢,尤其在李林甫掌控朝局的情况下,李林甫对于读书人有一种厌恶,尤其对诗人墨客更是拒之于门外,那么杜甫这样的人肯定不受待见。 杜甫空有一番报国之志,奈何无门可入,身负绝等诗才,也只蜗居长安西南一角,连房租钱都出不起,穷困潦倒。 杜甫正望着高高的王府牌楼,看着那厚重的朱门,心存一丝希望,如果能得到那人的接见。 他看到了一个白色锦衣的少年郎走了出来,风采仪态不是俗人。 “在下杜甫,拜见王公子!” 王君可一看一个衣衫褴褛,补了不少补丁的人竟然是杜甫,年岁不过四十,但已经两鬓染霜,满面忧国忧民之色,跟语文课本上的插图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道是谁?原来是名满天下的杜先生,久仰久仰。”王君可很难得地鞠了一躬。 谁知道杜甫鞠得更低。“不敢,在下这点诗才跟王公子比起来,就差得太远。” “杜先生过谦了,不如我们找个酒楼,边吃边说,我可是听人说了,杜先生的酒量可是海量。” 杜甫很高兴,能得到王君可的赞赏,就是最好的开始。 徐冰他们四个牵着马,跟在后头,王君可一如既往地跑步,当然他跑得比较慢。 “王公子确实非同凡俗,连走路都跟人不同。”杜甫加快速度,他的肚子已经在咕咕的叫了。 仙客来酒家,已经成为王君可的第二食堂,主要是祝老板太过热情,求着他过来。他店里的费厨师不仅厨艺好,演技也高,王君可对仙客来非常有好感。 其实他明白,祝老板巴结他是怎么一回事,看中了他的背景。 “王公子,小店日盼夜盼,今天终于把你盼来了,小二,安排三楼最好的雅间。” “好咧!客官请!”宁小二非常麻利,也非常机灵,引着贵客,把雅间打开,窗户推开,桌子抹的干干净净。 王君可单独和杜甫在雅间吃饭,徐冰四人被安排在楼下。 看看窗户外的景色,正对着街道,有士兵在清道,驱赶市民,估计有权贵出行了,从一座极尽奢华的宅第出了一行人,朝着曲江池的方向出发,想必是杨家三姐妹出游了,那排场,那仪仗,香车宝马,跟随的仆从侍女都打扮的风风光光,更不要说是宝车中的主人了。 唉!杜甫长叹一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杜先生,恕我直言,你也曾出身富贵之家,为何现在如此狼狈?” “王公子,我一直也在思考,不是诗作不如别人,而是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敢于揭发这看似盛世,其实已经颓败的现实,引得权贵的不满。” 对杜甫这番言论,王君可只能佩服,这是有风骨的文人。 宁小二过来把酒菜摆好,这是仙客来最好的菜肴,酒是绿蚁酒。 “杜先生,先吃,来,我与先生初次相逢,就满饮此杯。”王君可一仰脖子,酒就进了喉管,度数不高,跟后世的啤酒有点相似,难怪李白斗酒诗百篇。 杜甫也好酒,两人连喝了三杯,酒兴更浓。 “王公子就是豪气,所行所为,世人不理解,但我是知道的,通过王公子的诗作,可以看出,王公子绝不是表面狂放浪荡之人,一心是想有作为的。” “杜先生谬赞,多谢抬爱,长安第一放荡子能得到大诗人的赞赏,我比喝十杯酒还开心,请!” 王君可知道杜甫的来意,找他一是认识一下,惺惺相惜,都是作诗的,又都能喝酒,有共同话题,另外,王君可推测,杜甫可能经济非常拮据,在长安虽然有不少好友,但那些人外派的外派,出游的出游,他最好的朋友李白就跑到涂山投奔李阳冰去了。 两人喝得兴起,已经连喝十几杯,看看窗外大街,杨家三女才走到他们附近的街道,出游都搞得兴师动众,那一排排的丽人漫步长安街巷,婷婷袅袅,穿着华丽光鲜的丝衣,缓缓走过去。 引得无数人趴着窗户看着,而街道两边,早已被清空,长安人也喜欢热闹,特别是这种贵妇人出行,都想一看究竟姿色如何。 “吃菜,吃菜!”王君可拿起一只蒸鸡的腿,放到杜甫的碗中,又挑了一块上好的羊排。 大诗人这么有才,就沦落到这种地步,喝酒都没钱了。 而杨家三女,靠着贵妃的大腿就过上人人称羡的幸福日子,这个反差未免太大。 第29章 丽人行2 王君可出门的时候,带了一贯钱,还有五颗珍珠,酒后打算交给杜甫。 杜甫啃鸡腿啃得很香,估计是好久都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又抓起大羊排啃咬,满嘴油腻,完全没有刚才的斯文。 王君可也吃了几块,接着两人喝酒,有说不完的话,“兄弟,你够意思!” “哥哥,你咋不早点来找我。” “兄弟,我杜甫一生有几个朋友,其中,太白是我最敬重的,现在,还有你,来,跟哥干一个!哥高兴呢,你不摆架子,哥也是去碰碰运气,看看我的眼力怎么样,谁知这么投缘,来,兄弟,再干一个!” 王君可被杜甫搂着脖子,两人对饮一杯。 真是尽兴,王君可突然吟诵起杜甫写过的诗篇,就是那首《丽人行》,唯有这首诗,才配得上此时的境况。 杜甫也是第一次见到王君可酒后吟诗,赶紧掏出笔墨,开始记录,他感觉,这些诗怎么这么熟悉,就像是在心底很久,但他暂时却写不出来。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 头上何所有?翠微盍叶垂鬓唇。 背后何所见?珠压腰衱稳称身。 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 犀箸厌饫久未下,鸾刀缕切空纷纶。 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 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遝实要津。 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 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哥啊!这就是你写的诗,写得太好。”王君可吟诗完毕,又端起一个酒杯。 可是酒已经没有了。 杜甫疑惑,这怎么说是他写的?明明是王君可刚刚吟诵出来的。 “店家,快把酒拿来!” 宁小二跑了上来,“王公子,确实对不起,酒已经被你们喝完了,你们喝了两坛,下面的王府侍卫也喝了两坛。” “何不去外面买?” “王公子,今天酒坊关门,酒都被春游的人带走了,想买也买不了。” 王君可有点懊恼地挥挥手,不尽兴。 “哥啊,对不住了,没酒了。” “兄弟,哥比什么都高兴,你酒后写出这样的诗篇,必将千古流芳。”杜甫搂住王君可的脖子,脸贴着他的脸。 “不对,不对,这是你写的诗,是你的《丽人行》,不许说是我写的。” “哥感谢你,想用这种法子帮助哥,哥缺少的不是诗。” “行,我知道,当我是兄弟不?” “我们如此尽兴,如此投缘,当然是兄弟。” 王君可从挎包中拿出五颗珍珠,“哥,这是娘娘赏赐的一小部分,兄弟我不就是写了一首夸耀她的诗吗,你看看,这吃的,喝的,穿的不就都有了,哥,我的好杜哥,放下一点身段,放下一点姿态,要想有点作为,不侍奉一下这些权贵,能有作为的机会吗?不要太在乎过程,在乎我们能不能做事的结果。” 王君可把珍珠塞进杜甫的包里,又拿出一贯铜钱,“记住兄弟的话,再有才,不为人所用,或自己不用,都是巨大的浪费,所以,兄弟今天读了那首诗,你去参加诗会,说不定就有出头之日。” 杜甫紧紧捏住他的手,这真是好兄弟啊,不仅给他珍珠,给他钱,还替他写了一首无人能比的好诗,这真是好兄弟。 “兄弟,不多说了,下次,一定一醉方休,把哥哥的好哥哥李白也请过来,咱们三个在月下饮酒,对影成三人,不,对影成六人,不醉不休。” 杜甫也是喝到刚刚好,收拾好笔墨,带着王君可写得诗词,去参加曲江边的上巳诗会。 杨家四姐妹除了杨玉环,就是虢国夫人最为风骚,长相仅次于杨玉环,经常招蜂引蝶。 即使有夫君,还跟远房堂兄杨国忠玩暧昧。 这次受邀从洛阳来到长安,别是一番风光,凭借姐姐玉环的光环,她深受李隆基的关照和厚爱,赏赐不少的奇珍异宝。 此时是三月份天气,和风徐徐,这位贵妇人早就换掉厚厚的锦袍,穿上一件粉白的丝质长衫,胸口开得非常低,她好奇地打量着长安的繁华,跟洛阳又是另一番风景。 朱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骡马,客商,还有异域来的留学生,让她倍感好奇,那些西域来的鼻梁真高,能力肯定不错,要是能够?虢国夫人想到这里,脸色兴奋的发红。 这几日一直在杨国忠的府上,被那些趋炎附势的人纠缠,搞得很没兴致,今日三月三,上巳节,据说还有一个诗会,看看能不能遇到人才出众的大才子。 前面的雕鞍宝车是大姐韩国夫人的,回头向她招了招手。 马车足足走了两个时辰,才到了曲江池边,游人很多,都身穿盛装,红男绿女,在曲池边戏水。 诗会是由长安城的几个富商联合举办,召集佳人才子聚集在一起,品茶论诗,观赏美景。 杨家三姐妹下了车,前面有侍从开道,后面有奴仆跟随,身材一个个都那么出挑,高矮一样,骨肉匀称,神态娴雅,穿着华丽的绣罗衣裳,为和风吹拂,个个都是丽人。 杨氏三姐妹天生丽质,不施粉黛,打扮更是精巧,头戴翠微,珠压腰衱,衣裙飘飘如花海,配珠挂翠显光华,举办的官吏和富商马上跪迎,然后将她们领到最中心的位置,众心捧月一般。 接着盛来山精海味,紫驼素鳞,瓜果点心。 这满桌的美味,虢国夫人只是看了一下,厌厌的不肯动筷子。 今天的主持官员是礼部的一个郎官,代表朝廷参加这样的活动,出席这样的诗词盛会,看到好的诗作是要带回去呈给皇上看的。 那些士子,有名的诗人在曲池边的垂柳下苦苦思索,这一次一定要名扬天下,写出一首绝妙好诗。 牛察和吴有德也混迹其中,李肃义病倒在床已经近二十天,他们俩也没去看过,都是猪朋狗友,有得人玩就行了。 “牛兄,今日你可一展身手,那个可恶的王君可竟然没来,这是个好机会。” “吴兄,这次非比往常,你没看到来的三个贵妇人是谁,那可是贵妃娘娘的亲姐妹,只要跟她们搭上,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那中间的粉白丝衣的女子最美,你看她频频看我,真是够诱人的,就像一颗熟透的水蜜桃,我真想扑上去啃咬一番。” “你瞎说,她是在看我呢,小美女,我的诗作一出,你就会跪舔我啊!” 两人正在意淫,旁边走来一个衣着破烂的读书人,衣着虽然简朴,但此人的神情让人觉得,他谁也瞧不上。 这人如此超凡的气度,让牛察和吴有德感到很有兴趣,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想吃天鹅肉?能啃得动不? “有德,那是杜甫,长安着名的大诗人,跟李白齐名,完了,他怎么来了,我们哪里还有戏。” “牛贡士,不要长他人威风,你看他都那么老了,一脸愁苦,好像谁都欠他钱似的,别怕,就凭我们这风流的体态,他也比不上啊!” 杜甫并没有理会二人的话语,也没有在意其他贵公子投来不屑一顾的眼色,他傲然处在这个衣冠楚楚的士子群中,即使灰布土衫,也依然掩饰不了他昂然的气度。 “时间已到,请各位士子将诗作呈上,等候礼部侍郎和其他几位主持的点评。” 写诗的中青年士子有上千人,纷纷呈上自己的诗作,耐心等待点评。 杜甫没有写诗,他不屑于奉承杨氏三姐妹,只是因为看到了王君可的大作,顺便带了过来,他将《丽人行》送了过去给收诗稿的,便坐在江边一块石头上。 第30章 上巳诗会 礼部郎官可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加上其他几个长安城的诗坛领袖,开始对诗稿进行点评,其中还有一个体态婀娜的带面纱的女子,一起点评。 “有德,你看到没有?那个带面纱的女子好像是叶小倩。” “你见过啊?” “我见过半面,就是她抱着琵琶时从楼上经过,我见过她半边脸,真是绝色。” “她戴着面纱你也看得到?” “不是有阵风吹了一下掀起面纱,我看到她的下半脸,真是面如桃花,眼如杏仁,鼻如琼胆,嘴似樱桃,美啊!” 所以的士子都在着急等待评诗结果,这次如果胜出,可是有大好处的,能够跟杨氏三姐妹一起品茶吃点心,要是能混个脸熟,那就比科举成功还成功。 那些礼部官员都是诗坛高手,对于诗词水平的高低一眼就能看出,上千份诗稿分为三个档次,不入流,中流,上流。 不入流的诗稿是最多的,堆了厚厚的一层,然后是中流,这部分也比较多,最后就是上流,只有不到四张,然后从上流之中,再挑出绝佳一张。 不入流和中流已经被丢弃在垃圾桶之中。 很多人心痛,很有可能那就有自己的一张。 “牛贡士,你的诗才一绝,希望能夺得头筹啊!” “排前四没有问题。”牛贡士自信满满。 开始宣布结果,礼部郎官清了清嗓子,“各位士子,今日是上巳节,本官受朝廷委派,参与上巳节诗会,现在宣布结果,先宣布前四的诗作,由怡红院花魁叶小倩朗诵一遍。” “哇!果然是怡红院的叶小倩,我心中的仙子啊!” “小倩姑娘真是风姿绰约,和风一吹,宛如那仙子下凡尘。” 叶小倩微微点头,轻起樱唇,声音如黄雀出云,人人听得如在云端,“第四名,《和上巳连寒食有怀京洛》沈全期,天阶御柳碧遥遥,轩骑相从半下朝。行乐光辉寒食借,太平歌舞晚春饶。红妆楼下东回辇,青草洲边南渡桥。坐见司空扫西第,看君侍从落花朝。” “第三名,《寒食江州满塘驿》宋好古,去年上巳洛桥边,今年寒食庐山曲。遥怜巩树花应满,复见吴洲草新绿。吴洲春草兰杜芳,感物思归怀故乡。驿骑明朝发何处?猿声今夜断君肠。” “第二名,《上巳日涧南园期王山人陈七诸公不至》孟养浩,摇艇候明发,花源弄晚春。在山怀绮季,临汉忆荀陈。上巳期三月,浮杯兴十旬。坐歌空有待,行乐恨无邻。日晚兰亭北,烟开曲水滨。浴蚕逢姹女,采艾值幽人。石壁堪题序,沙场好解绅。群公望不至,虚掷此芳晨。” 那几个被选到的真是春风得意,互相恭贺。 没有选中的哀叹不已,垂头丧气。 “牛贡士,恐怕没戏了,还有杜甫在呢。” “只要没有王君可的,我有在乎什么。”牛察倒突然洒脱起来,上千的士子都没入围,没什么出丑的。 牛察很背,其实他是第五。 礼部郎官拿起被选为绝佳好诗的诗稿,恭敬地交到虢国夫人手上,“请夫人宣读第一名绝佳好诗。” 众人猜测,绝佳好诗应该就是杜甫的,只有他这样的高才写得出来。 虢国夫人袅袅婷婷地站起来,她的身段高挑圆润,可以吸引在场全部士子的视线,就是那些游玩的女郎也被吸引住了,这真是一个绝代尤物,而且一颦一笑都那么魅惑众生。 虢国夫人很得意众人看她的神色,看了一下诗稿,这是写她三姐妹的诗句,把她们三姐妹夸得好啊,这是哪个才子写得如此贴切,如此精妙,她开始念起来,声音还有点颤抖,想必是很激动。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头上何所有?翠微盍叶垂鬓唇。 背后何所见?珠压腰衱稳称身。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犀箸厌饫久未下,鸾刀缕切空纷纶。 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遝实要津。 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这丞相指的是谁?不可能是李林甫,难道是指堂哥杨国忠,都在传闻堂哥能当丞相,但这样写诗出来夸赞的还真是第一个。 众人听了这首《丽人行》,都很服气,也只有杜甫才能写得出来啊。 “此诗没有冠名,不知是哪位高才所做?”虢国夫人的美目到处逡巡。 “我知道,唯有杜先生杜甫写得出来。” 牛察想露个脸,走上前禀报。 杜甫没想到王君可的诗竟然夺得头筹,而又不稀罕参与这样的诗会,对他的崇敬又多了一份,便走上前去,摸着胡须说,“此诗是我带来上呈,但诗作者另有他人。” “怎么不是杜甫写的?除了他,还有谁能写出?”其他人都在关心作者到底是谁。 难道是他?众人头脑里都出现一个名字。 “杜甫先生,快说吧,到底是谁写的?” 杜甫摸着胡须,挺直腰杆,非常自豪地说,“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好兄弟,王君可。” 他的话音刚落,众人面面相觑,心中惊叹,果然是猜想的那个名字,这人最近风头最劲,那些勾栏青楼唱的曲都是他做曲填词,这下连大名鼎鼎的杜甫都夸赞他,都拿不出大作来参加诗会,可见此人已经何等自傲,根本就不屑一顾这种诗会了。 “为什么是他?我恨他!我恨他!”牛察掩面奔跑而去。 “王君可,你为什么没有被水溺死啊!”吴有德也很受伤,他发誓要整死王君可,跟着牛察跑了。 然后,就是杜甫一身打满补丁的衣裳,在众人的注视中昂然离去。 好兄弟,老哥也佩服你,老哥想的到,但是写不出啊,有你这样的好兄弟,好知己,人生一大乐事也,找一天,我,你,太白兄,我们三人不醉不归,管他什么权贵,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第31章 虢国夫人要见 “真是狂士!”礼部郎官看着杜甫离去,指着他的背影骂道。 其他三个被选中的士子极尽奉承,把杨氏三姐妹捧得心花怒放。 虢国夫人只是应付一下,对他们三个的长相并不满意,一个矮,一个肥,一个麻子,还有口臭,顿时厌厌地说,“我累了。” 三姐妹上了马车,虢国夫人听说《丽人行》的作者是个长安第一放荡子,听闻他很多的事迹,长的非常俊俏,她想见一见这个奇才,告诉马车边跟从的礼部郎官。 礼部郎官能为虢国夫人办事,那是他的荣幸,骑着马飞奔而去。 王君可在仙客来又写了几回评书,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正要下楼。 徐冰跑了上来,喜上眉梢,“小舅爷,有个礼部郎官要见你。” “什么事?” “杜大诗人把你的诗呈上去,得了绝佳,深受娘娘姐妹的喜欢,她们想见你。” “不见,没兴趣。”她们想见我还得我去,我去!应该是她们来见我。 “小的怎么回复?” “告诉那个郎官,我不在王府,不知道去哪里了,也许和几个朋友出去游玩,也可能在青楼和哪个歌姬在畅谈人生。” “小的明白,这就去回复,那个郎官还在王府门口等着呢,小舅爷,小的多句嘴,杨氏三姐妹长得不次于娘娘,你就不动心?” “本公子问一句,她们多大了?” “娘娘的姐姐,那都是三十多了。” “本公子多大?” “小舅爷不过十九。” “那是谁吃亏?徐冰,没便宜的事情我不干。” “这才符合小舅爷的个性,小的马上去回复。”徐冰屁颠屁颠地跑了,边跑边想,小舅爷真是跟别人不同,别人就像绿头大苍蝇,只要见到有缝的臭鸡蛋,就会扑上去,更何况是绝代佳人杨氏三姐妹,多好的机会,为什么不是来找我的? 王君可本来想回去,暂时只好待在酒楼上,透过窗户,他看到长长的车驾已经回城,中间一辆宝车,一个贵妇人探出头,到处看着,长得确实还不错,年纪大了点,我才十九,你都三十二三,我有点吃亏,要是你拿点我看得上的玩意,说不定可以考虑。 他看到一骑跑到中间那辆车,正在说什么,被美艳贵妇人训斥几句,那个人低着头,就像娘骂儿子一样。 第二日,寿王府。 杨府的一个管家一大早跑来,带来杨府的请帖。 谁知王君可不在,问徐冰,徐冰也不知道,只是说小舅爷可能去会朋友了。 杨府管家拍了一下头,没找到人这可是一件大事,虢国夫人邀请王君可明天去参加杨府的歌舞表演。 长安城内北部是人口密集区,南部人口就稀疏很多,西南隅,这边居住的人不多,一些坊因为没人住,就荒废下来,改为菜地,不少菜农在忙活。 杜甫一大早地在地里种菜,一个白衣少年跑了过来。 “杜哥,自己种菜呢?” “我的好弟弟,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杜甫丢掉手中的锄头,欢喜地迎了上来。 “杜哥的祖父是名臣,没想到他的孙子空怀一身绝学,躬耕田园,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我有心学那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杜甫呵呵一乐,把王君可领进房中。 “我这里正好有买的茶叶,喝点早茶。” “哥哥是大隐隐于市,如果不要忙活,我给你带来好消息。” “我能有什么好消息?” “杨国忠亲自跟皇上举荐,说你是个大才,你的诗名满天下,先让你当个右拾遗,指出皇上的过失。” “呵呵,我怎么能提皇上的过失,传闻上一个右拾遗就是因为评价你的诗不妥,被杖毙,你也想让哥哥我也这样?” “只要不得罪李林甫和杨国忠这两个人,你的官位就稳稳的。” “不把这些奸臣干下去,我大唐必将颓危矣。” “小弟就是来告诉你这消息,至于你要不要去,怎么干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想,你也不会浪费自己的才学。” “还是让我考虑一下。” “过一会,朝廷的旨意就到了,我就不在这里,锄头借我用一下。” “哎!兄弟,你也会干农活?”杜甫看着王君可的背影,更有一种同道中人的感觉。 王君可脱掉锦袍,挽起袖子,赤着脚,去远处的一块荒地,繁华都市之中,竟然有这么一块净土,周围有不少市民种的菜,到处绿油油的,苋菜,荪就是后世的白菜,只是长得没有那么白,那么大。 这个时代还没有辣椒,王君可感到有点遗憾,辣椒来自天竺,看来要去西市一趟,找找天竺的商人,购买一些干辣椒,在这里租一块地,种植辣椒,现在正是好季节,土地湿润,气候适宜。 王君可初次使用锄头,不怎么习惯,抡了几下,就气喘吁吁,原主把这具身体太糟践了,得好好锻炼。 王君可聪慧,学什么比较快,很快就开出一个长方形的菜地,大概有一分地那么大,种植辣椒够了,先做一个试验地,此处的土壤能不能种植辣椒。 远远地看见几个朝廷的人,正在宣读旨意,杜甫跪在那接旨。 王君可知道,那是因为那首诗的缘故,让杨氏三姐妹和杨国忠很开心,为了感谢诗人,便央求贵妃吹了下枕边风让王君可的朋友杜甫当官,说明了是给他面子。 等他们走了,王君可也把地开好了,便走了回去。 杜甫欢快地跑过来,“君可,我的好兄弟,我真的当官了,八品啊,一开始就是八品。” 谁说不喜欢当官,当你真的知道自己当官了,心情还是不一样的,杜甫也是如此,他终于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抱负。 “杜哥,恭喜啊!” “今天我们不醉不归,哥哥我去买点好菜,咱们好好畅饮。” 大诗人赤着脚丫子要跑去市场买酒菜了。 “哥,等一下,你去西市的时候,顺便跟天竺的商人买点辣椒回来。” “辣椒,什么东西?” 杜甫折返回来,好奇问道。 王君可告诉他,是一种红红的东西,吃起来嘴里辣辣的,会出汗的感觉。 “骑我的马去。” “兄弟,你等着哥。”杜甫急匆匆跑去,他步履矫健,身轻如燕,翻身上马,绝尘而去,人逢喜事精神爽。 王君可在杜甫租住的房子中,看他的书桌上摆了不少的诗稿,杜大诗人,你所有的诗歌我都能背诵,包括你后来的。 在这附近租几块地,种种菜,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半耕半读,逍遥自在。 要种点辣椒,他想念青椒炒肉,辣子鸡丁,酸辣火锅,有机会也要展示一下这个时代还没有的厨艺。 第32章 种植辣椒籽 杜甫去西市,得好长一段时间,王君可利用这个时间,把开好的那片地细心打理了一下,土疙瘩全部砸碎,捡拾了一些牛粪马粪,敲碎了,盖在土层的上面,如果再来点鸡粪土灰就更好。 忙活完这块地,他已经出了一身汗,身体畅快很多。 劳动让身体更健康,王君可回到杜甫租住的房子,来到厨房,把灶眼的土灰全部扒拉出来,弄得灰头土脸。 杜甫已经飞骑而回,进入房间,看到一身是灰土的王君可,对他的感觉更好。 他好奇地问,“兄弟,你真的会干农活?” “什么都要会一点,杜哥,辣椒买回来没有?” “兄弟,问了好多商家,都说没有,大唐百姓都不喜欢吃那玩意。” “那就是没买到?” 王君可感到遗憾,谁知杜甫把一个干荷叶包的小包包交给他,“兄弟,不辱使命,这玩意太贵了,花了一个珍珠的钱。” “杜哥就是大方,花万钱给兄弟买了来,兄弟记你这份情。” 王君可打开荷叶包,里面是干辣椒,不知是什么品种,黑红黑紫的,不到一斤。 “都是兄弟的钱,兄弟需要,就是再贵也要买下来。” “哥哥上当了,这东西很便宜的,不过五钱一斤,小米都不过四钱一斗,没事!兄弟我找个时间去帮你讨个说法。” 干辣椒在后世不过几十块钱一斤,王君可看到杜甫一副心痛的样子,安慰他说,过不了多久就要在西市开展保单业务,有的是时间对付那班异域奸商。 “哥哥我买了点熟食,咱俩喝它几杯。”杜甫把购买的东西搬了进来,一大坛酒,半边烤羊肉,五张胡饼,还有一些干鹿肉。 满满摆在桌上,倒上两大碗酒,两人盘腿在榻上,开始喝起来。 “不知兄弟要我买辣椒干什么?” “我要种植辣椒。” “什么?这玩意能在东土种植?” “老哥,我看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籍,东土的土壤跟天竺的差不多,只是天竺要更热一些,辣椒需要充足的阳光照射,长出来的辣椒就很辣,我猜想,如果移植到我长安来,说不定可以改良一下它的辣度,让长安的人都爱上吃辣椒,你想,辣椒卖这么贵,我们半价出售,到时候可以卖辣椒赚钱啊。” 杜甫大喝了一口,听说可以赚钱,他被呛到了,脸色通红,“兄弟,你说这长出来就可以赚钱?” “很赚钱,只要大家习惯,慢慢喜欢上的话,在冬天的时候,吃个火锅,加点辣椒进去,全身火热舒坦,再喝上一口好酒,便不怕冷了,既好吃又抗寒。” 说到吃,杜甫也很感兴趣,“兄弟对吃都有讲究啊,好啊,真是同道中人,老哥我少年时,家境还是很优越的,什么没吃过,就是没吃过这个辣椒。”他看着干辣椒冒出贪婪的神色,抓起一根准备在嘴里尝尝味。 “慢!”王君可来不及阻止,杜甫已经咬了一口,天竺的辣椒的辣素可是相当高的,沾一点到手上都要麻辣半天。 杜甫从没吃过辣椒,虽然吃花椒,那个哪里比得上天竺辣椒,他咬了一口就吐了出来,然后嘴唇就变得通红,他的脸也红得发紫。 “老哥,辣椒不是这么吃的,快,赶紧喝点水,不要再喝酒,喝酒更辣。” 王君可赶紧给杜甫倒来一碗水,让他稀释一下辣度。 “我,我怎么感觉嘴巴要冒火,这东西真是毒辣。”杜甫连喝了几碗水,还感觉嘴唇麻辣辣的痛,接着他的手也好像着了火一样。 “哥啊,吃点羊肉,解一解。” 王君可看到杜甫被辣的难受,心里有点愧疚,天竺的辣椒比后来东土的辣椒要辣一百倍。 “我现在觉得,一万钱买得值,为什么这么说呢,这要是在苦寒的边塞,那里守卫边疆的将士,要是在锅里加一点点,全身发热,就不会冻坏了。” “哥哥真是厉害,吃口辣椒都能忧国忧民,实乃大唐之幸。” “兄弟,哥哥我准备帮你种植辣椒。”杜甫把这个看成了利国利民的大事。 俩人酒也不喝了,填饱肚子,就开始研究怎么种植辣椒。 王君可看他瞪着大眼,准备把辣椒一整个埋进土里,有点好笑,便提醒道,“春种一粒籽,下面一句是什么?” “秋收万颗粟。” “老哥,我们先把辣椒破开,然后把里面的辣椒籽取出,老哥你走开点,不要沾到眼睛,这东西可厉害了,让人半天睁不开眼。” 王君可拿来一把剪刀,没有手套,他用纱巾包裹了一下手,然后把黑红的辣椒剪开,就露出碎碎的,细细的辣椒籽,然后把它们分开,放进一个碗中。 所有的辣椒籽都剥离出来,堆集了碗底,不是很多,算起来也就是几千粒,他包了一小包,带回去准备种在灞桥驿附近的田地。 王君可拿着碗,杜甫带着浇水的小桶,两人来到王君可开挖的菜地,这一小片菜地就作为辣椒苗圃。 杜甫好奇地看着王君可把那些辣椒籽均匀地洒落在长方形的菜地上,然后盖上一层土灰,喷洒了一些水。 附近有一条永安渠,市民用水比较方便。 “兄弟,这就行了?” “每过三天,来浇一次水,等个半月,你看看,就长出绿色的苗,等它再长到五寸高,就开始移植到其他的菜地上,每两步种植一株,再过一个月,它就长成了,然后再过半个月,它就开花,结出白白的小花,再等段时间,我们就有青青的嫩辣椒吃,如果想吃红辣椒的话,等的时间就更长,可能要到六月份。” “兄弟,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打理,这可是宝贝,我一定细心照料。” “杜哥,等我们有收获的时候,你就知道,有辣椒吃,是一种多么幸福的事。” “好啊,我好期待,你们这些宝贝快快成长,得让边塞的将士吃上。” 杜甫总是想得那么远,想到整个大唐,做人境界完全不同,忧国忧民发自内心。 有些菜农过来看热闹,这俩人不像农民,倒像是读书人,怎么干起这么低贱的农活。 一看,原来是杜甫和一个年轻人,有几个农夫认识杜甫,也很尊重他,“杜夫子,在种什么呢?” “宝贝,地里长出来的宝贝。”杜甫故作神秘地说。 “你是,你,你是王君可?”那些人见到王君可如同见到鬼一般,吓得远远跑开。 “我真的有那么可怕不?连菜农都害怕我?”王君可有点无语,原主你真是罪大恶极,干嘛欺负这些弱势群体。 “君可老弟,你不要在意,他们根本就不了解你。”杜甫用有土灰的手拍着他的肩膀安慰。“浪子回头金不换!” 杜甫像个长者劝解。 第33章 此物是否太过歹毒 打理好辣椒苗圃,王君可与杜甫边走边聊,回到他租住的地方。 两人开始吃晚饭,中午的酒还不够尽兴,原因是杜甫被辣椒辣到。 “君可老弟,没想到你除了诗才盖世,写志怪小说也风靡长安,于种植一道,也有独到之处,真是让老哥佩服,来,老哥敬你一杯。”杜甫举起酒杯赞叹。 “比起老哥那桌上的几百诗篇,字字珠玑,我这点小菜又算什么,我祝你仕途得意,能大施拳脚,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王君可也端起酒杯祝贺。 两人一饮而尽,非常畅快。 喝酒吃菜,好不快活。 “君可老弟,按照年纪,我可比你大二十岁,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兄弟,我不把你当晚辈看待,老哥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哥哥如此看得起在下,有话只管吩咐。” “那哥哥就直说了,以兄弟之才,文能治国,堪称大才,为何不为国效力,而混迹市井,依仗王府势力,欺压寻常百姓,这就是哥哥要劝说你的。” “哥哥谬赞,哥哥规劝的是,不是喝酒多了说瞎话,想我大唐开元以来,主上英明神武,运用贤相,如宋璟,张说,张九龄之辈,将我大唐治理的海清河晏。 天下大治,国富民安,是大有为之君,百姓安居乐业,工商繁荣,扫突厥于西北,定高丽于东隅,军力强盛,万国来朝。 千百载以来,何以如开元之盛乎。 自用李林甫为相,打击异己,驱除贤能,满朝之上,皆是蝇营狗苟之辈占据高位。 奸相欺上瞒下,将我大唐大好江山,玷污得乌烟瘴气,国势颓危。 皇上尚且未知,穷奢极欲,不理朝政,整日身居后宫,游乐梨园,自此下去,危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不屑为也,功名富贵于我如浮云。 但求吟诗作赋,买卖保单,混迹青楼瓦舍,聊以为寄,兄台若劝谏皇上,是为忠心,一旦获罪,官位不保,此我之良言也,望兄台慎重。” 王君可慨然说完,杜甫突然跪在地上。 “兄弟此言,真乃肺腑之言,句句戳在哥哥心坎,哥哥受教,如若劝谏不成,我当躬耕南山之下,与三俩知己,效法陶公。” 王君可赶紧将他扶起,“老哥,你这是何必,干嘛跪我,我怎么受得了你这一拜。” “你当得起。当今之世,有老弟这样看得明白的人都退隐归去,老哥虽说不想进入仕途,但其实我是想有所为,为这天下做一些事,我也知道,此次能授予官位,也跟老弟的诗词有关,只希望,我能在朝堂之上,有点作为。” “希望哥哥能精忠报国,我还是卖卖保单,写写志怪,游戏人生。” “可惜了老弟这一身的本领,我定向皇上劝谏,如此良才不用,实乃我大唐的损失。” “哥哥的话,我很感激,哥哥不知道我的身世,才这么劝我,只要李林甫在朝一日,我是不可能被重用的,不过写写诗词歌赋,让皇上的生活有点点缀罢了,天色不早,我还得赶回去,今日肺腑之言畅谈,我心舒坦!” 王君可起身将天竺辣椒带上,一部分磨成辣椒粉,一部分泡在酒瓶里。 “老弟用这个何意?” “哥哥,我几次被人暗害,差点葬送性命,拿此防身。” “此物大妙!还可做武器一用,只是此物是否太过歹毒,望兄弟慎用。” “哥哥,我不会用在你这样的人身上,只是谁如果硬要来害我,那就对不住了。”王君可诡异一笑,与杜甫告辞,骑上马,飞身而去。 杜甫在后面赞道,“此人不用,是我大唐的损失,他的才华和眼界,远在我之上,惜乎哉!” 他喟然长叹,继续饮酒,心中寻思,不管怎么样,也要向皇上进谏,大唐有王君可如此人才而不用,实属大唐之不幸。 王君可骑马一直往北,然后从永达和崇业坊准备穿过去,此处荒废已久,居民甚少,转向朱雀街的时候,被人拦截,不知是哪里来的地痞无赖,他的马飞奔过去,被人用绳子一绊,马失前蹄,王君可栽了下来,突然一个翻滚,所幸不是脑袋着地。 十几个人围了过来,王君可大急,“各位,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是谁吗?想打劫我,我是你们的祖宗。” “就知道你是谁,早就瞪上你了,有人要我砍你两条腿,还有人要你两只手,都受了钱,你是要两条腿呢,还是要两只手?” 王君可知道今天出门大意了,以前都是带王府亲卫,这下怎么办?手无缚鸡之力,对付他们十几个地痞无赖,怎么样也不是对手。 所幸风是往东边吹的,“好啊!几个杂鱼还敢威胁我,都上来吧,见识一下你爷爷的超凡武艺。”王君可抓起两把辣椒粉,等他们冲上来的时候双掌一推,一股红雾漫天飞舞。 那伙人在红雾之中不住咳嗽,大叫大嚷,“这雾有毒!” “哇!我的眼睛!”“阿秋!”喷嚏打个不停。 “哇!我好像着了火!”“这什么神功?” 王君可一击得中,赶紧往后撤退,一边跑一边往后看,有几个追了上来,前面又有人挡住,没办法,只有往前面冲,等人过来时,拔开酒瓶塞子,往嘴里猛灌了一口,然后一甩酒瓶,酒液喷了出来,有些还溅到自己脸上,顿时有种火辣辣的热感,王君可也顾不上了,但多数喷到最前面的几个人身上,后面是个老大,牛高马大,王君可还是朝着他跑去。 那人如同相扑手,张开双臂有七尺长,“小崽子,看你现在往哪里跑?” 王君可直接对着他跑去,被老大一把抓住,狂笑不已,就在这时,从王君可的嘴里喷出无数的酒液,他的脸上,眼睛上,嘴里,鼻孔,都是辣椒液。 这是王君可最后的一招,以伤害自己的手段来对付大佬,那人惨叫一声,赶紧松手,捂住眼,捂住嘴,捂住鼻子,他只感觉到眼前是红红的一片,有一种火辣辣的疼,像着了火一般,从来没有遭过这样的罪,“哇!我的眼,我的嘴,我的鼻子!快救我!”他的嘴成了两片厚厚的香肠。 王君可趁着这个时候早跑开了,多亏最近一直跑步锻炼,腿脚麻利,他一直往北跑,然后跑到人多的地方,转向朱雀街,又一直跑,他感觉口里冒烟,感觉眼睛流泪,感觉脸部火辣辣地烧,杀敌一千,自损五百。 这张嘴,这张脸估计要折腾一个晚上都不会好,他感觉非常难受,但再难受,也要跑回去。 他的马还很有灵性,跌倒之后,又爬了起来,跟着找了过来,他一把抓住,飞身上马,直奔十王坊。 第34章 食物中毒 寿王府才是他安身的地方,得罪的人太多,哪里都不安全。 他脑袋涨血,面色赤红,运动过速,唯有抓住马鬃,趴在马背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停了下来,就听到徐冰的声音,他才放松警惕,一放松,他就从马上滚落,晕了过去。 “是小舅爷,快,快,传御医。”众卫士把他抬进客房。 “可弟啊!你可不要有事啊!” 李瑁趴在君可的床前,看到他面色赤红,嘴巴红肿,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也是血丝布满,非常恐怖。 御医跑了过来,赶紧给王君可诊治,摸摸他的脉搏,跳得非常厉害,“这是食物中毒了哇!” “哇——可弟,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李瑁一听,差点绝望。 “微臣不知公子到底吃了什么?也无法给他下药,这万一下错药,反而于事无补,只能等等,如果能撑过今晚,那还有救。”御医措手无策。 李瑁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面色狠厉,“你。你要是治不好他,本王要你小命!” 御医吓得跪倒在地,全身颤抖,“王爷,是微臣无能,无法判断是什么毒物。” 李瑁一把推开他,蹲下来握住王君可的手,“可弟,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啊!” 王君可被天竺魔椒辣的晕晕乎乎,又消耗体力太多,只觉得全身被火烧灼一般,他喝下辣椒酒液,有少许流进了胃里,胸口肠胃都很烧,整个人如置身火炉之中炙烤。 御医探了一下他的额头,非常烫手,赶紧让人打来凉水,毛巾浸湿,安放在王君可的额头。 “王爷,不必焦虑,公子还有救,只要体温下降,他就有苏醒的迹象,以微臣的观察,中毒的表现是脸色青紫,全身冰冷,而公子则全身滚烫,可能是吃了其他的食物,微臣听说,天竺有一种魔椒,只要沾上一点,就会如火烧一般,但愿如微臣的推测。” 此时王君可已经缓过神来,但他嘴唇肿胀,喉咙肿痛,无法发声,只是眼皮眨了一下。 “公子爷眨眼了,那就是说,微臣的推测是对的,只要想办法让他喝点水,然后勤换湿毛巾,过了今晚,他就没事了。” 王君可又眨了一下眼睛,让李瑁惊喜万分,“可弟,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今夜我就一直陪着你。” 小雯不停给他换着湿毛巾,她急得满脸汗水。 魔椒的辣素是普通辣椒的几万倍,只要一点汁液就能让人痛不欲生,一根辣椒可以辣死一头大象。 王君可往嘴里灌的可不止一根辣椒,那可是大口酒泡的辣椒液,他的嘴微微张了一下,说出一个水字,可惜嘴巴肿胀的厉害,根本发不出声音。 御医吩咐小雯,赶紧给王君可喂点水,小雯捏住他的嘴,撑开一条缝,滴了几滴水进去。 王君可喝到几点凉水,如百年干渴的大地逢甘霖,他贪婪地吮吸着水滴。 小雯继续给他喂,喂了大概两大碗的样子,王君可才感觉好一点。 他感激地眨了眨眼睛,眼角露出一丝微笑。 “微臣的判断是对的,中毒是青紫色,或是乌黑蓝绿,以公子的状态看来,他是食物过敏,很有可能误食魔椒。” “只是食物过敏,谢天谢地,张御医,刚才本王着急了些,你切莫往心里去。”李瑁舒了口气。 “微臣不敢,王爷是关心则乱,请恕微臣退下。” 李瑁挥了下手,张御医背着药匣子后退着走了出去。 “小雯,好生伺候着公子!”李瑁擦了一下头上的汗珠,走出客房。 小雯开始埋怨,“小舅爷,你看你,出门也不让人跟着,把自己弄成这样,王爷和我都很关心,还有徐冰和马贲都急死了,王府上下都替你着急。” 王君可不能说什么,只是眨眨眼,表示一下谢意,他感觉到李瑁对他的关心,小雯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好,徐冰和马贲两个跟随也忠心耿耿,来到大唐,他就不觉得是孤单的。 他伸出手来,抓住小雯的手。 小雯本想把手抽回,但看到他那副模样,就让他抓着。 过了几个时辰,王君可觉得热辣的感觉在消退,嘴唇的肿胀也好了些。 思路也清晰起来,从杜甫租住的地方回来,就被人盯上,这些人估计早就算计好自己要走那一条道,然后在偏僻的地方阻截,这些人是有备而来。 只是得罪的人太多了,不知道是谁的阴谋,是以前得罪的菜农,那些菜农一见到他,就吓跑了,他记得原主欺凌过这些种菜的,不给钱不让在东市摆地摊,但他们没那个胆子,很有可能是最近得罪的李肃义父子,当街打他们的脸,肯定会暗地报复。 他没想到这种辣椒的辣素这么高,差点出了人命,想着那伙地痞流氓也被辣椒粉辣椒水袭击,肯定也遭老罪,心里就有点平衡感,还是他的预见性比较强,如果没有事先做准备,说不定就撂倒在大街上。 那片坊区人流量比较少,地方荒僻,是个下黑手的地方。 独自出门是不敢了,原主得罪那么多人,还不知道得罪哪些人,去稍远的地方就有生命危险。 王君可第一次有生命危急感,是不是要文武兼修,其实他身体的底子还是很好的,将门之后,老爹武艺高超,给他留下几本拳谱和兵书,但是原主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只喜欢胡来。 出来这么久,是应该回趟家了,东市的保单生意卖得很好,几千家店铺都买了,接下来就是开展物流镖行生意,争取掌控一支镖师队伍,对以后的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 天一亮,王君可觉得全身不痛了,火辣感消失,身体前所未有的好,血气充盈,不知道是不是跟吃了魔椒有关,他身上出了一层黑色的杂质,按照武侠小说的说法,他简直是伐毛洗髓了。 他大早上的泡了一个热水澡,全身更是通泰。 “可弟,你真的没事啊!”李瑁一早就过来,很惊喜地看到他起来了。 “姐夫,我要回去一趟,出来快三个月了,想回去看看桃花开。” “你可得保护好自己,我让徐冰两个卫士护送,小雯伺候你这么久,也带过去。”李瑁很细心地说。 王君可点点头,让小雯收拾了一下,然后就到门口等他。 他来到王府门口,交代几个王府卫士,让他们上午去找那伙人,有个特点,肯定是脸上通红的,嘴唇可能有肿胀的迹象,特别是一个大个子,特征明显,脸上有块刀疤,身体肥壮,足以三百来斤,找到后带回王府拷问,看是谁指示的。 那几个卫士按照他的吩咐去找了,但很可能找不到,那些人不会那么傻,等人去抓。 小雯的心是激动的,其实她很愿意伺候王君可,已经打了包裹出来。 王君可让徐冰和马贲叫了两辆马车,把一半的钱财放在车上,带着他们回灞桥驿。 李瑁很难得地出门相送,他看着两辆马车离去,知道以后跟王君可相聚的日子会越来越少。 临行前,王君可说的一番话让他很触动。 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你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你父皇! 走出去吧,不要再封闭自己,去看看这世上还有很多的美好。 第35章 你给我使劲用钱砸 家在灞桥驿附近,离长安有四十多里,官道很宽,即使带着两车的钱,也不用太担心被抢劫。 但凡事都有万一,此时的王君可跟小雯坐在一辆马车,小雯一脸的兴奋,在王府哪里也不能去,她打小就被家里卖到王府,做了一个小丫头,她很怀念以前童年的生活,虽是残破的农家,但可以到处跑,到处野。如果家里有钱,在乡下也是很好的日子。 自从卖到寿王府,就没出过几次门,对于十几岁的丫头,现在终于能出门,兴高采烈,脸上红扑扑的。 后面跟着徐冰和马贲的车辆,他俩押送一车的铜钱,这次护送王君可回家,心里很失落,以前那种到处横行,耀武扬威的日子没有了,只能呆在寿王府,守卫那个古怪的懦弱的寿王。 “徐爷,真是舍不得离开小舅爷,相处这么久,都有感情了,我真是憋闷。”马贲靠在马车上,一脸愁苦。 徐冰叹息一声,“谁说不是呢,其实我想一直跟着徐爷,那日子就是得劲,跟着他白吃白嫖的时光没有啦!” 马贲靠过来小声说,“徐爷,要不我们离开王府,跟随小舅爷怎么样?” “我也想啊,小舅爷有钱,又大方,经常赏赐,可我们是皇上派来守卫寿王府的,这个太难了。” “干嘛要穿这身侍卫服,还想着有个好出身,谁知道跟了那么个主子,虽说是主子,只比囚徒好一点。” “行了,别发牢骚,让人听见,我俩脖子上的脑袋就被砍了,就这个命。” 两人闭嘴不说话,就看到不知从哪里跑出十数骑,脸上都蒙着黑色纱巾,戴着斗笠。 “赶紧警戒!来了不知是一伙什么人?”徐冰铿锵一声将宝剑拔出半截。 这里离长安通化门有点远了,离灞桥驿还有段距离,赶紧让车夫把马车驰快一点。 王君可也看到那十几骑飞驰而来,预感不好,是有人来拦截了。 十几骑分成两队,包抄过来。 “车夫,快点!”王君可催促着,小雯刚才还兴高采烈,但看到那些骑马的追了过来,脸上露出恐惧之色,“小舅爷,怎么办?” 这条官道一直太平,怎么会出现马贼?那些马贼已经挥舞着雪亮的弯刀,追上王君可的车,他们的马速很快,而王君可的马车比较沉重,有上千斤的铜钱袋子,两匹马拉着都有点慢。 “不会是来劫财的吧,小爷我还好只带了二分之一,小雯,把铜钱袋子扔掉。” “少爷,这可都是钱呐!”小雯舍不得。 “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舍不舍得!”王君可抓起一把铜钱,丢了出去,一手天女散花,直扑扬着弯刀砍过来的马贼,马贼猝不及防,倒栽马下。 就拿铜钱方暗器! 这一招有效,“小雯,你也使劲给我用钱砸!” 弯刀砍在马车后面的门上的声音噼啪作响,小雯吓得捂住脑袋,惊声尖叫。 王君可抓起两贯铜钱,一手一串,左右开弓,六斤四两的一贯铜钱甩了出去,正好砸中两个马贼。 “等死啊!不还击我们就被砍死了!”王君可举起一个钱袋,里面有上百斤,也不知是怎么举起的,他已经看到弯刀近在咫尺,马蹄翻飞,王君可赶紧把钱袋丢了下去。 “绊马脚!” 那骑马正在奔驰之中,前蹄正好被钱袋绊倒,身躯飞速翻滚,栽倒在地,将马上的人甩了出去,马贼身手灵活,正好攀着车棚,身体吊在窗外,往车棚上爬,到了上面,就拿刀往下面插,雪亮的弯刀离王君可只有三寸,又插进一刀,就在小雯的面前,小雯往后仰倒,吓得贴在底面,不敢动弹。 王君可责怪自己为什么不拿把武器,现在只有钱币,这伙人是要他的命啊!丢了几袋钱也不顾着捡。 车棚上的马贼飞身朝着车夫,一刀砍下,车夫的脑袋被砍掉,脖子的血腾地一下冒了出来,然后身体还拽着缰绳再跑,小雯吓得连连尖叫。 马贼狞笑着打量了一下车内的两人,弯刀已经递了几下。王君可抱住一钱袋挡住,弯刀往钱袋不断扎进,哗啦,铜钱滑落出来。 马刀扎进去被钱夹住,王君可用力抱住,大声喊道,“快用钱砸他!” 小雯见王君可在危机之中,也不管什么钱不钱的,抓起几把就往前面乱扔,大部分落到王君可的背上。 “丫头,看准了扔!”王君可急得大喊。 小雯抓住一贯钱胡乱扔了过去,王君可一低头,那贯钱就从头上飞去,击中马贼的脸部,六斤四两的一贯钱,又是铜的,立即将马贼砸翻,弯刀脱手。 但马贼还没有掉下马车,挂在车辕上,王君可拔出弯刀,一手将钱扔出,然后又是一刀飞刺。 正中那人的大腿,马贼惨叫一声,像一个球翻了出去,一只脚被飞驰的车轮碾压,惨呼一声,痛得晕了过去。 车内两人惊魂未定,后面的马车上,徐冰和马贲一左一右持剑在对抗,好在他们不是主要的目标,基本能防守住,他俩非常着急,想要帮忙,离得又很远,只有干着急,“小舅爷,你小心啊!又有马贼上来了!” 又是两骑攀爬上来,王君可有弯刀在手,心神稳定了些,看准了一刀砍落。 那人身手极为灵活,一个翻身,就落到后车门,双脚一蹬,小雯被震开,身体往前面扑,压在王君可背上,王君可也被压倒了,他回头一看,后车门被连踹几脚,木门破碎,那人一个鹞子翻身,就挤进马车,嘴里叼着刀,看着双腿乱蹬的小雯,色心大起,一把将她的双腿一拉,准备扑上,当压下来的时候,弯刀从他脖子插进,他的瞳孔收缩。 王君可一抽刀,鲜血就喷溅出来,落了小雯一脸,小雯见血就晕。 事情发生的非常快,都是瞬息之间,王君可背上失去压力,就挺身而起,前面就又落下一人脚刚落地,被王君可一刀削去,只听得惨叫一声,那人的腿连着膝盖被削断,跌落马车。 王君可松了口气,握着沾满血液的弯刀,马车由于没有人驾驶,在道路上狂奔,跑了一阵就慢下来,这可不是好事,还有四五个马贼飞跑过来。 一路上,那些客商纷纷躲避,唯恐殃及池鱼,跑得远远的,哪里敢上来帮忙。 第36章 薛氏无双 这伙马贼如此凶蛮,悍不畏死,即使伤残五六人,那些人还是拍马赶来。 老天,你们我从不敢招惹,一向只欺凌弱小,不要图财害命啊! “钱拿走,我不要了,别追我!”王君可只能把钱袋一个个丢下去,那些人早有防备,操纵着马一跃而过。 而王君可的马车已经停了下来,拉车的马长嘶一声,赶车的没头车夫因为惯性,飞了出去。 四五匹马围着马车,乱刀砍着,王君可哪里敢出去,他躲在车内,握着刀,只要有马贼敢进来,就发起突然袭击。 两个马贼抛出飞勾,抓住车顶,朝两边一拉,木质车棚卡啦一声碎裂,露出车顶。 那飞爪又旋转着飞了回来,抓住车车门死劲一拉,车门破裂。 王君可现在是没有遮拦,他清楚地看到那些马贼狠毒的目光,即使戴着黑色的面罩,也能感觉到他们的狞笑。 噗!一刀砍来,王君可反应还很快,拿着弯刀挡了过去,金铁交鸣,冒出火花,巨大的力道让他的弯刀脱手而出。 王君可只得抓起两贯钱,左右开弓,钱飞了出去,可是没砸中马贼,马贼只略一低头就躲开了。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两百来斤的钱袋被王君可抡起,抵挡那不断砍来的弯刀,弯刀砍在麻布钱袋上,割断穿麻绳的铜钱,四处洒落。 那些马贼见一时还取不了王君可的性命,有点急躁,后面徐冰他们追了上来。 立即有两个马贼挡住,马贼身手了得,跟王府卫士战在一起。 另有五人还是砍杀王君可,他只能凭借钱袋抵抗,当麻布袋被砍碎之后,就没有别的能抵御了,这次的遭遇真是太险恶,王君可喟叹,难道要死在钱堆里。 就在这时,后面起了一阵烟尘,两匹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坐骑极其神俊,比马贼的马要快一倍,瞬息即至,马上二人一黑一白,张弓搭箭,瞄准王君可的车射来。 簌簌簌!弓弦响起,剪枝早已发出,只见跑在旁边的马贼,脖子上插了一支箭,身体跌落马下。 接着又是一人后背着箭,也倒栽下去。 原来是救兵到了,王君可暗喜,天助我也,天不灭我! 来人射来两支箭,就操起一杆戟枪,一戟扫来,那旁边的马贼横刀挡住,可哪里挡得住来人无匹的力道,弯刀断裂,身体被一戟削为两截。 让王君可看得心惊动魄,来人的武力何等霸气,后面白袍骑士使得是红缨长枪,殷红络子,挺枪一刺,扎进一个马贼的背部,然后用力举起,到了半空,那马贼还踢蹬着腿,被长枪一挥,身体狠狠砸在石块上,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剩余的一个马贼见到不妙,早已开溜,谁知那白袍骑士再次弯弓搭箭,百步穿杨,一箭将其射个透心凉。 “等等,留他一头狗命,我想知道是谁指使。”话还没说完,那剪枝已经破空而去。 王君可只有徒留遗憾,看看这一黑一白两个骑士已经来到身边,正互相怼着,“妹子,那个要让给哥杀!哥还没过瘾呢。”“等你,哼!黄花菜都凉了。” 黑衣的哀叹一声,“怎么就这么几个马贼,真是一点都不过瘾。” 徐冰和马贲也是惊呆了,两人一刹那就干掉五个马贼,枪法出神入化,箭法百步穿杨,他们在头脑中回想,这二人是哪里的高人,难道是传闻中的薛氏兄妹? “哥哥,你看王君可是不是被吓傻了。”他俩望着一脸茫然的王君可,用枪尖敲了敲车辕。 王君可才从惊叹中反应过来,“多谢两位少侠相救,不知二位是谁?王君可非常感谢,这一车的铜钱可以当做酬劳。” “妹子,他竟然不知道我们的名头,奶奶的,你说气不气人,不如一枪把他解决了。”黑衣黑脸的骑士有点不高兴,扬起长戟,准备随时给王君可一下。 “哥,干嘛,救了他又杀了他,何必呢?”白袍骑士横枪架住她哥的戟。 “妹子,我就是试一试,看这小子的胆量怎么样,我还想听他的评书呢。”黑衣黑脸的骑士呵呵一乐,“这小子手无缚鸡之力,能对抗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哎!里面是不是死了个女娃,太可惜,来晚一步,女娃死了!” 小雯这时才苏醒过来,看着王君可被两杆长枪压制,全身是血,又晕了过去。 “这女娃是被吓晕的,王君可比女娃强一点。”黑衣黑脸骑士把长戟收回。 “在下是王君可,不知二位是哪方高人?”王君可站了起来,绝不能输掉气势,他撩了一下长发,然后很有风度地迎风站立。 徐冰已经把马车驾驭过来,那个车夫早就吓跑了。 “小舅爷,是我的错,前几天见过的,只是你闭门不出,所以你不知道,他们是长安城最厉害的少年英雄,打遍长安无敌手,薛氏双雄,哦,不对,平阳郡王王府,薛氏无双!” “君可老弟,我叫薛疾,这是我妹子薛琼华,上次找你,没见到,我很不开心,就想下次还没见到的话,我薛疾就一戟削死你。”薛疾说一句,长戟就在王君可的身边晃一下。 “哥哥,别吓唬他,人家一个文弱书生,没经历沙场。” “妹子,你怎么帮他说话,我是你哥,我才是你哥,知不知道,我一戟砸他个百花盛开桃花艳!”薛疾的长戟一下插进旁边的石块,巨石崩裂断为数片。 “哥,我没帮他说话,我只是担心,我们吓坏了他,没有评书听。” “对喔,终于说到正点子上,王君可,你现在知道我们的来意,今天我们没听到那一回评书,我很不高兴,上寿王府论理,你这小子又回家了,我带着妹子追了过来,就看到你被人追杀,救了你小子的命,你看你怎么报答我和妹子,这点钱我是不要的,谁还用铜钱啊,我随随便便都是几百两银子砸出去的,铜钱我带着嫌麻烦。” 这是真真的世家子弟,名将薛仁贵之后,说话都带着王霸之气,王君可只能小打小闹,赚点铜钱花,人家用得是真金白银,不可同日而语。 “我不知道可以怎么报答你们。” “我要听一整天评书,妹子,你呢?不会看上这瘦不拉几的书生吧!” “哥,你说什么呢,我也听评书。” “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要寄牛角刀,放他血的哦!是不是看上他这个小白脸?” “哥,你说什么呢!”薛琼华敲了哥一下,继续说,“如果听得满意,我可以取消。” 我去!这世家子弟追出来只是为了听评书,“两位侠士,评书一定管够,不如跟我回去,我可以讲三天三夜的评书。” 薛疾一巴掌拍在王君可背上,“兄弟够意思,我就喜欢不藏着掖着的人,你们读书人不讲究,但你还顺眼。” 这力道真够大的,王君可差点背过气,“徐冰,你和马贲把钱捡一下,收拾好,我们回去。” 小雯又一次苏醒,一把抱住王君可,“我怕!我好怕!” 薛琼华娇叱一声,“呸!真是弱女子,给女人丢脸,我一枪刺死你!” 这兄妹俩真是奇葩! 第37章 王君可的狠毒 徐冰和马贲带着小雯去捡丢在地上的铜钱。 薛氏兄妹和王君可说着话,急着要去他住的地方,喝喝茶,听听评书。 薛疾很不耐烦,“就这么点破钱,捡个鸟啊!回头我给你几十上百两白银,老子要是听得舒坦,把我妹子许配给你,你当郡主驸马!” “哥,你瞎说什么,怎么不知道害臊。”薛琼华面上飞红,头扭向一边,刚才一脸的杀气,现在露出女儿态。 王君可倒没什么的,只是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子,怎么吃得住,她一身的本领,估计哪个男人也上不了她的身。 小雯突然一声尖叫,将他们吸引过去。 “这里,这里还有一个活的。” 王君可快步走了过去,要问问清楚,到底是谁指使他们,也担心那两个杀人魔王一戟刺死他。 来到那个断腿的马贼旁边,先把弯刀拿在手中,指着马贼,“说,是谁指使你们来谋害我?” 马贼疼得抽搐,嗯嗯唧唧地不说话。 “跟他啰嗦什么?老子一戟刺死算啦!” 王君可赶紧握住他的铁戟,“薛大哥,请等一下,让我问清楚再说。”他用刀背拍拍马贼的脸颊,“饶你不死,如果说出幕后主使。” 马贼喷出一口血沫,狠狠说,“你杀了老子,老子什么也不会说的。” “好啊!不想说是吧,小爷我不会让你那么好死,小爷我会用蚂蚁啃咬你受伤的皮肉,徐冰,抓些蚂蚁过来,要那种又大又黑有钳子的黑蚂蚁,再寻点蚂蟥来,吸干他的血。” 小舅爷就是够狠,徐冰赶紧去找这两样活物。 过了一会,徐冰回来了,带了满满的收获。 “冥顽不灵,徐冰,把蚂蚁拿过来,让它们喂饱肚子。” 徐冰抓了十几只蚂蚁过来,王君可抖落在断腿马贼的断腿之处。 蚂蚁见到新鲜的血肉,贪婪啃食,咬了一小块就跑回去报信,估计一会就要有大队的蚂蚁过来了。 断腿马贼阵阵惨呼,身体扭曲着。 “有没有蚂蟥?” “有啊!抓了三只。” “怎么这么少?放到他的大腿根处,这里的肉很嫩,我看他说还是不说。” 徐冰都有点于心不忍,人家的腿都断了,还这么折磨人家,小舅爷,你够狠,老徐我佩服你,他依照王君可的吩咐,把那人的裤子撩起,将蚂蟥丢了进去。 小雯和薛琼华赶紧捂住眼睛。 “君可老弟,你真是够狠,老子现在对你刮目相看,还以为你是个文弱书生,没想到你狠起来这般狠毒。”薛疾也是佩服,他从来就没佩服过任何人,这次他知道了,有人比他心肠狠一百倍,他不过就是一戟把人削成两段。 “我,我死也不会说的。”短腿马贼咬紧牙关,打死也不会说。 “好,看你还能支撑多久,我有一千种法子整治你,这还刚刚开始,我会把你的皮一寸寸地割裂,然后撒上毒药,一时半会死不了。 如果你还不说的话,我将你的腿上的肉一小块一小块割下来,割一千刀,你会感觉到那种痛不欲生的滋味。 如果还死不了,将砸碎你的骨髓,用火烧熟了,喂给野狗吃,你一下子还死不了,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法子。”王君可吓唬着。 小雯捂住眼睛,不敢再看,她终于知道王君可是多么可怕,那些话让她全身发麻,全身颤栗。 路人只敢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 徐冰和马贲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从没见过比王君可狠的人。 薛疾和薛琼华连连摇头,他们两个是上过战场的,只会一刀一枪的拼杀,这些整人的手段是比不上十分之一的。 对喔,还有点魔椒粉,先撒到你的断腿处,王君可从挎包中拿出一个荷叶包裹的小包,那里面还剩下一点魔椒粉,这玩意他是试过厉害的,可以达到五内俱焚的效果。 王君可不敢用手指去抓,找了个小树枝挑了一点出来。 黑黑红红的粉末,看上去就像毒药。 “蠢货,你不怕死,很好,是条汉子,但你包庇幕后主使你的人,那真的是太傻了,想知道这是什么吗?毒药,就那么一点点,足以让你后悔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 断腿马贼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但又把脖子一梗,“老子不是被吓大的,在老子的刀下,死的人不知其数,想用这点小伎俩吓唬我,来吧!爷一点都不怕!” “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还是执迷不悟?你就不想你家的老娘,你娘养大你不容易,你做马贼,你死后,你娘孤苦无依,白发苍苍的老娘啊,你愿意看到她伤心难过吗?” 王君可见他并不害怕,倒佩服他是一条狠汉子,再怎么狠的汉子也有弱点,如果他有家人,有牵挂的人,这倒是一个办法。 果然,断腿汉子脸上闪过一丝凄然,“你杀了我吧,我死之后,我娘会得到一笔钱,足以让她过这一世。” “你还有救,记得家里还有老娘,但你行这样的事情,拦路抢劫杀人放火,受人指使,成为别人的一颗棋子,真是可悲,也很可怜。 空有一身的本领,就做了一个强盗,你娘知道钱的来历,也不会用的安心的,她想到她的儿子断了一条腿,死得很惨,被人指使,沦为工具。 你想她会多伤心,养了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很蠢的儿子,一个没用的儿子,你赶紧说,免得吃苦,我会把你架起来,掉在木架上,让路人都来看看,都来认一认,这是什么人,干了什么事。 总会有认识你的人,让他们回去告诉你娘,告诉你媳妇孩子,这个人干蠢事,为了一点钱干错事,被人示众,你娘知道了,肯定会抬不起头,肯定羞于见人,也可能因为你,悬梁自尽。 你以为一点钱,就让你娘过活下半辈子,其实你是害了你娘。 再说你孩子,如果知道他爹是个贼,是个强盗,同伴会瞧不起他,不想跟一个坏人的儿子一起玩,你儿子会孤苦无依,最后也会跟你走向同样的道路。 再说你媳妇,你死后,你媳妇就改嫁了,也有可能被你幕后的人卖了,卖去窑子,当最低贱的妓女,被万人骑,最后生病而死——” “求求你,不要说了,让我死吧,任务没完成,怎么也是死。”断腿马贼大声吼道。 “看来幕后主使的要挟了你的家人,你告诉我,我还可以帮你,你看看,我身边的人,都是一流的高手,再厉害的人也不在话下。” “他们会杀了我娘的,我宁死不说。” 王君可把魔椒粉拿了出来,准备沾到他的断腿之处。 不小心滴了一点点粉末,断腿马贼就嘶吼着,感觉像着了火。 在王君可身体和心灵双重的打击下,他实在扛不住了,“我说,我说。” 第38章 幕后黑手 在王君可的百般摧残下,断腿马贼终于熬不住了,他的声音很微弱,把幕后人一说,就晕了过去。 竟然是他!这个幕后黑手是王君可完全没有想到的,也是忽略了的,他以为是李林甫,或是李肃义父子。 完全是被他忽略的一个对象,没想到他竟然会下这样的黑手,雇佣华山马贼来袭击他。 那人平时一副胆小怕事的模样,让人完全可以忽视,而且看他的时候,一副人畜无害的可怜样。 可惜,王君可运气太好了,两次都躲了过去,既然你下黑手,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既然你不说,那我只好杀了你!”王君可大声宣布,是为了让路人知道,他什么也没有问出,以防幕后人得知,提前做好防备。 王君可还是一刀割断了断腿马贼的脖子,断腿马贼不敢相信,他死不瞑目,王君可将他的眼睛合住,你的家人会有一笔钱,不会无依无靠,但是你,迟早是死,不如早死,更何况你要害我,就这个下场。 周围那几个人真是被吓到了,他们以为王君可会放断腿马贼一条生路。 那些跌下马半死不活的也被补了几刀,王君可担心他们复活。 正准备走的时候,长安的不良人骑着马跑了出来,已经得到报告,这里发生杀人劫案。 不良帅顾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络腮胡汉子,带着一队人过来。 他认识王君可和薛氏兄妹,了解情况后,处理善后事宜,这些人都是他无法对付的。 徐冰他们已经把铜钱捡拾回来,逃走的车夫见平安后,又跑了回来。 可惜王君可那辆马车的车夫,身首异处,作为雇主,他肯定要支付一笔钱。 王君可上了徐冰那辆马车,让他们俩驾驶他坐的车,已经破碎不堪。 薛氏兄妹一左一右跟在王君可的车两边,就像两个护卫。 王君可安慰了受惊的小雯,她从来没见识过这么惨烈的场面,身体还在簌簌发抖。 “丫头,跟本少爷出来是不是后悔了?”王君可笑着问道。 小雯清洗了脸部,那满面的血污已经不见,露出洁白的脸颊,她一直低着头,不敢看王君可。 王君可摸了一下她的手,小雯条件反射似的颤抖了一下,身体离得远远的,她确实是被吓到了,没想到马贼那么凶狠,可是小舅爷比马贼还要凶狠,能想出那么多折磨人的法子,可谓心狠手辣。 “小雯,别怕!对付马贼就要比马贼还要凶狠,否则今天我们俩还有命在?”王君可把她的手握住,笑着说,“放心,我不会那么对付你的,你一向温柔乖巧。” 小雯把手抽了回去,身体蜷缩在马车内的一角。 王君可只好撩开帘子,看着外面,正好是薛疾在旁边。 “奶奶的,可以啊!兄弟,你虽然没练过,但反应很快,还机巧地干掉五个马贼,你要是练过,恐怕就是杀人魔王。”薛疾扭过头来说道。 “我不随便杀人,也不想杀人,但是别人要取我性命的话,就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王君可的语气很平和。 “奶奶的,你的个性我喜欢,这个朋友交定了,虽然身手差,但是性子够硬,跟你这样的只能做朋友,不能做敌人。”薛疾呵呵一笑。 王君可也是一笑,薛疾别看粗莽,其实粗中有细,他把左边的帘子撂下,又撩起右边的帘子,这边的景色好,一身白袍的女骑士头看着前方,都不回头看他一眼,身体稳稳地骑在马上,随之马的小步碎跑而起伏着,从侧面看,还是波澜有峰的,脸颊有一种健康的红晕,跟经常练习武艺有关,她右手的长枪一提,寒光闪过。 “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戳瞎!”薛琼华的语气很冷。 “别吓唬老哥啊!老哥不禁吓!”王君可赶紧缩了回去,靠着车壁,想着那个谋害他的人。 这个人一直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陷害他,那张白白的脸,圆圆的眼睛,嘴唇上还有一层绒毛,年纪比他还小一岁。 在东市四凶中,他是最不让人反感的,长的就想是邻家小弟弟一样。 吴有德!是我轻视了你,差点付出惨痛的代价,你很好,两次雇人来谋害我,非常好,有阴险的对手是好事。 王君可真的没想到原主会得罪那么多人,连以前的猪朋狗友都想陷害他,做人真是太差了。 三个一直混的猪朋狗友,李肃义,吴有德,还有一个牛察,牛察暂时没有做出什么阴谋诡计。 报仇的事也不是一下子的事情,知道黑手是谁,就慢慢实行反击,就针对这些人编织一张网,而他就是坐镇中央的蜘蛛,随时收网。 在长安附近的华山之上,聚集了一伙上百人的马贼,为首大王是吴颂,一个狠辣无比的家伙,依仗华山险峻的地形,营造了好几个据点,时而化为山民和樵夫,或是牧民和客商,有时则聚集在一起,连吴颂的真面貌都无人见过,这伙马贼真的是狡猾至极,纵横秦岭山脉,拦截过往客商。 这次吴有德花了大价钱,只是想把王君可干掉。 长安大良人围捕几次,也没有成功,这些马贼来去如风,根本就找不到他们的藏身之处,屡次被朝廷责骂。 那么,吴有德是怎么跟他们打上线的?只要抓住他,就有可能找到马贼。 这小子真是隐藏够深,老老实实的一副可爱样,让谁都对他不设防。 这伙马贼也真是够狠,打死也不不招供,但是,你们遇到了我,还是把嘴给撬开了。 也许住在城外会更危险,这些人会使出更厉害的报复手段。 王君可不会惧怕,因为他想到了他的仆人阿奴,这个忠心耿耿的阿奴,是父亲留给他的附身符,人虽然笨一点,但是够狠,力气够大。 阿奴啊!少爷我回来了,不是以前只知道喝花酒的少爷。 王老汉!一切安好? 王君可的回来,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无尽的麻烦。 前面就是灞桥驿了,来往的客商越来越多,在灞河的两岸,是一个有点规模的小镇。 昨我去兮,雨雪纷纷; 今我来兮,杨柳依依。 “前面就是我的家!”王君可指了指那桃花盛开的地方,隐藏其中的一座山野草房。 “好美哦!”小雯也探出头来看,双手撩开帘子,好奇地打量着这无边的山野风光。 第39章 灞桥镇大祸害回来了 一行数人已经到了目的地,灞桥驿附近的桃花坞,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正是桃花烂漫的时候,粉红,艳红,桃红,可爱深红爱浅红。 王君可终于回到家,离别三月,已是桃花开得正艳的时候,桃花坞靠近水边,后面还有一座小山,可谓是风水上佳之地,周围阡陌纵横,农田中有不少的人在劳作。 灞桥驿虽说是他的,其实他只是幕后操控者,有王老汉担任驿丞,他喜欢闲逛,哪里有心思去迎来送往,接待来往官员住宿是王老汉负责,传递文书是驿卒,他每天就是去白吃白喝。 这个白吃白喝的毛病就是在那里养成的,只要有官方路引,王君可靠着王老汉白吃白住了五六年。 打小养成白吃白喝的习惯,带着个更能吃的阿奴,这两人还要吃好的,喝好的,即使是官家公费的驿馆,也架不住这么吃,因为每个驿馆的经费基本是固定的,吃完就没有,这二人又太能吃,把座偌大的驿馆也吃得一穷二白,最后,只好去灞桥镇讨吃的,继续祸害灞桥镇居民和过往客商。由此又得了一个名号,灞桥饿虎。 因为影响不好,朝廷官员过来调查,灞桥财政亏空严重,一个本来能保持收支平衡的驿馆被两个人吃空了,就下令不许王君可继续在驿馆吃喝,也不能在住在驿馆,驿馆是接待官员的,他一阶白身,有什么资格住在驿馆? 不能明目张胆地在灞桥驿吃喝,就偷偷地吃,不能住驿馆,就偷偷地住,去年秋天,朝廷过来查看,发现王君可还在驿馆,气的上司要裁掉王老汉和那班驿卒。 为了王老汉的职位,和那班老兄弟有个谋生的地方,王君可不得已,从驿馆搬出。 后来在驿馆旁边,灞桥附近选了一处所在,搭建了一座草房,说是草房,其实还是很讲究的,房子周围有桃木的栅栏,围了很大的一块地方,种了数百株桃树。 这个时候,草堂就掩映在一片桃林之中,微风吹拂,片片桃瓣飘飞,洒落一阵粉红花语。 王君可的意思就是要大,风景要好,面朝灞水,后靠桃山,左邻灞桥驿,右临灞桥,可谓是三面环水,绿绕村郭。 附近就是灞桥镇,有上千户人家规模,靠着这主要的商道,这条连接东西方的灞桥,过着半耕半商的好日子,灞桥镇有商户百家,工户百家,农户千家,是一个富裕的小镇,虽然比不了长安城的市民,但小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经过灞桥镇的时候,王君可的出现让全镇的人轰动了,大祸害灞桥饿虎又回来了,王君可站在车头,见到熟悉的居民和商家就挥挥手,众人看他一副杀神的模样,比离去时更面目可憎,纷纷躲避,沿街的房门被关了起来,一下子整条街道都干干净净,鸡飞狗跳,连来来往往的客商都摸不清楚情况,跟着仓唐逃窜。 “我薛疾的名声传播到了这里,没办法,谁叫我是长安第五高手,杀人无数。”薛疾乐呵呵的自夸,对眼前的情形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薛大哥,他们恐怕害怕的不是你,而是我。”王君可微微一笑。 “你一个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有这阵势?”薛疾不敢相信。 徐冰回过头说,“薛世子,以前在东市,我们小舅爷可有东市四凶之一的名号,只要他出现,商家立即关门。” “君可老弟,我喜欢你这个做派,都快赶上我薛疾了,从此我薛疾不是寂寞的人啊。”薛疾骑在黑色大宛马上,摇晃着铁戟,乐不可支,找到一个同道中人,实属不易。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正在急着过街道,但她走得很慢,心中又急,踉踉跄跄的。 眼看就要被王君可的马车撞到,王君可抓紧一扯缰绳,两匹马嘶鸣,前蹄扬起,停了下来。 王君可跳下车,朝着老奶奶走去。 那些躲在窗户后观望的居民心中嘀咕,大祸害要干什么?不会对老奶奶出手吧?真是畜生啊! 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王君可搀扶着老奶奶,小心翼翼地把她送到街道两边,还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那微笑可以融化老奶奶心中的恐惧。 “老奶奶,走路左右看,注意来往的车辆。” 老奶奶全身颤抖,跌坐在地上,这,这还是那个下手狠毒的小魔王吗?他的微笑怎么这样温暖,如同春日的桃花盛开。 怎么会?怎么可能?他为什么没有把马车直接撞过去,把老奶奶撞飞五尺?或是从老奶奶身上碾压过去,没道理啊,怎么还帮助老奶奶过马路?他到底耍什么阴谋? 后面肯定有阴谋,得把贵重物品转移,这三个月是他们最舒心的日子,除了缴税,就再也没人过来骚扰,三个月挣的比以前一年的钱还多,得捂紧钱袋子。 他们深受其害,白吃白嫖白拿,如果不听从,就会被赶走,所幸这个人拿的也不是很多,至少能让居民生活下去,只是一部分利润被抢走了,但那也是血汗钱,谁舍得自己的辛苦钱被人强硬拿走。 薛琼华和小雯看到了这一幕,内心有点惊叹,小舅爷怎么这么有爱心,他那颀长的身躯,狂乱的头发,亲切明亮的眼神,温和的笑容,都说明他不是一个狠毒的人啊!这个人怎么让人猜不透? 王君可对着两边的街坊微微一笑,挥挥手,“诸位街坊,我王君可又回来了,你们不要害怕。” 俨然有一种我胡汉三又回来的感觉,原主这么混蛋,这么有威风,让王君可也沾染上一种我是五好青年,我无比自豪的感觉。 那些在窗户后探看的居民赶紧把头缩了回去,大祸害,求你还是离开灞桥镇吧,去长安祸害,我们感谢你八辈的祖宗。 “你怎么做到让他们怕你的?”薛疾很好奇,这个人文文弱弱,有什么可让人害怕的,要是他薛疾还能做到这点。 王君可一甩长发,淡然一笑,“简单!不服就揍他们,我有一个武力超强的阿奴,打得他们不认识爹娘,只认识我。” “就一个阿奴,搞定全镇的人?”薛疾感到不可思议。 “你会碰到的,别看我的阿奴只有一人,可是他徒手干掉五十多人的帮会团伙,从此再也不敢出现在灞桥,我一声令下,阿奴就会往前冲。” 一个可以对五十个,可以跟他较量较量了,薛疾手痒难耐,能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多么不容易。 车队穿过灞桥镇的主要干道,然后往北走,就是桃花坞,王君可现在暂时没心思搭理这些镇上的人,虽然被他祸害的不少。 路过灞桥驿的时候,阿奴正坐在门口,看到王君可,立即跑过来,跪在他身边。 “少爷,阿奴好想你!” 王君可摸摸他的乱卷发,“阿奴乖,我也想你啊!” 薛疾打量了一下阿奴,看到他身体健硕,扛着一根大铁锤,如同见到宝一样。 第40章 角力赛 薛疾与阿奴大眼瞪小眼,看着对手的手臂粗壮,就想比比力气。 “要不要比比?” “比就比,老子撕碎了你!” “嘿呦!还有人敢跟我这么说话?你要不是君可老弟的家奴,老子一戟削你个百花盛开桃花艳!” 阿奴站了起来,比薛疾还高一头,一身的腱子肉,青筋暴涨,可以感受他体内蕴藏无穷的力道。 薛疾也很高大,但身材匀称一些,每一块肌肉都练的非常灵巧有弹性。 两人在互相挑衅,剑拔弩张。 “阿奴,这是我的朋友,要比试也得吃了饭再说。” 驿馆出来一个络腮胡汉子,穿着驿馆官服。 “少爷,你终于回来了!快进去,我赶紧安排酒菜!” 出来的是灞桥驿驿丞王老汉。 王君可点了点头,大手一挥,反正是白吃白喝,不用花钱,其他人就跟着鱼贯而入。 王老汉由于是最早跟王君可老爹的,是亲兵,被他爹救过命,自从他老爹出世后,全心全意照顾王君可,可以说是最忠心的,按照他的功劳,怎么会屈居一个小小的驿丞,还不是为了不争气的王君可。 让他在灞桥闹闹就行了,要是在别的地方,早就被人干掉,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王君可,只要没有出人命,他都会花钱搞定,灞桥镇被王君可祸害的不太像样,也得罪过几班地痞流氓。 见王君可回来,还不是一个人,带着五个不知什么猪朋狗友回来,王老汉嘴角抽搐,灞桥驿这三个月收支平衡,得到上司的夸奖,位置暂时保住了。 可是见王君可带了这么多人,一身的血腥气,他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猜测肯定是惹事了,还不知道惹了什么事,千万不要在长安惹事,那他就没办法解决。 “少爷,老汉担心啊,听了阿奴的话,我恨不得马上就去见你,后来听说你好了,我才能安心,今天怎么带这么多人回来?” “老汉叔,没什么事,破车上的钱暂时放在驿馆,你不用担心,有二百万钱,够我们吃喝一段时间的。” 在驿馆的楼上,很快摆了一桌酒席。 驿丞王老汉面带一丝忧色,见来了这么多人,安排好后退了出去,他有很多的事情要跟王君可说,其中有件迫在眉睫的事,亟待解决,只好晚上另找一个合适的时机。 众人吃喝完毕,酒足饭饱,就去桃花坞草堂。 草堂的庭院摆着一些练力气的石磨,石锁之类,阿奴平时就喜欢练力气。 一个石锁足有二百斤,薛疾的脚踏在上面,轻轻踩了一下,然后用脚尖勾住,一只脚就将石锁提了起来。 “薛大哥真是好力气!”王君可拍掌叫好。 薛疾见他叫好,更来了劲,换了手提着,一用劲就轻轻举起,然后往上一抛,离头一丈高,等石锁落下是,又抓住石锁的把柄,接着又抛起,用左右接着,左右抛来抛去,如同杂耍一般,把徐冰三人看得目瞪口呆。 薛疾玩了会,把石锁放在地上,脸不红气不喘,眼神瞪着阿奴,神态特别得意。 “这点子力气算个球,让阿奴来!”阿奴喝得七成醉意,用两个手指勾住石锁的把柄,平举在胸前,然后抛起两丈高,等石锁落下时,再探出二指,瞬间勾住,轻轻放在地上。 众人喝彩之声盖过刚才薛疾的表演。 这手功夫一露,让薛疾脸上挂不住,黑脸涨得通红,大喝一声,“尔能接我三招否?” 阿奴呸了一口,“狗屁三招,你接的住爷爷的一锤不?爷爷一锤砸死你这个龟孙。” 两人剑拔弩张,正要对战之时,王君可出面阻止,“阿奴,薛大哥是我请来的朋友,对他有点礼貌。” “少爷,阿奴最讨厌人跟我斗力,他这么点气力就想显摆,阿奴看不惯。” 众人也想看看他俩到底谁厉害,都在怂恿,“就比试一下吧,难得有高手对决。” “我这个锤有三百斤重,我听少爷说过,大唐开国之初,有个什么李元霸,双手拿锤八百斤,我怪我生的太晚,要是早生百年,阿奴想跟他比试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大力士。”阿奴有点看不起薛疾,他的话明显地表明,薛疾不是他的对手。 薛疾哪里受过这种气,铁戟往前一刺,阿奴单手举锤,戟和锤撞在一起,火花四射。 薛疾感觉虎口有震裂的痛感,双手持戟,往回一收,然后如怪蟒出洞,直取阿奴的面门。 阿奴后退三步,举锤一挡,铁戟抛飞。 薛疾差点没握住铁戟,身体噔噔地往后退,被他妹用连挡住,他才没有摔倒。 “好家伙,力气够大,薛疾佩服!”薛疾输在力气,也不生气,能遇到对手是好事,如果他使出祖传绝招,阿奴肯定不是对手,那可是杀人的招数。 阿奴将铁锤扛着肩头,正在自得,嗦!一支箭插在他的发髻上,还在颤动。 薛琼华放下弓,面色冷傲,“大黑哥,刚有力气是不行的,我取你性命轻而易举。” “妹子的箭术真是神乎其技,阿奴佩服。”阿奴憨厚一笑,摸摸脑袋,把锤子砸在地上,收起骄傲的神情。 “君可兄弟,没想到你一个家奴,竟然有如此神力,佩服!” “也就是因为他有把子力气,就收了他,你不知道,他一餐要一斗米,十斤肉,五斤酒,要养活他还真不容易。” “如此本领,不如跟我去从军,眼下西南不太安宁,如果有此力士,何愁西南不安。” “大黑脸,阿奴不去,阿奴就陪着少爷,少爷让我干什么,阿奴就干什么。” “君可,你可不要埋没英雄,如此好汉,我爱慕得很,不如让给我,你随便出个条件。” “阿奴哪里都不会去的,哪怕你让我当大将军,阿奴也不去。” “如此猛士,又如此忠义,真是难得,看来我来这里来对了,妹子,不如你先回去,都是老爷们,一个女孩子不太合适,夜不归宿,咱爹会骂人的。” “哥哥,就允许你在外面浪,不许我到处走,我偏要跟着你,爹要骂就骂,我要去华山打猎。” 当晚,薛疾兄妹和徐冰四人在驿馆住下。 等一切安定之后,王老汉过来桃花坞,跟他说起驿馆的一些事情,特别是王君可交代的镖行一事。 第41章 货物被抢走 夜晚时分,王老汉来到桃花坞。 “少爷,出了一点麻烦,上次舞姑娘带人过来,护送一批货物,在去洛阳的途中,出了点问题。”王老汉禀告。 “喔,细细说来。”王君可坐在草堂的竹椅上,架着二郎腿,对于这些事,他并不是很担心。 王老汉将事情的经过一一汇报。 王君可明白了事情的原由,舞燕飞护送的货物去洛阳,经过少华山一带时,被华山马贼抢走。 舞燕飞第一次办事,就丢了货物,这些货物价值不菲,足有千万钱,都是很多商家联合出售的商品,要是让她赔,是怎么也赔偿不了的,驿馆是做了担保的,舞燕飞陪不起,就要驿馆赔,上司要是知道,肯定会取消他驿丞的职位,到时候他爷儿俩喝西北风去。 “舞姑娘人呢?”王君可喝了一口茶问。 “她还好,只是手下的几个兄弟受伤,还有几人被杀死,她已经回来,就在驿馆。” 王老汉的话音刚落,一身黑衣的舞燕飞闪了进来。 “王公子,在下办事不利,请公子责罚!”舞燕飞拱手道。 “你受累,本来我只是想帮帮你,谁知给你带来麻烦,这也不怪你,现在天下并不太平,我会想办法把货物夺回,先说说华山马贼的事情。” “那天,我带着三十个打行的兄弟,运送一批货物前往洛阳,谁知经过华山险道时,遇到另一伙商队,他们要求加入,可以给一些护送费,我当时想,既然是一路的,也顺路,又能得到一笔钱,便答应他们的要求,谁知道,到了晚上吃饭时,他们使了手段,把我打行的弟兄麻翻,乘着夜色,他们将货物抢走,我因为男扮女装,躲过一劫,王公子,请责罚我办事不够周密,丢掉货物。” 舞燕飞一脸凄然。 事情发生了,再责怪她有什么意义,“舞妹子,吃一堑长一智,经过此事,你就知道江湖险恶,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下次护送时,就会长点心眼,货物的事情,我会想法子弄回来,你也累了,今夜就在驿馆住。” “多谢王公子。”舞燕飞转身离去。 发展镖行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得有经验丰富的人来带头,舞燕飞有飞刀神技,但是江湖经验不足,黑道白道认识的人不多,什么都靠蛮拼也不是长久之计。 王君可的手指点点额头,出师不利,这伙马贼有一百多号人,来去如风,如果抓不住他们的首脑,货物拿不回来,就要驿馆和他去赔,那不是一笔小数目,一千万钱,卖保单一个月空手套白狼也不过五百万钱,那可是要大出血的,必须把抢走的东西弄回来。 马贼经营多年,要是能找到他们的老巢,说不定还能赚一笔,王君可为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而兴奋,怎样找到马贼老巢? 他思考的焦点落到一个人身上,吴有德,这个人是个关键,把他嘴里的东西掏出来,知道马贼的老巢藏身之处,发动袭击,可以一举扑灭。 去办事的人不能多,多就走漏风声,唯有一支精悍的剿匪队伍,人数不超过五十人,对马贼构不成人数上的威胁。 这伙马贼狡猾得很,遇到人数多的官兵,就避而远之,如果是人数少的大良人,就围而歼灭,这也是马贼能猖狂数年的原因,他们让长安大良人栽了不少跟头。 大良帅顾寻就被上司多次责罚,王君可不打算借用朝廷大良人的力量,这万一找到马贼巢穴,里面的财宝就不能独占,是会吃亏的。 可以利用薛疾和薛琼华,此二人武艺超群,箭术高明,加上舞燕飞的人手和自己的仆人阿奴,也可以说是一支很强的力量。 思路理清之后,当下最重要的,就是把吴有德逮住。 他准备明天跟徐冰和马贲说一下,使用一点手段,把吴有德抓住。 一大早,王君可把徐冰叫到一旁,跟他面授机宜。 徐冰和马贲依照他的指示去忙了。 天黑的时候他俩回来,徐冰汇报,“小舅爷,吴有德那小子不知去向。” 王君可眉头皱了皱,这小子滑溜啊,知道没干掉他,就跑得无隐无踪,从他这里下手就不好办。 那么只有乔装成商队,押送货物去楼兰,引蛇出洞。 王君可让王老汉去宣布,要运送一批贵重物品去洛阳,规模要大,还要很多人知道有这么一批货物。 王老汉跟灞桥驿来往的商家一说,他们也就把上万匹丝绸和几千瓷器送了过来,都是运往洛阳的,只要平安到达,他们就有可观的利润,这个险值得冒。 王君可猜测,灞桥镇可能有华山马贼的暗探。 这里也是物资发放的一个中转站,不管往东往西,都要经过灞桥,所以有很多商家都把商品集中在灞桥驿附近的商行,一旦形成商队,就会出发。 王君可安排好这一切,就开始给薛氏无双说书,最好让他们自愿帮忙。一边说书,一边开垦庭院的一块空地,准备把它变成菜地。 薛氏双雄拿张椅子坐下,旁边有小雯泡茶伺候。 阿奴为坐在铜锤上看着主人发呆,主人的举止跟往常不一样,但是有故事听,还是愿意呆在那里。 比在茶楼听书悠闲多了,王君可的说唱比崔一万高,绘型绘色,把那块菜地当成了舞台,他骑在锄头上面,恢绿绿!一阵马嘶—— 来将何人?速报姓名,本将不斩无名小辈! 你爷爷我是李元霸,御封赵王,你奶奶的,吃我一锤。 你个小毛孩,好大的口气! 只见李元霸一锤打去,少华山大王樊虎将领赶紧挺铁枪急忙遮挡。 这一锤下去,铁枪弯成鱼钩,把樊虎的脑袋砸成个西瓜瓤儿,鲜血脑浆洒了一地,那些山贼见大王被打死了,吓得正要逃跑。 从少华山再冲下一员将领,此人也拿锤,他的锤比李元霸的锤要大两倍,金灿灿,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李元霸见他拿的锤比自己的大两倍,有点被吓住了,“你,你是谁?比我的锤还大!” “小毛孩,你听明白了,爷爷怕把你这刚从娘肚子出来的小娃娃吓死了,你竖起耳朵,我就是打虎将李如鲑,一对铁锤重一千八百斤,谁碰到睡死,挨着一点断胳膊腿,爷爷的名号叫打虎将,少华山从前老虎为患,有上百只老虎,被爷爷我一锤打死十只,不过一天功夫,少华山的猛虎被我全部打死,你个小毛孩,见到猛虎就吓尿了吧,还不快退,小心爷爷一千八百斤的铜锤!” 李元霸看了看打虎将李如鲑的锤子,再看看自己的擂鼓瓮金锤,他从来没看到还有人比自己的锤子大的,“来,你来,我怕你个锤子,你,你吓唬别人还,还行,吓唬我李元霸,你还差一丁点。” “那就接我一锤吧,锤死你个小毛孩!”李如鲑咋咋呼呼,将一对铁锤舞得虎虎生风。 “怕你个锤子!”李元霸拍马上去,对着李如鲑的大铁锤就是一下。 哗啦!李如鲑的铁锤被砸了个大洞,他落荒而逃。 原来,李如鲑的铁锤是纸糊的,看上去吓人,其实是假的。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第42章 筹划 薛疾听得如痴如醉,拍了一下茶几,“奶奶的,好家伙,李元霸真乃英雄也!” “行了,跟我一起种地,明天还有。”王君可见他们入迷,只有想这个法子,将他们忽悠去抢回货物。 大家一起动手,开垦出一小片菜地。 都是没怎么干农活的,偶尔干这些事,也很有新鲜感,干得不亦乐乎。 “薛大哥,这少华山又出了一伙马贼,来无影去无踪,把我老汉叔的一批货物抢走了。” “有马贼!好啊,爷爷一戟削他个百花盛开桃花艳!正愁没地方显摆身手。” “薛大哥就是豪气干云,但不知薛小妹怎么样?要不要去?姑娘家家,万一有个闪失,可不得了。” 薛琼华踹了王君可一脚,“敢瞧不起女人,我一枪刺死你!” “薛小妹,我巴不得呢,多个你这样的女中豪杰。 一块菜地很快平整出来,再把土疙瘩敲碎,撒上一层鸡粪,然后把魔椒种子均匀撒上,再铺一层草灰。 浇了水,大功告成。 “这什么?不像芝麻!”薛疾好奇问道。 王君可得意地解释,“这可是好东西,我花了一个珍珠的钱葱天竺商人买来的,过四个月,你们就可以看到,满院子都是魔椒。” 薛疾摸着脑袋,搞不清楚这东西长出来是干什么的。 王君可暂时不跟他解释,这个有什么用。 这可是好东西,他见识了魔椒的威力,数量多的话,他准备改造成魔椒炮弹,一炮打出去,那家伙,可以让敌人瞬间失明。 小雯搞不清楚,一大早的,小舅爷在庭院之中已经开出一片地,弄来不少鸡粪,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见他把一些细细的种子撒进去,浇了水,就不管了。 接下来几天,王君可继续写评书,写了就给薛氏兄妹看,两人看得真是入迷,根本就不想走,蜀州英雄好汉的事迹更是鼓舞他们,也想成为书中的英雄豪杰,尤其是秦叔宝,李元霸,罗成这三个好汉让他们痴迷,薛疾喜欢上秦叔宝,薛琼华爱上罗成,因为她也是白衣白马,一条银枪,嫁人就要嫁给罗成这样既英俊又威猛的将军。 王君可知道时机差不多了,对薛疾说,“薛兄,那些华山马贼又在闹事,我王叔的一批货物被抢走了,我也没心思再写下去。” “兄弟,你怎么能这样,我薛疾看得正入迷,这可不行,货物的事,交给我,我帮你抢回来。” “薛兄,那伙马贼非同寻常,长安大良帅都没能抓住,你没有剿匪,恐怕不行。” 薛疾把胸脯一拍,“兄弟,哥哥我这杆铁戟可不是吃素的,你跟我说说,他们在哪里,我一戟削死他们。” “薛兄真的愿意帮忙?” “那还用说,只要你答应我,每天多写两回,什么都帮你搞定。” “有薛兄这句话,我很高兴,就等三天,然后我们就出发。” “奶奶的,真好,可以大开杀戒!” “薛兄,此行很危险,琼华妹子就不要去了。” “你再说一句,姑奶奶把你的脑袋插一百个窟窿,敢瞧不起女人。”薛琼华杏眼圆睁。 “如此甚好,我还担心琼华妹妹不去,这多了一个神箭手,那肯定所向无敌,两位,这回我们要乔装打扮成商人,不要把敌人吓走,琼华妹妹如此漂亮,绝对可以吸引马贼前来,我也打算化妆,因为马贼里面有个认识我的人,到时候还要琼花妹妹配合一下。” “你休想,扮演我的夫君,这是不可能的。”薛琼华知道这个王君可坏得很,说不定会占便宜。 “琼华妹妹,你看看,你误会了,其实我想扮演成你的姐姐。” “就你,还姐姐,看看自己长啥样?”薛琼华完全看不上王君可的长相。 “我们此行要学会演戏,我们扮演三姐妹,去洛阳投奔父亲。” “凭什么?你最多扮演我的丫环。”薛琼华有点嫌恶王君可总觉得他不安好心。 王君可无奈只好答应,丫环就丫环吧。他看了看薛疾和阿奴,这两个人的特征太突出了,得好好装扮一下,不能让人认出。 “薛兄,你跟阿奴扮演家丁。” “凭什么?就因为我长得黑?” 王君可看了看他,点了点头。 太打击人了,黑一点怎么啦?黑一点健康,薛疾非常不爽。 此事一定要暗地筹备,就是王君可他们充当诱饵的事情,不能泄露一点风声,此行的人数不能太多,要让马贼有把握能吃得下。 至于货物,表面上肯定是一些非常昂贵的金银器皿,珍珠玛瑙等宝石,能吸引灞桥镇的马贼探子去通风报信,这是一条很大的鱼。 就暗地布这个局,以身犯险,充当诱饵。 王君可觉得不学点武艺,他就是其中最弱的,万一被乱箭射死岂不太亏。 不要拖后腿,他准备练练力气,然后学点搏斗的本领。 院子里摆着一个二百斤的石锁,他想起与马贼对敌的时候,双手抡起两个一百斤的钱袋,那是完全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大的力气,他现在急切想试一下,是不是力气真的增长了。 他拽住石锁的把柄,深深呼吸了一口,气沉丹田,一使劲,身体差点往后栽倒,石锁从前面扔到了后面,差点砸中脑袋。 王君可一阵狂喜,现在的石锁他轻而易举就举起来了,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三个月就增长了如此大得力道,想当初,这个石锁他只能挪动一下,就已经很了不起,这到底是什么?难道真的跟吃了魔椒有关系,不仅没有被辣死,反而达到伐毛洗髓的层次。 他继续试举,伸出五个手指,抓住,这一次,他不敢用力太猛,而是把两百斤的石锁提起来,果然,石锁被提起,离地三尺,然后平举,接着抬到头顶。 拥有大力的感觉真是不要太爽,二百斤的石头被他从左手抛到右手,右手抛到左手,就像杂耍一样,只是抛飞一丈高再接住,这个还有点难度,现在的力量只是比薛疾差那么一点点。 一种自信在心中膨胀,原来力气大这么爽,这个秘密不能告诉别人,暂时要装的比较弱小。 他找到父亲给他留下的一本御气拳谱和一套枪术,是真正的沙场杀敌的本领,不是花架子,王家拳谱,是王家从累累尸骨中锤炼出来的功夫,实实在在的必杀技。 等薛氏兄妹去了驿馆,小雯和阿奴睡了之后,他就开始在庭院中练习起来。 老爹留下的拳谱一共十招,招式并不繁复,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招数名字,第一招有点类似黑虎掏心,拳劲刚猛,速度很快,一招击中敌人的心窝。第二招,有点类似双雷灌耳,双拳突然发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掌击敌人双儿,使其处于大脑晕厥状态。第三招,夺命鸳鸯三连踢。 王君可目前只能学习这三招。 有这三招,足以保命,王君可也不想成为什么武林高手,练武很累的,对于一个闲淡惯了的人,你让他苦学武艺,那太不现实,有时间吃吃喝喝多好,有大把的钱,泡泡妹子不是更爽,练高级的武艺让别人去吧。 王君可把父亲的拳谱放到原来的地方,对于枪术也只是看了看,暂时用不着,边用边学。 其实,这些武艺好似练过似的,王君可演练几遍,已经会了,原主似乎以前练过,只是不上心。 本来原主的身体素质是不错的,反应也快,只是胡闹惯了,被酒色掏虚身子。 其实是最好的练武奇才,只是空有宝山而不用,可惜了。 王君可睡了一个好觉,他梦见用马车拖了很多的金银回来。 第43章 商队出发 华山马贼善于伪装,不比寻常山贼草寇,一般很难看出他是真正的马贼。 他们常常化妆成商队,山民,游民,让人难辨真假,抢到货物就消失在茫茫大山,或是荒漠戈壁。 当王君可的商队开始出发时,在灞桥镇一家小客栈中,溜出一个带斗笠的男子,牵着一匹马走了,他要去传递消息,当然他也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像他这样的过路客人很多。 这是一头大肥羊,如果抢劫成功,他们几年都不要再冒风险,足以过几年丰厚的日子。 在商队中,有三个极为漂亮的女子,据说是去洛阳看望亲戚的,也跟着商队出发。 那个带斗笠的男子看到这一幕,心痒难耐,这么漂亮的女子在青楼之中也很少见,要是能够虏获上山,当压寨夫人,绝对是很美好的事。 车队有十几匹骆驼,背上是沉重的商品,外加几辆马车,三个女子就在其中一辆最豪华的车中,两个黑大个护送着。 商队总共有三十几个人,其实都是扮演的,驿馆三个经验丰富的老卒,加上打行的一些好手。 虽说运送的是丝绸,其实只是外面一层是,里面是什么,鬼才知道。 长长的的车队行走的比较慢,从灞桥驿出发,到华山也要数天的时间。 豪华马车中,王君可化妆成一个年轻的丫环,这套衣服还是小雯的,略有点小。 他皮肤白里透红,涂了一层厚厚的胭脂,臻首娥眉,穿着一身浅紫的丝衣,除了大腿上有毛外,真的跟一般女子没什么分别。 最突出的亮点,是他胸前涨得非常高挺,用了两个特制的馍馍加半个椰子壳才达成这种效果,加上他模仿女人极有天分,一颦一笑颇具风情,比两个小姐还要出彩。 这个举动引得旁边两个女子一阵好笑,不过,王君可装扮成丫环小芸的样子还真是妖媚,比她俩似乎还要胜过一筹。 “小芸,你真是太逗了!哪有丫鬟比小姐还要风骚的?”薛琼华打趣着。 “姐姐,你还说,这不都是你出的主意?让奴家扮演你的丫头,丫头是要出头露面的,不能给你丢脸。” 舞燕飞则不怎么说话,也许是因为太愧疚,也许是一向这样。 王君可即使讲几个笑话听,她的头也是笼罩在黑色纱巾里面。 三人对即将到来的行程充满期待,王君可准备牺牲自己阳光的形象,到时候遇到马贼时,利用自己的美色,要巧妙周旋,而薛琼华和舞燕飞则是他的保镖,这两人的武艺超群,一个箭术无双,一个飞刀神技。 有了这两人的护佑,王君可倒不害怕,这几日跟薛琼华学了点箭术,但技术不精,勉强能拉得开两石的硬弓,准头是不够的,毕竟练习时间太少,但自从魔椒过敏后,力气大了不少。 马车附近就是薛疾与阿奴,他俩骑着两匹黑马,当做他们的护卫。 薛疾听说有仗打,像打了鸡血一样,这次一定要在真正的战场上显露一手,把阿奴压制住,让他知道,刚有力气是远远不够的,战场杀敌是讲技巧的。 阿奴的话不多,也不怎么搭理薛疾,让薛疾更加不爽,以为是阿奴过于高傲,一个家奴,有什么了不起的。 薛疾看上了舞燕飞,对于跟他穿同样黑色衣服的女子,他特别有好感,搭讪几次,没有成功,还经常托他妹子,帮他说说,夸耀他光荣的历史。 “我说舞妹子,你不要担心呐,不就是失了一批货物,哥帮你取回来,无论多少马贼,哥哥我削他一个百花怒放桃花开!” 舞燕飞不搭理,低着头想心思。 “妹子,我就喜欢你一身黑,穿得真俊俏,哥喜欢,我觉得咱们很搭。” “舞妹子,你看你的脸怪好看的,带纱巾干什么?来,让哥瞧瞧。” 经历几次失败的搭讪,舞燕飞还是没有搭理过他,让他心痒难耐,长这么大,难得遇到一个很登对的。 “舞妹子,哥出身南平郡王王府,我是长子,这个世子的位置是少不的,你要是跟了我,以后就是王妃,没人敢欺负你。” “哥,你就不再说了,舞姑娘的爹病了,她没心思。” 薛琼华撩开帘子跟他哥说,很高兴终于有个人能让哥上心。 “妹子,别担心,你的的病哥给你想办法,什么名医,御医,哥都给你请来,包你爹的病治好。” 呜呜——舞燕飞轻声哭泣。 “这是怎么了?妹子,别哭,别担心,哥给你想办法。“ 马车里面,王君可坐在两个女子的对面,一个穿粉红,一个穿青黑,皮肤都是那么好,姿色出众,面对这两位,王君可感到春风得意,只想这趟远门能不能更慢一点,两个女子都那么冷傲,很难得,有挑战性,两人武艺高超,模样又俊,凭谁都会觉得有好感,只是泡到的难度太大,两人都不怎么搭理人。 王君可想跟她俩坐一块,被人拿着牛角弯刀搁在喉管处,他只能乖乖地坐在对面,好东西只能摆在面前欣赏,只能看,不能碰,心里痒痒的。 “君可老弟,这趟哥让你瞧瞧,只要马贼敢来,哥的铁戟不是吃素的,踏平他们的山寨。” “那我怎么报答你呢?” “这个见外了,我们是什么交情?那是过命的交情,放心,哥会保护你的,哥会保护舞妹子的。” 王君可在准备豪华马车的时候,将马车改造了一下,分隔成两间,把帷幕一拉,就可分隔成两间,晚上睡觉时,可以跟两个女的分开睡,这也是两个女的意思,马车比较大,中间还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有水果,还有插花,整个马车内还有一种花香味,即使是出远门,王君可也不愿让自己吃亏,有美人在身侧,更应该讲究些。 马车用四匹马才拉得动,雇佣了一个善于驾驭马车的好手。 众人说说笑笑,旅途倒不寂寞,很快从平原来到山地。 晓行夜宿,没几日就到了秦岭山脉,这里有一条官道,快四月的天气,细细的雨丝下着,地面有点泥泞。 但是道路两边的风光倒是越来越好,已是春末,山花开得灿烂,越往华山走,山势越来越高,道路也不太平坦。 好在有打行的弟兄装扮成护卫,马车爬不上去,就会过来推一把。 第44章 鱼上钩 一天晚上,难得没下雨,周围没有村庄,找不到可以住的地方,只能把车围起来,中间支起帐篷,人就在里面歇息。 “马贼会不会来?”薛琼华轻声问。 “下午的时候,有几个鬼鬼祟祟的人跟从,一直到我们停下来过夜,我猜测,马贼肯定今夜就会过来。” 此时万籁俱寂,天空朗月高悬,星汉灿烂,处在这丛山之中,不断传来一些怪物的叫声,让这寂静的夜显得有几分诡异。 王君可今晚是执勤的,身边跟着两个打行的兄弟。 马蹄声碎,驼铃叮当,远处果然有人骑着马过来了,在这深夜骑马,不知是什么人。 一行有五十多人的马队摇着驼铃,从后面赶了过来,为首的汉子将手一挥,马队离王君可的商队只有一百米远。 “嘿!你们是哪里的?”为首汉子大声喊道。 出来应付的当然是个丫头装扮的王君可,在月色之下,更加明艳,娇滴滴地回答,“我们是客商,前往洛阳,你们呢?” 这小妞正点!为首的汉子吞咽了一口唾沫,果然跟探子的汇报符合,呵呵乐道,“巧了!这真是巧了!我们也是商家,从长安来的,不如一起结伴而行,一路上也有个照应?” “敢情好啊,但我要问一下我们小姐,我不敢做主。” 王君可回到帐篷,跟薛疾他们嘀咕几句,众人兴奋起来,马贼终于出现,但还没有发动突然袭击,也许不清楚情况,还处于试探阶段。 回转过来后,王君可娇笑,“大队长,我家小姐同意了,愿意一起同行。” “好嘞!兄弟们,赶紧卸货,今晚就在此住上一晚,明早赶路,你们几个,赶紧烤肉。” 很快燃起一堆堆篝火,架子上烤着野味。 大队长从马背上抽出一个酒囊,拧开盖子,喝了几口,“这酒就是给劲,小妹子,要不要来两口。” “队长哥哥,奴家不善饮酒。” “哦!也对,听说这一路上不太平,互相照应,马贼也不敢来偷袭。” “有马贼吗?好可怕,奴家第一次出远门,和我们两个小姐去看望亲戚,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小姑娘,别怕,有我孙醉在,担保你无事,你们有多少人马?” “不少,护卫三十人,商家三人,再加上我们小姐一家,不过四十人。” “这点人在马贼眼里算什么,一下子都吃掉了,我听说马贼有上百人,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人,好在我们有五十四人,加上你们四十人,让马贼不敢轻易犯险。” “那就多谢孙大哥了,有你的帮衬,我们的胆子就更壮了。”王君可看了看孙醉的后面,有个压低帽檐的男子,虽然看不到眼睛,他可以感觉到,那人的眼神一直瞪着他的胸部,那张看似稚嫩的脸让王君可一阵阵好笑。 小样的!终于还是露面,看样子,他才是这伙马贼的首脑,孙醉每次说话,都要看一下他,等他微微点头,他才能继续说,这个细节不是一般人能看出。 好在王君可化妆成一个妖艳的小丫头,不是那么好辨认的。 王君可邀了一下手绢,掩着面部,害羞地说,“那个小哥哥,你怎么一直瞪着奴家的胸看,奴家很不好意思呢。” 那人将帽子脱掉,露出一张还算帅气,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小胖脸,眼睛圆溜溜的,装作很可爱的样子,“姐姐,我是看到你漂亮啊,就想到自己的姐姐,我好想她,出一次门,就可能大半年见不到她。” 王君可看到他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就像狠狠扁他一顿,正是会装,在怡红院可比谁都凶。 “小哥哥,你真好,这么小就出来做买卖。” “那当然了,为了我姐姐能嫁个好人家,我要给她置办最好的嫁妆。” “有你这么一个弟弟,真是福气。” 薛琼华婷婷袅袅地走了出来,她的出现,让那伙人更是惊喜。 “小芸,你还在跟他们说什么呢,快点回去,明早要赶路。” “小姐,他们也是去洛阳的,不如一起结伴而行,路上有个照应。” “不行,不要那么轻易相信别人,我听说,马贼经常扮演商家,来抢劫财物。” “姐姐,你看我像马贼吗?”吴有德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眨眼的样子真的是萌哒哒的。 “小弟弟很可爱,可能是我认错了。” “姐姐你好漂亮,就跟我姐姐一样,姐姐舍不得我出来。” 吴有德那副模样,让人对他没有任何防备的心思,嘴巴又甜,人看起来很老实,还有点胆小,要是不知道的,很多人都会着了他的算计。 王君可已经两次差点栽在他手里,他香风扑鼻,走了过去,用手巾在吴有德的脸上挥动了一下,“小哥哥,你好可爱,今年多大了?有没有媳妇?姐姐可以帮你介绍一个。” 吴有德一听,兴奋的小胖脸通红,“谢谢姐姐!” 马贼的烤肉很香,篝火燃得很高,烤肉在滋滋地滴着油,晚风吹送,勾引着离人的馋虫。 “烤肉真香啊!”王君可深深呼吸一口。 “姐姐,你可以随便吃的。”吴有德麻利地拿出一把牛角尖刀,将烤肉切了几块,笑容可掬地说,“这是给三个最漂亮的姐姐的,姐姐们如果想喝酒,也可以随便喝。” 吴有德拿出几个玛瑙酒杯,在篝火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倒上红红的葡萄酒,再配上烤肉,两种口味揉和在一起,是绝配。 望着吴有德那童叟无欺的神情,再加上食物的诱惑,没人能扛得住。 “这怎么好意思呢,奴家真的,真的不好意思。”王君可摇晃着胸前两个大椰子壳盖,上下蹦跳的节奏让吴有德闪现一丝贪婪。 吴有德按捺住心中的冲动,暂且先忍耐,等你们喝了酒,不就是随便怎么摆布都行,他热情地招呼王君可这边的伙计,“大哥哥们,大家喝酒啊,都是一路的,我们的酒来自西域,你们可能都没见过,闻闻都好香。” 第45章 压倒性屠戮 吴有德喝了一口,夸张地点点头,“真是美酒啊,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大哥哥们,如此良宵,我们喝了酒要一起歌舞才行。” 这家伙还跩诗文。 打行兄弟拒绝,“不,不,明早我们还要赶路。” “怕什么,都有马,明天在马背上睡也行,来,我给你倒上,可劲喝,不要钱的,都是因为缘分,难得,这个哥哥,难道你担心我害你吗?来,跟我干一杯,我们就是好朋友,等到了洛阳,我们一起去看牡丹花。” 吴有德给每个伙计都倒上酒,那酒的颜色也实在诱人。 吴有德一饮而尽,大叫,“这酒就是给劲,喝完后,睡上一觉,舒坦的很,哎!姐姐,三个姐姐,你们怎么不喝?怕酒有毒?真是太小心翼翼,你看我们的兄弟都喝了,没事,一点事都没有。” 王君可怎么会喝他的第二杯酒,这酒第一杯肯定是没事的,但第二杯就有机关了,只要在打开酒壶的时候,扭动那个红色蓝色的酒盖,往红色那边扭,就是毒酒。 “不胜酒力哎!”王君可娇声喊着。 “姐姐,喝一杯怎么够,好事成双,就最后一杯。” “那好,小弟弟真是会来事,等一下喝酒的时候,我们可不可以喝个交杯酒?” 吴有德的眼神闪过一丝窃喜,“姐姐真好,能跟姐姐喝交杯酒,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吴有德手下的几个人已经去给王君可的那些伙计倒酒。 吴有德也给王君可倒了满满一杯。 “祝贺姐姐越来越美貌,对,还有你们两位姐姐,哦,你们不喝,不喝没关系,我跟这个姐姐喝。” 看到那些喝完第二杯的伙计,吴有德神色越来越轻松,也越来越放肆,他的手放到王君可的胸前,“姐姐,我们喝交杯酒,然后就入洞房。” “好,就喝交杯酒。”王君可把酒杯伸了过去,与吴有德的手臂交叉,突然用力一扭,然后扭到身前,左手就有一把冰冷的牛角刀到了吴有德的脖子上,“小兄弟跟我喝交杯酒没有那么容易,得放点血。” 吴有德大急,“姐姐,你干什么?为什么拿刀子胁迫我。” 马贼看到情况巨变,纷纷站起,手持利刃,但投鼠忌器。 王君可猜对了,吴有德是个核心人物,押着他往后撤退,一边大声喊道,“薛大哥,动手!” 薛疾刚才隐藏在帐篷中,此时操出铁戟,阿奴扛着铁锤,如同猛虎入羊圈,手起戟落,手起锤落,如同切瓜砍菜一般,那些人猝不及防,纷纷倒毙,惨叫声不绝于耳。 铁戟横扫一次,就是几个马贼倒下,谁碰到谁伤。 铁锤飞舞,挨到谁谁亡。 那边舞燕飞的飞刀,薛琼华的弓箭,一时杀得马贼措手不及。 其他的伙计也拿着家伙冲杀。 见王君可这边战斗力如此强悍,一些马贼哪里还顾得上抵抗,骑着马就准备开溜。 谁知,等待他们的就是数支箭破空而去,纷纷从马鞍跌落。 舞燕飞一手夹着四把飞刀,气贯长虹,四把飞刀分别取四个马贼。 只听惨叫声不绝。 一把飞刀刺穿马贼的脖子,另一把插进想要上马逃窜的马贼背部。 另两把力道极大,从两个马贼的腹部窜出,又插进后面两个马贼的大腿。 这哪是马贼打劫商队,简直是一场压倒式屠戮。 孙醉几次想要救吴有德,都被打行的几个高手拦截,不能突破。 他抡着双刀,使出泼风刀法,两道浑厚无匹的刀芒闪耀,逼得打行兄弟连连后退。 孙醉看着前面不远的吴有德被挟持,玩命似的使出绝招,一个打行的兄弟被一刀砍中背部,跌倒在地,另一个兄弟手被砍中。 舞燕飞留意到这一幕,怒从心起,甩出两柄飞刀。 流光划过! 飞刀扎进孙醉的肩胛,双手顿时停滞了动作。 当!他的头挨了一记木棍,晕死在地。 吴有德看到压倒式屠杀,他震惊了,以为自己看错了,不是,是自己兄弟被砍杀。 不过一柱香的功夫。 五十多马贼死在混战之中,没有一个逃走的。 有几个挣扎着想要爬起的,被补了几刀。 这片区域成了人间炼狱,血流成小溪。 王君可这时才暴露出自己的声音,“吴有德,好久不见。” “你,你的声音好熟悉。你是谁?”吴有德恐慌了。 “嘻嘻!只认得姐姐,就不认识我的声音,我是你大爷!”王君可一抹脸上的脂粉,露出一张男儿脸。 “你,你是君可兄弟,误会了,真是误会了,君可哥哥,我是被他们胁迫的,不关我的事。” 吴有德身体滑溜下去,跪在地上,他的手里已经摸到一把弯刀,但有一支箭和一把飞刀对准他,吴有德只好把弯刀放下,一脸无辜的可爱样,眼睛黑溜溜地眨着。 “君可老哥,别杀我,不管我的事。” 王君可用牛角刀贴在他的脸上,“我在长安西南隅,在长安城外是被你设伏的吧?” “君可老哥,你千万不要中了他人的奸计,你看看我,这么胆小,怎么可能会害你,不是我,都是李肃义那王八蛋,都是他干的。” “很好,看来不给你点甜头你是不认罪的。”王君可拍拍他的小胖脸,这张脸真是那么可爱,可爱的让人不忍心在上面留点什么。 王君可的牛角刀在他小胖脸上划过,冰冰凉凉的感觉让吴有德一阵颤栗。 “知道吧,我有一千种手段对付你,嘴再硬的,最后也被我撬开,不然我怎么会知道背后是你,你隐藏够深啊!” 吴有德跪在地上,连连叩头,哭诉着,“不是我,不是我,我也是被陷害的。” “把他绑在树上!” 王君可冷冷吩咐。 吴有德被五花大绑,捆在路边一棵松树上。 王君可拿出又黑又红的粉末,笑得很吓人,“知道这是什么?魔椒粉,只要一点,就让你五内俱焚!” 王君可撕开他的胸口,露出白白嫩嫩的肌肉,吴有德毛孔收缩,惊叫,“你,你要干什么?” 王君可沾了一点魔椒粉,涂在他的胸口。 立即有一种麻辣火烧的感觉在吴有德胸口蔓延。 “好痛,好难受!” “再不说,就倒进你的嘴里,滋滋!那味道可不好受。” 吴有德害怕了,“你到底要知道什么,我说,我说。” 第46章 贼窝 为了不引起官府的注意,王君可让薛疾带人在附近挖了一个大坑,把马贼的尸体全部丢进去,然后清洗路面,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留下的只是多了四十几匹马,一部分马贼的坐骑在战斗中被射杀。 此时已是深夜,吴有德被绑在松树山,他已经交代了一切,胸口还是麻辣辣的疼,这种滋味很不好受,他看到曾经的猪朋狗友王君可玩弄着牛角刀,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用牛角刀剔着指甲。 “王哥,我什么都说了,你就放我走吧!看在往日的交情上。” “可以,带我们进山,找到你们的老巢。” “只要你放了我,什么都依你的。”吴有德在寻思,只要能保命,到了巢穴,还不知道鹿死谁手。 王君可点点头,让打行的一个兄弟把吴有德松开。 吴有德全身酸麻,他松动了一下手脚,对王君可说,“算你狠!我认栽!” 王君可的安排是这样的,留下受伤的兄弟,其他人全部去马贼老巢。 吩咐完毕,他们就上山了,此处是少华山,历来马贼肆虐的地方,群山苍茫,山势陡峭,易守难攻,上山的路有好几条,峡谷纵横,道路七弯八拐的,要是不熟悉路径,就是告诉你马贼窝在哪,你也找不到。 王君可留下这个活口,就是为了让吴有德带路。 在山林间穿行了数个时辰,快黎明的时候是最黑暗的,月亮早就下去了,众人打着火把,在峡谷旁边的小道行进。 吴有德被绑在马上,他很无奈,不曾想有这样的遭遇,只要遇到王君可就没好事,把他的筹划全部打乱了。 王君可坐在他的背后,边走边用马鞭抽他,早已得知,到了贼窝的时候,就要发射信号,信号就是一支穿云箭。 “王哥,到了,前面就是我们的山寨。” 出了峡谷,就是一片很开阔的地方,前面不远处有放哨的,正在打盹。 一支穿云箭,在王君可的手中点燃,飞到空中,炸响,出现一片光亮,也照亮了山寨的样貌,山寨建在陡坡悬崖之上,还有一个巨大的洞穴隐藏其中,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个很穷的山村,凭谁也想不到,这是马贼的藏身之地。 陡坡悬崖是用辘轳吊着一个木盒子,通知上面的人,就会放下木盒子,然后把人拉上去。 “少主,得手啦?”上面有人发问。 现在就是吴有德的用处了,王君可用刀子顶了一下吴有德的后背,命令他回答。 “阿豹!我们回来了,几车的货物,快放下吊车。” 上面传来一阵欢呼。 王君可押着吴有德,带着最强的四人组合走进吊车,辘轳转动,他们在木盒子中,王君可一拳将吴有德砸晕,他没想到自己的力道有多大,反正吴有德一声不吭就倒下。 他轻声跟薛疾几个人说,上去后,先干掉守卫吊车的人手,然后让下面的人上来后,一起攻打山寨。 吊车在吱吱嘎嘎响,终于到了陡坡之上,王君可一副女人的打扮,被四个人推了出来。 “哟!这小妞正点啊!”守卫的阿豹流着口水,看着风骚妖娆的王君可,完全没留意到后面几个人,“哥几个辛苦了,这次收获真大。” 王君可已经逼近他们几个守吊车的,阿豹探出手正要猥亵时,他的脖子中被插了一把刀,他感到不可思议,怎么会这样,其他几个人也被薛疾和阿奴迅速干掉,掌控了吊车。 他们把吊车正要放下去时,从山寨后出来一伙人,估计是山寨的老大到了,听他们走路时发出的声音就知道,这些人正想着美事。 出来的人已经能看得出高矮胖瘦,来不及放吊车,要发起突然袭击。 王君可分辨哪个是头目,他跟薛琼华和舞燕飞低声说了些什么,等他们来到一百步时,弓箭射出,直取中间那个最庞大的身躯,只听得一声,“扯呼!”那些人乱糟糟地纷纷拔出武器,朝着这边砍杀过来。 也有剪枝飞来,从王君可的脸颊插过,射进木门,颤动着。 薛疾挥戟,将跑在前头的一个马贼削为两截,一条铁戟横扫之下,纷纷倒毙。 阿奴完全不惧怕对方的弓箭和暗器,冲上去,抡起铁锤一顿猛砸,在他刚猛无匹的力道下,没有一合之敌。 对手的弓箭手也被薛琼华和舞燕飞干掉,她二人站在屋檐之上,不断发射弓箭和飞刀。 舞燕飞的飞刀扔完了,操起一把弯刀就跳入敌圈,她恨死这帮马贼,都是因为他们,她第一次护送货物就被抢走,迎着朝阳的光辉,她的弯刀每一次滑落,就收割一条山贼的性命。 薛琼华的剪枝使尽,也飞身而下,手中红缨枪如同毒蛇,刺中马贼的喉咙,或是一枪挑个透心凉。 王君可看得热血沸腾,磨拳擦掌,一个独眼马贼抡着弯刀朝着他砍来时,他只能本能地躲避,“别砍我啊!我是跟着来玩的。”他脚底抹油,准备开溜,而手中的牛角刀是往前面递出的,独眼马贼飞扑之下,胸口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尖刀。 “别怪我,是你自己扑到刀口上来。”王君可插了一刀就闪开了,这时那四个杀神已经在摆造型,阿奴扛着铁锤,脚踩在一个马贼的头颅,薛疾右脚向前,双手持戟,戟尖插进一人的胸膛。 舞燕飞耍了两把弯刀,两个马贼从两边倒去。 薛琼华的红缨枪连串两个马贼的胸膛。 在东方曙色之下,他们的全身是黑色的,如同剪影,站在最高最陡峭之处,风呼呼地刮着,他们衣袂飘飞,飒爽英姿。 王君可拍了拍手掌,各位真是好强悍! 四人组才恢复常态,他们杀得性起,五十多马贼全部被剿灭。 王君可捡了一把弯刀,对着一个还有口气的马贼喽啰插了一刀,不补刀不行,又把吴有德拽了出来,丢在前面。 吴有德看到这一幕,他肝胆俱裂,他看到他爹吴颂倒在血泊之中,那个横行华山一带的枭雄再也不能劫掠了,“爹啊!王君可,我要你千刀万剐!” “到了这个时候,你以为你还有什么手段?” “你会死的很惨,你得罪了你不该惹的人。” 王君可都不想再理会,留下这种祸害,会害人无数,他手起刀落,吴有德的脑袋滚到一边。 第47章 山寨的财宝 当打行的兄弟们上来后,发现上头的厮杀如此惨烈,而王君可五人,除了阿奴手臂中箭,其他人没有一点伤,让他们心生畏惧,好强大的战斗力。 留给他们的工作就是去寻找宝藏。 陡坡上的山寨,被马贼掳掠上来不少的女子,都是过往客商的受害者。 王君可将他们一一解救,看到这些受苦的女子,王君可感到无比的愤怒,这些马贼真不是人,怎么能把这些女的豢养在小木房里,一丝不挂。 他没有去干这些事,薛琼华和舞燕飞帮她们找来衣服,把镣铐去掉,这些女子穿上衣服后,跪倒在她们身前,连连叩头,感谢她们的搭救之恩,她们从地上捡起刀,对着那些戕害她们的马贼狠狠地砍着,发泄着积累的怨恨。 马贼们被砍得四分五裂,不知他们生前是怎么迫害这些无辜的女子。 这些女子发泄之后,抱头痛哭,接着又向王君可他们叩头,是他们把她们从魔窟之中解救出来。 打行的兄弟们在阿奴的带领下去寻找宝藏,那个黑漆漆的山洞,是马贼多年的劫掠所得,什么货物都有,那些钱币堆满了一个角落,银元宝和马蹄金,金饼也放了几个木箱子。 这笔财富比王君可辛辛苦苦卖保单,写评书还要多的多。 开元铜钱有近千万钱,银元宝近千两,马蹄金和金饼近五百两,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王君可准备这样处理这笔钱,人人有份,包括那些受害的女子,每人打发五两白银,外加一批丝绸,打行的兄弟每人十贯,也不少出力,剩下的就是王君可和薛疾怎么分了。 此行颇丰,王君可没想到这么大得收益,打山贼有出息,尤其是那种盘踞多年的山贼更有出息,这让他有了一个想法,是不是把这个当做副业,专门剿灭草寇。 薛疾这次杀人比较多,他正在拭擦他染血的铁戟,只要有山贼砍,只要有仗打,比什么都开心。 薛琼华和舞燕飞正在安慰那些无辜的受害者,真是可怜,跟她们年纪差不多大,就遭受这样的凌辱,有几个噗通跪下,让薛琼华和舞燕飞收留她们,她们已经没有亲人,要跟两位女侠学本领,来保护自己。 “恩人,请答应我们的请求吧!如果不答应,我们死也不起来。”她们头叩在地上,身躯匍匐在地。 薛琼华和舞燕飞没想到要收女弟子,只是可怜这些苦命的人,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王君可发话了。 “你们就收下她们,就算积德,教她们几手保命的本领,让她们不再受伤害。” “多谢少侠!” 薛琼华和舞燕飞只好将她们收下,这些人如果走了,又怎么谋生,亲人被马贼杀害,已经无处投奔,就当给她们一条活路。 其他的女子因为还有亲人,王君可安排打行的兄弟们把她们护送下去,并发放了银钱。 所有的财物被搬下山,出了峡谷,就是平地,已经日暮。 那些受伤的打行兄弟见他们安全归来,一阵欢呼,得知还有十贯的收入,更是连身上的伤痛都忘记了。 他们把马车上的砖头,用丝绸包裹的破絮丢掉,将金银财物放进马车,其他的用骆驼驮着,洛阳是不去了,他们调转马头,带着胜利的果实,回灞桥镇。 王君可在筹算,除开失掉的货物一千万钱,除开给受害女子的,打行兄弟的,他还有价值近六千两白银的收益,换算成铜钱就是六百万钱,也是一笔非常大得收益,加上卖保单的收入,已经拥有一千万钱的资产,是不是可以开始经营钱庄。 他回头看了看,那边是马贼的尸骸被丢进山谷,乌鸦和苍鹰在上空盘旋。 除掉了一个祸害,一个仇敌吴有德,他没想到吴有德会害他,只不过是因为嫉恨他拥有怡红院的花魁,这能怪我吗?只能说我太有才,魅力挡不住。 马车装满钱币,他只能和两个女子骑马,所幸马匹比较多。 马贼的马都是脚力很好的中等马匹,一日行二百里是很容易得,只是带着这么多货物,只能慢悠悠地走着。 薛疾还沉浸在兴奋之中,因为此战,他杀的人比阿奴多了十个,这让他无比得意,力气大有什么用,杀敌是讲技巧的。 “阿奴,服不服?” “服你个奶奶,要不我们再比一次。”阿奴一点也不让步。 “阿奴,总有一天,让你看看我的绝招,我可以告诉你,我有很多的法子干掉你。”薛疾的头抬得很高。 “哼!你奶奶的,阿奴只要一锤,就砸你个稀里哗啦。”阿奴扛着锤,鼻孔朝天,这两个人谁也不服谁。 嗦!他的发髻上又多了一支箭,阿奴将头一缩,“姑奶奶,我服了你还不行吗?” 阿奴只服薛琼华那神鬼莫测的箭术,能同时发射七支,弓弦响处,箭不虚发。 她的豹纹箭袋中,一共有十五支箭,每次用完,都要收集回来,清洗干净。 舞燕飞的飞刀就藏在肚子的围兜中,插了整整一排十三把,她的飞刀技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战斗中,比薛琼华稍微逊色,但是双刀也舞得娴熟。 王君可一阵得意,慢慢拥有自己的合作团队,这几个人还真的不弱,除了自己比较菜之外。 他看到薛疾又骑到舞燕飞的身边,“舞妹子,你的飞刀术真是神技,此战杀敌不少吧,哥哥我佩服你。” 舞燕飞在战场上找回一点自信,但也只是颔首,微微一笑已经是最大的表达了。 “舞妹子终于笑了,我好高兴!”薛疾骑着马一阵狂奔。 舞燕飞回头看了一眼王君可,眼色有点复杂,她看到王君可正和薛琼华并驾齐驱,心中有点失落,难道我比薛琼华要逊色吗? 王君可正在讲一个故事,将薛琼华逗得很开心,“琼华妹妹,你知道吗,我虽然没有武力,但是我有智慧啊,这次要不是我运筹帷幄,恐怕连马贼的影子都找不到,我的功劳是不是最大的。” “可是你没杀几个人啊,哦,我看到了,你杀了一个,哦,两个,还不是靠实力杀的,只能说是运气,你运气比较好。” “琼华妹子,不要瞧不起我嘛,我虽然暂时做不了武将,但我可以摇羽毛扇,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 “阿奴也觉得,我家少爷是最厉害的,加上我杀的人,我们王家的功劳就更大了。”阿奴扛着铁锤,无比得意。 “信不信我再射你一箭。”薛琼华杏眼一瞪。 阿奴赶紧跑开,他很惧怕薛琼华的飞箭。 第48章 桃花坞里桃花仙 三日之后,王君可已经回到桃花坞,薛氏兄妹已经回去,分走他二百两黄金,王君可有点心疼,但他俩出力最多,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 其实他俩是不想回去,他家老爹送来书信,必须回去,朝廷要发兵西南,皇帝点名要薛家人去,薛疾只好带着妹妹,回去训练那帮家兵家将。 两人依依不舍回去,实在舍不得王君可的志怪传奇评书。 薛疾临行前丢下一句话,君可老弟,过两月,我练兵成功将去西南,你可得跟我一起去,没有你的评书,我担心打不赢。 王君可的回复是,如果他的家兵家将能购买保单,这是可以考虑的,上战场你们去,卖保单我来。 南诏国闹事,西南方不安宁,按照史书上的记载,唐军是死伤十几万人,也没摆平西南局势,反倒让大唐元气大伤。 如果让王君可去,万一改变了局势,打赢了这一仗如何是好。 但是如果失败,他也捡不了好,那些兵将买了保单,损失过大,那他岂不是要赔死,不能让唐军死伤太过严重。 王君可坐在庭院的椅子上,望着满树桃花在片片飞舞,庭院落满一层粉红的桃瓣,这种美景也只有他这个大诗人才能欣赏,最主要是看到一个穿绛色侍卫服的女子过来了,他假装没看见,要装一下风雅和高洁的品格。 他悠悠然走出庭院,来到桃山,估计那个女子已经能听到了,吟诵出一首诗来。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他一身白衣,穿行在桃林之中,吟诵出风流才子唐伯虎的《桃花庵》,在这种景色映衬下,还真的很应景。 旁边鼓起掌声,一个娇嫩的声音,“君可哥哥,果然是好诗!” 就是要这种效果! 依然是那个一身绛红色侍卫服的玉仙公主,站在一棵桃树之下,面如桃花,看着他微笑,对他的才情非常敬佩。 “小皇子,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玉仙没有理会他,“世人说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君可哥哥,你真的大彻大悟了?” “我只愿与桃花相伴一生,不求功名富贵,写写诗歌,了此残生。” “哥哥你好颓废,要是这样,我是来错了。” “你有事?” “当然,父皇已把灞桥镇赏赐于我,现在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属于我的,包括你哦!”玉仙双手抱胸,笑吟吟地瞧着王君可。 “那以后还得请小皇子多多照顾。”王君可已经来到她的面前,也是笑吟吟地看着她。 玉仙被他灼灼目光看得面色比桃花艳,抬头看着瓣瓣桃花飘落,“你竟然不怕我?”“我为什么要怕你?你这么帅气英俊,每个人都很喜欢看你吧。” “我可是皇子。”玉仙胸脯一挺,骄傲地说。 “皇子有招人喜欢的,也有招人嫉恨的,你是属于前者。”王君可嬉皮笑脸地调戏。 “好啦,我看中了你这块地方,准备起一栋府邸。” 王君可有点急了,“不,不会吧,那么多地方,你偏偏看中了我这个草堂,我种这些桃树很不容易的。” “这个我就不管,谁叫我是皇子,喜欢哪里就要哪里。”玉仙公主的胸脯挺得更高了。 “不,不是,我这里风水不好,你看看,这里风景也不好,花粉太多,容易过敏,我不是不舍得,你看,这里客商来来往往,很嘈闹,你不会真的喜欢吧?” “嘻嘻,我偏偏喜欢这种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的意境,不好意思,虽然你是我十八哥的小舅子,但我喜欢这里,所以你只好搬走了。” 玉仙插着腰,摸着腰刀,尤其看着王君可的窘态,非常舒爽,这个人也是有弱点的。 “小皇子,你这样的话,我们做书的生意可就要黄了,我可以不和你合作。” “王君可,我告诉你,你所有的一切,现在都属于我,包括你这个人,都是我的臣民,你要服从我的安排。” “不,不是,作为皇子,也不能太霸道吧。” “嘻嘻!我就是这么霸道,不然怎么是小皇子。”玉仙笑得很舒心,拥有权力的滋味真是好。 王君可走过来拍了一下挺翘的臀部,“你跟我说笑的,小皇子,我们是好朋友,好兄弟,你不会这么为难我吧?” “你,你干嘛总是喜欢打人的屁股,这很不好。” “我喜欢啊,这是表达好感的方式,来,再拥抱一下,欢迎你来桃花坞。”王君可张开臂膀,准备搂抱玉仙公主。 玉仙将腰刀蹭的一下拉出,“我警告你,再这样,我削你。” 王君可当然会继续下一步,他一把捏住玉仙公主的手腕,一手扶着她的细腰,揽到身边,俯看着她的绝美面孔和明亮清澈的双眸。 “你,你要干什么?”玉仙公主不敢相信王君可那么大的胆子。 看着她鲜润红唇,王君可忍不住想要亲下去。 玉仙公主完全在他强有力的怀抱下,她挣扎了一下,又不动了。 王君可的头低了下去,玉仙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颤动,嘴唇翕动,娇嫩欲滴。 王君可当然没有亲下去,因为一旦做下去,就有很多的麻烦。 他松开可臂膀,朝草堂走去。 在他背后的玉仙公主哪里经过这种欲擒故纵的高明泡妞技巧,她甚至有点神魂颠倒,为什么他没有继续,刚才为什么那么期待? 她脸色跟桃瓣一样鲜艳,直到王君可进入草堂,她才清醒过来,死君可!坏君可!她用腰刀砍着桃树,桃花翩翩飘落。 气死我了,被一个登徒子给戏弄了。 我要霸占你的草堂,这附近的一切都属于我,而你也不过是我的臣民。 此时在草堂的王君可兴奋的手舞足蹈,欺负公主的感觉真是不要太爽! 第49章 你要去科考 玉仙公主被戏弄了,脑袋晕晕乎乎,过了一会才想起她来这里的事情。 她跑到桃花坞草堂,进入庭院,空无一人,门是关着的,她亲眼见到王君可去了房间,挥起粉拳砸门。“王君可,你是个混蛋!快点开门!” 木门被敲得惊天响,连那个桃花坞牌匾都要摇摇欲坠,洒落不少灰尘。 里面传出王君可慵懒的声音,“本公子正在赤身睡觉,不方便接客,请小皇子自便。” “你混蛋!王君可,我告诉你,要不是因为你会写两首诗,会写个破书,本皇子才懒得过来找你。” “是你自己要来的,我光着身子出来,请不要介意。”王君可唰地一下将门打开,敞着胸怀看着玉仙公主。 玉仙公主赶紧捂住眼睛,“你耍流氓,你讨厌呐!” “嘿哟!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害羞的,来,看看我这坚实的胸肌。”王君可一把抓住玉仙的手。 她的手正捂着眼睛呢,偷眼看去,原来王君可是穿着衣服的,“你讨厌!”挣脱手,双拳捶着王君可的胸肌。 她用的力气很大,王君可被捶倒了,她一失重,身体便压了上去,双手正好撑在他的身体两边,两对眼睛互相看着,嘴唇贴得很近,王君可摸了一下,什么东西这么柔软? 他把玉仙公主推开,假装惊奇,“你,你是个女的?” 玉仙公主爬了起来,背对着他,“你欺负我!” “我不知道你是个女的,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小皇子,都怪我,没有眼力,怎么会有这么好看帅气的小皇子,原来你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小公主啊!在下失礼。如有冒犯之处,还请公主原谅。” 王君可一副很诚恳的样子。 玉仙公主低着头,“算了,不知者无罪,我,我真的好看吗?” “好看,非常好看,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好看的其中一个。” “你讨厌呐!本公主知道你放荡逛了,不能把我跟那些歌姬比。” “怎么可能,公主在我眼里,那是冰清玉洁的,不可冒犯的,在下何德何能与公主相识,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王君可油嘴滑舌,肆意吹捧,不过,小公主确实很清纯的。 “对了,我忘了重要的事情,我来是告诉你,今年的科举考试就要开始了,你作为我的臣民,你要去参加。” “什么?你来就是为了让我去参加科举考试?不行不行,我可不想当官。”王君可立即摇头。 “你这个人真是搞不明白,如此有才华,就不想为国家效力,这是巨大的浪费,如果你不去的话,那么,本公主就抄没你所有的财产,包括你的桃花坞。” “公主何苦要逼在下呢,我不过想摘得桃花卖酒钱,不想进入官场被俗务缠身。” “我知道,如果本公主没有见识到你的才能,本公主是不会劝你去的,如此大才,去参加科考,必将大放异彩,为本朝的文治又增添光华,所以你非去不可,谁叫你是我治下的臣民。” “真的非去不可?” “必须的去。” 王君可点了点自己的脑门,跌坐在庭院的竹椅上,感到非常为难。 “君可哥哥,你要是去参加科考,必定是状元郎,到时候,春风得意,不知多少人会高兴。” “我考上了,你会不会高兴?”王君可注视着她的眼眸。 “我肯定是最高兴的,因为我的治下,出了一个状元郎,这会让我很自豪。” 王君可继续点着自己的脑袋,不想参加科考,不想当官,可是现在自己的诗作传播整个长安,能读到他的诗歌,连贵妃娘娘都会称赞。 他要是不去,别人得了状元也不会高兴,人家会说,那个作诗最厉害的王君可都没参加,你的状元是虚的。 所以他必须得去,不去的后果很严重。 “父皇说了,王君可不去,今年就没有状元。王君可不去,是本朝最大的损失,王君可不去,说明朕治理天下不力,让贤才隐居乡野,王君可,你是不是想陷父皇于不义?” 这么严重,王君可脑门都冒汗了,为什么要作诗?为什么要出名?为什么不继续胡闹,搞得现在科举如果没有他,状元郎都是虚的,搞得他不参加,就会陷李隆基于不义,那可是砍头的大罪。 “别害怕!不就是参加科考,你模样好,口齿伶俐,文采出众,诗词又冠长安,本公主相信,你的机会很大,如果你通过科举,以后在驿馆白吃白喝也没人敢说,本公主早就打听了,你经常在灞桥驿白吃白喝,最后被赶出来了,如果你有官身,何人敢说,还有,你通过科考,本公主就不能让你服劳役,不能让你缴税,你这样不更自由?”玉仙公主循循善诱。 “通过科考有这么多好处?可以白吃白喝,还不犯法,我怎么不早点参加?”王君可一拍脑门,这科考的福利真是太大了,可以堂堂正正地在灞桥驿白吃白喝,再也用不着躲躲藏藏。 玉仙公主笑颜如花,劝服了长安第一放荡子,把他引到正途,这也是一种功德,以后父皇还会夸奖他,把一个浪荡子劝服,使他浪子回头金不换。 “对,你可以堂堂正正地白吃白喝。”玉仙公主笑得花枝乱颤,她摸准了王君可的脾性,这人就喜欢白吃白喝,只是以后不能白嫖,连嫖都不行。 “我去考试,公主殿下,那我这简陋的草堂,你还要吗?”王君可诡异一笑,担心玉仙公主还是打他草堂的主意。 “哥哥,我就在旁边建一桩公主府,可以经常来听你讲评书啊!” “一言为定,不能侵占我的地盘。”王君可伸出手。 玉仙公主一把打开他的手,娇笑道,“现在知道本公主是个女的,还要占便宜吗?” “喔!差点忘了,公主殿下如果穿女装的话,绝对漂亮一百倍,我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一个俏佳人站在我的面前。” 玉仙公主被夸得害羞,她扭身就走,“你贫嘴,不和你说了。” 王君可看着她高挑的腰身,在幻想着,有一个绝色的公主比邻而居,未尝不是一件美事,公主还真是年幼好欺骗啊。 第50章 打算考一考 唐朝的科举跟后来宋朝,明清不同,它基本上每年分期举行,分两科,明经和进士两常科。 明经科考试内容:九经,《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考试方式是口试,贴经,墨义。 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以策问,贴经,诗赋为主。贴经的内容只限大经《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所谓贴经,就类似于填空,十道题只要答对四道就算合格,属于识记内容,策问就是考能力了,对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政务,漕运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独到而可行的见解。 依照对历史的了解,这些科目对王君可来说,都不是难事,什么策问,他对经济和军事以及货物运输就有非同寻常,惊世骇俗的看法,而且已经在做了,贴经,就是考记忆力,这难不倒王君可。 诗词歌赋,那更是王君可的强项、 那对王君可没有一点难度,不就是作诗嘛,多的是,唐诗三百首滚瓜烂熟,这要感谢以前那个时代,从小就要背诵三字经,唐诗三百首,加上王君可记性好,随时都能提取。 只是对于《礼记》《左传》《老子》这三本大经不是很了解,这个确实没怎么看,他准备去买回来看一看,用一个月的时间好好攻读一下。 那就中他一个状元郎,有了这个资历,说不定能封侯拜相。 至于那个庞然巨物李林甫,不能明着把王君可怎么样,王君可是贵妃娘娘赏识的人,他为杨家的女人写了两首诗,已经传遍整个长安,为老杨家的尊崇添砖加瓦,锦上添花,怎么样也得照看一二,让李林甫投鼠忌器。 再和公主拉好关系,小公主是李隆基最宠爱的女儿,在她父皇面前撒几个娇,什么事也摆的平。 王君可决定不再畏畏缩缩,面对强权,要敢于面对,李林甫一个将死的宰相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不仅要胡作非为,还要大胆作为,在安史之乱前,要拥有自保的能力,最好能担任一路节度使。 王君可决定参加科考,不是因为玉仙公主的劝说,而是科考成功的诸多好处,各地驿站可以白吃白喝,各地风景可以白玩,这很符合王君可的个性。 当官好啊,地位高,王君可打算弄个官当一下,以前还有所顾忌,现在从王府出来后,那就跟寿王没多少瓜葛,这当然是表面上没什么瓜葛,让别人觉得,他在疏远寿王,其实与寿王的友情是谁也割裂不开的。 只是为了实现那个目标,那个可以帮助寿王夺回一生挚爱的终极目标,他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终极目标而努力。 卖保单可以找委托人,崔一万就是个好帮手,已经有了一个说唱团队,王君可铺垫好了一切,就要躲在后面,暗地操控这一切。 王君可给小雯放了一周的假,让她回去照看她的娘亲,她家当初卖她也是迫不得已,老爹是个烂赌鬼,现在她爹已经死了,留下她娘和一个哥哥,王君可让她风风光光地回去,给她十几贯钱,帮衬一下家里。 小雯对现在的小舅爷非常感激,他真的变化很大,也不再欺负她,还放假让她回去,如果不想回来也是可以的,小舅爷绝不责怪。 小舅爷对她这么好,她怎么舍得离开,除非小舅爷把她赶走。 小雯坐在一辆牛车上,她哥大牛坐在前头赶车。 “妹子,你就安心在王家干吧,这个小舅爷变好,对你这么仁义,妹子你可要尽心尽力伺候。” “哥,我知道呢,娘的病好了些,你可不要省钱,那十贯钱就是给娘治病的,娘也说,担心你的婚姻大事,妹子认识的姑娘多,说不定可以给哥寻个媳妇。” 大牛憨厚地摸摸脑袋,“真的可以吗?妹子,你真好,都怨爹把你卖了,哥当初可是抱着你,不让把你带走。” “是啊,我记得很清楚,哥小时候对我的好呢,所以小妹会报答你的。” 两兄妹说着话,牛车咕噜咕噜地走着,已经看到了一片桃花林,他们是从小路过来的。 小雯家离灞桥镇也不过十几里的路程,她早就盼着见小舅爷,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男子,她想他以前的蛮不讲理,想他的胡闹,想他的霸道,可是自从还阳后,他好像转了性,做了很多让人刮目相看的事。 再加上他长得实在让少女心动,那傲然挺拔的姿势,嘴角的翘动都能让少女心跳半天。 她看到了在桃林中穿行作诗的伟岸汉子,看到一个绛色侍卫来找他,她清楚记得,那个侍卫的身份不一般,以她的敏感,那不过是个女扮男装的宫女,甚至可能是公主,她怎么会来找她。 小雯躲在一棵桃树后偷偷地观看,她哥大牛已经让他回去了。 当她看到两人贴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竟然有点刺痛,小舅爷有人喜欢,还是一个身份显贵的公主,她既替小舅爷高兴,同时自己也感到难过,小舅爷不再属于她一个人的,她不过是个丫头,伺候小舅爷的丫头,她不能有什么奢望,小舅爷对她好,也不过是看在伺候他尽心的情况下。 当听到小公主要小舅爷去参加科考,很有可能中状元时,她捂住自己惊讶的嘴,小舅爷能中状元?那就是状元郎,以后说不定能封侯拜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一开始小舅爷是不答应的,后来听说可以堂堂正正地白吃白喝,他才答应,这真的符合小舅爷的个性,什么都想占点便宜。 小雯看到公主从桃花坞出来,她的脸好白嫩,年纪说不定比小雯还小,那长长的的睫毛,红润的嘴唇,身材也是有前有后,让很多男人垂涎的身材,小雯感到自渐形秽,虽然自己也算是董家庄的一枝花,回去的时候很多人羡慕,可是跟公主的姿色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小雯走进桃花坞草堂,王君可也正想着她怎么还没有回来,看到她的样子,他确实高兴,“小雯,我正在想你呢,你就回来了。” 听到这样的话,小雯很欣慰,面上一红,“奴家在家里也想少爷。” 王君可一把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扯到大腿上,搂住她,“你娘的身体怎么样?” 小雯挣扎了一下,“好着呢,少爷,别这样,大白天的,不好吧。” 这时来了带着黑色纱巾斗笠的舞燕飞,她撞进来时赶紧转过身去。 小雯赶紧跑开,去给少爷泡茶。 王君可吩咐她,去给他买几本书。 小舅爷有上进心,要科考,小雯比什么都开心,她拿着几贯钱就跑了出去。 第51章 开展镖行生意 王君可坐在椅子上,对着舞燕飞招了招手,“过来啊,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我跟丫环经常这么玩的。” 舞燕飞面无表情地走到他面前,当然她的表情也看不出。 “事情已经妥当。””招了多少打行兄弟?“ “一百三十三个。” “这点人怎么够,以后要开分店,镖行在各个大城市都有,你派人先去洛阳,在那里选一个点,要大张旗鼓地做,招收身手好的趟子手,招募江湖经验丰富的武士。等长安和洛阳的业务开展好后,再去扬州,苏州,广州,成都等地方开展。 舞燕飞站在那里不动,可能是不理解王君可说的话,很多都是她不敢想的。 “你看看你,本来很美的一个姑娘,偏偏带着纱巾,穿一身黑色,我很不喜欢。” “要你管。” 这姑娘还很冷傲,不好控制。 “以后镖行就由你打理,想想吧,你是几十家镖行的大掌柜,总镖头,也是万人之上,一人之下,当然,你只在我下面。” 舞燕飞面色一红,王君可这句话有点一语双关。 “去洛阳开店要很多经费,我算了下,至少要一百万钱。” “算个毛,跟以后挣的钱,就是毛毛雨,这个钱我出,上次你出力不少,除开被抢走的货物,你还欠我六百万钱,因为是我帮你抢回来的,没有我,你家的店就倒闭了,你爹就没钱治病,所以你欠我的,等什么时候把钱还清了,你就可以随意,想不干就不干。” 王君可去卧室的柜子里拿来一百两黄金,相当于一百万钱,交给舞燕飞。 这一百两黄金还没焐热,就交出去,王君可是心疼的。 “我相信你,吃一堑长一智,会想办法把事情办好的。” 舞燕飞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金灿灿的感觉真的很让人感到舒心,王君可就这样轻易地把钱交给她,交给一个并不是那么熟悉的一个人,甚至在一起交谈也不过一百句话,对于他的这份信任,舞燕飞是很感动。 虽然这个人是那么放浪形骸,名声那么臭,可是他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至少对于她,还真的没有动手动脚。 也许真的如他的诗词一般,他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 舞燕飞看了一眼王君可,这个人住在这样简陋的草堂,周围是粉红桃林,他这个人也许真的不是平常人,还有他出众的人材,真的可以让一个少女的芳心大动。 舞燕飞的脸突然有点烧,她望见王君可也在盯着她,视线能穿过黑色纱巾,而且正朝着她走来,舞燕飞呼吸有点急促,如果他动手动脚,该怎么办? 王君可来到她面前,手伸出来,又缩了回去,然后背过去,说了一句,“今晚我们一起看月亮好不好,就在最高的驿楼之上。” 一股热血从舞燕飞的脸颊涌起,她觉得很烫,嘤咛一声,点点头,他真的这么直接,这么主动。 “那天,我看你的轻功不错,不如今晚在驿楼上好好谈谈以后合作的事。”王君可没有继续下一步的动作,走回椅子,继续抬头望着那棵桃树。 他,他不过是想学点轻功,我还以为,他想,哎呀!羞死人了。 一起在驿楼上看月亮,多么美好,这是舞燕飞曾经的幻想,跟一个比自己武艺还要高强的少侠一起看明月,互相依偎在一起,多么美妙的画面,任何一个少女也会有憧憬,憧憬一个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然后武艺又高强的男子跟自己一起度过每一天。 而现在面对的这个人,却是个无赖,武艺低微,虽然诗词还过得去,但跟她心中的幻象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最难为情的,这个人只是想跟自己在驿楼上谈合作,并不是卿卿我我,舞燕飞内心有点失落,她点了一下头,转身仓唐离开,出庭院的时候,脚还绊了一下,真是出丑。 “哎!走路看着点,你不是轻功了得吗,这要是撞到围栏上,我可要到处说说。” 王君可在后面戏谑,舞燕飞有种想要杀了他的心思,这个人真的很可恶。 小雯已经跑回来了,手里提着厚厚的一个木盒。 看到舞燕飞匆匆离去,搞不清楚状况,不会被小舅爷调戏了? “少爷,书本我都帮你买回了。” 王君可看着那厚厚的三本书,有点头疼,这么厚?他翻了几遍,内容基本掌握,要背诵还得花几天时间。 小雯已经蹲在地上给他洗这段时间的衣服,她低着头,敞开怀,使劲搓着衣服,动作是那么熟练。 王君可走过去,和她一起搓洗。 “少爷,这哪是你干的活?你赶紧去攻读吧,奴家希望少爷能考一个状元郎回来,到时候,奴家可以到处去吹,我家少爷最厉害,读了一个月书,就考上状元郎。”小雯用手擦了下汗珠。 中午的阳光很好,温暖,小雯穿得很单薄,腰身很好地浮现出来。 王君可傻不愣登地蹲在她对面,看着她出神。 小雯低头看了一下,脸色红晕,从鼻子中发出声音,“少爷,你好讨厌!你要专心攻读。” 王君可只好站起来,拿着书本,继续背诵着,时而站起来,负手而立,时而漫步吟诵,这个样子,还真有点读书人的感觉。 小雯时不时抬头看他一下,心里很是满足,少爷终于上进了,他的变化很大,在长安也很出名,也许,有一天,少爷真的能考上状元,那么,他会不会还要她,当正妻是不可能的,但当个小妾应该还可以吧。 小雯知道,少爷喜欢怡红院的叶小倩,喜欢薛琼华,喜欢舞燕飞,还喜欢公主,少爷那么花心,当他的夫人肯定是不行的,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能伺候少爷,已经很幸福了,少爷那么能赚钱,空手套白狼,这次又不知从哪里赚来真金白银,少爷真的很有能耐。 入夜,今晚的月色很圆,高高的驿楼之上,坐着两个人,他们依偎在一起。 小雯看了看,叹了口气,舞姑娘那一身的本事怎么也学不来的,她揽着少爷的腰飞上了楼顶,为什么不是我?她责怪自己没用。 王君可其实跟舞燕飞坐的比较开,只是因为角度的问题,两人似乎依偎在一起。 “镖行应该这么发展——” 第52章 公主府开工 过了几日,在桃花坞旁边,圈了一块上百亩的地,建造公主府。 很多上好的木头运了过来,上万的工匠开工。 皇帝下旨,必须于年底完工,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由工部员外郎亲自监工,调动长安附近一半的工户,开始营造。 王君可遭罪了,本来有个清净之地,可以安心读书写书,谁知玉仙公主喜欢这里的风景,不把他赶走已是开恩。 每日里叮叮当当的声音让王君可睡眠都有点困难。 当然,公主府开建,也带来很多的好处,灞桥镇更加繁荣,很多商人运送木料,砖块,石材,花木,粮食。 吸引不少工户过来做工,就是附近的农夫,也能沾点好处,烧点茶水,卖点点心,也能赚到一两文钱。 公主有时会易装过来,检查工程的进度,其实她那是关心府邸的营造,其实是想过来提前看看王君可写的《石头记》 这本书都写到一半了,让她对主人公的命运越来越关心,表兄妹到底能不能走到一起,是跟姑表妹还是跟姨表姐,这三角恋情让她欲罢不能。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她过来想看看,王君可是否按照她的吩咐在读书,她可是跟皇上打了包票的,一定劝服王君可参加科考。 她看到的情况是,王君可每天都在背诵《老子》、《左传》,《礼记》这三本大经。 除了看看文稿,玉仙公主倒没有过多地打搅王君可,看了看工程的进度就回去了。 苦了王君可,从来没有这样白天读书,晚上写文,早上练功,时间安排的妥妥的,根本没有闲暇去逛青楼,去驿馆白吃白喝。 所剩一点点时间,就蹲在菜地,看着那已经冒绿的辣椒苗。 都长出了可爱的小脑袋,那娇弱的豆芽样,非常喜人,再过十五天,就可以栽辣椒苗了。 想着青椒炒肉,爆椒肥肠,酿辣椒就让他直流口水。 偶尔也会看看桃树,花瓣凋零,已经长出了树叶,再过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小小的桃子,然后再等一两个月,就能吃到香甜的水蜜桃。 这一切都很美好,日子很平淡,也很充实,至于外面的追捧,他完全不顾,没什么,就是写了几首诗,不久前写的《桃花仙》,又在勾栏瓦舍传唱,他这种磊落跳脱的生活态度让很多士子羡慕,这种悠然,这种超脱,这种随性,能活到这种境界是很多士子的追求。 还有那三本针对老中青,少男少女的评书也卷起一场听书看书的潮流,故事情节精彩,深深吸引这些急需精神养料的长安人。 卖保单的事全部委托给崔一万的剧团,他早就组建了一套班子,在崇仁坊租了一个茶楼,叫做一万茶楼,可以喝茶,可以听书,可以听曲艺,这家一万茶楼受到很多有钱有闲市民的追捧,场场爆满,崔一万也成了长安的一阶名流,据说皇帝的梨园戏会还要请他的班子去,给贵妃娘娘庆祝诞辰。 崔一万知道能有今天,他是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那个人就是他最感恩的王君可,隔三差五就会来跟王君可汇报,茶楼赚了多少,一半是他的,一半是王君可的。 一万茶楼还有一个重要的业务就是卖保单,这个比评书赚得还要多。 卖王君可完全站到了幕后,以至于长安人都知道崔一万,而不知道王君可,这是好现象,王君可把经营权全权交给崔一万打理,他占十分之一,王君可占十分之九。 就这个十分之一,已经让崔一万偷着乐。 所赚来的铜钱,全部换成白银和黄金,这样搬运方便,每隔一段时间,崔一万就会把钱送过来。 看着卧室地下室的两个大铁柜,一个装银元宝,一个装金饼,王君可就有一种满足,时不时会打开看一下,现在的财富已经有白银八千两,黄金八百两,可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财主。 有了钱,王君可打算是以钱生钱,然后开钱庄,在大唐还没有钱庄,叫柜坊,然后再发行纸币。 为了安全起见,他要找几个代理人,是能相信的人。 洛阳已经开了一家镖行,长安的打行早就升级为镖行,两个城市之间的货运,钱财来往,都需要镖行的押运,安全到达。 镖行这种新事物完全满足了这种需要。 舞燕飞有了经验,准备在扬州和成都再开设一家,由于有王君可雄厚资金的支持,她再也不用担心没有钱,只管放手去做,她招募了不少的镖师,自己担任总镖头,气度跟以前完全不同,加上有驿馆的副业支持,事业很快开展起来。 商家都希望货运安全,有了镖行,货物如果有损失,还能得到赔偿,商家都很愿意跟镖行合作。 舞燕飞还请王君可给镖行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镇远镖局。 每次出行,都要打着镇远镖局的旗号,比以前打行不知强多少倍。 舞燕飞对王君可是感恩的,没有他,老爹的病都没钱治,打行都快支撑不下去,是王君可给了她希望,短时间内就拥有两家镖行,出去的时候,那些商家特别给面子,还要巴结她,在以前,完全不可想象。 王君可最高兴的娱乐,就是打开钱柜,数一数那些沉甸甸的贵重金属,这种质感,这种颜色让他很喜欢。 阿奴每天都在附近转悠,他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保护主人的财物,出了吃得多以外,阿奴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帮手。 一日三餐有小雯搭理,想吃点什么就吩咐她去买就是。 这日子过得舒坦,王君可坐在庭院的竹椅子上,看着那忙碌的工地,一派欣欣向荣的感觉,眼见她起高楼,但不忍见她楼塌了,小公主还是很可爱的,生在皇家,竟然那么清纯,实属难得,王君可也想为了玉仙公主做点事情,因为,五年后,安禄山会从灞桥经过,攻打长安。 科考的时间定在四月末,还有二十多天就科考了。 王君可不担心,几本书基本能背下来,再温习几遍,应付考试不成问题。 第53章 西市 攻读了几天,王君可已是非常厌倦,这一点不符合他的个性,说好的要胡作非为,他准备出去浪一下。 该去西市开展业务了,他拿着一沓保单,骑着马趾高气扬,后面跟着阿奴,阿奴到哪里都扛着他的大铁锤,既是家奴,又是打手。 东土的,异域的,都要通过这条道通往长安,通往东西方。 所以这条灞桥尤其重要,灞桥上的算命的,摆摊的,趴在护栏上勾肩搭背观望的,来来往往非常热闹。 他来了,天啊!他终于出现了! 王君可的出现让镇上的居民一阵恐慌,他沉寂了快一个月,让人觉得他应该不在镇上,这突然出现让他们心惊胆战,纷纷背过头假装没看到王君可。 王君可现在对于灞桥镇的小打小闹已经不感兴趣,他要是赚笔大的。 四十多里路程,王君可选了两匹很快的马,上次剿灭马贼,抢到很多好马,一部分交给舞燕飞,剩下的就留给灞桥驿,养马需要草料,需要马倌和兽医,灞桥驿都有,这省心。 他俩骑都是驿馆最快的好马,什么八百里加急,就是用这样的好马。 这种马有西域血统,长得高,速度快。 王君可享受这种一骑绝尘的感觉,让后面的人吃点飞扬的尘土还是很爽的。 快马的蹄子踩进小水坑!水珠四射,旁边的客商纷纷躲避。 这种情形很熟悉啊!注意文明驾驶。 这不怪王君可,马太快了,根本来不及躲避路人。 四十里地,不过半个时辰就到了,通化门的守门官都认识王君可,见这个东市四凶之一又回来了,还朝他点点头,王君可的背景很吓人,现在传言皇上和贵妃娘娘都很欣赏他,这个人的崛起只看他自己的意愿。 王君可路过寿王府,徐冰和马贲正百无聊赖地在门口打量过往的客商,突然看到小舅爷,眼睛都放光了,“小舅爷回来啦!”跟着就跑出来迎接,拉着缰绳,如同见到亲爹。 “两位辛苦,好久没有踢你们的屁股了,有时间跟我去一趟西市?” “小舅爷,早就盼着你来,这次要搞大的?” 徐冰乐不可支,西市的油水可比东市强太多了,那里不仅有东土客商,还有来自西域各地的商人,一个个富得流油。 “跟我来吧。”王君可的一句话,让他们如闻仙乐。 徐冰两人赶紧骑着马跟在后头,不停诉说思念之情。 “我姐夫最近怎么样?”王君可关心地问道。 “寿王最近心情好像好了些,还走出王府,在门口眺望,小的猜测,王爷是想小舅爷了,天天盼着你回来。”马贲赶紧汇报。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寿王终于开始有点变化,这归功于王君可的一番说辞。 “等去了西市再回来看他。” 王君可坐在高头大马上,衣着华贵,是上次娘娘的赏赐,穿在上面很合身,俨然一阶贵公子,加上他俊逸的面孔和非凡的气度,足可以让一条街的小姐夫人驻足看个不停。 对于那些庸脂俗粉,王君可是不怎么搭理的,他很高傲,目不斜视,这副模样更让人觉得深不可测。 其实他在想问题,从哪家开始找突破口,要找就找最大的商家,西市外来的商家中,以天竺和波斯商人最为强大,对了,上次杜甫从天竺商人那里花大价钱买魔椒,一包魔椒花了一个珍珠的钱,那样的贡珠每颗价值万钱,从来只有王君可占别人的便宜,怎么轮得到天竺商人欺凌。 西市就在长安城的西部,西接延寿、光德二坊,北临醴泉坊,南靠怀远坊,里面的店家众多,衣肆,鞍辔行,珠宝行,胡姬酒垆,里面店铺鳞次节比,街道宽广,两条平行的街道将西市画成九个长方形的区域,店铺就设在各个方形里。 跟东市比起来,又有不同的异国风韵,只见胡姬酒垆的女人正跳着胡旋舞,周围有不少的客人叫好,胡姬不停地转动着荷叶一样的裙子,露出两条玉腿,姿态优美富有节奏,不时向客人投去魅惑的微笑,喝酒的客人毒以为她在看自己,乐不可支,指指点点,这妞真是正点! “小舅爷,等下要不要过来玩一下,小的听说此处胡姬很有味道,跟东土女子有很大不同哦!” “你说的没错,她们很有味道,一般半个月是不洗澡的。”王君可对异域女子不太感冒,不是非常出众的,根本不感兴趣,像这个酒垆的姿色只是一般般。 “我喜欢,我好喜欢。”马贲惊喜地叫道。 什么怪癖!王君可有点无语。 对面就是天竺商人的商行,经营他们特别的商品。 王君可已经到了店门口,是一家很大的店,王君可一下马,天竺商人就迎了上来,会讲唐话。 “客官,请进,不知客官想要什么商品?” “叫你们老板出来。”徐冰拍了一下佩剑,这种身份的人不是小小商人能得罪的。 天竺商人讨好地说,“客官,在下就是店主,不知有什么可以帮助的?” “哦!上次我有一个朋友在你们店里买了点辣椒,出价一个珍珠,店家,是不是卖的太贵了?” 天竺商人很有眼力见,看到王君可气度不是寻常人,知道来了大生意,赶紧赔笑,“客官,那个一点也不便宜,你想想,把货物从天竺运过来,路途遥远,历经千难,一个珍珠算是少的。” “那我想问一下,辣椒在天竺是什么价?” “按照大唐的价格,不过十钱一斤。” 王君可点点头,接着问,“大唐的丝绸在长安是两贯钱,在天竺卖多少?” 天竺商人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干笑着,“在我们老家,一匹丝绸二十贯。” “很好,大唐的丝绸也是路途遥远,运送到天竺也不过十倍的利润,而你家的辣椒到了东土就是百倍的利润,你真是好大的胆子!” “此物是本店独有,你们大唐不是有句话,物以稀为贵,那些辣椒一向没有人购买,东土人也不习惯那种味道,本店其实是亏了的。” 王君可听得很不爽,这是个天竺奸商,真可谓无奸不商,哪里有百倍的利润,实属欺诈! 王君可微微一笑,“你很会找借口,如果你这个店突然起火不知会怎么样?” “客官,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小店是正规经营,一向童叟无欺。” “我倒听说,你运往天竺的商品似乎来得不明不白啊!”王君可轻轻点出一句。 这个事情非常隐秘,没人知道,天竺商人头上冒汗,是哪里走漏风声,他确实跟华山马贼有过交集,“客官,捕风捉影的事情可不要乱说,本店是合法经营。” “好一个童叟无欺,好一个合法经营!”王君可拍了拍手掌,对这个天竺阿三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家伙,得使出一点手段。 他回头看了看,对面的酒垆上来一个让他眼睛一亮的胡姬,那是金发的,比上一个好很多,先去看看,边看边收拾你。 第54章 砸店树威 东市的商人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大多数是大唐的商家。 西市不同,来自异域各国,这里势力盘根错节,有很多跟朝廷大员有关系,还会牵涉到鸿胪寺,主管外部事宜的事务。 王君可一直没有动西市,就是考虑到这一点,得罪朝廷那可不是玩的,现在找到一个挑衅的机会,怎么能不用呢。 东市的商家还放出话来,别看王君可怎么样,也就是在自家的地盘胡闹,他敢去西市撒野吗? 就是说他王君可只敢欺凌本土商家,对来自异域的商家不敢动一个指头。 西市的商家非常繁杂,近到新罗的,倭国的,中到西域各国,波斯,天竺,大食,远到罗马,来大唐经商,不投靠官家势力,怎么能做得下去。 其中就有跟李林甫搭上线的,给宰相进点贡,做什么就睁只眼闭只眼。 以前王君可确实是顾忌到这一点,现在拥有一本账簿,这上面的来往名单可是很吓人的,会让很多人脑袋落地。 尤其华山马贼被剿灭之后,西市的商人已经有所预感,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华山马贼首领吴颂没有过来销赃,他的货物超级便宜,比他们从其他商家购买的要便宜一倍,再倒腾回国,那可是十倍的利润。 可惜他们现在还不知道华山马贼被剿灭的消息,因为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这是王君可英明的地方,一旦走漏一点风声,还怎么在西市搞事情。 只有利用这个未名的情况,去吓唬一些不了解情况的商家,才能得到一些利益。 王君可已经坐在对面的胡姬酒垆,看着那个姿色尚可的歌姬,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对面的天竺店家,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 天竺商人以为他王君可害怕了,无比得意,能把我怎么样?我就卖这么贵,独家销售,魔椒和辣椒只有天竺才有,想卖多贵由他说了算,这就是垄断经营。 他店里还有几十斤魔椒,因为有人买去一斤后,他就把它的魔椒当做宝贝,说实话,五十斤魔椒也不过万钱,已经赚回了本钱,这要是又遇到哪些傻蛋花大价钱来买,不是赚翻了。 天竺商人摸着他长长的络腮胡子,无比得意,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就卖这么贵!还向王君可投来不屑一顾的神色。 当王君可落座酒垆的时候,有三个书生认出了是他王君可,立即立得远远的,他知道王君可是来找事的,他躲在一个角落,准备看一场好戏。 你王君可不是很能吗?敢在这里闹事,你就等着进诏狱吧,他有种幸灾乐祸的心里,特别希望王君可能干点糊涂事,最好把天竺商人的店铺给烧了,这才刺激。 王君可喝了三杯酒,对胡姬照了照手。 美艳胡姬露着小蛮腰走了过来,贴着他坐着,“公子,第一次见啊怎么称呼?” “小美人!记住哥,哥的名字叫王君可!”王君可一把揽住她的小蛮腰,把她放倒,然后倒了一杯葡萄酒,鲜红的酒液倾洒下来,流进胡姬的嘴里。 胡姬格格一笑,在王君可的脸上亲了一下,“你的名字很熟悉哦!也记住姐姐的名字,舒丽雅!” “名字很美!” 王君可嗅了嗅,她身上没有那种羊骚味,皮肤也很白皙,跟传闻的不同,他以前很少见异族女子,现在贴近一看,其实还很有看头的,高鼻深目,头发金黄,皮肤细腻,没有体毛。 “王公子,你多喝几杯,经常过来玩。” 这是个推销酒的,只要客人多喝几杯,就会跟他调调情,也不算什么异域女子有些就是这么放荡,跟群芳楼的姑娘有得一比。 胡姬舒丽雅又摇晃着细腰,赤足走向那个舞台,双手拍着,双脚踏着,上面的铃铛很有节奏地响着,她时不时向王君可投来迷蒙的微笑,湛蓝的眼睛如同蓝宝石一样深邃,其实还是很有看点的。 徐冰很是羡慕王君可到哪里都有女人青睐,长得好看就是占优势,这个胡姬在酒垆非常有名,有些书生专门从崇仁坊跑过来,就是想看看传说中的胡姬长得怎么样?是不是长了很长的体毛,一旦见了舒丽雅之后,就被她的姿色所迷惑了。 舒丽雅一般不和别人亲近,除非你的颜值还不错,这次能主动到王君可身边,就是看到他非同凡俗的气质和高贵的长相,那通体的气度不是一个寻常人,非富即贵,而且还长了一副好皮囊,舒丽雅被王君可的气度吸引,才坐到他身边,那是不由自主的吸引,只觉得他招一下手,魂都跟着他走了一样。 那个专程从崇仁坊来的几个书生看到王君可得到舒丽雅的青睐,更是嫉恨,凭什么?凭什么就你王君可能得到美女的青睐?怡红院的头牌被你睡了,听说还是一个雏,被你开了瓜。 这次真见鬼,本来胡姬一直对着我笑,就被你这个该死的王君可横插一脚。 王君可当然不了解他们的心思,无形之中又树立了几个仇敌,他低声跟徐冰两人说了一句。 给我砸店! 天竺商家还在得意呢,看着两个衣饰华丽威武的汉子走了过来,有点心虚,“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只见徐冰和马贲根本就不理会他,抓起什么丢什么,珠宝,翡翠,首饰,衣服,见到什么丢什么。 “别砸,别砸!要什么我给!” 这两个人一看就是得罪不了的角色,只能算他栽了。 那几个书生真是看呆了,王君可还真敢在西市闹事,他不知道,这里有很多店跟朝廷有关系吗?天竺商家就是李林甫的七儿子看着的。 王君可走了过去,轻轻说了一句,徐冰两人就不砸了。 天竺商人头上冒汗,这个人还真是得罪不起,“公子,你到底想要什么?” “把你店里的辣椒全部拿出来!” 天竺商人赶紧安排人,去店里头搬了几包辣椒,这些东西从天竺运送过来之后,就一直没有卖掉,直到杜甫来了买了一斤,他出了个高价买走,没想到那书呆子还真是买走,让天竺商人看到一个发财的机会,肯定会有人过来买的,那就发财啦! 谁知道他们是来打劫的。 王君可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他吓得跪了下来,“请公子饶命!” “这个简单,把这张保单买了!”王君可抽出一张保单,现在的金额可不是一贯,而是十贯。 天竺商人倒也认识几个字,用袖子擦了擦汗,从钱包里拿出十两银子,交给王君可。 “求求你不要告发!” “看你够不够聪明,会不会做事!否则我烧了你的店!” 王君可揣了揣银子的重量,差不多一斤,就是这种沉甸甸的感觉。 徐冰对王君可的佩服那又高了一层,小舅爷真是能啊,能从天竺商人搞到钱,他确实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只看到他耳语一声,天竺商人就乖乖交上来。 这是怎么回事?那几个喝酒的书生差点要抠掉自己的眼睛,王君可还真敢到天竺商家闹事?他怎么就没有一点事呢?等下我们也去试试。 等王君可走后,他们三个也去打打秋风,被一个昆龙奴扔了出来。 什么杂鱼也敢来闹事? 第55章 何为辣味 阿奴搞不清扛着五十斤辣椒干什么,这玩意又不能吃。 不过少爷让他扛着,他只有扛着,对少爷的话从来没有违背。 少爷对他好啊!刚才喝了一壶酒,五张饼,十斤羊排。 有的是力气,阿奴跟在王君可后面也很得意,有这种胡作非为的主子就是得劲,吃饭喝酒不给钱,旁人哪有这个气派! “小舅爷,刚才那个胡姬不错吧?好香,远远的就闻到一股香味。” 徐冰讨好地落够半尺,跟在后头。 “马马虎虎,你是不是想要,我帮你!” 王君可微微一笑。 “人家哪里会看上我?刚才那几个书生,也是从崇仁坊出来的,就是一睹芳容,谁知道小舅子才过来,就抢了他们的风头,正在妒忌你呢。” “舒丽雅还不错,够异域风情的。”王君可慢慢地走着。 他们三人牵着马跟在后面,王君可对西市有个大致的了解,商家运送货物有两条道,水路和陆路,在西市西北方有个海池,两条水渠连接,可供市民用水和运货,一条曹渠,一条永安渠。 水渠又与城外的渭水灞水连接,商家运送大批货物可以通过水渠来运送,这倒是很方便。 王君可考虑,是不是漕运的时候也要插一手,这也是一条发财的路。 西市果然要比东市繁华很多,被称为金市,有很多油水,就看怎么去挖掘。 已经打破了一个缺口,这是第一步,接下来,王君可准备派出崔一万的说唱团队,先把保单的广告打出去。 由于城市太大,崔一万目前只能专注于东市那一块,这边的业务没有开展起来。 东市大局已定,第一批人身财物保单已经出售,顺便还给平常市民卖了一种比较便宜的保单。 那么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是西市,让崔一万把大部队拉过来,只留一些新手在一万茶楼。 一行四人逛了半天,对西市的富庶感到兴奋,这果然又是一块没有开化的处女地,那是可以赚大钱的。 王君可来到有名的张家楼,这是很受长安市民追捧的酒楼,菜品丰富,云集各地奇珍,吃一顿可不便宜。 张家楼的背景可是一个大家族经营的,能在寸土寸金的闹市弄这么一大块地开酒楼,绝对是财大气粗,王君可了解到,最近西南不安定的原因,跟张家一个旁系的姚州都督有很大的关系,此人叫张乾,又名张虔陀,因为他贪婪无度,又骚扰南诏王的女人,导致西南局势不稳,估计很快就要有大的暴乱。 好啊!张家的好子孙,就是你们不肖子孙,导致唐兵损失近二十万,不打打你们的秋风怎么对得住那些即将送命的将士。 张家楼确实好奢侈,建筑雄伟华丽,就比皇宫矮那么几层,可以说是西市最高的楼层之一。 里面的布置更是讲究,奇花异草,墙上名人字画,空气中都有一种芬芳的香气。 连迎宾的歌姬都是选拔出来的,一见王君可四人过来,马上过来迎接,“客官,请跟奴家来,不知客官想在哪里就餐,本店有三个档次的,大厅,包间,雅间,奴家看四位非富即贵,顶楼还有一间雅室。” 连迎宾歌姬的声音都很好听,王君可什么气派,肯定是选最好的。 “雅室!” 歌姬微微一笑,就领着他们上去,经过大厅的时候,也不见有多嘈杂,感觉这里的酒客都是有点身份的,不咋咋呼呼。 张家楼一共有五层,临着海池建造,不远处就是窦家楼,跟张家楼的档次一样,是西市最好的两家酒楼。 王君可靠着窗户,看着外面的风景,感受西市的繁荣,他突然看到门口来了几辆宝车,然后款款下来三个女子,这是杨氏三姐妹,她们也赏脸过来张家楼,可见这张家楼不简单,能请来一品夫人过来就餐,根底深厚。 带他们来的歌姬问道,“不知各位想听点什么曲?用点什么好吃的。” “都上最好的,不差钱!”王君可轻轻说出一句,让迎宾歌姬一阵刮目相看,就是四品大官过来,也不轻易说来最好的,这是个有钱的主。 迎宾歌姬喜滋滋地去安排了,“客官请慢等,一定会让你满意,本店的宗旨是,让客官满意,如果不满意,可以不收费。” 王君可乐了,这可是你们店家自己说的,不满意不给钱。 很快来了五个歌姬,吹弹拉唱都有,坐了一排,很像一副画,王君可想不起是什么名字,反正这五个歌姬的姿势很好看,吹箫的,弹琴的,吹笛子的,丝竹管弦都有。 “你们就演奏你们最拿手的吧!” 一曲欢快的曲调响起,演奏的正是王君可的诗歌《长乐歌》,曲调欢快,悠扬动听。 还有一个主唱咿咿呀呀地唱,让食客绝对有食欲吃饭,真是活色生香,来这里吃饭就是最高雅的享受。 很快,桌子上摆满了食物,琳琅满目,香气四溢,这都是长安有名的大厨做出来的菜,甜香酸咸,五味少了一味辣。 这就有文章可做,这次一定要吃白食。 王君可吃了两口,把筷子一丢,对徐冰三人说,“你们随便吃。” “小舅爷,难道菜不合你的口味?” 王君可摇摇头,这家酒楼做的菜不适合我,我很不喜欢。 “小舅爷,这可是长安最好的酒楼,比什么仙客来要强几个档次,你还不满意?”徐冰疑惑道。 “太难吃了!”王君可喝了一杯酒,也感觉没滋没味,这是清酒,太淡了,原来此处都是朝中大臣清谈雅乐的场所,酒都是很清淡的那种,微微有点酒味。 最主要是喝茶,来此聚一下,体现个人非凡的修养和高人一等的身份。 “小舅爷不满意,那怎么行?叫掌柜的过来,我们长安第一才子很不满意!”徐冰大声嚷嚷。 能来雅间用餐的都不是寻常之辈,很快来了一个八字胡的大掌柜,微笑着走了进来,“各位,有什么意见可以提,我们店的宗旨就是满足客官所有的口味,自从开店以来,还没有客人不满意的,如果客官能提出一点意见,本店是可以不收费的。”大掌柜虽然表面很谦恭,其实那种自得的神色溢于言表。 “没辣味!”王君可微微摇了一下头。 “辣味?何为辣味?”大掌柜有点蒙了。 也是,大唐还没有辣椒,怎么会知道辣味,但是有些东西是比较贴近的,比如大蒜和生姜。这属于辛,但不属于辣。 第56章 教你们做菜 “不仅没有辣味,你们张家楼还没有叫花鸡,铁板烧牛肉,辣子鸡丁,爆炒肥肠,鱼香肉丝等等这些菜品,刀工也不好,都是大块切肉,不够精美。”王君可细细说来,让大掌柜继续发蒙。 王君可说了一通这些菜,他一个都没听说过,这人恐怕于饮食之道,非常有研究,他的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刚才把话说得太过了。 “这位公子,实在对不起,你所说的菜品本店一概没有。” “呵呵,就这水平也敢妄说包罗天下名菜,我继续说一段,看看你们店有几样是有的,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卤什锦,卤子鹅,卤虾——”王君可把相声贯口报菜名一说,舌吐莲花,一气呵成,那大掌柜听得脸上一阵发青一阵发白一阵发红。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公子对饮食一道如此精深,不如指点一二,也好让本店多开发几样菜品?”大掌柜已经被王君可那种气势忽悠得不知东南西北。 王君可伸出两个手指,不停地摩挲。 大掌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那是人家公子需要秘方费用。 他赶紧让人去拿两锭银元宝过来。 王君可对两锭元宝完全不看在眼里,继续摩挲。 一直加了五锭,大概是一百两的样子,才略微点点头,这一幕让徐冰三人看得是敬佩不已,小舅爷就是随随便便一说,白花花的银子就到手了,跟小舅爷在一起,到哪里都可以白吃白喝。 “看你还有点诚意,我就把菜品的秘方告诉你,把文房四宝拿来,我写五个菜品的方法,先警告你,未经我授权,不许告诉别人。” 大掌柜屁颠屁颠去拿来笔墨,铺在茶几上,等候王君可一展墨宝。 他刚刚已经了解到,这是个大人物,长安第一风流才子,以前是长安第一放荡子,最近风头最劲,写的诗词深受追捧。 王君可一挥而就,写了五道菜的做法,五道菜的做法就是一百两银子,这让徐冰三人感到不可思议,小舅爷的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一个主意就能赚钱,卖保单大赚,写评书大赚,没有他不能挣钱的,现在还懂炒菜,同样是人,怎么差别这么大? “卖便宜了!”王君可惋惜的话音刚落,徐冰的筷子就掉了下来。 那几个吹弹拉唱的歌姬连曲子都忘了继续弹唱下去,这赚钱的手法也太高级了,她们辛辛苦苦一天,能赚一两银子不? 大掌柜如获至宝,赶紧交给人去研究,刚才杨氏三姐妹对那些食物已经吃腻了,想要换换口味。 王君可写的是蛋炒饭,莴苣炒肉,辣白菜,三鲜汤,油焖茄子的家常做法,那几个贵妇人吃好的吃多了,要是能换上一些清淡点的,可能更有胃口。 大掌柜好像忘记了一样,又回过头来谄笑,“王公子,还请告知叫花鸡,铁板烧牛肉,辣子鸡丁,爆炒肥肠,鱼香肉丝做法,我看这几样都有辣味,但不知道这辣味何来?” “呵呵,这是我的独家秘方。”王君可从包囊中取出一个干辣椒,“这可是宝贝,从天竺的商人那里花高价买来的,一斤就是万钱,当然我不会转卖给你,这个太贵重了,而且这种味道不是多数人喜欢的,唯有像我这种独特口味的,才喜欢这个味道。” “哦!原来如此,王公子可不可以赏脸展示一下,到底怎么做呢?”大掌柜腆颜问道。 王君可搓了搓手掌,看来得展示一下我的厨艺了,“带路,我去厨房看看。” 大掌柜兴奋的不得了,他也是随便一说,没想到王公子还真能做菜。 王君可抓了一把不是魔椒的普通辣椒,走在最前面,刚出门时,就看到犵国夫人趴在窗口眺望远方,听到响动,回头时她眼眸一亮,这样的人物真是很难得见。 她正撅着臀趴在窗户口看风景,听到声响就转头看了一下。 她不认识王君可,但王君可是知道她的,从她的身段和面目可以分辨出有一些杨玉环的痕迹。 身材确实具有魅惑力!眼神很勾魂! 王君可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表示礼貌,就去五楼的厨房准备一展身手。 厨房在较偏僻的地方,与雅室隔的比较远,嗅着味道就能走到。 见到大掌柜带着一个少年过来,那些大厨都有点不明所以,这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好好学学,这是长安第一风流才子,不仅诗词写得一流,就是厨艺也够你们学一辈子的。” 大掌柜在下属面前趾高气昂,但一转身就弓着背,讨好地看着王君可。 王君可合上围裙,看了看那些菜刀,还比较锋利,就炒一个蛋炒饭练练身手。 最近练出了一点气,他气沉丹田,一运气,那把刀就颤动着飞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他会妖法? 大厨们面面相觑,菜刀没拿到手上自己会动? 王君可根本就不理会,他正在运气,锵!菜刀到了手中。他将蒜瓣一抛,刀子挥动,蒜瓣变成细碎。 然后抛起一根黄瓜,梭梭两刀,黄瓜已经成为大小一致的小块。 大厨们看王君可的速度极快,转眼又打了两个鸡蛋,快速搅拌,放在一边,往锅里添了点油,等油烧热,把切碎的蒜瓣爆香,再扔进黄瓜丁,接着抓了几把凉饭,往锅里一抛,飞快翻炒,几种食材均匀搅拌在一起,饭粒鲜亮,被鸡蛋包裹,一丝金黄,渐渐渗出一点晶莹透亮的白米饭,黄瓜丁的翠绿,弥漫出一种诱人的香味。 蛋炒饭一粒粒的如同玉石,摆在白色的瓷碟中,冒着一股股热气和香味。 大厨和大掌柜吞咽了一口口水,看着那一盘蛋炒饭,那色,那香,那味,无不勾引他们的味蕾。 王君可端起蛋炒饭深深呼吸一口,拿根汤匙挖了一小块,眼神充满温柔,终于能吃到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这是久违的味道。 大厨们看着他将诱人的饭粒塞进嘴里,一副那么陶醉的样子,让他们不停吞咽口水。 王君可吃了一小半,把它扔在一边。 “王公子,我可以尝一尝吗?”大掌柜可怜巴巴地问。 王君可点点头,继续准备炒一个爆炒肥肠,这个配着清酒喝,味道很劲爆。 大掌柜吃了一口蛋炒饭,他定住了,眼角流泪,他想起了以前妈妈做的菜,很温馨的感觉,“怎么这么好吃啊!” 大厨们也纷纷你抓一口,我抓一口,往嘴里塞,“太好吃啦!” 第57章 爆炒肥肠 一段长长的的新鲜肥肠,只见王君可出刀如风,唰唰几刀,肥肠已经切成一小段一小段。 又抛了一把洗好的干辣椒,新鲜的生姜,蒜瓣,葱根!飞舞在空中,菜刀划过,一刀两断,再次挥过,成为四段。 王君可拿起一个盘子,伸手一接,那些调味料就落在上面。 那些厨师看得眼花缭乱,还有这样切菜的? 就这一手已经让他们佩服不已,不是三年五载学不出这样的刀工。 加热油,放调料,爆香! 接着把肥肠放进滚热的油里爆炒,很快传出肉香味。 围观的厨师吞咽着口水,这肯定比蛋炒饭还要劲爆好吃,那色泽,那香味。 王君可掌中的锅铲如飞,不停翻炒,肥肠饱满多汁,在红色干辣椒的搭配下,逗人胃口。 王君可掂了几下锅,然后放进大瓷碗里,滋滋地冒着热气。 这种香味吸引不少围观的食客,有些人认识王君可,这是长安第一风流才子,竟然掌起锅铲,读书人要远离庖厨,而这个王君可如此另类,让人摇头,这真是传说中的长安第一放荡子,唯有这种胡闹才体现他的个性。 围观的人中赫然有牛察这个以前的猪朋狗友,带着一伙他的仰慕者闻香而来,碰见那个手舞锅铲的人竟然是王君可,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心中受到打击无以言表,为什么没有跟王君可搞好关系,反倒跟李肃义和吴有德狼狈为奸。 牛察有一丝懊悔,但很快安慰自己,不过是炒个菜,这种低级的活干得再好又怎么样?还不是一阶白身,如果不是靠着寿王,他王君可什么也不是,这样的人再多的技能也是一种悲剧,得罪了宰相李林甫,下场怎堪一个“惨”字了得。 牛察对自己的选择正确而感到庆幸,他这个几个月一直在苦苦攻读,下定决心一定在科考之路大放异彩,唯有科考,才是真理。 君子远庖厨,孔圣人都说了。 不过看着那一碟菜确实有点馋涎欲滴,他眼神中不由地流露出贪婪的神色。 王君可已经发现了他,“牛贡士,我的好朋友,你也来了,看来你的家底确实不错,能来这种高档的场所,想吃一口吗?”他端着满满一碟子肥肠,嗅了嗅,一副很陶醉的样子。 接着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肥肠,鲜嫩爽口油滑,那种咬劲口感真是久违的味道。 王君可吃得满嘴流油,围观者拼命压抑着喉管中分泌的唾液。 牛察很想吃,他对食物有一种强烈的追求,只要有新出菜品,就要尝试一下,望着王君可夹过来的一块滴着红油的肥肠,他实在抗拒不了诱惑,张开了嘴巴。 可是,王君可只是礼貌似的做了一个样子,又把筷子收了回去。 让牛察那种急待要吃到而没吃到的心思完全落空,张着嘴巴等待了半天,肥肠没有进入嘴里,反而被人摆了一道,这让他的面子挂不住,尤其在自己的拥趸面前失去面子,那比打了他一个耳光还难受。 “想吃,那可得掏钱啊,这是我给张家楼新创的菜品,大掌柜,这些人都有钱,你不要卖得太便宜,以后每一盘菜,我可要收十分之一的研创费用。” 王君可呵呵一笑,端着瓷碟潇洒离去。 留下一脸涨得通红的牛察,牛察憋得快背过气,深深呼吸了一口,大声说,“王君可,炒菜炒得好,要饭要到老,你等着吧,我会让你知道,谁才能笑到最后。” “对,对,不过是炒菜,没什么了不起,我们牛贡士很快就可以科场得意,到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牛察的一个铁杆粉丝吹捧着,让牛察的心理才好受点。 王君可怎么会在乎牛察这个贱人,一直和李肃义在背后拆自己的台,他早就把他打入黑名单。 对于跟自己一条心的,他有百般的热情,不知道徐冰他们吃的怎么样了,王君可端着一碟肥肠走了出去,一阵香风飘过,让围观者纷纷吞咽口水。 到了雅室,王君可把爆炒肥肠往桌上一放,“兄弟们,可劲吃,这是我喜欢的味道!” 连小舅爷都爱吃,这绝对是人间的美味,徐冰夹了一块,温度刚刚好,爽!劲!爆!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像是与一个劲爆的女子共度良宵,果然回味,那股留在唇齿间的香滑辣劲激活每一个味蕾,徐冰大喊一声,“好舒爽!”真是幸福的要死,跟小舅爷出来尝试这种无上的口感,真是久久不能忘怀,吃了爆炒肥肠,此生不算白活。 徐冰正在感叹,那两个闷头大吃的马贲和阿奴已经吃了数块,边吃边哈气,脑袋冒汗,全身出汗,这种吃法比练一阵拳法还舒爽。 “这块是我的!”徐冰赶紧抢过一块,谁知阿奴的手更快,用筷子夹着徐冰的筷子。 “最后一块是我的!”马贲也加入战团,三幅筷子在餐桌上你来我往,抢来夺去。 肥肠飞起,眼看就要落到地上,阿奴头一伸,张开大嘴,那肥肠就往他嘴里飞去。 徐冰将筷子一丢,唉声叹气。 马贲用拳头砸自己的脑袋,没有吃到最后一块肥肠是一生的遗憾。 王君可非常有成就感地看着他们你争我夺,这是对他厨艺最大的鼓舞。 看来,融合了老爹传下来的练气功夫运用到炒菜上,还真是能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厨师。 这还只是我一点点小小的技能,善于变通的他将会创造出更多的菜品,有了这个小小的招数,也能吃遍天下吧。 王君可在剔牙,进来四个厨师,又进来大掌柜。 那四个厨师噗通一下跪倒,“师父,请受徒儿一拜!” 徐冰愣住了,这可是张家楼最有名的厨师,给小舅爷叩头,这是怎么回事?小舅爷的厨艺压过了这班高明的厨师?不知道小舅爷会不会收他们。 小舅爷真行啊,说书能让崔一万折服,炒菜让张家楼的大厨都佩服了,更不要说王君可那让洛阳纸贵的诗才。 小舅爷真的是深藏不露,每每让人惊喜。 跟着小舅爷绝对有出路,徐冰的心里打起小算盘,不能再跟寿王了,寿王太弱,跟他很憋屈,跟小舅爷那就是一个字,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爽翻了! 第58章 没空收你们 大厨们跪在地上,被王君可那出神入化的刀工和厨艺所征服,心甘情愿拜王君可为师父。 “想拜我为师,我没时间的,收徒也要看天分的,什么时候,练好刀工再来找我吧,今天我传授的东西太多,你们好好消化。” 王君可不收这些大厨,让大掌柜感到不可思议,人家虽然厨艺高超,但不屑于炒菜这个行当,真是够打击人的,本来在张家楼炒菜可是很有面子的,薪水高,自然腰杆都挺得笔直,在长安第一风流才子眼里可不够看的。 隔壁雅室,牛察等在门口,希望能见到虢国夫人,他已经跟大掌柜说了,虢国夫人三姐妹的餐费他全包了,可惜有人已经赶在他前头,连买单的机会都没有,正准备去找大掌柜,就看大掌柜去了王君可的雅间,走到门口一看,差点傻掉,这是什么情况?张家楼的大厨在给王君可下跪。 他看到的一幕是,大掌柜要王君可收他的大厨为弟子,王君可还很不乐意,说没时间。 大掌柜只好失望地准备带着四个厨师离开,所谓的张家楼,在王公子的眼里,不过如此。 王君可的话音又让他们停下来。 “大掌柜!你们歌姬弹唱我的诗歌,要给钱啊,我不免费的,平时唱唱可以,但招待客人我可是要收费的,一次十钱,不多,什么时候我高兴了,说不定就教你们厨师一两招。” 还有机会得到指教,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大掌柜连连点头,把王君可糊弄好,比什么都重要。 “王公子,真是感谢你刚才的菜谱,三位夫人很高兴,吃了你刚才提供的五个菜,赞不绝口,本店的生意还得靠你多多照顾,只要王公子来,全部免费。” “呵呵,免费就行了?没钱给我我可是不来的。” 别人吃饭要交钱,王君可来吃饭还要钱,这是什么道理?牛察听得要背过气去,即便他家也是官宦人家,来张家楼的雅间也不能经常来,一次要二百两银子的最低消费,是富贵人家才能享受的起。 “这个,我恐怕要跟大族主商议一下,免费我可以担保,但是给钱就不好说了,下次来,我一定给你一个好的答复。” “这还差不多,我这里有些保单,别人想买我还不卖,看你还顺眼,卖你几张,十贯一张,你店里几个厨师?不如每人买一张,万一切菜切到手,我还是可以补偿的。” 大掌柜不差钱,差的是新菜品,尤其是王君可新研究出来的辣味,一经推出,不知有多少人闻风而来。 “那就买三十张吧。”大掌柜果然大气,一出手就是三百贯。 让王君可对这个大掌柜倒有点刮目相看,有气魄的人才能办事,办大事,看来张家也不是每个人都像张虔陀那么没用。 大掌柜又掏了三百两银子,心甘情愿放到王君可面前,感觉不是他吃了亏,而是王君可吃了亏。 这才多大功夫,王君可又推销出去三十张保单,这赚钱的速度比挖矿还快吧,三个跟班只有佩服,只有崇拜,有脑子就是有钱啊! 五个歌姬现在看王君可的神色完全不一样了,这个人不仅会写诗,会写书,还会做菜,做菜还能让张家店的大厨佩服,这是一个天才,绝对的天才。 她们不停地瞟着王君可,可惜人家不怎么搭理,不由心中暗自神伤,人家王君可是睡过怡红院的花魁的她们姿色虽然还可以,但怎么比得上那些花魁呢? 这一幕又被牛察看到,这,这是怎么回事?有病吧,你们是才是张家楼的大厨,给一个名不见真传的王君可叩头,你们这是犯傻,他就是个骗子。 正当牛察胸口很闷的时候,隔壁雅室出来一位侍女,即使是侍女,也比普通商家的小姐还要好看,穿戴更是不俗,在门口款款施了一礼。 “请问哪位是王君可王公子,我家虢国夫人想要见你一面。” 牛察听到虢国夫人要见王君可,脑子一懵,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来见我的?他今天打听到消息,就是想过来撞撞运气,能与虢国夫人见上一面,对仕途太有帮助了。 “虢国夫人,其实本公子也一直仰慕,但现在我酒劲上头,万一失礼得罪虢国夫人,反而不美,等合适的时机再见吧。” 王君可拒绝了,他洒脱地丢给五个歌姬一些打赏,后面跟着阿奴,徐冰和马贲,酒醉饭饱离开。 他拒绝了,他怎么能拒绝啊,这真是太打击人了,牛察想尽方法要见,人家根本不理会,王君可不想见,虢国夫人偏偏主动要见他。 没天理啊!牛察嘴巴抽了一下,感觉身体不受控制,向一边倒过去,正好跌在侍女的身上。 侍女反手就是一个巴掌,“登徒子,总想用这一招来骚扰本姑娘,再碰到一次,本姑娘削死你。”对王君可的背影微微一笑,这个王公子确实不同凡响,比起这些俗物来,他真是让人钦佩。 牛察被一巴掌打醒了,他摸着自己的脸,脸上还留一缕香气,心里一个咯噔,千万不要得罪虢国夫人。 虢国夫人见等了这么久,王君可还没有进来,她现在才知道,碰到的那个风流倜傥的少年就是王君可,很惋惜没有跟他说几句,唯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丽人行》,她按捺不住,走了出来,只看到一个潇洒离去的背影。 就那个背影已经让她心动,像标枪一样挺拔的身子,走路从容,随手撩了一下发梢,显得有几分飘逸。 虢国夫人夫人对着王君可的背影发了一阵呆,果然是有才华的人会有几分狂傲,即使她现在炙手可热,让人攀附,这个年轻人却没有这样趋炎附势,更显得有风骨。 牛察看到了虢国夫人,立即跪下,“小生拜见虢国夫人!”他那些跟班也赶紧跪下,这个女人可不一般,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平步青云。 虢国夫人见多了,完全没有注意到,也许根本没有理会,带着一丝失望回到雅室。 第59章 舒丽雅 王君可出来张家楼的大门,准备消消食,来到海池边,观赏这里的风景,池水很清,虽说是个池子,其实有十多亩大小,就是一个小湖,上面停着商船,通过几条水渠,运送货物。 四月的天气,非常暖和,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纱衣,身姿挺拔,站在哪里都是一副画。 从这里看着落日正要西垂,他的眼睛看的很远,依照头脑中的地图,太阳落下去的那边是河西走廊,在过去就是西域各国,波斯,大食,这条道很长,连贯东西,这是一条商路,一条文化交往之路,也是一条战争之路。 这条路也不安全,随着大食的崛起,再过两年就会跟大唐争夺西域各国,那里会发生一场很有影响的战役。 徐冰他们哪里知道王君可在想什么?坐在一棵柳树下,继续啃着打包的羊排,红烧猪蹄,蒸鸡,唯有食物才是他们追求的,有吃有喝就是人生的快乐,如果还有妞泡,那就是人生极致的享受。 他们看到胡姬酒垆的歌姬舒丽雅带着迷人的面纱走了过来。 羊排咬了一半掉了,猪蹄从手中滑落,咬着一个鸡屁股忘了嚼。 这才是美女,这样的异域美女别有风情,他们是极少见到的。 一头镶金边粉红纱巾和沙丽的女子漫步过来,身段苗条,曲线诱人,眉毛高挑,眼睛水灵。 风吹拂着她长长的的带金边的纱巾,风吹拂她宽大的袍子,身体曲线完全呈现。 这种美感让观看的人完全忘记自己在干什么? 一个驾船过来的船家看得太入迷,忘了把船停靠码头,船头撞在铁柱上,慢慢沉了下去,船家还没有知觉。 一辆马车从西边驰来,车夫的手一拉缰绳,想多看几眼,马车朝着树干撞去。 牛察和一班随从正从张家楼出来,看到了舒丽雅那迷人的身姿,忘记了要进去还是要出来,他感觉鼻子有点热,用手一抹,拭擦了一下,满脸都是血污。 真是天生尤物,原来西域女子也有别样的风韵。 此女可是大唐最受达官贵人追捧的胡姬,平时想要见一面都难,更不要说是跟她说几句,舒丽雅背后跟着一男一女,男的是个昆仑奴,女的是她的侍女,就是一开始跳舞的那个。 王君可正在看夕阳,此时的景色无比美妙,阳光给他脸上镀了一层金边,穿着白色的纱衣阴影有点浅蓝,他负手而立,就这么站着,也胜过很多长安有名的才子。 舒丽雅谁也不看,她的眼睛是盯着王君可的。 徐冰三人傻傻地看着,突然缓过神来,知道自己绝没有这个魅力,此女是来找王君可的,他们三人赶紧避让开,让小舅爷能够跟舒丽雅单独在一起。 舒丽雅来到王君可的身边,她身姿高挑,威风鼓荡着她的带卷秀发,她朝着西边看着,喃喃低语。 “太阳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 她的话引起王君可的注意,侧脸一看,舒丽雅的侧面轮廓完美地像雕塑,鼻梁挺直,嘴角微微上翘,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更加蓝的清澈,她长长的的睫毛颤动了一下,感觉王君可在盯着她看。 “你的故乡很远,也很美!” “你知道我的故乡?” “我相信你来自遥远的西域,不是天竺就是波斯,哪里的人喜欢头戴纱巾。” “湿婆神保佑!有人终于猜对我是从哪里来的,王公子,我来自天竺!” “天竺也是一个让人神往的地方,高僧唐玄奘就在贞观年间前往天竺,取回真经。” “我信的是湿婆神,不是佛祖。”舒丽雅微微一笑,摆出一个优美的姿势。 “不管信奉什么,人有点信仰倒是好的。” “你很有趣,跟其他人不同,我们那里信奉的神只很多,每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 “大唐也是,可以信佛祖,可以信道祖,也可以信孔圣。” “大唐真是个伟大的国度,因为向往,我就来到了这里,虽然想着我美丽的故土,但我真的不想离开这里。” 舒丽雅为了表达她的心情,开始扭动腰肢,挑起舞来。 王君可也伴随着她的节奏,跟着她一起跳,看了太多的天竺电影,里面的歌舞场景他念念不忘,也比较喜欢天竺歌舞,两人在一起配合的非常自然,非常协调。 舒丽雅看他也会跳,感到不可思议,跳得还很像她家乡的歌舞,对这个人又增加了一丝好感。 “你怎么会跳天竺舞蹈?” “这是个秘密,因为你,我就会跳了。”王君可舞姿娴熟,因为就那么几个动作。 “不仅会跳,我还会你们唱你们的歌!” 王君可随机来了一段天竺语的《新娘出嫁了,新郎不是我》,悠长凄美的歌词,哀婉动听。 舒丽雅也跟着他的曲调哼了起来,两人跳的越来越起劲,越来越协调。 他们俩人的表演吸引不少的看客,一白一粉红的衣饰搭配,天衣无缝,那富有节奏感的舞蹈动作,即使没有乐器伴奏,也能踩在一个点上。 好像具有魔力一般,看客也跟着一起甩甩胳膊,蹬蹬腿,像是给他们伴舞一样,而王君可与舒丽雅是人群的中心,众心捧月一般。 一直跳到太阳西垂,王君可才停了下来。 “你是一个优秀的舞者,希望还有机会一起跳,让我找到家乡的感觉。”舒丽雅用纱巾掩面,深深看了王君可一眼,恋恋不舍走了。 牛察看到这一幕,气的怒火攻心,他王君可凭什么有这么好的运气?怡红院的花魁被他泡到了,现在这个最诱人的天生尤物也被王君可骗到了,苍天啊!这到底是为什么?既生瑜何生亮啊! 张家楼的窗台,虢国夫人也看到这一幕,她很羡慕两人舞姿的珠联璧合,其实她也擅长舞蹈,如果能跟那个少年舞一曲,该是怎样的舒坦,下个月,就是庆祝贵妃娘娘的诞辰,梨园弟子的会表演歌舞。 她的妹妹贵妃娘娘邀请她去观舞,这是一个机会,不如让贵妃娘娘发布一道邀请,让王君可来表演一段,自己顺便也能跟他共舞。 王君可正要离开,那撞沉船的船家已经爬了上来,跪在他面前,“王公子,你可要救我呀!我的船沉了,我买了包票的。” “哦!你有票在身边吗?”“有啊!在这里!”船家急忙拿出一张湿漉漉的保单。 “买保单,找君可,有损失,找君可,我是一定会赔的。”王君可看了看保单的保额,是一张十贯的保单。 便让徐冰拿出五十两银子,交给船家。 船家千恩万谢,跪在地上不停叩头,受到损失,能有赔就不错了,他现在知道,买了保单就是一道保障,同时也后悔为什么不多买一点。 第60章 李瑁的变化 每次都这么巧,一来卖保单,就有人车撞了,船沉了,王君可给了补偿,就是一种极好的宣传。 接下来就看崔一万的鼓动和徐冰的推广。 西市关门的梆子声响了起来,是回去的时候,王君可对今天的收获非常满意,不仅白吃白喝,在张家楼还打出了厨神的名号,开发新菜品就有钱赚。 以后就是不是弄几个菜品出来卖一下,隔壁的窦家楼也是一个目标。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照在寿王府屋顶,寿王正等在门口,此时已经夜幕降临,他站在门口应该待了很久。 “可弟,你终于回来了?”李瑁过来拉着王君可的手。 “让姐夫担心。” “徐冰跟我说了你回去的事情,真是太危险,你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 “没事,人总要经历很多,天色不早,我先回去了。” “不在我这里住吗?” “小雯一个人在家呢!” 王君可与寿王告辞,本来想住在寿王府,但是小雯一人在家,会很孤单。 “能见你一面已经很满足,可弟多加小心。” “没事,你看我家阿奴,一般五十多人都近不了身,以后我会带着他出来的。” 王君可趁着通化门快要关的时候,骑着马出去,一骑绝尘。 “可弟终于长大了,他做了那么多轰动的事情,有勇有谋,这是上天在眷顾我,苍天对我不薄。” 寿王喃喃自语,挪步在庭院之中,看着那株老梨树,花易凋零,长出细细的叶子。 走在这庭院中,空气清新,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心中被压了一块巨石终于可以卸掉,君可说的对,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伤害自己,我有何辜?苍天作证,我李瑁从没有做过伤害他人的事。 唯有手中有权,才能夺回一切。 他望着老梨树,已经结了细小的果子,再过两月,梨子会长得很大,能吃到香甜的雪花梨。 玉环,我忘不了你,今生今世,你是我的唯一。 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从父皇哪里夺过来。 想着杨玉环,他的心就会刺痛,每看一眼老梨树,就会想起她,现在的心已经是千疮百孔,再大的打击也无法打倒他,经受一次次的摧残,他的意志越来越坚定。 他看到徐冰两人一直在推推搡搡,知道他俩肯定有事,而且也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徐冰,你和马贲过来。” 徐冰两人惴惴不安地跑过来,”王爷,你有何吩咐?” “你们是我最信赖的侍卫,身手为最好,我担心君可,他住在外面很不安全,你们替我守护他!” 徐冰和马贲一听,心中狂喜,但是不能流露出来,得表演一下离不开寿王,“王爷,我们舍不得离开你啊?不要赶我们走!” “行啦!别跟我假惺惺的,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们对君可的事比我的还上心,从明日起,你们就去跟君可吧。” “皇上一旦怪罪下来,该如何是好?” “父皇说什么,一切由我承担。” 徐冰和马贲立即跪倒,“多谢王爷成全,我们一定竭尽所能,保护小舅爷安全。” 李瑁见他们这么快真的答应,心里是不太舒服的,难道我堂堂一个王爷比不上一介白身?王君可能那么胡闹不是我在后面支撑?当然他没有表现出来。 “虽说你们去保护君可,但你们还是我的人,有什么事一定要回来告诉我。” “小的知道,在下告退!” 李瑁有这么一层考虑,王君可现在是一只风筝,在外面怎么都多可以,只要他手中牵着这根线,什么时候都可以被拽回,不是不相信他,而是太在乎。 如果不知道他的信息,李瑁心里会很不安宁。 这是他唯一的法宝,最后一根稻草,唯有他王君可才能帮助他。 早就看出王君可不是池中之物,跟他李瑁跟相似,所表现出来的一切行为不过是韬光养晦。 一个嚣张胡闹,一个懦弱隐忍,其实,都只是表象! 李瑁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王君可以前的一切胡作非为,都是在掩饰他绝世的才华。 所幸他发现了,一直把王君可留在身边,不管搞出什么乱子,都是他李瑁在背后帮助搞定,不管怎么样,他李瑁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寿王,这点不可置疑,利用这个身份,也是可以干很多事。 李瑁绕着老梨树走了几圈,发现小太监一直站在门廊那里看着他,边招了下手。 小太监福安跑了过来,“王爷,有何吩咐?” “安公公,你来寿王府也有两年了吧?” “奴才是前年三月份来的,算到现在,已经是两年零一个月。”福安掰着手指算了一下。 “让你跟着我受苦!”“王爷说这个话,奴婢哪里担当的起,能伺候王爷是奴婢的荣幸。” “我知道,跟你同期进宫的富国已经是父皇身边的红人,比你高了几个等级,每月的例钱也多几倍,我觉得对不住你啊!” 福安立即跪下,“王爷,奴婢甘愿为你肝脑涂地。” 寿王拿出一锭金饼,交给福安,“这是我多年积累,就送给你。” 福安看到金饼眼睛一亮,但是也不能不推辞,“王爷,伺候你是奴才的运气,怎么好拿你的钱,奴婢知道,你也不宽裕,攒一分钱也不容易。” “叫你拿着就拿着,你应该懂我的心思。” 福安把金饼攥在手中,心满意足,“王爷,以后你的事情,奴婢不会乱说的,奴婢对你是忠心耿耿。” “好,起来吧!” “谢王爷!”福安继续走到门廊,捏着金饼的手微微颤抖,这是第一次得到这么大一锭金饼,比得上两年的例钱,当太监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想多挣点钱。 女人是不要想的,如果能像小舅爷那样闷声发大财,比什么都强,什么忠不忠心的,有什么关系,辛辛苦苦在王府当差,皇上也没怎么赏赐他,倒是王君可给了一个珍珠,寿王赏赐一块金饼,有钱就是爷,福安想开了,只要谁能给钱,就对谁忠心。 李瑁继续坐在老梨树下,他这样做已经有七年的时间,旁人都以为他犯傻,其实谁能理解他的心思,他不过是韬光养晦,在修炼自己的心性。 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偿还。 这七年中,其实他还是做了几件没人知道的事情,凭借王君可父亲的影响,他在军中结识了几个人,这几个人都是军中很有影响的将军。 寿王很穷的一个原因,就是把所有的钱都撒了出去,很多都落入那些将军的口袋,当然是一种非常隐秘的方式。 他脑袋靠在椅背上,想起了那个肥壮如猪的安禄山,安禄山能当上节度使,跟武惠妃以前的铺垫有关系。 只是这个人不怎么好控制,用得不好会惹火上身。 这些事无人知道,就是王君可也不清楚,这些暗中他安插的人脉,其实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利用上。 第61章 静悄悄的布局 在庭院中,无人打搅,非常清净,也适合思考。 地上一层粉白,如同雪地。 踏在上面,有一种簌簌声音。 这棵老梨树下洒落的花瓣,没有李瑁的许可,不能扫掉。 他喜欢这种粉白,这一缕淡淡的幽香,踩在上面,会有一种悠然自得的感觉,当然,也有一种残忍。 十一年前,就是在这棵树下,他下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一场豪赌,赌赢就是整个大唐,输了,就此寂寞残生。 现在,他没有把握以前的那个决定是否还有效。 因为人是最不可琢磨的动物,尤其是漂亮极致的女人,心能否操持初心? 虽然那时海誓山盟,情投意合,两情相悦,可那时毕竟年轻,谁能担保这么多年不变心? 李瑁没有把握,谁也不能担保博彩一定会赢,不到最后一刻无法判断。 为了更保险些,李瑁找到市井之中胡闹的王君可,把他带回家,因为父亲的被陷害,他只能混迹市井,做出非常人的事来。 在这之前,他迎娶了王君可的堂姐为嫔妃,姐弟俩都是庶出,在王家也不受待见,他堂姐去世后,王君可更加胡闹了。 那么胡作非为,没有寿王做后盾,王君可早就死了几十回。 李瑁不出门,也能一步步推行他的计划。 计划的实行不一定要很多人,只要抓住关键的几人。 而关键中的关键,就是王君可。 他看中的是王君可的背景,王君可的父亲王忠嗣可不是一般人,王君可只是庶出,毕竟是唯一的儿子,军中对王君可的父亲王忠嗣可是一种失去理智的崇拜。 王君可虽然是他的堂小舅子,其实,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粒棋子,这颗棋子用得好,说不定真的可以改变命运。 李瑁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他平时是从不发笑的,而最近的发展,一步步跟他的计划贴近。 女人,这天下的女人,这整个天下,都是我的。 李瑁突然捂住脑袋,他有丝懊悔,很舍不得那个倾城倾国的女人。 为什么把女人送给自己的父皇? 其实,他想问鼎天下,为了权力,他暂时都可以不顾佳人。 绝色佳人的离去,其实也是他的用意,他就像战国时期的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即便西施艳绝天下,也要舍弃,为了那尊贵的帝王之位,唯有手中的权力,失去的必将翻倍回来。 那个女人,也不过是自己的棋子。 离开的那天晚上,李瑁跟杨玉环有一次畅谈,要舍弃一切夺取皇位,因为母妃的去世他可依赖的人只有杨玉环,而父皇这个时候正处于苦恼之中,三千粉黛没有一个知他心的,最需要一个能歌善舞,乖巧解闷的人。 杨玉环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出现,自然地当了女道士,赐道名太真! 为了皇位,李瑁舍弃了一切,舍弃了心中最爱。 杨玉环就是古时的西施,一个绝色的间谍,是李瑁安插在皇帝身边的人。 可惜啊!肉疼啊!他完全没想到杨玉环这么受宠,四年前就被封为贵妃,三千宠爱集于一身。 这实在出乎李瑁的意料,本想着不过是陪父皇解解闷,谁知道后面的情况变化太匪夷所思。 女人是善变的,随着权势地位的提升,掌管后宫,杨府权势熏天,他搞不清楚还能不能掌控。 对于这个美人计,李瑁感到自己失策,女人是善变的,既然有了最高的地位,又何必去帮助李瑁成功,即使成功,也不过是贵妃,也不过是皇后,而现在已经是贵妃,那何必要帮助李瑁做这等诛九族的大事。 很多人都以为他李瑁是个受害者,谁知道这里头的奥秘。 自从他母妃过世后,他能依靠的人太少,本来跟太子之位只有一步之遥,非常可惜,这一步是多么遥远,而且越来越远。 三个皇兄惨死,让李亨捡了一个便宜。 李瑁当时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 他的雄心是拥有整个天下,有无上的权势才能拥有一切。 人人都以为李瑁是一个受害者,是一个失败者,这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权力的斗争,不到最后一刻,是不能分出输赢的。 为了皇位,什么下作的手段都可以利用,没有人会想到,一向懦弱的李瑁会有这样的心机。 他最佩服的帝皇是他的祖宗太宗皇帝,为了皇位可以手刃亲兄弟,只要得到皇位,一切都可以洗白,凭借他李瑁的心机,天下照样可以治理的海清河晏,四海清平。 李瑁的手指轻轻地点着椅子的护杆,总有一天,天下人会知道,他现在的忍耐是一个传奇,天下人会见证这个传奇。 要把王君可打造成最锋利的剑,他的诗才,他的计谋,他的武力,将会让世人知道,他李瑁才具有一种洞察一切的本事,最擅长就是观人。 夜色阑珊,天空群星璀璨,而最亮的一颗,就在他的头上。 隐忍七年,亲手打造的一把利器渐渐闪耀光芒,这也是值得骄傲的事,谁能想到,一个市井混混也能在李瑁的调教下,发挥出别样的光芒。 对于王君可最近显露出来的才能,李瑁也觉得诧异,比以前厉害数倍,作诗洛阳纸贵,空手套白狼卖保单,写评书万人空巷,唱歌跳舞也是一流,这个人的潜能无限。 其实这都还是小才,李瑁知道王君可最厉害的是什么,继承了王忠嗣优秀的体质和军事才能,只是还没有展现出来。 君可啊!你每一次都让我惊喜,连我也渐渐看不透你,为了更了解你,只好派徐冰两人跟随。 到底你还有多少潜能? 要知道,是我李瑁打开了你这座宝山,你所有的荣耀都属于我。 如果有一天,能登大宝,我能感谢你的,只有一起治理天下,打造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祖宗有贞观之治,父皇有开元盛世,到了我这里,将有一个让四海八荒都为之惊叹,为之自豪的大唐。 李瑁是寂寞的,因为他的思想因为他的追求,无人能懂,唯有庭前梨树,与他相伴,唯有梨树,将见证他的未来?见证他的成就。 这条路无人走过,夺取皇帝之位竟然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进行,无声无息,犹如最锋利,最快的剑招,杀人于无形。 无人懂得李瑁的心迹,无人看得出他的野心。 这孤寂的背后,隐藏着一颗堪称卧薪尝胆的雄心。 梨花开,梨花落,花开花落静悄悄,忍得一时寂寞,得到的可能是整个天下。 第62章 薛疾要去打仗 对于李瑁这种紧密的心思,这种卧薪尝胆的隐忍,王君可是不知道的。 他回到桃花坞两天后。 薛疾来了,他最近很忙,忙于练兵,不能经常来听王君可讲评书,是一件很不幸的事。 “君可老弟,跟我去打仗!” 这句话把王君可弄糊涂了,当他把事情的经过弄清楚,心里很为难。 李隆基好大喜功,在他统治后期,多次对外用兵,这次下令,于七月用兵西南。 雨季去征讨南诏,这不是让唐兵找死,瘴气,水土,丛林,毒虫都会让唐兵葬身。 史书上记载唐军十几万士卒,十之七八,不是因为战役伤亡,而死于时疫,瘴气,丛林毒虫。 南诏国在闹事,想要脱离大唐,投向吐蕃的怀抱,已经有几次小规模的挑衅。 弱小的南诏想脱离掌控,李隆基是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的,即便是地方姚州都督张乾举措不对,也不可以听之任之。 还有两个月练兵的时间,薛疾希望王君可能参加,他要听评书来鼓舞士气,没有评书听,他可能会打败仗。 薛疾虽然是平阳郡王府的世子,可是没有大军功,他只是一个校尉,手下只有两千的新卒,家兵也不过一百,听说南诏国的人擅长野战,尤其善于山地作战,这对于薛疾是个挑战,他在马上的功夫很强,领导一支骑兵还好,但是步兵并非他所长。 在历史书上,这次对西南用兵可是惨败,前后损失十五万士卒,那都是大唐的精英。 这场战役失败的原因很多,主客观都有,地形不利,唐军不适合山地战,事端又是地方官挑起的,南诏背后有吐蕃帮助,烟瘴之地,敌情不明,轻易冒进,敌人凭借有利地形阻击。唐军虽然装备天下第一,但指挥不得力,导致很大失败。 王君可担心薛疾的未来,这是救命恩人,没有他和薛琼华,可能已经被马贼干掉,知恩图报,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性。 “薛大哥,不知道你是怎么安排的?” “奶奶的,只要你愿意,我老薛给你个行军参谋当,帮我出谋划策,看你这小子虽然武力不行,但脑瓜子还算灵活,上次没有你的筹划,我们可能连马贼的面都碰不到,你小子行,再跟你说一句,我妹子也去。” “琼华妹妹也去?”王君可大喜。 “没办法,一定要缠着我去,想学那花木兰,谁说女子不如男,经常跟我掰扯,要是个男的,早就是将军,立功无数,把我挤兑的不像个人,我看也只有你能降伏她。” “我,薛大哥,你真是开玩笑的,她喜欢的是白袍将军,白袍白甲,一条长枪,我不是她的菜!” “别这么妄自菲薄,我妹子其实对你还是有一点点好感,不是喜欢你的评书吗?这就是机会。”薛疾眨眨眼睛,担心他妹子每人要一样的。 “我可以考虑,但我先声明,战场杀敌非我所长,我只是去说说评书,卖卖保单。” 薛疾正要拍王君可一下,已经被他躲开,最近滑溜不少。 “只要你去,一切好说,其实杀敌是讲技术的,刚有力气还不行。”薛疾高兴的瞥了一下阿奴,经过实战,阿奴确实不如他,心情很爽。 “阿奴,敢不敢在真正的战场再比试一次,我老薛让你心服口服!” “你奶奶滴!怕你个鸟,我家少爷去哪,我就去哪,打仗,我还没怕过!”阿奴虎目一瞪,绝不服输。 薛疾需要的就是这种结果,阿奴能去,也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太好了,阿奴,老薛到时候帮你找个南诏姑娘,那地方的妹子真是不错,能歌善舞!” 阿奴白了他一眼,扛着大铁锤出去了。 “要我去也不是不可以,能不能在你的部属中卖卖保单?” “这可是新鲜事,我老薛知道你想赚钱,没问题,哟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买,不卖我揍死他!” 在薛疾的地盘上,没人不敢服从。 “薛大哥,只要你答应就行,具体怎么做由我安排,过几天,我让崔一万带几个说唱艺人去劳军,顺便就把保单卖了。” “还是君可老弟有办法,不动干戈就办成事。” 事情谈妥,薛疾骑着马就回去了,练兵很关键,那班新兵蛋子还刚刚能走走队形。 等薛疾走了之后,王君可在筹划,这是个契机,把保单卖到唐军中的第一步,好在有薛疾这个好兄弟,不然去找老爹以前的将领,又说自己是胡闹,在他们眼中不习武不打仗就是胡闹。 还有杨国忠这个即将上任的剑南道节度使兼御史大夫,虽然还没有交集,如果他醒目的话,李隆基和杨玉环的复和是靠了他王君可一首诗,怎么样也会给他三分颜面,西南的平定还是要靠杨国忠,这个人也还有点能力。 那么,通过杨国忠,在西南唐军中卖保单还是有机会的。 说不定是因为王君可的保单,使将士没有后顾之忧,而奋勇杀敌,改变战局也未可定。 王君可为不想去找哥舒翰叔叔,也不想找郭子仪哥哥,虽然都是老爹提拔上来的,但他们对王君可这样不争气的人是看不惯的。 王君可准备从西南战役开始,慢慢把保单卖进唐军,上百万唐军,一人一贯就是百万贯,这个比欺凌商家还要赚钱。 去战场不杀敌还好,万一遇到敌人偷袭怎么办?王君可武艺不精,得有护卫才行,一个阿奴是不够的,最好有几个武艺高强的武林人士,就像舞燕飞这样的高手,如果有十个,他的安全就保障了。 这个事得跟舞燕飞说一下,让她组织一个镖行小分队,要最精英的镖师。 西南用兵,也是需要很多的物资,粮食,盐巴,药品,草料,被褥,军饷都需要护送,就让他们护送一批物资去。 镇远镖行现在打出可名气,自从马贼被歼灭之后,从长安到洛阳的商旅安全不少,从来没有被大规模的马贼抢劫,他们把这个归功于镇远镖行。 镇远镖行的号子一喊,山贼草寇纷纷躲避。 不敢挡其锋芒。 舞燕飞昨日来报,镇远镖局的生意兴隆,业务都接到手软。 因为即将开启西南战势,尤其来往成都的商旅,都需要护送,这是一次很有利润的护送。 打仗也是一种机遇,是很多商人发财的机会,消息灵通的研究开始着手准备,筹集物资,发往西南,剑南道节度府所在地,成都。 虽然知道此次战役必败,王君可一个人是无法扭转乾坤,但要是能减少伤亡,他的损失就要少很多,说不定还能赚一笔。 第63章 小舅爷的游戏 科考就在月底,王君可一直在写书,一直在背诵三大经,离考试的日期越来越近。 三大经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对考试还是很有把握,抽空玩玩游戏,要补偿自己这段时间的刻苦攻读。 种植辣椒,看护辣椒,也是一种游戏,而且是很有意思的一种游戏,关系到对西南用兵。 这天,他在庭院的散步,看着辣椒长势喜人,绿油油的长出很多片叶子,已经移植了,再过一段时间,辣椒就会开花。 每隔两步就种植了一棵,偌大的菜地,种满了辣椒苗,都是魔椒苗。外面还有一块菜地,是普通辣椒苗,已经开花,比魔椒开花早。 这可是宝贝,一旦成熟,做成秘密武器,那家伙,绝对酸爽。 既然要帮薛疾,那就帮到底,掌握一种生化武器,也可能在战场发挥特殊的作用,他想把魔椒做成一种可以爆炸的东西。 一阵红雾或黑雾过去,毒烟弥漫,瞬间失明,至于怎么让魔椒爆炸,他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把烟花进行改良,如果装进陶罐里面,填满火药,再填入魔椒粉,一旦炸裂,这个效果,哎呀!不可想象。 徐冰和马贲的到来,倒是一件好事,既可以看门,又可以跑腿,多两个人办事,比较方便,只是这两人放弃好好的铁饭碗,跟着他一阶白衣,还是让他搞不懂的。 这两人有一身的本事,出身还算不错,既然跟来了,也算王君可太有魅力,太能赚钱。 暂时没什么事,那就让他们继续看门。 门口站着的两个,他们的青色侍卫衣服换了,一身素衣。 徐冰看着王君可,每天看着他,越靠近他,越搞不清楚这个小舅爷,只能有一个解释,小舅爷在玩,在玩一个很好玩的游戏。 他会在菜地除草,施肥,浇水,这种粗活他也能干,而且干得非常好,那个叫辣椒的植物长势喜人,绿油油地在微风中摇动着嫩嫩的小叶片。 除了种菜游戏,两人还发现了小舅爷一个奇怪的游戏,也可以说是嗜好。 让人不解,小舅爷的这个嗜好,就是砸钱币,两个手指捏着一枚铜钱,手指一弹,就会弹到一丈开外的一个酒瓶里,瓶口比铜钱大不了多少,但正好可以丢下一个开元通宝。 那个酒瓶刚好能容纳一贯钱。 每次玩这个类似投壶的游戏,小舅爷乐此不彼,不投完一千枚,是不会停手的,而且每次都会投中,这点让徐冰非常佩服。 只见他坐在竹椅上,静静地坐着不说话,捏住一枚铜钱,发一下呆,就丢了出去。 投得太准了! 铜钱似乎很听他的话,有时还会打个圈圈,明明不会中的,最后又飞了回来,稳稳地投进酒壶。 王君可有时会邀请徐冰两人参与到这个游戏中来,如果十枚中了五枚,就可以奖励一瓶子的钱,正好就是一贯。 徐冰和马贲非常高兴,等王君可丢完一千枚,他们就继续丢。 很可惜!他俩投十次能中一次就不错,这让他更佩服小舅爷,那个准头实在是很不容易,这一定有什么技巧,而他俩没有掌握。 阿奴对于轻巧的功夫是不怎么感兴趣的,硬桥硬马才适合他的个性,来了两个王府侍卫,他绝对是很好的练手,经常把两人摔得鼻青脸肿,没办法,一力降十会,他的力气超过两人太多。 对于这么一个力士,心甘情愿当王君可的家奴,让徐冰二人更加感到不可思议,这样的力士去军中,几年下来就是中级军官,搞不明白这人怎么死心塌地跟着王君可,只能有一个解释,阿奴的脑子不够灵活,或者说是有点蠢笨。 王君可站起来,捏了酸痛的手腕和胳膊,心中也很满意,以后多了一个保命的秘技,铜钱镖。 有钱的感觉真爽,砸钱的感觉更爽,尤其用铜钱砸人就更爽了。 除了这个砸钱的游戏,王君可还发明了一种斗财主的游戏,这个游戏要三个人参与,他们不知道一副纸牌怎么有两个王,一个大王,一个小王,二怎么仅仅比王小,四个同样的牌是炸弹,还有几个他们不认识的字符,j,q,k,a,a竟然是一,从一到十,a仅比二小,其他还能搞清楚,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二比前面这些数字都大。五个以上按顺序的是顺子,两个一样的是对子,剩下两张时要报警,最后只有一张叫插底,不报警是违反游戏规则的,拿到财主那张牌可以根据手中牌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当地主,搞清这些游戏规则都花了好长的时间。 两人很头痛,学会游戏规则都花了很长一段时间。 徐冰和马贲恨自己怎么这么笨,连小舅爷的十分之一都赶不上,小舅爷能想出这样博彩游戏,绝对是天资聪颖。 这让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小舅爷到底是怎么想出如此复杂的游戏?而且学会之后,他俩完全着迷,一发不可收拾,深深爱上这个游戏,一开始一枚铜钱的博彩,玩得也很有意思,因为可以翻倍,一炸是两倍,两炸是四倍,炸弹越多,赢得就越多,有时一把下来,有四个炸弹,就是十六文,炸弹越多就越刺激。 这个游戏太好玩了!不过,跟小舅爷对局,基本没有赢的可能,小舅爷会算计,对方手里还有什么牌,明明手上没什么牌,最后他乘着徐冰和马贲配合的不好,当了财主还赢了,这是他们最佩服的地方。 这是不是兵法?以少胜多,以弱胜强? 跟小舅爷玩斗财主的游戏,屡屡失败,完全没找到一点自信,身上那点零花钱都被小舅爷赢走了,好在最后小舅爷不但没有要他们的钱,还奖赏他俩一贯,并夸奖他们,孺子可教。 徐冰和马贲合计,不如找阿奴玩,阿奴比较笨一点。 偏偏阿奴大字都不认得几个,对这种有文字的游戏看到就头大,只好作罢,又瞄上小雯,小雯忙于家务,只能玩一会,这让俩人非常不过瘾。 这么好的游戏,怎么只能仅仅限于桃花坞?不发扬光大,如何对得起小舅爷的英明神武,他俩悄悄商量了一下,准备去灞桥镇推广,那里有个赌场。 跟王君可商量之后,如果赢到钱,就分一半给王君可。 既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他们去玩玩,推广这个娱乐项目,以徐冰两人还算不错的脑子,应该可以纵横灞桥镇,推广斗财主游戏也是王君可的一个计划之一,丰富大唐百姓的业余生活,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这是提前告诫的,不能因为玩斗财主而败家。 王君可是斗财主的祖师,徐冰和马贲就是大师兄和二师兄。 大师兄和二师兄拿着牌出去了,王君可也不担心他们,只等着他俩回来。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两人回来了,那家伙,一人扛一个麻布袋子,里面装满了铜钱,一人赚了十多贯,自信心爆棚。 在灞桥镇,除了祖师爷王君可,就数他俩最厉害。 这个游戏一经推出,那些玩骰子的不玩了,觉得那没有技术含量,玩斗财主才是考验一个人真正的赌术。 小舅爷会算他们手中的牌,这个记忆力正是惊人,他有这么好的记性,怎么不去参加科考? 第64章 玩玩科考 灞桥镇又爆出一个消息,昔日的灞桥饿虎要去参加科考。 最近一波又一波的刺激,让灞桥镇的老百姓小心肝受不了。 一开始是斗财主! 这个博彩游戏好玩到让人废寝忘食,凑足三人就可以玩,只是游戏规则过于复杂,不够智商完全搞不懂。 可是这个科考消息比王君可发明斗财主游戏还要劲爆! 一向浪荡惯的人也能收心,可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只要不回来祸害,去哪里都行,哪怕你去当宰相。 灞桥镇的居民对王君可慢慢有了一点点好感,是他让生活变得充实。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除了那些赌徒玩得比较大之外,小老百姓就是闲暇之余玩乐一下,可以锻炼记忆力,可以学习算牌。 比纯粹靠运气的赌骰子好玩很多,饭桌闺房,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都玩斗财主。 一时风靡全镇,甚至传到长安城。 据可靠消息,皇帝和贵妃娘娘喜欢上这款纸牌游戏,乐此不彼,宫中没有对手。 现在对纸牌的需求非常大,这是个很大的商机,肥水怎么可以流入外人田,全部交给小雯打理。 纸牌非常紧俏,小雯一做出来,就有商家过来拿货。 小雯做纸牌都做到手软,一副纸牌卖一百钱,这是百倍的利润。 小雯做纸牌都赚了不少,一天两副,就是二百钱。 可以攒点钱给大牛哥娶个媳妇。 一个人做不行,她就找来几个被马贼掳掠上山的受害女子,正好有两个帮手,三个女子心灵手巧,纸牌做的非常精美。 对市面上出现的伪冒产品产生很大冲击,一些不良商家生产出来的纸牌,粗制滥造,图案不美,而采用小雯的货,玩起来的感觉完全不同。 玩家认定,只有小雯出品,才是真品。 小雯和三个女子做出来的纸牌成了贡品,价格提高五倍,到达五百钱一副的高价。 王君可还专门给小雯出品的纸牌设计了背面的花色。 明天就是科考了,对于考试,王君可还从来没怕过,前世可是一个学霸,因为记性好,只要在考前翻翻书,一般都是班里面的前三。 考试的地方就在长安皇城贡院,跟尚书省较近。 这段时间,从外地赶来的,长安附近的,足有两万考生,可以说是最大的国考。 每次也不过五十多人中榜。 苦读寒窗十载无人问,就是为了今天,一朝成名天下知。 牛察已经坐在贡院的考室中,每人一间考室,正好容纳一个人。 拿到试题,牛察一看,这试题非常熟悉,花了钱弄到试题就是不同,今科必中! 李肃义也坐在离他不远的考房,这套试题还是他花钱买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他终于康复了,靠着干爷爷给的试题,怎么样也要考中,只要把提前做好的文章照抄一下便可。 王君可坐的地方离他俩远一些。 对于王君可来考试,李肃义是一百个瞧不起的,即便才高八斗,诗才盖世又怎么样?也未必能通过考试,李白怎么样?杜甫怎么样?一个个名满天下,可进了科场,不是照样栽了,没有手段是不行的,当官可不是作诗那么简单。 李肃义拿到题目就开始抄答案,他的字写得还不错,毕竟是下过功夫的。 一旦通过科考,就可以穿上官服,到时候你王君可一阶白身,还怎么跟我斗? 李肃义一直忍耐,等到有那么一天,把王君可踩在脚下狠狠蹂躏,以报昨日之仇,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次通过科考,凭借干爷爷的关系,一定可以平步青云。 牛察也在抄答案,真是爽啊,花了大价钱,就是不一样,感谢李肃义提供的考题。 礼部两个侍郎正在巡考,这是为朝廷选拔人才,都得小心在意,要检查考生有没有夹带,有没有抄袭,这个还是比较严格的,一定要考出真实的水平。 王君可经过三个月的抄书,写完三本传奇小说,这个对毛笔字也是一种提升。 加上寿王府那么多名家真迹,又练习了二王的字体,现在能写出一笔相当不错的毛笔字。 只要肯下功夫,加上有悟性,书法水平蹭蹭提高。 到了这个时代,字写得好不好,是很重要的,是一个人的脸面,即使文章再好,字不行,那也不能录用。 王君可考完了贴经,三大经背的滚瓜烂熟,就是写几篇论文也顺手捡来,何况不过是填几个空,十道题,他一个不拉,全部填上,读的滚瓜烂熟,倒背如流,这是小菜。 接下来就是策文,这个是有点难度的,对社会经济政治不是很了解的话,是写不出什么新颖的观点。 题目是对漕运有什么建议。 这个很好答,王君可就是搞这一块的,洋洋洒洒写出自己对海运,河运的一些新见解。 最后就是作诗,题目是以边塞为题,写一首关于唐军边塞征战的诗篇,题目还是皇帝李隆基出了,这个皇帝好大喜功,对于战争,他是比较狂热的。 边塞诗,太多了,只要选一首还没人做出的诗歌便可。 岑参大诗人,不好意思,就抄袭你的诗歌了,这首《轮台歌》你还要天宝十三年才能做出,王君可笑得很舒心,剽窃岑参还没做出的诗,抢夺他的成功,谁会知道啊? 当然他隐去了封常青这个名将的光荣事迹,这首诗是岑参送别封大夫征西。 轮台城头夜吹角,轮台城北旄头落。 羽书昨夜过渠黎,单于已在金山西。 戍楼西望烟尘黑,汉兵屯在轮台北。 上将拥旄西出征,平明吹笛大军行。 四边伐鼓雪海涌,三军大呼阴山动。 虏塞兵气连云屯,战场白骨缠草根。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 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 洋洋洒洒写完,他提前交卷,第一个走出考场,非常轻松,路过其他考房的时候,很多考生还在抓耳捞腮,嘴巴舔着毛笔在思考。 来自后世,就是有这么大的好处,只要记性不错,随便抄一首都可以征服全场。 监考官两位礼部侍郎赶紧过去,拿起王君可的诗篇一看,摇头晃脑默念一遍,真是高才! 这两军对垒的紧张态势描写的如亲眼所见,唐军声威,场面宏阔,表现出三军将士英勇杀敌,建功报国的豪情,真是绝佳好诗。 看来,今年的状元郎名花有主了!两人看得非常激动,把王君可的诗稿收了上去。 公布金榜还得一段时间,王君可回到桃花坞。 第65章 放榜 万众期待的日子终于到了,这是放黄榜的日子,五月初七,所有士子都兴冲冲地赶了个早,去皇城看金榜。 王君可坐在家中等待消息,他没有去看,心态很平静,按照他的实力,不说中举,就是考中状元都是有可能的。 长安城的今日,是个万人空巷的好日子,家里有读书人参加科考的,这些亲人比读书人还要激动,早早起床,赶去皇城。 牛察和李肃义约好,一起去看榜,他们自信满满,悠然自得,一种舍我其谁的优越感表现在脸上,今日就是他俩扬眉吐气的一天,所有的不快,所有的压抑将一扫而空,对于那个可恶的王君可,他们一定将其狠狠踩在脚下。 写诗写的好,倒霉倒到老,有几个大诗人能通过科考的? “义哥,从今天开始,再也没谁能欺凌咱俩,咱俩联手,天下无敌。” “就是,凭着干爷爷的背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可惜啊!有德不知去哪里了让他沾沾喜气。” 两人还不知道吴有德已成刀下之鬼。 因为共同的敌人,两个死党骑着马,慢悠悠走着,看到那些起得比他们早的书生跑步过去,很瞧不起他们的心态,一个个穿着麻布的儒衫,苦逼的穷酸样,一脸的倒霉样,就这样还想通过科考? 两人戏谑着那些穷酸的士子,说说笑笑就到了皇城贡院张贴黄榜的地方。 大内太监和礼部官员正在张榜,长长的榜单徐徐打开,几个小黄门把它张贴上去。 众考生和亲友都在看名字,一般是从最后一位看起,此次科考,两万多人参加考试,录用五十一人,这是招收最多的一次,原因在于此次考试是恩科,庆祝贵妃娘娘的诞辰,特别举办,特别开恩。 往年不过招录二十几个名额。 今科参加的考生又是往年的数倍,所以考试竞争也是异常激烈,并没有因为招录多而降低一点难度。 聚集的人员真是太多了,虽然不是所有考生都来观看,但加上亲友,把贡院的广场挤得满满的,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 先看到的那群人悲喜交集,考中的手舞足蹈,大声喊叫,“我中了!我中了!” “哈哈!我也中了,老天开眼,谢主隆恩,谢贵妃娘娘!” 参加多次科考而没中的,则耷拉着脑袋,掩面而泣,有的淘淘大哭。 有的甚至晕倒在地,早有一些维持治安的兵丁将其抬走。 “怎么这么多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挤过去。”李肃义挤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 牛察扯扯他的衣角,“别担心,很快就轮到我们。” 随着人群的挪动,俩人终于到了黄榜的地方。 说实在的,他们也很紧张,即使拿到考题,即使请人答题,也不敢担保自己能过,从最后一名也就是五十一名看起,这是二甲同进士出身的最后一名,不是他俩的名字,一路看过去,随着二甲的名单越来越少,他俩的心也提了上来,然后看到二甲最前面一名的时候,还是没有他俩的名字,这时候,他俩已经是拔凉拔凉的。 还有一甲的,一甲才是真正的进士,比同进士出身要高一个级别。 牛察已经闭上眼睛,不敢去看一甲的名单,他知道,再厉害,也不可能是探花,榜眼,牛察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 “只要王君可没有通过,我照样高兴。”李肃义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当他看到一甲第三名也就是探花的时候,尖叫一声,“天啊!牛察,你是探花郎啊!” 牛察睁开眼一看,果然是他,他中了一甲第三名,心中的委顿顿时消失的一干二净,一种狂喜涌上心头,他继续看第二名榜眼,“肃义,你考得更好啊!你是榜眼!” 李肃义擦了擦眼睛,榜眼的名字果真是他李肃义的,一般一般,天下第二。 两人一阵狂喜,搂抱在一起跳着,大声喊叫,“我们是探花,我们是榜眼!” 围观的人看着两人一个是探花,一个是榜眼,那绝对是天之骄子,比那些同进士出身高了一个档次,以后的前程似锦,眼中充满羡慕,甚至是嫉妒。 唯一不足的是,这两个人的长相实在配不上探花榜眼的名头,一个肥头大耳,一个苍白如豆芽,今年的长安探花倒没什么看头。 他们看到一甲第一名时,发出阵阵狂呼,“长安第一风流才子果然名副其实,考中状元啊!” “长安第一风流才子,不是王君可吗?难道,他真的考过了,还考中状元?” 两人从万分激动中清醒过来,仔细一看,一甲第一名果然是王君可,他俩顿时眼前一黑,手抓住胸膛,承受不了这个忽喜忽悲的打击。 如果可以,他们宁愿不要什么探花,什么榜眼,只要王君可没有通过! 没天理啊,这人还考中了状元,这让他们怎么活啊! 李素义使劲捶着胸口,牛察贴着他慢慢软瘫下去,仇家王君可还是压了他们一头,难怪连他的影子都没看到,这人早就胸有成竹,一定会过,连黄榜都不来看。 心痛! 他们的心好像被猫抓了一般,难道今生什么都被王君可压一头,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李肃义拽住牛察的胳膊,把他拉了起来,“牛兄,别伤心,我们也不过差那么一丁点,即便他王君可是状元,那又怎么样?我们有后台,有背景,有靠山,他王君可拿什么跟我们斗。” 牛察也是因为遭受王君可的打击太多了,本来考中探花,是最开心的事情,从此海阔天空,渐入佳境,没想到王君可还是强过他们,一定要坚韧,当官是有窍门的,不是考中状元就能当大官。 牛察稳定了一下心神,“李兄,你说的没错,我们即使考得差一点点,如果我们的官做的比王君可大,那种感觉绝对爽,走,回怡红院,我不相信,叶小倩这次还不接纳我们。” “对,睡王君可的女人去,我狠狠拿钱砸,咱俩一起玩!” “好哥俩就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佳人一起上!”两人勾肩搭背挤出人群,上了马,朝着崇仁坊而去。 明日的长安观花,两人要出尽风头,这是一个传统项目,由榜眼和探花去采花,如果能采到牡丹芍药那就是一种祥瑞,皇上也会高兴,一高兴就会赐官。 牛察和李肃义的心情一下子又变好了,因为明天,他俩将领受无数美女的青睐,以前不敢想的现在可以尝试一下了。 第66章 无比惊人的消息 灞桥镇的街道,从长安城出来一队人马,一路敲锣打鼓,披红挂彩,好不热闹。 居民都在猜测,这是谁家有喜事? 不对,今日是放黄榜的日子,难道小小的灞桥镇有人金榜题名? 众人都停下手头的工作,想看看这到底是谁中举,也可以沾沾喜气,如果能投靠,做生意,种田,做工匠活的,都可以减免不少的赋税,能抱住大官的腿,这一辈子就过得比较舒坦。 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喜报的队伍是朝着桃花坞去的。 不会吧?难道是那个灞桥饿虎王君可,他真的金榜题名! 很快,印证了众人的猜测,送喜报队伍在桃花坞门口停了下来,吹吹打打,锣鼓喧天,彩旗飘飘。 此次来报喜的竟然是礼部的员外郎,参加上巳节的那个赵郎官,他滚落下马。 王君可正蹲在菜地里,打量着他的辣椒苗,又长高了三寸,叶子都有很多,还开出细小的白色小花。 “王公子大喜啊!” 礼部郎官弓着身子说,一脸的笑意。 王君可站了起来,知道发生什么了,“赵郎官,喜从何来?” “王公子高中,此次科考,蟾宫折桂,勇夺头筹啊!祝贺你得了科考头名,真是文曲星下凡,真正的状元郎。”赵郎官赞不绝口。 王君可确定是自己中了状元,虽然早就有预感,但幸福到来之时,也觉得脑袋有点晕。 贺喜声一片,门口挤满了看热闹,沾喜气的居民。他们对王君可的印象好了很多,这个人自从回来后,也没有骚扰他们,还屡屡让他们感到惊喜,这次中了状元郎,以前的胡作非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能抱住这条大腿,那就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 “小舅爷,大喜啊!”“王公子,真是人中龙凤!”“王公子玉树临风,小的早就知道唯有王公子,才能中状元。” 即便是受过他欺压的,也歌颂不绝于耳。 我成了状元郎了,王君可也是兴奋的脸蛋有点通红,跟前世考上清北大学还要高兴,这可比那强多了,已经具备做官的资格,要是皇帝喜欢,不说文渊阁学士,哪怕从一个县令做起也是有可能的。 前世三次考公务员都没考上,这世一举夺魁,考中状元郎,说不想当官那是假的,真给个官做,你看谁不高兴,地位直线上升,有趋势,有地位,出门鸣锣开道,很拉风的。 徐冰和马贲也是眉飞色舞,阿奴摸着脑袋,小雯兴奋的跑进房间,躲在门后,大口喘气,小舅爷真的高中了,状元郎啊!从两万人中脱颖而出,这需要多大的才学,而且,小舅爷才十九岁,是年纪最轻的状元郎! “打赏!” 徐冰很伶俐,带着马贲就去拿钱。 王君可也算是会来事的,拿出一块十两的银子,塞到赵郎官的手中,“赵郎官,以后还得请你多多提携。” 赵郎官也是高兴,把银子捏的紧紧的,来送喜报也是图这个好事,是花了心思争取过来的,“状元郎说哪里话,日后还得请你多多照拂,封侯拜相只在眼前啊!” “多谢赵郎官吉言。” “状元郎,下官已经把喜讯送到,尚书省下文,让新科状元明日上午去面试,只要面试一过,就会封官,还要长安观花呢,以状元郎的品貌,绝对是会得到皇上的赏识,下官还有事,先走一步。” 赵郎官把黄榜名册和喜报交给王君可,便带着两个亲随离去了。 徐冰已经给来送喜报的人一人一百钱,给那些看热闹的来了个天雨散花。 众人皆是喜气洋洋,拿着钱纷纷离开,有的赶紧回去教训儿子孙子,你看看那个王君可,考中状元,你再怎么样,也要考中进士。 有些懂事的人晚上会偷偷过来,把家里的田产,商铺,工匠铺挂靠到新科状元门下,如果状元郎接纳的话,租庸调税会少交很多,当官就有这个好处,不用纳税,不用交田租。 王君可拿着喜报,看得仔仔细细,一甲第一名状元。 他坐在椅子上,手有点发抖,说实在的,这么大喜讯还真是无法平淡对待。不知道牛察和李肃义中了没有?中了也没关系,我堂堂的状元郎,照样碾压你们。 再看看抄录的黄榜名册,那俩人竟然也中了,牛察是探花,李肃义是榜眼,这让王君可有点诧异,其中必有奥妙,但又如何?即使耍了手段,照样被我碾压,这种心情还真是不一样的好啊。 徐冰四人围了过来,跪在地上,“给公子爷贺喜!” “打赏,一人一贯!不,一人两贯,你们跟我也太辛苦。” “多谢公子爷打赏,多谢状元郎打赏。” 四人喜气洋洋,这状元郎每年就那么一个,有时几年才出一个,非常珍贵,就是中了进士也很不容易,那已经是祖坟冒青烟,公子爷这样的,估计祖坟上的青烟直冲云霄才行。 过了一会,又来了一骑,到了门口,就飞跳下马,是杜甫来了。 “君可老弟,我的好弟弟,你真的中了啊!大喜大喜!”他跑过来,一把抱住王君可,他的神情比王君可还要高兴。 “哥哥,都是自家人,何必见外。” “君可老弟,你还得感谢我啊。” “哦?” “不是哥哥我向陛下进谏,赶你去考试,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喜事。” “哥哥受累,必须得感谢哥哥。” “今后,我们哥俩同朝为官,一定要正朝纲,打造朗朗乾坤。” “哥哥,想的真远。” “我的天啊!你这里的辣椒苗长得真好,比我种的好啊!”杜甫蹲下来看那些绿油油的辣椒苗。“开花了,真喜人,这就印证今日是个好日子,我那些辣椒苗也是今日早晨开了花。” “同喜,哥哥,这就是一日看遍辣椒花。” “君可老弟,应该是一日看遍长安花,这等喜事,哥哥不知道怎么跟你庆祝,不如去找个酒家,咱们一起喝他几杯?” “酒家?杜老哥,你来了,怎么会让你去酒家,那肯定要留下来,就在舍下,我弄几个菜。” “这怎么行?你可是状元郎!怎敢让你亲自下厨?” “有何不可!我保证,吃过我做的菜之后,你肯定天天都想来。” 王君可亲昵地拍了一下杜甫的背部。 远处传来声音,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瞬息即至,“说的没错,我薛疾又来打秋风了。” 第67章 状元郎亲自下厨 来人是薛疾兄妹,也是一脸喜色。 “君可老弟,你真是真人不露相,考了个状元郎,哥哥我确实没想到,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妹夫了,你也有这个资格。” 薛疾呵呵一乐,过来就拍了王君可一下,王君可忍着那个力道,但嘴角还是一抽。 “哥哥,你说什么,把我拉上干什么?”薛琼华被一句话羞得脸颊粉红,即便她杀人不眨眼,谈到男女问题也要害羞。 “妹子,你知道什么,不早点预订,被人抢走怎么办?” 薛疾说着把薛琼华一推,薛琼华身不由己,身体往前倾,正好被王君可搂住。 薛疾哈哈大笑,“这不就巧了吗,真像小两口。” 薛琼华不气恼哥哥,反而恶狠狠将王君可推开,“我不喜欢文官,考了状元郎又怎么样,又不是武状元。” 薛琼华还瞧不上状元郎王君可,在她眼里,唯有白袍小将罗成才是她的英雄。 “妹子,你会后悔的,这么好的状元郎你不要,我可打听了,小公主已经向皇上恳求,点名要状元郎当驸马。” 众人一听,脸上露出羡慕的色彩,小公主都看上王君可了,真是双喜临门。 王君可心中也是一动,跟小公主谈谈感情还行,但是当驸马爷,他确实没想过,而且他了解那些当驸马的,并不幸福,有的甚至很惨,“薛大哥爱开玩笑,没有的事,公主怎么会看上我这么一个放荡之人。” “现在这么解释还有什么用,人人都知道你不过是他人笑我太疯癫,你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 杜甫也跟着打趣说。 王君可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中了状元郎就是不同,以前的凶名恶名都可以洗白,谁叫他是天上的文曲星,行为跟常人不同。 被人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像天才一样的捧着,这太不适合王君可的个性,为了摆脱这种窘境,他宣称, “我去炒菜!” “不可,不可,今日是你大喜之日,你怎么可以动手干粗活?”薛疾赶紧拦住他,还不如听他讲讲评书呢。 薛琼华倒是眼睛一亮,这个新科状元还能炒菜?会炒菜的状元郎还真是很稀罕,就是她一个姑娘家,堂堂的小郡主,长到十八岁,还从来没有进过厨房,看着王君可撸袖子,一手锅铲,一手菜刀,还真有点会干活的样子。 接下来的表现,让众人真是大开眼界,尤其王君可切菜的技术,可以说,整个长安城也没几个,人家切菜是放在砧板上一块一块的切,王君可不是这样,他把食材抛了起来,挥舞着菜刀,看他的样子,速度很慢,可是那些菜很快就切成整整齐齐的小段。 红色的干辣椒段,飞舞的白菜,漫天飞扬的花椒粉,整齐的葱根,这些配菜几下就切好。 小雯和阿奴在打帮手,这些事他们可以干。 接下来就是王君可厨艺表演的时刻,一口大锅,倒油,放进配料炸香,蒸煮煎炒,样样拿手,王君可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做好了四个硬菜,两个素菜,一个汤。 尤其那红艳艳的爆炒肥肠,红烧里脊,水煮鱼片,麻辣兔肉,还有一个清炒的白菜,秋葵,几个菜摆上桌,那股飘来的香味,让人忍不住就流口水。 薛氏无双和杜甫是没有见识过王君可的厨艺的,本来以为这人只不过会写写诗,会种植辣椒,会写评书,没想到王君可对做菜也很拿手,他们迫不及待抓起筷子就赶紧夹菜,薛疾尤其蛮横,把爆炒肥肠摆在自己面前,夹了一大块,塞进嘴里,大叫,“爽快!痛快!此乃平生未曾吃过的美味啊!” 阿奴看不过去,这是他最喜欢的菜之一,把菜碟抢了过去,放在正中间的位置,赶紧夹了几块,徐冰和马贲慌不迭地夹了几块。 见几个人挣来抢去,有那么好吃吗?薛琼华嗅了嗅,那股气味不是她喜欢的,但那个颜色确实很诱人,实在抵挡不住诱惑,也夹起一块,娇嗔道,“辣,热!好渴!”还有那个味道实在不是一个女孩子能承受的,再也不想夹一块,倒是那叫做荪的白菜,吃了不少,就是平阳郡王府的厨师也做不出这个味道,不由地对王君可高看一眼,可是不会武艺,还不是她碗里的菜。 最可怜的是杜甫,他文士出身,那比得上这些粗鄙武夫,最后就夹到一块,塞进嘴里后,老泪纵横,“天啊!如此美味!我杜甫吃遍天下,也未曾碰到,今日,我的好兄弟让我大饱口福。” 作为主人的王君可,倒是没怎么吃,最主要是今天高兴,随便吃了几口就感觉饱了,渐渐走到人生的一个小巅峰,实现了一个小目标,不吃都是饱的。 桌上杯盘狼藉,最后一坛酒也喝完了,众人喝得醉醺醺,菜好,酒好,更值得高兴的是,王君可考中状元,这是很多人做梦都想要做到的事,包括杜甫,包括薛疾,也包括徐冰几人,状元郎的名头举世无双,日后的前程似锦。 “好兄弟,不多说了,祝你平步青云,为国效力!”杜甫喝下最后一口酒。 “为国效力,也是你我的愿望,但现实是,你知道的,我们唯有尽自己的可能吧。”王君可搂住杜甫的脖子,感觉杜甫虽有一番报国之志,但又能改变这个残酷的现实多少,唯有尽力。 薛疾喝得很痛快,踉踉跄跄走过来,挤进王君可和杜甫的中间,呵呵一乐,“两个大诗人,不如跟我一起去沙场,一刀一枪地杀敌,比起在朝堂之上的尔虞我诈岂不更痛快?” “打仗?真的要打仗吗?我已经劝谏陛下,切莫动刀兵,枉费钱粮,西南乃蛮夷之所,穷山恶水,如同鸡肋。”杜甫摇头道。 “杜大哥,这个建议我不赞成。” 杜甫好像看到陌生人一样,对王君可感到奇怪,“哦?兄弟你有什么高见?” “高见谈不上,我大唐虽大,但没有一寸多余的土地,蛮夷也是臣民,如敢闹事,必定要平叛,只是怎么打的问题。”王君可故意卖个关子。 “兄弟你难道于军旅也有研究?” “研究是谈不上的,只是略懂一二。” “兄弟果然是家学渊源,哥哥我已经知道你的出身,这样看来,你不仅文才胜过老哥我,就是上阵杀敌也非常人能及,我大唐振兴有望。”杜甫慨然道。 “可惜啊,你现在考中状元郎,跟我去平叛的事,估计悬了。”薛疾现在恨不得王君可没有考中状元,可以一起去剑南道。 “薛大哥,你别急,我敢断定,陛下不会让我留在长安。” 杜甫摸着长长的花白胡须,若有所思,“兄弟,我明白了,尚书府由李林甫把持,他想派你去哪里,你就得去哪里,此人不去,天下危矣。” 桃花坞门口经常有人冒出个头,来探看情况,见不方便又退了回去。 “君可老弟,看来灞桥居民都要投靠你啊,我等先走了。”薛疾面上虽然憨厚,但对于人情世故还是懂的,带着妹子去驿馆入住。 杜甫也是明白的,出身宰辅之家,这些事情哪里会不清楚,也告退了。 第68章 投靠 等众人走后,灞桥的一部分比较机灵的富户,地主,手工业者都来了,带了不少的礼物,他们跪在桃花坞门口,请求新科状元郎收留他们。 来了这么多熟人,王君可还认得他们,都是曾经被他照顾过的人,灞桥镇最会做生意的朱掌柜,被这伙人推举过来,作为代表,跟王君可商谈,希望新科状元能接纳他们,让他们抱抱他的大腿。 对于这些人来投奔,王君可心知肚明,这是中榜进士的惯例。 考中进士,一系列的好处就来了,地位上升,而且不要缴纳租庸调税,如果有人主动投奔,那人也可以少交或不用缴税,不过所有的财产都要挂靠在进士的门下,这一定是非常熟悉,非常信赖的乡邻和亲属。 这伙人杂七杂八地跟王君可也有那么一点关系,不过这么多人过来投奔,影响很不好,王君可虽然爱钱,但也是个有原则的人,不能不给小公主留点油水,灞桥是李玉仙的封地,都投奔过来,人家吃喝什么。 王君可做出一副好为难的神情。 “道理我们都懂,状元爷,这是小的们一些意思。”朱掌柜了解王君可的心思,这个人太爱财,没好处的事情不干,他向后面招招手,就有几个人抬着一头猪,三只羊,还有一些鸡鸭过来,加上一些土特产,把庭院都摆满了。 “哎呀!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怎么好意思?”王君可做出一副想拦住又没有拦住的样子,其实他心里是这样想的,你们主动的,我没有强求。 “状元爷,这是一点贺礼,请恕小的们有眼无珠,你老是文曲星,天上的神仙下凡,跟普通人是不同的,都怪我们这些小人物,哪里了解状元爷,以前都是我们的错,还希望状元爷能照拂一二。” 朱老板朱滴擦擦肥脸上的汗,即便是他经常跟官府打招呼,但还是第一次跟状元爷打招呼,内心还是很紧张的。 “朱老板,各位街坊,乡邻,我王君可过去多有得罪,如果有什么帮助的,我一定会尽力帮忙。” 王君可话音刚落,那些跪着的人兴奋地互相交谈着,得到王君可的应承比什么都重要。 “状元爷,其实我们几个商家,想挂靠到你门下,还有几个匠户。”朱老板一直想把腰弯下去,无奈肚子太大,实在弯不下。 “朱老板,这么多人,我很难办的,这样,你跟我的护卫徐冰商议,拟定几个名单,我的原则是,不需要吃干饭的,只要有技术,有头脑,我可以考虑。”王君可说完跟徐冰吩咐几句。 徐冰知道这是捞油水的好时候,什么商议,那就是谁给的好处多,就接受谁。 “你们中间有谁会做烟花和爆竹的?” “状元爷,我会,我会!”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站了起来回复,脸上激动的黑里透红,感觉就像根爆竹,也可能被烟火薰的。 “你叫什么?” “孙炮仗!” 孙炮仗话音刚落,就引起一片戏谑之声。 “好名字,你,第一个被录用!” 孙炮仗兴奋的差点就晕倒,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人无法一下子就接受。 怎么回事?怎么是他?为什么一个做鞭炮的被提前录用了,好像还很得状元爷的欢心。 状元爷是个玩家,喜欢玩鞭炮?为什么啊,没天理!我怎么没有学习制作鞭炮啊?男怕入错行,我这个行当就这么不受待见? 孙炮仗感觉时来运转,立即叩头,“多谢状元爷厚爱,今后我孙炮仗就是状元爷的。” 孙炮仗好像想起什么,对!回去告诉娘子这个好消息,他第一个抱住了状元爷的大腿,还得到状元爷的赏识。 众人好像明白了什么?孙炮仗的娘子可是灞桥一等一的美女,状元爷莫非看中的是孙炮仗的娘子,才答应接受,众人心中很不舒坦,为什么没有娶一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让状元爷看上也是好事啊! “状元爷,我,我家娘子其实也长得不错。”一个双眼发黑的商人凑到前面说。 还有主动求绿的?把我王君可看成什么人? “滚!” 王君可笑骂道,毕竟人家一番好意,也不要过于让人家难看。 “状元爷,如果看不上我家小妾,我的女儿长得也不错,不敢高攀,如果能洒扫亭台,也是她的福分。” “状元爷,我妹子也有几份姿色,不如让她给你当个小妾?” “状元爷,我嫂子寡居已久,姿色不下于孙炮仗的娘子,我可以让她晚上过来!” 这些人一旦窥探到王君可的心意,赶紧献媚,什么招都想出来,只要王君可答应,哪怕头上绿得跟北方草原一样也行。 恬不知耻啊! 王君可的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滚滚碾压而过,这都是什么人?怎么一点廉耻都没有,眼中就只剩下钱了? 他又不知道孙炮仗的娘子长得好看,让这些人误会了,可是不能解释,他是在研制秘密武器。 选择了一个做炮仗的,还剩下上百人,王君可有点头皮发麻,这些事就交给下人去干,以后除非关键的事情,绝不亲自动手,为什么选择一个做炮仗的,那就是看中了他的技术,对于他实验魔椒烟花成功是个关键的因素,而魔椒烟花的成功可以影响战争的胜负。 可是这些人怎么会理解他的深思远虑呢? 也是,上百人过来投奔,没有选择。以后惹出什么乱子都是要王君可擦屁股的,没有忠诚可靠的部属绝不接受。 王君可考虑到明年就可以开钱庄,有些精明的商家是可以接受的,做事没有人手不行,考察这些商家的诚信度高不高,就是接纳他们的一个首要条件。 还有就是,帮助薛疾去征战西南,没有一些医生可不行,还需要一些工匠,比如制造弓箭的,打造武器的,一些技术型的人才也有很大的用处。 徐冰带着朱掌柜去附近的驿馆商谈接洽事宜,大部分人退去了,可是还有一些人跪着。 第69章 李瑁的安排 “都答应你们了,怎么还不走?” 王君可微笑着看着这伙人,还有二十来个。 他们赶紧叩头,非常诚心,“状元爷,请接收我们,做你的家丁吧。” 是哦,以后当了大官,家里没有几个能使唤的,能伺候的人可不行。 “你们都会些什么?” “状元爷,我会蹴鞠。” “我会斗蛐蛐!” “我会相扑!” “我会给人按摩!” 这些人纷纷说着,唯恐王君可不接受他们。 王君可点点头,“嗯,你们都还有一技之长,我可以考虑,你们都留下名单,我以后可能用得着你们,马贲,去将他们的姓名才艺和特长记下来。” 怎么都是些汉子?能不能有几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过来投靠? 以后要搜罗一些姿色出众的女子伺候,当了大官,一定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不然怎么体现出做官的威仪,怎么让别人羡慕。 李林甫家中就有一队技艺姿色绝佳的歌姬,吃饭喝酒的时候,就在旁边演奏。 王君可丢下这些扫尾的事,交给马贲和小雯处理,他得去休息了,明日便是皇上接见,参加杏坛宴会,尚书府安排官职的日子,长相出众,年纪很轻的话,还会被派去曲池江边采撷牡丹和芍药,见证一日看遍长安花的盛况。 长安花,此花非彼花,此花亦是彼花。 明日,长安城的名媛,小姐们都会出来,一睹状元郎,榜眼,探花郎的风采。 以前都是由品貌出众的榜眼,探花郎担任探花使者,原因是以前考中的状元年纪比较大,长相不够俊美,而今年的状元是王君可,他的长相就可以秒杀很多少女少奶的眼神。 王君可要睡一个好觉,一个美美的觉,他修炼了老爹留下的御气术,即便精神很兴奋,修炼几遍也就睡着了。 此时的寿王李瑁,正徘徊在老梨树下,他得知王君可考中状元的消息后,激动的不能入睡,其实他很想去看小舅子,但为了避免两人的交往过密,还是按捺住心中的冲动。 君可中了状元,这实在出乎意料,本以为他能中进士已经不错,没想到给了这么大一个惊喜。 大唐的子民,你们知道吗?状元郎是我一手打造的,只有我李瑁才有这个实力。 地上梨花的粉白,已经消失的只剩一点点白色的斑痕,零落成泥碾作尘。 李瑁背着手,慢慢地走着,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也很轻松,王君可考中状元,这是一个非常寻常的起点,他将一步步走上权力的顶峰。 王君可的成功,就是他李瑁的成功。 李瑁在考虑,怎么给王君可安排一个合理的官职,散官,使职,不仅要有官品,还得有实实在在可以管的事情,在长安这个权力的中心,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也不利于发展势力,如果从一个地方官做起,不仅可以锻炼能力,还能偷偷经营发展自己的势力。 该利用那一层关系了,李瑁想到了李林甫,这个堂叔,他能爬到权力的巅峰,完全靠的是他母妃武惠妃,武惠妃生前不少在李隆基耳边吹枕头风,才让李林甫身居高位。 这其中有很多错综复杂的隐秘关系,李林甫是李瑁的关系上位的,本来是要扶持李瑁当太子,前太子李瑛被陷害后,武惠妃看到三个皇子的阴魂,被吓死了,那么也就拖累他儿子李瑁。 做了那么多事,反而是给他人做嫁衣,最后是排行老三的李亨捡了个便宜,而李亨又跟王君可的父亲关系甚密,王忠嗣威胁到李林甫的地位,被诬告以心怀不轨,外臣跟太子交往过密,依照李隆基的脾气,王忠嗣会被处死,后来只是被流放,在路上生病而死。 这里面的人际关系复杂得很,而关系的焦点,都集中在一个不为人所注意的人身上,这个就是闲庭信步的李瑁。 看在他母后武惠妃的份上,李林甫应该不会过于为难王君可,虽然有很多次,李林甫要制王君可于死地,都是李瑁派人出手相救。 李瑁对李管家招了招手。 花白胡须的李管家走了过来,他只是静静地听着,李瑁很随意地说了几句,君可考中状元,是有人会嫉妒的,不能留在京城。 李管家听完,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一种默契,多年来培养的默契,有什么事,李管家就会帮他去做,这个李管家看起来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老者,一阵风都可能把他吹走。 李瑁知道他的心思和身手,也信得过,跟宗族有一点关系,也没人会注意到他,这样的人不多事,很安静,很听话。 看着李管家的背影离去,李瑁坐在梨花木扶手椅上,他的手指不断剐蹭着扶手上,以前是轻轻地点着的,现在变成剐蹭,想必他内心也是有点焦虑和不安,对有些事情不能准确地判断,只能冒险一试。 至于李林甫还念不念旧情不好说,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让王君可留在朝廷,这个太复杂,王君可一旦陷入进去,可能会被几股势力争取。 李林甫的,太子李亨,杨家,这是三股最大的势力,王君可如果不投靠其中任何一家,下场很悲惨,不管是什么状元郎,哪怕是他爹王忠嗣,照样被谗言陷害,离开京城这个多事之地,到偏远的地方,不引人注意,这才是成长的机会。 李瑁懂王君可的心思,绝不会投靠任何派系,他只会忠于李瑁,这种不投靠任何实权人物,是可怕的,保持中立的官员没有任何发展,除非父皇很喜欢这个人,而对于王君可,父皇的看法早已经表明,这个人有污点,即便才华盖世,一想到他父亲王忠嗣就会很不爽,王忠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父皇的养子,因为太子李亨的缘故而被罢黜流放。 新崛起的杨家,依靠贵妃的宠爱,迅速崛起于朝堂,不少官员依附。 李林甫根深蒂固,朝廷高官大多是他的亲信。 太子李亨的实力弱一些,但也不能忽视,三股势力在你争我夺,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 除了朝堂,还有各路节度使跟朝堂的勾结。 唯有实权,掌握一镇的兵权财权,这才有实力抗争,否则就靠几个文官,哪能在血淋淋的权力鏖战场胜出,权力的争斗就是一场血淋淋的战争。 我李瑁就成为其中的一个支点,把貌似平衡的关系给它弄乱。 获取兵权的途径就是战争,唯有不断战争,才能夺取军权,李瑁深知王君可的能耐,只要给他一个机会,必将成为耀眼的将星。 李瑁虽然不出门,但对于地方边疆的态势还是了解的,那个灞桥驿还是他托关系争取过来的,是各种信息渠道的咽喉所在地,有什么事,他可以抢先得知,甚至比朝堂更早。 西南的危局,石堡城的争夺,西域诸国在恒罗斯的纷争,突厥的情况,他没有不清楚的。 现在矛盾的焦点指向西南,小小的南诏国闹事,起因是姚州都督赵乾也叫着虔陀戏弄女人,贪占财物。 李瑁的头脑中浮现出南诏国的画面,是该从这里下手。 第70章 长安探花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 此时王君可的心情轻快,骑着最快的马,在三个随从的护卫下,来到长安皇城。 宴会就在贡院的杏坛举行,先敬拜孔圣人,然后新科进士落座。 已经被告知,皇上和贵妃娘娘也要来参加宴会,这是最大的荣幸乃至荣宠。 众人静静地坐着,眼观鼻,鼻观心,调匀呼吸,等下三呼万岁的时候,声音要尽量大。 王君可坐在右边最前的位置,后面就是李肃义和牛察,他可以觉察到,两个人的目光可以把他撕裂成数块,虽然在广场相遇,笑容满面,但都知道,对面笑嘻嘻,后面藏把刀。 杏坛寂静无声,这是非常庄严神圣的地方,只有学业有成,考中功名的士子才有机会坐在这里,等待皇上的接见。 众进士都盼着皇上和贵妃娘娘快点到来,那个传说中的绝色佳人,能够看一眼都是福分。 后面起了脚步声,大家知道,是宫里的太监先行过来,很快皇帝就要到了,众人更是紧张,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第一次见皇帝,必须给个好印象,关系到以后的前程,不能丢份。 一个尖细的声音悠长地唱到,“陛下驾到——”“贵妃娘娘驾到——” 众进士怎么敢回头去看,都低着头,目不斜视,此时要是左顾右盼,是大不敬之罪。 王君可早就见过贵妃娘娘的倾城倾国容貌,虽然想再多看几眼,但也知道这是什么场合,也低着头,就闻到一股香风从远处飘来,这种花露的香精是极其昂贵的,来自于遥远的异域。 有点类似后世的名牌香水,沁人心脾。 进士们都闻到了,多么好闻的香味,这是贵妃娘娘的体香,加薰衣草,还有香精的味道,果然好闻,就是这股味道已经让人神魂颠倒,多么想看贵妃娘娘的容貌。 可是没人敢抬头,只在心中幻想贵妃娘娘的天生丽质。 李隆基带着贵妃娘娘已经落座了,他看着这些新科进士,精神面貌果然还不错,岁数也不大,没有六七十岁的老考生,这是国家栋梁,他的目光扫了一遍,然后注意到最前面的那个少年,果然是清俊非凡,一派儒生打扮,跟其他进士比较,特别跳脱,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再看看他后面的探花和榜眼,不由就有计较,人才相差甚远。 贵妃娘娘的妙目早就定在王君可的身上,看着他越看越喜欢,就是这个少年,写了一首诗,让皇上对她宠爱依旧,更比从前。 李隆基和杨玉环对视了一眼,微微一笑。 “众位卿家,尔等是国家栋梁,有幸考中,日后,就要为我大唐干出一番事业来,朕很高兴,来,满饮此杯,作为祝贺尔等金榜题名。” 每个进士的案前都摆了一杯酒,几样菜肴,都端起酒杯,右手掩住半面,喝下酒。 王君可抬头时,望了一眼皇帝,这个人见过,在兴庆宫花园中的魁梧老者。 众人知道,传统探花节目要开始了,这是最大的荣耀,一般是由品貌俱佳的探花和榜眼去担任这个任务。 牛察和李肃义的心在碰碰地跳,也该轮到他俩出头露面,领略无限风光的时候。 正等待皇帝的吩咐,就听到贵妃娘娘小声说了些什么。 李隆基连连颔首,“贵妃娘娘特别开恩,亲自指派探花使者,前去探花。” 什么?贵妃娘娘亲自指派,这比皇帝指派更有面子,如果贵妃娘娘指派谁,那肯定是看中了那个进士的容貌。 “各位卿家,把头抬起来。” 娇柔的声音让众人差点融化,这声音如同黄莺出谷,空灵曼妙。 众进士缓缓抬起头,神魂俱惊,看了贵妃娘娘那天生丽质的美貌,就不敢再多看,等待贵妃娘娘的指派。 贵妃娘娘看了片刻,心中早有计较,“各位卿家,都是本朝俊雅之士,文有第一,武无第二,本宫蒙皇上恩宠,就擅自做主。”她的眼神从一甲三人中间来回逡巡。 牛察看了贵妃娘娘一眼,已经很满足,此生能见贵妃娘娘一眼,就是让他去死都愿意了,何况贵妃娘娘还瞧了他一眼。 “那就让新科状元去取吧。”杨玉环看着王君可,微微笑着。 “多谢娘娘恩宠,在下这就去曲池边采花。” 王君可长身玉立,一表人才,穿着一身青色儒衫,气质出尘,他速度敏捷,很快出了杏坛,骑马朝东南方而去。 为什么是他王君可?这个机会也被他抢走了!牛察和李肃义的心好像被撕裂了,心头滴血,为什么好处都被王君可占了。 皇城外面,朱雀街两边,都是出来看热闹的市民,等待新科进士出来探花,这次不知道是谁有幸考中探花和榜眼。 当传出来的消息是新科状元来采花时,众人都想一睹状元的风采,这个状元他们听闻过,是个不世出的奇才,为人也很奇特,现在只能用奇特来形容,谁还敢说瞎胡闹。 王君可骑着一匹白色骏马,马蹄轻快迅疾,一路花语,那些市民只能看到他的面孔一会,就一闪而过,但那种气质已经深深印在他们的脑海中,唯有此人,才配得上状元的名头。 欢呼声不绝,其中夹杂着少女的尖叫,他偶尔会看一眼,这一眼让那些小姐名媛更加兴奋,唐朝的女子就是奔放,敢爱敢恨,穿着又很凉爽,真是在花丛之中跑过,马蹄都会沾染花粉的香味,王君可领略到什么叫做一日看遍长安花,长安有姿色的未嫁或已嫁的女子都出来了,一睹新科状元的风采。 曲池边,牡丹园,这个季节本来没什么怒放的鲜花,可是今年非常奇特,有一株紫色的牡丹开得非常艳丽,大如脸盆。 这是个好兆头,王君可都不舍得采摘这朵奇异的鲜花,很想让它继续怒放。 此花是等待他的到来,才开得如此娇艳,紫色为极为尊贵的色彩,仅次于帝皇的黄色。 王君可狠狠心,将紫色牡丹采撷,托在手中,带着一阵香风而去。 众人都在等待,新科状元采撷了一束什么花? 牛察和李肃义则在诅咒王君可,什么花都采撷不到,这是什么季节,花都凋零了,除非采到狗尾巴花,或是一朵小雏菊。 那样的话,他真的没什么脸面回来见皇上和贵妃。 可是,就在他们等待的不耐烦时,王君可已经出现,他托着一朵巨大的紫色牡丹花。 “陛下,娘娘,不辱使命,微臣将花采来,请将此花献给娘娘。” 李隆基都激动了,这是祥瑞啊,紫色的牡丹花在这个季节开放了,还开的这么娇艳。 “快,快点过来,给贵妃娘娘。”高力士招呼着。 王君可将牡丹呈到头顶,非常恭敬地献花。 第71章 娘娘的邀请 状元郎怎么这么好运气,采到紫色的牡丹花,那么娇艳,还带着早晨的露水。 牡丹并非这个季节开花。 这是前所未有的,偏偏最近开花了,这叫做祥瑞。 古人对于不能解释的东西,只能用迷信来解释,祥瑞也是一种迷信。 李隆基龙颜大悦,他很迷信这个,对于祥瑞的东西深信不疑,兴庆宫中的池塘,老早前就有人望气,说池中有龙气冲天。李隆基那时还只是个楚王,按道理完全没有当皇帝的资格,怎么样也轮不到他,中宗有太子李道乾,没有变故的话是李道乾当皇帝。 可偏偏李隆基当了皇帝,这就是命,这就是天意,这就是祥瑞。 “赏!金开元通宝十枚!” 新科进士听到赏赐金开元通宝,羡慕得眼睛差点掉出来。 高力士派人把赏赐物拿来,金开元通宝,可不是普通的铜钱,是纯金打造,每枚重约一两,相当于十两银子,十枚就是一百两,价值不少了,换算成铜钱就是十万钱。 这个还不算什么?普通人是很难得到金开元通宝,这不是普通流通的货币,皇帝拿它赏赐有贡献的大臣,是一种殊荣。 不会吧,皇帝赏赐金开元通宝,这个价值非常,市井之中难得一见,一些商家根本就无缘收藏,只在一些豪门世家拥有少数,还是用来交换大宗的货物。 “谢主隆恩!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祝愿陛下龙体康泰,龙精虎猛!”王君可拿着沉甸甸的金开元通宝手都有点颤抖,吹捧起李隆基来。 李隆基更加高兴,这小子很懂事,祝朕龙精虎猛,很会说话,朕还是那么年轻,壮健有力。 “爱妃,你赏赐点什么给状元郎?”李隆基摸着胡须笑眯眯地看着杨玉环。 杨玉环正在玩赏那朵紫色的牡丹花,爱不释手,时不时闻一闻,心情也很好,很多人都说她是牡丹仙子下凡,国色天香,这个王君可又采来一朵极其稀有罕见的紫色牡丹花,当他托着花过来的时候,杨玉环在幻想,那朵牡丹就好像是她的魂魄。 “爱妃?” 李隆基轻轻的呼唤让杨玉环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她莞尔一笑,风情万种,“陛下,臣妾玩赏牡丹有点失神,想到明日便是臣妾的诞辰,状元郎如此好运气,给陛下带来祥瑞,不如邀请状元郎参加明日的生日宴会,陛下,你认为如何?” 杨玉环软糯地说完。 在场的新科进士心中很不是滋味,为什么是王君可被邀请,而不是他们?心里酸溜溜的,胸口有点堵。 牛察和李肃义差点就背过气去,王君可抢走他俩的风光,把本来属于他们去长安观花的荣耀给夺走了,现在还得到贵妃娘娘的青睐,邀请参加诞辰盛会,那是最隆重的节日,很多世家女子,郡主,公主会去参加。 “多谢娘娘恩典,祝愿娘娘芳颜永驻,貌如鲜花。” 贵妃娘娘看着这个少年,既聪明又俊俏,还能说好听的话,写好听的诗歌,不由地想拉近一点关系,贴近李隆基的耳边说了两句。 李隆基更加畅快,微微点头。 “状元郎,本宫问你,愿不愿意当本宫的干儿子?”杨玉环笑容娇俏。 王君可差点懵呆,杨玉环要他当干儿子,傻子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她已经有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干儿子安禄山,深得她的欢心,安禄山此次也会从范阳赶回来,参加他干母妃的诞辰盛会,王君可怎么会愿意跟安禄山同辈,还得叫他一声干哥哥,这是不可能的,对安禄山这个胡人没有好感。 怎么着也得比安禄山高一个辈分。 “禀告娘娘,微臣不愿意。” 天啊!他是不是傻啊!贵妃娘娘主动要求他做干儿子,多好的机会,他不懂珍惜,还拂逆娘娘的美意,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看你怎么收场。 牛察阴狠地笑着,李肃义也很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有好戏看,你王君可得意忘形,忘记自己是谁了吧? 贵妃娘娘是谁,就是让你认作干奶奶都是你的福分,你还不同意? 杨玉环也有点吃惊,这样的机会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状元郎拒绝了,她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失落。 “为何?” “娘娘如此青春,如此貌美,如果我认你做干妈的话,岂不是把你叫老了,如果娘娘愿意,我可以叫你干姐姐。” “好,好,如此甚好,爱妃,状元说的对,你哪有这么大干儿子的。” “不愧是状元郎,这么会说话,本宫很高兴,就认了你这个干弟弟。” “干姐姐好!干弟弟见过干姐姐。” 王君可升了一级,要认杨玉环做干姐姐,这个说辞让杨玉环更高兴,“本宫就认下你这个弟弟,来啊,赏金瓜子一百枚!” 一个宫女赶紧托着盘子走了过来,盘子上摆着一百枚金瓜子,这也是皇室赏赐亲近的幸臣的,非常罕见。 “多谢娘娘,多谢干姐姐赏赐!”王君可喜不自胜,接过金瓜子,金灿灿的,瓜子样的形状很是喜人。 李隆基带着杨玉环来这里已经很久了,他们以前只是象征性地参加,这次不同,被祥瑞,被有趣的王君可所吸引。 高力士一声“起驾回宫!” 众人赶紧跪下,匍匐在地。 高力士经过王君可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句,“状元郎,陛下想找个时间跟你玩玩斗财主。” 王君可赶紧点头,这终于达到王君可的一个小目标,跟李隆基和杨玉环斗财主,他们手中的金开元通宝和金瓜子应该很多,不好意思,那就多赢你们一点,还可以趁机揩贵妃娘娘的油。 王君可很怀念杨玉环身上的味道和她的娇媚一笑,那是让他内心会崩溃的美感。 李隆基坐着玉辇,杨玉环上了鸾车,还回头看了一眼,她在人群中找到了王君可,又是微微一笑很倾城。 她这种微笑很有杀伤力,一般男人很快就会沦陷,甚至会为了美人一笑而替她去死。 王君可有这种感觉,但他没失去理智,这样的女人不是普通人的菜,能揩点油就已经很满足。他期待和杨玉环一起斗财主的日子。 “恭喜啊!状元郎!” 恭送皇帝和娘娘之后,那些进士赶紧过来巴结,这个时候不好好巴结,等人家上位了,再去就来不及了,此人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从刚才的情形中完全能看出,皇帝和娘娘对状元很有好感。 王君可还认娘娘做了干姐姐,有这一层关系,抱住杨玉环的玉腿,高官厚禄顺手拈来。 王君可倒是没有做出傲慢的神色,对这些进士都拱了拱手,表示礼貌。 “好兄弟,祝贺你啊!”李肃义笑着走过来,他的笑有点勉强。 “状元郎,日后还得请你多多照顾。”牛察也笑嘻嘻在旁边说。 “好说,好说,大家都是兄弟!”王君可搂住两人,狠狠一用力,差点就把他俩捏死。 两人痛的面孔扭曲,“轻点,轻点。” 王君可知道,再加大力道,两人真的会被他捏断肋骨,手在他俩脸上拍了拍,“好兄弟,你们也不错,一个探花,一个榜眼,花了不少钱吧?” “是啊,哦,不,不,都是凭真本事考上的。”“怎么会,我们可是有真才实学的。” “哈哈哈,谁不知道谁啊!没事,我不会说的,你们好自为之!” 王君可说完,扬长而去,赶去尚书府,还有一个蜕麻仪式,考上进士后,就要脱掉麻布葛衫,成为官员中的一人,至于授予什么官职,还得看有没有空缺。 什么麻布嘛的,王君可就没穿过,一向锦衣玉食,香车宝马。 不过是仪式! 第72章 授官 王君可对尚书省,对吏部授官本来就没抱多大希望,朝政由李林甫把持,又是他的死对头,油水好的官职肯定不会给他做。 肯定是闲官散官,没什么事干的官,这也好,符合王君可闲散的个性。 后面跟着几个同年进士,低着头,跟在王君可屁股后头,有几个穿着麻布打补丁的衣裳,一看就是那种乡下孩子出身,十年寒窗,考上进士,在亲友面前出尽风头。 但跟王君可这个状元一比,就不够看的,人家的长相,年龄,家世都具有背景,非同小可,如果跟他搞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可以提携一番。 “状元兄就是人才出众,深得贵妃娘娘的垂青,日后身居高位,可不要忘了我们这帮同年啊!” “状元郎何止人才出众,我看整个长安城的年少才俊,也就是状元郎数第一,那种卓尔不凡的气质,真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 “也是,小可听闻,状元爷怡红院一首诗,打动花魁芳心,一手好厨艺,折服张家楼大厨,欢歌一曲,让胡姬舒丽雅深情款款,此等美事,都被状元爷独占,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能时常见,我们能跟在状元的背后闻点气,那都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王君可惹了一个堪称庞然大物的丞相,就不会跟他走的这么近。 不少肉麻的吹捧,听得王君可也起鸡皮疙瘩,层次不一样,感受就是不同,拥有进士级别的粉丝对王君可来说,更是一种赞赏,一种肯定,说明自己确实还很优秀,优秀的只能让别人羡慕,让别人吹捧。 刚才他吹捧李隆基和杨玉环时,两个地位超然的人也是这般感觉吧。 不过虽然肉麻,但是很受用,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拍马屁也是讲技巧的。 不知道等下遇到李林甫,他会怎么针对这个昔日对头的儿子。 尚书省一所官衙大堂中,李林甫正坐在上座,新科进士依次进去见礼。 这也是常规,新进进士都要参见首辅,李林甫身兼数职,是大唐实实在在最有权势的第二人,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一言一行决定整个大唐的走向,有时候,皇帝还得要征询他的意见。 他甚至能将皇帝玩弄于手掌,尤其还堪称圣君的皇帝,对于下面的群臣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听话的就让你出现在朝堂上,否则,不是陷害就是流放千里之外。 李林甫面相清矍,颧骨突出,鼻梁高挺,鼻尖略下勾,安静时,眼神沉郁,城府很深。 当他跟你讲话时,你会感觉到如沐春风般的温暖,这种气质不是一般人能学来的。 “拜见丞相大人!” 考上进士之后,见到上级就可以不下跪了,只是弯腰鞠个躬,点个头,打个招呼即可,如果是平民,见到当官的必须要下跪,所以读书有这么个好处,身份地位权势都会提升。 李林甫微笑着看了这群进士,眼神在扫视着,看到两个熟人略微停留,然后视线就集中在王君可的脸上。 “如果老夫没有猜错的话,这位一定是新科状元。” 王君可站在人群中,虽然不说话,但那种天然的气度不是寻常人能比,有一种通体的贵气,也不是做出来的,感觉生下来就是这样,那是一种根骨,不屈的根骨,即使他嬉笑怒骂,游戏人生,放荡胡闹,这种气质也掩饰不住。 “见过丞相大人。”王君可场面的话还是要说一说的。 李林甫点点头,满脸激赏地看着王君可,“果然是少年才俊!大唐有幸!天下有幸!” “大人过誉了!” 李林甫站起来,走到王君可的身边,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好干,老夫看好你!” 他的笑容是那么真诚,态度和蔼可亲,让人生出无限好感,要向丞相大人表决心,表忠心。 所幸王君可是读过历史的,面前的这个人可是大奸相,嘴巴像抹了蜜一样甜,心肠比蛇蝎还狠毒,栽在他手上的忠直大臣数不胜数。 “请丞相多多栽培,小子胡闹,日后闹出什么,还请多多担待。”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天才的表现非常人能明白,老夫知道你很多事啊,干得不错,很有头脑,很有能力,你接受磨练,日后老夫的位置就是你的,老夫看好你。” 王君可脑门上微微渗出一点汗珠,这个奸相眼睛还是狠毒的,“在下不敢,何德很能,敢跟丞相比。” “不要谦虚,好了,诸位,让我们朝着面北而跪,今日一切,都是托我皇洪福,我皇洪恩,今生原将一切奉献我皇。” 众人朝着北方,三跪九叩,然后换上青衣官服,这是品级最低的官服,即使是状元,也得从九品开始干起,除非皇上开恩,特意提拔。 “再过几日,你们的官职就会安排好,不过,老夫可以提前透露一下,大部分可以留在长安,可是啊,不要觉得留在长安是什么好事,如果不在地方干出成绩,以后仕途不会那么顺畅。对于状元郎,陛下有口谕。”李林甫又看着王君可。 王君可头脑一热,皇帝果然还是很关照他的,考上状元,必定特意提拔,不会从九品开始干起,他跪下听皇帝的口谕。 “陛下说,王君可英才盖世,诗才无双,聪明颖悟,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材,需要尚书府,吏部好好栽培,成为参天大树,特命尔为姚州刺史。” 李林甫说完,眼神中流露出诡异的笑意,这一丝笑意让王君可觉得,这人一肚子的坏水,绝不是什么好事。 新科进士们都激动了,简直不敢相信,状元就是不同,越级提拔,不是从九品开始,而是直接跳跃到刺史级别,一般人当个七品县令已经顶天。最差的刺史可是从五品官员。 有些人想着,这一辈子就是骑着马也追不上,人家是状元,皇帝和贵妃都喜欢他,现在丞相也很欣赏他,这正是天之骄子,羡慕不来的。 “天啊!一开始就是刺史!”李肃义惊叫,干爷爷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不整治王君可了? “蠢货,姚州已被南蛮占据了。”牛察在背后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低声告诉他这个消息。 李肃义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两人眼神交流,一种别样的快感在涌动,这种爽感简直让他们差点失控,像昨天晚上那样嗷嗷叫。 李肃义激动的身体颤栗,姚州被占了,那王君可这个所谓的刺史就狗屁不是,草头将军一个,还是干爷爷行,这一招让王君可有苦吐不出。 第73章 姚州刺史 王君可听得只想骂娘,什么刺史,听上去好听,官位也不低,从五品,开天辟地头一回,不知道情况的话觉得真的不错,可是对于了解历史的王君可来说,姚州地处西南,以前的都督张虔陀已经被南蛮杀了,地方被占了。 安排他当姚州刺史,这不就是个空头支票,一个光杆司令。 “还不谢恩?” 李林甫眼神变得有点狠厉。 算你狠!明白你口蜜腹剑的龟孙。 王君可还是跪谢,“谢主隆恩!谢丞相恩典!” 不过级别还算高的,相当于一个地级市长,掌握政治军事大权。 刺史的级别也不同,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州刺史从三品,相当于高官。 姚州地处西南一隅,地位不是那么重要,属于下刺史,但也相当于从五品的官员。 这个等级已经是顶天了,对于一个刚进入官场的进士来说,就是状元也不可能这么高级别。 可惜,姚州已经被南诏占领,城中一个汉人都没有,封他做姚州刺史,就是一个虚衔。 李林甫观察着王君可的神情,笑得很舒畅,不知道这小子够不够聪明,知不知道姚州的情况。 “这是皇上的隆恩浩荡,才赐你这个从五品的官职,格外开恩,格外恩宠,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可得报效朝廷哦!” 王君可装出非常惊喜的样子,“丞相,请问俸禄几何?” “问得好啊,一般来说,从五品的俸禄是,米二十石,田十五顷,由于姚州地处偏远,运送钱粮不易,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去征收,能收多少是多少,看你的本事,还不要上交朝廷,你看,皇上对你够恩宠的。” 李林甫咳嗽一声,也觉得实在是太高兴了,怎么会有这种好事,还有人打招呼,就顺水推舟,把这个眼中钉遣送千里之外,到了那个蛮夷之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姚州都督被人杀了,这个估计还没多少人知道,他能从这班单纯的书生脸上的表情能看出来。 “自己征收?” “对啊,你能征收多少都是你自己的,你是状元嘛,能耐比别人强,两个月后,到了地方,可要爱民如子,做出一点成绩,老夫也好向皇上举荐,到时候你做姚州都督也是可以的。” 李林甫说完,带着舒坦的神情走了,临走前看着李肃义和牛察那崇拜的眼神更是心旷神怡,这几个月来憋着的一股气终于无形地散去。 “状元爷,恭喜你啊!起点这么高,我们不知奋斗到什么时候才能到你现在这个位置。” 不知情况的进士吹捧着,他们没注意到王君可那有点苍白的脸色。 “这你就不知道,有点孤陋寡闻,对了,你们也没看邸报,姚州被南诏占了。”李肃义阴损地说了一句,然后哈哈大笑离去,这是他这么久以来最释放的一次。 “君可兄,祝你在姚州任上,步步高升,步步如意啊!”牛察也跟着走了。 其他进士听说姚州已被占了,那就是说,新科状元被封姚州刺史,那就是遥领,不过是个虚衔,那有个卵用,这人肯定是得罪丞相,有些机灵的赶紧撇清关系,纷纷躲避。 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没人了解王君可心中的苦痛,什么姚州刺史,全都是虚的,封你当蒙古海军司令当不当?封你当新几内亚的酋长当不当? 姚州那是一个是非之地,战争的阴云笼罩在上空,南诏和吐蕃的势力在附近闹得风起云涌。 姚州都督府两次设立,两次废止。 境内豪酋势力林立,乌丸白丸互相争斗,你争我夺,兵戈四起,能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万幸。 姚州刺史,我看是刺死吧。 朝廷命令还不能不去,抗命只要死路一条,王君可辛苦经营的保单生意,镖行事业还刚刚起步,正要成为大唐首富的时候,就要去最危险的地方当官了。 李林甫还真是够黑的,想出这么一条阴毒的计策,这是借刀杀人?王君可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不止南诏势力和吐蕃势力,还要防备自己人不要在背后捅自己一刀。 危机重重,步步杀机。 王君可脑门上冒汗,穿越到唐朝,本来想安安心心地当一个富甲天下的闲散之人,看来终是劳碌命。 去领了官服和印信之后,王君可带着一种非常失落的情绪出了尚书省,徐冰三人正在等着,想知道小舅爷到底封了一个什么官。 “状元爷,大喜啊!封了什么官?”三人围了过来。 王君可把官服和印信丢给三人,也不解释,闷不吭声地上了马。 让徐冰三人摸不着头脑,当了官还不开心? 王君可骑着马往前面走,出了皇城的朱雀门,就看到不少的人正在等着,其中还有不少熟悉的面孔,怡红院的老鸨崔玉秀,西市张家楼大掌柜张本田,仙客来酒家的祝掌柜带着人等在那里,一看到王君可出来,如同见到宝一样。 “状元爷,大喜!一定要照顾本店的生意。” “状元爷,去张家楼,只要你老愿意,想吃什么吃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任你选用。” “状元爷,怡红院的姑娘都盼着你去,小倩姑娘望眼欲穿等着你帮她赎身呢。” 这可是一个打广告的好机会,邀请状元爷去店中,生意会火爆不少,如果还能得到墨宝,得到诗词,更是名扬天下,生意再上一个台阶。 王君可没有兴趣,他面无表情,只是拱了一下手,骑着马默默地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徐侍卫?” 徐冰摆摆手,他也不清楚小舅爷是怎么了,一出来就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店家看着王君可的背影,也不敢追上去,状元爷现在对白吃白喝白嫖都没有兴趣了?当了官就假正经了,这还是他们认识的王君可吗?那个喜欢占便宜的人怎么了?众人都很感兴趣,想知道究竟。 牛察和李肃义兴冲冲地出来,老鸨崔玉秀见到熟悉的,赶紧拦住,“榜眼郎探花郎,状元郎是怎么回事?” “你们的状元郎啊被封大官,从五品大官。” “天啊!这么大官,还闷闷不乐?” 第74章 是危机也是机遇 众人搞不懂当了从五品大官还不高兴,一脸疑惑。 牛察得意地笑道,“那也要看看是哪里的官,如果是让你去突厥当个王,你都不会愿意吧?” “快说说,状元郎在哪里当官?”众人急不可耐。 “姚州,蛮夷之地,瘴疠之地,生死未卜!”李肃义摇摇头,笑嘻嘻地离开了。 原来如此,难怪这么不高兴,这哪是当官,简直是流放,比流放还惨,他是得罪什么人了吧? 这些店家还不清楚王君可得罪的可是当朝丞相李林甫。 一阵叹息,考上状元不过是这种结果,还不如以前那般胡闹,有寿王撑腰,白吃白喝也不错,偏偏考状元,有什么用。 本来想巴结一下,状元郎去他们店,带来好运气,沾点喜气,求以后多多照顾,这怎么搞成这样? 众人摇着头纷纷散去。 寿王府,王君可在寿王的书房中,唉声叹气。 “可弟,别生气了,这是个机会。”李瑁安慰着,他是派人安排过,也没想到李林甫这个堂叔如此坏心眼,安排到战乱之地。 “你看看,我当个什么官?那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就那地盘还要自己去争取,拿命去拼。” “机会也是可以创造的,危机也可以变成机遇。” 危机变成机遇!这句话好啊!王君可眼前一亮,光顾着生气,脑海中的知识就闪现出来。 姚州就在后世的大理附近,西洱海一带,风景秀美,是一个旅游的天堂,山清水秀,景美人美,姑娘漂亮,还有无数的矿藏,盐池,铜矿,金矿,铁矿,要是能掌控这些资源,比卖保单还有出息。 大唐征伐此地也就是为了一条商路,另一条丝绸之路,从成都经隽州,过姚州,去安南,西南可去吐蕃南部,南部可去占城,那里还有海路,这条道一旦经营好,也是一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路。 危机之中蕴藏着无限的生机,置之死地而后生! 王君可一开始只是想到那是个危机之地,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好处,果然是越有危机,得到的好处越多。 但那片野蛮之地确实太过险恶,姚州都督被南诏王阁罗凤杀死,占据姚州都督府所在地弄栋城,也就是后世的姚安县城,是少数民族居住地,白丸的一支。 南诏王阁罗凤投靠吐蕃,这两个势力纠合在一起,让唐军吃尽苦头,十几万大军被打得打败,丢盔弃甲,还引发了安史之乱。 这个张虔陀真是干尽坏事,为什么要偷阁罗凤的老婆?为什么要那么贪得无厌? 你死了,留下一大堆麻烦给朝廷,现在朝廷又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到我手中。 张虔陀,你死不足惜! “你觉得唐军对南诏有几成胜算?”王君可安静下来,问了一句。 “唐军足可以扫平西南,不说十成,九成把握是有的。” 李瑁很自信,对于唐军的战斗力,他是熟知的。 这个时期的唐军装备是精良的,明光铠,斩马刀,强弓硬弩,通常把异族打得丢盔弃甲,小小的南诏想要对抗唐军,那是以卵击石。 王君可摇了摇头,帮李瑁认清形势,“正常情况下是无敌的,可是有没有想过,当地的地形,云南郡以山地和森林为主,烟瘴之地,山路险峻,不说打仗,就是能带着部队到那里,还能剩七成就已经很不错,到了那里,又可能遭受疫情,瘴气,又死掉一大半,加上还有敌军的偷袭,能全身而退都是不可能的,再说南诏和吐蕃又勾结在一起,基本就没有胜算。” 李瑁听到这里,跌坐在椅子上,这些他还真是没考虑到,过于相信唐军的实力,实在是有点自负,王君可这么一分析,他终于明白,此地是何等凶险。 “没想到,还是我害了你!” “姐夫,这跟你有什么关系?”王君可诧异道。 “是我托人把你安排到偏远之地,但是我也没想到,堂叔会把你安排到姚州啊!”李瑁一脸苦笑。 王君可点点头,“我明白,你是想让我远离朝廷,发展势力,可是你不应该是找李林甫,如果要找,你也要去找皇上。” 李瑁闭着眼睛,心中有种悔恨,没想到受过母亲无限恩惠的李林甫竟然帮倒忙。 “行了,我也知道你是一番好意,既然发配到姚州,不管多么险恶,我也要干出一点成绩来,姐夫,你也不要过于自责。” 李瑁凄然一笑,“这才是我的好兄弟,我相信你,一定能化险为夷,以你的才能,至少可以自保。” “但愿吧!”王君可重拾信心,有困难怕什么?有危险怕什么?风雨过后就是彩虹。 占据姚州,便是一番新天地。 跟李林甫正面对抗还不是时机,这个人远比自己受宠信,根深蒂固,在朝堂之上,大部分都是李林甫的亲信,怎么跟他斗? 唯有掌握一种力量,缺他不可的力量,才可以跟李林甫平起平坐,才有决胜的机会。 李瑁感觉到第一次失策,在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过于相信李林甫会帮忙,而忽略李林甫与王家的过节,是应该去面见父皇,恳求他给王君可安排一个好处所,现在木已成舟,已难更改。 现在只有靠王君可自己了,多年的照顾,是不可能让他真正成长起来的,唯有在沙场,在危机四伏的处境才最能锻炼一个人。 也许,这就是天意,让王君可去那么一个杀机四伏的地方,只有祈求上苍护佑他。 “姐夫,明天我要去参加贵妃娘娘的诞辰盛会。”王君可当然不会刺激李瑁,问他去不去。 两人走出书房,来到庭院,李瑁看了看越来越大的青色雪花梨,面色也跟梨子一样青。 “我想去,可怎么能去?” “也是,那你就默默地祝福她,在这棵老梨树下,默默祝福。” “希望能听到你唱给她的歌!” “会的,我已经想到一首歌,很适合她,明天就替你唱给她听。” “可弟,谢谢你,我感觉你才是最幸福的,能有机会见到她,帮我问声好,我一直都很好。” 李瑁是望着梨树上拇指大的雪花梨说的,看到雪花梨,就想到雪白的果肉,就想到玉环雪白的肌肤,嘴角不由地抽搐了一下。 第75章 给你赎身 王君可没有住在寿王府,来往不能过于亲密,从寿王府退出来,就去怡红院,他想完成他的承诺。 再过一个多月,就要离去,这唯一的牵挂就是曾经的那个女子,精神分裂的叶小倩,不管怎么样,她曾经给他深刻的回忆,那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昔人已非昨日,娇颜还在,只是人已经变了。 但是对于一开始的那种情愫,相见两相欢的感觉,王君可还保留着。 做事要有始有终,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管那个人变得怎么样,还是要完成昔日的承诺。 说了要给她赎身,就要做到,不管花多少钱。 现在已经有一千多万钱,在前世,也算是个有钱人。 因为离去,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相见。 小倩还是小剑,在王君可的心里,那具身体里藏着的是谁,也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承诺。 来到怡红院,王君可的到来让老鸨依旧欢心鼓舞,这是新科状元郎,不管他以后怎么样,但现在就是状元郎,真正的状元郎,只要他想去,很多店家都会欢迎,他们会宣布,本店很荣幸,有状元郎光顾,本店有状元郎留下的墨宝。 王君可来照顾她的生意,是花钱抢都抢不过来的。 只要王君可愿意,很多人还是愿意请他去。 “状元爷,你终于来了,小倩在等你。” “我要给她赎身,你看要多少?” 老鸨面色一滞,这王君可是怎么回事?还真的这么痴情?要给叶小倩赎身。 “当初呢,认为你不是认真的,你都是状元郎了,你要赎她,也是千古美谈,我也成全你们的金玉良缘,好吧,你拿二百万钱,再留下一副墨宝,我让她跟你走。” “行,二百万钱,我还是拿得出来的,徐冰,赶紧带几个人去拿钱。” 寿王府的客房之中,正好还有二百万钱。 “小舅爷,你不是当真的吧?你都是状元了,要什么女子没有?” “快去!”王君可踹了他一脚。 徐冰马上带着马贲跑开了,小舅爷这是玩真的,怎么跟说书的一样,来个英雄救落难的青楼女子。 王君可上了楼梯,径直走到叶小倩的闺房。 小茹正守在门口,看着王君可过来,大声嚷道,“你不要进,小姐在接客!” 一听接客,王君可就非常生气,那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子变了,再不搭救,真有可能会失身,到时候他头上就变成一片草原,这是他不能忍受的。 王君可哪里理会她,将门推开,就看到叶小剑跟牛察面对面坐在一块,神情还很亲密,叶小剑笑得非常妩媚,无限风情,胸口还敞开了一点,露出白皙的肌肤。 果然跟以前天差万别,他的心突然一阵刺痛! 那个让王君可一见倾心的女子不见了,品性高洁的女子变了,这让王君可非常不爽,踹了一脚牛察的凳子。 牛察正沉浸在这种柔情蜜意中,被人打断,心中大怒。 “你丫找死!” 嫖客回过头一看,是熟人王君可,立即发作不得,对王君可还是有几份畏惧的,但不能在美女面前失去面子,“状元郎,你不会跟我抢女人吧?这说出去就好笑了。” 王君可懒得理会他,把他拨到一边,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牛察蹬蹬地冲了出去,差点就从栏杆跌落,当了探花还受到这种侮辱,他气得背过气去。 “王君可,我跟你没完!”牛察在外面嚎叫。 王君可冷眼瞪了牛察一眼,牛察吓得后退一步,不敢再上前一步,他领教过王君可的厉害。 小茹机灵地关上门,好让两人有私人的空间,其实在小茹的心里,现在的王君可才配得上小姐。 王君可对叶小剑说,“我不管你是叶小倩,还是叶小剑,我答应的事,就会做到,今天我来赎你出去。” “赎我出去?” 叶小剑一脸诧异,这个长安第一浪荡子真的来赎她了,可是她无法面对这个人。 “我不会跟你走的。” “我也没说要带你走,你来去自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叶小剑更加疑惑,“你赎我不是为了带走我?” 王君可看着窗户,望着淅淅沥沥的雨滴,轻轻地说着,“我赎你,为了对以前那个女孩的一个承诺。” 叶小剑没说话,她眼角流下泪水,她做错了,她伤害了她的姐姐,她想保护她的姐姐,免遭受男人的花言巧语,谁知她姐姐真的遇到一个痴心的男人,这个男人做到了,他来接她走,可是,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 过了一会,老鸨崔玉秀拿了卖身契过来,“小倩,你真是找到一个好人啊,能嫁给状元郎,哪怕是个小妾,也是你前世修来的福气,老娘也乐得成人之美,你有这么好的归宿,这是你从前的卖身契,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自由的。” 叶小剑哭诉着掩面跑了出去,她自由了!自由来自于她从前厌恶的一个浪荡子,花了巨款解救她。 “外面下雨呢,这孩子!” 让老鸨不知所以,至于这么高兴吗?老娘哪一点让你受委屈了?一直只卖艺不卖身,你想怎样就怎样。 王君可拿着那张卖身契,一身轻松走下楼梯。 完成了一件他答应的事情,他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至于小倩或小剑最后能去哪里?他不想再管,如果她聪明的话,她会打听到王君可的居所。 叶小剑在路上狂奔,任凭雨点打在身上。五月的雨很急,也很大。 叶小剑泪水夹着雨水,恣意地倾洒,她是自由的,但又很悔恨,内心一种矛盾在冲突。 “姐姐,我误会他了,我误会他了,我害了你,我不该争夺你的身体!” 叶小剑无比后悔,暴雨倾盆,狂风裹挟的雨滴让她喘不过气,身上全部湿透! 她望着天空蚕豆大的雨珠不停砸落,心在刺痛! 为什么?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姐姐,我对不住你!我该死! 我以为我的复仇计划才是对的!我怕你受骗!这天下的男人都很坏,尤其是读了圣贤书还来逛青楼的更坏! 可是,我判断错了,这里面还有痴心的。 姐姐!我错了!我错的彻底! 你美好的姻缘被我破坏! 叶小剑一直狂奔,朝着通化门跑去,朝着旷野跑,跑得全身没有一点力气,瘫倒在一棵桃树下,晕了过去。 第76章 小鹿 当她醒来的时候,不知过了多少时日,只觉得脑袋很痛,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她睡在一张床上。 我,我怎么想不起我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周围的环境不是她熟悉的,她走出简陋的客房,外面是绵延的山峰。 而她所在的位置,是一处很高的山峰,远处层峦叠嶂,青翠欲滴,到处云雾缥缈。 一袭瀑布从后山倾泻下来,下面是一处山谷,山谷之中繁华似锦,几只小麂子在啃食山谷之苹。 房前有一对仙鹤,看着她出来,惊飞而起,绕着她住的屋舍顶部盘旋,长唳几声,高亢悠扬。 这里美是美啊!但美的让人心慌。山谷安静之极,传来几声野鸡的叫声更加显得幽静。 正当她惊疑不定,内心惶恐的时候,从后面的屋舍出来一个美貌道姑,年纪在四十岁上下。 只是微微一笑,“你醒了?” 她点点头,“师父,请问我是谁?” “贫道不知你是谁,但见你一人在荒野之中,不醒人事,几只野狼围着你,也没把你吃掉,贫道赶走野狼之后,只好把你带到这里。” “师父是?” “贫道太静,在此静修多年,此处名青林峰,是秦岭一处高峰,贫道觉得此处不错,就留在这里静修。” “太静师父,我,我该怎么办?我想不起我是谁?”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想不起又怎么样,忘记所有烦恼和困苦,岂不更加心安自然。” 她对于师太的话,还是能听得懂,“师太,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贫道就赐你一个名字,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你就叫小鹿吧,当初见你在一棵树下,蜷缩如小鹿,贫道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便带你上山。” “小鹿,我叫小鹿,食野之苹,我喜欢小鹿的名字,师父,谢谢你。” “你现在醒了,何去何从,自己做主,跟贫道修道也可,自行下山也行,来去自由。” 小鹿不知自己从哪里,要到哪里去,也不知自己的身世,有很多的事情想要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在荒野之中,没有被狼吃掉,太静师太能赶走几只野狼,那应该很有本事,不如先跟师父学点本事,然后下山去探寻自己的身世。 小鹿跪了下来,“请师父收留。” “贫道已经收留你了。” “请师父收下徒儿。” 太静看着小鹿,这么绝色的一个女子,一个人在荒野之中,不知遭受了什么?如此绝色,相必是感情的缘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跟自己又有什么分别,大概是缘分。 “小鹿,一旦拜我为师,就要跟红尘断绝,你真的可以舍弃一切。” 小鹿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有怎么有什么舍弃的,只是在梦中,经常梦见一人,此人吟诵诗歌,舞文弄墨,风流倜傥,自己又很爱慕,偏偏被那个男子指责。 “师父,我还没有想好,等有一天,我弄明白了为什么,了却一切,我会来找你,将一生侍奉师父,感谢师父的搭救之恩。” “这孩子,遭受了这么多,还是无法看透,也罢,贫道既然说了,你来去自由,就尽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师父能否教我仙法?” 太静听到‘仙法’二字,不由一笑,她的笑纯真天然,“傻孩子,这世上哪有那么容易学到仙法的,贫道也不过是学了一点防身的武艺,在山林之间,可以对付毒蛇猛兽罢了。” “我想跟师父学艺。” “行啊,以后每天你就给师父做做饭,洗洗衣服,师父教你几招,可是你这细皮嫩肉的,能做家务不?” 小鹿点点头,“我可以学的。” “好吧,贫道要去静修,你自行安排,这是一本拳经和剑谱,看你自己的悟性,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小素吧。”太静从怀中拿出两卷书籍,交给小鹿。 小素是太静唯一的小弟子。 小鹿拿着翻阅时,太静已经走入后室,草堂后面是一处崖壁,上面凿出整整齐齐的一个洞穴,太静师太就在里面修行,十天半月都不出来一次,饮食有一个小道姑小素打理。 小素的年纪很小,不过十一二岁。 小鹿有时苏醒的时候,见过一两次,但现在不知道小道姑去了哪里。 从陡峭的山道上,一个背着枯柴的小丫头上来了,山道下就是悬崖峭壁,那道路非常狭窄,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山崖,可是小丫头走得还很快,背着上百斤的枯柴就到了草堂。 “姐姐,你醒了?”小丫头笑得非常甜,眼睛大大的,长大也是一个美人。 “你是小素?” “姐姐不记得了,我看到你好几次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又睡着,今天我下去砍柴,你估计饿了吧,我赶紧去做吃的。” 小素力气很大,一只细胳膊提着百斤枯柴就进了厨房。 小鹿感觉自己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是新奇的,唯有看到草房之中的一张古琴,非常有亲切感,她走回房间,坐在琴台前,随意抚弄几声,就发出悦耳的乐声,铮铮的琴音流淌出来,如同山后的流泉,叮咚悦耳。 我到底是谁?为什么总是想到一个男子,而且对于他,总感觉很亏欠,欠了他很多似的。 她的哀愁幽怨也随着曲子流淌出来。 “姐姐,你好伤感哦!小素听得都要流眼泪,姐姐到底有什么伤心的事?” “小素,我,我什么都不记得,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想起来,小鹿的名字还是师父取的。” “姐姐,不要着急,慢慢会好的,等你身体复原,小素陪你下山,帮你恢复记忆。” 小素已经热好一碗小黄米粥,还有一碗野蘑菇。 “小素,你真好。” “姐姐那么漂亮,小素很喜欢呢,姐姐肯定是个好人,小素愿意为姐姐做好多事情。” 小鹿双手捧着小素的脸,“姐姐也很喜欢你,你这么精心照料我,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姐姐,你慢慢吃,那天,我跟师父从蜀州回来,就在山谷之中发现了你,是小素把你背回来的。” “小素真厉害!” “就是力气比较大,青林峰以前有只老虎,也被我赶跑了,一开始我是打不过的,师父教了我几招,力气变大很多,那只斑斓猛虎就被我打得落荒而逃,不过师父告诉我,不要大开杀机,对修行不好,小素是化外之人,有戒条的。” 小鹿听得佩服不已,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看她瘦的芦柴棒似的,能打赢猛虎。 “小素,你可不可以教我,姐姐也想有你一样的本事呢。” “当然可以,我会的不过是粗浅的功夫,师父才厉害,去蜀山跟人比剑,都让那些剑客佩服的不得了,小素可不是那些人的对手,姐姐你也很厉害,会抚琴弹曲,小素就笨死了,师父教了几遍,也不会。” “你教姐姐武艺,姐姐教你弹琴,好不好?” 小素高兴地跳起来,拍掌叫好。 第77章 生日宴会 贵妃娘娘的生日盛会在梨园举行,非常隆重,节目很多,歌舞百戏,宴饮娱乐。 整个梨园张灯结彩,地上铺着锦缎,极尽奢华。 聚集四海珍奇,八方佳品,足见李隆基对其宠爱,举全国之力来举办一场生日宴会。 梨园环境甚好,只是已过了百花盛开,梨花雪白的好时机,但还是布置的火树银花不夜天,筹备了三个月的宴会终于开始拉开帷幕。 皇家禁苑分为几个区域,梨园弟子教习区,这是李隆基和她经常来观看指点歌舞的地方,芳林苑,梅园,杏园,百果苑,奇珍异兽苑。 宴会就在梨园,各种歌舞表演在台中央开始了,从早到晚,节目不断,舞台不设置成高低错落的几个层次,而观景台位置更高,作为今天的主角,杨玉环到现在还没有露面。 能来这里的宾客都是皇室子弟,四品以上的大官,非宠爱者不得入内。 其时,一伙大官围着黑壮汉子正热闹地交谈着,这黑壮汉子胡须浓密卷曲,瞳孔带着一丝绿色,脸相带着憨厚的笑意,说起话来既谦卑又带着一点豪气。 “今天俺娘生日,俺特地从范阳赶回来,终于还是被俺赶到,不然就是对俺娘不孝。” 陪着他的都是四品以上大官,看神情,对黑壮汉子非常有好感。 御史大夫宋浑吹捧着,“安大人,你每次回来都那么热情,上上下下打点到位,难怪娘娘那么疼你。” 黑壮汉子正是得宠的安禄山,“宋大人,那些算什么?就是一点土特产,在俺治下,不值几个钱,不就是一些人参,貂皮,珍珠之类,太平常了,俺都拿不出手,见笑见笑。” “安大人就是豪气,难怪皇上也那么宠信你,早就传出风,要封你为郡王,这是节度使封王开天辟地的第一次,皇上对你的宠信真是无与伦比,我们这些文官只有羡慕啊!” “哪里哪里,与诸位共进退!”安禄山撇开这些还不够档次的官员,他已经看到新贵杨国忠与丞相李林甫来了,赶紧迎了上去,拱手作揖,特别恭敬。 “我说谁在胡咧咧,原来是安黑子,多日不见,越加雄壮!”李林甫笑眯眯地看着安禄山。 “给两位大人问安!” 杨国忠见他俩打得火热,内心不喜,尤其知道安禄山跟玉环关系不一般之后,更生怨怼。 他只是鼻子哼了一声,就去台上,跟几个熟悉的官员聊天,接受他们的吹捧。 安禄山见他不太搭理为不以为意,有娘娘的玉腿抱着,也不怕你怎么样。 王君可也赶来了,对于杨玉环的邀请,他也得给几份面子,从芳林门进来的时候,正好遇到杨氏三姐妹,这下脱不开身,被她们逮住问寒问暖,要给他介绍杨家的女子做老婆。 虢国夫人的手尤其不老实,看着王君可俊朗非凡,又是状元郎,在他身上上下其手,热情的不得了,非要把他拽到她的车里,一起去御花园。 王君可只要装作很老实的样子,什么也不说,只是傻傻地看着虢国夫人,还真是姿容秀丽,香气袭人,跟这样的女人坐在同一辆车中,确实还很不错,还有一个是虢国夫人的侄女,十三四岁,跟杨玉环小时候一个模子。 杨家女人的基因确实好,十三四岁的少女已经发育的特别饱满,只是脸蛋还很稚嫩,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荷花。 “状元郎,你看看,这就是我的侄女杨秀芝,年方十四,正是豆蔻年华,按说这个年纪早就要出嫁了,可是她很挑啊,一定要什么状元之才,潘安之貌,这样的人去哪里找,巧了,谁叫我认识了君可弟弟,叫你君可弟弟没事吧,你看看我侄女,正是花朵一般。”虢国夫人还使劲把他往侄女身上推,手很不老实地揩油。 王君可倒也不恼怒,这女子有种成熟的风韵,在看看少女杨秀芝,也正好打量了他一眼,顿时羞的脸蛋低垂下去,想比对王君可非常满意,低下头抿着嘴笑了一下,然后又瞥了他一眼。 不会吧,才十四岁,就已经具有这种魅惑的姿容,不可以的,绝对不可以,还是未成年。 王君可暗暗告诫自己,一定不能触碰底线,在前世,这是违法的,可是在古代,十三四岁的女子就已经嫁人了。 那也是不行了,那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即使杨秀芝姿色出众,清纯过人,也不是他王君可的菜,实在下不去嘴。 好在她没有扑过来,还是有点害羞,不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撩开窗户,正好看到舒丽雅和她的胡姬队伍进门,便打了一个招呼,舒丽雅对他微微一笑,眼神中满是好感,但看到他和两个极其妖媚的女子坐在一起时,面色顿时变成寒霜,不再理会。 到了梨园,王君可几次想开溜,都被虢国夫人紧紧地拽住,一定要挎着他的胳膊,杨秀芝则牵着他的衣角,跟在后面,低着头,此人如此出众,她已芳心暗许。 王君可感觉是被两个女子劫持一般,也罢,不知道在哪里落座,这是有讲究的,像他这样的从五品,本来是没有资格进来参加宴会,最多是坐在末尾的酒席。 前面就是最末的酒席位置,也被人占据,看来要是不跟着虢国夫人,连位置都没的坐。 虢国夫人时不时在他耳边说几句,痒痒的,说不出的暧昧,这就引来一些仇视的目光,虢国夫人是这些大官巴结都巴结不来的,看到她挽着少年郎君,那个少年郎君英挺出众,儒雅有风度,嫉妒得要命,长得好就是占便宜,最可恨的是,还有一个少女牵着他的衣摆,那个少女的姿色不下于虢国夫人。 众人都在议论纷纷,虢国夫人什么时候寻了一个面首?如此俊俏的书生。 一些年纪大的官员不认识,但中年的官员是知道的,互相说了几句,原来是新科状元,难怪,这就可以理解了,他可是写过《丽人行》的诗篇,得到虢国夫人的喜欢也是可以理解的,顿时释然了。 歌舞节目轮番上场,很快就轮到异域歌舞团节目,上场的是舒丽雅和她们天竺歌姬,一个个打扮的珠光宝气,穿着很凉爽,胳膊,腿,肚子都袒露着,扭动着腰肢,在鼓点的节奏下,不断有韵律地跳着富有异域风情的舞蹈,跳这个舞需要灵活的腰,肚子还得有一点点肉,跳起来才撩人。 王君可被舒丽雅的歌舞吸引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 第78章 叫我干舅舅 其时,贵妃娘娘正好出场,一声红色的宫装,拖着长长的衣摆,她一进来,就吸引无数的目光,尤其是他的干儿子,早就像哈巴狗一样地迎接,弓着背在前面假装引路,一边也跳起来憨态可掬的胡舞。 引得一阵欢呼,气氛就调动起来,能得宠也是有点舞蹈才能。 安禄山本就是胡人血统,虽然肥壮,但肢体还很灵活,身形如黑熊,引得杨玉环一阵娇笑。 安禄山见到干娘笑了,跳得更起劲,卖弄着他的舞姿。 一身红色宫装的杨玉环还真是富贵逼人,艳丽如牡丹,如果把她比作花的话,唯有牡丹才配得上她的雍容华贵。 当李隆基在高力士的陪伴下到来时,全场已经达到高潮,群臣俯首,三呼万岁。 李隆基牵着杨玉环的娇手落座。 “爱妃,对今日的安排可还满意?” “谢陛下如此宠爱臣妾,臣妾非常满意。”杨玉环浅浅笑着,她看到了坐在杨氏三姐妹中间的王君可,微微点了一下头,心情更加舒畅。 “状元郎也来了,看来,很受你姐姐们的喜欢。” “陛下,秀芝很喜欢状元郎,姐姐跟我说了几次。” “莫非想要朕赐婚?” 杨玉环点点头。 “这可让朕为难,玉仙也喜欢,秀芝也喜欢,还有几个大臣也跟朕提,这可咋办,朕不能答应。” “陛下,你不是拒绝了玉仙的请求吗,不如让给秀芝?” “朕要是这样做的话,玉仙会寻死觅活不可,你看,这么重大的日子,玉仙发脾气不来。” “都还是小孩子,臣妾不会责怪的。” “都是朕宠坏了她。” 远处起了骚乱,听到有人在喊,“公主,你跑慢一点!” 听声音,是玉仙公主的,李隆基的嘴角微微翘起,这孩子还是来了,真是给朕面子。 玉仙公主一身淡黄的长裙,换上女装的她,确实独领风骚,可以跟玉环比肩,但是一种别样的美感,玉环是妖媚,玉仙是出尘仙子。 众人的目光都瞧着玉仙,她轻盈地跑了过来,微微地笑着,跑到主席的位置,先给娘娘祝寿,然后款款坐在李隆基身边。 李隆基则宠溺地看着玉仙,对于她迟到,都舍不得批评一句。 玉仙则在人群中寻觅,下面的大臣和公子王孙都以为她在看自己,精神为之一震。 王君可早就看到了玉仙公主,这样的打扮确实跟以前有所不同,特别有少女应有的俏皮可爱。 她竟然朝自己走来了,翩翩如一只轻快的蝴蝶,对着王君可微笑。 毕竟是公主,杨氏三姐妹也得低头,给公主行礼。 杨秀芝还扯着王君可的衣摆,不甘示弱地瞧了公主一眼。 “你放开,他是我的!” “我不放!”杨秀芝还很死心眼。 玉仙公主已经扬起手,杨秀芝闭上眼睛,准备挨这一巴掌。 把我当成什么?一件物品吗?什么你的我的。 而周围的皇亲国戚都很有意思地看着这一幕,有些年轻未婚的则充满赤裸裸的仇恨,你得到一个女子的垂青就行了,还两个最有权势最有美貌最有背景的少女,让我等单身情何以堪。 王君可感受到来自两个少女的好意,对她们确实也有好感,因为年纪轻,也好操控,对感情充满幻想,谈谈感情可以,可是我给不了你们的未来。 他正在窘迫之中时,玉环向他招手,王君可松了一口气,贵妃娘娘召唤,谁还敢不听。 杨秀芝看到是她最受宠的姑姑要求,才松开王君可的衣摆。 “君可哥哥,你要快点回来哟!”她做出可怜巴巴妩媚动人的样子。 哎!这个时代的女子,就是懂事太早,像王君可那个时代,都在学校埋头读书,跟男生发个信息都要兴奋好几天。 王君可终于脱身,他松了一口气,在公众场合,又不能动粗,他才培养好的儒雅形象不能破坏了。 上了高台,那是大唐帝国权力集中的中心,非皇帝的亲信,非高官厚禄三品以上,不能陪伴他左右。 那些官员也感到非常惊异,这么一个愣头青,虽然胚子不错,也考中状元,但离他们的位置还有十万八千里,就这么容易得到贵妃娘娘的喜欢,还是要长得好看啊,面孔和身段才是最基本的。 “拜见陛下,拜见贵妃娘娘,祝贵妃娘娘万福金安,美貌与智慧并存。” “快起来吧,来本宫这边。” 杨玉环微笑着一招手,要求王君可坐在她的身边,这换个人,还不得开心死。 “微臣何德何能?不敢坐在娘娘身边。” “叫你坐你就坐!” 王君可看了看李隆基,只见他也微笑颔首,又看看周围的几个大官,强装出来的欢笑,内心不知怎么嫉妒,就是他们,也从来没有这样的待遇,跟贵妃娘娘坐在一块的美事。 就这样,王君可坐到杨玉环左手边,另一边是李隆基。 连那些皇子,王妃都没这个待遇,相见杨玉环对王君可是多么有好感。 “干姐姐,弟弟祝你青春永驻,笑口常开,弟弟敬你一杯。” 王君可会来事,借花献福,端起金杯,倒进鲜红的葡萄酒。 两人对视一笑,喝下美酒。 安禄山很不是滋味,本来跟贵妃娘娘谈得很开心,被王君可抢了风头。 “干娘!儿臣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乖儿子,你也喝一杯。”杨玉环娇笑道。 “干娘,儿臣听说状元郎才高八斗,不如让他作诗庆贺可好?” “这个主意不错,干弟弟,不如你就一展才艺,让你这个干外甥佩服一下,他可是不相信呢。” 干外甥!对,这个好啊!杨玉环收了安禄山做干儿子,收了王君可做干弟弟,王君可就是安禄山的干舅舅,他当初就是这么想的,要占点便宜,哪怕是口头上的。 “哟,见到干舅舅也不叫,真是没有一点礼貌。”王君可装出老气横秋的样子。 “干舅舅?”安禄山憨厚地还没搞清楚对象。 “干儿啊!娘又认了一个干弟弟,就是新科状元王君可,这位英俊潇洒的少年郎。” 安禄山已经四十有五,认小十几岁的杨玉环为干娘确实是为了拉近关系,也不顾什么脸面,可是要他叫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叫干舅舅,确实抹不开脸面。 第79章 一曲梨花颂 但干娘都说了,他不敢不听,低声喊了句,“干舅舅!”面色还微微一红,好在他的面孔比较黑。 王君可装作没听到,继续与杨玉环饮酒作乐,说一些很开心的事情,杨玉环被他逗得花枝乱颤。 “声音太小,没听到。” “干舅舅!”安禄山这次的嗓门大了不少,估计台下的大臣都听到了。 “嗯,多了个干外甥,还是这么大可以当我爹的人,真是把我叫老了,不过看在你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接受你这个干外甥,可得为大唐继续效力,不得有外心。” 这句话一说出,安禄山吓得赶紧跪在李隆基身前,“陛下,微臣誓死效忠陛下,效忠大唐,绝不敢有不臣之心!” 这孩子就是乱说,皇上要是当真,就会喀嚓砍掉他的脑袋,安禄山也不容易,巴结讨好朝中大员,不要脸地拜杨玉环为干娘,就是消弭群臣对他的猜疑,群臣猜疑没事,关键是皇帝不要这么想,还好,每年输入无数的钱粮供皇上花销,算是节度使中最孝心的。 “安爱卿,你的忠心,朕清楚,来,陪朕喝一杯。”李隆顺便也安慰一下安禄山,这个节度使很有眼力见,知道他手头比较紧,经常帮他解决燃眉之急,就是这个诞辰盛会,也是安禄山出了一大笔钱,才能举办的如此风风光光。 最近这几年,财政不是那么富裕了,花销很多,最主要是他沉溺于享乐,经常亏空,所幸还有安禄山能补贴一二。 不是他做皇帝的不知道臣子的忠心,即便是丞相李林甫,他也清楚他的为人,偏偏是这两个人能给他搞来钱过这种奢靡的生活,加上新贵杨国忠,也很懂事。 即便知道他们的心思,他也不想去掉,只要能维持住这种享乐,就睁只眼闭之眼,就是玉环跟安禄山有点那个啥,洗个澡的,他也装作是一场游戏。 “娘娘姐姐,不如让干弟弟给你献上一首歌。” “如此甚好,都说干舅舅才高八斗,就让干外甥陪着干娘好好听一曲。” 杨玉环本来就擅长歌舞,丝竹管弦无所不精,才能得到音律修为深厚的李隆基宠爱。 王君可走上高台,一展歌喉,这是他来这个时代唱出的第三首歌,前两首为叶小倩而唱,现在这首是献给杨玉环的。 他亲了亲嗓子。 杨秀芝双手挥动着,支持她心中的未来丈夫,一些大家闺秀都在看着王君可,只见他站在高台之上,玉树临风,气质出尘,都在感叹,唯有嫁给这样的状元郎,才不负一生,状元郎不仅能赚钱,还能写诗,还能做菜,现在竟然还会唱歌。 不知道他的歌声怎么样?能不能打动他们的内心,不管怎么样,只要他能唱,就已经能收割她们的芳心。 “就让这首《梨花颂》唱给贵妃娘娘,我的干姐姐。” 王君可运用京剧唱段表演悠扬婉转。 梨花开,春带雨 梨花落,春入泥 此生只为一人去 道他君王情也痴 天生丽质难自弃 天生丽质难自弃 长乐一曲千古迷 长乐一曲千古思 。。。。。。 梨花开,春带雨 梨花落,春入泥 此生只为一人去 道他君王情也痴 天生丽质难自弃 天生丽质难自弃 长乐一曲千古迷 长乐一曲千古思 这首歌表达了李隆基对杨玉环的宠爱。 词曲委婉动听! 他唱歌都这么好听,技巧高超。 一曲完毕,全场寂静。 过了一会,爆发出阵阵喝彩。 李隆基都随着曲调打着拍子,这首曲子唱法新颖别致,要交给梨园弟子去唱,他没想到王君可在音律方面也是一个天才,能够自己作词作曲,还能演唱,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杨玉环听到是唱关于她的曲子,更是心花怒放,比牡丹更娇艳。 “陛下,状元郎才华盖世,实乃音律奇才,不如让他陪伴左右,填词作曲,岂不更加开心!” “爱妃说的有道理!” 李隆基抚摸了一下胡须。 李林甫在旁边不远处听得心中一急,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借刀杀人的法子,把王君可遣送千里之外,让那些南诏人和吐蕃人收拾他,不要因为一首曲子就改变了,他寻思了一下,急中生智。 “陛下,状元郎的才华实在不止是音律,他文才武略,无所不能,这样的人才要是不为国效力,岂不是巨大的浪费?眼下西南局势危机,南诏闹事,杀我姚州都督,要是不给南诏一点教训,还道我大唐无人,现在老臣举荐一人,必能安定西南局势,此人非王君可莫属,他家学渊源,相必有安邦定国之策,老臣是这么想的,北方有安禄山,西南有王君可,都是陛下和娘娘最为宠信的人,唯有这两人,而且,尚书省早就安排王君可去姚州当刺史,姚州干系重大,非有才力者不能平定,才能让陛下和娘娘安枕无忧,共享太平。” 安禄山也跪下说,“老臣原为陛下肝脑涂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北方就交给老臣,老臣也认为状元郎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唯有放在西南,大唐才长治久安。” 他也担心这个少年郎君一旦得到杨玉环的宠爱,朝夕相处,养成势力,他的地位不保,会失去宠信。 李隆基确实想把王君可留在身边,看到两位重臣都如此建议,他摸着胡须沉吟了一下,“两位爱卿,所言极是,朕答应,就让王君可去西南为国效力吧。” 杨玉环实在是舍不得这样的英俊少年,但两位重臣都这样先说了,只好作罢,以后想个注意,把王君可调回来就是。 王君可心中直骂娘,其实,他唱歌的原因也是想能留下来,长安多好,最繁华的都市,有无数的享乐,还能跟杨氏三姐妹,贵妃娘娘玩点暧昧,顺便跟公主和杨秀芝打情骂俏,这么好的日子非常难得,比去西南跟那些南蛮对抗强一万倍。 可惜君命难为,最可恨的是李林甫和安禄山,担心自己受宠,他们地位不保。 “君可,你可愿意前往西南?”李隆基笑眯眯问道。 这还用说嘛,都安排好了,还问他的意见干什么?只得认真回答,“微臣愿意为陛下和娘娘效力,愿意去西南当姚州刺史!” 李隆基非常满意地点点头,他喜欢听话的臣子,特别是这种很有才又听话的,就更喜欢。 第80章 西南局势 “陛下,老臣还有一事启奏。”李林甫弓着背,又看了一眼王君可,面色很严肃。 “爱卿请讲。” “现在国家财政紧张,西南又地处遥远,运送钱粮非常不易,王刺史已经跟老臣担保,不要朝廷一分钱粮,他也能在姚州立足,国家有此良臣,实乃国家之幸,因此微臣建议,这样的人才要大胆使用,锻炼其才华,老臣老了之后,还有人能替陛下办事。” 王君可听得嘴角一抽,我什么时候不要钱粮?李林甫,你真是够狠的! “哦,不花一分钱,就能在姚州立足,这是大唐开国以来,从没有过的事情,很好,为国家节省钱粮,再说,这云南郡每年只是进贡,并没有缴纳赋税,君可要是能办好此事,朕心宽慰。” 李林甫把王君可捧得这么高,就是要他从高处摔死,这叫做捧杀! 王君可对此人又增加一份恼怒,但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忍耐,“陛下,西南局势不稳,刚靠微臣一人,实在很难稳定。” “这个你就不要担心,朝廷已经做好准备,先头部队已经开拔,就对南诏进行征伐,之后你就安心地治理好姚州。” 李隆基对唐兵的实力非常相信,只要大兵一到,南诏就会俯首称臣。 皇上,你是不是对此次战役看得太简单?打了败仗,你也是有责任的!王君可当然没有说什么,说了也没用,也不是他几句话就能解决的。 用过晚宴之后,王君可便趁着没人注意,自己溜了出去,因为他一直看到,有很多双眼睛瞪着他,想要把他吃了一样。 期间太子左卫率都想靠近他,说太子想见见,找个合适的时间喝喝茶。 王君可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是要拉拢他,他当然不会给这个机会,即使跟杨家,也是保持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 吃饱喝足后,趁着去出恭的时机,王君可开溜了,即使晚上还有很多的节目,他也不想再看,跟后世的娱乐节目比起来,这些就太简单了,春晚他都不怎么看。 接下来的事就是多赚点,去西南都是吃喝自己的,要招兵买马,皇上都说了,在姚州任上便宜行事,给了他很大自由发挥的空间,只要不要朝廷出钱,随他怎么折腾。 由于有了官身,再去西市打秋风就不能明目张胆,本来还想宰得更狠点,给西域商人卖点交通意外险,在漫漫商途意外太大,王君可只好交给崔一万去打理。 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好物资准备,什么药材,粮食,神秘武器之类的。 特别是这个神秘武器,魔椒爆竹,在紧要关头能发挥作用。 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掌控姚州的情况,驻军多少,能否偷袭?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去姚州上任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把脑袋放在刀口之上,在刀尖之上跳舞。 王君可知道能够帮助自己的实权人物只有薛疾,找个时间去看看他练兵练得怎么样?很快,他的士卒也要开拔,第一波已经去了,他是作为后备力量。 一是卖保单,二是看帮助薛疾练兵,王君可也能积累一些经验,虽然在脑海中,军事理论非常丰富,古代的,现代的,集中了一些优秀的军事理论,对怎么练兵也有一套,但从来没有施展过。 他决定,在出发前的半个月,就去薛疾的军中待着,他的家兵家将都在城外南部曲池附近。 寿王府他是不去的,从现在开始,跟寿王那个保持距离,如果没有作为还好说,一旦以后做出点成绩,就会被小人利用挑拨,他已经知道李林甫的厉害,这个人惯会欺上瞒下,当着他的面都能瞎扯,更不用说在背后怎么陷害。 皇上是离不开他的,犹如饮鸩止渴,即便知道那是毒药,也要喝下去。 杨国忠倒是可以利用一下,跟李林甫面和心不和,此次去西南,他是最后出发的,现在他只是兼了剑南道节度副使。 此行是很凶险的,两股势力纠结在一起,都是蛮族,文化不同,信仰鬼神。 王君可想到这里,突然有了计策,这些蛮族信仰鬼神,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是不是可以?来个装神弄鬼! 溜出芳林门的时候,徐冰三人正等待着他,见他出来非常高兴。 他们的小舅爷能参加贵妃娘娘的诞辰盛会,就说明小舅爷日后前途无量,跟着他绝对有盼头。 “再过一个月,就要去西南,你们愿意跟我去吗?”王君可骑着马,望着前方问了一句。 “小舅爷,你去哪,我们就去哪?打仗算什么?我们还愁英雄无用武之地,我手中的唐刀吃素已经很久。” “小舅爷,你现在是我们的主人,只要你一句话,让我们上刀山下火海都行。” 马贲也表决心。 阿奴更不用说了,是死心塌地要跟着他的。 “上了战场,我要让姓薛的知道,我这条铁锤不是吃素的。”阿奴挥舞了一下巨大的铁锤。 民心可用,有这三个铁杆的粉丝,龙潭虎穴也可以一闯,加上自己一手铜钱镖,遇到硬茬子也可以应付,王君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他知道,李林甫是让他去送死,不仅不会给他任何帮助,还会在后面使绊子,对这个人不能不防,就是在路上,也要防止有人暗杀。 今时不比往日,王君可也学了几招,对付三流的武士还是可以对付,他估计了一下自己的武力,比徐冰两人略微差一点,但凭着铜钱镖可以出奇制胜,再加上孔武有力的阿奴,还是可以纵横江湖。 不知道舞燕飞招募的人手怎么样?是得去看看,徐冰三人还没吃晚餐,去仙客来酒家,路过的时候把舞燕飞叫过来。 王君可现在做事很小心,他不会很张扬地说,镇远镖局是他的,一万茶楼也是他的,完全隐身在后面指导,这样比较安全,实力越强,就要越低调。 祝掌柜看到新科状元来了,又是新封的从五品大员,哪里还不巴结,巴不得王君可来,见到四人下马,喜笑颜开,赶紧叫伙计去喂马,然后把他们请到最好的雅间。 王君可不需要多说什么,祝掌柜就安排最好的菜肴,最好的酒,他早就打听到,状元爷的厨艺非同小可,比什么宁小二厨艺强太多,不在乎吃什么,吃的是一种心态。 第81章 筹备护送队 不多时,戴着斗笠黑色面纱的舞燕飞来了,背上两把弯刀,武林人士总是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王君可让徐冰他们去其他的房间,等他们出去之后,微微一点头。 示意舞燕飞坐下,舞燕飞也不客气,落落大方坐下,也不客套,武林人士就是这点好,不来一些虚套,直来直去。 舞燕飞属于不多嘴,能够按照王君可的意思去实行的,王君可对这点还是很满意,跟很多领导者一样,喜欢听话的下属。 而且她确实做得还不错,长安东市镇远镖局总局,洛阳分部,都开展的顺利,按照这个态势,就会形成很多条商路,护送商队就会有钱赚。 “见过王公子。”舞燕飞还是以前的口吻,并不认为王君可中了状元封了官就那么巴结,这也是王君可看中她的原因之一,有担当,沉得住气,武艺超群,是个可用之材。 “舞姑娘,哦,应该叫你总镖头。”王君可微微一笑。 舞燕飞不知什么表情,“还是叫我舞姑娘,叫总镖头还是不习惯。” “算了,我还是叫你妹子,舞妹子,上次交待的事情办得怎么样?” “洛阳的生意已经开展起来,我安排师兄赖利头当副总镖头,事情还算顺利,人手也招募的差不多,现在所有镖师,加起来有三百多人,总行这里有二百多人,都是知根知底的同门师兄弟。” “过一个月,我将去剑南道,你尽可去接受业务,此行一定要选精兵强将,我也希望你亲自去。” 舞燕飞点点头,“一切全凭王公子的吩咐。” “我看,人手也不宜太多,选五十个精干的,先训练,我会派人通知你带人过来。 这趟任务下来,你们也可以赚不少,基本就可以把今年撒出去的钱收回了,我不会亏待你们的,此行,每人十贯,没有失误,还有奖励。” “是,属下一定细心安排。” “你爹的病怎么样了?” “自从薛大哥请了御医过来之后,我爹的病就已经好多了,现在能够下床活动。” “那就好,身体才是关键,等他好一点,我也想安排他做点事,以后长安的镖行就交给他打理,你就负责整个大唐的镖行生意,去其他道的,其他州的,还有西域的,你等着吧,镖行会发展壮大。” 舞燕飞已经尝到甜头,拥有这种实力的好处,不再像以前那样在生存线上挣扎,还挣不到几个钱,自从跟着王君可打开局面之后,生意越来越好。 “五十个身手好的,你可以提拔五个做为镖师,培养一下,今后也让他们分一下你的担子。” “是,如果没其他事的话,我就先告退了。” 王君可点点头,这个女孩就是太正经了,类似于事业型的女强人,他想打趣一下,“舞妹子,薛大哥很喜欢你,我看你以后可以当王妃。” 舞燕飞的背影颤抖了一下,“我不稀罕当王妃,总镖头就已经很好。”说完气冲冲离去。 干嘛这么生气?薛大哥不是很好吗?人豪爽,憨厚,没有坏心眼,粗中有细,武艺超群,这么好的汉子,舞燕飞还看不上?虽然粗豪了一点,长相还是过得去,你们女人不会只会看脸吧? 薛疾对舞燕飞非常有好感,她爹病情得到好转,是因为薛疾请来御医,对症下药,舞燕飞的老爹也是练功练岔气了,加上生意不好,就急血攻心,使身体受到很大损伤,这两三个月以来,已经恢复大半。 在舞燕飞的心里,对于薛疾可能只是一种感激,至于以身相许,有点难,薛疾长得不够俊俏,有句俗话说的好:老鸨要钱,佳人爱俏。 王君可猜测,舞姑娘不会对他有什么想法吧?这样就有点头大。 其实,对于舞燕飞,他只是单纯地想帮帮她,确实没有别的什么意思,他也不想舞燕飞对他有什么意思。 纯粹是上下属的关系。 此行要做到打仗赚钱两不误,开通成都的镖行,打通这条线路,油水也是很多的,天府之国,蜀锦天下闻名,还有茶叶,川菜,矿藏,开通西南这条商道还真是有源源不断的钱。 再延伸到姚州,洱海附近,资源非常丰富,王君可感觉到自己离大富豪的目标又小进了一步。 可惜辣椒还没有长成,他希望一个月后,能吃到青椒炒肉丝,然后要贩运一些到蜀地去,也许,麻辣火锅就是他这个老祖宗开始的。 回到桃花坞,已经是深夜,他特意去看了看菜地的辣椒,长势喜人,已经开始挂上小辣椒,他相信,一个月后能吃到青椒炒肉丝。 这小巧玲珑的如同翡翠一样的小辣椒,是王君可的心肝宝贝,在上辈子他就是个无辣不欢,辣不怕的主,没有辣椒,吃饭不香。 魔椒长得像小灯笼,普通辣椒朝天露出尖尖角,在夜风中沐浴这月华,轻轻摇晃,是那么招人喜欢。 几亩地的辣椒长势喜人,周围的农夫和居民都不知道这是啥稀罕物,对于状元郎的行为完全不理解。 王君可看完他的辣椒,心满意足地回到他最有钱的卧室,要清理一下现在有多少资产。 他打开神秘的地下室,里面三个大柜子,黄通通的铜钱,有点发灰的银元宝,金闪闪的金饼,都是那么招人喜欢,王君可拿起一枚金饼,触摸了一下,那种沉甸甸的感觉让心里很安稳,手里有钱,心中不慌。 这笔原始资本算起来也差不多快一千万钱了,也就是一万贯的样子,不大不小的财主,这点钱在长安的富有家庭中,只算中下等,并不是多有钱,人家包括田宅,商铺,远远高于他的资产,更不要说那些王侯将相,哪一家不是资产十几万贯,豪门的达到百万贯,千万贯的都有。 李林甫一处长安城的别院就价值三十多万贯,那还是别院,更不要说其他的产业。 王君可知道这一万贯还微不足道,就是个土财主,要以这个为基础,以钱生钱,达到掌控整个大唐经济命脉的目标。 此行去西南,就可以好好经营,把那些金矿,盐井,铁矿铜矿弄到手。 第82章 炸鱼 这剩下的一个月时间很紧凑,有几件事要完成,一是魔椒炮仗,二是去薛疾的军营卖保单,三是组成护送队,加以训练。 这三件事能不能搞好,决定王君可在姚州能不能站住脚。 是非纷争之地,要占据一城,难度相当大,不仅要占领,还要守护住,接着还要发展。 王君可感觉自己不能像以前那么闲散,感到无奈,自从有官身,此身就不简单属于自己的,属于身边那些跟他的人,以前为自己过得舒服点,现在有很多人要靠着他吃饭,肩膀上就多了几副挑子。 先做第一件事,制作第一批魔椒炮仗,需要火药,小型陶罐,魔椒粉末,制作匠人。 所幸把天竺商人的魔椒全部弄来,制作上百个魔椒爆竹还是可以的。 第二天,他让徐冰把烟花匠人孙炮仗带来,那个制作烟花很有名的匠人,自产自销。这个人要是利用好,以后会有很大的帮助。 孙炮仗最近春风得意,得到新科状元的赏识,走起路来都双脚带风,在漂亮老婆面前也神气了,作为一个匠户,在大唐是没什么地位的,比农夫的地位还低,士农工商,比商家地位略高一点,一向被漂亮老婆瞧不起。 这次扬眉吐气,身价水涨船高,自信心也上来了,他有个想法,就是跟着王君可好好干,难得有一个状元郎赏识他,真是要感谢王君可的八辈祖宗。 传言说状元郎喜欢上他的漂亮老婆,如果可以,他也是能献出的,这是他的荣幸,被状元郎看上,说明他老婆确实可以,这也是傲娇的资本。 孙炮仗屁颠屁颠跟着徐冰来了,见到王君可就噗通跪下来,对他顶礼膜拜。 “状元爷,需要小的干什么?请随便吩咐。” “起来吧,以后不需要下跪,你是第一个被我选中的,以后跟着我,好好干。” “谢状元爷恩典,小的誓死效劳。”孙炮仗激动得有点手舞足蹈。 王君可嗯了一声,拿出一个瓶嘴很小的陶罐,“看到没有,把这个做成爆竹,再加入一点粉末,先研制一下,如果有效,再给我做一百个。” 做爆竹是孙炮仗的强项,什么冲天炮,普通爆竹,烟花,他都很拿手,但是用陶罐做,这还是第一次,孙炮仗感到疑惑,“用这个做,炸裂开来,可是要伤人的。” “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杀伤力越强,你的功劳就越大。” “状元爷,知道你爱玩,这东西可危险,你可得小心。” “我当然不会在家里玩,你先做一个出来试试效果,明天给我,如果可以,你就做剩下的。” 王君可把一点魔椒拿出来,告诉孙炮仗要把魔椒研磨成粉末,最好跟面粉一样细小。 “对了,研磨粉末的时候,要带上手套,这个东西比较威猛,沾上一点可是要痛苦一天的,对了,这个事情只有我和你知道,绝不能告诉别人。” 孙炮仗按照王君可的吩咐,拿着陶罐和一些魔椒走了,他决定今天一定赶制出来,能为王君可效劳,那是他祖坟冒青烟。 第二天一大早,孙炮仗就拿着做好的魔椒炮仗来了,拿着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先试试威力如何?王君可欣喜地看着魔椒爆仗,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发明的第一个杀伤性生化武器,当然他不能拿人做实验,也不能拿小狗小猫当试验品。 桃花坞前面是一条河,就是灞水,这个时代的河水水质极好,里面的鱼很多,不如拿魔椒炮仗去炸鱼。 王君可小时候玩过这个游戏,用一种比较大的爆竹往池塘一丢,有机会炸出几条小鱼,这个魔椒炮仗比起普通鞭炮威力大很多。 他兴冲冲地走到灞水边,找了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先查看一下水面,有些鱼在戏水,个头还比较大。 今天要吃水煮鱼片。 徐冰他们三个紧紧跟在后头,给他递上火折子,小舅爷就是会玩,原来他是用这个爆竹来炸鱼的,眼中又充满对小舅爷的崇拜,真是会玩,天才就是天才,就是玩的水平也高出他人甚多。 王君可有点担心,这要是在自己附近引爆,他英俊的脸庞会毁容不可。 河边有不少柳树,他藏身后面。 右臂长长伸出,端着椰子壳大的陶罐炮仗,左手手拿着火折子吹了一下,火折子燃了起来,魔椒炮仗的引线很长,他不知道引线是慢性还是快性的,这拿不准速度的话,会伤到自己,如果丢得太早,引线还没到陶罐,就可能提前砸进河水里不能爆炸,丢得太晚,可能就在空中炸裂。 这是个技术活! 这个度确实很难拿捏。 王君可吸了一口气,为了大唐的安宁,为了赚钱大业,准备时刻牺牲,把引线点燃,滋滋地冒着火花。 徐冰三人躲在一棵柳树后,捂住耳朵,他们内心深处清楚孙炮仗的爆竹威力还是很吓人的。 “小舅爷,快丢啊!小心炸到自己!” 这正是玩火自焚,危险系数很大。 王君可的心也是悬着的,为了这个实验,自己亲自上阵,看到引线已经快到陶罐嘴部,用力抛起,对着河面丢去,然后身体一闪,躲在柳树后。 只听得一阵巨响,河面弥漫着一阵紫红色的硝烟,弥漫开来,陶罐的碎片炸裂开来,砸出高高的水花,这一阵巨响,整个灞桥镇估计都能听到。 一些陶瓷碎片射了过来,扎进了柳树树干。 王君可藏身树后,躲过一劫,面遭毁容。 果然威猛!不一会,紫红烟雾渐渐消散,在河面上就漂出几条翻着白肚的青鱼和鳙鱼。 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味! 王君可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这玩意确实还有点威力,有点类似后世的土地雷。 这还没完,水面继续浮出一些鱼,估计是被魔椒辣晕了上来的,漂在水面上。 “我的个老天,这也太猛了!小舅爷威武!” “那是,小舅爷文才武略,就是玩个爆竹都是不同的花样。” 河面上漂着有十几条鱼,有大有小。 “徐冰,去把鱼捞上,午餐我们来个水煮鱼!” 王君可背着手,悠悠然带着兴奋的心情离开,这个效果完全达到自己的预期,这要是拿去守城池,等敌人聚集在一起,丢几十上百个下去,那家伙,皮开肉绽还算好的,最主要那种痛彻心肺的辣感是谁也扛不住的,立即失去五感,一根魔椒可以辣死一头大象,更不要说是人了。 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了?王君可有点为自己研制出如此厉害的武器而怀疑人生。 担心什么,战争本来就是残酷的。 是不是在魔椒炮仗里面再加入一点铁砂和弹片,如果这样的话,杀伤性更强。 王君可有了把魔椒炮仗升级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西南一役,非常惨烈,死伤无数,为了保护大唐的将士,也只能这么残忍了。 中午,王君可亲自下厨,做了一大盘水煮鱼,都是新鲜的鱼,非常绿色环保,切成一片片雪白的薄薄鱼片,倒进红艳艳的辣椒汤液中,滚了一下,夹起送进嘴里,那滋味真是舌尖上的美味,每个味蕾都绽放了。 徐冰和马贲吃得全身冒汗,他们还在想,小舅爷就是名堂多,原来捕鱼可以不用渔网,不要那么辛苦,只要丢个炮仗就可以了。 阿奴吃得连锅底都朝天了,才丢下筷子,吃了四五斤鱼,还只是半饱。 王君可则在思考,要停留多少秒,才能达到最好的爆炸效果,他刚才数了一下,要数到七才丢出去,正好可以炸裂。 “好吃!”“舒坦!”“真他奶奶的舒服!” 第83章 去军营卖保单 魔椒炮仗的威力不错,让王君可对未来有了一点信心。 接下来就是批量生产,这个交给孙炮仗去做,多找些人手,这个技术也不是非常难,控制好几种配料的比例成分,就可以批量生产。 这个技术虽然不高,但也不能让别人学了去,这是一定要保密的。 王君可嘱咐孙炮仗,一旦泄露机密,就会要了他的小命。 而且还要做好安全措施,这是火药,见不得一丁点火星,所以要注意防火。 孙炮仗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完成任务,绝不泄露魔椒炮仗的配方,拿着状元爷给的五十贯兴冲冲走了。 批量生产一百个,其实是有点少的,主要是魔椒太少,只有那么大的量,等到魔椒成熟,还得三个多月的时间。 还有就是花销也大,一个魔椒炮仗的成本就是近一贯钱,这真是在砸钱,丢一个就是一贯,一百个就是一百贯。 王君可的意思,至少要生产一千枚,才能在战场上有胜出的机会。 王君可的设想是,生产一千枚魔椒炮仗,才有威胁力,由于没有魔椒,只好生产普通的陶罐炮仗,但是要在里面装上铁砂或是砂子。 当然,这种黑火药比不上炸药,至于炸药是怎么研制出来的,作为一个文科生,里面的原理还没有想清楚,但是有这种普通的陶罐炮仗,在冷兵器时代,也是可以发挥出光芒的,已经领先时代。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去薛疾的军营卖保单,顺便看看他的兵练的怎么样。 薛疾出身将门世家,从他祖爷爷薛仁贵开始,一直是大唐帝国的扞卫者,每一代都会出一个名将。 薛疾有这种理想,要恢复祖辈的荣光,不能让人说他只是借助祖宗的功绩,作为功臣之后,他跟开国功臣的后人来往甚多,只是那几个被父辈管的很严,甚少出来闹事。 但要说年轻一代的实力,薛疾只能排到第五,卢国公程咬金的玄孙程昌胤第四,翼国公秦琼的后人秦利道第三,鄂国公尉迟敬德的后人尉迟宝树排名第二,第一个是他们最服气的大唐军神卫国公李靖的后人李廓,这五人来往甚密,都是功臣之后。 这次平定西南,朝廷只派了薛疾去,对付蛮夷,有平阳郡王府的薛氏兄妹就够了。 王君可带着说书人崔一万的团队出发了,这次卖保单先要宣传,把那些兵油子忽悠好了,再卖就顺其自然。 薛疾练兵的地方就在长安城的南部,靠近曲池江边,那里是他家一处庄园。 王君可赶到那里的时候,正在练习砍杀,对战,射箭。 两千士卒的气势还是出来了,薛疾站在夯土台基的点将台上,挥动着旗帜,指挥他的士卒向前向后劈砍,杀气冲天。 唐兵装备精良,就是普通士兵,也能穿着胸甲。 大唐的朴刀还真是够长,那是一刀可以将马劈成两半的锋利刀刃。 王君可带着慰问团站在外面看着,第一次见到唐兵的阵容,他还是非常激动的。 周围插着黑色的旗帜,上面一条金龙飞舞,还有一个大大的薛字,薛疾现在的武将职务就是步兵校尉,还不是将军。 他的妹子薛琼华带着一队女兵也在训练,这有个好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都想在对方心里留下好的印象。 薛疾注意到王君可到了,把旗帜交给一个将校,走下点将台,朝着王君可走来,他心情很是激动,多日不见王君可,他极其想念。 一把抱住王君可,“君可老弟,可把你盼来了,怎么样?在哥哥这里玩几天。” “我正有此意!” “好啊!你来了,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正好,我家的牛不小心,撞在树桩上,撞死了,今天吃牛肉!” 这个借口好,大唐法律,是不允许宰杀买卖牛肉,牛是农家宝,但对于这些功臣之后,一般都喜欢大块吃牛肉,你不给杀,当然遵循法度,可是牛总有老死的,摔死的,或是自杀的。 今儿个他家的耕牛就撞死了! 王君可来的真是时候,有口福,在前世,王君可就喜欢吃牛肉,尤其是铁板牛肉,牛肉火锅,烤牛肉,酱牛肉,都是王君可的菜。 他在饮食上一直感到遗憾,来到大唐很少吃到牛肉,这下好了,还是薛疾这些世家子弟有办法,让牛自己撞死了。 由于听说今天有牛肉吃,军士们练得更起劲,薛校尉对他们这些士卒没说的,那绝对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爱兵如兄弟。 薛疾安排士卒停下来,让崔一万给他们说书。 这些大兵哥高兴,这是难得的娱乐,早就听说崔一万的评书,这次能亲自听到,那跟吃牛肉一样香。 军中的伙夫已经熬了一大锅牛肉,香喷喷的,正要出炉。 王君可进了薛疾的别院,他滋滋赞叹,不亏是世家子弟,就这么一桩别院,都要值十几万贯。 自然有人伺候,都是薛疾的亲随,当薛疾的亲随享受的待遇不同,每月的军饷比普通士兵要多两倍,这些人自然就有一种优越感,伺候也更为用心。 好酒好菜!还有薛府的侍女伺候,王君可只要羡慕,他一直觉得自己还有点钱,跟薛疾这样的世家子弟一比,那就是个穷屌丝。 好在薛疾还不嫌弃他,能跟他玩得很好。 薛琼华训练完毕,带着几个女亲卫进来,姿色当然不差。 徐冰和马贲看得眼热,这些女亲卫跟他们级别差不多,如果能泡到一个,绝对是美事,他们很庆幸小舅爷能留下来住几天,这也是给他俩机会。 阿奴则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整个人看起来很木讷,对于这些女子,他视而不见。 “兄弟,来,多喝几杯。”薛疾端起一个大酒杯,这酒杯都是玉雕琢的,果然奢华。 王君可在前世见过唐朝的酒杯,是用玛瑙雕琢的,据说不能出国展示,而现在摸在手中的玉杯,也只是比那一件稍微逊色一些,每一件都是上品的好货。 拿这种酒杯喝酒,那状态更加不同。 薛琼华对于王君可的到来,表现的并不热情,她只是小口地吃菜,有时也参与进来。 “薛大哥,那保单的事?” “知道,只管喝酒,一切包在我身上。” 粗豪的薛疾一杯杯喝酒,他确实很高兴,也很尽兴,有状元郎过来,他脸上也有光。 “兄弟,听说你被封为从五品大官,哥哥我羡慕!我现在不过七品武官。” “薛大哥,看你说的,你又是不知道,这从五品是在什么地方,姚州刺史!当个官还得自己去抢地盘!” “没事!喝酒,哥帮你抢回来,以哥的武力,和你的计谋,姚州势在必得!” 第84章 田猎 练兵场上,士卒席地而坐,吃饱喝足再听红角崔一万的评书,说的是兴唐英雄传奇,那里面的英雄都是耳熟能详的,即使没读过什么书,但什么卢国公,翼国公还是知道的,能战场杀敌,为国立功,博得个封妻荫子,是很多士兵的梦想。 崔一万就给他们画了这么个远大的理想,按照王君可的名言,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农民,也对,这些刚刚从农地洗脚上来的新兵,本质上还是农民。 当农民也是要有梦想的。 今天只是个铺垫,接下来几日才是卖保单,要让他们心甘情愿购买,就得说出一些典型的事例,某某买了保单,摔断腿被唐保公司赔偿五倍,有个士兵因为在训练中受伤,赔偿十倍。 最主要是让士卒在战场上拼杀,没有后顾之忧,即便牺牲了,还有一大笔补助可以领取。 唐保公司是王君可取的名字,这个名字非常霸气,就是要保护大唐的子民,弥补他们的损失。 王君可当初想这个名字想了几个晚上,最后定下唐保公司。 吃完薛府的厨丁做的饭菜,只能说比寻常官吏家的要好一些,但还是不能满足王君可那善吃的舌头,今晚他要亲自掌厨,做铁板牛肉,水煮牛肉。 不过这个时候就是骑着马去消消食,最好不过,薛疾带着他去附近的山林打猎,里面有一些野鸽子,斑鸠,还有野兔之类,当然,运气好的话还能遇到麂子。 王君可也想实验一下,他的铜钱镖威力如何。 在前世,狩猎是犯法的,但是来到大唐,就得满足一下这种爱好,王公贵族都喜欢田猎,再说这个时代的野物还是很多的,不消灭一些,反而会成灾。 薛家在曲池边围了一块地,作为私家园林,还圈了一片山林作为私家猎场。 一行七人穿行在山林之中,一边观赏景色,一边观察哪里有野物。 树林中是不是扑棱出几只野鸽子! 只见薛琼华弯弓搭箭,一箭穿透两只野鸽子的翅膀,真是箭术超凡,看得众人羡慕不已。 可称得上女神箭手。 薛疾的箭术也不错,但跟薛琼华比起来,还是要低几个档次,薛琼华可以一次发射五只箭,准头还很足。 一个时辰下来,众人的收获还很丰富,连箭术不精的徐冰也打到他人生中的第一只斑鸠,拿去烤吃最好。 王君可跑得离他们远一些,抓住机会,一把铜钱甩出去,气力灌注在铜钱上,劲道极其巧妙,分别取向惊飞而起的野鸽子,四枚铜钱转着弯袭击在野鸽子的小脑袋上,顿时被砸晕,跌了下来。 一次四只,这正是出乎意料,王君可也不敢相信,他没想到老爹留下的吐纳御气术还真是厉害。 王君可终于相信,那些勇冠三军的猛将是有奇特的吐纳法和格斗技术。 王君可还只是掌握了初步的御气术,对付几只小野物还行,能把它们砸晕,但是要如弓弩一般的杀伤力,还需要很多时日磨练。 王君可屁颠的屁颠把四只野鸽子捡起,这是满满的收获,野鸽子真是多得很,靠在水边,张在山林,附近又是农庄,吃货很多,让野鸽子,斑鸠繁衍很快,已经成为农夫的灾害。 他是替农夫消灾,那些农夫赶鸟的办法不过就是张网捕鸟,稻草人吓鸟,一天也逮不到几只。 王君可准备留下来,好好练习他的铜钱镖,这次出手,已经增长他的自信心。 薛琼华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身边,看着他提着四只野鸽子,还感到一丝诧异,但跟她的收获比起来,就差的太远,薛琼华射杀了三十几只鸟雀,这不过是一个时辰的功夫。 “琼华妹子,你真是神箭手,短短功夫,就有这么多的猎物,我看你有可能成为大唐第一女神箭,跟我这个大唐第一风流才子正好匹配!咱俩都是第一!”王君可见到薛琼华就想调戏一番,这样美貌与武艺超群的女子是非常罕见的。 “再把我跟你相提并论,看我一枪刺死你!”薛琼华面色红润,其实心里还是有点舒服的。 “琼华妹子,你可是天下第一的神射手,百步穿杨,” “你也不错,傻猫逮到死老鼠!”薛琼华看着他用绳子系好的四只野鸽子。 “还行吧,也就是用钱砸的,反正我有的是钱。” “用铜钱能砸到野鸽子?”薛琼华有点不敢相信。 “都说了,是瞎猫撞倒死老鼠。”王君可当然不会把这个御气的秘密告诉他人。 “那你这个准头还是不错,如果用箭的话,你可以入门了。” “琼华妹子愿不愿意跟我一起使箭呢,我也想成为文武双全的好汉。” 薛琼华答应的倒很爽快,“行!那看你是不是有这个悟性。” 这里现在没什么人,那几个已经走散了,众人商议好了,到了未时就回别院。 薛琼华有点犹豫,这两人在深林之中。 “行了,我教你射箭!” 两人把马赶开,让它们自己去吃草。 薛琼华表现出她强势的一面,她看得出,王君可有点悟性,也有点实力。 王君可站在她的前面,感觉后背被什么东西顶着,软软的,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传来。 薛琼华教他弯弓搭箭的姿势和要领,射箭主要靠腰部和手臂手指的力道,当然手臂长是很占优势的,所谓猿臂善射。 两个人这个姿势有点够暧昧的,王君可很无奈,被人要求射箭,这都反过来了,一般是男士教女士射箭。 “对!保持这个动作!然后拉动弓弦,弓如满月,对准猎物,三点一线,好,先射五十米开外的一棵树!”薛琼华指着最前方的那颗槐树。 “发射!” 箭如流星,正好射中槐树的树干。 薛琼华对王君可有了一丝赞赏,“继续射,把箭袋的剪枝全部射完!” 箭术是很多讲究的,弓的挑选,对腰力和臂力的需求,对眼睛的准头,对心态都有很高的要求,要成为一代神箭手,那是要付出很多的。 王君可不想成为神箭手,他吃不了这个苦,如果有个神箭手的老婆,比他自己是神箭手还要拉风。 王君可唰唰射出十五支箭,全部射中树干。 这样的成绩,让薛琼华也刮目相看,想当初刚学箭时,也没有王君可这样的准头。 第85章 训练计划 天才果然是天才!她心中对王君可第一次有了一丝赞赏。 她却不知道,王君可在背后练习了多少,一般人只是以为他贪玩,谁知道王君可丢铜钱玩是为了练习准头。 王君可射完,回头看了薛琼华一眼,正好看到她流露出的激赏的眼神。 “不要崇拜哥,哥是个传说!” 薛琼华一身白色戎装,显得飒爽英姿,温柔之中又有一股英气,这是很多女孩子缺乏的。 薛琼华被王君可看得脸色一红,转向一边,她的声音变得柔了一些吗,“听说小公主很喜欢你?” “何止公主,好多姑娘,那天宴会的时候,我差点被她们吃了!” “那你喜不喜欢公主?” “这是我个人问题,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莫非你也喜欢我?” 薛琼华不敢直视王君可灼灼眼神,她心里说,怎么这么直接?“我才没有,我的白马王子必须是白衣白马白枪的英雄,你还差得太远!” 王君可看看自己的衣服,是白色底子的素纱单衣,颜色是白色的没错,手中只差一把白色长枪,坐骑颜色是枣红的,除了衣服,就没有一样符合薛琼华的要求。 天色已晚,两人牵着马,在林子中走着,他们没有说话,只是享受这林间的幽静。 当晚,是个丰盛的晚宴,野鸽子,斑鸠是烤着吃的,当然还有薛疾打到的三只野兔。 七个人一桌,吃得很畅快,王君可则拿出好厨艺,做了一大锅水煮牛肉,铁板烧牛肉。 王君可每次发明新菜式,都会让众人感到非常惊艳,薛琼华对王君可莫名地有了一丝好感,主要是因为他菜做的不错,并不是看他是什么状元郎,什么从五品的刺史,她家可是郡王,比亲王差一点,但是身份已经是武将之中最高的。 “君可老弟,你每每让我刮目相看,评书让哥哥我欲罢不能,现在这个菜也是让我老薛惊喜,所幸你跟我一起去西南,否则,我绑也要把你绑过去。” “薛大哥,我这不过是一点不入眼的小把戏,哪比得上你超凡的武艺,在你手底下,我能过三招就已经顶天了,你才是我佩服的未来名将!” “好!这话我爱听,要不我怎么想把妹子许配给你!” “哥,你不要多说,父王不在,你怎么可以随便开口!” “嘿嘿!君可,你看到没有?我妹子的口吻变了,以前会跟我生气,现在拿父王当挡箭牌。” 薛琼华粉面如桃瓣,她偷看了王君可一眼,谁知道王君可也在看他,顿时拿起大碗喝酒,免除尴尬。 酒足饭饱之后,王君可就跟薛氏无双聊起西南局势,“此行非常,主要不在敌军,而在地形和气候,瘴气和毒虫,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一定要向朝廷要求,提供药草,面纱,帐篷,如果朝廷满足不了,就得自己想办法去购买。” 见王君可说的这么严肃,薛疾知道事态的严峻,他也从一些西南归来的商家打听过,很多商家因为没去过,第一次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就死在山谷之中的桃花瘴中,那些雾气看着好看,其实是有毒的。 很多商家就是死于瘴气,惨痛的教训告诉商家,去西南经商必须要带好解毒之药。 而行军必须从山谷穿行,遇到的问题就更多,什么毒虫,蟒蛇,飞虫,蚂蟥都是要人命的。 “君可兄弟提的这个建议,我老薛一定会照办,此行确实凶险!” “哥哥,我们还是做好充分准备,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琼华也皱着眉头说。 “训练当然还是重要的事,但为了避免损伤,药材物资的筹集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知是哪个名将说的,不打没有准备的仗!” “对!一定要事先做好准备!”薛疾欣喜地往王君可背上拍了过去,王君可现在身手了得,轻轻就躲过去,让薛疾感到很诧异。 薛琼华也偷笑着。 薛疾练兵是有一手,看他的兵,士气很旺,跟他爱兵如兄弟,又严如父亲,行军,阵法,砍杀已经能对付敌军,单兵作战不比西南蛮夷弱,加上装备,可以完胜。 薛琼华继续训练她的上百女兵,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招募过来的,这一百女兵善于射箭,使用的是一石弓,射程有五十步。 薛氏无双的士卒是后备力量,一个月后就要开拔,在七月初必须赶到隽州,这个险要之地需要人去把守,剑南节度使已经派四万兵去征讨西南。 后方必须有人防守,而隽州是最重要的一个关卡,守住隽州,就是守住了天府之国的南门。 王君可对于此战的结果早就有了推论,那是必败无疑,因为他不是主帅,如果他是,有可能挽救这个危局。 他知道事情的发展是天意,只要能保护好身边的人,只要能让薛疾的士兵减少伤亡,就是他应该努力去做的。 过了两天,舞燕飞带着五十个武林人士来了,听凭王君可的吩咐差遣。 王君可知道这些人身手了得,很多是舞燕飞的同门师兄弟,对于舞燕飞的话他们听,但是第一次见到王君可这个少年,他们是不太服气的,比他们年纪还小。 薛疾知道这是王君可的征募的士兵,是保护他去姚州的,特意给他安排了一块空地,用来做训练用地。 王君可知道,要降服这帮武林人士,刚靠权势来压迫,人家是口服心不服,得使出一些手段,他知道该怎么练兵了。 首先是鼓动宣传,每晚给他们讲评书。 讲到关键的地方就停下,只有练得好的,才有机会听到他讲的评书。 一天下来,这些粗豪汉子被王君可那些天龙八部的侠士所激励,他们的偶像就是书中的侠士。 王君可知道自己这一招很有效,武侠小说这个时代哪里有?只有一个虬髯公和红拂女的故事,根本比不上后世的四大武侠小说家所写的名着。 王君可将天龙侠士传里面的英雄只讲乔峰,为国为民,勇于牺牲自己,讲得这些粗豪汉子热血沸腾。 一下子抓住这些汉子的心,王君可想把他们打造成最厉害的士兵,十八般武艺都要会,能跑能跳,还要扛着木头跑步,还能爬树,水中游泳。 都是强度非常大的训练,好在这些人本来的身体素质还不错,都是练家子,但是让这些人去真刀真枪都拼杀,还差得太远,就跟后世的那些武林大师一样,只能表演,不能对抗。 王君可做了一个规划,就是锻炼他们的体能,这是前期的训练,接下来就是技能的训练,对战的训练,团队协作的训练。 第86章 奇特的训练方法 跟薛疾他们正规唐军不同,王君可有自己独特的练兵方法,一般人是看不懂的,以为他不过是胡闹,哪有练兵是这样练的。 薛疾一开始还有点兴趣,后来就不再关注王君可过家家似的练兵方法,就让他玩去吧,天才也是有缺陷的,不是什么都懂,这个状元郎完全就是个门外汉,搞什么仰卧起坐?这就能杀敌了? 就是这五十个镖师也不了解,这既不像练武,又不像练兵。 不管他,谁叫他是东家,东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他愿意出钱就行。 对于这个从五品的东家,他们还是很感谢,第一天就给了五贯钱作为家庭安置费,办完事之后还要一大笔钱。 他们还从来没有一个月赚五贯钱,什么概念,一贯钱就相当于后世的两千多元。 这些躺子手,这是王君可给低级镖师定的等级,都是出自农夫,梦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选择练习武艺,有一技傍身。 原来习武是真的很来钱的,他们看到师姐,其实比他们还小,师姐舞燕飞赚得不少,事情做得很大,不说师姐,就是赖利头,人家已经是副总镖头。 如果能当一个镖师,他们就很满足,从躺子手干起,可以晋级,干完一年就是镖师,再过三年就是镖头,过个十年,就可能是一个州的分镖主。 这个级别也是王君可设定的,让低级镖师有晋级的空间,有远大的目标。 干镖师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所以东家给钱很丰厚,这还没干事,就到手五贯,够他们家人生活一段时间的。 所以不管王君可怎么折腾,他们奉陪就是。 除了给钱,说评书之外,最大的利好就是,伙食实在是太好了。 而且是东家亲自掌勺,那一大锅红烧肉,水煮鱼片,水煮肉片,涮羊肉,爆炒肥肠,炊饼随便吃。 这样的伙食那是他们家过年都吃不到的,能吃到这么多好吃的,就是让他们去死也心甘情愿了。当他们回去跟其他躺子手一说,让那些没有被选中的人羡慕得直流口水。 大东家真是仁义,舍得花钱,舍得给钱,人家这么仁义,那就得帮人家干好事,在师姐舞燕飞训练他们的时候,就更加用气力。 最让他们佩服的是,那个幕后的大东家,从五品大官的王君可竟然跟着他们一起训练,细皮嫩肉的,能坚持玩一天就不错了,谁知道他天天都来,比他们出的力气还要多,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一百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三十里带着装备跑,他们自己给自己加倍,一天训练下来,全身都被汗湿透了。 还有一个福利,他们的衣服都不要自己洗,而是东家雇得漂母漂洗衣服。 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训练。 这很多的福利让薛疾的正规唐军都很羡慕,他们的衣服是要自己洗的,伙食远远比不上这些躺子手,也没看到这些躺子手拿着刀枪,盾牌训练啥的,天天都在做哪些简单的动作。 比起服劳役,这些动作算个屁!那是会把人累死,还没有一口好吃的。 薛疾是对他的士卒很好,比起很多喜欢刻薄下属的武官强得太多,可是跟人家王君可比起来,王君可才算是真真的爱兵如子,舍得投入。 王君可这半个月花销很大,差不多二千两撒了出去,给这些躺子手买了一些装备,什么皮甲,盾牌,朴刀之类,最贵的当然是弓弩和弓箭。 给这些躺子手装备,是真正地爱惜他们,前途未卜,生命堪忧,每一条生命都是可贵的,让这些躺子手穿上皮甲,是一种保护。 等更有钱的时候,就要给他们换上明光甲,真够贵的。 王君可给自己买了一套,还只是保护躯干部的锁子甲,一套就是二百多贯,然后还给舞燕飞,阿奴,徐冰和马贲买了一套,这一下又是一千贯撒出去。 他手头的资金还有七千多贯,这点钱能不能支撑到占领姚州,还是个未知数,但为了面对未来的各种挑战,该割肉还是得割肉,即便他的钱还没有焐热。 每日三餐,这是王君可设定的生活标准,早中晚都要吃,还提供酒水,菜要有油水,中餐和晚餐必须有肉,晚餐提供酒。这样一来,花费就大了,一天刚这个开支就得二十多贯。 为了补充肉类,王君可想出一个主意,围猎,去华山围捕兽类,也锻炼他们的箭术。 五十多人骑着马就朝着华山跑去,有一处地势比较平缓的山林中,有不少的兽类。 这些躺子手都是武艺尚可的人,骑马射箭都还行,在山林之中,不便骑马,一个个从马上下来,弯弓搭箭,对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一顿猛射。 三天围猎,猎物堆积如山,什么小山猪,野鸡,野兔,刺猬,斑鸠什么的都是普通的,最喜人的是捕杀两只金彪,还有三只雪貂。只是什么猛虎,熊罴之物没有见到,也许是看到危险就溜走了。 此次山林围猎,也是对以后丛林作战的一个预演,此行颇丰,肉类基本可以满足接下来数天的供应。 有五个表现出众的躺子手当时就被王君可提拔为镖师,每人统领九个躺子手,他们的总统领当然还是舞燕飞,王君可是希望舞燕飞去的,她一手无敌的飞刀技术,是个不可缺少的好助手。 王君可在围猎中,箭术大为长进,其中一只金彪和一只雪貂是他捕猎的,舞燕飞则猎捕剩下的几只。 镇远镖局的镖师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去,当他们把一车野味堆出来时,薛疾惊讶了,就这么一批人能弄到这么多野物?他不敢相信,在他眼里,王君可练兵不过就是瞎胡闹,那是在玩,可是人家玩着玩着就玩出水平,能打到这么多猎物,就是他薛疾,也不可能带所有的部下围猎到这么多猎物。 也许,王君可确实会点练兵手段,薛疾不由对这个人的能力又做了一个评估,这个人的军事才能也许仅仅次于他。 第87章 青椒炒肉 接下来几天,王君可让大家又是一阵惊叹,他弄了一个什么阵法,七个人为一组,前面两个是盾牌手,再后面两个是滚刀手,再两个是弓箭手,最后一个是长枪手。 七个人互相配合,有攻有防,最后一人手持长矛,长达丈八,长矛上还有很多的铁刺,当敌人冲过来时,由弓箭手进行射击,弓箭手都是箭术出众者中选拔出来的,基本能命中敌人,如果敌人比较多,弓箭手无法一次性攻击,等敌人靠近一点时,长矛手首先挥动长矛刺击,接下来就是滚刀手补刀。 盾牌手负责所有人的安全,这样有攻有防,形成左右相助。 这种阵法是薛疾从来没有见过的,王君可起了一个名字叫做七星阵法,每组七人,五十人分为七队,七队又互相协调,同进共退。 薛疾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他依样画葫芦,跟着王君可去学阵法,他相信,这个阵法使用熟练的话,可以最小的牺牲来赢得最大的胜利。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七星阵法也达到初步的成效,只是还没有用武之地。 等王君可练兵回来的时候,看到满园的青椒长得有小拇指大了,很嫩! 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王君可也是跟着训练的,这大半个月不容易,差点脱层皮,训练的效果也很明显,他的胸肌和腹肌练出来了,身体比起二月初的时候,那简直是太飙了! 其实嫩嫩的青椒有一个最简单的吃法,就是生吃,沾一点盐巴。 王君可采摘几根嫩辣椒,简单清洗一下,剖开皮,取出籽,撒上盐巴,这样就可以生吃,加点盐味道会更好,如果舍不得加盐,也是可以吃的。 久违的味道,这种嫩辣椒微微有点辣,汁液较多,咀嚼着,享受来自唇齿间的芬芳,王君可比较满足。 他的眼角竟然细润了,终于吃到新鲜的辣椒了。 徐冰和马贲看到王君可这样吃,也学着样子吃了几根。 “老徐,还真的不错!”“不是非常辣,刚刚好!” 王君可开始做菜,首当其冲的就是青椒炒肉丝,回锅肉,没有青椒完全就不是那个味。 小雯还是打下手,烧火,一边烧火,一边跟王君可汇报这段时间的收入,絮絮叨叨的很激动,她组织了十几个姑娘一起做指派,纸牌卖的供不应求,生意好得很,卖到长安东市和西市,赚了不少钱,小雯现在也是一个小小的作坊主了。 王君可随意开发的纸牌,让小雯改变了命运,这是他想不到的,不仅如此,小雯还给她哥哥大牛娶了个媳妇,现在也帮小雯制作纸牌。 “好啊,小雯,你干的不错!” 王君可已经炒出了一大盘青椒炒肉,散发出来的香气让小雯忍不住流口水。 “原来这个真的是可以炒菜的。” “你看吧,整个长安的人都会喜欢上这个味道。” “公子,那菜地的辣椒是不是不够啊,长安有一百多万人口,这点菜塞牙缝也不够。” “所以,这只是一个开始,你以后还可以帮我种辣椒,你个大牛是把好手,就让他负责!” “公子,谢谢你,对我家这么好!” 王君可在她的脑门上点了一下,“那还不是看在你小丫头的面子上。” 小雯笑的很甜,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哥哥大牛取了媳妇,也算完成了她的一个小小心愿,接下来,就是让老娘享福,赚很多钱,然后在镇上盖一栋房子。 会笑的小雯看起来更加漂亮了。 王君可又炒了一盘回锅肉,青椒炒蛋。 今天可能吃的米饭都会比以前多一倍,大米很珍贵,尤其在北方,从南方运送过来很不容易,而且关中的老百姓习惯了面食,小米,黄米,粟米这些主食,对于米饭并不感冒。 也只有一些走南闯北的商家会习惯这种食物上的差异。 王君可是个例外,他作为一个天生的关中汉子,竟然对米饭也那么喜欢。 小雯把买来的大米全部煮了,大火煮出的米饭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阿奴早就急不可耐,对于食物,他从来不挑剔,只要能吃的,都能进入他强大的铁胃。 他跑到厨房,帮着把菜端了出去,在路上的时候,还偷吃了几块,连连点头,真是好吃的不得了,接着又偷吃了一块,从厨房到庭院比较近,如果远的话,这一大盘菜就会全部落了阿奴的嘴。 阿奴把菜摆到庭院的大桌子上,指着徐冰和马贲,“别偷吃,偷吃小心揍你!” 可徐冰还是笑嘻嘻地伸出手,想要去碰青椒炒肉。 他的手背挨了一下,赶紧缩了回来,阿奴的实力他们知道,打他们两个都是绰绰有余。 “奴哥,你是不是在路上偷吃了?”徐冰笑着。 阿奴赶紧将嘴巴一擦,“瞎说什么?爷爷我会偷吃?要吃我也是大大方方地吃。” 王君可和小雯出来了,才全部上齐。 “开吃!”王君可看着满桌的菜,大手一挥,“向青椒肉丝发起进攻。” 那三个饿狼早就忍不住,夹起筷子向满桌的菜进攻。 “哇!好,好烫!好好吃!” “不辣的青椒正适合我的口味!”小雯也夹起几根青椒和黄黄的鸡蛋,轻启樱唇,细细地咬着。 等她抬起头看饭桌,碟子里只剩下一点汁液和辣椒籽了。 这些男人果然是饿狼啊,吃什么都快,小雯庆幸自己多夹了几块。 阿奴拍着滚圆的肚皮,心满意足。 徐冰和马贲撑的走不动路。 这是他们这么久以来,吃的最多的一次。 青椒炒肉太下饭了,伴着米饭吃,味道更好。 青椒炒肉和米饭是绝佳搭配,青椒炒蛋也是,放一点葱花真的好香好有胃口,回锅肉加了点豆瓣酱,足以让他们多吃一碗。 “明天就要开拔了,让你们吃饱,在去益州的路上,我们可能连饭都吃不饱。” “公子,明天就出发了?小雯也想跟着去伺候你。” “小雯,你没有武艺,还是帮我看着这个家,再说,你不是还有很多纸牌业务,离开你怎么办?还有这些魔椒和辣椒,再过两个月就成熟了,到时候你要把它们晒干,好好收藏,交给王老汉,让他寄给我,如果今年我不能回来,你明年还得帮我种植辣椒,把这些地全部种上,甚至你家的地也可以种辣椒,包括你们村子的,可以高价回收。” “公子,我不想离开你。” 王君可捏着她的手,“我知道,但是家里的事情也还很多,也离不开你。” 小雯还是很动感情的,她掩面离去。 交待好家中的事情后,王君可叫来王老汉,也吩咐他应该做的事。 “公子,我一定会按照你吩咐的,把以前的老兄弟们叫回来的。” 那些离开的老兄弟都是老兵,最小的都四十多了,但这些老兵是父亲的亲兵,大部分落草为寇,面受李林甫的迫害。 王老汉很欣慰,他抬头看了看天,“主人,公子终于有出息了,你放心,我们会好好辅佐他的。” 王老汉他们那班亲兵,本来一共有上百人,死的死,伤的伤,留下来的不过三十多人,这些人都是一枪一刀拼杀出来的,武艺超出普通士卒甚多。 回到灞桥驿馆,王老汉写了数封信,派人快马加急送了出去。 第88章 商队被拦截 此行蜀地,也是有不少山贼聚集,遇到小股的商队就会打劫,王君可准备用这个七星阵法来对付山贼。 王君可看了邸报,来自于剑南道的邸报,他眉头微皱,果然败了,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过于轻敌,领兵深入,被南诏围捕,他一个人跑回来,全军三万多人覆没。 云南郡全面沦陷! 消息传来,李林甫还不敢告诉李隆基,这个节度使还是他举荐的。 损兵折将这么多人,皇上问下来,他也不好交代,再不增派人手,一旦洞开益州的门户,他的脑袋也保不住。 现在不仅是西南,就是天府之国也很危险,而其中最紧要的巂州,很有可能被敌人攻破。 如果巂州攻破,天府之国危矣! 薛疾接到兵部命令,日夜兼程赶去隽州,不知道他的两千士卒能否守住隽州。 所幸,一些败兵返回,聚集在巂州,一时半会,南诏也无法一下子攻破,他们也要集聚力量。 王君可也要出发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魔椒炮仗一百零五个,普通炮仗一千枚,克制瘴气和治疗毒虫药物的药草一车,粮草两车,最多的还是一些商家的车辆,那是要运到成都府去的。 临走的时候,王君可吩咐王老汉,在长安所有的工作他要承担一点。 王君可回头看了一下,有个丽人在桃树之下,痴痴地望着他,他知道那是谁,公主府估计在年底就可以修建完毕,他知道那个单纯的女子在远处送他。 小公主眼角有泪花,她舍不得这个人离开,当他回来时,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但是当初商议出版志怪小说的事,她记得,等他回来,那三本书都可能出版了。 长长的商队出发了,当然还有一些商人,跟着他们的货物一起去。 有镇远镖局护送,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以前长途经商是把头蹩在刀口上。 镇远镖局最近的名头很响,有传闻,少华山的那伙马贼消失了,很有可能是镇远镖局剿灭的。 这次王君可没有坐马车,也不能坐马车,因为去蜀道的山道,有些地方容不得一辆马车通过,所谓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一行数人晓行夜宿,不几日就到了一处通往蜀地的关卡,此地还有一个驿馆,名叫马嵬驿。 王君可突然想到,这就是杨玉环最后的地方,他停下来休整了一晚。 因为有印信和路引,王君可能在马嵬驿白吃白喝,现在是堂堂正正地白吃白喝,驿丞还要把他伺候好,从五品的大官还是很少见的。 王君可对驿丞的表现还很满意,驿丞提到,前面清凉山有一伙山贼,据商家说,至少有五百人,商家过去的时候,都要聚集上千人才敢过去,如果人数少,那就得留下买路钱。 清凉山有马贼,很好,王君可正想试一试他改良的七星阵法,实战能力怎么样。 当晚在驿馆休整一夜。 那些商家也跟着享福,跟着大官出来,就是有好处,不用搭帐篷露营。 驿馆是给官员住的,他们这些商家根本就没那个资格。 谁叫商人的地位那么低。 这些商家之中就有王君可相中的朱掌柜,已经挂靠到他的门下,王君可想考察他,看他的经济头脑怎么样,以后钱庄能不能交给这个朱掌柜打理。 王君可一直在观察此人,这人很灵活,脑子很好使,对王君可安排的事情干得井井有条,以后可以让他担任钱庄的掌柜。 此行他运送很多的药材,纱布,一些帐篷之类的工具,作为商人,他的鼻子比较灵敏,早就嗅到商机,打仗那是有很多死伤的,需要大量的药材,其中他独家经营的金疮药就非常有疗效。 一大早,天还麻麻亮,王君可就安排徐冰叫所有人起来,前往清凉山还得走半天的功夫,不早点去,到了晚上什么都不好说。 王君可则慢悠悠地享用完早餐,那些躺子手和商家已经准备好出发。 王君可带着舞燕飞,阿奴在前面走,后面留下徐冰,马贲还有一个得力的镖师压阵。 队伍如同一条长虫,在山谷之中穿行。 清凉山那边,早就探听消息,有一股商家从长安出发,前往蜀地,听说有不少的好货。 有盯梢的赶紧回山门报信。 清凉山的有三位大王,盘踞此地已久,凭借险要地形,让官军围捕不得。 听说有条肥羊经过,那可要拔几根羊毛下来,或是把羊全部吃掉。 根据情况而定。 大头领是飞天雕王鲲,一身的本领,善于在林间穿行跳跃,一把金丝大环刀下,收割无数商家的头颅,是个下手狠的角色。 他叫人守在山道两侧,带着其他两个头领骑着马站在路中间,一人拿着斧头,一人持着长矛。 看到王君可的商队来了,一阵窃喜,果然是肥羊,最让他们惊喜的,还有一个女子,这在山上,没有女人的滋味不好受,看那个女子虽然有黑纱巾掩住面部,但那腰身确实要的。 二当家扛着斧头,骑着花马,他一身的横肉,跑起来全身的肉都在颤动。 “此路是我开,要想此地过,留下买路财!”他呵呵地说完,感到有点惊讶,这些人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惊慌失措,而是异常的冷静。 王君可一身白衣,一匹白马,慢悠悠走到他身前,“买路钱,你问过我的朋友答不答应?” “你的朋友是谁?” “带斗篷的就是,如果你胜过她,我就交买路钱。” “好啊!竟然请了保镖!爷爷我一斧头砍死那个娘们!” 他的话音未落,一把飞刀梭地飞了过来,直取他的面门,他反应还很快,一缩头,飞刀掠过去。 “老大,遇到硬茬子!” 他刚说完,又是两把飞刀从上下两路攻击过来。 二当家吓得魂飞魄散,他没想到对手的飞刀速度如此之快,慌不迭地从马上滚落,飞刀掠过他的胳膊,顿时血流如注。 大当家一看不好,赶紧叫埋伏的人出来,几百号人在山头欢呼。 “留下买路财,给你们留个全尸!” 第89章 七星阵法显威风 躺子手在镖师的组织下,很快将商队保护起来,形成两条战线,只要山贼冲过来,就会展示他们的七星阵法威力。 单论个人素质,躺子手已经高出山贼甚多,更不用说是组成阵法的威力、 王君可知道自己人数少几倍,但他知道,这些人蕴藏的战斗力有多么可怕。 “阿奴,该你了!” 阿奴听到号令,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他的目标就是前面挡道的二当家,他的乌骓马非常快,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就抢到二当家的身边。 二当家正要跑呢,只见一道黑影从远处袭来,那是一个大铁锤,他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趴在地上,他只觉得背心一阵火辣辣的痛,这还没完,脊背被马蹄踩了一脚,他的腰椎断裂,立即晕死过去。 这一刹那的功夫,阿奴就已经御马跑到大当家王鲲面前,“是战是降?” 王鲲只觉得脑袋有点晕,一向是他们山寨欺负商家,现在被商家欺凌到头上,他怎么咽下这口气,双手挥动,那些山贼就呼喊着冲向商队。 王鲲的面色变得狰狞,三百多山贼就是踩,也把对手踩平了。 王鲲面前有几十个他的亲信守护者,对于那个铁塔一样的大个子,并不是很担心。 当他看到二当家趴在地上时,还只是以为他装死,二当家以前确实是这样的,遇到比他厉害的对手,立即趴在地上,等对手过去时,他就会从地上弹起,发动突然袭击。 阿奴早就开干,既然山贼不投降,他不能对不起他的大铁锤,面对重重雪亮的刀阵,他浑不放在眼里,抡起锤子就一甩,只见那些砍刀,环首刀,朴刀纷纷抛飞,怎么挡得住阿奴的雄浑之力。 很快就撕破山贼的防守,正面对着王鲲,双腿一夹马肚,乌骓马一阵嘶鸣,竟然冲天而起,阿奴的在飞到半空的时候,一锤子砸下来。 只见王鲲的脑袋像开了瓤一样,脑浆崩裂!立即坠落马下。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山寨老大不过一合之敌,就被人干掉了,那些山贼一阵胆寒,纷纷散去。 但是三当家哪里会退却,他的两个结义哥哥都死了,他不能不报仇。 挥舞着长枪,将退后的山贼扎死,“给大王报仇!谁敢退后一步,死!” 三大王倒是有几份勇力,一条枪舞得梨花纷纷。 阿奴一锤子砸过去,他的银枪就抛飞而去,竟然没砸弯!枪是亮银枪,好枪!可是使枪的人还真不咋地。 三大王已经被砸飞,倒在地上。 再看看攻击商队的山贼,没有人指挥,只是一窝蜂的乱战,不是中箭而亡,就是被刀砍死! 离得近的被长矛刺死。 舞燕飞的飞刀一出,每次必有一人倒下,飞刀用完,她拔出背上的弯刀,双手持着两把弯刀,雪亮的刀芒闪耀,杀进贼众,如同砍瓜切菜一般。 山贼不过是流民所组成,一部分是被裹挟进去的,敢于上阵拼杀是罪大恶极的凶徒。 这些人被杀光后,剩余的山贼赶紧跪在地上,将武器丢掉。 此战,王君可都没有出手,他指挥若定,弹指间,三百山贼灰飞烟灭。 而这些躺子手,只有几个受了轻伤,每人都有战功。那几个商家躲在商队里面,吓得快尿裤子。 这么多山贼,如果花点钱还能消灾,谁知道王君可还硬抗,一出手把山贼给剿灭了,这实在让他们感到震惊。 接下来,就是打扫战场,发遣那些投降的山贼。 一看就是没什么用的,破衣烂衫,瘦骨嶙峋,山贼当成这样,也真是够可以的。 王君可了解到情况,他们都是被山贼裹挟上来的,有些就是附近的山民。 这些人就遣送他们回去。 阿奴把战利品亮银枪捡了过来,“主人,这条枪很适合你,刚才我试了,没砸弯,好强的反弹力!” 王君可拽住亮银枪,还真是可以,很趁手,有了这条枪,可以展示一下他老爹留下的枪法。 接下来,王君可命令一半的躺子手在舞燕飞和徐冰的带领下,去清扫山寨,把一些有用的,有价值的东西全部带回来。 路过的商人看到这伙商队竟然把盘踞多年的清凉山山贼给剿灭了,欣喜不已,再也不要交过路费。 到了下午的时候,上头有个位置起了火,王君可知道舞燕飞他们在捣毁山贼的巢穴。 很快,那二十几个人挑着财物下山。 徐冰笑嘻嘻过来汇报,“状元爷,此次收获不少,粗略计算了一下,有近一万贯财物。” 王君可点点头,才这么一点,一个三百多山贼的山寨,真够穷的。 看来得了解天下的山贼到底有多少,哪个山寨比较有钱。 实力允许,剿灭山贼是迅速致富的途径。 王君可此行前往姚州,这条线山贼应该不少,这条商路被称为茶马之路,联系着川滇藏,嶲州和姚州的位置显得非常重要,那么靠着这条道抢生活的还真不少。 不说别的,就说长安到汉中这条商道,来往的商队就很繁荣,滋生的山贼也就不少,王君可不会主动去剿灭山贼,但如果山贼不长眼,顺便剿除,也是很有收益。 王君可还是有点慈悲之心,对于被裹挟的山民,他还给了遣散费,每人一贯,让他们回去,安心生产。 对于此次作战有功的镖师,他给的赏赐还是很多的,没有他们组成的阵法,就无法保护商队安全,按照杀死山贼的多少,给予奖励,这大大带动他们的积极性。 舞燕飞和阿奴,徐冰,马贲四人杀敌最多,每人给了一百贯。 其他的也多多赏赐,让这些人的干劲更加充沛。 别的商队都躲着山贼的袭扰,而王君可护送的商队,不仅没有损失,还大大赚了一笔。 让经过的商队极其羡慕,同时也加入到他的商队之中,渐渐的,他的商队队伍越来越庞大,已经拥有七八家商队,组成浩浩荡荡的商队,以至于势力小的山贼都不敢下山袭击。 这让王君可有点懊恼,好在这些商队的领队算是聪明的,给了保护费。 从长安入川,有七八条道,但适合商队的,只有傥谷道,越骆水,入骆谷,道路险则险矣,但比起其他入川道路,已经是坦途了。 这条道有十一家驿馆,全场四百多公里,商队走走停停,花了大半个月才到汉中。 到了汉中,商队就分开了,进入益州盆地,自然就安全了些。 第90章 守嶲(xi)州 真可谓天府之国,官道两边都是稻苗,长势甚好,益州盆地可种水稻两季,这个时候,水稻开始变黄,稻穗还摇晃着沉甸甸的脑袋。 以秦岭为南北分界线,北边种小麦,南方种植水稻。 终于可以吃上白米饭了。 到了汉中,商队的速度就快了很多,官道好走。 七月初的时候,王君可终于到达益州,此地跟秦川一比,别有一番风光。 出来的时候,王君可吃了几顿青椒炒肉丝,青椒炒蛋,本来想带一点,可惜不能保持很久,天气炎热,青椒很快腐烂。 等辣椒成熟时,晒干,运送到益州来,在这片热土进行推广,改善益州人们的生活。 益州经营千年,还真是个富庶的地方,城池高耸,竟然是一座大城。 王君可找了一处驿馆落脚,吩咐舞燕飞去盘一个大店面,做镇远镖局的益州分舵。 手中有钱好办事,在靠近益州城南的地方租了一套大宅院,是一个在京城做官的房子,正好空着,看院的近亲就把房子租给他们,每年一百贯,对于看院的亲戚来说,是一笔大收入。 益州的生活很悠闲,跟后世有一个共同点,众多老百姓吃喝不愁,过着一种小富即安的生活。 王君可为了改善益州人们的生活,让徐冰和马贲把斗财主的游戏交给他们。 王君可想,是不是把麻将也生产出来,让益州人们的生活更加巴适!曾经有个笑话,飞机经过益州的上空,听到的声音有一种,那就是麻将声。 益州人们太喜欢摸两把麻将,几乎是男女老弱都会几把,尤其是年纪大的,那都玩出妖精来。 这是一个小目标,王君可发这样的菩提慈悲心,一定会受到益州人们欢迎的。 只是他现在没有时间去做这些事,从驿馆得知,嶲州局势非常危急,城池被攻破只在最近几日。 薛疾,你可得坚持一下,兄弟马上过来帮你。 陆陆续续有难民从嶲州跑来,那种流离失所的痛苦,表现在他们的凄苦的脸庞。 官道上不断有八百里加急的信件传送到驿馆,再由驿馆驿卒送到节度使府。 可惜有什么用呢,节度使都跑了,只有一个副节度使,做不了主,赶紧再派人告知朝廷,请求援兵,他没有调兵的权力,虽说益州还有一万守军。 王君可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帮助薛疾守住嶲州。 他安顿好一切之后,留给舞燕飞二十几人,在益州开展好镖行事业之后,再去嶲州帮他。 王君可带着亲卫徐冰,马贲,阿奴三人,还有二十五个镖师,就这么一点人手去帮助薛疾,这点人不够塞牙缝的,但为了最好的朋友,过命的交情,他也豁出去了。 好在还要秘密武器。 星夜兼程,终于赶到嶲州,前面烟尘滚滚,喊杀声惊天动地,整座城池都在颤抖。 城墙都破裂了,城门很快被攻破,那些南诏人,吐蕃人组成的军团轮番对嶲州城攻击,他们要突破嶲州,去夺取富饶的益州。 薛疾来到嶲州,带来二千人马,堪堪抵挡住敌人的进攻。 南诏人在阁罗凤的领导下,已经占有整个云南郡,还不甘心,一心想占有益州,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 薛疾组织人手,不断反击,弓弩都射完了,把擂木,落石丢了下去,这些东西丢完了,拆了城中的瓦片砖块对敌。 可还是抵挡不住敌人的攻势,敌人太多了,架着云梯蜂拥上前,抢到城墙之上。 薛疾和薛琼华背靠着背,使出全身的力气对付上城的南诏士卒。 每一戟挥过,都会倒下一个人。薛琼华舞着长枪,如数点梅花,扎进这些南蛮的心坎。 惨叫声不绝,终于又打破敌人的进攻,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了。 敌人撤退,薛疾累得瘫倒在地,他俩皮甲都破裂了,身上有不少伤口。 薛疾喘息了一会,对薛琼华说,“妹子,你不该来的,哥担心,守不住这个城池。” “哥,说什么丧气话,为了大唐,就是付出我的一切,我也愿意。” “好,咱兄妹俩为国尽忠。”薛疾拄着铁戟站了起来,看着城外黑压压的敌人,知道敌人准备发起进攻。 他们换了有生力量,而嶲州城,已经是精疲力竭,靠着顽强的毅力在支撑。 “将军,我们来帮你守城!”嶲州的老百姓拿着菜刀,锄头,扁担也上了城楼,要与城池共存亡。 这就是嶲州的百姓,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绝不能让蛮夷夺走。 他们了解蛮夷的残酷,只要攻破城池,会把男女老弱全部杀死。 薛疾嘴角微微翘起,他的眼睛很亮,闪现一丝坚毅,绝不能退却,他如果退了,嶲州百姓全部遭殃,还可以直捣益州,那上百万益州人们也就会沦落铁蹄之下。 哪怕是战死了,也不能退后,薛疾看看他的士卒,死伤大半,所幸他的亲兵还大多存在。 “兄弟们,还能战否?” “能战!” “能战!” “誓与嶲州共存亡!” “将军威武!” 嶲州的老百姓也大声喊着,一个月的持续战斗,士兵还能保持这种斗志,是薛疾也没有想到的。 但是,敌人太强大了,人数太多,嶲州已经摇摇欲坠。 薛疾在盼着,如果王君可赶过来,他还能再听一会评书,此生也就没有白活,但他又不希望王君可能赶过来,来这里就是送死。 啊——南诏人在屠杀手无寸铁的城外居民。 一排唐家子民被枭首,血流遍地,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城楼上的守兵义愤填膺,对这些猪狗不如的蛮族恨不得咬他们几口。 “快快打开城门,否则鸡犬不留,这些就是姚州贱民,死有余辜!”一个懂唐话的南蛮站在象背上,大声呵斥。 城楼之上,薛疾紧紧捏着铁戟,看着那些无辜的唐家子民被杀,他真是忍不住要冲下去,可一想到守城的重任,他只能忍耐。 “将军,带我们冲出去吧,杀了这班狗娘养的!”“跟他们拼了!”“杀啊!” 薛疾手下的士卒纷纷流泪,不忍心看着受戮的百姓。 “哥,你千万不能冲动,嶲州城还有上万百姓,你要是冲下去,就玉石俱焚了。”薛琼华担心薛疾脑袋一热就冲下去,她知道薛疾的个性。 “我绝不会中了南蛮的奸计!”薛疾制止那些血气方刚的士卒,“诸位兄弟,守城要紧,城中父老都要我们保护,如果我们冲下去,两边都保护不了。” 第91章 魔椒炮仗助守城 城池外面,是几万南蛮兵,中间是象兵,为首一人坐在一头白象上面,带着黄金头盔,一身黝黑,正得意地看着即将到手的嶲州城拿下嶲州城,就直捣益州,那天府之国的财富,美女无数,实在让他垂涎。 见城楼上的守兵不为所动,他催动兵马,准备进行攻城,这次聚集了十方鬼主,鬼主就是各个部落的头领,他是大鬼主,潇洒地将手一挥,手下数万兵马如同蚂蚁一样,朝着嶲州城啃去。 即便嶲州城是块骨头,这么多蛮兵也将会把嶲州撕成碎片。 前段时间,诱敌深入,将进剿唐军引入瘴谷,唐军背瘴气毒倒,把剑南道节度使打得片甲不留,杀死唐兵三万余众,除了少数脱网之鱼,可谓是大获全胜,让他自信心爆棚,大可以问鼎天下,怎么能安心做一方小王。 薛疾看到无数的蛮兵冲了过来,知道此次已经不能幸免,只能流尽最后一滴血,他死了没关系,可惜自己妹子,做哥哥的不能保护妹子,是他最大的悲哀! 象队发出阵阵嘶鸣,践踏这嶲州的土地,尘土飞扬,那些南蛮兵手持长刀,架着云梯而来。 一步步靠近城楼。 阁罗凤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他看了看旁边的和曦夫人,是那么美貌,他感到很得意,很快,将拥有更多的美妾。 南诏在他的统治下,将成为最强大的存在,最差也可以三足鼎立。 牛角号声呜呜地吹响,蛮兵踏着整齐的步伐前进。 “杀啊!” 城楼上的守兵都知道,这一次可能就交代在嶲州城了,但牺牲了又怎样,为大唐流下鲜血,是他们的荣幸,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云梯架上来,又被推倒,但确实太多了,几十家云梯搭上城墙。 不怕死的蛮兵如蛆吸骨,爬了上来。 又是一场惨烈的城楼争夺战,嶲州百姓拿着镰刀,菜刀与蛮兵对着干,或是抱住蛮兵,与其一起滚下城楼。 鲜血沾染了城楼,旗帜破碎,尸体倒在墙角,头颅滚在一边。 有的手被砍断,露出森森白骨。 他们不能退,城中有他们的孩子,女人,退一步,一家人都完蛋!他们唯有牺牲。 薛疾的铁戟不知道收割了多少敌人的生命,他只感觉身体的力气在渐渐消耗,腿都站不住了。 薛琼华咬着银牙,长枪如同怪蟒,每一次吞吐,就刺死一个蛮兵,渐渐的,她的速度也慢下来。 这个危机关头,从北门起了一阵轰动,一队近三十人的马队冲了进来,这个时候还有人敢来嶲州,那绝对是来守城池的,真是佩服他们的勇气,只是人数实在太少。 这股有生力量的加入,立即挽回颓势,尤其那个白衣白枪的少年,冲杀在前,他手中的亮银枪如灵蛇出洞,速度迅疾,挨到他身边的蛮兵就会被扎死。 “是君可老弟,兄弟们,我们的援军来了!” 阿奴尤其勇猛,铁锤一挥,就是数人被砸死,他身形高大,体格魁梧,好像有无穷的力道。 不要小看这二十九人,他们如猛虎出笼,个个强悍,再组成阵法,杀敌速度极快。 守城的将士振奋了,士气高涨,挣扎着站起,把最后一个蛮兵诛杀。 云梯全部被阿奴一锤砸碎。 “兄弟,可把你盼来了,你再晚来一会,看到的就是哥哥的尸骨。”薛疾大喜过望,跑过去紧紧拥抱着王君可。 王君可拍拍他的肩膀,“谁叫我们是最好的兄弟。” 现在还不是叙旧的时候,敌人正准备最后一次冲锋。 本来快成功,又被打退攻击,阁罗凤气得只想杀人,不管怎么样,就是用牙齿咬,也要将嶲州城攻下,他看出嶲州城早就摇摇欲坠。 王君可安排镖师们将秘密武器拿上城楼,等到敌兵聚集的时候丢下去,尤其要对着象兵丢,大象受惊,那可是要踩死很多人的。 王君可露出残酷的一笑,来吧!见识唐家儿郎的聪明才智,即使只有二十九人的援兵,也能打退你们的攻击。 其他守兵搞不清楚王君可这班人在干什么,那一个个陶罐有什么用?用这个能把蛮兵砸死? 几条大象已经朝着城门而来,到了秘密武器攻击的距离。 王君可示意他的镖师们统一行动,在来的时候已经告诉他们的使用办法。 每个镖师举着一个魔椒炮仗,点燃引线,数了五个数字,然后对着人群集中的地方一丢。 炸裂声不绝于耳!一股紫红色的烟雾弥漫,瓦片铁屑纷飞,战象受惊,发疯似的到处践踏。 城楼之下哀痛声不绝,惨叫连连。 由于被紫红烟雾笼罩,并不知道战况,但可以确定一点,远处的南诏王阁罗凤也被波及,他的脸蛋被一片瓷片划破,坐下白色战象闻听巨响,受到惊吓,不受控制地后退。 “强啊!真是强!奶奶的,这个玩意真是够猛!”薛疾夸赞不已,敌兵越惨重他心情越好。 一开始只是被陶罐残片和铁屑钻破身体的痛感,接下来,那股紫红烟雾让他们感觉到痛不欲生,如同置身火炉,既痛又辣,鼻子嘴巴流口水,眼睛睁不开,拿着手中武器胡乱砍劈。 同类相残!这个好啊! 守兵第一次感到一阵无比的爽感,援兵一出手,这种神秘武器的威力太强大了。 战象嘶鸣,受惊发狂,胡乱践踏,那些蛮兵被战象踩死的不知其数。 趁你疯!要你命! “丢普通陶罐!” 又是一轮陶罐炮仗丢下去,炸裂声,哭喊声!硝烟滚滚,蛮兵互相踩踏,死伤无数。 阁罗凤狠狠看了嶲州最后一眼,真是功亏一篑,他对援兵恨之入骨,此人毁了他的入侵蜀州大业。 看着那一个个的陶罐丢下来,他的士卒倒下一片,哀叹一声,鸣金收兵。 烟雾消散,王君可带着他的勇士冲出城门,不打落水狗,更待何时。 王君可白衣白枪,长枪挥舞,扎人无数,碰到的人都会留下一个血窟窿。 阿奴如怪兽出笼,一个铁锤杀人无数。 薛琼华骑着战马冲出城楼,她后面跟着几百士兵。 一阵冲杀,撤退的敌兵又死伤大半。 “穷寇勿追!”差不多就行了,他们这点人,要是想歼灭敌人,就是蹲在那里让他们砍,也得砍几天的。 “将军威武!” “大唐威武!” 守兵和百姓都叫喊起来,一个月来的憋屈,让他们终于能释放出来。 第92章 一条计策 来嶲州之前,王君可去拜见了剑南节度副使崔园,请求他派兵救援嶲州,唇亡齿寒,嶲州一旦攻破,益州门户洞开,到时候生灵涂炭,他这个节度副使也罪莫大焉。 崔园通过邸报已经知道,嶲州的情势是何等危机,可他确实做不了主。 “崔副使,派兵援助还有一线生机,一旦城破之日,微巢之下安有完卵?你可要想清楚里面的危害!” “这?” 崔园额头冒汗,他只责怪那个独自逃跑不知所踪的鲜于仲通,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让他收拾,如果不采取措施,临机决断,受苦的就是他崔园。 “崔副使,食君之禄,忠君之事,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如果层层禀报,还来得及吗?” “本官确实没有这个权限。” “鲜于节度使之下,就是你的干系最大,你必须负起这个责任。”王君可看到此人如此油滑,气不打一出来。“崔副使,我可是为你着想,此事关系甚大,我受朝廷委派,前往姚州任上,路过此地而已,城池破裂,跟我关系大否?” “容本官好好考虑一下。”崔园跌坐榻上。 “不管如何?哪怕派兵两千,也算尽到你的责任,你看着办吧。”王君可拂袖而去。 嶲州城池,打退敌人进攻,让南蛮兵吃了个打败仗,士卒百姓兴高采烈,他们最感谢的就是二十九人的援军。 清扫战场,掩埋尸体,救助伤者。 此次俘虏南蛮众多,不下五百人,都是被魔椒粉薰得失去五感,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被唐军抓捕过来的。 王君可看到这些俘虏,心中大喜,这可是一批不花钱的劳动力,一般来说,作为俘虏,那下场很凄惨,干苦力是小事,能保住一条命就不错了。 五百多俘虏,可以开矿山,挖盐井,修城池,只要不傻,可做的事情多了。王君可想得比较远,他不仅要攻占姚州,还要以姚州城为起点,向外辐射,争取把整个云南郡纳入大唐版图,甚至可以更远一点。 王君可发现守城将士看到南诏俘虏,一个个都想生吃其肉,也好,想吓唬一下他们,然后再行解救,让这些俘虏感谢他对他们的救命之恩,以后办事效率就会高很多。 守城将士见到这些南蛮俘虏,就想杀死他们,太可恨了,他们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 南蛮俘虏面色潮红,眼皮肿胀,嘴角流血,灰头土脸,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杀了他们!为死伤者报仇雪恨!”“杀了他们!” 全城士卒喊杀冲天,薛疾精神振奋,终于可以为惨死在城下的父老报仇,留下这些俘虏干什么?不是浪费粮食吗? “杀!”“杀!”“杀!” 南蛮俘虏吓得全身颤抖,跪在地上求饶,怎么才一会的功夫,他们就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先不要杀!”王君可拦住士卒架在俘虏头上的朴刀。 那些俘虏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有人替他们说话,心生感激。 众人皆说杀,唯独救援功臣说不杀,众人疑惑不解,但这是他们的恩人,又不能说什么。 薛疾和薛琼华也是不解,向王君可投去疑惑的目光。 王君可贴近两人耳朵,轻轻说了几句。 “此计甚妙!”薛疾夸赞不已,“姚州刺史天生仁德,饶你们不死,对你们有再造之恩。” 有些俘虏是听得懂得,赶紧朝王君可跪拜,感谢他的不杀之恩。 薛琼华看王君可的目光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不屑,现在有种赞赏,甚至是佩服,刚才在城楼之下,那个白袍白枪白马的小英雄,确实闯进了她的芳心,王君可还真是能文能武,让她的芳心起了波澜。 遥看北方,起了一片尘土,马蹄嘶鸣。 大队援兵终于到了,全城的百姓又松了一大口气。 剑南节度副使崔园亲自带着益州兵来,看到城池安然,他望天长舒一口气。 他的到来,百姓夹道欢迎,崔园庆幸自己的运气好,庆幸自己来了,当摸清楚情况之后,脑袋留下豆大的汗珠,城池只差一点就破了,是姚州刺史王君可援助,才守住城池。 崔园对王君可的态度变得恭敬,此人深得皇上贵妃的赏识,果然有非凡之处,凭着二十九人就击破敌人围攻。 “王刺史,没有你,我这颗脑袋就留不住了,这是天大的厚恩!请受本官一礼。” 堂堂正四品大官向从五品躬身致礼,这还真是少见。 嶲州城有了三千有生力量,对于守住城池,他们更有把握。 王君可的想法可不仅限于守住嶲州城,他的目标是夺取姚州。 眼下敌兵溃败,正是一个时机,短时间是不会再来攻城,嶲州有喘息的机会,加固城池,训练兵马,恢复生产。 王君可在嶲州刺史府衙中把想法跟薛疾一说,薛疾只能佩服,也唯有他明白他的意图,趁着敌兵大乱,真是可以奇袭姚州,姚州城肯定守兵薄弱,如果扮演南蛮败兵,可以一鼓作气拿下姚州城。 “奶奶的,好兄弟,我现在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你一个书生,也能上阵斩将,胸中有韬略,西南有你,不下三年,就可安定。” “此计能否实行,还得靠哥哥帮忙。” “你要我去帮你夺取姚州,义无反顾!” “不是要你亲自去,你只要给我五百士卒,我有把握夺取姚州。” “借兵是可以的,但我们是兄弟,那么危险,我怎么忍心让你犯险。” “你不能去,此地必须得靠你守卫,此地关系甚大,不得丝毫松懈,也只有你,才能守护。” 薛疾拍了一下脑门,“对对,没有我老薛,还真守不住,这样,我派妹子助你一臂之力。” “有琼华妹子相助,求之不得,不知琼华妹子是否愿意?” “管她什么愿不愿意,哥哥一句话的事。” 薛琼华已经带人清扫战场,带着疲惫之态走进府衙书房,听到了他哥哥的声音,其实她真的愿意跟王君可在一起并肩作战,经此一役,她的芳心有点动了。 “我愿意!”薛琼华落落大方地走进书房,站在王君可的面前。 “可是太危险了,我不能让琼华妹子受苦。” “哎呦!这话我爱听,懂得疼惜我妹子,你别担心,我妹子的武艺不下于我。” 第93章 奇袭弄栋 王君可望着薛琼华,只见她秀目含星,正带着一种坚毅看着王君可。 “好,有琼华妹子相助,必定成功。” “妹子,你先休整一下,带几身漂亮的衣服,不要回来太早。” “为什么不要回来太早?”薛琼华突然明白哥哥的玩笑,一脚踹过去,正中哥哥的膝盖。 薛疾痛得跌坐在地,王君可赶紧将他扶起,让他坐在椅子上。 “玩笑不要乱开,你看看,琼花妹子生气了。”王君可回头看了一下,薛琼华已经跑开了。 当夜,王君可从薛疾选了几个老卒,然后在益州兵中点起五百士卒,组成他奇袭姚州的兵马。 其实按照他的级别,在姚州可以拥有一千左右的守兵,兵不在于多,在于精,他不想要太多的兵,养太多兵是要花很多钱的。 这些兵卒换上南蛮兵的破旧服装,押着十几个会说唐话的南蛮俘虏,朝着姚州城方向开拔。 从嶲州到姚州,路途遥远,不是一天路程就可以赶到的。 王君可一开始走得很快,从败兵走的另一条道走,有意避开南诏的败兵。 走了数日,王君可猜测,已经赶在败兵的前头。 临近姚州城池时,特意让兵马走得不整齐,打着南蛮沾染血污的旗帜,一个垂头丧气,一副打了败仗的模样,这还是他培训了一下,才达到的效果。 从南蛮俘虏口中,知道姚州城守兵不过三百,实力空虚,那就来个乘虚而入。 薛琼华对于王君可的安排,她越加刮目相看,此人武力虽然差了一点,但谋略还真的不错,不知道这条计策能不能行得通,按照她的意思,带领士卒,长驱直入,真刀真枪地砍杀,才最快意恩仇。 王君可要赶在南蛮败兵之前,夺取姚州,他知道,凭着这点士卒,跟实力尚存的南诏正面对抗,那不够塞牙缝的,五百多人进入战阵,就可能被人海淹没。 一夜急行军,终于来到姚州城下,此时还没天亮。 看到姚州城的轮廓,王君可安下心,大批败兵还没有赶过来,估计还在路上。 王君可让徐冰拿着剑顶在一个南蛮俘虏的背后,让他去喊开城门,这一幕很熟悉,在很多电视剧中见到,王君可用的很熟练。 姚州城上的守门官正在酣睡,被人吵醒很不爽,当看着城下几百号歪歪斜斜的南诏士兵,他搞不清楚状况,立即叫醒守门的士兵,拿着弓箭对着下方。 南蛮俘虏叽叽哇哇地说了一通。 守门官了解了,大王阁罗凤在嶲州城吃了败仗,已经返回,这些是前头部队。 他知道大王吃了败仗,一定大发雷霆,不赶紧接待,他吃不了兜着走,赶紧派人把城门打开。 沉重的城门缓缓打开,王君可的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微笑,这座姚州城很快将落在他的手中,将手轻轻一挥。 众人鱼贯而入,那二十九个镖师早就按照计划,贴近城门时,每人逮住一个守门士卒,在他们的喉管中划了一刀。 简直没有大的骚乱,守门官正要叫喊,他的喉咙已经中了一箭,不敢相信地栽倒在地。 其他士卒除了看管俘虏人员,等所有兵马进来之后,关上大门,然后迅速换上城防,暂且不打上大唐的旗帜。 等南诏败兵过来时,来个城头变幻大王旗,让他们心生恐惧,摸不清姚州城的虚实。 王君可指挥若定,安排徐冰马贲带着三百士卒去袭杀守军。 守军还在睡梦之中,他们齐齐睡在军营,徐冰手一挥,他们的头颅全部砍断。 天亮的时候,姚州城的居民发现了一丝异常,原来防守城池的南诏兵不见了,换上了大唐的守军,这一夜之间,姚州的天变了。 王君可写了个安民告示,跟以前一样,只要老老实实地听吩咐,就不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有反抗,大唐的唐刀是不吃素的。对于普通蛮族,他是保留一点善心,只要他们不闹事,就留一条活路,上天有好生之德。 当然,他是用唐字写的,让一个懂唐话的人翻译成南诏的文字。 此次偷袭姚州,可以说兵不血刃,自己的人没有受到一点伤害。 王君可坐在城楼上打着盹,他知道,南诏的败兵马上就要到了,这些人速度还真是太慢,早点过来解决,他可以睡个好觉。 眯着眼练了会气,精神气恢复了,老爹留下的吐纳御气之术确实有效,能在各种场合练习,甚至骑在马上都可以练习,几个月来,他的身体素质得到很大的改善。 南诏败兵已经过来,旗帜还很整齐,衣甲鲜明,他倒有点佩服阁罗凤的指挥能力,虽然败了,但败而不乱,这是个对手。 不过呢,阁罗凤还是不够坚挺,只要他在嶲州城再来一次攻城,坚持那么半天,嶲州将被拿下,可惜,他不知虚实,尤其害怕王君可的魔椒炮仗。 黑压压的人群来到快五百步时。 王君可站起来,哈哈大笑,让手下换上大唐旗帜,大唐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阁罗凤!你中计了!” 城下一片慌乱,他们恐惧地看到城池上飘荡的是大唐的旗帜。 “别慌!不可能的,唐军全部剿灭,他们不可能这么快夺取城池,这是障眼法!”阁罗凤相信自己的判断。 可是城池之上,齐刷刷站了数百名唐军,那种精神气完全可以证明,他们是真正的唐军。 “人数并不多,姚州城人心不稳,给我攻城!” 阁罗凤要把失去的尊严抢回来。 “大王,我们还是撤吧,此次比嶲州还不好对付,如果碰到上次的情景,我们的损失就大了。”和熙夫人建议道。 “臭婆娘,你看看我的本事!”阁罗凤不听,安排手下攻城。 他还有两万兵马,夺取这个小小的城池,易于反掌。 攻城并非阁罗凤所擅长,他用自己的短处对付对手的长处,能有不败之理? 王君可看着这些不知道死是怎么写的,那么就让你们见识薛琼华的神箭。 他手指点了点,示意薛琼华射杀敌军的武将。 薛琼华弯弓搭箭,弓如满月,箭如流星,将跑在前面的一个小鬼主射翻。 围攻的南诏兵卒缓了一下脚步,又朝前冲来。 薛琼华的神箭专门射杀南诏的小鬼主,三箭齐发,七箭齐发,跑在前面的小鬼主纷纷中箭倒地。 薛琼华露了这么一手神箭术,确实将这些惊弓之鸟给吓到了,不敢再向前一步。 第94章 防守 “给我杀!”阁罗凤有点气急败坏,不能在姚州城下也受挫,他画出美好的蓝图不能夭折,否则这些部落的鬼主怎么臣服于他。 “大王,不可!”他老婆和熙夫人劝阻。 阁罗凤命令一下,催动士卒继续前进。 他的眼眸闪过一道寒光,但看到城楼上的守兵拿着陶罐正等待着他的攻击时,想收回命令已经晚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那是魔炮! 数百个炸响,惊天动地,烟尘滚滚,碎片四处崩射,跑在前面的南诏士兵笼罩在滚滚紫红色烟雾之下,炸得个天昏地暗。 这是妖术!莫非是天要阻止我? 阁罗凤心中一阵悲鸣。 鸣金收兵,再这样下去,他这点家底就全交代在这里,他不知道敌人到底有多少这样的魔炮。 战象听到剧烈的炮声,又发狂了,四处踩踏,死伤无数。 这次阁罗凤隔的远,才没有被魔炮波及。 “给我撤!” 阁罗凤带着憋屈到极点的情绪,调转方向。 和熙夫人的预感是对的,他不该不听夫人的建议。 城楼之上,王君可看着南诏兵撤退,此时正是打落水狗的时候,最好再俘虏一些南蛮。 王君可把令旗一挥,阿奴就冲了出去,他等这一刻很久了,接着是徐冰和马贲,然后是二十五个镖师组成的阵法。 除了守城的三百将士,其他人全部出击。 魔炮的杀伤力确实很可怕,虽然不会炸死人,但可以让敌人陷入晕厥状态,受点皮肉之苦。 王君可感谢自己早就做好准备,发明魔椒炮仗,才能有此功效。 他很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这次又抓捕三百多俘虏,对于前期的建设基本够了,多了也吃不下,这不是机器,是人,需要粮食来养活的。 王君可下达命令,让那些砍得很欢的士兵回城。 阁罗凤这次又损兵折将,丢下近一千具尸体,狼狈逃窜。 王君可缴获器械旗帜无数,打仗就是赚钱。 这座城池基本上是属于他的了,达到第一个目标,夺取城池,接下来就是防守城池,发展城池,在这偏远西南蛮夷之地,扎下根。 南诏兵多将广,一丝受挫,元气并没有大伤,只是被王君可的魔炮杀伤力震住了,一旦知道如何对付,肯定会卷土重来。 所幸这几天没下雨,七月的天气说变就变,时不时来一股阵雨,魔椒炮仗需要点火,遇到雷雨天气,那肯定是失效的。 南诏只是暂时还没想到这一点。 魔椒炮仗不是百变的灵药,时时可以化险为夷。 王君可得想出新的法子,对付这层层危机,南诏还是实力较弱的,要是吐蕃也出手,那真是非常危险。 先弄清楚姚州城池的状况,经过调查,城中百姓都是蛮族,白蛮乌蛮都有,以爨姓姚姓为主,户口不过千户,是个实实在在的小城,人口算起来不到五千,加上守城士卒五百多,还有俘虏的南诏士兵,算起来不过六千人。 这些人存在不安定的因素,如果不能从心里上臣服他们,在思想上控制他们,这座城的治安就不能维持,关键的时候还会在背后捅一刀。 问题很严重,王君可感到事情千头万绪,接受张虔陀留下的这个烂摊子。 但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先防守住城池,否则其他都是虚的。 王君可任命薛琼华为姚州副将,阿奴为先锋,徐冰马贲为左右军使,镖队为特训队,专门训练益州的新兵。 弄栋城池暂时守住了,要时刻提防敌人来偷袭,四个大门只开两处,东西两个门暂时关闭。 城池处在山坡之上,地势比较险要,这可能是张虔陀干的唯一一件好事。 城南是缓坡,城北靠着大山,西边可开往西洱海。 姚州城的城池倒没有受到很大损坏,城门也比较坚固,只是没有护城河,敌兵很容易就到达城墙下。 这个需要改造,从明天开始,就开挖护城河,有这种廉价的劳动力不用,那是浪费。 安排徐冰马贲当南北两道门的守门官之后,王君可去调查城中还有多少物资,最主要是粮食和饮用水。 先去看了一下库房,非常幸运,里面的粮食可以供两千人生活一个月,六千人只够吃十天。 暂时能渡过十天,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王君可担心阁罗凤围城,这下好,只要粮食能支撑,就不怕什么。除了粮食,那就是水源,城中有三口井,水质还不错,但要防备有人投毒,王君可安排专人看护,这些南蛮可是会巫蛊之术,不做好防备,那是要倒大霉的。 有粮食,有水,能支撑一段时间,王君可相信,只要嶲州安稳,蜀地的粮食就会源源不断运送过来,即便不能运送,也可以向附近的农夫购买。 王君可安排好这一切,他实在是太疲倦了,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准备去都督府安歇一下。 都督府在姚州城的中央位置,以前是张虔陀的衙门,这个人在此强取豪夺,欺男霸女,是姚州的土皇帝,就是阁罗凤也要看他的眼色,被逼无奈,奋起反抗,杀掉张虔陀,占领都督府。 都督府建的还凑合,跟剑南节度使府比起来,那就差得太远。 只能说还凑合。 王君可安排几个人,清理了一下,都督府比较大,可以住不少人,王君可要建立自己的亲兵队伍,到时候他们可以住在这里,薛琼华也可以安排住在里头,她是副将,有这个资格。 王君可到处转悠了一下,对都督府的布置不是很满意,非常俗气,完全不符合他儒将的风格,到处流露着土豪的气息。 暂时也没时间布置,就将就用一下,等安顿好了有了资金,整个姚州城都是可以改造的。 王君可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微闭双眸,什么也不想。 薛琼华是跟着他进来的,霸占了最好的一间屋子,可能是张虔陀的小老婆住的,前面有个花园,环境比较幽静。 到了傍晚,王君可恢复精神气,打了胜仗,那是要犒赏三军将士的,库房里有酒,有菜,叫几个会做饭菜的,他在旁边指点。 除了执勤的士卒外,这些人喝得非常畅快。 到处飘荡这酒肉香。 要让士卒吃好喝好,他们才有干劲。 为了查探敌情,王君可派出探子,打听南诏败兵去往何方,离这里有多远,一有信息就回来汇报。 第95章 安稳人心 探子回报,敌兵已退去昆州休整,也就是后世的昆明。 王君可最担心的是阁罗凤围城,幸好没有,也许南诏兵的粮草也不够了,这就给了王君可缓冲的时间,去做一些准备。 暂时没有危机,还有时间加强城防,训练士卒,提高战斗力。 二十五个镖师是最精锐的力量,起步就不错,练得一身好武艺,加上王君可对他们的特别训练,在这个时代,恐怕只有左右卫,左右龙武卫的精锐才比得上。 王君可让他们带益州的五百新兵。 这样他才有更多的时间处理政务,安稳人心。 姚州城人心惶惶,民心不稳,多是蛮族,在语言,习俗各方面都存在不同。 作为外来者的王君可,他们实在不清楚这个刺史怎么对付他们,这两天一直处于惴惴不安之中。 王君可虽然张贴了告示,与民秋毫无犯。 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姚州的居民把王君可当成外来者,不知这个刺史比起张虔陀都督如何,他们深受张虔陀的摧残,巧取豪夺,鱼肉百姓,这些乌蛮和白蛮真的是很抗拒大唐的官吏。 王君可决定做一个亲民的刺史,攻取姚州的第二天上午,他就出现在弄栋城的大街小巷。 弄栋城做为姚州都督府治所,筑城的模式还是依照唐城,规划的比较整齐,都是纵横笔直,规模相当于长安的十分之一,人口不过六千,加上下面县治,人口也不过三万,可以说是蛮夷之地,地广人稀。 弄栋城也是分为坊和市,用高高的围墙分割开来,这样有个好处,便于管理,但也带来生活上的不便利,晚上想去吃个夜宵也不方便。 城中以商户为主,经营粮食,茶叶,盐巴,姚州的土产,工户以铁匠,木工,织工为多,还有一些猎户及养殖户。 这些居民一个个人心惶惶,看到兵丁经过,就赶紧把门关了起来,不过,让居民惊奇的是,兵丁并没有骚扰他们,自古兵匪一家,一旦攻占城池,就会抢掠商户和居民。 王君可早就下令,禁制骚扰弄栋城的居民,否则军法伺候。 助守嶲州城,奇袭弄栋城的成功,让王君可在军中树立了威信,对于他的谋略和神秘的武器,让兵卒非常崇拜。 没有兵卒的吵扰,弄栋城的居民渐渐放松警惕,会站在路边看一看,也很好奇,这是一只什么样的唐军,完全跟以前不同,他们纪律严整,军姿威武,神情自豪,打退南诏三万军马的胜仗足以让他们嘚瑟。 就这样,一个少年郎君走在这大街小巷,很多不认识他的居民对他的到来感到惊奇。 一声素白单衣的王君可,姿态从容,面相俊朗,眼神清亮,对着弄栋城的居民微微一笑,打个招呼。 这样和蔼的形象让居民感到亲切,这个人没什么架子,当他们打探到,此人就是新任的姚州刺史,都惊呆了,真是又年轻又英俊,还很亲切。 王君可没有带护卫,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应付一些危机,带着护卫只会让人害怕,不能接近这些蛮族居民。 一个黑衣开裆裤的小朋友好奇地跟着他,一点也不怕,从衣着看来,这孩子属于乌蛮的小朋友。 王君可蹲下来,看着这个四五岁的小朋友,长得眼睛圆溜溜,非常可爱,他蹲下来,捏捏乌蛮小朋友的脸蛋。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哥哥,我叫姚金宝。”小朋友还会讲官话,这让王君可更感兴趣。 “姚金宝,真是个好名字,哥哥问你,几岁了?” “四岁,虚岁五岁!”姚金宝的声音很响亮。 “你家在哪里?” “就在姚兴里。” 王君可朝前面看了看,那个巷子就是姚兴里,不过很是破旧,进出的都是穿着黑色麻衣的人。 “你爹呢?” “爹去世了,只有娘。” 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没有父亲。 “金宝,你怎么到处走?”一个黑艺打补丁的年轻妇女追上来,一把将姚金宝搂在怀里。 “娘,哥哥不是坏人,我喜欢哥哥。” “大嫂,你家金宝很可爱。” 金宝娘看了看王君可,从面相看,这人还真的和蔼可亲,“多谢官人夸赞,金宝小,如有得罪,还请恕罪。” 金宝娘其实还很俊俏,可是一身破旧的衣服,又没有什么头饰,知道她家的境况不好。 “大嫂,看你说的,我喜欢这孩子,怎么会呢,听口音,你家不是本地人?” “公子,金宝爹是汉人,一个当兵的,几个月前战死了。”金宝娘脸上闪过一丝痛楚之色。 王君可这就明白孩子为什么会说官话了,看这母子俩,生活的非常艰难,得想个办法照顾一下。 “嫂子,我有点渴,你家有水吗?” 金宝娘有点疑惑,但很快答应,“公子如果不嫌弃,就去我家。” “那就谢谢大嫂了。”王君可将金宝搂过来,“哥哥抱。” 四岁的小朋友,除了脸蛋有点肉,身体就是细胳膊细腿,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 姚金宝很喜欢王君可抱着,自从他爹战死后,他一直缺乏安全感,现在有个大哥哥抱着,他很得意,周围还有一些小朋友,以前经常欺负他,每人给他撑腰,这下好了,有个大哥哥帮他。 “哥哥,你是谁?” “我是哥哥呀!” “哥哥真笨,金宝想问的是,哥哥是干什么的?” “你猜!” “哥哥不是农夫,也不是商人,更不是工匠,哥哥是读书人。” “金宝真聪明,一猜就中,哥哥就是读书的。” “我爸爸也会认字,教过金宝认字,金宝看了告示,一开始不信,那些兵哥哥都不害人。” “金宝怕不怕唐兵?” “不怕,他们是亲人,我爸爸也是唐兵,还是一个伙长,手下有十个兵士,可厉害了。”姚金宝很自豪地夸耀。 王君可抱着姚金宝,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姚兴里,姚金宝的家。 金宝娘打开木门,邀请王君可进去。 王君可把金宝放下,他当然不会进去,只是在门口看了看,里面还真的是家徒四壁,看着金宝带着菜色的脸蛋,知道他们缺衣少食。 等金宝娘端着水走出来,王君可已经不见了,却发现金宝的手中拿着几十枚铜钱,她立即明白,这是那个少年给的,顿时眼眶湿润。 自从她夫君战死后,没有经济来源,还被南诏士兵欺凌,这日子还差点就过不下去,为了孩子,只得忍受,所幸,弄栋城又到了唐军的治下。 王君可记住了她家的位置,真的是想帮帮孩子,这是唐兵的孩子。 这一幕也被周围的居民看到,王君可就是想让他们看到,新来的唐军跟以前不同,跟南诏军更不同,对于老百姓,绝不会侵害。 第96章 请人吃饭 要安抚人心,可以从小孩子入手,跟孩子比较亲近,这样会让居民对他的看法有所改变。 王君可碰到孩子的时候,就会摸摸他们的头,捏捏脸蛋。 夺取一个城不容易,但治理一个城更加不容易。 王君可准备把爨姓和姚姓的族老请过来,喝喝茶,聊聊天。 转悠了大半天,他吩咐徐冰把城中有身份的长者请过来,就在都督府前面的广场摆下宴席,请他们吃个饭,拉拢拉拢。 说实话,他要想在弄栋城立足,就要得到这些人的支持。 下午的时候,长者们都过来了,看神色,都有点惴惴不安,不知道新来的刺史要对他们怎么样? 王君可出现了,他身穿从五品的红色官服,英气逼人,身姿挺拔,尤其是那双眼睛,非常明亮,带着和蔼的笑意。 长者们看到,这,这就是上午在巷子里到处逗小孩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刺史?怎地如此年轻? 徐冰和马贲安排这些长者入座。 王君可扫视了一下这些城中的长者,都穿着黑色或是白色的衣裳,年纪一般在六十开外。 “诸位,把大家请来,没有别的,就是想请大家吃个饭,喝杯酒,我这个新来的刺史,需要大家的帮撑。” 王君可端起酒杯,这个酒也是仓库窖藏的好酒,据说是本地的糯米酒,窖藏五六年,颜色呈现琥珀色。他先干为敬,把杯子倒过来,让他们看到他喝得很干净。 长者们也将酒喝下,继续听刺史说什么。 “不要那么拘束,大家随便,我一个尚未加冠的小子,还得请各位提点,承蒙各位很给面子,能来捧场,在下非常感谢,大家放心,以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本官绝不让下属骚扰,如果有兵丁不长眼,可以来刺史府找我,我绝不轻饶。” 王君可微笑着看着这些长者,尽量消除他们内心的不安。 “刺史真是年少有为!” “据说是新科状元,天上的文曲星下凡。” “岂止是文曲星,上次打退阁罗凤二万多人马,这样的大才这是人间少有,唯有天上的神仙才能做到,不仅是文曲星,恐怕是也是武曲星下届,双料天才。” 这些长者喝了杯酒下肚,胆气壮了,开始吹捧,这样年轻的刺史确实少见,比那个姚州都督张虔陀强多了。 “各位真是抬爱,在下担任刺史,乃是圣人的旨意。 大家都是大唐的子民,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重要,不要被人蛊惑,从事谋逆,那可是要砍头的。 南诏虽然势大,不过是大唐的附属之国,不图效力圣人,效力大唐,竟起反叛之心,危害西南众多百姓。 当大唐大兵一到,焉有不败之理,诸位也都看到了,在下只带兵五百,就打退南诏围攻,要是天兵到来,南诏岂不覆没。 我还是那句话,大家好好过日子,该做生意做生意,该干活干活,不要参与反叛之事,话先说到前头,那将被本官砍头示众。” 有些人全身颤抖了一下,看着王君可,这个人别看面相和善,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主。 为首两人是爨姓和姚姓的族老,他们多多少少跟南诏有关系。 爨姓长者爨宝柱矮矮胖胖的,胡须比较稀少,眼睛是丹凤眼,弓着背笑着说,“王刺史,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绝不参与不法之事。” 姚姓长姚斌者也赶紧保证,“刺史,我敢担保城中姚姓绝不闹事,出了问题,请拿我问罪。” 王君可看着这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人,要安排一个职务给他们。 “这样就好说,爨老,姚老,弄栋城的事情还得靠二位,我初来乍到,有什么做的不好的,还请指出。” “在下一定配合。”“在下遵命!” 王君可示意徐冰,把一副他写好的大字拿出来,徐徐打开。 写在一丈的绢帛上,绢相对绸锦来说要便宜不少,可以当钱进行交易。 这片素帛上面每个字都是一尺见方的大字。 这是事先就安排好的,王君可要把他的理念告诉全城的百姓。 众长者都抬着脑袋看那几个大字,有些人不懂,但有些人是读过书的,只见上面写着:汉蛮一家亲,军民一家亲。 他们惊呆了,从来没有大唐来的大官把他们看做自己的人,总是将他们视做蛮夷,化外之人,新来的刺史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让他们怎么不感动。 “从今日起,不管是爨族,还是姚族,都是大唐的子民,只要承认是大唐的子民,就会得到大唐的保护。我作为一州刺史,希望大家帮我守城,把弄栋,把姚州当做自己的家一样爱护。” “王刺史说得好,汉蛮一家,军民一家,都是亲人,都是大唐子民,我们要为大唐效力!” 这些长者感动的跪下来,得到大官的认同,得到平等的对待,这是他们一直想得到的待遇。 “从今儿起,该做生意做生意,该打铁的打铁,打猎的打猎,我绝不干涉。” 只要能让他们生活下去,管他谁做官,不要骚扰他们就行。 王君可要笼络这两个长者,准备给他们安排一个职务。 “爨老,你就担任弄栋市丞兼爨族族老,主要负责商家事宜,兼顾处理爨族的纠纷矛盾。” 这是个肥缺,市丞,有很多油水的,其他长者非常眼热。 爨宝柱颤巍巍跪着,他当官了,市丞也是一个官,相当于从九品,当然是荣誉性质的,但地位陡然上升,还有俸禄可以拿,够他高兴的。 王君可微笑着看着姚斌,“姚老,听闻你对农事水利很有经验,你就担任姚州的劝农使,这姚州的农夫就归你老管了,让他们勤劳耕种,种田种的好的,本官还有奖励。” “在下听命!”姚老一开始很淡定,但说到要让他管全州的农事,他止不住激动起来。 “姚州地大,事情也多,朝廷又没有派下其他官员,所以还得仰仗诸位,做的好的,下面的县,乡,我都会安排得力的人去做,做个县丞,县尉,可以在刺史府领取俸禄。” 这些长者一听,还有那么多职务,要是能捞个一官半职,倍有面子,一定要在王刺史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酒宴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之中举行。 收拢人心已见成效,把一些权力分配下去,反正也征收不到什么税钱。 要是让这些本地的去干,可能会少很多摩擦,王君可对于在这里征收什么租庸税钱,没有抱希望,他只想勘探矿藏,什么盐池,煤矿和铁矿之类,这才是赚钱的大头,有了近八百俘虏,不要给钱的劳动力,就有发展的机会。 按照王君可所学的地理知识,弄栋城周围,就有不少的矿藏。 人心会逐渐安稳,接下来就是怎么守城了,城防摆在首要的位置。 这几天,这些被俘虏的苦力正在挖护城河,三百多号人,从两边开始挖。 俘虏也没有带什么枷锁,没人敢逃走,自从有个想开小差的俘虏被射杀之后,他们知道,是不可能逃走的,城楼上有人看守,谁也逃不开那个女子的神箭。 薛琼华被王君可指派,担任监工,就是看好她的箭术,从城墙往下射,笼罩的范围更大,那些俘虏在射程之内。 王君可处理了一些政务,就来到城楼,跟薛琼华喝喝茶,畅谈人生。 第97章 粮食问题 弄栋城的粮食最多只够支撑十天。 十天之后,没有运来粮食,那就会导致人心惶惶,兵心不稳,民心不安。 从益州到姚州的道路已经畅通,但运输粮食,路途遥远。 嶲州的粮食也是不够的,要从益州征调购买。 王君可早就写信过去,说明姚州的问题,最紧急的就是缺粮。 节度副使崔园还在嶲州城,暂时没有回去,要帮助守城。 此次守城成功,他知道,对他来说是个契机,听从王君可的劝说,带兵驰援,守住城池,不知道朝廷会不会犒赏他,把他转正了,对于王君可,他内心是有点感激的。 守城成功,其实是薛疾和王君可的功劳,但在上奏折的时候,把自己写得非常英勇,他奋不顾身,日夜兼程,帮助守护嶲州,打退南诏数次围攻,帮助守城,保护益州的南大门。 然后也顺便提到薛氏兄妹,王君可的功绩。 写好奏折之后,派兵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 长安尚书省,李林甫这几日也是睡不安稳,打了一个大败仗,损失三万多兵马,他咒骂没有用的鲜于仲通,如此无能。 这日,八百里加急的快信到来。 他一看是剑南道节度副使的,打开信封的火印时,手是颤抖的,不要有不好的消息,如果嶲州也被攻破,那益州也就完了。 手脚有点忙乱地打开奏折,扫了几眼,突然发出狂笑。 “好,好!还有转圜的余地,嶲州城守住了,得赶紧禀告圣人。” 李林甫跑得飞快,跟个年轻人似的。 李隆基和杨玉环正在梨园听曲,教导那班梨园弟子,所唱的曲目就是王君可创作的《梨花颂》。 他摇头晃脑,沉浸在曼妙的乐曲中,杨玉环趴在他的大腿上,轻轻地捏着。 “陛下,喜报!” 李隆基有点愠怒,被人打断这种美妙的境界,一看是李林甫,没有发作。 “爱卿说吧,什么喜事?” “嶲州城守住了,是剑南道节度副使守住的。”李林甫讨好地把奏折呈上。 李隆基看了一遍,连连点头,“好啊,将崔园提升为剑南道节度使。” “老臣马上去起草诏书。” “这还提到王君可,薛疾也起了点作用?” “是,王刺史用了一种什么魔炮,把敌人吓退了,薛疾死守城池,一直支撑到崔园的援兵到来,没有崔园,这嶲州城早就不属于我大唐了。” “王君可现在在哪里?” “老臣尚未清楚。” “难为他,小小年纪,没有被战争吓死,还能立点小功劳也算难得,对了,他用了什么炮?” “魔炮!还有点威力,跟烟花差不多。” “好啊!此人有点小聪明。” “老臣就是看到他的杰出才能,才举荐他当姚州刺史,看来老臣没有看错人啊!” “爱卿,只是一个好的开始,继续整顿军马,一举荡平南诏,小小蛮夷之地,也敢跟朕讲价钱。” “南诏乃癣疥之疾,不劳陛下操心,老臣这就下去准备。” 李隆基心情变好,摸着杨玉环的脸颊,亲了一口,“爱妃,你这个干弟弟还真没给你丢脸,朕有安禄山,王君可,天下大安,朕和你就安心享受这太平盛世。” 杨玉环则有点失落,那个干弟弟比干儿子长得好看一百倍,可是离得太远,只是微笑,“这都是陛下的眼力,知道什么人好用,什么人不好用。” “爱妃说的太对,让朕再用用你!”李隆基的手很不老实起来。 “陛下,很多人!” “这样才更刺激!” 李林甫心情不是很好,没有弄死王君可,总是心中大患,此人还奇袭弄栋城,如果没有推断错的话,此人很有可能成功,也好,一座孤城,有你受的,耍能耐,行!看你有什么能耐,老子不给你钱粮,你能蹦到天上去。 想到这里,他又很畅快。 寿王府,李瑁早就得到消息,王君可已经奇袭姚州弄栋城,兵不血刃,就拿下城池。 君可!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在这样危难的时刻,你都能给孤惊喜。 得给他一些帮助,李瑁读了信件,知道弄栋城最缺乏的是什么,缺粮食。 李瑁给节度副使崔园写了一份信,要他给予支持。 王君可写信几日,盼着信来,望眼欲穿,不知道能否得到益州的志援。 为了安全起见,他做了两手准备,一是派人去益州借粮食,二是收购粮食。 王君可知道有点玄,有点冒险,但不能不解决这个问题。 他想出一条计策,就是抬高姚州弄栋城粮食的收购价,每斗二十钱,比益州的粮价高出三倍不止,一般来说,在长安,一斗粮食不过五六钱,以近四倍的高价收购。 薛琼华很不理解他的做法,这个男人真正做生意还是不行,没有脑子,粮食不过五钱一斗,这不是太笨了吗? “琼华,这个你不懂,只要有利可图,我相信,不管是南诏,还是吐蕃,还是益州的商家,都会逐利而来,哪怕有战事。” “我不信。” “不信,那就打个赌,如果本官解决了姚州的粮食问题,你就让我亲一口。” 薛琼华面色一红,“你要是做不到呢?” “那让你亲我一口。” 怎么着都是我占便宜。 薛琼华是个聪明人,哪有不明白的,她想要踹他一脚,周围都是兵丁,娇斥一声,“都背过去!” 那些唐兵赶紧听命,视线看着其他的地方。 “敢占姑奶奶的便宜?”薛琼华一把捏住王君可的脖子。 “疼!疼!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吗?” 薛琼华下手更狠,王君可的眼睛翻白,舌头伸了出来,瘫倒在椅子上。 薛琼华一惊,这不会把他掐死了吧? 这么容易被掐死,她才不信,踢了王君可一下,“跟姑奶奶装死?是吧?姑奶奶今天得到一件宝物,是蛮族姑娘送的,说有人不听话,把这个小虫子放进他的食物里,等他吃下去,以后想要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王君可大惊失色,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蛮人的巫蛊之术,非常厉害,让人迷失心窍。 他睁开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站起来,背着手,薛琼华挡在他面前,略比他矮一点,两人面对面,嘴巴快贴在一起。 王君可啜了一下嘴巴,将薛琼华吓得花容失色,赶紧狼狈而逃。 那些兵丁都在偷笑,这两人经常不对付,还打情骂俏,他们见多了,王刺史不是那种古板的人,这让他们觉得更有趣。 第98章 缺粮食 出来缺粮食这桩事,让此事大人头痛,不知发布出去的信息有没有用。 很多下属都不同意花高价买粮食,这是亏本的买卖,尤其是徐冰和马贲两人,很是不解,小舅爷脑子是不是糊涂了,还是没有做正经生意的头脑,白吃白喝凭着王府的势力胡来还行,但治理一个州府还是太嫩,以三倍的价格购买粮食,这是不是缺心眼是什么? 市丞爨宝柱是坚决反对他这么做的,做生意的一条原则是,贱买贵卖,才是取胜之道,还是年轻啊! 不仅姚州嶲州缺粮食,云南郡很多州府都缺粮,打了一两年的仗,兵士们都在前线战斗,留在乡村的又都是老弱病残,靠老人和妇女种粮食,收成哪里会好。 即便云南郡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没有劳动力也是白搭。 阁罗凤撤军的一个缘由就是,他没粮食了,本来攻下嶲州,进入益州,那就是千里沃土,富庶天下,攻占大粮仓,现在好,嶲州没攻取,损兵折将,粮草不济,他不得不撤军,等筹备粮食,再整军对战,这次失利的原因,就是太相信南诏的实力,没有跟吐蕃协调好。 阁罗凤派出使者,向吐蕃赞布求援,攻取益州,两方平分好处。 嶲州城中,信使飞奔而入。 节度副使正在房中读书,作为一个文官,读书写诗是他最擅长的,其他的事情他不想理会,交给嶲州刺史去做,城防有薛疾这等猛将,他庆幸自己的好运气。 昨夜,崔园做了一个好梦,他乘着一条蟒蛇升空,这个梦是大吉之象。 “副使大人!有旨意!” 崔园正在做白日梦呢,嘴角都流下口水,他一惊,拭擦了一下嘴角,赶紧整理官府,带好官帽,走到大厅,派人焚香礼拜。 来人是益州的一个监军,“崔副使,大喜啊!听旨意!” 崔园恭敬地听着,越听心中越喜,果然是封赏之事,他被封为剑南道节度使,终于把那个副字去掉了。 听完旨意后,他还在云端,一激动,发现监军还在,赶紧拿出两块金饼,塞到监军的手中。 “恭贺崔使,圣人和宰相都有赞誉,此次守城成功,你功劳最大!” “哪里哪里,都是为圣上,为宰相解忧,些许慰劳,不足挂齿!哦,对了,薛校尉有何封赏,还有王刺史也立下功劳,不知朝廷是怎么安排的?” “旨意并没有说,只是先对功劳最大的进行封赏。” 崔园等监军走了之后,把圣旨看了又看,整个人都飘飘然,这种盼望已久的好事终于临到他头上,真可谓喜从天降。 除了旨意,还有一份李林甫的私信,上面告诫他,切勿对姚州刺史进行任何的援助,不许用益州库房的粮食支援姚州。 崔园立即明白,李林甫要整治王君可,这样也好,你立功劳,我受赏,这真是无上的美事,上苍真是眷顾我崔园啊,他把私信给烧了。 接下来,就享受各个州官对他的进贡,也该捞点好处,他准备即日回益州,有很多人正在剑南道节度使府等着他这个新贵呢。 “薛校尉,兵马留下,你好自为之,嶲州城要靠你守住,不要等我离开之后,嶲州攻破,那就不好对朝廷,对圣上交代。” 薛疾对于这种捡到便宜还卖乖的官僚很不齿,但他还是比较理智的,嶲州城关系重大,还得靠益州的支持,但姚州缺粮一事,他是最关心的,那里有他妹和王君可。 “崔使,姚州缺粮,危在旦夕,请崔氏一定帮忙。” “这个忙,本官恐怕帮不了,益州此次为了对付南诏,付出钱粮甚多,恐怕只能自保,薛校尉,本官能帮到的,就是让嶲州军民不挨饿,其他的,实在是管不了。” “崔使,若不是王刺史帮忙守住城池,我俩还能在此说话吗,还有你,这个新任的节度使,你知道,应该是怎么来的。” 崔园的脸一阵青一阵白,若是别人,早就拿下问罪,藐视上官,可这个人非同一般,出身郡王府,他腆着脸笑道,“守住城池,不是靠哪一个人的功劳,没有我崔园,嶲州城恐怕早就攻破,薛校尉,你还得感谢我救你一命。” 薛疾被气得不轻,看到这个节度使无比恶心,如果可以,他一戟就削死他,拳头握了几下,又张开,眼睛要冒火,凭谁都很生气,此人一点力气不费,就轻轻松松爬到高位,而他跟王君可拼死拼活,只是无功无过,圣上真是昏庸,李林甫真是奸诈。 他哼了一声,深吸一口气,也不致礼,背着手就昂首挺胸离开。 “此人真是无礼,粗鄙武夫!”崔园在后面骂道。 薛疾走出之后,他也在想办法帮王君可筹集粮草,接到王君可的信件之后,他食不甘味,不能让好兄弟挨饿,于是向崔园开口求助,这是他第一次求人,还是凭着守城的功劳求人,这个节度使一点都不给面子,直接拒绝了。 即使他粗鲁,他还是有理智的,没有跟崔园闹翻,他不过是个小小的校尉,按照大唐军制,他最多统帅二百兵卒,现在他手下有近三千多人,可以说是将军级别的,其实他想要一个将军的名头。 回去之后,薛疾写了一封信给父王,把嶲州城的详情告诉他,把王君可是怎么奇袭姚州的也夸张地写了。接着他又回复王君可一封信,大致的意思是,嶲州和益州都无法给他帮助,筹备粮草的事情只能靠他自己,如果益州输送粮食来嶲州,他能帮的一定要帮。 这是第九天了,王君可看到粮仓的粮食快见底了,粮草还没有运送过来,城中六千军马要等着米下锅,如果五天之内没有粮草过来,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一个驿卒送来薛疾的信,王君可兴冲冲打开,看完不由凉了半截,益州方面不给任何帮助,拒绝的理由很多。 李林甫这个奸贼,手伸得够长,这里的事都能插一杠子。 王君可知道是谁在后面使绊子,这是要将他逼上绝路,真够狠的,要把他困死在姚州城。 树挪死,人挪活,我王君可就不相信,高价买粮会买不到? 他准备在多等几日,一边派出姚斌去地方征调粮食,至少可以再支撑几日。 第99章 解决粮食问题 还有一个,他有一个备案,就是让舞燕飞带着朱掌柜在益州开办分舵之后,然后收购粮食。 不过,从益州运粮食到姚州,路途遥远,道路险阻,运送大量的粮草很不容易,不是半个月就能赶到的。 王君可只有等了,如果三个办法还是不行,只能怪天意,不让他经营姚州。 益州城,舞燕飞已经开办好镇远镖行的分舵,她收到王君可的信件,也很着急,朱掌柜已下乡去购粮食,一去多日,还没有回来。 想着王君可在姚州会饿肚子,她很揪心,没有王君可,就没有她的今日。 当下,她让五个脑子灵活的赶紧去益州的粮店,花钱购买,分舵留下五千贯,足够买粮。 可是,当五个镖师回来的时候,告诉舞燕飞,城中的粮食概不外卖,不大规模地卖,只能满足城中居民的需要。 而且,粮食涨价了,跟往年不同,这个时期正是新粮上市的时候,价格比较低才对。 正当舞燕飞着急万分的时候,朱掌柜回来了,带着不少的粮草,足有十斛。 舞燕飞亲自带着镖队护送,只留下五人在益州打理,希望能在一个月内赶到弄栋城。 在出行前,还派人快马送信,粮草已经从益州出发。 王君可在七月底的时候收到舞燕飞的信,心中才安稳一些。 这个时间,弄栋城的粮食已经吃完了,虽然有姚州附近村庄购买的一些粮食,还是杯水车薪,不能解决六千多人的口粮。 实在没法子,王君可派了镖队带着二百人去附近的森林打猎,希望能靠打猎弥补粮草不足。 还有就是派出城中的妇女,去采集水果,这附近有不少的猕猴桃,山梨,山杏。 勉强维持不饿死,城中有了怨言,吃不饱肚子是要骂娘的。 王君可遭受了第一次粮荒,他现在知道,粮食才是根本,农业才是根基,其他都是虚的。 这附近是有很多野果,可是从益州来的兵丁怎么能吃这个苦,都开始闹起来。 “兄弟们,请再多等几日,刺史大人已经派人去购粮食,肯定会让你们吃饱。” 徐冰作为左军使,赶紧安抚闹事的益州兵,“大家也看到了,王刺史都大伙怎么样?还不是跟大家一样吃野果,吃野味,大伙要有良心,再等等。” 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会闹军变,有些益州兵闹哄哄地嚷着要回益州去,不想在姚州受苦。 益州兵都是佣兵,不是府兵,靠吃兵粮拿军饷才当兵的。 王君可知道,最多还能支撑七天。 所幸,他的好兄弟薛疾派人送来一批粮食,足够五百士兵吃一个多星期的。 薛疾也不容易,是从牙缝中节省出来,运送过来的。 那些俘虏饿得已经干不了活,护城河的工程也停下来了。 先满足兵士的需要,只能这样了,没有这些兵丁,王君可就是个光杆司令。 士兵能吃饱,那些市民和俘虏就不乐意了,一个个饿得脸色发青。 爨姓和姚姓的一些族老站出来,抗议这种不公的想象,他们也要活,家里有老弱妇孺。 几个隐藏较深的蛮族开始闹事,拿着棍棒在城中暴动在市场打砸抢。 王君可早就预知到这一刻,他派阿奴带人把这些暴动的头子抓了起来。 捆绑在刺史府前面的广场上,看来我还是太仁慈了一点,对你们如此仁义,你们还有些人想阴谋暴乱,那就给点颜色看看,杀鸡骇猴。 吊在木杆上,放在烈日之下暴晒,不给水喝。 即便这样,他都忍耐下来,对于蛮族不能只是靠杀戮,而是王化,降伏其心,王君可想着,只要能撑过去,就在弄栋城开展忠君报国的教育思想,从娃娃抓起。 五个暴动分子的头目这下知道厉害,吊起来的滋味不好受,嘴巴干裂,没有一口水喝,从上午开始,一直到正午酷烈的日头,身上没有一根纱,就沐浴着烈日。 不给你吃,不给你喝,这个惩罚已经算是很轻的。 如果是以前的张虔陀遇到这个事,早就大开杀戒,人头落地。 王君可主要是考虑到,这次暴乱没有出现人命大案,还可以忍受,如果他手下的士兵有一个牺牲,他也会大开杀戒,把这些暴乱的头目杀掉,以儆效尤。 他下定决心,如果这些蛮族继续暴乱,他肯定要镇压,铁血镇压,不能让自己辛苦夺下的城池毁了。 他派出兵卒,维持治安,在二十个坊门口巡逻。 另外派爨宝柱和姚斌安抚,双管齐下。 总算没有闹出很大的乱子。 在最危机的关头,商队来了,王君可心情大好,对商人那种谋取暴利的心思摸得很透,只要给他三倍的利润,会冒死前来卖粮。 商队来了,从三个方向来的,有南诏的商人,吐蕃的商队,最多的还是益州的商家。 这些商人是打听到消息才运送过来的。 因为姚州开出三倍高价,才辛辛苦苦送来过来,这是第一批粮食,足够;六千人吃一个月的。 他们最担心的是,姚州刺史说话算数不? “各位商家,切莫担心,本官说了三倍,就以三倍的价钱购买,一斗米十五钱!” 商家闻听,欢呼雀跃,这趟活,赚了两倍的利润,运粮食来姚州是正确的。 粮仓被粮食堆了一半,可以满足十天半月的口粮了。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王君可安稳人心,对弄栋城的族老说,“各位,我这是以三倍的价格收购粮食,大家想必要问,是不是以三倍或是四倍的价格出售,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可以告诉大家,完全不必担心,在弄栋城,居民购买粮食,以益州的市场价购买,五钱一斗!” 他的话音刚落,那些弄栋城的百姓马上跪下,这是真正的好官,比张虔陀好一百倍,比南诏王也强太多,真是个守诚信的好官。 汉人有句话叫做,青天大老爷。这是他们的福分,是求求都求不来的好官。 王君可享受这种爱慕敬仰,从来不是武力可以降服人心,人心,是需要关爱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即使是南蛮部落,这些人也是可以收拢。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卖米立信,古有原木立信,他今天采用这个卖米立信,能赢得人心,付出两千多贯又算什么? 人心才是真正最有价值的东西。 第100章 给商人提高一点地位 商家们拿着三倍价钱的铜钱,互相交谈着,从来没有一个官是这么讲信用的,而且对他们的态度非常温和,没有叱骂一句。 商家被官府欺凌惯了,每人欺凌还讲信用,让他们心怀感激。 王君可需要商家,他想提高商人的地位,商人是社会的底层,虽然有钱,但地位比工匠还差,这当然跟大唐的商业制度,打压商人有关,农为根本,商人逐利,如果做买卖的人多了,农田就会荒芜,没有粮食,国家会陷入动荡。 不过这里是西南之地,如果让商人的地位提升一点,可以聚集不少的商人来弄栋城定居,或是做买卖。 这次给他们一点小甜头,对于一向爱惜金钱的王君可来说,是抛长枪钓大鱼,只要商户增多,以后收商业税都够了,再补充农夫一些。 他们能冒死前来,说明他们有胆量,有魄力,只有敢冒险的商人才能赚大钱。 姚州以后会有盐池,铁矿场,炼金场,需要这些商人转卖到各地。 王君可专门召见了三处地方的商队头领,在刺史府摆下宴席来奖赏他们。 三个商队头领真是受宠若惊,他们什么时候进入过官府,享受如此待遇。 来自南诏的是一个棕色面庞的中年商人,他感激涕零,在他的带动下,吐蕃卷发商人和益州商人也哽咽起来。 王君可感叹,这些人若是在后世,哪一个不是牛逼轰轰,只要有钱,那就是大爷,开豪车,包二奶,左拥右抱,有财富有地位。 可是在这个时代,他们是被打压的,社会地位极低,即便有钱,还不能穿绫罗绸缎,不能骑马。 “你叫什么名字?”王君可指着南诏商人。 “在下爨平安。” “原来是爨族大姓,平安,好名字。” “多谢刺史抬爱,乃是小人家父,希望小的外出做买卖,能够平平安安。” “好啊,平平安安就是福,不过你来姚州买卖,不仅是平安,还会受益不少。” “都是刺史给饭吃,小的感激不尽。” 王君可又看着卷发的吐蕃商人,穿戴跟南诏商人又不同,“你呢?” 吐蕃商人去的地方也多,见识也广,但这样的官员,他确实是第一次见。“在下葛罗卜。” “好啊,你们吐蕃人喜欢喝茶,我看到你带来的青稞,颗颗饱满,你不是一个奸商,是个好商人,姚州欢迎你的。” 葛罗卜一惊,刺史大人还了解吐蕃人的生活爱好,赶紧回答,“我们族人都喜欢青稞酒,酥油茶。” “好啊,以后就从弄栋城拿货,不需要走那么远去益州。” “只要价格适宜,小的愿意。” “你呢,又叫什么?” 来自益州的商人赶紧跪下,“小的麻花贵,愿听刺史大人差遣。” “难得,你有胆识,以后来往益州和姚州,多输送茶叶和蜀锦,本官不会让你吃亏的。” “多谢刺史抬爱。”麻花贵不断叩头谢恩。 “本官觉得你们三人不错,有胆识,有能力,还有担当,本官想聘你们做一个小小的差事,担任驻南诏,吐蕃,益州的官商,如何?” 升级为官商,他们怎么不知道,这里头有多大的好处,缴税都会少很多,赶紧跪下,“多谢刺史,原为刺史效力。” 你看看,给他们一点好处,就感动成这样,商人地位也实在太低了,王君可来自后世,知道有点小钱的商人都是牛逼轰轰,那是赶上好时代,不过在这封建王朝,他们是被权贵瞧不起的。 王君可想略微做点改变,拉拢商人,繁荣经济,这不,花三倍的高价求购粮草,这些逐利的商人就冒险前来,解决了他一个大难题。 如果刚靠舞燕飞他们从益州输送粮食,路途遥远,运送物资很慢,再过十天半个月,黄花菜都凉了,那么他一番心血,全部打了水漂。 这些商家对弄栋城有功,对他王君可有莫大的帮助。 于是,他殷勤劝酒,三个商人更是受宠若惊,精神上受到极大的鼓舞,喝了酒之后,身体和灵魂都不知在何处,说话也随意起来,把他们在周遭的见闻都讲了出来。 王君可通过他们,了解到很多的信息,信息就是财富,比如南诏,此次撤兵,也是因为粮草缺乏,不得不撤退,回去积蓄力量,再卷土重来。 这就需要一两个月时间,给了王君可缓冲,他可以加固城防,筹集资源,发展经济。 商人见识多,他们带来的信息也非常有用。 王君可差点跟他们称兄道弟,让三人感激涕零,誓死效忠。 吃饱喝足之后,三个商队领队带着无比欢欣鼓舞离开,这次来姚州真是好运,既赚到钱,还提高了地位,能得到姚州刺史的接见,还吃了一顿好饭菜,这比赚钱还要高兴。 薛琼华他们很不理解,王君可为什么对这些低贱的商家这样拉拢。 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 王君可只说了一句,“你们慢慢看,以后,姚州将成为一座大城,商家云集,收税都赚翻了,不说远的,就说此次粮食问题,不靠这些商家,弄栋城会饿死多少人?我们能守住城吗?” 原来如此,他的用意竟然这么深远,一般人确实很难理解他的意图。 给商家一些好处,让他们在弄栋城安家,到时候,不只是三个地方的商人来做生意,就是西域各国也会来此,王君可想着,如果把弄栋城打造为西南第一都市,那绝对是一种非凡的成就。 在王君可规划的蓝图中,商人是不可缺少的实力,他们会带来弄栋城需要的物资和商品,满足姚州发展的需要。以姚州弄栋城为起点,这个地方是三方势力交集的之所,商旅来往甚多,所处位置尤其重要,他要把后世发展经济的手段运用上来,以经济为抓手,以军力为保障,以文化为支撑,把弄栋城打造成一流的城市,这里山好水好,自然资源丰富,只是人力资源还很缺乏,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那么,文化的洗礼就显得很重要。 王君可准备从文化教育,思想教育等方面对蛮夷进行洗礼,说实话,就是洗脑。洗脑成功靠教育,这是保证姚州安稳的一个因素。 当然他不会全盘汉化,要注重民族的特性,只有多元的文化才会焕发生命的活力。 微笑着送走这些受宠若惊的商人,王君可准备下一步,开始教育娃娃,爱国教育从娃娃抓起,实行免费的教育。 第101章 教育从娃娃抓起 弄栋城读书人很少。 搞教育,实行扫盲,是需要读书人的,可是弄栋城被阁罗凤占领之后,不少的读书人被杀掉了,幸运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幸存者,此人因为外出考试,最近才回家,靠着抄抄写写度日,日子过得非常艰难。 这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孟子固,连吃饭都吃不饱,面带菜色,当听说刺史有请的时候,他感觉到喜从天降,一种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豪情弥漫心头。 文人有文人的风骨,这个文士,年纪都比较大了,参加科考数次,都名落孙山,四五十岁的人,不懂生产,也不会经商,在城中帮人抄写书信,赚一两个铜板度日。 不知道王刺史召见他是什么意思,孟子固已经在都督府,现在的刺史府门口等了很久。 他在街道上摆摊的时候,见过王君可的,一个少年郎君,考中状元,升任刺史,这是他做梦都求不来的功名。 听到召唤,孟子固抖擞精神,整理了一下破旧的灰布长衫,要给刺史留下一个好印象。 一进去,他立即跪下。 王君可打量了孟子固一样,此人身形修长,秀目含星,面颊消瘦,下巴有一缕黑白夹杂的胡须,又是年轻十五岁,也是个俊俏的人才,顿时对这个读书人有点好感。 “不要拘束,本官也是打探多日,才知道弄栋城还有你这位才子,遗珠民间,是本官的失误,本官找你来,是想让你人尽其才,胸中有诗书,而无施展的场所,一定非常失落,子固是读圣贤之书,品行端方,可以为人师,本官开办官学,你就负责教授本地的学子。” 老书生孟子固一听,一种可以大展拳脚的时候到了,对王刺史,他顿时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激情。 “这,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将我大唐文明遍布天下,实数功德无量,刺史年轻有为,实在是让我等敬佩万分。” “大家都是读书人,有句话说的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立功立德立言,是读书人一生的追求,忠君爱国是读书人的品格,本官聘请你担任教谕,以后就帮本官把姚州官学办起来,教蛮夷读书,目的是为何?让他们服从王法,懂礼仪,去其野性,南蛮不服,是心理上不服,是学识上不服,我们称之为南蛮,因为他们不服王化,你要肩负起教化的重担,让南蛮的孩子学习我华夏文明,心有爱国之心,行有爱国之行。” 王君可侃侃而谈,让这个老书生感佩无比,这样的见识,真真是状元的见识。 “在下遵命,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士为知己者死。” “说的好,你以后也不愁生机,本官会给你每月两贯的薪酬,干得好,还有奖励。” 孟子固没想到还有这好处,如果学生再上贡一点,岂不富足。 “姚州治下,十三岁儿童以下,实行免费教化,不收一个铜钱,本官还给一人三餐补助,学的好的学生,还有奖励。” “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这等作为,姚州百姓的福音。” 孟子固老书呆激动的无以言表。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这句话响在他的灵魂深处,作为读书人,他也有见识,知道这么做的重大意义。 对新来的刺史,老书生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样的大才,要是身居首辅,那绝对是国家大幸。 官学的地点就定在东边的一处坊,跟姚兴里很近,那边的坊有不少是空着的。 选定办学点之后,王君可还题了一个名字,叫做云之南官学。 这个消息传出,让弄栋城的百姓欢呼,他们是睁眼瞎,不会读书写字,他们的孩子会,这叫做一代还比一代强,人生有了盼头,最主要是,不受一文钱的学费,还补助一日三餐,这真是天上掉馅饼。 读得好,有官做,如果像王刺史这样,年纪轻轻就考中状元,做大官,荣华富贵,是他们几辈子都求不来的,祖坟冒青烟了。 弄栋城的百姓纷纷把孩子送了过来,这个年龄段的有三百多人,从四岁到十三岁,但来求学的不是全部,王君可也不想一下子全部收下,师资不够,就孟子固一人,是教不了这么多学生的,只有分批教学,经过考核,看看此人的长相,谈吐,资质比较出众的话,就做为第一批生源,只要通过考核,都叫做童生。 第一批童生暂定为五十人,其他的等有老师之后,再接受入学。 姚金宝小朋友聪明伶俐,被第一个挑中了,小小年纪,他已经会读几百个字,可以说是同龄中最有文化的。她娘还担心他太小,选不中,这下好了,被选中之后,一日三餐由官学提供,不会饿肚子,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太不容易的。 王君可因为喜欢金宝这孩子,连带着对他俊俏的娘也有点好感,便安排她在官学给孩子们做饭做菜。 她娘阿丽玛是乌蛮女子,自从嫁给他爹,一个唐兵伙长,被族人排斥,加上她老公又战死了,更加不待见她娘俩。 阿丽玛知道以前给金宝铜钱的少年就是王刺史,心中感动,王刺史又是那么英俊,当然她不敢想别的,她一个寡妇,虽然在弄栋城姿色是上乘,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王刺史就是单纯地想帮助她和金宝。 得到官学厨娘的活,她一定要好好干,这是王刺史要救她娘俩,给她们饭吃。 书声郎朗响起在兴仁坊的官学中,这种声音对弄栋城的百姓很新奇,很动听,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他们也跟着能读几句。 姚州城第一次有了圣贤之书的声音。 教材都是王刺史编写的,叫做什么《三字经》,每句三个字,郎朗上口。 王君可改编了后世的启蒙教育三字经,将一些后世才发生的朝代去掉了,免得泄露天机,招人诬陷,这费了很大脑筋才改成的。 老书生更是佩服,这种启蒙教育的教材,一听就懂,易读易背。 第一批免费的义务教育就在弄栋城开始了,这南蛮娃娃将成为星星之火,把大唐文明传播开去。 第102章 雷人之锤 弄栋城的南蛮一开始是冷眼旁观的,对于什么汉蛮一家亲,军民一家亲,是不相信的,从古至今,汉人是怎么对付他们的,把他们赶到这偏远西南,受了多少苦,才在这里扎下根。 可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新刺史的言行和作法让他们改变了看法,渐渐接纳了这个大官。 诚信交易,开办官学,免费教育,提供食宿,治安稳定,王刺史的兵没有骚扰过这些蛮族,他们过着安宁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弄栋城的百姓好像看到了希望,这一切是新来的王刺史做到的。 民心可用,王君可准备开挖盐池。 姚州本就是一个矿藏丰富的所在,按照他头脑中的地理知识,那个地方有盐矿,那个地方有煤矿,他还是有记忆的。 王君可画了一张地图,在上面标识出矿藏的位置,根本就不需要人再去勘探,这也是一大优势。 本来打算要更稳定一点再实行,但他的资金在逐渐减少,很多地方要花钱,办学花钱,挖护城河要花钱,士卒需要军饷。 来弄栋城的时候,他有一万五千多贯,买粮食花了近两千贯,置办军备又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免费教育又是一大笔。 现在他手中可用的不到五千贯,虽然对个人来说,不少,但对于整个姚州,那就是杯水车薪,如果不开源节流,他就会面临资金枯竭,到时候什么都干不好。 为了对付南诏围攻,他在军备上进行了提升,将收缴的南蛮兵器全部熔铸,他们的兵器奇形怪状,什么武器都有,一概统一装备,虽说益州兵有简单的装备,一些皮甲和长矛,也有一些弓箭,单凭这些装备,怎么应付即将到来的大战。 王君可看到南诏兵虽然攻城不行,但野战绝对是唐兵不堪匹敌的,因为他们有战象,数百头战象出马,让唐兵的战马颤抖,更不要说对抗了,前次唐兵全军覆没,除了瘴气和地形,就是面对战象军团没有还击之力,只能后退。 于是他想到了,万一以后在野地遇到南诏兵,该怎么应对?不可能一遇到战象就撤退吧,那不符合王君可的个性,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可以应对的法子,这多亏他对历史研究的还是有点水平,借鉴了一下关宁铁骑的装备,三眼神铳,能远攻,能擂人。 当然他做了一些改造,神铳全部用精铁和黄铜打造,重量在四十斤左右,前头是个长达二十五厘米的圆柱三眼火铳,把柄也由精铁连接,就是发射完毕,也是可以用来砸人,这种武器只要有臂力的,好在镖师们从小练武,力气不小,挥动四十斤比较轻松,王君可就是想把那五十个镖师打造成最有杀伤力的亲兵。 王君可舍得投入,将南蛮兵器熔铸之后,打造他所需要的武器,他画了一个草图,类似于长锤子的形状,锤子头部是圆柱状的,里面有三个圆孔,在圆柱后部边缘,还有三个小孔,王君可把它命名为雷人之锤,这个名字够霸气的,可以远程攻击,也能拿着砸人,这一锤子扫过去,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抗住,王君可准备让阿奴率领雷神之锤队伍,人数暂定为五十人,都骑马,都拿雷人之锤,作为先锋队伍就得有先锋队伍的气势,一百五十发火铳骑射,威力之大,不知有多少敌兵会受伤,而且这个火铳声音极大,就是面对南诏的战象军团,也是很有杀伤力。 一开始他不知道弄栋城的铁匠能不能做出来,拿着图纸去找铁匠,那个杨铁匠一看,技术难度不大,只要弄好模子,浇筑即可。 杨铁匠当然不知道这个奇形怪状的图形是干什么用的,但王刺史需要,他怎么样也要弄出来。 不过需要的材料不只是精铁,还需要黄铜,里面用铜,外面再裹一层精铁。 造价就比较高了,每杆雷人之锤造价达到一百贯,五十杆就是五千贯。 这耗费王君可大半个家当,虽然肉痛,但为了出奇制胜,再多的钱也要花啊,现在只能做三眼的,他也想到升级改造,什么六眼的,九眼的,那就需要更好的精铁,目前的锻铁只能满足三眼神铳,再多几个眼铳头承受不了那个力道,很有可能使用不了几次而变形损坏。 差不多一个月了,王君可去看看这些秘密武器制造出来没有。 锻造这种武器那是属于军机秘密,不会让人知道的,王君可派了十个镖师看着,不许任何人靠近,同时他们也可以学习如何打造武器,帮点忙。 看到王刺史过来了,镖师头目舞鹰跑了过来,“王刺史,今天是铸造最后五杆锤子。” 王君可点点头,进入铁匠铺一看,那些铁锤齐刷刷地摆在墙根的架子上,里面是黄铜色,外面是熠熠发光的精铁,锤头上留着三个均匀的圆孔,深达十五厘米。 他拿起一个掂量了一下,还比较趁手。 至于用法,王君可还没有传授,等黑火药运送过来的时候,就是试着展示威力。 “王刺史,小的按照你的要求,已经浇铸四十五杆,都是用锻造数千遍的好铁铸造的,里面是黄铜。” 杨铁匠过来介绍,因为这批货,他可是赚了不少,相当于他几年干的。 王君可看看铳眼,再瞧瞧引线空是否连通,做工还行。 于是对杨铁匠大加鼓励,“做的不错。” 又对那些镖师说,“你们好好学学,作为我的特训队,可是要什么都会的。” 众镖师对王君可现在是非常佩服,跟着这样的人,以后肯定会有出息,他们几次要参加王君可的亲兵选拔,都被王君可拒绝,说要看他们的表现,如果在下次对付南蛮兵表现突出,可以考虑。 王君可其实是想成立自己的亲兵队伍,那绝对是最有战斗力的精英,对他一定要忠诚。 养亲兵不容易,太花钱了,不说薪水,就说装备,那都是大价钱,全部置办齐装备的话,每个人至少要花五百贯左右。 王君可当然看好这些镖师,跟着他来到西南,一路立功,可以说,没有他们,他到不了西南,也奇袭不了弄栋城。 要招亲兵,他们是最先要考虑的,当然先吊吊胃口,当我的亲兵不是那么容易的。 第103章 开挖盐池 鳏寡孤独皆有所养。 王君可描绘了这样一个图景,在他的姚州治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幼有所学,长有所用。 这样的图景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也未能做到的,而王君可自从来到这个世上,知道所谓的盛世,也不过是大多数人能填饱肚子,还是有很多人处在饥寒交迫的状态。 他的目标不仅是姚州,而是遍及整个云南郡,甚至南诏,让这一大片土地处于他的治下,打造一个非同凡响的大唐文明。 对于姚州治下,他采用的是与民生息,经过战乱伤及根本,是不能过于折腾,老白姓要过安宁的生活,这些遭受战乱的蛮族部落也是大唐的子民,他下达命令,姚州治下的农夫不用交税。 农业才是根基,有了粮食,老百姓才不会饿肚子,历朝历代,出现农民起义,跟吃不饱肚子有关系。 劝农使姚斌下去劝农耕作,这个老者对于农事,水利还是在行的,在姚州有一定的势力。 姚州为什么被称为姚,乃是因为姚姓是个大姓,王君可知道这一点,就要拉拢姚姓大族,姚姓与爨姓又是冤家,表面和气,其实背后有不少的争斗,但是因为实力相当,谁也不能除掉谁,达到一种平衡的态势。 王君可入驻弄栋城以来,成为第三种势力,当然他的势力目前来说是最强的,爨姓和姚姓要想把他赶出去,也没有那个能力。 王君可深懂御下之道,让这些部落,这些大姓互相牵制,才能达到他的目的。 一个掌握农事,一个控制商业,都是姚州的根基。 爨宝柱这个月收上来市场的税收一共是一千三百贯,都是从商业中来,不过这点钱满足不了弄栋城庞大的开支。 王君可打造五十杆雷人之锤就花了二千五百贯,还要给这些未来的亲兵装备上好的战马和明光铠,那将是很大的一笔数字。 还要拿出一笔钱去招揽人心,照顾城中鳏寡孤独者,他开了一个义所,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者和伤残人士养起来,这些人也有二百多,每个月也得花一百多贯。 王君可在书房算开支,算到最后,这一个月来,他手中的钱只剩下二千多贯了。 五百兵士每人军饷是每月两贯,五百人就是一千贯。 看着这花出去的钱,王君可感到很心疼,要不是他卖保单赚了一笔启动资金,剿灭山贼赚了两万贯,他不知道会怎么办?一分钱都难倒英雄汉。 最大的支出在于给薛疾的部下卖了保单,薛疾的兵士在战斗中死伤七百多人,每人补助十贯,就是七千多贯。 王君可算了这笔账,终于明白一个血淋淋的道理,在大战的军中卖保险无异于自杀,赔率太高了,幸好没有在剑南道推广,只是在薛疾的军中实验,现在得出的结果是,这个实验失败了,看来在军中卖保单是没有出路的,尤其是经常要打仗的部队。 出门的时候带了一万贯,剿灭清风山得到一万多贯,留下五千贯在益州的镖行分舵,赔付死伤军士的保单七千多贯,支付益州兵军饷一千多贯,高价买粮食花去二千多贯,提升装备又是二千五百贯,办官学支出每月一百五十贯,还有一些其他的开支。 满打满算,王君可手头总共还有二千贯,开源节流,节流是节省不了的,只有去开源。 护城河在一个月的开挖下,已经将南大门前面开出一条,至于其他三个面,北面是通向山岭的,没有必要,东西两个门暂时先停一下,西边通往吐蕃,东边通往嶲州也可去昆州,这两条道比较险峻,在东西两个门挖护城河意义不大,只要建四个箭楼就行。 王君可把三百俘虏分成两组,每组一百五十人,一队由徐冰率领士卒去开挖盐池,还有一队就由马贲搭建箭楼。 盐矿的位置在弄栋城西边,那里其实有不少的小盐井,都是爨姚两姓的一些大户霸占,使用矿奴采矿,出产量不高,盐巴的质量也不行,不是精盐,看起来灰不拉几的。 王君可看到姚州的部落吃这种盐就感到悲哀,那是给人吃的吗?而且卖得贼贵,一升盐要三文,相当于后世的一包盐六元,一般老百姓哪里吃得起。 王君可懂精盐的提炼,这是他的优势。 而且对于开矿,他还有别人没有的优势,使用火药炸,这样比简单的开挖要来的快。 至于把蛮族大户侵占的小盐池,王君可不想理会,现在动他们的话,那会造成不安定的氛围,私家想跟官府争?王君可有钱有矿有兵。 他了解弄栋西边有个富矿,这片地竟然没有人发现,他派徐冰把那片方圆三里多宽的地方打上告示牌,此乃官府所有,私人不得侵占,将周围打上树桩围起,圈地开盐池。 这个盐矿不是露天的,所以那些南蛮部落也就没有发现,如果知道,这是一个大富矿,这些部落会争个头破血流不可。 徐冰按照指示,打了一个棚子,建立了营所,他带着三十个益州兵看管,让这些南蛮俘虏开始把土层挖开,他一开始不相信,小舅爷就这么神,知道这里有盐矿,当挖到三米深时,就露出白色的小晶体,他让一个俘虏把矿抛上来,用舌头一舔,确实是咸的,这意味着,如果是个大盐矿,他们就发达了。 盐的利润有多高?去问那些贩私盐的就知道,那可是五倍以上的利润。 这些盐要是送到关中,那肯定赚翻了。 但这还只是盐矿,至于怎么炼制成可以食用的盐,徐冰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他迫切想知道,小舅爷会制盐吗?盐矿里的盐是不能直接食用的,有些杂质,对人身体有害,不去除会中毒。 王君可知道挖出盐矿,也赶了过来,这确定了他的判断是对的,姚州确实是个富有盐矿的地方。 他拿着盐矿的矿体看了看,里面的白色晶体还是很丰富,提炼出来不仅可以满足弄栋城的需要,还可以卖到很远的地方,这是赚钱最快的,提炼技术的难度并不高。 第104章 炼制精盐 王君可即便是文科生,也大体知道食盐的提炼,一开始就是煮盐矿,让矿体的盐分溶解,然后过滤,再用碎木炭吸附溶液中的有害物质,最后晒干成为白色的晶体即可。 在这个时代,估计除了海盐,还有人能达到王君可这种提纯的手段,他炼制的盐在市场上肯定很有竞争力。 这不高的技术在大唐来说,可是个机密,王君可下令,此地为军事重地,是训练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 徐冰是他最信赖的几个人之一,办事可靠,为人灵活,这个事情交给他办,最好不过。 一百五十多个俘虏在挖盐池,他们只负责挖,而其他的工序就交给徐冰带领的三十个益州兵,这也是为了保险起见,万一俘虏跑掉一个,把他们炼制精盐的技术传播开去,对姚州是个损失。 南诏俘虏每天能挖掘盐矿四万多斤,这个量看起来不多,但一个月就是一百多万斤,可以炼制精盐十多万斤,每斤精盐算五钱的话,那也是五十多万钱,除掉一些开支,至少可以赚四十万钱。 到年底,刚卖盐就能赚一百多万钱。 这笔钱基本可以支付军饷,让军心安稳。 王君可亲自炼制实验,经过几道工序,白色的精盐就出现了,这是一个奇迹。 徐冰虽然一直在王府,但是王府也没有这样白皙的精盐,现在的王君可在他心中就是神,是那种无所不能的神仙。 王君可捧着细细的白色晶体,舔了一口,那是能给将士带来战斗力的好东西,有一阵子,缺少食盐,他全身都没有力气,那是身体缺盐的缘故,尤其是西北边疆的将士,他们用的食盐是那种黑色的一小块,每次用舌头舔一舔,或者是用一块布条加点醋。 姚州有了这个盐矿,会带来源源不断的钱财,弄栋城发展有望,有了钱,才能施展他的蓝图。 几日后,第一批精制食盐出现在市场,大概有二百多斤,摆在官家盐铺,也只有官家才能独自经营,每升盐只卖五文。 这新出品的食盐成了稀罕货,益州商人麻花贵还没离开,他用手指点了一点盐放进嘴里,舔舐了一下,眼睛放光,这么纯白的精盐他是第一次见到,当下把这些盐全部买下来,这么好的货,才卖四文,拿到益州去,那肯定是十二文一升,可以赚三倍左右。 “买了,全部买了,二百斤食盐就是八百钱,其实真不算高,最主要是货是极品。”麻花贵走南闯北见识很广,走了那么多地方,见到的食盐就没有这么高品质的,这样的品质卖给那些富户,就是卖二十文一升也有人买。 王君可在刺史府中已经得知了消息,这个盐果然好卖,先打出广告,然后慢慢提价,卖五文确实卖贱了,那些劣质盐都卖到三文一升。 麻花贵特意跑到刺史府来见王君可,要垄断这笔生意,他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商机,以前这里没有这种盐,这是王刺史来了之后才有的,那么说明,这种精盐是王刺史搞出来的,麻花贵有这个判断能力。 “刺史,把姚州精盐的经营权交给小的。”麻花贵渴望地望着王君可。 “当然可以,好货总是要满足益州的需要,我这里每个月可产食盐三吨,现在出产的货并不多,也只供给弄栋,嶲州,益州这几个地方,我的货肯定是供不应酬的,量少的时候交给你,量多了你们三家就要价高者得,算你灵活,暂时交给你经营。” 麻花贵很懂事,当晚就送来一百贯,讨好王君可。 “麻商使,你跟我就不要客气了,都是一家人,先挣钱再说,再等上半个多月,你把食盐带到益州,一卖,我估计,那肯定是五倍的利润,这种精制的食盐,在整个大唐,也只有姚州才能生产,这样,我们合作,五五分成,赚钱再分都可。” 王君可怎么会对一百贯看在眼里,太掉价,他看到的是食盐的高额利润,找个代理人,帮他出售而已。 “多谢王刺史关照,小的一定好好配合。”麻花贵虽然有点肉痛,但想到长远的利益,还是接受了这个苛刻的条件,这意味着,他的利润要少一半。 王君可微笑着看着麻花贵,知道他心中所想,商人逐利,为了高额的利润可以不顾生命安全,如果麻花贵不答应,也没关系,他还有朱掌柜,还有其他的人选。 麻花贵心里明白,要想多赚钱,就得抱住王君可的大腿,这条腿很有安全感。 送走了麻花贵,王君可又在想怎么提高食盐的产量,煮盐是需要木材的,如果木材改用煤炭,火力更猛。 有了煤炭,还可以炼铁,打造武器和工具。 别看姚州是偏远之地,地下蕴藏的矿物还是很丰富,王君可坐在一座金山上。 只要平定此地,打败南诏国,成为一方节度使,王君可相信,只要给他三年五载,必定成为大唐首富,比卖什么保单强十倍。 想着支付给薛疾伤亡士卒的七千多贯,他就有点心痛,这是做了一次赔本的买卖,一共到手二千贯,出去七千贯,损失惨重,这样的生意做不得。 卖保单只能作为前期的原始积累,王君可靠这个是赚了不少,但那是在长安。 现在所在的地方,非常危险,时常会有战争,打仗就会死人。 王君可痛定思痛,不在军中卖保单。 现在弄栋城粮草还能支撑一个月,兵士的训练也在进行,只是这点兵,这点粮,完全不够应对即将到来的危机,他已经得到快报,朝廷第二次派兵攻打南诏,南诏兵也朝着姚州杀来。 姚州是个重要的据点,谁得到它,就会拥有地形上的优势,能进能退,有周旋的余地。 从昆州到姚州,是需要数天的路程,王君可希望在这段时间,拥有更强的力量。 他站在城楼望风景,望城楼的人也在看着他,两个人互相笑了笑。 是薛疾带着俘虏和粮草过来,还有舞燕飞的镖师护送。 第105章 相见欢 “妹夫,想死你了!”薛疾嗷嗷叫着,向着王君可扑来。 在薛疾的心中,他已经将王君可看做是他预定的妹夫。 王君可看着又变黑的薛疾,知道他最近过得很不容易,没有躲开他的熊抱。 两个男人就这样紧紧相拥,都知道,没有彼此的守望相助,两人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相聚,有可能在地下相见。 “老薛,我也想你。” “妹夫,我妹子呢?” 薛琼华听到妹夫二字早就羞得跑开了,她最近对王君可有了一些改观,要是实在没有选择,王君可马马虎虎还配得上她,这也只是偶尔的一个念头,其实,她心中根深蒂固的是白袍将军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至于王君可,有点小聪明,但离一个大将差得太远。 “刚才还在。”王君可挣脱薛疾的熊抱,看着戴着黑色斗篷的舞燕飞。“来,舞妹子,我们也拥抱一下。” 薛疾赶紧拦在他和舞燕飞的中间,“你们读书人不是有句话,男女授受不亲,保持距离,按你的话,距离产生美。” “老薛,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春心大动?”王君可看了一眼舞燕飞,再瞅瞅薛疾贼笑道。 薛疾老脸一红,“哪有的事,我老薛,要先立大功才立家,儿女私情,暂时放在一边。” “呵呵,那怎么从嶲州跑到这里,你可身负守城大任。” “我不是馋你炒得菜,馋你的评书,赶紧的,去下厨,跟我喝两盅,这次我带来好酒。” 为了接待好兄弟,王君可置办了一桌子硬菜,菜香四溢,勾引在座亲密关系的好兄弟好妹子的馋虫。 王君可知道,就凭自己这手厨艺,娶个漂亮妹子不难。 “好久没吃过这样的菜了,真香!”吃货薛疾狼吞虎咽,满嘴流油。 众人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好不畅快。 “妹夫,老薛我申请调到你这里来驻防,跟那个崔园相处的很不愉快,这龟孙忒不是东西。” “哦?”王君可当然知道缘由。 “他轻轻松松得了个节度使,不感谢我和你,我写信给他,急求粮草,他竟然拒绝,诸多借口,说益州的粮草也不够,让你自己想办法。” “我知道,我知道,这龟孙不是良人,一定是拍李林甫的马屁,知道我跟李林甫不对付,所以,什么粮草,兵器都没有提供,但又如何,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还是我妹夫行,什么都不靠,自己打下这么一座城池,还筹措了粮草,这就是老薛我佩服你的地方。” “不值一提,你刚才说调动驻防,崔园答应了?” “呵呵,他想立不世之功,一举拿下南诏,我们就等着瞧吧,这龟孙不知道南诏兵的厉害,此次五万唐兵已经开拔到嶲州城,先锋直指昆州。” “你不是先锋吗?” “我拒绝了,说了句旧伤复发,不能当先锋,妹夫你说的对,我们拼死拼活,让他人享受成果,那是愚蠢,蠢事我老薛不干。” “要是有薛兄两千士卒相助,姚州必然安稳,我的方略就是,守住姚州,徐徐图之。” “妹夫的事,就是老薛的事,只是你这个城池什么都缺,很难坚守。” “我有良谋,你就等着瞧吧,只要南诏兵敢来,照样让他吃亏。” “好,愚兄就相助一臂之力。” 薛疾的脸喝得通红,只有在这里,他才感到无比畅快。 吃饱喝足之后,王君可带着薛疾在城楼之上视察。 “没想到,短短一个多月,你就将弄栋打造成一个坚城,易守难攻。” “怎么样?现在有信心了吧?” “只是这么点粮食,够不够坚守?” “人是活的,我只要提高姚州的粮食价格,就有源源不断的粮食运来,薛兄,现在弄栋的粮草能坚持半年,加上你和舞妹子带来的,又延长数月,包括你手下的二千士卒,稳稳当当能坚持五个月。” “好啊,老薛我要在此,跟你并肩做战,重创蛮夷。” 薛疾很有兴致地看着城防布置,这城楼上的弩机,檑木,落石,火油真是非常丰足,哪怕几万敌兵围城,也讨不了好。 加上弄栋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更是如虎添翼。 “妹子,看看,哥哥的眼力不错,给你选了这么一个夫君。” “哼!又不是白袍小将,能够冲锋陷阵,我才不稀罕。” “妹子,我跟你急眼,真是不识好歹,我妹夫如此文武全才,你也看不上眼?” “你自己喜欢就行,当个宝也可。”薛琼华不搭理她哥哥,跟舞燕飞挎着胳膊,在不远处说话。 “舞妹子,我哥就是这么个人,其实心眼不坏,武力超强,如果我哥能看上哪个妹子,那个妹子可真的走运。” “薛兄,你既然来了,那就担任姚州的司马,这些兵就交给你训练。” “妹夫,还是你来,你的名堂比较多,老薛我也想再学学,你那个什么七星阵法。” “都是自家兄弟,何必谦让,你这么说,那我只好接受了,你手下的兵就交给我来训练,这样,你先休息几天,然后带人去后山挖煤。” “什么,此地有煤?” “不仅有煤,还有铁,还有盐。” 薛疾惊喜万分,“如此甚好,看不出这里倒是块宝地,你是刺史,我老薛听你安排。” “咱俩就在这里好好赚钱吧。” 薛疾喜不自禁,知道这里头还有不少的好处,对于自己的决定如此英明,他很佩服自己,跟王君可在一起很畅快,有吃有喝还有娱乐,最重要的还有大把的钱,难怪王君可不靠朝廷的钱粮,也能过得风生水起,老薛我的眼光不错。 “以妹夫的文才和老薛我的武艺,试看天下谁敢敌?” 王君可准备给薛疾画一张大饼,“薛兄,我们以姚州为驻点,然后渗透整个云南郡,甚至可以占住南诏的地盘,那遥远的南部,还有无限的土地和海洋,美女众多,赶走南诏,我们称王!” 黑炭样的薛疾被王君可的一番话鼓舞得非常有斗志,他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明天。 薛疾伸出一只手臂,“兄弟,我愿唯你马首是瞻!” 第106章 弄栋城的形势 弄栋的军事实力大增,尤其是薛疾带来的二千兵马,其中有五百陌刀兵,实力非同小可,即便跟南诏野战,也有对抗之力,这些人要好好训练。 一陌刀砍下去,马会被劈成两半。 现在的姚州弄栋城,已经像一把尖刀,插进云南郡的脖颈处。 随着实力的增长,弄栋城的民心更加安稳,大事可图。 王君可在等一个契机,就是崔园节度使带兵剿除南诏兵的时候,他了解过,唐兵还是跟上一次一样,损兵折将,被南诏兵与吐蕃联军打得丢盔弃甲,几乎全军覆没。 不是不想拯救唐兵的危机,可是他一个小小的从五品刺史,对于这种格局是无法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他是节度使,一定想办法解决,可惜,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只要能守住姚州,已经是天大的功劳,到时候,李隆基才会发现他的作用,唯有利用好王君可,才能平定西南。 当然,王君可不会错过这个两军交战的好时机,可以做点生意,两边赚点钱,卖卖药品和物资,发点战争财倒是正经事。 随着弄栋的粮草越来越多,王君可压低了收购价格,只比益州高出一成,即便如此,还是有商家源源不断运送各种物资过来,药草,皮毛,铁器,马匹,谷物,砖块,都是战争所急需的物资。 王君可看着库房都不够用了,又在城中征用了几处空房来安放战略物资。 剑南道的一些将领看到有利可图,把一些军用物资倒卖过来。 这一天天地过去,弄栋城成了云南郡物资最丰富的城市,商旅云集,热闹非凡。 短短两个月没到,一向破旧的弄栋城焕发出勃勃生机。 要知道,一个月前,弄栋城的老百姓差点就饿死,这一切的改变是新来的王刺史办到的,比起以前的张虔陀,那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不可同一而语。 弄栋城的工户,商家,普通老百姓对王君可的评价极高,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年轻,如此能耐,如此好心的刺史,让蛮族百姓也改变了看法,王刺史确实是言行一致,从没有纵兵掳掠,骚扰过他们。 人口也在增加,薛疾带来两千士卒,五百俘虏,加上舞燕飞的几十个镖师,还有不少的商家,现在的弄栋城已经具有万人的规模,可以说是一个中下的城市了,假以时日,弄栋城说不定就跟益州城一样,成为四五十万人的巨城。 弄栋城外有不少的蛮族农户,已经种植了晚稻,田亩之中,青青的禾苗长势喜人,这是姚斌的一份功劳,是他带人劝农,种植水稻,再过两个月,到了十月中旬的样子,就可以收割,那时,将会有大丰收,即使是满足弄栋城的军民,也够吃两三个月的。 王君可跟姚斌说了,如果今年晚稻丰收,就会升他的官,提升为从八品的官,可以派到下面的县城做一个县令,这个许诺让老姚干得更起劲,老了老了,还当上了官,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科考官员,但手中是有实权的,对于王刺史,他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荣耀。 再看商户,由于王君可提高他们的身份地位,可以在弄栋城购置房产,他们的积极性更高,王君可特批他们,可以骑马,可以穿绫罗绸缎,可以山精海味,这在其他大唐的城池之中,是不敢相信的好事,爨宝柱对于王君可,那是由衷地支持,弄栋对商家的税收低于其他城市两成,这就吸引更多的商家前来,尤其是姚州的特产精盐,卖的非常好,名声在外,都想求购姚州精盐,可以说,供不应酬。 爨宝柱经过对比发现,以前的张虔陀在弄栋城是收不到什么商税的,都没几家商户,可自从王刺史上任后,弄栋城的商家日益增多,现在的弄栋城,不下于千家商户,即便商税比大唐其他城市低两成,也能收上不少的税,爨宝柱计算了一下,跟上个月比,上个月不过一千三百贯,而这一个月很有可能突破四千贯,王刺史有头脑啊! 爨宝柱记得王君可跟他说的一句话,收上来的税,他可以留下百分之一,那么,这个月他可以拿到四十贯,四十贯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比普通的从八品官员的俸禄还多。 那要是每个月收到一万贯,岂不是就得到一百贯,这样的薪俸在弄栋城都是高收入,爨宝柱虽然六十多了,但还想着再养个小妾,多干几年,享受享受幸福的好日子,所以他很珍惜这一切,每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比壮年时期还要有劲。 姚兴里的官学,多了几个读书人,孟子固从一个穷酸老书生,成了书院的教谕,按照品级,也是从九品的官衔,由于要扩大招生的规模,他实在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写信把益州的一些相识请了过来,现在他手底下有三个书生,其中还有一个秀才,帮衬他把官学撑了起来,学生从五十人变成了一百多人,四个人管一百二十多学生,刚刚好。 孟子固一介老寒儒,已经四十多岁,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不过自从主管姚州官学以来,他的脸堂亮了起来,精神抖索,背部都不驼了,对前途充满了希望,他注意到一个学生,年龄虽小,但非常聪颖,记忆力超凡,只要读两遍,就记住了,这个叫姚金宝的娃娃真是让他很有成就感,如果能培养一个进士,那是他最大的愿望,他这辈子是不可能再去考试了,已经对科举失去信心,但若是培养出一个资质非凡的学生,也是一种荣耀,一种弥补,对于姚金宝,他更用心去教。 金宝娘在官学的厨房帮佣,她有一手好厨艺,做事干脆利落,又很讲究卫生,官学的厨房非常干净,每次的菜都洗很多遍,才下锅。 金宝娘知道,她的孩子能入学,能读书,她能在厨房帮佣,从此不再少吃少穿,这一切都是靠那个少年刺史,她此时正在姚兴里的水井中汲水,看了一眼水井中的自己,长相还是那么年轻,皮肤还是那么白,她把水桶拿了上来,弓着身子,身体朝前倾,臀部呈现一个优美的弧度,胸口往下有一种沉甸甸的鼓突,还是非常年轻的身体。 孟子固看到了,责怪自己,非礼勿视,但是在忍受不住,又看了一眼,赶紧走过去,帮金宝娘把水桶提了上来。 第107章 生活有点小幸福 “不,不用,夫子,你是读书人,怎么可以干这种粗活。”金宝娘看了一眼老夫子,面色晕红。 “金宝娘,不要太辛苦自己,不是还有几个仆妇,你可以让她们干的。” 那几个仆妇正在旁边的沟渠边洗菜,看到两人的情形,开始低声议论。 金宝娘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赶紧撒开手,“这不,大家都忙,我这会有空。” 孟子固把水桶提着正要走,金宝娘喊了句,“夫子,你放下吧,让我来。”她赶过去抢过水桶,提着就蹬蹬地往前走。 孟子固其实没什么力气,一直读书,缺少锻炼,他其实是故作有力,要真是让他提回去,路上会休息几次不可,看到金宝娘的充满活力的背影,他的喉管不由抽动了几下。 “孟夫子,金宝娘好看吧?”一个洗菜的仆妇打趣道。 “好,好看。”孟子固老老实实地回答。 他的回答让这些仆妇放肆地大笑起来,全身的肥肉都在颤动。 孟子固大囧,赶紧逃离现场。已经有一些不堪入耳的流言传到他的耳朵里面,一向爱惜自己名誉的老夫子慌急之下,撞倒了菜篮,那些笑声更加放肆。 这些仆妇在孟子固没走运的时候,那是一个劲地调侃他,现在也难得地寻到一个机会,怎么不取笑一番。 对于金宝娘,孟子固其实非常有好感,只是以前从来不敢正眼看她,但今时不比往日,他的身份提高甚多,对于珍稀的感情,他也想啊,虽然四十出头了。 金宝娘不过三十出头,全身充满旺盛的精力,每天都有忙不完的活,他上课之余,也想帮帮她。 在弄栋城中,孟子固觉得金宝娘才是最漂亮的一个,以前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的窈窕身姿,一旦被金宝娘的目光察觉,他立即收回目光,读了一辈子儒家经典,对于这种非分之想,也只是偶尔的一个念头,当时金宝娘还是一个姑娘的时候,他曾经有过幻想,但想到连自己都无法养活,给不了人家幸福,就放弃了,直到她成了一个寡妇,他想帮也无能为力,再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他经过其家时,既想看到她,又怕看到。 现在上天给了他一个机会,坦然面对的机会,通过教育金宝来接近她,在她面前夸赞金宝的聪慧。 孟子固甚至有个想法,等姚金宝有出息了,向金宝娘提亲,到时候手头也有点钱,看能不能在弄栋城买下一栋宅院,跟金宝娘好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她在家中浆洗做饭,他在官学教书,这是他最大的愿望了。 可现在还不行,兵荒马乱的,世道不太平,不知道南诏和大唐打仗到什么时候,只能等待了。孟子固知道今天的改变,让他有安稳的饭吃是谁创造的,得感谢那个年轻的状元郎,小小年纪就创造了如此功业,孟子固希望用自己的努力来回报,所幸,这些孩子还很听话,学业有很大进展。 先前的五十个学生,已经能背诵状元郎撰写的《三字经》,也认识很多字,最近听说状元郎又编写出什么《唐诗三百篇》,把大唐的诗人名作编在一本书上,这是多大的功绩,读书人一生追求的,不就是立德,立功,立言吗?状元郎还那么年轻,就做到了,真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就是整个大唐,还没有一个这样的人物,状元郎也许是大唐开国以来最厉害的读书人,是所有读书人的偶像。 王君可当然没想到,在读书人心中是这么大的身影,他只不过是改编了后世的《三字经》,收集了目前能收集到的三百首最有名的唐诗,其实,这并不算什么,我真的没干什么。 益州有不少的读书人投奔到弄栋城来,就是因为王君可的几本大作,《三字经》,《唐诗三百篇》不过是开蒙之作,但更让他们感兴趣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写出《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的前世情缘》,《兴唐英雄传》,《神猴传说》这三本着作,一定是学富五车的老者才能写得出来,他们想要拜这个老者为师,这样才能学到东西,当他们见到真正的作者只不过是不到二十的王刺史时,这心中的惊叹让他们差点窒息,天纵奇才!在他们头脑中只有这四个字。 王君可改编的三本志怪小说终于出版了,这当然是玉仙公主的主持下,招募了最好的雕工刻印出来的,每本发行一万本,竟然被抢购一空,一本书的造价不菲,至少卖两贯,其实还是卖贱了,但为了天下的士子基本能看到,只能卖这个合适的价格,三本厚厚的小说卖了六万贯,玉仙公主发了一笔财,尤其有成就感,她写信告诉王君可,把收益以飞钱的形式送来过来。 王君可得到出版费用两万贯,他兴奋的差点就晕过去,这赚钱啊,比卖保单赚钱,有了这一笔巨款,真是可以挥霍一段时日的。 有了钱好办事,组织商队,买卖茶叶,蜀锦,陶瓷把这些贵重商品卖给吐蕃,南诏,再从南诏,吐蕃的手中买进珠宝,毛皮,马牛羊。 弄栋城不仅有粮食吃,还有新鲜的肉类,品种繁多。 王君可与薛疾可以放肆地享用牛肉大餐,这些都是牧民养殖的,吃青草树叶长大的,肉质更好,不是什么耕牛。 两个吃货到了这里,才感觉什么是快意人生。 “这是烤牛排,这肉味真是鲜嫩!” “水煮牛肉!” “涮羊肉!” “鸳鸯火锅!” “麻婆豆腐!” “宫保鸡丁!” 一个个新鲜的菜名开发出来,让老薛的肠胃每天都在鸣唱,这简直比神仙的日子还要爽。 王君可手中只要有钱,那肯定是大手大脚地去花的,这次他有讲究,从南诏女人中挑选了七个姿色不错,能歌善舞的作为刺史府的歌姬,每天饮酒作乐的时候,必须有歌姬助阵。 王君可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了一个昆仑奴,高丽俾,菩萨蛮三个家奴,日常由她们打理,终于过上了大唐贵族向往的生活,要是没有这三种奴婢,那不是真正的高官显贵,不仅要有三种,还要人数众多,不过,以王君可现在的资金,只能买下三个,毕竟还要其他地方需要很多的钱。 接下来的几日,王君可开了煤矿,开了铁矿,派出军士守卫看护,一千俘虏的大部分都去挖矿,剩余的一百多人在城中做苦力,修理沟渠,建什么公共茅厕。 第108章 改造城池基本设施 刚进入弄栋城的那天,王君可在巷子中行走,他闻到一股熏人的气味,早上有居民在墙根处小便,还有一些孩子,到处拉屎,一不小心踩上,那一天的好心情都没有。 王君可想到这些不文明的现象,他就感到悲哀,没文化,没讲究。 有了钱,这个卫生问题就提上日程,在西部军营建了四个大厕,在行人密集急待解决个人问题的市场建了十处公共茅厕,坊间是每家都有,这样,大家都不要上露天茅厕了。 这些茅厕还具有排水功能,冲一冲就干净,还没有很强的刺激气味,按照市政的安排,雇佣了一些还能动的老者看守茅厕,每人一个月一贯钱,足够他们生活了,只是看看茅厕,打扫一下卫生,地下挖了化粪池,每隔一段时间,可以把肥料卖给菜农,这些看守茅厕的老者还能得到一份不菲的补贴,这样的肥缺是年轻人都求不来的,一个月赚两三贯不成问题。 当然,这个改造花了很长的时间,至少一个月。 但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弄栋城的空中飘散着鲜花的芬芳,王刺史说了,每家每户都要种植花木,庭前屋后有花园,有水池。 除了改造茅厕,王君可其实还想将城中的建筑也翻修一下,但想到东南边在打仗,有可能会波及到姚州,暂时就放下这个改造的蓝图。 他甚至还有扩城的计划,把围墙什么的都拆了,去圈更大的一块地,跟益州城差不多大,现在的城池只相当于益州城的十二分之一,真是小的可怜,勉强容纳二万多人,看着人口越来越多,如果不扩城,弄栋就装不下了。 王君可也没想到,南诏和大唐开战,不少的人涌入到弄栋来,这肯定是他的美名传播的范围很广,甚至嶲州,益州的一些百姓因为美食,娱乐,读书的原因过来了,也有不少的富户从南诏地区跑过来。 王君可发现一个问题,自从允许商家在弄栋城购置房产之后,房价开始提升,以前一套两进的房子不过千贯,现在飙升到两千,短短两个月,翻了一倍。 城中还有不少的空地,能建造四个坊一百套房子的区域,有一些机灵的商家找到王君可,表现出对那个地段的兴趣,其中就有麻花贵这个商使。 王君可想到,这也是来钱快的途径,不需要自己投入,有商家投资建房出售,他只要收转卖土地的税即可。 卖!不卖白不卖,这是繁荣经济的手段,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些商家看好他,看好这座城市,看好这座城市的发展和安全。 那四个坊放出了三个,王君可得到土地出让金五千贯,这是白白得来的好处。 商家开始开动,建造房产。 这对本地户也是一个好事,他们有机会去干活,特别是工匠,全部都有活干,木匠铁匠瓦匠砖匠尤其繁忙。 本地户有多余房产的还能租出去,坐收租金。 王君可对于现在的发展之快,是没有想到的,这些商家为了挣钱,真是速度极快开工,他猜测,不出两个月,这里的房子就会搭建起来,到时候转手一卖,那其中的利润就不可想象。 买得起房的当然是那些做生意的有钱人,又不就是地方的蛮豪大族,普通流民只能打打工,租住在低矮的民房之中。 王君可还派人修整了一下通往刺史府的大道,必须得宽直,宽三丈,路面以后要铺上地砖,下雨也不影响走路。 但这路面的硬化还需要很长时间,王君可准备弄出个什么三合土,比较结实,比弄什么水泥要强,水泥地对马蹄有很大损害,而且天气热的时候会更热,他只想搞出三合土,便于马匹奔驰。 当南诏兵跟唐兵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弄栋城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开工景象。 道路在整修,民房在搭建,军营在扩大,一切朝良性发展。 王君可其实不想干很具体的事物,他想做的,就是安排手下的人去干,现在有这么多将领,薛氏无双,舞燕飞,徐冰和马贲,阿奴,还有镖师头目,王君可只管安排他们去执行具体的事物。 他每天就是留意军报,分析唐兵现在具体的位置,需要些什么给养,王君可乘机就做点生意,至于带兵去跟南诏鏖战,醒醒吧,人家几万士卒都讨不了好,他手下这点人拿去送死,他才不愿意,只要守住弄栋城,守住姚州,一切都好说,其他都是虚的,王君可本来就不是一个玩虚的。 他在积蓄力量,只有手底下有一支能纵横的兵马,才能夺取整个南诏,就让你们厮杀吧,他在中间赚点好处。 王君可对于未来的走势有判断,崔园肯定会失败,接下来是杨国忠兼任剑南节度使,最后会打败南诏,那么再等等,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一举荡平西南。 他才不会一头热血地拿着两千多人跟人死拼,拼光了什么都捞不着。 不要有意气之争,一时一地的败局说明不了什么,唯有掌控大局,才是最后的赢家。 这也怪那个圣人,用的都是一些什么人,都是李林甫的亲信,又没什么卵用,经常吃败仗,如果给他兵马,不说五万,哪怕是两万人,他也有能力荡平西南。 对于刚愎自用的李林甫,他也只能呵呵了,此人整人还行,要说打仗,那就是个外行,又不想让那些开国元勋的后裔掌握兵权,那只能让唐兵去送死,所以,这个李林甫真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对不起天下百姓。 王君可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史,他的目标就是守住弄栋,守住姚州,至于离姚州不远的昆州之战,他也顾不上,也没这个能力。 军报一天天传来,看着上面的文字,真是触目惊心,先头部队失利,被南诏包了饺子。 崔园的主力也杀了过去,这肯定是一场激烈的厮杀,后果用屁股想也知道了。 王君可丢下探子送来的军报,长叹一声,也只能长叹一声,这五万的唐兵,不知还能剩下多少,可怜这些跟着无脑的主将拼杀的普通士兵了。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主将无能,坑死士卒。 第109章 唐军惨败 不断有线报传来,剑南的先锋部队遇到南诏军就被引入峡谷,两头被堵死,到了半晚,瘴气上来,一个都不剩。 主力部队是节度使带领的五万装备精良的唐军,听到这个消息,就已经被吓住了,到处是丛林,蚂蟥,毒虫,瘴气,再加上暑热,不少唐兵生病。所幸有王君可派去的商队提供药草,不然就是一场瘟疫,唐军五万就会失去战斗力,崔园赶紧撤退,可退路被吐蕃军截断,杀出一条血路,才冲了出来,五万唐军只剩下二万不到,深处险地,他们朝着姚州进发,希望能够避难。 吐蕃的突然袭击让唐兵乱了阵脚,两面夹击,唐军伤亡惨重,作为总指挥官的崔园带着残兵败将来到弄栋城下时,要求进入弄栋城,暂避锋芒。 残兵败将十余日来到弄栋城下,这是西南被唐军掌控的唯一城池,这么多乱军进来,肯定会引起很大的骚乱,说不定弄栋城都会被崔园搞掉,对于残兵,王君可是想收留,这是装备尚可的士兵,加以训练,可以成为一支有力的武装,可是领导者不是王君可,要是放他们进来,王君可的地位就会被这个所谓的剑南道节度使取代,以他的瞎指挥,连姚州都可能失去。 王君可经过深思熟虑,唐兵可以救,但崔园不可救,他要拒绝败兵入城。 望着这铺天盖地而来的近两万败兵,王君可也无能为力,首先这个后勤都保障不了,粮草只能保持弄栋城的军民,他果断下令,紧闭四门,拒绝败兵进来。 崔园是一副惶惶不可终日的模样,灰头土脸,当上威风的节度使还不过两个月,贪功冒进,就受到如此惨败,他仰望着弄栋城上的大唐旗帜,希望能够在此落脚,有个地方藏身,至于去对抗凶蛮的南诏和吐蕃士卒,他再也没有那个胆量了,已经被吓破胆。 “王刺史,开门呐,想我们在嶲州也共事过,一起并肩对敌,你不能见死不救啊!”崔园哀求着。 “妹夫,你可不要答应,他要是进来,弄栋城也保不住了。”薛疾提醒,他担心王君可一时心软,放这个大祸害进来,弄栋城就遭殃了。 “放心,这狗娘养的,我怎么会引狼入室。”王君可的话让薛疾的心安稳下来,崔园要是进入城池,他就是最大的官,他手下还有二万士卒,再怎么样他也很嘚瑟,不会给王薛二人好日子过。 王君可看着灰头土脸的崔园,微笑着,“崔使,你也有今日,不好意思,城中没有落脚之处,请你还是去嶲州吧。” 真是好舒爽,看到崔园那副狼狈样,上次写信请他志愿粮草,诸多借口,你也有这么悲惨的一天,估计这还不是他最悲催的,被追兵围困的滋味更加酸爽,王君可今日扬眉吐气,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这谁也怪不得谁。 崔园知道,嶲州可能也会被吐蕃袭取,断了他的退路,他心中慌乱,“王刺史,你不替大唐安危着想,也得想想这帮大唐士兵,他们都是爹娘养的,你忍心吗?”。 崔园拿败兵当说辞,以为王君可会可怜他们。 王君可坐在城楼,喝着茶,微笑着说,“我们都是大唐的官,其实不是不允许唐兵进来,只是城中粮草缺乏,这么多士兵进城,一两天就吃光了,到时候大家跟着一起完蛋,你要是把以前我要接的粮草补上,本官是可以让你避难的。” “王刺史,你好大胆,敢跟本使提要求。” “呵呵,还这么大口气,不知是谁求谁,这就是告诉圣人,你也是个死罪,一败千里,损兵折将,失我大唐脸面,你还是回去,洗干净,等着怎么被凌迟吧。” 对于这个没用的剑南节度使崔园,王君可是一百个看不起,五万兵马,被他折腾的只剩一万余众。 在败兵的后面,烟尘滚滚,看来是南诏与吐蕃合兵一处,一起攻击崔园的唐兵了。 崔园知道不能进城,幽怨地望了王君可一样,扯着缰绳,扭转方向,抽了马臀,朝着嶲州方向开拔,他知道,嶲州现在的情况未明,如果去那里,说不定还有一丝生机。 “我在城口观风景——”王君可悠闲地唱了起来,现在只差一把羽毛扇摇一摇。 面对那越来越近的南诏吐蕃联军,王君可只是跟薛疾耳语了一下,他就去安排了。 已经准备好杀伤性武器等着你来。 来吧!让你们见识一下神器,三眼神铳,雷人之锤的威力。 阁罗凤骑在巨大的白象上面,一边是他的夫人和熙,另一头是吐蕃的将军马二图,两方联军一共是五万多人,打了胜仗,正是士气最盛的时候。 对于弄栋城,阁罗凤吃的亏不少,他这次想要怂恿吐蕃军马二图去攻城池。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要去紧紧咬住崔园的屁股,把唐军全部打残,一举攻下嶲州,直取益州,至于这个又臭又硬的弄栋城,暂时先撇开,扩大战果才是首要考虑的。 南诏吐蕃联军果然离开弄栋,连城下都没有到,就撇开,追赶崔园的残兵败将去了。 弄栋城的居民其实是很紧张的,那么多敌兵,要是一拥而入,那是怎样凄惨的景象,可是当他们看到王刺史一副淡然轻松的模样,就知道,这弄栋城没有危险,不过是虚惊一场。 烟尘消散,地上只剩下旗帜和丢弃的盔甲与兵器,唐军败退,南诏吐蕃联军也追了过去,这地上的战利品就是他王君可的。 捡到一些好的装备也不错,王君可安排士兵去捡拾,崔园这个败家子,把好好的一副牌打得稀烂,为了逃命武器都不要了。 当这些败兵和追兵离去之后,一些逃生的唐兵终于出现,他们看到城头还插着大唐的旗帜,大喜过望。 这些残余的败兵有上百人,来到城池的南门,要求进城。 此一时彼一时,王君可大手一挥,这些残兵就进了城,他们已经饿了数日,当吃着热乎乎的饭菜时,感动的热泪盈眶。 “兄弟们,慢点吃,知道你们饿,也不能吃的太多。”王君可特意给每个残兵只给一碗饭菜,先让他们吃个半饱,免得撑死。 “王刺史,小的原为你老人家效力!”这些残兵跪下,匍匐在地。 “好,那大家就是兄弟,与姚州弄栋共存亡。” 接下来数日,又有不少的残兵,加起来有上千了,这些唐兵可是吃尽苦头,一路溃败,才到了弄栋,看到弄栋城,就看到希望。 有不少是躲进道路密林之中的崔园手下,他们知道,此行回去,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而弄栋才是他们栖身之所,跟着王刺史,才能翻身。 王君可看到日益壮大的势力,心情大好,现在城池的兵力已经有四千多人,防守一座城市足够,管他来多少人,必将铩羽而归,他有这个信心。 第110章 享受是一定要享受的 不动刀兵,又捡拾无数装备武器,还收纳了近两千残兵,充实了弄栋城的军事力量,这个得庆祝。 王君可自从来到弄栋城,还真没有去过青楼,作为一个诗名遍天下的长安第一风流才子,真正的状元郎,不去青楼已经好几个月了。 他觉得身上肌肉酸痛,跟这段时间的劳累分不开,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得不到放松,有时要求薛妹子那丫头帮忙按按肩膀,她一万个不理会,要是小雯在身边就好,这个同房丫头不在身边,就少了很多的娱乐。 王君可也希望她来西南,等这边安定好,就接她过来,买了三个奴婢还得小雯管理,一个昆仑奴,脸色比阿奴还黑,舌头被割了,不能讲话,但好在能干点粗活,高丽婢长得还行,皮肤白皙,性格温柔,只是适合床第之事,菩萨蛮也就是跳跳舞,娱乐一下五感。 他越来越觉得小雯的好,会给他捏肩膀,捶捶背,有时还能一起沐浴。 发了财不享受,对不起这段时间的辛劳,文人墨客就是要寻找一点灵感。 弄栋城有一家青楼,里面的姑娘还真不少,最近又来了几个,青楼的老鸨一直想巴结王刺史,想求他看顾,可是王君可一直没空。 青楼就是个放松的地方,这里面的女子才艺很高,还懂诗词歌赋,色艺双绝,听说青楼最近来的是南诏的一个女子,别有一番风情。 王君可也知道一点消息,此女子很有可能是南诏的奸细,为什么这么说,不是军中和官府的人,休想见到她一面。 好啊,跟我玩这一套,我是你们的祖宗,透露一点消息,还不知道谁才是黄莺在后。 青楼的老鸨果然个个都很肥硕,见到王君可来了,那一身的肉都颤动着承受不住地球的重力,胸前如同挂了两个大水袋,脸上抹着粉红的胭脂,这厚厚的一层底,估计有一厘米厚。 尤其那娇柔的声音暗叹一声,从鼻腔里发声的,“王刺史,哪阵风把你吹来,奴家可是日盼夜盼,盼得全身都不得劲,可喜你今儿来了,我家闺女艾斯玛正在楼上等着呢。” 王君可拍了一下老鸨徐娘的丰臀一下,“很瓷实的,给我带路。” 徐娘娇哼一声,那缠绵的声调让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个老鸨不接客很多年了,但自从徐冰来了之后,徐冰喜欢上这个调调的,跟她有那么一腿,至于有没有泄露军机,那就看他够不够聪明。 很多时候,坏事的都是身边几个人,王君可不能不防着,虽然很亲密,但也防不住别人的勾搭。 翠芳园是这家青楼的名字,不要跟长安比,这里的条件差的太多,但即便这样,也是城中最好的楼房之一。 王君可在徐娘的带领下,来到了艾斯玛的闺房,看着她那很有曲线露着小蛮腰的背影,王君可的心有点痒痒的,这样的背影很像一个花瓶,艾斯玛正在描绘一幅图画,还真是有才艺,她在画一只云雀,在一片险峻的山岭上空飞翔。 “好画!”王君可看了一下,觉得实在不错,比较工细一路的风格,设色淡雅不俗气。 艾斯玛没有扭头看,继续作画。 “女儿,是王刺史。” “刺史又如何,让他等着吧。”这女子还很高傲。 王君可来到她的背后,伸手摸了过去,那女子身体一颤,手中的笔已经被夺走,她有点恼怒,回头一看,此人竟然如此年少俊俏,不由地脸色晕红。 艾斯玛低垂着头,显得娇羞如花。 王君可沾了一点浓墨,在云雀的眼睛上点了一下,这只云雀就活了,感觉是真的一样。 艾斯玛看得一惊,王刺史就那么点了一下,云雀就活了,整幅画也活了,真是画龙点睛之笔。 “王刺史也懂画?” 王君可把笔一丢,躺在靠椅上,指指自己的胳膊和腿,不说话。 然后闭着眼睛,等着艾斯玛的按摩。 他了解过,这个女子还有个绝活,那就是一手的按摩技术,让很多有身份的人花大价钱来享受一番。 艾斯玛不仅懂画,还掌握了按摩技术,人还比较骄傲,一般的富人她是瞧不上眼的,一向只有她瞧不上别人,还没有谁这么傲慢的。 不过此人是姚州的刺史,要想在此地安稳,还得靠此人罩着,她乖巧地走过去,用会画画的灵巧双手给他按捏胳膊和脖子。 手法不错,比前世的按摩小姐手法到位。 王君可差点舒服地喊叫起来,还真是能按到穴位上。 这个按摩技术原来来自南诏,手法不错,比小雯的按摩技术高几个层次,这个按摩女郎对穴位还是很了解。 “王刺史,还有更好的手法要不要试一试?”她的声音婉转如同云雀。 更好的手法?难道跟前世的那个特殊服务类似。 “有何讲究?” “你好坏哟,你知道的。”艾斯玛巧笑道。 “本官确实不知。”王君可确实不明白这个时代的按摩跟前世有什么区别,实在是没享受过。 艾斯玛的秀发触碰在王君可的脸颊,非常柔顺,还带着一丝馨香。 她低低地说,“就是脱了衣服。” 王君可顿时明白,果然如此,这个时代的人也这么会享受,“脱光了?” “你讨厌!没有啦!有兜裆的。” “要不要洗澡澡?” “当然要啦,不洗干净怎么按摩嘛。” “是不是你帮我洗?” 艾斯玛低声地嗯了一声。 这万恶的黑暗封建时代,果然腐化堕落,让这样一个有才艺有姿容的女子帮忙洗澡,王君可脑海中浮现出旖旎风光。 不过,让这么一个女子帮忙沐浴,还真是不习惯,恐怕会把持不住,那就会陷入女子的温柔陷阱,还有可能被女子暗害,这个还是要把持住,要淡定。 王君可深深呼吸一口气,“不知这种服务要价几何?” “一百贯而已。” “什么?一百贯!”王君可没明白在这样偏僻的地方,要价也如此高,看来要征收多点娱乐税。 “你可是一州刺史,那么有钱,一百贯算什么,要是其他不入流的人,奴家还不愿意呢。”艾斯玛装作很害羞的样子,娇羞动人,明艳可人,这样的女子,我见犹怜。 但王君可早就知道她的底细,一个南诏的奸细,但不会揭破她,要好好利用,“我看上你了,自己送上门,还是本官派人抢?你看着办!” “刺史不要啊,奴家跟翠芳园签了协议的,只卖艺不卖身。” “混蛋!本官看中的东西,谁敢反驳,就是你们妈妈,本官一句话,就可以让她吃牢饭。”王君可全身舒泰,系好裤带,很舒爽地下楼。 这样很有技术的奸细要好好利用,来个反间计怎么样?凭着自己这如潘安的容貌,反正一个奸细应该不难。 第111章 军事机密 有一个专业的按摩师在身边,王君可感到一丝幸福,现在不管有多劳累,让艾斯玛推推油,全身的疲劳就消解了,而且他发现,这种按摩对于他的身体非常有帮助,血脉都打开了,练习御气呼吸术有奇效。 他感到自己的臂力增强,以前能拉一石弓,现在能拉两石硬弓,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 至于他使用的金钱镖,弹出一个,能插进坚硬的夯土墙,有点像前世的气枪,他试了一下,在园子里躺坐的时候,射了一只不听话的乌鸦下来,那只呆鸟被射穿了肚子,支棱着扑着翅膀,蹦跶了几下,双爪绷直,死翘翘。 艾斯玛的按摩技术如此有效,他一定要把她弄在身边的,既可以传递假消息,也还能享受别样的快感。 此时,王君可躺在他特制的黄花梨木椅上,享受艾斯玛那专业的按摩,真叫一个舒服。 徐冰拿进来一张密报,他看到王君可书房有人,便站在门口。 王君可察觉到有人来了,睁开眼睛,对徐冰勾了勾手指。 徐冰轻快地跑过来,在他耳边耳语几声,递上密报。 “公子,前方密报!” 艾斯玛知趣地避让到屏风后,王君可接过密报一看,“这是什么密报?不就是剑南节度使吃了败仗,谁不知道?” “公子,南诏与吐蕃联军已经攻下嶲州,兵锋直指益州,要不要派兵去断他们的后路?” “你小子还有点聪明,此战南诏和吐蕃联军也吃亏不少,正是他们疲惫的时候,不如派四千兵马,前去断其粮草,你去跟薛司马说一声,尽起姚州士卒,全力夺取敌军粮草。” 望着徐冰走后,王君可又躺在椅子上,“艾斯玛,继续!” 艾斯玛听到了俩人的交谈,这是重大的军事机密,要真是如他俩所说,后路被断,南诏就危险了。 接下来她的按摩有点使不上劲,没有按摩到正确的穴位上。 “没吃饭啊?在想什么?”王君可呵斥道。 艾斯玛赶紧醒过神来,加大力道,在他的身上狠狠地按捏。 “你想把我摁死?笨手笨脚,滚!滚得越远越好!回到你的翠芳园去!” 王君可恼怒地将一个茶杯砸在地上,茶杯四分五裂。 艾斯玛委屈地冲了出去。 等她走了之后,王君可派人跟着她。 艾斯玛很机灵,出了刺史府之后,还不断往后面看有没有人跟踪,她闯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不见踪影。 跟踪的人回来汇报,已经跟丢了。 此女子果然有点古怪,很好,就让她去传递这个虚假的情报。 这个情报如果传递到南诏军中,阁罗凤肯定会担忧,被人断了粮道那可是大事,说不定就会撤出一部分军力,那么益州的压力就会少很多,至少能防守住。 至于派兵去断其后路,只是王君可的一个计谋,他怎么会派城中的兵马前去?不过,样子是要做一下的。 薛疾已经领着四千兵马从东门而出,此时的弄栋城就是一座兵力空虚的城池,除了一些巡城的三百士卒,可以说是一座空城了。 做戏就要做得真一点,那么薛疾带着四千兵马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王君可是清楚的。 一个斗篷女在人群中看到唐兵真的出城而去,她赶紧回去,在一个院子里放出一只信鸽。 巡城官早就得到刺史的安排,要他留意是否有人从城中放出信鸽。 果然,城中一只灰色的鸽子飞出城池,向北方飞去。 弄栋城的唐军消失了,很多居民都在猜测,唐军去了哪里,其实他们很恐慌的,城中如果没有唐军守护,那就没有安全感,但看到王刺史还出现在城中,他们的心才安稳下来。 城中虽然只有三百士卒,但那都是王君可的精锐,五十个镖师组成的特训队,每人一杆奇门兵器,远可攻,近可砸,但从单兵能力讲,那是可以比拼龙武卫的士兵,从武器的破坏力来说,恐怕还要远远胜过。 特训队在后山开采煤矿的时候,那是实验过的,押解七百多俘虏开采煤矿,有几个为首的俘虏想暴动,暴动失败后要逃走,被雷人之锤轰得皮开肉绽,背部至少有上百个窟窿,死的不能再死,巨大的声响将所有俘虏都震慑住了,他们匍匐在地,以为遇到天兵下凡,无法抗拒。 即使只有这五十个镖师,王君可也相信,能守住弄栋城。 薛疾带着四千士卒在长途行军,按照王君可的说法,就是将士兵背着武器,拉去训练长途奔袭。 王君可的命令是,用五天的时间奔袭到昆州,然后攻取昆州,烧毁那里的粮草,夺取南诏的财物。 他在昆州安排了探子,早就打听到,昆州不过是一千守兵。 至于硬攻,是不可能的,薛疾带兵跑到昆州城外二十里时,在城外的密林中潜伏起来,等到傍晚时分,他们换上南诏士兵的服装和武器。 就这样,他们大摇大摆进了昆州城,薛疾一戟削死守城官,其他四千士卒如猛虎出笼,喊杀声冲天,遇到南诏士兵就是一顿砍杀,仓促之间,南诏军都没有来得及集中兵力,被薛疾的士卒猛攻之下,连连后退,最后开启巷战。 由于兵力悬殊,薛疾的士兵已经训练了两个月,还会七星战阵,以最小的牺牲赢得了这场攻城战。 薛疾砍下城中守将的头颅,鲜血漫天,被堵在军营的南诏兵死伤遍地。 城中插上大唐的飞龙骑。 接下来,薛疾可是一点都不客气,粮草是运不完的,剩下的也不能留给南诏,一把火烧了。 再将库房中的钱财一股脑地搜刮过来。 薛疾对王君可的计谋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用最小的代价赢得了最大的胜利。 此时的昆州城,是南诏军的驻扎的最北集中区,财物还真是不少,粗略计算了一下,财物不少于十万贯,什么珍贵的毛皮,珠宝,不计其数的钱币,全部搬空。 王君可本来想要占领昆州城,但想到自己的实力还不允许,即使占领了,也守不住,昆州的地形不利于防守,他要的只是财物,然后把粮草烧光。 第112章 攻打益州 第二日,阁罗凤带兵正在抢掠益州的南部县城,烧杀抢掠,无所不为,益州南部县城的百姓深受其苦,看到虏获如此丰厚,想到攻破益州城之后,那城中无数的宝藏和美女,他笑得乐开怀。 接到密信后,他吓出一身冷汗,怎么能把那个可恶的对手忘在脑后,让人断了后路,可不是玩的,眼看益州城就在眼前,而益州守兵已经吓得魂飞魄散,就这样退兵,真是舍不得。 他跟吐蕃主将马二图商议了一下,分出一部分兵力去防守嶲州,只要守住嶲州,那就守住了退路。 数日后,他们继续往益州城开进,益州那高大的城楼已经遥遥在望,“孩儿们!益州的财宝无数,美女无数,谁抢到就是谁的,跟老子冲啊!” 一份急报送到他的手中,阁罗凤看得触目惊心,一口鲜血喷出,从马上跌落。 和熙夫人捡起急报一看,昆州被人占了,是那个可恶的姚州刺史派人干的。 阁罗凤好一阵才苏醒过来,他睁开眼睛,恶狠狠喷出一句话,“弄栋城,我要把你撕成碎片。” 阁罗凤对于姚州刺史的恼恨已经到了一个无法忍受的极限,昆州是他的后方大本营,被人家端了老窝,这几年的辛苦经营就白搭了,那么多钱粮,一下被可恶的姚州刺史全部席卷而走,此仇不报,怎么当一众部落的大鬼主。 “大王,我们撤军吧?”和熙夫人抚着他的胸,担忧地望着她的丈夫。 “不行,一定要攻下益州,夺取益州,比什么都强。” 阁罗凤将和熙一推,他站了起来,不能表现出丝毫的软弱,他眼神犀利地望着那些南诏士卒。 “兄弟们,打下益州,大家喝酒吃肉!金钱美女,任凭你们占有,兄弟们,给我冲!” 阁罗凤拔出长长的弯刀,直指可以看到轮廓的益州城。 黑压压的南诏吐蕃联军朝着益州城开拔,他们的眼神充满着对财富,对美女的渴求,脸上有一种近似病态的杀意,挥舞着奇门兵器冲杀过去。 五万多人的嘶吼能让一座千年古城颤抖。 益州城楼上,崔园看得是手足冰凉,即便是秋老虎时节,他也感到很冷,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守不住的,守不住的,怎么办? 益州城的士兵都是从嶲州败退回来的,早就被南诏兵和吐蕃兵吓破了胆,他们没有经过沙场的真正洗礼,平时甚至没有什么训练,一上战场,哪有不害怕的道理,加上一个昏庸的主帅,听不进下面将领的意见,葬送三万多士卒。 全城处于一种恐慌的氛围中,哭喊声此起彼伏,那些打了败仗的唐兵在城中不受约束得开始抢掠起来,使得益州城的治安更加混乱。 如果没有救兵的话,益州城挺不过三天。 崔园望着西边那最后一抹余晖,他知道,到了晚上更加可怕,南诏吐蕃联军正在休整,他们在吃晚饭,都是抢掠来的牛羊和粮食,他们纵情歌舞,围着火堆跳着奇异的舞蹈,喊着稀奇古怪的音调。 益州城外,百里连营,五万多联军,围着益州城,把益州看成最美味的烤全羊。 “崔使,此时不如派一队敢死队,冲杀敌营,让敌兵处于混乱之中,再一股将其赶出益州?” 崔园下面的一个幕僚献计。 “好啊,秦参军,此计甚妙,计策是你想出来的,你就担任这个大任吧,领一队敢死队悄悄出城,放火烧营。” 秦参军气得脸都发白了,他转过身去,抽了自己几个耳光,“崔使,属下无能,只能献计,不能上阵杀敌。” “看看我手下都养了一群什么混蛋玩意,好吃好喝地供给你们,到了关键时刻,一个都不顶事。” “崔使,让我去吧!”一员小将从众人后面挤上前来。 “你,崔峰,不行,你还小。” “堂叔,让我去吧,秦参军说的对,此时趁着敌军麻痹,还可以偷袭一阵。” 少年将军执意要去,崔园也没有办法,只得答应他去,这个小将军是他的一个远房亲戚。 “给你二百骑兵,踏破敌营,前往汉中搬救兵。” “属下遵命!”崔峰冲下城楼,带着他的二百家兵出城,趁着夜色,他们的马蹄包裹着布,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向着南诏的营地奔袭而去。 南诏营地,那些打了胜仗的将领和士卒正在狂欢,他们把唐军吓破了胆,知道唐军龟缩在城中不敢出来,才敢如此放肆尽情饮酒作乐。 火光照亮了他们油腻发光的脸堂,他们搂抱着抢掠来的村姑,逼着她们喝酒唱曲。 只见刀光闪过,一员将领的脑袋消失在肩膀上,接着喷出的血液溅到村姑的脸上,她们吓得晕死过去,一阵砍杀,帐篷起了火。 两百骑在敌营之中来回驱驰,丢出手中的火把,点燃那些帐篷,此时天干物燥,火乘风势,百里连营,烧成一片火海,南吐联军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阁罗凤反应倒很快,体现出一个优秀军事统帅的素质,他很快发现,这只不过是小股唐军的袭击,他聚拢人马,将崔峰的二百骑兵围困,指挥手下用箭射击。 崔峰看到围拢来的南吐联军,知道不可力敌,指挥家兵撤退。 不时有家兵从马背上中箭跌落,二百骑兵只剩不到八十,所幸冲出营寨,他很恼恨崔园不趁机举兵袭杀,如果两军合拢,在两万多唐军的扫荡之下,阁罗凤肯定会被击退,损失惨重。 这个堂叔太无能了,在军事方面简直是个低能,崔峰率领仅存的八十家兵,在敌军的追捕下来到益州城下,可是城门紧闭,任凭他怎么喊叫开门,城门就是不开,看着越来越近的南诏军和吐蕃军,他对着益州城唾了一口,带着自己的八十亲兵从东面跑去,先去搬救兵,然后他要去投靠一个让他信服的英雄,只有跟着那样的少年英雄,才能建功立业。 阁罗凤非常恼怒被人侵袭营盘,死伤不少,裹挟这一股恼怒,带着属下狠狠攻打南门,城楼上箭如雨下,檑木滚石砸落,死伤无数。 一番硬攻,除了留下一堆尸体,阁罗凤什么都没捞着,而士气跌落到极点,很多部落的鬼主都在撤退,他望着尽在咫尺的益州城,只要攻破城门,里面的财宝美女都是他们的,可恨这些贪生怕死的鬼主,更可恨的是那个少年将军,如果没有他,明日这座城就是他的了。 他有万般的不甘,对唾手可得的益州城射出最后一支箭,那支带着阁罗凤标识的剪枝射在城楼的正中,就与崔园擦肩而过。 “撤军!”阁罗凤无奈地喊出一句。 崔园吓得就差一点要打开城门投降,这真是老天眷顾,敌军撤退了。 南诏和吐蕃联军如潮水般后撤,不知他们是整军再战,还是真的撤退。 守住益州城是大功一件,崔园准备向朝廷报告,他历经何等艰难险阻,才打退敌人的多次进攻。 第113章 断肠崖 这十天来,王君可每天都收到探子的快报,这些消息让他快慰,薛疾攻取昆州,所获盛丰,南诏吐蕃联军在益州城下受挫,其中有个少年将军夜闯敌营,让联军阵脚大乱,造成了一点损失,不知这个少年将军后来怎么样? 但这样的结局,是王君可最愿意见到的,益州不能丢,丢了整个剑南道就完了,对他收拾云南郡造成腹背受敌的危险,所幸他的计谋成功,使阁罗凤分出一部分军力守卫嶲州。 再过些时日,杨国忠就会出马,到时候将南诏赶回云南郡,这样的局势就对王君可有力,对整个大唐也有力。 薛疾已经带领四千士卒回城,那满满的收获,使得弄栋城的士气达到一个高峰,即使是被收服来的残兵,也一扫以前的颓败之气,他们战意高昂,并不是唐军不行,而是没有一个出色的统帅,他们现在见到了,什么才是优秀的统帅,那个摇着一把画扇的少年刺史就是,轻轻松松夺取昆州,缴获甚多,以最小的牺牲夺得丰厚的回报。 王君可有了自己的计划,现在有钱有粮,有可用的将领和士兵,可以打开局面,寻找战机,转守为攻。 他拿出一张自己制作的军用地图,这地图是他按照头脑中的地理知识描绘的,再参照大唐的地方地图,细致描绘,比起大唐将帅使用的地图,不知准确多少倍。 手下的将领兴致勃勃地围着地图看着,不知刺史又想出什么计策。 他们知道的是,刺史上次使用的是攻击敌人薄弱地区,大胆行险,攻取敌人的大粮仓昆州,还在昆州安插了一些眼线,这样一座城池想要夺过来,也是易如反掌,只是守住很难,不像弄栋城地处险要位置。 “妹夫,你就说说,下一步该怎么做?”尝到甜头的薛疾看着地图,乐不可支,他知道王君可肯定又有新花样。 王君可拿着扇子指着一处位置,那是嶲州通往南部的一处峡谷,断肠崖。 薛疾一拍脑门,大喜,“妹夫,你的意思,就在这里安排伏兵?” 众人的眼神都瞅着王君可,只见王君可的神情淡然,接着他的眼睛闪着一丝诡异的笑意,嘴角微微一翘,“诸位,我们在这里给南诏军放几个大炮,非让他死伤一半不可。” 断肠崖此处的地形相当险要,两边都是高高的山崖,如果把退路一封,在山崖上放箭,再放火,不知南诏军要死多少。 这个妙计还是从诸葛丞相征服南蛮得到的点子。 “此计真是狠毒,不过,我老薛喜欢。”薛疾搔了搔头皮,但是怎么将敌兵引入这条道? “扯!南诏又不是傻子,会乖乖地进入这个口袋?”薛琼华不相信地撇撇嘴。 王君可微微一笑,“薛妹子,本官就知道你会这么想,南诏也会这么想,如果我们在嶲州通往昆州的路上,布置一些疑阵,阻其归路,让南诏想到,唯有断肠谷这条路才能通过,那他不是乖乖地走这条道,而且,这条道,唐兵基本上是没人知道的,只有少数土人才清楚。” “妹夫,这条道你是怎么知道的?”薛疾好奇地问道。 “呵呵!”王君可笑而不答。 “我知道,妹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知,也只有你才知道这条道,那好,我们做戏就做得逼真些。”薛疾好像明白了什么。 “诸将听令!”王君可摆出一副主帅的气势,众人立即神情一震,变得严肃和端庄起来。 王君可心中暗暗一笑,没想到当主帅是这么爽啊,他拔出一枚令箭,“薛疾!” “属下听令!” “你率五百兵马前往嶲州道,在林中设下埋伏,等南诏军到时,在路上燃放烟火,故布疑阵。” “薛琼华,舞燕飞!” 两位女将上前,接过令牌。 “你们带五百军马,前往嶲州至昆州的官道两边,布下疑阵,不放一个南诏兵马过去。” “属下遵命!” “徐冰,阿奴,你们带一千兵马加雷人之锤战队前往断肠崖,记住断肠崖出口不要封死,等敌兵进入峡谷时,你们命令雷人之锤战队专打南诏战象。” 王君可笑得非常阴险,他已经感觉到,雷人之锤轰击战象时,即使打不死,但那种震慑力,会让战象发狂,而峡谷又很狭小,当发狂的战象冲过去时,那家伙,不敢想象。 “刺史,不知为何不封死出口呢?”阿奴蹲在地上,百思不得其解。 “徐冰,你知道吗?” 王君可需要一些能领会他的战略意图的将领。 徐冰思考了一下,笑得跟王君可一样邪恶,“属下明白。” 阿奴捅了徐冰一下,“咋回事嘛?” 徐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阿奴兴奋的站起来,“少爷真是好计策,这家伙,看南诏兵不死绝了。” “阿奴,此次战役之后,我将恢复你的自由身,不再是我的家奴,你可以来去自由。” 阿奴立即跪下,“少爷,你不要抛下我,阿奴愿意一辈子跟着你。” 这古代的汉子真是奴性不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王君可将会失去一员猛将,他的安排是要将阿奴打造为一员万人敌的猛将,而不是一个家奴。 “阿奴,你跟了我这么久,也吃了很多苦,我准备给你取个名字,不叫阿奴,赐你姓王,根据你的生肖,就叫你王成虎吧,你是我的第一个家将。” “王成虎,好名字,阿奴喜欢。” 众人也替阿奴高兴,一般的主人谁愿意放出这么忠心的奴仆,这样一来,阿奴的地位就直线上升了,按照他这么忠心,又这么勇猛能打,王君可将会重用他。 安排已定,王君可让这些手下赶紧去准备,他留下马贲帮助守城,城中还有二千多兵马,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弄栋城才是关键,至于能杀多少南诏兵,那是重要,但比不上守住弄栋城。 王君可本来想自己亲自去,但想到这其中的干系,还是坐镇防守弄栋,城中的物资,金钱可是很丰厚的,一旦南诏有些高明的人,识破他的计谋,直奔弄栋而来,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另一个也是想让手下的人得到锻炼,独当一面。 所以,姚州弄栋才是战略的关键。 第114章 峡谷歼敌 徐冰和阿奴,哦,现在叫王成虎两人带着一千士卒加五十个镖师特训队,埋伏在断肠崖已经有两日了。 “成虎,你说南诏兵会从这里过吗?” 徐冰问了半响,王成虎都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徐冰胳肢了他一下背部,他才知道,原来是跟他讲话。 对于‘王成虎’这个主人赐的名字,他还没有适应,本来就浑浑噩噩的,只有一把子蛮力气,对于计谋啥的,是不懂的,但有一条,就是,凡是主人说的,那绝对是对的。 “少爷说的,还能有假?我相信他。” 在断肠崖上面,都是裸露的石块,趴在这上头可不是好受的,现在是秋老虎的季节,热得很,听王君可说,其实在山崖上面,也是会有瘴气的,还好他们做了准备,带来防治瘴气的药物,他们听说,唐军跟南诏打仗,并不是南诏兵有多厉害,主要是这个毒虫,瘴气太生猛,很多士兵就是不知不觉中了瘴气,中了毒而一命呜呼,死的很憋屈。 这个时候又渐近未时,山谷之中弥漫着一种气体,那种气体有时是粉红的,当地人叫桃花瘴,非常厉害,还有一种淡绿色的,淡青色的,呼吸了这种空气,人就变得四肢无力,会发烧,然后昏迷,如果中了瘴气,也有解救的办法,其中一种就是刺破上唇或是下唇,人也能够苏醒。 从弄栋城出来,他们备足了药草,嘴里含着,就不会中毒。 “老徐,他们来了。”王成虎看到敌兵从峡谷的远处入口正在疑惑地张望。 “禁声!”徐冰不敢打草惊蛇,这是一个好时机,立功的好机会,他作为主将,让传令兵传令,都不要发出一点声响。 下面的前哨骑着马慢慢地往前面走,他们还很小心,看来警惕性很高,先来试探一下,这地方毕竟是险地,一但进入其中,如果两头一堵,他们这些人就全部完蛋。 南诏前哨打探情况之后,然后飞跑回去报信。 众人的心提了起来,不知南诏兵敢不敢从此处过。 阁罗凤带着两万兵马从益州城撤退,他是一心想要攻下益州,无奈那些可恶的鬼主胆小怕事,加上士气低迷,唐军又来了大批援军,他们只能铩羽而归,回来的路上在官道上又被王君可的疑兵吓退,只好选了这么一条险道。 “大王,此处不会有埋伏吧?”和熙夫人感觉到一种危机。 阁罗凤也是很谨慎的人,“夫人说的没错,还是小心为妙,虽然弄栋城的兵马不多,但此处只要布下数百人,我们也吃不了兜着走。” “小心总是对的。” 前哨已经飞奔而来,“大王,前面没有兵马。” “哈哈,老天助我,此处隐秘小道,不是我南诏部落,谁人能知,走,冲过去,此次回去,一定跟那个王君可好好算一笔,敢在本王后面捅刀子,本王让他数倍偿还。” “大王,慢着,还是让前头部队先过去,我们一波一波地过去,免得中了埋伏。” “真是夫人之见,想那弄栋城,能有多少兵马,探子回报,不过四千人,官道都有埋伏,他又怎知这条密道?更何况此地瘴气升腾,崖顶是不能藏人的。” “大王,小心在意,难道我们吃的亏还不够多吗?” “希望你是对的,前头部队,你们先过!” 阁罗凤令旗一挥,两千多人鱼贯而入。 断肠崖之上,王成虎看到敌兵已经来了,他有点按捺不住,要指挥手下的特训队出击。 被徐冰一把按住,低声耳语,“这只是敌兵的前头部队,没见到阁罗凤战象之前,不要动手。” “你看看,走了这么多人,真是气死我了。” “再等等,就是放了这些人离开,也不算什么。” 二千人安全通过,阁罗凤大喜,天不绝我,“打仗哪有不冒险的,这不是没事吗?兄弟们,给我走。”他骑在白色的战象上面,指挥他的亲兵先走。 众人还是很警惕,拿着藤牌护在头上,身上穿着藤甲,将战象团团守护。 南诏兵走到峡谷的中段时,突然一阵炸响,接着又是数声接踵而至,如同炸雷一般,响彻在峡谷之中。 “不好,中了埋伏!”阁罗凤在炮响的时候,终于反应过来,可是胯下的战象承受不住这种雷鸣般的炸响,被铁砂击中,咴率率狂叫一声,突然往前冲去。 前面的士兵被战象踩踏,成为一滩肉泥。 火炮响个不停,从山崖之上喷出数道火舌,那些铁砂打在人身上,就是无数的窟窿,惨叫哀痛之声不绝。 他们现在,唯有一个念头,就是冲出峡谷,人挤人,象踩人,混乱不堪,山崖之上还丢下几个大火球,一下点燃南诏兵的藤甲,将整个峡谷都烧得通红,浓烟滚滚,夹杂着无数的哭爹喊娘的惨叫。 “这是天要亡我,非战之罪!”阁罗凤心中一阵悲鸣,自起兵反唐以来,屡建奇功,从没有遭受如此挫败,他感到绝望,胯下的战象发狂了,踩着自己的士兵狂奔。 战象被一道火球掀翻,他跌落在山崖下的一块石头角落,几个落石下来,狠狠砸在他的爱象身上,战象发出最后的吼叫,身上无数的伤口和血渗出来,然后被火焰淹没。 看着这人间炼狱一般的惨像,阁罗凤后悔自己起兵,又对这样的敌人感到无比的愤恨,只要留得一条性命,一定不择手段,取那人的狗命。 和熙夫人跳下战象,奔过来,抱住她的大王。 “夫人,都怪我,没有听你的话,导致如此惨败!” “大王,只怪敌人太过狡猾,如果能出山谷,我们一定要取那人的狗命。” 他们夫妻搂抱在一起,望着烧得浓烟滚滚的山谷,他们的士兵被火铳击中,或是被烧死,一个个面目恐怖。 此时,他们只有一个活着的信念,不报此仇,非为人也! 被烧得滚烫的山崖,剩余的士卒贴着山崖凸起的石头躲避,他们感到绝望。 峡谷之中,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火苗一下被浇灭了,他们燃起了一丝生机。 “兄弟们,老天有眼,我们冲出去!”阁罗凤牵着夫人的手,大声喊道,“天不绝我!” 众人跌跌撞撞冲出峡谷,喘息未定,清点人马,此次遭受重大的损失,两万人马还剩一万五千多。 阁罗凤对天发誓,不报此仇,决不罢休,他带着残兵败将回去南诏,重整兵马,将姚州一举荡平,他现在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对手,唐兵是不堪一击的,唯有弄栋城的王君可,这个人才是劲敌,不铲除这个毒蛇,他休想踏入剑南半步。 第115章 痛打落水狗 山崖之上的姚州兵马,痛击南诏士卒,打得那个爽快,可惜,被一场莫名其妙的大雨救了。 望着南诏败兵四处逃窜,他们都想下去痛打落水狗。 “成虎,此时如果我们派兵追击,会怎么样?” “痛打落水狗!” “非也,少爷教我们只是伏击,此时敌人已出山谷,加上损失惨重,他们必定想报仇,化悲痛为力量,我们讨不了好,就放他们一马。” “老徐,我怎么感觉你有少爷的三成英明了。” “呵呵,这不过是少爷面授机宜,我按照他的意思去做罢了,要是没有他的指示,我们贸然前去正面迎敌,以我们这点人马,塞牙缝都不够,还是小心为妙,敌军惨败,我们就回去报喜讯吧。” 王成虎比较憨,望着峡谷下面还有南诏士兵在逃窜,不打击一下对不起自己手中的大锤。 “镖师特训队,跟我冲啊!”他挥舞着大铁锤朝山崖那边冲去。 镖师特训队也跟着他下去。 徐冰都无法阻止,没办法,这五十人就听王成虎的,只在心里安慰,千万别搞出什么乱子,这家伙还真是‘虎’啊! 王成虎虽然莽撞,但绝不笨,带着五十个镖师下山了,还能赶上南诏的后卫部队,望着前面撒腿就跑的飞快的南诏士卒,他如猛虎下山,舞着大铁锤瞧准一个南诏兵的脑袋,一锤下去,脑袋开花。 “奶奶的,跑得很溜索的,兄弟们,冲啊,杀一人奖励五百钱!” 王成虎先身士卒,人高马大,腿比一般人长,身高九尺,如同山神降临,一步就是数尺,速度又快,瞬疾杀入慌乱至极的敌阵,手中大铁锤舞得密不透风,呼呼作响,被铁锤刮到的不是死就只剩半条命。 铁锤的厉害在于可以造成严重的内伤,重达三百斤的铁锤在速度和力量的加持下,可以达到千斤,即便穿着藤甲,也被一锤砸出内伤,拉在后头的南诏士兵被砸得喷血而亡。 五十个镖师终于赶来上来,他们每人抡着一根火铳,既可以远攻,还能近战,四十多斤的火铳砸在人的背部,那也是非死即伤。 拉在后头的一百多南诏兵,就这样被铁锤和火铳给干掉了。 王成虎一锤砸在一个小鬼主的背部,巨大的冲击力使他腾空一丈,翻飞而去,他在空中惨叫着喷出鲜红的血液,立即扑在地上,一动不动。 “就这么点人手,不够老子塞牙缝的!”王成虎对于不能大开杀戒而感到不快。 “虎队,不如追赶上去,抓住那个婆娘,我们刚才看到,有好几个婆娘在跑,说不定是南诏的婆娘呢。”一个表现优异的镖师头目舞阳怂恿。 王成虎大手拍在舞阳的背部,“你小子不错,抢一个来给你当媳妇。” 镖师头目舞阳来劲了,他血气方刚,不过二十五六岁,正是需要女人的好年纪,当然那些镖师也个个精神,年纪跟他差不了多少,都是同门师兄弟,是舞燕飞的师弟们。 “师弟们,冲啊,虎队说了,谁抢到就是谁的,刚才那几个娘们确实要的,细皮嫩肉的,穿的又少。”舞阳扛着火铳就往前跑。 那些镖师也都跟着,这是给自己抢女人的好时机,一个都没拉下。 王成虎也不过快三十的年华,对于女人,他还真是没什么经验,以前不敢亲近女的,那是自卑,以为自己长得又黑又丑,除了一身肌肉,什么都没有,现在不同,少爷给了他自由身,身份已经不同,按照这个架势,镖师队伍是交给他来统帅的。 去抢个最漂亮的南诏女人给少爷,如果少爷不要,那就自己笑纳了,王成虎就是这么想的,他迈开大腿,三两步就已经跑在前头,向着远在一里之外的敌军追去。 徐冰看着这些打仗不要命的汉子,只是摇头,现在功劳是有的,歼灭敌人近五千,以一对两万多人,凭借地形的优势和出奇制胜的武器,取得这样的战果,他也很自豪,说不定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名将军。 当然,要在少爷的指挥下,才能有这样的战果,否则谁能想到,在山崖之上也要带着喷了酒的面纱,谁能想到要故布疑阵,逼迫敌人走这条险道,不是少爷那种脑子,是怎么也想不出这样的妙计,一切都在少爷的掌控之中。 少爷也真是能放手让他和王成虎独自带兵迎敌,设下埋伏,打击敌人的主力部队,原来打仗从来不是靠人多就能打赢的,这是一个技术活,按照少爷的话叫做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才是关键的因素。 徐冰对少爷精准的判断越来越佩服,这样的人恐怕不是凡人,而是天神下凡,他对于远在长安十王坊的寿王的忠心,慢慢转移到少爷的身上,虽然寿王对他也有恩,临行前也有交待,但跟着少爷才是最舒坦的,总感觉唯有跟着少爷,才是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经过数次的战斗,徐冰发现,少爷那神鬼莫测的计谋,虽然武力不咋样,但谋略实数一流,莫非他是三国的诸葛孔明转世,来平定西南蛮夷。 这么一想,才能解释少爷变得如此聪慧的原因。 徐冰带着一千士卒下山,除了几个受伤的,没有按照要求带口罩中了暑气的,基本完好无损。 不能不去接应王成虎这个憨比,只顾一脑门子的追赶,万一中人埋伏,那就是弄巧成拙,把好好的局面给打破了,加上那五十个镖师和王成虎是少爷最看重的力量,不能有半点闪失。 此时天已经暗淡下来,怎么去找这些人都是一个问题,好在徐冰的鼻子还很灵敏,就闻着血腥味的方向而去跟踪。 走了几里路,山高林密的,这么多人在丛林穿行,倒不怕什么野兽之类。 丛林之中有猛虎,花豹之类,这些野兽看到几个人还能下手,如果是千人的军队也要退避三尺。 “兄弟们小心!”徐冰提醒,抬头看天,连星空都被密林淹没,只能通过声响来判断方向。 前方不远,有不少女人的尖叫哭喊声,这是怎么回事?大胆狂徒! 徐冰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好在还有一腔热血,遇到弱小还会出手相救。 当他闻声而至那片草地时,看到的竟然是王成虎和他的手下正在抢夺南诏的女人。 第116章 猎物 五十个镖师将南诏十几个人围住,听到她们的尖叫,更加刺激,这终于有了报复的机会。 南诏在益州的县城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戕害无辜的大唐妇女,逮到这样的机会不折腾一下,枉为大唐子民。 徐冰看得是亮晃晃的大腿和小蛮腰,南诏女子穿的本来就少,在月色之下,更显诱惑。 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还好,王成虎只是将一个最高挑,最白皙的女子抗在肩上,那女子的双腿直踢蹬,被王成虎一巴掌拍在丰翘的屁股蛋上,徐冰知道那一巴掌的力道,王成虎的手劲有多大,徐冰是知道的,那一掌要是拍在背部,可以让人一时半会喘不过气来,会窒息晕厥。 南诏女子的双腿立即老实了,不再踢蹬,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再反抗只会更重的惩罚。 能不能怜香惜玉?禽兽啊! 镖师中几个身手灵活的也抢到一个,都抗在肩上,这是他们的猎物,出来打围,不猎艳回去,怎么对得起非常赏识他们的王刺史。 这一切都是跟王刺史学的,白吃白喝白嫖深入人心,如果王君可知道他们是这么想的,一定要纠正他们的观念,此一时彼一时啊! 徐冰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些人怎么沾染上少爷的一些影子?真是,跟什么人就变成什么人,还好,我徐冰只是对翠芳园的老鸨感兴趣,那个经验确实太丰富了,这些新兵蛋子怎么能懂其中的滋味。 今夜是不能回去了,就在这深山老林呆一晚上,还好他们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王君可在少华山的打猎的时候,就这样训练过他们。 徐冰指挥几个伙长,带人安营扎寨,砍伐树木,搭建临时营地,一者防野兽,二来防备南诏士卒杀个回马枪。 人多力量大,他们只是砍碗口大的树,在丛林中找了块开阔的草地,为了起来。 一些人就开始埋锅造饭,点起篝火。 徐冰为了安全起见,安排了明哨和暗哨,这都是跟少爷学的,以防万一,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何况这些劳累多日的士卒。 南诏女俘虏被关押在临时搭建的木笼子里,她们惊恐地望着外面,不知这些唐兵要将她们怎么样? 徐冰最先要了解的就是这些妇女的身份,从她们的装扮来看,不是普通的妇女。 “有没有会讲唐话的?” 那些女子缩成一团,一个个都不敢说话。 深林之中响起一阵狂吼,这是猛兽的声音,她们吓得更是胆战心惊。 对她们来说,未知的将来是最大的恐惧,而这些唐兵将要干什么,她们不知道,她们了解一点,南诏部落的士卒遇到大唐的妇女那种残暴,她们是亲眼见到了,如今,她们很有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遭遇,反抗的话就会被开肠破肚,脑袋挂在削尖的木杆上。 “不说是吧,把你们喂老虎。”徐冰恐吓着。 “老徐,你也舍得,我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她们。”王成虎着急说。 徐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这憨货才明白过来。 “说吧,你们是什么人,爷爷我一高兴,说不定就不弄死你们,如果不说,那就怪不得爷爷的大铁锤了。”王成虎龇着大板牙,在夜色中,他的牙是最白的,这副模样,就像个夜叉,吓得南诏女俘虏尖叫连连。 “虎爷,你看你这副尊荣,她们被你吓坏了。” 王成虎摸了摸自己的老脸,真有那么吓人?太伤自尊了,因为长得太过生猛,他对自己是没有什么信心的,尤其在女人面前。 他很受伤的呐呐地往后退了两步。 徐冰的长相比王成虎好看很多,他模仿着少爷那迷人的微笑,可是他的微笑看起来有点假,让人看着就很尴尬,这些女人还是不说话。 徐冰也很无奈,对这些女人的拷问看来要靠少爷了,只有少爷才有办法,不管她们,先填饱肚子再说。 随军的伙夫已经烤好一些肉,递给徐冰和王成虎,两人就大吃起来,肉香四溢,他俩胃口很好,一人啃着一只鹿腿,吃得很香,满嘴流油。 南诏女俘虏看着他们吃,肚子不争气地叫唤起来。 “哎!老徐,什么声音?我怎么听到有青蛙叫。”王成虎胳肢了一下徐冰。 “有吗?如果有,那肯定是很大很大的母青蛙,如果母青蛙开口要,我是可以给她吃一点的。” 徐冰贪婪地啃食鹿腿,那种外交内嫩的肉质,洒着细细的盐巴和金黄的蜂蜜,吃起来真的很美味。 南诏女俘虏也是有尊严的,但有些不争气的人实在扛不住肚子的饥饿。 有个女子要说,被其中最漂亮的那个给阻止了。 徐冰很敏锐地看到这点,他指着那个妇女,从鹿腿上撕下一块肉,“给你,只要你好好地说,让你吃个饱。” 那女人如同野狗一样,捡起烤肉就往嘴里塞,看来真是饿得厉害。 啪!她的脸挨了一巴掌,是那个最漂亮的女子给抽的。 徐冰敏感地察觉到,这个女子的身份非同一般,当下也没有再说什么,这个不急,到时候带回去,什么都清楚了。 困意笼罩上来,除了放哨的士卒,其他人都进入梦乡。 如果是老兵的话,睡觉都会睁半只眼。 徐冰还是比较老到,他把火堆弄熄灭,然后跟王成虎说了几句。 两人就背靠着一棵树打个盹,今夜不能睡得太死,看那个女子的身份肯定不平凡,今夜说不定会有事。 夜风呼呼地刮着,十月的天气,还是有很多的蚊虫,嗡嗡地在头上,露着的肉上叮咬,让人睡不踏实。 远处有野豹的嘶吼,好像在争夺猎物。 即使很困,也实在是睡不着,因为心中有担忧,徐冰睁开了眼睛,感到莫名的恐惧。 他四处看了看,现在没有声响,转头瞅了一眼王成虎,这憨货睡得跟猪一样,即使有蚊虫在头上盘旋,他也能睡着,真是皮糙肉厚,天赋异禀。 “虎爷,快醒醒!” 徐冰铿锵一声,抽出横刀,向栅栏外望去,门口的明哨已经被干掉了,暗哨竟然没有发现,估计是睡着了。 “有敌人!”一声巨吼,士兵惊醒,第一个惊醒的是王成虎,捡起锤子就跟了上去。 有敌兵已经在越过栅栏,短兵相接,激烈的战斗,兵器在黑暗中撞击出火花。 不知道来了多少敌兵,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来多少杀多少。 王成虎跑到徐冰前面去了,一个人就守住了营寨的门,挥舞着铁锤,所向无敌,那些想跑进来的都被砸飞。 第117章 蛊兵 月色之下,外面很多影影绰绰的身影,他们在嘶吼,发出怪异的声响,这种吼叫是对着月亮长嗷。 徐冰发现有点不对劲,那些人不像是活人,但确实是站立的,这让他有点莫名的恐惧。 果然有古怪! 徐冰将横刀插进一个敌兵的胸膛时,那人的眼眸是没有生机的,死灰的颜色,捅进去他的四肢还在活动,白森森的牙齿咔咔地响,他接着又捅了一刀,那人还是没有倒下,似乎没有痛感,按照常理,徐冰知道自己的刀法很厉害,一刀就会让敌人毙命。 这连续捅了两次,那个人形怪物就是没倒,还朝着他扑了过来。 徐冰一个激灵,立即后退,这家伙杀不死? 不仅是他,有不少士兵照了道,以为杀死敌人,谁知被敌兵反扑啃咬。 “大家小心,这不是人!” 徐冰大吼一声,闪避开去,他是侍卫出身,身手比一般的士兵好很多。 粗略算了一下,这些人形怪物不下于一千,奋不顾身地朝着营寨涌来,即使是被长矛捅穿,被弓箭射中,依然悍不畏死。 唯有王成虎和手下的五十镖师,使用锤子砸飞这些敌兵,免遭敌人的反扑。 “组阵!” 士兵慌乱之中,短兵相接,都来不及组建阵法,对抗敌兵的第一波攻击之后,他们才匆忙组建七星阵法。 “虎爷,小心在意,这些敌兵有古怪,杀不死!”徐冰提醒道。 他俩并肩作战,互相防护,站在阵法的最前列,渐渐看出了这些人,从穿着上,似乎就是南诏的败兵,但他们有点头颅被杂碎,有点身体洞穿,还有些断手短腿,就这样,还听从不知名的召唤向前冲击。 这个时候,就看出平时训练阵法的熟练与配合了,好几队七星阵被攻破,他们发出阵阵惨呼,敌兵啃啮撕咬着伤兵的肉块,空气中弥漫作呕的血腥味。 徐冰回头看了看,木笼子里的女俘虏最漂亮的那个,正在跳诡异的舞蹈,她手臂上,腿上的铃铛在有节奏地发出各种声音。 不仅如此,她的嘴里还念念叨叨,眼睛翻白,望着夜空,头部在使劲地摇晃。 “虎爷,你抗一下。” 徐冰说完,就打开木笼子,一刀背抽在那女子的背部,然后拿刀指着她。 那女子身躯扭动,面目恐怖,嘎嘎地笑道,“你们都死定了!” 徐冰撕下几块布条,将她的手脚捆起来,然后捏住她的嘴,塞进一个不团,看你还作妖? 外面还在激烈地砍杀,自己这边有不少士卒倒下,他很心痛,都是姚州的精兵,就这么葬送在这里? 还是太大意了,没有早点发现古怪,他一把拽过那个吃过烤肉的女子,刀按在她的脖子上,“快说,这是什么古怪?” “别,别杀我,我说,那是蛊兵,杀不死的,除非将他们烧了。” 徐冰将她一推,明白了蛊兵的意思,在苗疆之地,有人炼制蛊,可以控制人身,听从她的命令。 这些蛊兵还是新生,没有经过更多的血食,力量只是比普通士卒强,只是因为没有痛感,可以说悍不畏死。 徐冰懊悔自己没有听少爷的话,每次杀死敌兵之后,就应该将其烧埋,以免传播时疫。 前几次因为有少爷在场,都将敌兵的尸体进行集中烧毁,才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他明白了那个南诏女俘虏具有这种魔力,能召唤死去的士兵,为她所用。 这个情况一定要带回去告诉少爷,不知南诏还有多少这样的女人,这种有恐怖召唤能力的人被称为巫师。 徐冰惊恐地看到,不仅是南诏蛊兵,就是刚刚死去的姚州士卒,也在地上爬行,这样一来,蛊兵的实力就大增了。 赶紧生火,徐冰找到火堆,里面还有些火星,点燃一堆枯草,堆上干树枝,使劲地吹着,那几颗火星变得大了些,迎着风,燃烧起来。 徐冰点燃火柱,点燃那些蛊兵的藤甲,这下形势逆转,堪堪匹敌的士卒转为优势。 着了火的蛊兵发出凄厉诡异的嘶吼,他们在林地上到处乱窜,跑了一会之后,全身被火焰点燃,化为灰烬。 还好这些蛊兵穿着藤甲,一种用古藤泡桐油炼制的木甲,防护力惊人,能避刀剑箭矢,能渡河川,可是也有一个弱点,不禁火烧,见火就着。 “兄弟们,火攻!” 躲在后面的一些长矛兵纷纷捡起木材,点燃,冒险丢到蛊兵的身上。 这样一来,几百号蛊兵着火,在林中穿梭,将一整片林子都点燃了,那些燃烧的蛊兵到处乱撞,跌落山崖,滚下涧溪。 众人围攻残余的蛊兵,齐心协力,一起干翻。 可是面对曾经的兄弟,现在的蛊兵,他们下不了手,白天的时候还在讨论家乡的那个村姑漂亮,赚了钱要回去娶她做媳妇,现在就变成了没有人性的蛊兵。 实在下不了手! “不要有妇人之仁,你们也想变成他们这样?”徐冰命令道。 军令如山,即使有万般的不舍,他们也只得将燃烧的木棒丢到正在爬行的昔日兄弟上,他们眼含热泪,第一次明白战场是多么残酷。 徐冰也舍不得,这都是少爷的精兵,练了两个多月,才有现在这种对敌效果,转眼就化为尘土。 附近山林的火势越来越多,林中的野兽在逃窜,此处为一处独立的山林,但会不会引起严重的山火,不得而知,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逃离此地。 东方启明星亮了,过不了多久,就是早晨,趁着火光,他们押解着南诏女俘虏,下了山,沿着一条峡谷,朝着弄栋城开拔。 好大的火光,如果在弄栋城的城楼往东北方观看的话,能看到半边天是被烧红了的。 蔓延开来的火势让这些士兵赶紧奔跑,火乘风势,照亮漆黑的幽渊。 每个人举着一个火把,在狭窄的谷里奔驰。 徐冰和王成虎互相望了一眼,喘了一口粗气,差点将老命交代在这个偏远峡谷。 此行伏击,靠一千多人袭击敌军主力,斩敌甚多,可以说是一个大胜仗,让敌军主力溃逃。 不仅如此,还擒获了一个神秘的南诏女俘虏,似乎此人具有一些神秘的力量。 两人此时的想法,就是赶紧押解俘虏回去,看少爷有什么应对之策。 第118章 抓了个女祭司 军报频传,安插的探子过一个时辰就传递新报,王君可知道,已经得手了,还真是如他断定的,南诏没有从官道走,而是走的那条隐秘峡谷,断肠崖。 南诏必将在这里折羽而归,实力会受到损害,按他的推断,至少会损失三分之一的人马。 翻阅了一本孟子固提供的地方志之后,王君可手中在玩弄一块碧玉扳指,由西南地处出产的一种绿色宝石所雕琢,温润晶莹,颜色如碧绿的深潭在阳光照射般的清澈。 尤其手感很好,他把玩了一会,这种上好的玉质,应该是玉髓,放到前世,那就是个天价。 王君可的视野很开阔,西南一带,其实矿藏丰富得让人惊讶,甚至震惊,翡翠玉料,名贵木料,盐池,铁矿,煤炭还有金矿,一小部分被发现可开采,但是这地方地广人稀,被发现的只是一小部分,不到百分之一。 如此多的宝藏等着王君可去开采,他将成为这个世界最富有的人,前提是他能守住,能开发这片温热适宜的蛮夷之地。 计算日期,薛疾兄妹和舞燕飞过两天就回来了,徐冰和王成虎可能会晚一点。 此行功劳最大的一处就是徐冰和王成虎一路,他们是实实在在地跟南诏兵接招,而且出的是阴招,够南诏喝一壶的。 等他们回来,也得开一个庆功大会,总结这段时间的经验和教训,论功受赏。 但是功劳最大的要算薛疾,他授命夺取昆州,席卷不少的粮草和财物,这个是要好好犒赏的。 王君可继续看着密报和地方志,翻阅了一下,大叫不好,他起身出了书房的门,来到园中最高的楼,现在已经是深夜,因为一直在留意战况,他也不能睡得太早。 望着东北方向,那边被染红了半边天。 起山火了! 王君可看到那种气氛,就知道肯定是起了山火,而且火很大,才能将半边天烧红,根据断肠崖到姚州的距离,好说也有一百五十多里,这么远都能看到如此红火,那肯定是点燃了森林之火。 有一点他是可以确定的,断肠崖下发生战事,采用火攻是不可能这么大的火势,那只有一个判断,断肠崖附近的山林发生了战斗。 而且是野战,以南诏被打得丢盔弃甲的情形下,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动静。 联系起他看过的一些密报和地方志,南诏喜欢拜鬼神,喜欢使用巫蛊之术,驱傩之戏,孟子固提供的地方志上面有过记载,曾经有人使用巫蛊之术使人复活,再次作恶。 王君可推测,在南诏军中肯定有不少的巫师,有人可能会懂驱蛊之术。 这种驱蛊之术,其实是用五毒之物进行炼制,让人不知不觉中吞服,按照下蛊的巫师旨意行事。 王君可猜测,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有僵尸的,无非是不知名的生物控制了人的身体和神智。 他现在在弄栋,即便那里出了什么事,也帮不上忙,只有干着急。 心中祈祷,徐冰一路千万不要太大的损失,他好不容易打造的班底不能出事。 一天后的晚上,薛疾兄妹和舞燕飞带队回来,没任何损失,除了几个摔伤的。 两天后的下午,人数最多的一路,徐冰和王成虎回来了,当时看到他们的情形,就知道他们遭罪了,王君可在东边城楼的时候,还粗略计算了一下,一千多人只剩八百。 还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两员主将没事,镖师特训队也没事。 最让他欣慰的,断肠崖一战,确实让南诏受损严重,他可以想象那个画面,雷人之锤大展神威的场景。 但他更感兴趣的是,王成虎给他带回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的姿色简直可以说是在弄栋城排前三的,虽然身上衣不蔽体,但露出的肌肤和姿容可以说是极品。 “少爷,帮你抓了个技师!”王成虎神神叨叨地贴近王君可身边说。 “成虎,你真是有孝心,知道我喜欢按摩,又逮回一个技师。” “少爷,不是那个技师,是祭师。”王成虎结结巴巴解释。 他越解释王君可越听不明白。 “徐冰,你来说。” “少爷,是这样的——”徐冰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通。 王君可终于明白,这个身段窈窕有曲线的妙龄女郎是个祭师,也就是女巫,好啊,给我抓了一个女巫回来,算你们俩有孝心。 对于两人在战场的表现,王君可给予表彰,那就意味着,可以放手让他们去干一些事情了。 没有人才,就要自己培养人才,在实战中培养,现在这种效果出来了。 损失不大,以两百多人的伤亡换取巨大的成果,敌人伤亡至少五千多人。 如果不是遭遇蛊兵,他们基本没什么损失,更让王君可欣赏的,是徐冰的临机应变和王成虎的勇猛出击。 才最终带到了这个第一手资料,善于用蛊的女巫师。 这么好看的女巫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按照王君可前世的记忆,看过一些电影和玩过一些游戏,女巫都是那种满脸疙瘩,面目丑陋的古怪之人。 而这个年轻的女巫则让人赏心悦目,有一种放开她,让我来的感觉。 王君可先让这些功臣去休整,知道他们已经累了很多天,庆功宴就放在明天举行。 至于这个女巫和她的随从,王君可下令,先打入大牢,严密看押。 徐冰带来的信息是很可怖的,王君可虽然没亲眼看到,但根据他的描述可以得知,所谓的蛊兵,类似于僵尸,可能是染上什么细菌病菌之类的,按照某种奇异的仪式和咒语能被人驱使。 这种巫术非常邪恶!简直可以打造一个僵尸军团。 可以想见,一个漆黑的夜晚,无数的蛊兵爬上城楼的情形,那可是要人命的。 王君可经不住一个抖索,幸亏发现的早,可以推测,这种巫术以前没有更多地使用过,或者说这种巫术有反噬的效果,不能多用。 以前多有交锋,阁罗凤没有使用这一招便是证明。 王君可也知道,阁罗凤败退回去后,一定会卷土重来,他对弄栋是恨之入骨,主要是对他王君可的奇谋恨之入骨,王君可还是有这个心知肚明的,是因为他才导致阁罗凤屡次铩羽而归,好啊,你能够真正把我当做一个对手,说明你还不傻。 第119章 别动那个女巫 弄栋城的地牢,关押这被擒获来的女子,那个最漂亮的特别照顾,放在一座单独的石室中。 几个凶恶的狱卒正在动手动脚,吓得女巫连连躲避。 “这小娘皮,长的可带劲啊!”“你看这皮肤,跟我家婆娘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好想啃一口呢!” “还有这双修长的美腿,我的娘也,可以玩弄半天!” 王君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声断喝,“你们干什么?这么对待俘虏!” 那些狱卒看到王君可之后,赶紧跪下,然后灰溜溜跑了。 这一切只不过是个序曲,王君可很会玩。 王君可笑眯眯地坐在狱卒准备的躺椅上,旁边摆着一壶茶,还有一些点心,他慢悠悠地品着云南金瓜贡茶,这种滋味真是不要太爽。 “小娘子,你叫什么名字?”王君可有点轻佻地问。 一边喝茶,一边扇着他亲自描绘的纸扇,上面题着‘爱民如子’四个大字,背面是一句狂草体的诗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炊饼!”嚣张跋扈,彰显他很有文化的气质和禀赋。 身材窈窕的女巫一句话都不说。 “呵呵,我就喜欢这种很矜持的感觉,你越这样,我就觉得越有挑战性。” 王君可摇了摇扇子,接着喝了一杯茶。 “等下派人把你洗干净,扔到我的床上,到了那个时候,就由不得你了。”王君可恐吓道。 妙龄女巫身躯颤动了一下,坐在石板凳子上的姿势确实很诱人,尤其在地牢这种昏暗的光线下,灯火摇曳,有一种朦胧的凄艳之美。 “可惜了,这么美的人,竟然学邪恶巫蛊之术,戕害生命,可惜啊!” “狗贼!”女巫从牙缝之中喷出一句话。 “哟!会说话呢,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开口就好。” “禽兽!” “哦!你也强不到哪里去,心肠狠毒,驱使蛊兵,害人害己。” “我恨不能让你化为血水!” “你做不到,我才是真正的胜利者。” “休想,对付你的法子多得很,你蹦跶不了多久。” “那就在那之前,我玩厌倦了之后,将你丢给那些虎狼之兵,呵呵,到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妙龄女巫又颤抖了一下,此人真的好狠,她抬头望了那个少年一眼,此人从长相看,并不是凶恶之徒,为何心思如此歹毒? “你是谁?” “连我都不知道?”王君可笑嘻嘻的,喝了一口茶,整整衣服,清清嗓子,“小娘子,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在我手里,还有,你不好好说,我就走了,那些狱卒想干什么,我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王君可瞧了她一眼,然后站起来,迈出一步,接着又迈出一步,他走的不快。 女巫的心在纠结,此人年轻,虽然说话很吓人,可是并没有做出出格的动作,如果他走了,那些如狼似虎的狱卒过来,下场肯定让人痛不欲生。而且对于此人,她有了判断,是那个传说中的王刺史。 “你,你别走——” 王君可觉得有戏,停住脚步,转回身。 女巫的眼神充满着一丝渴求,希望这个少年不要走。 “你想好了,那就跟我一五一十地说,你的名字,你的出身,不要有半句假话。”王君可走回来继续坐着。 “我很渴。” 王君可倒了一杯茶,放在牢房门口。 女巫捡起茶杯,相必是很干渴,被呛住了,不停咳嗽。 “不要急,慢慢来。”王君可又给她续了一杯茶。 “这茶很好喝。” “当然,这是本地特产,进贡皇室,一年不过十斤的产量,你喝了这两杯,那就是十贯钱。” “金瓜贡茶,我也经常喝。” 王君可有点兴趣,看来此人身份确实不低,能经常喝金瓜贡茶,绝对是南诏的贵族。 女巫的美目瞟了一眼王君可,这一眼竟然让王君可有点把持不住,她那略微凌乱的发丝,遮掩在白皙的面孔,一双美目就透过这微湿发丝望了王君可一眼。 “看来你不是豪酋就是贵族,有点得罪了,你暂且先委屈一下。” “我叫皮羞月。” “你确实当得起这个名字,闭月羞花之容。” 王君可的夸赞让皮羞月面色一红,虽然经常被人夸赞,但被敌对一方这么文雅的夸,还是第一次。 “我爹是南诏大鬼主。” 好家伙,这逮到一条大鱼,还是阁罗凤的女儿,赚大了,看来要跟阁罗凤谈笔交易。 “你想多了,我爹并不疼我,原因是我的后妈和熙夫人。” “你娘是原配?” “我娘亡故,我父王就娶了大祸害和熙。” 看来这些豪酋的家庭也是矛盾重重,被后娘压迫。 “如果我爹听了我的,你哪来还有命在。” “有可能,你的巫术天下无敌。” “那不至于,我师父的手段才是无人能比。” 王君可嘴角一抽,还有更厉害的师父,这就有点麻烦了,皮羞月已经这般厉害,她的师父手段不知有多少。 皮羞月嘴角一抿,“我劝你还是将我放了,等我师父一来,你就大难临头,放了我,一切好说。” “威胁我,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给办了。” “反正遭遇很惨,给别人还不如给你,至少你长得不讨厌。” 此女厉害,王君可算是遇到对手了,看似柔弱,却绵里藏针。 “继续说吧,你师父有什么手段。” “我师父号称鬼宗第一人,神通广大,善于驱使蛊虫,毒蛇,猛兽,这还是一般的,她最擅长的,是控制人的心智,成为她的鬼伥,如果师父见到你,肯定会感兴趣,把你炼制为南诏第一鬼伥。” 王君可确实有点被吓住了,他明白有些秘法,能将人变作鬼伥,供人驱使。 女巫突然站起,朝着铁栏杆扑来,眼睛直勾勾地望着王君可。 这一下,让王君可汗毛倒竖,还真是被吓了一跳,缩在躺椅之中,大腿在颤抖,茶水洒了一地。 王君可故作镇定,“呵呵,你很有趣,我更加喜欢你了,不会把你放走,有你在手,我才安全。” “嘻嘻,即使我师父现在还无法出手,但我父王肯定抹不开这个面子,会派人过来营救,你就等着吧,弄栋城的末日到了。” 皮羞月狂笑着,这笑声回荡在石室中,真有点瘆人。 第120章 强占礼品 王君可出了牢房门的时候,还拭擦了一下额头的汗珠,竟然被一个女俘虏给吓住了。 真是惭愧,很好,有对手是件好事,天下无敌很寂寞。 他临走的时候,叫那几个狱卒好生照顾,找个女人帮她细细澡,收拾一下,这样的美人不能放在牢房之中,太暴殄天物了。 这是一个大麻烦,是杀是留还是遣送回去,都不好安排。 轻易放回去,那姚州刺史的脸面何存? 留在这里,她那个神秘的师父,鬼宗第一人还真不好对付。 得想个法子,送走这个瘟神。 所谓鬼宗,也不过是名头吓人,按照前世的说法,这些鬼宗的人不过是懂点别人不知道的生物武器,采用秘法控制人身或其他生物。 这个世界哪有什么鬼怪之类,王君可深受唯物主义教育多年,对神神鬼鬼的事是不相信的,神秘事件的背后一般都能用科学道理进行解释。 皮羞月这个女巫确实很有魅惑力,即使穿的随便,那身材也暴露无遗,也许是穿的少,欲遮还露吧。 第二日举行了庆功宴,全城欢腾,姚州百姓都知道了他们的王刺史以四千兵力击败南诏,这真是亮瞎了他们的眼睛,刺史真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对姚州的未来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王君可对于有功的将士从不亏待,拿出一大笔钱进行犒赏,立下第一功的薛疾就得到五百贯的奖赏,徐冰和王成虎得到四百贯,其他的普通参战士卒也得到不少于三贯的奖励。 一个个喜气洋洋,打了胜仗,得了丰厚赏赐,在弄栋城的酒楼大摆宴席,整个城池都笼罩在欢乐的气氛之中。 半晚时分,有南诏使者过来,要求姚州送还他们的鬼宗圣女皮羞月。 王君可在刺史府的大堂接见了南诏使者。 按说南诏大鬼主跟王君可这个刺史的身份不在同一个层次,南诏大鬼主的身份相当于剑南道节度使,但他女儿被人控制,只能平级对待。 “刺史,我们大王愿意协商,只要你送还郡主,一切好说。”南诏使者还送来一些稀奇的礼品。 “说说看,有什么好处?”王君可望着这个带高帽的衣饰华丽的使者。 “大王说了,只要你答应,从此两家井水不犯河水,他绝不会来姚州搞事。” “就这么个条件,不行,你回去告诉你家大王,如果他能退出云南郡,一切还真的好说。” 南诏使者拂袖而去,指挥随从把一些象牙制品,金饰品全部带了回去。 “哎!既然把东西带来了,你怎可这么没有礼貌,还要拿回去?是不是想把脑袋也留在这里?”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们汉人怎么可以出尔反尔?” “只要你把东西留下,人是可以走的。” “既然没有谈拢,这些礼品自然要带回去。” “看看,你们南诏人就是不讲道理,不懂礼节,去人家家里,好歹要带点礼物,怎么可以吃了喝了,还把礼物带回去的道理,这就是你们被称为蛮夷的原因。” “你,你强词夺理!” “算了,你回去吧,跟你们大王好好说,你家郡主在姚州,吃得好睡得好,还有我这个刺史天天陪着,他要是不着急的话,如果他女儿肚子大了才回去,这就丢脸丢到爪哇国了。” “你胡说什么?我家圣女冰清玉洁,还未曾婚配,怎么会大肚子?” “你真是个可爱的使者,你家什么什么圣女,天天跟我在一起,那个肚子大了不是很自然的道理嘛,回去跟你家大王说,赶紧退出南诏,否则大唐天兵一到,不说是他的位置不保,就是他的小老婆也可能成为阶下之囚,让他好好掂量一下。” “你,你——” 南诏使者差点气得吐血而亡,这次带来丰厚礼品,不仅事情没有眉目,礼品还被侵占,人格更被羞辱的不轻。 过了好半天,他那句狠话才说完,“你等着!” 赶走南诏的使者,王君可叫徐冰带人把这些礼品送到自己的小金库去,这不是打仗得到的战利品就归他个人花费了,至于攻破城池的财物肯定是要归共,作为姚州官方的各项开支。 徐冰对王君可竖起一个大拇指,佩服之情那是不要用语言来表示的,喊了几个人,将礼品抗回王君可在书房的小金库。 舒坦,这叫一个舒坦,我这白吃白喝白占的毛病还是改不掉。 阁罗凤愿意花大价钱来换他的女儿回去,这说明他是在乎他的女儿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皮羞月说的话有真有假,说她父王不在乎她,这个说不过去,那价值万贯的钱财来协商,这就表明,皮羞月在南诏的地位很重要。 好啊,小娘皮,跟我耍心眼,那就让你看看。 王君可回到书房后,安排人将皮羞月带过来,安排人倒了一大桶热水,他要舒舒服服地对着美女洗个澡按个摩,继续鉴定一下艾斯玛的身份。 不多时,皮羞月被送来过来,手下的人识趣地离开,知道刺史又在跟女孩谈心了。 “小娘子,咱们又见面了。”王君可看到她一身薄如蝉翼的丝质衣服,穿出一种别样的风情,果然是好身材穿什么都好看。 “果然是你。” “什么果然是我,我不明白?” “你就是王刺史。” “没错呀,我就是,我没说我不是。” “哼!带我来干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谈谈心,说说话,你看你,关了一晚,脸就瘦了,我见犹怜啊!” “休得花言巧语!” 王君可整了整衣服,“叫你来呢,是这么回事,南诏派人来赎你了,你看看,都是你爹派人送来的礼物,够丰厚的,越是丰厚呢,我越舍不得把你放走,你肯定不值这个价,下次,如果你爹拿来更多让我满意的财物,我可以放你走,但是你昨晚不地道啊,说什么你爹不在乎你,不管你的死活,这是怎么回事?” “我承认,我撒谎了。” “很好,还有救,本来我是想放你走的,但没办法,你伤害了我,我不喜欢说谎的人,你只有天天陪着我,等哪天我厌倦了,就放你回去。” “你,你可恶!”皮羞月一甩肩膀。 “当然,你也可以告诉我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什么巫蛊之术的奥秘,帮我想想法子对付你的师父。” “休想!” “那我可要脱衣服啰!” “不要啊!”皮羞月大叫,推门出去,又看见一个大黑个奇丑无比地龇着大板牙跟她笑,“小娘子,如果你退出书房,少爷说了,就把你赏赐给我,呵呵!” 第121章 初次反正 这是那个鬼啊!她赶紧又缩了回去。 “干什么,鬼叫鬼叫的,我只是脱自己的衣服,我要洗洗澡,然后按个摩,推个油,舒服一下,你真是想歪了,心灵丑陋啊!” 皮羞月被羞的满脸通红,气得双腿直蹬,她确实以为王君可会来撕扯她的衣服。 “没事,你就站在那里,不要动,你动的时候我可是要喊的,说你欺负我,到时候你肚子大了,那就是你的责任。”王君可脸皮极厚地说。 皮羞月狠的咬牙切齿,她不知道这世上怎么还有如此脸皮之厚的无耻之徒。 艾斯玛小心翼翼地进来了,她瞧见了皮羞月,眼睛一愣。 这一细微的表情被王君可察觉了,他装作不知道,大声喊,“快给本官洗澡澡,一起玩泡泡!” 王君可在铜镜面前看了看自己这日渐健硕的伟岸身躯,真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进大木缸。 泡澡,很舒服,很刺激,很人性很感性的低级五感享受。 一面铜镜挂在墙上,王君可一抬头就可以发现皮羞月的表现,只见她对着正在给王君可按捏肩膀的艾斯玛使眼色,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艾斯玛只是着急地摇摇头,这一幕被王君可察觉了,果然,艾斯玛是个尴尬的人,来自南诏奸细,很好,想要谋杀我,得看你有没这个胆量,正好一锅煮,拿我一条命去换郡主的命,虽然不划算,虽然不想死,但他断定艾斯玛是不会下手的,皮羞月是她的郡主,她怎么敢在这个时机动手,虽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但她不清楚,王君可随时可以出手,制止她。 艾斯玛的动作变得笨拙起来,相必心中非常矛盾,一边是郡主的命令,一边是可恶的敌人,可是这个敌人诡计多端,屡次让南诏受到严重损失。 为了郡主的性命,还是忍一忍。 艾斯玛突然被王君可扯进浴桶之中,她发出惊呼。 “你,你要干什么?” “笨手笨脚,捏肩膀也不尽力,看到你家郡主就魂不守舍。” “什么我家郡主?我不认识她。” 王君可抽了她一下,她娇哼一声。 “不认识,以为我不知道?我比南诏的猴子还精,刚才她对你使眼色,以为我没看见,自作聪明,还好你没有行动,否则,你就被我淹死在浴桶之中。” 艾斯玛面红耳赤,被人撞破她的古怪,她心中是又恼又恨。 “你杀了我吧!” “怎么可能,长得如此美艳,又如此才艺,我舍不得啊,我只是想,如果你能长伴我左右,也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真是舍不得让你死。” 艾斯玛偷眼看了他一下,见此人如此丰神俊朗,白面玉郎,还说出如此动人芳心的话,她羞的低垂着头。 “芳心,我不会杀你的,只是可惜,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你与郡主,我见犹怜,好好的喝喝茶聊聊天,不是很开心吗?为何要打打杀杀,弄个你死我活,大家做做生意,发财享受,不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吗?” “花言巧语,花言巧语!”皮羞月心怕艾斯玛被这个可恶的人掰了过去。 “羞月,其实我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被你的娇颜打动,我不想杀你,也不忍杀你,即便你南诏做了如此多残忍之事,我依然没有把你怎么样,你难道还分辨不出好坏吗?” “你们大唐无耻,那个什么张虔陀,调戏侮辱我母后,我父王奋起反抗,有什么不对?” “没错,你说的没错,可是张虔陀已经死了,你爹还在干什么?先是夺取整个云南郡,又想攻破益州,你爹的野心你还看不懂,都是为了那权力,至高无上的权力,所谓为你母后报仇,只是一句托词,真正的本意是想要大唐的江山,他要造反,把你们这些弱女子当棋子,你们还傻乎乎地听从他愚蠢的指挥,我劝你们,该醒一醒,不要陪着你的父王陪葬,我给你爹指条明路,不要妄想占领云南郡,不要垂涎天府之国,眼界该看远一点,去南诏的南方,那里还有无限广袤的土地,何必要一条道走到黑呢,醒醒吧!”王君可重重拍了一下艾斯玛的丰臀一下,穿着兜裆裤爬起来,健硕的身躯真是魁梧,两个女子看得捂住脸。 王君可换上衣服,神采飞扬地经过皮羞月身旁时,“好好想想,要不要给门口那个叫成虎的人当娘子。” “我不要啊!” 王君可不理会那句惨烈至极的声音,他推门出来的时候,很惋惜地看了王成虎一眼,“成虎,莫办法,这个女子高傲的很,不愿意嫁给你,你也确实搞不定,你放心,本少爷给你找个更好的。” 王成虎跟在他后面,低低地说出一句,“少爷,其实我觉得她很好的,如果少爷不喜欢,就送给我好了,我有办法,让她听话。” “你这憨货,这个女子你吃不住,好,本少爷再想想办法。” 书房之中,两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多少话想说,她们知道,刚才王君可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父王的所作所为,还真的是为了土地,为了权势,这场战役没有尽头。 “郡主,我实在是该死,几次误报消息,恐怕我是回不去了。” “傻瓜,事情没有到最后,怎么知道它的结果,你继续留在这个刺史的身边,以后一定小心。” “可是,郡主,你怎么办?” “放心,父王会想办法营救我的。” “其实,那个王刺史人才还真的不错,我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呢,你就不考虑一下。” “入了鬼宗,怎么可以儿女情长?我还是鬼宗的圣女,一切要以大局为重,你啊,真是白花力气培养你,你就这么容易被人几句话反正。” “郡主,我艾斯玛不过一个弱女子,要不是父母被你们控制,我怎么会干这些事情?” “还好,你还记得你的父母,那就好好干,你还要记得,你吃过什么药,如果我不给你解药,你会受到万蚁噬骨的恶果,你可要想清楚了。” “郡主,求求你,饶了我吧!” 啪!艾斯玛的脸上挨了重重的一掌。 王君可知道,他的谈话肯定会有一些影响,对于反正一个奸细,这对他来说是个小小的兴趣。 第122章 组建亲兵队 要做些准备了,越是一个缓冲期,越要提防阁罗凤和吐蕃采取阴毒的手段。 姚州弄栋现在的钱粮丰足,商旅云集,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不管是哪方势力,都会觉得弄栋是一块大肥肉,谁都想要一口。 王君可拥有的四千五百名装备普通的士卒,但要说训练水平,整个剑南道的唐军也比不上。 他可以凭借这些士卒来防守城池,基本可以保证安全,加上有雷人之锤的威力加成,这种武器在这个时代那就是克敌制胜的利器。 还有就是魔椒炮仗,被南诏和唐军称为魔炮,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但现在只剩下十几枚,根本就不够用了,一个月前,王君可特意写信给小雯,要她把成熟的魔椒晒干,把辣椒晒干一部分,泡制一部分,然后带着孙炮仗这个烟花手艺人和老爹以前的老亲兵一起过来姚州。 算算日期,也快到了,如果不是益州战事吃紧,他们早就到了弄栋。 等这些人和物资到了,王君可又可以大展拳脚,大量生产魔炮。 他本来想等老爹以前的老兵来了之后,在组建自己的亲兵队伍,但现在形势紧急,不加快步伐,就有性命之忧。 亲兵那就是自己的敢死队,为了主人,是可以准备随时献身牺牲的,要绝对的忠诚可靠,除了这个品质,还得身手不凡。老爹留下的几十个老兵当然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他们久经沙场,能活下来,就说明他们的杀敌技能相当高超。 王君可的意思,为了能保命,少说也得一百个亲兵,这是最起码的,薛疾都有亲兵二百,其实打起硬仗来,还是得靠亲兵陷阵搏命。 当然,对亲兵的待遇也是最好的,伙食,装备,军饷必须是最好的,不然人家跟着你干什么? 王君可要在姚州弄栋的士卒中也选拔一些人来,他首先考虑的是舞燕飞手下的五十个镖师,这都是跟自己最早,经过他训练的好手,只是要将镖师纳入亲兵队伍,这个还得跟舞燕飞说一声,这些人大多是她的同门师兄弟,虽然舞燕飞也是他的手下,但怎么样也得征询她的意思,毕竟关系摆在那里。 出了书房的门之后,王君可来到刺史府后院的几栋客房,舞燕飞和薛琼华就住在那后面。 房间中传出两个女人的对话声,谈论的话题竟然是薛疾。 那个性格彪悍,最近又假装斯文的薛琼华正在对舞燕飞说,“妹子,你看我哥对你真是没说的,买了这么鲜艳的新款衣服,还有这两对耳坠,他对我都没有这么好,我的舞妹妹,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对谁那么好过?” “琼华姐姐,奴家也知道,可是,感觉跟你哥没有那种感觉。” “告诉姐姐,你心里是不是有人了?” 王君可也贴着耳朵听,舞燕飞是不是真的喜欢他,而不答应薛疾。 “哪里有啦,奴家现在还没想过感情的事情。” “舞妹子是不是喜欢王刺史?而看不上我哥?” “没有!怎么可能?” “声音那么大干嘛?不怕被人听到?没有就好,我告诉你,千万不要上那个登徒子的当,那不是一个好人,你看他虽然长得油头粉面,可是一肚子坏水,姐姐怕你上当,你不知道,就在刚才,他叫了两个女的进书房,还打了一大盆热水,姐姐我经过的时候,那个傻大个还站在门口守护,我问了几句,就知道情况,那两个是南诏的什么圣女,我看,他们正在鸳鸯戏水,所以,你千万不要被那个人的甜言蜜语打动。” 王君可听到这里,简直气炸了,不是这么回事好吗?我那样做是为了深入了解情况,看你们想的如此龌龊!琼华妹子真可恶,在背后嚼舌头,虽然我对舞妹子没那种儿女私情,但是你这么说,我心情很不爽。 他将门推开,冲了进去,把两个窃窃私语的女子吓了一大跳。 “你,你怎么跑到我们女子的闺房来?” 王君可瞪着薛琼华,“薛妹子,没想到你是这样干的人,背后说我的坏话!” 薛琼华腾地弹了起来,指着王君可的鼻子,“你做的,就不许别人说?这是什么道理嘛!” “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切!不要解释,我不想听,舞妹子也不想听,谁愿意听你那破事,舞妹子,我们去逛街,来了很多好货。” 两个女子轻飘飘就要离去。 “舞妹子,我有话对你说。” 舞燕飞停下脚步,被薛琼华一拽,“别听他的解释。” “我不是要解释什么,只是因为公事来找你。” 徐琼华甩开舞燕飞的手,临走时丢下一句话,“切!谁懒得听你们说什么,不过,舞妹妹,你可要立场坚定!” 王君可望着这个黑纱衣黑面罩的武林奇女子,一直好奇这个女子怎么总是穿黑衣,看来混社会的心理上也偏爱黑色。 “舞妹子,我想从你的镖师队挑选一些人,作为我的亲兵队,不知你的意思如何?” “这些人一开始就跟着你,你这么器重,那是他们的福气。”舞燕飞说完就去追薛琼华了。 看得出来,舞燕飞有点不高兴,原因是王君可把她的师兄弟全部裹挟走了,现在他们愿意跟着王君可,而不想再跟着舞燕飞。 见舞燕飞没有什么意见,王君可就去找了镖师特训队,把他的意思一说,这些人哪里有什么不愿意,纷纷表达忠心,愿意跟着王刺史建功立业。 当镖师是在刀口上抢生活,当兵打仗也是舔刀口,但当兵还能立战功,累计功劳说不定能当将军。 镖师们一比较,就知道那边更吃香,加上王君可那么一忽悠,五十个镖师全部归于他的麾下。 他们那是打心眼里佩服王君可,一开始他们觉得这个少年只是个豪门大少,就是随便玩玩,但经历这么多,他们知道,王刺史这个状元郎的能耐有多大,魔炮轰击守住嶲州,兵不血刃奇袭弄栋城,就是靠着他们这点人做到的。 王君可有那么一个意思,就是将这五十个镖师作为自己的亲兵,一支特殊的武装队伍,这五十个人还是有点少,但离开灞桥驿时,王老汉叔曾告诉他,他老爹以前的一些亲卫很快就会聚拢过来,那些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不是这些镖师能比的,人数也有五十多人。如果拥有一百人的亲兵队伍,个个都是武林高手,再经过他特殊的战阵和装备,将成为这个时代不可小觑的力量。 这谁都知道,跟着谁更有前途,王君可是刺史,在西南就是一个封疆大吏,跟着他可以立战功,博得个封妻荫子。 第123章 老兵 三天后,小雯带着满满的收获来了,跟随来的有五十三个老兵,那都是老爹曾经的亲兵,然后还有一些工匠。 小雯跟王君可分别有四个多月,一见到王君可,眼泪就簌簌地流。 “少爷——” “小雯,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奴家知道,少爷受了那么多苦,奴家又不能随身伺候,奴家很难过。” 小雯委屈巴拉地哭得眼睛通红,跑过来就埋在王君可的怀里,紧紧抱住。 “好,以后你就一直在身边。” 小雯破涕为笑,昂着带有一丝疲累和风尘的脸,“说好了,以后再也不离开你。” 王君可宠溺地捏捏她的鼻子,“小脏猫,快去洗洗吧。” “小雯失礼,让少爷不高兴!”小雯马上跑开了,她要洗得干干净净的,以最好的面貌来伺候她的主人。 王君可撇开她之后,就是接待了那些老兵,他感慨良多,眼圈有点红,这些老兵他从小的时候就经常见,甚至能喊出他们的名字,年纪最小的都有三十多了,一脸的沧桑,最大的都快五十,两鬓苍苍。 噗通!他跪下了,给这些堪称长辈的叔伯叩头。 “这,这怎么使得,少主——” “少主,我等担待不起!”为首的王二狗带领五十三个老兵齐刷刷跪下。 “叔伯兄弟们,在下非常感激,你们能投奔我,帮助我,你们是我老爹的老兵,也是亲兵,因为老爹的事,你们受到连累,我深感歉意,你们来了,我,我很高兴。” “少主,都怪小的们不懂你的韬晦之术,以为你只是——,哎!不说了,以后全凭你的吩咐,小的们鞍前马后,绝无二心。”王二狗代表老兵们说,“只要你不嫌弃我们劳而无用,我们就一定会跟着你,就像当人跟着主人。” 王君可站起,将老家兵一一扶起,这些都是久经战阵的老兵,跟父亲出生入死,他们本可以有更好的前程,只要他们投靠当权者,至少成为校尉级别的武官,可是,他们对王忠嗣的忠心,内心绝不想这么去谋取功名。 早就知道他们今日到,王君可已经做好准备,大摆宴席。 老兵看着这满桌子好酒好菜,他们还以为少主在弄栋城吃苦,没想到少主将将弄栋打造的如此蒸蒸日上,军民一家,商旅云集,这真是一个大有为的少年郎。 王二狗端起一壶老酒,站起身,望着天空,敬天敬地敬鬼神,“主人!你宽心啊!少主现在是大有为之主,年少有为,堪比当年的你啊!” 王二狗是当年的亲兵队长,他热泪盈眶,红着眼睛喝了一大碗酒,“兄弟们,都干了!” 王君可第二次喝醉了酒,他好长时间都没有如此畅怀痛饮,遇到以前的老家兵,他怎么能不动感情。 “二狗叔,继续喝,我替我爹敬你们!” 这场酒宴一直延续到深夜,老兵们酒量还是那么好,他们没醉,王君可醉了,他指使徐冰安排好这些老兵,然后在小雯的搀扶下,回到书房隔壁的卧室。 王君可倒在床上,“小雯,你,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今天这么高兴。” “是,少爷你喝得太多了。” “小雯,你知道吗,他们是我的亲人,以前,因为我的胡闹,他们离开了我,今天,当我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来了,我,我真高兴。” 小雯给他脱掉鞋袜,把他的脚放进被窝。 “少爷,你好好休息,我去洗澡。” “小雯,不,不许离开,没有你的日子,我就不是一个少爷,什么都要靠自己,连个说悄悄话的人都没有。” 王君可扯着小雯的手。 小雯的脸羞得通红,“少爷,让我好好伺候你,但是,也得洗澡啊!” “不许去,就在旁边,我想跟你说话。” “好,我把家里的事情都告诉你。”小雯一五一十将桃花坞收了多少魔椒,多少辣椒,卖出多少纸牌,泡了多少辣椒,细细地说来。 三百斤魔椒,不算少啦,可以做一千枚魔炮,可贵的是那些干辣椒,泡椒,现在天气转凉,一天比一天冷,快进入冬季了,正是吃麻辣火锅的好时候。 王君可搂着小雯的脖子,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小雯,你真能干,帮我这么大忙。” “不就是一些辣椒,奴家受不了那个辣味。” “小雯,不要把事情看得太简单,这些魔椒会发生奇效,真的,没有魔椒炮弹,我无法守住城池,你立下大功。” “我立下大功!”小雯那个兴奋,得到少爷的认可,这比什么都高兴。 王君可已经睡了,他打了轻轻的鼾声,呼吸很匀。 小雯微微有点失落,还以为一来到这里,少爷将会把她怎么样,她一直期待着见少爷,谁知,见到了,小爷就醉如烂泥。 少爷真是高兴过头了,连重要的娱乐都忘记了。 小雯没有睡意,她起身,来到院子里,两个女子还在比试武艺,那两个女子她很熟悉,一个是郡主,一个是镖头,身份都比她高,还一直陪着少爷,小雯感到失落,少爷不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睡觉少爷那么优秀。 “见过郡主,见过总镖头!”小雯等她们停下来,就去见礼。 “小雯妹妹又长高了,脸也长开了,比以前要好看很多呢。”薛琼华夸奖着,一边把她拉到闺房,想套几句话,因为王君可对她的不冷不热,一直让她感到怀疑。 “谢谢郡主夸奖,小雯也不小了,都十五了。” “你家少爷睡了?” “喝得太高兴,喝过头,睡得很沉。” “小雯妹妹,这么漂亮,还这么嫩,你家少爷忍得住?稀罕。” “郡主——”小雯的脸色潮红。“少爷好着呢。” “没说他不好,是说他某些方面可能出了问题。” 小雯也恍然大悟,确实,自从落水之后,少爷就没有那个。 “其实,少爷自从落水之后,就一直没有碰过我的。” “哈哈,那就是说,你家少爷落下毛病了,难怪啊,听说他以前经常去青楼的,现在很少去,基本不去。” “郡主,我,我不知道。” “我明白,难怪这小子一直躲着舞妹子,原来是落下毛病,舞妹子,你看看,还好你没答应,要不然你可要守活寡啊!” 王君可不清楚,他不和小雯睡觉,会授人以话柄,不去青楼,会被人认为不行,这是什么世道,做一个好人那么难。 第124章 欠我一吻 小雯不知是怎么睡着的,天亮之后,她打来热水,给少爷洗脸,束发穿衣。 王君可又感到了幸福来得很突然。 “少爷,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说?” “说吧。” “她们说,少爷的身体出了状况?” “没有啊!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好。” “少爷误会了,她们指的是另一方面。”铜镜中小雯的脸色泛出红晕。 王君可哪有什么不明白的,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守身如玉,一来因为身体瘦弱,差点死去;二来是要练习御气呼吸术和武艺,在女色方面就没怎么留意,最多就是搂搂抱抱,亲个小嘴,没有更深入的行动。 难道?就因为这样,她们以为他有病?“她们才有病!没事乱嚼舌根。” 王君可在铜镜中看着小雯,“她们是指谁?” “奴家不能说,总之是有人。” “行了,我清楚了,你放心,我身体好得很。” “那为什么,少爷没有,没有亲近奴家?”小雯的脸低着。 王君可翻过身,捧住小雯那娇艳的脸蛋,“傻瓜,那是因为你太小了。” “奴家不小,奴家牛家村的阿花已经当娘了,比奴家还小一岁。” 这什么时代?这很可恶!“小雯,别着急,等你再大一点。” 小雯一把搂住王君可的腰,“少爷,奴家不管你以后有多少女人,只要在你身边伺候,就心满意足。” “呵呵,我至少要三百个!” “这么多?那什么时候才轮到小雯。”小雯娇憨可爱地数着手指。 王君可亲了亲她的额头,“傻瓜,我没有那么好的身体。” 他知道,刚才那番话是谁说的,最近谁总在背后说他的坏话,舞燕飞是不会多说一句话的,那么只有那个郡主了。 这个郡主,刁蛮惯了的,一向不把他放在眼里,什么要白袍白马冲锋陷阵的少年英雄?除了她祖宗薛仁贵,除了罗成,哪个男人她都不看在眼里。 你哥都叫我为妹夫了,那我就是你未来老公,你敢说未来老公的坏话,我去打你的屁股。 王君可穿戴好之后,朝着后院走去,这个时候,郡主都在练习武艺,有时会跟舞燕飞切磋,这两个女子的武艺在日渐增长。 以前就不是她们的对手,估计现在更加不可能。 王君可一直想欺负薛琼华,可从来没找到过机会,对了,还有一个承诺她没有兑现,那就是当时弄栋粮食紧缺的时候,他打赌说提高粮价,会有源源不断的粮食运过来,薛琼华是不相信的,于是就跟他打了一赌。 你欠我一个‘吻’! 薛琼华正在练她祖传的薛家枪法,虽然戟法是她家绝学,但枪法也是不可小视,堪比罗家枪,其中有一招类似,回马枪! 薛琼华正在使用这一招,突然回转身,身体往后仰,一枪反挑,这突如其来的一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真的可以取追敌首级。 “小心扎瞎你的眼!”薛琼华还保持那个动作,那么王君可大饱眼福,这个动作会撑起两座鼓胀小山包。 王君可顺势抓住她的红缨长枪,一只手捏住她的脖子,这一下让薛琼华无法直起腰。 两对眼睛,大眼瞪小眼。 “你,你要干什么?” “我记得,我们还有一个约定!” “我跟你,哪有什么约定?” “还记得赌约吗?” “你,你别乱来,我要喊啦,我喊我哥。”薛琼华都忘了来个飞踢,可见这时芳心乱了。 “叫你哥有什么用,你哥都叫我妹夫了,把我当做郡主的未来老公。” 两人的动作非常奇特,薛琼华弯着身躯,成为一张弓,手持长枪,头朝着后面,长枪被王君可握着,他的力道使得薛琼华挣扎不开,一只手捏着她的脖子,腿顶着她的腰部。 “不要乱来!” “哼!说好的赌约,你怎可以违背。” “你如果敢下嘴,我会废了你。” “本少爷从不怕别人威胁,何况,我只是为了完成一个赌约。” 王君可的脸越来越低,他望着薛琼华的红唇,这红唇也很诱人,湿润艳丽,在清晨的朝晖下闪着明亮的光点。 为什么会在背后乱说? 两张唇越来越近,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触碰上。 薛琼华呼吸急促,她的嘴唇翕张着,睫毛颤动,面色红润,渐渐闭上眼睛。 “嘿呦!大清早的,这这么玩上了!妹夫,你继续,我乐见其成。”薛疾喷着酒气,从外面进来时,就撞见了这奇特的一幕。 舞燕飞也正好出现在门口,看到这暧昧的一幕,她的身躯有点晃动,原来,王君可喜欢的是郡主。 “舞妹子,呵呵,早啊,别打搅他们亲热,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有个胡辣汤不错!” 舞燕飞嘭地一声又把门给关上。 王君可被打搅,手一松,薛琼华就倒在地上。 “记住,你还差我一吻!” 薛琼华脚一点地,翻身而起,兔起鹘落,一枪对着王君可的腰部扎来。 “来啊!扎啊!谋害亲夫是什么罪?要沉猪笼的。” 王君可断定她不敢扎,大摇大摆地离开。 薛琼华竟然硬生生收住招式,身体翻起,长枪出手,一枪飞出,扎进亭子的红漆柱子上。 她气得直跺脚,一边也责怪哥哥出现的不是时候,偏偏那个时候出现干嘛,那小子真是够坏的,久久不往下,那么漫长的时间,就让人期待。 哎呀!我在想什么?那不是我真实的想法! 薛琼华捂住粉红的脸蛋,可是,心底真的有一丝期待,我怎么会?不可能的! 我不会喜欢那个登徒子!我喜欢的是罗成似的白袍英雄。 望着那个颀长洒脱的背影,其实,他有时也不是那么讨厌。 刚才舞燕飞好像出来看了一下,一定要跟她解释一下,我跟王君可没什么的,都是一场误会,我,我干嘛要跟舞燕飞解释? 薛琼华的芳心有点乱了,她在墙上画了一个小人,然后开始发泄,张弓搭箭,我射死你。 一箭一箭地射过去,可是那么大的一个小人她射不中。 气得她把皓月弓给丢了,跺着脚,嘟着嘴跑进闺房,捂着脸,躲在被窝里,刚才肯定有不少下人看见了。 王君可去一个独立的院落,这里关着一个圣女,可以说是特别优待,为了感化鬼门圣女,他要带她去看看,在他的治下,各族同胞过上幸福安宁的好日子。 第125章 禁足圣女 蛮夷之所以被称为蛮夷,不是大唐对他们的蔑视,确实是没有什么文化,没有自己的文字,现在还是靠系绳记事。 部落之中发生什么大事,就打个折,表示这天有事情发生。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南诏部落都是如此落后,在一些中小型城市,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还是比较深。 南诏稍微好点,毕竟从古滇国,南越王赵佗带去一些中原文化,他们也能使用部分华夏文字,不过跟大唐比起来,这些地方确实是比较落后的。 南诏人特别迷信鬼神,这个历史比较悠久,做什么事先要问问鬼神的意思,由此产生不少的神棍神婆,南诏靠这种迷信进行统治,当然,你也不能嘲笑他们的信仰,这个在古代也很正常,只是他们的鬼神比较邪异,仪式奇特。 皮羞月是鬼门圣女,那思想不是那么容易转变的,王君可准备采取两手打击手段。 一是硬实力,采用关禁闭,恶奴恐吓,然后他去唱红脸,送点好吃的,让皮羞月心怀感激,对他有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似的好感。 二是软实力,带她去城中看看,在他的治理下,各族同胞何等的和谐共处。 用这两点告诉她,看到没有,只有跟我合作,天下才能太平,南诏才会发展。 为了达到洗脑的目的,王君可还是做了一些准备的。 皮羞月被关了五天时间,就在刺史府的一个独栋院落,也不是哪里不能去,在院子的门口,王君可特意挑选了几个奇丑无比的士兵看守,带头的就是王成虎,最丑的就是他,即便是微笑,也带着一脸的杀气。 事先是提醒了的,如果皮羞月敢出去,她就会被赐给王成虎做老婆。 皮羞月有时被禁足的实在难受,但到了门口,看到那个黑铁塔一样面目奇丑,一笑就露出大板牙的王成虎,赶紧缩了回去,对她来说,哪怕是死,也不会嫁给王成虎这个又凶又丑的老男人。 少爷说了,只要能得到皮羞月的好感,就把她赐给他做老婆。王成虎对于这样一个美差,心中是非常感激少爷的,这个女子他非常喜欢,喜欢的眼中没有其他的女子,要是按照他现在的身份,去弄栋城想怎么找一个就怎么找一个。 奈何他看上了鬼门的圣女,这个姿色堪称上乘的佳人,他站在门口,就像是尉迟敬德一样的门神,每次皮羞月刚探出个俊俏的脑袋,他就笑脸相迎,露出两排大白牙,憨厚一笑。 可是他的笑容让皮羞月觉得,那哪是笑,简直是奇丑无比的古怪表情。 也是,王成虎现在杀戮太多,身上有一种杀气,就是站在那里,别人都不敢靠近。 你看他身高九尺,脸色黧黑,除了牙齿和眼白,全身就是黑的,还喜欢穿着一身白色的,就更显得黑如锅底。 王君可特意安排他去送餐,他美滋滋地端着食盒,龇着大牙花,望着那个俏丽的可人儿,还没踏进房门,就听到一声尖叫。 “鬼啊!” 一个鬼门圣女见到比鬼还可怕的丑男,她吓的把房间能丢的全部丢了出去,唯恐避之不及。 王成虎很受伤,但他还是把食盒递过去,“娘子,你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别饿坏了身子。” “滚!”皮羞月一脚踹掉了食盒,看到他这张脸,她就没有一点胃口。 王成虎从来不觉得长相有什么问题,问其他几个看守,“我真的很丑吗?比鬼还丑?” 那些守卫只是捂着嘴偷笑,但也不敢太放肆,只有等王成虎低着头离开时,才能放声大笑。 王成虎只好回去跟少爷汇报,神态扭捏至极。 “少爷,我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那个小娘子不领情,还把我赶了出来。” 王君可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成虎,你还是放弃吧,女人是看中男人的长相的,即使你做得再好,做得再多,也不会得到她的芳心。” 王成虎嘴角一咧,差点就哭起来,连少爷都这么说,那就是说,他长的真的是太丑了。 “少爷,我很丑吗?” 王君可不正面回答,安慰他说,“但是你很温柔啊!放心,总有一天,你会得到喜欢你的人。” 王成虎很受伤地捂着脑袋瓜走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大声嘶吼,“娘啊!你为什么不把我生的俊俏点——” 皮羞月每天度日如年,遭受那种视觉上的残忍刺激,差点崩溃。 等时机差不多了,王君可特意打扮了一下,对自己的形象非常满意,衣着精美,气质出尘,带着一丝迷死众生的迷之微笑,让小雯提着食盒,走进皮羞月住的院子。 院里全是破碎的瓷器,断裂的桌椅,碎裂的布帛,简直是发生了一场猛烈的打斗。 皮羞月精神恍惚,在院子里漫无目的地走着,就是不敢走出大门。 王君可努努嘴,让小雯把桌子摆好,拿出食盒之中的几样别致小菜。 食盒一打开,就弥漫出诱人的香味。 背过身去的皮羞月很不争气地被菜的香味所吸引,回过头一看,是长身玉立的少年郎,姚州的刺史,她爹的对手。 他已经饿了好几天,这个时候,还怎么能抗拒那种好菜的味道,不由地吞咽了几下口水。 “小娘子,饿坏了吧,你也就是犟,我让人给你每次送好吃的,你都不领情,还得非让我亲自过来送饭,你吃吧,吃完我带你去外面逛逛。” 她瞟了王君可一眼,他那风流倜傥的模样,使她芳心有点慌乱,看着这样的人,才能有胃口,她很饥饿,放开肚皮,也不顾南诏鬼门圣女的形象,用手抓着食物往嘴里,这馨香可口食物,加上那个人的颜值,让她吃的非常开心,开心到眼泪都流出来,这是她十八年的人生中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 “你,你是个好人!”皮羞月贪婪地吃着食物,感动地对王君可说。 王君可看了她一眼,就背过身去,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感动了吧,把我当成恩人吧,我就是要慢慢地感化你,让你们南诏沐浴在大唐的荣光之中。 皮羞月被他关在独立的院子里,哪里都不能去,守卫的都是一些极丑如王成虎之流,恶声恶气对她,但是王君可不一样,每次去见她,都要准备一些好吃的饭菜,和颜悦色,跟她聊聊她家乡的事,拉拉家常,让女孩有了一个对比,这位少年刺史人品好到爆棚,也让她感觉到,弄栋城除了王刺史,就没几个好人,尤其那些女子,看她的神色那是一种深深的鄙夷。 第126章 给圣女洗脑 等皮羞月吃好了,他带她去兜兜风。 王君可带着鬼门圣女皮羞月出来了,他俩走在弄栋城中。 这天上午,天气很不错,是一个闲逛的好日子,王君可带她去散散心,关押太久,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在城中早就有一些传言,说鬼门圣女被俘虏了,圣女在一些信众的心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弄栋城本来就有南诏部落的一些民众,当然也有信徒,人群中有几个神色诡异的人在留意这对少年男女,这是一个好机会,刺史没有带护卫。 其实带皮羞月出来是很担风险的,部分民众是鬼门的信徒,可能会营救圣女。 但是圣女长得怎么样,以他们的层次是不认识的,王君可才有这个信心把她带出来,逛逛街,让她见识一下,弄栋城在他王君可的治理下,是一番什么样的繁荣景象。 两人走在刺史府前面的大街上,大街已经用夯土夯得很平整,两边设有排水渠,非常开阔干净。 皮羞月没来过弄栋,但去过嶲州,嶲州是大唐最南部的城池,经过几次战役,破旧不堪,跟弄栋完全不能比,她看得暗暗心惊,大唐的人真是聪明,短短几个月,就将一座两三千人的城池发展如此繁荣。 街上的人来人往,运送货物的驼队,马帮,络绎不绝,前往市场买卖,南北货物,琳琅满目。 即便是南诏的都城,也不过如此。 但来往商家没有这么多人,弄栋隐隐有西南第一城的规模。 王君可就是要这个蛮夷婆子见识一下世面,大家坐在一起,做做生意,聊聊天,喝喝茶不是很好吗?非要流血牺牲无辜。 王君可经常出现在城中,很多居民是认识他的,见到他都表现出敬意,普通老百姓见到刺史那是要下跪的,但是王君可免去这种礼节,问候一下,点个头,你心里过不去,鞠个躬也可以。 于是乎,那些逛街的,做工的,买卖的,见到王君可经过,就停下来,给刺史鞠一躬。 王君可则微笑着回敬,得到弄栋城百姓的爱戴,不论华夷,这怎么说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你很受欢迎。”皮羞月在旁边说。 王君可在日渐转凉的天气里,也随身带着他的扇子,噗地一声,他潇洒地将扇子打开,摇了一摇,故意让皮羞月看到扇子上的诗句。 见皮羞月没有反应过来,估计他的书法过于飘逸,王君可有点尴地解释,“小娘子,本官来此,不是为了鱼肉百姓,而是带着他们,走向幸福的日子,你看我扇子上的诗句,就是我为官的信条,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馍馍。” “看来,你真的是一个好官,不像以前的张都督,欺压百姓,巧取豪夺。” “小娘子说的没错,张都督该杀!” “如果你早点来姚州,也许不会发生那么多悲惨的事情。” “现在也不晚,如果你爹能够悬崖勒马,大家和平共处,不是就相安无事了吗?” “我回去后,想办法劝服父王。” “你有这个转变,对大唐,对南诏,对你我都是好的,可惜,你爹是不会同意的,他恨我。” 皮羞月也知道,眼前的这个人给她父王带来沉重的打击,遭受前所未有的损失,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罢休的,于是她保持沉默。 两人来到姚兴里官学附近,就听到郎朗的读书声。 “凡训蒙,须讲究。详训诂,明句读。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论语者,二十篇。群弟子,记善言。孟子者,七篇止。讲道德,说仁义——” 一起朗读的童音如同天籁之音,是那么悦耳。 皮羞月停下脚步,仔细听着,她的记性很好,不过几遍,就已经记住大部分。 每句三个字,很有节奏,朗朗上口,这就是大唐的文明?这么一比较,南诏就是蒙昧无知的地方。 “以前没听说姚州有读书人?怎么现在这么多?他们是怎么读得起书呢?” “小娘子,弄栋的童生,是不要交学费的,本官还提供食宿。” 皮羞月有点吃惊了,在南诏都城,没有一个读书人,这果然是差距,她明白为什么南诏被称为蛮夷的缘故了。 姚州官学的钟声响起,到了下课的时候,一百多童生在练习射箭,做到劳逸结合,智育与体育并重。 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跑了出来,一把抱住王君可的腿,舍不得放开。 “哥哥,你现在才来看我?都说好的,每旬看我一次。” 王君可记得,这是姚金宝,他望着他那双灵活如黑葡萄似的眼睛,捏捏他有点小肉肉的脸颊。 “金宝,会背三字经了吗?” “哥哥,我是最先会背的,你看我背给你听。”小家伙得意地仰着头,背着小手,“人之初,性本善——” 他一路背下去,行云流水,没有丝毫迟疑。 皮羞月听得都羡慕不已,这孩子真是聪明,在南诏都城也有一些聪明的孩子,除了贵族老爷的孩子能读点书,其他孩子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 “不要吃惊,这不算什么,我再带你看看。”夸赞了聪慧的小金宝之后,王君可继续带着皮羞月在城中闲逛。 “这是茅厕?”皮羞月面色微红,在她们老家,都是就地解决,哪里像弄栋的公共茅厕,干干净净,还有一些老头老阿婆打扫卫生,这又让她震惊了。 王君可善于察言观色,就是让你感受大唐文明的灿烂,不仅是南诏,就是在前世发达的欧洲国度,一百年前都是随地解决方便问题。 “在弄栋城,小孩有书读,大人有活干,老人还能发挥余热看守茅厕,这还只是起步,再过几年你看看,这里不会比苏杭,益州差。”王君可说话的时候,眼神亮闪闪的,充满着自信。 “这就是你们唐人所说的,什么老有所依?” 王君可要卖弄一下了,“小娘子,这是《礼记·礼运篇》里面的一句话:“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皮羞月吃惊的样子,她的小嘴可以塞进一个小樱桃。 很爽!能让鬼门的小圣女这么仰望,确实是一种别样的快感。 这是高级文明对野蛮文明的俯瞰。 第127章 情蛊 王君可趁机牵着皮羞月的手,“小娘子,其实,你很好看,本性不坏,我其实对你有好感。” 皮羞月略挣扎了一下,心中甜滋滋地让他握住小手,这么大,还没有被哪个男人摸过,尤其是这么年少英俊的郎君,他正是大胆,不知道她在南诏的地位很超然吗? 王君可脸皮比较厚,随时要使用一下美男计,策反南诏圣女,把住她的心。 “羞月,其实你可以留下来,见证我创造的奇迹,我们可以一起分享。” 神圣的圣女害羞地低着头,这样的话,她是第一次听到,“你是真心的吗?” “当然真,你呢?” 圣女的脸蛋越加红晕,“我也是真心的!不过,光口说是没有用的,男人总是花言巧语。” “你不信我?我可以对天发誓的。”王君可差点就举起手。 因为皮羞月制止了他,“那倒不用,如果发誓有用的话,为什么还有那没多痴男怨女,只要你——” 王君可迫切地问,“要我干什么?” “只要你要吞下我特制的一种情蛊,在我们南诏,男人是不能负心的,他要吞下情人的蛊,如果变心,情蛊发作,会七窍流血而死。” 天空一道霹雳,乌云密布,这一声雷将王君可吓了一跳,不知是因为皮羞月的话,还是因为雷声。 吃下情蛊,那不是受制于人,王君可什么时候吃过亏?一直都是他掌握一切,处于主动地位。 王君可闪电似的丢开皮羞月的手,假做去捡扇子。 “哇!好大的雷声,怎么一下子就天黑了呢?”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愿不愿意吃下情蛊?” 皮羞月这丫头还记得那回事,她望着王君可的神色很认真。 我只是想策反你,运用一下美男计,你不要那么当真好吗?再说我们才认识多久,就想着山盟海誓,永不分离?还要吃情蛊,这不是一辈子就耗在你身上,再说我们很熟吗? 男人吃情蛊,对男人很不公平,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这不一直受制于人?王君可不会这么干,他在寻思怎么才能应付南诏女人的手段。 可巧老天下大雨了,豆大的雨点砸落下来。 “先避避雨再说。”王君可牵着圣女的手,朝旁边正在修建的坊走去,下雨了,那些工匠和民夫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房子已经建好了几栋,现在是空着的,王君可带着皮羞月走进一幢带花园的房子,在屋檐下避雨。 “你说这都十月份了,还这么大的雨,真是不正常啊!”王君可瞪着屋檐下流下的雨柱转移话题说。 “如果你是欺骗我的,那你要尝到苦果。”皮羞月的面色变得跟老天一样阴沉。 南诏女子就是这样,要爱就爱,要恨就恨。 “小娘子,咱们慢慢来,才认识几天,我们先多了解一下,不能只看外表,再说用情蛊得到的,并不一定能得到别人的心,我们互相再多了解一下。” “你不是说,从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我?” “傻姑娘,那是因为你长得太美,身材太好,我看到的只是外表,但是对你内心的真实想法,我是一点还不了解,给我们大家时间,觉得合适就可以继续交往,再说了,我很苦恼——” “你苦恼什么?” “你看我这么英俊潇洒,这么有才华,还这么有能耐,很多女孩喜欢我的,那个薛琼华妹子就一直缠着我,还有舞燕飞妹子,也偷偷地喜欢我,现在又来了你这么一个可人儿,我真的很难取舍,还有在长安,那些贵族的女子,甚至是小公主都对我情有独钟,我能轻易答应别人吗?所以,我很苦恼。”王君可装出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郎君,我可以帮你解决麻烦。” “你有办法?” “只要她们再靠近你,我就毒死她们,最后,只有我留在你身边,你就再也不用苦恼了。” 王君可听得脑袋发麻,这女人还是很可怕,要毒死那些潜在的竞争者。 “不,不行,这样我们不会快乐的,这个方法不对,我不喜欢,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王君可在想,如果让皮羞月吃下情蛊会怎么样?那他岂不是掌控了主动权! “你可能不了解我,如果我喜欢的东西,别人是不能跟我抢的,如果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你有大麻烦了。”皮羞月阴测测地说。 她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神色,让王君可身体一阵发麻。 雨一时半会不会停,那些暗中隐藏的亲兵不知道会不会找到自己?王君可心中也是麻麻的。 雨声中还夹杂着笛子的声响,呜呜咽咽地吹着,在这种气氛下,让人确实感到恐慌。 王君可不由地握了握拳头。 “你害怕了?那就吃下我的情蛊。” 皮羞月拔出发钗,拧开,里面滚出一颗墨绿色的小药丸,拇指头那么大小,里面藏着南诏至毒之物,她笑得阴测测的。 “郎君,你知道吗?这颗情蛊我花了十三年的时间,才炼制而成,让我看中的情郎吃下,这样我们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在一起,自从我被选为圣女,就认为没有机会使用,但上天垂怜,你还算合适,你能见到这颗情蛊,那是你的荣幸。” 墨绿色的药丸在皮羞月娇嫩白皙的手掌中滚动,白嫩的手掌,墨绿的药丸,对比是那么明显,药丸散发这奇异的香味。 这颗药丸花费了十三年的时间才能炼成,可见它的珍贵,不是非凡之人,还见不到这种情蛊。 吞下情蛊,就能相安无事,从此白头偕老,欢度余生。 可是这物事太过歹毒,一旦背叛,就会七窍流血而死,谁能担保以后的事情,谁能担保感情一直保鲜,永远不变,这个太难了。 皮羞月虽然长得不错,王君可还没有将全部的心思放在她身上,这段时间所做的一切,就是要给她洗洗脑,化敌为友,还没想过要在一起。 主要还是利用她来对付南诏,可是这女子被自己的风度打动,芳心暗许,这也太快了吧? 王君可对吃下情蛊是绝对抵制的,他想办法要夺走这颗情蛊。 第128章 其人之道 “你是怎么炼制的?” “五毒互相吞吃,最后只剩下最后一个,然后喂它吃最毒的药草,天长地久,它就成为一种奇物,最后缩在这颗药丸之中,只要吸取血水,就会钻进人的心里,当然,只要忠心,它就不会反噬。” 王君可听得心拔凉拔凉的,这物事果然歹毒,绝不要吞下。 “你给我看看。” “张开嘴,我喂给你吃。”皮羞月见他上道,笑得很甜美。 “让我看一看,闻一闻,到底味道怎么样?万一我呕吐了,岂不枉费你十三年的心血?” “很好吃的,味道胜过这世上的无上美味,堪比龙肝凤髓。” “你吃过啊?怎么知道它的味道?” “我师父给人吃过,那个人吃了之后,感觉是吃下仙丹一样美味,全身说不出的快乐。” 再美味,想到这东西如此歹毒,谁敢吃下去?除非爱的不要不要的。 “那个人最后怎么样?”王君可想知道什么样的人口味如此之重。 “那个人应该是我师父的追求者,说要娶我师父为妻,可是最后这个人负心,爱上了我师叔,最后七窍流血而死。”皮羞月笑得让人毛骨悚然。 “这件事说明,吃下情蛊也不能让感情持久,感情会随着时间而变,看到更好的会更动心,这东西留不住感情。” “也许你说的对,可我师父说了,考验一个男人真不真心,就得让他吞服情蛊,至少可以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那你对我真不真心?”王君可真诚地望着她。 迎接王君可那火辣辣的目光,皮羞月感受到他的真诚,勇敢地说道, “我喜欢你,想你永远留在我身边,一直陪伴我到老。” 真是大胆的表白,南诏女人很直接,有爱就说出来。 “如果我拒绝呢?” 王君可知道大事不好,那雨中奇怪的笛子声音,会带来什么未知的危险。 “不需要我说什么了。”皮羞月冷冷地说,“我给过你机会的。”她把情蛊收了回去,继续把发钗插在头上,身形突然闪开。 王君可知道不好,赶紧后退几步。 几道黑影刺破雨帘,从前面包围过来,手中举着明晃晃的利刃。 “是你的人?” “不是,我父王的亲卫,你死定了。” 皮羞月已经躲得远远的,她身形很快,王君可本来想抓住她做要挟,没有成功。 “你们不要杀死他,抓住他就行。” 五道黑影带着黑色的面具,面具滴着雨,长刀闪着寒光。 王君可手中捏着五枚铜钱,他低低地说了一句,“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杀人呢?” 他正准备弹出铜钱,五柄飞刀从屋顶上飞射而下。 那五人反应很快,果然是高手,身形一偏,挥刀斩落,飞刀被扣飞。 屋檐上的头蓬黑衣人早从背后抽出双弯刀,横在王君可的身前。 “你终于出现了。”王君可感到一阵放松。 “哼!”黑色斗篷女只是哼了一声。 噗噗!五支神箭从他们背后刺破黑沉沉的夜空,直取南诏杀手。 他们身形如同鬼魅,跳着奇异的舞蹈,身体跟灵蛇一样灵活,躲避偷袭的神箭。 一个白衣女子很快出现,手持长枪。 “你们跑不掉的!” 他们很快混战在一起,枪如出洞怪蟒,刀似破风,雨滴都被削成两瓣。 四个对两个,还有一个去保护皮羞月。 南诏的高手确实了得,与两个女子打斗三个回合,竟然没有落败。 王君可知道最厉害的不是这几个人,而是暗中吹笛子的,不知他会带来什么样的危险。 不能再拖延了,当他们混战在一起的时候,王君可弹出一枚铜钱,这速度比舞燕飞的飞刀还快,正在激战的南诏杀手被射中了眼睛,一阵惨呼,他中枪倒地。 薛琼华当时正感到压力,对付两个高手,她还有点吃力,这下压力稍减,一个回马枪,将背后偷袭的杀手捅穿了喉咙。 敌方失去两个高手,优势变为劣势。 情况大变,王君可趁此机会,又弹出一枚铜钱,如同气枪打出,射进那正在与舞燕飞对敌的高手脖子中,身形一滞,被舞燕飞削为两段。 还剩下两个,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那两个黑衣人见势头不对,保护皮羞月离开。 至于想逮住王君可做为要挟,那就是想都不要想了。 王君可看到他们要跑,怎么会让他们跑掉,弹出两枚铜钱,刺破雨滴,钻进那两个南诏高手的膝弯处,从空中跌扑在地。 薛琼华挺枪一刺,舞燕飞弯刀一挥,两人被解决掉。 身形一闪,就挡在皮羞月的前面。 “想走,没那么容易。” 王君可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冲上去一把抱住皮羞月,然后取下她的发钗,拧开,取出绿色药丸。 皮羞月突然明白他要干什么,大叫,“你,你别乱来,我师兄来了,我可以留你一命。” 王君可在她说话的时候,一把捏住她的小嘴,将药丸往她嘴里一塞,那玩意就滚进了她的喉咙。 王君可拍拍手,然后背在后面,快慰至极。 皮羞月不断咳嗽,伸着手指着王君可,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药丸估计进入胃部,她不再咳嗽,“你,你死定了。” “我不怕,你现在吃下情蛊,就不能背叛我,否则七窍流血而死。” “你,你好毒!” “其实呢,保持诚信,不是靠什么情蛊,关键是两情相悦,互相坦诚,情蛊保护不了爱情,你师父的例子不就摆在那里,你还不醒悟,哎,你就是自作自受。” “不管怎么样,我宁愿跟你同归于尽,师兄!”皮羞月大声喊道。 笛子的声音越来越带有一种戾气,音符刺激着耳膜,让人非常难受。 周围的空气都带有一种腥臊味,从门口涌进无数的黑色小动物,湿漉漉的毛发,红色的小眼睛。 这些小动物溜得很快,王君可眼尖,看到那是一大堆的老鼠,吓得毛骨悚然。 “啊!老鼠——”“老鼠啊——”薛琼华和舞燕飞连连尖叫,相必女人都是怕老鼠的。 王君可也怕那种毛茸茸黑乎乎的老鼠,他蹭地一下跳起,腿夹着皮羞月的腰部。 “你,你下来,你可恶!” 女人怕老鼠也就算了,男人也怕,真是见鬼了。 王君可的样子是趴在皮羞月的背上,这女子比较高挑,还比较有力。 但还是摇摇晃晃往后面退。 以皮羞月为中心,几百只老鼠抬着头瞪着火红的眼睛,看着眼前的猎物。 闻到血腥味的老鼠,立即啃咬南诏高手的尸体,那种啮咬骨头嘎嘎的声音让两个女子,一个男人狂吐不已,只有皮羞月能抗住这种恶心的情景。 第129章 御兽 现在是一种非常尴尬的状态,王君可怕老鼠,他趴在皮羞月的背部,双腿夹着腰部。 双手不知抓在什么柔软的地方,反正他很慌乱,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做出什么不文明的动作也怪不得他。 主要是他怕那种形容猥琐,黑乎乎毛茸茸的老鼠,不是一只,是一大堆,对于一个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来说,数量也是一种恐惧。 “你,你放开我!”皮羞月急得大哭。 她被一个男人骑在背上,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我怕,我怕老鼠!” 群鼠围绕着四个人,三个女人,一个男人,除了皮羞月不害怕,薛琼华和舞燕飞也吓得花枝乱颤,面容失色,紧紧地贴着皮羞月。 以皮羞月为中心,老鼠形成一个包围圈,昂着头叽叽地叫着,瞪着血红的眼睛,它们已经将地上南诏高手的尸体啃得只剩下森森白骨。 薛琼华和舞燕飞更是尖叫连连。 “两个傻丫头,远程攻击!” 在王君可的提醒下,两人立即使用轻功飞了出去,站在屋檐上,才忙乱地使出弓箭和飞刀。 箭支和飞刀天雨散花一般地对着老鼠射去,冲在前面的老鼠被射翻,滑出很远,有点弹起来撞击在墙上。 雨中的笛声还在呜呜地吹着,驱使老鼠围攻中间两个人。 王君可不想成为老鼠的食物,他催促着。 “小娘子,快想点办法,你不担心你未来老公被啃得只剩下骨头?”王君可忍不住又掐了一下柔软的地方,这次他反应过来,赶紧松开,手抓住她的脑袋。 皮羞月羞愤难当,“你下来,我想办法。” 王君可滑溜地跳下来,他想起皮羞月服用过情蛊,以后可能就听从他的使唤,一旦有背叛就会七窍流血而死。 不知道皮羞月会想出什么解救办法? 皮羞月背上没有压力之后,从嘴中发出奇异的啸声。 笛声停顿了一下,似乎领会了她的意思,接着又响起别的音符。 老鼠听到后,很听话地往后退去。 一眨眼的功夫,几百只老鼠消失的干干净净。 王君可跌坐在地,那女子也因为紧张过度,也靠着他坐下来。 休息了一会,屋檐上的两个女子看他的眼神满是不屑,你还是个男人呢,还怕老鼠,真够丢人的。 王君可休息好之后,尴尬地站起来,望着天空,大叫一声,“雨过天晴,又是个好日子,走,带你们去吃烤羊肉。” 听到吃肉两个字,再看看地上的白森森尸骸,两个女子立即就呕吐起来,差点从屋檐跌落。 估计这几天她们都吃不下肉。 “小娘子,那个吹笛子的是什么来头?” “是我的小师兄。”皮羞月回答,现在她是有什么说什么,吃了情蛊,这辈子就不能反对王君可的意思,一辈子要忠心于他,她虽然很恨,但真的没什么办法,除非她的师父能找到解药,不过像这样的奇毒,她师父也未必有法子。 皮羞月眼神复杂地望了王君可一眼,心中想,其实他比南诏很多男人要强,人模样也俊,只要他对自己好,那就一辈子跟着他吧,接着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子,她们的长相不在皮羞月之下,心中又起了一种难言的嫉恨。 “吹吹笛子就能驱使老鼠,这不就是御兽术吗?” “你还有点见识,这御兽术最厉害的不是驱使老鼠,而是猛兽猛禽,我大师兄就能驱豹御虎,手底下有一支驯兽师队伍,很快就会成功,到时候,你就麻烦大了。” 王君可听得一阵发麻,这老鼠已经够可怕的,万一哪一天,天上飞着秃鹫,飞鹰,地上跑着猛虎,黑豹,不知如何对敌,南诏的能人还真是不少,刚刚露出冰山一角,就已经让他头痛,难怪前两次唐军大败而逃。 将来兵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的,王君可想到他的那些魔椒炮仗,是时候多生产一些了。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再过一个月就可能下雪,万一南诏整顿完毕,在冬季围攻弄栋城,这就是个大麻烦。 怕什么?手中有张王牌,王君可看着皮羞月,嘴角一咧,笑得很玩味。 皮羞月见他笑得如此猥琐,想到刚才的那一幕,他的手很不老实地在她身上乱摸,真是气死了,长这么大,还没有跟任何男人如此亲密地接触,自从被选为圣女,她就是凛然不能侵犯的圣洁仙女。 在南诏部落,她的身份何等高贵,除了她爹阁罗凤,就数她最有威望,现在受制于人,沦为别人的俘虏,本来今天可以脱身。 都怪自己不够谨慎,中了这个看似和善,其实狡猾至极的王刺史的道。 皮羞月绝望地蹲在地上,淘淘大哭。 “别哭了,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你看我,这个人其实见不得女人流眼泪。”王君可温婉地劝解。 “你滚!你这个坏人!” 门口突然聚集很多亲卫,他们现在才知道消息,赶来过来,看到此地的情景,就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好在王君可没有出事,不然他们不知有多羞愧。 “赶紧封锁四门,抓捕那个吹笛子的歹人。”王君可发号施令。 那样一个潜伏的敌人,非常可怕,万一王君可睡着的时候,驱使老鼠进攻,他怎么能睡得安稳? 亲兵在徐冰和王成虎的带领下,赶紧去追捕吹笛子的人。 王君可带着三个女人回到刺史府,长长舒了一口气,刚才差点就成为老鼠的食物。 小雯给他端来一杯茶,他喝下之后,脸色才和缓下来。 书房之中,王君可看着皮羞月,微微一笑,“小娘子,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全靠你保护,你那个什么师兄,如果没有逃出去的话,被我逮到,我绝不轻饶,哪怕他是你的师兄,我也会把他吊起来示众,敢来行刺本官,真是下作。” 皮羞月不说话,她还很生气。 “行啦!咱俩以前是敌人,现在关系不同,你得为我着想,我好好的,你也就好好的。” 皮羞月还是不说话。 王君可无语,只好先让她回去独立的院落,等她心情平复一点再说。 这种突然的关系变化,不可能让这个女子转变的这么快,哪怕他是她的意中人。 王君可看到她被带走,瘫坐在躺椅中,今天真是出丑了,被三个女人见识到他脆弱的一面,一个男人还怕老鼠,在她们的常识中,只有女人才怕老鼠。 王君可是个堂堂的男子汉,遇到老鼠那种反应,比她们还不如。 门外那两个女人窃笑谈论的声音让王君可有点羞愤。 第135章 孙炮仗 孙炮仗是作为技术人才跟随老兵们过来的,他还带来了老婆阿娇,准备长期呆在弄栋城。 他要跟着少爷建功立业,从一个手艺人华丽转身,成为一个有地位有名望的人。 作为一个手艺人,能得到状元爷,新任姚州刺史王君可的赏识和看重,他是无比兴奋,一扫以前憋屈的模样。 孙炮仗前年娶了一个媳妇,模样非常俊俏,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经常有一些阿狗阿猫过来骚扰,不厌其烦,孙炮仗不堪其扰,早就想带着媳妇离开灞桥驿。 好在跟随了新科状元爷,状元爷王君可爱玩,是典型的大玩家,要他研制出什么魔椒炮仗,这东西就是给孙炮仗一百个脑子也是想不出来的,他佩服王君可那聪明的大脑,玩花炮都能玩出新高度。 可自从前几日来到弄栋城,听说他研制的魔椒炮仗在战场上大显神威,三次立功,这巨大的功劳中也有他孙炮仗的作用,这些炮仗都是他孙某人做的。 一来到姚州,就被封为从九品官员,这段时间有点飘。 王刺史最近很忙,只是交代他继续研制炮仗,现在魔椒很多,至少可以研制出三千枚炮仗,这是个大工程,不是他一个人能完成的,还好他带了几个徒弟过来,帮助他一起弄,现在已经做好三百多个。 这天,久违的王君可出现了,他竟然亲自过来视察,魔椒炮仗生产情况。 制作炮仗的地方可不能在闹市区和住宅区,王刺史特别划定了一块区域,就是在城西的一处人少的坊,隔离起来,派兵保护,闲杂人等不能入内,并涂上一个大大的告示,严禁烟火。 这处西城军事重地就建立起来了,孙炮仗被任命为器械司的头目,专门研制刺史安排的特殊武器。 孙炮仗那个激动,一来就当官了,他的级别是从九品,当然不是朝廷安排的,也不是通过考试任命的,而是王君可急需他这种人才,特意提拔。 阿娇以前对他是一百个嫌弃,嫌他没地位,又不能给她最好的生活,人长得不够俊俏。 只是因为阿娇的老爹贪图那十贯彩礼,就把她给卖了,好去赌钱。 阿娇心高气傲,一心想要嫁给有钱人,或是当官的,可是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直到听说他老公得到状元郎的赏识,她的心思就开始动了,要是能搭上状元那条线,今后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所以一听说孙炮仗要去姚州,她也跟着过来了,终于要享福了,对于她老公当了一个从九品的器械司头目,她也是很得意的,但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认为都是她的功劳,有传闻,状元郎看中了她的姿色,才赏识孙炮仗。 她知道这一切是谁给的,要抱住王刺史的这条大腿。 知道王刺史亲自上门,她特意打扮了一下,照着铜镜,对自己的长相非常满意,加上她那种特殊的妖媚气质,她相信,可以将王刺史拿下。 王君可在王成虎的陪同下来了,一见到这个传说中的状元郎,现在的姚州刺史,阿娇乐开了花,连连插嘴,不断用眼神挑逗。 王君可不是什么没见过世面的男人,知道这个女子的意思,但他怎么可以调戏下属的老婆? “孙司,我要和你谈点要事,请你的夫人暂且避一避。”王君可实在受不了那个女人的风情,确实有点过,当着她老公的面都能这样,要是单独相处,还不知道怎么样。 “刺史哥,你一定要留下来,奴家准备做桌菜,可要赏脸哦!”阿娇离开的时候,还频频回头抛媚眼。 这个骚劲让王君可有点肉麻。 “少爷,请不要介意,我家娘子就是这么热情,等下谈完要事,我要出去一趟,请你一定要留下来,给小人一个面子。”孙炮仗巴结地恳求。 这不是把你老婆往我身上推,这么直接?王君可微微一笑,“孙炮仗,你我即是主仆,又是上下级关系,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事物繁忙,等下次吧。” “那请少爷赶紧吩咐要事,小的好抓紧时间去准备。”孙炮仗好感到很遗憾,不能留下少爷跟老婆单独相处。 “你的心意我懂,放心,你现在是我最需要的技术型人才,只要好好干,完成我安排你的任务,以后你的职位还会提升。” 孙炮仗简直兴奋的手舞足蹈,连连谢恩,不断点头,“小的愿肝脑涂地,报答少爷的知遇之恩。” “好了,别那么文绉绉的,你最近有长进,接下来要听好,在十天之内,做好一千枚炮仗,还有,我新研发的一种炮仗,你看能不能做出来。” 王君可拿出图纸,上面写得很详细,还描绘了草图。 孙炮仗不知道什么叫燃烧炮仗,按照要求去做就得可,做出来能立功就行,他看了看,眼神带光,“保证完成任务,只是现在的人手不够。” “放心,本官让亲兵队派出五十人,帮助你完成任务。” 孙炮仗立即跪倒在地,“有五十人帮忙,绝对完成任务。” 王君可交待完任务之后,就出了西城军事要地,这个专门研发新型武器的地方。 魔椒炮仗大显神威,三次打了大胜仗,孙炮仗的功劳不小,他一来,王君可就任命他当器械司的头目,一个从九品的虚衔,但是俸禄可不低,每月三十贯。 这么高的薪俸,表现出王君可对孙炮仗的重视,当然使得孙炮仗要付出全部的精力去帮助完成任务。 王君可也佩服自己,这么有眼光,这么有头脑,能从市井之中发现人才。 要想有所发展,取胜的关键因素就是人才,王君可知道人才难得,就迫切想要得到一切有用的人才。 除了技术型的,还要有管理的人才,一开始还不觉得,原因是弄栋是个小城,他一个人也能忙活过来,现在不同,弄栋已经是个中型的城市,再像以前粗放式管理,行政效率就太低了,他急待一些帮助他治理姚州的人才。 姚州下面还有四五个县治,还处于失控的状态,没有人去管理。 接下来,王君可要去做的就是,搜罗人才,为我所用,从弄栋开始,掌控整个姚州。 那就需要几百号管理者,大大小小的官吏,从县官,县丞,主薄,到那些小吏,要养不少的人,让这些人帮他管理,才能有更多的收益,否则,靠他一个人,就是浑身解数,也办不了那么多事。 先从弄栋的人事安排做起吧,军事方面有不少人能用上,但什么司法,财政,工程等方面没人帮手,就显得千头万绪,无处用力,去发现管理人才吧。 第131章 敌人飞走了 徐冰回来汇报,经过全城搜捕,那个在暗地里吹笛子的人逃到城中南华寺的塔上,骑着一只巨大的鸟飞走了,那只鸟的翅膀有一丈多宽。 他们用弩箭射了几次,没有射中。 骑着飞鸟跑了? 王君可挥挥手,让徐冰退下,他有点苦恼的点点自己的额头。 麻烦,以后的麻烦会越来越多,从皮羞月的只言片语里可以得知,她有好几个师兄,个个能力超凡,能驱使猛兽和飞禽。 这不就是空军吗?如果敌人骑着飞禽从弄栋城上空攻击,配合城外的敌军,那可是两头都受堵。 不行,得想点法子,对付飞禽,首要的就是弩箭,大唐有强弓硬弩,必须在城池中设置防空力量,四面城墙和城市之中,都要安排弓弩,这个事情非常紧急。 他马上安排人去干。 御兽术不错啊!王君可在寻思怎么弄一只大鸟来当坐骑,在空中飞翔的感觉很拉风。 他知道,在这个时代,是造不出飞机的,最多成为一个鸟人,扑棱几下,或是滑翔一段时间,如果能捕捉到一只大鸟,比如金雕,雄鹰之类的猛禽,既可以当坐骑,也能成为一种奇特的攻击手段。 他拍了拍自己脑门,想要一只大鸟做坐骑的愿望非常强烈。 南诏真是个神奇的地方,迷信鬼物,驱使猛兽,还能使用最早的生化武器,现在还能驾驭飞禽,王君可对这片热土越来越喜欢了。 不过他知道,要捕捉能当坐骑的飞禽难度太大,能让猛禽驯服更是难上加难,除非是从小就养育的猛禽幼崽,打小培养的信赖感。 王君可在前世从网络上看到那些石油大亨拿猛虎当宠物玩,他那个时候还很鄙夷,现在穿越到大唐,有钱有身份,如果能养只大虫玩玩,骑个金雕,也是一件快慰人生的好事,不亏穿越到盛唐。 据亲兵的描述,那只大鸟展开双翼有一丈多宽,这样的大鸟实属罕见,只是他们看得不是很真切,不知道是什么禽类。 但听到那高亢的鸣啼,类似于鹰之类的禽鸟。 现在只有羡慕的份,想着骑着这样的大鸟,飞扬直上九霄,从南方飞到北方,也不过是一两天的时间。 想着那杨玉环这个时候正在华清池泡温泉,王君可的脑海里就浮现出风光旖旎的画面,按照杨玉环对自己的好感,如果骑着一只飞鸟去,她恐怕会把自己当成通天切地的神仙。 王君可也想泡泡澡,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泡着温热的华清池温泉,旁边还有一个绝代的美人,池面上飘着美酒佳肴和珍稀的水果,杨玉环伸出浅浅手指喂给他一颗。 他正要吃的时候,李隆基已经来到殿外,他赶紧躲起来,窜到殿外,一声唿哨,骑着大鸟又飞回来。 这个爽啊!让皇帝戴戴绿帽子的感觉如何? 王君可笑得很贱。 “少爷,你的脸蛋怎么这么红?是身子不舒服吗?” 小雯好奇地打量着他,看到王君可面颊红润,嘴角流着馋涎三尺。 王君可赶紧回过神来,擦擦自己的嘴角,故作正经,“可能受惊了。” “那我去找医生?” “不必,休息一会就好。” 王君可架着腿,旁边有个小炉子,烧的是竹炭,上面正煮着开水,准备泡金瓜贡茶。 在任何时候,王君可都不放弃享受,要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这是物质基础,然后在寻思当个大官,最好是那种节度使之类的,有财权和兵权,最后,再搞搞事情,看能不能把昏庸皇帝拉下马。 这个大愿望是答应便宜姐夫李瑁的,但自从见到杨玉环之后,这个倾国倾城的女子让他也有点动心,不知道以后成事之后,能不能把杨玉环归还给李瑁。 王君可又点了一下脑门,接过小雯泡好的茶,翁闻了闻,真是闻一下都精神百倍,不亏是上佳的茗茶贡品。 他啜了一口,唇齿间都带有芬芳,舌头上每一个味蕾都在唱歌,这日子过得舒坦。 即使环境再恶劣,身处南诏和吐蕃的包围之中,也不能为难自己,这一切都是拼死拼活得来的,没花朝廷一文钱。 昏庸皇帝还真是昏庸,听信李林甫的意思,不给姚州刺史一文钱的俸禄,那么他的享乐就来得天经地义,谁也不能说什么闲话。 王君可已经得到密报,他在姚州的所作所为,让李林甫非常嫉恨,已经下令剑南道不给姚州一点增援,让这座西南的孤城自生自灭。 可恶的李林甫,你没有多长时间了,等我安定好西南,发展好让李隆基都不敢小看的势力之后,就是你完蛋的日子。 王君可掰着手指算了算,只要这次杨国忠征服西南完毕,虽然会受到很大的损伤,但终究会平定南诏。 算算日子,这段日子比较平淡的原因,是杨国忠已经在益州城了。 到了明年这个时候,南诏基本就平定了,可能跟史书上有所谬误,但可以确定一点,南诏暴乱还是被大唐平定。 现在还很遥远,王君可想弄支大鸟骑骑,这才是他目前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他估摸着皮羞月的心情应该平息了些,就带她来喝喝茶,聊聊人生,听听怎么样才能驯服一只猛禽。 皮羞月穿着一件新襦裙过来了,很合适,腰身展现的很苗条,该突出的地方都突出了,异族女子穿唐衣别有风味。 “衣服不错,很好看。”王君可赞道,“别站着,我俩现在是什么关系?别那么拘束。” 王君可拉着她的小手,让她在旁边的椅子坐下。 皮羞月挣开手,背着他坐着。 “你师兄——” “我师兄怎么了?”皮羞月肩膀一颤,回过头扫了一眼。 “你转过来,我想看看你,虽然你的背部也很好看,但我更喜欢看你的脸蛋。” 皮羞月扭捏了一下,还是转过头,头微低。 “这样才对,我很欣慰,你看你这长相,在弄栋城可以排前三。” “我师兄到底怎么样了?”皮羞月急切问道。 “跑了,飞跑了。” “哦——”皮羞月才放心。 “看来你对你师兄很好啊,很关心啊?” “他是我师兄。” “有没有别的关系?” 皮羞月腾地站起来,脸色晕红,指着王君可,“你,你不是东西!” “别生气嘛,我们不是随便聊聊天,来,喝喝茶,消消火气。”王君可让小雯倒了一杯茶,端给皮羞月。 “她端的我不喝。” “小雯,还是我来吧,某人可能吃醋。” 第132章 金雕 王君可将茶杯端给皮羞月,她接过去喝了,面色还是红晕的。 “你师兄对你怎么样?” “很好,是在一起长大的。” “哦!原来是青梅竹马。” “我们的关系很正常的。” “没说你们不正常,哎,不要那么敏感,我知道,你现在对我是专心专一的。” 王君可脸皮非常厚地说道,他这句话让皮羞月的脸更红了,马上低着头。 “你师兄是骑着一只大鸟跑的。” “那是我们一起养大的鸟,在玉龙雪山山崖上捡到一个蛋,孵化后,就养了起来,没想到越来越大,跟我们形影不离,感情很好。” 王君可点点头,原来如此,这样的大鸟确实罕见,在前世只在书中看到过有人骑鸟飞行,没想到这个古代还真有人骑鸟玩。 “那是一只什么鸟?”王君可很有兴趣地问。 皮羞月谈到宠物飞禽,也来了劲,“是金雕。” “果然是金雕,可是那样的金雕真的罕见。” “这是异种,一般的也只能逮住狐狸和岩羊,我们这种金雕能抓起一只牛。” “它力气很大?” “很大,能把一匹狼撕成碎片。” “飞的快吗?” “从这里到洱海,只要一个时辰。” “除了你师兄,还有谁能骑?” “是我跟师兄一起养大的,就是师父她老人家,也不能骑,除了小师兄,就只要我骑,金雕很骄傲的。” “你们能把金雕转让给我?” “休想,金雕是我们鬼门最尊贵的神鸟,怎么会拿来送人。” 王君可叹息一声,“哎!如果能把金雕转让,我其实可以放你回去的。” “你,你讨厌!” “这又怎么啦?” “在你的心中,我还不如一只金雕贵重?” “不是这个意思,你看你来了这么久,你家的人,你们鬼门的人,都盼着你回去,我也一直想放你回去,可是没有一个借口,如果拿你们最贵重的神鸟交换,我就不怕别人说什么,跟你透露一下,你爹曾经派人送来一万贯的礼品,我都没答应放你回去。” 王君可赶紧解释。 “休想,杀了我,也不会答应把金雕转送,它不只是一只鸟,而是我们的家人,是我亲自喂养大的。” “没想到你对金雕的感情这么深,我明白了,那我借用一下该可以吧?” 王君可死皮赖脸地恳求,他真的很需要一只能载人飞行的金雕。 “这个,这是可以考虑一下的。”皮羞月面色和缓了一些。 “除了金雕,你们鬼门还有其他能载人飞行的鸟类吗?” “就这一只,已经很珍贵了,怎么还养得起其他的大鸟,这是要讲机缘的。” “哦!那我就放心了。” “不过,我大师兄现在不知在什么地方,他是有办法能驱使猛禽的。” 王君可的脑袋又大了,原来鬼门高手不知所踪,还好,他要是派大批的猛禽过来,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你看你在这里这么久了,我其实是一直想放你回去,只要你传递出信息,把金雕借我几日便可。” “你真的放我走?”皮羞月的眼睛变得很亮。 “当然,我干嘛要强迫一个别人留下,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就想啊,你应该像那只金雕,想飞回家乡就飞回家乡。” “那好,我估计小师兄还在城外不远,等我跟他联络,把金雕借给你。” “你小师兄很喜欢你?” “可是我不是很喜欢他。”皮羞月的脸又红了,她低着头。 王君可咳嗽了几下,这下他放心了,没有隐藏的情敌就是好事。 “以后跟你小师兄要保持距离,你知道我的意思?” 皮羞月只是点点头。 王君可一把拉住她的小手,认真地看着她,“羞月,你真好看,穿了我们唐人的衣服就更好看。” “你说的是真的?” 王君可捏住她的下巴,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傻瓜,当然是真的。” 说这句话又不是要答应什么山盟海誓,只是夸她好看。 “我回去之后,一定会跟父王说——” “说什么?” “我俩的婚事。” “啊!这么快?” “我现在是你的人,自从吃下情蛊,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王君可一阵头痛,这么快就谈婚论嫁了。 “好啊,在这之前,我恐怕还要和你父王打一仗。” “能不能不打?” “不是我要打,而是你父王咽不下那口气。” “为什么我们没有早一点遇见?”皮羞月落寞地说,“父王虽然宠爱我,但他绝不会把我许配给他的仇敌,上次吐蕃赞布要替他的王子求亲,父王都没有答应。” 王君可不知道那颗绿色的情蛊是否真的有效,只能试一试了,他准备放这个南诏郡主回去,是有很多考量的,这个女子身份高贵,在南诏的地位很重要的,如果不放她回去,势必会不断有人来援救,对于弄栋城是不利的,而现在,看皮羞月的表现,也不像是说假话,如果她能借给金雕,这就是放她回去最好的借口,也不会损面子,在弟兄们面前也算是有交待。 “你现在就去城墙,给你师兄发信号,带你回去。” “嗯!”皮羞月惊喜地答应。 “羞月,你肩负着和平的使命,尽量说服你的父王,其实我真的不想打仗,战事一开,受苦的是老百姓,遭罪的是孤儿寡母。” 王君可站起身,牵着皮羞月的手,真诚地望着她,这是他的真话,能不打仗是最好的。 皮羞月点点头,她真的明白了这个刺史的想法,带着她的使命回去,她明白,南诏不可能打得过大唐,最终失败的肯定是南诏。 王君可也清楚,要在云南立足,是得跟南诏打好关系,南诏的势力不小,人数有十几万,不可能全部消灭,他也没有那个能力,如果能够以和亲的方式解决,最好不过,何况他不吃亏,是南诏送出女子和亲,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的看法,具体怎么样,还真是不可预料。 两人在亲兵的护卫下,来到西边的城墙上。 皮羞月发出奇异的啸声,声音在夜空下传递得很远。 西面就是玉龙雪山那连绵的山脉,在山脚下的丛林之中,一只巨大的金雕扑闪几下翅膀,就到了云端,朝着弄栋城飞来。 金雕背上站着的男子,披散着头发,他身姿矫健,御风而行,说不出的潇洒。 第133章 打算养宠物 明月当空,天空是一种幽深的蓝灰,从西边飞来一只大鸟,城墙上的士卒都看到了。 那种仙人一般的风姿,让城墙上的守兵非常羡慕,不说普通士卒,就是他们的王刺史,也羡慕的紧,他正牵着皮羞月的手,两人并排站立,皮羞月的头微微偏着,眼神中有一丝得意。 城楼上的士卒都在羡慕。 “奶奶的,还有人骑鸟玩,什么时候爷爷也能骑一骑?”薛疾往城下唾了一口,心中酸溜溜的,他一个南平郡王王府小王子,都没有这种级别的坐骑。 “我要把它轰下来,给我少爷骑。”王成虎摸着脑袋,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飞鸟盘旋在上空,那人长身玉立,手中横着一杆弟子,晚风吹拂着他长长的衣袂,狂乱的头发飞扬,这副模样不是仙人是什么。 王君可心中也是酸溜溜的,这还是晚上,弄栋城的居民都睡着了,要是大白天的,让那么多人看到,还不视为神明。 给我搞怪,给我装! “阿古都师兄!”皮羞月惊喜地喊着,“大唐愿意放我回去。” 大鸟扑了下来,聚集的人群赶紧让开,那扇动的风力可以将他们刮走,真够强劲的。 当大鸟落在城墙上时,众人才比较出,大鸟站在那里,比一个成年人还高,王成虎拿自己的身高量了量,比他还高半个头,王成虎是身高九尺,差不多两米,这只金雕的高度就是两米二左右。 金雕在月华之下,它的喙弯曲,眼神睥睨,挺着胸,爪子可以撕裂虎豹。 王君可越看越羡慕,这真是极品坐骑,要想办法弄到手,这样的金雕可遇不可求,成年的金雕是不能驯服的,只能从幼鸟开始养育,培养一种和谐信赖的关系。 皮羞月的师兄阿古都抑制不住的傲慢和得意,在他眼里,这些凡夫俗子根本就不算什么,要不是因为师妹的阻止,他可以在弄栋城大开杀戒,还是考虑到师妹在人家手头。 “师妹!” “师兄!”皮羞月想要扑过去,依偎在师兄的怀抱。 王君可咳嗽了一下,让皮羞月警醒,她现在是有意中人在身边,不要跟以前那么随便。 “师兄,这就是姚州刺史王君可。”皮羞月介绍。 “这是我师兄阿古都。” “阿古都真是一表人才,气度非凡啊!” 阿古都被敌人夸了一下,更加得意。 “师妹,我们走吧!” “师兄,有个事情我要跟你商量一下。”皮羞月把阿古都拉到一边,低声说着什么。 王君可也不管她们,仔细打量着金雕,金雕有一种天然的高贵,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 王成虎胆子贼大,他走向前去,想摸一摸金雕的羽毛,刚走进三尺,快要触碰到金雕的时候,金雕那尖利如精铁的喙就啄了过来,王成虎吓得魂都飞了,这要是被啄一下,小心肝都会出来,赶紧躲得远远的。 “雕兄,你好!” “咕咕——”金雕还点了一下头。 大鸟听得懂王君可的话,王君可真是一阵兴奋。 “雕兄,你肚子饿不饿?我有最好的烤羊肉。” “咕咕——” 王君可叫王成虎把城楼上烤的羊肉拿过来,“雕兄,这是给你的。” 大鸟一口叼住,开始撕扯啄食起来,那半边烤羊肉,被它撕扯几下,就吞下肚子,欢快地扇着翅膀,嘴里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叫声。 “你很喜欢?” 金雕点点头。 王君可大喜,这样的奇物比电视中的神雕还要俊朗不凡,电视中那只神雕非常老,全身都没几根羽毛,而这只金雕,毛色华丽,器宇轩昂,最主要是能通人性。 王君可走进几步,他感觉自己能跟金雕达到一种很好的关系。 “警告,被雕儿啄食,概不负责。”皮羞月刚好谈完走过来。 “我感觉它喜欢我。” “呵呵,怎么可能?除了我的授权,哪怕师兄要骑,都得我的同意。”皮羞月不相信王君可能得到金雕的信赖。 “咕咕!”金雕的脑袋低垂着,与王君可的脑袋在同一条线上。 王君可其实是有点害怕的,他伸出手,在金雕的脑袋上摸了摸。 金雕很舒爽地让他摸着。 这,这怎么可能?皮羞月和阿古都对眼前发生的一幕感到不可思议,这是他们的宠物,一直忠心耿耿。 皮羞月赶紧过去,将王君可推到一边,双手捧着金雕的喙,“雕啊,这是个坏人,你不要跟他太过亲密。” 咕咕——金雕点了一下头。 “说好的,借给我几天。” “当然,我答应的事情,肯定算数。” 皮羞月在金雕耳边说了几句,金雕蹲下来,她跳了上去,搂住金雕的脖子,阿古都也神色傲慢地跳上去。 “少爷,就这样让他们走了?”徐冰走过来问。 “我喜欢那只大鸟。” “少爷的意思,在于那只金雕?我懂,我懂,少爷还真是会玩。” 望着越飞越远的金雕和背上的两个人,王君可相信,皮羞月不会食言,南诏女子不怎么会撒谎,直来直去。 何况又吞下情蛊,她这一辈子休想挣脱他的五指山。 金雕似乎对他秘制的烤羊肉特别喜欢,王君可是做了一些安排的,吩咐几个亲兵按照他的方法烤全羊。 金雕哪里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一般是吃生的,突然吃到加了蜂蜜和其他调料的肉类,还不被深深吸引? 养这么一只大雕,一般人是根本养不起,金雕可不是吃素的,每天都吃肉,还要是新鲜的兽肉。 刚才一下就吞下十几,可见它的食量有多大。 每天要吃下半只羊,真的只有贵族才养得起这样的宠物。 王君可对金雕这种宠物是势在必得,真的太拉风了,来去如风,速度快,骑在上面,带几枚魔椒炮仗,往敌营之中一丢,这不就是空军吗? 王君可真是佩服自己,他可以使金雕的作用更大化。 不仅要养金雕,王君可还想像阿拉伯富豪一样,养只老虎或是猎豹玩玩。 他要过上豪门的生活,养狗太低级了,至少也得养一只藏獒。 第134章 蓝 王成虎望着已经到了天际的大鸟,心里拔凉拔凉的,本来少爷如果不要,那就让给他好了,现在还给人家送回去,看那阵势,她那个师兄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王君可回去的时候,他在背后表现出这种惋惜,不管她答不答应,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再说,在他的老家,媳妇都是抢来的。 要不是少爷这样安排,管他是谁,王成虎会跟他搏命不可。 王君可当然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可是这个女子别人是搞不定的,强扭的瓜不甜,未必是什么好事。 他只是想到西南安定,埋下一粒棋子,至于有多想要那个圣女,王君可问自己的内心,还真是没有多少,跟薛琼华她们几个差不多。 王君可有时还会想起怡红院那个傻女子,帮她赎身之后,不知道去了哪里。 对于个人的问题,他一直不怎么操心,最多就是玩一玩,并没有付出真实的感情。 “这是肉包子打狗,要去无回。”王成虎惋惜地在后面唠叨,他很少唠叨,也许这个女子是他抢来给少爷的,少爷不要他要的,谁知少爷把她放走。 “成虎,她不是你的菜,也可能不是我的,以后,本少爷再帮你寻找,你还不大,不用着急。” “是,少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回到刺史府,王君可总算松了一口气,他躺在床上,觉得这样做才是最正确的,皮羞月是南诏圣女,地位超然,不放回去,会带来数不尽的麻烦。 好王君可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这一觉睡得比较安稳,身边没有一个定时炸弹。 第二日,王君可准备安排人事,给手下得力的人员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精细化管理。 弄栋城的人多了,就得有一套领导班子,敲定他们干什么。朝廷不给他派一个官来,那只好自己选拔官吏。 那些下属一大早就已经聚集在前厅,等着王刺史驾到。 王君可为了显示隆重,特意穿了红色的官服,戴上后面有双翅的黑色帽子,往书案那里一坐,还真有模有样的。 他是真真实实朝廷委派的从五品官员,其他的,除了薛疾有从七品的武官衔,其他穿着是五花八门。 王君可看到这些人的穿着,心里都不太舒服,没有一点当官的样子,还好,这几个月他交给弄栋城的裁缝,缝制了几十套官服,都是青色的,低级官员级别服装。 “换衣服!” 王君可大喊一声,几个亲随就把官服送了过来,上面有名字和编码大小。 这些属下其实很随便,对穿着舒服就好,但现在终于是官了,做官就得有做官的样子。 众人穿上官服之后,整个大厅就不一样了,那种齐刷刷清一色的感觉,精神气都有了,不再那么随随便便。 连王成虎穿上青色官服之后,都显得很有文化气质的,如果不看那张脸上有小坑的黑脸的话。 一个个精神抖擞,王君可很满意地看着这一切。 “诸位,在朝廷的命令没有下达之前,你们就是姚州的官,代替朝廷行使职权。” “属下听令!”几十号人这么一喊,声势很大。 王君可更加自得,有一班铁心跟着自己的文臣武将,这就值得骄傲,如同降临人间的帝王,现在才明白,手中有权的滋味真是睡觉都会笑。 他扫视了一下,文官站在左边,武官站右边。 这样不太好,现在是发展阶段,要以武官为主,打天下用武官,治天下用文官。 “武官站左,文官站右。” 众人立即明白了他的倾向,那就意味着,同一个级别,武官的地位比较高。 薛疾为武官第一人,跟在他后面的是徐冰,马贲,王成虎,薛琼华,舞燕飞,舞阳,王二狗,然后是亲兵中一些很有能力的人。 右边站在最前面的是爨宝柱,其下依次是姚斌,孟子固,孙炮仗,文官人数少,主要是读书人太少,只能慢慢来,吸引一些人才,或是朝廷派官员过来。 “各位,姚州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点卯就从今天开始了,我草拟了一份任命书,相必有些人已经知道了,大家就按照上面的安排,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谢刺史提拔!”众人躬身致礼。 这些人的年纪都比他大,长得不如他帅,能力不如他强。 王君可一直想要一个幕宾,帮忙出出主意,可是这样的人太少,很难寻觅到,眼前还得靠自己的筹划。 “将近年底,我们首要考虑的,就是面对南诏和吐蕃的偷袭,希望薛统领要全权负责,调动一切力量,训练好士卒。” “好的,妹夫!”薛疾笑嘻嘻的。 王君可眼睛一瞪,他立即明白过来,这不是在私底下。 “是,刺史!” 王君可满意地点点头,让南平郡王出身的小王子那么听话还真是不容易。 要给他们画一张大饼,然后所以的人为了这个目标努力,王君可把自己的蓝图分享给面前的几十号属下,一个个摩拳擦掌,要跟着刺史干一番大事业。 “诸位,你们看到了,我们兵不血刃,就占住弄栋城,靠几十号人与嶲州合作,打退南诏的进攻,断肠崖让南诏损失惨重,这一切都是大家努力得来的。”王君可看到他们那一张张不同形状的脸,但脸上的表情是相同的,都是激动,兴奋。 他接着说,“各位,我们弄栋城发展的很好,钱粮丰足,士兵雄壮,但眼下还不宜开拓疆土,先防守好,然后慢慢渗透,我已经派了几十个亲兵去姚州治下的县城,去接管那里的事物,这是前期的铺垫,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另外,与南诏是战是和?由南诏阁罗凤决定,要打我们就陪他打,要讲和我们就讲和,如果要打多久,我们就陪他打多久,一直把他打服气,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王君可也不知是从哪里学来鼓劲的话,反正他的脸上写满自信,让这些属下也信心百倍。 “好!我薛疾跟着刺史,一直大胜仗,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 “少主,我们愿肝脑涂地,誓死效忠!”王二狗代表亲兵发言,表决心。 王君可双手一摆,“有你们这帮忠义之士,大事可图,为大唐,为圣人,立下不朽之功,就从进入弄栋城的那一天开始!” 他突然拔出长剑,朝天一举,这个架势非常拉风,坚定,有力,充满对大唐的忠心。 所以的人都热血沸腾,刺史讲得真是太好了。 知道他不过是拿着长剑在装模作样,知道他没什么武艺,但凭着他这股劲,凭着他的智慧,运筹帷幄,无往而不利。 第135章 雕将军 人事安排好之后,一切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王君可也就不像以前那样事必躬亲,除了一些大事要他定夺,小事全部交给下属打理。 为官者,要善于用人,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样就不至于太劳累。 坐在书房喝喝茶,翻阅一本皮羞月留下来的书,消磨一下时间。 这样的日子还真是要的,王君可听到门外院子里有了骚动,还有咕咕的声音。 知道那是金雕飞来,落在刺史府的后花园之中。 皮羞月还真是讲信用,把金雕送过来了。 王君可兴冲冲走了出去,只见那些歌姬远远地围观,不敢靠近。 金雕昂首阔步,睥睨一切,那种气质就好像是一位班师回朝的常胜将军。 咕咕——金雕见到王君可发出兴奋的叫声,还扑闪了一下长长的翅膀,卷起的狂风扇起歌姬们穿着的裙子,让她们发出阵阵尖叫。 王君可来到金雕面前,它站立挺胸,比王君可高出一个半头。 金雕见到王君可,低头在他身上蹭了几下,显得非常亲切。金雕的智商不低,等于一个六七岁小朋友的智商,不然也不会独自从洱海之滨飞过来。 “雕兄,你来了。”王君可摸了摸它的脑袋。 金雕温驯地眯着眼睛,很享受他的爱抚。 看到它这副模样,王君可更加喜欢这个巨型的宠物,他招了招手,让小雯拿来不少好吃的点心。 金雕对那些食物不感兴趣,只是咕咕地叫着。 “雕兄,你不喜欢吃点心?” 金雕点点头,这家伙还很通人性。 “你想吃烤全羊?” 金雕欢快地叫了一声,声音高亢嘹亮。 王君可吩咐厨房,赶紧去做烤全羊,按照他的秘法去做。 那些后厨赶紧去忙活了,烤全羊也不是一会的事情,王君可准备利用这个时间去兜兜风。 “雕兄,我们先去玩一玩,然后再回来吃烤全羊,你说好不好?” 金雕点着头,它身体一挫,让王君可骑上它的背部。 王君可现在身手很敏捷,虽然轻功不咋地,但比普通士兵要强,他蹭地一下,如同骑马一样,扑上金雕的背部,抱着它的脖子。 金雕的巨爪一蹬地,宽大的翅膀展开,腾空而起。 这就是飞翔的感觉吗?王君可御风而行,狂风呼呼地刮着,只见离地面越来越远,地上的市民都成了小蚂蚁一样,房子就是个小盒子,宽广的衙前街变成细小的带子。 整个城池的模样都微缩成沙盘的形状,金雕在空中攀爬,越来越高,直到厚厚的云层。 现在有一种坐飞机的感觉,只是露天的,没有遮蔽,王君可感觉到阵阵寒意,穿的不够多,空气的温度又低。 但是管不了那么多,他是最舒爽刺激的时候,慢慢地,城池也成了一个小盒子的形状,在群山的环绕中,峡谷,河流,平地,离弄栋城较远的山寨。 云层在身边流动,还有一种湿乎乎的感觉。 王君可只有紧紧地夹住金雕的背部,双手抓住金雕柔韧的羽毛,任凭狂风呼啸,我自岿然不动。 他又紧张又兴奋,这骑大鸟是很刺激,但是也非常危险,一个不小心,掉下去,那就会成为一滩肉泥。 其实他很羡慕那个皮羞月的小师兄阿古都,人家是站在金雕的背部,横着长笛,气质出尘。 王君可这样骑的姿势比较狼狈,他紧紧贴着金雕的脖子。 “雕啊,本官很喜欢你,会给你做很多好吃的东西,比烤全羊还好吃的东西。”王君可像骗小孩一样,骗智商等于六七岁小孩的金雕。 金雕高亢鸣叫,那那声音充满欢快。 “你是不是很喜欢我的食物?” 又是高亢一叫回应。 金雕的声音穿破云层,声旻九霄。 王君可又问,“你是自己跑出来的?” 金雕继续欢快地叫声,让王君可判断,金雕很有可能是自己溜出来,寻找那天无上的美味。 王君可似乎找到怎么跟金雕达成友好关系的办法了。 他仰天长啸一声,也是兴奋无比,如果靠着他超凡的厨艺,做出无上美好的食物,能吸引金雕过来,那就不要别人的施舍,我想什么时候骑鸟,就什么时候骑鸟。 在高空中飞翔了很久,都看到西洱海那像一颗绿宝石的身影了,王君可才调转方向,朝着弄栋城飞去。 现在的骑鸟技术只是初级,王君可想要把坐姿弄得帅一点,至少要比那个阿古都强,以潇洒的姿态回长安去见见便宜姐夫,去见见泡温泉的杨玉环。 到时候,你们会奉我若神明。 王君可很期待这么一天,现在是十月末,估计十一月上旬的时候,可以回去看一看。 “雕啊,只要你来,我就给你最好吃,最好的待遇,我封你为雕将军!” 金雕飞得更起劲,一个俯冲,穿破薄薄轻纱一样的云层,在雪山之间的峡谷穿行。 南诏的人如果知道,王君可是凭着一块烤羊排就得到他们神鸟的信赖,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阿古都可能现在正在寻找金雕的路上,他的小师妹被拐走了,他的坐骑也被拐走了,不知有多痛苦,那样一个天资绝伦的高手,一不小心就失去两样最重要的,想想都很解气。 王君可还记得那天的仓皇,被一群鼠辈吓得魂不守舍,还被两个女子在背后说闲话,这下那种懊恼一扫而光。 让你们瞧瞧,我王君可有多么了不起,南诏圣女被我拐来了,金雕也拐来了。 弄栋城的轮廓出现,金雕扑闪几下翅膀,就到了。 王君可也确实被冻得全身麻木,当金雕落在刺史府的花园草地上时,他跳下来时,整个人都站不住了,要不是王成虎一把扶住他,差点跌倒。 但看着一院子的人羡慕地看着他,那种爽劲就别提了。 秘制烤羊肉已经弄好,王君可用刀子切成一片片,喂给金雕吃。 他抛起来,金雕灵敏地啄住,就吞进肚子里,吃完还咕咕地欢快地叫着,对这种烤羊肉非常满意。 薛琼华拉着舞燕飞走了过来。 “君可哥哥,能不能让我们骑一骑?” 两人那期待的眼神,让王君可爽到云端。 “呵呵,不是不可以,你们恐怕不够资格,没有得到金雕的认可,你们连它的羽毛都摸不着。” “我不信!”薛琼华刁蛮任性地伸出手去摸金雕的翅膀。 金雕一个猛啄,差点就将她的玉手给啄断。 薛琼华身手很快,将手缩了回来。 “我说了不是,这金雕只跟我亲,它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王君可!你什么意思?难道我是坏人?” “我没那么说,要想骑鸟,不是得跟我拉好关系,巴结一下我,说不定我跟雕将军一说,它就答应了。” “好哥哥,求你了。” 对,就是这种效果,小样的,在后面说我不少坏话,不是看在你哥哥的份上,我早就把你赶出弄栋城。 第136章 带你一起飞 金雕一次要吃半只烤羊,一天就是一只半,养只这样的宠物开销很大。 王君可想到一个办法,开展空中飞行娱乐项目,这个只是有钱人才能玩的,比如像小郡主这样的贵族,她家不差钱。他在金雕耳边低声说了一阵,达成共识,金雕兴奋地鸣叫几声。 也不知道王君可在它耳边说了什么。 薛琼华摇着王君可胳膊,“君可哥哥,让我玩一下吧?” “这个我可做不了主,金雕不是我的,也就是因为我长得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金雕因为我人缘好,才让我骑,不知道你的人缘怎么样?” “这个,刚才它还啄我,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谁叫我们关系这么好,那就帮你问问?”王君可贴近金雕的耳朵,“雕将军,你可以帮个忙,让小郡主骑一下吗?你看她很漂亮,很可爱。” 谁知金雕昂起头,对小郡主不屑一顾,还摇晃了一下脑袋。 “你看,就凭我的关系,金雕都不答应,不好办呐!” “君可哥哥,你一定有办法的,我相信你。”薛琼华苦苦哀求,对于在天上飞的感觉,她真是没有尝试过,虽然轻功不错,也只是飞檐走壁,哪能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 “雕将军,你看,她是我的好朋友,以后还有可能会嫁给我,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让她骑一骑?” 金雕瞧了一眼薛琼华,又抬起头,似乎对她很不感冒。 “雕将军,要不我带上她,一起飞怎么样?” 金雕还是不愿意,它可是有尊严的,不是谁都能骑,作为南诏唯一的神鸟,连鬼门第一人都不能骑。 “妹子,你看,它还是不答应。”王君可双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 “你一定行的,快帮我想想办法。” “哦,我再帮你问一下。”王君可招招手,金雕俯下脑袋,跟他的视线平行,“雕将军,我知道你出身尊贵,寻常的人你是瞧不起的,即使身份高贵,也不会让她骑,不如这样,让小郡主拿出你看得上的礼品作为交换条件,可不可以?” 金雕这下好像考虑了一下,点点头。 “妹子,你看到没有,金雕同意了,只要你拿得什么珍珠宝贝。” 薛琼华身上有一对手镯,价值三百贯,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美玉闪耀的光辉让金雕的眼睛亮了,它好像很喜欢这对手镯,点了点头。 “真是个贪财的大鸟。”薛琼华低声说了一句。 谁知道金雕的听力很灵敏,它接着又摇摇头。 “你看你,本来说好的,干嘛要说金雕的坏话,你再看看,还有什么值钱的玩意?” 薛琼华气得差点抽自己的嘴巴,三百贯的玉镯还不够,她还带着一支翠玉簪子,这可值钱了,至少千贯,很肉痛地抽出来,交给王君可。 “我身上值钱的就剩下这根玉簪了。” “雕将军,你看,这下可以了吗?” 王君可把翠玉簪在金雕面前晃了晃,金雕点头。 薛琼华兴奋至极,终于可以骑金雕在天上飞了。 王君可将玉镯,翠玉簪揣在怀里,心中美滋滋的,靠着飞行业务也能赚钱,一下就这么多,抢钱都没这么快,要是回到长安,在公子王孙,公主王妃面前那么一晃,过个肥年是有保证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世上最珍稀的坐骑不是随便可以坐的,一次千贯,还得讲关系。 弄栋城也就是薛家财大气粗,不弄点钱花,怎么对得起自己。 这叫做宰熟客,你心疼钱,可以不骑嘛,没人逼你。 这就是垄断经营! 薛琼华交了钱,脚在地上一点,就飞到了金雕的背上,大叫一声,“驾!”她以为金雕会腾空而起,谁知金雕一动不动。 “君可哥哥,它怎么不飞呢?” “呵呵,我这个驾驶员不上去,它怎么会启动?” “什么驾驶员?” “你不懂的,赶车有车夫,坐船有船夫。” “哦!我明白了,驾驶员就是你,骑鸟就需要鸟夫。” 这句话让王君可心里一堵,什么鸟夫?我是飞行员好吗?跟这些古代人就没法沟通。 “不叫鸟夫,叫飞行员!” “飞行员,这个名头好,好吧,我的御用飞行员,快点上来,我要饱览彩云之南的风光。” 金雕的背部比较宽,能容纳一个人躺下来睡觉,当然坐两三个人是不成问题的。 王君可轻功不行,他不是飞上去,而是爬上去的。 薛琼华拉了他一把,他才坐在薛琼华的背部。 “君可哥哥,你还是坐前面吧。”薛琼华难得害羞地说。 “那你可得抓紧了,掉下去我概不负责。”王君可坐在前面,薛琼华因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跟他隔了一点距离。 金雕双翅一展,爪子一蹬,冲天而起,薛琼华在空中尖叫,赞不绝口。 “好刺激啊!” “那就来点更刺激的,让你的钱花的值。”王君可指挥金雕来个盘旋,再朝下俯冲,接着又来一个大幅度的翻转。 由于惯性,薛琼华一次次地向着王君可的背部撞击,翻转的时候,她不得不抱住王君可的腰部。 “加速飞行!” 薛琼华差点抛飞出去,双腿离开金雕的背部。 “减速!” 金雕的翅膀速度变慢,薛琼华又往前撞去,两团柔软一直受到碰撞,让她既羞恼又兴奋,这个王君可真是坏透了。 王君可其实也是跟前世那些骑摩托学的,以前很羡慕摩托驾驶员后面跟着个性感的女郎,利用惯性来刺激那些爱刺激的女郎。 现在他也尝到这个滋味,原来还真是让人兴奋,尤其后面还是一个姿色上乘的小郡主。 可惜没有人分享这种快乐。 多次刺激之后,王君可终于平稳驾驶,他现在是个老司机了,驾驶水平直线提升。 现在他想作死站着,让金雕尽量飞得低一些,就是掉下去,不至于摔死。 王君可抽出一支玉箫,站在前头,呜呜地吹着。 这下让薛琼华更加佩服,这小子还真是能玩,还玩得如此有深度,有情调。 一曲《人鬼情未了》吹完,时间也就到了。 “妹子,钱花的值吗?” “就是有点贵,下次能不能便宜些?” “已经是友情价了!不是关系那么好,金雕会让你骑吗?要不你再试试,我现在跳下去,让它带你飞。” “那,还是不要了,你不在,我没有安全感。” 第137章 回长安跑官 有了这样快捷的坐骑,王君可想着回长安述职,立下不世之功,没得到朝廷封赏,怎么对得起自己四个月的付出。 养兵五千,每月的军饷就是一万五千多贯,还不算装备和生活费,妥妥的要两万贯才能养这些兵,朝廷一分钱不出,虽然王君可通过几次战争也捞着不少好处,但不能只干活不给钱吧? 每天一直倒贴,终有一天,坐吃山空,还谈什么大展宏图。 姚州就他一个朝廷委派的刺史,一个从七品的武官薛疾,其他都是他封的官,不是朝廷正式任命,怎么都有点名不副实,他也得替这些帮他平定西南的属下找一个好出身,谋一个正式的官,人家干起事来才有劲头不是? 王君可在早上点卯的时候,把这个意思跟薛疾他们一说,这些人哪有不理解的,纷纷拥护他的决定。 老大可是去长安给他们要正式的官袍,官印,爵位,那是天大的好事,这个时代的人,不就是追逐名利富贵,博得个封妻荫子的好处吗? 王君可望着他们希冀的目光,激动的神色,知道正式的官位多么有激励人心。 当下说道,“诸位兄弟,这四个多月来,咱们一起搏命,才守住姚州这块地盘,付出甚多,但朝廷一直没有封赏各位,本官非常不满,圣人被蒙蔽,奸相欺上瞒下,把诸位的功劳给扣下了,我要为大家讨个公道。” “狗日的李林甫!真是祸害我大唐的奸臣!” “老子恨不得生吃其肉,寝起皮!” “咱大唐大好的江山,就被奸人葬送!” 属下官员纷纷议论,表达对宰相李林甫的不满,他们立下无数功劳,朝廷旨意迟迟未下,不是奸相作梗是什么? 王君可双手一摆,“诸位兄弟,我此去长安面圣,尔等一定守好城池,不得马虎,一切按照我制定的方略,只能防守,不能出城,守住城池,就是尔等的功劳。” “妹夫,哦!刺史,请放心去吧,南诏来多少,老薛我杀他多少,老薛我削他一个百花盛开桃花艳!” 薛疾拍着胸脯表态。 其他如徐冰,王成虎之辈也是誓死效力。 王君可安排好守城方略之后,好好准备了一下,就骑着金雕前往长安。 此时正是寒冬,空中飞雪,冒着严寒去给兄弟们跑官,这得让这些手下有多感动,他们可以在弄栋城热热乎乎,吃着麻辣火锅,得闲的时候逛逛青楼,而他们的大佬却要冒着鹅毛大雪,虽说骑着让人羡慕的金雕,可是飞在空中,那也是遭罪啊! 他们试过的,在城墙上执勤的时候,就感受到呼呼的寒风,都心生寒意,双腿双手发麻,那要是飞在空中,还不得冻得跟冰坨子一样。 王君可没有让他们任何一个人跟着,这是个苦差事,一路风尘,所以一切就由他一个人承担就好。 他这种安排,又笼络了不少人心,此去长安,千里迢迢,王君可是给他们去要官,要好处,不是为他自己,此去冰天雪地,寒冷刺骨,而王君可要骑着金雕,飞翔在空中,那种苦楚想想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忍受。 城中官吏和百姓都聚集在刺史府前面的空地,眼巴巴地望着他们的父母官要去长安述职,他们都跪着,王成虎和小雯尤其舍不得,他们不敢哭,眼睛红红的,强忍着眼泪,他们听说,临行钱不能哭,否则主人会遭受厄运。 望着天空飞翔的金雕,朝着北方飞去,冒着寒风和鹅毛大雪,他们的心刺痛,主人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而他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给他们讨个好出身。 全城官吏和百姓恳求上天,不要再下雪了,天气放晴吧,让刺史不要受冻。 王君可坐在金雕背上,他穿着貂皮大衣,将身体裹得严严实实,脖子上围着狐裘,膝盖绑着羽绒护膝,头上戴着毡帽,脸上就露出两只眼睛,这样的严实防护,还感觉到冰冷的寒意。 他回头看了那座城池,那块土地,那些人,说实在的,他真的不想去什么长安,也不是要跟杨玉环泡温泉,而是憋了一肚子气,打了那么多胜仗,朝廷没有一点表示,没有任何封赏,这会让姚州的士卒寒心,虽然他们对他王君可真是忠心耿耿,但对朝廷的怨气越来越多,那不是什么好事情,万一哪天闹出兵变,到时候不好收拾。 他生气的原因是替手下的付出得不到回报,朝廷不闻不问而气愤填膺,造成这种结果是李林甫的隐瞒,那他王君可有必要去跟李隆基说当面禀报,这也是攻击李林甫的一种手段。 另外就是,快年底了,要去长安述职,把自己这段时间的成果说一下,我王君可还是能办事,袭取弄栋,占据姚州,攻取昆州,断肠崖歼敌,弄栋城即将成为西南边陲第一城,商旅繁荣,百姓安宁,这么多功绩,怎么着也得提拔。 带着这三个原因,王君可才冒着风雪,骑着金雕回长安。 以金雕的飞行速度,一日千里不是什么大问题,当然带着个人就不同了,沿途也得补充一下食物,王君可带了一些吃的,他可以在金雕背上吃,金雕可得停在山头,等着他将牛肉烤熟了,吃得饱饱,休息一下才继续飞行。 一人一雕,花了一天半的时间,飞过崇山峻岭,掠过益州盆地,穿过秦岭,终于到了华清池旁边的骊山山顶,那山头可是有个老母庙,供奉女娲娘娘的,又不远处有老祖观。 王君可骑着金雕,御风而立,在风雪之中,宛若神仙。 那些道众火头见到,以为是哪位仙人下凡,纷纷跪倒,膜拜不已,这世上果然是有仙人的,有缘者才得一见。 王君可正准备降落,看到下面那些道众和尚尼姑信徒朝着天上跪拜,不断唱出赞颂之音,这敢情是拜我啊?真把我当成神仙。 “我嘞个天啊!金翅大鹏鸟现世!” “仙人啊!那是真仙!”“仙人请度化贫道吧!”“仙人请赐仙丹!” 这些狂热的信徒顶礼膜拜,看到金雕与仙人要离去,赶紧追逐着金雕的方向, 王君可本来想在山顶休息一下,被这么多人还怎么休整,他骑着金雕,一直往下。 到了山腰的时候,他才让金雕降落,跟它说了声,就在山上栖息,藏在密林之中,随时等待他的召唤。 王君可整整衣冠,去掉毡帽,露出他俊俏的模样,朝着山下不远处的华清池走去。 第138章 被当成仙人 王君可踏雪寻梅,长身玉立,那气质真是出尘,从山腰缓步而下,望着山下那殿宇楼阁,整饬的相当豪奢,这是大唐皇室和高级官员度假的所在。 现在被一层白雪覆盖,到处琼楼玉宇,温泉水池蒸腾着冒着浓浓水雾,把真个华清池笼罩在一片仙境之中。 在老百姓的心中,圣人和娘娘就是仙境中的仙人,这下在骊山上空发现骑着金翅大鹏鸟的仙人现世,这就是祥瑞,国泰民安。 信徒中有前来烧香还愿的侍卫和他的娘子,看到这个奇景,这个祥瑞,内心一动,这是他发达的契机,得去赶紧报告给圣人和娘娘,把身上青色官袍换成红色的。 他顾不得他的怀孕的娘子,迈开飞一般的大腿,朝着山下奔去,他首当其冲,追随这那只大鹏鸟的方向,而大鹏鸟就是在下山的路上,如果遇到仙人,再去禀报给圣人,那就是大功一件。 圣人和娘娘正在华清池修道,一直渴慕仙人,这个消息要加快传递,他本来身手甚好,但现在也很慌急,心中兴奋至极,不是飞行,而是连滚带爬了。 众多香客和道士见到有人率先冲下山,去追寻仙人,哪里还顾得其他,都追了上去,被仙人点化,比烧十年香还管用。 这气势汹涌的奇景,聚集成无数的雪球,一直往山下的小道滚落,互相撞击在一起,唯恐自己落后,王君可不知道他的出现已经让山头乱了套,都朝着他的方向而来,有不少的信徒道士受伤了。 王君可正慢悠悠拾级而下,闻听山上的动静,一股携风雷之势朝着他奔袭而来,转头一看,一个大雪球滚下来,他赶紧一闪,躲在树后,定睛一看,那些滚落的雪球里面还裹着人呢,露着手脚在外面,脑袋扎进雪球里。 王君可摸摸脑袋,还能这样下山?速度够快的,以后打仗能不能用这一招,奔袭而下,冲击敌军如卷席。 冲在最前面的雪球是最大的,地势慢慢平缓,撞在一棵树上,雪球碎裂,那人竟然没受伤,只是晃晃悠悠站了一下,略微打量了四周,看到后面又冲来无数雪球,他想起自己要干什么,第一件事就是去禀报皇上。 侍卫迈开大腿朝着华清池跑去。 又一个雪球撞在王君可旁边的树根部,冒出一个年轻的道士,他只是额头蹭破了点皮,也是晃悠悠站起来,估计脑袋有点眩晕,扶着树干站起来,看了看,王君可正长身玉立站在那里。 年轻道士惊喜万分,赶紧跪下来,连连叩头,“仙人,不要抛下弟子,弟子愿追随仙人,侍奉仙人。” 王君可感到莫名奇妙,他指指自己,“我是仙人?” “仙人啊!小道知道你真人不轻易露相,被小道碰见了,那就是要点化弟子,恳求仙人,不要丢下弟子。”年轻道士的眼神是那么真挚。 这时,不断有人从雪球中钻出来,都是一些身手极好的道士,看到年轻道士占得先机,这怎么可以,他们也赶紧扑了过去,跪在地上,“请大仙点化弟子,垂怜弟子苦苦修行!” “各位!你们搞错了吧,我不是什么仙人。” “大仙,我们认得你的样子,认得你的衣服,你就不要否认了。” 王君可看了看自己穿着,确实打眼,普通信众哪里穿得起他这样的貂皮大衣,一般像他这样的贵人,后面肯定要跟随很多随从,而他现在一个人从山上下来,而且跟刚才所见的仙人穿着一样,他不是仙人谁是仙人。 王君可被一众道士围着,这还不算,接下来又来了不少的尼姑,金翅大鹏鸟是佛门圣物,是神鸟,她们也要修行成菩萨,怎么会放过这么大好的机会。 王君可现在是被一众和尚道士围困,这还不算,那些信众也汹涌而下,瞬间里三层外三层,将王君可团团围困在里头,望着这黑压压的一片脑袋,王君可只感到无奈,我不就是坐了一只金雕回长安,就被当成仙人了? 众信众道士尼姑望着王君可,看他那俊朗飘逸的形象,跟传说中的仙人完全一样,不停地跪拜,这是遇到真仙,机缘难得。 此时,杨玉环正在芙蓉池泡温泉,给她的干儿子洗澡呢,李隆基笑呵呵地看着这搞笑的一幕。 “陛下,真仙现世,就在骊山山脚!” “什么?仙人,此话当真?”李隆基一阵激动。 “微臣愿拿脑袋担保,仙人骑金翅大鹏鸟降临骊山。” “快!安排銮驾前往拜见真仙。” 杨玉环正在给安禄山洗澡,听到有真仙,顾不上了,赶紧爬上水池,穿好衣服,随着圣人去见真仙。 把安禄山气得不行,差点被水淹死,仙人啊,你能不能晚点出现呐! 金雕在密林中,它势力和听力极好,看到无数的人围住王君可,它担心他的安危,不再隐藏,一飞冲天,高亢一叫。 李隆基和杨玉环在大批侍卫的护送下,出来华清池,果然看到不少人围着一个仙人,但那个仙人怎么这么眼熟? “圣人,那就是真仙,金翅大鹏鸟也出现了!”那个立功心切的侍卫跟在一边赶紧说道。 众人抬起头,刚才那一声高亢的鸣叫绝非凡鸟,只见从山腰处飞来一只极大的金色羽毛的鸟,朝着被围的仙人飞去。 “果然有真仙呐!”李隆基花白的胡须激动得飘摇,他一直追求长生,追求仙道,这次果然遇到真仙了。 王君可真被围着,他看到华清池众多的人马出来,知道是皇上驾到,这万一皇帝把他当成仙人该如何收场?如果给他下跪该如何收拾? 金雕已经飞来,再怎么掩饰也掩饰不了,那些信众和道士尼姑赶紧避开,让金雕飞入圈中。 “大仙,现在不要说你不是仙人了吧?” “大仙啊,大慈大悲的仙人,度化我等小民吧!” “大仙,赐我一子吧!” 恳求声不绝于耳,金雕见众人没有恶意,就没有发起攻击。 华清池离这里也不过三百米,李隆基急着拜见真仙,他从步辇上下来,身手还很快,牵着杨玉环的手急匆匆地往前面赶。 那些道士尼姑信众知道皇帝到了,赶紧回避,这个时候也顾不上求仙了,脑袋要紧,跟皇帝抢仙人那是作死。 王君可松了一口气,望着急匆匆跑来的皇帝和贵妃,他不能再站着了,此时不能再作了,要是皇帝先跪,最后知道是他王君可,就是一万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他排众而出,在皇帝跪下之前,他率先跪下,“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娘娘千岁千千岁!” 李隆基的膝盖正要弯下去,听到那熟悉的声音,他停止了弯下的膝盖,好奇地望着这个伪仙。 第139章 要有点演技 杨玉环也认出了王君可,这个是她认的干弟弟,对他的容貌和声音还是熟悉的。 “陛下,娘娘,微臣不远千里之遥,回来看望你们了。” “这,这不是王君可吗?”李隆基的手颤抖着指着王君可。 “正是微臣,这班信徒误以为我是什么仙人,让陛下和娘娘受惊了。” “这不是神鸟金翅大鹏鸟吗?” 王君可到这个时候,不能实话实说了,只好回答,“微臣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鸟,只是与微臣投缘,便送微臣回来。” 李隆基摸着胡须,颔首道,“原来如此,此等神鸟,真是少见啊!” “惊扰圣驾,微臣死罪,待我跟大鹏鸟说几句,让它回避。” 王君可低声在金雕耳边细说几声,金雕连连点头,双翅一展,刮起狂飙,雪花如碎玉飞溅,它裹挟风雪,朝着密林飞去,很快不见踪影。 “天啊!他能够跟大鹏鸟说话!” “还说不是仙人呢,谁信啊!” “仙人好像认识皇帝和娘娘?” 终于有人认出,这是长安的大祸害,改邪归正后考中状元,果然有神灵眷顾护佑,即使不是神仙,也跟神仙有远啊! 那些道士和尚信众都在感佩,小声议论,知道王君可一点底细的长安市民也激动万分。 他去西南当姚州刺史,没有死在南诏的手里,还能平安归来,就是最大的福报,何况还骑着大鹏鸟,这要何等的机缘啊?众人是羡慕,嫉妒,加疑惑,心里有很多的疑问,都想知道王君可在西南的事情。 “爱卿快快请起,随朕回华清宫,细细说来你的经历。”李隆基也很想知道,西南局势危急,不知到了何等地步,很多情况被李林甫遮掩过去。 王君可站起后,被李隆基牵着左手,杨玉环牵着右手,朝着华清宫走去。 华清宫,李隆基端坐龙椅,杨玉环陪侍在侧,都一脸疑惑地看着王君可。 王君可知道是飙演技的时候了,他想起种种困难,一路走来很不容易。 “陛下,娘娘啊!微臣日夜想着陛下和娘娘,差点就见不到你们了。”他带着哭腔,说哭就哭,眼泪鼻涕直流,真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他言辞悲切,情真意切,让闻着落泪,一些侍从得官员哪有不清楚西南局势的,只瞒得皇帝一个,都在责骂那个奸相李林甫,不当人子! 杨玉环被感动得拭泪,李隆基也有点动容,“爱卿,慢慢说,朕知道你受苦了!能活着回来实属不易。” “微臣遵从圣命,前往姚州,一路艰辛就不说了,只有三个仆人,风餐露宿,沿路遇到贼寇,所幸有商队镖行护送,侥幸扫除贼寇。 经过益州时,南诏围攻嶲州城池,旦夕不保,是微臣说动崔副使出动援兵,赶往嶲州援助守城,嶲州刺史已经逃跑,是平阳郡王世子和郡主带着亲兵,苦苦支撑,守住城池。 微臣赶到时,敌军已经攻上城池,微臣带着义士助守,打退敌人进攻,崔副使才赶到,从此嶲州算是保住了,南诏被微臣发明的一种魔椒炮仗吓退,微臣趁着姚州兵力空虚,借用嶲州五百兵马,连夜奇袭姚州弄栋城,假扮南诏败兵,兵不血刃,夺取弄栋城。 弄栋已是一座空城,破旧不堪,几无唐人,粮草缺乏,微臣知道,没有粮草是守不住弄栋的,何况敌兵逼近,微臣又使用魔炮攻击,炮仗让南诏战象发狂,践踏敌兵无数,南诏阁罗凤不知城中虚实,又受损甚多,只得撤兵,重整兵马再战。 微臣才得喘息机会,可是城中缺粮,战士们不能饿着肚子打仗,微臣缺钱缺粮缺人马,真是朝不保夕,弄栋城还有数千蛮夷,时不时会暴乱,真是内外交困,微臣无法,向益州求助粮草,不得,崔副使诸多借口。 微臣只好想出一个办法,高价买粮,这钱还是借镖行的,以三倍价格购买粮草,商人贪利,输送粮草来弄栋,弄栋才化解粮草危机,支撑月余。 剑南道节度使发起征南战役,被敌兵诱敌深入,南诏和吐蕃互相勾结,断其退路,唐军死伤大半,朝这弄栋城而来,弄栋朝不保夕,如何安顿起那么多兵马,微臣知道,放入败兵,弄栋也不保,崔园只得带败兵离去,南诏吐蕃联军尾随后至,咬着崔园的屁股一直攻下嶲州,直奔益州。 微臣收拢残兵,得三千余众,休整一番,以待时机,益州被围,微臣知道以崔园的指挥,益州也会不保,特派遣兵马,去取昆州,昆州守敌不过一千,被薛疾带人攻破,烧起粮草,夺其辎重。 微臣利用反间计,传布假消息,使阁罗凤回援,益州压力大减,又有汉中援兵攻击,吐蕃南诏联军撤退,在撤退途中,微臣布置疑兵,使得南诏不走官道,直走秘密小道,经过断肠崖时,微臣早有布置伏兵,火烧南诏,让其死伤五千余众,仓皇逃跑,微臣部属俘虏阁罗凤郡主及随从数人。 南诏受损严重,退回洱海休养,微臣这才有缓冲时机,这一切都是将士用命,才守住陛下疆土,斩敌无数,而朝廷没有封赏,微臣特冒着弄栋被攻下的危险,赶回长安,为将士请命,望陛下慰劳姚州效命士卒,以保大唐疆土。 陛下,唐军两次败绩,死伤无数,实乃主将无能,朝中有人用人不明!” 李隆基和杨玉环听着他的诉说,时而担忧,时而愤怒,时而动容! “可叹!可喜!可悲!本朝有王爱卿这种重臣干吏,何愁大事不成,不花朝廷一分钱粮,攻取姚州,朕这是一叹;姚州守住,在南诏脖子上架了一把刀,可喜;唐军两次败绩,损兵折将达七万余众,耗尽钱粮无数,而无寸功,败家败国,可悲!”李隆基说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尤其加重语气。 那些侍从之臣赶紧跪下,叩头不已,主哀臣死,都是臣下无能,屡吃败仗。 但是众人又敢说什么呢?唯有王君可这个愣头青,能这么暗示朝廷用人不明,屡吃败仗,李林甫跪在那里,是两股战战,还好陛下没有向他发飙。 众人在感佩之余,安禄山正在寻思,一个小小的南诏都让唐兵屡吃败仗,我三镇节度使,范阳郡王安禄山大事可为,得寻个苗头回去,积蓄力量,一股攻破长安,抱得美人归,他抬起头,贪婪地看了杨玉环的身子,吞咽了一下口水,“陛下,微臣有事启奏。” “讲!” “陛下,微臣得到密报,突厥残余又在蠢蠢欲动,微臣为大唐江山,愿意跟干舅舅学习,不辞辛劳,回北方御敌。” “准奏!”李隆基真是有点慌乱了,年纪大了,不像年轻时那么英明睿智,对安禄山的忠奸不辩,这下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安禄山心中大喜,本来此次来京,就是为了免除皇帝的猜疑,一直没有回去,陪伴在皇帝和娘娘身边,只能看,不能吃,很恼火,他要回去训练士卒,整顿兵马,一举攻破长安,拿下这花花江山,与杨玉环长相厮守。 第140章 封官名单 安禄山真是会找时机的,趁着李隆基方寸有点慌乱,就借口突厥残余搞事,他就可全身而退。 王君可当然知道他的用意,此人外表憨厚,看似老实可靠,其实包藏祸心,满朝文武,能有多少人看破他的心计,王君可当然不会点破,让这一切还是跟史书上记载的轨迹行进。 “无能啊!大唐十几万将士征南,折损大半,毫无寸功,还不如新出茅庐的小子,不靠朝廷一分粮草,就夺取姚州,长我大唐威风。”李隆基真是生气了,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杨玉环赶紧给他抚摸。 “陛下,消消气!” “陛下,南诏如此凶蛮,与吐蕃狼狈为奸,不加惩戒,老臣以为,会有不少藩属国效仿,新科状元此次立下大功,展现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卓越才华,老臣举荐,以王君可为主将,一举荡平南诏。” 随从侍臣中有一忠厚长者,他从班列中闪身而出,只见他胡须浓密,脸部宽厚,此乃工部侍郎颜真卿是也,在朝堂之上,也就他能直言几句。 “颜爱卿,此言甚合朕意,只是王君可尚未弱冠,能担当此等重任?”李隆基面色稍霁。 “陛下,王刺史已经证明了他的作用,以不足五千兵力,破敌近万,此等韬略,朝中还有几人能比!微臣举荐王刺史,担任平南主将。” 李林甫一直不说话,他眼神阴鸷地望了一下颜真卿,不能让王君可上位,他只能担当一个小小的刺史,如果让他掌握军权,立下不世之功,以后还有他的位置吗? “陛下,老臣以为,状元郎虽然才华出众,文武双全,可毕竟年幼,难当大任,骤然提拔高位,不是揠苗助长吗?老臣以为,状元郎还得打磨,主将还是以杨副使担任,状元郎可以出谋划策,这样一来,何惧南诏不平,南诏一平,那吐蕃没有外援,我们还可以攻下陛下一直要攻占的石城,这样西南的危局就完全解决了。陛下也不要那么忧心,陛下忧心,臣等何以自处?都是臣等罪过,请陛下责罚!” 李林甫匍匐在地,哀痛不已,此人非常狡猾,知道李隆基喜欢听什么样的话,他就说什么。 “还是宰相考虑周全,王君可还得历练几年,先协助杨副使拿下西南,朕必有重赏。” 李隆基抬抬手,让李林甫站起来,“宰相,王君可还是你举荐的,此次立下大功,足见你用人之明,朕希望你,多提拔一些这样的少年俊杰,打仗,还是靠年轻人吧,朕要是再年轻二十岁,亲自带兵平定叛乱。” “陛下英明神武,文治武功,有史以来,除了太宗皇帝,还有几人能比?”李林甫这个马匹拍的,让李隆基非常舒服。 李隆基也需要这样的宰相,即便知道他欺上瞒下,但好在他还听话,也会说话。 李林甫不仅把西南兵败的责任甩得干干净净,还赢得一个用人之明的好名声。 王君可知道,要把李林甫赶下台,是比平定西南还艰难的工作,此人善于揣度形势,善于阿谀奉承,善于甩锅,又深得李隆基的信赖,这个信赖是每年搜刮千万贯钱财供皇帝享乐,这个是谁也代替不了的。 “朕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但要是排名的话,朕应该十名以内。”李隆基胡须飘动,一扫不快,李林甫的马屁搔到他的痒处。 王君可也清楚,开元盛世确实是史上最顶峰的盛世,不论哪个方面都是翘楚,如果没有安史之乱,李隆基可以排到前五。 趁着他高兴,王君可拿出一份长长的名单,呈递上去,“陛下,这些都是浴血奋战将士的名单,每人的功绩都有记录。” “此等忠勇之士,朕一定犒赏,封官,宰相,此事就交给你办吧!” 王君可急了,交给李林甫办,等于没办,“陛下,微臣还要赶回去,宰相办正好,不如就在这华清宫,与诸位大臣一起商议,尽快封赏,微臣也好早日回去,防守姚州。” “呵呵,好啊!朕还以为你对功名不太上心,这样,朕先封你一个官,按照你的功绩,暂时先当个云南都督吧,以后云南之事,全部由你管。” “这是连升两级,刺史是从五品,云南都督那就是从四品,陛下真是器重状元郎啊!状元郎,还不谢恩?”李林甫继续吹捧道,一个云南都督,那是什么官,你就在那潭泥沼里晃动吧,只要不来长安,随你折腾。 “谢主隆恩!”王君可只又跪下谢恩。 “恭喜状元郎连升两级啊!”“可喜可贺!”“真是年轻有为,在我大唐,如此年纪,就做封疆大吏,真是第一人啊!” 一些人随着李林甫开始吹捧,他们都知道,这个都督是什么份量,充其量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县令,西南局势如此混乱,能保住命就算不错了。 “陛下,眼下云南需要大批官员,请陛下多给些帮手,也好早日收服失地。”王君可要谈谈价钱。 李隆基看了一眼李林甫,“宰相,这就交由你安排吧。” 李林甫闻言大喜,正好可以把一些不听话的世家子弟差遣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陛下,老臣早有筹谋,那些元勋子弟,也该去锤炼锤炼,在长安总是骚扰寻常百姓,百姓多次举报劣行,考虑是功臣之后,老臣放他们一马,这让他们去为陛下收复失地,也算人尽其才了,免得他们无事可干,在长安闹出什么乱子,老臣就是处理他们的事情,就已经焦头烂额。” “准奏!” “王都督,老臣会在你离开之前,给你拟定一个名单,都是能上战场杀敌的好手,希望你能好好使用,让他们立下战功。” 小样,那些元勋子弟没有一个听话的,个个嚣张跋扈,我都搞不定,何况是你,不给你添乱就算不错了,还想立功? 王君可听闻那些元勋后裔的平时作为,都是薛疾一样的老元勋后裔,靠着祖辈的荫功,在长安为非作歹,以前的王君可也是这样的浮浪子弟。 知道李林甫会给自己一些什么硬茬子,不是还有薛疾么,这些人跟薛疾有交情,还是有办法搞掂的。 “那就请宰相早点定下名册,我还一起带过去,为陛下立功。” 王君可希望最好有程昌胤,秦利道,尉迟宝树,李廓,这五人跟薛疾来往甚密,都是功臣之后,也是有几把刷子的,虽然在武帝一朝被打压,但他们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丰厚,都有家兵,都是不可小觑的势力。 李林甫啊李林甫,你是给我一个壮大势力的机会,以为我搞不掂这些元勋后裔,你看看吧,我将他们这些刺儿头一个个收服。 第141章 元勋后裔 当天下午,信报就传递出去,其中果然有那几个刺儿头。 哥几个聚集在崇仁坊的花楼,一个个油头粉面,搂着歌姬喝花酒。 “大哥,朝廷要把我们打发到姚州去,给那个什么王君可当属下,这王君可什么玩意?以前不就是寿王的一条狗,考了一个什么狗屁状元,就想骑到我们头上?” “老四,你不服气?”老三秦利道一张黄脸,打趣道。 “他奶奶个熊,他算个球!抱着女人大腿上位,俺在长安好好的,去那个鬼地方干甚?”程昌胤喝了一大口酒,大声喝骂道。 “朝廷军令已经颁布,我们这四个都要去,军令如山啊!”秦利道叹道。 尉迟宝树话比较少,搂着歌姬只是喝酒。 李阔也很沉稳,一直不表达意见。 “哥两个哑巴了,朝廷就这么用我们?也不给个说法,安排个官职?” “老四,你还是改变不了你毛毛躁躁的个性,军报早有定论,要立下功劳才能封官,其实,这也是一个机会,局势越乱,对我们这些元勋子弟越好,等着我们这些功臣之后去收拾局面,才能体现我们的能耐,朝廷才离不开我们。” 李阔大冷天的还摇着一把折扇,慢悠悠地说道。 “还是你老大能看透局势,可是俺实在不服气那个什么王君可,什么东西?不就是靠着玉仙公主上位,考了一个状元,狗屁的状元,就是一只会甜公主的哈巴狗,爷爷俺最瞧不上这号人,小心俺一斧子劈死他。” “这个人还是有点才学的,你看他写的那首夸贵妃娘娘的诗,相当有水准。” “狗屁诗,拍娘娘的马屁,就一个马屁精!”程昌胤义愤填膺,敞开怀,将一个歌姬扯过来,摁着她喝酒。 “老四,其实你生气,情有可原,玉仙公主不待见你,发发邪火也可。” 尉迟宝树不说就不说,一说就命中要害,程昌胤也喜欢玉仙公主,在几次重大的宴会中,人家根本就不搭理他。 “老二,你——咱们去比试比试!”程昌胤腾地站起来,要去撕扯尉迟宝树。 秦利道赶紧拦住他们的争斗,“大家都是兄弟,不要扯其他的事情。” “我就不服气一个文弱之士,将来要骑在我们的头上,我们是什么?长安五杰啊!给一个舔狗当手下,谁甘心?”程昌胤还是愤愤不平。 其实他们四个,都是心比天高的人,除了皇帝,谁也不瞧在眼里。 “诸位兄弟,这是一个阴谋,奸相李林甫的诡计,他想用这个法子将我们清除,你想想,上次御花园喝酒之后,我们将他的儿子李春儿耍得团团转,他能不报复,这是找到由头了。” “他想把我们发配到姚州,想借敌手弄死我们,做他的千秋大梦去,老子偏要好好地,风风光光回来给他看。” “说的是,这个老狗,在长安对我们很忌惮,早就想找借口把我们弄出去,又如何,我们打那些南诏吐蕃王八羔子去。” “这样想就对了,这是一个好时机,掌握军权的好时机。” “那我们还是要跟姓王的小子合作?” “看在老五的份上,就给他一个面子,据说老五这次立功了,从七品下的武官一下子升为正七品上的职果校尉,中镇将,已经超过我们啦!” “老五那傻大个也不知着了什么魔,竟然听那个浪子王君可的,他可是平阳郡王世子啊,以后要继承王位的。” “大伙先准备准备,带上自己的家兵,多带钱粮,朝廷真是抠门,连钱粮都要我们出。” “行了,那王君可不是什么都没有,就打下姚州,听说赚了十几万贯,这是老薛写信回来,我得知的。” “我也看了,老薛还是有几下子的,愣是带着二百家兵,防守住嶲州,要不是跟崔园不合,他的级别早就提了,那个崔园在军报中只是略微带了一笔。” “好啊,咱们五兄弟在疆场立功的时候到了,来,浮一大白。”李阔永远是笑眯眯的,端着一大海碗酒,仰着脖子,一下吞入。 “干!跟他干!” 这是在长安聚首的最后一场酒,四人喝得大醉,第二日带着宿醉回去布置,这样安宁的日子不会有多少了,南诏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平定。 靠着祖上的功绩,他们一向在长安城中胡混,没人敢惹,只是武氏一朝,他们的老爹都是夹着尾巴的,但现在又是李氏掌权,看重他们这些元勋后裔,恢复他们的身份和地位。 骨子里流着的是英雄血,一旦被激活,就会绽放出夺目的光环,何况他们身上本来就有祖辈的光环。 他们准备的时间只有三天,就要开拔姚州,冒着风雪,风餐露宿,去搏杀未知的前程。 王君可拿到军报,上面果然有那元勋后裔四人,这样的刺儿头,其实是很不好带的,时不时给你出难题。 都是官四代,官五代,祖上声名显赫,开国元勋,大唐的天下都是他们老祖宗打下的,牛逼的不行,在长安是横着走的,没人敢把他们怎么样? 除了武氏一朝,他们这些元勋被压着打之外,其他时期跺下脚,长安都要震动,打个喷嚏,长安百姓都要感冒。 这些牛人的后裔怎么说还是牛人,真正的世家,真正的豪门,还很抱团,即便在武氏一朝,武则天也没把他们灭掉,只是剥夺了他们的权势和爵禄。 开元之后,他们又渐渐爬上来,虽然没什么正儿八经的官职,但靠着家底,靠着人脉,靠着跟皇室结亲,没什么人能惹得起。 这四位就是元勋中的元勋后裔,处在最上层的阶层。 王君可要先声夺人,杀杀他们的威风,在他们中立威,办法有几个,文的他最拿手,但是武的,确实还不是那些元勋后裔的对手,人家家学渊源,王君可才学习武艺多久,时日尚浅,得想个别的征服的法子,他突然眼前一亮,不是有金翅大鹏鸟吗? 他准备找个合适的时间去见见这些元勋子弟,顺便给个下马威。 一个小太监来访了,他带来了封官的名册,他当然是最前面,爵位是上骑都尉,这是勋位,正五品上的中都督,这是职位,还封了一个散官,定远将军。从官职来看,还真是不错的,不到二十已经是正五品上,已经是年轻人中的翘楚。薛疾摆在最前,封了一个从六品的飞骑尉,镇远校尉,姚州司马。王成虎都封官了,正八品的宣节校尉,姚州监丞。 王君可扫了一眼,立功的都授了官职勋位,终于达到一个目标。 “王都督,贵妃娘娘找你有要事,让你赶紧过去,就在华清池的海棠汤。” 王君可一听到海棠汤三个字,头脑中就浮现出绮丽的画面,这难道连第二个目标也要达成了?他略作打扮,就跟着小太监出去了。 第142章 跟杨玉环泡泡澡 到了海棠温泉殿外,小太监禀报之后就回去复命了,王君可站在门口,犹豫不决。 一个宫女出来,将他拉了进去,“王都督,贵妃娘娘都等了很久了,还不赶紧进去。” 贵妃娘娘泡澡的地方,王君可怎么能进去,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 里面传来好几个女子的笑声,那些笑声很放肆。 王君可头上冒汗,站在门口,都感到温度上升。 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这个不怪我,有什么事就骑着金雕跑,我这是被逼的,娘娘非要我来啊。 宫女拉开帘子,别有意味地笑了笑。 王君可只好硬着头皮,走进殿门,只见雾气蒸腾,里面朦朦胧胧的有几个女子的身影。 “你们都出去吧,不要把都督吓坏了。” 几个女子披着浴巾就出来了,王君可根本就不敢看她们,一个个香氛扑鼻,去了另一个池子。 “我们杨家的女婿,你跑不掉的。” 是秦国夫人的声音,王君可抬了一下头,扫了一眼,果然是她,还有杨秀芝跟着,很害羞地低头跑出去。 这恐怕有大事情了,杨家这么多女子,不知要策划什么阴谋。 水雾渐渐散开,杨玉环背对着他,秀发披散在肩头,皮肤比玉还白,还带着蒙蒙的光芒,水面上飘着一个盘子,上面摆着小小的樱桃一样的水果,王君可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那盘子还摆着一个金色酒壶。 “过来吧,给本宫捏捏肩膀。”慵懒的声音。 王君可不敢动,这是皇帝的女人,再怎么大的胆子,也不敢啊。 “瞧你这点胆量,弄栋城是不是被你夺取的?” “姐姐。”王君可走了过去,但还保持一段距离。 “还记得叫我姐姐?你这个没良心的,一封信都不写啊。” “姐姐,我,军务政务繁杂,时时有生命危险。” “好啦!没生你的气,也不必解释,你就给我捏捏肩膀,我最近脖子有点痛,你一边捏,我一边说说话。” “要不要脱衣服?” “你想干嘛?要皇帝砍你的头啊!不必了,你就蹲在上面。” 王君可只好走过去,蹲下来,杨玉环抬头看了他一眼,笑得很魅惑。 王君可差点就流鼻血,要忍住,不就是捏捏肩膀,千万不要有别的想法,要控制住原始的欲望,还有很多大事要办呢。 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还真是第一遭,这个女人是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她就是看你一眼,都会让你高兴几天。 王君可要给娘娘摁肩膀,这就是亲密的接触。 “你按得真不错,很舒服!”娘娘差点哼出来。 王君可得意,当然啰,我在姚州,可是经常享受专业的按摩,吃猪肉多了自然也会杀猪。 贵妃娘娘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真是像酥油一样白,散发着馨香。 她闭着眼睛享受,红唇微张, “给你说门亲事。” “多谢姐姐关心,只是我现在朝夕不保,恐怕对不起人家姑娘。” “不要找借口,我已经找人算过,你福大命大,就看你答不答应吧?” 王君可想了想,也未尝不可,娘娘介绍的人,肯定身份显贵,姿色过人。 “就是我家侄女秀芝,她天天都想着你呢,几个月,你看她都瘦了,非你不嫁,那么多世家子弟求亲,我家都没有答应,现在就等你一句话。” “秀芝是个好姑娘,我也很喜欢她的可爱,可是,姐姐,南诏有个女子也要嫁给我,我怎么取舍。” “你这小子,倒是艳福不浅,没有什么不好选择的,全部收下,不过,我先告诉你,我们杨家的女子一定是妻,而不是小妾。” “那是自然。”王君可赶紧答应,都送女人给我,我不能把她赶出去啊,其实都还很不错,看着养眼。 王君可加大了一点力道在大椎穴位上,一股暗劲让娘娘的脖子痛过之后非常舒爽。 娘娘都娇哼一声,那悠长的声音缠绵之极。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娇艳如花地望着王君可,伸出手捧着王君可的脸,“我家的女婿就是不一样啊,什么都能干。” 这么近的距离,她吐气如兰,王君可有点窒息的感觉,“姐姐过奖。” “下次帮我做一个全身的按摩吧!” 天啊!这是明显的暗示,王君可哪有什么不懂的。 “你是一个正人君子,坐怀不断,不是那些肮脏之辈,我更加有些喜欢你了。” “好热,我去外面吹吹风!”王君可找了一个借口,出来殿外,就看到芙蓉园里有宫女陪着几个人,在观赏美景。 中间那个人竟然是贵妃娘娘,那海棠池的那个是谁? 王君可想要确认一下,走近一点看,果然是贵妃娘娘,在玩雪呢。 那才是贵妃娘娘,那么,汤池那个,因为有水雾,很可能是虢国夫人。 两姐妹长的还真是像,杨家女子个个资质非凡,基因优秀,有一个杨家的女子做老婆还是很不错的,现在是大唐最大的豪门,多少人巴结都巴结不上。 而他王君可,杨家女子主动送上门,杨秀芝早就被人盯上,这不知又惹下多少情敌。 杨秀芝还才刚到十四岁,刚才经过的时候,她的那种天生丽质是继承了最优秀的血统,已经是杨家有女初长成了。 其实老的也不错,虢国夫人也是奔放的很,还带着一股成熟的气质,像一个熟透的大桃子。 不过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吧,王君可是有道德底线的,不能接受了人家小姑娘,连人家的姑姑也惦记着,当然,如果她太过主动,挡不住她的诱惑,也不能怪他王君可。 跟娘娘泡澡的目标达成了一半,那不是贵妃娘娘,而是跟娘娘很像的姐姐虢国夫人。 王君可也没觉得有什么遗憾,杨家已经认可了他,以后办事就好多了,要让杨国忠快点上位,把李林甫赶下台,虽然杨国忠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但起码还能办点事,两人可以联手对付南诏。 李林甫要明年才能死,王君可不能让他自然死亡,这个奸相人人得而诛之,手中沾满鲜血。 杨玉环已经看到了王君可,朝他招了招手。 王君可只好走了过去,拜见娘娘,“姐姐好大的兴致。” 杨玉环牵着王君可的手,“你陪我在芙蓉园走走,你们都散了吧。” 杨家女子怎么都这么热情奔放,也很主动,一来就抓住他的手,王君可感觉她的手很冰凉,便用温热的手掌给她取暖。 “弟弟,你那个金翅大鹏鸟是怎么来的?” 第143章 优秀就有点麻烦 王君可把金雕的来历半真半假地说了,让杨玉环非常感兴趣。 “本宫能不能骑一骑?” “姐姐,这个恐怕太危险了,再说,金翅大鹏鸟还没有驯服,让姐姐受惊,那我就百死莫赎。” 王君可认为金雕是异禽,难免会有状况,飞机都可能出事,这位可是李隆基最宠爱的人,出不得一点岔子。 两人在雪地上边走边说,汤池那边出了一队女人,其中一个最年少的朝他们跑了过来。 盈盈一笑,给杨玉环打了个招呼,一把就拉住王君可的手,低着肉,脸上红扑扑的,说不出的娇羞。 杨玉环便离开两人,让他们有二人世界的时间。 “你们是该多多了解。” 几个月没见,这丫头真的长高了,到了王君可嘴巴的位置,身材也变得有曲线了。 估计在汤池的事情,虢国夫人已经告诉她了,小女孩很是兴奋,又有点娇羞,低着头,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海棠花。 她低低地喊出一声,“君可哥哥,我很喜欢。” “喜欢什么?” “我现在很高兴,高兴的是,你终于答应娶我。” “哎呀!我只是说可以考虑,没那么快的,婚姻大事,不是我说了就算,要经过很多程序呢,还要看我们的八字合不合,再等等吧,过一两年,如果你还是对我有兴趣,那我就上门提亲。” “我,我会等你的。”杨秀芝的声音变得更低了。 “你这丫头,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不知道,只是一看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做的诗,喜欢你写的小说。”小丫头说个没完。 男人太过优秀,麻烦也会越来越多,只能怪自己长了一副傲视天下的英俊面孔。 “我好苦恼,怎么办?”王君可有点矫情地说。 杨秀芝昂起头,侧着脸看了他一下,“君可哥哥以为我是个麻烦吗?” “我只是说苦恼,因为喜欢我的人太多了,无法选择,怎么办?” “即便是公主跟我争,我也不会让的,不管你有多少女人喜欢,我也要做你最爱的女人。” “也就是说,你不反对我以后多多纳妾?” “我的男人,那么优秀,多娶几个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要做妻,不要做小妾,就像我姑姑那么得圣上的宠爱。” 小丫头有点贪心啊,这样的爱情可遇不可求。 “秀芝妹子,你在长安有没有人喜欢你呀?” 杨秀芝听到这个话,害羞起来,低声说,“不怪我,总有些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我还担心,秀芝没有人要呢,好东西要抢起来才有意思。” “哥哥好坏。”杨秀芝紧紧地贴着王君可,时不时抬头望一样他高挺的鼻梁和侧面。 有个小姑娘崇拜也是不错,那个少女不怀春呢,这正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年纪,可以理解,王君可不想破坏小姑娘的梦想,再过几年,如果杨秀芝还这样痴迷,他也可以考虑,毕竟杨家女人的基因太优秀了。 远处时不时偷看着他俩亲密走路的杨家女人们,也替杨秀芝开心,这侄女终于找到她的幸福。 明天下午有个饯行仪式,皇帝格外开恩,要给临行前的元勋子弟饯行,同时也演武助兴。 地点就定在华清宫内。 消息已经传递出去,长安四杰明天下午回过来。 王君可还得到消息,小公主也会赶过来,一听说王君可会来了,她巴不得飞过来。 总之明天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日子。 杨秀芝更是充满期待,她要让她的幸福让所有人都知道,杨家的人,没有什么东西是得不到的。 两人也不能待在一起太久,就分开了,杨秀芝离开时,还依依不舍。 王君可得到旨意,明天要跟长安四杰演武,皇帝还特意指出,不要给他丢脸,这四杰的文才武艺都有过人之处。皇帝这是把王君可看做自己人。 王君可还得到一些风传,程昌胤喜欢小公主,尉迟宝树喜欢杨秀芝,这两个可都是情敌啊,要是在演武的时候,折损颜面,那就很丢人。 杨秀芝离开时,还做出一个加油的动作。 作诗还行,比武肯定是不行的,他还是个生手,怎么跟这些家学渊源的元勋子弟比试。 但也不能堕了威风,王君可在思考怎么迎接这次挑战。 这次比试肯定是点到为止,不能受伤,无形中增加了难度,既要赢他们,又不能使他们受伤。 王君可有点为难,去参加晚宴之后,他就开始准备了。 能留在华清池,已经是皇帝对他格外开恩,只要一些受到重视的人才能泡泡温泉,然后在这里疗养。 当然也是有官员暂住的地方,这是皇帝对这些官员的荣宠,比如杨家,此次就随之而来有杨家所有的女眷,一路行来,每一家穿着同一色的衣服,几家就是不同的颜色,搭配在一起,非常齐整,显得尊贵,从从长安来华清宫的路上,那很有可能会掉一些翠玉头饰,能让沿途的老百姓捡漏。 王君可回到一间五品大员住的房间,他还是有这个待遇的,这是独立的一间客房。 他去泡了个澡,跟几个谈得来的官员,比如颜真卿,两人赤诚相见,坦坦荡荡,泡在汤池之中,长叹书法和人生。 颜真卿对这个小伙子非常有好感,认为他是不世出的英才,所以两人在官员汤池之中,很聊得来。 王君可表达了他对颜真卿的谢意,这个工部侍郎曾经在皇帝面前赞美过他。 颜真卿是个宽和的长者,也很有家族背景,在书法,营造方面有很深的造诣。 两人谈着谈着就成为知己,是那种忘年交。 除了跟颜真卿谈得比较来之外,王君可对其他的官员只是应付似的点个头,既不疏远,也不过于亲密,这些人都是坏事有余,成事不足,靠着拍李林甫的马屁上位,大多是庸庸碌碌之辈。 王君可泡了半个时辰,跟颜真卿打了一个招呼,就飘飘忽忽地回到住所。 倒头就睡,这地方真是安逸,连皇帝和娘娘每年都要过来几次,环境好,空气好,最主要有温泉,能让人放松,保养皮肤,调理身体。 杨玉环姐姐就是经常泡温泉,年纪三十出头,但看起来还是一个少女,跟泡温泉有很大的关系。 第144章 长安四杰 第二天一早,依旧下雪,雪不大,是那种细细的雪粒子,地上还是扑了一层薄薄的雪,但屋檐之上,远处的山脉,还是一片白色,偶尔露出一点苍翠。 长安四杰果然来了,现在正在华清宫前面的广场上,摆着造型。 经过上百年的基因改造,他们的样子还是跟祖辈长得比较像,这只能说他们祖宗的基因太过强大。 老四程昌胤一脸络腮胡子,雄性激素分泌过于旺盛,肤色小麦色,扛着一把宣花大斧,坐着一匹玉花骢。眼神扫射,看到了小公主,就哈哈大笑,摸着胡子,朝小公主丢了一个眼色,小样,你逃不开我的五指山。 骑在一匹黄骠马的是一个黄脸汉子,一身有点破旧的甲胄,手持一对八面黄铜戬,还很有他祖上秦叔宝的威风,跟尉迟宝树站在一块,就是一对门神。 尉迟宝树骑一匹青骓,青色的袍子,他的脸是黑色的,一手拿着一只九节鞭。 最左边的是一个蓝衣书生,脸上略微有点青色,提着一杆长枪,跨一匹枣红马。 四人神气十足,看到官员和佳人比较多,更加拿出气势,摆出拉风的造型。 随侍的文武大臣有的是带着家眷的,早早就来到广场附近的屋檐下,找了一个不被雪飘到的地方围观。 这是演武比赛的好热闹,加上这四人是长安最有名的豪少,就是名声不怎么好。 皇帝带着贵妃娘娘一起来了,他们来到主殿安排好的位置。 一众人等纷纷下跪。 长安四杰也滚下马,给皇帝老儿下跪。 李隆基一看,这四人精神抖擞,威武不凡。心中大喜。 “各位先演练一下自己最拿手的武艺吧,让群臣看看,我大唐元勋后人,没有坠祖辈的荣光。” 四杰打出十二分的精神,开始演练武艺。 程昌胤扛着宣花大斧,这还是他祖辈留下的,招式就只有三招,名闻天下的三板斧,三板斧一出,天下无敌,动作干脆利落,掏耳朵,削鼻子,砍脑壳。 这是他祖爷爷做梦时悟到的招式,凭着这三招,吃遍天下,很多高手都着了道。 这是三斧绝技,当然,他表演的时候,只是为了好看,而隐去一些杀人的技巧,斧头舞得呼呼生风,飞雪在他周围形成一个一圈圈,一斧劈去,气势很吓人,那些飞雪也甩了出去,就好像加了一点特效。 他的武艺赢得满堂喝彩,程昌胤无比得意,望着殿门口的小公主不停使眼色。 玉仙公主都懒得理会他,她在寻觅王君可,这人怎么还没有出现? 第二个出场的是秦利道,三十六路黄金锏使得熟练,有模有样,身形如同蛟龙,至少有他祖上三分神韵。 尉迟宝树跳入表演圈,挥舞九节鞭,跟秦利道对练起来,两人打得难解难分。 青面李阔一枪挑开他们的纠缠,然后使出一路枪法,枪头如同莲花,此为莲花枪法。 他们精彩的演武让群臣和家眷,以及宫女们叫好不绝。 果然好武艺! 这估计是他们有生以来最卖力的一场表演,至少从招式上看是不错的,没有瑕疵,很有看头,加上这四人长得很威风,出身又好,得到的赞誉不绝。 他们的装束,坐骑无不追求奢华,让人猜想他们有不错的身价,元勋之后,果然出彩。 迎接众人赞赏的目光,特别是皇帝和娘娘的赞许,还有那一帮公主宫女的仰慕,长安四杰感觉全身都是飘飘然的。 王君可出场了,他的出场别具一格,很有噱头,至少整个大唐没有他这种出场方式,骑着金雕降临人间。 就这一手已经将四杰压制住,你们的坐骑再彪悍,哪怕是千里马,也不能飞,而王君可的坐骑是一只金色羽毛的金翅大鹏鸟。 “君可哥哥好帅哦!”“君可哥哥是最棒的!” 王君可的两个超粉一见他出场,立即带领宫女或是丫鬟呐喊助威。 四杰刚刚享受众人瞩目,还没一会,就被人压制,心中很是不爽,骑个鸟了不起啊? 玉仙公主飞一般地跑过去,一把抱住王君可的腰部,脸蛋贴在他的胸口。 杨秀芝的速度也很快,从一侧搂住王君可的背部。 “君可哥哥天下无敌,君可哥哥是神仙。” 这种亲密的举止让四杰和其他才俊气得脸都青了,看了传闻是真的,玉仙公主和杨秀芝都喜欢王君可。 王君可低声说,“你们俩想让我成为众矢之的?在公众场合非要表现这样亲密吗?” 两个绝代佳丽听闻,才松开手,两人互不服气地瞧了一眼,告诉对方,王君可是他的,你不要染指。 王君可摆脱又难堪又让人嫉妒的状态,他向李隆基和娘娘行礼。 李隆基高兴地点点头,对一旁的李林甫说,“这是麒麟子啊!按照辈分,朕应该是他的爷爷。” “皇上,你是爷爷,我是姐姐,这怎么好论辈分呢。” “哎呀,各论各的,你还是姐姐,从朕这边说,他父亲从小就在朕身边长大,养在宫里,就是半个儿子,现在王君可也算半个孙子。”李隆基乐呵呵地招手,让王君可过去。 王君可来到大殿前面,想听李隆基要说什么。 “乖孙,真是乖孙,也就是朕才有这样的福分,君可,你此去姚州,朕希望你一具荡平西南,回来的时候朕替你赐婚。” “微臣愿肝脑涂地,报答圣上厚恩。” “好,这就是朕给你选的几员猛将,他们出身你应该有所耳闻,他们几个说了,如果不能使他们服气,他们不愿在你麾下听命,为此朕设立了一场小小的比赛,” “不知圣上的比赛有什么要求?” “三局,不管你使用什么手段,只要赢他们两局便可。” “也就是我一人单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只要赢了就行。” “没错,只有一点,就是点到为止。” 既要赢,还要点到为止,这其实很有难度的,没有规则,不限项目,这样的安排完全对自己有利。 王君可胸有成竹来到四杰面前,这几个汉子确实彪悍,属于猛将类型,但还需要不断地打磨。 看着他们的模样,一个个横眉冷对的样子,王君可就知道,这些人鼻子比眼睛还高,先杀杀他们的傲气。 “小子,你画出道来,圣上都说了,三局两胜,不管什么方式,我们哥四个都接着。”程昌胤大环眼一瞪。 “呵呵,都是这个意思吧?不要说我王君可欺负你们,因为我的绝招很多。” 程昌胤面色一变,大叫道,“除了不写诗,俺们都陪你玩。” 第145章 我的绝活太多了 长安四杰对王君可这样的文弱之士是完全看不上眼的,除了不写什么狗屁诗,其他随他。 以一对四,也不算我欺负你们,王君可微微一笑,“既然各位豪气干云,我也说句话,你们四个随便上,一起上也行,毕竟嘛,我会的绝活太多了,跟我玩的话恐怕会将你们玩废了。” 长安四杰一听王君可这么嚣张的话,差点就气炸了,他们恨不得将王君可摁在地上使劲摩擦,尤其在未婚少女面前羞辱他,会更爽。 “随你,我们长安四杰还没怕过谁。” “那就开始——”王君可叫一个小太监拿出一个酒壶摆在一丈远的地方。 众人一看就明白了,这是投壶啊!贵族们经常玩的游戏,长安四杰可以说是此中高手。 “小子,这样玩的话,你就输定了。”程昌胤咧着嘴大笑,得意地嘲弄王君可,从箭袋里拔出十支箭。 对于投壶,程昌胤太拿手了,在长安四杰之中,他是个高手,当仁不让成为他们的代表,他挤眉弄眼看了一下小公主,表现的机会到了,他抛出一支箭,剪枝轻轻松松就落到酒壶里。 他这一手非常漂亮,赢得不少喝彩声。 程昌胤更加得意,扭着屁股,准备抛出第二支。 “显摆够了吧?我说是这样投吗?”王君可笑得很贼。 “这不是投壶吗?不是这样还有什么花样,你画出道来。” 王君可从钱袋中拿出一枚铜钱,开元通宝,黄灿灿的,“看到没有,只要把十枚铜钱丢进一丈远的酒壶中,谁投进多,谁就赢。” 程昌胤完全没想到是用铜钱投的,这个东西这么轻,一点都不趁手,他完全没有把握。 “你如果不行的话,可以让你们四个中身上最好的来投,随时可以改变选手,参与比赛。” “大哥,就靠你了,你手脚比较灵活,还懂暗器。”程昌胤只能求助他大哥李阔了。 李阔点点头,他看了看,酒瓶口有点小,只比铜钱的尺寸略微大一点。 观众也兴致勃勃地走近一些,这是个技术活,隔那么远,哪里能够丢进去,有个好事的官员拿着一枚铜钱丢了一下,连酒瓶都没砸着,这难度太大了,这种比赛真的很考验眼力,考验手劲,而且不伤大雅,对彼此没有伤害,除了对某些人心理上有点摧残之外,真的是很和平得报比赛。 “开始吧,你们先投,免得我压制你们,一个都投不中。”王君可非常轻松,对于这种游戏他不知道玩了多少,基本没有失误。 四人紧张起来,他们没有把握,也不知王君可竟然想出这么刁钻的玩法,他们的额头竟然渗出细密的汗珠,大冷天的,能出汗,说明他们有多着急。 “大哥,你行不行?不行的话还是让俺老程来吧。”程昌胤很怕输,急切地说。 “老四,你别打搅,没看到大哥在运气吗,你去,你有这个本事?”尉迟宝树一把将他拉到一边。 李阔深吸一口气,他要保持冷静,稳定心神,他一向比较稳重,属于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乱怀的人,即使打雷,也不能使他的手颤抖一下。 噗!一枚铜钱抛了出去,在瓶口滴溜溜地转了一会,蹭,掉了进去。 程昌胤大叫好,擦了一把汗,他还真是紧张,这关系到长安四杰的名声,四个人上场比拼,如果输了的话,那可叫丢人的。 李阔有了信心,对于距离,力度,准头有了判断,接着丢出第二枚,这次完全没碰到瓶壁,完全是空投进去的,这需要多大的准头,对力量的使用要非常精微才行。 这一手赢得满堂喝彩,那么小的瓶口,能空投进去,相当有眼力和轻巧。 李阔得到众人的夸赞,信心上来了,投得很轻松,接下来的几枚全部是空投进去的,九枚九中。 这样的成绩堪称百发百中了,没有人能达到这个成绩,可以说非常优秀。 九头九中,李阔也略微放松了一些,也许是手感用完了,他投出最后一枚,这一枚碰壁了,在瓶口上不停地转动。 程昌胤他们四个都在念念有词,“进去!快进去!” 可惜,最后一枚铜钱不能如他们所愿,滚到外面去了,掉在地上。 这有点瑕疵,他们感到一丝遗憾,但这样的成绩已经是傲娇了,长安四杰得意地看着王君可,“你还是认输吧,我大哥的手法那是神技,你就不要出丑了。” “好吧,不就中了九枚,就是十枚也不过打平。”王君可根本不理会他们的轻视,他对于投币是最拿手的,运用老爹留下的御气呼吸术,他从来就没失手过,好像可以隔空御物一般。 王君可站在划定的位置,微笑道,“你们就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高手。” “君可哥哥加油!”“君可哥哥最棒!”“君可哥哥天下无敌!” 两个少女粉丝团给王君可加油鼓气了,这样的天堂拉拉队也是大唐唯一。 王君可丢给她们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这个微笑让女孩们芳心大动,频频抛来媚眼。 这种暧昧让程昌胤气炸了,但是有无可奈何。 王君可还特意扫了他一眼,这让他的脸涨得紫红,如同一块猪肝。 蹭!王君可的铜钱是弹出去的,划过一段抛物线,空头进酒瓶口,完全没有碰壁,掉进酒瓶之后,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长安四杰还在诅咒不要进,不要进,谁知道人家的铜钱进的这么漂亮。 接下来,就有点晃瞎他们的眼睛,王君可每投一枚,就要变化一下姿势,侧着投,斜着头,背投,翻身头,他玩得就是刺激,这些铜钱就像很听话一样,乖乖地进入酒瓶。 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丢出九枚铜钱,每一枚都没有碰到瓶口。 长安四杰随着王君可投币的准头,他们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冷,一开始是有点红扑扑的,渐渐变得铁青。 王君可捏着最后一枚,“就是不中,也打平了,可惜,我的手感越来越好。” 王君可将铜钱朝天上弹去。 他这是干什么?由于铜钱速度太快,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铜钱朝什么方向。 嗦!铜钱是掉下来的,稳稳地落到瓶口之中。 这一手明显比李阔的水平高出甚多,十枚十中。 全场竟然忘记喝彩,直到两个女超粉带头鼓掌,气氛才热烈起来。 “服不服?这不过是我的一个绝活,我的绝活太多了。” 王君可看到他们像青萝卜一样的脸,暗自好笑,就凭这一手,已经可以让你们产生心理阴影。 “你赢了!我们这场输了!”李阔还是很大度,输了就是输了。 第146章 碾压 “还有两场呢,我们未必会输。”程昌胤嘴上虽然说得硬气,但实在是没有什么底气。 王君可很玩味地看了四杰一眼,“要不比比速度,采取任何手段,看谁先到骊山山顶,去老母庙烧柱香。” 一听到比速度,长安四杰眼睛立即一亮,但又变得暗淡,他们只能靠双腿爬,人家王君可有金翅大鹏鸟,只要扑闪几下翅膀就到了。 “我们认输!” 还没开始比赛就直接逼得对手认输,退出比赛,这是横推一切。 双方实力相差悬殊,比起来就没什么好看的,只有实力相当,竞争才有看头。 “你们认输,三局我已经胜出两局了,按照比赛的规矩,三局两胜,我赢了。” 王君可得意地说道。 “继续比赛吧,圣上说了三局,就是三局,我们怎么样也要扳回一局。”李阔冷冷地瞧着王君可。 “没错,不要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要是能真刀实枪地干赢,俺们才真正服你。”程昌胤抢着说。 “可是拳脚无眼,万一受伤,对大家都不是好事,我又是主帅,还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处理的,要不这样,金翅大鹏鸟得到我的一些调教,你们就跟它斗一斗。” “什么?你要我们跟一只畜生斗?”程昌胤张着大嘴抗议。 “不要乱讲话,它是一只神鸟,听得懂你说的话。” 王君可话音刚落,金雕就行到程昌胤面前,互相对视,那意思是,小样,不服气?咱们练练。 金雕扇起一翅膀,刮起狂飙,将程昌胤扇飞,再一脚踩过去,摁在他的胸口。 带勾的喙就要往下啄。 程昌胤脑袋左右摇晃,那尖利的喙要是啄下,他脑袋会开花不可。 “服不服?这金翅大鹏鸟经过我的调教,听得懂人话,会一些拳脚,即便是你们四个全部上,也要被它撩翻。” 金雕得意地高亢一叫,翅膀扇飞,无数的雪花在狂舞。 “俺服了!”程昌胤的手不断拍击地面,金雕二百多斤中重,利爪摁在他胸口确实不舒服。 “雕兄,放开他。” 听到命令,金雕才收回脚,得意地仰着脑袋,大摇大摆来到王君可的身边。 “不公平!我们的意思是人对人的比拼。” “呵呵,圣上都说了,你们也同意了,不管采用什么方式,你们都得接招,这个没有违背比赛的规定,你们有什么神鸟的话,也可以拿出来,跟我的大鹏鸟好好比拼。” “三局太少,我们要求多来几次,起码五次,五局三赢。”秦利道想出一个主意。 “呵呵,就是再来十局,也会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 王君可这话说得够嚣张的,这让长安四杰完全挂不住,他们四个人加起来也比不上王君可,要是这样,那就丢人了,以后怎么在长安城混? “休得猖狂,你随便出题,我们接招就是。”李阔冷峻地说。 “不想跟你们纠缠,没玩没了,你们就是输不起,没劲。”王君可既然赢了两局,那就没有必要再比下去了,他走到殿前,“圣上,微臣已经赢了。” “好啊!半个孙儿就是好样的,朕很欣慰,还以为你压制不住四个猛将,朕可以放心地把他们交给你。”李隆基龙颜大悦。 “比赛第二,友谊第一,没有任何受伤,就已经胜出,很好,朕高兴!赐酒,给五位小英雄饯行。” 高力士派小太监端来美酒。 程昌胤看到美酒,喉管就咯噔了一下,他很馋酒,尤其是御酒,是最上乘的好酒。 小太监给每人倒了一碗。 “朕的英雄们,喝吧,预祝你们旗开得胜,在西南打下一片天地!”李隆基终于把四个祸害长安的元勋子弟送出京城,就让他们去祸害南诏吧。 “圣上,如此一来,长安安宁,西南可平,都是圣上英明。”李林甫趁机拍马屁。 “宰相也不错嘛,一举两得!”李隆基的话让李林甫面孔一红。 李隆基也并不是昏聩,他看事情还是看得准的。 饯行酒不能喝得太多,最多三碗,王君可也喜欢御酒的滋味,马上就要开拔了,两个小女孩一直眼泪汪汪地瞅着他,才见面就分离,她俩是依依不舍。 “君可哥哥,你要注意安全,记得给玉仙写信。” “君可哥哥,舍不得你离开,要记得我杨秀芝。” 王君可在每个女孩的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当着李隆基的面刮他女儿非常爽。 “待我功成名就,与你瓜田李下!” 两个女孩激动的不行,这情话说的让人心跳加速。 真的是儿女情长,他们这么亲密让程昌胤和尉迟宝树气得不行。 一个就行了,还两个,这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好啊,在圣上面前给你一点面子,到了姚州,还不碾死你个龟孙。 如此貌美年少的佳人,王君可真是有点舍不得离开,一个丰满萌呆,一个清纯可爱,各有各的妙处,不看她们的出身,就凭那个长相都能让长安少年追逐,她们还身份非常尊贵,这样的女子那是求都求不来的。 互道郑重,王君可免不得也要揩一下油,尤其是小公主的,好就没有打她的屁股,真是不太习惯,公主告诉她,公主府快建好了,明年开春就可以搬进去,还有不少剩下的材料,公主准备再建一栋房子,把王君可的地盘也给占了。 占吧,占吧,最后都是属于我的。 王君可骑在金雕上面,带着四杰,奔赴姚州。 随着地面越来越远,那两个可人儿还在招手,最后看不到了。 王君可回长安,还有很多的事没干,很多的人没见,但主要是为了给兄弟们谋个出身,此目标已经达成,在华清池已经待了三天,还得早点赶回去,姚州那边经常处于危机之中,他作为主心骨,要回去处理很多事情。 皇帝还是给了不少赏赐的,主要是锦缎和赏钱,还有五百副明光铠。 王君可让长安四杰押送,他们在后面可以慢慢赶往姚州。 他可是不能耽搁,出了问题,那就前功尽弃。 姚州是最为险要之地,南诏和吐蕃都在觊觎。 这是第一场雪,并不是很大,雪也停了,就是很冷,骤然变冷,到了年底的时候,还会再下一场大雪。 王君可骑在金雕上,这次金雕立下功劳,王君可给它很多美食,带了一只皇家烤猪,三只烤鸡,还有其他一些贡菜,味道比王君可做的菜,就差那么一点味道。 第147章 弄栋被围 弄栋城被围了,南诏发起最后一次攻击。 这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要一举攻下弄栋,建造了不少的攻城器械,云梯和抛石机。 朝着弄栋城开拔,阁罗凤早就做好动员,给那些鬼主说,弄栋是一座无头城市,他们的头领去了长安,群龙无主,正是攻取的好时候,弄栋城有钱有粮,打下来,大家可以过一个肥年。 南诏经过三次战役,耗费还是很大,特别是粮食现在比较准确,这也是被逼的,不打仗会被饿死。 趁着这个时机,他们全体出动,五万多军队气势汹涌地朝弄栋杀来,加上吐蕃援兵一万多,那就是近七万大军,一个小小的弄栋城能否挡住。 薛疾已经把所有属下叫来,王君可不在,他就是主帅,听到探子的汇报,他也有点慌乱,七万大军,就是一人一锤也把弄栋城敲碎了。 妹夫啊,你快点回来,不回来守不住城池,敌兵太多了。 薛疾站在城楼之上,看到那漫山遍野的旗帜,敌人这次是全体出动,一心要攻下弄栋城。 南诏这次是真的把姚州刺史当成对手了,三次战败都是因为王君可在背后捅一刀。 阁罗凤总算长记性了,要夺取益州,安定云南郡,就得拔掉这颗钉子。 弄栋城在阁罗凤的眼中,现在就是一块最肥美的羊肉,里面有不少的财物,当然,一大半是他几年的经营,储放在昆州的财物,被薛疾一股脑席卷过来,连根羊毛都没给他留下,又烧光粮草,迫使他回到洱海之滨,他们最后的老巢。 可是老巢的粮草也不够度过这个冬季的,他们是放牧,而不是种植,需要用牛羊马匹换取粮食。 几万人需要吃喝,不可能把牛羊全部宰了吃,明年吃什么?牛羊马匹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那么解决粮食危机的方式,就是去买,或是去抢,买卖的话,已经跟大唐断绝关系,大唐不会卖给他们,那只有求助他们的盟友吐蕃,吐蕃也是一个以放牧为主的民族,生产的粮食刚够自给自足,而且主要的粮食是青稞,南诏部落的人未必吃的贯。 为了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季,不被饿死冻死,他们只好朝弄栋出发,在王君可离开的那一天,就动身了。 从洱海到弄栋城,也就是十几天的路程,骑马的话,两三天就到了,云南的雪下的不大,天气比北方暖和多了。 南诏士卒骑着良马,洱海地区出产良种马,堪比西域的良马,洱海之滨,牧草丰美,牛马成群,有良马出产,他们才有这个底气,跟大唐掰掰手腕。 阁罗凤有一支骑兵,人数有五千多人,这是他的精锐,以前跟大唐打仗,使用的不过是步卒,将唐兵引入深山老林,或是峡谷,一举歼灭。 阁罗凤看着自己的精锐骑兵,这是他最大的依仗,为了夺取弄栋城,连最精锐的部队都出动了。 皮羞月被他关在洱海,这个碎女子,胳膊肘往外拐,竟然劝说他跟姚州讲和,碎女子懂什么,什么叫权势,什么叫天下,一点挫折就退却,怎么赢得天下,碎女子就是见识少,没去过长安,长安城里的的皇帝老儿那才叫人羡慕。 阁罗凤也想当皇帝,男人是有野心的,随着跟大唐打了几个胜仗,歼灭唐军近七万人,他的野心也就愈加膨胀。 唐军不堪一击!唐军主将昏庸无能!大唐皇帝已经昏聩! 他看出了唐军的弱点,但经过跟王君可的几次交手,觉得这个人还是有点谋略,只要把这个绊脚石拿下,西南地区就成为他放马的牧场。 前一次攻打弄栋城,都是因为没有攻城器械的缘故,吃了大亏,这次他们准备充分,十架云梯,三十台抛石车,由于弄栋城处在山腰之处,是一个缓坡,架抛石车很不稳定,离得近了被弄栋的弓箭手攻击,离得远又打不到弄栋城。 薛疾俯瞰敌军的布置,如果让南诏布置好云梯和抛石车,弄栋就危险了,得想个法子把他们的攻城器械破坏掉。 南诏士卒已经在弄栋城外安营扎寨,防守严密,没有偷袭的机会。 薛疾感到很恼火,遇到这种情况,出城攻击太冒险了,南诏有五万多士卒,他还打听到一个消息,吐蕃也派兵来攻击,两边夹攻,弄栋城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 前两次的防守是因为南诏士卒疲惫,又没有攻城器械,所以吃苦,劳而无功。 薛疾一定要坚守到王君可回来,现在整个姚州都人心动荡,他有点压制不住了,弄栋城有不少南蛮百姓,他们是怎么想的真是难以猜测,薛疾安排马贲专门巡查城池,遇到行为不轨的人立即抓起来,不能内外受敌。 姚州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一些已经归化的夷人被南诏士兵屠杀,抢夺他们的粮食和牲口。 这一手很毒,阁罗凤就是告诉那些不听话,归依大唐的蛮夷,左右摇摆的百姓,投靠大唐就是死路一条。 他们在弄栋城外杀人放火,点燃百姓的竹楼,毁坏田地,抓捕百姓,驱赶他们来到弄栋城外,这一招他们使用过多次。 阁罗凤眼神狠厉地看着这些无辜百姓,又看看城楼上的守兵,命令刀斧手,一声令下,人头落地,然后把这些无辜百姓的头颅插在尖尖的竹竿上,让弄栋城的人看到,敢反抗就是死路一条。 侥幸逃脱的百姓朝着弄栋城的南门跑来,这上千人哭哭啼啼,哀求弄栋城的守将开门。 但人群中夹杂南诏的士兵,一旦开门,就会乘势夺取南门,一举攻破弄栋城。 薛疾看着城楼下那些穿着破烂的蛮夷,这些也是大唐的百姓,不忍心不救,但他知道,打开大门,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开不开门?”一个鬼主厉声喝道,提着长刀就将一个难民砍杀,脑袋滚在一边。 敌兵将几个唐人的商家捆在一起,这几个真的是很倒霉,他们是下乡去购买皮货和牲口,被南诏士卒抓住了,赶押到弄栋城下。 每个人的脖子上悬着一把雪亮的战刀,他们全身颤栗,哀求守将开门。 “开门呐,我跟刺史很好,刺史在,不会不让我们进城。” 薛疾一看,这里头还真有几个熟面孔,经常给军营送肉类食品。 “薛将军,求求你,放我们进去吧。”一个姓崔的商家哭诉着,跪在地上,不断叩头。 第148章 放还是不放 薛疾知道,这个时候不是讲仁慈的时候,下面即便是他的亲人,也不会让他们进去,他的心要变的很硬。 这只能怪你们运气不好,大冷的天,不在弄栋城待着,非要去乡下做买卖,这怪得了谁。 他把手一挥,让弓弩手准备,只要等流民靠近,就放箭。 还好王君可提前挖好护城河,有木桥连接,现在木桥已经收起来,那些流民不断被挤进护城河,哀嚎声不绝于耳。 薛琼华于心不忍,她是女人,见不得那些受苦的人,“哥,放他们进来吧,他们太可怜了!” “妇人之仁,这不是同情的时候。” 薛琼华提起长枪就要下楼,她招呼舞燕飞一起救那些被俘的百姓,一些气愤填膺的士卒也跟着冲下去。 “敢下城楼者,军法处置!”薛疾拿出他主将的威风,这个时候不强硬,全城受罪。 才阻止这些热血上头的义士。 城下一片哭爹喊娘声,城内是他们的一些亲友,跪下来哀求主将,让这些人进来。一个优秀的将领,会判断形势,该冷血的时候要冷血,为了城池近两万百姓和士卒,舍弃城外那些被俘虏的商家和南蛮流民。孰轻孰重,他掂量得出。 即便王君可在城池,他也会这么做。 南诏鬼主等了片刻,让兵丁手起刀落,砍杀大唐的商家,那些商家的脑袋滚落在地,眼睛都还在眨着,骨碌碌地死不瞑目,不就是下乡收购粮食皮毛,就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再不开城门,这些乱民都得死!”南诏鬼主狞笑着,他挥舞着流血的战刀,面目狰狞。 滚路的人头让流民更加害怕,互相往前面挤,前头没路,在前头的流民纷纷被挤进护城河,有些不会游泳的就溺水而亡。 “不能这样下去,这都是姚州百姓,他们愿意归附大唐,怎么忍心看他们受死,统领,快想想办法吧?”爨宝柱也上了城楼,城下有不少是他的族人,他要挽救他们的性命。 “爨宝柱,你这个该杀的叛贼,大王怎么亏待你了,你当贼子的芝麻小官,就愿意看到你的族人死吗?”南诏鬼主大声呵斥。 爨宝柱以前认识这个南诏鬼主,也被任命姚州的一个小官,现在转换阵营,不得已而为之,但那些族人都是乡下百姓,跟他有错综复杂的关系。 “六叔啊,救救我们吧!”城下的流民看到爨宝柱一阵骚乱,他们像看到一棵救命稻草,希望能得到解救。 “六爷爷,你忍心看我们去死吗?” 这个年轻人还没说完,就被鬼主一把抓住脖子,要挟爨宝柱,让他开门,不开门就杀掉他的族人。 爨宝柱立即跪下,哀求薛疾,救救他的族人,“薛统领,老儿我求你了,让他们进来吧!” 姚斌也在城楼,他也有不少的乡村亲戚在城下,也跟着跪下,“薛统领,那下面有我的侄儿,我的远亲,帮帮他们吧。” “你们真是糊涂,他们要是进来,安有完卵?谁再苦求,刀兵伺候!”薛疾拔出佩剑,朝天一指,硬着心肠吼道。 “如果王刺史在,他一定会有办法,帮我们这些无辜的百姓,你们打仗关我们什么事。”爨宝柱低低地说着。 “是啊,王刺史在,他一定想出办法,解救这些百姓。”姚斌也跟着说,发泄这不满。 城外城内乱哄哄一片,互相喊着姓名,都是沾亲带故的,不忍心看到亲人遭遇不幸。 薛疾的脸涨得通红,他们的意思,他怎么不明白,意思是只要王君可才能想出办法,他薛疾无能,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辜百姓受死。 喊爨宝柱六爷爷的那个年轻人,正要再喊一句“六爷爷救——”还没喊完,他的脖子感到冰冷,然后是刺骨的疼痛,接着脑袋滚在地上,嘴巴还在动。 “阿全啊——”爨宝柱大喊一声,晕倒过去,那个叫阿全的年轻人还是他看着长大的,就这么被凶蛮的南诏鬼主砍下脑袋。 南门内城,众多百姓聚集在那里,哀求守门官王成虎开门,王成虎带着一队亲兵,拿着陌刀,齐刷刷看着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看着他们往前面挤过来,他会命令亲兵出手。 这个时候,什么都顾不上,唯有守住城池,少爷临行前交代过,如果城中有人作乱,就要快刀斩乱麻,狠下杀手。 “他们不顾我们亲人的性命,我们跟他们拼了!”人群中有人在背后煽风点火。 那些百姓听到这句话,纷纷往前面冲,要去抢门,把城门打开。 王成虎大喝一声,“谁敢往前一步,杀无赦!”他的声音如同霹雳一般,顿时将那些汹涌向前的百姓喝阻住。 陌刀手前头,还有一队盾牌手,用盾牌阻止那些有点失控的百姓往前冲。 那个声音又在响起,扇动这些已经失去理智的百姓,“怕什么,他们不在乎我们的生死,不在乎我们的亲友,我们不能不在乎,城外是我们的亲人啊——” 徐冰在王成虎的后面,他发现这些失控百姓受人指使,要找出那个煽风点火的人,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内应,如果不找出来,到了晚上,他们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事。 “用火烧,把全城都烧了,看他们开不开门,反正大家都不想活了,那就一起死!” 薛疾徐冰终于发现躲在人群背后的人,他跟薛琼华打招呼,把那个穿灰麻衣带斗笠的人射死。 薛琼华在跑马道上,她站得高,望见那个人,搭弓射箭,弓弦响起,那支箭正中那人的脑门。 “再敢闹事者,格杀勿论!”徐冰见射杀内应,大声对这些乱民讲。 乱民见杀了一人,不敢再往前冲,怎么着也得保全自己的脑袋。 城外更是一阵哀嚎,不断有脑袋着地,南诏人在屠杀弄栋城百姓在城外的亲友,城外在哭喊,城内也悲鸣阵阵。 “薛统领,不能再这样下去,快想想办法,人杀光了,姚州的民心也便失去了。”姚斌跪地苦苦哀求。 城外百姓还有七八百人,这些人如果全部被杀,弄栋城的民心不稳,肯定会守不住城池。 怎么办?是放还是不放? 徐冰这个时候有点脑子,不如派一些精兵出去,阻止南诏鬼主屠杀,然后把流民带进城池,他上去跟薛疾那么一说,这确实是个没办法的办法,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止敌兵行凶,只是出城的士卒太过危险。 “爷爷的,老子冲杀出去,杀一个是一个!”王成虎得知命令之后,抄家伙,举着铁锤,带领上百亲兵,准备冲杀出去。 第149章 攻城 这是一次巨大的冒险,为了民心,为了将来。 南蛮真是凶狠,屠杀无辜流民,利用流民跟弄栋城的亲缘关系,逼着弄栋城开门,做出选择。 王成虎带着一百亲兵打开城门,放下吊桥。 吊桥嘎嘎地往下,越来越低,从城门可以看到那些流民,一个个既惊恐,又带着一丝死里逃生的希冀。 王成虎拿着铁锤,率先跨上吊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流民往前面冲,来到城楼下,可是城门已经被关上。 流民大声喊,快开门啊!让我们进去! 南诏鬼主看到一个黑大个站在桥上,在流民的冲击下,他稳如磐石,没有后退一步。 杀啊!南诏鬼主带着先头部队跟着上前冲。 跑到前面的南诏士兵被一锤砸飞,狂暴的锤击,即便穿着藤甲,身体也如败絮一样荡飞。 王成虎挥舞着铁锤,如同旋风一般,没有人能接近他五步之内。 来多少杀多少,这是巨人的力量,王成虎身高近两米,穿着锁子甲,身强体壮,一杆三百斤的铁锤舞得呼呼生风。 流民大部分已经到了城楼下,王成虎带着一百勇士守护在桥头,敌人不能寸进。 好!他们得救了,城楼上的守兵松了一口气,王成虎带领的亲兵个个如同猛虎,继续向前杀去,他们出城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解救流民,第二个就是捣毁攻城器械。 南诏的抛石车已经开始搭建,再过段时间,就会对弄栋城进行攻击。 王成虎让一百亲兵摆好阵型,七人为一组,一共十四组,在吊桥前摆出坚不可摧的架势,一路向前。 王成虎是一直冲在最前面的,在他面前,没有一合之敌。 南诏鬼主磕到了一颗很硬的石子,他眼神收缩,命令手下的士兵射箭,瞄准那个黑大个。 无数剪枝射来,带着破空之音,呜呜不绝。 蹭蹭蹭! 剪枝一部分被王成虎砸落,另一部分被跟着掩护的盾牌手挡住,只有一支箭插进王成虎的肩窝。 王成虎感觉到一阵刺痛,但没有去管它,用力将弓箭折断,血从肩膀留下来,鲜血让王成虎狂怒,迈开脚,几步就冲到了南诏弓箭手那边,挥舞铁锤,一阵猛砸,弓箭手纷纷抛飞,骨骼断裂的声音,惨叫声,喷血声。 南诏鬼主感到一阵害怕,这还是人吗?中箭跟没事一样,那支箭涂了麻药的。 王成虎也感觉到脑袋渐渐发晕,四肢开始麻木,但这个时候不能倒下。 大步跨上前,腾空而起,将骑在马上的鬼主一锤砸碎,连带着那匹好马,也被砸趴下。 亲兵个个用命,斩杀来敌,奋勇向前,展现出无匹的战斗力,朝着抛石车跑去。 那些架设攻城器械的南诏士卒,看到一队势如破竹的猛将砍杀过来,哪里还顾得上架设,已经吓破胆,纷纷后撤,将赶来增援的南诏骑兵给挡住了。 喀嚓,喀嚓!王成虎砸碎了抛石车的抛竿。 亲兵中的陌刀手挥舞比身体还长的陌刀,将抛石车劈开。 等南诏援军快感到时,三十架抛石车已经所剩无几。 撤!迅速撤退,王成虎在后面阻击,撤回到桥头时,他已经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王队长!”舞阳和王二狗大喊,两人带几个手下赶紧回去救援,将沉沉倒在地上的王成虎抬起,拖回城楼之下。 薛疾赶紧叫人拉上吊桥,有几个赶上来的南诏士兵被薛琼华射翻,落入水中。 王成虎中箭的胳膊流出的血都变成了黑色,他的手无力地耷拉着,被亲兵抬回去。 城楼上的守兵都看到了王成虎在城下以一当百,杀敌无数,是他解救了流民,破坏正在安装的攻城器械。 可现在,他倒下了,中了毒箭,不是身体强悍,一股顽强的意志支撑,他早就倒下不起。 爨宝柱和姚斌欣慰,又带着愧疚,是因为他们的缘故,王刺史贴身的亲随带人去救他们的亲人,而现在他倒下了,生死不明。 “为了王刺史,为了王成虎,我们誓死守卫弄栋城!亲人们,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的命是王将军救的,做人不能忘本啊!” 薛疾的手心都是汗珠,冒险派兵出去,总算有了回报,流民得救,器械被毁。 弄栋城的危局暂时得到缓解。 大批南诏弓弩手聚集,开始抛射,无数的剪枝如同飞蝗一般,漫天而来。 众人赶紧躲避,找到能遮掩的地方,或是把盾牌斜放在头上。 剪枝扎进民房,扎进盾牌,带着破空之音。 又一波攻击开始了,黑压压的人群,多如牛毛,南诏士兵人数比整个弄栋城的军民还要多出三倍。 漫山遍野的南诏士卒如同蚂蚁,纷纷向弄栋城杀来。 那马蹄疾驰,卷起一阵雪花,地上的薄冰碎玉般四散溅飞。 喊杀声冲天,五万多人齐声唤,整个弄栋城都在颤抖,守卫城池的士卒可以明显感觉到那种震动,他们心生惧意,弄栋城能守住吗? 薛疾指挥守城将士,将热油,檑木,滚石准备好。 薛琼华带着弓弩兵,不断射击,齐刷刷攒射,一千多支箭射出去,漫天花雨般冲向奔驰而来的南诏士卒。 每一波箭都会让南诏倒下数十名士卒,不是受伤就是被射杀,可惜,南诏士卒穿着的是防御甚好的藤甲。 阁罗凤抓住时机,要在三日内一举攻下城池,他这次做了充分的准备,不像前几次那样仓促攻城,所带的士卒穿着藤甲,不惧弓矢。 士卒正在逼近城池,云梯在推进,他好像看到了机会,只要云梯达到城池,此城可破。 现在要越过这段陡坡,还有那护城河,即便用人去填他都愿意,所以他是下了死命令,此次必须攻破城池,第一个攻上城楼的,赏赐一千贯,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南蛮兵又是那种悍不畏死的猛人。 薛疾等着这些南蛮兵靠近,等聚集的人多了,就采用秘密武器。 攻守双方都在搏命,战争处于焦灼状态,即便在严冬,也能感到那种沸腾的战意。 阁罗凤派人填土,把护城河填出一条条通道来。 这个需要一点时间,但是上万人一起堆土,再宽的护城河也会被填满。 填土的蛮兵有时会被弓箭射中头颅,倒在冰冷的河水中,但立即被后面的蛮兵用土堆上。 几条土通道在靠近城池。 第150章 魔椒炮仗降临 看到云梯已经搭上城楼。 阁罗凤眼神更加狠厉,命令他的精锐亲兵第一个上。 上百名悍不畏死的南蛮亲兵冲了过去,他们穿着最好的装备,提着长弯刀嗷嗷叫,攀着云梯一步一步往上爬。 云梯被守城士兵推了下去,或是被热油点燃,无数的惨叫声。 城楼下聚集两千多南蛮兵,薛疾知道是该使用魔椒炮仗的时候了。 这个任务交给徐冰带领的亲兵,一个个沙钵大的魔椒炮仗,点燃引线,在手中停留五个数的时间,纷纷甩了下去,一百多枚魔炮相继炸响,紫红的烟雾弥漫。 城楼下的蛮兵可遭殃,虽然不至于粉身碎骨,但魔炮中的铁砂铁片爆炸出来,扎进皮肉里,那种苦痛是他们承受不住的。 徐冰带着亲兵连续丢了两次,二百多枚魔炮在黄昏之中,纷纷响切山谷,夹杂着惨烈的哭叫声。 这就是魔炮的威力!城下几千人都笼罩在紫红迷雾之中,即使没有被陶片铁砂击中,就是那种熏人的火辣气味也让他们受不了,重的晕倒在地,轻的眼睛睁不开,鼻涕口水直流。 就是在城楼的守兵离得这么远,这么高,那些紫红烟雾飘上来,都会连打喷嚏,何况在城里之下,饱受魔椒毒烟苦薰的南蛮兵。 烟雾很重,所以也不知道南蛮兵伤亡有多少,但二百多枚下去,他们应该失去战斗力,一时就堵城楼下,进出不得。 离得远的南蛮兵看到魔炮厉害,纷纷后退,生怕被紫红烟雾逼近,中毒而亡。 阁罗凤的嘴角抽搐,敌兵怎么还有如此多的魔炮,他的眼神收缩。 天色阴沉,夜幕降临,散发这死亡的气息。 都攻到城池下了,只要再鼓点劲,就能攻上城池,他亲眼看到他的几十个亲兵冲上了城池,跟守兵厮杀在一起,可是,守兵的实力也不容小觑,那城楼上的几个将领武力高强,以一当十,阁罗凤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几十个亲兵被斩杀,扔下城口。 现在的城楼下,烟雾,火苗,断裂燃烧的云梯,死伤的蛮兵,空气中散发着一股焦臭味,这比炼狱的情景还可怕。 阁罗凤看到几个爬到护城河的蛮兵,身上着了火,一头扎进护城河中,可是护城河上面也飘着一层热油,即便到了水中,他们全身还是在燃烧,竟然在水中被活活烧死。 阁罗凤希望此时老天开眼,再下一场大雨,让雨水浇灭大火。 他明白弄栋城能打破他的围攻,依傍的就是魔炮,他观察到,魔炮需要被火点燃,如果在大雨天呢?阁罗凤突然从一丝颓废中觉醒,等一个时机,等下雨天,军中的祭师预测到,明后天可能就有一场暴风雨加雪。 希望老天帮忙,下一场大雪雨吧,那就等你两天,让弄栋城的唐军多活两天,两天之后,那就是攻破城池的时候,他了解到,弄栋城的士兵不过四千人,他们也会有很大的损失,就是耗也把他们耗尽了。 鸣锣退兵,这次试探的攻击,让阁罗凤长了记性,也想出了对付的策略。 敌兵终于在夜幕中退下了,守城的将士终于松了一口气,城池暂时守住了。 一天激烈的战斗,也让他们辛苦至极,疲乏不堪。 这次能守城成功,他们知道,那是魔炮显神威,要不是靠着魔炮,几万南蛮兵围攻下来,城池是守不住的。 薛疾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统计魔炮还有多少,守城的器械还有多少,这还不能休息,得防备敌军夜袭。 薛疾安排自己的亲兵亲自去做。 这一天真的漫长,城内城外的厮杀,敌军的猖狂狠毒,屠杀无辜的流民,试图以城内城外蛮人的关系为突破,所幸王成虎带精锐营救,平息了一场突变,也挽救了弄栋城的民心。 否则,民心不稳,内外交困,弄栋城真的守不住。 王成虎还在昏迷之中,他亲自去看了一下,对于这个以前的阿奴,现在的王成虎,他还是非常佩服的,也知道王成虎是王君可非常重视的人,这个人不能死,他是一员猛将。 薛疾来到救治伤兵的房间,军医正在忙碌,此次战斗,死伤也有三百多人,一个个都是被流矢所中。 南蛮的毒箭尤其狠毒,他们的箭是带倒刺的,还涂了毒药,这种毒药据说来自于一种见血封喉树的毒液,只要蹭破一点皮,见到血就会死亡。 薛疾看到那个铁汉子直挺挺地躺着,嘴唇是干裂的,眼睛紧紧闭着,一向喘息如牛的王成虎气息微弱。 他一把抓住王成虎的大手,“兄弟,你千万不要有事,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我们好要比试武艺,在战场上谁杀敌最多,但今天,你超越了我,兄弟啊,你千万不要有事。” 王成虎转头看着军医,“想尽一切办法,救治成虎兄弟,他是今天的英雄,没有他,我们弄栋城守不住,他出了一点事,我拿你是问。” 军医是个年过半百的老者,他吓得跪倒在地,“薛统领,不是小的不下力气,实在是毒箭太过歹毒,要不是王队长体质过于常人,早就毙命了,但小的一定想办法,拖住他一条命。” “不管需要什么药材,我都会帮你寻来。” 薛疾再望了一眼王成虎,眼睛有点通红,两人一直不对付,但其实两人是惺惺相惜,内心里是互相佩服的。 薛疾站起身,再去慰问受伤的士兵,很多士兵都是中箭,因为身体素质的原因,接连口吐白沫,双腿双手扭曲,然后一蹬,再也没有气息。 其中是他从长安带来的亲兵,跟他的日子很久,薛疾即便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也止不住抹泪。 兄弟们!你们安息吧,总有一日,我薛疾会帮你们报仇雪恨,十倍百倍地让南诏蛮人偿还。 一场攻防战就失去进三百士兵,南诏兵还有近五万人,要是连续发起攻击,不到四千守兵不知还能剩下多少。 薛疾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与城池共存亡,直到王君可会来,他会来之后,一定会有办法,对付强大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