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时间掌控者》 第一章 重回青春 2022年的第一个夏天,就在这不知不觉中降临了。 这一次的世界杯要等在冬天才会开始,所以也让这个夏天充斥着燥热,无法发泄。 当然,国足也依旧如此,都在家里等着冬天看世界杯。 令人痛苦的炎热天气,也让人沉迷在冰冷的空调中,无法自拔。 林旭在一间狭窄的小房间里,只能苦逼的吹着风扇,忍受着酷热,趴在电脑前面,埋头苦写着教案。 而林旭,正是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 “好烦啊!为什么我一个体育老师要去教数学。” 写了一会儿教案,林旭就感到很烦躁了。 虽然只要教小学一二年级的数学,十分的简单,但楚天也是十分担心。 毕竟,他不是专门的数学老师,要是教不好,学生们怎么办? 难道,学生们以后进入初中,数学不好,就可以找自己当借口,说小学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 这个梗,都已经很老了,10后的小朋友都基本上不知道了。 “唉!” 一想到这种情况,我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这个梗,要完美运用在自己身上,林旭很是无奈。 本来一开始,林旭是不用来这所学校小、老师少,还需要体育老师去上数学课的学校的。 原本林旭的打算是在自家县城附近的重点小学,当一个合同制的老师的,但是,家里人觉得自己能够去当编制的老师,哪怕现在在偏远一点的农村小学,但过几年找关系,可以调上来啊!又不会一辈子呆在那里。 但耳根子软的林旭一听家里人这么说,感觉好像也不错呀,就答应了下来。 可没有想到,这所学校这么坑,说好的体育老师,却还有兼职教数学。 可工资又没有两份拿,林旭可谓是无比悲催。 而且现在是网络信息化的时代,这些小孩,一个个都鬼精鬼精的,一点也不天真可爱了,网络上的什么梗都一清二楚,甚至开的火车都不是小学的,完是成年人开的火车。 每天在林旭耳边嘤嘤的叫着,让人十分的烦躁。 让林旭只想一拳一个,让自己省事一点。 摸着自己日益减少的头发,林旭感觉,大概到了四十岁左右,他就要秃顶或者变光头了。 难道,为了教育学生,付出的代价是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嘛! 可自己又不是为了变强,头发变少了,简直是没有天理啊! 一想到,以后会秃顶的可能性,林旭就在心中默默想着。 “要是能够重活一次,我一定不会在当老师,因为我不想秃顶。” ……………… “叮铃铃” 不知道是上课还是下课的铃声响起了,林旭的耳边也传来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显然是学生在打闹着玩耍。 “怎么回事,是在做梦吗?” 林旭迷迷糊糊的想着,他清楚的记着,自己明明是在房间里写教案。 唔,好像自己是累的睡着了,那我现在是在做梦。 做梦,都是关于学生的事情,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本来在现实中这些学生就很烦了,现在梦里,都还要受他们折腾、吵闹。 林旭这样想着,抬起头,准备呵斥他们,让他们安静一点。 “咦!!!” 抬起头一看,林旭发现与自己推断所想的情况,完不一样。 梦到的不是林旭所教的学校学生,而是一群十分熟悉但又觉得陌生的学生们。 “这个梦?” 看着这群人穿的校服,林旭无比熟悉,那是他初中时候穿的校服。 “居然梦到初中了,难道是单身久了,处于青春期了,才会做这样的梦。” 林旭摸着头发,一脸疑惑不解的样子。 虽然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但林旭也懒得纠结,回忆初中的美好生活了。 而是开始掐大腿,准备让自己醒来。 毕竟,他的教案还没有写完,明天还有上课教学生。 总不能一觉睡到大天亮,明天上课,临时教吧! 要是体育课倒是可以随意点,毕竟是林旭的本职工作,上的多也十分有经验了,而且可以让学生去自由活动,但数学不同,要是不写教案,临场发挥。 那到时候真的让学生变成数学老师是体育老师教的,虽然确实是这样,但林旭得背锅、负责啊!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老师,林旭必须为学生负责。 “嘶~” 重重的捏了一把大腿,林旭痛的直吸气,还是没有从梦中醒来。 “都这样了,做梦还不醒来,难道,我这不是在做梦,而是重生了。” 林旭抚摸着已经被掐红的大腿,心底不知怎么,忽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林旭作为一个资深的小说迷,对于重生这种小说中经常见到的事情,觉得很正常,甚至都梦到过不少自己重生后,然后兑天兑空气。 林旭看着前面,发现教室中的一切,在眼中看的无比清楚。 甚至林旭能够看清楚,离自己几米远的一位男同学,脸上的青春痘与针尖大小的黑痣,都看得无比清晰。 这可不是近视了三百多度的人,在不带眼镜的情况下,能够做到的。 林旭愈发觉得,自己可能是重生了,因为以前做梦重生,都不像现在这样,无比真实。 毕竟,教室里的一切都如此清晰真实,要是做梦的话,一定会很模糊,人物的形象也不是如此生动形象。 要知道,林旭对于初中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哪会做梦的时候梦的如此清楚。 而且,眼睛近视的情况没了,这让林旭确定了自己是重生了,而且是回到了初中,青春年华的时候。 撑着脑袋,林旭开始认真观察起来教室里的环境来了,想要确认自己回到了哪一年。 看着教室里的座位摆放,是十个人一个小组,然后桌子不是一排排按照顺序摆放的,而是按照五五相对,面对面摆放的。 而且林旭回头一看,看到自己的身后,还有着一个小黑板横挂在后面。 林旭立刻记起,这是什么时候,是初二时期,学校不知道从哪里学习来的‘先进’模式,也就是所谓的‘杜郎口’模式。 在林旭看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脑残教育模式。 偏偏学校里一开始还觉得很不错,还专门派老师花钱去开办这种模式的学校去学习,认为这种教育模式能够让学生学的东西更多。 难道就因为是私立学校,钱多了,没处花,总想着去标新立异,要与众不同才行。 可惜,不到一年,这种模式就被停止不用了,又变回了之前老师上课的模式,在林旭看来,这是因为上一届的学生,考的不怎么理想,甚至比以往的升学率要低上不少,所以才被会放弃的,只能老老实实按照以前都上课方式来。 所以林旭对这件事情记的很清楚。 林旭站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花草树木,瞬间就明白了这里是哪? 是一中的校区。 林旭回忆了一下,似乎是在09年的时候,学校要扩建,原本的一个教学楼没法用了,只能临时安排到高中的一中校区中来。 虽然林旭的初中学校是私立学校,但与一中是一起的,可以说是在一中里面,进校门都要通过一中的校门才能进到自己的学校里面去。 不过,这种情况马上就要改变了,因为明年,学校就会扩建完毕,将后门变成了大门,原本的前门也关闭成后门,不在打开了,彻底断绝与一中的联系。 当然,以林旭现在的眼光看来,这压根就是学校为了更好的赚钱,甚至连饭卡都需要重新购买一张,因为扩建后,学校内有自己的食堂了,而没扩建的时候,学校里的食堂就是一中的食堂,是与高中生一起吃饭的,所以饭卡是一样的。 正当林旭想的出神的时候,铃声响起了,要回座位上课了。 第二章 英语渣渣 林旭回到刚刚之前自己坐的座位上,然后打量起自己课桌内有着什么。 恩,魔法士的干脆面,绿色的,巴西烤肉味的。 看着已经打开的魔法士包装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本来上课了,林旭是不打算吃零食的,但看见老师没来,自己也好久没有吃过了。 纠结了一秒,林旭忍不住抓了一把,放进了嘴里。 咔嚓咔嚓—— “唔,真香!” 这个时候,在走廊上玩耍的同学,也陆陆续续的回到教室,准备上课了。 而林旭也偷偷打量起来,自己这一个小组有着哪些同学。 看着现在一个个青涩稚嫩的面孔,不禁让林旭在心中感慨,“时间,真的是一把杀猪刀啊!” 因为在重生不久,林旭的初中班级,就进行了一次同学聚会。 可以说,一个个都变化的十分大。 以前青涩的模样,都变得成熟稳重起来。 当然,女同学们也变得会打扮,不像初中一样,不漂亮的也变得漂亮起来。 毕竟,都会在社会中学会并掌握了亚洲四大邪术之一,化妆术。 正当林旭发呆,感慨万千的时候。 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传入林旭耳中。 “你还在发呆干什么,上英语课了,你还不快点把英语书拿出来。” 林旭转过头,看见坐在中间的一个戴着牙套,扎着马尾辫,而且脸上有着一层细绒毛的女孩,正盯着自己。 林旭在脑中回忆了一下,记起她叫欧阳慧,是班上的好学生,而且每次考试基本上是第一的,也是这个小组的小组长。 只不过高中不是一个学校后,也就没有联系了。 “知道了。” 林旭脑子里回忆着关于欧阳慧的往事,嘴中也随意的应付着。 当然,林旭的手上也没闲着,开始在抽屉里寻找着英语书来了。 一本显得很新的英语书,被林旭从课桌中找了出来。 但与小组内的欧阳慧的英语书相比,简直是跟新书一般。 因为是学的‘杜郎口’模式,小组内还有着排名,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林旭的小组是第一小组,因为班上第一的欧阳慧就是他们的小组长。 至于林旭嘛,在小组内的排名一般都是在中间浮动,排名在第5、6名。 主要是偏科,英语不好,林旭的成绩才会处于中下游的。 不过,男生偏科也是很正常的,林旭记的在初中的班上,大部分的男生英语都不咋地。 可能这也跟性别有关吧! 女孩子英语等科目基本上都很不错,而男孩子数学这种科目却更好一点。 以后到了高中,理科班男生多,文科班女生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林旭高中的时候也是读的文科班,但英语成绩照样不咋滴。 要不是去当了体育特长生,考个本科肯定会很吃力,毕竟英语偏科嘛! “唉!” 看着手中的初中英语书,林旭心中感叹着。 “重生了,我到底要不要好好学英语呢?” 林旭看着初中的英语,发现了一个问题。 “我既然重生了,怎么不利用先知的情况,去博一个美好未来,难道还像前世一样,默默地当一个小学老师。” 虽然林旭看过各种各样的重生小说,可当自己重生的时候,可还是十分的迷茫,不知道该去干些什么。 “算了,现在先不想这么多了,反正重生之后,有着大把的时间。” 林旭想着,然后开始认真听英语课,当一个好学生。 毕竟,林旭在重生之前,也是一个老师,明白当老师的辛苦,为此烦的头发都快要秃了。 一想起前世,那些学生叽叽喳喳的吵个不停,一天不闹腾就跟太阳打西边出来一样,压根不可能。 而且上个体育课,本来应该是小学生最喜欢的课,可叫他们跑两圈,热个身,都找各种理由。 尤其是女生,说腿痛跑不了还算了,居然还找借口说大姨妈来了。 如果是六年级的女生,这个借口,林旭还觉得有点可信度。 可三四年级,十岁不到的年龄你跟我找这个借口,还不如说你腿疼,跑不了。 简直是侮辱林旭的智商,觉得他没学过人的生理知识一样。 正当林旭思忖时,回想起前世的事情,一个******,戴着一个小蜜蜂扩音器,微胖的中年女性走上了讲台。 “上课。” “起立。” 站在讲台上说话的正是林旭初二的英语老师,张莉莉。 互相打完招呼后,张莉莉示意班上的同学坐下,然后就开口说道:“好了,每组的六号同学上来默写一下昨天晚上要求记的单词,剩下的同学自己在下面默写。” 说完,就等着各组的六号同学去黑板上默写。 因为这是英语课上,几乎每天上课都要做的事情。 所以,每个组的六号,都很快上去了,只有一组,也就是林旭的这一组没有人去黑板面前。 张莉莉站在讲台上,看着林旭这一组说道:“林旭,你是不是昨晚没背单词,拖拖拉拉的干什么。” 正老实坐着,规规矩矩,不准备给老师添麻烦的林旭一听,心中一惊。 “不会吧!我是六号,完了,本来英语就不好,何况过了这么多年,哪还会记得初中背过的单词。” 对于林旭这个体育生来说,大学中视英语为无物,别说四级,就连英语课都是能逃则逃,考试靠作弊。 英语这个语言,对于林旭来说,就好比外国人学中文,只会简单的你好吗、谢谢、真好、你的年龄多大、多少钱、好吃以及一些简单的词汇。 没有办法,林旭这个英语渣渣,只能硬着头皮,来到自己小组后的小黑板面前,拿起粉笔,准备默写单词。 看见都做好准备了,张莉莉就开始说单词的中文,让班上的同学开始默写单词。 “whatfuck.......” 林旭在心中大骂了一句。 本来林旭还想根据张莉莉的发音进行拼写一下的,好糊弄过去的。可谁知居然说中文,简直是不给英语渣渣活路。 林旭拿着粉笔,想要偷瞄其他人的,都没有办法做到。 因为每块黑板,都是背对着人,你一回头,铁定会被英语老师张莉莉发现的。 这时,一道悦耳动听,如同天使般的声音,传入了林旭耳中。 林旭仔细一听,正是英语单词的拼写,而且很有节奏感,似乎担心林旭会听错,导致写错。 很显然,这道声音是林旭的小组同学,看出了林旭默写不出,才会这样帮忙的。 也幸亏英语老师张莉莉隔着比较远,林旭不是在最前面的黑板默写,不然的话,就一个单词都默写不出,要丢大脸了。 林旭在有人的帮助下,很快就将单词默写出来。 当然,林旭也故意写错了几个,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英语实力,担心老师怀疑,而且刚重生了,自然要猥琐发育,等有实力了在装,咳,是展现真正的技术。 就这样,林旭英语课上默写单词的难题,就这样顺利的过关了。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旭望向了刚刚自己所站地方背后的人,想要看看是谁在帮自己。 第三章 初恋(中秋快乐!) 林旭靠着凳子向后仰,按照刚才说话的声音,看向了组内的另一边。 因为是按照五个一排,横着分两排面对面坐着的。 林旭是坐在最左边,中间隔着三个人,自然看不清最右边的人是谁,只能仰着身子才能够看到。 而林旭看了过去,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从侧脸看去,十分的青涩漂亮,在加上鼻尖的美人痣,十足的一个美人胚子。 无比熟悉的容貌,这正是林旭的初中时喜欢并追过的女孩——唐奕琦。 看到她,林旭怔怔的愣住了,脑海中不禁回想起关于她的一切。 林旭与唐奕琦从小就认识,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学,经常一起玩耍,可以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怎么说呢? 两个人之间都很有默契,无论是干什么,都互相配合着,可能是认识的时间比较长吧! 可惜,林旭在初中的时候,懵懵懂懂的,什么蠢事都做出来了,没有把握住好的机会。 而且,林旭记得就是在初二的这一年,有人向唐奕琦告白了,而助攻对方的居然还是自己。 每当以后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林旭就觉得无比懊悔,觉得自己宛如是智障,就跟小说中送妹纸一样,让人想想就恶心反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唐奕琦作为一个漂亮的女生,自然会受到许多男孩子的喜欢和追求。 不说其它班,在林旭这个班级中,关林旭知道的就不少于五人,几乎是六分之一的男生喜欢她了。 喜欢唐奕琦的,在林旭这一个小组中,除开他,还有一个人,是一个长得挺骚包,打扮的跟他喜欢的偶像谢停封一样,一个叫钟亮的人。 其实,林旭初中跟他关系很不错,每天放学基本都一起坐车回家,甚至林旭第一次去网吧,也是钟亮带着他去的。 从此,林旭就沉迷上网,无法自拔,才导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只能走体育特长生这条路,而钟亮也一样,同一所高中也是体育生。 当然林旭也不会去怪钟亮,毕竟是自己意志力不强,才变成这样的。 更何况,现在小学生去网吧都是正常的,何况林旭你一个初中生。 扯远了。 事情是发生在一个下着磅礴大雨的日子,乌云密布,整个天色都昏暗着。 而林旭与钟亮共处一室,炮火四射,啪啪声随处响起。 咳…… 就是下大雨,体育课没办法在外面上,只能呆在教室里,下象棋。 林旭虽然象棋下的不多,围棋倒是厉害,只不过班上没人跟他下,只能当独孤求败。 这也是在棋社里,有一群老人经常下象棋,林旭也会跟着看看,所以耳喧目染之下,象棋的一些套路也比班上的同学懂一些。 林旭记的清楚,刚一开始,自己与其他人下了一盘象棋后,钟亮就硬拉着找自己下象棋,但其实他的水平不行,就是一个臭棋篓子。 很可能是别人说林旭象棋厉害,所以想要赢自己。 毕竟,初中的时候正是叛逆时期,处于荷尔蒙的男生无时无刻想要证明自己。 不过,深受棋社中老油条的熏陶,而且林旭对象棋不怎么上心,开始第一盘就故意输掉了,让钟亮这个臭棋篓子信心暴增,觉得自己很厉害,班上同学所说的高手也不过如此。 而下第二局的时候,林旭就果断的对钟亮说:“这样下没意思,不如我们赌一点什么吧。” “赌什么,赌钱吗?那我可不赌。”钟亮没上当。 不过,林旭马上接着说,“当然不赌钱啊!就赌谁输了就当着班的面,跟一个人表白。” 钟亮犹豫着,林旭又一激。 “这都不敢赌,你刚刚还赢了呢?” 被林旭这么一说,在加上赢了棋,钟亮当然不甘示弱,也就同意了。 不出任何意外,认真起来的林旭杀的钟亮片甲不留,很快就要赢了。 钟亮冥思苦想着,而林旭也洋洋得意的看着,只等到时候看戏了。 不过,有人下棋,自然会有人看,而林旭也多嘴,也怕钟亮到时候输了不认帐,就将赌约的事情告知了。 结果,一盘棋周围,围了十几个男生。 不得不说,看热闹这种事情,当吃瓜群众,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啊!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林旭耳边响起了一个人所说的话。 “看棋盘上的局势,钟亮这是要去跟唐奕琦表白了。” 这句话,瞬间就让林旭愣住了。 钟亮喜欢唐奕琦的事情,几乎是班上都知道的,因为每次什么圣诞节之类的,都会去送礼物啊! 当然,林旭也送过,只不过与钟亮相比,送的是qq会员这种廉价礼物,除了当事人,班上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就好比高富帅与屌丝。 林旭纠结着,在想要不要输掉。 只不过,棋盘上的局势让林旭想要故意输,都很难。 又下了几步棋,钟亮将一个炮放在底下,对林旭进行牵制。 而这个时候,林旭也发现了机会,因为他可以进行将军了,将钟亮将死。 不过,钟亮底下的炮也就能直接吃掉自己的帅,赢棋。 而且因为林旭右手抬着,可以当作没看到这粒炮,是出现了失误。 本来实现的好好的,结果也正要按照林旭的剧本执行。 可边上的一个同学,班上的两大极品之一,也是林旭的死党——杨乾。 可能是怕林旭输掉要跟人表白,呆会难堪,或者是更想看到钟亮跟唐奕琦表白。 居然直接就说:“怎么能这么下呢?这样就会被将死了啊!” 正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然后,杨乾直接将林旭刚刚走过的一步棋,拿了回来,替林旭下了另一步棋。 这波操作,顿时令林旭傻眼了,仿佛被狗日了。 观棋不语,落子无悔,难道这些下棋的规矩都不懂嘛! 好吧!班上的男生基本上都不懂,每次一有人下棋,围观的时候,不嘴炮几句,好像显得他没有存在感一样。 本来,钟亮应该反对的,毕竟他要赢的,就不要去表白了。 可他居然沉默了,而林旭也不好说什么,两个人都互相看着,沉默着。 显然,钟亮是知道林旭喜欢唐奕琦的。 而旁边的瞎起哄的同学,直接就说钟亮输了,赶快去表白。 林旭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赢了,只不过,林旭宁愿输掉这句棋。 就这样,在大势所逼之下,钟亮当着班的面,像唐奕琦表白了。 看着班都起哄,说在一起的时候。 林旭一个人沉默着,什么话都没说,心情十分的凝重,觉得自己就是二百五,脑子瓦特了。 不过,面对着钟亮的表白,唐奕琦躲闪着,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也就是因为出了这么一件事,导致当时的林旭,因为唐奕琦与钟亮在一起了。 就没有向唐奕琦表白了,直到初中毕业,才知道,两个人根本没有在一起。 只不过,高中的时候,唐奕琦就离开了这座城市,去别的地方上学了。 这件事情,也是林旭初中时最遗憾的。 不过,青春没有遗憾,那还是青春嘛! 正是因为当年的纯真无邪,在进入到社会的时候,才能更加体会到当初的美好。 第五章 回家的日常 和平时一样,林旭与钟亮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滴,学生卡。” 早几年,林旭城市中的公交车,都是还有着售票员的,不是现在无人投售的。 而且也不需要刷卡,而是有月卡,可以进行包月的,30元一个月。 当然,公交卡只每天上学刷两次的话,倒是比以前要省钱,但现在的学生有几个周末不用去补习,有时周末要坐几次公交车,在加上公交卡很容易就损坏掉,林旭就弄坏过四五次,每次补张卡,就需要20,所以还不如以前纸片的月卡,起码不会坏。 在公交车上,都是放学的学生,都是背着厚重的书包,人挤人,公交车内压根没一点空间,都不需要抓扶手,反正摔不倒,因为没地摔,这种拥挤的情况,令林旭感到十分的不适应。 毕竟,他已经很久没有挤过公交车了。 虽然前世林旭还没结婚,但有房有车,起码不是三无人员,但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找不到女朋友。 难道就因为华夏男人多,要打光棍的占几千万人中,就有林旭一个嘛? 林旭回到熟悉的家,虽然是一栋五层楼再加一个门面的住宅楼,给人一种很有钱的样子。 但其实,这是十几年前,林旭父母花钱买地,打地基,建造的。 所以花费不是很大,只需要几万块钱。 跟现在动则几十上百万的商品房相比,真的是便宜的要死啊! 林旭掏出钥匙,打开了家门。 因为一楼是门面,出租出去了,所以二楼中间还有一扇门,所以林旭还要上一阶楼梯,才能算真正的进到自己家。 林旭来到二楼客厅,看着老旧的家具摆设,让林旭内心感慨万千。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家里十分冷清,房子太大的话,而人少的话,就会显得没有人气。 不过,在过一段时间,林旭的外公外婆就会来这里,不住在乡下了。 因为没有办法,林旭的舅舅马上就要被瓷厂里辞退,变成无业游民了。 所以林旭的外公外婆,就打算让他去乡下养猪,省得找不到事做,而母亲丁敏,就会将外公外婆接过来,好照顾林旭,顺便来城里享享福,不在干太多事情,免得太劳累了。 “老妈。” 林旭站在家中二楼的楼梯间,大声喊了一下,但是没有人回应。 显然,丁敏还没有下班回家。 庞大的家中,只有林旭一个人。 林旭作为单亲家庭,七岁父亲就被火车撞死去世了,只徒留母子二人,孤苦伶仃的。 所以,为了维持生计,母亲丁敏回家很晚,经常没有时间给林旭做晚饭,所以大部分时间林旭都会到外面去吃,不过这段苦日子很快就要到头了。 因为林旭的外公外婆就快来了,到时候就会有人做饭了,林旭也不需要到外面去吃饭了。 林旭在餐厅看了一眼,发现母亲丁敏没有留纸条,那就是今天晚上会早点回来,自己在家等一段时间就行。 要是按照往常,林旭这个时候就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书或者做作业,然后等母亲丁敏回来做晚饭。 不过,重生之后的林旭,自然明白母亲的辛苦,尤其是独自扶养自己一个人。 所以,林旭拿着一个不锈钢盆,在家里的米桶中装了一杯米,然后就去厨房洗米去了。 林旭迅速的将米洗了两遍,然后在盆子中添加了适当的水,然后就放入到高压锅中,准备开始蒸。 如果是未重生的林旭,对于洗米蒸熟,做过几次,但母亲丁敏就不让他做了。 因为,林旭记的,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母亲丁敏回来之后,很累了,想要休息一会儿,就让林旭去洗米蒸饭,嘱咐好放半盆水就够了。 可谁知,林旭却将高压锅中放入了一半的水,就这样,蒸了一个多小时,饭都没有熟,而丁敏在打开高压锅一看的时候,都觉得无奈了。 这么多水,这么可能熟啊! 只要在高压锅里面底部放一点水就够了,像林旭这样半高压锅的水,怎么可能将饭蒸的熟。 而且在几次蒸饭的过程中,林旭不是将饭蒸成夹生的,就是将饭的水份蒸的没,邦硬的,一点都不好吃。 所以,丁敏就不让林旭碰了。 直到以后,林旭在外面学习与工作,一个人生活,才将厨艺从厨房破坏者变成厨房新手。 很快,十几分钟过去,饭就蒸熟了。 林旭弄好之后,拿下高压锅,就听见铁门关闭的声音。 有人回来了。 不用说,是母亲丁敏。 而丁敏回到家中,放下了包就去厨房了,看来是准备做饭。 丁敏来到厨房,就看见儿子林旭在里面,而且还拿高压锅蒸好饭了,正噗嗤噗嗤的冒着热气,不由地呆了一下。 “这是你做的?” 显然,丁敏有些不敢相信。 毕竟,儿子回家之后,从来没有做过饭。 “对啊!” 林旭小心翼翼地回答着,怕重生之后,变化太大,让母亲看出来了。 不过,看到母亲丁敏依旧年轻的样子,虽然脸色十分疲惫,但还没有像以后一样,因为操劳工作,弄得头发花白,皮肤都晒黑了,四十多岁就跟五六十的老婆婆一样。 对于林旭来说,这也是他为什么想要赚钱,因为他不想母亲在为了自己,如此辛苦操劳,弄得自己到处都是病。 “老妈,我饿了。” 担心自己的变化被发现,林旭赶紧说自己饿了。 “好的,我马上就炒菜,做你最爱吃的土豆丝与西红柿炒鸡蛋。” 说完,丁敏就从冰箱里拿出食材,准备晚上要吃的菜了。 厨房里的母亲开始忙碌起来,林旭也没有打算去帮忙,毕竟蒸完饭,就已经和平时很不同了,在去帮忙,就显得十分奇怪了。 所以,林旭就到客厅沙发等着,而且一边想着自己的赚钱计划。 只有两个菜,丁敏弄得很快。 喊了一声儿子之后,丁敏将菜端到餐桌上。 林旭也从客厅过来,母子二人就开始吃起了晚饭。 吃了一口土豆丝和西红柿炒鸡蛋之后,林旭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吃饭。 虽然土豆丝淡了西红柿炒鸡蛋咸了,但林旭觉得,这比以后,喜欢在饭菜里面放中药材的黑暗料理相比,已经十分完美了。 一想到前世高中的时候,母亲丁敏不知道在哪学的厨艺,喜欢在各种菜里放药材,尤其是炖汤的料理,本来鸡汤都是十分鲜美的,不知道放了什么药材,味道就变得十分古怪,好像喝中药一样。 但母亲丁敏却认为,这样对身体好,大补,每天训练要加强营养,硬是让林旭高中当体育生的时候,吃够了这种中药般的饭菜。 吃过晚饭之后,林旭就到四楼,自己的房间里去了装作要去写作业。 第六章 转移小金库 林旭一溜烟跑到四楼,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而是来到母亲丁敏的房间中,趁母亲在楼下整理厨房卫生,偷偷地将电脑打开了。 因为,林旭要趁机了解,自己重生之后的具体月份与日期。 插上插座,打开电源,按了电脑的开机按钮,林旭就等候着。 因为是用了几年的电脑,与前世用惯几秒就能开机的笔记本相比,林旭觉得太慢了,担心母亲丁敏会突然上来。 在经过半分钟左右的开机,终于来到输入密码。 对于电脑上的开机密码,林旭作为重生回来的,自然是知道滴! “082336” 密码十分的简单,就是林旭身份证的后六位数。 不得不说,丁敏十分的解林旭,知道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林旭会偷偷地尝试输入密码。 所以,没有设置跟自己相关的密码,而是设置了关于林旭自己的。 只不过等林旭知道密码的时候,母亲丁敏做的很绝,直接断网了,不交钱了。 让林旭随意折腾,只能在电脑上玩玩扫雷。 输完密码之后,林旭直接滑动鼠标,看下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 “2010/03/31,星期三。” 知道了具体的日期之后,林旭就赶紧将电脑关闭,然后将插头拔了,插座的开关也关闭了。 总之,按照原样恢复过来,好让母亲丁敏无法发现。 做好这一切之后,林旭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将房门锁死。 随意的将书包丢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林旭就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打开自己房间中的书柜。 密密麻麻,堆放的基本是小说和漫画书。 林旭看着《知音?漫客》上的星海镖师封面,不由地感慨起来。 “唉,真是怀念啊!可惜,这几年都是周更,再过几年,更新就太慢了,半月一更变月更,甚至两个月一更,弄得大结局都还没影。” 对于这样的原因,林旭不是很清楚,不过觉得这是因为作者不止一个作品,还要负责几个漫画作品,比如神精榜、龙族1等等。 所以,更新贼慢! 林旭翻看了几下,就放书柜里,没有在看了。 而是开始在书柜里翻找起来了。 “呼,找到了。” 林旭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的小盒子,然后打开起来。 里面露出了一个红包,这正是林旭偷藏的零用钱。 不得不说,林旭藏钱的手段还是挺简单,要是以后结婚了,估计想要藏私房钱,一下子就会被找到。 拿起盒子里的红包,林旭打开一看,里面露出了几张大红牛。 林旭将钱都拿了出来,数了一下,有着八百块钱。 对于林旭这个初中生来说,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正好让林旭当作启动资金,去赚取第一桶金。 见以前的藏钱小金库,并没有被母亲丁敏发现,还在老地方,这也让林旭松了一口气。 毕竟,林旭这些钱都是每次过年时的亲戚给的红包,林旭偷偷摸一两张,攒了几年才存到了。 前世就是太随意了,被母亲丁敏打扫房间卫生,而书柜又锁上了,引起了母亲丁敏的怀疑,一个暴力拆卸下去,将书柜的锁给撬了。 而书柜中,林旭偷买的漫画和小说,都被发现了,而且盒子里的红包也没有幸免,林旭也挨了母亲丁敏的一顿臭骂。 这一次,林旭将钱拿了出来,不在将钱放在盒子里,省得到时候被发现了。 毕竟,林旭也不记得母亲丁敏什么时候会打扫自己的房间,到时候钱被收走了,那可就糟糕了。 到时候,林旭就只剩下一些零钱,拼凑起来也就一百多块,压根不顶事。 而距离世界杯的时间,可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啊! 林旭不得不考虑,一个安的藏钱地点。 林旭在房间内,东瞧瞧,西看看,硬是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藏钱地点。 想了一会,林旭觉得放在母亲丁敏的房间最好。 毕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的。 何况,灯下黑,就想电脑密码一样,母亲丁敏设置的是自己身份证后六位,所以林旭猜不到。而林旭将钱藏在她房间,估计她也想不到,自己会藏钱藏在那里。 想好之后,林旭直接就将钱塞进之前的红包里,然后走出房门,偷偷地从楼梯间,往下看了一眼,发现母亲丁敏没有上楼的迹象,就又回到母亲丁敏的房间,开始藏匿红包了。 林旭仔细地在母亲的房间的转悠了一圈,觉得将红包,存放在电脑桌下的缝隙里,应该是不会被发现。 于是,林旭就将红包放在了电脑桌下的缝隙之间。 弄好这一切之后,林旭也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拿起久违的初中书本,林旭叹了一口气,看了一会儿,就没有在碰了。 对于学校里布置的家庭作业,林旭一概不知,因为都打酱油去了,啥都没有听。 于是,在房间里装着学习,其实看了几个小时的漫画书。 毕竟,林旭在没有了智能手机后,只能这样来打发时间了。 不像前世,拿起手机,只刷一会抖音,时间就过去了很久,或者是打开一些阅文,找到一本喜欢的小说,就痴迷进去。 眼一闭,一睁,时间就过去了几个小时,从白天变成了黑夜。 ………… 由于好久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像现在这么踏实的睡觉。 第二天早上,天一刚刚亮就醒来的林旭,就觉得整个人都充满着活力,至少腰不痛了,腿不麻了。 果然,年轻的时候,保护好身体的话,才能有更久远的‘幸福’日子。 起床之后,林旭就收好书本,背着书包下楼了。 而母亲丁敏还在熟睡着,显然不会给自己做早饭。 虽然早起了,但林旭却没有半点不适应,毕竟重生之前也要每天去学校,只不过一个是老师,而现在变成了学生。 洗漱完毕之后,林旭就赶紧出门了。 毕竟,以前他上学的时候,这个点正是上学高峰期,公交车上基本上都是人,早点搭车,就不会这么挤,还能有座位。 显然,重生者也是有烦恼的,不是万能的,能够什么东西都能记住,然后抄抄写写成名人,赚大钱。 至少林旭就做不到,他昨天想了一晚,想到的赚钱方法,就只有世界杯上,自己提前知道的结果。 第八章 时间循环 “今天是31号,那我昨天晚上,电脑上看的日期是怎么回事?” 林旭心中思考着,回想起昨天晚上电脑上看到的日期。 “不可能啊!我记的没错,昨天电脑上看到的日期,看得很清楚,是3月31号,不可能看错的,我现在还没瞎呢?” 回到自己座位上,林旭魂不守舍的想着,心中对于这种情况实在是无法理解。 对于时间搞混这种奇怪的事情,再加上没做的作业做完了,林旭心中也有了一个推测。 那就是自己回到了‘昨天’,回到重生这一天。 难道,自己重生回来之后,时间循环,永远都是回到这一天,那自己重生回来还有什么用。 就算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成就,但一天过去,又回到这一天,一切又从新的开始。 就像玩游戏下副本,存档重新来过。 不过,这一切都是林旭自己的猜测,还需要经过检验,才能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毕竟,时间不对的原因,可能是电脑上出问题了,时间提前了一天。 至于作业的事情,恩,好吧,可能是重生自带不用做作业的金手指。 恩,金手指到底是时间循环还是自动写作业,就看接下来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了。 很快,第一节课就开始了,是语文课。 昨天,林旭重生回来之后,就已经是在第一节课下课,然后才是上的英语课。 所以,对于语文课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林旭也不是很清楚。 林旭初中的语文老师,叫白妮,是一个非常性感漂亮的美女,虽然刚刚生完孩子,但身材什么的依旧火辣,前凸后翘,而且大长腿,穿着肉色丝袜,对于一群青春发育期的男孩子来说,可以说是致命的诱惑。 林旭还清楚的记得,初中时班上的男生私下里经常讨论语文老师白妮,说她今天带着什么颜色的胸罩…… 所以,上语文课,白妮在讲台上,班上的男生都是仔细盯着看,很少有人开小差。 毕竟,到时候小组讨论学习,就看不到,只能偷瞄了。 不过,作为重生回来的林旭,自然不会被和前世一样,是个啥都不懂的小白,哪怕他前世没结婚,但也不是雏。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曾小贤,这么大了,还依旧是处男。 所以,前世觉得很漂亮性感的语文老师白妮,在现在的林旭眼里,也就这么回事,只是打扮的漂亮一点而已。 语文课上,林旭心不在焉的,心里已经在等下一节课的英语课了。 不过,林旭内心十分焦急,但表面上没有展露出来,毕竟在社会上也打拼了这么多年,林旭还是沉的住气,不会毛毛躁躁,遇事就慌张起来。 短短一节课45分钟的时间,令林旭感到度日如年。 果然越是急躁,时间就感觉过的越慢啊! 终于,林旭熬过了语文课,只等接下来的英语课,进行检验了。 上课铃声响起。 张莉莉******和一个小蜜蜂扩音器,走上了讲台。 “上课” “起立” 这一幕,令林旭十分的熟悉。 不过,林旭还是不能确定,毕竟每次上课都是这样,差不多的。 但接下来,英语老师张莉莉开口说话了。 “好了,每组的六号同学上来默写一下昨天晚上要求记的单词,剩下的同学自己在下面默写。” 说的话跟‘昨天’一模一样,但林旭心中确信了99%,自己这是处于时间循环的状态中,回到了昨天重生这一天。 还有1%,就是自己太敏感,心里作用的缘故,然后太倒霉了,英语老师连续两天抽六号上黑板默写单词。 只不过,接下来的默写单词,从张莉莉嘴中报出的中文,跟‘昨天’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一次,林旭没有墨迹,表现出自己不知道,没背单词的样子,这也导致了唐奕琦没有帮自己。 不过,林旭也不是傻子,而且现在正值青春年少,记忆好的黄金年龄,‘昨天’默写过的单词,还是记住了大部分。 所以,林旭还是默写了大部分单词,不至于像‘昨天’一样,啥都不知道。 默写完后,林旭回到了座位。 与‘昨天’的上课内容一模一样,张莉莉讲了一会儿之后,就让小组进行讨论了。 之后的时间里,林旭还特意的去商店买了一瓶阿萨姆奶茶,拿的位置跟昨天一样。 不出林旭意料,中奖了,再来一瓶,林旭在拿一瓶,依旧是在中,跟‘昨天’是一模一样。 接下来在学校的时间,林旭上课依旧是打酱油,没有改变和触碰其他的事情,就如同‘昨天’一样,发生的任何事情都重复了一遍。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林旭,挤在拥堵的公交车上,满脑子想的都是时间循环的事情。 回到家之后的林旭,这一次没有在去蒸饭了,而是直接跑动四楼,打开书柜,翻开盒子,发现一个红包静静地躺在其中,打开一看,八百块,一分不少,都在原处。 ‘昨天’林旭辛辛苦苦地去藏钱,压根就是在白费力气。 无论干了什么,过了一晚又重新开始了。 也就是说,林旭没有办法在过愚人节了。 对于这种奇怪的事情,林旭经过了一天时间,内心已经接受了。 毕竟,连重生这种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很有可能再次重生,只不过这一次只重生一天。 考虑了这个想法,林旭就打算看看,到底明天接下来是变得正常,到了愚人节,还是时间循环,又回到了‘昨天’。 不管明天怎么样,哪怕林旭晚上没有去洗米蒸饭,母亲丁敏炒的菜依旧是西红柿炒鸡蛋与土豆丝。 恩,还是同样的味道,还是同样的配方。 两个菜炒出的时间变了,但土豆丝依旧淡了,西红柿炒鸡蛋依旧闲了。 果然,母亲丁敏的厨艺技能是走黑暗路线的,尤其是在过几年,食补型黑暗料理,恐怖如斯! 这一天晚上,林旭早早地入睡,想要快点到明天,看看时间到底恢复了没有? 第九章 论正确运用金手指 第二天,林旭一大早就醒来了,可能是习惯,也可能是时间循环,和‘昨天’一样的缘故。 照常,林旭洗漱之后,背着书包,当一名苦逼的中学生上学,去学校了。 当林旭前往公交车站的时候,和‘昨天’一样,依旧是一个人踩了狗屎,在路边摩擦着,就像在跳太空步。 林旭走了过去,“狗屎兄”立即抱怨的说道:“该死的,一大早上就踩到狗屎,真倒霉。” 和昨天一模一样的情况与对话。 这番话,也让林旭彻底认识到,自己处于时间循环里。 毕竟,不可能会有这么多的巧合,所以,按照柯南里的推理,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重生后,处于时间循环的状态。 对于这种诡异的经历,林旭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想到每天处于3月31日,林旭现在还没有啥感觉,只是觉得自己的赚钱机会,还没有去实现,就已经胎死腹中了。 林旭叹了一声,背着书包上了公交车。 如同往常一样,还未吃早饭的林旭,直接前往一中的食堂,准备吃早饭。 由于昨天吃了面包加牛奶,林旭这一次早餐就换成了牛肉米粉。 不过,细心的林旭也发现,自己餐卡中的钱,没有变化,‘昨天’用过的钱,现在都没有减少,依旧原样。 也就是说,林旭在时间循环里,可以各种浪,各种花钱挥霍,甚至可以干一些出格的事情,因为到了‘第二天’,又恢复原样了。 这也可以说是时间循环的好处了。 这也让林旭想起了一部电影《明日边缘》。 电影的主角跟自己一样陷入了一种“时间循环”,反复的过着同一天。 至于怎么发生的?林旭想这就是他的身体在重生时出了什么问题,或者这就是金手指满足了一些条件之后,才能走出这个时间循环。 就像电影《明日边缘》中,一个外星人进攻地球的故事,威廉-凯奇少校被将军陷害,逼上战场当大头兵,靠着时间循环能力,让他从一个不知道枪保险在哪儿的菜鸟变成了超强的战斗英雄。 想到这个例子,林旭觉得自己可以学习各种各样的技能,好充实自己的头脑,用来更好的赚(zhuang)钱(bi)。 甚至如果跟电影中相同,有着肌肉记忆不会消失的变化,林旭还可以去进行锻炼,去提升身体素质,日积月累,林旭就能变成超人。 不过,这一切都要等林旭回到家在去实验,现在的话,他还是老老实实去教室吧! 重生了“三天”,林旭已经对每天要发生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 走进教室,不用多说,依旧是‘昨天’的同学,在讲台上放少女时代的《gee》。 虽然才听了两次,林旭就已经有点腻了,毕竟前世这首歌已经听太多了,循环无数,所以林旭都不想在听了,已经产生了厌倦,就像看以后的女人一样,都是大眼、尖下巴、高鼻梁、喜欢嘟嘴卖萌,拍照一定收下巴一样。 一开始觉得不错,但时间一长,呵,也就是这样了。 在教室里,依旧跟‘昨天’一样,才十几个人。 林旭小组内,只有着自己与唐奕琦。 看着唐奕琦,在知道时间循环后,林旭突然有一种冲动,那就是像电影中的夏洛一样,去吻喜欢的人。 反正是时间循环,那跟做梦也没啥区别,可以无所顾忌,哪怕去犯罪,第二天都会重新开始。 不过,林旭也只是在心中想一想,因为作为一个外表是小孩,但内心是成年人的他来说,这么做,感觉过不去良心的坎。 林旭作为一个接受了社会主义九年制义务教育熏陶的华夏接班人,他不会做强迫别人的事情。 好吧,其实通俗的来说,就是林旭属于有贼心没贼胆,脸皮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种人。 毕竟,前世林旭在初三也追到了唐奕琦,只不过初中毕业后,不再同一个学校了,自然就分手了。 当然,林旭也对此感到十分遗憾!回想起当时,如果不那么天真、那么幼稚,没有爽约,那可能又是另外一个结局了。 这一天在学校中,林旭心思已经没有在学校了,上课依旧在打酱油,因为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试验时间循环的能力了。 想要试验出,时间循环中,自己的肌肉记忆是否能够继承下来,不会随着时间循环而消失。 回到家中,林旭吃过晚饭,一个人在房间里,就开始进行了锻炼。 “100个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坐、100个深蹲。” 林旭省略了跑十公里,其余的都按照琦玉老师的方法进行着锻炼。 这就是林旭定下的小目标,只不过凭着初中时期,还未发育长开,还十分单薄的身体,让林旭做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累趴了,身肌肉酸痛,手指都抬不起来,只能趴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完累趴的林旭,虽然没有完成定下的目标。 果然,初中生想要一下子就做这么大量的练习,身体压根吃不消,就算一半,都是林旭凭着意志力硬撑做完的。 不用想,如果明天时间没有循环的话,那林旭铁定走不了路,去不了学校了。 累的趴下的林旭,整个人放松下来后,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 当林旭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床上,而不是地板上。 房间是锁好的,不会有人帮自己抬上床,而且‘昨天’锻炼后,产生的肌肉酸痛与拉伤,都不见了。 很显然,时间循环了。 一切都重新开始了,身体变得舒服的很,精神也饱满的,就算现在连续翻几个跟头,林旭都毫无问题,气都不会喘一下。 虽然身体恢复原样,就是不知道,这样锻炼之后,身体素质会不会保留,只可惜才锻炼了一天。 林旭也感受不到什么太多的变化,虽然觉得自己力气变大了一点,但总感觉是心理暗示的原因,不真实。 所以,林旭打算过几天在看一下。 洗涑完毕,林旭又背着书包出门了。 只不过,这一次林旭打算换个过法,不再去学校了。 毕竟,总去学校打酱油,那还有什么意思? 第十章 遇事不懂问度娘 走出家门,林旭就将书包随意地丢在一个犄角旮旯里,反正眼一闭、一睁,第二天又会回到自己的身边。 路过公交车站牌,“狗屎”兄依旧是在摩擦着,跳着太空步。 不得不说,他也是真的倒霉,时间循环中,林旭每次早上醒来都会看到他踩了狗屎。 看来,他以后得远离抽奖活动了,林旭循环多少次,他就得踩多少次狗屎,这真?非酋无疑了。 林旭在路边摇了摇手,示意一辆摩的停下。 反正时间循环中,钱随便用,林旭自然不会省着,也懒得去挤公交车了。 “去倚天网吧。” 林旭对着摩的师傅说了一声地点后,就径直坐了上去。 “坐好了。” 摩的师傅也没有问地点在哪,只是嘱咐了一声,等林旭坐稳了,才发动。 在林旭这个小县城里,对于城里有几个网吧,这些摩的师傅都很熟悉,因为晚上会在网吧边上等着,毕竟过了九点,就没有公交车,只能做摩的或者出租车。 而在市内,做出租车明显划不来,所以自然都是选择摩的。 所以,摩的师傅对于市内的网吧都十分的熟悉。 “今天不是星期三嘛?你不用去上学吗?” 开着摩的,摩的师傅与林旭聊起来了。 很显然,这位摩的师傅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就跟出租车司机一样,或者是对自己驾驶技术很自信,才会边开车边聊天。 尽管林旭处于变声期,声音不在是孩子一般清脆,带着一股沙哑的感觉,也没有穿着校服,但从身材与身高看来,除了得到侏儒症,妥妥地是学生。 “我大学都毕业了,不用去上学。” 林旭说着胡话,脸不红心不跳,反正前世他确实是大学毕业了,也不算说谎。 “你?” “我只是长得矮而已。” “…………” 对于林旭的解释,摩的师傅不说话了,但从后视镜,林旭可以看到他一脸“你这是糊弄小孩子的借口,也想骗我”的样子。 接下来一路无话,很快就到达了林旭要去的目的地——倚天网吧。 从摩的下车,付了5块钱车费后,林旭直接就走入倚天网吧。 林旭之所以来倚天网吧,是因为去倚天网吧不用身份证。 虽然现在这个时间,城里所有的网吧都可以不要身份证,毕竟学生才是网吧的主力军,不然的话,想要赚钱,靠这些大人,等亏本吧! 当然,这是在没有人检查的结果,一旦有人检查,立刻就会让人离开,可以说是无比扫兴。 不过,倚天网吧不同,老板有背景,检查的人基本上不会查这个网吧,所以林旭前世在这里上网,压根没有碰上因为检查的缘故,而被迫下机。 林旭来到倚天网吧内,因为是大早上,网吧中除了几个通宵熬夜的,就没有什么人了。 “网管,上机。” 现在这个时候,办个会员,是不需要自己的身份证的,只要你在网上搜一个身份证就可以了。 林旭记的自己曾经办过一张会员卡,但上大学之后,就很久没来过,也就忘掉了。 林旭喊了半天,网管才磨磨蹭蹭的过来,帮他上机。 “临时卡还是会员?” 网管是一个年轻小伙,显然是在网吧内玩了一宿,整个人无精打采的,眼皮子耷拉着,身体摇摇晃晃的。 “临时卡,充20。” 林旭利索的从钱包里掏出20块,放在柜台上。 反正林旭现在不差钱,连藏在书柜里的私房钱,都带出来了。 毕竟,时间循环,钱用完了,第二天照旧恢复原样。 网管拿出一张烟盒撕成的纸条,睁大着眼睛看着上面的身份号码,输入进去后,然后就将纸条给了林旭。 林旭接过之后,就往网吧后面的无人角落去了。 打开电脑,输入了纸条上的身份证号码,登入进去之后,林旭就挂机,然后走出了网吧。 因为林旭肚子饿了,出门还没有吃早饭。 倚天网吧的周围,正好有着各种早餐店,林旭来到一家面馆,点了一碗牛肉米粉,并且加蛋。 坐在面馆内,林旭的牛肉米粉很快就端上来了。 望着热腾腾,冒着香气的米粉以及诱人的红汤,林旭食指大动,着急的吃动起来了。 结果就是—— “好烫,好烫!” 林旭嘴巴被烫了,果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在吃完米粉之后,林旭就悠哉悠哉的回到了网吧,顺便还买了一瓶冰可乐。 然后回到自己上机的电脑前,开始查询了起来。 是的,面对时间循环这种情况,林旭选择了上网查看。 毕竟,前世的信息大爆炸,让林旭习惯了上网查资料,遇事不懂就问度娘。 在网上,你想要知道什么,基本上能知道答案,除非被和谐了的内容。 在度娘上,打了时间循环四个字后,瞬间弹出了关于这条信息的内容。 但与这有关的,几乎都是电影。 而在最起眼的就是,《土拨鼠之日》。 反正林旭不缺时间,就点开了电影《土拨鼠之日》观看起来了。 《土拨鼠之日》讲述的是一名气象播报员菲尔,在执行任务时,偶遇暴风雪后,停留在前一天却始终无法再前进一步,开始了他重复的人生的故事。 而在时间循环中,他学会了弹钢琴,刻冰雕,修车,急救等技能,成为了小镇上人缘最好的人,也获得了女主角的青睐,然后走出了时间循环。 看完《土拨鼠之日》后,林旭思考了起来,觉得自己想要走出时间循环,很有可能要满足一个条件。 比如说是来自于自己重生后,心里带来的遗憾。 难道,就是去追到唐奕琦? 但这个想法,在林旭念头立刻就否定了。 前世他也追到了,只不过毕业之后因为某些事情分手了,遗憾是有,但感觉并不像,而且就算想要挽回,也要等到明年才去啊! 而不是现在开始时间循环呀! 林旭想不通,只好在网上又看了一些关于时间循环的电影,但发现都差不多。 等林旭回过神来之后,时间也到中午了,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浪费了。 第十一章 新的发现 在网上搜了很多关于时间循环的资料之后,林旭连电脑都没下,钱都没退就离开了倚天网吧。 反正不打紧,有钱随便浪! 在林旭走出倚天网吧,就又坐摩的,前往小吃街了。 正好是饭点,小吃街的人还比较多,虽然没有周末和晚上人多。 林旭随意地选择了一个人比较少的饭店,在服务员诧异的情况下,一个人一连点了几个菜。 “你一个人吃的完吗?” 服务员好声的提醒着,但林旭却知道,这是看自己是小孩,担心没钱,所以十分的犹豫。 林旭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将口袋里叠好的“毛爷爷”,放在桌上,意思自己不差钱。 服务员见林旭掏钱的动作,也没有多说,也不废话了,立马写好离开了。 至于林旭吃不吃的完,那就不干她的事了。 吃是肯定吃不完的,林旭这么做,是因为在时间循环,明天之后钱又变回来了,这还担心什么呢?自己将近一千块的收入,在小县城里吃吃喝喝,玩一天足够了。 更何况,林旭现在又不能去一些高级场所消费,只凭简单的吃喝玩乐,估计五百块就顶天了。 所以,在吃的方面,林旭不打算便宜自己,要不是为了不太夸张,林旭都打算点七八个菜,尝尝鲜就不吃了。 很快,林旭的菜就上来了。 辣子鸡、辣椒炒肉、外婆菜,基本上都是下饭菜。 至于是辣椒什么的辣子鸡,对于湘南人来说,这算的了什么? 只是外表看起来吓人,很辣的样子,其实并不是很辣。 反正林旭觉得不辣。 菜上齐之后,林旭拿起筷子就开吃了。 嗯,不错,果然外面的餐馆比家里的饭菜好多了,也比学校的要好很多。 在吃了两碗饭后,林旭的肚子就饱了。 而菜也剩下了很多,一个菜都没有消灭干净,都剩下了大部分。 显然,还是初中生的林旭,现在的饭量还不大。 吃了两碗饭后,林旭就结账离开了。 吃饱喝足,林旭就在想接下来要去干什么。 一个人,能够干什么呢? 网吧,林旭现在也不想去了,没啥意思,而且容易被抓。 因为他知道,上午没去上学的事情,估计已经被老师打过电话,向自己母亲丁敏汇报过了。 现在估计满大街找自己呢? 所以,回家是不可能回的。 不然的话,竹笋炒肉了解一下。 林旭只能等今天过了,时间循环重新开始这天了。 林旭在街道附近闲逛了一会儿,让吃饱的肚子,消化缓解了一下。 不能回家,不去网吧。以林旭现在的年龄,还能干什么呢? 啥也不能干,就算去会所,也要能等晚上,而且林旭也不了解现在的会所在哪? 正当林旭在街上无聊闲逛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我可以坐车去其它城市啊!” 瓷城这个小城市,现在的娱乐场所还是很少的,最起码林旭不怎么清楚。 但林旭可以做车去省城啊,至少吃的玩,要多的多,比自己现在闲逛要好的多。 何况,现在自己还有被母亲找到和发现的概率。 到时候,一顿打是免不了的。 所以,林旭干脆去其他的城市,度过这一天的时间。 想到这里,林旭就行动起来了。 “唉,现在还没有高铁,只能去做大巴车,要浪费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旭来到汽车站,买了一张去省城星城的汽车票,就一个人坐上车,闭目养神了。 至于火车,虽然可以更快,一个多小时就能到达,但火车上鱼龙混杂,自己现在一个小孩很容易被偷钱吃亏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只能买到站票,林旭懒得站这么久,自然就放弃了。 哪怕火车票更便宜,但林旭现在不在乎这点钱。 因为不是节假日,而且是大中午的,林旭是第一个上车的,所以在大巴车上,林旭直接挑了一个右边靠窗跟司机相同的位置,除司机外仅有的独坐。 两个小时后,在车上睡了一个午觉的林旭,也精神抖擞的下了车,来到了星城。 作为大学生活过四年的城市,林旭虽然不怎么去浪,但也比较熟悉了,知道哪里有好玩好吃的,只是囊中羞涩,很少去罢了。 虽然现在时间还早,还没有到晚饭的时间,但林旭还是坐车前往了坡子街。 时间有限,林旭也不能在一天之内去几个地方吃喝,所以就选择了去坡子街。 林旭之所以去坡子街,是因为前世去的比较少,如果是麓山南路、五一新村那林旭都懒得去了,因为前世去的次数太多,也没啥新鲜感了。 更何况去坡子街吃完,还可以去太平街逛逛,等肚子放松一些,然后又吃一轮。 很快,林旭来到了坡子街。 因为时间还早,才四点多,离饭点还有一段时间,但坡子街里的人还不是很多,但估计在过个一两个小时,天色暗下来,人就会多起来了。 作为星城一条名副其实的千年老街,国内四大小吃街之一。 坡子街的特色美食有:酸梅汤、四娭毑臭豆腐、糖油粑粑、糯米粽子,湘宾春卷,龙脂猪血,绿豆沙,汤面,米粉,乾煎鸡油八宝饭,馄饨,萝卜丝饼,薯丁粑粑,油条,嗦螺,口味虾,红烧猪脚,麻辣烫等等。 转悠了一会儿,林旭的手中就出现了拿满了各种各样的的小吃。 左手端着一碗臭豆腐,右手拿着一碗糖油粑粑。 一种香香的,一种臭臭的,气味是两个极端,但味道都是极好的。 但是在林旭看来,臭豆腐其实并不臭,就跟榴莲一样,第一次可能会觉得受不了,但多吃几次,其实就会觉得还不错。 当然,也可能是林旭嗅觉与普通人不一样,闻不到这种‘臭味’吧! 林旭在坡子街到处逛着,看见自己想吃的就买了下来。 这样转悠下来,时间过的飞快,林旭也从坡子街来到了太平街。 在征战了一晚上,把想吃的都吃了,一直到吃不下了,林旭只能慢悠悠的走着。 虽然不知道有多晚了,但哪怕到了十二点,夜生活也才是刚刚开始。 就在林旭吃不下,到处逛着的时候,林旭一眨眼,眼睛闭上了一秒,整个人就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床上。 显然,时间循环开始了,林旭又回来了。 第十二章 有些腻了 对于一下子从喧闹的街道回到自己温暖舒适的床上,林旭只是愣了一下,但马上就明白了过来,这是过了十二点,所以自己又回到‘昨天’早上了。 一眨眼,只不过短短一秒,睁开眼后,就回到了家中。 这不得不让林旭有些不适应,但很快林旭又释然了,毕竟他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但这次的经历,也令林旭证实了自己心中的一个猜测。 那就是过了十二点,时间循环就会开始,新的一天又从自己早上六点醒了过来。 而且,林旭现在醒来发现一点后遗症都没有,‘昨天’浪了一天,吃了太多东西,肚子都撑大了一圈,但现在没有一点不适应,依旧是精力充沛、生龙活虎的。 这也让林旭觉得,自己可以更浪一点,玩的更疯一点。 林旭洗漱完后,依旧是背着书包出门,就像打游戏时的新手自带初始装备一样。 而林旭没穿校服,穿着休闲服,等于买了时装,没啥效果,只是好看罢了。 或者可以说是在换副本,穿校服就是去学校刷副本,而穿休闲服就是去浪。 出门之后,林旭又和‘昨天’一样,将书包扔在一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这一次,有了经验的林旭,直接去前往汽车站,准备坐车去其它的城市玩。 反正在瓷城,林旭生活了这么多年,已经十分熟悉,可以说是玩腻了,而且现在还不如以后,许多的娱乐场所都还没有这么多。 坐上汽车,林旭就直接闭上眼睛,睡觉去了,反正也不担心会失踪,整个人都丢了的事情。 当然,更主要的是这么早起床,虽然身体上的精力充沛,但精神上,林旭觉得能够多睡几个小时,之后的时间就能够更好玩了。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孩子,如果不多睡一会儿,就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浪,去玩。 在有一个的情况就是,不睡觉还能干什么,看风景吗? 现在是在10年,虽然已经有了智能手机,但国内主要还是流行用直板手机或者翻盖手机,甚至连苹果的iphone手机,型号为iphone4的经典款,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现了,到时候在世界都会爆火,然后在年底智能手机就流行起来,甚至国内买苹果手机=割肾这个梗一下子火遍了网络,还会持续了好几年,但直板手机还不会被淘汰,而要等到14年,移动4g普及的时候,智能手机更新换代太快了,几个月更新一次,智能手机便宜下来了,直板手机也就变成了所谓的老年机,只过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使用了。 一想起前世,智能手机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人们几乎离不开手机了。 可以说,手机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了。 林旭还记的很清楚,在前世学校中10后的小孩,一大半的学生上学都带着手机,有些一下课就玩游戏,让林旭这个体育老师都没收了十几部手机,更别论,其它科目的老师和班主任了。 闭着眼睛,想起前世的事情,林旭就觉得现在太不方便了。 没有手机的日子,不能刷微博、刷朋友圈、看抖音小视频,觉得整个人都缺了点什么。 虽然重生了,但时间循环在一天了,林旭可以尽情的吃喝玩乐,但这总有一天会厌倦的。 如果时间总是在这一天中,林旭估计自己在过一段时间循环,就会抑郁下去。 因为经历了前世的生活习惯,重生的短时间内会感到兴奋,想要改变命运。 但林旭的重生却不同,他虽然重生了,但是时间循环了在一天中。 如果不能打破,让时间向前推进的话,每次都是过着重复的一天。 估计,林旭会要疯了。 毕竟,在时间循环内可以干任何事情,但总会干腻了过去,而且其他人不会记的你做过了什么,这也就是说,无论你做任何事情,第二天时间一循环,你等于没干一样。 总的来说,想要去装b都要重新再来一遍。 “醒醒,到站了。” 林旭一睡就是几个小时过去,到了终点才被司机叫醒了。 伸了个懒腰,林旭就离开了汽车,走出了车站。 阳光明媚,又是一个好天气,林旭也开始去吃早饭了。 林旭这一次来到的是莲城,其实本来林旭想去津市的,但太远了,坐车去到那里,估计要吃中饭了。 所以就去了比较近的莲城。 在南方,早上一般吃的都是粉面。 而莲城的米粉虽然不如津市、星城、湘西的有名,但也算是湘南四大主流米粉之一。 林旭打了一个出租车,到了一个莲城比较出名的米粉店中。 走进米粉店中,林旭点了一个大碗加肉沫的。 很快,米粉就端了上来。 一个大碗,骨头汤上漂浮着葱花,中央一勺肉沫,散发着热气,十分诱人。 林旭闻着这股香味,肚子早就咕咕叫的他,立刻拿起筷子,准备开吃了。 夹起一筷子米粉,与津市、星城的米粉相比,莲城的米粉的粉皮更加薄,上面还有着零星半点的肉沫在上面。 林旭吹了吹,让米粉凉了凉,然后就张大嘴巴,嗦了进去。 “嘶溜嘶溜。” 林旭将米粉吸入进去,然后又喝一口汤。 “啊!爽!” 果然,对于林旭来说,到其他城市去,只有吃才能满足,至于风景什么的,看看就算了,更何况去景点的时候,人太多了,让林旭瞬间就觉得没意思,太闹腾了,想赶紧离开。 吃饱喝足,林旭就在莲城逛了起来,去吃当地的特色小吃了。 这一天,林旭又是吃吃喝喝结束了,直到十二点钟一到,林旭又回到了熟悉的床上。 …………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林旭每次都是同样的开局。 出门扔书包,然后去汽车站坐车去其他城市吃喝玩乐。 当然,林旭去的地方都是坐车不超过四个小时的。 不然的话,两个月时间林旭想要逛完周边的城市,那简直是异想天开。 不得不说,华夏就是太大了,两个月的时间,也就吃腻了七八个小城市。 要不是时间循环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林旭都到不了太远的地方,估计林旭能够吃遍整个华夏,圆自己前世的一个想法,吃遍华夏所有的美食。 第十三章 简单,粗暴 吃腻了周边的城市美食后,林旭又不想在汽车上花上十几个小时,到更远的城市去。 所以打算结束时间循环,利用自己的先知,开始改变自己的命运了,顺便去学校装b泡妞。 至于怎么结束时间循环,林旭心中早就有了一个猜测,那就是在这一天拿下初恋唐奕琦,就像电影中一样,不留下疑惑了,自然时间循环就会结束。 而正好,对于唐奕琦这段初恋,林旭心中是留着很大的遗憾的。 所以,林旭在度过了72天的时间后,又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前往了学校,开始解决‘副本’,离开时间循环了。 这一次,林旭早早地来到了学校,没有去食堂吃早饭,而且直接前往教室。 教室禁闭着,如同林旭猜测的一样,还没有人来。 毕竟,林旭这一次来学校,是直接坐摩的过来的,没有去挤公交车,自然要比往常要快上很多。 林旭站在楼梯间等候着,然后向下看去。 大约过了十分钟,正当林旭觉得无聊的时候,楼下传来了脚步声,有人来了。 林旭连忙向下望去,想要看看是不是自己要等的人来了。 在上楼的拐角处,林旭也看到上楼来的外貌,正是林旭要等的人——唐奕琦。 而唐奕琦转过拐角之后,也看到了站在楼梯间的林旭,立即好奇地问道: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怎么在这里站在,不进教室?没做作业,来补作业吗?” 一连串的问题向林旭袭来。 对于林旭,唐奕琦也是十分了解的。知道他平时不会这么早来,甚至补作业的科目也只有英语,但也是不知道做,才会没写的,所以,唐奕琦对于林旭这么早来,才感到十分的奇怪。 “呃,没钥匙怎么进教室啊!” 唐奕琦的一波先发制人,让林旭下意识的就回答了起来。 “不是可以翻窗户进去,然后再打开后门吗?后门又没锁,只是里面拴住了。”唐奕琦不解的看着他。 唐奕琦这么一说,也让林旭想起,教室只锁了前门,而后门有一个通气窗户,只要翻窗户进去,就能打开后门了。 只不过这个通气窗户不大,就跟钻狗洞差不多的大小,只不过一个是上面,一个是下面,不用像钻狗洞那样去爬进去而已,只不过在空中有些危险,掉下来还是很痛的。 当然,胖一点的同学肯定过不去。 这也是早来的学生,没有钥匙也能进教室的一个原因,只不过过了这么久,林旭早就忘记了。 “哈哈,我不想爬窗户。” 林旭随意地找了一个理由,赋予了过去。 唐奕琦听了也没有在问了,只是说:“那走吧,我去开门。” 很明显,唐奕琦今天是值日生,负责今天早上开教室门,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早来。 正当唐奕琦准备离开楼梯间,去教室开门的时候,林旭伸手拦住了她。 “等一下,我有话要对你说。” 林旭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就直勾勾地看着唐奕琦的双眼。 而林旭这番举动,也让唐奕琦紧张不已,心中的小鹿乱跳起来。 “难道,难道,要跟我告白?”唐奕琦心中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毕竟,林旭这样的举动,在她值日的这天提前来学校,还在楼梯间等着,怎么看都像是要告白的行为。 是的,林旭就是准备告白,不打算磨磨蹭蹭的。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当林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唐奕琦身体变得僵硬,哪怕心中有了准备,但实际发生了,依旧还是会慌张起来了。 唐奕琦只能低着头,不敢去看林旭炽热的双眼,两只手紧张的摆弄着衣服的衣角,耳根已经变得通红了,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害羞。 对于这种情况,林旭也早有预料,知道唐奕琦是害羞了。 当然,对于直接告白这种事情,林旭还是有一定的把握的,知道唐奕琦也喜欢着自己,只不过两个人都不主动,前世都快毕业了才在一起,不然的话,前世林旭也不会有这么大的遗憾。 林旭也知道,女孩子的面皮薄,前世的自己脑残,助攻钟亮,让他当着班面向唐奕琦表白,弄得自己十分的尴尬。 不过,这也幸好让林旭知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去告白,很容易让唐奕琦下不了台,也不会答应的。 如果私下里这么做的话,只有几个朋友在身边,她很可能会犹豫,答应下来。 所以这一次,林旭就堵着这里,尽快解决了,好让时间循环结束,变得正常起来。 砰—— 为了趁热打铁,林旭一只手撑在墙上,壁咚唐奕琦来了。 “从小学到现在,认识了这么长的时间,一起度过了酸甜苦辣,我还记的我们小时候,一起玩游戏的时候,抓人的时候,我都是第一找你,追你,每次都是抓着你的马尾辫,虽然很抱歉,但那我真的是喜欢你,以后我会疼你、爱你,不让你受一点委屈,做我女朋友吧!” 林旭一番话和行动,完美的诠释着学生时期追女生的三要诀:胆大心细脸皮厚。 不像到了社会,不氪金,想要找女朋友,呵,那你怕是活在梦里。 毕竟,一个晚上就算只是吃一顿饭、看一场电影,然后去宾馆,都要小一千的支出。 不像在学校里,只要你会哄女生,脸皮厚一点,不可能追不到女孩子。 很显然,林旭这番举动,瞬间瓦解了唐奕琦的内心,在加上本来对林旭就有好感。 唐奕琦点了点头,小声地应了一下。 “嗯。” 见到这种情况,林旭在心中大喊了一声‘yes’,然后兴奋地牵起唐奕琦的手,离开了楼梯间,往教室走去。 两个人牵着手走进教室,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中,只有着他们两个。 坐在座位上,虽然两人在一排的最左和最右,但清晨的阳光洒落下来,照耀着两个人。 这一刻,林旭的眼中,看着被阳光沐浴的唐奕琦,感觉她就是自己的天使。 只可惜,属于两个人的时间很短,过了几分钟,班上就陆陆续续进来了其他的同学,打破了这美好的时光。 第十五章 化悲愤为力量 离开山顶之后,林旭来到了市中心,准备去一家健身房,进行有针对性的锻炼。 毕竟,自己一个人也只能去做做俯卧撑之类的,不能针对性的对身体腰腹肌,柔韧性进行锻炼。 虽然在时间循环中,随便锻炼不会将身体玩坏,但能够更省事和高效的锻炼,何必苦哈哈的用死方法折腾自己呢。 来到市中心的林旭,先是在一个粉店嗦了一碗牛肉粉,然后才慢悠悠地逛着,等消化了才去健身房锻炼。 在市中心的大街闲逛的时候,林旭路过了一个书摊,上面显眼的摆放着国内销量第一的漫画杂志《知音漫客》以及各种各样的小说杂志、漫画单行本。 林旭停下了脚步,开始在书摊上观看了起来。 看着熟悉的漫画杂志与小说杂志,林旭感叹不已。 正是在初中,林旭迷上了漫画,尤其是《知音漫客》,林旭前世的书柜中都还有着几百本,更别说其他漫画书的单行本了。 也正是看漫画,林旭知道了斗罗与斗破是小说改编成漫画的,从此迷上了网络小说,无法自拔,甚至每晚修仙,就是为了追看小说。 这两年,正是知音漫客销量爆发的时间,月销量过百万,国内第一漫画周刊,而再过七八年,移动4g的普及,各种漫画app的影响,在有知音漫客的公司出现问题,也就衰败下去了。 要知道在经济危机的时候,其余的杂志都销量变差了,只有知音漫客越来越好,甚至七周年的销量达到了七百万。 巅峰时期有着偷星、斗罗、斗破、暴走、神精榜、星海等等。 只可惜偷星、神精榜、暴走完结之后,而斗罗又因为版权问题没了,好看的漫画作品没有几个了,可以说是越来越没意思了。 可能这也是知音漫客走下坡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林旭在书摊附近随意地翻着漫画书的行为,老板也没有说什么,毕竟林旭没有拿起一本漫画书就看个没停,只是到处翻一下,不可能将内容看的一清二楚。 到处看着,林旭也从一排书中看到了小说绘。 而林旭一想到肚子还没消化,正好买一本用来打发时间。 于是,林旭利索地掏出十元,买了一本小说绘。 撕开包装的薄膜,林旭翻开小说绘看了起来。 不用多想,小说绘主打的小说正是风靡一时的龙族。 看着书中还有插画的的内容,林旭想起当初为了看龙族接下来的内容,一到小说绘新一期出来的日子,就会第一时间去购买,可以说,那时候的零用钱部都用来买漫画书和小说去了,甚至去网吧的次数都没有去几次。 看着已经知晓的内容,林旭心中感慨着,这都是青春时候美好的记忆啊! 不得不是,江南的笔力,让书中的每个角色都十分生动形象,甚至让人能感受到共鸣。 可惜,林旭一想到龙二、龙三,夏妳与绘梨衣的死,就只想掏出一把98k,一千多公里外打爆江南狗头或者大骂:“敲你吗,江南老贼。” 要不是林旭离燕京太远,而且时间循环中只有18个小时,时间有限,坐车到不了,林旭都想亲自动手去燕京,当着江南的面寄刀片、跳起来给他一板砖,然后敲晕关小黑屋,好好地折磨一顿,以消心头之恨。 当然这些都只能想想,时间循环的一大弊端就是无法去太远的地方。 唉,都怪郭嘉,这么大干什么。 现在,林旭只能化悲愤为力量,去健身房锻炼,期待着下一次时间循环的时候,离燕京近一点,能够有机会去给江南老贼‘爱的铁拳’。 大约二十分钟过去了,林旭粗略的看完小说绘,就扔到垃圾桶去了,而早餐也消化完了,可以进行锻炼了。 在市中心的一栋大楼,林旭来到四楼的一家名为运动时空的健身房。 在这个时间点,养生和健身还没兴起,不像在过几年,关于养生的热潮会席卷华夏,就像当初的“民练气功”一样,当然规模远远比不上。 所以,这家运动时空的健身房也是城市里最后的健身房。 锻炼不能乱来,有人指导才不会把身体练毁了,当然林旭也不用担心,在时间循环中他不用担心身体,只不过随意锻炼进步的很慢,科学的锻炼方法才是最合理高效的。前世林旭最为一名体育生,一开始速度并不慢,在体育队中是前三的,可在锻炼上肢力量的时候不重视,哪怕林旭下肢练的再多,但跑步速度进步很慢,甚至到后来狠练了上肢,接受了老师的指导,速度才飞速提升。 一个人虽然也能进行锻炼,但效率可比不上在有着众多运动器材的健身房,而且做很多锻炼是需要人保护和指导的,这也是林旭执意来健身房的原因。 两世为人,林旭很少进健身房,因为他不是一个胖子需要减肥,而锻炼身体的话,由于高中训练的习惯,他基本上每天都有跑步锻炼,不需要特意为了一身肌肉,比如练成那种肩膀超宽,胳膊粗短,脖子几乎没有的肌肉人,那有什么用,力量再大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参加什么运动项目,就算参加,也只能去举重或者扔铅球,至于踢足球和打篮球基本上就没戏了,毕竟灵活性都会被练没了,一拿球转身估计就会被人断掉。 走进运动时空,哪怕林旭外表像一个学生,但无论是神态与样子,都很老练。 所以立马就有一个前台的女员工迎了生来,当然也可能是早上没人,见有人来了,自然想要抓住机会,推销起来。 “你好,你是第一次来运动时空,还是会员。”前台的女员工问着林旭。 “第一次来。” 听到林旭的回答,女员工立即就说道:“我们这里是实施会员制的,如果不办理会员,单次进去的收费是30,如果你经常锻炼的话,可以办一张会员卡,每次来会有优惠的,而且......” 不等女员工说完,林旭就打断了,“我不办会员,按照单次收费吧!” 之所以按照单次收费,完是因为办理会员要填资料,很麻烦不说,而且时间循环中,明天又重新开始,不白弄了,林旭才不会做无用功,而且这样还省事。 第十六章 拼命健身,超乎常人 听见林旭拒绝的果断,女员工原本想要推销的话,都咽在了嘴中,原本还打算问林旭需不需要教练指导的话,也没有再说。 毕竟,在她看来,连个会员卡都不办,哪会去请教练陪练。但从来没有想过,林旭只是嫌麻烦才不办会员卡的。 正当女员工正准备转身离开,回到柜台给林旭办临时卡的时候,林旭开口询问起来了。 “你们这里有没有健身教练?” 听到林旭的询问,女员工回头愣了一下,但马上就说道:“有的,我们运动时空有专业的私人健身教练,可以帮你找到合适的运动器材和具体使用方法来帮你达到健身的目标,不过,这是需要额外收费的,要不然你办张会员卡吧!不仅更实惠,而且还会有免费的健身教练指导你。” 显然,林旭打算请健身教练的行为,让女员工觉得,应该再次说服林旭办卡,毕竟,长久的顾客总比临时来一两次的顾客要划算的多,更何况,有顾客办会员卡,她会有提成的。 但林旭想都没想,直接不耐烦地说道:“都说了不办卡,总这么多废话干嘛!你就直接说多说钱得了。” 女员工被林旭这一顿抢白,十分的尴尬,但作为服务人员,脸皮要厚是基本的要求,当作没听见林旭的讽刺一样,依旧面带笑容的对林旭说: “那好,一共是80块。” 林旭掏出一张一百,接过女员工给的健身房临时卡和找回的二十,然后就进入了健身房。 走进健身房,一个穿着紧身衣,肌肉紧绷的粗壮汉子来到林旭跟前。 林旭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很是失望,心中想着:“居然不是女的,差评!” 对于林旭叹气的样子,健身教练也不在意,还以为林旭是被他粗壮的肌肉所惊讶才叹气的。 “你想要练些什么。” “练哪些可以增加力量,尤其是上肢力量。” 听到林旭的问题,健身教练没多说,只是示意他跟着自己,来到健身房里面。 上肢力量主要就是锻炼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两个部位的肌肉。 而肱二头肌这个部位的锻炼,主要就是靠哑铃,一般都是做哑铃的弯举。至于肱三头肌,这个部位的肌肉有很多种锻炼方法,但在健身房更方便快捷的锻炼方法是用绳索下拉。 健身教练也明白,带着林旭来到一堆放在不同重量哑铃的器材面前。 看了林旭一眼,健身教练挑了两个最小的重量的哑铃,先示范一遍,然后在让林旭开始训练。 在接下来的锻炼中,林旭很是拼命,哪怕感觉胳膊抬不起了,也咬牙坚持练下去。 而健身教练对于林旭的行为,也没有阻住,但还是说道:“过量的运动,虽然有可能增强力量,但是对身体伤害很大。你一次练这么多,明天会身酸痛,手臂都抬不起来。” “没事,我想看看自己身体的极限在哪。” 听到林旭的话后,健身教练没有在说什么了,该说的都说了,只要在锻炼中不被器材弄伤,也就随林旭怎么练了。 一直锻炼到精疲力尽,快到中午了,林旭才离开运动时空,整个人都虚脱了一般,浑身无力。 手臂没有一点力气了,林旭直接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开了一间房。 至于没有身份证,那压根不重要,不然的话,这些小旅馆怎么赚取,都跟网吧一样,赚学生的钱,更别说林旭还是一个人,没有带妹子。 在旅馆的房间里,已经累得半死的林旭,连鞋子都没脱,直接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天黑,而林旭整个人都浑身酸痛,尤其是两个胳膊,动弹不得,抬一下都费劲。 没有吃中饭与晚饭的林旭,整个人都由累又饿,但身体太难受了,根本没法下床去吃东西。 没有办法,林旭只能闭上眼睛,又继续睡了起来,打算这样熬过今天,到明天时间循环再说。 六点,林旭一睁开眼,又回到了家中温暖的床上,林旭高兴地蹦了起来。 ‘昨天’酸痛的身体又回复了,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是最佳状态,浑身说不出的舒服。 虽然这是林旭早就明白的,但在其中的锻炼都是两个月之前了,当初练的身体酸痛感都早就忘记了。 在房间里用右手提起书包,林旭感觉比平时轻松多了,很明显,‘昨天’的锻炼有效果,力量增加不会随时间循环消失。 当然这个推测,林旭也早就推测到了,只不过在这么多的时间里,都吃吃喝喝享乐去了,没有去认真的验证。 出了家门,林旭这一次没有直接去健身房锻炼,而是先去慢跑,进行有氧运动的锻炼。 因为,林旭打算过了中午,然后再去健身房锻炼,这样可以一觉睡到重新开始,比现在去累到下午和晚上都无法起床,更加的合理安排时间。 再说,有氧运动虽然是低强度、长时间的运动,但能够有效地锻炼心、肺等器官,能改善心血管和肺的功能,而且还具备恢复体能的功效。 这样,林旭练力量的时间又可以增加,甚至到时候锻炼之后还能有精力吃晚饭。 就这样,林旭每天的日子固定成了早上起床就去慢跑锻炼,然后吃早点,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去买一个篮球或者足球去公园里练习度过一上午,吃过午饭之后,就去运动时空这个健身房锻炼一下午,最后在旅馆中休息,一觉睡到重新开始。 周而复始,林旭经过123次的时间循环后,整个人的力量以及篮球技巧与足球技巧,都已经变得远超常人,尤其是身材没有一点变化,但身体素质却完不同,这也导致普通的锻炼压根起不到什么作用了,要不是受限于身高,林旭打篮球估计都能灌篮了。 “呼。” 又锻炼了一天,林旭躺在床上,身体不累,但心累了,毕竟差不多4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是锻炼,是个人都会厌烦。只不过林旭重生回来,毅力比其他人要大的多,而且该吃吃喝喝的都已经享受过了。不好好利用时间循环这个金手指,在无限时间去学习,还等什么时候。 离开时间循环,林旭又没法去拼爹,就只能靠自己了,哪怕先知,但未成年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只不过,这几天的训练,也让林旭感到身体增加的力量达到了瓶颈,似乎无法在提高了。 但时间循环还没有结束,那也就是证明林旭这个方法是错误的。 那么,离开时间循环的方法,就只剩下成为学霸了? 第十七章 学霸是怎么诞生的 一想到要学习,林旭感到头都要炸了。 不过,每天过同样的时间,林旭也感到厌烦了,想回到正常的时间,让自己在时间循环中锻炼的东西,能够展(zhuang)示(bi)起来。 不过,林旭没有去学校,因为在学校学习的话,效率太低了。 毕竟只是初中的知识,学习起来还是很容易的,更别说现在这个身体正值青春,无论是记忆力还是学习能力,都是黄金时期。 大概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林旭重点恶补了一些英语、化学与物理。 毕竟,前世他是文科生。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林旭初中的数字挺好的,经常考满分,但对物理和化学就是不来电,学不进去,反倒是对历史之类的感兴趣。 可以说,偏科的十分奇怪。 当然,在这一个月中,林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习英语,初中的物理与化学,只有理解之后,还是学的很快的。 但英语可让林旭花了大心思,还专门去外面的英语补习班,请一对一辅导,才有着专门的进步。 当然,林旭这种填鸭式学习,可能会成绩变得好,但运用起来就不行了,最起码林旭的口语依旧如同狗屎一般,十分的烂。 原本,林旭还打算去学习一下乐器或者音乐的,因为有很多好处。 要知道,在学校里会弹吉他或者钢琴什么的,到时候追女生可以说是很简单滴。 对于音乐,林旭是蛮喜欢的,每次休息的时间都会听一会歌,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 毕竟,以后还可以抄抄歌,总好过《离人愁》的作者,连个基本的乐理基础都不懂,却连去当原创歌手。 当然,林旭抄歌总不会跟他一样,将几首歌混在在一起,当个音乐鬼裁,他起码知道一些大火的流行歌,记的旋律与歌词。 可惜,在学习了一段时间后,林旭就放弃了。 林旭在音乐上的天赋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五音不、唱歌跑调都是小事,离胖虎歌手相差无几了。 “唉,真的是太蠢了,怎么就忘记自己音痴的情况呢?” 都怪娱乐圈,是人傻钱多速来的代表。 林旭又弄奔溃了一个教自己的音乐老师。 毕竟,林旭现在连音符都没能熟练掌握,哆来咪发嗦拉西这七个音符,调换了顺序,就需要重新默数,停顿上几秒,才能说出来。 就比如5的发音是嗦,但林旭需要先心中默念一下哆来咪发,第五个想起是嗦,才说出来。 林旭只能放弃了学音乐,以后当歌手,进击娱乐圈的想法。 接着,林旭又打算多学习一点东西,比如说舞蹈、拳击、跆拳道、网球,反正各种各样的的运动项目,林旭都涉猎了一些,当然不像足球和篮球这种精通,但起码会打、会用。 总得来说,林旭现在就跟玩单机游戏一样,将各种技能的熟练度刷上去,有些刷到满级,有些就只是了解掌握。 在时间循环呆的越久,林旭的性格也变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收敛害怕了,胆子变得越来越大了。 甚至有几次,林旭心情不爽的时候,就将以前得罪过自己,看不爽的,比如说钟亮,林旭就躲在一个角落里,对着他背后就是一脚,然后用学过的组合拳,当人肉沙包一般,一顿操作猛如虎,然后就脚底抹油溜走了,以林旭现在的速度,让他爬起来,连是谁打的都没看清楚。 虽然林旭可以当着他的面,很揍一顿,毕竟时间循环中,明天又重新开始,他也不会记得发生了什么,但林旭不想惹麻烦,让他去告诉老师,省得这一天要跑去其它城市躲起来,不然的话,很容易被母亲抓到。 到时候,一天都会过的憋屈,又想打人。 当然,胆子变大的林旭,也没有去干违法乱纪的事情,顶多敲敲闷棍,背后偷袭,也就是小孩子打架斗殴的程度,受点皮外伤而已。 学习上、运动上,林旭已经十分能了。 但林旭现在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纵使有十八般武艺,却无用武之地,只能在这一天中装b,而且没人能够记住,没有一点装b过后所拥有的成就感,让林旭感到十分无趣。 所以,林旭决定在学习一段时间棋类,就准备离开时间循环了。 棋类的项目中,林旭最擅长的就是围棋,因为从小就到培训班学过,瓷城里没有学围棋的,让林旭小时候还专门去星城学习,每周到要坐火车去星城,持续了几年,直到瓷城有了棋社,就没有两个城市跑了。 当然象棋、国际象棋、军棋、跳棋也都不会,只是不怎么厉害。 这一次,在时间循环中,林旭也不打算管其它棋类的,专门练围棋。 而想要提高围棋水平,自然要与高手下棋,城里的棋社林旭自然不能去,毕竟是上学的时间,棋社中的人都认识他,他逃课去那里,一下子就会被抓。 也幸好现在网棋比较流行,很多高手都会在网上下棋,尤其是在弈城,现在最大最好的围棋网络对弈平台。 也不像以后,野狐随着tx的推广,分走了大量高手。 现在的野狐,才创办几个月,压根比不上弈城里的水准。 在网吧中,林旭登录了十几遍自己以前建的号,一个5d的号,但没有办法登上去。 显然,密码过了这么久,林旭早就忘记了,只能重新再创一个了。 虽然再创一个也简单,但最高的段位只能是3d,要重新打上去,那可就要连赢十几把才能够,中间输了就又多打很多盘了。 但没有办法,忘了密码就只能重头开始,而且今天赢得,明天又要重新开始。 不过,网棋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下一盘棋的时间短。 林旭更是为了求快,快点打上段位,碰到更厉害的高手,直接选择了没有基础的思考时间,就是下快棋,十秒一步棋,超过三次读秒就判负的那种。 在下快棋中,林旭各种刁钻的棋下出来,仗着自己棋力高,弄得局面越混乱,越需要想,从而让对手短时间算不清楚,下出臭棋然后输棋。 这样,林旭十几分钟一盘棋甚至下的快,中盘屠龙,只要七八分钟就结束了一局棋。 两个小时后,林旭一顿连胜,将段位提高到了6d。 在这之后,林旭快棋中输掉了一盘,就没有在下快棋了,而是有基础的十分钟思考时间,30秒读一次时间的普通棋了。 在这一天中,林旭将段位升到7d,达到了前世的段位。 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林旭每天都是创一个小号,然后连胜到6d,再开始挑战厉害的棋手。 甚至林旭连胜到7d的时候,就会跨段位挑战对手,不在局限于同段位的棋手。 毕竟,林旭一路连胜飘红的战绩,很明显是开小号,不属于这个段位水平的棋手,自然会有棋手同意与他对弈。 在一天中,林旭最高的段位就升到了8d,9d没有上去过。 时间有限,段位越高,一盘棋下的时间也越久,基本上都是要几个小时。 除非是下快棋,但下快棋,林旭到了高段位就下不赢了,完就是被虐的份。 在感觉到围棋的水平很难有太多的提高后,林旭就没有在弄了。 而是准备在下一次时间循环中,寻找离开的办法。 第十八章 让开,我要装逼了 六点,林旭照旧醒了过来。 对着镜子,林旭看着自己稍显稚嫩但帅气逼人的外貌,满意地将还是茂密的头发梳整好。 背着之前觉得很重的书包,林旭穿戴好校衣校服,准备出发去学校了。 公交车站。 依旧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场景。 踩了几百次狗屎的‘狗屎’兄,在那里摩擦摩擦的。 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林旭也想着今天要做的事情,怎么才能让自己走出时间循环。 首先,要展现出自己学霸或者能的样子。 毕竟,不将自己在时间循环中单机所刷的能力暴露出来,别人是永远都不会知道。 就像你拥有了力量与财富,但无人知晓,那你拥有的就等于是无。 林旭现在的情况就是,他要将在时间循环中所学习的知识或者天赋暴露出来。 让其他人在这一天中,能够知道林旭的实力。 这也就是林旭推测,认为能够离开时间循环的方法。 不然的话,时间循环总要有一个原因,而现在自己重生回来是学生,而且学习成绩一般,只能是学习上这个原因了。 另外一个原因,感情方面的问题,林旭也用过了,但失败了。 当然,也可能是需要两者结合。 不过,林旭会一一试验,反正时间有很多,相当于游戏存档了,可以无限挑战。 青春中学。 一所私立学校,也是瓷城中最好的中学。 其中,学习氛围浓厚,每年的升学率平均都在95%以上。 但相对的,体育氛围就不怎么滴,连个标准的田径场都没有。 所以,这也是林旭觉得在这里,是要靠学习说话的。 只有在学习上有着超越他人的行为,才能走出时间循环。 要是在高中四中,林旭那毫不犹豫,肯定就是体育运动了。 毕竟,他所在的四中是一所体育氛围浓厚的学校,与一中靠学习考大学的不一样。 当然,每过几年都会有一个凭体育上水木与燕大的,这也是四中体育氛围浓厚的重要原因。 林旭来到班级里,讲台上播放的还是少女时代的歌。 做到座位上,林旭看着另一侧早就来教室的唐奕琦,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在时间循环中,知道了她也喜欢自己,林旭也就只要等到走出时间循环,就可以进行告白,让她记住当天的事情,不然的话,时间循环中干什么都会忘记的。 很快,早读课,也就是学生俗称“补作业最后时间”过去了。 第一节的语文课的铃声响起。 语文老师白妮依旧是穿着黑色工作服,踩着高跟鞋陪着肉色丝袜,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进教室。 “谁能够背诵一下张养浩的山坡怀古。” 白妮第一时间就开始询问着。 虽然在时间循环中,林旭上课的时候一直打酱油,但也早就知道了语文课要干什么。自然就早早地把这首诗,背的滚瓜烂熟。 所以,林旭毫不犹豫地举手了。 看见林旭举手,白妮愣了一下。 对于林旭这个学生,白妮也很了解,不是一个喜欢举手回答问题的人,你不点名让他回答就不会举手的那种,比较沉默寡言的学生。 这一次,居然举手回答问题了。 但白妮也没有多想,以为林旭背的很熟练,才会举手。 何况平时不爱举手的学生举手了,自然要让他回答,省的打消他的积极性,这一点白妮还是很清楚的。 而前世作为老师,林旭也自然清楚这点,才会不担心。 哪怕有其他的好学生举手回答问题,但两者选择,那也是会让不爱举手的学生回答。 因为哪怕答错了,也可以让好学生在回答一次,两人进行对比,更突现教学质量。 当然,如果有其他的听课老师,回答问题的就自然会选择好学生回答。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林旭流利的背了出来,甚至在最后的两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说的激昂起来,十分的有气势。 “不错,林旭今天表现的很好,背诵的十分流畅,而且还十分有激情。” 白妮毫不犹豫的夸赞着林旭,反正夸人是不要钱的。 接着在剩下的课堂时间中,林旭表现的依旧抢眼,无论是回答老师的问题还是小组成员一起讨论问题。 林旭都是一马当先,轻易的就讲正确答案说了出来。 跟平时低调沉默的表现完不一样,就跟磕了伟哥似的。 与林旭关系好的死党,同样是学渣的杨乾甚至下课跑过来,盯着林旭看了许久。 “你今天吃错药了,上课时怎么这么积极,不像你啊!”杨乾用着怪异的眼神看着林旭。 “呵,我这只是平时低调,不想回答问题,我可是学霸,与你这学渣不一样。” 虽然现在还不流行这两个说法,但这表面的意思让人一下就明白。 听了林旭的话,杨乾翻了一个白眼,嘀咕了一句,“你才是学渣,家都是学渣。”然后扭头就走了。 林旭在这一天中,几乎是大出风头,尤其是林旭初中最擅长的数学。 甚至连初恋唐奕琦,下课了都来请教自己。 这也让林旭,觉得这一次时间循环该结束了。 傍晚放学,林旭心情愉悦地准备回家了。 走到校门口,林旭看着唐奕琦,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分开的情景。 林旭看着唐奕琦一个人,在校门口留着眼泪,似乎是对毕业分别时的不舍。 只不过当时,林旭觉得上了高中还会在一起,也就跟着男同学们一起去网吧玩去了。 结果,毕业之后就没有在见过了,这也让林旭感到十分的后悔。 而这一天,夕阳下。 林旭看着唐奕琦的背影,跟了过去,走向了离家相反的路。 “喂,你干啥去啊!不回家吗?” 与林旭同路一起回家的钟亮,见林旭往反方向走去,不由地出声问了起来。 林旭头也不回的说道: “今天我有点事,你一个人先回去吧!” 就这样,林旭坐上一辆摩的,前往了唐奕琦家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