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写实录》 三十 七人众 不知道为什么,雁言谚突然发起了高烧,但是他却执意不肯去医院,理由是医院有太多执念的亡灵,他不喜欢那种感觉。我没有办法,只好关闭琴行,叫了医生来家里,顺便兼职做他的佣人。 我知道雁言谚最害怕打针,所以我稍微带有点幸灾乐祸的看着医生用粗的橡皮筋捆着雁言谚的手腕,然后碘酒,酒精依次抹上雁言谚的手,随后干棉签一擦拭,针头一下就扎了进去。整个过程中,雁言谚的脸色堪比猪肝色,一直紧闭着眼睛,仿佛在受极刑一般,我不由得暗笑。医生解开橡皮筋,一边收拾着消毒用具,一边对我说着注意事项。送走了医生,我便进到卧室进行我的佣人生涯。 “看不出你这么大的人还害怕打针。”我一边削着苹果,一边嘲笑道。 雁言谚似乎还没有从打针的恐惧中回过神来,脸色惨白的说道:“那是因为你没有经历过我经历的事情。” “听着像绕口令一般,那你到是说说你经历过什么事?”我切开了苹果。 “嘿嘿,这要作为交换,你先给我讲一个故事,然后我再给你讲,反正我们今天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了,我是病号,你要体谅我。”雁言谚接过苹果,一口咬了下去。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好吧,我现在给你讲的是一个七人众的故事。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为七原罪,也可以称之为七宗罪,这七种恶行都是天主教对人类恶行的分类。并且每种恶行都有相对应的恶魔,你也知道,圣经里面也提过。饕餮对应的是别西卜,贪婪对应的是玛门,懒惰对应的是贝利亚,淫欲则是阿斯蒙提斯,傲慢为路西法,嫉妒为利维坦,最后的暴怒则是萨麦尔。 这些恶魔其实都在人的内心黑暗里,如果有了上述恶行,恶魔就会随之出现。 其实在我们的东方也就着类似的传说,到了八月份第一个星期四,在深夜十点以后,街道上会出现七个人。他们就像盲人一般左手搭着前一人的肩膀,第一个人拿着竹杖带路。他们一摸一样的破旧的黑色蓑衣,头上戴着斗笠,右手则提着灯笼。一般而言,没有人见过他们,更别提看他们的真面目了。因为基本上能看见他们的人,都是有恶行的人,会被他们抓来当替身,然后永无止境的行走着,直到抓到下一个拥有恶行的人来代替他们。 在我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用着上学期间存着的积蓄进行了我的毕业之旅。我有着记日历的习惯,因为我要计算着什么时候结束旅行回家,然后投我的简历,去谋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我的最后一站是c城,往c城赶路的那天正好是八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可是却因为在赶路的途中下暴雨,而我搭乘的车却又抛锚在路边,这下不得不让我暂时终止行程。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见了路边是一片农田,而在农田里伫立着一所不大不小的自建房,我像是看到了希望一般,冒着大雨走近了那所房子。房子周围黑漆漆的,有种说不出来的阴冷。可是如果不借宿的话就要一直淋着大雨,而这雨似乎一时半会停不了,这样淋下去会发烧的。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发烧了也是会要人命的。我叩了叩门,微亮的灯光在我叩门的同时亮了起来,还伴随着下床的声音。 在开门的那刹那,我突然想,这房子里住的是什么样的人,灯怎么开的那么快,是因为一直有人在窗边偷看着我吗。想到着,我也觉得自己好笑,敏感的过了头。 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精壮汉子,他不胖,只能用壮来形容。他身上穿着一个皱皱巴巴的白色背心,下身只穿着一个四角裤衩。浓厚的络腮胡子覆盖着他的脸颊,甚至你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勉强的看着他用一双深凹进去的眼睛正在打量着我。 “先生,这么晚了,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那个精壮汉子见我半天没有反应首先发问道。我忙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出了自己是一个旅游者,可是却路遇大雨,导致耽误了行程。也因为实在走投无路,所以前来借宿一晚上,并保证雨停了,立马就离开。那个汉子脸上露出狐疑的表情,并且继续用着那深凹进去的眼睛打量着我。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下着大雨的晚上,任谁都不会轻易放心一个陌生人寄住在自己家里面的。于是,我忙从包里拿出几百元钱递给那个汉子,并再度保证自己等雨停就会离开。那个汉子看着钱,深凹的眼睛放出光芒。 他接过钱,笑了笑,说道:“那先生你就先进来吧,我是一个人住,屋里也没女人,也没有什么方便不方便。你看我的房子就这么大一点,我在我的屋子给你支张床可以吗?你先凑合一晚上。”说完,还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眼前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了,只要不淋雨,住哪里我都会很满足。于是我点了点头,随着汉子走进了他的房子。 他的房子可以用一览无余来形容,因为刚走进房子,所有陈设都映入了眼前。周围的墙皮颜色昏黄,就如同一张张泛黄的历史照片贴在墙上一样。房梁上栓着个昏暗的灯泡,吊绳接在木板床的附近,想必刚才灯开的这么快,就是因为顺手吧。靠墙的一侧放着一张木板床,上面的单子乱作一团扭曲在一起,想必是刚起床给我开门所致。木板床的前面则是一个小电视机,看着泛黄的屏幕,想必年代也很久远,在床边有个木制的小桌子,只是上面也已经出现了霉斑,墙角放着几个锄头和耕地用的犁头。 那个汉子见我盯着墙角的锄头,便解释道:“先生,我是耕地为生的,所以锄头什么的都放在屋里,您可不要误会啊。”见那汉子如此有礼貌,我也不好意思再盯着看,急忙解释自己只不过是好奇,并没有误会什么。 他给我搬了一个折叠床放在了右侧墙边,又拿了几盘菜放在那个小桌子上,说道:“先生,真的不好意思,收了你的钱也让还是你住不好,你先在这凑合一晚上吧,我去附近的村子看看,说不定可以去我的朋友那借宿一晚上。”还没有等我说话,便拿着门口的伞撑着就跑了。 在我惊讶之余不由得很感动,因为在当今世上,没想到还有如此热心肠的人存在。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雨水拍打着窗户就如同奏鸣曲一般。我不由得担心起那个汉子来,可是现在追一定追不到。我计划着明天起来,在给那个热心肠的汉子留点钱。我从行李箱拿出毛巾擦了擦湿着的头发,并把身上湿透了衣服也一并换了,这个时候我看见了桌上放着的食物。是几盘卤肉,闻上去很香,可是我因为淋了雨实在没有食欲可言,只想好好的睡一觉,也只好辜负了那个汉子的心意。 我把灯关上,穿着衣服躺到床上,听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声竟然无法入眠。黑漆漆的房间里,我总觉得窗口处似乎有人在偷窥我的一举一动。我摇了摇头,把这些不安抛到脑后。强迫着自己快点入睡,因为明天雨停了还要赶路,不能耽误了自己的行程。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感觉到门被打开了。我想一定是那个汉子回来了,再加上困意袭来,也没有多管。但听脚步声,似乎又不像一个人,难道是坏人进来了,我一个激灵,困意全部消失了。但我仍然装睡,因为我感觉到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正在审视着我。 我装作要翻身的样子,像右侧转了过去,其实是想要看看逃跑的路线。想必那人以为我醒了过来,忙往后退了几步。 “他妈的,睡觉都睡不好,吓老子一跳。”那个后退了几步的黑影说道。 “没事,嘿嘿,一会就让他永远睡下去。”另个黑影猥琐的说道,只是声音格外的熟悉。 这个声音是,还没容得我多想,我便看见一道寒光朝我砍来,我忙起身,顺着黑影之间的空隙跳到墙角。那两个黑影窒了窒,随后反应过来,一人在前一人在后形成了包围圈。这时,一道闪电劈来,顺着闪电光,我看见了那两个黑影的真面目。一个我不认识,但长相如同藏獒一般,脸颊耸拉着,似乎快要掉下去一般,从体型上看也是个重量级的人物,另一个就是那个接待我的精壮汉子,他手持了一把菜刀。 “原来你是个强盗,看来我真的不顺利,路遇大雨借宿,还借宿到了强盗甲。你要钱我给你,何必还要要我的命?”我笑了笑,然后立马跑到墙角一侧,拿起了那个所谓耕地的锄头,还真够沉的。一边防着那个精壮汉子,一边防着那个“藏獒”,因为我知道就这两个人光靠体重,就能把我压成肉饼。 “把你的命要了,你的钱不也就是我的了。我准备长居在这,你把警察叫来,我又怎么生存下去?反正你又不是我第一单生意,把你砍死了,我还可以拿你卖肉。你不顺利可是方便了我啊,这就是天意。别躲了,这屋子就这么大点地方,我们还两个人,乖乖过来让我一刀砍死,也省的我费事啊。”说完,又一菜刀劈过来。我又顺势抱着锄头滚到了墙的另一侧,可别提那个场景多尴尬了。 “原来你的房子是屠宰场。”我依旧故作镇定的说道,可是精力全部集中在了他们二人的身上。只见那个“藏獒”站在我的一侧,蓄势待发。 “的确,我的屋子就是个屠宰场,我已经不知道屠宰了多少人了。他们和你也一样,也是雨天来借宿,结果被我和我兄弟给剁了。唯一不同的是,你还活着,不过无所谓了,你即将也会成为一团肉泥。还有,你手里拿着就是我开凿他们头颅的锄头,一锄头下去,什么都有,哈哈哈哈哈哈。”那个精壮汉子发出了阴森的笑声,又继续拿着菜刀朝我砍来。 那个“藏獒”早已经把我后路堵上,这样下去我肯定就会变成肉泥。我用尽全身力量把锄头对着那个“藏獒”扔了过去,歪打正着的砸住他的脚。趁着他捂脚的同时,我一下子冲出了那个房子。因为冲的太猛,我一下子摔倒了在雨水中。外面的雨依旧下着,没多久我就被淋成了落汤鸡。 这时,那二人也冲了出来,那个“藏獒”就如同真的藏獒一般,抖了抖身上的水,腮帮子两侧的肉也抖了抖。可是,我没工夫嘲笑他,因为那个精壮汉子抄着菜刀又朝我扑过来,就如同宰杀牛羊一般。我又险险的躲过去,却弄得一脸泥巴。 “早给你说了,别给他废那么多的话,你看他现在跑出来了,也不好杀了吧。快点杀掉他,我忍不住品尝脑髓的滋味了。再说了,明天我的肉铺还要开张做生意。”那个“藏獒”开口说话了,甚至我都能闻到他满嘴的血腥之气。 原来这两个人不仅杀人而且吃人,更可恨的还拿人肉去卖,我突然想到鲁迅先生写的人吃人,没想到这居然有个活生生的例子还让我碰见了。我忙站起来就跑,这时我又隐隐约约看见七个人影,朝我走来。我心想,完蛋了,以为冲出来跑到公路上就可以免去性命之忧,没想到门口还有他的埋伏。 我只能运用我的法术来拼一拼了,本来对待人类使用法术会遭天谴的,可是我现在对待的是恶人,应该不会有太多事吧。我默念咒语,这时一道闪电劈了下来,我顺着闪电的光芒看见那七个人的模样,一时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更别说念咒语了。 他们身穿着蓑衣,带着斗笠,一字向前前进着,七人众! 我看着他们一时忘了自己该干什么,直到刀光一闪,我才想起来,我还正被人追杀中。我急忙在趴到地上,滚到一侧。一边还在想,原来传说是真的,真的有七人众的存在。七人众是无法被消灭的,他们今天出现是要夺取谁的性命吗。一阵寒意涌上全身,我甚至能闻到死亡的气息。 身后的两人赶了过来,我一把被“藏獒”抱住,他嘴里呼出的腐烂之气差点没有把我熏晕过去。要不是看到他头上还有阳火,我真以为他是精怪。 那个精壮汉子气喘吁吁的说道:“哼,怎么不跑了。”随后他看了看七人众,扬了扬手中的菜刀,大笑道:“你以为你找到帮手了吗,就这几个不知道是瞎子还是打渔的,看老子把他们全劈成柴禾。”说完,又朝那个“藏獒”说道:“老弟,明天你的肉铺生意可有的做了。” 那个“藏獒”闻言,发出了嗤嗤的笑声,并催促那个精壮汉子赶紧动手。 显然,这两个人不知道七人众的厉害。 那个精壮汉子,扬起菜刀朝着七人众其中之一砍了过去,那个人也没有躲,任凭菜刀在自己的身上乱砍。按理说,常人早就被砍成了肉段,而那个人却毫发无伤。 精壮汉子反应过来,可是已经完了。他看了看那个被砍的人,脸色顿时变的惨白,急忙抽手却抽不出去。于是他大喊救命,让那个“藏獒”来帮他。 那个“藏獒”闻言把我松开,恶狠狠的对我说:“一会再来料理你。”然后拿着我掉落的锄头,朝着其中之一的人头上砸去。 这时七人众里为首的一个人用低沉的嗓音默念道:“贪婪,煎炸之刑。”然后双手一指,只见附近的水洼变成了滚烫的油锅。接着七个人抓住了那汉子的四肢,把他抬起来扔进了已变成油锅的水洼处。其中两个人摁着他的头,使他无法爬出水洼。汉子如同杀猪一般的喊着救命,我看那个“藏獒”也手持锄头吓傻了。汉子的哀嚎仍旧在继续,但过不了多久,那个汉子不动了,也没有了声音,但煎炸依旧在继续,空气中弥漫着说不出来的香味,可是我一想起是人肉,就忍不住作呕起来。 转眼那个汉子被炸的金灿灿的,就如同煎炸过的乳猪一般,但是我依旧能看清楚那个汉子惊恐的表情,恐惧蔓延了我的全身,我看着七人众把那汉子抬到了吓傻了的“藏獒”面前。那个“藏獒”面色惨白,想必刚才拿刀砍人的那股勇猛劲儿已经没有了。七人众其中一人又低沉的默念道:“饕餮,涨肚之刑。”那声音如同击打在金属上一般,格外的震耳。 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分别掰开了“藏獒”的嘴,其中有人撕下那个精壮汉子油炸过的尸体往“藏獒”嘴里塞去,甚至含着骨头。那个“藏獒”脸色如同猪肝色,手不停地挥舞,期望能阻止七人众的刑罚。“藏獒”的嘴被塞的满满的,甚至因为骨头而刺穿,流出了鲜红的血,而他早已经发不出声音,因为他的喉咙明显的被一根骨头所刺穿。可是刑罚仍旧在继续,那个“藏獒”不停挥舞的手早已经不动了,但七人众们还是在往他身体塞那汉子所剩不多的尸体。我的胃又一阵反酸,止不住的呕吐起来。 尸体塞完了,“藏獒”的刑罚也受完了。这时,七人众里那个挨刀的人慢慢的如同空气一样消失了,其中还有另一个也随之慢慢消失了。紧接着,我看到那个“藏獒”的尸体,圆滚滚的肚子出现了蠕动。只见他的肚子裂开一条缝,两只手互相搀扶着伸了出来,甚至我能听见骨头咯吱咯吱的声音。紧接着“嘭”的一声,他的肚子开了花,内脏飞的到处都是,两个人相互搀扶着从他的肚子里慢慢站了起来。两个人身穿蓑衣,头戴斗笠,甚至身上还挂着那个“藏獒”的内脏以及未消化的精壮汉子残缺的尸体。我实在吐不出来什么了,因为我的胃已经空了,甚至于我在吐胃就出来了。 他们再次站成了一排,左手搭在前一个人肩膀上,右手拄着灯笼,为首的人拿住竹杖朝我走过来。他们离我的距离越来越近,离我大约一米的距离,他们停了下来。我看不清他们斗笠下的真面目,但是我能感觉到恐惧到灵魂都发抖的感觉。也许他们观察完我,觉得我并没有恶行吧,过了会他们一个搭着一个肩膀的从我身边过去,然后慢慢的消失了。 对于他们的死,我丝毫不同情,因为我知道他们着实是罪大恶极。可是我却对“藏獒”的死感到好笑,他居然是死在饕餮上,而不是死在贪婪上,这肯定和他吸食脑髓有一定的关系。只可惜他到死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而死的。 雨依旧下着,冲刷着这片土地上的罪恶。我看见那个“藏獒”的尸体还在原地,流的血液已经被雨水冲刷的一干二净。突然,他的尸体燃烧起来,很快就烧成了灰烬。我看了看,也没有感觉到他的灵魂还存在着。随后灰烬也就被雨水冲刷干净了,仿佛他没有存在过。 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于是我回那个屋子拿上我的行李再次上路了。只不过这个时候不是再去旅游,而是回家。因为经历这么多,的确是怕了。因此我也知道,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夜晚最好少出门。” 故事讲完了,我和雁言谚都陷入了沉默。 “看来七人众是真的存在的,我听说,七人众只要每当给一个用刑,他们其中一个人就可以超度。”雁言谚打破了沉默。 我点了点头:“看来是这样的,也许七人众都会盯着我们,我看我们还是少走夜路,多做善事,这样也不会被杀掉的。” 雁言谚的吊针也已经打完,我替他拔下针头,交待他休息一会,因为一会他还要给我讲故事,雁言谚也只好睡下。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我怕寒气让雁言谚的病情加重,便过去关窗户。在月光的照耀下,我清楚的看见楼下的空地有七个人影。他们身穿蓑衣头戴斗笠,一个接着一个的走过去。我没有胆量冲下去,因为我不知道这一次是否有命活着回来听雁言谚讲故事。 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果然。 看来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四,最好还是不要出去。 —七人众 完 三十一 贪 雁言谚一睡着就如同死了一般的,抱歉,别说我不吉利,因为他睡在那里除了呼吸以外就没别的动作了,甚至翻身。我真想开天目看看他头上阳火是否还存在,再顺便看下他的三魂七魄是否也还在。 如果谁会闯进来,便会看见一个男人含情脉脉的对视着床上的另外一个男人…呃…这个画面也不错,但是只存在于不明真相或路过打酱油的朋友的幻想里。 看他睡得这么香,想必等他讲故事需要到明天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书房把笔记整理一番,虽然在很久前只看过笔记里面一篇关于蚰蜒精的故事记载,但我对爷爷的笔记依旧深感兴趣。因为那本笔记是爷爷记载年轻时走访各地遇到的奇闻异事。我喜欢把其中比较奇异的故事重新摘抄下来,来扩充我的阅历。我从床边直起身伸了个懒腰,向书房走去。 书房是我除卧室以外最喜爱的一个地方,卧室可以睡觉但无法很享受的看书,而书房即可以很享受的看书,也可以很享受的睡觉,因为我在书房置办了一个舒适的沙发床,还有煮咖啡的台子。雁言谚因此还笑话过我,说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懒人。把用功的地方布置的如同休闲的地方一样。 一进书房就闻到一股书墨的香气,那是因为我的书房有三个大书柜,无一例外的都塞满了书籍,古今中外,让人一进到书房里打心底的就有读书的兴趣。我打开书柜从第三层书架上取出爷爷的笔记,那是一个简单的黑色皮质笔记本,虽然没有经常翻阅,但是因为保存的很好,倒是没有落灰,只是封面的皮质起了许多密密麻麻的皱纹,虽说本子里面有的纸张已经泛黄,但并不影响阅读,因为爷爷刚劲的笔迹依然清晰可见。 我顺着第一次的阅读顺序打开了下一页,只见标题栏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贪字。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我怀着好奇心看了下去。 (以下为爷爷的口吻) 说“贪”之前,先说“念”字。念:念头、心思也。当一个人的心中“念念”不忘钱币(贝:古代的一种货币),以致让“贝”替代了“心”的位置,就成了“贪”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死在了这个贪字上面?说到贪字,我们最快想到的就是和珅。说起和珅,他真的是富可敌国,据说当时抄家,家产居然比国库还富裕,真是辛苦了乾隆爷,幸福了嘉庆帝。 言归正传,我现在记录的就是一个关于贪的故事。 我一直有着独自旅行的癖好,所以我独自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进行我的旅途。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一个如同桃花源记描述般的美好地带。美中不足的是我在我发现的美好地带遇到了一个男人,他个子不高,可以用矮来形容,中等身材,脸就如同一个揉过的面团一般,笑起来眼睛就变成两根线,穿着一个简单的黑色短袖,下身是灰色短裤,脚踩一双磨损很严重的白色的运动鞋。他自我介绍自己名叫林木,是来开发旅游项目。准备把这里的树全部伐掉,盖个度假山庄。可是途经的风景太美丽,以至于迷了方向,希望和我搭伴前行。听他这样说,我自然反对。不是反对和我搭伴前行,而是反对他砍伐这里的树木。 他却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只是变废为宝而已,这本来就没人来,我是帮这里扩展啊。” “顺便再把自己的腰包填满吧。”我心里暗暗补充道。因为我已经看出他眼睛里射出贪婪的光了,想必正在想以后获得的利润吧。林木,名字有三个木字,却如此不爱护树木,也真是造物弄人。 那里的夏天格外的炎热,仿佛把人要烤融化了一般,就算在野外也难抵酷暑。甚至溪流都被蒸发掉线只能隐约看见水流留过的沟壑,证明这曾经是条溪流,更何况我是一个人在野外露营,虽然身旁还跟着个林木,可是我对他却很厌恶。 这个地方很美丽,可还是无法阻挡强烈的热能。而我随身带的水和食物已经不多了,甚至我不能保证自己是否可以平安的走出这个丛林,因为我如同林木一样当时只顾着欣赏沿路的风景,却没有记住路。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么热的天会不会热死人,因为我就快要热的昏厥过去了。 林木得知我也迷路了之后,懊恼的把我的水夺取喝个精光,我所剩不多的食物也被林木拿去大嚼一番,以表示他现在也弹尽粮绝了。我不禁也开始忧愁起来,毕竟我没有了粮食也没有了水,这样下去,不知道能够生存几天,我真可谓陷入了双重危机。 在我意识即将飘渺之际,林木拿胳膊擦了擦汗,笑了笑:“前面有个村子,你听听甚至可以听见水流的声音呐。” 我没有听见流水声,但是我顺着林木手指的方向真的隐约看见了一个村子,我忙朝着目标跑去,也不管是否有树叉划伤我的脸,没有比救命稻草更重要的了。林木则是紧紧跟在我后面,如同那个很忠实的动物一样。 林木一直跟着我,在我很辛苦的抵达目的地后,他也停下脚步,似乎一直想找话题对我说,不停的看着我来回踱步,面团似得脸庞红的如同火烤的猪肉一般。我没有理会他,而是站在村口想着怎么开口借宿,毕竟这个村子的感觉很与世无争,我会不会打破村子本来的安宁? “你是谁?”一声尖锐的嗓音划破了我的思绪。我转过身,看见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打量着我。 他身上只穿着一个松松垮垮的白色背心,由于下身穿了一个如同面袋一样的黑色大裤衩,显得那双腿格外的削瘦,脚上踩着一双拖鞋,还有些许泥垢,想必是下地干活导致的。另外他的头发就如同刺猬一般根根竖立着,脸像被斧子削过一样,非常的平整,如同一个平面,狭小的眼睛就镶嵌在平面的上方,如同两个小号黑色弹球。而鼻子则是紧紧的贴在平面中部,嘴巴则是平面上划开的一个口子,闭起来就如同没有一样。 “怎么不说话,你是谁?”尖锐的嗓音再度响起来。此刻他的脸上已经有不耐烦的表情,想必是因为我不搭话的缘故吧。 我没有管林木,因为我没有把他当成我同行的伙伴,所以只表达了自己一个人的想法,告诉他我是一个来郊游迷路的人,并询问是否会打扰到村子里的安宁。 “没关系,村里的人会很欢迎。”依旧是尖锐的嗓音,他意味深长的咧开嘴笑了,牙齿出乎意料的很洁白,但是总感觉如同锋利的刀刃,随时能切断人的喉咙一般。 “来客人了。”他领着我们进村喊道。不知是他尖锐的嗓音有穿透力,还是这个村子本来就小,不一会面前就堆满了人。有小孩,有抱着孩子的女人,有在地里劳作拿着锄头跑来的男人,也有老人,他们围着我们,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有的嘴角挂着晦涩的笑容,弄的我有些奇怪,而林木却是一脸不屑的表情。 “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他嘀咕着。随后他要提出见村长,村民们都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其中一个人还是带他去了。 “走吧,我带你去住的地方。”那个年轻的男人拉着我,把我拉到一所房子里面。 房子不止是竹子制作,家具无一例外也都是用竹子做的,竹桌竹凳竹床,让人感觉很清凉。但奇怪的是房子没有一丝人类居住过的味道,像是一所空宅。 “这是专为客人准备的房子。”尖锐的声音再度响起,解释着我内心的疑问。这个嗓音尖锐的如同钝刀子划过墙皮或者说是铁皮一样,让人打心里不舒服。 “我先出去了,在晚饭开始之际,你先好好休息吧。”那个年轻男人边说边走了出去,然后门外的村民也一起散了。我总觉得这个年轻男人说话说的意味深长,而且村民也都奇奇怪怪的。可是劳累容不得我再猜想,疲惫使我很快的入睡下去。等我再次睁开眼,已经是傍晚了,我睡眼惺松的看着床边站着那个年轻的男人。 “饿了,该吃饭了。”他用着古怪的语气说着,然后顺手摸了摸肚子,仿佛很饿的样子。 “不好意思,我不饿,所以你去吧。”我迷迷糊糊的靠在床边。 “可是客人,你不去,我们也无法吃饭啊,我们有庆祝的晚会。”他语气很懊恼,可是表情却很愉悦,就如同收获猎物的喜悦一样。 他强行拉着我走出房间,我也顺手把自己的背包挎在了肩膀上,就这样来到了一片空地上。 那片空地已经布置起来,篝火映红了人们的脸庞,显得格外喜气洋洋,但我只觉得格外阴森。因为在不远处,树立着一个类似于祭台的建筑物,而那建筑上面似乎有人在动。我好奇心泛滥,向着那个建筑走过去。 “你去哪里?”依旧是那个尖锐的声音,虽然现在显得格外阴沉,但还是激起了我一身鸡皮疙瘩。 我老实的指了指那个建筑:“我很好奇那个建筑是什么,所以想去看看。” 那个年轻男人咧嘴笑了笑:“那是祭台,你不该去,还没到你去的时候,如果你要去了就要上到祭台上,成为祭祀用品。” 天色已经渐晚,不远处的篝火跳跃的火苗和远处祭台跳动着的人影构成了诡异的画面。 “客人,晚会就要开始了,走吧。”说完,那个男人就要拉我过去。 我巧妙的躲开:“如果我不去参加呢?” “那也没办法咯,只能说很遗憾吧。”他双手一摊,似乎真的很遗憾。 “我还要把那个和我同行的男人一起带走。”我看着他。 “只能说更遗憾了,他已经带不走了。”年轻的男人顺手朝祭台指去。 只见那祭台上的人影已经不动了,再仔细看,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个人如同腊肠一样挂在上面。 “为什么?”我直视着年轻男人的眼睛。纵使我很讨厌林木,但毕竟那是条人命。 “那个男人很早前来过我们村子,是要收购村子建立什么旅游区,那时我们村子很富裕,自然拒绝了他。但他却沿河撒了不知道是什么药,总之可以改变土壤结构。我们拿有毒的水浇地,自然土地全部坏死了,溪流也干涸了。因此我们成了荒村,那是因为我们村子无论什么时候都很荒凉。田地不长粮食,甚至连杂草都不长。那个男人以为这样我们就会把村子卖给他,可是他的算盘打错了。我们就算再穷也不会出卖生我们养我们的土地。我们不断耕地,希望改变土壤结构,直到有一天我不小心拿锄头把脚砸烂,流出的血渗进土地,那片血液渗进的土地开始生长杂草,这才偶然发现血液能使土地重新养育植物,我们便展开了祭祀。当然我们祭祀的对象都是动物,但外界似乎不这么认为。他们以为我们是嗜血的部落,尤其是这些开发商。”他嗤之以鼻的笑了下。“我们把村落外面的路重修正了一遍,再加上那个林子本来就错纵复杂,才过几年那个男人就不认识我们村子的模样了。也对,在他印象里我们村子是一个一毛不拔之地,但现在却变得如同原来一样富裕了,他自然认不出,哈哈哈,真是愚蠢。”年轻的男人放声大笑起来,尖锐的嗓音划破夜晚的宁静,就如同夜晚的夜叉一般。 他停止了笑声,咬着牙,狠狠的接着说:“几年了,那个男人依旧贪婪并且嚣张。他其实前不久来过一次,还是说要收购我们的村子。说就算把村子收购了,也不会把村民赶走的。男人可以留下给客人擦车,干苦力活,女的可以留下当服务员或者当招待。还一副好好先生的表情说,这么做是为了我们村子好,他这样做可以提高我们村子知名度,也可以让我们慢慢富裕起来。我记得,他当时那贪婪的脸庞下硬伪装出一副同情的表情说:“我这是为你们好啊,希望你们富起来,不再受苦,希望你们能支持我。”我呸,说的冠冕堂皇,实际还不是一肚子坏水。我们现在的情况还不是拜他当年所赐,我们忍住愤怒,把他轰走了。但他临走前说要带他老总一起来,并表示收购只是他老总的意思,而他之后所干的一切行为都是他老总交待的。言下之意说简单点就是他不是主谋,就算他又下毒什么的都是老总的意思,他之后的确想再次故技重施,可惜拜他所赐,我们已经没有溪流供他破坏了,我们都是拿血液灌溉土地,所以这毒自然是下不了。言归正传,他口里的那老总就是你,因为没过几天,你就和他一起来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我反问。 “我看出来你很讨厌他,并且你不像贪婪之徒。虽然我一辈子没出过村子,但我在他身上搜出了这个。”他扬了扬手中的方块,透过月光,我看见是一个老式相机,在当时很贵的。 “这是相机对吧,我虽然没出过村子,但我看书里讲过,说这东西可以拍像,啪的一摁,你就印在里面来了。我想他是想拍下我们祭祀你的过程,然后报案吧。如果真拿到证据,我们村子肯定不保了,他坐享渔翁之利。毕竟流言蜚语那么多,我们村子也被警察光顾过,只是没证据罢了。怎么会有证据,不过是杀一些猪羊而已。不过他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谁叫他那么贪,接二连三的打扰我们!让我们不得安宁,他真的该死,我们要拿他的血液来慰藉那荒灾里饿死的村民,拿他的尸体来让那些饿死的人安息!你看看我这副嗓音,都是拜着血灌溉的庄稼所赐,让我声音变得奇怪。其他村民也一样,身体各部位都出现了不同的变化,真是可怜。我把你带到屋子,他去找村长,并说你是他老总,对这里很感兴趣,并且执意收购,还摆出一副他很无辜的模样并且叫村长看着办。意思是无论如何办理你,他都支持。不过我不打算杀你,你是好人,你走吧,顺着这条路直下去,就到城镇了。就算你带警察来也无所谓。我的仇也报了,因为我的父母就是在干旱的时候饿死的。”他自嘲般的笑了笑,不再说话。 “我不会报警,希望你们好好生存下去。”我说完这句话没有回头,顺着他指的路走了下去,到城镇已经是一个小时候的事情了。 后来,我把这个故事记载下来,以示后人,并时刻警戒自己,切莫让贪蒙蔽自己的心。 故事到此结束了,我合上笔记,如果林木当日知道自己会落得如此下场,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做。我想他一定会的,因为人总是贪婪的,况且他是格外贪婪的人。 -<贪>完 ” 三十二 针 雁言谚的烧似乎已经退了,他倚靠在床背上,脸庞不再因为发烧而显得通红,反而因为烧退了显得格外的白皙。我顺手扔给他一个橘子,他很随意拿手一接,剥开橘皮吃着橘瓣,也不理会剥皮时四溢的橘子汁液。我顺手抽出几张抽纸扔到他旁边:“别把我床单弄脏了。”随后转身走到厨房。 是该准备点吃的了,我打开冰箱发现里面仅有的只是蔬菜,那还是之前郁浅亦在的时候留下的,因为我和雁言谚都不喜欢吃蔬菜的原因。想到郁浅亦就有种不快的情绪憋屈在心里,我叹口气摇了摇头,企图把这不快的情绪挥散走。 “哟,吃摇头丸了,摇什么头啊。”雁言谚走过来,把擦过手的废纸揉成一个团,以投球的姿势扔了出去,见很准的进了垃圾桶,便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见我没有搭理他,也并没有露出不快之色,因为以我和雁言谚的深交,他肯定知道我在郁闷。 “晚上想吃点什么?”我站在冰箱前搜索着可以用来加工的食材,结果在冷藏室发现了一条冻得硬邦邦的鱼。 “把它拿去解冻。”我扬了扬手中硬邦邦的东西,扔给了雁言谚。 “哇,这是什么,木棍吗!”雁言谚故作惊讶,但还是接住了,冰冷的触感让他打了一阵哆嗦。 “炫,你确定这个真的能吃吗。”他在水池挽着袖子,拿冻得如同铁棍一样的鱼敲打着水槽,发出咚咚的沉闷响声。 “要不是看你生病,我才不愿意自己做饭给你吃,有的吃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的,要么我们现在就去外面吃,只要你身体受得了。”我从冰箱里取出蔬菜,看来只能吃蔬菜了,反正雁言谚身体不适,也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哎,好吧,希望你的厨艺不会令我失望。不过你不觉得咱俩这个样子很暧昧吗,没想到我第一次下厨房居然是和一个大男人在一起,想想都心碎。”他朝我眨了眨眼睛,把未解冻的鱼泡在水里,顺手接过菠菜开始洗拣。 “我也不想和你共处一个厨房,看你那磨磨蹭蹭的样子我都来气,真想给你施个咒语,让你变成我所操纵的傀儡,这样速度应该能快一点吧。”我低头沉思着,并且用余光看见雁言谚手上的动作不由的加快了许多。 我把洗切好的蔬菜以及处理干净的鱼放进了锅内,加了几碗水以及调料,开始用小火温炖着。这样就好了,现在只需坐到沙发上看着电视等着鱼汤煮好就可以了。雁言谚也把淘好的米放入电饭锅里开始蒸了。于是我们一并来到客厅,一起打发这等待开饭的时光。刚坐到沙发上,雁言谚就打开话匣:“还记得我给你说我怕打针吧,现在也无事可做,我就来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见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雁言谚也直了直倚靠在沙发上的身子,左手抚摸着光滑的下巴开始讲述起来。 “怎么说呢,那个时候的我也才十七岁,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未成年啊,虽然是打着未成年的擦边球。你也知道,像男生刚到十七八岁的时候,是正值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我也不例外。那个时候的我马上就要读高三,在大家都觉得升学考试快要来临,时间不够用的时候,我却依然我行我素,悠闲的翘课。当然,这不是我都掌握知识的原因,而是我全部都不会,索性破罐子破摔了。这点,和你很像吧,所以以后我们才能在同一所大学啊。”雁言谚朝我咧嘴一笑,继续:“日子就如同橡皮糖一样黏黏糊糊的过去了,我也过得是迷迷糊糊,不知不觉暑假的来临就预示着高二就结束了。我当然没有在家好好读书,反而趁着放假天天出去玩,每次天亮就出去,夜深了才回来,为此,父亲没有少说我。但我依旧我行我素,父亲见管不住我,再加上他平时工作繁忙,我也没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贪玩,也就作罢。 一次偶然,我被朋友一同拉到酒吧,也不能算是朋友,只是我打台球认识的一个人而已。和我一样都是学生,天天翘课,都是学校的后进分子,他叫李可,长相嘛,实在算不上好看。消瘦的脸上有着蜡黄的肤色,就像得了肝炎的病人的肝脏一样,蜡黄并且粗糙。脸颊深深的陷在脸庞两侧,眼睛虽然小,但却是往外凸的,打远处一看就像是一个干涸的骷髅一样。但是他的个子很高,据他所说自己的身高将近一米九。这不是吹牛,因为我看着他都要仰着头,毕竟那个时候我身高都将近一米八了。话题扯远了,回到正题上,一般正规酒吧未成年是不允许进入的,但他们拉我去的是一个地下酒吧,而当时的我也看起来像成年人,并不是毛头小子,自然很顺利的就进去了。其实我很不愿意进酒吧的,因为在我印象里,一般普通学生可以随意进入的酒吧都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但是应朋友所邀请,逼不得已才去的。这个酒吧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黑暗并且狭小的空间,弥漫着烟酒的混合气味,无疑都是劣质的烟酒。吧台内部的酒架上也空空如也,完全就是个摆设。一群头发上染着乱七八糟颜色,也不知道身上是画还是纹着的各种各样的图案,嘴上都抽着烟,坐在吧台附近被黑色覆盖依稀可见是红色的沙发上,吵吵闹闹着,旁边放着几打啤酒和很多空瓶子。我皱了皱眉头,因为我对这种地方实在厌恶。我想转身离开,可是李可却拦住我,说既然来了就玩一会再走也不迟,不由分说的就把我拉到刚才看见的那一桌,事实上这个酒吧也只有他们这一桌所谓的客人。 “南哥。”李可恭恭敬敬的对着那群乱七八糟的人叫着,也不知道是在叫谁。 一个顶着红色鸡冠头的人站了起来,看着李可,猥琐的脸上却透露出一脸傲慢的表情点点了头,想必他就是那个所谓的南哥吧。 我打量着李可的南哥,乱糟糟的鸡冠头,用劣质的染发剂染成了红色,因为那红色显得一点都不纯正,就如同谁家掉了色的红裤衩套在头上一般。黑黝黝的脸上其余的器官都看不清,但最显眼的是挂着一副香肠嘴,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显得更加锃光瓦亮。下身穿着和他头发颜色一样的掉色红色大裤衩,哈哈,看来他完全是自给自足的产业。裤衩掉色了就往头发上蹭蹭,这样头发也就变成自己的裤衩色了。上身没有穿衣服,露出胸前那青色的像骡子又像驴的图案。因为掉色的缘故,显得脏兮兮的。难道是画上去的?我心里想着,于是更进一步的打量着。 “臭小子,看什么看啊,还不叫南哥。”一个趋炎附势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只好悻悻的收回我欣赏的眼神,当然,我是抱着欣赏外星生物的心态去欣赏的,这突然被一打断,我也的确有点闷闷不乐,还有,谁要我叫什么南哥,叫南瓜还可以。我没有理会那个声音,本来想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但又嫌那实在脏的可以,李可又不让我回家,我就在一旁无所事事的站着。 “你干什么呢,快点给南哥打招呼啊。”李可拽了拽我的胳膊。 只见那个名叫南哥的人脸色已经变成了南瓜色,恩,不错,南瓜的名字真的很适合他,只是头发颜色该改一下,变成绿色就更适合了,我继续研究着这个古怪的名叫南哥的生物。 “臭小子,你找打是吧,哑巴啊,不知道我们这的规矩是不是?”我眼前的这个基因突变红毛“南瓜”的嘴巴一张一合。我开始意识到我过于沉默的确不好,似乎让“南瓜”尴尬了。 于是我堆起了笑容,对着眼前这个“红毛”南瓜:“怎么了?这的规矩我的确不知道,反正我是第一次来,不欢迎的话,我现在走就是咯。”说完,便转身想离开这个让人反感的地方。 “等等啊,南哥找你有事呢,你别激怒他,他可是很厉害的,他可是敢拿西瓜刀乱砍的。”李可拉着我,在我耳边小声的说。 “拿着西瓜刀乱砍西瓜吗?那可真是可怕的职业病啊。”我毫不顾忌的大声说出来。 那个桌子开始混乱了,叫骂声不绝于耳,这群人是从哪来的啊,简直就像路边请的群众演员一般,不说话都不说话,要说话集体说话,虽然是一群男人,但给人的感觉就如同街边的泼妇骂街一样。 “安静!”红毛“南瓜”发话了,吵杂声顿时安静下来,“南瓜”为自己的魄力感到很满意,朝我投来得意的眼神。其实,我感觉这样他们就更像群众演员了。 “你叫雁言谚对吧,我听李可说过你的名字。”红毛“南瓜”故作潇洒的抽着烟,装出一副黑社会老大的气势,在我看来只是猥琐的感觉罢了。 见我没有搭话,他继续说:“是这样,我一个弟兄前不久被一个警察抓到派出所了,我们顺藤摸瓜查了好久,才发现那个警察就是你父亲,光天化日我们总不能把你绑架过来吧,所以就安排李可和你认识,今天就让他把你请来了。那个弟兄是我的好兄弟,再说他也没犯多大的罪,请问你能不能把他放出来呢。” “既抢劫又杀人还不算犯多大的罪吗,更何况不止一次。”我斜瞥着他。 “事实上,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我们会让你父亲答应。你觉得你一个人能打的过我们这么多人吗?更何况,李可早已经把你的后路全部堵住了。”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见李可把酒吧的门锁住,看来这个肮脏的酒吧变成一个全封闭式的地方了。 “怎么样,选择合作,还是选择我们强行来完成这个交易呢。也就是让你受点苦,拿你的指头或者什么寄给你父亲,好让他知道有的人是惹不起的。”只看见红毛“南瓜”身后的人蠢蠢欲动,就如同一群疯狗一般。 说实话,这群人我真没有放在眼里,毕竟我从小习武,不能说以一敌百,但是打散这群疯狗,就如同完成小学算术那么简单。我顺手从桌子上抄起一瓶啤酒,朝着“南瓜”脸上泼去。前一秒还是得意的丑陋面孔,下一秒就变成猴子屁股一样的颜色。而啤酒顺着他的香肠嘴流到胸前,顺着青色的类似于骡子的纹身流下去,只不过流下去的颜色变成了青色。 “果真是画上去的,你胸前画个骡子是为什么?证明你俩是亲兄弟吗?”我嘲笑着。 “敬酒不吃吃罚酒,臭小子,你找死。”他的脸已经变得通红,让人感觉是由呼吸不畅所导致的,然后电视剧黑社会跑龙套的惯用剧情在他身上表现出来,他顺手拿起一个啤酒瓶砸碎在桌子上,嚎叫着朝我冲过来。看着他来势汹汹,但我却只用一脚就把他踹到沙发上站不起来了。“南瓜”身后的那群类似群众演员的人,见老大吃瘪了,也嚎叫着朝我冲过来。真是一群可悲的人,我毫不留情的用拳头招待着他们,他们看似气势磅礴,却都真正的是一群渣滓,十分钟后一个个都躺倒在地上哀号着。 我拍了拍手,准备打道回府,却感觉脖子上一凉,原来是我忽略的李可,他正拿了把匕首对着我的脖子,也许只要一刀,我就一命呜呼了。 红毛“南瓜”似乎也回过神了,从沙发上爬起来,晃晃哟哟走到我面前,一笑露出黑色的牙齿:“你不是很能打么,你现在打呀,哈哈。怎样,如果不想死,就给我下跪磕三个响头,我就饶你一条命。” 他嘴里的口臭味熏的我头晕,李可见我依旧保持沉默,便在手上加了把劲,我感觉到脖子一阵刺痛,想必已经被刀子给划破了,但只是皮外伤不会威胁生命,如果再重一点,我的气管就要被划破了。 那个“南瓜”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但是却哎呦的叫了一声,一惊一乍真是讨人厌。因为我已经想好怎么对付拿刀的李可了,我本来就不是普通人,我可以拿降术里面的一种,只需要配合咒语在他腰上的穴位轻松一摁,他的胳膊就会变得格外发麻,抬都抬不起来。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身上像被针扎一样。”他小声的嘀咕着。然后东摸摸西摸摸自己的身体,一边又发出哎呦的叫声。李可见此景象想必也很吃惊,所以我感觉到脖子上的力度缩小了,我趁机把他手反掰过去,然后将他狠狠的摔在地上,李可也动弹不得。我抬脚踢飞了掉落在地上的匕首,走到“南瓜”面前,只见“南瓜”似乎很痛苦一样在身上不断的摸索着。我抬手摸了摸“南瓜”的肩膀,只感觉他如同刺猬一样扎手,难道他是个刺猬精,现在开始变形了? 但随后我就看见,“南瓜”身上不规则的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黑点,如同蚂蚁在身上爬一般,或者说像撒了一把芝麻在身上一样,但是芝麻不会扎手,而他身上的这些黑点十分的扎手。 慢慢的那些黑点不规则的开始变长,从黑点变成一根银白色的物体,仔细辨认后那是一根钢针,与其说扎在“南瓜”的背上倒不如说是狠狠的从身体里穿破肉和皮肤的钢针冒了出来更为恰当。接着“南瓜”发出了一阵哀嚎,如同杀猪一般。他在地上疼的直打滚,而他的手下看到此景象也早就逃之夭夭了,甚至连李可也不见了踪影。 他拉着我的裤边,哀求道:“救救我,我好痛苦。”但是我却无能为力,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这是什么病。只见他拉着我裤边的手也被钢针一根根的扎满,我的腿也被他手上的钢针刺的生疼,但是我并没有躲开,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自己松开了手,滚落到了另一边,因为疼痛扭曲的脸变得如同揉捏过的面团一样,一根根的钢针慢慢的竖起来,远处看他就如同一个刺猬一样,可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实在太残忍了,他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孔,钢针也一根根的往外冒着,每冒一根针他就痛苦的哀嚎一声。他的背部已经被钢针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钢针,鲜血从针眼里一滴滴的渗出来,一粒粒的,红的诡异。紧接着他的双臂也布满了大小一样的针眼,随后一根根的钢针穿破了他的皮肉冒了出来,他的腿上也布满了钢针,血把他的红色裤衩染的更加通红,甚至分不出是裤衩的颜色,还是血液的颜色。 他不停的尖叫着,发出踩到鸡脖子一样的声音,尖锐刺耳。我不由的想到了古代的凌迟处死,看来死刑犯能一下子死掉简直是最大的宽恕,这样一点点被折磨的死去,真是太惨烈了。 最后只见他的头上也开始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孔,紧接着钢针快速的从他的头上穿过,一根接着一根,甚至连他的眼睛上也扎满了钢针,他从先前不停的翻滚不停的嚎叫换成在地上哼哼的声音,最后几根钢针从他头颅穿过后,他便不动弹了,想必已经是没有命了。 从远处看,“南瓜”就如同一个扎满了钢针的球一样,泛着银光。银光中又透露着些许绯红,那是因为学业从针眼里渗出来的缘故。 虽然他不动弹了,但我依旧还处于惊恐的状态下,因为这一幕实在是太惨烈了,如果不是我的心理素质好,我真的会患上神经病。” 雁言谚停止了,不再说话,想必是回想起当时的恐惧情景了吧。而我,也听得是一身冷汗,因为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是什么滋味。 “那么后来呢,他为什么会遭受这么可怕的惩罚,李可他们又遭受了什么惩罚?”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后续事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怀着怎样的心情给父亲打的电话,把事情前因后果告诉了父亲,不一会警方的人就把他可怕的尸体带走了,当时还有几个警察看到那场景也忍不住吐了。我好奇为什么警察不拉去让我做口供,不可能只因为是父亲在警局工作的缘故。问过父亲才知道,警局里抓的那个抢劫杀人的犯人也是全身被钢针穿透而死。而至于李可他们,我想也是遭受到惩罚了吧,因为我父亲告诉我,当地的医院收了几个皮肤病的患者,他们的症状都是感觉皮肤干涸,据说是全身的毛孔坏死,做了内部检查却发现身体里有很多毛发,都做了全身手术,可是毛孔还是坏死的,等于说明他们这一辈子排汗都有问题吧,我想这就是李可他们的惩罚吧。”雁言谚笑了笑:“而对于他们遭到这种惩罚,我想是因为他们没做过一件好事的缘故吧。他们都是有前科的人,你别看只是小偷小摸,他们也合伙抢劫了不少次,但每次都被他们侥幸逃脱。甚至威胁父母,有的虐待父母。你说这种人渣能不遭到诅咒吗,连他们的父母都会诅咒他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久而久之,这种诅咒的力量强了,他们自然会受到报应。不过我也是受害者啊,正因为遇到过那件事,我才十分惧怕打针啊。”雁言谚说完大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非常奇妙,有些力量也是十分奇妙的。虽然你无法触摸到,但这种力量却是真正存在的。然而谁有敢说自己没犯过错误呢,只要不是一错再错,都有挽回的余地。 我也笑了笑,起身走向厨房,因为我听到锅里炖的汤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鱼汤的香气已经飘散在房间里,这些预示着我们即将开饭了。 -<针>完 三十三 雨女 很多老主顾都打电话给我,问我是不是不准备再干琴行的生意了,怎么一连好几天琴行都处于关门状态。我才突然想起,的确,我的琴行已经很久没有开张了,我想如果再不开张,我真的就要去喝西北风了。不过,再喝西北风之前,我可要考虑去吸点雁言谚的血,谁叫他在我这里白吃白喝还白住那么久。 但是抱怨总归是抱怨,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琴行打开了营业大门,琴行里滞留的空气终于开始流通了起来。打扫完琴行的卫生,我便按照惯例给每架钢琴做着保养,希望它们的音色精准而且浑厚。按往常的惯例一切都准备就绪,我便倚靠在椅子上一边休息一边等待着客人的到来。 这里毕竟是琴行,不是服饰店,也不是书店,更不是零食店,所以不会你一开门就会有客人来。有时候三四天都没人光顾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多时候都是些过去的老主顾过来光临,给自己家买了,如果再来买就是送人。拿钢琴当礼物送人也的确贵重了些,而且也不好搬运。不过有钱人的想法,也许我一辈子都理解不了,谁叫我不是有钱人呢。 在我无聊正准备上网消磨时间之际,雁言谚进来了。他拿出一把伞扔在我的办公桌上,随后斜坐到办公桌附近另一个沙发上:“刚看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就把伞给你送来了,免得一会下雨你没伞哭着喊妈妈。” 我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果真本来晴朗的天气现在已经乌云密布了,似乎要不了多久雨水就会倾泻下来,我不由习惯性的皱了皱眉头,毕竟我很讨厌下雨天,因为我总能感觉到雨水带来的悲伤。 “阿炫,我给你讲个关于雨女的故事吧。”雁言谚微闭着眼睛,斜靠在沙发上悠闲的翘着二郎腿。 这种天气想必也没有人会来光顾琴行了,我起身把大门闭上,防止一会刮风下雨弄脏了刚收拾干净的琴行。我从饮水机接了两杯水放到茶几上,自己坐在另个沙发上,等着雁言谚的故事。雁言谚喝了口水,又微闭上眼睛,如果不是他的嘴一张一合的在讲话,从远处看就像在打盹一样。 “有人说,雨水是离去的人留恋思念尘世上的人留下的眼泪,所以每到清明节总会下雨,我想这真的会是离去的人因思念而流下的眼泪吧。但是,雨水可不单单只包含着悲伤,其中还包含着怨气。”他顿了顿,似乎是在整理下面要讲的的内容,我趁机喝了口水,因为我相信,这一定是个精彩的故事。 “我在初中的时候是住校生,因为父母都很忙,家也很远的缘故。不过我从小就是一个很独立的人,对住校并没有其他的感觉,反而由于离开了父母感到格外的自由。我住的是一个八人间宿舍,虽然宿舍只有桌椅和床铺,但在那个时候已经算很不错的了。因为我曾在拜访一个朋友,他带我去他们宿舍,让我亲眼看见了二十个人挤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似乎每天早晨一伸手就能打到对方鼻子。所以,我觉得我的宿舍十分的不错了。 星期五的下午上完课对走读生意味着预示着双休日就要来了,而我们住校生还要在晚上上完晚自习才可以解放。上完下午的课就已经六点半了,晚自习七点半开始,我和阿肖,哦,他是我宿舍的,本名叫于中肖,我们为了方便就一直叫他阿肖。我和他一同去吃晚饭,毕竟只有一个小时的晚饭时间,时间非常的紧迫。我们吃完饭,准备赶回教室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开始下雨了,而且下的很大。不过幸好阿肖有先见之明,带了把雨伞在身上。 距离上课的时间已经所剩不多了,我们撑开伞,顶着暴雨就朝学校冲去,路上积的雨水浸湿了我的鞋袜,那种湿乎乎的感觉着实让人不舒服。 正往学校跑着,阿肖突然停住脚步了,害我直接冲到了暴雨里,淋了个半湿,我正想说他,他拉了拉我:“你看那边那个女生,她没有拿伞。” 阿肖原来总嚷嚷着想找一个女朋友,别说才上初中,其实他的思想发育的很快,但他非常没有女人缘。不是他长相问题,阿肖长的也白白净净的,虽然学习不好,但乍眼一看,就像个读书人。至于他为什么没有女人缘呢,只能说他命不好了。所以他的话刚一出口,我就知道他的意思,他肯定是想邀请那个女生共打一把伞。因为说不定这就是一个契机,雨天的邂逅,多浪漫,虽然这雨下的大了点。我眼看着晚自习就快开始了,而阿肖依旧如同望夫石一般痴痴的看着那个女生的背影。 我顺着雨帘隐隐约约看到不远处是有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生在那一个人默默的走着,雨下的这么大,她也不紧不慢的走着。就仿佛雨中漫步一般,可是谁也不会在暴雨天气下漫步,除非是个怪人。 “这伞太小,咱俩都装不下,更何况还多加个人,我已经淋湿了,就先跑去学校了,老师那我会给你解释的,你抓紧机会啊。”说完,我就一头扎在雨里像学校冲去。 我宛如落汤鸡一样在大家的眼神洗礼下走进了教室,我编了个阿肖淋雨发烧的谎话向生活老师解释了下他没来的原因,结果老师相信了,并且也让我回宿舍把湿衣服换了,喝杯热水好好的在宿舍休息。我提起书包,又在大家羡慕的洗礼眼神中走出了教室。 我从宿舍拿了身干净的衣服顺便去澡堂冲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把我所有的冷意全部吸收了,洗完澡我只感觉到浑身气爽,热水澡简直是至极的享受。到了宿舍我发现阿肖已经回来了,他正躺在床上。 “怎么回来这么早,你的朱丽叶呢。”我一手用干毛巾擦着头发,一头摇了摇他的床。 “哎呀,别闹我,还什么朱丽叶,那简直就是一个怪人,我打着伞过去邀请她和我共打一把伞,她也不说话,就那样看着我笑,然后就转身走了,你说是不是神经病。”阿肖似乎一肚子怨气,白净的脸上带有些许的不甘心。 “整容吧,你的长相太丑陋,把她吓走了。不过,咱们宿舍怎么潮气这么大,一股子潮味。你下海捉鱼了?”我使劲嗅了嗅鼻子。 阿肖也闻了闻:“你才下海捉鱼了,哪有什么潮味,你鼻子失灵了。”边说边从腋下抽出了体温计。 “你发烧了吗?”我诧异。 “正常温度啊。”阿肖嘀咕着。“看来没发烧,但就感觉浑身冷的很,可能是从雨天回来体温本来就低的因素吧,我睡一觉,别来打扰我。”说完,便飞快的钻进了被子里。 过了两三天,阿肖还是喊叫着冷,我摸了摸他的额头,指尖传来的寒意让我一阵哆嗦。这体温明显不是正常人所能拥有的啊,如同冰块一样冰,也难怪阿肖寒冷了。没过多久,阿肖的父母就来把阿肖接走了。 再后来,我听其他同学说,阿肖的病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治的,但的确是治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动不动就容易伤风感冒,要么就是发烧烧退吧下来,但好歹是把命保住了。 到了大学后,我翻阅很多民间书籍,才知道阿肖到底得得是什么病。 雨女:雨天,一女子立在雨中,如果这时候有男子向她微笑,示意她共用一把伞的话,那她就会永远跟着他。此后,该男子就会一直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因为普通人难以抵挡这么重的湿气,所以不久就会死去。 想必雨女也就是由雨中的怨气所凝结成的吧,很多人对于自己即将死亡当然不甘心,久而久之就化成了怨气,一点怨气不要紧,可是一点一点的累积上去就很麻烦了。我想因为怨气太重,所以就凝结成了雨女吧。 还有想必阿肖那天遇到的就是雨女吧,怪不得后来的几天有同学来我们宿舍玩,都会抱怨我们宿舍的潮气太重。当时我们只以为是下雨天导致房间潮气大,却没有想到是阿带着雨女回来了。当然,那个时候我们也不知道雨女是什么,说不定还会庆祝阿肖终于有女人缘了呢,哈哈哈。”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过了好久我从一本书上看到了雨女更详细的解释。 雨女:雨中女子会永远跟着向自己微笑示意共用雨伞的男子。他会因一直生活在潮湿环境中难以抵挡湿气死去。不过听说用盐能把她制服。传说是古代伊豆半岛最先出现。飓风晚上久等出海打鱼丈夫未果的美丽少妇冒着风雨到礁石上眺望被浪卷入水中,之后有传言说看到她忧郁痛苦,所过之处充满潮湿积水,与美男子交 合后发现不是丈夫杀死对方又开始漫无目的的寻找。 我合上书本,想要给雁言谚打个电话叫他买些水果回来,却忽然想起手机忘在了琴行。外面的风呼啸着,雨水拍打着玻璃,看来又是一场暴雨。但为了取回手机,我只能无奈的撑起伞往琴行走去。 不止风大雨也大,噼里啪啦的让我感觉能把雨伞穿个洞。这时,我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没有打伞的女子,她正朝我微笑。我正纳闷谁在雨这么大的天气还能如此悠闲,就看见了她的身上根本没有一滴雨水。我吃了一惊,忙当做没看见向前跑去,直到一个转弯处才停。这时,我用余光看见,一个男子正露出猥琐的笑容邀请那个女子共打一把伞,而那个女子也欣然答应。 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只希望是我眼花缭乱,那个女子是正常人,而不是传说中的雨女。 -<雨女>完 三十四 小翠 “聊斋志异看过吗。”我对着雁言谚发出了疑问。 雁言谚正在整理着刚买的画布,身旁还堆放了一堆乱七八糟的颜料,听到我这样问,也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摆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唔,那不是蒲松龄写的么,看过是看过,但也只看过几章而已,那几章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比如画皮啊。” “那你看过小翠吗”我直了直坐在沙发上的身子。 “什么?小翠?好名字……”雁言谚一副不知所云的表情看着我。 我无奈的摇摇头,刚直起的身子又陷入沙发内:“那我就给你讲个关于小翠的故事吧,这是聊斋志异里面的一个,我很喜欢,虽然现在有很多版本,但我还是最喜欢那个原汁原味的。” “哦?洗耳恭听。”雁言谚吧画布放到一旁,也坐在我身边,等着听故事。 “王太常,浙江人。幼年时代,一天,白天躺在床上,忽然阴云密布,霹雳大作,有一个东西比猫还大,钻进他的屋子,趴在他的身下,翻来覆去的不肯离开。过了一会儿,雨过天晴,那个动物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抬头一看,不是猫,这才害怕了,就隔着屋子叫哥哥。哥哥听了以后,很高兴地说:“弟弟将来一定会大富大贵,这是狐狸来此躲避雷霆之劫。”后来,他果然很年轻就考中了进士,当了几年县官以后,进京做了监察御史。 他生了一个儿子,名字叫元丰,傻到了极点,十六岁还不知道雌雄,因此亲戚和邻里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做老婆。王太常非常忧愁。恰巧有一位妇人,领着一个小姑娘,亲自登门,请求给元丰做媳妇。看看那个小姑娘,容貌很美,开朗的脸上总是微笑着,真是一位仙品。王太常很高兴地询问妇人的姓名。妇人自我介绍说:“我姓虞。女儿名叫小翠,已经十六岁了。”和妇人商量彩礼。妇人说:“女儿跟着我,粗糠也吃不饱,一旦到了高门大户,使唤奴仆丫鬟,吃着细粮细菜,她心里舒适,我的心愿就得到安慰了,贫寒人家的女儿,怎敢要才礼呢?”夫人高兴极了,很殷勤地招待她。妇人就让女儿拜见王太常和夫人,嘱咐她说:“这就是你的公婆,应该谨慎地侍奉二老。我很忙,暂时回去,过几天再来看你。”王太常命令仆人备马把她送回去。她说:“我家的小胡同离这里不远,不用麻烦了。”说完就出门走了。 小翠没有一点悲伤和留恋,马上就在梳妆匣里翻取花样。夫人对她也很喜爱。过了几天,妇人没有回来。问小翠家住在哪里,小翠好像傻乎乎地也说不清家在哪里。于是就另外收拾一个院子,给他们夫妻举行婚礼。许多亲戚听说王太常捡了一个穷人家的女儿给儿子做媳妇,都讥笑他,等到看见了小翠,都吃了一惊,大家的议论才停息了。 小翠又很聪明,能看出公婆的喜怒哀乐。王太常夫妻二人对她的宠爱超过了一般的常情,但总是提心吊胆 的,唯恐小翠嫌儿子太傻,但是小翠很高兴,总是和元丰高高兴兴地,不嫌他傻。只是好开玩笑,用布缝了一个圆球,踢球取笑。她穿着小皮靴,一脚把球踢出几十步远,骗公子跑去捡回来,公子和丫鬟经常汗流浃背,一个接一个地去捡球。 一天,王太常偶然路过这个院子,圆球砰的一声飞来,正好打在脸上。小翠和丫鬟都躲起来了,公子还跑着跳着去追球。王太常一看很生气,向儿子扔去一块石头,儿子才趴在地上哭了起来。王太常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夫人,夫人就去责备小翠。小翠笑眯眯地低着头,用手指头剜着床沿。夫人回去以后,她仍然傻玩傻笑的,又用脂粉给公子涂了一个花脸,活像一个鬼怪。夫人看见了很生气,招呼小翠骂了一顿。小翠倚着桌子,捻着裙带,不害怕也不说话。夫人拿她没办法,就拿起棍子打儿子。元丰大哭大叫,她才变了颜色,跪在地上请求饶恕。夫人的怒火马上消失了,就扔下棍子走了。小翠笑盈盈地把公子拉进屋里,替他扑打身上的尘土,给他擦眼泪,抚摸他的棒伤,用红枣栗子哄他。公子就止住眼泪笑了。小翠关上大门,又把公子打扮成霸王,装作藩王藩将,然后自己穿起艳丽的服装,把腰束得细细的,在帐下婆娑起舞,或者在发髻上插上两条雉尾翎,拨弄着琵琶,发出叮当的音乐声,满屋子都是喧笑声,天天如此。 王太常因为儿子是个傻子,不忍过分责备媳妇,即使略微听到一点情况,也当没听见,听之任之。同一条胡同里有个叫王给谏的,两家相隔只有十几户,但是两人从来不相容。当时正赶上三年一次对官吏进行考核,王给谏忌妒王太常握着河南道监察御史的权印,就想攻击陷害他。王太常知道王给谏的阴谋,发愁没有办法对付。一天晚上,他很早就睡了,小翠戴上纱帽,穿上朝服,扮成吏部尚书的模样,剪一些雪白的丝绒做成浓浓的白胡子,又叫两个丫鬟穿上青衣,戴上青帽,扮成两个侍从,从马房里拉出三匹马,偷偷跨马出了后门,开玩笑说:“我要进见王先生。”跑到王给谏的门前,又立即鞭打两名侍从,大声说:“我要进见御史王先生,怎能进见给谏王先生呢!”勒转马头就往回走。等回到家门的时候,守门人误以为真,急忙跑进去报告王太常。王太常赶紧爬起来,跑出去迎接,才知道是儿媳妇开的玩笑。他很恼火,对夫人说:“王给谏正在找我的茬,反倒把闺阁中的丑事亲自登门告诉了人家,我的祸患不会太远了。”夫人也很恼火,就跑进小翠的绣房,又骂又谴责。小翠只是憨笑,一句话也不争辩。打她吧,不忍心,想休出去,她又无家可归。夫妻二人又是懊悔又是怨恨,一宿也没睡觉。 当时的吏部尚书,是个显赫一时的高官,他的面貌、神态、袍服和侍从人员,和小翠装扮的没有一点差别,王给谏也误以为真。他一次又一次地侦察王太常的大门,直到半夜,客人也没有出来,就怀疑吏部尚书和王太常背后密谋考核官吏的事情。第二天早朝,他看见王太常就问:“昨晚吏部尚书到你家里去了吗?”王太常认为这是对他的讽刺,心里很惭愧,唯唯诺诺地应了一声,回答的很不爽快。王给谏更加深信不疑,陷害人的念头就终止了,从此更加结交王太常,讨王太常的欢心。王太常探听到这个情况,心里暗自高兴,但是却背后嘱咐夫人,劝小翠改正她的行为,小翠笑眯眯地答应了。 过了一年,首相被免职了。首相恰巧有一封寄给王太常的私人书信误投给了王给谏。王给谏拿到这封书信,高兴极了,先托王太常的一位好朋友,去向王太常借取万两银子,王太常拒绝了。王给谏就亲自来到王太常家里。王太常寻找纱帽和袍服,准备出去应酬客人,一件也没找到,王给谏等了很长时间,恼火王太常对他轻慢无理,很气愤地要往外走。忽然看见公子身上穿着龙袍,头上戴着龙冠,有个女子把他从门里推出来。王给谏大吃一惊。紧接着,那个女子笑盈盈地拍拍公子,给他脱下龙袍,摘去龙冠,领进门里去了。王太常急忙出来迎接客人,客人已经走远了。等听说了王给谏不辞而别的原因以后,吓得面如土色,痛哭流涕地说:“我们的媳妇真是一个祸水呀。灭九族的灾难,指日可数了。”说完就和夫人拿起棒子,去找小翠算账。小翠已经知道了,插上房门,任凭公婆辱骂。王太常越骂越生气,就用斧子砍门。小翠在门里笑着说:“公公不用烦恼。有新媳妇活在世上,刀劈斧砍锯子拉,我自己承受,一定不使双亲受到侵害。公公这样气愤地砍门,是想杀了媳妇来灭口吗?”王太常这才罢手。 王给谏回去以后,果然直言上奏,揭发王太常心怀不轨,有龙袍龙冠可以作证。皇帝很惊讶,查看龙衣龙冠。一看,龙冠是用高粱秸的心子扎制的,龙袍是用黄色破包袱皮缝制的。皇帝一看就恼了,认为这是诬告不实。又把元丰召到金銮殿上,只见他憨态可掬,就笑着说:“这样一个傻小子,能做天子吗?”于是就下了命令,把王给谏交给三法司审问。王给谏又起诉王太常家里有妖人。三法司严审王家的奴仆丫鬟,都说没有别的东西,只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媳妇,一个傻透了的儿子,天天玩一些取笑的游戏;审问邻居,邻居也没有不同的说法。案子就定了,王给谏犯了诬陷之罪,发配到云南去充军。 由于这件事情,王太常认为小翠很神奇。又因为她的母亲很久也没来,料想她不是人类。让夫人探测她的家世,她只是笑眯眯地不说话。再要刨根问底,她就掩着口说:“儿是玉皇大帝大女儿,母亲不知道吗?过了不久,王太常升为京卿。五十多岁了,时常忧虑没有孙子。小翠在家住了三年,天天晚上和公子睡在两个床上,似乎从来没有合房。夫人派人抬走一张床,嘱咐公子和媳妇在一个床上睡觉。过了不几天,公子告诉母亲说:“借走我的床,蛮横地不还我!小翠天天晚上把腿放在我的肚子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她还时常在人家的大腿里边任意乱掐。”丫鬟仆妇一听,没有不哈哈大笑的。夫人呵斥他,拍他一巴掌,叫他回去了。 一天,小翠在屋里洗澡,公子看见了,要和她一道洗;小翠笑眯眯地止住他,叫他暂且等一会儿。她洗完出来以后,叫人把水倒出去,换了一缸热水,脱下他的袍子裤子,和丫鬟一起把他扶进缸里。他觉得热气蒸腾,闷热闷热的,就大声喊叫,想要出来。小翠不听,用被子蒙上了缸口。过了不一会儿,缸里没有了声音,掀开被子一看,已经气绝身亡。小翠神态坦然地笑着,一点也不惊慌,从缸里把他拽出来,放到床上躺着,把身上擦得干干净净的,给他盖了一床夹被。夫人听到了消息,哭天喊地地跑进来,骂道:“发疯的丫头,你为什么害死我的儿子!”小翠笑眯眯地说:“这样的傻儿子,还不如没有。”夫人更火了,用脑袋去撞小翠,仆妇丫鬟争着拉住她,劝解她。正在纷纷攘攘的功夫,有个丫鬟告诉她说:“公子已经呻吟了!”她立刻收住眼泪,伸手一摸,听见一阵呼哧呼哧的呼吸声,看见儿子大汗淋漓,被褥都被湿透了。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出完了汗,忽然睁开眼睛四处看望,看遍了所有的家人,似乎都不认识,说:“我现在回想从前的事情,都像在睡梦之中,这是怎么回事呢?”夫人听他说话不傻了,感到很惊异。把他领去参拜父亲,一次又一次地试探,果然不傻了。老两口非常高兴,如同得了一件奇珍异宝。到了晚上,把抬走的卧床还归原处,又摆了一套被子枕头,以便偷看他的行动,他回到绣房,把丫鬟都打发走了。早晨叫人扒窗往里一看,那张床形同虚设。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发傻了,小翠也不再癫狂了,小两口互敬互爱,如影随行,谁也离不开谁。 过了一年多,王太常被王给谏的同党参了一本,受到弹劾而罢了官,还有一点小小的牵连。他从前有一只广西巡抚赠送的玉瓶,价值千金,要拿出去贿赂当权的官员。小翠很喜爱它,拿在手里反复的玩赏着,一不小心,失手掉在地下摔碎了,她很惭愧地到公婆屋里去承认错误。王太常夫妇因为罢了官职心里正在不痛快,听她摔碎了玉瓶,大怒,于是就一对一句地呵斥她,辱骂她。小翠很气愤地退出来,对公子说:“我在你家,保全下来的东西,不止一个瓶子,为什么不能稍微给我留一点面子呢?实话告诉你,我不是人类,因为当年母亲遭受雷劫的时候,深受你父亲的庇护,又因为我们两个有五年的缘分,所以把我送来报答从前的庇护之恩,了却我们的前缘。我受到的唾骂,把头发拔下来,一根一根地数也数不完。我所以没有马上走开的原因,是因为五年的恩爱没有期满,今天还有什么脸面能再住下去呢?”她气愤极了,转身就往外走,公子追出去,已经无影无踪了。 王太常茫然不知所措,心里空落落的,好像丢失了什么东西,后悔也来不及了。公子回到绣房,看着她剩下的脂粉和留下的绣鞋,哭得要死,寝不安枕,食不甘味,一天比一天消瘦。王太常很焦虑,急切地请媒人给他续婚,以便解除她的忧愁,但是公子不乐意。只请了一位巧手的画工,画了一张小翠的像,供起来,日日夜夜在画像下面焚香祷告,洒酒祭奠,几乎祭奠了二年。 一天,他偶然出门办事,晚上从别的村庄回来的时候,皎洁的明月已经挂在天空,在村子外面,他家有一处园亭,他骑马从园亭的围墙外面经过,听见墙里笑语声声,就勒住缰绳,叫马夫给他拉着笼头,登上鞍桥往里一望,看见有两个女郎在园亭里游戏。薄云遮月,夜色朦胧,看不太清楚。只听一个穿绿衣的女子说:“你这个丫头,应该把你撵出门去!”一个穿红衣的女子说:“你在我家的园亭里,反而撵谁呢?”绿衣女子说:“死丫头,不害羞!不能给人做媳妇,被人撵出来了,还来冒认家产吗?”红衣女子说:“那也比没人光顾的老姑娘强多了!”听她的声音,很象小翠,他就大声呼喊。绿衣女子离开园亭说:“暂时不和你争论,你的汉子来了。” 绿衣女子走了以后,红衣女子来到墙下,果然是小翠。他高兴极了。小翠叫他登上墙头,把他接进墙里说:“二年没见面,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公子握着她的手,流下了眼泪,把相思的苦闷完全告诉了她。小翠说:“我也知道你的痛苦,但是没有脸面再回去见家人。今天和大姐在这里游戏,又和你不期而遇,足以知道前世的姻缘是不能逃避的。”他请小翠和他一起回去,小翠不同意,请她住在园亭里,她答应了。公子打发仆人回去报告夫人。夫人很惊讶地从床上爬起来,坐着轿子奔向园亭,打开锁头就进了园子。小翠马上迎出来拜见婆母,夫人抓着她的胳膊,痛哭流涕,极力检讨自己从前的过错,几乎无地自容,说:“你若心里少记一点怨恨,就请你和我一道回去,安慰我年老的心灵吧。”小翠严辞拒绝。夫人考虑野地里的园亭荒凉寂寞,打算多派一些人给她服役。小翠说:“许多家人,我都不愿意见到他们,只有从前的两个丫鬟,早晚都跟着我,不能不有所关怀,此外只要一名老仆照管门户,其余都不要了。”夫人完全按照她的意见办理。借口公子在园亭里养病,天天供给吃的用的。 小翠常劝公子另外结婚,公子不听。一年多以后,小翠的面貌和声音,逐渐和从前不一样了,拿出画像对照一下,迥然不同,完全是两个人。他感到很奇怪。小翠说:“你看我现在的面貌还有从前那么漂亮吗?”公子说:“今天看起来,漂亮还是很漂亮的,但和从前比较,似乎没有那么漂亮了。”小翠说:“想是老了!”公子说:“才二十多岁,怎能老得那么快呢?”她笑眯眯地把画像烧掉了。公子急忙抢救,已经烧成了灰烬。 一天,她对公子说:“从前住在家里的时候,公公说我到死不能生孩子。现在父母都老了,你没有儿子,我实在不能生儿育女,恐怕要耽误你的传宗接代。请你在家里娶一个媳妇,早晚侍奉公婆,你来往于两处,也没有什么不便的。”公子听从她的劝告,就和钟太史的姑娘定了婚。吉期将近的时候,小翠给新娘子做了衣服和鞋子,派人送到婆母家里。等到新娘子进门以后,发现她的言谈举止以及相貌和小翠丝毫不差。他很惊奇。到园亭一看。小翠不知哪里去了。询问丫鬟,丫鬟拿出一条红巾说:“娘子暂时回到娘家去了,留下这条红巾送给公子。”公子打开红巾,看见红巾上系着一枚表示永别的玉玦,心里知道她再也不能回来了,就领着两个丫鬟一起回到家里。虽然一刻也忘不了小翠,幸而面对新人就像看见了从前的心上人。他这才明白,和钟家女儿的婚事,小翠是预先知道了,所以首先变成钟家女儿的相貌,以安慰将来对她的相思。” 故事到此就讲完了,雁言谚半晌才反应过来。 “这要我怎么说呢,这种女子恐怕也只有书里面才能出现了吧,现实生活中简直是可遇不可求。她只是无意受到了王太常的恩德,却执着的报恩。为他们家做了那么多事,他们却不知恩图报,就因为打破一只玉瓶,又打又骂的,真是充分显示出人性的卑鄙和丑陋。”雁言谚低头沉思道。 “是啊,这故事后面还有点评,和你说的挺像。 异史氏说:“一只狐狸,受到无意的恩德,它还想要报答,但是身为高官的王太常,儿子得到再生的幸福,恩人打破一只玉瓶,他却无情地怒骂,多么卑鄙呀!缺月重圆以后,她才从容而去,由此可知,仙人的情谊,比世俗的爱情更为深厚了! ”我紧接着说。 “小翠为了减少元丰失去自己的痛苦,把自己渐渐的变成元丰未来要娶的妻子的模样。就论这点,我都要对她竖起大拇指头。更别说她善良,宽容,知恩图报,与人为善的人,而且在助人之后并不邀功,屡次被误会也默默忍受的性格了。”雁言谚大加赞叹。 虽然说故事到此就停止了,可是我的思绪却没有停止。不只是陷入对小翠的无限佩服中,其中也包含着对王元丰的羡慕,是啊,如此奇女子,也就像雁言谚说的一样吧,只会在书里出现,在现实也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罢了。 -<小翠>完 三十五 苦情痣 雁言谚带着他采购的画布和颜料外出写生去了。当然,我也曾想和他一起去。但是,如果我去了,我的琴行就面临着即将倒闭的危机了,也许我这辈子都要喝西北风去了。权衡利弊之下,我只好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进行琴行与家的往返。 今天刚上网,便收到了很多条验证消息,都是出自同一人,看了看资料,是个女生,但是是个陌生人,我接受验证后,便来了一个客人。等我处理好那笔生意后,已经是一个小时候后的事情了。 泡了杯茶,回到电脑面前,发现qq抖动的不停,打开全是那个陌生人的留言。留言内容都是在吗,在吗如此重复着,似乎真的有急事。我看了看她的头像,已经变得灰白,想必已经下线,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情给她回复了个:“在,请问你是?” 没过两秒,原本黑白的头像变成了彩色又抖动了起来,她回复:“你终于上线了,我必须和你聊聊,别问我是从哪加到的呢,我只记得从某个异闻怪事的网站获得了你的qq号码,但具体的网站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 “好,我会洗耳恭听。”一个很简短的回复。 “我有着不错的前景,因为家里很富裕,而且我毕业于一所名牌的学校,但我差点毁了自己的前景。”她开始叙述起来,而我也没必要插话,所以就在电脑一旁安静的看着她打过来的字。 “我遇到了一个男孩,恩,那个是我大二的时候了。与很多女生一样,在那个时候,我把他当做自己的真命天子。有人说过,每个女人一生中总会堕胎一次,我之前是不信的,随着我肚子一天天隆起的时候,我才开始觉得这句话是有正确性可言的。去医院检查,我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无可厚非孩子就是那个男人的。 可是他却嗤之以鼻的说:“我怎么会有孩子,我每次都做好安全措施的,不知道你是和哪个野男人乱搞大了肚子,别想让我戴绿帽子。” 我顿时无言,只能鄙夷的看着他,那一刻,我真的觉得他很丑陋,并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的爱着他。 我提出了分手,他也没有挽留。就这样,我们散了。和大多数学生时代的爱情故事一样,没有结果,只有回忆,但是我的回忆却是我人生中的一道伤疤,很重的伤疤,甚至于血肉模糊。 我的人流是在一个好朋友陪同下去做的,好友扶着我走进手术室。那不是个大医院,甚至说那只是个普通的诊所,因为我怕在医院遇见熟人,那样会很难堪的。我和好友就如同两个偷偷摸摸的小孩一样,畏手畏脚的走了进去,呵呵,那是个什么样的医院啊,不,应该说是诊所。表面很破旧,可是进去只能拿破烂来形容了。但是,相对的费用会比正规的医院便宜一半。我进去了,看到同排的一对男女,想必也是大学生,女生在她男友怀抱里哭泣,而男生在一旁安慰她。突然,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可悲,一股伤心的感觉不由得从心中弥漫起。 那天下着雨,很冷,到现在我都能感觉到那刻骨铭心的寒冷。手术室不大,简单的摆设,泛黄的墙皮,只有一张手术床,旁边摆放了许多器械,在房间里泛着冷光,而我却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 神情冷漠的医生翻弄着手术器材,看着我就如同看着没有生命的物体一样,不过我想我能理解,毕竟这里的医生不是第一次面对我们这样的“患者”了。 手术做完了,我没有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疼痛,因为我心里早就已经痛的麻木了,只有无限的悔恨,以及对那个男人的诅咒。 在分手后,我很痛苦,天天沉迷于酒吧,酗酒,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心情好受点。身边的朋友见无法劝我,都纷纷离开了我,我真正意义上成为了一个人。 直到我的好友,就是陪我做人流的女生,冲到酒吧给了我两巴掌,我才真正意义上清醒。 她对我说:“你为了那个男人毁了身体,现在还要毁了青春,毁掉自己的前程吗。请问,为那个男人付出那么多,你不觉得恶心吗!” 那一刻我才醒悟了过来,我开始反省这么多天的堕落,甚至想狠狠的抽自己一巴掌,让你清楚的看看自己是什么模样。但真的是万幸,我醒悟了过来,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么多,不能再失去自己的人生。从那天后,我变得更加努力,我参加学院各部门的竞选活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变得越来越优秀,自然在学校的名气也变得越来越大。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像我讨教成功的经验,甚至有很多新的追求者,最可笑的是那个当初让我鄙夷的男人也加入了,表示要和我再续前缘。我没有理会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这些都是虚幻的,大学时代没有几段恋情能成功,我深有体会,我所需要的只是努力,为了以后的成功。 后来我毕业后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可是却淡了对爱情追求的心,不是说自己被大学时代伤害了就不敢再爱了,是真的提不起兴趣了。不过除了爱情方面,我的一切都非常顺利,不论是事业还是财运都顺风顺水。 有一天我收到了大学同学的请柬,原来是要我参加同学聚会。我现在的状况并不落魄,甚至可以说是很好,很优质,于是我就欣然同意了,当然这也是女人的虚荣心理在作祟。 在席间,同学知道我现在混的比较好,一个个都对我格外的殷勤,让我突然觉得同学之间已经没有了学生时代的友谊,只有单纯的利益关系。同时,我也看到了那个让我曾经鄙夷的男人,他一人坐在最右侧的位置上,没有人招呼他也没有人理他,只有他自己在说自己现在过的如何好,如何谋得一官半职,却全然不顾有没有听众。 散席后,那个男人叫住了我,他还是那么高,与往日不同的是变得很瘦了,皮肤变得也更加的黑。外表上看还是很英俊,可是我知道他的内在后,只觉得他非常的猥琐。 “嗨,知道你过的很好,所以,能不能帮我弄个好点的工作,再顺便借我点钱。”他虽然挠着头,但却没有一点愧疚之意。 我摇了摇头,就向停车场走去。 “喂,你别那么没有良心好不好,再怎么说当时大学时代咱俩也在一起了那么久,现在我有难你也不帮一下,真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啊。我知道当成伤得你很深,但是如果当初没有我,你现在怎么会这么成功。”他拉住了我。 “这些话你还有脸说的出来,不过我不想和你再牵扯上什么关系,所以我要回家了。”当时我真想抽他一巴掌,因为我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 “你放手,拉着她想干什么,不要脸的男人。”那时陪我去医院的好友快步走上前,反手给他一巴掌,就把我拉走了。 我真的很感谢我的好友,她在我堕落的时候一巴掌把我扇醒,让我走出了深渊。在我受到那个人纠缠的时候,帮不敢下手的我一巴掌扇走了那个人,替我解除了麻烦。 以后的日子也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一直都平平稳稳,我的事业越来越成功,但是我的感情生活却没有什么起色。不知道是因为我对爱情没了期望,还是始终没有遇到对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的姑姑来找我,她对我说,我的脖子后面正中央1寸范围内位置的痣,属于非常吉利的吉祥预兆。有苦情痣的人,虽然恋爱辛苦艰难,但是得到爱情后会甜美稳固,不会出现婚变。 我听完就愣住了,觉得姑姑说的实在是太过于悬乎。姑姑拉过我的手,朝我手腕上套了个石头制成的手链。 “你要认真的给我听,按照八卦苦情痣位于坤位,女士需要佩戴紫冰银镶嵌蓝绒晶的饰品,之后请法师以用“蜜蜡石、赤鱬鳞、黄金、缘金、红竹石、法体盐”制作而成石碑护身符。需要让法师按照农历生日在结印册上添加结印,结印的作用是激活运势,护身符的作用是化解命中凶煞缺一不可。你是农历6月出生的需要在结印册添加“竹内古河结印、竹雀结印、石田佐吉结印”。饰品、石碑护身符、结印三者配合就是风水里的三元风水局,缺一不可。这个是我替你求来已经结印好的蓝绒晶,需要1到3各月净化一次。你要好好的佩戴着,这个可以激活苦情痣本身所有的福运。平时不激活的人,生活、工作、学习上都会遇到小人干扰、感情也波折不定、工作、学习、事业上都很难如意。已婚的人也会多病,特别是女士如果有苦情痣婚后一定得妇科疾病。如果佩戴激活福运的晶石,人生会有很大的改变。可以化解凶煞、消除波折、事业、财运、学习上都会顺风顺水。女子可以旺夫,男子可以旺子。你是个特例,除了感情不顺以外,事业什么的都很顺利。你还要记住,根据中医学苦情痣位于奇经八脉中的督脉,这条经脉是决定人生死的重要经脉。阴阳五行中为“阴”,有苦情痣的人,最忌讳佩戴象牙制品,因为象牙五行属阴,一旦佩戴,阴气过重冲入百会穴,阳气耗竭,不光如此因为苦情痣是与所爱人相连,佩戴象牙后会逐渐克死爱人、亲人、孩子,一旦佩戴象牙初期身边出现很多小人、之后多病,最后会死于非命。而且根据隋唐药书《月王药诊》记载有苦情痣的人禁忌的食物有熊掌、蛇、猴子、鱼翅、狗、猫、野禽、这些都因为在中医理论中,会封闭督脉,造成气脉阻塞,效果和佩戴象牙相似。”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但是看着这个蓝绒晶手饰也十分好看,也就一直带着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手饰的作用,过了几个月就遇到了我现在的男友,他和我一样,有着所谓的苦情痣,他的脖子上也戴着符石,我们的感情很好,现在也准备结婚了。说个题外话,之后还是有听到过我前男友的消息,据说他穷困潦倒,只能坑蒙拐骗,没多久就被送到了派出所,后来呢,我也不知道了,再也没有消息了。所以,我坚信恶人还是有恶报的。” 故事说完后,她就下线了。 苦情痣,我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名词,想到原来在一本书看见过对苦情痣的介绍。其实大多都像她姑姑说的一样,只有一点是,苦情痣的人,爱情、家庭总是受到烂桃花的干扰,恋爱破裂,婚姻会有很大的危机。如果男方辜负了女方,而遭到女方强烈的怨恨,便会改变男方的命运,女方则事业越来越顺利,男方则越来越低沉。 呵呵,说到底,这些还不过只是些玩笑话,谁又会专门为这去调查传说的真假呢。我还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恶人是恶有恶报的,所以她的前男友才会沦落到如此落魄下场。 -<苦情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