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她我跟谁急》 序章 拦路者死 仙历七十二万八千四百五十九年夏至—— 仙魔两界的交界之处无相轮回境,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往日一风不起二浪的的地方,今日却乌泱泱地站满了仙魔。虽说这天气是热得有些不像样子,这里肃杀的气氛属实比数九寒冬里的北风,还要狠上三分,又冷又冽。 在这有些凝重的气氛里,从仙界那边冷不防地传出一把略带哭腔的声音。 “师父!你究竟……究竟想要干什么?” 说话的人名叫卿不负,站在群仙最前面,穿了一身天青鹤氅,眉清目秀好看得紧,一双桃花眼眸十分灵动,手上握着宝光氤氲的三尺长剑,剑柄处系了一串流光溢彩的铃铛。然而这样一个原本秀气得有些胭脂气的人,愣生生被谁划了一道从左眼眼眶下一直延伸到右耳耳根后的鲜血淋漓深可见骨的大口子,显得有些狰狞骇人。七彩仙泽环身――那是上仙的气泽才有的七彩流光。打眼瞧过去,他身后的芸芸众仙中有十好几个人,也都是一身七彩流光,竟然全都是上仙。 好大的阵仗!整个仙界的上仙也不超过三十位,如今倒几乎都聚全了。 再看对面,虽无这么大的阵仗,只来了几位,可九大魔王倒是一个不少,个个龇牙咧嘴,身上杀气腾腾,手里都捏着看家法宝,死死地围成一个圈,把其中坐在地上的一男一女护在了中间。 那圈中央是一名浑身散发出极狂魔焰的男子,长发未束,着一身极其华丽的喜服,印堂发黑,双眼迷离气若游丝地被女子抱在怀里,一看便是身中剧毒。 本是剑眉星目,潇洒狷狂的天之骄子,如今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命不久矣四个大字。 女子亦是一身霞披,凌乱的长发与他的在风中纠缠在一起,三指宽的红绸遮于眼前。可即便掩去双眸,却依然可见天人之姿。她修长的手指爱惜地摩挲着他的紧皱的眉心——不只是肌肤之亲,她在给他渡气。 这两人乃是魔界的新君溟烟和新后未千皇。 两人昨日才刚拜过天地入过洞房,若有人现在去魔界转一圈,那魔宫里应该还是一片铺天盖地的红呢。可今日一早两人却以春宵晚起为名掩人耳目,悄悄领着九大魔王想要潜入仙界换骨池,为魔君溟烟解毒。 不料魔界还是混入了仙界奸细,让他们早早得到消息,来了一次守株待兔。 倒不是这夫妻俩只顾贪鱼水之欢,将解毒这等人命关天之事也放在洞房花烛之后,实在是溟烟所中之毒又狠又辣,已经深入骨髓,难以根除。未千皇又不知从何处习得一种密术,在昨夜二人圆房之时偷偷施下,将毒转移到自己身上。 如此一来魔君身上的余毒靠着仙界圣地——拥有一池纯净度化之力可解百毒的换骨池便可轻松解掉。而未千皇自己吃下了能维持表面生气的丹药,叫谁也看不出来一点身重剧毒的模样。 半晌的静默后,她开了口,语气轻的不能再轻: “我没想干什么……只是想替我夫君求条生路,借换骨池一用,为他解毒。” 此话一出口,那一众上仙中冒出一个老夫子,大声喝道:“未千皇!你不是还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帝君吧!当日叛出仙界,我们不杀你们,已经是放你们一马了,不要再得寸进尺!” “哼……”溟烟冷笑一声,“就凭你?我若没中这万年蛛皇之毒,十个你也打不过我!”说完他又呕出一口黑血,眼神也又迷离了几分。 “阿溟……”未千皇皱眉,心疼地抱紧他,语气中有些嗔怪的意思。 “我没事,小未……诶,你别哭啊……咳咳……”他说着话又是几口血涌出,他却不敢在她面前声张,只是抬手覆上未千皇巴掌大的小脸,拿舍不得去擦血的喜服袖子替她擦了擦眼泪,“不,不就是一死嘛……我今生能娶到你,已经……已经死而无憾了……” 其实昨日溟烟因为顾忌自己身上的毒,本是不想碰她的。 可洞房花烛夜,红绡帐内,她窝在他的怀中,乖巧得像一只小鹿,一双柔夷温柔地揽住他的腰,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阿溟,我想为我们生个孩子……” 他如此爱她,疼她,想要她……叫他如何能拒绝?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后来未千皇为他下了嗜睡咒,看着熟睡的他一宿未眠,呜咽之声也不敢有地哭到天亮。 无相轮回境中,她眼前的红绸已被泪水打湿,颜色变得如血一样深,她低下头,最后一次吻他,声音有些哑:“可我想你活着。” 仅仅思虑了片刻,她便将男子交付给了周围的魔王,站起身来擦干泪水,留下了决绝的两个字: “等我。”阿溟,我一定会回来见你,你要等着我啊。 孩子,也许这辈子是不可奢望的了,那……下辈子呢? 离开了男子,她的气场瞬间从温柔深情的妻子变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杀神,身上九彩金光大盛——此女赫然是一名金仙。仙分九级,金仙为首。普天之下的现存的金仙不过两位而已,其中一位就是眼前这位从天边招来那令天地色变的遮云剑的现任仙界帝君未千皇。 而另一位,便是她的夫君,前不久刚刚入魔,现在身中蛛毒命不久矣的前任仙界帝君溟烟。 她提着剑,视死如归地走上前来,浓郁的杀气磅礴而出:“拦路者死。” 她本就是想以命换命,根本没有打算活着回去。如今有个正大光明的死法送上门来,她的心里竟然有几分侥幸——这样她就不用费尽心思地去想第一千零一个能骗过他的理由了。而他也不会发现她的小诡计,可以好好地活下去…… 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只是她还是有点舍不得。 不是舍不得命,而是舍不得他。 她侧过头,用余光去看他,心中无限眷恋——溟烟,余生里都没有我了,你会不会寂寞? 不待她多想,刚才那个老夫子又站出来说话了:“除非踏过我的尸体!否则你们休想踏入仙界一步!” 拧眉。 “师兄,就让师父他们去吧……”卿不负拦住了他,恳求道。 “不负!”这老夫子有些恨铁不成钢,“她已经走火入魔了!她一心只有那个叛徒!哪里还是你的好师父?!” 出剑。 “可是……”话没说完,一股鲜血猛地堵了卿不负的嘴,而他身边刚才还义愤填膺的师兄已经身子一矮,倒在血泊之中。周围一圈人低头看了看那死不瞑目的道友,心里都是一凉。 一招,仅仅一招,她竟然秒杀了一位上仙! 收剑。 唯有卿不负难以置信地看向他的师父,他总是听无数人说他师父变了,说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心怀天下苍生的那个帝君,他不信!可如今百闻不如一见,他的师父确确实实为了那个人戮了仙。 她确实变了,不再心怀天下,她的心里恐只有一个溟烟了。 可她却像初见他时一样笔直地,磊落地站着,就像这人不是她杀的一样。然而遮云剑戮仙尝血,已经从一柄紫气氤氲的仙剑变成了萦绕一团魔障之气的魔剑。 “师父!”他冲到她的脚边,毫不犹豫地跪了下去,不停地磕头,央求她:“不要这样!不要再杀人了!求求你了师父!” “谁是你师父?”她径直走过他,二人离得是那么近,秾丽的红裙长摆甚至从他的眼前飘过,可她却始终一个正脸都没有给过他,只有空灵冷情的声音悠悠荡在空中,冷漠得如同地狱而来的修罗,“带魔君去换骨池。” “是!” 此令一下,仙魔大战算是正是开始了——这一战打得昏天黑地,打了整整七七四十九天。 后世的仙卷中是这样记载的: 仙历七十二万八千四百五十九年夏至,仙魔两界的交界之处无相轮回境中,由准帝君卿不负率领的三千仙家弟子与由仙界叛徒溟未夫妻二人率领的群魔进行激烈交战,击杀魔后未千皇,重创魔君溟烟,令群魔落荒而逃。但卿不负也在这一战中失去踪迹,下落不明。 然而当时的事情却是未千皇凭一己之力与这所谓的三千弟子缠斗了整整四十九天,最后毒发身亡。卿不负,也确实是不知所踪。而溟烟在群魔护送之下,顺顺利利到换骨池解毒而返,翻遍了整个无相轮回镜却再找不到他的新娘子未千皇,心火郁结晕倒后被群魔抬回了魔界。 他当然找不到她,因为她在我这里。 我是谁? 我偏不告诉你! 第一章 来生,我还想见他 忘川河边,三生石旁—— 一只魂魄静幽幽地伫在那里,周遭围了成千上百只冥灵。 这魂魄一团莹白,其中隐隐绕了些金色,在成千上百的绿色冥灵中,在阴曹地府里头显得格外地引人注目。 “乐神大人,您这是第八次光临鬼门了,您看看,这九转飞升很快就成了!”一只小鬼笑成了一朵向日葵。 “是啊!是啊!乐神大人的经约也快完了,就差一世师徒,一世姻缘了!” 魂魄甫一从三途河畔过来,听得了这一句,忽地出声: “可本座只剩下一世的轮回,要如何能完成这两世经约?” 说话时这魂魄——其实魂魄并没有眼睛,可我却实实在在觉得她在看坐在望乡台上的我。 哦对了,上一章欠的自我介绍还没做。 我叫黎清棠,是阴曹地府里地位仅次于阎王的三君之一——阴司命。 我很少这般正经地坐着,一是我觉得累,而是我觉得坐亦是跪,而这幽冥司里原没有什么人经得起我这一跪,便是凭那阎王也不能。可我跪了这魂魄,因我觉得我理当跪一跪这位未来的神王,哪怕是未来的,哪怕只是魂魄。 她那棘手的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 “这有什么难的,记得第六世的时候,乐神大人还亲身经历了一次,可是忘了吗?” 魂魄静默着,迟迟不肯再多前进一寸,去接孟婆手里那碗汤。 我见状立刻掠下山头,玄黑的冕服在风中猎猎作响,上面金线绣成的神兽烛阴更加地栩栩如生。待我这如墨似夜的身影落在她面前,便显得这魂魄越来越明亮莹白。一众小鬼见我来,纷纷做鸟云散,我猜定有几个已琢磨着如何去向阎王添油加醋一番,却没那个闲心去管。 我右手执笔,左手捧着她这一世的命薄——上面还是一片空白,点墨未沾。 “怎么?这黄泉路也走了,三途河也经了,鬼门关也来了,这孟婆汤倒不肯喝了?堂堂乐神竟然不敢过奈何桥了吗?” 我敛起平素那嬉笑的模样,倒不是因为眼前这位身份,只是跟了这魂魄已七千年,我深知她的脾性,她如今犹豫并不是惧怕什么伦理纲常,她想要从我这里求的不过是一个理由。 “乐神大人,神王不是白做的。我知道你不愿意忘了他,可是这劫数是你应得的。” 她听罢,久久没有出声,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过了不知多久才轻声道: “清棠,你比那阎王更像阎王。” 这等我素来听惯了的话,第一次从她嘴里说出来,倒令我很是诧异,未及我谦虚谦虚,她便再度开口: “赐我幽冥刃,我要在这三生石上刻一个名字。” 胡闹!我得好好开导一下她! “我知你上一世过的有多难,可这普天之下又有谁能世世安稳如意?不过一场劫难,熬过去也就罢了。都说神王十劫乃是这九重天上堪比六道轮回更加痛苦的劫数,你应该已经晓得它有多难,如今大功将成,为何要徒增变数?这一次你已提前知晓,总好过第一次毫无征兆……” 费了半天嘴皮子该说的不该说的有理的没理的全都抖搂出来了,却只换来她用以打断我的一句: “我知道,阿棠,赐我。” 罢了…… 扬手,一束流光从我袖间飞出,化作一柄利刃落入魂魄里。她刻她的,我说我的: “我不该惯着你的。你可知你这名字刻下去,结果是什么?” “我知道,可我还是想见他。” 那束流光又重回我的袖中,她已飘至孟婆面前,看着那么大那么深的一个碗,轻笑出声:“原来我上一世竟流了这么多的眼泪。”说罢又转过头望向我——应该是望向了我,“提前知晓又如何?喝下了这孟婆汤便什么都忘了。” 我将视线移上三生石,鲜红如血的早登彼岸四字一旁,多了两个字。 溟烟 她也看向了这名字,敛起笑意,语气轻柔得紧,“这是我欠他的。” 三生上石非所爱之人之名不能留,非来生等待之人之名不能刻,他溟烟实属担得起这两条阴规中的任何一条。可是,他毕竟不是……思及此我却忽然想起一件要紧事,不禁抬头看向她,却见她仰起头,将那孟婆汤干了。 “你这一世却要取一个什么名字?”她喝了孟婆汤后应立刻上奈何桥还阳,可我的命薄还没填上个名字,却不得不问问她的意思。 她却已得了副新皮囊,笑盈盈地回过头——这一次是真的看向了我,用那双已与她本尊有九成相似的凤眸,她显然洗净了魂魄,只来得及吐出两个字来, “什么?” 甫一出声便堕入了再世的轮回。我望着三生石上渐渐隐去的名字,我记起他说过若生得一个女儿却要叫什么来着?我摘下了巨重无比的玄玉九宝冠,边想边慢慢走回望乡台,看着厚厚一摞命薄——她七千年的前世都在我这里了。 她是九重天上天帝的七公主,整个天庭最受人欢迎、人缘最好的小神君。从小精通音律,便是太子长琴,文曲星君,甚至是那阎罗王天下皆知精于音律的姐姐妙音神君亦不如她半曲弦歌,一息箫默。而此次历劫,是为她飞升位及十二神王,乃需历经九世轮回,并与另一位同样历劫的神有着十世经约。 七世师徒,三生姻缘。 可叹她只有九世的时间,且最后一世绝七情六欲。这也就意味着,有两世她将罔顾伦理纲常,踏上喜欢自己师父或者徒弟的不归路。其实我倒不是很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而且我原以为师徒恋没什么大不了的来着。喜欢就是喜欢,又不是有血缘关系,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可那些个仙门个顶个的在乎,于是第六世的时候,这段孽缘的结果就很是悲惨,这是我远没有想到的。 哦,对了,还有她在离开天庭前曾为了飞升效果更好,在音律方面的造诣更上一层楼,主动在经约上添了这么一笔——一世失声,一世失明,并且每一世二十岁之前修仙成骨。这么一笔神谕写下,送到幽冥司阴司命我的面前时,我都不禁吓了一跳,好厉害的小丫头,不仅让自己一世是哑巴,一世是瞎子,每世都活不过一千岁还勇报了千年仙龄这一列次的仙班。真真可怜了与她一起历劫的那位神祗! 那神,好巧不巧正是鹤发童颜的月下老人。 想到这里,我瞄了一眼命薄上投胎的时辰,这一看不得了,好家伙,这小丫头生下来竟是带着九紫桃花星的命。我翻了翻旧命薄,不禁扶额,她这上一世是个盲仙,这一世却又不会说话了。不会说话仍有这最正宗的桃花命,真是叫我大开眼界,略忆起她临转世前那六宫粉黛无颜色的一回眸,转念又觉得我这眼界倒小了一点。 这近万年来,她越长越像她九重天上那颠倒众生的模样了,今生这双凤眸已至少有九分神姿,不知仙界那一众自以为仙风道骨的老骨头看到她这张脸又得是怎样一番啧啧称奇。 遇见这样一个不会说话的美人,他又得怎样一番妄动凡心。 望着那滚滚红尘凡界与冥界黄泉路相融冒出的朦朦气泽,我落笔题下两个字: 霓君 溟烟说他若得个女儿,要取名为霓。 忽的想起那日我奉旨奔上九重天,原只是领她入冥界,可听了她这惊天动地的累世经约,实在按不住寥寥长生中好不容易泛起的好奇心,立时在天庭就起了誓约: “我黎清棠将以阴司命之职,追其踪九世,以入冥界生死薄。” 那时,倒是想不到如今的。 “奈何桥前两相忘……” 那孟婆又开始戚戚唱着这千万年不变的腔调了啊…… 奈何桥前两相忘, 望乡台上思伊乡。 三生石旁来生望, 忘川河边情太长。 第二章 转世轮回第八次 蜀中的一户人家,不富裕却很温馨。 这户人家没有老人,只有一对年轻的伉俪,织耕为生。两人有一个女儿取名霓君。 十里八村都知道这家的女主人是天上的神仙,尤擅织布,且模样贼俊俏可人儿。而这家的男人是个凡人,却不老不伤,亦是个英俊的。 最要说的当是他们俩十二岁的小女儿霓君。 霓君有一张极漂亮的小脸,缀一双既不像爹又不像娘的凤眸,占去几乎一半的脸来,有神得紧。这小女娃极聪明懂事,虽说爹娘宠着惯着,却半点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脾气都没有,平时这不让动那不让动,却还是洗衣做饭什么都干。不仅下的了厨房,这小丫头更上得了厅堂,自她娘教她识乐理后便精通各种乐器,尤擅起弦琴乐。邻里乡亲们都说霓君是老天爷赐给这小夫妻俩的宝贝,只是可惜了老天爷也是太喜欢她,故而留下了她的声音。 霓君不会说话,生来便是。 可这并不影响她的美好,琴乐代替了她的声音。十岁时便能将万千仙谱倒背如流。娘亲心疼她,还教了她一支会说话的曲子。 相思引。 心有千千结,始成相思引。 顾名思义,这曲子以相思为名,为谱,为弦,为乐,化成一曲引。传说能为聆听者制造出一个相思幻境,化解其心结,或者结果其性命。真与假,走与留,生或死,全凭聆听者一念之差。 相思引,不仅是一首引,更是一场豪赌,赌上身家性命,赌上全部。 这样厉害的一首曲子,名列九重天上神乐榜第二的位置,非要依托神器或借神力才可奏响。霓君非神,可是她有一架琴,琴曰凤仪,可奏相思引。 “唉……”我叹了一口气,将旁边为我磨墨的小鬼吓了一跳,急忙跪下,“大人恕罪!”我看了看他,边皱眉边挑眉,表情丰富得紧,问他,“你咋啦?”他猛烈地摇头,却不回我的话,垂着脑袋叫我看不见他那诚惶诚恐的鬼脸。 若是往常,我必定好好儿地调戏这小鬼一番——毕竟是那阎罗王亲自挑选出来放在我身边的,可眼下我却没那个闲心。 只因这把凤仪琴,和那首相思引。 我料想到这天帝老儿定会给他这宝贝闺女这一世添上些助力,毕竟第八世了嘛,神也是怕功亏一篑的。可是我没想到,这九重天竟着织女——也就是她在凡间的娘亲,将这相思引带到下界,不仅如此,还附上一把琴。我知他是心疼她这一世不会说话,又要受道德鞭挞,可这相思引毕竟是首半凶半吉的上古神曲,虽会说话,却不是什么话都说得的。更何况若有朝一日凤仪出世,便是这下界唯一一件神器。到时候必定是一场腥风血雨,连带着刚才热闹了一回的阴曹地府也要再动荡动荡。 我黎清棠一向自负六界第一天眼,到如今却看不出她命里的福祸了。可我毕竟也陪她过了这不长不短七千年的日子,我不希望她这一世再历一番似一千多年前那样的劫难,私以为那样的活着简直生不如死。 “我倒是希望你的功德敌得过这凤仪琴和相思引的煞气。” 我这句话是句实打实的风凉话,因为我知道,她不能,故而她这一世逃不过一遭伤情。 我低头抚了抚手上的阴阳扇,正面漆黑如墨的扇面上头是七千年前初见她时,她给我画的一尾火红鸾凤。将扇子合起来挑了挑案上刚才画的一纸墨莲,忽的心烦意乱,出手便是一团冥火,将那墨莲烧得面目全非,眼风轻扫旁边唯唯诺诺一直跪着的小鬼已被我吓得哆哆嗦嗦。 “滚回阎罗殿,叫你们家阎王挑几个好看的艳鬼送过来。”我似笑非笑地捏着一副阴阳怪气的嗓子——乐神那小丫头说过,我阴毒太重,魂魄已留不了多少日子,待她功成要将我请到九重天上去养一养。彼时我不过将她的话当耳旁风,半点要去的意思都没有:“等你度完这这场天劫再说吧。” 笑话,我在这幽冥司里活了多少日子?居阴司命之位,日日受万鬼之气供养,便是极阳之体也扛不住千万年来九泉之下的阴寒,我去那九重天将养个把月就能把这一身阴毒给清了?别说我已抱着活够了也该死了的念头,就是我有极强的生的念头,也不会因贪生而去。 阴间的人最懂得命这个东西,该长短不了,该短续不长。 可笑我这么一缕苟延残喘的魂魄,阎罗王那厮还日防夜防怕我谋权篡位,真不知道他那装满折磨厉鬼的酷刑的脑子里怎么能生出这样令人无语的想法。 掌中一把乾坤镜——乾坤镜中看乾坤,而我只一把,这七千年来不过只追着与她有关的人罢了。我想,有生之年,还能看一回九紫桃花星的命格,倒也值了。我看看镜中她浅浅的笑意,忽的想起今日乃是她转生的第四千七百四十五天,也就是霓君十二岁的生日。 可她没能如愿吃上娘亲煮的长寿面——娘亲病了,请来的医仙说要采苍梧山的湘妃紫竹为药引子才能好,而且必须要膝下儿女去采才有效。 唔……看到这,我不由得向广寒宫里那位这场飞升大戏的总策划嫦娥仙子致以我崇高的敬意,为加快霓君登上苍梧山的速度,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爹爹,照顾好娘亲,君儿很快就回来。】 这是霓君写给临行前写给爹娘的,也是她此生写给爹娘看的最后一句话。 此话甫出,她便与爹爹特地请来的一位为她带路的道长一同离去了。哦,这位道长就是我们的总策划嫦娥仙子亲自下凡来客串的。而霓君所不知道的是她叫了十二年的爹才刚一送走她,便回屋喊她娘:“小织!”的而她“病重的娘亲”一下子从床上蹦下来,答道:“牛郎!”再然后两人紧紧相拥。 “牛郎,其实给天帝带孩子也挺好的哈!” “是啊,不然咱们一年只能见那么一次。” “明天咱们就走了,你说咱们是请雷公电母劈了这儿,还是请火神祝融来放把火呢?” “请雷公电母吧,咱们也好秀个恩爱,气死他俩。” 此时在峨眉山被嫦娥骗的团团转的小霓君自然不会料到前一秒还柔声柔气的爹娘,现在已经开始计划如何料理后事,更不会想到原来自己的爹娘竟是织女和牛郎这对千古牛皮糖模范夫妻。 其实一定程度上,牛郎和织女给霓君示范了相爱与夫妻的样子,塑造了常人难以企及的爱情观,私以为正是这从小的耳濡目染才注定了她将来也将拥有一非比寻常的爱情。 话题扯远了,作为阴司命的我要无时无刻跟在霓君或跟霓君有关的生物的身边。显然牛郎和织女已万分荣幸地退出了这份长长的名单。此刻霓君身边的,乃是我们曾经的九重天第一美人蟾宫仙子嫦娥。她正把那座苍梧山说得天花乱坠,说着说着她便一歪身子,栽下了这峨眉山万仞绝壁…… 原本我就没有想通,你说这大千世界芸芸众山,嫦娥怎么就偏偏挑了离蜀中最近的这座,为什么不把霓君直接送到苍梧所在的烟皇山呢?明明那里才是最节约时间的。现在她这么骤然假死我更不明白她的脑回路了。不是我说她,她都还没把这小妮子带到仙界呢……正当我暗自腹诽,却见山回路转之处踉跄着来了个浑身酒气的人…… 第三章 转角遇到爱 这人太过眼熟了!可不就是咱们的男主角月老的转世嘛!嫦娥啊,嫦娥,原来你竟是煞费苦心呀!可劲的磨磨叽叽地磨蹭,最后还演了出失足坠崖,敢情你这是算准了时间的偶遇呀……我说这月下老儿好歹也是你这万八千年以来唯一的邻居,为了他你也不能将这小丫头片子带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来!高,实在是高! 关于峨眉山的荒芜人烟,就是说来话长了……峨嵋之巅常年飘着若有若无的泠泠细雨,这里的一草一木许也是因着这雨露缘故,连带着常年沾染着山上磅礴沉静的神仙气泽,也显出峨嵋派的仙风道骨来。按说仙山之下应有一派繁华、人丁兴旺的城池围绕着,可这峨嵋山下却是众仙家名山中少有的门庭寂静,方圆十里鲜有屋宅。 有道是一千多年前峨嵋山可是实打实地经历了一番浩劫,方圆数十里都是寸草不生。一千年过去了,虽这地貌是恢复得十之八九了,可是人烟属实是越来越少。虽说现如今峨眉山一带的凡世是越来越冷清,但在千年前那浩劫里头,前任掌门将这峨嵋剑法的赫赫威名远播六界,所以总不断有那想要扬名立万的仙才慕名而来。这才不至于让峨嵋山堂堂仙门太过冷清,也不至于让当下这位掌门与其他各派掌门一起吃酒的时候面子太难看。 我就着手上这乾坤镜,吃着小鬼们传上来人们贡我的果子……噢,也许是贡那阎罗的也说不定,可谁在乎呢?总之才吃了半个贡桃便跟着霓君来到了万径人踪灭的峨眉之巅。霓君这丫头很好认,不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峨嵋山上才好认,便是把她丢到那车马喧嚣的闹市中也是一样的好认。且不说那与本尊冠绝六界的皮相尚有九成相似的脸蛋,便是这一尘不染的白衣加上腰间一把绝品长琴,也是了不得的好认了。 我见过爱穿白衣的仙神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我是没见过穿白穿得如此不冷淡寡情的。说句实话我常年在这阴曹地府,见惯了披麻戴孝来欢天喜地去的,若谁穿个白衣服我着实也谈不上喜欢,可是回回见到她穿白,我都尤其觉得说不出的妍媚,那白不像是广寒宫里皎月之白又凉又淡,倒像是那宫里的兔子白花花的又软又暖。 或许是她眉间那火红似朱砂的胎记实在是明艳得厉害吧。 我遥遥向山那头望了半刻,料这两人相遇还得个一炷香的时间,我便还有功夫再多瞧瞧小霓君。如今离家了,鬓边织女每日给别的庭前芍药已不在了,腰间的长琴也化作了发间那精雕细刻的梧桐凤簪。一眨眼,霓君已拔下簪子化为一把伞撑起来,遮去了这有点愈演愈烈的雨势。 神器可拟万物,且俱为极品,这簪与伞也不过是万物之一二罢。可也不知神器降世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细细想来也不知天帝是爱女心切还是另有算盘了。 我倒也是懒得去猜那九重天上的桩桩件件。不过,这厢小霓君一低头一抬头,撑伞的功夫,咱们这位烂醉如泥的……呃……至少是看着烂醉如泥的郎君就跌跌撞撞地粉墨登场了。我咽了咽香甜的贡桃汁子,捞起旁边这小鬼的袖子抹了一把嘴,愣是瞪大了眼仔仔细细地瞧了又瞧,确实是这位了。只不过这一身破破烂烂的袍子,将碎未碎的酒坛和埋了吧汰的须发,着实让我有点不敢认。若是六百年前身陨遮云剑下的那只修为了得爱洁如命的妖鹤要是知道如今自己的光洁亮丽精心呵护了几万年的天青色皮毛脏成这副德性,估计得气的嗷嗷直叫,一里地都飞不动了吧哈哈。 说起来我与这郎君也不过才十二年没见,万万没想到他竟这般模样了。当年好歹也是……没等我感慨完,便叫人狠狠推了一把,连同乾坤镜也摔在了一旁的瓜果盆子里。我心里一紧一松,正侥幸没叫它直接摔在这九尺寒玉铸就的阴府地阶上,不然摔坏了这月下仙人的孤品老古董,我得请他喝上几条银河的桂花酒啊!还好还好!不过,还没等我高兴完,耳边便响起了一道阴测测偏又燃着怒火的吆喝: “黎清棠,快给老子滚蛋,老子的贡果全叫你这厮给囫囵了!要不要脸?!” 我捡起乾坤镜,擦了擦揣进怀里,又飞快地捞了一只桃子,脚底抹油地溜了,只留下一串响亮又得意的笑声,告诉他这阎王爷,我确确实实就是不要脸哈哈哈哈! 阎罗殿外大大地长了棵歪脖树——那臭阎王非说是我给坐歪的,天可怜见我刚到这阴曹地府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树怎么歪成这样还不死,后来才知道这是扶桑,说是一棵宝树,乃是九重天上在阎王即位时送的礼物。送来的时候本是好好的,堂堂正正一棵树,也不知道为什么,种了这数百年倒是越长越歪了。 我足尖一点跃上了枝头,却不料十殿阎罗中掌第三殿的宋帝王也在此处了。他见我是要行礼的,可我素来与他玩的好,从来也不拘这套假模假样的节数,他略略躬身我便薅住了他的袖子,“老余老余,你也在啊!我又被阎罗那厮赶出来了……正好,我正愁一个人看戏无聊呢,你跟我一起啊?我这还有一个桃子,咱俩一人一半,来!”我将那桃子急吼吼地扔给他,便赶紧掏出小镜子来插在树丫子上,一道符咒贴在镜后,镜中景象便放大数倍投射在阎罗殿的外墙上。 只见峨眉山巅,仙崖绝壁,霓君将伞丢在一边扶起了不知为何跌倒在地的那脏兮兮的郎君,俏生生的脸蛋上略略布了三两片愁云。 老余这厢掰开桃子递给我,刚巧也看上这一幕立马大呼小叫起来:“我靠!碰瓷?” ??? 我赶紧拿桃子堵住了他的嘴!我怎么就忘了他是个咋咋呼呼的大嗓门了呢?!完了完了,这下可惹毛那阎罗天子喽!心里想着这档子事,我赶紧收了镜子,拽着老余要逃跑,免得那阎王提着剑出来,又是一番劳动。不料剑光没出来,倒是顺窗户丢出来一筐子瓜果,似乎遥遥递出来一个气急败坏的“滚”字。 我望了望那窗下,思来想去还是折返了,掏出看家本领迅速地将那瓜果捡着没摔破的搁在筐子里拎了回来,立马带着老余屁颠屁颠地滚了。走出老远似乎还能听见那厮呼哧呼哧,不满得紧呢。 辅一回我那幽冥司,便将满满一筐子瓜果丢给了谛听那小淘气,地藏王那家伙懒懒地睁了眼瞧了一瞧我,又叨咕起了他那永远念不完的梵文——这家伙是佛门派来的客卿菩萨,官大事少。因为来得晚,阴曹地府着实地界小了点,再开不出来阎罗殿那么大的府邸了,而这老家伙却也不愿意自降身份委身于哪座小庙里,我便好心地与他分了我的地盘住。 阎罗殿前养着十大阴帅,酆都大帝尚有五道将军,我这幽冥司并不他们那里小,数万年来却是独我一人的冷清。地藏王住进来的这千八百年,虽说的人话不超过百句,可他带过来那只叫谛听的小蹄子我倒是很喜欢,又淘又闹活不像他养出来的——我让他住在我这里也是看在这小蹄子的面子上。 我拉着老余一路风驰电掣进了一间冷殿,袖子一挥就使得昆仑镜化为数个,每一个又都大了数倍,镜中的景象却是各不相同了。老余拉起了帘子,焚上了尸骨香,将三个蒲团子垫在那罗汉床上。 他一个,我两个。 待我们俩堪堪坐下,嘴里衔着果盘子、头上顶着茶酒盘子的谛听便破门而入,我将东西接过来放在床几上,这小家伙也乖乖地卧在了我的脚边。我们三个这才正经地把眼睛放在了那乾坤镜上。 我特特将那错过的地方用了两张时辰符来存,两张符纸将将写满。我赶紧将之焚于业火,两张符纸顷刻化为一缕青烟显出影影绰绰两个人影来。我也掏出尚干干净净的生死簿,预备着开始做笔记。 “阿棠如今是越发熟练这七窍玲珑心的法门了。”老余啃了一口香梨幽幽冒出来这么一句,“这么多时空镜像,可看仔细点别写错了。” 我犹自望着那青烟中被小霓君扶起来的郎君,淡淡开口:“就这几面破镜子我再看不住,阴司命我也不必做了,全叫阎王那厮替了我得了!”老余知道我现下并无心玩笑,便不再闹我,只专心致志啃他那只梨子。我用脚趾挠了挠谛听的肚子,它立时明白我的心思,用角插起一只水灵灵的大桃子递到我嘴边,我立刻咧起嘴来咬了一口,扬了扬下巴叫它也尝尝这甜味儿。 只见云雾之中,郎君堪堪站定,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望着只到他腰际的小女娃,猛地一愣,手上动作也僵了一僵…… 第四章 你不是仙? 只见云雾之中,郎君堪堪站定,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望着只到他腰际的小女娃,猛地一愣,手上动作也僵了一僵,用我刚才说话的语气安慰了担心不已的霓君:“无妨。” 倒也不怪他有如此反应,霓君生的与那人实在是有些像,这点像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没什么,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是惊天动地的事情了。 只不过那人的眼睛没有这双凤眸的神采。 霓君仍是扶着他,突然将伞变成一支笔,在空中写道: 【阁下有心结未开】 那郎君掩在脏兮兮的浓浓须发间的眸子有一瞬燃起,旋即寂灭,道:“没有。” 【阁下骗人】 霓君俏生生的仰头望着眼前的郎君。我是知道相思引附心结相思而生,能依乐器感受他人心结,是每个修习相思引的乐师都会的法术。我也知道她这是记着娘亲从小到大的教诲,若遇心结未开者,务必助其解忧,与人为善,与己乐哉。 她那娘亲这句话就是为今次这一幕罢。 可这天底下入骨相思的又不止这一位,将来也不知她这乐善好施的性子是好还是坏了。 他略看了看霓君,没有说话也没有离去,望着她眉间那一点朱砂,想到了这十二年间他夜夜梦见的那个人,也是他最不能想的那个人。至于想的是谁,我觉得你们也能在我前面的提示里猜的七七八八!我就不说了哈哈,剧透着实没什么意思了是不是? 【阁下愿不愿意听我弹琴】 霓君写出这句话,顿时令我瞠目结舌。孩子,你是来给你娘亲采药的好吗?跑到这悬崖边上给一个陌生人弹琴??? “好。”哇塞!他居然答应了?他难道不问问她,琴在哪吗? 霓君化笔为琴。我猛地一拍脑门,意识到这笔便是刚才那把伞化的,伞能化笔,自然也可化琴了。 他坐在崖边一块巨石上,注目于霓君,一眨不眨他那双久阖的眼。 霓君一抹脸上的雨水,写道: 【请阁下予我七滴血,浸我七弦】 “好。”他捻了捻手指,七滴血飞出落在那七根弦上,同时凭空划出一道屏障遮去一片烟雨。 霓君玉碗轻抬,拨弄琴弦,却久久不成调子——弦音乱作一团,商不是商,徵不是徵。 “如何?”他察觉到事情不对,出声相问,声音如云烟飘渺。 霓君却没有回答。她心里很是不解。她不解为何娘亲说过绝不会走音的琴突然走音?为何她听不出他的相思?她不明白。 其实她明白,只是她想不通是为什么。 相思引确实有失调的可能。不过导致失调的原因只有两个。 一,奏引非神,且琴非神器。这是绝大部分相思引失调的原因。可凤仪琴以凤骨为琴身,凤魄为琴心,凤羽为琴弦,是神器中的绝品,所以这第一条显然不是这次失调的原因。 那么便是这唯一的原因导致了这次的失调。 奏引者便是入引者相思入骨的那一位或者是其转世。 我咬了咬笔杆,觉着这层原因很好理解,也很有道理。相思引是自引中循着这入引者的相思之情造出似梦幻境令其与所思相聚,既然现实已经与之相见,又何苦要借这虚无的幻景呢? 小霓君实在想不到,这样罕见的事情,居然就这么让她给碰上了。 她小手一挥,再次化琴为笔。 【阁下贵庚?】 他思量一番,又掰了掰手指:“差十年满千岁。”我翻了翻袖中那本已见旧色的生死簿,他倒是诚实。 霓君轻轻一惊,复笑道 【晚辈不才琴曲失调,无法为前辈起弦了,望前辈海涵】 “无妨,你这琴可有名字?” 【凤仪】 她书道,顿了顿复书: 【前辈,您年纪这样大,肯定是神仙,应该很厉害吧。您知不知道上蜀山的路啊?】 他愣了愣,回头看了看,复愣了愣,又回头看了看。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那天梯就在他身后不远,按理说霓君不会看不到——前提是霓君是仙。 “你不是仙?”见他终于开口聊到点实际的了,我心道:哎呀呀,你可算是明白过来了?赶快进入主题吧! 【我当然不是】霓君被他这么一问,问得眉开眼笑,美似云间月。 “不是仙,便看不到上蜀山的路。”他洒脱地坐下来,凭空变出一个酒葫芦,满满灌上一口。我见他喝我也馋了,又挠了挠谛听,叫它喂我口酒喝。 【那不是仙如何能上蜀山】 “你上蜀山做什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终于点题了! 【我要去仙界给娘亲采药治病,听说蜀山是最近的仙界】 这话是嫦娥说与她听的。蜀山是这地界最近的仙家不假,却并不是离那湘妃紫竹最近的,嫦娥只是哄她来见他一面罢了。 “可如今还未到蜀山开山纳人的日子,你便是到了仙界也进不了蜀山的门。” 霓君闻言有些难过,握紧了手里的笔。我又咬了一口桃子,手指在簿子上叩了三叩,转脸问老余:“你说,他若要带凡人上蜀山去,可算的上是一件难事?”老余翻了个白眼:“算个屁!他就是要带着她去仙帝那里去晃个三圈,也费不了什么心思。” “许是他骨子里实在是不愿意再上蜀山一步了。” 听闻老余这番话,我倒是有些通透了,又饮了一口酒,“回头告诉孟婆,她那炉子里的符咒且该换换,这汤好像不大顶用了。”说完我却恍惚间听到那郎君淡淡地吐出一句: “不过,我可以带你去。” 这……我与老余相视无言,两人又各啃了一口果子,却是谁都料不到这一步来。 他只见霓君写出了一个谢字,也不待霓君她写完,便吐出“当心了”三个字。此言甫出,四周顿时聚起雾来托着二人向天梯掠去。 眨眼之间,眼前之景便是天翻地覆。他驾着蒸腾仙雾携霓君绕着这山峦飞了一圈。 彩云之上,雄峰如岛。山峦起伏之间,江河湖海,万千流光。 “这便是蜀山脚下了。”他又提起了那只酒葫芦,囫囵咽了一口。 【哪一座是苍梧山】 “咳咳咳……咳……”他也不知是被那冷风呛了,还是被这烈酒呛了,抑或是被霓君这句话呛了。总之,是呛到了,呛得还尤其厉害,呛得他放下了那只酒葫芦,反问了她一句,“你说什么?” 第五章 来生与你再做师徒 仙界的天气是很规矩的,下大雨就是下大雨,刮大风就是刮大风,不会两掺着——聚着天地灵气的地方一向没有什么极端天气。在人间,以历代都城为首的有些地方被称为宝地,也大多是因为上有仙山压着,或者再上头有神祗府邸罩着。 而今天蜀山的天气一样是有些淅淅沥沥,遥遥看过去云蒸霞蔚,如梦似幻。 而在这泠泠细雨之中,他注视她良久,久得我停笔喝了三口酒,又吃了一个半的桃子,久得天边的太阳都觉得尴尬,急着要落下——反正是久得挺离谱的。 “仙界没有苍梧山,只有一座苍梧峰。” 这句话的语气听上去仍是洒脱的,但对他知根知底的我却总觉得其中多了点异样的眷恋。 【前辈知道它在哪吗】 “你要去苍梧?你去不了。” 【为什么?】 “要上苍梧,你必须修得仙骨。” 这话倒是不假。苍梧封仙剑数万柄,凡人之躯上去了,呆不得一时半刻,便要被那天下名剑的凌厉剑气杀得魂飞魄散了。 【如何修得仙骨?需要多久?我娘病重,恐等不了几何】 “修仙之路看近行远,根骨极好且天资聪颖勤于修炼,不过几载;若仙缘凉薄,恐怕至死难有所成。”他想了想许是笑了,又道,“若是能遇上一个好师父,或许可以事半功倍。” 我听他说出这话,不禁有一种重新翻看了一篇虐心长文的结局的感觉。因我可以参透他的心——瞬间的功夫,沧海桑田。 十几年前的那一战,真真是打得他差点仙骨尽失,仙魄尽碎。 思及此,我不禁看了看那无知的丫头,心里再一次向这场飞升大戏的总策划嫦娥仙子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前辈若不嫌弃我,能否教教我如何修仙】 “你想我收你为徒?”言毕,他见霓君点了点头又问,“你多大了?” 【十二】 他的眼角略抖了抖,右手爱惜地抚了抚脏乱不堪鹤氅上的鹤羽,默了一刻,道:“好,我收你做徒弟。不过我有个要求,我十七岁成仙,二十岁驾雾,你必须要比我更早做到这两样。” 他略掐算了一番,“十五岁成仙是你的底限。”他难得地正经,却也就只有一瞬间就打回原形,“否则,我可不认你。” 老余跟我碰了碰杯子,皱了皱眉:“十五岁?便是仙门世家里的天赋异禀的孩子,从小修习仙术,十六七岁成仙也算得上勤勉。十五岁?他这要求未免太高!”我点了点头,是有点高了。 月老啊月老……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你知不知道? 唔……不对,我怎么觉得霓君与他这对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一言为定!师父在上,受弟子一拜】 他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点头了。 仙雾掠过万千景色,两人衣袖拂过流云霞光,尽揽清风凉意。小霓君跪在青云散雾之上,飞舞的头发像是最上好的锦线,华亮柔丽,相比他师父那一头油光锃亮的污糟须发,实在太美。不过呢,虽没有焚香沐浴斋戒,虽说这师父一身污糟确是有些大煞风景,虽说所有的礼仪样子也通通没有,可霓君这一拜,天地为证,六界为载,日后便是到三清天上,他二人也是金口玉言抵赖不得。因而他说什么不认了的话纯属扯淡! 除非……他们俩对着东极青华境,折香碎金,告诉天地他们俩这就分道扬镳,往后也是各奔东西。 可是,这么多世,哪一次不是只要他落到了她的手里,就再也逃不出去? 我又瞧了瞧霓君那巴掌大的小脸儿,实在是没忍住,感叹了一句:“天帝那歪瓜裂枣的的亏是娶了个漂亮的给他生儿育女,没叫他那肥头大耳长在皇子皇孙们身上去。” 老余没忍住也跟着我哈哈了两声,饶是我着急忙慌地去捂他的嘴,却还是将那睡熟的谛听也吵醒了,他也免不了吃了这小蹄子的一番龇牙咧嘴。而正在这两个闹得剑拔弩张的时候霓君新拜的这个师父却异常难得地手忙脚乱起来。 “等等等等……孩子孩子!为师可是正经仙门的好仙,并不是无名无籍。我收徒弟是要回到师门里,在祖师殿前行拜师大礼的。到那时,为师才能名正言顺地收你为徒。” 哈哈哈哈哈哈哈说晚了!谁叫你刚才点头点得那么痛快哈哈哈! 【师父何门何派】 “我……我是……我是什么门派来着?”他拍着酒葫芦,仰头朝天,作冥思苦想状,已是有了三分醉意。 【师父你不是正经门派的好仙吗?怎得连门派名字都忘了呀?】 “没没没……我……我想起来了!”他猛地一拍脑门,“是……是什么皇山!溟……不对,烟……对对,烟皇,烟皇山。” 【烟皇山?】 他死死地盯着那三个金灿灿的秀气小字,眼里掀起滔天巨浪,却终是静如止水。 “你不是要上苍梧吗?苍梧是烟皇的主峰之一,就是你要去的地方。” 【那师父能带我去烟皇山吗?】 “想入烟皇,若非客,便只有凭烟皇弟子的身份才可以。” 【我若成了师父的徒弟,是不是就可以算是烟皇弟子了?】 “那是自然。不过,要成为我的徒弟,你还有很长很苦的路要走,首要的一件事便是成为烟皇弟子,修得仙骨,你可怕?”他见霓君摇头称不,便接着道,“你要证明给我,你可以超过我。十五岁前我不会见你,更不会指点你,一切都靠你自己。” 霓君愣了愣,便猛地点头,继而停住脖子一歪提笔写道: 【可是师父不见我,怎知我都做了什么】 他像是被问住似的,攥着酒葫芦又来了一口,我也跟着来了一口,老余也跟着我来了一口。这三口酒下肚,他手掌一翻,显出一串流光溢彩的银铃铛来,珍而重之地戴在了霓君的脖子上,“这铃铛上我下了一道仙印,便当是对你的监督。三年后烟皇青仙榜上若无你的名字,这铃铛我会亲自来收。” 【我要如何成为烟皇弟子】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见已是金乌将落洒下万丈霞光,便道:“来,咱们边走边说。” 于是乎,咱们这霓君小美人荣幸地进入了npc自由对话的环节。而我自然而然地撂下了笔给老余叫他替我记上两笔,这才有了空闲时间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刚才拜师前那一番话究竟为何如此耳熟? 我自掏出几个厚厚的册子,找到了那丫头上一世的命簿翻到了她收徒的那一年。果然…… 第六章 又是一个漂亮的丫头 将时间倒退九百七十八年—— 那时的烟皇,远没有如今这般煊赫,甚至都没有以烟皇为名,只是一众富有灵气的仙山罢了——不过,其中一座名叫苍梧,长着满山梧桐,算是其中唯一一座有名字的,传说帝虞舜南巡苍梧而死,两位妃子娥皇女英泪洒湘竹成斑,苍梧峰不知为何亦在虞舜崩殂那年间长了无数湘妃紫竹,峰顶有曼陀罗花常开不败。 浮云之上,苍梧峰下,两个身影衣袂飞舞,青丝荡漾。女子年轻貌美,皎皎如月;面前的少年势贯心肝,最静容颜。女子一身仙风道骨的青色长裙,面上白绫覆眼,发间斜斜插着一根錾银飞凤簪,衬得雪瓷一样的皮肤更加白皙,墨玉一样的长发更加乌黑。少年不仅正处于意气风发的好年纪,更是生得一副极其俊俏的皮囊,秀气得有点像姑娘家,小小年纪一双桃花眼眸中已似含了深情几许,眼下的一颗泪痣更是风流。 “你,想做我的徒弟?” “是” “好,我可以收你做我的徒弟,但是我有个要求。” “帝君请讲。” “我十八岁成仙,二十一岁驾雾。如果没有本君的指点,你能更早地达到这两样,我就收你为徒,如何? “好。” 少年看向女子,眼神坚定无比,似蓄着万斤之力。女子手一翻,变出一只铃铛来,遥遥抛给他,问道:“你叫什么?多大?” 他珍而重之地将铃铛收入怀中,这才回答他的准师父: “卿不负,年十二” 他的名字,他的年纪。 “这铃铛你拿着,有我的仙印在,休想耍一丁点歪心思。” 说完她转身跃起,足尖轻轻点在竹叶上,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他的视野之中——只在他的眼前留下聚气凝成的龙飞凤舞三个大字,是她的名字。 未千皇 他看到这里似是笑了。他当然知道她是未千皇。 笑话,天底下哪个修仙之人不知道她未千皇? 一开始她还只是无师无名的一介散仙,自从在十二年前一举打败仙龄千年的溟烟帝君成为二十二岁的年轻帝君之后还有谁人不晓她帝君千皇的大名? 从今往后,他卿不负就是她未千皇的徒弟了。思及此,他又笑了,低着头,仰着头,来来回回笑了好几次,最后竟笑出声来。 忆起这九百多年前这一幕,我又回忆了一下,方才那郎君与霓君说的这一番话,真真是命运轮回往复,熟悉似幻觉。 合上这年代略有些久的命簿子,收回思绪,回到九百年后的烟皇山前,仙雾之上—— 【师父,能告诉我您这样重的心结是为谁吗?】 “为什么问这个?”他早在聚起来的雾气上摆起珍馐满朵。 【我想知道凤仪为何失调了】 “……是因她而失调吗?”他今天愣神的次数格外的多。霓君点了点头,一双凤眸毫无媚色,俏生生地望着他。他给霓君夹了一筷子鱼脍,道:“前任帝君未千皇。” 这回换作是霓君愣了,显然通过与眼前大npc地直接对话明白了不少。 【帝君和师父很熟吗】 “她是我的恩师。” 【帝君现居何处】 他咬鸡腿的动作显然迟了一下,“她已经不在了。” 霓君顿时双目微阖,心中猜想已然证实了半分——她极有可能是帝君的转世。 哎哟……何止极有可能?你就是! 霓君愣神的这功夫,他又抛出了话头:“你叫什么名字?” 【霓君】 她书完,发现自己的名字旁边多出了金灿灿的龙飞凤舞四个大字: 【未卿不负】 “这是我的名字。” 老余已经是喝得半醉,皱了眉道:“这家伙的名字什么时候变成四个字了?莫不是在诓这女娃娃?” 【原来师父与帝君同姓呢】 我瞥了老余一眼,“说你蠢你还不承认,他这是以师尊之姓,冠他之名了。” 我这番话倒与未卿不负答霓君的的话几乎是异口同声。 只见霓君滴溜溜的大眼睛转了转,写道: 【那我是不是应该叫卿霓君】 “等我死了,你可以姓卿。”他施施然丢出来这么一句话,像是将生死置之度外。 【那我还是永远不要姓卿了,我不要师父死】她皱了一张小脸,苦巴巴的,惹人怜爱。 我不禁轻轻笑出声来,这小孩子真是心性率真如白纸一般,她也一定不知道女子既嫁从夫,以夫家之姓冠己之名这回了哈哈哈。不负显然也是被霓君这可爱又可怜的模样逗笑了,连忙安慰道: “我命大,死不了。” 言毕他看了看山间团雾,道:“你去吧,记得我的话。” 霓君点点头,立即一扫不快,书了【徒弟必遵与师父三年之约】一行字后,便转身跳下云雾,拾阶而上朝那团雾中去了。 他注视着她的背影,突然间似是想到了什么,高声唤她:“等等——” “不会说话没甚关系,为师相信你。”说着还向刚回过头的她举了举手中的鸡腿。当年师尊先天失聪亦是千古奇才,霓君根骨这样好,必也不会差——这时他没说出口的心思。他只是目送霓君进入烟雾过,她入烟皇的第一关——勘心域。 她甫一消失,不负便挥了挥衣袖,要散了她所写的字,可意料之外并没有擦去。他便又试了一次,仍是如此,只好用顶级净咒,终于成功。他像是自嘲一般,“年纪大了,不中用咯!” 他哪里知道霓君手中的笔是神器凤仪所化的绝世仙品,乃是能作画成真的法器,若非主人之意,等闲净术岂能散之? 见他这里无事我便收了三分心神皆放在勘心域里面的小霓君身上了。经过不负的一番介绍,霓君显然已十分了解烟皇,进了雾气中也没有半分惧色,只是仔细脚下的路,并不东张西望。 我所了解的烟皇与不负给这丫头介绍的并无二致。烟皇山乃是现今六界中首屈一指的修仙圣地,短短千年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仙才,为仙界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每五十年开一次勘心域,广纳门徒,立班讲学。然因每一次仅仅收弟子一千,而且烟皇一贯秉承着多让弟子到处历练的传统,因而今次烟皇两万弟子留在门中的也不到三千。 当初勘心域这法阵还只是首任掌门留下防止妖魔鬼怪偷袭的一种手段,如今倒是成了筛选弟子的一道关卡,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勘心域,勘心域,顾名思义并不是一个能撒得了谎的地方。若是心怀不轨,心存邪念的,进了这勘心域也会在第一境就被幻象迷得晕头转向,最后被这法阵骗到山外去,烟皇断不会收这样的弟子。 不负曾言于霓君:“相由心生,幻自心出,魔自心始。每颗心都有不同的心域,心愈善则心域善。勘心域,勘的便是心中善恶。” 彼时霓君点了点头写道:【师父当年的心域是什么样子的】 不负却是摇了摇头:“我当年来烟皇,还没有这玩意儿。” 霓君倒是没有表露出什么失望的颜色出来,不过我总觉得她那心里失落地哦了一声。 正待我要继续神游之际却被老余怼了一胳膊肘,还吃了他一记白眼:“走什么神?”我嗤之以鼻,还了他两记白眼,却看到乾坤镜中水天一色,花开千树,尤可听闻笙箫琴瑟之音惊艳绝伦。这便是霓君这丫头心域三境中的第一境了。 小丫头何时见过这样美的天地?她很快便沉醉其中,不停地蹦跶,一路笑着,掀起落花如飞羽。她追着乐声,始终向前跑,直追到夕阳收起最后的绚烂,夜幕降临繁星如织,却发现路的尽头是百尺高崖,崖底是繁华市井,千万人家。正当霓君心里发出不知第几声惊叹之时,突然想起一声尖锐的爆鸣,旋即夜空中便绽开一朵七彩烟花,紧随其后一束束火光冲上云霄,崖底是火龙起舞,长空是烟花漫天。 烟皇山五行大殿的正殿中坐了一男一女,两仙都注目于万千勘心域中的一个,同一个。女子先开了口,“阿重,这几百年倒是从没见到这样干净的心域?”男子一抚长髯,“确实罕见。”两人的话音刚落,画面中便显出一脸笑容的霓君的一个侧影来,眉眼弯弯可爱又讨喜。 “又是一个漂亮的丫头。”男子叹了口气,“每次一看到这么有灵气的女娃娃总是能想起从前的帝寒和九儿,如今又要添上千儿那孩子了。” “红颜薄命,当真不假。”女子亦叹了口气,“不过这丫头可比千儿活泼多了,只希望这孩子往后能少受些磨难。” “还好你不像她们,不然我可就成羲华第二了。”男子咧嘴一笑,女子却用手中的拂尘掸了他一下,嗔道:“好你个重阿,你是在这变相地说我丑呢?” “不是不是……小娈你,你不能断章取义,你都多大了?又不是小孩子!”重阿陪笑,可女子更怒了:“那你就是在嫌我老了?” 第七章 小小苍龙,岂敢造次? ……不得不说,上一章这两位可是仙界有名的欢喜冤家,恩爱夫妻,简直堪比神界的牛郎织女。 这其中这位犹如泰山巍峨的蓄胡老仙男是数千年前就曾登位帝君的重阿仙尊,另一位则是当年与重阿仙尊和已经仙逝的上仙羲华一同拜在帝君琅嬛门下的凤小娈凤仙尊。你问我为什么能看到他们俩?对哈,他们俩似乎跟霓君也没多大关系…… 不过这五行大殿可不只有他们两个,看见没,还有一众弟子仙童…… 唔,好吧,这也不是重点。来,咱们把镜子换个角度,对,重点在上面,看到大梁上卧倒的那位了吗?眼熟不?没错,他就是卿不负,未卿不负! 不负犹自在梁上给自己画了隐符,拿着酒葫芦,一会儿一口一会儿一口,听着底下重阿和凤小娈的对话,哑然失笑。突然间,他眸中冷光一闪,回望殿中属于霓君的心域,心下一紧皱起眉来。不仅是他,连重阿和凤小娈亦是十分意外——霓君的心域突然消失了! “怎么回事?这小女娃的心域为何突然消失?”凤小娈率先发问。 “难道她走出了勘心域……”重阿也皱起眉来。 若有人靠近五行大殿,他二人必定有所察觉,可大殿之外显然没有一个来客。 “不对,还有一种可能。”这句话出自凤小娈之口——也出现在不负的心中。 凤小娈握紧了拂尘,缓缓道:“勘心域虽是幻景,却是死伤皆实。其中三境之末境曰绝,有拟出仙兽的可能,会不会是……”会不是殒命?若是殒命,自然心域也就消失了。 “不会,方才仅是心域中第二境暗境,仙兽还没有拟出才对。”重阿心中满是疑惑。 而不负早已消失在房梁上,只有他知道有什么力量突然间切断了他与仙铃的联系。也只有他看到了霓君其实已经一只脚迈进了第三境,而且也已经惊动了拟兽——苍龙。 他处在一朵浮云之上,九彩流光萦绕——那是大罗金仙的象征。仙分九阶,金仙为最后一阶,整个仙界里的大罗金仙一只手也数得过来,确切地说,三只手指便可以了。不过,现在不负显然没那个闲情逸致去仔细分辨他身边有几种色彩,只是微微皱眉,十二年来第一次紧张忧心了一回。 他感受不到仙铃的存在了,他找不到她了,也找不到另一个她的铃铛了。 “我记得勘心域拟出的神兽并不会主动去伤害凡人性命,明明……”后面那半句“这孩子是那么讨人喜欢,应该不会引起拟兽的杀心才对”硬生生被她堵在了嗓子里——她与重阿的眼睛都看向了徐徐开启的两扇三十六尺高的大门。五行大殿内众仙也无不瞩目于来者——今天第一个通过勘心域的新门徒。 是一位风神俊朗的小公子。 这孩子小小年纪不卑不亢,举手投足尽是高贵与教养。重阿见了很是欣赏,只听那小公子道:“晚辈凤长生拜见重阿帝君,凤仙尊。” “你姓凤?”凤小娈纤声问。 与此同时,勘心域内,好吧,不是与此同时,我是又看了遍回放。 且说半炷香前……唔,也许也没有那么长时间,算了,时间这事上我向来没什么概念,总之那时候霓君的心域仍是一片万家灯火,这孩子仍是欢欣无比的。可就在刹那间,东方苍龙七宿中七颗明星璀璨,南朱雀七宿也幻化成流星倾泻。紧接着一声高亢龙吟响起,苍龙七宿俨然幻化成真正的苍龙,自天边向霓君扑来。 霓君才多大的孩子,哪里见过这样来势汹汹的庞然大物?说起来是个凡人便都见过苍龙模样,可那也不过是年节里的图腾画样罢了。如今苍龙真身就在眼前,霓君却是半分祈求祥瑞之心也无,早就吓得魂不守舍了。她只是不断地往后退,可苍龙倾卷飓风呼啸而来,只来得及容她退上一步而已。就在她跌倒在地,等着苍龙一张嘴把她的小命结果的时候——凤仪动了。 凤仪从她的发髻中急迫地脱出来,从发簪变回本体横档在她身前。神器之威凌驾众仙,仅仅是拟兽的苍龙又岂敢造次? 我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我没想到凤仪出于护主竟琴弦自动。神音涤荡的霎那间所有幻象皆消失的无影无踪,不论是苍龙还是万家灯火。所以当霓君睁开眼的时候,之前重重迷雾,所有的安谧祥和与惊心动魄都不见了,她的面前只有散发着柔柔紫红光晕的凤仪。 神器显威能震慑四方,对付一只小小的苍龙拟兽绰绰有余。而神乐奏响,万仙臣服,自是能破这勘心域中仙法,更不要提不负那仙铃上简单的仙印。霓君身上命格异数多多,将苍龙引来是在我意料之中的,而我也不曾担心这苍龙会让这丫头灰飞烟灭,因凤仪护主也不曾在我的意料之外。 只是我没想到,凤仪琴心竟如此通透了。我原本觉得,天帝以庇护爱女的名义将神器降世也许是另有所图,可是我知道就算是大罗金仙来操纵凤仪,也断不会舞弄出什么大乱——仙神有别,仙乐与神乐更是天壤之别。就因这一条,我便觉得即便神器降世也动摇不了仙界根基,大不了就是再来一次一千多年前那样的事呗。 可如今凤仪琴弦自动,便是说这凤仪琴心已有了灵智。刚才那一声琴音,听着不怎么动听的,却是实打实的神乐,若非不是什么有谱的调子,只怕整个烟皇山都要抖上一抖。如今虽烟皇山躲过一劫,可是神乐奏响这结果也是非同小可——整个勘心域都在那短暂的神乐里被压制了,所有人的幻境皆被打破。虽然只是一瞬,可五行大殿里那两位却是相当地震惊,若不是实在没有探查到什么异样,两人便真的要以为有妖邪侵入勘心域了。 霓君,什么也不知道的霓君,只是从昭昭雾气中站起身,白皙的小手抚向凤仪琴,将之搂在怀里,隐隐后怕。凤仪似乎也察觉到她的心情,琴弦微振,隐隐作响——还好是隐隐作响,并不能波及开来,否则今年烟皇这次的开山考核就真是要被毁了。 待霓君继续前行之后,五行殿中所有心域也都重新有了反馈,唯独再也不见霓君的心域。重阿和凤小娈不禁都暗暗纳罕,彼此相视一眼,都没有说话。而不负却在与仙铃重新联系起来的时候,在勘心域迷雾中循着仙铃找到了霓君。他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即便重重迷雾,也能将万物看得一清二楚——他看见霓君抱着凤仪,沿着脚下台阶,正朝着五行大殿的方向行去,俨然已是从刚才那危险幻境中逃了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虽不知松的是什么气——是她大难不死,还是她过了这成为他徒弟的第一关?还是他找回了她的铃铛?我没明白不是我参不透他的心,而是他自己心里也不是很明白。于是他不明不白地走了,走的时候显然没有来的时候那么快,甚至有点闲庭信步的意思。 这件事便是许多年以后我问他,他也没有给我说出来个所以然来,此是后话。 却说又约莫半炷香还是一炷香之后,五行大殿外突然冒出两股气息,一个是人,另一个连首座上这两位也不知为何物,勘了半天也没勘透。三十六尺高的巍峨山门又被打开了,凤小娈看见来人,不禁眼前一亮,道:“是她。” 凤长生听得仙尊这有点内容的一句话之后,也将目光放在了门口的来人身上。唯有重阿收起勘术,皱了皱眉:“消失了?” 第八章 初见掌门(上) 烟皇山诸峰仙气缭绕,有仙鹤长唳,五行大殿里所存之人上百,却是落针可闻。 凤小娈看向他:“什么消失了?”重阿却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她。 五行大殿的殿门在来人走进来后缓缓关合,一道娇小出尘的洁白身影出现在众仙视野中,不是别人正是霓君。一头乌黑的长发低低梳成一个髻松松挽在肩头,梧桐凤簪斜插其中,眉间的似火朱砂衬得惊为天人的小脸温柔多情了几分。虽年纪尚小,已渐显出倾城之色。她莲步轻移,直到重阿和凤小娈的座下便盈盈拜倒,一言不发,良久也不曾抬头。 “好孩子,起来说话。”重阿只是以为她是初到仙门中来,有些紧张才不敢言语。 她闻言抬起头,一双凤眸直视着重阿,令后者心头一震…… 作为阴司命的我,自然对“众心百态”了如指掌——重阿是上一世为数不多的见过未千皇那双眼睛的人——彼时因他医术高超才得一见,为的是要治好她的眼睛。而如今他骤然愣住,是陷入了不堪回首的往事里了。说到这个,我总是想要多一句嘴,不堪回首的不一定就是不好的,须知有些往事不堪回首也有可能是因为太好,而令人不敢回味。因那往事中有万千美好,所以今次越是回想便越是寂寥。 得到重阿的仙令的霓君,缓缓地站起身,仍是一言不发,只聘聘婷婷地立在那。虽说这殿中还是一片安静,可众仙心中纷纷腹诽起来,觉得这小丫头未免有点不识礼数,不懂礼貌。大家觉着这孩子便是心中再惧怕仙家威严,也该吱个一声半声的。可大家看到她那张深有恭敬之意的漂亮脸蛋,又觉得她绝非无礼之辈。不光是一众弟子各怀心思,就连凤长生这小子见了她也是心神荡漾,不由得生出了一丝好奇。 她垂下了头,安安静静地保持站立的姿势,心中却是一团乱麻。 来时卿呸,未卿不负……(老改什么名??欺负我老人家记性不好吗!)特意提醒她不要在众人面前将凤仪随意化为他物,又告诉她守规遵矩,不可轻举妄动。可怜这丫头现在没了笔,说不了话,连字都写不了了…… “你……叫什么名字?”凤小娈见她半天都不出声,便先发制人。而霓君只是用一双似水凤眸可怜巴巴地遥遥望向凤小娈,又可怜巴巴地摇摇头,可情态简直是要叫人地心都化了。 “你不会说话?”凤长生离她略近些,似乎先查觉了她的窘迫,也引得霓君十分感激地望向他,点了点头。可凤长生哪里受过这样直接的秋波?只消匆匆将视线错开,徒留心如擂鼓。 众人终于恍然大悟,只见凤小娈手一挥,给了她一只笔,却待要再给她纸墨的时候见她行了谢礼,转头写道: 【我叫霓君,年十二】 字迹漂亮,如其人,如其名。一众仙婢不禁扼腕,连凤小娈都叹息一声,只可惜了这样好的孩子…… “你会凝气?”凤小娈见她竟然能凭空写字,不禁惊讶。 在空中写字虽仅仅是再基础不过的仙术,不过霓君还是个刚入修仙界,十二岁的小姑娘啊。 【我娘是仙,曾教过我一点】 重阿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看出她根骨极好,天资聪颖,虽没有修成仙骨,但却已经初具丹田的雏形。显而易见,霓君的娘亲是极其明白修行门道的,既在开蒙之初就及时点化,却不曾提早灌输以致揠苗助长。这样深谙教导孩子修仙的娘亲,应是修仙世家修为不俗的仙,在仙界也该有名有号。 “你娘是仙?”凤小娈笑道,“你娘亲可有仙号?” 霓君不知仙号是什么,却觉得直接回问恐遭人耻笑,于是低头想了想,提笔写道: 【我娘叫织儿】 重阿和凤小娈都有些失望,毕竟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大众了一些——当然如果让牛郎知道他俩这么想的话,肯定分分钟剃了他们俩的仙骨。好在我堂堂阴司命不屑于干这种偷偷摸摸打小报告的缺德事,我若是阎王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性格,定要添油加醋一番告到牛郎耳朵里,叫他好好地气上一气,然后怂恿着他来搅和搅和这仙界,再捏住他这不能叫西王母知道的把柄,朝他家娘子要两匹新织的布来。 “刚才,可有人与你同行?”重阿开口,亲切而不失威严,“在……从勘心域出来后。” 【未曾】霓君有些被他问住,稍作回想写道。 重阿皱起眉……也不知这厮今次皱了多少次眉了。我知道他心里疑惑些什么——他在想为什么刚才殿外明明是两股气息,却为何现如今只来了霓君一个人,另一股气息也突然消失了。这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他知道霓君头上的凤簪其实是神奇所化的话。那股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气息就是凤仪的气息。要知道每件神器都有着它独一无二的气息,更何况凤仪初具灵智已俨然是半个活物,这气息自然更是比一般神器浑厚。只不过随着它化形为一支凤簪,降神格为仙品,这气息自然也就隐匿起来了。毕竟装也要装得个全套嘛! “到一边候着吧。”重阿抬手示意她站到凤长生身边。霓君依言,双手托着仙笔,高举过头,待凤小娈收走了笔便退了下去,站在凤长生的身边,朝着他甜甜的笑了一下,施了一礼,算是打了招呼。凤长生大方地拱了拱手作为回礼,低声道:“我叫凤长生。”霓君点头,表示知道了。 每五十年开勘心域一次,时间不长不短每次六个时辰。致闭域之时,五行大殿内已是来了一千号人了。而这些人都是通过了勘心域考验,有资格成为烟皇弟子的人。 “恭喜在殿所有通过了勘心域的考验的人,你们通过了初试,已有资格成为烟皇弟子。”重阿说到这里,看了看空荡的首席宝座,顿了顿,复言,“掌门如今仍在闭关,本帝君代掌烟皇,将于明日……” 重阿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殿外高声唱喏的一众弟子打断了: “掌门到——” 大殿中所有烟皇弟子尽皆单膝跪地,拱手向殿门处行恭礼,异口同声: “参见君上——” 第九章 初见掌门(下) 五行大殿三十六尺高的殿门又双叒叕开了,就在那一门之中小小的天地间,一抹身影定定地、缓缓地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把流光溢彩的佩剑。 这人就像是从画中而来,束着莹白的宝冠,眉目淡漠,长身玉立,素白抹额随着一身仙气翻飞飘荡――皑如千山积雪,清若澄江之练。 整个阴司都知我不喜人穿白,对着此颜色衣裳的人的评价往往都有失公允。因此上述文字是我从仙界名册中找来的一段描写此人的形容,虽略有出入,叫我删改一番倒是没差多少了——不过我觉得这段话也有失公允,因为我觉得这人好看是好看,但是眉眼未免太凛冽,显得有些盛气凌人。 整个五行大殿似乎因他的到来又静了几分。霓君和所有初来烟皇的孩子们一样,都把目光投在了这个浑身笼罩着微微柔光的掌门身上。不同的是别人的眼中满是欣喜和敬仰,她的心里却满是好奇和不解。 凤长生见她表情茫然,好声好气地向她道:“这是烟皇第三代掌门,子夏君上。” 君上,君上,帝君之上,万仙莫及。 霓君闻言点了点头,继续她心中的不解与好奇。前面已经说过多次,我能看透人心,这次也不例外。霓君好奇是因为凤仪察觉不到这个人的半点心结和情念。按理说他是仙,法术再高也瞒不过凤仪,若凤仪察觉不到,便只能证明一点…… 这个人,没有情念,亦无心结,是传说中没有七情六欲的那种人——这样的人,别说是她,我都好奇。 而至于她的不解,这就要怪未卿不负了。来之前他告诉霓君,烟皇一派自上任掌门——也就是他师父千皇帝君仙逝后,掌门一位始终空悬,只有重阿与凤小娈两位护法长老坐镇五行大殿,暂代行掌门义务。依他所言,烟皇如今应该是没有掌门的,可如今霓君却有些不明白,眼前这位子夏君上,又是哪位? 我和老余也是有些意外的,尤其是老余——因为这个人老余是顶顶的不喜欢。 子夏终是坐在了掌门宝座上。 “免礼。”子夏的嗓音一如他的外表,清冷无比,好听却十分空寂,“我只是过来一观,帝君请继续。” 重阿不知怎的。有些沧桑地长舒一口气,“好。” 那沧桑里竟有些心疼的意味? 重阿将入门的相关事宜都交代了一下,将这为数不多不少一千人按勘心域考核之绩分为天地玄黄四级,每级按年龄从低到高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癸十班,每级每班二十五人且都派有烟皇弟子作为导师,接着他又安排了两名弟子分别统管天地两级和玄黄两级的学务。而负责统管这纳新事宜的就是他的大弟子,现如今烟皇山七大护法之首士羲。 这四级十班共一千号人,按规矩安排在四方峰上——那是四座围着五行大殿的小峰,每座峰上有十二座白塔,其中五座用以安顿新入门的弟子,五座用以传道授业,其余两座是藏经阁,里面藏有万卷书供大家借阅。 明天这一千号人就将正式开始入门前的学习,为三年以后的青仙大会做准备。 青仙大会,顾名思义,是全仙界青年仙人的盛会。凡是修仙是二十年内的仙都可以参加,各大门派皆会派自家精英入会,借以宣传自家实力,或从参加大会的散仙中挑选佼佼者招揽为自家人,是仙界最具盛名的,也是较为公正权威的盛会,历来由仙界名门抽签轮番举行。 重阿令他们各自跟随导师去四方峰时,天已经暗了。霓君与凤长生年龄相仿都被分在甲班,只不过凤长生是天级甲班的,而霓君是地级甲班的。不过,天地两级甲乙丙丁戊五班的人皆被安排在四方峰中的小北峰上,所以两人日后仍是要在一处修学的。 霓君没有分在天级,是因为勘心域中那档子变数实在太过怪异,虽说最终没有什么大的变故,可重阿和凤小娈也都有意再观察观察她。 这是好事,我是不愿意这孩子在凤凰堆里呆着的,忒没意思。她那师父显然也是满意的,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厮可是在门外捏了个诀,偷听了好久的壁脚,听到这个分班结果的时候,他可是心里可是大大地松了口气的。不过他松的这口气,我约莫着跟我的那口不是一口。 不过,管他呢? 地级甲班的导师是凤小娈座下十八弟子昀馗,一个名字与地府判官重了的小子。这小子还有个同胞哥哥叫昀憬,与他同在凤小娈门下,是天级甲班的导师。这两个小子一同带着两个班上了小北峰,颇有将这两个班结为兄弟班的意思。这两个班的孩子也被一同安置在北甲白塔里,以抽签的形式分了居所。 霓君的运气不错,抽了第六层——不高不矮,每天爬爬楼梯,既能锻炼身体,又不用累得气喘吁吁。她抽到的两个室友,一个柔伊温婉,一个风风火火,再配上她这么个古灵精怪的倒是能凑出一台戏。虽说这三人性格迥异,却也都是心性纯良的孩子,至少用不着担心她吃亏受气。 三个丫头里,赤舞最大也不过十四岁,世兮比霓君大四个月,却是刚满十三岁不久。 这一天是从早折腾到晚,三人毕竟都是孩子,早已身心俱疲、饥肠辘辘,于是一同到司膳处领了晚饭,风卷残云地吃完,回第六层安顿了。 我看事情已经安定下来了,便丢下笔给老余,“你替我记一会儿,我去如个厕。憋死我了!”这泡尿在子夏那厮出现的时候就憋下了,只因我实在是不放心霓君以后朝夕相处的室友到底是什么底细,这才忍到现在。老余也不是第一次替我干这事,只挥挥手,叫我赶紧去赶紧回。我点头道是,赶紧穿上鞋,下榻去了——谛听这小蹄子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连我上厕所也不例外。 可是毕竟如厕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叫它在一旁观赏我,也着实不太好意思。正寻思着怎么支开它,却恍然想起我屋里的墨快用完了,于是赶紧指使着它去再给我拿一块墨来。没成想,就是拿块墨都惊动了黑脸的阎王。 他说我不识礼数,随意使唤上古神兽去打杂。 天可怜见,我只是寻个由头打法它走,叫它不要来跟着我,看我上厕所! 可我知道阎王这厮从来不会听我解释,只知道冲我发脾气。他也知道整个阴曹地府也没人敢因为他而开罪于我。所以他每每生气,都只能靠自己动手来教训我。然而我们俩打了数十万年,也没打出个胜负,最后的结果都是被人劝开罢了。 这一次也是如此,就在我们俩过了第三千九百五十二万六千三百八十四招的时候,酆都大帝突然遣人来说主上有要事要找阎王这厮商量,他这才拂袖而去,留下一句:“这事没完!” 我知道酆都大帝这是知道我们俩又打起来了,特意叫人来打岔的。我也知道阎王这厮下次见我肯定还要与我动手,动就动吧,他打得过我是怎的? 我扭了扭打得有点酸的腕子,目送着阎王远去,却瞧见谛听从一旁的草丛里钻了出来,又抬头看了看擦得黢黑黢黑的天,心下一动:糟了!好像这天已经擦黑过一次了!完蛋!误了大事! 第十章 沐剑节前夕 待我急吼吼地拖着谛听风驰电掣地冲回那冷殿里,自乾坤镜中见到的第一幕是赤舞御剑自塔中飞中,取了早膳,回来时一脚踢开房门: “起来啦你们两个!太阳晒屁股啦!” 老余将笔和纸丢给我,道:“写到第二个月的时候没墨了,你自己将中间差的补上吧。这么半天不回来,你是掉茅坑里了?” 我哪里还顾得上理他这等闲话,赶紧脱鞋上座:“这是过去多久了?大半年了?” “嗯。没记笔记我也没太记住具体时间,不过好像今次要举行个什么节。” 我飞快地过了一遍之前的剧本情节,发现也没什么特别的,凭霓君的天赋,学什么都是极快,偶尔有些麻烦,也不过是小孩子闹别扭,算不上什么大事,草草在命簿子上记个几笔,略略带过便是了。总之,霓君这大半年混得倒是不错。 今日,是她入烟皇山的第八个月零五天,也是烟皇山的沐剑节。 倒也不仅仅是它烟皇山的一门一派的节,而是千万年来整个修仙界的盛大节日。即便后来衍生出不少佳节,可沐剑节始终是仅次于二月二、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和除夕的第七盛大的节日,每年各大门派都将在这一天举办去污除秽的仪式——沐礼是其中最必不可少的一环。 所谓沐礼,不光是指众仙焚香沐浴,更是要以圣水涤荡他们的法器,来削减其上的血腥与杀戮。 虽说如今仙界各家不一定都有蕴含净化之力的圣水,但这形式大家都是要走的。更何况烟皇赫赫有名的换骨池是现今修仙界公认的第一天池,其中蕴含着极为精纯的净化之力。 换骨池换骨池,顾名思义,除了一池纯净度化之力能使妖魔鬼怪一身妖筋魔骨痛不欲生,还能去除人根骨中的杂质,令人脱胎换骨。炼化血腥和杀戮之气,超度残存于法器上的怨魂自然也是轻而易举不在话下的事。 不过,听说这换骨池,所有生灵都只能进去走两遭,万不可贪享。 可我却知道,有一个人,天地间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进去走了三遭。 这个人,就是当今的魔君——万魔之王溟烟。 哎哎哎,不着急说这个——都怪我,话题扯远了又。先走一步看一步吧,想那么多也没什么用,毕竟我也管不到他的事。就权且先瞧瞧赤舞这小丫头是怎么将霓君这瞌睡虫给叫起来的吧。 哦!果然是人间焰雳国第一修仙世家自小便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二小姐!大家族里出来的小姐叫人起床的方式没想到竟是如此的简单粗暴!只见她将早膳放到桌上,伸手就要去拽霓君和世兮的被子。她本来生的就极其艳丽,不仅天生一头银灰卷发,白白净净的小脸上头更是长了一双流火绯瞳,笑起来十足妩媚。 不过这次,她来不及下手去欺负霓君,霓君就抵不住美食的香味,飘下床来,到净室中胡乱地洗了洗,就睡眼惺忪地坐下来大快朵颐。 “霓君……你慢点,给我留碗粥啊……”还在床上的世兮打了个滚说了这么一句话,又沉沉睡去。 大半年没见霓君倒是高了不少,毕竟十二三岁正是女孩子长得快的时候,虽然这身板还是小小的,看上去轻飘飘的,瘦削的厉害,可是那胸脯、那屁股却该挺的挺,该翘的翘——虽然跟她那身板一样都是小小的…… 说起这个我倒是想起刚看到的一段趣事,却说大概两个月前的一天,霓君早起忽然胸口疼,疼得这从来不告假的小丫头破天荒地告了一天的假,觉得自己得了绝症却又不敢去惊动导师昀馗,又因不想叫赤舞和世兮为她担心,只称吃坏肚子便在床上打了一天的滚。到了晚上的时候,赤舞和世兮回来后,瞧她疼得眼眼睛都红了,泪痕犹在脸边挂着,便逼问她到底哪里不舒服。霓君这才脱了衣服两只手按着胸口,那意思是这里疼。 世兮仍是如坠雾中,完全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病症,只猜测可能是心疾,可又觉得若是心疾实在不应该两边都痛,莫不是肺出了问题?世兮家中世代行医,世兮年纪虽小却也是饱读医术又非常有天赋的,正待她要给霓君把把脉,却一把被赤舞制止了,“不用!” 世兮更是一头雾水了,霓君一颗心也是七上八下的。只听赤舞哈哈大笑: “你这丫头!你是发育了!长胸了!哈哈哈哈!” 霓君:“……” 世兮:“……” 也不怪世兮不知道,实在是这丫头发育得慢,空比霓君大了几个月,却现在也没有二次发育的意思。 唔……其实也不是发育得慢,她根骨是极好的。只不过身上不知被谁下了驻寿印,看这咒气醇厚程度,下咒之人的实力必达上仙。只是当初来烟皇的时候,我记着她身上她明明没有这东西来着……唉,罢了罢了,等我有功夫了再去管这档子事吧,左不过这印也没什么坏处,只不过这孩子的身体年龄是永远停在了下印那时候罢了。 …… 可我还是好奇!我就不信你们不好奇! …… “别问我……你是知道的,我看戏一向只看个热闹……哎呀,你别晃我,我太困了,你实在想知道就自己看看回放呗……”老余这厮真真是半点用都没有!!! 算了,我早晚有一天会知道的。 我看着仍在那里大快朵颐的霓君,她是个吃货这件事,我是很早以前就了解了,早到多久以前呢……大概快一万年了有? 看她吃嘛嘛香的这个劲儿,我也稍稍宽了些心。本来嘛,就算是天塌下来,只要这丫头没事就好,旁的如何于我又有什么关系。不过呢,月老那厮我也不是不担心,只不过我觉得他都一把老骨头了,一个寿比天高的老神仙度个劫把自己度出点什么事着实有点夸张了不是? 霓君到底还是个丫头,与我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了万八千年的交情。我这人一向爱凑热闹,但既然我那时到天帝面前领了这份差,我就是要为她负责到底的,即便是今次九重天太上老君的药炉子倒了我也绝对不去凑这个热闹,必然要在这里好好地看着她吃完这顿早饭,若是有一根坏菜或有一口馊汤,我都要拿着这小本本记下来,日后去给她算这笔账。 我阴司命,六界有名的记仇又护短,得罪我的没一个好下场! 第十一章 再上换骨池 烟皇山的沐剑节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声势浩大。 一大早,好久都没出过四方峰的新入门的一千弟子就都在五行大殿里聚齐了,人人都穿着烟皇的校服——那校服很是飘逸,是由溟烟亲自设计的。校服以青色为主,白色为辅,远远看着烟皇弟子,倒个个似凌风修竹,飒爽英姿。而每人的背后还都画了烟皇山群峰——人是哪座峰上的,就画哪座峰。这丹青也是当年溟烟所画,不仅看上去十分逼真,就连摸上去也是隐隐凸起,倒像是真摸在了那山峰上了。 当年,当年……当年溟烟和她真是为了烟皇做了不少事情。 待掌门子夏与长老重凤三人也先后到了五行大殿,这沐剑节算是正式开始了。 五行大殿是烟皇山群峰中央由首任掌门溟烟施了移山换海之术架起的殿宇,以云梯与四方峰连接起来。 烟皇山赫赫有名的换骨池就是在五行大殿之北霓君所住的小北峰的北面。 今年的沐礼依然是由烟皇七大护法中的前三位来主持——大护法士羲、二护法森歌和三护法鹿孜一。 森歌和鹿孜一就是分别主管这届天地两级和玄黄两级修习事宜的导师,其中森歌乃是凤小娈座下二弟子,凰骨鞭常年系在腰间,负责镇守烟皇山最南边的主峰朱雀。而鹿孜一的法器荡云笛也是从不离身,负责镇守烟皇山最西方主峰白虎,是烟皇最神神叨叨的万音阁阁主晏啻仙尊的大弟子。 这两个姑娘无论是性格、相貌、还是所长都是完全不同的,偏偏全烟皇都知道这两个人虽认识的时间晚,两人却是一见如故。 自烟皇将凤重二人从羲华山那边请过来,又将晏啻仙尊从幻音泉下勾搭来万音阁后,每每现于人前,这两人都是千年如一日的形影不离——今日也是如此。 在大家听了半晌重阿着实枯燥的训话之后,各级各班终于都由导师领着御剑前往烟皇最北端的玄武峰顶上的换骨池了。 呵!好一个换骨池!我现在看到这池子简直恨得牙根直痒痒,恨不得将它池水抽干,谁都别来这给我泡澡! “你可别冲动,换骨池一池精纯之力与你身上的幽冥之力互斥,到时谁被谁抽干那可不一定。”老余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嘟囔一句,敢情他倒是没睡! “你管我?凭这么个小小的水池子,我就是打翻了它又能咋的?” “随你便。别吵我了……”谁先吵得谁啊? ……哦,好像确实是我先吵得他,不过,管他的呢? “世兮!老早以前我就说帝君他老人家的大徒弟和你重名,你当时还说不是!”赤舞御得一手好剑,眉飞色舞地挽住了世兮的手,将速度与之飙齐。霓君御剑在世兮的另一侧,静静地听着。 世兮隔着好些后脑勺,望了望众仙班最前面衣袂飘飞的身影,柔柔一笑:“不过是同音罢了,我哪里能与大护法重名……” 赤舞也眯起眼睛朝前面瞥了一眼,“说的也是!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怎么写?” 难得从四方峰出来一次,霓君本是好奇地四处打量烟皇诸峰,听得此言笑盈盈地扯了扯世兮的袖子。 赤舞立即惊喜道:“你知道?” 霓君摇摇头,却依旧笑吟吟的。 世兮一下子明白了,“你有办法了解到?” 这次霓君点了点头,一脸“看我的”的神情。 作为阴司命的我不得不说一句,牛郎和织女倒是真会教,连顶级术法析魄都教给她了,虽然只教了两重。这可是九重天上的术法,偌大修仙界,掌握此术的,也唯她一人而已。如今这才入修仙界的第一年,这小丫头就要动用神器和顶级的析魄之术来撩汉了? 虽然“得其名”仅仅属于析魄术的第一重,那也很了不起了!那可是析魄啊!! 身为阴司命的我以辨别魂魄为己任,才勉勉强强将析魄之术练至第九重——那第十重更改神格之法,估计有生之年我是修练不成了——倒不是练不成,只是我这一大把年纪了,委实不愿意这么难为自己。不过我的上司阎罗早练成此法,可他死活不告诉我诀窍。 我私以为他是怕我修成以后偷偷地将他的阴阳寿格更改,送他下……上凡投胎,好能谋权篡位。 他哪知我数万年看六界烟火,早已深羡其中的不归岁月。 忘川与三生虽美,终比不过天上人间云水山河。 当然了,我最羡慕的我数十万年来见过的一段又一段美好的爱情,尤其借霓君这小丫头的光,我最近几千年尤其长了许多见识。 ……虽然我是母胎单身啦,这个暂且不提。可我也忘了是哪一世了,霓君这丫头曾来阴曹地府与我说过这样一段话,我觉得很是在理。 她说:“情,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你不清楚它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当你察觉到它时,它已深入你心,让你逃无可逃。” …… 所以…… 我是说什么玩意扯到这层理上头来的? 还是让我好好看看沐剑节现场发回的报道吧…… 霓君所在的地级甲班是仅次于凤长生所在的天级甲班的第二个行沐礼的班,在我跑号的这会儿功夫,我们可爱的霓君已经站到了大护法士羲面前。 士羲觉得这小姑娘的眼睛略有些眼熟,但因为只在大半年前隔着二十四级台阶见过这一千号人,实在是不太能对上号。 “你叫什么名字?”士羲的声音不是六界全书里记载的典型好好师兄的声音,一把嗓子有些沙哑,像是吃什么东西吃咸了……那声音与他这张清秀的脸有些不相配,与他这双常年笑眯眯的眼睛就更不相配了。 亏得我以为六界中所有大师兄都应该有一副亲切又温柔的好嗓子,果然六界全书写中的不能全信。叫我看看这六界全书是谁写的! ……果然是九重天上那位与我有相同职称在六界八卦坛中称王称霸的同僚。不靠谱!太不靠谱了他! 我喝了口冷酒,顺了顺气,只见霓君拔下头上的簪子,在士羲的手心里写出名字。 “霓君?啊……是你,我记得你。”士羲依旧笑眯眯的,嘱咐她道,“沐礼需下池浸身,浸过一十八弯池水后到森歌护法处领东西。” 霓君点点头,小心翼翼地下了池子。 烟皇的衣服附有仙咒,不沾外物。霓君见这衣服连水也不沾还无比吃惊,不过小孩子心活,不一会就顾着别的了。 换骨池中池水清冽无比,按理说是不应该有鱼的,偏修仙界有仙鲤名曰化龙,涤荡污秽以积修为。传说若一条化龙积得足够的修为,得天地灵气点化或可飞升成为龙,此即化龙知名的由来。 然而这话说起来容易,修为难修不说,就是这最后一点化更是万年不遇,想来也是,天地灵气多么稀少,飞升成龙又岂会是容易之事? 不过即便是难上加难,化龙们依旧勤于修行,于是换骨池便成了仙界数一数二明辨善恶的刑场。 我倒是不担心这趟水事,只是盼着这小丫头能争口气,点化一条龙出来,往后也得少受些苦罢了。 而这小丫头也果真没叫我失望! 第十二章 捡到应龙一条 不愧是天九重天上下来的!就是不一样! 只见霓君这丫头行至第十一弯处,实在是忍不住想要逗弄她脚边一直围着她打转的化龙——大抵是她的神魂将醒才吸引了这些小东西上前求得天恩? ……不对,可能是凤仪的气泽能隐于人前却难以在化龙面前完全不被察觉吧。 我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印证。 凤仪的簪头刚刚离开那尾离霓君离得最近的那尾化龙,这小小仙鲤便在同类们艳羡的目光中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小小仙鲤罢了,哪里受得了这等神器的撩拨?即便是片刻的亲近,于它而言已是了不得的恩赐。如此一来,飞升成龙便是太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顷刻之间天色大变,众人还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滚滚天雷已经从天而降,照着霓君——旁边那条化龙毫不含糊地就劈了过来。众人大惊失色,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霹雳携着万钧之势击中了霓君…… 我说!你们这帮小仙未免也太不把天雷放在眼中了。我阴司命活了这么些年头,就没见它劈错过一个。 啊,不过一千多年前是劈错了一个,不过那人是借了禁术逆天而为才叫它错认了主儿。除开那一个,这天雷是一劈一个准儿,一厘一毫都不带差的。该挨劈的一下也不会少,不该的也一点罪也不会遭。 只不过呢……这水嘛……是导电的。 士羲等人的仙障下的再快也快不过天雷不是?天雷的余波从水中漾开,虽其威远小于天雷本身,却足够电晕池中一群化龙。本来嘛……霓君是所有孩子中首当其冲被电晕的那个,可是凤仪护主也不是第一次,只见凤仪法光大盛,就要化为本体。霓君却谨记不负的嘱咐,将凤仪牢牢握在手里,说什么也不叫它挣出去。 凤仪虽护主心切,却与主人心意相通,不愿违逆她的意思,只好老老实实地做一只簪子。 结果就是霓君被劈得七荤八素滑倒在池子里不省人事,离得远的一些孩子还来得及被就走,离的近的就只能被殃及了。 天雷之后,这条幸运的化龙——现在已经是一条正经八百的应龙,在烟皇山上头吞云吐雾地遨游一番,发出阵阵龙吟。而霓君堪堪被昀馗从池中捞出来,却是昏死过去再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应龙可算是得瑟完了,终于记起了去谢谢它的点化恩人,赶紧掠下云端去瞧这个瘦小的丫头,将它硕大无比的龙首几乎是顶在了她的小脑门上,而后伸出舌头在那朱砂上头舔了舔,愧疚又感激地看了这小恩人最后一眼,转身冲上九霄不知所踪。 其实啊,倒也不是不知所踪。它是去天上那位司命那里去办户口了,回头还要到我这里开一张时来运转的证明。 我瞧着它舔那两下在朱砂上头留下的晶莹剔透的口水——也就是所谓龙涎,正丝丝融入霓君眉间那一点红中。说起来,这一点红,不过是她三岁时牛郎蘸着织女作画剩下的一点余墨随手给她画的一道低级的护身符,待她长大以后诓她这是胎记。 如今加上了龙涎之力,倒也勉强算得上是一道高级的保命符了。 这届沐剑节,除了这档子事情之外,其实还算是很顺利的。就算是有这档子事,也只不过是这阵子让大家觉得有些不想提罢了。 过个十天半个月的等到全修仙界都知道烟皇在沐剑节那日,有个新入门的小丫头在因缘际会之下点化了一条龙的时候,大家就又会觉得,今次这档子事十分光彩了。 霓君因为天雷的缘故,卧床休息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里认识的不认识的,辈分高的辈分小的,有的没的,约莫有百十来号人来看这小妮子。重凤二人都派了弟子前来探望不说,晏啻仙尊更是亲自带着大弟子鹿孜一来探望她,大手一挥留下了十几种天才地宝,只说与这丫头有眼缘,权当是见面礼了。 别人不知,我可知。 晏啻和未千皇乃是有多年交情的忘年知己,而霓君和未千皇的样貌实在是有些像。 总之,在我看来,霓君也算是因祸得福,自此一晕,名声大噪。 烟皇素来秉承要让门派弟子四处历练的传统,因而烟皇弟子素有仙界执法者的名声。掌门子夏在沐剑节结束之后,便宣布所有新入山的烟皇弟子在正式入门前的最后三个月要到凡间历练。等到霓君身体恢复自如,又开始能吃能喝生龙活虎的时候,距离此趟历练也就不到十天。 而她能自如运气的第一天,就御剑上了万音阁。 万音阁位于五行大殿的西南侧的聆悠峰。此峰不大,几乎位与五行大殿、朱雀峰和白虎峰的中间。聆悠峰顶有一处小瀑布,所流之水顺山蜿蜒,与烟皇其他活水一样,俱汇入山外仙河。这峰上还长满了腐生花——关于此花有一个传说,说是在上古的战场上开满了一种鲜艳如血的花朵,见到它的人会一生不幸,因为它不但以尸体为养料,也吸收了人类的怨念、悲哀和绝望,所以此花又叫尸骨花。 这传说未免夸大其词,不过却也有几句是真的。因为这花确实是以腐物作为生长的养料的,在上古战场上开个满地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日日生活在幽冥司这六界往生之地,此花不说随处可见,却也不是什么罕见的玩意。这夸张的几句嘛……其实这花并非鲜艳如血,而是生来就是晶莹剔透的白,每到夜里都会发出诱人的含羞带怯的莹白亮光,一副任君采撷的可怜模样。 只不过,我记得十几年前,倒没见这聆悠峰上有一朵腐生花啊…… 霓君自聆悠峰下驻了剑,朝着山路行了大礼后,双手托着信笺高举过顶。 不多时,从峰顶掠下一束流光,乃是烟皇三护法鹿孜一驾雾而来。她弯腰扶起霓君,柔声道:“可好全了?”她的身材属于丰腴的那类,五官非常柔和,眸子和发色都是淡淡的棕色,唇边常挂着一丝笑,也是淡淡的。 霓君点点头,将信笺交给她,仰头望了望万音阁的方向,便要拜别。 鹿孜一忙拦住她,道:“先别着急走,师父知道你来了,说要见你。” 霓君小嘴微张,面露讶意,就好像在说“我?仙尊要见我?” 鹿孜一拉着她的手,道:“闭上眼。”霓君乖乖地闭上眼,只觉得突然刮过了好大一股风,便又听见鹿孜一说:“可以睁眼了。” 霓君又乖乖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聆悠峰的峰顶,面前是一条上面架了三座虹桥的小小仙河,河对岸就是浑然散发着淡紫仙气的七层高阁万音阁。 “去吧,师父在里面等你。”鹿孜一松开了她的手,将信笺也交还给了她,“这信你一会儿自己呈给师父便可。” 霓君接过信,仰头看了看鹿孜一。 她很喜欢鹿孜一,觉得她温温柔柔的,有点像娘亲。 也因此鹿孜一说的话,她都很愿意听。 于是,她点了点头就朝对岸的万音阁去了。 我搁下笔,甩了甩有些酸疼的手腕,想到刚才跟他打的那一架,便习惯性地又腹诽了阎王两句,结果还没等我吐槽尽兴,就听见了敲门声。 我抬眼看了看乾坤镜,哦,是这丫头在敲门,我还以为是有人来敲这冷殿的门。 过了一会,又有人敲门,然而这丫头已经开门入阁了…… 果真有人敲这冷殿的门? “谁啊?” 这两个字充分地展现了我现在的心情——非常不高兴! 整个幽冥司都知道我干活的时候尤其不喜欢被人打扰,也不知道这门外的是哪个不要命的小鬼,是嫌自己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想到我这里蜕层皮? “属……属下参……参见黎大人,九……九重天派……派人……” 话都说不利索!!烦死了!怕我就不要来找死嘛,真的是…… 等等?九重天? 第十三章 月老的人? 九重天这个时候派人来干什么? 我歪着头,一挥袖子将冷殿的大门震开,好声好气地向门外这个被我震飞数尺,捂住头怕挨打的小鬼道:“别怕,把舌头捋直了。说,九重天派人干什么了?” 那小鬼见我没有要揍他的意思,往前爬了爬,声音犹有些抖,却再也没磕巴: “回大人,九重天派人来了,说有事与大人相商。” 我抱着膀子悠悠踱步走向这小鬼,隔着高高的门槛,蹲在他面前。 还没等我开口,就听见老余在里头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谁啊?”这一问,面前的小鬼又把头磕在地上:“参……参见余大人!” 我敲了下他的头,撇撇嘴,“让你把舌头捋直。”批评完他,我回头看了看睡起觉来也三心二意,坐起身来有些衣冠不整的老余,支颐道:“没你事,睡你的。” “不用我替你记笔记了?” “不睡了?” “不睡了,酒醒了。”老余挠了挠眉心,从善如流地拿了簿子和笔,“赶紧去吧,九重天可不轻意派人来。” “好。”我站起身来,掸了掸袖子,“你别马虎,认真点儿。” 老余用执笔的右手向我摆了摆,我便揪起这小鬼的脖领子,叫他站直溜,然后踏出门槛,袖子一挥将殿门关严: “走。” 这小鬼一路带我到了望乡台下:“大人请。” 我“嗯”了一声,这小鬼便如蒙大赦地溜了,我也朝着那不知伫立了多久的淡青色身影走去。 “久闻幽冥司阴司命天姿绝色,今日一见果真不假。” “过奖。你是?”我打量着这长得有些雌雄莫辨的道友,听了这奉承之言,心里略有些不喜欢。 我天姿绝色? 呕! 我要是天姿绝色,这阴曹地府的小鬼见了我还能都像是见了十恶不赦的大坏人似的?那色心包天的阎王还能烦我烦成这样?拜托这家伙撒谎也打好草稿再来胡说八道好吗? “在下黎弥,只是一个来替我家主子传话的下人。” 说着话,他朝我拱手弯腰,左膝跪倒。我略记得当年在九重天上,仙婢们见到我时也是这样跪的。 空长了一副还算看得过眼的皮囊,说起话来却装腔作势! 我拔出在腰间别了许久的阴阳扇,忍了忍心中的反感,将我的宝贝扇子递到他胳膊底下将他扶起来,继续问他: “你家主子哪位?” “月老仙师。” 我没听错吧?月老?他不是正在下界陪着我家小霓君历劫吗? 约莫是知道我心里犹疑,又或者我满脸都写着我不信,他便又往前上前走了几步,叫我更反感了,不由得往后退了退。约莫他又看出我的什么意思了,便停下了步子不再靠近我。 唔……这小子,说话不中听倒是挺会察言观色的。 “主上说了,待乐神大人历劫第八世的时候,要叫我来给大人带句话。”说着他又装腔作势地向我拜了一拜,双手呈上两截红线,“因为这是乐神大人在下界仍能略动一动凡心的最后一千年,虽有神王十劫经约加身,可我家主上实在是不放心。所以特叫我来请求大人帮个忙,将这相思树万年才得十尺的相思红线,缠在他二人的身上以保无虞。” “就这个?”我接过红线,觉着跟平常相思树上一年结出好几茬的普通红线也没什么区别,“包在我身上。” “多谢阴司命大人了。”他好不恶寒地朝我笑了笑。 我这人一向冷情,尤其受不了这种肉麻的表情——略客套的点了点头便着急给他下逐客令,“还有别的事吗?” 我以为他必定是没有了,会像所有上界派下来的仙使一样,着急忙慌地离开这阴冷寒凉的幽冥司。 不料他又上前一步,我赶紧拿着扇子抵在他的胸前,却听见他施施然地说了一个字: “有。” 挑眉。 “烦请阴司命大人带路,这第八世的轮回,我家主子叫我跟着大人一同旁督,以防不测。” “你家大人还真是对自己十二万分的不放心。”我收回扇子,两手拢在背后,“跟我来吧。” 九重天上的人是很少来幽冥司的,即便是来了,也不会逗留太久。 于是我领着这小子回去的时候,无数小鬼都明里暗里地赶来看热闹。我倒是没觉得怎的,只是怕这位上界下来的小仙倌被这万鬼千魂的阵仗吓到,“九重天上来的都是稀客,它们也只是想来开开眼界,你不要见怪。” “无妨,来之前主上给我壮过胆子了。” 现在这厮说的话倒有几分真了,听上去也比之前顺耳多了。 “你家主人这么煞费苦心的,想必这次是对乐神这丫头志在必得了?” “若真志在必得,也许主上不会叫我来这一趟。乐神大人的心实在是比炼金石还硬。” “这话是你家主人说的?”我驻了足,侧过脸,“嗯?” “非也。”他弯腰俯在我耳边,“是黎弥这么觉得。” 我实在是受不了这耳边风!太痒!于是抬手推开了面前的殿门,没什么好气地丢出来两个字;“到了。”丢完也不等他,自顾自地进去跟老余打了招呼,暗暗地在心里骂了那叫黎弥的不知是谁的孙子两句。 我是过了段时日才反应过来——黎弥,是他的名字。 可叹当时我实在是没太把他的名字放在心上,若当时我能反应过来,必定要把他揍得七荤八素,掉上几颗牙。也是太可惜,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这家伙已经鞍前马后帮了我不少忙,我若再揍他,未免显得我太阴晴不定,翻脸无情。 我这次出去倒没错过多少好戏,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霓君他们刚要下到凡世去历练。 不过呢,这小小的冷殿里却凭空多了好大一帮人…… 都是阎罗王派来的小鬼头——男鬼且都是艳鬼。 甫一见我,都千娇百媚地盈盈跪了下去,又异口同声地震了震我的耳朵: “拜见黎大人。” 我领着黎弥穿花拂柳地挤到罗汉床边,伸长了脖子不住地给老余使眼色。 可老余根本不理我,只把笔簿又重新塞回我怀里,似是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挂着少有的同情的微笑:“我出去透透气……谛听,走。” 而一向黏我黏得不行的谛听这一次竟然垂着头睨了我一眼,好不乖巧地走了? 嗯? 不对劲!有猫腻! “等等!老余!咋了?”我一把拽住老余的袖子,一边摊手向地下跪着的这些小鬼晃了晃,“发生什么事了?他们都是来干嘛的?” “哎呀!”老余使劲挣脱了我的手,一溜烟的跑了,“你别跟我装了!当我傻啊!” 搞啥子?我装什么了? 第十四章 公费旅游 “哈哈!” 正在我云里雾里地心里窝着无名之火的时候,黎弥这欠揍的小子居然笑出声了?我回过头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这一道眼刀递过去,他马上做出一副可怜样儿来,微不可闻地嘟囔了一句,“刚才那位大人想必是误会了……” 还敢多嘴?嘿,我这暴脾气!我转过身就是一扇子,却没想到空扇了一阵冷风,低头一看,好嘛!他倒是有自知之明,与这帮小鬼们跪到一起去了! 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先放他一马又能咋?翻了个巨大的白眼之后,我的火气随着我的一声鼻哼也压下去不少。我才不跟你们斤斤计较!脱靴!上床! 还好霓君下凡除妖历练这段日子里,没有哪个不要命的起什么幺蛾子,不然我可不保证我这阴阳扇饶得过他。不过我翻了翻前边几页我错过的剧情,有这么一个人倒是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聆悠峰万音阁,晏啻。 那日霓君上门去谢他,被请到了万音阁里,与他聊了许久。他倒是没有说什么特别的,只是略略提了下他赠她那些东西于他来说不足挂齿——此为炫富;而后见她于音律上极有天赋,又赠了她数卷琴谱——此为贿赂;霓君临走时,他还亲自送了她出阁——此为献殷勤。 如此可见,晏啻此人,很是喜欢这小丫头。 有眼光! 除了这档子事,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了。不过我还发现一件事,就是自从霓君那一晕,霓君和那凤长生的关系倒是一日日地好了起来。 当日,凤长生所在的天极甲班乃是所有班中下换骨池的第一个班,而霓君他们班紧随其后。我依稀记得当时霓君被天雷余波殃及的时候,凤长生早已在森歌处报完了道,也在鹿孜一那里领了每人一个的烟皇山标志性信物——剑穗儿。 可是吧……当霓君被昀馗打捞上岸的时候,他却就挨在昀馗的旁边,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霓君卧床那段日子,他也是头几个来看她的,也许是因为当日勘心域两人一见的交情吧。后来,他是越来越勤了,而且渐渐地不空手了。什么托导师昀憬从凡界带回来的瓦罐九菌汤、茄汁焖青鱼、烤乳鸽,托霓君班导师昀馗带回来的青梅蜜饯、紫薯糯米丸子、蜂蜜桂花乳等等等等…… 霓君是个吃货这事大概是被发现了。 也许是吃人家的嘴短,也许是她就是对给她送好吃的人极有好感,又或许是这两人就是合得来了。总之呢,虽然之前大半年,两人的交集只限于修习时偶尔碰上的点头之交,可是现在,俨然是可以一同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的朋友了。不仅如此,此次出来历练,二人抽签分组,还好巧不巧地分到了一起,两人一路相伴,彼此照应,不光感情日益深厚,也越来越默契了——有时不用霓君提笔写字,凤长生也能明白她的意思,并肩作战地时候更是只看对方的眼神也能马上心领神会。 我倒是很开心她能交到朋友,尤其是这样靠谱的朋友。一开始的时候凤长生只是生了怜香惜玉之心,觉得这小哑巴有点可怜。可是当他逐渐了解霓君的时候,这份怜悯却慢慢转变为欣赏。他也不再将自己摆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他开始试着平视霓君这个有点贪吃,有点调皮却十分开朗乐观的女孩子。 他突然觉得,她其实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姑娘,没有因为自己先天的缺陷而有半点自卑。 这与牛郎织女带孩子的丰富经验有关系,也与那些父老乡亲的彩虹屁有关系——因为他们的态度,让霓君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和幸福的小家庭里,这样的环境中被夸着捧着长大的小霓君多多少少是有些骄傲的,自然不会觉得自己有哪点不如别人应该自卑的。 凤长生正是被这丫头的这一点吸引了。虽说两人都是少男少女的,倒也还没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可是日后呢?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啧啧啧! 不对,那也说不准,也许这小子不喜欢这类型的呢? 也不对,不对不对不对!好像有哪里不对! “我家主人交代大人的事烦请大人尽快着手,我家主人实在是……”谁在说话?别打扰我!我马上就要想起来了! 哈哈哈哈哈!我想起来啦!这丫头!是九紫桃花星啊! “什么?!九紫桃花星?”黎弥一撩袍子就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 完蛋!不小心说出来了!哎呀!哎呀呀呀!坏事儿了!怎么就叫他给听见了呢?我说的有那么大声吗? “黎大人,我们都听见了……估计整个阴曹地府都能听见个回音儿” 我遥遥递了把眼刀过去,却在目光接触到这说话的小鬼的便成了三把,“怎么又是你?!我不是叫你滚回阎罗殿,叫你们家阎王挑几个好看的艳鬼……”送过来吗三个字硬生生被我哽在了喉咙里。 呸!四个字。 阎罗这厮绝对是故意的!气死我了!气,气死我了! 心里头的怒焰已经足够烧了整个幽冥司,我只能将手支在脑门上,略用袖子挡一挡我顷刻间变了又变的脸,将接下来的脏话改了又改,语气换了又换,最终咬牙切齿地吐出一句: “都给我滚。” 我以为我的语气已经够不和善,足够让这帮小鬼做鸟云散。然而他们虽然一个个抖得跟筛子似的,却丝毫没有听我的话滚出去的意思。 我真是…… 阴阳扇嗖的一下飞出去,抵在那小鬼的咽喉上,杀气大盛。 “想死?” “黎大人饶命!小的实在是不知道该滚哪儿去,王说了,我们这些小鬼以后就是大人的了!生是大人的鬼,死是大人的死鬼!” 这只倒是有几分胆色,比之前来的那个传话都传不明白的小磕巴强多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小子!第二次了!!!又是我在气头上的时候,他在那笑! “你也想死?” “不不不!大人饶命!”他朝我又鞠了一躬,“我只是没想到,幽冥司里头这么有趣。” “哼……”我收回了阴阳扇,“你没想到的多了!” 罢了,突然觉得这些小鬼杀不杀的也没那么要紧,打发了也就算了。 “你们,去外头候着吧。我这儿暂时用不着你们。” “谢主上!”领头的这个小鬼确实很有几分聪明,知道我这是接受他们了,赶紧变了称呼。 “慢,”我拦住他的去路,“你叫什么名字?” “回主上,奴原本命簿子上的名字已记不得了,不过大家都叫我阿极。” “阿极?哪个极?” “西方极乐的极。” 嚯!在阴间算是个不错的名字了! “我现在给你这第一个差事,你从这里头挑两只小鬼去一趟凡间,找到那小妮子,将这红线给她系上。奈何桥那我会打点好,你们只管去。差事办得好,你就是我阴司命的殿前将军。” “奴明白!奴一定不让主上失望!” 我点点头,“去吧。” 待这些小鬼都退了个干净,我赶紧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你家主上这根红线还得我亲自去一趟仙界了。” “多谢大人。” “我不在的这段时日里,这命簿子就先交给你了,可仔细着些,不准马虎。实在不行的话那有纸,你可以先打打草稿,就是不知道你来不来得及……” “大人放心。” 我是应该放心,他家主子那么重视此事,谅他也不敢马虎。 “那我走了,有急事你敲敲乾坤镜,我就知道了。” “好。” 我十二万分放心地出了门,朝着门外一众小鬼道:“我不在的时候,守好家,尤其是这里。”说完又觉得没过够当主子的瘾,补了一句,“谁敢来撒野,就给我往死里打。” “是!恭送主上!” 哎呀呀!我活了这许多年,还没有过一个自己的随从呢。这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听话懂事长得又俊的,着实有点开心哈哈哈哈!还好刚才没把他们都杀了哈哈哈哈哈! 今儿个老百姓,真呀真高兴!走咯!上天找神仙玩去喽! 说起来我得有几千年没过过忘川河了?这仙界我更是去都没去过,从前都是追剧的时候从镜子里看的,现在要去实地勘察一番倒是有点兴奋哈哈哈! 我倒是要谢谢这就就九重天了,这是让我公费旅游啊—— 小月老!我来啦!我来给你牵红绳啦哈哈哈! 第十五章 我给月老牵红线 虽说我活了这几十万年,可偌大六界我也算是一直都在鬼界活动。 其实,也来过几次仙界的,却都只是路过……路过罢了。 不过前段时间,唯有那么一次,是真真切切地赶来了一趟。 可那时是带着脾气来的,且来了以后,发完脾气就走了。 所以今次算是借月老的光,托乐神的福,来这仙界好好地逛上一逛。希望那些当时惹到了我的臭鱼烂虾能有点自知之明,不要来惹我这座脾气大心眼小的瘟神。 否则,等他们投胎转世的时候,我可要好好地教教他们生不如死四个字到底是怎么写的。 先去苍梧峰看看吧,那小丫头说起来也在这住了有几百年,我也从乾坤镜中看过无数次。可是嘛……这视频和实物总是有些差距的,就像是见了猪跑却总想尝尝猪肉是什么味的,你说是不是? 而且,要想给月老牵红线,与其五湖四海地去找,不如来这儿。 因为,有一件东西,谁若是碰了,他就是睡着了,也要梦游来与他打一架。 果然啊……哪怕是看过一千遍一万遍镜子里的样子,也不如现在我脚踏实地站在这梧桐树顶上,伸手就能摸到竿竿湘妃紫竹,满怀都是曼陀罗花的香气,亲身在烟皇最高峰感受一番什么叫一览众山小。 好地方!这丫头果然是好眼光! 只是,高处不胜寒。这苍梧峰不仅高,且在全峰上下有大大小小剑冢千八百座,其中封了至少上万柄神兵利器,别说已经有差不多一百年没有人住了,就算是请了太阳神,火神他们来添上些人气也未必能起到多大的增温效果,这山夜来尤其寂寥,倒真像是一片巨大的墓地。 这座山,从我见它之日起,就是它最热闹的时候,也是这样一副冷清至极的样子,我实在是想象不出,什么时候能让这座凉幽幽的山,真真正正地活泛起来。 也许……这一世那丫头能? 遥遥望了望峰顶的千溟塔,眼睛微微眯了眯,遂纵身一跃,在竿竿修竹和棵棵梧桐间点了几步便来到了这座白玉一般的九层宝塔前。 其实整座苍梧峰虽气氛冷凝,可颜色却是斑斓而鲜艳的,唯一的素色便是这千溟塔了。 它就像是一块璞玉缀在最华丽的织锦上,一捧冰雪搁在红墙绿瓦之间,一朵腐生花硬生生开在积血飘橹的战场里――与旁边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显得有些清高,又有些孤独。 我忽然很想一步一步地进这座塔里,走走她上辈子走过无数次的路。 推开第一层的大门,入眼便是那熟悉的、我几百年前就见过的巨大的屏风,上面绘着烟皇山的全景图,一笔一划都是溟烟精心勾勒的。 那是上一世她一百岁生日时,溟烟送给她的礼物。 那时候他将这幅画交到她的手里,对她说:“小未,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家? 呵,亏他们俩还把这里当做家!那一世,这里的人可没有几个把他们当做家人。 这一世,烟皇山也早就不是当初的烟皇山——不是那个,她视若珍宝,不容许他人侵犯分毫的家了。 好气!只要回忆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就分分钟只想把这烟皇山都灭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阴毒太盛,大限将至——最近我越来越易怒了,脾气也是越来越大,越来越对自己不喜欢的事不耐烦。 要不是为了帮月老这个忙,我现下真是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刻了。 思及此,我赶紧撩起衣袍便朝着千溟塔塔顶而去。 千溟塔的塔顶没有多大,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藏经阁——因为这里仅有的陈设是四周摆满书的书架。我抱臂倚在一个小书柜上,袖子却一尘不染,看样子应该是常有人来打扫的,而且打扫得很是干净,就连六面琉璃窗子都擦的很是仔细。 不过,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来看书的,也不是为了来视察这里打扫的干净程度,我来是为了一物——悬浮在塔顶正中央的宝石台子上头宝光氤氲的遮云剑。 剑柄上溟烟亲手雕刻的两片青青竹叶,剑鞘上她绘的金黄梧桐都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我每看到一样,脑海中都会蹦出几个故事。 剑上的魔气不知被谁投到换骨池里涤荡干净了,这倒是省了我一趟麻烦。 也正如我所料,就在我将这剑周的结界打碎时,我的身后突然多了一个人。 我不用转头,便知道来者是谁,甚至也猜到了给遮云剑涤荡魔气的人是谁。 除了他,还有谁? “是你?” 没想到啊,仅仅是看着我的背影,便可以认出来我。我与他,不过只有一面之缘而已啊。 哦,不对……也许目前在他的认知里,这仙界中除了我也没谁能这么轻易破开他的结界吧…… “我只是来替她拿回属于她的东西。” “她呢?” “死了。” “……” 我将心里被旧事勾起的火气一压再压,闭上眼睛,狠下心道:“你早该知道了吧,那铃铛上的封印,也早该在十二年前就消失了,不是吗?”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打了个踉跄:“不……我不相信。” “你爱信不信。”我并不愿意与他多费口舌,拿起了那塔顶中央尘封多年的遮云剑便要走。 “站住,把剑留下。” “你说什么?” “把剑留下。” “卿不负,你敢不敢再说一遍?” 他不说话了。 真气啊!气得只想把这整个仙界血洗一遍,把十二年前的那些畜牲都屠戮干净。可是现在不行,她还要在这里再投一次胎…… 我转过头去——他那桃花眼眸正遥遥地看着我,里面写满了倔强。 他不再是那个初见霓君时吊儿郎当,脏兮兮的邋遢鬼;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只知道跟在她屁股后面,拿她的话当圣旨的小徒弟了。 他身上的鹤氅变得油光水滑,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看上去,倒真是有几分当帝君的范儿了。 “我拿这个,跟你换。”我将手中的红绳遥遥抛给他,“把它系在手上,我保证两年后,人和剑我都会还给你。” “你,你说什么?”他似是被我的话吓得不轻,“你不是说,说她……” “行了!”我实在是不想再与他多费半句口舌,“信我的话,就按我说的做,不信的话我也不逼你。只不过这把剑我是要定了!” “我信你。” 噢,总算是把他唬住了! 我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可算是把这红绳交给他了,而他也必定珍而重之地看护它。 来之前的路上我就在想,要怎样才能将这红绳以一个合理的身份,用一个合理的理由交给他,并且引起他足够的重视,以免他这丢三落四的性格将这小小一段的红绳弄丢。 我是思来想去,就决定还是拿遮云剑吓他一下,虽说天机不可泄露,可我——堂堂阴司命,阴德极深厚,为了这小丫头的终身大事,折上一折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就是少活几年,反正我也活的够久的了。 本来嘛,我也只不过是想着假装要抢遮云,恐吓他一下而已。左右这剑拿与不拿都无所谓,不过是个道具罢了。他当这玩意是个宝贝,我可不稀罕! 可就在刚才,我突然看不惯他们要了她的命,还要霸占着她的东西。 名分、地位这些旁的也就罢了,这佩剑却想要替她争一争——哪怕不能物归原主,也不应该放任遮云就这么被锁在这里。 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如此信我,信得半分戒心也无。 可他实在是过于执着,却又没有实力去保护上一世的她。 我希望这一世他能稍做弥补,我也不求他护她一世,哪怕只有一次护住呢? 哪怕给我争取点过来当救兵的时间? 希望他不要再让我失望。 拿着手里看似轻灵实则沉甸甸的遮云剑,留给他一句“我已将她葬在帝君冢里了。”便破窗离去。 事情办完,心情也变好了,我倒不想直接回阴曹地府去了。 蓦地,有点想去看看一看那个人,那个上一世让她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爱到死去活来的那个人。 其实上一世的她,与我的性子有点相似,凉悠悠的十分冷情。可与他的相遇,却彻底改变了她,他激起了她的一腔柔情,而这腔柔情再加上全部欢愉又都毫无保留地全都交付于他。 我实在是好奇,他的灵魂深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能够让九重天上最最尊贵的小公主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好久不用的析魄之术,是时候要派上用场了…… 第十六章 我又给魔君解相思 魔界,不是大家想象中的总是昏昏暗暗,黑黢黢的,到处都是一片墨色。 魔界也是有白天黑夜的。 若是,非要有个形容,大概有点像人间的某些原始部落,除了民风开化,地广人稀之外,其实与人间是没什么两样的。 因为魔本身生而强大,所以受天道制衡,他们的数量始终不是太多——因此魔界地广人稀,便是魔都也没有人间都城那么繁华。 魔宫更是一片寂寥。 我着一身轻而巧黑色长裙,只是拿玄绫发带把头发随便绑了一绑就来了――今天尤其出门又急,连洗都没来得及洗一下,实在是有些蓬头垢面……这种情况下,我可不愿意别人记住我的脸,没得平白丢了我品行高洁的神名。 于是,脸上遮着三尺玄纱,又在外面扣了一顶大大的黑色帽子,一圈帽沿垂下七尺黑纱,与面纱一起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我的脸包了个严严实实。 正当我为自己的机智感到骄傲的时候,却有一个有些膘肥体壮的魔向我走来,“站住,你是哪个魔王宫里的?” 我定睛一看,不是熟人,解释道:“我是受魔后邀请来给魔君医毒的。” “胡说八道!我们魔君没有魔后!” 果然没有吗……他果然还没有放下她啊。 手握剧本的我又开始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怎么可能?十二年前你们魔后三催四请我才答应了说来看看的,怎么我来了你们又说没有魔后?这不是耍我吗?” 一听是十二年前的事,这魔的态度立马有了转变,语气也缓和了几分:“……你说是我们魔后去请的你,有证据吗?” “当然有了。”我将刚从千溟塔顶拿来的遮云剑递出来,“这个是你们魔后当年留下的,说我只要将此剑呈给你们魔君,他自会认得。若果你不信,可以与我一同面见你们魔君。” “那,你跟我来吧”这魔倒是没有与我多废话,转身就带着我进了魔宫大内。 印象中魔宫是血红色和黑色相间的,极其华丽而神秘的地方,主殿更是有些巍峨得不像话。 可如今却四处都垂着雪白的帷幔,见不到一丁点的红色了,没印象中那么神秘,倒有些肃穆和凄凉。 难道,他还在为她服丧? “魔宫有哪位大人物去世了吗?” “是魔后。” “魔后?魔后逝了?”我故作惊讶,心里却是一沉,万万没想到他的执念竟如此之深,整整十二年,他居然为她守孝至今。 “唉,就是十二年前的事……你也知道魔君中了毒。魔后为了给我们君上解毒,带着九大魔王到仙界去,想用一下他们的一个水池子,没想到仙界那帮畜牲说什么都不肯。我们魔后为了让九大魔王护送魔君去那池子,自个儿对战他们好多人。结果等魔君解毒回来的时候,他们都不见了,魔后也不见了。后来仙界传来消息,说是魔后战死在那里,被一个黑衣女子带走了尸体。魔君得知此事后,不吃不喝也不理事整整七天,七天后下令群魔服丧三十六年,倒是准许大家婚嫁,只是魔君再不穿红了。” 溟烟不穿红了?他那么喜欢穿红的一个人!看来,他过得比我想象中要难多了…… “那这么说来,魔君这十二年来过得很是伤怀了。” “可不是嘛……到了,你跟我进来吧” “好,魔使大人请。” 魔宫君主殿里头更是一片素白,半点魔气也无,所过之处唯一的颜色便是一株株盛开的曼陀罗花。 我一路跟着这个魔通过了长长的空荡荡的前殿,绕过了一扇屏风来到了后殿外门。此魔叫我在这里稍等片刻,他代我去向溟烟通报。 不多时,他就出来了,恭恭敬敬地请我进去,“魔君在里面等你,请务必将魔君的毒医好。” 其实我说来为魔君解毒,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因为我知道他的毒早都已经解了,我不过是寻个由头,来见他一面罢了。 怎么?听他这意思,溟烟这毒倒真是没解成?还是有什么别的情况了? 我怀着疑问,点了点头,向魔使道了谢,向内殿去了。 内殿更是萧索。 外殿暂且还有几个魔婢洒扫,伺候——这里头,却真真是没有第二个人了。 内殿里到处都是她的画像,有笑有怒,有静有动,有坐有卧,铺天盖地的,都是她。 而他一身白衣,长发逶迤,就在窗下的案边,执着笔,正画着又一个她——杆杆修竹间,挑灯看剑的她。 我离了他有些距离,遥遥打量了他半晌。 他瘦了,瘦了很多。 若说之前他是丰神俊朗,狷狂恣意的天之骄子,如今却像是瘦骨嶙峋,病病怏怏的丧家之犬。 “溟烟。” 我把名字喊过去,他却没有理。 这还得了?哪里有半点魔君的样子?哪里还有她当年爱得死去活来的样子?这心灰意冷,万念俱灰的……我还怎么指着他好好地闹一闹这仙界? 哎呀,怎么一不小心把心里话给讲出来了…… 我有些生气,没有控制住语气,也没有拿捏好身份,有些失望的,冷冷的又一次喊了他的名字:“溟烟。” 这次他倒是理我了,不过却是连头都没有抬,只是拿笔沾了沾墨,道:“给我看看。” “你想看什么?” 这次他倒是抬头了,看向我的却不再是我印象中那如星光璀璨的眼睛。 “那……是遮云吗?” 我更气了,扬手便将遮云剑击出剑鞘,携万钧之势将之死死地钉在他的脚下,“你好好看看吧,好好看看是还是不是!” 剑光几乎映在他的脸上,可是,他甚至没有勇气去碰遮云。 心怀执念的他竟然胆小至此。 他只是长久地注视着遮云,不言不语,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我的耐心,一点一点地耗尽。 “溟烟,你就没有什么要与我说的?” 卿不负尚且略问我一问,他倒是只顾着伤心,连话都不说一句了吗?这两个人,怎么一个比一个烦人呢? 再次开口,他的声音却有点哑得像烟皇那个大师兄士羲:“她在哪?” “在这人世间,等着与你重逢。” “带我去找她,求你。” “溟烟,若我这次来,见到的你是往常那个自信到甚至有些自负的你,我说不定真的会带你去见她一面,可现在的你,我是半点都不愿意帮。” “求你……” 怎么回事,他那棱角分明的下颌流下来的晶莹剔透的是什么东西?口水? ……我去,居然是眼泪!哭了? “没用!溟烟,你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溟烟?求我?你拿什么求我?堂堂魔君就沦落到这个份上?溟烟你太让我失望了!” 哭哭哭!哭有用吗?再说我都说了她还活着,他还哭个什么劲?气死我了! “我,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派出数万魔师前前后后找了她这么多年,却一丁点进展都没有……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走投无路?溟烟,你到底还记不记得,她跟你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十七章 我在人间第一天 他似是被我问住了,跌坐在地上,怔了良久,久得跟上次卿不负注视霓君那时间有得一拼。 “她……她说……她说‘等我’,她说‘等我’!” “是啊,她说‘等我’,可溟烟,你是怎么等她的?就这样浑浑噩噩,自暴自弃地等她吗?她若是此刻出现在你的面前,这样的你,还有什么颜面面对她?就凭你现在的样子,恐怕连站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你,你是说她还活着?可,可是他们不是说她,她……” “你到底是信她,还是信他们?” 溟烟却像是没听见我说什么,跌坐在地上,“我本来也是不信的……可是已经十二年了,这十二年里她甚至一个梦也不肯托给我……”他垂着脑袋的样子,是真的有些可怜。 当年的事,其实我也是没有料到的——按理说历劫之人不会在他劫数以外的人身上流连太多时间,而我也再三跟嫦娥确认过,溟烟确实只是个意外。 可仅仅是个意外,她竟然真的能够狠下心,为了一个意外去死。彼时我只是觉得,这孩子倒还是按时去死的,不过就是死因变上一变,于这神王劫没甚影响,也就没有深究。 如今看来前一世的事情已经影响到这一世来了。 若我由着这两人就这么相见,那事情要如何发展任我如何神通广大也无法预料了,那样岂不是又要再生变故? 凤仪琴,相思引,析魄术……这一世已经有太多的变数,多得我都有些心里没底了。 溟烟。 要不然我便现在就将他料理了?大不了就是折损一些寿命,反正我也不是十分在乎这个,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嘛! 思来想去,我的阴阳扇不知何时已经被我捏在手里,我的眼神不知怎地也落在了他身后的遮云上…… 若我只是一心助乐神大人功德圆满,其实我应该现在就把这意外除掉的,以免他又横生枝节。 可我为了她,却下不了这个狠手。 我太了解她了,我仍记得她向我讨幽冥刃时的样子,是那么的执拗——大有我要是不让她在三生石上刻这个名字,这神王她也不做了的意思。 唉!就是为了一个情字……罢了,他又没有要阻碍她,我总不能就这么滥杀无辜,白白地替九重天背上一条人命。 阴阳扇在掌心隐去,我也不再看遮云。 可脑中的事情散去,耳朵里却吵了起来。 “我,我想她想得快不能呼吸了……我总不相信……没有见到她的尸体,我根本就不相信她已经离开了……可这么多年,她如果活着,为什么不来找我呢?” 不知道溟烟在这里凄凄说了多少话,有的没的,实的虚的,有道理的没道理的,我爱听的不爱听的——总之是嘟囔得我很烦。 烦得我有点控制不住我身体里躁动的阴毒,烦得我手上都隐隐聚集起幽冥之力,烦得无相轮回境以南的整个魔界甚至都被我的怒火撩拨得有些动荡不安。 为何我体内的阴毒突然如此暴躁? 不行! 再这样下去……我怕这魔界都要在今日被我颠覆。 我闭了闭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待我睁开眼时,溟烟却已面色如常地来到我面前。 “我知道你能找到她,能不能请你带我去见她?” 这还像点样子! “好,不过我得现在就将话与你说明白。她是活着,不过不是从前那个她,而是转世。” 我以为他看着我的眼睛会突然变得充满讶异,可是他没有。 曾经如宝石一般的星目中,依然只有视若无物的眼神。 也许,这世间所有的希望都凐灭在她离他而去的那一天了吧…… “她现在只有十二岁,还是个孩子。你要去见她吗?” 点头。 “好,那我便让你见一见她,” “多谢。” 跟爽快人就是好办事。我打了个响指便我们俩从魔宫移到了人间北方一座小城上空。 我遥遥指了底下其中一座宅子。 “她现在就在这个姓夜的人家里。溟烟,你须得答应我,不可以出现在她面前表露出一丁点异样。我不希望她因你而心有旁骛,反倒耽误了她修仙骨。” “知道,我只是想看看她罢了。” 我的析魄术出神入化,读一读他的心也是分分钟的事而已。可我却仍是要在场面上将这些话交代交代的,来日九重天上天帝问我为何不杀他时,我也能有套说辞。 “走吧。” 我又一打响指,我们俩就落在了那夜家的主屋屋顶。 夜家最近发生了很多事。 夜家大小姐夜微凉中了邪。 前段时间,夜微凉去山上的道观里上香,结果回来以后高烧不退,许多日子都不见好,现如今更是已经昏迷不醒。 本来没多大的事的,请两个老道来施个法便能化解,只是夜微凉的爹不愿意自己家的黄花大闺女被那些人摆布,才一直拖到现在。 拖到阴曹地府甚至已经派了两个鬼差来夜家,准备等她一咽气就带着她过忘川。 我们来的时候,正好碰见他们,我便朝等得有些昏昏欲睡的他们两个挥挥手,意思是这没他们事儿了。 两个鬼竟然眼睛瞪得跟见到鬼了似的,几乎是落荒而逃。 搞什么?这还有外人在呢,好歹给我个面子吧! 九重天上下来的那个都说我是什么天资绝色了,虽然只是殷勤,可我就算不那么赏心悦目,也没这么让人闻风丧胆吧? 好不爽,我就那么吓人吗? 哼,大人不计小人过……大人不计小人过! 正在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时,天边忽然聚起重重乌云,云中隐隐有雷光显现。我抬头略看了看,三道雷力――有人要升仙了。 这云竟幽幽地朝着我们这边过来了,难不成夜家有人得道成仙了? 像是老天急着要印证我的话一般,只见天雷滚滚而下,直冲着夜家后院就劈了过去。 三道惊雷过后,乌云散去。不到半刻钟,夜家门外就来了好大一帮人——自古以来就从不缺来看热闹的热心乡邻。 更何况是升仙此等大事。 只是我有些好奇,这成仙之人究竟是谁?按说凡间成仙极为不易,偶有一二也是那些宗室门派里根骨极佳的绝世天才。且升仙的地点也有些局限,不是在某某山上,就是在某某世家,断不会在夜家这种祖辈上没有一点仙根的商贾豪绅之家里。 这世道,铜臭罐子里也能蹦出一块好钢了!难不成修仙已经是这等遍地开花的事了? “快,快去请郎中!快啊!”脚下的主屋里传出夜家家主夜勤着急上火的,略显老迈的声音。 “父亲大人别急,那小道长吉人自有天相一定可以平安无事的!”这个声音是夜家长子夜玟的。 这个孩子很是聪明,又十分沉着,将来定是可以让夜家的钱袋子再鼓上一鼓。 “本来还想着那些道长能够治好微儿,没想到现在还连累了小道长挨了天罚……唉!难不成真是天亡我夜家?” 哦,看样子那雷劈的并不是夜家的人了。 不知道是哪个这时候渡的劫,把这两个人吓得给当成天罚了哈哈! 不过,当成天罚也好,正好我愁不知道如何正大光明地进去蹭口饭吃,瞧那丫头一眼呢。 “溟烟,”我拿扇子怼怼他,“这件事你如何看?” 他不明所以地回头看了看我,“什么?” 我撇撇嘴,这厮心里不会就想着他媳妇来着吧…… “夜家的事。” “好事。” “那不如,我们进去恭喜恭喜这位夜老爷?” “什么?” “什么,什么!你就不会换一句来问问?” 第十八章 惊现魔帝血脉 “什么,什么,什么!你就不会换一句来问问?” 我不禁青筋暴起,到底是谁哭的死乞白赖地求着我要来见她一面的?现在这一副不知道要干什么的表情是要闹哪样? 他又是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换什么?” 好的,你赢了…… “若我猜得不错,她现在正为夜家大小姐身上附着的那位急得焦头烂额,不如我们进去帮她一帮?魔君陛下你意下如何?” “好。” 你以前不是这么惜字如金的喂!你怎么私自篡改人设呢?跟我和我远在天上的那位同僚打过招呼了吗? 罢了,等他魂归地府以后再跟他算这笔账不迟! 我收起扇子,正色道:“我先声明,这是她该受的历练,你我不可代劳。” “明白。”他的语气中不仅有我预料中的激动,竟有些蓄势待发的紧张。 啊哈,大概这就是凡人所说的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了?所以这家伙也不是转了性了,而是紧张得说不出话了啊…… “走吧。”我抓住他的肩膀,踮脚离开屋顶,下一秒我们就落在了一墙角无人处。 我的扇子轻轻点了下他的肩膀,我们俩的形象样貌就变成了背着药箱、满身药香的大夫和学徒。感叹了一句“多年不用化形术,手有点生”后,我就赶紧领着他拐向了主街。 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只需再等上三秒。 果然,一切都如我所料——那被夜勤火急火燎地派出来找大夫的小厮,甫一路过看上去像是悬壶济世的我们俩,立即跪了过来,把我们俩求上了马车。 所以此刻,我们两个在万众瞩目之下从夜家的马车上走下来,又在乡里乡亲的注视下大摇大摆地进了夜家的大门,然后就被请去主屋喝茶了。 夜勤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仔仔细细地向我们俩交待一遍后,嘱咐我们一定要医好屋里这个小道长,还亲自将我们俩送到后院的一处厢房里。 厢房里面站有六个人,床上还躺着一个,都是烟皇的弟子。 凤长生和霓君都在。 夜勤向他们介绍了我和溟烟现下郎中的身份,又嘱咐我们一遍刚才那番话,临走时还请我们再去看看他的女儿,声称倘若能把他女儿也医好,必有重谢。 那个小厮被留在外面,等着一会儿给我们带路。 他走了好一会以后,我的脑子里还都是他大绿色的锦衣华服、脖子上挂着的大大的金锁和拇指上面嵌着紫宝石的闪瞎人眼的金戒指……那可真是一个字――土! 我赶紧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醒醒脑。连灌了三杯,我才意犹未尽地放下茶杯,眼光一瞟,溟烟已不知目不转睛地盯着霓君看了多久。 “咳咳……”我起身走到溟烟身边,暗中戳了戳他,向着这几个小孩子道,“那个,嗯……让我先看看这位小道长的情况。” 我像模像样地坐在了那小道长的床前,定睛一看。 嚯,这不是世兮那小丫头吗?她怎么也在这儿?我记得她跟霓君他们不是一组的呀…… 唉,不管了,假装先给这丫头把把脉再说吧。 我虚虚将三指搭在脉上,本来只是做做样子,可我刚一碰到这丫头的脉象,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不是她的伤情有多严重,而是她的脉象实在是有些恐怖。 给人摸脉的时候,微微带上点析魄术几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这魄一析不要紧,倒叫我在这小丫头的身上析出点魔帝血脉。 上古时期四大魔兽和四大神兽在刚刚诞生的时候,基本是处于天天打架的状态。后来打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可能实在是打不动了,疗伤也疗不过来了以后,大家就各据一方化为领地,相安无事了数万年。 可是魔兽中,属梼杌最为残暴,所以后来它还是忍不住要吃人来给自己打打牙祭,牙祭打得多了就变成了为祸苍生,于是它最终被众神联合绞杀在魔界,死后身上流出的血最后化成了现今魔界的圣地灭神潭。 不过,那一战打得上天入地,梼杌的血也洒遍了天南海北。所以它身上一直被魔界公认为最狂霸高贵的血脉,那时也在六界撒下了魔种。之后滋养出了不少魔物,也起了不少祸端。 后来梼杌被魔族视为始祖神,它的血脉也被称为魔帝血脉。在魔界中若谁身上觉醒有魔帝血脉,就可以直接成为异姓王族,现存的九大魔王中就有两位身上都有魔帝血脉。 可是若其他五界中哪个身上被发现了有魔帝血脉…… 其实别的地界还好,唯独仙界对魔的忍耐度极小,几乎没有。 这孩子以后……又是一桩麻烦事啊! 所以说,怪不得有人在她身上下了驻寿印,应该是想通过使她身体成长发育停止的手段,来压制魔帝血脉的觉醒吧。 我回去以后倒要看看烟皇山里明知她体内有魔帝血脉却不去除也不禀告众人,反倒掩饰此事的人是谁。 “医师姐姐,她怎么样了?”凤长生首先向我提问,将我的思绪打断。 “她……她没事,你们不必急,只需休息半日就可以自愈。” 我斟酌了半天,觉得关于世兮血脉的事还是不必告诉他们了。虽说我希望她尽量过得平安喜乐,可这等天机我若也泄露给她,未免要对她的飞升之路产生影响,也未免要得罪精心设计了这飞升大戏的总策划嫦娥。 而且,这都是该来的,逃是逃不过去的。 听我这样一说,凤长生便走到霓君面前,向她道:“放心吧,医师姐姐说了没事,就一定会没事的。” 原来,刚才那句话,他是替她问的。 霓君点了点头,面上松了一口气。 我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这一世的她,不得不说,这模样确实是太可人了。既不像前一世那样因失去眸光而过分冷冽,也没有像再前面几世一样出现某一五官过分艳丽的不协调感。 不过,毕竟年龄还摆在这里,她的鼻子眼睛嘴都还没长开,而且仔细瞧瞧五官也比不上本尊五官那样大气舒雅,不过也算非常精致的了,而且也足够漂亮。 我站起身来,摸摸她的头,在她的手心写了两个字。 勿忧。 她抬头拿着一双凤眸望着我,泪盈于睫,似有感激之意。 我看着她的眸子,心突然像被猛地攥紧。 罢了,便是得罪嫦娥又能如何呢?要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去经历这些事,却什么都不能替她做,实在是太难了…… 可我又不能妨碍她。 只可旁观,只可监督,不能插手,不能代劳。 不可插手,不可代劳,不可,不可…… “师父,这位小道长既然没事,不如我们去看看夜家大小姐吧?” 真应该谢谢溟烟这小子,一句话就及时地制止了不理智的我。 可是,不对啊!这才刚来一会儿怎么溟烟……他就急着要走了? 第十九章 阴曹地府那些事 我从善如流地带着溟烟出了房门,小厮也是从善如流地带我们直奔他家大小姐夜微凉的闺房——也就是隔壁院子。 闺房里头立了两扇花鸟屏风,一扇在门口,一扇在床前,小厮领着我们俩来到屏风间的罗汉床前,伺候我们俩喝了茶,再三嘱咐我不要让溟烟碰到他们大小姐一丝一毫。 啧,这人间的思想咋比其他五界迂腐那么多呢? 小厮出去后,我呷了一口茶,也不着急去看那夜微凉——有我在,这丫头的命肯定能保住。 我可没有夸大其词,今天若来的不是我,或许她这小命可就真的要玩完了。就算是华佗在世也绝对医不好她,因为她其实根本没病,只是被鬼缠住了身子罢了,而这世上的鬼最怕之人,就是我。 所以我也不急着去处理这等手到擒来的事,毕竟眼下还有更重要的问题要解决一下, “为什么不多陪她一会儿?”我递给溟烟一杯茶,示意他坐下休息会儿。 他却没有过来,反而是冲着我跪了下来:“多谢仙子成全。” 男儿膝下有黄金,溟烟膝下更是——至少上一世我只见他跪过三次,一次是大喜之日对着东华仙境一拜天地,一次是对着父母公婆的牌位二拜高堂,这第三次,自然也就不用我说了。 “如此,你的心事可了结了?” “能再见她一面,我已心满意足。” “甚好,”我抬扇扶起他,上一世我最欣赏溟烟的一点,就是这小子从不得寸进尺,“那我们便商量一下接下来的事情怎么做。” “驱鬼。” 说话间,他已经祭出了自己的法宝十方剑,噢,现在应该叫它十方魔剑了。我瞧着那剑上的魔气,心中有些唏嘘,于是上前拦住了他道:“且等一等,你莫不是忘了我先前叮嘱你的话?而且,即便是驱鬼,这方式有千千万,也不一定非要赶尽杀绝才好。” 十方魔剑被收了回去,这便是我欣赏溟烟的又一点——这孩子很听人劝。 “你可看出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了?” “总之,那鬼没有要害她。” “能看出这一层,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你并不是鬼族之士。你也知道那鬼的并不想夺她性命,所以呢,且让我来告诉你这一整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咱们再好好安排安排如何让她……让他们妥善地处理此事。” “首先,这只鬼只有一岁。其二,他生前是夜微凉的情郎,曾经名噪一时的镇国公府小公爷宋拦。” 其实,这就是个可怜无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的故事而已——俗得不能再俗的,说起来甚至有点像段子的爱情悲剧。按说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不少了,我那命簿卷宗里简直能找出一万个相似的人生。倘若不是我知道这东西不能互相抄,我真是要好好纠一纠我们阴曹地府的风气了。 不过,正因为这故事的普及度极广,所以可以证明这故事本身其实并无问题。 这个问题,出在这位小公爷宋拦身上。宋拦战死在北峪关的时候只有十九岁,死在了飞黄腾达的人生路上。死因什么的,我就不去追究了,留给那丫头自己去揣摩,反正总之是死了。问题没出在他这一死中,而出在了他活的这件事上。 因为在阴曹地府里,他没有选择继续做人,而是选择做一只鬼,而且是一只孤魂野鬼。 任何一个活物死后都是可以投胎的,鸟兽可以,花草可以,人仙妖魔都可以,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鬼,也可以投胎。 这里我要纠正一下大家普遍存在的一种误区,那就是死后变成鬼这种说法。这个说法可以说是大错特错!鬼是鬼,人是人,这根本就是两个概念的物种。他们的身体构造,生活方式,乃至宗教信仰都是截然不同的。 而关于转世这件事,我觉得大家谁都没来过阴曹地府,就算是来过,喝了孟婆的那碗汤恐怕也是什么都记不得了。所以今次,我也好好讲讲阴曹地府那些事,这就要从六界诞生开始讲起—— 话说创世之初,生灵根据自己的不同种类大致划分了六族,分别为人、妖、仙、魔、神、鬼。此六族在天地各据领地为政,各行己责。可这么多年来,六界始终并存,早已相互影响,种族界限越来越不明显,大有六界为一家的意思——当然了,除了有些死对头。 比如人和妖,再比如仙与魔。 所幸,天道所限,各族总体实力其实不相上下。不然的话,这四族可能早就优胜劣汰化为两族了。 虽然整体上来看,他们是势均力敌,可是单拿出来一个来比较的话,实力就有些悬殊了——这个体实力就包括体魄,寿命,智力,法力等等,而总体实力大概就是这些都加在一起再乘上族类总数。 不过,即便是实力再强大,也难逃一死,谁都不能永生。 虽不能永生,但可以转生。 大家都有三魂七魄,而死后三魂中的一魂会走一遭黄泉路,来我们这阴曹地府里转上一圈——而这一魂就是人族通常所误认的鬼。 这一魂过了黄泉路尽头的鬼门关,到达第一殿的秦广王面前,就算是正式来到了鬼界。所有的魂在来到鬼界登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经过三途河的分拣,在分拣之后其实还有很多步骤要进行,尤其是酆都大帝责任重大,什么事情都得管,累都要累死了。 相比之下,我们这些鬼官成天饮酒赋诗,得空了就舞刀弄剑活动活动筋骨,实在是太无所事事,都不好意思舔着脸,继续做官了。所以,经过了这数十万年的工作经验累积和讨论磨合后,我们一致同意把酆都大帝的担子卸一卸,有些步骤能省也就省了。 简化以后的流程主要包括让鬼差领着他们到判官钟馗那里判一判心中善恶,到酆都大帝那里评一评前世功过,再到阎王面前辩一辩未果是非,最后到我这里算一算来生祸吉。 整整一套下来,这一魂便可以到忘川河去找孟婆投胎转世了。 至于转世转成什么,其实是可以提前在我这里进行选择的,但一般只可以选比我给的路更差的,要想升格除非折寿,或者付出其他代价。 按说,这来生路经由我管,这件事我多多少少该有印象。 可是因为我们那些繁文缛节能省就省了,十殿阎罗也不是能闲住的鬼,经常去帮我们四个的忙。数万年来,老余就成了我幽冥司的常客,好多事情都是他替我办的,所以宋拦这档子放着好好的人不做,去做孤魂野鬼的事我实在是不太记得。 虽说表面上看宋拦似乎是给自己升了一格——毕竟,人的寿命极短,但鬼几乎是永生的。 可是,那也得是在鬼族领地里足不出户的鬼,或者是修行了数千年之后修得鬼体以后的强大的鬼师。 刚降生世间就离开鬼族的野鬼,在异界几乎是九死一生。 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曾经我投胎的时候也选择去做一只鬼了,也是野鬼。 第二十章 名字我没想好 只不过那时候我是申请降格,那时我是要去做神王的,然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现在依旧是王。 只不过,是鬼王。 起初,我的日子也是很难的――毕竟活了这么多辈子,谁还没有几个仇人不是? 等到寻仇的一个一个都来过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两百年,我也遇到了我好几辈子前救过的一个孩子。 不过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活了六千多年的鬼师,只差一步就能修得鬼骨。 他也曾是个人……这话听上去咋那么搞笑呢? 管他呢,可能这孩子也是做够了人,觉得做个鬼,不用百年轮回一次,遍尝人间七苦要挺好的。 我依稀记得我问过他,彼时他给我回的话是—— 做个鬼师,修成鬼骨,成天游山玩水也是不错的。 可是后来,他没有修成鬼骨。 他是为了我,为了救当时遇见他时,满身是伤的两百岁的我,最后搞得一身修为都散尽,命差点都渡给了我。 其实以他的修为,医治一只两百岁的鬼绰绰有余,可我是极阴之体,身上鬼气精纯无比,不是谁都能救得了的。 所以我那时也一直在拒绝他这份好心――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极阴之体韧性非比寻常,有点像世兮身上魔族的魔帝血脉,还有那丫头身上的圣神血脉,不把我们杀得透透的,我们总能再次生龙活虎。 可当时重伤的仅有两百岁的我实在是斗不过他这个六千多岁的鬼师,只能乖乖地被他摆布。等到后来我想要报答他的时候,他却不早已声不响地离去。 这件事教会了我们一个道理,做好事一定要留个名,不然很有可能错过一个抱鬼王大腿的机会! 话题扯远了…… 反正像我们这样的,通常被称作根骨奇佳或者天赋异禀。因为我们在同级中不仅地位高而且实力也更强。就拿我自己来说,寻常的鬼想击杀我至少要七倍实力于我才行。 我一个天赋异禀的都惨成这样,宋拦比当初的我只会更惨。 因为这天地间游荡着许多被他当年的逐日枪砍得魂飞魄散不得不转生为鬼,方便去收集自己的残魂的。这些小鬼就会不断地去劫杀他,因为现在的宋拦可不是之前那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败战神,只是一个年幼的小鬼头。 不过这个小鬼头最惨的还不是因为这个,他成日里打打杀杀惯了,对于这些小打小闹也不太放在心上,他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见到夜微凉。 可惜,他一路从鬼门关披荆斩棘而来,却三过夜家而不得入。 夜家乃商贾之家,虽说夜勤的地位还没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高,可是却是家财万贯。而钱财乃阳物,夜家也有不少宝物镇宅,因此宋拦这小野鬼根本闯不进去,只能日日夜夜游荡在心上人的门外,始终不得相见。 六天前,他终于等到了她独自出门——之所以强调这个独自,不是说宋拦不敢见人,实在是她老爹夜勤和她哥夜玟这两个人简直堪称行走的百宝箱,有他二人在宋拦便是想靠近夜微凉三丈之内都不太可能。 而这一天,是他上辈子的忌日——她是偷偷溜出来的,要去山上的庙里想给他上炷香。 说起来也是巧合,宋拦生前送过她一只手镯,那镯子是上好的昆山凉玉打造的,乃养魂圣品。这种玉对于宋拦这种初生小鬼来讲几乎是绝佳的修行介质。 然而这玉好,也不仅仅是只对他好,对夜微凉来说也是滋阴补气的好东西。不过,随着宋拦的到来,这玉的滋养也被他截胡了。 这样一来,原本沉浸在悲痛中,靠着这玉吊着一口气的夜大小姐自然也就病倒了。 更搞笑的是,宋拦高估了自己的修为,被他自己前世请老道下在这镯子上的捉鬼符给困在了里头。这两个人……好不容易能见这前世今生的第一面,现在却要变成最后一面了。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魔君陛下你现在可有什么主意了?” “得毁了这镯子。” “……” 现在的年轻人啊……太过暴躁! “或者,解开这道符。” 孺子可教也。 “那,如何解?不对,如何让她解?” “告诉她,她自然就明白了。”喂喂喂,你这语气里莫名其妙的骄傲是怎么一回事? “孩子,”我上前一步,将他摁在榻上,扇子展开摇了一摇,语重心长道,“我觉得我话说得已经挺明白了。我既然把咱们的样貌,声音都改了,就是不希望我们两个,或者说我现在出现在她面前。而且,我也说了,这是她该受的历练,我们不可代劳。这事,你之前也是答应了的。” 我说完呷了一口茶,放下杯子,见他面上有些不解,只好将话再说得直白一些,“我刚才跟你说宋拦和夜微凉的这些事,也属于这历练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若把这部分跳过去,这劫数历不历也没什么意思了。不光如此,她这辈子也要被我们耽误了。” 溟烟听到此言马上有些急,“那怎么办?我们要如何让她知道这些?” 我有心要考验考验溟烟,扇子一合,抛出一句“你好好想一想,我去如个厕。”就出门去了。 其实,这事特别简单,只是我总觉得溟烟这些年总是沉浸在过去里,也不怎么动脑子委实是有些不太像话――他这个不像话和卿不负是两个劲儿,卿不负是由外到内,他更过分,是从内而外。 再这么下去,等到那丫头真要成什么气候了,他这样子是什么忙都帮不上了……那可不行,卿不负我指不上,他我说什么也要指上一指! “医师姐姐。” 这是……凤长生? 我转过身低头一看,不只是凤长生,他身后还跟了扶着世兮的小霓君。 我看了一会儿,觉得居高临下地低头跟孩子说话委实有些累,于是蹲在他面前,悠悠道“怎么啦?小道长!” “医师姐姐,我们的朋友醒了!” “多谢医师姐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孩子,你其实……”我突然住了嘴,雷劫这事是说不得的,魔帝血脉这事更是不能说了,所以略想了想便将话锋一转,“哎呀,我也并没有做什么,救命之恩这顶帽子给我扣得有点大。等回到你们那里了,再请其他医师给你好好检查检查,确保无虞。” “嗯!我记下了!那……医师姐姐,你可看出那夜家姐姐身上究竟是哪里有恙了?” 我撇了撇嘴,这几个孩子对这事情还真是上心,抬头看了看渐晚的天色,料溟烟也许今天都想不出来什么好办法了,正打算寻个什么由头把他们给打发了,没想到溟烟却突然从那夜大小姐院子里冲了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袖子,大喊:“我想到了,我想到了!” 世兮:“嗯?” 凤长生:“啊?” 霓君:“……” 第二十一章 我还是没想好 我看了看云里雾里的三个孩子,又看了眼见到霓君后突然松开我的袖子受了不小惊吓的溟烟,一时间不知道该先安慰哪个。 于是我抚了抚孩子们的后背,给了他一个看上去意味深长的眼神道:“不着急,慢慢说。” “师父,我想到了今天晚上吃什么。” “噗……”我实在是没忍住,意料之中换来了溟烟的省略号和三个孩子的问号。 “吃,吃什么?”我脸上估计都憋满了哈哈哈三个字。 对不起了,溟烟,你这戏入的也太快了,我实在是有点没跟上。 溟烟竟然一本正经地回答了我这个问题:“我想吃街口王麻煎饼了。” 街口?哪个街口?谁是王麻子?我怎么不知道? 可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甚至我脑子里还在画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问号的时候,溟烟已经拖着我的袖子走了出了夜家大门好久…… “哥哥哥……等会,你等会!”终于我被一个从街边刚吃饱喝足出来的肥腻中年男子撞醒了,一把扽住了溟烟,皱眉道,“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似乎也觉得在这里可以把话说出来了,于是也终于停了下来,“夜微凉和宋拦是在这里见的面吗?” 我难以置信地伸长了脖子,歪着头,食指指着地点了点,“这里?”说完我抬头看了看四周,别说,这孩子还真说对了,这两个人确实是在这里认识的…… 四年前的春天,初生牛犊般的宋拦第一次跟着自家老子一起带兵来到这边塞重城胡苏,见到了年幼时因为家父远调而分别的好友越听,还有夜玟和夜微凉。 那是个大雨滂沱的晚上,夜家一对儿女和越听正在这望乡楼上把酒论诗,恰逢初来乍到的宋拦也来到这里——可能是因为这城本身也不大,有名的酒楼就那么两座,或者因为这望乡楼是胡苏首富夜家开的,所以宋拦慕名而来。 总之,他和她命运使然地,就在这望乡楼上,见了属于他们两个的第一面。 望乡楼……我家门口倒是也有一个望乡台,站到上头能够尽览自己的前尘往事,那名气肯定是比这个楼大得多了。不过,几乎没谁敢把饭桌把到那里去的——也就我们这几个老鬼还能在那台子上头喝得下去酒。 估计除了我们以外,谁到那以后都得是除了哭还是哭哈哈。 “是这里,然后呢?” “我们带夜玟来这里吃饭,他睹物思人一定会有所感悟的,到时借由他的嘴说出来不就得了?”溟烟说着就自己先奔着门里头去了,走路的样子倒是比之前精神得多“小二,来壶烧酒!” “诶!好嘞,客官您里边儿请!” 真好!我简直要抑制不住我疯狂上扬的嘴角。这孩子至少看上去,有要想开的意思了呀。 甫一迈过门槛,阴阳扇在手上一展,我也迎上了刚才招呼溟烟的那个小二,手上拿的应该是溟烟刚点的酒,我朝他点头一笑,道:“我跟刚才那个年轻公子是一起的。” 小二殷勤地道了一句,“噢噢!刚来的那位吗?他在五楼的雅间儿,我带您去!” 叫小二的声音简直是不绝于耳,我觉着也用不着耽误人家挣钱的时间,于是摇了摇扇子道:“不必不必……我看您这也挺忙的,这酒是楼上那位的吗?我拿上去就行了。”小二听了这话先是一愣,后笑得更殷勤了,颇像我刚收的那个小鬼,叫什么来着……噢对,是叫阿极。 “好嘞!那就麻烦您了!楼上请,楼上请!” 果然,我刚一接过拿小二手上的酒盘子,他立刻就一路小跑到下一个客人面前去点头哈腰了。 二楼客人也不少,只不过隔着墙,感觉上是稍微冷清了一些,五楼才是真的冷清——民间避讳四这个数字,尤其是这种讲究风水的地方,主人家更是不大喜欢这数,遇到了都会给跳过去。 五楼,说是五楼,其实就是四楼——真正的五楼开始再往楼上去就是客房了。 我端着酒盘,一路走到临街的那隔间里,看到溟烟气定神闲地坐在那,低头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金黄的阳光打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使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精美的铜像。 “溟烟,”我坐在他对面,搁下扇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有件事,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有必要问问你的想法。” “你问。” “倘若我现在告诉你,这辈子你跟她注定不可能,你会放弃她吗?” 溟烟冷眼瞧了瞧我,也给自己填了一杯酒,“你觉得呢?” “好吧,我知道了。” 问了等于白问!毕竟人家上一次在剧本里面是抱得美人归的男一号,我就算是跟人家明明白白地说这次的剧本改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但换了角色重来一遍之后,她就是不喜欢他,喜欢上那个之前只配做他们俩小尾巴的人了,估计他都不会放弃,甚至都不会信我的。 唉,这剧本是不好写,关键是,这姑娘能因为什么移情别恋呢?我实在是想象不出…… 难道是因为上一次他是先来的,这一世他来晚了吗?要不要这么随缘……这种事情还要讲究先来后到? 没想到趁着我摩挲着酒杯,若有所思的功夫,溟烟已经快将这一壶酒喝掉一半了……我刚要出言制止他一下,他却先声夺人: “有件事,我思来想去,觉得也有必要问一问你。” “你问。” “你究竟是谁?” 这问题,问得我有些猝不及防。 虽然,众所周知鬼界很少与其他五界互通,鬼门一般只进不出,而且鬼官们碍于己任更是神神秘秘。但其实六界并存多年,鬼门关的通行令也发出去不少。只要我不影响他的命格,我甚至可以请他到鬼门关里喝酒,到我的幽冥司里做做客,只要他临走的时候喝一碗孟婆专门煮的待客汤就好——鬼门有规矩,外人进出任何鬼门的东西都不可带走,包括记忆。 所以,我大可以让他知道知道我的身份,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可是…… “问你呢。你到底是谁啊?你是仙吗?还是……神?” “……我?” “嗯。” 我抿了抿嘴,挑了挑眉,最终还是决定与他坦白:“我叫黎清棠。既不是仙,也不是神。” “那你是?” “我是鬼。” 第二十二章 假期结束 “我现在还不想给你讲太多,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跟她七千年前那一世是旧识,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我绝不会害她,也不会允许别人害她。” “你是……鬼?” “怎么?不信?还是……人间那套人死即是鬼的谬论都已经传到魔界去了?” “难道……不是吗?” “……” 是你个鬼哦!好气!我替天底下的鬼都谢谢你们!还能不能尊重一下我们了?虽说没有鬼骨的鬼你们肉眼是看不见的,但是,我们好歹也是正儿八经地过日子的,你们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吧!再说了,你们看不见我们,那是天道对于我们这一族的保护! 传说鬼族的鬼气是滋补圣品,说是杀一只百年小鬼所得的鬼气,可以涨神仙妖魔三百年的修为,甚至可以固本培元,修补根骨。说起来我也没试过,不知道这传说到底是不是真的,等我回去,就抓一只来煲汤,到底是谁那么幸运呢? ……这件事还是之后再说吧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再谈这些事情。现在的话,咱们先把夜家这事解决了。”我说到这突然想起来,有个地方不太对劲,想了半天“诶?不对啊……溟烟,你是怎么知道夜微凉和宋拦是在这见到第一面的?我也没跟你说过这些细节啊……” “她告诉我的。” “谁?” “夜微凉啊……” “什么?她醒了?你你你……不是说了不让你接触她的吗?而且,她醒了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忘告诉你了……不过,我没有碰她,我只是渡了她一些气。她醒了以后,我们俩也只是隔着屏风说了两句话而已。” “你没告诉她关于宋拦的事吧。” “没有,但是她跟我说了一些。” “她都说了什么?” “她问我是谁,然后问我为什么她身上那个镯子为什么裂了……” “镯子裂了?宋拦送的那个吗?” “对,后来我就顺着她的话问了两句,她也都告诉我了。然后我问她想不想吃东西,我要出去买街口王麻煎饼,她想吃什么我可以帮她带,她说她想吃望乡楼的夜阑烧。” 我将扇子一合抵在下巴上,镯子碎了,应该是宋拦在里面弄的……这倒是个好事情。 “夜微凉现在的情况的怎么样?” “还好,我给她喝了一些补气血的药。”溟烟朝楼下望了一眼,“来了。” 我疑惑地往下看了看,却只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没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庞。然而,不多时我就听见了小二比刚才殷勤百倍的声音,“玟爷,那二位就在里面了。” “知道了,你去忙吧。” “诶!得嘞!” 原来是正主儿来了啊……不过这脚步声怎么有点杂呢? “两位恩人果真在这里呢?”夜玟一贯是珠光宝气的,今次也是如此。不过他这种珠光宝气可比他老子看上去高贵多了,两个人的审美可谓是天差地别。 他身后还跟了身负长剑的霓君和凤长生两个人。 “夜公子怎得找到这里来了?令妹不是已经醒了吗?”溟烟自然而然地越过了我,走到夜玟面前。而我也乐得做一个旁观者,坐在他旁边看他的表演。 “正是因此我才找到这里来的呀!真的是非常感谢两位,你们从今往后就是夜家的恩人,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请直接提出来,只要我们能做到的我们一定尽力。” “本来真是没有什么,不过现下倒真有两件事需要夜兄帮个忙。这第一件稍微有点急,令妹刚刚跟我说想吃这望乡楼的雪霜烧,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这道菜品,不知夜兄……” 夜玟的脸色微变。 这倒有些意思了。 夜阑烧?难不成这有些酸溜溜的菜名里有什么故事?夜阑,夜阑……夜拦?夜微凉宋拦? 咦——果然酸溜溜的! 夜玟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说:“原来她要恩人买的是这个……真是让恩人见笑了,我们这道菜已经不做了。” “不做了?为什么不做了?是因为那位已故的宋公子的缘故吗?” “恩人是如何得知的?” “唔……我只是刚才听令妹提了几句关于这位宋公子的事,随便猜的。没想到果真与此有关。不过,不知这夜阑烧现在是否还有人能做出来?令妹大病初愈,我此番若空手而归,未免让她失望……” “原来如此,做是能做的,那我这便去叫人做一道来。” 说着,夜玟赶紧下楼去通知后厨做菜去了。 夜玟一走,溟烟就倒过头朝我一顿使眼色,一会儿瞟瞟身后的两个小崽儿,一会儿朝我挤眉弄眼。聪明如我,立即领会了他的意思,马上把两个小家伙请进来一起坐着。 扇子一摇,我略拢了拢耳边碎发,朝着溟烟道:“你刚才说有两件事?那还有一件呢?我怎么不知道?” 溟烟两步走到我面前坐下,轻轻拍了拍两下桌子,道:“哎呀,我刚才不是还说吗?夜大小姐的镯子不知怎得裂了,想找人给看看能不能补救一下的。师父你忘了?” “噢对对对!忘了,忘了……”我面露恍然大悟之色,扇子在掌心狠狠敲了一下,眼光瞄了瞄那两个小家伙,接着道“可是,镯子裂了还能补救吗?不都说破镜难重圆吗?” “那可不一定!或许……”溟烟顺着我的视线回头看了看那两只,又转过头来向我道,“这两位小道长可以修补一下呢?我可知道有些法术可以使物件还原本来的样子。” “你说的是净术?”凤长生走到我们俩面前,试探道。 我按捺着心中小鱼上钩的喜悦,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净术?” “小道长果然有办法可以修好那镯子?” “可以一试,不知那镯子坏到何种地步了?” “这我不知,我也没有见到那镯子,只是隔着屏风,听见夜大小姐说自己的镯子坏了,不如一会儿回夜家两位小道长亲自去看看。” “好。”凤长生点头,霓君也跟着点了点头。 我在心里挑了挑眉,这事情算是圆满解决了。其实,来这一趟最重要的并不是替他们解决夜家这档子事——这事只靠他们自己,也能解决,只是时间可能会稍长一些。 世兮身上的魔帝血脉才是真正令我头疼的事,至少我现在还没有想出任何一种应对之策…… 正当我陷入沉思之时,怀中突然传来三声清晰的敲击声——叩叩叩 黎弥敲了乾坤镜?幽冥司出事了? 第二十三章 回幽冥司上班第一天 “怎么了,师父?”溟烟率先看出我的不对劲。 我摇摇头,“没事啊,就是突然想起我好像把你师妹的药落在夜家了,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取。” “……好。”溟烟一看就是没信,而我也没有指望他能被糊弄过去。 不过,这种程度的谎,用来骗骗两个小鬼头却绰绰有余。 “我先去看看夜玟菜做的如何了。”我说着就往外走,溟烟却一把拽住了我。 我一愣,回头不解地看了看他,没想到他淡淡道,“我陪你去吧,师父。” “也好,那……两位小道长就在这稍等片刻。” “好。”凤长生和霓君都点点头。 唉……孩子要是都这么乖就好了。 行至二楼,溟烟才又开口:“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家中突然有急事,我得先回去一趟。你还要留在这里吗?” “……我,我打算在这里陪着她。”溟烟略有犹豫,“可是魔界……” 天!这孩子开始把他的子民放在心里了诶……看来我大计有望! “这个你应该不用担心……反正你之前在魔宫里的时候也只知道画画,不怎么管事。魔界缺两天你这个甩手掌柜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你若实在不放心就写封信回去,请个假出来玩两天,我觉得魔王们应该会很开心!”我略有调侃,笑着用扇子拍了拍他的手背。 叩叩叩—— 又来? “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实在是有点急。反正你心里有数,千万不要乱插手。万事小心,记得随机应变,我会尽量赶回来。” “好,你放心吧。” 我再三叮嘱了两句应该要紧的,就急急念了个诀,奔阴曹地府去了。 临走时还依稀听见溟烟叫了一声我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话没说完。 可事有轻重缓急,黎弥连敲了两回乾坤镜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我得快些回去看看。 离幽冥司还有大老远,却已经能听见里面叽叽喳喳的声音了。讲句实话,我还没有适应这么热闹的幽冥司来着…… 走近些,仔细一听——里面说话的人言辞有些犀利,语气也有些刻薄,情绪有些激动。突然有点好奇里面到底在吵些什么……可我扒着门缝,听了几耳朵却没有听出什么名堂来。 “至少要等主人回来,王上你才能把这个拿走……怎么说这些都是幽冥司的东西啊!” 阿极?看来霓君的红绳他已经搞定了,什么时候搞定的我怎么没见那丫头身上有什么红线呢? “呵!她阴司命好大的本事!众生平等!她是六界转生官,怎得现在徇私舞弊都如此光明正大了?” 这个阎王!我真是跟他八字相冲吧?之前还能稍稍有些楚河汉界的样子,现在撒野都撒到我的地盘上了? “王,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误会……” 老余也在? 砰—— 我猛地推开大门,没想到这门年久失修竟然直接被我推坏了,两扇高门啪地摔在地上,掀起不小的灰尘。得,这下他又有话要说我了—— “哟!瞧瞧这是谁回来了?我们这幽冥司地方小,都容不下你了快?”阎王一步三遥地朝我走过来,趾高气昂的样子真是怎么看怎么烦,“黎清棠!你可知道,在别人的命中动手脚会有什么下场?” 他的食指上正甩着什么红色的东西,定睛一看居然是我给阿极的那截红绳! 黎弥在他身后脸色微沉,应该是人生地不熟,又碍于阎王的官阶太高,不好跟他直接翻脸。阿极等一众小鬼在地上匍匐着,见到我的那一刻几乎都要哭出来了,一路爬到我的脚边。 老余脸色也不太好,可是阎王毕竟曾经是他的直接上司,而且近十几万年阎王见他与我走得近,越发的不待见他了。 阴阳扇祭出,我遥遥站定道:“何时我做事情也需要你来管了?阎王?” “若是你没有行差踏错,我自懒得管你。可如今是你先坏了这六界的规矩,我就不得不来管一管!” “哦?敢问阎王爷,我坏了什么规矩了?” 我两步走到阎王面前,无所谓地看着他怒气冲冲的脸。 阎王也上前一步,冰冷的胸膛几乎怼在我的脸上,“你不应该动别人的命格,不应该替别人做生命里的决定。你这是藐视天道,逆天而为,你会遭天谴的!” “我知道啊。” 我遥遥望了望周围一帮根本没见过这么大阵仗的小鬼,给了老余一个眼色。等他带着那些小鬼躲远了,我才又开口:“可是我不在乎……而且,这二人命中注定就是要走到一起的,我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 “你!” “再说,”我将阎王一把推开,越过他,继续他打断我的话茬道,“即便是逆天而行,我也在所不惜。” “你说什么?你到底知不知道天谴是什么?”我用不着回头看都知道那家伙的脸,肯定气得扭曲到变形。 “我不知道,但我也不想知道。大不了,老天就是要我这条命嘛,又能如何?” “你!” 还打断我?真是不愿意跟这人再多说一句话了。 “我什么我?还给我,”说着我就伸手去夺阎王手里的相思红线,“我可告诉你,这东西是九重天上那位顶顶宝贝的东西!弄丢了,得要几十万年才能再得一个,你想想清楚!” “那我也不能给你!你这是在玩命!” “那又如何?给我!” “黎清棠!你知不知道天谴有多可怕?可不仅仅是死一次那么简单!被天谴诅咒的人可是永世不得超生的!” 墨迹死了!有完没完? “呵呵,不就是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了吗?我当是什么事?阎王,活了这许多年,你还没活够吗?” 折返回来的老余也上前来,拦住我:“你真的想好了?被天谴就相当于被天抛弃了……” 我看了老余半晌,深吸了一口气,稍微缓和了一下语气:“我是真的想好了,也活够了。我现在唯一的想做的事就是能助那丫头好好地把这劫历完。等她成功飞升神王,我也算是得了一个功德圆满,死得其所。至于其他的,我是真的不在乎。这条命我都用了这许多年,也不甚值钱,老天若是喜欢,那便……” “那便什么?”阎王的眼光又杀了过来,恶狠狠地,却早已吓不倒我。 第二十四章 又可以下凡玩啦 我只是送了耸肩,无所谓道:“那便送给他好了?” 阎王听了我这话,白眼简直要翻上天去了,满脸都写着“你疯了”三个字。 可我说的是事实啊……幽冥司的生活枯燥又漫长,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再提起我的兴趣,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原本还能在修练的路上再精进精进,可是近万年来连修炼几乎都遇到了瓶颈。若不是这丫头还给了我一些盼头,或许我早就找个地方好好地死上一死了。 说起来我还应该谢谢这丫头,做了我的救命恩人,多续了我一万年的寿命。这一万年或许只是我悠长岁月中的几十分之一,却是为数不多的我活的顶顶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一万年。 况且从我修练鬼术的第一天起,每年鬼节七月十五阴毒都会折磨我一次,而且这阴毒磨人的功夫也愈发长进。近万年来更是除了酒能够稍稍缓解我的痛苦外,只有见到她的小脸我能稍微宽慰些许。 “阎王,我告诉你一句实话,我精修鬼术这么多年,你早不是我的对手。你当这生杀予夺的大权是个好东西,我可不当回事,你也用不着整日提心吊胆我谋权篡位。” 我望着阎王那睚眦欲裂的模样心里竟格外的爽快。 “我若真想杀你,你早死上一千遍一万遍了。” “阿棠……”老余不住地朝我使眼色,叫我别说了。 我也不愿让他左右为难,只好将话往回收一收,向阎王伸出手:“东西还我,咱们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的眼睛冷冷地锁着阎王的——不得不说,阎王长的是顶顶好看的那种。大家都说他耳根软好说话,我虽没有亲身体会过,可单看这张脸皮,确实是挺乖巧听话的那种弟弟长相,也不怪他成天左拥右抱…… 就是不知道我到底碰错了哪根筋,让他一个好脸都没有给过我。 终于,他还是向我低了头——红线到手,我转身入了主殿,“送客。” 坐在大殿正中的宝座上,我牢牢地盯住手里的红绳,心里五味杂陈。 一会想起她好几辈子前对着月老说的情话,一会听到溟烟说能娶到她死而无憾,一会眼前又能浮现卿不负那张脸,一会想到三生石前她向我讨幽冥刃…… 唉……难道我真的不应该帮月老这个忙? 可是,这辈子他们俩的姻缘不是命中注定的嘛?我又不是给她和溟烟系红绳,应该也没有犯戒吧。 啊!好烦! “阿极!” “奴在。” 我将手上红线抛向他,“去,再把这红线给那丫头系上。” “是!”阿极伸手去接红线,却被一只手截胡了。 “阿棠,不可!” 说话的是老余,却不是那手的主人。 这小子? “鬼差大人且慢。”他礼貌地向阿极行了歉礼,阿极有些受宠若惊,他却转脸朝我道,“我有几句话,想与黎大人您单独谈谈可以吗?” 我抬眼看了看他手上的红线,心中有些疑惑。 “老余——” 老余看了我一眼,立刻心领神会地领着阿极等一干小鬼退了出去。 “说吧。”我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悠哉悠哉的翘起二郎腿。 “大人,”黎弥走上前来,望着我的目光有些恳切,“若这件事实在让大人为难,那就算了。” ……这一个当奴才的倒是想一出是一出啊! “你……什么时候还知道体恤我了?” 冷不丁被我调侃,黎弥倒是面不改色,继续自说自话:“大人说笑了,我家主上虽不是鬼官,却也知道六道轮回有着它的规矩。倘若此举真的有违天道,主上绝不会让大人去做。何况大人亦知主上心系乐神殿下,更不会为一己私欲耽误殿下此番历劫。” 这番话倒是有理。 月老跟我一样,几乎没出过九重天的天门,自然不知此事的严重性。可能在他眼里,系个红绳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没多大的事吧…… “那你回去以后如何向他交代?” 这回我是认真问的,可他倒笑了,笑得格外灿烂:“大人不必担心,我家主上很好说话的。” 我将信将疑地点点头——这孩子恐怕还不知道他家主上对那丫头的执念有多深吧…… “其实,你家主上应该相信老天的。”我走下台阶,从他手中拿过红线,“没有这东西,他们俩照样能爱得难舍难分的,你说呢?” “大人所言极是。”黎弥又是一拱手,开始溜须拍马,“大人在幽冥司掌来生路多年,必定对这些事研究得十分透彻。” “你太高估我了,不是我研究得透彻,而是这老天从不失策。” 说完这个话,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事,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黎弥、老余还有我都在这里,那现在谁在给我记笔记? “黎弥,乾坤镜呢?” “大人不必担心,我出来的时候,拜托谛听神兽请来了地藏王菩萨,相比菩萨现在应该还留在那殿中。” “什么?你?你把地藏王请过去了?” 天大的新闻!我赶紧推门出去,拽着门外的老余和阿极一起去看这万年不遇的罕事,徒留黎弥跟在我们屁股后面,一遍一遍地问我“有什么不妥”。赶到冷殿,老余比我还急不可耐地推开大门—— 惊了!这地藏王,他还真在里面坐着!不光坐着,还认认真真地拿本在那里记!而就在我们几个大眼瞪小眼的时候,黎弥走上前去,在我们诧异的目光中向他道了谢。然后,这位足不出户,一字千金的菩萨竟然完完整整地说了一句“举手之劳而已。”,再然后他就施施然地带着谛听回去了,徒留下巴掉在地上的我们在原处石化许久…… 直到黎弥喊了一声“大人你快过来看!”我们才缓过劲来。 “咋啦?”我闪现过去,发现夜家的事情几乎已经解决了,夜家人正在感谢这些孩子。 果然,那镯子里的封印成功被试图补裂缝的霓凤二人发现并解除,这下不光救了夜微凉,也解放了在里面折磨了那么多天宋拦。之后剩下的都是善后的小事,不用仙家弟子再插手,夜家人自己就能处理,所以孩子们也准备收拾行囊离去了。 而溟烟却没有选择追随霓君的脚步,而是留在了夜家继续为夜微凉调理身体。 看到这,我突然想起临走时溟烟喊我来着,也不知他究竟还有什么话要说…… “阿极,再随我去一趟凡间。” “是!” 第二十五章 初到扶桑 我起身瞟到老余写满了“你咋一刻也不消停”的苦瓜脸色,便赶紧坦白:“这次我真是去去就回。” 老余哼哼两声,不情不愿地拿起笔本,脸色却缓和下来:“希望如此!” 我会意,速速念诀赶去胡苏城。 到时,已是深夜。 我找到溟烟的客房,留下阿极在外面放风,自己探窗而入。 万万没想到,迎接我的是杀气大盛的十方魔剑。 还好我的警惕没有完全放下,阴阳扇的反应也够快,不然可真是要身首异处了。 “黎姑娘,怎么是你?” 噗!黎姑娘?这小子也真敢叫啊哈哈哈!我做阴司命几十万年,还从来没人这么叫我。 “怎么不是我?不过,你这功力可以啊……一般人可发现不了我。”我蹲在窗框上,打了个哈哈。 “哈,承让。”这小子倒是一如既往地毫不谦虚,将我扶了进来,道:“你家里的事处理完了?” “嗯……差不多。”我点点头,“这里的事情也差不多完了,你可以找机会回去,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去找那丫头,她现在应该快到扶桑国了。” “那你呢?”溟烟标志性地一挑眉,将十方魔剑收了回去。 “我?我的事情可多了……”我可没时间跟他废话,外面阿极还在等我,“这次时间紧,我还得马上回去。此来是想问先前你喊我是要说什么?” “啊——”他说着将遮云从他用来储物的魔戒中取出,递给我,“我是想问你遮云怎么办?我带着它回魔界,恐怕会委屈了它。” ……原来是这个事 我接过遮云,怜惜地抚了抚它,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它留在那里受辱。” 溟烟似乎有点没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 “没什么……我会暂时保管遮云,等到她成仙之后再找机会物归原主。” 我将遮云收下,溟烟也点头表示没有别的事了,我也准备告辞——孩子面前,着实不太好意思再爬高蹦低,只好端出一副长辈的稳重来从正门出去,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被门外的阿极下了一跳。 我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一开始那般警觉并不是因为发现了我,而是发现了阿极…… “这是我弟弟,平日里总爱跟着我的。”我马马虎虎地介绍了下阿极,也就匆匆回了幽冥司,开始正儿八经地着手做攒下的工作。 等我回去,霓君几人已经到了烟皇给他们布置的任务指向的下一个目的地——南疆小国扶桑古国,神话传说中日出的地方。 我还是人的时候曾经去过那,而且我是很喜欢这个国度的。因为她的国土虽然不广,却有着全天下最灿烂的阳光。 向烟皇发出求助信的人是扶桑国现任国师离子且,他想救的是他的师妹,曾经名噪一时的心法宗师扶桑。 霓君与同行几人是在扶桑国着名的那棵金灿灿的扶桑树下见到了扶桑……这话说起来怎么那么拗口呢? 传闻中的扶桑不仅已是时日无多,更是皓首苍颜、面目全非——然而传闻终究是传闻,身着素白纱裙的她虽然羸弱不堪,却只是脸色有些寡淡而已,支颐歪在美人靠上的样子依旧是那样仪态万千,遗世独立,一双狭长的媚眼温柔又多情,看不太出是个行将就木之人。 她说话的声音也不像传言中那样难听,反而在虚浮中透露出清甜和妩媚:“小道长们远道而来,辛苦了……坐下来喝杯扶桑花茶吧。” 趁着他们喝茶的功夫,我接过老余从小鬼们手中调来的这位美人的卷宗,我不由得惊叹——此人真是对得起命途多舛四个字——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鬼山她师父身边,长大后远嫁兖朝王宫,成为四皇子妃,还给他生了一儿一女。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年安稳幸福的日子,就赶上了兖朝皇帝驾崩,先是皇后疑她诱杀先王,后是刚即位的四皇子一纸罪诏将她逐出华夏。被驱逐后她回到了扶桑,住在自家师兄的国师府中,这一住就是十二年。 本来这顶多是一段伤心人的伤心事,由着时间去摆平也就罢了,可是最近几个月扶桑的身体越来越弱,却找不到任何原因,问扶桑她却始终不肯开口。 子且越来越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他明面上是以扶桑国内有鬼魅作祟为由,请烟皇弟子前来捉鬼,暗地里却拜托霓君他们务必探出他师妹的身体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国师府说是一个府邸,不如说是以扶桑树为中心的一个花园,在这花园里略盖了两三间屋子,围了栅栏又挂了牌匾,就叫做国师府了。扶桑与几个小家伙没聊两句,子且便从王宫赶了过来,要先替他们安顿下来。安顿到霓君和世兮的时候,霓君拽了拽子且绣了三寸来阔金边的大袖子,在他的手掌心写了几个字,意思是要单独与扶桑谈谈。 我想,那丫头的相思引可能是要派上用场了。 扶桑住的院子就在霓君她们的隔壁,院中布了一几三凳,还架了一个秋千。 房门口有一个与霓君一般大的少年蹲在鲜花丛中,好像在挖什么东西,见到子且带着霓君走过来赶紧站起来,手在衣服上胡乱擦了擦道:“师叔。” 这孩子,倒是与扶桑有些像。 子且朝少年点了点头,向霓君介绍道:“这是扶桑的徒弟,阿良。” 只是徒弟? “这位是从仙山上来的小道长,霓君。” “道长好!”阿良双臂在胸前交叉,两手搭在肩上,行了扶桑国的敬礼。 霓君经过这大半年的修练已经可以用手在空中写写画画,于是她点头一笑,玉碗轻抬,在空中写了两个字—— 【你好】 待两人打过招呼,子且已经在前面替她开了门,“小道长里面请。” 子且此人是温柔得有些没有脾气性格的那种,可是他的长相却有些痞气。虽说他穿着一身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鸦金相间华服,还佩着扶桑花绶印,戴着鎏金发冠,却怎么看都有些像那些万花丛中过的渣男。 ……虽说以貌取人不是很好,但我是长辈,我才不管那么多呢! 扶桑正坐在窗前,精心地修剪各色花枝,见子且带着霓君前来便放下手中的银剪,欲起身相迎却被快步过来的子且按下,“你身子不好,就不要总折腾。”他又看了看桌上成堆的花枝,皱了皱眉,“这些小事你何需亲力亲为……交给阿良那孩子去做不就好了?” 这两句话本身没什么毛病,可阅人无数的我却一下子瞧出了个问题—— 这子且是不是对他这师妹有点意思啊? 第二十六章 相思幻境生 “你说那个叫阿良的孩子有没有可能是扶桑和子且的?”我扒拉扒拉老余,八卦道。 “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老余撇撇嘴,把屁股往远处挪了挪,“你好好看看人家底下人记的东西行吗?” 我闻言赶紧低头找刚才被我丢在一旁的扶桑的命薄,却被地藏王那工整的字迹吸引了视线,不由得拿起来细细欣赏,结果这一欣赏却欣赏出了大问题。 在夜家那会儿,霓君为解夜微凉对宋拦的相思,给她弹了一首曲子…… “那丫头给别人弹了相思引了?”我一把抓住黎弥,“这事儿你知道吗?” “大人莫急,乐神殿下心里有数只弹了一半。” 见黎弥依然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我也放下心来――自家人都不急,我急什么? 只是我心里存了个疑问。 “我听说,你们九重天上这曲相思引分生引死引,尤其死引非同凡响,似乎能奏出一个将上神都蒙骗过去的相思幻境,是吗?” “大人所言极是。此引名列神乐榜上第四名,分生引和死引。生引能造天下万境,不会对入境之人造成任何伤害,即使是上神也很难辨别真假。而死引可溯前尘往事,圆未果执念。” 这样说来,织女应该是把死引教她了。 “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生引是我想弹什么就弹什么,死引是你想听什么我弹什么?那敢情好啊,呆在这幻境里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不就得了,干嘛还要累死累活地努力?”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因为死引太过霸道,入引之人须以血浸弦,并付出与执念相等程度的代价来支撑幻境,这个程度甚至可以严重要到以命相换。因此通常在弹奏之前,演奏者要与入引之人达成共识,入引之人同意了才能起弦,所以像大人所说的那类贪图享乐之人,应该不会有这样的胆魄……” “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不必如此认真……但你这么一说,有件事我得跟你交代一下。虽然你刚才说她心里有数,可我倒觉得乐神那丫头好像不知道这引究竟有多厉害。” “什么意思?”黎弥显得有些意外,“她不知道?” “是啊,她之前还曾经要给你家月老弹死引来着呢。而且她也没有征求他的同意,更没告知他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不应该啊……怎么会呢?织女和牛郎没告诉她吗?”黎弥面上非常诧异,显得有些慌乱。 一边始终没有说话的老余突然开了口:“织女和牛郎?他俩会弹琴吗?” “那谁知道啊?这就是他们九重天上的私事了——”我往嘴里扔了一颗葡萄,一边心想这下有好戏看了,一边将视线转向了乾坤镜,意味深长地暗示黎弥,“那夫妻俩应该只是奉命将谱子带下来,或许他俩压根都不知道这曲子有这么厉害。不过幸好,那丫头对音乐的天赋犹在,虽不知其中利害,却应该是已经浅悟了些门道出来,所以她才会只弹一半。” 扶桑屋里只剩了她与霓君两个人,她被子且劝到床上“小道长要与我说什么?” 我说过我很不喜欢有谁穿白,可碰巧这孩子两次出场就是披麻戴孝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可我说句公道话,我见过的所有女子中,扶桑光靠美貌就能在里面排得上号。 她是那种妩媚到骨子里那种人,虽然已经病入膏肓且年过四十却依旧精致得像个瓷娃娃。而且可能是因为她在心法领域造诣非凡,她的那双长眸里总像带着蛊惑之意,令人一看到那双眼睛就好像掉进汹涌的漩涡。 我倒是有些好奇那位四皇子是何等人物,如此美色居然还狠得下心将其驱逐。 【我知姐姐有心结,我可以用琴声替姐姐解一解这相思】 看到这句话,扶桑的眸子有一瞬间亮了起来,那样子简直美得如同一个妖精。然而仅仅一瞬间那光就熄灭在她的眼底,再也没有翻上来。 “如何解得?”扶桑落寞地用眼神抚了抚窗边那束插好的花。 【姐姐若信我,赐我七滴血,我可以让你回到当初】 扶桑喃喃重复了两声“当初”,又望了望那样诚恳的小霓君,抉择许久才道:“那你将帮我递下窗边那把银剪。” 凤仪琴布下,又浸好七根血弦,第二次施展拳脚的霓君坐在扶桑床前,开始奏引。 令人意外的是,听这开头的感觉,扶桑的相思引不似想象中如她的命运一般凄凄惨惨,竟是一首沉郁顿挫的悲歌。然而不待我多想,乾坤镜那端属于扶桑的相思幻境已经随着凤仪琴音在我们的面前铺陈开来。 她回到了自己拜师学艺的第七年,彼时她正窝在暖炕上的吃枣花糕。 那一年鬼山梅岭的雪下得很不好—— 突然一名少年掀开山顶小屋的暖帘,看到暖炕上悠哉游哉的她,有些气不过地放下了沉甸甸的茶盘:“扶桑,你怎么还偷懒?昨日的心法会了吗?” 这少年正是长了她两岁的师兄子且,今年十六有龄。年少的子且显然没有他现在这么成熟稳重。但眉眼里那股痞气却比现在要大得多,尤其是他山根右侧下的那个痣。 扶桑刚好被枣花糕齁到,急急给自己倒了杯茶喝,然而才喝了半口就嫌弃地放下茶杯,敛了素白广袖,“今年梅岭的雪下得一点都不好,烹的茶没有味道。” 扶桑没有理会他被她无视的愤怒,右手在空中画了一个符,静待了一瞬,”山脚下的雪倒是很好,尝尝去!” “原来你早就学会了!”子且撇嘴道,“看来是不笨。” “你要不要一起?等到日头下去,师父回来就去不成了。”她再次无视他的话,一点也不尊敬师长的往外走。而子且,重重哼了一声后,跟了上来。 昨天二人师父所教的心法叫摄魂,仙界也有这一招。且两种术法都是通过摄取他人或物的魂,读取其心思,或做其他不法之事的途径。 刚刚她就是摄了窗外雪的魂,雪魂告诉她山脚下的雪很好。虽然她的功力造诣低到施法时被子且看穿,但雪被摄了魂,绝不会说谎。 这心法她今晨就习得了,看子且的脸色,估计他还不会。作为扶桑的师兄,比她早来鬼山拜了两年师,现在却学不过她,自然有些不爽。而那位师父明知她天资聪颖,教的心法一个难过一个,子且就更不爽了。 最令他不爽的是,其实是她与他有着六七分相似的容貌—— 第二十七章 不知姑娘芳名 最令他不爽的是,其实是她与他有着六七分相似的容貌,这令他在她七岁那年初上鬼山时,吓得魂飞魄散,要求师父将她扫地出门,生怕他就此失宠。 这位名叫靳仇的师父自然没有答应,她只有扶桑与子且两个徒弟,将她赶走的直接后果就是足下清冷,师门凋零。更何况她与子且相比还是她比较聪明可爱,所以要走也是他走,不会轮到她。 说起她师父,我倒是有些印象,也是个美人坯子,属于媚骨天成的那种狐狸精长相,然而却是个实打实的痴情种,实在有些埋没了她那张祸国殃城的脸。 上述这些大部分都是扶桑的心理活动,除了最后这一小段……而在她进行这些心理活动时,子且已采了山脚下的雪,足有两筐,够喝好一阵子的了。二人正准备运作轻功打道回府时,长久以来静极的鬼山突然响起奇怪的破风声,像是箭矢疾飞,又像仇敌相逐。 “不是离煜和离师叔。”子且皱着与她相似的眉毛。他说的这对师徒是鬼山竹峰上住的老熟人了。 她笑了笑,“去看看不就知道了?瞎猜什么?”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遗憾的是只有一个人露了脸,其余的都拿黑布条裹成了僵尸。其实她从没见过僵尸,这是她师父告诉她的,她说死人才裹成那样。 “他们这是预料到自己快死了吗?”她与子且并肩立在一树梅花上,自以为很小声地问他。 不料破风声就此停止,木乃伊们和那个人都看向了她,像是在看一个失心疯——虽然她也没见过真正的失心疯。但她着实受不起那眼神,拉住子且的袖子,“他们为什么这么看我们?” 子且难得没有鄙视她,而是将她挡在身后道:“他们是把你当成要杀他们的人了。”话音刚落僵尸们便发了疯似的冲向了那唯一露脸的人,口中振振有词:“公子有令,得罪了!” 她看向那唯一露脸的人,顿时轻轻笑起来,“长得可真好看。” 那人一身华丽长袍,是最秾丽的紫色。 即使他被僵尸们围杀,俊颜之上亦无半点怯懦,只有冷冷怒意。搏斗之间长袍翻飞,他腰间一物什顿时叫她一愣,只听子且抢了她的台词:“你腰间那梅花佩从何而来?” 那人二话不说扯下梅花佩扔向子且,向颇有深意地向他们看了一眼。 她觉得他可能是有话说,于是念了诀,棵棵梅花抖擞花枝,瞬间将地上的木乃伊们捆了个紧,然后拍拍手,看向那人,“说吧。” 那人见到扶桑的手段很是震惊,不过也只是一瞬,便恢复常色道:“这玉佩的主人叫我到这山上找一个叫子且的人,她叫此人去找她。” 他语毕,子且与扶桑对视一眼便下山去了。 临走前,他告诉她,上梅岭的外人,一个不留。 然而他走后,未及扶桑出手,那人先仰头向扶桑喊道:“这玉佩的主人还说,让子且手下留情,不取我性命。” 她的杀念顿时被心里那句“这声音真好听”给冲散了。 “是她说的?”她问,带着深深笑意。师父为人神秘,行事沉稳,虽偶有失心疯,却也没出过什么大事,这次破的例虽奇怪却又不奇怪。 更何况,这梅花佩确是师父的,绝对没错。 “是她说的。”那人好听的声音再度响起。 于是她也不再纠缠,摆了摆手,“那你走吧。” 说这话的时候,那男子的右手指尖突然滴下血来,绽开在雪中,鲜艳浓烈。 扶桑见状落在面前梅树下,撸起他的袖子看到那深可见骨的刀伤时龇牙咧嘴地吸了一口气,而后抬起头来与他对望,“去山脚下找个地方,好好养养。”说着手一挥,僵尸们纷纷倒地。 她愣了半晌,“死了?难道我力道太大了?”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 扶桑手腕翻转,遥遥一握,僵尸们化为魂魄融入了近旁的几棵梅花树,成了树的养料。 她淡定地在他惊诧的目光中,做完了这一切。岂料临走的时候,他以没有流血的左手握住她的指尖,面色温和,微带笑意。 一时间她竟觉得他眸光潋滟,说不出话来,只听他道: “在下京兆盛良,不知姑娘芳名?” 她默了半刻,记下了他的模样,“鬼山梅岭,扶桑。” 又是两年光阴流逝,靳仇说她已经没有什么好教扶桑的了,叫她明日一早到她房中。原本是定了今天的,可是离煜与他师父离歆来了梅岭,只能改明日。 离煜一如往日,一身月白衣裳,用奇怪的,深邃的眼光盯着她。 不过扶桑已经习惯了,用九年的时间,习惯了。 然而子且不习惯,他总是以一些令人不齿的手段,有意无意的,不让他盯着她,比如卖萌,打岔,讲冷笑话…… 扶桑那时还是个还没开窍什么都不懂的黄毛丫头,自然看不出子且的心思。她甚至曾一度怀疑子且是看上离煜了,不过自从他因此痛骂离煜一整晚后,她再也没当着他的面提过这个看法…… 毕竟,她是他师妹,她不希望子且因为爱面子而违背他的心。而她心里又始终认为自己是个心地善良又热心肠的好人—— 所以每当离煜师徒来的时候,她都会走远一点,不打扰这两对母子唠家常。 没错,子且是靳仇的孩子。离煜是他师父的孩子。只有她,是一个人。 不过难得一致的是,她与子且还有离煜都没有父亲。她听说子且的父亲是死在战场了,离煜的父亲是死于重病。而她的父亲,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七岁那年娘亲将她养在鬼山,再没消息,她不知道原因。 但她从没开口问过,不是她不想知道,而是她不敢知道,她怕这一问她连娘亲也没有了。 这天晚上她在梅林中打了一晚的坐,失眠了。 第二天一早,离歆师徒离开后,她敲开了师父的房门。靳仇也是一身白衣,墨发披散,抬头看了她一眼道:“坐吧。” 她没有想到,就是这天,所有尘封的秘密,接二连三地被揭开了。 “扶桑,”师父她手掐一杯清茶,“你可知你名字的寓意?” “扶桑是东海宝树,神话中日出的地方。”这是当年师父告诉她的,没齿难忘。 “不错,你可知这世上看似平常,却是无奇不有?”师父看向她,“这世上是真有一棵扶桑的。二十六年前,我就是在那棵扶桑下,第一次见到了你父亲。” 第二十八章 是你? 从师父口中,十六年来第一次听到关于她父亲的事。 靳仇是个孤儿,十岁时被扶桑古国着名的梦氏家主收留,跟随家中子弟一同修学,同大她两岁的梦家少主,也就是扶桑的父亲最合得来。 此后十年,两人在梦家过了好一段风平浪静、弄床绕青梅的日子。 讲到这里,靳仇忽地笑了,笑得像数千年前那个着名的狐狸精道:“扶桑,师父叫什么名字?” “师父叫靳仇啊。”她不明所以。 “错了,师父可不叫这个。”靳仇摸了摸她的头,“这是你娘亲的名字,师傅借用了而已。师父叫梦曰,你可听过?” 案上的檀香烟雾随着她这句话抖了一抖。 扶桑惊呆了,梦曰,这个名字,真是举世皆知。 梦曰,华夏王妃,大王最宠幸的美人,扶桑国梦家养女,梦家梦且之师妹。十六年前梦且刺杀华夏王商何失败身死后,梦曰也人间蒸发。 从梦曰口中,她终于完整的知晓了十六年前的华夏王宫里发生的那段惊天动地的故事。 这话还要从十七年前说起,那年梦曰嫁给了华夏离家长子东城,诞下子且。 然而秀恩爱死得快,第二年离东城作为战士死于战场,死于华夏与扶桑的战乱之中。更惨的是,华夏王商何看上了刚刚守寡的梦曰,不顾做忠臣多年的离东城尸骨未寒,便将梦曰强行纳入后宫。 同年,扶桑的父亲梦且与母亲靳仇在梦家拜了天地。 第三年,靳仇在梦家生下了她,这时她父亲受扶桑王的命令,入华夏王宫行刺。 而众所周知,那场刺杀之后梦且身死,梦曰失踪。 而这段故事的内幕就是梦曰并非失踪,而是在梦且的安排下逃出了华夏王宫,而后她直奔鬼山竹峰——从前离东城与她的家。 因为梦且告诉她子且被离东城的妹妹离歆收养了,就在竹峰。 再后来,靳仇母女二人的安危受到了威胁,为了让扶桑平安长大,靳仇拼死将她送到鬼山。 靳仇也死了,死在华夏禁军的兵刃丛中。 “所以,我父亲,是梦且?”扶桑的声音里满满地都是难以置信。 “是,天下第一心法宗师,扶桑国国师,梦且。”梦曰看向她,“你学心法天资聪颖,大多是随了师兄。子且,他的名字便是为了纪念师兄。而你,扶桑,你姓梦,不姓靳。” “子且与你像,大概是因为师兄取了他的一缕魂魄,佑他长安。” “师父要走了,去给师兄,师嫂,东城,给我扶桑烈士报仇。我不想你一世都糊涂。”梦曰笑笑,仍是当年的风韵。 “师父,你一直不让我嫁到华夏皇宫,就是因为这个吗?”扶桑望着梦曰轻声问。 自两年前,华夏兖朝四公子商千善下重聘,求扶桑为妻,梦曰始终不曾答应。就这样,山脚下的小村落靠着她两年来的聘礼,已逐步发展成为人丁兴旺的扶桑城。子且还说扶桑已经是个富婆,将是全天下最经商头脑的女子——因为我已经创造了一座城。 扶桑等了许久,却始终不见梦曰回答。 于是那是还颇有活力,显得有些稚嫩和傲气的扶桑施施然地站起身,向梦曰跪了下去,拜了三拜。 “既如此,便不劳师父了。”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双亲皆死于商何之手,血海深仇其能让养育她多年的师父代报?就算弑君,也该是她来。更何况其实她还有点私心,不想子且和她一样,成为孤寡之人。 整整十六年,她终于找到了活着意义的所在。所以她第一次穿上白色以外的颜色——最耀眼的红,浓妆艳抹,坐进了喜轿,离开了养她九年的梅岭。 走前,子且红了眼,发了疯似的拦着她。那时的子且身板要比几十年后瘦小一些,撒起泼打起滚来看上去就像个地痞流氓,完全没有将军之子的样儿。凭他那时的心法造诣,早拦不住她,可她不愿与他动手,只听任他死死抱住她,决绝道: “子且,你拦不住我离开,就像当初你不能改变我的到来。” 而离煜,仍用他一贯深邃的目光看着她,而扶桑一点都不奇怪了。 那是洞悉一切的眼神,十多年前的事,他早就知道了。 良辰吉日,盛筵美酒,正月十五。 元宵佳节,盍宫喜乐,是她与商家四公子千善洞房花烛。 年前,商千善自鬼山脚下,从梦曰手中将她带走。隔着火红喜帕,她看不见她这位夫君的模样,只知道有人将她打横抱起,在她耳边轻轻许诺: “扶桑,我会把最好的,都给你。” 那声音十分好听,略有些熟悉,仿佛九天之上最美的琴音。不过她没有丝毫的心动,只是应了一声“好”,然后在心里盛了一丝歉意。 对不起,嫁给你,只是为了杀你父王。 圆月高升,华灯初上—— 寂寂华居,红烛长燃—— 喜房的门被推开,桌子上的红桌锦被夜风卷起,也有些吹动了扶桑层层叠叠的赤金喜服和她面前挡着的红幔。 同时,随着这夜风进来的是身上略带了酒气的新郎官,不过这位新郎官虽然脸上的酒色有些过分,可脚步声听起来依然稳健。 扶桑的心里想:看来她这夫君的酒量很好。 他屏退了喜娘,自取金秤砣挑起她的四角坠着流苏的喜帕。 云鬓高盘的她微微抬起头,从他惊艳的目光中看到了诧异的自己。 扶桑心里想的是: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这两年来这么执着,又如此深情。 而我看着那双深情的眼睛,真是有些好奇几年之后,他是怎么狠下心把她从他身边赶走的…… 早在他来鬼山求亲的第一天我就明白了这里头的缘由,所谓旁观者清——因我知道这二人最后的结局,所以从他来鬼山以兖朝四公子的名义来求娶扶桑的第一天我就知道这件事的中间肯定还有故事,只是我没想到在扶桑把他爹杀了这事之前还有这么深的家仇国恨。 “在下京兆盛良,不知姑娘芳名?”他身着正红鸦金龙凤喜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如当日俊美无俦,只是眸子更加深沉了,而现在那静幽幽的眸子里铺天盖地的都是扶桑的影子。 扶桑攥紧了手里的金镶玉如意,看了千善半晌,哑着嗓子,“是你。” 第二十九章 引狼入室 他在喜床边坐了下来,揉了揉她那被沉重的凤冠压的通红的额角,心疼地把她搂在怀里,心满意足地笑了笑,一时间光华无边。 而扶桑由着他将自己抱在腿上,耳畔垂下来的细细流苏金光潋滟更显得她的眼眸流光溢彩——这双亮晶晶的眸子,正愣愣地将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子装进去。 “当日夫人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许夫人地久天长。” “原来如此。” 其实本来,这救命之恩是算不到她头上的——如果不是他当日在山脚下替梦曰解决一条毒蛇的时候,自己给自己换来了梦曰的免死梅花佩,可能他就要死在他这救命恩人的手里了。 正所谓造化弄人,饶他一命的时候梦曰和扶桑不知道他是谁,今日他也不知他这一腔真心换来的是引狼入室。 两年前,她于鬼山梅岭初见他,她只当他是被仇家追杀的公子,他也只当她是不知世事的姑娘。 当年的故事其实并没有停在扶桑的那句自我介绍。 那没有讲完的后续是扶桑说完“鬼山梅岭,扶桑。”这句话的时候,他身子一矮,便倒在血泊之中,速度之快堪比碰瓷。 扶桑眉头一皱,回头查看——果不其然,那些僵尸们的兵刃上,早涂了毒。 扶桑本着师门一贯倡导的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将他带到山腰的小石屋——平日给离煜师徒暂住的地方。 彼时他右臂伤口不浅,血流不止,且毒物已入经脉。扶桑情急之下,只好封了他心神五感,将毒逆着他的经脉吸出。后来她将此事告知师父梦曰后,梦曰也同意她将他医好——这件事从侧边证实了他那句“不取我性命”所言非虚。 于是,他在石屋养了九天,她终于将他的毒全清了,成了他的恩人。若早知她父亲商何是她的杀父仇人,杀母仇人,她绝不救他。 杀他父王已有所亏欠,救他一命本该抵清,可他爱她,她便又欠了他一份恩情。 这份恩情,她还不了他。 扶桑思来想去实在不知她该如何偿还他对她的好,只是一味顺着他,由着他对自己百般宠爱,予他全部柔情。 成亲两年,扶桑为他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取名且——是扶桑取的。她给的理由是前朝有名勇武的将军名叫且,她希望他们两个的儿子也能像那位将军一样名扬四方。小妹取名灿,是盛良取的,他说自己的宝贝女儿能像她的母妃一样,如传说中的扶桑树般光华灿烂。 她没有告诉他,这世上是真有一棵扶桑的,就是传说中那金叶红枝的样子。 但她也从未忘记。 商灿刚出生那会儿正值盛夏,商千善叫人把一整套桌椅床榻搬到王府里那片荷花池中央的八角凉亭里,给她纳凉,她自己又安排人在亭子四周垂下冰丝帘幔。 离煜曾趁着进王府向她贺喜的机会问过她:“四公子善真心待你,你可觉得是缘?” 彼时她懒洋洋地躺在那亭子里与他隔了一扇青纱屏风,手执罗扇,轻轻扇着风,脸上的表情怅然若失,良久才道:“世人常言遇见不问劫缘,你又何必问我?” 离煜隔着屏风,深深地看着她,“我只是怕你后悔。” “事到如今,我还有退路吗?”她自鎏金梅木小塌上直起身,拖着带有丈许长裙摆的华丽宫装,绕过屏风到他面前,眸中尽是燎原之火,“商何已是我掌中玩物,离将军,该你出场了。” 离煜没说话,一眨眼消失在她面前——而她眸子里的火苗也随着离煜的离去熄灭。 她出神地望着亭外满池莲花,轻叹:“盛良,终是我对不住你。” 华夏离家满门忠烈,离煜,她之前从不知他是华夏的上将军。直到她成亲的第二日他找上她道,“扶桑,师父让我助你弑君。” 梦曰曾写信问候她的近况,洋洋洒洒好几页纸总结起来的意思大概就是:“若是不忍,停手也罢。” 她看过以后将信毁尸灭迹,只回了梦曰一句:“师父,我想看一眼那棵扶桑。” 拜扶桑所赐,商何的身体每况愈下,随之商千善也渐渐不再悠闲。 我知道接下来的剧情里该设计一段手足相残的王位角逐了。 只是我突然有些奇怪,扶桑的心法造诣举世无双,华夏王宫里谁也不可能察觉到她在商何身上动的手脚。而经她的一番设计,商何现在的阳寿显然已经不足三个月,以至于即便商何现在就死过去,对于华夏王庭来讲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所以究竟为什么她个一向孝敬公婆的四儿媳妇最后被扯上了弑君的罪名?到底是哪里出现纰漏了? 一日,扶桑伏在商千善的怀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盛良,我助你上王位,你说好不好?” 她还是喜欢叫他盛良,叫那个他亲口告诉她,却好像从不为人知的名字。 他翻身将她压倒在身下,“不好,这是男人的事。” “那我一天也没什么事了啊。”她悄悄攥了攥拳头,斟酌着说了句谎话。 “怎么没有?再努力给我们灿儿生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啊!”他说着已经开始付诸行动。她却“怒”了,“上次生灿儿的时候你就是这么说的!” 他十分得意,“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你够了……”话没说完扶桑已经被封了嘴,之后又是抵死缠绵。 我心里有些唏嘘,如果没有上一辈人的那些家仇国恨,这两个小年轻儿就这样过自己腻腻歪歪的小日子该有多好。不过这终究只是我一个美好的想象而已……而且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会被牵扯到商何之死这件事中。 因为第二天,扶桑光明正大地独自一人来到商何寝宫,还屏退了商何宫里的所有宫人。 当然,她是借了商何的魂魄发号施令——她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将他三魂七魄完完全全地控制住了。 华夏王中以杀伐果断着名的商何,已成了这丫头手心里的一个活死人。 盛良曾对她说若他即位,他会立即迎娶她做王后,到那时江山就是她的聘礼。 可她注定无法等到那一天了。 因为今天她来,是送他的父王下地狱。 “商何。”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殿,有些莫名的茫然。 第三十章 弱水三千 “商何。”她抱着琵琶,一步一步地走到他面前。 “今天,我来是给你跳一支舞,以防有些事,你已经忘了……不然我杀你这件事,就没有意义了。” 仇人将死,大仇得报,她认为是人生中最大的喜事。 而师父说过,喜当以赤色庆祝。 所以今次是扶桑此生第二次穿红——这孩子是真不怕冻,已是深秋她却择了一身轻盈红裳,里里外外统共七重绯纱,如同火焰般跟随着她的舞姿上下纷飞。 这舞衣虽轻,虽薄,虽并无那些花里胡哨的团花图样在上头,可我却觉得这一件较比那件嫁衣更加灼眼,也更适合她——在我眼中,这样一个姿容绝代又武功盖世的女子是不应该被那成斤的钗环、复杂的华服和繁琐的规矩限制在这死气沉沉的四方天地中的。 小时候她在鬼山梅岭的小屋里烹雪煮茶、学舞练剑,应该是为了长大后能行走四方行侠仗义,并不是为了现在每天向一些与她毫不相干的所谓更高贵的人行礼下跪,虚与委蛇。 她跳的这个舞的名字叫做弱水三千,这是一支用来杀人的舞。 她练了很久,她师父练了更久。 今天,这支在鬼山上跳过无数遍的舞终于有了第一个观众。 她反弹手中琵琶,以舞曲在他的魂魄中勾起十多年前的一切。曲停的时候,他的命就归她了。 这支舞是真的很漂亮,一般的舞只是赏心悦目,顶多能令人感同身受,而这个舞却能夺人心魄。 弱水三千漂亮的程度已经超过了我所看过的所有的舞,她的指尖、她的发梢、她的眉、她的眼都在跳舞,每一个舞都直击商何内心深处的陈年往事,叫他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舞毕,扶桑抱着琵琶飘到了商何的面前,蹲下来在他耳边轻声道:“到了忘川河那边,代我向爹娘问好,别忘了。” 商何死了。 这番暗杀简直天衣无缝,即便是我也找不出丝毫证据证明是她动的手。 商何死前他用力地抓住她的一片衣角,拼尽最后一口气问她:“你杀了寡人,不怕盛良恨你吗?” 盛良是商千善的娘亲给他起的乳名并不是他的化名,他从没对她说过谎,从没。 她眼中那微不可察的涟漪没有逃过我的眼睛——这孩子怕早已动了真心。 然而那涟漪很快就被她压了下去,她不动声色地敛了敛袖子,似乎觉得刚才蹭到商何的那片衣角肮脏不堪,便将那最外面的一层外衣脱下来,扔到地上的取暖的火盆里毁尸灭迹,末了还从案上捡了一张的宣纸将手擦了擦。 “我怕或不怕,都会杀你。生我者父母双亲,养我者恩师梦曰,活为他们而活。” 当宫里宫外的主子们得到王上驾崩的消息,纷纷赶来哭天抢地的时候,扶桑回去换了一身极其华丽的浅碧色长裙,又给自己精心地梳妆打扮了一下,才悠哉游哉地踏着她们的哀怮姗姗来迟。 君王崩殂,是国丧。 她没掉一滴眼泪,连跪都没跪一下。 商何王后大怒,斥她不孝。盛良护妻心切,以她一向得商何看重为由替她申辩。 他哪里知道,表面的亲近背后藏着多少暗潮汹涌。 她在众人的哀嚎中冷眼瞧了王后半天,终究没有反驳半句,只是转过头朝盛良莞尔一笑道“盛良,别说了,她不会信的”。 我有些意外,她本来可以若无其事地继续在这里过她和和美美的日子,可她为什么在大功告成之后卸下了她的一直以来的伪装呢?难道我猜错了……她其实根本就没有对他动哪怕一点点真心?可是故事好像并不是这样的啊? 然而不管她到底要做什么,她这一笑,直接导致王后震怒,立刻要将她关入大牢。 商千善急得直接就跪了下去,连连磕头替她求饶。可她却恍若未闻,施施然自袖中取出了商何遗诏,丢在满脸怒色的王后面前。 盛良被行为如此反常的扶桑弄得很意外,果断将那诏书捡起来查看,那上面金帛赤字写着——立四公子善为储君,将扶桑逐到国境之外,永世不得再入华夏。 “这,这不是真的……” 我原本以为商千善是个天生的冷血,专为王位而生,没想到实际上他竟是也个可怜的伤心人来着?我捡起那小鬼记的东西,暗暗打算等这段事情解决完就把他给炒了,这记得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实在是太不靠谱了,跟事实相差得也太远了! 所以其实不是商千善把她赶出华夏的,这原就是扶桑她自己的意思。 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再假惺惺地演下去了,因为她心里想的是若盛良不杀她,她便去守着扶桑,一辈子。 她是准备向盛良坦白的,他从没骗过她,她也不想骗他。 她杀了他父王,就这件事来讲,他怎样恨我她不过分,大不了,他杀了她,她认了。 可她没想到,当天晚上他们回到家,她告诉他真相,他却不信她。 “扶桑,你当我是小孩子吗?生死有命,我能接受父王的离开。”他怜惜地摸了摸她的头,“待我平了六弟这乱子,迎你为后。” 她见他如此,便不再赘言,有些艰难地伸手抚过他的玉簪,“盛良,我想亲眼看看你出征的模样。” 商王室在商何死后,经历了一场夺嫡之争,流血漂橹,僵尸万计。 史称九王之乱,最后的赢家是公子千善,她梦扶桑的夫君。 而这一切,都是她意料中的事,兖朝本会更乱,是离煜和子且助她平定了诸王。 离煜当真没有令她失望。盛良带着她亲赴战场那天漫天飞雪,是一处绝壁下的平原,离煜在大战三天前传书给她说:六公子和大公子结盟了,这将是场险战。 他这话显然没有将她与子且算在里面,若算了她与子且,这将是一场屠杀。 不过这丫头并不打算那么做。 梦曰将她父亲留下的那本遗卷心法给她做嫁妆时,曾说过:“扶桑,你要永远记得,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她始终觉得这话很有道理,所以她决定,在她即将离开盛良的最后这段的岁月里,留给他一个礼物。 然而这礼物,她精心挑选了一整天,始终没拿准主意。 她不知究竟该擒了盛良的两个弟弟,还是擒了他们的爪牙。于是这天在夜里,盛良回来的时候,她让离煜将子且引荐给盛良,让子且代她去问个答案。 第三十一章 我不爱他 盛良见子且时并没有避着扶桑。 因而在扶桑为盛良绘制地形图时听到了自己夫君的回答:“靳君师承靳先生,心法造诣于世无双,盛良久仰。只是盛良虽欲打胜仗,更想内子平安,估计两位王第早晚会对内子下杀手,可否先请靳君相助,护内子周全?” 扶桑早料到他这样说,预备好的辩词脱口而出:“师兄诚心帮你,为何要推到我这来屈才?你这般,我不是成累赘了?” 我真是好想吐槽子且的心法造诣何尝无双?她早多年前还没离开鬼山的时候,就已经超他甚远了,这两兄妹这是合起伙来耍他呢…… 一身戎装的盛良看了她半晌,见她态度坚决,只好妥协,“那烦请靳君明日将我那六弟带来,有些话我想当面问问他。” 话是冲着子且去了,可他的目光却沉沉地锁在她脸上,那双倾世明眸毫不掩饰主人的霸道,刹那间我便知道,他只是想问问他那六弟那日的醉言是否当真。 与他夺王位只是为了将扶桑从他身边抢走,是否当真。 说起这件事我倒是有些敬佩他那不知天高地厚只知花天酒地的六弟,仅凭着对自家嫂子的非分之想就起兵造反我还真是闻所未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可人家夫妻两个明明恩爱得紧,我着实不知道他脑子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不过商千善的脑子我倒是摸得透透的,扶桑亦是如此。 她一听他刚才那句话,便知他想要的却不是什么重要的,所以这礼物须得她亲自动手了。 于是第二日,她第三次穿起红色,许是因这是最后一次,这身衣裳格外华丽,层层叠叠如翻涌的火浪,冷风呼啸,长长裙摆倾卷,似骄阳,似血。 大军很早就开拔了,她在残月的注视下送盛良出征后,瞒过所有人,偷偷跑到了前线去与子且一起并立在绝壁之上。 数仞之下,战马旌旗,两军相望。商千善穿着一身耀眼的金甲,手提七尺红缨枪,跨坐在他的宝驹之上,望着对面他的大哥和六弟,神色复杂——尤其是看向他六弟的眼神,简直要将他千刀万剐了。 “你还是第一次喊我师兄。”子且的声音在严寒中有些悲凉。 她笑笑,“那你可要珍惜了,我不会再喊第二次。除非等我有师嫂了,我可以给师嫂个面子,破例再喊一次。” “恐怕我是没那个福气了……”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搞定离煜?” “……”子且瘪着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两人说话间绝壁之下已是刀光剑影、血光蔓延,我仔细看了看子且的眉眼,实实在在是世间少有的好看,一别经年,那痞气已经收敛了不少,又用一本正经的发冠压了压,看上去倒是有现在的三分稳重了。 他们俩脚底下真是一场恶战,用史官的话的话讲,这大概就是血染江山。 “扶桑,这么多年,你有没有爱上他?”箭矢飞逐,战马嘶鸣,几乎要将子且的话撕碎在凛冽劲风中。 她看向远山尽头,披散的长发在风中狂舞:“子且,我其实不太明白,爱是什么样子的。” 子且看向她,沉默许久。 唉,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啊…… 不过扶桑虽没有领悟到这一层,也没有看出子且眸子里的感情,却能看出来她这师兄有些古怪,于是问:“这样看我做什么?” 他闻言像是被她从梦中叫醒,有些讪讪地转头,袖着双手,尝试着解释道:“爱一个人,你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和伤害,做任何事都会先考虑到她的感受,想把最好的都给她。生为她生,死为她死。只要能护她周全,即便拼上一切,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而且这些念头无论发生什么,都永远不会改变。” 她的目光始终追随着那个兵刃中最耀眼的男子,心中猛然一抖,“不会改变?没有除非?” 这次子且倒是没有半分迟疑,答得十分痛快:“除非?除非南华山崩,四海水竭。” 她听罢,粲然一笑,“那我不爱他。” 子且十分诧异地看着她,心里居然有一丝丝侥幸,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她心里早已爱那个人爱到昏天黑地了。 她那句“我不爱他”的意思是——南华山崩,四海水竭岂能撼动她心半分? 但毕竟是她亲手杀他父王,到底要还他一个安稳。她与他之间,血海深仇,其实说到底与上一辈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无甚关系。她恨商何,更多的是恨他夺走了她的父母,所以她并不觉得她做错了什么。 不过这仅仅是她与商何之间的事,她并不恨盛良,相反,她很爱他,爱得奋不顾身。 然而她并没有看到子且眼中那异样的亮光,夺身而出,头也不回道: “希望我为他准备的这最后一份礼物,他会喜欢。” 没想到霓君那丫头在这一段故事里收了手,不再继续弹下去了。 琴音骤停,扶桑也幽幽从幻境中醒来——这相思幻境可比勘心域那小儿科的东西厉害多了,对扶桑和霓君的消耗都很大,只不过一个是耗神,一个是耗力。 扶桑那双多情的媚眼里怅然若失,眼泪像是山间的清泉,涓涓潺潺,无休无止。 霓君现在实在是年龄太小,完全不谙情事,而且她在幻境外,肯定是不能感同身受的,所以她只是走到扶桑面前,抬手替她擦着眼泪。而扶桑看着她那纯粹而清澈的眼睛,仿佛看见当年初见他时的自己,于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将霓君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才算是放声哭出来。 “她这样中断相思引,对她自己有伤害吗?”我皱眉向黎弥,有些怀疑那丫头救人一千,自损八百。 “我不知道,但是其实……理论上死引没有结束,是不能终止的。”黎弥的话更激起了我的疑虑,可我实在是没有看出那丫头身上现在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一切都正常得很…… “我还是有点不放心,那个谁,九重天上那个,你比较了解你们自己的东西,要不你去看看?” 实在是不愿意承认,关键时刻我还是没记住他的名字……年纪大了,真是越来越健忘! “在下正有此意,还请大人派一名鬼差替我带路。” 我点点头,给了阿极一个眼神,阿极立刻会意,“神使请随我来。” 两人刚推开冷殿大门,我才想起我忘嘱咐了一句话,于是赶紧喊住阿极道:“告诉孟婆,那药先不必给他喝了。” 第三十二章 鬼说的话信不得 “等等,阿棠?”老余转头诧异地望向我,“你这次是怎么了?三番两次的坏鬼界规矩,你不怕阎王,不怕天爷,可你不怕众怒吗?万一……” “哎呀……我心里有数!”我急急打断道,顺便挥手叫阿极他们先走。 其实我并不是很想理老余,因我知道这回我做的确实是有些过了——外族来鬼门做客,临走时是少不了孟婆那碗待客汤的。 可我却觉得他又不是不回来了……倘若叫他喝了那汤,他把阴曹地府里这些事统统忘了,回头等他回来我还要重新与他讲一番之前的事,岂不是很麻烦?而且,他去凡间说起来也算是帮我做事,如若他回头忘了究竟是谁派他去的,为什么派他去的,那该如何? 更何况他若是喝了那汤,恐怕连阿极是谁都不知道,那他自己跑凡间呆两天,溜达一圈就回来了,不是白跑一趟? 而且,他毕竟是月老的人,我总是要信一信的。 退一万步讲,这黎弥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心怀叵测之徒,又有阿极跟着他,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 于是老余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道:“去吧……” 再于是阿极和黎弥立即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他俩走后,老余看了看笃定的我,终究还是信了我的话——然而我觉得老余可能忘了,“鬼话鬼话,鬼说的话信不得”这句箴言——因为实际上我心里其实根本就半点数都没有…… 我心里没数倒不是因为他说的什么引起众怒,这等小事实在是不足以放在心上,像我这等在鬼门关内风评极坏,人缘极差又身居高位,权势滔天的鬼王,要是不胡作非为简直是白叫他们在背后埋汰我了。 我甚至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凭我现在的实力,六界之中除了天帝和酆都大帝,基本没有谁能做我的对手。所以如果即便我引起众怒,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我又为什么要怕? “我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阿棠,你可有什么想要的吗?”老余摸着自己的胡子,看向乾坤镜——扶桑正抱着霓君有一句没一句地倾诉衷肠。 我想要的? 我左顾右盼,左思右想也没有找出什么我想要的。 我好像并不缺什么,也真没有什么想要的…… “一天天要钱有钱,要权有权的,都无法无天到这样了,还有想要的是不是也太不知足了?” 我伏在案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 老余展开手中不知是谁的命簿,看了半晌没有理我。 就在我半梦半醒间,他的声音突然闯进来,将我拦在周公门外:“你要是有个孩子,也不会这么无法无天……” 他这么一说,不光叫醒了我,也提醒了我,我确实并不是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知道一般活到我这个年纪的,都得被人叫一声老祖宗。活了这数十万年,按道理讲不说是子孙万代,也绝不该是像我这样的孤家寡人一个。所以若真是说哪方面是我没有的,可能也就是这方面了? 若我也有儿孙,或许这幽冥司也不至于这么冷清?我还总嫌弃那丫头之前住的苍梧峰没人气儿……可若不是地藏王带了谛听那小蹄子来我这里住,我这里才是真的没人气儿。 有时候看到像那丫头似的别人家的好孩子,也会觉得自己真是缺了一条小尾巴,但是等到冷静下来又觉得都这一大把年纪了,算了,一个人也挺好的。 再说了,我倒是想有儿孙,可实力不允许啊! 这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说有就能有的…… “诶诶,别睡了,”老余探过身来,推了推我,“他们俩到地方了。” 我睡意仍在,于是便赖在案上,只是把眼睛转上去看而已。 阿极带着黎弥已经隐身到了扶桑二人旁边,黎弥果断地使出了析魄,然后又使出了几个我没见过的招数,估摸着是他们九重天自己的东西。 两人只是在那房中逗留了片刻就迅速离开了。 就在他们刚离开的那一瞬间,扶桑将霓君鬓边的玉簪扶正,眸中神采大盛:“小道长,你可否再把我带到那时候一次?有些话我想再听他说一次……” 霓君闻言,点了点头重新坐回琴前,准备二度起弦。 我突然坐直了身子,有些不安。 “她这是?”老余也明白我心中所想,“她这是要继续?” “大概是……”我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没亲自陪黎弥走这一趟呢? 这俩人能不能快点回来!人间到鬼门才多远的路,要走这么久吗?看来我得安排一下,好好锻炼锻炼阿极那小子——这种程度的话,做我的殿前将军还差点意思。 老余从榻上乱七八糟的命簿里翻出扶桑那本,从后半部细细翻看,突然停在两三页上,前前后后翻了翻,然后递给我说:“唉,你看看吧……” 那正是能接上之前的剧情的地方—— 我看了两眼,不由得有些诧异,接下来发生的才是故事结尾那段彻彻底底的诀别。我之前看的时候,着实是有些马马虎虎,以至于这一段我一点印象也没有,事实上我之前一直以为故事就到王后生气把她关入大牢那儿…… 当她携漫天飞雪抵临两军上空时,她清楚地看到所有人眼中的惊讶,她衣裙似似血,狂风怒号,火浪翻滚,艳烈如斯。 那场景似乎有一种奇异的美感,她的到来,仿佛一个来宣告双方胜败的审判者。 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施法术会被子且看穿的扶桑。眼风一扫,她不动声色便轻易地利用满地野草控制住了六公子和大公子的大军,虽然大规模地使用这等强势的心法令她心脉微乱,逆出一口血来,她仍状似无意地拂过面颊,擦去了。 我是没想到,这等紧要关头,扶桑心里竟在庆幸今日穿了红衣,暗暗夸她自己明智。 我远远望去,敌方大本营内滚滚浓烟,子且已经动手烧了粮仓。 扶桑也看到了那滚滚浓烟,同时她亦缓缓降至离地一尺的高度,隔着五匹马的距离,与盛良平视。 “盛良,我将王位双手奉上,还你一片大好河山,你可开心?”她长久地看着他的眼睛,可他似乎没能理解她说的话的意思。 突然,他仿佛预料到了什么,策马想向她追来,她却向后退去,只听见马蹄踏雪,他一边追一边喊我的名字:“扶桑!扶桑!别走!扶桑!” 她终于停了下来,任他挡在我的面前。 他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想要从里面看出一丝一毫的端倪:“扶桑,你为何要走?” 而她定定地看着他,慢条斯理道:“我告诉过你,商何是我杀的。况且,遗诏里说的清楚,我扶桑永世不得再入华夏。” “可……” “你难道要抗旨?” 第三十三章 最后一次 “你难道要抗旨?” “你,你”盛良这孩子一向能言善辩,居然被扶桑逼问得舌头打结,“你既能杀父皇,定也可做矫诏,扶桑……”竟字字颤抖。 扶桑打断他,“矫诏又如何?难不成,你不杀我,还要我日日负着你父皇的命,留在你身边一辈子吗?” “可是……在鬼山我说过,要把最好的都给你……你还救过我的命……你难道不觉得这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商千善手中的长枪早就掉在地上,目光沉沉始终深情地看着扶桑,带着浓浓的眷恋,沉浸于往昔的美好。 然而扶桑灵台清明,一双婉转多情的眸子里仿佛结了万丈寒冰。 “若时光逆流,盛良,我不会救你的。你我的缘分自打相遇那刻起便尽了。” 他一向骑技惊湛,却在听见她说这话的时候摔下马来——此举也成功地将扶桑接下来要说的话打断。 然而她也只是犹豫了仅仅三次呼吸,她的话还是没有被她的感情压下去。 “你以为的美好……” 商千善喉咙一滚,溢出一口鲜血。 她看着那滚烫刺目的红,恍惚间心中似利刃划过,不由得又将话咽了三分。 “我以为的美好,怎么?”他的嘴角依然沁着血,却倔强的忍痛开口。 这孩子,一向如此的。 于是扶桑闭了闭眼睛,长舒一口气:“那也不过是你以为罢了。” 她看到他身体一晃,忍不住施了个法稳住他,并用法诀封了他的言路。 事毕,她转过身,步履艰难地向扶桑走去, “我姓梦,不姓靳……盛良,爱上我,是你的一场浩劫。” “扶桑……”他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挣脱她的控制,并开口说话,“我去鬼山,我提亲,我想娶你,我当初说想与你地久天长,是认真的……” 他每说出一个字,嘴边都涌出涓涓鲜血,我甚至不敢想象他有多疼。 我听见眼泪划过扶桑脸颊的声音,这孩子真是心肠够狠……不光对别人,也对自己。 “自我入华夏王宫以来,就从没想过地久天长。” 漫天冰雪中,我仿佛听见什么碎了,又仿佛听见什么断了。 扶桑离开华夏境内之后,其实回到鬼山梅岭住了一段日子的。 后来还是子且想到了她有可能会在这,于是赶来把这几天一直不吃不喝、瘦得皮包骨的她拎回了扶桑。 再然后她在扶桑树下,一住就是十二年。 这十二年间,她过得很是安稳,任扶桑国众臣三催四请就是不肯去做那国师,后来她顺嘴推诿说“我师兄比我强”。 于是众臣见这个梦家嫡女指望不上,就来墨迹这个梦家养女的儿子…… 这个养女的儿子显然比这个嫡女要好说话的多,在这国师之位一呆就是十年。 这十年间,扶桑和兖朝打得是不可开交…… 说起来也奇怪,她回来的头两年里,兖朝那边是半点动静都没有,既没有派人四下去找她的下落,也没有传出半点王族内部的变故,也没有什么蠢蠢欲动的风声。结果子且刚一继任国师,他们那边马上就起幺蛾子。 也不知道商千善是不是故意的,总觉得他说是振兴华夏,其实是假公济私…… “主上——” 这俩人可算是回来了,我抬扇将阿极扶起来,眼神却投向了黎弥:“如何?她可有碍?” “并无大碍。”黎弥神色莫辩,有些奇怪。 “但是她已经准备去弹后半段了。”我将扇柄一摇,把他的视线引向乾坤镜。 这一引不要紧,那镜中的场景已是扶桑质问他是不是要抗旨那一段。 “这……”黎弥下意识地上前两步,瞳孔骤然放大,“这该如何是好?再这样下去那名凡人女子的姓名可就要被相思幻境给燃尽了……” “你先别急,我们捋一捋。”我用扇子点了点他的肩膀,帮他定了定神,“这死引不可以轻易中止,但是这丫头却可以轻易做到。所以只要我们现在抓紧去把这场交易中断,再告诉她这其中的厉害就可以了,是也不是?”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要怎么做呢?”黎弥有些无助地看着我,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 “阿极——”我刚要走到阿极身边把我那简单粗暴的计划交代出来,却被老余钳住了手腕。 “你又想插手?” ……被看穿了 我有些心虚地看向老余,跟他僵持了一会儿,最终败下阵来,妥协道:“最后一次。” 老余这次算是记起来鬼话不能信了,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不行!再这样下去她没什么事,你倒是先被法灭了!” “我……”我有些词穷,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于是我尝试着将结盟的视线投向黎弥,却没想到他好像也十分不赞同我。 想了半天,我终于想到一个好借口,于是我低下头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再一抬眼已经是泪盈于睫。 “老余,你不是说若我有个孩子,我也许就不会这么无法无天了吗?”我一边说着一边拿扇子指着乾坤镜里风雅起弦的小霓君,“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那丫头,我就是拿她当自己的女儿对待的。也许天帝不会领我的这份情,我也不知道九重天那边到底打着什么算盘,竟然将此等杀招就这么教给她。而且教也就教了,还不交代下注意事项,未免有点太心大。” “你也是看着这孩子一步步走过来的,你忍心看她现在因为平白地背上人命债吗?”我见他容色有动,赶紧趁热打铁地反手抓住他的袖子,连连晃了两下,“老余,老余!你体谅体谅一下我这个做母亲的人的心好不好?” 老余也不知道是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晓之以情唬住了,还是被我的动之以理说动了,总之态度是没之前那么强硬了。我赶紧抓住机会,将黎弥拽到身边,补充道:“我带他一起去,有人看着我你总该放心吧?” “这……”老余又摸了摸他的胡子——他这人只要一开始用脑子就要摸他那胡子。 然而,我才不会等他想好答案。 趁着他松开我去摸胡子的功夫,我便抓着黎弥的领子火速逃跑,争分夺秒地带着他去奈何桥找孟婆。 只听见老余在后面扯着大嗓门喊:“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第三十四章 万万没想到 若不是过忘川河必须得走奈何桥,我是想打个响指就闪现到那丫头面前制止她。 忘川河水依旧是那么上缓下急,待我刚看到奈何桥的影子就听见孟婆那独有的有些凉薄而沧桑的声音在唱歌。 而孟婆甫一看到我,离了老远就朝我弯腰行礼道:“司命大人——” 我点点头,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准备跳过待客汤那步,直接带黎弥踏上奈何桥。 却不料孟婆上前一步,将我们拦在桥下,双手奉上了一个细长的黑匣子。 我挑眉,用扇子敲了敲那盒子:“这是什么?” “大人一看便知。”孟婆的表情比现在的我还要高深莫测一些。 真是没想到,少言寡语的孟婆一向公私分明,行得正坐得直,竟也学会了大庭广众之下行贿? 我将那盒子就着她的手打开来看,却看来看去都没看出什么门道。 里面的东西再寻常不过,是一支玄金步摇尾部垂下的流苏是细细金线,根根分明。 有趣的是这些金线居然柔软滑手,仿佛拥有生命一般。 而且,我怎么看都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这步摇...... “大人不要瞧不起这个小东西,这是前任孟婆留给下官的,是一绝世奇兵,名叫知命。” 知命?知命拂尘? 鬼界着名的上古鬼器,能博古通今,更有传说称其能使时光逆流。若是往常的话,我对这种东西只会抱有欣赏之意,毕竟我手中的阴阳扇已是鬼器中的王。不过此刻,我倒正是有点想要这东西…… 万万没想到,知命这等神兵利器居然在一个小小的孟婆手中,我是真没想到...... 将内力灌入知命中,果然这小小的玄金步摇瞬间变大成了一柄通体乌黑通透的拂尘,垂下的金丝更加柔软光亮,一副朝气勃勃的样子——看得出这小家伙还没有认主,所以它感受到来自于我的磅礴内力后,有些像久渴的鱼儿游入大海,一时间有些乐不思蜀。 我握着知命,低头想在孟婆的眼中再看出些什么,可她却说什么都不肯再抬头。 若是别人这样,我定然硬掰也要拿扇柄逼他把头仰起来。 但我不愿勉强孟婆——毕竟她前前后后也帮了我不少次忙,我总不能过河拆桥,强人所难。 更何况,我这河还没过完呢! 我这个人吧......虽然因为位高权重惯了,有些无法无天,但是基本做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只是不得不说有些时候,不讲道理真能省去许多麻烦事。 “想必大人要比下官更了解知命之妙,下官将此物献与大人,愿知命从今往后不再蒙尘。” “......我一直以为你是阎王的人。” 孟婆能说出这番话,真是令我非常意外。 她在阴曹地府的时间其实并不长,比我还晚来了几万年。我与她打交道的时间更少,几乎就是从那丫头来开始,我们俩才时常见面的,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例行公事,见了面基本也不说话。 真正与她有交集是后来我逐渐开始照顾那丫头开始的。 那之后我和阎王的关系急速恶化,原本只是互相看不顺眼,后来简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而打那之后我总是隔三差五地被阎王找去,以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彼时她总是在阎王旁边,虽然是没有帮着阎王跟我打架,可也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们俩互掐。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觉得她就是阎王那边的人,毕竟我这边着实是没什么人的...... “孟婆看护奈何桥,从来都不是谁的人。”孟婆似有些疑惑,于是终于抬头用她那双碧色的眸子看着我,同时用她沧桑的声音向我解释,“只是大人日前说与阎王爷的那番话,令下官十分动容,因此这知命算是我与结为知音的信物。” “你刚才还说你不是谁的人,现在又说我是你的知音......” 宝物当前我自然不会拒绝,更何况孟婆官阶虽不高,可是官小权大,我以后说不定还要麻烦她多少事情,现在她主动结交我自然是好事。 只是无功不受禄,她现在的这套说辞我显然不能尽信,万一她真是阎王派来试我的呢?而且,我跟阎王说了什么?能让她为之动容?是我讽刺阎王贪生怕死那句还是那句“我若真想杀你,你早死上一千遍一万遍了”? 哎呀呀……孟婆不会是被我帅到了吧? “大人莫疑,我与大人一样,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能让那丫头好好地把这劫历完。”孟婆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并没有看向我,而是看了看我身后的黎弥,“不仅如此,下官也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没想到你还挺浪漫的,还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掂了掂手里的拂尘,思量了一番,“所以你将知命交给我,是想借我的手帮那丫头一把是吗?” “是。” “哈哈哈哈!你说你们那七公主到底给我们灌了什么迷魂汤药,一个两个都这么为她前赴后继的?”我回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黎弥。 他脸上的表情也是风云变幻,最终暂停在一个有些得意的笑上,向我道:“是鬼官大人们有情有义,此等大恩待我家主人元神归位定然要好好拜谢!不过,大人我们还有要务在身,不如先去将事情办了,回来再讨论这个?” “得了吧,等你真要走的时候,那待客汤是绝对少不了你的。你喝了那汤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到时候你家主人上哪知道我们对他有这么大的恩?”我嘴上不饶他,可脚下的动作却加紧了,“孟婆!这家伙的汤都攒好,回头一块儿给他喝了,喝不了叫他兜着走!” “下官谨遵大人之命。”孟婆又是朝我一拜,虽然礼数比我来时更全了,可我却觉得她与我之间少了很多客气,多了一些亲近。 没想到我跟阎王大吵了一架,竟吵得我多了一员猛将!这可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忘川河很宽,所以奈何桥很长……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俩上一趟为什么来回花了那么长时间,合着都花在过桥上了。我之前出去的时候都不是很着急,因此也没觉得这桥长。今次急了这么一次,还是觉得划船要快很多,等回来的时候一定要叫阿极他们打一艘船出来。 第三十五章 破解幻境 忘川是极清的血色,里面隐隐泛着蓝白冷光,奈何桥架在上面如一条雪白的长鞭从这边一直甩到河对岸的黄泉路上。 人间总说忘川浑浊不堪,虫蛇满布,腥风扑面,里面充斥着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然而实际上根本就不是那回事,我有时候是真佩服那些凡人的想象力,见都没见过的地方都能编得有鼻子有眼的。 其实忘川河说是一条河,却是表面看似冰冷,实则化骨成灰的火海。 说起来忘川河水很特殊的,摸上去滑滑的,烫烫的,里面蕴含着冥火冷焰无数——如果有哪个脚下一滑,过奈何桥的时候不小心掉下去了那就倒大霉了。 有钱的在命簿上划去点买命钱,自有鬼差捞你一把,若是没钱的那就得自己在忘川里熬着,熬到阎王那厮觉得忘川水位太高了以后,就会派鬼将将他们当作河底淤泥集体打捞上来,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若这次再把握不住就要再等着阎王再派谁去捞他们——不过,通常这一等就是一千年。 “没想到,忘川竟如此漂亮。”黎弥亦步亦趋地在我后面,忍不住赞叹,“我们九重天上的银河也不过如此而已。” “得了吧!凭你们那条拿几颗破星星凑的假河,也想跟我们的忘川相比?别以为我没见过你们那河,干巴巴的,流也流不动。亏得还占了个河字呢……” “是是是,大人说的是。”黎弥倒是块溜须拍马的好材料,我这么酸他都不生气,还知道附和我。 “不过,你们天上那条弱水我倒是久仰大名。听说跟忘川天险一样,上头也是一点法术都施展不开是吗?我改天一定要去领略一番。” “大人说的应该是昆仑山脚下的弱水吧,那上头确实是施展不了任何法术,而且弱水没有浮力,就算是羽毛调进弱水也会沉底,更不用说泛舟载人过去了。” “那你们过弱水都是怎么过的?” 说话间我们俩已经到了忘川河东岸的黄泉路上,黄泉路一路向上蜿蜒,两旁长满忘忧草,蓝幽幽地十分安人心神。 黎弥回头看了眼奈何桥,“昆仑山上养有鹤三千,是以众神可往来其间。” ……他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我何必劳民伤财地去造船?下次可以去求酆都大帝把他座下那只养得肥粗老胖油光水滑的冥凤借我,正好还能帮它减减肥。 我将知命变回步摇大小,随手插在发髻上,而后扯住黎弥,将扇子在空中一挥,就直接带他到了人间的扶桑国。 甫一落地,我就觉得身上的阴毒都见轻了几分,这扶桑不愧是书上说的传说中日出的地方,果然是阳光充沛,风水宜人的好地方。 时间紧任务重,所有的旅行安排都得放在正事的后面,我得赶紧去把那丫头从杀人犯的边缘边上捞回来,顺便把扶桑那孩子的命从阎王手里抢回来。 国师府里一片安谧,看来事情还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我们还有机会—— 黎弥已经来过一次,于是轻车熟路地带我找到了她们两个。 不得不说,扶桑本人比镜子里还要好看三分,尤其闭着眼睛坐在歪在枕头上的样子,格外地妩媚风流。 待黎弥捏诀将整个房子都拿封印罩紧,我也就来不及再多欣赏几眼,赶紧拔下簪在发间的知命暂时冻结了时间,紧接着祭出幽冥刃直接将凤仪琴弦划断一根。 来时我已经和黎弥仔细地商量过,我们想的第一个办法就是将两人从相思幻境中叫醒。 可我们是念了隐诀来的,她们看不见我们的脸,也听不见我们的声音,估计我们张牙舞爪声嘶力竭,也不会有一点效果——所以这第一个办法属实不太现实。 我们俩想到的第二个办法就是现在圆满完成的这个。 先让他用他们九重天上的封印把他们九重天上的眼睛们都给屏蔽掉,再由我用知命暂停时间,然后用外力强行终止这场赌博。 果然,还是这种简单暴力的方式比较适合我,也更容易奏效。 琴弦一断,我们就开始进行下面的部署。我是可以功成身退了,而黎弥自有他们做神仙的办法来帮他们的七公主修复这神器,只要等一会给黎弥安排一个琴行老板的身份就可以了,这样他也可以趁机给她补补课,叫这丫头长个记性。 时间重新流淌向前,那丫头见凤仪琴弦断掉果然大惊失色,一时间手足无措。而扶桑醒来之后也果然表示要替她去找最好的师傅来替她修琴。 我与黎弥便赶紧去进行下一步——我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巫师,黎弥就被我安排暂时先在国师府外不远的一个客栈里等着,等着有人一会上去请他。 安排妥当之后,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逛街啦哈哈哈! 扶桑果真不负太阳国度之名,都城内外尽是一片金色的天地。我脚下这条路是都城最繁华的路,就这一时半刻我已经见了五六支不一样的商队,七八个不同规模的酒肆,三两个大型的银号。 这里的民风开化程度与我们鬼界倒有几分相似,没什么笑不露齿,行不露足的破规矩。我看那些小姑娘一个一个穿得也都十分地为国家省布料,男孩子们更是有直接赤裸着上身就出门的,这倒是令我有些意外…… 看子且和扶桑那衣冠楚楚的样子,难不成在这里地位越高穿得越多? 我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因为这一套道理在六界都说得通好像。 正当我暗自腹诽之时,一阵轻灵的驼铃声自身后传来,我知道我等的机会来了。 我将手中的巫杖握了握,心里默念了三声“加油”,然后一个转身就冲到了街心将挂着那紫金三花铃的骆驼拦了下来——骆驼停下了,它拉着的马车自然也就停下了。 车夫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穿得与子且有点像,只不过就像我说的那样,穿得没那么严实。 他撒开缰绳,三步两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推开了弱不禁风的我,皱着眉用非常嫌弃的语气丢出几个字:“哪里来的半吊子巫师,竟也敢拦我们国师大人的车驾?” 我拦的就是你们国师府……等等,国师大人? “不得无礼。”绘着太阳图腾的赤色车帘里头传出了一把有些熟悉的温柔声音。 第三十六章 大忽悠再度上线 子且他竟然亲自出来了……这我倒是没想到,还好对我的原计划也没什么影响。 他一发话那车夫立即十分狗腿地去车窗底下跟他报告情况,可敬的是这个车夫小子虽然行为鲁莽,说起话来倒还算有教养,没有在子且面前故意抹黑我,对我的形容词是长得眉清目秀,穿得立立整整,看打扮应该是名巫师,这些描述我倒是觉得很贴切,就是后面跟了句眼神不太好,令我不是很满意——我做人做鬼许多年最得意的就是我这双好得不能再好的眼睛。 听说我是名巫师,子且立即掀了帘子朝我望了一眼。我客客气气地朝他行了一礼,特意将腰弯的深了些,就为了露一露背上那把刚从上一条街的地摊儿上花了几枚铜板淘来的七弦琴。 这可不是一架普通的琴,你别以为它看上去有点破,实际上它里面也是破得不能再破。 不过经我稍加装饰,它已经成功升级成了一架萦绕着仙气的仙琴,虽然外表看上去还是破破烂烂,但谁还没有个年久失修的时候是不是…… 这俩人并没有谈很久,子且就吩咐他叫我过去,说是有几句话要问问我。 于是那车夫又急吼吼地走了过来,仍是满脸写着不高兴,但态度却有些缓和了,“国师大人让你过去。” 我点点头走到他刚才站着的位置,学着他的样子对着那车窗行了扶桑的礼。 子且自然不会探着头等我,他留给我的只是那重新垂下的画着国师府金色扶桑花图腾的赤红车帘,和从车窗里窜出来的与扶桑屋子里一模一样的香气。 “国师大人。” “你看上去并不像是扶桑的人。”子且声音之温柔,令我觉得世间难有人能相比。 我联想到他那地痞流氓似的皮囊再配上现在这春风拂面一般的嗓子,觉着这人不做个渣天负地的花花公子简直可惜了这么顶级的颠倒众生的配置,于是略有些心疼地叹了口气,心道真是暴殄天物,枉费老天爷给他开的挂了…… “国师大人问你话呢!你叹什么气?”那车夫不知何时窜到我身后,狠狠地将走神的我一把推醒。 “唔,国师大人好眼光……我确实不是扶桑人,我是从昆仑山的弟子。” “昆仑?”子且的声音里满是质疑,“昆仑离扶桑数万里,你来做什么?” 哎!就怕你不问呢哈哈哈! “家师琴弦断了,听说扶桑都城有一位着名的铸琴仙师,所以特地赶来请他补琴。” “……” 沉默了?有戏! 我装出一副着急上火的样子,假兮兮道:“国师大人神通广大,想必一定知道认识此人,能否斗胆请大人替我引荐一二?” “……” 怎么还不说话?是我戏演得不够逼真吗?那不然我再哭上一哭? 正当我要暗戳戳地使出点胡椒面的时候,子且终于开口了:“抱歉,不是本座不想帮你,而是本座的确不认识你说的那位仙师,更不要说引荐。不过,本座府上也有一琴须请人一补,若你说的那人真的在扶桑,恐怕我国师府也要请他一请。” 哦哈哈哈!上钩啦! “大人莫不是在诳我?” 此话一出,我立刻感觉后面那个国师大人的脑残粉拿鼻孔瞪了我一眼。于是赶紧补充上后面的半句:“我方才用我们昆仑巫术卜算了一番,算出我要找的那位仙师就在国师府附近呢……大人果真不知?” “国师大人骗你干什么?”这车夫果真是拿子且当神看的,我有半句话没说对他都要吹胡子瞪眼睛。 “小焕——” “大人有何吩咐?”他听到神叫他,立刻一屁股把我拱到一边去,非常狗腿地去听令。 “将这位巫师带上,回府。” 这个名字和体型完全不配的车夫听到子且要带我一起立刻回头剜了我一眼,然后殷勤地回了子且一个“是”。 驼铃声清脆悠长,囊中香细腻深邃,车外街市喧闹、艳阳高照,身边男子俊美无俦,我想任何一个女子处在我这位置,应该都会心情极好。 而我现在的心情简直可以用好得不能再好来形容——因为不管那个叫小焕的再怎么不高兴,他也改变不了我现在正与他心中的神共乘一车的事实,只能在前面忍气吞声地给我们俩赶车。 若是老余在这儿,他一定会劝我不要如此与一个凡人计较,有失鬼王身份。可身份这东西不能吃不能穿,最是没用!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不如怎么开心怎么来,至少还能痛快些。 更何况我也没打算拿他怎么样,他之前那么对我,我只不过就是气一气他,也算是扯平了。 别说,这小焕的车赶得是真不错,又快又稳,没多大一会就到了我给黎弥找的那间客栈。 我赶紧从上车时就摆好的入定姿势中“转醒”,再拿出一副惊喜万分的样子,摇了摇子且的胳膊:“就是这儿!我算的方位就在这里了!” 话音刚落,黎弥就按照我们的约定,弹了他们人间现在最有名的那首广陵散。要说月老府上的人,肯定都得是在音律方面有两把刷子的——毕竟人家喜欢的就是乐神。然而我是真没想到黎弥那小子,看上去不显山不露水的,琴弹得倒真是不错。 火神祝融的儿子——也就是那位太子长琴,是我听说九重天上琴艺最为高超的人,传言称他弹琴的时候,能引五彩鸟舞于庭中。而且我还听说他出生的时候怀中抱着一把小琴,天地都因为他的出生而欢唱…… 然而对着两点形容我是由我自己的看法的。首先是五彩鸟那回事,我相信是真的,不过那丫头做凡仙的时候就能引仙凤和鸣,所以这对于他一个天神之子未免太过于简单,不值一提。而第二个天地同唱什么的,又未免夸大其词,我自存于天地以来就没见它唱过什么调,除了天雷的动静,它也没出过二响。 回头我得问问黎弥,那太子长琴到底有没有传说中那两把刷子。 “小焕,到哪了?” “大人,是山海居。” 是了,山海居,我给黎弥找的落脚地。 “去找找,看有没有一位仙师。” “是!大人!” 耳朵里那车夫小焕的脚步声渐远,我赶紧一把掀开帘子,补了一句:“你顺着这个琴音去找!” 小焕并没有理我,或者说他用加快脚步地方式理我,总之是三步并作两步地进了山海居的大门。 正在我笑嘻嘻地有些得意忘形的时候,子且突然将袖剑递到我脖子后面,声音冷得不像他:“你到底是什么人?” 第三十七章 戏精附体 随着脖子后面逼过来的冷冷剑气,我的笑脸也彻底僵在了窗框间。 此时经过了一位丝毫没有意识到车厢内情况有多么复杂的男性无辜路人,甚至还过来跟我对视了一会儿,我只有皮笑肉不笑地将他送走后才幽幽开口:“国师大人是想让我就这个姿势回答你的问题吗?” 子且可能也是被我这种不怎么要命的语气惊到了,手抖了两抖,差点就要碰到我较嫩嫩的肌肤,然而他却半分拿开那把袖剑的意思都没有。 老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一个凡人这么威胁! 不过我刚才攒出来的好心情是一点都没有淡,可能是因为扶桑真的对令我脾气暴躁的阴毒有克制性作用,我现在甚至觉得偶尔陪他们演一演、玩一玩……感觉也不错? “国师大人啊……”我到底也是当了数十万年的编剧了,演起戏来自然也是不在话下,“我是什么人我像我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您是不信我吗?” “你很可疑。”子且身为心法宗师直觉倒还真是挺准的,我现在的外表绝对是纯良无害,他居然还能有这么高的警惕性。 “那请问国师大人,我到底要怎么证明我自己到底是谁?”我将袖子里早就备好的证据全数抖了出来,什么昆仑山令牌,师父的手札,还有一只昆山凉玉发簪。 昆山凉玉,听着耳熟吗?之前宋拦送给夜微凉的那只镯子就是昆山凉玉打造的,而我这一只簪子是我刚修炼出鬼骨的时候上昆仑山凿玉给自己打的一支簪子——之所以是自己凿玉自己打,并不是因为心灵手巧的我瞧不上市面上卖的,仅仅是因为我并没有宋拦那富二代那么多的钱去买一支罢了。 袖剑被子且收了回去,我也迅速地护着脖子坐回原位。 听见那句语气犹疑的“最好如此”的时候我就知道,至少短时间内自己攒的这一身的戏没处去演了。于是我有些懊恼地趴在了窗框上,一时间有些没从戏里走出来。 突然,我面前灿烂的阳光被人给挡住了,我甚至都懒得抬头去看,他那双锃亮的深红色马靴,和他那狗腿的声音已经严重暴露了他的身份:“国师大人,果然有一位仙师在里面,不过仙师弹琴有好多人围着,人多口杂的我就没多问。” “好,你跟我一道去吧。”子且这句话除了第一个字以外都是冲着我来的,我也欣然跟他一同去了——我想看看自称略懂音律的黎弥弹起琴来,这个“略”到众人围观的“略”究竟是略成一副是什么样子。 我不是没见过我给黎弥开的那间客房。 那是山海居里最贵的客房,它贵就贵在阳光充裕,布局极好。我最喜欢的是这间屋子里那扇有着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意境的屏风,那套阳台上布置的沉香木矮几和圆凳,还有南窗下盛放的雪白荼蘼。 柔软漂亮的荼蘼枝梢茂密,花繁香浓,在很多佛教着作中都有提及,它与曼珠沙华一样在人间都是分离的象征。有许多文人墨客即使自命忘情,在见到荼蘼的时候也都没有了那份无与伦比的超脱。听地藏王说过佛典中说它是天上开的花,见此花者,恶自去除,是一种天降的吉兆,所以它又名佛见笑。 可是这吉对于尘世中的人,却并非好事。都说花开荼蘼,虽不像花开开彼岸,花叶不相见这么悲惨,却也暗藏着末路之美。而就是因为寓意不好,荼靡彼岸,我们鬼界两大圣花在人间没谁敢养。 我不禁感叹这山海居的老板实在是个狠人!有眼光! 因为我以为人间对于荼蘼最欣赏人也不过是为她写上一句“以酒为名却谤他,冰为肌骨月为家”或者“不缘天气浑无准,要护荼蘼继牡丹”罢了,可今天却让我在这儿看见了开得这样好的荼蘼…… 说到酒,我知道民间有一种流传已久的制作荼蘼酒的方法。 并不是直接拿荼蘼花瓣去炮制,而是先把一种叫做“木香”的香料研磨成细末,投入酒瓶中,然后将酒瓶加以密封。等到饮酒的时候,开瓶取酒,盛在杯中的酒液已经是芳香四溢,这时再在酒面上洒满荼蘼花瓣,酒香闻来正如荼蘼花香,几乎难以分辨二者的区别。 这酿酒方法是从很久之前一个叫“飞英会”的集会上诞生的。听说那时候浮着片片荼蘼花瓣的酒杯,成就了文人骚客的一场场欢会,等回鬼界的时候我要让阿极去翻出那方子,酿一坛出来等那丫头功成归来再开封。 “大人,就是他。”小焕和随我们上楼来的不知这一路上都躲在何处的国师府暗卫们,替我与子且从楼梯口到黎弥的客房间站得满满当当的人群中,开辟出了一条畅通无阻的空道,令我们一眼就能看到坐在窗边那正合我心的圆凳上只拿一个侧影对着我们起弦风雅的黎弥。 黎弥自然已经不是那个好看得有些雌雄莫辨的年轻神使,他现在的形象是一个看上去德高望重,仙风道骨的老头子。 一首纷披灿烂,戈矛纵横的广陵散叫他弹得更像是龙争虎斗,曲中暗含刀光剑影,令人闻之屏气敛息,闭上眼睛如至生死之境。 九重天上的一个奴下,也能有这种领悟,实在是令我鬼界自愧不如——若阎王那厮有黎弥一半的觉悟,我们鬼界恐怕要更壮大几分。 我们到门口的时候,那曲子就按照我和黎弥之前设计好的那样,以弦断为因被迫结束,周围如痴如醉的人也不得不从这段黎弥营造出的紧张刺激的氛围中被剥离出来,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紧接着穿着一身烟灰色道袍的黎弥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淡定地起身,似有似无地抚了一把那断掉的琴弦。那琴弦立即恢复了原样,我瞧瞧地看了看子且的脸色,心中暗喜我这翻安排简直天衣无缝。 而后我按照剧本,持着巫杖大步向前,无视周围人略显同情的目光,预备着进到里面去跟他搭话,然而走到门口却被一股强力的结界给弹飞了,正落在子且的脚下。 周围同情的目光更多了一些…… 我却毫不在意地查看了一番我所谓的师父的琴,而后站起身重新走到门口,恭恭敬敬地朝里面的“仙师”拜了一拜道: “晚辈昆仑山棠清黎长老座下三弟子阎迩孜,奉师尊之命拜见仙师。” 黎弥的眼皮微不可察地跳了跳,“阎儿子?谁啊不认识。” 第三十八章 吓死我了 黎弥不再弹琴,周遭围观群众也都慢慢退去。 等到门口就只剩下我们这一行人之后,所有的情节都是按照我和黎弥事前设计好的一点一点有序进行。 首先由我夸一波彩虹屁,再由黎弥演出一副完全不认识我也表示并不想理我的样子,用意是让他与我先撇清关系,让事情显得没有那么可疑又刻意。 之后我就去暗示子且出面,让他替我游说一二,子且心中亦有所求自然是非常诚恳地去请他,黎弥依旧是演出那一副天生我材必有用,哪怕你是国师也请不动我的清高放诞的样子。 戏到这份上也算是演足了,于是我开始点题:“难不成先生真是为了那名传闻中的琴师道长而来的?” 黎弥自然不会搭我的话,因为这一段并没有他半句台词。 “什么琴师道长?”子且见我话中有话,赶紧发问来满足以下他的好奇心。 “国师大人有所不知,听说前段时日华夏兖朝边境有座小城有人请了仙山上的道长们驱邪,那中间有一位极善起弦的琴师,听说年纪不大,是名女子。其所奏仙乐余音绕梁、三日不歇,是以天下风雅之士竞相寻找这位道长的下落。最近有传言说那位琴师来了扶桑,想必先生一定是为此而来的了。” 我终于背完了我最长的一段台词哈哈!接下来就是黎弥飙演技的时间了。 “不错,我正是为了那位琴师来的,听说那琴师在扶桑都城这露了面,想必不日就可以一闻仙乐。” 子且显然已经有了自己的猜想,却依旧没有拿准主意,所以一时间也陷入了沉思。 我于是赶紧给就站在那荼蘼前的黎弥使了个眼色,结果他可能以为我是觉得他挡住了我赏花的视线,于是往旁边让了一让……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之后,将眼睛瞟向子且,他这才接收到我正确的意图。 而后他装模做样地又摸了一把自己的琴,无限向往道:“莫不是我错过了她?道长已经又去别处了?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了……唉!” “敢问先生可知那道长是哪门哪派的?”子且试探着问,这话问出口的结果就是现在我独自一人在国师府里喝茶赏花,黎弥去给霓君补琴补课了。 我越来越觉得扶桑真是个好地方,不仅是阳光充沛,风水宜人,重要的是不知为何我体内郁结的阴毒在这儿能被压制得一点都不敢造次,莫非这里存在着什么极阳之物能对阴毒震慑一二? 若说极阳之物,非九重天上的金轮莫属。可我也不是没去过那地方,那上头好是好,热也是真热……莫说像太阳神那般长年累月地住在上头,就是在那吃顿饭都够我一呛。 我抬头望了望万里晴空上耀眼无比的炎日,脑中突然回忆起之前在乾坤镜中那一幕—— 即使穿着一身寡淡白衣打坐在那,也一样风情万种的梦曰轻启朱唇向自己的徒弟发问:“扶桑,你可知你名字的寓意?” 她那前一天夜里勤于修炼,一宿没睡的小徒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扶桑是东海宝树,神话中日出的地方。” 原来如此,是扶桑树。 我记得我做人的时候读过《楚辞·九歌·东君》,那当中写道:“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而且听说原本扶桑树是神界,人间,鬼界的连通大门,只是后羿站在上面射日,将其踩断,人神鬼三界才难以联络。然而我一跺脚跃上国师府正中央那棵参天的扶桑古树的枝头却没发现有哪一根枝是断的,莫非当年后羿踩得不是这一棵? 可是我之前也没有在鬼界发现有什么关于扶桑树的特别之物,哪怕是典籍中都是少有提及,是以等回头我可要问问黎弥这件事倒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觉得十有八九又是人间胡编乱造的小故事,他们惯会干这种事。 不过若日出于扶桑之下,拂其树杪而升的传说为真,我倒是要认真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带点种子回去在我的幽冥府里头种几棵试试,说不定真的能对我糟糕透顶的身体状况有所缓解。 这棵扶桑古树的花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扶桑花,首先它的花很大很繁复,其次它并不是朝开暮谢,落已复开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它的颜色是金色。 世间万花姹紫嫣红,我却从没见过有哪一种花是这样灿烂的颜色,即便是寻常扶桑也不过是以红色的朱槿为贵罢了。 这样一想,这棵扶桑也有可能是宝树,毕竟寻常扶桑树也不可能长得如此粗壮高大……想着想着我就开始去找种子,结果发现我再整棵树上上蹿下跳地找来找去也只找到了三颗果子而已,而且有一个好像还没太熟,我也就没好意思摘。掏出了一只温玉长匣,将两颗红得发紫的果子连枝带叶地放进去,我也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棵树,暗暗觉得这两个果子才是我此次来最大的收获。 正当我打算回去看看黎弥那里结没结束的时候,我的背后突然响起一声软软嫩嫩又满是疑惑的“医师姐姐”。 我的呼吸窒了一窒,明明只是一个背影,而且我都变了一副样子了……世兮这丫头怎么还能认出我来? 难不成魔帝血脉还有隐藏技能? 我故作镇定地转过头,朝她投以我能做到的最温暖无害的笑来,“嗯?”了一声。 行事准则第一条——以不变应万变。 于是我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不多话。 果然,世兮的脸腾地红了,紧张兮兮地绞了绞自己的衣角,“唔……不好意思,姐姐,我认错人了,我以为你是我之前遇到的另一个姐姐呢……” 吓死我了!还好是认错了……不然我可真是不知道该怎么狡辩。 “没关系,只要不是之前遇到的哥哥就行!”我走上前摸了摸她的头,趁机又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情况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之后,彻底地放了心。 “怎么会呢……”世兮毕竟还是个孩子,性子又内敛,见到我这个穿着打扮高深莫测的生人更是十分羞涩。 正当我还想再继续逗逗她的时候,却猛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巨响,听那感觉竟有些像是……天雷? 我的天啊!怎么到哪哪有雷呢? 第三十九章 荡魔天尊 看那乌云聚集的地方,正是扶桑的院子,于是我恍然大悟——这是凤仪琴重新补好了。 待我牵着世兮正一路循着雷声找过去的时候,却瞧见子且和扶桑客客气气地向黎弥道谢,霓君矮了他们半截,正仔仔细细地查看自己刚刚补好的琴。 远远地看着这几个人——虽说黎弥现在是老头子,但也不妨事,我着实体会到这世上好看的人都凑到一块儿实在是令人目不暇接,看哪个都想多看两眼,看哪个都觉得看不够。 “一般的仙琴只有成器时才会引来天雷,没想到这仅仅是补弦,亦有天雷降世,可见道长的琴实在是非同凡响。”黎弥一个看上去无欲无求的老头子,说这话时眼睛里居然盛满了虔诚的向往之色,实在是令我对他的演技刮目相看。 听得黎弥的一番夸耀之词,霓君赶紧放下琴来,转过身抬手写道: 【仙师谬赞,晚辈多谢仙师】 “哎呀,小道长无需言谢!虽说小道长年纪轻轻,可琴艺却让我这老头子无地自容,若能有幸一闻道长琴音,便是此生无憾了!不过,我看道长对于护琴养琴还不甚了解,我精于此道多年,有些独门秘籍愿与小道长分享。” 黎弥这一番话说得颇有水平,先是夸赞了霓君的琴艺,又鼓吹了一番自己,最后还能让扶桑和子且这等能听出这句话里的弦外之音的人识相地离去。 独门,独门,独门的意思就是不给第三个人听——于是扶桑和子且就借着天色将晚,要亲自为大家准备晚饭之故一同离去了。 我也明白他这是要叮嘱霓君有关于相思引的事了,也便借想如厕却找不到地方之故让世兮领着我去找茅厕。 我在茅厕里蹲了半天,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于是拿捏了一副难为情的语气称自己没带厕纸,央求世兮去给我找些来。听着世兮的脚步渐远直到消失,才悄咪咪地从里面闪出来,又奔着扶桑的院子里去了。 去的时候正碰上霓君和黎弥一同出来,没有旁人我也有机会仔仔细细地好好看看这丫头。 霓君似乎又长高了些,宽肩窄腰,柳眉凤眼,白白的,还是那么漂亮。她身上穿的衣服和世兮是一模一样的,都是烟皇那青白相间的校服,没什么特别可言,可我却总觉得这丫头穿着什么衣服都像是比别人好看似的,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自己家的娃娃咋看咋好吧…… 若说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这丫头太瘦了,瘦得有些薄,再这样下去恐怕要没胸了。 黎弥和霓君似乎把话说完了,那门旁边立着的侍女立刻请他们俩移步去主院吃晚饭。 事情到这儿也算是差不多结束了,我便悄悄朝黎弥眨了眨眼,闪身离去。 如果一旦他们中有谁想起来还有我这么一号人,自有黎弥去替我处理的,毕竟他也知道我就是在里面待着有没有什么戏份,又没什么意思,想出来逛逛。 扶桑的夜晚家家点灯,让我想起那一晚我夜见溟烟的时候,胡苏城却几乎是漆黑一片。 大概这就是边塞和都城的区别——虽然都是两座城的夜都安静,这安静虽是同一个词却并不是同一回事。 都城的安静是万籁俱寂的,边塞的安静却是似寂若无人。这就像温柔的人也都是不尽相同的,有些人的温柔是与生俱来令人如沐春风的温柔,而子且的温柔表面上虽风轻云淡,可内里却是血淋淋的。 有极个别的温柔的人是这样诞生的,他们亲身经历许许多多的难过后,决定让其他人不再像自己这般难过,这份体贴,人们称她为温柔。 扶桑城边有一片漂亮的竹林,此时月光如水倾泻其中,如同银色的山泉往来其间,如梦似幻犹如仙境,然而我走着走着面前三丈远却突然出现了一个高大异常的身影。 一件空荡荡的黑色斗篷将他整个人都罩了进去,叫他几乎都要与夜色融为一体。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凭空出现的人来者不善。 “阁下是?”所谓先下手为强,我得先开口一探虚实。 “我奉天帝旨意,前来请阴司命大人到九重天去一趟。” 这声音里铿锵有力,极其陌生,只能大概分辨出是个男人,而且我猜还是个能征善战的男人。 说完这句话,那男人便转过身来,我不认得他刚毅的脸和他腰间按着的剑,但我却认识他脚下踏着的龟蛇二将。 传说,有一位天神成神之前曾到武当山修炼,日夜盘坐在禅椅上,一动不动,静心诵道念经,不吃饭,也不喝水。 这可苦了这位天神的肚子和肠子。肚子和肠子相互埋怨,争吵不休,闹腾得他坐立不安,不能修炼,也不能念经诵道。而这位天神的脾气似乎不太好,一怒之下,破腹开膛,把肠子和肚子一把抓出来,“叭哒”扔到了背后的草丛里。 肚子和肠子藏在草丛里,日夜听他念经诵道。经咒入髓,道法附身,变得能说会道,善飞善跑,上天入海,神通广大,变化无穷。一天,肠子拱进这位天神的袜筒里,在地上打了三个滚,变成一条满身披鳞甲的大蛇。肚子拿过真武的鞋子朝背上一盖,也打了三个滚,变成一支铁壳大乌龟。从此,这位天神就没鞋子袜子穿了,打起赤脚来。 后来这一对龟蛇成日为非作歹,为争一头豹子吃,也能打得天昏地暗,民不得安。 这时天神已修炼成神,见龟蛇这般胡闹,就驾祥云,挥宝剑,去收伏它们。结果天神一看龟蛇是自己肚肠变的,又武艺高强,也归顺了,就收它们作为自己的坐骑,并封为“龟蛇二将”。从此,他就履龟蛇,邀游九天巡视。 他就是是荡魔天尊真武,现任九重天上镇守北方的天神。 酆都大帝在统治鬼界之前,就是做的就是他这个神职,只是后来酆都大帝来了我们鬼界,他的职位顺理成章地由手下接任,所以那时候他应该是酆都大帝的辅佐之神了。 原来是酆都大帝的老熟人,那我就放心了。 “我要是不去呢?” 说话间我已经变回了我本来的样貌,阴阳扇展开在胸前扇了又扇,闲庭信步地朝他走去。 而他后撤半步,摆出了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喝到:“那我只能换一种方式请了!” 第四十章 宏图壮志? 夜来竹林深处凉风习习,冷月如霜,我却格外地心烦气躁。 天帝这家伙安的是什么心?我好歹是替他看着女儿,现在他不说感谢我,还派人来跟我动粗,真是恩将仇报! 更何况,他也不派个像样点的,派这么个年纪轻轻的来打发我是什么意思? 于是我没有控制住杀气,一时间周遭的修竹都被我的凌厉杀气砍得有些没了形状:“天帝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阴司命大人贵人事忙,就不要太多管闲事了。” “呵!”合着我这边鞍前马后地照顾他家女儿,他倒是怪我多管闲事了? “我再问大人一句,大人去还是不去?”真武做了这许多年的北帝也是有了一方霸主的样子,拔剑的时候也有点酆都大帝当年与我比试的风采。 “老身我活了这许多年,有许多事情不如人,可是还从来没有人在打架这件事上赢过我去。”我信步上前,右手一抖阴阳扇迎风招展,“我这把扇子,也是许久没有饮过血了,不如你来试试,也好让我看看它还像不像当年那么得心应手。” 说实话,我上一次跟别人真刀真枪的打架还是刚做鬼王的时候,那时被一名说是被我抢了丈夫的女鬼给行刺了,我这做鬼的一辈子清清白白的,做鬼王之前成日为自己的性命提心吊胆,没什么时间谈情说爱,也不知道抢了她哪门子的丈夫。 后来听说那女鬼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女鬼来着,约莫也是身手不凡,也不过是接了我三招就躺在了地上而已。 “请大人赐教!”说话间真武已经冲到我面前来,手上的三尺长剑已是杀气大盛,他整个人也笼罩在极其炫丽的杀气里,看来来之前是做足了准备要全力迎战的。 我突然灵机一动很想欺负欺负他,于是暗暗地捏了一个诀,知命在我的发间闪着微光,一丝淡淡地白色气雾冒了出去,丝丝融进了他的杀气。 只不过我这番样子落在真武眼里,可能就变成他那把剑眼看着就要砍到我脸上,然而我动也不动,甚至将扇子摇了三摇,闭目养神起来。 这未免有些不太尊重他。 不过下一秒他就知道,其实我不是不尊重他,是压根就是在耍他。 因为他那把剑将要碰到我那在风中飞扬的第一根头发丝的那一刻,他就回到了他一开始的位置,诸如此番来回上演了三遍,他终于是意识到是我在玩他了,于是觉得自己身为一个天神如此被我戏耍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非常生气地朝我怒吼:“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别说赢我,只要我不想你就是碰都碰不到我。”我将两手一背,哈哈一笑。 “我知道打不过大人,可就这么回去了,天帝陛下那里也没法交代。”真武暂收了剑,也认清了时局,“大人是颛顼大人的同僚,我本也不愿意与大人为难,实在是天命难违……” 颛顼,也就是酆都大帝的名讳。 “孩子,早这么说话的话我也不至于这么逗你。你自有你的难处,我只问你一句你们七公主他老子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凤仪琴这等神器带下去已属不妥,本来我以为他是护女心切,也没有仔细思考其中利弊。可相思引这么凶险的曲子,二话不说就让织女牛郎夫妇两个教下去了,我便觉得你们那位陛下心里想的未必是她女儿。可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有没有想过后果?” “陛下英明神武,心中自有决断,不是我等臣子可以擅自揣摩的。” “英明神武?拉倒吧!”我心里已经冒出了一万句脏话,说实在的天帝那丑八怪心里想的是什么我大概也能猜的七七八八了。 原本我去仙界也没必要这么频繁多次的,之所以这么大张旗鼓地去干扰这丫头历劫也不仅仅是护她心切,也是因为我心里存了疑问。 首先就是那凤仪琴上的疑问,要说天地宝贝他这个小女儿,随便捡一件藏宝阁里的玩意带上也就罢了,为何要带凤仪琴此等即便在九重天上都叫得上号的极品去?岂不是太大材小用了? 其二就是相思引,按理说相思引凶险万分,即便是我也仅仅是听过名字而已,并没有真真切切地听过谁弹。据我了解现在神界,它最大的作用应该也就是作为盛大节日的一个必备节目而已,完全没有了古籍上记载的那样能杀上神于无形的传奇模样。 来时的路上我也问过黎弥,说是相思引极险,与一般的取自不同。倘若一个音弹得错了便是满盘皆错,因而非得是琴艺高超的人才能演奏,想练好一首相思引怎么着也得先弹错个万八千遍的——就算是作为演奏曲目事前谱好了曲,那也得练的滚瓜烂熟了才敢登台。 如此说来,天帝冒如此大的风险将相思引教给她却并不是想要保护她,反而这曲子对她而言是一种拖累。 所以,天帝肯定还有别的计较。 我猜来猜去,觉得他的计较无非就是两件事——要地或者要人,这天已经是他的了,总不可能是要天。 “天帝陛下心有宏图壮志,我等只要听从陛下旨意即可。” 果然,宏图壮志四个字已经是他这等做臣下的能透露的最大限度的消息了。 “你就没点脑子?酆都大帝当初是怎么管教你的?”我有些气不打一处来,阴阳扇祭出,我上去就给了他两下子,“我得好好揍一揍你,不然我这股气实在消不下去。” 扇子数万年没有饮过血,甫一闻到尝到腥甜的滋味还有些兴奋,连带着我体内压制了一天的阴毒也开始叫嚣。 真武打不过我但也是挥剑全力应对,可他和我的实力差的简直不止一点半点,勉强与我过了几招之后就被我打得落花流水,连还手的余力都没有,最后只能趴在地上任我蹂躏。 等到他全身上下实在找不到好肉了之后,我就着他被我砍了无数条口子的黑斗篷擦了擦我的扇子,有些意犹未尽地警告他:“回去告诉你们天帝老儿,就凭你们九重天现在的战斗力,与我们鬼界相差十万八千里都不止,让他老人家省省吧,不要想着什么宏图壮志了。他想要做那一家独大的事,也得先问问我的阴阳扇答不答应!” 第四十一章 我想叫就叫 收拾完了他,我也没什么心情在这儿呆着,应该说是没什么心情在人间呆着了,于是一路风驰电掣地回了鬼界。 但是临到鬼门关前,我却突然冷静下来,觉得将黎弥他一个人丢在那儿不太像话——不是说觉得自己不讲义气,丢他孤零零的在人界,就凭他没喝过孟婆的待客汤这一条,我也不能不看着他点,于是又速速折返回去。 这一折回去可不要紧,就在那国师府扶桑那间屋子的屋顶上,叫我撞见了一瘸一拐的真武朝着黎弥下跪。 好家伙!月老家的下人好大的排场,连北帝荡魔天尊见了都要行礼下跪?难不成这黎弥其实并不是什么月老的下人,而是另有身份? 九重天这次到底在搞什么幺蛾子?这一个两个的,都奇怪得很啊…… 我藏在了一朵云彩里,遥遥看着下面那两个,竖着耳朵去听,虽然是掐头去尾地听的却也听出了点东西。 原来黎弥竟然是真武的上司? “殿下,请勿要为难属下了,属下也是奉命行事。” 我清晰地看见真武的耳后淌出一滴混着血色的冷汗。 “奉命行事?你是觉得我离开九重天两天就耳聋眼花了是吗?你奉谁的命?司命的,陛下的,还是天后的?”别说黎弥眼睛里敛着凌厉的冷光时,倒真像那么回事,语气里也填了不少身居高位者的不容置疑。 “殿下!”真武面对我的时候虽知道不可能战胜,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怯懦,可如今面对着一个实力明显不如我的黎弥,却是战战兢兢,说每一个字都如履薄冰。 “你这一身的伤,我看得养个把月的才能好利索,这段时间你的北天境就交给九天玄女暂管吧。” “是……但凭殿下做主。” 这可了不得!能做这个主的怎么着也得是有头有脸的,在九重天上也能说得算的人。我看黎弥年纪也不大,不像是道教尊神四御那几个中的谁啊……但是若说不是那几位,我也想不到有什么人既没坐到天帝的位置,还能拥有如此发号施令的权利。 难不成,黎弥是什么新生的后起之秀?这我倒是真不了解了……毕竟我也有万八千年没打听过九重天上面的事儿,他们自己家的领导层更新换代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我也犯不上去派一个耳报神。 忽然,就在我左思右想的时候,黎弥忽然上前两步,矮身凑到真武的耳边悄悄地说了句什么。我一时不察没有跟上耳力去听,竟然生生错过去了! 我生而为鬼,又是那样充满好奇心,眼见一个秘密就这么诞生在眼前,一时间急得抓心挠肝,窝在云朵里捶胸顿足。 等到我懊悔完转眼的时候,那屋脊上已是人去楼空,什么都没有了…… 我略有些不甘心地站起来,心里十分五味杂陈——我很想直接去问问黎弥他最后一句到底说的是什么,可这样就暴露了我偷听他人壁脚的事情;可我若不去吧,整个鬼都被这句神神秘秘的话搅得心烦意乱。 要不然我就大大方方地去质问他一番算了!反正说到底也是他先欺瞒的我,我现在只算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而已,更何况我也不是故意的…… “想什么呢?” 我万万没想到,这正主居然就这么大剌剌的出现在了我的背后……我的老天爷!这孩子怎么走路悄咪咪的没个动静啊?吓死我了! “没想什么,你怎么在这?” “这话应该我问你,你怎么在这?”黎弥眯着眼睛,自顾自地躺在这朵可怜兮兮的,已经被我折腾得快散架子的云彩上。 “这问题真有什么要紧?”我随手又招来一片天边的祥云,与前一朵拼一拼拼成了一朵大的,给自己腾了个地方也坐下了,打算跟他好好聊聊。 “你将荡魔天尊打了?”他似问非问地转移了话题,同时似笑非笑地看向我,淡青色的身影在身后的星空的衬托下,一时间美得有点像画中美人。 “你怎么知道?”我一向敢做敢当,当初做了这件事就压根没打算掩饰,更何况这件事往小点说,这事顶多就算是我将一个天兵揍了而已,往严重点说,他们这是背地里派打手暗杀鬼官——本身就是九重天不占理。 “合着刚才我跟真武说话你都没听见?” 他翻过身来支着下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脸上好像写着“那你刚才都干了什么”。 我以为他会在这件事上遮遮掩掩的……没想到这家伙坦荡得令我有点吃惊。 “……”我一时语塞,心中有好几个问题不知该先问哪一个。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跟他都说了什么?”黎弥挑眉看我,噙着灿烂的笑,直衬得他那张不可方物的脸更加的璀璨夺目。 “……我确实有点好奇,你在他耳边说的那句……”我被他看的老脸一红,连忙拿扇子扇了扇,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 “那句啊……你猜?”黎弥被我发现了秘密之后显得有些放飞自我,一点也不像一开始见我时,那个有些狗腿又十分假面的场面人。这样以来,他那张人神共愤的脸看上去都顺眼了不少。 不过,我并不打算打理他这句目无尊长的话,他也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自讨没趣,于是自己给自己打了个圆场,毕竟他这段时日里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我跟他说,我觉得清清你打的还不够狠。” 噗!这小子叫我什么?清清?我没听错吧? “我觉得你这么叫我有些没大没小。”我斜了他一眼,略带不满地提醒道:“你该叫我前辈。” “我不觉得,虽然清清阅尽六界,可看上去只像是二八少女,叫前辈着实有些叫老了。”黎弥竟还敢驳我,难不成他们九重天上都是这样没有尊卑礼数的? “正因为我阅尽六界,所以更当得起你叫我一声前辈!”我略抬高了点嗓门,正了正颜色叫他知道我也是端出了长辈的架子来训他的。 “我不管,我想叫就叫。” 第四十二章 我不喝酒 这俗话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要是神扒下这脸皮来一副跟你拧着来的样子,便是谁都难以招架。 我瞧着黎弥那副你奈我何的样子,简直不知道做神还能做成一泼皮无赖。 冷月高悬,仿佛在嘲笑我没见过世面。 我与他两个一时都无话,就这么静静地在云彩上对坐了许久。直到夜风大到将我的袖子吹起来,直刮到他那欠揍无比的脸上时,我猛地想起我不是没有话说,我还有好多事情要问他的,于是赶紧寻个舒服的姿势,又摸出一壶冷酒,才开始发问。 “事情都办妥了?” “嗯。” “我问你件事。” “嗯。” “你们九重天上那位太子长琴……就是火神祝融的儿子,他出生的时候真的是怀抱一把小琴,天地同唱吗?” “……”黎弥一副僵住的表情,也不知道是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于是我赶紧给了他一脚,“我问你话呢!” “你问这个啊……我不知道,不过大家都是那么说的。”黎弥转头,一脸糊弄神色,“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就知道,问了也等于没问,他这么小能知道什么? 于是快快扇了两下子扇子,将他的话搪塞过去:“也没事,就是问问……我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听过天地唱歌,若那次果真唱了,也不知道唱得是什么曲儿?” “听说是有些说道的,不过他老人家并不愿意提这档子事,我们做小辈的也不好去打听。” “噢……那我还有个问题,你们九重天上到底是谁琴艺最高?” “这个嘛……自然是我,我家月老仙师的梦中情人小七殿下了,若等她来日功德圆满,回到天庭上了,与乐艺方面自然无出其右。” “那除了她呢……” “除了她?除了她……那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位前辈了,或者是天后娘娘?” “那你呢?你的琴我也算是听过了,可不是你说的略通一二。” 黎弥似没有想到我会有这么一问,于是借着月光仔仔细细地瞧了瞧我,半晌才道:“我曾向乐神殿下讨教过的,也算是她半个徒弟……” “那你可知凤仪琴原本是谁管着的?”我状似无意地追问了一句,就手喝了一口酒。 黎弥倒是分得清这几个问题孰轻孰重,颇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估摸着他也知道我到底想问什么:“……凤仪本无主,经年藏于凌霄宝阁中的。” 果然,尘封多年的宝贝就这么拿出来,必不是随便用用就放回去的,宝剑出鞘尚要见血,别提它了。 “你可还有别的要问?”黎弥一把揪住我的扇子,有些没大没小地挤眉弄眼,一派嬉皮笑脸的作为。 “没了。”我夺回扇子,再次端出正经长辈的样子,站起身来打算领着他打道回府。 却不料他竟然抬手就扯住了我的袖子,赖在云彩上,一副不打算起来的样子,“你不问问我是谁?” 我心里只想着那丫头的事,倒是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于是我又重坐下来,给自己添了一杯冷酒,小酌了一口道:“你说。” 然而我等了半天他都没再开口,一转头他又是将那道意味深长的眼神落在我身上。 不待我出言相问,他倒是先发制人,劈手夺过了我的酒盏,语气颇有些不满:“你平素也这么喝酒的?” “啊?”我完全没接住他这一茬话,有些摸不着头脑。 “喝酒之前温一温,不知道吗?”他催动了神力,一阵神火燃过,显然是将那酒烫了一遍,又重新递给我。 “麻不麻烦,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能喝就行呗……”我嘟囔了两句,接过酒尝了一口——唔,果然更醇香爽口。 “正是因为……” 我还是头一次见黎弥也有情急的样儿,捧着酒盏看了他一眼,却见他又将话咽了回去,于是含着一口酒问他:“正是因为什么?” “没因为什么,”黎弥说了这前半句,隔了大半晌才又补了后半句,“总之你以后少喝冷酒。”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心里却暗暗想——轮得到你管我…… 于是,我们俩又安静了好一会,等到我这盏酒都快喝干净了,黎弥才开口说话。 “我是前段时间天帝刚刚任命的储君”他看到我满脸的不相信,于是也觉得自己这谎扯得有些离谱,于是嘿嘿一笑说了实话“……的弟弟兼手下,我是现任火神。” 什么东西?原来是九重天上的皇亲贵胄? “这么说,你是那丫头的哥哥?” “正是,我的生母是惠悟天妃。” “公孙惠悟?怪不得!你倒是个会长的,你那位母妃是我的旧相识,美人坯子一个。她小时候我还抱过她呢,后来长大了在天后娘娘的蟠桃会上见过一次,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模样。你母妃可还好?” “劳清清记挂,我母妃已经仙逝近七万年了。”黎弥说这话时眼眶已经是红红的了,可面上没有半分难色,甚至还微微噙了一丝笑出来,那笑却是苦苦的,看上去一点都不开心,“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已经快记不得我母妃的样子了……” 我面上有些挂不住,虽然心有疑惑却不愿意再触碰他的伤心事,一时有些语塞。 “……无妨,我也早就不记得我母亲的样子了,这有什么好笑话的。”我又变出个酒盏,里头盛着琼浆玉液递与他,却被他一句“我不喝酒”推了回来,于是只好倒在自己的杯子里,“想哭就哭吧,不必总笑的。” “哈哈!”黎弥两手撑着身子,仰面笑了笑,“清清在担心我?” “你多虑了……”我撇着嘴,酸了他一句,“人活一世,何必总带着伪装?我一直喜欢和直来直去的人相处,就是因为不用谨言慎行,小心翼翼,我想怎么就怎么,活的可以不那么累。” 我看他仍是没有被我开解,于是也拿话打趣了他两句:“就比如,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不怎么喜欢你,就是因为我觉得你不够坦荡,说起话来装腔作势,好没意思。” 他闻言果然转移了注意力,一双兔子似的眼睛有些幽怨地盯着我:“那现在呢?” 第四十三章 出现了!嚼舌根的! “现在?”我抿了抿嘴,“现在好多了。” 那兔子的眼睛收了回去,面上也有些好看了起来,我赶紧趁热打铁:“既然这边事情完了,我们便回去吧?” “嗯。” 安逸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的,太阳东升西落,朝朝暮暮,实在是像流水一样,拦也拦不住。 却说那之后披星戴月地回了幽冥府,阎王那厮听说我不知从哪里弄回来了扶桑神树的种子,养起来又漂亮又金贵的。他看着眼热,又来闹了一通,也没有成什么大事。 左不过就是与我动动拳脚罢了……况且,我这一趟出门回去,也是做了许多大事的。这件,根本只是鸡毛蒜皮而已。 我回去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叫老余解放了。我知道他男儿心性,也不能总陪着我在镜子前头枯坐着忙那些纸上的活计,于是将阿极托给他,让他平素带着教教功夫,也算是跟着老余手底下的学学做殿前将军的样子。 这其二嘛,我也去拜会了酆都大帝,也不光是只打他那只肥凤凰的主意,也顺带着将九重天上的事挑挑拣拣地给他讲了讲——退一万步讲,我也是将人家的旧臣给打了,好歹也得给主动赔个不是,别免得有朝一日这事情传到了阎王耳朵里,他又借机大做文章。 酆都大帝听完了我的一席话只说了四个字——“有备无患”,我便知道这些事他心里自有一杆秤,也用不到我去操那个闲心了。 毕竟论打架比武我在行,说起用脑子比城府我可是一窍不通。 这事情全鬼界都是知道的……所以若是有朝一日真打起来了,我也不用他们三催四请,自当是身先士卒做个领头的。 不过说起来,霓君那丫头在凡间历练的这几个月,也解决了不少事情,果真是成长了不少的。 等到他们这帮小家伙们历练完了,回到烟皇山去,我养的那两棵扶桑树也正好开了第一朵花。 别说自从我院中养了这扶桑树,我的身子骨每日都舒服多了,白日里也不会隐隐作痛,只是到晚上了还是会折磨我两起儿,比之前是强多了。 另外,在凡间的这三个月里,这一千人中得道成仙者也不止世兮一人,还有一个甲班的弟子听说入学的时候就已经是半仙,如今正经修了一年也算是修成正果了。 也不光他们两个,经过了一年的学习历练,这些新入门的弟子也算是正经地烟皇人了。 而新弟子回到烟皇,按规矩有三道礼要做。 第一道礼就是正式入门的礼,需得斋戒三日,焚香沐浴之后到祖师殿上三叩九拜,聆听祖训。这道礼,前些天这帮小辈们已经在子夏和重阿他们的眼皮下,由大护法士羲主持着做过了。 这第二道礼便是到五行大殿里头去,摸一摸那块五行石,分辨一下自己擅长什么,缺什么少什么,好让大家知道自己适合走什么样的路子。 赤舞那丫头自不必说了,焰霹国赤家的孩子玩火自有一套。而世兮这丫头却令我有些意外,我本以为她性子柔弱,不是水就是风,没想到验出来竟也是火。倒是霓君那丫头验出一个水来,成了三个人里起板最柔的了。 第三道礼就是拜过按五行分的几位临时师父,开始准备新一轮的学习。 须知五行有道,各个属性由各家的炼法,有些是上来就是极厉害的,越学越要懂得掌握其中轻重,才能登峰造极,而有些却一开始的时候不显山不露水,越学越让人深藏不露,渐渐就曲高和寡了。 这火就是前一种,而水就是后一种。 说起来,这丫头也是与凤长生那孩子有些缘分,两个人竟都是属水的,因为年纪相仿也分到了一个小班里,一同跟了水行师父鹿孜一拜学。 她拜学的这段日子是真真切切学了不少本事,也交了更多的朋友,大家心里知道她身有残疾对她也是多有照拂——尤其是凤长生,近段日子这丫头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越来越多了,而且我发现这俩人课余的时候竟然培养出了一个共同的爱好——烧菜。 不提晏啻那层情分,这两个人因为课业完成的好,私下也颇得鹿孜一喜欢,得了空她也经常领着森歌尝尝这两个小家伙的手艺。森歌是个实打实的吃货,平时也爱蒸蒸煮煮的,竟也对他们俩的厨艺也表达了高度赞赏,如此可见这两个真是有天分的。 这一日,两个人又相约去四方峰的藏经阁上去读前些天刚发现的一本烹饪经,正坐在高高的云梯上讨论得热火朝天,却不料隔着窗子听见了外面两个的闲言碎语。 先说话的那个拿腔作调,是个姑娘,一听就是不是什么善茬:“你说那哑巴有什么好?鹿师父那样喜欢她?还送了她那么好的剑……” “快别说了!”这一个是个男的,说起话来倒比前一个高明一些,“你以为她那漂亮脸蛋是白长的?你要是也长那么漂亮,你就是瞎了鹿师父也照样喜欢!再说了人家可是样样都做得比你好,有本事你下次考学也拿次第一呀!” “拉倒吧!她那哪是考出来的第一,我看啊——分明是鸡鸭鱼肉贿赂来的!” “别瞎说!叫鹿师父听去她要怪你,罚你了。” 哈哈哈!我就知道背地里肯定有这样眼馋心热,爱说酸话的! 如今竟然说到这丫头耳朵里面来了,我倒要看看今次她要怎么解决这件事。 待我准备好瓜子香茗,却见那丫头一把拽住了气得火冒三丈的凤长生,对他摇了摇头,一直等外头那两个嚼够了舌根离去了才松手。 这一松手,凤长生也把火气吐了出来,又恨又气地将书一摔:“你为何要拦我?我早听说那青蓦处处为难你,现在好不容易抓住把柄,这么好的机会你干嘛不让我去揍她们一顿给你出气!” 【青蓦姐姐并没有为难我】 霓君蹲下去将书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凤长生倒是个长了眼睛的,小胳膊一抱,鼻孔出气:“得了吧!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 第四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霓君被他这么一反问,面红耳赤地不好辩驳了,只低着头在那里闲翻书。 “青蓦那天打碎了我送你那个葡萄紫色的暖手炉的时候我就想说了,你是不是得罪她了?或者你跟她结了什么仇怨?” 我记得那个小炉子,是个用了掐丝珐琅工艺饰以如意百宝团样的小玩意,看那流光溢彩的样子,就知道得要些金子才能换来——只可惜了,那丫头没抱两天,就叫那个叫青蓦的不小心给碎了。 霓君自然也记得这回事,可她还是默不作声——当然她也做不了声。 那厢凤长生倒是很会自说自话,脑子转的也很快,知道这件不是,马上又提一件:“我知道了!定是为鹿师父找人代表咱们班去五行大殿听训那日!她仗着那天她表现得好,蹦着高儿地想让鹿师父选她,可是鹿师父没理她却让你去了,所以她心里记恨了你。” 霓君仍是低着头不看他,手里的书却好久都不翻一页了。 日光微斜,映在霓君似玉的面孔上,给她那有些瘦得不成样子的小脸镀了个金边,平添了好气色,也显得皮肤更加吹弹可破,凤长生低头见了立刻心生护花之意,蹲在她脚边,“她哪里知道,你那次是被晏啻仙尊亲点了去的……” 霓君见他提这一条,赶紧拽了一下他的袖子,狠狠地摇了摇头,脸上的意思写得清清楚楚。或许旁人看不明白,可凤长生与她朝夕相处多日已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恨不得她一抬眼睛,他就知道她要看哪本书。 她的意思是:万不要再提了,这事情让她的青蓦姐姐知道了更不得了。 凤长生知晓轻重,懂得她心里的挂碍,轻轻地叹了口气:“大家都知道仙尊他老人家曲高和寡,难得知音。可是他愿意教你弹琴,这是多难得的事?你也该让人知道知道,狠狠地让他们羡慕羡慕!省的他们一天天总在背后没完没了地说三道四!” 非也!人的嘴可不会这么轻易地被堵上!这孩子到底是年轻了些,不知道人言可畏四个字。 【长生哥哥不必如此生气,我能得仙尊赏识一是因为当日我重伤得仙尊垂怜,二是因为我与琴乐方面尚可堪雕磨得仙尊抬爱,三是因鹿师父没少在仙尊面前多替我美言。原本我也只是想勤奋些多学学东西的,可若真叫他人知道了,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又怎么能不知好歹、大张旗鼓地在大家面前加以炫耀?】 霓君于这些事情上看得倒是通透,倒也不是她无师自通。 这话嘛……是她自己从脑袋瓜里想出来的不假,可先是有凡间历练的三月作为实践经验,后是有晏啻、鹿孜一和森歌三位良师指点作为理论基础,她要是再不明白那就是傻子了! 晏啻既然做这等私相授受的事,必然是要掩人耳目的,虽然说他只是管着一个万音阁而已,在烟皇乃至整个仙界并没有什么实际握着的话语权,却也是一方仙尊——人家坐下养着的以鹿孜一为首的五名高徒,哪一位不是有头有脸的角色现在?说白了就是他自己不显山不露水,不招惹是非,不愿做那等呼风唤雨万人之上的角色罢了。 说到徒弟,我却突然联想起一件要紧的事,那未卿不负自从那日在千溟塔见过我一回以后,竟然闭起关来了,他也不怕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徒弟这么聪明伶俐,模样又漂亮可人,万一让哪个先瞧上了可怎么办? 依我看,那晏啻大有要做这个程咬金的意思。 虽说自从晏啻步入颐养天年的阶段之后,已经有近万年没有收过徒弟了,可他也没说过打那之后就再也不收徒弟了不是?万一他就是看上霓君这丫头好了,就是要收,那到时候两个有头有脸的抢一个徒弟……那场面可不是很好看,而且嫦娥一开始给俩人造的势也要白费了哟。 在这一点上,凤长生倒是与我想到一处去了,只见他一脸贼兮兮的样子,端配不上他那副冷冷呵呵,风轻云淡的脸:“你说,晏啻仙尊这么喜欢你,又这么乐于指点你……他是不是打算等到一年之后正式认师父的时候,收你做徒弟呀?” 霓君又瞪了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脸上一副“休要胡说”的表情。凤长生也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有些过了,于是怕她多心,才又添了一句:“哎呀!我不就是开个玩笑么,你至于生气?晏啻仙尊都多大年纪了?做你祖宗都做得了,要是他做你的师父你得多大压力呀?” 霓君听了这话,脸上的表情一时间也风光霁月起来,开始表面认真地看经书,心里却开始为自己的将来盘算,如今她也快十四岁了,家里也不知道情况如何,母亲是否安好了?父亲身体如何?她现在是一心要拜未卿不负做师父,好早一日去苍梧峰,摘了那湘妃紫竹带回家去给母亲做药引,也算是了却自己的心愿。 这孩子也是傻,是个死心眼的性子——上次去凡间的时候,也不知道找机会回家去看看,只知道三过家门而不入,做个潜心历练的弟子。 不过说起来,这近两年来这丫头在烟皇山,不仅仅是广交朋友而已,也学了不少正经东西,开阔了很大眼界的。她的心境自然也不是一年半前没上烟皇山,没遇到未卿不负的那个在蜀中那一亩三分地过着一派天真烂漫日子的黄毛丫头可以比的。她的心里也生出了对仙界那些未知领域的渴望,也想要在得了药引回家医好娘亲之后,跟父亲娘亲说以后想要长久地留在仙家深造。 我想想当初那丫头刚离开家,住到烟皇山四方峰,几乎是日日抱着世兮哭到后半夜才能睡觉的时候,就觉得今次的日子算是刚刚转好,毕竟就连长了她俩两岁的赤舞那时也总是找背着人的地方偷偷抹眼泪。 倘若,再过一年半以后,她真是迅速地拜了师挖了竹回去了,看见那被劈得不像样的家又不免伤心一通……她也只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而已啊。 可正当我长吁短叹地可怜那丫头的时候,她却孩子心性多云转晴地拉着她的长生哥哥去看她手里那本刚才被凤长生丢掉的烹饪经,约莫着是找到了俩人这两天一直想学的那道什么什么飞龙汤了。 第四十五章 打架啦! 果然,两天后两个人的午饭饭桌上我就见到了那道什么什么汤——全名叫做八珍百宝飞龙羹。 那汤色是金黄清亮,看两个狗一般的模样,估摸香味着也是醇香扑鼻。 至于这味道嘛……我虽然没有吃到,但看那两个这一顿吃得盆干碗净,想必那味道必自不赖的。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好食材做的菜甚至可以做药膳,所谓寓医于食,正是如此。虽说修仙之人可通过炼化天地灵气,来避过五谷入胃这等事的,但是药膳既好吃又营养,日日吃下去也能使药借食力、食助药威,强身延年。所以人间归来进修的这几个月,这丫头的体魄也是强了不少,看那气色比第一年红润可爱了些。 “今天课上,老师说十日之后那场比试的事,你可有什么想法?”撂下筷子,风长生舔了舔嘴唇,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 【想赢】 这丫头倒是言简意赅,端的是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 凤长生说的这个比试本来并不甚稀奇,他们每一个月都要比这么一次,不过这次的意义却有些不同。这一次比试的前三甲是要代表自己班参加三月后这一届烟皇山新弟子友谊赛的。 话说霓君已有半年未怎么见到自己当初朝夕相处了一年的小伙伴们了,只因水系和火系的授课地点和时间安排基本是八竿子打不着,虽同在烟皇山住着两班的人几乎是不得拜的街坊——上一回霓君见到那两个小姐妹还是在五行大殿那次,就是把那个叫青蓦的狠狠得罪了的那次,那也只是匆匆见了一面,来不及好好说话的。 这次可是名正言顺能去见小姐妹的机会,她自然是要多多争取的。再者说,她在修炼水系这几百号人里也是拔尖的,便是那一月一次的比试也拿过两次第一。她可没有忘记她那位师父对她的要求……她也想在拜师之前做出点成绩来,眼看着自己马上就要十四岁了,可得抓住机会,好好地证明自己不是? 想好好证明自己的自然不止她一个,因而十日之后在五行大殿之北的雁兮崖举行的这场比试打得是热火朝天,惊心动魄,尤其是八晋四的那一轮,好家伙,打的是十分胶着! 那丫头过五关斩六将杀进了八强之中,此刻也正在场上与人厮杀。 雁兮崖算得上是烟皇山风景最秀丽的地方之一,就连着五行大殿的后面,是一处平坦的幽静之地。到了尽头的悬崖边上,从崖上至崖下挂了一段三丈来阔的瀑布,与聆悠峰那边的瀑布一样也是要流到外头去的。 当年,溟烟和她都是很喜欢这里的,刚一到这就将美人松种了满山崖,后来还时常来这里论剑切磋,吟诗作画。两人甚至想过要在这里拜堂成亲,未千皇还给它起了雁兮这样双宿双飞的好名字。 名字是好名字……然而如今雁兮崖尚在,美人松亦屹立近千年,她却不会再回来了。 所谓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正是这个道理。 虽说……在那架于流水上的擂台上比武的霓君只是换汤不换药没错。 可她是她,未千皇是未千皇,虽然只是变了个外壳,却终究不是一个人。 就像是这一世,他溟烟就算是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恐怕也难让她将目光再留在他身上半刻——到时候总不能说是这丫头再来一次就变了心,只能说转世投胎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改头换面而已,她终究不是那个她。 刚带着阿极打了半天架进屋喝茶歇息的老余看到我一副黯然神伤的样子,就知道我是触景伤情,立刻将我从回忆里拉过来,讲了一通阿极最近的长进。 不愧是我看中的人,这才没多少日子,老余的拳脚功夫他已经学了十之二三。等到我听老余炫耀完又被黎弥拽着看回镜子里的时候,比试已经开始了半天。 且看这边玩的是天寒地冻,那一端玩的又是行云流水,大家都拿出了看家本领,不光赛出风格,也赛出了“水”平。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那丫头迎战的正是那一日在背后讲她坏话的臭小子付迩施。 这孩子那天倒没说什么过分的,只不过他与青蓦是同乡,平素跟她玩的也好,因此心里对霓君也是模棱两可的态度——青蓦不喜欢霓君这件事大家也都看在眼里,自然觉得她身边的这位也跟她是一伙的,所以霓君跟他这一战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观望。 今天素来温柔沉静的霓君穿着碧蓝劲装,长发高束编成了一股辫子,又系了与衣服一般颜色的抹额于发间,手里捏着鹿孜一私下里送给她暂用着的一柄晶莹的冰蓝长剑,脖子上依旧是挂着当日未卿不负亲手戴上的铃铛,只不过外面瞧着只能看见露出来的那段绳子。 那劲装是烟皇专门设计给修习水系仙法的弟子的,料子是仙家着名的天水仙锦,上头有聚集水系灵气的能力,深湛的蓝色本就显白,而干练利落、不拖泥带水的一衣服又显出她长腿细腰的姣好身段,叫她只是立在那也别有一番英姿飒爽的美感。 付迩施相貌堂堂,算得上是一个俊秀的少年郎,穿着与霓君一般的衣服,端着一柄波光粼粼的宝剑正与她过招。 水这种看似柔弱无骨,实则化骨绵绵的东西,其实是五行里最不好掌控,最变化多端的。若能掌控得好水,那玩转五行基本是不在话下的。 这道理犹如凤长生和霓君两个武练得好,做菜的时候火候掌控得一样好。 其实这付迩施并不是她的对手,可她自己却因为还留着些东西,打得有些吃力,倒不是她看不上付迩施,不愿意全力迎战——只是她想隐藏些实力,等到最后一场比试的时候自己还能留有一张底牌罢了。 这丫头,倒是聪明。 然而她这边倒是藏着掖着了,付迩施那边可是拿她当大敌——毕竟她是上次的第一名,他不全力以赴的话,一不留神就得被淘汰出去,上场前他还答应了青蓦一定要打败她呢。 只见他这一剑出得又快又狠,直逼着那丫头的脸就去了…… 第四十六章 游龙北冥 付迩施的剑,不得不说耍的还是有两下子的——倒也不光是他一个人的本事,他那把剑也的确有点灵气,是柄软剑,名叫粼波,剑如其名,上头潋滟如水,似有湖光山色。 据他自己说粼波剑是他付家祖上传下来的,当年付家老太公正是靠着这柄剑行走江湖,才打下了付家如今这番兴业。现在因着他是家中嫡长,天资聪颖又拜入烟皇山,颇得家族重视,族中长辈们才决定将此剑传给他。 若说霓君有什么地方比不上他,也就是差在这上头了。鹿孜一送给她的那柄长剑虽然好看,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仙剑而已,在属性上比付家这个传家宝差了许多。 不过我跟人打架斗殴这么多回,从没有打不过人家怪自己兵器用着不趁手的时候……当然了,这么多次了,也没有谁打得过我。 那丫头在这方面也比较随我——我也不知道是随了哪门子的我,总之她拿着这个之徒有其表的看上去冰晶一般的长剑,也能大杀四方,就比如现在她就能将这个付迩施打得片甲不留。 只见她足尖点地,轻巧地转了半圈将付迩施杀过来的剑锋给让了过去,而后抬手以剑势震了他持剑的手腕,只用了一股巧劲儿就将粼波从他的手中震脱出去,接着趁他惊愕不及反应之际念了冰诀将他的双脚冻在原地,长剑一横逼在他喉咙三寸外,已然确定了胜负。 粼波剑飞出去的那一瞬,在场边一直观望的,早早止步于前三十二名的青蓦便知败局已定,眼泪登时就飙出来了,一溜烟地从人堆里挤出去,跑到不知哪里撒气了。而还在酣战的凤长生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得知她赢了自己倒是士气大增,一番激烈地交战之后也将对手打得落花流水,与霓君两个双双进了最后的决战。 决战定在了晚饭后。 今日的傍晚时分,烟皇的夕阳十分绚丽,映着紫红色的祥云片片掠过雁兮崖,洒下极暖极柔的光来。此情此景,倒叫我想起未卿不负收她为徒那日,这也才没过去多久,我怎么就觉得沧海桑田了呢…… 正在我又暗暗神思之际,在外面一直舞刀弄枪的阿极突然嚎了一嗓子:“主上,有人找!” “谁啊?”我还没说话,黎弥倒是当了我的马前卒,放下手中正剥给我的柑橘,回了阿极一嗓子。 “是酆都大帝的人,说是天上下来了一个时来运转的要办户口!” 哦?这我得前去瞧瞧,只不过如此一来就要错过这丫头和那小子接下来要打的这一架了…… 黎弥和老余看我颇为恋恋不舍,都表示愿意代我前去解决这突如其来的工作。但我知道如今是非常时期,但凡是与天上有关的都得我亲自经手才行,于是果断地拒绝了他们俩,直提溜着阿极去找酆都大帝了。 酆都大帝这次派来的长随小厮我是见过的,是他跟前得力的伽弋。 我悄悄地拿手捅了捅阿极,递了句教诲:“多跟伽弋学着点。” 颛顼的府邸是整个阴曹地府里头最为气派的,什么假山内湖,高楼瓦舍,里三层外三层建了不知道有多少……毕竟人家说什么也是坐过咱们鬼界头把金交椅的鬼,不是我们这些往日里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吃瓜群众比得上的对不对? 伽弋一路提着速度,浮光掠影似的带我们到了颛顼平时办公的正殿。 这个殿我也是进过好几回了,每次来都是一个样子——酆都大帝他老人家的审美趣味,这几十万年压根就没怎么变过。 今次这殿中央正立着一个非常眼生的背影,身高近八尺,穿着镶着金边的湛蓝色鱼鳞纹路软甲,周身萦绕着似有似无的紫电。 想来就是那位来办户口的。 他对面正是伏在案前忙得不可开交的颛顼。 听到有人进来,颛顼也不抬头,只向他面前的那个人介绍了我,“她来了,你找她去。” 那人转过头来,是个长得有些平庸的青年男子,一头乌黑的短发遮去右侧小半张脸,连带着那只右眼也藏了进去。 “落户?” “嗯。” 闻言,我递了眼光略过去审了审他的品性。 得,又是个闷葫芦。 “姓甚名谁,家在何方?” “天帝赐姓北冥,无名,来自仙界烟皇山换骨池。” “是你?那条化龙?”我听了这话,又联想起刚才阿极说他是个时来运转上来的,便猜到了他的身份。 当日霓君在换骨池点化的那个幸运儿,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与她一样沉默寡言,光华内敛的男子了。 “正是,阴司命大人知道我?”这男子有些意外,抬着头拿他炯炯有神的眸子盯着我看。 我随便打了个哈哈,称他这样得天地灵气点化飞升的,于六界也是数一数二,我知道也没什么稀奇,也就糊弄过去了。 行至酆都大帝案前,正打算好好地审了审那从九重天上带下来的户籍单子——但我知道我看也看不出什么东西,九重天上那位司命惯会打太极。我瞟了眼颛顼的脸色,见他淡淡的并没怎么在意,便知道这里头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于是我痛痛快快地执笔,在上面签了我的大名,加上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已阅”。 待我给他找好了空白的命薄,填好了因缘际会的前因后果之后,问了他一句:“你想起个什么名字?” 我统管投胎转世这许多年月,一开始还有点新鲜劲儿,好给他们每个人起一个称心如意的名字……现在我是完全没那个精力,也没那么多点子。可是取名字这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也不好拿那种张三李四什么的胡乱打发了他们,于是在送他们重返轮回路之前,我都会问这么一句。 更何况这次天帝赐的姓又这么诗情画意,我着实不知道该叫什么才能匹配得上。 然而这次正主还没开口,那厢颛顼却先声夺人:“这名字嘛……你来之前我就替你想好了!” 第四十七章 深谋远虑 “我近来读过一个刚过世的大文豪生前诗词,颇喜欢里面那句’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不如就叫他星沉?”颛顼兴致勃勃地挥笔在玄纸上写了这凤骨恣意的两个字。 我撇了撇嘴,心道:什么破名字,人家刚这边偶得机缘,那边就给一个沉字,多不吉利。于是赶紧胡扯了个理由把这名字拍了回去。 “这诗我也有所耳闻,是写嫦娥的,若叫九重天知道了多有不便……不如,”我夺过他手里那根时时刻刻都蘸饱了墨的神笔,在那“沉”上头画了一个叉,“去沉留星你看如何?” “北冥星……我看不错!”说着他十分利落地将他的笔夺了回去,似目露赞许的神光,低头又开始处理公务,“有道是‘凤旋北阙虚丹穴,星复南宫逼紫微。’嗯!好名字!” 我听了前半句还有些洋洋自得,可听了后半句,立刻明白他是在说反话……这都逼紫薇了,还好什么好?这不是打我刚才那句扯着就九重天的脸吗?这个颛顼!我不就是驳了他一句嘛…… “你,你不满意,那你倒是再给起个不就完了?何必拿话噎我?”我很是不耐烦地顶了他一句,眼光略带过那化龙,意思是——有外人在,好歹给我留点面子。 颛顼与我同僚多年,心里是有分寸的,于是给了我一个台阶儿,“那你就先领去孟婆那吧,路上让他自己想。这事说小是我多嘴,说大了是我越俎代庖。” “也好。”说着我站起身,向面前这个高个子抬了抬下巴,“你都听见了?走吧。” 从这里到忘川也是挺长的路,认真的走起来也得要整整一天一夜,可我们做鬼神的,一向习惯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赶路方式,风驰电掣地赶过去却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孟婆早早就备好了给他喝的汤药,听我说了取名字这件事之后,淡然一笑,捏着她那副凉薄的嗓子道:“何需大人如此费心,便填一个王字旁,且叫做北冥瑆如何?” 孟婆可真是我的解语花哈哈!如此自然甚好!我回头看了眼那北冥瑆,半晌没瞧出什么不满的意思——这孩子是真的喜怒不形于色。 那我就当他是满意的,于是赶紧写好他的名字,将命簿装了册。 虽知道北冥瑆喝了孟婆汤就会将鬼门里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可我还是准备再叮嘱他两句。 “你如今飞升是祖上修来的福分,今世才能受高人点化,你须得心怀感恩。万不可自鸣得意,狂妄自大,目中无物。否则若有朝一日,老天爷要将你这福分收回去,可莫要回这儿在我面前掉眼泪!”我有些站累了,于是捞过孟婆靠在她背上,“你喝了这汤,就赶快上路吧,莫耽误吉时。回去了以后,更要勤加修炼,要让那整个仙界谁都打不过你才好,知道吗?” “谢大人点拨。”北冥瑆一派成熟持重的模样,面上表情淡而不冷,明明年纪尚轻,却颇有老生的样子,看上去像是能成大事的。 送走了他,我反倒有些惆怅。 “希望那丫头有难的时候,他能帮上一把吧……” “大人如此深谋远虑,小人望尘莫及。” 我看了看笑呵呵的孟婆,摇了摇头:“不是我深谋远虑,人间有话讲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托大算是这丫头师父,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总要替她谋划谋划吧。” “大人如此疼爱七公主,这‘慈父’模样倒比天帝还多三分。”孟婆自从与我把话说开以后,嘴皮子功夫是愈发的厉害了……这种话,搁以前她是绝对不会说的。 “搁我以前,我是绝对不会趟这趟混水的。” “搁我以前,我也是绝对不会说这句话的。” 这两句话说完,我和孟婆两个相视无言,颇有此时无声胜有声之意。 “大人,咱们趁早回去吧……弥大人催了好多次了都。”阿极已经是在我身边当了许久差的人了,听话懂事学东西也快,我十分满意,只是,他这段日子一直背地里借着乾坤镜和黎弥——现在应该改口称一声火神殿下暗通款曲,三天两头地打小报告,不是什么好行为,让我说了几次之后,现在反倒变本加厉了起来。 而我这段日子也了解了这位火神小殿下,他其实是月老的忘年交,从小拜在火神祝融门下求学,一身火系绝学,成年后他就继承了师父的衣钵。 据他说,当年他也是历经了神王十劫才位及火神,因而他小小年纪就在九重天上颇有威望。 “你跟他关系那么好,你当年就没有被他绑上根红线?”记得我那天擦拭着遮云剑,突然想到他这么人模狗样又有王权富贵,居然从出生到现在他竟是半朵桃花都没有,着实有些惨,想着他跟月老关系不错,应该会被照顾一二。 我以为,顶多是问出个才子佳人风流韵事,撑死了是个香消玉殒。却没想到他竟然回了我一句:“我也忘了第几世的时候,他也给我绑过一次的。不过那一世,我是个短命鬼。虽有幸见了那姑娘一面,却没命活到成人,也不知道那姑娘后来如何了。” 好嘛,香消玉殒的成了他…… “恭迎大人回府——” 自从我上次回来以后,向酆都大帝取了管家经,这段日子管下来,幽冥府内外井井有条,大家都各司其职。有的看家护卫,有的跑腿送信,我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心腹耳目。 以前独来独往的时候也没觉着少了什么或者有什么不方便,可这府上冷不防地多了这么多人我也没觉得吵闹,倒是老余说了句“你这里总算也有了豪门大院的样子”了。 说起来,还真应该谢谢阎王爷呢……给我送来的几十号人,长得都十分标致,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管他中不中用的,看上去也能充个风景。 “怎么这半天才回来?七妹妹都打完好一会了!”黎弥一听到外面有唱喏,立刻就蹦出来将我连拉带扯地薅进殿去。 第四十八章 表里不一? “可是有什么大事?”老余也知道了九重天上的小算盘,见我回来也揪着我问。 “阿极,你来说。”我渴了半天,半句话都不想多说,夺了老余的杯盏就痛饮起来,拿眼睛遥望了那乾坤镜一眼,霓君那丫头正在四方峰上的练武场刻苦练剑,看那样子确实是早就打完了。 阿极三言两语就讲事情讲清楚了,老余连连点头,黎弥更是长舒一口气,笑道:“是个稳重的就好,就怕是条痞子龙。” “我也不要求他能帮上什么大忙,到时候只要不恩将仇报就行了。” “你不要他帮忙?还你还跟人家说什么勤加修炼,最好谁也打不过?”老余逮住机会必得噎我两句。黎弥在一旁也是笑嘻嘻的,完全是看热闹的架势,手上侍弄着从他们九重天上带下来的绝品焚天凤羽紫昙——说是此花能吐纳极纯净的火元素,对修练火属性的人有极大助益,是他的天帝老子赏赐给他的两万岁生辰礼物。 我看着那花层层叠叠神似凤尾的,泛着幽光的如雁兮崖那晚霞般的花瓣,忍不住伸手去摸,却被黎弥打了回来,于是愤愤朝老余道:“你管着管不着?” 老余于是讪讪的闭了嘴,黎弥倒是接了我的话:“他们俩挺争气的,最后那几场我们看得挺过瘾。” 于是我横了他一眼,他也闭嘴了。 “主上,属下先去练武了。”阿极估计是怕被波及,于是非常识时务地告退下去。老余摸了摸鼻子,道了个“我替你看着他去”,便也出了大殿。 焚天凤羽紫昙的香气浓郁似火,如人心脾,倒几乎要盖过我院中的扶桑香去。正当我要开口问他为什么不将此等宝物淬炼入药的时候,一句颇为尖酸的话突然钻进我的耳朵。 这话来自镜中的烟皇。 背负长剑的霓君亭亭立在皎洁的月光里,夜里她莹白的皮肤就像夜明珠,朦胧得如在发光。她对面站着不知何时来的青蓦和付迩施,两人脸上神色都不怎么好看。 青蓦更是出言不逊:“你这两面三刀的!净会缠着鹿师父叫她偏疼你,赛场上居然对迩施下狠手!” “……” 说起来,这丫头哪都挺好的,就是与人争辩的时候多少会吃点亏。第一是她不会说话,总是人家先吐为快了,她半天也没写出来点什么;第二就是她也不太会跟人争辨,这点倒不能怪她性子软弱,实在是她没有什么经验。 在家的时候,爹娘两个从不红脸,邻里乡亲和睦共处,自己又乖巧听话;来到烟皇山,虽然大家偶尔也有冲突,但都是小事,也没有吵得不可开交,从此结下梁子那种——这就导致她到目前为止没有直接参与过面红耳赤的事。 青蓦如今的针锋相对,对这丫头来说,倒是开天辟地头一个了。 所以霓君脸上一副从没见过这等世面的难以置信的表情,有些胆怯地后退了两步,御剑就要走。 她当然走不了,青蓦一个冰诀念出去,砌出一堵冰墙,接着腾空而起,挥剑将她拦了下来。 “你现在又装一副可怜样儿给谁看?”青蓦的语气更加嘲讽,脸上的表情也越发鄙夷,“亏我一开始觉得你天生残疾,还以为你是真的可怜,对你多有照顾,没想到你竟是个表里不一的骗子!” 霓君皱眉,脸上涨红一片,面露怒色,转身写了三个字。 【我不是】 “不是?”青蓦跳回付迩施身边,不顾付迩施阻拦一把撸起他的袖子,露出他缠了冰纱的右手腕,那冰纱上还残留着依稀可见的草药颜色。 青蓦心疼地咬了咬牙,朝霓君忿忿道:“那你说!你为何将迩施的手折了?我去问过鹿师父了,得养个把月儿才能好呢!都是一个班上学习的,你怎么能下这样重的手?” “青蓦……也许霓君她也不是有意的,你不必……” 付迩施抽回自己的胳膊,将袖子放下,低声劝青蓦不要跟她计较了。 可青蓦早就看看霓君不顺眼了,哪里肯罢休? 她只翻了个白眼驳他:“这还能不是有意的?我看她就是背地里耍阴招!” 霓君惊诧地看向付迩施。 【对不起】 “对不起?道歉有用的话,还要仙律作甚?”青蓦冷笑一声,“不如你现在就去见鹿师父……不行,鹿师父偏心你,我们去找大护法!让他评评理!” 说着她就要扯着霓君去找士羲大护法,霓君不肯,于是两个人一时间僵持不下。 眼见情势不对,付迩施正打算上前阻拦,却被后面冲过来的口中念着“你们要干什么?”的凤长生推倒在一边。待他站起来,凤长生已经将两个小姑娘拉开,警惕地看着青蓦,并将霓君拽到自己身后,心里直怪自己不应该丢下她自己去藏经阁找书。 青蓦见他这般袒护霓君,抱着双臂侧立一旁,脸上的鄙夷表情更加放肆,嫌弃无比地拍了拍自己弄皱的衣服,“你看我干什么?我可没欺负她!” 然而凤长生理都没有理她,只是回头打量了一圈霓君,见她毫发无伤才问:“发生什么事了?” 霓君指了指付迩施缠着冰纱的手腕,又指了指自己,末了摇了摇头。 凤长生心领神会,转头道:“霓君在比试中致使付兄受伤,十分内疚,当时就道了歉。这事情都过去了,为何你们现在又不依不饶的?” “我们不依不饶?”青蓦的眼睛瞪得老圆,“你说话讲点道理!要不是我今天看到迩施换冰纱,我还不知道有这回事呢!” “可霓君只是无心之失,并不是故意暗伤付兄的,这事情早就解释过了!你还想怎么样?”凤长生也是不肯让步,说起话来理直气壮。 “长生你别误会,青蓦她只是刚知道这件事,担心我而已……没事,我养几天就好了。”付迩施做起了和事佬,这边刚跟凤长生解释完又拽了拽青蓦的袖子,朝她嘀咕道,“我真的没事,小蓦,我们走吧……” “我不走!什么没事啊?”青蓦一把甩开他,气哄哄地朝霓君走过去,“我今天非要带她去见大护法,不然我就也废了她的右手!” 第四十九章 被抓包了 “你敢?”凤长生怒目圆睁,一扬手,掌心里立刻显出把古朴厚重,形状怪异的墨色宝剑,迎上了扬起长鞭,携杀招而来的青蓦。 他手上这把剑乃是江淮北岸第一修仙世家凤氏的传家名剑,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的万剑谱上名列首位,名曰凰啸。这把剑若只是陈在哪儿,是顶顶不起眼的,因为它不仅通体漆黑无光,剑身上甚至有些坑坑洼洼,活像一把废剑,都没有普通的铁剑看着顺眼,更不要提跟付迩施波光粼粼的粼波剑相比了。 说起江北凤氏,那可真是人才辈出,钟鸣鼎食之家。凤小娈就是从里面走出来的——说起来她算是凤长生的老祖宗。凤小娈出生那会儿,正是凤家最如日中天的时候,那丫头也在她们家投过胎,正赶上那段顶顶好的时候……虽说那一世只是养女,可也是过得风生水起。 “别打了!你们别打了!”付迩施站在一边,扯着嗓子朝打得不可开交的青蓦和凤长生大喊,“若让鹿师父知道你们私下打架斗气,是要重罚的!青蓦!小蓦!” “迩施你不用担心!这里是练武场,我跟他只是讨教切磋而已,不是打架!”青蓦一边挥动着手上的长鞭,一边侧脸朝付迩施发定心丸。 “......”霓君口不能言,就只能看着两人比武场上刀光剑影地打,自己站在一旁干着急。 青蓦自然是打不过凤长生的。 别看现在他俩都还拿着自家法器,好像是能你来我往地打打……但其实那小子只不过是不想让场面太难看而已,就算单叫青蓦拎着她那节九段鞭去打手无寸铁的凤长生,她也照样是那小子的手下败将。 更何况现在凰啸剑还在他的手里,那剑长得这么丑,还能被世人尊为万剑之首,必得是有些门道的。 只见凤长生催动全身内功,凰啸也似被注入活力一般,闪烁起幽蓝的光亮,映着那上面的坑坑洼洼有了清晰的眉目,若细细观察过去,不难看出那些坑洼是精心雕刻的凤凰羽毛。 这下子整把剑都漂亮了好几层,不说与霓丫头徒有其表的冰剑相提并论,至少也有了些名剑的派头。凤长生轻呵一声,长臂舒展,两指在剑身擦过,似乎又像里面注入了几分内力,那离剑尖七寸之处的地方骤然闪出一束冰蓝冷光,像是一只带着腾腾杀气的凤凰眼眸。 这就是凰啸的厉害之处——凰啸以凤凰之首为形倘若注入内力,不光是把剑变得光鲜亮丽些这么简单,凰啸剑的锋芒也会随之尽显,所散发出的剑气也会变得更凌厉,用剑之人与凰啸也会双双在属性上拥有暂时性的提升。 不仅如此,这剑身两面还各镶有一块墨色的能吸纳天地灵气的五行石作为凤眸——若用剑之人催动内力点亮双眸,甚至可达人剑合一的境界。 如今这小子现在又没有修成仙骨,想要点亮一双凤眸的话,修为还远远不够…… 可这凤眸虽仅仅亮了一只,且亮光也只是一闪而过并不能算是真的点亮,对付一个小小的青蓦是足够了。 何况若这小子真是不管不顾地将两只都点亮......只怕这小子根本没有命把剑收回去了。想必凤家族老也早就在将此剑交给他的时候就已经告诫过——这天底下应该是没有几个爹能像九重天上那老家伙一样,拿自己的孩子去冒险。 凰啸剑得了升华,凤长生更占优势,左一剑右一剑,青蓦根本招架不住。 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她身上已经有深深浅浅好几处伤,可她却咬着牙继续与他缠斗。 “凤长生!你这是要杀了她吗?”付迩施见凤长生将五行石点亮,青蓦身上又多了一道道血痕,便真的急了,直接挥剑冲上去帮青蓦。 早在一旁抓心挠肝的霓君见事情不妙也想上去,却被身后伸出的一只纤长柔软的手拉住了,她回过头看了手的主人一眼,几乎被吓得魂不附体,大气都不敢出。 来的人就是我前面提过的江北凤氏的老祖宗,烟皇山的长老凤小娈凤仙尊。 她不仅来了,身后还跟着去年带过凤长生和霓君的天甲班和地甲班的昀憬昀馗两兄弟。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凤小娈平素跟重阿在一块儿的时候总像是没长大的小丫头,可是面对着这些小辈,却一派的端庄持重,说话的语气颇亦有些威严。 不远处打得不可开交的三个人骤然听见这一声似怒非怒的呵斥都是一哆嗦,转过头来看清来人是谁以后更是面面相觑,而后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磨磨蹭蹭地走了过来,尤其是凤长生——毕竟凤小娈对他来讲不仅是长老,更是长辈。 凤小娈缓步走到霓君身前,鹅黄色的仙锦层层叠叠逶迤下来,落在霓君的眼前像是奶黄包软软糯糯的馅儿,看得她饥肠辘辘。 待那三人走到她俩面前站定,凤小娈二度开口,语气缓和了许多,听不出什么火气:“说吧,干什么呢?” 三个打得衣冠不整的人全都低着头,也不说话,就那么垂头丧气地站着。 整个练武场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最后还是凤长生咬了咬牙,撂下凰啸剑,向凤小娈跪了下去:“弟子不该因一时气愤,与同门动手,请长老惩罚。” 青蓦拿余光瞟了瞟他,也跪了下去:“不全是他,我也有错!” 付迩施紧跟着青蓦的话也一同跪了:“青蓦是因为我才……” 未等他说完,凤小娈便抬手施法,免了三个人的跪:“刚才打得不可开交的,现在倒是同气连枝了?”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是一阵面红耳赤的沉默。 说到底这三个还都是孩子,脾气秉性都不坏。青蓦虽然不喜欢霓君,却只是嘴上不饶人罢了,顶多没事的时候跟付迩施两个口头上说两句而已,并没有撺掇着大家一起讨厌霓君。这次也是因为她以为霓君背地使诈,这才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其实她本性上并不是什么小人,不然刚才她只要将一身伤痕亮给凤小娈,推说是凤长生挑衅,就能把自己摘干净。 “你们三个,去五行大殿等我,今儿晚上就先别睡觉了。”凤小娈扭头,云鬓上折枝雪莲步摇下悬的细长流苏珞子琮琤作响,“昀憬,你带他们去,仔细看着点儿,莫叫他们再动起手来。” “是,师父。”昀憬领命,带着三个小家伙直接消失在原地。 正当霓君踟蹰的时候,凤小娈转身蹲下,朝她伸出手,道:“你过来。” 第五十章 半夜训话 见凤小娈朝自己伸出手,小霓君心里有点慌了,却还是硬着头皮往前走了两步,将手上的冰剑交到凤小娈手上,一副准备被训的模样。 凤小娈本是想握一握那丫头的手,没想到手没握到,握了个金玉其外的冰疙瘩。 她心中都不知道笑了有几百遍,面上却依旧是那副四平八稳的长者表情,将剑递给昀馗,柔声道:“别怕,我并不是要斥责你。” 霓君闻言抬头,闪烁着目光直视凤小娈,面上微有诧异神色。 一直站在霓君左后方的昀馗弯下腰,笑眯眯地看着自己曾带过一年的“得意弟子”道:“师父赏罚分明,你又没有跟他们一起生事,你怕什么?” 看着自己熟悉的曾经地甲班的导师,霓君这才放松下来,回了昀馗一个笑。 昀馗站直身子,仔细地看了看手中这柄冰蓝长剑:“这把剑看着倒挺眼熟……好像是鹿师姐的?” 霓君点点头,昀馗又是一笑:“好看是真好看,就是这品质……”说着他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师父,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这品质是有些逊色了……”凤小娈的语气里倒是没什么喜怒,站起身来摸了摸那剑身,“鹿丫头也不说挑个好的送人,这东西她也拿得出手?” 霓君听了这话立即抓住了凤小娈的衣袖,转身写了字来。 【这剑很好,弟子很感谢鹿师父】 凤小娈顺着衣袖循过去,终于摸到了那丫头的手,心中大为满足。 “你叫霓君,是吗?”凤小娈垂下头瞧她,始终拿捏着端庄持重的高位者的样子。 霓君点头,有些怯生生地看着她。 “我常听昀馗提起你,说你一点就透,特别好学,你可是他的得意弟子......”凤小娈见她半晌都不敢搭话,于是捋了捋袖子,风轻云淡道,“你这么怕我做什么?” 能不怕吗?我是知道凤小娈无意为难她,她来只是因为她也曾经是凰啸剑主,刚刚察觉到这边有凰啸剑的剑气波动,来看看出了什么事而已。可是那丫头哪里知道?她心里都慌死了……她只知道她的同门都被叫走了,觉得眼前这位凤长老现在夸她的话都是反话。 “师尊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话呀?”昀馗知道她性子软,胆子小,于是走上前来,蹲在她的脚边,轻轻搂住小小一只的她,一下一下地拍抚她的后背。 自从天地玄黄四级众班解散后,大家都被自己的五行师父领到烟皇山诸地去修炼,四方峰就渐渐地冷清了下来,夜里更加寂静,凉风徐徐吹得她心里痒痒的,也有些冷静下来。结果她刚想抬手写字,却见凤小娈松开了她的手,于是赶紧把刚伸出来的要写字的手又悄悄收回去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一定会重罚他们三个?”凤小娈唇边衔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气定神闲地问。 问完,她见霓君脸上满是心思被看破的腆色,更是笑得特别肆意,“是不是......怕我连带着也把你罚了?” 闻言霓君身子一抖,抬起头坚定地摇头,却因为脸涨得太红,可爱妩媚得有些要命。 “你不怕?也是......你不该怕的,这件事情多多少少应该与你也有关系......对不对?”凤小娈又严肃起来,揣度着道,“长生那小子素来与你关系好......他是不是因为你才与同门动手?” 霓君这次是真的有些心虚了......于是头又重新埋回尘土里,一颗心七上八下地等了半天,只等来一句:“那你也一起来吧。” 于是夜半三更的,霓君一帮四个小辈,昀憬昀馗两兄弟和凤小娈齐聚五行大殿——霓君来的时候那三个正在下面本本分分的跪着,昀憬侍立一旁,见师尊来了弯腰行礼道了一声“师尊”。 凤小娈“嗯”了一声,转头吩咐昀馗,“去把鹿孜一叫来,这几个说到底都是她的学生,也得她在场,当着她的面罚才名正言顺。” 霓君见状,非常自觉地跪在了凤长生的身边。 昀馗领命离开,不一会儿就回来了,不光带回了鹿孜一,还捎带脚带了一个森歌。 “师父,我正巧在聆悠峰,就……陪着她一起来了。”森歌一身墨绿长裙,长发飘飘,在五行大殿的万千仙灯中显得尤为清丽秀气,却偏她是这殿中最活蹦乱跳的一个。她几步走到殿中,撇了底下跪着的四个小家伙一眼,道“不知这几个孩子怎么惹师父不快了?呀!这怎么还伤痕累累的……” 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浑身是伤的青蓦一阵瑟缩。 凤小娈极是宠爱她这个二弟子,宠得她越来越恣意随性,白日里人多的时候还能收敛几分,如今这里外都是熟人,她便更加任性放肆。 鹿孜一身着水蓝渐变色的纱裙,袅袅婷婷地跟在她身后,将她拉住,摇了摇头,而后越过她去站在几个孩子身前行礼道:“孜一见过凤长老,不知这几个孩子犯了什么错,竟扰了长老清修。” “并不是什么大事......”凤小娈懒洋洋地指了指青蓦,“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讲吧。” 青蓦身上早已冷汗涔涔,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发颤,却还是清清楚楚地将事情讲明白了,确实省略了许多她自己曾说的什么要废了她的手啊,去见大长老啊的过激言论,可也没有给凤长生和霓君两个泼脏水。 鹿孜一听了以后,不禁有些忍俊不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倒是森歌快人快语地接了她的话茬:“你说她是故意的,你有证据吗?” 身上满是血痕的青蓦垂首,有些委屈,眼泪都要下来了道:“没有。” 森歌继续咄咄追问:“那你没有证据怎么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地去找人家麻烦?” 她本来是和鹿孜一在白虎峰后山,准备炙青羽灵鸽吃顿夜宵。没成想这鸽子还没熟,自家的十八师弟就风风火火地赶来,说师父要请鹿孜一去一趟五行大殿——别说这三个人里头有两个都教过霓君,就是没教过她的森歌也对霓君印象不错,一听说她被牵扯进去了,赶紧丢下鸽子一同去了。 现在她饿得饥肠辘辘,想起那被丢在白虎峰的鸽子就有些心痛,于是就把这笔帐记在了主动挑事的青蓦身上,问话的语气也更加不善:“再说了,她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歌儿——” 第五十一章 排排跪,掉眼泪 凤小娈脸上有些不虞,示意森歌不要再说了。 站在下头的昀憬也扯住了她,鹿孜一更是直接跪下向凤小娈道:“长老息怒,他们几个犯了错,我这个做师父的也难辞其咎,请长老一并责罚!” “一一!”森歌见鹿孜一要挨罚,便真的急了,被凤小娈递了一记眼刀才消停。 霓君几个看到自己的师父也受了牵连,心里都无比后悔和愧疚。鹿孜一平时教他们本事的时候是倾尽全力,尽职尽责的,私下里与他们相处的时候更是处处照顾,无微不至,现在他们几个不懂事犯了错,还要连累师父受罚,一个一个心里别提多不是滋味了。 “是得罚。不过,不是因为这件事罚你,而是因为……”说到这凤小娈看了看跪在鹿孜一身后的小小身影,“你作为他们几个的师父,却心有偏私,没做到一碗水端平。说到底,这才是他们之间起争执的源头。孜一,你说……是也不是?” 鹿孜一抬头皱眉,似有不解。 “你还不知道?”凤小娈似笑非笑道,“你来之前我已经问过他们几个了,听说你很喜欢霓君是不是?” 鹿孜一转过脸去看他们几个,凤长生坦坦荡荡,付迩施欲言又止,霓君呆若木鸡,唯有浑身是伤的青蓦一脸绯色,有些做贼心虚。 这下子她心中就明白了七七八八,转过头道:“弟子虽课下与学生有些私交,可是弟子自问行事公允,对每个学生都是一样的,并没有偏私,请长老明察。” 凤小娈自然了解鹿孜一的为人,她根本没有怀疑她徇私舞弊。只是事情既然已经闹到她面前,她自然要盘问清楚,给一个结果出来。 于是她一挥手,让昀憬、鹿孜一和森歌都退到一旁,准备处理这几个犯了错儿的小鬼头。 “凤长生。” 听到自己的名字,凤长生立刻抬头:“弟子在。” 凤小娈端出一副严厉的神色:“我虽脱离俗世多年,却也始终是凤氏族人,所以我今日就以凤家族老的身份来教训教训你这不肖子孙。你可知你错在何处?” “晚辈错在不该与同门私下打架斗气。”凤长生认错的态度倒是斩钉截铁。 “还有呢?”凤小娈神色稍虞。 凤长生瞟了一眼那边伤痕累累的青蓦,斟酌道:“不该……打伤同门。” “还有呢?” “还有?”凤长生语气里有些不可置信,思考了许久道:“晚辈不知。” “你并非不知,这第三错便是你明知故犯。”凤小娈支颐道,“我凤氏钟灵毓秀,乃是天下第一修仙世家,祖祖辈辈以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己任。你今日是当着我的面,打凤家的脸吗?” 凤长生从到烟皇山的第一天起,就是教习师父们眼中又有天赋又努力修炼的弟子,是所有新弟子的榜样。在烟皇山求学的这段日子里,他从来就没有被批评过一句,更不要提这样被训斥。今次凤小娈不仅是一番狠话压下来,更是提到家训。就在凤小娈说出“凤氏”那两个字的时候,他的眼眶立刻就红了一圈,亮晶晶的眼泪直在眸前打转, 离家多年,他心中对家中父母亲人的思念早已堆山码海——而思念某某至深之时,便是与之有关的一个字都听不得。 “晚,晚辈给家族丢脸了......”凤长生的声音里隐隐藏了哭腔,并不是因为被呵斥,这眼泪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晚辈知,知错了......请长辈责罚……” “罚你打扫四方峰所有藏经阁一个月,每日亥时到五行大殿跪满一个时辰。”凤小娈这一番话说得没有转圜的余地,认真又正经——她很少有这般模样,正是因为少有,所以她只要端出这样一幅模样,即便是森歌也不敢造次。 人间有话讲平素不是正经人,正经起来不是人,说得可能就是凤小娈。 “下去吧。”凤小娈脸上的颜色没有半分变化,并没有因为凤长生的情绪有半分心软。 凤长生低低地说了一声“是”,就提着凰啸剑走了,站起身的瞬间,他那存在眼眶里许久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留在了霓君身旁,留在了五行大殿光滑如镜的琉璃砖上。 霓君垂着头,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心中无比愧疚,眼泪不要钱似的往下掉,不断地怪自己连累了他。 “付迩施。” “弟子在。”付迩施并没有凤长生那样硬气,却也提着脑袋看向上座的凤小娈。 “你也说说吧,哪错了?”凤小娈伸出双手,看着自己水葱一般的十指,语气轻飘飘的。 “弟子......弟子也不该私下打......打架生事。” “还有呢?” “还,还有......”付迩施左思右想,结果半天都没有下文。 没有下文的结果就是,五行大殿片刻间安静得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最终还是凤小娈打断了这怪异的气氛:“还有什么?” 结果付迩施还是说不上来。 凤小娈睨了他一眼,“青蓦,你替他说。” “......”青蓦双手紧紧握成拳头,她甚至不敢去看付迩施,想了很久才开口,“他......他应该劝阻我,而不应该帮我,帮我......” 青蓦越说声儿越小,到最后根本就如蚊讷讷听不见了。 “青蓦说的对,此是第二错。付迩施,你不应该助纣为虐,我这个词或许说得有些重,但你们两个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凤小娈换了个惬意些的姿势,“尤其是你,青蓦。” “是......弟子知错了,再也不敢了……”青蓦立刻垂下头,一副任打任罚的样子。 “青蓦,你的问题是最大的。你心里有任何不解,都可以直接去找你们鹿师父去说。可你不去,非要凭着一腔猜疑任性行事。”凤小娈的语气比斥责凤长生那会儿不知轻缓了多少,可青蓦的眼泪是一点也不含糊地往下掉,凤小娈就像没看见一样,依旧将话说完,“莫说你师父她在烟皇山这么多年一直她爱徒如子,便是她如今对你的好,你心里也是有数的,你这样做,可念半点师徒情分?” 第五十二章 没胡子,瞪眼睛 凤小娈看了看付迩施的青一阵白一阵的脸色,语气更加缓和了几分:“你受了伤,你们鹿师父第一时间就到我这里来为你要冰纱和药,有了这些,这伤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痊愈。何况比试中难免有误伤,堂堂男子汉,这点小伤还要斤斤计较吗?还是说……你信了青蓦的话,认为她是故意的?” 付迩施的脸不白也不青了,只是一派血色,小声地说:“不是……我没有……” 凤小娈知道他心里清楚,也只是点到为止,转头就向青蓦说:“青蓦,现在你鹿师父就在这儿。你有什么话,尽可以当面锣对面鼓地问她了。” “长老……弟子,弟子知错了……”青蓦擦了擦眼泪,又是后悔又是愧疚,朝着鹿孜一站的方向匍匐下去,泣不成声,“鹿师父,学生知错了!学生不该,不该背地里猜疑你,更不应该因此惹是生非!” “我……这……”鹿孜一本来心肠就软,更别提她带的小女娃满身是伤地哭到自己跟前来,只能一边看看青蓦,一边瞟瞟凤小娈,不敢求情。 “要我说,就该罚她一个月都别说话,让她乱嚼舌头!”那头鹿孜一这个亲师父倒没说什么,这边黎弥这位亲哥哥已经给人家判了刑了。 “你只管向着你自己的妹妹,可你好好合计合计,那鹿孜一明里暗里照顾霓丫头多少次了,保不准真有偏私呢?”我吃着他剥好的橘子,喝着新烹的香茶,“连你妹妹使的那把剑都是人家送的,还说什么公允?真公允就应该每人都送一把!” “那不是晏啻送的嘛……长者赐不可辞,懂不懂?”黎弥一边替我剥橘子,一边还要与我争辨,“再说了,大家的剧本不一样,我妹妹可是主角!” “拉倒吧……可别提主角不主角的,你忘了她去人间走的那一遭了?夜微凉,扶桑还有那稻绘儿,她们哪一个不是那故事里的主角儿?还不是一个比一个惨……就说后面那个叫云……云什么的,那还是宫里的贵妃娘娘呢!还不是照样含恨半生?” “那还不是因为她自己选错了路……倘若她肯安安分分的,商千善也能与她恩爱白头了。”黎弥将剥好的橘子放在我的面前,拿手帕擦了擦手,“今天就吃这些吧,吃多了上火。” “商千善与她恩爱白头?我说你溜号了吧……当时你都看什么了?商千善日思夜想的都是扶桑,他能跟那个什么云恩爱得起来?我才不信!”我劈手拿过那刚剥好的橘子,“这橘子今天不吃完,明天还有……你就都剥了吧。” 黎弥不肯,只拿眼睛看着我,里面写着:我不剥。 我挑眉,将三瓣橘子塞进嘴里:“我是极阴之体,吃再多都上不了火的,你放心。” 于是他又开始剥了。 那厢五行大殿里事情已经告于尾声。凤小娈罚了青蓦和付迩施各抄三十遍烟皇门规,念在付迩施手上有伤,便由青蓦代写,后又罚了每日亥时到练武场跪一个时辰,也将两人遣走了。 于是大殿里只留下了霓君一个和一帮在烟皇山呆了几百年的老人。 “霓君,你过来。”凤小娈最终放柔了声音,身子前倾向霓君招手。 霓君听话地站起身,一步一步拾阶而上,走到凤小娈身边。 这孩子是哭得鼻红眼肿,这么长时间过去,脸上泪痕仍在。 “好孩子,别哭……我知道今天你受了委屈,可其实你也有一错。”凤小娈替她擦去新冒出来的眼泪,“你应该拦着点凤长生那小子的,你看她给那丫头打得……” 霓君赶不上写字,直点头。 凤小娈怜惜她口不能言,不由想起当年的未千皇“你可千万不能因为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就自怨自艾。你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底下这几个人可没少夸你!想当初……我们烟皇的第二任掌门人天生双目失明,一辈子都没能看见这天地间的颜色。可是她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仅年纪轻轻就做了帝君,还与……” 霓君偏头,有些期待她的下文——这故事她一年多以前就听过一次了,只是因为未卿不负告诫她进入烟皇后不许乱打听,所以后来进了烟皇山她也是从没有跟别人提起过此事。 她不提,烟皇上下更是没人会提这些禁闻。于是,有时她甚至怀疑,当初她遇见未卿不负,听他讲这写故事只是一场梦而已。 如今,终于又听见这同样的故事了,还是从凤长老的嘴里听说的,所以当初的那一切不是梦,这个故事是真的,这位帝君师祖是真的,她拜的师父自然也是真的。 只是她没想到,她这位师祖竟然双目失明,与她相比,自己只是口不能言,这简直是幸运得不止一点两点!然而她转念一想,当初遇见师父时,相思引久不成调,所以自己好像是自己的师祖的转世来着…… 怎一个惨字了得? “罢了,你比她可幸运得多,她修炼的时候后连个师父也没有的,只靠自己读书……等到明年,寻个好师父,让他好好教一教你,说不定你还要超过她呢。” 之后,凤小娈又交代了她几句,便也放她回去了。 霓君一走,这五行大殿里的气氛也活泛起来。 森歌一马当先,冲到凤小娈身边,席地而坐,伏在她的膝盖上道:“师父!这也没多大的事儿,你为何这般计较?” “没多大的事儿?若此时不解决了这件事,日后积怨深起来,你知道青蓦那只知道意气用事的丫头会干出什么事?”凤小娈伸手点了点她的脑袋,有些恨铁不成钢,“还有你们,平时都是怎么教他们的?孜一,尤其是你。我知道你与那丫头和长生私交甚好,可你也不好太过偏袒……” “我……”鹿孜一想要为自己争辩一二,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然,长老您罚我吧……” 森歌转过头去,没胡子瞪眼睛:“罚什么罚?” 然而凤小娈却点了点头:“是该罚!” 第五十三章 海棠的棠 “便罚你把这柄剑给我锻造了,三日内交给我。”凤小娈隔空将那柄冰蓝长剑从昀憬手中吸走,将之传到鹿孜一手中。 鹿孜一先是一愣,然后抬头,“这,这不是我……” “是你送个那丫头的法器。”凤小娈走下台阶,到她面前。 “正是……”鹿孜一不敢抬头去看凤小娈,以为她要怪她私相授受。 却不料凤小娈睨了她一眼,留下一句轻描淡写的“这种货色好意思拿出手?你家师尊也不嫌丢人?”,而后带着昀憬昀馗扬长而去,徒留鹿孜一和森歌两个人目瞪口呆。 良久,鹿孜一突然反应过来,回头辩解:“这就是我师……” 说了一半森歌将她摁在怀里,捂了她的嘴,气急败坏道:“你还想让更多人都知道,好去为难霓君那小丫头?” 鹿孜一先是轻轻拧了拧眉毛,而后愣了愣,最后摇了摇头道:“当然不想。” 森歌这才松开了她,继而攀在她身上,小声嘟囔:“你以后少找那丫头行不行?你老找那丫头,又是送剑又是吃喝,最近都不怎么陪我玩了……你是不是厌弃我了?嘤嘤嘤!你怎么可以这样!” 鹿孜一叹了口气,苦笑着看了森歌一眼,“快别闹了……当初我就是因为知道它也不是什么好剑,才应了师父送给那丫头的……师父只是看她没有自己的佩剑,多有不便……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哎呀……”森歌见她仍在纠结这件事,于是松开她,将她扳过来面对自己,正色道:“是!那剑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旁人不那么想啊!旁人只知道你这做师父的,送了那小丫头一把漂漂亮亮的剑,一把旁人都没有的剑!” “……当初闹着师父买的花架子而已。”鹿孜一扁着嘴,棕色的眸子里满是懊恼。 “你还没明白!重点不是那把剑好不好,而是大家都没有,就她有!”森歌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见鹿孜一的脑子还没有转过弯来,不由得着了急。 鹿孜一好不委屈地看了森歌一眼,超级小声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好好好……师父她又没有怪你,她不是还叫你把这柄剑锻造了交给她吗?说不定这把剑最后还要回到那丫头手上呢!”森歌见鹿孜一脸色稍虞,赶紧趁热打铁,“你若心里实在过不去……那等你回去了,随便弄一首曲子存在留音铃中交给我,我替你送给我师父,再在她老人家面前说两句好话就是。” “好……”鹿孜一握紧了手里的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它淬炼成顶级法器。 “时候也不早了,先回去歇着……咱这鸽子就等明日再吃吧。” “不。”鹿孜一定定地看着她,“我现在就去炼它!” 森歌挑了挑眉,一把揽过她:“那我陪你。” 目送着二人出去,我打了个哈欠打算叮嘱黎弥帮我看,自己先小憩一会,却没想到他倒先张了嘴。 “清清,你说……那凤长老会把剑还给我七妹妹吗?” 我眉心跳了三跳,抄了阴阳扇就朝他丢过去:“我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叫我清清,你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吗?” 那家伙徒手就接住了我的扇子,捏着一副阴阳怪气的语调,嘴里的话是怎么气人怎么说:“鬼话鬼话,鬼说的话信不得呀……清清,这不是你说的吗?” “……” 我忍,我忍…… 见我不说话,这家伙又毕恭毕敬地把扇子双手递到我面前:“如此大礼我可受不起,清清还是收回去吧。” 忍你个头啊?真想揍得他满地找牙来泄愤! 我忿忿地看了他一眼,狠狠地夺回了我的扇子。 ……前段日子,我就因为一模一样的原因,真刀真枪地跟他动了一次手。也就是那一次,我竟然发现这家伙年龄不大,法力倒是挺深厚的——我要是想打得他三天起不来床,还需要费些力气。 身为皇亲国戚,从小锦衣玉食,在修炼这份苦差上应该是有很多捷径可以走的,父帝给点母妃给点,也就那么回事。可他身上的法力却十分绵实,一点都不浮躁,看样子倒像是一点一点稳扎稳打地积累起来的……所以这小子,着实是个不错的好苗子。 就是说起话来太气人了! 正当我想不出来话回敬他两句的时候,阿极突然进来了,后面跟着三个小鬼头,每个手里都捧着满满一袋子从三途河畔摘回来的各式各样的荼蘼,五颜六色,香气扑鼻。 阿极近日越发地壮实起来,仿佛个子也窜了窜,只见他欠了欠身,喜滋滋道:“主上,他们按照您的吩咐,已经挑最好的都采回来了!” “不错,按颜色分个类,洗净了再加到酒里封起来吧。” “诶?奴看那酿酒方子里说,这荼蘼花是最后开坛了才放的呀……” “那是他们凡人笨!你们按我说的做就是了。” 其实我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只想试试把这花加到那“木香”里会如何…… 而阿极一副成功被洗脑的样子,利落地回了一句“是”,就带着几个小鬼头退下了。 这几个兴高采烈充满干劲地走了,黎弥那边才幽幽开口:“荼蘼花如此美丽馥郁,地上那些凡夫俗子真没眼光!” “也还有几个识货的……” “是啊!有道是‘千钟尚欲偕春醉,幸有荼蘼与海棠。’”黎弥眼光一转,又转到了我的身上,“清清,你名字里这个‘棠’是不是海棠的棠呀?” “不是!” “那是什么?” 老天爷!我是真不想理他! “你说呀……那是什么棠?”黎弥这水磨的功夫真不是吹的…… “与你有什么关系!”我往边上一靠,脸上写着“无可奉告”四个大字。 乾坤镜中,凤长生已经去跪了五行大殿,心怀愧疚的霓君悄悄地跪在他的身后三丈远的石阶下。 黎弥见到自家妹子半夜罚跪倒是兴奋得不得了:“哦——我知道了!是棠干!” 他这话明明是夸我做栋梁之材,可我为什么还是忍不住要给他两拳? 第五十四章 舞剑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 这一个月里,霓君每日都去陪凤长生打扫藏经阁,到了晚上还陪他一同罚跪。 开始的时候使用那丫头总是慢他半炷香的时间来,早他半炷香时间走,一直都是悄悄的没惊动过凤长生。直到有一天凤小娈突然查岗,这才被他发现。 凤长生劝她不要再来,她表面上答应得很痛快,实际上到了晚上还是偷偷跑来了。后来他又劝了好几次,软的硬的全都用也没奏效,于是便只能由着她了。 这一个月里,五行大殿内,两个小家伙一前一后,明明没有只言片语,却又像是心照不宣。 其实那天,并不是凤小娈第一天查岗。 起初,凤小娈都是隔三岔五地在暗处观察这两个孩子,后来她发现她每次去的时候那丫头都在,于是就过去问了霓君两句,没想到那小子竟然不知道身后还有人陪他跪着。 这件事,成功引起了凤小娈的好奇心。 久而久之,她也经常与这两个小家伙交谈两句,后来时间慢慢过去,凤小娈渐渐对两个孩子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两句话也就演变成或解白日课堂上的疑惑,或聊课余读书时的晦涩。 同时她也开始明白,霓君并没有因自己天生缺陷而心生怨怼,更没有因大家偏爱而恃宠娇纵,不由得心中开始有些喜欢起霓君这个经常被她几个徒弟挂在嘴边的小丫头了。 这一天是罚跪的最后一天,霓君一路跟着凤长生过来,却发现凤小娈早早地就立在五行大殿之内。 今天凤小娈没有盘什么复杂的发髻,也没有穿她平素里喜欢的五颜六色的层层叠叠的长裙,而是穿了一套看上去就神清气爽的水墨丹青一般的长衫,整个人都干净利落起来——以她今时今日的这个身份,这身款式简单的装扮未免有些寡淡过了头。 见两个小家伙走过来,凤小娈动也没动,始终那么笔直地站着。 倒是凤长生有些热泪盈眶,不知所措地叫了一声:“凤长老……” “凤家的武服倒是挺好看的哈?”黎弥突然很煞风景地打断了这温情脉脉的场面。 不过他说的倒挺对的,凤小娈如今穿的这个像水墨画儿似的长衫正是凤家的武服,而且上面还有嫡系子弟都有的九尾金凤图腾。 “还不跪下?忘了来这儿是干什么的了?”凤小娈见凤长生呆呆地看着自己,不由得轻声提醒。 凤长生从不知所措中被捞回来,急忙跪下,身后的霓君也随之而动。 凤小娈见两人跪好,才慢悠悠地抽出了一把湛蓝的,宝光氤氲的长剑,不带丝毫杀气地在两人前面挥了一下,蓝光闪过,似有冰晶在空中飞舞。 “听说你们鹿师父今天交了你们一整套的剑法是不是?看仔细了——我再给你们好好上一课!” 两个人齐刷刷地抬起头,只见凤小娈双眼微闭,两指擦过那湛蓝如宝石般的长剑,今夜无风,凤小娈的长衫,长发都随着激荡的剑气上下左右翻飞。 全烟皇山,乃至整个仙界都知道凤小娈极擅舞鞭,一根飞凰长鞭舞得是出神入化,仿佛是自己的第三只手。 她很少舞剑,至少霓君和凤长生没看过这等世所罕见的场面。 但这不代表,凤小娈的剑舞得就差。 冷冷月色如水倾泻殿中,也唯有这般高处不胜寒的月色,才能衬托出凤小娈手里这把宝剑的冰清玉洁和她轻若白云出岫的身姿。 凤小娈的今晚这剑舞得,三分轻灵,三分凌厉,三分出尘,还多一分即兴。 虽是长剑如芒,气贯长虹的势态,可是因为剑若霜雪,叫凤小娈挥得周身银辉,舞到尽兴处就连月色也在这银辉中自惭形秽、失了光华。 凤小娈始终双眼微闭,好像这些外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那寒冰一般的剑气如同被赋予了生命,环在她周身自在游走,带起衣袂翩跹,冰晶点点。她就像是其中最大最漂亮最晶莹的一片雪花,夜来清风拂过的刹那,只是愈发的清姿卓然,风华展露,可却没有化去她身上半点冰冷。 冷月如霜,剑意微凉,顷刻间让两个小家伙产生一种错觉:仿若这般舞剑,足不沾尘的凤长老就欲乘风归去一般。两个人远远地痴痴地看着,只觉得好像从不认识凤小娈一般……心中就觉得她好像是九天之上的神女,只是夜半三更入梦来,不小心飘落在了他们眼中。 我见过很多人舞剑,什么样的人都有——古往今来的这些文人骚客有两样东西是不离身的,笔和剑。笔是文人的心,墨士的肝。剑是文人的魂,英雄的魄。 我记得大家练剑在凌晨寅时左右,而且总喜欢跑到山顶,貌似站得高了能学到天下无双的剑法。 然而今次凤小娈并没有站得多高,她的剑舞得照样很好,说句公道话——算是上佳。 我看过公孙大娘舞剑,她能在黑压压的观众注视下,手持一柄青光耀目的太阿剑,淡定上场。也能在全场寂静。乐声骤起时,腾身飞跃将剑尖撩起。乐疾时,急管繁弦,鼓声点点,如雨打浮萍,她的身姿亦随之旋转,矫若游龙。那真真是只有银光熠熠,剑影犹在,人影不见。所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那是真正的名不虚传。 凤小娈今次舞的剑并没有那么充沛的感情溶在其中,毕竟这套剑法还是以实用为主――说白了就是她舞剑是为了要打架,要那么深的感情也没什么必要。 但是不得不说,美还是美的,而且行云流水,环环相扣。 舞毕,凤小娈收剑于怀,气息丝毫未乱,只是周身好像多了一层霜花。 两个小家伙目瞪口呆之余,如醍醐灌顶――尤其是霓君,久久不能从刚才面前如梦似幻的剑光中脱离出来。 直到泠泠如月的剑光晃到她面前来,她才如梦初醒地抬起头。 “好孩子,你来舞一遍。” 第五十五章 有人来刷存在感 烟皇山有不得喧哗的门规,白日里整片山门里幽静平和,夜半时分更是万籁俱寂,剑鸣本是微不可闻的,现在倒是五行大殿内外最清晰入耳的声音了。 霓君有些呆愣地望着悬在眼前上下微微浮动的流光溢彩的宝剑,凤小娈再三点头鼓励她才敢抬手握住剑柄,站起身来向凤小娈行了一礼,而后踟蹰地走到她面前起势舞剑。 不能怪这丫头胆子小,有哪个挨批的学生见了一校之长不紧张的?若是练得滚瓜烂熟的招式倒也就罢了,偏这套剑法是鹿孜一白天刚教的,她还只是一知半解,不甚通透……也就是刚才凤小娈示范了一遍,她才更有些新的理解,哪里敢班门弄斧。 凤小娈也不是白活了这许多年月,还能看不出她这点小心思?只见她后退三步,给霓君让出了一大片空地,又拿出一根琥珀色的玉笛放在嘴边,道:“把眼睛闭上。” 今夜亥时似乎格外漫长,霓君已不知舞了几遍剑――每舞完一遍,凤小娈都会给她一两句提点,到了后面霓君自己也能发现自己有什么地方可以更好。 亥时一过,凤小娈就把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凤长生提起来指点一番。这两个人一个练,一个看,你换我我换你,一刻也不停歇。到最后,天都要亮了,两人还是精神奕奕,竟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的疲累。 凤小娈的笛声一夜未休,这两人的剑也一夜未停。 “还有两个月就是新弟子友谊赛了是不是?”东方翻出了今天第一条鱼肚白,凤小娈才叫了停。 “是。”凤长生脸上满是蓬勃朝气——剑气在身体内外游走了整整一夜,任谁都得神清气爽得不行。霓君不言不语地放下了手中的剑,随着他的话点了点头。 “我也得给你们这些小辈准备些好彩头。”凤小娈有意无意地看了看霓君受理那把剑,幽幽道,“这把剑,你看着眼熟吗?” 霓君闻言点了点头,而后低头仔细地看了看手上的剑,又摇了摇头。 “这就是我没收你的那把剑。”凤小娈说着就把剑收了回去,“我会把它作为奖励授予友谊赛的第一名,能不能正大光明地把它拿回去,就要看你的实力了孩子。” 霓君听到第一句话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可是后来她越听心里越紧张,最后甚至有点兴奋。 其实她心里也一直都知道大家偏爱她——因为她身有残疾,可是她其实并不愿意大家对她抱有什么同情和迁就的态度。她始终希望能够扭转别人心目中对她的看法,她想证明自己其实并不比他们差,她并没有低他们一等。 所以在她刚刚听说烟皇要举办新生友谊赛的时候,她无比开心——这么好的机会摆在她的眼前,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展身手,告诉大家她并没有不如他们。现在,凤小娈又给了她这么大的物质鼓励,她更是干劲十足。 我和黎弥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彼此都知道其实……她心里还有一个精神鼓励的。 临近比赛的这两个月里,这丫头尤为废寝忘食,几乎是不分昼夜地修练,连做饭这等平日里的头等大事都暂且放在一边。凤长生知她胜负欲已经被那把剑点燃,也同她一起不分昼夜地修炼起来。 于是这两个月,比之前这俩人挨罚的那一个月过得还快,转眼间,就到了新生友谊赛的前一天晚上。 这一天凤长生被凤小娈叫到羲华峰去听训了,所以只有霓君独自在雁兮崖的树林里打坐。 雁兮崖种满了美人松,所以虽然是悬崖,可是风声就被过滤得很小。不光是风声,满山崖的声音几乎全都被瀑布的声音盖过了。 霓君盘坐在悬崖边的一块大石上,小小一只却背脊笔直,姿如修竹,遥望过去有一种坚韧之感。 我突然有点心疼这孩子,然而转瞬之间就觉得自己很多此一举,她又不是被逼的,我干嘛要浪费感情?真的是…… 这丫头自从来过雁兮崖以后,每次打坐都会选在这里,我以为她是骨子里还残存些对这里的留恋,后来就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推荐凤长生来这里打坐的时候简直对这里的水元素浓郁程度夸上了天……她基本是把整个烟皇山所有有水的地方都试过一遍了,最后才决定拿这里当作长久修炼的地方。 其实实际上,烟皇山水元素最浓郁的地方是换骨池,可是仙家圣地又不能让她随意进出是不是? 我以为这一晚上就会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却没想到我刚想趁机去打个盹,就被黎弥急吼吼地揪起来:“别睡,清清……他来了。” 我艰难地睁开了我的右眼,迷迷糊糊地问:“谁啊?” “你看看就知道啦……快起来。”黎弥又使出他那水磨洋枪的功夫,叫我不得不屈服,只好半支起下巴,看了那乾坤镜一眼。 这一眼看过去,我简直睡意全无。 未卿不负他竟然闭关不到一年就出来了,而且大半夜的还破戒来找了霓君? 他没有太靠近她,只是站在松林里远远地看着坐在瀑布边的她。 而且如今看来,他也不再是那个在峨嵋山初遇她时那个窝窝囊囊一蹶不振的酒徒,虽然说不上打扮得有多齐整,至少他底子好,但凡穿得像样一点也称得上是衣冠楚楚。绸缎一般的长发在夜风中飞扬,偶尔拂过他的额头,显得他那张白净的脸更加傲雪凌霜——我记得他很不爱束发,也不擅长这个。 若是寻常男子披头散发,总免不了有些邋遢粗旷,若是相貌好些——像溟烟那样的也是狷狂恣意。可是他每每披着一头墨发反而总给人一种清雅至极,铅华洗尽之感,不仅全无半分散漫,那一顾倾人国的劲儿,直让女仙们见了都有些羡慕。 不得不说,这十几年过去了他这眉清目秀的模样倒是半分都没有变,可也只是模样——那会说话的桃花眼眸不再像从前当帝君首徒那般地光华璀璨。 噢对,模样其实也变了,多了一道从左眼眼眶一直延伸到右耳耳根后的伤疤。 第五十六章 友谊赛 也许就是因为这道疤的缘故吧……明明是一模一样的打扮,明明是同一个人,看上去却和从前的他截然不同了——这道理就好像是现在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站在我面前,我能一眼就分辨出来谁是老大,谁是老二。 他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得我以为他就是一时兴起来看看他这个小徒弟而已,于是被他的出现搅和没的睡意又卷土重来,我又昏昏欲睡了…… 我以为他最后可能会有点什么动作,然后我就会被黎弥从睡梦中给提溜起来。却没想到这次我倒是睡了个好觉,一直睡到了霓君新生友谊赛比到第二场——也就是最后一场,才被黎弥叫醒。 众所周知,五行有道,相生相克,所以比赛自然不能让相克的属性单独进行比试,这样有失公平。 而友谊赛,友谊赛,讲究的是个“谊”字,所以这比赛的方式还是有点创意的——简单来说就是每个属性各出一人抽签,签有五根分二色,一白四黑,抽中抽中黑签即可同属性一队,抽中白签的是两人分立两队。 也不知道该说霓君的手气好还是不好,总之她抽的是白签——五分之一的概率,姑且算作手气好? 因她手气好,所以第一场她和凤长生就是分立两队的,而其他四个属性又按照火与木,金与土的方式组了组。这之后霓君和凤长生去哪个组也是抽签决定的——这次这丫头是真的运气很好,抽到了跟自己的小姐妹们一个组。 没错,优秀的人到哪里都是优秀的,赤舞和世兮两个人在火系师父——烟皇四护法,重阿的二弟子舒梓胥的带领下也是飞快地进步着,走到了整个班的领头生的位置——且不说世兮早早地修成了仙骨,就是赤舞现在也常常感到自己天劫降至,离成仙只差一步了。 说起这个,我想起来了之前一直没来得及说的一件事——关于世兮在凡间的时候为什么会突然跑到霓君他们那支队伍里,还那么快地经历天劫脱胎换骨,还有她身上凭空产生的那个驻寿印的事。 她那时候其实并不是跟霓君一路的。说起来也有点气人,世兮的那一组的成员之间关系并不是很好,而且还有个特别咬尖儿霸道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在这帮孩子里年纪大些非要当什么组长,他看世兮脾气软好指使,于是就让她先去探路。世兮不敢与他争辩,只好乖乖地听这位“组长”的话,独自一人先踏上了历练的路。 然而,世兮是个彻头彻尾的路痴,在凡间不到三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惊慌失措的她开始每天燃放自己带的信号弹,三天过去,却没有一个烟皇子弟赶来。 直到第八天,才有一路烟皇子弟追着她的信号弹而来——正是路过此地的霓君和凤长生那一队人。 受了天大的委屈的世兮见到霓君的那一刻,就冲过来扑在她的怀里,眼泪刹不住闸似地流。这帮孩子听说了世兮的遭遇都表示了同情,并且愿意让她一起同行,还有跟那嚣张的小男孩儿是一个班的孩子说他就是那个样子,劝世兮不要往心里去。而世兮哭过以后,情绪转好自然就忘了一开始的不愉快,迅速地融入了这个新队伍里。 这也就是世兮为什么会出现在夜微凉家的原因。 至于她为什么那么快就得道成仙,我至今也没有发觉出什么特别的原因出来……归结来归结去,我也只能联想到她身上的魔帝血脉或许能给她添些助益,要不然就是还有什么东西是我错过了,或者有什么是我没看出来的。 不过,那个驻寿印我倒是搞明白了,居然是士羲给她下的。 重阿的大弟子,烟皇山的首座护法士羲,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是上仙,居然在看穿了一个新弟子的魔帝血脉之躯的时候选择以仙法压制,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难道不应该直接把这件事上报给掌门,再将她扫地出门吗……什么时候仙界对于魔的容忍度已经提高到如此程度了? 我扬手用阴阳扇点了点乾坤镜,顿时镜中就浮现出了士羲那张永远噙着一丝疏离温柔的微笑的脸来。我总觉得像这种对谁都是客客气气,就连发脾气也是三分克制的人有些奇怪。 那丫头上一世在烟皇的时候,成日里和溟烟腻在一起,两人与士羲的私交亦非常密切。尤其未千皇和士羲两个人修习的都是金行,所以于道法上面,两人就算是聊个三天三夜,这话题也能不重样。 大概是五六百年以前,这三个人再加上晏啻,也算得上是君子之交——其实用酒肉朋友似乎更贴切一点儿,但总是觉得听上去不太正经。而且,就算是后来溟烟和未千皇两个双双判处仙界,这两个人也是从没有参与过一次声讨,就连无相轮回镜那次声势浩大的仙魔大战中,这两个人也是连脸都没露一下的。 “你说,他心里在想什么?”我望着士羲那与从前一般无二的清风明月似的眉眼,和那永远弯着的嘴角,“他总这么笑,到底在笑什么?” “可能在笑他自己。”黎弥微微眯着眼睛,语气是少有的认真,“你没发现,他这笑根本就没有笑进眼睛里吗?” 我闻言又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遍士羲,发现果真是……从前他也是爱笑的,可是笑起来眉眼弯弯,像三月杨花,让人看了如沐春风。现如今,眉眼仍是弯弯的,却客客气气——就像是从前笑习惯了,就算是并没有怎么开心,也能一笑便是那个样子。 我还记得未千皇当年跟他说过:“他们都说你爱笑,可我却从未见过。” 彼时他已经是烟皇的首座护法大弟子,一派的玉树临风,唯有说话的声音有些喑哑:“我的声音本来就不好听,若脸色再差些,岂不是里里外外都骇人了?” “我不觉得。” 士羲闻言将视线落在她眼前的三尺仙绫上,良久才道: “也就只有你不觉得。” 第五十七章 友谊赛(下) 本来在我看来,这只是个友谊赛而已,用不着多在乎输赢,至多就是让这些新生在整个烟皇山上下露个脸而已,展示展示实力,好为他们半年后能顺利地拜个好师父。 然而不知怎得,这次的比赛火药味儿尤其浓郁……这么多长老弟子们的眼皮子底下,这十个小娃娃打得是无比卖力。一是因为这次胜方的奖励对于几个小辈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二是因为这次打架的双方也有些私人恩怨——凤长生那一方其中一个金行的弟子代表,就是当初历练的时候把世兮先遣走的那个“队长”,说是叫温邈。所以比赛一开场这三个丫头可以说是同仇敌忾,打得一个比一个来得狠。 赤舞就不用说了,焰霹国赤家的鞭法在人间还是很有名气的,而且这一年的修炼下来她手上的长鞭虽说不如凤小娈和森歌那样鞭随心动,灵活得如同第三只手,也算是能到一个长鞭所到之处无人善果的境界。霓君这段时间里夜以继日的修炼更是没有白付出,现在的她与三个月前的她相比变化可谓天翻地覆,就连与她朝夕相处的凤长生也对她刮目相看。 若说三个月前的她还是个没什么压力,并不太专注于练道的中规中矩的优等生,如今她已经是个一心扑在修练之路上又勤奋又有天分的尖子生。 就目前的势头来看,未来一年内成仙对于这丫头来说不成问题。 这三个丫头这边倒是同气连枝得很,另一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且不说大家是第一次合作,便是有那么一个耍横事儿多的在里面搅和,他们能配合好才怪——所以这比赛刚开始打的时候,胜利的天平就向这三个丫头倾斜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的新生赛,观战者尤其多,大家都是冲着一个人来的——那就是烟皇山如今的风云人物,年仅十三岁就修成仙骨的世兮。 虽说同时期成仙的还有一个,但是那一个的年龄并不小了,也算不上有多稀奇,而且后来那个年纪修成仙骨的也又添了三五个,都是些豪门大户里出来的,只是来烟皇混个两年的历练而已,后面也没怎么有动静。 可世兮就不一样了,且不说是个年纪尚小,长得人畜无害的小女娃,便是她这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既无王权也无富贵的身世,也令大家刮目相看——所谓草鸡变凤凰,说得就是她了。现在的世兮可不是当年那个只一味躲懒的小丫头——虽然外表上因为驻寿印的缘故一点没变,可是她的眼睛里却多了许多的说不清道不明。 所谓人红是非多,树欲静而风不止,就是这个道理——成仙之后的这大半年,世兮经历的事情远比霓君的要多得多。因她成仙甚早,所以颇得舒梓胥的关注;又因为跳过了修仙骨这一重要阶段,所以她的修炼方式也是由舒梓胥单独为她安排的。 因为这种种特别之处,所以大家都在私下没事的时候研究她是从哪里来的,是如何修炼的,到底有多么地天资聪颖云云。后来有人猜测半年以后她有可能会顺理成章地拜到舒梓胥的门下,甚至有的说他们两个早已私下就已经是师徒相称。 所以现在这三个小丫头里,反而是这个当初最默默无闻,历练时被人欺负得哭天抹泪的老二倒成了最烟皇山茶余饭后被谈到最多的风云人物之一。而且这风云的程度之深,已经到了连霓君这种并不八卦的人也是偶有耳闻。 今日一见,霓君觉得传言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信的,自己当初的同窗果然是今非昔比,所以第一场的获胜队毫无悬念就是霓君她们这一队。 第一场比赛确实是一场纯正的新生之间的友谊赛——至于这友谊到底建没建立好,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这第二场却可以算是新生正式加入烟皇的一个小仪式。由获胜的这一方——算上霓君这三个小姑娘一共五个人,与烟皇山中五十年多前的那一批弟子中的五位进行友谊切磋。 新入门的这些弟子们虽说也来了近两年的时间,可说到底还并没有完全地融入烟皇山中去,还是属于一个被圈起与其他人隔离开来的群体。两年半的时间一到,就会有一部分的弟子被放出去回到自己的家里,剩下的这些才是真正留下来继续进修,才是真正要踏入仙界的人。 毕竟修仙并不只是表面上看着那么光鲜亮丽,除了枯燥而艰难的修炼之路,还有很多需要舍弃的东西——比如亲朋,比如红尘。 所以修仙这件事看似简单,只要心无旁骛就行了,实则在刚开始的时候有很多的事情需要抉择,所以这条路并不是谁有仙根谁就会走的,倘若心中还有红尘俗世时时烦扰,便是仙根再好也是于事无补——而这世上只有极少的一小部分的人才会做到真正的心无挂碍,能够用凡尘俗世的一切换来仙骨。 所以有的时候我也在想,仙家所谓的无为到底是怎么个无为法。在我的认知里,人长久地做一件事情,总要有什么在支持。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那些生下来并不是仙胎的,而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从凡尘俗世一点一点修上去的仙,他们抛弃了那么多的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他们不算是心有执念?他们如此执着,一心只想得道成仙也能算作是心无挂碍,无为而为吗? 反正要是搁年轻时候的我的话,是绝对放不下心里这许多的欲望和挂念的,也不知道这些孩子们都是怎么狠得下心的…… 这事情我想了数千年也没想明白——毕竟我这脑子并不是很灵光也是鬼界皆知的事情。事实上我也不想明白,我怕万一我明白了,就落得个勘破天机、被老天收去的下场。 所以,管他的呢!我只管先做好眼前这些事情再说吧…… 随着先后两代十位烟皇弟子依次站到了五行大殿门外的演武场,众多纷纷三两成群地御着自己的法器围在五行大殿外,里三层外三层地形成了一个天然的观众席。 士羲将比赛规则讲解完之后,霓君等人便朝着对面站着的师兄师姐们行了一礼齐声道:“请师长指教!” 第五十八章 他很满意? 这次的比赛规则非常简单,新生代表每人的手臂上都系着红绸,老生手臂上系着蓝绸,十个人两两一组进行一对一比试,先夺到对方的绸带的人获胜——为了照顾平衡比试的公平性,老生的绸带要比新生长上一倍。 比赛是按顺序进行的,第一个上场比试的是已经十六岁的赤舞。 刚才的比试被我睡过去了,我只是听黎弥给我讲了下大致的情况。现在直接地看到演武场上赤舞英姿飒爽的身影,我是真的被惊艳到。 真是好漂亮,好厉害的一个丫头! 她穿着火行班独有的云烧赤锦衣,银灰的卷发高高束起,长度已经从齐胸变成及腰,她人本就生得艳丽标致,如今不仅个子窜起来了,发育成熟的身材也是十分傲人,现如今她只是拿着鞭子俏生生地立在那也能抓住全场的目光,那双流火绯瞳更是如蛇信一般夺人心魄。 与他对战的是一名高高壮壮的师兄,见到如此明艳动人的小师妹,他爽朗一笑道:“小师妹请!” 赤舞也没有跟他客气,抖开自己的焚天鞭就冲了上去,速度之快如同划过演武场的一颗流星。对面的师兄作战经验不知比她丰富多少倍,手中不知名号的流星锤只是一挥就将焚天拨开。赤舞几个翻滚退到远处,心中顿时明白自己与对手的实力有多么悬殊,这个师兄他甚至没有动用五行的力量,仅仅是用内力就能解决掉自己的攻击,她若想赢,需得智取。 流火绯瞳盯着那系在师兄手臂上的长长蓝绸,赤舞顿时计上心来。只见她右手一翻将焚天鞭缠在手上,将全身的力量都贯注其中,足尖轻点直朝师兄冲去。 师兄见小师妹如此认真,自己也端正态度全力应战,右脚前踏,轻喝一声准备十拿九稳地接住赤舞的这一掌。却不料赤舞临近他时突然一笑,那笑中仿佛有万朵烟火,映得她整个人都明亮起来,也晃花了这位师兄的心神。 趁他不注意,赤舞已经将手中缠着的长鞭抖开,而后那挥着鞭子电光火石间就缠住了这位师兄手臂上飘荡的蓝绸。等她的师兄反应过来,下意识挣脱的时候,反而助她更加轻易地解开了绸带。 两方分开之时那蓝色的绸带已经握在了赤舞手中――这一回合,这丫头赢得很是漂亮。 虽然这一战不过是两个回合而已,却也算是快刀斩乱麻精彩纷呈,引得众人高声喝彩,士羲等人连连强调了三遍不得喧哗才使他们安静下来。 第二个上场的是霓君,对面对战的是……是…… 是伪装成普通弟子的未卿不负?! 这个月老到底在搞什么鬼? 我冷着眼睛去瞧黎弥,挑眉:“他昨天晚上没跟她说话?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吗?” 我原以为黎弥会答我一个“否”字……可是他却毫不犹豫地说了一个“有”? 我狠狠地朝他丢了一把花生,简直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 “那晚并没有多大的事啊……而且,我这不是心疼你,想让你多睡一会嘛。”黎弥毫不客气地用他们九重天上的神术将掉在四处的瓜子全部捡起来,挑了一颗干净的嗑着吃了。 我横了他一眼,他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瓜子,不情不愿地说了实话:“确实是跟她说了话的,不过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啊……” “说什么了?你倒是讲清楚啊!” “唔……记不清了,好像是说他很满意什么的吧。” “编吧你就!”我满是不信地抢走他手中的命薄子,往前翻了两页,没想到月老这家伙确实是来鼓励这丫头的。 就是我以为他要在那站一宿的时候,他就用法术催动了霓君脖子上的铃铛,缓缓地将她从修炼中叫醒,而后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他现在人模狗样的,既没有穿着他标志性的鹤氅,又有意将声音做了掩饰,霓君那小丫头自然认不出来他是谁,只当他是门派里面哪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只是他脸上那道狰狞得有些恐怖的伤疤有些吓到了她。 可霓君虽然怕仍主动从石头上走了下来,礼貌地向他行了大礼,而后低下头有些奇怪地摸了摸脖子上的铃铛,准备识相地离开,将这山崖让给这位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长辈。 “为何要走?” 霓君四下瞅瞅,发现并无旁人,于是才知道这位从来没有见过的长辈是在跟自己说话,于是郑重地回身向他行了一礼,写道: 【不敢打扰前辈清修】 “无妨,我只是来这儿走走罢了。”他说着走上前,盯着她脖子上的铃铛一直看,良久道:“你留下吧……” 【是】 霓君闻言便准备继续修炼,而后突然想起一事,于是又抬手写道—— 【不知前辈如何称呼?晚辈霓君,是去年入门的弟子。】 未卿不负在这件事上并没有隐瞒或者欺骗,只是凉凉地回了一句:“我并没什么名分在这儿,我的师父许多年前被逐出了烟皇,我也好久没有回来过了……” 霓君脸上表情有点尴尬,心里暗暗猜测他说的这件事或许与他脸上的伤有关,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正在她心中忐忑不定的时候,却又听见他说话了:“你没有随身佩戴的法器?” 霓君愣了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见未卿不负并不言语,一副没有理解的样子便抬手写道—— 【被没收了】 “哦?为何?” 【是师父所赠,凤长老说不可私相授受,罚没了】 “师父?是谁?”未卿不负心里更是犹疑,想道:你师父这一年一直在闭关,现如今才刚刚站在你面前,何曾赠了你哪门子法器? 他面上依旧是八方不动,可这心里的感觉有点像是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子的那些郎君——又酸又涩,有些奇怪。 醋这么早就吃上了?好没道理啊…… 【是弟子的五行师父,鹿孜一】霓君倒是知无不言,十分诚实。 “哦——是她。” 第五十九章 师徒打架 “黎——弥——”我简直气得眼睛能喷出火来,将命簿子狠狠地摔在他的脸上,“你还有没有点做哥哥的觉悟?这么大的事你不早告诉我?!” “别生气嘛……清清,我这不是都记下来了吗?”他将簿子拿过来,死皮赖脸地凑到我面前,狗腿地翻到刚才那几页,“你看,你看……我连他心里想什么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字迹娟秀到令我这个自认写字写得很好的都颇为羡慕,于是心里更加讨厌这个长得又好看,字比脸更好看的外来人:“滚开。” “好好好……你别生气,我下次叫你就是了。”黎弥虚情假意地给我递了一杯茶,一脸攒出来的讨好。 阴阳扇递出,轻轻松松地挡了他敬我的这杯茶:“没有下次。” “知道知道!那咱们接着看?” 我顺着他指着乾坤镜的大拇指看过去,没想到正赶上霓君刚上场的关键的时刻。 她早就不是那个乡野长大的野丫头,她和赤舞引人注目的程度几乎是一样的,可是这风格完全是两个劲儿,前者不如后者艳丽,却平添了几分灵气。 今年已经快要十四岁的霓君凤眸愈加清澈明亮,柳叶长眉入鬓,一头墨发柔软似锦,又因为身量娇小纤瘦,又穿着湛蓝的天水仙锦衣,倒要比赤舞这个正经修仙世家里出来的看上去更超逸出尘,只是手上那把漆黑无光的古朴长剑显得太过沉重,与她仙气飘飘的气质有些格格不入。 凤长生知道她没有佩剑,而自己也并不用上场,于是便把他的凰啸剑借了她比试用——将佩剑借给别人并不是很稀奇的事,然而落在了有心人的眼中,就成了天大的事情。 比如场下视线一直在霓君和凤长生两个之间飘忽不定的,抱作一团、眼冒八卦之光的赤舞和世兮,再比如霓君对面表面上气定神闲的某位“师兄”。 这段时间我可没少看这丫头舞剑,虽说手里并没有正经的剑供她使用,可以她现在的修为,即便是手里挥着一根小树杈也能舞得有模有样——她早晚会走到仙界之巅,这条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如今这点小磨小难实在是什么都不能算了。 霓君不会说话,她和未卿不负自然也就省略了赛前的客套。两个人各执己剑,彼此望着对方的眼睛,赛场上一时弥漫着淡淡的,看不见的硝烟。 前面两场比赛都是晚辈先出手——毕竟先下手为强,师长们也不好意思去抢这个优势,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先出手的居然是这位看上去斯斯文文、弱不禁风、与世无争的好好师兄。 只见未卿不负挥着手上细细长长的冷剑,二话不说就朝尚站在原地的她直冲过来,剑势凌厉直取她臂间系着的火红绸带。 霓君没反应过来之余还有一丝惊讶,而众人除了惊讶还是惊讶…… 烟皇山地处仙界极其钟灵毓秀之地,就连天上飘过沾染着人间的追名逐利的云都仿佛沾染了仙门世家的平静淡泊,偶有两朵眷恋地驻足于群山之上,仿佛在俯瞰五行大殿前演武场上正酣的战局。 水,是五行之中最绵延不绝,变数诡异的一种。一般的水行仙师或许在真刀真枪,你死我活的比拼之中会因为攻势不足落于下乘,可在这种你争我夺有来有往的竞赛中就未必会如此——尤其现如今在经过了凤小娈断断续续一个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勤学苦练的两个月之后的霓君。 只见她挥着凰啸剑尽全力抵挡着未卿不负来势汹汹的攻击,虽然没有什么反抗的余力,却利用着水属性四两拨千斤的特性一直坚持着接了他几十招。两人衣袂翩飞,忽上忽下打得是不可开交,一时间也很难看出谁占上风。 “上面坐着那几个,他们都瞎了吗……就没有一个识破的?”酒瘾犯了的我打了个响指,桌上立刻多了两个小酒坛,“我算是发现了……现在仙界的规矩可真是宽松得不要不要的……也能由得他这么胡来?” “清清……你莫不是忘了他是谁?”黎弥伸手在两个酒坛上各摸了一把,“现在这个仙界,若是他有心,就算是上天入地一番,又有谁能发现?” “说得也是。” 这烟皇山或者这整个仙界有一个算一个,恐怕没有谁的修为造诣高过他了。 想到这儿,我拿过那被他热过的酒坛,望着乾坤镜中打得正热火朝天的两个人,咂了一口酒:“还没打完……他这得放了多少水啊?” “他一贯会胡闹的。我父帝在看着,他在九重天上还能老老实实的。现在,还不是他老人家想放多少放多少?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仙界又没有人压得住他……”黎弥倒是很了解那家伙的脾性,一副“我还不知道他”的语气。 “从前是有的。”我的语气十分哀婉。 “以后也会有。”他倒说得来日可期。 今日的酒不知道是什么酒,喝起来十分香甜,口感软绵绵的,感觉没多厉害。可是这酒劲儿来的格外,效果也格外绵长,我才喝了不到半壶,眼前竟然有了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黎弥。 其实也不是完全一样。 左边的黎弥很是讨厌,仿佛没听见我说话一样,理都没理我,只是微微眯起了眼睛,眉头微皱,仿佛在仔细观察那师徒二人的战局。 我暗暗腹诽:嘁……有什么好看的?左不过就是做师父的探一探自己徒弟的底而已,他又不会害她。 腹诽完了我又去看右面的黎弥,这个比那个要讨人喜欢一点,这个理我了,白净的脸皮上,薄薄的嘴唇一开一合,好像在跟我说话……可是奇怪,我怎么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哦,我好像是喝多了,听不见也没什么奇怪,等酒醒了以后再问他便是。 唔……我得看看这酒叫什么名字,叫阿极多给我弄几坛来,等月老那厮功成而归,我就拿这个酒给他饯行,不怕放不倒他! 想着想着,我便将空掉的酒坛反过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了看坛底,迷迷糊糊地记住了酒名。 鬼见愁?什么破名字! 第六十章 成仙 我醉酒有一个习惯,就是爱做梦。 这次做的梦尤其长,梦的是那丫头上一世的故事。 我的眼睛仿佛依天而生,俯瞰这烟皇山的云水山河。我之所以知道这是上一世的故事,就是因为我能看到聆悠峰还没有长满尸骨花。 我还看到雁兮崖旁瀑布流水潺潺,有刀光剑影闪过。定睛一看居然是头戴朱红远游冠,穿着云烧赤锦广袖外袍的溟烟正挥着他的十方剑与眸间系着似雪白绫,一身玄色罗裙,执着遮云剑的未千皇你来我往地切磋。 未千皇身上这件罗裙我再眼熟不过,这裙子前前后后绣了一百只姿态各异,品种各异的鸟与背后那只七彩凤组成了百鸟朝凤图案――这是溟烟在她三百岁的时候送给她的生辰礼物。 三百岁……现在至少是她三百岁以后的事情,可是三百岁以后的事情我哪记得那么清?大概从这丫头遇见溟烟的那一刻起到为了治好她的眼疾,师徒三人结伴云游四海,结果溟烟却粗心大意地中了万年蛛皇之毒之间的事情,我现在都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知道那段日子是她过得很好很好的日子罢了――须知她的一生中并不是时时刻刻都精彩无比需要我拿眼珠子一丝不错地盯着的,她和溟烟在烟皇山的这段日子着实是过得顺风顺水,叫我实在是不忍心打扰他们小夫妻俩蜜里调油的生活。 我梦里现在这着实没什么特色的日常小互动,我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连它到底发没发生过,我现在都不敢做个判断。 我的视线逐渐从九天之上落下,落到雁兮崖的美人松林之间,仿佛万千松针都是我的眼睛。突然有个敏捷似箭的身影从我某一只眼前飞快掠过,大呼小叫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师父!师父!师父你在哪?” “这里。”未千皇的声音不大,却如能穿云裂石,叫那身影面露喜色,辨别出了她的位置。 未千皇一生只有一个徒弟,便是现在正在林间驾雾穿行的,身着整个烟皇山第一件校服的卿不负——看得出,这时的他已是飞仙后期,距离成为真人只有一步之遥,虽然修为已经十分可观。可眉宇间仍是一派蓬勃朝气,心中亦是坦荡孑然,没有半分城府。 我突然明白,其实现在的他和后来的他并不能算是同一个人——一个姓卿,一个姓未,怎么还能是一个人呢? “看来得再加条规矩——”溟烟格挡开未千皇势如破竹的遮云,看向了一路跑过来的额头上微沁薄汗的卿不负道:“烟皇山内禁止喧哗。” 未千皇面无表情地收了遮云,将脸面向卿不负:“罢了,反正这里就我们三个人……小卿,什么事?” 小卿……以前听到这称呼并没有什么奇怪,可如今听来,怎么感觉她是在喊我呢?一定是黎弥那没大没小的家伙弄的! 他们九重……我看了那丫头一眼,硬生生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 “师父……我听他们说等过段时间我们就要收门徒了?”卿不负一脸的求知欲,隐隐有些兴奋。 “嗯。”未千皇点了点头,算是做了答复。 我好像有些印象了,这应该是未千皇刚过完三百岁诞辰的时候,好像前段时间这两个人刚把重阿和凤小娈从羲华山请到烟皇来,又将最东面的青龙十三峰都给了他们俩。再过一段时间晏啻师徒几个也要搬来烟皇,入驻白虎十八峰。 溟烟朝卿不负走过去,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打量了一圈,末了一把揽住他略显单薄的肩膀:“这身儿果然好看!等招了新人进来,让他们穿上这衣服到凡间斩妖除魔,一定能让我们烟皇从此扬名仙界。” 未千皇虽然看不见,可也能听出溟烟话里话外的满意,含了一丝笑道:“嗯。” “可是……掌门,我觉得这衣服好像没什么特色,人家其他门派都有自己的标志,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设计一个呀?” “标志?嗯……是得设计一个,不能光好看,总得让他们一眼就看出这是哪家的弟子。”一身赤红广袖的溟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摸着下巴,视线不自觉地就落在了未千皇身上。 她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才十八岁,全身家当就只有手中一把无名横笛。那时,她刚刚成仙,只知修仙成骨,完全没经过世事,一颗心干干净净,整个人如天山之雪。 我记得他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应该是在烟皇山脉外的一处的小山谷。彼时她横笛唇边,动听悠扬的曲子响彻山谷,同时也吵醒了在山中某处睡懒觉的溟烟。对乐律一窍不通的他突然被人吵醒本来是有些生气的,可醒来以后却因为曲声动听无比而逐渐心生好奇。于是溟烟寻笛声而来,一路柳暗花明,见林间沼沼雾气中若隐若现的绝美身影,简直把刚刚渡过天劫的霓君当作是九天之上误入凡尘的仙子。 其实,一生风餐露宿、幕天席地的野丫头和游山玩水、久负盛名的当今仙界的执法者帝君溟烟,应该是没有半分瓜葛的。可这两个人偏偏因为一首曲子,就见了此生这第一次面,而后几乎再也没有分别过。 本来嘛,故事的展开就像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遇到了心怀不轨的大灰狼,一颗鲜嫩欲滴的小白菜遇到了饿鬼附体的大野猪。可是自从未千皇在两人初见后第四年的金仙大会上一举打败溟烟,做了帝君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个人的角色仿佛调换了一样,未千皇变得越来越光华内敛,惜字如金,高深莫测,溟烟倒是成了两个人之间更磨人和幼稚的那一个,罔顾自己比未千皇大了那么多岁,不光不帮她分担帝君责任,每天就只知道腻腻歪歪地缠着她不让她打理仙界诸事。 而此刻,流水潺潺,美人如斯,飞云淡薄,江山静远,他的心里别提多满足,更是早忘了看她之前自己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掌门……掌门?” 第六十一章 成仙(二) “掌门……掌门?” 卿不负喊他却不见他回答便知道他又是看自己的师父看出神了,于是拿手在溟烟的眼前晃了三晃,揶揄道:“掌门……我在跟您说正事呢,您又光顾着看我师父!” 溟烟面露尴尬神色,欺负未千皇看不见他的小动作,捂了卿不负的嘴,狠狠地掐了他一把,又狠狠地用眼神警告了他。 眼睛看不见的未千皇仿佛耳朵也听不见似的,面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隐在袖中握剑的手仿佛抖了一抖。 那边那两个不分长幼尊卑的扭打了一番之后终于消停了。 “你……你小子刚才说什么来着?”溟烟悄声问卿不负。 “我刚才是问……”卿不负刚刚开口却见未千皇缓步朝他们两个走过来,于是也不敢妄言了。 “阿溟。”未千皇低声唤道。 溟烟立刻凑到未千皇身边:“我在呢!我在呢!” 未千皇的声音凉凉的,听上去仿佛没什么情绪,却如同笛声一样清越透亮:“你不是说烟皇风景秀丽,世间少有吗?两百还送我……不如,就以烟皇全貌绘在校服上作为图腾,可好?” 溟烟一双星目大放异彩,抚掌大笑:“甚好!甚好啊!”说完他倒头向卿不负道:“你小子还愣在那儿干嘛?没听见你师父说什么?赶紧去啊!” 卿不负也觉得师父的建议十分有建设性,于是点头离去,马上着手去办了。 雁兮崖于是又成了未千皇和溟烟两个人的一方天地。 未千皇突然抬手抚上眸间白绫,叹了一口气:“阿溟,大家都说烟皇山明水秀,有时我真的很想看一看……” 溟烟心疼地将她搂在怀里,轻声安慰:“总有一天,我会治好你的眼睛。重阿仙尊不是说蓬莱境有一品奇花名叫雪魄紫兰,那上面的露水可以清心明目嘛?我想若将此花化入你体内,说不定你的眼睛就能看见了……过段日子我们便去蓬莱吧,早一日找到雪魄紫兰,你就能早一日看到这万千世界。” “不急,门派初建,你身为掌门,还有好多事……” “多什么多呀?再多能有你这个帝君的事情多?”溟烟仍要说下去,却察觉到未千皇脸色的变化,改口道:“好好好……等着第一代弟子招进来,一切都安定了我们再走,可好?” “好。”未千皇依偎在他的怀里,三千青丝荡漾,直荡得某人心里痒痒。 于是某人便亲了亲她的头发,低低道:“我那么着急……还不是为了能让你早一日亲眼瞧瞧这烟皇景色?你不但不理解,还故意生气凶我……” 未千皇闻言莞尔一笑,也只有在溟烟的面前,她才会露出如此鲜妍明媚的表情:“其实……我最想看的还是阿溟你。” 未千皇性情孤傲凉薄,即便是内心情绪再复杂。面上也一向风轻云淡。就比如她这一世深爱溟烟,简直爱得无法自拔,爱到最后都以命相换了,可若只看她平时对溟烟的态度肯定一丝一毫的爱意也看不出来,更不会说情话。 这一辈子她对溟烟表露心迹的话,也比不过她临死那一日说得多。除了那一日,她说出口的情话统共也没两句,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就比如刚才那句,简直堪称她此生说过的最肉麻,最不堪如耳的话,我又怎么会不记得。 我甚至还记得溟烟听她说完这句,高兴得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笑嘻嘻道:“我当然知道……我们不是说好了吗?等治好了你的眼睛,我们就成亲。” “嗯。”未千皇静静地靠在他宽厚的怀抱里,收起了平日里作为高高在上的帝君的锋芒,乖巧得仿佛一只兔子。 “小未,我们就在这里成亲吧,好不好?” “好。” “我要给全天下的英雄豪杰,江湖门派发喜帖,,待到我们成亲那天招待八方来客,四海之宾!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嫁给我啦哈哈!” “……好。” “……也不用大操大办,我怕你累着,咱们还是关起门来,请几个好朋友来吃吃喜酒,自己知道就行了。” “……也好。” “你说我们成亲的时候准备什么酒?是百花蜜酿还是流霞浆?诶――,对了,上次五毒教掌教来的时候,说的那个百酒藏卷里的上古佳酿天涯光如何?” “都好。” “那就它了。” “……” 两人说的话我渐渐听不清了,就连眼前景物也开始变得模糊,最后化成一片白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 等到白光散尽,我的眼睛能再重新睁开的时候,眼前之景已是天翻地覆,居然直接跳到了无相轮回境的那场惨烈无比的大战。 这时候溟烟已经被群魔护送着离开了,只留下喜袍上已经是血迹斑斑的未千皇手握早是一团煞气萦绕的遮云剑与仙界诸将生死相搏,她的脚下已经倒了不知多少仙家名仕。 被未千皇锁在封印里远离战局的卿不负哭得眼泪与血都混在一起,横在鼻子上面的伤口被眼泪浸泡后肿得血肉翻飞,整张脸都染了血色,不停地喊着:“师父!师父不要!”一直喊到他声嘶力竭说不出话来,喊到最后他再也没有力气去拍打结界,只能被困在那牢固的封印里,眼睁睁看着昔日自己最敬仰最爱戴的师父与仙界翻脸,与群仙为敌。 仙界这边损失惨重,未千皇的身体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两方一时间谁也不敢擅动,就这么紧张谨慎地对峙。 可是留给未千皇的时间不多了,她如果不能将他们拖延住,如果溟烟还不回来,她就必须将他们全部都留在这里。 她本不想徒增杀戮,可是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办法――如果现在不动手,等她灰飞烟灭,就再也没有人能拦住他们了,她绝不能让任何人成为溟烟去往换骨池之路的绊脚石。 未千皇最终还是决定用出杀手锏。 她果断地催动经脉逆流,口中振振有词。有见多识广的认出了她的杀手锏到底是什么,大声喊叫:“快阻止她!这是禁术焚魂!她要以身殉剑!” 群仙听到后大惊失色,无相轮回境乃至仙魔两界也都风云突变,同时未千皇挥动遮云剑反手刺向自己的胸膛。那一瞬她的身体迸发出耀眼而强悍的紫光,直映得无相轮回境的天和地都成了紫色。 她的意识消散前,心里还在想:阿溟,这次我真的走了……你多保重啊…… 第六十三章 成仙(三) 当耀眼的紫光消失后,无相轮回境再无未千皇,她已经与遮云剑融为一体,蓄势待发地准备与这里的所有人同归于尽。 后来的事情我再清楚不过,遮云剑原本就是一柄绝世奇兵,现在又承载了一位金仙的全部修为,仿佛隐隐催生了剑灵。剑灵知道主人动怒,随着主人的意念迸发出恐怖的煞气,成为了一把屠戮之刃,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不到半刻,无相轮回境就化为一片血海。 “再这样下去,我们全都要死在这里!”某派掌门吐了一口血道。 “那怎么办?若现在不能将这叛徒击杀,日后她卷土重来,必然不会放过仙界!”断了一只手的某门护法道。 正当他们手足无措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时,天边突然划落一束湛蓝流光,同时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也传入他们耳中:“她毕竟是我们烟皇的人,就交给我们吧。” 蓝色的光华散尽,当中显现的正是如今执掌烟皇的掌门人子夏。当年的他除了比与现在胖点,简直半分无差,一样的冰冷凌厉,一样的仙气凛然,一样的目中无人――此无人非彼无人,我并非说他嚣张自傲眼高于顶,而是他实在是眸清色明,仿佛万千世界在他眼中也不过尔尔,并不能成为他眼中的风景。 当然,他也还是一样的令我不喜――这个人,他常年缟素一身也就罢了,偏偏每日还总是一副面如死灰的哭丧必备表情,与阴曹地府里那些来办投胎的,不过就差两行清泪。 霓君在人间的那十几年我并没有关注过仙界的事情,可我是怎么也没想到这掌门之位竟然会他头上。从我随着小霓君在峨眉之巅见到醉酒野游,蓬头垢面的卿不负时,我便猜到如今的仙界应该是天翻地覆,烟皇的掌门也会另有其人。 可就算掌门首徒归于沉寂,不愿理事,也应该是士羲或者其他某位护法接替未千皇的位置,为什么会是子夏呢? 我对这个人的印象仅有他当初来到烟皇拜师学艺时的一点事情。他是烟皇招进来的首届弟子中的一个,算里面资质尚好的一个――毕竟烟皇初初建成,并没有多么雄厚的师资力量,满打满算也不过就那么几伙人,所以就只能靠着未千皇和溟烟两个帝君的名声才招来这么多慕名而来的弟子,若再严苛要求什么资质,那人就更少了。 那时并没有很森严的门规,也没有完善的收门徒的步骤。第一届弟子们都是由两位帝君和重阿凤小娈夫妻两个亲手带起来的,几乎都能算作是烟皇山掌门和护法长老的嫡传弟子。 因为是第一届,所以他们几个也格外地重视。尤其是溟烟,未千皇还好一点,毕竟她是收过徒弟的。溟烟带徒弟,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溟烟带的第一个孩子是未千皇,第二个就是子夏。 他第一次在五行大殿以烟皇掌门的身份与众多弟子见面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子夏,只因他的气质与未千皇有几分相似――不得不说,那股生人勿近,清冷桀骜的劲儿确实是有些像的。可是临到弟子们择良师的时候,子夏选了他,他却死活都不收他为徒。 原因很简单,他是男的。苍梧峰已经多了一个卿不负了,可不能再多这么一个看上去就跟未千皇合得来的臭小子――他可不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时这件事也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毕竟八卦这东西得有人才传得开,当时的烟皇实在是人丁稀少,但凡出了件事你说给我,我说给他,他转头又说给你,你便要来找我算账,如此一来也没什么八卦了。 更何况子夏这孩子又沉默寡言,拜他不得便拜了……拜了,拜了谁来着?我也记不得了,反正那段时间他一直都安安静静地在烟皇修习剑术,存在感也越来越低。此后几百年动不动就闭关,动不动就出门历练,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淡忘了当初那个想拜掌门却没有拜成的弟子。 我是没有想到这么个路人得不能再路人的,我几乎都没有多加关注的小角色,竟然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出现在了无相轮回境中,还声势煊赫至此。 只见烟皇弟子们三三两两跟在他身后,脸上尽是严肃神色,有的甚至隐隐有些怒气,看样子似乎是来教训人的? 可问题是,我根本就不记得当年这一战还有这段啊?这到底是我的记忆,还是只是一场梦?如果是梦……不对,难不成梦里的自己也能意识到自己的梦是假的?我虽然久眠无梦,可我也听说在梦里应该一直随遇而安,顺应梦境,把一切都当作是真实的…… 所以,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罢了,回去问问黎弥,我最近发现这小子好像什么都知道,就连溟烟怎么中的蛛皇之毒他都……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无相轮回境一片肃杀静默,伤亡惨重的群仙退到一旁,尸横遍野的战场中只余一人两剑。两柄剑一白一紫,在天地之间静静地对峙着,仿佛两只猛虎伺机寻找对方的破绽。突然子夏扬手,剑起剑落丝毫不拖泥带水,使出的正是烟皇山一派最常见,最简单的招术――风陨杀。 那边紫色的遮云立刻也有了应对之策,竟同样是风陨杀。 然,虽说同样是风陨杀,前一个像是杀,后一个却更像是一阵风,一阵无声无息的风,抚摸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仿佛下一瞬间就要切开谁的咽喉。 两柄剑甫一碰到一处便迸发出令人不可逼视的光。光灭,两者瞬间分开,情况都不容乐观。未千皇仙力早已不济,难以再催动焚魂术,被迫从剑中脱离出来,而子夏握剑的手早是筋脉寸断,胸腔一窒呕出鲜血无数。 子夏强撑着自己的身体,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面上神色如常,用仅有他们两个才听得清的音量,平静道:“未千皇,你输了。” 第六十四章 无眠之夜 未千皇毫无生气地躺在失去光芒的遮云旁边,身上的喜服破烂不堪,云鬓散乱,钗环尽无,只有眸前的血迹斑斑的白绫还好好地系着,出气多进气少,几乎整个人都浸泡在血泊之中。 本来是冰肌玉骨的高高在上的神女,现在却像被强盗山贼凌辱虐杀的可怜受害者。 “未千皇,你输了,你终于……输给了我。” 子夏,一直以来淡然处世,冷漠如石,清澈如练的子夏,竟然露出了一个有些邪乎的笑来――不得不说,这笑是好看的,可是配着他疲惫的喘息和无神的双眼,就有些古怪,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而他这笑随着未千皇将自己撑坐起来的那一刻起,就僵在了他的脸上。 未千皇身上的发出令人不可逼视的金光,抬手擦去了嘴角涓涓血液,仅仅是咳了一咳,脸色依旧如常,微垂着头淡淡地,没有任何情绪地问道:“你是谁?” 这问题一出口,子夏脸上的血色几乎褪了个干净,脸上的笑更是荡然无存,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你说什么?” 无相轮回境万年的安静终于在此刻回归了这里,炎热的盛夏里温度仿佛比一开始还要冷上三分。 未千皇擦血的手顿了顿,头也抬起来,隔着血色的白绫用根本就看不到一丝光亮的眸子打量他,语气也没变地重复了一遍:“你是谁?” 子夏的脸色一瞬间如同调色盘一般精彩——这孩子可能一年,不,可能十年百年千年都不会有这么多表情。 “哈……哈哈……”子夏冷笑了两声,身上仿佛燃烧起熊熊烈焰,“我与你争了这么多年……你,你居然……哈哈……”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实在是太精彩,太让我意外了! 子夏居然一直把未千皇当作假想敌?而且已经到了这样走火入魔的地步?难不成……难不成他有龙阳之好?不对不对,他看溟烟的眼神我不是没见过,也不是那个眼神…… 不是因为她夺所爱,那便是……便是……是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隐藏故事呢?这一定是假的,一定是! …… 可是,这假得也太离谱了,假得太刻意反而搞得有点像真事儿一样。 “是不是……只有你死了,他才会看向我?”子夏挥着他的佩剑,用剑尖将她的下巴挑起来——我甚至都不知道这把剑叫什么!真郁闷! 等等……他?看向他?难不成……是因为他不收他当徒弟的这件事吗?哇塞!他原来不是不在乎,而是在乎惨了!可是他藏得未免也太好了……连我都没看出来――好吧,也许是他当时在我眼中实在是太无关紧要,根本就没太注意他心里在想什么。 当然,我还是对这件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不过这接下来的事情倒确实是有按照正常走向继续下去的意思。 正常走向就是后来以子夏为首的烟皇弟子们合力使出了烟皇着名的杀阵――极乐。 极乐威力极大,是溟烟和未千皇两个根据上古密卷中记载的宰杀魔兽梼杌的阵法改进的独门阵法——即便是全盛状态下的未千皇也不能保证定能全身而退。 如果说未千皇的身体几乎已经被蛛皇毒折磨得死去活来,那极乐登场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可以说是万念俱灰——极乐有朝一日竟然用在了自己的身上,未千皇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那是当年她亲手改造和创新过的绝世杀阵,她没有领教过却比任何人都知道它有多厉害。 听着耳边众弟子们焚唱的自己亲手写就的咒文,她突然回忆起自己和溟烟日日夜夜都在苍梧峰重皇塔内钻研上古密卷,一遍一遍地尝试新的阵型,编写新的仙咒。 三月后终于改得满意了,那一天是两个人的无眠之夜。 兴奋得全然没有睡意的两人在仔细誊写阵法详述,溟烟将她搂在怀里,说话的语气里有着无与伦比的满足感:“小未,我们成功了!这样我们烟皇就有独门阵法啦!” 她还稍稍镇定一些,“名字。” “名字?你说阵法的名字嘛?”溟烟一手搂着她,一手指挥十方剑左左右右地翻找密卷,找了半天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嗯……这上面好像没说叫什么,不如咱们给它取一个吧!” “好。” “这阵法又快又狠,只要施阵之人修为够深,数量够多,即便是你我进入阵中也有可能有来无回……如此厉害的杀阵还真不知道该取个多么威风凛凛的名字……得好好想想。”溟烟好看的眉头轻轻皱起,却听见那边未千皇冷不防地说了句:“往生净土,早登极乐……” “什么?”他低头。 “极乐。”她抬头。 等到未千皇回忆完毕,整个无相轮回镜仿佛被血洗,阵法在未千皇头顶缓缓结成法印,铺天盖地的红色光芒久久不灭,光芒刺眼到众人再也无法逼视之时,便是极乐杀阵开启的那一刻——那是极乐杀阵第一次在大家面前以这样盛大的样子展现出它的风采,也是唯一的一次。 然而,它却在下一秒就被一把折扇破解开了,只见一个身着黑色残破长袍的瘦瘦高高的身影凭空出现在未千皇的身边,随后那把上可凌云下可入海的折扇也飞回了那人的手中——扇子一面为玄,绘有一尾栩栩如生的火红鸾凤,另一面是素白一片,仿佛待墨的画布。 那人身后准备挥剑与极乐同归于尽的未千皇挥剑挥到一半便戛然而止,手中遮云立时也失去了光彩,随着主人倒下也一同掉在地上,声音清脆无比又沉重无比,同时一直困着卿不负的封印也烟消云散。 仙历七十二万八千四百五十九年夏至,帝君未千皇蛛皇毒发,享年一千岁。 世人皆以为未千皇死于烟皇杀阵极乐,我却知不是,因为那把凌云入海的扇子是阴阳扇,那破阵之人便是我。 那时的我几乎要被仙界这帮泥古不化,狼心狗肺的老顽固气死了,却还能压着滔天气焰给他们留着一句:“够了,她已经死了。”然后抱着她直奔帝君冢。 “站住!” 第六十五章 我的 春暖一座城,花开一颗心。去春天的路上,总是挤满了看花的人。 你去看花时,带着一个心爱的人;我去看花时,时而忘了带上一点点的疑问。我去看花,是因为可以把这样的爱情看见——行似并蒂花,走如同心莲;和着一路心疼的泪,以及那一路羡慕的眼。 也许,岁月里,有多少看花的人,就会有多少个春梦一觉未有醒的景。 细细想来,喜欢看花的人,大多并不是因为那花儿的美,也许,他看的花,只不过是为了那一颗一步步寻找,一步步靠近的心。而我看花,也并不是因为那一朵花有多娇艳。自以为,时常出现在梦里的那一朵,至今我仍然不知道她的姓,名是谁。 许多时候,总是想方设法着把日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些,把时光整理得高低错落得有致一些,好让你看见我时,那样的色彩一直生动着我的眼睫,芬芳着我的语句。所以,每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能自禁的,含笑涕泪着把门打开,将你迎接,请你入怀······ 可是,谁都知道,我的花香并不撩人,只因你的美,你的娇,你的艳,更因为,我可以在灿烂的阳光下,当着你的面,无所顾忌着让一朵接一朵的故事沾上春天的色彩,把一瓣接一瓣的心事打开来让你听。我深深地为之着迷,也并不是因为那一朵能开多久,能开多艳,而是,在你的面前,可以肆无忌惮地把我所有的时光化作缤纷的雨,就像,你看我从雨中渐渐走来的一样,慢慢地寻找,一点点地靠近,在你的香息里,在你的花瓣中邂逅相逢,在你的花影中静静着缠绵,在你的花谢中缓缓着老去。 有谁的春天不是在这一瓣盛开,在那一瓣凋零?有谁的爱情不是在这一季里欣然相逢,在那一季中茫茫而别。如果,不只是为了生活,如果,不是为了努力地活下去。 一直不能明了,究竟有多少的花儿,需经历多少个寒夜才可以尽情吐艳;究竟有多少的爱情,要承受多少的磨砺才能够褪去苍凉的身影? 也许,春花之美,美的真的不在于色彩,而美在果香满枝。也许,是因为谁都无法左右;所以,年年岁岁花无果,也许,是因为谁都满怀希望,所以年年岁岁春无尽,还因为,心怀几份不甘,总是任凭风来雨劲使气力,任由百花如潮齐争艳。 曾几何时,我邀春花入怀,春花一闪而过;到如今,你请春雨入室,春雨许我如泪流。又或许,有时候,我们争取的并不是爱情本身,而是万物复苏春复来的努力与坚持。 我,从不怀疑,花儿的美大抵都是相似的,就像那些灿烂在大街小巷里的爱情一样,;我也从来不能确定,迫于无奈而放弃爱情的人,大多不会再将爱情当作一种信仰。若不然,有谁去怀疑,一把油盐酱醋米怎敌过了春去秋来的苦辣与艰辛。 十万分地喜欢“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诗句。你,身而为蚕、只因灵魂不死;我,蜡炬含泪,只因心念不改。所以,从古到今,有多少这样的爱情以一种这样的姿态秉持着一如既往的忠贞? 春深雨酬路更远,无奈,花谢风急夜不静;但问,天上人间,水如环,月如襟! 这一次的转身,是一辈子……是老死不相往来也好,还是天涯海角如同陌路也罢,是一辈子的路,各走各的。 缘来缘去,爱恨情仇,都已过去…… 说实话,我没有丝毫的遗憾,我没有一点点的愧疚。现在的离开,理所应当。既然可以安然无恙的戳通心窝,我怎么不可以理所应当的离开?既然可以那么爱,怎么就不可以如此这般讨厌?不,不应该是讨厌,我应该放空自己,不应该再有任何的感情,连恨都不可以,遗忘在岁月里,抛弃在记忆长廊间,不能带有任何的气息关于曾经。 这一次,我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说服自己放下,说服自己不能哭,说服自己可以一往无前的迈着自由的步伐浅行……这一次,我终于赢了自己。 没有太多的留恋,没有太多的心情,除了故技重演,还是不厌其烦的老路,毫无新意。可能昨天还是我的天,我世界的二分之一,我痴痴傻傻追求的远方,我恋恋不忘的心结,我舍不得放下的爱情……今天,于我而已这些都过眼云烟,我不在乎。 泪流够了,折腾够了,付出够了,思念够了,痛苦够了,可能我的欢乐也够了吧……其实,失望也够了,很简单想要的东西给不了,说过的话不遵守,重蹈覆辙,屡教不改,离开是必然的选择。于我们大家都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可能再为一个人剪三次头发……也不可能没有原则的去接纳……不可能我的世界只为你一个人精彩……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而我们属于后者……二百四十六天,分手15次,就让这个恶性循环结束在这个五月的街头。从此,天南海北,我们相忘江湖…… 是好是坏,全然无关。别在纠缠,别执拗,别再一次次的辜负…… 我是孤独的守望者……我在自己的蓝天里执着自己的远方,那个地方只有我…… 人的一生是万里河山,来往无数过客。有人给山河添色,有人使日月无光,有人改他江流,有人塑他梁骨。大限到时,不过是立在山巅,江河回望。我们是深夜里最相思的痴男怨女,我们是禅月尾巴上长相思的虔诚信徒,我们是彼此世界里最独特的星火,我们之间的距离永远在三十厘米内……时光一往无前,承诺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星空,振振有词的说辞成为你逃脱的装备,我们不再曾经,两颗心的距离慢慢地退出三十厘米的距离,到了你和我……路途的距离也疏远了心的距离,爱的温度在吵闹里缓缓地接近零,千变万化的借口,一成不变的心意,痛彻心扉的记忆,遍体鳞伤的躯壳,你成了他,全然和我无关…… 第六十六章 师徒日常(一) 这个问题还是一个一直在研究的学术问题,目前西方处于先进阶段,如果没记错被称为死亡学,他们曾通过脑电波监控成功做到了与死人沟通,证明了人死后意识还会留存相当长一段时间,最长大概达到了一天多两天之久,期间,弥留之际会看到一扇光亮的门就像去天国,会看到很多已故的亲人亲热的来挽他带他走进那扇门,之后,便是花园,还有跟亲人亲热,死人的脑电波甚至最后还跟实验者道别说他要走了,他正走向一片光。曾经有一位实验者在弥留之际也看到很多已故亲人和发光的门,但是三小时后被抢救回来,成为唯一从鬼门关里走一圈又回来的人,他亲身证明了这一现象的真实性,目前中国还没有相关的实验组织。全手打,跟上我的理解吧,发光的门很神似基督教的教义,耶稣向世人打开的天国之门,只不过,做过这个实验的人,也没法再深究下去,因为思维在最后告别之后到底去了哪里,就不知道了,没法知道,发光的门和已故亲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还在讨论研究,或许某一天我们的科技已经可以很好的控制光,就能掌握思维的去向,明白这些相似的现象到底是为什么,对死亡的认识也可以提高一个层次,我们或许真的能知道这世界是否有神,呵呵。 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是生命的起点,卧榻弥留之际却是生命的终点,世界有没有轮回谁也不知道,只不过生命的此消彼长倒也像极了轮回,人的一生经历了太多,到了晚年的时候才能享几天清福,即便如此,人也不能摆脱死亡,这是任何人都逃避不了的一件事,只是死亡前的那一刻,却也是人生最痛苦的时刻,那么在弥留之际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人到底有多痛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人在死亡之前,除了身体早有的一些变化外,最先出现变化的是呼吸,在那个时候肺部会充血然后水肿,导致人的呼吸会极度难受,这时候因为供氧不足,人的意识可能不会清醒,而且这会儿人基本上一直在张嘴,努力的往进吸氧气,这是人因为缺人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大脑的新皮层是会关闭的。所以正常来说,患者是不会感受到痛苦的。因为大脑的新皮层是形成和维持人的意识的,它对缺氧是十分敏感的。所以当这一刻来临,患者的人体是会陷入意识的部分亦或是完全的障碍。到了生命终期,大脑新皮质会率先产生功能障碍或关闭,也就是说,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人是不会感受到痛苦的。 但是在亲人的眼里,死者出现的呼吸困哪、窒息、甚至是挣扎反应,似乎都是痛苦的反应。其实不然,所以面对死亡的真正痛苦的感受者,其实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亲近的生者。氧,造成的一种下意识的动作。 这时候人的身体可能也会出现一些变化,可能自身控制不了自己的大小便,其实这还是和大脑有关,这会儿大脑极度缺氧,导致人就会很迷糊,有一些事他压根就控制不了,所以可能他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大小便,其实看到这儿真的很令人心酸,好端端的一个人,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任谁也会难过心酸的。 其实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人生就已写下了结局,那就是——死亡。死亡是逃脱不掉的,死亡其实意味着解脱。当一个人真正知道死亡的结局之时,大部分并不会感觉到痛苦。甚至有的人因为经历了疾病的百般长期折磨,在这一刻会有一种能够获得解脱的和平放松之感,终于不需和人生的苦难进行抗争。死亡使人与这个世界,与这个世界上的使自己感受到痛苦的人与事彻底的分别,从此没有任何的瓜葛。那么,在人死亡的最后一刻,咽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会不会感觉到痛苦呢? 死最后一刻是不痛苦的,最为痛苦大概就是回光返照的时刻。因为人能够有这样最后的清醒的最后时刻,一定是有许多牵挂放不下的事情需要交代。而在交代后事之时,代价必定是要忍受这巨大的痛苦,注意力完全被要交代的后事而分散,此时人有着超强的意志力。自此之后,病人的身体迅速的恶化,而出现神志不清的状态。 所以,由此得知,在照顾弥留之际的病人时候,需要在他感受到病痛的折磨之时,就进行细致入微的体贴,行事之时要考虑患者感受,尽量做到为了家庭和睦,避免冲突,让家庭不要再给他带来除了病痛的二次伤害了。在最后离开的时候,不要再折腾他了,给他最后一个温暖的依偎怀抱! 当然这个时候,人的还会有点不安,毕竟他自己多多少少也会感觉到一些什么,毕竟在这世界上不畏惧死亡的人太少太少了,这时候人也会流下眼泪,毕竟他还有很多东西放不下,这个时候是最令人心酸的,看着他哭泣你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你真的是最心酸的时候。 在这个死亡的过程中,最先失去作用的就是大脑皮层,因为呼吸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吸入的氧气也越来越少,而大脑皮层对氧气最敏感了,对于这些,人在死的时候是不会感觉到的,而人最痛苦的时候应该就是回光返照那段时间,那段时间他凭借强大的意志力恢复意识,这时候他不仅要忍受身体的疼痛,更要承受心中与亲人别离的痛苦,甚至有的人在这个时候已经说不出话来,纵有千言万语他也说不出来,只能干着急看着亲人流泪,这时候得多令人心酸,你看着他那么难受却无能为力,他感受痛苦知道即将到来的结果,舍不得别离,又是多么的心酸难过,其实最痛苦的应该是他。 这时候,不论是亲人还是他自己,都是最痛苦的时候,毕竟与亲人的别离,谁也不愿意体会,而且身为长辈,更不愿离开自己的子女,在他们心里孩子始终就是孩子,只是生命无常,这个别离人终究要接受。 第六十七章 师徒日常(二) 人际关系是有害的,有时甚至会对人际交往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如何搞好人际交往呢?首先应排除妨碍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各种不良因素。影响人际交往的不良因素主要有: (1)相处距离,首先是空间距离。在同一办公室、同一场合、同一活动圈内,都容易因经常相遇、接触、沟通、互相帮助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即友谊关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在于交往双方相互吸引产生的相互接纳,发现对方的思想、态度、兴趣、为人处事等有自己喜欢和感兴趣的地方,于是继续交往与沟通,在继续交往与沟通中达到进一步的相知,从而结为知交。 (2)一个人的品格、能力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建立。人们都羡慕优良、能力出众的人。真诚、坦率、乐于助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对人有吸引力;能力较强的人,容易引起他人的敬佩感,自愿与他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般来说,人们更倾向于喜欢精明又有小缺点的人,心理学上称此现象为“仰巴脚效应”。意思是指精明的人不经心犯点小错误,不仅不影响他的优点,反而使人觉得他也和常人一样,会犯错误,有平凡的一面,使人感到好接受,产生安全感。 (3)由交往而建立密切的人际关系,重要的条件是交往双方的相互吸引。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热情、羡慕,而另一方却表现冷漠、蔑视,就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引起交往双方相互吸引的因素是双方的相似与互补。 除了相似与互补能够导致交往双方相互吸引外,还有仪表也是一个因素。一个相貌举止端庄大方、谈吐优雅不俗的人,给人形成的第一印象总是良好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量,使人愿意与之继续交往,并对其言行多从好的方面设想、解释。这就有助于双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人际知觉是指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认知。它包括一个人对自己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识知和对他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认知。人际知觉所认知的对象是人际关系。人际知觉的良好印象会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维持和发展;相反,人际知觉印象的不良,则对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持起阻碍破坏作用。 其次应注意人际交往中的艺术。 (1)在人际交往中寻找共同点,求大同。人际关系的建立和改善,必须是建立在关系双方共同的利益与需要的基础上,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要清醒地意识到彼此需求的共振是吸引双方的粘合剂。当然,共同永远是一个相对概念,每人的经历、使命和情绪各不相同,不能抱着求全的幻想。要有大将风度,切忌斤斤计较、患得患失。 (2)知彼知己,因势利导。孙子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交际过程,要充分估计自己与对方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了解对方的目的、要求、长项和弱点,估计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改变对方的态度,根据对方的情况设计交际方案,行动时便成竹在胸。 不过,计划难以预测变化。现代社会气象万千,变化无常,领导者在交际场上要适应这种节奏,另外面对突发性事件,要稳定自己的情绪,迅速理顺各种利益,调整原定方案,淡化紧张气氛。可以用转移视线的方法,或顺水推舟,抓住时机,广交朋友,联谊四方。当己方处于不利地位时,要临危不乱,失意不失礼。对失败者更要周到,不能势利。 (3)了解心态,把握情感,重在交流。人们常用对牛弹琴来讽刺不辨对象、不合时宜、盲目行动的荒唐做法。在交际场上,应杜绝这种愚蠢之举。 交际是情感的交流,是人的一种心理现象。复杂的人际关系常常使人在结交时悲喜交织,苦乐参半。一次交际中引起的苦恼,会影响另一次交际的情绪,造成情感表达的不适当,使预期目标流产。要避免这种状况,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及时地进行心境转换,同时摆脱对方情绪的影响,以一个玩笑或一句妙语去掉感觉上的不快。 相互交流是理解的桥梁。直接交往是交流,特别是建立感的最有效的形式,即使宿怨较深,通过直接见面交往,也可消除误会,所谓“相逢一笑泯恩仇”。在面对面面俱到的接触中,双方使用口语,没有中介物,可以更直接、方便和集中地表达各自的感情,使相互之间影响力加大。 当然,在人际交往中,也应掌握一些必要的技巧。1有礼貌地寒暄,表现出谦恭有礼的态度。与人首次见面,一定要礼貌地寒暄一番,表现出谦恭有礼的态度。随时说声“你好”,或适时招呼“早安”、“午安”、“晚安”等等。2经常面带微笑。微笑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显示出一种力量、涵养和暗示。微笑对于树立形象能发挥极大的效果。3穿着得体,表现个性。对一个人的印象往往来自于他的服装。穿着可以直接表现人的个性。为了使衣着一目了然,服装上力求整洁、庄重和协调,使人第一眼就留下美好的印象。4记住对方的姓名。无论身处何种场合,当他人将对方介绍给你时,必须马上记住并能叫出对方的姓名,惟有如此才能显示出和他的亲切感。5注意倾听,与人交往时,要善于倾听别人的谈话,使对方感觉到你们的尊重与兴趣,否则是很不礼貌的。6保持谦恭的态度。随时随地区使用谦恭的语气与人交谈,这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一条众所公认的不成文的法则。一个言词谦恭的领导者,在待人处世方面,将会得到好处和方便。7谈一些任何人都能了解的话题。第一次与客人会面,应以人所共知的话题做开端,这样容易得到对方的共鸣和回响。8说话要有分寸,避免使用口头禅。 如此一来,它能搞好人际交往,这样才能利用良好的人际关系为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六十八章 烟皇轶事(一) 北方的四季没有南方的那么分明,当时间褪去了斑驳的泥黄色,才从一地的雪白迈步走出的时候已是夏日。校园的垂柳抽了嫩枝拂过地面,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楚逸趁着下午七八点的阳光看着它们发呆。 还有三个月就要从这个校园走出,又走入另一个更大的校园,遇到新的同学朋友,但是散发在空气中的分明不是喜悦,而是对最后这段时光的不舍。 窗户的玻璃上不知何时落满了灰,楚逸有些看不清外面的景象,撕过一页书擦了擦。 在柳枝下一群女孩子莺莺燕燕的逗笑着,他识的其中的一个,那是低他一级的堂妹,只是关系疏远到他只知道她的名字却不曾打过招呼。要不是昨天中午她带着她们三个叫住了正在往楼上走的他,他也许从来不会注意到窗外的楼下还有这样的风景。 经过了整整的一个学期相处下来,林花与楚逸都慢慢的了解了彼此。不像是教室里传的那样,她不只是因为与校长的关系才进入了老杨的班里面,更多的是因为她的学习成绩。在第一次模拟考试结束后,大家都闭上了嘴。虽然楚逸从来不曾介意过这些,不过当贾瑞一本正经的赞叹她学习好的时候,他一脸鄙夷的说,当初你不是还说人家是靠关系进来的? 嘿嘿,每个人都有错的时候嘛。 知道就好! 楚逸的心里比自己得到了承认更加的高兴。 当晚自习的课间她拿着习题册走到他的座位面前,才发现了空空如也,早已不见他的踪影,只有桌子上散乱的撇着三两张翻过面扣在桌子上的纸,上面还压了一只铅笔。以前也有来找他他却不在的时候,她便会安静的又退回去,直到他回来再问,或者就干脆去问别人。若不是他强烈要求有什么不会做的题一定要问他,她或许根本也想不起来找他吧。 只是当她看到一团揉皱的纸团上面满是灰渍,还有一面斑驳的玻璃的时候,想起老杨总是点名叫他不要盯着窗外看的情景,她鬼使神差的坐在了他的座位上面。 她从口袋拿出一张纸,将它平铺在整个玻璃上,再印了自己的整个手掌上去,然后慢慢的顺着窗户边框画了一个正方形,整个玻璃上便出现了一个完整的正方形的形状。等她逐渐的将正方形的大小缩小的时候,整个玻璃上的正方形便消失不见了,甚至连整个玻璃也消失在眼前一般。 她捡起他桌子上的那团纸,还有手里的那张沾满灰尘的纸,走过教室的过道扔进了垃圾桶,他还没有回来。她坐在他的座位上盯着刚被自己擦拭干净的窗户,想知道外面到底有什么风景留住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注视。 抽了枝的嫩柳垂下万千的丝绦,就像是一间房屋拉起了串了珠子的帘子,又像是天地迷蒙下着笔直的雨线。此刻的楚逸正跟一个她不认识的女孩子躲在帘子的里面,他站在她的不远处,她翘首而立,长长的发辫伴随着柳枝垂落;帘子的外面,躲在窗户一头的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他认得他的那件红色上衣。 说不出高兴也说不出不高兴,她知道她是等不到他回来了,也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总是盯着窗外看。正在这时,她看到窗户上倒映着一个身影正在使劲的招手。她回过头看到正是坐在自己座位上的邢月。她回头看了看窗户上面,又看了看邢月,确定是邢月在叫自己便拿起桌子上的习题册走了过去。 怎么了? 去上厕所吧。 嗯。 邢月压低了声音说完,林花答应了下来,她知道她其实是害怕一个人去的。 咦,那不是楚逸么? 在回来的路上,邢月不经意的一个回头,看到了楼下的楚逸,林花注意到在二楼的阳台上面趴着许多人看着下面,而他们的目光聚集处正是楚逸与另一个不知名的女孩子。 嗯,还真的是呢。 林花假装惊讶的说了一句便拉起邢月往教室走,却被邢月一把又拖回了原地,看一看嘛,反正还没有上课。她便没有做声,也安静的趴在了阳台上,跟着邢月的手指看了下去。 喂,你今天怎么没有等我就自己先走了? 周末的下午楚逸气喘吁吁的追上了林花,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个周末没有等自己就自己先走了。几乎每个周末一起骑车回去变成了他们之间不曾说出口的约定,这个周末却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他有些不能理解。 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她一如既往的没有说话,脸红红的,不知是骑车太费力还是出于对楚逸的抱歉。看到她这个样子他知道他是不会得到一个答案了,便没有再问,陪着她走了一路。 哥! 娟子追上来的一声问候打破了他陪着她的安静,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个堂妹,嘿嘿的笑了两声算是回答。 这个是你女朋友吗? 娟子努力的伸着头去看林花的样貌,眼里藏不住的笑意与好奇。 别乱说,只是一个班的同学罢了。 不知为何,他连忙出口解释,这是一个敏感而多情的年纪。当娟子问起她是不是他的女朋友的时候,他满心的甜蜜,想就此沉默下去,却又不曾停顿的说出不是来。在这一刻楚逸有些搞不懂自己的内心了。 嘿嘿,哥我先走了。 嗯嗯。 终于送走了娟子,楚逸心里舒了一口气,回头偷偷的看了林花一眼,她仍旧安静的骑着车,刚才娟子问的时候楚逸也偷偷的打量了她的表情,只是她转过了头,只留给他一个秀发垂落的后脑勺。 你还有个妹妹啊? 或许是觉得气氛太过尴尬,她轻轻地问了一句。 其实说起来也不算是,但又可以说是。只是以前从来不联系罢了。 哦。 楚逸将自己与娟子的所谓兄妹关系解释了一番,见林花不再追问,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想起了那日娟子一行人叫住自己的场景来。 楚逸! 第六十九章 烟皇轶事(二) 阳光挥洒的中午,楚逸打完乒乓球刚要上楼时被身后的声音叫住了步伐。在楚逸的印象中没有与这个声音匹配的样貌浮现,转过头果然发现叫住自己的是四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 有事吗? 楚逸是我啊,我是娟子。 看着对面的四个女孩子走过来,楚逸的目光落在了一个长相秀气,戴着一副眼镜的女子身上,他总觉得自己对她很熟悉,只是想不起在哪里有过交集。直到娟子说她是他的堂妹,他才回头将目光放在了娟子上面。隐约想起好像真的是有这么一个堂妹。 楚逸,我们想借你的球拍去打球可以吗? 虽然口口的说着是楚逸的堂妹,但是却一口一个楚逸,看来她也跟楚逸一样,根本不曾将这层关系放在心上。楚逸还在想与娟子一起的那个戴眼镜的女子,并没有理会,直到娟子再一次开口,楚逸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 反应过来的楚逸将手里的球拍交了出去,伸手来接的却不是娟子,正是那个戴了眼镜的女孩,虽是心里疑惑,但他却未曾多想就交给了她。 哦,这个球拍有点不好,下午我把我的那副给你们去玩吧。 见她接过了球拍,楚逸想起自己打球时发现这副球拍的弹性不足,又想到是借给别人,自然要借个好点的给人家,便出口解释了一句。 要不你也一起来吧,听说你打球打得很好,教教我们呗。 就是,一起玩嘛。 第一个开口的依旧是戴了眼镜的她,剩余的三个人都跟着附和。本来楚逸就有这个意思,只是没好意思开口,现在对方主动开口便没有犹豫的答应下午一起去玩。 楚逸心里念着打球的事,好不容易等到了下午的课外活动,却被老杨的一句上自习留在了教室。看着老杨背着手走来走去,楚逸暗暗的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大声说出来,只能在一个劲的望着窗外的同时期盼着老杨善心大发。 楚逸,做什么呢? 老杨看到楚逸盯着窗外有些不悦,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因为楚逸向窗外看提醒了他多少次了。 老师,我想去上厕所。 楚逸偷偷的将球拍藏在了贴身的衣服,虽然被球拍硌的有些难受还是咬着牙向老杨开口了。 老杨显然知道楚逸只是不想呆在教室里,却并没有点出,皱了皱眉回了两个字,去吧。 黄昏的阳光消弭了白日的热烈也没有了那样的刺眼,只留下温暖的光照在人来人往的球场。当楚逸骗过了老杨跑到球场,恰好看到了娟子她们四个人在说说笑笑的打着球,看样子还真的是不会玩呢,时不时的将球击落在地,捡球的时间比打球的时间都多,不过看她们的样子却打得十分开心。 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看到是楚逸过来了,娟子咯咯的笑着说出了心声。 哪有,就是老杨又留我们上自习,只不过被我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了出来,真不知道那么简单的题每天留下来做什么。 对于被老杨留在教室,楚逸打心里的不耐烦。炫耀一般的告诉了她们自己骗了老杨偷跑出来的过程,见到娟子她们一脸配合的笑更加的自豪。 对了,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呢。 楚逸接过娟子递过来的球拍,到了一句谢,想起还不知道其余三个人的名字,有意无意的问了一句。楚逸怀揣着一丝忐忑一丝紧张又假装随意的问出口,不自然的将对面打过来的球击飞在空中,打了一个旋乒乒乓乓的飞了老远。等他捡了球回来,娟子一个一个的替他介绍起了另外的三个人。 韩燕,那个给楚逸似曾相识感觉的戴着眼镜的女孩;薛红,穿了一件墨绿的上衣和军绿色的长裤,梳着长长的发辫,在楚逸的心里她是他在这个学校见过最美丽的女孩;汪荷,此刻正因为将球再一次打飞而哈哈大笑着将球拍让给了薛红。 正如韩燕所说,她们四个是真的一点都不会玩的,因此楚逸也只好顺着她们一点点的教,虽然没有那种酣畅的感觉,但每每察觉到自己成功的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自豪感。 生活总是凑巧的刚刚好,当楚逸在晚自习的课间从二楼下来,转弯的地方碰到了红,她说了一句好巧,他说是啊。便与她一路边走边聊。 夜晚的风吹过抽枝嫩芽,他折了一截拿在手里问她喜欢做些什么,她说她喜欢看小说,他便高兴的像个孩子,咧着嘴笑了许久才说是吗,正好我喜欢写小说。她一脸惊讶的看着他,月光下那双眸子像是会说话一般,真的吗,借我拜读一下呗! 手里的柳枝被他折成了好几段攥在手心,汁液顺着嫩芽一点点渗了出来,传来一种粘滞的感觉,一松手,经过风一吹,那种粘滞感反而更加强烈了。 那个,你等我一会,我去拿下来。 要是不方便就有机会再给我吧。 没事,就在我书桌里面的。 她没想到他这么干脆的就转身上楼去拿了,只好站在原地等。 当他回到教室发现桌子上的铅笔掉在了地上,原本扣在桌面的三两张纸也被风吹落在了地面。他弯腰捡起掉落的笔,看了一眼沾了灰尘的纸,一把捏在了手里,将手上绿色的汁液使劲的擦拭了好几遍,三两下揉成了一团被他胡乱的塞进了书桌,接着又从一堆杂乱的书籍里面抽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将起了皱的边角捋了捋,看一眼还不错的样子,咧着嘴笑了笑。透过明亮的窗户看到楼下柳树下的那个身影,急匆匆的又跑了出去。 给你。 他双手有些轻抖的将笔记本交给了伸手过来的红,想起自己写的东西居然有人会拿去看,关键这个人还是红的时候,内心忍不住有些自豪与激动,想立马就知道她看过后的想法,想写更多的东西给她看。 我看东西有些慢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要用,不要耽误了大作家写作哦。 红一手接过,看到本子的边角起了皱,将一角捏在食指与拇指之间按压着,防止它们再一次翘起来。在皎洁的月光下眼睛里面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 没事,你慢慢看,这个本子已经是我写完了的,我要是写的话还有其它本子的,不着急不着急的,嘿嘿,不要急。 见到红的一系列举动,楚逸心里更加的感到惊讶和说不出来的欢喜,坚定了要写更多的东西给她看的想法。担心她会害怕耽误了自己写作而看的不认真,内心有些纠结,又有着希望她尽快看完给自己意见的矛盾。 到了! 转眼间到了分开的岔路口,看到楚逸莫名的咧着嘴笑了半天,林花犹豫了一下才开口,顿时惊醒了还在回味中的楚逸。 还真快啊,再见!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的停下车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迎面的夕阳下,而是匆匆的道了一声再见,一路轻快的骑着车转过弯消失在了她的视线。 第七十章 道阻且长(一) 有人问我,师傅,为什么我一直烦躁?总是因为一件小事,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却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为什么我不能和你一样想得那么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烦恼,特别是有出马缘分的弟马,因为身体上的窍门已开,身边除了有自己的仙家,也有一些冤亲债主外仙外鬼,从而导致自己身边的磁场变得不好,影响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总是莫名的想要发脾气,偶尔会有莫名悲观,有时候会忍不住突然莫名其妙的哭泣,往往这些事情做过之后,却又深深地后悔,会恨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的亲人好友,过后又深深地懊恼,这无非就是,冤亲债主外仙外鬼仇仙影响情绪从而导致我们莫名奇妙的发脾气而已!还会导致我们,在生活中,在事业中有小人当道,做事不顺,运势不好,等等一些症状,大致就说这么多,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是怎么克制这些情绪一直走到现在,开始我也一样不知道这事是这种情况影响的,等我知道了,以后一点一点的克制自己,每天睡觉的时候告诉自己发脾气是不对的,那不是我本身心里面所要做的,我为什么要受他们的影响?是因为我自制力差,是因为我还不够坚定,有时候懊恼的自己无法拍解心里的情绪,我会选择打开手机,高歌一曲,让我烦恼的情绪随着歌曲随着声音飘散在空中消散,这一刻,我深深地告诉自己,加油,你能做到,偶然间也会有悲观的想法,总是在内心深处不停的告诉自己,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你要坚持自己的梦想,坚定自己内心的使命,只有走出来,只有爬到山顶才能看到你想要的风景,那是震撼的,如果我连爬山顶都永勇气都没有,我又怎么会能够看到风景?别人说的风景再好,我依然看不到,那始终不是我想要的风景,有些事情只能我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真正的去经历去体会去感悟,才真正的发现世界上的另一种美,除了悲观,原来坚持下去也是一种幸福,站在山顶一直想呐喊,却怎么也喊不出来,那一刻内心的喜悦,却总也挡不住,那一刻告诉自己,你做到了,幸好没有放弃,所以当你烦躁的时候,静不下心的时候,被你的情绪烦恼所左右,你的人生的时候,建议你拿一本正能量的书籍,静静的观看,也可以一首高歌,也可以跳跳舞,等等一些方式,做家务也好,干活也好,只要我们不陷入自己内心的世界,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这何尝不是静心的一种方式呢?快乐,在你的周围围绕,幸福也在你的周围围绕,你为什么画地为牢,把自己圈住,为什么不闭上眼睛?勇敢的往前,迈出一步,你不走出来,你怎么能够感受到快乐和幸福呢?个人感悟,合理取舍,仅供参考,非喜勿喷,谢谢!【得】〔古文〕《唐韵》《正韵》多则切《集韵》《韵会》的则切,音德。《说文》行有所得也。《玉篇》获也。《韵会》凡有求而获皆曰得。又赋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丧。《礼·曲礼》临财毋苟得。《左传·定九年》凡获器用曰得,得用焉曰获。《孟子》求则得之。又贪也。《论语》戒之在得。又《韵会》与人契合曰相得。《王褒·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犹特地也。《全唐诗话》贯休入蜀,以诗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来。又叶都木切,音笃。《老子·道德经》罪莫大於可欲,祸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遇】〔古文〕《唐韵》牛具切《集韵》《韵会》元具切《等韵》鱼具切,音寓。《玉篇》见也,道路相逢也。《广韵》不期而会也。《春秋·隐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谷梁传》不期而会曰遇。《礼·曲礼》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注》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礼·春官·大宗伯》诸侯冬见曰遇。《注》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又待也,接也。《前汉·季布传》遇人恭谨。又《蒯通传》汉王遇我厚。又合也。《前汉·扬雄传》七十说而不遇。又姓。《风俗通》汉有遇冲,爲河内太守。又《字汇补》五口切,与偶同。《史记·天官书》气相遇者,使胜高。又《集韵》 【仙师】对仙人的尊称。唐王勃《游庙山赋序》:“王子驭风而游,泠然而喜……因欲攀洪崕於烟道,邀羡门於天路。仙师不存,壮志徒尔。”唐李复言《续玄怪录·杨恭政》:“执节者前曰:‘夫人准籍合仙,仙师使者来迎,将会于西岳。’”2.对道士或有道者的敬称。明屠隆《彩毫记·展叟单骑》:“﹝老爷﹞泛舟采石,即往匡庐,要替夫人去叩李腾空仙师。”《红楼梦》第一回:“适闻仙师所谈因果,实人世罕闻者。”典 【是】〔古文〕《唐韵》承纸切《集韵》《韵会》上纸切,音姼。《说文》作昰。直也。从日正。《释名》是,嗜也,人嗜乐之也。《玉篇》是,是非也。《礼·曲礼》夫礼者,所以定亲疎、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博雅》是,此也。《易·乾卦》不见是而无闷。《又》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又姓。《姓氏急就篇》是氏,吴有是仪,唐有是光。又《集韵》田黎切,音题。《公羊传·僖十六年》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注》是,月边也。鲁人语也。《释文》是,如字。一音徒兮反。又与氏通。《前汉·地理志》氏爲庄公。《注》氏,与是同。古通用。又《韵补》叶市之切。 【祖宗】1.特指帝王的祖先。语本《礼记·祭法》:“[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汉书·张汤传》:“国家承祖宗之业,制诸侯之重,新失大将军,宜宣章盛德以示天下,显明功臣以填藩国。”唐韩愈《禘祫议》:“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元费唐臣《贬黄州》第一折:“祖宗之法,朕不敢违。”《西湖佳话·三台梦迹》:“自祖宗以来,每每亲征,不独上也。”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第二一回:“朕正思北去,一谒祖宗十二陵寝。”2.泛指祖先。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我窦家三辈无犯法之男,五世无再婚之女;到今日被你辱没祖宗世 第七十一章 道阻且长(二) 公元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春天,第八世格嘉活佛降生在青海塔尔寺西约28公里地方一户普通的藏族农民家中。这户人家的祖先虔诚的崇信佛法已有上千年的根基,活佛的双亲每天晨晚都要供香磕拜佛菩萨,活佛五岁时,被塔尔寺认定为第七世格嘉活佛的转世灵童,并迎请到寺院出家。 塔尔寺座落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是大西北的佛教中心。它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文殊菩萨在《大慧妙吉祥文论》中曾预言:“从东方方向将出现一位显密合修的教主,名宗喀巴,未来清净胜地圆满完成狮子吼如来正觉。“这里是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大师的降生地,大师诞生时从剪脐带滴血的地方长出一株白旃檀树,根深枝繁长出10万片叶子,每片叶面上呈现出一尊狮子吼佛像。塔尔寺始建于1379年(明洪武十二年),至1577年(明万历五年)建成弥勒殿,寺院形成规模。 塔尔寺作为格鲁派六大丛林之一,设四大学院,规模宏大,历史上有80多位转世活佛,鼎盛是寺僧达五千多名,1940年活佛到寺时,有寺僧两千多名。格嘉活佛是历史见证者,亲眼见证了许多大事,见证了沧桑巨变、改朝换代。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8月,蒋介石、宋美龄一行到塔尔寺参观;1949年8月,第十世班禅大师在塔尔寺举行了坐床大典;1950年10月,中央慰问团由沈钧儒副主席带领,来塔尔寺慰问,带来了***、***、***的祝福题字;1951年12月,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访问塔尔寺;1954年3月,存放在塔尔寺的成吉思汗灵柩从塔尔寺移顺内蒙古,塔尔寺众僧举行了起灵大祭。 格嘉活佛天资聪慧,在这座历史悠久、历代高僧辈出的古刹中,在诸多大德恩师的精心栽培下,从一名转世灵童成长为一名贤正善良的年轻活佛,精通藏、蒙、汉语言文字,佛智圆明、德行谨严。22岁的活佛被众僧推举为塔尔寺第103轮大法台。活佛就任法台时头戴桃形黄色法帽的照片至今还供奉在塔尔寺大经堂正中法座上,那英俊、慈悲、威严、谦和的法相吸引着成千上万游客驻足顶礼膜拜。 1958年,第八世格嘉活佛因塔尔寺大法台的特殊身份而蒙冤入狱,直至1979年平反释放,他在监狱中忍辱修炼了21年。 1979年是一个春天,中央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第八世格嘉仁波切获得新生。 1982年,第八世格嘉仁波切遁入深山,闭关坐禅。活佛静坐深山,杜绝人迹,祈寒溽暑,无日不参,十一年方得大彻大悟。直至1993年,闭关苦修十一年的苦行僧方才走出深山。我有时候会想,古今中外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人们,他们所受的教育、所读的书、所过的生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他们同样都诞生过很牛的人物。那么这样说来,没有一本书是必须要读的,没有哪本书可以号称是成功必备读物,敢说“不读我就成不了材”。 甚至不读书都不耽误成才,原始部落里的长老,亦有通天的智慧;古今中外大字不识的开国皇帝和将军也有不少,照样牛b轰轰,干翻一群书呆子,我是不识字,但我能做事;墨水喝得多,文采斐然,但什么事儿也干不成的“文豪”亦大有人在。 这说明什么呢? 首先,真理是无处不在的,它在万事万物的脉络中,它蕴藏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它如影随形就在每个人的身边,你能不能看到它,就看你的悟性了。真理可不光是书上有,如果非说有一本必读之物,那就是生活这本书了。而且这些大咖们最终都悟出了差不多相同的道理,抵达了相同的境界,正所谓事物的最高领域都是相通的。正如《心经》所言,“三世诸佛,依波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诺多罗三藐三菩提”,三世诸佛最终都要走到这一条路上。其次,学而不能致用,不能知行合一,就像“一头骡子驮了一背的书一样”。当然要按含量讲,书海中的智慧结晶还是很多的,但是你要会选会读。 追求单纯学识的堆积,没有意义,这个世界上有过那么多人,说过那么多话,做过那么多事,没有人能全部记得。知识是学不完的,只有知识的堆砌,没有灵动的头脑,充其量也就是一台电脑、一本百科全书而已。 只有文采却没有真知的文字,也没有多少意义,往往感叹过后,什么也记不得,如同一件外表华丽却不挡风不保暖的袍子。虽说真理无处不在,所有的东西中都有真理含量,但要是含量太低,性价比太低,也就不值得我花这个时间。 最后,每个人最根本的老师其实是他自己,你是你自己真正的老师,因为一切终归是你选择的,你选择看这本书还是那本书,听这个言论还是那个言论,选择跟张三还是李四做朋友,选择相信谁相信什么……一切都是你选择的。你这个老师若是个清醒的明白人,那么你看什么都明白,同样一本书、一场讲座,有的人能获其主旨,有的人就迷于旁枝;你若是个迷糊鬼,哪怕一本世界上最好的书摆在你面前,也是无用,佛经你也能读出魔经。 无法获取真意,以我目前的观察,有以下原因:一、无法把握整体意思,抓住只言片语,就开始断章取义,就仿佛听外文时忽得听懂了几个单词,就以为会了整篇的意;二、夏虫不可语冰,仆妾眼中无英雄。如果他完全没有相似的体验,那么他就不可能理解作者在说什么,那远远超出他的意识领悟范畴;三、封闭的心灵。这大概是根本因,他的头脑被先入为主的东西填的满满的,滴水不进,自以为正确以至于不需要在听取任何东西了。 第七十二章 大概这就是爱情? 与西北重镇、古城西安相约,一定要留出充分的时间。在西安缓步徐行,我仿佛走进了一册厚重的历史画卷,穿行在深沉、华丽、生动的故事里。西安是十三朝古都,在从古到今的曾用名中,以“长安”最为长久和着名。从飞机上透过舷窗俯瞰,这座城是一张标准的围棋盘,纵横十九道,将整个城区分成三百六十一个方格,煞是齐整。汉唐时期,长安是中国对外交流的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繁华都市。而它的街路建设却一律横平竖直,清晰好记,四通八达,至今依然。走在这样的街路上,即使路痴如我,也不会迷失方向。于是我心上涌出一个念头:这是不是最初的大道至简呢?如果人生之路,也这般平直,世间该消弭多少迷惘、悲苦和悔恨啊!漫步于浓阴蔽日的法国梧桐树下,我脚底踏过的可能就是如假包换的秦砖汉瓦。小巷转角处的一个石辊,屋顶重檐下的一块瓦当,都在向我无声地诉说着它的前世荣华。前方是古意盎然的宏阔建筑,耳朵里充盈着的是钟鼓和鼓楼的晨钟暮鼓。一下子,我仿佛穿越到了悠悠古日——想像那时的自己,或许是一介书生,青巾布衫,正捧着装满书的竹箧,徐步走过青砖历历的书院门,来到正在建设中的碑林。如林的碑石间,我镌刻下诗文字画,也镌刻下彼时的才情和心情,留给未来的人们细细品鉴。落日的余晖将巍峨的大雁塔涂成亮金色。这座塔及塔下的慈恩寺,以“唐僧取经”的故事而驰名。相传唐代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玄奘从西天取经归来,为保存和翻译经典而亲自主持修建起这座塔和这个寺,他是这里的第一任住持方丈。塔身七层,通高64.5米,历经1400多年雨雪风霜,今日仍坚韧挺立,迎接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观瞻者。塔身和寺院,均青灰外表,古朴大气,肃正端严。我想,玄奘携弟子人,为取经历经千难万险,走过数万里的长路。待回归帝都,他在这里安顿下来,翻译经卷,研修佛理。静寺清灯,他心海中可曾映现取经路上的波澜故事?想起曾经的人、神、怪、妖,心中是不是凭添了更多的宽容和悲悯?西安城墙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城墙。走在上面,仿佛走在大道上。闲适的午后,我租一辆自行车,在城墙上边骑边看。一边城内,一边城外,一双眼睛里是两个世界。有人说,这座明朝建造的城墙,厚达数十米,外围护城河,工程浩大,固若金汤,却虚有其表,从未经历过战火的考验。真的是这样吗?城上老者告诉我,其实不然。在近代史上,西安曾经受了一场残酷的战争。军阀内战的时候,西安城被敌军包围长达8个月,全城多达四分之一的军民在围城和奋战中死亡。但最终,多达十万的军阀部队依旧没能成功攻入西安城内,即使是挖掘地道并且在内装填了大量的火药,也依旧未能将西安城墙撼动半分。由此可见,这座坚固的城池绝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我觉得,它是一个围护,厚重的身躯默默无言,囿护着城里的繁华、财富和秩序,维系着城内百姓的烟火日常、饮食歌舞。厚厚的城垛、牢固的城门,那种坚强的承载,无声中充盈着多少热血悲情?我走着想着,看见玄月初上,碧空澄净。我听到有人在城墙下吹磒,古朴的乐音,凄清悠长,宛若歌哭,心中不禁升起怀古的情愫。清晨,我步出城门,沿着笔直的大道向东,迎面灞柳披拂,把我牵进另一段长安故事。骊山,位于西安东部,山势逶迤,树木葱茏,远望犹如一匹苍黛色的骏马,故而得名。山中的烽火台,记载着周幽王戏诸侯的故事,褒姒一笑倾城,铸成千古教训;张学良、杨虎城两位将军发动“西安事变”的兵谏亭,铭刻着英雄爱国兴兵、共御外侮的佳话。一抑一扬,一贬一褒,都载入史册,令人唏嘘感叹。个中是非,人心镜明;何弃何取,令人深思。秦,强大的国度,这一点,从骊山脚下兵马俑惊人壮观的阵列里就可以看出。兵马俑是秦始皇的从葬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三个坑共约有两万多平方米,规模宏大,是世上无与伦比的地下军阵。俑坑按照兵法布置,整个军阵布局严密,酷似待发之势,令人联想到当年始皇帝金戈铁马、横扫六合、所向披靡的声威。然而,这样的强大,却并未长久。秦,是严酷的,俗称暴秦。而秦又是功绩卓着的,统一中国,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爱耶?恨耶?我心中没有答案。景区外围,众多的当地百姓热情地用汉语和生硬的英语,向中外游客推介着小摆件、皮影等各色纪念品。我想着“tow毛加tow毛等于four毛”的段子,不禁哑然失笑。穿过旅游商业的滚滚红尘,可以看见一个个农家院落。火红的石榴花从院墙上探出头来,摇曳着满枝热烈的浓情,让人心中油然升起对生活的真挚爱恋。我记得旅游手册上说,兵马俑都是以一个个真人为原型烧制的,那么当年那些作为原型的士兵,是否也见过这火红的石榴花?戎马征战中,时刻面临着伤亡,他们心中是否也满含着对生活、对爱情的万般留恋不舍?这一切,都已同兵马俑雄壮的阵列一起,被尘埋于历史的滚滚长河之下。阵列尚有出土的时日,而那些人心中的情感和向往,却已随岁月湮灭,让人无从寻觅。“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从幼年起,我就深深喜爱白居易《长恨歌》中这绮丽传神的诗句。骊山脚下的华清池,是驰名中外的皇家园林,因为有唐玄宗李隆基和贵妃杨玉环浪漫悲情的爱情故事而声名远播。杨玉环是中国历史上四大美人之一,十七岁时便长得如花似玉,貌若天仙。然而她的命运,却如“玉”般脆弱,无“环”的圆满。唐玄宗首次召见杨玉环,就是在华清池,当时这里还叫温泉宫,他们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也由此启幕。随后,杨玉环被册封为贵妃。第二年,扩建温泉宫时,唐玄宗专门为杨贵妃修建了海棠汤,真可谓“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在骊山的长生殿里,农历七月初七,两人立下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爱情誓言。谁曾想“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携杨贵妃逃至马嵬坡前,因将士相逼,玄宗不得已赐死了杨贵妃——“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合流”,那是何等的生离死别、惨烈悲伤。我觉得,华清池是杨贵妃的福地,在这里,她得遇真爱;而华清池也是她悲剧的根源—— 第七十三章 不不不这不是 当“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时,是不是就已经将“君王耽迷美色不理朝政、致安史祸起”的根由,早早地埋下了呢?君王有情,给了她“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恩荣;君王又无义,急难之下舍弃了她。而此后,当初的誓言,此后的思念,再多的深夜无眠、泪湿枕衾,也只是显得苍白无力了。不是吗?傍晚,满天红霞,我走进城边的一家烟火小店。店主是一对干净勤快的夫妻,为我端上一碗热凉皮和一个肉夹馍——红火鲜辣,浓香扑鼻。我要暖暖胃,安安心,让自己从多韵的长安故事中走出来,真切体味西安美食的贴心和当下生活的美好。 喜欢手撑一把油纸伞打江南走过的美女,喜欢古风古调的歌词,喜欢落日楼头,断鸿声里的丝丝乡愁。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静静地听古风歌曲,也许一不小心,那曲中的美人便会出来和自己玩。喜欢下雨天的时候,听古风歌曲,融入歌词描述的意境,也许自己就是那那词中的人,或潇洒走天涯,或久旅居中长望长安的方向。1.长安故事伊从何处来尘烟落满怀,弄舞胡旋醉弄歌羽衣来。玉簪为谁戴霓裳为谁裁?曾回首陌上来时花正开,伊从长安来寻梦已千载。长安,古代政治的象征,庙堂之上。李玉刚的歌词,开头就问伊从何处来,就好像城里的人,问满面风尘的路人,你从何处来,答曰长安。那人就会陷入自己的回忆,长安,无比繁华,热闹的街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有手持琵琶,跳胡旋舞的少女,有异域风情无限的歌曲,那阵容庞大的霓裳羽衣曲。李白曾说长安一片夜,万户捣衣声,描述的是为远离长安的征人做衣服的场景,妻子无比留恋丈夫,却不得不为他赶制衣裳,因为经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聚首。“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繁华的长安见证了一代帝王为博妃子一笑,不惜花费众多的人力物力从南方北运至京都。很喜欢李玉刚的歌,嗓音很特别,歌词很美。喜欢纯粹的音乐,每首歌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当心灵放空的时候,就沉浸在音乐里,享受片刻清欢。2.倾国倾城都说美人一笑倾国,再笑倾城,九月奇迹的这首歌,很好听。雨过白鹭州,留恋铜雀楼。斜阳染幽草,几度飞红。摇曳了江上远帆,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轻梳弄。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短语成句,白鹭州,铜雀楼都是古诗中才有的意象。男声低沉,女声悠扬,特别喜欢那句“心事轻梳弄”,心事繁重,需要梳理,可见女儿家的心事有几多。万家灯火,江上远帆,是归人还是过客?3.天涯过客美丽的西塘,那渡口旁,那桥上,你曾走过。我们相遇,一起走过一段短暂的旅程,那时风正好,琴音飞扬,我们就漫步在人来人往的街道。琴声戛然而止,琴断了,你也走了,独留下我一个。爱恨起落,故事经过,只留下我。几番离愁,世事渗透,都入酒。问你是否,心不在这,少了什么。琴弦断了,缘已尽了,你也走了。你是过客,温柔到这,沉默了。拱桥斜坡,水岸码头,谁记得?方文山的这首词,写得很美。周董的歌,各人喜好。不过很喜欢那个mv,故事很美,在西塘,就是因浪漫而存在。男主和女主在街头相遇,她在画他,他在拍摄她,镜头转换后,男主忽然看不到女主,四处张望,刚好她穿着汉服,从他眼前走过。他们在一起边聊边走。那女生笑得很温柔,mv刚开始出场就是很多着汉服的美女走过桥,一手持纸伞,一手轻撩裙摆,那场面很美,很壮观。偶尔一个人静静的时候,就静静地听歌,享受孤独也是好事。伊从何处来尘烟落满怀 弄舞胡旋醉弄歌羽衣来 玉簪为谁戴霓裳为谁裁 曾回首陌上来时花正开 伊从长安来寻梦已千载 繁花落尽处心未惹尘埃 花容为谁改芳名等谁猜 流年过一曲绕梁成天籁 只道痴心不改转眼花已成海 施粉黛长安倾尽三世爱 看我水袖轻舞舞出风华绝代 阑珊处一世梨花满头开 那年梨花依旧相思不及采摘 可释怀经年旧梦今仍在 总有千般风情却万般无奈 多少泪生死谁慧眼看开中国古都中,最有历史感的莫非长安。若论哪座城市可以代表中国,我认为一定是它。洛阳本可代表中国,但它在历史中扮演的角色往往是陪都,只有长安的深谋远虑被毁掉,它才兢兢战战的登场,这时已失去当初雄浑的胆识,丢掉了捭阖的壮气。金陵和杭州偏于绮丽,乱世中的迂喘因为风潮而阴柔,整个时代显得柔弱绵软。它能够濡染很多风韵,但难以开辟新的家国风范。长安是个吞吐的窗口,汇展天下大势。传奇的开始和结束皆在此敷演,我们读懂它,就挖掘了历史的秘密。长安背负千钧之沉重,哪怕是一丁黄土,都能抠出一束秘闻,一段佳话,一篇奇文,一缕风采。如此沉厚的积淀,面对它的衰朽,不能不令人声声慨叹。历史遗留的余韵,让后来晚辈接受它的指引,接受它的史诗气魄灌满胸膛,亲之疏之,爱之恨之。从历史来看,它如同君王的旒冕,一摇一动影响着广阔的地域。不知多少统治者选定它为一国之都,从中塑造国家形态。居天下之中,居天下之正,雄踞于刚健宫殿,一派王者气度。那里的手笔遥传千里,长安的表情,转眼成为所有历史中人的思绪。它具备绝对的权威性,绝对的地理优势,由此俯瞰山河,苍茫万里尽在掌握。当它出现病症,更多的地域已陷入尘沙,它成了一个顶峰的终结,身后也难免无人眷顾。数百年兴衰,看一看长安的面庞就能知晓。从文化来说,长安又是一个端点。开拓者们在此梳理了天下,并将一股文化选择后的勃发气息接入结构,使得一个王朝焕发出青春热血,带动着国民,向长远目标前赴后继的跋涉。在这场使命感交叠的路途,产生了时代独具的神骨。四面八方远道而来于此相集,成就了这座都市无与伦比的景象。它是文化名流争相涌入的地界,谁在此拥有一席之地,便可想象长久的盛况。文化的创设和成果,想一想曾经的长安便不言自喻。长安的格局和使命,从来是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的体现,恢弘大气和沧桑厚度印刻了中国数千年流变,如此都会,令人亲近,令人敬畏。两方面的综合,我们隐约可以看见关于这个都市的几个前身:镐京、咸阳、长安;对应的时期为:西周、大秦、西汉。 第七十四章 别狡辩了这就是 她是汉代举国闻名的雕刻师,苏梧秋。不同于用笔作画的画师,她是用刀作画。一把刻刀在她手里千变万化,世间万物便都栩栩如生的跃于玉石之上。因此虽她是女儿身,却甚得皇帝赏识,特召她入宫,并亲赐她匾“妙笔生花”。一时间她名声大噪,每日来她府上拜访的人络绎不绝。她却突然宣布封刀,归隐山林,不再接任何雕刻,无人知其中具体缘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等那个鲜衣怒马,笑的一脸张扬的人,等那个笑着对她说“你雕得好生好看。”的人回来。那年,苏梧秋第一次见萧易安,她才六岁。当时她正在专心地刻一只木兔。突然身旁冒出一个人,说“你雕得好生好看。”吓了她一大跳,刻刀一偏,就划在了她的手上。虽不深,却极长,很有可能落下疤痕。萧易安为此自责了好久,苏梧秋却并不怪他,她甚至有点庆幸有这个疤痕,因为萧易安曾一脸认真的和她说“若是以后你因为这疤痕遭人嫌弃,别担心,我会娶你的!”。从第一眼看见萧易安,苏梧秋就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萧易安生得十分好看,就像画里的人一样。不,苏梧秋甚至觉得,他比画里的人还要好看。每次萧易安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脑海里就只有一句话“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就这样,苏梧秋在心里偷偷的喜欢了萧易安很多年。直到有一天,萧易安突然说,他要走了。他说“现在边境动荡,我必须去做点什么。”即使苏梧秋早就知道这里留不住他,但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她还是难过的一时说不出话来。憋了好久,她才说“那我和你一起走吧。”萧易安惊讶的盯着她,说“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她佯装生气的要去打他“女孩子怎么了?我要做这天下第一的雕刻师,要皇帝都夸我哩!”他闻言不禁笑出了声,“好好好,那我以后岂不是要叫苏先生了?”他不知道的是,她去京城只是因为不想和他分开,他更不会知道的是,因为他这一句话,她后来日日夜夜的练习,只为了有朝一日可以被人尊称一声“苏先生”。但是即使她追了过来,还是没有躲得过这场别离,萧易安要去边境了。那年,他十六岁,她十四岁。临行那天,苏梧秋将自己连夜绣好的锦囊赠他,愿他凯旋而归。她笑嘻嘻地问他,“我是不是要叫你萧将军了?”眼里却是亮晶晶的。他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说话。苏梧秋看着眼前这个鲜衣怒马的少年,突然觉得,此次一别,他就不会再回来了。后来,萧易安果然不负众望,打了许多胜仗,靠军功在朝堂之上竟也杀出一条血路来。而此时,苏梧秋也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皇帝的赏识,甚至皇上亲笔题字赠之。只是没想到这一别,竟是长达十年之久。十年后,萧易安终于回来了。然而,与萧易安一起归来的,还有一旨赐婚——皇帝下旨招他为驸马,表面为了嘉奖他累累军功,实则为了制约他手中军权。然而,萧易安抗旨了。“臣早已有意中人了,望陛下恩准。”萧易安在朝堂之上如是说,“哦?是谁家的姑娘啊?”皇帝似乎并不惊讶,而是淡淡的问道。“苏先生,苏梧秋。”苏梧秋惊的倒吸一口气,心跳的巨快。然而皇帝清冷的声音令她瞬间清醒过来,“那要问问苏先生是否愿意了,苏先生,你愿意吗?”皇帝微微挑了挑眉,看着苏梧秋问到。“回陛下,臣不愿意。”苏梧秋低头恭敬的回道。短短七个字,却残忍的让她不敢抬头,她不敢看萧易安的脸,也不敢让他看到自己的满是泪的脸。昨日,皇帝召她入宫。“苏先生可知萧易安萧将军?”皇帝用慵懒的语调说道。“朕听闻苏先生与萧将军是旧识,不知萧将军喜欢何样的女子?朕想着,将他招作驸马,苏先生觉得可好?”苏梧秋闻言大惊。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皇帝见她不语,继续说道“最近宫里风言风语传的厉害,竟说萧将军自恃军功过人,意图做些大逆不道的事…”苏梧秋岂会听不出这话的意思,急道“陛下万不可听信谗言!萧将军绝不会做出此事!”皇帝淡淡的笑了,“朕当然知道,所以才想着将他招作驸马,那些流言自然止了。”苏梧秋突然明白了此次谈话的目的,她要在萧易安和自己在一起,和萧易安活着之间做一个抉择。狡兔死而走狗烹,呵!她突然感到一阵悲凉,“臣,知道了。”次日,苏梧秋搬离了京城,彻底归隐山林。她回到了她们小时的那个村子,与京城所隔山海。一个月后,就是萧易安要大婚的日子了。苏梧秋早上起的很早,很认真的梳妆打扮了一番。煎了一壶他喜欢喝的茶,然后她望着空落落的房子,突然就哭了出来。此时的萧易安,在和别人成亲。她等了十年的人,喜欢了十八年的人,就这样离开她了。不然,她刻个萧易安吧?这样就可以永远守着她了。世人都说她有一双妙手,刻的东西像活的一样,那她刻出来的萧易安,也可以像活的一样吧。说干就干,她拿出刻刀,真准备刻个萧易安出来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苏先生这是准备刻什么?还哭的如此伤心?”苏梧秋惊的心都漏跳了半拍,居然一时不敢转头。“不是说不想嫁吗?那还哭成个泪人?”身后那人继续说道,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她回过头,就看到萧易安在阳光下笑的一脸温柔。“苏先生,我回来了。”“你…”“我也和苏先生一样,归隐山林了。”“那你的军权…”“不要了。”“那你的赐婚…”“军权都没了,还怎么做驸马?”“你都不要了?那些…”“我本就不是为了荣华富贵,而且,那些都不及一个苏先生重要。” 作者:张大喵_8384 https: 来源:简书 简书着作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 第七十五章 谁说这不是 从那日起,华清瑶少了所有的书和女红,闭口不提顾惊鸿。京城里的流言蜚语终于也尘埃落定,大抵是华家小霸王不得少年心,新科状元迎娶旧人。十月十五,离顾惊鸿成亲只剩一月光景,华清瑶也见到了他陪着那个女子买胭脂的场景,他眼里的温柔和手上的小心翼翼,让她的心像是被针将往日的伤口挑开,鲜血直流。从街上回来,华清瑶就将自己关在屋内一言不发。终于在傍晚时分,她从柜底翻出了她的佩剑,其实她之前都是喜欢用剑的,可是在遇到顾惊鸿以后,便将佩剑和男装一起束之高阁了。换上她最爱的那一身红衣,让小桃为她挽了漂亮的发髻,看着镜子里那个唇红齿白的女子,她笑得一脸妩媚。孤身站在状元府外,她说,“告诉你们顾大人,南坪桥见。他不来,我便一直等。”第二日中午,顾惊鸿才姗姗来迟,彼时的华清瑶正在用手帕轻轻的擦着她的佩剑,阴沉沉的天气像极了初见。而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白衣,那张脸上一成不变的清冷。“华大小姐,不知叫在下来所为何事?”顾惊鸿率先开口。华清瑶将剑逼在自己脖颈上,一字一句的说:“顾惊鸿,你能娶我吗?”她想,她这一生所有的教案与自尊都在一刻荡然无存。“华大小姐,请自重。”顾惊鸿语气决绝,转身欲走。“能给我一个理由吗?”华清瑶眼泪滴在剑上,哽咽着道:“我想知道,我输在了哪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罢,又顿了顿,“她不及你坚强,没了我,她会亡。”华清瑶的长剑垂落在地,双手绵软,整个人都没有神采,一双泪眼望着那个决绝的背影,整个世界满是萧索。原来坚强也是可以被抛下的理由。她坐在地上,看着天上应景的雨,凄惨一笑,轻声呢喃:“老天爷,原来你也是在笑我痴吗?”将自己的左手腕割出一道伤口,看着血和雨浸在一起,冲刷着桥边的那朵野草花,娘亲的脸看得越来越清楚,她哭着说:“娘亲,我错了。我懂你那句诗的意思了,可是瑶儿的心里好痛啊,真的要窒息了。”是否情字写来都空洞,一笔一划斟酌着奉送,甘愿卑微换个笑容或沦为平庸。倒在地上那一刻,她听到好多人在叫她的名字,可是她好累,不想睁眼,不想去想顾惊鸿,不想去看这个世界。她想,她终于可以去见娘亲了。十一月十五,状元府大请四方宾客,来往之人络绎不绝,门庭若市。青色布衣的小尼姑看着在雪中失神的尼姑,轻声问道:“小姐,咱们要去看看吗?”尼姑看她一眼,回道:“叫我无尘。”这两人就是华清瑶和小桃。一月前,华大将军将丢了半条命的华清瑶从南坪桥边救回,修养了半个月身体才逐渐好转。经过华将军的尽力安慰,她终是断了寻死的念头。不过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剃发出家,了断红尘旧事。华大将军无奈,可是看着眼前的人就想起十多年前的慕婉兮,想起那日南坪桥边的一滩血迹,他只能妥协的说到:“闺女,只要你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尘,顾名思义,就是要割断红尘,抛却旧事。今日刚好下了很大的雪,细碎的雪花落在她的发梢,眉间,眼睫,伸出双手,看那纯白的精灵在指尖消融,终是狠不下心。站在将军府门口,她几乎不假思索的就想走进去看看。她想看看昔日的顾惊鸿今日又有怎样的风采,那一身大红的喜服虽不是为她而穿,她却仍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绪。可是,她不能。她是无尘,不是华清瑶。“呦,这不是华大小姐吗?都到门口了怎么不进来坐坐就要走?咱们新科状元的喜酒可不是谁都能喝上的?”果然,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动向的只有两种人:亲人和敌人。她的现状杨凤几乎了如指掌。眼尖的杨风已经认出了她,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奚落她的好机会,拉着她的袖子就往院子里走。当宾客看到她的面容时,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当初整个京城里谁不知道华清瑶和顾惊鸿的事,本以为天偶佳成,水到渠成的一对现在却闹到这副模样,真是让人唏嘘。华清瑶挣脱杨风的手,行了个礼,说道:“施主,贫尼法号无尘。”这一院的动静终是惊动了顾惊鸿,看到华清瑶的模样他惊了一跳,强行定了定心神,对着各位宾客说道:“今乃顾某大喜之日,不必在乎虚礼,大家尽兴即可。”当顾惊鸿的父亲赶来时,他指着一身道袍的华清瑶轻声问道:“鸿儿,这位是谁?”顾惊鸿思索了半刻,薄唇轻启:“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或许别人没听到,可身为习武之人的华清瑶却听得一字不落。片刻后,这里又恢复了一贯的热闹场面,只有华清瑶还怔愣在原地。随后她带着小桃找了地方,坐在那里喝着辛辣的酒,眼眶湿润。她想,今日一过,真的就彻底断了念想,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郎,那一双清冷中夹着温柔的眼睛,就再也不是她的了,那些回忆只能在今后一个个深夜辗转的夜里当做旧梦。原来,她只是他的一个道姑朋友。几杯薄酒下肚,看着最爱的人言笑晏晏的拜堂成亲。这一年的漂浮,这颗心早已是千疮百孔,又怎俱他以薄情为刃添一道裂缝,可这颗心还是会痛。在无人注意时已经出了府门,不知觉间已经走到了初相识的地方,满天飘落的雪花洒在南坪桥上,丝丝点点的回忆涌上心头。她特别想去破坏他的亲事,可是看到他笑的那么温柔的样子,终究还是一个人落荒而逃。望向天,试问江湖偌大,该何去何从?情深至此,像个笑话一样自己都嘲讽。一厢情愿,有始无终。她其实特别想问顾惊鸿,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惹我错付了情衷,难道看我失魂落魄你才会心动么?想完之后又自嘲的笑了笑,大概就算她失魂落魄他都不会心动吧。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春日的暖阳融化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四月将至,淅淅沥沥的小雨一下便是半日,听闻前几日顾家新添了一个女儿,取名顾思瑶。这些都是华将军上山时告诉华清瑶的,华清瑶不置一词,顾惊鸿的那个新娘是个哑巴,是在年幼时为了救他而哑,救命之恩他不敢忘,父母之命他不敢违抗,自然只能割舍下她。她懂他的无奈,却无法苟同他的薄情,所以她用了决绝的方式和他告别。慕婉兮忌日那天,华清瑶带了油纸伞和祭品孤身去祭拜她,行至南坪桥,看着那熟悉的青石板,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想起那年伞下的自己和顾惊鸿,那一袭白衣倾尽一生。索性将往事深埋在风中,此生若是错在相逢,何不求一个善终?往事历历在目,就像躺在桥索之上,做了一场梦。那个白衣蹁跹的少年站在桥上说,“顾惊鸿”。顾惊鸿,一顾惊鸿。开辟鸿蒙,情根深种。大梦初醒,荒唐一生。 第七十六章 一对一辅导(一) 五百年前,夜华从无妄海醒来后。我们便同他下凡历劫前说的那样。将他绑回青丘,成婚。当真是绑来的,不过是四哥动的手。当我听说夜华被用红绸五花大绑地在狐狸洞口时,我也愣住了,二哥瞧见了训四哥胡闹。然后便快速的离开了,说是宾客太多先进狐狸洞招待宾客。我无奈的听着二哥忍笑的声音,二哥你要笑便笑吧,何必如此委屈自己? 二哥走后,我才记起来夜华还被绑着呢!赶紧过去解开夜华,我才动手掀盖头。就被四哥给拦住了。我这才想起新娘的盖头要由夫君亲自掀开。想想我是素素时就没好好结个婚。现在是该严谨一点。 夜华看见我未露脸又放下了盖头,便松了口气。 听见他的动作,想起当年的婚礼,我便偷偷笑了起来。哎。。。定是被二哥给带的。 之后四哥告诉我,绑着夜华是为了兑现当年的承诺,省得我老是惦记。用红绸呢是怕把夜华伤了我心疼。夜华也真是,四哥胡闹,他也就由四哥绑啊!总之,成婚便这么胡闹得过去了。 夜华是在四百年前继任天君的,说是老天君经历东皇钟夜华重伤之后,身体不好。自夜华醒来便一直想早早交权好去清修。于是便选在了我与夜华成婚的一百年后。 如今四海太平,翼族安定,没了战事,夜华便又想起些有的没的,说当年他力战四凶兽后,我答应过他再为他生个孩子。 更可气的是,团子竟然在旁边说他想要个妹妹陪与他做伴。于是,一语中的,在我与夜华完婚的第三个一百年有了小女儿幽儿。如今阿离已经九百岁了,小幽儿也两百岁了。虽然这几百年来兄妹俩到处惹祸,经常被夜华从凡间不知道哪条山路上捡回来。虽然每日喧闹不断,状况不断。我倒希望就这么一直下去 同归卷 第一章 “娘亲”“娘娘”两声奶娃娃的声音在一览芳华中响起。白浅这才收回心神。看着已成少年的阿离娴熟的抱着小幽儿走进来。白浅也是很无奈地将小幽儿接过手来。也不知道怎么了。自从小幽儿出生以来,阿离就特别喜欢抱着幽儿。他抱小幽儿的时间都比她这个娘亲的还要多。兄妹相亲相爱我与夜华自然欢喜,但是从小幽儿一百岁开始阿离便喜欢抱着小幽儿去凡间。说去就去吧,但是每次都是夜华给找回来的。 “阿离,你又将小幽儿带去哪玩了”。白浅看着怀里大眼忽闪忽闪的幽儿,一边逗着小女儿一边询问阿离。 “我今日带小幽儿去东荒峻疾山了,抓了小兔给幽儿玩,幽儿可开心了”。阿离一副献宝的样子坐了过来。怀里的幽儿也“兔兔,兔兔”的欢腾起来。 “呵呵,你啊,就知道带着妹妹乱跑,不得一刻清闲”白浅无奈的笑了起来,别以为她不知道。阿离这是报仇去了,当年阿离还小,在东荒峻疾山被一蛇妖欺负。还因此欠了那缪清公主人情。我们这小阿离可都记在心上呢。每年这个时候,要找阿离直接去东荒峻疾山就可以了。 想起前几年自己无事也随夜华去找阿离。以为他们又在哪条路上走丢了,但当看见那蛇妖被阿离绑住双手,倒挂在树上时,突然觉得蛇妖不难看了,倒是很是可怜。若不是因为蛇妖没有皮肤,不然定然能看见一条鼻青脸肿的……死蛇。哎……这以一还百的性子到底谁了谁呀。 “啊,对了娘亲,刚才我带妹妹过来的时候遇见折颜了,他说外公让我们去十里桃花聚一聚。二舅舅和凤九小姑姑也会来”父君要我们去十里桃花相聚?这是做什么?要相聚不是应该去青丘狐狸洞吗?难道又是折颜嫌去青丘麻烦。应该是了,有哪次由折颜来传话的聚会,不是去桃林的。 “阿离,这折颜呢,好歹是个上神,娘亲叫他折颜也就算了。怎么你也叫他折颜呢?”白浅刚说完怀里的幽儿便不安分了,从白浅怀里爬起来,一双小手伸向阿离,小丫头摆明了向阿离要抱抱。阿狸倒也十分顺手的将小丫头抱了过去。如今阿离也长到我肩膀处了,抱起幽儿来也很轻松。将幽儿在怀里安顿好后,阿狸别抬起头来答到“是四舅舅让我叫他的呀,他说折颜是个为老不尊的上神,要那些尊称也不称职,就叫他折颜行了。娘亲,怎么了?”话说完,阿离、幽儿不约而同地一起看向白浅,莫名的压力山大呀,“没,没怎么”这孩子怎么什么都听四哥的。 “呃,阿离,既然你外公让我们去十里桃林,那你快带你妹妹去把这满是灰土的衣服换了。娘亲去与你父君说一声,乖”。白浅看着一只大灰团子,抱着一只小灰团子,很是好玩,怎么方才就没发现呢?虽然她自己觉得这样的两只团子挺可爱,挺好玩的,小孩就该有小孩的样子。但要是被夜华瞧见了,又得笑话她,两孩子随她,像她小时候的样子,一刻不让人省心。都怪四哥,没事说什么小时候啊! “浅浅,我方才听见你在叫我”白浅话音刚落下,夜华便从门口走了进来,一身蓝袍,青衿束发。玄色衣装在一百年前就被白浅改成了各色男装,甚至有接近白色的衣装。但是夜华依旧爱穿色深的衣服。尤其是他身上这一套。 “嗯,夜华” “父君”阿离抱着妹妹向夜华行了个礼。然后就规矩的站在旁边,也就是在夜华的跟前,阿离能乖一些,在其他人面前他就是祖宗。 “父父、父父”阿离怀里的幽儿看见夜华。别高兴的父父、父父的唤着。夜华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小幽儿的脸,“幽儿,乖”夜华看着女儿如此可爱,也不禁微笑。 “阿离,父亲有事与你娘亲说,先带你妹妹下去”夜华收回抚着幽儿脸的手。 “是,父君”,阿离抱好妹妹,一转身,便离开了一览芳华。 阿离走后,夜华便走过来从身后抱住白浅,“浅浅”白浅也就顺势躺进夜华怀里。 “夜华,方才你说有事找我,什么事啊?”白浅就这么无辜的问着,夜华听着便开心地笑了起来,“浅浅,每日好好的抱抱你也是我很重要的事情啊” “你……”就知道你一般这个样子就没什么正经的事 “夜华,我有事要与你说” 第七十七章 一对一辅导(二) “嗯”夜华干脆将头埋于白浅颈间,假寐起来。 “方才折颜来说,我父君要我们去十里桃林聚一聚” “好,那我们现在去” 同归卷 第二章复生 阿音,现在你应该很快乐吧。除了站在窗边的离镜,大紫明宫空无一人。每每这个时辰。谁都不敢来离镜这处。被翼主惩罚也就算了,若是惹得离镜不高兴,那就是灰飞烟灭啊。看着黑漆漆的窗外景色。原来还有点喝酒心思的离镜。顿时觉得酒意散尽了。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 阿音,你与太子夜华成婚已经五百年了。你我之间又过去了一个五百年。阿音,大紫明宫已不是当初见你时的那般了。至少,那时还能与你在月下喝酒。你一醉便是十日,醒来后又拿我逗趣。以前,多好啊,如今的大紫明宫,连月色,都没有了。阿音,虽然在昆仑虚实你总嫌弃我写的是酸诗。但如今,我依旧想读给你听。 “阿音她,还是喜欢你的”在离镜的思念司音、回顾当年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这不就是他自己的声音吗! “你,是谁”离镜惊讶过后不慌不忙地问着。很是悠闲。 “阿音她还是爱着你的,你们当初不能在一起,就是因为你是翼族,她是天族人吗?我,我就是你啊”离镜垂下的手不禁抖了抖。 “你是我?哈哈哈,本君又没死,你怎么会是我。”突然离境大笑起来,觉得今晚自己遇见的事可真是荒缪。 “你不信?呵,你恐怕不知道吧,你们翼族的人都有一个净心灵魂。类似天族。当你们伤心欲绝时我们就会出现。若你们同意,我们便入住你们的身体,让你们变成天族人” “为什么我从未见过净魂的翼族人”离镜听完之后,莫名的烦躁起来,又像是要抓住些什么。 “呵!翼族人不是一向瞧不上天族吗?怎么会允许自己变成天族呢,但是你,不一样,你变成天族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爱着阿音了”那个声音变得越来越诡异,离镜也渐渐的放下了防备,那声音看见离镜放下了防备,瞬间,幻化做一团黑气,并从那团黑气中分离出一个人型来。离镜好不容易视线清明了些,一抬头,便愣住了。 “阿音,阿音”声音里透着不可置信,阿音自六百年前从大紫明宫被太子夜华带走之后。便再也没有来过,更别说能让自己见到阿阿音,离镜眼前的‘司音’全身冒着黑气,是个有点修为的人都知道那是假的,但此时的离镜又怎么会看的出来这些。 “阿音!”离镜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司音’紧紧地拥入怀中,心中充满着欢喜。 “离镜,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你是翼族”‘司音’冷冷地说着,犹如当年白浅对他说他们再也回不去了那般。 “不,不!阿音,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我可以变成天族”离镜又将‘司音’抱得紧了些。 “阿音,我可以变成天族人,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说着,便放开‘司音’,转身对那团黑气说到,“你不是要入住我的身体吗,既然你能让我变成天族。那就入住吧 ”话音刚落下,那团黑气就立即往他进身体。 里钻。离镜说完回头看了‘司音’,‘司音’回了他一个微笑,看着阿音笑了,就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了。 离镜便更是放松了。直至最后一丝黑气进入他的胸膛,离镜动了动手脚,并没发现什么不适,也没发现什么变化。看来,自己只需要等等,便可以化作天族永远和阿英在一起。 离镜一抬脚就向‘司音’走去,走到‘司音’跟前,欲伸手将是‘司音’入怀,可当他的手碰到‘司音’时,‘司音’的身体竟消散了。眼睁睁看着‘司音’消失,离境顿时狂乱起来。 “该死!你给本君滚出来!什么狗屁天族,你给我”没等说完他的心便痛得让他说不出一句话来。 “哈哈哈!傻子!蠢货。翼族就是翼族,你竟还妄想变成天族?笑话!”那声音再次响起,但早已不是和离镜一般无二的声音,擎苍, “你骗我”离镜不甘又恨!但已无能为力,他的意识也渐渐的变得模糊,再陷入沉睡的那一刻,离镜这样想,想是因果报应当年是自己负了阿音。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 连一个梦都不会给我。 “白浅,太夜华,就算是当年墨渊也只是敢将我封印于东皇钟。而你们竟敢杀了我,此杀身之仇!我擎苍可是记了五百年。此番,我一定要让你们灰飞烟灭!”擎苍发泄完。顺势回头看了一眼宫内。这屋子正中央竟摆着一张司音的画像。看着画上的司音笑颜如花,很是刺眼。一抬手,放了把火过去,画像便烧了起来。 “哼!离镜,你痴念成魔,她却早已成佛。。。废物!” 天宫,一览芳华 “父父,抱抱,父父”小女儿幽儿一双小手伸向夜华,若是平时夜华早就从阿离手上接过小幽儿。然而此时,他一点也不想这么做。将揽着白浅的手又紧了紧。一脸认真。 “哈哈哈……”白浅看着夜华的表情,又看了看两眼汪汪要父君抱抱的小幽儿,便失声笑了起来。 看见父女俩大眼瞪小眼,觉得很是可爱。夜华是很少露出这样表情的。白浅瞬间觉得自己有三个宝宝,一个大宝宝和两个小宝宝。夜华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白浅,白浅发现夜华在看她,便抬头回了夜华一个大大的微笑。 “阿离,时间不早了,抱好幽儿,该去桃林了”夜华瞄了白浅一眼。知道浅浅又在拿自己逗趣了。便回头,温声同阿离说起正事。 “好,父君。父君现在就去吗?”阿离抱着‘枯萎’的幽儿,歪着头有点天真的问道。 “嗯,走吧”四人化作仙气,便前往十里桃林。 十里桃林正值繁花季,折颜在那忙个没完,倒是白真悠闲地坐在树丫子上喝酒。这下折颜可就心里不平衡了。 “真真啊,好歹小五要回来,你但是下来搭把手啊” “老凤凰,我才不要,今日说好了是你做饭的”也不管折颜说什么,又躺下继续喝酒。 但是才刚躺下去,又一个机灵的坐了起来。 “哟,良心发现玩下来帮我了?” “去去去。是小五来了,我去看看,你继续做饭”说完,白真便一下子飞了出去。看来,他是有许久未见到小五了。 “哎……算了”…… 第七十九章 一对一辅导(四) 华家有一女,惊为天人。舞刀弄剑样样精通,琴棋书画拿不出手。不过也正好显示出了其武将世家的风范,华大将军骄傲极了,直夸自己的女儿巾帼不让须眉。华清瑶活了这么久还没怕过谁,她爹说了,看谁不顺眼你就直接打,除了当今皇帝,爹都能给你收拾残局。于是京城小霸王的名号没来由的就到了她身上。直到遇见,他。华清瑶独自一人到郊外祭母,恰巧穿了女装,大概是她这悲天悯人的心情感动了苍天,在回府的路上,细雨飘飘扬扬的洒落,落下来的时候一不小心滴在眼里,华清瑶揉着眼睛,直到眼眶发红才停手,看上去颇有几分凄迷的味道。天公不作美,雨势逐渐增大,华清瑶双手抱着脑袋依旧免不了衣衫被打湿,尽显狼狈。一路小跑到了南坪桥边,青石板铺就的桥面饱经沧桑,她还记得娘亲最爱对着桥边的野草花发呆,吟诵着不知名的诗句,她直到现在仍旧不懂其中意味。“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此情此情令她不自觉呢喃出声,那株野草花也在岁月的雕刻下愈长愈艳,越来越多关于娘亲的记忆涌上心头,原本忘却的容颜也在脑海中逐渐清晰,竟连浑身湿透也未觉。眼睛微阖,长长的睫毛湿漉漉的,突然感觉到自己头上这一方天空放晴,急忙睁开眼。这一幕,终身难忘。白衣蹁跹的少年打着青色的油纸伞,雨带着节奏缓缓掉落在伞面上晕染出一朵朵青色的小花,少年眼神温和,将大半的伞都打在华清瑶身上,半边衣衫落入雨中,发丝随着风轻轻摆动。华清瑶此刻只能用眉眼如画来形容眼前的男子。“姑娘,雨丝微凉,小心惹了风寒。”声音如同微风拂面,令华清瑶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大概是觉得这样抬头的姿势有些难受,猛地站起来,却觉得有些头晕眼花,眼疾手快的少年一手撑着伞一手扶着华清瑶的胳膊,由于伞内空间狭小,这姿势竟像拥抱。面色微红的华清瑶小声道谢:“多谢公子今日撑伞之恩。”“不必,只是路过罢了。”说罢,竟是长久的沉默,两人的呼吸声、心跳声和雨落声夹杂在一起让华清瑶莫名的心安。四月的雨缠缠绵绵,不觉间竟飘了半个时辰才有放晴的意思。华清瑶担着湿漉漉的脑袋略有些不好意思,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尊荣有些粗鄙,不敢抬头亦不敢张望,只听到油纸伞收合的声音以及少年淡淡的话语:“天已放晴,姑娘路上小心,你我就此别过。”就此别过这几个字听在华清瑶耳朵里怎么都不是个好意思,却也不好辩驳,平常的犀利和刁蛮在这种温润如玉的少年面前竟无半分,只得乖巧的点了点头。在少年行至桥上时,华清瑶鼓足勇气向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刚淋过雨的嗓音有些沙哑,听起来像是哭腔。少年脚步有一瞬间的停滞,却没有回头,淡漠的答道:“顾惊鸿。”顾惊鸿,一顾惊鸿。开辟鸿蒙,情根深种。华清瑶心头默念,微风带着春意拂过面颊,雨后的泥土清香有一丝旖旎的味道,白衣少年的身影就此烙在心头,成为她此生解不开的结。身为贴身婢女的小桃发现,她家小姐自从郊外祭母之后就不太正常。先是令人彻查京城内姓顾的人家,然后就是学着女红,看书,闲着的时候就一手托着下颌发呆,有时还会笑的含羞带怯。华清瑶知道自己有些思念成疾的味道。她打听过了,顾惊鸿非名门之后,家境一般却在白鹿书院时被称为才子,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她觉得,这样的男子大抵是看不上武将世家的姑娘的,于是她放下刀枪剑戟,拿起绣花针,想绣鸳鸯,却将自己的双手扎的惨不忍睹,想背诗却也是兴致缺缺。每次想到顾惊鸿,那一身清冷的白衣总是让她怀念。在将她绣的第十朵花扔在桌子上眉头紧皱时,她终于沉不住气了。自己都看得出来,那分明绣的是朵狗尾巴草,还是打了七八个结的那种。她决定了,出府。从那日回来,她的男装就被束之高阁,无论何处,她总想离他近一些。其实,换上女装的华清瑶也别有一番风味。风吟客栈外,华清瑶紧张的摆弄着身上的衣衫,举手投足间想将那些小女儿家的娇羞姿态学的更像一些。足足等了一个时辰,顾惊鸿才出现在楼下。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对面一身白衣的男子,双手背在身后,两根手指绞在一起,这副模样像极了小时候被娘亲罚站时的手足无措。哪料想,顾惊鸿目不斜视的从她面前走过,丝毫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华清瑶想,他莫不是将自己忘了?大胆的上前拽着他的衣角,看到他转身时眼睛里的一丝不耐,华清瑶有些心慌,却还是装作波澜不惊的问道:“公子,可还记得我?”“记得。”顾惊鸿声音清冽,就像冬日的寒冰。“那日匆忙一别,还未对公子道谢。”说罢,一双眼睛望着他,似是想从那双淡漠的眼睛中看出些什么。可惜,除了强忍着的不耐烦再无其他。华清瑶定了定心神,将厚脸皮进行到底,语速极快地说:“我叫华清瑶,重湖叠巘清嘉的清,瑶池的瑶。”说罢,不安的望向他,又补充道:“看公子的方向,是要去东街买东西吧,这京城我很熟,不如我带你去吧。”“哦。”等了一刻钟,华清瑶才如释重负的等到了这一句回答。东街是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人群熙熙攘攘,华清瑶的视线一直跟随着那一道白色的清冷身影。在回客栈的路上,华清瑶喋喋不休,顾惊鸿不置一词。并未察觉到不妥的华大小姐在心里沾沾自喜,就差没把狐狸尾巴翘到天上去。临别之时,华清瑶依依不舍的说:“公子,有缘再会。”顾惊鸿露出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可是华大小姐已经走远了,也没有看到顾惊鸿冲着她摇头的无奈模样。第二日,华清瑶带着一盒精致的糕点直接敲响了顾惊鸿的房门,用一种逼迫的架势让其吃掉,并大言不惭的说:“这是华府手艺最好的厨娘做出来的点心,味道如何?”顾惊鸿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日复一日,华清瑶做的乐此不疲。从精致点心到名家书画,但凡是她认为不错的全都赠予顾惊鸿,任凭其如何推拒都不起作用。小桃不解的问:“小姐,人家都不稀罕你的东西,你为何要如此作践自己?”因为小桃曾亲眼看见在华清瑶走后,顾惊鸿将其所赠的点心都送与旁人,简直气的她心肝肺都要一起炸了,心想这人真不知好歹,回来跟她家小姐委婉的提起,华清瑶淡定的说:“我早知道了。”知道他的冷漠,知道他对她的不屑一顾。可是她就这么喜欢上了,只要不听到他的拒绝,她想,她的一腔热忱终有处安放。华大将军在门外看着她的模样,一言不发,心道:终究难逃一个情字。他对华清瑶的性子再了解不过,若不是刻在骨子里的爱,她不会如此卑微。站了良久,他还是走了进去,屏退了一众下人,语重心长的摸着华清瑶的头说:“瑶儿,莫要伤了自己。” 第七十八章 一对一辅导(三) 更别伤了其他人。这句话横亘在他心里终是没说出口。他想起了华清瑶的娘亲慕婉兮,那个张扬到不可一世的女子,和丞相的一段情缘被人破坏,弄得狼狈不堪,心死之际得皇上赐婚,嫁给他之后生了瑶儿便郁郁而终。她的一生爱憎分明,心里再容不下其他人。所以,他懂华清瑶的执着。华清瑶的行程整日很固定:吃饭,睡觉,找顾惊鸿。哪怕顾惊鸿还是一副不欲多言的模样,她依旧能东家长西家短的扯大半天。华清瑶一时兴起的时候还会软磨硬泡的拉着他去逛街,只是无论她怎么闹,他都不爱笑。整个京城都知道华小霸王心仪一男子,偶尔遇到不开眼的还会上去调笑一番,只是华清瑶早已收敛起了那一副张扬肆意的模样,只会淡淡的回应:“喜欢便是喜欢了,还需向你们这些肖小之辈报告?”一般人都会很识相的走开。可惜此次遇到的是她的死对头,丞相之子杨风。虽然父亲对当年娘亲之死三缄其口,但她知道跟丞相府脱不了干系。看着他那贼眉鼠眼的样子就来气,华清瑶不想惹事,拉着顾惊鸿就欲离去,杨风伸手拦道:“华大小姐这是在外面养了个小白脸?”华清瑶一脸危险的看着他:“杨风,你再说一遍。”“我说,华家门风不正,华大小姐没有一丝闺阁女儿的形象,整日抛头露面。”杨风没有丝毫畏惧,脸上堆着虚伪的笑,说罢还附在华清瑶耳边补充道:“甚至还养了小白脸。”华清瑶气得脸色煞白,五指紧握,美目一闭,随即睁开凌厉的扫了一圈周围窃窃私语的人们,直直的盯着杨风,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我看是因为我半年没有生事,杨大公子忘了我华清瑶的本来面目了吧。”说罢从腰间抽出软鞭,“杨大公子,我要你记得,华清瑶从来不是个吃亏的主。还有,惹我可以,惹他,”华清瑶用手指着身侧的顾惊鸿威胁的说道:“不行。”说罢,手中的软鞭早已如水蛇般缠在杨风的身上,身边的侍从反应过来的时候,杨风已经被抽了两三鞭子,整个后背皮开肉绽,额头冷汗直冒。华清瑶气红了眼,还欲动手时手却被身侧的人握住,只见顾惊鸿淡淡地说道:“瑶儿,不必为这种人动怒。”杨风的人正打算拦,他瞥了一眼:“只要你们不怕华大将军提刀上门问罪,不怕你们丞相痛失爱子,那就尽管拦。”声音不大,却处处透着威胁。说罢,拉着震惊之中的华清瑶就走出了闹市。直到到了南坪桥边,她才回过神来,盯着顾惊鸿久久不能言语。“你……你刚刚叫我什么?”过了很久,她才望着对面气定神闲的人不可置信的问道。“瑶儿”顾惊鸿皱了皱眉,难道他喊得不对?他听到华大将军就是这样叫的。华清瑶看着眼前清冷的人,终于觉得这半年多的心血没有白费,忐忑的说:“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再叫一次?”面色绯红的华清瑶将几个字说的磕磕绊绊,声音细小却刚好能让两个人听得清楚。迟疑了两秒,顾惊鸿还是遂着她的意叫道:“瑶儿。”华清瑶一时间泪如雨下,谁都不知道这三个月来她付出了多少。夜半挑灯读书,想法设法讨他欢心,终于在今日能听得他唤一声瑶儿,百炼钢成绕指柔。将脑袋埋入他的怀中,眼泪浸透白衫,听得他轻笑一声:“傻。”这一声像是春风拂面,干净清冽,深藏心底。日子打马而过,华清瑶还是一如既往地缠着顾惊鸿,而他也不复昔日的冰冷模样,偶尔还会逗弄她几句,脸上挂着浅浅的笑,似宠溺,似无奈。每次看着他笑的时候,华清瑶都会想:这一生大概就这样了,只要他一笑,自己的心就化了,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拱手相让。在秋闱考试时,顾惊鸿果然不负众望的考取了状元。大殿之上,顾惊鸿的一番表现可圈可点,引得龙颜大悦,皇上说:“爱卿,听闻你与华大将军之女颇有姻缘,不如朕今日就为你下旨赐婚如何?”顾惊鸿一掀袍子跪在金銮殿内,淡漠答道:“臣惶恐。华大小姐与臣兴趣相投,在臣困难之际多次伸出援手,与臣乃莫逆之交,不敢言谈婚论嫁之事。”此话一出,华将军气得吹胡子瞪眼,心想,谁不知道华清瑶对你是司马昭之心。静默了一会,顾惊鸿鼓起勇气说道:“若皇上体贴微臣,那便请皇上给微臣与远在家乡的未婚妻赐婚吧,臣感激不尽。”大臣们都倒吸一口冷气,现下京城内谁不知道华大小姐和这新科状元的事,现下不仅拒婚,更说其曾订了亲?皇上偷偷地瞅了眼华将军,见其表情千变万化,最终还是平静了下来。于是开口问道:“华爱卿,你觉得此事如何?”一介家事放在朝堂之上,华将军也只得顿首,“顾状元心地宽厚,不忘旧情,皇上便成人之美吧。”一道圣旨浩浩荡荡的传了下来,从金銮殿到状元府再到整个京城。华清瑶站在自家府门口,看着传旨的人从隔壁的状元府一路走过,站在她面前瞅着她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轻轻的说:“唉,华大小姐莫伤心。”说罢带着宛若长龙的队伍走了。华清瑶的脑海中一直想着刚刚的圣旨,新科状元顾惊鸿将于十一月十五将未婚妻迎娶过门,那她呢?脑海中的场景变了又换,从南坪桥边白衣蹁跹的少年到第一次逛街时的手足无措,从他生气时无奈模样到他安静时的温润如玉,从初见到相熟,从青色的油纸伞到他今日高中后的大红袍,从他摸着她的发丝轻轻说:“待我及第便去你家提亲可好?”到今日一道赐婚旨意。一点一滴,点点滴滴,昔日的回忆越来越明了清晰。华清瑶眼中的泪水摇摇欲坠,小桃紧张的拽了拽她的衣角,华清瑶站在台阶上正要开口安抚,想从哽咽的喉头说出“我没事”的时候,谁料一口猩红的血就从口中喷涌而出,眼睛也缓缓闭上,人已经昏厥在地上。她想,再也不睁开了吧。三日后。华清瑶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的顾惊鸿对她情意绵绵,可是有一天他说他要走了,她在身后一直喊一直喊,顾惊鸿都没有回头,喉咙都喊哑了,整个人蜷在地上,看着顾惊鸿的背影,想去追怎么也迈不开脚。“顾惊鸿”华清瑶大声的喊了一声才悠悠转醒,虚弱的看着床边的人,华大将军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满脸都是疲惫。“瑶儿,你醒了。”声音干哑的华大将军费了好大力气才让自己没有哽咽的说出这句话。华清瑶断断续续的问道:“爹,顾……顾惊鸿呢?他……他是不是要跟别人……跟别人成亲了?”华大将军坐在床边摸着她的头,摇了摇头说:“瑶儿,忘了他吧。”铁血汉子华将军看着女儿这幅憔悴的模样也红了眼眶。怔愣了一刻,华清瑶双目微合,轻轻说道:“爹,我想静静。”等到房间里空无一人,眼泪就那样悄无声息的落下。华清瑶想起了那个梦,想起了三日前新科状元府那喜气盈天的模样,她想,顾惊鸿穿着红袍可真好看。可是,这么好看的人怎么这么绝情呢?她还记得那个为她撑伞的顾惊鸿,还记得冲着她无奈摇头的顾惊鸿,还记得那个把她抱在怀里说她傻的顾惊鸿……那么那么多的回忆,明明只有半年,却比整个前半生更漫长。是啊,她傻。傻的将自己最爱的顾惊鸿都得拱手相让了。 第八十章 一对一辅导(五) 妲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到这峡谷中来的。前一天,她还跟在主人后面一起去山上采药,她偷偷采了一朵花,想要在主人生辰的时候当礼物送给他的。可今天她从睡梦中醒来,就已经到了这不知名的峡谷中。妲己沿着河道走了很久,却始终看不到路的尽头。“嘿,你是一只小狐狸?”妲己还没来得及反应,两只耳朵就被人拉扯了起来,本来就娇小的身躯硬是被人拎了起来。“你是谁,你快放开我,要不然,主人一定不会放过你的?”那人却没有理会,笑着说,“我正愁今天的晚饭没有着落,想着如果再打不到野味,今晚便又要被姑娘批评了,这可好,你便出现了,你说我还能放过你?”妲己没有一丝害怕,瞪着一双大眼睛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这个男人。只见他,一袭白色铠甲如白雪熠熠,腰间白羽如流星闪烁,手中利剑如秋莲寒光。乍一看,倒像似神力无上的天兵天将。“”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妲己面露喜色,顺势两手拉住那人的衣角便道,你可是名满帝都的李白哥哥?那人一把放下妲己,妲己猝不及防,狠狠摔在了地上。“哎呀,你定不是李白哥哥,李白哥哥一定不会是像你这般粗鄙不堪,只会欺负小女孩!”那人一脸不屑,“去去去,少跟我提那个酒鬼!本来见你这小狐狸看上去挺机灵的,还想着抓回去给我家姑娘作伴,不成想,你整个就是一花痴,可惜你长了那么貌美如花的一张脸!”妲己的脸泛上一丝微红,那人一怔,竟是看得有些痴了。妲己一脸委屈地看向那人,“你不是李白哥哥?可你这穿着,明明和李白哥哥诗中的一模一样”那人把白眼翻上了天,可不一模一样么?他诗里的原型就是我好吧?!我都没跟他要什么精神损失费呢,本来应该有着万千迷妹等待着我,不成想都跟你一样,以为那玉树临风,飒爽风姿的人是那个酒鬼!想想都气。那人见妲己没有回话,刚想继续说下去,不成想,妲己却面露难色,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喂,喂,你没事吧,诶,诶,你可别碰瓷啊我跟你说,我身上可没有银两.....”,妲己噗嗤笑了一下,对他说,“妲己才不会是碰瓷的,妲己可能只是初到这个鬼地方,身体有点受不住了罢,妲己想主人,主人,你在哪里....”,话音刚落,妲己就幻化成原型晕了过去,倒在了那人的身前。那人将妲己一把抱起,径直向河道的另一边走去,边走还边痴痴的笑了,原来你叫妲己,小妲己,你还真有意思。 妲己睁开眼,便又看见了那张脸,此时此刻,竟是趴在自己的床边睡着了,妲己呆呆地看着那人露出的那半张脸,心想,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呢,丹凤眼,卧蚕眉,秀气又不失英挺,威风又不失灵气。倒是当真与李白哥哥诗中提及的一样呢。妲己看着看着,竟不觉得,有些痴了。“小妹妹,你醒了?”妲己应声望去,看见迎面走过来个姑娘,长袖细腰,身姿婀娜。眉间一点朱砂痣,发间一把金冠钗,粉色衣袂随风飘荡,竟像是个从画中走出来的美人似的。“嗯,姐姐是?我现在又是在哪里呀?”那姑娘嘴角轻轻扬起,挥了挥衣袖,抬起手,指向外面,“看见外面的山川和河道了么,此处正是王者峡谷,小怪频出的地方,再向西走,便不只是小怪了,那儿是主宰出没的地方。”“主宰???”妲己吃了一惊。“就是那个在帝都打败了长城守卫军,却突然消失没了踪迹的怪物么?这里就是他的老窝?”那姑娘走到床前,将手中的汤药递给妲己,妲己方才注意到原来姑娘一只手中一直端着汤药,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小小的背篓。“算是吧,我与奉先奉女帝之命在此守护王者泉水,前些日子,才发现这穷凶极恶的怪物就藏身在这王者峡谷之中,他的杀伤力太强,我和奉先也一直没有想到应对之策。”妲己惊奇不已,手中的汤药不经意间落了地,打碎在床边,那姑娘笑道,小妹妹这是吓到了吗?无妨无妨,我让文姬妹妹再给你盛上一碗便是了。妲己却并非是受到惊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威震四方的吕布大人,她自是听过的。而能一直陪在吕布大人身侧的人,不用想,定是帝都的第一绝色----貂蝉姑娘了。怪不得她觉得这个姐姐美得不像是人间的人儿,原来,当真是世间难得一见的貂蝉姐姐呀。貂蝉看见了妲己的星星眼,便不禁笑道,其实坊间的那些传言都是无聊的人们茶余饭后闲扯的瞎话,不可全信的小妹妹。妲己却仿佛没有听见,心想,果然,如果我向他们要签名的话应该签在哪里呢......要是让主人知道我这一天的奇遇....估计他也会惊呆了的吧。妲己正犹豫着讨要貂蝉的签名之时,床边的那人倒是睡醒了,旁若无人的伸了个懒腰。看见妲己此刻正眼睛贼溜溜地看着身旁,头一转,看见貂蝉此刻正站在自己身旁。“姑娘,你来了啊,这小狐狸是何时醒来的,你怎么也不叫醒我?”貂蝉掩嘴轻笑,子龙哥哥为了这小妹妹可是守了一夜都没睡啊,我可是不舍得把你叫醒的。赵云莫名地有些脸红,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咳咳了两声,便转过头又看向妲己。“那个,小狐狸,这峡谷中寒风凛冽,非帝都可比,你又毕竟不比旁人,只是一只.....小动物,你告诉我你住在哪,明日你恢复好了我就送你回家好的不。”貂蝉在旁噗嗤一笑,“就这么送妹妹回家,子龙哥哥你可舍得?”赵云回道,“姑娘你可甭打趣我了,自我来峡谷这两日,光是你和蔡文姬那小丫头片子我都应付不来,可别再填个女的了,真真是要了我的命。”妲己一时接不上两人的话,心下却已了然,原来这人竟是赫赫有名的龙城守护军大统领赵子龙大人.....还真是看不出来呐。过了一会儿,妲己回道,我昨日还陪着主人上山采药,不知怎的,今日就出现在这峡谷中了。如果子龙大人愿意带妲己去找主人的话自是最好不过,妲己在此先谢过子龙大人了。这下可好,赵云的脸彻底红到了耳根,“那好,明日我就带你出去。” 第八十一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一) “王上,截水城被破了!”“你说什么?截水城怎么了?”“截水城被遖……遖宿破了。”“那小齐,齐之侃,齐将军呢?!”“齐将军以一人之命,换满城军民平安。”“小齐!”蹇宾紧紧攥着云被,从榻上垂直而起。静谧洞黑的夜,天玑王怔怔地虚浮抬手,触及之处,复又一片潮湿。蹇宾晃神,喃喃自语道:“第几次了?”这是他第几次梦到小齐殉国了?脾性向来暴躁的王,此刻只剩满心悲凉。他那年纪轻轻的上将军,本应该享一世安乐啊。“小齐,是本王对不起你……”须臾后,蹇宾微微上挑的桃花眼,却是渐渐地泛出了光,仿佛终于确定了什么。在外守夜的宫人清楚地看到,他们王上的寝室,一夜灯火摇曳。次日清晨。“宸晔,帮本王将这封信加急送到遖宿吧。”蹇宾神色淡然地嘱咐身边之人,语气从容。“王上,您作何打算?”一身劲装的俊逸青年握拳作揖,甚是不解。“本王累了。你告诉毓埥,请他毋伤百姓一人。本王,愿意将天玑拱手相让。”蹇宾无力地揉了揉太阳穴,言语间尽藏疲惫。“王上!”宸晔只觉讶异非常。这还是那个最为要强、绝不认输的王上吗?“你是不是觉得本王很不负责任?”蹇宾扯出一抹苦笑,浅问道。“臣,不敢。”宸晔低敛眉眼,涩然道。“早些动身吧。”蹇宾叹气,轻轻挥了挥手。“是。”望着宸晔挺直离去的背影,蹇宾心底顿生万千感慨。于他左右,最可信任之人除了小齐之外,便只剩下这个同样忠心的贴身侍卫了。由他去办这件事,蹇宾很放心。短短月余便添了不少沧桑的君王,在转身环顾了一圈他待了二十余年的王宫后,渐渐地就大笑了起来,笑声茫茫且哀戚。这一切,终究是他蹇宾咎由自取。天枢的仲堃仪无缘无故便以高价大量收购他天玑的白鹳羽和黑狐皮,总不会是简单的商务往来。以商抑农,他早该想到的。否则,也不会造成天玑减产六成。否则,也不会逼得小齐以身犯险。遖宿人来势汹汹,而他的小齐势单力薄,又如何能扭转个中局势?临至关键时刻,那天璇、天枢和天权不还是只想着为自己作打算罢了。蹇宾走进内室,向着那副他此前日日都在擦拭的战甲靠近。慢慢地,眼眶就红了。“小齐,是本王负了你……”“我么?我姓齐。”小齐那日,笑得可真是好看呐,清亮的眸子里似有璀璨星辰。“王上,这个距离刚刚好。”是吗?可本王觉得,这个距离太过远了些。“承君器重,扈随左右,无以为报,唯肝脑涂地,以谢君恩。”小齐认真的模样,总是这般可爱。蹇宾从躺椅上悠悠醒来时,方恍惚记起,他刚才是打了个盹。只是,亦想到了和那人之前的种种过往。“齐将军最近都在府里做些什么?”“回禀王上,齐将军他这些日子以来,基本上都是在练剑、烹茶、阅兵书。”“好,本王知道了,下去吧。”“是。”所幸,本王还有机会。小齐,从前都是你回回以性命相救。这一次,就交由本王来吧。两日后,国师若木华因长期妖言惑众、不顾天玑安危而与其他几国私下贸易往来等等重罪,被斩首示众于城门口。齐之侃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还在仔细地为明天与遖宿的最后一战做准备。“你方才说,若木华被杀了?”“没错,属下亲眼所见。”“……也罢,我马上要进宫一趟,你帮我再检查一遍我明日要带的东西是否齐全。”“是。”“料理好了之后,你便速速离去吧。这是命令!”“属下……遵命。”斥候目送着齐之侃一如既往挺拔的背影,心情蓦地就沉重了起来。愿吾将军,平安归来。“小齐,你来了!”蹇宾素来清冷的脸上,在见到眼前这个人后忽然便多了一丝笑意。“末将见过王上。”齐之侃将千胜剑握在手里,恭恭敬敬地俯首揖道。“小齐无需多礼。”蹇宾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随即上前扶他。“王上,末将定当身先士卒!”齐之侃坚定道。“小齐,你可怨本王?”蹇宾似是故意忽略他刚刚所言,低声反问道。“王上,臣,心意如初。”齐之侃脱口而出。臣,心意如初。“等我伤好了,你陪我出山林。”“没问题。”“横竖你也没别处可去,不如就留下吧!”“我……属下领命。”蹇宾定定地看着眼前的白衣将军,却发现他怎样都无法将小齐同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重合。因为小齐,已经很久没笑过了。“小齐,不如你离开吧。本王知道,当初你原本就不想随本王入宫的。这些年,你虽不说。可本王知道,你过得并不开心。”蹇宾垂下眼眸,轻拍了拍已然怔住的人。“王上,末将怎会弃您于不顾?”齐之侃好不容易缓了过来,便立刻表明了立场。“如今,天玑已有灭国之虞,回天无力。小齐,本王只希望,起码能保住你啊!”蹇宾无奈劝道。“王上,末将断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就算拼了这条命,我也要去杀了那毓埥,使遖宿群龙无首,以此来保住您和天玑。”齐之侃凛然道,丝毫不退步。“小齐,看来本王,果真说服不了你了。”蹇宾浅笑。“王上,您放心。末将粉身碎骨,在所不辞。”齐之侃直直看向他的王上,眼底不舍愈增愈多。王上,属下此次,怕是回不来了。蹇宾亦是望向他的上将军,君臣二人就这么两相对视。小齐,本王这次,不能答应你了。“来人,取酒,给齐将军践行!”两杯晶莹剔透的美酒不多时便送了来,蹇宾走上前,微微停留了一会,方折回递给齐之侃其中一杯。“小齐,本王在这里,等你凯旋。”蹇宾先一步饮尽杯中酒。“王上,保重!”齐之侃随之饮完酒,抬脚即走。只是酒力尤佳的白衣将军忽觉头晕,天旋地转间,有人及时搂住了摇摇欲坠的他。气息清新又冷冽,非常熟悉。齐之侃用力摇了摇头,竟是更为混沌。下一刻,他那双无喜无悲的眸子却溢满了悲痛和难过。“王上,您不可……”话音未落,上将军便彻底失去了意识。蹇宾温柔地将人扶至榻上,自嘲道:“不可什么?不可如此吗?小齐,你何时能想想你自己?”“王上,您叫臣来有何事?”来者正是刚从遖宿国回来的宸晔。“毓埥,同意那封求和书吗?” 第八十二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二) “王上,保重!”齐之侃随之饮完酒,抬脚即走。只是酒力尤佳的白衣将军忽觉头晕,天旋地转间,有人及时搂住了摇摇欲坠的他。气息清新又冷冽,非常熟悉。齐之侃用力摇了摇头,竟是更为混沌。下一刻,他那双无喜无悲的眸子却溢满了悲痛和难过。“王上,您不可……”话音未落,上将军便彻底失去了意识。蹇宾温柔地将人扶至榻上,自嘲道:“不可什么?不可如此吗?小齐,你何时能想想你自己?”“王上,您叫臣来有何事?”来者正是刚从遖宿国回来的宸晔。“毓埥,同意那封求和书吗?”蹇宾问道。“回王上,他同意了。”宸晔拱手回道。“那便好。”蹇宾淡淡道。宸晔刚欲开口说些什么,却是无意间看见了平平整整躺在床上的齐之侃。“上将军他……”“这便是本王求你的第二件事。”蹇宾先是深深看了眼榻上的人,而后才转过身缓缓道:“本王在小齐的酒里加了一枚忘世丹,他不会再记得这里的一切。城门外有辆通往山间的马车,里面食物、药品和钱财都很充足。忘世丹的效用需得几日后方可渐渐退去,这段时间,就劳烦你照顾小齐了。”蹇宾这段话说得很慢,宸晔却硬是听愣住了。你陪我出山林。”“没问题。”“横竖你也没别处可去,不如就留下吧!”“我……属下领命。”蹇宾定定地看着眼前的白衣将军,却发现他怎样都无法将小齐同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重合。因为小齐,已经很久没笑过了。“小齐,不如你离开吧。本王知道,当初你原本就不想随本王入宫的。这些年,你虽不说。可本王知道,你过得并不开心。”蹇宾垂下眼眸,轻拍了拍已然怔住的人。“王上,末将怎会弃您于不顾?”齐之侃好不容易缓了过来,便立刻表明了立场。“如今,天玑已有灭国之虞,回天无力。小齐,本王只希望,起码能保住你啊!”蹇宾无奈劝道。“王上,末将断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王上,您……”“本王这一生,做过的最不后悔也是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将小齐骗进了天玑侯府。他一向自由自在,怎会愿意受那条条框框的束缚。皆因本王起了妄心,利用小齐的心软,将他强留在了身边,一留就是这么多年。”“王上……”宸晔来天玑时间不长,许多事情亦并不知晓,所以不知如何开口。蹇宾问道。“回王上,他同意了。”宸晔拱手回道。“那便好。”蹇宾淡淡道。宸晔刚欲开口说些什么,却是无意间看见了平平整整躺在床上的齐之侃。“上将军他……”“这便是本王求你的第二件事。”蹇宾先是深深看了眼榻上的人,而后才转过身缓缓道:“本王在小齐的酒里加了一枚忘世丹,他不会再记得这里的一切。城门外有辆通往山间的马车,里面食物、药品和钱财都很充足。忘世丹的效用需得几日后方可渐渐退去,这段时间,就劳烦你照顾小齐了。”蹇宾这段话说得很慢,宸晔却硬是听愣住了。“王上,您……”“本王这一生,做过的最不后悔也是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将小齐骗进了天玑侯府。他一向自由自在,怎会愿意受那条条框框的束缚。皆因本王起了妄心,利用小齐的心软,将他强留在了身边,一留就是这么多年。”“王上……”宸晔来天玑时间不长,许多事情亦并不知晓,所以不知如何开口。“宸晔,本王求你,好生照顾小齐几日。待他醒了之后,你便自行打算吧。以你的才华品质,想要另谋高就,绝非难事。”蹇宾第一次求人,是为了他的上将军。“王上,那您呢?”宸晔沉默了半晌,哑声道。“本王自有去处。”蹇宾浅道。宸晔快速走到床边,将人扶好。“王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你只消记得,小齐他从来都是齐之侃,而不是什么上将军。”“好。王上,您多保重!”“宸晔,辛苦你了。”“臣,不辛苦。”一步步地朝王宫外走去,宸晔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王上,还能去哪里?亡国之君,怎样都是难堪的。更何况,王上有自己的尊严和坚守。他无权也无力阻止。眼看着两人渐行渐远的身影,蹇宾终是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容。小齐,保重。底下侍从走上前,垂首提醒道:“王上,该就寝了。”蹇宾摆摆手道:“你们下去吧,本王今夜去将军府。不用任何人服侍。”踏着皑皑月光,天玑王去了那座由他所赐的将军府。空荡荡的,不剩一人。蹇宾那晚,睡了一次久违的好觉。天刚蒙蒙亮,白衣君王便早早起床烹了一壶清茶,是模照另一个人的手法烹的。蹇宾握着茶盏,信步走到了整座将军府内唯一的那棵桃花树下。坐于原主人所安置的竹椅上,蹇宾慢条斯理地喝完杯中香茶,开始喃喃自语。小齐,你说你最喜欢桃花,是因为它烂漫可爱。本王其实也很喜欢桃花,却是因为它生机勃勃。那日,本王若不曾失足落马,该有多好?小齐你若不曾救下本王,该有多好?这样,你便不会被卷入到那些尔虞我诈,权术阴谋之中,亦不必过着刀口舐血的日子。是本王太过自私,明知道你并不愿意,却还是将你牵扯了进来。生在王室,便身不由己。本王活了二十几年,周围一直布满着算计野心,人情冷暖亦了解得透彻。直到遇见小齐,本王才明白,世上还是有真心的。小齐,本王这一生亏欠了你太多。只希望,你从此闲云野鹤,不再涉及沙场朝堂。就当,是本王迟来的补偿吧。小齐,千万记住,下辈子,离一个叫蹇宾的人远一点。他不是个好人。微风袭来,淡粉色的桃花洋洋洒洒地落了白衣男子一身。“哐当~”陶瓷的茶杯毫无预兆地碎了一地。年轻的君王安详地闭着眼,仿佛沉沉睡着了一般。 第八十三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三) 你久慕孙家公子大名,故徒步前去拜访。途中却遇见一人,自驭良驹之上,身着皎皎白衣,衣襟轻扬,俊美潇洒。你怔怔盯着那人英挺的面容许久才回过神,不禁暗道自己太过失礼,随即便拱手作揖:“舒城周瑜仰慕寿春孙策已久,敢问公子可否认识孙府的路?”那人听闻,并未作答,只是眸中笑意渐深。天旋地转间,你讶异地发现自己已在马上。身前的人却朗声示道:“公瑾可得坐稳了。”随后便将你径直带到了一扇朱门前。于那个高高在央的“孙”字下,那人缓缓转过面,对你伸出了手:“吾即为孙策,破虏将军之子,孙策。”此后,你们朝夕相处,昆仲情深。闲暇时,你们便在漫天桃花下切磋武艺,招式行云流水,惊艳了十里芬芳。淡粉的桃花洋洋洒洒地落下,点缀了你们两个几乎同时架在对方脖颈上的剑。待到芷兰馥郁,清泉缓缓时,那人吹笛你抚琴,曲音悠长,传越八方。之后,你们在舒城广交江南名士,颇有声誉。人皆称赞孙周少年英雄,豪气干云。建安三年犹记那句:“吾得卿,谐也。”你回到吴郡,那人亲自出迎,授予你“建威中郎将”的职位。你虽无彼愿,亦默然接受,心里想的却只有该怎么帮他完成统一中原的夙愿。从此桃花缱绻,却再无少年舞剑。你与那人开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纵然每次回来都是伤痕累累,但你们心满意足。你倾尽自己所有的才智为他出谋划策,只希望他能有一地安身,不再受颠沛流离之苦。此后你们伐刘繇,破皖城,败刘勋,讨江夏,又回兵平定豫章,庐陵,终于在江东一带站稳脚跟。皎皎月光下,你看着那人意气风发的侧颜,突然就觉得受再多伤也值得,全都值得。建安六年又是清明时节,细雨纷纷。你轻轻地折了一枝菊花放在那人墓前,眼泪忽然便不受控制地落下,溅起一片细细尘埃。连修长的手指也因为攥得过紧,而微微泛青。那一日,你心如刀割,疼不可止。旷远的栈道上投下了你不住打马飞弛的影子,身为东吴水陆大都督的你,不复往常的风姿霁雅,而是发丝凌乱,面目狰狞。等到你终于跌跌撞撞地冲进孙府,那一片素白却模糊了你的眼,刺痛了你的心。“周瑜来迟,连面都没能见上。兄长……”你扑通跪在地上,那日的你是程普他们从未见过的,嚎啕大哭,早已没有平日里的淡然自持。你对着空气喃喃自语了几句,转身,白衣飞舞。你的背影渐行渐远,凄凉又萧瑟。这慵懒的绵绵春雨无意中偷听到了你的话。公瑾你说:伯符,如果我没有留在巴丘,该有多好?建安十三年长江,雾气氤氲,赤壁火起。你在冷冽的东风中伫立,乌黑的秀发遮住了你过于淡然的脸。苦苦支撑的曹军早已失去战斗力,只欲四处逃窜。曹操机关算尽,终究还是敌不过你江左周郎的反间计连环计苦肉计。大火已成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沸腾的火焰和鲜红的血液衍成了一幅十分艳丽的画卷。滚滚江水也被这冲天的火光映染得妖娆无比。你披着金盔铜铠,站在甲板前面指挥若定,浑身散发着强大的气场。敌人逐渐溃不成军,那面张扬的曹字大旗终于被吴军生生踩在脚下,支离破碎。东吴,胜了。伯符,东吴胜了!你放不下的江东我来帮你守护,你想得到的天下我来帮你打拼。可是,孙伯符,你会不会太狠心了?否则,为何这么多年你一次也不肯入我的梦呢?你渐渐睁开眼,脸上潮湿了一大片。程普、甘宁他们已是泣不成声。这些年你为了江东早已积劳成疾,单薄的身体终是支撑不住,咳出了一大口血。弥留之际的你,突然想起从前漫天桃花下,温润如玉的少年收起剑,笑吟吟地道:“公瑾,我又让了你一次。”伯符,我们……再比一次剑吧,这次肯定是我赢。四月的初春,梨花熙熙攘攘,行客路过,必定衣袂沾香,清新缠绵。暮色渐黯,湖中波光粼粼,随着涟漪荡漾,远远飘来一条船,隐约有人影攒动。“老伯,街角有座阁楼,您待会靠岸放我下去吧。”慕柚站在船头,墨发丝丝飞舞,翘首观望间,美眸倏地泛出了亮:她独自离家游玩已半月,今日因一时兴起,在船上耽搁了太久,等过完瘾,方恍然意识到,自己需得露宿街头了。原本还懊恼悔恨,可如今竟瞧见这楼阁,叫她怎能不欣喜?闻言,老船夫拨了拨桨,努力觑眼看,面前却是白茫茫一片。他担忧地复揉了揉眼,依然只望见层层雾霭,当即便低声问道:“姑娘,你确定要下船?”慕柚笑着点头,随即掏出了一锭碎银:“老伯,天越来越黑了,您赶紧回家吧。”“多谢姑娘,你千万当心。”摇摇晃晃地下了船,她既兴奋又紧张地朝目标处移动。“哐哐哐——”清脆的敲门音响起,在街道上显得尤其突兀,慕柚焦灼地等待之余,心中期盼愈甚。须臾,门扉终被轻轻拉开。“来者何故?”月色下,阁楼主人一袭白衣,美胜谪仙。慕柚看得发怔,愣了良久,才痴痴回道:“我名慕柚,因贪玩而错过了回旅舍的时辰,是以,是以想在此借宿一晚,姐姐可否应允?”她忐忑地解释完,一颗心瞬间惶惶不安,唯恐这神仙似的姐姐拒绝自己。孰料,白衣美人仅掩袖咳了咳,即侧身匀出位置来:“招待不周,切莫责怪。”慕柚登时勾唇窃喜,连忙道不会,然后便乖巧地跟了上去。“姐姐,你叫什么?”白衣美人刚悠悠地走至栏杆旁,就听见慕柚软糯的嗓音从背后传来。嘴角暗扬之际,她边娴熟地热酒取盏,边应道:“青茗,青草的青,烹茗的茗。” 第八十四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四) 曾想做一个衣袂飘风的人,于月白风清中浅斟低唱,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曾想做一个银毫轻点的画家,于天朗气清中纵情山水,自在天地,随手点染,便是一卷汴梁。曾想做一个转轴拨弦的琴师,于塞上风沙中任风吹拂,关山有情,随手拨弄,便道出一生路途。 词章、画卷、音乐,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于此,自是最最动人的风景。 烟雨中南朝四百八十寺依然屹立,断桥边红药黄花暗香如故,人面桃花不知何处,晓风残月仍伴杨柳,哀怨的风景令人心伤。在这诗的风景中,苏东坡于赤壁之上,伴江上之清风,高歌大江东去,叹人生如梦;柳三变于长亭古道,冷落清秋,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李清照寻寻觅觅,于憔悴黄花之间,听梧桐更兼细雨,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诗中的风景,为何总是抹上一层淡淡的哀愁?让人心伤,又让人心醉。 是谁轻点银毫,画一树梅花,“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诗的意境跃然纸上;是谁巧用丹青,一丛翠竹伴青石而生,“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傲骨流露。是谁的《仕女图》唐衣飘飞,体态丰腴而不失婀娜,尽显大唐盛世?又是谁的《清明上河图》车水马龙,尽显大宋汴梁物阜民丰的繁华? 画中的风景,灵动,飘逸,令人神思飞扬,思接千载。 是谁轻弹琵琶,是谁在抚弄古筝,又是谁在轻拉着如泣如诉的二胡?琴声悠扬,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幅风景的画卷。琵琶激昂,是《阳关三叠》吧,夹着塞北清冷凛冽的风的声音,仿佛让人看到了阳关古道依依惜别的场景。羌笛悠悠,是《梅花落》吧,随着关外的风沙,伴着弥漫的乡愁,一夜之间,洒满关山,仿佛让人看到梅花点点,心香瓣瓣的江南。二胡悠扬,是《二泉映月》吧,一个瞎眼的艺人,在冷寂的城市,荒凉的街道,踟蹰独行,感受着秋般的人情。 音乐中的风景,如诗如画,怡人心神又撼人心魄,净化着人们的心灵。 诗、画、乐,唯美的风景,伴人走过千年。而如今,许多人却只注重物质享受,诗不再传诵,画不再高悬,乐不再演奏,只充斥了低级趣味的歌曲和小说。试问风景不再,让我们又何处栖居? 生活不能苍白,不能缺少了这唯美的风景,让我们重拾那书卷,品味那古代的书香;重悬那古画,重谒那山水奇景;重奏那袅袅古音,沉浸其中,你会发现,身边多了无数风景,而你,一旦融入其中,亦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 假如没有风,空气又不潮湿,那么,这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城市冷到零下6c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太阳必须要好。 太阳在秋天很xiang女性,妩媚,多羲,尤其到了晚秋,嫣红柔软的光线,仿佛伤感的红酒,每一滴都要醉人。栅栏中慢慢移动的光斑,屋檐下渐渐拉长的树影,菊丛怒放的无畏无怨的颜色……都好像有秋的叹息和盈而不落的泪。可是一入冬,太阳就冷漠了,高高的,淡淡的,像一个严肃英俊的男子,不动声色。但它是有力的。它从很深远的高空敞开它的光焰,坚定地穿透冰寒的大气,锐利地切过云层,傲慢地照在万物之上。天是这样蓝,明净坚挺,像钢一样仿佛可以敲出声响来。城郊的峰峦,落叶乔木历历可数,淡黑色的枝杈,耸立着冬之平静和严厉。然而太阳很好,把冬神的阴寒击退了。这么说,它倒不是冷漠了。但又是什么呢? 最怕不分明的四季。最怕不诚实的感情。秋有萧瑟,冬有寒冷,夏曝春温,这都可以忍受。何况在萧瑟与寒冷中,在夏热春阴里,还有些个性不一却有情有义的好日子。 自然远比人类可爱,因为它率性、真实,是没有经过乔装,也不会巧言霸道的。人类常说,要征服自然。这话很值得探讨。人类和自然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命,彼此只能友好相处,相互调适。人怎么可以以主宰者自居去对自然征战讨伐呢?如果自然都被征服得生机全无了,人类的末日也就来到了。 近来,我常感到脚下有轻微的摇动。只有一瞬,但我感到大地那有弹性的身体在我脚下滚过了一个个小小的波浪。我没有恐慌,只有一种近似喜悦的惊异:多么强大而不可抵御的自然之力啊!我肃穆地聆听它的脚步,像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圣音,一下子觉得万古洪荒,人类渺小。小我顿时化为乌有。 宇宙的演化和规律是那么深沉,远胜过人类的情感。上天打一个喷嚏,人间就是暴风骤雨,家家缩在窗玻璃后面看那阴云翻卷,雨军肆狂,闪电在雷声到来之前拔出枝形的银红色利剑。自然的气概,能催醒娇粉细茸的花蕊,也能使火山开化,江河漫溢,冰飞雪陷。人呢,只能缩在蜗居里。出色的人,超越了限制去认识世界,去服务世界,通过科学、艺术通过耕田,播种……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所为何来,一生辛劳、困厄,耗尽了血汗,在阴晦的生存环境中染上一身的坏毛病,又把这些细菌传染他人。就这样因陈相袭,像禾草一样倒下,又像禾草一样茬茬再生,却没有禾草那样朴素的品质和风格。我不幸生而为人,居方寸中。我的脚有镣,眼有翳。我的心有痂疤。我的十指因为苦挣苦做而佝偻了,我的喉咙因为渴望的呼喊和愤怒的抗议而哑默了……只有我的耳朵还没有痴聋,还知道什么是歌声,什么是秽语,还能听到夜行列车韧长的脚步声,能感觉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蝉的嘶鸣里了解夏炎也有尽时……真想做一片枫叶,经霜转红,再与飞雪一样飘然坠下。在风里唱过,在雨里哭过,和月光相守过。不管是蒙尘还是碧亮,每一天过的都是自然的日子。可是我却生而为人:看人脸的各种变异,听人言的各种技法,畏于人造的刀钩箭戟或软或硬的杀戮……还有自身的缺点与软弱,便我日复一日地转动在人的模壳之中,泯灭了生命的灵性。 梭罗说得很尖锐:我们终其一生为谁而受奴役?一个人最大的惶惑就是不明白自己受苦、欢乐、工作、享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什么?我天天拷问自己。在没有圆满答案时,我用手刨开我可以触及的土地,种下一棵棵美丽的玫瑰。我并不期望得到什么,只想多靠近一些自然的芳菲。我无悔:哪怕这些真情的玫瑰被踩塌之后,所有的刺都扎到我的心中! 第八十五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五) 当一夏的繁华尽已逝去,空留满地枯黄,任风吹卷。我想,再冷漠的人,心中都会生出几分柔软。几分苍凉。 秋来无声,悄然而黄的叶片,不知在下一秒钟是否便会静静落下。不知趣的蝉儿徒劳的叫着,似乎想要挽回什么,却甚至无法得到一丝寂寞的回应。 走过满地落叶的小路,时不时地“咔嚓咔嚓”声,竟像是生命对世间最后的一点倾诉,诉说曾今的如梦年华。我轻轻捡起一片落叶,托于掌心,却再也托不住往昔的重量,淡淡的惆怅笼上心头。当年《红楼梦》中“一朝春泥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哀叹恐怕与我之感相同吧!当初的繁华如梦,而今的坠落无声,是千百次轮回的一部分,却也是生命的全部。万事万物,本无可避免。忽然,掌中的枯叶被一阵秋风吹起,乘风而翔,于风中时而旋转,时而腾起,好一番绝命之舞,既然回天无力,何不让生极尽繁华,使死如蝶舞飞扬!快哉!叶的选择如此,人又当如何呢? 看着满地层层叠叠的叶,虽也有掩不住的忧伤,却又多了几分莫名的亲切,温馨,也许是落叶最终回到大地怀抱中了吧!这便让我不由地想到秋天里的烤红薯。在街上,常常会看到有人推着一辆两轮小车,上面的大圆桶上放着几个大大的红薯,红薯在炉火的炽烤下,散发着无比诱人的香气,那是大地丰腴的味道,是秋风浓烈的味道。如果这时看到有人在炉火旁香甜地吃着金黄的红薯,这一定会是秋日里最温馨的场面。时不飘落而下的金黄落叶,炉火旁弥漫着的馥郁香甜,烤到正好的块块红薯,人们之间的会意一笑,这恐怕是秋天没有太过冷清的原因吧。小小的蕃薯,用一生默默的积攒,为清秋换来了几许温馨,几许柔善,这着实动人心弦。就像叶落,并不一定只有萧条却更代表着无畏的奉献。我喜欢秋天里的烤红薯,喜欢那份暖暖的感觉。 今年的秋注定比以往更富诗意。清晨的操场,竟凝了一层白白的霜,细细白白的样子,竟与纯净的凉风融成了一种空灵。我恍惚觉得自己在水晶的包围之中。人们都说有些冷,我却业已忘却。忘却,只因在秋天的风中,千叶飘零 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秋从千里之外赶来,对我说:“我要走了。”“难道,竟不能再稍留片刻吗?”我哭着问。秋摇了摇头…… 醒来,在明净的窗外,依然是秋。而只有我明白,这已不再是那个秋了。正如那片刚要从树上落下的秋叶。 朝乱世,统治衰微,君主荒唐,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义旗四举。 有这样两位文人,他们的时代同是黑暗腐败,同是动乱不断,社会百姓隐含下的是难以名状的暴悸与疯狂,整个国家的马车犹如脱缰般咯吱咯吱,走到哪里?兴许只有悬崖。 也许枭雄举荐高呼,可以义聘天下,可以渲名青史;也许霸主功成名就,可以威策天下,可以替天行道——但终究,只是文人矣。 战火年代,儒生只是弱者。 有这样两个文人:周敦颐、王阳明,儒学思想上的巨擘。一种品性,忧国思民,痛恨时代现实。 周敦颐在官场上完全不得志,落个闲职,种片荷花,赋诗访客,如此如此,《爱莲说》就让他名传千古,留给我们的只有唏嘘与感伤。 王阳明,由于性直耿秉,被直贬到万里漠疆当一个都督参军,周敦颐方可扶栏赏莲,清流饮酒,而他,只有每天埋头苦读,裹着一块破被,灯油都没得点,条件极其艰苦。 王阳明只有读书,等待。 大奸既倾,官复原职。未至数月,又被发到镇州做刺史。人生起伏,不过至此。王阳明作为一介文儒,何来享世惊名? 不久,宁王叛乱,王阳明以拼凑之军击溃敌军三十万精兵强将,开始东征西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后人甚至称他为明朝的“战神”。时代依然黑暗,王阳明自身高洁,却闯出一片火红的天,老牛又贬,却专心学术,成为集思想、学术、词文、军事、谋略于一身的全能大儒。“一生跪首拜阳明”。 我想说,时代的黑暗,其实遮掩不住你光芒的心,同样的严酷暑旱,仙人掌内敛蜷避地度过一生,大黄光彩灿烂地走完花季。同样自身高洁,决不同流合污,周敦颐隐了,王阳明忍了,一字之差,造出了隐士和另一个传奇。 两个文人、一种品格;两个文人、两种经历;两个文人,不同传奇。我羡慕赞扬周老的雅适,但更崇尚阳明的强键。将叶子上的每一滴水都流到根部,将逆境中的每一滴滋养都流到心田,充实自己、强大自己。 奸臣江充使者来“慰察”,正在带兵的王阳明正值练兵,使者有意让王阳明射箭。平日王阳明以文儒示人,没有将士能看得起他的武艺,都静下来,等待看他被弓震倒在地下——或射到十万八千里外—— 一片寂静,王阳明沉稳搭箭,拉弓—— 第一发红心中,第二发中,第三发——四——五——六——七——十发皆中。 全场爆发出呐喊与欢呼,使者目瞪口呆。数十年苦功,王阳明已练就绝世箭艺,从此威震全军,名扬天下。 就是这样,每一滴流到根部的水,最终会开出娇艳怒放的花朵。被贬的苦练,造就传奇。当那花绽放时,能让沙漠动容,让时代光明,让天地震撼,困境中,更要活得灿烂。 不要消沉、请像沙漠大黄一样。 伴着那一排排青铜质地的编钟,在遥远的历史尽头,某一个时刻敲响,浑厚而雅致的左音右韵,由远至近穿越沧桑的纤尘,在一脉脉古音的涟漪层层叠起中,我仿佛置身在战火纷争的楚地,夜空有飞鸟掠过的痕迹,细碎的月光随着一颗闪亮的星辰陨落,风陈肆无忌惮地一浪浪袭来,眼前的画面在沙漏的渐远声里一幕幕切换,一缕揉碎的清香拂过我滚烫的脸颊,在这断续的栀子花的暗香里,我终于望见了你。 第八十六章 襄王有梦(一) 三月,万物复苏,春色正浓。点点嫩叶,脉脉温情,殷殷桃花,是冬儿走的太匆忙,还是她不曾遗忘,遗忘了这春风十里桃花香?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花间的诗,唇边的酒,恣情的阙词。那这枝枝娇滴滴的桃花,到底津润了多少伊人的泪,又洇染了多少世人的情…… “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盈盈春期,柔柔凤岚,十里桃花开。那又是谁?一笺桃香,一抹春暖,红尘水湄间,执笔年华,情深意长;一悸花红,一颤心动,三生轮回里,痴等顾盼,情暖相惜。醉了春风,忘了流年,朵朵相思片片情。桃花盛开,花香满袖,绵软馨香,万种风情。桃花妍,香浅浅,意徐徐,流云梦,琴轻弹,入云烟。灼灼芳华,微风漫拂,执子之手,那又是谁?回眸轻颦,娇语呢喃,轻惹这春风十里桃花幽梦涟涟? 人在花中游,“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灵动的神笔,桃花初开,蜜蜂踌躇,彩蝶嬉舞。撷一束光影,弹一场倾心的爱恋,春风暖,桃花香,繁华一梦,诗沐年华。风中写字,水意清欢,穿越时光的生灵儿,暗香拂袖,恣意挥洒,轻轻吟唱。那近在咫尺的红尘,是桃花熏香了脸庞,还是脸庞迷情了桃花?希翼的时光,刹那的萌动,十里桃花,灼灼桃夭,瓣瓣香溢,朵朵娇媚,醉了光阴,倾了年华。 花不断十里,香不断百里。轻轻和风,淡淡花香,十里桃林,飘逸淡雅,莹洁无瑕,玉蕊楚楚,微波荡漾。那是瞧见了花儿吐露了芬芳,还是纷扰了春天滴答了思念?漫步徐行,十里桃林,百里芳华。信手轻折,顾盼轻捻,幽幽花香,脉脉春风,曼妙芳华,心旌荡漾。执一阙相思,拈一缕柔情,拂开三月桃花,轻点红颜眉间一点朱砂,静听心语呢喃。或许,爱了,便多了想法;念了,便少了疲倦。 人面桃花相映红,一隅红尘,一川烟雨,缱绻情思,优雅涵芳。缓行,芳踪潜,流水转,浅笑嫣然间,那又是谁?温婉呢喃,摇曳翩舞,细观人间情愫弦,曲幽弹,梦里梦外踱悠闲。只可惜,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是否否如昙花,一朝回顾,望断天涯路?还是情迷幽兰涵芳,繁华翩舞,花舞尘间,春风十里桃花香? “隔了千万年的光阴,我还是认识了你。”看着粉嘟嘟的桃花,闻着桃花淡淡的幽香,嚼着桃花的窃窃私语。花枝俏,花枝笑。短暂的演绎,平凡的书写,刹那的念想。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怎奈“一夜东风花压枝,落红飞絮满径香。”桃林依依,粉瓣翩翩,三月桃花颜,纷纷落落,飘飘扬扬,沁染心田。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知否,知否,“无可奈何花落去”?静水禅有意,落花悄无声。暖风吹,桃花飞,清香芬芳“恼”人醉。香韵迷离,桃花魂散,那又是谁?轻啄心弦,嗟叹幽怜。芬芳寂寥,花语嫣然,又是谁?巧墨云纤,眸底凝韵,一抹春光,十里桃香,捻桃情朵朵,浣懿丝纤纤,风韵纠缠,痴等千年。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一场十里桃花,开在春风依却相忘的天涯。那这一份清纯的牵挂,又怎堪空负了青春年华?佛说,笑看花开是一种好心情,静赏花落是一种好境界。暖暖阳光,熙熙心情,呓语倾心,灵动神痴芳菲醉。然,终归落花无情,流水有意。那这倾情动人的瞬间,斑驳了谁的容颜?清新飘逸的画面,牵绊了谁的想念?春风十里桃花沁落的一地红,那又是为谁花开?为谁馨香满路?卿卿少年,拈花回眸间,又是否还一如当年? 雨水敲打了无眠,岁月苍老了容颜。那这平静的痴痴白纸又将要承载了多少故事,从如花似玉的邂觏,一直走到凄美悲伤的离别。清风盈,花语休,眉间发梢掠过,心语呢喃,那这陨落的一地红是在佛前跪求了千年,温柔的梦扶摇于梦想的水云间,还是清透的诗心婉转于红尘,颠簸流离了纠缠? 情真真,意切切,轻抚琴弦,凡尘的烟火,人间的流岚,日子久了,便却清泉,不过一场清欢。我们人的一生,又何尝不是这样有着数不尽的桃花?开了,谢了。宿命的羁绊,命运的交错,落寞的年华,岁月的苍老,然蹉跎间,又可曾记得那昔日的春风十里桃花香?前世余香的盟言,静寂阪依的安暖。这拈花浅笑间,又是否会真的幡然醒悟,生命只不过是那一树花开,“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置身何处,而是我们将前往何处。” 回顾过往,时光又宛若飞花在命运间旋转,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宛若三生三世,每一个阶段的自己,都在这十里桃花,春风袭人的时刻一一渐次而来。从青涩到成熟,从懵懂到纯粹,在不同的旅途中,我们背着行囊不断修行。轻佻时光,那些已过去的岁月,那年的春红,还记得曾又醉了谁?时间是过客,我们才是主人。那在每一朵幽幽的花瓣中,你是否又曾遇到另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自己……望着这春风十里桃花,闻着这悠悠的花香,你又是否真正的意识到,事过境迁,物是人非,生命不因任何人停留,“如花美眷,她终抵不过逝水流年。” “人面桃花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桃花灼灼,枝叶蓁蓁,花开是缘,花落是劫。再美丽的花朵,也有凋零殆尽的时候;再丰富的人生,也有烟消云散的时刻。山河大地都是微尘,那何况微尘中的微尘我们呢?就像任何事情,她总有答案,与其烦恼,不如试着学会接受和懂得,毕竟,那热闹之外才是生活,“褪了色的时光,才是时光原本的颜色。”那春风十里桃花香,又怎堪“心中若有桃花源,何处不是水云间”呢? 第八十七章 襄王有梦(二) 当历史的潋滟遇到如今的雨天,西湖展现出穿越时空的惊艳。如果世界真的存在具现化的规则,那先天的你不会知道过去的事,一定属于万千规则之一,我最初得知的西湖是从那长短不一的词句中想象二来。 站在西湖边,眼前的这一汪湖水也许早已面目全非,从秦汉的钱塘到隋唐的余杭再到宋朝的临安,西湖一定有过我不可知的改变,那池中的更迭无数代的水虫,那池畔或匆匆或站定的人。西湖和临安有着不可分割的血脉,西湖因临安扬名,临安借西湖柔软。宋朝的历史一半是粗犷,一半是柔软,而柔软的极致便是这一抹写满诗篇的西湖,她的水光潋滟,她的薄暮朦胧,文人在无限的赞扬她,历史在无限的夸大她,直到最后,我来到这,站在她面前,却失去了我梦里的西湖。 如果真的存在上帝这样的永生之物,那上帝一定是个懒鬼,他调度世界进程的方法就是一个又一个相似的轮回,这件事已经被东方一个源远流长的国度发现,当我们可以站在上帝的高度,那永生也许会让我们崩溃,但在那极高之处西湖就变成了不起眼的小一点,褶皱的大地上,一点翠绿的斑纹,在一片水网遍布之处不经意的璀璨。把西湖的故事从历史长河中抽离,青砖与蹄铁碰撞变成了柏油与橡胶的接触,千古的才情融化在了这不大不小的一片湖水之中。太平湖底有老舍那陈年的水墨,汨罗江中有屈原那绝唱离骚,而西湖却将一个朝代的兴衰写在了每一滴湖水之中,静静的滋润每一株荷,每一只水虫。 我站在这里,没有金戈铁马没有离人骚客,只有数不尽的游人听着这相似的故事,他们或赞叹或失望,之后继续自己的故事,成为无尽历史中不起眼却也不可缺的部分。时值早春,陌上清寒,乍暖还寒,风依旧飒飒地吹,春寒犹自料峭,虽说柳眼梅腮都萌动了春意,玉兰树枝头擎满了毛茸茸的“毛笔头”,但要真待得莺飞草长、春和景明,恐怕还得耐着性子再等上些时日,春天不是那么容易一蹴而就的。 春阳调皮地敲碎河浜的薄冰,闪烁着碎银似的光芒,鸟雀明显多了起来,跳跃枝头,吟咏歌唱,叽叽喳喳叫上半日。邻居曾是位种田老手,他告诉我,今年冬天寒冷,那些河水,每冰冻一寸,距离消融的时光便更近了一分。严冬尽头是暖春,坚冰深处春水生,默默坚守,默默等待,定会等到大地回春万物苏醒。 生活在江南水乡,看不到北方坚硬如铁的冰,撕扯着、碰撞着、开裂的震人心魄的景观,也看不到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春水从河底奔涌而出,推动着河中漂浮的冰凌,挤挤挨挨,奔流向东,这时,春天真的取代了隆冬。 江南的春水,犹如江南俏女子,春水绵绵,润物无声。你看,青山昂起了头,春水潺潺,野地绿茸茸的地毯铺过去,满眼青翠和生机。春风亲吻春水,春天的脚步更加轻快了,春水润了枝条,欢跳着摇曳春意,春水亲吻了草地,小草尖摇晃着小脑袋直往上拱,春水流过园子,芬芳四溢,花香满园,各色花草竞相争春。春水流淌,田野鲜亮亮的,万象美妙又生动。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春江水暖,细雨蒙蒙,春雨在流着春水的小河水面上,挂起了丝的帘。雨滴还打在细细的枝条上,山洼里、高坡上和万亩良田里,到处可听到“沙沙的”敲击声。春雨一来,春水上涨,这里那里,一派清新和自然。 春水融融,春阳高照,千树万树新芽初绽,细叶猛长,青草打着滚儿走遍天涯海角,细细密密的春意散到每个角落里,春水声清脆起来,鸟鸣震响了空山。蜜蜂儿像一球球绒絮,逆着阳光和风斜飞。乡亲们耙田育秧,紧抓好时光。小孩子们换上轻装,追逐春水,奔跑在田野上。春水流过,山林野地,桃红柳绿,弯河夹岸,碧色摇曳,春水荡漾,醉了这个季节。 春意勃勃,春水、春色一片。马齿苋、水芹、荠菜窃窃私语,丛丛簇簇,田地滚起绿波,原野青蒙一色,极目天际,似有烟意。姑娘媳妇,三五成堆,捡剜野菜,谈笑间弯腰塞进提篮。春野之上,粗味野菜胜过肥美鱼鲜。早春真是美不胜收。 春夏秋冬四季轮转,每个人的生命深处,也有四季。细细想来,那些不期而至的寒冷,不过是对生命的砥砺和磨炼,只要依顺着时光的河流继续前行,默默坚守,坚守在寒冷深处,将执着热忱的心,灵化作一汪春水,接纳阳光,驱逐寒冷。 春水微澜,阳光熙和,短笛轻吹,陌上蝶飞,桨声搅了春水的明眸,春水和大地撞了个腰,大地悠然地笑了。 再回首隆冬,竟会发现它的可爱与调皮,发现它的深刻与隽永。 微微雨,翦翦风。一场春雨一首歌,一场春雨一重景。雨儿到哪里都是停留,何不“怅然”间轻啄儿一瓣桃花,尽享春光,不负年华不负卿,雨中蕴情十分呢? 桃花时节,微翠漫溢,馨香温婉,情深痴缠。滴滴春雨,瓣瓣桃花,浅浅的枝丫,淡淡的新叶,雨中的桃花甚是分外的娇羞,盈盈露珠晶莹剔透闪着柔光仿佛就要掉了下来,煞是惹人怜爱不已。那这细雨中一眼深情的凝眸又是怎样的一种情愫,会在一瞬间只一眼便入心间,直抵心底呢?时光的素笺上,一褶心动情感的叠加,柔润的春儿牵惹催发了一场花事,喜得每一片花瓣皆是一瓣瓣童话,那这雨中桃花美潜滋暗长的想又浸润撩拨搁浅着多少人的心弦呢?捡拾光阴的碎片,每一季有每一季的风景,每一季有每一季的过往。回眸,一个微笑,浅浅喜,静静爱。温润的年华,一抹雅致,一缕清新,一叠温柔,几许倾城,相遇的喜悦,相交的温暖,是你那颗纤柔细腻的心儿久等只愿此光阴为你停留吗?花间邂逅,这满溢芳菲的春雨桃花,又是否是你心底不舍的眷恋浅浅的流淌在心脉之间,“单纯的爱与感动”在罅隙间微微弥漫时光留下的絮语,欣喜祈盼涂抹着这段素暖呢? 第八十八章 襄王有梦(三) 掐指一算,易地移居井冈山已经三年了,最惬意的,莫过于清晨漫步于中央公园,徜徉在乾坤湖边。 井冈山新城区坐落在井冈山风景区东北麓的一片丘陵地带,面积不大,看不到“欲与天公试比高”的骄人建筑,也没有“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的凌空天桥或高架,一吸气,爽心到脚底的,是湖光山色的灵气,一伸手,足以揉出水来的,是红绿相映的朝气,一挪步,恍若瑶圃信步的,是曲径通幽的秀气。在草创时仅有一面之缘就冒然决定到此置业的我,莫非与今天体味到的“小家碧玉”之美是一个神会? 让我借光的是,已建成的中央公园始于我家小区。如果把城东的首个十字路口当作入城的大门,那么,入口处的鲜红“三送红军到——拿山”铁艺雕塑与我家仅百米之遥。小区北面数百米的山脚下,是一个实景剧场,那里,每晚都有一场名为《井冈山》的实景剧演出。出小区大门,跨过红军大道,就是中央公园的一个入口。每天清晨,就是从这里,我开始了一天的“中年油腻男”的第一个规定动作——散步了,一年四季从未间断。 沿着宽阔的步道缓步游走,四周是交错布植的杂木林,各具风骨。伟岸的樟树睥天睨地,捷足先享餐风饮露披彩霞的风味;臃肿的杨梅邂逅了丰腴的桂花,哔哔剥剥软语呢哝,在晨风中暧昧地咬着耳朵;点缀在林木间的红叶石楠,蓬蓬簇簇,在晨曦中执着地构思着凌寒蚕蜕的梦想;清癯伶仃的玉兰仙风不改,在路边,在石旁,苦心冶炼着冰天里的那份清香……这些景观林木或密集成林,或兀自鹤立,牢牢扎根在啴缓起伏的杂草地上,看上去跟本地山林草地没什么两样,毫无人工雕琢之痕,看着是那样自然而亲切。树林中不时有不知名的鸟儿飞来穿去,叽叽喳喳呼朋引伴,不知是在觅食,还是在歌唱。我最钟情的,是草地间的那条鹅卵小径,以及广场边的藤萝绿廊。每天,我都要从鹅卵小径上蹦踏而过,权当按摩,以慰囊中羞涩乏资延请按摩、泡脚师之憾。烟花三月,正是藤萝吐艳之际,但见数十米长的曲尺形廊道两边,虬龙般的枝蔓蜿蜒缠绕,一串串硕大的花穗垂挂枝头,紫中带蓝,灿若云霞。置身其中,呼吸着随风弥漫的馥郁芳香,几乎让人魂销骨软。 广场边是一条笔直的水渠,水渠两岸各种植着三行二百余株美人梅。每到阳春二月,越洋而至的美人梅繁花盛开,层层叠叠挂满枝头。朵朵梅花白里透红,代言着怀春少女初醒的梦,花瓣层叠起伏如翩翩彩蝶,婀娜多姿,呼之欲出。那丝丝缕缕扑鼻的馨香,撩得人骨酥腿软。这队列式的姹紫嫣红的国色天香,仿佛演绎着一场别开生面的旗袍秀,道不尽的风姿绰约,千娇百媚,惊艳了无数的脂粉和“色”粉到此摄影留念,俨然成了一位广受追捧的大众情人。 无奈自己为鼻炎所困,不能消受这份美丽恩赐,每到此地,都是匆匆而过。 穿过园区的间道,进入第二个园区。 迎面是一个缓缓的小丘,小丘中央依稀可见一座红色雕塑的轮廓,四周青草依依。一条青石小道环绕小丘。我习惯从右侧绕到小丘西边,回头即可清晰地看到雕塑的全貌。一道巨大的红色“山梁”上,四个金光闪闪的毛体草书“红色摇篮”,点明了这座雕塑的背景和主题。这组雕塑以红色的四面围合的山形五角星为轮廓,通过当红军、上前线、鱼水情、盼等四组青铜群像雕塑,生动再现了当年井冈山及中央苏区艰苦卓绝的斗争和辉煌的历史贡献,揭示了井冈山是孕育中国革命的红色摇篮这一主旨。凝视这鲜红背景下坚毅前行的苍古群像,粗知土地革命战争历史的我,联想起晚上《井冈山》实景剧场的隆隆炮声,眼前就浮现了井冈山斗争时期的峥嵘岁月,鼻孔仿佛闻到了血染的滚滚硝烟,雕塑中的人物形象顿时鲜活起来,内心充满无限崇敬和感慨。 雕塑对面是一块面积达二三公顷的大草坪,草坪上矗立着几株破局的樟树、棕榈和白杨树,一条宽阔的沥青步道环绕草坪一圈。夏天,草坪自然生长,青草拉杂,到了冬天,岁月苍黄了大地,园林部门改播景观草。景观草长起来有一尺多高,郁郁葱葱,青翠浴滴,十分迷人。草坪周围布置着不同造型的杜鹃绿化带,外围是稀稀疏疏的杂木林。每天清晨,络绎不绝的市民到此健身。杜鹃花开和景观草长之际,每遇周末放晴,男女老幼三五成群,都汇聚到这里赏景游乐,看书散步放风筝,各怡其乐。 我每天早上要在草坪上走六圈,然后环绕草坪西边的乾坤湖走一圈。 乾坤湖处于中央公园的中心地带,迂回曲折,几乎横贯了整个公园。我每天实际只走了半个湖。从草坪出发,绕湖有两条道。右侧一条小径,植被浓密,沿路右边砌着许多溜圆光滑的鹅卵石,既是杜鹃绿篱的挡墙,又可供游人休憩。沿小径不远有座拱桥,过桥是一座人工岛。岛上建有一条弧形长廊,一座小亭和一座楼舫。据说,这岛很有意思,功能昼夜切换,先晚还是情男意女的缠绵之地,天一亮却成了咿咿呀呀的音乐沙龙。情人岛的传说,我未曾亲见,倒是音乐岛的事实,每晨都能耳闻。每天早上,我从左侧环绕回来,都能听到人工岛上大杂烩的器乐声。 我习惯沿顺时针方向从左侧绕湖行走,一来左岸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便于欣赏湖光山色,二来,左岸多植有红枫。我对红色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总以为,红色比绿色更富有生命力,一种像火焰一样跳动着的活力。杜牧说,“霜叶红于二月花”。不错的,自打第一次遇见红枫,我就念念不忘了。所以,每当秋去冬来,特别喜欢徜徉在乾坤湖的南岸,一棵棵地触摸着那霞一样的身姿,火一般的手掌,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奔涌。晨曦中的乾坤湖四季变幻,各呈其美。春天繁花镶嵌,夏天绿荫沉碧,我最钟情眼下秋冬之交这种薄雾袅袅中的缱绻涟漪,和晨曦中“山绕平湖波撼城,湖光倒影浸山青”的如画倒影。 第八十九章 襄王有梦(四) 我习惯沿顺时针方向从左侧绕湖行走,一来左岸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便于欣赏湖光山色,二来,左岸多植有红枫。我对红色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总以为,红色比绿色更富有生命力,一种像火焰一样跳动着的活力。杜牧说,“霜叶红于二月花”。不错的,自打第一次遇见红枫,我就念念不忘了。所以,每当秋去冬来,特别喜欢徜徉在乾坤湖的南岸,一棵棵地触摸着那霞一样的身姿,火一般的手掌,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奔涌。晨曦中的乾坤湖四季变幻,各呈其美。春天繁花镶嵌,夏天绿荫沉碧,我最钟情眼下秋冬之交这种薄雾袅袅中的缱绻涟漪,和晨曦中“山绕平湖波撼城,湖光倒影浸山青”的如画倒影。一湖一天地,一木一春秋。当曦光微开,水波不兴,万千风光汇于一湖。青山沉水碧,对镜高楼倾。欲仰红枫艳,澜起白云惊。 那天赏过红枫,迈上迎宾大道,见前面走着一个比我稍长的“中年油腻男”,腰间别着一支唢呐,便上前跟他攀谈起来。经过交谈得知,他姓尹,家住火车站那儿。村里最近成立礼乐队,要他做唢呐手,因技术不够娴熟,还要多练,这就是去湖心岛上练习的。我夸奖道:“每次路过这儿,听到岛上飘来的唢呐声,原来就是你吹的啊。你奏的《百鸟朝凤》和《金蛇狂舞》,已经很不错了啊,我喜欢听。”老尹谦虚说:“哪里哪里,个别地方还不太顺溜,谢谢夸奖。”我说:“看得出来,你不但敬业,还很乐观,日子过得很惬意吧。”老尹回道:“还行吧。这都要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几代领导人对我们井冈山老区人民的关怀。”老尹的话让我吃惊不小,耳边不由又响起了实景剧场的隆隆炮声,一瞬间,湖心岛上飘来的阵阵器乐,已然升华成了一段华丽的历史乐章。是啊,没有那段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哪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井冈山,作为一个山区老区,能够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不就是从上到下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的结果吗?套用一句时髦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后来还听老尹说,他爷爷曾给红军抬过担架,送过粮,脚受了伤,解放后一直受到政府的关照,直到去世。我不由得对老尹肃然起敬起来。 倘若游兴尚浓,还可以跨过迎宾大道,进入第三第四个园区。 第三个园区的特点是林木茂密,曲径通幽,沿湖两岸各有两条小径可供浏览,迂回曲折,浓荫蔽日。靠湖南侧有一条水上栈桥,是夏夜思乡的最佳所在,蛙鼓虫鸣与灯光倒影相映成趣,妙不可言。 跨过一条间道,即可由三园区进入四园区,视野顿时开阔起来。穿过短短的一段林荫小道,湖边是一爿水榭,这是整个公园欣赏杜鹃的最好地方。沿湖两岸,水榭周边,稀稀落落地布植了许多杜鹃花,其中最多的是映山红。映山红开,篷篷簇簇,鲜红热烈,如火炬腾焰,光彩夺目。离水榭不远,有几个供市民休闲的文化广场,这是公园里一年四季最热闹的地方。每天早晚,这里聚集着成千上万的市民健身休闲,最盛行的就数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大妈舞”了,青丝白发,满地巾帼,俯仰踢踏,舒心快活。 一天早上,遇见一位在老乡家做客时认识的年届古稀的大妈也站在后面半生不熟地学跳舞,就问她:“什么时候您也喜欢上了跳舞?” 风软一江水,云轻九子山”。风儿吹过江面,泛起阵阵涟漪,像绸缎一样柔软。云儿轻轻地漂浮在九子山云端,如梦如幻,美妙绝伦。这是查慎行早过大通驿遇见的美景,也是常伴我左右不用我向往,我却视而不见的真实美景。 “九子山”是安徽铜陵的一座山峰。可巧,也是我老家最大的山峰,我老家的村庄名字就叫九山。九山没有神仙栖息美丽传说,没有千奇百怪曲折离奇的故事由来。小时候我的眼里,也从没有发现过云轻九子山如梦似幻仙境般的美丽。 也许九子山是我们村最高的山峰,也许是因为九子山上有个经过战火洗礼的了望台。每年三四月份,小学老师总是组织我们年级爬山插红旗活动,哪个班先爬上山顶插上红旗哪个班就是赢家。那个时候九子山因为抗日战争形成的羊肠小道只能隐约可见,各种不知名的野树肆掠疯长,狂妄地想要覆盖住人们来往的痕迹,印象里我从没第一个插过红旗。不爱锻炼又贪生怕死的自己对那些丛生荆棘明显是望而却步的。穷乡僻壤的野丫头更没有什么发现美景的慧眼,没有争强好胜的野心,有的只是能放一天假,可无忧无虑毫无牵挂地玩上一天的快乐罢了。 欧阳修宋朝时被贬谪到夷陵时曾写到:“荒烟几家聚,瘦野一刀田”。九子山同属夷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九山仿佛还生长在宋代欧阳修的诗里。一样的枯树、老藤、昏鸦,一样的瘦野、薄田、寒舍。九子山经历世事,贫瘠而荒凉好似生了根。 二十出头的年纪,有一次回老家。一个人走过春季雨后的九子山,山路蜿蜒,树木葱茏,蓦然前面豁然开朗,心里没来由的就冒出来陶渊明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来。那一瞬间九子山的美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眼前。 后来的后来,我的眼里忽然就五颜六色起来。五颜六色的杜鹃花、老虎花、桃花、梨花,旖旎温柔的麦苗,争奇斗艳金黄色的油菜花,稻田谷子的金色波浪…… 我看到了平坦宽阔的水泥路面,看到了络绎不绝的摩托车、大卡车、小轿车;我看到了人们装饰一新的红墙碧瓦的新房子,看到了人么舒展眉心发自内心地笑颜。 当然,也看到了九子山拾级而上的台阶,和葱茏如烟的九子山和山上云儿轻轻走过的脚步。 从深山移民进城的大妈乐呵呵地说:“赶上了好时代,住进了大城市,过上了好日子,我也想多活几年,看看世界喔。” 井冈山,秀美沐浴在清晨,快乐飞扬在新城。 第九十章 襄王有梦(五) 我开始长时间的迷恋一首歌,和一段小说里的场景,临近返校的最后两周,开始频繁的抽风,想的东西很多,莫名的出现,却不会瞬间消失。会近乎整夜的失眠,会孤单的等待起床铃的想起,等待开完晨会回班里看看孩子们。我一直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在变,都在悄无声息的酝酿一场盛大的流离失所。或许,在另一个拐角处,我们便会寻回属于我们的幸福。 往往,我们会因为一时的失败,颓废不已。可如今,我真的已足足想透,失败,并没有那么可怕,我们并不是输不起。 明天不一定会更好,但它一定会来,而我们也不可能再回到昨日,当我们在颓废昨日的不幸时,或许,明天会给你一个更大更意外的惊喜。 所以,我们应该活好今天,憧憬明天,为了明天的明天而努力的加倍付出! 昨天的失败,真的一点都不可怕,因为它们永远都只能匿藏在过去的角落,而不能在明天的美好时光里驻足。 瞧,明天或许乌云阴霾,我们上进的心,便是那一缕灿烂的阳光,当这缕阳光洒落心灵的时候,明天的天空便碧空如洗,云白天蓝! 【放得下】 幼年时代,我在爸爸妈妈满心满怀的爱护里,健康成长;少女时代,我在暗恋情怀里苦苦痴缠,又在佳的温暖呵护里荣获爱情;中年时期,我依然有佳当我挚爱,有儿子温情的陪伴;在老年的时候,回首往事,我过的每一天都是,我想要的生活,这一生,我幸福满载! 有这样的生活,真得感谢自己的心态,看透人生浮华,懂得珍惜,懂得放下。 人生漫漫,我已经走过了三十载,这三十年当中的故事,一直在我的记忆深处珍藏!咀嚼过往,曾经爱情中的伤与痛,生活中的苦苦乐乐,婚姻中的幸福与彷徨,工作中的开心与迷茫。一幕一幕在脑海里倒映,让我再次明白,适时的放下,会更美好! 曾经追逐梦,我一路跌跌撞撞;为了梦想,我苦苦追求;为了文字,我忽略了家庭,怠慢了工作;为了生活,我放弃了梦想……如此循环着,最后,让我身心疲惫,让我失去自信与对生活的热爱。 慢慢,我将梦想与现实,划分开;将自己的心境,安然涂画,给了自己一个清澈的思路,一个光明的大道。 于是,我在梦想与现实中,活得轻松自在,活得安静坦然。 人心,如果私欲不要求太多,就不会有太多的烦恼。所有的烦恼,忧心向拨水一样,一倾而下,心里会轻松很多。心,宁静了,生活,也安定;心,淡定了,人生也澄清。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感悟心灵,而是,心灵闪烁人生! 人生虽然有四苦。看不透,看不透人际中的纠结、争斗后的隐伤,看不透喧嚣中的平淡、繁华后的宁静。舍不得,舍不得曾经的精彩、不逮的岁月,舍不得居高时的虚荣、得意处的掌声。输不起,输不起一段情感之失,输不起一截人生之败。放不下,放不下已经走远的人与事,放不下早已尘封的是与非。 而我,却在四苦中,懂得释然。看透人生四苦,过好这一场是非之欢! 新的刻刀和预订的石头终于如期而至,我开始把心思放在篆刻上,我希望在我离开之前,还有时间倾尽全部的精力去完成一些用心的东西,这是礼物,我准备的。我一直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礼物的价值,要么是用心的,要么是用钱的,再无其他。锐高考之后给我买的包,背到现在,三年;方猪在高二我生日时买的手套,戴到现在,五年;和二增一起挑选的手链,戴到现在,近一年。这些,有时间在里面,也有心情在里面。我喜欢看着这些简单的东西,有睹物思人的味道,但都是我喜欢的人,无论各种重复都不曾厌倦。 看着一块毫无特色的石头在刻刀下面渐渐成型,我喜欢这样的成就感,在至诚学校这样的环境下,一盒印泥都要费尽周折才能买到,我想起安妮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美好的事物总是不想轻易的被人们理解,没有多大的关联,却很贴切形容我当时的心情。 我用阅读填补无眠时的时间空隙,有时候在怀疑,像我这样沾枕就睡的人也会有失眠的时候,很诧异。阅读的种类很多,杂乱无章,很多时候以一天一本的速度进行。我会在闭上眼睛的时候想象书中的故事情节,也会无数次的重复白天所刻画的篆书汉字的写法,一遍遍的,重复,没有止境。我一直在追求那种平静,可以仅仅看着却波澜不惊的安然自在,有自己的想法,对事情也可以通透明了,以近乎看客的心理来对待外物。在临近离开的时段,终究出现种种感性的冲动,低头不语,或者没有理由的逃离。 班里去的越来越频繁,有时候他们在上课,我就在门口站一会儿,听着他们的读书声,然后转身走开。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孩子们各种各样走神的姿态,没有生气反而会忍着不要笑出声来。这群陪了我半年的孩子们,有着难以解释的吸引力,他们问我走的时候会不会哭,我说忍住了就不哭,忍不住就哭,一种玩笑的口吻,可是谁又知道多少真话就这样以玩笑的方式说了出来,我说过的,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这样的心知肚明算不算一种自我欺骗。 我们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立马收拾妥帖逃出校门,我庆幸在河北还有这样的几个臭味相投的人,我坚持喝劲酒暂别闷倒驴和二锅头,开始喝酒,但不会喝醉。我怀念当初大家齐聚一起有一个富丽堂皇的理由,然后喝的烂醉如泥,什么也不必在乎,什么也不必挂心,说自己想说的话,对着那些不在身边的兄弟。之后渐渐的知道人情世故,知道形象重要,知道人心不古,知道存留余地,却也不再尽兴,不再无所顾忌。我喜欢那种液体流入身体之后的畅快,在小脑麻痹之后,人,会说出很多与身体平衡无关的话,里面的真实程度可想而知,我喜欢真实,即便带有残酷。 还是会因为一些人的话联想到很多,我很清楚话里的虚假,我点头,微笑,迎合,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彼此都是心照不宣。坚持上课,依旧是坚持上课,我在他们又开始贪玩的时候,说出这些,我当了十二年的班长,即便再不济,玩心计比城府,我还看的出来,只是不说罢了,我在这个地方只待半年,我仅仅为了你们,你们需要做的只是给我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这样的抱怨和牢骚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是仍旧说出来,不管他们明白与否。 在河北的半年,登台唱过一首歌,主持了五场晚会,发表过一篇文章,刻了五块印章,学过很短时间的小提琴,读完很多本书,讲完了八年级上册的英语,喝完一包姜茶,始终没有醉过。 第九十一章 神女亦有心(一)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曾是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十分喜欢的一句话,有宿命轮回的意味。 人们衡量他人和自己成功的标准不同,很多时候自己眼中的成功并不被大多数人认可,反而更多的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清高自诩,不可一世。我是希望自己变得世俗的,或者说,明知道这种世俗是一种蜕变而有意为之。 从北京回来之后,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写点儿东西,我竟觉得已没有记述的必要,毕竟不似两年前独自前往京城时的心境,物是人非之后,感悟也变得少的可怜。我不喜欢那座石头森林的城市,拥堵的车道和人群,以及为了生计而忙碌的商贩,虽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是在某个时段,我依旧固执的倾向于顺其自然和随遇而安的从容。 支教的日子仿佛已经停留在了上个世纪,并且与现实的距离越拉越远,我开始怀念在那个偏远的地方所发生的一切,与孩子们有关的,与不甘心有关的。我还记得,在返校的最后一天,同学们拦着我给我唱的那首歌,一路顺风,清晰如昨。然而,随着时间的风化,记住的越来越深刻,不需要记住的也开始渐渐的被忘却。我喜欢大脑的这种自我清理的功能,毕竟所有的经历不可以全部承接。开始考虑未来,强烈的困惑感,在这样的一个时段,比拼的或许就是你的信息量和人脉,以及你自己的用心程度,那些之前不屑于使用的伎俩似乎还是应该在需要的时刻拿出来助你一臂之力,它必须以你不愿意接受的方式来证明其与生俱来的功效。 我开始觉得与周遭的很多人有了隔阂,不再那么无拘无束的亲昵,取而代之的是极端的尊重所产生的距离感,离开的半年究竟证明了什么,不得而知。我是否只是扮演了一个桥梁的角色,其价值就是指引你们相遇,之后便再无用途,我曾经一度这样想。其实,这些,与人生分叉路口的重要性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但,我却始终在意。终于在某个时段,还是聚在一起,以各种故意的寒暄来打消彼此的尴尬情绪,明明劳累却心照不宣却也不得不乐此不疲。 我还是喜欢水酒入肚时的畅快,透着自我麻醉酣畅淋漓,有时候对别人说人生百态莫过于四海归帆,自古路遥马亡,殊途同归,其实也是在对自己说,未经世事哪来的诸多长吁短叹,伤春悲秋,期间透着自嘲,笑而不语。时常感到自己的卑微和渺小,但在别人眼中却未必如此,如果为了别人眼中的自己而虚张声势岂不是一种骗人骗己。我开始怀念当初奋进努力单纯干净的自己,只是那个自己只能用来被怀念,再无其他。 我记起很久之前,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得不到你想要的,那就竭力的提升自己,任何时候强大自己都是最好的应战方式。的确,人,应该永远准备面对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我在想,是否每个人都需要这种自我游说的方式来宽慰自己,让内心有过茫然和挣扎的时段得以舒缓,还是换种姿态给自己寻找一个足够富丽堂皇的理由继续下去。 越来越觉得如今的书写变得杂乱无章,有思绪繁杂的原因,也有内心空洞的借口,别人在大肆讨论时兴专业的时候我还在看古诗词评析,别人已经准备考研英语的时候,我依然在图书馆假装学习的看着小说,如今,也终于到了我开始思考如何在未来继续这种安逸的境遇,峰回路转,前路茫茫。 在午夜无眠的时段起身写下这些,廖以纪念自己渐趋开化的大脑,和刚刚因饥饿而吞掉的两根烤肠一杯茶水。 走过潺潺如水的岁月,很多时候,我们都没来得及细听,那水流哗哗流淌的美妙音符,便已经随波逐流入深海! 正如我们的人生,很多时候,我们都没来得及停留下脚步,那美好的青春年华已经逝去! 于是,我突然感悟到,不管我正处年轻或逐渐苍老着,我都要编织着自己的梦想,让生活充实,让生命有所期待。 三十岁以前的自己,总爱幻想,爱做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梦。将自己困在了那个纯真年代,懵懂少女怀春的心,傻傻的呆呆的蜷缩在这个心梦里,乐此不疲。 看不懂人际中的纠结,琢磨不透,人情岁月里为了利益而争锋相斗,简单的活着,记忆空白一片。而我自己,还喜滋滋乐陶陶的庸人自乐,瞧,简单如我,生活平静如水,人生波澜无惊! 三十岁后,猛然醒悟,恍然大悟,原来人生中的苦乐纷争,不过只是一片浮云。自己一路走来,留下的那些深深浅浅的脚印,漩涡里没有任何凡尘,清澈见底。 或许,真的成熟了,心智的确成长了,懂得为自己清澈的人生水流,注入色彩,让这条纯澈的人生岁月,不再那样空白,不再那样单纯。而是,红蓝黄绿充满着惊奇与涂画。 很欣慰,在自己踩着青春的尾巴,将要逝去的年华里,看透了人生美景,读懂了生活静谧,懂得了让自己的内心有着强烈的期盼,为自己的梦想,而卯足劲,努力奋进! 快乐与期盼,是生活的灵感;灵感与激情,是生活的力量! 希望与憧憬,是人生的梦想;梦想与追逐,是人生的希望! 我愿,在我走着的人生长河里,捧着希望憧憬的心,摇着梦想的旗帜,充满希望与激情,一路追逐下去! 【舍得】 人生仅仅只有一次青春,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只有一次享受的权利。 每个人都经历过青春,在那个特殊的时期里,追逐过纯真。却因为青春期的懵懂,而失去了很多美好的际遇。 因为年轻,所以不屑努力,随心所欲,好高骛远,眼高心宽,总以为还有更好的等待着自己。于是,一个个手握着的美好,渐渐远离,直到失去。所以,人生中的每一步,都应该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走。 青春不能随意挥霍,正如人生不能重新来过! 身边有很多朋友,也会哀叹自己的命运,我却极不情愿成为他们诉苦的木偶。想着曾经的自己,也喜欢怨天尤人,抱怨世界的不公,却从不会好好的审视自己的问题。不过,还好我还没有成为怨妇的行列,因为,我已经醒悟,人生中的苦苦乐乐,不是上帝的赋予,而是来自自己的心境! 你会不会也舍不得,曾经青春期阳光灿烂的日子,舍不得激情四溢的喧闹中暗潮涌动? 是啊,人生中仅有一次青春,我们理应活的张扬跋扈,在有限的青春岁月里,多留下属于青春的痕迹。老了老了,再惦念起,也是一个无悔的青春,一份温暖的记忆! 我呢,我舍得自己早已逝去的青春,因为在我曾经最最美丽的青春年华里,我一直在知恩知足中,得到与拥有! 青春懵懂期,有佳陪着我过;少女追梦期,梦想不曾放弃! 如今,站在成熟的年龄段,回过头遥看,曾经青春的年代里,满是幸福的痕迹,仅仅因为我的知足,我一尘不变灿烂的笑容,还有我永远向上的心! 【输得起】 错过,多么揪心的词语。 第九十二章 神女亦有心(二) 追过来的自然也不是别人,正是那丫头的宝贝徒弟卿不负,那时的他为了他的师父已经是处于癫狂状态,难缠得很。不过我黎清棠堂堂一届鬼王自然也不能叫这小子给摆布了——虽然那时也是施了些手腕才摆脱了他来着。 后面的事情就和我记忆中的样子没有丝毫出入,说起来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就是我一路顺遂地将她的尸骨带回了帝君冢,好生将她安葬了。 而后我这个长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梦便也醒了,一睁眼睛便是在我满是曼陀罗花香的罗帐内,我侧过身将千羽鬼蚕被压在身下一半,曲着一只胳膊垫在头下……等等我的外衣什么时候竟然被脱了,发髻也被人拆了? 管它的,这个之后再说……我先抛去那些真真假假的谜团,我突然有些感慨――我原本以为这好些日子过去了,有些事情我也早就应该想通了,即便想不通也应该风轻云淡地将它从脑子里踢出去了,然而今时今日做了这个梦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些事情从来就没有从我的脑中散去。 在这梦里,我的情绪与当日的我的情绪基本没什么两样,生气是一样,隐忍是一样,心疼是一样,憎恶也是一样。我以为这些事情在我的心里早已轻如鸿毛,我完全能当做看不相干的故事一样去看待它们,但其实我依然还处于间接参与者的身份里,并没有从其中抽离开来。 正当我还要深吸一口气继续去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层层叠叠的床帘被一只修长秀美的手掀开了,一只手倾卷着我满室的清幽曼陀罗花香伸到我面前,这只手好看得简直令人咋舌,同时也借此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清清?你醒了?” 这只手竟然是黎弥的?直到他那张好看得雌雄莫辨的脸也跟着他的这个手出现在我面前,我才敢相信这个男人不光脸好看,手也好看得令人发指。 我愣愣地看着他自然而然地坐在我的床边,搅着他手里捧着的散发着刺鼻苦味儿的不明液体,看样子是碗非常符合良药苦口利于病的汤药? “没想到清清你的酒量竟这样差。”黎弥笑眯眯的,将药递到我面前,“这是阿极熬的醒酒汤,你自己喝还是我喂你喝?” “……我自己来。”我一骨碌就做了起来,仰头就将这碗药一饮而尽――我这个人从来也不是喝药费劲儿的人,毕竟比这还苦,还难喝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入胃多少次了。 “我睡了几天?”将药碗递回去,我拿手背擦了擦嘴,穿鞋下床,坐到我的妆台前。他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背后,替我理了理我的头发,慢条斯理道:“3天” “那丫头如何了?”我通过镜子看了他一眼,垂眸挑了一只三眼碧鳞鱼簪将头发松松挽了起来。 “上次比试她没有比完,她师父通过切磋的机会,暗中以内力把她的穴位都冲了一遍,她现在也是刚刚步入仙阶了。” “可有拜师?” “嗯。” “拜了他?” “嗯。” “有发生什么大事吗?” “……无。” “你犹豫什么?”我回过头抬眼凉凉地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神倒是坦荡,不像是瞒下了什么事情。 然而他的嘴张了张,终究还是说了个“无”字。 有鬼。 一定有鬼。 “说吧,什么事。” “真的没有……” “阿极――”我豁然起身,看也不看他一眼,信手一个变幻就给自己加了件外衣,就朝外面走,然而走了两步就走不动了。 回头一看,始作俑者就是黎弥那只好看的手。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挑了挑眉。只见他叹了一口气,抿嘴将眼睛转了转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就是他们俩跟子夏应该是闹翻了。” “谁?子夏?”我愣了愣,突然回想起梦里子夏携万钧之势,前呼后拥地赶到无相轮回境的那一幕,“为什么?” “因为……晏啻本来也想收那丫头为徒来着,但是消失了这许多日子的他骤然回归引起了轩然大波,而且还扬言也要收她做徒弟,甚至还说自己早就将师门所传的铃铛授予了她,所以当时他就跟晏啻抢起来了。” 我抱着膀子,脸上都写着“那后来呢”。 “他们抢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的时候,那丫头并不在场,因为她正在渡劫。后来她渡劫成功,修成仙骨,遮云感念旧主就飞回了烟皇。” “什么?!遮云自己回去了?然后呢?” “子夏对遮云极为排斥,因此怀疑那丫头的身份,要将她赶出烟皇,这下就把卿不负惹毛了,晏啻也不大高兴。后来他们大吵了一架,他自然不会把子夏放在眼里,依旧逆着掌门之令强行收她为徒。”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 “现在就是他带着我七妹在苍梧峰修炼呀。这事情在烟皇山上下传了三日也就消停了,毕竟门规森严,又触及了掌门的霉头。” “子夏……他到底是……”我摩挲着我的双臂,再次陷入沉思。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句人间流传甚广的俗话曾是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十分喜欢的一句话,我都有些意外竟有凡人能说出此等暗含有宿命轮回的意味的哲言。 我在六界轮回这项学问上钻研十几万年,托大敢说一句这天底下没有谁比我更懂得做人——当然这话我九重天上那位同僚说过也不一定。 所以这丫头和月老这厮的缘分那可真是妙不可言。不提前面几世的大悲大喜也罢,就说这一世目前这短短不到二十年的光景——两个人相遇相知满打满算也不过才几年而已,目前看来也只是师徒之情,但其实他们两个人也是隐约因为上一世的牵绊,才能走到一起。虽然在这个“走”的过程中,以嫦娥和我为代表的一干局外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外力干预,然其实并没有真正地改变整个命盘轮回的路子。 说破天也就是缩短了两个人的相遇时间而已,并不能达到两情相悦,非卿不可。不过现在,子夏显然是成为了他们俩情感路上的一个推手了,这倒令我有些欣慰。 还没等我欣慰够,门外便想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就想起了那声熟悉的:“主上!” 第九十三章 神女亦有心(三) 年代:魏晋作者:曹植作品:箜篌引内容: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1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 谦谦君子德,磬折欲何求。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关于此诗的写作时间,主要有两说:一说是曹植后期作品,大约是明帝太和时期所作,二说是早期之作。 朱绪曾引刘履:“此盖子建既封王之后燕享宾亲而作。”作按语说:“案子建在文帝时虽膺王爵,四节之会块然独处,至明帝时始上疏求存问亲戚,恐无燕享宾亲事。然则此篇作于封平原、临淄侯时也。”(《曹子建诗注》62页)两说都在其中矣。晚年说的证据:1、“京洛出名讴“中的京洛,邺城之时洛阳尚未恢复,2、“盛时不可再”等句子,格调灰暗,似乎不是青年子建的话语。 《箜篌引》,据崔豹《古今注》说,有疯人冲入河中而死,其妻子弹箜篌而唱:“公无渡河,公无渡河,坠河而死,当奈公何!”歌罢亦投河而死。此诗主题为游宴诗,“始言丰膳乐饮,盛宾主之献酬,中言欢极而悲,嗟盛时之不再,终言归于知命而无忧也。 “(赵幼文《曹植集校注》,460页)谁是此诗的主人,此诗是怎样的背景下写作的?古今说法不一。以木斋之见:从诗中“主称千金寿,客奉万年酬”的句意来看,曹植并非诗中的主人,恰恰相反,是客人。其句意是,主人在酒宴上,拿出千金为客寿,客人则致以祝主人万寿无疆的答词,从这个角度来说,像是曹植在太和六年正月,赴京师洛阳朝会,曹植参加明帝的宴会所作。 此前,曹植一直是县王,直到太和六年二月,才改封为郡王,《曹植传》:“其二月,以陈四县封植为陈王,邑三千五百户”,比之原先的采邑,增加一千户,这当是诗中所说的“主称千金寿”的意思。诗中涉及生死的哀叹,也是有所指的,当时正值明帝女儿平原公主夭折,明帝甚为伤感,亲自作诔临送,当时“从儿陵上还,哀怀未散,作儿诔。 ”(《御览》五百九十六引明帝诏),当时,曹植、曹彪等均在洛阳,曹植《答明帝诏表》说:“句句感切,哀动神明,痛贯天地。楚王彪等闻臣为读,莫不挥泣。”《箜篌引》作于明帝女儿死前还是死后,尚需考索。故此诗应该是太和六年二月,曹植在洛阳明帝的酒会上所作。 试以此背景来诠释此诗:“置酒高殿上,亲友从我游。”则置酒高殿的主人是明帝曹?保“高殿”二字,大抵也不会是陈王曹植所作为主人之所,“亲友”,或作“亲交”,为亲近的友人,说亲友(当指曹彪)也随他一同赴会,大概是?毖缜氩苤病2鼙胄值艿难缁帷?“中厨办丰膳”以下六句,都写宴会的场景,两句写丰膳,两句写音乐,两句写歌舞,“阳阿”,《淮南子》注说“阳阿”是人名,古代的名倡,《汉书》说赵飞燕微贱时属阳阿公主家,学歌舞,阳阿在今山西境内,这两句说表演阳阿之奇舞,演唱洛阳的名歌。 “乐饮过三爵”以下,视角转向主客之间,三爵,即三杯,《礼记?玉藻》说:君子喝到第三杯酒就要恭敬告辞,而此诗说,酒过三爵,不仅不告辞,还要“缓带倾庶羞“,缓带即解带,脱去礼服换上便装,显示了主客之间渐趋亲密,庶羞,各种美味,大概在这时,明帝表达了改封郡王和增加采邑千户的意思,这便是“主称千金寿“的意思,以馈赠表示敬意为寿,“酬”,答谢。 大概只有对皇帝,才有可能有“宾奉万年酬“的称颂。“久要”以下四句,都是曹植对明帝表达的忠诚:久要,旧约,《论语》说:“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尤,过失,此两句说,我当然懂得不忘平生之言,始厚而终薄,非道义之所为,我会始终保持谦谦君子,恭敬叩礼如磐的谦谨。 (磐是石制乐器,形状若八字)“惊风”以下,转入人生生死的话题。或说在酒宴上谈论生死的话题,恐非所宜,但在曹魏时期,思想通脱,较少忌讳,况且,彼时以悲为美,喜爱谈论生死的话题,从曹操的《短歌行》,到《今日良宴会》,再到《箜篌引》,都有生死问题作为其中的一个话题。 但此处之“惊风飘百日“以下六句,写得更为生动感人。“惊风“一句,使用自己早年的《赠徐干》诗的首句,以说明时光迅疾,引出“光景驰西流“之句;再引发“盛时不可再,百年忽我遒“的具体人生感受,“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通过生死的对比,将生命的短暂写得如此真切,令人有不忍卒读之感。 最后,再归结到“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的旷达语,似安慰主人,也似自我安慰。比较《短歌行》《今日良宴会》,三首诗主题相似,结构也有相似之处,都由三个部分组成:酒会场景的描绘,人生短暂的叹息,和最后的议论。只不过前两者归结到建功立业、积极用事,后者归结到知命何忧的旷达,这正是前后期的不同。 有学者说:曹植的《箜篌引》,“唱出‘今日良宴会''‘令德唱高言''的主题,唱到‘谦谦君子德,磬折欲何求?''意思彷佛图穷匕首见了,《石遗杂说》:‘《箜篌引》自‘置酒高殿上'',至‘磬折欲何求'',使他人为之,词意俱尽,将结束全篇矣,乃忽振起云:‘惊风飘白日''。 。。。。。““古诗说‘含意俱未伸'',原是‘磬折欲何求''的正面“,而曹植的“生存华屋处“,从反面,从侧面说明同样的主题。(参见林庚《中国文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1页)正指出了《箜篌引》和《今日良宴会》的异曲同工之处。再比较曹植的同年元月所作的《元会》诗:“初岁元祚,吉日惟良。 第九十四章 神女亦有心(四) 她与他初遇于山间,一人在树上,一人在树下。 他抬起头来望着她,她一袭红衣坐在树枝上,正在逗弄着右手食指的紫尾小鸟。 他打量她半天,道:“你这是要去成亲?” 闻声,她低下头来望了他一眼,两只脚在裙下兜来兜去,声音清脆:“不,我是在逃婚。” 他愕然,她笑着从树上跳了下来。 “他们来了,我得走了。如果有人问起来,你可要说没见过我哦。”她向他眨了眨眼睛,提起长裙离开,那只紫尾小鸟却停在了他的肩头。 愣了一会儿,学她伸出食指,那只紫尾小鸟果然立在了他手上。 走了一段路,一直乖乖在他手上的鸟却突然飞走了,他心下一惊,忙追上去。 紫尾小鸟停在一处亭子的木栏上,他怔在了那里,因为,那绿水环绕的亭子里,她着一袭红衣站在里面,转过头来望着他一笑:“不行,我还是觉得信不过你,不然,我嫁给你吧,这样,你就不会告诉别人了。” 他哪里知道,上一世,她为他逃婚,他却娶了别人。 她苦苦等了两千年,才等来他的转世,这一世,她不会再错过他了。 她是月老的徒弟紫月 自从他师父出去游玩后,三年来,没有一年的工作是圆满完成的 第一年人间少了两桩姻缘,第二年她打瞌睡竟将两个男人偶栓在了一起,今年她加班加夜,好不容易人间姻缘满了,但是天界却少了一桩,啊,她真的不敢再去想天帝那青的发黑的脸,就差将她扔出天界任她自生自灭了。 辛亏同她交好的玉兔告诉她天界第一大帅哥天逸神君到了试婚年龄却没有合适人选,这不,她提着一盒桂花糕,贼笑着来到他家门口。 “真是稀客”他冰冷的脸紫月打了一个冷颤 “天……咳……天逸神君啊,嘿嘿,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说啦?您看您都这把岁数了还没有那个啥,要不我……” “送客”他冷着脸,周围空气又冷了几分让紫月又打了一个冷颤,但一想到天帝那张青黑的脸,又大了几分胆 “神君您别害羞啊,这人一到合适的年龄就要娶妻啊!” “天界姻缘少了一桩,紫月仙子这么着急,不如先把自己嫁出去吧!”听到这话,她嘴角抽了两下“啊……啊?” “送客”甩袖转身,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她垂头丧气地回到府中,不过,她怎么可能会轻言放弃呢,三天两头地来回跑,凳子还没捂热却又被赶回来 她有耐心可天帝没有耐心啊,这不,临近日期她却急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求助于远在天边的师父 月老听后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见到紫月第一句话便是:“徒儿啊,再让你多做两年,我这饭碗可就保不住了!” 紫月一边听着师父的教诲,一边洋洋得意,师父他老人家最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半日,他便眉眼带笑回来了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三天之后竟将她嫁了出去 “好徒儿,你就可怜可怜师父吧,不然师父这饭碗就保不住了”她看着师父的白胡子,无奈的应下 红烛摇曳,她的盖头忽的被掀起,看着眼前的他,她猛然惊起 “天……天逸神君?怎么是你?” 天逸神君微微一笑“娘子,为夫不是说过嘛,要你先嫁出去!” “可是……没人跟我说是你啊” 他目光沉了沉“是我不好嘛?” “不……不是,只是……只是太惊讶了”她连忙摆手 他故作生气道“你难道不知道我喜欢你嘛?还天天来为我说媒” “啊…你……” “叫夫君” “夫…君…” 他笑的很灿烂“再叫一遍” “夫君,你……唔……” 他拥她入怀,挡住了她口中的话 夫君,你笑起来真好看 在河边,她一席红衣,霸气外露,手中弹着雕花古琴,琴声悠扬,这时一曲温婉的萧声响起,他就这样出现在她的世界。 他们过着神仙般的生活,渐渐她忘了要一统天下的生死决心,值到有一天,他的剑刺入了她的心口,她哭着问为什么!然而他无情的说他只是为了娶当朝的公主,而去娶她的条件就是杀了她, 她绝望了,她笑了起来,从未有过的开心, 她笑着说,能死在自己喜欢的人手里我无憾了,但你记住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 说着握着他的手把刀插的更深,,,, 他如愿娶上了公主, 他本以为他会很开心,可她的脸天天出现在他眼前,他不得不承认他很想她 他对她很愧疚 六年后,他如愿当上皇帝可他休了公主,后宫从不立妃, 一夜,寒风刺骨他孤独的站在雪地里, 你赢了,我输了, 最终他抑郁而终 而他的遗书只有六个字,其实我很爱你 他与她是兄妹,他们彼此亲密无间,然而总会要长大,他喜欢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他,有一天父亲为他定了亲,她哭了一夜。 看着满园喜色,她强颜欢笑,她曾问过他,可否愿意带她走,可他想入朝为官,而他要娶的是宰相之女,她不在说话,因为她以想好,大婚前夜就离开,因为不想让他愧疚。 她走了 带着不舍与回忆走的 他在大婚当夜看着她却想到了妹妹的身影,他恍然大悟,他去找她,而等待着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哭着说世人骂我们也好,不理解也好,我们在一起就好啊,你怎么这么傻。 秋天的落叶格外耀眼,一个红衣男子抱着白衣女子,走向远方 “喂,你在嘛?”小小的她,提着小小的灯笼,烛火幽幽,她掀开红色的帘布。 “喂,苏小姐,你家怎么说也是丞相府,你怎么跟将军府出生的,这么燥。” “嘿!你小子!我为了你!我...”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也越听越委屈。 他捋了捋她的头发,柔声说道:“没事,慢慢来。” “我...逃婚了。”她眼神坚定。 他也方才看清她一身红嫁衣,细密的汗沾湿了头发黏在额头上,略显浓重的妆容。 她扯了扯他的衣服,眼神坚定:“我们,逃吧。” “不不不,逃婚不是都和喜欢的人一块跑的,你...我...”他出身卑微的很,怎么说呢,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记得的只有是苏素将他带回了家,苏素是他的恩人,丞相府里没人愿意收留一个小乞丐,她便偷偷为自己在丞相府后院的山里建了座木屋。 “笨蛋,”她嗔怪的说道,双手摁过他的头,看着他:“所以,我喜欢你啊。” “我喜欢你啊,小乞丐。” “所以。” “所以。” “我们逃吧。” “我们回家吧。” 第九十五章 神女亦有心(五) “我要当新娘了,我要当新娘了!”,紫芷在闺房里兴奋地来回走动,白嫩的脸上一片红晕,娇艳如花。 陌上烟雨遥,公子世无双。 那个要娶自己的宰相府大公子谢轩逸,就是在那个雨纷纷的清明节遇到的。 彼时,去给母亲上坟,没有带雨具的她正狼狈不堪地踽踽独行在崎岖的山路。路边有一块墓碑,歪歪斜斜地栽在荒草里,摇摇欲坠。一株紫茎的白芷,摇曳着伞型花穗,似在爱抚那微微隆起的坟头。想起母亲年久失修的坟墓,“都是没人管的可怜人。”紫芷叹口气,费力地把墓碑扶正,加土,踩实。 一抬眼,一个男子就在面前。鲜衣怒马,朗眉星目,衣袂飘飘。 紫芷一下手足无措,她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男人,也从未有哪个男子这样久久地凝视过她。在她20岁的生涯中,其貌不扬的她,虽是王员外府上的小姐,但庶出的身份,加上母亲死的早,她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连仆人也可以对她无睹。 “感小姐恩义,如若不嫌,小生即刻派人登门求亲!暂以玉佩一枚为凭。”紫芷惊得目瞪口呆。正待要搭话,那公子却倏然不见了。紫芷使劲擦擦眼,周围什么也没有!但手中捏住的,分明是一枚玉蝴蝶! “死丫头,死哪儿去了?看你那狼狈样!哪有千金小姐的半点样子,怪不得嫁不出去!”大娘一顿狂骂,紫芷含着泪,低眉顺眼,不敢吭气。 前门一阵嘈杂,锣鼓喧天。大娘扔下紫芷,匆匆前去。紫芷抹着眼泪,溜回屋里。 “小姐,小姐,有人来提亲了。据说是宰相府的大公子!”丫鬟柳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紫芷悄悄捏捏藏在衣袋里的玉蝴蝶,惊喜得心差点蹦出来。 王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紫芷左等右等不见人拿嫁衣来给自己打扮,她只好忍住羞怯,高声喊柳儿。寂无回声。 紫芷奔出闺房,正和急匆匆赶来的柳儿撞个满怀。“小姐小姐,他们用紫玥小姐冒充你上轿了!”柳儿满脸泪痕,脸上红彤彤一个掌印。不用说,柳儿因为要维护自己的主子,被大娘打了。 紫芷默默地退回闺房。她拿出那块玉蝴蝶,默默地看着,眼泪就流下来了。大娘一手遮天,庶女命如草芥,又能奈何? 新婚的紫玥竟莫名疯癫!大娘哭天抢地,捶胸顿足,但宰相府权势熏天,一口咬定送来的新娘子有病还要倒打一耙,不依不饶。大娘一切哭闹撒泼全无用,只得答应第二天另送个女儿做新娘。 大娘不敢再用自己的亲生女儿,于是紫芷被一顶花轿抬进了谢府。 拜堂,喝交杯酒,入洞房,紫芷在幸福的眩晕中沉沉睡去。 更漏声声,已是半夜,紫芷惊醒,却感受不到新郎的气息。紫芷睁开了眼。 如水的月光下,自己正躺在一方石碑下。那石碑,赫然就是清明节那天,自己扶正的那块。 紫芷心下骇然,就着月光,她凑近石碑,扣掉斑驳的青苔,“谢府轩逸之墓”。墓碑旁,一只玉蝴蝶发出莹润的光!紫芷忍住惊恐,从怀中摸出一只玉蝴蝶,把它们放在一起,俨然是一对! 紫芷反而不怕了。这一生,除了母亲,唯一正眼看过自己的,就是这个谢公子了。生既无欢,死又何惧? “谢郎,你就是鬼,我也陪你,永生永世。再不分开。”紫芷咬破手指,把自己的名字添在了墓碑上。她拔下头上的金钗,用力刺向胸口。 鲜血涌出,染红了那墓碑。墓碑向一旁倾斜,轰然倒塌。谢轩逸从墓碑后飘然而至。 “紫芷,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他搂住紫芷,扯下坟头的白芷,揉碎放在紫芷的伤口,血,慢慢止住了。他拿出那两块玉蝴蝶放在伤口上,伤口慢慢愈合,一会儿,竟完好如初! 在紫芷惊讶万分中,谢轩逸娓娓道来。 前世,他青梅竹马的恋人,贪图荣华富贵,另攀高枝,他含恨自杀,却又阳寿未尽,一缕怨魂不得超脱。“你为情而死,也只能为情而生,那个愿意为你献出生命之人,才能让你重返阳间”。阎王如是说。几经修炼,他有了法术,还可以幻化为人形,但找不到真情,只能飘荡于荒郊野岭。他诱惑那些艳羡荣华富贵的女子,让她们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坟前,或疯或死。而紫芷,只不过是他的猎物之一。但紫芷用真情,用鲜血,换来了他的新生! “只是,我重生后既无法术也非相府公子,你可愿意和我吃苦?“ 紫芷重重地点点头,娇羞地把身子紧紧靠在谢轩逸宽厚的胸膛里。 初生的朝阳喷薄而出,霞光万道。晨辉朝露中,一对相互依偎的身影,把清冷的坟地装扮得格外温馨。 微风拂面,细雨初晴,荷塘翠叶漫卷。竞看芙蓉开启,与谁争现?蜻蜓早立欲语,应识她、出泥不浅。醉中舞,正欢欣、一缕暗香随遣。掠水双双飞燕,惟盼那、斜阳影红杯盏。若误前尘,只恐又成梦幻。芳心哪堪冷落,月无圆、泪也洒遍。问去处,怎忍见、舟别晓岸。【声声慢·爱】 ●十年楼阁锁清秋,阶前苔幽,帘卷心愁;香墨轻叹情未收,寸寸柔肠,欲说还休;流水无情落花游,始觉春空,粉泪盈眸;夌花镜里形容瘦,思亦悠悠,恨亦悠悠。【一剪梅】 四岁时,隔壁的婶婶带着他来到她家,笑盈盈地对她说『从今往后,他就是你的小哥哥啦』她细细打量这位小哥哥,却终究害羞地躲到娘亲的身后。 八岁时,她每次被邻村的男孩欺负,他总会如天神一般突然出现保护着她。 十二岁时,邻居婶婶病死,她第一次看到一向坚强的小哥哥落泪。 十五岁时,他进京赶考,对她说『潋儿,待我金榜题名,定会回来娶你』 十七岁时,他高中状元,十里红妆迎她过府,他问『潋儿,这一世,我陪你走好不好』 四十岁时,他们的儿女都已成家,他正与她浪迹天涯。 第九十六章 何必(一)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如花美眷,只缘感你一回顾,使我常思朝与暮。转身后,一缕幽香远,逝雪浅,春意浓,笑意深。一叶绽放一追寻,一花盛开一世界,一生相思为一人。 古韵美文 冷夜的风划过指尖,落墨成一丝一缕忧伤,滴在心里,化成胭脂泪。携一缕月光下的思念,今夜为君独憔悴,捻一片落花,掬一抹月色,闭目遥想,你就在我身旁。我愿抛下风尘愚念,为你织起一个深情的梦。一段尘缘,梦断成空。今生我只是过客,只是风景里的旁观者。此去别后天涯,请君莫念,莫念...... 一季秋思,一脉痴语,醉笔描素笺,或深、或浅。将一朵莲的心事遣入流年,以一种花开的姿态静默成兰,如水、如仙。寂寂流年,浅浅擦肩,只想捻一阕诗情,书一怀画意,小酌怡情,吟风弄月,无关他言,且歌、且行。静守一份安然,淡墨红尘,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萧萧秋风,伊人独醉,今世情缘一念起。琴瑟弦,琵琶语,高山流水觅知音,共谱一曲相思引。浅黛如水,柔眸微启,斜倚轻风里,淡看花开花落。指捻花香,步步生莲,一帘幽梦里,闲观云卷云舒。凝眸远望,望尽天涯路,等你来看细水长流,你不来,我不敢老去。 明月皎皎,秋风瑟瑟,鹊桥相会鹊桥仙。银汉迢迢,星云渺渺,天亦有情在人间。眉黛柔柔,霓裳翩翩,佳期如梦梦千年。深情款款,爱意绵绵,且诉相思思未眠。花前吟哦,月下浅唱,千里姻缘一线牵。两情相悦,心若相连,天涯也在咫尺间。 离合聚散总关情,梦里念里皆是你。纵是此恨无关风月,亦不悔一场风花雪月的情。繁华过处,三千弱水亦荒芜,只留下指尖微凉的情愫,空对月吟。平素不惹相思,最是相思,不诉离别,最患离别。此生愿偎君怀,感同心有灵犀的温度,携手赴一场来生今世。 谁抚我青丝万缕,为你绾结一世同心;谁为我深情凝望,许你一场地老天荒。前世我为你轩下窗前一朵莲,悄然映入你眼帘,你挥笔轻吟咏莲诗篇,不知我心似君心,轮回已千年。今生你是我不悔的眷恋,我依然为你深情款款,一笑莞尔,许下三生三世的夙愿。 细雨微风,轻诉流年,温润了一季的春暖花开。若水清颜,馨墨冉,微雨清寒声声慢。一念之间,三月飘雪戏花残。你从红尘中依约走来,如莲淡雅,如兰静娴。笑靥如花,柔软了我的眼眸,回首一瞬间,千年。一帘风尘,舞动了谁的若雪幽梦?陌上花开,便可缓缓归矣。一曲心音,涤荡了世间尘埃。一缕花魂,沉醉了唯美忧伤。一次邂逅,倾尽了高山流水。一念执着,爱不同生死同穴。春水凝碧,倾予几许柔肠。纤指红尘,千世轮回成殇。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静听花开,为你,倾尽千年的等待。蓦然回首,花开彼岸,香漫雪海。 轻烟雾霭,夜色阑珊,纤月如寒,微雨声声慢。念往昔,空如梦,一脉情深凝翠眸。冷风如霜,景年几时同?红尘一别,千里姻缘付凄凄,黄粱一梦中。蝶羽依依似空朦,抚琴一曲雕花笼。吟一缕墨魂,掬一袭婉筠,悠悠蓝谷相思引。凌步花间,霓裳轻飘,嗅一妩梅芳,谱一阕情长。红袖潋添香,何似云袖舞月光。 几回篇,道尽一场风烟。锦瑟弦,刻下两段缠绵。月舞云袖,墨染江南,风起点点愁如烟。千秋诉一梦,梦回今朝,一念执着,相思成蛊。清颜若水,菱花微波浣溪纱。雾非雾,花非花,嫣然一笑醉无眠。一曲离殇,唱不出朱颜难断。一脉情思,望不穿秋水天长。如花美眷,不逾似水流年,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没有往事如烟的来去匆匆,只余惊鸿一瞥的风情万种,一眼,便已万年。只如初见,你我目光交汇的一刹那,不言不语间,已是永远。一见倾颜,再见倾心,直至沦陷,一靥朱颜,为你倾世倾城。今生的遇见,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的一次擦肩。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承君一诺,梦记千年。 来世我愿做无涯边上的一朵幽兰,不慕群芳艳,但闻幽语娴。与山水为伴,与日月同欢。我来与不来,你都在我眼里,不灭不散。静静地观望,将你融入我为你深邃的眼眸。只一眼,便已万年。此生愿为佛前一朵莲,于一帘幽梦笑看尘缘。为你前世的五百次回眸,长在你必经的路旁,等你来共舞一曲地久天长。 烟雨遥,欲望穿,江南水乡江南好。长相思,欲相守,江南烟雨江南忆。碧波莹,骤雨昔,江南风华江南情。相思种,莫相误,江南梦里梦江南。等一川烟雨,晚晴雨烟浣溪沙。梦一场江南,江南潮头望天涯。为你,书尽此生芳华。为你,倾尽高山流水。为你,我的江南我的梦。 春风入梦柔,潇潇夜雨谧清眸,情也悠悠,念也悠悠。漠漠轻寒,独上西楼,飞花似梦,烟雨如愁。爱未休,恨未休,帘卷西风瘦。陌上花开,黄泉碧落,月如钩。锦瑟无端,弦乐随风,拂红袖,轻吟浅唱,关关雎鸠,心似舴艋舟。惊起却回首,半阕新词叠春昼。 凝眸初见,一见倾颜,复又倾心。万里烟尘,笑尽无意。怎奈相思,牵君随行。一眼春宵月,千回悲欲绝。轻描眉,独梳妆,两眸朱砂泪,蒹葭又苍苍。夜未央,春宵残梦难思量。枕一帘幽梦,诗一曲华章。望尽千帆何处是,归心渺渺如雾恍,十年生死两茫茫。 文字里的女子心境淳美,如诗优雅,偶尔会伤感于笔下的三世情缘,沉醉于文字里的山水。文字里的男子谦和儒雅,睿智柔情,偶尔挥墨抒写无关风月的文字,心里却有着千丝万缕。文字里的人,你若走近,你会感动于那份真、那份情。你若懂得,你会心动于那份纯、那份美。懂得欣赏文字的人值得珍惜,只因你懂。 第九十七章 何必(二) 烟波挽转,韶华散尽,琴断在那一抹愁肠絮乱处。诉今生苦果,从此不信来世。狂歌荡漾,踏马奔腾,飞驰于那片湛蓝的天空下,遥望星空苍穹,只尊朝夕,何不快哉? 浮生梦,醉心颤,尊今生,踏痴迷,舍前世,弃过往,仰天长啸,唯恋朝夕! 古韵美文 莲花美,人心碎。问青天,曲难鸣,情谁共?灯火阑珊,万千人中,伊人独舞。隔江抚琴雨蒙蒙,翩翩帆影何去从。潮起潮又落,笑面盖泪颜。缤纷落英,落花有人葬;叶叶相思,相思无处藏。草长莺飞人不归,一池旖旎皆虚妄。爱恨两茫茫,不思量,爱意早苍茫。 空回首,韶华不依旧,初见恋你千年,人隔两地无人堪怜,试问谁应了谁的劫,谁是谁的缘?流年轻渡,转眼襟袖啼泪,不是人间风景。若有来世,我愿为郎,相遇一世,相恋一世,相守一世;若有来世,我愿同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醉琵琶九曲巷。 如烟时光,陌上花低婉。桃花偏染,轻赏画,念佳人,斜倚东墙。一转身,一恍惚,一刹那,不堪看,风过处尽显流年。西冷桥下波轻晃,一程烟雨相遇,轻弹相遇,轻弹琵琶于天涯,一生入你夜吟诗行的画。纵初见也延及芳华,恋你千年,执手千年。 生命中,不断的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的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等于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奈河桥畔,清水幽扬;忘川之侧,碧波冷淡。千年离愁,如弹指间,沉浮聚散。蹉跎岁月无言,唯余今生恨晚;时光如剪,剪不断,一声长叹。寒乍起,孤寂伴,长立风中,愿被风干。光阴似盘,人生如攀,哪等得,得意浓处,千古笑谈。多少怨,皆是情为何堪! 残觞酒凉,彼时西厢,玉屏风上雕鸳鸯,坐对铜镜贴花黄,薄唇点绛,影斜云纱窗。雾里看花,枯容几世刻万千沧桑;楼台望月,到底望不到地老天荒。反手琵琶语,弦月满西楼,绒雪沾衣袖。魂醉依旧,江畔枯柳,摇落繁华几时休?欲寄离愁,半生等谁回眸? 古韵美文 多情皎月恨别离,有意梧桐叶满堤。回首只余风弄影,倾杯长醉奏瑶笛。清夜生霜坠寞菊,和衣辗转小庭虚。递卮连向寒风问,流水碧天逢雁鱼。晚来长恨有情时,书卷焚清如旧痴。回首曲悠觞饮泪,相逢何故觅相知! 小桥流水醉婵娟,执笔还休浊酒连。夜问君心何故乱,细风遥指碧云天。风促潇潇倦雨歇,水香浮动柳横斜。鹧鸪曲绕山无数,一缕残辉洒碧阶。一江春水梦中流,过雁长鸣倚不休。漫漫清宵谁与共,残香冷酒最温柔。 恰逢秋叶纷飞时,微风掠过,残留淡淡的忧伤,无尽的愁绪。幕幕生离之别,望茫茫烟草,叶叶漂黄,潇潇暮雨;不似愁,恰逢绵愁;不似泪,恰逢挥泪;不似深秋,胜似深秋。憾。自有短似相见,长似思念。唯现张张陌生又惆怅的脸,或许短暂,或许漫漫! 碧叶飘零细雨生,朝云默默倚西城。冷香连抚杯中影,幽曲轻挑梦里灯。淡月执云倚碧峰,鹧鸪浅唱夜朦朦。幽思长绕天涯处,缕缕清香缕缕风。雁鱼来去太匆匆,芳浦残阳别样红。柔柳欲休风不止,佩环如旧月朦胧. 夕阳默默抚纤云,春色含羞倚绿荫。过尽飞鸿皆不是,淡香红豆断弦琴。夜执纤手漫长汀,昨日蝶翩碧水清。渺渺天涯无尽处,寒风断续雨如冰。曲声无倦绕芳樽,寂寞香笺寂寞人。夜色敲窗回首望,月华如旧落英纷。 情切切,意脉脉。拼却痴心逆俗尘,飞鹰解情越南北。君意浓,我心痴。千般娇,万般怜。纤手相拥,柔情相偎。缠绵绣帏遮,缱绻羞春光。一颦一笑系君心,一语一言暖我怀。回想前生未了缘,泪滴成冢怨孟婆。误尽几世佛前愿.鸳鸯并颈已成空。恨悠悠,不休!爱君忘生死,情深已忘已。奈何君被红尘绕,不得比翼双双飞。相见欢,相思苦,结发难上难。红线无着系,徨徨复戚戚。梁上燕又笑我,孤零。青鸟难载八行锦,浮云又来遮望眼。人恹恹,不胜忧。晨晨昏昏苦思量,痴心愿把今生了。 古韵美文 冷夜的风划过指尖,落墨成一丝一缕忧伤,滴在心里,化成胭脂泪。携一缕月光下的思念,今夜为君独憔悴,捻一片落花,掬一抹月色,闭目遥想,你就在我身旁。我愿抛下风尘愚念,为你织起一个深情的梦。一段尘缘,梦断成空。今生我只是过客,只是风景里的旁观者。此去别后天涯,请君莫念,莫念...... 一季秋思,一脉痴语,醉笔描素笺,或深、或浅。将一朵莲的心事遣入流年,以一种花开的姿态静默成兰,如水、如仙。寂寂流年,浅浅擦肩,只想捻一阕诗情,书一怀画意,小酌怡情,吟风弄月,无关他言,且歌、且行。静守一份安然,淡墨红尘,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萧萧秋风,伊人独醉,今世情缘一念起。琴瑟弦,琵琶语,高山流水觅知音,共谱一曲相思引。浅黛如水,柔眸微启,斜倚轻风里,淡看花开花落。指捻花香,步步生莲,一帘幽梦里,闲观云卷云舒。凝眸远望,望尽天涯路,等你来看细水长流,你不来,我不敢老去。 明月皎皎,秋风瑟瑟,鹊桥相会鹊桥仙。银汉迢迢,星云渺渺,天亦有情在人间。眉黛柔柔,霓裳翩翩,佳期如梦梦千年。深情款款,爱意绵绵,且诉相思思未眠。花前吟哦,月下浅唱,千里姻缘一线牵。两情相悦,心若相连,天涯也在咫尺间。 离合聚散总关情,梦里念里皆是你。纵是此恨无关风月,亦不悔一场风花雪月的情。繁华过处,三千弱水亦荒芜,只留下指尖微凉的情愫,空对月吟。平素不惹相思,最是相思,不诉离别,最患离别。此生愿偎君怀,感同心有灵犀的温度,携手赴一场来生今世。 第九十八章 何必(三) 她哆嗦着,却坚定了信心,一定要出人头地,不择手段! 总归,只是为了有好的生活罢了。 她因为身子弱,没有底子,很快被赶出了可以讨到吃食的地域,只得躲在深山老林里虎口夺食,和野狼猎豹抢生计。 也是老天怜悯,她终是活了下来,并没有在野兽的血盆大口之下覆灭。 也有运气不好的时候,比如现在,她遇到了一只凶恶的狼。 时隔多年,她已经不记得是用什么方法戳瞎了那匹狼的双眼,继而杀了它。 她的胸口也被狼抓伤,血流不止,疼痛中她的唯一想法是自己苟延残喘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死了。 再次睁开已经不再清灵,而是冷漠无心的瞳眸时,看见的是古色古香的简雅房间。 说不上有多么雍容华贵,确实让人心生舒适。 她也许一直不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就再也闭不上眼,回不了头了。 房间舒适,主人却不是这样的,她叫他义父,可实际上,他比她大不了几岁。 他是个奇怪的人,一袭黑色斗篷,就是连头发都遮掩起来,出门也带着一把黑色的伞,最惧怕的好像就是阳光。 她醒来之后便没再开口说话,久而久之,她自己知道,似乎忘了这么开口,怎么发音,就算说了,又有什么意义? 义父教导她礼乐,教导她蛊术,教导她剑法与武功,正好遂了她的愿,变强,强大到站在任何人的顶端,站着俯视芸芸众生! 可是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冥冥之中的几次照应和默契,黯淡的联系和关心,就像一根细的看不见的线,默默拉扯着两人。 怎样也扯不断的牵绊。 漆黑的夜,一红一暗,两道剑光凌空相撞,在暗夜擦出火光,隐隐一条赤红火红和黑影飞鹰盘旋而出,鹰叫龙吟之声,贯彻这一方天地,惊起夜宿的玄鸟! 气势如虹,一褐红,一素白,两道人影相撞,快速分开,周围罡风凛冽,她的衣袍猎猎生风,英姿飒爽。 “还是太差了!”一声清喝,虽是批判,却是欣慰欢喜,义父毫不留情的攻势再次袭来! 他身躯涌出的力量夹着隐约的火光,急速涌出,一朵赤红的火莲,轰然盛开,层层叠叠的花瓣包裹着罡风旋转,在暗夜之中,美轮美奂,迎上义父的攻击。 她红唇轻扬,几见红莲花开,片片花瓣火光缭绕,猛地席卷而去,花瓣一舒,犹如食人花一般,吞没义父的攻击之后,竟然欲顺势而上,花瓣缓缓一合,想要将他合拢,却没想灵巧一闪,躲过了。 红莲在黑夜中绚烂地绽放! “义父,这次有何任务?”她微微屈膝,天上地下,不论如何,她只对一人卑尊屈膝,即使她实力早已慢慢胜过他。 “司徒越。”他薄唇殷红,轻轻吐出三字。 她蓦然一惊,眸中某种不知名的情愫意味晕荡开来。 她在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至从跟了义父之后,更是名声大震。 -36- 但她在天下知道名字的人不超过十个,而司徒越,就是为数不多,荣幸之至的第一个。 她的灭族仇人,天下人俯首称臣的可笑帝王! 眸中清冽,除了少数的仇恨,就只剩下淡漠了。 淡漠到目中无人,狂傲至极。 他静静地望着她,眼底笼罩着阴霾,却是缄口不言。 晨曦微茫,风在林中飒飒作响,似乎刹那间就会昏天地暗,不省人事的模样。 她一袭白衣如雪,风华万千,手握长剑,眉目冷艳如画。 习惯了孑然一身,她竟是狂傲到不带任何人前往,数十年的不屑一顾,却没想到今日阴沟里翻船。 面前已经中年却风姿不改,面色肃杀冷峻,线条紧绷而严肃,龙袍缠身,尊贵且带王者之风。 “你来报仇了?”他随时线条放下了些,却显得诡谲而令人生厌,她望着司徒越眸底的血腥与无情,凄苦一笑。 她有点嘲讽地望着他,世人都说她杀人之时无情无义,谁又知道这个帝王是多么的冷血? 他根本就是道貌岸然! 她家族将司徒越捧上那个令所有人跪拜所有人向往所有人倾倒的皇位之上,可他呢?担心自己的位子受到威胁,反咬了一口自己的家族! 屠了满门,甚至一个活口都不留!何苦?家族中根本没人愿意登上那个无心无情的位子,说句难听的,那个位子就是踩着血淋淋登上去的,只会闹得众叛亲离,六亲不认! 生在皇室是有多可悲? “对,我今天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她某种清冽带着氤氲许久却不曾爆发的仇恨,竟是那样鲜明。 司徒越可笑地却又怜爱地望了她一眼,带着某种释然和果断:“你以为,当初我屠了夜家,为何会饶过你?” 她一怔,眼瞳充血,有点不镇定,难道,真的是她想的那样? -46- “想必你也是知道,谁才是你的父亲!”司徒越胜券在握,有恃无恐。 她不能放任下去了,事情只会愈演愈烈,想要不接受那个事实的存在,就只有——杀了他!杀了司徒越!他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风吹过她三千青丝,围绕在纤细的身边,周身冷气深深,喝了一声,竟是挣脱了所有武林高手的束缚直冲司徒越而去! “你这是弑父!”司徒越暴喝一声,身旁静立不动的巨阙长剑呼之欲出,却还是没忍心,向后一退,朝她挥出一掌,瞬间狂风怒吼! 她左手遮肩,单膝下垂却始终不肯跪地,讥讽地扫视大殿里的人,对着司徒越清冷地笑了:“这殿中,有多少是你以后要除掉的?你就是个衣冠禽兽!逾越逼迫了自己的臣妻就范,你真的好意思吗?!” 司徒越眸子闪过狠绝厉声呵斥:“你不要不识好歹!” “就算死,我也不会认你!”她再度撑着身子站起,衣襟翻飞,毫无胆怯地面对所有人的围攻。 血海四溅,猩红弥漫,她笑的猖狂,笑的冷厉! 就算是死……也算满足了自己的良心吧? 司徒越任凭她杀害数百员大将也无动于衷,一波波给她上车轮战,就算是神,这时都早已体力不支。 她有些麻木地挥舞着手臂,在鲜血四溅的屠宰场上似乎快要迷失自我…… 突兀一支带着凌厉掌风,箭尖暗芒冷绽,幽深可怖仿若夺命修罗!她并没有躲开,是不是对自己太自信?觉得一箭伤害不了她? 还是无暇分身?亦或是想解脱……答案有千百种。 最终司徒越的一箭没有杀死她,面前倒下的,是那个曾经救下自己,照顾自己,甚至为自己献出生命的那个她一直称呼义父的男人! 第九十九章 何必(四) 她失魂落魄过,曾经抱着高人一等的想法觉得宁死也不会和那些低微的乞丐博食,她有与生俱来的强烈自尊,即使如此,信念终究熬不过饥寒交迫。 她又能怎么办?无权无势,甚至衣不蔽体,捉襟见肘的日子她是过够了,她曾经锦衣玉食,养于深闺,十指不沾泥的小姐,现在却每日脸色黝黑,嘴唇干涸。 啃着费劲千辛万苦抢到的馍馍,她蹲在角落里,凝视着纸窗外的冷风萧索,其实室内的温度也差不多,那硬到不行的馍馍终是被抢走了,最后的食物也荡然无存。她不能叫,也不敢叫,无助地蜷缩在草丛的一脚,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匍匐于地,即使血流不止也不敢吱一声。 雪光笼罩在一个女孩的身上,伴着浅浅的血色。漫步在三国的古战场,看到的是惊心动魄的痕迹,抚摩到的是千疮百孔但依旧倔强不折的长剑,嗅到的是弥漫在空气中挥之不去的血腥味,倾听到的是穿越千年历史古风的吟唱。 温暖的春风吹过桃园,桃花瓣如柔媚而艳丽的女子跳着婀娜圆舞缓缓飘落,温柔地散发着春天的气息。端放着乌牛白马的祭台前,刘玄德。关云长。张翼德三人跪着焚香起誓:同心协力救国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祭罢天地,复宰牛设酒,聚乡中勇士,就桃园中痛饮一醉。时间在这历史性的一刻成为永恒,这三人将是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世界将因为三人的结义而改变,成为历史不可抹灭的辉煌一页。 倾听着,我感到其中感情的真挚,豪杰将踏上艰难坎坷的创业征途。 刺骨寒风卷起阵阵黄沙,赵子龙在小山丘上注视着脚下军阵严整的五千魏兵,他毫无惧色。雕龙盔甲在灰沉沉的天色中显得异常坚韧,褐色的战袍随风飘动,怀中的小阿斗在安恬睡着了。身后的随从已无一人,黑如金墨的瞳仁写尽对主公的忠诚,冷俊的脸庞,手中身经百战的红樱长枪显现出誓要带阿斗杀出重围的决心。一声鸣响,五千魏兵伴着震天动地的杀喊声迎杀过来。子龙挥舞长枪迎战,大气而流畅的枪法令敌人心惊胆战,锐不可挡的杀气刺激着敌人的每一个细胞,枪锋划破盔甲的声音,短促尖锐如飞鸟破鸣,躯体与长枪完美结合,如雄鹰般展翅,如飞龙般冲天腾起,所到之处威不可挡…… 倾听着,我感受到的是刚毅。勇猛。坚定。 寒彻透骨的秋风呼啸沧桑,此时在伐魏的征途上,孔明依旧是纶巾羽扇。鹤氅皂绦的穿着。和平日不同的是他的面容异常憔悴,但那明亮的眼睛仍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孔明强支病体,令左右推着小车来到高处了望蜀营。营中战马嘹亮的嘶鸣,营中各处袅袅的炊烟,军营扎点安排得井井有条。军粮有条不紊地运筹着。放眼远处,夕阳在山的尽头染红了一片天空。苍凉山峦披上了一层金黄的落叶,挟万物而去的长江卷起层层波涛,江山依旧如此多娇。回顾追随皇叔的日子里,激关羽飞,激张飞,激周瑜,草船借箭,巧借东风……他硬是从数十万大军的夹缝中觅得了一块基石――荆洲,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追随皇叔夺益州。下汉中。以一人之力促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也许我们还不明白以一介书生而威震天下是何等情形。但一切今非昔比,皇叔托负的使命尚未完成,这他将是最后一次视察营寨。 倾听着,我感到的只有悲凉与无奈。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几度夕阳红……”倾听着千年历史古风的吟唱,那个时代渐渐远去,一切皆被黄沙所掩埋。被时间所尘封…… 她好痛,第一次感觉到失落和苍茫,浑浑噩噩中便是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听不见杀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带着涩涩的味道淡淡地残留在她心底。 她是谁?嘴唇翕动,吐出三个字,夜浅辞。 她是夜浅辞,多讽刺的一个名字啊,稷稷彧彧,浅殇不辞。 洛阳风起云涌,曳云骤变,世人皆知,三日前还绝世独立的名门大族夜家,已经是骸骨一片,血流成河,烽火连城在雪夜终止。他倒在血泊中,一箭打在丹田,奄奄一息,斗篷散落在地,这次,她看到他的脸了。 墨发随意一束扎起,血雾沉沉里,依旧长身玉立,挺拔轩昂,背影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羽化归仙,腾云驾雾而去的神只,让她觉得好不现实。5 但他就站在她面前,接受着所有人的万箭齐发。 白衣上的点点血迹如同红梅般眼里耀眼,在她心底扎下一个个刺眼的红色,一阵抽痛。 他转身了,苍白到非人的面色,暗红的眸子虽浑浊却是看向她的纯净,怜惜与炙热,他嘴角勾勒一个完美的笑,安详地阖上双眼,倒地长辞。 她怔怔的,原来,原来在她眼里一直那么强大,那么无法匹敌的人,也是会死的啊。 那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 司徒越疯狂地仰天大笑,看到她的失魂落魄,似乎很满意。 笑到声音嘶哑而难听,最后湮灭在她的愤怒之中,血染素纱,竟是凭借一人之力灭了整个江湖高手! 竭尽全力,她半拖半抱着他的尸体,回到了当初那个简陋却典雅的木屋。 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才是绝望,就算是被灭满门有的也只是恐惧,因为没有深爱,但是,一向自诩无心的她,好累好累。 不愿行尸走肉的活着,那,我就来找你吧。 人们发现的时候,木屋中两具尸体竟然并没腐烂,其中的女子,脸颊上还有两行浊泪。 你说,等你归来许我盛世繁华,又可知,你便是我整个天下! 城深城冷,城困孤野魂。 缘起缘灭,缘何苦弄人。 失心失魂,失尽此生幸。 守家守诺,守三世不悔。 孤老孤奔,孤身看天下。 痴人痴念,痴情无绝期。 恨,命运于你如此不公。 疼,你何苦要那么情深。 如果能再次相遇, 愿倾尽今生所有,只想你快乐。 红尘走马步步痴相随。 如果有来世, 愿你不再遇见他,不再爱上他。 天涯陌路画地不是牢。 如果能重来, 愿你不再为情困,安宁过一生。 携手并肩潇洒开怀笑。 你是我今生渡不过的劫,在彼岸守候三载浮生未歇。 我是你此世梦不完的魇,于奈何翘首百日永失笑靥。 她睁开那双清灵瞳眸的时候,见到的是漫天血海。 雪花纷纷扬扬地掩盖着周围亲人的身体,冰冷的触感让她的心情也降到冰点,甚至有晕过去的危险。 第一百章 何必(五) 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给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第一百零一章 失宠(一) 这是一本关于研究思维模式的心理学读本,其中涉及社会、解剖、生理、心理、数学、统计等相关专业的知识。我希望自己能深入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但觉得还是没有读懂这本书。我决定暂时放下它,把自己读到的、理解到的东西先归纳一下,水平有限,可能想法比较粗浅,在此请大家批评指正,帮我更好的理解黑天鹅与进步。谢谢 本书的读后感想 1、火鸡与认知能力 作者认为黑天鹅事件并不是运气坏的问题,而是我们的认知能力有限。 火鸡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火鸡在1000天之前的生活非常正常,并且认为自己在1001天将一如既往的生活,而第1001天,火鸡成了盘中餐。对于火鸡而言,这是黑天鹅事件。但对于农夫而言,第1001天的事情在他的预定计划中,很正常的一件小事情。 火鸡与农夫,在投资的领域,就是投资者与管理层。投资者认为的黑天鹅,对管理层而言,是有序正常发生的事。 在2017年中、2018年初,管理层就一再强调了去杠杆,但大部分投资者(包括我自己)没有认识到这个政策的重要性,依然沉浸在火鸡1000天的状态中,对农夫的想法,对未来风险缺乏足够认知。 一是不了解boss的性格。但就算不了解boss全部性格,应该知道boss是“要么不做,要做就一定做彻底”的特点,它反复强调的去杠杆,在没有达到它的预期前,这个事情绝对过不去。对于投资者而言,一定要足够重视它发出的信息。谁忽视,或者自大,把它的话当耳边风,就一定吃亏。 二是就算知道了它要去杠杆,研究过去杠杆带来的后果吗?今年在选择目标标的时看过企业的杠杆吗? 这些都没有涉及到,既然如此,当了火鸡,谁要不要怨。 2、“幸存者偏差”与“沉默的证据” 这实质是对认知能力另外的诠释。 人们习惯总结幸存者成功的经验与原因,从而去学习这些幸存者的特质。实际上,有许多未成功的人,他们的特质与幸存者一样,但他们没有成功。生活中有很多沉默或者隐藏的因素没有被我们发现,而正是这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因素,才是这些幸存者成功的重要原因。 沉默的证据会影响我们对事情的理解和判断,一是我们本身没有意识到这个思维的陷阱;二是即使我们认识到这个陷阱,但我们的视野和能力有限,没有找到隐藏的关键因素,最后还是掉进陷阱,导致了所谓黑天鹅事件的发生。 投资人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现在知道了这个道理:) 3、抗生素与系统风险 人类发明抗生素去治疗各种疾病,但人类不正确地使用抗生素,使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从而人类面临无药杀死病菌的系统性风险,我们治病要比以前困难了。 这个真是可怕,治病的药成了系统性危害的根源。 回顾2018年,中国股市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预防系统性的金融的危险,管理层出台各种政策,貌似在治病,但恰恰就是这些政策,让中国股市面临崩盘。 这些官本位思维的管理者就如庸医滥用抗生素一样不合时宜的发布各种管理规定,本想讨好当上,表现自己的勤政,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剧,误国误民。 另从投资者角度而言,我们学习各种投资技术与方法,当我们在能力圈范围外操作时,这些技术与方法,何尝不是抗生素呢?15年股灾时的高额杠杆何尝不是自己在滥用抗生素,最后导致大厦倾倒。 4、“过滤性”的理解习惯 4。1我们需要寻找因果关系去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让我们觉得我们对身边环境是可控的,这是一种心理需求,或者是一种疾病:如果我们感觉对环境失控,无法为事情找到合理的解释,我们会心理失常:) 4。2我们借助抽象的思维,将事情条理化,让事情变得简单,以便于我们理解。同时,由于情感的影响,我们选择我们感兴趣,自己认为正确的因素去抽象事物。 我们抽象的内容会有预先设定的模式,这让我们忽略掉“看上去”没有价值的部分,事物的随机性降低后,我们将更容易“理解”或“解释”事情的因果关系。 4。3、“不确定性”与“游戏错误” 我们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与赌场里的不确定性有本质的差异。 赌场里的不确定性概率非常清楚,51%的胜率,赌场就可以挣钱。 但我们却无法估算生活中不确定性的概率,我们常常高估看得见的黑天鹅现象的发生概率,低估我们看不见黑天鹅现象的发生概率。 4、正是这种过滤性的选择和生活中不确定性,让我们对自己充满信心,让我们不知道自己疏漏了关键信息。 我们受到的教条主义的毒害,使我们的思维限制在条条框框内,认识事情的角度刻板,并喜欢在已知模式和有条理的知识范畴内去理解事情。开放思维的缺少,使得我们常常错误判断不确定性的核心因素与发生概率。 就在同时,黑天鹅悄然而至,我们最终的投资(游戏)失败。 5、“后视镜”的理解习惯——“证实错误” 除了上述的理解方式,我们还习惯在事后总结,同样想达到使事情可以看上去可以理解的效果。 但我们没有意识到的事情是,一件事情在发生过程中与发生过程后,我们的理解是有区别的。事后诸葛亮,往往让我们以为黑天鹅是可以避免的,这对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没有太多帮助。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为什么在事中,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黑天鹅的发生? 作者提出了证伪的方法,我们不要总想着自己是对的,应多想想哪些是我们不了解的,哪些我们是错的,尽可能的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通过逆向的反证,尽量去规避黑天鹅事件。 同时黑天鹅事件不会重复发生,我们应该对过去发生的事情保持警惕,避免通过对过去的事情进行简单的归纳,然后去推理未来发生的事情。 我们应该改善投资思维中的盲点,更多关注做交易时我们的想法是什么,做交易时存在哪些思维盲点导致亏钱,而不是马后炮的认错(包括现在)。 6、“思维回路”的错误 “无法证明有黑天鹅”与“证明没有黑天鹅”差异非常大,前者的意思应理解为“有没有黑天鹅还不知道”,后者可以明确的理解为“没有黑天鹅”,两者之间思考的逻辑点是不同的,不仔细想明白这点,会对我们的判断产生重大的影响。 在投资中“无法证明可以涨”与“证明不能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投资的后果也是截然不同的,投资中一定得慎重,不能范逻辑错误。 第一百零二章 失宠(二) 那红尘又算什么?明明说过一模一样的话。至少我还在乎你。 那那些被我骗取了声音的男子又算什么?这点倒是明确,我在给自己找有趣的事打发无趣的时间。 那,知己他又算什么?明明他亦待我温柔。 可我清醒的知道,这些温柔,都不是对我的爱。 何处是归期……一生也许就这样雨打浮萍的过去了。这样也好。 我从来都是一个人,以后也会是一个人。这一点,玉殿又和我这般的相似。 这些真真假假,我不想再理清,现在,我只想重新开始。 斩断过去,了无未来。只活在当下,只为我自己。 三年后的现在,我只是阿容。我没有过往,亦不去想未来。 篇十:过去的遗忘,叫长大 时光荏苒,岁月的梭不断织出记忆的华服,回望来时路,最后一点夕光落上肩头,弥漫出漫天星光。只知道时间这种东西总是会改变很多事,却从未想过这世界如何在不知不觉中天荒地老。 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来不及读却以过半。岁月在无声地雕刻着我们的灵魂。那些可能的不可能的,最后只在天黑时化成了一道微光,在远处的天边向月光倾诉满腔柔情,在时光的打磨中迅速老去。纵然是人间的四月天,也不过只是镜花水月的飘渺如烟。青春就像是一张信用卡,支付着每一次的冲动与梦想,透支的额度,要用一生来偿还。带着丝丝不甘与遗憾,我们终将告别轻狂的少年时代,义无反顾的迈向长大。其实长大这个词真的很残忍,它让我们面目全非又无可奈何。 青春似乎是一个小半生,我们总在不断试错。可能这样是错的,可能那样是错的,但你总要试过,才知道哪个错更值得去犯。其实每一句“我没事”背后都期待一句“有我呢”,可惜很多事就这样败给了口是心非。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回忆,有太多的东西不想忘记。年华没有不尽人意,只是我们总要长大。好像在这一刻,天地都安静了,光阴在窗外徘徊,年华在哼着小曲,想就这么躲在时间里,听春风唱着歌穿过庭远,看夏雨拍打着窗沿,闻秋叶寂静落下地面,等冬雪飞进青砖白瓦的深宅大院。 年华的色彩成千上万地从新上流过,我原以为它们会像清水流过石板一样转瞬即逝,可是它们却在我心里留下了斑驳的投影。时光像一阵风拂过常绿叶林,带走了青春年华,留下季节深深的暗影。青春的函数题没有标准答案,年华宽容的盖上通行章,岁月的梧桐树哗哗作响。玻璃的反光静静地折射进教室,消散的风融进云彩,飘散在回忆上方,带着水汽与泥土混合的清香,含笑地望着迈向毕业的我们。那些像写在湖面上的字般,一边出现一边消失的事情,都被记忆无声地按下快门,洗印好挂在心墙上,泛上一圈圈的淡黄。唯有未来的日子,朦胧而又娇媚。 总喜欢一个人跑到很远的原野,看漫山遍野的蒲公英被风吹起,带到很高很高的苍穹。只觉得风很自由,也带着一点失措。年华的湖总是有太多波澜,稍稍的风吹草动就荡起一圈圈遥不可及的涟漪,泱泱四季映进波光粼粼的湖中,我的悲悲戚戚也在湖中肆无忌惮地生长,缠绕进梦中,一晃而过,剩下回头寻望的茫然。年华将伤痛化成银扣,缝在我青春的尽头。岁月似流水,清越而温柔地从指缝流走,用尘埃掩盖曾经的美好华丽。于是,生活变得又平静又伤感。因为每个人细微的成长在自己心里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岁月的氢气球越飘越高,飘过远方古朴的钟楼,惊起一群楼顶栖息的白鸽。穿堂而过的清风绕过我的肩膀,随视线远去,跑进某个不知名的山涧,欢快地拍打着小溪水。时光刹不住车般一路向前,带着成长的磕磕绊绊。未来的剧场在前方拉开帷幕,等我们在空旷的舞台上出演自己的悲欢离合。幼稚与长大是两座无法移动的城,中间隔着沧山海水。钟面上的指针不会停下,我们就要不停地走,不停地告别。原先以为不会忘记的事情也模糊了,剩下一种过滤后的情绪,又清新又厚重,淡雅而悠长。 或许为了寻找,或许为了遗忘,又或许什么都不为,打开心底的门,时光一闪一闪,吹起破碎的流年,你们的笑容摇摇晃晃,成为我生命中最美的点缀。年华是一封寄不出的信,零散的文字忠实地记录着回不去的过往,延长到未来脚下,沉没进滚滚的岁月巨浪。那些关于小时光里的惆怅,成长中不可避免的伤痛,都在倾诉着它们的温柔。 看不到的回忆细致地描开裂纹,又将以往的时光填进去,长成了遗忘。我想,我永远也看不清时光这位姑娘的脸,来不及向过去再见,便已与未来招手。我明白,过去的遗忘,叫长大,年华的信总会无效。 大王庄中学九年级四班魏延玉 篇十一:回首过去,展望未来 过去对于每个人来说似乎都是熟悉的,它犹如一张张定格的画面,每当被人提起,便一幕幕从眼前闪过,最终被钉在名为记忆的画册里,偶尔被人翻出,更多时候是被遗忘在岁月的长河里。而未来却是大不相同。它常常被人提起,似乎每个人都对未来充满着无限憧憬,每当茶余饭后一群人坐在一起高谈阔论,谈理想、谈人生、谈未来,不管有什么心愿或者想赎过什么罪,统统交给未来。 每当提到过去,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曾经的成功或失败,不是曾经的辉煌或堕落,不是曾经的努力或消沉,而是在过去的60多年中我们国家所经历的一切。虽然我并不是亲身经历这一切,但是在书籍上报刊上电视上看到关于过去的种种,只觉得令我眼眶湿润。当时一代代杰出的青年才俊义无反顾将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奉献给了祖国,他们用自己的鲜血铺就了国家独立的道路。解放后的中国百废待兴,又是一批批青年献身祖国建设,终于为我们打下了今天繁荣的好基础。 翻过那些苍凉的扉页,回过头来,感觉曾经的岁月是一场空。但是,我并不想放手,可是时间却无情的松开了我的手。 伟人***曾在《沁园春·雪》中写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有了一代代人的前赴后继才有了我们今天和平安逸的生活,我们是时代的接班人,我们的未来还需靠我们自己。 陶潜心目中未来的图腾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当他隐居南山,未来就在他的秋菊旁,就在他那诗情画意的生活中。马丁路德金心中未来的蓝图是自由平等,消除种族歧视,因此美国黑黑人之音“ihaveadream”响彻纽约广场,震惊白宫,黑人的未来不是梦,谁把持自己未来的经营权,谁就会成为强者,成为时俊。回首过去,我们无法改变定格的历史,展望未来,我们的未来我们做主! 第一百零三章 失宠(三) 在那过去短短的三百六十三天,我拥有快乐、难过或令人气愤的回忆。在快乐中,我学会了收敛;在难过里,我领略到坚强;在气愤中,我认识容忍;这些体验,让我成长不少。而有些生活不同滋味,各种点滴,也在回顾时,占满心头,又哭又笑的回忆,多到不胜枚举,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暑假在淡水与同学相遇。在那热烘烘如烤箱般的星期日,为了避暑,我们开车冲上了太平山,想要取得一丝丝的凉风。在山上,心血来潮的我们,想要体验一下山间小火车的滋味,就在等车的同时,突然耳边响起耳熟的声音:“嗨,庭怡!”猛然一回头,发现那不正是我们班的xx同学,当我满脸错愕时,他已迈开脚步回到家人的身旁,离我远去。事后,每当想起这次的奇遇,总觉得有趣,毕竟平时在校与他对谈的次数,林林总总加起来也不超过十次,可是他却能在外地一眼就认出我来。 在那令我憧憬的下一年──二o一五年,我认为除了做好家中一份子和学生的本份之外,我更要变得稳重成熟且不失风趣幽默,还要在周末时去各县市的观光景点和商业区,或是那环山抱水的大自然,令自己的视野更宽广、更辽阔。 再过两天,就要进入了那崭新的二o一五,希望崭新的一年能让大家获得崭新的能量。 篇二:回想过去 当我翻开小时后的相簿,我回到了过去。“这一张是小时候出国拍的,好怀念喔~!”“啊!这张是和阿姨他们出去玩得时候拍的,哈哈!”当我回忆着种种美好时,我翻到了一张我陌生的照片。“这是什么时候拍的阿?怎么想不起来。”想着想着,我才想起当时的情景。 那是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上面还有折痕,照片里是当年还小的我,还有那为我最敬爱的外婆。那天,是外婆的生日,每个人都开开心心的来祝贺,决定为外婆庆生。为了留作纪念,我们拍了照,那时的我,最怕照相了,一看到相机,就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似的,感觉还蛮蠢的。(中国作文网) 外婆的生日,我早渐渐的遗忘,并没有什么记忆。只记得当时的热闹气氛还有外婆开心的笑容。想到这里眼眶不自觉湿润。晚风吹过河面上最后一波涟漪,夕阳收起他最后一束余晖,秋霜目送最后一只归雁。我们默默地站着,目光游离在那若即若离的记忆之门上。当许许多多都已凋尽,我们起码还可以对自己说:“别伤心,我已体验过那种感觉,虽然只是曾经拥有。” 回首过去,那时的我们不知疲倦。我们在草地上不知疲倦地奔跑者,打着滚儿,捉这迷藏。任凭满身泥土,满脸污垢。仍可继续无忧无虑地玩着。那时的我们不惧疼痛,在玩耍时不小心跌到摔伤,也许会放声大哭,那也是我们表达感情的一种独特方式,之后抹抹眼泪,又会不知疲倦地玩耍奔跑着。那时的我们天真无邪,总会问出类似“我为什么不能飞”这样看似幼稚的问题,而在我们心中却是小小的愿望。那时的我…… 驻足现在,如今的我们深感疲倦,繁多的作业,忙碌的功课已让生活变得异常单调,而娱乐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再也没有过去欢笑的情景,偶尔望望窗外嬉戏玩耍的小朋友,一丝遗憾油然而生。如今的我们青春洋溢,虽无娱乐时间,但校园生活却是异常快乐。它让我们品尝到了人生百味;他它让我们体会到了纯真友谊;它让我们懂得了团结互助;它让我们学会了坚持不懈。如今的我们迎接挑战,经历了两年的洗礼,我们开始向中考发起挑战,也许这届考生实力不凡,但我们坚信再强大的敌人也强不过自己,战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今的我们…… 眺望未来,一段段记忆将会封存,未来的我们将不会再有天真无邪的童年,热情洋溢的青春,但我们知道,只要我们珍惜现在,即使过去的记忆逝去,未来我们也可骄傲地说句:“别伤心,我已体验过那种感觉,虽然只是曾经拥有”。 篇四:过去的味道 我时常想,经济发展,带来的都是好处吗?在记忆中还残留着一份乡情与儿时的记忆,儿时的村庄,是淡然孤立的,黑白相间的房屋零零散散地落在小山间,与屋后的小山坡浑然一体,在夜色下,树变成了青黑色,山变成了青黑色,小屋也变成了青黑色,整个一幅中国的水墨画。 那是乡村特有的一缕乡情在时间的推移下逐渐消失,乡村独有的石板路被宽阔的水泥路取代,惬意舒适的小房屋变成了小洋房,空气中的花香,泥土气息沾染上了汽油的味道……辛弃疾那“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田园风情已不复存在,成为了儿时一抹美好的记忆。依稀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是姑姑。她与寻常的农村妇女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样的朴素,一样的勤劳。记忆中,姑姑总是穿一身蓝色的中山服,脚踏一双深灰色布鞋,长长的头发高高盘起。但我知道,姑姑家有一件玫瑰色的旗袍,上面绣着艳丽的牡丹。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她才会舍得穿上那件旗袍。 早晨,太阳还未跳过山峰,天边泛起阵阵鱼肚白,姑姑的身影出现在山坡上,微风拂过,苍翠的竹林沙沙作响,与布谷鸟的歌声汇成一曲大自然特有的交响乐。“姑姑!”见是我,姑姑那汗巴巴的脸上漾出一抹宠溺的笑容,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珠,放下锄头,送田埂上拿起用绿色叶子包裹好的东西,递给我,笑着说:“这是你最爱吃的野果!”说着,把果子一股脑儿递给我。拿起一颗,放进嘴里,一嚼,熟悉的味道,酸酸甜甜,不由得眯起了眼。姑姑看我享受的样子,轻轻的笑出声说:“就知道你爱吃这个。”“姑姑,你也吃。”我拿起一颗放进她嘴里,“嗯,好吃。”太阳温柔地照耀着我们,她的脸红扑扑的,我的脸也红扑扑的。多年过去,姑姑也渐渐变老,而我,依然铭记。虽然现在很难找到记忆中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第一百零四章 失宠(四)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没有了的就不要在去回忆,忘不了的就留在心底,或许有一天你会记起,那就好好的去怀念去珍惜。 有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每一天都是新的。太阳从东方升起,小鸟从枝头上飞下来找食吃,一大早忙碌的人们……但,这些终将逝去。太阳从西边落下,小鸟儿飞回了自己的窝里,人们接着孩子放学回家……一天接着一天,一年接着一年。时光一去不复返,“今天的我”终将成为“过去的我”,往日的时光现在倍加珍惜。趁着我还不曾忘记我过去的时光,我用我的笔记下往日的珍惜。只有学会将过去的失败与成功统统忘记不沉湎与懊恼与喜悦之中。这时你才会发现我们每天都会重新诞生,每天都是我们崭新人生的开始。 篇九:不念过去 现在已经将近夜里十一点,突然心血来潮的想写篇日志,关于这三年。 三年,千日。前者看着短,后者看着长,但不过就是一假象。世间事情多数都是假象。我不愿去分辨可是却清楚的知道。 该从三年前写起的,可我不知道写些什么,脑中记得的三年前的人,就只有一个。没有他就没有我。那个人,是我爱的人。是他带我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古风的世界。这扇大门之后有江南的烟柳画桥,也有塞外的大漠荒烟。可我不爱,那些东西已经成了黄土,留给我们的只有依稀的回忆,世界终在发现,有些东西已经逝去为何还要挽回?我不理解。 可是后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开始学习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呢?不谈研习,只谈翻阅。我向来不是个爱看那些复杂东西的人,可我亦不爱这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我没有什么爱好,故活的简单而快乐。无知的人总是快乐的。 已经不清楚何时爱上了无聊就看看楚辞诗经的生活了,也不清楚为何现在为何还要执迷在古风圈里不出来。也许这早就成了我的习惯了。就算没了他,我一样这样的活着。 因为他,开始慢慢接触到这个世界广阔的一面,有拉萨的布达拉,有四川的青羊宫,还有他在的那个城。亦有大陆之外的地方。这只是地域之广。因为他,明白了什么是四书五经,什么是玄学,什么是……古风。他是那样的一个男子,介于现实和古代之间,我该被他的气质吸引的。而这是我劫难的开始。 红尘浊世,谁都在苦海中挣扎,我想做个闲散仙,只为自己而活,可偏偏天不遂人愿,让那时的我遇上了那一个男子。 在你无枝可依之时,在你失去一切之时,在你,想要毁掉一切也毁掉自己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沉默,成魔? 不疯癫,不存活。既然世界都不要自己了,那自己还留在世界做什么,看这个世界是如何的冷漠,看这个世界是如何的残忍么? 那样害怕可是又那样决绝……真傻……更傻的是我真的想骗自己,骗自己还有人在乎自己……于是,试探……于是,哭泣……于是,劫难起。我想,我喜欢上他,只他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起而已,不因为他其他的原因。 至少我还在乎你……很感谢他为我编织了一个梦境,让我在最崩溃最绝望的时候,渐渐冷静下来,渐渐的去追逐他的步伐,想变的更好些,再好些……想以最美的姿态去见他一面…… 可是,为什么偏偏从感激变成了喜欢呢……明明应该是感激的,那种情绪,明明该是感激的,却变成了喜欢……到后来,那个梦……梦中我付出了性命,醒来后我才明白,原来我爱他。为他生,为他死。 我梦过他四次,第一次醒来,哭泣,发了疯似得想见他。第二次,依旧是止不住的泪,恨天意弄人,第三次,惆怅,我在梦中对他淡淡的笑,对他说,现在你我这般,做朋友,我已很是知足。第四次,默然。他是我心上一朱砂,却偏化作胭脂烫。让我记着便痛着,痛着才记得。 后来,表白。意料之中,拒绝。然后,然后又是什么呢?关系越来越冷,也渐渐的不去打扰他,怕他不高兴。只剩下我的叹息。 一直冷到了现在,还是记得他对我说的挺多话的。记得我们在哪认识的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前几日想想法设法找话题,终于聊了会,我发了十八句话而他发了十一句话。知道了他十一点以后才会在qq上出现,于是作息时间又被生生调整过,只想和他聊一会,可惜了……只那一次,不过,好歹可以时常回忆。 依旧记得不见长安这首歌,他曾在说说里说过他喜欢这首歌,于是我立刻去学,只希望有一天能唱给他听,还是一边听一边想着以后……那时忽然就有了目标。然后开始听河图的歌,我不知道他还喜欢什么,但我力所能及的我都会办到。 可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狠下心来斩断,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总对自己说,最后在了解一下他最近的情况,却有些数不完的最后……直到毕业后 开始在各个群里混,各个古风群。我慢慢的开始自己喜欢上了这些,于是自己娱乐自己。性格也慢慢变了,装成了一个快乐的小疯子。他说的没错,我会遇上更好的人。我已经遇上了许多个,可是,为什么每一个都在某一方面那么像他。 那些温柔啊,我总是沉浸其中。既然他不管我了,我为什么不能贪恋这些温柔。可是到底是为什么呢?喜欢之上,爱情之下。第二个,他。 于是,又开始对自己说。我喜欢的只是那一类人,不是那个人。于是,试探,失望,调笑,真心,假意,渐渐混在一起。再也分不清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再也不清楚自己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什么都不想要了,只想这样浑浑噩噩的继续活着,但愿长醉不复醒。可明明心里如明镜,就更加痛苦,只想一直醉下去。醉死梦中。 那月寒又算什么?明明和当初的感情是一样的。那种感觉明明是一样的。只不过月寒更加的好接近。 第一百零五章 失宠(五) 追过来的自然也不是别人,正是那丫头的宝贝徒弟卿不负,他那时可真是难缠得很。 不过我堂堂一届鬼王自然也不能叫这小子给弄了——虽然也是施了些手腕才摆脱了他来着。我坐在沙发上,仔细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的眼眶湿润起来,因为我看到了一排小小的,蚂蚁般的字:寄信人:三年级的你。时光开始放倒带,时间开始倒流,我看见眼前开始倒回,终于,它停了下来,停在了一个小小的景区里。我看见了三年级的我。那是一家名叫“慢如蜗牛”的店,我正拉着妈妈的手往店里跑。“妈妈,你看,这里的明信片好多呀!我也想写一张,可以在几年后再寄给我呢。“妈妈拗不过我,给我买了一张。我高兴的写了起来,那时的我还找老板要了好多彩笔,在明信片上画起来。妈妈说:“你画这么多,哪里写字呀!”“对哦!”我停下手中的画笔,开始写我寄给以后的信。我那时写了好多想说的话,把格都填满了。我给了老板娘,老板娘会心一笑,说:“以后的你一定会高兴的。” 时光飞速的返回现在,我看着手中的信一点点泛黄,变皱。我又回到了现在。我想起了从前的往事,从前的点点滴滴。美好的回忆充满了我的内心。 那天,我看完信后,我又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我甚至还贴了邮票。标题是“致我的过去” 致我的过去,你还好吗? 篇八:忘记过去 在旅途中我发现,坐在面向火车行驶方向座位的人,可以看到此刻与前方的风景。而在背对火车行驶方向座位的人,却只看到此刻与后方的风景。 难道只换一下座位,就会发生如此大的不同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换的只是座位,而不是做事的态度。 英国首相劳合﹒乔治就有一个习惯——随手关上身后的门。 有一天,乔治和朋友在散步,他们每经过一扇门,乔治总是随手把门关上。“你有必要把这些门关上吗?”朋友很是纳闷,“哦,当然有必要。我这一生都在关我身后的门。当你关门时,也将过去的一切留在后面,不管是美好的成就,还是让人懊恼的失误,然后,你才能从新开始。” 关于忘记过去,我有深刻体会。 因为从前的努力,我换回了丰厚的“果实”——一大摞厚厚的证书。于是我觉得满足了,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然后我就懈怠了,不再向以前那样刻苦努力了。结果可想而知,我在一次考试中“名落孙山”。这一次惨痛教训让我清醒了。我明白了以前的成功与失败都已经成为过去,我只需要调整好状态迎接下一个开始足矣。 繁华热闹的背后,是衰弱的传统,越来越多的国民享受着奢华的生活,精神上却成了行尸走肉。站在十字路口,身边是来回的车辆,街边是密集的高楼大厦,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脸上是淡淡的疏离。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着无与伦比的价值,她是我们五千年文化的积淀,是每个中户儿女都应铭记的。学习不是跟从,进步不是忘却。在学习西方文化的同事,也要铭记中华民族的文化,将我们自己的文化传承下去。 篇五:回顾过去 现在,我有了很多很多的闲暇时间,因此在不时之间就会想一想过去的日子,这也就成为了一个日常习惯! 我忽然觉得时间过得是如此之快,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从刚刚开学时候的悠闲自在就到了现在即将开始紧张的期末考试,我几乎没有什么感觉,就好象一睡觉一睁眼就这样了! 我在刚刚开学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让自己的生活变得非常精彩,我几乎没有什么计划改变自己的生活,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或许这就是自己的性格特点吧,不过这个性格特点确实不好! 然而却因为一个特殊的机会,我和宿舍里的人一起参加了宿舍文化节,这一次我们几个人一起表演了一个适合我们的节目,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节目越来越好,知道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我们一直从刚刚参加活动到了最终的决赛,并且取得了一个一等奖,这是所有人的骄傲! 后来因为这个节目的优秀,所以学生会主席邀请我们参加了元旦晚会,并且又一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大量观众的赞赏,我似乎在这个时间内火了一把,不过真的很高兴! 节目表演完以后,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喜欢这种忙碌的感觉,没有事情可以做还是很无聊,怪不得那么多人参加活动,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吧! 篇六:放弃过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有些事物的对错,自己压根就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很少在想。月光照进来了,但又被灯光吞没了,虫子飞进来了,但又被赶走了。以后这种感觉就少了,还会不会有这种感觉呢?外面的风还是在吹的,冷冷的耐不了几分钟,入冬了已经下过好几场雪了,记得没错,这场雪比去年下的早吧!不知道还没不会下,会不会还有以前那样的感觉,日子不多了,我要走了,习惯了,习惯分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长大了但是我的心还是感到酸酸的。或许我早该看清这个世界了,没有什么是完整的,也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都是会变的会没有的。以前还笑不懂,还保留着那一份童真,现在长大了,纯真幼小的心也随着时间风化了,变得残破与不甘,看清了世界,看清了社会,也看清了自己,我们都不是神,改变不了什么,该发生的终究是要发生,该过去的还是会过去留下的只有你自己,什么都要靠自己,蜡烛是会燃尽的,但自己是永恒的。 第一百零六章 山中岁月容易过(一) “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在好命婆喜气洋洋的祝祷声中,李家唯一的女儿,李青梅,丝毫感受不到幸福。母亲也在一旁掩面而泣。父母一直膝下无子,四处求神问药却无方可医,谁知竟年近半百怀得一女。说是求药途中在一青梅树下歇脚,摘一枚解渴,顿觉腹间一股暖流,数月后便小腹隆起,怀胎十月,诞下一女,于是便唤做青梅。自是万千宠爱集于小女一身,虽不甚富裕,却也胭脂花粉不缺,女红刺绣相授,细心呵护出落成豆蔻少女。 明日,便是出阁的日子了。原以为可以万般皆由心,却终究是,身不由己。 心上之人是个安静沉稳的书生,那年书生只身一人来到青梅的家乡,鄞安县,别人都说他是个落第的穷酸秀才。可是独青梅觉得,他不似山间野夫粗俗之人,心中暗暗悸动。 其实那书生也暗暗爱慕着青梅。记得那日大雪纷飞甚是寒冷,青梅送来了炭盆,也不说上几句,便羞答答的要走。书生红着脸说:“在下囊中羞涩,无物感谢,愿题诗一句相赠,还望姑娘不要嫌弃“。说罢转身来到简陋的案前,提笔写下一句:画眉深浅入时无。 青梅没有读过多少书,心中不解,问是何意。那书生脸更红了,只是说,若是有缘,自为姑娘解答。 青梅折帕收下字箴,小心珍藏着。那年冬天还未过完,书生便告辞了,他要赶去赴春闱。彼此明白心意,无奈留不住,也只好心酸告别。 除去父母之言媒妁之约,若是被有权有势的人家看上,拉过去做个小妾,根本由不得自己答应与否。原来,李家婚配的是年已七十却仍好色成瘾的县令官老爷,背后有朝廷做官的亲戚撑腰,谁人也不敢惹,名字倒是文质彬彬,唤做王寅,骨子里乃是个衣冠禽兽。 青梅曾见过他一次,是在集市上买簪子,看到他提笼架鸟的走过,左拥右抱,跟着一众随从,打着慰问乡亲的名号,占小贩的便宜,遇到俊秀女子也不放过。自从百姓们晓得了他的昏庸和好色,都道王寅是王“淫“,不知滥用权力玩弄过多少黄花闺女。也曾有县里壮男反抗过,反被关押在牢里,发病生蛆,暗无天日。 那日得知自己将要一辈子葬送在一个比自己大上几十岁的老头子身上,青梅第一次感到了绝望。冷若冰霜地呆坐在红帐房里,袖间还藏着那日心上人的题字,心中暗想,这辈子,已是无缘罢。再过两个时辰,就到了圆房的时候,就到了被他羞辱的压在胯下的时候。正在恐慌,门却忽地开了,蒙在盖头中的青梅心想,莫非是小丫鬟?偷偷向地上看去,却看到一条茸毛似的东西时不时晃动一下,青梅好奇地掀开盖头一角,顿时吓得面色苍白四肢瘫软,竟是一只人形狐狸,正盯着她看。待青梅缓过神来想要呼救,却被狐女施了法术封住了嘴巴。轻轻开口道:“你莫要慌。“看着青梅惊魂未定的眼神,狐女继续说道:“汝父母于我有恩,我不会害你。三十八年前,我被同族仇敌追杀,奄奄一息,几近无命,跌落在山间,是他们煎药喂养我足足一月,我方才能站的起来。今日你有难,我不能不报恩。“青梅记得父母曾经讲过,年轻时救过一跌落山崖的女子,身子极虚,每日磨面舂米喂食。鬼神狐妖的传说听了不少,如今自己竟然亲身碰到?心情渐渐平复,脸色也缓了过来,却还是惊魂未定。狐女解开了她嘴上的封印,问道:“我愿救你离开这里,从此过逍遥自在没有束缚的日子。而这县令老贼必不得好死。“青梅像做梦一样,眼前所发生的是那么不真实。可是能够逃离这个地方,又是多么令人期待。“那你呢,你怎么办?“青梅问道。“我,你自不必管。这是盘缠,即刻离开吧。与你的父母一道。“外面已凉风袭来漆黑一片,青梅却并不害怕,径直站起身来,扯下婚袍,接下荷包,跪在狐女面前:“如今你救了我的一生,小女子无以为报。“狐女并不作答,只是眼中柔情,为她披上一件素衣,施了法术,使她隐遁肉眼不可识,平安走出人潮,见到父母法力自然消失。青梅走了,穿过县太爷肮脏的喜宴,憎恶他丑陋的嘴脸。家中父母仍在落泪,恨自己看着女儿往火坑里跳却无能为力,青梅心中不禁一酸。轻轻推开门,不顾父母的讶异,一边解释,一边与父母离开这里。 次日天明,一家三口已渡过了河岸。正在茶铺吃茶,听得人们议论:“你们可知道,昨个儿夜里,邻县那老淫贼啊,纳妾不成反赔了命,脖子被一刀抹个干净,真是该死之人......那妾已不见了,还愿她以后寻个好人家,听说是个很好的孩子......“青梅一家听了,心里都知道怎么回事,不禁默默感恩。父母也在心中思忖,原来事事都有因果,行善终有好报啊。 一路风尘仆仆,又来到了那芃芃郁郁的青梅树下,摘一颗青梅,看向远方,远方,必有容身之所,必有良人相候。 转眼已经一年。新任县太爷是个正直的廉官,遂了百姓们的愿。 此时的青梅,已在一山下落脚。那日正在晾晒衣物,忽听得远处锣鼓喧天,便抬头望去,原来是八抬大轿华盖迎娶。“不知哪个女子这么好福气。“青梅在心里想。只见那迎亲队伍直往青梅家的方向来,正在疑惑,那骏马上下来一男子,手捧嫁衣,向青梅走近。原来是那书生,如今他已高中状元,四处访问找到了青梅。 “曾经你问我那句话是何意,如今我来告诉你,“书生执手望向青梅:“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我愿做你的夫君。“ 第一百零七章 山中岁月容易过(二) “这人是男是女”? 千叶皱着眉苦了一张脸,虽然的确给这魔音摧残的有些反胃,心里却暗爽南临吃瘪,恨不得立刻结识塔外这位英雄。 南临抬手揉了揉额头,平复了气息,咬了牙恨铁不成钢地说 “他叫花未,原本是崇光殿里养的一棵梅树,三万年前成了仙,梅树哪里有雌雄之分,不过是按着他的意思可男可女,但是这厮最喜欢作出这种不男不女的人妖相”! “师――” 花未一声师父还没来得及喊出口,就被南临喝断, “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师父”! 或许是南临这一声吼有些惊悚,塔外竟就此没了声响,一时间沉寂的有些可怕,千叶看着南临渐渐冷下来的神色,不安地问, “为什么,不认你徒弟,是不是他做了什么背叛师门之事”? “没有”。 他看到南临的眼里闪起疑似泪光的东西,神色却柔和起来,难不成徒弟背叛师门他还高兴了?! “很早以前,有个姑娘跟我说,照凡间那些话本子里的套路,凡师父一定和徒弟有奸情,所以她不准我收徒弟,即便我传授花未仙法也不可以”。 这个姑娘就是天帝的妹妹,宸七公主了。 南临同宸七,千叶早就略有耳闻,自打三千年前公主生辰宴上,宸七拜倒在南临的白袍之下并成功抱住了南临大腿,南临后来一千年的日子就再也没能消停过。 崇光殿的门槛换了几百次,宸七费尽心思想同南临擦出点火花,在她无数次踏足崇光殿强行逼着南临同她赏诗做画煮酒饮茶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了。 俩人自此开启了秀恩爱模式,将天界一众单身狗的狗粮来源重任担在肩上,一个是天界战神,一个是天界公主,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容貌气质,皆令无数神仙嫉妒的红了眼,只叹自己没有这么好命。 只可惜两千年前不知怎么的,宸七竟落到魔尊手里,成了魔界威胁天界的把柄,南临为了救她,这才不得已发兵魔界,如今宸七算是安全了,南临却因为被怀疑染了魔性而在这镇魔塔里受尽煎熬。 除过被塔中戾气所伤,每逢五百年,还要抵抗塔外檐角上悬挂的镇灵风铎的神力,此神器不废神仙的修为,相反,修为越深厚的神仙就越容易为它所伤,每每元始天尊祭出镇灵风铎悬挂在檐角之时,南临就要忍受噬骨焚心之痛,稍有不慎便会丧命于此。 千叶时常看着他也觉得一代战神竟落到如此境地,实在有些可怜。 “你还是,忘不了她对吗,南临上神”? 半晌,花未的声音又从塔外传进来,声音沙哑沉稳分明是个男子,相较之前风骚样简直判若两人,更重要的是千叶以为他已经走了,想想自己在塔里这半个时辰,虽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如今却发现有人偷听,心里不免有些虚。 南临闭起眼睛没有说话,似乎是不想搭他的腔,也可能是承认他的话,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无可奈何。 “三个月后” 花未话一停,千叶想他大概深吸了口气才有底气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 “宸七公主同蓬莱岛主大婚”。 千叶看到南临明显身形一震,缓缓睁开眼,四下里看了看,很难得见到他也有神色茫然的时候, “两千年,她等了两千年,是时候离开了”。 “上神,你到底要骗自己到什么时候,你忘了当初是谁将你关进来的,是你最爱的宸七,是她亲手封印了你的神力将你锁在这里两千年!崇光殿众人寻她讨说法的时候,是蓬莱岛主守在琉月殿门口唯恐我们伤了她,你如此执着于她,你可知她将你关进来那一刻起心就不在你身上了”? 花未声嘶力竭的一通吼,似乎千年来受尽苦楚的是他自己一般,要将这么些年的委屈全数倾倒出来,末了,只换的南临一句, “小七,她,她定是有苦衷的”。 轰隆―― 一声巨响,塔身猛的一阵颤动,千叶南临二人都有些站立不稳,南临扶着墙壁对外喝道, “够了花未,不要再强行攻塔了”。 “上神”! 花未一声嘶吼,却是带了哭腔,声音也大了许多,竟是拼了命一般地哭喊, “你莫要待在这里了,那个女人,她不值得,你在这两千年她可曾有一次来看过你,可曾有一次托人问候你,现如今她要同旁人成婚了,你可知,她在大殿之上厚颜无耻地问天帝要的嫁妆是什么”? 南临动了动嘴唇,终究没有问出来,亦或是他不敢问,又或许他猜到了但是他不信,纵然从他最信任的人嘴里说来他也不好相信。 “她说,她这一走不能常伴兄长左右,只怕自己走后兄长为难,所以为了天界的安宁,镇魔塔中的东西留不得,不若就将镇魔塔送给她做嫁妆。不日,她就会带人来将镇魔塔推入冥河,而你则白白死去且无人怜惜啊,你在从未做过伤害同道之事,天界却将你囚禁于此,他们还不甘心,还要你死”。 “上神,这……” 千叶一听这话也不免大为震惊,宸七公主看着貌美如花的,如何就生得蛇蝎心肠,竟一点旧情也不顾,而且一出手就是送旧情人去无间地狱,女人啊,真是可怕! “那么,你想我怎么做呢,花未”? “南临” 他没有再尊称上神了。 “堕魔吧”。 历生海巨浪翻滚,乌云浓厚地遮住了天空,只能在狂风卷动乌云的时候看见深紫色的天空。众仙看着突然平静的海面,心中隐隐不安,手中金色法印催的更紧,一一射入海中却再无动静,而天空变得更加诡异莫测,海面虽然平静但海里却暗潮汹涌,仿佛有什么在里面不断游动,天空突然开始忽明忽暗,苍梧心道不好,努力输送法力加固众仙法力织成的金色锁网,与此同时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历生海涌起滔天巨浪,众仙皆被弹出百丈之远,历生海上空出现一条白色的庞然大物,终南帝君睁目圆瞪,语不成调道:“那、那是龙!龙啊!上古时期的才有的龙!是,是神啊! 第一百零八章 山中岁月容易过(三) 寺前石阶上,和尚一身灰色长衫,戴着一串长长的佛珠垂在胸前,手中转着枯黄的凋叶,看着寺前那条深深的枯黄的长荫。“阿轩,师父命你去泽亭寻他““是!“和尚匆匆向那条长荫跑去。 他一手习惯的抓着佛珠,一手还继续转着那片枯叶。脚下匆忙。看到前方桃林旁有一户人家便想着讨口水喝。和尚在木门外询问着是否有人家,轻轻的推敲着,然而无人应答。屋旁五六米处有一口水井。便想着自己打一瓢清水解渴,他一边拽着井绳一边疑惑着,哪里传来的越来越浓的酒香。和尚想起曾和师哥偷偷下山玩耍时,偷喝过。想着想着唇齿已经触到了那股醇香。和尚愣愣的看着手中清冽似水的佳酿,上面竟还飘着一瓣小小的桃花。和尚惊讶的眼神中透着疑惑转身向桃林深处走去。 桃林深处的一支树叉上躺着一个姑娘,一袭粉衣,薄纱覆枝,醉意朦胧。长睫垂掩着微醺的水眸,媚色如丝。和尚看得有些失神,手中的佛珠攥的更紧了,忙念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小桃妖懒懒的向下看去,一翻身树枝咔嚓断了,掉了下去。和尚本能的跑去接住,小桃妖抱着和尚的脖子醉醺醺的看着地上打翻的桃花酿,嘴里嘟囔着,和尚也可以喝酒么。她看向和尚通红耳朵,冰凉的手指从脖子滑向了那只红的不正常的耳朵,抚摸着。桃花笑眼,小桃妖有一下没一下的逗玩着这只红的已经要滴血的耳朵,看着和尚越发潮红的脸,觉得越发的有趣。和尚猛地回过神,慌张的抽出搂着小桃妖的双手,向后踉跄了好几步,低着头,攥着胸前的佛珠,对小桃妖说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小僧冒犯了冒犯了“转身慌忙的逃走。还在原地的小桃妖,又变出了一壶桃花酿,看着那个慌张的身影,嘴角溢出了甜甜的笑。 和尚终于到了泽亭,师父对他说,大唐将派他去取经。和尚懵懵的答应了。 和尚晕晕乎乎的回到寺中,想着刚刚的那个微醺的倩影,坐在石阶上,捡了一片枯叶,一手转着叶子,一手抓着佛珠。心里甜甜的傻笑起来。 第二天,和尚做完早课,在房内抄经书。小桃妖躲在门后偷偷地看着,空画着纸窗下俊俏的眉眼。门咯吱的撞开了,小桃妖有些惊慌失措,和尚定定的看着她,脸有些红。小桃妖跨进门槛朝他走去,他的心越跳越快,小桃妖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支着脑袋,托着腮,好看的桃花眼细细的打量着和她只有一指距离的小僧。“你叫什么?“小桃妖突然问到,和尚醉在了那双眼睛里,猛地一退,“哦哦我玄奘“小僧有些害羞的答道。“那你呢?“和尚挠着脑袋低着头。“我叫夭夭,是一只小桃妖,你会怕我吗?“小桃妖眼神躲闪的划过小僧的眉目。“不会不会,其实那天我见你在树杈上喝酒,落下来时满地桃花,就猜到了。这个季节哪里来的桃花呢“小僧忙道。小桃妖开心的笑了,笑容让玄奘迷失,仿佛落了一树桃花。 之后的日子里,小桃妖牵着和尚的手奔跑在雪压枝条的桃林里初发嫩芽的桃林里含苞待放的桃林里,嬉笑打闹着,晚上在小竹屋顶上看着星星。和尚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小桃妖趴在他的身旁玩弄这他脖子上的佛珠,笑道:“那你喜欢我吗?“和尚温柔的看着她,其实他已经想了很久,他不想以后继续过着自己不喜欢的生活,他也不想去什么西天取经,他只想和小桃妖在一起,就这样,生生世世。和尚对小桃妖说:“我不去什么西天取经,我要还俗,就算是抗旨,与你我欢喜,定不食言“和尚饮了一口桃花酿,俯身向夭夭吻了下去。小桃妖闭上了眼睛,搂住他的脖子,眼角轻轻的滑下了一滴泪。 和尚胸前的佛珠滚烫,烫的小桃妖生疼,一滴一滴的鲜血染透了她粉色的薄纱,沿着竹屋的缝隙滴答滴答。可小桃妖不愿放开他,因为她知道,时间不多了。漆黑的天空划过一个巨大的口子,就像那血淋淋的伤痕,一束金光恶狠狠的劈向和尚的后背,这时,小桃妖翻身将和尚压在身下,那金光毫不留情的劈向了她。一股腥甜从小桃妖得唇齿间漫向了和尚。和尚猛地睁开双眼,抱起她,而小桃妖满身是血的瘫软在和尚的怀中,虚弱的耳语道:“我叫夭夭,是只小桃妖。答应我记住我好吗,上一次,你说你一定会记住,可你还是忘了。还有啊,下次你如果不取经了,娶我可好?“小桃妖轻轻的闭上双眼,嘴角还留着苦涩又甜蜜微笑。慢慢的化成了荧光万千。和尚痛苦的朝着恢复平静夜空大叫,冰冷的眼泪像刀锋一般挂裂着和尚的心。他的双手还是抱她的姿势,一朵染血的桃花落在和尚的掌心,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 和尚将桃花放在他的心口,融进了他的生命。和尚想起来了,上一世他是佛祖门下弟子,私自下凡流连桃林,酿酒灌之,自此桃花夭夭,酒香万里。受到点化的小桃妖时常伴在他身旁,他为她取名为夭夭。而佛妖暗生情愫是有背天意的,激怒了佛祖,将他贬下了凡间。但是小桃妖一直都在桃林等他,等在凡间的他,这次他不是佛了,应该不再殊途了。小桃妖想着。 和尚紧紧的攥着佛珠鲜血顺着佛珠一滴一滴的滚落。观音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告诉他明日便需上路取经,经九九八十一难便可回归本位。和尚没有回答,痴痴的看着那片枯败的桃林。观音摇了摇头叹息道:“既知无果何苦执迷“和尚突然抬头恳求观音,“能否渡她“观音无奈的摇了摇头:“因果本相承,相错亦无果,渡与不渡皆念也“和尚双手合十,观音消失在夜色中。 后来,玄奘西天取经,回到大唐讲经论学,普渡众生。那一年,桃林枯败的桃花重新盛开,千娇百媚。 晚年,他回到桃林,看着满树桃花,喃喃道:“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从此老和尚独自一人坐在竹屋前靠着当年他拥着她的桃树下,每天对着一地桃花痴痴讲话,直至闭上了眼睛。散落的花瓣掩埋了老和尚的身体,老和尚眼角的泪水像极了那一年夭夭醉卧枝杈嘴角的那一滴桃花酿。 玄奘回归本位,依旧是佛祖门下得意弟子。可玄奘已经不是之前的玄奘了。他的心已经留在了桃林,上面还附灼着一朵带血的桃花。玄奘再次来到了桃林,一手抓着佛珠,一手捻起一朵掉落的桃花,无声的眼泪打在花瓣上,喃喃道:“世人皆知我玄奘佛法精进,慈恩天下,普渡众生。可我却渡不了你,又有何用。“ 玄奘经常来到桃林,坐在那颗桃树下,喃喃自语,就像当年坐在寺前石阶上的和尚一样。只不过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一手捧着桃花酿一手捻着桃花,想着那天那个说,我叫夭夭,是一只小桃妖,你会怕我吗?的姑娘。 第一百零九章 山中岁月容易过(四) 南国的三月总有别样风光,杨柳风荡涤着一冬的沉寂,青石板上露出绒绒的青苔,这时节,江南雨还没有氤氲。 马上人一跃下骑,迅速扫视了一眼周遭,眼里尽是别后苍凉。他一袭戎装加身,身后不见一兵一卒。他的出现打破了春的寂静,触发了舆论的漩涡,引起村庄的人议论纷纷。他无视其他人的好奇,打马穿过街巷,缓缓拉着马儿来到曾经的桃花树下。 桃树繁茂更比当年,只是再不见挥袖的女子,心中的倩影。他系了马,急急寻找赴约人。遍寻无着,他哭笑道,不曾提早告知,又怎能默契相逢?或许她仍倚在窗前翘首顾盼远人的归期呢!如此想着,满心满脑都是斯人独憔悴的模样,多年不见,她还好吗?容颜是否依旧绝美?舞姿是否依然婉转?不觉已经走回桃花树下,一抬眸,树后墓碑赫然:容楚妻锦凉之墓。顿时木然,手脚冰冷。 他曾面对千军万马,仍一脸的从容,他也曾遍体鳞伤,却从不言痛。然而,此时,他抚摸着锦凉二字,英雄泪不禁溢出。 “此番征战,不知何日方休,经此一战,或再见无期……” “等你。” 3 遇上她,是个偶然。 那年他还是一个侠客。四处流浪,劫富济贫,无意中路过庐阳城。庐阳城本是江南小陲,由于地处交通要道,在初唐时期便是商贸繁荣之地。风景秀美,歌舞升平,无限风光。容楚只觉得此处是个绝佳的落脚点,便想多住几日。 有钱财交易的地方必然有女人,庐阳城也一样。遇到锦凉,容楚正在滴翠楼上喝酒。她就那样毫无预告地出现了,一袭白衣,长发飘飘,长袖挥动,身姿曼妙。明明是群舞,可她的举手投足都让人心动不已,一时间吸引无数眼光。 苏锦凉,滴翠楼头牌。 饶是如此,容楚只当她是一般的胭脂俗粉,并没有惊动心弦。容楚是四海为家的人,儿女情长显然不适合他。 他既然是侠客,那就难以避免被仇家追杀的宿命。有一晚仇家杀手闻风而来,容楚寡不敌众,受了伤,逃跑中躲进了滴翠楼的一个房间。 滴翠楼人来人往,并不适合久留。容楚正要离开,门开了。见了容楚,进来的女子花容失色,正要喊叫,被容楚及时捂住了嘴。 “不要声张,我不会拿你怎样的!知道吗?”见女子点了点头,容楚才放开她。她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脸色苍白,显然受惊不小。容楚仔细一看,才发现她就是当日献舞的女子。 “苏锦凉?” “嗯……”她狐疑地看着他。 “刚刚冒犯了,只因事出紧急,请不要见怪!” “开门,快点开门,我们找人!”门口一群人突然扯着嗓子喊。容楚看着她,她看着容楚,然后突然推搡着容楚进了内间。 “跟我来,不要出声,你躲在这里,我来应付!” 容楚很想知道,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当时是哪来的勇气去面对那群人的。后来他问她,她说,你相信一眼万年吗? 容楚第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但是她对那些人说的话却字字刺耳,虽然她的身份本来就该如此。 他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不在意。 4 桃花树一别,已有四年之久,当初情景历历在目,他们许下一生之约。 如今却是物是人非?他强做镇定,不会的,或许是同名不同人?锦凉说过会等我的,我们还要一起赏许多载的桃花,共同看好多好多次庐阳城楼上如玉盘般的月亮,一起携手 走过每个春夏秋冬。可是不安告诉他,他真的永失挚爱。 这片桃花林平时鲜有人至,墓碑突然出现,恐是锦凉遗愿。他就痴痴地站在墓前,每一次手指滑过锦凉的名字,他都会想起当初捧起她脸时的美好。这四年,如果没有她一直在心中鼓舞着他前进,他可能早就战死沙场,白骨埋沙。 5 有一年战况告急,他不听劝告执意应战,结果中矢而归,危在旦夕。军医摇头而去,将士日夜守在帐篷外面,担心他下一秒就撒手人寰。他的战友,季淮安守在他的床前,一直呼唤着他,可是他仍然沉睡不起。 “容楚,你这个混蛋,我知道你累了,想要偷懒,可是你都躺了这么多天了,也该歇够了,快给我起来,你的兵你自己带……”还是没有回应。 “好吧,你不在乎他们,那锦凉呢?你的锦凉还在等你呢!”容楚那个时候真的觉得如果没有听到锦凉的名字,如果没有想到锦凉还在等他,他真的就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 可是有用吗?我挣扎着回来了,锦凉却再也不会呼唤我了。如果早知这样,还不如战死沙场。哀莫大于心死。他不肯死心,继续絮絮叨叨地给她讲了这四年来的许多事。 6 他向来不善言语。就算他真的有话,也不轻易流露。锦凉每每嗔怪他的寡言。 “锦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告诉自己不要爱上你,可是我做不到。”那晚,他醉了酒。 “为什么?你厌弃我?”锦凉睁着受伤的眼睛。 “不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不在意,而且我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过这种颠簸流离的生活。”他自顾自话说了许多,锦凉就静静地看着他。许久好像有了决定,她走到妆台前,将头上的金钗玉簪悉数摘下。 “我想告诉你,如果你能接受不施粉黛的我,你也能得到一个清清白白的我。” 原来,锦凉向来只卖艺不卖身,当日她说的是某官员的红颜知己,不过是唬人的。 她替自己赎了身,他带走了她。一时间成为庐阳城的热点。 他真的为了她歇了脚,在城外的山脚下定了居。 如果没有战火,或许他们是最幸福的一对。但是她并没有反对他奔赴沙场,她希望他能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她说,她会等他。 7 她终究是没有信守承诺。 他将胸中同心结垂在碑上,牵马转身离开。 一时间,天地繁华,日月荣光,皆与他毫无瓜葛。岁月没有使他苍老,他老了年华。 8 三年后,朝廷威震一时的容大将军上书请求卸甲归田。 一时间,朝野鼎沸,各执一词。 “爱卿功勋如此,何故请辞?莫非怨朕封赏不足?” “臣愿陛下成全,臣只愿赏一树繁花!” 容将军并无家人,人们好奇他的归处。或说他去了庆城季将军那里,或言他去了终南山下,只是江湖再无容将军的身影。 听说庐阳城有人见过他,至于是否其人,难以确定。但是莫名出现了一大片桃花林却是真的。 他还是回到了他们初次相见的地方。回到了他固守的相思城。 第一百一十章 山中岁月容易过(五) “叮...铛...叮...铛...叮...”一阵阵急促的铃声响起。这是代表着曾经纵横长江的最强之音,只见一百多名全副武装的军士手持长戈,寒芒点点,为首的一人,与其它军士相比,唯一的不同便是腰间系了一枚铜铃,随着步伐,发出那熟悉的声音。 此时,正值魏将张辽张文远率领大军攻陷逍遥津,威震江东后的夜晚。得胜后的魏军正在营地庆祝,觥筹交错,酒香醉人。按理说,那位北方的霸主曹操不应该在此刻举行庆功宴,或许是曹丞相老了吧! 微冷的晚风吹在身边,令人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身边不时有虫蚊之类的干扰,可潜伏在魏军营地外的一百多人,硬是忍受着屈辱,眼睁睁的看着敌人兴高采烈的喝酒吃肉。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三更天时,整个营地已经一片狼藉,就算是个别忠于职守的将士也已经放松了警惕,而这时,潜伏在营地外的人发起了突袭。 伴随着那熟悉的铃声,一百多人抱着必死的决心,冲入魏军营地放火,杀人,很多醉酒的士兵在迷糊中被人割了脑袋,更多的是人们对于黑暗对于突如其来的意外的恐惧,在领军大将没有第一时间整军时,整个营地空有数万人,却被一百多人给搅了个天翻地覆。 厮杀声,哀嚎声,鲜血,头颅,烽火,杀伐,这就是乱世,亲眼目睹同袍的战死,决然的挥起长刀,砍下那大好头颅,割下那代表荣誉与战果的耳朵。眼看着突袭很成功,为首的那人发出一声类似于水鸟的声音,一行人迅速撤离营地,而后面跟上的则是吴国的大军,由江东之主孙权亲自掌兵。 一夜杀伐,次日,曹操退兵至合肥,孙权仰天大笑,赞道“他曹孟德有张文远威震逍遥津,孤有甘兴霸百骑踏联营。” 第二篇。。。白露为霜 当整个江东父老都在称赞甘兴霸的胆识与威名时,作为主角的他却只是在鲜为人知的角落,一个人惆怅。听着周围涛声依旧,而记忆中那人的音容却早已远逝,江心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浩浩长江水,奔流不停息,带走了多少曾经最美好的回忆。 依然记得那年春天,风暖气清,花香四溢。那时的他,有凌云壮志,想要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长江之上,闻宁色变,被所有水盗称为“锦帆”。那时的他,志得意满,心比天高,如果不是遇到她,或许他永远只是一个水匪而已,尽管可能是最强的水匪。 她,出自庐江名门乔家,性行淑均,温婉可人,尽管美貌天下闻名,却是那么的善良。甘宁永远无法忘记,那年他才七岁,因为与族长之子相争,被驱逐离家,稚嫩孩童,纵有满腔热血,却无奈沉沦。 七岁那年,他随着难民涌入庐江,接受乔家的救济。脑海中伊人的身影,今生亦不能忘怀,她笑颜如画,温暖人心,略带青涩的声音如同悦耳的银铃,于是十多年后,浩淼长江水,有了以铃声为旗的游侠,那就是他。童年时许下的诺言,必定是此生最庄严的承诺,当他那有些脏的手,接过她那凝霜皓脘递过来的粥时,或许太过饥饿,他的吃相有些难看,耳边响起了一句温馨的话“别急,慢慢喝。”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音,那么一定是在你最窘迫危难的时刻,有那么一个温暖的声音,那将是指引你未来的希望。 正是那一粥之恩,正是那一句慰藉,让甘宁重拾勇气,尽自己最大能力奋斗着,拼搏着,而这一切,只为了,下次与她相见时,能平等的坐在她的身边,或者是可以有能力帮助保护她。 第三篇。。。所谓伊人 终于,经过多年的拼搏,资本的血腥原始积累,他以强者的姿势畅游在南国长江水上。麾下八百健儿,个个勇武过人,而这乱世,也迫使曾经驱逐过他的家族奴颜卑膝的臣服于他,毕竟,乱世天下,强者为尊。不是江南的风景不醉人,不是酒色稻香不味美,十多年的时间,更迭的地位,却无法抹去那年庐江许下的诺言,承卿此诺,必守一生。 尽管心中有过无数的期待,甚至想过如果有一天,她和他终于在一起,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可惜,憧憬永远只是幻想,就在他壮志凌云,志得意满时,却听到了她即将出嫁的消息。你嫁衣如火,灼伤了天涯,而我却只能转身,送上默默的祝福,一樽酒,为伴。 如果有一天,你将出嫁,我必撒花十里,只愿花香带着我的祝福,让你知晓,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如果不是那一封信笺,如果不是他那清秀的字迹,或许他永远不会臣服任何人。在她婚后,应丈夫之意,邀请那个在长江水上,一直保护她的那位朋友在江东出仕。 小时候的偶然相遇,他以落魄者的样子出现在她的世界,十多年后,在一次外出游玩时,她被人打劫,却正好为他所救,从此,她便知道,总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凝视她,保护她。可乱世苍苍,世事难料,她不愿意他与她的他兵戈相向,而之所以让他臣服,只是因为在心底爱人的重要,终归是要强于朋友的。 她永远不会知道,当她的那封信放在他的桌案时,他只是考虑片刻,便决心放下所有的营生,前往江东,重新开始。不顾多年相随的老兄弟的劝阻,他一意孤行,只为了心中那抹美好,只为了站得离她更近一些。或许很傻,不值得,可在他心中,在七岁那年,他的生命便不属于自己了,他要做她的影子,永世相随,永世不离。 第四篇。。。在水一方 当北方那位雄主率领数十万大军南下时,所有江南人都慌了,可当那位曹丞相想要铜雀春深锁二乔时,他愤怒了,她是他今生唯一的诺言,她永远是他心中那抹不容许任何人亵渎的存在。 在张文远攻陷合肥,威震逍遥津时,文士胆怯,武将心惊。在江东很多人想要投降时,他却誓死请战。于是便有了后来江东之主孙权的那句“张文远威震逍遥津,甘兴霸百骑踏联营。” 他以必死的决心,终于鼓起了江东作战的勇气。而他的本心不过是,保护她,守护她,直到永远。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她,是他今生的魔咒,是永远坚持的诺言,是那在水一方,永远无法触及的风景。 第一百一十一章 曲高和寡(一) 数不清弹指挥歇多多年。他终日独坐在此,长发曳地,一盏孤灯,漫数光阴。再亲近的山,但若有宝物,便不得安宁。数不清多少人在他脚下自相残杀,记不得亲手除掉多少人。他守护在这里,默然地看着无数枭雄,为了一尊铜鼎,命绝于此。直到有一天,青桓山的麓的嶙峋之处,传来一声惊叹:“呵,还有这样的地方,像是时光静止一样!”循着声音,回首望去,黄衫紫裙的少女跌坐在地,茫然四顾,却并不害怕,满目雀跃新奇。来这里的都是利欲熏心之徒,这般纯粹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按照千年的惯例,早该劝她离开了。然而许是寂寞已久,许是想一探究竟,他鬼迷心窍地向他缓缓走去。她睁大眼睛,清澈的瞳孔里有他清丽的倒影,仿佛他才是不速之客,闯入了她的梦境:“你是谁?”他便觉得有趣,出言揶揄:“我是谁,可以不必告诉你,但我知道你是谁。”见她几不可闻的撇嘴,他笑意更甚:“来打一个赌吧。我若猜出你的身世和来的原因,你就留下来陪陪我。”她可不认为他能猜准,不信邪的笑道:“倒是猜猜,看能猜出个子丑寅卯。”“你叫锦若,今年十岁。十七岁将嫁给一郡之主,乱世中封妃,助他得天下,从此恩宠有加。你是受‘不可知’之人的指引,被送来青桓山。”他得意地看着她的表情从惊讶到不可思议,然而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她又笑了出来:“错啦,我不是被送来的,我是来找人的。”他一怔,错愕不已。作为镇守宝物的一方灯神,他在轮回之外矗立千年,冷眼看着世人贪欲颠嗔,本以为看透了众生宿命,邱位享头一次看走眼。“找何人?”锦若面上浮现出一丝困惑:“他似乎,是叫阙影。”什么是似乎?懵懂地来到青桓山,谈何寻人?“可惜我记不得他的容貌。算啦,留在这里玩几日也无妨。不过,你守着一座凄清清的山,又有什么意思呢?”怕她反悔,他只犹豫了一下,便道:“我这里,有世间最宝贵的东西。”他给她看了那让世人趋之若鹜的宝贝。山洞里漆黑一片,灯神幻化出灯,她在光照下,仰起头:“老高台之上,青黑色的方物是什么?”“那是山海鼎。听说过吗?三千年前,混沌初开,人间部落混战,轩辕氏得天下,铸山海鼎,谓之问鼎中原,传世千年。后殷周交战王臣便将这尊鼎封在青桓山,再也不许它落入贪婪世人手中令我来驻守。”“这么说你来这里已经有千年啦。”没想到锦若对铜鼎并无兴致,反而那句无心的话,让他瞬间失神。原来它平淡无味守日出日落,世间已是千年“不嫌寂寞么?”自然是厌倦的,却不知作何回答。见他久久没了回音,已经走在走到前面的少女回过头,冲他嫣然一笑:“那我要怎样呼唤你呢?”他愣在她的笑容里。名字......名字也没有。“随便喊吧,”本是一盏灯,存世千载,这里,从未有人来过,以从未有人唤过他的名字。他失落片刻,目光落在手中灯上,随口道:“就喊我灯吧。”“灯?”她哈哈地笑了两声:“真是怪诞。之前千年,都是这么无趣的过来的?他被说中了,脸上难得一红。“随便你爱叫不叫。”锦若笑着坐在石头上,打着拍子脱口唱顺口溜:“灯,灯,轻眠伴我梦,梦中见浮生,浮生乃幻境。境中有先人,谓我山之灯......”坐在窗前,眼前的景物慢慢浸没在黑夜里,白日里的耀眼仿佛只在梦中。妆台上积满了明显的一层灰,自从墨卿走后,青霜便无心打扮,女为悦己者容,封锁的妆奁里不知放着曾经怎样夺目的饰物。望着墙上挂着的画像,便想起了当日墨卿作画时的神情。分别时,墨卿拒绝带上这幅画,原因是不想看着画像伤心,“霜绡虽似当时态,争奈娇波不顾人。”“都快一年了,他还好吗?”青霜在心里默默念着,这段时间一个人孤孤单单,不知是如何度过,只盼望着他能早点回来。多少夜,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多少恨,泪珠无限倚栏杆。哀不语,意托明月,斜光到晓郎边去。那边,荣登魁首,穿蟒袍,系玉带。那边,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那边,丝竹管弦,觥筹交错,人声鼎沸,恍如白昼。江南杭州人氏元墨卿高中状元,宰相设宴,宴请状元及其他进士。如此热闹的场景下,藏着一刻安静却也急躁的心。“明日我就即刻启程回乡,青霜,你等我”这样想着,似乎忘却了身边的喧闹。然而上天是如此地悭吝,悭吝到连这个简简单单的想象都要在瞬间抹灭。席间,宰相竟提出要将自己年方妙龄,待字闺中的小女儿许给墨卿。墨卿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才华,前途无量,这让宰相很是欣赏,这样的人才,自然是要笼络。墨卿先是一惊,但随后立马拒绝。当时,可否想过属于你的灾难即将到来。墨卿当众拒绝宰相,让宰相看到了他的孤傲,恐怕迟早会成为自己的心腹大患,所以在皇上面前煽风点火,将墨卿改任到山西。这是个不毛之地,名为上任,实为贬谪。那边,她常常独自一人来到相约的凉亭,直到暮色西沉,方才离去。那边,她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清风拂过发端,吹不散眉弯。那边,她还未知,他正骑着马,艰难的行在路上。不知走了多久,才到达了上任的地方。若与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江南作比,说它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没过多久,墨卿便染上了重病。加之思念青霜,病情一日日加重。那天,窗外的雨依旧下着,伴随着凛冽的风。窗台上放置着一首首思念青霜写下的诗稿,他已知道,宰相早就派人阻断了他的信,让他一个人生活在这个漆黑的天地间。“青霜,你还好吗?原谅我,无法在你身边陪伴你”想到这,墨卿哀恸不已,他明白自己的病情,已无回天之力。突然,一口气接不上来,胸口一闷,吐出了一口鲜血,顿时人就迷迷糊糊。“青霜,是,是你吗?”眼前忽然出现一个人影,慢慢转身,那样熟悉的眉眼,对着病榻上的他微笑。“青霜,真的是你”墨卿一下子激动起来,伸着双臂,她依旧站在那儿,对着自己微笑。仅剩最后一口气的墨卿,已分不清虚实,终于,他倒下了,再也不会起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曲高和寡(二) 传说,那是个雨碎江南的季节,一位少女,着一素装,独自一人漫步在幽静的小巷。扶着青砖,感叹世事沉浮,忘记走了多久,扶过了多少青砖,指尖似乎有些许痛感。终于踏出小巷,走在更为宽阔的道路上,此时,一场雨毫无预兆地下了起来,这雨已下了足足一月,今日只停了片刻,便又继续雨打江南。少女并未带雨具,依稀记得桥的那头有座亭子,于是快步向前跑去。少女跑进了亭子里,纷乱的发丝,垂在了眼前,正用手整理着,一阵急匆匆却又清脆的脚步声响起,少女回头一看,是位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翩翩少年,也定是未带雨具,来这儿躲雨。少年见到到自己身旁站着一位女子,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整理自己的物品。虽被雨淋湿,浑身任是散发着一股清秀,看他手里的画以及笔墨,心想少年应该是在此处画画,谁知老天却突然下起了雨。少年慢慢展开一幅画,画还未完成,幸好裹在衣服里并未全湿,少年仔细的擦拭着,眉头紧锁,还是湿了一点啊。少女瞥了一眼,见画得极其精致,栩栩如生,又瞥了一眼少年,看着他蹙起的双眉,顿时失去了女儿家应有的矜持,不由自主地竟拿出了自己的手绢,对少年说道:“用这个擦擦吧!”声音如黄莺般婉转,少年这时才抬起头,少女这才发觉自己唐突了,刚刚是怎么了,怎么会拿出手绢递给这个陌生男子。本想回避,却在四目相对间再一次失去了心神,径直站在那儿,少年亦是如此,眼前的女子淡扫峨眉,双瞳剪水,一时间不知所措,愕然片刻后,接过了少女手中的手绢,并道了谢。少年用手绢仔细擦着画,一边的少女继续看着,她似乎很是欣赏这幅画。“姑娘,小生元墨卿,是来此作画,看姑娘似乎也喜欢”少年再一次开口,恭敬有礼。少女这才缓过神来,“我叫青霜,今日幸会元公子,对于画画,小女子虽不懂,但也有些喜爱,看公子画技非凡,今日真是开了眼界。”“姑娘过奖了,不敢当”说着,将手绢递给了青霜。“真是多谢姑娘”又再次道了谢。雨依旧下着,两人便坐下聊了起来,气氛已缓和了不少,似乎,这场雨是专门为了这两个年轻人而下,一直到了夕阳西下,天边露出一抹橘色光晕时,雨才慢慢停了下来。时候不早,两人只得告别,临别前夕,约定明日正午来此,元墨专门为青霜画一幅丹青。不知那天晚上,两人是如何度过,青霜辗转反侧,只要一想到元墨卿便心如鹿撞,她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她只想着,明日就可以再见到他,他还要为自己画一幅画,盼望着第二天赶紧到来。是日,天气格外的好,青霜带着满心欢喜,在衣柜挑着自己的衣服,试了一件又一件。并且在云鬓上插上了笈笄那年,母亲送自己的发簪。未至正午便来到了约好的地点,而元墨竟早就在那儿等着自己了。“你来了”元墨卿看到了青霜正向他走来,起身微笑着说道。青霜也微微一笑,点头示意。“那你先稍微休息一下,等我研好墨,铺好纸就可以为你作画了”看着元墨卿温柔体贴的样子,青霜心里却有些的紧张,紧张中又带着甜蜜。须臾,墨卿准备好,示意青霜端坐,正式为青霜作画。手提起笔,细细地描画,墨卿抬头时,青霜羞涩地回避,在墨卿低头绘画时,青霜便直直看着墨卿。又是日暮西山,画终于完成,青霜走到墨卿身边,看着画中的自己,心悦不已,这画中人真是比本人更多了一份美丽。偷偷看了墨卿一眼,发现额上有着豆大的汗珠,于是拿出手绢为他擦拭,也不管这样做有何不妥。从那时起,两人便一直来这儿见面,墨卿还教青霜画画,那一段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两颗年轻的心,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君可知,在与你相遇的那一刻,我便注定今生等待只为你?然而,美好的事物来得快,去得也快。如花美眷,终抵不过似水流年,雨打梨花深闭门,浮世中,多得是身不由己。只一年,墨卿便要离去,他要去考取功名。是啊,他才华横溢,又怎甘心不入仕途,终生只寄情于山水。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念柳外青骢别后,水边红袂分时,怆然暗惊。他许诺,明年定会回来此处,娶她为妻。她亦坚定的说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君可知,在你为我描绘丹青时,在你为我点上双眸时,我愿意等你,一直等。(下)或许,一个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就会看见这辈子最爱的人吧!天上陨落了一颗星星,不知她是否看到了。楼台多少又转几度日月星辰,梦里几经逢君醒来依旧空垂泪,无情明月空照断肠楼。一年,两年...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终是没有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一天,她也闭上了双眼。“不,我不要离开这,墨卿,我只想再见你一面,只是一面而已啊”强烈的欲望使她不顾一切,久久凝望着挂在墙上的画,身子突然变得很轻,轻的就像生了翅膀一样可以腾空跃起。于是,她走进了那幅画里,合着墨迹,湮灭了如花的容颜。听说,在午夜时分,望江亭周围总会刮起一阵微风,仔细一听,只是一片寂静。听说,有行夜的人常常能看到一个瘦弱的身影,仔细一看,却什么也没有。青霜的魂魄留在了人世间,每晚都去约会的凉亭,不为别的,只为能再见到墨卿。就这么,过了几百年,画像几经辗转,被放置在了一所博物馆里,静静地挂在玻璃窗里,淡看人世浮华。博物馆门前车水马龙,每天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直到一天,一个俊朗的男子走进了博物馆里,驻足于画前,觉得画上女子似曾相识,内心突泛起一阵哀伤,莫名其妙的便泪流满面,接着画中人也开始流泪,直到整幅画被泪水浸湿,画中人的模样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一滩墨迹... 第一百一十三章 曲高和寡(三) 却忆当年,同样的蓝月下,一袭青衫自万水千山之外打马而至,风尘起,竹帘卷,来不及抬眸的惊诧,在水意幽然的弦上,划出一波轻颤,水蓝点点飞溅,素白的裙摆上,芝兰渐次开放。 月色叩窗而入,与烛影对舞。 菱花镜中眸光流转,羞红了一阕婉约,黛眉描罢却回首,笑问深浅入时无 桃木梳下,长发如瀑,皓腕轻举,绾绿鬓堆云,簪一支玉钗,款款间,摇落一地呢喃软语。 箫声自蒹葭深处踏露而来,清音绵长,绕着月色织出一方素笺,一笔一划,书尽心暖,吟遍清欢。 以为这就是一世了,却不知,月圆月缺几度,掌心的时光如沙漏尽,秋深时,青衫已杳。 当岁月一遍遍碾过宋词的韵脚,痛了的不仅仅是期盼。 淡蓝梦语在幽怨的侵蚀下,一天天褪色,每当新月初升时,哽咽琴音唤不回逝去的似水流年,忧伤凝成霜花,一寸寸爬上青丝,老了镜里眉弯。 月色轻寒,凉了书简里的离愁别绪,沉默的辞藻描不出一城荒芜。将锦书层层折叠,付与烟尘,只在青鸟眠去之后,用泪痕洗却旧年。 此去经年,当阳光和细雨将最后一丝微蓝抽离,纯白梦境安抚着时隐时现的钝痛。 有疏影斜逸入窗,映着闲置的书卷,在落寞的字里行间,圈出了点点暖意,细碎沾襟。 打开尘封已久的门扉,才明白,久违的晨曦把天际淬成了淡金。轻嘘一口气,睫毛噏动的时候,梦已经轻巧着陆,波澜不惊。 箫音再起,卷一树梨花飞雪,成冢,葬了月下的伤,和子夜的寒。 仰首,天的蓝;低眉,海的蓝。 剪一缕莹蓝在晨光中织梦,缀几瓣白云的宁馨和浪花的澄净,蓝底白花的梦帕上,无风也无月,无怨亦无嗔,从此写满尘世的安然。 古风散文精选(二): 流年深处雨巷情 轻回首,流年深处,总有一些潜入心底的纪念。 尘烟过,韶华胜极,还有多少烟雨江南的惆怅----题记 江南是雨的故乡,雨是江南的外衣,而雨巷,是江南的女子,婉约,轻柔,若梦若画。 一圈圈轻柔的涟漪,晕开了江南深处的一船烟雨,还记得在那个时光斑驳的午后,我意外寻得了这一方水墨,便忘记了来时的路。几处人家,青砖黛瓦,漆门铜环,轻轻浅浅地,就勾起了心底那徜徉已久的江南梦、雨巷情。 我在一低头的瞬间,就勾勒出你的模样,雨水打湿的青石板,还藏着青苔调皮的小脚丫;古韵悠然的殿门檐角,依旧蜿蜒着倾世琉璃的姣好容颜;朱红淡褪的小巧阁楼上,一抹冷香嫣然于窗棂绽放。我勾起嘴角的弧度,偷偷凝望着你的一颦一笑,生怕打破了这尘世里一缕难得的静谧。远去的时光片段,淅淅沥沥,清滢、空灵,这一蓑雨,一潭碧水,在耳畔的吴侬软语中渐次清晰,女子们相互打闹的笑声还是那般清脆响亮。五年的光阴,被流水带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多少故事在文字里流淌,梦里几多回眸,我们都是否还是最初的模样 那一日,你着一袭青蓝色的旗袍,撑着一把油纸伞,独自彷徨在这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那该是东方女子独有的韵味吧,纤纤细步,恍若盈盈水间的波光粼漓。轻眸回转,你深邃澄澈的瞳孔,一不留意就将凡间的精灵跌落,素颜若水,却掩不住你素心如兰的优雅气质,一片雪花,就此跌落你的裙摆,在雨巷的尽头,浅诉秋心。微风伴着细雨,送来一丝丁香的愁怨,仿佛就瞧见了那淡紫色的小花,一朵朵,在雨中蹙眉,是如此多情,也许沾染了她独有的清香,飘散在这悠长的小巷,结着愁怨的你更平添了一缕幽静。 月光如菱纱般笼罩着古朴的小巷,一曲古筝曲飘然而至,悠长婉转的调子,望尽天涯,尽是相思,只影向谁去每一个音符,都飘向千里之外,不知,那个他,可曾听到这一曲用灵魂弹奏的地老天荒。问今夕何夕,你可知谁是她心上那朵荼蘼的花,一夜落红,惘然如梦,醉影掠过惊鸿一瞥,在这淡烟微雨的江南小巷,开到荼蘼花事了,终是散了,远了。一滴清泪,打乱琴弦,多年以后,只记得你白衣若雪,馥郁芬芳,似百年陈酿一般醉人,却始终模糊了你的容颜,只能成为一抹凄凉的叹息。 岁月,能够抚平所有来过的沧桑,山河能够承受所有的风雨,我却不能够将你来过的痕迹一一剔除。渐行渐远的记忆里,依旧藏着未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心愿。蘸一笔落满枫香的水墨,斟一杯桂花酒,自饮自醉。执手百年轮回,依风寻韵。铺满落花的素笺上,起笔是初见的惊艳,落笔是等候的妩媚。 红尘婆娑呵!应对四季的变幻无穷,常常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看着身边,朝来暮去的人事,依旧匆匆。一些深爱过的人,怎样转身就失去了消息?紧紧攥着以前的念念不忘,看一些折叠的词句,多么像我们青梅的样貌。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以前安抚过谁的哀殇?安坐初冬的时光里,那淡淡梅香,何时故人,再来嗅? 轻叩,叶满门扉的铜环,惹了苍绿,泪湿了眸。只可惜,青梅未老,竹马已不知去向。寂寂庭院,寂寞深深,梧桐又把深秋锁。霜染枝头时,潮湿的心,最后把收藏的那一枚青梅,酿成了一行绝世无双的诗词。 “山有木兮木有枝,子悦君兮君不知。”纵使爱过以后是荒凉,纵使眼角眉梢的忧伤,再也无人读懂,也愿用颤抖的手,轻轻写下一份水木清华,婉兮清扬。君可知,这一场,灿若烟花的相遇,抵得过后庭三千繁华呵! 那些,被青萝拂绿过的句子,藏着初遇的美。那些,泛黄的时光里,藏着我爱你时的妩媚。缘聚缘散的陌上,相 第一百一十四章 曲高和寡(四) 却忆当年,同样的蓝月下,一袭青衫自万水千山之外打马而至,风尘起,竹帘卷,来不及抬眸的惊诧,在水意幽然的弦上,划出一波轻颤,水蓝点点飞溅,素白的裙摆上,芝兰渐次开放。 月色叩窗而入,与烛影对舞。 菱花镜中眸光流转,羞红了一阕婉约,黛眉描罢却回首,笑问深浅入时无 桃木梳下,长发如瀑,皓腕轻举,绾绿鬓堆云,簪一支玉钗,款款间,摇落一地呢喃软语。 箫声自蒹葭深处踏露而来,清音绵长,绕着月色织出一方素笺,一笔一划,书尽心暖,吟遍清欢。 以为这就是一世了,却不知,月圆月缺几度,掌心的时光如沙漏尽,秋深时,青衫已杳。 当岁月一遍遍碾过宋词的韵脚,痛了的不仅仅是期盼。 淡蓝梦语在幽怨的侵蚀下,一天天褪色,每当新月初升时,哽咽琴音唤不回逝去的似水流年,忧伤凝成霜花,一寸寸爬上青丝,老了镜里眉弯。 月色轻寒,凉了书简里的离愁别绪,沉默的辞藻描不出一城荒芜。将锦书层层折叠,付与烟尘,只在青鸟眠去之后,用泪痕洗却旧年。此去经年,当阳光和细雨将最后一丝微蓝抽离,纯白梦境安抚着时隐时现的钝痛。 有疏影斜逸入窗,映着闲置的书卷,在落寞的字里行间,圈出了点点暖意,细碎沾襟。 打开尘封已久的门扉,才明白,久违的晨曦把天际淬成了淡金。轻嘘一口气,睫毛噏动的时候,梦已经轻巧着陆,波澜不惊。 箫音再起,卷一树梨花飞雪,成冢,葬了月下的伤,和子夜的寒。 仰首,天的蓝;低眉,海的蓝。 剪一缕莹蓝在晨光中织梦,缀几瓣白云的宁馨和浪花的澄净,蓝底白花的梦帕上,无风也无月,无怨亦无嗔,从此写满尘世的安然。 古风散文精选(二): 流年深处雨巷情 轻回首,流年深处,总有一些潜入心底的纪念。 尘烟过,韶华胜极,还有多少烟雨江南的惆怅----题记 江南是雨的故乡,雨是江南的外衣,而雨巷,是江南的女子,婉约,轻柔,若梦若画。 一圈圈轻柔的涟漪,晕开了江南深处的一船烟雨,还记得在那个时光斑驳的午后,我意外寻得了这一方水墨,便忘记了来时的路。几处人家,青砖黛瓦,漆门铜环,轻轻浅浅地,就勾起了心底那徜徉已久的江南梦、雨巷情。 我在一低头的瞬间,就勾勒出你的模样,雨水打湿的青石板,还藏着青苔调皮的小脚丫;古韵悠然的殿门檐角,依旧蜿蜒着倾世琉璃的姣好容颜;朱红淡褪的小巧阁楼上,一抹冷香嫣然于窗棂绽放。我勾起嘴角的弧度,偷偷凝望着你的一颦一笑,生怕打破了这尘世里一缕难得的静谧。远去的时光片段,淅淅沥沥,清滢、空灵,这一蓑雨,一潭碧水,在耳畔的吴侬软语中渐次清晰,女子们相互打闹的笑声还是那般清脆响亮。五年的光阴,被流水带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多少故事在文字里流淌,梦里几多回眸,我们都是否还是最初的模样 那一日,你着一袭青蓝色的旗袍,撑着一把油纸伞,独自彷徨在这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那该是东方女子独有的韵味吧,纤纤细步,恍若盈盈水间的波光粼漓。轻眸回转,你深邃澄澈的瞳孔,一不留意就将凡间的精灵跌落,素颜若水,却掩不住你素心如兰的优雅气质,一片雪花,就此跌落你的裙摆,在雨巷的尽头,浅诉秋心。微风伴着细雨,送来一丝丁香的愁怨,仿佛就瞧见了那淡紫色的小花,一朵朵,在雨中蹙眉,是如此多情,也许沾染了她独有的清香,飘散在这悠长的小巷,结着愁怨的你更平添了一缕幽静。 月光如菱纱般笼罩着古朴的小巷,一曲古筝曲飘然而至,悠长婉转的调子,望尽天涯,尽是相思,只影向谁去每一个音符,都飘向千里之外,不知,那个他,可曾听到这一曲用灵魂弹奏的地老天荒。问今夕何夕,你可知谁是她心上那朵荼蘼的花,一夜落红,惘然如梦,醉影掠过惊鸿一瞥,在这淡烟微雨的江南小巷,开到荼蘼花事了,终是散了,远了。一滴清泪,打乱琴弦,多年以后,只记得你白衣若雪,馥郁芬芳,似百年陈酿一般醉人,却始终模糊了你的容颜,只能成为一抹凄凉的叹息。 收拾起情绪,打捞着流年深处遗落的点点滴滴,轮回之间,回梦江南。雨巷深深深几许,我打江南走过,凝望你的眼,不问时光,不诉离殇。莫失莫忘,不离不弃。相约于流年深处,共话千年雨巷情。 多情空留恨,自古伤别离 一段红尘,缄默多少夙愿,一段离愁,荒芜多少诺言,一段相遇,伤情多少别离,一段邂逅,堙灭多少无奈。此生的相牵,成为我人生最美的际遇,此生的相惜,也成为我人生里最疼的伤痕。 浮生暗换,旧景潸然。往昔的倒影里,漾在风中的容颜已变的烟消云散,所有的故事的片段,都已决绝的葬于了岁月的深渊。梦里模糊的轮廓,幽湿了记忆,多情空留下的恨意,又是何等的怅然。 寒冷的风,吹落了相思的枫叶,寂寥的思绪里,带着斑驳的味道,又给别离的心痛增添些许幽怨与哀愁。红尘茫茫,心雨飘摇,不知,还有谁会为我眉间浸染的沧桑,拂去风霜与凉意。 朦胧夜色,一地烟凉。清寂的孤影在风雪的夜晚里,散落满地寂寞,飘渺的思念演绎的笙歌痴缠,碾瘦了一季又一季的过客。此生的残梦,难诉离别的伤怀,为你执笔赋下诗韵悠长,为你执笔赋下情缘相依,为你……或许,所有的一切,但是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一夕回眸一生念,一次邂逅一生牵,相逢相知刹那间,相惜相伴是永年。同甘共苦过的甜蜜,呢喃耳畔边的轻言笑语,都在只影叹息里幻化成了离别的祭奠。 心自目远,放望长空。此生的风尘烟雨中没有你,我自何欢。轻轻挥去沾满尘埃的衣袖,作别相思的云彩,将满腹的牵挂抛入滔滔江水,却不知沧海桑田的那头是否还有等待?几度风雨缱绻,几度落泪成灾,执着的念想里留下永世的苍凉。 第一百一十五章 曲高和寡(五) 一场雨后愈发的寒凉,雨水滴荡流淌,如墨地摊开来,如漆似墨,天空还残留着雨后的云彩,远方的天际染过一丝丝的红裳,与大地相互映照,宛如一幅水墨般的图画。锦秋如画应知故人心 晚秋惊落叶,飘零似客心。 流水流过几度殇,随风浮华几经沧桑。 昨夜细雨绵绵,梦断他乡。 苍郁的树在晚灯照耀中泛着青黑暗黄色彩,青石台上偶有飘散几片经不住侵蚀的枯枝落叶,像是留恋生命最后的惦念,空气中弥漫着秋天独有的韵味,混杂着瑟瑟秋风叫人耐人寻味。 烟火里,我撷一沃素土,在花绕栅栏处,纤手铲土,将花胚埋入土壤里,也将自己的一片素心安放在淡雅的那一刻。期盼繁花盛开时的芬香满园,也静待落红归土时的淡然恬雅。手捧芳土,将自己的情愫倾注其中,盼望着来年来那里也能成就一场繁华,而这场繁华,是自己创造的,不需要寄托其他,不需等待其他。一个人,也能够在红尘里将一场繁华演绎得淋漓尽致,也能够将自己溢满的情感潇潇洒洒地释放。 越来越喜欢一个人独处,于竹楼远眺处,看晚霞似喝醉般,绯红的脸,安静地酣睡。不在乎世人的异样,只想释放最真的自己。感觉整片橘红的天,将自己紧紧的笼罩,就像是一场繁花盛开,只为我一个人绽放,簇拥着心,柔化了情。 我在浮生兜兜转转,只为追寻那一抹白雪初霁后的光亮,我在那段时光里寻寻觅觅,只为了将安放在你身上的心移离到红尘深处,锁上一份清幽。我怀揣着炽热的心,寻走在广阔苍穹下,想象着三毛于我并肩,林徽因与我作伴,心便不再孤寂。 过往流年的韵脚里,是我拾掇不起的忧伤。我也曾是一个为爱飞蛾扑火般的女子,我也曾是一个感慨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多愁善感女子。只是这一切,明明明白逝去如东水,还依然傻傻地痴情等待,等黄了思念,等瘦了执着。如今回望里,才发现,自己痴痴地等待着别人给我一世繁华,最后只得到孤身葬花的结局。于是,慢慢明白,有些东西,失去了,就让它如飘零的飞絮,心无所寄,心无所依的飘荡在茫茫的天空里。有些东西,不必企求于他人,就像是弱水三千,我亦不需取一瓢,便也能够安然自若的游离期间。 我,只是万千繁华,红尘滚滚里一枚微乎其微的小女子。但是即便如此,我仍能捻一朵菡萏为我填色,取满天繁星为我明亮双眸,摘满地的紫罗兰为我做裙摆。我能够做到不争,不抢,但是,却无法做到蓬头垢面地苟延残喘。只愿自己,能够在一米阳光里,三寸舞台上,演绎自己的精彩,无须喝彩,但是内心却也能丰盈。 无需期盼别人给你一场繁华盛宴,你自己,便能够给你自己一世的繁华,待繁华落尽,你不必失落。因为,下一场繁华仍由你随时开启。 多情空留恨,自古伤别离。所有以前的一切都成了一生的追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多情总被无情伤,离别恨意衷断肠。 多情自古空留恨,欲把相思对月吟。 好梦由来最亦醒,泪影滴落若清零。 古风散文精选(四): 雨打落花殇 夏去夏未远,秋来秋未央; 纤陌红尘里,情缘恁绵长。 冥思愁千丈,雨打落花殇; 忆念昨日情,一梦空痴狂。 落花的悲伤在秋日雨后表现的淋漓致尽,片片含愁凋零。 只有伤情的人才能读懂落花的叹息。 落花能够把自己的忧伤尽情的写在梦里,因为季节的轮换能够让她们重新演绎生命的美丽,而人生的青春,理想,幸福、流年……却是一张单程票,每一天都在上演着现场直播,无论对与错,幸福与痛苦,拥有或失去,都是一去不再复返,所以我想再完美的人生恐怕都会有一点点落寞吧。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带着瑕疵的,都曾期望今生的理想能够圆满,也力求圆满,而结局终将是天不遂人愿。 青春的苦涩是生活对人意志的一种磨练,长大后成了一笔不小的财富。当你有过拥有,有过幸福,以前有过相濡以沫,以前有过风雨同舟,以前有过真心牵手,以前有过相约白头……。可忽然有一天你失去这些,那时你才发现原先失去比得到要简单的多了。- 如若失去就让它失去,不再回忆,不再诠释,不再伤怀,不再幽怨……那就是读懂了人生的真正好处;若你一味的沉浸在痛苦的悲伤里,缠缠绕绕,浮浮沉沉,明明白命运、感情都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却苦苦的追寻着答案,就有点太徒劳了。 纤陌红尘的惆怅,留下一柳寒烟的迷茫,涉水囚渡,已模糊了昔日的模样,在寻寻觅觅中才发现心比黄花瘦,而答案,却是无聊的借口。 情,断了就断了,-就不要再刻意去踏断桥。 花,落了就落了,就不要再怀念姹紫嫣红。 事,忘了就忘了,就别再用回忆撕裂伤口。 黛玉-葬花,并没有将自己的落寞、伤感与惆怅一同埋葬掉。 人生如梦,仿若空中飘零的柳絮,再短暂也就应展现一季的繁华,若总是落寞,又怎能看到生命的完美而生命,本就应是完美的。 花落自有花开日,来年更娇艳! 古风散文精选(五): 许己一世繁华 兜兜转转里,我在紫陌红尘里捋一丝相思,化作我眼角的清泪,注入到微凉的笔尖,流淌在清凉的字里行间。匆匆忙忙里,我为你洇一支素笔,泼文洒墨里记满了亦深亦浅你给我的春暖花开,暖我一生的薄情。旋旋念念里,明眸里,红唇上,喃喃呓语出你以前为我盛开的一朵白莲,莲心向阳,莲叶葳蕤,莲花似梦。以前,习惯将你忆起,忆起你给我的蒹葭苍苍,你的温柔臂膀,你的红尘作伴,如今,我愿自己给我一世繁华,对月低唱浅吟,对花梳妆盈盈。 第一百一十六章 真姐妹不塑料(一) 故事总会在某一时刻讲完,而天涯的人却不是过客亦不是听客。流年依旧,消散的只是经年。而我只想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让时光轻缓些,让飘过的人明白那里还有个你,还有个我,还有很多很多人,始终执笔不渝,落笔情深。 我依旧在,而你是否安好?尘埃拂袖过,墨染笔尖颤。轻叹的流年也只是从前,而我继续拾着遗落的记忆,赶赴下一个故事。 古风散文精选(九): 红尘漫漫,孤影泪寒 寒风习习,落花依依。独自行走在田野间的小路,氤氲在心上的离愁,始终带着些许迷离,些许感伤。记忆中,往昔的片段,总有太多不舍。故事的结局里,总是萦绕着心碎的痛楚。 又是一个孤寂无眠的夜晚,看着清冷的月光撒满庭院,冷寂的寒风瑟瑟的吹落了映衬着如火的枫叶,羁绊着忧伤的思绪,充斥着梦境的苍白。 流年如水过,红尘影婆娑。时光的背影,悠悠走过,相遇时的完美,一段一段错过的景色,最终也是只影阑珊。晶莹的泪痕里,漾着萧索的面庞,只是再也无法寻觅以前最美的印记。无奈和叹息的声音落满了耳溿。 尘梦似烟,风轻云淡。悲情往事,红尘茫茫,故事里的繁华写不尽,爱恨离愁唱不完,回忆渐渐消瘦了岁月,写满牵念的素笺,如同风筝般在孤寂的天空里飞转,依旧找不到落地方向。 凝眸天空,缕缕烟雾中升起丝丝哀怨,清冷的空气里夹杂着怅然的气息,点点繁星点缀着夜空的寂寥,徒增几许感伤,曾几何时,心芬芳了邂逅的美,却也醉了遗憾的悲。 碎影细摇,独自徘徊。人生中,总是踏着流浪的脚步,伴随着孤独随风漂泊,一次相遇,一次离别,尘世间的悲欢离合,也只是一场浮梦,一场清欢。编织着憧憬的浪漫与幸福的情节,演绎的结局却是曲终人散。 锦瑟的流年里,总有一段红尘里最美的际遇,温暖了我冰冷的心房。徘徊在记忆的渡口里,细细的寻找着曾有的旖旎美丽,填补岁月无情的划过的浅痕。 斩不断尘世的纷扰,触不到昨日柔情,划过指尖的光阴,不曾为以前留下线索,再回首时,一切已变的茫然。仿佛那迷离的流星,划过夜幕的最美,显现却也只是瞬间。 红尘一梦,孤影泪寒。留恋的繁华,还是掩藏不了苍凉和飘零,随缘聚散,亦但是,一场梦,一场空。离愁渐远渐无穷,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成长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别和思念,如果每一次的相聚都能让我们体会到久别的爱与关怀,那么我们为什么爱的时候好好爱一场,该走就不会有遗憾了。这也许就是成长吧,独属于一个人的天涯,一个人的嘶哑…… 秋风瑟瑟,人也涩涩,岁月从手指尖流过,泛起一波烟雨,落叶掺杂着泪水和着秋雨一同落下,黄绿交接的叶片,斑驳了时光,不舍与留恋。 流年,乡音,月儿绕。 锦秋年华,笛声悠长,梦回序幕初上。 古风散文精选(七): 尘世离殇 人生,终究是繁华落尽,恍若一场梦,总是有太多悲情难以释怀…… 夜风已冷,往事如烟总是覆水难收,满目苍夷,面目全非,而今只剩下一颗孤心,芳怜自鉴……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看围墙内外,唯有红妆素裹甚是妖娆,川流不息的人群总是在徘徊中挣扎,想要进去的人太多,想要离开的人也屡见不鲜。 滚滚红尘中,谁是谁的永远?谁是谁的期盼?谁是谁的思念?谁是谁的想起?谁是谁的忘记?冥冥中缘分自有天意,平凡的人又怎能改变命运的安排呢? 世态炎凉,造物弄人,那又怪的了谁?怪只怪这个乱世造就了世事,让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最残酷的现实,让更多的人坠落在尘世间,再也看不到以前纯真的笑脸…… 这个世界上注定有人来,也注定有人离开,茫茫人海中有谁能真正的走进你的心里?又有谁能永远的停留在你的心间呢没有人能陪你到最后,陪你走向生命尽头的也只有自己…… 儿女情长时,英雄自气短,如若不能长相厮守,为何不就此相忘于江湖呢,放手,也是一种快乐,还彼此一个自由自在,还一世情缘一个圆满的归宿…… 今生,就此别过,来世,永不相见…… 古风散文精选(八): 诗酒流年,亦有落笔 落笔一段故事,执笔一段过往,岁月静好,流年似水,这尘世迷离,这红尘阡陌,尽付一曲离殇,人世红尘还要笑看繁华。 一纸若梦,落笔的故事终究是回忆成空。惟愿世间多心静,莫把荒凉扰作梦。我提笔写红尘,写故事,写浮生的日子。回首走过的斑驳,尘缘半份,望断天涯。很多人已经走了,很多人也将要离去,人生总有聚散离合,但所有的聚散离合都是一厢情愿的吗?有些回忆值得用一生挽留,有些过往还需费些笔墨才能圆润。走过飘过的脚印是在心头的思绪,是时光拓下的痕迹。给彼此一段安好,可否?给人心一处无恙,可否? 思念翻起一页页的杂乱,落笔写下一行行的不解。也许醉于时光的无情,也许迷离于岁月的困顿。回忆走过的每一段风景,都有不和谐的曲调。回忆落下的每一滴泪水,都有内心的波澜万千。当夜深人静的时刻,我反复在想着以往的落笔澎湃的心那里去了?也唯有在心底驾一叶扁舟泛于流年的诗酒里。 曾几何时,你守于春之暮野,落笔春暖花开。曾几何时,我望着桃花嫣然,落笔人面笑靥。曾几何时,我们一齐轻聊阳光明媚,我能一齐许下此生长醉古风林。而今回首物是人非,唯剩下微弱的承诺也随风而逝。不谈伤感,不诉喧嚣,只想问一句故人安好,只想念一声故人可归? 第一百一十七章 真姐妹不塑料(二) 红尘有梦,相约无期 陌上谁曾飘过,只为那,一语断章,一镜空忆,一梦凝神,便任由了岁月无痕逐流年。娟娟红颜,幻成蝶,纠缘结。纤纤旧情,化作泪,净若尘,幽幽幻梦,落作尘,香如故。 若我是一缕清风,轻轻在你的身旁萦绕,与你每个城头巷尾,就这样为你遮去烈日寒霜,就这样静静地守护;若我是一席梵音,深深为你祈祷菩提,渡你今生喜乐安康,就这样沉沉地诠释。青霄的我,只许你江山如画;人潮的你,勿知我强颜欢笑。 夜色自然而然的降临,空气也沉着的万籁俱寂,穿林的秋色透过云空,使得念想的每一步都变得可闻。此刻的我,比任何时候都沉定和虔诚,恰如一次风平浪静的观摩透析,仿佛能感受到身体内每一缕魂魄的隐现,正如杜涯所说: 告诉秋风,你不吹送, 我心不白,不悦,不化鸿。 白雪融不化的寒冰,在天地拓印绝世的身影,纵我凌波一舞,亦为你飞燕长行。 南风舞夜,东阁楼台吹雪,登高远望,花落雨纷纷,人何觅,杯酒长,情堪伤,丹青梦里画春江。纵是曲终人散,长乐未央。 古风散文精选(十二): 今生相遇 今生相遇,不再问何人伴我醉天明,今生倾心,不再叹高山流水无知音,今生相伴,不再怨前生今世不了情。为你红袖添香,倾尽一世柔情;为你覆手寂寞,只为等你一人;等你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相逢皆不语,你懂我亦懂。历尽三世情缘,你依然是我今生不舍的眷恋,倾城一恋便是千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我愿化作一阵风,以最温柔的姿态伴你每一个梦中,朝朝暮暮不诉离分;我愿化作一片海,以最美丽的姿态许你一世倾城之恋,代表你我永恒的爱;我愿化作一滴泪,以最深情的姿态与你真情相拥,为你守护为你沉醉。今生,我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你,飘过亦无悔。若水三千汹涌,不及我痴情守候,来世我等你来渡。 冷夜的风划过指尖,落墨成一丝一缕忧伤,滴在心里,化成胭脂泪。携一缕月光下的思念,今夜为君独憔悴,捻一片落花,掬一抹月色,闭目遥想,你就在我身旁。我愿抛下风尘愚念,为你织起一个深情的梦。一段尘缘,梦断成空。今生我只是过客,只是风景里的旁观者。此去别后天涯,请君莫念,莫念。 一季秋思,一脉痴语,醉笔描素笺,或深、或浅。将一朵莲的心事遣入流年,以一种花开的姿态静默成兰,如水、如仙。寂寂流年,浅浅擦肩,只想捻一阕诗情,书一怀画意,小酌怡情,吟风弄月,无关他言,且歌、且行。静守一份安然,淡墨红尘,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萧萧秋风,伊人独醉,今世情缘一念起。琴瑟弦,琵琶语,高山流水觅知音,共谱一曲相思引。浅黛如水,柔眸微启,斜倚轻风里,淡看花开花落。指捻花香,步步生莲,一帘幽梦里,闲观云卷云舒。凝眸远望,望尽天涯路,等你来看细水长流,你不来,我不敢老去。 明月皎皎,秋风瑟瑟,鹊桥相会鹊桥仙。银汉迢迢,星云渺渺,天亦有情在人间。眉黛柔柔,霓裳翩翩,佳期如梦梦千年。深情款款,爱意绵绵,且诉相思思未眠。花前吟哦,月下浅唱,千里姻缘一线牵。两情相悦,心若相连,天涯也在咫尺间。 时光悄无声息的溜走,一向在故事里追寻着相遇的点滴,梦里梦外,都是你的影子,我用真情与泪水,掩去心内的寂寥,无奈回忆里还是少不了萧索的琴音。 前世三生石上留下的羁绊,轮回到今生是割不断的的牵念,以前在菩提树下,许下美丽的誓言,如今却变成了最凄美的谎言,属于缘分的因果,但是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红尘有梦,情随缘起,在相遇里,看见一树花开,沐一阵唐风,淋一时宋雨,坐看行云流水,爱意潺潺,如溪水般温柔优雅,共赴青山绿水间,去感受那一抹淡淡的温馨与浪漫。 这个季节,在梦里追寻着往昔的繁华,相约在红尘的美丽,就这样静寂的落下了幕,沿着记忆的线索追寻,却不曾在花下邂逅以前的幸福与浪漫,此刻只余一人徘徊在幻灭的城堡中。 缘灭情灭,爱殇恨殇,你我的相遇,惊艳了时光,也凉透了心房,相依许下的地老天荒,终归但是谎言一场,爱过,方知情浓,恨过,方知情重,期盼的故事里,或许再也不会延续你我深情的传说。 相约一树花开,前世种下的美丽,只会在今生的患得患失中重逢,缘起,情留驻,缘灭,情归去,于一场短暂的烟火中,散落成笔下淡淡的墨迹,因为情写在梦里,把你留在心里。 红尘太美,烟花沉醉,久别归后的相约,但是是在回忆里,把过往的点滴凝聚拼凑,沿着思绪的起伏,追逐着前世与今生轮回的足迹。 红尘有梦,留住的美丽,都是昨日飘不散的记忆,相约无期,留住的记忆,是对藏在心底的感怀最长情的告白。 古风散文精选(十一): 曲终人散,长乐未央 低眉云雨梦,回首落花香。 星眸素手吻断肠,一枕瑶烟醉,两岸青山醉。 月影天耀,江火渔光,浮箫轻漾,晨夕情长。 俯首盼君归,曼舞夜未央。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一笺香雪下,天地尽情岚。提笔青花瓷,落唇点绛唇,空扇自舞黄昏,美酒佳人玉,锦屏胭脂泪,人间遗恨叹风流,昨夜醉凄凉,月下情何往?幽心雪梨无心觅,浪子乘琼楼,对影孤灯酌。 胭脂泪,化妆难为。梦里梦外,谁窥见了花落漫天的别致优雅,谁长望风卷残云的琉璃戚戚?以为,将四季临摹于眼中,一切便能赶在花落之前;以为,将山水饮尽,从此便可沧海无泪;以为,将苦涩化为倔强,便能立于繁华之上。之后,飞花惊梦,叶落千里。 第一百一十八章 真姐妹不塑料(三) 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愁绪的结,微澜依旧不惊,独品脉脉滋味,与心海跋山涉水,长了翅膀的思绪,篆刻着亘古的浓情,于等待和守望里,织就一帘幽梦。朝为丝暮成雪,泪飞柳絮舞。剪不断,理还乱,一份相思苦,情缠千千结,谁解其中故? 是谁使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花开易见落难寻,红颜弹指老。过往云烟,但是是空虚一场,何许执着?带着孤独的心,在飘散中守候温暖,留有一丝妩媚的忧伤,守候来年花开。“花开是画,花落是诗”,世事繁华,红尘若梦,金粉荟萃如幽兰之境,繁华绮丽亦身静心远。 前世种下的因果,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前世的轮回,换来今生短暂的重逢,恍然回首,情已留在了昨日的梦里,追寻着岁月的足迹,原先最初的相遇,但是是故事里的谎言,心冷了,梦碎了,一切又都回到了原先的起点。离合聚散总关情,梦里念里皆是你。纵是此恨无关风月,亦不悔一场风花雪月的情。繁华过处,三千弱水亦荒芜,只留下指尖微凉的情愫,空对月吟。平素不惹相思,最是相思,不诉离别,最患离别。此生愿偎君怀,感同心有灵犀的温度,携手赴一场来生今世。 谁抚我青丝万缕,为你绾结一世同心;谁为我深情凝望,许你一场地老天荒。前世我为你轩下窗前一朵莲,悄然映入你眼帘,你挥笔轻吟咏莲诗篇,不知我心似君心,轮回已千年。今生你是我不悔的眷恋,我依然为你深情款款,一笑莞尔,许下三生三世的夙愿。 细雨微风,轻诉流年,温润了一季的春暖花开。若水清颜,馨墨冉,微雨清寒声声慢。一念之间,三月飘雪戏花残。你从红尘中依约走来,如莲淡雅,如兰静娴。笑靥如花,柔软了我的眼眸,回首一瞬间,千年。一帘风尘,舞动了谁的若雪幽梦?陌上花开,便可缓缓归矣。 一曲心音,涤荡了世间尘埃。一缕花魂,沉醉了唯美忧伤。一次邂逅,倾尽了高山流水。一念执着,爱不同生死同穴。春水凝碧,倾予几许柔肠。纤指红尘,千世轮回成殇。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静听花开,为你,倾尽千年的等待。蓦然回首,花开彼岸,香漫雪海。 轻烟雾霭,夜色阑珊,纤月如寒,微雨声声慢。念往昔,空如梦,一脉情深凝翠眸。冷风如霜,景年几时同?红尘一别,千里姻缘付凄凄,黄粱一梦中。蝶羽依依似空朦,抚琴一曲雕花笼。吟一缕墨魂,掬一袭婉筠,悠悠蓝谷相思引。凌步花间,霓裳轻飘,嗅一妩梅芳,谱一阕情长。红袖潋添香,何似云袖舞月光。 几回篇,道尽一场风烟。锦瑟弦,刻下两段缠绵。月舞云袖,墨染江南,风起点点愁如烟。千秋诉一梦,梦回今朝,一念执着,相思成蛊。清颜若水,菱花微波浣溪纱。雾非雾,花非花,嫣然一笑醉无眠。一曲离殇,唱不出朱颜难断。一脉情思,望不穿秋水天长。如花美眷,不逾似水流年,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没有往事如烟的来去匆匆,只余惊鸿一瞥的风情万种,一眼,便已万年。只如初见,你我目光交汇的一刹那,不言不语间,已是永远。一见倾颜,再见倾心,直至沦陷,一靥朱颜,为你倾世倾城。今生的遇见,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的一次擦肩。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承君一诺,梦记千年。 来世我愿做无涯边上的一朵幽兰,不慕群芳艳,但闻幽语娴。与山水为伴,与日月同欢。我来与不来,你都在我眼里,不灭不散。静静地观望,将你融入我为你深邃的眼眸。只一眼,便已万年。此生愿为佛前一朵莲,于一帘幽梦笑看尘缘。为你前世的五百次回眸,长在你必经的路旁,等你来共舞一曲地久天长。 烟雨遥,欲望穿,江南水乡江南好。长相思,欲相守,江南烟雨江南忆。碧波莹,骤雨昔,江南风华江南情。相思种,莫相误,江南梦里梦江南。等一川烟雨,晚晴雨烟浣溪沙。梦一场江南,江南潮头望天涯。为你,书尽此生芳华。为你,倾尽高山流水。为你,我的江南我的梦。 春风入梦柔,潇潇夜雨谧清眸,情也悠悠,念也悠悠。漠漠轻寒,独上西楼,飞花似梦,烟雨如愁。爱未休,恨未休,帘卷西风瘦。陌上花开,黄泉碧落,月如钩。锦瑟无端,弦乐随风,拂红袖,轻吟浅唱,关关雎鸠,心似舴艋舟。惊起却回首,半阕新词叠春昼。 凝眸初见,一见倾颜,复又倾心。万里烟尘,笑尽无意。怎奈相思,牵君随行。一眼春宵月,千回悲欲绝。轻描眉,独梳妆,两眸朱砂泪,蒹葭又苍苍。夜未央,春宵残梦难思量。枕一帘幽梦,诗一曲华章。望尽千帆何处是,归心渺渺如雾恍,十年生死两茫茫。 文字里的女子心境淳美,如诗优雅,偶尔会伤感于笔下的三世情缘,沉醉于文字里的山水。文字里的男子谦和儒雅,睿智柔情,偶尔挥墨抒写无关风月的文字,心里却有着千丝万缕。文字里的人,你若走近,你会感动于那份真、那份情。你若懂得,你会心动于那份纯、那份美。懂得欣赏文字的人值得珍惜,只因你懂。 古风散文精选(十三): 心语浅吟染墨香 几度风华翩然指间飞落,丝丝缕缕飘落在寂寥的心幕,纵是千般不舍,终是流水花落春又去。流年似水,任繁华落尽,天荒地老,散落的文字终将在过往的烟尘里零落沉寂…… 荡尽岁月的尘埃,归隐雾阁烟雨中,半掩诗书,半斟清茶。独守一纸灯楣,浅奏一曲秋歌,琴音清绝,曲韵悠长。雕阑曲处,月儿轻拢一缕薄纱。轻纱窗下红烛影里,柔曼如丝的长发织就绵长的愁绪,轻轻吟唱。珠帘掩月,心静自清宁,盈立于幽静中,柔情婉约。红尘往事,情思眷眷,思念渺渺,点滴在心。 第一百一十九章 真姐妹不塑料(四) 千百年的轮回里,春花秋月只隔着一季的距离。一纸素笺,承载眼底袅袅氤雾,水墨韵香的思念指尖蔓延。水袖飘飘,前尘后世,今朝谁解?“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秋叶飘舞凝诗意,心语浅吟染墨香。 古风散文精选(十四): 子悦君兮,君可知 当最后的一缕秋风,拂过身畔的时候,秋叶摇落一地。以前的鲜衣怒马,亦如这泛黄的叶,翩翩落下,随了风,随了流水。宛如青花的初见时光,一去不返,我们都成了勇敢的缄默者。轻柔柳絮迎风舞,长发飘渺情梦幻。渺若烟云的以往,就那么淡淡然、悠悠然,悄悄远离尘间。缓缓前行于岁月的流逝中,徘徊在这踽踽独行的扁舟上,忆起了我那如花般梦幻的流年,溶溶月,淡淡风,缕缕情……轻叩,叶满门扉的铜环,惹了苍绿,泪湿了眸。只可惜,青梅未老,竹马已不知去向。寂寂庭院,寂寞深深,梧桐又把深秋锁。霜染枝头时,潮湿的心,最后把收藏的那一枚青梅,酿成了一行绝世无双的诗词。 “山有木兮木有枝,子悦君兮君不知。”纵使爱过以后是荒凉,纵使眼角眉梢的忧伤,再也无人读懂,也愿用颤抖的手,轻轻写下一份水木清华,婉兮清扬。君可知,这一场,灿若烟花的相遇,抵得过后庭三千繁华呵! 那些,被青萝拂绿过的句子,藏着初遇的美。那些,泛黄的时光里,藏着我爱你时的妩媚。缘聚缘散的陌上,相遇如烟,离别亦如烟。昨日的缱绻,成了时光里一阕染了沧桑,却依旧透着温柔的词章。 江南,我水墨的向往。烟雨小桥上,谁还在执伞凝眸远眺?经年的守候,无言的叹息,还会疼了谁的心扉?看南回的雁,一群群,转眼便无声。水岸的芦花,一夜开满枝头,若我们一向走,是不是也会一不留意,就到了白头。 长亭烟榭,紫薇开了,又落。为何,长满青苔的石巷,风声簌簌,唯独没有你的跫音。看那枫桥的渔火燃了千年又千年,看桥上迎面而来的过客错过一茬又一茬,我还在守一盏芽色的茶汤,等你来续。子悦君兮,君可知? 繁华笙歌落,当时只道是寻常。走过花开,走过花落,我只是,想与你守一份平淡,在某个老去的时光里温柔对坐。我们听南飞的燕子,与我们讲述当年衔泥筑巢的往事。我们听北去的风,带走的花笺,是丢在了路上,还是挂到了你的窗外。我们猜测,那一串锈迹斑斑的风铃,浅吟低唱。唱的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的长歌短亭。 看着吱呀的老木门里,庭院深深,古梅寂寂。一颗琉璃心,染了淡淡忧伤。别过那些鲜衣怒马,别过那些姹紫嫣红,到头来,谁做了谁梅花的妻,谁放逐了所有的俗世纷扰,只为安心守着一份平淡,与相爱的人修一份前世相约,今生再续的缘? 晚秋,忽已远。当时光如水流逝,所有的日子,都轻的像风一样。那些温馨的过往,依旧会在灵魂深处,散发着如莲的香气。缘去缘来,人走人留,终会在生命的缝隙里,长成殷红的朱砂,轻轻触及,便会有淡淡的痛疼。那是永恒的印记,无论时光如何漂洗,都不会泛白。此去经年,一齐走过的时光里,你始终如昔,微笑如花,装饰着我生命的苍白。 幻世天地间,过往如云烟。慢慢,收拢霜露过后的沧桑。我期望自己每一天,都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天边飘逸的云,如一枚红的刚刚好的枫叶,信步于自然,体味于自然。其实,早已看透繁华,洞穿俗世。任凭,万般皆蹉跎,不如真情伴。此去经年,只愿拥一份平淡如水的心境,陪你临水照花,静守一段苍绿的时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是,子悦君兮,君可知? 古风散文精选(十五): 红尘漫漫,孤影泪寒 寒风习习,落花依依。独自行走在田野间的小路,氤氲在心上的离愁,始终带着些许迷离,些许感伤。记忆中,往昔的片段,总有太多不舍。故事的结局里,总是萦绕着心碎的痛楚。 又是一个孤寂无眠的夜晚,看着清冷的月光撒满庭院,冷寂的寒风瑟瑟的吹落了映衬着如火的枫叶,羁绊着忧伤的思绪,充斥着梦境的苍白。 流年如水过,红尘影婆娑。时光的背影,悠悠走过,相遇时的完美,一段一段错过的景色,最终也是只影阑珊。晶莹的泪痕里,漾着萧索的面庞,只是再也无法寻觅以前最美的印记。无奈和叹息的声音落满了耳溿。 尘梦似烟,风轻云淡。悲情往事,红尘茫茫,故事里的繁华写不尽,爱恨离愁唱不完,回忆渐渐消瘦了岁月,写满牵念的素笺,如同风筝般在孤寂的天空里飞转,依旧找不到落地方向。 凝眸天空,缕缕烟雾中升起丝丝哀怨,清冷的空气里夹杂着怅然的气息,点点繁星点缀着夜空的寂寥,徒增几许感伤,曾几何时,心芬芳了邂逅的美,却也醉了遗憾的悲。 碎影细摇,独自徘徊。人生中,总是踏着流浪的脚步,伴随着孤独随风漂泊,一次相遇,一次离别,尘世间的悲欢离合,也只是一场浮梦,一场清欢。编织着憧憬的浪漫与幸福的情节,演绎的结局却是曲终人散。 锦瑟的流年里,总有一段红尘里最美的际遇,温暖了我冰冷的心房。徘徊在记忆的渡口里,细细的寻找着曾有的旖旎美丽,填补岁月无情的划过的浅痕。 斩不断尘世的纷扰,触不到昨日柔情,划过指尖的光阴,不曾为以前留下线索,再回首时,一切已变的茫然。仿佛那迷离的流星,划过夜幕的最美,显现却也只是瞬间。 红尘一梦,孤影泪寒。留恋的繁华,还是掩藏不了苍凉和飘零,随缘聚散,亦但是,一场梦,一场空。 第一百二十章 真姐妹不塑料(五) 秋夜的武当山,只能用宁静来形容。 夜空中挂着一饼明月,月光洒落大地,映照在华夏九州,一片银雪白霜;残夏的蝉儿在草丛中鸣叫着,伴随着阵阵的蛙声,更显几丝秋意。 金顶峰上,一个身穿长白纱袍的少年正于夜幕中慢慢走在崖边。少年步伐沉重,手中抱着一个红白间轻纱衣女子。 “答应我,你一定会没事的!” 少年温柔的说着。“怎么样?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的” “喂!回答啊,不然我就把你抛下来咯!” “喂...灵儿!你是在骗我吗?!!你不要睡!!!回答我!!!” 一斜阳光穿过纱帘直射在一位身穿灰色道袍的小道士脸上,将道士从睡梦中唤醒。 “啊!~又是这个梦” 小道士伸了个懒腰后懒散的说道。自小道士从懂事起这个梦就一直陪伴着他,几乎每晚都会做这个怪梦,小道士小时候请教过他的爷爷,而他的爷爷却只是用一堆含糊不清的措辞打发了他。 “我#@#¥¥@#!!!” 小道士摸过身边的智能手机看到手机屏幕上的8:00后高声大叫。 “完了完了!昨晚看动作片看太晚了,这下连晨练都错过了!” 小道士慌张的穿着道袍,手舞足蹈的自言自语碎碎念着。 “哐!!!”小道士房间的木门突然飞速的打开,砸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小兔崽子!现在都几点了!还在睡!” 一个黑脸凶神恶煞的高瘦道士在门内侧高声喊道。 “那个,师叔,我这不是昨晚练功练太晚了吗,今早又忘了调闹” “少他***淡!你小子每次都用这个理由,能换个新一点的吗!” 高瘦道士打断小道士的话大吼。 “嘿嘿,师叔,你老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我这最后一次吧!” 小道士厚着脸皮,笑着跟高瘦道士说。 “嘿!你小子!要是不把你交给师父,我可要被师父训啊!” 高瘦道士盯着小道士的脸,若有所思地说道。 “放心啦师叔,侄儿明白,明天侄儿就去向爷爷请求下山买这观中的食材,顺便再一不小心买那么几瓶陈年二锅头” 小道士奸笑着回答。 “嘿!你这小子,脑袋还挺灵光,不过你不知道观中禁酒么!” 高瘦道士义正言辞的说道。 “哎呀,我这个人脑子不好使,总是买错东西,最后也只好我自己消化点这些买错的东西了” 小道士咧着嘴笑着说道。 “唉哟!这小兔崽子居然不在房间里!是跑去哪了!要是丢了这可咋整!” 高瘦道士向四周环顾,手舞足蹈地扯着嗓子高声大叫!然后以一个华丽的后转身跑出小道士的房间,顺便用脚带上了木门。 “啪!”小道士一跃仰着瘫倒在床上。 “唉哟!群里的妹子又爆照了!哇塞!黑丝长腿妹子!这身材!哇塞!这屁股!” 小道士盯着手中的智能机自言自语着。 “砰!”一块石头从窗外飞进,结实的砸在小道士房间的墙上。 “谁!他娘的!” 小道士将手中的纸巾扔在昨晚睡前扔掉的那堆废纸巾上面后愤怒的骂道。 “砰!”又一块石头砸进来。 “嘿!!!到底是哪个***!!!敢惹你道爷!!!让道爷逮着有你好受的!!!” 小道士边穿内裤和裤子边破口大骂道。 “砰!”第三块石头砸进来。 “还真来劲了!你给道爷等着!!!道爷这就来回回你这****!” 小道士穿好衣服后急骂。 “给道爷出来!!!****!!!” 小道士翻窗出房间后,在旁边的菜地间大声骂着。 “唰~”从菜园子旁边的树林中又飞出一块石头。 “哼!”小道士冷笑一声,然后把脚一点,用一个自认为华丽,实际丑到爆炸的姿势躲了过去,接着,小道士将腿一拔,然后全身运气,接着运用武当派绝学轻功往石子射出之处奔去。一杯香茗,一捧真情,一份诗意,细品悠然韵味;一缕清风,一片悠云,一窗碎月,倾情领略无穷魅力。添香红袖赏群芳,未近柔枝已醉裳;竹菊梅兰同季绽,婉约豪宕结情长;清风一缕寄心语,闲诗清词暗香溢。兰馨幽沁,尽把尘心浣涤。一瓣心香,融化了静谧心底蓝色的忧郁,揉碎了朦胧的思绪。 伫立在初冬的门扉,守着一片狼藉,竟然不明白该怎样来整理这个秋天,远去的碎片。风中飘摇的那些残垣断壁,是谁亲手写下的离别?那一片无法抵达的风景,停在原地,在等谁缓缓归来?眼前的路,走了千遍万遍,只剩下一痕,雨的印记。瑟瑟的风,微凉了指尖,再也无法拾起碎了满地的明媚。花影浅移间,以前相拥过的地方,开出一树冬的霜白。秋,转眼已过,该冷了。风凉,雨凉,却怎及此刻的心凉。 想那缘聚缘散的路上,我们费劲万水千山,找到彼此;又隔着八千里路云和月,离开了彼此。是该庆幸,还是该遗憾?一心想要追寻的风景,在路上,还是在心上?对着一树树红的好看的叶,忽然就失了语。与自己对峙,与秋风对峙,我迷失在通往地老天荒的路上。 万水千山,终究藏不住我对你的思念。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转身后的每一天,月亮总是缺着半角,心空出了一块,却不想再听到任何关于你的消息。不是不想,只是害怕听到一些忧伤,从你的口中说出。那荒凉,岂止是霜的寒,还有那不愿触及的沧桑。 岁月,能够抚平所有来过的沧桑,山河能够承受所有的风雨,我却不能够将你来过的痕迹一一剔除。渐行渐远的记忆里,依旧藏着未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心愿。蘸一笔落满枫香的水墨,斟一杯桂花酒,自饮自醉。执手百年轮回,依风寻韵。铺满落花的素笺上,起笔是初见的惊艳,落笔是等候的妩媚。 红尘婆娑呵!应对四季的变幻无穷,常常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看着身边,朝来暮去的人事,依旧匆匆。一些深爱过的人,怎样转身就失去了消息?紧紧攥着以前的念念不忘,看一些折叠的词句,多么像我们青梅的样貌。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以前安抚过谁的哀殇?安坐初冬的时光里,那淡淡梅香,何时故人,再来嗅? 第一百二十一章 卿不负,不负君(一) 她俯身观察四周,见面前只剩左右两条路。左边那条看似平静但尽是血迹,右边那条虽气氛阴沉可干干净净,几乎不用再想,她转身就往右边走。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像她这种惜命的人更是如此。只是这右路越走越让她不安,直到她停在终点处,见不远处的石台上摆放着一块长相奇丑的石头。在看到这石头的时候沈商卿心里一震,不知为何竟觉得这石头正撒欢儿似的冲她招手让她过去。鬼使神差般地上前,当指尖触上石壁,一抹奇异的五色光流连在她指尖。“摇光,你一定要……”那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的声音竟然在此刻出现在她耳边,模模糊糊中,伴随着对方不停轻唤的“摇光”二字,一道铃铛声“叮铃叮铃”响起,直到……一根树枝突然伸出点在了沈商卿肩头。沈商卿差点闪了腰,匆忙回身防备,却在瞥见来人模样时动作一缓。是个男人,但显然不是一般的男人。他冷面肃然,黑发如墨松松扎在脑后,鼻梁挺拔,剑眉飞扬,双眼的位置被一条锦缎所遮,白色清透,青竹点缀。他身上的金袍隐约带血,丝丝血腥气自周身散发。四边阴暗褪去,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正在发光。沈商卿一看这架势,这模样,这打扮,这气势,活脱脱就是个**啊!那**虽看不见,手中树枝还是十分准确迅速地指向她手里的丑石,显然要她放手。沈商卿一看乐了,“你让我放我就放,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眉峰一扬,把树枝迅速移到沈商卿胸口往前一刺。沈商卿急忙后退双手交叉挡在胸前,“年轻人,你学什么不好学别人耍流氓,你这个样子,在山下可是要被浸猪笼的啊!”她嘴上讨伐,脚下却趁对方不注意往另一边跑动。那**不语,右手一抬便见一股黑气自四边凝聚,逐渐形成一个黑影。黑雾很快将沈商卿包围,她来不及赞这功夫人已经被逼的连退五步,“停停停,算我多嘴还不行?可要被人知道你天灵教二师兄在玄音谷杀了人,这麻烦怕也不小吧?”那黑影的手正伸向她的喉咙,当即在**一声哨音示意下停住。少顷,他说出了今天的第一句话,“你知道我是谁?”沈商卿叹道:“道友这打扮,我想不知道也难啊!”**诧异挑眉,很快竟默认了。天灵教,岐阳大陆排行第二的门派,最出名的并非他们的手段,而是一个人……一件金袍,一条白色锦带,天灵教排行第二的楼凤霄凭着如此张扬的打扮,几乎惹毛了全天下的修仙人。听闻上个月他炸了九幽门的密洞。听闻上上个月他闯了得月楼的宝库。听闻上上上个月他砍了风清阁的弟子……虽眼不能见,可这行径比那能看见的人还要折腾百倍。正因此就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沈商卿也在一众师兄弟口中知道了这个天下第一的麻烦。楼凤霄并不在意,道:“你若尸骨都没了,谁能知道是我?”沈商卿点点头,觉得他说得很对。可很快想起楼凤霄压根看不见,她扬声道:“对对对,所以我得想点别的办法。”楼凤霄从未见过如此耿直之人,正想她到底在耍什么把戏,忽听“我呸”的一声,自己召出的鬼影就此消散。淡淡的血腥味儿飘过,楼凤霄没想到沈商卿竟咬破嘴唇以人血逼退了鬼影,而她本人也趁乱窜进一旁的林中。楼凤霄没有去追,站在原地,一脸意外。即便他现在有伤在身,召出的鬼影也绝非一般人能驱散。那女人不过一口和着血的吐沫就破了他的功,这样的能力可比她的废物之躯更让人在意。沈商卿早不知跑去了哪里,适才破罐破摔用从藏书上看到的方法竟然成功脱身,让她现在都觉得置身梦中。她跑啊跑,见前方不远处似有亮光,当即冲了过去,可就在她窜出草丛后,目光所及之处,站着一个男人。沈商卿,当场石化。人还是那个人,景还是那片景,石台还是那块石台,而她沈商卿,还是那个沈商卿。小道士进入树林后,只听见一阵阵鸟鸣正往后山的山崖而去。 “看你往哪跑!” 小道士迈开大步伐往鸟鸣之地奔去说着。 “啊?!!这?!!” 小道士奔出了树林到了后山,第一眼看见的却是一个白衣女子躺在后山悬崖边的大青石上,然后大声喊道。 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小道士一脸疑惑地望着白衣女子,缓慢地迈着脚步轻轻地向白衣女子走过去。 “咦?哇塞!!!” 小道士看到白衣女子的脸庞后高声大叫道。这个女子的相貌,是他从未见过的,不对,应该说是他所见识过女性中,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这女子的美貌——瓜子脸静静地躺在青石上,千缕青丝披散开,随着白纱裙与清风共舞,长长的睫毛俏丽而安静,高鼻梁与粉红小嘴流露着丝丝气息,雪白的肌肤与青石相映,更突出阴柔俊美。 “小娃娃,才几岁而已,就露出这幅模样,懂个屁啊!” 就在小道士痴痴的看着女子,双手又开始准备不安地躁动时,旁边一个男子说道。 “嗯?啊!!!~~~” 小道士缓过神后大叫道。 她竟然就这样……转回来了。楼凤霄负手在侧,沈商卿不看也知对方定是满面嘲讽。她望着周围脚底又抹了油,可身子还没转,耳边划过一道冷风。沈商卿看着被钉在树杆上的那一枚叶片,此刻竟如利刃一般闪着寒光。“我下了结界,你出不去。”楼凤霄道。她扶额叹气,“你年纪轻轻心机这么重,很容易秃顶的。”楼凤霄面不改色道:“石头。”沈商卿看了眼自己紧攥着的丑石,楼凤霄身为天灵教众不远万里来玄音谷寻一块石头,她虽对玄音谷毫无感情,可也不想它落入邪道之手。更何况谁知道楼凤霄拿到石头后会不会反手把她给宰了?这样想着,沈商卿几乎下意识就扯开裙带把石头塞进了裤裆。楼凤霄闻声不对,抬起的脚蓦地顿住。沈商卿长出口气,自己这一世英名……怕是要毁到狗肚子里了。“先说明,我对这石头没兴趣。”沈商卿道,“不过这是玄音谷的东西,你想要也该登门拜访好好求去,到时我……” 第一百二十二章 卿不负,不负君(二) “离潇!“低声呼唤,满是求助。 回应她的,是背上再一次皮都被拉下来的撕裂,好似在剥着她的仙骨,痛的云未央倒抽一口凉气。 “还有四十下,继续!“ “……“四十下?才十下,未央已经感觉自己半条命都在游离。 当重重的鞭笞再次抽在她身上,那一刻,所有力气都汇聚一声:“不要,我没有!“,而后她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连呼吸都提不上来。 眼泪滑下眼角,满是绝望:“为什么不信我?“,为什么…… 她怎会丢下他去找君煜呢?她真的没有,可没人相信她,天母要惩罚她……而离潇,始终不曾出现。 整个天宫都在传她和魔界王子私通,胆大的和太子大婚之日偷跑去魔界,欲和君煜私奔。 离潇一定听到那些传言,可他……应该相信她的不是吗? “唔!“再一鞭子下来,背部火辣辣的,她知道,就着火焰,她现在已经劈开肉绽。 就在她即将支撑不住失去意识的时候,夜离潇到底还是出现了。 云未央想解释,然在看到他臂弯里挽着的皙白玉手,眼泪更凶猛的滑了下来。 走近一看,竟是她的妹妹幽雪,他们怎么会在一起?! 不等她出声,夜离潇就先冰冷打破沉默:“还有多少?“ “回殿下,还有三十八!“ “……“,他知道? 他知道她在受罚? 云未央本就不好的脸色,此刻更是苍白的厉害,嘴角挂着鲜红的血迹,极力的抬起头看着这个昔日温柔的男人。 “离潇……“,“继续打!“,话没说完,就被男人狠狠打断。 而这三个字,让云未央的心更是瞬间撕裂。 他挥手的下一刻,如雨的鞭子落在她背上。 烈火赤鞭,活剥仙骨! 这天上的仙子无不惧怕着这可怕的鞭刑,而这刑罚,也是天母下的最重的刑法,云未央不相信他会亲自下令。 然,她失望了! 他的命令,让那些人更狠,“唔,嗯!“ 闷哼出声,额头都沁出细细密汗。 不是她不愿意叫,而是她现在根本就叫不出来,这样的她在夜离潇看来就是死不悔改的沉默,语气越加狠厉:“打,重重的打!“ 云未央被抽的晕过去,又在强烈的痛感中醒来,血腥味蔓延在鼻尖,入目的是夜离潇的憎恨还有云幽雪的胜利暗笑。 只要夜离潇稍回头就能看到,可惜……男人的目光始终恨恨的在她身上,这样的目光,比落在身上的烈火赤鞭还要让她痛。 眼泪,悉数收回去!只剩下挑衅的笑,这笑,让夜离潇更怒不可歇,“加五十!“ “诺!“ “……“再加五十?他是想要了她的命吗? 抽离灵魂,云未央总算明白这滋味,嘴角蔓延着温热的液体,堕落在雪白的白玉板上,晕染出血花。 云未央不知道是如何受完了一百鞭刑罚! 等她醒来的时候,是在冰山雪牢,寒风呼啸,冷风如带着刀子一样在她身上割着。 她想卷缩起来,然而动来的只是咯吱咯吱的铁链声,随后铁链上如有电流一般直接逼入她的手腕,蔓延至浑身! “啊,啊!“,“啊……!“ 动的越凶,那如雷电而击的痛苦就接叠而至。 这时候云未央才知道,这个地方……就是传说中专门拿来关和凡人私通的仙女,而她……在所有人心里,是和魔君私通,理应被关在这里。 看着不远处的熟悉的背影,强忍着的眼泪哗啦流下来,满是委屈,“离潇!“ 云未央的声音满是颤抖:“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她在解释,多少高傲都在此刻被揉碎。 男人始终背对着她,没转身看她一眼。 面对她的解释,语气带着恨意的问:“为什么会是你?“ 为什么会是她?呵呵,她也想知道她为什么在魔界醒来啊。 “我说过,我没有,我说过……!“ “你没有,呵呵!“,而后不等云未央再说话,一道光,男人消失不见。 看着夜离潇刚才站立的地方,云未央浑身发颤的哭着,颤抖的弧度大,再次被玄铁链上极其的雷电流击的形神俱灭。 “嗯!“,闷哼出声,她不敢再动。 知道动的越厉害,玄铁链上的雷电流就更厉害。 想着刚才决然离去的男人,满脸绝望…… 一股香气袭来,云未央差点稳不住。 “看来姐姐已经摸透这玄铁链奥秘,知道怎么躲了!“,云幽雪的声音响起,带着轻笑。 云未央看向她,原本心如死灰,此刻眼底燃烧的满是怒意,满口银牙咬碎:“是你?“ 问的是她和夜离潇大婚那天的事儿。 “是我!“ “你,怎么可以?“,云未央没想到云幽雪会承认。 那天,她和夜离潇大婚,在新房昏倒结果醒来竟是在魔界,而她身边……是君煜!夜离潇和云幽雪闯进魔界,看到的就是满身魔气的她。 云幽雪当时大喊:她身上已经有魔气! 那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她已经和君煜在一起了。 夜离潇满身怒气的将她带回去,之后是刻不容缓被施以惨绝人寰的刑法。 云幽雪笑的挑衅,丝毫不在意云未央的怒气,“你想成为未来的天妃,也要问我答应不答应。“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说过你不喜欢他的!“,怒吼,响彻整个冰山之巅。 她问过的! 她这个做姐姐的感觉妹妹对夜离潇的心思不同寻常,可问她是怎么说的?当时,她说:我不喜欢他! 可后来,这到底又怎么了? “他喜欢你,你想让我硬抢吗?我不会那么傻,最后只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所以你就将我往死里害?“,这就是自己的妹妹? 看着眼前一身光鲜华服的妹妹,云未央心就如刀子在割,脸上的冰都是被泪水凝成的,此刻哭都哭不出来。 “现在好啊,他会恨你一辈子,我的好姐姐,这只是个开始,好戏还在后头呢!“ “你……!不是人!“,云未央满是怒意,激烈的挣扎触动了玄铁链上的雷电流,击的她惨痛连连。 第一百二十三章 卿不负,不负君(三) 看着云幽雪的目光,都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 “对,我不是人,我是蛇啊,我的母亲也是蛇,所以我就活该被人看不起,一直捡你剩下的东西?“ “……“剩下的东西?呵呵。 她怜惜她年幼母亲死的早,自己有什么都会给她一份,就连父亲传授的秘籍修炼,她也偷偷教给她,在她心里也只是剩下的东西。 早已被冻僵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嘲弄的笑,也不知是嘲弄云幽雪的愚昧,还是嘲弄自己的愚善。 “农夫和蛇的故事,果然还是该听的!“,蛇是冷血动物,就连心都是冷的,怎能体会温暖?只是,云未央目光里的嘲弄更深,“你也知道你是低贱的蛇类,以为将我除掉就能成为太子妃?我不可以,你……天母更不会答应!“ 转眼,一年! 天上的一年,人间百年!可真漫长啊,这一年里,云未央每次动一下,那些电流都会让她灵魂都跟着被抽离。 久了,她也就不敢再乱动。 此刻的她,浑身狼狈,唇瓣都开裂了,动一下都痛的厉害。 一年不见的男人到底还是出现在了她的眼前,夜离潇满身冰冷的看着她,语气亦是冰冷无比:“他没来救你,他心里没有你,后悔吗?“ “我……!“一张口,唇瓣的裂痕就被撕开,疼的云未央倒抽一口凉气,艰难的抬起头看着依旧俊美儒雅的男人。 他……是那么温暖,然而此刻看着她的眼神却是那么冷。 笑了,云未央笑了,笑的坦荡无比,“我没做过,何来后悔?“ 一年前,她解释,但没人相信她。 此刻,自然也不会。 “你,为何来?“,不等男人说话,云未央就先问。 一年了,夜离潇当真狠。 从飞升之日到如今已经两千年,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见……!他会找各种理由见她,从不分开的两人,这一分开就是一年。 男人看着她,眼底没有了往日的温柔,全是冷意:“来看看你死了没有!“ “……呵,当真狠!“ 这男人啊,真的狠。 看不到男人的眼底,云未央微微低下头,不让男人看到她一瞬间眼底的碎裂。 看着那狼狈不堪的小女人,夜离潇眼底流过一抹冷与复杂并存的神色,道了一句:“后日,是我的大婚!“ “……“ 轰一声,云未央的世界里有什么坍塌,本就苍白的脸色,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更是瞬间面如透明。 抬头,看向依旧冰冷的男人,再开口,唇瓣颤抖的厉害:“和,和谁?“,大婚! 他竟然要大婚了! 一年前,他们两的大婚乱七八糟。 而如今他再次的要大婚了,那么是和谁呢? 四目相对,那一刻夜离潇眼底亦是有东西破碎。 她很狼狈,狼狈的,让他有一瞬间的动容,但吐出的话,却是毫不迟疑:“凌霜!“ 霜仙子。 听到凌霜的名字,云未央先是松了一口气,而后更是惆怅无比,……,不是云幽雪,是一直深得天母喜欢的霜仙子! 此刻看着夜离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言不语,更让夜离潇眼底的恨意浓郁,在他转身之际,身后传来云未央颤抖的三个字:“还算数吗?“ 顿下脚步,没回头。 语气依旧清冷:“什么?“ “你以前说的那些还算数吗?“,他说过,此生非她不可。 然而一年前他带着云幽雪抓住了满身魔气的她,他用高高在上的权利惩罚了她,也顺带将她一颗心大打进了地狱。 只是此刻在听到他大婚的时候,她的心还是抽了。 眼底,带着一种夜离潇懂或不懂的绝望,只要此刻他说不算数,那么一切的一切…… “云未央,你不配!“,面对她的问题,夜离潇回了她的是这六个字。 那一刻,云未央清楚的听到自己胸腔传来的哗啦声。 而她脸上却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嘴角扬起一抹幅度。 不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悲哀。 “你说的对,我不配!“,那么多年,从她飞升那一刻他就在她身边,现在算算,两千年了。夜离潇回头,看着地上狼狈的女人,心里有那么一刻的动容,可想到她和君煜衣衫不整的样子,到底还是止住了上前的脚步! “我们之间,就这样吧!“,心痛,也心狠的丢下这么一句话。 夜离潇走了。 云幽雪又来了! 显然,夜离潇的大婚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带着满身的怒气,还有满眼的恨,“啪,啪,啪!“。 上来就先甩了云未央几个耳光。 身体强大的晃动,惹的玄铁链上的雷电流更凶猛。 “唔!“痛! 强烈的痛感,让云未央闷哼出身,浑身上下早无一年前的清冷高贵,有的只剩下这一年磋磨后的狼狈。 漫过心的痛,叫撕心裂肺。 云幽雪狠狠的看着她道:“还真被你说中了,不是你,也不是我,不是我!“,怒吼,响彻整个山巅。 云未央抬头看向她,嘲弄的笑道:“那你打算让她明天在谁的床上醒来?你,会更狠的对吗?“ “啪!“,“呕,噗!“,耳光声,呕吐鲜血的声音,是那么凄厉,刺耳。 夜离潇要大婚了,云幽雪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了云未央身上。 似乎这样的打还不够,云幽雪抽出自己的彩虹鞭,狠狠的抽在云未央身上。 “唔!“ 云未央倔强,且带着坚定的看着云幽雪,不说话,但眼神控诉着她的恶心。 那鞭子,还是她亲手织给她的,现在好了,全部被她拿来对付她了。 一鞭又一鞭的抽在云未央身上……!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在下一鞭子就要抽出的时候,云未央到底还是开口。 这样的折磨,她受够了。 只可惜,这些人不会轻易放过她,哪怕她已经被拉下了天妃位置,觊觎那个位置的人,也依旧恨不得将她抽筋剥骨。 云幽雪冷笑:“杀你?太便宜你了!“ 最终被他一句''不配''划上句号。 “啪!,啪,啪。“云未央话落,就是好几个巴掌狠狠的扇在脸上,本就僵硬的脸,好似被打裂开一般,疼的厉害,而她丝毫不出声。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卿不负,不负君(四) 对了,还有那个菩提魔果和菩提金果,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啊好东西,虽然这样菩提树不是那个什么天地灵种,但既能够酝酿出菩提魔果和菩提金果,总是不凡,把菩提魔果给褚皓然服用,说不准,可以弥补大雷音寺那个菩提魔果的缺失。 褚皓然不是说,那个菩提魔果似乎年份不到?一枚不够,那就吃两枚,哈哈——人界的医生开药,都是这么玩儿的。 至于那个菩提金果,东方妃儿瞄了一眼,如此充沛的灵气,加上酝酿的浩然生气,淡淡的清香,凝儿不散,她老早就流口水了,要不是要强抢菩提魔果,她在大雷音寺的时候,就想要弄个菩提金果尝尝——据说,这玩意比人参果还要好吃。 想到这里,东方妃儿心中大乐,要是这地方没个主人,这些宝贝可都是她的了。 当然,那个菩提树,她就更加不会错过了,等下直接挪移到极乐沙空间里面,让青鸾好生照顾,说不准数万年时间,也能够长成向大雷音寺那样的巍峨大树,遮天蔽日。 “妃儿,我们进去看看?”褚皓然皱眉道。 “嗯!”东方妃儿点头。 “妃儿,我感觉好生奇怪!”褚皓然放慢脚步,一步步的想着那间未明古殿走去。 “什么?”东方妃儿不解的问道,“有什么奇怪了?” “妃儿,你想想啊,我们刚才一路过来,这里有多大?”褚皓然道。 “大概方圆好几百里!”东方妃儿低声道。 “这么庞大的建筑物,居然在一夕之间,化成废墟,而且,在仙界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也从来没听说过,有二棵菩提树,能够酝酿出菩提魔果!”褚皓然再次把目光落在那棵近乎枯萎的菩提小树上。 这棵菩提树,和大雷音寺正殿前的菩提树,完全不可以同日而言,那绝对不是一个等级的。 但是,那原本的庞大树桩的存在,却可以证实,这棵树原本也是巍峨的,也是参天蔽日的——只是后来被人生生的砍断了。 未明古殿的门前,挂着一块铜牌,似乎是门匾,如今却被人印上了一个偌大的手印,原本的字迹,自然是一个也看不清楚了,而铜牌也摇摇欲坠,快要从古殿上坠入了。 两扇很是普通的木门,原本灿烂明丽的油漆全部剥落了,剩下的灰白色的木头,裸露在风中。 褚皓然和东方妃儿同时走到门前,东方妃儿伸手,推开门—— 嗡——嘛——呢——叭——咪——吽—— 六字真言陡然在东方妃儿的耳畔响起,这六字真言,她曾经听得佛陀念过一次,当时一个字,都酝酿着无穷力道,似乎包容天地之威,要不是有着紫薇大帝帮她抵挡,她直接就别灭杀在这六字真言中。 但这次她所听到的六字真言,却是温润祥和,一瞬间,东方妃儿只感觉全身都暖洋洋的,如同是沐浴在春风中,又向是浸泡在温泉内,洗涤经脉血肉。 一阵风吹过,有白蒙蒙的灰烬飘出来,褚皓然陡然神色一变,当即长袖回过,把里面那些白蒙蒙的灰烬全部荡了出去。 “这是——”东方妃儿看着那些白蒙蒙的灰烬,陡然心中一惊,她已经明白了,这些灰烬是什么东西。 “这里死了多少人?”东方妃儿惊呼出声。 “数之不尽!”褚皓然摇头,这未明古殿中的灰烬,竟然全部都是骨灰,层层叠叠的扑在地上,可以想象,当年这地方,一定是尸骨如山,血流成河。 “你看——”东方妃儿抬头,看着古殿的中央,一尊莲台上,端坐着一具骨骸,只是这骨骸和地上白蒙蒙的灰烬不同,那骨骸竟然呈现淡淡的金色,大概也是这具骨骸没有腐化成灰的缘故。 就在那金色骨骸的坐前,有着一盏古朴的青灯,一灯莹然。 “这人居然修成了金身!”褚皓然皱眉,心中不解,一个修成金身的大能,居然再次寂灭了? “什么意思?”东方妃儿不解的问道,“什么角金身?” “知道为什么角大罗金仙吗?”褚皓然笑问道。 “难道就是骨骼的转变?”东方妃儿一愣,她修炼成仙之后,明显的感觉到,自身的经脉茁壮,仙灵之力在体内循环,生生不息。 血肉更加充满韧性,不染尘埃,而内视之下,她也现,她的骨骼比原本更加光洁。 “对!”褚皓然点头道,“修仙——自然需要肉身的不断淬炼和强韧,否则,一旦肉身受损,魂魄也会随着魂消魄丧。” 开始的修炼,自然是从外表的###脉开始锻炼,然后才到骨骼的转变,你已经是下品仙###你感觉,你的骨骼是否有着巨大的变化?” “好像变得晶莹透明了,和美玉一样!”东方妃儿道。 “对极!”褚皓然点头道,“就向凡人一样,刚刚出生的时候,骨骼柔嫩,但生机勃勃,到了壮年,骨骼也变得异常坚韧,可到了年迈时,骨骼就脆弱无力,一样的道理。” “仙人则是不同的,越是修炼,就越强大!”褚皓然道,“这人是被人用大能杀死的,不是自然寂灭!” “为什么?”东方妃儿不解的问道,她看过来看过去,那具骨骼完整,并没有散落的迹象,而且还是好端端的盘膝坐在莲台上,可以说,从外表看,这人绝对是自然寂灭的。 “因为他的肉身腐朽了!”褚皓然道,“大罗金仙只要不是被人斩杀的,自然寂灭,肉身都可以保持万年不腐的,而这人明显不是!” “就算如此,他还是很厉害了!”东方妃儿一边说着,一边绕着莲台转悠了一圈,不禁轻轻叹息,大罗金仙?就算修炼到大罗金仙,最后还是化成了一架金色的骨骸,一无所有。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那盏造型古朴的青灯上,这主人都坐化多年,这青灯却依然莹然,并没有寂灭,看样子,应该是难得的宝贝。 “妃儿,真是好生古怪!”褚皓然的目光,也落在那盏青灯上,半晌才道,“这灯好像佛陀那胖子的成名神器。” “那胖子的成名神器,怎么会落在这里?”东方妃儿一般说着,一边蹲下身去,伸手去捧那青灯。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卿不负,不负君(五) “妃儿,真是好生古怪!”褚皓然的目光,也落在那盏青灯上,半晌才道,“这灯好像佛陀那胖子的成名神器。” “那胖子的成名神器,怎么会落在这里?”东方妃儿一般说着,一边蹲下身去,伸手去捧那青灯。 “妃儿,不要妄动!”褚皓然忙着要阻止,但是,连着他都没有想到,在东方妃儿的手指接触到青灯的瞬间,陡然,青灯爆出一道青光,随即,陡然没入东方妃儿的体内。 “妃儿,你怎么做到的?”褚皓然愣然,如果这时佛陀那胖子的成名法宝,那可是神器级别的,但想想,东方妃儿连着补天炉都可以祭炼,何况是这个? “不就是火嘛?”东方妃儿不在意的扁嘴笑道,“我就用了一点点的燧星之火融入进去,于是,它就听我指挥了,你看——”她说话的时候,轻轻的拍手,那盏青灯顿时出现在她手中,青光莹莹。 而随即,青光陡然出五彩霞光,把东方妃儿都映衬着一片霞光迷离。 “妃儿好漂亮!”褚皓然赞道。 “褚大哥,你知道这宝贝怎么使用吗?”东方妃儿问道,总不能没事拿出来做照明工具吧,仙界好像不用这个照明的,都是利用大型法阵,可以持久保持光明,甚至,人造太阳都可以弄出来。 褚皓然愣然,她都把这玩意收了,居然还问他怎么用? “妃儿,你都收了,我咋知道?”褚皓然苦笑道。 “我只是利用燧星之火把她收了,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东方妃儿偏着脑袋,冲着那金色骸骨拜了拜,笑道,“大仙您好,您老人家都寂灭这么多年了,这青灯也留着没用了,就送给小女子玩玩吧!” 嗡——嘛——呢——叭——咪——吽 刚才的六字真言,再次在她耳畔响起,温润祥和,如同是黄钟大吕,遗韵悠长,却带着天然的天地之威。 “这么说,就当你老人家同意了,嘻嘻!”东方妃儿伸手扮了一个可爱的鬼脸,逗得褚皓然笑了出来。 “人家都寂灭这么多年了,你巧取豪夺,也不用这样!”褚皓然轻笑道。 “不是的,褚大哥,我刚才听到六字真言了,比佛陀那个胖子念得好听得多了,我听了全身都是暖洋洋的,这才是六字真言啊,那个胖子念的什么真言,是要人命的!”东方妃儿忙道。 “你心理作用吧,哪里有什么六字真言,我怎么就没有听到?”褚皓然摇头道,“再说了,佛家的六字真言,千变万化,一言可以渡人成佛,一言可以斩杀人于无形。” “褚大哥,你个真的没有听到六字真言?”东方妃儿皱眉问道,“我都听到两次了……你别吓唬我,我……活见鬼了?” 褚皓然一愣,六字真言?他根本什么都没有听到,难道说,竟然是古佛遗韵不成?妃儿还真是造化不浅。 褚皓然看着东方妃儿一脸怕怕的样子,想着她自己还###重塑肉身的,居然怕鬼?再说了,她都已经死过一次了,该当知道,别说是虚空仙界,就算是在灵界,灵鬼都是最最低贱的品种,以她的修为,弹个手指都都可以灭了十个八个的。 他倒也没有夸张,东方妃儿主修天地火种,这可是一切不干不净的生物的克星。 “妃儿,这大概是古佛遗韵,你造化不浅,才可以听到,我是修魔的,天生和佛家修炼想冲,自然就听不到了。”褚皓然忙着解释,安慰东方妃儿,虽然她一脸怕怕的模样很是可爱。 “真的?”东方妃儿瞪大眼睛,扮着纯情无辜。 “当然!”褚皓然用力的点头,表示肯定。 “没有鬼就好!”东方妃儿忙着笑道,说实话,她虽然明明白白的知道没有鬼,可是当她看到地上厚厚的一层白蒙蒙的骨灰,加上莲台上那个淡金色的遗骸,她还真是有些心中懵。 “褚大哥,你说这人是佛修?”东方妃儿好奇的绕着那莲台又走了一圈,这莲台已经非常破旧了,甚至她现,这莲台上,有着多处损伤,佛祖坐下的莲台,自然不是普通之物,而是法宝,自然不存在磨损破旧的缘故,所以,她连着想都不用想,也知道莲台乃是受人攻击破损的。 “当然!”褚皓然点头道,“从外面的庙宇,佛像,还有刚才被你收起来的青灯,都可以证实,这人就是一个佛修,而且,修为极高!” “等价大罗金仙的造诣,修为自然是高了!”东方妃儿低声叨咕了一声,问题是,这人为什么坐化在这里,而且,这附近大片的废墟,又作何解释? 还有这满地白蒙蒙的骨灰,如果这些人不是正常死亡,那么,当年这地方绝对是血流成河,到底生了什么,导致如此惨烈的战斗? “妃儿,你看这个――”突然,褚皓然用脚在地上摩擦了两下子,白蒙蒙的骨灰中,居然出现了一颗鸽卵大小,晶莹剔透的珠子。 “这是珍珠?”东方妃儿好奇,当即附身把那珠子捡了起来,只是这珠子,虽然有着一层蒙蒙的光泽,玉润光滑,可却不像是珍珠。 “这是舍利子!”褚皓然低声道。 “啊?”东方妃儿闻言,惊得差点就把手中那枚舍利子掉在地上,舍利子?她自然是有所耳闻,传闻,得到高僧在坐化的时候,脑中会留下一颗晶莹剔透的舍利子,被称为“佛骨”,乃是佛门圣物。 “这里还有!”褚皓然有着力在地上的骨灰中寻找,很快,就再次找到了数十颗舍利子,而更多的舍利子碎片,也加在白蒙蒙的骨灰中。 “这么多的舍利子?”东方妃儿小心的捧着手中散着蒙蒙光泽的佛骨,满脸都是震惊,这地方对哦地坐化了多少高僧? “这里的死者,全部都是佛修!”褚皓然深深的吸了口气,虽然他不喜欢佛陀那个胖子,甚至两人之间,有着极深的仇怨,但是当他看到这么多的佛修葬身于此的时候,他也一样,心中透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 东方妃儿小心的把那些佛骨全部放在破旧的莲台上,轻轻的叹道,“真是可怜,这些佛修难道死后,竟然没有人为其收敛尸骸?” 第一百二十六章 要风得风 佛修的舍利子,和修仙的内灵一样,一旦破碎,就意味着生命的中止,这人下手太过狠毒了。 “褚大哥,你看我捡到了什么?”东方妃儿突然从地上捡起一枚黑黝黝的珠子,这不是舍利子,也没见有什么光泽,平淡无奇。 “这是佛珠?”褚皓然愣然。 “应该是的!”东方妃儿点头,又在角落里面四处寻找,果然,除了舍利子,她有找到了五颗黑黝黝的佛珠,光泽暗淡,毫不起眼。那天我信手拿起一本书,那是关于龙宫的一段故事,书中说道龙宫的侍女为了护送贡品而一行人飞到了天庭,按照书中说得法子,我屏息静气,暗运法力,脚底下突然就轻飘飘的,然后我无目的的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所在。回首望去,雨竹阁早已不见踪影,离开了家但却不认识路,这让我有点心慌,于是我朝来的方向跑了很久,有大半天的样子,才看到雨竹阁屋檐的一角,没想到这轻轻一飞,竟已是几十里路的样子。 当我气喘吁吁的跑回书斋,如霜正提着水在浇灌竹林,我一把从背后抱住了她腰:“如霜,我学会飞了。” 如霜仍然是淡淡的:“真是一个法力低微的小仙啊,倒现在才学会飞。” 可是这样我就已经很满足,我需要有一个人来诉说成长的过程,我和如霜,我们只有彼此,只有对方才能分享所有的喜悦,所有的忧愁。 之后的几天,我开始飞到了更远一点的地方,并且可以熟练的再飞回来,我渐渐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飞行方向和速度了。 我不再象那天一样,慌不则路的跑回来,更多的时候,我会摇着一把纸扇,气定神闲的走近来,然后再一把搂住如霜,兴奋的告诉她我都去了哪些地方。 如霜总是歪着头听着,她漆黑的眼睛深不见底,没有期待也没有希望。 她倒底只是一幅画,一幅没有感情,不会表示喜怒哀乐的木头人。我很想给如霜给个外号叫“木头”,可是一看到她那张绝美的脸,又忍了忍,没有叫出口。我想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是爱她的。 在漫无目的的飞行中,我发现了一些神仙的住所,有的地方冰雪皑皑,有的地方四季如春,但我都没有靠近,每个神仙都有保护自己的结界,而我是一个身份低微刚刚出世的小仙,如果悄悄的走近,只怕会让那些强大的结界弄得四分五裂。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山谷,这里长满了奇花异草,走入其中美丽的景象会让人忘记身之所在,到处迷漫着让人沉醉的奇香。我开心的到处转着,然后我发现了一件更开心的事情,这里没有神仙居住,也没有令人室息的结界,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我多了一个可以游玩的绝美所在。 第二天去的时候,我带了一本书,只是却懒得翻阅,先生的书我都看遍了,我躺在一株高大的象茶花一样植物下面,懒洋洋的闭上眼睛,书和纸扇被我丢在一边。后来,我听到了一阵细碎的响声,但我没有睁眼,我想,也许是风吧。 还没等我想得更多,一个软软的身子扑到我的身上,睁眼一看,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孩子正卖力的试图用绳子把我绑起来。看到我好奇的望着她,她愤怒的叫道:“哪里来的小妖。” “小妖精,你才是小妖精。”我笑着,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她圆溜溜的大眼睛就很喜欢她,也许是因为没有见过其他人,这个小孩的出现让我感到很开心,我一把她抱在怀里,转了几个圈,抛到高空再轻轻又接住,那孩子气得脸都红了。 “我才不是妖精,我是神仙,我是花神,花神。”她气愤的说。 “唉,我想象中的花神都是超凡脱俗的仙女,她们有着无边的法力和美丽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小孩。”我假装叹息着。 那孩子红了眼圈:“我是掌管兰花的花神,姥姥说,我会长成一个漂亮的花神的。” 那个漂亮的小花神就是青岚,命运的邂逅就让我们在那个平凡的一天里相遇了,从那天开始,我多了一个斗嘴的对手,一个讲心事的朋友,我的屁股后面,就这样多了一个小尾巴。 认识青岚的时候,她正在日夜思念一直照顾她的姥姥,由于谷内百花增多,附近的仙泉已经不再够用,姥姥去了更远的地方寻找水源,这里的花都是有灵气的,她们以后都会成长为花神,于是,需要神女宫的仙泉才可以活下去。姥姥离开了已经很久,青岚在一天一天的长大,当她长成十五岁少女的时候,而那些即将枯竭的仙泉,也濒临干涸。 这些事情总是让青岚拧着小眉头,小小的脸上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忧伤。我是她除了姥姥唯一的亲人,许多个夜晚,她都是挂着眼泪在我的怀里睡着,她总是可怜巴巴的说:“今天又死去了一株仙草,竹君,我们的仙泉越来越少了。” 我是一个法力低微没有任何本领的小仙,我悄悄的恨自己如此平凡,我不知道如何帮助青岚她们,每天夜晚,当她忧伤的呆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只能给她讲故事,讲那些在书里看到的故事,关于爱,关于希望,关于信心。青岚和一众仙草总是静静的听我的故事,然后她们疲倦的睡去。 我和青岚一样,开始期待姥姥的归来。 “他们都是被杀的!”褚皓然摇头,“你看这些破碎的舍利子,都是被人用大手法活生生的打碎的,而且,这些碎片,远比那些完整的舍利子更有光泽,可见――没有被灭去舍利子的,都是普通的佛修,这地方,曾经一度,血流成河……” “可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西方极乐净土出过这样的事情?”东方妃儿皱眉,低声说道,“要是真有人大量的屠杀佛门弟子,佛陀岂会善法罢休?” 褚皓然摇头,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佛陀虽然表面上笑眯眯的,一脸的慈祥,但他却知道,这家伙实际上腹黑怕死,而且是绝对不肯吃一丁点儿亏的主。 第一百二十七章 要雨得雨 我不知道天庭里倒底有多少神仙,正如我不知道天庭倒底有多大。从雨竹阁向外望出去,到处都是如云似雾的结界,每一个神仙都隐居在自己的住所,他们不走动,不来往,听不到音乐和丝竹之声,也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哗。雨竹阁只是在天庭最不起眼的地方,周围没有邻居,没有花草,只有茵茵的翠竹,每到雨天,那些竹子,就会发出萧索的哽咽之声。 难道它们也如我一样寂寞吗? 如霜在写字,一笔一划的,非常认真,从后面看过去,她瘦削的背影在微风中显得甚为单薄,一头青丝直垂到纤细的腰上。不用看我也知道她写得是什么,她已经写了一百多年的字了,写来写去就是一个“萧”字,真是没有思想的女子,难道就不能写点别的,我摇摇头,从她身后转过来。 她看到我以后,轻轻的“咦”了一声,然后纳闷的看着手里的笔,她发呆的样子很美,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让人美得窒息的女子,可惜,天庭里象她这样美丽的神仙实在太多了,相比其他的神仙来说,如霜多了一份不诣世事的稚气,心地就如同水晶一样,太过透明,所以就显得有点傻气。 我伸袖一抹,她写在纸上许多个“萧”字就无影无踪了,洁白的纸上顿时恢复空空如也。“如霜,你总是弄脏我的纸,如果先生回来,会生气的。”我责怪她。 如霜嘟起了小嘴,我却不看她,无论她是什么样的神情,都十分美丽。有时我也难免被*,唯一不被她诱惑的恐怕只有先生了。 想起我的主人,我禁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竹君,你又来和我闹了,我写了一个上午呢,如果先生真的回来,看到我写得这些字,一定会高兴吧。” 如霜轻轻嗔怪我,其实我知道她是十分的生气,她想冲过来拧我的肉,撕我的头发,但她不能,她只能这样轻言细语的说我,透明如玉的脸上却已经泛起了恼怒的红晕。 “不,先生不会高兴,如果先生回来,他不希望看到你能写字,不希望看到我能行走,他只会用我来写字,然后向从前一样,无数无数个夜里,看着你,直到看得困了,昏昏睡去。” 我每次都会这样残酷的点醒如霜,这个时候,她照例会低下头来,默默的拭泪,没脑子的女孩,每天被我说,每天都哭,怎么不厌烦呢?而我,每天都说同样的话,怎么也不厌烦呢?在这冷冷的天庭里,所有的神仙都必须学会不能厌烦。 不能厌烦,是因为每个神仙都必须这样生活,即使每天过得都一样。说得话做得事甚至做得梦都一样。 即使我已经学富五车,通晓古今,即使我读遍了先生案上所有的书,但我仍然计算不出,我倒底在这里生活了多少日子,先生看了如霜倒底有多少年,我和如霜倒底是何时幻化为人形的,先生倒底离开了多少年,这些是我永远都计算不出来的? 于是我用“无数无数”来代替。 是的,我是一支笔,一支用竹子做成的笔,我的身上有湘妃竹斑驳的泪痕,先生的桌案上有许多支笔,唯有我,因先生一日呕血时,将他的精血沾上我的身子,我从此得了仙骨,许多许多年以后,我变成一个小仙,但先生却早已经离去,他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如霜是先生的一幅画,如霜是画中的女子,“如霜”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因为画中人本名叫霜,如霜与她长得一模一样,但我知道,她是永远都不能和霜比的,霜是先生至爱的神仙,先生在画此画时,曾滴了无数的眼泪在画中,后来这些眼泪都变成如霜衣裙上泣血的梅花。 当我第一次变成人形走入雨竹阁的时候,如霜就已经坐在这里写字了,她比我得到的仙骨更多,因此更早一些得成正果。 可惜,如霜只会写一个“萧”字,没有读过什么书,我却不同了,在先生的手中,我写过无数的诗词,临过大量的美文,因此我变化为一个青衣童子的形象,在我内心深处,是希望做先生的一个书僮的。如霜看到我以后。也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然后轻轻的说:“我说今天怎么少了一只笔呢。” 我看到她的时候有一点同情她,因为她只能这样轻轻的笑,轻轻的说话,这不是真正的如霜,这只是先生在做画时画进去了霜的性格,因此无论她暴怒或是悲伤时,她都不能大声的表达。她常常会因此脸色涨得绯红,我只会怜悯的看着她。 我和如霜是两个寂寞的小仙。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相爱,我们的爱情都早已给了一个人,一个令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舍却生命的人。 有人欺了西方极乐净土的佛修,就算明着不敌,背后他也一样算计了。 东方妃儿又在骨灰中找到好些舍利子,刚才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莲台上的金色遗骸吸引,加上地上都是令人头皮麻的骨灰,她也没有细细的看,这个时候,仔细搜寻,现骨灰中夹着无数的舍利子碎片,褚皓然没有说话,这些舍利子的碎片,都是被人利用重手法,活生生震碎的。 但东方妃儿却一点也不敢小看这些佛珠,从储物镯子里面抽出一根银色的银丝,把六颗佛珠全部穿在一起。然后,她才投入一点点的仙灵之力进去,但是她的仙灵之力融入到佛珠中,竟然像是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东方妃儿突然心中一动,六颗佛珠,难道暗喻六字真言?要不,用六字真言试试?可她根本不懂六字真言啊? 算了,刚才听过两遍,就照着念吧? 想到这里,东方妃儿把心神沉淀下来,灵台一片清明,这才照着个的六字真言念叨:“嗡――” 黛仙 我心事重重的回到了雨竹阁,青岚的泪痕在衣服上似乎还没有干透,沮丧的坐在先生的座位上,我抚摸着先生曾经用过一切,笔墨纸砚,四周挂满的书面,竹制的书桌,数不尽的藏书,这一切都表示着他存在过,可是如今,他倒底在哪里? 第一百二十八章 真相是假 “你看我像是骗你的样子吗?再说了,现在才半夜十分,距离太阳升起还有很长的时间,我骗你对我没什么好处”,云若尘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缓缓说道,先前“呼啸”的狂风已经消停,此时倒是有些暖意了。 “你是个令人诧异的小孩,但是我知道你不傻,你很想离开这里,所以你绝不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那是当然,我说过,这里不会是我的终点”,云若尘活动中四肢,信心十足的说道。 “好,现在你马上用灵力斩断那座山岭,若是成功了,我带你去个地方,若是你在骗我,那你就等着被它们撕个粉碎吧” “没问题,先让我释放下体内的灵蕴,你们先退后”,云若尘看着远处的山岭,一副成功在握的神情,转头看了眼围在周围的狼状东西,开口说道。 云若尘微闭着双眼,耳旁也没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先前和野风对战时,他心里知道,即便是自己击败了野风,围着自己的那群狼状东西也不会轻易放过自己。 所以便想先入为主挑战族王,而幽离族的规矩,便是面对挑衅时,必须是一对一的单挑对战,族王虽然很强,但是若能战胜族王,那群东西便不会再对自己发起攻击,自己还能坚持到黎明时分。 想到这里,云若尘叹了口气,原本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却未曾想半路跳出来一个黑毛怪物,连族王都对它忌惮,现在走到这一步,都怪自己吹牛吹大了。 云若尘回头看了眼莫离,心中更加疑惑,看这头黑毛怪的样子,并不像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也不像是故意与族王争抢自己,倒是很期待着见识自己使用所谓的灵力。 “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你要是再拖延时间,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是,是,我知道,马上就好,马上就好”,云若尘急忙微笑着回应道。 灵力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云若尘心中很是不解,不过按莫离的话而言,赤手空拳便可以把一座山岭拦腰斩断,灵力真的有那么强吗?他无从得知,不过看眼前的情况,只得亲自试一试。 “嗷…呜,莫离,别以为你从青幽石上面得到了青幽之力,便可以公然与我对抗,别忘了,我才是幽离族王” 听到声音,莫离转头看了眼脚下怒吼的族王,语气平缓的回应道:“我并非是想与你为敌,对于来到荒芜境地的每一个人,我都要认真的检查,你也知道,青幽石的存在,是对我们幽离一族的诅咒,即便我拥有了它的力量,可我也承受着应有的痛苦” “什么青幽石?什么诅咒?”,云若尘急忙开口问道。 看到族王那副愤怒不甘的神情,云若尘便想挑开它们之间的矛盾,趁机转变对自己的关注。 “你真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小孩”,族王血红的双眼盯着云若尘,声音低沉的怒吼道,随后便转身跳向身后的山岭。 “这是我们幽离族内部的事,你无需知道,我已经再三确定你体内根本没有灵蕴,而我之所以给你机会,是因为我很诧异体内没有灵力的小孩,是怎么来到幻境中的” “不仅你诧异,连我自己都十分诧异,我一睁开眼身边全是白雾,后来遇到一个人,无缘无故的就想杀死我,然后又是同一个人,把我送到这里,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云若尘坐在地上,不满的说道。 “睁开眼便出现在虚无之境,有意思” “有什么意思,我看是非常没意思,你是不知道这一晚经历的事,比我长这么大给我的教训都多,我跟你们无冤无仇的,为什么都想杀了我”,云若尘捡起身边的小石头,向脚下的空地扔去,不解的冷声说道。 “因为你来的不是地方,我看你也并非修灵者,你不应该来到这里”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是一睁开眼便出现在这个鬼地方的,并不是我自愿来的,这里的一切都很莫名其妙,像你们这群狼,竟然还会说人话,非常奇怪”,云若尘摇了摇头,惊叹道。 “狼跟我们很像吗?” “当然,只是没你们体型大,而且背部没有凸出的利刃”,云若尘看了眼莫离身上那十分奇怪的东西,缓缓说道。 “若是按你所说的模样,是不是就像那边那群东西” 云若尘顺着莫离的眼光看去,在不远处的山岭上,一大群狼状东西围在那里,正紧盯着自己。 “没错,不过看它们的样子,倒是很畏惧前面的狼状东西” “它们是幽离族里的卑微者,地位低贱,只能吃强者口中剩下的食物,不过在这里,没人会觉得有什么奇怪”,莫离轻蔑的扫视了眼周围的狼状东西,缓缓说道。 “难道就因为它们没有你们强壮,背部没有锋利的凸齿,就要受你们的践踏吗?”,听着莫离那随意的语气,云若尘突然怒声说道。 “你一个毫无灵力,任人宰割的小孩,倒是教训起来我了,倘若我让它们攻击你,你说,它们会可怜你吗?” 云若尘转身看着远处那群狼状东西,他不确定,即便它们地位低贱,但是对于比它们能力更低的自己而言,一口咬断自己的脖颈,或许会给它们带来胜利者的自豪。 “整个时空都是这样,强者为尊,你一个能力平平的小孩,有什么资格去改变,况且,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这一刻你还和我说话,或许下一刻,你就已经成为它们口中的食物” “我知道不管我体内有没有灵蕴,但是我敢肯定,在我没有使用灵力之前,你绝对不会让我死的”,云若尘转过头看着莫离,缓缓说道。 “不会让你死?” “当然,我知道在我到来之前,肯定已经有很多人来过,但都从来没有能让你满意的人出现” “那你就怎么肯定,你会让我满意?” “我不知道能不能让你满意,但是我知道,在你知道我体内没有灵蕴的时候,并没有转头就走,而是让我一直拖到现在,这就说明,你对我还抱有希望”,云若尘微微一笑,缓缓解释道。 “对你抱有希望?你若是能让我满意便好,若是不满意,你注定难逃死亡” 第一百二十九章 真相是真 “当然,在我踏进这个鬼地方起,我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体内以前没有灵力,但不**以后没有” “你对自己倒是很有信心” “没错,在我没有来到这里之前,一直都是爹爹护着我,但是现在我知道,在这里,除了依靠我自己,没人能帮的了我,刚才野风说的对,只要我自己不放弃,就没人能打败我” “野风”,莫离转身看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野风,低声重复道。 “在先前那个地方,有个男子帮我来到这里,与野风对战,它告诉我要相信自己,不能轻易放弃,而你,一直再给我机会,让我展现自己最大的实力,不管我能不能走出这里,我都不会有任何不甘” 莫离看着眼前面色平静,双拳紧握的云若尘,冷声说道:“我没给你机会展现你的实力,我只是为了我自己” “有,就迅速的在我面前斩断那座山岭,若没有,那我便割破你的喉咙,成为我口中的食物” “有,肯定有,但是你至少得让我起来吧”,云若尘看着那双散着绿光,正恶狠狠的盯着自己的眼睛,急忙解释道。 听到云若尘的回答,莫离便纵身一跃跳向旁边,转头盯着站起身的云若尘,语气阴冷的说道:“你若是再敢骗我,我会让你死的很痛苦” 听完莫离话,云若尘沉思良久,才开口说道:“你之所以能在族王面前如此随意,恐怕也是因为你身上有什么东西吧” “我身上的东西,你若是能让我满意,我便可以告诉你缘由,否则,你也会和那些被黄沙掩埋的尸骨一样,永远消散在这里” “让你满意?除了用灵力斩断那山岭之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云若尘从莫离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它不像是和自己开玩笑,但是自己根本就不会使用灵力,又怎么能让它满意。 “你体内必须有斩断山岭的灵蕴,否则无法抑制青幽石的力量,不然即便我现在带你过去,结果便是你魂飞烟灭,终究不过是白费力气而已,但是看你现的模样,还是做好死亡的准备” “你别走啊,我说过,我以前不会,但不**现在也不会,你要是走了,我肯定会被它们残忍的吃掉,你要是不走,我还可以给你带来希望,况且也不会消耗你太多时间” 云若尘看着转身正想跳下去的莫离,急忙大声的喊道。云若尘心里明白,莫离离开之后的瞬间,正盯着自己的族王肯定会咬断自己的咽喉,那锋利的爪牙会无情的拨开自己肌肤,吃掉自己的五胀六腑。 “我已经给你太多时间,你能击败野风,是因为它本身都不曾想杀掉你,而我之所以在族王面前留你,是因为我已经快控制不住青幽之力,认为你能帮我,现在看来,不过是自己多想了而已” “或许我真的可以帮你”,云若尘听着莫离的解释,他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斩断那座山岭,但现在为了活下去,他不得去试一试。 “我很佩服你敢挑战族王,也难怪野风宁愿舍弃族里尊贵的地位,也要帮助你,但是以你现在的实力,根本就是痴人说梦”,莫离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转身向下跳去。 “我会来到这里,是因为我体内觉醒了源力” “源力?”,落地之后的莫离,猛然一惊,回头看着面色冰冷的云若尘,重复道。 “没错,我醒来之后便出现在幻境之中,就是因为我体内的源力,我虽然没有你说的灵蕴,但是我还是想去试试,就像你说的,我不是为了帮你,而是为了我自己,我要活下去” 云若尘内心平静的说道,他虽然不知道觉醒源力是怎么回事,但是恐怕只有这样说,才能留住莫离,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源力?神秘而且强大的上古之力,难道这个小孩真的可以帮到自己?”,莫离打量着云若尘,心中暗自想道。 “怎么样,你要是对我还有兴趣,就告诉我可以帮到你的方法,要是你对我失去了信心,那你可以现在就走,让我沦为这些东西的食物” 莫离愣在原地,犹豫了许久,便跃身跳到了云若尘面前,低声说道:“你说你是源力觉醒者,我凭什么要相信你?” “你爱信不信,是你说的,我体内又没有灵蕴,为什么会出现这里,我说我是觉醒者,这不正好合情合理吗?”,云若尘耸了耸肩,语气平缓的解释道。 “那好,既然你说你是觉醒者,那我就试试你体内到底有没有源力” “试试我?不会又是让我去砍山毁地吧?”,云若尘心中一惊,开口问道。好不容易避开斩断山岭的事,现在一听莫离的话,瞬间又让他紧张起来。 “不”,莫离盯着云若尘,冷声说道,散发着绿光的眼睛,愈加耀眼。 “你…你怎么回事”,云若尘看着面前全身被绿光环绕的莫离,惊讶的说道。 刹那间,莫离的身躯突然倍增,全身黑色毛发也逐渐变绿,锋利的牙齿暴露在外,尖锐的爪子磨着脚下的土石,而那双令人恐惧的双眼,正凶恶的盯着自己。 周围的狼状东西看着巨大的莫离,全部都急忙向后退了几步,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将你的手放到我的头顶”,莫离那沉重粗犷的话音,在这山岭之间格外响亮。 “就…就把手放到你头顶那么简单吗?”,云若尘看着如此巨大,全身散发着绿光的莫离,惊呆着说道。 “对,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把手放上来,二,选择不放” 听到莫离的话,云若尘不解的问道:“那这两个选择,结果都是什么?” “因为你是觉醒者,体内有源力,与我身上的青幽之力不会发生冲撞,你把手放到我的头顶,自然没事,但若是你在说谎,故意骗我说你是觉醒者,那么你就会被青幽之力所吞噬,灰飞烟灭,尸骨无存” 第一百三十章 真香预警 “贱人,贱人,贱人。”充满怒气的声音张牙舞爪飘荡在空中,随着那一脚脚阴毒的猛踢,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少女口中猛然喷出一道血柱,眼神逐渐涣散。 “贱人的血都是肮脏的,恶心。”猛踢的脚一个旋转,避开了浓重的血腥味。 “姐,蓝绫的元神出来了,快。”一个少年急促的声音。 粉衣蝶裙的妙龄女子眼中爆射出阴狠的光芒,抬臂运气,掌心凝聚惨青的光芒,阴冷的说道:“蓝绫,你是父亲从妓院带来的肮脏贱货所生,你的血液也是同样的肮脏,你让父亲在蓝氏家族中蒙羞,抬不起头做人,你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待在府上?你根本不配做人,今天,就让大姐送你一层,去做畜生吧!哈哈.” 张狂的笑声。 笑声渐止,蓝若锦掌心的光芒猛的朝蓝绫元神打去,瞬间,元神被打入地上一只死去的狐狸体内。 于此同时,明亮的天空上一颗恒亮的星光划破天际,急速垂直而下。 咻! 一道强盛的光芒刺的蓝若锦和蓝天河睁不开眼睛。 “姐,这到底怎么回事?”光芒褪去,蓝天河看到地上原本脏兮兮的小狐狸,毛发忽然变得似雪一般,光滑如上乘的绸缎。 蓝天河眼睛一闪,矮下身子,手不由自主的摸上小狐狸毛发。 “天河。”一只纤秀的手挡住蓝天河的杀招,她道:“姐知道你想要一块上好的狐狸皮做紫金披风上的领子,姐会如你所愿。这贱货的血液太过肮脏,别让它玷污了你圣洁的脖子,晦气。” “哈哈.姐姐说的是,天河一切都听姐姐安排。”蓝天河得到自己想要的,这才收了手,飞起一脚,把碍事的小狐狸踢到一边。 疼! 剥肉拆骨般的疼。 蓝绫忍住浑身的疼痛,艰难的拉开眼皮子,入眼的地上荒凉的落叶,还有.前面那是什么? 蓝绫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眼前的景象终于清晰了一点,前面.赫然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女,看来已经死了,她右边眼尾一道猩红的血印拉至耳后,本绝美的小脸变得狰狞恐怖,特别是那双睁大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情绪。 伤心,绝望,痛苦.。。终究化作死不瞑目。 忽然,蓝绫小肚子一阵剧痛,随即,身子又飞了起来,狠狠的摔在死去的女子身边。 “贱货,看看你死去的德行,是多么的丑陋不堪。看看你流下的血液,是多么的恶心刺鼻。”蓝若锦嫌恶的扫了一眼地上已经死掉的蓝绫,这张脸,原本和她那肮脏的母亲一般狐媚子,把渊哥哥勾引的神魂颠倒,这下,看你变成畜生之后,渊哥哥还会不会受你勾引? 这女人神经有问题吧!把旁边死去的女人当作她? 蓝绫痛苦的捂住肚子,肺腑好似被这疯女人踢移位了,她怎倒了八辈子邪霉?莫名其妙的就遇到一个神经病院没关好门放出来的疯子? “姐,别和她废话,我们先打断它一只腿,让这贱货变成瘸腿畜生。”蓝天河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一只瘸腿狐狸,想想就好玩儿。 “天河这主意不错。”蓝若锦点头称赞,这贱货若变成一只瘸腿畜生,那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吱吱.。”我和你们无冤无仇,你们怎么如此恶毒? 这是什么声音?蓝绫愣住了,好像.好像.是从她嘴巴里发出的。 忽然,一道青光袭来。 “吱.”啊!一声凄惨的幼狐叫声。 蓝绫的左腿咔嚓一声,断了,疼的撕心裂肺,冷汗直冒。 蓝绫本能的伸手去摸巨疼的腿,却被眼前的一幕惊的暂忘了疼。 她的腿.怎么会变的白毛一片?还.这么小?貌似.动物的后腿? 这时,脑中忽然传来一道声音:姑娘,快跑,千万别被他们抓住。 他们,指的就是那对恶毒的姐弟吧! 蓝绫浑身一震,忍住剧痛,撒爪子就跑。 “姐,你看那畜生跑了。”蓝天河眼尖,看到小狐狸逃走,急忙告诉蓝若锦。 他还没玩够那瘸了腿的畜生,怎么可以让它就这么跑了? “做了畜生还想逃跑?”蓝若锦眯起歹毒的眼睛,似有一道锋芒直逼窜逃远处的小狐狸,她冷冷的勾起艳红的唇:“追。” 真是不习惯连手带脚的跑,这让蓝绫想起某次执行任务时掉入的石洞中,坑洼不平的石壁上爬满了四只脚的壁虎,虽然这小东西不是什么毒蛇猛兽,但数量一多,总有点渗人,特别是那些壁虎还用一种久未进食的眼神冷森森的盯着她,仿佛她就是那美味的食物。 蓝绫极不愿意想起那次石洞中八天八夜的生涯,仿若噩梦一般,所为噩梦倒不是那些壁虎把她怎么样了,而是每一个想要来吃她肉的壁虎,都被她咬断了脖子,连皮带血的吞入腹中,最后几天里,那些壁虎看到她就像看到厉鬼一样,躲都来不及,哪有不怕死的还敢打她主意? 把人逼到极致,人也可以比禽兽还冷血,比禽兽还禽兽,这是人的求生本能。 蓝绫忍着剧痛,拖着断腿,咬紧牙关,像只命在旦夕的受伤小兽,拼尽所有体力,只有一个信念,今朝,她若不死,他日必抱断腿之仇。 眼瞅那姐弟俩就要追上来,若她被抓回去可还有生的希望? 只怕会尽屈辱和折磨。 蓝绫嘴角勾起一抹深冷的笑,她,蓝绫,蓝氏集团的掌舵者,从来就不是一个认命的主。 忽然,蓝绫的视线落在不远处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眼中亮光一闪,急速朝那大树窜去。 “姐,你看那畜生跑不动了,在树下喘气呢!”蓝天河声音中无不嘲讽。 “腿都被打断了,还妄想逃跑?不自量力而已。”蓝若锦红唇上扬,轻蔑的说道。 “既然这畜生如此爱跑,不如等回府后,拿条铁链圈在它脖子上,让最低等的丫鬟牵铁链,带它天天在府中跑。”蓝天河为自己“创意”的想法沾沾自喜,眼前,仿佛看到蓝绫比狗都不如的被丫鬟拽着脖子到处跑。 大树下的小狐狸眼中闪过一道深冷的光,忽然,她抬起毛绒绒的狐狸前爪,对着蓝天河伸出中指。 第一百三十一章 我可没说 “姐,那畜生伸出中指是什么意思?”直觉是在骂他,蓝天河狠狠的瞪了小狐狸一眼。 小狐狸鄙夷的看着蓝天河,什么事都要问你姐,干脆回娘胎重塑得了,省的出来丢人现眼。 “甭管它什么意思,捉住剁了就是。”蓝若锦阴冷的说道。 蓝天河嘴角勾起一抹残酷的笑,忽然看到小狐狸朝地下的落叶中钻去,他本能的以为那是狡兔打的洞,眸光闪过狠辣:“贼畜生,还想逃走?” 说罢! 蓝天河和蓝若锦从空中降下,手曲成爪,朝小狐狸钻进去的地方抓去.。。 很快,蓝天河和蓝若锦就发现了不对劲,脚下的地怎如此的软? “糟糕,这里是陷阱。”蓝若锦一声惊呼,抓住蓝天河的手臂,欲提气而上,忽然,头顶罩下一道黑影,蓝若锦抬头,看到无数尖锐的竹刺盖下来,她芙蓉般的脸大惊失色。 砰! 蓝若锦和蓝天河双双掉入猎人设的陷阱,栽了个屁股开花。 “这到底是谁挖的坑?本少爷要将他碎尸万段。”漆黑的陷阱中,传来蓝天河的怒吼。 小狐狸从落叶中钻了出来,拖着瘸腿,站到编排好的竹盖上,露出一抹奸猾的狐狸笑。 两个蠢货,才发现这里是猎人挖的陷阱,是不是晚了点? 方才她看到这棵大树被枝叶挡住的粗桠上似乎缠绕着麻藤,就猜到这里或许是猎人用来捕捉大型动物的陷阱,近了一看,果然没错,那麻藤沿着隐秘的地方一直藏到大树底下的枯叶中,她就索性停在麻藤的旁边等这两个蠢姐弟上当。 若是那两个姐弟细心一点,肯定能发现这大树底下暗藏的秘密,只可惜,那愚蠢的姐弟俩都一个德行,太过狂傲自信,她一个鄙视的手势,就激怒了蓝天河,引的这姐弟俩前来抓她。 “吱吱吱.。”好好享受猎人的陷阱吧!姐就不奉陪了。 某狐狸吱完,愣了一下,狐狸嘴抽抽,这叫声真难听,像老鼠似的。 又瞅了瞅自己小巧玲珑的梅花爪子,她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姐,让我来用功力震碎上面的竹刺。”蓝天河的声音传来,带着怒气的声音。 小狐狸眼睛眯了眯,这姐弟俩武功不弱,不消片刻就能从陷阱中逃出来,此地不宜久留,她要尽快离开这里才是。 砰!压在陷阱上的刺竹盖爆破,蓝天河的身影先冲出来。 “啊!”一声仰天惨叫,谁先冲出来谁倒霉,屁股中招。 一根孩童小臂粗的竹刺血淋淋的插在蓝天河右臀上。 只差那么一点就能爆破菊花,唉!果然不是人的爪子,用起来还是有偏差,蓝绫的狐狸眼中闪过可惜。 “小畜生,你敢暗算本少爷?”蓝天河腰向后扭着,一手捂着受伤的臀部,动作极为滑稽,他吃人的眼神瞪着大树上某只前爪搭在麻藤上的小狐狸,这竹刺分明就是小畜生借麻藤之力射的。 看到小狐狸悠闲的晃着蓬松的大尾巴,龇着狐狸嘴朝他笑,蓝天河气的七窍生烟,屁股上的疼更是雪上加霜,恨不得马上就把那嘲讽他的小畜生大卸八块,剁碎了喂狗。 暗算你又怎样?有本事来你来咬我啊? 某小狐狸蓬松似雪的大尾巴得瑟的摇摆,狐狸眼中冰冷一片,没有人可以在伤了她以后还安然无恙。 她小气的很,分分钟有仇必报。 蓝天河手中聚气,就要朝小狐狸打去,忽然“哎呦”一声,屁股伤的不轻,哪容他这娇惯的少爷忽视? 屁股越痛,蓝天河越气,少爷脾气也上来了:“姐,杀了它,杀了这贱畜生,本少爷要把它的尸体剁成肉酱。”这样才能报他屁股之仇。 小狐狸眼中闪过讥诮,就这草包也想杀她?真是可笑,若换做她本尊身子,岂容这草包狗吠到现在?早就将他送上西天跪舔如来佛主大脚丫子去了。 眼瞅着蓝若锦杀气腾腾的飞来,树上的某小狐狸蓬松的尾巴忽然不晃了,咧着狐狸嘴对她一笑,前爪缓缓拉动麻藤,那动作表情萌极了。 然而,看着蓝若锦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儿,她瞳孔猛的一缩,糟糕,这畜生分明就是故意诱她前来。 蓝若锦身子在空中一转,朝回飞去,大声对蓝天河道:“天河快躲开,那畜生有奸计。” 小狐狸鄙夷一笑,奸计?奸你妹的计啊! 毛绒绒的大尾巴一甩,小狐狸前爪捏紧麻藤,嗖的一声,消失不见了。 片刻之后.. 蓝天河小心翼翼的瞅了瞅四周,道:“姐,没动静啊!” 蓝若锦朝树上的小狐狸看去,可哪还有小狐狸的影子? 她捏紧手指,愤恨的挥了一下:“该死的小畜生,竟然使诈,耍了我们。” “哎呦!姐,我的屁股。”蓝天河刚才那一闪,一躲,卵足了劲的,这会儿疼都来不及,拿还有心思去管逃走的小狐狸?他疼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蓝若锦心疼极了自己这一母同胞的弟弟,掺扶住他,手指在他腰间大血点了两下,先止住了屁股上流出的血,心疼的问道:“天河,你没事吧?” 屁股上还插着一根竹刺,对蓝天河这种少爷来说,哪能没事? “姐,我这辈子都没受过这种屈辱,你一定要帮我抓到那小畜生,帮我报仇。” “天河,你放心,那小畜生胆敢伤你如此,我定不会放过它。”蓝若锦放眼远处,看到树上的麻藤朝某个方向而去,她眼中闪过一道阴毒的笑:“也许,不用姐出手,那小畜生就会受尽折磨,死无葬身之地。” 蓝天河眉宇闪过疑惑:“姐,此话怎讲?” 蓝若锦芊手一指,朝远方:“天河,你还记得父亲曾对我们说过那个地方么?” 蓝天河努力回忆了一番,忽然脸色巨变,好似想到了什么可怕的回忆,而后,他又笑了:“那地方,不是九幽帝君的地盘么?” 蓝若锦点头,眼中闪着阴狠毒辣的暗芒:“传闻,九幽帝君喜怒无常,手段狠戾,又喜剥各种皮子。若那小畜生被九幽帝君的人捉到,还能保住身上那张雪白漂亮的皮子么?” 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佛慈悲 见有人这样胡闹,她无心情与他耗下去。冷哼了一声。转过身向另一端走去。胡千里一见嬉皮笑脸地做了个鬼脸。“哈哈”大笑一阵说: “青姑娘,我的话你还没有听懂呀!。不是说过了么?此路此树都是我开我栽的。我是开山栽花之人。你来到我的地盘,不能没有什么表示呗。说白了,我这个千年狐仙对世间钱财这些俗物不感兴趣。感兴趣的就是让我们成对成双。千万不要说委屈自己。我胡千里潇洒自在,对我动心上劲的姑娘多着呢!可我对他们偏偏不感兴趣。而对你独有情衷。你已是大姑娘了,早就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不要将自己剩下了哦!胡哥哥可是不愿意的。不要害羞。我的怀抱已经向你敞开。怎么样?千万别说什么激动。为了你我愿意。” 她一听,有气不知怎样出。可她强压住心里的不平。不冷不热的对他说:“千里狐哥。你别烧香找错了庙,磕头找错了老爷。我在这桃花深处好孬已有千余年。好孬在这里还有一个栖身之地。你才到这里几天哦!怎么能说这山是你的呢!过来作客,我有桃花酒好好款待。如是过来闹事,我手中的桃花剑那可不是吃素的哦。” 胡千里一听,“嘿嘿”地邪笑个不停。“我族群庞大,好孬应该为我的狐子狐孙作想呗。不知寻了多少年,才找到这块宝山。嘿嘿……狐多为王,道高占强呗!不……不,不!我说错了。你嫁到我胡家。这山就是我们的了。我是真的喜欢你的,干嘛这样扫人的雅性。女孩子这样动粗。太不可爱了。” 说完,快步走到她面前。做出一个拥抱的样子,将自己的这张邪脸凑了过去。她忍无可忍。大喝一声:“强盗嘴里出的是什么狗屁逻辑。在别处可能有点用,而在这桃花源。不会让你这样狐眼看人低。”不想与他多说什么。拔出腰间的桃花剑,向他雳去。 他一见,一步跳得老远。“女孩子家,要懂得温柔。这样太不可爱了。我是对你独有情衷,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呢!唉,太打击我对你的这份爱心了吧!你说要我怎样。才愿意嫁到我胡家?” “别嬉皮笑脸地胡思乱想了。如果要我下嫁。不是不可以的,但要问我手中的桃花剑同不同意。”说完,提剑紧逼上去。他继续后退,无奈地摇摇头说;“唉!我怎么会遇见这样的爱情?我是独有情衷,而你是刀剑相逼。这样吧。如果你能胜过我的千里杖。这夫妻的事情不说了。你要怎样罚我都行。” 说完,从耳朵里掏出一根缝衣针大小的棍子。放在手中说了声“变”。顿时这棍子变成五尺长手腕粗的模样。握在手中,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怎么样?不会害怕了吧!”他冲着她邪笑地说。 嘿……我胡千里好孬也是千年狐仙。手中这千里杖。打破方圆数万里,都没输过。来吧!我那可爱的美人。让我们做对神仙夫妻。恩恩爱爱到山荒地老。他在心里得意个不停。仿佛看到她已变成了自己的人。 青慕蕊好孬己是得道成仙的桃花仙子。对胡千里的事有所耳闻。他的千里杖有点逆天。可她有千年的道行,手中的桃花剑不是作摆设的。只不过她没他那样四处张扬与炫耀。而没有他那样逆天的名气。 如果真是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她的桃花剑与功力,不会弱于这个胡千里。她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于是长笑了一声对他说:“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们不决一高低,那是太对不起的我们千年道行与手中的武器了。好了,废话讲多了没用。如果我输了,任你怎样处置。如果我赢了,罚你为奴,好好地看守这桃花山。没有我的命令,不得离开半步。” 嘿……我正缺一个守山的呢!如果将他收于门下,我不是少了许多烦心的事么?她得意地想。下定决心要收服他为自己守山。“真的么?这样是最好的。嘿嘿……等我抱着美人归吧!”他偏头去问。她笑得更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哈哈……拿起你手中的剑,我来了。”说完冲了上去。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灯。见这来势汹汹的样子。提剑迎了上去。顿时,杖剑相迎,各不相让。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回合,难分胜负。 在这奇峰直插云宵,桃花漫山的桃花源峰巅。青浩然睡卧在这峰尖上。微微地闭上双眼,深深地吸收这来自漫山遍野的桃花芳香。似醉非醉。醉身这桃花中乐不思返。突然,一阵阵撕打声打破了他的清静。一道道劲力冲他而来。 他不悦的挥手泄掉冲向自己的这道道劲力。不厌烦地自语:“你们从妖化为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回事。还是地仙啊!不知道好好地修炼。动不动打架耗费的时间与道力。真是无聊到透顶。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修为天仙呀!”他真为这些不知好好修行,而打架惹事的人感到不值。 他们并不知道有个道行比他们高出数万倍的极品上仙正在这里清修。似斗红了脸的公鸡。欲想压制着对方。互不相让地拼斗个不停。他有点烦。抬起头,放眼向他们望去。哇!这不是我在云端中看到那位桃花深处的女子么。是什么原因?让她与这只千年狐狸打了起来。他觉有意思。于是半卧在这峰尖上看起热闹起来。 青浩然摔掉了太上老仙与风雷大仙。似脱了缰绳的马。自由飞纷在这彩云间。向人间,向这漫山遍野的桃花深处飞去。他疯游了一阵,来到了这漫山桃花的上空。看人间,看人间这漫山遍野的桃花。还有深处桃花中的那个人。 由于他天生的好玩。由于对这人间与这漫山桃花的特别入迷。等他观赏完其它景象后,突然发现这深处桃花深处的女子隐身于这桃花中。他感到了一阵伤风景般的遗憾。管那么多干嘛!我守在这桃花中。不信见不了那位女子。他安慰了一下自己那颗带有遗憾的心。放眼四望。想找个地方小睡一下。要问我是何方人,笑而不答花满山。 在桃花深处,花慕蕊正走在这桃花盛开的山路上。突然一阵阴风袭来,胡千里随着一阵劲风一旋。出现在她前面的山坡上。挡住了她的去路。手扶一株桃花树对着她邪笑地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嘿嘿,你青春亮丽,美丽翩翩。没有什么钱财也可以,干脆留下来做我的压寨夫人。在这漫山的桃花中,我为王,你为妃。乐哉悠哉!作一对世外仙侣,不是更快乐绵绵么?” 第一百三十三章 原来如此 剑随杖走,杖随剑至。未卿不负与霓君都没有恶心。只见剑光杖影。而没有血雨腥风的斗个你死我活。以技艺与功力服人。让对方臣服于自己的脚下。虽是文明之斗,但双方都是不肯随意服输的狠角色。 时间长了,都显得有些无趣。只要不输于人将自己卖了,都有应付之心。他虽压住自己心里的烦燥,但有些急于求成的想法。可自己是男士。用下三烂的手法将她收服。这是只得到她的人而得不到她的心呀!他有些无语。 希望她也觉得无趣。耍点小聪明,甚至阴招。这样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的将她搂入怀中。哈……你阴了。我只是跟。你输了就得心服口服。能怪我么?是你犯忌在先。我只是向你学习而已。哈哈……这叫蛇鼠一窝。你还能说我什么。是上了贼船。不是贼也变成贼了。大家都是贼。你还有什么脸面说我? 他想得那么复杂而不感到累。而她没有他的那些花花心肠。无趣就是无趣。不用找什么理由。她控制不住这无趣地消磨时光。“这样斗下去,何时才是尽头呀!”不由自已的发出一阵叹息。胡千里一听。心里阴笑个不停。嘿嘿……上当了的不是。我正等着你说出这样的话呢。 他心里阴笑,但做得一本正经:“是不是功尽耗得差不多了。要不停下来等你功力恢复了再打。”她一听,知道他有拽她意思。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你怎么就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我说累了么?只是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一个办法。是不是你累得快爬下去了。想找个借口溜到一边求老天开恩。” “哈:我是为你好,你怎么说起我的不济呢?唉!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说咋办我跟。”他做出生气的样子对她说。她一见忍不住地笑了。“这是你说的哦!可别怪我欺负你。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个你懂的。有招就使。打胜才是硬道理。” 他一听绷不住终于笑出声来:“男士靠边,女士优先。拿起你手中的剑,放马过来。”说完还向她做了一个十分轻浮的动作。她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这是你说的哦。别怪没提醒你。你这只臭狐狸,等着哭吧!” 说完收回那把桃花剑,默默念了一阵。运足功力,朝这漫山遍野的桃花一挥。对着他大叫一声:“桃花飞刀来了。请接招。”顿时,整个桃花林起了一阵劲风。随着一阵席卷。朵朵桃花夺空而出。化着一条条桃花漂带。骤于她的双掌之间。 她将这双掌对着胡千里。随着一声“去”。这桃花漂带化着数以千百的桃花钢刀。向他暴风骤雨般的猛飞而去。她一见哈哈大笑:“哭吧哭吧不是罪。要哭么?请哭出声来。这样你心里才会好受些。”她简直有点幸灾乐祸。 胡千里自己有信心胜她一筹。感到与她斗打是无趣而又十分有趣的事。在比自己的功力与技能方向虽认真应付。但改不了高兴起来的嬉皮笑与脸吊二郎当。以为对方不过如此,天垮下来也不会伤着自己。 牛逼呀!我是千余年不败的九尾狐。怕过谁呀!不败是真理。没有任何人绕个这个坎。他感到有些牛逼轰轰。当然不会将她在眼里。哪知她会使出桃花飞刀。并逼得自己躲闪个不及。“哈哈……太好玩了。臭狐狸,本姑娘玩死你。快求饶吧!我正缺一个守山的呢!” 她控制着这桃花飞刀,向他扑面而来。“妈呀!你这招比‘撒豆成兵’还要恐怖。这么多桃花飞刀向我步步追魂地袭来。那不是直接想要我的命么?”他大惊失色,不觉一阵惊叫。不敢马虎,将手中的千里杖舞成一道杖墙。但愿能挡住了这多如牛毛的桃花飞刀。让自己留一条命好好的活着。 她一阵阴笑,不给他喘气的机会。将功力再次提升,硬硬的向他压来。他顿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看到他被自己整成这个狼狈相。她心里有说不出的快感:“臭狐狸,你不过如此嘛!敢跟我玩。看本姑娘怎样玩死你。” 由于心中有戏耍他的想法,她放松了警戒。虽逼得他只有招架之功,而没有还手之力。但没有将他处于死地的想法。只是紧逼不放,而让他更加的狼狈不堪。时间一长,他看出了她的那点小花招。 见她的攻势是一松一紧。步步紧逼而非要他的命。他心中一喜。抓住了一个空裆,顺势来了个“驴打滚”。想溜出这桃花飞刀的追杀范围。可这飞刀似看出他的这点小九九。来了个顺势而入。顿时只见成千上百的桃刀硬硬的向他压来。 他忍不住的一声惊叫:“不好!威震方圆数万里的胡千里。将成为这桃刀飞刀的祭刀之魂。”铜墙铁壁,他无力去躲。闭上了双眼。无奈地等待着这桃花飞刀为他敲开的地狱之门。她一见吃惊不小。在惊慌失措中急收这要人命的攻击。 这桃花飞刀。可是这桃花山上的镇山之宝。敌人来时,都是杀敌无数的利器。不过,没有千年的勤修苦炼。这飞刀,就是桃花一。没人操纵得了。花慕蕊修成这桃花飞刀数百年。知道它的威力。一般的情况是用桃花剑,而不轻易地使用这桃花飞刀。 这次要不是胡千里的厚颜无耻,还有自己想收他为守山之人。再加上自己心急了点。她不会用上这恐怖之刀。这刀能杀敌三万而毫无损伤自己。一般的情况就是发出的力,就是脱弦的箭。只有前飞而没有回头之势。认准敌人,斩杀万千。 不过要与桃花山有深缘而功力超群的人,才可以修炼这桃花飞刀的控制力。她深缘极深,聪颖超人。是桃花山万年难得的有缘人。只用了两三百年的功夫就炼成了这桃花飞刀的控制力。虽还不够一些火候,但年轻的她确实让一般的高人感到有些恐怖。 这不!让胡千里碰上了。让他吃够了一些苦头。话虽这样说,但毕竟年轻而火候不够。想控制得出神入化,她的功底道行还差得远。见众多桃花飞刀直逼他的命门死穴。她一阵大惊。欲将这功力强行收回。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这强大的功力反馈,让她难以招架。花容突变,而伤了脏。 第一百三十四章 自娱自乐 心地善良的她,循声而去,只见那地上躺着一个女子,而四周也掉落着数十支箭。 待她看清那女子容貌之后,顿时吃惊! 那女子……竟然就是冥山苏氏二小姐苏瑶! 忘若:“苏瑶?” 被那些箭打伤的她,也看见了忘若。 她……虽然是恨忘若,但毕竟……姐妹亲情,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舍弃的了的。念在她还顾及当年的姐妹情分,对着忘若说: 苏瑶:“姐……姐……” 苏瑶:“你……快走……” 听到苏瑶叫自己“姐姐”的忘若很是吃惊,她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妹妹。 但她最近的记忆也忽闪忽闪的,总觉得有什么蹊跷……她还是不忘放弃这一丝可以查明她身份的机会。 苏瑶既然叫她姐姐,那么苏瑶就有80%的可能知道她是什么人。 她也确实觉得……有什么东西好像忘记了…… 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救苏瑶! 就在这时,又有一支箭向苏瑶刺来。 而躲在一旁的是……墨影和沈娇奴…… 沈娇奴想要去救忘若,却被墨影拦住了。 沈娇奴:“你干嘛呀?少主现在有危险!” 墨影:“我知道,但是……如果我们去了,少主会更危险……” 墨影:“他们还不知道少主的另一个身份……” 墨影:“这些人本来就是冲着少主的,却不料遇见了苏瑶,他们自然也就先下手为强,到时把少主引来,一举两得。” 墨影:“我们如果去了,不止会保不住少主的命,还会丢下自己的命。” 沈娇奴:“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有道理……” #沈娇奴:“那我们该怎么办?” #沈娇奴:“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而且,她还是我们少主!” 墨影:“静观其变。” 察觉到箭的忘若,看见了箭向苏瑶此去,自己不知为何,但心里总有一个念想,就是——一定要救她! 就这样,她提她挡下了这一箭。 忘若:“噗……” 被箭射中的她,吐出一口黑血。 那只箭……有毒! 她中毒了! 那些放箭的人,他们的目的本来就是让忘若中毒,现已经达成了目的,自然也可以离开了。 也再没有箭向他们刺去了。 虽然已经没有箭了,但忘若仍然危在旦夕。 她突感周身乏力,双腿一软,眼前朦朦胧胧,什么也听不到了,什么也看不到,失去了重心…… “嘭……” 重重一响,她摔倒在地。 已经安全的苏瑶,看着倒下的忘若,她心痛万分。 但她同时也明白了,不论何时,她永远都不是一个人,她还有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姐姐,为自己挡下,那致命的一击的姐姐。 她顿时醒悟了,自己不该那么傻,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姐姐下药?那可是她的亲姐姐啊! 她后悔,她心痛,她遗憾。 苏瑶:“姐姐……” 苏瑶:“我对不起你……” 苏瑶:“你……你千万不能有事……” 苏瑶:“对,我学过医,可以救你,我……我要救你……” 而躲在一旁的沈娇奴,看不下去了。她立马上前,跪在忘若面前,说着: 沈娇奴:“少主……” 沈娇奴:“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你……” 沈娇奴:“苏瑶,少主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这样对她!” 是啊……她为何要这样对忘若,恐怕……就连她自己,也无从知晓。 刹那间,倾盆大雨落下。 她无力的坐在地上,闭上眼,仿佛,就连那传说中的老天爷,也在惩罚她…… 雨中的背影,是那样的凄凉,那样的孤独…… 就像是,这世间,仅余她一人。 少顷,她想到了自己曾有一瓶百草液。 那是意外之得,传说可以治百病,但同样,也会加速她体内本来就存在的毒素发作。 苏瑶:“我……我有百草液……” 苏瑶:“可以救姐姐,但是,会让她忘记……” 苏瑶:“在云梦江氏的一切……” 苏瑶:“不知道姐姐……愿不愿意……” 沈娇奴:“拿来。” 沈娇奴冷冷的对苏瑶说。 苏瑶虽然很不满,但,这是她自找的。 只得将百草液交给她。 沈娇奴:“这百草液……你哪来的?” 苏瑶:“是一位世外高人赠的……” 墨影:“我看,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救少主。” 墨影:“她现在……命悬一线,危在旦夕。” 墨影:“我看……那支箭上的毒……应该是……” 墨影:“蚀骨毒……” 墨影:“就算少主日后醒了,也活不过多久。” 墨影:“当务之急,只能用百草液。” 苏瑶和沈娇奴也赞同墨影的说法,几人将忘若抬于一竹屋。 喂她喝下百草液。 她有了一些好转。 但仍然不醒。 苏瑶:“还需一天。” 苏瑶:“一天后,姐姐便可醒来。” 苏瑶:“但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云梦江氏……” 苏瑶:“我们要怎么交代……” 几人陷入了沉默…… 是啊,若是忘若想来,真的忘记了云梦江氏的一切,那他们……又该怎么向云梦江氏的人解释呢…… 静观其变吧…… 经过商议,他们不会让忘若回到云梦江氏,而是回到冥山苏氏。 忙活了一日,忘若,也醒了。 醒来的她,看着周围的一切,顿感头痛。 随之,有一段记忆映入她的脑中。 原来,她是冥山苏氏的大小姐,苏漫,也就是苏若曦。 忘若……不…… 现在应该叫苏漫了。 苏漫睁开眼,起身,向四周望去…… 这里……是冥山苏氏……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怎么不记得了? 还有……她记得自己有几年并没有住在冥山苏氏。 有人收养了她…… 但……收养她的人是谁?她怎么想不起来了…… 苏瑶:“姐姐!你醒了!” 循声望去,那人……原来是苏瑶。 能叫自己姐姐的人,也就只有自己最爱的好妹妹,苏瑶了! 苏漫(苏若曦):“阿瑶……” 苏漫(苏若曦):“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嗯……她是怎么知道的,难道露馅了? 苏瑶尽力掩饰着自己心中的疑惑,编出了一些话。 苏瑶:“姐姐,你在说什么呀?” 苏瑶:“你……你自从得病以后,就一直昏睡不醒……” 苏瑶:“该不会,你想到的……是……梦里的吧……” 这些连她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苏漫竟然信了! 诶!谁让她那么宠她的妹妹呢? 连之前害她的人都不知道…… 对自己的妹妹更是深信不疑…… 诶,谁让她顾及姐妹亲情呢? 苏瑶,也觉悟了,他们是姐妹,姐妹之间,就要相互包容,就算她杀了苏漫,她们是姐妹的事实也无法改变…… 谁让……她们是永远的姐妹呢? 第一百三十五章 无师自通 我叫苏小白,我是一个牧灵人。 平时睡觉时,都会有一个人出现,虽然我看不到他。 我是东篱,我是个水神,是个上仙。 我有个小尾巴,天天在给我找麻烦,但,她拿的东西都是送给了我,后几年,她吵着要当我的新娘,我看她还小,便没在意。 可是,我伤了她…… 当她跳下人间九轮回的时候,她吼道“我宁愿从没见过你!” 我后悔了,我也是爱着她的…… 我是陈安,一次带兵打仗时受了重伤,被苏小白救了。后来再一次遇到她,我把她带到了身边。 她很调皮,让我在手下面前丢尽了脸,但很多人还是喜欢她的。 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她已经不行了,需要牧灵人的三魄才能活下去。当我知道苏小白是牧灵人,我真的是欣喜若狂,我骗走了苏小白的三魄,我感觉我对不住她…… 我是苏安阳,我是苏小白的哥哥,准确的说是师兄。 我一直坚信陈安是对不住小白的,可小白不听…… —————————故事开始——————— 苏小白出生于俞岭,她弹琴不好,跳舞不好,唯一只有坏点子最多。 这天她下山,迷路了,踩到了一个男人。 她把男人的钱财都拿走,然后才把男的搬到家里。 本来是迷路的了,苏小白看到她最亲爱的白虎,跟着白虎走就没有迷失在森林里。 这个男人就是陈安。 多年后,陈安再次带兵打仗时路过这里,又一次遇到了苏小白。 他把苏小白带走了,苏小白给他惹出了很多事情。 给他的汗血宝马喂巴豆,害得宝马一看到苏小白就装死。 在他的皮带上割只有一点点留着那里,结果,走出去被苏小白“无意”一踩,裤子掉了。 苏小白让陈安在手下面前丢进了脸。 他们见到苏小白就怕,一个个都提好裤子,以免出现将军那样的下场。 当他知道苏小白是牧灵人时,心里很开心,帝灵灵有救了。 他开始对她好,宠她,疼她,让她无法无天。 可,这都是为了拿她的三魄设下的局。 他让她对自己无条件的信任,当他把琥珀送给苏小白,苏小白开心的要飞了起来。 暗处的东篱看到,苦涩的笑笑,自嘲的淡淡的对自己说:“这是你自作自受……” 随后,苏小白扬起脸对陈安说:“陈安陈安,我嫁给你怎么样?” 陈安因为心里对苏小白有愧,就答应了。 陈安陈安,我嫁给你怎么样…… 仙哥儿仙哥儿,我嫁给你怎么样…… 东篱愣住了,同样的话,她却不是对他说的…… 当婚礼那天晚上,东篱出现在苏小白的闺房,苏小白拿着描眉笔不知怎么弄,东篱看到了,熟练的拿起笔,帮苏小白画。 再一次帮你画眉,你的对象已经不是我了…… 陈安在这天晚上去见了帝灵灵,帝灵灵被锁在棺材里,他轻轻的抚上棺材说道:“灵灵,我很快就拿她的三魄来救你!” 跟踪陈安的陈爽,小林子,红袖听到了,顿时明白了。 陈安要拿苏小白的三魄去救这个人! 拿去三魄的代价知情人都知道,神失去三魄是要失去一个器官的…… 是眼睛呢?还是舌头,还是耳朵?都说不定。 因为小林子和红袖是鬼,而陈爽是人,陈爽的行踪已经暴露。 陈爽被陈安抓到时说了一句“我后悔跟着你了,小白虽然很调皮但她也不应该失去原本属于她的东西,陈安,我们现在一刀两断!” “用她一个器官换一条人命难道这样不对吗?”陈安问。 “那她同不同意你都没问过,你又有什么资格!”陈爽反问。 陈安愣住了,他又有什么资格…… 陈爽见状赶紧跑走了,而红袖和小林子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东篱和苏小白。 慢慢的飘回家,还没进到家门,他们两突然被吸进一个瓶子里,外面传来陈安的声音“你们在里面呆着先。” 婚礼那天,陈安收到信说:帝灵灵的棺材不见了。 他就快马加鞭,这时已经快到吉辰了,苏小白等了很久很久也没见陈安来,她的脸上开始发白。 东篱看不下去,抱走了苏小白,知道真相的陈老爷子大怒。 “梓安,你说说你,你几个意思!” 陈安跪在地上不语。 东篱冷眼旁观,他刚刚把苏小白哄睡着了。 这时,苏安阳骑着白虎来了。 “听说,你们惹了我师妹。” “是他们。”东篱撇清自己。 “你是?”陈安问。 “小白的师兄。”苏安阳露出个嗜血的笑容。 这时,房间出现了动静,苏小白的哭声传来,“仙哥儿,为什么不点灯,好黑我好怕。” 东篱飞快的跑了过去,打开房门,明明有点灯,可,苏小白还是哭,还撞到了桌角。 跟着后面的陈爽,顿时知道了,苏小白的代价是眼睛…… 这么明亮的眼睛…… 苏安阳帮苏小白包扎好,白色的布条染着红色的血,让陈安感到心虚。 随后,苏小白又喊到“我看见你们了!” 苏安阳默默地记下苏小白的症状,回去以后好问师父。 东篱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螃蟹仙把小尾巴关在地下里,乌漆漆的,关了两三天,最后有了心理阴影。 苏小白靠在东篱的怀里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重新结婚。 婚礼过程中,苏小白的琥珀快和一东西结合了,东篱很快的赶过来,发现琥珀里是苏小白的三魄,东篱用自己的三魄换苏小白的三魄,东篱灰飞烟灭…… 陈安秃废的坐在地上,仙子们看不下去了,收集东篱剩下的魂魄。 知道真相的苏小白哭了,在加上她跳下轮回的时候也没有喝孟婆汤。 她想起了一切…… 她爱的人应该是东篱才对啊! 她无理取闹的跳下轮回,才有了现在的结果。 数年后,又一场盛大的婚礼。 新娘不变,新郎是东篱。 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了…… 苏小白也嫁对人了…… 神仙们都来祝贺,气的玉帝在天庭上吐血,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百三十六章 桃花一扇 他娘生他的时候眼见又是个带把的,恨不得把他憋回去,可惜没成。 四个大儿子成天闹腾得不行,没一个省心的,他娘一气之下直接把白枫养成了个闺女。 白景帝君日理万机,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的小儿子正和他娘学绣花,扎着小辫儿给他缝了个荷包。 02. 白家小五扎着两个小辫,鼓着包子脸一身嫩黄地趴在白景帝君膝头:“父君,枫儿给您绣了个荷包!” 白景拿来一瞧,哟,鸳鸯戏水,绣得还惟妙惟肖。 白景心情复杂地捋了两下儿子的头毛,一想到十八年后估计还得准备份嫁妆,心就有些凉。 03. 白景帝君是个懒人,当年大战洪荒饿鬼后便隐居青丘山,不问世事。后来仗着自己长得帅,硬是空手套白狼,哦,白狐,娶到了媳妇儿。 他媳妇儿原是青丘山头的土着红狐,盘正条顺,遇到白景时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被白景一身白毛和九条大尾巴所惑,被拐进狐狸洞做了压寨夫人。 04. 当年白景他媳妇儿生头胎的时候,春寒料峭,窗外一株白梅开得正盛。于是白景一拍腿,白家老大就得了个白梅的名儿。 白家老二和老三是对双。白景觉得家里狐狸填的忒快了些,挨个起名太麻烦,索性一流水的梅兰竹菊,连老四的名字预备好了。 05. 白菊是白家老四,长得漂亮,油光水滑的一只小白狐狸。 可惜轮到他的时候,他娘亲早就养烦了白狐狸,还个个都是带把的,于是白老四就被放养了。 放养其实也没什么,他大哥二哥三哥都是放养。但白老四倒霉,他名儿不好。隔壁的兔子鸡精总是笑话他。 于是白老四从小打到大,有人敢笑话他名字,他见一个打一个,见一对削一双。 从小便在青丘声名赫赫,自立山头。 06. 白家小五,其实是个意外球。 不过他在娘胎里特别乖,搞得白家大大小小以为这胎是只母狐狸。 白景帝君高兴啊,为了给自家闺女起个靠谱的名字,还去书房静坐了半天。 结果一抬头看见屋外枫林似火,白景心中一动,又一拍大腿,取了个枫字为名。 07. 白小五他娘生他的时候跌了一跤,早产。 白景帝君虽然看到是个儿子有点伤心,但一看自家小崽子在布里哆哆嗦嗦都成一团,又开始心疼的不行。 娘胎里带出来的不足让白小五小时候特爱生病。后来他娘听隔壁的黑熊精说将儿子做女儿养能报名,便开心地将白枫养成了闺女。 白枫小时候穿裙子扎小辫,跟着他娘学女工。他娘串亲戚聊家常的时候,他就由他不着调的四哥带着。 白家老四虽然自己长歪了,但是个实力妹(?)控。给自家妹妹采花摸鱼偷蛋,从没叫过苦叫过累。 08. 等白景帝君回过神来时,家里两只小的已经被养得不成样子。 白景反思良久,心叹慈母多败儿,孩子也不小了该学些本事,便打算扔两只小的出门学艺。 白老四性子野,还混,要寻个性情高雅德高望重的师傅。 白景帝君一合计,觉得太华山的西鸣上神很不错。太华山险,量白老四浑身本事,也跑不出太华的地界。 白小五性子安静,除了学了一身女儿家的好本事,挑不出半分毛病。若不是生为一只公狐狸,白景还真心想把他留在身边当小棉袄。 不过看着自家儿子那两小辫,那拿着针灵巧翻飞的小手,白景最终还是决定将白小五送到擎苍尊神那里学本事。 擎苍是开天辟地后的第一只老凤凰,别的不行就特能打。当年战完洪荒饿鬼就缩在了昆仑墟,一缩就是几百万年。 09. 白景帝君挑了个好日子,不顾媳妇儿的哭闹上吊,一手夹着一只毛团踩着云彩离开了青丘山头。 太华山近,两小的分别时,白老四对白小五说:“小五,有人欺负你就打回去,打不过不用怕,回来告诉四哥,四哥替你削他。” 又说:“你身体不好,脏活累活让别的男人干,自己姑娘家家的可别累着。” 白小五当时刚退了绒毛,太小,对自己性别还认识不足,是以对他四哥的话深以为然。 10. 擎苍在昆仑墟龟缩了上万年,变成了一个和蔼的白胡子老头,早看不出当年大战时的浑身煞气。 他看着眼前不到膝盖弯儿的鹅黄小丫蛋,听当年的好战友白景说:“是只带把的公狐狸。命浅福薄,扮成闺女好养活。等大了再改回来。” 分别时白景舍不得,拉着自家小么嘱咐道:“你身体不好要多锻炼,好好学习,认真和师傅学完本事。逢年过节不要忘了回家看看你娘。” “那么…”皇帝沉思一会儿说,“那人武力高强,天下无双,何人挡之?” 太监示意皇帝靠近些,低声说:“江湖上有个‘死士榜’,重金雇之剩余八位,再加上十万禁军,可以一搏。” “真真是合了朕意!”皇上爽朗的说,“那就派你秘密的去给朕,办得――妥妥帖帖的。” “臣领旨,皇上不必再为此担心,静坐养心殿待我佳音即可。”太监下跪行礼。 肃杀之夜,阴风袭面,宫里宫外全都戒备森严。白泽手持黄金双斧,左右两下,砍死门前两个侍卫。有十几人正要出来,就不见了白泽,他早已翻进宫墙之内。 火光忽然之间在四周出现,到处都是,越来越多,周围也越来越亮。白泽早已经料到了,当今皇上除了宠子,其他事都办得周全,不会愚昧到死士要来都不知道。 借着冲天火光,白泽看清了周围,十万禁军身着甲胄,闪着异样的寒光,死气沉沉,却又杀气腾腾。皇家,气势自然如此,若是一般人,早就胆汁倒流了,但是白泽不会怕。他手持金斧,如死神一般砍出一片血的湖泊,穿上一件血红的新衣。他的眼睛开始发红,就像地上的血泊一般红,他杀戒已开,杀心迫切,杀瘾未足,越发疯狂起来。 第一百三十七章 你一杯,我一杯 当地人避讳,称皇帝为“龙”,那人是让白泽去杀皇帝。白泽铁了心去杀皇帝,不光是为那三千两黄金的财,还为自己常年不开杀戒,想要一次过足那打斗杀人的瘾,毕竟保护皇上的人不少。这一去,一定会打杀不少禁军、侍卫乃至太监之流,血流如注的快感已经被这个武功盖世的仙侠好汉提前感受到了。 白泽身长九尺,体态适中,眉清目秀,眉毛如剑一般,透着锋芒,眼睛清澈的像一汪泉水,睫毛浓密又向上翘,白皙的鼻头又长又挺,嘴唇不阔,略笑起来就抿着,一副富家的公子模样,似乎与杀人无缘,可他却是当世最强大的死士。平时他穿着黑袍小马褂,黑长裤,足蹬一双普通黑色练武鞋,不大出门;杀人之前,他就要有一身翻天覆地的装束变化――全身白衣,脚上也穿白色忍者鞋,他称这身装束为“无常装”,这样装束的原因就是他喜欢那种鲜血清楚地落在白衣上的快感。十年来,他就像一个疯子,疯狂地杀死了六千余人。如今,他才二十出头,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武学奇才,在晚辈眼里,他这么年轻,能这么厉害,可望而不可及,是神一般的存在。 皇宫里这时正上演着好戏。 “太子年幼无知,皇上宽容一点嘛!”皇后恳求说。 “刀都要架到我脖子上了,砍了我,我可疼!我能容他吗?”皇帝火冒三丈,怒发冲冠。 “臣有一个两全的方法,不知可否一说。”身旁的太监道。 “不妨说来听听。”皇帝皇后异口同声。 “臣知皇上皇后素来喜爱太子,也是舍不得杀的。”那太监不紧不慢的说,“如今出了这事儿,也与过分宠爱有关。不如断他一臂。” “啊!断我皇儿一臂?这……”皇后面露愠色。 “我想并非此意。”皇帝打断皇后的话,又对着那个太监说,“你可是说光把死士除了即可?” “正是此意。”太监说。 “话不明说,惊杀我了!”皇后面色有所缓和。禁军将士虽然显着无力,却拼命拿着长矛、长刀、长枪和长戟等武器刺杀白泽。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白泽也被刺了数刀,可是只能伤他皮外,他的内力雄厚,刀枪不入,这是苦练十几年的结果。 两个时辰过去了,白泽已将禁军消灭殆尽,剩下的几百人,没了群体的壮胆,东躲西藏,有的甚至撞柱而死,滑稽非常。 正当白泽要越过面前宫殿,前往刺杀皇帝时,被几个声音喝住。 “白泽莫走!”这是其他八个仙侠的声音。 白泽对此始料未及,回道:“莫要挡我杀路,否则杀无赦!” “天道皇家,不可贸然杀龙!”画戟仙侠孟琎说,“你也该识些时务,我们八人,你独独一人。” “哼!见钱眼开,连我你也背叛!”白泽怒斥,“既然如此,各为其主!” 八人各执手中兵器,异口同声说:“你若如此认为,那便开战吧!” 一侠力竭,八侠强盛,昔日兄弟今反目。 昆仑墟终年覆雪,除了山里的飞禽走兽,只有擎苍一人住在上面。 擎苍老头慈爱地看着白小五说:“从今儿个起,我就是你师傅。我吃什么你吃什么,有人打你就告诉我,我绝对罩着你。既然你父君把你托付给了我,我定然会把你养成一只顶天立地的好狐狸。” 他抬头看了看天,又道:“好狐狸都会爬树。你看那棵树上的鸟蛋没,那是鹑鸟的蛋,味好,你去掏了,我俩晚饭就有着落了。” 12. 白小五捧着自己的小包袱在昆仑墟的灶台旁边安了家。 连个床都没有。 擎苍老头有空就叫他打把势,饿了就叫他掏鸟蛋。 没过多久白小五的辫子就松了,裙子也花了,变成了只灰不溜丢的小狐狸。 擎苍老头慈祥地看着他说:“你虽然穿着裙子,但实际上你是只公狐狸。公狐狸不能每天都做女工,要每天做饭,不然你找不到媳妇可怎么办?” 白小五觉得师傅说得挺有道理的,便每天玩命儿地掏鸟蛋。 擎苍老头吃饱了又教育他说:“白小五啊,作为一只公狐狸,你不仅做饭要好吃,你还得能打啊,不然以后你媳妇儿挨欺负了怎么办?昨天学的把式记住没,耍两下给师傅瞅瞅。” 白小五便开始拼命地耍把式。 13. 昆仑丘上多沙棠,形状像普通的棠梨树,开黄花结红果,吃了能避水。 昆仑仙山连绵,白小五每天翻山越岭给老头找吃的。自己饿了就常吃棠梨果。 有一天,他在一颗开花的棠梨树下面捡到一个小孩。 那小孩又黑又瘦,昏在树下。 白小五以为是精怪所化,便拼着一身狐狸劲儿,扛回去给老头加餐。 14. 谁知那小孩到了老头面前竟然清醒过来,呲牙舞爪,好不厉害。 擎苍点他一下,发现竟是开了神智的,又看不出原形委实不好下嘴,便让白小五给他口吃的,打发出去。 白小五看他那样,觉得可怜,估计放回山里也是个饿死,便给了他一块烤的鹑鸟肉,希望他能吃饱上路。 谁知这孩子吃了白小五的肉,竟扒着白小五死活不撒手。 擎苍老头觉得这孩子有点意思,又想白小五一个小孩子,自己在山里怕是寂寞,便留下了他。随便取了个花梨棠的名字,收他做了第二个徒弟。 师兄负责教师弟。 花梨棠没有自己的小包袱也在昆仑墟安了家。 白小五住在灶台的左侧,花梨堂就住在灶台的右侧。 白小五埋汰的看不出是只白狐狸,花梨棠比他更埋汰连个本色儿都看不出来。 两个小的每天早上起来,耍一耍昨天学的新把式,然后就提着小筐儿去掏鸟蛋。白小五爬树快,他去掏,花梨棠力气大,就蹲在树下放哨。看见老鹑鸟愤怒地飞回来,他就接住树上的白小五撒开丫子逃跑。 等到了冬天,昆仑墟就更冷了。白小五变回一个毛团子,缩在灶台旁边睡觉。花梨棠穿着件破布,冻着冻着也就习惯了。后来白小五冷得受不了了就躲在花梨棠怀里睡觉。 第一百三十八章 博君一笑罢了 黄昏时分,林暮方悠悠醒来。 这一觉足足睡了九个时辰,林暮醒来之后,感觉神清气爽,疲劳尽去。 林暮决定从今天开始,就逐步实施自己的计划。 明里和马华源对着干,实非他的本意。他本想暗中积蓄实力,等到时机成熟,再对付马华源。但现在看来,他的处境可着实不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马华源逮住空子,将他羞辱一番,甚至还要承受一番折磨。 对于这些,林暮并不怕,因为他有旋月佩。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旋月空间里面的时间是外面的两倍,可以让他的修炼速度勉强和一般弟子保持一致。里面的三亩灵田更是要好好利用,种植一些灵草灵药,收获之后再炼制成丹药,也可以提升他的修为。长此以往,不愁追不上那些弟子。 这就是他的本钱,崛起的契机。 只是种植灵草灵草是项技术活,对于灵草的药性和功用不了解的修者,种植起来,困难重重。而且,种植还需要学习一些五行术法,比如用来浇灌灵草的《碧水诀》,用来祛病杀虫的《庚金诀》,用来促进灵草生长的《草木诀》,用来…… 当然,这些都需要用灵石购买,不论是灵草的种子还是五行术法。 千羽剑门虽然不允许弟子轻易外出,但在门内有相关的交易场所。比如坐落在落霞峰的百物阁,里面就出售各种法器,丹药,符篆,种子之类。百物阁的对面,就是门派的藏经阁,里面收藏有各种品阶的心法,剑诀,术法。 只要你有灵石,这里面的东西全都可以购买。而且,相对于外面来说,价格还较为便宜。 林暮将静室中的蒲团拿开,轻轻把原先蒲团下面的一块青砖揭起。青砖下片藏着一个青色布包,林暮伸手将布包取出。 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里面包着四十块下品灵石。这就是林暮这三年来的所有积蓄。 灵石里面蕴含充沛的灵气,可以加快修行的速度。同时,灵石也是修真界最基本的货币。对修者来说,灵石重要无比,不可或缺。 林暮从来都不舍得用灵石修炼,他觉得这样太奢侈,每次都是自己苦修。三年辛苦下来,竟也攒了四十余块下品灵石。 这就是林暮现在的全部家当。 将布包再次小心包好,林暮走出小院,向落霞峰行去。 落霞峰和林暮现在的住处—西峰毗邻,因落日时的晚霞特别美丽而闻名。 林暮来到落霞峰,无暇去观赏美丽风景,那离他现在的生活很远,直奔藏经阁而去。 藏经阁建于落霞峰峰巅,和百物阁相对而建。藏经阁是一座三层木制小楼,看上去极其古朴自然。 由于是傍晚时分,藏经阁里人影稀疏,一位面色红润的老者盘膝坐在阁门后面,正在闭目养神,他就是看守藏经阁之人。林暮根本看不出他的修为深浅,无声地对其躬身行了一礼,便向藏经阁里面走去。 自始至终,老者仿若未觉,连眼都未睁开。 藏经阁共分为三层,每一层楼里珍藏的心法都不一样,越往上,里面的心法的品阶越高。 林暮现在只是炼气三层,只能在藏经阁一楼随意走动。 藏经阁中,一排排紫檀木架整齐划一,每个木架上面都分有很多小方格,每个小方格里都漂浮着一枚玉简。为方便弟子查阅,每个木架上面都标有分类,或心法,或剑诀,或术法。 千羽剑门是剑修门派,这藏经阁里尤以剑诀居多,心法次之,术法甚少。 林暮一路前行,穿过一排排木架,终于在墙角一个木架旁,找到了五行术法所在。 随手一抓,一枚被气旋托起漂浮的玉简便出现手中,朝里面输入灵力,一篇文字浮现脑海。 《赤火诀》,五行术法之一,需五块下品灵石。 林暮又拿起一枚,向里输入灵力,和上面如出一辙。 《庚金诀》,五行术法之一,需五块下品灵石。 …… 一连拿起几枚玉简,都和上面相差无几。 漫不经心地再次拿起一枚,朝里输入灵力,这一次,他面色大变,犹疑不定。 《基础五行术法》,内含《庚金诀》、《草木诀》、《碧水诀》﹑《赤火诀》、《厚土诀》,二十块下品灵石。 五种基础种植术法全都在其中! 买下这枚玉简,相对于五种术法分开买来说,可以省下五块下品灵石。但是一下子花去二十块下品灵石,对他来说,有着不小的压力,这可是他一半的积蓄。这就是他犹豫的原因。 这五种基础种植术法相对于其他法诀来说,已经足够便宜。因为种植术法,攻击力极为有限,除非是种植者,很少有人会买。 林暮犹豫片刻,便决定咬牙买下。 一来,他是五行灵根,这里面的五行术法,他恰好都能修炼;二来,可以省下五块下品灵石,从长远来看,还是比较划算。三来,种植术法必须得买,旋月空间里的灵田肯定不能让它荒芜,那也太暴殄天物了。 林暮做好决定,便拿着那枚《基础五行术法》玉简,向阁门走去。 来到老者面前,林暮见老者睡得正香,不忍打扰,正想静立一旁等待片刻。那老者却忽然醒来,一双眼眸似深潭,平静无波,深不可测。 林暮慌忙行礼:“晚辈已选好玉简,还请前辈过目。” 老者接过玉简,轻轻扫了一眼,面无表情道:“二十块下品灵石。” 林暮忙取出布包,数了二十块灵石,双手递给老者。 灵石刚到老者手上,便突然消失,已被他收到挂在腰间的储物袋中。将玉简递给林暮,老者语气平淡道:“去吧。” 林暮再次躬身行了一礼,便默默退出藏经阁。 在林暮退出藏经阁之后,老者古井无波的脸上浮起一抹笑容,微不可察地点点头,似睁未闭的眼眸中一道精光一闪而过。随即恢复正常,继续闭目养神,死气沉沉,如同行将就木的老头。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行我素 回到小院,天色已晚。 林暮看看东升的明月,决定晚上就在外面修炼,好让旋月佩吸收月光。 从怀中掏出《基础五行术法》玉简,林暮朝里输入灵力,开始细细研读。 这枚玉简里面的五种种植术法,《碧水术》、《铸金术》、《纳木术》、《厚土术》、《赤火术》,每种术法分为三层,每一种都有各自的功用。 林暮第一个想学习的是《碧水术》。 水,对于灵草灵药,极为重要。《碧水术》若是练到高深处,不仅施雨灌溉不成问题,雨水中还会蕴含不少灵气,可以促进灵草的生长。 林暮双手掐诀,尝试凝集出《碧水术》里所说的云团。 云团是《碧水术》的基础,凝聚不出云团,便永远也学不会《碧水术》。 只是林暮在术法方面没有什么经验,无论如何,也凝聚不出云团。 练到半夜,林暮掐诀掐得手指发酸,但云团迟迟没有出现。 林暮虽然已经很是疲惫,但仍不肯休息,眸子里透出一股坚决。 再三研读《碧水术》,将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咀嚼几遍,他心中有了一丝明悟。 半夜时分,月亮隐入云层,周围一片黑暗。 骤然,黑暗**现一团白雾。一层淡淡的水雾漂浮在林暮手心。 水雾似轻烟般,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林暮心中一喜,研究半天,终于凝集出这片水雾。但他也无法肯定,这是否就是《碧水术》中所说的云团。 十指松开,法诀完成,那层水雾便慢慢飘落在地,仅仅润湿地皮。 这离灌溉灵田,还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从《碧水术》上,林暮得知,这《碧水术》共有三层,现在他刚刚达到第一层,凝聚出云团的阶段。若想将《碧水术》用于实用,还需要经过一番苦练,至少要到第二层才行。 林暮手下不停,法诀一个个施展而出,一团团水雾降落在地,面前土地一片湿润。 月光再次穿过云层,洒落院中,院中一片明亮,亮如白昼。 林暮的目光落在鱼池上。月光将鱼池照得一片明亮,池底早已干枯。林暮灵机一动,索xing将施展《碧水术》凝聚出的雨水都注入鱼池之中。 随着林暮的不断练习,那云团也慢慢变大,已有碗口大小。 一个《碧水术》下去,便能打湿鱼池底部碗口大的一片地方。只是直到天亮,林暮施展的《碧水术》,也仅仅是将鱼池底部打湿一遍。 若想将一丈见方的鱼池注满水,仍旧可望不可即。 清晨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照在林暮脸上,斑驳的影子使得林暮脸上线条分明,看上去一脸坚毅。 林暮不知疲倦,手里不断有云团飞出,洒下一片雨水。那云团虽然还是碗口大小,但比之前浓郁很多,里面白茫茫一片,凝聚有很多水气。 练习一夜,《碧水术》便有如此进境,林暮满意至极。 在静室中铺张草席,林暮和衣躺下,渐渐进入梦乡。 日上三竿时分,林暮方悠悠醒转。 洗漱一番,林暮略一沉吟,便关上院门,出门而去。 望仙峰只是一座小峰,在千羽剑门,毫不起眼。 但在外门弟子中,望仙峰却是颇为知名,只因其中有座望仙殿。 望仙殿,是外门弟子主要学习之地。 在这里,经常会有一些内门弟子,前来传授修炼心得,讲课之类。 林暮《九方心法》,便是在此学来。 林暮此行目的,便是来此看看,是否有内门弟子传授种植经验。 望仙殿中,有着许多间独立讲堂,每间讲堂外,皆是挂着一张木牌,上面写着所要讲授内容,以便外门弟子自行挑选,各取所需。 林暮一一走过讲堂,但所传授内容,皆不是他想要。 倏然! 林暮停下脚步,目光被一个木牌吸引住。 “炼器之地灵锄。” 地灵锄! 林暮面带欣喜,轻轻推门步入讲堂。 他正在筹划种植灵草灵药,翻垦灵田,地灵锄不可或缺。 讲课尚未开始,讲堂中乱哄哄一片,人数不下百人,全都是和林暮一样的外门弟子。林暮在角落中找个蒲团坐下,默默等待讲课开始。 盏茶功夫,便有一位筑基期修者从外面进来,走上讲堂。 来人看上去极为年轻,不过二十上下,面如白玉,剑眉星目,一身朴素青布长袍,举手投足间,和台下所坐百十位炼气期弟子,迥然不同。 和林暮这些外门弟子不同,内门弟子在门中待遇极好,门派每月都会发放一定数目灵石和丹药,远胜林暮这些外门弟子。 但内门弟子也并非什么事都不用做。 传授外门弟子如何修炼,便是他们日常生活要做之事。 林暮忙正襟危坐,望着台上,静等讲课开始。 “在下凌云。今日由我来主讲炼器知识,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听讲。”青袍修者面带微笑:“下面讲课开始。” 全场顿时寂静,喧嚣尽去,落针可闻。 上百位炼气期弟子,齐齐望着凌云,翘首以待,眼神热切,屏住呼吸。 “炼器一道,博大精深,浩如烟海,若想精通,非一日之功。今日我所讲,只是炼器基础。”凌云徐徐道:“下面,便从地灵锄入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他声音和缓,并不如何洪亮,但胜在修为深厚,落在众人耳中,无不清晰可闻,如同在耳边轻语一般,令人舒适无比。 “炼制低阶法器,无非三个步骤。成形,刻阵,嵌入灵石。”凌云平缓道:“为让你们听得明白,我现在就炼制一柄地灵锄,示范一二。” 语毕,他望一眼下面人群,一拍储物袋,取出一堆炼器材料,放在面前桌上,开始炼制。 林暮聚精会神,仔细看着凌云手中动作,眼也不眨,不放过每一个细节。 凌云拿起一块黑色铁矿,随手掐诀,一团火焰出现在他手中,在火焰炙烤下,黑色铁块迅速融化,化为一团汁水,但在凌云灵力包裹下,这团汁水并未四散,而是紧紧凝聚在一起。随后,凌云又一连打出几道法诀,这团汁水便开始变幻,片刻工夫,便渐渐化为一个锄头模样。 第一百四十章 愿君如月我如星 “成形,只要你们足够细心,慢慢打造,一般都能完成。嵌入灵石,同样简单之至。下面,我主要讲讲阵法,这才是炼器最关键步骤,重中之重。”凌云:“阵法易学难精,基础阵法你们片刻便能学会,但亲自动手刻划,则并不如想象中容易。地灵锄是最低阶下品法器,所需阵法仅是一个一品阵法《震乾阵》,下面,我主要讲讲《震乾阵》……” 众人皆是凝神细听,不敢分心,中间没有一人起身离场。 “今日这场课,便讲到这里。”凌云和声道,随后一挥手,将桌上物品一齐收入储物袋中,对台下众人微笑示意一番,华丽退场。 下面弟子也如同潮水一般,纷纷起身离去,林暮坐在角落中无动于衷,静静体会着刚刚凌云师兄所讲内容,直到确认将所有要领熟记于心,悟透《震乾阵》后,他方起身离去。 此时,整间讲堂,已是空无一人。 行至望仙殿外,眯眼望着刺目阳光,林暮面带笑意。 他知道,这一场讲课,对他意义重大。 回到小院,天色已晚。 林暮看看东升的明月,决定晚上就在外面修炼,好让旋月佩吸收月光。 从怀中掏出《基础五行术法》玉简,林暮朝里输入灵力,开始细细研读。 这枚玉简里面的五种种植术法,《碧水术》、《铸金术》、《纳木术》、《厚土术》、《赤火术》,每种术法分为三层,每一种都有各自的功用。 林暮第一个想学习的是《碧水术》。 水,对于灵草灵药,极为重要。《碧水术》若是练到高深处,不仅施雨灌溉不成问题,雨水中还会蕴含不少灵气,可以促进灵草的生长。 林暮双手掐诀,尝试凝集出《碧水术》里所说的云团。 云团是《碧水术》的基础,凝聚不出云团,便永远也学不会《碧水术》。 只是林暮在术法方面没有什么经验,无论如何,也凝聚不出云团。 练到半夜,林暮掐诀掐得手指发酸,但云团迟迟没有出现。 林暮虽然已经很是疲惫,但仍不肯休息,眸子里透出一股坚决。 再三研读《碧水术》,将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咀嚼几遍,他心中有了一丝明悟。 半夜时分,月亮隐入云层,周围一片黑暗。 骤然,黑暗**现一团白雾。一层淡淡的水雾漂浮在林暮手心。 水雾似轻烟般,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林暮心中一喜,研究半天,终于凝集出这片水雾。但他也无法肯定,这是否就是《碧水术》中所说的云团。 十指松开,法诀完成,那层水雾便慢慢飘落在地,仅仅润湿地皮。 这离灌溉灵田,还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从《碧水术》上,林暮得知,这《碧水术》共有三层,现在他刚刚达到第一层,凝聚出云团的阶段。若想将《碧水术》用于实用,还需要经过一番苦练,至少要到第二层才行。 林暮手下不停,法诀一个个施展而出,一团团水雾降落在地,面前土地一片湿润。 月光再次穿过云层,洒落院中,院中一片明亮,亮如白昼。 林暮的目光落在鱼池上。月光将鱼池照得一片明亮,池底早已干枯。林暮灵机一动,索xing将施展《碧水术》凝聚出的雨水都注入鱼池之中。 随着林暮的不断练习,那云团也慢慢变大,已有碗口大小。 一个《碧水术》下去,便能打湿鱼池底部碗口大的一片地方。只是直到天亮,林暮施展的《碧水术》,也仅仅是将鱼池底部打湿一遍。 若想将一丈见方的鱼池注满水,仍旧可望不可即。 清晨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照在林暮脸上,斑驳的影子使得林暮脸上线条分明,看上去一脸坚毅。 林暮不知疲倦,手里不断有云团飞出,洒下一片雨水。那云团虽然还是碗口大小,但比之前浓郁很多,里面白茫茫一片,凝聚有很多水气。 练习一夜,《碧水术》便有如此进境,林暮满意至极。 在静室中铺张草席,林暮和衣躺下,渐渐进入梦乡。 日上三竿时分,林暮方悠悠醒转。 洗漱一番,林暮略一沉吟,便关上院门,出门而去。 望仙峰只是一座小峰,在千羽剑门,毫不起眼。 但在外门弟子中,望仙峰却是颇为知名,只因其中有座望仙殿。 望仙殿,是外门弟子主要学习之地。 在这里,经常会有一些内门弟子,前来传授修炼心得,讲课之类。 林暮《九方心法》,便是在此学来。 林暮此行目的,便是来此看看,是否有内门弟子传授种植经验。 望仙殿中,有着许多间独立讲堂,每间讲堂外,皆是挂着一张木牌,上面写着所要讲授内容,以便外门弟子自行挑选,各取所需。 林暮一一走过讲堂,但所传授内容,皆不是他想要。 倏然! 林暮停下脚步,目光被一个木牌吸引住。 “炼器之地灵锄。” 地灵锄! 林暮面带欣喜,轻轻推门步入讲堂。 他正在筹划种植灵草灵药,翻垦灵田,地灵锄不可或缺。 讲课尚未开始,讲堂中乱哄哄一片,人数不下百人,全都是和林暮一样的外门弟子。林暮在角落中找个蒲团坐下,默默等待讲课开始。 盏茶功夫,便有一位筑基期修者从外面进来,走上讲堂。 来人看上去极为年轻,不过二十上下,面如白玉,剑眉星目,一身朴素青布长袍,举手投足间,和台下所坐百十位炼气期弟子,迥然不同。 和林暮这些外门弟子不同,内门弟子在门中待遇极好,门派每月都会发放一定数目灵石和丹药,远胜林暮这些外门弟子。 但内门弟子也并非什么事都不用做。 传授外门弟子如何修炼,便是他们日常生活要做之事。 林暮忙正襟危坐,望着台上,静等讲课开始。 “在下凌云。今日由我来主讲炼器知识,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听讲。”青袍修者面带微笑:“下面讲课开始。” 全场顿时寂静,喧嚣尽去,落针可闻。 上百位炼气期弟子,齐齐望着凌云,翘首以待,眼神热切,屏住呼吸。 “炼器一道,博大精深,浩如烟海,若想精通,非一日之功。今日我所讲,只是炼器基础。”凌云徐徐道:“下面,便从地灵锄入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他声音和缓,并不如何洪亮,但胜在修为深厚,落在众人耳中,无不清晰可闻,如同在耳边轻语一般,令人舒适无比。 “炼制低阶法器,无非三个步骤。成形,刻阵,嵌入灵石。”凌云平缓道:“为让你们听得明白,我现在就炼制一柄地灵锄,示范一二。” 第一百四十一章 林深时 林暮慢悠悠回到西峰。 他没有立即返回小院,而是去灵膳堂吃了顿午饭。 食物对于炼气期修者来说,仍然必不可少。但和凡人不同,无需那么频繁,每天一餐,甚至两天一餐,就能维持所需。若是修为到了筑基期,便能彻底脱离食物。 在灵膳堂吃饭不需要灵石,一切免费。林暮打了份饭菜,便在角落找个桌子,低头默默吃完。 吃完之后,林暮慢慢回到小院。 来到静室,林暮再次取出青色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发现里面还剩下二十一块下品灵石。 林暮将布包放入怀中,直奔百物阁。 时值正午,落霞峰来往弟子不多。林暮没有犹豫,举步迈入百物阁中。 刚一进入,里面就有外门弟子出来迎接,面上带笑:“师兄,你想要点什么?是法器还是灵药?” 林暮停下脚步道:“我想买一些炼器材料。” 古辰脸上笑容愈加灿烂:“师兄跟我来吧,我带你去。” 他在百物阁帮门派出售各种物品,所拿全是提成。卖出去的东西越多,他所获灵石也便越多。只是做这门差事的弟子并不只有他一人,竞争颇为激烈,难怪他对人如此热情。 进入店中,林暮也不多话,开门见山道:“给我来一块青铜锭,一把青钢匕,一柄精铁锤,一截榆木杆。” 古辰瞬间猜出林暮来意,笑道:“师兄是想炼制地灵锄吧?何必那么麻烦,我这里就有现成的,做工精良,包您满意。” 林暮摇头拒绝:“我时间充足,自己炼制,能增加一些个人的体悟。” 古辰面带微笑道:“行,我这就给你拿。” 盏茶功夫,古辰就将所有东西找齐,装在布袋里,放在柜台上面,抬头问林暮道:“您还需要点什么?” 林暮指着那堆炼器材料问道:“这些东西,需要多少灵石。” 古辰笑道:“这些材料很常见,非常便宜,只需两块下品灵石。” 林暮掏出两块灵石,递给古辰,拿起布袋,和古辰告别,转身走出百物阁。 古辰一直送到门口,临走前还笑着对林暮道:“下次来这里买东西,还找我啊。” 林暮点点头,算是同意,然后向西峰行去。 回去的路上,林暮脑中浮想联翩。 他心中对种植的渴望,无人能及。旋月空间里的三亩灵田,他决定好好利用。 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把地灵锄炼制出来。这可是种植必备法器。 炼制地灵锄,是凌云师兄今天讲课的内容,林暮学习炼制,不会引起怀疑。其实他在门中默默无闻,很少引人关注,本不必这么小心翼翼,但他天生谨慎,不敢出丝毫差错。 回到静室,林暮便将布袋中的炼器材料取出,开始尝试炼制地灵锄。 但他并未立即动手,而是先仔细回忆凌云师兄传授的炼器之法。待将所有内容都在心中梳理一遍,他胸有成竹,开始动手炼制。 其实用‘炼制’这个词,对地灵锄来说,有些高攀了。在所有法器之中,地灵锄根本不入品,甚至连下品法器都算不上。它的作用仅限于用来翻垦土地,并将凝结在土块之中的灵气震散,使之均匀的分布在土地之中,有利于灵草灵药的吸收。 这对于其他修者来说,纯属鸡肋,没啥大用。但对于种植者来说,地灵锄却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要想收成好,得有地灵锄。这是在种植者之间广泛流传的一句话。 林暮手里拿着精铁锤,反复在那块青铜锭上敲打,期望将它打造成锄头的模样,但是敲打了半个时辰,他手臂发酸,却发现青铜锭的形状不像锄头,反倒像个漏斗。 这次打造已经失败,林暮将青铜锭敲打成开始时的样子,重新打造。 林暮重整旗鼓,吸取上一次的经验,再次敲打起来,这一次,比之前还要认真。 一个时辰后,一个锄头的模样终于初现雏形,虽然并不太美观,锄头和锄身之间弯曲的弧度有些过大,线条也不甚圆润,但凑和着能用。 将锄头打造出来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在上面刻上一品阵法震乾阵。这个阵法并不太复杂,林暮已将它的刻法牢记于心,他所要注意的就是在刻阵过程中不要出现纰漏,不然一切就要重新来过,前功尽弃。 他手里捏着青钢匕,在锄身上小心刻划,为防出错,每次所刻线条都不超过半寸。阵法还未刻到一半,他额头已汗珠滚滚。 一个简单的震乾阵林暮足足用了两个时辰,看着布满锄身的晦涩线条,虽然很是曲折,但林暮却大为满意。这可是他的第一件炼器作品,就这么成功。当然,成功只是相对于他自己来说。那些修为高的修者,根本不必像他那样,随手一挥就是数个厉害阵法布下,相对于林暮来说,就是云泥之别。 前两步都已顺利完成,接下来一步就是在锄身上安放一块灵石。这说来简单,做起来却颇为不易。首先就是灵石的位置,要选在阵法的结点,最好是在阵法的中枢位置,然后就是在中枢位置挖一小孔,要不大不小,恰好是灵石大小,在挖洞过程中还要注意不要破坏已经刻好的阵法。 林暮小心翼翼,谨慎无比,青钢匕一点一点挑出铜屑,一个时辰后,一个四方小孔出现在锄身下侧,刚好够塞下一块灵石。 林暮从青色布包里面拿出一块灵石,将之塞进那个四方小孔中。再将旁边的榆木杆拿来,插进锄身。 用灵力一催,一阵微弱光芒闪过,一柄崭新的地灵锄便出现眼前! 林暮一阵欣喜,辛苦几个时辰,终于大功告成。 拿着新炼制出的地灵锄,林暮仔细观赏半天,这可是他的第一件炼器作品。以后种植灵田全都指望它了。 夜幕再次降临,林暮将地灵锄存放在旋月空间里的小屋里面,然后拿着蒲团,再次来到鱼池边,开始练习《碧水诀》。 皎洁的月光下,林暮一遍遍重复同一个动作,一团团雨水注入池中。 池中的水面开始慢慢上涨。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要医书 暖云谷中的灵草青翠一片,长势喜人。 张若虚面带微笑,看着林暮一遍遍施展《碧水诀》,为寒烟草施雨。 林暮的《碧水诀》已到第二层巅峰,离第三层仅有一步之遥。现在,施雨对他来说,可谓是轻松自如。 林暮施雨完毕,笑着对张若虚道:“师兄,我和你学种植如何?” 对于林暮的问话,张若虚毫不意外,他能看出林暮对种植的喜爱。张若虚平静道:“有何不可,你若愿意,我可以教你一些种植的法门,甚至毕生的种植经验,都可倾囊相授。只是,你要考虑清楚,种植是一项功夫活,每一批灵草的成熟都需要三五个月的时间,有些灵草,甚至要半年以上才能成熟,你舍得花费这么多时间用在种植上吗?” 林暮笑道:“我修炼速度慢,你是知道的。浪费一点时间在种植上面,并没有太大影响。再说,若是学会种植,以后吃喝可就不愁了。” 张若虚幽幽道:“你还年轻,自然体会不到时间的宝贵。我将我的经验说与你听,听完之后,你再自己做决定是否继续学习种植。” 林暮虚心受教道:“愿闻其详。” 张若虚突然问道:“你看我现在年纪多大?” 林暮一怔,不知张若虚为何突然冒出这句话,但仍实话实说道:“师兄如此年轻,不过二十上下。” 张若虚一阵苦笑,笑声凄凉:“我今年已经六十二岁了。” 林暮猛然一惊,心中犹自不相信,张若虚的面容如此年轻,和他几乎没有区别。他实在想不到,张若虚竟然已经六十二岁了,令人难以置信。 张若虚不等林暮怀疑,自己道出答案:“我年轻时吃过一枚驻颜丹,所以直到现在,容颜不改。但我的的确确已经六十二岁,修为却刚到炼气九层,若不能及早筑基,就命不久矣。” 林暮忙安慰道:“师兄吉人自有天相,定能很快筑基。” 张若虚凄然一笑,低沉道:“其实,我的灵根资质和你差不多,你是五行灵根,我是金火水土四系灵根,修炼速度可能只比你稍好一点。我年轻时也和你一样,受到过很多不公正待遇。所以,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虽然努力,但付出不等于收获。每一点收获,却都需要极大的付出。” “那时,我也是学习种植术法。”张若虚顿了一下:“五种种植术法,除去《草木诀》之外,其他四种法诀,我全都练到第三层。虽然生活一度得到改善,甚至被门派重用,掌管这座药园。但由于花费太多时间在种植上面,尽管我非常努力,离筑基却是越来越远。如今,在种植方面,不是我自夸,门中没有人及得上我,但这又能如何?不能筑基,等到年华老去,油尽灯枯,最后化为一抔黄土。我现在就有些后悔,年轻时若是把时间都用在修炼上,我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不能筑基,一切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张若虚满脸痛苦,喃喃道。 林暮劝道:“师兄莫要如此悲观,只要努力修炼,终有筑基那一天。” 张若虚的一席话,对林暮的震撼很大,人生苦短,稍稍把握不慎,就会误入歧途。张若虚能够以诚相待,和他促膝长谈,林暮心中暗暗感激。 张若虚默然良久,悠悠道:“如今筑基对我来说,就如同镜中花,水中月一般,看似触手可及,实则希望渺茫。” “至于是否学习种植,其中利弊,你自己把握。若你想学,我自会教你。若不想学,便也罢了。”张若虚说完这句,缓缓起身向谷外走去。 林暮望着张若虚的身影,默然无语。张若虚年轻的身躯,迈出的脚步却是那样苍凉,而又绝望。 林暮久久立在原地,张若虚蹒跚的身影,在他的脑海里不停盘旋,挥之不去。 他开始认真地考虑未来,以前从未有人在这方面,给他传授过经验。张若虚蹉跎的一生,对他来说,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他更不想让张若虚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如果可以好好地活着,谁也不想死。林暮对筑基的渴望丝毫不下于张若虚,尤其是他心中还有愿望,想回家见父母一面。 筑基对林暮来说,一定要实现。 只是,仅仅靠刻苦修炼就能筑基么?没有灵石,没有丹药,筑基也是一种奢望。 林暮觉得自己比张若虚幸运,因为他有旋月佩。里面有灵田,他种植出来的所有灵草灵药都归自己所有,炼制出的丹药可以提升他的修为。还有时间加倍,也可以让他的修行速度加快不少。 但林暮也没有过分乐观。时间加倍,有利有弊。好处是修行进度跟的上别人;弊端是,他的生命流逝比别人快上一倍,别人能活八十年,他只能活四十年。四十年后,若不能筑基,他也会和张若虚一样,蹉跎一生。 所以,他不能将希望全都压在旋月佩上。他要独辟蹊径,他要炼丹。 学习五行种植术法,是为以后打基础。磨刀不误砍柴工,现在所做的一切,对未来都有帮助。 想通这点,林暮心中豁然开朗。 微风袭来,阵阵药香飘散在暖云谷中,林暮精神一震。 这是有灵草成熟的征兆,林暮循着香味寻去,一片淡蓝色的灵草浮现眼前。这种灵草林暮认识,名为星空蓝。星空蓝已然成熟,顶上结着许多种子。林暮满心喜悦,开始小心采集草种,为防别人看出端倪,他采集地不多,总共也只采了几十粒种子。 他的目的很简单,只要有了草种,一切都好办。 将种子放入怀中,林暮匆匆回到小院。 进入旋月空间,林暮立即开始着手种植。星空蓝的种植,在林暮看来,再简单不过。 用地灵锄翻垦出一片土地,林暮将星空蓝的种子撒下去。 再施展一遍《碧水诀》,便大功告成。 昨日栽种的寒烟草,已经恢复生机,淡白色的草叶看上去极为喜人,生机盎然,长势比药园里的寒烟草还要好。 林暮从中看到了希望。 第一百四十三章 心疼 夜凉若水,月色可依。 林暮坐在院中的鱼池边,不厌其烦地施展着《碧水诀》。 鱼池中的水位一点点上涨,林暮不为所动,两只手如同机械一般,麻木而又稳定地快速掐诀,阵阵白色云团在鱼池上方凝聚。 蓦然,林暮手中动作一滞。 因为,他刚刚施展出这个《碧水诀》,就发现形成的云团骤然变化。云团由一丈大小变为两丈方圆,足足变大了一倍! 《碧水诀》第三层! 林暮面上一阵欣喜,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碧水诀》就进阶到第三层。 他在五行术法上的天赋,远超他人。甚至,比张若虚还要出色! 一丈见方的鱼池里面,雨水似要满溢而出。池水清澈碧绿,如同翡翠一般,令人心情愉快。 《碧水诀》的进阶,对林暮来说是个福音。至少,以后在施雨方面,可以省下不少时间,也能轻松不少。 林暮想要看看这第三层的《碧水诀》效果如何,神识一动,身影已经出现在旋月空间之中。 双手掐诀,一个两丈方圆的云团悄然在身前形成,林暮一掐指,雨丝就淅淅沥沥落下,绵延不绝。林暮惊喜地发现,那雨丝之中,竟还蕴含着丝丝缕缕的灵气,这对寒烟草的生长可是大有益处。 雨水落下,寒烟草在雨水的洗刷下,显得更加洁白晶莹,洁白中还带有一点嫩黄。 嫩黄?林暮猛地一惊,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寒烟草是水系二品灵草,越是洁白晶莹,品质便越好。他可从没听说过,有嫩黄这种品质。 林暮蹲下身来,仔细观察那几株带有嫩黄的寒烟草。片刻之后,林暮得出结论,这根本不是什么嫩黄。寒烟草的叶茎里面不知为何,出现一层暗金色,在水滴的折射下,才显现出嫩黄之色。 这寒烟草绝对是生病了。 林暮心中一紧,这可是第一次种植,这些寒烟草得来不易,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只是,林暮束手无策的是,他还没和张若虚学过种植,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 他又不能去问张若虚,不然肯定会引起怀疑。现在,他只能依靠自己。 林暮心急如焚,各种想法在脑海里呼啸闪过。但都被他一一否决。 忽然,其中一个想法在脑中定格。 《庚金诀》! 《庚金诀》是金系法诀,金主杀伐,最是犀利不过。只是林暮并不确定,寒烟草是生病还是生虫。遇到这种情况,他感觉很措手不及。 病急乱投医,林暮决定先试试再说。 从小屋里面找到《基础五行术法》玉简,朝里输入灵力,林暮迅速找到记载《庚金诀》的那部分内容,如饥似渴般研读起来。 将《庚金诀》的要领熟记于心,林暮放下玉简,开始尝试施展《庚金诀》。 两手掐诀,《庚金诀》缓缓施出,只是面前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反应。 林暮内心焦急,手中法诀变幻多次,但依然无法凝出《庚金诀》上所说的庚金气芒。 林暮心中一阵发狠,眼里透露出一股凝重。 施展《庚金诀》的速度不断加快,任凭体内灵力急剧消耗,只是他心里越急,越是感觉手上毫无反应。庚金气芒像是不存在一般,迟迟没有出现。 林暮没有放弃,仍旧刻苦练习。 连续两天两夜,林暮不吃不喝,一直在尝试凝出庚金气芒。 他双眼布满血丝,面容憔悴,形容枯槁,整个人完全瘦了一圈。 寒烟草的病情无法遏制,进一步恶化,暗金色开始一点点侵蚀洁白,寒烟草看上去奄奄一息。 林暮内心火烧似地,火急火燎,《庚金诀》一遍遍施展而出,身前却没有任何变化。 倏然! 林暮察觉出不同,一点淡金色的气芒浮现指尖,在林暮的十指间跳跃。如同火焰一般的庚金气芒,气势逼人,令人不敢直视。 这就是《庚金诀》中所说的庚金气芒! 林暮内心一阵激动,没日没夜地施展《庚金诀》,次数已经不下千次,连续地不成功,他已经麻木。庚金气芒的突然出现,让他渐渐冷却的心又死灰复燃,重新燃起希望。 这下寒烟草有救了。 林暮施展一个《庚金诀》,弹指一挥,一缕淡金色的庚金气芒便缓缓向一株寒烟草飘去。淡金色的庚金气芒如同流水一般,缓缓没入寒烟草的内部。 林暮的神识附在庚金气芒上,查探着寒烟草内部的情况。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寒烟草内部,对林暮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里面白茫茫一片,只是素白已经被暗金侵蚀。 寒烟草内部,情况一团糟糕! 成群的金色虫子像是攻城略地一般,抢占着地盘。寒烟草内部,凡是被金色小虫占领的地方,全都变为暗金色。有些严重的地方,甚至是金黄一片。 林暮看着那么多小虫,控制着庚金气芒游过去。 庚金气芒游进小虫子的大军中,那些小虫却对庚金气芒的到来置若罔闻,仍旧在悠闲地游来游去,或者忙碌地去占领地盘。 完全无视庚金气芒的存在! 林暮内心一阵愤怒,庚金气芒瞬间化为一柄金色小剑,向最近的一只小虫斩去。 轰! 林暮识海一阵动荡,脑海里嗡嗡作响,整个人昏昏沉沉。 待神识恢复清明,林暮赶紧查看,发现那只小虫已被金色小剑,从中间拦腰斩断。 林暮精神一震,这说明庚金气芒的确有效。 他控制着金色小剑,奋力向前杀去。金色小剑所向披靡,所过之处,片甲不留。 只是每杀一只小虫,林暮的识海便震荡一次。后来震荡得极为频繁,林暮已经完全麻木,没有知觉,全然不管不顾,努力杀敌。 林暮的这个举动本来很危险,修者神识极为脆弱,轻易不敢放出神识与人战斗。因为神识一旦受伤,很难恢复,对修为也有很大影响。 只是他在种植方面,完全是个新丁。这些基本的常识,根本无人告诉过他。 幸好他运气不错,碰上的这种小虫不是很凶残,神识只是震荡一下。若是碰上那些霸道的厉害小虫,神识恐怕早已受伤。 林暮此刻无暇关心神识的状况,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些无名小虫吸引。金色小剑杀气凌然,无情斩灭一只只害虫。 将一株寒烟草中的无名小虫全都杀死,林暮马不停蹄,再次施展《庚金诀》,目光对准下一株寒烟草。 林暮杀到后来,完全无法控制自己,见虫就杀,毫不手软。 他将两天两夜才凝出庚金气芒的怨气全都发泄到金色小虫身上,但寒烟草只有四十株,林暮将最后一株寒烟草中的无名小虫杀尽,待还要再杀时,才发现已经无虫可杀。 林暮停下手,望着四十株被治疗过的寒烟草,稍稍放下心来。 刚一停下,疲劳便一股脑向他涌来,由于神识消耗甚巨,头脑更是阵阵疼痛。 林暮强撑着退出旋月空间,拿张草席来到院中,往上一躺,便沉沉睡去。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忘情 目盲老道手持桃木剑,剑尖直指嫁衣女鬼,“到底是妖是鬼?!” 嫁衣鲜红的女鬼轻轻拧转伞柄,独自站在远处山路上,给人茕茕孑立之感,她一路行来,裙摆已是泥泞不堪,不知为何竟是没有使用妖术,以那无形的山野瘴气,凝聚成能够不沾尘垢的衣衫,她身上这一袭艳红嫁衣,显然是真材实料的绸缎,说不定还是出自山下店铺裁缝的手笔。 女鬼先前往下一抹,剥掉了整张面皮,此时手掌又缓缓往上一抬,重新覆上了一张苍白无色的容颜,如山下那些待字闺中的美娇娘,年轻秀美,若非脸色病态,其实与世俗寻常女子并无两样,近在咫尺,就连目盲道人也感受不到她身上的妖气。 这种修行有道的大妖,行走人间城池,实则早已无碍,只要不主动靠近城隍阁、文武两庙,都不会惹来世俗势力的镇压,当然前提是这类大妖愿意收敛气息,压抑杀戮本心,不去为祸世间。 女鬼扯了扯嘴角,依旧嘴唇未动声音自起。 “道长一心斩妖除魔,积攒无量功德,于是妾身来了。道长所谓的五雷正法,妾身更是拭目以待。” 老道人心中越来越震惊,袖中那块内外总计四层的颠倒盘,分别针对妖怪,精魅,阴物鬼祟,山水神只。正在疯狂旋转,除去精魅一层,其余三层皆是旋转大震,这说明眼前此物,身份复杂,极有可能生前是一位修道有成的大妖,死后化作横行一方的厉鬼,但是彻底堕入邪道之前,已经拥有晋升为山水神灵的资格。 目盲道人心中叫苦不迭,这比起三枝山的那头阴险山鬼,棘手难缠了何止一筹两筹?老道竭力面不改色心不跳,以免被女鬼察觉到自己的心虚,缓缓收起桃木剑,倒持木剑以示善意,朗声笑道:“这位小姐虽然妖气磅礴,有坐镇一方通天彻地的气象,难能可贵的是贫道以心眼观之,小姐身上分明杀气极少,罪孽不多,便是有一些萦绕不去的怨气,那也是很多年前的残余,不值一提。贫道身为一介山野散修,与这位小姐可算半个同道中人,大水冲了龙王庙,惊扰了小姐修行,罪过罪过。” 一直仰起头望向油纸伞的嫁衣女鬼,猛然收回视线,死死盯住擅长雷法的游方老道,这一次直接张嘴说话,“小姐?没看到我的衣饰吗?喊我夫人!” 最后四个字,嫁衣女鬼几乎是咆哮而出。 刹那之后,滂沱大雨,山风呼啸。 啪一声。 女鬼收起油纸伞,一手持伞,一手轻抚伞面,动作轻柔地抹去雨水,但是望向师徒三人的脸庞,不断扭曲,“果然是瞎子,老瞎子!你能以心眼观象是吧,妾身刚好带你回府,让你这个居心不良的牛鼻子老道,晓得什么叫做锥心之痛。” 老道人试图缓和氛围,叹气道:“夫人何必如此咄咄逼人?事情又不是没有回旋余地?” 女鬼开始缓缓前行,一步一步踩在小路泥浆之中,一手持伞,一手提起衣裙,露出一双湿透的脏兮兮绣花鞋,微笑道:“道法不精,胆敢居心不良,死了好,死了好,省得以后耽误了郎君的读书,耽误了他考取功名……” 说到最后,女鬼细语呢喃,眼神温柔,那些仿佛在窃窃私语的细碎言语,在疾风骤雨之中被遮掩得一干二净。 目盲道人冷笑道:“这位夫人,当真要与贫道玉石俱焚?” 老道人眼见着是不死不休的境地了,数十年游历四方,小半个宝瓶洲都走过了,倒也不是什么怕事之徒,轻喝道:“小跛子,只要这次能联手退敌,贫道答应你,让小酒儿一整年不用上缴符泉。” 跛脚少年点点头,伸手握住那杆写有“降妖捉鬼、除魔卫道”的招魂幡子,沉声道:“可以了。” 目盲老人一脚重重踏地,双手皆双指并拢,作道家法剑之势,快速默念一连串剑诀,最后以“急急如律令”收尾。 只见那杆插在地上的招魂幡子,突然之间,原本裹卷在一起的幡面,变得好似迎风招展,猎猎作响,上八个字,变成惨白色,像是八位身披银色甲胄的沙场小卒,开始听从军令,在幡面上跑动起来,排兵布阵。 然后其中“降妖捉鬼”四字,沿着幡面、木杆子、跛脚少年的手臂、肩头,一路迅猛推移,最终分别流窜跑入少年的耳鼻四窍。 少年眼眸瞬间变成纯白之色,每一次呼吸吐纳,面目七窍,皆有黑烟缭绕。 跛脚少年双拳紧握,仰天怒吼,全身上下黑烟滚滚,黄豆大小的雨点竟是在他头顶三尺附近,就瞬间蒸发为水气。 跛脚少年相比阴气内敛的女鬼,显然要更像一位择人而噬的阴物鬼怪。 嫁衣女鬼一直在打量圆脸小姑娘,等到少年开始朝她狂奔而来,这才望向如释重负的目盲老道人,她淡然道:“太让妾身失望了,竟然连旁门左道也算不上,不入流的歪门邪道而已。贼喊捉贼,不该死,应该生不如死。” 跛脚少年转瞬之间就来到女鬼之前,高高跃起,一腿扫向后者头颅。 嫁衣女鬼既不躲避,也不格挡,始终一手双指捻住衣裙,身姿婀娜,直线向前。砰然一声。 女鬼整颗头颅被“连根拔起”,飞向山下不知何处。 只是无头女鬼继续前行。 落地后的少年,又是鞭腿横扫,只是这一次扫向了无头女鬼的腰部。 女鬼持伞的那只手,只以手背轻轻挡住少年力重千钧的斩腰横扫。 少年那一腿竟是没能让女鬼手背出现丝毫移动。 借助那股巨大的反弹之力,少年滞空身形拧转一圈后,一掌推向嫁衣女鬼的心口,沉声道:“降妖!” 银色降妖二字,浮现在少年手背,然后一笔一画自动拆散,最后汇聚变成了一柄杀气腾腾的银色短剑,蕴含青白之光,脱手而出,飞掠直刺女鬼心口。 女鬼以双指捏住那柄即将刺破鲜红嫁衣的凌厉飞剑。 长不过一尺的飞剑颤抖不已,嗡嗡作响。 第一百四十五章 何故 女鬼的嗓音悠悠然响起,“头颅不要便不要了,这身衣裳可不能破损,脏了,可以清洗,但是破了之后缝缝补补,就不美了,不然郎君怎会笑话我的女红……” 跛脚少年一掌递出之后,几乎同时一拳上勾,却没有喊出那“捉鬼”二字,拳头之上,同样掠出一柄由幡面符字凝结而成的飞剑,显然看似木讷,少年并不是真的痴呆。 出手杀敌,正奇相合。 一声大喝炸响,“贱婢鬼物,贫道这次就替天行道,没了头颅,一样要你五雷轰顶!” 山路离地十数丈的空中,一道白雷轰然砸下。 女鬼依旧一手持伞,另外一手,先以食指拇指拈住了第一把“降妖”飞剑,又轻轻抬臂,以无名指和尾指接住了第二柄“捉妖”飞剑。 然后一肘轻描淡写地砸中少年额头,后者整个人倒飞出去,摔在泥浆小路后,又倒滑退去一丈多。 女鬼抬起持伞之手,啪一声轻轻打开。 白雷轰落在油纸伞顶,绚烂炸开。 站在伞下的女鬼四指微微加重力道,两柄飞剑被硬生生从中折断,跌落地面后,化作两滩水银白浆,很快就与泥泞混淆在一起。 一招手,头颅飞掠而回,重新落在脖颈之上,血肉生长,很快就恢复原样。 嫁衣女鬼抬起空闲的手臂,摘去头上的一两根青草。 “再来!” 目盲老道心一颤,知道再不,视死如归,彻底放开手脚,重重呼吸一口气后,面容威严,笼罩着一股淡黄色彩。 老道人一脚离地,一手握拳于腹部,重重捶打腹部,一手掌心向天,袖管滑落,胳膊上露出一连串朱红色符箓。 老道人沉声道:“嘘为云雨,嘻为雷霆!云上琅琅,仙人指路!” 女鬼手持油纸伞,嘴角扯了扯,路过重伤不起的跛脚少年,嫌他挡路,随便一抬脚,将少年踹下山去,但是少年身形在空中就消逝不见。 圆脸小姑娘发疯一般,用小刀割破手掌手臂,胡乱涂抹在脸上,然后冲向女鬼拼命。 但是小丫头忘了此时大雨磅礴,她又没有目盲老道人留住符箓灵气的仙家手腕,等到她冲到嫁衣女鬼身前的时候,其实早已面目清爽,只剩下不断滑落的雨水而已,鲜血早已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女鬼随手一拍,打在小姑娘脸颊上,娇小干瘦的身躯立即腾空而起,横飞出去,与跛脚少年一样,很快就一闪而逝。 之后红衣女鬼每走一步,就有一道粗如水桶的白雷砸下,落在油纸伞面上,然后电光四溅,白雷碎裂。 若是有人此时从远处眺望此山,就会看到有一条条如白蛇的雷电,一次次从不高的半空落下,然后在山林之间绚烂迸溅开来。 ———— 一场头戴斗笠就能撑过去的绵绵阴雨,毫无征兆地变成了滂沱大雨,实在是难以前行。 当陈平安提议寻找地方躲雨的时候,林守一伸手扶住斗笠,以免被急促雨水砸得歪斜,沉声道:“不对劲。” 李槐扯住李宝瓶的袖子,大声喊道:“我有点怕。” 李宝瓶教训道:“阴神前辈不就是鬼吗?那你还怕什么?” 李槐眼前一亮,“对哦!” 反过来转头教训林守一身后的白色毛驴,“小白驴,可不许跟丢了。” 驴子打了个响鼻。 那尊阴神出现在陈平安身边,沙哑出声,“这里有一头女鬼坐镇周边山水,现在她正在跟那老道人交手,不出意外,女鬼稳操胜券,她来历不明,道行不低,若是平时和别处,我可以将其擒拿,但是此时此地,很悬。” 阴神小心翼翼环顾四周,解释道:“在山海谱牒上,只要是有名有姓的山水正神,都会有自己的山头地界,或者说是辖境,在自己地盘上与人厮杀,就会拥有天时地利的显着优势。除此之外,朝廷并未指定神只的山脉河流,即便有实力超群的妖魔鬼怪、各种精魅,能够脱颖而出,但是想要拥有类似儒家的学宫书院、道家宗门府邸的道场福地、兵家修士的古战场遗址,比登天还难,这不单单是修为雄厚就能有的,还需要莫大的机缘。可天道对于我等阴物,从来不喜,想要正大光明占据一块地盘,无异于世俗王朝的藩镇割据,谈何容易?” 李槐怯生生自言自语道:“这位阴神前辈,生前肯定也是读书人。” 阴神语气深沉,指了指所有人的脚下山路,“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就是此处领袖群邪的女鬼,身份已经不亚于一地山神了,说不定同时还兼任着河婆身份,从头到尾都透着古怪,再就是你们脚下,一开始就被那女鬼施展了术法,走在了她暗中铺设的黄泉路上。我是阴物之身,能自由进出,可是一旦想要强行带你们走出这条路,说不定就会重创你们的肉身和魂魄。” 林守一淡然道:“阴神前辈,既然你跟她打架打不赢,我们走又走不掉,怎么办?” 阴神沉声道:“等她现身再说,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们受伤。” 他有些愧疚,后悔自己先前在浩然气之中,一意孤行的逆流而上,虽然事后对于修为大有裨益,甚至可以说是好处不可估量,可问题是当下,自己的道行,折损到只剩下七八成,又落入那名女鬼的算计,她极有可能一开始的目标,就是陈平安一行人,而非目盲老道那师徒三人。 那些长达几里山路的白纸灯笼,根本就是引诱他去一探究竟的障眼法。 阴神心情复杂,那目盲道人修为不高,那张胡说八道的嘴巴,是真的毒。 阴神说道:“你们全部站到我身后。” 很快这尊阴神站在小路最前方。 陈平安和林守一靠后,一左一右。 陈平安已经将柴刀换成了那把祥符,林守一双手下垂,袖有各有一张符箓。 李宝瓶和李槐则站在更后边。 最后边的白色毛驴,有些暴躁不安,重重踩踏在地面上,溅起泥泞。 第一百四十六章 何处望长安 山间小路两侧,无高枝可依的白纸灯笼,悬空而停,随风摇曳,早已变成了大红灯笼,鲜血如沸水翻滚,四溅的血珠,不断撞击灯笼,发出噼里啪啦的瘆人声响。 嫁衣‘女’鬼自顾自呜咽‘抽’泣,始终不愿放下双手,根本就不将那尊‘阴’神放在眼中。 ‘阴’神心神微动,以心声秘术告知林守一,要少年有机会,就使用隶属于山气符的破障符,接下来他会尽力缠住‘女’鬼,一旦破开“黄泉路”,带着陈平安只管赶路出山,不用管他,记得不要再走脚底下这条山路了,要陈平安用那把祥符开出一条新路来。 林守一答应之后,试探‘性’询问,需不需要给他留下那把名刀祥符。‘阴’神摇摇头,说自己根本拿不起来,剑气太重了,用来开路最好,草木沾上了光明正大、日月辉煌的剑气,先天克制‘阴’物,不利于对手继续使用鬼蜮伎俩。 嫁衣‘女’鬼双手向外一抹,‘露’出一张没有半点血迹的惨白容颜,狞笑道:“先是不请自来,然后不告而别,非君子所为啊。” ‘阴’神面目模糊起来,如蜡烛迅速融化,最后化作一团漆黑如墨的滚滚浓烟,冲向嫁衣‘女’鬼。 她抬手挥袖,大袖摊开,大如鸟翼,护在身前。 ‘女’鬼仍是瞬间被倒撞出去七八丈,倒退路上的鲜红灯笼,一盏盏砰然炸裂,灯笼内的鲜血并未溅‘射’散落在山间,而是飞向被‘阴’神撞退的‘女’鬼那边,如燕归巢。情形类似老道人的招魂幡子,吸纳‘阴’物残余魂魄的‘精’华。 林守一沉声道:“准备跟在我身后,先岔出这条山路再说,陈平安,接下来我们要在树木之间劈开一条新路出山,‘阴’神前辈要你用祥符刀来开路。” 陈平安点头道:“我去背上老道人,总不能见死不救。” 目盲道人就躺在十数步外,奄奄一息。 陈平安飞奔过去,背起可怜老道人就转身。 林守一站定,双指捻出一张黄纸符箓,低声念诵,念念有词。 正是山水符之一的破障符,按照那尊‘阴’神的解释,山水符有千百种之多,琳琅满目,是练气士远游之时,进山入水的必备符箓之一,以防出现老百姓嘴里所谓的鬼打墙,其实是担心深陷同行暗中设置的护山阵法,或者害怕道行深厚的山鬼‘精’魅使坏,尤其是进入古战场遗址、‘乱’葬岗之类的地方,寻常修士,若是没有几张破障符、阳气挑灯符、三清静心符傍身,简直就是自投罗网。 林守一蓦然睁眼,少年眼神深处,闪过一抹金光,沉声道:“我们跟随符箓而走。” 只见少年指间的破障符一飘而走,悬在一人高的空中后,开始晃晃悠悠,像是一个正在认路的醉汉。 符箓来到靠近山墙的那侧路旁,静止悬停,李槐问道:“这是要我们一头撞进去吗?” 林守一率先一步向前,身形突然就此消失。 李宝瓶李槐陆续走入,陈平安最后背着老道人牵着‘毛’驴,在山路上消失不见。 那张黄纸符箓原本想要跟随进入,但是好像被人悄悄一拽,灵气褪尽,颓然坠地。 一行人出现在一处密林深处,面面相觑,哪怕是亲手使用破障符的林守一,也有些茫然失措。 陈平安先让林守一帮忙背着老道人,他则开始攀援大树,在最高处环顾四周,好像他们位于一座三面环山的山坳里,哪怕是陈平安的眼力,也看不真切,只有一个模糊的大概景象。 离开山路之前,那条山路的远处,‘阴’神和嫁衣‘女’鬼大战正酣,灯笼爆裂的声响源源不断,不绝于耳。 凭借破障符走出山路后,便是万籁寂静,周围死寂一片,毫无声息,巨大的落差,非但没有让李槐觉得心安,反而更加惶恐。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手持祥符狭刀,“不管怎么样,往南边走,只有那边没有高山阻挡。” ———— 一座古树参天的山坳之中,有高楼建筑鳞次栉比,宅邸辉煌,规格犹胜人间的将相公卿,恐怕只有郡王府邸才能与之媲美。 这座府邸高挂“秀水高风”金字匾额,笔力遒劲,如仙人执笔。大‘门’之外两侧有一对巨大石狮,皆有两人高,一狮伸爪按住与真人大小的石雕稚童,姿态威严。 有一位身穿青衫的老人手提大红灯笼,空中涟漪阵阵,老人从中走出。 正是那位大骊礼部祠祭清吏司的郎中大人。 老人叹了口气,愁眉不展,显然觉得此次登‘门’,会很麻烦,他将手中灯笼‘插’入一尊石狮子脚底下,几乎一瞬间,原先‘阴’沉沉不见半点光亮的冷清府邸,大放光明,府内高高低低、远远近近将近千盏灯笼,同时点燃亮起。 又有无数道房‘门’被推开,走出一位位清秀‘女’子、年迈管事、马夫厨子、丫鬟婢‘女’、护院家丁模样的人物,不下百余人,像是同时得到了家主指令,要开始劳作。 只是这些人几乎全部脸‘色’惨白,两眼无神。 一座‘花’园内,跛脚少年和圆脸小姑娘相互依偎,靠在墙脚根。 跛脚少年七窍流血不止,已是身负重伤,就算是让他离开,估计也走不了几步,先前为了对付道行惊人的嫁衣‘女’鬼,少年牵引幡子让“降妖捉鬼”四个银‘色’符字,进入自己面目窍‘穴’之内,是极其折损神意魂魄的‘阴’毒手段。 而小姑娘数次划破肌肤,鲜血流失严重,哪怕是现在,加上多少沾染了一些‘女’鬼的‘阴’秽气息,小姑娘当下依旧有些头脑晕沉,恶心作呕。 当灯笼亮起之后,跛脚少年脸‘色’愈发难看,赶紧伸手捂住了小姑娘的眼睛。 少年视线之中,‘露’出一具具腐朽枯骨,地面上只‘露’出半截身躯,密密麻麻,像是被栽种在菜园子里的蔬菜,不下四五十具。 跛脚少年有些绝望。 因为其中一具尸骸,以背脊为中心的骨头,竟然呈现出淡金‘色’,而四肢骨头则洁白如美‘玉’,已经彰显出“金枝‘玉’叶”的中五境修士气象,而且按照那个目盲老道的说法,只有中五境当中,楼层很高的大练气士,才能有这等开枝散叶的景象,像老道他这样堪堪‘摸’着中五境‘门’槛的野修练气士,就连金枝也没有修炼出来,更别谈‘玉’叶了。 难怪会输得一败涂地。 实力悬殊太大了。 府邸‘门’口,中‘门’大开,以隆重大礼迎接那位大骊最有权势的三位郎中之一。 第一百四十七章 梦回 老人却没有跨过‘门’槛,而是坐在‘门’槛上,望向府邸之外的宽阔街道,轻声道:“楚夫人,能否听我一劝,不要为难那些少年少‘女’?” ‘门’外横放在石狮脚下的那只大红灯笼,剧烈摇晃起来。 灯笼上有人朱笔写就的“魂去来兮”四字,随着灯笼的大幅度飘‘荡’,‘荡’漾出一丝丝鲜红流光。 老人加重语气,提醒道:“楚夫人!那些孩子一旦在你的地界,出了事情,到时候别说是你们这座府邸,就是我们大骊都要跟着一起遭殃。” 只可惜已无音信。 老人有些怒意,“楚夫人!” 有一位年迈管事模样的老者站在‘门’内,头戴毡帽,双手负后,弓腰咳嗽,轻声笑道:“大骊将这山山水水划入我家小姐的领地,已经无数年了,小姐与你们大骊一直相安无事,甚至在老朽尚未担任管事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听说我家小姐,还曾有恩于你们大骊某位先祖皇帝,如今咱们府上还放着那块‘山水永睦’金书铁券呢。那件不幸事发生之后,从你们先帝到现任皇帝,都也默许了我家小姐的泄愤之举,怎么今天就不行了?” 青衫老人站起身,转身望向那个毡帽老人,缓缓道:“不但是今天不行,残害过路书生一事,以后也不行了!其中缘由,我自会当面告知楚夫人,但是如果楚夫人既不愿收手,又不愿见我,那就别怪我大骊不念旧情!” 老管事拍了拍‘胸’口,止住咳嗽,笑道:“大骊如今山岳动‘荡’,除非是那位阮师亲自出手,否则我家小姐还真不怕谁,哪怕打不过你们大骊朝廷的一些秘密供奉,可是小姐真想要躲起来,你们难道真有魄力,一口气挖断这数百里山根,同时截断绣‘花’江,就不怕如此一来,牵连了棋墩山和那座落地的骊珠‘洞’天?” 青衫老人脸‘色’‘阴’沉,“我们大人,可不是那些架子比天还大的大骊供奉,他从来最反感别人得寸进尺。” 大‘门’缓缓合上,老管事站在‘门’槛内,眯眼笑道:“我家小姐发话了,说让你们大骊出手试试看。” “那就试试看!” 大骊礼部郎中摇摇头,也是一个爽利人,不再言语纠缠,直接走下台阶,取回大红灯笼,向天空一抛。 他身影消逝。 那盏灯笼如红月升空。 ———— 府邸‘门’口大街上,陈平安一行人站在原地,心情沉重。 谁也没有想到会从山野密林之中,突然就走到了这栋豪‘门’大宅之前。 陈平安一路负责披荆斩棘,以祥符开路,此时也有些气喘,体力损耗不大,更多还是心头负担的关系。 那个林守一背着的目盲老道人,突然不再装死了,自己摔打自己耳光,老泪道:“没想到这‘女’鬼道行如此恐怖,贫道竟然主动招惹她,还想着要斩妖除魔,真是瞎了狗眼啊,这双狗眼没有白瞎啊……” 林守一吓了一大跳,赶紧把老道人从后背放下。 李槐躲在李宝瓶身后,李宝瓶脸‘色’微白,扯了扯陈平安袖子,小声问道:“小师叔,你怕不怕?” 陈平安抬起手背,擦了擦额头汗水,点头道:“当然怕,不过没关系,有我和林守一在。” 林守一苦笑道:“先前觉得可以试试看,现在我觉得自己的那点斤两,也就够人家小拇指勾一勾的吧。” 陈平安将祥符归鞘,递还给李宝瓶,看到她和林守一都很纳闷,陈平安解释道:“等下让我试试看。” 李槐天真问道:“那‘女’鬼不怕祥符刀,不怕林守一的符箓,反而怕拳头?” 陈平安没有说话,开始屏气凝神。一位手持油纸伞的嫁衣女鬼,从远处缓缓行来,手中拽着目盲老道的一条腿,在跟陈平安他们相距数丈之外的地方,终于停步,山路之上,亮起一盏盏灯笼,哪怕陈平安身后也不例外,一团团红晕将所有人映照得红光满面。 女鬼随手将不知死活的老道人丢到双方之间,一脸很不意外的“惊喜”表情,伸出手指,点了点,道:“这么多贵客呀,一二三,有三个读书人呢,到底哪一位是儒门君子呢?我家郎君,曾经就立志,此生一定要成为贤人君子,好为社稷苍生谋天平。没想到这么小的年纪,就早早达到了我家郎君的夙愿呢。” 陈平安想要向前走出一步,阴神摇摇头,低声道:“不急。” 女鬼歪了歪脑袋,左看右看,打量着那三个背有小书箱的小家伙,“郎君曾经总说品行端良的读书人,才能被称作读书种子,所以每当我想念远游未归的郎君,就会让人邀请一些路过此地的读书人,来我家做客,赠予他们妙龄美婢,孤本古籍,千年古琴,我喜欢听他们说那些海誓山盟的动人言语,世间唯有饱腹诗书的读书人,才能将那些情话,说得如此柔肠百转。” 嫁衣女鬼最后视线聚集在阴神身上,微笑道:“这位阴神前辈真是时运不济,如果是放到几年之后,妾身这次肯定就不敢亲自露面了。” 她自说自话,微微低头,掩嘴娇笑,秋波流转,“妇道人家,抛头露面,确实不好。”可是哪怕在灯光映照之下,那张仍是惨白无色的脸庞,太过让人毛骨悚然。 李槐只是探出脑袋看了一眼,就吓得两腿打摆子。 她笑问道:“我实在是太久没有跟人说话了,情难自禁,你们不介意吧?” 她想起一事,轻轻收起油纸伞。 几乎同时,大雨骤然停歇,空中一滴雨水都没有了。 林守一笑问道:“敢问这位夫人,那些被邀请去府上做客的读书人,最后是怎样的下场?” 她继续向前走去,笑意不见,“他们啊,最后我将这些违背誓言的读书人,一个个拦腰斩断,帮助止血后,就把他们种在了我的花园里。” “因为我想知道,郎君嘴里的读书种子,会不会在泥土里开出花来,会不会有一天就硕果累累了。” “可是我很失望,他们只是化作了一具具枯骨。不过可能是那些读书人,还称不上读书种子吧,所以你们的出现,让我高兴坏了。” 林守一脸色铁青。 李宝瓶气得浑身颤抖。 李槐干脆就双手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 “我以前最喜欢读书人了,可我最恨负心郎!” 嫁衣女鬼缓缓抬起头,有血泪从眼眶中流出。 人间头等痴情,从来被辜负。 山路两边悬空的一盏盏白纸灯笼,全部从顶部滑落一道道鲜血,最后淹没烛火。 “到头来,我才知道天底下就没有一个读书人,不是负心人啊。” 女鬼满脸鲜血,随手丢了那把昔年与她郎君作为定情信物的油纸伞,双手捂住脸庞,苦苦压抑的呜咽声,从指缝之间渗出。 “郎君,妾身不怪你了,你回来吧。”... 第一百四十八章 登天路 悬挂“秀水高风”匾额的府邸之前。 身受重伤的目盲老道人,大概是自觉死到临头,失心疯一般胡乱说话。 林守一袖中双手各捻盘中珠和火雨两张符箓,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陈平安在默默驾驭体内那条气息游龙,去往那两座气府,确保剑气犹在,并无意外。 如何验证,极其简单,只要给经脉带来暖洋洋感觉的那条火龙,不敢在两座气府之前稍作停留,就意味着两缕“极小极小”的剑气,肯定盘踞其中。 这一次,陈平安觉得一缕剑气未必能够保证杀掉那头嫁衣女鬼。 那就两缕! 事后心疼死了,总比真的死了来得划算。 不过陈平安这还没用出剑气,其实就已经快心疼死了。 所以财迷少年脸庞显得有些僵硬,杀气腾腾。 李槐突然发现身旁的白色驴子,一直在重重踩踏地面,从最早在山路那边的急躁不安,当下变得有些欢快欣喜。 哪怕那头嫁衣女鬼浮现在大门外的台阶顶部,那头驴子也只是稍稍放缓蹄子而已。 女鬼低头看了眼鲜红嫁衣,有几处破败,她压下充斥心扉的滔天怒意,望向那些少年少女,身形飘然落地。 女鬼侧身施了一个万福,嗓音娇柔,“欢迎各位登门拜访,你们可以喊我楚夫人。可惜我家郎君远游未归,只好由妾身招待你们了。” 棋墩山,有阵法遮掩景象的小竹林内,借助契机一举恢复山神神位的魏檗,望着堆积成山的断竹,全都是被阿良一刀拦腰斩断的绿竹,哪怕此次风波,收获远远大于损失,可当亲眼看着这些汲取了棋墩山千百年灵气的绿竹,落在魏檗眼中,仿佛一位位被腰斩的美人尤物,仍是唏嘘不已。 魏檗的金色耳环已经用了障眼法,平时哪怕在自家地界显露真身,那头黑蛇也无法一窥究竟,无法看见,此时他在耳畔屈指轻弹,地上那些断竹开始一根根凭空消失。 等到收拾齐整,魏檗走出竹林,看到战战兢兢蜷缩在不远处的黑蛇之外,还有一位横剑在腰后的年轻剑客,以及拎着酒壶仰头灌酒的“熟人”,那位被阿良虹光撞回棋墩山石坪的大骊高手,魏檗只知道姓刘,最终被那名剑客背走。魏檗流露出一丝疑惑,没多久之前濒死的汉子,虽然仍有些神色萎靡,可这么快就恢复行走,哪怕是修行了锤炼体魄的上乘秘术,也不至于如此神效才对。 只不过修行路上,能够走到中五境的后两境,谁没有点压箱底的本事,魏檗当然不会开口询问。道不言寿僧不言姓的规矩,自古皆然。 抹了抹嘴角酒渍,那孔武有力的壮汉沉声道:“棋墩山的土地老儿,我叫刘狱,虽然看你仍是不顺眼,但是救命之恩,以后定当回报。若是有急事相求,捏碎信符,只要我刘狱当时没有身负朝廷任务,便是在宝瓶洲最南边的老龙城,也会赶来。” 壮汉随手丢出一枚羊脂美玉的白玉牌,魏檗接住后,笑道:“爱憎分明,行事磊落,又有这块兵家山庙所独有的太平无事牌,刘狱你是风雪庙或是真武山的修士?” 壮汉冷哼道:“你管得着吗?” 刚刚从绣花江上返回的年轻剑客,笑道:“刘狱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别跟他一般见识。” 魏檗连忙摆手,“不敢不敢。” 剑客手肘随意搁在长剑上,神色温和笑道:“刚好龙泉县临时有点事情要处置,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们同行出山?虽然我之前已经通知了龙泉县令吴鸢那边,照理说不会有什么波折,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落魄山一带,如今有钦天监青乌先生不说,还有众多外方势力,我可不希望你跟大骊好不容易缓和一些的关系,再度破裂。” 魏檗看似漫不经心道:“看之前大战的动静,该不会是你们大骊有五岳正神不幸陨落了吧?怎么,难不成我魏檗借此机会,也能小小分到一杯羹?大人所谓的临时任务,不会真与我有关吧?” 看似粗犷鲁莽的刘狱眯起眼睛。 年轻剑客依然云淡风轻,笑呵呵道:“放心,我不会做过河拆桥的事情,这趟龙泉之行,最后到底如何,仍是要看你魏檗的个人意愿,大骊朝廷绝对不会强人所难。至于具体事务,说实话,我是不太清楚的。只知道皇帝陛下听说了此事后,颇为重视,最后专门加上了以礼相待四个字。” 魏檗叹了口气,“我可是向来吃软不吃硬的臭脾气,这么一来,我还好意思拒绝吗?真是怕了你们了。” 刘狱冷笑道:“软硬不吃才对吧?” 魏檗笑眯眯道:“过奖,过奖了。” 年轻剑客瞥了眼乖巧温顺的黑蛇,打趣道:“你倒是眼力不错,记得以后到了落魄山,别惹是生非,那边附近山头,有一条你的同类栖息在山湖之中,哪怕你们要打架,最好别殃及凡人。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既然如今有了大骊山灵的身份,最少可以不用担心被过路修士随意斩杀。” 那条黑蛇重重点了点头颅。吞下那一袋子来自骊珠洞天的蛇胆石后,体型不增反减,但是龙爪一般的四趾,更加粗壮,一身漆黑如墨的鳞甲,铮亮发光,腹部生出一条不易察觉的金色细线。 此去龙泉,暂时并无人烟,所以哪怕带着黑蛇,依旧用不着昼伏夜出。 进入铁符江之后,得到年轻剑客的点头许可后,黑蛇小心翼翼地滑入江水之水,虽然极其欢畅,仍是竭力压制本能,不敢肆意摇晃身躯拍打江水。三人便站在黑蛇身躯上,好似旅人乘船,沿着铁符江轻松北上。 魏檗皱了皱眉头,轻轻拂袖,勺起一捧水在手心,晃了晃,像是在掂量分量,惊奇道:“由河为江,我是知道的,可是?” 年轻剑客为其解惑道:“此处河神成功融入铁符江后,又有奇遇,惊动了其中一位青乌先生,匆忙上报给了朝廷,皇帝陛下龙颜大喜,在之前连升两级的前提上,又给提了一级。” 第一百四十九章 活久见 魏檗轻轻晃动手掌,铁符江水在手心缓缓旋转,啧啧道:“这位新晋神位的幸运儿,岂不是已经走到了人间山河谱牒的顶点了?有意思,真有意思。几天功夫,就走完了同僚们数百年甚至千年的路程,此等天赋际遇,简直就是天命如此啊,最重要的是这位河神的上升,似乎没有侵占其余水流的气数,不得不说,你们大骊运势真是不错。” 年轻剑客第一次流露出肃容,“魏檗,你确定她的提升,并未窃取这千里山水的气数?而是全部来源于昔年小小铁符河本身?” 魏檗笑而不语。 昔年神水国北岳正神,眼光独到,自然不是钦天监青乌先生这些“内行中的外行”,能够媲美。 大骊朝廷由于先前那一役,山河跌宕,一时间国运摇摆不定,五岳正神有三尊元气大伤,暂时只能交由青乌先生勘定此事。 年轻剑客沉声道:“魏檗,相信仅凭此事,你就能够获得朝廷的重赏。” 魏檗仰起头,清风拂面,衬托得本就好似谪仙人的“年轻人”,愈发飘然欲仙,眼神柔和,微笑道:“可以换成一份小小的机缘吗?比如让一个本就有中五境资质的长春宫新进弟子,让她在未来百年的长生桥上,走得更顺畅一些?” 年轻剑客笑道:“这有何难?” 魏檗呢喃道:“我有愧神水柳氏。” 刘狱不耐烦道:“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哪怕是与国同寿的山水神只,也没你这般婆婆妈妈的,改朝换代,神像不崩就是天大的侥幸了,若是得以择明主而依附,继续享受香火祭祀,更是你们梦寐以求的好事,神水国柳氏就算当初对你有恩,可这都过去几百年了,该死不该死的都死绝了。你魏檗矫情个什么劲儿?!” 魏檗置若罔闻,耳畔唯有江水声。 性情刚烈的刘狱气道:“一块茅坑里的臭石头!老子竟然会欠你的人情,算我刘狱倒了八辈子霉。” 年轻剑客爽朗大笑道:“孽缘也是缘分,你们俩啊,就老老实实消受了吧。” 刘狱随口笑问道:“不知老灯笼的南下路途,会不会跟那位楚夫人起冲突?要是打起来,我估计老灯笼要吃不了兜着走。” 年轻剑客摇头道:“希望不要有麻烦发生,楚夫人之于大骊,意义重大。何况楚夫人又是那种动辄玉石俱焚的刚烈性情,若非你受了重伤,她又需要紧急返回长春宫,接驾那位娘娘,我就不会让韩郎中负责护送南下之事,韩郎中外圆内方,其实脾气比你还差。” 刘狱哈哈笑道:“没事没事,一行人当中,没有那玉树临风的读书人,楚夫人瞧不上眼的。倒是老灯笼,若是年轻个三四十岁,说不定就要被留在那座府邸当压寨郎君了吧?” 剑客调侃道:“你这话,有本事去楚夫人面前说去。” 刘狱嘿嘿笑道:“她如果敢走出那片山水,我就敢这么说。” 年轻剑客感慨道:“圣人之所以称呼为圣人,就在于拥有自己的小天地,坐镇其中,可以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刘狱遗憾道:“可惜大人你是剑修,剑修是没有这个说法的,要不然攻伐、杀力第一,如果再加上一座圣人小天地,攻守兼备,那么大人你……” 年轻剑客一挑眉,笑道:“已有一剑,还不够吗?” 唯有这一刻,气势平平的年轻剑客才给人一种刺眼感觉。 刘狱讪讪而笑。 魏檗蓦然起身望去,只见有岸边有柳树横出水面,一位身披青袍、覆有面甲的女子,坐在柳树枝干上。 她拥有一头罕见的金色长发,铺在脚底下的铁符江水面上,随水微摇。 不知为何,魏檗没来由想起一句脍炙人口的诗句。 杨花着水万浮萍。 年轻剑客看到那名女子后,轻声解释道:“铁符江正神,便是她了,刚塑就金身不久,朝廷也未建立祠庙,所以暂时还有些神魂不稳的迹象。” 魏檗头也不转,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刘狱冷哼道:“这小娘们名字好的很,杨花,水性杨花的杨花!一路鸿运齐天,让人眼红的运道,出身乡野,被青乌先生相中根骨,在咱们大骊京城得到了那柄道家名剑符箓的认可,如今更是一举成为屈指可数的头等江神,就她这好命,以后那还不得升天啊。” 魏檗哦了一声,神色恢复如常,坐回黑蛇背部,“她属于雨师之象,难怪能够顺风顺水。有这么个实力强横的家伙当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天晓得是好事还是坏事。” 年轻剑客虽然有些奇怪,可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雨师之象,确实是百年难遇。 魏檗一行人乘坐着黑蛇路过依依杨柳,江神杨花无动于衷。 昔年神水国,诗人辈出,尤其以送别诗最为世人称颂,一经青楼女子传唱,往往风靡一洲。 其中杨花即柳絮。 只不过正如糙汉刘彧所说,都是老黄历了。 魏檗不说,谁会在意?便是说了,又有谁乐意听? 唯有儒家圣人曾有注解:杨,柳之扬起者也。 魏檗猛然转头,却不是看那位名为杨花的水神。 而是比棋墩山更南方的地界。 那里有一盏大红灯笼冉冉升起。 年轻剑客一手按住腰间剑柄,脸色凝重道:“看来我得亲自去一趟了。” 可就在此时。 大骊边境一座巍峨大山之中,一抹白光破开山头,向北方迅猛飞掠而去,如彗星拖曳着极其之长的雪白虹光。 竟是一把飞剑的剑气使然! 而不见剑的主人。 剑气长且重。 这一剑落在了绣花江畔不远处。 一剑破开近乎圣人地界的强大阵法,刚好落在一头白色毛驴的前方。 一剑破开天幕,落在府邸‘门’前的大街上。 如彗星拖曳出来的剑气虹光,那条破开地界进入此地的轨迹,长久没有散去,就像一缕刺眼阳光透过窗户,‘射’入死气沉沉的屋子。 第五十章 你的愿望 没有了嫁衣‘女’鬼暗中作祟,陈平安一行人走得畅通无阻。。。 山坳里有一条通往府邸的道路,原本可供两辆马车并肩而行,如今虽然荒草丛生,沾着雨‘露’寒气,可是比较凭借破障符离开那条黄泉路后,陈平安必须手持狭刀祥符一刀一刀开辟道路的光景,已经要好上太多。 被嫁衣‘女’鬼称呼为陆地剑仙的男子,突兀加入队伍后,并没有开口说话,这位风雪庙神仙台的剑修,一手牵着白‘色’‘毛’驴,一手扶住腰间剑柄,闭眼行走,心神远游。 若说下五境和中五境之间,是一条鸿沟,那么第十境和第十一境,无异于一道天堑,哪怕第十境的练气士,在山下俗世贵为王朝栋梁的显赫存在,仍需要如荒冢枯骨一坐数十年,甚至百年光‘阴’,最终好不容易‘摸’到了“静极思动”的破境契机,从‘洞’天福地、山‘门’府邸走下山去,可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返回山上继续枯坐面壁,仍是不在少数。 魏晋悄然结束风雪庙独‘门’吐纳之术,睁开眼睛,转头望去,打量着那些与阿良熟悉的孩子,只是这位白衣剑仙的心思,更多还是在风雪庙的祭奠,始终无法破境,已经很多年没去师父坟头敬酒了,再就是听过阿良那些所谓狗屁倒灶的小故事后,魏晋对于两座天下接壤的倒悬山,充满了憧憬,对于那座城头皆剑修的长城,更是心神往之。 魏晋叹了口气,觉得意犹未尽。 若是之前在“秀水高风”匾额之下,他的‘肉’身已经稳固,与剑意完美契合,达到浑然天成的地步,那么出剑就不会有任何瑕疵,当时挡住去路的墨家游侠,恐怕出剑就不止一寸那么点距离,最少也该是剑身出鞘一半。 李槐看着这个眼神飘忽的白衣神仙,很是好奇,好奇的同时,也很遗憾,如果阿良在场就好了,李槐很想拍着阿良的肩膀,告诉他这才是剑术高手嘛,你阿良还是差了点,以后多跟人学着点,看看人家魏晋的出场,人未到剑已至,一身白衣剑气环绕,打得那个恶鬼婆娘哭爹喊娘,就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出场,跟你阿良戴着斗笠牵着‘毛’驴走在河边,能一样? 林守一发现魏晋在打量他们之后,又察觉到风雪庙剑修的心不在焉,冷峻少年不‘露’声‘色’地扶了扶书箱,思考自己的修行事。 领教过嫁衣‘女’鬼深不可测的术法神通,见识过两位剑修出神入化的剑术切磋,林守一心头沉甸甸的,任重而道远,自己那点修为道行,如今给人塞牙缝都不够。 魏晋收回散漫视线,停下脚步,从袖中掏出一块散发出羊脂莹润光彩的‘玉’牌子,坦言笑道:“我不可能一路跟随你们去往大骊野夫关,需要立即去往骊珠‘洞’天,去那边的斩龙台砥砺佩剑高烛和本命飞剑,为将来的倒悬山之心做好准备。因为阿良前辈说过,通过倒悬山去往那个地方,如今正值百年一遇的大战,我绝对不可错过。” 魏晋看队伍中没有人接手‘玉’牌,耐着‘性’子解释道:“虽然你们有一尊实力不容小觑的‘阴’神护送,可是为防不测,以免再次出现今天的意外,我将这块‘玉’牌送给你们,这是我们风雪庙和真武山独有的‘山庙太平无事牌’,一旦遇到危险,只要持有者灌注真气,对其说上言语,松手后它就会自行掠向山庙,向自己宗‘门’发出求救。” 魏晋看到仍是没人接过那块意义重大的‘玉’牌,没有怪罪这些孩子的不知天高地厚,反而笑道:“如果你们觉得我陪着去往野夫关,比起拿着一块小‘玉’牌子,更加安稳无事,我当然不会推诿责任,我只是跟你们商量商量,最后如何,还是看你们的意思。” 陈平安开口道:“剑仙前辈可以自行去往龙泉县,寻找斩龙台磨砺剑锋,我们收下这块‘玉’牌便是了,此去野夫关,本就有‘阴’神前辈护驾,加上大骊朝廷之前也答应过我们,所以那三人才会出现在‘女’鬼身边,虽然略晚了一点,可毕竟证明了他们好歹是说话算数的。” 陈平安思量片刻,认真道:“今天这种大的意外,相信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出现的。” 他接过牌子,转手‘交’给林守一,小声叮嘱道:“记得收好,最好别放在书箱里,离得太远了,紧急状况会不方便取出。” 林守一点点头,轻声道:“我知道,会把它和剩余两张符箓,一起藏于袖中。” 魏晋会心一笑,对于这个草鞋少年的通情达理,有点小小的意外。其实魏晋早先就有些疑‘惑’,为何是此人在队伍中一言而决,先前在‘女’鬼府邸前的街道上,魏晋就已看出名为林守一的少年,已经踏足长生桥,气府景象,生机勃勃,壮阔且平稳,是难得的修道胚子。少年还是那种清高倨傲的‘性’子,怎么愿意位居人下,而且关键是看上去少年本身,好像并没有觉得不对? 至于那个年纪最小、虎头虎脑的家伙,既然会被阿良安排为照看白驴,福气之好,无需多说。因为不管如何,魏晋都会赠予李槐一份离别礼物。他魏晋独自游历列国,这么多年无牵无挂,种种奇遇机缘,收入囊中的好东西不在少数,大多随手散给一个个有缘人,能够留到如今的,自然是重中之重的好物件。 更何况当魏晋以清澈剑心照彻对方,扫开那份有人故意为之的雾障,才发现李槐的先天根骨,竟是比起林守一还要好,是山庙兵家祖师们梦寐以求的头等良才美‘玉’。 落在剑仙魏晋眼中,浑身白雾‘蒙’‘蒙’的红棉袄小姑娘,她开口问道:“这块牌子,如果遇到今天的情况,它当真飞得出去吗?遇到先前的黄泉路,还有后边前辈你用飞剑破开的那层夜幕,会不会阻挡它的去路?” 魏晋哈哈笑道:“大可以放心,哪怕是十境修士的圣人地界,也困不住它,此物速度极快,远胜御剑飞行,‘玉’牌在飞掠途中,下山游历的风雪庙修士,只要能够感知到它的存在,都会以秘术将其牵引到身边,往往愿意选择出手相救,所以大多不用师‘门’后援出手,就可以解决危机。” 第一百五十一章 所谓 小姑娘点头道:“懂了,‘玉’牌本身就是一种类似通关文牒,如果是连‘阴’神前辈也打不过的对手,肯定身份很不简单了,以他们的岁数和阅历,会一眼就认出这块风雪庙的太平无事牌,也肯定会忌惮剑仙前辈和前辈所在的宗‘门’,所以哪怕‘玉’牌无法及时到达那座风雪庙,只要祭出‘玉’牌,就已经是一种震慑了,等于是在劝诫对方不要挑衅风雪庙。” 魏晋愣了愣,对于小姑娘的早慧和通明,感到惊‘艳’。看着一脸严肃正儿八经的小姑娘,顿时心生欢喜,自然而然就觉得亲近可爱。 到最后,魏晋无意间又看了眼草鞋少年,难道只是岁数大一些,才做了三个孩子的领头羊? 魏晋视线偏移,望向帮助自己一路照看‘毛’驴的孩子李槐,一番权衡之后,一抖手腕,手心出现一排泥塑小人儿,半指高度而已,有佩剑剑士,有拂尘道人,有披甲武将,有骑鹤‘女’子,还有锣鼓更夫,总计五个。 魏晋递向李槐,“这五个泥人儿,算是半死之物,结合了‘阴’阳家、墨家傀儡术和道家符箓一脉的艰深学问,我并不理解其中玄机,只知道若是温养得当,让它们熟悉你的气机,说不定哪天就会活过来,之后需要以火灵水‘精’等五行‘精’髓不断喂养,它们最高修为,受限于小小身躯的气府、经脉等等,最多也才等同于七、八境练气士……” 说到这里,魏晋自觉失言,不再说话,只是笑望向李槐。 孩子不忘转头望向陈平安,后者赶紧点头,李槐这才一把搂过五个泥人,心想加上住在背后书箱里的彩绘木偶,自己就已经拥有六个小喽啰了! 魏晋翻身骑上‘毛’驴:“那就告辞了,希望你们一路顺风。” 魏晋虽然生‘性’豪迈,任侠风流,却也不是那种善财童子,修行路上,大道漫漫,数面之缘,短暂接触,结下的缘分,其实很难知晓善缘还是孽缘。若无恰到好处的时机和轻重得当的缘分,以魏晋如今的浓郁气数,和那冥冥之中不可预测的天意,接手魏晋赠送礼物的人,若是自身福缘不厚,天晓得会不会反受其害,半路夭折? 为何山上之人下山收徒,慎重又慎重?很多历练和考验,会长达数年甚至十数年。 魏晋相信这些孩子,之前阿良与之同行,肯定也不简单。 至于到底谁才是阿良最关心、最器重、最看好的人物,可能是大有来历、福气深厚的李槐,可能是天生讨人喜欢的红棉袄小姑娘,也可能是道心坚定的林守一,三个孩子,都有可能,或者干脆就是各占其一。 只不过魏晋赶赴倒悬山,是当务之急,要不然就会错过那场‘荡’气回肠的巅峰大战,否则他还真想亲自陪着这群孩子去往边境野夫关。 作为志在登顶剑道的剑修,岂能错过那场百年一遇的盛会? 陈平安下意识抱拳还礼,只是在绣‘花’江渡船上第一次跟人抱拳行礼,是习惯‘性’左手覆盖右手,如今看那风雪庙魏晋和年轻剑客,好像都是右手覆左手,如此一来,陈平安就有些别扭,生怕是自己不懂礼数规矩,连忙换了换左右手的位置。 魏晋将这个细节看在眼中,发现草鞋少年的窘态后,忍俊不禁,弯腰一拍老伙计的背脊,“走喽。” 白‘色’‘毛’驴踩着欢快蹄子,向前走出数步后,突然转过身,跑向陈平安,蹭了蹭少年的脸颊,这才背着久别重逢的主人继续远游。 这一路上,说是李槐照顾白驴,可李槐那么个家伙,哪里有这份耐心和毅力,还不是陈平安默默帮着喂食、涮鼻和驱散蚊蝇? 陈平安笑着跟‘毛’驴挥手告别。 白衣剑修哑然失笑,身体后仰,随着驴蹄颠簸起伏。 得嘞,敢情自己这位陆地剑仙,还不如自家老伙计来得有人缘啊。 ———— 天地寂寥,荒凉贫瘠。 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一堵不知有多长、有多高的城墙。 哪怕从百里之外的南方,遥遥望去,依然能够清晰看到那十八个以剑气刻就的大字。 由此可见,字是何等之大,那堵城墙又是何等之高。 道法,浩然,西天。 剑气长存,雷池重地。 齐,董,陈。 猛。 长城南方数百里之外,一声好似要震破此方天地穹顶的号角声,骤然响起。 无数黑影,密密麻麻攒聚在一起,随着号角声响起,一点点火光亮起,最终连成一片,若是站在北方的高处,举目远眺,那就是一座璀璨火海。 城头之上,一声苍老声音随之威严响起,“起剑!” 屹立于此地万年、长达数万里的城头之上。 刹那之间。 数十万柄飞剑同时离开城头,向南方飞掠而去,剑气辉煌。 就像洪水决堤倾泻而去。 天下奇观,莫过于此。 府邸匾额之下,年轻剑客习惯性手肘抵住剑柄和鞘尾,竟也不给人惫懒感觉,他轻声道:“楚夫人。” 喊了一声之后,他便没有了下文。 手提灯笼的礼部郎中,和臂绕青蛇的绣花江水神,竟是不约而同地放缓呼吸,肃然而立。 嫁衣女鬼冷笑道:“怎么,这位大人要跟妾身秋后算账?” 年轻剑客仰头望向风雪庙剑修飞剑破开天幕的地方,缓缓道:“楚夫人不用说气话,我并无此意。但是接下来那些孩子离开此地,以及目盲老道师徒三人继续北行,希望楚夫人都不要节外生枝了。不管楚夫人当初是有心,还是无意,大骊宋氏始终感恩楚夫人,毕竟那是帮助宋氏延续国祚的举动。在那之后,大骊宋氏又是有愧于楚夫人,哪怕是我这么一个外人,听闻那桩惨案之后,谈不上如何义愤填膺,可恻隐之心,肯定是有的。” 再次陷入沉默。 嫁衣女鬼抬臂捋了捋鬓角青丝,尽显女子娇弱温柔,眯眼笑道:“接下来,大人可以说‘但是’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清霄 人生河流里的一场萍水相逢,往往各自打个旋儿,就会分别。 道号为玄谷子的目盲老道人一路沉默,这让小姑娘酒儿反而有些不习惯。 跛脚少年虽然不愿交出那颗蛇胆石,犹豫纠结之后,仍是主动递给脾气恶劣的师父。 老道人接过质地细腻的石子,握在手心细细摩挲片刻,破天荒还给少年,“自己收着吧。” 跛脚少年一头雾水接过石子,望向小酒儿,后者也悄悄摇头,表是自己猜不透师父的心思。 老人轻声道:“小跛子,这是你的缘分,师父拿不走的,真拿了,反而不是好事。你以为那个叫陈平安的少年,为何要借助驿站寄信回龙泉县城,贫道估计如果到了那什么太岁、草头铺子,是为师而不是你亲手拿出石子的话,咱们在那边的日子就不好过喽,未必会遭人刁难,但是别想顺顺当当站稳脚跟,更别提找到一座山头,去寄人篱下修行了。” 跛脚少年哦了一声,他就不是一个有弯弯肠子的人,不擅长想这些问题。 目盲老道人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你们两个,福气真不错。” 小酒儿比起哥哥,心思更加细腻,问道:“师父,小姐姐他们一行人,身世是不是不一般啊?” 老道人点头道:“那个龙泉县,本是大骊王朝上空的骊珠洞天,破碎后落地生根而成,之前有儒家圣人齐静春坐镇一甲子,如今这些孩子背着书箱,一个比一个聪明,说是去大隋书院远游,那么你说,他们会是谁的学生?” 小姑娘有些羡慕,“儒家圣人的学生,真厉害。” 目盲老道人嗤笑道:“要不然那风雪庙剑仙魏晋,破关第一件事,就是前来相救?再说了,这些孩子身边有一尊阴神担任扈从,竟然能够威胁到那个凶狠女鬼的山根水源,这些孩子就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老人感慨道:“前途不可限量,不可限量啊。” 小姑娘有些后知后觉,好奇问道:“既然师父晓得他们有高手保护,那为啥要多此一举,告诉他们三枝山厉鬼的情形,他们根本就不用担心啊。” 老道人习惯性伸手掐了掐小姑娘的脸颊,笑道:“蠢丫头,这叫惠而不费,一颗铜钱不花,就能当回好人,为啥不做?” 小姑娘怯生生道:“可如果人家看穿师父的心思,师父不就是画蛇添足啦?” 老道人哑然,摇头叹息,最后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师父以后要对你们两个好一点。师父这么多年,总想着哪天捡个天大的漏,能够在路边随手捡个天资卓绝的弟子,经常嫌弃你们两个出身不好,来路不正,不料回头看来,倒是师父灯下黑了。” 小姑娘有些害怕,这样的老道人太陌生了,脸色微白,“师父,你是不是鬼上身了,酒儿都不认识了。” 老道人哈哈大笑,突然低声道:“酒儿啊,之前师父答应一年之内不收符泉,现在跟你商量商量,从一年改为半年,如何?你想啊,师父这趟降妖除魔,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给那女鬼狠狠打了一顿不说,不但幡子上少了四个字,还送出去一幅师门祖传的,你们做徒弟的,就不知道心疼心疼师父,孝敬一二?” 小姑娘如释重负,这才是她熟悉的师父,于是她干脆利落道:“半年就半年!” 跛脚少年仔细收好那颗石子,闷闷道:“石头已经是我的了。” 目盲老道人气不打一处来,破口大骂道:“狗改不了吃屎!” 小姑娘一手捂嘴偷着笑。 小跛子也跟着笑起来。 ———— 人迹罕至处,那尊阴神露出真身,不过依然面容模糊,黑烟缭绕身躯,阴气森森,他沙哑开口:“没能护住你们,还害得你们被掳去女鬼府邸,对不住了。” 陈平安实在不知如何安慰人,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尽力就好。” 阴神笑容惨淡,“不管怎么说,这次我难辞其咎。尤其是因为我贪图个人修行,才连累你们沦落到这般田地,我实在是良心难安。如果你们出了事情,我哪怕事后打烂了此处的山根水源,与那女鬼同归于尽,也没有任何意义。” 李宝瓶笑道:“小时候,我大哥喜欢给我讲一些古怪事情,有次讲到一个城隍爷的故事,说考量阴德的方式,不太一样,我记得很清楚,叫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人力有穷尽之时,尽力又尽心了,就不用太愧疚。要不然做人累做鬼也累。” 阴神无言以对,被一个小姑娘传授道理,哪怕她之前展现出了君子气象,可总归是有些别扭。 小姑娘又陷入自己的世界中去,有些懊恼,以拳头捶掌心,“大哥总说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当时只当有趣故事来听,早知道我该更用心一些的。” 陈平安欲言又止。 阴神望向陈平安,笑道:“我们能不能单独谈一下?” 陈平安点头,让林守一三人先行。 阴神等到林守一他们前行出去约莫半里路,开口道:“我是药铺杨老头安排来保护李槐的。” 陈平安挠挠头,“我还以为你是来保护宝瓶或是林守一。” 这尊阴神笑道:“李槐他爹李二,差点打死藩王宋长镜,很厉害的。曾经有一次,李二找到杨老头,说他媳妇给人欺负了,他要出山找那户人家的老祖宗算账,一定要离开骊珠洞天,杨老头犟不过,只好答应了。结果听说后来,宝瓶洲有一座底蕴不俗的仙家山门,硬生生给李二用拳头拆掉了祖师堂,而且还是一路从山脚打到山顶。” 陈平安张大嘴巴。 不都说李二是小镇西边最没出息的男人吗?甚至连他儿子李槐,也从来这么认为啊。 陈平安疑惑问道:“为什么李二不告诉李槐?” 阴神似乎提及李二后,心情好转许多,“李二的性子很轴的,要不然也不会娶了李槐的娘亲做媳妇。” 第一百五十三章 他山之石 少年说这件事不对,队伍里其他人会觉得那就是不对了。 少年说这件事可行,那就可以做。 但是更奇怪的地方,在于少年从来没有刻意炫耀过自己的任何长处。 恰恰相反,他会跟称呼自己小师叔的小姑娘,虚心请教识字和读书。他甚至从来没有把李槐当做不懂事的孩子,也愿意跟林守一待在一起聊天,听后者说外边天地的事情。 阴神最后笑道:“我先不回答这个问题,总之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 陈平安小跑向前,扭头笑道:“我如果不相信前辈,这个问题就不会问了啊。” 阴神缓缓逝去身影,叹了口气,跟着这帮孩子一起远游,心真累。 其实那个心性糟糕的婢女朱鹿,搁在山下王朝的一般门阀,也算不容小觑的天才了,只可惜在这支队伍里,从头到尾,都被直接甩开了十万八千里,竟是方方面面,一个也比不过。 再往南走,好像先是龙须溪和铁符江,之后又是绣花江、冲澹江和,水要多过于山,可接下来一天半行程,像是“水运”都给用光了,竟是连条山涧溪水都难找,其实水也有,但是都是一些无法饮用的死水坑子,更多还是病恹恹的柳树秧子,不高也不茂,还多歪斜,一路上飞虫四起,让人总觉得浑身不舒服。 李槐有些害怕,因为那个乌鸦嘴的目盲老道人,说了他们很快就要经过一个名叫三枝山的鬼地方,有厉鬼,还有什么阴尸当那厉鬼的小喽啰。 一想到这个,李槐就郁闷,自己的彩绘木偶和泥人儿,个头都太小了,哪怕活过来,估计打架的本事还是够戗。何况那位白衣剑仙赠送的五个泥捏小像,他怎么捂热都活不过来,该不会是骗子吧,心底不愿意给自己好东西,又放不下剑仙的架子,所以就故意画了张大饼给自己? 黄昏中,陈平安停下来搭灶烧饭,李槐熟门熟路地跑去拾取回一大捧干枯树枝,然后蹲在一旁,跟陈平安告状道:“陈平安,我觉得风雪庙魏晋没阿良好。” 陈平安没搭理他。 李槐去自己书箱拎出彩绘木偶和一个泥人儿,用木偶狠狠欺负那个持剑的小泥人,再让后者摆出跪地求饶的姿势,嘴里喊着“女鬼大人,饶命饶命,我魏晋知道错啦……” 陈平安哭笑不得,只好解释道:“魏晋是个很好的人。” 李槐翻了个白眼,双手乱动,继续让彩绘木偶蹂躏泥人。 林守一坐在不远处一块石头上,正在翻看那幅,抬头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魏晋好像看不起你,或者说,最不看好你。” 正在默默收拾小书箱的李宝瓶大怒,“还有这种事情?” 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缓缓点燃柴火堆后,陈平安蹲着准备煮饭,“看不起我,跟他是不是好人,有什么关系?” 李槐一脸震惊,“陈平安,你咋想的,看不起我的人,还能是很好的好人?肯定是没那么好的好人啊!” 陈平安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自顾自说道:“魏晋那么厉害的人,还被称为陆地剑仙,可是跟我们说话的时候,还是和和气气,愿意跟我们这些孩子摆事实讲道理,你以为所有山上的神仙,都是这样的吗?不是的。我在离开小镇之前,就遇到过杀人只看自己心情、只讲自己道理的神仙,而且还不止一个。” 少年轻描淡写说着那些杀机四伏的往事,也不愿多说,继续道:“要想让人看得起,得靠自己。庄稼活做得好,烧瓷拉坯拉得好,进山砍柴烧炭你力气最大,巷子与巷子之间为了争水打架,不怕挨揍,敢冲在前边,自然而然就会让人看得起。” 陈平安看了眼他们,“这是在我们家乡。以后等到宝瓶到了大隋书院,如果读书很厉害,还有林守一,年纪不大就成了练气士,当然能够让人看得起,你李槐……的话,等年纪大一点再说,现在不用急。 李槐急眼了,“陈平安你不着急,可我着急啊!” 陈平安问道:“每天早起跟我一起走桩练拳,你起得来?” 李槐毫不犹豫:“当然起不来!” 陈平安又问:“那教你剑炉立桩?” 李槐一脸嫌弃,“学那个做什么,我年纪这么小。” 陈平安无奈道:“现在知道自己年纪小了?那你一开始跟我急什么?” 李槐目瞪口呆,想了半天,还是没有答案。最后在大伙儿一起围坐吃饭的时候,李槐夹了块腌菜,一大口饭下肚后,问道:“你们说,世上有没有一蹴而就的捷径法门啊,比如今天练了、明天就能变成神仙的本事?阿良说是没有,早知道魏晋走之前,我该问问他有没有的,万一阿良没有他有呢?那我就发达了啊。这次去大隋求学,我就踩在一把飞剑上头,嗖嗖嗖,来来回回,比陈平安走桩还快,风一样!你们就跟在我屁股后头吃灰尘吧!” 李宝瓶板着脸问道:“谁吃灰尘?” 李槐咽了咽口水,望向林守一,然后默默转头望向陈平安,最后李槐有些伤心,突然灵光乍现,他赶紧从地上捡起那只彩绘木偶,“它吃!她如今可是我手底下的甲字号大将!没办法,个子最大,最漂亮好看,还是资历最老的功勋,随我李槐征战四方的日子最长嘛,之后那五个脏兮兮的小泥人儿,就只能排到乙丙丁午己了。” 林守一笑问道:“那夹在那本书里的小东西呢?” 李槐摇头道:“它们?我不太喜欢。” 李宝瓶一语道破天机,“你是因为不喜欢读书吧,随意不乐意看到它们,因为需要你先翻开书页。” 李槐一脸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的表情。 陈平安抬头看了眼远处那座略高的三枝山,问道:“过了三枝山,到了城镇的集市,你们想要买什么吗?” 李宝瓶雀跃道:“小师叔,我想买一些杂书,齐先生说儒家之外的诸子百家,都有各自的经典,不妨多看看,先生说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第一百五十四章 挑拨 陈平安开怀笑道:“那以后知道了真相,李槐可得乐坏了。” 阴神问道:“你不打算告诉李槐这个?在枕头驿那边,你就直截了当告诉宝瓶真相了,哪怕阿良劝你不要急着告诉她。” 陈平安向前缓缓而行,“有关我自己的事情,我觉得是对的,当然可以自己做决定。可李槐他爹既然不愿意告诉自己儿子,我一个外人,凭什么告诉李槐真相?难道就因为我觉得这样李槐会开心一点?这样不好。” 阴神点点头,心想难怪李二当年,不看好那些个天之骄子,反而更看重这个泥瓶巷少年一些,甚至为此不惜破坏规矩,想要把那尾金色鲤鱼连同龙王篓一起送给陈平安。 陈平安突然停下脚步,问道:“因为我眼力很好,当时又担心你是坏人,所以我记得很清楚,阴神前辈你第一次露面的时候,第一眼看的是我,再去看的李槐,这是为什么?只是无心之举吗?如果不愿意回答,阴神前辈可以当我没问。” 阴神如果还是活人的话,一定要口干舌燥、如坐针毡了。 他当初哪里想到陈平安会如此心细如发,当时自己的视线,一闪而逝,隐藏得不算浅了。 不过一想到这一路陈平安的表现,阴神就又释然,大概这也是陈平安能够服众的原因所在。 哪怕林守一如今已经跻身中五境,成为真正的山上神仙,李宝瓶还是不会听他的,李槐也一样,至于阴神自己,恐怕一样不会例外,林守一在他眼中,终究还只是一个极其聪明、资质很好的少年晚辈而已。 这种感觉很奇怪。 好像泥瓶巷少年身上,有一种能让人感到“心安理得”和“天经地义”的气质。 “陈平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买一副棋,最便宜的就可以了。” “李槐你呢?” “给我钱,不买东西,行不行?我想攒下来,我娘亲教过我,兜里有钱万事不慌!” 陈平安反问道:“你觉得呢?” 李槐嘿嘿笑道:“我这不是心怀侥幸嘛,万一你陈平安良心发现呢?” 陈平安呵呵一笑。 李槐顿时笑脸僵硬,赶紧转移话题,“那老道人不是要我们只要天黑了,就不要走三枝山吗?” 林守一摇头道:“我跟陈平安还有阴神前辈商量过了,如果我们夜间赶路,那厉鬼出来伤人,就将其镇压,一开始阴神前辈会袖手旁观,先让我出手,尝试着以符箓和雷法退敌,主要是让我历练一二,如果厉鬼躲着不出来,就算了,我们继续赶路就是。” 夜幕降临,一行人缓缓登山,三枝山不高,但山势平缓,山坡很大,陈平安还故意绕路了,山上有大片无后人添土的乱葬岗,当然更多还是有子孙祭奠的坟墓,收拾得干干净净,坟头竖碑,碑上有字,碑前散落着一些没有全部烧尽的纸钱。 不到一个时辰就翻过了三枝山,除了夜风微冷,没有任何奇怪之处。 林守一有些遗憾,不过也不会强求什么。 在那之后,去往大骊边境野夫关的行程,更加顺风顺水。 经过一座小镇集市后,李宝瓶买了五六本杂书,有山水游记,有佛道经典,有文人笔记。 林守一买了一副棋,教了陈平安规则之后,只要有空就经常对弈,因为李宝瓶坐不住,恨不得一口气在棋盘上丢下七八颗棋子,还总嫌弃林守一下棋太慢了。至于李槐那纯粹就是懒得动脑筋。不过跟林守一下棋最多的,竟然是那尊阴神。 李槐大概是对于在红烛镇那边,花了将近十两银子买了一本破书,这次什么都没有买。 虽然陈平安有点想练剑,但是除了偶尔拿出背篓里那把槐木剑,并没有真正开始练剑。 在陈平安看来,当务之急,还是要先练好拳!等到什么时候觉得可以分心做事,再来练剑。阿良教的那个运气法子,陈平安到现在才练了小半,到了第六停就实在走不下去了。 虽然暂时不能练剑,不过阿良说过,十八停,本就是许多剑修历尽千辛万苦,琢磨出来的东西,勤练十八停,就当是给将来练剑打好基础。陈平安这么一想,就觉得干劲十足,浑身都是力气。 一有闲暇,或是山巅大树枝干上,或是临水大崖的边缘。 有少年双手掐诀,独自立桩,对着山水默默修行。有山时看山,有水时听水。 龙泉县令吴鸢带着一位心腹文秘书郎,离开福禄街李氏大宅,身穿官府公服的吴鸢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金‘鸡’独立,弯腰脱下靴子,倒出其中的砂砾。那位世家子出身的文秘书郎对此见怪不怪,只是如今福禄街热闹远胜以往,暂时仍是胥吏身份的年轻人,立即尽量帮忙主官遮挡一二,同时轻声说道:“那李虹先前分明已经松口了,愿意在神仙坟一事上带头退让,为何突然又改变了主意,他就不怕在大人你这边,落下一个蛇鼠两端的印象吗?” 脸‘色’疲惫的吴鸢无奈道:“多半是李虹的二子李宝箴,在京城闯出了名堂,说不定已经傍上了靠山,寄过家书密信回来,让李虹不要轻举妄动之类的。要么就是那个深居简出的长子,提醒李虹以静制动,都不好说。总之,现在麻烦的是咱们,没办法,原本的安排,大都是建立在我家先生……唉,不说不说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喝酒去,先来两壶桃‘花’‘春’烧再说,我请客,你付钱,记在傅公子你的账上便是。” 对于这位上官赊账一事,姓傅的文秘书郎已经麻木,只是好奇问道:“小镇上都传福禄街李家二子一‘女’,曾经被某位算命先生铁口直断,誉为龙麟凤来着?” 吴鸢‘揉’了‘揉’脸‘色’微白的消瘦脸颊,随口笑道:“这些玩意儿你也信?咱们大骊京城,想要出人头地,尤其是白丁寒士出身的家伙,对于名士养望、积攒口碑一事,谁没点独到心得?哪怕是高‘门’豪阀,又好到哪里去了,你们傅家‘金碧辉煌,琳琅满目’的说法,其中有没有水分,外人不知,你傅‘玉’自己心里没数?” 第一百五十五章 香 被揭老底的傅‘玉’气呼呼道:“吴大人你好意思说我们傅家?” 吴鸢心情好转,哈哈大笑,拍了拍心腹好友的肩膀,“咱俩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傅‘玉’跟着笑起来,“志同道合,意气相投,是不是好听一些?” 吴鸢笑骂道:“矫情了不是?当伪君子累得很,做真小人才痛快。” 傅‘玉’摇头惋惜道:“吴大人这话说得随‘波’逐流了。” 吴鸢哀叹一声,转移话题,“有点想媳‘妇’了啊。” 傅‘玉’微笑道:“县令大人,咱们龙泉县的青楼勾栏,是不是也该放开禁制了?酒‘色’酒‘色’,只有酒不像话嘛。” 吴鸢点点头,一本正经道:“那些卢氏王朝的流徙刑徒当中,有些‘女’子的身份正好符合,与其死在深山野林的辛苦劳作,不如给她们多出一个选择,当然了,此事不可强求,关键还是看她们自己吧,傅‘玉’,接下来你就不用陪我每天一起吃人白眼了,亲自负责运作此事。” 这下子轮到傅‘玉’满脸惊讶,他先前不过随口一提,便疑‘惑’问道:“当真?” 吴鸢扯了扯官服领口,笑道:“有什么当真当假的,那么多座山头被开辟出来,将来居住的多是仙家府邸的山上神仙,要想留住这些眼界高、钱包鼓的大爷,让他们在咱们小镇一掷千金,靠我这个马上就要丢掉督造官身份的小县令,还是靠你傅‘玉’啊?以前听我家先生的口气,那些眼高于顶的山上人,看待俗世‘女’子,所谓的姿容美‘色’,往往提不起兴致,因为比起修道的仙子,皮囊内里,相差很大,那么山下‘女’子就只剩下她们的身份,例如亡了国的金枝‘玉’叶,被抄了家的豪阀‘女’子,多少还有点‘诱’‘惑’。这一点,卢氏王朝那拨刑徒,不缺。” 傅‘玉’愤愤不平道:“朝廷此时有意启用新任窑务督造官,不是摘果子是什么?大人你这两个月来,一步一步走遍了六十余座山头,跟那帮老狐狸磨破了嘴皮子,从县衙到城隍阁的破土动工,到文武两庙的选址协商、前期丈量和木料准备,再到卢氏遗民的安置,事无巨细,哪天睡觉超过三个时辰?好嘛,朝堂老爷们动动嘴皮子,吴大人就是真的办事不利了?说不定四姓十族的刁难,根本就是朝中有人授意!存心要让大人你的仕途,起于龙泉县,也终于龙泉县!” 傅‘玉’大概是觉得最后的说法太过晦气,也不现实,闷闷不乐道:“最少也会想着让大人在五十岁之前,无法成功执掌一部,只能靠熬字诀,一点点熬到部堂的高位。” 吴鸢张了张干裂的嘴‘唇’,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 傅‘玉’突然笑出声,吴鸢转头望去,“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 傅‘玉’点头道:“这龙泉县城,地方是小,可是比起繁华京城,我还是喜欢这边,烧酒,糕点,还有每天早晨的‘肉’包子,只要想吃了,就能自己走过去买,来回一趟,最多半个时辰。有些时候心烦意‘乱’,就坐在酒肆那边,点一斤散酒,我傅‘玉’能清清静静坐上一个时辰,也不会有人凑过来喊那傅公子,再来一小碗酱‘肉’,一碟腌菜,真想日子就一直这么过下去。所以我现在,就更想在这里好好做出一点成绩,再困难我也不怕。” 吴鸢嗯了一声,“如果只是躺着享福,被人托着平步青云,那么当官有什么意思?总得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做点什么。你比我强,我是因为穷苦出身,知道市井百姓和乡野村民的不容易,你是世代簪缨的傅家贵公子,能够这么想,让我很意外。” 两人并肩而行。 傅‘玉’无奈道:“但是问题来了,你做了实事,老百姓又不一定念你的好。史书上,能臣干吏,在地方开拓进取,最后沦落得骂声一片,灰溜溜离开,还少吗?百年几百年后,朝野总算后知后觉,到头来只传下几篇歌功颂德的诗词,有屁用。” 吴鸢摇头道:“这么想不对,做事情就是做事情,你的初衷,在于做点让自己觉得特别自豪的事情,至于做了之后,老百姓领不领情,朝廷认不认可,你现在不用想这些,想多了,只会自寻烦恼。一个想岔,甚至可能干脆就丧失斗志了。我们儒家不同于追求道法到底有多高的道家,不同于追求佛法到底有多远的佛家……” 傅‘玉’叹了口气。 吴鸢好像自言自语道:“三教之中,道教讲究清净,是一个人的事情,天崩地裂,我得长生,就够了,不重视前生来世,反而在意今生的这副皮囊,因为需要靠这副皮囊去证道,走完长生桥。相传佛教分大小,小与道教相似,大则告诉凡夫俗子,今生苦难来世福,到底是给了人很大念想的。唯独我们儒教,与世俗最近,纠缠最深,又有‘近则不逊远则怨’的困境,学问越大,修为越高,反而越是束手束脚,总觉得伸个‘腿’抬个头,就要触碰到规矩的墙壁了。比如我那位先生,提出的学问宗旨,重学问更重事功,是希望能够将那些腐儒、犬儒剔除掉,有点像是要清理‘门’户,之人会八面树敌,难免受人排挤。” 吴鸢摇头道:“先生的想法是好的,可是万事就怕走极端,而且人皆有惰‘性’,极有可能百年盛世之后,就是五百年、一千年的世风日下,因为读书人虽然还在苦读圣贤书,一个个道貌岸然,可到最后,为的不再是圣人所谓的‘养浩然之气’,如今还好,立德立功立言,儒家三不朽,圣贤君子尚且都在追求‘德’字,可一旦先生的学问,逐渐成为天下道德准绳,岂不是硬生生拉低到了‘立功’这一层?长久以往,反而是读书人最看不起读书养德这件事,读了几个字,翻了几页书,都像是可以换取多少颗铜钱似的,这该是多可怕的场景啊。” 第一百五十六章 无妨 傅‘玉’先是愕然,很快神‘色’剧变,伸手使劲抓住吴鸢的手臂,低声道:“吴鸢!这些话,绝对不能与你家先生说,绝对不能!你不是练气士,不是修行人,不晓得大道之争的残酷,一句无心之语,一件无心之举,就可以惹来杀身之祸!” 吴鸢拍了拍傅‘玉’的手背,沙哑笑道:“我当然没这个胆子,再者以我那位先生的学识才智,可能根本就是我想错了想浅了,先生肯定瞧不上眼我这点想法。” 傅‘玉’松开手后,“你千万别说漏了嘴,我可不希望哪天你就像宋煜章那样,莫名其妙就……” 傅‘玉’不再说下去,言多必失。 吴鸢转移话题,“如果以后我走错了路,不管那个时候,我吴鸢当了多大的官,傅‘玉’,你记得一定要当面骂我,最好是骂醒我。” “放心,到时候我保管二话不说,赏吴尚书一记老拳。” “六部尚书啊,正二品而已,小了点,小了点。” “不小,你想啊,等我大骊占据这座宝瓶洲的半壁江山,一个六部尚书,还小?我看‘侍’郎就已经很大了。反正吴大人,我可说好了,我这个人除了会出一点小主意,会谋而不善断,所以这辈子就算跟死你了,以后你当尚书,给我个‘侍’郎当当,如何?” 两位已经身在官场的读书人,笑着走回衙署官邸。 李家宅邸内,有位青衫读书人,重新拿起书本,微笑道:“关于事功一事,吴鸢你没有想错,但确实是想得浅了。” ———— 小镇日渐繁华喧闹。 少年崔瀺除了每天去荒废学塾读书,平时依然居住在袁氏老宅,每天就搬一把椅子,坐在那口藏风聚水的天井旁边,经常一次发呆就是一两个时辰。偶尔去龙尾溪陈氏开办的崭新学塾逛一逛,蜻蜓点水,很快就会离开。 龙泉县县令吴鸢,已经正式卸去窑务督造官的职务,接任者据说是一位上柱国曹氏的年轻俊彦,而曹氏与吴鸢未来老丈人的袁氏,是出了名的大骊朝堂死对头,能够一言不合就在各种场合大打出手,在黄紫公卿碰头的内廷小朝堂,两位位高权重的上柱国,相互指着鼻子对骂,更是家常便饭,皇帝陛下对此多是好言相劝,有些时候实在恼火,就让两位功勋大佬滚回家吵去,反正两家自祖辈起就是邻居,据说两家小孩,从小就学会了隔着一堵墙,向邻居家抛掷各种物件,你丢砖头我扔泥块,礼尚往来。 吴鸢这次登‘门’,是跟先生虚心请教:“先生,朝廷吏部那边,一向是曹家把持的田地,是不是趁我没能打开局面,准备将我挪回京城某个清水衙‘门’,坐几年冷板凳?” “不是。” 崔瀺依然老神在在坐在那张大椅上,淡然道:“曹霁的家世如何?能力如何?” 吴鸢苦笑道:“家世远胜于我,能力也相当不俗。” “跟这样的人打擂台,你刚好说明你吴鸢还是有点斤两吗?何况你才是龙泉县令,曹霁只是窑务督造官,如今重新开禁的龙窑,不过是做一些本命瓷相关收尾的事情而已,没你想的俺么严重。” 眉心一粒朱砂的少年国师望着那口天井,“曹氏当然想要让曹霁踩着你往上走,现在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成为曹霁的官场拦路虎。拦不住,袁氏还愿不愿意嫁‘女’儿,就难说了。拦得住被曹氏寄予厚望的曹霁,袁氏说不定会求着你迎娶那名‘女’子。” 崔瀺瞥了眼吴鸢,“陛下用人,亲疏有别是难免的,对待功勋之后,一向优待,可归根结底,最后还是要看你们各自的真本事。” 吴鸢笑道:“听过了先生的开解,学生心情好多了。” 崔瀺冷笑道:“你小子心情是好多了,先生我自己怎么办?” 吴鸢装聋作哑,坚决不开口。 崔瀺突然莫名其妙来了一句,“阮师独‘女’阮秀与外人冲突一事,你有没有想法?” 吴鸢略作思量,很快就说道:“阮秀虽然出手重了一些,可毕竟是那个自诩风流的白痴纠缠在先,她有过数次提醒,不合情,但合理,挑不出大‘毛’病。何况之前她爹阮邛大打出手,杀得骊珠‘洞’天上空,之后再无修士胆敢逾越规矩,有其父必有其‘女’……” 崔瀺有些不耐烦,大概是嫌弃这个学生太笨了,竹筒倒豆子说了一大串,“我的吴大人,劳烦你去仔细查一查,为何那个白痴会有闲情逸致四处闲逛,又刚好经过阮秀所在骑龙巷的小铺子,又又刚好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身份,又又又在家族购买山头、与大骊‘交’好的时刻,如此不知轻重,如果说一两个巧合是巧合,那么如此之多的巧合,你就不奇怪?世上又蠢又‘色’的男人是很多,可是一个有资格代替家族在这里‘露’面的年轻人,而且本身修行资质还‘挺’不错,会这么霉运连连?” 少年说得诙谐有趣,可是吴鸢听得神情凝重,心情绝不轻松。 说到最后,少年又开始自怨自艾,双手狠狠‘揉’着自己脸颊,“真说起来,我比那个‘色’胚更惨,但我是真的不走运啊!吴鸢,你不如把脸伸过来,让先生打几耳光出出气,咋样?” 吴鸢又不傻,明摆着是打了白打的,“先生,我看还是算了吧。” 少年气愤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啊,你小子‘性’情随我,多半也是个欺师灭祖的种。等到龙泉县的事务大致落定,你争取‘抽’空去一趟京城,跟我……跟那个我,继续商量在披云山建造书院一事。” 吴鸢点了点头,看不出脸‘色’变化。 少年挥手赶人,“忙你的。” 吴鸢起身告辞。 这栋袁氏老宅,除了那个面容‘精’致的沉默少年,在吴鸢一趟秘密出行后,为恩师崔瀺带回来一个名叫夏余禄的刑徒少年,十四岁,身材修长,不输青壮,面如冠‘玉’,‘玉’树临风,是一等一的好皮囊。不知为何,崔瀺让他改名为于禄,少年哪怕十分不情愿,只能默然接受。 第一百五十七章 何碍 改名为于禄的高大少年,大概是从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脱身,也可能是天生‘性’情开朗,有事没事就打扫这栋袁氏祖宅,从一楼到二楼,最后甚至爬上屋顶去翻修旧瓦,如果不是崔瀺嫌弃少年呱噪,喊到眼前大骂了一通,估计少年连老宅墙壁也能粉刷一遍。 家里的碗碟‘花’瓶,全部被于禄擦得纤尘不染,吴鸢每次登‘门’拜访恩师,都能够看到于禄在那里瞎忙乎,看到自己后,除了微笑之外,就是站在远处,抱着扫帚,开始耐心等待自己的离去,礼貌送客之后,少年就会开始做那清扫脚印、擦拭椅子之类的仆役活计,少年的乐在其中,让吴鸢百思不得其解,这少年该不会是家国破灭、举族沦为贱民刑徒,所以刺‘激’过大,导致脑子有点拎不清了吧? 在于禄适应了老宅清净且忙碌的生活后,袖子里多出一封密信的崔瀺,又悄然带着一个陌生人回到宅子,是一个身材苗条却面容黝黑的少‘女’,姿‘色’只能算是中下,一天到晚都神情僵硬,唯独那双眼眸还算秀气。 她哪怕是面对大骊国师,一样面无表情,既无畏惧也无讨好,这让于禄心生佩服,听说她也是刑徒移民之后,便想着跟她殷勤热络一些,只可惜少‘女’对他不理不睬,做起家务事更是笨手笨脚,纰漏百出,打碎碗碟不是一次两次了,最后于禄实在是无法忍受了,就让她坐着休息,大小事务全部由他一人包办,买菜淘米,下厨做饭,到清洗外衣,她倒是毫不客气,每天就大大咧咧坐在椅子上,比主人崔瀺还更像是主人。于禄的好心好意,少‘女’似乎并不领情,正眼看也不看少年,反而偶尔眼角余光瞥见,那张平庸脸庞的眼眸之中,会透出淡淡的讥讽意味。 崔瀺重重拍了拍手掌,“三个都过来。” ‘玉’树临风的高大少年于禄,身材极好的少‘女’,容貌‘精’致无瑕的少年,站在崔瀺面前。 崔瀺歪着脑袋,望向三人,最后视线停留在高大少年身上,“于禄,你一开始就是我争取来的棋子,至于你,是那位娘娘志在必得的囊中之物,不过如今她失势了,‘混’得有点凄凉,给撵到长‘春’宫修心养‘性’去了。身在大骊京城的那个我呢,掌握了绿竹亭后,便顺势近水楼台了一回,将你送到了我这里,算是把你带出了火坑,你该谢我才对。按照那位娘娘一贯物尽其用的行事风格,你落在她手里,将来下场未必能比那个杨‘花’好。” 崔瀺转移视线,望向那个少‘女’,“你以后打算姓甚名甚?还是学于禄,干脆全部改了?” 少‘女’嗓音柔媚道:“国师大人,我只要还姓谢就行。” 崔瀺想了想,哈哈笑道:“哦?那不如就叫姓谢名谢好了,这个名字多占便宜啊,谢谢,你还不谢谢我?” 少‘女’依旧面无表情,但是眼眸之中燃起了怒火,不论少‘女’如何尽力遮掩,都无法隐藏起来。 崔瀺伤感道:“我以后也不叫崔瀺了,你们喜欢的话,就叫我崔东山吧,或者喊我公子也行。” 崔瀺满脸心灰意冷,“于禄,谢谢,你们收拾一下行礼,明天我们就动身,顺着南下驿路去往边境野夫关。” 两人都未质疑什么。 崔瀺看到那个满脸期待的‘精’致少年,“你啊,就留在这里吧,要么去陈氏学塾读书也行,随你自己。” 少年满腹委屈,刚要壮起胆子祈求同行,崔瀺已经瞪眼怒目,“滚蛋!” 少年吓了一跳,快步离开。 崔瀺站起身,走到二楼一间小书房,开始提笔写信。 洋洋洒洒近万字。 “过犹不及,大骊朝廷太过推崇文人,使得许多沽名钓誉之辈,以诗歌作为仕途捷径,进入官场的敲‘门’砖。必须改一改如今大骊京城的风气,绝对不能够让满朝公卿到贩夫走卒,一味崇尚‘艳’辞丽赋的浮浅学风,必须重经义、重时务、重实际,必须牢牢拿捏住事功二字,哪怕大骊宋氏改朝换代,不管谁来坐龙椅,都不能丢了这份你我成就大道的根本。” “只是撼大摧坚,徐徐图之,才是正理。” “国子监务必掌握在手中,适当时候可以收回钦天监的安排,换取对国子监的完全掌控。” …… 写到最后,崔瀺突然将手笔狠狠摔在地上,“如今写这些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是我了。你这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还有脸皮让我‘暂不联系,自己保重’,你倒是把家底分一半给我啊,不愧是老崔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啊!你在京城享福,老子却要去给人当学生弟子,老天爷你怎么不直接打个雷劈死我啊……” 眉心一点朱砂痣的少年大哭起来,伤心‘欲’绝。 拂晓时分,一辆马车停在袁氏老宅门外,高大少年于禄和肤黑少女谢谢,各自背着包裹等在马车旁,少年崔瀺打着哈欠走出宅子,一袭质地考究、手工精良的象牙色白袍,他身后跟着个容貌精致如瓷器的少年,恋恋不舍。 于禄忍不住问道:“公子,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崔瀺懒洋洋道:“带你们远游求学,去大隋逛逛,你们两个本来就是山崖书院的学生。” 于禄和谢谢这两位卢氏王朝的遗民刑徒,面面相觑。 车夫是个大骊驻留龙泉县城的大谍子,眼观鼻鼻观心,纹丝不动坐在驾车位置上,崔瀺上了车弯腰掀起帘子后,突然转头道:“去把王毅甫喊过来担任车夫,你继续留在县城,负责盯着骑龙巷和杏花巷两处地方的动静。” 那谍子点点头,一言不发地下车离去。 约莫一盏茶功夫,一个高大男子大步流星走来,高大少年目不斜视,神色从容,少女眼神冷冽,似乎不太喜欢这位名叫王毅甫的男人。 第一百五十八章 无言 少年对此并不意外,开始循循善诱,“我晓得先生你老人家不放心,觉得我是心怀叵测之辈,但是你可以考察我一段时间,再来决定要不要收下我做开山大弟子,我崔东山呢,修为如今是不高,但是见多识广,学问还是有一些的,对于大隋的风土人情,更是了如指掌,此去大隋,有我在和没有我在,必然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境况。” 眼见着泥瓶巷少年依旧无动于衷,崔瀺毫不气馁,滔滔不绝道:“再说了,我这趟拜师学艺,并非空手登门,而是带了一笔极其丰厚的拜师礼,比如那中五境修士游历天下,几乎一手一册的,我这一册更是珍稀贵重,天然孕育出了五六种精魅。” 少年掰着手指头,一一道来,“再有一套文房四宝,笔是那藏着一条吃墨鱼的紫管笔,写字也好,绘画也罢,用完后便无需清洗,那条小鱼儿会自行帮忙吃干抹净。如何,是不是很神奇?算得上是一等一的文人清供了吧?” “墨是三锭松涛墨,以手指轻敲,就会发出松涛阵阵的悦耳响声,写出来的字,哪怕是蘸墨极少的枯笔,墨香同样能够滞留数年之久。砚台是别洲一位无名老僧遗留下来的古砚,名为放生池,大有玄机,你不动心?” “纸张则是那金石笺,一国皇帝敕封山川神灵,都希望用上此纸,才显得正统。” 少年讲到这里,深呼吸一口气,“最最最重要的一样压箱底宝贝,是一柄半死不活的本命飞剑!它品相极佳,锋利无匹,最大的好处是它不用后继者养炼剑气、开拓剑意,几乎拿来就能用,我当初侥幸得到后,之所以珍藏多年,也未将其炼制,非是不看重,实在是我不走剑修的路子,生怕暴殄天物……” 说到后来,原本兴高采烈的崔瀺嗓音越来越低,因为他发现对面的陋巷少年,随着自己的拜师礼越来越丰厚,陈平安拒绝的眼神,反而越来越坚定。 眉心朱砂、容貌俊美的少年满脸幽怨,双手捧在胸前,可怜兮兮地试探性问道:“真不行啊?我是诚心诚意跟你拜师的,你要不信的话,我可以发誓啊,如果我对你陈平安有半点坏心,就被天打五雷轰!” 陈平安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行!” 陈平安在小镇第一眼看到这位少年,是在阮师傅的铁匠铺子,误以为是县令大人的伴读书童,第二次自称“师伯崔瀺”的少年主动搭讪,在牌坊那边,跟陈平安说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内幕,之后一路跟随陈平安去了泥瓶巷,还偷走了宋集薪贴在门槛的春联。 陈平安虽然始终没有从少年身上,察觉到类似云霞山仙子蔡金简的杀意杀心,但是陈平安绝对信不过此人,希望能够敬而远之,哪里想到如今都快走到了大骊边境,还给少年死皮赖脸追了上来。陈平安又不傻,黄鼠狼给鸡拜年,还能图什么? 崔瀺不露声色地瞥了眼少年发髻,那支碧玉簪子已经消失不见。 照理说按照之前约定,老头子会帮着自己铺垫一二的,最少不会揭穿自己的大骊国师身份,更不会将自己算计陈平安和齐静春的事情泄露出来,至于老头子为何如此大度地放过自己,甚至为何要这个分明大局已定的时候,走出功德林,崔瀺根本就懒得去计算推演,跟真正的圣人比拼这个,实在是不自量力。尤其当下神魂分离,崔瀺无论是修为和心力,都已经大不如前,害怕自己一旦推演到深处,不小心触及老头子订立的规矩根本,会沦落到这副皮囊原主人的境地,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崔瀺问道:“陈平安,你们在红烛镇枕头驿一带,难道就没有遇到一个穷酸老秀才?他没有跟你讲清楚大致缘由?” 陈平安皱了皱眉头。 崔瀺仔细打量着陈平安,觉得眼前少年神色不似作伪,“好吧,那我只好使出杀手锏了,不过事先说好,陈平安,我拜师如此心诚,你却如此推脱,那么接下来我的拜师礼,就要减半了。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 陈平安二话不说就要转身,崔瀺赶紧从袖中掏出一枚黑色棋子,高高抛向驿路旁边的无人处,“这是杨老头交给你的消息,捏碎之后,你就知道这件事情的脉络,然后你来帮我证明清白,告诉陈平安我绝不是贪图什么,才来拜师,而是真心要跟他定下师徒关系。” 那尊阴神没有显露真身,能够滞留言语声音的黑色棋子,在空中砰然碎裂,瞬间化作齑粉。 很快林守一就神色古怪地来到陈平安身边,窃窃私语道:“阴神前辈说杨家铺子的杨老头,要你相信这个叫崔东山的家伙,不会暗中使坏,去往大隋书院的路上,大大方方让他做牛做马,随意驱使便是了,这样的弟子门生,不收白不收,不用白不用。还说此人今后与你荣辱与共,生死相关,不敢对你心怀不轨。” 陈平安点了点头,问道:“他们是?” 崔瀺笑逐颜开,“他们啊,傻大个叫于禄,福禄的禄,小黑妞叫谢谢,姓谢名谢,也不知道谁给她取的这个名字,真是绝了。” 随后崔瀺露出瞎子也不会当真的悲苦脸色,唉声叹气道:“两个都是卢氏王朝的刑徒遗民,身世可怜得很,谢谢之前就曾在山崖书院求学过一段日子,于禄运气差一点,离乡没多久,我们大骊就发起了那场大战,两人只得各自返回家乡,如今家国破灭,书院学生的身份,便成了他们的保命符,如果我不把他们带出来,以后肯定会死在你们龙泉县西边的大山里,要么被某位山上神仙一个不顺眼就给打死,要么每天风餐露宿,早早气力衰竭,不到三十岁就活活累死。所以他们如今颇为感恩戴德,一定要称呼为我公子少爷,我怎么劝都劝不动,唉。” 第一百五十九章 忘情 不曾想黝黑少女笑眯眯道:“既然我们的称呼反而成了公子你的负担,那我以后就不喊公子了。” 好在于禄没有雪上加霜,微笑道:“我还是继续喊公子吧,习惯了。” 崔瀺转头呵呵笑道:“谢谢姑娘啊,我谢谢你啊。” 林守一缓了缓,好像又得到阴神暗中传授的锦囊妙计,轻声说道:“杨老头说这两人,咱们最好是收下,百利而无一害。如果实在不喜欢姓崔的,以后可以用来当替死鬼,但凡有灾有难,全部让他顶上去就是了,他身上藏着一件方寸物品,家底厚实,经得起糟蹋。” 一直竖起耳朵偷听的崔瀺勃然变色,跳脚大骂道:“杨老头,你个老乌龟王八蛋,有你这么坑人的吗?!” 陈平安压低嗓音笑问道:“如果收下这两个人,以后就算是你们的同窗吗?” 林守一苦笑道:“可能是吧,其实我和李宝瓶都不清楚山崖书院的真正情况,当初马老夫子带着我们离开小镇,也没说过这些。” 李槐一直偷看那个名叫于禄的高大少年,觉得像是个容易打交道的家伙,肯定比脾气暴躁的李宝瓶,以及性情冷淡的林守一,要更好说话。于禄背着沉重行囊,发现了李槐的视线后,这位卢氏王朝的太子殿下,笑着点头行礼。 背着小绿书箱的红棉袄小姑娘,则时不时与那位身材高挑的黝黑少女,对视一次,又一次。与那次遇上目盲老道人师徒三人,情况刚好相反,李宝瓶对昵称酒儿的圆脸小姑娘,一下子就看对眼,对于这个姓名古怪的少女,则一点都喜欢不起来。 谢谢虽然面带笑意,看不出任何真实情绪,可是对于矮自己大半个脑袋的李宝瓶,少女内心亦是不喜。 初次相逢的小姑娘和少女之间,这种奇妙情绪,应该与任何道理都无关。 陈平安望向崔瀺,说道:“于禄和谢谢,可以加入我们,但是你不行。” 崔瀺收敛一切神色,生硬问道:“为何?” 陈平安答道:“因为我觉得你不是好人。” 驿路这边,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句话滑稽可笑,哪怕是最没心没肺的李槐,都感受到一股山雨欲来的压力。 于禄扭头望向后边,远处尘土飞扬,马蹄整齐踩踏地面,地面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震颤,大地如同被狠狠鞭打的贱民身躯,奄奄一息,只能默默承受。 一股大骊铁骑的浑厚军威,扑面而来,哪怕是只是三四十轻骑的队伍,仍是散发出一种粗粝慑人的杀伐气息。 这让高大少年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 这边崔瀺伸出双掌,做了一个气沉丹田的姿势,尽量心平气和道:“我之所以来这里,是有个老秀才一定要我跟你学做人,你不收我做学生,没关系,我就以于禄和谢谢的公子,以这个身份,跟随你们一起远游求学就是了,你们当我不存在,咋样?” 陈平安点头道:“只要你别来惹我,不说什么先生学生的怪话,都可以。” 崔瀺刚要说话。 大骊骑军带着轰鸣声一闪而过, 一直观察这支骑军所有细节的于禄早已低头,还不忘用手臂遮挡风沙尘土。 少女谢谢更是早早挪步到驿路外。 眉心一粒朱砂痣的少年崔瀺,恰好还穿着一袭纤尘不染的白衣。 气势雄壮的大骊骑军呼啸而过,崔瀺默然站在原地,话痨似的少年,满身尘土,还张着嘴巴,却一个字都也说不出口。 李槐只觉得这一幕真是惨不忍睹,小声道:“惨是惨了点。” 灰头土脸的白衣少年,后知后觉地抬手抹了把脸,眼神恍惚,呢喃道:“这日子没法过了。” 按照阮邛订立的规矩,如今闲散修士过境,若无大骊朝廷的特赦,只要是经过原先骊珠洞天的上空,一律不可凌空而渡或是御剑飞行。在那拨声名赫赫的练气士,付出了一条条性命之后,如今大骊诸多山上势力,都默认了这个不太讲理的规矩。 风雷园修士刘灞桥在地界外降下飞剑,付过银子,乘坐驿站专门提供给修士的豪奢车马,赶赴县城,找到龙尾郡陈氏开办的新学塾,发现好友陈松风正在亲自为十数位蒙童授课,陈松风发现站在窗外的刘灞桥后,就想要找人帮自己给孩子们授课,刘灞桥赶紧摆手,示意自己等着就是了。 半个时辰后,先生陈松风在蒙童们的作揖礼敬后,快步走出课堂,和刘灞桥并肩而行,看了眼佩剑,好奇道:“这把就是数一数二的道家符剑,大骊京城锁龙井里的那把符箓?” 刘灞桥翻了个大白眼,双手抱住后脑勺,“宋长镜这个王八蛋,说好的将符剑留给我,等着我去拔出来,结果我这北行一路上,全是在说大骊京城有人拿走了符剑的消息,我还不信,以为是宋长镜使出了兵书上的障眼法,故意帮我铺路呢,结果等我到了京城,好嘛,已经被一个叫杨花的厉害娘们,当真给捷足先登了!” 刘灞桥越说越气,“我去找宋长镜讨要说法,你知道怎么样,宋长镜只是让人递话给我,说有本事自己去找杨花,把符箓抢回来。我这辈子就没见过不要脸的止境宗师!后来听小道消息说,如今这娘们就在你们这边的铁符江,当了一位享受香火祭祀的江水正神。这就是命啊。” 陈松风愣了愣,“你这趟来龙泉县城,是想从那位水神手里拿回符箓?” 刘灞桥摇头晃脑道:“我刘灞桥是那样的人吗?!” 陈松风更加疑惑,“不是为了见那个女子水神,那你来龙泉县做什么?” 刘灞桥叹气道:“不过是返回风雷园的路上,稍稍绕路,就到了这里,之前听说了一些关于这个龙泉县的很多事情,其中就有你们龙尾郡陈氏在此开设学塾,就想着来见你一面。我还真不是冲着杨花和那把符箓去的。” 陈松风微笑道:“如今我在这边为蒙学授业解惑,起先很不适应,恨不得一拍桌子就拂袖离开,如今倒是好一些了,经常告诉自己,就当是砥砺心性好了。” 第一百六十章 思量 刘灞桥哈哈笑道:“不中听怎么了,你想啊,有比这个更恰当的说法吗?蝗群过境,寸草不生,气势多足啊。” 陈松风犹豫了一下,仍是坦诚相待,说出一个秘密,“陈对曾经说过,那里大约每过百年,就会有一场大战发生在那堵城墙之下。” 刘灞桥点了点头,显然之前就知晓此事,“所以我想着去出一份力,退一步说,也存了以战养剑的私心,结果风雷园很快就回信飞剑一把,从师祖到师父再到师兄,全部把我骂得狗血淋头。” 陈松风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刘灞桥突然问道:“那个叫陈平安的家伙还在小镇吗?” 陈松风摇头道:“不在了。如今这少年可了不得,据说一人独占了四座山头,其中名叫落魄山的地方,还有大骊朝廷刚刚敕封的一位山神坐镇其中,是货真价实的大财主了。你对他不是观感很好吗,以后重逢,大可以让他请你喝酒吃肉。” 刘灞桥抹了抹嘴,道:“他带的腌菜是真不错,当时差点咸死老子,但我在大骊京城顿顿吃着山珍海味,越吃越怀念那腌菜的滋味。” 陈松风没好气道:“你顿顿吃腌菜试试看,看你会不会想念大骊京城的山珍海味!” 刘灞桥笑道:“那还是顿顿大鱼大肉好了,偶尔来一餐腌菜就行,要不然面黄肌瘦的,以后万一真见着了我家苏仙子,我怕吓着她,那多尴尬。” 陈松风问道:“我一直想不明白,以你刘灞桥的家世和修为,那正阳山苏稼再出类拔萃,一旦抛开风雷园和正阳山的世仇关系,你跟她怎么都算是般配吧,为何你连跟她打一声招呼都不敢?” 刘灞桥用心想了想,“可能是怕她一见到我,就不喜欢我了吧。” 陈松风愈发纳闷,“但是你和苏稼如果连面都不见,她不一样没有喜欢你?” 刘灞桥转过头对着陈松风挤眉弄眼,笑嘻嘻道:“不一样的,只要一天没见面,我就对将来的那次见面,充满期待和希望。” 陈松风摇头道:“你真是无聊啊。就不怕下次见面,你是去参加苏稼苏仙子的婚礼?” 刘灞桥如遭雷击,伸手搂过陈松风的脖子,凶神恶煞道:“陈松风你找死啊?!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老天爷别搭理这家伙,月老更别当真啊……” 过了边境野夫关,就算离开大骊国境了。 在到达大隋之前,还要先穿过大隋附属黄庭国的西北地带,大概有一千两百里路程。 相较于大骊市井百姓喜欢说大骊官话,对于宝瓶洲的正统雅言,往往并不熟稔,文风更加浓郁的大隋和黄庭国,几乎人人都会说本洲雅言,差别只在地方口音轻重而已。 一辆马车缓缓跟在一支队伍后头,车夫是高大少年于禄,崔瀺一天到晚坐在车厢内闷头大睡。 少女谢谢,已经完全融入那支陈平安领头的求学队伍,反而与于禄崔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她能够跟林守一切磋棋术,说是切磋,其实就是碾压,其貌不扬的少女下棋杀力极大,动辄屠龙,杀得林守一几乎局局丢盔弃甲。她也能跟李槐天马行空胡乱闲聊,陪着李槐一起用彩绘木偶和五尊泥人儿,来排兵布阵,一大一小玩得不亦乐乎。谢谢唯独不愿跟李宝瓶说话,当然后者同样如此。 陈平安对她和于禄都客客气气,对那个姓崔的白衣少年则始终不搭理,这一路行来,崔瀺用尽了法子,撒泼打滚耍无赖,只差没有抱住陈平安的大腿嚎啕大哭了,还试图用礼物诱使李槐等人,让这三位“开国元老”帮忙求情,凑到陈平安跟前嘘寒问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更是三番五次,都吃了闭门羹。 最后气急败坏的少年,不是没有威胁过陈平安,说再不答应收他做徒弟,他就要跟陈平安玉石俱焚了,结果陈平安撂下一句,“你可以试试看,你叫崔东山,我叫陈平安,墓碑只会有一块,谁活下来,谁帮忙写对方的名字”,这让白衣少年立即吃瘪,差点憋出内伤来。他倒是想一巴掌拍死这个姓陈的,可他一旦心生此念,手心就要被老秀才的不知名术法,像是用鸡毛掸子抽得那叫一个红肿啊。 黄昏临近,马车缓缓行驶于山岭道路上,白衣少年难得掀起车帘,坐在车夫于禄身后,朗声道:“前边那位陈平安陈大哥陈大爷陈老祖宗!这座山叫横山,咱们可要小心一点,黄庭国之前,此地归属于后蜀国,根据一位后蜀文豪的笔札记载,横山有一座青娘娘庙,庙前有一棵不知年龄的古老柏树,许愿极其灵验,后人便因此建立神庙。相传是前朝大臣为国殉难,家眷逃散而尽,只有年幼女儿不肯离去,提剑自刎而死,鲜血浸染柏树根部,她的魂魄因此依附于老柏,在那之后,多有古怪发生,不过好在种种传闻多是善终之事,各位不用太过紧张,只当是游览一处有故事的风景名胜就好了。” 陈平安心一紧,在嫁衣女鬼闹了那么一次之后,如今他一听到鬼怪神灵,难免就会有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其实不仅仅是陈平安,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甚至是那尊阴神,就没有谁敢掉以轻心。 所以他们在暮色笼罩山岭之前,就停步不前,选择一块山腰空地作为夜宿之地。 一顿简陋却温饱的晚饭之后,李宝瓶借着篝火的光亮,开始翻阅那本最喜爱的山水游记,林守一一般不会当着于禄谢谢的面拿出那本,只会打开目盲老道人赠送的,欣赏那些惟妙惟肖的山精鬼怪,而李槐就要继续捣鼓那些小玩意儿了,往往只有谢谢愿意陪他一起,今天也不例外。 于禄今天很奇怪,竟然主动开口请求和林守一手谈一局,林守一自然不会拒绝,而且感觉很有意思,先前与谢谢对坐而弈,大概是棋力悬殊较大,就像是大山压顶,林守一虽然情绪心态控制得很好,但每次谢谢离开后,少年独自复盘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沮丧。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合围 在两位少年对弈的时候,白衣少年崔瀺双手负后,瞥了眼棋局,翻了个白眼,就不愿再看,可是兜了一圈,又实在没有去处,便只好一次次重新回到棋局附近,要么是站在林守一身后翻白眼,要么就是站在于禄身后,白眼翻得如出一辙,最后实在是受不了,对默默复盘的林守一说道:“于禄那个貌似忠良的小坏蛋,这是故意遛狗呢,你小子就半点察觉不出来?你想不想下赢于禄和谢谢?你只要有我一成功力,就保证能下十局赢十局!” 林守一抬起头微笑道:“等你先当了陈平安的学生再说吧。” 不过林守一眼角余光忍不住瞥向那个藏拙的高大少年,后者朝他微微一笑,眼神清澈,然后低下头,开始不厌其烦地收拾那点行李。 白衣少年崔瀺双手捶胸,痛心疾首。 远处,一棵大树横出去的树枝上,有草鞋少年站在上边,脚下树枝被压出一个弧度,他轻轻吐出一口浊气后,缓缓闭上眼睛,日复一日地练习立桩剑炉。 山风拂面。 如山在呢喃,而少年无言。刘灞桥点点头,“静下心来做学问,确实挺好的。对了,之前那场起始于红烛镇一带、止于大骊京城的变故?你听说了吗?” 陈松风点头道:“当然有收到各种传闻,但是家族内部众说纷纭,不同渠道传来的内幕消息,相互矛盾,到最后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刘灞桥嘿嘿笑道:“你难道忘了,我当时可就在大骊京城,你想不想知道真相?” 陈松风摇头道:“不想。我又不是修行中人,对于你们的长视久生之事,也没什么兴趣。” 陈松风之前也曾负笈游学,跟随游人登高作赋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算是文弱书生,可当初跟随颍阴陈氏女子一起进山,到最后他的脚力和体力,连一个陋巷少年都不如,以至于被陈对嫌弃地踢出队伍。 卖了个关子却没有人捧场,刘灞桥当然不太开心,揭短道:“年纪轻轻,暮气沉沉,活该你被陈对那个小娘们瞧不起。” 陈松风大笑道:“喂喂喂,打人不打脸啊,揭人伤疤算什么英雄好汉?” 刘灞桥一脸神神秘秘,压低嗓音,“那你想不想知道有关倒悬山的一个惊天大消息?” 陈松风毫不犹豫道:“说!” 刘灞桥打趣道:“啧啧,你才说过自己不是修行中人,也会好奇这个?” 陈松风神色疲惫,字斟句酌,缓缓道:“倒悬山传出的任何消息,只会跟那座天下有关。而那个地方的动静,有可能会决定整座天下的格局。哪怕我们宝瓶洲只是被最小的涟漪波及,我们早一点知道,说不定就能早些做出一点正确应对,哪怕最终只是获利一点点,也好过什么都不做。” 刘灞桥对此亦是无能为力,各有各的身份立场,有些时候旁人的安慰,再好听,终究有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刘灞桥也不愿意当这种言语上的朋友,在这位风雷园剑修心目中,真正的朋友,就是你飞黄腾达的时候,见不着我刘灞桥的影子,可当你有了大麻烦,需要有人站出来的时候,甚至不用你说什么,我刘灞桥就已经站在你身边了。 事后,麻烦解决了,不用道谢。若是我刘灞桥死于这场麻烦了,你都不用愧疚。 刘灞桥伸手指了指东北方向,“其实我也不知道太多,只知道位于咱们天下最东北的那个大洲,算是剑修最后的地盘了,几乎大半剑修,在当地两位大剑仙的号召之下,火速赶赴倒悬山,不知为何,这些剑修只在经过骊珠洞天上空的时候,两位大剑仙短暂撤去了气机遮蔽,才让我们东宝瓶洲得以惊鸿一瞥,见识到剑修如蝗群过境的绝世风采。” 陈松风笑道:“如蝗过境?这可不是什么好说法。” 横山山巅,有一座并无悬挂金字匾额的小庙,庙外有一株参天老柏,郁郁葱葱,古意浓浓。 小庙内外灯火辉煌,挂起一盏盏灯笼,庙外有十数位仆役丫鬟模样的男女,三三两两扎堆,窃窃私语。 庙内有五六位男子正在饮酒,年龄从弱冠到不惑,喝酒喝得满脸红光,笑声朗朗,一只只开封的酒坛散乱满地,这些男人应当是正儿八经的士族出身,言谈不俗,抨击时政,纵横捭阖。期间还有男子喝到尽兴,干脆就袒胸露腹,高高举起酒杯,转身望向神龛里的那尊青娘娘泥塑像,大笑道:“你是神仙也好,鬼魅也罢,我都不怕,你只要敢显露真身,我就敢邀你共饮杯中酒!哈哈,青娘娘,你今夜如果真愿意走下神坛,以后传出去肯定一桩美谈,香火只会越来越鼎盛不衰,我先干为敬!” 浑身酒气的男人打着酒嗝,颤颤悠悠,仰头灌了口酒,大半洒落在身上和地面。 周围好友不断调侃打趣,更有酒壮色人胆,有人扬言说要将这位青娘娘神像抱下来,今夜就要抱着神像同眠,神人共春梦一场,这才算真正的美谈。这番大不敬的言语,惹来更大的欢畅笑声。 小庙内一声叹息,悄不可闻。 一阵微风飘拂,众人喝酒正酣,并无察觉异常。 ———— 半山腰,练习剑炉的陈平安心神一动,低头望去,地面上有人拎着一根树枝姗姗而来,是名叫谢谢的卢氏遗民。 陈平安就要离开枝头,就看到少女抬头嫣然一笑,摇晃树枝,嗓音天然柔媚,“你不用下来,我们可以在上边聊天。” 只见少女开始轻灵奔跑,脚尖一点,高高跃起,踩在一棵大树上后,身形向后弹射而去,踩在了另外一棵树上,如此反复,身形不断拔高,数次踩踏,她就来到了陈平安所立大树附近的树枝上,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谢谢侧身坐在树枝上,晃着双脚,微笑道:“你是武人,我是练气士,咱们不太一样。在眼高于顶的练气士看来,习武之人,就是那种没有修道天赋的人,之所以练武,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由于你们武道分出九个境界,所以又被取笑为下九流,有点类似修士以清流自居,把武夫视为低贱胥吏,到最后双方两看相厌,都觉着碍眼。” 第一百六十二章 姽婳 一旦‘露’宿荒郊野岭,守夜一事,必不可缺,在红烛镇枕头驿之前,是陈平安守前夜,朱河身为五境武夫,体魄雄健,更能熬夜,便负责守后夜,如今朱河离去,就变换成了林守一守前夜,陈平安后夜,尽量让篝火不熄,防止意外侵袭。,。 陈平安对此并不陌生,瓷器烧窑,盯着窑火,是比天还大的事情,陈平安做了那么多年窑工学徒,虽然被姚老头视为天赋不行,不愿传授压箱底的烧瓷手艺,可因为陈平安做起其余的苦差事,几乎不会出现纰漏,所以陈平安对于比拼耐心毅力的守夜,实在是太熟悉了。 加上还能够趁着守夜的功夫,夜深人静,独自一人,将撼山谱走桩立桩来回练习,偶尔还能编织草鞋,或是掏出小巧的斩龙台,帮李宝瓶磨砺那把狭刀祥符。 随着剑炉立桩的渐入佳境,尤其是体内那条气机火龙,最终选定了两座气府作为栖息之地,每当陈平安双指掐诀如剑炉之际,当心神随着一次次呼吸吐纳,缓缓沉浸,整个人就会陷入一种半睡半醒的玄妙境地,哪怕今年‘春’寒延续极长,暑气迟迟不来,可陈平安每次守后半夜,哪怕篝火不小心熄灭,陈平安依旧不会感到什么湿气寒意,每次收起剑炉,起身以走桩舒展筋骨,整副身躯暖洋洋的,白天赶路,不见丝毫疲态。 今夜陈平安继续盘‘腿’坐在篝火旁,勤练剑炉,体内那股气息,很快就沿着丹田处的气府,像是逆流而上的鲤鱼,一点点奔向龙‘门’。然后在剑气离去的那座窍‘穴’,稍作停留,如羁旅之人在驿站旅舍下榻休憩,又如登山之人在半腰换气,之后就会一鼓作气,继续冲刺,绕至后颈,最后直冲眉心。 陈平安睁开眼后,吐出一口浊气,站起身,轻轻蹦跳了几下,快速转头望去,看到于禄走下马车,缓缓走来,怀里捧着一些谈不上如何干燥的树枝,蹲在篝火旁,学着陈平安搭建“火炉”,小心翼翼添加着柴禾,而不是随手一丢,火势很快就渐渐大起来。 于禄伸手靠近火堆,轻轻搓着手,转头笑道:“陈平安,我以后能参与守夜吗?你要修行这拳法立桩,最好不要分心。我身体其实还可以,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所以你如果愿意相信我的话,可以把天亮前的两个时辰‘交’给我。” 陈平安摇头道:“于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暂时还不需要你来守夜。” 于禄知道陈平安的言下之意,是还不放心把所有人的安危,系挂在他于禄身上。高大少年没有恼羞成怒,点头道:“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吩咐我,我也想为大家做点什么,否则心里过意不去。” 陈平安看着那张火光映照下的脸庞,棱角分明,眼神明亮,能够让人清晰感受到他的善意。 陈平安笑道:“好的。” 于禄随口道:“按照时间,如今算是已经入夏了,不过这气候却还是暮‘春’的样子。” 陈平安附和道:“今年是有些怪。” 于禄闲聊几句后便起身告辞,陈平安目送高大少年离去。 按照林守一‘私’下的说法,于禄下棋,看似杀力不大,从无神来之笔,实则比起大开大合、血溅四方的少‘女’谢谢,其实更厉害。 陈平安早就发现,于禄做事情极为细心,滴水不漏,林守一就说于禄做事,简直比最老道熟练的衙署老胥吏,还要来得稳当。 陈平安对此深有体会,比如只是亲眼看过他编织草鞋一两次,于禄就很快能够自己编织,有模有样,脚上这双就是于禄自己的成果,又比如每当陈平安钓鱼的时候,于禄经常会站在一旁默默看着,看着陈平安在什么时辰、什么水段下钩,如何抛竿如何起竿,钓着了大鱼又该如何遛鱼,让鱼头高出水面,如何在大鱼第一次见光的时候,小心摆头脱钩,等等,之后有一次,等到陈平安有事要去忙别的,于禄就会开口,说能否让他试试看,从陈平安手里接过鱼竿后,从未有过垂钓经验的于禄,结果鱼获竟然还不错。 对于这一切,陈平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觉得这个连姓名都不知真假的高大少年,如果是个好人,那他一定会很好,万一是坏人,陈平安实在无法想象。 一夜无事。 除了陈平安身边渐小的篝火,远处车厢内,早早点燃起一盏灯火,亮了一宿,不知白衣少年在翻看什么书籍,如此入‘迷’。 天‘蒙’‘蒙’亮,陈平安开始屏气凝神,来到这座横山半腰的视野最开阔处,伴随着旭日东升,开始打拳,而李宝瓶和林守一都陆续加入其中,唯独没个定‘性’的李槐,打了一会儿就跑开。于禄和谢谢对此见怪不怪,今天白衣少年掀起帘子,站在马车上,看着他们一板一眼的打拳,最早的时候,会嗤之以鼻,斜瞥一眼便绝不再旁观,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位少年国师在远处袖手旁观的时间,越来越长。 一行人吃过了早餐,开始沿着山路往山顶走去,路过那座载入地方县志的青娘娘庙,那棵与小庙相依为命的老柏,若是只看绿荫大小,不谈机缘深浅,已经能够媲美骊珠‘洞’天的那棵槐树。 林守一本以为陈平安会继续赶路,但是没想到陈平安去庙里看了看,然后把他和李宝瓶李槐都喊进去,原来小庙内遍地狼藉,酒气冲天,那尊立于神龛的泥塑像,李槐扬起脑袋怎么看都不像昨夜与林守一下棋的‘女’鬼姑娘,林守一这一路行来,与那尊‘阴’神打‘交’道最多,知晓许多内幕,便解释给李槐听,说许多地方的老百姓,感恩于庇佑一方的显灵神只,立像祭祀,享受香火的那尊金身,往往失真,与真实容貌甚至可能毫不相似,但这不会影响到供奉神灵的香火。 第一百六十三章 预言 ‘花’了小半个时辰,将小庙内清扫整洁,陈平安他们才继续动身,离去之前,林守一独自站在神坛脚下的蒲团附近,向这位赠送给自己一部孤本棋谱的青娘娘,拱手拜别。 与此同时,白衣少年带着于禄跨过‘门’槛,崔瀺环顾四周,然后走到神坛前,看了眼积满灰烬的那盏小香炉,是个质地普通的铜炉,可能是经过了数百年悠久岁月的沉淀,铜炉表面光亮熠熠。炉内烧到末梢的香火,密密麻麻拥簇在一起,由此可见此处小庙,哪怕不曾纳入黄庭国山河谱牒,其实严格意义上属于应当禁绝的‘淫’祠,以小庙的这点占地规模而言,已经称得上香火鼎盛了。 白衣少年突然开口道:“于禄,遇庙逢祠,就拜一拜,这是与山水结缘的善事。” 于禄虽然不解缘由,仍是象征‘性’低头弯腰,拜了三拜。 少‘女’谢谢站在‘门’外,腰间已经系着那支竹笛。 离开横山地界之后,队伍来到黄庭国一座郡城,陈平安几人好在之前就见识过野夫关的雄伟风貌,加上三江汇流的红烛镇也足够繁华,如今对于外方天地的高城大镇,已经有些心理准备,不过李槐仍是有些束手束脚,就连经常拿在手上的彩绘木偶,也偷偷藏回到小书箱内。 陈平安等人的户牒记录是大骊王朝龙泉县,入城手续办理得尤为顺畅快速。黄庭国的上国,虽然是大隋高氏而非大骊宋氏,但是随着大骊吞并掉整个一洲北部的广袤疆土,南下之势已成定局,黄庭国这些年对于外出游学的大骊文士,一向优待,只差没有当成过路的活菩萨供奉起来,毕竟说不定哪天黄庭国这一国之地,就变成了大骊王朝的一州之地。 卢氏王朝作为昔年宝瓶洲北方疆域的霸主,如今不但山河破碎,就连皇室宗亲也被一律贬为刑徒贱民,鲜血淋漓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 陈平安在入城之前,就仔细问过了当地百姓,城内外有什么风景名胜。因为陈平安希望李宝瓶他们这趟负笈游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之上,能够尽可能多看一些名山大川、道观寺庙和古城遗址,而不是走马观‘花’,以至于最后到了大隋书院,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过,只有风餐‘露’宿和匆忙赶路。 像这次入城,就要去游历那座被誉为黄庭国最古老的城隍庙,那里的壁画绘有十八层地狱的场景,传言能够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极其着名。 一行人问过了路,沿着一条宽阔大街,往那座城隍庙走去,。 众人后方突然喧闹起来,陈平安转头望去,有些震惊,看到了一幅在大骊国境内、绝不可能出现的新奇画面,只见有一伙器宇轩昂的年轻男‘女’,约莫七八人,人人衣衫飘逸,在一名的白发老人的带领下,大摇大摆地穿街过市,竟然有人以巨大黑虎为坐骑,有人身后跟随两丈余长的赤红大蛇,还有人背负着一张巨大牛角弓。 原本人流如织的热闹街道,迅速向两旁躲避,有些不知轻重的孩童,更是直接被父母半牵手半拖拽带离街道,躲入两侧店铺。那条并无主人刻意约束的鲜红大蛇,摇头晃尾,在首尾两处还披覆有猩红甲胄,衬托得这头山上仙人豢养的灵宠,愈发不可一世。它并非在一条直线上前进,时不时就会游曳向铺子附近,偶尔停下身形,头颅昂扬,对着瑟瑟发抖的郡城百姓耀武扬威。 其中有胆小稚童,在大蛇近在咫尺的凝视下,被吓得嚎啕大哭,吓得爹娘赶紧捂住他嘴巴。 大蛇继续前行,只是蓦然一个甩尾,砸在那个原本已经松口气的男子脸上,男子整个人在空中旋转了几圈重重坠地,呕出一口鲜血后,挣扎着起身,带着脸‘色’雪白的妻儿一起仓皇逃走。 站在远处的陈平安看到四周路人,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战战兢兢,有人啧啧称奇,唯独没有人觉得那头畜生的伤人行径,有何不妥。 林守一捏出袖中符箓,站在陈平安身旁,李宝瓶和李槐站得靠近店铺。 白衣少年乘坐的马车在车夫于禄的驾驭下,同样偏离原先道路,停在靠近路边的地方。 那一行黄庭国山下百姓眼中的山上仙师们,很快就来到陈平安这一行人身边,那名老人嘴‘唇’微动,之后所有年轻人便齐齐望过来,眼神有挑衅有好奇,不一而同。不过那尾红蛇的主人,总算一声轻喝,将那条横行无忌的畜生喊到身边,显而易见,负责此行下山历练的师‘门’长辈,方才已经提醒过他们,在山下遇到了同道中人的山上势力,不可太过蛮横无理。 老人与陈平安他们擦身而过的时候,还高人风范地微微一笑,向少年林守一点头致意。 双方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分开,井水不犯河水。 少年崔瀺走出车厢,一脚踹开其实并未挡路的谢谢,跳下马车,用陈平安听得到的嗓音,淡然道:“大骊之外,都是这样的。” 陈平安看到那伙人远离之后,才有佩刀的官府中人出来维持秩序,其实不过就是过个场‘露’个脸而已。 陈平安问道:“朝廷官府不管吗?” 崔瀺笑道:“要么不愿管,要么不敢管,要么……恨不得为山上仙师们做点什么。” 陈平安转头望向李宝瓶和李槐,轻声道:“继续赶路。” 崔瀺不再乘坐马车,夹在四人和那辆马车之间,缓缓而行。 少年白衣,眉心朱砂,大袖飘摇,神仙丰姿。 临近城隍庙,街上多是来此烧香的善男信女,街道两旁有许多贩卖特色吃食和孩童玩物的各色摊子。陈平安给李宝瓶和李槐一人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然后两个孩子就开始比拼谁的糖葫芦更大颗了,事实证明李槐运气更好一些,总计一串六颗,赢了李宝瓶四次,然后李槐就开始欢快蹦哒,高高举起那串糖葫芦,绕着陈平安林守一兜圈子飞奔。 李宝瓶默默吃着糖葫芦,然后悄悄伸出一条腿,李槐一不留神就给绊了一下,摔了个狗吃屎,手里的那串糖葫芦滚出去老远,所幸绿竹小书箱绑缚得还算结实,李槐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大哭起来。 第一百六十四章 快乐 陈平安最后只问到了城隍庙旧址,没有谁听说过崔瀺嘴里的那座客栈,这座郡城是黄庭国北部的大城,要赶到老城隍旧址,几乎要走过半个郡城,等到众人顺着最后一位行人的指点,已是临近黄昏,只发现了一堵朱红高墙,又‘花’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入口不显眼的巷‘弄’,勉强能够通过两辆马车。 越往里走,越给人别有‘洞’天的感觉,脚底下青砖路的缝隙之间,时不时散发出一阵浅淡的雾气,飘入两侧高墙后,悠悠然汇聚,如清泉在墙面缓缓流淌,隐约间有流水声响。 少年崔瀺见陈平安他们疑神疑鬼,解释道:“这条巷子,是这家客栈的招牌之一,名为行云流水巷,接下来进了宅邸大‘门’,应该马上就能见到一座明月影壁,因为影壁中栖息有来历不明的‘精’魄,形态不定,大体上与月相相符,‘阴’晴圆缺,全部在影壁上显‘露’出来。不过真正值钱的影壁,还得是日月合璧,如果万一能加上点星象,恐怕宗字头的仙家府邸,都会舍了颜面出手疯抢。” 巷子尽头,是一扇大‘门’,‘门’上雕刻有两尊高大彩绘‘门’神,比青壮男子还要高大,威猛凛凛,身材魁梧,皆披挂金‘色’甲胄,一人骑虎持剑,一人乘蛟扬刀,两尊‘门’神瞠目怒视小巷,因为是阳刻木雕,而不是普通人家的纸质,所以给人一种呼之‘欲’出的强烈压迫感。 李槐偷偷咽了口唾沫,觉得自己还是‘露’宿山头,更加自在舒坦一些。 大‘门’缓缓打开,一位生有一双桃‘花’眸子的美‘妇’人,扭动腰肢跨过‘门’槛,姗姗走出,身后两位梳着双鬟的妙龄‘女’子,腰间各自悬佩有一把青鞘长剑,她们没有跟随‘妇’人走向那拨客人,而是站在‘门’口。 美‘妇’人施了一个仪态万方的万福,“奴家刘嘉卉,嘉庆的嘉,‘花’卉的卉,名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诸位贵客喊我嘉卉就可以。敢问贵客们,可是要在咱们秋芦客栈下榻?之前可有预约?” ‘妇’人说话的时候,她的视线,直直望向那位让人眼前一亮的白衣少年。 只是那俊美少年无动于衷,十分无礼,美‘妇’人和美少年两两对视,前者虽然内心有些不悦,脸上仍是笑意不变。 ‘门’口两名婢‘女’就有些明显的怒气了。 郡城之内,谁敢对自家夫人如此不敬?就连身为一方封疆大吏的郡守大人,若是在郊游或是烧香的时候遇上夫人,一向以礼相待,客客气气喊上一声刘夫人或是二当家,一旦有事相求,需要秋芦客栈帮忙牵线搭桥,更会当面尊称为刘仙师。 美‘妇’人的眼角余光,迅速瞥了一下神‘色’冷漠的林守一,并未察觉异样,便继续凝神望向白衣少年,柔声问道:“这位公子,可是觉得奴家和秋芦客栈有何不妥?到了此处,才觉得大失所望,名不副实?” 少年崔瀺有些不耐烦,伸手指了指身边的草鞋少年,“你拜错菩萨了,管钱的正主儿,是这位。” ‘妇’人心中讶异,赶紧单独给陈平安施了一个万福,算是赔礼道歉,不等‘妇’人说话,陈平安看了眼大‘门’,收回视线后,深呼吸一口气,下定决心,“我们人比较多,房间够吗?” ‘妇’人嫣然一笑,“够,怎么不够。虽然马上就是本郡三年一度的水神庙祭祀大典,各方仙师都来为郡守大人捧场,秋芦客栈生意还算可以,但是各位贵客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哪怕奴家把自己的小院子腾出来,临时搬去住别处的客栈旅舍,也绝不敢让贵客们扫兴而归。” 最后陈平安要了一座名为清‘露’的大院子,位置最靠近老城隍的那口老水井,算是秋芦客栈的天字号院落,之所以空闲到现在,实在是价格太过高昂,不按人头算钱,反正一天就是两千两银子,下榻秋芦客栈的人,不乏获得练气士身份的修道之人,但是修行一事,若是不会‘精’打细算和燕子衔泥,没有底蕴雄厚的家族和靠山,或者自己没有日进斗金的生财手段,手头就会极其拮据,跟市井百姓想象中富可敌国的仙师,完全是两回事。 秋芦客栈那口老井,确实是灵气流溢的泉眼所在,可对于练气士而言,为此付出一天两千两银子,是绝对不划算的亏本买卖。所以这栋院子,更多是富甲一方的地方权贵,用来招待官场大佬和江湖豪侠的砸钱手笔。 刘夫人亲自带着这拨外乡贵客穿廊过道,最后来到一座幽静院落,院内角落生长有一大丛芭蕉,有一只半人高的石头水缸,豢养着一群五颜六‘色’的鲤鱼,水面上的水莲‘花’,有小荷才‘露’尖尖角。 刘夫人笑着指了指石桌上一只铜铃,道:“若是有事,你们只需要轻轻摇晃铜铃,就会有手脚伶俐的丫鬟赶来院子。再就是这栋院子后‘门’那边,推开竹‘门’往北行去三十余步,可以看到一座凉亭,名为止步亭,搁放有三张蒲团,仙师可以在亭子里吐纳灵气。水井那边,不对外开放,希望你们谅解。” 陈平安点头道:“我们记下了,不会越过止步亭,擅自去往老井。” 刘夫人眯起那双天然‘春’意的桃‘花’眼眸,笑容真诚,柔声道:“将心比心即是佛心。” 李宝瓶好奇问道:“刘夫人,你们大‘门’那边不是应该矗立有一堵影壁吗?” 刘夫人叹了口气,不愿细说其中内幕,含糊带过,“先前出了点小事情,影壁失去了月相异象,便干脆拆掉了。” 四间屋子,李宝瓶和谢谢一间,李槐和陈平安,崔瀺和于禄,最后一间单独留给已经身为练气士的林守一。 进入此地后,林守一真真切切感受到神清气爽,那种玄妙感觉,就像是之前在大雨泥泞之中赶路,每一步都要从泥泞中拔出脚来,如今放晴之后,道路干燥不说,还换了一身干净衣衫,走在路上的感觉,自然会觉得惬意轻松,仿佛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 林守一便有些纳闷,隐于闹市的郡城之中,竟然还有这么一块裨益修行的福地?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上头 可是一路行来,并无遇到任何其他的客人,按照刘夫人的说法,秋芦客栈的生意并不差,与之前他们偶然住过几次的城镇客栈,纷纷扰扰,热热闹闹,大不相同。 陈平安在刘夫人离开后,先把背篓放在屋内,从背篓里拿出一只‘阴’沉木盒,里头并排陈放着四根样式最为简单的‘玉’簪子,其中两支簪子是羊脂‘玉’,温润细腻,还有碧‘玉’和黑‘玉’质地,连同盒子在内,一起‘花’了陈平安一百两银子。 在寻找秋芦客栈的途中,它们路过一间‘玉’石铺子,陈平安本打算只是进去随便看几眼,长长见识,开开眼界就好了,结果一眼就看中了它们,四支簪子安安静静躺在打开的木盒内,可亲可爱,让人心生欢喜。 当陈平安听店铺主人说出那个令人咂舌的价格后,打定主意不多想什么,可是崔瀺数次暗示他一定要买下这盒子‘玉’簪,最后干脆就扬言若是陈平安不出手,他崔东山就要买下了,陈平安一咬牙,便跟那家伙商量好,与住宿钱一样,先记在账上。 于是陈平安欠了白衣少年第一笔钱,一百两银子,不多,但绝对不算少。 店主赠送了陈平安一柄‘玉’匠专用的小刻刀,同时给少年解释了一下三种‘玉’材的软硬异同,下刀应当轻重有别,陈平安一字不差默默记在心里。 陈平安在绣‘花’江渡船上,齐先生赠送的碧‘玉’簪子不翼而飞,他当时就跟李宝瓶说过,以后有机会的话,自己会买一根簪子,刻上那八个字。 如今不过是从一根簪子变成了四根而已。 李槐把小书箱放在墙脚根后,一个后仰倒在‘床’上,满脸陶醉道:“真是神仙住的地方啊,爹娘和姐他们就没这个福气。” 孩子记起一事,赶紧起身,蹲在墙角打开书箱后,一顿‘摸’索,干脆将彩绘木偶和泥人儿在内的物件,全部挪出来放在脚边,李槐脑袋伸入空‘荡’‘荡’的书箱,然后猛然转头望向陈平安的背影,委屈道:“崔东山果然不是个好东西,那颗银锭不见了!陈平安,咋办啊,我可以去讨要回来吗?” 陈平安将木盒和刻刀都放在桌上,然后开始怔怔出神,少年满脸严肃,如临大敌。 听到李槐的抱怨后,陈平安转头笑道:“虫银如今是你的东西了,如果真的在他那里,你当然可以要回来。” 李槐急匆匆跑出屋子,“我找崔东山算账去。” 陈平安提醒道:“记得跟人好好说话。” 陈平安去关上‘门’,坐回桌旁,双指捻起那柄狭小‘精’致的‘玉’工刻刀,默默感受着它的重量。 他自己那根簪子应该雕刻什么,很简单,就是之前遗失那根簪子上,所刻的八个小字: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但是其余三支‘玉’簪,他打算分别送给李宝瓶三人,作为将来到了大隋书院的离别赠礼。 宝瓶。守一。槐荫。 最后,使劲挠头的陈平安也只能想出这么三个说法,虽然一点也不雅致,可毕竟可以保证不会出错。 林守一突然一把推开‘门’,站在‘门’外,怒气冲冲,“陈平安,你是不是失心疯了?!整整两千两银子,就为了在这里住一晚上?!” 陈平安茫然转头,看着极为陌生的少年。 林守一身旁,出现一个双手拢袖、笑容欠揍的白衣少年。 林守一气得嘴‘唇’颤抖,伸手指着陈平安,“两千两银子!你陈平安是郡守老爷的儿子,还是更了不起的皇亲国戚?” 陈平安皱了皱眉头,轻轻放下刻刀,站起身,正要说话,林守一已经转身大步离去。 李槐蹑手蹑脚溜进屋子,手里抓着那颗银锭,这个孩子根本不敢掺和这摊浑水,坐在‘床’沿那边,脸‘色’有些苍白。 陈平安瞥了眼白衣少年,重新做回凳子。 崔瀺斜靠房‘门’,这个罪魁祸首还不忘煽风点火,“好心当成驴肝肺的滋味,不好受吧?” 陈平安不理睬他。 崔瀺想了想,走入屋内,坐在陈平安桌对面,单手支起腮帮,笑望向陈平安,继续火上浇油,“你说林守一会不会把你的‘私’人腰包,当成了你们这支队伍的共有财产,所以你这次‘花’钱明明是为了他的修行,但是‘性’情早熟且对财物早有概念的林守一,在一番权衡利弊之后,仍然觉得自己亏了,所以才朝你发火?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有的。” 陈平安脸‘色’没什么变化。 崔瀺笑嘻嘻道:“是不是觉得我就是个搅屎棍?” 崔瀺自言自语道:“那你可就错怪我了,打个比方,先前我为了买下那一包裹破烂,支付那颗银锭,不过虫银落入陌生人手里,便会伺机化作蚂蚱、蜻蜓之流,重返主人身边,所以你会认为我是以术法坑骗别人,对不对?错啦,大错特错,那人就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棍,观其气数,是个不知惜福的夭寿短命鬼,如果我给了他真金白银做赌资,才是害他,说不定最近几天就会惨遭横祸,如今暂时没了银子去赌,这个败家子又得从家里偷东西出来贱卖,反而可以让他多活几天。” 陈平安终于开口,“从你下车开始,介绍城隍庙,再顺嘴说起这个秋芦客栈,其实是在给我下套吧?但我想不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做了有什么意义?” 脑袋歪斜的白衣少年,两根手指轮流敲击桌面,“曾经有个比年龄你稍大的人,手里藏着一枚印章,刻着‘天下迎‘春’’四个字。” 白衣少年陷入沉思。 陈平安问道:“然后?” 白衣少年回过神,‘揉’了‘揉’眉心红痣,想到这一路行来的古怪气候,愈发确定一件事情。应该就是如自己猜测,齐静‘春’送给少年赵繇的那方印章,意义重大,只可惜自己的出现,少年一经试探就选择明哲保身,不管是为了自身前程还是家族安危,少年到底是双手奉上了印章,那么印章蕴含之物,就会自然而然重归天地,难怪今年的暮‘春’气候,如此漫长。 但是崔瀺觉得事情又不该这么简单。 不管齐静‘春’还有没有后手,在老秀才的安排下,他“这个崔瀺”,已经跟泥瓶巷少年的命数捆绑在一起,虽然被陈平安拖累,害得他也跟着一起前途渺茫,但是崔瀺仍然不愿破罐子破摔,而是‘激’发起旺盛的胜负心,希望能够将陈平安一步步引领到自己的那条阳关大道上,而不是被这个没读过书的小泥‘腿’子,带到他那条破烂道路上去喝西北风。 这就像是两人在拔河,力气不是腰膂手臂上的力气,而是心力心气。 白衣少年心情渐渐好转,跟眼前这么个家伙,比拼心志和韧‘性’?我崔瀺好歹曾是成功跻身十二境的顶尖修士,更是名动中土神洲的棋坛宗师,跟一个孩子下棋,想输都难吧? 而对面的草鞋少年,已经完全忽略白衣少年。 因为陈平安开始拿起刻刀和‘玉’簪子,动手雕刻第一个字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碍于面子 大骊境内,所有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落入百姓眼中的事物,无非就是一尊泥塑金身和一座祠庙,哪怕是五岳大神亦是如此,没有例外。 但如果是在大骊之外的东宝瓶洲,别说是龙泉铁符江、红烛镇冲澹江这样的大江正神,恐怕就是龙须溪河婆这样的不入流神只,只要能够跟当地官府打好关系,加上附近没有强势的仙府门派,就都能够光明正大地建立山水府邸,而府邸规格,与世俗朝廷的黄紫公卿无异,甚至犹有过之。 寒食江水神,作为黄庭国屈指可数的神只之一,便在寒食江一处方圆百里内并无城镇的江段,耗时多年,打造出了一座悬挂“大水”匾额的豪奢府邸,占地千亩。只不过对外宣称,此地主人是黄庭国开国元勋楚氏之后,楚氏后人生财有道,才有了这份天大家业。事实上真正的主人,正是寒食江正神。 今夜这座府邸灯火辉煌,莺歌燕舞,杯觥交错。 富贵满堂。 两壁挂有一盏盏长明灯,此物在山上府邸也是不可多得的珍稀宝贝,贵不在造型奇巧的灯具,而是那一滴龙涎香。长明灯多用于帝王密室陵墓等地,只需要一盏寻常蜡烛,然后向灯芯上滴上一滴取自深海龙香鲸油脂的灯油,若是龙涎香的品质足够好,灯火就能够百年不灭,而且异香长存,可凝神,不输上品檀香。 有青袍男子高坐主位,手持白玉酒盏,轻轻晃动,酒液金黄色且凝稠芬芳。 男子袍子胸口绣有一块圆形补子,是一条金黄色团龙。 堂上二十数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都是身份不俗的修行中人,不过面对这名青袍男子,仍是显得谦恭有礼,眼神脸色之中,偶尔透露出一丝忌惮,不仅仅是客人敬重主人这么简单。 ———— 秋芦客栈。 屋内,白衣少年已经离去多时。借着明亮灯光,陈平安刻完了第一支白玉簪子,抬头望向趴在对面的李槐,“你是喜欢刻李槐两个字,还是槐荫?如果刻名字的话,像宝瓶和守一,简单明了,槐荫就稍微有点寓意。” 李槐心事重重,闻言后笑道:“随你,都行。” 陈平安拿起那支墨玉簪子,“那用这一支?颜色跟槐荫比较配。” 李槐点了点头,然后鼓起勇气问道:“陈平安,你会不会因为生气,就一拳打死林守一啊?我觉得林守一虽然当上了那什么练气士,可他跟你打架的话,我估计就是一两拳的事情,其实吧,林守一这个人脾气是差了点,比较闷葫芦,弯弯肠子比我们多一些,可他没啥坏心啊……” 陈平安哭笑不得,“想什么呢,我怎么会跟林守一打架。” 李槐怯生生补了一句,“万一林守一主动找你打架,陈平安,到时候你出手可以,教训一下他就行了,记得下手千万别太重啊,林守一是富家子弟,可不像我皮糙肉厚,被李宝瓶揍几下完全没事情,我觉得他经不起打的。” 陈平安不知如何解释一些有关人心的事情,只得说道:“我会注意的。” 李槐这下子彻底放心了,立即满脸笑容,起身跑去小书箱那边,拎出彩绘木偶和那颗银锭,回到桌旁坐下,让木偶踩在银锭上后,随口问道:“林守一先前跟我说,天底下的州郡大城,都会按照儒教为王朝订立的礼制,建造城隍阁,县城则有城隍庙,郡守、县令这些父母官老爷,牧守阳间一方,城隍爷司职阴间治安,巡守辖境,防止鬼魅邪秽暗中作祟。陈平安,你说我们之前去的那座城隍庙,规模都那么大了,还设立在郡城里头,怎么还叫庙呢?不应该是叫城隍阁吗?再说咱们白天在城隍庙逛了那么久,会不会其实我们已经碰到了城隍爷,只是我们没认出来?” 陈平安想了想,“这些你得去问那个崔东山。” 李槐使劲摇头,“我不喜欢那个家伙,神神道道,古古怪怪的。” ———— 一间屋内,一大一小两个姑娘,隔着一盏油灯,两人相对而坐,一个擦拭竹笛,一个双手环胸,虎视眈眈。 红棉袄道:“谢谢,你晚上喜欢打呼,鼾声如雷。我晚上睡在自己帐篷,离你那么远,我都听得到。” 黝黑少女抬起头,微笑道:“不好意思,我睡觉不打呼。” 李宝瓶一挑眉,“你怎么知道自己睡觉不打呼?” 谢谢用手指肚轻轻摩挲着竹笛,故意模仿红棉袄小姑娘的挑眉动作,“因为我是练气士,你们眼中的山上神仙啊。” 李宝瓶高高扬起下巴,问道:“那你有小书箱吗?” 谢谢无言以对。 最后大胜而归的小姑娘,从书箱里拿出那一摞书籍,开始挑灯夜读,是她最钟情的那本山水游记,写奇山异水,写山精鬼怪,写书生狐仙。小姑娘看得专注入神,时而皱眉,时而恍然,时而雀跃,时而怔怔。 谢谢都看在眼中,下意识伸出一根手指,在脸颊边缘轻轻勾动。 ———— 林守一闭眼坐在小亭内,静心凝神,呼吸吐纳,仔细感受着天地之间的“水流”,大浪淘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那些仿佛随水漂流在水井四周的水气精华,星星点点,一一采撷,收入窍穴之中。 哪怕老水井那边传来不小动静,少年依旧无动于衷,好在从那口水井里浮水而出的精怪鬼魅,目标显然不是他林守一,双方互不干涉。 林守一在棋墩山上一眼相中的,是一部修行五雷正法的道家秘典,涉及下五境的具体修行,唯有一些泛泛而谈的笼统言语,但是落在善于演算推衍的林守一手中,效果奇佳。 很快,林守一体内数座气府传来鼓涨之感,林守一仍是不愿收手作罢,一路跋山涉水,从没有感受过如此浓郁的清灵气息,林守一不愿错过。半个时辰过后,林守一脸色红润,像是饥饿难耐的凡夫俗子,面对大鱼大肉,不知节制,一口气吃撑了。 冷不丁有人一巴掌拍在林守一肩头,林守一打了个饱嗝,顺势吐出一口浊气,真是名副其实的浊气,污秽腥臭,那名不速之客赶紧挥动雪白大袖,驱散这一口后天积攒的污浊秽气,埋怨道:“你小子真是胆肥,不怕把自己活活撑死啊?” 林守一愕然,疑惑道:“练气士吸纳隐藏于天地之间的灵气,不是多多益善?” 白衣少年没好气道:“如谢谢所说,一只酒杯如何放得下千斤酒。多多益善?按照你这个说法,立教称祖的那些家伙,早就把几座天下的灵气都给吞进肚子里了,哪里还有其他练气士的机会?当然是要循序渐进,开掘出几座洞府,就吸纳多少灵气。” 林守一心中有些后怕,抬起手擦拭额头汗水。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不晚 白衣少年盘腿而坐,望向那口灵气升腾的老水井,只不过这幅仙气缥缈的画面,唯有登堂入室的练气士,或是武道宗师才能够看得到,对于市井百姓而言,哪怕把脑袋伸进水井里,也只是觉得比别处更阴凉一些。 少年崔瀺扭头笑道:“我救了你一命,你借我一张符箓,如何?是借,以后我会还的。” 林守一犹豫片刻。 少年崔瀺扯了扯嘴角,“放心,不是最宝贵的那四张,只是一张很好、却不算最好的金粉符箓。” 林守一点头道:“可以。” 崔瀺打了个响指,从林守一怀中滑出一张金色符箓,飘落在他手心。崔瀺低头端详,目露赞赏。 符纸,是符箓派这一支道家大脉的根本之一,世间普通符纸是黄裱纸,再往上一层,就是被称为“黄玺”的硬黄纸,为天下道门所常用。 其中还有一些特例,类似“雨过天晴”美誉的青色符纸,以及一些色彩缤纷的彩色符纸,许多是天子人家专用的谕旨御制之物,往往用以节庆时分封赏文武大臣,寻常富贵门户,再有钱也买不着。 符纸一般都是道教画符所用,道教符箓是世间符箓之正宗、根本,被誉为众多符箓脉络的祖脉。不过符纸未必拘泥于黄纸这类纸张,道教真人和陆地神仙就无需实质符纸,就能够凭空画符,成就一张灵符。而兵家也有杀、镇字符,儒家也有经籍内容,相较兵家,稍稍复杂,且字体多是正楷,楷体又分七八位书法宗师的字体,有“八正”“正九”等诸多说法。佛家以结印见长,符箓虽然也有,相对较为少见。 林守一好奇问道:“这是什么术法神通?” 崔瀺将那张金粉符箓小心翼翼放入袖中,随口道:“等你到了中五境就会明白了,届时练气士可以将心意凝聚成心弦,道行高低,修为深浅,会决定心弦数目的多寡和粗细。所谓的隔空取物,就是如此。” 林守一如今是练气士三境巅峰,数月之间,如此神速,可谓一步登天。 既因为少年本是天生修道的胚子,也因为阿良的那一壶酒。 有钱人喜欢跟山野樵夫购买大蛇,剖胆入酒,药效惊人。 那么以一位飞升境大妖的妖丹,浸泡而成的药酒,其中蕴含的玄机,可想而知。 白衣少年站起身,笑眯眯道:“阿良是你修道登山的领路人,要好好珍惜这份机缘,如果你不珍惜,我会……” 林守一直截了当问道:“会如何?” 白衣少年改了说法,笑道:“会不高兴的。” 少年崔瀺原本的说法,是“我会宰掉你的”。 林守一在那股鼓涨之感渐渐褪去后,又开始闭眼凝神,利用自己这副身躯去藏风聚水,去搭建属于自己的长生桥。 白衣少年脚尖一点,跃出凉亭,走向那口老水井,双指捻住那张从林守一借来的金粉符箓。 林守一低声喊道:“崔东山,你要做什么?!” 白衣少年满脸玩味笑意,走到井口上,面向亭中林守一,少年崔瀺高举双指,轻轻晃动指间符箓,向后退去,整个人滑入井中,随之同时,默念道:“避水。” 虽说天色昏暗,其实时辰并不算晚,加上秋芦客栈这栋院子,布置得精巧雅致,李槐东摸摸西捏捏,就没有半点睡意,趁着陈平安雕刻玉簪,孩子干脆搬出那只棋墩山土地爷赠送的木匣,横放在桌上,将彩绘木偶,连同风雪庙剑仙魏晋赠送的五个泥人儿,全部放入其中,再把那本购自红烛镇的也丢进去。 “搬家”之后,这只由娇黄阴沉木打造的长匣,犹有空闲余地,木匣呈现出红色,棋墩山魏檗说是因为在泥土里埋了无数年,色泽由黄逐渐变红,木头非但没有腐朽,反而生出异香。李槐此时把脑袋凑到木匣上,仔细闻了闻,那股清香照旧,未曾减淡,不比在枕头驿拿出来闻的时候差。 李槐开始掰手指,离开家乡小镇,远游求学,一路风餐露宿,他李槐靠着吃苦耐劳,还是小有收获的,除了墙角边那只最珍贵的绿竹小书箱,还有这娇黄木匣和木偶、泥人,其实那本书里头,还豢养着几只很值钱的蠹鱼,以及被阿良一巴掌拍进书里的那尾青冥鱼,只不过李槐不爱读书,很少翻阅这本花了陈平安将近十两银子的书。 这会儿看着聚精会神在簪子上雕琢文字的陈平安,李槐想到自己花了人家这么多钱,却没有怎么翻书,买书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告诉陈平安一定会看书的,这让孩子有些愧疚,于是从木匣里拿出那本貌似崭新的,随便翻开一页,开始默念文字,李槐打算让自己的良心好受一些。 李槐一拍脑袋,记起一事,赶紧伸手探入领口,摸到一处姐姐李柳亲手缝制的口袋,捻出一只油纸袋,朝陈平安晃了晃,咧嘴笑道:“陈平安,知道这是啥吗?” 陈平安小心放下簪子和刻刀,揉了揉眼睛,问道:“是什么?” 李槐满脸得意洋洋,从油纸袋里抽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张,解释道:“当初学塾里不断有人离开,最后只剩下我、李宝瓶、林守一、石春嘉和董水井五个,先生在最后一堂课,给了我们一人一张字帖,上头就写了一个齐字,要我们用心临摹,说是功课。后来先生也没把原帖收回去,这趟游学,我娘亲觉得先生这个字吧,虽然写得整齐凑合,还不如隔壁家春联上头的大字,来得墨水重、劲道足,可好歹我和齐先生师徒一场,留下来算是当个念想,就让我姐偷偷在衣服里边缝了口袋,装进油纸包。我后来问李宝瓶和林守一,李宝瓶说早不知道丢在哪里去了,林守一说在家里放好了,怕带出来容易遗失毁坏。” 李槐将折叠的纸张打开,轻轻抹平褶皱,只见那个小幅齐字帖,方方正正,巴掌大小。 李槐盯着那个字看了片刻,抬起头认真说道:“陈平安,这个齐字送给你吧,我留着也没用,再说我经常丢三落四。” 第一百六十八章 大煞风景。 白衣少年的突兀出现,实在是不合时宜。 在座客人都是心眼活络之辈,迅速打量了一眼青袍男子的难看脸色,便心中了然,再然后转头望向那少年的眼神,就都十分玩味了。 在黄庭国北部地界,山水难分,谁不卖大水府这块金字招牌的面子?竟敢还有人砸寒食江水神的场子,而且还是大摇大摆来到大水府邸的地盘上,当真是老寿星吃砒-霜,活腻歪了? 坐在文弱书生上首,以水蛇之身修炼成精的阴柔男子,翘着兰花指,缓缓提起一只酒杯,面对那名不速之客,男子眼神炙热,容颜俊美童男童女,一向是他的心头好,只是忍不住心中惋惜,眼前少年多半是死路一条了,折了水神老爷的面子,他可不敢擅自掳回府邸享用,只能寄希望搬走尸体,做那今晚宵夜的盘中餐了,男子嗓音尖锐,微笑道:“这杯中酒,为我寒食江大水府独有的金玉液,修士喝一杯,抵得上洞天福地苦修一旬,俗子喝了,祛病消灾,半点不难,还剩下半杯,你要不要尝尝看?” 那白衣少年跨过了门槛,不再继续前行,站在原地后,只顾着四处张望,对这位臭名昭着且凶名赫赫的的水中精怪,根本就不理睬。 阴柔男子怒极反笑,吐出天生极长的舌头,舔了舔嘴角,最后嘿嘿笑着,“敬酒不吃吃罚酒,死去!” 他手腕一抖,半杯金huángsè酒液泼洒而出,醒目的酒液,在空中先是骤然停滞浮空,之后分散开来,点点滴滴,数十滴酒水一起破空而去,直扑白衣少年,速度快过百步之内的强弓箭矢,响起一阵嗡嗡呼啸声,声势骇人。 若是躲避不及,那白衣少年定然会满身窟窿。 光凭这一手驭水神通,就让在座一些年轻辈的练气士,由衷感到心惊。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大局已定。 那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亦不例外,当他第一眼看到少年之后,便目露讶异,只是很快轻轻摇摇头,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大水府这座龙潭虎穴,哪里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能走的,可惜了,白白浪费了这副姿容气度。 宝**洲北方,皆知黄庭国这座小庙堂,洪氏皇帝的科举取才,要先kànzi写得漂不漂亮,之后才看文章内容写得好不好,两者若是都不错,那么最关键的事情就要来了,陛下会看殿试举人之中,谁的相貌最为堂堂正正,英俊潇洒! 老人当初在郡城大街上,早就见过白衣少年在内的游学队伍,老人略通道门相术,看那白衣少年,观其气象,应该只是皮囊优秀而已,远远不如当时站在箩筐少年身边的另外一人,那个面容沉静的青衫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修道美玉。 老者不再看那结局注定惨淡的少年,转头望向对面一位知根知底的年轻修士,老人眼神满是阴霾。 后者敏锐察觉到师门长辈的视线,微微退缩,只是很快就想起,自己找着了真正的大靠山,今时不同往日了,便挺直腰杆,还坦然笑着举起一杯酒,老rénpi笑肉不笑地视而不见。 老人修养好,可他身边两位年轻人,看到这一幕,则当场愤懑不已,对那名得意忘形的师门叛徒怒目相向。 独自一人坐在对面的灵韵派修士,正是之前那场风波的罪魁祸首,在灭人满门的惨案尾声,他被路过的散修撞见,他在灵韵派内门弟子中,资质平平,更不擅长杀伐,对上精通捉对厮杀的散修,无法力敌,便火速逃入城内,之后还有闲情逸致,在那座秋芦客栈悠悠然住下,其中估计也有拿客栈和刘夫人做护身符的意图。 被散修查出行踪后,这名仗义行事的散修,哪怕冒着被秋芦客栈视为敌人的风险,仍是执意闯入,大打出手,与那根正苗红的灵韵派修士再战一场。 结果打烂了那堵月相影壁不说,还被灵韵派修士故意带向附近的市井巷弄,后者法宝、术法一通乱甩,伤及无辜百姓不下二十余人,从此给了郡城豪阀向官府施压的借口,散修被认定是寻衅在前,打杀了再说,至于隐情如何,人都死了,无人声张,即便有一些风言风语,那就只是空穴来风嘛。 那些不愿被官府记录在册的散修野修,一向不受各国待见,倒也不敢视为过街老鼠喊打,但是都希望敬而远之,千万别来自家辖境撒野捣乱。这些无根浮萍,一旦跟地头蛇起了冲突,只要不是修为通天的过江龙,当地朝廷官府和江湖势力,肯定选择一边倒向熟人。 很大程度上等于叛出师门的年轻修士,此时看到那位自己原本极为敬畏的师门长辈,并不领情,年轻修士微微一笑,仰头一口喝光了大半杯酒,擦拭嘴角后,低下头,快意笑道:“老子在灵韵派就算苦修百年,都没希望跻身中五境,如今被水神老爷青眼相加,大道有望,所以老子从见到那位军师第一眼起,就打定主意要自立门户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可遇不可求!还管那点没卵用的师门名声做什么?能当饭吃吗?!就算能当饭吃,又如何?老子我可从来吃不到大头,只是你们这些家伙剩下的残羹冷炙罢了。” 这名年轻修士打了个酒嗝,自顾自笑起来,无人看见此人眼底的那抹无奈,他缓缓夹起一块鲜美鱼肉,眼角余光瞥了一下大水府的儒衫军师,年轻人喃喃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何况那么大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一个下五境的小修士,有几条命去拒绝水神老爷的打赏恩赐?” 对面的那位白发老者,是灵韵派外门大长老,灵韵派分内外门,老人掌管外门,其实内门诸多俗世事务,一并交由此人负责,此次参加寒食江水神祭祀庆典,是老人带队下山,主要是为了帮助几名嫡传弟子砥砺心性,去大致了解山下的世道风俗,以及借此机会接触其它势力,能够结下一些善缘是最好。 今晚跟随老人一同参加宴会的两个年轻人,俱是灵韵派的年轻翘楚,一人身后有那条两丈长的赤红巨蛇,蜷缩成团,一人身旁有巨大黑虎匍匐在地。 第一百六十九章 无妄 两人比邻而坐,便有了一些龙盘虎踞的不俗气象。 但是就在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少年必死无疑的情况下,白衣少年的表现,让人大吃一惊。 他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任由那些金玉液分裂而成的酒水滴激射而至。 但是那些来势汹汹的水滴,撞在白衣少年衣衫上,便如一阵雪花撞入一座熊熊大火燃烧的火炉,瞬间消散不见。 青袍男子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水法不侵,有点意思,难怪敢来捣乱。” 他身体微微前倾,望向那名文士,笑问道:“是少年身上那件袍子有玄机,还是另有古怪?” 下边的儒衫文士从少年身上收回视线,转头答道:“应该不是袍子的关系,我猜测是此人身上藏有道家上品的避水符箓,寻常水法道术,很难打破那张符箓的天然禁制。” 青袍男子哑然失笑,“该不会是觉得有这张符箓傍身,这小娃娃就能够在我大水府邸横行无忌吧?” 儒衫文士笑道:“多半是还有其它凭仗。” 一直惫懒无聊的青袍男子稍稍坐直身躯,“巴不得。” 然后他笑着吩咐那头水蛇精怪,言语之中并无半点责怪,道:“丢人现眼了吧,准许你上场厮杀,但是不可以使用那对铁锏,省得又要看到头颅炸裂的场景,你是痛快了,但是恶心到客人,你可吃罪不起。” 阴柔男子笑眯眯站起身,“谢过老爷恩赏。” 白衣少年后退几步,原来是要坐在门槛上休息,落座后,对那个绕出几案的水蛇精怪摆了摆手,“别急别急,先别急,等我先把话说完。” 堂下文豪和别驾面面相觑。 青袍男子更是捧腹大笑,举杯痛饮。 宾客之中,有两人大大方方坐在灵韵派叛徒的上首位置,年纪都在三十左右,意气风发,锋芒毕露。 看到白衣少年的这一手风采后,他们依然不屑一顾。 一人哪怕饮酒也背负长剑,一人则横剑在案,距离握剑的右手,最远不过数尺距离。 这两人分明是两名大名鼎鼎的剑修,虽然看不出两人各自的本命飞剑,是否温养得气候大成,但是剑修公认是练气士当中杀力最大、修为最为厚积薄发,哪怕是中五境的修士,也不敢小觑任何一名下五境的剑修。 因为剑修每升一境,飞剑就会威力叠加,修为增长远胜寻常练气士。 尤其是在下五境之中,脆弱不堪的本命飞剑,一旦让剑修成功跻身中五境,就会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每一位已经跻身或是有望成为中五境的剑修,尤其是年纪轻轻的剑修,都将是各方势力的座上宾,在山上流传着一句脍炙人口的话语,“中五境之中,甲子老练气,百岁小剑修”。 言下之意,就是六十岁的中五境神仙,已经算不得如何天才的人物了,但是百岁高龄的剑修,仍是惊才绝艳的练气士! 联袂拜访大水府的这两名剑修,一人是散修,相传得到一位游方高人的真传,属于道家一脉,赐下一柄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篆文为“手刃”。 一位是伏龙观掌门真人的闭关弟子,伏龙观的道统,属于道教丹鼎派的外丹一脉,采集天材地宝,筑炉炼丹,服药食饵,助长修行。 镇山之宝是一方古砚,名叫老蛟砚,是宝**洲十大名砚之一。砚台边缘,有一条微小高龄的瘦蛟,盘踞而眠,鼾声轻微。 相传上古蜀国,是蛟龙四伏之地,兴风作浪,各地都留下仙人斩杀妖龙恶蛟的传说。 据说这条酣睡于古砚上的小老蛟,便是躲过一劫的遗留古种。 而那名横剑在案上的年轻剑修,身为伏龙观掌门弟子,此次来此,是想要代表师门,跟朝中有人的寒食江水神暗中商议,试图将伏龙观由“观”升格为“宫”。 道家仙门,想要获得一个“宫”字作为门派后缀,殊为不易,这就像一国君主敕封真君,数目是有定额的,不会泛滥成灾,不是君王想要有几位真君就有几位,绝不是随便拎出个道士,得到了君王认可,就能获得这份殊荣头衔,宝**洲的道家宗门会派人前来审议勘定,确定那位真人有无资格胜任一国真君。 那个从头到wěiháng为透着古怪的白衣少年,咳嗽一声,坐在门槛上朗声道:“我今天来这里,是要教你们做人,嗯,还有顺便教你们做神做鬼的。唉,有点累。” 少年才刚把话起了个头,就满脸意态阑珊,自己先觉得无聊了,以至于后边三句话,说得有气无力。 “为人,则秉一口浩然气,顶天立地大丈夫。” “当神,既然争了那一炷香,就要泽被苍生,哪怕神道已崩,我就要证明香火不绝,吾道不孤。” “做鬼,天地不要我生,我偏偏要在罡风春雷之中证长生。” 本来还算有那么点嚼头的豪言壮语,从白衣少年的嘴里说出来后,就完全变了味,显得十分无病shēnyin。 白衣少年叹了口气,撇撇嘴,自言自语道:“阿良大哥,这话你说还行,我是真不行啊。” 白衣少年叹气复叹气,重新站起身,“算了,不玩了不玩了,还是办我自个儿的正事吧。” 然后他转头望向一处无人的地方,说道:“屁大本事,就敢学别人行侠仗义?真当自己是阿良啊?这下好了吧,魂飞魄散,灯火飘摇,如果不是碰上精于神魂之术的我,你这会儿在哪里当孤魂野鬼都不晓得,明天太阳能不能见着,还得看你祖坟冒不冒青烟,何苦来哉?” 白衣少年的屁股离开门槛后,就伸手指了指前方所有人,“实不相瞒,在我眼中,在座各位都是蝼蚁。” 鸦雀无声。 少年问道:“不信吗?” 片刻之后,青袍男子手中酒杯砰然碎裂。 整座大水府邸,只有这尊江水正神,看到了白衣少年身后,仿佛站立有一尊高大数丈的圣人神像,浩然之气充斥天地,神像立于神坛之上,正在俯瞰脚下的众生蝼蚁。 青袍男子嘴唇颤抖。 十一楼? 还是十二楼? 第一百七十章 领会 难道真是一位儒家圣人,大驾光临大水府邸? 而且这位儒圣还不是一般的书院山主之流? 高坐主位的青袍男子咬紧牙关,差点把牙齿磕碎。。。 他坐姿僵硬,身躯紧绷,这位黄庭国北方作威作福数百年的寒食江水神,此刻必须双拳紧握,重重捶在椅把手上,才强忍住那股起身求饶、下跪磕头的冲动。 黄庭国不过是大隋藩属国之一,眼前这位皮囊貌似稚嫩的不速之客,绝不可能是土生土长于此的人物。对于黄庭国的大佬练气士,他早已烂熟于心,谁能招惹敲打,谁该拉拢示好,数百年辛苦经营,青袍男子对这一切可谓‘胸’有成竹。 儒家七十二书院,每一座书院的山主,最少都是十境修为,才有资格执掌书院。 上五境大神通练气士,往往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距离俗世王朝相对近一些的十境练气士,书院山主,就已经有资格被世俗尊称一声儒家圣人,此外还有佛家的金身罗汉,道家的陆地神仙,皆是朝野通用的敬称。 这一小撮顶尖练气士,就像那祠庙里的神像,神位够高,但又不算太远,烧香磕头,都拜得到,否则那些个隐于云雾的上五境老神仙们,你提着猪头都找不着庙。 青袍男子眼眶逐渐通红,布满血丝,浮现出一抹淡金‘色’光彩,他仍是竭尽全力不眨眼睛,死死盯住白衣少年身后的圣人神像,视野中,神坛之上,一位气态威严的老者,身着一袭雪白长袍,大放光明,丝丝缕缕的光线,仿佛蕴含着大道至理。 每一丝缕光线,细看之下,由一闪而逝的无数金‘色’文字接连串起,写有一条条儒教礼仪规矩。这尊圣人法相,高冠博带,大袖宽广如鸟翼,无风自摇,腰间悬挂有一枚熠熠生辉的‘玉’佩,格外醒目,如袖珍小巧的一轮人间明月。 做不得假了,千真万确的圣人气象! 青袍男子的身世,其实大有渊源,自幼耳濡目染,知晓诸多秘闻内幕,刚好是一个识货的,于是看到这一幅场景,反而更加惊恐。若是换成山‘门’普通的中五境修士,说不定就要当成是坑‘蒙’拐骗的某种障眼法了。 青袍绣有金‘色’团龙的高大男子,终于眨了眨眼睛,不得不偏转视线,由于刺痛产生的泪水,缓缓滑出眼眶,不过很快就被消散。他自然不愿在这些下属宾客面前,流‘露’出丝毫退缩怯意。漫长的修行生涯,他能够走到今天这步,稳稳坐在这个煊赫高位上,光靠好根骨好机缘,而没有坚忍不拔的心‘性’作为支撑,恐怕所有风流,早就被寒食江的滔滔江水一冲而散了。 曾经有人教育过他,圣人学问,钻之弥坚。圣人神像,仰之弥高。 如今这座天下,儒教圣人订立的规矩,越来越繁琐缜密,仪轨越来越稳固。不再是在那年代久远不可考据的上古蜀国,那个时候的古代蜀国版图之上,蛟龙众多,不服天地管束,传言只有杀力惊人的远古剑仙,才喜欢来此磨砺剑锋,御剑翻江倒水,以斩杀蛟龙为傲。 齐静‘春’不是死了吗?如今把持骊珠‘洞’天的圣人,应该是从风雪庙脱离出来的兵家阮邛。 那么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看样子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的架势。 不管如何,就是天王老子到了自家地盘,自己也绝无引颈就戮的道理。 青袍男子强行驱散心头‘阴’霾,深呼吸一口气,左拳微微抬起,轻轻一敲椅把手,看似轻描淡写,但是整座大水府邸都随之一震,与府邸相邻的那段寒食江,毫无征兆地骤起大‘浪’,层层叠叠,使劲拍打两岸。 青袍男子一拍之下。 堂内所有人的身形都随之一晃,两名年轻剑修的鞘中长剑,更是不堪重负,嗤嗤作响,挣扎不已,做困兽之斗。 唯独白衣少年纹丝不动,身后那尊法身神像更是稳如山岳。 少年微微抬头,望着远处坐北朝南的青袍男子,嘴角满是讥讽之意。 大水府邸虽然临江而建,事实上府邸底下,另有玄机,早已凿出深广水道,故而与寒食江气运紧密相连,本身就是一座大型法阵,虽然它不如一些顶尖仙家的护山大阵,或是王朝京城的护城大阵,可道行极深的青袍男子,只要位居其中,不擅自离开这块地界,就可以拥有类似一方小天地的玄妙加持。 能够破例做到这一点,除了机缘之外,跟青袍男子的奇异血统,有莫大关系。 一般练气士,只有跻身十境后,比如其中儒释道三教,再加上一个兵家,这三教一家四方势力,一旦坐镇主场,便能够坐拥天时地利人和,儒教学宫书院,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以及兵家的古战场遗址,等于是那一方小天地的主人,其他修士进入其中,等于寄人篱下,就不得不入乡随俗,按照主人规矩行事。 大堂内落针可闻,气氛诡谲。 这位寒食江水神能够看到‘门’口那边的异象,可是其余所有人都‘蒙’在鼓里,一个个只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那白衣少年口出狂言之后,咱们这位水神老爷就开始发呆了,难道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俊逸少年,实则出身于与大水府邸世代‘交’好的仙家豪阀?所以才敢如此嚣张跋扈? ‘阴’柔男子虽然已经走出放满珍馐佳酿的几案,本该将那少年擒拿,可此时也停下了脚步。没有点眼力劲的话,如何在青袍男子手底下当差做事,这位行事向来狡诈‘奸’猾的水蛇‘精’怪,已经意识到事情不太正常。 身为主人的青袍男子始终不肯开口,之前一次拍打椅子,虽然声势浩大,看上去是在敲山震虎,可似乎有些虚张声势的意味。 而白衣少年始终站在原地,一副你有本事就来揍我的德行,就更衬托出大水府邸的古怪处境。 青袍男子终于开口笑道:“来者是客,敢问有何指教?” 他悄然引来一段寒食江蕴含的部分江水气势,震动整座府邸的气机,试图以此来试探那尊神像的虚实,毕竟再如何眼见为实,不亲手验证一二,就要在自己家里向一个外人低头,生‘性’倨傲的青袍男子万万做不到。 第一百七十一章 绿焰 一旦那尊神像法相出现丝毫‘波’动,青袍男子不介意亲手打烂少年的脑袋,胆敢在大水府邸装神‘弄’鬼,骗到他头上来,不是找死是什么? 只可惜那尊神像不动如山,这让他震惊之余,迅速收敛了所有侥幸心理。 修行路上,逆流而上,应当勇猛‘精’进不假,遇强敌则愈挫愈勇,更是正理,但绝不是要修行之人死脑筋,冥顽不化,半点不知变通。 白衣少年一手负后,一手虚握拳头放在腹部,仍是一副欠揍至极的嚣张模样,扯了扯嘴角,冷笑道:“你已经出手一次了。现在该轮到我了吧?” 青袍男子脸‘色’难看。 那水蛇‘精’怪实在是受不了这少年嘴脸,大步向前,背对自家水神老爷,‘阴’柔男子抬起一臂,驾驭一支铁锏飞掠到,尖声细气道:“忍不了,不能忍!便是老爷你事后重罚,属下也要把这小子的脑袋打得开‘花’,再将他的脑浆收集起来,‘混’入酒杯里的金‘玉’液,那么琼浆‘玉’液这个说法,就算齐全了。” 青袍男子脸‘色’‘阴’沉,“青,不得对客人无礼,速速退回座位。” 手持铁锏的‘阴’柔男子非但没有听命行事,反而步伐更快,“老爷莫要再菩萨心肠了,恶客登‘门’,不懂礼数,就让属下来告诉这小子,如何来做咱们大水府的座上宾!” 在寒食江水神出声阻拦后,水蛇‘精’怪就晓得自家老爷的真正心思了,如果真不愿自己冒犯贵客,以老爷看似内敛实则暴戾的‘性’子,早就随手一袖子将自己打出大‘门’外了,哪里会故意说那些虚头巴脑的客套话。 水蛇‘精’怪心想今晚运气不错,给那条蠢鲤鱼抢走了头功,但是自己若是能够在众人面前,给老爷长长脸,以自家老爷在外人跟前,一贯出手大方的脾气,一坛子大水府特产的金‘玉’液,跑不掉了。 这条好不容易修炼‘成’人形的水族‘精’怪,肯定不知道,他那位赏罚分明的水神老爷,这次存心是要他送死,只为了尽量合情合理地再探虚实一次。 这一下子,所有宾客都充满了好奇和期待,之前如同云遮雾绕的打机锋,让人实在提不起兴致。 哪怕白衣少年只是个绣‘花’枕头,并无后手,那么见识一下水神老爷麾下大将的杀人场景,也不错。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白衣少年从头到尾都懒得去看那名水蛇‘精’怪,笑眯眯,像是应付学塾教书先生的背诵经典,显得十分慵懒随‘性’,只是说完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言语后,少年神情猛然间凝重起来,从一个玩世不恭的‘浪’‘荡’公子哥,摇身一变,瞬间变成了一个另一个极端的迂腐儒生,浑身散发着大义凛然的气息。 最后少年抬起一脚,重重塌下,大喝道:“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白衣少年身后的法相神像,随之高高抬起一脚,迅猛踩下。 青袍男子在这一刻,动弹不得,呼吸都困难,满脸惶恐,喉咙微动,想要说出求饶的软话,可一个字都无法说出口。 如遇天敌。 任你修为艰深、境界高远,一旦遇上,同样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乖乖束手待毙。 那无比威严庄重的“蛟龙生焉”四个字,如耳畔炸响‘春’雷,一遍一遍在青袍男子耳边反复爆绽,心湖之上,更是被人直指人心,掀起了一阵阵无法掌控的惊涛骇‘浪’。 青袍男子‘胸’口的金‘色’团龙,像是被仙人画龙点睛,竟然变成了活物一般,开始急速转动游走起来,那件青‘色’长袍则像是青‘色’湖泊,但是金‘色’游龙的疯狂‘乱’窜,没有半点蛟龙游水的优哉游哉,只有癫狂和痛苦。 半臂长短的金‘色’蛟龙在四处‘乱’撞的过程当中,原本明亮的金‘色’光彩,逐渐暗淡无光,而且不断有金‘色’丝线,如纤细羽‘毛’从青袍之上剥离,飘落在地上,化作灰烬。 白衣少年笑着向前一步,然后再次抬脚,“小小池塘爬虫,也敢三番两次试探大爷我?你之前试探两次,我就两脚将你寒食江踩成三截,看你以后怎么统御大小江河十六条。” 就在少年即将第二次踩踏地面的瞬间,青袍男子屁股底下的座椅砰然碎裂,化作齑粉,这位不可一世的寒食江正神踉跄起身,一只手死死捂住‘胸’口那条金‘色’蛟龙,不让其继续像一只无头苍蝇‘乱’撞,另外一只手高高抬起,艰难一拍而下,嘴角满是血迹,沙哑含糊道:“忤逆命令,冒犯贵客,死不足惜!” 砰然一声。 水蛇‘精’怪的头颅就那么炸裂开来。 尸体倒地后,恢复真身,是一条体态纤细的斑斓水蛇。 那支仙人遗物的法器铁锏,坠落地面的声响,在空‘荡’‘荡’的大堂之上,格外清脆且刺耳。 白衣少年的脚底板距离地面,还不到半寸了。 青袍男子顾不得擦拭嘴角,站直身体,便要弯腰赔罪。 原本已经停下踩踏动作的白衣少年,眼神熠熠,做了一个缓缓收脚的动作。 但是刹那之间,少年再次默念道:“蛟龙生焉。” 一脚踏地! 干脆利落。 神像自然而然也是跟着踩上一脚。 白衣少年一脚是踩在大水府邸的青砖地面。 而背后神像一脚下去,可就是踩在寒食江的气运之上了。 青袍男子捂住金‘色’蛟龙的五指,已经刺入‘胸’膛肌肤之中,哪怕痛彻心扉,仍是不愿松手。 此乃他证道曙光所在,既是心志毅力之凝聚,更是心结症结所在,死也不可松手! 白衣少年松开双手紧握的拳头,抖了抖袖子,动作无比潇洒飘逸,缓缓上前,绕过那条可怜水蛇‘精’怪的尸体,抬头望向主位那边,抬起脚踩在那支铁锏上,踩得那件仙家兵器在地面滚来滚去,嬉笑道:“这位水神老爷,是不是很意外?” 七窍流血。 第一百七十二章 孝义 面容凄惨的青袍男子,稳住摇摇‘欲’坠的身形,歪头吐出一口血水,然后低垂头颅,瞥了眼‘胸’前那条哀鸣不止的暗金‘色’蛟龙,缓缓抬起头后,这位几乎有两百年光‘阴’,不曾亲自出手杀敌的水神老爷,眼神恍惚,喃喃道:“这位真仙,就不能放我一马吗?仙师再来一脚,我便与死无异了啊。” 堂内众人,全然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个呆若木‘鸡’。 在他们看来近乎无敌的一尊江水正神,就这么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白衣少年又开始无聊地左右张望,视线停留在那名儒衫文士身上,后者立即作揖行礼,甚至长久时间都不敢直腰起身,不愧是读书人出身,懂得审时度势,伏低做小。 少年望向那头真身为拦***的胖子,后者二话不说跪地不起,使劲磕头,大嗓‘门’喊道:“叩见真仙!” 唯独那身形魁梧的披甲鲤‘精’,瞪大眼睛,与白衣少年直直对视。 白衣少年不等青袍男子出声呵斥属下,就已经率先笑道:“宰了。” “我数三声,三,一。” 虽然白衣少年有意耍诈,明摆着要再来一脚。 这一点,他是跟某人学的。 不料那青袍男子更加杀伐果断,麾下头号猛将,说打杀就打杀了。 只见眨眼过后,他便站在了鲤鱼‘精’身后,唯有一只抓住前者心脏的手掌,从后背一直透出‘胸’腔,他缓缓‘抽’回鲜血淋漓的手臂,按住死不瞑目的魁梧男人那颗头颅,轻轻一拨,将尸体推开,那颗心脏很快变作一颗鹅卵大小的赤红丹丸,被青袍男子往嘴里一丢,迅速咽下。 白衣少年还算说话算话,悻悻然收起那只脚。 他笑望向灵韵派一老两小,“认不认得我?” 灵韵派外‘门’长老慌‘乱’起身,抱拳低头道:“先前是我们有眼无珠,还望仙师恕罪。斗胆恳请仙师去我们灵韵派做客……” 不等白发老人说完,少年又开始发号施令,“那就把眼珠子挖了吧。” 下一刻,青袍男子手中便多了一双眼珠子,老人双手捧住脸庞,不断有鲜血从指缝间渗出,老人竟是使劲咬住嘴‘唇’,拼命不让自己喊出声来。 白衣少年斜眼看着那两个脸‘色’苍白的灵韵派年轻俊彦,“算你们两个小崽子运气好,这里是黄庭国,而不是在大骊版图上。” 两位前途远大的年轻修士,略微松了口气。 但是少年又说道:“但是你们运气也有不好的地方,灵韵派从掌‘门’到一干长老,几乎都是一根筋的蠢货,铁了心要效忠黄庭国洪氏,所以你们一起去死吧。” 青袍男子的出手,第一次出现犹豫。 少年双手负后,嗤笑道:“你们大水府邸此次设局,除了试探本地郡守是否足够聪明之外,再就是你心中早就有了定论,灵韵派,与黄庭国洪氏皇帝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属于一根绳上的蚂蚱。你却不愿陪着愚不可及的灵韵派和黄庭国洪氏,一起葬身大骊铁蹄之下,才有意借此机会,跟他们斩断当年的那点香火情,省得将来大骊兵马南下,洪氏覆灭之余,连累大水府邸被战火殃及。” 少年啧啧道:“这种拙劣伎俩,也就灵韵派这种土鳖傻瓜看不透,有眼无珠,真是有眼无珠,说得好,不过还是得死。” 青袍男子脸‘色’‘阴’晴不定,但是随即哈哈大笑,心情畅快许多,将那灵韵派三人一巴掌一个,瞬间拍烂头颅,三人竟是半点术法神通都来不及施展。 白衣少年缓缓前行,走向大堂主位,期间路过两名年轻剑修附近,脚步不停,转头笑道:“一个是来历不正的散修,是生是死,先不急,看我稍后心情的好坏。还有一个是伏龙观掌‘门’真人的闭‘门’弟子,身份凑合,勉强有那么点分量,让我想想,你之所以来这里,该是为了那个‘宫’字吧?被我猜出答案很奇怪吗,你小子别一脸吃到屎的表情,行不行?你再这样,水神老爷就要让你脑袋开‘花’了。” 两名剑修如坐针毡,哪里见识过这种惊心动魄的场景,这会儿是当真想死的心都有了。 白衣少年继续前行,突然停步不前,望向那名给人印象就是谄媚二字的文豪,笑道:“你在绿竹亭的丙等秘档上,真名应该是叫唐疆,对吧?这么算来,在黄庭国蛰伏了蛮多年了,辛苦辛苦,确实没啥功劳,就只有丁点儿可有可无的苦劳。嗯,那就把你刚刚收到的那封谍报,把上头布置给你的任务,跟你的水神老爷说一说。这下子你们哥俩,才算真正是一条船上的兄弟了。” 后者此刻再无半点趋炎附势的神态,一身气势恬淡沉静,抱拳道:“绿竹亭丙等死士唐疆,见过……” 说到最后,这位大骊绿竹亭死士有些尴尬,不知如何称呼眼前这个喊破自己身份的大人物。 能够知晓绿竹亭这种规格的机密,在大骊王朝内,屈指可数。所以唐疆不再遮遮掩掩,何况退一万步说,白衣少年真是大骊死敌,他唐疆身份泄‘露’,更是死路一条,就看是死得痛快还是痛苦了。 白衣少年灰心泄气地摆手道:“算了,如今喊我什么都没啥意义。” 少年死死盯住那个两‘腿’打颤的一州别驾大人,一言不发。 别驾多是当地郡望权贵出身,洪氏皇帝觉得以此才能制衡外来做官的刺史,双方相互牵制,任何一人都无法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这又是黄庭国的一桩怪事。 白衣少年略作思量,伸手指向别驾大人。 后者已经下跪磕头,“只求这位大骊仙师开恩,小人做牛做马都愿意的,若有半点假话,天打雷劈!” 少年崔瀺用手指点了点那人,“起来吧,你不用死,走出这座大水府邸后,你去找那个上了岁数的老刺史,你就直接问他,想不想继续当刺史大人,只不过是从黄庭国的刺史,换作了我们大骊王朝。 第一百七十三章 后会有期 如果他识相,点头答应了,自然是最好,以后你们还是同僚,如果不答应,那你就宰掉他,记住了,到时候将这位老刺史的脑袋,送往这座郡城内的秋芦客栈,去找紫阳府修士刘嘉卉,你什么都不用说,她自然会明白一切。” 谁都知道大骊南下,是大势所趋。 只不过如今稍稍加快了步伐而已。 少年崔瀺看着那张眼泪鼻涕糊一脸的别驾大人,摇头道:“真是可怜,赶紧滚吧,别在这里碍眼了。” 身穿官服的男人立即起身。 少年突然问道:“开心不开心?” 男人吓得面无人‘色’,一动不敢动。 少年挥挥手,示意那家伙赶紧滚蛋,然后不再看他,径直走向主位,坐在大案之后,一抖袖,凭空出现了一张造工古朴的白‘玉’椅子。 白衣少年坐在白‘玉’椅上。 被鸠占鹊巢的寒食江水神,毕恭毕敬站在堂下。 少年崔瀺眼神望向大‘门’之外,懒洋洋道:“除了那名欺师灭祖的灵韵派修士,其余无关人等,比蝼蚁还不如,麻烦水神老爷全杀了,让他们黄泉路上好作伴。” 白衣少年拿起一壶酒,抬起手,晃了晃,“对了,你们要不要喝过了一杯金‘玉’液,再上路?” 堂下有人终于大声谩骂起来,有人吓得瘫软在地,有人开始狂奔逃窜。 少年崔瀺开始仰头灌酒。 一手握住酒壶。 另外那只手死死攥紧,掌心传来一阵阵钻心刺痛。 一次次鞭打,都打在了神魂之上。 少年任由酒液倾洒,毕竟他身上还有那张避水符箓,那些酒水顺着白衣滚落地面,就像是那些在雨中歪斜的荷叶叶面。 少年崔瀺轻轻向前抛出酒壶,背靠白‘玉’椅,仰起头后,脸庞有些扭曲,他在心中默念道:“老头子,臭秀才,老不死的东西!老子哪怕魂魄分离,仍是我崔瀺,你有本事就干脆打死我啊!是谁说人‘性’本恶的?不正是你吗?!” 他扭转脖子,像是在跟人对话,一如之前在‘门’槛外初次‘露’面,“我不杀你的仇人,是不是很失望?你以为我是要为你讨取公道,没想到我比他们还要十恶不赦,是不是更失望?” 白衣少年不等那魂魄给出答案,就一挥衣袖,将其残余魂魄彻底打散。 他自从在大骊边境野夫关的驿路‘露’面后,这一路行来,怎么可能是陪着一群孩子游山玩水。 堂下杀戮四起。 白衣少年吃痛的那只手,悄然放于腹部,无恙的另外一手,则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 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秋芦客栈,凉亭不远处的老水井。 有个草鞋少年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像是在等人。 他所住屋内,孩子李槐已经呼呼大睡,桌上灯盏已熄。 先前少年收起了一张张山河形势图,有大骊南方州郡的,也有大隋版图的,都是阮秀转赠给他。 他将这些地图重新放回背篓后,坐在桌旁又开始思考同一个问题。 阮姑娘绝对不用怀疑。 可是眉心有痣的少年,衙署县令吴鸢,曾经一起出现在铁匠铺子。 而这些地图,听阮姑娘当时的无心之语,正是县令衙署慷慨奉上的。 自己一行人一路南下,野夫关外相逢,两拨人汇合,一起进入黄庭国,所见所闻,神神怪怪。 最后陈平安再一次走向凉亭,来到水井,坐在井口等人。 大水府邸,愁云惨淡,堂下满地的鲜血淋漓。 原本歌舞升平的一座热闹大堂,此时没剩下几个了。 白衣少年依旧高坐白玉椅,神游万里。 青袍男子站在堂下,正在以水法神通驱散满身血迹和血腥味。那些大水府妙龄婢女,无论是寒食江的落水鬼,还是活人,都已被青袍男子解决干净。君不密则失臣,事不密则失身。这么点道理,青袍男子威震黄庭国北部十八条江水,将这块小江山打造得铁桶一块,对此当然深有体会。 两名心腹当中,大水府邸的军师,儒衫文士正襟危坐,既不喝酒也不吃肉,像一尊毫无生气的泥菩萨。那位身材臃肿的拦***,神色萎靡,老老实实坐在位置上,像是被今天这桩惨案给吓到了。 大骊绿竹亭死士唐疆坐在原位,一手持筷一手持杯,吃着渐冷的佳肴,依然津津有味。 多少年没有这般痛快了? 他这副腰杆如果再弯个几年,真就要彻底习惯了给人当走狗孙子,估计哪怕大骊的铁骑马蹄,碾碎了黄庭国疆土,他也已经不知道如何堂堂正正做人了吧? 那个叛出灵韵派的修士,虽然没死,可是已经汗如雨下。 除此之外,还有两位幸运儿活了下来。 正是那两位出身迥异的年轻剑修,白衣少年先前给了他们一个活命的机会,大堂上还有两头灵韵派修士留下的畜生,两位尚未跻身中五境的剑修,如果能够不用佩剑的情况下,只以本命飞剑各自斩杀一头畜生,就可以从此成为大水府的真正贵客。 白衣少年甚至答应他们可以与寒食江水神称兄道弟,这份殊荣,无疑会帮助两人鲤鱼跳龙门,一跃成为黄庭国北方炙手可热的权势角色,尤其是那位伏龙观练气士,之前不过是掌门真人的爱徒之一,从今往后,多半是内定的下一任掌门,无人敢争。 两名剑修皆是三境巅峰,本命飞剑的威势,还十分力弱气短,与两头畜生的厮杀,险象环生,只能算作惨胜,都负伤不轻,好在本命飞剑折损不多。 白衣少年怔怔出神,无人胆敢打扰。 可总这么冷场也不是个事儿,青袍男子只好轻声问道:“真仙?” 崔瀺回过神,看了一圈,对两名剑修说道:“既然赢了,就说明你们有资格继续行走大道。先下去养伤,大水府会给你们最好的丹药,以及提供炼剑所需的一切材料。那个野路子剑修,你以后就在大水府当一名末等供奉好了,至于伏龙观的剑修,你回去后,告诉你那个贪财好色的师父,伏龙观升宫一事,从郡州两级官场到寒食江府邸,以及某几位朝中阁老,都会帮忙,在家等好消息就是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马面 井口上的陈平安说道:“你上来。” 井底的白衣少年摇头道:“我不。” 陈平安心平气和道:“我们好好聊聊,先讲道理,不会一开始就打打杀杀。再说了,我就会那么一点蛮力,真要打架,打得过你崔东山?” 下边的少年崔瀺使劲摇头,“我就不!” 陈平安皱眉道:“为什么?” 崔瀺大声道:“我怕热,井底下凉快些。”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站起身,绕着古井缓缓而走。 下边很快传来嗓音,“陈平安,你别装了,你不认我是学生,可我认定你是我先生啊,所以我打不能打你,杀不敢杀你,一旦你执意要动手,我肯定吃闷亏。还有,你那一身杀气,都快装满这口老井了,我这要是还上去挨揍的话,我傻啊?” 白衣少年笑呵呵说着话,他踩在微漾的水面上,白衣少年伸手向老井内壁,幽绿青苔,柔滑冰凉。 虽然嘴上的言语轻松随意,可是他此刻的心情,一点都不惬意,简直比起在大水府邸装大爷,更加耗费心神和所剩不多的家底。 因为从江底沿着地下水来到井底后,崔瀺第一次意识到,上边那个姓陈的小子,竟然真的能够威胁到他的性命,虽然不清楚陈平安隐藏了什么惊世骇俗的手段,但是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陈平安脚下在绕圈子,但是不愿跟那家伙兜圈子,直截了当问道:“那些出自县衙署的形势图,你是不是让县令吴鸢偷偷动了手脚?” 崔瀺喊道:“喂喂喂?陈平安,你说什么,我听不太清楚。” 陈平安点头道:“那就是了。” 崔瀺顿时急眼了,“啥?还有这样的道理?” 陈平安问道:“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会不会伤害李宝瓶他们?” 崔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我说了答案,你会相信我吗?” 陈平安毫不犹豫道:“不会。” 崔瀺气得跳脚,“那你问个屁啊!” 上边的少年不再说。 崔瀺竖起耳朵听了听,没有动静,顿时有些慌张,一肚子委屈,神情悲壮,心想他娘的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换成今夜大水府邸,随便拎出一只蝼蚁,丢在你陈平安面前,你再这么嚣张试试看? 只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白衣少年赶紧伸长脖子嚷嚷道:“陈平安陈公子陈兄弟陈大爷陈老祖宗!你死活不乐意当我的先生,不当就不当,可是我们无缘无故又无冤无仇的,能不能别这么不讲道理?不讲情分的话,咱俩稍微讲一点江湖道义也行啊!” 上边终于有了回应,“我答应过齐先生,要把他们安全送到大隋书院。” 水井底的水面上,白衣少年彻底沉默下去。 水井旁,在这句话过后,亦是如此无声无息。 陈平安一直不信任白衣少年,对这个人戒心很重。 姓崔的从一开始就心怀叵测,这点毋庸置疑,瞎子都看得出来。 比如这次入住秋芦客栈,姓崔的先以那座城隍庙为引子,水到渠成地牵扯出秋芦客栈,看似好心好意的言语,实则用林守一的修行抛出诱饵,让他陈平安主动要求寻找老城隍旧址。 出了大骊野夫关后,这一路上,相较之前的磕磕碰碰,实在太过顺遂。林守一安心修行,李槐就是没心没肺的,年纪还小。李宝瓶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可是朱河朱鹿这对父女的事情,让小丫头有些受伤,而且她一路行来,是负笈游学最名副其实的一个,经常会思考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且相较已是练气士的林守一,以及天赋异禀的李槐,李宝瓶才是求学路上最吃苦头的那个人。 至于谢谢和于禄,本就是白衣少年带入队伍的,另当别论。 陈平安虽然一天到晚比谁都忙碌,除了照顾三人的衣食住行,赶路的时候,需要不断走桩练拳,有空闲的时候,就以立桩剑炉滋养身躯,缝补漏洞。但是陈平安不管是在棋墩山的厮杀之中,还是朱鹿在红烛镇枕头驿内的阴险刺杀,或是遭遇嫁衣女鬼后的身陷险境,以及之后黄庭国的跋山涉水。 陈平安始终没有忘记一件事,他是在护送李宝瓶三人去往大隋求学。 今夜在凉亭那边,林守一离开之前,提醒了一句,说崔东山此人,想要从你陈平安身上索取的东西,不一定非是实物,可能是一些很大很空的东西,涉及到修行之人的大道。 李宝瓶也曾无意间说起过,姓崔的下棋,很厉害,她和林守一最多推算后边几步棋,但是姓崔的可以计算得很深远,远到让她、林守一、谢谢和于禄都无法想象,跟他们这些人下棋的时候,姓崔的很可能在起手的时候,就想到了中盘,甚至是收官。 陈平安在林守一离开凉亭后,看着那口老井,他就越觉得心结难解。 陈平安想来想去,非但没有捋清楚脉络,反而脑子里一团乱麻,最后他实在没办法,开始尝试着把所有繁琐复杂的事情都暂且搁置,把一切都倒推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比如说家乡小镇。 又比如说第一次见面。 然后陈平安想起了一个局外人,县令吴鸢。 有县令就会有官署,而身上那一张张大大小小的形势图,真正的来源,是那座衙署,而不是阮秀姑娘。 陈平安回到屋子后,开始摊开那些地图,这一看就是整整一个时辰。 依然找不到确切的真相,但是隐约之间,陈平安看到了一条线。 这条线在各幅地图加在一起,兴许都不足一丈长度。 但是这点长度,却让陈平安他们辛辛苦苦走了这么久。 崔瀺举起双手,“怕了你了。我对天发誓行不行?我崔东山保证不会伤害李宝瓶、李槐、林守一他们三个小屁孩!” “崔东山。” 陈平安犹豫片刻,“你是认真的?” 崔瀺拍胸脯拍得井口这边都能听到,“相信我一回!” 就在此时,一个清脆嗓音欢快响起,“小师叔!你果然在这里!” 有个红棉袄小姑娘一个迅猛冲刺,呼啦啦飞奔到凉亭,一个起跳飞跃,两条纤细胳膊在空中使劲摆动,咚一声,双脚几乎同时落地,笔直站在凉亭外,身体歪来倒去,摇摇晃晃,最后站定,离着老水井还有点距离,小姑娘继续飞奔。 陈平安张了张嘴巴,啼笑皆非,习惯就好,快步向她走去,问道:“怎么睡不着?” 李宝瓶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那个谢谢睡觉打呼噜,吵得很。” 陈平安笑着不说话。 小姑娘立即老实说道:“好吧,我承认她睡觉不打呼,是我自己做噩梦吓醒了。” 陈平安转头瞥了眼水井口,收回视线后,笑问道:“做了什么噩梦?” 李宝瓶摇头道:“我从小就几乎每天都做梦,可醒来后,从来不记得做了什么梦,只记得大概是好梦还是噩梦。” 陈平安拉着她走回凉亭坐下。 小姑娘滔滔不绝道:“小师叔,我们离开小镇,走了快有小半年,根据地图显示,咱们路程已经走过大半,时间走得真快啊,比我跑得还要快了,对吧?” “唉,大隋如果在咱们宝瓶洲的最南边就好了,我还能跟小师叔看看大海的光景。” “小师叔,你说铁符江绣花江的江水就那么大了,那么大海该是多大的水啊?听我大哥说那边有座老龙城,在城头上望南边望去,那浪头高到十几层楼,你说吓不吓人?” 陈平安笑道:“如果走到那么远的地方,要磨破很多很多双草鞋。不过我们这次是去大隋书院的,听说到了大隋境内,山路就会很少,到时候你们就不用再穿草鞋了,都买舒适的靴子。” 李宝瓶低头看了眼自己脚上的厚实草鞋,抬起头,咧嘴笑道:“到时候我跟小师叔穿一样的靴子,就是大小不同而已。我们说好了啊。” 陈平安打趣道:“怎么,嫌弃小师叔不穿靴子,继续穿草鞋,到时候给你们丢人现眼啊?” 小姑娘一脸惊讶,瞪大眼睛,“哇,小师叔你如今都会跟人开玩笑了!” 陈平安愣了愣。 李宝瓶坐在长椅上,晃荡着那双踩着小草鞋的脚丫,仰起头,无意间发现檐下挂着一串小风铃。 小姑娘没来由说道:“小师叔,我总觉得先生在想念我们。” 陈平安点点头。 小姑娘脑袋靠在朱漆亭柱上,闭上眼睛,侧耳聆听。 仿佛是世间最后一缕春风,吹动着檐下铃铛。 叮咚叮咚叮叮咚…… 小姑娘等了很久,结果都没能等到第二串风铃声,猛然间跳下椅子,飞奔离去,一边跑一边转头挥手:“小师叔,我先去睡觉啦!” 陈平安笑着摆了摆手,然后返回老水井那边。 白衣少年始终待在原地,既没有从井底离去,也没有出现在井口。 ———— 龙泉西边山脉绵延,其中有一座山头叫落魄山。一位名叫傅玉的文秘书郎,作为县令吴鸢的头号心腹,之前在县城与外人起了纷争,吴鸢不愿在这个关头节外生枝,更不希望有人拿此做文章,便让傅玉负责盯着这座山神庙的建造,事实上算是避风头来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深夜,这位大骊豪族出身却沦为浊流胥吏的京城年轻人,独自一人,找到了一个在落魄山搭建竹楼的奇怪家伙。 那位看到傅玉后,笑问道:“不应该是那位崔国师的学生,吴县尊亲自找我吗?” 傅玉脸色淡然,开门见山地解释道:“吴鸢是娘娘安插在他先生身边的棋子,而我是国师大人安插在龙泉县令身边的棋子。” 俊朗的外貌,世家子的风范,漠然的眼神,最后加上冷冰冰的措辞,与傅玉在衙署一贯给人温文尔雅的印象,天壤之别。 傅玉一语道破天机后,伸出一只手掌,摊开在对方眼前。 那人从傅玉手掌拿起一枚黑色棋子,伸手示意傅玉坐在一条竹椅上,满脸笑意:“明白了,那么咱们就一个漫天要价,一个坐地还钱,在这明月清风之下,行蝇营狗苟之事?” 傅玉看着这位昔年的神水国北岳正神,点了点头,对于魏檗的冷嘲热讽,没有恼羞成怒。他坦然坐在小竹椅上,转头看了眼夜色里远未完工的竹楼,竹楼不大,耗时已久,却只搭建了一半还不到,因为魏檗并未花钱雇佣小镇青壮男子,也不愿意跟龙泉县衙署打招呼,借调一拨卢氏刑徒,始终亲力亲为。 因为如今只有落魄山在内几座山头,不设山禁,樵夫村民依然可以进入落魄山砍柴。其余山头都有各路神仙在让人打造府邸,热火朝天,每天山头上都会尘土飞扬。 传言落魄山有深不见底的山崖石穴,周边可以看到一条巨大的碾压痕迹。在落魄山建造山神祠庙的衙署胥吏和青壮百姓,很多人都说看到过一条身躯粗如井口的黑蛇,经常会去溪涧那边饮水,见着了他们,那头庞然大物既不畏惧退缩,也从不主动伤人,自顾自汲水完毕、游曳离去。 魏檗给自己打造了一柄精致素雅的竹骨纸扇,坐在竹椅上,翘着二郎腿,轻轻扇动阵阵清风。 今年整个夏季,几乎没有几天酷暑日子,如今就马上入秋,让人措手不及。 仿佛是福禄街那个红棉袄小姑娘,在地上跳着炭笔画出来的方格,一下子就从春天跳到了秋天。 傅玉犹豫了一下,先说一句题外话,作为开场白,“虽然阵营不同,可吴大人是个好人,以后更会是一个好官。” 魏檗满脸不以为然,笑了,“那也得活着才行。” 傅玉脸色有些难看。 魏檗对此故意视而不见,竹扇缓缓摇动,山风徐徐而来,鬓角发丝被吹拂得飘飘荡荡,真是比神仙还神仙。 魏檗懒洋洋道:“我手里头能拿出来做交易的东西,就那么点,不如你先说说看我能得到什么。” 傅玉深呼吸一口气,“成为大骊北岳正神!” 第一百七十五章 庄臣 他站起身,用折扇拍打手心,转头瞥了眼竹楼。 “哈哈,你们大骊皇帝眼光真不错,我魏檗可是被阿良捅了一刀、还能够活蹦乱跳的存在。所以当这个北岳正神,绰绰有余。” 最后他凝视着傅玉,眯眼道:“好了,你可以说说看,到底要我做什么?” 这一刻的魏檗。 不再是那个在棋墩山石坪初次露面的白发苍苍土地爷。 也不是那个手捧娇黄木匣的俊美青年。 不是那个在山路上与某位少女擦肩而过的可怜人。 傅玉有些紧张。 因为眼前这位,极有可能是未来整座东宝瓶洲,最有分量的北岳正神,没有之一。 ———— 红烛镇往西两百多里的绣花江上游,江水中央有一座小孤山,俗称馒头山,土地庙的香火只能算凑合。 一个五短身材的汉子,“走出”那座掉漆严重的泥塑神像,落地后,伸手从香炉里拎起一个朱衣童子,身高才巴掌高度,是这座土地庙硕果仅存的香火童子,汉子将它放在自己肩头,开始向外走去,江水滚滚,汉子直接踏江而走。 睡眼惺忪的朱衣童子趴在肩头,破口大骂:“你大爷的,干嘛打搅大爷睡觉?!之前那趟围剿无功而返,你整个人就有点怪怪的,是不是见过了红烛镇船家女的诱人,又没钱睡她们,把你给燥得?” 汉子难得没有拾掇这个嘴欠的香火小人,语气沉闷道:“我们去红烛镇找到那条鲤鱼精,送给他一颗来自骊珠洞天的蛇胆石,他很快就会成为冲澹江的水神。你要是愿意的话,以后就跟他混好了,水神祠庙的香火,怎么也比我这儿屁大的土地庙要旺盛……” 朱衣童子先是错愕,然后是大怒,跳起身来,一巴掌一巴掌狠狠打在汉子脸颊,只是这么点大的小家伙,对方好歹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土地爷,无异于挠痒,这位香火小人一边蹦跳,一边破口大骂道:“你大爷的,不许侮辱大爷我!” 朱衣童子最后颓然坐在汉子肩头,伤心哽咽。 汉子咧嘴笑道:“不愿意去享福就算了,喜欢留在家里受罪,就继续在孤山混吃等死好了,我才懒得管你。” 朱衣童子闻言后立即擦拭眼泪,破涕为笑,“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嘛,对了,你可别误会,我对你和那座破庙没有半点留念的,大爷只是舍不得那只香炉!” 汉子不置一词。 朱衣童子沉默片刻,轻声问道:“你是咱们州任职土地爷最久的,好些跟你辈分相当的昔年同僚,如今最差也是城隍爷了,你明明跟他们关系不差,好多人想要来孤山拜访,你为何死活不愿意见他们?” 汉子显然不愿提起这一茬,沉默不语。 跟他相依为命的香火小人,却不愿就此放过自己主人,喋喋不休道:“咱们的邻居,那个绣花江骚婆娘,每次偷偷看你,一双眼眸春水汪汪的,连大爷我都快把持不住了,你为何偏偏铁石心肠?她手底下那些虾兵蟹将,若是晓得你也是有这么些关系的,哪里敢成天欺负咱们,只要是通了灵性的水族,有事没事就往咱们孤山岸边吐口水,气死老子了!害得我每次出去城镇那边逛荡,族类从来都不爱带我玩,嫌弃我出身差,是穷光蛋泥腿子,都怪你!” 汉子心情不错,笑道:“子不嫌母丑,就你废话多。” 朱衣童子翻了个白眼,气哼哼道:“这些年我也听了许多小道消息,有说是你当初惹恼了大骊京城礼部的大人物,人家拖家带口来孤山烧香祭祀的时候,你不好好供奉起来也就罢了,还对他们很不客气。还有说是你祸害了某个仙家府邸的黄花闺女,使得情关难过,耽误了大道,门派掌门就给大骊朝廷施压,要你守着破庙当一辈子的土地爷。再还有……” 汉子笑道:“行了行了,陈芝麻烂谷子的糊涂账,我都已经忘了,你瞎猜什么,皇帝不急太监急的。” 朱衣童子一个蹦跶就是一耳光摔在汉子脸上,“你说谁太监呢?” 汉子对于小家伙的以下犯上,不以为意,突然从怀里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嫩绿石子,放在肩上,“这就是传说中的蛇胆石,让你见识见识。水族,尤其是蛟龙之属的水族,一旦吞食下腹,只要能够撑着不死,修为境界就能够突飞猛进,而且没有后患,等同于仙家一等一的灵丹妙药。” 朱衣童子赶紧双手扶好那块“半人高的巨石”,好奇问道:“谁给你的?为啥他不直接送给化名李锦的那条锦鲤?” 汉子摇头道:“当时懒得问,现在懒得猜。” 朱衣童子双手捧脸,欲哭无泪,“苍天老爷啊,我怎么摊上这么个不知上进的主人啊,天可怜见,作为补偿,赏给我一个活泼可爱、国色天香、知书达理、出身高门的小姑娘做媳妇吧?” 汉子取走蛇胆石,打趣道:“就凭你?下辈子吧。” 这朱衣童子怒气冲冲地爬上汉子的脑袋,坐在乱糟糟的头发之中,安静了片刻,就开始扭来扭去。 汉子问道:“你干啥?” 朱衣童子气呼呼道:“你刚才的话太伤人了,我想拉泡屎在你头上。”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汉子一怒之下,抓起小家伙,就往对岸猛然丢掷出去。 朱衣童子在空中翻滚,欢快大笑:“哇哦,感觉像是仙人在御剑飞行唉!” 踏江前行的汉子气笑道:“小王八蛋玩意儿。” ———— 一道滚滚黑烟从地底涌出,出现在悬挂“秀水高风”匾额的恢弘宅邸前,凝聚成人形。 原本死气沉沉的大宅,千百盏灯笼同时亮起,红光冲天。 一名脸色雪白的女子从府内飞掠而出,悬停在匾额之前,厉色怒容道:“你还来做什么?怎么,先前你失心疯,差点坏我山根水源,是没打过瘾,还是如何?” 不知为何,女鬼已经不再穿那件鲜红嫁衣。 阴神说道:“你想不想离开此地?如果想的话,你需要要付出不小的代价,比如换我来做这座府邸的新主人。” 女鬼一手捧腹作大笑状:“失心疯,你这次是真的失心疯了。” 阴神面无表情道:“你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就不想去观湖书院,从湖底打捞起那具尸骨?就不想寻找蛛丝马迹,为他报仇?已经拖了这么多年,再拖下去,估计当年的仇人,都已经舒舒服服地安享晚年,然后一个个陆续老死了吧。” 女鬼骤然沉默。 她问了一个关键问题,“就算我愿意交出此处,你凭什么让大骊朝廷认可你的身份?” 阴神敷衍答道:“我自有门路,无需夫人操心。” 悬浮空中的女鬼转身望向那块匾额,又转头望向远方的山路。 曾几何时,就在那里,有位身材消瘦的读书人,在雨夜背负着一只破旧书箱,蹒跚而行,兴许是为了壮胆,大声朗诵着儒家典籍的内容。 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他的眼神很明亮。 她飘然落地,问道:“这块匾额能够不做更换吗?” 阴神点头道:“有何不可?至多百年,我就会将这座府邸原封不动地还给夫人。” 女鬼缓缓前行,与阴神擦肩而过,就这样走向远方。 她自言自语道:“山水相逢,再无重逢。” 她转头笑道:“府邸枢纽,就在匾额。我已经放弃对它的掌控,之后能够取得几分山水气运,就看你自己本事了。” 阴神疑惑问道:“你不恨大骊王朝?他们为了让你继续坐镇此地气运,故意对你隐瞒了实情真相。” 女鬼一言不发,飘然远去。 ———— 有一座别业,隐居于黄庭国北方山林之中,山水险峻,不过由于附近有一处风景胜地,江畔山壁之上,有晦涩难解的摩崖石刻,每一个字都大如斗笠,使得游人不断,加上这栋宅子修建了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宽阔山路,所以算不得人迹罕至,时不时就会有人路过借宿或是休息。 别业主人是一位精神矍铄的古稀老人,身份相当不俗,是黄庭国的前任户部侍郎,老人一向好客,无论登门之人是达官显贵,还是乡野樵夫,都会热情款待。 今夜月圆,山林和江水之上铺满月辉。 一年到头都无人问津的某处小渡口,有提着一盏昏黄灯笼的老人,腋下夹着一本泛黄古籍,独自从宅院走出,下山来到并无一艘野舟渡船的渡口,从袖中掏出一件拇指长短的小木舟模子,轻轻抛向小水湾中,在距离水面还有一丈高的时候,小木舟突然变大,最后变得与寻常舟船无异,它轰然砸在水面,溅起无数水花,在寂静深夜里,声势尤为惊人。 老人登上小舟,却没有木桨可以划水。 老人抬起手中灯笼,松开手指后,去抽出腋下书籍,那盏本该坠落的灯笼,诡谲地悬停在空中,散发出柔和的洁白灯光。 老人盘腿而坐,一手捧书,一手翻书,小舟自行驶出小水湾,去往水流相通的大江。 老人翻书的速度极其缓慢,今夜的江水破天荒地格外平静,小舟几乎没有任何晃动。 当老人乘舟来到那处石壁下,才抬起头,望向那些无人能解开谜底的古老文字。 准确说来,其实有人在不久之前,给出正确答案了,是一位大骊王朝的白衣少年,看着不过十五六岁,却能够一语道破天机,说那是“雷部天君亲手刻就,天帝申饬蛟龙之辞”。 哪怕老人见过了无数次的春荣秋枯,那一刻内心仍是惊涛骇浪,只是脸色没有流露出来而已。 老人收回视线,心情复杂,微微叹息一声。 树欲静而风不止。 被一叶扁舟压着的大江水面之下,所有鱼虾蛇蟹龟等等,一切水族活物,几乎全部匍匐在江底,瑟瑟发抖。 老人收起灯笼和书籍,人与舟一起沐浴在静谧月色里。 老人又变出一只酒壶,不急于马上喝酒,环顾四周,唏嘘道:“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喝酒喝酒!”老人哈哈大笑,开始饮酒,一口接一口,小小酒壶,瞧着不过一斤半的容量,但是老人已经喝了不下百口酒。 最后老人喝得酩酊大醉,脑袋晃晃悠悠,随手将那酒壶丢入大江,便向后倒去,扑通一声,直接躺在小舟之内,呼呼大睡。 小舟继续逆流而上,突然小舟头部微微上翘,离开水面,然后整条小舟就这样离开了大江,向高空飘荡而去。 越来越高。 小舟穿破了一层又一层的云海,大江早已变成了一根丝线,整座黄庭国变成了一粒黄豆,东宝瓶洲变成了一寸瓶。 当老人悠悠然醒来,已经不知小舟离开大地有多远,距离天穹有多近。 小舟轻轻摇晃。 又是一条大河,只是不同于人间,这条大河仿佛没有尽头,群星璀璨,无比绚烂。 老人神色悲怆,嘴唇颤抖,喃喃道:“酒呢?” 古稀老人重新仰面躺下,闭上眼睛,像是记起了最不堪的回忆,满脸痛苦,一遍一遍重复呢喃,“我的酒呢,我的酒呢,酒呢……”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 一位潇洒儒士站在大江畔的石崖之上,等待那一叶扁舟的返回。 正是观湖书院的崔明皇,作为宝瓶洲最着名的两大儒家君子之一,他曾经亲身参与过骊珠洞天收官。 他在收到两封密信后,就赶来此地,要替国师崔瀺和小镇杨老头,一起跟这条老蛟做笔买卖。 因为大骊如今拥有世间最后的半条真龙。 这是最大的筹码,其实也是唯一的筹码。 ———— 老城隍旧址,秋芦客栈。 井口和井底。 站着两位貌似年龄相近、但是身份绝对悬殊的少年。 陈平安轻轻跨上井口边沿,微微前倾,望向幽幽的水井底下,喊了一声:“崔东山。” 白衣少年双手负后,仰起头,笑眯眯道:“怎么,终于想通了?” 陈平安继续说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自称什么来着?” 一瞬间,少年崔瀺猛然警觉,头皮发麻,心湖沸腾。 紧接着,一条雪白虹光从井口撞入井底! 剑气如瀑布倾泻,布满整座水井。 第一百七十六章 踌躇 一条瀑布当头砸下。 白衣少年震惊之余,这副皮囊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多少影响到崔瀺一部分心性,加上古井之内,身体往下沉入水底的速度,注定快不过剑气临头,崔瀺早已退无可退,便没有半点退缩,一手在身前掐诀,一手掌心朝向井口,祭出了一份可谓压箱底的保命符。 只见少年洁白如玉的掌心出现一面镜子,镜面仅比井口略小一圈,镜面之上,散发出一层淡淡的黄晕。 有些白虹剑气顺着镜面边缘,流泻而下,井水瞬间蒸发干净。 整个镜面则挡住绝大部分剑气,一撞之下,镜面绽放出绚烂的刺眼电光。 砰一声。 白衣少年身形往下一坠,身形下落半丈有余,整条手臂颤抖不已,然后被剑气镇压得慢慢弯曲起来,最后手掌逐渐下降到与脑袋持平。 少年崔瀺脑袋开始歪斜,转为肩头扛起古镜,同时用双手使劲托住镜子下方,脑袋可以歪斜,可若是镜子倾斜,被剑气浇灌一身的话,那么就不只是被烧掉一副价值连城的无垢身躯,而是自己这个“少年崔瀺”,就此身死道消,世间只留下那个大骊国师崔瀺。 天然生就一副最上品“金枝玉叶”骨骼的身躯,所有关节都发出黄豆爆裂的沉闷声响。 少年崔瀺脸庞狰狞,肩头被镜子底部磨出血痕来,脸色苍白无色,井底的身形被一寸寸往下压去,仍是嘶哑笑道:“老子也有今天?老秀才,齐静春,你们两个王八蛋,害人不浅!一个害我从十二境掉到十境,一个害我从十境掉到第五境!有本事就让你们的徒弟和师弟,干脆让我崔瀺彻底沦为凡夫俗子!有本事就来啊!我不信一道武夫二境少年用出的剑气,就能打破这一口雷部司印镜!” 陆地剑仙一剑使出,往往气冲斗牛,起于大地,光耀天空。 陈平安这一剑,因为是往水井底下使出,相对不显山露水,可是井底通往大江的水道,已经遭了大殃,连累远处江畔的大水府邸,都开始气运摇晃。 身为寒食江水神的青袍男子,本以为今夜遭遇,是因祸得福,正在跟河伯文士隋彬、河神拦***两位心腹喝酒庆祝,结果天降横祸,来了这么一下,“大水府”匾额三个金字,已经开始龟裂出一丝丝裂缝,害得青袍男子赶紧掠空来到大门口,伸手扶住匾额两端,以免匾额金字就此崩碎,使得自己身上的一江气运,随之流荡离散。 井底下,眉心有痣的俊美少年,以肩抵镜,满脸痛苦道:“陈平安!你这次要是杀不掉我,我崔瀺就算拼着半条命不要,上去后也要亲手宰掉你!将你的魂魄一点一点剥离开来,让你生不如死一百年!” 在小镇上,姓崔的偷过了宋集薪家墙上的春联,陈平安之后到了杨家铺子后院,曾经跟杨老头说起过绣虎、师伯这些称呼,但是老人并未说话,陈平安便没有刨根问底,只当是杨老头对此不熟悉,或者完全不感兴趣。 因为眉心有痣的少年,之前在牌坊楼下自报姓名的时候,少年说了两字姓名,少年自己还说第二字很晦涩生僻,所以陈平安从头到尾只确定了一个崔字。 后来陈平安想起一件事,宁姚姑娘曾经无意间说起过,大骊有一个绰号绣虎的家伙,下棋很厉害,是唯一能够让大隋国手视为大敌的人物。 陈平安问过李宝瓶三人,可曾听说过“绣虎”,三个跟他一样在小镇长大的孩子,俱是摇头不知。陈平安后来还问过阴神这个问题,可是阴神分明知道答案,却说自己有规矩要遵守,不能说,一旦违反那些约定,就会平地起阴雷,让他魂飞魄散。陈平安当然不愿强人所难,就将这个问题搁置起来。 陈平安看阴神对待崔姓少年的态度,从头到尾,疏离而平静,最少没有把白衣少年当做敌人,陈平安就放心了一些,觉得崔东山也好,棋士绣虎也罢,不管贪图自己什么,终究是“两人之间的捉对厮杀”,哪怕自己“下棋”输了,大不了祭出剑气,来个玉石俱焚,一缕不够,就再来一缕,万一两缕剑气用光,都杀不掉白衣少年,那陈平安就只能听天由命。 但是当陈平安看出地图上那一条线后,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很怕起始于衙署的这条线,其实还要更远的源头,有着陈平安无法想象的阴谋。比如好端端的齐先生,突然逝世,之后学塾的马夫子,在带领李宝瓶他们去往山崖书院的途中暴毙。而他陈平安最后反而成了小镇最有钱的人,坐拥五座山头! 姓崔的白衣少年,今夜进入水井之前,在屋子里,亲口说起过一方“天下迎春”印章,而陈平安手里刚好有一枚齐先生赠送的“静心得意”。 一定与齐先生有关。 一定与李宝瓶三人有关! 说不定就是会死人的局面。 陈平安在小镇,就已经亲身经历过修行之人的冷酷无情。 陈平安实在无法想象,一旦可爱的李宝瓶、胆小的李槐和聪明的林守一,死在自己眼前身边,而自己又无能为力,到时候自己心中会有多少悔恨? 陈平安下棋的水平,下得又慢又不灵气,自认给林守一提鞋都不配。 他虽然最后也没有梳理出完整的来龙去脉,但既然已经想到最坏的结果,那么就绝无可能让下棋厉害至极的“绣虎”,步步为营,到时候陈平安怕此人收网的时候,他哪怕身负两缕剑气,都无法改变结局。 如果只是谋划他陈平安身上的物件,或是林守一所谓虚无缥缈的大道,陈平安不会有这么大的决心,先下手为强! 此时此刻,陈平安使出这一缕剑气之后,剑气栖息的那座气府一扫而空,什么都没有了,于是身躯自己孕育的气机乘隙而入,疯狂涌入其中,这一去一来,带动附近窍穴的气血,一起出现剧烈动荡,让陈平安心口出现一阵绞痛,痛得少年跌坐在井口沿上,赶紧大口喘息。 由于受到古镜的阻挡,剑气虹光在水井内久久没有散去。 陈平安死死盯住水井底下,赶紧调整呼吸,试图强提起一口气,失败,再次尝试,如此反复, 少年两眼通红,两耳嗡嗡作响,心脏有如擂鼓,体内所有经脉,像是暴雨过后的一条条江河溪涧,一同奔泻起来,只剩下一个念头的少年,摇摇晃晃站起身,在心中告诉自己:“再来,一定要再来一次,一定要让最后这一缕剑气,做到在气府内蓄势待发,要不然一旦那人犹有余力反扑,会害死所有人的!我答应过齐先生,他们一个都不能出事情,我一定要说到做到……” 意识模糊的草鞋少年凭借着一股执念,先是摇晃着站起身,然后一步跨上井口,紧接着是另外一只脚。 不管少年上半身如何晃荡,陈平安的两只脚如扎根井口之上。 可惜这一幕,无人得见。 少年双指并拢作剑,颤颤抖抖,指向水井底下。 ———— 宝瓶洲西边,一处大海之滨,有个穷酸秀才正打算离开宝瓶洲,返回极其遥远的中土神洲,临时感知到某处的情况后,无奈道:“你这娃儿,真是年纪越小越作死啊。教不严,师之惰,罢了罢了,自己拉的屎自己擦屁股。” “让我看看在哪里,黄庭国北边,还没到大隋,咦?距离那条江很近嘛,很好很好,之前凑巧去过那座打雷崖,可以省去很多时间。” “本事太大,本领太多,也不好啊,做选择的时候就是麻烦,容我想一想,嗯,就用道家缩地成寸好了。” 老秀才颠了颠背后行囊,唉声叹气,伸出脚尖,在身前撮出一堆沙土,一番念念有词,然后一脚将那个小沙堆踩平。 与此同时,老人身形消失不见。 转瞬之间,那座写有“天帝申饬蛟龙之辞”的古蜀国遗址,大崖之上一个老秀才踉跄出现,前后脚轻轻踩在山顶,站稳后看了眼远方,神色满是自得,感慨道:“没了这副皮囊当累赘,是要厉害一些。” 整座山崖轰隆隆摇晃起来,一条大江之水,更是宛如一根铺在桌面上的绸缎,被人一手扯住使劲抖了几抖,附近江水,每隔数十丈距离,就涌起高达数层楼的大浪头, 老人不愿因此坏了两岸风土,赶紧伸手往下压了压。 如有恶蛟兴风作浪的江水,一瞬间就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老人才发现崖畔最边缘的地方,有一老一小两位儒士模样的游客,正瞪大眼睛望向自己,老秀才只得尴尬笑道:“月色不错,月色不错,我就不打搅你们欣赏风景了,你们就当我没来过。” 老秀才随即眺望远方一眼,点点头,“是那里了,还好不远。” 老秀才一脚刚要跨出,鞋底距离地面只差分毫,可就是这样停在那里,穷酸老人突然神色凝重起来,“咦?” 以这座江畔大崖为圆心,约莫十里之外的圆线之上,一缕缕一道道剑气凭空出现,千丝万缕,不知多少剑气集结而成,凝聚成一座惊世骇俗的巨大圆形剑阵。 触及剑气丝毫者,必成齑粉。 这是观湖书院崔明皇的第一感觉。 雷池绝对不可逾越。 这是从星河之中返回人间的老人,此时脑海里的想法。 然后两人面面相觑,都是苦笑和惊疑。 都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可他们两个已经算是货真价实的山上神仙了,现在又算怎么回事? 老秀才叹了口气,有些头疼,嘀咕道:“这是弄啥咧。” 有女子嗤笑的嗓音响起,“怎么,只准你们有帮手有靠山,就不许我家小平安也有啊?”这一处崖刻有天帝申饬蛟龙的山顶,此时站着三人,还有那剑术通神的女子,不知身在何处,只闻其声不见其面。 其中以修为最低的观湖书院崔明皇最头疼,在别处,他崔大君子怎么都该是一等一的神仙,尊为座上宾,阿谀之词能够听得耳朵起茧子。可惜在今夜在此地,崔明皇却沦为最不起眼的那个蝼蚁,甚至有可能是连蝼蚁都不如。 这种糟糕感觉,让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崔明皇满腹气闷,不得不默念儒家经典,压抑杂念。 他看了眼那位乘舟从天上星河返回人间的老人,老人如今台面上的伪装身份是黄庭国前侍郎,事实则是一条年纪大到吓人的老蛟。 老人此时比崔明皇要镇静许多,一手捻须,饶有兴致地观看那座剑气牢笼,自言自语,啧啧称奇。 崔明皇此行是奉国师之命悄然南下,要来跟此地蛰伏老蛟商议密事,大骊国师想要这位暂时化身为前黄庭国户部侍郎的老人,出任建造在披云山新书院的首任山主,而他崔明皇会依旧是之前约定的副山主,再加上一位声望足够的大骊文坛宗主,三人共同执掌那座填补了山崖书院空缺的新书院,相信以大骊皇帝的野心和魄力,尚未命名的披云山新书院,一定会比齐静春的山崖书院更加规模宏大、文气郁郁。 至于原本答应观湖书院的新书院山主位置,据说大骊皇帝私下另有补偿。 崔明皇在收到国师崔瀺密信之前,根本不知道小小黄庭国,一座小池塘,竟然还隐匿着这么一条大蛟,以蛟龙之属得天独厚的坚韧身躯、天生掌握水法神通,哪怕是十境修为,战力绝对不输十一境练气士。 魏檗神色从容,微笑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们的北岳正神在那场大战之后,依然安然无恙啊,大骊皇帝总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拿掉这么一个重要角色的神位吧?” 傅玉放低嗓音,“之前陛下提议将此处的披云山,升为新的大骊北岳,后来被搁置,但是近期有了新的进展,陛下决定大刀阔斧地推进此事。” 魏檗问道:“当真?” 傅玉点头,“当真。” 魏檗玩味笑道:“是不是仓促了些?别说大隋高氏,你们大骊连黄庭国都还没拿下,就开始把北岳放在一国版图的最南端?” 傅玉坚决沉默,嘴巴很严实,绝不轻易评价皇帝陛下的决定。 魏檗收起折扇,思考许久,感慨道:“大骊画了这么大一个饼给我啊。” 第一百七十七章 所爱隔山海 老秀才一跺脚,气呼呼道:“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 高大女子拧转那株不知何处摘来的雪白荷叶,杀机重重,虽然她脸上笑意犹在,可怎么看都寒意森森,“打不过就骂人?你找削?!” 原先遍布于十里之外的圆形剑阵,瞬间收拢,变成只围困住河畔山崖这点地方,与此同时,剑气愈发凌厉惊人,剑气凝聚而成的剑阵墙壁,以至于天地间无形流转的虚无大道, 老秀才缩了缩脖子,灵光乍现,立即有了底气,大声问道:“打架可以,但是咱俩能不能换一个打法?你放心,我这个要求,能够顺带捎上陈平安,保证合情合理,合你心愿!” 高大女子沉默不语,突然看到老人在可劲儿使眼色给自己。 她犹豫片刻,点头道:“可以。” ———— 客栈内井口上,少年双指并拢作剑,指向井底。 第一缕剑气造就的虹光,在老水井内渐渐淡去大半,不再是那般让人完全无法直视的耀眼刺目,借着光亮,陈平安依稀可见这一缕被说成“极小”的剑气,在离开气府窍穴后,凝聚实质,如同一场暴雨,疯狂砸在一块“地面”上,而这块承受暴雨撞击轰砸的地面,好像是一块圆镜的镜面。 陈平安当然不会知道,那叫雷部司印镜,来历不凡,大有渊源! 在上古一位职掌雷法的天帝陨落后,雷部诸神随之趁势而起,瓜分掉了万法之祖的雷霆权势,各自掌握一部分雷霆威势,再往后,就更加处境不堪,除了司职报春的那位雷部神只之外,其余众多神灵,早已沦为山水河神之类的存在,要么受三教圣人约束敕令,不得跨出“雷池”,要么经常被类似风雪庙真武山之流的兵家势力,或是一些道家宗门,以雷法符箓、请神之术,将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而这块雷部司印镜,主人曾是雷部正神之一,虽然屡遭劫难,从镜面到内里,早已破败不堪,里头的雷电光华几乎消磨殆尽,但绝不是恩和中五境修士能够打破的。 古井内的白衣少年,身形已经被镇压向下一丈多,仍是用双手和肩膀死死抵住镜子底部,被剑气冲撞,镜面震动不已,不断崩开碎裂,但是很快就被镜子内蕴含的残余雷电,自动修复为完整原貌。 剑气攻伐如铁骑凿阵,镜面抵御如步卒死守。 两者相互消磨,就看谁更早气势衰竭。 少年崔瀺咬紧牙关,满脸鲜血,模糊了那张俊美容颜,此时已经没有多余力气撂狠话,只能在心中默念道:“熬过这一场剑气暴雨,我上去后一定百倍奉还!一定可以的,剑雨气势由盛转衰,我只要再坚持一会儿,陈平安你等着!” 虽然井底少年心气不减,可这般浑身浴血的模样,实在是凄凉了一些。 哪怕是叛出师门的惨淡岁月,一路游历,离开中土神洲,去往南边那座大洲,最终选择落脚于疆域最小的东宝瓶洲,昔年的文圣首徒崔瀺,远游不知几个千万里了,一路上何尝不是逍遥自在,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有谁能让他如此狼狈? 要知道,成为大骊国师之前的游士崔瀺,曾经有句难登大雅之堂的口头禅,只凭喜好一番斩妖除魔之后,就会来一句“弹指间灰飞烟灭,真是蝼蚁都不如。” 扛着镜子的少年崔瀺身形继续下坠,只是幅度逐渐变小。 镜子还能支撑下去,可是镜子外围不断有剑气流泻直下,被持续不断的剑气浸透,少年身躯已经摇摇欲坠。 他只得心念一动,从袖中滑出一张压箱底的保命符箓,珍藏多年,此时用出,心疼到脸庞都有些狰狞。 金色符箓先是黏在白衣袖口之上,然后瞬间融化,很快崔瀺那一袭白衣的表面,就流淌满金色符文,细听之下,竟有佛门梵音袅袅响起,白衣如水纹滚动,衬托得少年崔瀺宝相庄严。 这张符箓极其特殊,若说金粉、朱砂是最主要的画符材料,那么有一些可遇不可求的材料,一旦制成符箓,符箓蕴含的种种效果,妙不可言,比如崔瀺这一张,就是以一位西方佛国金身罗汉的金色鲜血,作为最主要的画符材料,而且这位得道高僧差点就形成了菩萨果位,因此血液呈现出金色,浇注在金粉之中,在符箓之上书写经文,即可化为一张佛法无穷的金刚护身符,便是陆地剑仙的倾力一击,都能够抵挡下来。 少年崔瀺如何能够不心疼? 祭出这张价值连城的保命符后,少年心中略作计算,便轻松算出剑气至多让镜面崩碎,而镜子本身不会损坏,以后只要每逢雷雨之夜,去往电闪雷鸣的云海之中,接引雷电进入镜面,过不了几年,这柄雷部司印镜就可以恢复如初。 如此一来,崔瀺心中大定,略微歪斜手臂,胡乱擦拭了一下脸上鲜血,“奇耻大辱,差点坏了我这副身躯金枝玉叶的根本!” 崔瀺闭上眼睛,开始默默蓄势。 只等这道剑气将散未全散的某个关键瞬间,就是他杀上井口的时机。 他当然不会等待剑气全部散尽。 若是等到剑气彻底消逝,一旦被上边的陈平安发现自己没死,那泥瓶巷的泥腿子说不得,还真有后续的阴招险招。 毕竟此时的自己,无论是修为,还是身躯,都经不起任何一点意外“推敲”了。 真是大道泥泞,崎岖难行! 少年心中大恨。 当初小镇之行,是国师崔瀺自认为的收官之战,因为涉及到证道契机,他不惜神魂对半剥离,寄居于另外一副身躯皮囊,以少年形象大大方方离开大骊京城。 原来以为哪怕断不掉文圣先生、师弟齐静春这一脉文运,也能够以泥瓶巷少年作为观想对象,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砥砺心性,补齐最欠缺的心境,从而帮助自己一鼓作气破开十境,便有望重新返回十二境巅峰修为,甚至借助大骊推广自己的学识,只要他年自己的事功学问,能够遍及半洲版图,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若是一洲之地的儒家门生,皆是我崔瀺之门生弟子,裨益之丰,无法想象。 在当时看来,不管如何计算,崔瀺都能够立于不败之地,无非是获利大小的区别。 但是如何都没有想到,齐静春真正选中的嫡传弟子,不是送出春字印的赵繇,不是送出仅剩书籍的宋集薪,甚至不是林守一这些少年读书种子。 而是那个名叫李宝瓶的小姑娘,是一个女子!女子如何继承文脉?女先生,女夫子?就不怕沦为天下人的笑柄?不怕被儒家学宫书院里的那些老人,视为头号异端? 更没有想到齐静春代师收徒,将他崔瀺和齐静春两人的恩师,文圣的遗物,转赠给了少年陈平安。 如此一来,不但文脉没有断绝,薪火相传到了李宝瓶这一代,而且使得原本欺师灭祖叛出师门的崔瀺,重新因为陈平安,再次与文圣绑在一起。 这使得误以为胜券在握的崔瀺,心境瞬间彻底破碎,加上无形中的文运牵引,一跌就跌到第五境修为,若非之后跟杨老头达成盟约,习得一门失传已久的神道秘术,补全了崔瀺本身钻研的一桩秘术漏洞,得以快速温养魂魄,如枯木逢春,修为开始回流上涨。 但这种秘法,存在一个致命缺点,积攒而成的修为,是“假象”,用完一次就会被打回原形。除非一口气突破十境,跻身上五境之后,就可以“假作真时真亦假”,虚实不定,真假混淆,便是另外一番天地。 到达这座郡城秋芦客栈的时候,少年崔瀺的“假象”境界,其实已经重新临近九境,这才有机会以兵家“请神”的手段,请出一尊儒家圣人的金身法相。境界是假的,手段是真的。所以这才让寒食江水神吓得肝胆欲裂,否则以青袍男子统率北地水运数百年的阅历和城府,不吃足苦头,怎么可能被崔瀺驯服得像条溪涧小鲶? 井底下。 从井口倒下来的暴雨剑气,犹然咄咄逼人,剑光被镜面撞得四处飞溅。 白衣少年几乎已经双脚踩在井底水道的底部,井水和与大江相通的城中地下水,早已被剑气蒸发殆尽。 少年崔瀺在心中开始倒数。 他不想杀陈平安,千真万确,最少暂时是如此。 因为崔瀺更像是在拔河,希望将少年拉扯到自己的大道之上。最少短期之内,崔瀺不但不会祸害陈平安,反而会尽可能帮助陈平安增长修为,最多就是悄然改变陈平安心性,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最终成为他崔瀺的同道中人,万一陈平安运气不错,将来有希望继承崔瀺的衣钵,崔瀺也不会拒绝。 但是崔瀺是真的想杀李宝瓶。 因为一旦这个小女孩以后成长起来,而崔瀺毕竟与陈平安犹有牵连,李宝瓶遭受的骂名、排挤越多,崔瀺的大道修为,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这对于追求尽善尽美的崔瀺而言,是绝对无法忍受的事情。 少年崔瀺觉得这是根本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我哪怕再想一个居心叵测的坏人,可若是要杀你陈平安,何苦来哉一路装孙子?分明于你是无害的。 你陈平安凭什么因为一点猜测,就要对我痛下杀手?! 凭什么你自己觉得我会对三个孩子包藏祸心,就可以出手杀人,丝毫不拖泥带水? 那你小子算什么正人君子?那齐静春一向推崇君子,为何被齐静春看重的你,偏偏如此不讲道理?老头子又凭什么让我跟你学做人?!我崔瀺曾是文圣首徒,曾经传授齐静春学问,论儒家道统之中的地位,我崔瀺高出贤人君子,何止一筹?而你陈平安如此凭心做事,老头子的眼光,真是一如既往的糟糕啊。 齐静春帮你挑来挑去,还不是等于帮你挑了第二个崔瀺? 双脚触及石板的少年崔瀺,继续在心中倒数,伺机而动。 心胸间同时涌起一阵快意。 哈哈,如此更好,这意味着我脱离困境后,慢慢折磨你之余,最少会让你陈平安苟且偷生,留着你一条性命,你以后跟随我走那条大道,会走得更加自然顺畅。这么说来,你小子的运气不算太差。 再者,那个死老头子在崔瀺身上种下的文字禁锢,只针对陈平安一人,不许崔瀺对陈平安有任何歹念,否则就要受那鞭笞诛心之苦,除此之外,倒是不曾约束其它行径。这与老头子的学问,勉强算是一脉相承的,讲究事事追本溯源,正本清源之后,方可在道德文章、为人处世上开枝散叶。 将来我崔瀺要你亲眼看着齐静春的嫡传,那个叫李宝瓶的小姑娘,是如何死在你面前的,并且要你晓得何谓大道之争,她又是为何而死的! 时机已到! 崔瀺抵住镜子的双臂早已血肉模糊,深可见骨,只是毫不在意,“剑气如虹是吧?瀑布倒挂是吧?给老子起开!” ———— 可是就在崔瀺自以为得逞的前一刻,就只有这么一点毫厘之差,双脚扎根,稳稳站在井口上的草鞋少年,终于蓄势完毕,虽然神魂摇荡,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痛入骨髓,所以只能轻轻颤声道:“走。” 第二道瀑布倾泻而下。 你大爷的陈平安,老子就被你害死在这里了。 这是少年崔瀺当时的唯一念头。 陈平安在井口上摇摇欲坠。 ———— 在这之前。 陈平安今夜第二次坐在凉亭,当时他和做噩梦惊醒的李宝瓶,在凉亭对坐,有一缕无缘无故的清风吹拂小凉亭。 少年记起一事,有些心酸,同时跟随李宝瓶一起闭上眼睛,仔细聆听檐下铁马风铃声。 少年当时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齐先生,如果檐下风铃的声响,是偶数,就放一放,忍着那个姓崔的。可如果是奇数,我就出手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觉醒 叮咚,叮咚,叮叮咚。 第七声之后,再无声响。 于是在红棉袄小姑娘离开凉亭后,少年站到了井口边沿上。 ———— 在更早的时候,在草鞋少年离开小镇之前。 那次在杨老头的提醒下,陈平安拿着雨伞离开杨家铺子,去把伞那位登门拜访杨老头、以及送给他两方山水印的学塾先生。 一大一小走在小街上。 “君子可欺之以方。这句话,你可以说给杨老前辈他们听。” “以后遇事不决,可问春风。嗯,这句话,你只要留在心头就好了,以后说不定用得着。但是我希望用不着。” 说完这句话后,双鬓霜白的读书人,难得不像在学塾传授学问时那么古板严肃,眨了眨眼,望向少年,和煦笑着。 在少年带着小姑娘一起离开小镇时。 有某位青衫儒士的最后一点魂魄,在去过了天外天某座大洞天之后,回到人间,与草鞋少年和红棉袄小姑娘,并肩而行一段距离后,便停下了脚步,望着那位师弟和自己弟子的背影,不再相送。 读书人最后默默挥手作别之时,随着这一次轻轻挥袖,有一股春风萦绕少年四周,悄无声息,久久不散。 井中。 连同那柄雷部司印镜一起,少年崔瀺被狠狠砸回井底,整个人蜷缩在一起,躺在干燥至极的青石地板上,尽量躲在镜面底下。 虽然竭尽全力,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可其实崔瀺心底,已经万念俱灰了。 镜子巨震不已,带给下边的白衣少年,巨大的冲撞力,以及剑气流淌过镜面后的剑气“水流”,带给少年身躯的巨大灼烧感,都让他开始意识模糊。 就在闭眼的瞬间。 老秀才烙印在少年崔瀺神魂之上的禁锢,竟然消失不见了。 白衣少年精神一振,如人久旱逢甘霖后,格外精神奕奕,崔瀺哪里还敢留有余力,此时不拼命更待何时,“哈哈,天助我也!老头子,你竟然也会出现这种纰漏失误!老不死你也会有弄巧成拙的一天,真真正正是天助我崔瀺,天无绝人之路!” 只见一个个充满浩然正气的金色大字,被满脸痛苦扭曲的崔瀺,一点点从神魂之中被剥离而出,这种让人意念无处可躲的痛楚,可比千刀万剐还要来得恐怖。 可是崔瀺头脑愈发清明,“圣人教诲,以文载道”,白衣少年驾驭那些暂时无主的金字,去撞击那道剑气瀑布。 金字与剑气相互撞击。 竟然没有半点声势可言,但越是如此沉默,更让人惊骇窒息。 不再是任何气力、威势之争的范畴了,而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大道之争。 这条瀑布。 终究是一缕“极小”剑气罢了。 而那些金字,也只是被人临时借用而已。 两者僵持不下,最后竟然像是要凑巧打出一个势均力敌的局面。 好似两军对垒,落得一个两败俱伤,皆是全军覆没。 崔瀺在察觉到机遇之后,早就没有束手待毙,开始小心翼翼坐起身,然后一点一点蹲起,最后总算是被他弯腰站立。 他向一侧挪步,镜面瞬间歪斜,将最后剑气全部倒向井口内壁另一侧,白衣少年干脆随手丢了那把古镜,双脚点地,整个人冲天而起,然后身形瞬间消失不见,只有愤恨至极的阴沉嗓音,不断回荡在古井之内:“你现在就算有第三道剑气,你也来不及了!” ———— 陈平安站在井口,双手剑炉立桩,在最后一道剑气离去之后,就准备以拳法迎敌。 那部撼山谱,曾在开篇序文里头,清清楚楚开宗明义:“后世习我撼山拳之人,哪怕迎敌三教祖师,切记我辈拳法可以弱,争胜之势可以输,唯独一身拳意!绝不可退!” ———— 与此同时。 雅静小院内,红棉袄小姑娘在屋内再度惊醒,不是做噩梦,而是被一把槐木剑给拍醒的。 迷迷糊糊的李宝瓶蓦然瞪大眼睛,之前是破窗而入的木剑,在空中迅速凌空刻画了一个齐字,然后嗖一下飞掠向门口,李宝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床,靴子也不穿了,赤脚奔跑,打开屋门后,跟着木剑来到小师叔住的屋子,因为陈平安尚未回来,所以没有拴门,先前就被飞剑一下子撞开了,李宝瓶此时跟着飞剑冲入其中,看到它指了指那只背篓。 李宝瓶最后在飞剑的指指点点之下,掏出一块小师叔藏起来的印章,打开后发现是那方小师叔只给她偷偷看过一次的“静心得意”印,飞剑这才使劲“点头”,迅猛飞向屋外。 小姑娘握紧这方先生送给她小师叔的静字印,跟着当初莫名其妙出现在背篓里的槐木剑,一路飞奔到凉亭,她熟门熟路地跃出凉亭,跑向小师叔所站的井口那边。 刹那之间,李宝瓶手中的印章,自己挣脱开她的掌心,迅猛掠向井口那边,高过她小师叔的脑袋,然后沉闷至极的啪一下。 井口上方,有人撕心裂肺:“又来?齐静春我干你大爷!阴魂不散,你他娘的有完没完?!” 就看到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井口上空的白衣少年,额头上被一方印章重重砸中,整个人倒飞出去,摔在地面上。 一身修为点滴不剩的白衣少年,在昏死过去的前一刻,喃喃道:“齐静春,算你狠,我认输。” 陈平安瞪大眼睛,只见那块“静心得意”印,在砸中白衣少年的额头后,先是一个反弹,然后在空中凝滞不动,最后像是被人牵线一般给扯了回去,只不过那边扯线之人的力气小了点,静字印在空中晃晃悠悠,高高低低,速度不快。 陈平安追寻着它的轨迹,看到自己和李宝瓶之间,悬停有那柄槐木剑,有一个身高跟尾指差不多的金衣女童,四肢趴开,躲在飞剑下边,手脚死死箍住木剑,此时好不容易爬起,站起身后,那模样玲珑可爱的金衣女童,站到了剑身上,它晕头转向,脚步跟醉汉似的晃来晃去,看来这趟御剑飞行的经历,算不得如何美好。 那方静字印落在木剑上,印章有些沉,一下压得剑尾翘起,金衣女童整个人滑向印章,手忙脚乱。 李宝瓶之前同样没有察觉到金衣女童的存在,此时见着了,只觉得有趣,便脚步欢快地飞奔过去,双膝微蹲,双手托住槐木剑首尾两端,近距离凝视着那个试图躲避的小家伙,金衣女童愣了愣,似乎天性十分羞赧,伸手捂住脸庞后,双脚并拢,笔直蹦跳起来,落地后竟然身形没入了槐木剑,就此消逝不见。 陈平安不明就里,不愿在这件事上纠缠不休,沙哑提醒道:“宝瓶,木剑丢给我,印章你先收好。” 李宝瓶立即收起好奇心,知道当务之急,是收拾那个姓崔的家伙,抓住印章后,轻喝一声,向小师叔使劲丢出槐木剑。 只是小姑娘的力道,有些掌握不准,槐木剑有些偏离陈平安所站位置。 “转过身去!” 陈平安跟李宝瓶吩咐一句,随即脚尖一点,一步跨向老水井的左侧井口,踩在井口边沿上,精准握住木剑后,继续向前一大步,落地后,对着白衣少年心口就是一剑刺下。 就在此时,陈平安手中槐木剑,露出金衣女童的上半截身子,泫然欲泣,充满了后悔愧疚,对他使劲摇头摆手,仿佛是要阻止陈平安杀人。 可是陈平安从接剑到出剑,极其果决,一气呵成,等到金衣女童现身的那一刻,木剑剑尖已经抵住白衣少年的心口,陈平安因为常年烧瓷拉坯的缘故,对于力道的掌控,堪称精微,哪怕有心收手,可是从体内气机运转、手臂肌肉伸缩到木剑携带的惯性冲劲,都容不得陈平安无法改变结局。 一位背负棉布行囊的老秀才突然凭空出现,“还好还好,真是差点就给人阴了一把。” 随着老秀才在千钧一发之际的横空出世,少年崔瀺像是被人拎住脖子往后一拉,瞬间站定,虽然仍是晕厥状态,却腰杆挺直,站如青松,顺势躲过了被陈平安一剑穿心的下场。 老人看着迅速后退的草鞋少年,一手横剑在身前,一手将李宝瓶护在自己身后,少年握剑的手法,生疏而别扭,大概就像是山野樵夫握住毛笔吧,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老人感慨道:“就是你啊。” 陈平安如临大敌,丝毫不敢掉以轻心,轻声道:“宝瓶,你等下一有机会就跑,不用管我。” 陈平安发现李宝瓶扯了扯自己的袖子,三番两次,心中有些惊奇,侧身低头望去,“怎么了?” 小姑娘脸色僵硬,抬起手臂,指了指陈平安身后那边,张了张嘴,口型像是在说两个字,“有鬼。” 腹背受敌? 陈平安心弦紧绷,等他望去,满脸呆滞,少年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确定自己没认错后,背对着老秀才和白衣少年,既不敢明着说什么,以免给人偷听了去,反而害了这位神仙姐姐,可又实在着急,少年欲言又止,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李宝瓶偷偷握住小师叔的袖子,看了眼那个和颜悦色的老人,又转头看了眼那个神出鬼没的女鬼。 比起上次见着那个嫁衣女鬼,今夜这位身穿白衣白鞋,手里提着一株雪白色的……大荷叶?李宝瓶有些犯嘀咕,外边世道的女鬼,都这么清新脱俗吗?想当年大哥曾经被自己胁迫,不得已说了好些个鲜血淋漓的鬼故事,那里边的红粉骷髅、水鬼河妖等精怪鬼魅,那可是动辄剖人心肝吃人血肉,模样和作态都是极其骇人恐怖的。 哪里会像眼前这位啊,比先前那位嫁衣女鬼还要来得美丽动人。 她身材高大,却依旧给人苗条蕴藏的天然美感,满头瀑布似的黑亮青丝,从身后绕至胸前,用金色丝巾挽了一个结,显得尤为娴静端庄。 李宝瓶只觉得眼前高大女子,真是又高又好看,让她十分羡慕,小姑娘悄悄踮起脚跟,很快又灰心泄气地踩回地面。 高大女子的眼中,仿佛只有陈平安。 她笑眯眯道:“等下我们要跟人打架,不用怕那个老头子,只会一点挨打功夫而已。” “放心,这位姐姐不是坏人,是我们自己人!” 陈平安先安慰身边李宝瓶,重新抬头后,终于忍不住小声问道:“不是说不能离开小镇吗?万一被各方圣人察觉,你怎么办?” 高大女子抖了抖手腕,手中那支荷叶轻轻晃荡,语气温和缓慢,她有一股让人心安的气度,“你知道有个地方,叫莲花洞天吗?” 陈平安猛然记起宁姚,点头道:“以前有人跟我说起过,那里是道教祖师爷散心的地方,虽然只是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但是那里的荷叶,哪怕最小的一张荷叶叶面,都要比咱们大骊京城还要大。” 女子莞尔笑道:“没那么夸张,像我手里这株荷叶,若是现出它的本相,就是差不多方圆十里多一些的面积,当然那里最大的荷叶,肯定比大骊京城要大许多。这些荷叶,能够遮蔽天机,简单说来,就是让三教圣人和百家宗师,都没办法发现我的动向。” 她看到陈平安满脸疑惑,微笑解释道:“我们见面那次,当时我手里还没有这件好东西,是齐静春离开人间之前,去了趟天外天,找到道祖,跟那个老不死一番讨价还价,才帮我讨要了这把荷叶伞,至于齐静春付出了什么,我不清楚,毕竟‘静’这个本命字,犯了忌讳,在道教的道统内部,有很多人对此心怀不满,所以可以肯定,齐静春离开这座浩然天下,那趟莲花洞天之行,代价不会小。” 说到这里,便是高大女子,眼神也出现一抹恍惚,有些由衷佩服那名儒家门生。 在齐静春从天外天返回人间后,他们有过最后一场闲聊。 “这张荷叶?” “是我去了趟天外天,从那座莲花洞天摘下来的,能够帮助你离开此地,同时不会惊扰天地大道,不用担心圣人探询。” 第一百七十九章 武训 红棉袄小姑娘虽然出现短暂的气馁,可她是李宝瓶唉,很快就斗志昂扬,不动声色地挪开脚步,偷偷摸摸从高大女子的左手边位置,绕到她身后,再走到她右手边,看看她的衣裳,瞅瞅她的大荷叶,李宝瓶觉得还是好看,真是美。 听过了崔瀺的骂娘和老人的训斥,陈平安琢磨出一些意味来,可仍是不敢置信,咽了咽口水,对高大女子小声问道:“这位老先生,是齐先生的先生?是那什么文圣?儒家的大圣人?” 难怪这一路走得如此跌宕起伏。会遇上戴斗笠的阿良,风雪庙的陆地剑仙,当然还有这个姓崔的。 高大女子点头笑道:“是这样的。” 女子真身,是石拱桥底下所悬的老剑条,孕育而出的剑灵,在近万年的漫长等待期间,她曾经亲眼见证了最后一条真龙的陨落,那场可歌可泣的落幕之战,三教和诸子百家的大练气士,联袂出手,仍是死伤无数,战死之人的尸体如雨落大地,魂魄凝聚不散,连同真龙死后的气运,混淆在一起,最后造就了骊珠洞天,却被她视为稚童打架、孩子儿戏。 这位剑灵从头到尾全在冷眼旁观,偶尔眼前一亮,就偷偷拾取几件漂亮好看的物件,神不知鬼不觉。 她本以为自己的余生,要么就是睡觉,要么就是打着哈欠,观想那些气势恢宏的远古遗址,在其中飘来荡去,比孤魂野鬼还不如,就这么一点点在光阴长河里随波逐流,等待灵气涣散殆尽的那一天。 但是在骊珠洞天破碎之际,她挑中了陈平安作为第二任主人,不是天生大剑仙胚子的宁姚,不是来历不俗的马苦玄,更不是什么谢实、曹曦这些土生土长的小镇天才。 这一切,齐静春功莫大焉。 先是那一夜,齐静春独自一人枯坐廊桥到天明,就在那块风生水起的匾额下边,为的就是说服她睁眼看一看泥瓶巷少年,哪怕一眼都好。 其实剑灵的第一眼感觉,是没有感觉。 她实在是见过太多太多惊奇了。 所以她无动于衷,对她而言,骊珠洞天破碎下坠也好,天道反扑百姓遭殃也罢,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可她确实有一点好奇,齐静春这么一个被誉为有望立教称祖的读书人,为何偏偏选中一个连书都没读过的孩子。 所以她在那天之后,多看了少年几眼,仍是没觉得如何。 后来她实在无聊,终于记起在齐静春离去之时,凭借小镇圣人的身份,截留下了骊珠洞天最近十多年光阴长河之中的——“一抔水”,它被齐静春以大神通捞取起来,放在了廊桥底下。 于是她有一天,闲来无事,总得找点事情做不是?便开始现出真身,悬停在廊桥底下的水面上,她一边梳理头发,一边观水。 全是那个泥瓶巷少年的点点滴滴。 有伏线千里的幕后谋划,有市井巷弄的鸡毛蒜皮,有包藏祸心的善举,有无心之举的祸事,有家长里短有悲欢离合,有伤心有诚心,有人生有人死。 她觉得挺有意思,比看一群孩子打打杀杀、围殴一条小虫有意思多了。 比如屁大一个孩子,背着差不多有他大半人那么高的背篓,说是要去上山采药,然后还没上山,就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又比如孩子站在小板凳上,手拿锅铲碎碎念,今晚一定要烧一顿好吃的,不咸不淡刚刚好。 还比如那个跑着离开糖葫芦摊的孩子,一边跑一边流口水,只能努力想象着小时候尝过的滋味。 最后比如那个孩子为了活下去,大中午都在溪水深处钓鱼,全然不知神仙难钓中午鱼的道理,晒得比黑炭还黑。 剑灵知道这些皆是苦难,但是她又从来不觉得这是什么难熬的苦难。 因为剑灵曾经跟随她的主人,征战四方,尸山血海,满地神只的残骸,能够堆积成山。那些大妖的妖丹,能够一次性串成糖葫芦,吃起来嘎嘣脆。那些化外天魔的身影,遮天蔽日,一剑摧破。 所以齐静春再次找到她后,她仍是不愿点头。只是齐静春这么会说道理的圣贤,都无计可施的时候,齐静春重新收回了那一抔光阴水,在廊桥上轻轻倒入龙须溪水,那些画面缓缓流淌,从为了送信身形匆匆的少年陈平安,最后回到在神仙坟里、祈求娘亲身体平安的孩子陈平安。齐静春在倒水的第一时间,就决定不再坚持说服剑灵。 他开始走向廊桥一端,恰恰是他大失所望的最后关头,有一句无心之语,总算略微打动了铁石心肠的剑灵,“我们都对这个世界很失望啊。” 剑灵不动声色,那抔水即将全部融入溪水,最后一幕是孩子在泥瓶巷与父亲告别,“爹,我五虚岁,是大人啦!” 剑灵望向那个背影,说道:“让他走一趟廊桥,如果他能够坚持前行,我可以考虑。” 齐静春震惊转头,随即开怀大笑,使劲点头,“我相信陈平安,请你相信齐静春!” 男人大步走下廊桥台阶,两只大袖子晃得厉害,仿佛里头装满了齐静春的少年时光。 剑灵被少年一句问话打断思绪。 少年小心翼翼问道:“既然是齐先生的老师,那我们能不能不打?” 剑灵松开手中的雪白荷叶,它先是飘向高空,然后一瞬间变得巨大,足足撑起了方圆十里的广阔天幕。 她摇头道:“为了齐先生,你必须要打这一架。” 陈平安挠头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既然跟齐先生有关,你又这么说了,我相信你……” 少年停顿片刻,眼神坚毅,凝视着高大女子,咧嘴笑道:“打就打!” 她会心一笑,转移视线,望向那个还在拖延的老头子,为了解开绑缚卷轴的那个绳结,就花了大半天功夫,这会儿还在嘀嘀咕咕呢。 “我曾经只知道躲在书斋里做学问,错过了很多,走出功德林后,就想要尝试一下以前不敢想象的生活,比如痛快喝酒,跟人粗脖子吵架,吃辛辣的食物,光膀子下水游泳,就这么一路走过了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的名山大川……” 她打趣道:“文圣老爷,还没完呢,脖子横竖挨一刀,嗯,是一剑,你这么拖着毫无意义。” 老人悻悻然道:“我这不是等着你们俩改变主意嘛。” 她眯眼冷声道:“老家伙,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老秀才呵呵一笑,“老家伙?” 她笑容愈发温柔,“我记下了。” 老人破罐子破摔的意思,“打就打,谁怕谁。真以为我打架不行啊,那只是对比我吵架的本事。” 老秀才总算解开绳结,手腕一抖,那幅画卷啪一声,横向铺展开来,斜斜坠向地面,老人一手持画卷这一端,这幅山河长卷是真的长,瞬间铺面了水井四周的地面,陈平安先前想要挪步,被高大女子按住肩膀,让他不用动。 胆大包天的李宝瓶干脆就蹲在地上,仔细观摩起来,不忘伸手这里戳戳那里点点。 加上站在老人身后的少年崔瀺,此时帮老秀才捧着行囊。 老人轻喝道:“收!” 依旧是老水井这边,蹲在地上研究那些山山水水的李宝瓶蓦然惊醒,铺在地上的画卷没了。 而且小师叔和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女鬼姐姐,以及先生的先生,她该称呼为师祖的老人,一起消失不见了。 她抬起头望去,恢复成了一支卷轴,安安静静悬停在空中。 少年崔瀺对此并不感到奇怪,站在原地乖乖捧着行囊,一脸哀莫大于心死的愤懑表情。 她猛然站起身,高高举起那方印章,大声问道:“姓崔的,我小师叔呢?!你不说我拍你啊!我出手揍人从来没轻没重的,不小心拍死你我不负责的啊!” 崔瀺看了眼小姑娘,脸色漠然,点头道:“你拍死我算了。” 挑衅是吧? 白衣女子就算了。你这个坏蛋也来? 李宝瓶愣了愣,然后大怒,二话不说就一阵撒腿飞奔,绕过画卷后,个子比白衣少年矮的她,一个身形敏捷的跳跃,手中印章啪一声重重砸在崔瀺脑门上。 少年崔瀺满脸匪夷所思,眼神痴痴,伸手摸了摸更加红肿的额头,他突然就丢了行囊,蹲在地上,抱头喊道:“这日子没法过了,谁都能欺负老子啊!” 小姑娘没来由有些愧疚,握住印章的手绕到身后,将作案工具悄悄藏了起来,然后就开始去研究那画轴,希望能够把小师叔找出来。 ———— 陈平安环顾四周,有点类似当初被剑灵第一次扯入“水底”,四周皆是茫茫虚无,因此衬托得某些“实物”显得格外“实在”,比如眼前远方,有一堵高墙,不管陈平安怎么伸长脖子,都看不到墙壁的尽头。 站在他身边的白衣女子,伸手握住那把被金色丝结挽在一起的青丝,笑道:“这既是在山河卷里,也是在文圣的意识之中,说起来比较复杂麻烦,你只要知道在这里出剑,你我都可以没有后顾之忧,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答应老头子的一个原因,要不然当时就在河畔大崖上开打了。” 她另外一只手突然按住陈平安的肩头,“现在这里是太近了,所以你看不到真身面貌,我带你后退一些,先退个八百里好了。” 陈平安感觉整个人都在风驰电掣,倒退出去不知道多远,最终站定后,少年顾不得身体的不适和气府的沸腾,张大嘴巴,望向“那座山”,八百里之外遥遥远望的一座山,还能如此巨大? 家乡披云山跟它比起来,应该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土堆? 高大女子脸色肃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圣答应在这里打架的话,可以给你一点额外的待遇。” 陈平安已经被震惊得无以复加,有些口干舌燥,“啥?” 她凝视着少年的那双眼眸,“在这里,你出剑之时,会拥有类似十境练气士的修为。当然,这是假象,但却是极其真实的假象。我希望你置身其中后,能够仔细体会,这对你将来的修行……没什么用处。” 她自己被自己逗乐,忍俊不禁道:“好吧,我只是想要让你知道一件事,别光顾着练拳,尤其是老是觉得练拳就是为了活命,那也太没出息了,怎么可能志向只有这么点大?你想啊,你是谁?” 陈平安呆呆回答:“陈平安?” 答非所问就算了,关键是你不是陈平安还能是别人? 她弯下腰,揉了揉少年的脑袋,“除了是陈平安,还是我的主人啊。” 少年有些难为情。 大山之巅,有老人愤愤道:“好嘛,之前着急得很,现在不急啦?” 剑灵深呼吸一口气,指了指那座山岳,“那是中土神洲最大的一座五岳高山。” 陈平安点点头。 她望向远方山岳,眼神炙热,“那么如果山岳挡住你的大道,你该怎么做?” 陈平安轻声道:“爬过去。” 她嘴角翘起,并不恼火,又问道:“但是当你手中有剑呢?” 陈平安想起自己手持柴刀开路的场景,问道:“开山而行?” 她大笑道:“对!” 高大女子大踏步向前走出,站在陈平安身前,她伸出并拢手指,在身前由左到右缓缓抹过。 一点极小极小的光亮,在最左边的位置,骤然爆开。 如日当空。 然后一直蔓延向右边。 刺眼至极的光亮每多绽放一寸,高大女子的身影就黯淡消逝一份。 最终,陈平安看到前方悬停有一把无鞘长剑,像是等人握剑已经千万年了。 光线已经散去。 少年缓缓前行,握住了长剑的剑柄。 一瞬间,握住长剑的草鞋少年只觉得天翻地覆,所有气府窍穴都在震动,身体四周气流絮乱,吹拂得少年几乎睁不开眼睛。 陈平安闭上眼睛,心有灵犀道:“同行!” 长剑疯狂颤鸣。 如秋蝉在最高枝头,对天地放声!... '' 本章完 查看折叠信息 第一百五十一章少年有剑砍山岳 p老秀才站在山顶一块巨石上,山风吹拂,双袖飘荡,猎猎作响。 此时迎风高立的白发老人,哪里还有半点寒酸气? 老秀才望向八百里开外,骤然亮起的那一点光芒,哪怕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仍是让老人感到有些刺眼,老人微微点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剑锋比起传闻,要钝了许多,但是内里蕴含的锐气,衰减得不算多。厉害,真是厉害,悠悠然万年时光,沧海桑田,还能够拥有如此分量的精气神。但是……” 老秀才很快笑道:“我会凭借此山,让你们知难而退的。打架这种事情,终究是能少打就少打,伤和气嘛。” 老人脚下的这座被他观想入画的山岳,名头大到不能再大。 第一百八十章 囍半 一直坐在地上发呆的崔瀺斜瞥一眼小姑娘和画轴,没好气道:“就算天塌下,这幅画卷也不会有丝毫折损。知道什么叫天塌下来吗?中土神洲曾经有个无名氏,一剑就将天河捅穿了,直接将一座黄河洞天的无穷水流引下来,远远看去,就像天幕破开一个大洞,水哗哗往下掉, 这才造就出了天下十景之二的‘黄河之水天上来’,以及位于彩云间的白帝城,白帝城的城主,那可了不得,是少数几个胆敢以魔教道统自居的枭雄,风流得很,我曾经有幸与之手谈,就在白帝城外的彩云河之中,被誉为彩云十局,输多胜少,不过虽败犹荣,毕竟那杆写有‘奉饶天下棋先’的旗帜,已经在白帝城城头树立六百多年了,有资格跟城主对弈的棋手,屈指可数……” 小姑娘不爱听这些有的没的,气恼道:“你说这么多显摆什么呢,我说画轴破了就是破了!如果我赢了,让我用印章在你脑门上再盖个章?敢不敢赌?!” 赌博? 崔瀺立即来了兴致,颓丧神色一扫而空,猛然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笑问道:“我赢了如何?” 李宝瓶大方道:“小师叔如果从画卷里出来,还是要坚持杀你,那我回头帮你收尸!你说吧,要葬在什么地方,咱们小镇神仙坟那边如何?我经常去,那里路比较熟,能省去我许多麻烦……” 崔瀺龇牙咧嘴,伸手道:“打住打住,如果赢了,你帮我说服陈平安,不但不可以杀我,还要收我做弟子。” 之前离开老井的瞬间,他被齐静春的“静心得意”印重重砸中额头,彻底打散了这副皮囊的最后“一点浩然气”,从五境修士真真正正跌落为凡夫俗子,果然如齐静春当初在小镇袁氏老宅所说,一旦不知悔改,自有手段让他崔瀺吃苦头。 但是东宝瓶洲大势如此,大骊南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况且崔瀺自身所走的大道,没有回头路,容不得退缩半步,因此哪怕当时就确定齐静春留有后手,崔瀺还是该如何做就如何做,至多就是行事说话更加小心一些。 但是不管如何,少年崔瀺也好,身在京城的国师崔瀺也罢,不管如何性情奸诈、嗜血成性、城府厚黑,愿赌服输这点气量,从来不缺。这一点,从拜师入门、求学生涯开始,到沦落到当一个小小宝瓶洲北方蛮夷的国师,崔瀺没有丢掉过。 李宝瓶摇头道:“哪怕我是必赢的,也不会答应你这种事情。” 崔瀺眨眨眼,“这种买卖都不做,以后怎么成为山崖书院的小夫子,女先生?” 李宝瓶一脸鄙夷地看着这个昔年的“师伯”?过了自己的话,像是打死了盘踞在心路上的拦路虎,她可是从来不管“收尸”的,一个蹦跳就过去了,嗖一下就跑到了不知名的远方,去寻找下个对手。哪怕是先生齐静春,曾经对此也很无奈。 小姑娘扬起手臂,晃了晃手里那方莹白印章,“怕不怕?” 崔瀺呵呵笑道:“山野长大的小丫头片子,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李宝瓶缓缓收回手臂,朝印章篆文轻轻呵了一口气,有了准备找地方盖章的迹象。 崔瀺咽了咽唾沫,“李宝瓶,别这样,有话好好说。大家都是儒家门生,君子动嘴不动手。我们可是有同门之谊的。再说了,你就不怕小师叔看你这么骄横,半点没有大家闺秀的贤淑雅静,以后不喜欢你?” 李宝瓶开心笑道:“小师叔会不喜欢我?天底下小师叔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 崔瀺叹了口气,“可是总有一天,你的小师叔会有最喜欢的姑娘。” 小姑娘毫不犹豫道:“那就第二喜欢我呗,还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啊。” 崔瀺一脸看神仙鬼怪的表情,“这也行?” 小姑娘突然露出一模一样的表情,望向崔瀺身后,崔瀺转过头去,以为是出了什么意外,当下他这副身躯可经不起半点折腾了,但是一瞬间崔瀺就心知不妙,身后空无一物,并无异样。 一方印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在了他额头,打得崔瀺当场后仰倒去。 倒地过程中,少年崔瀺悲愤欲绝,这是第三次了! 仰面躺在地面上,崔瀺怒道:“李宝瓶,你再敢拿印章偷袭我,打一次,你就要从第二喜欢掉到第三,以此类推,你自己掂量着办!我崔瀺好歹当过儒家圣人,说话怎么都该剩下点分量,勿谓言之不预!” 这些当然是色厉内荏的骗人话,儒家圣人确实有口含天宪的神通,可对于所传承文脉文运的要求,以及自身浩然气的温养,极为苛刻。 如今崔瀺除了那个方寸宝物里头储藏的身外物,以及一副金枝玉叶的皮囊,其余就是两手空空了,雪上加霜的是,方寸物就像是天地间最狭小的洞天,哪怕是神意与方寸物相通的主人,对于练气士的境界是有要求的,崔瀺身上的那个,就需要本人是最低五境修为,至于其他人强行破开的话,则需要强十境,比如兵家剑修之流,至于十一境修士,打开就很容易了。 道理很简单,方寸物是自己家,但是家门上了锁,五境修为就是主人手里的那把钥匙,一样需要开锁进门。 如果是盗匪蟊贼想要破门而入,不是做不到,但是难度很大。 当下的崔瀺体魄极为孱弱,神魂身躯都是如此,连寻常的文弱少年都不如,将来如果调理得当,才有可能恢复正常人的气力。至于修行一事,就真要听天由命了,得靠大机缘和大福运,但是崔瀺觉得以自己这一路的遭遇来看,能活着当上陈平安的徒弟,就已经很心满意足。 十二境的儒家圣人,跌到十境修士,再跌到五境,最后跌到不能再跌的凡夫俗子。 崔瀺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大起大落落落落。 还敢威胁我? 这家伙不记打啊,连李槐都不如。 李宝瓶气得飞奔过去,蹲下身后,对着少年崔瀺的脑袋,就是一顿迅猛盖章。 雷厉风行,疾风骤雨。 让人措手不及啊。 就连崔瀺这般心性坚韧的人物,在这一刻都觉得生无可恋。 毕竟对手只是一个小姑娘,而不是老秀才、齐静春这些家伙啊。 ———— 山河画卷之中,抡起手臂一剑劈砍下去的少年,落地的时候就失去了意识,被恢复真身的高大女子抱在怀中,她小心扶着陈平安一起席地而坐,双手轻轻搂住身形消瘦的少年,因为金丝结挽住的青丝垂在胸前,遮挡住了少年的脸庞,她便伸手甩到背后,低头凝视着脸庞黝黑的陈平安。 她突然抬起头,神色有些讶异。 属于一方圣人禁制地界的画卷内,出现了一道极其高大的金色身影,屹立于穗山之巅,像是在跟老秀才对话。便是见惯了天大地大的女子,也觉得这位不速之客,委实不容小觑。老秀才大概是不愿意对话泄露,隔绝了感应,她对此不以为意,重新低头,看着酣睡的少年,微笑道:“若是以后成了练气士,皮肤白回来,其实也是翩翩少年郎,算不得俊美,可一个‘端正灵秀’是跑不掉的。” 大岳山顶。 原本高达千丈法相的金色神人,落在山顶后便缩为一丈高的魁梧男子,身披一副威严庄重的金色甲胄,金甲表面篆刻有不计其数的符箓,有些早已失传的古老符文,散发出质朴荒凉的气息,不知道传承了几千几万年,有些虽历经千年依旧崭新如昨日,散发出神圣的光芒,一个个符箓镶嵌于甲胄之中,字里行间,像是一条条金色的河流,那些文字,则如同一座座金色的山岳。 老秀才有些理亏,缩着脖子,故意左右张望。 男子面部覆甲,嗓音沉闷道:“自我担任穗山正神以来,已经满六千年整,这是第一次有人胆敢仗剑挑衅我穗山,秀才,你就没有什么要解释的?!” 老秀才一脸茫然,“说啥咧?” 对于老秀才的脾性,金甲男人知根知底,懒得多说什么,转头望向陈平安那边,皱了皱眉头,“她身上的气息很有渊源,是何方神圣?就是她亲自出手劈砍穗山?” 老秀才小声道:“我劝你别惹她,这个老姑娘的脾气不太好。” 金甲男人淡然道:“我脾气就好?”p老秀才白眼道:“对对对,你们脾气都不好,就我脾气好行了吧。你们啊,一个个就喜欢跟讲道理的人不讲道理。气死老子了!” 金甲神人不知想起了什么,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烟消云散。 老秀才叹了口气,“这件事情的经过,我就不说了,反正跟小齐有关系,你就高抬贵手一回?” 男人默不作声。 老秀才笑哈哈道:“就当你默认了,唉,你这家伙啥都不错,就是脸皮子薄了点,喜欢端架子,你说咱俩什么交情,当年咱们可是一起去偷窥那位山神娘娘的真容,没想到她当时正在沐浴更衣,要不是我仗义,独力承担那位娘娘的滔天大怒,跟她讲了三天三夜的圣贤道理,最终以理服人,好不容易才让她既往不咎,要不然你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男人闷闷道:“闭嘴!” 老秀才知道事情成了,不再得寸进尺,穗山山神的规矩,说是金科玉律都不过分,能够让这傻大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秀才觉得自己还是很厉害的,人便有些飘,指向远处,“对了,瞧见没,那个少年是小齐帮我收的闭门弟子,你觉得如何?是不是很不错,哈哈,我反正是喜欢的,性子像极了我当年,喜欢跟人讲道理,实在讲不通再动手,动手的风范,又像当年的小齐。啧啧,你身上有没有酒?” 金甲男人的审视视线在少年身上一扫而过,“不是齐静春疯了,就是你瞎了。” 老秀才不生气,乐呵呵道:“读书人的事情,你们大老粗懂个屁。” 金甲男人应该算是这座浩然天下,地位最高、势力最大的五岳大神,只不过实力越强,并不意味着能够顺心如意,因为他们这类战力卓绝、地位超然的神灵,尤其是可以不受香火影响的情况下,在浩然天下遭受的规矩约束,往往就越大,老秀才曾经有一段时间,在神像被摆入文庙之前,就负责盯着穗山之内的五座大山岳,这既可以说是清水衙门里的冷板凳,有些时候也可以说是了不得的壮举。 比如老秀才最着名的三次出手之一,就是以本命字将一整座中土大型五岳,镇压得大半陷入地下。 那位靠山极大的五岳正神当场金身粉碎,道祖二徒为此大为震怒,差点就要破开天幕,从天外天那边硬闯浩然天下。 当时还不算太老的秀才,非但没有躲回儒家学宫,反而单枪匹马直奔天上,在两处交界处,跟气势汹汹的道祖二徒当面对峙,读书人伸长脖子,指着自己的脖子,来来来,往这里砍。 那一趟天上之行,读书人混不吝得很。 这也能算好脾气? 真要是好脾气的先生,能教出齐静春、姓左的、崔瀺这样的弟子学生?一个有可能立教称祖,一个离经叛道,一个欺师灭祖。 金甲神人突然问道:“为了一个必死无疑的齐静春,违背誓言离开功德林,连大道根本都不要了,图什么吗?” 贤人违规,君子悖理,各有各的惨淡结局。在儒家道统内,自会有圣人夫子按照规矩教训。 但是圣人违心,下场最凄惨。 老秀才为了一个必死无疑的齐静春,也真是名副其实的拼去了一条老命。 几乎无人能够理解。 明知大局已定,再去做意气之争,毫无意义。 所以这尊金甲神人哪怕见惯了山河变色,仍是觉得匪夷所思。 老秀才摸了摸脑袋,顺了顺头发,微笑道:“我曾经有一问,让齐静春去答。既然齐静春给出他的答案了,我这个当老师的,当然不能连弟子都不如。” 穗山大神冷笑道:“少跟我来这些云遮雾绕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句话不就是你说的吗?既然弟子不必不如师,你这套说辞讲不通。” 第一百八十一章 桃花扇 老道长伸手点了点他,“你啊,死读书。尽信书不如无书,晓得不?” 他气笑道:“懒得跟你废话,走了,自己保重吧。” 他犹豫了一下,“实在不行,就来穗山。” 老秀才摆手道:“穗山那地儿,拉个屎都像是在亵渎圣贤,我才不去。再说了,如今我确实是失去了证道契机,没了先前的能耐,可要说谁想对付我,嘿嘿,只管放马过来。可惜喽,如果我当年就有这份际遇,遇上那个牛鼻子老二的时候,非要抱住他的大腿砍我脑袋,不砍我还不让他走了,哪里会事后吓得两腿打摆子。” 金甲神人摇摇头,是真的没了说话的兴致,他可不愿意跟这个读书人唠叨陈年旧事,反正自打认识老秀才,感觉次次遇见这家伙都必然扫兴,可次次扫兴过后,又难免期待下一次相逢。 奇了怪哉。 老秀才突然喊道:“先别走先别走,有事相求。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儿,你别怕。” 金甲神人二话不说,一道金光拔地而起,就要离开这处地界。 但是下一刻,他就现出原形,悬停在空中。 原来老秀才死皮赖脸地伸手拽住了他的脚踝,跟着他一起悬挂在空中。 他只得重新落地,看着站在一旁笑嘻嘻拍手的老秀才,恼火道:“有辱斯文!有屁快放!” 老秀才搓了搓手,“我这不是刚收了个闭门弟子嘛,给人家的第一印象,估计不太好,就想着弥补弥补,给了见面礼什么的,毕竟很快就要道别了,实在是没机会教他读书,我这心里愧疚啊。” 金甲神人嗤笑道:“帮你准备一样见面礼?可以啊,这简单,我穗山有那把失去剑灵的镇岳剑,要不要送给你弟子?够不够分量?” 老秀才一脸毫无诚意的羞赧神色:“这怎么行,礼物太重了,我哪里好意思收……当然话说回来,好歹是你这个当长辈的一份心意,你要是一定强塞给我的话,我可以让陈平安过个一百年再去取,说不定到时候就提得起来……” 金甲神人深呼吸一口气,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出手的前兆了。 老秀才立即一本正经道:“拔苗助长怎么行,你这个人真是的,有心就好了,就不晓得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我这个小弟子是要负笈仗剑游学的,你随便给一块无主的剑胚就行了,要求就一点,拿来就能用的那种,可别是什么十境修士才有资格碰的,咋样?你这个当长辈的,意思意思?” 金甲神人讥笑道:“我要是不给,你是不是就不让我走了?” 老秀才默默挪动脚步,靠近金甲神人,握住他的手臂,正气凛然道:“怎么可能,我是那种人吗?” 穗山大神无奈摇头,“为了这些个弟子,你真是命也不要了,脸皮也不要了。行行行,我拿我拿!” 他手腕一抖,一颗拳头大小、银块模样的东西,悬浮在两人身前。 老秀才脸色凝重起来,没有急于接手,问道:“你这趟前来,是不是有所图谋?要不然这东西,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带在身上?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宝贝,可对你而言,意义非凡,你要是不说清楚,我不会收下的。” 金甲神人双臂环胸,望向南边,“你以为我是怎么循着蛛丝马迹追过来的?” 老秀才皱眉,“不是你道行高,又与穗山气运相连,我这边动静稍微大了点,露出了破绽,才让你有机可乘?” 金甲神人转过头,问道:“你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 老秀才疑惑道:“你这大老粗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卖关子了?我这儿的假象穗山,虽说被人一剑劈开了,可对你那边又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影响。” 性情刚猛的金甲神人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道:“他娘的!那一剑直接劈砍到老子的穗山去了!你现在跟我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虽然在外人看来那一剑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强弩之末,可是老子的穗山,护山大阵何等森严,全天下有几人,能够只凭一剑就闯入大阵之内?现在整个中土神洲都在议论纷纷,猜测是不是你所谓的牛鼻子老二那边,在暗示什么,或是剑气长城的几个老不死来讨要公道了。” 老秀才目瞪口呆,“这么猛?” 这句话,给金甲神人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滚蛋!”他气得一臂横扫,直接将老秀才的“身躯”给砸飞出去数百里,狠狠跌落在穗山后山的江水之中。 他冷哼一声,一掌拍中那颗不起眼的银块,掠向老秀才落水的地方。 之后,一道粗如山峰的金光,轰然冲开山河画卷的天幕,返回位于中土神洲的穗山。 穗山后山的江河里,老秀才一路优哉游哉狗刨回岸上,肩膀一抖,原本浸透的儒衫瞬间干燥清爽,他摊开手心,看着那块银锭,愁眉苦脸道:“烫手啊。” 机缘一事,先生给学生也好,师父给徒弟也罢,讲究一个循序渐进,从来不是给的越大越好,而是刚好让人拿得住、扛得起、吃得下为佳。 要不然那些个山上仙家的千年豪阀,积攒了那么多雄厚家底,代代相传,开枝散叶,今天这个儿子刚刚成为练气士,就丢给他一件锋芒无匹的神兵利器,明天那个孙子根骨不错,就送他一件动辄断山屠城的法器,如此一来,早就要嗷嗷造反了,凭什么这座浩然天下,都要听你们这些学宫书院维护的规矩? 再者因果纠缠最烦人。 很麻烦。 所以老秀才当时才会偷偷收走那根玉簪子。 事实上,阿良只是没有看出它的真正门道,老秀才将其交给齐静春,自然大有深意,为的就是应付最坏的结果,一旦齐静春真的有一天八面树敌了,好歹能有一个安身之地。 只可惜齐静春到最后,都选择不用它,除了不希望牵扯到功德林的恩师老秀才之外,恐怕亦是保护陈平安的后手之一了。 逼得老秀才必须亲自跑一趟宝瓶洲,见一见他齐静春帮先生收取的小师弟。 而那个时候他齐静春已经死了,哪怕自己先生千里迢迢赶来,对这个闭门弟子不满意,可看在他齐静春的面子上,以老秀才的性子,多半是捏着鼻子都会认下的,以后若是陈平安当真有跨不过的坎,老秀才即便自囚于功德林,但是稍一两句话出去,还是可以的。 但是齐静春算错了一点,就是没有料到自家先生,这么快就离开了功德林。 正是为了他。 一如他为了陈平安。 恐怕这才是真正的同道中人和一脉相承。 老秀才一步跨出,就来到了山顶,感慨道:“小齐啊,护短这件事,你可比先生强太多了。嗯,陈平安这个闭门弟子,先生我很满意。思来想去,我也是在功德林才想通一件事,我正是欠缺这么一个学生啊。” 老秀才蓦然瞪大眼睛,“人呢?” 老秀才急得直跺脚,突然安静下来,一脸坏笑道:“哎呀真是的,我这个弟子岁数还小,哦哦,好像已经十四五岁,不小了,外边好些地方都已经结婚生子了……” 天空某处,女子微笑道:“两次。” 老秀才装模作样地侧过脑袋竖起耳朵,“啥,说啥?我听不清楚啊,我这个人不但耳背,口齿还不清楚,说话总是让人误会……” 难怪曾经能教出崔瀺这么个大徒弟。 只是在声音消失后,老人转头望向某块巨石,上头刻着“直达天庭”四个大字。 老人收回视线,望向山下,“我还是想要好好看着大好河山,一千年太短,一万年不长。” ———— 当陈平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再次坐在了那座金黄色拱桥的栏杆上,拱桥还是像上次那么长,看不到头,看不到尾,四周全是云海涛涛,让人茫然失措。 无法想象一旦失足跌落,会是怎样的下场,会不会粉身碎骨?会不会一直下坠到无尽深渊?会不会因为距离地面的路途太过遥远,如果能够不饿死的话,原本十四岁的少年摔死的时候,会不会已经十五岁了? 陈平安其实一直会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只不过因为没有读过书,显得十分土气罢了。 白衣女子跟陈平安并肩而坐,柔声道:“这里曾经是一处战场,大战落幕的时候,打得只剩下这座拱桥。你看那里,以前有一座东天门矗立在那边的,挺大的,当时在那里负责守门的家伙,是个色眯眯的汉子,身披一挂名为‘大霜’的银色宝甲,人倒是不坏,就是嘴贱了点。我的第一任主人,跟他的顶头上司打了一架,赢了,当时后者有几个帮手在远处观战,可是打得所有人都不敢露面帮忙。” 陈平安顺着她的手指,看到一处空荡荡的地方,偶尔有流光溢彩一闪而逝。 她轻声道:“如今什么都没啦。” 陈平安感有些神往,感慨道:“这样啊。” 她轻轻晃动双脚,双手撑在栏杆上,笑道:“修道修行,辛苦修建长生桥,为的就是修得一个留住,不要变成光阴长河里的一粒尘埃,所以人人都喜欢自称逆流而上。” 陈平安嗯了一声,这句话还是听得懂的,好好活着嘛,谁不喜欢。 她转头笑问道:“走了这么远的路,累不累?” 陈平安认真想了想,“累倒是不累,比起小时候进山采药烧炭,其实还要轻松一些。就是遇到太过奇奇怪怪的人和事情,总是睡不踏实。” 陈平安转头开心笑道:“不过刚才那一觉睡得就很踏实。以前在小镇虽然穷,但是每天倒头就能睡着,如今陪着宝瓶他们一起远游,可不敢这样,就害怕出现什么意外。” 她继续问道:“就没有怨言?” 陈平安想了想,学着身边的神仙姐姐,双手撑栏杆,晃动双脚,望向远方,轻声道:“有啊,比如一个叫朱鹿的女孩子,怎么可以那么不善良。一个身穿嫁衣的女鬼,只因为觉得自己心爱的男人不爱她了,就害死了很多过路的书生,如果当时不是宝瓶他们在身边,我早就使出一缕剑气杀掉她了。” “其它的事情,不好说是怨言吧,谈不上,可还是会有些心烦,比如李槐读书总是不用功,怎么劝也不听,真不知道当初齐先生怎么能忍着不揍他。还有吃过了好吃的山珍海味,这些家伙就一个个不爱吃我煮的饭菜,我其实挺郁闷的,油盐很贵啊,还有我去河边钓鱼,又不能挑时候,经常钓不着几条,每次回去看到他们满脸失望,我就会特别委屈,如果不是想着不耽误你们的游学路程,给我一两天时间去打下窝子,守着夜好好钓,多大的鱼我都能钓起来。” “最近的,就是林守一生气那次,其实我很心虚的,虽说主要是为了他好好修行,可是我是有私心的,因为有人告诉我的长生桥断了,这辈子可能都无法修行了,但是我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一来是答应过神仙姐姐你以后要成为飞来飞去的仙人,二来是我自己也很羡慕阿良他们,就像李槐说得那样,踩着一把剑,嗖嗖嗖飞来飞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多帅气多威风,我当然想啊。” 高大女子安静听完少年的心事,打趣道:“呦,你也会替自己考虑事情啊。” 少年眯起眼尽量望向远方,笑道:“当然,我爹娘去世后,我一直就在为自己考虑,想为别人考虑都很难。其实是遇到你们之后,我才变成这样的,跟人打架,买下山头和店铺,读书识字啊,做小书箱啊,走桩练拳啊,花钱买书啊,挑选路线啊,磨刀喂马啊,每天都忙得很,但是我可不后悔,我很开心!” 陈平安喃喃道:“就是有些想念他们,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 她同样感慨了少年说过的那句话,“这样啊。” 陈平安突然转头低声道:“神仙姐姐,我现在有钱,很有钱!” 她哑然失笑。 只是记起少年的成长岁月,便很快释然。 光是大年三十一定要张贴春联,这么点大的事情,就能让少年碎碎念叨这么多年,那么有了钱,当然是顶开心的事情。 少年突然眼神坚定道:“神仙姐姐,你放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努力做到的。” 她侧过身,伸手放在少年的脑袋上,温柔道:“能够遇见你,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她似乎觉得意犹未尽,干脆弯腰俯身,用额头抵住少年的额头。 单纯的少年只是有些天然害羞,想挠头又不敢。 她笑着收起姿势。 最终,剑灵和少年一个光脚,一个草鞋。就这么一起望着远方,摇晃双腿。 时光流逝,浑然不觉。 假若以今日作为光阴长河的一处渡口,往上逆流而去两万年,若论剑灵杀力之大、杀气之盛,唯她独尊,高出天外! 第一百八十二章 独木桥 老秀才再次走出山水画卷的时候,看到少年崔瀺仍然躺在地上装死,冷哼道:“成何体统。” 崔瀺直愣愣望向天幕,“活着没半点盼头,死了拉倒。” 老秀才走过去就是一脚,“少在这里装可怜,就不想知道为何小齐只是要你跌境,而没有除之后快?” 崔瀺眼神恍惚,喃喃道:“当初你被赶出文庙,齐静春非但没有被你牵连,反而继续境界高涨,本就说明很多问题了,他齐静春早就有资格自立门户,跟你文圣一脉早已貌合神离,所以他自觉没有资格杀我,希望将来由你来清理门户。” 老秀才怒其不争,又是一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说的就是你这种人!我数三声,如果还不起来,你就这么躺着等死算了,大道别再奢望,三!二!二,二……” 崔瀺打定主意不起身。 把老秀才给尴尬得一塌糊涂,只得转身朝陈平安使眼色,帮忙解围。 陈平安点点头,从李宝瓶手中接过槐木剑,大步前行,来到崔瀺身边之后,面无表情地说了个“一”字后,对着白衣少年的脖子就是一剑刺下。 势大力沉,剑尖精准,可能陈平安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在画卷内领略到心稳的意境之后,双手终于跟得上陈平安的心思流转,所以这一剑刺得毫无烟火气,但反而越发凌厉狠辣,杀机重重。 吓得崔瀺连滚带爬赶忙起身。 陈平安收起剑,对老秀才点点头,意思是说老先生你的燃眉之急已经摆平。 老秀才叹了口气,望向陈平安和不远处的白衣女子,“找个地方,说些事情。” 老人转头对崔瀺瞪眼道:“跟上!涉及你的大道契机,你再装模作样,干脆让陈平安一剑砍死算数。” 一行人走向院子,老秀才环顾四周,瞥了眼由那株雪白荷叶支撑起来的“小天幕”,手指掐诀,犹豫片刻,“找间屋子进去聊,陈平安,有没有合适的地儿,能说话就行,有没有凳子椅子无所谓。” 陈平安瞥了眼林守一的正屋,已经熄灯,可能是林守一在凉亭修行太久,筋疲力尽,已经休息了,只得放弃这间最大的屋子,对老人点头道:“去我屋子那边好了,只有一个叫李槐的孩子在睡觉,吵醒他问题不大,林守一是修行中人,应该会有很多讲究,我们就不要打搅了。” 剑灵坐在院子石凳上,笑道:“你们聊,我不爱听那些。” 最后,老秀才,陈平安,少年崔瀺,李宝瓶分别坐在四张凳子上,围桌而坐,李槐躺在床上沉沉熟睡,是个睡相不好的孩子,已经变成横着睡觉了,脑袋垂在床沿外,还能睡得很香, 陈平安熟门熟路地帮他身体板正,把李槐的手脚都放入被褥,轻轻垫好左右和脚那边的被角,好让被褥里头的热气不易流失,最后李槐就像是被包了粽子似的。 陈平安做完这些天经地义的事情,坐回凳子,李宝瓶小声问道:“小师叔,你是不是每晚也帮我垫被角啊?” 陈平安笑道:“你不用,你睡相比李槐好太多了,倒头就睡,然后一睡过去,就能纹丝不动地一觉睡到天亮。” 李宝瓶唉声叹气,用拳头击打手心,遗憾道:“早知道从小就应该睡相不好,都怪我大哥,骗我睡相好就能做美梦。” 陈平安笑道:“以后回到家乡,我要好好感谢你大哥。” 一路行来,李宝瓶说起最多的家人,就是这个大哥,所以陈平安对这个喜欢躲在书斋里读书的读书人,印象很好。 老秀才望向小姑娘,笑问道:“你大哥是不是住在福禄街上的李希圣?” 李宝瓶点点头,疑惑道:“咋了?” 老秀才笑呵呵道:“这个名字取的有点大啊。” 崔瀺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李宝瓶有些担忧,“名字太大,是不是不好?” 老秀才更乐了,摇头道:“取得大,只要压得住,就是好。” 李宝瓶是个最喜欢钻牛角的小姑娘,“老先生,怎么才算压得住呢?” 崔瀺又翻白眼,完蛋喽,这下子正中下怀,好为人师的老头子,肯定要开始传道授业解惑了。 果不其然,老人瞄了一下四周,没看到可以下酒的碎嘴吃食点心,有些遗憾,缓缓道:“本性纯善,学问很大,道德很高,行万里路,就都压得住。” 小姑娘先将那方印章放在桌上,摇晃身体,踹掉小草鞋,盘腿坐在椅子上,双臂环胸,愁眉苦脸道:“可我大哥没老先生说的那么了不起啊,不然我寄信回家,让他改个名?” 崔瀺不得不出声提醒道:“老头子,咱们能不能聊正事?大道,大道!” 李宝瓶默默拿起印章,朝印章底面的四个篆字呵了口气。 崔瀺赶紧闭嘴。 哪怕老头子修为通天,可到底是喜欢讲道理的,死皮赖脸那一套行得通。 可陈平安和李宝瓶这两个被齐静春相中的家伙,一个是根本没读过书的泥腿子,一个读书读歪了十万八千里,他崔瀺如今是龙游浅滩被鱼戏,对上这一大一小,崔瀺再英雄豪杰都没用,除了挨打受辱不会有其它结果,越是硬骨头越遭罪。 老秀才变出一壶酒来,仰头小抿了一口,瞥了眼小姑娘重新放回桌子的印章,有些伤感。 崔瀺其实今晚奇怪颇多,老头子以前虽然也有真情流露的时候,可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古板迂腐的家伙,坐在哪里都像是端坐于神坛上的金身神像,尤其是在学问最受朝野推崇的那段岁月,老头子每逢开课讲授经义疑难,危坐下方、竖耳聆听的“学生”,何止千人?帝王将相,山上神仙,君子贤人,浩浩荡荡,就连叛出师门的崔瀺都不会否认,那时候的老头子,真是光彩夺目,如日月悬空,光辉不分昼夜,压得整条星河失色。 可如今竟然还会踹他两脚,要说大道的时候,竟然还会喝酒? 崔瀺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心情沉重。 说到底,崔瀺对身边这个老头子的心思,极其复杂,既崇拜又痛恨,既畏惧又缅怀。他崔瀺这个昔年的文圣首徒,对于自家先生,何尝没有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情? 床铺那边,李槐说着梦话,“阿良阿良,我要吃肉!小气鬼阿良,就给我喝一口小葫芦里的酒呗……” 李宝瓶眼睛一亮,李槐这个糗事,能当好几天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崔瀺听到阿良这个称呼,悄悄斜瞥了一眼老人。 老秀才咳嗽一声,看了眼在座三人,“好了,说正题。陈平安,李宝瓶,你们应该已经知道我就是齐静春的先生了,而崔瀺呢,曾经是我的首徒,齐静春的大师兄,当时因为我忙着做学问,所以齐静春的读书、下棋等,确实都是大弟子崔瀺帮我这个先生传授的。最后崔瀺叛出师门,做出欺师灭祖的种种勾当,以至于齐静春在骊珠洞天的去世,崔瀺都算是一局棋中盘局势的下棋之人,要说他崔瀺是杀害他师弟齐静春的凶手,半点不过分,作为我记名弟子之一的马瞻,亦是如此,只不过马瞻是并非下棋之人,但他是幕后元凶在先手棋局里,很关键的一记无理手。在我到达你们家乡小镇之前,这副身躯只是崔瀺寄居借住的地方,真正的崔瀺,是你们大骊王朝的国师,是一个瞧着不比我年轻的老家伙了。” 李宝瓶满脸怒容,气得眼眶通红,死死盯住崔瀺。 反观陈平安,更让崔瀺心惊胆战,视线低敛,看不清表情。 咬人的野狗不露齿。 崔瀺实在是太熟悉陈平安的性格了,毕竟他比杨老头更加关注留心泥瓶巷少年的成长经历。 崔瀺尽量保持镇定,但是心中默念,死定了死定了,老头子你害人不浅。 老秀才转换话题,望向陈平安,“有件事,先跟你打声招呼,你若是答应我再做,我想要在你身上截取一段光阴溪水,放心,不涉及太多隐私,来作为今夜聊天的开场,你愿意不愿意?” 陈平安点头道:“可以。” 老秀才伸出一只手掌,对着相对而坐的陈平安,抖腕卷袖,很快陈平安四周就浮现出丝丝缕缕的水雾,缓缓流淌向老人的手心,最终变成一只晶莹剔透的幽绿水球,老人手掌一翻,手心朝下,在水球上轻柔一抹,那些水流便往低处流向桌面,一幅幅生动活泼的画面由此在桌上显现。 李宝瓶瞪大眼睛,满脸震惊,赶紧趴在桌上,“哇,小师叔,这是咱们遇见嫁衣女鬼的那条山路上,还有我唉!哈哈,还是我的小书箱最漂亮,果然比林守一和李槐的都要好看,他们背着书箱的样子蠢蠢的……” 从嫁衣女鬼撑着油纸伞出现在泥泞小路,盏盏灯笼依次亮起,山野之间出现一条壮观火龙。 到林守一祭出符箓仍是鬼打墙,非但没有离开女鬼地界,反而被拐骗到那座悬挂“秀水高风”的府邸之前。 最后风雪庙剑仙魏晋一剑破万法,潇洒而至,打破僵局,成功带着一行人离开那里。 老秀才往桌上一抓,那一段光阴溪流重新汇聚成团,往陈平安身上一推,再度涣散重归天地。 这一手涉及到大道本源的无上神通,不依靠圣人小天地,不依靠玄妙法器,老人就这么信手拈来。 李宝瓶只觉得神奇有趣。 崔瀺却是识货的,心中愈发惊讶,老头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身圣人修为明明全没了,为何还能够如此神通广大? 老秀才轻声道:“这女鬼可不可恨?当然可恨,滥杀无辜,罪行累累。可怜不可怜?也有几分可怜,身为鬼魅,原先本性向善,于朝廷,不但有镇压气运之功,于地方,多有善行善举,更与读书人相亲相爱,本是一桩美谈才对,最后两两沦落得这般境地,神憎鬼厌,皆为大道排挤,一身因果纠缠,浑身拖泥带水,几辈子都偿还不了这笔糊涂债。” 老秀才叹了口气,“所以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是不是?” 崔瀺如临大敌,不敢点头也不敢摇头。 李宝瓶很快进入“上山打死拦路虎”的模式,认真思考片刻,道:“可恨更多。” 老秀才对小姑娘点头笑道:“那么可恨可怜,可恨多出多少?可怜又占多少?” 小姑娘又用心想了想,“合情合理合法,倒退回去,仔细算一算?” 老秀才又笑眯眯问道:“李宝瓶,合法合法,当然不坏,可问题又来了,你如何确定世间的律法,是善法还是恶法?” 小姑娘愕然,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问题,倒是不怯场,对老人说道:“老先生,等我会儿啊,这个问题,跟上次小师叔那个一样,还是有点大,我得认真想想!” 老秀才笑容和蔼,点头称赞道:“善。” 崔瀺看着老人熟悉的笑容,看着聚精会神板着脸的小姑娘,冷哼一声。 不愧是齐静春的先生和齐静春的得意弟子,薪火相传,一脉相承,就连授业的氛围,都一个德行! 老秀才难住了小姑娘后,转头望向眼神清澈的陈平安,“我以往做学问想难题,喜欢先往坏处设想,今天也不例外,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本身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世间许多自作聪明之人,喜欢摆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只谈可怜之处,故意略过了可恨之处。” “有些人则纯粹是滥施慈悲心和恻隐之心,加上可恨之处并未施加于自身,故而没有那么多切肤之痛,反而喜欢指手画脚,袖手旁观,要人一味宽容。陈平安,你觉得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要知道我所说的这些人,很多读过书,学问不小,说不得还有人是清谈高手。陈平安,你有什么想法吗?随便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陈平安欲言又止,最后说道:“没什么想说的。” 崔瀺已经顾不上陈平安的回答是什么,开始默默推演,思考为何老头子要说这些。 老秀才看了眼左右李宝瓶和崔瀺,缓缓道:“是非功过有人心,善恶斤两问阎王。为何有此说?因为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成长经历、眼界阅历都会不同,人心起伏不定,有几人敢自称自己的良心,最为中正平和?” 第一百八十三章 秘密 “于是法家就取了一个捷径门路,将道德礼仪拉到最低的一条线,在这里,只有这么高,不能再低了。” 老人说到这里,伸出一只手,在桌面以下划出一条线来。 “当然这些律法,如我先前所说,存在着恶法的可能性,在这里,我不做衍生开展,否则三天三夜都很难讲完。所以归根结底,法律是死的,人心是活的,律法无人执行,更是死得不能再死,故而仍是要往上去求解。” 说到这里,老秀才又伸出手,往屋顶指了指。 老人转头望着崔瀺,“知道为什么当时你提出那个问题,我回答得那么快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 崔瀺愤愤道:“因为你更喜欢也更器重齐静春,觉得我崔瀺的学问,都是垃圾篓里的废纸团,要你这位文圣大人揉开摊平了,都嫌弃脏手!” 老人摇头道:“因为你那个问题,我在你之前,就已经思考了很多年。当时不管我如何推演,只有一个结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洪水泛滥,到头来一发不可收拾。因为不但治标不治本,而且你在学问地基不够坚实的前提上,这门初衷极好的学问,反而会有大问题。如一栋高楼大厦,你建造得越高大越华美,一旦地基不稳,大风一吹便坍塌,伤人害人更多。” 崔瀺愣在当场,可仍然有些不服气。 老人叹了口气,无奈道:“你们要知道,我们儒家道统是有病症的,并非尽善尽美,那么多规矩,随着世间的推移,并非能够一劳永逸,万世不易。这也正常,若是道理都是最早之人,说得最对最好,后人怎么办?求学为什么?” “至圣先师给出的法子,最笼统也最醇正,所以温和且裨益,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食补,但是食补的前提,是建立在所有人都吃儒家这份粮食,对不对?” “但是有些时候,就像一个人,随着身体机能的衰减,或是风吹日晒的关系,就会有生病的时候,食补既无法立竿见影,又无法救命治人。这就需要药补。” “但是用药三分毒,需要慎之又慎。远古圣人尚且只敢在尝百草之后,才敢说哪些草木是药,哪些是毒。” “你崔瀺这种急性子,当真愿意花这份心思?你的师弟齐静春早就提醒过你很多次,你崔瀺太聪明了,心比天高,从来不喜欢在低处做功夫,这怎么行?你要是孩子打闹,只想做个书院山主学宫大祭酒,那么你开凿出来的河道,哪怕堤坝事实上千疮百孔,到最后洪水决堤,有人救得了。但是你的学问,一旦在儒家道统成为主流,出了问题,谁来救?我?还是礼圣,还是至圣先师?就算这几位出手相救,可你崔瀺又如何确定,到时候释道两教的圣人,不添乱?不将这座浩然天下,变成推广他们两教教义的天下?” 崔瀺犹然不愿服输。 老秀才有些疲惫,“你这门事功学问,虽是我更早想到,但是你潜心其中,之后比我想得更远一些。最后我也有所意动,觉得是不是可以试一试,所以那场躲在台面下的真正三四之争,是在中土神洲的两大王朝,各自推广礼乐与事功,然后看六十年之后,各自胜负优劣,当然,结局如何,天下皆知,是我输了,所以不得不自囚于功德林。” 崔瀺满脸匪夷所思,突然站起时,“你骗人!” 老人淡然道:“又忘了?与人辩论争执,自己的心态要中正平和,不可意气用事。” 崔瀺失魂落魄地颓然坐回凳子,喃喃道:“你怎么可能会赌这个,我怎么可能会输……” 老秀才转头望向院子那边,“注意啊,千万千万别不当回事啊。” 高大女子慵懒回答:“知道啦。” 老秀才这才喝了一大口酒,自嘲道:“借酒浇愁也是,酒壮怂人胆更是啊。” 老秀才放下酒壶,正了正衣襟,缓缓道:“礼圣在我们这座正气天下,写满了两个字。崔瀺,作何解?” 崔瀺根本就是下意识回答道:“秩序!” 脱口而出之后,崔瀺就充满懊恼后悔。 老人神情肃穆庄重,点头沉声道:“对,礼仪规矩,即是秩序。我儒家道统之内的第二圣人,礼圣,他追求的是一个秩序,世间万物井然有序,规规矩矩,这些规矩都是礼圣千辛万苦从大道那边,一横一竖一条一条抢回来的,这才搭建起一座他老人家自嘲的破茅庐,为苍生百姓遮挡风雨,茅庐很大,大到几乎所有人穷其一生,学问的最深处,都走不到墙壁那边,大到所有修行之人的修为再高,都碰不到屋顶。所以这就是众生的自由和安稳。” 崔瀺冷笑道:“那齐静春呢,他的学问就碰到了屋顶,阿良呢,他的修为就撞到了墙壁,这个时候该如何是好?这些人该怎么办?这些人间的天之骄子,凭什么不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打开那扇礼圣老爷打造的屋门,去往别处另外建造一栋崭新的茅庐?!” 说到这里,崔瀺下意识伸手指向这间屋子的房门。 白衣少年此时此刻,满脸锋芒,气势逼人。 由此可见,崔瀺已经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其中,甚至有可能不单单是少年崔瀺的想法,同样带着神魂深处最完整崔瀺的潜意识。 老人笑道:“追求你们心中的绝对自由?可以啊,但是你有什么把握,可以确保你们最后走的是那扇门,而不是一拳打烂了墙壁,一头撞破了屋顶?使得原本帮你们遮蔽风雨、成长到最后那个高度的这栋茅庐,一下子变得风雨飘摇,四面漏风?” 崔瀺大笑道:“老头子你自己都说是绝对的自由了,还管这些作甚?!你又凭什么决定我们打破旧茅屋后,建造起来的新屋子,不会比之前更广大更稳固?” 老人笑了笑,“哦?岂不是回到了我的大道原点?你崔瀺连我的窠臼都不曾打破,还想打破礼圣的秩序?” 崔瀺怒道:“这如何就是人性本恶了?老头子你胡说八道!”老人淡然道:“这问题别问我,我对你网开一面,借此神魂完整、千载难逢的机会,问你自己本心去。” 崔瀺呆若木鸡。 最后,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老秀才和陈平安两个人,一老一小,相对而坐。 老人微笑道:“礼圣要秩序,所有人都懂规矩,希望所有人都讲规矩,之后散播学问的游士,当游士成为世族,就有了帝王师学,后来又有了科举,广收寒庶,有教无类,提供了鲤鱼跳龙门的可能性,寒门不再无贵子。规矩啊,面面俱到,劳心劳力,而且越往后,人心浮动,越吃力不讨好。人性本恶嘛,吃饱肚子就放下筷子骂娘的人,人世间何其多哉。” 老人抬头望向少年,“所以我呢,如今在找两个字,顺序。” 老人自言自语,“我只想将世间万物万事,捋清楚一个顺序。比如那可恨可怜,问题症结在何处,就在于礼圣已经教会世人足够多可恨、可怜的判定标准,但是世人却不够懂得一个先后之分。你连可恨都没有捋清楚,就跑去关心可怜了,怎么行?对吧?” 陈平安点了点头。 老人笑问道:“单单听上去的话,顺序二字,是不是比秩序这个说法差远了?” 陈平安眉头紧皱。 老人哈哈大笑,也不管少年能想通多少,自得其乐,喝了口酒,“如果这两个字放在礼圣的破茅屋之内,当然就只能算是缝缝补补,我撑死了就是个道德礼乐的缝补匠罢了,但是如果将这两个字放入更远大宽广的一个地方,那可就了不得喽。” 陈平安问道:“哪里?” 老人将酒壶提起,放在桌子中央,然后摊开手掌,在桌上重重一抹,“如此看来,酒壶这栋破茅屋,不过是光阴长河畔的一个歇脚地方而已。但是。” 老人略作停顿,微笑道:“这条光阴长河是何等形势,关键得看河床,虽说两者相辅相成,但是同时又的的确确存在着有为法。世间有诸多说法,顺流而下,顺势而为,所以我想要试试看。” 陈平安问道:“礼圣是要人在规矩之内,安安稳稳而活,有些时候,不得不牺牲了一小部分人的……绝对自由?而老先生你是希望所有人都按照你的顺序,在你画出的大道之上,往前走?” 老人笑着补充道:“别觉得我是在指手画脚,我的顺序,是不会过犹不及的,只是在大道源头之上付出功力,之后水流分岔,各自入海,或是在中途汇合,成为湖泊也好,继续流淌也罢,皆是各自的自由。” 老人身体前倾,拿出酒壶,喝了一口酒,笑问道:“陈平安,你觉得如何?愿不愿意按照齐静春的安排,当我的弟子?” 陈平安第二次出现欲言又止的模样。 老人神色微笑,和蔼可亲,又一次重复道:“只需要说你想到的,不用管错对,这里没有外人。” 少年深呼吸一口气,挺直腰杆,双拳撑在膝盖上,一板一眼道:“因为我没真正读过书,礼圣老爷的秩序到底是什么,我不清楚,老先生的顺序,我更是领会不到其中的精髓。” 老人微笑道:“继续,大胆说便是。我生前见过天底下很坏的人,很糟糕的事情,脾气已经磨砺得很好啦。” 陈平安眼神愈发明亮,“在小镇上,我为了自己杀蔡金简,我为了朋友刘羡阳去跟搬山猿拼命,后来答应齐先生,护送李宝瓶他们去求学,再后来,答应神仙姐姐要成为练气士,这些事情,我做得很安心,点头了,去做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多想什么。” 陈平安继续道:“之前老先生你说了很多,我一直在认真听,有些想过了之后,我觉得很有道理,比如可恨可怜那个地方,我就觉得很对,顺序不能错,所以当时我就想说,那个嫁衣女鬼,我当时就很想杀,现在更想杀她,以后一定会杀她,我想告诉她,你自己有再大的委屈,也不是你将痛苦转嫁给无辜之人的理由,我想亲口告诉她,你有你的可怜之处,但是你该死!” 这个一向给人感觉性情温和的泥瓶巷少年,此时此刻,锐气无匹。 陈平安语气愈发坚定,缓缓道:“可那些我想不明白的事情,甚至可能一辈子都想不到那么远的事情,我就不会去拿到自己手里,因为如果连我自己都觉得做不到,为什么还要答应别人?就因为不好意思吗?因为不答应让别人失望吗?可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啊,你答应了,一直没有信心去做,以后如果做不到,别人不是更加失望吗?” 老秀才收敛笑意,满脸正色,思量片刻后微微失神,习惯性伸出两根手指,像是从菜碟里捻起一粒花生米。 小院内,高大女子眯眼而笑。 先前她故意摆出幽怨伤心的姿态,少年不一样义正言辞地拒绝自己? 若是换作马苦玄或是谢实曹曦之流? 为了一个已经远在天边、相识不过一月的少女,就去冒险惹恼一位存活万年、以后需要相依为命的剑灵? 这是小事吗? 是小事。 但又绝对不是小事。 大道之争,岁月漫长,有些细微处的扪心而问,太恐怖了,这才是最不可预测的险恶之地。 每当一名练气士的修为越高,距离天幕越近,他心境之上的瑕疵,就会被无限放大,打个比方,若是道祖的一点瑕疵,不过芥子大小,一旦转为实像,恐怕被黄河洞天被一剑戳破的缺口还要巨大。 比如在那段看似鸡毛蒜皮的光阴长河之中,若是那个泥瓶巷的小孩子,当初在摊贩的“善意”邀请下,孩子选择了那串不要钱的糖葫芦,接过手去,开开心心吃了,然后蹦蹦跳跳回到泥瓶巷祖宅,糖葫芦吃得干干净净,竹签随手一丢,看似什么都没有发生,但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相爱相杀 少年陈平安还能有今天的际遇吗? 屋内,陈平安望着那个老人,“哪怕是齐先生想要我做的,但只要我觉得做不到的,我还是会不答应。就像有些事情,我认真想过了,觉得还是错了,那么哪怕有人拿着刀子,架在我脖子上,我一样会告诉他,不管他是谁,这就是错的。” 少年的语气很平稳。 陈平安最后说道:“我根本就不是那种能够把一门学问做到很远的人。读书识字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为了能够自己写春联,张贴在家门口,以后可以给我爹娘写墓碑,最多就是读出一些做人的道理,绝对没有太多的想法。所以,老先生,我不会做你的弟子。” 崔瀺听得脸色苍白,汗流浃背。 就连李宝瓶都觉得事情不妙,偷偷摸摸从桌面拿起那方印章,准备拿它拍人了,至于是坏蛋崔瀺,还是先生的先生,她才不管,天底下小师叔最大。 老人只是和颜悦色问道:“这是你现在的想法对不对?如果以后你觉得以前,是错的,会不会改变主意,反过头来求我收你做弟子?” 陈平安毫不犹豫道:“当然!但是如果到时候你不愿意收我做学生,我也不会强求,后悔,大概会有,但肯定不多。” 老人一脸奇怪,“我堂堂文圣,曾经神位排在儒家文庙最前边几个的圣人,想要收你做闭门弟子,多大的福气,好东西大机缘,突然砸在你头上,难道不是赶紧收起来,先落袋为安才对嘛?万一有问题,反正有自家先生顶在前边,你怕什么?怎么看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陈平安突然说了一句话,“有些违心的事情,一步都不要走出去。” 老人喟然长叹,“既然时机未到,我就不强人所难了。” 老人转而一笑,“做不成师徒,我这个老家伙很失望,不过想必齐静春却是一点也不失望,这样的陈平安,犟得很,像极了齐静春少年时候,恐怕这才是他当初在小巷里,愿意对你作揖还礼的原因吧。” 陈平安听得莫名其妙。 老秀才已经缓缓起身,看着三个孩子,“坐而论道,是很好的事情。” 老秀才笑道:“但是别忘了,起而行之,则更重要,否则一切道德文章就没了立身之处。” 老秀才蓦然开始自得其乐,笑逐颜开,双手负后,摇头晃脑地走出屋子,啧啧道:“老先生坐而论道,少年郎起而行之,善,大善!” 李宝瓶怒道:“只有少年郎,我呢?!” 老人打开屋门,爽朗笑道:“对对对,还有宝瓶洲的小姑娘李宝瓶!” 陈平安心想:“坐而论道起而行之。这个道理说得好,我得记下来。” 少年崔瀺呆呆坐在原地,突然打了个激灵,回过神后猛然起身作揖,对陈平安说道:“先生!” 陈平安无奈道:“你怎么还来?” 崔瀺嬉皮笑脸打趣道:“先生之前想杀我,是不是存心不想还钱啊?好几千两银子呢。” 陈平安心平气和道:“如果你今夜被我杀了,我陈平安以后只要有了银子,就肯定会帮你建造一座价值两千两银子的坟墓。” 崔瀺脸色尴尬,最后只憋出一句话来,“我谢谢你啊。”... 崔瀺从老水井那边走回止步亭,在亭子外站着不动,由于秋芦客栈不希望有人擅自探究水井,所以亭子只有西边一条进出通道,站在东边的崔瀺有些发愣,怔怔出神,最后咬咬牙,双手攀住凉亭栏杆,使出吃奶的劲头才爬上去,翻入亭内长椅,躺在上边大口喘气。 于禄和谢谢有些警惕,只当是大骊国师在耍诈找乐子,必须小心掉入陷阱。 说句难听的,就算崔瀺拿把刀交给这对少年少女,站着不动让他们往身上剁,两人都不敢动手,连刀都不会接。 在谢谢看来,陈平安之所以能够对崔瀺不以为意,那是陈平安无知使然,因为他根本就没有领略过真正的山上风光,不知道沙场厮杀、庙堂捭阖、证道长生这些说法的含义。 昔年文圣首徒,十二境巅峰的练气士,大骊国师,随便哪个身份单独拎出来,都是一座巍峨山岳,能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如今体魄脆弱不堪的崔瀺躺在长椅上,累得像一条狗,伸手抹去额头汗水,“如你们所见,我这会儿不但惨遭横祸,害得我修为尽失,变得手无缚鸡之力,还连累我连方寸物都用不上,成了手无寸铁的穷光蛋。所以你们两个若是对我心怀怨怼,现在动手,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 说到这里,崔瀺转头望向千山万水之外的大骊版图,有气无力地骂娘道:“福你享,锅我背,你大爷的大骊国师,哦,还是我自己大爷……” 崔瀺自顾自嘀嘀咕咕,骂骂咧咧,不管如何,一路行来,虽然未曾成功拜师学艺,但是跟李槐相处久了,骂起人来确实顺溜了许多,这不连自己都骂上了。 少年少女习惯了大骊国师的神神道道,非但没有觉得崔瀺脑子坏了,反而愈发如履薄冰。 崔瀺坐起身,背靠围栏,双手横放在栏杆上,于禄和谢谢刚好一左一右。 崔瀺叹了口气,“你们觉得陈平安不知山有多高,水有多深,所以对我一点都不害怕,这是……” 崔瀺稍作停顿,哈哈笑道:“对的。” 崔瀺继续道:“但是呢,你们只想到了一半,无知者无畏嘛。不过你们比不上陈平安的地方,是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们两个,一个莫名其妙读书读出来的第六境武夫,山河破碎,忍辱负重,一个是惊才绝艳却身负血海深仇的练气士,总觉得未来还很长,所以陈平安敢说杀我就杀我,你们呢,犹犹豫豫,忐忐忑忑,我这么说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毕竟我是崔瀺,你们能够活着都得谢我。” 崔瀺揉了揉腰,愁眉苦脸道:“其实我腰疼得很。” 崔瀺看着于禄,“你们以后就死心塌地跟着我混吧,咋样?” 于禄微笑道:“从遗民刑徒队伍里走出来,我就跟着国师大人混了,而且感觉不错,这一路远游求学,也很精彩,比起在东宫假装书呆子,每天听那些之乎者也,有趣多了。如果国师大人能够有空的时候,给我讲解一些经义难题,我会觉得人生很圆满。” 崔瀺伸出手指点了点高大少年,“人家陈平安谨小慎微和不苟言笑,是井底之蛙突然跳出了水井,看见什么都要担惊受怕,你于禄真的是城府深沉,一脸奸人相貌,我有些时候真想一拳打扁你的这张笑脸。” 于禄无奈道:“我跟陈平安相比,好到哪里去了?不一样是井底之蛙吗?” 崔瀺随口道:“富贵烧身火,磨难清凉散。这句圣人的警世名言,白送给你了,拿去好好琢磨。” 早早就熟读万卷书的于禄好奇道:“是文庙哪位圣贤的教诲?” 崔瀺指了指自己,“我啊。” 于禄更加无奈。 崔瀺从袖子里掏出一粒石子,轻轻砸向檐下铁马,一次不中,两次不中,三次仍是不中。 崔瀺瞥了眼少女谢谢,扯了扯嘴角,道:“真想把你丢出去,铃铛肯定能响。” 少女像一尊泥菩萨杵在那边,面无表情。 崔瀺笑道:“你呢,是真想杀我,但觉得机会只有一次,一定要有个万全之策,舍不得白白死掉。于禄呢,比你聪明,觉得杀不杀我,意义都不大。” 崔瀺叹了口气,“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个人。于禄你心中的好感程度,从好到坏,应该是林守一,李宝瓶,陈平安,李槐。” “至于谢谢姑娘啊,应该是李宝瓶,李槐,陈平安,林守一。” 崔瀺最后伸出拇指,指向自己,“我呢,则是李槐,李宝瓶,林守一,陈平安。最喜欢傻人有傻福的李槐,因为对我最没有威胁。李宝瓶这样阳光灿烂的灵气小姑娘,尤其像我这种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怎么可能讨厌?看着她就暖洋洋的,心里头舒服。林守一,不是不好,只是这类天才,我见过实在太多,提不起兴致了。” 崔瀺眯眼笑道:“于禄最不喜欢李槐,是因为厌恶那种混吃等死的性格,觉得天底下怎么可以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懒鬼,当然了,还有邋遢,不爱干净。最喜欢林守一,是因为你潜意识里把自己当做卢氏王朝的太子殿下,一个国家的兴盛,就需要林守一这样的积极向上的栋梁之才。谢谢看似与林守一很熟,经常下棋,但其实都快嫉妒得发狂了,同样是修道的天才,为何人家林守一顺风顺水,自己却要遭此劫难,极有可能就此大道阻绝,无望长生?” 于禄默不作声。 谢谢脸色难堪至极。 崔瀺大笑道:“那么为什么我们都不喜欢陈平安呢?但是为何李宝瓶他们三个初出茅庐的孩子,跟我们三个心智成熟的大小狐狸恰恰相反,反而又最喜欢陈平安?是不是很有嚼头?于禄,谢谢,你们谁给出我心目中的正确答案,我就给你们一件用得着的好东西。” 谢谢缓缓道:“因为他们三人,习惯了每当遇到坎坷和抉择的时候,下意识都会看向陈平安,他们觉得陈平安做事情最公道,而且愿意付出。而陈平安对我们三人来说,抛开国师大人你的私人谋求不说,这种看似容易相处、愿意与人为善的凡夫俗子,实在不值一提。” 于禄摇头道:“陈平安,没那么好相处。” 崔瀺啧啧道:“你们两个半斤八两,真是愚蠢得可爱啊。不然我干脆让你们两个婚配,郎才女貌……哦不对,暂时是郎貌女才,如何?” 于禄和谢谢都没有搭话,因为都知道这就是个笑话。 崔瀺双指抚摸着腰间的一枚玉坠,“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陈平安是一面镜子,会让身边的人,比平时更清楚看到自己的不好。所以跟他朝夕相处的话,只要本身心境有问题的人,就会出现问题。曾经就有一个叫朱鹿的蠢丫头,给活活逼上了绝路。说她蠢,是因为蠢而不自知,做了坏事,心里还迷糊,这就叫又蠢又坏了。同样是女子,比起我们大骊那位娘娘,差了太远,咱们那位娘娘啊,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你以为我做了什么坏事,我自己心里没数吗’,当年正是这句无心之语,让我决定跟她合作。” 崔瀺指向自己,“按照道家某位大真人的隐蔽说法,人皆有两根心弦,一善一恶,就悬挂在我们心头。就像陈平安所认为的那样,有些事情,对的,它就是对的,而错的就是错的,任你是谁来做,谁来帮忙辩解,都改变不了。” “有意思的是,世事之艰难,就在于为了做成一个大的好事,你难免要做许多小的错事。儒家门生,不愿违心,可能连官场待不住,甚至连学宫书院都未必爬得高,到最后那就只好躲在书斋里研究学问,闭门造车,对于外边一直在滚滚前行的世道,是极少裨益的。有些家伙,在书斋里待久了,一身迂腐陈腐气息,见不得别人有任何道德瑕疵,动辄指摘贬斥,反而对于那些坏得彻底的庙堂人物,反而束手无策,到最后,就只能是世风日下、礼乐崩坏了。” 崔瀺不去看两个若有所思的家伙,伸出一只手掌,在身前一抹,换了一只手掌,在低处又一抹,“上为善下为恶,人心两根线,我崔瀺的善线,极高,几乎等天,所以我眼中看不到几个好人,我崔瀺的恶线,极低,所以对我而言,皆可交往和利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你们两个,比不得我这么悬殊,但是两根线之间的距离,同样不会小。” 崔瀺收起左手,右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留出一小段空隙,低头眯眼看着那两根手指,“陈平安的善线,很低,所以做好事对他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就是他被当做烂好人的根源,但是你们要知道,善线低,可不代表他就是真的好说话啊。因为陈平安的恶线,距离善线很近,所以他认定了一点事情,决定了要去做的时候,陈平安会极其果决,比如……杀我。” 第一百八十五章 畏惧 “其实你们两个很清楚,不管你们如何看不起陈平安,你们,当然还有我,这辈子都做不成陈平安的朋友。” 于禄突然说道:“我可以尝试一下。” 谢谢嘴角泛起冷笑。 只是当她眼角余光瞥见那个仰起头、正面少年国师的于禄,谢谢一想到自己在横山,大树枝头,被崔瀺胁迫,不得不去主动找到陈平安,为他粗浅讲解武道门路。 少女有些臊得慌。 紧接着她就又想到那个屹立枝头的消瘦身影,迎风而立,山间清风徐徐。 她突然有些莫名的伤感,自己也曾这般心境无垢的,视线永远望向远方。 “我说了这么多,浪费了一大缸口水,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呢?” 崔瀺开始盖棺定论了,站起身,笑呵呵道:“意思就是说啊,以后你们两个蠢货笨蛋,对我崔瀺的先生,发自肺腑地放尊重一点,知道吗?” 这是于禄和谢谢今天第二次面面相觑了。 “两个不知好歹、不知天高地厚的可怜杂碎!” 崔瀺无缘无故就勃然大怒,脸色阴沉似水,大步向前,对着于禄的面门就是使劲一拳,“一个沦为刑徒、差点要在脸上刻字的破太子,知道我大骊宰掉的皇帝、皇子有多少吗?还尝试,你这个如今连姓氏都背叛祖宗的混账,有这个资格吗?!” 于禄措手不及,硬生生挨了一拳,不敢有任何还手的动作,只是有些懵。 崔瀺转过身,走向黝黑少女,对着她就是一巴掌摔过去,“一个山门都给人砸烂的小婊子,知道我亲手做掉的陆地神仙有几个吗?” 生性骄傲的少女下意识伸出手,抓住白衣少年的手腕,不让他的耳光打在自己脸颊上,但是她下一刻就感到后悔,果不其然,崔瀺整个人都散发出恐怖的狰狞气息,死死盯住少女,她吓得立即松开手,崔瀺低头看了眼通红微肿的手腕,狠狠一巴掌摔在少女脸上,厉色道:“你们两个也敢横竖看不起陈平安?他是我崔瀺的先生!” 崔瀺接连摔了四五个耳光在少女脸上。 少女甚至不敢凭仗练气士的修为来卸去劲道,很快就被打得脸颊红肿,嘴角渗出血丝。 满身杀气的崔瀺似乎打得犹不解气,就想要找点什么东西来当凶器,就在此时,他转头望见一个快步跑来的熟悉身影,崔瀺顿时愣在当场。 那个不速之客刚喊出一个字,“吃……” 结果看到崔瀺动手打人的这一幕,那家伙赶紧咽下那个“饭”字,开始狂奔,杀向崔瀺。 少年身上那股子气势,恐怕更像杀气。 吓得崔瀺二话不说,连爬带滚翻过凉亭栏杆,跑向老水井那边,一边喊一边扭头喊道:“陈平安,你干嘛?!我教训自家丫鬟仆役,关你屁事……唉,有话好好说,我认错还不行吗?咱们都停下来,好好掰扯道理,行不行?” 陈平安跑入凉亭后,脚尖一点,高高跃出,身形如飞雀快速越过栏杆,落在凉亭外,继续奔向崔瀺。 崔瀺心知难逃一劫,干脆破罐子破摔,站在老水井口上,悲怆颤声道:“陈平安,你要是今天真要打死我,我就投井自杀算了!信不信由你!” 陈平安继续前冲。 崔瀺就要跳入水井,陈平安皱了皱眉头,猛然停下身形。 崔瀺一脚踏出,在千钧一发之际,好不容易才收回脚,身形摇摇晃晃,命悬一线。 以他如今的体魄,摔入水井底部后,因为下边还有剑气残余,哪怕不冻死淹死,给陈平安救起来,恐怕也要伤及根本,去掉大半条命。 由此可见,少年崔瀺是真怕了陈平安。 陈平安仔细看着崔瀺,良久之后,说道:“吃饭。” 崔瀺小心翼翼跳下井口,仍然不敢上前,站在原地悲愤解释道:“我刚才是为你出口气,他们两个打心眼看不起你,我打抱不平,要他们以后对你客气一点,也有错?你这叫好心当作驴肝肺!” 陈平安冷笑道:“你少拿我当幌子借口,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说完之后,陈平安转身离去,绕过凉亭的时候,对那对少年少女,就要语气和缓许多,“林守一他们已经下完一盘棋,吃饭了。” 崔瀺不怒反笑地远远跟在陈平安后头,跑得一摇一摆,两只大袖子飞来飞去,显得狗腿得很,“不愧是我家先生,比那两个蠢货真是聪明太多太多。” 过了凉亭,崔瀺面对两人,立即换上一副嘴脸,训斥道:“愣着干什么?吃饭!” 于禄微笑如常,走出凉亭,走下台阶后,转身问道:“你没事吧?” 谢谢眼眶湿润,摇摇头。 高大少年指了指自己的嘴角,少女回过神后,转过头去,将嘴角血迹擦拭干净。 ———— 一行人吃过了秋芦客栈准备的丰盛早餐,李槐吃得肚子滚圆,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兔崽子,完全没有意识到餐桌上的诡异氛围。 老秀才对陈平安笑道:“走,带你去逛逛这座郡城的书铺,咱们随便聊聊,如果可以的话,请我喝酒。” 老秀才望向跃跃欲试的小姑娘,笑道:“一起?” 小姑娘使劲点头,“我回去背小书箱!” 林守一留在客栈,继续以记载的秘法,修习吐纳。李槐是实在懒得动,没有逛街的欲望,只是叮嘱陈平安一定要给他带好吃的回来。崔瀺说自己有点私事,要去找客栈老板,看能不能价格便宜一点。于禄和谢谢各自回屋。 最后就是一老一大一小,只有三人离开秋芦客栈,走过那条行云流水巷,在老秀才的带领下去寻找书铺。 小姑娘一直跟老人显摆自己的书箱,在老人身边绕圈跑,询问她的小书箱好不好看,老人当然说好好好。 陈平安酝酿很久,终于忍不住问道:“文圣老爷,你有没有生我的气?” 老人都快把李宝瓶的小书箱夸出一朵花来了,闻言后笑道:“你是说拒绝当我闭门弟子的事情吗?没有没有,我不生气,失望是有一些的,但是回头想想,这样反而很好,齐静春的初衷,以及阿良之后的跟随,不是一定要给你陈平安什么,以及我上次偷偷取走你的玉簪,说到底……” 说到这里,老人做了一个手掌横抹的姿势,“是为了让你陈平安,就只是陈平安而已。没有太多的牵扯,你就是骊珠洞天泥瓶巷里的少年,姓陈名平安,然后带着李宝瓶他们远游求学,就这么简单。” 老人笑道:“阿良这个吊儿郎当的惫懒货,难得正经了一回,帮你让大骊王朝这些世俗存在,不给你和孩子们带来额外的负担,之前齐静春,已经做到了让上边的……家伙们,不来指手画脚。因为我的到来,害得你那位好脾气的神仙姐姐露面了,于是又有一点小麻烦,但是不用怕,我这个老不死,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绝不给你们添麻烦,跟读书人讲道理嘛,我擅长。” 老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以后就安安心心求学吧。” 老人又自顾自笑眯眯说道:“少年的肩膀,就该这样才对嘛,什么家国仇恨,浩然正气的,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少年郎的肩头,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李宝瓶眼睛一亮,对老秀才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文圣老爷,你这话说得很漂亮耶。” 老人哈哈大笑,手掌轻拍肚子,“可不是,装着一肚子学问呢。” 陈平安看着相互逗乐的老秀才和小姑娘,深呼吸一口气,肩头有什么,少年感觉不到,心里倒是已经暖洋洋的了。 黄庭国北方这座繁华郡城,在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看来,就是热闹,是好多好多个家乡小镇加在一起,都比不上的。 但是在看遍山海的老秀才眼中,当然会看得更远,更虚,可能早早就看到以后铁骑南下、硝烟四起的惨淡光景,那些熙熙攘攘的欢声笑语,就会成为以后撕心裂肺的根源,反而是那些衣衫褴褛的路边乞儿,将来遭受的痛苦磨难,会更轻巧浅淡一些,至于那些个地痞流氓,更有可能在乱世中一跃而起,说不定还会成为黄庭国的官场新贵、行伍将领。 只不过老秀才历经沧桑,自然不会将这种情绪表现在脸上,以免坏了少年和小姑娘逛街的好兴致。 老人带着他们一路七拐八弯,找到一家老字号书铺,自己掏钱给两人买了几本书,店铺老人是个科举不如意的落第老书生,平时里见谁都不当回事,碰到口如悬河的穷酸老秀才,那算是英雄相惜了,加上被老秀才的学问道德所折服,小二十两银子的书钱,愣是十两银子就算数了,老秀才出门后,看着满脸钦佩的陈平安和李宝瓶,笑道:“怎么样,读书还是有用的吧?今儿就帮我们挣了八两多银子,所以说啊,书中自有黄金屋……” 说到此处,老秀才放低嗓音,神秘兮兮道:“还真别说,南边有个地儿,当然不是你们宝瓶洲的南边,醇儒陈氏家族,有个跟我最不对付的老古板,他年轻的时候,日日读书夜夜读书,大概几十年后,约莫是精诚所至,有天还真给他从书里读出了一座黄金屋,和一位颜如玉。” 陈平安瞪大眼睛,咽了咽唾沫,“那座黄金屋,有多大?” 李宝瓶则好奇问道:“那位颜如玉,到底有多漂亮?” 老秀才哈哈大笑,伸手指了指这两孩子,“以后有机会自己去亲眼瞧瞧,我可不告诉你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好山好水好风景,书上是有描写,可比不得自己收入眼底。” 李宝瓶突然问道:“文圣老先生,你为什么要给我小师叔买那几本书籍,真的很粗浅啊,就连我和林守一都能教的,不是浪费钱吗?” 老秀才收敛笑意,一本正经道:“不一样,很不一样。天底下最有学问的书籍,一定是最深入浅出、最适合教化苍生的书,知道这些书本反而卖得最便宜吗?就比如道祖他老人家的那部五千文,卖得多廉价,只要想看,谁都买的着,只要愿意读,谁都能从从中学到东西。” 李宝瓶懵懵懂懂道:“印刷得多,加上买的人多呗,所以便宜。” 老秀才点头笑道:“对了一半喽,书上的道理,如果太贵了,谁乐意掏钱买?干嘛不去买吃的,还能填饱肚子呢。剩下一半,则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道德圣人们,如果想要更广泛地传授自己的学问,成为一州一国甚至是一洲、整个天下的正统学问,自己亲自传授弟子,能出几个?还不如来一个广撒自己的学问道理就印刻在书上,门槛低了,走进去的人,就多了。门槛太高,爬都爬不过去,最后能有几个得意弟子、门下学生?” 陈平安轻轻叹了口气。 老秀才忧心问道:“咋了?觉得很没意思?这可不行,书还是要读的。” 陈平安摇头道:“我就是觉得这挺像老,‘你们都是错的!’” 老人一边酒气冲天,一边使劲拍打少年的脑袋。 背着老秀才的陈平安苦着脸,只得拼命点头。 老秀才打着酒嗝,直起脖子,似乎在寻找绿竹箱小姑娘,李宝瓶赶紧蹦跶了一下,“我在这儿呢!” 老秀才哦哦了两声,然后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陈平安脑袋上,“小平安,我问你,你将来读书越多,觉得书上的道理越来越有道理,但是如果有一天,整个……或者说半个浩然天下的读书人,都开始指责小宝瓶,骂她不知羞耻,竟然喜欢自己的小师叔,你咋办?” 小姑娘根本没当回事,气呼呼道:“我喜欢小师叔还有错啊,这些人怎么读的书!” 少年自幼就在市井底层为了活下去而艰难活着,所以陈平安要想得更远更多,知道更多的龌龊事,他毫不犹豫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们要骂宝瓶的话,得先问过我陈平安的拳头。” 第一百八十六章 我思故我在 这一处崖刻有天帝申饬蛟龙的山顶,此时站着三人,还有那剑术通神的女子,不知身在何处,只闻其声不见其面。 其中以修为最低的观湖书院崔明皇最头疼,在别处,他崔大君子怎么都该是一等一的神仙,尊为座上宾,阿谀之词能够听得耳朵起茧子。可惜在今夜在此地,崔明皇却沦为最不起眼的那个蝼蚁,甚至有可能是连蝼蚁都不如。 这种糟糕感觉,让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崔明皇满腹气闷,不得不默念儒家经典,压抑杂念。 他看了眼那位乘舟从天上星河返回人间的老人,老人如今台面上的伪装身份是黄庭国前侍郎,事实则是一条年纪大到吓人的老蛟。 老人此时比崔明皇要镇静许多,一手捻须,饶有兴致地观看那座剑气牢笼,自言自语,啧啧称奇。 崔明皇此行是奉国师之命悄然南下,要来跟此地蛰伏老蛟商议密事,大骊国师想要这位暂时化身为前黄庭国户部侍郎的老人,出任建造在披云山新书院的首任山主,而他崔明皇会依旧是之前约定的副山主,再加上一位声望足够的大骊文坛宗主,三人共同执掌那座填补了山崖书院空缺的新书院,相信以大骊皇帝的野心和魄力,尚未命名的披云山新书院,一定会比齐静春的山崖书院更加规模宏大、文气郁郁。 至于原本答应观湖书院的新书院山主位置,据说大骊皇帝私下另有补偿。 崔明皇在收到国师崔瀺密信之前,根本不知道小小黄庭国,一座小池塘,竟然还隐匿着这么一条大蛟,以蛟龙之属得天独厚的坚韧身躯、天生掌握水法神通,哪怕是十境修为,战力绝对不输十一境练气士。 国师崔瀺的密信里披露,自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斩龙一役之后,以蛟龙众多着称于世的上古蜀国,山川江河之中,血流千万里,处处是蛟龙的残肢断骸,惨不忍睹。 随后在漫长的岁月长河里,这条高龄至极的老蛟隐蔽极好,一直不断幻化相貌,当过将相公卿、贩夫走卒、武将豪侠,可谓历经人世百态,山河沧桑。 老蛟对于繁衍生息并不感兴趣,子嗣极少,整个黄庭国周边山水,不过是一女两子而已,其中就有幼子正是大水府的寒食江水神,而长女则是秋芦客栈刘嘉卉所在紫阳府的开山祖师,只不过她的真实身份,对外一直秘不示人,哪怕是她的紫阳府第一代嫡传弟子,知道此事的人也寥寥无几,如今随着那些紫阳府老祖的逝世,真相早已湮灭。至于老蛟的长子,性情纯良,异于蛟类,且自幼喜欢云游四方,如今杳无音信,还在不在宝瓶洲都难说。 背着行囊的穷酸老秀才,刚刚从海滨以道家缩地成寸的神通,来到这里的山顶,如何都没有想到会被人拦阻,关键是麻烦还真不小,这让老秀才愈发愁眉苦脸,因为被冲天而起的剑气城墙阻绝了天地气机,哪怕是老人暂时都无法感应外边。 老秀才揉了揉下巴,“我滴个乖乖,如今外边的婆姨都这么厉害啦?” 老人叹了口气,抬起手臂,屈指虚空一叩,轻声道:“定。” 天地瞬间万籁寂静,再无江水滔滔声,也无阵阵山风撞上剑壁的细微粉碎声。 这十里山河之内,光阴不再流逝。 儒圣气象,浩浩荡荡。 崔明皇由惊惧变成狂喜,开始在心中大声朗诵圣人教诲,以此增加自身的浩然之气。 这对一位志在成圣的儒家君子来说,是千载难逢的际遇。 这一刻就连见多识广的老蛟都给震惊到了,下意识后退数步,跟那个其貌不扬的老秀才拉开距离,哪怕这点距离根本无济于事,可老蛟还是做了,为的是表露出一个谦恭态度。 在上古时代,斩龙之前,老蛟尚且年幼的时候,听闻族类长辈说起,文庙神位仅仅在至圣先师之后的一位儒教圣人,曾经跟四方龙王订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蛟龙在岸上陆地,需要见贤则避,遇圣则潜。 曾有仅次于四方龙王的湖泽大龙,自恃身处大湖之中,当着游历岸边的圣人的面,兴风作浪,故意将浪头抬高到比岸边城池良田还要高的天空,恫吓沿岸的百姓苍生,以此挑衅圣人,此举意思是说我不曾上岸,不曾违反规矩,你便是儒家圣人,能奈我何? 当时还年幼的老蛟刚刚觉得此举大快人心,结果就听长辈心有戚戚然说出了后边的惨事,那位儒家圣人便是伸出一根手指,说了一句类似今晚老秀才的敕言,以指点江山定风波的莫大神通,将那条真龙定身于空中,令湖水倒退数十里,于是真龙便等同于擅自上岸了,并且遇圣人而不潜,所以圣人将其剥皮抽筋,镇压于水底一块大如山岳的湖石之下,罚其蛰伏千年不得现世。 那一次,长辈语重心长地叮嘱年幼晚辈,那些个儒家圣人的脾气,尤其是在文庙里头有神坛神像的,脾气其实都不太好,要不然为什么会有“道貌然安”这个说法? 老蛟当时疑惑询问,儒家圣人此等行径,不是不守规矩吗? 长辈愤懑回答,蠢货,你忘了规矩是谁亲手订立的? 此刻崖顶的老蛟不知记起了什么陈年往事,有些感伤,喃喃道:“龙蛟之流,替天行道,行云布雨,贵不可言,几乎可算是听调不听宣的藩镇割据,最终沦落至此,几乎绝种,怨不得圣人们,实在是野心使然,咎由自取。” 老秀才咦了一声,转头望向古稀文士模样的老蛟,微笑点头道:“知过能改,善莫大焉。难怪上次途径此地,看过了大好风光,仍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原来是你的缘故。嗯,还有位君子,君子啊,小齐当年……好吧,相逢是缘……可惜暂时顾不上你们,去。” 老秀才一番自言自语,然后手指轻轻向外一抹。 老蛟和崔明皇被强行搬出山崖之巅。 一人一蛟落在远处江面上,各自摊开手心低头一看,然后几乎同时手掌紧握,藏好了各自手心的那些个金色文字,当然不愿公之于众。 山崖剑阵之中的老秀才环顾四周,大笑道:“藏藏掖掖,可算不得英雄好汉!” 老秀才很快察觉到自己这话说得没道理,嚅嚅喏喏,一时间不知道如何给自己解围。 山崖临水那边,出现一位身材高大的白衣女子,手里撑着一支大荷叶,权且可以视为是一把荷花伞,不过荷叶荷柄皆是雪白色,与白衣白鞋相得益彰,纤尘不染。 老秀才看到荷叶之后,皱了皱眉头,迅速开始心算推衍,最后神色黯然,喟然一叹,抬头望向天上,久久不愿收回视线,喃喃道:“最后一趟是去了那里啊?想当年那个朝气勃发的少年,口口声声君子直道而行,宁折不弯,玉石俱焚,到头来……难为你了。” 老秀才望向那高大白衣女子,“陈平安如果打死了少年崔瀺,不是好事。” 她微笑道:“这样啊,可我管不着,你有本事出了剑阵再说,道理什么的,跟我讲没有用,你去跟我家小平安说,可能还有点用处。” 她言语一顿,冷笑道:“可前提还是你走先要走出去。那两个家伙能被你顺利送出去,是我懒得拦而已。” 老秀才无奈道:“我在世的时候,打架本来就不擅长,如今就更不济事了,你何必强人所难,再说了陈平安和少年崔瀺,如今一个是我……半个弟子吧,一个是半个徒孙,你说我更帮谁?我这趟去那边,虽说是帮着崔瀺活命,可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陈平安好?” 白衣女子点头道:“道理很有道理。” 随即她摇头道:“可我这趟出来,根本就不是为了跟人讲道理的啊。” 老秀才愈发无奈,“看在你家小平安的份上,给我一个例外呗?我就是一个教书匠,你不听道理,我就空有一身本事没了用武之地,而你又是四座天下最会打架的几个人……几把剑之一,说剑也不全对,算了算了,不纠结这个称呼,总之这样对我很不公平啊!” 高大女子手持古怪大伞,脸色漠然,“破阵吧。” 老人万般无奈,只得小心翼翼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白衣女子嘴角翘起,“知道啊,文圣嘛。” 老人愕然,心想敢情是知道自己底细的,还这么不给面子,这就有点过分了啊。 如今这座浩然天下的至圣,礼圣,亚圣。 分别是指儒教教主,这位老人家,是天底下所有儒家门生尊奉的至圣先师,坐在文庙最高最正中。 接下去就是神像分列左右的儒教第二代教主,礼圣,和为整个儒家文脉继往开来的亚圣。 前者获得至圣先师最多的赞誉和嘉奖,被儒家视为道德楷模、礼仪之师,制定了儒教最严谨繁密的一整套规矩。后者公认学问之深广,最接近至圣先师,而且别开生面,让儒家得以真正成为天底下唯一的“帝王师学”。 接下去,文圣便是位居文庙第四高位的儒家圣人。 当然这已是陈年往事,如今这个位置已经空悬很久,因为神像一次次被降低位置,最后文庙都待不下去了,被搬了出去,堂堂第四圣人,从儒家道统里卷铺盖滚蛋,这也就罢了,最后连神像都没能保全,给一拨性子执拗极端、以卫道士自居的儒家门生,将那尊已经凄惨到需要寄人篱下的神像给打成粉碎,这才扬长而去。 老秀才伸手绕到身后,拍了拍行囊,行囊消失不见。 老秀才又耐着性子问道:“不然咱们有话好好说?不打行不行?” 女子略作思量,点头道:“那我就客气一点?” 老秀才欣喜点头,笑呵呵道:“如此最好。” 一瞬间,那座剑阵的剑气愈发浓烈磅礴,那股不可匹敌的剑势,简直拥有割裂天地大道的迹象。 相传上古剑仙众多,豪杰辈出,敢向三教祖师不低头,肆意纵横各大天下,以止境剑术,至境剑道,无敌剑灵,仗剑人间。 女子扯了扯嘴角,“请文圣破阵!这么说,是不是客气一些了?” 老秀才一跺脚,气呼呼道:“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 高大女子拧转那株不知何处摘来的雪白荷叶,杀机重重,虽然她脸上笑意犹在,可怎么看都寒意森森,“打不过就骂人?你找削?!” 原先遍布于十里之外的圆形剑阵,瞬间收拢,变成只围困住河畔山崖这点地方,与此同时,剑气愈发凌厉惊人,剑气凝聚而成的剑阵墙壁,以至于天地间无形流转的虚无大道, 老秀才缩了缩脖子,灵光乍现,立即有了底气,大声问道:“打架可以,但是咱俩能不能换一个打法?你放心,我这个要求,能够顺带捎上陈平安,保证合情合理,合你心愿!” 高大女子沉默不语,突然看到老人在可劲儿使眼色给自己。 她犹豫片刻,点头道:“可以。” ———— 客栈内井口上,少年双指并拢作剑,指向井底。 第一缕剑气造就的虹光,在老水井内渐渐淡去大半,不再是那般让人完全无法直视的耀眼刺目,借着光亮,陈平安依稀可见这一缕被说成“极小”的剑气,在离开气府窍穴后,凝聚实质,如同一场暴雨,疯狂砸在一块“地面”上,而这块承受暴雨撞击轰砸的地面,好像是一块圆镜的镜面。 陈平安当然不会知道,那叫雷部司印镜,来历不凡,大有渊源! 在上古一位职掌雷法的天帝陨落后,雷部诸神随之趁势而起,瓜分掉了万法之祖的雷霆权势,各自掌握一部分雷霆威势,再往后,就更加处境不堪,除了司职报春的那位雷部神只之外,其余众多神灵,早已沦为山水河神之类的存在,要么受三教圣人约束敕令,不得跨出“雷池”,要么经常被类似风雪庙真武山之流的兵家势力,或是一些道家宗门,以雷法符箓、请神之术,将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第一百八十六章 刚好而已 陈平安瞪大眼睛,只见那块“静心得意”印,在砸中白衣少年的额头后,先是一个反弹,然后在空中凝滞不动,最后像是被人牵线一般给扯了回去,只不过那边扯线之人的力气小了点,静字印在空中晃晃悠悠,高高低低,速度不快。 陈平安追寻着它的轨迹,看到自己和李宝瓶之间,悬停有那柄槐木剑,有一个身高跟尾指差不多的金衣女童,四肢趴开,躲在飞剑下边,手脚死死箍住木剑,此时好不容易爬起,站起身后,那模样玲珑可爱的金衣女童,站到了剑身上,它晕头转向,脚步跟醉汉似的晃来晃去,看来这趟御剑飞行的经历,算不得如何美好。 那方静字印落在木剑上,印章有些沉,一下压得剑尾翘起,金衣女童整个人滑向印章,手忙脚乱。 李宝瓶之前同样没有察觉到金衣女童的存在,此时见着了,只觉得有趣,便脚步欢快地飞奔过去,双膝微蹲,双手托住槐木剑首尾两端,近距离凝视着那个试图躲避的小家伙,金衣女童愣了愣,似乎天性十分羞赧,伸手捂住脸庞后,双脚并拢,笔直蹦跳起来,落地后竟然身形没入了槐木剑,就此消逝不见。 陈平安不明就里,不愿在这件事上纠缠不休,沙哑提醒道:“宝瓶,木剑丢给我,印章你先收好。” 李宝瓶立即收起好奇心,知道当务之急,是收拾那个姓崔的家伙,抓住印章后,轻喝一声,向小师叔使劲丢出槐木剑。 只是小姑娘的力道,有些掌握不准,槐木剑有些偏离陈平安所站位置。 “转过身去!” 陈平安跟李宝瓶吩咐一句,随即脚尖一点,一步跨向老水井的左侧井口,踩在井口边沿上,精准握住木剑后,继续向前一大步,落地后,对着白衣少年心口就是一剑刺下。 就在此时,陈平安手中槐木剑,露出金衣女童的上半截身子,泫然欲泣,充满了后悔愧疚,对他使劲摇头摆手,仿佛是要阻止陈平安杀人。 可是陈平安从接剑到出剑,极其果决,一气呵成,等到金衣女童现身的那一刻,木剑剑尖已经抵住白衣少年的心口,陈平安因为常年烧瓷拉坯的缘故,对于力道的掌控,堪称精微,哪怕有心收手,可是从体内气机运转、手臂肌肉伸缩到木剑携带的惯性冲劲,都容不得陈平安无法改变结局。 一位背负棉布行囊的老秀才突然凭空出现,“还好还好,真是差点就给人阴了一把。” 随着老秀才在千钧一发之际的横空出世,少年崔瀺像是被人拎住脖子往后一拉,瞬间站定,虽然仍是晕厥状态,却腰杆挺直,站如青松,顺势躲过了被陈平安一剑穿心的下场。 老人看着迅速后退的草鞋少年,一手横剑在身前,一手将李宝瓶护在自己身后,少年握剑的手法,生疏而别扭,大概就像是山野樵夫握住毛笔吧,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老人感慨道:“就是你啊。” 陈平安如临大敌,丝毫不敢掉以轻心,轻声道:“宝瓶,你等下一有机会就跑,不用管我。” 陈平安发现李宝瓶扯了扯自己的袖子,三番两次,心中有些惊奇,侧身低头望去,“怎么了?” 小姑娘脸色僵硬,抬起手臂,指了指陈平安身后那边,张了张嘴,口型像是在说两个字,“有鬼。” 腹背受敌? 陈平安心弦紧绷,等他望去,满脸呆滞,少年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确定自己没认错后,背对着老秀才和白衣少年,既不敢明着说什么,以免给人偷听了去,反而害了这位神仙姐姐,可又实在着急,少年欲言又止,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李宝瓶偷偷握住小师叔的袖子,看了眼那个和颜悦色的老人,又转头看了眼那个神出鬼没的女鬼。 比起上次见着那个嫁衣女鬼,今夜这位身穿白衣白鞋,手里提着一株雪白色的……大荷叶?李宝瓶有些犯嘀咕,外边世道的女鬼,都这么清新脱俗吗?想当年大哥曾经被自己胁迫,不得已说了好些个鲜血淋漓的鬼故事,那里边的红粉骷髅、水鬼河妖等精怪鬼魅,那可是动辄剖人心肝吃人血肉,模样和作态都是极其骇人恐怖的。 哪里会像眼前这位啊,比先前那位嫁衣女鬼还要来得美丽动人。 她身材高大,却依旧给人苗条蕴藏的天然美感,满头瀑布似的黑亮青丝,从身后绕至胸前,用金色丝巾挽了一个结,显得尤为娴静端庄。 李宝瓶只觉得眼前高大女子,真是又高又好看,让她十分羡慕,小姑娘悄悄踮起脚跟,很快又灰心泄气地踩回地面。 高大女子的眼中,仿佛只有陈平安。 她笑眯眯道:“等下我们要跟人打架,不用怕那个老头子,只会一点挨打功夫而已。” “放心,这位姐姐不是坏人,是我们自己人!” 陈平安先安慰身边李宝瓶,重新抬头后,终于忍不住小声问道:“不是说不能离开小镇吗?万一被各方圣人察觉,你怎么办?” 高大女子抖了抖手腕,手中那支荷叶轻轻晃荡,语气温和缓慢,她有一股让人心安的气度,“你知道有个地方,叫莲花洞天吗?” 陈平安猛然记起宁姚,点头道:“以前有人跟我说起过,那里是道教祖师爷散心的地方,虽然只是三十六小洞天之一,但是那里的荷叶,哪怕最小的一张荷叶叶面,都要比咱们大骊京城还要大。” 女子莞尔笑道:“没那么夸张,像我手里这株荷叶,若是现出它的本相,就是差不多方圆十里多一些的面积,当然那里最大的荷叶,肯定比大骊京城要大许多。这些荷叶,能够遮蔽天机,简单说来,就是让三教圣人和百家宗师,都没办法发现我的动向。” 她看到陈平安满脸疑惑,微笑解释道:“我们见面那次,当时我手里还没有这件好东西,是齐静春离开人间之前,去了趟天外天,找到道祖,跟那个老不死一番讨价还价,才帮我讨要了这把荷叶伞,至于齐静春付出了什么,我不清楚,毕竟‘静’这个本命字,犯了忌讳,在道教的道统内部,有很多人对此心怀不满,所以可以肯定,齐静春离开这座浩然天下,那趟莲花洞天之行,代价不会小。” 说到这里,便是高大女子,眼神也出现一抹恍惚,有些由衷佩服那名儒家门生。 在齐静春从天外天返回人间后,他们有过最后一场闲聊。 “这张荷叶?” “是我去了趟天外天,从那座莲花洞天摘下来的,能够帮助你离开此地,同时不会惊扰天地大道,不用担心圣人探询。” “好事是好事。但是你就不怕陈平安有了我在身边,变得肆无忌惮,以至于变成你齐静春不喜欢的那种人?” “陈平安什么心性,我齐静春心知肚明,所以从不担心陈平安仗势欺人,你就算从头到尾都护在他身边,我齐静春都不担心。” “你就这么看好陈平安?” “你说呢,他可是我的小师弟啊。” “你跟陈平安是平辈,然后我认他做主人,所以你齐静春的言下之意是?” “哈哈,不敢!” 想到这些,高大女子在心中微微叹息。 可惜天地之间少了个齐静春。 天不怕地不怕的李宝瓶,破天荒地怯生生说话:“姐姐,你生得真好看。” 高大女子点头笑道:“是的,比你好看多了。” 不但毫不客气,言语还伤人! 红棉袄小姑娘有些呆滞无言。 陈平安满头冷汗。 在陈平安身后那边,同样是一场重逢。 老人瞪着已经清醒过来的白衣少年,少年回瞪过去,心想老子现在光脚不怕穿鞋的,还怕你作甚? 老人先望向高大女子,后者点头示意无妨。 老人这才望向这个少年,恼羞成怒道:“你崔瀺不是很聪明吗?那现在咱俩来复盘好了,你有没有想过,为何我会突然失去对那些文字的控制,让你能够从神魂之中剥离出来,又恰好跟那缕剑气蕴含的道意,打了个旗鼓相当,相互消磨殆尽,使得你当时冲出井底,有机会对陈平安使用杀招?你有没有想过,到最后你可能会被陈平安一拳打死,陈平安同时又被你重伤?!” 少年崔瀺脸色阴晴不定,最后赌气一般撇撇嘴,故作无所谓,“无非是儒家某一脉的圣人出手,有什么稀奇的。就连齐静春都心甘情愿自己走进那个死局,落得一个束手待毙,我崔瀺被算计一次又怎么了。” 少年越说越火大,伸手指向那个穷酸老秀才,“老头子你还好意思说这些?你最寄予希望的齐静春死了,心性最不坚定的蠢货马瞻也死了,还有那个姓左的,就干脆彻底消失了,我崔瀺一样沦落至此,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你?天底下就你文章写得最好,立意最深,济世最久,行了吧?!人家亚圣,听好喽,是亚圣,文庙第三高的那一位,他提倡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你厉害啊,偏要说天地君亲师。亚圣说人性本善,好嘛,你又说人性本恶!你大爷的,亚圣怎么招你惹你了?” 少年气得跺脚,这个习惯性动作,其实与老秀才是一脉相承,手指几乎就要指着老人的鼻子了,“更过分的是,人家亚圣年纪比你大不了多少,人家说不定还待在人间,好好活着呢,老头子你怎么就这么一根筋呢,你逮着至圣先师或是礼圣老爷去骂架啊,指不定亚圣还会帮着你不是?你非要跟亚圣唱对台戏,我服气!” 老秀才默不作声,只是轻轻擦拭少年喷他一脸的口水唾沫。 自家人打擂台,唱反调,小门小户的话,关起门来,吵架红脸根本不算什么。 可要知道,一位亚圣,一位文圣,这场惊动整座儒门、所有学宫书院的“三四之争”,太过惊涛骇浪了,两大圣人,尤其是在文庙前两位早已不现世的前提下,几乎可以说,就代表着整个儒家,那个为一座浩然天下订立规矩的儒家。虽说谈不上出现分崩离析的迹象,但是那几个隔壁邻居的当家人,见微知着,洞见万里,能不偷着乐? 之后,儒家内部,出现了一场隐蔽至极的赌约。失败者,愿赌服输,自囚于功德林。 老秀才输了,就待在那里等死,任由自己立于文庙的神像,一次次挪窝,最后粉身碎骨。 但是当最得意的那名弟子远去别洲,力扛天道,身死道消,老秀才为了破开誓言,不得不跟所有圣人,而不单单是儒家圣人,做了一个谁都想不到的约定。毕竟圣人誓约,若是可以轻易反悔,那么这座规矩森严的天地,恐怕早就面目全非了。 老秀才主动放弃那一付身躯皮囊,放弃儒教圣人的诸多神通,只以神魂游走天地间。 老秀才等到少年双手叉腰,低着头气喘吁吁,问道:“骂完了?是不是该我说说道理了?” 白衣少年凭着一口恶气直抒胸臆后,想起这个老家伙当年的种种事迹,崔瀺便有些心虚胆怯了,开始一言不发。 老秀才叹气道:“齐静春的下棋是谁教的。” 崔瀺立即昂首挺胸,“老子!” 老人面无表情,缓缓道:“我曾经跟你们所有人说过,跟人讲理之时,哪怕是吵架,甚至是大道辩论,都要心平气和。” 崔瀺立即噤若寒蝉,低声道:“是我……他齐静春下棋没悟性,输给我几次就不肯再下了。” 老人又问,“那你的下棋是谁教的?”崔瀺不愿说出答案。 老秀才冷哼道:“老子!” 崔瀺一肚子委屈,恨得牙痒痒,老头子你懂不懂什么叫以身作则? 老秀才缓了缓口气,“你在教齐静春下棋的时候,棋力跟我相比,谁高谁低?” 崔瀺勉强道:“我不如你。” 老人问道:“那你知不知道齐静春学会了下棋,很快就下棋赢过了我?” 第一百八十七章 庇荫 少年愕然。 倒是不怀疑老人这番言语的真假。 老人再问道:“知道齐静春私底下是怎么说的吗?他对我说,‘师兄是真喜欢下棋,胜负心又有点重,我又不愿下棋的时候骗人,如果师兄总输给我,那他以后就要失去一件高兴事了。’” 少年崔瀺硬着脖子说道:“就算是这样,又如何?” 老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训斥道:“你就是死鸭子嘴硬。从来知错极快,认错极慢!至于改正,哼哼!” 少年崔瀺怒道:“还不是你教出来的!” 老人瞪了他一眼,沉默片刻,惋惜道:“马瞻的背叛,可能比你崔瀺的谋划,更加让小齐失望吧。” 崔瀺嗤笑道:“马瞻这种人,我都不稀罕说他,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如果说我好歹是为了大道契机,为了香火文脉,那他呢,就为了那么点什么书院山主啊、将来有望掌握一座学宫啊,为了这么点虚头名利,就舍得同窗之谊,甘心做别人的棋子,也真是该死。老头子,当初你给了齐静春一句临别赠言,‘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这句话广为流传,我是知道的,但是你给了马瞻什么?” 老人淡然道:“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可惜了。” 不知是可惜了这句话,还是可惜了马瞻这个人。 崔瀺讥讽道:“马瞻带着那些孩子离开小镇后,起先与我的一枚棋子相谈甚欢,颇为坦诚相见,就提到关于离开骊珠洞天还是继续留下一事,他与齐静春出现过一场争执,齐静春最后对他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让马瞻有些惊吓,‘君子时诎则诎,时伸则伸也。’马瞻这个蠢货,在齐静春天翻地覆慷慨死之后,还顺着私心,做着一院山主的春秋大梦,只有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开了窍,总算确定齐静春当时在学塾,其实早就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了,只是一直不愿揭穿而已,仍是希望他马瞻能够好好照顾那些孩子。马瞻真是后知后觉,两次被拖延敷衍后,终于知道万事皆休,他这辈子总算唯一一次,激起了那么些男儿血性,以失去来生来世作为代价,伤了我那枚棋子,才使得那些孩子能够返回小镇,最终多出这么多事情来……” 说到最后,白衣少年越来越有气无力。 老秀才唏嘘不已。 骊珠洞天诸多人和事,尤其是齐静春坐镇的最近一甲子,天机被隔绝得更加严密,齐静春,杨老头,以及一些幕后人物,纷纷暗中出手,使得这座小洞天变得扑所迷离,变数极多,就算是老秀才都极难演算推衍,不敢说推演出来的真相就一定是真相。 高大女子的温和嗓音轻轻响起,“聊完了?” 崔瀺发现老秀才脸色有点难看,重重叹气,眼角余光瞥见那女子正望向自己,老人只得磨磨唧唧地摘下背后行囊,掏出一副卷轴后,轻轻解开绑缚卷轴的线绳。 陈平安一头雾水。 她走到陈平安身边,笑道:“等下你可以出剑三次。” 她眯起眼,望向荷叶外的天空,缓缓道:“等下我会恢复真身,你不用奇怪。” 最后她好像记起一事,歉意道:“忘了说两个字。” 陈平安抬起头。 高大女子收敛起笑意,毕恭毕敬称呼道:“主人。” 老秀才站在山顶一块巨石上,山风吹拂,双袖飘荡,猎猎作响。 此时迎风高立的白发老人,哪里还有半点寒酸气? 老秀才望向八百里开外,骤然亮起的那一点光芒,哪怕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仍是让老人感到有些刺眼,老人微微点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剑锋比起传闻,要钝了许多,但是内里蕴含的锐气,衰减得不算多。厉害,真是厉害,悠悠然万年时光,沧海桑田,还能够拥有如此分量的精气神。但是……” 老秀才很快笑道:“我会凭借此山,让你们知难而退的。打架这种事情,终究是能少打就少打,伤和气嘛。” 老人脚下的这座被他观想入画的山岳,名头大到不能再大。 九大洲里版图最广的中土神洲,有大岳名为穗山,山势磅礴,可谓拔地通天,山巅有至圣先师手书碑文“天下独尊”,有礼圣崖刻“五岳之祖”,有道祖座下首徒留下的“罡风徐来”,有兵家圣人以手指刻就的“唯我武当”四字。 仅是各大洲历朝历代的帝王,来此封禅告天的祭文石刻,就多达一百八十余块,草篆隶楷皆有,这些充满玄机的文字和崖壁,一直从穗山之巅的登天台,往下延伸到半山腰,名胜古迹,几乎随处可见。 老秀才眺望那抹璀璨剑光,有些讶异,先前第一次出现在老井口,看到过陈平安的握剑手势,实在是不堪入目,连老秀才这么对武学不讲究的人,都看不下去。但是这一刻,看到少年横剑在身前的握剑姿态,老人只有一个感觉。 稳。 少年握剑的手很稳,心很静,很定,所以整个人的神魂意气,更稳。 高大女子将所有剑意灌注入“老剑条”之后,下一刻,以更加虚无缥缈的身姿、玄之又玄的气象,直接出现在了少年陈平安的心湖之上,金眸,赤足,当她脚尖轻轻点在湖面上,泛起涟漪阵阵,于是少年就响起了一阵心声。 她的温暖嗓音,响彻少年心扉之间,“不用着急出手,先适应十境练气士的感觉。” “所谓的剑术招式,不过是那么几种,变不出太多花样来。这就是后世江湖与山上仙家的区别所在。练气士练气,养炼合一,孕育出来的剑意有千千万,有深有浅,有高有低。若别人是水井溪涧,你是那湖泽江河,自然胜别人千倍百倍。” “剑气长短,则取决于体魄气府的开拓境况,气府洞开越多,潜力挖掘得越深,别人只有一座下等福地,你却拥有了全部的洞天福地,两者之差,天壤之别!经脉如道路,越坚韧宽阔,别人是独木桥羊肠路,你是那通天大道,如何能够跟你争胜?” 她环顾四周,看到少年那些心境景象后,满脸笑容,轻声道:“听懂了吗?” 少年正在艰难适应十境修为的感觉,加上身体四周气流絮乱至极,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提开口说话了,好在她告诉他只需要心中默念就行。少年老老实实告诉她,“听得懂,但是不知道如何去做。” 她竟是半点也不意外,哈哈大笑起来。 陈平安不明就里,继续去竭力适应十境练气士的自己。 那种古怪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就像饥肠辘辘饥饿之人,突然肚子里填满了大鱼大肉,半点缝隙都没有留下,所有气府都给撑开。 那股原本仿佛是一条游走火龙的本元气机,一下子从针线大小,摇身一变,像是成长为体型夸张的泥鳅大小,在全身经脉迅猛游曳,横冲直撞,畅通无阻,中途不断裹挟各座气府窍穴的气机,滚雪球一般,那架势,感觉不变成一条名副其实的蛟龙就不罢休。 体内澄澈如琉璃,躯干经络伸展舒张如金枝玉叶。 真气无垢,返璞归真,长视久生。 一个个林守一曾经提及过的说法,依次浮现在陈平安心头。 心湖之上,她轻声道:“还差一点意思。剑修到底不是寻常的练气士。” 然后她仰起头,望向远方,透过这座陈平安的丹室心境,直接望向了那座山巅的巨石之上,笑问道:“你说呢?要不然你厚着脸皮搬出这座穗山来御敌,未免太过胜之不武。” “要你们输得心服口服便是。” 老秀才心领神会,爽朗大笑,稍作犹豫,微微收敛视线,眼光在整座山岳上游移,最后视线凝聚在一座崖壁之上,上边有远古剑仙以充沛剑气写就的一幅奇怪“字帖”,正是在中土神洲引来无数剑修观摩、甚至不惜在崖下筑庐感悟剑道的“飞剑贴”。 “拿去便是,能拿多少都看你本事,左小子当初与你一般,尚未正式学剑,无意间登山看崖观字,这一看,便拿住了六个字。习剑的天赋资质如何,立竿见影,剑修之中,天才辈出,可天才也分大小,五字必成陆地剑仙,陈平安,且看你根骨如何!” 只见老人一挥袖,山崖石壁上的七个古朴大字,飞出崖壁,掠向八百里外的陈平安,转瞬即至陈平安身边,已经变成巴掌大小的古篆,金光绚烂,熠熠生辉,一个个字围绕着陈平安四周飞快旋转。 只是到最后,竟是一个字都不愿靠近陈平安,距离越拉开越远,终于干脆调头飞掠而返回。老秀才看到这一幕后,既尴尬又愧疚,喃喃道:“弄巧成拙了,小平安,对不住啊。我哪里想到这些字如此不给面子……” 踩在陈平安心湖上的女子冷哼一声。 老秀才讪笑道:“棘手,真棘手,这可如何是好?无妨无妨,我再换一个更省心省力的法子便是,难不倒我的,我与穗山山神那可是老交情了,他有什么家底,我最是清楚不过了,实在不行,我就……” “那七个字看不上我,我不奇怪。” 就在此时,陈平安睁开眼眸一条缝隙,不再以心声与高大女子对话,而是直接说出了口,“而且其实我也不想要它们,真的!” 她心头一震。 少年加重力道,握住手中长剑,缓缓道:“我练拳的时候,一直有种感觉,就是练到最后,出拳会很快,甚至觉得是最快。现在有你在我身边,我觉得足够了,根本不需要什么字,接下来这一剑会很快!相信我,一定会很快!” 女子点点头。 老秀才亦是愣了愣,啧啧道:“这口气,真像小齐少年时候。” 老人眼中有笑意,却故意扯开嗓子冷哼道:“我倒要看看,这一剑能够让你小子的十境修为,是发挥出十一境还是十二境的实力!陈平安,可别拖后腿啊,到最后只展露出七八境的实力。来来来,这一剑再不递出来,黄花菜都要凉啦!” 老人调侃完少年后,便盘腿而坐,呢喃道:“诗家有言,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可天下有这么多不平事,剑却只有一把啊。” 老秀才洒然一笑,不再有这些伤春悲秋的情绪,幸灾乐祸道:“再说了,别人是十年磨一剑,陈平安你手里那把剑啊,得有一万年喽。” 陈平安几乎和高大女子一起沉声道:“走!” 陈平安开始向前狂奔。 少年竟是拖剑而走。 将这一切收入眼底的老秀才只是笑着摇头。 少年昂首向前飞奔。 少年高高跃起,一剑劈砍而下。 万籁寂静。 没有照耀天地的惊人剑光,没有气贯长虹的剑气。 但是这一瞬间,山巅巨石上,原本坐北朝南的老人侧过身而坐。 心湖水面上,女子突然就那么坠入湖底,闭上眼睛缓缓道:“一万年了。” 与此同时,秋芦客栈水井旁边,一直在研究画轴的李宝瓶,突然瞪大眼睛,惊讶喊道:“画轴怎么突然多出一条裂缝啦?” 一直坐在地上发呆的崔瀺斜瞥一眼小姑娘和画轴,没好气道:“就算天塌下,这幅画卷也不会有丝毫折损。知道什么叫天塌下来吗?中土神洲曾经有个无名氏,一剑就将天河捅穿了,直接将一座黄河洞天的无穷水流引下来,远远看去,就像天幕破开一个大洞,水哗哗往下掉, 这才造就出了天下十景之二的‘黄河之水天上来’,以及位于彩云间的白帝城,白帝城的城主,那可了不得,是少数几个胆敢以魔教道统自居的枭雄,风流得很,我曾经有幸与之手谈,就在白帝城外的彩云河之中,被誉为彩云十局,输多胜少,不过虽败犹荣,毕竟那杆写有‘奉饶天下棋先’的旗帜,已经在白帝城城头树立六百多年了,有资格跟城主对弈的棋手,屈指可数……” 第一百八十八章 剑灵 老秀才脚尖一点,一步掠过八百里山河,飘然落在之前陈平安递剑的地方,开始漫步,抬起手臂,手指弯曲,看似随意地敲敲打打,像是在叩响门扉,只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老秀才收起手,无奈道:“不讲究啊,此等行径,无异于在别人家里搭帐篷,罢了罢了,我等着便是了。” 老秀才开始耐心等待剑灵的现身,漫长的等待,老人站在原地,思考一个难题,并不显得焦躁。 空中浮现一阵细微涟漪,只见高大女子一手抓住陈平安的肩膀,从缥缈虚空之中一步跨出。 老秀才回过神,第一句话就是“我认输,不打了,反正其余两剑出不出,已经不重要,对吧?” 剑灵似笑非笑,“那么你的两次挑衅呢,怎么算?” 老人哈哈笑道:“事不过三嘛。” 她举目望向穗山方向,“是新一任穗山大神?担任这尊神位多久?” 老秀才答道:“六千年整,之前三千多年,你方唱罢我登场,乱成一团,威严尽失,穗山这座东岳,换了三个主人。最乱的时候,曾经被视为魔教道统的一脉势力,直接给鸠占鹊巢,真正是礼仪崩坏的混乱局势。现任穗山大神能够坐稳六千年,虽说有运气成分,但更多还是凭借他个人的恐怖战力,拳头够硬,又是光脚不怕穿鞋的,谁不忌惮几分。” 剑灵讥笑道:“礼乐崩坏?是你们三教分赃不均?还是浩然天下内部出现了正邪对峙?那位礼圣呢,以他的脾气,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老秀才叹息道:“一言难尽,不提也罢。” 高大女子双手负后,鄙夷神色更甚,“大局已定,自然就要内讧,哈哈,好一个大道之争,百家争鸣,热闹是热闹了,结果如何?世道果真变得更好了?” 老秀才瞥了眼白衣剑灵,极为硬气地直截了当道:“儒家道统内部,自然算不得清澈见底,并非皆是仁人君子,可我儒家先贤为此付出了无数心血,说是呕心沥血也不过分,故而始终本正源清,你绝不可一言否决。” 剑灵玩味道:“这算不算第三次?” 先前颇为老不正经的老秀才这一刻,竟是半点不退让,淡然道:“在这件事上,你要是觉得不对,我可以跟你讲百年千年的道理,你用剑讲你的道理也无妨。” 她仔细打量着身材并不高大的清瘦老人,“你当真散尽了圣人气运,只余下魂魄,将这座天下的人间当做寄生之所?” 老秀才沉默片刻,“对。” 她收起油然而生的那股杀性杀心,眼神复杂,“这么多年,就只有你们两个做到,但是我很好奇,你是推崇那个家伙的选择?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前者可能极小,涉及到你们的大道了,我估计儒教道统内的老头子,哪怕这不是什么美差使,也绝不会让你成功。” 老秀才平静道:“见贤思齐,天经地义。” 她思量片刻,转头看了眼陈平安,笑道:“不但初衷已经达成,还远远超乎预期,看在你做出这个选择的份上,当然最主要还是看在我家主人的份上,余下两剑,就先余着?以后哪天我又突然看你不顺眼的话,新账旧账一起算。” 一直脸色紧绷的老秀才霎时间破功,一拍大腿,笑道:“余着余着,余着好啊,老百姓人家大年三十的时候,都兴这个,碗里剩下一点饭菜,故意余着留给明年,兆头好,寓意好。” 老人怎么看都像是一副劫后余生的欢快模样。 剑灵对此不以为意,冷声道:“开门。” 老人一拂袖,率先大步走去,朗声道:“仰天大笑出门去。” 陈平安记起一事,小声问道:“我当时那一剑,是不是很差劲?那座大山好像动也没动。老前辈之前说练剑天资好坏,就看能收到几个字,虽然我本来就不愿意接受他们,可他们也不乐意靠近我啊,这是不是说明我练剑天赋,跟练拳一样很普通?” 陈平安越说越难过,“老前辈还说我如果拖后腿的话,当时哪怕拥有十境修为,那一剑劈砍出去,也只有七八境的效果。” 豪言壮语可以张口就说,可天底下的难事,难就难在需要一步一步走。 泥瓶巷的泥腿子陈平安,实在太理解这个道理了。 剑灵伸手捏了捏少年的脸颊,笑眯眯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陈平安涨红着脸,欲言又止。 她早已与少年心有灵犀,拉起少年的手,缓缓走向那扇山河画卷的大门,柔声道:“主人,知道啦,以后当着某位姑娘的面,我肯定不会这么放肆的,省得她冤枉了你,把你当做见异思迁的浪荡子。” 少年灿烂而笑,既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有跟她成为交心朋友的开心。 高大女子突然转头,有些幽怨,“可你就不怕神仙姐姐感到委屈吗?” 少年想了想,认真道:“我会跟你说对不起,但是有些事,我觉得就该是那个样子的。” 她愁容满面,竟有了几分泫然欲泣的模样。 陈平安虽然有些手足无措,但是眼神坚定,紧抿起嘴唇,不愿意因此就改变初衷。 剑灵蓦然开怀而笑,朝少年伸出大拇指,称赞道:“帅气!” 陈平安怯生生问道:“真不生气?” 她牵着少年的手,停下脚步,站在那扇大门口,突然弯腰一把抱住少年,她满脸洋溢着暖洋洋的笑容,像是一个最喜欢睡懒觉的家伙,在大冬天躲在温暖被窝里,呼呼大睡,那种幸福的感觉,真是无法言说。她才不管陈平安是什么感受,欢快道:“呀呀呀,我家小平安,真是可爱死了!” 少年瞬间如遭雷击,一动不动,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想。 神仙姐姐。 神仙只是第一感觉,其实姐姐才是陈平安心底的感觉。 她总算放开了陈平安,站直身体后转头望去,有个神出鬼没返回山水画家的老家伙,背对着两人,咳嗽道:“非礼勿视,放心,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先前只是忘记了一样东西,不得不返身取回。” 心情大好的高大女子才懒得计较这些。 礼法,道德,因果? 这些极广、极高、极远的东西,从来不曾束缚住她。 大道之上,曾经有人,身无别物,唯有仗剑直行。 但凡有物阻拦,一剑开道。 但凡有不平事,一剑而平。 她沉寂万年之后,终于找到了另外一个人。 两个人,天壤之别。 但是她没觉得失望。 如果说一开始是因为相信齐静春,而选择相信一线机会,赌一个可能性极小的“万一”。那么如今哪怕齐静春活过来,说他错了,你不该选择那个少年,任他说破天的大道理,她也不会听。 她松开手,示意陈平安先行。 少年率先走出大门。 剑灵望向少年尚且孱弱的肩膀,紧随其后。 人皆有心境,练气士称呼为丹室,世俗人称作心扉。 心湖只是其中之一。 当时她站在少年的心湖之上,环顾四周,白茫茫一片,干干净净。 然后她看到了一处终于不那么单调的景象,找到了少年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心镜本相”。 那是一个四五岁大的孤单孩子,蜷缩坐地,双手抱膝,孤零零一个人,脚边放着一双小草鞋,经常就这么坐着发呆。 在这个孩子身旁,是一座没有墓碑的小坟包。 小坟头附近,又有两座相对小坟头要更小的“小土堆”,形势如同山峰。 每当孩子休息够了,就会穿上小草鞋,跑去很远的地方,去将一座小山搬回坟旁,很吃力,每次只能搬动一小段距离。 跑去搬山的时候,孩子腰间系挂着一方小印章,戴起那顶小斗笠。 小印章会跟着孩子的脚步一起晃晃荡荡。 奇怪的是,没有那栋泥瓶巷祖宅的心镜倒像。 大概在小孩子的内心深处,爹娘去世后,家就没有了吧,所以始终坚持守着那座小坟头。 小孩子脸色倔强,习惯性皱着眉头,抿起嘴唇。 但是偶尔,这个孩子也会笑一笑,应该是真正值得开心的事情了,比如他悄悄告诉小坟头,嘴唇微动,并无嗓音响起于心境,但是与他心有灵犀的剑灵自然知晓无声言语的内容。 “娘亲,我认识了一位神仙姐姐。她笑起来的时候,跟你可像了。” 除了搬山“回家”,小孩子几乎不会离开小坟头附近,时不时会像是在牵着手,往南边走一段距离,像是牵着一位小姑娘的小手,只是每走一段距离,孩子仍然就会悄悄望向坟头那边,显得恋恋不舍。 可唯有一种情况,小孩子会撒腿飞奔出去很远很远,一直高高扬起小脑袋,专注地望着高空,像是在追逐着空中离他远去的某个人。 山水画卷内,老秀才神色肃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未必没有这个机会。” 老人点头道:“大善。” 老人沉默许久,发现整个天地开始微微颤抖,无奈道:“对那小子如此有耐心,就不能对咱也有点耐性?哦对了,如今竟然还会笑了,若是上古剑仙流传下来的传闻属实,你如今这副模样,当初那些被你砍得半死的大佬,如果亲眼看到,还不得硬生生把眼珠子瞪出来?” 老秀才望向这座小天地的天空,仿佛视线穿过了重重天幕,突然自嘲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说的真是太好了,哪怕再过万万年都不会有错。难怪当初咱们儒家老祖宗要跟你老人家请教学问,看来道理一事,咱们读书人不但讲得晚了一些,也远远没有讲完讲透啊。”... 老秀才再次走出山水画卷的时候,看到少年崔瀺仍然躺在地上装死,冷哼道:“成何体统。” 崔瀺直愣愣望向天幕,“活着没半点盼头,死了拉倒。” 老秀才走过去就是一脚,“少在这里装可怜,就不想知道为何小齐只是要你跌境,而没有除之后快?” 崔瀺眼神恍惚,喃喃道:“当初你被赶出文庙,齐静春非但没有被你牵连,反而继续境界高涨,本就说明很多问题了,他齐静春早就有资格自立门户,跟你文圣一脉早已貌合神离,所以他自觉没有资格杀我,希望将来由你来清理门户。” 老秀才怒其不争,又是一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说的就是你这种人!我数三声,如果还不起来,你就这么躺着等死算了,大道别再奢望,三!二!二,二……” 崔瀺打定主意不起身。 把老秀才给尴尬得一塌糊涂,只得转身朝陈平安使眼色,帮忙解围。 陈平安点点头,从李宝瓶手中接过槐木剑,大步前行,来到崔瀺身边之后,面无表情地说了个“一”字后,对着白衣少年的脖子就是一剑刺下。 势大力沉,剑尖精准,可能陈平安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在画卷内领略到心稳的意境之后,双手终于跟得上陈平安的心思流转,所以这一剑刺得毫无烟火气,但反而越发凌厉狠辣,杀机重重。 吓得崔瀺连滚带爬赶忙起身。 陈平安收起剑,对老秀才点点头,意思是说老先生你的燃眉之急已经摆平。 老秀才叹了口气,望向陈平安和不远处的白衣女子,“找个地方,说些事情。” 老人转头对崔瀺瞪眼道:“跟上!涉及你的大道契机,你再装模作样,干脆让陈平安一剑砍死算数。” 一行人走向院子,老秀才环顾四周,瞥了眼由那株雪白荷叶支撑起来的“小天幕”,手指掐诀,犹豫片刻,“找间屋子进去聊,陈平安,有没有合适的地儿,能说话就行,有没有凳子椅子无所谓。” 陈平安瞥了眼林守一的正屋,已经熄灯,可能是林守一在凉亭修行太久,筋疲力尽,已经休息了,只得放弃这间最大的屋子,对老人点头道:“去我屋子那边好了,只有一个叫李槐的孩子在睡觉,吵醒他问题不大,林守一是修行中人,应该会有很多讲究,我们就不要打搅了。” 剑灵坐在院子石凳上,笑道:“你们聊,我不爱听那些。” 第一百八十九章 襄安 最后,老秀才,陈平安,少年崔瀺,李宝瓶分别坐在四张凳子上,围桌而坐,李槐躺在床上沉沉熟睡,是个睡相不好的孩子,已经变成横着睡觉了,脑袋垂在床沿外,还能睡得很香, 陈平安熟门熟路地帮他身体板正,把李槐的手脚都放入被褥,轻轻垫好左右和脚那边的被角,好让被褥里头的热气不易流失,最后李槐就像是被包了粽子似的。 陈平安做完这些天经地义的事情,坐回凳子,李宝瓶小声问道:“小师叔,你是不是每晚也帮我垫被角啊?” 陈平安笑道:“你不用,你睡相比李槐好太多了,倒头就睡,然后一睡过去,就能纹丝不动地一觉睡到天亮。” 李宝瓶唉声叹气,用拳头击打手心,遗憾道:“早知道从小就应该睡相不好,都怪我大哥,骗我睡相好就能做美梦。” 陈平安笑道:“以后回到家乡,我要好好感谢你大哥。” 一路行来,李宝瓶说起最多的家人,就是这个大哥,所以陈平安对这个喜欢躲在书斋里读书的读书人,印象很好。 老秀才望向小姑娘,笑问道:“你大哥是不是住在福禄街上的李希圣?” 李宝瓶点点头,疑惑道:“咋了?” 老秀才笑呵呵道:“这个名字取的有点大啊。” 崔瀺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李宝瓶有些担忧,“名字太大,是不是不好?” 老秀才更乐了,摇头道:“取得大,只要压得住,就是好。” 李宝瓶是个最喜欢钻牛角的小姑娘,“老先生,怎么才算压得住呢?” 崔瀺又翻白眼,完蛋喽,这下子正中下怀,好为人师的老头子,肯定要开始传道授业解惑了。 果不其然,老人瞄了一下四周,没看到可以下酒的碎嘴吃食点心,有些遗憾,缓缓道:“本性纯善,学问很大,道德很高,行万里路,就都压得住。” 小姑娘先将那方印章放在桌上,摇晃身体,踹掉小草鞋,盘腿坐在椅子上,双臂环胸,愁眉苦脸道:“可我大哥没老先生说的那么了不起啊,不然我寄信回家,让他改个名?” 崔瀺不得不出声提醒道:“老头子,咱们能不能聊正事?大道,大道!” 李宝瓶默默拿起印章,朝印章底面的四个篆字呵了口气。 崔瀺赶紧闭嘴。 哪怕老头子修为通天,可到底是喜欢讲道理的,死皮赖脸那一套行得通。 可陈平安和李宝瓶这两个被齐静春相中的家伙,一个是根本没读过书的泥腿子,一个读书读歪了十万八千里,他崔瀺如今是龙游浅滩被鱼戏,对上这一大一小,崔瀺再英雄豪杰都没用,除了挨打受辱不会有其它结果,越是硬骨头越遭罪。 老秀才变出一壶酒来,仰头小抿了一口,瞥了眼小姑娘重新放回桌子的印章,有些伤感。 崔瀺其实今晚奇怪颇多,老头子以前虽然也有真情流露的时候,可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古板迂腐的家伙,坐在哪里都像是端坐于神坛上的金身神像,尤其是在学问最受朝野推崇的那段岁月,老头子每逢开课讲授经义疑难,危坐下方、竖耳聆听的“学生”,何止千人?帝王将相,山上神仙,君子贤人,浩浩荡荡,就连叛出师门的崔瀺都不会否认,那时候的老头子,真是光彩夺目,如日月悬空,光辉不分昼夜,压得整条星河失色。 黄庭国北方这座繁华郡城,在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看来,就是热闹,是好多好多个家乡小镇加在一起,都比不上的。 但是在看遍山海的老秀才眼中,当然会看得更远,更虚,可能早早就看到以后铁骑南下、硝烟四起的惨淡光景,那些熙熙攘攘的欢声笑语,就会成为以后撕心裂肺的根源,反而是那些衣衫褴褛的路边乞儿,将来遭受的痛苦磨难,会更轻巧浅淡一些,至于那些个地痞流氓,更有可能在乱世中一跃而起,说不定还会成为黄庭国的官场新贵、行伍将领。 只不过老秀才历经沧桑,自然不会将这种情绪表现在脸上,以免坏了少年和小姑娘逛街的好兴致。 老人带着他们一路七拐八弯,找到一家老字号书铺,自己掏钱给两人买了几本书,店铺老人是个科举不如意的落第老书生,平时里见谁都不当回事,碰到口如悬河的穷酸老秀才,那算是英雄相惜了,加上被老秀才的学问道德所折服,小二十两银子的书钱,愣是十两银子就算数了,老秀才出门后,看着满脸钦佩的陈平安和李宝瓶,笑道:“怎么样,读书还是有用的吧?今儿就帮我们挣了八两多银子,所以说啊,书中自有黄金屋……” 说到此处,老秀才放低嗓音,神秘兮兮道:“还真别说,南边有个地儿,当然不是你们宝瓶洲的南边,醇儒陈氏家族,有个跟我最不对付的老古板,他年轻的时候,日日读书夜夜读书,大概几十年后,约莫是精诚所至,有天还真给他从书里读出了一座黄金屋,和一位颜如玉。” 陈平安瞪大眼睛,咽了咽唾沫,“那座黄金屋,有多大?” 李宝瓶则好奇问道:“那位颜如玉,到底有多漂亮?” 老秀才哈哈大笑,伸手指了指这两孩子,“以后有机会自己去亲眼瞧瞧,我可不告诉你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好山好水好风景,书上是有描写,可比不得自己收入眼底。” 李宝瓶突然问道:“文圣老先生,你为什么要给我小师叔买那几本书籍,真的很粗浅啊,就连我和林守一都能教的,不是浪费钱吗?” 老秀才收敛笑意,一本正经道:“不一样,很不一样。天底下最有学问的书籍,一定是最深入浅出、最适合教化苍生的书,知道这些书本反而卖得最便宜吗?就比如道祖他老人家的那部五千文,卖得多廉价,只要想看,谁都买的着,只要愿意读,谁都能从从中学到东西。” 李宝瓶懵懵懂懂道:“印刷得多,加上买的人多呗,所以便宜。” 老秀才点头笑道:“对了一半喽,书上的道理,如果太贵了,谁乐意掏钱买?干嘛不去买吃的,还能填饱肚子呢。剩下一半,则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道德圣人们,如果想要更广泛地传授自己的学问,成为一州一国甚至是一洲、整个天下的正统学问,自己亲自传授弟子,能出几个?还不如来一个广撒自己的学问道理就印刻在书上,门槛低了,走进去的人,就多了。门槛太高,爬都爬不过去,最后能有几个得意弟子、门下学生?” 陈平安轻轻叹了口气。 老秀才忧心问道:“咋了?觉得很没意思?这可不行,书还是要读的。” 陈平安摇头道:“我就是觉得这挺像老,‘你们都是错的!’” 老人一边酒气冲天,一边使劲拍打少年的脑袋。 背着老秀才的陈平安苦着脸,只得拼命点头。 老秀才打着酒嗝,直起脖子,似乎在寻找绿竹箱小姑娘,李宝瓶赶紧蹦跶了一下,“我在这儿呢!” 老秀才哦哦了两声,然后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陈平安脑袋上,“小平安,我问你,你将来读书越多,觉得书上的道理越来越有道理,但是如果有一天,整个……或者说半个浩然天下的读书人,都开始指责小宝瓶,骂她不知羞耻,竟然喜欢自己的小师叔,你咋办?” 小姑娘根本没当回事,气呼呼道:“我喜欢小师叔还有错啊,这些人怎么读的书!” 少年自幼就在市井底层为了活下去而艰难活着,所以陈平安要想得更远更多,知道更多的龌龊事,他毫不犹豫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们要骂宝瓶的话,得先问过我陈平安的拳头。” 陈平安转头对小姑娘笑道:“小师叔除了拳头,以后还有剑,所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一定要告诉小师叔,小师叔就算远在天边,也会赶来护着你!” 老人醉醺醺道:“那如果小姑娘觉得你怎么都打不过那些人,怕你受伤,故意不喊你,你陈平安事后才知道可怜兮兮的结局,你该怎么办?事已至此,难不成你逮着那些读书人乱杀一通?” 陈平安停下脚步,望向小姑娘,“宝瓶,你是想着小师叔事后为了你大开杀戒,被人骂死打死,还是事先就堂堂正正跟着人对峙,我们一起面对那些坏蛋,就算死也死得理直气壮,而且一点都没留下遗憾?” 小姑娘有些慌张,“小师叔,听上去好像还是后边的选择,稍微好点?” 老人哈哈大笑,“没你们想得那么凄惨,读书人还是要点脸皮的,分生死还不至于,就是会有点坎坷罢了。” 老秀才最后啧啧道:“顺序一说,小子这么快就用上了,学以致用,厉害厉害。” 陈平安笑道:“老先生,你吓唬我们就算了,喝酒装醉为了不付钱,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老秀才脑袋瞬间一歪,鼾声如雷。 李宝瓶还有些心有余悸,抓住陈平安的袖子。 陈平安开玩笑道:“怕什么,以后你好好读书,争取讲道理就赢过他们,如果这还不行的话,小师叔从今天起就会更加努力练拳练剑,到时候小师叔御剑飞行,咻一下从万里之外来到你身边,你想啊,所有人都仰着头,瞪大眼睛看着你的小师叔,就像当时我们看到风雪庙魏晋差不多,到时候你就跟人说,这是我的小师叔唉,帅气不帅气?厉害不厉害?” 小姑娘使劲点头,开怀大笑,蹦跳起来,“哇,帅气帅气!”,于禄收起笑意,由衷自嘲道:“何况江湖和武夫的境况如何,别人不清楚,你谢灵越会不知道?山脚的一座池塘罢了,里头的大鱼再大,能大到哪里去?不说别处,只说我们曾经的卢氏王朝,九境修士不多,可也不少吧,但是九境武人呢,一个都没有。所以我当初习武,纯粹是闹着玩的,你们可能会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我还是要说一句,在沉闷无趣的东宫里头,若是有位讲学先生不小心放了个屁,那都是值得说道说道的稀罕事。” 谢谢冷笑道:“哦?听你的语气,武道境界还不低嘛。” 于禄叹了口气,眼神真诚,摇头道:“不高,才第六境。” 谢谢眼神露出一丝震惊,脸色微微僵硬。 武夫境界的攀登最讲究一步一个脚印,往往是厚积薄发,多是大器晚成之宗师,像大骊藩王宋长镜这样的怪胎,遍观整座宝瓶洲的历史,将其形容为百年一遇,毫不夸张。所以年纪轻轻的高境界修士,旁人会羡慕其天赋、机缘等等,称之为天才,然后就觉得天经地义了,因为天才二字,可以足够解释一切。 但是武道不一样。 十四五岁的六境武人。 是货真价实的怪物! 别忘了,卢氏太子于禄,在东宫养尊处优,极有可能从未有过生死之战。 看书看出一个武道第六境? 于禄看到少女的眼神和脸色后,把到嘴边的一句言语,默默咽回肚子。 差不多就要跻身七境了,最多三五年吧。 一想到跟一个六境武夫距离这么近,少女谢谢就浑身不自在,总觉得会被于禄暴起行凶,然后一拳打烂自己的头颅。 六境的练气士水分可以很大,但是面对世间的纯粹武夫,最好不要有此念头。 陈平安站起身,先是望向黝黑少女,开心道:“林守一也是练气士,谢谢姑娘,虽说你如今修为受限,但是眼界还在,以后麻烦你多跟他聊聊修行上的事情,嗯,林守一性子有点冷,你多担待一点,对了,林守一是吃软不吃硬的,脸皮子薄,经不起好话劝说,谢谢姑娘,多磨磨他,比如借着下棋闲聊修行之事,我看就很好。” 然后陈平安望向高大少年,“于禄,你既然是六境高手,以后洗衣服刷草鞋之类的琐碎事情,我就不用担心累着你了,只管开口,衣服管够!” 最后陈平安跟远处崔瀺喊了一句,“我跟他们两个聊完了,你可以回来了。嗯,用读书人的话说……就是相谈甚欢!” 陈平安笑着离开凉亭,脚步轻快,显然是真的高兴。 凉亭内,少年少女面面相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第一百九十章 剑冢 崔瀺从老水井那边走回止步亭,在亭子外站着不动,由于秋芦客栈不希望有人擅自探究水井,所以亭子只有西边一条进出通道,站在东边的崔瀺有些发愣,怔怔出神,最后咬咬牙,双手攀住凉亭栏杆,使出吃奶的劲头才爬上去,翻入亭内长椅,躺在上边大口喘气。 于禄和谢谢有些警惕,只当是大骊国师在耍诈找乐子,必须小心掉入陷阱。 说句难听的,就算崔瀺拿把刀交给这对少年少女,站着不动让他们往身上剁,两人都不敢动手,连刀都不会接。 在谢谢看来,陈平安之所以能够对崔瀺不以为意,那是陈平安无知使然,因为他根本就没有领略过真正的山上风光,不知道沙场厮杀、庙堂捭阖、证道长生这些说法的含义。 昔年文圣首徒,十二境巅峰的练气士,大骊国师,随便哪个身份单独拎出来,都是一座巍峨山岳,能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如今体魄脆弱不堪的崔瀺躺在长椅上,累得像一条狗,伸手抹去额头汗水,“如你们所见,我这会儿不但惨遭横祸,害得我修为尽失,变得手无缚鸡之力,还连累我连方寸物都用不上,成了手无寸铁的穷光蛋。所以你们两个若是对我心怀怨怼,现在动手,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 说到这里,崔瀺转头望向千山万水之外的大骊版图,有气无力地骂娘道:“福你享,锅我背,你大爷的大骊国师,哦,还是我自己大爷……” 崔瀺自顾自嘀嘀咕咕,骂骂咧咧,不管如何,一路行来,虽然未曾成功拜师学艺,但是跟李槐相处久了,骂起人来确实顺溜了许多,这不连自己都骂上了。 少年少女习惯了大骊国师的神神道道,非但没有觉得崔瀺脑子坏了,反而愈发如履薄冰。 崔瀺坐起身,背靠围栏,双手横放在栏杆上,于禄和谢谢刚好一左一右。 崔瀺叹了口气,“你们觉得陈平安不知山有多高,水有多深,所以对我一点都不害怕,这是……” 崔瀺稍作停顿,哈哈笑道:“对的。” 崔瀺继续道:“但是呢,你们只想到了一半,无知者无畏嘛。不过你们比不上陈平安的地方,是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们两个,一个莫名其妙读书读出来的第六境武夫,山河破碎,忍辱负重,一个是惊才绝艳却身负血海深仇的练气士,总觉得未来还很长,所以陈平安敢说杀我就杀我,你们呢,犹犹豫豫,忐忐忑忑,我这么说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毕竟我是崔瀺,你们能够活着都得谢我。” 崔瀺揉了揉腰,愁眉苦脸道:“其实我腰疼得很。” 崔瀺看着于禄,“你们以后就死心塌地跟着我混吧,咋样?” 于禄微笑道:“从遗民刑徒队伍里走出来,我就跟着国师大人混了,而且感觉不错,这一路远游求学,也很精彩,比起在东宫假装书呆子,每天听那些之乎者也,有趣多了。如果国师大人能够有空的时候,给我讲解一些经义难题,我会觉得人生很圆满。” 崔瀺伸出手指点了点高大少年,“人家陈平安谨小慎微和不苟言笑,是井底之蛙突然跳出了水井,看见什么都要担惊受怕,你于禄真的是城府深沉,一脸奸人相貌,我有些时候真想一拳打扁你的这张笑脸。” 于禄无奈道:“我跟陈平安相比,好到哪里去了?不一样是井底之蛙吗?” 崔瀺随口道:“富贵烧身火,磨难清凉散。这句圣人的警世名言,白送给你了,拿去好好琢磨。” 早早就熟读万卷书的于禄好奇道:“是文庙哪位圣贤的教诲?” 崔瀺指了指自己,“我啊。” 于禄更加无奈。 崔瀺从袖子里掏出一粒石子,轻轻砸向檐下铁马,一次不中,两次不中,三次仍是不中。 崔瀺瞥了眼少女谢谢,扯了扯嘴角,道:“真想把你丢出去,铃铛肯定能响。” 少女像一尊泥菩萨杵在那边,面无表情。 崔瀺笑道:“你呢,是真想杀我,但觉得机会只有一次,一定要有个万全之策,舍不得白白死掉。于禄呢,比你聪明,觉得杀不杀我,意义都不大。” 崔瀺叹了口气,“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个人。于禄你心中的好感程度,从好到坏,应该是林守一,李宝瓶,陈平安,李槐。” “至于谢谢姑娘啊,应该是李宝瓶,李槐,陈平安,林守一。” 崔瀺最后伸出拇指,指向自己,“我呢,则是李槐,李宝瓶,林守一,陈平安。最喜欢傻人有傻福的李槐,因为对我最没有威胁。李宝瓶这样阳光灿烂的灵气小姑娘,尤其像我这种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怎么可能讨厌?看着她就暖洋洋的,心里头舒服。林守一,不是不好,只是这类天才,我见过实在太多,提不起兴致了。” 崔瀺眯眼笑道:“于禄最不喜欢李槐,是因为厌恶那种混吃等死的性格,觉得天底下怎么可以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懒鬼,当然了,还有邋遢,不爱干净。最喜欢林守一,是因为你潜意识里把自己当做卢氏王朝的太子殿下,一个国家的兴盛,就需要林守一这样的积极向上的栋梁之才。谢谢看似与林守一很熟,经常下棋,但其实都快嫉妒得发狂了,同样是修道的天才,为何人家林守一顺风顺水,自己却要遭此劫难,极有可能就此大道阻绝,无望长生?” 于禄默不作声。 谢谢脸色难堪至极。 崔瀺大笑道:“那么为什么我们都不喜欢陈平安呢?但是为何李宝瓶他们三个初出茅庐的孩子,跟我们三个心智成熟的大小狐狸恰恰相反,反而又最喜欢陈平安?是不是很有嚼头?于禄,谢谢,你们谁给出我心目中的正确答案,我就给你们一件用得着的好东西。” 谢谢缓缓道:“因为他们三人,习惯了每当遇到坎坷和抉择的时候,下意识都会看向陈平安,他们觉得陈平安做事情最公道,而且愿意付出。而陈平安对我们三人来说,抛开国师大人你的私人谋求不说,这种看似容易相处、愿意与人为善的凡夫俗子,实在不值一提。” 于禄摇头道:“陈平安,没那么好相处。” 崔瀺啧啧道:“你们两个半斤八两,真是愚蠢得可爱啊。不然我干脆让你们两个婚配,郎才女貌……哦不对,暂时是郎貌女才,如何?” 于禄和谢谢都没有搭话,因为都知道这就是个笑话。 崔瀺双指抚摸着腰间的一枚玉坠,“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陈平安是一面镜子,会让身边的人,比平时更清楚看到自己的不好。所以跟他朝夕相处的话,只要本身心境有问题的人,就会出现问题。曾经就有一个叫朱鹿的蠢丫头,给活活逼上了绝路。说她蠢,是因为蠢而不自知,做了坏事,心里还迷糊,这就叫又蠢又坏了。同样是女子,比起我们大骊那位娘娘,差了太远,咱们那位娘娘啊,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你以为我做了什么坏事,我自己心里没数吗’,当年正是这句无心之语,让我决定跟她合作。” 崔瀺指向自己,“按照道家某位大真人的隐蔽说法,人皆有两根心弦,一善一恶,就悬挂在我们心头。就像陈平安所认为的那样,有些事情,对的,它就是对的,而错的就是错的,任你是谁来做,谁来帮忙辩解,都改变不了。” “有意思的是,世事之艰难,就在于为了做成一个大的好事,你难免要做许多小的错事。儒家门生,不愿违心,可能连官场待不住,甚至连学宫书院都未必爬得高,到最后那就只好躲在书斋里研究学问,闭门造车,对于外边一直在滚滚前行的世道,是极少裨益的。有些家伙,在书斋里待久了,一身迂腐陈腐气息,见不得别人有任何道德瑕疵,动辄指摘贬斥,反而对于那些坏得彻底的庙堂人物,反而束手无策,到最后,就只能是世风日下、礼乐崩坏了。” 崔瀺不去看两个若有所思的家伙,伸出一只手掌,在身前一抹,换了一只手掌,在低处又一抹,“上为善下为恶,人心两根线,我崔瀺的善线,极高,几乎等天,所以我眼中看不到几个好人,我崔瀺的恶线,极低,所以对我而言,皆可交往和利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你们两个,比不得我这么悬殊,但是两根线之间的距离,同样不会小。” 崔瀺收起左手,右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留出一小段空隙,低头眯眼看着那两根手指,“陈平安的善线,很低,所以做好事对他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就是他被当做烂好人的根源,但是你们要知道,善线低,可不代表他就是真的好说话啊。因为陈平安的恶线,距离善线很近,所以他认定了一点事情,决定了要去做的时候,陈平安会极其果决,比如……杀我。” “其实你们两个很清楚,不管你们如何看不起陈平安,你们,当然还有我,这辈子都做不成陈平安的朋友。” 于禄突然说道:“我可以尝试一下。” 谢谢嘴角泛起冷笑。 只是当她眼角余光瞥见那个仰起头、正面少年国师的于禄,谢谢一想到自己在横山,大树枝头,被崔瀺胁迫,不得不去主动找到陈平安,为他粗浅讲解武道门路。 少女有些臊得慌。 紧接着她就又想到那个屹立枝头的消瘦身影,迎风而立,山间清风徐徐。 她突然有些莫名的伤感,自己也曾这般心境无垢的,视线永远望向远方。 “我说了这么多,浪费了一大缸口水,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呢?” 崔瀺开始盖棺定论了,站起身,笑呵呵道:“意思就是说啊,以后你们两个蠢货笨蛋,对我崔瀺的先生,发自肺腑地放尊重一点,知道吗?” 这是于禄和谢谢今天第二次面面相觑了。 “两个不知好歹、不知天高地厚的可怜杂碎!” 崔瀺无缘无故就勃然大怒,脸色阴沉似水,大步向前,对着于禄的面门就是使劲一拳,“一个沦为刑徒、差点要在脸上刻字的破太子,知道我大骊宰掉的皇帝、皇子有多少吗?还尝试,你这个如今连姓氏都背叛祖宗的混账,有这个资格吗?!” 于禄措手不及,硬生生挨了一拳,不敢有任何还手的动作,只是有些懵。 崔瀺转过身,走向黝黑少女,对着她就是一巴掌摔过去,“一个山门都给人砸烂的小婊子,知道我亲手做掉的陆地神仙有几个吗?” 生性骄傲的少女下意识伸出手,抓住白衣少年的手腕,不让他的耳光打在自己脸颊上,但是她下一刻就感到后悔,果不其然,崔瀺整个人都散发出恐怖的狰狞气息,死死盯住少女,她吓得立即松开手,崔瀺低头看了眼通红微肿的手腕,狠狠一巴掌摔在少女脸上,厉色道:“你们两个也敢横竖看不起陈平安?他是我崔瀺的先生!” 崔瀺接连摔了四五个耳光在少女脸上。 少女甚至不敢凭仗练气士的修为来卸去劲道,很快就被打得脸颊红肿,嘴角渗出血丝。 满身杀气的崔瀺似乎打得犹不解气,就想要找点什么东西来当凶器,就在此时,他转头望见一个快步跑来的熟悉身影,崔瀺顿时愣在当场。 那个不速之客刚喊出一个字,“吃……” 结果看到崔瀺动手打人的这一幕,那家伙赶紧咽下那个“饭”字,开始狂奔,杀向崔瀺。 少年身上那股子气势,恐怕更像杀气。 吓得崔瀺二话不说,连爬带滚翻过凉亭栏杆,跑向老水井那边,一边喊一边扭头喊道:“陈平安,你干嘛?!我教训自家丫鬟仆役,关你屁事……唉,有话好好说,我认错还不行吗?咱们都停下来,好好掰扯道理,行不行?”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三件事 小姑娘已经开始憧憬着那一天的到来,非但没有畏惧,反而充满了稚气的期待,等着小师叔踩着飞剑,咻一下从天涯海角那么远的地方,落在她身边,告诉所有人,他是自己的小师叔。 至于那一天蕴藏的杀机和危险,李宝瓶想得不多,毕竟小姑娘再早慧,也想不到那些书上不曾描绘的人心险恶,她就算想破了小脑袋,都想不出那些暗流涌动,藏在高冠博带之后的冷酷杀机。 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只是单纯地选择全心全意信赖一个人。 趴在少年后背上酣畅大睡的老秀才,之所以选择泄露天机,恐怕正是珍惜这份殊为不易的娇憨。 李宝瓶轻声提醒道:“小师叔,如果到时候你吵不过别人,你又打不过别人,咱们可以跑路的。” 陈平安笑道:“那当然,只要你别嫌弃丢人就行。” 之后陈平安带着李宝瓶逛了几家杂货铺子,给三个孩子都买了崭新靴子,陈平安自己没买,倒不是抠门到这份上,实在是穿不习惯,试穿的时候,浑身不自在,简直连走路都不会了。 除此之外还给三人各自买了两套新衣服,花钱如流水,陈平安说不心疼肯定是假,可钱该花总得花。 李宝瓶还是挑选大红色的衣裳,不单单是瞧着喜气的缘故,陈平安很早就听小姑娘抱怨过,好像是小时候有一位云游道人经过福禄街,给李家三兄弟测过命数,其中给李宝瓶算八字的时候,提到了小姑娘以后最好身穿红色衣衫,可避邪祟,李家这些年不管如何宠溺这个小闺女,在这件事上没得商量,李宝瓶虽然越长大越郁闷,可还是照做,上次在红烛镇驿站收到家里人的三封书信,无一例外,从父亲到李希圣、李宝箴两个哥哥,全部提醒过小姑娘,千万别图新鲜就换了其它颜色的衣衫。 小姑娘经常私下跟陈平安说,以后见着了那个臭道士,一定要揍他一顿。 逛铺子的时候,老秀才还在酩酊大睡,陈平安就只能始终背着,好在不沉,估摸着还不到一百斤,陈平安真不知道这么个老先生,怎么肚子里就装得下那么多的学问? 回去秋芦客栈的路上,李宝瓶的书箱装得满满当当,不过这一路数千里走下来,小姑娘看着愈发黝黑消瘦,可长得结结实实,气力和精气神都很好,陈平安倒是不担心这点重量会伤了李宝瓶的身子骨。 到了那条行云流水巷,依旧是云雾蒸腾的玄妙场景,陈平安看了多次,仍是觉得匪夷所思,目盲老道临别赠送的那幅,虽然上头绘画的神神怪怪,也很惊奇怪异,可还不是不如当下置身其中来得震撼人心。 到了刻有两尊高大彩绘门神的客栈门口,老人突然醒来,双脚落地的瞬间,背后就多出了那只行囊,手里握着一块银锭,老秀才看着两个满脸茫然的家伙,笑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还要去很多地方,需要一直往西边去,不能再在这里耽搁下去了。” 老秀才缓缓道:“陈平安,那半个崔瀺呢,善恶已分,虽然不彻底,但是大致分明,以后就交给你了,言传身教,其中身教重于言传,这也是我把他放在你身边的原因。” 李宝瓶皱眉道:“那个叫崔瀺的家伙,是个大坏蛋唉,文圣老爷你怎么总护着他啊?” “没有办法啊。” 老秀才有些无奈,笑着耐心解释道:“我已经撤去他身上的禁制,如果下一次你觉得他还是该杀,那就不用管我这个糟透老子怎么想的,该如何就如何,我之所以如此偏袒护短于他,一是他的走错道路,大半在于我当年的教导有误,不该那么斩钉截铁全盘否定,给崔瀺造成一种我很武断下了结论的误会。” 老人神情疲惫,语气低沉,“何况我当时委实是分不开心,有一场架必须要赢的,所以根本来不及跟他好好讲解缘由,帮他一点一点向后推演,所以后边的事情就是那样了,这小子一气之下,干脆就叛出师门,留下好大一个烂摊子,马瞻就是其中之一。再则,他挑选的那条新路,如果每一步都能够走得踏实,确实有望恩泽世道百年千年,说不定能够为我们儒家道统再添上一炷香火……这些既千秋大业又狗屁倒灶的糊涂账,当你们以后有机会登高望远,说不得也会碰上的,到时候别学我,多想一想,不要急着做决定,要有耐心,尤其是对身边人,莫要灯下黑,要不然会很伤心的。” 说到这里,老人干枯消瘦的手掌,摸了摸陈平安的脑袋,又揉了揉李宝瓶的小脑袋,“你们啊,不要总想着快点长大。真要是长大了,身不由己的事情,会越来越多,而朋友很少有一直陪在身边的,衣服靴子这些是越新越好,朋友却是越老越好,可老了老了,就会有老死的那天啊。” 李宝瓶问道:“林守一说练气士那样的山上神仙,若是修道有成,能活一百年甚至是一千年呢!” 老人笑问道:“那一百年后,一千年后呢?” 李宝瓶试探性问道:“那我先走?” 老人被小姑娘的童真童趣给逗乐,哑然失笑道:“那么反过来说,小宝瓶你这样顶呱呱的好姑娘,若是有天你不在人间了,那你的朋友得多伤心啊。反正我这个老头子会伤心得哇哇大哭,到时候一定连酒都喝不下嘴。” 李宝瓶恍然大悟,小鸡啄米点头道:“对对对,谁都不能死!” 老秀才伸手递出那颗银锭,陈平安看着它,问道:“不会是虫银吧?崔瀺就有一颗。” 老秀才摇头笑道:“那小玩意儿,也就小时候的崔瀺会稀罕,觉得有趣,换成老的崔瀺,懒得多看一眼。这颗看着像是银锭的东西,是一块没了主人的剑胚,比起崔瀺藏在方寸物里头的那一块,品秩要高出许多,关键是渊源很深,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往中土神洲,一定要带着它去趟穗山,说不定还能喝上某个家伙的一顿美酒,穗山的花果酿,世间一绝!” 老秀才伸出大拇指,“神仙也要醉倒。” 陈平安跑入凉亭后,脚尖一点,高高跃出,身形如飞雀快速越过栏杆,落在凉亭外,继续奔向崔瀺。 崔瀺心知难逃一劫,干脆破罐子破摔,站在老水井口上,悲怆颤声道:“陈平安,你要是今天真要打死我,我就投井自杀算了!信不信由你!” 陈平安继续前冲。 崔瀺就要跳入水井,陈平安皱了皱眉头,猛然停下身形。 崔瀺一脚踏出,在千钧一发之际,好不容易才收回脚,身形摇摇晃晃,命悬一线。 以他如今的体魄,摔入水井底部后,因为下边还有剑气残余,哪怕不冻死淹死,给陈平安救起来,恐怕也要伤及根本,去掉大半条命。 由此可见,少年崔瀺是真怕了陈平安。 陈平安仔细看着崔瀺,良久之后,说道:“吃饭。” 崔瀺小心翼翼跳下井口,仍然不敢上前,站在原地悲愤解释道:“我刚才是为你出口气,他们两个打心眼看不起你,我打抱不平,要他们以后对你客气一点,也有错?你这叫好心当作驴肝肺!” 陈平安冷笑道:“你少拿我当幌子借口,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说完之后,陈平安转身离去,绕过凉亭的时候,对那对少年少女,就要语气和缓许多,“林守一他们已经下完一盘棋,吃饭了。” 崔瀺不怒反笑地远远跟在陈平安后头,跑得一摇一摆,两只大袖子飞来飞去,显得狗腿得很,“不愧是我家先生,比那两个蠢货真是聪明太多太多。” 过了凉亭,崔瀺面对两人,立即换上一副嘴脸,训斥道:“愣着干什么?吃饭!” 于禄微笑如常,走出凉亭,走下台阶后,转身问道:“你没事吧?” 谢谢眼眶湿润,摇摇头。 高大少年指了指自己的嘴角,少女回过神后,转过头去,将嘴角血迹擦拭干净。 ———— 一行人吃过了秋芦客栈准备的丰盛早餐,李槐吃得肚子滚圆,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兔崽子,完全没有意识到餐桌上的诡异氛围。 老秀才对陈平安笑道:“走,带你去逛逛这座郡城的书铺,咱们随便聊聊,如果可以的话,请我喝酒。” 老秀才望向跃跃欲试的小姑娘,笑道:“一起?” 小姑娘使劲点头,“我回去背小书箱!” 林守一留在客栈,继续以记载的秘法,修习吐纳。李槐是实在懒得动,没有逛街的欲望,只是叮嘱陈平安一定要给他带好吃的回来。崔瀺说自己有点私事,要去找客栈老板,看能不能价格便宜一点。于禄和谢谢各自回屋。 最后就是一老一大一小,只有三人离开秋芦客栈,走过那条行云流水巷,在老秀才的带领下去寻找书铺。 小姑娘一直跟老人显摆自己的书箱,在老人身边绕圈跑,询问她的小书箱好不好看,老人当然说好好好。 陈平安酝酿很久,终于忍不住问道:“文圣老爷,你有没有生我的气?” 老人都快把李宝瓶的小书箱夸出一朵花来了,闻言后笑道:“你是说拒绝当我闭门弟子的事情吗?没有没有,我不生气,失望是有一些的,但是回头想想,这样反而很好,齐静春的初衷,以及阿良之后的跟随,不是一定要给你陈平安什么,以及我上次偷偷取走你的玉簪,说到底……” 说到这里,老人做了一个手掌横抹的姿势,“是为了让你陈平安,就只是陈平安而已。没有太多的牵扯,你就是骊珠洞天泥瓶巷里的少年,姓陈名平安,然后带着李宝瓶他们远游求学,就这么简单。” 老人笑道:“阿良这个吊儿郎当的惫懒货,难得正经了一回,帮你让大骊王朝这些世俗存在,不给你和孩子们带来额外的负担,之前齐静春,已经做到了让上边的……家伙们,不来指手画脚。因为我的到来,害得你那位好脾气的神仙姐姐露面了,于是又有一点小麻烦,但是不用怕,我这个老不死,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绝不给你们添麻烦,跟读书人讲道理嘛,我擅长。” 老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以后就安安心心求学吧。” 老人又自顾自笑眯眯说道:“少年的肩膀,就该这样才对嘛,什么家国仇恨,浩然正气的,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少年郎的肩头,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李宝瓶眼睛一亮,对老秀才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文圣老爷,你这话说得很漂亮耶。” 老人哈哈大笑,手掌轻拍肚子,“可不是,装着一肚子学问呢。” 陈平安看着相互逗乐的老秀才和小姑娘,深呼吸一口气,肩头有什么,少年感觉不到,心里倒是已经暖洋洋的了。陈平安接过银锭。 老人打趣道:“呦,之前不乐意做我的弟子,我说磨破嘴皮子都不肯点头答应,现在怎么收下了。” 陈平安尴尬道:“觉得要是再拒绝好意,就伤感情了。” 李宝瓶小声道:“文圣老爷,是因为这东西像银子啊,小师叔能不喜欢?” 陈平安一个板栗敲过去。 李宝瓶抱着脑袋,不敢再说什么。 老人哈哈笑道:“小宝瓶,下次见面,可别喊我什么文圣老爷了,你是齐静春的弟子,我是齐静春的先生,你该喊我什么?” 李宝瓶愣了愣,“师祖?师公?” 老人笑眯眯点头道:“这才对嘛,两个称呼都行,随你喜欢。” 小姑娘连忙作揖行礼,弯了一个大腰,只是忘了自己还背着一只略显沉重书箱,身体重心不稳,李宝瓶差点摔了个狗吃屎,陈平安赶紧帮忙提了提小书箱。老人挺直腰杆,一动不动,坦然接受这份拜礼。 第一百九十二章 欲戴王冠 老秀才颠了颠身后行囊,叹了口气,“剑胚名为‘小酆都’,只管放心收下,剑胚上头的因果缘分,早已被切断得一干二净,至于怎么驾驭使用,很简单,只要用心,船到桥头自然直,它就会自动认主,如果不用心,你就算捧着它一万年,它都不会醒过来,比一块破铜烂铁还不如。” 陈平安将它小心收起。 老秀才点头道:“走喽。” 老人转身离去。 李宝瓶疑惑出声道:“师公?” 老人转头笑问道:“咋了?” 小姑娘指了指天上,“师公,你不是要走远路吗?怎么不咻一下,然后就消失啦?” 老秀才忍俊不禁,点头笑了笑,果真嗖一下就不见了身影。 陈平安和李宝瓶不约而同地抬起脑袋,望向天空,早已没了老人的身影。 但其实在靠近街道那头的行云流水巷,有个老秀才,转头望向秋芦客栈门口那边,缓缓离去。 ———— 回到院子,高大女子坐在石凳上,正在仰头望向天幕,嘴角噙着柔和笑意。 同一座院子,近在咫尺,于禄和谢谢却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位剑灵的存在,每当她出现的时候,就会在双方之间隔绝气机,使得少年少女看不见听不着,完全无法感知到她。 李宝瓶打过招呼就去屋内放东西,陈平安坐在剑灵身边。 高大女子伸手横抹,手中多出那根悬挂桥底无数年的老剑条,开门见山道:“事情既然有了变化,我就也适当做出改变好了。原本我们订了一个百年之约,现在仍是不变,但是我接下来会加快磨砺剑条的步伐,争取在一甲子之内,将其打磨得恢复最初相貌的七七八八,这就意味着你那块斩龙台会不够,很不够。” 陈平安一头雾水,自己那块突然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的小斩龙台,被自己背去铁匠铺子那边了才对。 她微笑道:“还记不记得自己有次坐在桥上做梦,连人带背篓一起跌入溪水?那一次,其实我就拿走了那块斩龙台,之后你以为是斩龙台的石头,不过是我用了障眼法的普通石头,嗯,说是普通也不太准确,应该是一块质地最好的蛇胆石,足够让一条小爬虫变成一条……大爬虫?为了从一百年变成六十年左右,付出的代价,就是我需要最少用掉深山里头的那座大型斩龙台,也许用不掉整片石崖,但是大半肯定跑不掉,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自有法子来瞒天过海,实在不行,丢给那什么风雪庙真武山的兵家修士们,几本秘籍就是了,他们非但不会觉得这笔买卖不划算,说不定还会喜极而泣的,一个个在那里抱头痛哭。” 陈平安听天书一般,怔怔无言,无话可说。 她向天空伸出手,手心多出那株亭亭玉立的雪白荷叶,“因为酸秀才的缘故,加上你那一剑有些不同寻常,所以荷叶支撑不了太多时间了,这也是我着急赶回去的原因之一,再就是秀才答应我,不会因为崔瀺的事情牵连到主人,他会先去一趟颍阴陈氏那边,跟人说完道理再去西边,所以接下来,如他所说,安安心心带着那帮孩子求学便是,有崔瀺这么个坏蛋,还有那个武夫第六境的于禄一旁护驾,我相信哪怕主人没了剑气,便是有些坎坷,也一样能够逢凶化吉。” 她眉宇之间有些愁绪,“但是到了大隋书院之后,接下来的这六十年内,我需要画地为牢,不可轻易离开,否则就有可能功亏一篑,你既要保证自己别死,又要保证境界持续增长,会有点麻烦啊。” 陈平安说道:“阿良曾经无意间说过,不管是武夫境界还是练气士,到了三境修为,就可以试着独自游历一国,只要自己不找死,多半没有太大问题,五六境的话,就可以把半洲版图走下来,前提是不要胡乱凑热闹,不要往那些出了名的湖泽险地走,再就是别热血上头,遇上什么事情都觉得可以行侠仗义,或是斩妖除魔,那么就可以大体上安然无恙了,如果说遇上飞来横祸,因此死翘翘,那就只能怪命不好,这么糟糕的命数,待在家里一样不安稳,所以出门不出门,结果大致是一样的。” 她点头欣慰道:“你能这么想是最好,是该如此,畏手畏脚,缩头缩脑,一辈子都别想修行出结果。” 她突然眯眼玩味问道:“为什么到现在,我快要离开了,你还是不问我,怎么帮你续命,解决后患?既然我们休戚与共,你就不好奇我为何不帮你修复长生桥,让你顺利走上修行之路?于情于理,这都不是什么非分请求吧?” 陈平安坦诚道:“昨晚睡觉前我就想起床问这些问题,但是后来忍住了。” 剑灵问道:“为何?” 陈平安满脸认真道:“不是我不好意思开口,为了活命这么大的事情,我脸皮再薄,也不会难为情。而是我一直很信姚老头,也就是我当时烧瓷的半个师父,相信他说过的一句话……” 剑灵打断少年的言语,点头道:“我知道,在那抔光阴流水展现出来的景象之中,我看到也听到了。很有意思的一句话。” 她随即有些恼火,撑着荷叶伞站起身,“知道为何你们人间有个‘破相’的说法吗?确实是真事,但是凡夫俗子的破相一事,本就是在命理之中,哪怕是改名字,都在大的规矩之内,所以不碍事。但如果涉及到长生桥,体内诸多气府窍穴的改变,就是一桩大事了。” “修行本就是逆流而上的举动,说难听点,就是悖逆天道,练气士所谓的证道,实则是证明自己的大道,能够让天道低头,老天要我生老病死,我偏要修成无垢金身、福寿绵延、永享自由,要老天爷捏着鼻子承认自己的长生久视,你想想看,何其艰难。” “若是能够轻而易举搭建长生桥,那些山上的仙家门阀,只要老祖宗动动手,岂不是轻轻松松就满门子孙皆神仙了?因为人之经脉、气府和血统,本就是天底下最玄之又玄的存在,要知道道家推崇的‘内外大小两天地’,这座小天地,说的就是人之身躯体魄,除了寓意自身是天然的洞天福地,而长生桥的意义,就是勾连两座天地的桥梁,故而此事当真是难如登天,不是没有人能做到,但是付出的代价会很大,对于修路建桥之人的境界,要求极高,而且仅限于阴阳家、医家这些流派的大练气士,这也是这些学说流派之所以不擅杀伐,却依然屹立不倒的缘由之一。” 看到少年虽然眼底有些失落,可并不沮丧,剑灵便放下心来,促狭笑道:“现在不管如何,小平安你先淬炼体魄,打好基础,肯定是好事。要不然以后,等我磨砺好了剑条,你要是连提剑都提不起来,那就太丢人了。可别以为提剑一事很简单,在酸秀才的山河画卷里头,那是他给了你十境修士的‘假象’,寻常九境修士的体魄,可能比不得五六境纯粹武夫,可是志在打破门槛的十境修士,就没有一个敢小觑淬体一事的蠢货,绝大多数都会在这一层境界里,靠着实打实的水磨功夫,变得比纯粹武夫还勤恳,一点一滴打磨身躯和神魂,容不得有半点瑕疵漏洞,所以这才造就了世间十境练气士,全是水底老王八的有趣格局。” 陈平安把这些话全部牢牢记在心头。 白衣女子站在院子里,笑道:“小平安,一定要等我六十年啊,还有,到时候可别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实在是大煞风景,小心我不认你这个主人。” 陈平安站起身,刚要说话。 她已经向他走来,伸出手掌,做出要击掌为誓的姿势。 陈平安连忙高高抬起手。 只是两人的手掌,最终在空中交错而过。 原来白衣女子已经消散不见,就此离去。 陈平安坐回原位,突然一拍脑袋,想起那把槐木剑,忘了询问她和文圣老先生,那个躲在木剑中的金衣女童到底是什么了! ———— 崔瀺在秋芦客栈的一间密室喝着茶,客栈的二当家,刘嘉卉,在郡城高层大名鼎鼎的刘夫人,就像一名卑微婢女,小心翼翼察言观色,谨慎打量着这名表露身份的大骊国师。 她所在的紫阳府,本就是被大骊拉拢过去的黄庭国棋子,这桩盟约,是极少露面的开山祖师,亲自点头许可的,紫阳府上上下下,自然不敢有丝毫的掉以轻心。尤其是像刘嘉卉这种自认大道无望的外派子弟,对于朝廷官府这类世俗权势的象征,会格外上心。 虽说黄庭国洪氏皇帝,历来奉行祖制优待仙家,只可惜一个小小的黄庭国,能够让牵连极深的灵韵派死心塌地,却没办法让紫阳府这类门派势力效忠,因为池塘太小了,水底下的蛟龙希望拥有更加宽广的地盘。 紫阳府比起那个只想要一个“宫”字的伏龙观,野心更大。 刘嘉卉没有傻到眉心有痣的俊秀少年自报家门,就愿意相信,理由只有一个,是站在少年身边的那个青袍男子,表现得比她更像一个下人。 刘嘉卉想不出黄庭国有谁,能够让这位心狠手辣的寒食江水神,心甘情愿地担任奴仆。 崔瀺随口问过了紫阳府内部的情况后,突然笑问道:“魏礼这个郡守大人,是刘夫人的情郎吧,以后多半会成为大骊的拦路石,如果我要你今天亲手杀了他,夫人舍不舍得动手啊?” 刘嘉卉头脑一片空白,身体紧绷。 崔瀺乐呵呵道:“瞧把你吓的,我是那种棒打鸳鸯的人嘛。” 刘嘉卉微微抬起视线。 只见那位白衣少年自顾自点头笑道:“对啊,我就是这种人。” 刘嘉卉欲哭无泪,脸色惨白。 少年摆摆手,“善解人意”道:“但是要你亲手杀人,太残忍了,况且紫阳府如今跟大骊结盟,我不会让兢兢业业操持这份家业的刘夫人为难,我身后这位水神老爷,本就跟那魏大人关系一般,由他来杀好了。” 刘嘉卉竭力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低下头,颤声道:“国师大人,魏礼如果真的要死,我来杀便是!无需水神老爷动手。” 崔瀺好似悲天悯人地叹息一声,自言自语道:“这样的话,刘夫人一定对我和大骊怀恨在心,不如这样,你杀了情郎之后,我再让水神老爷宰掉你,你们最少可以做一对亡命鸳鸯……” 风情万种的妇人抬起头,那双勾人心魄的桃花眸子,充满了想要玉石俱焚的浓重杀机。 青袍男子轻轻向前踏出一步,轻轻发出一声嗤笑。 刘嘉卉之流,在他眼中无异于自不量力的蝼蚁。 妇人猛然惊醒,后退数步。 盘腿坐在椅子上的崔瀺捻住杯盖,轻轻扇动茶水雾气,清香扑鼻,有些陶醉地闭上眼睛嗅了嗅,然后缓缓睁开眼睛,盯着正在心中天人交战的妇人,崔瀺展颜一笑,啧啧道:“众生皆苦,有情为最。看在这杯好茶的份上,我就放过魏礼好了,真的,不骗你。” 妇人身子一软,差点摔倒,鼓起最后仅剩的胆气,怯生生哽咽问道:“国师大人,真的不骗奴婢?” 崔瀺忍俊不禁道:“骗你有多大意思啊?” 刘嘉卉当然不敢信以为真,原本极为精明的一个妇人,顿时失魂落魄。 崔瀺没好气道:“行了,出去吧,以后记得盯紧魏礼,别让他做出什么不可救药的蠢事,将来你能不能当大骊的诰命夫人,魏礼能不能在大骊官场飞黄腾达,全看你刘嘉卉的本事了。” 这么说,刘嘉卉就听得明白了,要不然大骊国师那种天马行空的想法,她是真的追不上,畏惧的感觉,已经渗透到了她的骨子里。 不单单是怕一个心思难测、貌似孱弱的少年,而是怕那所向披靡的大骊大军,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骊国师。 第一百九十三章 真诚相待 一想到和和睦睦的初次见面,妇人只觉得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还心安理得地收了他两千两银子。 那恐怕是天底下最烫手的银子了。 崔瀺见她还愣在当场,冷声道:“滚出去。” 妇人连忙告辞离去。 等到妇人离开密室,青袍男子问道:“国师大人,当真不杀魏礼?” 崔瀺一脸坏笑,“你猜?” 青袍男子有些头大,苦笑道:“实在猜不出国师大人的想法,反正我只管听命行事。” 崔瀺呲溜一下喝了大口茶水,然后盖上茶杯,一起放在桌上,缓缓给出真相,“不杀,魏礼跟你手底下的那个河伯,是我大骊以后愿意大用的人才。” 青袍男子这次是真的有点措手不及。 重用魏礼?这是为何?一个没有家世的黄庭国四品地方官,能入得了大骊国师的法眼? 崔瀺不理会寒食江水神的疑惑,一根手指轻轻敲击桌面,说道:“接下来,不是快要秋收了吗,你们大水府邸按照熟能生巧的那些老法子,让这个郡冒出一些事故,来点民不聊生的惨事,在快要民怨沸腾的时候,给刘嘉卉一个机会,捎话给魏礼,就说你这位水神老爷答应帮他摆平那些状况,嗯,魏礼肯定会生出疑心,没关系,你就假装跟他要钱嘛,要他去跟礼部讨要匾额嘛,这么一来,他哪怕依旧心存疑虑,为了辖境内的老百姓,一样会战战兢兢地点头答应,之后一直到大骊大军快要南下,你就始终这么逗弄魏礼,等到大骊兵临城下,在魏礼心存死志,要死守郡城的关键时刻,你就可以放出风声,就说魏礼勾结你们大水府邸,故意为了名望口碑,才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高位。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一座郡城小二十万百姓,有几个不大骂他魏礼猪狗不如,身边有几个亲近人还敢相信他。” 青袍男子小心问道:“这是?” 崔瀺白眼道:“这还看不出来?我是要魏礼生不如死啊。不是我说你啊,你比刘嘉卉真聪明不到哪里去。” 堂堂寒食江水神,如同蒙学稚童,虚心求教道:“恳请国师大人指点。” 崔瀺懒洋洋缩在椅子里,“真正的读书人,知道他们最受不了什么吗?不是当了官,却碰到一个王八蛋昏君,不得不为社稷苍生仗义执言,不惜死谏君王,然后被咔嚓一下砍了头,因为这样是无愧良知的,说不得还会青史留名。甚至不是山河破碎,却没办法力挽狂澜,眼睁睁看着家国皆无,因为哪怕这样,也可以逃禅出世,或者可以国家不幸诗家幸,写点悲愤诗来着。真正无法接受的事情,是……” 这位白衣少年晃了晃脑袋,“是魏礼这些个真正的读书人,身为儒家门生,为了一个所谓的天下太平,毅然入世,在官场摸爬滚打,满身伤痕,但是到最后,他对这个世界付出了最大的心血,最多的善意,可是得到的却不是同等的善意,甚至反而会是扑面而来的恶意,他真正想要的,一点,一丁点儿,都没有得到,众叛亲离不说,看似他辜负了国家百姓不说,事实上所有人也都辜负了他。嗯,我就是想要让魏礼尝一尝这个滋味。” 青袍男子感慨道:“设身处地想一想,确实生不如死。” 他很快记起那个用情颇深的妇人,唏嘘道:“假使魏礼知道有今天密室的内幕,他一定希望刘嘉卉今天答应亲手杀了他。” 崔瀺伸手覆盖住茶杯,面无表情道:“在魏礼彻底绝望之后,在一个适当的时机,我会让他会知道的,因为那个时候刘嘉卉会选择‘自杀’,写下一封遗书,原原本本告诉他所有的真相,说她其实是大水府的座上宾,是大骊的谍子,说她很愧疚,说她对不起他魏礼,最后……大概还会说她很爱他魏礼。” 青袍男子在这一刻,身为山水正神,竟然几乎汗毛倒竖,心头寒气直冒。 “魏礼是棵好苗子,说不定将来就是我的得意门生之一,所以你可别光顾着看笑话,到时候他如果真铁了心自杀,你一定要拦下来。” 崔瀺笑着站起身,转头望向脸色僵硬的寒食江水神,打趣道:“再就是你怕个什么,你有个好爹。” 听到这句话后,青袍男子心情复杂至极。 崔瀺踮起脚跟,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安慰”道:“你内心深处,是有杀机的,你可能自己都不晓得,不过没关系,你和你爹对我崔瀺而言,就是大只一些的蝼蚁,你们的悲欢离合,仇恨敬意,我心情好的时候,会照顾照顾,帮着安抚一下,心情不好的时候,要知道上古蜀国,有一种罕见蛟龙,生性喜好同类相食,我就……” 俊美少年的眼眸,毫无征兆地出现一抹诡谲金色,竖立在瞳孔内,他用极其轻微低声的嗓音,满脸天真无邪地补充下文道:“吃掉你们。” 青袍男子纹丝不动,但是喉结微动,这次是真的汗流浃背了。 崔瀺踮起的脚跟重新落回地面,笑道:“看把你吓的。回你的大水府,以后你跟魏礼一样,都是咱们大骊的座上宾,头等新贵,别怕啊。” 青袍男子打死都没挪步,也不说话,就是打定主意站在原地。 先前刘嘉卉被这个家伙打赏了一句“瞧把你吓的”,看似有惊无险的结果,其实呢? 那自己现在听到这么一句,“看把你吓的”,不过是一字之差而已,有什么不同? 崔瀺故作恍然,歉意道:“你这次是真的想多了。” 青袍男子只是抬起手臂,擦去额头的冷汗。 崔瀺想了想,转身去拿起茶杯,喝完最后一点茶水,思索片刻,放下茶杯,轻声道:“你以后要是在我和你爹的帮助下,如果将来可以成功吃掉‘那半个’,与大骊国祚紧密捆绑在一起,相信你就可以彻底放宽心了。你应该也清楚,在这件几乎比大道还要大的事情上,你爹反而不如你有天然优势,我也一样,到时候你才有资格,真正跟我平起平坐。” 青袍男子愣在当场,之后低头抱拳,眼神炙热,一言不发,因为一切尽在不言中。 崔瀺挥手赶人,“滚吧。” 青袍男子如获大赦,还有些喜出望外,整个人化身一团淡青色水雾,呼啸离去。 崔瀺双手负后,闭上眼睛,在宽敞豪奢的密室内,一圈圈重复踱步。 最后崔瀺抬起头,视线直勾勾望向一堵墙壁,仿佛要看到很远的地方,“老家伙,总算走了啊。” 崔瀺眯眼笑了起来,大步走出密室。 ———— 当崔瀺蹑手蹑脚走回院子的时候,眉宇之间,还有些志得意满。 没了修为又如何?不一样将那些蠢货玩弄于鼓掌之中? 院内,陈平安正在跟李宝瓶请教富贵人家的坟墓建造情况,到底有哪些讲究。 因为陈平安一直就想以后自己有钱了,要将连块墓碑都没有的小坟头,修建得尽可能好一些。 既然如今距离大隋不远了,这就意味着很快就要踏上归程,回到家乡之后,肯定第一件事就是这个。 虽说陈平安每次进山出山,都会携带一捧土壤,做那为爹娘坟头添土的“厚土”之事,可这个老一辈烧瓷人传下来的老规矩,终究不如修建一座好一些的坟墓,来得更加让人安心。这趟出门远游,陈平安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事死如生”这个说法,这愈发让陈平安愧疚。 李宝瓶知道的不多,大略说了些,然后就说回头寄信给大哥问问看。 陈平安也就点到为止,反正只要兜里有了钱,其实都好说,以前的天大问题,就不算什么了。 陈平安无意间记起一事,就问小姑娘崔瀺的那个瀺字,到底怎么写来着。 李宝瓶知道啊,就在石桌上用手指一笔一画写了出来。 陈平安就随便感叹了一句,“这么难写的字啊。” 身后不远处那边,这次轮到崔瀺汗如雨下了,只觉得自己才刚刚做了点小坏事,报应是不是来得太快了点? 老秀才不才刚刚滚蛋吗?陈平安这个比自己更心狠手辣的王八蛋,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给自己花钱造坟,写墓碑啦? 陈平安转过头,看到呆若木鸡的白衣少年杵在那边。 崔瀺吓得转身就跑,火急火燎找到了胆战心惊的刘嘉卉,拉着她到了一个僻静地方,尽量和颜悦色道:“刘夫人啊,我刚才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要与人为善啊,只要你对我大骊忠心耿耿,以后保证你和魏礼和和美美,子孙满堂!” 崔瀺这才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伸出手挥了挥,不去看那个吓得扑通跪下的妇人,骂骂咧咧道:“信不信由你!他娘的假话听得欢天喜地,真话反而不信了,反正你和魏礼这次算是撞了大运,以后可劲儿恩爱缠绵去吧!老子祝你们俩白头偕老啊!” 崔瀺鬼鬼祟祟回到院子,看到陈平安这个心肠歹毒的家伙独自坐在石凳上,正在用斩龙台磨砺那柄祥符的刀锋。 崔瀺脸色发白,怔怔道:“怎么,还要我饶过大水府才罢休?不至于吧,不行,这种事情打死不能更改,随手为之的事情,可以看心情,涉及大骊霸业的事情,怎么可能改变初衷和布局……” 陈平安转头皱眉问道:“你已经两次在外边偷偷摸摸,做什么?” 崔瀺指了指陈平安手里的狭刀,“这是做什么啊?磨刀霍霍的,多渗人。” 陈平安没好气道:“接下来你只要安分守己,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若是这种话,是自己这种人说出口,崔瀺打死不信,可要是陈平安嘴里说出来的,崔瀺当然深信不疑,只是起先脚步还是有些飘忽,不过越走越快,越来越轻松,最后小跑到石桌旁,趴在桌面上,压低嗓音道:“先生,我刚才做了件成人之美的好事,千真万确!你信不信?” 陈平安抬起头,认真看着这家伙的眼睛,最后点了点头。 崔瀺在这一刻,竟然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 可想而知,这趟出关之行,对于少年崔瀺而言,是如何得多灾多难。 崔瀺谄媚笑道:“先生,不然我帮你磨刀?做弟子的,总是这么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寝食难安啊。” 陈平安瞥了他一眼,“滚。” 崔瀺装模作样地重重叹了口气,直腰起身,毕恭毕敬作揖行礼后,这才告辞转身,大摇大摆走回自己屋子,吹着口哨,心情大好。 陈平安看着那家伙的潇洒背影,有些莫名其妙,是不是之前在水井底下待久了,脑子也进水了? 在秋芦客栈住了三天,最后是林守一说再住下去已经意义不大,已经吸收不到太多灵气,尤其是不知为何,每次在亭子吐纳久了,会感受到一股好像是利器散发出来的锐气,体魄神魂竟然有些经受不住,林守一难得开玩笑,让陈平安去井底看看有没有宝贝。 陈平安大致猜出真相,一定是自己跟崔瀺的那场交手,那两缕离开气府的剑气,伤到了这处老城隍遗址的山水气运,由于涉及到剑灵,陈平安不能多说什么,只好在离开客栈的时候,多瞧了崔瀺几眼,后者本来这两天心情大佳,走路带风,给陈平安看了两眼后,立即就老实许多,崔瀺有些摸不着头脑,开始反省自己到底是哪件坏事遭了报应。 一行人离开客栈的时候,刚好有人准备下榻秋芦客栈,崔瀺目不斜视,但是李宝瓶三个孩子都倍感惊奇,原来是之前那位黄庭国老侍郎,带着家眷仆役,一路游玩来到了郡城,客栈外边的巷子里停了三辆马车。 他乡遇故知,户部老侍郎开怀大笑,尤其是看到李宝瓶李槐几个孩子都将草鞋换成了靴子,穿了崭新衣裳,朝气勃勃,老人愈发欣慰,一定要送他们出城。 第一百九十四章 棠笑 车厢内,毫无征兆地清风拂动,少年身上一袭大袖白衣,表面如溪水缓缓流淌。 道路旁,看到老人离开马车后,与孩子们言笑几句,便独自留下,目送一行人离开郡城。 后边马车走下青袍男子和雍容女子,有些疑惑不解。 老人一直望着那辆马车,到最后,老人颓然收回视线,非但没有找出任何破绽,反而看到了匪夷所思的恐怖一幕。 跳境界! 儒衫老人转头望向一女一儿,笑眯眯道:“只少了一个,算是一家小团圆,为父很开心。” 身为紫阳府开山祖师爷的女子,显然要更加直觉敏锐,蛟龙之属,对于其它种类的心湖动静,大概是沾了湖这个字眼的光,本就天生拥有一种窥探神通,她已经意识到老蛟的心境不太对劲,毫不犹豫,拔地而起,化作一道虹光就要逃离郡城,但是她忘记了,自己与这位父亲的差距,不止是辈分而已。 儒衫老人显然已经怒火滔天,根本不管郡城方面是否会被波及,再者,别说是一座小小郡城,就是整个黄庭国,又有什么资格谈卧虎藏龙?小猫小蛇倒是真有一些,可哪里能够让老蛟刮目相看。如今大骊铁骑南下,已成定势,他原本就已经无需太过隐匿身形,但这是建立在他跟大骊建立稳固盟约的前提之上。 这次之所以多此一举,使得节外生枝,惹恼了国师崔瀺,其实说到底,老人的确是太过惊悚,心境起伏之大,失了分寸,比起寒食江水神的幼子,好不到哪里去,毕竟他和观湖书院的崔明皇,在崖刻之巅,亲眼见识过那座“雷池”,和那位一挥袖就让他们离开雷池的老秀才,事后掌心更多出了一串金色文字。 青袍男子寄出的那封大水府密信之中,为父亲说到了少年相貌的大骊国师,详细讲述了崔瀺的种种所作所为,还说如今境界全无,修为半点不剩,寒食江水神的言语之中,其实并无半点歹意,只是希望父亲来帮着试探一二,能否帮着大水府捞取更多利益,毕竟一座大水府,哪敢跟崔瀺掰手腕?便是打杀了崔瀺,有何好处?大骊南下之际,岂不是大水府覆灭之时? 青袍男子颤声问道:“父亲,这是为何?可是大姐做了错事?” 老人伸出一只干枯手掌,五指成钩,一点一点向下划拉,脸色冷漠道:“跟你姐关系不大,主要是因为你的画蛇添足,害我白白少去三百年修为,害得接下来多出诸多波折,为父心情不太好,这个理由够不够?!” 老人五指之间绽放出一朵朵猩红血花,看着小巧可爱,可事实上绝不温情可人。 因为高空之中,如出一辙,女子身上被划出五条巨大血槽,简直比砧板上的猪肉还凄惨,一刀下去,剐出深可见骨的伤痕。 不但如此,本来已经转瞬逃出百丈距离的女子,被迅速拉回郡城这边。 不过由于惨况发生在无声无息的高空,郡城百姓并无察觉,除了寥寥无几恰好抬头望天的,一个个目瞪口呆之外,其余并无掀起太大波澜。 最终,女子砰然摔回地面,浑身血肉模糊,一袭原本品相极好的符箓法衣,破败不堪,衣不遮体,女子蜷缩在地上,痛苦哀嚎,向老蛟苦苦哀求。 堂堂紫阳府府主,黄庭国屈指可数的练气士,有望跻身十境修为的大神仙,就这么满地打滚。 儒衫老人随手一挥,女子整个身躯横着摔向道路旁的铺子,撞断了一根梁柱后,烂泥似的瘫软在墙脚。 青袍男子脸色发白,“是那国师生气了?这点微不足道的试探,便是儿子确实错了,可是值得他这般兴师动众吗?难道就不怕我们干脆倒向大隋?” 儒衫老人盯着这个满脸惶恐的幼子,叹了口气,拂袖离去,竟是没有出手教训,只是撂下两个字,“废物。” 那位寒食江水神老爷,去抱起奄奄一息的姐姐,返回马车,车夫正是那位大水府麾下的河伯文士,青袍男子掀起帘子的时候,背对着文士,有些悔恨道:“隋彬,你是对的,我不该如此莽撞。” 文士挥动马鞭,缓缓驾动马车,返回秋芦客栈,轻声道:“福祸相依,也不全是坏事,知道了那位国师的底线,以后打交道就会容易一些,现在吃些小亏,总好过以后水神老爷得意忘形,给人宰了都不知缘由。” 青袍男子将姐姐放在车厢内,坐在文士身后,恼羞成怒道:“小亏?!我爹少了三百年修为,就他那臭脾气,接下来我有得罪受!别人不知道,你隋彬不知道我那七八个兄弟姐妹,是怎么死的?” 文士隋彬淡然笑道:“死了好,死得只剩下只剩下三个,活着的就不用死了。换成以往,我就需要帮水神老爷收尸了,嗯,说不定还需要拼凑尸体,东捡一块,西拾一块,有些麻烦。” 如果隋彬这位幕后军师一个劲儿出言安慰,青袍男子可能会越来越惴惴不安,连郡城都待不住,说不定大水府都敢逗留,要先跑出去几千里避避风头,如今听着隋彬的刺耳风凉话,青袍男子反倒是心安几分,瞥了眼这位水鬼之身的河伯背影,心想难怪会和郡守魏礼一起,被那少年国师器重。 “你别一口一个水神老爷的,我不习惯,这么多年,我对你额外青眼相加,你对我也从不卑躬屈膝,挺好的,可别共患难而不能同富贵。” 青袍男子最后愤然感慨道:“隋彬,你说我爹读了那么多年,不比儒家圣人少了,私家书楼藏书之丰,更是冠绝黄庭国,怎么脾气还是这么差啊。” 隋彬笑道:“你爹对那些小小年纪的读书人,不就脾气好得很,而且还是真的好。” 青袍男子对此无可奈何。 隋彬犹豫了一下,“其实你爹之所以如此火大,恐怕还是涉及到大道契机的关系,虽然你刻意隐瞒了这个,可那位大骊国师,料定你爹是知情的,看得到那么远的事情,未必没有以此离间你们父子关系的想法。” 青袍男子心中悚然。 车厢内,传出一个意料之外的沧桑嗓音,“隋彬,你这么聪明,未必是好事啊。” 隋彬哈哈笑道:“老先生,我也曾是读书人,嗯,如今沦为读书鬼了。既然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神出鬼没的老蛟微笑道:“这个草包有你的辅佐,我就放心了。” 青袍男子微微窒息。 良禽择木而栖啊。 如果说以前是爹看不起小小河伯,或者说小心蛰伏,根本不需要外人,那么从今以后就要开始“打江山”了,手底下的“文臣武将”岂不是多多益善。 隋彬似乎看穿寒食江水神的心思,微微一笑,打趣道:“放心,我可不会变节,哪怕当了鬼,这点骨气还是有的。” 坐在车厢内的老蛟冷冷瞥了眼蜷缩坐在角落的女儿,转头望向车帘子那边,便换上了发自肺腑的和煦笑容,“你那个女儿的事情,我听说过,要不要我出点力,帮她成为横山的山神?” 隋彬摇头道:“那个猪狗不如的孽障,由着她自生自灭就好了。” 老蛟爽朗大笑,“这份脾气像我。” 外边的青袍男子和车厢内的重伤女子,同时满心凄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寒食江水神也好,紫阳府开山鼻祖也罢,距离十境修为只有一步之遥,在各自地界,高高在上,生杀予夺,比世俗君王还要逍遥自在。 可是这又如何? 出了郡城,队伍和马车一路向西。 崔瀺走下马车,来到陈平安身边,先对李槐笑道:“想不想去坐坐我那马车?宽敞舒服,躺着睡觉都行。” 李槐跃跃欲试,但是不敢擅作主张,陈平安会心笑道:“去吧。” 崔瀺低声道:“先生,学习你的为人处世,果然对我有用,受益匪浅,需要我怎么感谢吗?” 陈平安点点头。 崔瀺大喜,“先生怎么说?我如今虽然打不开方寸物里头的宝库,暂时取不出任何东西了,可是上次入城,跟那个败家子买下了他的家当,其实是有两件好物件的,比如那琉璃小人儿,其实暗藏玄机,只要向它灌输灵气真气,就会翩翩起舞,栩栩如生,它还能够婉转歌曲……” 陈平安对他说道:“消失。” 崔瀺大悲,默默离开,跑去纠缠林守一和李宝瓶,结果都吃了闭门羹,最后只好悻悻然返回车厢,看到在车厢里欢快打滚的李槐,崔瀺蹲在一旁,打开一个包裹,掏出那个色泽晦暗的琉璃小人,对李槐晃了晃,“想不想要?” 李槐死死盯住那精美绝伦的琉璃女子,约莫半尺,孩子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一点都不想。” 崔瀺微微加重力道,琉璃从内而外,一点点散发出柔和光彩,崔瀺然后将它放在车厢地板上,很快琉璃美人就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片刻沉静之后,蓦然活了过来,竟然还是舞动起来,身姿婀娜,同时哼唱着一支不知名的古老歌谣,并非大骊大隋的官话,也不是宝瓶洲的正统雅言,所以李槐听不懂她在唱什么,但是这一幕实在赏心悦目,孩子忍不住趴在地上,痴痴望着琉璃美人的曼妙舞姿。 等到流溢在琉璃体内的光芒褪尽,琉璃美人重归平静,恢复成僵硬不动的死物姿态。 崔瀺循循善诱道:“白送给你都不要?你怕什么,你跟陈平安是朋友,我是陈平安的学生,关系这么近,我图你什么?再说了,你身上有什么值得我贪图的,对不对?” 李槐收回视线,看着崔瀺,气愤道:“放你个屁,我身上宝贝多得很!你有虫银吗?会变成蚂蚱蜻蜓哦!” 崔瀺哭笑不得,“那是我送给你的吧?” 李槐点头道:“对啊,现在是我的了,所以你没有啊?” 崔瀺靠着车壁坐下,捧腹大笑,“果然骊珠洞天的小兔崽子,尤其是你们这些个靠自己运气和福缘,最后成为齐静春仅剩一拨亲传弟子的家伙,就没一个是省油的灯。石春嘉和董水井两个,就差了一些,比于禄谢谢好不到哪里去。” 崔瀺仰起头,望向自己头顶上方,啧啧道:“好一个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崔瀺收回视线后,看着躺在地板上发呆的孩子,好奇问道:“真不要?” 李槐嗯了一声,“不要了,昨晚睡觉前,陈平安跟我说了,以后到了大隋书院,不可以随便接受别人的好处。” 崔瀺打趣道:“可这距离大隋边境可还有好几百里路呢,哪怕进入大隋版图,到达那座新的山崖书院,一样还有七八百里路程,加在一起就是最少千里路途。李槐你急什么?” 李槐望着天花板,“陈平安说他不会留在书院求学读书,送我们到了之后,他就会返身回家了。” 崔瀺笑道:“这不是你们一开始就知道的事情吗?” 李槐双手叠放当做枕头,轻声道:“走着走着,我就忘了啊。” 崔瀺愣了愣。 他幸灾乐祸地笑道:“没事,我不待在书院,到时候陪陈平安一起回小镇,李槐,羡慕不羡慕?” 李槐愕然转头,崔瀺满脸得意。 李槐猛然起身,掀开车帘子,满脸委屈,扯开嗓子吼道:“陈平安,崔瀺这家伙想骗我钱!” 崔瀺赶紧手忙脚乱地抱住小兔崽子,不让他继续血口喷人,对着陈平安哀嚎道:“冤枉啊!” 片刻之后,杀向车厢的陈平安带着李槐一起离开马车。 李槐小心翼翼道:“陈平安,我骗你的。” 陈平安低声道:“我知道,就是看那家伙不顺眼。” 车厢内,鼻青脸肿的白衣少年躺在车厢,龇牙咧嘴,非但没有颓丧神色,反而有些笑意。 黄庭国西北边境,一条江水的水畔,在参观过了规模远远逊色寒食江的水神庙后,一行人又走出二十余里,开始休憩整顿,准备午饭。 第一百九十五章 直接 如今生火做饭有于禄,谢谢也不再那么万事不做,有他们搭手帮忙,陈平安就安心去江边钓鱼。春钓埂、夏钓深、秋钓荫、冬钓阳,这是小镇流传下来的谚语,深秋时节,陈平安一路小跑,专程找了个不大的江水回风湾,这才开始垂钓。 一刻钟后,陈平安成功钓上尾一尺多长的青色江鱼,但光是将鱼拖上岸,由于怕鱼竿折断或是大鱼脱钩,就又花了将近一刻钟。崔瀺就一直蹲在旁边目不转睛看着,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帮忙提着鱼,结果这顿晚餐多了一锅丰盛美味的炖鱼,自认功劳卓着的崔瀺下筷如飞,跟李槐争抢得面红耳赤。 吃过饭,和于禄一起收拾残局,空闲下来后,陈平安就开始沿着江水练习走桩。 于禄则借了鱼竿,自己去找地方钓鱼。 林守一和谢谢下棋,李宝瓶看书看得入神,李槐的书箱里多出了一个琉璃美人,是他跟崔瀺打赌赢来的,这还真不是崔瀺放水,两个人靠猜围棋黑白子的多寡,公平起见,背对着两人的于禄一把抓起,结果崔瀺两胜三负,输掉了琉璃美人,李槐不但保住了那颗虫银,麾下又多出“一员猛将”。 陈平安一路走桩,走出去很远,最后独自坐在江畔石崖上,迎着江风,在石崖上,配合十八停的呼吸法门,少年尝试着最慢的速度练习走桩。 动静之间,气定神闲。 在离开水路后没多久,在一座远离人烟的山头,碰到过一伙不堪一击的山贼,林守一显露了一手刚刚入门的雷法,歹人就吓得屁滚尿流。 陈平安一次夜钓,钓起了一条半人长的大青鱼,下了水才成功抓获那尾稀罕大鱼,陈平安高兴得回到篝火旁后,看到守夜的于禄就咧嘴大笑,于禄望向满身湿漉漉的那个家伙,伸出大拇指。 老侍郎的家眷里头,一位衣着素雅、气态雍容的女子,一位器宇轩昂的青袍男子,最为引人注目,老人介绍说是他的长女和幼子,说是读书都没出息,想要靠子女光耀门楣是奢望了。听着父亲当着外人的面抱怨,青袍男子一直面无表情,那成熟女子笑望向那些少年少女和孩子,最后定睛望向于禄,女子笑意更浓,像是无意间找到了一道最美味的山珍野味,女子像是咳嗽难忍,连忙侧身低头,抬起袖子遮住猩红嘴唇,干咳两声。 宽大袖口内,真实的景象,是女子偷偷咽了咽唾沫,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 陈平安皱了皱眉头。 担任马夫的高大少年微笑如常,转头望向崔瀺,“公子,我们何时动身?” 崔瀺漠然道:“动身。” 老侍郎哈哈笑道:“我这副老身子骨,之前偶染风寒,实在是经不起风吹日晒喽,与崔公子同坐一车好了,刚好向崔公子讨教崖刻一事。你们两个,在后边跟着,若是不愿步行出城,乘不乘坐马车随你们自己。” 两辆马车驶出行云流水巷,前边马车车厢内,崔瀺和老侍郎相对而坐,气氛沉重。 表面身份是黄庭国侍郎的老人抱拳道:“这趟老朽不请自来,希望国师大人恕罪。” 眉心一点朱砂的白衣少年,双指摩挲着腰间玉佩,很不客气地凝视着老人,言语更是冒犯,“是你家那条小杂种唆使你来一探究竟的?想要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能耐打杀你们父子?” 曾经在那一晚,醉酒泛舟去往星河的老人,并不动怒,神色和蔼道:“国师大人,我那幼子本事不大,小心思却不少,这次委实是又怕又喜,没了定力,才通知于我,希望我帮着他出谋划策,应该如何配合国师和大骊,这如何能算试探?国师大人误会了,也高看了我这幼子。” 崔瀺摇头道:“我行事从不管你们怎么想,我只管看你们如何做,以及最后的结果,所以既然那个小杂种坏了我的规矩在先,我自有教训他的手段在后,你这个当爹的老爬虫,若是不服气,打算撕毁盟约,不去当那个披云山新书院的山主,这一切,我们不妨慢慢算计,只看谁道高一尺谁魔高一丈了。” 老蛟化身的老侍郎脸色阴沉,“国师大人,何必如此咄咄逼人,我家幼子如此行事,便是有些许过界,可对手握大权的国师而言,难道不是大局为重吗?难道我这点面子都没有,不值得国师网开一面,通融通融?” 对于那些孩子的失礼,大隋从皇帝陛下,到身后的将相公卿,没谁觉得不妥,反而一个个面带笑意,觉得颇为有趣。大隋的文风鼎盛,可见一斑。 只见那拨远道而来的孩子们,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三只绿竹小书箱显得格外扎眼,有个红棉袄小姑娘最是瞩目,一副很着急的模样,个头最小的那个孩子,不知是人生地不熟,害怕大隋皇帝摆出的这个阵仗,当场呜咽哭泣起来。 大隋皇帝非但没有流‘露’出丝毫烦躁,竟是转过头去,跟白发苍苍的礼部尚书闲聊起来。 到最后,千里迢迢赶来大隋京城的远游学子,同时转身望向街道尽头,迟迟不愿觐见皇帝陛下。 虽说大隋皇帝不催促不着急,可总这么拖着终究不是个事,新山崖书院三位副山主之一的一个大儒,大隋王朝的文坛名宿,不得不跟陛下告罪一声,独自走出队伍,去提醒那些孩子应该进入书院。 好在之后没有任何‘波’折意外,孩子们虽然不知朝廷礼仪,但是胜在单纯可爱,儒家‘门’生的作揖行礼,有模有样,这就已经很让大隋皇帝龙颜大悦,亲手赏赐五个孩子人手一块“正气”‘玉’佩和一盒金龙墨锭,进入书院之后,除去必须要祭拜至圣先师的挂图之外,其余本该折腾半天的繁文缛节,一切从简,这让如临大敌的李宝瓶三人,如释重负,至于谢谢和于禄则相对习以为常,没有任何紧张。 最后就是副山主亲自领着他们去往各自的学舍,‘交’待以后的授课事宜,五人被分在了不同的学舍,由于书院占地极大,除去依山而建、鳞次栉比的建筑之外,其实整座东华山都被大隋划归山崖书院所有,所以许多学舍之间相隔并不算太近。 这座被大隋寄予厚望的书院,不到两百学生,却拥有三十位德高望重、学问艰深的夫子先生。 大隋礼部尚书亲自兼任山主,但是属于遥领,挂个名而已,执掌具体学务的首席副山主,是原山崖书院的教书先生,昔年文圣的记名弟子之一,名为茅小冬,有个酒糟鼻子,九十高龄,不过气‘色’好,看着只有五六十岁。 老人这次并未‘露’面迎接,理由是要在学堂授业,不可耽误学生的正常功课,大隋皇帝自然没有异议。 相传这位副山主腰间别着一支红木戒尺,刻着规矩二字。听说有人亲眼看到过,戒尺上在那个矩字之前,不知是谁刻上了“不逾”两个小篆。 这次大隋成功接纳山崖书院的残留香火,出乎意料,首先大骊皇帝愿意放行,至关重要,否则一切都免谈,不管是那位雄才伟略的皇帝对齐静‘春’心怀愧疚,还是另有谋划,大隋朝野上下,都认为接手书院,是一桩美事。不过山崖书院的先生学生们,最初总计四十余人,最终能够顺顺利利离开大骊版图,这位老人居功至伟,一路行来,并非一帆风顺,反而可谓险象环生。 如果说之前的新山崖书院,在大隋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之后,仍然因为书院创始人齐静‘春’的缺失,以及没有足够“正统”的人物存在,显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那么,从今天起,随着五个远游学生的到来,可谓东风已入东华山。 东华山半山腰,有一座文正堂,正中悬挂着儒家至圣先师图像,左右两侧分别是一位故意隐去名讳的肃穆老人,右边是山崖书院第一任山主的齐静‘春’挂像,堂内,有一位腰间别有红木戒尺的老人,毕恭毕敬向三位圣贤敬了三炷香,持香时,老人低头默默道:“文以载道,薪火相传。” ———— 齐静‘春’坐镇的旧山崖书院,有条规矩是管住,却不管饭。 因此大骊时代的山崖书院,许多得以跻身书院求学的北地寒‘门’子弟,就会帮着书院抄写经书,以此赚取伙食费。 如今的大隋山崖,这条规矩没有废除,但是多出了许多回旋余地,一来如今书院人数最多的大隋本地学子,由于是第一拨,大隋朝廷选择就近取材,所以几乎清一‘色’全是大隋世族子弟,这些人不缺钱,二来新书院优待学子,仅是书籍笔墨、儒衫衣物在内的诸多书院赠送,就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李槐在队伍里年纪最小,到了学舍住处后,由于舍友还在上课,尚未返回,孩子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屋子,才在山脚哭过一次的李槐,猛然蹲在地上‘抽’泣起来,只觉得自己没了爹娘又没了朋友,天底下怎么有他这么可怜的孩子,可怜身上新衣裳给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糊了又糊。 最后李槐哭着打开书箱,换上那双草鞋才安心一些,可是又害怕穿草鞋会给人瞧不起,再次换上新靴子,如此反复,孤苦无依的孩子哭了又哭,把那个自己打定主意却最终来不及喊出一声小师叔的同乡少年,把陈平安所有的好,想了一遍又一遍。 林守一放好书箱后,就独自出‘门’散步,脸‘色’冷漠的清秀少年,脚步坚定,最后被他找到一座高耸的藏书楼,由于是新建而成,还散发出淡淡的木香。 一路行来,总能听到熟悉的书声琅琅,比起当初在小镇学塾,读书声要多很多。 林守一深呼吸一口气,走向书楼。 听说在这里,看一万卷书都不用‘花’一颗铜钱。 林守一突然有些伤感,如果那个财‘迷’跟他们一起留下来的话,吧,毕竟那就等于挣钱啊。 李宝瓶坐在冷清的学舍,打开书箱后,找到了那封小师叔写给她的信,信上说了很多,说他要回家了,会帮她跟家里报个平安,一定跟她大哥说她这一路很听话很吃苦。说那枚金‘精’铜钱被他打了个孔用红线穿起来了,以后一定要挂在脖子里,别丢了,万一需要着急用大钱的时候,可以拿它去换银子。 信上还说他给她还有林守一、李槐每人都准备一支‘玉’簪子,算是离别赠礼了,分别刻有“宝瓶”、“守一”、“槐荫”,这一路上,他就没怎么帮过大忙,这就算一点心意,别嫌弃,如果觉得不好看,藏起来就是了。 李槐胆子小,以后多找他玩,别让他在书院被人欺负。林守一‘性’子冷,也要多找他聊聊,关系也别就这么远了。于禄拳法很厉害,谢谢其实也是山上神仙,真有了冲突,宝瓶你千万别急匆匆一个人冲到最前头,可以找他们两个帮忙,不用难为情,哪怕欠了他们人情,以后小师叔帮你还就是了。 那块名叫斩龙台的磨刀石,小师叔给你留在书箱里头了,但是记住以后磨刀的时候,找个人少的地方,别吓到同窗们。还有就是记得收好那只银‘色’小葫芦…… 信上最后说,他这个小师叔最后不告而别,没有跟你们一起进书院,要跟你们说一声对不起,走了这么远的路,却没能善始善终,是他这个小师叔没当好。以后你们都要好好的,好好读书,以后有了出息,小师叔好跟人吹牛,说自己认识李宝瓶,认识李槐,认识林守一,他陈平安都认识。 信上写了那么多零零碎碎的内容,但是每一个字,都写得一丝不苟,一板一眼,既不灵气,也不飘逸。 就像那个泥瓶巷少年的为人和心‘性’。 第一百九十六章 别离 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好的就要珍惜,怎么珍惜都不为过。 读着读着,名叫李宝瓶的小姑娘脸庞上,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在信纸上,像是下了一场离愁的秋雨。 不大不小,可就是伤心。 倔强的小姑娘还不断告诉自己,“不哭不哭,小师叔如果看到,要伤心死了。” ———— 大隋京城的宽阔大街上,白衣少年喋喋不休地笑问道:“既然这么不舍得,怎么就这么偷偷走了?” 明摆着是在伤口上撒盐。 陈平安在那次长久回望之后,就不再继续,板着脸一直往回走。 崔瀺问道:“你这个当小师叔的,就不怕他们在书院给人欺负啊?到时候可没谁帮他们撑腰了。” 陈平安始终就是不说话。 大隋京城实在太大,两人好不容易才赶在夜禁之前走出城‘门’,崔瀺手里多了一壶酒,边走边喝,每次只抿一小口,出了城倒是尚未见底。 一队‘精’骑势如奔雷地冲出城‘门’,追上官道上的两人,为首之人正是大隋皇子高煊。 这一次他身边没有宗师、神仙护驾,高煊下马后,来到陈平安身边,气笑道:“连报酬也不要了?你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吗?” 陈平安笑道:“如果可以的话,帮我照顾一下他们,就当是你的报酬了。” 高煊摇头道:“两回事,书院那边,我就不跟你打肿脸充胖子了,因为哪怕是我都没办法掺和,所以我不会答应你。你只管放心,父皇肯定会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时不时关注书院的动静。所以我答应给你的报酬,必须要给,你要是不收,也得接过去再扔。” 高煊故意凶神恶煞道:“陈平安,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大隋皇子,总得有些颜面吧?” 陈平安点头,伸出手道:“拿来。” 高煊哈哈大笑,伸出一拳,突然松开,在陈平安手掌重重一拍,“从现在,你就是我高煊的朋友了!以后再来大隋京城,直接找我高煊。” 陈平安有些发愣,收回手后,还是点了点头,“好的。” 高煊不再拖泥带水,重新翻身上马,由于居高临下,高煊弯下腰,笑容灿烂道:“路途遥远,我帮你们准备了一辆马车,很快就会赶到,如果实在喜欢步行,卖了换钱也无妨,可别贱卖,七八百两银子肯定值得。” 高煊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带着那队‘精’骑迅速回城,这一幕引来官道上许多过客的侧目。 陈平安和崔瀺继续前行,崔瀺问道:“是不是想不通一个皇子殿下,为什么对你陈平安如此客气热情?” 陈平安答道:“是想不明白,就不多想了。” 崔瀺不愿就此罢休,自顾自帮着解释道:“其实不复杂,因为高煊的身份特殊,近水楼台,黄庭国又是大隋的藩属,加上大骊境内肯定也有他们的谍子,不难知晓你们这趟游学的大致经历,再者宝瓶他们的身份,比你们自己想象得更重要。所以他乐得对你付出一点友善,放长线钓大鱼嘛,哪怕到头来钓不着,反正不亏。” 崔瀺撇撇嘴,“如果大骊皇帝换成任何一个其它王朝的君主,如果山崖书院换作齐静‘春’之外的任何一个山主,就会如同一根被雷劈过的朽木,老老实实烂死在原地好了。当然了,大隋有胆量接下山崖书院,确实值得佩服,大骊皇帝对此亦是心情复杂,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于禄谢谢所在的卢氏王朝,虽然在覆灭之前,是公认的宝瓶洲北方第一强国,可是大骊皇帝心目中的敌人,只有三个,卢氏皇帝不在此列,反而国力略逊一筹的大隋高氏皇帝,占据一席之地。” 在崔瀺泄‘露’这些天机的时刻,陈平安正忙着换上了草鞋。 这让媚眼抛给瞎子看的崔瀺有些挫败。 崔瀺试探‘性’问道:“先生,回头也给我编织一双草鞋呗,小书箱也可以有的。” 陈平安小心收起那双靴子,重新背起大竹篓上路,没好气道:“穿草鞋不是为了好玩。” 崔瀺笑眯眯道:“我觉得‘挺’好玩的。” 陈平安沿着官道一侧向前走去,直视前方,问道:“读书好玩吗?” 崔瀺破天荒犹豫起来,最后将酒壶系挂在腰间,跟那枚‘玉’佩捆绑在一起,双手抱住后脑勺,“读书啊,从小就觉得不好玩。” 走出去很远,黄昏里,借着最后一点光线,陈平安回望大隋京城的巍峨城墙。 沉默一路的崔瀺骤然大笑起来,“哈哈,我就知道你会忍不住!” 陈平安没有理睬崔瀺的挖苦,认真问道:“我是不是应该在书院留几天的,好歹亲眼看过宝瓶他们读书再走?” 崔瀺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点措手不及,想了想,“早走晚走都一样。” 崔瀺发现陈平安瞥了自己一眼,一脸“我问了白问,你说了白说”的嫌弃表情。 崔瀺着实有些郁闷,满脸委屈道:“我好心好意给先生排忧解难,先生这样不好吧?” 陈平安看了眼崔瀺腰间系挂的酒壶,快速收回视线,叹了口气,然后加快步子前行,埋头赶路。 崔瀺脸‘色’不变,只是一肚子震惊,怎么,陈平安都有想喝酒的时候? 哦。原来少年已知愁滋味。 高煊赠送的那辆马车姗姗来迟,在很晚的暮色中,才赶到陈平安这边,马夫是那个面白无须的老者,曾经跟随大隋皇子一起去往骊珠洞天,与陈平安有过两面之缘,只是比起高煊的热络殷勤,老人神色冷淡,交过马车后,便徒步返回京城,老宦官回头多看了眼崔瀺,崔瀺忙着打量那匹骏马的丰姿,啧啧称奇,对于老人的审视目光,浑然不觉。 崔瀺跳上马车,主动担负起车夫的职责,对陈平安招手道:“先生,马车没动手脚,咱俩安心上路。” 崔瀺给了自己一耳光,“什么上路,太晦气了,赶路赶路。” 陈平安环顾四周,天色昏暗,因为京城夜禁的缘故,白天川流不息的官道显得十分冷清, 陈平安摇头道:“我刚好练习走桩,你驾车就是了,只要别太快,我都跟得上。” 崔瀺知道陈平安的执拗性格,便不再浪费口水,缓缓驾车前行,喝了口酒,悠悠然高声道:“百事忙千事忧,到头来万事休,天凉好个秋呀好个秋!” 陈平安默默跟在马车身后,不断重复撼山拳谱的六步走桩,走桩立桩两事,早已烂熟于心。 大半夜的崔瀺一直胡言乱语,儒家经典也读,诗词曲赋也念,五花八门,嘴巴就没有闲着。 最后连“我有一头老毛驴,从来也不骑”也给念叨上了,听到这里,坚持了将近一个时辰的陈平安吐出一口浊气,停下走桩,出声道:“我上车休息会儿。” 上了车,将背篓放在车厢,陈平安这才发现角落放着堆积成小山的瓶瓶罐罐,只是光线昏暗,看不清为何物,驾车的崔瀺笑道:“有几坛子好酒,有道家炼气、疗伤的丹药,连胭脂水粉都有,这个高煊也是够好玩的,说实话不谈敌我阵营,同样是皇子殿下,高煊比你朋友宋集薪的亲弟弟,也就是我曾经的弟子,要更……礼贤下士?” 陈平安坐在崔瀺身后,侧身而坐,双腿挂在外边,摇头道:“宋集薪从来不是我的朋友。” 崔瀺拆台道:“那如今已经改名为宋睦的宋集薪,可就要伤心喽。他在离开泥瓶巷之前,齐静春送给赵繇一方‘天下迎春’印章,送给他宋集薪的则是六本书,三本杂书,术算,棋谱,散文集,三本齐静春挑选出来的蒙学书籍,,,,宋集薪呢,对先生你的态度很复杂,他大概为了求一个心安,走的时候在屋子里桌上留下了后边三本书,本意是送给你陈平安,但人心复杂就在于,宋集薪其实心知肚明,哪怕先生你拿到了丢在你家院子里的房门钥匙,你也绝对不会私自拿走书籍,却不耽误他宋集薪良心过去一个小坎,先生,这个家伙是不是很聪明?” 崔瀺说了一大通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有一件事他没说出口。 他猜测书的事情,其实是齐静春早早料定的,宋集薪会瞧不上那三本蒙学,会选择留下来送给陈平安。 下棋、布局、算心这类事,崔瀺以前自认远胜齐静春,如今回头再看,当然是大错特错。 陈平安低声道:“宋集薪一直很聪明。” 崔瀺好奇问道:“你跟他关系那么僵,是因为他骗先生你违背誓言?” 陈平安不说话。 崔瀺笑道:“别怪我多嘴,也不是故意要为宋集薪开脱,我只跟你说个事实,不论对错,宋集薪在这件事上,是有其根源的,其实道理很简单,宋集薪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样样都比先生你强,后来还有了个婢女伺候起居,读书下棋书法样样精通,但是越是这样,他的某个心结就会越大。” 陈平安终于开口,“当时他被误会成是督造官的私生子,从小就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很多人背后骂得很难听。” 崔瀺点头道:“所以啊,宋集薪每天看着先生你这么个家伙,就会想‘凭什么你陈平安这么个差点饿死的穷酸泥腿子,好歹能够有爹娘,而我宋集薪却没有?甚至连娘亲的姓氏名字都不知道?’” 崔瀺晃了晃脑袋,“最让宋集薪受不了的一件事,是先生你身世如此凄惨,但是在宋集薪这个邻居眼里,像是每天都活得比他还要快活,吃饱了倒头大睡,睡饱了起床做事,这简直会让宋集薪抓心挠肝,浑身不痛快。所以啊,他不痛快,就想着要你不痛快,他知道你最在乎什么,就要你失去什么。” 陈平安记起那个泥瓶巷的大雨夜,那是他第一次想杀人,当时宋集薪差点就被他掐死在墙壁上。 跟着他一起从窑厂偷跑出来的刘羡阳,可能躲在远处,不小心看到了那一幕场景,所以之后一个月,刘羡阳都没怎么敢跟他说话,让陈平安郁闷了很久。 崔瀺自顾自感慨道:“有些孩子心性,牵扯出来的事情,既可怕可笑,又可恨可怜。因为不是只有孩子,才有孩子心性,许多位高权重的大人物,一样会在某些大事情上幼稚得不可理喻。” 陈平安双手摆出剑炉桩,并未练习,纯粹是自然而然为之,脸色平静道:“这件事情,我当然恨死了宋集薪,但是真正让我不喜欢宋集薪的事情,不是这个。” 崔瀺大奇,忍不住转头问道:“怎么说?” 陈平安缓缓道:“刘羡阳差点被打死的那次,宋集薪竟然会蹲在墙头上,煽风点火,恨不得刘羡阳被人活活打死,这样的人,很……可怕。” 崔瀺默然。 陈平安抬起头,望向远方,“我们老家那边有句方言,叫看挑担的不累,我觉得这没什么,但是如果就因为觉得好玩,就坏到往人的担子上加石头,这种人,怎么做朋友?” 崔瀺打趣道:“宋集薪又没往你肩膀的担子上加石头,事实上,宋集薪可能内心深处,很希望跟你成为朋友的,因为他足够聪明,无比清楚应该跟什么人做朋友,比如他打心眼瞧不起不如自己聪明的赵繇,可一样会拉关系套近乎。” 陈平安摇头道:“我不喜欢这样人。” 崔瀺没来由说了一句真心话,良心话,“你这样的人,以后也会有很多人不喜欢你。” 陈平安笑道:“我要那么多人喜欢我干什么,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我又不图别人什么。” 崔瀺转身朝陈平安伸出大拇指,“先生你这叫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学生我佩服佩服!” 陈平安轻声道:“我知道你套我话,是想探究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不过没关系,说了这些,我心里好受多了。” 崔瀺嘿嘿笑道:“先生你是大智若愚,学生我是大愚若智,咱俩相互切磋学问,以后联手,一定无敌于天下。” 第一百九十七章 妄为之余 陈平安走出城门外,在行人络绎不绝的官道旁,站着休息,不远处就是一个茶水摊。 陈平安犹豫了一下,去买了一碗茶水,坐着喝茶。 几乎从未后悔什么的少年,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离开大隋京城太快了。 就像崔瀺所说,万一宝瓶他们给人欺负了,他又不在身边,怎么办? 陈平安可能眼界不宽,可是对于人心的好坏,并不是没有认知。因为自幼就活得不算轻松,曾经真的单纯只是为了活下去,小小年纪就使出了浑身解数,所以陈平安反而比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三个,要更了解人生的不如意,以及人心丑陋的那一面。 尤其是跟着崔瀺同行这一路,通过这个便宜学生的闲聊胡扯,陈平安越发明白一件事,不是官帽子大,人就聪明,也不是学问大,人就会好。 陈平安喝着茶,望向城头,默默下定决心。 ———— 东华山,山崖书院,一座悬挂“松涛”匾额的大堂,世俗喜欢称之为夫子院或是先生宅。 当下名义上的山主,大隋礼部尚书大人正在喝茶,难得偷闲,神色轻松,在座七八人俱是书院教书先生,年纪大多都不小了,三位副山主都在场,其中一位国字脸的儒衫老者忍了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抱怨道:“这几个孩子也太胡闹了!” 似乎胡闹二字评语出口后,老夫子犹不解气,再加上一句,“顽劣不堪!” 要知道这位副山主,不但是新书院专职负责大型讲会的大儒,还是正儿八经的“君子”身份,老人的名字,早就在儒家一座学宫记录在档,所以他说出来的话,比起寻常所谓的文坛名宿、士林宗主,要更有分量。 礼部尚书是位身材矮小的和蔼老人,貌不惊人,若非那一身来不及脱去的公服,实在无法想象是一个位列中枢的正二品高官,而且大隋崇文,比如大骊的天官头衔,划给吏部尚书,大隋则是礼部。 矮小老人不觉得副山主的言语坏了心情,笑呵呵道:“说说看,到底是怎么个顽劣。” 副山主气呼呼道:“林守一天资极好,经义底子也打得不错,挺厚实,可就是那性格,唉,经常逃课,去书楼翻看杂书,看就看了,竟然半本儒家经典也没有,反而诸多旁门左道的道家秘籍,这么点时日,就给他借阅了二三十本,这成何体统,并非儒家门生便看不得道家书了,只是小小年纪,哪里有资格谈什么触类旁通,若是误入歧途,如何跟……原山主交待?” 矮小老人微微点头,喝茶速度明显放慢。 副山主越说越气,“还有那小丫头李宝瓶,更是无法无天,上课的时候,经常神游万里,完全不知道尊师重道,不是看那本翻烂了的山水游记,就是在书上画小人儿,嘿,好嘛,还是那武夫蛮子的技击架势!” 矮小老人忍住笑,不置可否,低下头喝了口茶水。 副山主继续道:“年纪最小的李槐……倒是老实本分,不逃课,不捣蛋,先生交代下去的课业,次次都做,可这悟性实在是……怎么感觉像是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上课的时候就在那儿打瞌睡,迷迷糊糊,满桌子口水,哪里有半点像是原山主的亲传弟子,唉,愁煞老夫了。” 一位年纪相对年轻的副山主,打趣道:“尚书大人,咱们刘山主的胡须,可都揪断好多根了。” 国字脸老人一本正经反驳道:“只是副山主!” 矮小老人爽朗大笑,侧身放下茶杯后,问道:“就没有点好消息?再这样,下次我可不敢来了。” 国字脸老人心情略微好转,点头道:“有,奇了怪了,倒是于禄和谢谢这两个少年少女,出类拔萃,更像是咱们儒家纯粹的读书种子,待人接物,都很正常,平时还算尊师重道,尤其是于禄这少年,温良恭俭,简直就是咱们大隋顶尖豪阀里的俊彦子弟,似乎更值得重点栽培。” 矮小老人依然不急着下定论,笑眯眯望向某个一直偷偷打盹的高大老人,“茅老,怎么说?” 腰间别有一块长条红木的高大老人,被点名后,打了个激灵,睁眼迷糊道:“啥?尚书大人这就要走啦?不多待会儿?” 礼部尚书仍是笑眯眯,“既然茅老盛情挽留,要求我多待会儿,那我就多待会儿?” 夫子院内顿时充满笑声。 矮小老人耐着性子将刚才副山主的抱怨,给简明扼要说了一通,姓茅的高大老人听完之后,一脸恍然,“原来如此,那我倒是真有几句话要说。” 矮小老人玩笑道:“我等洗耳恭听。” 高大老人坐直身体,问道:“是齐静春学问大,还是在座各位大?” 鸦雀无声。 这不是废话吗? 高大老人又问:“那么是齐静春眼光好,还是诸位先生好?” 得嘞,还是废话。 那位国字脸副山主思量片刻,没有直接反驳什么,而是微微放低嗓音,问道:“茅老,那骊珠洞天,如今大骊龙泉县的县城,就那么大的地方,据说总共才五六千人,适合蒙学的孩子,肯定不多。齐先生会不会是在那里,实在没有选择的机会?” 高大老人正是书院的茅小冬,当初大骊山崖书院的创建,正是此人帮着圣人齐静春一点一点办起来的,无论是修为、资历辈分、还是道德学问,都是当之无愧的书院第一人,所以连同礼部尚书在内,任何人都愿意尊称一声茅老。 茅小冬听到刘副山主的询问后,笑道:“当然有可能,而且这不是什么‘可能’,就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一群人全部傻眼。 茅小冬环顾四周,“是你们大隋需要这些个孩子,最好个个是天才,大放异彩,还会争取他们长大后,主动选择留在大隋庙堂,好为你们长脸,顺便帮你们打一打大骊的脸。我又没这些无聊想法……” 礼部尚书赶紧轻轻咳嗽两声,然后水到渠成地去拿起茶杯,低头喝茶。 高大老人可不在乎这些,依旧言谈无忌,“换成是我啊,那帮齐静春亲手教出来的小家伙们,该吃吃该喝喝,他们要是愿意学就学,愿意偷懒就偷懒,他们以后有出息没出息,我才懒得计较,我身为书院具体管事的副山主,手底下这么多学生,以后每年只会更多,哪里有时间和精力,来听你们牢骚这些个孩子的爬树、逃课、画小人儿?” 堂下诸位面面相觑。 坐在主位上的矮小老人继续安稳喝茶,其实茶杯里已经没茶水了。 高大老人笑着起身,“我去看看崇文坊的刻书事宜,这事儿顶天大,得好生盯着才行,就不陪尚书大人喝茶啦。” 矮小老人顺势起身,和颜悦色道:“那我也就不耽误各位先生们传道授业的功夫了。” 茅小冬埋怨道:“尚书大人,茶喝完再走不迟嘛……” 高大老人微微踮起脚,瞥了眼茶杯,“哎呀,喝完了啊,大人你真是的,再喝一杯再喝一杯,给咱们书院一点面子,中不中?传出去还以为咱们不待见大人呢,那多不好,万一户部为了天官大人打抱不平,故意克扣书院崇文坊刻书所需的银两,我跟谁喊冤去?” 几乎要比茅小冬矮一个脑袋的尚书大人,苦着脸拱手道:“茅老,就饶过我吧,就当你是山主我是副山主行不行?” “不中!”茅小冬大笑着转身离去。 等到高大老人离去,矮小老人一脸无可奈何,气哼哼道:“原本是躲清静来着,好嘛,到头来还要挨训,咱们可还是自家人,以后可不敢再来喽。” 夫子院内响起一阵大笑,就连那国字脸副山主亦是忍俊不禁。 气氛融洽。 ———— 大隋京城内的东华山,相比那些五岳,其实半点不算巍峨,只是矮个子里拔高个,才显得格外挺拔秀气。 山顶有一株千年银杏树,有个红棉袄小姑娘发完呆后,熟门熟路地抱着树干,一下子就滑了下来。 结果她看到一个守株待兔的老学究,身材真是高大,正眯眼贼笑着,老头儿看着不像是个好人。 高大老人问道:“这个点,是又逃课啦?” 小姑娘倒是个实诚的,“嗯。我知道书院有规矩,我认罚。” 老人笑问道:“怎么,齐静春以前教你们的时候,翘课就要打板子?” 小姑娘摇头道:“翘课可不打,先生从不管这些,但是如果先生在学塾课堂教过的东西,我们记错了,第一次会提醒,第二次就会打。” 老人哦了一声,好奇问道:“在上边看什么呢?” 小姑娘愣了愣,看在老人年纪大的份上,回答道:“风景啊。” 老人愈发感兴趣,“什么风景这么好看,我怎么不知道。” 小姑娘眨了眨眼睛,“老先生你自己爬上去看呗。” “读书人爬树,有辱斯文。” 老人先是连忙摆手,随即很快恍然,“呦,是想着咱们一起不守规矩,然后好让我不告发你吧?小丫头,挺机灵啊。” 小姑娘呵呵笑了笑,然后又摇头。 老人看懂了小姑娘的心思,问道:“咋了,我说有辱斯文,难道不对吗?” 小姑娘拍了拍衣服,解释道:“以前我把风筝挂到树枝上,还是先生爬树帮我拿下来的呢,还有一次,我把李槐的裤衩丢了上去,然后我自己跑回家,后来听说还是先生帮着拿下来的,你们书院这儿的读书人,怎么总是在这种事情上瞎讲究……” 老人帮忙纠正,“不是‘你们书院’,是‘我们书院’。” 老人弯着腰,双手负后,笑望向小姑娘问道:“是不是觉得你的先生,那个叫齐静春的家伙,比我们这儿的教书匠都要好啊?” 小姑娘叹了口气。 心想这老先生个子是高,可怎么总问一些这样不高明的问题呢? 老人苦口婆心道:“小姑娘我跟你说啊,咱们规矩多,除了学问没有你先生那么多之外,也不是一无是处,是有苦衷的,‘随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听说过吧?前边是什么,知道吗?” 小姑娘点头道:“是‘而十七’,更前边是‘顺耳而十六’。” 高大老人硬是愣了半天,说不出话。 老人学问之高,超乎想象,倒不是没听明白意思,只是想不通,小姑娘那颗小脑袋里,怎么就会蹦出这么个古怪答案。 小姑娘挥挥手,准备闪人,“老先生,我叫李宝瓶,是刚入学没多久的学生,我可不会逃避惩罚,我已经先把所有规矩都了解了一遍啦,知道三日之内要抄录一篇文章,今晚我就去写完,回头自己交给洪先生。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问洪先生。” 李宝瓶拍拍胸脯,“放心,我写字比跑步还快!” 老人哭笑不得,赶紧喊住一身英雄气概的小姑娘,“道理还没讲完呢,你别急,听过了我的道理,就当你已经受罚了。” 李宝瓶双手已经开始做出奔跑冲刺姿态,闻言后只得停下身形,瞪大眼睛道:“老先生你说,但是如果道理讲得不好,我还是回去抄书算了。” 老人被这丫头的话语噎得不行,“你想啊,至圣先师到了这个岁数,才敢这么做,如果一般人光顾着自己开心,什么都不讲规矩,是不会不太好?” 小姑娘点头道:“当然不好。” 老人开怀大笑,“行吧,我道理讲完了,你也不用抄书了。” 这次轮到李宝瓶愣住,“这就完啦?” 小姑娘重重叹了口气,看了眼这位老先生,欲言又止,最后作揖,开始准备飞奔下山。 老人给气笑了,“小姑娘,你刚才那眼神是啥意思,是觉得我年纪比你家先生齐静春更大,反而懂得道理还不如他多,对不对?” 李宝瓶缓缓点头,坚决不骗人,既然老先生看穿了,她当然不会否认。 老人笑道:“那你知不知道,我只是显老,齐静春是显年轻,其实他年纪比我还大!所以他学问比我更大一点点,不稀奇。” 第一百九十八章 无心插柳 一身粉色襦裙的女娃娃抱着一大捧古书跑出阁楼,看到这一幕后,望向她的眼神就有些惧意。 与此同时,从天空摔落一位青衣小童,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在他身边有一抹金光流转不定,像是押解犯人的凶狠兵丁。 青衣小童躺在地上气喘吁吁,抹去脸上的血水,转头望向那条根脚不明的过江龙,眼眸之中戾气难消,这也不奇怪,在城外大江中作威作福数百年,突然给人揍成一条丧家犬,心胸之间自然愤恨难平。 崔瀺打了个响指,那抹金光如燕归巢,飞回他袖中。 看到陈平安有些疑惑,崔瀺笑道:“先生可曾记得野夫关外,我跟先生吹嘘拜师礼有多丰厚,就有说到这柄暂时无主的本命飞剑,名为金秋,品相不俗,无需太高境界就能驾驭,运转如意。” 崔瀺咧咧嘴,颇为得意,“飞剑的上任主人,曾是一位中土神洲当之无愧的剑仙,是个棋痴,兴许是脑子给门板夹到了,竟然想着改弦易辙,由剑修转入棋道,奈何棋艺不精,与我赌命赌了一场,便输给我这把飞剑,不过说到底,他亦是想要破釜沉舟,不愿与这飞剑有任何的藕断丝连。” 陈平安好奇问道:“那么这把金秋,林守一能不能用?” 崔瀺一阵牙疼的模样,“先生,可没你这般偏心的,林守一当然能用,可由他来炼化驱使,肯定暴殄天物啊,学生我舍得给先生,万万不舍得给林守一这外人。” 粉裙女童和青衣小童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震惊。 中土,剑仙,棋道,赌命。 这些词汇串在一起,足够惊世骇俗了。 陈平安环顾四周,看不出异样,准备离开,继续赶路。 “先生稍等片刻,容我先把道理讲透,也好让先生接下来的返乡之路,不会因此横生枝节。”崔瀺思量片刻,又拿出那方原本是伏龙观镇山之宝的砚台,对黄庭国这双火蟒水蛇下令道:“速度将真身放入其中,我的耐心不太好,我的规矩是事不过二,如果再敢拖延,可别怪我……” 这还没说几个字,崔瀺就杀心四起,只想着干脆一巴掌拍死那青衣小童,来个眼不见心不烦,毕竟按照龙泉县城的谋划,能够与那条老蛟搭上关系,就已经足够,眼前这火蟒水蛇,道行不高,化蛟都未完成,远远比不得大水府的寒食江水神,说到底它们的捕获,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小添头而已,一开始是如今方寸物里的宝库打开不了,就想着给“自家先生”降伏两个小家伙,哪怕没大用,以后养在身边,帮忙看护山头,加上骊珠洞天的特殊出身,勉强可行。 所以他崔瀺还真不在乎它们的死活,如今先生已经是先生,学生已经是学生,崔瀺无比清楚陈平安的性格,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不认可自己,就是给他一万条火蟒水蛇都没用,如今认可了自己,没了两个无足轻重的小家伙,根本不碍事。 想到这里,崔瀺有些百感交集,跟陈平安打交道,说累那是真的心累,感觉比搬动五岳还吃力,但是当自己跨过谋道无形的门槛后,就又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竟然能会让大骊国师如此老谋深算的人,生出一些……心安。 眼见着金光流泻出白衣少年的袖口,那青衣小童赶忙起身,跪地磕头,“恳请仙师饶命,小的愿意给仙师们赴汤蹈火,肝脑涂地,虽死不悔!” 在这座芝兰府藏书楼看遍万卷书的粉裙女童,有些耻与为伍的心思,她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妖怪,嚅嚅喏喏,有些不知所措。 崔瀺懒得跟那水蛇小崽子废话,抬起砚台,“我数三声。” 粉裙女童略作犹豫,从眉心处窜出一条细如丝线的火焰小蟒,掠入砚台,然后脸色雪白,身形摇摇欲坠。 青衣小童见状,只得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唠叨着“罢了罢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只见他七窍生烟,最终凝聚为一条比火蟒略粗的乌青小蛇,飞入砚台,一蟒一蛇在砚台内蜷缩起来,丝毫不敢动弹。 毕竟砚台边沿,有条老蛟盘踞酣睡,那可是他们这一类妖物的老祖宗,说不定还是隔着十八代那么远的。 崔瀺收起大骊死士半路送来的砚台,冷笑道:“别不知好歹,不过是受了点约束,就能够借此砥砺境界,换成是别洲蛟龙之属的妖物,若是有你们俩这份机缘摆在面前,早就苦苦哀求得把头磕破。” 自幼就在书楼这方寸之地长大的粉裙女童,作揖感谢。 从来就逍遥散漫、生性野惯了的青衣小童撇撇嘴,不以为然。 崔瀺对此视而不见,玩味笑道:“大骊龙泉县知道吧?骊珠洞天破碎下坠后的那个地方,我家先生是那里的土财主,拥有五座山头,还收藏了不少灵气饱满的蛇胆石,这玩意儿,是世间最后一条真龙的灵血凝聚而成,它的价值,你们自己掂量掂量。所以这一路,好生伺候着我家先生。” 粉裙女孩眼前一亮,对着陈平安弯腰拜了一拜,满脸喜气,“奴婢愿意追随先生。” 青衣小童更加干脆利落,扑通一声,跪下磕头,砰砰作响,“老爷,缺不缺暖被窝的美妇丫鬟啊,我认识好些,便是修行中人都不乏其人,只要老爷点个头,我这就给老爷掳抢……哦不,是给老爷用八抬大轿请过来。” 陈平安揉了揉额头,瞥了眼崔瀺,难道是物以类聚?怎么尽招惹这些个混不吝的怪胎。反观自己身边,宝瓶,李槐和林守一,都很正经。 被老秀才斩断神魂联系之后,崔瀺如今虽然是少年皮囊,而且少年心性居多,但是眼界、眼光、城府都还在,对于陈平安的心思,通过这一瞥,崔瀺便猜了个七七八八,有些无奈,李宝瓶这些孩子哪里就正常了?退一万步说,你陈平安就正常?一个破拳谱的破把式,天底下有几个人一心想着先打它个一百万次,再来谈其它? 青衣小童抬起头,“老爷,芝兰府曹虎山还有个幼子,先前在城外江畔负责盯我的梢,境界不高,道行还是不差的,天赋蛮好,还有个仙家府邸做靠山,这会儿估摸着已经跟他爹汇合,若是听之任之,以后少不了麻烦,要不要我……” 小童做了个张大嘴巴一口吃掉的姿势。 崔瀺笑道:“解决掉你们,我的道理才讲一半,接下来你们陪着先生只管出城,我留下来收尾。” 陈平安点了点头,叮嘱道:“别滥杀。” 崔瀺哈哈笑道:“先生发话,学生岂敢不听。” 竹篓微动,陈平安转头望去,那把槐木剑一阵微微摇晃,那个袖珍可爱的金衣女童,一路顺着木剑和背篓,来到陈平安肩头,朝他招手,陈平安心领神会,侧过脑袋,这位一直寄居于槐木剑之中的古怪精魅,在他耳边窃窃私语,陈平安认真听完之后,对崔瀺说道:“它告诉我,你如果到了大隋书院,要你跟茅小冬说两句话,一句是天人相分,化性起伪,一句是礼定伦,法至霸。” 崔瀺轻轻叹息一声,神色复杂。 显而易见,一句是老秀才给自己的临别赠言,一句应该是齐静春原本希望借陈平安之口,转赠给茅小冬的临终遗言。 崔瀺有些灰心泄气,对陈平安指了指肩头小人儿,“这是骊珠洞天硕果仅存的香火小人,已塑金身大半,很难得,先生的落魄山有座山神庙,那尊山神,还算值得信赖,将来可以把这香火小人,放在那祠庙饲养,以香炉为庐,香火为食。” 站在陈平安肩头上的金衣女童犹豫不决,最后深呼吸一口气,望向崔瀺,“齐先生还留了句话,但是当时先生说你未必有机会,现在既然你认了陈平安做先生,虽然人还是坏人,但我觉得可以说给你听听看。” 崔瀺愣在当场,心中有些激荡,缓缓正色道:“洗耳恭听。” 身穿金衣的香火小人稚声稚气道:“学生问蟹六跪而二螯,作何解?可是笔误?先生答曰,穷秀才囊中羞涩也。” 崔瀺捧腹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崔瀺独自走向藏书楼,笑得停不下来,一边走一边擦拭眼角的眼泪,转过头笑道:“先生,我就不送啦。”李宝瓶满脸怀疑。 老人像是有些恼羞成怒,“骗你一个小姑娘作甚!” 李宝瓶不急着下山了,双臂环胸,向左走了几步,再向右移动几步,扬起脑袋看着高大老人,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就算你年纪比我先生小,所以学问小,那为什么我的小师叔,年纪比你更小,学问还是比你大呢?” 老人啧啧道:“学问比我大?那我可真不信。” 李宝瓶有些急,认真想了想,小心翼翼环顾四周后,伸出一只小手掌放在嘴边,低声道:“我跟你讲,你别告诉别人。” 然后她伸手在自己脑袋比划了一下,“如果我先生的学问,有这么高的话,那我的小师叔,学问至少有这么高。” 李宝瓶再伸手在自己肩头比划了一下,最后移到自己耳边,“等到小师叔在回家的路上,多认识一些字,学问很快就有这么高!” 老人目瞪口呆,最后只能附和道:“那你小师叔可了不得,了不得!” 李宝瓶使劲点头,“可不是!我的小师叔厉害得不得了!” 老人突然感慨道:“厉害好,厉害好啊,厉害了,将来就能保护好我们的小宝瓶。” 李宝瓶有些神色黯然,挤出笑脸,咻一下就冲出去老远,一边跑一边转头挥手告别,“我走了啊,我觉得老先生你学问其实也不错,有这么高……” 小姑娘想要伸手比划一下,跑的太急,一个不稳,就那么结结实实摔在地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起身,以更快的速度跑下山。 高大老人拍了拍腰间,“规矩”戒尺随之现出原形,遥望着越来小的那抹红色身影,老人叹了口气,“静春,早知道应该见一见那少年的。” ———— 东华山有一座小湖,湖水清澈见底,种植有满满的荷花,只是入冬时节,皆已是枯叶,显得尤为萧索。 有个高大少年手持一杆绿竹鱼竿,坐在岸边垂钓,不时有人指指点点,但就是没人靠近搭讪。 终于有一个其貌不扬的黝黑少女,来到少年身边站定,“钓鱼有意思?” 崔瀺走入书楼,在二楼窗口,望向陈平安的背影,高声喊道:“先生,若是遇到天大难事,可以折路去找那位户部老侍郎,就说你是我的先生即可,若是能够违心说你与老秀才,是半个师生关系,就更好了!” 陈平安转头说道:“知道了,你自己小心。” 崔瀺挥手,喃喃道:“起而行之,你我共勉。” 崔瀺一路登顶,来到六楼,登高远眺。 之前之所以不愿登上这一层,不是这里有什么玄机,而是少年心性又在作祟,让崔瀺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往事。 文圣首徒也好,大骊国师也罢,一样是从少年从年少岁月走来的。 崔瀺到了顶楼,向后倒去,随手将那方古砚放在一旁,全然不顾灰尘沾染白衣。 他转过头,看着砚台,“既然已经开始做了,不如一鼓作气,将这上古蜀国的蛟龙孽种一网打尽,全部豢养其中?” 崔瀺望向楼顶的五彩藻井,雕刻有威严团龙。 跟记忆里的自家书楼,不太一样,光线昏暗,可没这么漂亮好看的风景。 崔瀺闭上眼睛,有些犯困。 还记得他在年幼时分,天资卓绝,只是心性不定,便被寄予厚望的爷爷狠心地“关押”在书楼顶层的小阁楼上,搬走楼梯,三餐用绳索送来食盒,吃喝拉撒都在那么点大的地方解决。 第一百九十九章 飞雁 一路上很热闹,热闹得耐心如陈平安这么好的人,都觉得耳朵没个清净。 这一切归功于那个比崔瀺还话痨的青衣小童。 一大两小,初冬时分,已经结伴同行半旬时光,三人缓缓行走在萧索寒冷的官道旁,青衣小童又开始纠缠陈平安,“到了龙泉县老爷家里,能不能不要让我做那扫地铺床的杂役伙计啊?有些丢面子,若是不小心传回州城这边,能给他们笑话几百年,怎么给那帮妖怪水鬼当大哥?老爷你是不知道,我在这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提起我的大名,谁都要伸出大拇指,顶呱呱!” 陈平安假装听不见,因为他知道只要接话,那就是一场灾难了。 青衣小童自顾自说道:“老爷若是不信,老爷可以问那傻妞儿,便是州城内的达官显贵,一样对我奉若神明,也就那位藩邸在城里的王爷,架子大一些,对我只能算是客客气气,不够热络。不过跟我兄弟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快活。老爷你也真是的,为何不顺道去我家坐坐?甚至还要我一声招呼都不许打,要不然不是我吹牛,定然给老爷你一个锣鼓喧天、江水沸腾的隆重仪式!” 通过私底下跟粉裙女童的闲聊,陈平安大致了解这条江水大蛇的脾性。 做事情很冲动,经常被水神推出来挡灾,好些个轰动黄庭国朝野的祸事,明明跟他不沾边,水神用言语激将法几句,便都是他傻乎乎扛下来的,还自觉英雄气概,有一趟被灵韵派的一位太上长老追杀,逃了两千多里路。当时腼腆的小丫头,聊到这里,难得吐露心扉,说如果就这么不回来,倒也好了。 陈平安见他又要吹嘘当年的丰功伟绩,实在忍不住开口插话道:“你是真不知道那水神,把你当做了挡箭牌?还是知道了却不在乎?” 粉裙女童深以为然,偷偷点头。 青衣小童不敢跟陈平安说什么,可是眼尖地发现那小蟒的动作,冷笑道:“你一个小娘们,懂什么兄弟义气?” 说到这里,他使劲张大嘴巴,露出洁白森森的牙齿,对女童张牙舞爪道:“再唧唧歪歪,在老爷面前坏我形象,我就找个机会吃掉你!然后把你拉屎拉出来……” 粉裙女童眼神幽怨,心想我分明什么都没有说啊,你就知道捡软柿子捏! 陈平安颠了颠背篓,虽然崔瀺返回大隋京城书院,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只不过陈平安知道除了担心,自己也做不了什么。 陈平安抬起双手,呵了口气,抬头看了眼天色。 冬天了。 就是不知道今年什么时候会下雪,争取过年前回到小镇。如果实在赶不及,就先放一放走桩,多练习剑炉立桩便是,可以让那青衣小童变出水蛇真身,路线尽量拣选人烟罕至的荒郊野岭。 那一小块不知齐先生从何处切割下来的斩龙台,陈平安留给了李宝瓶。目盲老道人赠送的,送给了林守一。 但其实陈平安的家当仍是不少,只不过不占地方而已,如今不需要照顾那些孩子的求学,背篓里显得有些空空荡荡,反而让陈平安不太适应。 阿良当时棋墩山,将土地爷魏檗给打劫了一番,最后陈平安拿到一颗干瘪枯萎的金色莲花种子,是所有人挑剩下的,至今不知有什么用处。 槐木剑里住着一位香火小人,在那座州城现身后,又躲起来不见人了。 给三人做过了绿竹书箱,还剩下一些零零碎碎的竹片,陈平安有事没事就练习刻字,记录下自己觉得有学问的那些个名言警句。 有几本书,是文圣老先生当时亲自挑选的。 一根自己雕琢文字的白玉簪子,陈平安在大隋京城曾经别上发髻,如今又摘掉了,小心翼翼珍藏起来。崔瀺一起离开京城后,说过真正值钱的,其实是那个木盒,不过陈平安当时连同三支簪子一起留给李宝瓶了,对此陈平安当然不会觉得心疼。 一对山水印,还有那枚意义重大的“静心得意”印。 以及陆姓年轻道长,写有药方的那几张纸,为了练字的关系,陈平安依然会时不时拿出来翻翻看看。 至于那块长得像是银锭的小剑胚,据说跟中土神洲的穗山有关,异常雪亮,夜间光可照人。 不过如今背篓里,有些东西是陈平安没有想到的。 除了崔瀺不知何时写好放入背篓的一封信,还有两幅春联,一个福字。崔瀺再信上说这是学生的一点心意,还望先生笑纳,放心,字就只是字,没有算计。 以此可见,崔瀺不但早就想好了要返回大隋京城,甚至连他陈平安会下定决心,他这个学生都已经算准。 对此陈平安是有些后怕的,只是一样没办法说什么。 除此之外,背篓里还有两幅字帖,,内容也写得文绉绉的,这幅字帖写得比较正儿八经,还有一幅就很符合崔瀺的荒诞性格了,叫,全是在埋怨陈平安的抠门吝啬。 字写得……陈平安说不上门道,就是觉得确实好,赏心悦目,光是看着字帖,就像站在那条行云流水巷。 一路上,青衣小童继续絮絮叨叨,完全不知疲倦。 粉裙女童就乖巧地跟在陈平安身后,还背着崔瀺的那个书箱,不管陈平安怎么劝说,小丫头就是死活不敢将任何一样东西,放入他背篓里。 陈平安回头一想,记起她是不知活了几百年的火蟒,又不是李宝瓶,不会累的。 一想到这个,少年就恨不得转头走上一步,就能够直接走到新山崖书院的学塾外,他站在墙角那边,看着李宝瓶他们高高兴兴听着先生讲课,没有受人欺负,过得很好,让他陈平安知道哪怕自己不在他们身边了,也过得很好,更好。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开始默默走桩。 新山崖书院,如今成了大隋京城茶余饭后的重要谈资,几乎所有世族豪阀都在议论此事,隔岸观火,极有意思。当然身处风波之中的那几个家族,绝对不会觉得有趣。比如楠溪楚家,京城上柱国韩府,还有怀远侯府,这些个家族的老人们就都心情不太好,每天上朝的时候,一个个脸上乌云密布。 大隋重文不抑武,可武人在朝野上下,到底还是不如文人雅士吃香。 大隋的言官清贵且势大,最近朝堂上很热闹,御史台和六科给事中们,各抒己见,纷纷就书院学子打架一事,各自站队,言语措辞那是一点不客气,既有为韩老上柱国、怀远侯爷那几位打抱不平的,说那些个外乡学子出手狠辣,没有半点文人风雅,也有抨击这些黄紫公卿们管教无方,那些从大骊龙泉远道而来的孩子并无过错,总不能让人欺负了还不还手吧。然后就又有前者反驳,怎么叫欺负了,读书人之间的言语争论,再平常不过,如何上纲上线到欺负二字?为此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举例历史上那些个着名辩论,少不得要顺带推崇几句南涧国的清谈之风,后者亦是不愿服输,针锋相对,一一驳斥。 这桩引来无数瞩目的京城风波,起始于书院一间学舍四个孩子间的争执,后来一个名叫李宝瓶的外乡小姑娘,手持利器打伤了人,其中被揍的一个孩子刚好是怀远侯爷的宝贝儿子,而怀远侯与楠溪楚家是亲家,楚家的嫡长孙是这一届书院的翘楚,十六岁,素有神童美誉,是大隋公认的君子之器。 这位长大后不负众望的楚氏长孙,听说后并未第一时间露面,但是他的两个书院同窗好友,韩老上柱国的幼孙,以及大隋地方膏腴华族的一位年轻人,去找那个小姑娘的麻烦,当然不会动手,但是出言不逊是确有其事,凑巧给小姑娘的同乡林守一撞见,一来二去,就卷起袖子大打了一架。 两人哪里是大儒董静得意弟子的对手,被打得屁滚尿流,凄惨无比,这下子同样被视为“修道美玉”的楚氏长孙,没办法坐视不理,找到林守一,这场架打得十分精彩,一个拿上了祖传法器云雷琴,以大练气士搜集而来的闪电,以秘法炼制成为琴弦,每当抚琴,雷声滚滚,气势非凡。而已经在大隋京城名声鹊起的外乡少年林守一,同样表现不俗,一手浩然正大的五雷正法,同样是三境修为,哪怕面对拥有上品法器的楚氏俊彦,虽然稍显下风,可依然打得颇有章法,一鸣惊人。 据说这场意气之争的斗法,甚至惊动了大儒董静和一帮闻讯赶去的老夫子,远远观战,既是凑热闹,又是防止出现意外。 最后的结果,是楚氏长孙不惜崩断了一根雷电琴弦,林守一受到满身轻伤,不重,却皮开肉绽,吃足了苦头。 其实书院内部亦有阵营之分,皇帝陛下亲临书院的时候,虽然并未亲见那么大的阵仗,但是御赐重物给那些外乡人,之后书院夫子先生们明显极为关注那些人的功课,这自然会让大隋本土学子心中憋屈,而当初追随副山主茅小冬从大骊旧书院迁徙而来的学生,估计是在异国他乡的求学生涯,同样受了不少气,所以除去屈指可数的几人,绝大多数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林守一李宝瓶这边。 如此一来,山崖书院便分成了两大阵营,各自同仇敌忾。 书院内充满了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 但是很奇怪,夫子先生们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很大程度又助长了这种气氛的蔓延。 在这个关键时刻,又有人站了出来,火上加油。 已故大将军潘茂贞之子,原本一个跟谁都不打交道的孤僻少年,找到痊愈后林守一,拼得被后者一手雷法砸中,一拳打得林守一倒飞出去,这次是真的重伤了林守一,呕血不止,好不容易挣扎着起身,又被那潘姓少年一拳击中头颅,断线风筝似的摔落地面,出手果决如沙场悍卒的大隋将种子弟,还不忘朝林守一身上吐了口唾沫。 山崖书院的教书先生们这才开始出手介入,不许任何人私下斗殴。 但是名字古怪的少女谢谢,那个貌不惊人不苟言笑的黝黑姑娘,甚至没有去探望林守一,当天就直接找到了潘姓少年,打得后者七窍流血,只能撒腿逃命,若非一位夫子匆忙出手,阻止了少女的追击,恐怕原本精通武道的将种少年就要变成一杆病秧子。 终于这场愈演愈烈的闹剧,在一位书院学生的出现后,总算有了收官的迹象。 这名书院学生是一个传奇人物,寒族出身,尚未及冠,就公认拥有了担任书院助教的学识,他先前离开大隋,正是去往观湖书院,通过九位享誉一洲的君子共同考核,获得正式的儒家贤人头衔,这次返回的大隋,可谓满载而归,衣锦还乡。 大隋朝廷专门派遣礼部右侍郎出城十里,亲自迎回这位年纪轻轻的儒家贤人,更让人艳羡不已的还在后头,皇帝陛下让宫内一位大貂寺,给这位大隋未来的庙堂栋梁,送去了一套价值连城的文房四宝,以示嘉勉。 所以这个名叫李长英的书院学子,是带着贤人身份和大隋皇帝的御赐之物,步入东华山。 他登山入院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李槐道歉。 然后是探望卧病在床的林守一,最后是站在少女谢谢面前,说双方都不要再意气用事,山崖书院终究是求学之地。 在李长英离开后,谢谢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大隋皇帝并不以勤政君主名动一洲,大抵说来,名声不显,不如大骊皇帝那么雄才伟略,不如南涧国君王那么文采风流,甚至不如已经亡了国的卢氏皇帝那么着名,不过东宝瓶洲一向是南方富饶,北方荒凉,大隋在北方算是独树一帜,就连南涧国权贵都愿意为之往来,大隋高氏子弟,也是观湖书院的常客。 第二百章 独木桥 赤舞像是被踩中尾巴的炸毛小野猫,转头死死盯住他,愤怒道:“道什么歉?你怎么学的剑法!如果先生和小师叔在这里,要被你气死!” 他吓了一大跳,可这次没有躲起来自己哭,而是硬着脖子呜咽道:“一切都是因为我,才害得林守一受伤,我知道这件事情没完,我不怕被人打死……可是李宝瓶你怎么办,如果陈平安知道你因为我受了伤,他一定会恨死我的,他肯定这辈子都不会理我了……” 李槐终于放声大哭起来,不管怎么伸手擦拭,都止不住眼泪。 当李宝瓶看到李槐的伤心样子,一些到了嘴边的气话,被她咽回肚子,闷闷不乐道:“李槐,这事情你没错,你就不要道歉,你放心,就算我吃了亏,小师叔不会怪你的……” 说到这里,李宝瓶眼神坚毅地望向李槐,“因为小师叔如果在这里,一样会跟你说,李槐,你是对的!” 一说到一想到陈平安,李槐就更加伤心了,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泣不成声道:“书院都是坏人,陈平安在的话,一定不会让林守一受伤的,也不让李宝瓶你被人骂……” 浑身草药味道的林守一,轻轻叹了口气,没有睁眼,只是露出苦笑。 林守一知道,这件事情背后肯定有人在推波助澜,他想不明白那些庙堂上的阳谋、家族幕后阴谋,但是如果陈平安真的留在书院,可能事情会闹得更大……但是哪怕是那样,最少屋子里三个人,绝不会这么茫然,像是少了主心骨,做什么好像都不对,因为做什么都会觉得心里没底。 他们习惯了陈平安在身边的日子。 这几天林守一躺在病床上,想了许多事情。 林守一直到现在,才明白那么多个惊心动魄的抉择,比如棋墩山,比如嫁衣女鬼,比如面对朱鹿的刺杀,陈平安肩膀上挑着什么分量的担子,也明白了那些个看似不痛不痒的决定,比如今天谁来生火做饭、谁来守夜、该怎么挑选路线、哪些风景名胜我们必须要去瞧一瞧,等等等等,是何等繁琐磨人。 一个调侃嗓音在门口响起,“呦,咱们李槐李大将军哭得这么伤心啊。” 林守一睁眼望去,笑道:“你来了啊。” 李宝瓶看到那个熟悉身影后,满脸纠结。 李槐转过头,怔怔看着身材苗条的黝黑少女,抽了抽鼻子,继续低下头抽泣。 谢谢斜靠房门,“打不过就忍着呗,多大的事。” 李宝瓶欲言又止。 谢谢叹了口气,“没办法,就算你把祥符刀借给我,我也打不过那个叫李长英的伪君子。” 说到这里,她有些无奈,若非那些阴险毒辣的困龙钉,禁锢住了她的大部分修为,她谢灵越也不用如此束手束脚。 谢谢突然转过头去,有些惊讶。 那个不速之客缓缓走来,双手拢袖,高大少年笑眯眯站在门口,把身边站着的少女谢谢,蹲着的李槐,坐着的李宝瓶,躺着的林守一,都看了一遍,这才柔声笑问道:“别怪我姗姗来迟啊,之前我觉得你们能够应付的。” 林守一重新闭上眼睛,显然不太待见这个心思深沉的卢氏遗民。 于禄对此没有恼火,不过收敛了笑意,“我这趟来,就是想问一个问题,如果陈平安在这里,他会怎么做?” 李槐没来由想起绣花江渡船上的风波,低声道:“陈平安会先好好讲道理。” 李宝瓶神采飞扬,“讲完了道理,如果对方还是看似讲理其实根本不讲理,小师叔就会再用拳头讲道理!” 林守一嘴角翘起,不露声色。 于禄哦了一声,“那我就懂了。” 高大少年就这么转身离去,云淡风轻。 谢谢皱眉问道:“你要做什么?” 于禄背对着少女,摆摆手,潇洒离去,“来的路上,都是陈平安守前半夜,我负责后半夜,以前是这样,以后也该是这样。” 李槐有些懵。 李宝瓶瞪大眼睛,望向林守一,“于禄不会是找那伪君子的麻烦吧?” 林守一半信半疑道:“不至于吧。” 谢谢纳闷道:“可我觉着挺像是找茬去的啊。” 李长英喜欢读书,也擅长读书,不但过目不忘,而且能够举一反三,是真正的读书种子。 所以山崖书院的崭新藏书楼,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 书楼并无夜禁,这天深夜,李长英独自秉烛夜读,他突然抬起头,笑道:“你是于禄吧?找我有事吗?” 于禄双手笼在袖中,高大少年习惯性微微弯腰,笑眯眯点头,“有啊。” 一袭儒衫玉树临风的李长英站起身,满脸笑意,“请讲。” 于禄从袖中伸出一只手,高高抛给李长英一只袋子,装满了银子。 李长英疑惑道:“这是?” 李长英骤然间身体紧绷,如临大敌。 只见那个给人印象,一直是彬彬有礼、人畜无害的高大少年,缓缓前行,笑容灿烂,“你买药的钱,如果不够,容我先欠着啊。” 本章完... '' 本章完 查看折叠信息 第一百六十六章先生有事当如何 李长英看到向自己走来的高大少年,虽然内心充满警惕,体内一股浩然气油然而生,充沛双袖,微微鼓荡,这位大隋最年轻的儒家贤人,仍是和颜悦色道:“我知道你与李槐他们是一起远游的同乡学子,你如果是为他们打抱不平,可以,但是能否说完道理再打?你若是说赢了我,我便是不还手,任你打上两拳,也心甘情愿。” 但是于禄依旧脚步不停,笑脸不变,不过说了一些让李长英莫名其妙的言语,“负笈游学时的守夜,向来是我守后半夜,所以说道理这件事,先放着,以后你若是有机会,遇见了李宝瓶的小师叔,自己问他,我今夜不跟你讲这些。” 仅有五步之隔。 于禄一步踩出,步伐稍大,同时笑道:“开打了,小心点,别给我轻轻松松一拳打得半死,到时候害我赊账太多,跟某个家伙借钱,想要不还,得是他很要好的朋友才行,我还不够格。” 跋扈至极的话音刚落,随着于禄第二步重重踏出,李长英感觉到地面传来一下沉闷声响,由于劲道只往地底下渗透,全然不在地面流散,所以显得台面上的气势并不惊人,但越是如此,李长英越感到震撼,这一步,就看得出眼前高大少年的斤两了,绝对是一位最低四境的纯粹武夫,不容小觑。 虽然心思流转,不耽误李长英体内气机如洪水决堤,迅猛倾泻,练气士养气、炼气两者合一,天生拥有武道内家拳的优势,兼具修身养气,故而远比武人长寿。尤其李长英自幼便有一桩大福缘,崭露峥嵘后,很快得到一位大隋练气士宗师的青睐,授以长生秘术,境界攀升一日千里,如今尚未及冠,已是第六境洞府境的卓然修为,如果说山崖学院内的林守一,只是一块尚待验证、仍需雕琢的上好璞玉,那么李长英就是一块已经成形的玉璧,内外晶莹。 练气士的五六、九十之差,武夫的三四、六七之别,皆是巨大的鸿沟。 眼见着于禄杀至眼前,李长英先做了个隐蔽手势,然后潇洒后退数步,双指并拢,立于胸前,如剑修摆出立剑式,简简单单一个手势,李长英用出来之后,隐约之间,已经有了几分宗师风范,给人感觉,正大光明。 不但如此,书楼之内,丝丝缕缕的淡青之气,突然之间活了过来,如鱼得水,疯狂涌向李长英。 第六境洞府境,即是府门洞开,即开窍纳气,开始从天地间汲取灵气,人体三百六十五个窍穴,就像三百六十五座天然而生的洞天福地,这也是为何说人是万灵之长。为何世间精魅妖怪,个个削尖了脑袋先变幻人形,才继续修行? 根源在此。 除去人诞生之际就自然而然开窍的“七窍”,男子只需要再开九个窍穴就可以跻身下一个境界,女子却需要开窍十二才能进阶,很多女子修士境界不会太高,中五境靠后的数量相对稀少,就因为很多人被挡在这里,不过福祸相依,女子一旦在此境界开窍多,在之后中五境的收益就越丰。 李长英轻声道:“起阵。” 随着这位书院贤人的出声,年轻人四周出现一把把晶莹剔透的无鞘长剑,环绕一圈,高低不同,十数道剑气缓缓旋转,这些“三尺青峰”由李长英的灵气凝聚而成,虽然尚未凝为实质,但已是枪戟森然,令人望而生畏。 于禄的应对既简单又霸道,拳走直线。 如铁骑凿阵。 李长英一笑置之,双指指向于禄。 身前三道剑气随之倾斜,想要以剑尖抗衡高大少年。 之前表露出四境修为的于禄骤然加速,一步踩得地面砖块崩碎,一拳破空。 剑气瞬间崩碎。 三道剑气还没来得及列阵示威,就在“变化阵型”的途中给于禄三拳打烂。 李长英心中微动,横向移去数步,依然不急不缓,挪步之间,充满了儒家书生的写意风流,与此同时,剩余剑气同时列阵于身侧, 于禄一记鞭腿横扫而至。 所有剑气在李长英左侧同时炸开,空气中涟漪流荡,使得李长英有些视线模糊,如同对着市井百姓家常所用的劣质铜镜。 李长英有些恼火,这于禄何至于如此痛下杀手,咄咄逼人? 李长英冷哼一声,在方寸之间脚踏罡步,在那记迅猛凶狠的鞭腿扫中肩头之前,就已经移形换位,来到了先前于禄起步的地方,两人位置颠倒。在空中身形旋转一圈的于禄,气海下沉,瞬间落地,脚尖一点,蜻蜓点水似的向前飞掠,悄无声息。 速度快到超乎想象,以至于李长英想要向天地借取气机都成了奢望,只得暂时以体内自身孕育的灵气,不再避其锋芒,不退反进,双拳轰向那个不依不饶的高大少年,虽是练气士,可此刻的李长英气势如虹,无论是杀伐气势,还是体魄雄厚,完全不逊色四五境纯粹武夫的倾力一击。 李长英先是以剑修手段防御,又以道家缩地神通转移,当下干脆再以兵家技击正面迎敌,让人大开眼界。 走的路数,仿佛是集百家之长,熔铸于一炉。 野心很大,志向很高。 朴实无华的两拳对撞,拳头硬撞拳头。 空中只有一声巨响。 于禄岿然不动,李长英倒退数步,双臂下垂,脸色微白,满脸匪夷所思。 于禄继续欺身而近,根本没有见好就收的迹象。 书楼内响起一声苍老叹息。 距离两人交手的地方不近,足足有二十余丈距离,隔着许多书架,起始于一堵墙壁下。 之后一道雪白剑光亮起,三尺白光急速前行,绕过一排书架,在走道自飞之后,又绕过书架,风驰电掣地越过李长英身侧,直扑于禄。 高大少年脚步不停,在千钧一发之际整个人侧身,躲过那把白虹飞剑,以一种诡谲姿势继续前奔, 那个苍老嗓音透出一丝怒意,“还不收手?” 与高大少年擦肩而过的三尺虹光微微停滞,并不调转剑尖,就那么以剑柄为剑尖,倒退而飞。 显而易见,那名身形隐匿于暗处的年迈剑修,知道哪怕是他娴熟如意的御剑神通,一旦掉转飞剑,这些许时光的耽搁,依然极有可能会贻误战机,害得那名大隋的读书种子真正受伤,所以顾不得讲究什么剑术风范,飞剑以更快速度掠向高大少年后背。 于禄身形跃起,一脚踩在右手边的书架上,借势向前,不但躲过了后方笔直而至的凌厉飞剑,对着李长英的脑袋就是一拳砸下。 李长英在剑修果断出剑之后,就已经做好最坏的准备,心中默念一句出自礼圣的儒家经典,在于禄踩中书架的那一刻,这一层书楼内,许多书架同时微微震动,零零散散,四面八方,所有记载有那句圣人教诲的古书之内,全部飞出一串白色文字,瞬间就来到,文字或大或小,字体或楷或篆或行书,刹那之间,全部来到李长英身前。 最终在李长英身前变成一条文字溪流,缓缓流淌,熠熠生辉,溪水虽小,却散发出神圣浩大的气息。 第二百零一章 聆汐涯 一位腰间别着红木戒尺的高大老人,站在半山腰的文正堂,眯眼打盹。 东华山在皇帝陛下那次御驾亲临之后,就已经撤去所有谍子密探,就连一位十境练气士,都只是在东华山近处隐藏,不可轻易踏足书院,这是大隋对山崖书院给予的尊重,或者说是大隋皇帝对老夫子茅小冬的信任。 文正堂内,香火祭祀着山崖书院这一脉尊奉的三位圣人,居中自然是至圣先师,天底下所有儒家门生一同顶礼膜拜的老祖宗,然后就是有意在挂像上隐去身份的文圣,以及第一任书院山主齐静春。 白衣少年在山脚书院门口递交过了通关文牒,一路走到此处,往大堂内探头探脑一番,便打死不往里走了,站在门槛外头,气呼呼道:“茅小冬,你是成心恶心我,还是想坑害我?你今儿撂下一句明白话,如果我不满意,这就拍拍屁股走人,以后再也不来这山头碍你的眼!” 茅小冬犹然闭着眼睛,满脸淡漠,开口道:“你要么进去敬香,要么把事情掰扯清楚,否则我只要看你一眼,我就是孙子。” 崔瀺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你就算愿意给我当孙子,那也得看我收不收啊。啧啧,也不知道当年是谁挂着两条鼻涕虫跟我学下棋,然后打了一万年的谱,到最后还是我让两子,依旧被我杀得脸色铁青、双手颤抖,恨不得举棋不定,拖延个一百年。” 茅小冬淡然道:“围棋只是小道。” 崔瀺讥笑道:“‘弈之为数,小数也’?呦呵,谁不知道你茅小冬在不成材的那拨记名弟子当中,学问做得稀拉,可最是尊师重道,侍奉老秀才比亲爹还亲爹,怎么开始推崇别家圣人的道理了?尤其这位圣人,可还是老秀才的死对头,怎么,你围棋学我,做人也要学我?” 始终闭目养神的茅小冬冷笑道:“我再跟你歪理半句,我是你儿子。” 崔瀺眼珠子一转,“我这趟来东华山就是无家可归,暂住而已,你茅小冬如今贵为书院山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不想看我就别看嘛,你眼不见心不烦,我也逍遥自在,皆大欢喜。” 茅小冬嗤笑道:“就你那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我怕过不了几天,书院就要被你害得给大隋拆掉,你要跟大隋较劲,我不拦着,但是你别想着在东华山这里折腾,书院就是书院,是做道德学问的地方,不是你崔瀺可以随便拉屎撒尿还不擦屁股的地儿!” 崔瀺皱眉道:“你没有收到我的那封密信?就是里头有一颗棋子的那封。” 茅小冬点头道:“收到是收到了,但是没拆开,赶紧丢火炉里,然后跑去洗手了,要不然我都不敢拿起筷子吃饭。” 这话说得足够难听,只是崔瀺半点不恼,站起身来到高大老人身边,嬉皮笑脸道:“小冬啊,我这次来真不是为了啥谋划来着,就是好好读书,没事晒晒太阳,陪你下下棋,顺便照顾那帮骊珠洞天来的孩子。” 茅小冬呵呵笑道:“信你?那我就是你祖宗。” 崔瀺这下子有些纳闷,指了指自己鼻子,“做我祖宗咋了?坏事吗?你占了多大便宜?” 茅小冬扯了扯嘴角,“是你祖宗的话,还不得气得棺材板都盖不住?我自然不愿意当啊。” 崔瀺怒道:“茅小冬!你差不多就可以了啊!” 高大老人闭着眼睛摇头道:“不可以。” 崔瀺手指点了点茅小冬,“想打架?” 茅小冬蓦然睁开眼睛,气势惊人,如寺庙里的一尊怒目金刚,“打架好啊,以前在大骊,是打不过你,现在嘛,我让你一只手!” 崔瀺眨了眨眼睛,“你现在是我孙子了,孙子打爷爷不合适吧?” 茅小冬伸手按住腰间戒尺,“打死你之后,给你烧香便是。” 崔瀺赶紧伸出一只手,“打住打住,老秀才和齐静春都要我捎句话给你,你听过再说。” 茅小冬眯起眼,一身杀气浓重无比,比起睁眼瞬间反而有增无减,“小心是你的遗言。” 崔瀺嘴唇微动。 茅小冬听过心声之后,紧紧盯住一身修为不过第五境的白衣少年,尤其是崔瀺的那双眼眸。人之双眼,之所以被誉为灵气所钟,就在于若说心境如湖,那么眼眸就如深井的泉眼,身正则神气清,心邪则眼神浊。 如果茅小冬是在大骊的旧山崖书院,遇上大骊国师崔瀺,那么茅小冬根本不会多此一举,因为两人境界差距摆在那里,两境之差,云泥之别。让他看再久,也看不出明堂。可如今形势颠倒,换成了他茅小冬在修为上居高临下,当然就有些用处了,关键是他们曾经位于同一条圣人文脉,相对会看得更加清晰。 茅小冬收起视线,大踏步离去。 崔瀺笑问道:“你干啥去?不再聊聊?” 茅小冬冷哼道:“赶紧洗眼睛,要不然得瞎!” 崔瀺伸手弹了弹衣襟,沾沾自喜道:“我这副少年皮囊,确实是倾国倾城。” 茅小冬停下脚步,就要转身动手打人,毕竟老人想打死这个欺师灭祖的王八蛋,已经不是十年二十年了。 崔瀺袖中掠出一抹细微金光,蓄势待发,他震惊道:“你真要动手打人啊?咱们儒家圣人以德化人,君子以理服人,虽说你茅小冬被师门牵累,到如今还只是个贤人身份,可贤人也没用卷起袖子干架的说法啊。” 茅小冬大步离去。 崔瀺快步跟上,双手负后,飘逸非凡,纠缠不休道:“李宝瓶他们在这边求学如何了?有没有让书院鸡飞狗跳?” 茅小冬没好气道:“有。” 崔瀺脸色阴沉,“该不会是有人想要杀鸡儆猴吧?” 茅小冬冷笑道:“我还以为是国师你暗中作祟呢,试图离间书院和大隋的关系,让大隋皇帝下不来台,好彻底断了山崖书院的文脉香火。” 崔瀺有些尴尬,抬起手臂挠挠头,干笑道:“京城的老家伙做得出来这种勾当,我可不会。我如今时时将心比心,事事与人为善,改正归邪……哦不对,是改邪归正很久了。” 茅小冬叹了口气,仰头望向东华山之巅的凉亭,嗓音不重,但是语气坚定道:“崔瀺,你如果胆敢做出有害书院的事情,一次,我就出手杀你。” 崔瀺浑然不放在心上,“随你随你,你开心就好。你先说说看到底怎么回事。如今我比你惨,真不骗你,天底下谁敢跟我比惨?小冬你啥时候心情不好了,我可以给你说道说道,保管你心情大好。不过记得带上几壶酒,大隋皇帝是个不小气的,肯定赏赐下来不少好酒。” 茅小冬眼神古怪地斜瞥了眼白衣少年,摇摇头,继续前行,然后将大致情况说了一遍。 尤其是最后一场书楼之战,于禄一人对阵两人,结果双方两败俱伤,三人竖着进去,一位洞府境的年轻贤人,一位观海境的老剑修,一个武夫第六境巅峰的高大少年,到最后全部横着出来的。 这一下子,就算是副山主茅小冬都压不住这个天大消息。 当晚身穿公服的大隋礼部尚书,和一位身穿鲜红蟒衣的宫中貂寺,加上那位潜伏在东华山附近的十境修士,三人联袂登山。 只不过茅小冬面对三人,只说这件事情,他自会给大隋皇帝一个交待,其余人等,任你是藩王还是尚书,都没资格对书院指手画脚。三人其实上山后并没有半点兴师问罪的意思,可是茅小冬依旧不近人情,态度强硬至极,让三人碰了一个天大的钉子。 那名十境练气士当场就要动手,所幸被礼部天官给拦住了,一同火速下山,进宫面圣。 下山队伍中,多了老剑修和李长英两人,当时已经能走,但是气色糟糕,如大病未愈。 茅小冬最后问道:“你以什么身份待在这里?” 崔瀺毫不犹豫道:“如果你看过我的密信,就会知道于禄和谢谢两人身份,可以泄露一人,比如卢氏王朝山上第一大门派的谢灵越,我就以她的师门长辈现身好了,如果是于禄,那我就是卢氏皇宫的隐蔽看门人之一,放心,两个身份我都早做准备了,滴水不漏。” 茅小冬仍是不太放心,忧心忡忡道:“大隋的谍报,可不比大骊差。何况大隋与卢氏王朝世代交好……” 崔瀺一句话就让高大老人不再说话,“我是谁?” 两人分别之际,积怨已久的茅小冬忍不住骂道:“你是谁?你是我儿子!” 崔瀺哎了一声,乐呵呵喊道:“爹!” 茅小冬愣了愣,气恼得咬紧牙关,身形直接一闪而逝。 崔瀺喊道:“那帮孩子住哪儿呢,爹你告诉我一声啊!” 夜深人静,无人回应。 崔瀺翻了个白眼,“我自己挨家挨户敲门找过去,谁怕谁啊。” 文正堂内,茅小冬去而复返,站在堂下,敬完三炷香后,伤感道:“先生,师兄,为何要如此,我如何都想不明白!我知道无论什么,都比不上你们二位,你们既然如此做,自然有你们的考虑,可……” 高大老人说到这里,沧桑脸庞隐约有些泪痕,悲苦道:“可我就是心里有些不痛快。” ———— 崔瀺当然不会当真傻乎乎一扇门一扇门敲过去,脚尖一点,掠到一座学舍屋顶,环顾四周,看到有几处犹有灯火光亮,便向最近一处掠去,踮起脚跟趴在窗口,未见其面,已经听到了哗哗水声,崔瀺不急不缓戳破窗户纸,果然看到了一幅“美人沐浴图”,只可惜那女子身材实在是不堪入目,在崔瀺觉得瞎了自己狗眼后,屋内站在水桶内的少女尖声大叫起来。 崔瀺还不走,站在原地抱怨道:“干啥干啥,是我吃亏好不好!” 砰然一声,窗户上水花四溅,原来是水瓢砸了过去。 崔瀺已经揉着眼睛飘然离去,念叨着:“眼睛疼。” 身后是愈发尖锐的喊叫声,附近学舍不断有灯火亮起。 崔瀺凭借记忆,一座座学舍找过去,最后总算找到了要走的人,很凑巧,李槐,李宝瓶,林守一,于禄,四个人都在。 于禄侧身躺在床上,虽然脸色雪白,可是精神不错。 李槐坐在床头,低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草鞋,心事重重。 李宝瓶和林守。 崔瀺推门而入,大笑道:“开不开心,意外不意外?” 李宝瓶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喜出望外道:“小师叔呢?!” 崔瀺跨过门槛,用脚勾门,砰然关上,坐在李宝瓶和林守一之间的凳子上,白眼道:“先生没来,就我孤苦伶仃一人。” 李宝瓶起身跑去门口,打开门张望了半天,没瞧见小师叔的身影,这才有气无力地坐回原位,趴在桌上,无精打采。 林守一放下那本,小心翼翼用那根金色丝线捆好,收入怀中后,欲言又止。 崔瀺自顾自倒了一杯茶水,一口牛饮喝光,摆手道:“事情我都知道了。” 他对林守一笑道:“去把谢谢喊过来,就说他家公子需要人端茶送水。” 林守一犹豫了一下,崔瀺急眼道:“干嘛,你偷偷喜欢谢谢,怕我要她今夜暖被窝?是你眼瞎还是我眼瞎啊?” 林守一无奈起身,离开学舍去喊谢谢。 崔瀺望向病恹恹的李槐,微笑道:“李槐啊,别伤心啦,陈平安听说此事后,夸你呢,说你胆子大,有担当,是条响当当的好汉了。” 孩子蓦然抬起脑袋,“真的吗?!” 李槐顿时喜逐颜开,咧嘴而笑。 李宝瓶冷笑道:“你傻啊,小师叔离开大隋京城这么久了,怎么知晓书院近期的事情?而且小师叔会这么夸奖一个人吗?” 李宝瓶抬起头,“最多笑一笑,已经很好啦,最多最多就是朝你伸出大拇指。” 小姑娘突然直起腰,双手环胸,“小师叔的称赞褒奖,都留着给我呢!” 李槐有些黯然。 他犹豫了半天,低着头,像是在对那双草鞋说话:“我要不搬过来跟林守一住吧?” 李宝瓶转过头,“李槐你怎么还是这么怂?凭什么是你搬,要搬也是那三个家伙搬走!” 小姑娘突然也低下头,重新趴在桌上,“算了,我没资格说这些。” 于禄艰难起身,李槐赶紧帮着搀扶,于禄背靠墙壁,盘腿而坐,歉意道:“没办法迎接公子。” 第二百零二章 思君 阿良曾经调侃李槐小兔崽子是窝里横,外边怂。这一点,李槐十有八九是跟他娘学的,这还没到东华山,还瞧见山崖书院的牌楼,妇人就开始怕了,在家乡小镇骂街巷战无敌的气焰,半点没剩下。 倒是她男人依然走得脚步坚定,跟上山下水没两样,女儿李柳也不差,该问路问路,该道谢道谢,便是大隋京城的百姓,在宝瓶洲北方是出了名的眼高于顶,遇上这样漂亮温柔的少女,仍是给予了最大善意。 山崖书院虽然搬离大骊,被摘掉了儒家七十二书院之一的头衔,元气大伤,可瘦死骆驼比马大,在大隋仍然是无数士子学生心目中的圣地。 而且书院这边的待人接物,挑不出任何毛病,便是三人穿着寒酸,浑身冒着泥土气,一听说是书院学子的家长亲人后,十分客气周到,有人亲自领着他们,去书院专门用来远方客人的住处,先安顿下来,然后又带着他们去塾堂找李槐,得知李槐今日缺课,就又辗转到了林守一的学舍,果然看到那个在地上拨弄树枝的孩子。 之所以能够直奔此地,在于李槐这三个孩子,毕竟是原山主齐圣人的嫡传弟子,近期又折腾出那么大风波,李槐这拨人在书院的动静,例如各自性格如何,品行如何,学问大小,住在何处,几乎人人皆知。 对于大多数不掌权的书院夫子先生们而言,在这件事上,依然看得比较淡,并无明显的好恶情绪,更多还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教圣贤书。 当李槐听到喊声,抬起头后,看到再熟悉不过的三个身影,有些懵,只当是自己做梦,狠狠揉了揉眼睛,这才丢了树枝站起身,一路飞奔,先与那位言笑晏晏的书院先生作揖致谢过,这才仰着脑袋看着爹娘姐姐,红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爹娘亲人不在身边,有些委屈,会觉得就那样了,可当爹娘真的出现后,反而就会觉得那个委屈比天还大了。 只不过李槐到底是走了好几千路的远游之人,哪怕年纪小,跟着陈平安见过无数的大山大水,从暮春走到了初冬,懂得了收敛情绪,没在小镇那么咋咋呼呼,一下子就又开心起来,用手臂抹了抹眼睛,问道:“爹娘,李柳,你们怎么来啦?!” 那位先生笑着告辞离去,不耽误一家人团聚。 妇人在那位彬彬有礼的教书先生走后,顿时如释重负,一把抱住李槐,哽咽道:“我家槐子怎么这么黑瘦了,哎呦,娘亲的心肝都要碎了,都怪你爹,恁大个人了,都走到了老远的地方,突然说不放心你,怕你没钱吃饭,怕你生病没人照顾,咱们仨一合计,就想着还是来书院看看你……” 身材矮小结实的汉子就像一块黑黝黝的硬铁,此时还背着一座小山似的行囊,挠挠头,脸色尴尬道:“我只说了一句,说不知道槐子在大隋书院吃不吃得上鸡腿,你娘和你姐就都哭了起来,怎么劝都没用,后边他们娘俩就……” 被揭穿真相的妇人蹲在地上,转头狠狠瞪了一眼自己男人,“滚滚滚,就你话多,你要是不想槐子就自个儿去山脚待着。” 男人傻笑着,当然没挪步。 妇人蹲在地上,摸摸自己宝贝儿子的脑袋,揉揉小细胳膊,心疼道:“怎么这么瘦啊,是不是吃不饱睡不好?” 李槐立即满身豪气,咧嘴笑道:“吃得好睡得好,好得很呢。娘亲,我告诉你,这趟来大隋书院求学,我可是跟着陈平安他们后头,自己一路走过来的!走了好远的,几千里呢,从咱们老家,先走到棋墩山,红烛镇,绣花江,边境野夫关,再穿过黄庭国……瞧见没?” 孩子后退一步,抬起一脚,“草鞋,陈平安给我编织的,又结实又舒服,我后边想自己学来着,陈平安没让。娘亲,你猜我换了多少双草鞋?” 这个问题一抛出来,完全让妇人招架不住,哭得稀里哗啦,女儿李柳赶紧蹲下身,轻轻握住娘亲的手。 李槐也有些慌了神,不知道这怎么就让娘亲伤心了。古灵精怪的孩子赶忙收起草鞋,眼珠子滴溜儿转动起来,灵机一动,大声道:“娘亲,去屋子,我给你们看一样好东西!” 到了林守一学舍,李槐啪一下将那只绿竹小书箱放在桌上,学着李宝瓶双臂环胸,斜瞥一眼姐姐李柳,再学着眉心有痣的白衣少年说话,得意洋洋道:“咋样,我的小书箱哦,好看不好看?羡慕不羡慕?” 李槐犹不罢休,熟稔地背起小书箱,穿着草鞋背着竹箱的孩子绕着桌子走了一圈,把李柳给看得又心疼又好笑,赶忙帮着摘下书箱放回桌上,泪花儿在她眼眶子轻轻打转,那张粉扑扑的鹅蛋脸上则柔柔笑意,灵秀少女独有的笑意,好似春江水暖。 汉子突然问道:“这一路,没被人欺负吧?” 李槐摇头笑道:“没呢。” 妇人一听到这个就来气,“儿子给人欺负了又如何,就你那窝囊样,在老家哪次儿子受了委屈,不是我这个当娘的骂回去,你能做啥?” 汉子缩着脖子小声道:“那不是在家乡嘛,街坊邻居的,大多心不坏,总不能伤了和气,到最后还是媳妇你难做人。” 妇人一拍桌子,“还敢还嘴!李二你是想造反啊?还是觉着出了趟院门,长见识了,想要抛家弃子、换个年轻漂亮的媳妇了?” 汉子无奈道:“怎么会。” 妇人大怒,“那是你有贼心没贼胆,知道别的女子根本瞧不上你。上回咱们遇上那个大长腿的妖精,穿得胡里花哨的,一看就不是个正经人家,你就没偷瞧?真是丢人现眼,臭娘们胸口连二两肉都没有,也敢跟老娘比姿色?” 汉子欲言又止,蹲在地上唉声叹气,愁啊。 那山上老妖婆看着是挺年轻,其实是七八百年的岁数了,好歹也算称霸一方的九境得道妖修,我要不瞧她一眼,让她晓得轻重厉害,她可就要杀人吃肉了。如果你们娘俩不在身边,我早早一拳打杀了便是。 可这些乌烟瘴气的玩意儿,他哪里敢跟自家媳妇说啊。 蹲地上的汉子,一直忘了拿下行囊,所以就像靠着一座小山峰。 妇人怒吼道:“东西还不快拿出来,怎么,不舍得给儿子?留着给外边的狐狸精啊!” 李二赶忙起身,忙着打开行囊,把一堆吃食、衣物、书本堆放在桌上。 李槐好奇问道:“咱家这么有钱?” 妇人笑着解释道:“你爹傻人有傻福,咱们这趟出远门,路上你爹找着了一些草药,拿去一卖,值不少钱,娘亲还是第一次见着金子哩,金灿灿的,瞧着就让人心生欢喜,如今娘亲攒下一些家底了,不过你小子先别惦记,那可是将来帮你娶媳妇用的。” 李槐看了眼一直坐在旁边不说话的姐姐,“先给我姐当嫁妆呗,我又不急。” 妇人气呼呼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生下来就是赔钱的,给她作甚?” 少女习以为常,半点不生气,她打小就是逆来顺受的好脾气,这一点随她爹,完全不像李槐,一家四口人,相依为命,儿子像娘女儿像爹,倒也有趣。 李槐摇头道:“娘,你这样的话,以后我姐就算嫁了个好人家,也非得受气。你就是运气好,找到我爹这么老实的人,啥都顺着你,要不然就咱们舅舅那些人,你如果真被我爹欺负了,娘家人靠得住?那就是气上加气,能给人气出病来。娘,我说得对吧?” 妇人给噎得说不出半个字来。 少女嘴唇抿起,偷偷笑着。 妇人伸出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儿子的额头,悻悻然道:“呦,长大啦,就不帮着娘说话了?” 李槐嘿嘿笑着,转头望向身边的姐姐,坏笑道:“李柳,我这趟出门,帮你找了好几个姐夫……” 少女眨眨那双秋水长眸,似乎有些茫然。 妇人一巴掌拍在儿子脑袋上,气笑道:“怎么说话呢!你姐只能嫁一个,当然如果真没嫁好,受不了委屈,那么可以离了再换,但是没有一女嫁多夫的道理。” 李槐坏笑道:“李柳,我现在跟林守一住一起哦。” 妇人疑惑道:“就是那个爹在督造衙署当官的林守一?” 李槐点头道:“就是他,跟董水井抢我姐的那个,如今可厉害了,对我也很好,以前在家乡学塾吧,我还挺讨厌他的,如今才发现他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冷了点,耐心不太好,比不得我的未来小师叔陈平安。” 少女默不作声。 妇人哦了一声,笑问道:“你一口一个陈平安,又是谁?是不是家里更有钱?不会是你帮你姐挑选的姐夫吧?” 李槐摇头道:“陈平安啊,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跟阿良一样。不过他不是我姐夫,年纪其实刚刚好,但是李柳配不上他。” 妇人又是一巴掌打赏过去,“什么叫李柳配不上他,有你这么说你姐的吗?你姐哪里不好了,要模样有模样,脾气也不差,一看就是个相夫教子的好媳妇,明摆着嫁给谁谁都不亏。” 汉子坐在对面,脸色古怪。 李槐一本正经说着混账话:“我说实话啊,你看我姐啊,长得……还凑合吧,家世的话,唉,提这个伤感情。” 说到这里,孩子笑道:“不过爹娘是谁,由不得咱们,再说了,我们家穷是穷了点,可爹娘你们很好啊,陈平安有次跟我一起在在山上拉屎,咱们俩就随便聊,陈平安说他爹娘都走得早,就让我多念着你们的好,一开始我可没多想,只当他是拉不出屎来,跟我在那儿没话找话呢,后来跟陈平安走了一路,才晓得他说的是真心话。跟你们说啊,我跟陈平安关系可好了,你们也知道我最怕鬼了,晚上憋不住,一定要拉着陈平安一起的,他从没说我烦,真的,就连心里头都不觉得我烦,这样的人,我姐配不上。” 妇人冷哼道:“陪你拉屎撒尿就是大好人啦。” 李槐开始掰手指,“除了这个,陈平安还有给我做小书箱,编草鞋,做饭洗衣服,帮我养毛驴,我风寒了,他大半夜跑出去几十里山路,给我采药煮药,花钱给我买书,送玉簪子,教我打拳,跟我说以后要孝顺爹娘,出了事情不骂我,反而帮着我,挡在我身前,狠狠揍那些坏蛋……根本数不过来啊,我倒是他想当我姐夫来着,做梦都想。” 妇人愕然。 汉子看着那个神采飞扬到有些陌生的儿子,有些唏嘘,更多还是高兴。 妇人笑着拿出一双千层底布鞋,“这是你姐给你缝的,肯定比穿着草鞋舒服。” 李槐叹了口气。 妇人疑惑道:“咋了?” 李槐眼神忧伤地望着娘亲,“你们怎么不多生一个姐姐,生得更好看一些,我好送给陈平安,那我以后想喊他姐夫,喊小师叔就都可以啦。” 妇人拧着儿子的耳朵,“哪有你这样埋汰自己姐姐的人,气死老娘了!” 少女笑得眯起月牙儿, 她对这个自幼就无法无天的弟弟,是真的打心眼喜欢。 而且她知道,别管这个顽劣弟弟嘴上如何说自己的坏话,李槐对她,终究是很好很好的,只不过外人不知道而已。 “你家两孩子,女儿有天资,儿子有洪福。” 这是他爹在杨家铺子做事时的老师傅,杨老头亲口说的,当然其实还有半句话,少女听过就忘了,“还有个骂天骂地骂阎王的泼妇,是你李二家门不幸。” 房门口那边传来脚步声。 一位容貌俊秀的冷峻少年出现在门口,呆了呆,然后破天荒有些脸红。 李槐唯恐天下不乱,望着林守一,指了指自己姐姐,哈哈大笑道:“我姐李柳哦,她自己登门给你做媳妇来啦。” 妇人看林守一是挺顺眼的,知书达理,不光是当官有钱人家的孩子那么简单,偶尔几次登门,虽然言语不多,对她都很尊敬,也不会嫌弃他们家穷,而且妇人对于读书人,一向有好感,总觉得以后嫁女儿,一定要嫁个书香门第,哪怕女婿家里没什么钱也没关系。 李槐站在长凳上,玩笑道:“林守一,你坐我姐身边呗,以后反正就是一家人啦。” 妇人拧了一把孩子,“不许胡说八道。” 林守一深呼吸一口气,当然不敢坐在少女身边,跟李槐爹娘客客气气地问好之后,怀里捧着书坐在了少女对面。 相比林守一,同样是喜欢自己女儿的学塾孩子,汉子其实反而更喜欢董水井一些,不过对林守一,汉子倒也觉得不错,只是没董水井那么合自己脾气罢了。在这个家里,将来李柳嫁人,他说话最不管用,属于垫底,媳妇点头,李槐认可,李柳喜欢,最后才是他李二。 之后聊到书院和东华山,知道李槐爹娘三人要在这边住几天,林守一便提议带着他们出门逛逛。 第二百零三章 忘川水 一前一后到了山顶,茅小冬神情凝重地站在凉亭外。 整个东宝瓶洲,九境武夫比十境练气士少得多,这也是为何大骊出现一个宋长镜,就能够震慑群山的理由。 九境武夫几乎已经将体魄淬炼到人间极致,号称万法不侵,茅小冬虽然知道没有外界传闻这般夸张,毕竟还有那些上五境修士,神通广大,力可搬山,气能倒海。可是单看跻身八境之后的藩王宋长镜,那几场与顶尖修士的生死厮杀,确实当得起这个评价,毕竟如神龙隐于云雾的上五境修士,何其罕见。 崔东山笑呵呵介绍道:“这位老夫子名叫茅小冬,以前是齐静春的师弟,如今是山崖书院真正管事的副山主。” 原本李二瞧也没瞧一眼腰间悬戒尺的高大老人,闻言后立即主动笑道:“茅夫子,我是李槐他爹。” 老人惊讶,崔东山一样奇怪。以李二那种直愣愣一根筋的臭脾气,对山崖书院哪怕没怨言,肚子里应该还算有些怨气的,毕竟书院在这次风波里什么都没做,看似中立公正,其实是有些不近人情的,别说李宝瓶这伙当事人,就连当时追随茅小冬一起离开大骊的书院学生,都觉得不理解,为何老先生没有仗义执言,跟大隋朝廷讨要一个说法。 就像当初坐镇骊珠洞天的齐静春,深陷死局,绝无活着离开的可能了,大骊宋氏皇帝虽说没有对齐静春本人落井下石,可也没敢对那些势力提出任何异议,事后让许多老山崖书院走出去的读书人,都感到失望不已。 李二洒然笑道:“在小镇那边,齐先生有次找我喝酒,就提到过茅老先生,齐先生认可的读书人,我李二就觉得肯定是真正的读书人,所以这次的事情,我相信老先生管着这么大一座书院,肯定有自己的难处,我李二没读过书,但是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看来不在家里,这个粗朴汉子不是真的闷葫芦 估摸着是能够让他开口说话的外人,不多而已。 而茅小冬显然是沾了师兄齐静春的光。 高大老人喟叹一声,无奈道:“愧不敢当。” 李二客套话说完之后,便开始环顾四周,凌厉视线如潮水一般涌去,随着水流涌去,偶有几点浪花激荡而起,如江水之中的砥柱石头,但是很快就纷纷心存惊骇地迅速沉寂下去,避其锋芒。距离东华山最近处一位名为蔡京神的十境练气士,亦在此列。 李二找到了那座占地广袤的宏伟建筑,红墙绿瓦,龙气浓郁,典型的皇家气派。 茅小冬问道:“你是想要找人理论?” 李二原本已经准备离开这座山头,老人开口后便停下体内气机运转,点头道:“直接找大隋皇帝,他如果好说话,就让他把什么楠溪楚家、上柱国韩家、怀远侯请出来,我不欺负人,可以答应让他们各自家族最能打的人出面,是一个一个上,还是一起上,随他们高兴。” 矮小壮实的汉子脸色沉静,语气平淡无奇。 崔东山啧啧称奇,他这个看热闹的,不怕老天被捅出个窟窿。 茅小冬一阵头大,刚要劝说什么,那汉子咧了咧嘴,露出雪白森森的牙齿,“如果大隋皇帝不好说话,那就更简单了,讲道理有讲道理的打法,不讲道理有不讲道理的打法。我李二今天不拆掉半座大隋皇宫,以后就跟高氏皇帝姓。” 崔东山一肚子坏水荡漾,在旁边居心叵测地“善意提醒”道:“大隋京城的那座护城阵法,虽然强在防御攻城外敌,对内平平,威力更远远比不得大骊那座攻守兼备的白玉京楼,可这里毕竟是大隋版图的中枢重地,皇宫更是重中之重,哪怕你是九境之巅的纯粹武夫,一旦陷入围攻之中,但未必能够全身而退啊。” 李二扯了扯嘴角,眼神阴沉地盯住白衣少年,“那是我该担心的事情,你不用在我李二耳边吹这邪风,你又不是我媳妇,她可以吹枕头风,你算个什么东西。丑话说前头,我是不在乎你们那些狗屁倒灶的谋划,但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当我傻子。” 崔东山笑眯眯道:“得嘞,好心当成驴肝肺,李二大爷你怎么心情好怎么做,我是不管了。” 李二笑道:“不过还是要劳烦你跟李槐说一声,就说他爹出去给他们娘仨买点东西,晚点回书院。” 茅小冬忧心忡忡道:“慢行一步,实不相瞒,这次风波,我确实别有用心,希望借此机会,真正给孩子们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不愿意大骊和大隋之间的争斗,波及山崖书院,人心百态,我本打算近期就会亲自走一趟皇宫,跟高氏皇帝来个一锤定音……” 李二摆手道:“老先生,那是你们书院的事情,我管不着,我这次去皇宫,是我李二家的家事,反正我答应绝不会给书院带来麻烦,这一点,老先生你可以放心。” 茅小冬苦笑道:“说句难听的,你在皇宫那边闹得越大,其实对书院反而越好,但是单枪匹马杀入一座王朝的皇宫,实在太过凶险,如无必要,不完全用这么强硬蛮干,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让我这个当书院副山主的,去亲自跟大隋皇帝说清楚,让他给那些家族施压,如果到时候你李二还不满意,再出手不迟,如何?” 李二摇头道:“老先生的好意,我李二心领了。但是我方才说了,这是我家的家事,作为一家之主……” 李二赶紧打住,改口道:“作为家里的男人,李槐他爹,我靠拳头能够解决的事情,就自己解决掉,不去想那么多。” 茅小冬不得不对那白衣少年使眼色,希望这个巧舌如簧的家伙能够周旋一二,别把局势走到死局的尴尬境地,只可惜那家伙打定主意坐在山头看大水。高大老人叹了口气,只得换了一个话题,问了一个他一直确实好奇的问题,“齐静春在小镇教书,成天对着一群蒙学孩子,过得如何?” 李二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老人会问这个,略作思量,“还行吧。齐先生去过我家一趟,聊的不算太多,但是齐先生,我是很佩服的,便是我家婆娘那么泼辣……那么不太好说话的人,对齐先生都赞不绝口,开玩笑说她要是再年轻个二十岁,保管改嫁,后头又可惜我家闺女年纪太小来着。” 说到这种糗事,汉子竟然还笑得挺开心,补充了一句,“我觉得李槐有齐先生这样的先生,才是最大的福气。” 由此可见,对于读书人齐静春,李二是发自肺腑的推崇。 那次媳妇给人挠得满脸是血,而那个家族在外边,恰好又是有山上神仙做老祖宗的,李二一怒之下,背着家人偷偷离开骊珠洞天,去了一趟外边,从山脚打到对方的祖师堂,一路拆上去,连祖师堂都给拆得稀巴烂,最后那个从头到尾就一个字都没说、连名字都没报的疯子,扬长而去,那一场架,打得半座宝瓶洲都侧目咂舌。 在李二返回骊珠洞天的小镇后,齐静春登门了。 因为想要离开骊珠洞天,必须经过圣人齐静春的同意,作为李槐的先生,李二对齐静春本来就尊重,所以事先打过招呼,事后齐静春的登门拜访,李二其实有点不知所措,就怕这位学塾先生从此对李槐的印象不好。当时家里有点散酒,差劲得很,李二都没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结果齐静春主动要喝酒,两人就在院子里一人一碗,各自坐在小板凳上,所谓的“桌子”,其实还是一张椅子讲究的,上边隔着一碟自家腌制的酱菜,和一碟盐水花生。 齐静春聊过了李槐的课业情况,笑道:“强者拔刀向更强者,你跟我一个兄长朋友很像。” 汉子是个不会聊天的,闷闷道:“我没刀。” 齐静春喝了口酒,道:“那就是强者出拳向更强者?” 汉子当时那是真的紧张,不单单是什么坐镇此地的儒家圣人身份,也不仅仅是儿子先生的身份,而是自己师父六个字的评价,“有望立教称祖”。李二那种紧张,并非畏惧,而是诚心诚意的佩服,天大地大,武道越高,修为越高,就会发现更高处的某些人,行走得何等了不起,对于这些形单影只的伟岸背影,李二哪怕不怕天不怕地,一样愿意拿出足够分量的敬重。 所以李二那个时候只得有什么说什么,“这个勉强沾点边……孩子打架,我总不能出手,可是找一找他们身后的老祖宗掰扯掰扯,不难。” 齐静春拿碗跟汉子碰了一下,笑问道:“这次出门,感觉如何?” 李二摇头道:“名头蛮大,听上去咋咋呼呼的,结果就没一个能打的。” 说到这里,李二讪讪笑道:“酒不好,齐先生,对不住了啊。” 齐静春却是一口喝光了碗里劣酒,望向远方的夜色,神色恍惚,眯眼笑道,“好喝,我年轻那会儿,经常喝这样的酒水,而且脾气比你可差多了。” 最后李二知道,哪怕齐先生是真的想喝酒的,仍是故意给他留下了半壶,执意起身,对他说道:“我不敢说把李槐教得多有学问,但是一定会让他做个好人,心性不比他爹差。这点李二你可以放心。” 李二跟着起身,“齐先生,这就足够了!” 李二将齐静春送到家门口,那位儒衫男子独自行走在巷弄,背影落寞,孤孤单单的。 最后一次见到齐先生,是李二偷偷躲在杨家铺子侧房,那天小街上下着雨,那一次,齐先生撑着伞,跟人并肩同行,伞本来就不大,还倾斜给了那个叫陈平安的泥瓶巷少年,两人聊着天,少年侧身仰起头,笑着说好,先生则侧身低下头,满脸笑意。 李二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不……孤单的齐先生。 此时此刻,在异国他乡的东华山之巅,李二看了看身边少年和那位老先生,笑了笑,说道: “天底下的读书人,就没一个比得过齐先生。” 李二想到齐静春,想到了陈平安,最后想到了自己儿子李槐。 这个男人心胸之间,激荡不已,只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既然如此,那就打!他自己也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当年欠齐先生半壶酒,得痛痛快快跟人打一架,再喝! 李二并不高大的身形在东华山这一边暴起,轰然掠空而去,划出一道巨大的弧度,横跨半座京城,落在大隋皇宫之中! 大隋皇宫,素雅简朴的养心斋,大隋皇帝再次召见了礼部尚书,皱眉问道:“书院那边还是没有动静?” 矮小老人摇头道:“茅老只说会给陛下一个交待,不曾说何时入宫。” 身穿龙袍的儒雅男子无奈道:“是我大隋给他们书院一个交待才对吧。可是茅老不来,寡人总不能催着书院来讨要公道啊。” 矮小老人小心措辞,打好腹稿后,字斟句酌道:“若说李槐与学舍孩子之间的冲突源头,是孩子之间的矛盾,可以理解,是咱们大隋这边有错在先,之后一路的大小风波,则是对错五五分,最后那个名叫于禄的少年,出手就确实有些没分寸了。关键是这个少年不但出手狠辣,而且心机深沉,按照那位剑修的说法,于禄数次出手,分别是四境武夫,五境和六境的实力,之后始终压在六境修为上,最后一次才以七境修为悍然出手,重创了剑修。” 大隋皇帝点了点头,其实门外那位蟒服貂寺早已解释过,少年于禄应该是武道六境巅峰修为,但是在那场书楼大战之中,将观海境剑修当做了磨刀石,借此一举成功破境,根骨,天赋,心志,无疑皆是上上之选。 这个坐龙椅的男人,他眼中所看到的人和事,无论是人的好坏,但是事情的发展态势,和这位战战兢兢的礼部天官都是不一样的。 门外老宦官突然来到大隋皇帝身边,礼部尚书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到一袭大红蟒服挡在了大隋皇帝身前,全然不顾什么君臣礼仪。 大隋皇帝只是有些好奇,并不生气,更无惊惧。 然后整座皇宫就传来一阵宛如地牛翻身的剧烈震动。 只听有人朗声问道:“大隋皇帝何在?” 大隋皇帝站起身,笑问道:“这家伙胆子真大,到底有多强?” 年迈貂寺沉声答道:“九境武夫,甚至有可能不是寻常的武道九境,可以说是厉害至极。” 大隋皇帝点点头,“就像我们棋待诏之中,九段国手也分强弱,强九与弱九,看似段位相同,其实差距很大。” 第二百零四章 承认 茅小冬出现在雅静小院,看到吊儿郎当哼着小曲的白衣少年,正盘腿坐在石凳上,对着那盘棋局,两手张开,分别放在黑白棋盒的边沿上,入神思考的同时,手指轻轻拍打棋子,发出重重叠叠的清脆响声。 在高大老人出现后,崔东山轻声问道:“如何了?李二大爷有没有拆烂皇宫?” 茅小冬来到石桌旁,瞥了眼胜负趋于明朗的棋局,没看出太大的明堂,就不再费神,坐在一旁,“你,或者说你们两个,到底有什么谋划?” 崔东山不转头,啧啧道:“这才到了东华山没几天,就开始为大隋江山操心啦?小冬啊,真不是我说你,见异思迁没啥,可喜新厌旧如此之快,可就不厚道喽。” 茅小冬一掌拍在石桌上。 所有棋子从棋盘上蹦跳起来,悬停在空中,黑高白低,像是两幅上下叠加的图画,但是不管茅小冬横看竖看,不论如何打量,都看不出更多玄机,冷哼一声,棋子瞬间落回原处,丝毫不差。 崔东山始终保持之前的古怪姿势,“山崖书院该如何就如何,不过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咸吃萝卜淡操心作甚?难道大骊吞并了大隋,山崖书院就没啦?我看不会嘛,既然大隋一样给不了你们七十二书院之一的身份,以后重归大骊,大不了寄人篱下,反正相差不多。” 茅小冬厉色道:“书院书院,重在学生,重在夫子,而不是山崖书院这四个字!且不说书院里那些大隋学子,便是跟随我离开大骊的那拨孩子,如今尚显稚嫩,他们的精神气,如何经得起多次折腾!” 崔东山缓缓收回手,不过攥紧了一把棋子,在手心咯吱作响,转头望向勃然大怒的茅小冬, 崔东山脸色如常,微笑道:“说得挺大义凛然,只可惜你茅小冬终究学问有限,想事情想得太浅太近了。” 高大老人冷笑道:“就你崔某人想得多算得远。” 崔东山站起身,攥着手心那把棋子,围绕石凳缓缓踱步,打趣道:“寺庙不在僧人在,僧人不在佛经在,佛经不在佛法在,佛法不在佛祖在。” 崔东山扬起脑袋,一手负后,一手轻轻拧转手腕,闲庭信步道:“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啊。等到你什么时候真的想通了书院的存在意义,山崖书院才算真正找到了一处不败之地,至于是在哪家哪姓哪国的疆土上,都无所谓了。” 茅小冬嗤笑道:“当山崖书院是学宫啊,不管风吹雨打,我自屹立不倒?” 崔东山停下脚步,隔着一张石桌一副棋盘,凝视着高大老人,反问道:“有何不可?” 崔东山轻轻跨出一步,“走走看?” 茅小冬神色凝重,摇头道:“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崔东山也跟着摇头,啧啧道:“你真该见见我家先生陈平安。” 初冬的太阳,高高挂在空中,阳光暖洋洋铺洒在高大老人的身上,老人笑道:“能够让齐静春托付重任,陈平安自然是不错的,可你定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在算计着什么。” 崔东山笑骂道:“喂喂喂,小冬你学问都读到狗身上去了,可以,没问题,但是别随便带上我啊。” 茅小冬不愿在这里跟这家伙勾心斗角,站起身,“就你那点狗屁学问,丢地上,路边的狗都不稀罕叼一口。” 崔东山哈哈笑道:“嫉妒,嫉妒。” 茅小冬大步离开院子,背对着崔东山,“李二这趟硬闯皇宫,火候正好,你别得寸进尺,只要之后惹出任何麻烦,我拿你是问,别怪事先没跟你打招呼。” 崔东山望向那个背影,尴尬道:“这样不好吧?李二大爷想做什么,我一个九境小蝼蚁,拦得住?如果我先生在这里,倒是真不难,心平气和讲道理,他比我擅长。” 茅小冬转头望向那个一脸故作为难的家伙,“心平气和”道:“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打烂你那颗脑袋,看看里头到底装着什么。” 崔东山伸出一只手,翘起兰花指,故作娇羞道:“讨厌。” 茅小冬黑着脸转身离去,老人一脸踩到稀烂狗屎的恶心模样。 崔东山在茅小冬离去后,重新坐回石凳,攥着棋子的拳头悬停在棋盘上空,漏出一颗颗棋子,一口气在棋盘上落下了七八颗棋子,清一色白棋,所以这局棋下得很不合规矩。最后崔东山两手空空地蹲在石凳上,下巴枕在膝盖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像茅小冬所说,天底下真没有几个想得出“崔瀺”在想什么。 可能齐静春是唯一的例外。 院门那边传来细微匀速的脚步声,谢谢下课归来,放下物件后,开始在院子里清扫落叶。 扫帚拂过地面,便有阵阵微风卷起。 崔东山呢喃道:“同样是起于微末,雄风过境,雷声阵阵,滚石伐木,梢杀林莽,虽衰而竭,气韵犹存。雌风不过是穿陋巷,动沙堁,吹死灰,浑浊不堪,虽正值鼎盛,仍是不值一提。谢谢,你觉得是大骊好,还是大隋好?” 少女这是第一次被崔东山正儿八经询问问题,她一时间受宠若惊,怀抱扫帚,惴惴不安。好在她天生思维敏捷,之前又打定主意,跟这位公子朝夕相处,绝不去多想,反正多虑无益,还不如直截了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大不了挨一顿揍就是了,省得贻笑大方,于是她回答道:“大隋适合安居定业,在这里生活很舒服。大骊适合野心家和阴谋家,如今内外兼修,所以更加强大,生机勃勃,充满了进攻性,最可怕的是大骊如今开始逐渐掌控版图内的山上势力,越来越接近名副其实一国之主。” 崔东山点点头,没有说对或者错,但是难得没有出言讥讽少女。 少女心中大定,这一套还是管用的!于禄果然说得没错,与此人相处,就要强迫自己想得眼前一些,逼着自己目光短浅一些。 突然崔东山问道:“你怎么还不去上吊啊,我等着帮你收尸都好久了,到时候我就背着你的尸体下山,一边落着伤心泪,一边控诉蔡京神那老王八,太无耻了,竟然潜入书院,连你这么相貌辟邪的黑炭少女都下得了手,害得你羞愤自尽,到时候我就好跟他再打上一场,为你报仇啊。” 少女呆若木鸡。 崔东山转过脖子,“由于那天晚上,对外宣称你是我的门下弟子,不得不借给你那么多法宝,,公子我心里可不得劲了。” 腰间悬挂那支绿竹笛子的少女,开始继续埋头打扫院子。 崔东山瞥了眼少女的婀娜身段,突然补充道:“如果我孙子蔡京神大晚上登山,闯入你屋子,他其实不亏啊。” 少女抬起头,直愣愣望向崔东山。 崔东山凝视着那双漂亮眼眸,惋惜道:“你就只剩下这双眸子,配得上谢灵越这个名字喽。” 少女泫然欲泣,低头不言,继续扫地。 崔东山哀叹一声,轻轻挥手,将棋盘棋盒一同收入袖内那块方寸物玉玺,“你哪里是扫地,分明是扫你家公子的兴致。罢了罢了,回屋看书。” 到了空落落的正屋内,一张大草席上,放着一块茅草蒲团,崔东山一挥袖,从墙角一座小山堆里抽出一本儒家典籍,安安静静躺在他身前,然后便有一阵翻书风出现,围绕着俊秀神逸的白衣少年打转。 翻书风开始翻书。 崔东山开始读书。 每当这个时候,少女谢谢就会安安静静坐在门口,心境祥和,因为只有这个时候,那个家伙才不会针对她。而且她不但是第一次亲眼见到,甚至是从未听说过,有谁仅仅是读书,能够读出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 就像今天。 翻书风翻动第一页后,随着崔东山极其富有独到韵律的轻声朗诵,言语有如实质的雨滴,飘落在那一页书页上,然后在书页之间,出现了一株的荷花,摇曳生姿,灵动异常。 一页页翻过,光阴缓缓流逝。 书页上的字里行间,出现了两军对垒的画面,一位位武将士卒远远比米粒还要细微,气势却是金戈铁马,纵横捭阖,书页上空黄雾迷茫,如真正战场上扬起的黄沙万里。 又有不过寸余高的女子婀娜,挎着花篮,从书页里姗姗而来。 还有大髯莽汉,袒胸露腹,作击节高歌状。 书页上有老妪捣衣,竖耳聆听,果真能够听到咄咄的玄妙声响。 有稚童两两,骑着竹马追逐嬉戏。 有骷髅仗剑佩刀,行走于坟茔枯冢。 有夫子正襟危坐,沉吟捻须,仿佛正在推敲文字。 …… 门口的少女谢谢,不管她内心深处如何仇恨、畏惧这个大骊国师,她不得不承认,专心致志读书时的白衣少年,实在是一身风流,两袖清风。 她完全想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明明是这么坏的一个人,读书时却能拥有一番圣人气象? 在谢谢怔怔出神的时候,她没有察觉到今天的崔东山,在翻书到最后,神色间有些异样,眼神炙热,但是满脸痛苦和挣扎。 原来他读书读出了一幅景象,三人同时出现在同一页之上,三人皆看不清面容,但是年龄悬殊。 长衫老人在大河之畔,凝神观水。 附近有位生性枯槁的中年人,则望向对岸,满脸沉思。 有一位少年骑着青牛,扬起脑袋望向天空,牛角挂书,少年昏昏欲睡。 最后崔东山猛然间喷出一口鲜血,书页上的奇异景象随之烟消云散。 少女惊惧望向崔东山。 他面无表情地伸手抹去血迹,自言自语道:“没办法啊,差得实在太远了。” 少女谢谢担忧问道:“公子,没事吧?” 崔东山一手覆住心口,一手紧紧握拳,艰难涩声道:“去把我暂借给你那幅拿来,快。” 谢谢赶忙起身,去自己屋子拿来一卷古画,打开后摊放在崔东山身前,这才起身快跑,回到门口那边。 崔东山喉咙微动,感激抬起手臂,用手背抵住嘴巴,良久之后,才放下手,深呼吸一口气,世间共计一十二幅,分别描绘有四座天下的十二条大渎,眼前这一幅,正是,取自“一剑破开小洞天,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奇景。 当年还是文圣首徒的崔瀺,与白帝城城主在彩云之间手谈对弈,崔瀺虽败犹荣,那位大魔头便以这幅珍贵非凡的画卷相赠,崔瀺对于这位坐镇白帝城的魔道巨擘,亦是推崇备至。 崔东山屏气凝神看水,心中却想着山。 遥想当年,老崔瀺曾经一人独行,芒鞋竹杖,走过天底下最崎岖的山路,登山难于登天。 少年崔东山一想到此,情不自禁地伸手拍打膝盖,高声道:“噫吁嚱,危乎高哉!” 突然他愣了愣。 只见水图之上,凭空出现了一座小石崖,不甚起眼,可是石崖之上,有一位熟悉身影的消瘦少年,迎风而立,他临水而立,双手掐诀,眺望远方。 远处少女谢谢看到这一幕后,更是震惊不已。 陈平安怎么自己带着一方石崖,偷偷跑到这幅上了? 崔东山早已恢复平稳气机,此时双手合十,嬉皮笑脸道:“先生在上,受学生一拜。” 然后崔东山向后倒去,再横着打了个几个滚,嘴里念叨着:“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烦忧呀多烦忧,烦忧个大爷的烦忧呦~” 少女坐在门口那边,忍不住抬头看了眼天色,不像是要打雷的样子,有点可惜。 ———— 一个矮小壮实的汉子走出东华山书院,一路行走,找到了附近一栋闹中取静的宅子,开始敲门。 并无反应。 这栋院子早已租借出去,平时老人深居简出,几乎从不露面,但是那天晚上一场跌宕起伏的神仙打架,让有心人意识到此地有蛟龙盘踞。 虽说那场交手,是自称崔家老祖宗的白衣少年,在东华山之巅的出手,更胜一筹,一整宿的法宝乱轰,堪称绚烂,但是魁梧老人的种种应对,亦是不俗,哪怕是境界足够高的行家里手,自认若是站在老人的位置上,亲身对阵那个乱丢法宝好似丢烂白菜的白衣少年,绝对支撑不到天亮。 第二百零五章 清酒三两 汉子一脚踹开大门,大踏步走进去,看到一个脸色阴沉的魁梧老人,正是十境练气士蔡京神,站在院子里,桌上有一壶酒,有许多精致的下酒菜,醇酒佳肴。对于他这种凡夫俗子眼中的陆地仙人而言,这点聊胜于无的享受,实在微不足道。 蔡京神是昨天皇宫大战的旁观者之一,此时看到跻身武道止境的外乡汉子,自然没有半点底气,可是没有底气,不代表老人就要低头哈腰,神色不卑不亢地问道:“我与你无冤无仇,你破门而入,有何贵干?” 李二见着了蔡京神,一个字不说,就是迅猛一拳,打得措手不及的老人撞入内屋,当场吐血,撞烂了屋门和桌子,在大堂匾额下的墙角那边,倒地不起。 李二转身离去。 蔡京神有些发愣,靠着墙壁坐起身,本想着好歹要说上个一两句话再动手,所谓的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好歹还有“一言”不是?哪里有这汉子这般不讲理的?这不是仗势凌人是什么?堂堂十境练气士,大隋豪阀蔡家的老祖宗,忍不住破口大骂道:“有本事再来一场!” 然后那汉子就从已经没了大门遮掩的门口,再次走入院子,站在那里,望向屋内的蔡京神。 老人咽了口唾沫,“我在跟那天的白衣少年说话呢,跟你没关系。”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老人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 汉子腰间悬挂着一只空酒壶,问了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你桌上那壶酒卖多少钱?” 白发苍苍的魁梧老人有些茫然,然后心中悲愤,想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不知具体价格,约莫着最少三四十两银子吧。” 李二想了想,“那我把境界压在第八境,咱俩再打过一场。” 蔡京神彻底怒了,老子喝壶酒而已,怎么就招惹你了? 老人到底不是任人欺凌不还手的性子,而是大隋大修士中公认的性情暴躁、战力卓绝,站起身怒色道:“打就打,怕你娘!” 片刻之后,李二离开院子,返回书院。 老人在院子里躺着,虽未重伤,但是一时半会是注定站不起来了。 老人望着天空,这辈子头一次,如此憋屈和辛酸,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 老子姓蔡,不是下酒菜的菜啊。 等下修养好了,老子就去皇宫面圣,要离开这晦气的东华山,离着山崖书院远远的,大隋京城也不待了。 ———— 李二说要自己随便逛逛书院,李槐就先回去,结果发现李宝瓶和林守一都在,两人刚到没多久,李宝瓶正在跟李槐他娘亲闲聊,“婶婶,你们要在书院待多久?要不要我陪你们逛京城?我已经仔细研究过大隋京城的堪舆图了,书楼可不好找,翻了老半天呢,你们想去哪里,我都知道路线的。” 李宝瓶到了书院后,第一件事情是先了解清楚了书院的繁琐规矩,做了什么该如何惩罚。第二件事就是去查阅大隋京城的布局,想着以后小师叔来书院找她,就可以带着他一起逛街了。 妇人笑着称赞道:“小宝瓶就是聪明,我们家槐子多亏了你,才没给人怎么欺负。” 李槐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这一路就属李宝瓶欺负自己最多,不说自己在阿良那边呼风唤雨,跟他称兄道弟,哪怕是在陈平安那里,可都没吃过亏的, 再说了,李宝瓶最早在家乡学塾那边,是怎么把自己裤衩丢树上去的,娘亲你不知道?当时你还拉着我去了趟福禄街,想要跟李宝瓶家里长辈吵架来着,只是一看到那对大狮子,就根本没敢去敲李家大门罢了。 李宝瓶和他娘亲聊了一顿有的没的,总之听得李槐脑瓜子疼,两个人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嘛,为何还能聊得像是很投缘的样子?一个问宝瓶啊你福禄街的大宅子到底有多少栋屋子啊,一个回答书院学舍可多了,比她家屋子还多…… 少女李柳被弟弟烦得不行,只得答应抓紧缝制一双新布鞋,她安静坐在床边,正一针一线细细密密纳着鞋底,偶尔歪斜脑袋咬掉线头,才会笑望向娘亲和弟弟,若是与林守一视线交汇后,她便笑着点点头,少年就会红脸,心里有些无法言说的难为情。 这是少年继喝过了阿良的葫芦酒后,第二次如此庆幸自己选择离开小镇,跟随陈平安和李宝瓶一同负笈游学。 李二回到住处,李宝瓶刚好离去,看到汉子后,风一般呼啸而去的小姑娘猛然停下身形,笑着打招呼道:“李叔叔好!” 口拙的李二唉唉唉应着声,开心得很。他早年在小镇,去学塾的次数不多,那会儿李槐会抱怨他这个爹丢人,李二就不敢去了,但是这个常年穿红色衣裳的小姑娘,是唯一一个见着他会喊一声李叔叔的学生。 小姑娘叹了口气,有些灰心丧气,她的想法一贯很天马行空,看似无缘无故的歉意道:“李叔叔,对不起啊。” 李二憨厚却不傻,一下子就想明白了红棉袄小姑娘的意思,肯定是觉得自己没照顾好李槐呢,汉子赶紧摇头道:“可别这么说。” 李宝瓶认真道:“李叔叔,李槐如今读书其实比我还用心,先生说过勤能补拙,大器晚成,所以别对李槐失望啊,读书嘛,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要急!” 说到这里,小姑娘扬起拳头,加重语气道:“不要急啊。” 李二开心得不行,这样的小姑娘,真是讨人喜欢,汉子点头道:“李槐读书我不急的。” 没有了崔东山先后两次的故意牵引,陈平安在之后这一路走的,其实就走在了江湖里,而不是神神怪怪的山上。 只不过陈平安浑然不知,只是有些遗憾,再没能遇上让人大开眼界的那些精怪鬼魅。如今已经不需要惦记李宝瓶他们的游学安危,身边又有得道成精的一双蛇蟒护驾,陈平安希望多碰到一些古怪事,当然前提最好是远远旁观,既能长见识,又不用身陷险境。 可惜一直快要离开黄庭国地界,仍是走得十分平淡无奇。 这一天暮色,在水蛇背脊上练完走桩,陈平安就在一条幽静山路旁的破庙里歇脚,开始生火做饭。 虽然陈平安刻意拣选荒郊野岭返回大骊,可还是遇上不少行走于林莽间的男男女女,多是貂裘锦衣,挎刀佩剑,一身的江湖气概,也有些生得颇为凶神恶煞,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正道人物,但是好在碰到陈平安三人后,最多几个斜眼,并无真正的风波。 行走江湖,老僧小道美尼姑,遇上类似这些看着好欺负的货色,最好全都别招惹,这是无数在阴沟里翻船的江湖前辈,代代相传下来的道理。 陈平安是沾了身边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的光,毕竟没几个正常人,会带着俩屁孩,而且一个比一个长得粉雕玉琢,然后三人在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里瞎逛荡。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货色,就不会轻易出手行凶。 其实之前遇上一伙流窜犯案的莽汉,确实心有歹意,只是小心谨慎地追踪三人,想着找准机会再出手,结果最终发现那瞧着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青衣小童,变幻出恐怖真身,以长蛇之身翻山越岭,沿途大树纷纷崩断,给那拨人吓得一个个差点尿裤子。 粉裙女童帮着陈平安捧来枯枝,不停忙碌,青衣小童则是个惫懒货,就喜欢饭来张口,蹲在破庙外头打哈欠,懒洋洋道:“老爷,山路两头各有一拨人相对而行,很快就要撞上啦,左手那边打打杀杀的,好像很好玩的样子,右手那边个个鲜衣怒马,里头还有个大长腿的俊俏娘们哩,老爷你若是心动,我给你抢来当压寨夫人吧,玩过了就放她回家,大不了我送她些财宝机缘,她指不定还要对老爷感恩戴德……” 陈平安正撅起屁股,吹着大柴火堆里的火星,随口说道:“等下碰到了他们,你别生事。” 青衣小童百无聊赖地揉着脸颊,气呼呼道:“老爷,我再不松松筋骨,手脚都要发霉啦。” 陈平安不再搭理他。 破庙外头的山路一头,喊声四起。 有一伙灰头土脸的男子,追逐着一位神色仓皇的美妇,一个高大壮汉大笑道: “贱货,跑!继续跑!这次给大爷逮着了吧,看不把你剥得精光,到时候一身白花花的肥肉,大爷得好好想一想,先从哪里下嘴!” 光头壮汉身旁五六人,一个个快意大笑,笑意狰狞,满满的酣畅和恨意。 “这等蛇蝎心肠的婆臭娘,直接下锅炖了吃肉便是,再来几把葱蒜花椒,啧啧,必然美味。这一身肉怎么都有百来斤,够咱们痛痛快快吃上好几顿的了。” “你们别跟我抢啊,我打小就爱吃乳鸽!” 青衣小童眼睛一亮。 陈平安让粉裙女童帮着煮饭,自己站起身,来到破庙门口,青衣小童跃跃欲试,被陈平安按住脑袋,只得乖乖站在原地。 另外一侧的山路,则是马蹄阵阵,欢声笑语,很快就发现路上的异样,听闻那拨山贼似的汉子污秽荤话后,一名背负长弓的妙龄女子,顿时面若寒霜,满脸不悦。她瞥了眼那个踉踉跄跄的丰腴妇人,很快收起视线,望向那些舞刀挥剑的匪人,冷哼一声,修长大腿一夹马腹,骤然加速,率先策马前冲出去,“我去救人!” 一位佩剑系挂银色剑穗的年轻人,立即跟着女子一起快马加鞭,与她并驾齐驱,同时笑着小声提醒道:“兰芝,之前有外人在,我不好多说什么,但是根据我们郡府的密档记载,这条蜈蚣岭山脉,一向多有妖物邪祟作乱,甚至几大山头的妖物,还知道互为奥援,本就极为难缠,只是每次官府请出神仙入山搜捕,除了一些不入流的小精怪,大妖们都早早闻风而藏,狡猾得很。若非前不久官府才带人扫荡过一遍蜈蚣岭,我是不敢答应你们进山的。” 女子除了背负一张篆刻有古朴符文的银色长弓,腰间悬挂一柄乌鞘狭刀,手按刀柄,冷声道:“若真是妖怪倒好了,斩妖除魔,又不是只有山上神仙才做得,我们一样可以!” 年轻男子无奈而笑,不再多说什么,纵马飞奔,只希望这次行侠仗义不会出现什么幺蛾子,不同于离开师门初出茅庐的女子,他是家世不俗的官家子弟,对于世间险恶,有着更多的体会。 那位妇人衣衫破碎,衣不遮体,裸露出大片白皙粉嫩的肌肤,模样凄凉,虽是个练家子,可被追杀一路,早已是强弩之末,脚步轻浮,见着了纵马而来的男女,便强提了一口气,大声疾呼道:“恳请两位义士救命!” 年轻女子摘下披风,抛给妇人,娴熟驾驭骏马,刚好与妇人擦身而过,抽出狭刀,勒缰停马,气势汹汹地怒目相向:“滚远点!” 男子停马在妇人身侧,微笑道:“夫人受惊了。” 妇人将披风罩住娇躯,大口喘息,脸色雪白,心有余悸地颤声道:“公子你们千万要小心那些山野强人,自称修行中人,确实会一些道法神通,公子最好提醒你的朋友不要贸然行事,若是实在不行,公子与那位姑娘帮着我阻挡一二即可,我这就继续赶路,只是这披风,就对不住那位侠义心肠的姑娘了……” 年轻男子一直在暗中打量妇人,听闻这番言语后,不曾发现明显破绽,就笑道:“夫人不用忙着逃命,光天化日之下,量他们也不敢为非作歹,如果真是那做惯了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他们便是山上修行过的,夫人也不用过多担心,我们自有计较,夫人只管放宽心便是。” 夫人欲言又止,不再反驳辩解什么,只是楚楚可怜道:“公子还是小心些,那伙歹人什么恶事都做得出来,恶言恶语更是家常便饭,小心脏了各位的耳朵。” 年轻男子稍稍放松戒备,微笑点头,“夫人如此心善,不该遭此劫难。” 妇人听到这里,死死咬着嘴唇,蓦然神伤,低下头去,泣不成声道:“只是可怜我夫君女儿,真是……我那女儿才十二岁大啊,我也不活了……” 身后数骑已经来到年轻公子和可怜妇人身旁,听到妇人如此言语,哪里还不晓得遭遇了何等惨绝人寰的惨事。行走于山穷水恶,匪人劫财劫色,在黄庭国不算多见,但绝不罕见。 第二百零六章 缘起 有聚终有散,人生就是一场场折柳。 岁月长河里,仿佛存在着一座座杨柳依依的渡口,每一段光阴逆旅当中,会有人离船而去,有人登船作伴,然后在下一座渡口又有新的聚散离别。 就像那个任劳任怨的泥瓶巷少年,在上一座渡口,就已经远离众人而去。 拂晓时分,李二一家三口早已备好行囊,在东华山山脚与一行人告别,比起第一次在家乡小镇跟亲人们的分开,李槐这次不再没心没肺,不会只觉得没了拘束,可以整天吃糖葫芦和鸡腿,而是多出几分愁绪,孩子到底是长大了。 李宝瓶,林守一,于禄,谢谢,还有翩翩美少年的崔东山,都来送行。 妇人红着眼睛,不愿松开李槐的手,絮絮叨叨说着天冷加衣、吃饱喝足的琐碎言语,李槐便安安静静听着。李二始终憨憨傻站在旁边,李柳给李槐理了理已经足够崭新齐整的衣衫后,便回头望向山崖书院的匾额,对于谢谢和于禄两个同龄人的打量眼神,少女无动于衷。 妇人总算舍得离去,这一走出去,就狠着心不再转头。李二拍了拍李槐的脑袋,笑着跟上媳妇的脚步,李柳拍了拍弟弟的肩头,然后对众人施了一个万福,姗姗而去。 李槐轻轻踢了一脚林守一,后者手心满是汗水地攥着一封信,冷峻少年摇摇头,望着少女的背影,呢喃道:“下次吧。” 李槐不愿在他们面前流露出悲伤情绪,强忍着忧愁,找了个有趣的话题,嘿嘿笑道:“崔东山,如果说你是陈平安的学生,咱们都是齐先生的弟子,宝瓶又喊陈平安小师叔,你跟咱们辈分到底咋算?” 崔东山双手负后,玉树临风,洋洋得意道:“我可是我家先生的开山大弟子,辈分很高,比这东华山高出十万八千里。” 李槐愣了一下,“难不成得喊你大师兄?” “大师兄?” 崔东山顿时急眼了,“你全家都是大师兄!老子才不要当大师兄,其它怎么喊随你们。” 李槐有些懵,“那喊你小师兄?有点拗口啊。” 崔东山眼睛一亮,“小师兄好,既尊重兄长,又透着股亲切,以后你们就喊我小师兄吧,于禄,谢谢,从今天起,你们也不例外,不用喊公子了,太生分,就跟着宝瓶他们一起喊我小师兄。” 李宝瓶冷哼道:“我可没答应!” 红棉袄小姑娘冲出牌楼下,李槐喊道:“李宝瓶,等下还有课呢!” “罚抄文章,我昨夜已经挑灯写好了,怕什么!我要一个人先逛遍这里,以后好带着小师叔逛街。”李宝瓶高高扬起脑袋,一路飞奔,追逐着蔚蓝天空中掠过一群鸽子,鸽哨声此起彼伏,悠扬清越地响起于大隋京城。久看中文网首发 李槐扯开嗓音喊道:“那带上我一起啊。” 李宝瓶置若罔闻,比起她那个远离书院牌楼的纤细身影,小姑娘的思念更已远在千万里之外。 ———— 已经走到了黄庭国边境的一座山岭,陈平安在山涧溪畔洗脸。 不同于只背着个别人书箱的粉裙女童,青衣小童身负一件方寸物,总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一开始他倒是没想着在老爷面前显摆什么,后来对蛇胆石上了心,每天惦念得不行,就开始拿出来,求着陈平安拿蛇胆石给他换宝贝。 就像此事青衣小童就又拿出一堆格式模样的小瓶子,蹲在陈平安身边,给这位老爷讲解这些瓶子的有趣,拔出其中一只粉绿色瓷瓶的瓶塞,往溪水里一倒,很快就从瓷瓶里流淌出一大片柔和的月光,洒落在溪水上,如梦如幻。 青衣小童笑嘻嘻道:“老爷,好看吧,这是修行人颇为喜欢的月华瓶,除此之外,还有云霞瓶、日光瓶在内的林林总总,专门从五岳大山那边采撷云涛彩霞、日月光辉等等,其中蕴含的灵气呢,是不多,自然比不得那些洞天福地的丰富充沛且细水流长,可是敌不过这些瓶子倾泻-出来的风光好看呀,老爷你觉得呢?” 陈平安确实有些震惊,茂盛山林之间,大白天仍是略显荫黯,此时看着溪水上缓缓流淌的月光,真是觉得世间确实无奇不有。 青衣小童循循善诱道:“一个小瓶子换取老爷的蛇胆石,肯定不厚道,我这里还有统称为绕梁瓶的三只瓶子,称呼源于‘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俱是装满了天地间各种美好的之音,比如这只瓶子里的蛙鸣,这只的大潮水声,还有这只的高山松涛声,老爷,你想啊,睡觉的时候打开其中一只瓶子,枕头旁边就是潮水声,多惬意啊,就不心动?我这么多宝贵瓶子,才跟你换一颗蛇胆石!只换一颗!老爷只要点个头,这七八只瓶子就立马全归老爷你啦,这种买卖不做,要遭天打五雷轰……” 陈平安在心中默算了一下小镇那边的家底,品相极佳的蛇胆石还有不少,点头笑道:“好。” 粉裙女童在旁边使劲摆手,给自家老爷使眼色,想要劝阻陈平安不要答应这笔买卖。 青衣小童将瓶子一股脑推给陈平安,高兴得乱蹦乱跳,对着粉裙女童伸出两根手指,趾高气昂道:“比你多一颗,如今比你高出一个境界,到了老爷家乡,吃掉石头,大爷就要比你这傻妞多出两个境界,到时候你自己识趣一点,别留在老爷身边丢老爷的人了,老爷有我一个小书童就足够,哪里需要什么蠢丫鬟……” 粉裙女童撅起嘴,皱着粉扑扑的小脸蛋,风雨欲来。 陈平安无奈道:“你再欺负她,我就反悔了。” 青衣小童立即咳嗽一声,对她一本正经道:“以后照顾老爷衣食住行,要多用心,晓得不?比如吃过了那颗蛇胆石,赶紧变成一个黄花大姑娘的身段容貌,到时候老爷血气方刚,就会觉得长夜漫漫,你就自己主动一点去暖被窝……” 陈平安放好那些材质各异的珍稀小瓶,对着青衣小童的脑袋就是一板栗,“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青衣小童装模作样地作揖道:“老爷教训得是。” 陈平安重新蹲在溪畔石头上,拿出一块干饼嚼起来,随口问道:“你们知道龙王篓是什么吗?” 两个小家伙同时脸色微白,青衣小童更是身体僵硬,别说是插科打诨,就连路都走不动了。 粉裙女童小心翼翼道:“我在古书上见过记载,只要练气士将其丢入大江大水,就能抓获蛟龙,最可怕的地方在于蛟龙之属,原本在水中是占尽地利优势的,便是对敌比自己高出一两个境界的练气士,肯定不吃亏,但是如果对方拥有龙王篓,哪怕境界比我们还要低一两个境界,一样可以让我们束手就擒。” 青衣小童下意识远离陈平安几步,蹲在远远的地方,“没那么轻松,一旦被抓入龙王篓,不比凡人身处油锅好受,时时刻刻受那千刀万剐之苦,这是上古蜀国最大宗门的不传之秘,他们专门编织龙王篓,售卖给那些远道而来、试图擒获我们族类的练气士。” 他嗓音颤抖,握紧拳头,晃了晃,“这么大小的龙王篓,就能够抓住我了。” 陈平安伸出双手,在自己身前比划了一下,“如果是这么大呢?” 这下别说晓得龙王篓厉害的青衣小童,就是粉裙女童都吓得不敢说话了。 青衣小童哭丧着脸道:“老爷,别说见过,我听都没听说过有这么大的龙王篓,你该不会有一只吧?” 他强忍住不要第二颗蛇胆石的冲动,试探性说道:“如果真有这么夸张的龙王篓,任你是化蛟数千年的老祖宗,也要乖乖认命吧。老爷,是不是觉得那堆瓶子其实不太好看?没事,老爷留在手里玩便是,如果真不喜欢,到了老爷家乡再还我便是,至于蛇胆石,老爷看心情给不给……” 陈平安哭笑不得道:“我没有龙王篓,就算有,你们也不用怕什么。” 难怪大隋皇子高煊,当初买走那位金色鲤鱼和龙王篓后,会觉得过意不去,除了给出一袋子金精铜钱,这次在大隋京城还要表达谢意。 当时在小镇遇到那个提着鱼篓卖鱼的汉子,陈平安一眼就看出不同寻常了。怎么可能离岸那么久,鲤鱼还能活蹦乱跳。但一是实在没钱,朝不保夕的日子,哪里敢随着喜好花钱?当了窑工之后,多少还是能攒下一些铜钱的,陈平安从未有过额外的开销,对付柴米油盐就已经极其艰辛了。 二是被高煊和老人半路截下。 陈平安丢了一颗石子到溪水里,少年此刻有些忧伤,不是失落什么丢了好大一桩福缘机缘,而是觉得好几座金山银山跟自己擦肩而过了。 所以说到底,还是心疼钱。 事实上陈平安不知道那个汉子,正是李槐的父亲,李二,杨老头的徒弟之一。当时李二就已是武道九境的巅峰武夫,不同于负责收受金精铜钱的看门人,李二对陈平安观感很好,至于李二当时为何不直接赠送陈平安,是有大讲究的,师父杨老头这一条道路上的人,历来推崇“公道”二字,所以李二当时随口报了一个价格,是为了跟泥瓶巷少年讨价还价,显得更加真实。 只可惜半路杀出一个大隋高氏皇子,本就坏了规矩在先的李二顿时心中警醒,不敢再强塞给陈平安这份天大福运,事后杨老头也训斥过李二,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真相,如果陈平安真收下了鱼篓和鲤鱼,那么能不能活着离开小镇都两说。小镇上这些暗流涌动,陈平安至今尚未获悉全部。 大道之上,永远是福祸相依,一件事情,是朋友雪上加霜,还是敌人雪中送炭,短时间内谁都说不好,也说不定。 三人重新上路,夜宿山巅,虽然已经无需陈平安守夜,可是陈平安仍然习惯在走桩立桩之后晚睡,守着篝火一段时间才睡觉。 夜深时分,山顶万籁寂静。 篝火旁,青衣小童往火堆里添了添柴禾,对着粉裙女童勾了勾手指,“傻妞儿,你过来。” 女童在远处背靠崔东山留下的书箱,使劲摇头,“我不。” 青衣小童笑眯眯道:“我不吃你便是。” 女童打死不凑过去。 青衣小童怒道:“不过来,我就真吃你了啊!你怎么回事,好话不听,非得挨揍才行?” 粉裙女童只得壮着胆子坐在篝火对面。 他问道:“你说老爷很平常很无趣一人啊,怎么会有那么凶残那么可怕的弟子?” 她想了想,“老爷心善,好人有好报。” 青衣小童冷笑道:“人好能当饭吃?” 她缩了缩脖子。 他讥讽道:“亏得是五境修为的妖怪了,而且还有一些特别的本事,你有点骨气行不行?” 她这次还真有了点骨气,轻声反驳道:“你给灵韵派太上长老御剑追杀两千里,怎么不见你有骨气?” 青衣小童破天荒没有恼火,耐着性子解释道:“我又不是怕那个一大把年纪的老妖婆,真是臭不要脸,恁大岁数,还往脸上涂抹胭脂好几斤,大爷我啊,是英雄难敌双拳,若是吃掉老妖婆,就要惹恼整个灵韵派,到时候连累了我水神兄弟遭殃,我这心里过意不去。” 粉裙女童悄悄转过头,偷偷翻了个白眼。 她只敢这么做。 青衣小童愤懑道:“你这傻妞儿是要造反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仗着有我家老爷撑腰,就不把你家大爷放眼里是吧?” 她吓得就要出声喊陈平安。 青衣小童赶紧摆手,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咱们老爷才二境修为的武夫境界,虽说比起寻常的三境武夫也不差了,可你我心知肚明,还是很弱小,再者看他衣食住行、言谈举止,根本不像是大家门户里出来的孩子,当真在家乡那边坐拥五座山头?还能有那么多蛇胆石?会不会是那个凶残的家伙,故意骗我们?想要把咱们带到小山沟沟里头去啊?” 粉裙女童蜷缩起来,望向那些她天生亲近的火焰,整个人觉得暖洋洋的,喃喃道:“我是无所谓啊。芝兰府这两代曹氏子孙,居心不良,对不起他们祖辈辛苦经营出来的书香门第,我本来就不喜欢他们。跟着老爷回乡,挺好的。” 青衣小童脸色肃穆,不复见平时的嬉皮笑脸没个正行,轻声感慨道:“曹氏确实走了条歪路,不过也没法子,换成别人,也会这么做,能够当神仙,谁还乐意傻乎乎读书考取功名,什么独善其身兼善天下的,都是儒教圣人们骗人的,我在御江呆了这么多年,见多了读书人的不幸,不说其它,只说历任刺史、郡守遇见了我那水神兄弟,比见着了京城堂官还狗腿,只要是修行中人犯了事,一准连夜去求我兄弟帮忙斡旋,我兄弟若是心情不佳的时候,还要把他们晾在祠庙外边好几天,那些个当官的一个屁都不敢放,没劲。” 第二百零七章 剑冢破 一条源头在大骊境内的黄庭国大江之畔,陈平安钓起了一尾出人意料的大青鱼,粉裙女童煮出了一锅美味鱼汤。 一人两妖怪三个家伙,吃饱喝足之后开始闲聊。 陈平安问他们书上讲的神仙餐霞饮露,汲取沆瀣之气和日月精华,是不是真的很有用处。 真身是火蟒的粉裙女童使劲点头。 “聊胜于无,用处很小。” 青衣小童一边弯腰打着水漂,一边摇头道:“我们这些蛟龙之属,还是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融山根吞水运,才是大道根本,其它那些虚头巴脑的,没啥意思。” 陈平安笑问道:“既然还是有些用的,为什么不善加利用?你们俩都想要化蛟,以后还要尽可能挑选一条长过万里的大渎,走水入海,最终成就真龙之身,才算得道。难道不是更应该勤勉修行吗?” 青衣小童轻轻丢出最后一块石头,拍拍手笑道:“修行啊,靠天赋,不靠努力。” 陈平安又问道:“如果有了天赋,不是更应该努力吗?” 青衣小童愣了一下,然后装死道:“老爷,我突然有些头疼,可能是受了风寒湿气,我睡觉去了啊。” 陈平安笑道:“你一条水蛇……” 青衣小童纵身一跃,跳入了江水之中,身影转瞬即逝。 一条庞然大物的水蛇在浑浊江底恣意游荡,如君主巡视国土。 粉裙女童低声道:“老爷,他啊,就是懒。不过他资质出身都比我要好,先天肉身就更加强韧,我哪怕多苦修两三百年,都比不过他。” 陈平安安慰道:“那就别跟他比,先跟自己比,争取今天比昨天强一些,明天比今天强一些。” 她立即斗志昂扬,“老爷说得对!” 粉裙女童诚心诚意道:“难怪老爷才武夫二境,还这么勤勉练拳,一点都不肯懈怠,原来是笨鸟先飞啊……” 说到这里,粉裙女童赶紧捂住自己嘴巴。 言多必失。 陈平安被逗乐了,“你说的没错,我确实笨,所以要更加用功。” 然后陈平安沿着江畔开始走桩。 便是性子安定如粉裙女童,看了这么多次,也觉得有些枯燥乏味了。 数天之后,陈平安拄着一根竹杖缓缓登山,期间郑重其事地抓了一捧土壤,小心翼翼装入早就准备好的一只小棉布袋子,一袋袋各色土壤,累加在一起,逐渐成为背篓里最沉重的分量。对此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都默契地不去询问,只当是什么不可告人的修行密事。 青衣小童一开始还觉得不用自己真身开路,十分闲散惬意,只是这么慢腾腾走久了,难免就有些厌烦,但是不敢对自家老爷的行程指手画脚,只好没话找话道:“老爷,之前路过那座郡城,咱们为啥不花钱豪迈一些呢?老爷身上银子不多了,可我有钱啊,别怕大手大脚。我就算现在花光了身上的银子,我只要随便找条江河,很快就可以捞出一些宝贝来,那可都是钱。” 陈平安说道:“我听人说过修行这件事,最耗金银……” 青衣小童立即改口道:“老爷,我是穷光蛋,我方才跟你吹牛呢!” 为了不听陈平安那套积少成多的泥腿子道理,也算不择手段了。 青衣小童到底是耐不住寂寞的主,在陈平安沉默之后,他又主动开口劝道:“老爷啊,不是我说你,咱们修行啊,为的就是千金散尽还复来,一言不合大杀四方,多英雄好汉,多气概非凡?可不是为了蝇营狗苟,窝窝囊囊,小家子气……” 陈平安没有反驳什么,只是缓缓走在山路上。 不一样的。 哪怕是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一定会在某一天某一处分岔离别。 这是陈平安这趟出门,护送李宝瓶他们远游求学的最大心得之一。 ———— 在黄庭国和大骊接壤的边境上,陈平安遭遇了一场山颤地动的大异象,在一座山巅眼见着远处某地尘土四起,为此陈平安专门拉着他们往那边赶去,结果在这座黄庭国小城内,看到一番人间惨剧,城墙、屋舍和祠庙,倒塌无数,几乎半城百姓都身着缟素,家家户户悲恸,不断有老少道士进进出出,脚步匆匆,既有少年道童的悲天悯人之色,也有老道人钱财到手、腰包鼓鼓的喜悦神情,众生百态。 好在城内秩序并未大乱,只给陈平安撞见了一伙地痞流氓,要欺辱一户爹娘刚刚死于异象的少年兄妹,给陈平安拦了下来,不让他们强掳少女去卖身,那伙人本就是趁火打劫,根本不占理,给陈平安一拳一脚打退两人后,便悻悻然溜走。 陈平安给贫寒兄妹留下二十两银子就离开,最后在一座无人问津的武圣庙歇脚,发现这座给人单薄感觉的小祠庙,竟然在大地震中屹立不倒,毫发无损。 一尊彩绘武圣泥塑像,高高在上,张须怒目人间。 青衣小童只是瞥了眼武圣像,就看穿玄机,“这儿香火不净,地方又小,香火分量明显不够,吃不饱饭就要饿死,人神都这样,所以坐镇此方的神只早早就没了,自然无法庇护县城,只能勉强维持住这一亩三分地的安宁。” 粉裙女童没青衣小童的眼力和阅历,心性更加纯澈无暇,反倒是毕恭毕敬对着那尊武圣像鞠躬致敬,之后看到陈平安已经开始清扫地面,她就帮着擦拭神台上的灰尘, 青衣小童不敢嘲讽自家老爷,只好对她讥笑道:“你一条读了点破书的火蟒,跟这类神只套什么近乎?再说了,当年那场波及所有天下的大战,好大的一次改天换地,咱们作为蛟龙之属,那可是实打实的叛徒。亏得这位小小神只不在了,要不然你这一拜,肯定会被视为挑衅,说不定神灵老爷就会真身出窍,以金身姿态神游人间,然后一拳打烂你的脑袋,砰一声,哇,我到时候一定拍手叫好。” 陈平安好奇问道:“为什么你们蛟龙是叛徒?” 青衣小童自知失言,赶紧闭嘴,使劲摇头。 粉裙女童更是双手捂住嘴巴,可怜巴巴望向陈平安,一副老爷你千万别问我、我知道也不敢说的可爱模样。 天边铺满了火烧云,陈平安和粉裙女童接下来就在庙内生火做饭,青衣小童百无聊赖地等着开饭,在高高的门槛上走来走去,他突然跳下去,快步走下台阶,走到一对兄妹跟前,润了润嗓子,拿捏架子道:“可是有事找我家老爷?说吧,什么事儿,若是妄想老爷帮你们更多,我劝你们赶紧打道回府。若是……” 青衣小童贼笑兮兮打量了一眼妙龄少女,穿着寒酸,跟自家老爷是一路人,她颜色不过中人之姿,但是小姑娘家家的身段好哇,小小年纪就有丰满妇人的韵味,多难得。青衣小童收敛笑意,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若是觉得救命大恩难以报答,有人要对我家老爷自荐枕席,我这就帮你们去禀报……” 年纪稍长的少年有些脸色阴郁,就要愤而转身,却被少女轻轻拉住袖子,才发现那个恩人已经走出武圣庙,给了青衣小童一个板栗后,歉意道:“你们别当真,他就喜欢开玩笑吓唬人。” 少女腼腆道:“没关系,哥哥和我不会当真的。” 原来是兄妹二人送来了一些吃食,陈平安接过之后,双方都是不善言辞,少年很快就回去,少女生疏蹩脚地施了个万福,这才跟萍水相逢的恩人告辞离去。 陈平安叹了口气,走回武圣庙,看到在门槛上蹦蹦跳跳的青衣小童,轻声道:“我知道你没有坏心,但是以后不要跟所有人说话都没个正行,一些无心言语,是会伤到人的,有些人会惦记很多年。” 青衣小童那双细看之下充满诡谲的深青色眼眸,流露出些许不耐烦,只是掩饰很好,低头哦了一声,就没有下文。 陈平安也不再说什么,在武圣庙内坐着练习剑炉立桩。 住在泥瓶巷一端尽头的顾粲,小小年纪,就记住了茫茫多的“仇家”,跟陈平安私下相处的时候,说起那些家伙,顾粲就总是咬牙切齿,杀气腾腾,那么点大的孩子,就已经有了偷偷刨掉人家祖坟的念头。 这里头的是非对错,很难说清楚。 但是按照文圣老爷的说法,若是按照顺序来说,其实很多顾粲的心结,起源就来自于那些看似加在一起还不足一两重的冷嘲热讽。 青衣小童看着屋内忙碌的粉裙女童,以及凝气精神的陈平安,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言语咽回了肚子,只是好像有些积郁难消,在门槛上逛荡来逛荡去的步伐就急促一些,最后他实在是觉得不吐不快,双脚钉在门槛,矮小身体如秋千一般大幅度晃动起来,一下子倒向庙内,一下子后仰庙外,对陈平安说道:“那陋巷少年忒不知好歹了,一两句玩笑话都经受不起,死了算数!屁大本事没有,心气比天高,活该那少年一辈子受苦遭灾!” 陈平安依旧席地而坐,闭目练习剑炉,不闻不问不言不语。 青衣小童沉默片刻,嗓音低沉,一双泛起冰冷水雾的深邃眼眸,死死凝视着陈平安,尽量用玩笑的语气说道:“老爷,咱们出来混江湖,要帮亲不帮理,才能吃得香混得开啊。更何况我可不怎么着他们兄妹,老爷这么大一份恩情,同样是兄妹,妹妹就是个明事理的,至于那少年之所以把愤懑摆在脸上,一方面是觉得我调戏了他妹妹,我害他丢了颜面,其实更多还是骨子里的自卑作祟,因为他在心底知道自己就是个废物,哪怕不是身处乱世,一样护不住他妹妹,这种人如果将来还这么死犟,不愿半点低头,以后只会吃亏更大的,所以老爷啊,我这是为他们兄妹二人好。” 陈平安睁开眼睛,在心中认真思量过后,点了点头,然后缓缓道:“你说得没有错,但是对错分先后,你不能用一个后边的对,来否认前边的对。错误更是如此。” 青衣小童双拳紧握在袖中,眉眼低敛,似乎是生怕自己的神意泄露,被陈平安透过“水井”看出自己心湖的兴风作浪,这条在御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得道水妖,只觉得内心怒火燃烧,恨不得一拳打死了那位无趣的“自家老爷”,再一口吃掉那条火蟒来进补修行,成为自己大道登天的垫脚石。 青衣小童转过身去,跳下门槛,嘿嘿笑道:“少爷,那我去道歉了啊。” 笑声已经传入武圣庙,但是背对祠庙的青衣小童,则是满脸暴戾杀气。 在青衣小童远去之后,粉裙女童怯生生道:“老爷,他真的很生气,如果在御江的话,依照他的性格,指不定就要水漫两岸了,按照郡县地方志的记载,这几百年里,出现过好多次洪水泛滥的‘天灾’,御江水神非但不会压制,反而会推波助澜。” 陈平安摸了摸她的脑袋,“既然不愿意听,以后不跟他讲道理就是了。” 陈平安说不再讲道理,那就是真的不再跟那青衣小童讲这些无聊道理了。 本以为一路相伴而行,关系亲昵了,陈平安才愿意稍微说一些,既然他不爱听,那么陈平安绝对不会自找没趣,重新返回原点就是了,之后青衣小童只要不做超出陈平安底细的事情,一切听之任之,就像今天这点小事,如果在刚刚认识之初,陈平安肯定会冷眼旁观,哪里还会说这些心里话,陈平安跟崔东山走了那么远的路,又讲了多少? 粉裙女童一脸天真烂漫,“老爷那你可以跟我讲,我爱听这些。” 陈平安会心一笑,“有说得不对的地方,你一定要告诉我。” 她在这一刻蓦然灵犀一动,脱口而出道:“老爷的顺序一说,茅舍顿开,说得对极了!” 她很快有些脸红,赶紧声明道:“老爷,我不是学他,不是拍马屁!” 第二百零八章 真实 陈平安接了两捧白雪,相互搓着手,笑着回到小崖‘洞’,伸手烤火之后,这才从背篓里拿出一本书籍,开始借着火光端坐看书,是一本文圣老先生赠送的儒家典籍,陈平安的记‘性’很好,一路勤于翻阅,内容早已烂熟于心,只是陈平安还是喜欢像当下这样翻书,轻轻诵读。,。 李宝瓶曾经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陈平安觉得这句话讲得实在太好。 所以如今每次按照撼山谱记载,走桩立桩前后,便化用此句,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读书是如此,想来拳法也差不离,说不定练拳百万,拳意就会自来。毕竟如此勤勉练拳,日夜不休,每天都会‘花’上七八个时辰,缝缝补补原先破屋破窗似的体魄,效果显着,尤其是杨老头传授的吐纳方式,配合十八停的运气方式,陈平安能够清晰感知体魄的逐渐强健,所以活命已经不再是唯一的目的。 陈平安想要得更多了一些,比如如果有机会再次相逢,为某个姑娘展示走桩,她不至于像在泥瓶巷祖宅里那般一脸痴呆,仿佛是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笨蛋,而是会朝他伸出大拇指,再一次说出口那两个字,“帅气”! 陈平安手中的书本,被一页页缓缓翻过,看得极其认真,摇曳的篝火映照着少年黝黑的脸庞,旁人若是久看之后,别有神采。 粉裙‘女’童虽是火蟒真身,却是孩子心‘性’,在芝兰曹氏书楼,深居简出,不敢轻易‘露’面,唯恐遭受横祸,此次跟随陈平安返乡,越来越恢复活泼天‘性’,此时正在栈道那边忙着堆雪人,只恨老天爷不多打赏一点鹅‘毛’大雪。 青衣小童虽是水蛇,天生亲水,但是对于一场稀拉平常的隆冬大雪,实在提不起兴致,无‘精’打采地缩在篝火旁边,感伤自己的遇人不淑和命途多舛。 粉裙‘女’童堆了个自家老爷的雪人,栩栩如生,正想着跟陈平安邀功,蓦然变‘色’,一溜烟跑回崖‘洞’,神‘色’慌张道:“老爷老爷,栈道那边来了一双男‘女’,男子瞧不出什么,可‘女’子好大的妖气,咱们怎么办啊?” 青衣小童使劲嗅了嗅,立即‘精’神焕发,“呦呵,还真是个大妖,满身的狐狸‘骚’-味,老爷,我跟你说,世间妖狐多姿容绝美,瞧我的,这就给你抓个暖被窝的通房丫鬟,保管比瘦竹竿似的傻妞儿强太多!” 陈平安合上书,说道:“他们如果只是路过,我们就让出栈道,如果想要伤人,我们再出手不迟。” 满怀热忱的青衣小童叹息一声,乖乖坐回原位,惋惜道:“老爷你倒是给我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啊。” 陈平安笑道:“安安稳稳回到家乡,就是大功一件。” 青衣小童委屈道:“这都进入大骊国境了,一直这么稳稳当当,我牛年马月才能让两颗变成三颗?” 在峭壁之中开凿出来的古老栈道上,一男一‘女’一前一后行走于风雪之中,‘女’子身穿锦缎宫装,婀娜多姿,头戴帷帽,遮掩容颜。男子面容清雅,身材修长,身披一件雪白貂裘,腰挂一只朱红‘色’酒葫芦,整个人像是融入了天地风雪夜。 两人途径崖‘洞’的时候,‘女’子转头看了眼‘洞’内三人,便不再多看。 这轻描淡写的一瞥,就让之前跃跃‘欲’试的青衣小童如遭雷击,坐得比陈平安还正襟危坐,反而是道行逊‘色’一筹的粉裙‘女’童,尚未知道轻重厉害,忍不住多看了一眼男‘女’。陈平安则将书本放在‘腿’上,伸手烤火,神‘色’自若,目不斜视。 男子路过雪人的时候,眯眼微笑,觉得颇为有趣,犹豫了一下,径直转身走向崖‘洞’,却不得寸进尺,在“‘门’口”外停步,直接望向陈平安,用娴熟流利的东宝瓶洲正统雅言问道:“雪夜赶路,我与‘侍’‘女’委实疲惫不堪,这位公子能否让我们休憩片刻?” 陈平安转头望去,是一位气质温和的男子,陈平安心知肚明,这场狭路相逢,是福是祸躲不过,如果对方真有歹意,他点不点这个头并无两样,所以干脆就笑道:“可以。” 男子入内,被他称呼为‘侍’‘女’的帷帽‘女’子却没有跟随,站在崖‘洞’‘门’口,直腰肃立。 男子大大方方盘‘腿’而坐,背对着崖‘洞’,摘下酒葫芦准备喝酒,喝酒之前,开诚布公道:“我那‘侍’‘女’是狐妖,之前她感知到三位的存在,我便让她释放出一些妖气,算是打招呼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我们并无恶意。” 陈平安在发现青衣小童的拘谨惶恐之后,就知道事情不妙,但是事已至此,陈平安反而不去多想什么,只是屏气凝神,随时应对男子和他‘侍’‘女’的暴起杀人。山上神仙也好,‘精’魅妖怪也罢,好坏难测,一旦大敌当前,往往生死立判,陈平安对此并不陌生,小巷对峙蔡金简、老龙城苻南华,之后与搬山猿纠缠厮杀,在神仙坟跟马苦玄打了一场,棋墩山对敌白蟒,枕头驿面对朱鹿的刺杀,等等,一系列风‘波’,陈平安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心定二字,至关重要。 男人喝了口酒,眼神清明如月华,望向陈平安,开‘门’见山地笑道:“公子的武道境界不高,拳意却很扎实,实属不易,若是能够坚持下去,止境可期。” 青衣小童咽了口唾沫,不敢动弹。 大妖大妖,真他娘的大啊,比天还大了! 原因很简单,世间狐妖之所以出名,除了擅长蛊‘惑’人心之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狐妖相比其它山妖‘精’怪,更难遮掩妖气,所以修士那些个广为传唱的斩妖除魔,对象往往是不成气候的狐妖。 照理说,崖‘洞’外的狐妖越走越近,一身狐妖气息就该愈发浓郁,但是她路过‘洞’口的时候,已经是一身醇正人气,给青衣小童的感觉,简直比凡夫俗子还‘肉’眼凡胎,像是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掐断她的曼妙腰肢,青衣小童本就是世间妖物之一,化作人形不过是山泽妖修得道的第一步,距离真真正正的成为一个人,还隔着大隋到大骊这么遥远的距离。 能够让他这位修为六境、战力堪比七境的御江地头蛇,都感知不到任何异样,青衣小童掂量了一下,觉得装孙子最合适,如果这位貌似和和气气的过江龙,觉得孙子还不够,曾孙子都行。 陈平安看着火候,米饭就要煮熟了,粉裙女童气鼓鼓道:“老爷,咱们不给他留,让他饿着,老爷一心为他好,还要发火生气!如果不是真身拘押于那方砚台之中,他今天真的会对老爷出手,刚才我都快吓死了。” 陈平安摇头笑道:“这可不行,饭还是要留的。” 粉裙女童灿烂笑道:“我听老爷的。” 陈平安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那青衣小童当然不是去跟蝼蚁道歉的,忍着不一巴掌将兄妹拍成肉泥,就已经是他宰相肚里能撑船了。 青衣小童双手负后,远离武圣庙,脚尖一点,跃上一座屋脊,矮小身影化作一道浅淡青烟,往城外飞掠而去,最后一次迅猛拔高,冲入云霄,在天空划出一个极其巨大的弧度,落在一座深山后,恢复真身的水蛇轰然砸在地面,震动之大,就连县城都能够感受到清晰的颤动。 水蛇一路扭摆庞大身躯,过境之处,树木崩碎,山石翻滚,之后沿着一条溪涧逆流而上,水花四溅,最后来到一座宛如一枝独秀的灰白山崖,身躯围绕山崖,盘旋而上,当头颅来到山崖之巅后,尾巴犹然搭在山崖底部。 山崖上本就不多的树木全部搅烂,滚滚而落。 一身暴戾气焰的水蛇,身躯不断加重力道,最后竟是将整座山崖都给挤压得崩断了。 他这才在遮天蔽日的尘土中恢复真身,缓缓下山而去,健步如飞,快若奔雷。 青衣小童并不知道他的一切所作所为,全部落在了两人眼中,在百里之外的一处山头,儒衫老人临风而立,手里托着一方老蛟酣眠、呼声如累的砚台,正是黄庭国的老侍郎,或者说是上古蜀国硕果仅存的蛟龙之属。 老蛟先得了文圣的掌心金字后,又跟大骊国师达成了一桩秘密盟约,将那位少年皮囊的崔瀺送到大隋境内后,老人就开始返身在黄庭国境内,悄悄捕捉一切蛟龙孽种,全部拘在砚台内,他当真是以大神通刮地三尺,入水千丈,除去崔瀺亲手抓获的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如今砚台内,又多出了十余条小物,游曳其中。 青衣小童判定那宫装‘妇’人最少九境,甚至有可能已经是十境的通天大佬,好在这个可能‘性’并不大。 浩然天下的妖物,能否跻身十境,是一道巨大的风水岭,丝毫不弱于人族修士破开十境瓶颈的难度。这意味着已经被这座天下的大道所认可,何其艰难?其中需要多大的机缘和磨砺,可想而知。 所以那条身份隐蔽的老蛟,寒食江水神的父亲,十境修为,已经足够媲美十一境的修士实力。 陈平安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但是危机临头,不耽误他的蓄势待发,听到男人的称赞后,没有任何掉以轻心,只是客套回答道:“谢过先生美言。” 男人小口喝着酒,一语道破天机,“公子你这长生桥,断得有些可惜了,想要修补,难如登天,不如另辟蹊径,干脆重建一座……” 说到这里,男人咦了一声,似乎有些惊讶,思量片刻,瞥了眼少年‘腿’上的那本书籍,笑道:“好吧,真是无巧不成书。” 男人缓缓起身,就这么离去,走到崖‘洞’外,宫装‘妇’人已经默然前行带路。 男人转头看了眼客栈上的雪人,笑了笑,感慨道:“无巧不成书啊。” 风雪之中,男‘女’继续赶路,宫装‘妇’人没有转头,毕恭毕敬道:“白老爷,此次偶遇,难道是两边圣人的‘阴’谋?” 男人摇头道:“此次远游散心,无‘欲’无求,我很小心隐藏痕迹了,不曾惊扰到任何势力,如果这样还要算计于我,那我……” 宫装‘妇’人帷帽下的容颜,祸国殃民,眼神炙热。 不料男人叹息一声,“又能如何呢。” 一场大雪。 天地白茫茫,干干净净的。 在栈道走出三四里路程后,被尊称为白老爷的男人,停下脚步,仰头望向天幕,神‘色’寂寥。 宫装‘妇’人只得跟着停下脚步,发现男人没有挪步的迹象,小心翼翼喊了一声,“白老爷?” 男人始终望向天空,轻声道:“树‘欲’静而风不止,你说你自幼生长于浩然天下,为什么要惺惺念念想着走过倒悬山?若是思乡心切,想着落叶归根,这很合情合理,可你的根子就在这里啊,到底图什么呢?天下浩劫,十室九空,很好玩吗?” 宫装‘妇’人吓得魂飞魄散,转身跪倒在地,伏地不起,如果居高临下望去,她那副妖娆身段,如山峦起伏,她颤声道:“白老爷饶命!” 男人置若罔闻,自问自答道:“我觉得不好玩,一点都不有趣。” 宫装‘妇’人畏惧至极,一咬牙,瞬间爆发出搬山倒海一般的磅礴气机。 下一刻,栈道之上,出现了一头大如山头的八尾巨狐,通体雪白,攀附在峭壁之上,疯狂向山顶攀援而去,试图远离这个男人。 男人无动于衷,轻轻喊出一个名字,“青婴。” 砰然一声,一团鲜血如暴雨洒落山崖,竟是一根狐狸尾巴当场爆炸开来。 无数鹅‘毛’大雪被鲜血浸染,男人所立栈道附近的这一片天地,变成了一场诡谲恐怖的猩红大雪。 相传世间曾经有无数妖物作祟各座天下,‘乱’象纷纷,凡人皆不知姓名,束手无策,哀鸿遍野,后世有道德圣人铸大鼎铭刻万妖姓名、记载其渊源来历,之后命人仿造千余座大鼎,放于各洲各座大山之巅,以供山下之人记诵,凡俗夫子不惜涉险登山,经此历练,是为山上修士之发轫。 第二百零九章 无聊透顶 清晨时分,三人动身赶路,迎着风雪,前头带路的陈平安走完一段拳桩,突然停下脚步。 粉裙女童轻声问道:“老爷是在想念谁?” 青衣小童懒洋洋道:“这鬼天气,老爷可能是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拉屎呢,最少不会让屁股冻着。” 粉裙女童气愤道:“恶心!” 青衣小童叹气道:“忠言逆耳啊。” ———— 道士名士两风流的南涧国,今年格外热闹,一场浩大的盛典刚刚拉下帷幕。 南涧国边境,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岳后方,山林之间,小径幽深,有年轻道姑缓缓而行,手里拎着一根翠绿竹枝,手指轻轻拧转,她身后跟随一头灵动神异的白色麋鹿。 一位悬佩长剑的白衣男子与她并肩而行,神色落寞。 她无奈道:“早就跟你说过不止一次,不是你只有下五境修为,我就一定不喜欢,但也不是你有了上五境修为,我就一定喜欢你。魏晋,我跟你,真的没有可能,你为何就是不愿死心?不然你告诉我,如何才能死心?” 要一位潜心修道的道姑说出这么直白赤裸的言语,看来那名男子着实对她纠缠不清,让她有些恼了。 男子正是风雪庙神仙台的天才剑修,魏晋。 山上修行之人,所谓的天才,其实也分三六九等,如此年轻的十一境剑修,魏晋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等,破境速度,远超同辈。 魏晋神色萎靡,哪里像是一个刚刚破开十境门槛的风流人物,苦笑道:“是因为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比如说你们宗门里那个师叔?” 年轻道姑停下脚步,转头望向这个已是名动一洲的风雪庙剑修,气笑道:“魏晋,你怎么如此不可理喻!” 魏晋虽然面无表情,可心中有些委屈,又不知如何解释和挽回,一时间便保持沉默,哪怕是如此心灰意冷的魏晋,衣衫褶皱,在外人眼中,不管他随随便便站在何处,依旧是天底下最有朝气的一把剑。 只可惜这个外人,不包括魏晋眼前的年轻道姑。 剑心澄澈净如琉璃,不一定就真的通晓熟稔人情世故,尤其是情爱一事,本就是天底下最不讲道理的事情,更是让人懊恼。 魏晋轻声道:“贺小凉,我最后只问你一个问题。” 她点头道:“你问便是。” 魏晋犹豫片刻,视线转向别处,嗓音沙哑道:“你最讲缘分,那么如果有一天,你终于遇上与你有缘的人物,哪怕你内心并不喜欢他,会不会为了所谓的大道,依旧选择跟他成为道侣?” 万籁寂静。 仿佛就连天地间无形的缕缕清风,都在这一刻凝固。 年轻道姑微笑道:“会。” 魏晋眼神彻底黯淡,依旧不去看这位一见钟情的女子,红着眼睛,“哪怕你和他成了世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可是你会不开心的,贺小凉,我不骗你,我不希望看到你不开心的样子。” 年轻道姑轻轻叹息一声,虽然流露出一丝伤感,可道心依旧坚若磐石,“魏晋,哪怕真有那么一天,我会过得不如人意,可是我绝对不会反悔,更不会转过头来喜欢你魏晋。” 魏晋喃喃道:“这样吗?” 年轻道姑转身离去。 魏晋久久不愿挪步,她不后悔,可是他已经后悔了,后悔不该问出这个伤人伤己的蠢问题。 一名年轻道人从密林深处走出,身旁有一青一红两尾大鱼在空中游曳。 魏晋收回视线,在道姑贺小凉走远之后,才敢凝望她愈行愈远的背影。 他不去看那个东宝瓶洲当代金童玉女里的金童,冷声道:“你敢说一个字,我就敢出剑杀人。” 年轻道人虽然对这位十一境剑修有些忌惮,可这座山林就位于宗门后山,他相信魏晋一言不合就敢拔剑杀人,只是道人完全不信自己会死,所以他嗤笑道:“风雪庙的十一境剑修,就能在我们神诰宗逞凶?” 宗这个字眼,年轻道人格外咬字加重几分。 宝瓶洲有道家三宗,其中又以南涧国神诰宗为尊,是一洲道统的居中主香。上次跟随贺小凉联袂下山,去往大骊王朝的那座骊珠洞天,一路北上,所到之处,无论是世俗的帝王君主,还是各国真君、陆地神仙,无一例外,都对他和贺小凉这一对金童玉女,以礼相待,丝毫不敢怠慢。 神诰宗位于南涧国边境,独占七十二福地之一的清潭福地,宗主祁真,身兼四国真君头衔,道法通天,是东宝瓶洲屈指可数的真正神仙,神诰宗虽是他们这一脉道统的下宗,但是祁真哪怕去往位于中土神洲的那座道统正宗,依然毫无疑问是一等一的重要角色。 而这位金童,恰好就是宗主祁真的关门弟子。 而同门师姐贺小凉,师从于玄符真人,这位与世无争的前辈真人不同于掌门师弟祁真,只收取了贺小凉一人为徒,当初贺小凉刚刚进入神诰宗,声名不显,天赋不显,身世不显,唯有玄符真人一眼相中了她,事后证明所有人都看错了,只有玄符真人抓到了一块绝世璞玉,甚至无需他这个师父如何雕琢,福运深厚的贺小凉就迅速崛起,破境之快,机缘之好,让宗门上下瞠目结舌。 而东宝瓶洲的金童玉女,结为道侣的可能性极大,哪怕不在同一座宗门,也不例外,各自宗门往往乐见其成。 像他和贺小凉这样师出同门的金童玉女,在东宝瓶洲近千年的历史上,连同他们两人在内,只出现过三次,全部成为了联袂跻身上五境的大道眷侣。 所以他不想自己成为第一个例外。 魏晋转头望向那个年轻道人,突然有些意态阑珊,“你没资格让我出剑,你师父祁真还差不多。” 十一境的剑修,战力完全能够等同于兵家之外的十二境练气士,这是常识。 更何况神诰宗的宗主,卡在十一境巅峰已经很多年,今年之所以召开庆典,就是为了庆贺他终于破境,所以魏晋和宗主祁真,都是各自破境没多久的练气士,两人若是换个地方打擂台,胜负还真不好说。 不过这是神诰宗的地盘,各种阵法层出不穷,又是一方真君地界,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祁真,绝不可以视为普通的十二境初期修士。 年轻道人笑道:“没资格,又怎样?” 这句话,对于再一次被道姑贺小凉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的魏晋而言,真是伤人至极。 于是魏晋淡然道:“接好。” 年轻道人根本无法看清楚魏晋拔剑,一缕长不过寸余的剑气就在他头顶劈下。 眼看着就要失去一张保命符的年轻道人,看到一只白皙如玉的温润手掌,伸到了他头顶,替他抓住了那缕裂空而至的恐怖剑气。 然后空中泛起一点血腥气,与这座静谧祥和的山林格格不入。 魏晋看了一眼那位不速之客,松开剑柄,缓缓离去,只是撂下了一句话,“好自为之。” 一位面如冠玉的道士站在神诰宗金童身前,收起那只挡下魏晋剑气的手掌,手心伤口,深可见骨。 道士温声道:“向道之人,修心还来不及,何必逞口舌之快。” 那位道统金童恭敬道:“师叔,我知道错了。” 那位玉树临风的俊逸道士笑着教训道:“知错就改,可别嘴上认错就行了。” 身边两尾大鱼游曳的年轻道人赧颜道:“师叔,真知道错啦,我一定改。” 被称为师叔的道人,其实年纪不大,看着还不到而立之年,微笑道:“你要不愿意改,师叔也没办法啊,谁让你师父是我的掌门师兄。” 那金童一阵头大,他就怕师叔这个样子跟人说话,事实上便是宗主祁真,恐怕都要发虚。 他立即苦着脸道:“师叔,我这就去抄写一部青词绿章。” 道人点点头,“可以抄录,三天后交给我。” 金童可怜兮兮地快步离开,明摆着是三天三夜才对,苦哉苦哉。 道人一步跨出,瞬间来到了一座荷塘畔,站在了道姑贺小凉身边,直截了当问道:“大道,经常与风俗世情相悖,毕竟这里是浩然天下,你可想好了?” 贺小凉伸手轻轻拍着白鹿的柔软背脊,点头道:“师叔,我想好了。” 年轻道姑脸色黯然。 道人望着一池塘绿意浓郁的荷叶,寒冬时节,山外早已冻杀无数荷叶,这里依旧一株株亭亭玉立,宛如盛夏光景,他轻声道:“真到了那一步,师叔会站在你身边。” 贺小凉非但没有任何感激涕零,反而感慨道:“大道真无情。” 道人嗯了一声,“确实如此。你能有此想,于修行是好事。” 他之所以站在她贺小凉这边,选择站在师兄玄符真人的对立面,不是他觉得贺小凉可怜,而是他站在了大道之上,恰好贺小凉位于这条大道而已,如果有一天这对师徒颠倒位置,他一样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贺小凉收起那点思绪,笑问道:“师叔,那个我们戏称为陆小师叔的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他可是在南涧国边境滞留将近一年了。” 道人摇头道:“我算不出那人的根脚,既然他愿意称呼我为师兄,我下棋又输给了他,就只好随他了。我只算出他在骊珠洞天,是那个死局的那个死结,但是齐静春的做法出人意料,让他到最后仍是没有机会出手,以及他跟神诰宗上边的正宗有些渊源,仅此而已,再多就算不出了。” 哪怕是贺小凉都有些毛骨悚然。 齐静春最后一次出手,虽然很快就被各方圣人遮蔽了天机,但是贺小凉不但亲眼看到过那场大战的开头,还感受到了那场大战的余韵,哪怕等到她有所领悟,已经是大浪拍岸的尾声那点岸边涟漪,就已经让贺小凉倍感震惊,与此同时,更加坚定了贺小凉的向道之心。 天下如此之广大,高人如此之巍峨,我贺小凉为何不自己走到那里去瞧一瞧? 道人微笑道:“不用多想什么,水落自然石出。” 之后这位在一洲之地都算辈分极高的道人,缓缓行走于荷塘岸边,悠然思量。 道人思量着世间最天经地义的一些事情,比如为何会下雨,为何会以人为尊,为何会有阴晴圆缺,为何会有洞天福地,诸如此类,这些被所有人习以为常的无聊事情,之所以无聊,就在于你如果跟人聊这些,会没得聊。 贺小凉遥遥望去,自叹不如。 无关境界差距,无关辈分差距。 而在于那位年纪轻轻的师叔,早早走到了大道远处,让人难以望其项背,所以就会自惭形秽。 ———— 在街边酒肆买过了一壶酒,魏晋倒了些在手心,那头白色毛驴低头喝得飞快,好在这里的老百姓都是见过大世面的,别说是毛驴喝酒了,就算是毛驴开口说话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魏晋缩回手,开始自己喝着酒,离开酒肆,漫无目的地随意行走,毛驴就屁颠屁颠跟在他后头。 走出那座位于神诰宗山脚的城镇后,从来只把自己当江湖人的魏晋,依然不愿御剑飞行,把自己喝得醉醺醺,摇摇晃晃坐在毛驴背上,任由它驮着自己随意逛荡。 山山水水,重重复复。 最后来到了南涧国的国都丰阳,魏晋如常人一样,在城门口递交了关牒,这才得以牵驴入城。 满身酒气的魏晋使劲想了想,记得自己在丰阳有个对脾气的江湖朋友,在七八年前有过一场结伴游历,那人好像说过自己是丰阳城内一个大门派的掌门之子,魏晋便问路去往那座名为雄风帮的门派,魏晋记得当时那人还自嘲来着,说他祖上真没学问,取了这么个不讲究的帮派名称,魏晋就安慰他,说宝瓶洲南边有个很大的仙家府邸,传承千年,底蕴深厚,雄踞一方,势力堪比一国,却被开山祖师爷取了个名字,叫无敌神拳帮,那才叫可怜,每逢盛会,神仙扎堆,门下弟子个个觉得了无生趣。 魏晋缓缓前行,街旁有个算命摊子,一位身穿道袍头戴道冠的年轻道士,生意冷清,正趴在桌子上,对着一个流着鼻涕、手拿糖葫芦的小孩说教,“这个世道很糟糕,但是你不能因为这样,就觉得那些与人为善、愿意吃亏的好人,是傻子。” 那道人加重语气道:“其实你才是傻子,知道不?” 面无表情的孩子抽了抽鼻子,原本青龙出洞的两条鼻涕返回洞府大半,然后舔了口糖葫芦。 道人有些焦急,“跟你说正事呢,吃什么糖葫芦。” 孩子依然无动于衷,歪着脑袋吃糖葫芦。 年轻道人语重心长道:“唉,你这崽子,真是没有慧根,贫道好心好意帮你算了一卦,明明算出你跟邻居小姑娘是天作之合,贫道都不收你铜钱了,这还不够仗义?你咋就不知道感恩呢?一串糖葫芦而已,值得了几文钱?还比不上一个未来媳妇?” 第二百一十章 生日快乐 宝瓶洲向来喜欢以观湖书院划分南北。.。 北方多蛮夷,南方皆教化。 南人瞧不起北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怕是北方的大隋文豪,面对南涧国的士子雅士,都是要自认矮人一头的。故而南方世族高‘门’,以嫁入北方为耻。 临近年关,南方一处喧闹集市上,有光脚的中年僧人托钵而行,面容方正刚毅,缓缓而行。 有杂耍艺人使出浑身解数,博得阵阵喝彩声,僧人看到一根木桩子拴着一只小猴儿,干瘦干瘦,故而显得眼睛极大。 僧人蹲下身,掏出半块生硬干饼,掰碎一点,放在手心,伸向枯瘦小猴。 它却被僧人的善举给惊吓到了,惊慌失措地向后逃窜,铁链被瞬间绷直,一个反弹,满身鞭痕的小猴子顿时摔倒在地,身躯蜷缩,细细呜咽起来。 僧人轻轻将掰碎的干饼,放在木桩附近,将剩余半块干饼又掰碎一半,零零散散放在地上,然后又把铁钵放下,这才起身向后退去,最后盘‘腿’坐在距离木桩隔着三四步的地方,开始闭目,嘴‘唇’微动,默诵经文戒律。 行也修行,坐也修行,万里迢迢,一直苦行。 饥寒‘交’迫的小猴子委实是饿惨了,在僧人坐定后,怯生生望着他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去抓住一块碎饼,退回原地低头啃掉后,眼见着僧人无动于衷,便愈发胆子大了,再偷吃了一块,如此反复,无意间发现铁钵内竟有些清水,便去喝了口,隆冬时节,钵内清水竟然有些温暖,这让小猴子有些舒坦,更加不怕那僧人了,大眼睛直愣愣望向那个光脚光头的家伙,仿佛充满了费解。 僧人念完一段经文后,睁眼起身,小猴子便又躲避起来,僧人只是弯腰拿回铁钵,就此离去。 小猴子扶着木桩子,望向僧人的背影,很快消失于拥挤的人海。 它破天荒打了个轻轻的饱嗝,伸手挠了挠干瘦无‘肉’的脸颊,眨着大眼睛。 光脚僧人低头行走于人山人海之中,便是被路人撞了肩膀,也从不抬头,反而右手在‘胸’前行礼,微微点头后,继续前行。 集市上有个疯疯癫癫的老人,眉发打结,邋里邋遢,衣衫褴褛,只要他遇上稚童,不管孩子们的长辈是富贵还是贫穷,都要凑过去询问一个同样问题,大多数老百姓对此见怪不怪,多是牵着孩子加快步伐离去,也有一些会笑骂几句,一些个脾气不太好的青壮汉子,还会朝老疯子推搡几下,从头到尾,老疯子都只是重复那个古怪问题。 “你家孩子取名了没有?” 有对老人知根知底的一群年轻‘浪’‘荡’子,堵住老人,其中有人一脸坏笑问道:“我家有小孩儿还未取名,你要如何?” 老人顿时眉开眼笑,高兴得手足舞蹈起来,说道:“我来取,我来取名,这次我一定取个好名字……” “取你大爷!”老人被那年轻人一脚踹在腹部,踹了个后仰倒地,老人在地上抱着肚子打滚。 有托钵僧人蹲下身,搀扶老人起身,那群‘浪’‘荡’子哄笑着离去。 老人被扶起身后,伸手死死攥住僧人的手臂,对着僧人依旧问了那个极其不敬的问题,“你家孩子取名了没有?” 中年僧人看着痴呆老人,摇摇头,帮老人拍去尘土,这才继续前行。 老人依旧在集市上自讨苦吃,挨了无数的白眼和谩骂。 夕阳西下,僧人托钵乞食,七户之后不再化缘,铁钵内食物寥寥,想要一个温饱都难。 僧人由北入城,由南出城,路上行人如织,僧人低头而行,若是遇见小虫子,便捡起放于道旁无人处。 最后看到一座荒废已久的古庙,僧人在‘门’外单手行礼,缓缓走入。 在大殿外的檐下廊道,吃过了钵内食物,僧人开始盘‘腿’而坐,继续修行。 暮‘色’中,老疯子踉跄归来,看也不看僧人,直奔大殿,倒在一堆茅草上,卷起一块破碎不堪的单薄被褥,尽量遮住手脚,呼呼大睡。 一夜无事。 喜欢给人瞎取名字的糟老头子,在正午时分才睡醒,醒了之后就离开破庙,往城里的人堆凑,对于那个中年僧人,老人根本视而不见。一开始不是没人猜测,老疯子会不会是‘性’情古怪的奇人异士,后来才发现根本就是个老废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打疼了会哭喊,打重了会流血,到最后就只有一些游手好闲的‘浪’‘荡’子,才乐意拿老人逗乐。 老人住在这座荒废破庙里,已经很多年了。 接下来小半年,日复一日,僧人就在这里暂住,偶尔会与老人一起去往城内,托钵化缘,也偶尔会与老人一同出城,返回住处。两人一直没有言语‘交’流,甚至就连眼神‘交’汇都极少,每次老疯子见着僧人,都一脸茫然,记不得什么。 这一夜大雨滂沱,电闪雷鸣。 疾风骤雨之中,估计就连近在咫尺的呼喊声都听不真切。 缩在茅草铺子上的老人,每次雷声响起就会惊吓得打颤一下,熟睡之中的老人,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还是起了做噩梦,双手握拳,身体紧绷,不断重复呢喃:“是爷爷取名字不好,是爷爷害了你,是爷爷害了你啊。” 那张干枯苍老的脸庞,早已没有任何泪水可流,但是偏偏显得格外撕心裂肺。 随着急促雷声变得断断续续,虽然雨水依旧密集,声势骇人,可是老人的自言自语已经淡去。 可就在老人彻底陷入沉睡之际,僧人弯曲手指,轻轻一叩。 咚! 如木鱼声响彻古庙。 如‘春’雷响起于廊下。 老人打了个‘激’灵,猛然坐起身,环顾四周后,先是茫然,然后释然,最后悲苦,站起身,向大殿外走去,衣衫褴褛的矮小老人,行走之间,气势凶悍,如同下山虎、过江龙。只是气势虽然惊人,老人的体魄仍是孱弱至极。 虎死不倒架而已。 老人走出庙外,仰头望去,久久无言,最后只剩下怅然。 僧人轻声道:“有情皆苦。” 老人看也不看僧人,嗤笑道:“苦什么苦!老子乐意!当绝情寡‘欲’的仙人,怎么就逍遥了?狗屁的长生久视,一个个高高在上,只记得仙,忘了人……哈哈,老百姓做人忘本要天打雷劈,神仙忘了本才算真神仙,可笑真可笑……” 中年僧人又道:“众生皆苦。” 老人沉默,盘‘腿’而坐,双拳紧握撑在膝盖上,自嘲道:“恍若隔世。” 拂晓时分,不知何时睡去的老人猛然惊醒,再次眼神浑浊,然后继续他浑浑噩噩的一天。 就这样过去一个月有余,在一个中秋月圆夜,老人终于恢复清醒,只是这一次整个人的‘精’神气,已经大不如前,垂垂老矣。 他跟僧人一起坐在檐下廊道,望向那轮明月,老人自说自话,“我孙儿很聪明,是天底下最聪明的读书种子,只可惜姓了崔,已是不幸,遇上我这么个爷爷,更是不幸,不该这样的,不该这样的……” 中年僧人寂然无声。 宝瓶洲崔氏曾有人言:有庙无僧风扫地,有香无火月点灯。 入冬后,大雪纷纷,老人睡在庙内,牙齿打架,脸‘色’铁青,像是要熬不过这个寒冬,僧人托钵进入,递给老人一只温热干饼,老人怔怔接过手后,猛然丢在地上,眼神恢复些许清明,然后看着那个重新捡起干饼的僧人,再度伸手递过干饼,老人摇头道:“我活着只想见孙儿一面,要不然我死不瞑目,这口气我咽不下,断不掉!我要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是爷爷对不起他……我不能疯,我要清醒,和尚你救我!” 老人一把手死死攥紧僧人手臂,“和尚,只要你让我清醒见着孙儿,我便是给你当牛做马都无妨……我这就给你磕头,这就给你当徒弟!对对对,你这和尚神通广大,一定可以帮我脱离苦海……” 这一次清醒过来的老人,‘精’神气已经枯如朽木,出现了油尽灯枯的迹象,意识也不再清晰。 僧人淡然道:“如何都放不下执念?就算你见着了他,事已至此,又能如何?” 老人神‘色’悲苦,“如何放得下?又不是我一人的事情,放不下的,这辈子都放不下的。” 中年僧人想了想,“既然放不下,那就先拿起来。” 老人痴痴问道:“如何拿?” 僧人答道:“去大骊。” 老人点头道:“对对,我那孙儿就在大骊。” 僧人摇头道:“你孙儿在大隋,但是你孙儿的先生在大骊龙泉县。” 老人陷入惶恐,身形向后退去,抵住墙壁,使劲摇头道:“我不要见文圣……” 片刻之后,老人蓦然大怒,“你若想害我,打死我便是,你若是想害我孙儿,我就一拳打烂你金身!便是你家佛祖来了,我一样出拳!” 言语落地,老人挣扎着站起身,气势之刚猛雄壮,竟是不输骊珠‘洞’天中‘交’手的那两位纯粹武人。 但也仅是剩下点虚张声势的气势了。 僧人脸‘色’平静,低头凝视着手中铁钵,钵内有清水微漾,“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 老人皱眉道:“秃驴,莫要跟老夫打机锋!” 僧人转过头,轻轻抬了抬铁钵,“这是你家孙子最有意思的地方,他看到了‘小’,贫僧觉得可以跟他的先生说道说道。” 老人眼神坚决,“和尚你所谋甚大,老夫绝不会答应你。” 僧人叹息一声,“无根之草。” 僧人就这么起身离去。 老人抓紧时间盘‘腿’而坐,开始呼吸吐纳,一身原本枯死肌肤,缓缓金光熠熠生辉。 然后他在手心以手指刻下“大骊龙泉县”五字,血‘肉’模糊,不断告诉自己,“去往此地,必须去往此地,只看不说,不问不做”,心湖‘激’‘荡’,铭刻心声。 老人回到庙内,倒头就睡。 庙外大雪愈烈,只是阵阵寒气刚刚‘逼’近庙‘门’,就自动消融。 陈平安这次不经由野夫关进入大骊国境,走出那条栈道和山谷之后,陈平安三人遇到了一队精骑。 风雪茫茫,双方对峙。 那支大骊边境精锐,原本大多已经默然拨转马头,但是突然间一骑冲出,疾驰到陈平安身边,是一张年轻坚毅的脸庞,充满了警备和审视,这名大骊边关斥候的眼眸深处,还有一抹陈平安当时不理解的毅然决然。 当这一骑突兀而出,其余袍泽亦是咬牙跟上,一时间雪屑四溅,扑面而来。 陈平安用大骊官话喊道:“我们是龙泉县人氏,从黄庭国返回,由牛栅栏入关。” 与此同时,陈平安从怀中掏出龙泉县衙颁发的通关文牒,游学千万里,盖满了各国各地各关隘的官印,眼见着那名骑卒要翻身下马,陈平安三步作一步,小跑上前,伸手高高递过去,骑卒愈发身体紧绷,一整队斥候俱是瞳孔微缩,如临大敌。 那名斥候弯腰接过了关牒,仔细浏览之后,蓦然笑容灿烂起来,原本紧紧握住刀柄的那只手,在背后悄悄打了个安全的行伍手势,骑卒仍是执意下马,递还文牒,在陈平安小心翼翼收起后,年轻骑卒笑道:“这么糟糕的天气,若是遇上麻烦,可以去我们烽燧暂住休整,备好食物,等到风雪小一些,再赶路不迟。” 陈平安停下脚步,伸手一左一右拍了拍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的脑袋,然后伸手指向那座大山,他笑望向那座名为落魄山的大山头,这次陈平安可笑得一点都不含蓄,“到家了!我家!” 瞧见了自家的山头后,陈平安就开始撒腿狂奔,不再管什么走桩立桩,没有半点近乡情怯的多愁善感。陈平安只管埋头奔跑,占据着大半背篓的一袋袋土壤,层层叠叠,随着肩头的起伏不定,窸窸窣窣作响。 第二百一十一章 姥爷 一大两小走下山,返回小镇,青衣小童见识过了落魄山和竹楼的富贵气象,觉得入乡随俗也不错,同时对家乡的眷念浅淡了一些,喜气洋洋道:“老爷,接下来咱们去哪?泥瓶巷祖宅?老爷,不然咱们把整条泥瓶巷买下来吧,如果老爷手头紧,没关系啊,我有钱!大钱不敢夸口,那些家当折算成金子银子的话,茫茫多哇,老爷可以拿蛇胆石来换,普通的就成!” 陈平安笑道:“买下泥瓶巷做什么?没这么糟践银子的。” 青衣小童不太服气,倒是没敢跟陈平安顶嘴,总觉得自己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精明得很,自个儿还不是冲着蛇胆石去的? 看到青衣小童吃瘪,粉裙女童有些开心,她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想着到了泥瓶巷,就帮老爷把祖宅拾掇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到了由溪升河的龙须河沿岸,陈平安给他们说了些之前关于这条溪水的故事,青衣小童听得心不在焉,猛然睁眼怒视河水某处,一跃而去,青衣小童虽然没有现出凶悍真身,可一手驭水神通,施展得颇有章法。 每次出拳击中河面后,就跟凿井似的,打出一个个河水激荡的巨大旋涡,原本一条缓缓流淌的祥和河水,给折腾得翻覆无常,青衣小童在河面上如履平地,像是在追逐隐匿于河底的某物,嘴上嚷嚷着:“不长眼的虾兵蟹将,也敢觊觎大爷我的美貌?!” 陈平安没有阻止,一来青衣小童的出手毫无征兆,已经来不及,二来因为离开小镇之前,有次他在岸边走桩,确实发现河中好像有东西凝视着自己,让他感到一阵后背心发凉,透着股让人不舒服的阴沉气息,只是当时陈平安刚刚练拳,不敢刨根问底,只能敬而远之。 再次见识到青衣小童的暴戾脾气,粉裙女童有些头疼,小声提醒陈平安,“老爷,大骊朝廷有对这条龙须河敕封神灵吗?比如河婆河伯什么的,如果品秩更高的河神,咱们可别这么不依不饶的,书上说过,县官不如现管,书上还说,远亲不如近邻……” 这还真把陈平安问住了,环顾四周后,认真想了想,“如果是河神,应该得有祠庙吧,一路走来,好像没看到。” 陈平安心中微微叹息,想起背篓里一块竹简上,自己亲手篆刻的“欲速则不达”,便决定放弃这种没头没脑的旁敲侧击,对那个愈战愈勇的青衣小童喊道:“回来!” 遥远河面上大打出手的青衣小童,从袖中掠出一阵阵法宝飞掠带起的流光溢彩,大笑道:“老爷,稍等片刻,就一会儿,我马上就可以逮住这条滑不溜秋的小泥鳅!跟我比拼水战功夫,真是……哎呦,还有点家当的意思啊,这件法宝品相不错啊,可惜大爷只要沾着水,就天生一副横练无敌的体魄,臭八婆,你这点本事根本不够看啊,哇哈哈,抓住你后,就把你往我家老爷床上一丢,保准蛇胆石到手!” 青衣小童和那河底阴物打得有来有往,双方法宝迭出,龙须河上宝光熠熠,当然这是青衣小童心存戏耍的缘故,否则以他的强横体魄和不俗修为,哪怕不用出真身,一样能够以蛮力重创对手。 片刻之后,青衣小童转身一路小跑向陈平安,手里倒拽着一大把……黑色长发? 到了临近陈平安和粉裙女童的岸边,青衣小童松开手,得意洋洋道:“老爷,这婆娘长得不错,臀儿滚圆,一个能有傻妞儿两个大呢,不如收了当丫鬟吧?” 粉裙女童满脸涨红,羞愤难当。 青衣小童脚边的河面上,露出一颗脑袋和一段白皙脖颈,这位妇人模样的河水阴神,面目丰腴,神色楚楚可怜,一头鸦青色瀑布头发,铺散在水面上,随着剧烈晃荡的河水荡漾摇曳。 见着了陈平安,好像个子稍高了一点,穷酸依旧,就是不知怎的祖坟冒青烟,竟然收拢了青衣小童这么厉害的喽啰,妇人眼神晦暗不明,迅速收敛复杂思绪,微微垂下头,泫然欲泣道:“我是龙须河新晋河神,按例需要巡查所有途径河岸的各路人等,职责所在,若是无意冒犯了各位,还望三位神仙手下留情,莫要跟我一般见识。” 陈平安让青衣小童赶紧上岸,对这位面孔陌生的龙须河神抱拳道歉道:“是我们冒犯了河神夫人。我叫陈平安,就是龙泉本地人,不知河神夫人是何方人士?” 妇人眼神闪过一抹古怪,很快怯生生道:“既然当了一方山水神灵,就必须斩断俗缘,这跟僧不言名道不言寿,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公子莫要询问我的来历了。总之我不但没有害人之心,反而还会庇护这条龙须河的一河水运。” 青衣小童勃然大怒,“给脸不要脸是吧,欺负我家老爷好说话是吧?” 陈平安伸手按住青衣小童的脑袋,不让他重返水中跟一位堂堂河神撕破脸皮,对着妇人点头笑道:“有劳河神夫人了。” 妇人连忙抬起一截白藕似的手臂,摆手道:“不敢当不敢当。这次是不打不相识,陈公子无需多心,以后若是有事,公子让人到河边知会一声,我一定不会推脱。” 陈平安不再跟那位河神继续生硬地客套寒暄,这本就不是他的强项,而且对方口口声声陈公子,让陈平安浑身不自在,就带着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快步离去,很快就走近了那座河畔的铁匠铺子,陈平安犹豫是去跟圣人阮邛和阮姑娘打声招呼问个好,还是先回小镇泥瓶巷。 从河婆升为河神却无祠庙香火的妇人,缓缓潜入河水底,眼神阴森,满脸怒火,一脚踩死一只河底烂泥里的老王八,又补上一脚,踩得龟壳粉碎才罢休,心性不定的妇人随即有些后悔,磨盘大小的老王八,已经活了小两百年,加上如今骊珠洞天四散流溢,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一律雨露均沾,已经给老王八生出一丝灵性,说不定两三百年后,只要它成功开窍,就会成为妇人手底下的一员可用之兵。 妇人哀叹一声,弯腰对着那堆破碎龟甲,“你要怪就怪那个姓陈的小泥腿子,是他牵累了你,他才是罪魁祸首。陈公子,我呸!克死了爹娘的小王八蛋,跟你才是一路货色,怎么不干脆死在游学路上,给人踩得稀巴烂……” 妇人心中恨极了泥瓶巷少年,骂骂咧咧,身形曼妙地行走于水底,身后拖曳着长达一丈有余的青丝,如同豪阀贵妇的漫长裙摆。她不知不觉往下游逛荡而去,等到她回过神,已经来到龙须河和铁符江的交界处,脚底下就是疾坠而落的迅猛瀑布。 吓得她掉头就跑。 这一年当中,龙泉郡热闹纷纷,无数妖怪精魅从四面八方涌入,希冀着能够在此修行,汲取灵气。如果说她这个龙须河神,最多只是趁火打劫,跟妖物讨要一些过路费,给孙子帮着积攒点家底罢了,那么下边铁符江里头的那位凶神煞星,正儿八经的大江正神,真是好大的杀心好重的杀性,死在她手底下的野修散修,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奇怪的是大骊朝廷和龙泉郡府,对此从不过问半句,让妇人好生羡慕,于是愈发惦念起那座迟迟不来的河神庙了。 铁匠铺那边,陈平安正犹豫不决要不要登门,却看到石拱桥那个方向,出现一位青衣少女的身影。 她瞧见了他,确定无误是他后,她便停下脚步片刻,这才加快脚步。 陈平安带着两个小家伙迎向她,笑着远远打招呼道:“阮姑娘!” 阮秀一个唉字应声,小跑向陈平安,站定后,柔声道:“回来了啊。” 陈平安点头道:“回了!” 一时间两两无言语。 青衣小童瞪大眼睛。 哇,不愧是风雪庙圣人的女儿,长得真是俊。 可惜可惜,就是人不可貌相,好像脾气不是很好,极有可能一言不合就打死自己,要不然自己肯定要喊一声夫人了。 粉裙女童眨着眼眸,充满好奇和仰慕,心想着自己长大以后,也要长得像眼前这位柔柔弱弱的青衣姐姐。阮秀率先打破沉默,微笑道:“先去铺子喝口热水,然后放在我家那边的东西,我帮你一起搬回泥瓶巷?” 陈平安嗯了一声。 之后阮秀说着小镇的琐碎事情,说泥瓶巷那栋不知主人是谁的屋子,她已经帮着修缮好了。只是草头铺子和压岁铺子的生意,不是太好,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些愧疚和难为情。她还自作主张地把陈平安邻居家的那笼母鸡和鸡崽儿,带回铁匠铺子这边养着,但是不小心给野猫叼走了两只,阮秀说起这个,就更加失落。把陈平安给乐呵得不行,赶紧安慰她,这才多大点的事啊,哪里需要上心,赶明儿杀了老母鸡炖锅鸡汤都成,他如今饭菜手艺大涨,肯定好吃。把阮秀给急坏了,说不能杀不能杀,它们乖得很,大大小小的,如今还都有了名字呢。 陈平安笑得合不拢嘴。 这才晓得是陈平安故意使坏,性情温婉的秀秀姑娘,轻轻瞪了他一眼。 青衣小童这才恍然大悟,敢情老爷一开始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这位姐姐哪里脾气差了?! 亏大了,青衣小童觉得这颗失之交臂的蛇胆石,别说撒泼打滚上吊投水,就算偷也要偷到手,要不然心气难平! 走入那座井然有序的铁匠铺子,原本走路飘忽的青衣小童立即吓得脸色雪白,粉裙女童更是躲在陈平安身后。 七口水井。 星罗棋布。 每一口水井,皆有剑气冲霄而去。 哪怕只是多看一眼,就让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觉得双眼生疼,几乎要忍不住刺痛落泪,恨不得现出真身,抵御那些无形的威压和磅礴剑意。瑟瑟发抖的两个小家伙,之前到了龙泉的那种兴奋和激动,立即烟消云散,只觉得这里处处凶险,简直就是一座人间雷池,最是镇压他们这些蛟龙之属的旁支遗种。 直到陈平安让他们俩坐在一栋茅屋前的竹椅上,他和阮秀去不远处那栋黄泥房搬东西,两个小家伙才略松一口气,面面相觑,发现对方额头都是汗水。 青衣小童翘起二郎腿,故作轻松,讥讽道:“傻妞儿,胆小鬼,没出息!” 粉裙女童小声道:“你又好到哪里去了。” 青衣小童双臂环胸,老神在在道:“我这叫示敌以弱,你懂个屁!” 粉裙女童看到一个大步走来的中年汉子,其貌不扬,出于礼貌,她赶紧起身道:“叔叔好,我是老爷陈平安家的婢女。” 汉子点点头,搬了条椅子坐在不远处,望向泥屋那边,脸色不太好看。 青衣小童打量一番,没看出门道,只当是铁匠铺子的青壮劳力,“瞅啥瞅,我可警告你,秀秀姑娘是我家老爷的老相好,你要是敢动歪心思,我就一拳打死……算了,老爷叮嘱我要与人为善,算便宜你了,只是一拳打得你半死!” 汉子脸色愈发难看,没说话。 青衣小童自以为看出一点苗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碍眼的粉裙女童,他探出身,扭过头望着汉子,“你真对我家老爷的未过门夫人,有念想不成?他娘的你多大岁数了,真是气死我了,大爷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真没见过你这么厚颜无耻的腌臜汉子,来来来,咱们过过招,我准许你以大欺小……” 陈平安身后那只空去大半的背篓里,现在已经填入一只沉重的棉布行囊,跟阮秀并肩走来。 看到中年男人后,陈平安恭谨喊了一声阮师傅,汉子根本没搭理。 阮秀笑着喊了一声爹,汉子才闷闷不乐地点了点头。 爹? 青衣小童就像被一个晴天霹雳砸在脑袋上,二话不说就蹦跳起来,跑到中年汉子身前的地面上,扑通一下跪下磕头,“圣人老爷在上,受小的三磕九拜!” 第二百一十二章 思量 总有些人,一眼看到就会心生好感,道理都讲不通。 陈平安看到那位书生之后,走过半条福禄街积攒下来的沉重心绪,一扫而空,捧着陶罐快步上前。 年轻书生笑容和煦,没有站在原地,而是对着陈平安迎面走去,并且率先开口说道:“你就是陈平安吧,我叫李希圣,是宝瓶的大哥。宝瓶在山崖书院寄出的最新一封家书,我已经收到了,我这个当哥哥的,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回报,听说你一直在读书,以后不妨经常来我家,我还算有些藏书,请君自取。” 不但如此,年轻男人从陈平安手中接过陶罐后,还弯腰一拜,“只好大恩不言谢了。” 这让陈平安有些手足无措,只得指着那只陶罐,神色拘谨道:“李公子,陶罐里装着一条过山鲫,是我在回来的路上,在山上找着的,来送给宝瓶。” 李希圣低头看了一眼陶罐里的金色游鱼,在方寸之地犹然优哉游哉,他抬起头,望向陈平安,感慨道:“曾经在先贤笔札中见到过过山鲫的神奇描绘,金色过山鲫,万中无一,没想到这辈子还有亲眼见证的机会,放心,我一定会小心饲养,将来宝瓶回家了,她一定很高兴。” 李希圣这位高门世家子的真诚热忱,让陈平安完全不知如何作答,虽说当时拖着崔东山一起,眼巴巴盯着那群浩浩荡荡的过山鲫,最后瞪得眼睛发酸,好不容易才逮住这条,可不管书上如何记载,不管崔东山说得如何玄妙,对陈平安来说,真谈不上什么珍稀贵重。 只要是陈平安内心认定的亲近人,他就愿意掏心窝。 陈平安实在不擅长热络聊天,挠挠头,告辞一声,就要转身离去。 李希圣连忙喊住陈平安,“怎么不去家里坐一会儿,我今天先带你走一遍,以后就自己来登门看书,我随后会告知门房。” 陈平安摇头道:“下次吧。” 李希圣无奈笑道:“那好歹让我放下了过山鲫,将陶罐还给你吧?” 这次陈平安没客气,点头道:“那我在这里等着。” 李希圣笑道:“稍等片刻,我去去就回。” 他转过身,捧着陶罐一路小跑。 这一刻的年轻男人,不再像那在书上说着道理的圣贤夫子,而是真的很像那位红棉袄小姑娘的大哥。 没过多久,李希圣就捧着陶罐跑回来,两边腋下还夹着好几本书,陈平安接过陶罐后,弯腰放在地上,使劲擦过了双手,这才接过那些书籍,有样学样夹在腋下,最后动作滑稽地拿起陶罐,“我看完就来还书。” 李希圣笑如春风,摆手道:“不用着急还书,慢慢看就是了,它们比宝瓶乖多了,可不会自己跑来跑去。” 李希圣收起玩笑神情,缓缓道:“陈平安,别觉得我邀请你登门看书是客套话,我是真的很希望你多来,宝瓶虽然很聪明,可终究年纪还小,孩子心性,让她在家里安安静静看书,那真是比登天还难。所以这么多年来,感觉家里好像就我一个人在翻书看书,仔细想一想,其实挺没意思的。” 李希圣一口气说了许多心里话。 如果这里有李家人物在场,一定会以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因为这位名声不显的李家大公子,在弟弟李宝箴的衬托下,显得实在太古板无趣了,虽然对谁都和和气气,但是言语极少,沉闷无趣,每天不是躲在书斋埋头研究学问,就是在大宅里独自散步,日出日落也看,风雪明月也看,什么都看,鬼知道这能看出个啥明堂。好在李希圣到底是李家嫡长孙,人缘不差,府上没人会讨厌一位性情随和的未来一家之主,只是比起弟弟李宝箴,不讨喜罢了。 陈平安点头道:“我会来的。” 李希圣嗯了一声,跟少年挥手告别。 看着陈平安逐渐远去的背影,李希圣喃喃道:“我见青山多妩媚。” 他会心一笑,“料青山应如是?” 李希圣转身走向大门,跨过门槛,满脸笑意,自言自语道:“又是美好的一天。” 但是李希圣一想到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他便叹了口气,没办法,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走着走着,穿廊过栋,年轻男人又自顾自笑了起来,“不耽误今天的美好。” 廊道中,一位妙龄丫鬟与他打了个照面,放缓脚步,侧身施了一个万福,娇柔道:“大少爷。” 李希圣习惯性放缓脚步,笑着点点头,并不说话,就这么擦肩而过。 姿色不俗的丫鬟转头望去,她难免自怨自艾,心中哀叹一声,大公子人是不错,可惜不解风情啊。 若是换成二少爷,一定停下身形,与自己闲聊,还会夸奖几句自己新买的漂亮头饰。 她自然不知。 这位李家嫡长孙,确实不解此处风情,但却深谙别处风情。 如骤雨打枯荷,春风吹铁马,美人照铜镜,将军佩宝刀,大雪满青山。 皆是那人眼中的人间美好。 李希圣回到自己院子,院内有一座各色鹅卵石堆砌起来的小水池。 李希圣蹲在水池旁边,低头望着清澈的池水,里头就有那尾金色过山鲫,摇头摆尾,逍遥忘忧。 很难想象,这座有模有样的水池,全是李宝瓶一个人的功劳,小姑娘每次偷溜出门,大多会去龙须溪那边捡取石头,日积月累,几块几块往家里搬,后来有天李宝瓶突发奇想,看着角落堆积成山的石头,就要给大哥打造出一座可以养鱼养螃蟹的水池,李希圣对此阻拦不成,只好帮着出谋划策,但是从头到尾,干活全是李宝瓶一个人,李希圣这个大哥想帮忙,她还死活不乐意。 李希圣看见一块青石板底下,有个探头探脑的小家伙,笑眯眯道:“你们两个,好好相处,不许打架。” 李希圣站起身,去往悬挂匾额为“结庐”的小书斋,开始铺纸研磨,提笔作画。 是一幅古意浓浓的雪压青松图。 放下毛笔后,李希圣抖了抖手腕,开始低头端详着这幅画,墨汁未干,墨香扑鼻。 最后他朝着那幅画轻轻吹了一口气。 画中青松如遇强劲罡风,竟是飒飒作响,枝头积雪瞬间消散。 阮秀欢快回到铁匠铺子,没在剑炉找到她爹的打铁身影,找了一遍,发现他竟然在檐下竹椅上喝闷酒。 阮秀奇怪问道:“爹,不打铁吗?” 中年汉子摇摇头。 打个屁的铁,今日不宜铸剑。但如果是打陈平安,汉子倒是一百个愿意。 阮秀坐在一旁,“爹,今天忘了给你捎壶酒回来,明天去镇上,我肯定给你买壶好的。” 雪上加霜。 少女自然不知道这句话一出口,无异于在她爹伤口上撒盐。 阮邛叹了口气,喝了一大口闷酒,怔怔望向远方的龙须河,低声问道:“秀秀啊,你是不是喜欢陈平安?” 阮秀笑道:“喜欢啊。” 听到自己闺女回答得如此干净利落,阮邛反倒是松了口气,看来还有悬崖勒马的补救机会,这位兵家圣人问道:“知道我为什么不答应收陈平安为徒吗?” 阮秀愣了愣,纳闷道:“爹,你之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你说对陈平安印象不差,只可惜不是同道中人,你们俩不适合当师徒,这一点我是知道的。再就是陈平安……不太一样,所以爹担心我因为跟他走得太近,会吸引许多幕后势力的注意力,所以看到我和陈平安做朋友,你其实不太高兴,我是能理解的。” 感觉所有道理都给闺女早早说完了,阮邛顿时哑口无言,强忍住跑到嘴边的言语,狠狠喝了一大口酒。 汉子借酒浇愁愁更愁啊,心想着既然道理都晓得,那以后就少跟陈平安那家伙厮混啊,傻闺女你又不缺那点狗屁机缘,再说了如今陈平安也丧失了引诱“飞蛾扑火”的本事,更何况闺女你本身就是最大的机缘!结果如何?一听说人家回乡了,就从骑龙巷一路飞奔到石拱桥那边,然后就假装闲庭散步,慢悠悠慢悠悠走向自家铺子,你到底骗谁呢? 阮邛放下酒壶,淡然道:“齐静春一走,就等于收官了,可如今这座龙泉郡,虽然没了什么大的凶险,骊珠洞天这么大一块肥肉,从天上掉下来,说是豺狼环伺,丝毫不过分,很多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爹还是那句话,陈平安自己惹出来的麻烦,好解决,你一掺和,就很不好解决。” 阮秀伸长双腿,身体后仰靠在竹椅背上,眼神慵懒道:“知道啦。总之我会好好修行的,到时候我看谁敢不老实,都不用爹你帮忙,我自己就能解决。” 又是好大一把盐,下雪似的落在汉子伤口上。 害得阮邛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这位兵家圣人气呼呼站起身,经过女儿身后的时候,打赏了一个板栗下去,“成天胳膊肘往外拐!” 少女转过头,看着她爹的背影,嘴角翘起。 既不打铁,又不用照看铺子,少女有些无所事事,便轻轻晃动手腕。 手镯“活”了过来,那条从瞌睡中清醒过来的小火龙,开始围绕着少女的白嫩手臂,缓缓转动。 阮邛走向一座新筑剑炉,如今除了数量众多的青壮劳工,他在今年新收了三位徒弟,暂时只是记名,不算入室弟子,其中一位在井边体悟剑意的长眉少年,突然睁开眼,小跑来到阮邛身边,轻声问道:“师父,要打铁?” 阮邛摇摇头,改变主意,不去剑炉,走向龙须河,他要去亲自掂量掂量阴沉河水的分量,如果足够,就可以按照约定开炉铸造那把剑了。 双眉极长的少年紧跟其后。 师徒虽然有先后,可是两人同走一路。 陈平安回到骑龙巷的铺子,把那只陶罐交给青衣小童,再把钥匙和书籍交给粉裙女童,让他们先回泥瓶巷祖宅。 他则独自走到了杨家药铺子,不管风吹雨打日晒,年复一年,铺子两边悬挂的春联每年都会换,但是所写内容从来没有改过,都是“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成灰”。 陈平安问过一位新面孔的年轻店伙计,得知杨老头就在后院,走过侧门,看到老人就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弯着腰翘着腿,在那里吞云吐雾。 陈平安没有开口说话,有些罕见的坐立不安。 杨老头开门见山道:“是想问你爹娘的事情?有没有可能跟顾粲他爹一样,死后魂魄还能留在小镇?” 陈平安瞬间呼吸沉重起来。 “没有。” 老人吐出一大口烟雾,直截了当地给出了答案和缘由:“因为不值得。” 少年低下头,更不说话了。 地上只有那双磨损厉害的草鞋,看不太清楚。... 陈平安回到泥瓶巷祖宅的时候,粉裙女童在拎着扫帚打扫院子,青衣小童趴在小水缸边沿上,对着水面张大嘴巴,还隔着两尺距离,却有一条水柱逆流而上,被吸入青衣小童的嘴里,这幅画面,如龙汲水。 陈平安坐在门槛上,粉裙女童发现自家老爷有些异样,善解人意地开没有开口打扰。其实院子早就被阮秀清扫得很干净,只是粉裙女童总觉得如果不做点什么,就会良心难安,对不住老爷慷慨馈赠的蛇胆石。 陈平安神游万里,突然想起崔东山说起过宋集薪的事情,站起身,拿出宋集薪离开小镇之际,偷偷丢在自家院子的那串钥匙,跑去打开隔壁宅子的院门屋门,果然在书房桌上看到三本叠放的书籍,,,。 陈平安搬来椅子,坐着翻阅那部。 这趟远游求学的后半段,跟崔东山同行,经常会听他诵读经典,才知道的不简单,只看书名,乍看之下,可能觉得这就是一门“很小的学问”,可按照崔东山闲聊时的说法,在世俗学塾和教书先生之中,绝不会被当做蒙学典籍,大概也只有齐先生能够将这么艰深晦涩的圣贤心血,传道解惑得如此深入浅出,以至于李宝瓶他们从没觉得那部之大。 第二百一十三章 飞剑 临近年关,天寒地冻,泥瓶巷的狭窄泥路,变得十分坚硬。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望向那个高大背影,轻声喊道:“李大哥。” 李希圣没有转身,微笑道:“不用担心,我能够应付。就算我不是他的对手,小镇有小镇的规矩,不会由着他乱来。” 自称曹峻的年轻剑客笑呵呵道:“你是说大骊朝廷,还是兵家阮邛?如果是前者,我劝你们死了这条心,大骊宋氏如果真有骨气,就不会当缩头乌龟。如果是阮邛,哈哈,容我先卖个关子,你们大可以拭目以待。” 曹峻看着那位貌如冠玉的青衫书生,相比自己的貌似年轻,对方是货真价实的年纪轻轻,这让曹峻有点不爽快,他拇指抵住腰间短剑剑柄,“真要打?有些亏,认了就认了,说不定事后发现因祸得福。” 李希圣微笑道:“既然你说你的的道理,全在剑鞘里,那我可以听听看。” “听闻骊珠洞天之前术法禁绝,如今洞天破碎下坠,才一年功夫,你就已经跻身中五境,很不错了。” 曹峻目露赞赏,但是很快摇了摇头,啧啧道:“可惜了。” 李希圣伸出一只手掌,“请。” 曹峻忍俊不禁道:“井底之蛙,不知天高。既然咱们不算生死之战,那我就把境界压一压,省得你的生平第一战,输得太过不甘心。” 李希圣笑而不言。 “等你以后出了井口,就会发现我这样的人物,当得起……”曹峻脚尖一点,弯腰前冲,大笑出声,一旦选择出手,这个笑意吟吟的年轻剑客,气势骤变,狭窄逼仄的巷弄回荡起后续言语,“厚道两字啊!” 一道绚烂白光爆炸开口,疯狂四散的剑气,瞬间弥漫整条巷弄,加上曹峻的身形太过迅猛急速,使得他的模糊身影融入其中,不易察觉,让人错以为像一条暴雨过后的山涧洪水,以巷弄为河床,疯狂涌向处于下游的李希圣一行人。 白茫茫一片,气势汹汹的剑气流水之中,依稀可见一抹更加凝聚的雪白光彩,如一尾白鱼悄然游走于溪水。 流水停滞。 李希圣看似不急不缓,侧过身,抬手挥袖,伸向那尾仿佛白鱼的雪亮短剑。 然后轻轻精准握住了曹峻的持剑手腕。 曹峻微微一笑,松开手指,距离李希圣胸膛尚有两三尺的短剑,嗖一下,直刺李希圣心口。 李希圣神色从容,左手双指并拢于身前。 竟是在千钧一发之际,刚好夹住了那条白鱼。 白鱼翻身滚动。 剑刃随之拧转。 李希圣只得后退,曹峻欺身而近,持剑之手已经出拳,直击李希圣脖颈。 李希圣以手肘抵住曹峻拳头的同时,那尾白鱼已经激射而至,李希圣抖了抖另外一只手的手腕,大袖摇晃。 那尾白鱼,自投罗网。 曹峻嗤笑一声,一脚踹中李希圣腹部,踹得青衫书生后退四五步。 他没有趁势追击,大大方方站在原地,一手负后,一手潇洒绝伦。 李希圣止住后退颓势,脸色微白,曹峻虽是剑修,可这一脚势大力沉,丝毫不逊色五境巅峰的纯粹武夫,这本就是剑修和兵家修士的恐怖之处,炼气淬体两不误,所以李希圣挨了这么一下,并不好受,体内气机的流转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 李希圣那只兜住曹峻飞剑的大袖之内,砰砰作响,连绵不绝,然后发出细微的丝帛撕裂声响,之后丝丝缕缕的雪白剑光,从缝隙之间渗透而出。 袖有乾坤的李希圣那只手,五指或弯曲如弓,或笔直如剑戟,飞快掐出一个道家法诀,在心中默念一个字:“镇!” 原本已经鼓荡紧绷、纷乱异常的袖口,顿时安静下来。 飞剑疾速撞击衣袖的声响,变作微微颤抖的嗡嗡嘶鸣。 曹峻对此毫不意外,笑道:“七。” 李希圣整只袖口,自手肘以下,瞬间破碎,手腕附近,剑光大震。 好似月光满手的绝美风景,却蕴含着莫大的凶险杀机。 李希圣掐诀的五指随之变换,成为名副其实的握诀,在所有人看不见的手心,掌纹如水流微微晃动,改变轨迹。 李希圣这条胳膊瞬间焕发出一阵雾蒙蒙的青紫光彩。 剑锋疯狂萦绕李希圣手臂的那条白色游鱼,它带起的剑气跟李希圣的散发出的青紫之气,相互敲击出清脆的金石声,密集攒簇,震人耳膜。 以至于泥瓶巷一侧的高墙,和另一侧老宅的院门矮墙,不断有灰尘泥屑簌簌而落。 曹峻原本细眯如缝的那双丹凤眼眸,睁开些许,调侃道:“有点意思,道家法诀号称千千万,我见识过就不下两百种,还真没见过你这么简单又好用的。姓李的,你这六境修为,也太厚实了些,从来只有六境剑修欺负七境练气士,哪里有你这种六境练气士硬扛七境剑修的道理,传出去,我曹峻岂不是要被全天下的剑修笑话啊。” 李希圣在经历过初期的生疏之后,当下已经显得犹有余力,甚至还可以开口笑道:“可能是你的道理还不够……高?” 曹峻点点头,深以为然,所以满脸笑意地说出一个字,“八!” 宛如灵活白鱼的飞剑,往主人曹峻那边倒掠回去,然后静止悬停,飞剑瞬间黯淡无光,短剑就只是短剑,没有丝毫剑气流溢,再没有之前的煌煌气势。 之前给人诡谲感觉的阴冷剑意,摇身一变,变得光明正大。 飞剑刹那之间凭空消失。 两人之间的小巷一处院墙上,出现极其细微的痕迹,不过是丁点儿粉末碎屑飘落。 李希圣右手伸出双指,试图再次握住那柄绕出一个弧度的短剑。 李希圣突然一扭头。 下一刻,飞剑在李希圣左侧高墙上钻出一个窟窿。 飞剑再度消失。 但是李希圣左侧脸颊上,开始出现一粒血珠,然后逐渐扩大为一条寸余长的血痕。 果然是如传闻一般,与剑修厮杀,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第二百一十四章 聆听者 李希圣心中默念,“原来这就是八,确实厉害。” 剑修之战力,之所以能够被公认冠绝于百家练气士,就在于一把温养得当的飞剑,凌厉之处在于“点”,以及最多就是一条线。 不管一座山岳如何巍峨,何等雄伟,如果想要在峭壁之上钉入一颗钉子,或是凿出一条沟壑来,其实不难。 同样是练气士当中的异类,即便是既修体魄、又修神魂的兵家修士,都不如剑修与人厮杀,来得干脆利落。 任你法宝万千,任你神通广大,我剑修追求一击致命,一剑破万法。 曹峻始终保持一手负后的自负姿势,一手轻拍长剑剑柄,“你这样的修道天才,肯定是家族寄予厚望的存在,就没有几件防身的宝贝?我可不信。事先说好,不管你出于何种目的,如果继续藏藏掖掖,不愿公之于众,会真的死人,因为我怕自己一不小心打得太高兴了,收不住手,到时候你肯定要死不瞑目。” 面对敌人的冷嘲热讽,李希圣并不生气,嗓音依旧温醇柔和,“陈平安,可能需要麻烦你们再后退一些,如果能退到四五丈之外,是最好。” 曹峻抬手使劲一拍额头,满脸委屈道:“大敌当前,还有闲情逸致说废话,我很生气。” 年轻剑修的谈笑之间,暗藏杀机。 在曹峻手拍额头发出声响的同时,飞剑已经在那点声响的遮掩之下,真正做到了悄无声息,杀到了李希圣的后背心。 叮! 一声空灵悦耳的响动,响彻泥瓶巷。 曹峻愣了一下,随即大笑道:“这也行?那我可就真不客气啦。” 李希圣背后浮现出一片青翠竹叶,抵挡住了飞剑的刺杀。 叮叮叮叮…… 小巷内,李希圣四周响起一大串类似动静。 除了一张张竹叶,还有桃叶,柳叶,槐叶…… 各种树叶皆青绿。 曹峻眯眼凝视那处战场。 李希圣岿然不动,四周全部是高高低低、飘荡起伏的树叶,名为白鱼的短剑则穿梭其中,不断破阵,但是次次无功而返。 虽然不断有绿叶坠地,瞬间枯黄,可是曹峻着实有些无奈,因为粗略估计那个读书人的树叶,最少也该有百余张。 所以曹峻心情不太好。 你这家伙的家里,是卖树叶的啊?就算卖,有人买吗? 曹峻不愿就此打退堂鼓,他就不信一个小小的六境练气士,能够支撑到最后。同时驾驭这么多张树叶,本来就不简单,练气士需要耗费的心神,极其可观。于是曹峻暗中告诉自己,虽然胜之不武,可勉强当做是一场砥砺剑锋的蠢笨气力活好了,他倒人能够支撑多久。 那柄短小却凌厉的飞剑,开始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 小巷内,落叶纷纷,坠地之后便由绿转黄。 李希圣突然出声提醒道:“咱们如果只是这么打下去,能够打到明年。不然你说过了这把剑的道理,再说说另外那把的?如果可以的话,一并祭出本命飞剑好了。不管如何,好歹先分出个胜负。因为我朋友还要赶路。” 曹峻蓦然瞪大眼睛,终于不再笑脸示人,“你不吹牛会死啊?” 李希圣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他只是抖了抖那只仅存的袖子,从袖子里抖落出了一大堆匪夷所思的玩意儿。 有所剩不多的春叶,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粒粒指甲盖大小的夏雷,有一缕缕长不过手指的秋风,有一片片鹅毛大小的冬雪。 对手有一剑可破万法。 怎么办? 我是不是可以积攒出一万零一法? 于是这个名为李希圣的年轻书生,哪怕他如今不过是刚刚跻身中五境,却已经有了春叶夏雷秋风冬雪,更何况他还有其它,而且很多。 '' 本章完 查看折叠信息 第一百八十三章别有洞天 曹峻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如同沙场上的重甲步卒方阵,将主帅李希圣围成铁桶一块。 曹峻看出一丝端倪,佩服道:“你下棋一定很厉害,而且肯定精通阴阳家的卜卦。” 因为以六境练气士的修为,青衫书生除非是三教鼻祖级别的谪仙转世,才能够一口气驾驭那么多的物件,但是眼前书生明显是投机取巧了,每次防御白鱼飞剑的穿刺,都大致算出了飞剑的轨迹和突破口,所以除了维持春叶、秋风诸物不坠,书生真正需要灌注灵气的区域,并不算太大。 这就像一场城池攻守之战,曹峻一方战力强悍,但是兵力不够,只能专攻一面城墙,书生看似在四面城墙上都布满了守城甲士,实则三面都是空架子,他只需要未卜先知,次次算准曹峻的进攻方向,防守起来就显得游刃有余。 曹峻心意一动,雪白飞剑撤出战场,回到主人身前,曹峻轻轻瞥了一眼,剑尖和剑刃都有些磨损,损耗比预期要多,好在白鱼短剑蕴含的剑意,在数百次砥砺打磨之下,剑意有所提升,说到底还是做了一笔赚钱买卖。 曹峻内心有些纠结,大骊皇帝是不敢为了一个齐静春,跟三教幕后势力掰手腕,但是为了一个有望跻身上五境的自家练气士,跟早已在别洲扎根立业的曹氏撕破脸皮,多半愿意。 曹峻破天荒有些犹豫不决,将白鱼收回剑鞘,同时握住了另外一把佩剑的剑柄,剑名墨螭。 他故意一脸恼火,道:“有本事别当缩头乌龟!” 李希圣笑着反问道:“你有本事当缩头乌龟?” 曹峻被噎得不行,他曾经是被一洲剑仙寄予厚望的天才剑修,追求的是天下无匹的锐气和杀力,当然没本事也没兴趣跟眼前青衫书生一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靠着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破烂货,死守城墙,坚决不主动出击。 曾有人形容剑修本身是轻骑,来去如风,风驰电掣,飞剑则像弓弩,与人狭路相逢,小规模厮杀,往往一个照面,敌人就死了。至于一位上五境陆地剑仙的飞剑,搁在沙场上的杀伤力,就像是一架床子弩,哪怕它只是被安静摆放在城头而已,可对于敌人而言,就是一种巨大的威慑力。 兵家修士是重骑,一旦被他将气势和精气神提升到巅峰,就等于是展开冲锋的重骑兵,攻守兼备,破阵无敌。 第二百一十五章 大战在即 她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如同沙场上的重甲步卒方阵,将希圣围成铁桶一块。 曹峻看出一丝端倪,佩服道:“你下棋一定很厉害,而且肯定精通阴阳家的卜卦。” 因为以六境练气士的修为,青衫书生除非是三教鼻祖级别的谪仙转世,才能够一口气驾驭那么多的物件,但是眼前书生明显是投机取巧了,每次防御白鱼飞剑的穿刺,都大致算出了飞剑的轨迹和突破口,所以除了维持春叶、秋风诸物不坠,书生真正需要灌注灵气的区域,并不算太大。 这就像一场城池攻守之战,曹峻一方战力强悍,但是兵力不够,只能专攻一面城墙,书生看似在四面城墙上都布满了守城甲士,实则三面都是空架子,他只需要未卜先知,次次算准曹峻的进攻方向,防守起来就显得游刃有余。 曹峻心意一动,雪白飞剑撤出战场,回到主人身前,曹峻轻轻瞥了一眼,剑尖和剑刃都有些磨损,损耗比预期要多,好在白鱼短剑蕴含的剑意,在数百次砥砺打磨之下,剑意有所提升,说到底还是做了一笔赚钱买卖。 曹峻内心有些纠结,大骊皇帝是不敢为了一个齐静春,跟三教幕后势力掰手腕,但是为了一个有望跻身上五境的自家练气士,跟早已在别洲扎根立业的曹氏撕破脸皮,多半愿意。 曹峻破天荒有些犹豫不决,将白鱼收回剑鞘,同时握住了另外一把佩剑的剑柄,剑名墨螭。 他故意一脸恼火,道:“有本事别当缩头乌龟!” 李希圣笑着反问道:“你有本事当缩头乌龟?” 曹峻被噎得不行,他曾经是被一洲剑仙寄予厚望的天才剑修,追求的是天下无匹的锐气和杀力,当然没本事也没兴趣跟眼前青衫书生一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靠着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破烂货,死守城墙,坚决不主动出击。 曾有人形容剑修本身是轻骑,来去如风,风驰电掣,飞剑则像弓弩,与人狭路相逢,小规模厮杀,往往一个照面,敌人就死了。至于一位上五境陆地剑仙的飞剑,搁在沙场上的杀伤力,就像是一架床子弩,哪怕它只是被安静摆放在城头而已,可对于敌人而言,就是一种巨大的威慑力。 兵家修士是重骑,一旦被他将气势和精气神提升到巅峰,就等于是展开冲锋的重骑兵,攻守兼备,破阵无敌。 至于被山上视为大道无望的纯粹武夫,只是笨重且杀力一般的重甲步卒,哪怕是第八境远游境的宗师,能够御风而行,如果在短距离爆发中,没有成功毙敌,那么一旦被练气士拉开距离,陷入持久战,远远无法媲美练气士。 李希圣见曹峻不说话,伸手轻轻拨动,身前的一些小雷、秋风缓缓挪动,使得他视野开朗,李希圣主动开口道:“你这把剑所讲的道理,没讲透。” 言下之意,他愿意听一听那把墨螭的道理。 曹峻双手轻轻揉了揉脸颊,“你这人说话真是不中听,不过我承认你有这个资格,我有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咱们来一场生死之战,所有后果自负,与家国无关,如何?敢不敢跟我赌一把?” 李希圣摇头道:“你已经看出来,我根本就不擅长攻伐之道,所以你其实从头到尾,立于不败之地。” 丝毫不介意泄露底细。 曹峻无奈道:“你是坦诚还是缺心眼啊?” 曹峻看着那个年轻书生,没来由想起一位南婆娑洲最了不起的读书人,是醇儒陈氏这一代的家主。 传闻那位读书读出莫大学问的陈氏老人,两袖藏清风,一肩扛明月,一肩挑红日。 曹峻收起思绪,转头望去,只见一只通体鲜红的小狐狸,双腿自立,站在泥瓶巷一栋老宅的屋檐上,对曹峻说道:“老祖宗让我告诉你,要你适可而止,若是给阮邛打死了,他就随便在这边找个地儿,帮你葬了,好歹算是叶落归根。” 曹峻一脸嫌弃,“啥?你再说一遍!” 小狐狸咳嗽一声,从温文尔雅的模样,瞬间变得凶神恶煞,摆出双手叉腰状,骂骂咧咧,“曹曦那个老王八蛋,告诉你这个龟孙子,赶紧收手,如果惹恼了姓阮的铁匠,被打成一滩肉泥,他不会帮你报仇的,有几百个嫡系子孙呢,帮不过来,还说可惜你那媳妇还没娶进门,否则他就不会让我劝你收手了,给人打死最好,他好趁机而入。” 曹峻一脸云淡风轻,点头道:“这就对了。是老王八蛋的口气。” 李希圣不管这些,“如果不打,就请让路。” “不打了,不打了,我打不死你,你打不死我,多没劲。” 曹峻笑道:“去铁匠铺子瞅瞅,瞻仰瞻仰圣人。” 曹峻身形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然后向铁匠铺子急急坠去。 至于龙泉郡内,不得擅自御风凌空的狗屁规矩,曹峻真不放在心上。 结果砰然一声巨响。 曹峻顿时如同一颗流星倒掠出去,最后等他好不容易停下身形,已经是数百里之外,之前已经在云海之中翻滚了无数次,在空中盘腿而坐,呕血不止,曹峻面如金纸,没有恼羞成怒或是气急败坏,反而泛起那张习惯性的笑脸,“从风雪庙出来的家伙,果然一个个脾气都不太好。就是不知道神仙台魏晋,会不会给人惊喜?” 那只皮毛鲜红的狐狸绕着曹峻打转,幸灾乐祸道:“吃苦头了吧?” 曹峻笑道:“又没死。” 狐狸啧啧道:“欺软怕硬的本事,倒是随曹曦。” 曹峻说道:“不欺软怕硬,难道还要欺硬怕软?你脑子有病吧?” 狐狸不以为意,抬起一只爪子挠着下巴,踮起脚跟,眺望小镇,“那块没能抢到手的古怪剑胚,咋说?” 曹峻黑着脸道:“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在一边怂恿我杀人夺宝,我最多就是跟那少年公平买卖。” 火红狐狸板起脸教训道:“做人呢,要坚守本心,你在外边如何,到了小小龙泉郡,就该继续保持,不过就是有个十一境的兵家圣人,你屁股后头不也跟着个十一境的剑修老祖?一个有天时地利,一个有趁手神兵,都是练气士里不讲道理的货色,旗鼓相当,他们打一架,你在旁观战,说不定还可以有所明悟,何乐而不为?” 曹峻冷笑道:“就曹曦那脾气,我算计他一寸,他能讨回去一尺。” 火红狐狸哪壶不开提哪壶,老调重弹道:“大不了让他将来睡几次你的媳妇,怕个卵?!” 曹峻默不作声,保持微笑,凝视着那只狐狸,年轻剑客的笑脸没有半点波动。 狐狸故作惊讶道:“哇,真生气了啊,吊儿郎当了一百年的曹峻,竟然也有较真的时候?” 曹峻微笑道:“闲来打蚊蝇,忽起杀尽蚊蝇心。” 白鱼出鞘,虹光乍现。 火红狐狸的头颅高高抛起,但是却不见丝毫鲜血溅射。 那颗头颅仍然在开口说话:“哎呦,这出剑速度,慢得跟乌龟搬家似的,还天才剑修呢,真是丢人现眼。” 无头之身则大摇大摆走路,扭着屁股,根本无视白鱼飞剑的一次次穿透身躯,空中头颅继续挑衅道:“你这绣花针是挠痒痒啊,” 这一片空中,剑光暴溅,白虹纵横。 别说被切分出十七八块的身躯,就是那颗头颅都已经变作八瓣,但是当白鱼飞剑出现一丝凝滞,一瞬间狐狸就恢复完整。 如此反复循环。 最后曹峻叹息一声,收剑入鞘。 狐狸扭了扭脖子,走到曹峻身边坐下,“年轻人,多大的本事,就说多大口气的话。” 曹峻点头道:“有道理。听你的。” “既然如此,等你把媳妇娶进门,借我睡一睡?反正她是女的,我是母的,谁占谁便宜还不好说呢。” 狐狸又开始作妖,讥讽道:“哇,咱们南婆娑洲一百年前的那个头号剑仙胚子,如今的九境大剑修,今天突然这么听话?” “年纪轻轻”曹峻,原来早已百岁高龄,他此时举目远望,嘴唇抿起,对于那头狐狸在耳边的挖苦,置若罔闻。 ———— 陈平安快步跑到李希圣身边,忧心忡忡道:“没事吧?” 李希圣微笑道:“头一回打架,于是遇上了剑修,其实心里挺慌的,不过结果还不错。” 陈平安如释重负。 袖中那枚银锭剑胚已经恢复寂静,在曹峻离去之后,就不再滚烫颤动。 青衣小童突然一个飞身直扑,抱住陈平安的腰,“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果然猜得没错,一不小心走在路上,就要被人打死的,小镇待不得,待不得啊,老爷,你行行好,放我滚去落魄山修行吧,我保证,我发誓从今天起,一定勤勉修行,日夜不歇,别说是餐霞饮露,就是在落魄山吃草根嚼烂泥,我都干!” 李希圣忍俊不禁,赶忙安慰道:“曹峻之流,终究是极少数。我虽然不曾走出小镇,不过可以确定,曹峻这样修为高、脾气怪的人物,屈指可数,你不用太紧张。” 青衣小童没有理会李希圣,只顾着跟陈平安哀求不已,被陈平安推开脑袋后,就转为死死抱住他的一条胳膊,身体后倾倒去,死活不让陈平安继续前行,“老爷,发发善心,求你啦!大不了我还你一颗普通蛇胆石,行不行?!老爷你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从来就胆子小,走个夜路都会两腿打颤,结果这才到了小镇多久?咱们不过是出个门,剑气就嗖嗖嗖的乱窜,我是真怕啊……” 陈平安只好停下脚步,无奈道:“你认识去落魄山的路?” 青衣小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难得认了一回孙子,“老爷,都这个时候了,我哪怕不认识也装着认识啊。” 粉裙女童轻声道:“老爷,我认识路。” 陈平安想了想,“那你们两个去落魄山好了,暂时住在竹楼那里,但是必须跟我保证,不许惹事。我这边尽快忙完,就会马上去看你们,争取年前就跑一趟落魄山。” 青衣小童弯腰鞠躬道:“老爷英明神武!” 粉裙女童轻声道:“老爷,我把他送到就赶回来。” 陈平安笑道:“不用,竹楼适宜修行,你就跟着一起待在山上。别怕他,他如果敢反悔违约,偷偷欺负你,到时候我来收拾他。”网首发 青衣小童跳脚道:“老爷,傻妞,你们两个就不能念我一点好?我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吗?黄庭国朝野上下,谁不知道御剑水神有个言出必行的兄弟?说斩草除根绝不漏掉一个,说干他祖宗绝不杀他孙子……” 陈平安呵呵笑道:“这么厉害啊。” 青衣小童立即扭过脑袋,一脸矫揉做作的赧颜羞涩,伸出一只手掌轻轻晃动:“老爷,我跟你吹牛壮胆呢,千万别当真啊。” 陈平安一手按住他的脑袋,一手伸出,“拿来。” 青衣小童有些发蒙,抬起脑袋,“啥?” 粉裙女童小声提醒道:“你先前答应老爷,只要让你回落魄山,就交出一颗普通蛇胆石。” 青衣小童挤出笑脸:“老爷你家大业大,别这样。” 陈平安没收回手。 青衣小童只得乖乖掏出一颗最小的蛇胆石,放在陈平安手掌上。 陈平安将这颗蛇胆石递给粉裙女童,笑道:“到了山上,只要他不欺负你,到时候你可以当做奖励,送给他。” 粉裙女童小心翼翼收起蛇胆石。 青衣小童一把拉住粉裙女童的胳膊,火急火燎道:“咱们赶紧去落魄山,此地不宜久留!” 两个小家伙刚拐出泥瓶巷,青衣小童就猛然停下,不等他开口说话,粉裙女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颗蛇胆石抛给他。 青衣小童收起失而复得的蛇胆石,点头笑道:“傻妞你累不累啊,我帮你背书箱吧。” 粉裙女童使劲摇头。 青衣小童唉声叹气道:“你就是劳碌命,好在还算傻人有傻福。” 第二百一十六章 最近一次 在陈平安彻底昏死过去后,在一二楼之间的楼梯口,青衣小童终于松开粉裙女童的胳膊,后者飞奔过去,满脸泪水,哭成了一只小花猫,她一边为陈平安把脉,查看神魂动向,一边扭头抽泣道:“你为什么要拦着我,你忘恩负义,狼心狗肺……若是老爷死了,我就跟你拼命……” 青衣小童面沉如水,“说你傻妞还不服气,冒冒失失打搅陈平安的气机运转,你会被那股剑气视为敌人,将你打个半死不说,还会耽误了陈平安的证道契机,说不定就要害死他,本来好好的一桩机缘,愣是被你变成一桩祸事。” 粉裙女童伤心哽咽道:“老爷全身都是血,老爷都快死了,这下你满足了吧?我不傻!你就是贪图老爷的蛇胆石,老爷就不该带你回来,你太没有良心了,老爷对我们这么好……” 青衣小童轻轻一跳,蹲在青竹栏杆上,没好气道:“陈平安死没死,你说了不算,就你那点道行,知道个屁。” 粉裙女童哭声越来越小,因为她发现陈平安体内的两股气机,初期显得絮乱且狂躁,但是逐渐趋于稳定,如同一场山水相逢,虽然一开始水石相击,溅起千层浪,激荡不已,气象险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变得平稳安宁,因为痛苦而剧烈颤抖的魂魄神意,亦是被安抚下来,开始由哀嚎变作呜咽。 陈平安睡意深沉,那张扭曲狰狞的黝黑脸庞,一点一点恢复正常,最后竟是如同襁褓里的婴儿,睡得格外香甜。 粉裙女童欣喜万分,满脸泪痕,对青衣小童低声说道:“老爷没事了,就是真的睡着了。” 青衣小童翻了个白眼,站起身,把栏杆当做过道,开始散步。 陈平安晕厥后,粉裙女童彻底没了主心骨,只得向青衣小童求助,“接下来怎么办?” 青衣小童在栏杆上走来走去,沉吟不语,说实话他只模模糊糊知道一个大概,之后如何处置陈平安,还真不敢妄下断论。他是垂涎陈平安的蛇胆石不假,可要说让他乘人之危,做出落井下石的勾当,还真小觑了他这位御江水神的好兄弟,他宁肯正面一拳打死陈平安后,光明正大地抢了那堆小山似的蛇胆石,也不会鬼祟行事。 出来混江湖,要讲点道义。 这一直是他恪守的江湖规矩。 水神兄弟曾经在一次酩酊大醉后,对他说了一句贼有学问的言语,“江湖道义不能太多,可总该有那么点儿,半点不讲,就是条真龙,迟早也得淹死在江湖里。” 青衣小童心神一凛,然后眼前一暗,抬头望去,发现一位白衣神仙站在自己身边,一脸欠揍的笑意,正在俯视着自己。 那个名叫魏檗的家伙,对青衣小童微笑道:“小水蛇,你没有想杀你家老爷,我很意外。” 青衣小童最受不得这个家伙的那张英俊笑脸,好像两人天然相冲,尤其是当魏檗以居高临下的语气调侃自己,他忍不住破口大骂道:“老子当初没干你娘,我很后悔!” 魏檗大袖扶摇,潇洒跳下栏杆,期间轻轻拍了一下青衣小童的脑袋,笑呵呵道:“调皮。” 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拍,却被青衣小童拍得两脚趴开,一屁股跌坐在了栏杆上,疼得他捂住裤裆,龇牙咧嘴。 如果换成别的地方,就是一座铜山铁山,也能给他坐塌,可这座小竹楼是真不是一般的结实牢固。 魏檗坐在陈平安身边,一手搭住陈平安的手腕,脉象沉稳,是个好兆头。 粉裙女童低声问道:“魏仙师,外边天凉,要不要把我家老爷搬到屋里头?” 魏檗笑道:“你是蛟龙之属,先天对酷暑严寒有着极好的抵御,所以可能感觉不深,其实这栋竹楼有一个好处,就是冬暖夏凉,即便是一个常人,大雪天在竹楼脱光了衣服,也不会冻伤筋骨。所以任由你家老爷在这里躺着睡觉,不去动他分毫,更加妥当。” 粉裙女童松了口气,赶紧给魏檗鞠躬致谢。 魏檗对此不以为意,笑问道:“陈平安有没有带上换洗的干净衣物?” 粉裙女童摇头道:“老爷这趟上山,应该没想着待多久,背篓里不曾放有衣衫。” 魏檗皱了皱眉头,看着陈平安身上衣服就像是血水里浸泡过的,等下醒过来,还穿着这么一身,肯定不是个事儿,就提议道:“你们去小镇那边买衣服也好,去泥瓶巷拿衣服也行,速去速回,陈平安应该不需要太久就会清醒。” 粉裙女童哦了一声,就要离开。 青衣小童眼神阴沉,死死盯住魏檗,“我信不过你。” 魏檗想了想,“那你留下。” 青衣小童抛给粉裙女童一颗金锭,“除了给老爷买新衣服,给咱们俩也准备几套。” 粉裙女童笑道:“我不用。” 青衣小童板着脸道:“我就跟你客气一下。”飞奔下山。 之后青衣小童就坐在栏杆上,背对着地上躺着的陈平安,和坐着的魏檗,思绪万千。 陈平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一番清洗之后换上干净衣服,整个人神清气爽,没有穿草鞋,他光着脚站在竹楼二层的廊道中,脚底板布满着一层厚如铁石的老茧,年幼时最早的老茧,是被粗糙草鞋磨出来的,后来又被山石砂砾、草木荆棘一点点加厚。 陈平安发髻间,还别上了那支白玉簪子,有他亲手篆刻的八个小字。 他怀抱着槐木剑,眺望南方,怔怔出神。 魏檗去而复还,带了一些药材,让粉裙女童帮着煮药,用来给陈平安温补元气,陈平安习惯了所有事情都自己解决,就想着自己动手,她死活不让,皱着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蛋,风雨欲来的可怜模样,陈平安受不得这些,只得悻悻然作罢。 青衣小童跑去四处逛荡了,像是一国之主在巡视版图,他今天往山上走去,山顶那边有座山神庙,供奉着一尊黄金头颅的奇怪山神,祠庙尚未竣工,还剩下点收尾事项,所以那边有大骊工部衙门的官吏,听从朝廷调令负责帮忙的修士,加上小镇青壮百姓和刑徒遗民,鱼龙混杂。 魏檗此刻站在陈平安身边,笑道:“那么一通胡乱冲撞,好歹没白白遭罪,总算快要三境了。” 陈平安点头道:“比我想象中要快很多,本以为最少最少还要个三五年。” “难聊,没劲,走了。” 魏檗哑然失笑,摇头晃脑地走了,这次没有飞来飞去,一步步走下楼梯,晃悠悠离去。 陈平安在魏檗的身影消失后,拍了拍心口处,自言自语道:“我知道你有不甘心,不太情愿跟我待在一起。” 陈平安低声道:“那个剑修曹峻,一定有过人之处,才会让你这么激动。确实正常,八境九境的剑修,那么大的一位山上神仙,当然比我要强太多了。但是没办法,你是文圣老爷送给我的,所以在我死之前,你哪里都不能去……” 陈平安心口传来一阵锥心之痛,喉结微动,就要喷出一口鲜血。 陈平安咬紧牙关,强行咽下那口鲜血,含糊不清道:“我虽然不知道真相如何,但是我大致猜得出来,你能够轻轻松松杀了我,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不可以杀我。所以你的处境很尴尬,对吧?” 片刻之后,陈平安伸出手掌抹去鼻孔流淌而出的两条血迹,“没关系,山上我还有好几身干净衣服,而且我个小丫鬟是条火蟒,衣服脱了马上洗掉,就能当场晒干,继续穿。你有本事就继续在气府之间乱窜,这点苦头,呵呵,我陈平安真不是跟你吹牛,真不算什么,我五岁的时候就尝过更厉害的了。” 一阵腹部绞痛,翻江倒海。 光脚站在廊道的陈平安,只是抱住怀中槐木剑,眼神坚毅,只是嗓音难免微颤,“我要是喊出口一声痛,以后你就是我祖宗。” 十八座气府,十八座关隘,其中在六七之间,十二、十三之间,仿佛存在着两道不可逾越的天堑。 之前陈平安运转气息,只能一口气经过六座窍穴,虽然气机还没有达到强弩之末的地步,但是就像已经没了前路,只能一头撞在墙壁上,次次无功而返。这次莫名其妙将银色剑胚由手融入心中之后,仍是无法一气呵成触碰到第七座雄关险隘,但是在六七之间,似乎某种瓶颈有所松动。 就像有人在兢兢业业修路铺桥,对岸的光景,开始依稀可见,一次比一次更加接近。 而且比起练拳走桩的锤炼体魄,剑气在体内的肆意纵横,效果更加显着,有点迫使陈平安不得不内外兼修的意思。 就像一座大山,陈平安之前一直想要开山造路,但是无从下手,披荆斩棘,进展极慢。 结果剑胚入窍后,就像青衣小童现出真身,游走于山岭之间,自然而然就出现了一条粗糙不堪的“山路”,陈平安只需要跟在它屁股后头,不断修修补补、挖挖填填就行了。 陈平安不怕吃苦,但是天底下没几个人真喜欢吃苦,陈平安当然不例外。 可如果吃苦能够换来好处,陈平安会毫不犹豫地自讨苦吃。 因为这么多年孑然一身,辛辛苦苦活着,陈平安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很多人做很多事,吃苦就是吃苦,只是吃苦而已。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得看喜欢打盹的老天爷答应不答应。 还是要把大部分家当,放在阮姑娘家的铁匠铺子,落魄山人太杂,陈平安实在不放心。 之前如果不是李希圣,陈平安即便是在泥瓶巷的自家门口,恐怕就要吃大亏。 难怪青衣小童有事没事就念叨那句口头禅,江湖险恶啊。 陈平安脑袋往侧面一晃荡,猛然伸手捂住嘴,鲜血从指缝间渗透而出。 陈平安大口呼吸,摊开手心,一滩猩红。 陈平安愤愤道:“接下来我要下山,去给我爹娘修建坟墓,这段时间,我们暂时休战,如何?” 原本正要再次冲撞一座气府窍壁的剑胚,缓缓归于平静,像是默认了陈平安的请求。 之后陈平安独自下山,背着背篓,装着大部分物件,在铁匠铺子找到阮秀,不得不再次让她帮忙,帮着将东西放回那栋黄泥屋里。 听说陈平安要修坟后,阮秀要帮忙,陈平安摇头没答应,说事情不大,他花钱请些工匠就够了,而且这笔钱出得起。 阮秀倒是没有坚持,只说如果需要帮忙,就知会一声,不用客气。 陈平安苦笑着说,如果真跟她客气,就不会跑这趟了。 少女笑了。 陈平安再没有后顾之忧,就带着银子去了小镇,很快就找到人,之后跟老工匠问过一些关于修坟的规矩和礼节,谈好了价格,挑了个黄道吉日,就开始动工。陈平安从头到尾都盯着,能帮忙搭手就帮忙,不方便掺和的绝不插手,一切听从老匠人们的吩咐安排。 约莫是少年给的银子够多,而且平时相处劳作的点点滴滴,少年给匠人们的感觉,心也足够诚,所以一切顺利,并无波折。 最后仔仔细细、小小心心修好的坟墓,不比寻常人家更好,谈不上如何豪奢,而且墓碑上的字,都是陈平安自己通宵熬夜刻上的。 结完账后,陈平安跟那一行人弯腰感谢。 最后一个人带着祭品重返坟头,陈平安置办祭品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捎带上了一壶好酒,在坟头给爹敬酒的时候,望向娘亲那边的坟头,挠挠头道:“娘,爹好像没喝过酒,你让他喝一回。” 然后微微转头,对毗邻的另外一座坟头笑道:“爹,如果喝不惯酒,或是惹娘亲不高兴了,就托个梦给我,下回就不给你带酒了。” 最后一个人带着祭品重返坟头,陈平安置办祭品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捎带上了一壶好酒,在坟头给爹敬酒的时候,望向娘亲那边的坟头,挠挠头道:“娘,爹好像没喝过酒,你让他喝一回。” 然后微微转头,对毗邻的另外一座坟头笑道:“爹,如果喝不惯酒,或是惹娘亲不高兴了,就托个梦给我,下回就不给你带酒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中秋佳节 这一口飞剑,不再是一颗银锭的粗俗模样,除了极其纤小之外,与剑无异,只是它介于虚幻和实质之间,晶莹剔透,仙气盎然。 在朝霞映照之下,小巧精致的飞剑闪烁出层层光晕,光彩夺目。 陈平安愣了半天,终于开口说道:“干嘛,新年了,你是想要跑出来透口气?怎么,你们飞剑也讲究逢年过节?” 它剑尖微动,缓缓旋转。 陈平安心弦紧绷,随时准备逃跑。 它转动一圈后,剑尖微微翘起,剑柄下坠,像是在认识这个有些陌生的世界。 屋内传来青衣小童起床打哈欠的声响,飞剑嗖一下,自掠陈平安眉心处,速度之快,以至于原地还留着它的残影,在空中拖拽出一抹纤细如长绳的光彩,远远超乎陈平安的想象,根本就是躲无可躲,下一刻,陈平安只觉得眉心一凉,伸手去摸,非但没有给飞剑刺出一个窟窿,就连半点印痕都没有。 掠入身躯,重返窍穴,轻而易举。 仿佛一名陆地剑仙在沙场上仗剑开路,如入无人之境。 陈平安打算回头问问阮姑娘,世间飞剑是否都是如此玄妙。 门口那边,跃跃欲试的青衣小童,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一大捆竹筒,和睡眼惺忪的粉裙女童一起跨出门槛,他轻轻踹了她一脚,粉裙女童赶紧拍了拍,这可是老爷给她买的新衣裳,然后对他怒目相向,“做什么?” 青衣小童站在院子里,叹气道:“你傻不傻,你身为一条火蟒,先天精通火术神通,所以赶紧点火烧爆竹啊?” 粉裙女童眨了眨眼眸,原来火术神通还能这么用? 这一路行来,煮饭煲汤,老爷次次都是自己生火,哪怕是雨夜、风雪夜都是如此,所以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一茬。 陈平安是从来不提,她是根本想不到。青衣小童估计是懒得说。 在两个小家伙的搭档下,点燃爆竹,声声辞旧岁。 泥瓶巷这边很快就有别处响起爆竹声,遥相呼应。 青衣小童玩得乐此不疲,粉裙女童等到最后一支竹节烧完,就要去屋子拿了扫帚,准备扫地,陈平安笑着接过扫帚,贴着墙壁,将那把扫帚倒竖起来。原来按照龙泉小镇的习俗,正月初一这天,家家户户扫帚倒立,表示今天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就是休息。 陈平安站在墙边,看着冷冷清清的隔壁院子,心情复杂。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去拿来自家多出的一幅春联和两个福字,去隔壁贴上。 青衣小童笑问道:“是老爷很要好的朋友?” 陈平安轻声道:“希望不是仇家就好。” 回去自家院子,陈平安站在门口巷子里,望向门上那两张彩绘门神,一文一武,文持玉笏,武持铁锏,陈平安觉得怎么看怎么奇怪,以往小镇在年关贩卖纸质门神,各色各样,除了文武门神,还有财神门神在内众多“神仙”,但是今年小镇所有门神,一律是这个规制,听店铺掌柜说是衙署那边订立的规矩,而且将来小镇新建的文庙武庙,里头供奉的金身老爷,就是纸上绘画的这两位。 陈平安想起杨老头说过的那句话,感触越来越深。 陈平安扫去心头阴霾,坐在院子里开始晒太阳,什么都不去想。 粉裙女童继续坐小板凳上嗑瓜子,青衣小童双手负后,在院子里兜圈,满怀雄心壮志,嚷嚷着今年他要勤加修行,一定要让老爷和傻妞刮目相看,那么到了年底,他就可以在小镇横着走,再也不怕什么八九境的狗屁剑修。 说到最后,青衣小童谄媚笑道:“老爷,你只要再给我几颗好一点的蛇胆石,别说年底,明天我就能打遍小镇无敌手,到时候老爷你带着我上街去欺男霸女,做那无法无天的土豪劣绅,见着哪家姑娘漂亮,就拖来泥瓶巷,哇哈哈哈哈,老爷,是不是想一想就开心?!” 陈平安从粉裙女童那边抓了一把瓜子,点头道:“你开心就好。” 青衣小童的憧憬笑脸,一下子垮下去,长吁短叹地坐在陈平安身边,跟粉裙女童一左一右,像是两尊小门神,只是他觉得今年的新年第一天,没有开一个好头,有些晦气,所以他掏出一颗普通蛇胆石,咯嘣嘎嘣咬着吃起来,只能自己给自己讨一个好彩头。 就在这个时候,陈平安突然从袖子里拿出两只精美小袋子,是自家骑龙巷压岁铺子售卖的年货之一,递给他们俩,打趣道:“都拿着,老爷给你们的压岁钱。” 青衣小童没觉得会有什么惊喜,结果一打开,眼珠子瞪得不能再圆了,竟然是一颗品相极佳的蛇胆石,色彩绚烂如晚霞。 粉裙女童手上那颗也是极好的蛇胆石。 青衣小童当时瞧得清清楚楚,除去八九十颗普通石头,陈平安回到这栋祖宅后,当时包裹里还剩下十一颗价值连城的蛇胆石,然后一下子就给了他们一人两颗,这就是没了四颗,如今又掏出来两颗,岂不是哗啦啦一下子半数没了? 陈平安你真当自己是广结善缘的送财童子啊? 虽然死死攥紧手中蛇胆石,可是青衣小童实在忍不住开口提醒道:“老爷,你这么送东西,攒不出一份丰厚家底的,以后娶媳妇咋办?” 粉裙女童双手捧着“压岁钱”,低着头沉默不语,粉嫩白皙的小脸蛋上,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青衣小童扭扭捏捏,实在是不吐不快,问道:“老爷,你就不怕我吃了这三颗蛇胆石,修为暴涨,结果老爷你这辈子都赶不上我?” 陈平安反问道:“如果你有个朋友,他过得好,你会不会高兴?” 青衣小童点头道:“当然高兴,我这辈子结交朋友兄弟,都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 陈平安又问道:“那如果你的朋友,过得比你好很多,你会不会高兴?” 青衣小童有些犹豫。 陈平安嗑着瓜子,笑道:“我会更高兴。” 青衣小童在这一刻,有些神色恍惚,突然觉得自己混了几百年的那座江湖,似乎跟陈平安根本就不是一座,是自己的江湖太深?还是陈平安的江湖太浅? 陈平安说过了之后,就没多想什么,本就是随口一聊而已。 倒是青衣小童一直闷闷不乐,粉裙女童收了石头后,也有些沉默。 陈平安有些后悔,难道这笔压岁钱送错了?或者应该晚一点送出手? 愁啊。 就在这条泥瓶巷,走了宋集薪稚圭、顾粲和他娘亲,却多出一户新人家,在年前就主动拿出了一份祖上的房契,跑去交给龙泉县衙,衙门那边还想仔细勘验一番,因为如今小镇寸土寸金,外边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挤进来,即便无法购置房舍,都愿意在这边租房住下,所以县衙户房就想着一定要慎重,千万别给奸猾之辈钻了空子。 但是很快,从龙泉县第一任县令升为龙泉郡首任太守的吴鸢,亲自杀到县衙,全盘接手此事。 很快泥瓶巷就多出一个名叫曹峻的年轻人,祖辈从此地搬迁出去,如今回乡打拼。 曹峻深居简出,几乎从不露面,街坊邻居对此颇为好奇,由于开山建府一事,小镇当地百姓,多有参与,而且出自县衙、郡府的一份份条例公示,对于世上确有神仙一事,龙泉百姓已经不得不相信,一开始也猜测容貌俊美、异于凡人的曹峻,会不是仙人之一,只是回头一想,住在泥瓶巷的神仙?未免太不值钱了些。 然后今天泥瓶巷来了两位陌生人。 一位手缠绿色丝绳的富家翁老者,一位身后横放长剑的年轻人,一起走向泥瓶巷,从顾粲家宅子那边走入,所以途径宋集薪和陈平安两家的院子,院墙低矮,老人瞥了眼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笑意有些玩味。 粉裙女童有些懵懂,没当回事。青衣小童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在心中祈祷默念,不会又是某个老神仙大妖怪吧? 年轻剑客笑着伸手打招呼:“陈平安,咱们又见面了。” 陈平安站起身打开院门,笑问道:“是来我们这边跟人拜年?” 年轻剑客摇头道:“有点事情要处理,不过顺便拜拜年也是可以的。” 老人笑眯眯出声道:“听说是你小子害得我家祖宅,给一头搬山猿踩踏了屋顶,然后又是你帮着出钱修好的?” 剑修曹峻的家族长辈? 陈平安心一紧,道歉道:“老先生,不好意思,这件事确实怪我。” 老人摆摆手,“我心里有数,就那么一栋破宅子,再不修肯定就要自己塌了。道什么歉,应该是我们曹家感谢你才对。之前曹峻那个家伙想要抢你东西,对吧?你放心,我这就去教训他……哈哈,忘了说,新年好新年好。” 说到最后,和蔼可亲的老人竟然主动抱拳拱手,微微摇晃,算是拜年礼。 陈平安赶紧还礼。 年轻剑客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上前一步,刚好挡在老人和陈平安之间,搂住后者肩膀,笑着走向院门,转头对老人说道:“曹老先生,你先回家,我稍后登门拜访。” 老人眯眼点头,对此不以为意,独自缓缓离去,不知道经过了几个一百年之后,终于故地重游。 院门上的两尊彩绘门神,在陈平安和年轻剑客跨过门槛后,肉眼凡胎看不出的那一点点灵光,已经烟消云散。 年轻剑客进门后,轻声道:“以后行走江湖,抱拳行礼,记得男子需要左手抱住右手,这叫吉拜,反之则犯忌讳,容易害得对方触霉头。” 陈平安猛然望向年轻剑客,他看似漫不经心道:“这些讲究,记在心里就好。” 家里就三条小板凳,粉裙女童就赶紧让出,年轻剑客没有着急坐下,笑道:“大年初一登门,空手不像话,就送两件小玩意儿好了。” 他伸出手,手心叠放着两块无字玉牌,但是玉牌四角,篆刻有大骊宋氏独有的云箓花纹,“它们叫太平无事牌,平时可以悬挂腰间,对你们两个将来在此落脚,算是有点用处。如果出远门,那么行走于大骊版图,会更方便一些。” 青衣小童有点眼馋,因为他知道这东西的珍贵。 粉裙女童不明就里,只是望向陈平安,收不收,得看自家老爷的意思。 陈平安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收下吧。” 粉裙女童和青衣小童接过手后,同时向年轻剑客鞠躬致谢。 年轻剑客送过了见面礼,就马上告辞离开。 陈平安不知如何挽留,只好送到院门口。 在曹家老宅那边,富家翁站在屋内的水池旁边,屋顶天井的口子上,坐着一只红色狐狸,曹峻翘着二郎他坐在椅子上,斜眼看着自家老祖,他一声招呼都懒得打。 年轻剑客走入后,老人笑问道:“你跟那少年关系不错?” 年轻剑客笑道:“以曹老先生的修为和地位,竟然还会对一名陋巷少年出手?” 曹曦哈哈笑道:“略施薄惩而已,最多不过是一年晦气缠绕家门,不算什么,便是祖荫稍多、阳气稍旺一些的凡夫俗子,都经受得起。再说了,你不也从中作梗,帮着少年祛除了那点灾厄嘛。” 年轻剑客摇摇头,不再说话。 世事就是如此荒诞,同样是骊珠洞天走出的大人物,谢实性格忠厚,名声传遍数个大洲,是公认的宗师风范,能够在剑修遍地、道家式微的俱芦洲,脱颖而出,有望成为一位分量十足的天君,哪怕是谢实的敌对修士,都会心存钦佩。反观曹曦,性格古怪,名声一直不好,都说此人刻薄寡恩,只是机缘太好,才一路攀升,势不可挡。 但偏偏是野路子出身的剑仙曹曦,如今选择跟大骊站在同一个阵营,谢实却要做出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 曹峻站起身,微笑道:“我知道你,是墨家的许弱。在中土神洲行走江湖多年,名气很大,有人间蛟龙的美誉,我觉得宝瓶洲的魏晋,之所以常年厮混江湖,不喜欢待在山上,说不定是学你年轻时候。” 剑客想起风雪庙那名意气风发的年轻剑仙,摇头笑道:“他没学我。” 曹曦突然记起一事,跳入干涸的水池,翻动一块青石板,里边藏有一枚锈迹斑斑的普通铜钱,这位享誉一洲的陆地剑仙,爽朗大笑,收起那枚铜钱入袖,啧啧道:“好兆头,好兆头。” 第二百一十九章 无欲无求 霓君身后传来一个苍老嗓音,“打死她们做什么,不嫌脏手啊?” 人们原本第一次见着发火的秀秀姑娘,有些惊吓,当她们看到那个老人‘露’面之后,便松了口气,毕竟是个小镇百姓都熟悉的面孔,多少年过去了,家家户户无论贵贱,可都需要跟老人打‘交’道,或者说跟老人所在的杨家‘药’铺子打‘交’道,毕竟就算是阎王爷要收人,要先问过杨家铺子的郎中们答应不答应,可就是收钱狠了些,让人不喜。 阮秀转头看了眼老人,不说话。 杨老头大口大口‘抽’着旱烟,看着那些个长舌‘妇’,心肠歹毒算不上,可要说良善之辈,那真是八竿子打不着,陈平安年幼落难,没了双亲,差点活不下去那会儿,出手帮忙的街坊邻里确实不少,毕竟陈平安的爹娘为人厚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比如顾粲的娘亲,还有如今已经去世的几位老人,就都经常拉着孩子去自家吃饭,饭菜不好,天寒地冻就送些旧衣衫,缝缝补补的,可好歹能帮着实实在在续命。 只是世事有嚼头的地方,就在于此,真心帮了大忙的,事后都没想着收取回报,看到少年出息了,只是由衷有些高兴,愿意跟自家晚辈念叨几句好人有好报,说看吧,老天爷是开眼的,这不那对年轻夫‘妇’的儿子,如今所有福报就都落在儿子身上了。 连带着他们对生活都有了些盼头和希望,想着自家以后也能这般好运气。 反而是当初没怎么出钱出力的,估计还没少说风凉话,在泥瓶巷少年发迹之后,那真是拼了命地狮子大开口,个个把自己当做了救苦救难的菩萨,比如眼前三人,就经常去骑龙巷白拿白吃,还拖家带口一起去,少‘女’阮秀忍着,不愿意陈平安被人说闲话,又不愿意铺子生意在账面上做差了,就只好拿出自己的家底银子,来填上窟窿,数目不算太大,差不多一年下来,得有四五百两银子。 可这笔钱,搁在泥瓶巷杏‘花’巷这种穷苦地方,一年到头都‘摸’不着几粒碎银的市井底层,真不小了。 杨老头望向其中一名没有带子‘女’来的‘妇’人,开口道:“去跟你那个在县衙当差的汉子说一声,再让他跟背后的人说一句,人在做天在看,恶心人的事情,要适可而止,小心以后生儿子没***,真成了祸事,谁都兜不住。” 那个‘妇’人有些心虚,“杨老头,你在说啥呢?我怎么听不懂。” “听不懂拉倒。” 老人吐出一口雾‘蒙’‘蒙’的烟圈,“那我就说句你们都听得懂的,以后去铺子抓‘药’,收钱一律加倍,遇上个要死人的大病,杨家铺子郎中直接不上你们三家的大‘门’,直接准备棺材好了。” ‘妇’人们顿时愕然。 杨老头瞥了眼一个眉眼清秀、根骨硬朗的孩子,怯生生站在他娘亲身旁,摇头叹息道:“可惜了,给你娘的一百两银子,硬生生断了长生路。以后无法在西边大山里立足,离了家乡颠沛流离的时候,多想想我今天说的这句话。” 老人径直离去,“秀秀姑娘,接下来如果她们还不滚,那就真可以打死她们了,合情合理合规矩,谁都挑不出‘毛’病。打死之后,不用收尸,只需要记得丢出去泥瓶巷,脏手之后,去龙须河洗洗就是了。” 阮秀先前对杨老头的观感不错,只是谈不上多好,总觉得云遮雾绕看不真切,所以还有些忌惮,但是现在好感骤增,笑道:“下次我跟陈平安一起去铺子拜年。” 杨老头嗯了一声,点点头,没拒绝。老人走在巷‘弄’里,经过一栋栋老旧宅院,多是如曹氏祖宅这般破败不堪已经无主的,可最后如曹家枯木逢‘春’的宅子,到底是少,很多子嗣凋零、香火断绝,一个家说没就没了。 老人一想到李二家那个泼辣媳‘妇’,再回头看看这样通情达理的小姑娘,老人心情就有些复杂,好坏参半。 这个小镇,恐怕也就那位缺心眼的愚昧‘妇’人,有本事也有胆子跟老人满嘴喷粪了,关键是老人还骂不过她。 老人有次实在是被‘妇’人堵着‘门’骂惨了,实在忍不住,让李二好好管管自己媳‘妇’的那张破嘴,结果李二憋了半天,回答了一些让杨老头愈发火冒三丈的‘混’账话:师父你要是真气不过,揍我一顿好了,记得别打脸,要不然回到家给媳‘妇’瞧见,她又得来骂你。 如果不是看在李二家丫头的份上,杨老头真想一巴掌把那‘妇’人拍成‘肉’泥。 巷子里三位‘妇’人不敢再待下去,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出了巷子还起了内讧,各自怪罪对方起来,骂骂咧咧,推推搡搡。 那个被杨老头单独拎出来说的孩子,在娘亲跟人撒泼谩骂的时候,始终脸‘色’沉静,孩子转头望向狭窄深深的巷‘弄’,只觉得心里头空落落的,说不上来原因,像是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比如‘妇’人烧菜少了盐,樵夫上山丢了柴刀。 阮秀在‘妇’人们灰溜溜离开后,发现陈平安家的两尊彩绘‘门’神,不知为何失去了那一点真灵。 这很奇怪,哪怕是集市上贩卖兜售的普通纸张‘门’神,只要所绘‘门’神并未消逝于光‘阴’长河,金身犹在,香火犹存,那么就都会蕴含着一点灵气,只是这点灵气很快就会被风吹雨打散去,抵御不了太多的邪风煞气,所以每逢新年就需要更换崭新‘门’神,不单单是新‘春’嘉庆平添喜气这么简单。 但是阮秀眼中这两幅‘门’神绘画的文武圣贤,是大骊王朝袁、曹两大柱国姓氏的缔造者,如今在大骊更是‘门’庭兴旺、香火鼎盛,照理来说不该才贴上就真灵消逝,阮秀皱着眉头走上前,伸出手掌在粗劣彩纸上轻轻抹过,纸上很快就金光流淌,正气凛然,不过‘肉’眼凡胎无法看见罢了。 青衣少‘女’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至于隔壁宋集薪家院子的‘门’神光景如何,她根本看也没看一眼。 她一路散步到刘羡阳家的巷子,吹了一声口哨,很快就有一条土狗欢快窜出,在少‘女’身边围绕打转,她笑着丢下一颗香气弥漫的火红‘色’丹丸,老狗很快吃下肚子,跟在马尾辫少‘女’身后,脚步轻巧无声无息,轻轻摇晃尾巴。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若说是人比人气死人,可如果有练气士看到这一幕,那就是比一条狗,都能气死人。 没能见着想见的人,阮秀原本有些失落的心情,此刻开始重新高兴起来。 看吧,他要自己照顾的,不管是那笼‘鸡’崽儿还是这条狗,她都照顾得很好呀。 青衣少‘女’走在青‘色’的石板路上,一头青鬓丝青绝扎出的马尾辫,天高地远,风景这边独好。 ———— 送陈平安回到落魄山后,魏檗又消失,只是没有返回那座披云山,而是直接到了落魄山的山顶,视线中,是一座气势雄伟的山神庙,广场宏大,用一种形如白‘玉’质如‘精’铁的奢侈奇石铺就,庙内金身已塑,只是尚未正式接纳百姓香火。 魏檗大袖流水,潇洒前行,一位风尘仆仆的大骊工部员外郎,闻讯后赶紧过来问好,魏檗看着那位满脸倦容、十指冻疮的大骊清流官员,魏檗便一边散步,一边与官员和颜悦‘色’地‘交’流工程进展,内心难免感慨,大骊宋氏能够从一个卢氏王朝的附属小国,一步步崛起称霸北方,绝对不是只靠虚无缥缈的运势。 员外郎没有走入山神庙,只是留在了‘门’槛外,魏檗独自跨过‘门’槛后,官员就立即快步离去,继续去亲自盯着建造事宜,大小事务,事必躬亲。 大骊官场,两袖清风,逍遥快活似神仙,这是形容清贵超然的礼部官员。 大块吃‘肉’,快刀杀人,铁骑破阵开疆拓土,这是说兵部武人。 吃土吃灰喝西北风,这是说工部官员。 但是身为一名实权在握的员外郎,并且出身豪阀世族,如此兢兢业业,仍是其余王朝难以想象的场景。 魏檗轻轻挥袖,关上大‘门’,山神祠庙内有一股良材美木的沁人清香。 大殿供奉的落魄山山神,那颗项上头颅为纯金打造,颇为古怪。 一位儒衫模样的男子现出金身,从塑像中飘‘荡’而出,脖颈之上,一张脸庞显现出淡金之‘色’,只是不如塑像那么突兀醒目。 山神为宋煜章。 正是前任龙泉窑务督造官,在小镇生活了二十余年,泥瓶巷少年宋集薪,曾经被误认为是他的‘私’生子,那座悬挂“风生水起”匾额的廊桥,就是宋煜章亲自督造。最后宋煜章离开此地,返京赴任,又在重回龙泉小镇期间,被那位大骊娘娘派人拧断了脖子,‘私’藏了头颅装入匣中。杀人灭口,卸磨杀驴,不外如此。 魏檗无奈道:“好嘛,宋先生立即就从一个官场融入另一个官场了,悟‘性’很高。” 宋煜章笑问道:“北边那位?” 一山不容二虎,佛还要争一炷香呢,更何况是他们这些依靠香火存活的山水神灵。 其中的弯弯曲曲,蝇营狗苟,丝毫不比世俗官场逊‘色’。 魏檗想了想,轻声道:“不是善茬,生前是战功彪炳的大骊武将出身,脾气很臭,不过人家跟文昌阁武圣庙里的两位,听说关系很好。” 宋煜章打趣道:“这么当官可不行,不拜正神拜旁‘门’,进错了庙,烧香烧错了,是会吃苦头的。” 魏檗爽朗大笑,伸出大拇指,“这话说得让我解气啊。” 魏檗伸出手指轻轻提起,山水雾气当中的落魄山越来越高,最后‘露’出某处一幅纤毫毕现的画面。 在溪涧水面上,有人拉直一根绳子,两端系在两棵树上,一只小瓶子在打开塞子后,挂在绳子上头。 岸边一棵树下,有一位粉裙‘女’童时不时就会轻轻跳起,摇晃一下绳索,河面上的瓶子就随之晃‘荡’起来。 魏檗解释道:“这是一只品相尚可的绕梁瓶,它们可以收纳世间诸多美妙声音,这里这只瓶子,需要有人在旁轻轻摇晃绳子,帮着小瓶子更能吸纳水声,若非如此,消耗时间多很多,才能填满声音。” 宋煜章问道:“是山主陈平安的瓶子?” 魏檗点头道:“是的。你对陈平安印象如何?” 宋煜章毫不犹豫道:“因为宋集薪……因为殿下的关系,我对陈平安的成长一清二楚,所以印象很好,能够在落魄山成为山神,我觉得很不错。” 魏檗突然转头盯着这尊下辖山神,第一次将宋煜章称呼为宋大人,然后笑眯眯说道:“你别告诉我,没有想到一种情况,大骊是需要你监视着陈平安,说不定某天就又要你做出违背良心的龌龊事情。” 宋煜章洒然笑道:“当然有所猜测,我大骊为此付出那么多心血,为了建造出那座廊桥,死了多少位大骊皇族子弟,想必你已经知道,所以如今陈平安否极泰来,鸿运当头,我大骊怎么可能全然不防备着意外?” 生前以此为荣,死后仍是不改。大概这就叫死不悔改? 魏檗沉默良久,将那些雾气收拢回大袖之中,如倦鸟归林,竟然能够让宋煜章感受到它们的欢快气息。 魏檗笑了笑,“好的,那我知道了。” 魏檗就此身形消逝。 宋煜章独自留在了山神庙内,叹息一声,自己难道真的是不适合当官,处处坎坷,生前死后皆如此。 魏檗这位白衣神仙带着少年陈平安巡游四方,言下之意,谁不清楚? 宋煜章当然知道,北边那位山神庙里头的塑像,一样清楚,所有买下山头的仙家势力,哪个不是活成了人‘精’,更是心知肚明。 第二百二十章 点到为止 魏檗又点到即止地聊了一些,就不愿泄露更多,字画有留白,说话聊天是一样的。 一袭白衣御风凌空,在云海山风之中飘然而行。 魏檗离开落魄山后,放缓速度,随手捻起一团团云气,捏雪球似的,不断加大重量,最后双手抱在一起,狠狠挤压,最后魏檗手心多出一颗鹅卵石大小的白球,他在空中找到小镇龙须河的源头之一,对着山中溪涧轻轻一抛,白球坠入其中,很快就有一尾青鱼将其吞入腹中,然后顺流向下,出山,青牛背,石拱桥,铁匠铺子,再从龙须河和铁符江交界处的瀑布,随着迅猛水流一起跌下。 河水滔滔,光阴流逝,四下无人的铁符江畔,那棵主干横出水面的老柳树上,名为杨花的铁符江水神正坐在杨柳树上,闭目凝神,覆甲遮掩容颜的女子江神,突然睁开眼眸,伸手一招,一尾活蹦乱跳的青鱼被她抓取到手中,她以一根手指到刀刃,剖开青鱼腹部,然后发现了那颗灵气充沛的白球,她拇指轻柔一抹,先将那条“寄信”的青鱼腹部重新缝合,从她手心滑入江水,青鱼入水之后,欢快异常,一身鱼鳞似乎多出些神润光泽。 杨花低头凝视着手心白球,其中夹杂有丝丝缕缕的云根气息,珍贵异常,对于任何江河正神,这都是大补之物,山水神灵眼中,也有自己的山珍海味,水精云根等,皆由虚无缥缈的山水气数凝聚成实质,去芜存菁,这就像斩龙台之于神兵利器,蛇胆石之于蛟龙之属的孽种遗种,意义非凡。 杨花抬起头望去,云雾之中,隐隐约约,有一位白衣男子站在群山之巅,一侧耳朵垂挂着一只金色圆环。 她之前就在这里,亲眼见过此人与大骊守门人之一的墨家豪侠许弱,一同骑乘着那条道行平平的黑蛇,沿着江水逆行,去往大山之中。但是杨花没有想到,这个魏檗竟然会一跃成为大骊北岳正神,品秩远远在她之上。 杨花不知为何魏檗要向自己表现出善意,地位不稳,所以需要拉拢人心? 杨花冷笑不已,攥紧拳头,毫不犹豫地将手心白球捏爆,灵气全部流淌进入她体内,发丝飞扬,脚下的江水起浪,似乎在为主人的修为递增而感到喜悦。网首发 魏檗收回远眺铁符江的视线,返回他的老巢披云山。 御风路过各座山头,脚下偶有练气士朗声问好,魏檗以往都笑着会应答,今天却没有这个心情。 他只是来到一道悬挂于两座山峰之巅的铁锁索桥,尚未完工,宽度足够两辆马车通行,山峡罡风再大,也只会微微摇晃索桥,风有多大,索桥随之晃动的幅度大小,负责建造桥梁的墨家练气士匠人、机关师,都会有一个硬性要求,绝不会偷工减料。铺设桥面的青乌木,极为坚韧,下五境的剑修倾力一击,最多在桥面刺出一个孔洞,铁锁更是上品精铁铸就。 毕竟在山下,百年老字号店铺,就是一块金字招牌,而在长生漫漫的山上,五百年以上,才敢谈老字号。 当这位白衣山神行走在乌黑色桥梁上,对比鲜明,愈发让人生出“巍巍乎高哉”的感慨。 魏檗停下脚步,一手扶住桥栏,仰头望去。 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够跻身为大骊北岳正神,最少有一半缘故,是因为那个戴斗笠佩竹刀的汉子。 因为大骊发现自己是在跟那人相逢之后,才莫名其妙地打破禁制,从处境凄凉的土地爷重返棋墩山的山神。 是那一记竹刀的功劳,魏檗自己都是事后很久才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魏檗逐渐领略到了自己这副金身的不同寻常。 一只碗碟,能装得下一缸水?当然不行。哪怕他曾经是神水国的北岳正神,本就是一位能够容纳不少香火的上等神只,只是后来被下棋仙人以无上神通禁锢而已,但是要想接纳一个大骊北岳地界的全部香火和灵气,魏檗刚刚离开棋墩山那会儿,自己都觉得不可能,太不自量力了,不好说蚍蜉撼树,但绝对是稚童抡锤打铁,迟早会损伤筋骨、坏了元气根本。 但是如今,魏檗对于三十余座山头的统辖驾驭,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所以魏檗愿意对陈平安给予自己最大的善意,愿意带着他行走山水,类似在少年身上贴上大骊北岳的签文。 一是陈平安不讨人厌,二是为了报恩阿良,三是阿良有可能重返人间。 第三点原因,最大。 魏檗很怕阿良万一真的回到这座天下,一旦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妥当,那么棋墩山一记竹刀能够让自己境界千万里攀升,恐怕披云山下一记竹刀,就要将自己打回原形了。如果是在棋墩山的魏檗,可以没那么在意,可是如今的魏檗,做不到了。 因为那个在大骊长春宫修行的少女。 魏檗转头北望,望向遥远的大骊北方,眯起眼眸,小声呢喃道:“一定要过得好啊,这辈子莫要再喜欢读书人了,读书人最负痴心人。” ———— 落魄山上的竹楼外,听说过了远在天边的故事,青衣小童就想着吃颗普通的蛇胆石,用来压压惊。 青衣小童一边嚼着蛇胆石,联想到之前陈平安转头望向竹楼的凄凄模样,忍不住啧啧道:“没想到我们老爷还会落泪,真是性情中人啊,只是听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就如此动容,相信老爷以后混江湖,一定会很精彩。路见不平就一声吼啊,救了小娘子她就以身相许啊,老爷摇身一变成了浪里小白条啊……” 青衣小童已经将陈平安的江湖,想象的无比香艳旖旎,越想越开心,一想到陈平安这么犟而无趣的家伙,某天被江湖女侠主动投怀送抱的场景,真是有趣极了。 粉裙女童还沉浸在先前是震撼当中,她神色复杂,内心惴惴不安,对青衣小童轻声问道:“你说那座天下的妖族如此残忍暴虐,为何我们在浩然天下这边,还能够与山上神仙相安无事?练气士为什么不干脆把我们赶尽杀绝?” 青衣小童想了想,随口回答道:“大概是觉得咱们就是路边的一坨狗屎,踩了嫌弃脏鞋子吧。” 粉裙女童将信将疑,她又想不出能够说服自己的独到见解,只好暂时将这份忧虑和不安放在心中。 魏檗已经离去,陈平安没有急着起身返回竹楼,独自安静坐在小竹椅上,初春的山风依旧凛冽,吹拂得少年鬓角发丝肆意飞扬。 魏檗走之前笑言,“传言阿良在找一把剑,一把配得上他实力的剑。” 陈平安清清楚楚记得初次见面于铁符江边,有人一手持斗笠,一手轻拍竹刀柄,很有吹牛皮嫌疑地说了一句,“暂时找不到配得上我的剑,用来羞辱天下用刀之人。” 魏檗又说,“有人说他是十三境巅峰的剑修,当时与大妖一战,所用之剑,算不得最好,只是他用惯了,一直不舍得换。粉碎之后,他自然就需要换一把,更好的剑!” “试想一下,若是能够找到一把让阿良都觉得趁手的兵器,甚至是找到某把剑,能够帮助主人提升一个境界的战力,一个就够了,就只需要增长一个境界。那么他就是十四境巅峰的战力!作为一名剑修,到时候说不定面对那三教祖师爷,道祖佛祖,至圣先师,也可一战!” “无法想象,找到了那把剑之后,那个时候的阿良,会是怎样的阿良?” 魏檗说完最后这句话,就走了,充满了期待和仰慕,如小山包仰视一座巍峨大岳。 走入过文圣老爷的那幅山水画卷,陈平安劈出过那一剑。 陈平安现在才知道,阿良舍弃了什么。 那天雨夜跟阿良一起走下山头。 “你拿走了我一样以为是囊中之物的东西。” “你要是以后没本事在那里刻下两三个字,看我不削你。” 陈平安当时没有想明白,这些被斗笠汉子云淡风轻说出口的话语,意味着什么。因为阿良说得无比轻巧,所以少年完全不知道真正的分量。 少年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把剑,到底有多好。 根本不知道阿良,当时到底有多强。 如果在离别之前,被陈平安早早知道这些,那他在阿良走前,一定会先去问那位剑灵化身的神仙姐姐,问她可以不可以,换一位主人,那个男人叫阿良,是一名剑客,人很好。 阿良不说,少年不知道。 阿良走了,少年才知道。 这样的阿良。 多傻啊。 他凭什么骂自己是烂好人? 陈平安怔怔出神很长时间,才站起身,走向竹楼,青衣小童小声问道:“老爷,你没事吧?被魏檗说的故事给吓到啦?真不用怕那些,什么倒悬山剑气长城,什么阿良啊大妖剑仙啊,跟咱们离着一百一千个十万八千里呢,天塌下都不怕,儒家圣人们可不是嘴皮子厉害而已,打架本事也不差的。再说了,那个名字稀奇古怪的剑客,再厉害跟咱们没半颗铜钱的关系嘛,这种人,一定是三头六臂的,凶神恶煞,见神杀神,见仙斩仙,哪怕有机会跟这种人见面,我也不要见,太可怕了,估计随便打个喷嚏,就能一口罡风吹得我形销骨立吧……” 陈平安拍了拍絮絮叨叨青衣小童的脑袋,笑道:“我没事。” 他来到二楼,握住那柄槐木剑,走到檐下廊道,向着天幕穹顶高高举起,在心中说了两句话。 “我是一名剑客。” “就这么说定了。” 原来世间真正的文字,是这般沉重的。 魏檗笑道:“厉害,真是厉害。连我都有些好奇,李希圣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了。难道那棵陈氏楷树,当真与你无关?那你又能是谁?” 昼夜交替之际,魏檗情不自禁地再次望向那栋竹楼。 相得益彰,日月交辉。 青衣小童笑嘻嘻道:“老爷,这家伙真的不错,道法高,人品好,讲义气,我喜欢!有资格成为我的兄弟。” 陈平安没好气道:“你愿意,人家愿意?” 青衣小童满脸想当然的神色,傲气道:“天底下还有人不愿意成为我的兄弟?他傻不傻?” 陈平安笑道:“人家傻不傻我不知道,你傻不傻我是知道的。” 青衣小童得意大笑,“老爷,我当然是绝顶聪明。” 粉裙女童望向身边同伴的眼神,有些怜悯,以前只觉得他行事狠辣、性情暴戾,现在突然觉得他其实挺呆笨的。 青衣小童敏锐发现她的眼神,叫嚣道:“傻妞,不服气?我们单挑!” 粉裙女童躲在陈平安身后。 她又不傻。 ———— 月光朦胧,李希圣带着少年缓缓下山,走出落魄山的地界后,在一处溪涧掬水洗脸,帮着清醒神智,毕竟每一笔都聚精会神地写字,极其耗费心力。 李希圣抬起头,看到溪涧对面站着一位老人,大口抽着旱烟。 李希圣站起身,行礼道:“李希圣见过杨老先生。” 老人不动声色地侧过身,躲过年轻书生的拜礼。 等到李希圣直起身,药铺杨老头才说道:“我需要你帮忙为陈平安算一卦,可否?” 李希圣没有任何犹豫,点头道:“当然没问题。” 杨老头嗯了一声,“事后我自有回报。” 李希圣对此没有说什么,直接给出答案,“大道直行,有山开山,有水过水。宜速速远游,利在南方。” 杨老头笑道:“我信得过你。” 李希圣虽有疑惑,但是并不询问。 杨老头瞥了眼年轻书生腰间的桃符,复杂眼神,一闪而逝,人影亦是随之烟消云散,原来老人只是一缕紫色烟雾。。 两人继续赶路。 崔赐问道:“先生,如果你要远游,能不能带上我啊?” 李希圣笑道:“可以啊。” 少年大为震惊,“啊?” 本来以为要先生答应此事,比登天还难,哪里想到比下山还容易? 李希圣叹了口气,“那可不容易,不妨先想清楚往何处去吧。” 少年蓦然开心起来,“我还能去哪里,只管跟着先生走呗,先生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第二百二十一章 到期 修养足月,身子也渐渐有了力气。“柒炎小姐,主上找你。”门口一抹黑影。 虽然感谢闵君邪给了她名字,但心思缜密的她知道留下来就代表着要为他做事。“知道了。”红瞳里闪过一丝的慌乱却又很快地镇定下来,理好白色的裙摆跟着黑衣人朝他的房间走去。 “主上。”柒炎半眯着眼睛冷漠地站在门外。 “进来,其他人离开房间500米外!”冰冷的话语还参杂着诸多凶煞之气,让其余手下不敢多讲,除了为柒炎带路的那位黑衣人。“主上!若有人来袭我们怎能保护主上,还望主上收回成命!” 修养足月柒炎也知晓了些事,国家虽大,看似和平安静实则波澜起伏,并有三股力量相互涌进,一方是皇上的势力;一方是武林第一魔教,是主上的势力;剩余一方与魔教并列第一的鬼魅,在前些年信息和行踪就一直不明。 “滚。”房内一声怒吼,似酝酿很久。 柒炎看黑衣人都走了便走进房间,转身看见的是背对着自己浑身是血的他,青丝粘附在闵君邪**的皮肤上,与血混合触目惊心。 “主上!”柒炎快速走去。 他转过脸,那俊美的脸上被划上一条血痕,现在的闵君邪没有了刚开始的盛气凌人,却像刚从地狱中爬出来的罗刹,不失鬼魅。 “我…”闵君邪皱眉吐出一口血,“帮我。” “潜入岚陌骨的身边…”血越流越多,柒炎赶忙拿起在边上的药箱为闵君邪包扎,“我需要…从他嘴里知道些事。”墨色的眼眸中透着点点狠绝,不知是不是柒炎看错了眼,竟从那墨色瞳孔中看见了稍纵即逝的忧伤。 “什么时候。”柒炎克制着自己忍不住颤抖的手。是的,杀进军队她没感觉,满身是血她没感觉,从小到大的排挤她没感觉,偏偏心疼这个男人,柒炎怎么也想不透。 “你身子还未调养好,而且你还未有防身之术,此事从长计议…咳咳…”他薄情的嘴角缓慢流出黑色的液体。 “你中了什么毒。还有你的伤。”柒炎的红瞳降低了温度,“谁干的。” 闵君邪撇过视线,看着自己那被血染红的衣衫,自嘲地笑着“你我都是同类人,不必在意是谁做的,全当我心甘情愿。这点毒还伤不我。”他站起身,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你必须忠臣于我。”柒炎抬头看见的是君邪那带有漩涡般的眼睛。 她勾唇淡淡一笑算是默认。 后来几年,为了他,柒炎开始学习各种武功,但拔刀弄武的柒炎怎么学就是不会,甚至轻功也没学会一星半点。只有毒术和银针学的极好。 收起回复|来自13楼2015-07-1822:36 【篇二:关于彼岸花的古风小说】 (四) 深深的夜,明亮的满月挂在天空。 温柔的月色,掩藏下的暴戮一道血红身影划过,不经意间渲染了月色,留下一抹血色残影。不一会儿,两道素色身影相继紧追而去。 怜悯地看着地上横七八竖淌着血却还有一口气的人,苏竹和紫珀担忧地对视一眼,迅速上前封住他们的穴道,向他们续了口气,确保生命无威胁。 看着前方身影越来越远,苏竹冷哼一声。 “神君。”苏竹眼神示意紫珀。 紫珀了然地点了点头,速度骤然间暴涨,身形亦化作阵阵片影。 血色身影依旧不停地沿途制造麻烦血案,试图拖延他们的追捕的脚步,却没有发现苏竹正慢慢消失在夜色中。 白色滚边的衣袍上浸染了不少鲜血,烟颜毫不在意,执着地用身体环抱住血色身影,淡淡的柔和光芒不断地从烟颜体内输出,似在安慰暴走的人儿。 “颜儿?”一路朝血影追来的紫珀顿住脚步,惊讶地看着他。 烟颜温和的眸子抬起,“神君,可否将她交给我?” 紫珀皱了皱眉好看的眉,烟颜似乎是接近请求的语气,对他说:“紫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紫珀叹了口气,“你这是何苦。” 烟颜禁锢着血色身影的洛茗,温柔地浅浅一笑,“我意愿。” 良久,洛茗不再暴动,却开始痛苦地扭曲起来。烟颜抱紧她,紧张地看向紫珀。 紫珀看了眼月色,眸中闪过一抹愧色,“苏竹帝君去了幽冥彼岸谷。” 柔和的气息陡然间变得阴森,烟颜恨恨地看了一眼紫珀,迅速抱起血影朝远处飞身而去。 烟颜山最深处。 苏竹感慨般站在桥的一端,这个地方是他们古之神的噩梦。 早已不记得是几千万年前了,不知有多少神、魔、妖、灵人类丧生在这个地狱般的地方。烟颜的父君和母神是当时名望最高的神帝,毕生修为不可估量,最终却也为了保护大家、封锁幽冥彼岸谷而丧生在里面。 苏竹踏上桥面,真正的幽冥彼岸谷其实早已经覆灭,这里只能说是一处遗迹。 苏竹熟络地靠着强大的感知力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这里残留着一缕淡淡的至邪至恶之力,那属于彼岸谷的特殊气息。意料之中的,生长着一株盛开得妖冶的彼岸花。 花色如血,花形本应该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而这一朵却开得格外肆意狂妄。妖艳、美丽。 苏竹的眸子深处散发出淡淡的怜惜,却又被冷漠代替。 “你原在那次封锁中被斩杀,烟颜母神见你幼小单纯,念及与幽冥皇的姐妹交情放你一条生路,却不想你终归还是走上了和你母妃一样的道路。” 苏竹轻柔地抚摸着花朵,“本座与幽冥虽有一段交情,但却无法再放任你继续无意识地害人,你的善良确是继承了你母妃,若你知晓自己所做的一切也会接受不了那样一个杀戮的自己吧。” 不再犹豫,一股强大的神力自手掌散发出来,瞬间向整朵花压迫而来。 “师父,不可!” 漫天飞舞的血色花瓣一片片洒落在呆滞的烟颜面前,恰似下了一场花瓣雨。怀中已痛晕过去的她,血色衣裳褪换成浅紫色,身体在花瓣衬托下开始变得透明。 苏竹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静静的看着濒临愣神的烟颜,无奈地摇头。 骤然,天空中下起了鹅毛般轻盈的雪花,雪花轻柔地卷起血色花瓣,深情而眷恋。 烟颜半跪在地上,紧紧抱着快要消散的她。 苏竹看得目瞪口呆,恨得牙痒痒,直道:“痴儿啊痴儿,执迷不悟!” 是,他执迷不悟,但他侥幸自己有这般执愿。 【篇三:关于彼岸花的古风小说】 一个标题+简短的介绍+精选几个您喜欢的同类句子,就可以轻松制作属于您自己的句集,展现个性,寻找共鸣。 小镇学塾有个矮小老人,虽是夫子先生,却衣着邋遢,名叫陈真容,喜欢喝酒,醉酒之后,就会对着空气伸出手指,随便勾画,蜿蜒扭曲,无人知道到底在写什么或是画什么。醉话连篇,既不是大骊官话,也不是宝瓶洲雅言,总之谁也听不懂。 老人虽然姓陈,却不是出身龙尾郡陈氏,但是身份尊贵的陈松风,对老人却敬重有加,学塾夫子们对于这个性情孤僻的糟老头子,其实观感不佳。 今天,邋遢老汉喝着酒,醉醺醺走过石拱桥,走向铁匠铺子,用自家方言大声念叨着“扶河汉,触大岳,骑元气,游太虚,云蒸雨飞,天垂海立,壮哉!” 老汉到了铺子外边,总算没有就这么闯进去,晓得跑去龙须河洗了把脸,大概是几捧凉水洗不清醉意,老人干脆就趴在地上,把整个脑袋放入冰冷水中,使劲摇晃,最后猛然抬起,哈哈大笑:“舒坦舒坦!” 老汉站起身,冷不丁叹了口气,因为想起小镇上诸多陈氏子孙的惨淡光景,竟然给别家姓氏为奴做婢,虽然老人与他们并无渊源,也知道世道艰辛,怨不得当下那些丢光了祖宗脸面的陈氏子弟,可毕竟是同一个姓氏,老人实在是积郁难消,只得打开酒壶,犹豫不决,一番天人交战之后,四处张望一番,这才再次做贼似的,鬼鬼祟祟小小喝了口酒,嘀咕道:“若是在南婆娑洲,只要是有据可查的陈氏后裔,便是再落魄不堪,哪里会沦落到给人做牛做马,丢的可是醇儒陈氏的脸皮。” 老人说到这里,莫名其妙给了自己一耳光,“老不要脸的东西,又管不住嘴,说好不喝了还喝!” 老人打过了耳光,嘿嘿笑着,干脆破罐子破摔,又喝了两口,只不过给自己摔了两记不痛不痒的耳光。 喝过了两大口从美妇手中买来的醇酒,老人总算心满意足,径直走入铁匠铺子,大声嚷嚷着阮邛的名字,很快阮邛就从一座剑炉走出,摘掉腰间的牛皮裙子,随手丢给身后的长眉少年。 老人一见到这位出身风雪庙的阮家圣人,就开始砸场子,“阮邛,你不如齐静春哇,真的远远不如齐静春……” 阮邛对此不以为意,像是早已习以为常,竟是跟老人连一声招呼都不打,依旧沉默寡言,倒是身后那位长眉少年,皱起了眉头,只是隐忍不发。 阮邛在前边带路,老人跟他并肩前行,还不愿意放过阮邛的耳朵,像个市井婆姨那般碎碎念叨,这次老人又用上了婆娑洲的正统雅言,别有风韵,“阮邛,你瞧瞧齐静春,所在文脉如此被我们针对,却愿意以德报怨,帮忙看顾着那棵楷树。” “换成是我,就先让陈对那丫头见着了坟头树木,回头再一脚踩烂,让我们空欢喜一场,岂不痛快?只可惜齐静春是正人君子,不做这种事。” “所以某人去找咱们老祖宗讲道理的时候,哪怕被他偷走了老祖肩头上的一轮日头,老祖仍是不愿撕破脸皮,由着他‘借用’百年。” “你再看看你,真不是我说你,意气消沉,道行修为寸步未进,到头来收了小猫小狗三两只做开山弟子,就说这小长眉儿,靠着家族气数,能有多少年的好光景?一百年,还是两百年?” 老人说到这里,朝那长眉少年展颜一笑,听得稀里糊涂的少年原本还有些恼火,嫌弃老人不够尊敬自己师傅,但是当老人对他露出长辈的慈祥神色,吃软不吃硬的谢家少年只得微微点头,根本不知道这只老狐狸的一肚子坏水,其实正说他坏话呢。 老人跟着阮邛来到一处屋檐下,并排放着几只翠绿欲滴的小竹椅,三人坐下后,老人冷哼道:“少了拇指的小丫头,蠢笨得一塌糊涂,当真是你的同道中人?” “最后那个更是可笑,一个野猪精,偏偏幻化成了一位英俊的年轻公子哥,哈哈,阮邛啊阮邛,老子都快要被你笑掉大牙了,你不觉得丢人,我都替你丢人!” 阮邛终于开口说话,“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请你喝酒。” 阮邛让谢家少年起身去拿酒来。 “请我喝酒?这个可以啊,又不是自己想喝,我只是入乡随俗,客随主便,是你这位圣人的待客之道,这种酒,喝得,大大的喝得!” 老人坐在竹椅上,扭转向阮邛,“但是喝酒归喝酒,收徒归收徒,既然你离开了风雪庙那座小山头,终于要开山立派,如今山头已有,就该商议开山大弟子的事情了,实在不行,老子给你找三个徒弟,换了,全换了!哪怕只是我婆娑洲一洲陈氏子弟当中筛选,我都保证比你当下三个记名弟子要强。” 阮邛不为所动,“我收弟子,不看天赋,不重根骨,只选心性。” 老人气愤道:“就知道是这么个混账措辞,你阮邛就是块茅坑里的臭石头。” 阮邛破天荒笑道:“那你陈真容还跟我做朋友?” 先前阮邛能够以兵家身份、接替儒家齐静春掌管骊珠洞天,固然跟阮邛的境界很高有关,但是醇儒陈氏在幕后其实出力不小。 阮邛对此从不否认什么。 “老子乐意,你管得着吗你?!” 老人气呼呼转过身,叫嚷道:“酒呢,说好的待客酒怎么还不来,那小子怎么回事,是不是诚心气我……” 阮邛看到一路咋咋呼呼的老朋友,笑问道:“怎么,到了龙泉郡,见着了小镇两支陈氏子孙的境遇,心里不痛快?不是我说你,跟你和醇儒陈氏都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你气什么?” “不提这个,窝火。” 老人叹了口气,斜眼瞥了一下阮邛,“你呢,为了秀秀,本想着躲清静,现在可好,反而成了一块是非之地,你还好吧?” 阮邛摇头道:“无妨,错有错招。” 老人嗤笑道:“骨头硬可以,可千万别嘴硬。” 第二百二十二章 青黄不接 虽然不需要走亲戚,可大过年的,一直待在冷冷清清的落魄山上,总归不是个事儿,所以陈平安就带着两小家伙走出大山,返回熙熙攘攘的小镇,已经热闹得不输黄庭国任何一座郡城,只是没了铁锁的铁锁井,没了老槐树的老街,没了齐先生的学塾,人气再旺,年味儿再足,仍是让陈平安觉得有些失落。.。 临近小巷,青衣小童埋怨道:“老爷,如果这趟去泥瓶巷,路上还给我撞见凶神恶煞,就是那种一拳头能打死我的那种,不是我撂狠话,我以后可就真不再下山回老宅了!到时候不许怪我不讲义气啊。” 结果刚走到了泥瓶巷的巷口,陈平安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纤细婀娜,像一枝‘春’风里的嫩柳条,她双手正提着一只水桶,应该是刚才杏‘花’巷那边的水井返回,略显吃力,干脆摔下水桶,然后少‘女’在那边弯腰喘气,水桶重重坠地,溅出不少水‘花’,只是少‘女’全然不在意这点瑕疵。 宋集薪的婢‘女’,稚圭,或者说是王朱。 仅就成为谁的婢‘女’一事,是他还是隔壁邻居宋集薪,陈平安不埋怨少‘女’,因为书本上说了,良禽择木而栖。 那天风雪夜里,少‘女’奄奄一息倒在积雪里,拼尽最后的力气,伸手轻轻拍响‘门’扉。 救不救人,是陈平安自己的事情。别人是否知恩图报,则是别人的事情。 只是再次重逢,比想象中要快很多,陈平安心情复杂。 稚圭也看到了陈平安,用手背擦拭额头的汗水,望向陈平安,草鞋还是草鞋,只是发髻别上了簪子,个子似乎也高了些许,不再孤苦伶仃一个人走来走去,而是身边多了两个小油瓶。 少‘女’没说话。 陈平安刚要打招呼,就发现青衣小童使劲攥住他的胳膊,不再让他往前走,不光是他,粉裙‘女’童都躲在了自己身后,死死抓紧他的袖子,两个小家伙一起牙齿打颤,大气不敢喘。 就像是胆小的凡夫俗子,生平最怕鬼,然后当真白日见鬼了。 青衣小童心中悔恨,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让你乌鸦嘴! 粉裙‘女’童在陈平安背后小声呜咽道:“老爷,我害怕,比怕死还怕。” 陈平安叹了口气,“那你们去小镇别处逛逛,比如我们在骑龙巷那边的铺子,你们帮忙看着点生意,回头我找你们。” 两个小家伙如获大赦,飞奔逃离。 陈平安独自走向泥瓶巷,像那么多年来一模一样的光景,少年帮少‘女’拿起水桶,一起走入巷子。 稚圭问道:“那两个家伙,是你新收的书童丫鬟?” 陈平安笑道:“你看我像是做老爷的人吗?他们喊着玩的。” 稚圭哦了一声。 经过曹家祖宅的时候,院‘门’大开,老的曹曦蹲在‘门’口嗑瓜子,小的曹峻蹲在墙头上,还是嗑瓜子。 显而易见,一起看热闹来了。 曹曦笑呵呵道:“小姑‘奶’‘奶’,这位是你的小情郎啊?一大早上就卿卿我我,让我和曹峻两个大老爷们好羡慕的。” 喜欢眯眼看人的曹峻笑容依旧,腰间悬佩那双长短剑,点头道:“羡慕的,羡慕的。” 稚圭冷哼道:“上梁不正下梁歪!难怪祖宅都会塌了。” 堂堂南婆娑洲的陆地剑仙,一座镇海楼的半个主人,曹曦竟是半点不恼,反而笑容更浓,“小姑‘奶’‘奶’教训得对,就是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下来,咱们老曹家的香火小人,为何一个都没有,照理说我在婆娑洲‘混’得风生水起,这边怎么都是‘门’楣光耀、夜间生辉的景象,咋就家道中落到这般田地了?” 稚圭脚步不停,转头望向曹曦,笑容天真无邪,“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呗,难不成还有人吃了你们家的香火小人啊,再说了,小镇术法禁绝,想要靠着家族祖荫,温养出一个香火小人,比登天还难,说不定你们曹家从来就没有过香火小人呢。对吧?” 曹曦哈哈大笑,“有道理有道理。小姑‘奶’‘奶’慢点走,巷子破旧,小心别崴脚。” 稚圭背对着那个老王八蛋,脸‘色’‘阴’沉。 从头到尾,陈平安一言不发。 曹峻笑问道:“老曹,咋回事?在婆娑洲那边,以你的成就,香火小人的数量,都能在‘门’楣、匾额上扎堆打仗了吧?” 曹曦不以为意道:“骊珠‘洞’天很难出香火小人是一回事,她没说谎,不过以我和谢实的成就,还是应该剩下一两位的,比如桃叶巷的谢家,就是靠着一对香火小人,维持家风数百年,才勉强保住了香火子嗣,要不然早就跟咱们家这栋破房子一样,人都死绝了。” 曹峻啧啧道:“给那少‘女’折腾没啦?那你还这么和和气气?你该不会是想睡她吧?” 一只火红狐狸从屋顶蹦跳到曹峻脑袋上,嬉笑道:“睡她?老曹哪有这胆子,那少‘女’如今是万众瞩目的存在,给老曹再高出一个境界,他都不敢对她‘毛’手‘毛’脚,最多就是嘴‘花’‘花’几下,银枪蜡杆头,中看不中用。” 曹曦转过头,笑道:“滚远点,一身狐‘骚’-味,妨碍我尽情呼吸故乡的气息。” 站在曹峻头顶的狐狸伸出一只爪子,指向自己脚底,还不忘使劲跺跺脚,“来来来,有本事祭出手腕上那把本命剑,往我这里砍,曹曦你不砍就是我孙子。你只管往死里砍,我要是躲一下,我就是你孙‘女’!” 曹峻晃了晃脑袋,没将那只狐狸摔出去,无奈道:“你们俩怄气归怄气,能不能别连累我。说句公道话啊,老曹不过是娶了第三十八房美妾而已,如果实在忍不了这口恶气,就干脆剥了她的皮囊来当你的新衣裳啊,这种事情你又没少做,多熟‘门’熟路,为啥偏偏要拿我撒气。” 火红狐狸嗤笑道:“老王八蛋就喜欢腚大‘臀’圆的,这么多年就没半点长进,真是令人作呕。” 曹曦重新坐在大‘门’槛上,嗑着瓜子,“千金难买我喜欢。哦对了,‘骚’婆娘,过年请你吃瓜子啊。” 砰一声。 火红狐狸在曹峻头顶粉碎开来,然后在屋顶上现出原形,只是瞬间它就又爆炸开来,如此反复,从曹家老宅的屋脊到隔壁家,一路延伸出去,一直到离开泥瓶巷,火红狐狸才没遭殃,一双眼眸神采暗淡,咬牙切齿地盘‘腿’坐在一处翘檐上,它开始呼吸吐纳。 曹曦已经没了瓜子,拍拍手站起身,走回院子,对曹峻吩咐道:“近期别‘毛’‘毛’躁躁了,大骊王朝如今已是一块必争之地,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曹峻懒洋洋道:“知道了。” “‘知,道,了’?” 曹曦一番咬文嚼字,最后冷笑道:“这三个字,岂是你有资格说出口的。” 曹峻玩世不恭道:“晓得啦。” 曹曦大步走入屋子,恨恨道:“九境的废物!” 曹峻神‘色’自若。 陈平安到了隔壁院‘门’前,把水桶递还给少‘女’,随口问道:“宋集薪没有回来?” 她答非所问,“我家那笼母‘鸡’和‘鸡’崽儿呢?” 陈平安一脸茫然道:“我不知道啊。” 少‘女’仔细打量着少年,她突然粲然一笑,不再刨根问底,但是她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现在宋睦比你高这么多了。” 陈平安哦了一声,就转身走回自己院子。 陈平安刚开锁进入院子,冷不丁瞧见自家屋‘门’上方的那个倒“福”字,不翼而飞了,勃然大怒,二话不说直接走到院墙那边,“稚圭,我家福字在哪里?!” 然后他气极反笑,原来那个福字,就贴在隔壁屋‘门’上边。 这贼当得真是胆大包天。 少‘女’在灶房那边放好水桶,姗姗走出,一脸无辜道:“我不知道啊。” 跟陈平安之前给出的答案,如出一辙。 陈平安怒道:“还给我!” 稚圭张大眼睛,“那我还故意把木人留在灶房,你明明动过了,我都没说你什么。” 陈平安顿时哑然,确实有点理亏。 稚圭突然问道:“齐静……齐先生学塾那边,你贴‘春’联了吗?” 陈平安愣了愣,点头道:“贴了,‘春’联和福字都没落下。” 陈平安不愿意继续跟她纠缠不清,直接去屋子里拿出仅剩一个余下的福字,自己架梯子贴上了一个新的倒福。 少‘女’站在院墙那边,提醒道:“歪了。” 陈平安不为所动,用手指轻轻夯实红纸和浆糊。 少‘女’焦急道:“真的,骗你做什么。你陈平安你怎么不知好歹,如果福字贴歪了,不吉利的。” 陈平安走下梯子,自己抬头望去,确定没歪。 少‘女’依然喋喋不休道:“真歪了,不信你让曹曦他们这些修行中人来看,就知道我没骗你,你是‘肉’眼凡胎,眼力再好,都不如我们的。” 陈平安走入屋子,啪一下重重关上‘门’。 约莫一炷香后,少年蹑手蹑脚打开‘门’,悄无声息地跨过‘门’槛,瞪大眼睛,死死盯住那张福字。 没歪啊。 稚圭神出鬼没地打开‘门’缝,探出脑袋,板着脸说道:“真歪了。” 陈平安有些憋屈,端了条板凳在‘门’口晒太阳,过了一会儿,开始练习拉坯。 稚圭站在院墙那边,看着不再烧瓷的少年,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聊,就回去自己屋子睡觉了。 她躺在‘床’上,咽了咽口水,曹家祖宅的‘门’楣里,只诞生出一个香火小人,品相很高,金灿灿的,只差一点点瑕疵就通体金‘色’了,只可惜还不够她塞牙缝的。 ———— 隔壁陈平安娴熟练习拉坯,心静如水。 休息的时候,陈平安开始打算自己的将来,宝箓山、彩云峰和仙草山,都在阮邛家山头附近,因为按照约定,本来就会无偿租赁给阮邛,连绵一片,就等于帮着阮邛占据了西边最大的一块广袤地界,阮邛为此则需要帮忙陈平安照看五座山头,免得陈平安有命有钱没命‘花’钱,对于这件事,陈平安对阮邛心怀感恩。 真珠山不去说它,那么点大地方,属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别说打造出一座‘洞’天福地,撑死了就是在上边盖一座茅屋,估计就只有陈平安愿意挥霍一颗金‘精’铜钱了。 但是落魄山的经营,确实需要用心。 竹楼的不同寻常,陈平安心知肚明。落魄山又有山神庙帮着坐镇山水,是实实在在的风水宝地,而且还有一条志在走江成蛟的黑蛇,起到了看家护院的职责,如今多出两个蛟龙之属的小家伙,所以他才会想着用普通蛇胆石跟青衣小童换银子,不说让落魄山变成一个聚宝盆,好歹能够在将来的日子里,有那么点贴补家用的希望。 陈平安爱钱,是因为自幼知道赚钱的不容易,不代表陈平安有了钱之后,就会死死捂住钱袋子。 剑,要练,但是在确定应当如何练剑之前,再着急都没用。 撼山拳当然要继续勤加苦练,毕竟说好的一百万拳还早。 画符一事,因为本身就等于是另一种方式的武道修行,前者重在体魄锻造,后者倾向气府窍‘穴’的内在淬炼,双方并不冲突,反而是相辅相成的好事,陈平安无非是将走桩立桩的一部分时间,划拨给画符,但是画符就需要符纸,符纸就是真金白银,这让陈平安难免有点发虚犯怵。 说到底,钱还是挣得少了。 除了这些,陈平安当下心中最大的遗憾,是暂时无法驾驭剑灵赠送的那件方寸物,虽说把大部分家底放在铁匠铺子也放心,但终究是不方便的,崔东山和青衣小童的咫尺物、方寸物,让陈平安见识到了这类宝贝的珍贵实用,难怪山上神仙都不是人人都有。 陈平安望向南边,不知道阮师傅铸剑如何了。 阮邛答应过宁姑娘,要帮她打造出一把神兵利器的。 如果哪天铸造成功,她就有了一把趁手的佩剑,他自己则有一把槐木剑。 陈平安觉得把它们取名为“降妖”“除魔”,很不错。 加上那枚剑胚,虽说文圣老爷说是叫作“小酆都”,但是陈平安觉得改名为“初一”或是“早上”更妥当,毕竟它是在正月初一的大早上,它第一次以飞剑姿态来到这个世界嘛。 当陈平安脑子里生出这么个念头,原本沉寂许久的剑胚在气海之中,立即开始兴风作‘浪’。 陈平安刹那之间就变得满脸通红,开始遭罪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摇摇晃晃 在隔着一堵院墙的稚圭眼中,陈平安坐在小板凳上,摇摇晃晃,像是在打瞌睡。 可在剑修曹峻那边的感知中,陈平安的神魂剧烈震‘荡’,江水滔滔,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火红狐狸站在曹峻肩头,调侃道:“那块剑胚虽然不知来历,但是可以确定,品秩极高,便是我都要眼馋,你不过是吃了点小亏,就放弃?这可不像你曹峻的行事风格。” 曹峻往隔壁院子丢出瓜子壳,摇头道:“不抢了,老曹说得对,近期宜静不宜动,人死卵朝天,命没了,一切白搭。” 火红狐狸蛊‘惑’人心道:“事不过三,还有一次机会,搏一搏,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你曹峻既然早年跌了个大跟头,给人把你的心湖搅成了一滩烂泥塘,害你修为阻滞不前,如今不剑走偏锋,怎么成大事?” 曹峻默不作声,只是低头嗑瓜子,眼神晦暗。 曹峻自出生起,就享有大名,本是南婆娑洲百年一遇的大剑仙胚子,在心湖之内,先天生成的一缕缕纯粹剑气,亭亭‘玉’立,恰似满湖荷‘花’,只需要等待含苞待放的一天。只是后来遭遇一场变故,被一位巅峰强者硬生生打烂心湖,剑气凋零得七七八八,沦为枯荷。 从此曹峻就沦为整座南婆娑洲的笑柄,昔年被他远远抛在身后的同辈剑道天才,如今一个个超越曹峻。 火红狐狸哀叹一声,用爪子拍了拍曹峻的脑袋,“可怜的娃。剑道根基崩碎,前程毁了,这么多年,就连跟老天爷掰手腕的心气都没有了。” 曹峻略微讶异,扭头望向少年祖宅,“这家伙心‘性’很不错啊,之前竟然半点看不出,竟然给他找到了自己的方便法‘门’。” 世间很多事情,对于见多识广的山上神仙而言,不会吓人,但一样会觉得有意思。 火红狐狸亦是微微惊愕,一个蹦跶,跳到了曹峻脑袋上,伸长脖子望去,凝神观摩少年与剑胚在体内角斗的气象,轻声道:“嗯,类似佛家的拴马柱,帮着少年的神魂小舟,起到了船锚的作用。这少年身躯破败,缝缝补补,能够走到这一步,殊为不易。但是能够降伏那块剑胚,还不够。曹峻,你在被人坑害之前,太过顺遂,之后又太过坎坷,说不定少年今天的经历,会成为你修行路上的一点启发……” 曹峻不再微笑示人,收敛了全部笑容,脸‘色’凝重起来, 修行,天赋大小,好比祖师爷赏饭吃的那只碗,即便有些人的碗很大,可如果里头盛放的米饭太少,还是吃不饱的惨淡光景,成就自然有限。 这一路远游,从气象万千的南婆娑洲,赶到蛮夷之地的东宝瓶洲,曹峻一路上反而收益颇丰,点点滴滴,皆是裨益。 与剑胚的角力过程当中,少年虽然心智坚韧,又有船锚帮着沉下心,不至于让神魂随‘波’逐流,可是剑胚的‘精’气神实在太过鼎盛,气势汹汹,横冲直撞,是一力降十会的蛮横路数, 火红狐狸爪子互相拍打,幸灾乐祸道:“要输了,惨惨惨,说不定要在病榻上躺上十天半个月喽。剑胚明显刚刚生出灵‘性’,不晓得运用自身蕴含的天赋神通,否则少年支撑不到这个时候。” 曹峻虽然修为不如头顶狐魅,可是隔行如隔山,他作为曾经有望登顶的剑修,自有其独到眼光,“未必。” 火红狐狸惊讶出声:“咦?那少年体内,有三座好深的城府,难道还是个不错的剑修胚子?不对不对,应该是后天开凿而成,不过浑然天成,好大的手笔,难怪会让我看走了眼。” 城府深沉,多是世俗说法,形容某人深谋远虑,略带贬义。 可是在山上,却是很大的褒奖,窍‘穴’如城池府邸,自然是越高越大越壮观。 火红狐狸轻轻叹息,“这么个不起眼的少年,都有不容小觑的古怪,曹峻,你还是乖乖听老王八蛋的,最近别折腾了,这座破碎的骊珠‘洞’天,虽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可藏龙卧虎,行事确实不宜太过嚣张。” 曹峻点点头,“是要夹着尾巴做人。” 火红狐狸气恼得一脚踩在曹峻脑袋上,“养不熟的小王八蛋,好心提醒你,怎么还骂人呢!” 少年的气息逐渐趋于稳定,占据上风的剑胚不知为何,突然鸣金收兵,在一座巍峨气府内安静游曳。 曹峻不再偷窥那边的景象,促狭笑道:“听说你有个妹妹叫青婴,跟你都是狐族老祖之一,有希望生出第九条尾巴,老曹垂涎她的美貌很多年了,真的很漂亮吗?” 火红狐狸提起自己的尾巴,当做扇子轻轻扇动清风,呲牙道:“好看个屁,长了一张死人脸,从小就不爱笑,还眼高于顶,一看就知道是个没福气的。就老王八蛋那种眼光,哪怕是头母猪,只要是腚大的,都觉得美若天仙。” 曹峻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听说她在那座雄镇楼附近,徘徊百年,难道是希冀着成为那个家伙的‘侍’妾?” 火红狐狸松开尾巴,捧腹大笑,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白老爷会看上她?白老爷作为所有天下,存世最久的大妖之王之一,曾经走遍了两座天下的角角落落,什么雌的母的没看到过?会看上那么个稀拉平常的小狐狸?” 镇海楼矗立于婆娑洲的南海之滨,而曹氏刚好是看‘门’人之一,所以曹峻知晓诸多内幕。 火红狐狸嗓音低沉,“三教圣人,待我们白老爷不公!分明是白老爷帮着……” 屋内曹曦暴喝道:“臭婆娘找死?还不闭嘴!” 火红狐狸猛然回神,自知失言,竟是仰头望向天空,双手合十,鞠躬弯腰,像是在虔诚地作揖赔罪,躲也不躲,任由身躯皮囊被曹曦弹指一缕剑气给炸裂。 “二十个字,乖乖挨罚!” 曹曦接连使出二十缕凌厉剑气,火红狐狸一次都没有躲避,到最后,曹峻双手抱住奄奄一息的它,走回屋子。 曹曦仍是怒火未消,指着曹峻怀中的狐狸破口大骂道:“找死就往阮邛的剑炉一跳,阮邛还能念你一点好,别在这边瞎嚷嚷,连累我曹氏跟你一起陪葬!天大地大,三位教主可以不计较,那么他们座下的弟子‘门’生呢,不说其它,只说倒悬山的主人,脾气如何,你不知道?!你个败家娘们!” 火红狐狸脑袋一歪,昏厥过去。 曹峻轻声道:“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它,就没有你曹曦的今天。坏人恶人,是可以做,但是总得讲一点良心。” 曹曦骤然停下,眼神‘阴’沉,死死盯住这个没了笑脸的子孙。 曹曦一脸嫌弃厌恶,挥袖道:“滚去告诉那个叫曹茂的小崽子,让他别跟袁氏一般见识,米粒大小的眼界,只盯着大骊一座庙堂的得失,一群废物,怎么不去死!还有脸来见老祖,让他滚蛋!” 曹峻抱着狐狸,脸‘色’漠然地转身离去。 曹曦独自一人留在祖宅,开始围绕着天井缓缓散步。 曾几何时,这里有个病秧子老人,一年到头躺在光线昏暗的屋子里,有个不孝顺的烂酒鬼汉子,一天到晚都在头疼以后办白事的开销,有个嚅嚅喏喏毫无主见的‘妇’人,起早‘摸’黑,既要做着家务事,还要忙着地里活,三十岁的年龄,就比泥瓶巷其她四十岁的‘女’子还要显老了。 但是在那个时候,有个‘性’情顽劣的寒酸少年,天不怕地不怕,每天都嘻嘻哈哈,书也不读,事也不做,就是做着白日梦,总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在福禄街那边买下一栋最大的宅子。至于即便真有了熬出头的一天,爷爷和爹娘到时候还是不是活着,少年当时忙着游手好闲和痴人做梦,根本没想到那些。 早已不是什么少年的老人,掏出那枚锈迹斑斑的古老铜钱,高高举过头顶,透过四四方方的铜钱孔‘洞’,再透过四四方方的屋顶天井。 遥想当年,似乎有过这么一场对话。 “娘,以后等我飞黄腾达了,就让你睡在金山银山里。” “唉!” “娘亲,我跟你说真的呢!” “快收起铜钱,给你爹瞧见了,又要拿走。” …… 曹曦收起思绪,环顾四周,自嘲道:“成了仙,人气儿,都没啦。” ———— 陈平安锁好‘门’,离开泥瓶巷,来到骑龙巷的压岁铺子,青衣小童坐在‘门’槛上发呆,见着了陈平安,也只是有气无力地喊了声老爷,陈平安跨过‘门’槛,发现粉裙‘女’童站在一条板凳上,神‘色’肃穆认真,正在柜台后边,对着桌上摊放的账本打着算盘,双手十指如蝴蝶绕‘花’,让人眼‘花’缭‘乱’,噼里啪啦,清脆悦耳,身边围绕着几位小镇出身的‘妇’人少‘女’,充满了震惊和佩服。 ‘性’情质朴的‘妇’人和少‘女’们,看到陈平安的身影后,都笑着称呼为“陈掌柜” 粉裙‘女’童闻声抬头,道:“老爷,我在帮铺子算账呢,很快就好了。” 陈平安笑着点点头,绕到柜台后,让人拿来纸笔,开始书写一份礼单,当初离开小镇之前,他让阮秀帮着给许多街坊邻居送过礼物,当年陈平安在去龙窑烧瓷之前,算是吃百家米长大的,比如经常去顾粲家蹭饭,也经常能够收到一些别家少年穿不下的老旧衣衫,那些对陈平安而言,每一顿饭,每一件衣服,都是救命活命的大恩情,他当时就跟阮秀说过,以后只要自己活着,每年都会挨家挨户送过去,每次东西不会太多,但对于泥瓶巷附近的小‘门’小户而言,七八两到二十两银子不等的各‘色’物件,绝对不算少。 阮秀当时问过,为什么不一口气多送一点银子,会更加清爽,还能让那些人感恩。 陈平安说那样是不行的,他自幼生长于市井底层,对于人心和世道,其实不是不懂,只是说不出书上的道理罢了,比如斗米恩担米仇,比如看似‘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最消磨孝心善心。所以他仔仔细细给阮秀说清楚了他的小道理,在小镇这边,每家每户的光景,其实跟庄稼地差不多,都有大年小年之分,有的子孙出息,发达了,不缺钱。有的突逢变故,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庭,可能一下子就垮了。所以他陈平安准备的那些东西,能吃能穿,真有急需用钱的地方,甚至还能把那些东西折算成银子,送给手头宽裕的家庭,人家会高兴,送给困难的‘门’户,人家更会珍惜。 不管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都是好事。 只不过这个,是陈平安读书识字之后,才明白自己为何做对了。 阮秀当时听了之后,笑着特别开心,说山上山下不太一样。 今年的礼单人数,比起上次要少了一些,恩情分多寡轻重,有些父辈留下的‘交’情,不过是点头之‘交’,其实谈不上恩情,陈平安还不至于大方到年年送礼,但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街坊,陈平安哪怕跟他们谈不上‘交’情,仍是选择留在了礼单上。 谁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这跟一个人的兜里有多少钱,没关系。 陈平安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还是要铺桥修路。 粉裙‘女’童对账完毕,就开始过问铺子的经营状况,陈平安不掺和这些,想了想,就将礼单递给她,让她不用着急购置物品。粉裙‘女’童郑重其事地收下礼单,保证一定给老爷办得妥妥当当。陈平安‘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来到青衣小童身边坐下,后者忧心忡忡,长吁短叹,不断重复江湖险恶四个字。 名叫崔赐的秀美少年背着行囊找到铺子,说是他家先生在家走不开,就托他来送东西,要陈平安别不当回事,收下后好生收藏。青衣小童就不待见这个少年,斜眼瞧着老气横秋的崔赐,气不打一处来,猛然站起身,“你家先生跟我家老爷,那是平辈相‘交’,你一个小书童,放尊重一点,又不是我家老爷得了什么天大恩赐,你嚣张个什么劲儿?” 第二百二十四章 取名字 掌心所托的碧绿小剑,名十五。 陈平安怎么觉得取名字比自己还马虎。 陈平安清晰感受到一股微凉的气息,沁入肌肤,但是之后反而让人觉得温暖,浑身暖洋洋的,像是晒着冬日的太阳。陈平安察觉到那股玄妙气息沿着体内经脉,缓缓流过一座座气府窍穴,最终在先前隐藏一缕剑气的地方,选择停歇,掠入其中,在空旷的“宅邸”中悠悠然打转,与银色剑胚栖息的另外一座窍穴,遥相呼应。 杨老头吐着烟圈,点头道:“出乎我的意料,这把剑跟你还算有缘,本来不该这么顺畅的,我还想着送佛送到西,帮你一次,把这柄飞剑先降伏在你某处窍**,之后靠你的毅力熬得它听命行事。” 老人运用神通,看到陈平安气府内那柄异常温驯安详的飞剑,犹豫了一下,问道:“我实在有些好奇,问你两个问题,愿不愿意回答,你看着办。陈平安你练拳这么长时间,才一只脚踩在三境门槛上,着急不着急?再就是你练拳,是不是冒出过什么念头,支撑着你走到今天?” 陈平安老老实实回答道:“会着急的,但是知道着急没用,因为跟烧瓷拉坯一样,越着急越出错,所以就不去多想,有些时候实在止不住念头,就让自己脑袋放空,凭借本能去走桩,要么就是挑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练习剑炉,如果还是不行,我就会读书练字,再不行的话,我就没辙了,干脆就胡思乱想,比如想一想自己当下有多少钱……” 说到这里,陈平安有些赧颜。 杨老头脸色如常,“继续说第二个问题。” 陈平安下意识挺直腰杆,没想着隐瞒,根本就不愿藏藏掖掖,就像是一个家徒四壁的穷光蛋,在炫耀家里最值钱的物件,充满了不讲道理的自信,“我在绣花江上跟人打了一架,愈发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当我觉得自己是对的,不管对手是谁,每次出拳,我都可以很快!每一个下一次,只会更快!” 杨老头问道:“很快?给你打一万拳十万拳,你打得到我的衣角吗?” 陈平安没有丝毫气馁,自然而然脱口而出道:“我先跟自己比,自己觉得问心无愧了,再跟其他人比!” 杨老头嗯了一声,“这么想,对你来说没错。” 同样是小镇出身的马苦玄,则是另外一条道路上的极致,追求的是真真正正的万人之上,领袖同辈。这不是马苦玄太过自负,而是他的天资根骨实在太好,不敢这么想,才是暴殄天物。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至于眼前这个刚刚摘掉玉簪子的陋巷少年,应该是在另外一条道路上,初看不起眼,再看还是不显眼,不管看多少次,最多就是觉得还不错,其实没那么蠢笨不堪,还是有点花头的,然后大多数人就会不再留心了。 杨老头正色道:“我教你两套驾驭‘十五’的口诀,一套用作温养剑元,一套用来开锁和关门方寸物。” 陈平安提前问道:“同时有两把飞剑在体内温养,不会有冲突吗?” 杨老头嗤笑道:“阮邛不就有两把本命剑,这还是他为了铸剑求道,必须消耗大量天材地宝,以及一些私事而分心,否则以他的资质和家底,再养两把都没事。本命飞剑,得看机缘,时候不到,一百年都苦求不得,时辰已到,拦都拦不住。只是本命剑此物,不是沙场点兵,多多益善,剑修梦寐以求的境界,号称一剑破万法,为何不说‘两剑三剑’?就在于真正得道的巅峰剑修,拥有一把符合心意的飞剑,就足够了,再多反而是累赘。至于你陈平安,练拳是吊命,练剑为何,我懒得猜,但是之外的山头、法宝之流,你就跟攒铜钱似的,嫌钱多,装在兜里太累人?你会吗?” 陈平安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道:“‘十五’的方寸之地,到底有多大,能装多少东西?” 杨老头笑道:“跟你那把槐木剑,差不多等长等宽等高,还行,比起寻常方寸物,已经好上一些。一座金山银山是装不下,但是最少不用你背着大竹篓走江湖。记住,活的东西,别放入方寸物,比如那块剑胚初一,一旦被你强行摄入其中,就会坏了‘洞天福地’的某些规矩,便要玉石俱焚了,到时候你就心疼去吧。” 之后杨老头传授给陈平安两套口诀,重复了两遍,在陈平安铭记在心后,老人就继续抽着旱烟,烟雾升腾,袅袅升起。 冥冥之中,陈平安像是与那座气府内的碧玉小剑,搭建起了一座独木桥,能够与之对话,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陈平安心念一动,神魂微颤,飞剑毫无阻滞地透体而出,但是一个刹不住,竟是直奔杨老头而去,杨老头眼都不眨一下,碧绿莹莹的袖珍飞剑就像是撞到了一堵高墙,晕晕乎乎反弹回陈平安,一闪而逝,迅速溜回气府,像是一位生闷气的稚童,死活不愿意搭理陈平安的心意呼唤了。 陈平安有些惊慌失措。 杨老头觉得有些好笑,缓缓道:“十五之前的历任主人,哪个不是名气挺大的人物,从没碰到过你这么憨笨的主人,御剑如此糟糕,自然让它觉得丢人现眼,就不愿出来抛头露面了。没事,只要勤加练习,以后等你们之间联系,就会更加紧密,等到赢得它的真正认可,你这个主人就会掌握更多的主导权,哪怕要它自行粉碎,消散于天地间,也不是难事。” 陈平安点点头,松了口气,只要可以靠着埋头做事,就能够做得更好,陈平安就都不怕。 他怕的是那些不管自己如何努力,都做不好的事情,比如烧瓷。 杨老头突然说道:“知道为何十五明知你的资质一般,还愿意选择与你荣辱与共吗?因为你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快’字。这与十五的剑意根本,是天然相通的。十五这把飞剑,就是快,要快到让所有对手措手不及,占尽先机,先手无敌。” 陈平安恍然大悟,同时想到那把本名“小酆都”的剑胚,之所以跟自己犯冲,估计是自己尚未悟出它的剑意。 杨老头挥挥手,“最近少走动,安静等着阮邛的消息便是。” 陈平安欲言又止。 老人没好气道:“拜年礼?且不说我愿不愿意破例收,你小子拿得出让我看上眼的东西?退一步讲,就算有我看得上眼的,你愿意给?去去去,说完了正事,就赶紧回落魄山待着。至于你放在铁匠铺子那边的家当,我会让人给你带过去,你如今现身剑炉附近,太扎眼,不合适。” 陈平安晓得老人的脾气,没有拖泥带水,起身离开这间杨家药铺子。 只是刚跨出药铺大门,陈平安忍不住又转身回去,过了侧房,看到那个坐在原地吞云吐雾的老人,陈平安向老人鞠了一躬。 杨老头坦然受之。 在陈平安再次离去后,老人敲了敲那支色泽泛黄的竹竿旱烟,思绪翩翩。 在漫长的岁月里,老人暗中做了无数桩买卖的,哪怕是时至今日,他依然不是太看好那个少年。有人真的命好,好到可以形容为洪福齐天,往往就会一直好下去,直到某一次命不好的到来,山崩地裂,可歌可泣。但是命硬,依旧很难冒头,起起落落,落落起起,真想要往上走多高,难,很容易就被那些天之骄子们拉开距离,只能跟在别人屁股后头吃灰尘。 陈平安就像是老人眼皮子底下,那块庄稼地旁边的一棵野草,风雨里一次次被压趴下,苟延残喘,可能一条土狗撒尿都不爱靠边,只是每当春风一吹,次次新年新气象。 所以杨老头愿意顺势而为,不妨押上一注,押在这个原本最不看好的少年身上,小赌怡情,输了不伤筋动骨,赢了是额外的惊喜。 命好,就要一鼓作气。 命硬,有更多的后劲。 但是杨老头知道大势走向,大争之世,百家争鸣,群雄并起,会是一个天才涌现的“大年份”,千年不遇。 修行路上,一步慢步步慢,你陈平安真的很难脱颖而出啊。 ———— 陈平安走在小街上,自言自语道:“十五,不好意思啊,让你丢面子了。以后我一定努力练习御剑口诀,争取不会再像今天这样出丑。” 陈平安确实有些愧疚。 当别人对自己给予善意的时候,如果他无法做点什么,陈平安就会良心难安。 那座气府内的碧绿飞剑微微一跳,似乎瞬间心情好转,原谅了陈平安先前贻笑大方的蹩脚驭剑。 陈平安情不自禁地笑了笑,心想比起脾气暴躁的初一,同样是本命飞剑,十五实在是温柔多了。 结果陈平安刚刚冒出这么个念头,剑胚初一就开始离开老巢,翻江倒海,疼得陈平安佝偻起来,站在原地,一步都跨不出去。 十五察觉到异样,嗖一下掠出气府,一路游曳,飞快穿过重重关隘,最终来到初一的“家门口”,悬在空中,轻轻打转,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登门拜访。 陈平安实在无法正常前行,只好艰难挪步,在街巷岔口的台阶上坐着。 大概是被飞剑十五吸引了注意力,剑胚初一放过了陈平安。 两柄“遇人不淑”的本命飞剑,各自悬停在气府门内门外,既像是气势汹汹的对峙,又像是犹豫不决的相逢。 陈平安趁着这个间隙,赶紧大口喘息,略作休整,就小跑向骑龙巷,喊上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重返落魄山。 初一不见十五。 不欢而散。 临近真珠山,期间初一又折腾敲打了陈平安一次,让陈平安差点满地打滚,只得咬紧牙关蹲在地上,汗流浃背,几乎就要两眼一黑晕厥过去。陈平安只能拼命运转十八停的呼吸之法,由于如今打破了六七之间的大瓶颈,让陈平安在跟剑胚的拔河过程当中,可以依稀保持住那一点灵犀清明,但是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清清楚楚感知到所有神魂震荡带来的巨大痛苦,这份折磨,丝毫不亚于剥皮之苦,凌迟之痛。 十五对此蠢蠢欲动,不过仍是没有离开栖息之地,像是在下定决心之前,暂时还是打算隔岸观火。 等到初一心满意足地恢复平静,陈平安整个人刚从水里捞出来差不多,步履蹒跚地继续赶路,走桩走得踉踉跄跄,摇摇晃晃,但是就连陈平安都没有意识到,无形之中在他身上流淌的那份拳意,愈发夯实浑厚。 大山之中,有一位衣衫褴褛的光脚老人,视线浑浊不堪,如同一只无头苍蝇四处乱跑,跌跌撞撞,不断重复着“瀺巉的先生呢,我家瀺巉的先生呢……” 刹那之间,疯癫老人蓦然眼神明亮几分,环顾四周后,并没有拔地而起,更没有御风飞掠,而是深呼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仔细查探了山脉走势,然后一步跨出,就直接走到了一行三人之前,老人望向那个大汗淋漓的走桩少年,问道:“你是不是叫陈平安?” 平安身体紧绷,点头道:“是的,老先生找我有事吗?”网首发 青衣小童眼神呆滞,心死如灰。 怎么,离开了小镇,本以为是天高任鸟飞了,然后走在大山里头的荒僻小路上,都开始有一拳打死自己的神仙妖怪了? 老人神色显得火急火燎,匆忙问道:“我是崔瀺巉……我是崔瀺的爷爷,你如今可是他的先生?” 陈平安愣了一下,愈发小心谨慎,“算是的。” 老人语速极快,“他如今过得怎么样?是否会被人欺负?” 陈平安想了想,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少年国师崔瀺,或者说去往山崖书院的崔东山,那趟远游,日子过得真不怎么样。陈平安不愿欺骗这个自称崔瀺爷爷的落魄老人,可又不敢实话实说,潜意识当中,陈平安觉得眼前老人,跟之前正阳山的搬山猿,气势很像,但是不同之处,只在于两者修为有高低,至于是那头搬山猿更高,但是眼前老人更高,陈平安道行太低,完全看不出深浅。 第二百二十五章 落魄 圣人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魏檗几乎每天都会往落魄山跑,给陈平安带着从包袱斋带来的珍贵药材。 魏檗对于陈平安这两旬光阴的凄惨境遇,虽然说做不到感同身受,但是陈平安的韧性,以及那个糟老头子的心狠手辣,都让魏檗感到诧异。 这得是多大的“大任”,才需要遭此劫难?总不至于让陈平安这少年,当天下大变之时,倒悬山传来噩耗,然后要求这位少年,去一剑曾当百万师? 当这个念头浮现心头后,魏檗自己都觉得荒谬。 天何其高远,地何其广阔,要知道宝瓶洲才是浩然天下的九洲中,最小的那个,何况距离倒悬山最近的大洲,还是那座秀木如林、枝繁叶茂的婆娑洲,例如曹曦之流,已是战力极高的陆地剑仙,可是在南婆娑洲,依然难称最最顶尖,真正会当凌绝顶的修士,是颍阴陈氏的老祖之流。 落魄山山神宋煜章,期间主动求见过魏檗一次,魏檗只是不咸不淡跟他聊了几句,远远不如第一次见面那般客气热络,其中缘由,双方心知肚明。宋煜章要做醇臣,要愚忠,一切以大骊利益为首要,当初在山巅的山神庙,关于陈平安一事,宋煜章哪怕是当着魏檗的面,也说得开门见山,魏檗又不是没有半点火气的泥菩萨,便有些不欢而散。 魏檗今天拎着包袱,优哉游哉缓缓登山而行,来到竹楼,发现今天在二楼屋内对练之前,站在栏杆附近的陈平安,刚刚练习完剑炉立桩,竟然还有兴致主动跟他打招呼,魏檗将价值十万两白银的包袱轻轻抛给粉裙女童,瞥了眼盘腿坐在崖畔的青衣小童,脚步轻盈地小跑上二楼,发出一连串噔噔噔的响声,不像是什么即将金色敕命在身的北岳正神,倒像是个跑堂的店伙计。 陈平安虽然马上就要“赶赴刑场”,仍是微笑道:“辛苦魏仙师了。” “不辛苦不辛苦,就几步路而已,每天还能逛荡赏景,再说了好歹是山神,本就身负巡狩职责。” 魏檗手肘斜靠栏杆,转头望向少年,“喝了小半壶酒而已,就这么管用?” 陈平安赧颜道:“我也不知道为啥,喝过了,心情就大不一样。” 魏檗点头道:“好事情。” 老人的浑厚嗓音传出,“进来享福了!” 陈平安无奈一笑,跟魏檗告辞,魏檗亦是苦笑不言,享福?亏得老人说得出口。 卸甲一词,听上去很有意思吧,可事实如何?是要陈平安自己撕开表层皮肤、掀起指甲盖! 抽丝这个说法,则是要求陈平安自己抽动筋脉! 这种残虐的手法,真正考校人心之处,在于故意让陈平安自己动手,还得瞪大眼睛,动作还不能快,一点一点,就那么自己给自己“抽丝剥茧”。 但是魏檗在头皮发麻之余,也对陈平安的武道境界充满了期待。 这样打熬出来的三境,底子到底有多雄厚,日后与人对敌厮杀的时候,战力到底有多强? 陈平安脱了草鞋走入空荡荡的屋子,关门后,发现老人正盘腿而坐,在那边翻阅,看得老人眉头直皱。 今天老人在陈平安练习剑炉之际,突发奇想,说想要看看剑炉这个站桩的拳谱,陈平安一番解释之后,无外乎当初跟宁姑娘说的差不多,拳谱是代人保管,不是他陈平安所有,拳谱所记载的拳法和图谱,不可外传,诸如此类,把老人给烦得差点就要当场教训少年。 “这就是那部撼山拳谱?” 老人随手将拳谱丢还给少年,呵呵笑着,满脸讥讽道:“拳法开篇有言,家乡有小虫名为蚍蜉,终其一生,异于别处同类,皆在搬运山石入水。哈哈哈,原来是俱芦洲东南那边的江湖武人,你听听这些小家子气的言语,土腥味十足,可想而知,写出这部拳谱的拳师,一辈子能有多大的出息?” “好在这家伙还算有点自知之明,晓得在拳谱里明明白白写了一句,一直不曾跻身当世拳谱之清流高品,要不然老夫真要骂他一句臭不要脸了。” “我的拳法,分生死不分胜负,重拳意不重招式,啧啧,这句话,真是说得癞蛤蟆一张嘴,就想要吞天吐地,好大的口气。陈平安,你知道为何拳谱如此阐述吗?很简单,因为分胜负的话,总是输多胜少,所以才念叨着分生死,大不了一死了之嘛。” 陈平安闷闷不乐道:“拳谱如此不堪的话,老前辈还愿意把书中拳理记得这么清楚?” 老人哈哈大笑,“所载拳法是真稀拉,但是这哥们说话不怕闪着舌头,老夫看着挺乐呵的,当一本乱七八糟的山水游记看待就行了。” 陈平安没有反驳什么,但是有些不高兴。 他很珍惜这部拳谱,无比珍惜! 对撼山拳的心怀感恩,陈平安内心深处,甚至不比剑灵的三缕剑气逊色。 一个是救命药,一个是保命符。没有高下之分,也不该有。撼山拳谱的优劣,其实陈平安大致有数,因为宁姚就觉得很一般,按部就班学着练拳可以,但是她不觉得有多大的成就。之后朱河也亲眼见识过陈平安的走桩立桩,同样没有半点惊艳之感。 可是陈平安不管这些。 哪怕陈平安再过十年,一百年,不管他那个时候的武道成就有多高,对于的喜欢,只会更多,不会减少! 老人笑问道:“在今天练拳之前,老夫问你一个小问题,如果答对了,就有惊喜,如果答错了,嘿嘿。” 陈平安咽了口唾沫,有点犯怵。 老人收敛笑意,沉声问道:“你觉得拳谱之中,抛开拳招拳架,你最喜欢哪句话?” 陈平安没有任何犹豫,说道:“后世习我撼山拳之人,哪怕迎敌三教祖师,切记我辈拳法可以弱,争胜之势可以输,唯独一身拳意!绝不可退!” 老人猛然站起身,“练拳!” 小镇南边的铁匠铺子那边,有位少女在埋怨她爹,“铸剑这事儿,为什么不要我帮忙?” 汉子瞥了眼那座崭新剑炉的方向,“知道爹什么答应那位少女,给她打造这把剑吗?” 少女点头道:“知道啊,她送给咱们那么大一块斩龙台,足够买把好剑了。” 阮邛摇头道:“不止如此,爹是希望,我阮邛开宗立派的第一把剑,不管是为谁铸造,都能够一鸣惊人,让整个宝瓶洲、甚至是俱芦洲的剑修,都晓得这把剑的锋利无匹!” 说到这个,就连小镇沽酒妇人都敢调笑几句的打铁汉子,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异样光彩,如夫子高谈阔论,如道人论道、僧人说法,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手握拳头,轻轻捶打膝盖,眼神锋芒,哪里还有平时那种粗朴木讷的感觉,“那么送谁最合适?本来出身风雪庙的魏晋,半个自家人,于情于理都合适,只可惜在宁姚出现之前,魏晋一直在闭关,既然宁姚主动要求铸剑,还拿出了斩龙台,我当然不会拒绝。过了倒悬山那边,可比俱芦洲的几座剑修圣地,更了不起,更能够赢得天下剑修的眼光。” 倒悬山的存在,被誉为世间最大的山字印,本是一枚小巧印章,从天而降之后,便成为了一座巍峨山岳,这明摆着是恶心儒家圣人们的,那位道庭在别处天下的道祖座下二弟子,不但在浩然天下钉下了这么颗钉子,还要求所有通过倒悬山去往剑气长城的各洲练气士,必须签订一桩“山盟”。 一般人是不知道倒悬山和剑气长城的存在,毕竟那儿几乎就是浩然天下的最边缘,例如宝瓶洲的寻常山上门派,偏居一隅,小门小户,还真就一辈子都不会听说这两个称呼。再往上,就是听说过,然后一笔带过,会是一个很难深聊的话题,一来消息阻塞,再者毕竟隔着千山万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即便是风雪庙这种最山顶的宝瓶洲宗门,对于那处光景,依然是觉得云遮雾绕,雾里看花终隔一层,因为隔着那座倒悬山,更因为那是道祖二徒的手笔,宛如“建造”在这座天下的私家庭院。 当真是跋扈至极。 整个浩然天下都是你儒家的门户,贫道就偏偏要在你家里,独立开辟出一座小花园。 难怪文圣还未成圣之前,当初跑到两座天下的接壤处,对着那位道祖二徒破口大骂,会成为当时天下儒家门生最引以为傲的壮举之一。 按照一些流传已久的说法,是说你去到倒悬山之后,可以随便看,可以随便走,但是某些事情,你不得外传。你传了,浩然天下自然有那位道教掌教之一的徒子徒孙,来跟你算账。而且涉及此事,儒教三学宫七十二书院,往往不会太过掺和插手,最多居中调停几句话而已。 至于为何文庙里头有神像的圣人们,对此选择视而不见,那估计就是涉及到极大的内幕了。 三个字,“天”晓得。 阮秀纳闷道:“爹,你说这么多,跟不让我帮你打铁铸剑,有关系吗?” 阮邛点头道:“那把剑品相太高,材质太好,你如今境界已经足够,爹怕万一你打出真火来,太吓人。如今小镇鱼龙混杂,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是半个宝瓶洲都知道的事情。” 阮秀更加奇怪,“我不就打个铁,还能打出块桃花糕啊?” 阮邛冷哼道:“如果只是打出一块桃花糕,爹那倒是省心省力了。” 阮秀略显尴尬地“哈”了一声,不再说话。 最近一年,糕点吃的不多,一说起来就想流口水,有点难为情。 阮邛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那小子听说是给宁姚送剑之后,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就连宝瓶洲距离倒悬山到底有多远,都没问,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天高地厚!” 阮秀转头,轻声道:“爹,只是喜欢一个姑娘而已,还讲究门当户对啊。又不是结婚成亲,到了那个时候,讲究一个出身,勉强还有点道理,如今只是喜欢谁而已,天不管地不管的。” 阮邛愣了愣,“你知道他喜欢宁姚?” 阮秀瞪大眼睛,“我又没眼瞎,而且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看得到人心啊,所以早知道啦。” 阮邛气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恨不得一步走到落魄山竹楼,然后一拳打死那个泥瓶巷小泥腿子。 没这么欺负自家闺女的。 阮秀突然笑了起来,“爹,你该不会是以为我喜欢陈平安吧?嗯,我说的这种喜欢,是男女之情的那种喜欢。” 阮邛有些摸不着头脑,虽然心里发虚,仍是故作轻松,嘴硬道:“你怎么可能喜欢那小子,跟出身没关系啊,爹也是寒苦门户里走出来的穷小子,这点不用多说什么,可是那陈平安的容貌和天赋,还有性格脾气,爹是真不喜欢,哪里配得上我家秀秀。” 阮秀哦了一声,双手胳膊伸直,十指交错,望向远方,“原来爹你不喜欢啊。” 堂堂兵家圣人,差点给自家闺女这么句话给气死。 阮邛硬着头皮问道:“那你呢,秀秀?” 阮秀的回答,显得有些风牛马不相及,又像是避重就轻,“陈平安只会喜欢一个姑娘,我比谁都知道。” 说到这里的时候,少女笑得有些开心。 这让阮邛有些发蒙,弄不清楚秀秀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毕竟不是秀秀她娘亲,这些情情爱爱的问题,他一个大老爷们,实在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 阮秀眯起那双水润水润的灵气眼眸,笑嘻嘻道:“桃花糕真好吃呀。” 阮邛猛然起身,闷闷道:“爹到小镇给你买去。” 阮秀柔柔弱弱道:“好嘞。” 阮邛一边走一边生气,狗日的陈平安,害得我家秀秀大半年光顾着馋嘴,没吃上零食点心了! 我闺女都瘦了! 圣人阮邛开炉铸剑一事,那些在去年入境的妖物野修,都已被秘密通知,不管情愿不情愿,都赶往西边大山,至于能否破财消灾,成功进入山头,借着山水气运抵御之后剑炉发出的剑意,还得看那些山上势力的脸色行事,所以绝大多数来此扎根的各类妖物,脸色都不太好看,一些个没把此事当回事的妖物,想着自己道行高深,岂会被远在龙须河畔的铸剑所惊吓,因此执意要留在小镇新购置而来的宅子,来自郡府衙署两个地方的当地官吏,也不勉强,只是将这类名单交给境内的大骊谍子。 大道玄奇之处,就在于阮邛此次铸剑,颇为古怪,宣称只对妖族大有影响,人族练气士并无妨碍,哪怕是相对身体孱弱的市井凡人,同样不会受到阮邛铸剑的余韵波及。 第二百二十六章 禁术 难怪有老话流传在仙家的“山脚”:不入此山,不享大福,但是同时也可以少去诸多烦恼。例如骊珠洞天的术法禁绝一事,之前从圣人齐静春到李槐,再到李氏老祖和所有寻常练气士,其实全部都是在遭罪,反观老百姓,根本毫无察觉。 随后近百位隐于小镇市井的野修,在进山路途当中,相互间起了好几桩冲突,一言不合就打生打死,大骊朝廷对此并不插手,只要双方厮杀,不破坏山头的风水,全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是一位在小镇不愿挪步的六境妖物,跟前去通报的县衙官吏起了争执,凶性勃发,一拳打得那名官吏呕血不已,还将一位随行扈从的武秘书郎一并打伤,结果不到一炷香功夫,飞剑传讯到了大山北边的新建郡府,郡守吴鸢亲自下令,将那名妖物当场斩杀。 从始至终,郡府没有动用小镇那几个大族的老祖修士,更没有驱使那些寄人篱下、汲取灵气的其它妖物,而是派遣了三位品秩较高的武秘书郎,配合两百精锐大骊军卒,在一名武将的率领下,把妖族所在的宅邸围困得水泄不通,屋脊之上,皆是膂力超群的弓弩手,一张张强弓劲弩,所用弩箭更是工部一座秘密衙门的特制,最终将其当场绞杀。 名动中土的墨家豪侠许弱,和麾下心腹刘狱,就在不远处的一座屋脊上,并肩而立,袖手旁观,没有越俎代庖。 当时远远观战的人,还有许多买下山头的外来势力。 如果大骊是派遣出一位强大修士,碾压镇杀那个不守规矩的妖物,对于那些观战之人的冲击,其实要远远小于他们看到的那一幕兵家修士出身的大骊武秘书郎,配合沙场百战的悍卒,人人进退有序,有条不紊,游刃有余地强杀妖物,分属于山上山下的两拨人,却能够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才是大骊王朝真正的可怕之处。 新年过后,宝瓶洲发生了几桩大事。 一是神诰宗那位年纪轻轻却辈分极高的道士,在掌门师兄“天君”祁真的竭力举荐之下,受邀神诰宗的上宗,位于中土神洲的那座道教大宗门,成为那座上宗的新任掌书真人,掌管那部珍贵异常的道教巨着《洞玄经》,此书被誉为“道法之纲纪”。 这个消息,比起先前神诰宗庆贺祁真被敕封为天君的庆典,丝毫不逊色。 二是兵家祖庭之一的真武山,在去年新收取的一名弟子,一年之内连破三境,使得原本声势略输风雪庙的真武山,一下子声势大涨,隐约有压过风雪庙的迹象,要知道这还是建立在风雪庙魏晋跻身陆地剑仙的前提下,由此可见那名少年的天赋之高。 三是一个小道消息,说是北方蛮子的大骊王朝,失心疯了要在疆域南边的某座山峰,升格为一国北岳,顿时议论纷纷,多是讥讽嘲笑,说那土鳖宋氏不但学问浅薄,原来连东南西北都拎不清。唯独观湖书院,严禁书院学子议论此事,值得玩味。 其余几件事,比不得前三桩那么惊人,而且多是以讹传讹的小道消息,暂时真假难测,例如一洲最南边的老龙城,少城主苻南华要与南涧国一位豪阀嫡女联姻,女子所在家族,是宝瓶洲掰手指就数得着的大族,但是传闻那名女子奇丑无比,是个三十岁的老姑娘了。 又比如北边的大隋,动荡不安,不断有大修士悄然离开国境,选择向南“游历”,据说是为了避其锋芒,躲避大骊那座虚虚实实的白玉京飞剑楼。 至于被摘掉七十二书院头衔的山崖书院,去年在大隋京城扎根,算不得什么大消息。 还有大隋对外宣称,多出一位惊世骇俗的十境武夫,宝瓶洲南方都认为是大隋高氏一次拙劣的障眼法。 元宵节才过去没几天,就已经发生了这么多大事,东宝瓶洲好像从没有这么热闹过。 随着魏檗每天去往落魄山散心散步,这座山头跟着热闹起来,附近三座山头的仙家,本来只把迟迟不愿建造府邸的落魄山,当个笑话看待,现在就开始经常往落魄山跑,要么是与北岳大神偶遇,要么是去山巅的山神庙供奉一支香火。 这个举动可不简单,仙家入庙烧香,是有大规矩大说法的,仙人往往不踏足神庙,更不会轻易烧香,除非是近似于结盟的“头香”,例如我在一座山头建造府邸,山上有朝廷敕封的祠庙,那么才会去烧一炷香,而不是三炷香,算是打了声招呼,若是香火点燃烧尽,就意味着祠庙内的山水神灵点头认可,若是插入香炉的香火烧不下去,就说明“火候不到”,至于之后仙家是要撕破脸皮,还是要更加笼络,得看各自的底气,或者说得看山下王朝的胳膊有多粗,拳头有多大。 只不过小小宝瓶洲,到底不是百花绽放的中土神洲,相传那边曾有一座屹立千年的强大王朝,每当国势衰败之际,必出雄才伟略的明君和力挽狂澜的文臣武将,那个王朝,极力推崇纯粹武夫,曾经做过一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某位差点断了国祚的昏聩君王,一怒为红颜,以举国之力围攻一座大岳,除了国内练气士的法宝、剑修的飞剑等等,还有无数纯粹武夫的强弓劲弩,六千架铭刻有道家云篆符箓的投石机,更摆下了将近万余张经由墨家机关师特制的巨大床子弩,拿出了王朝所有储备,每一枝床子弩箭,皆粗如大殿栋梁……最后硬生生将那座大岳射成了一只刺猬。 龙泉小镇上依旧热闹,但是这两天西边大山里,异常安静宁和,别说是在此落脚的外乡仙家,就是那些桀骜不驯的妖精鬼怪,全部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因为大骊国师崔瀺开始巡山了。 听说这是儒衫老者第一次踏足龙泉郡,老人不苟言笑,只带着两名扈从,从北往南走,从北边的郡守府开始进山。 因为老人并没有故意要微服私访,先给他的得意门生,担任郡守的吴鸢打过了招呼,因此各大山头,都早早接到了衙门通知,要求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做好接驾准备,国师随时会上山观景, 倒不是强人所难,非要端出什么龙肝凤髓,搞什么花里胡哨的净土扫街,但是面子上总得有一些,当家的人物,总该最少有一个在山头待着别乱逛,要不然国师上山后,随口一问就是三不知,那就不妥了。 在这当中,阮邛名下的神秀山,包袱斋所在的牛角山,肯定是重中之重,吴鸢不得不得让分别担任县令和窑务督造官的袁、曹两位大公子,分别先行入驻两地,以免招待不周,出了纰漏。 至于披云山,更不用说,很快皇帝陛下就会御驾亲临,果不其然,国师崔瀺在披云山那边短暂居住了两天,看过了北岳祠庙以及新书院选址,期间一张面孔的出现,全程陪同在国师身边,引发轩然大波,竟然是黄庭国的老侍郎“程水东”,这惹来诸多揣测,难道作为大隋附属藩国的黄庭国洪氏,已经背弃了盟约? 最后崔瀺走到最南边的落魄山,登上了山神庙,宋煜章现出金身,宋煜章在年少求学之时,便对这位国师推崇至极,如今不但得以见到近距离真容,还能聊上几句道德学问,这让已成山水神只的宋煜章仍是激动万分。 从山神庙离开,崔瀺让宋煜章去往披云山,与魏檗商议妖物入山一事,让身边两位扈从许弱和刘狱返回小镇,继续盯着谢实曹曦。暮色里,大骊国师独自缓缓下山,走上一条幽静小路,最终来到一栋竹楼前,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一个在崖畔修行,一个在檐下嗑瓜子吃糕点,结果看到了老人后,粉裙女童眨巴眨巴眼眸,老爷又晕死在药桶里,她既不敢擅自关门拒客,又不敢由着陌生老人擅自闯入竹楼。 青衣小童最近修行勤勉,潜心打坐,日夜不歇,除了背陈平安离开二楼,几乎就没有离开过山崖畔,两耳不闻山外事。结果这一睁眼,就看到一位修为深不见底的老儒生,看着还是脾气不太好的那种,青衣小童想要跳崖自尽的心思都有了,走小镇街道或是泥瓶巷的路上,遇见一拳打死自己的,也就罢了,走回落魄山的荒郊野岭路上,又遇见,忍了,咋的,老子在自家门口安静修行,就门口,也要跑出来个一拳打死自己的? 青衣小童神色麻木,不畏死就有大气魄,对那老人说道:“我家老爷最近不待客,你要是不高兴,不妨一拳打死我,反正要先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老人点点头,脸色漠然,“你想死对吧?” 青衣小童刚要说话,粉裙女童已经稚声稚气问道:“老先生,你要找谁?” 崔瀺转过头,微笑道:“我名为崔瀺,是大骊国师。不找你家老爷,要找二楼那个人。” 青衣小童跟被雷劈了一样,然后瞬间翻白眼,一只手按住脑袋,一只手抓瞎似的乱挥,“我刚才说了什么,我怎么不记得了,为什么会这样……” 二楼有老人站在栏杆旁,对粉裙女童说道:“让他上来。你带着那条小水蛇,先去别的地方玩。放心,跟你们老爷陈平安没关系。” 国师崔瀺拎了两条椅子,走上二楼,轻轻放在廊道,一人一条坐着。 老人问道:“这么回事?” 崔瀺淡然道:“为了自己的大道,我找了一副上古遗蜕的大仙皮囊,分出一半魂魄装入其中,一分为二,以少年相貌行走骊珠洞天,结果算计齐静春不成,反而被他害得大跌境界,神魂不稳,之后跟此地一位活了极其悠久的余孽刑徒,做了笔买卖,学了一门秘术,这才好不容易稳住心神。之后老秀才来了趟这里,他选中了少年皮囊的我,舍弃了身在大骊京城的我,切断神魂联系,彻彻底底一分为二,世上便有两个崔瀺了……” 老人亦是神色冷漠,双手握拳搁在膝盖上,眺望远方,“错了,是崔瀺巉。” 崔瀺对此不置可否,“我是崔瀺,从离开家乡的那一刻起,就是如此。至于那个分去我一半魂魄的少年,如今倒是选择了一个跟山有关的新名字,崔东山,我看叫崔巉才贴切。崔瀺,崔巉,山水不分家,山水有重逢,还能讨个好兆头。” 老人转过头,“你怎么变得这么老了?” 崔瀺自嘲道:“二十岁离家,二十四岁去往中土神洲,之后百余年间,大起大落,叛出师门后又浪荡三十余载,云游天下,重返宝瓶洲后,在这大骊王朝还待了这么多年,两百岁的人了,不年轻了。” 老人摇头道:“这不是我印象中的巉瀺。”崔瀺笑了笑,云淡风轻道:“爷爷,知道吗,你从来都是这个样子,什么都是‘我觉得’,好像天底下所有人和所有道理,都在围绕着你转悠。恐怕只有你疯了之后,才不这样。我虽然不清楚这其中缘由和变故,为何崔氏没有将你禁锢起来,但是我不以为你这趟来找我,于你于我有半点意义。” 老人还是摇头,“我是来找你们先生的。” 崔瀺讥笑道:“老秀才?他早已离开宝瓶洲,去了趟婆娑洲,闹出很大的动静,连颍阴陈氏老祖肩头的一轮太阳,也给老秀才偷走了,如今闹得整个天下都沸沸扬扬的,只是老秀才现在谁也管不着,很潇洒的。” 老人笑着说了一句话,“小时候的巉瀺,不会说这样的话。他会说某个人的坏话,但是每次最后,都会加上一句,但是那人对家里人好好、但是那人诗词是真的好、但是……”崔瀺冷哼道:“够了!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翻来翻去,全是灰尘。” 第二百二十七章 黄雀在后 在黄雀停肩之后,谢实便放下茶杯,如同彻底放下心,朗声笑道:“这就是大骊的待客之道?” 曹曦悻悻然,有些尴尬。。。 他是想宰掉这个谢实不假,然后顺便牵扯出谢实背后的某位道教大佬,到时候‘乱’成一锅,婆娑洲的颍‘阴’陈氏,此地圣人阮邛,以及风雪庙、真武山两座宝瓶洲的兵家祖庭,大骊那栋不知深浅的白‘玉’楼,城府深厚的大骊国师崔瀺,等等等,曹曦既能够完成醇儒陈氏的约定,成功掌控自己的那只本命瓷,同时联姻成为亲家,之后找个机会脱身离去,舒舒服服隔岸观火,天塌下终归有高个子顶着,一劳永逸,大不了以后都躲在镇海楼那边。 可是曹曦却不想当出林鸟,首先跟谢实硬碰硬。 在感知到那只黄雀的出现后,见多识广的许弱,本来已放弃出剑的念头,听闻谢实这句话后,反而心生不悦,重新握住剑柄,这位在桃叶巷散步的墨家豪侠,缓缓走向谢家老宅那边,边走边说道:“大骊待客如何,无需我许弱多说什么,若是真是铁了心对你不利,少‘女’稚圭根本不会出现在小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大骊做得不算差了。倒是你谢实在驿站桌上,口气不小,全然不把大骊放在眼中。怎么,如今仗着有你家祖师爷那边的撑腰,就要继续抖搂威风?行,我许弱今日就只以许弱的身份,跟你来一场生死之战。” 许弱走到谢家‘门’口,笑道:“放心,我墨家子弟,一诺千金,我许弱若今日之事,只在你我生死之间了却,以后大骊也好,墨家师长也罢,都不会找你谢实的任何麻烦。” 崔瀺,曹曦,阮邛,许弱,无名氏武夫。小镇龙盘虎踞,以这五人为尊,构成一张联手围剿谢实的无形大网。照理来说,许弱是最不会第一个出手的人物,不曾想到最后反而是这位与谁都好说话的墨家游侠儿,想要率先出剑,捉对厮杀,独力领教一位道教天君的通天本事。 谢实皱了皱眉头,望向大宅‘门’口那边,沉声道:“许弱,你当真要出手?” 许弱拍了拍剑柄,洒然笑道:“不曾完整递出一剑,已经甲子光‘阴’,我为此温养了两三剑,还算凑合,相信绝不会让谢天君失望。” 谢实破天荒有些骑虎难下,若是个人恩怨,在俱芦洲,他谢实还真就要放开手脚,但是这次跨洲南下,却没有这么简单。能够让他谢实做这些不合心意的事情,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作为一洲道主,怎么可能单单是被人要挟以本命瓷,就忍气吞声,南下返乡? 曹曦有些幸灾乐祸。 许弱此人,是出了名的吃软不吃硬,属于世间游侠里中脾气最好的那一撮,许弱的本事大小,修为深浅,靠山高低,因为出手极少,所以一直是个谜,但是山上山下,都信奉一件事,能够活过漫长的岁月,赢得偌大名号,那么越是脾气好的修行中人,脾气不好的时候,一定很惊人。 就在此时,一个苍老嗓音如洪钟大吕响彻谢家老宅,“许弱,你不要跟老夫争抢,谢实是吧,就‘交’由老夫来练练手,正好庆贺老夫重返武道十境,对手不够强,打得不会尽兴!若是谢实觉得老夫是仗势凌人,以多欺少,没关系,老夫就跟你幕后之人,酣畅淋漓打上一架,与许弱一般道理,个人恩怨,生死自负!” 一直站在谢实肩头上的粉嫩黄雀,嘤嘤啼鸣,婉转悦耳。 谢实竖耳聆听,会心一笑,抱拳道:“老人家说了,先前是我谢实诚意不够,没这么强买强卖的道理!所以他老人家这趟正在赶往龙泉郡的路上,还说亲自帮助你们大骊王朝,拐骗……” 谢实按照原话一五一十地说到这里,神‘色’略微僵硬,想着为尊者讳,赶紧改口道:“请来了了宝瓶洲道统‘‘玉’‘女’’贺小凉,免去你们大骊日后与神诰宗‘交’恶,以表诚意。所以你们大骊宋氏真正需要用心的地方,只在真武山一处。” 曹曦想了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从谢实的言语之中,偏偏找不出‘毛’病。 谢实望向大宅‘门’口方向,抱拳笑道:“若是想要‘交’手,等到这件事情办完了,我谢实一定奉陪!” 然后他偏移方向,面朝西南大山之中,正是落魄山竹楼所在,“想要与我家老爷‘交’手,一样要先跟我谢实打过才行,还望理解。若是你觉得是我谢实瞧不起你……” 谢实收起拳头,双手负后,冷笑道:“那就当是我谢实瞧不起你好了!” 许弱撂下一句,“此间事了,一定奉陪。” 落魄山那边,老人转头笑望向崔瀺,道:“如何,我应该什么时候出手?换做平时,真忍不了。” 崔瀺神‘色’如常,拇指与食指轻轻摩挲,似乎在权衡利弊,缓缓道:“不急。本来就是谈生意,他谢实漫天要价,我就想着借你的武道九境,帮助皇帝陛下就地还钱而已。既然幕后大佬‘露’面发话了,退让了一大步,大骊没必要跟谢实撕破脸皮,呵,以后还得谢实坐镇观湖书院以北的山头,可不能伤着这位天君老爷,我出山之后,还要劝说许弱暂时不要意气用事,有点头疼,许弱这种人,无‘欲’则刚,他认定的事情,唉,头疼。” 光脚站在廊道的老人,望着崔瀺的侧脸,叹了口气,“巉瀺,你不该变成这样的。” 崔瀺指了指远方,讥笑道:“我是崔瀺,你孙子崔巉在大隋,不但是少年模样,还带着幼稚的少年心‘性’,应该随你的喜好。” 崔瀺心情大坏,突然厉‘色’道:“出来!” 这声怒喝,吓得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打了个‘激’灵,青衣小童更是吓得两股战战,怎么,在肚子里偷偷骂几句娘都不行?这也能听得见?儒家圣人啥时候这般神通广大了? 好在很快竹楼外那条幽静小径处,走出一位修长如‘玉’的男子,约莫三十多岁,英气勃发,身穿黑衫,浑身散出一股子冰渣子似的生硬气质,一看就是个不好相处的人物。他步伐坚定地走到竹楼外,向二楼低头抱拳道:“崔氏末席供奉孙叔坚,拜见大骊国师,拜见老祖宗!” 崔瀺眼神不悦,“那托钵僧人拦阻过你一次,等于救了你一命,你还敢进山来此?!” 当时崔瀺悄然离开驿站去见老人,其实早就察觉到躲在暗处的男子,那个时候崔瀺就起了杀心,只是僧人先行出手,挡在了崔瀺和那位崔家供奉中间,崔瀺不愿节外生枝,才没有出手杀人。 孙叔坚脸‘色’沉毅,保持抱拳姿势,但是抬起头,与大骊国师对视,“崔氏祖宅专‘门’有人负责盯住老祖,每隔十年就换一人盯梢,防止有人暗中加害老祖,这十年正是在下。老祖此次擅自离开南方,也正是在下帮忙传递错误谍报,谎称老祖依然滞留在南方一带。” 崔瀺眯眼笑道:“所以你这是跟我讨赏来了?” 男子虽然摇头,可毫不掩饰自己的眼神炙热,朗声道:“不敢!我孙叔坚只希望能够向老祖学拳!哪怕天资有限,只能学到一点‘鸡’‘毛’蒜皮,虽死无憾!” 光脚老人笑道:“我在这落魄百年的岁月里,偶尔清醒的时候,记住了很多个你这样的家伙,他们大多修为比你高,但全部是绣‘花’枕头,说起天赋和战力,还真不如你这么个野路子出身的六境武夫,你无须妄自菲薄,说不得你选择自愿贬谪到我身边,烧一个冷了百年的冷灶,也是你孙叔坚的‘私’心谋划,对不对?” 孙叔坚颇有几分真小人风范,点头道:“确实是我心存侥幸,希冀着借助老祖的青睐,一步登天!” “哦?野心勃勃,我身边这位大骊国师,说不定会喜欢你。” 老人指了指身边的崔瀺,然后指了指自己,最后指向楼下的那位纯粹武夫,“忘恩负义的玩意儿,既然还知道我是崔氏老祖,还敢如此行事,你小子真是胆‘肥’。你就不怕我清醒的时候,一拳将你打成烂泥?” 孙叔坚眼神坚毅,“我只知道不搏一搏,赌上一赌,我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崔瀺眯起眼眸,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年轻晚辈。老人哈哈大笑,“不愧是当了大骊国师、掌握半洲走势的大人物。” 崔瀺叹了口气。 老人自嘲道:“难怪当时没认出你来,我记忆里的巉瀺,跟你现在太不一样了。” 崔瀺站起身,一手扶住栏杆,道:“人心似水,若是不动,就是死水了。” 老人缓缓起身,“看得出来,除去你身边的剑客,小镇那边还有两个厉害人物,怎么,是针对你来着?那需不需要我做什么?” 曹曦眯起眼,有点幸灾乐祸。 谢实脸色自若,但是心底已经有些震撼。 九境巅峰的武夫气势。 由西南大山那边的某个地方,有人以肆无忌惮的方式,“巡视”整座小镇。 最终死死盯住谢实。 面对面坐着的剑仙曹曦,手腕上还系着一条江水作为本命飞剑。 还有一位不知何时悄然出现在桃叶巷的“年轻”剑客,正是墨家豪侠许弱,横剑在身后,悠然散步。 他在宝瓶洲名声不显。 但是在中土神洲,却是大名鼎鼎。但即便是中土神洲,世人仍然大多只知道墨家豪侠许弱的剑,重防御而不重攻势,剑招古朴,剑气深远,剑意厚重,以防御着称于世,但是并不清楚,许弱的通神剑术,到底还是用来杀敌的,怎么可能是为了“执剑即不败”? 墨家游侠,横行天下,虽然宗旨是为了锄强扶弱,可无论是江湖还是沙场,墨家子弟,杀力绝对不低。故而兵家之外,墨家是最受疆场武将所器重依赖的百家修士之一。 现在突然冒出一个最少九境巅峰的纯粹武夫,蠢蠢欲动,对谢实不怀好意。 再加上一个暂时立场不明的圣人阮邛。 谢实喝了口茶水,环顾四周。 在谢实就要将那只茶杯放回桌面的前一刻。 从天井处,一只小黄雀嗖一下破空而至,屋顶天井那边涟漪阵阵,很快就恢复平静。 小巧可爱的黄雀,停在谢实肩头,轻啄汉子的衣衫。 这只黄雀,陈平安见过,齐静春见过,事实上许多小镇百姓都见过。 曹曦面露疑惑,随即勃然变色,最后额头渗出汗水,笑脸惨白,既敬畏,又有一丝庆幸。 许弱一声叹息,松开了握住剑柄的那只手,觉得自己的剑,出不出,结果都是一样的,还是太慢。 阮邛只是打铁动作稍稍停歇,就马上继续埋头铸剑。 唯独落魄山竹楼,老人放声大笑,战意昂然。 有点意思。 老人眼角余光将崔瀺的表情尽收眼底,笑了笑,轻轻跃下二楼,飘然站定后,老人身后就是大‘门’紧闭的竹楼一楼,里头大‘药’桶里还躺着个凄惨少年,老人盯住浑身肌‘肉’紧绷的家族末流供奉,“想跟老夫学拳,没点真本事可不行,敢不敢接老夫一拳?接下了,不说九境,八境就是你孙叔坚的囊中之物,接不住,那就没第二拳的事情了。” 天大的机缘就在眼前,孙叔坚仍然没有丧失理智,直截了当问道:“敢问老祖,是以第几境的修为出拳?” 二楼崔瀺微笑,确实有资格做自己的棋子。 一楼老人肆意大笑,欢快至极,“你是六境,老夫不欺负人,只以五境赏你一拳,如何?” 男子一脚前踏,一脚后撤,摆出自己的拳架,一股拳意如溪涧泉水,流淌全身,浑然天成。 显而易见,在武道之上,自学成才的孙叔坚不但有大毅力,更有相当不俗的大悟‘性’,以他的野修身份,极有可能为了走到今天这个高度,六境巅峰武夫,一州之内横行江湖的武道宗师,付出了很多外人不可知的心血。 孙叔坚屏气凝神,隐约之间,已有几分大家风范,“有请老祖出拳!” 崔瀺突然没来由叹息一声。 光脚老人一步踏出,一拳砸去。 粗朴无华的一拳,打在了孙叔坚的额头上。 根本来不及阻挡老人的孙叔坚,瞬间倒飞出去十数丈,躺在血泊中,四肢‘抽’搐,七窍不断有鲜血涌出,濒死之际,这个心比天高的年轻武夫,瞪大眼睛望向天空,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不解,不甘和愤懑。 粉裙‘女’童捂住眼睛,不敢看这一幕。 青衣小童咽了咽口水,瞧瞧,可不就是一拳打死人? 二楼崔瀺出声问道:“为何要如此?” 第二百二十八章 蹑手蹑脚 喜欢大大咧咧说话的曹曦走后,谢宅顿时就重新恢复了清净,一家上下,从当家作主的妇人,到一双子女,再到几位老仆老妪,走路都要蹑手蹑脚,唯恐惊扰到谢实的休息。这段时日,谢家人人过得很不真实,突然从那部甲戌本族谱上,走出一位活生生的老祖宗,活了不知道多少个春荣秋枯。 恐怕就只有那位自幼寡言的长眉少年,心境相对安稳,因为谢实大致跟他解释过了外边的世界,并且让少年暂时跟随阮邛铸剑打铁就是,机缘一事,不是跟着自家老祖作威作福就会更好。长眉少年心性坚韧,哪怕得知老祖谢实马上就是北边俱芦洲的首位天君,无论修为还是地位,其实都要超出师父阮邛一筹,少年仍是没有流露出丝毫改换门庭的想法,这让谢实在心中微微赞赏,这才是谢家子孙该有的度量。 少年注定不会知晓,若是长眉儿稍稍心志不定,谢实就会放弃栽培他的念头,甚至会主动对阮邛言语一二,免得家门不幸,遗祸绵延。 这就意味着长眉儿,几乎彻底失去了证道长生和重振门风的可能性。 山上仙师收取弟子,尤其是道教的陆地神仙,极其重视修心,往往不是几年就能敲定的事情,往往云游四方数十载,才能找到一个能够继承香火的满意弟子。在这期间,很多仙师都会给予种种考验,富贵,生死,情爱,诸多俗世头等事,皆是修道登天的关隘,是继续待在江河里做杂鱼,还是鲤鱼跳龙门,可能只在一念之间的取舍。 大道漫漫,每一个跻身十境、尤其是上五境的练气士,无一例外,都是惊才绝艳之辈。 只不过大道三千,登山之路并无定数,故而各有各的缘法,天君谢实不喜欢的性情,落在别家圣贤或是旁门左道眼中,就有可能是一块良材璞玉。所以老话又有天无绝人之路的说法。 当然,谢实的地位崇高,眼光自然高远,其实以长眉少年的资质天赋,在宝瓶洲的仙家门派当中,都会是极为抢手的修道胚子,什么都不管,肯定先收了做弟子再说,山门里头每多出一位中五境神仙,无论是用来震慑世俗王朝的帝王将相,还是与周边山上“邻里”的微妙关系,都会是极大的助力,哪里会如谢天君这般吹毛求疵。 谢实缓缓喝着酒,面有愁容。 “老祖宗,有心事吗?”长眉少年坐在桌对面,一对品相极高的香火小人,眼见着没有外人在家,便从大堂匾额跃下,在少年肩头、脑袋上追逐打闹,欢快嬉戏。长眉少年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谢实喝着闷酒,“问心有愧罢了。” 长眉少年错愕道:“老祖宗这么厉害,还需要做违心的事情?” 谢实笑了笑,“你以后一样会如此不爽快,用不着大惊小怪。你的性子,憨直多于灵动,学剑挺好的,道家修清净,听上去是一潭死水的性子,其实不然,最是需要扪心自问,条条道道,并不轻松。” 谢家长眉儿点点头。 谢实看着略显稚嫩的脸庞,心中喟叹。 乱世将至,群雄逐鹿,注定会精彩纷呈,但同样会多出许多无可奈何的生离死别,山上山下差不离的。 谢实挥挥手,示意少年可以离开。 一双香火小人儿蹦回匾额待着,相互依偎,窃窃私语。 谢实闭目养神,呼吸绵绵,坐忘神游。 ———— 曹曦离开桃叶巷后,随便溜达起来,行走在大街小巷,笑眯眯的富家翁,外人不知他的显赫身份,曹曦倒是跟谁都能唠嗑几句。若非如今骊珠洞天的宝贝都已搜刮殆尽,以曹曦在婆娑洲“雁过拔毛”的脾气,还不得把小镇翻个底朝天才尽兴,曹曦心中大恨,恼火大骊王朝之前的强买强卖,按照大骊曹氏子孙的密信所言,大骊那趟涸泽而渔似的搜集法宝,还真是收获颇丰,哪怕修为高如曹曦,都有些眼馋。 屠龙一役,三教百家的先贤们在此血战一场,打得天翻地覆,尸体如雪纷纷落,然后四位圣人从天而降,画地为牢,所有宝贝就这么留在了小洞天之内,一甲子一次开门迎客,各凭本事,掏钱进门,靠着眼力捡漏,多有出去之后境界骤然暴涨的幸运儿。 曹曦犹豫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个屁,不提点几句,我看悬乎。” 他来到督造官衙署,门房是个眼力劲不好的,又没资格知晓曹氏家事和山上事,气势汹汹地将曹曦挡在门外,曹曦也不生气,笑呵呵站在衙署门外跟门房闲聊,一来二去,还挺热络了。结果搬出曹氏祖宅来此暂居的曹峻,察觉到异样后,给督造官曹茂提了一嘴,上柱国曹氏的这一代嫡长孙,吓得立即跑到大门口,见着了朝思暮想的老祖宗,二话不说就扑倒在地,砰砰磕头。 把那个门房胥吏给吓得魂飞魄散。 别看曹茂在郡守吴鸢那边谈笑风生,心里根本没把吴鸢这个寒庶出身的国师弟子,如何放在眼里,更是大骊京城出了名的贵公子,今天到了曹曦跟前,真是毫不含糊,这怪不得曹茂失了分寸,曹曦,家族最大的老祖宗,比为家族赢得上柱国头衔的祖宗,还来得高高在上,曹氏只有每一代嫡子,才有资格知晓这桩天大密事,用以在危急时刻抖搂出来,自家老祖,婆娑洲的陆地剑仙,镇海楼的半个主人,这可是比免死铁券还管用的保命符。 曹曦走到曹茂身边,用脚踹了一下,“起来吧,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曹茂连忙起身,连官服上的灰尘都不舍得拍一下,年轻人激动得眼眶通红,发自肺腑。 上五境的神仙人物,岂是想见就能见到的?更何况还是自家族谱上清清楚楚写上大名的祖辈! 有这么一座大靠山,以后曹氏子弟莫说是在大骊王朝这一隅之地,便是在整座宝瓶洲,不能横着走? 曹曦问道:“关于陈平安的祖籍,查清楚了?” 曹茂毕恭毕敬道:“启禀老祖,查清楚了,并无特殊,往上追本溯源数百年,都是小镇寻常人家,甚至连一位有据可查的练气士都未出现。” 曹曦嗯了一声,“那当下这件事情就简单了。只是这还是挺奇怪蹊跷的一件事。要么是龙尾溪陈氏动了手脚,或是某位老祖的气运实在太‘独’,寅吃卯粮,预支了数十代子孙的福缘。算了,这些不用管,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曹茂弯着腰,想要领着老祖宗去往衙署大堂,曹曦没好气道:“屁大的官身,我坐在那大堂里头都嫌害臊。” 曹茂有些手足无措。 如何跟神仙祖宗打交道,他委实没有半点经验,估计他的爷爷,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当代家主在这里,一样会进退失据。 曹曦站在衙署广场的牌坊楼下,冷笑道:“曹峻,你给我滚出来。” 没过多久,悬佩长短双剑的曹峻懒洋洋走来,瞧见了曹曦也没个正形,笑道:“怎么,在谢宅那边受了气,想着把我当出气筒,大老远赶过来,就为了把我拎出来骂一顿?” 曹曦斜瞥了一眼曹峻,“鸟样!” 曹峻呵呵笑道:“没法子,随祖宗。” 曹茂内心深处,有些羡慕只知姓名、出身同族的年轻剑客,竟然胆敢用这种吊儿郎当的口气跟老祖说话。 曹曦沉默片刻,仔细看了眼衙署布局和风水流转,毫无征兆地问道:“衙署是不是刚刚翻新过?谁给出的主意?” 曹茂环顾四周,这才低声道:“是爷爷拿着衙署图纸,去恳请一位京城陆氏高人,帮忙点拨了几句。老祖宗,怎么了,不妥吗?” 曹曦脸色阴沉不定,“不妥?妥当得很,比起之前更加藏风聚水,稍加改动,就是画龙点睛的漂亮手笔,多半会成为你曹茂的龙兴之地。嗯,别误会,你没那好命当真龙天子,你这辈子不出意外的话,撑死了就是世袭罔替上柱国的爵位,运气好的话,将来可能是族谱上的中兴之祖。” 曹茂狂喜,如何都遮掩不住。 曹峻习惯性眯眼而笑。 曹曦则有些无奈,自己好不容易弄了个子嗣茂盛的大家族,怎么到头来尽是些窝囊废大草包,一个王朝的上柱国,就能笑得合不拢嘴? 曹曦一时间心情大恶,只是没表现在脸上。 曹曦没来由想起经由别人修缮过的祖宅,与记忆中是有些不一样的,比如大雨天气里,他小时候的破烂宅子,屋檐天井处的水滴年复一年,早已破败不堪,又没钱去缝补,一到下雨天,地上就会溅射得满地雨水,而富裕门户里的天井,无论雨雪,“财运福气”都往自家天井下边的水池里落进来,却绝不会让天井四周的地面变得潮湿,那叫干干净净的接纳风水了,按照小镇老一辈的说法,祖上积德,赏下一百粒米饭,子孙就能用地上水池这个大碗,半点不差地接住整个百粒米,而不是像曹曦小时候的屋子那样,最多接下个半碗米饭。 如今塌了又修的祖宅,倒是因祸得福,若是信那个神神道道的说法,算是接住全部的祖荫了。 曹曦喃喃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是不是多少要相信一点?” 一只坐在牌坊楼上的火红狐狸讥讽道:“别人信这个就算了,你曹曦也信?你要是真信,根本走不到今天!” 曹曦没抬头,冷笑道:“那是我曹曦命硬,能耐大,所以可以不信,但是宝瓶洲这么一支没出息的曹氏,我如果不稍微信点,怕他们哪天说没就没了。” 曹峻调侃道:“真信啊?咋的,老祖要行善积德不成?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曹曦转头望向曹峻,“那颗剑胚,你不要动心思了,如果心里不得劲,回头我亲自补偿给你。” 曹峻笑意趋于冷淡,“为何?” 曹曦撂下一句:“我是你祖宗。” 曹峻蓦然大笑,“就这么说定!好人有好报,老祖宗一定长命万岁!” 火红狐狸站在牌楼上,使劲拍着爪子庆贺,但是嘴上可说着凉风嗖嗖的风凉话,“哇,父慈子孝似的画面,老祖宗出手阔绰,做子孙的孝顺,真温馨,不行不行,我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曹曦冷哼一声,懒得理睬那只嘴贱的狐狸,转身摔袖,大步离去。 当老人走出衙署,天阴沉沉的,还真是要下雨了。 他回到泥瓶巷祖宅,淅沥沥的一场春雨,不期而至,越下越大。 曹曦独处,坐在小小的大堂,没有匾额,好不容易冒出的香火小人,也早已给人吃掉。 就是一栋孤零零的破落宅子了。 曹曦突然起身,去灶房碗柜拿出一只大白碗,走到天井对应的水池边,就蹲在边沿上,双脚踩在小水池里头铺着的鹅卵石上,用白碗承接雨水。 装了小半碗雨水后,曹曦喝了口,就立即洒进水池,埋怨道:“读书人只会瞎扯淡,这故乡水,哪里有酒好喝。” 曹曦叹了口气,怔怔出神。 最后老人端着水碗,回首望去,好似有一位老态妇人在屋内劳作,像是她停下了动作,怀抱扫帚,安安静静站在那边,笑望向自己的儿子。子欲养而亲不待,做娘亲的,没能享着半点福,可只要儿子出息了,便是没关系的。 早已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老人,已经不知道几个一百年,没有这么伤感了,泪眼朦胧,轻声呢喃:“娘亲呦,我的傻娘亲呦。” ———— 披云山南麓,林鹿书院已经破土动工,仿佛每天都在一栋栋高楼骤起,大骊对于这座书院的重视,宋氏皇帝完全等同于北岳正神庙的建造,仅是圣旨就下了两道,分别给州府和郡守府。 化名为程水东的黄庭国老蛟,一袭合身青衫,完全就是夫子醇儒的气质模样。 连同大骊皇帝和国师崔瀺极在内,知道老蛟身份的人物,屈指可数。所以哪怕程水东的着作流传颇广,在宝瓶洲以北地带享誉盛名,但是让一位黄庭国的小小侍郎,担任林鹿书院的副山长,仍是在大骊朝野惹来颇多非议,庙堂上是觉得程水东在儒家学统内并无赫赫头衔,分量太轻,无法服众,武臣更是大为不满,一个黄庭国的糟老头子,能活命就不错了,竟然还要当大骊读书种子们的先生? 第二百二十九章 全身而退 最近两天的练拳,光脚老人的出手愈发凌厉,虽然不再让陈平安做那剥皮抽筋的残忍行径,但是以神人擂鼓式,一拳拳砸在陈平安的身躯或是神魂上,层层累加,真是让陈平安欲仙欲死。 竹楼外边的粉裙女童嗑瓜子,心不在焉,都磕得咬破了嘴皮也不自知,至于崖畔枯坐修行的青衣小童,始终神色凝重,既要凭借先天而生的强横体魄,拼命消化腹中的那颗上等蛇胆石,又要凝聚神意,尽量不被竹楼的瘆人动静所打搅,就连这条御江水蛇自己都不清楚,这其实无异于一场心力皆修的大机缘,既养气也炼气,体内气机景象,如大水冲击河中砥柱,可遇不可求。 偶尔粉裙女童实在坐立不安,便会去伸手摩挲竹楼,当初儒生李希圣写下的文字,虽然不在竹楼墙壁上显现,但是她全部牢牢铭记在心,文字内容甚至是笔画勾勒,都一清二楚,她守不住楼上自家老爷的哀嚎或是撞墙声响,就会强迫自己去默念墙上的诗词文章。 这也是修行。 关于蛇胆石,自然是多多益善,是天底下所有蛟龙之属梦寐以求的宝贝,但是也恪守一条“一十百千万”的潜在规矩。 魏檗对此泄露过天机,给两个小家伙解释过其中缘由,第一颗帮助破境的上等蛇胆石,大致一年就能被蛟龙之属的驳杂遗种给消化,火蟒女童体质不强,耗时稍长,可能需要十三四个月,反观青衣小童就只需要大半年,但是第二颗就没这么轻松了,需要十年苦功夫去吞食,第三颗则需要百年光阴的水磨功夫,第四颗是漫长的千年,第五颗需要万年!其实有无第五颗品相极佳的蛇胆石,意义已经不大,锦上添花都算不上,至多是家底宝库里的一件珍稀藏品罢了。 所以之前青衣小童手握三颗上好蛇胆石,便转过头开始垂涎起普通蛇胆石了,无法保证破境,但是能够十年十年地积攒修为,不断夯实当下境界的厚度,吃东西就涨修为,嘎嘣脆,岂不美哉?那个时候青衣小童一门心思想着大爷我躺着享福,每天晒着太阳、看看风花雪月就能够境界攀升,多惬意! 直到陈平安在竹楼练拳之后,青衣小童才改变想法,埋头苦修,对于一根筋一根肠子的御江水蛇来说,想法不复杂,他既不想见着谁都被一拳打死,更不想被陈平安这个泥腿子老爷超过境界,那多没面子? 天大地大,我们混江湖的英雄豪杰,面子最大! 竹楼内,光脚老人双臂环胸,俯瞰着地上蜷缩起来的少年,疼痛得全身肌肉都在发出黄豆爆裂的声响,老人先前二十八拳神人擂鼓式,打在了陈平安二十八座气府大门上,打得陈平安这副奄奄一息的惨淡光景。 老人冷笑道:“才二十八拳而已,就跟死人一样,真是不堪入目!挨不住三十拳,这三境就不算天下最强的三境!” 满身血腥气的陈平安根本顾不得还嘴,靠着杨老头传授的呼吸吐纳,以及体内自己找到的那条宛如火龙的真气,再加上阿良说是“无数剑仙摸索而出”的十八停运气法门,三者一起,才堪堪让自己咬牙承受住老人的二十八拳。 老人一脚踹出,踹中陈平安的后背,陈平安整个人撞在墙上,重重摔落在地上,原本好不容易趋于稳定的气海,前功尽弃,再度兴风作浪,躺在地上的陈平安像是犯了羊癫疯。 老人大笑道:“一名纯粹武夫,想要屹立于群山之巅,靠什么?就靠一口气,硬生生耗死那些可以肆意借用天地灵气的练气士!你这口气,若是吃点小苦头,就丧失了出拳的能力,还想着龟缩起来疗伤换气?你出拳之人会给你这个机会吗?所以你陈平安积攒出来的这一口气,还远远不够!” 小苦头。 满脸血污的陈平安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反驳。 老人虽然嘴上歹毒,极尽刻薄挖苦之能,但是如果跟老人有过生死之战的武道大宗师、或是重创、毙命于老人手上的山上神仙,一定会感到匪夷所思,老人除了拳法通天之外,再就是出了名的眼高于顶。 巅峰之时,以东宝瓶洲唯一一位十境武夫的身份,只凭一副肉身、一双拳头纵横三洲之地!出拳之前,老人不报姓名,出拳之后,也不报身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场架打过就走,不小心打死了谁,徒子徒孙们有胆子有本事,只管找他报仇便是,任你是十人百年围殴,任你法宝迭出机关算尽,他一概靠双拳接下! 那会儿,三洲只知道这位脾气古怪的无名氏神人,极少对手下败将报以尊重,哪怕是一位旗鼓相当的对手,老人一样不当回事,更加未有过半点收徒的念头。 这栋落魄山竹楼大有玄机,崔姓老人每天能够清醒一个时辰,如今随着一步步重返巅峰,在半数时间里都能够保持头脑清明。这位大骊国师崔瀺的爷爷,从巅峰坠入谷底之后,对于家族早已彻底失去好感,当年因为孙子一事,曾经被家族那帮趋炎附势的龟孙子伤透了心,更无半点香火情了,如今到了落魄山,每天待在竹楼,时不时站在二楼远眺山水,老人开始有点喜欢这么个清净地儿,不仅仅竹楼是自己的福地那么简单。 魏檗走到竹楼外,刚好听到老人一声怒吼,“陈平安,躺着算怎么回事!站不起来,爬也要爬起来!” “你可知道老夫此生远游,出拳杀人伤人无数,唯一敬重之人,是谁吗?!” “是一个如今我连名字都忘记的八境武夫,此人濒死之际,被老夫一脚踩在面门之上,八境武人死前,竭力抬起拳头,向老夫递出生平最后一拳,哪怕那一拳已经孱弱得比稚童妇人还不如,但是那一拳,却是天底下所有十境武人,甚至是传说的十一境武神,也要尊重佩服的一拳!” “那一拳,才是我辈武夫真正的神意所在!” 砰砰砰一阵阵剧烈的撞击声,显而易见,是好不容易起身后的陈平安,又给打得次次撞在墙壁上。 “陈平安,再来!这点疼痛算个屁,你要是个带把的,就站起来再吃一拳……” 老人安静片刻,然后蓦然大怒,骂骂咧咧,好些骂人的言语,其实都是跟泥瓶巷少年学来的。 原来陈平安的心弦差点绷断了。 过犹不及。 陈平安不愿服输,不仅靠着那口气强撑,甚至无意中动用了虚无缥缈的“心气”,然后被老人一拳打飞之后,心气都一并下坠,是真正的生死一线之间,这也是老人教拳之后第一次出现意外。 嘴上不依不饶的老人早已蹲下身,赶紧一掌捂住少年心口,低头望去,是少年一张痛苦到扭曲的黝黑脸庞,还有少年一条放在胸膛上的胳膊,拳头紧握,纯粹是下意识的本能动作。 老人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握住少年肌肤绽裂、露出白骨的拳头,破天荒露出一抹慈祥神色,轻声笑道:“小子,不错。拳招在低处实处,拳意在虚处高处,拳法在心中深处,你已经走到真正的武道上了。” 只是在此时,不知是梦中还是迷糊,陈平安呢喃说着骂人的脏话。 老人愣了愣,不怒反笑,“臭小子。” ———— 第二天,陈平安硬生生挨了二十九拳才昏死过去。 清醒过来后第一件事,陈平安就是艰难走到二楼,问了一句话,“下一次三十拳,我会不会被你打死?” 老人在屋内睁开眼,“不会。” 然后陈平安就站在二楼檐下,开始骂骂咧咧,顾粲他娘亲曾经号称小镇骂街第一人,骂得连杏花巷马婆婆都得回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之后,仍是屡战屡败。那么陈平安作为经常旁听骂战的家伙,耳濡目染,真要敞开了开骂,功力当然不差。 明天练拳开始之后,肯定是没机会骂了。 今天先骂了再说。 反正该吃的苦头,不该遭的罪,都吃足吃饱了,老家伙又不可能打死自己,那他陈平安怕什么。 不骂一骂,陈平安真怕把自己活活憋死,拳没练出大出息,先把自己窝火死了,这不行! 老人对此根本不以为意。 事实上这才是好事。 因为恰恰这就是练拳的一层重要意义所在。 泥瓶巷少年积攒了太多情绪上的杂质,就像是被陈平安自己一点一点扫在墙脚根的垃圾,不多不少,无碍心境,因为“眼不见心不烦”,但是一旦将来武道攀登,不断往上登高,那么这点瑕疵就会不断被放大,二三境之时,被老人以种种拳法神通锤炼敲打,能够相对轻松地祛除,若是到了六七之间的武道大门槛,或是九十之间的天堑,再想回过头来拔除清扫,就难如登天了。 可是老人又不是泥菩萨,哪里受得了没完没了的骂人话,怒喝道:“滚蛋,再废话半句,现在就打死你。” 陈平安笑呵呵走了,很心满意足。 老人在屋内低声笑骂道:“跟巉瀺小时候,还真是像。” 说到这里,老人便有些神色恍惚。 小时候,对于巉瀺,自己这个当爷爷的,是不是太严苛无情,过于拔苗助长了? 儒家第三圣,曾有至理名言,流传于世,“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老人叹了口气。 那场惊心动魄的三四之争,他也曾亲身领教过,下场如何,便是现在的模样了。这还是老人涉足不深的缘故。 他之前有一次游历无名大山,偶遇一位儒衫老者,朝阳初升,老者在山巅打转散步,缓缓伸展筋骨,就像是在画圈圈,但是以他十境武夫的眼光来看,看得出来,年迈读书人看似在原地打转,其实每一次画圆圈,都会稍稍往外边略微拓展。 他就好奇询问:“老先生为何不一步跨出去?” 儒衫老人微笑回答:“坏了规矩,那可不行。” 一番天南地北的畅谈,在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年迈读书人的身影。 ———— 第三天,老人在练拳之前,对陈平安笑道:“既然已经在三境站稳了脚跟,那咱们继续,老夫把你的四境的武道底子给打扎实了。远游一事,不耽误这几天功夫。” 陈平安摇头说不行,远游一事,只要阮师傅铸剑成功,就必须马上走。 老人继续诱惑陈平安练拳,“先前为何老夫以五境修为一拳出去,六境巅峰的孙叔坚就给打死了?就在于同样的境界,云泥之别,所以哪怕是最难越过境界杀人的武道一途,老夫仍然可以轻松打死高一层的孙叔坚,因为他的底子打得太松散了。” “比如科举一事,同样是跻身殿试的读书人,为何有人就是贵不可言的状元郎探花郎,其余就是进士,甚至还有那些可怜兮兮的同进士出身?那座金銮殿,就是一个境界,但是同等境界中,还是要分出一个三六九等。” “陈平安,你要知道,武道三境四境,差距极大。无异于练气士的下五境的最后一境,和中五境的第一境,存在着一道巨大的分水岭。有无老夫帮你打底子,你吃了这么些苦头,裨益大小,你自己应该最清楚。如果能够一鼓作气,破开四境,只要打破了瓶颈,之后四境的武道路途,就是一马平川,岂不痛快?” 陈平安毫不犹豫,还是摇头。 杨老头既然说此地不宜久留,拿到了剑就必须离开山头,一直南下,陈平安就绝对不会拖延一炷香。 其实内心深处,对于三境之上的练拳,陈平安还是有些心惊胆战,说不怕那是自欺欺人。 老人点点头,“经得起诱惑,也算好事。孙叔坚之流,天资不差,可中途夭折的人,不计其数,就死在了贪心二字上。那今天老夫就破例奖赏你一次,将三十拳,换成三十一拳好了。放心,保管不会死人,帮你把三境好好夯实牢固了,你不用对老夫感激涕零,谁让你是巉瀺的先生……” 老人表面上说得和颜悦色,可是言语之中的杀气腾腾,寒意深深,陈平安岂会不知? 第二百三十章 同道中人 去而复返的年轻道人,让诸多小镇少女妇人惺惺念念的那个家伙,又开始在原来的位置摆摊了,只是如今小镇热闹非凡,竟然隔壁就有抢生意的同道中人,身穿一身崭新道袍,古稀之年的岁数,却脸色红润,十分道骨仙风。 老道人坐在一张大桌子后,一股神仙气便扑面而来,桌上搁着一只油光铮亮的大签筒,里头装着修剪整齐的漂亮竹签,桌旁插着一杆豪奢气派的绸布幡子,上边写着一副对联,“知阴阳晓八卦,识天文明地理,一支签的事;可以破财消灾,能够积攒功德,几文钱而已。” 这张算命摊子,生意火爆,求签算命的小镇百姓,络绎不绝,都说灵验,一传十十传百,加上初来乍到的算命先生摊上了好光景,如今龙泉郡县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确定了世上真有神仙,就愈发心诚,说是几文钱一支签,可再穷的门户人家,也愿意掏出一大把铜钱,沾沾老神仙的喜气。 年轻道人这边摊子生意冷清,门可罗雀,当真是名副其实的门可罗雀,在摊子摆起来的时候,就有一只黄雀从远处飞掠而至,然后盘旋离去。年轻道人有些伤心,可怜巴巴望着一些个妙龄少女,曾经可都是热络聊过天的熟悉面孔,只是那些闻讯而来的少女们,多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故意眼睁睁看着英俊道人的窘态,反而愈发开心。 这让年轻道人就有些伤心了,最后实在无聊,眼见着隔壁摊子暂时没什么求签算命的人,便干脆厚着脸皮去坐在凳子上,老道人虽然满脸正气,目不斜视,其实心里头相当发虚,拳怕少壮,真要为了生意动起手来,自己这老胳膊老腿的,可经不起眼前这位年轻小伙子的三两拳伺候,老道人算命是学了点皮毛本事,嘴皮子打架,很擅长,真动手干架,保管跪地求饶。 头顶莲花冠的年轻道人坐下后,笑眯眯不说话。 老道人眼角余光瞥了一下,是以往没见过的一顶莲花冠,他们宝瓶洲和东南那边的大洲,除了寥寥无几的几座大型道观,山上山下的各路道士,几乎全是鱼尾冠,这可乱不得,涉及到一教道统的大事情,谁敢乱戴?不用道观出面,就会被官府抓起来吃牢饭。 老道人心中大定,十有八九是个连入门规矩都不懂的雏儿,道听途说来一些粗浅仪轨,就弄了这么顶不伦不类的道冠戴着,说不定还沾沾自喜呢,觉得自己鹤立鸡群,不与俗同。老道人算了一下摊子距离县衙的路程,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了,气势猛地摇身一变,目露精光,瞬间恢复了世外高人的做派,直愣愣盯着一副好相貌的年轻道人,很能唬人。 年轻道人果然流露出惴惴不安的神色,“老仙长,难道只看面相,就发现小道这趟远游的不顺遂了?” 娘咧,碰到个缺心眼的。这就挺好,真要是个愣头青,反而不美。凭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保管三句话,就拿下这个刚入行的晚辈。 老道人心中偷着乐,心想就你小子隔壁摊子的生意,能顺遂? 老道人故作高深,“看在你是晚辈后生的份上,抽一支签吧,不收铜钱,免费帮你算一卦。” 年轻道人呵呵笑道:“哪里好意思劳烦老仙长,只是过来聊聊天而已,一场萍水相逢也是缘嘛……” 年轻道人嘴上说着客套话,却早已弯腰前倾,就要伸手去抓取一支竹签。 老道人一挑眉,伸手按在竹签之上,年轻道人悻悻然收回手,轻轻挥动,讪笑道:“哈哈,小道看老仙长的竹签沾了些灰尘,就想要帮着拂去。” 老道士皮笑肉不笑着,明摆着是要不关门就谢客了。 因为不远处有妇人带着稚童正往摊子赶来,生意登门,老道人哪里有功夫跟一个蹩脚同行挥霍光阴。 年轻道人只得乖乖站起身,返回自己的摊子,双手抱住后脑勺,身体后仰,望向蔚蓝天空。 更远处,一个中年汉子带着长眉少年缓缓而来,少年来之前,只听老祖宗说是“他这一脉的老爷”,饶是心志远胜常人的谢家长眉儿,仍是心里打鼓不停,只想着一定是一位腾云驾雾的老神仙,白发苍苍,说不定身边还有灵物跟随,不是仙鹤就是蛟龙,总之定然是仙气冲云霄的大人物。 可当长眉儿看到是那张半生不熟的面孔后,顿时懵了。 年轻道人在小镇百姓这边不陌生,会给樵夫窑工算卦,会给姑娘妇人看手相,会帮人写家书,什么都会做,一些个能够蹭吃蹭喝的红白喜事,年轻道人也不含糊,无非就是帮忙念叨几句吉利话,然后就开始大碗吃肉大碗喝酒,比起上山下水的青壮汉子,毫不逊色,简直能让心疼饭菜钱。 长眉儿的娘亲,那位知书达理的谢宅当家妇人,曾经就带着少年来算过命,抽出一支上签,说了一通虚头巴脑的好话,把他娘亲给欣慰得撇过头去擦拭泪花,结果年轻道人得寸进尺,说要给他娘亲也看看手相,一脸笑意贼头贼脑的,长眉儿气得当场就拉着娘亲回家,心想哪有这么厚颜无耻的色胚,牵着娘亲离去后,少年当时还转头狠狠瞪了眼年轻道人。 谢实刚要恭敬行礼,年轻道人微微摇头,伸手虚按两下,示意谢实坐下便是,谢实便老老实实坐在那根长凳上,长眉少年咽了咽口水,站在谢实身边,低着头,脑子里一团浆糊。 老道人斜眼一瞥,发现有人去往隔壁摊子,差点要翻白眼,竟然还有人眼瞎找那嘴上无-毛的后生算命?不是糟践铜钱是什么? 谢实不知如何开口,天君头衔已是囊中物的一洲道主,竟是坐立难安。 年轻道人不理会谢实,微微抬头望向低头的长眉儿,打趣道:“贫道当年没骗你吧,你的那支上签,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少年不知为何,就要下跪磕头,只是偏偏如何都跪不下去。 在陈平安那边自称姓陆名沉的年轻道人,笑道:“不用这么紧张,当年你又没做错什么,心虚得好没道理,怎么,只因为辈分比你家老祖宗高一些,你就觉得自己错了?那你这辈子可就有的愁喽,越往山上走,越是见着谁就觉得自己错,何苦来哉,白白浪费了贫道的一支上签。” 少年以往在自己跟前挺伶俐懂事的一孩子,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反而露怯,这让谢实有些恼火,只是刚要出声训斥,就被年轻道人一瞪眼,吓得谢实噤如寒蝉,闭嘴不言。 谢实心中苦笑,原来自个儿比起长眉儿,好不到哪里去。 陆沉轻笑道:“真不打算留在身边雕琢?” 谢实正襟危坐,深呼吸一口气,运用神通正了正本心,不再如先前那般畏手畏脚,回答道:“大树荫庇之下,既是福气,也是坏事,很难长出第二棵高树。” 陆沉点头道:“正解。” 然后陆沉揉了揉下巴,啧啧笑道:“回头贫道可以把这句话去跟师父说一说,让他老人家别总唠叨当徒弟的不成材,当师父的最少有一半错嘛。” 谢实好不容易平稳的心绪,立即一团乱麻,苦着脸一言不发。 还想要当天君,怕不是连个真人名号都保不住吧? 自家老爷的师父,当然不至于为此生气,但是谁不知道自家老爷的二师兄,那个难以揣测的脾气…… 那位若是动了肝火,谁扛得住? 陆沉对长眉少年招招手,“来来来,帮贫道看着摊子,贫道随便走走,见一见熟人去。” 长眉儿哪敢鸠占鹊巢,真的去坐在那么个位置上,打死不挪步。 谢实如释重负,他是真怕长眉儿傻乎乎去一屁股坐下。 陆沉也不以为意,对连忙起身的谢实吩咐道:“其他人贫道就不见了,你跟他们打声招呼,让他们别热脸贴冷屁股,贫道最近心情不太好,怕到时候一个收不住手,呵呵……还有啊,以后贫道若是想见你家子孙,哪里需要你多此一举地领着过来,他就是躲在下边的福地里头,贫道一样也能见着,对不对,所以下不为例。” 谢实压低嗓音,点头道:“谨遵法旨!” 陆沉咳嗽一声,笑眯眯问道:“这孩子他娘亲呢,怎么有事没来啊?上会儿手相都没来得及看呢。” 第一次亲眼见到“本脉老爷”的谢实,嚅嚅喏喏,实在说不出一个字来。 在诸多天君、大真人之间偷偷流传的那些个传闻,原来全他娘是骗人的! 长眉儿已经彻底呆滞了。 陆沉大摇大摆离去,经过隔壁摊子的时候,满脸羡慕道:“老仙长真忙啊。” 老道士轻轻颔首一笑,心中则腹诽,赶紧滚蛋! 陆沉一路逛荡,最后步入泥瓶巷,经过曹家祖宅的时候,大门紧闭,婆娑洲的陆地剑仙,曹曦在屋内默默作揖行礼,火红狐狸趴在地上,做出五体投地的虔诚姿态,瑟瑟发抖。 陆沉对此无动于衷,径直走到一栋院子前,蹦跳着张望院子里的景象。 正坐在隔壁院子晒太阳的少女站起身,皱着眉头,“你干嘛呢?” 陆沉视线偏移,手指指着自己鼻子,哈哈笑道:“姑娘,你认不得贫道啦?去年我在这边待过的,咱们认识啊,再说了,你和你家少爷还在贫道摊子上算过命呢,不记得啦?” 少女装模作样地假装用心想了想,然后摇头道:“不记得!” 陆沉走到陈平安隔壁的院墙外,踮起脚跟扒在墙头上,使劲嗅了嗅鼻子,“姑娘正煮饭呢,香啊。贫道在这儿都闻得见饭香了。” 稚圭还是一脸天真无邪,摇头道:“没有啊。” 陆沉笑着,微微歪头,伸手点了点少女,“贫道鼻子灵着呢,姑娘你骗不了人的。” 少女哦了一声,去了灶房,将土灶里头的柴禾全部夹出来,一个原本火烫的煮饭土灶,立即熄火,成了一锅夹生饭。 少女走到灶房门口,拍拍手问道:“现在呢?” 陆沉伸出大拇指,“算你狠!” 少女全然没当回事,问道:“你找陈平安?啥事?我可以帮你捎话。” 陆沉笑道:“贫道自己找他就行,不敢麻烦姑娘,不然贫道害怕明儿摊子就摆不下去了。” 稚圭说道:“说吧,我跟陈平安很熟的。” 说完这句话,她伸手指了指屋门上头张贴着的福字,“你瞧,跟他家一模一样的,陈平安送我的。” 小姑娘,没你这么睁眼说瞎话的,真当贫道不会算啊。 陆沉忍不住嘴角抽搐,真不知道齐静春当年怎么就受得了这丫头,还愿意百般呵护她。 陆沉叹了口气,“其实贫道今天不找陈平安,是来找你,王朱。” 稚圭面无表情地看着年轻道人,“虽然我家公子暂时不在小镇,但是你如果敢欺辱我,回头陈平安会帮我报仇的,还有,我认识齐静春,他可是儒家圣人,就不怕他死了又突然活过来,打死你?” 陆沉伸出双手,揉了揉脸颊,无奈道:“且不说陈平安会不会帮你报仇,齐静春死了就是死了,不会活过来的。” 稚圭轻挑柳眉。 如杨柳依依,被春风吹拂而斜。 陆沉重新双手扒在墙头上,笑道:“王朱,贫道有一桩机缘想要赠送给你,你敢不敢收下?” 两只青色的道袍袖子,就那么柔柔铺在黄泥院墙上。 如龙盘虎踞。 稚圭双臂环胸,像是在护住自己,冷笑道:“色胚,无赖,登徒子,浪荡子!” 陆沉收起手,捧腹大笑。 遥想当年,世间犹有真龙千千万,论功行赏之后,负责坐镇所有天下的湖泽江海,其中就有最负盛名的一条雌龙,身份已算贵不可言,对自己是何等痴情?在世人眼中,自己又是何等绝情? 年轻道人差点笑出眼泪来。 大道再大,可容不下儿女情长。 只羡鸳鸯不羡仙,书上有,山上有,山顶没有。 陆沉看着眼前这位本不该出现在世上的少女,记得自己当初曾经亲口问过师父,为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有骊珠洞天的存在。 老头子只笑着说了两句话。 第二百三十一章 情不自禁 龙须河畔的剑炉,气冲斗牛,打铁之声,落在妖族耳中,轰隆隆作响,肝胆欲裂。 近期龙泉郡内,几乎所有修士的视线,都情不自禁地投向了铁匠铺子,山顶新建的亭台楼阁,两山之间危乎高哉的索桥,经常会有练气士扎堆,遥望山外剑炉那边的铸剑气象,便是卢氏王朝的刑徒,以及监督这拨亡国遗民的大骊将士,都在闲暇时议论纷纷,揣测一旦圣人阮邛铸剑成功,会不会惹来一番天地异象。 随着今天那边铸剑声势骤然暴涨,加上山上野修妖族的心烦意乱,甚至还有一些道行不够的山泽妖怪,哪怕有着此地山水气运的无形庇护,仍然只觉得置身于熔炉之中,煎熬难忍,因此所有人都觉得肯定是到了紧要关头,那把神兵成与不成,在此一举。 落魄山竹楼,陈平安早已准备妥当,准备正式出发,去往梧桐山的那座渡口,上回魏檗领着他们巡游下辖地界,见过那座梧桐山,整座山头被削掉,方圆四五里的空地,魏檗当时卖了个关子,没有详细解释修士用以悠然远游的渡口,那艘大船到底为何物。 阮秀的临别赠礼,是一包桃花糕,陈平安当然没有拒绝她的好心好意。其实他先前托付魏檗,去阮邛那边提起赠送宝箓山给阮秀一事,结果魏檗回到竹楼的时候灰头土脸,很狼狈,说阮邛听说后,迁怒之下,打赏给了他魏檗一个字,滚。然后给陈平安的答复字数略多,“让那个小子有多远滚多远”。 陈平安只得作罢。知道这件事想岔了,毕竟真正熨帖人心的好意,可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做好的事情。所以就暂且搁置,青衣小童总说他们混江湖的,恩怨情仇,都讲究一个青山绿水,来日方长。陈平安觉得这句话说得真是“俊俏且有理”,想着将来总有报答阮家父女的时候,就不急于一时了。 不过陈平安还是花了一点小心思,跟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很正儿八经地商量了一番,觉得问题不大,这才下定主意,再次麻烦魏檗,让这位北岳正神去聘请两位手艺精湛的糕点师傅,等他离开龙泉郡后,就请到骑龙巷的压岁铺子招徕生意,最后让两个小家伙跟阮秀姑娘打声招呼,就说以后想吃自家铺子的糕点,一律不收钱。 关于南下远游一事,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都想跟随,一个是怕没了陈平安罩着,明儿就给谁一拳打爆头颅,等到陈平安下次返回家乡,就得给他上坟烧香了。再就是已经破开一境的御江水蛇,希望重返江湖逍遥快活,想要把他在龙泉县丢光的脸面和英雄气概,全部从外边的世界找回来。 粉裙女童则是完全把自己当做了小丫鬟,担心自家老爷一年到头没人伺候,她留在落魄山无所事事,会很愧疚。 只是陈平安都没有答应。 青衣小童一哭二闹三上吊四跳崖五下跪,全部用过了,陈平安好说歹说,才让青衣小童继续留在竹楼修行,好在如今青衣小童跟那条棋墩山黑蛇关系不错,经常跑去吹牛打屁,还强行认了黑蛇做自己兄弟,虽说黑蛇一直没有幻化人形,但无论是城府还是志向,都不是青衣小童能够媲美的,说到底这条背井离乡的御江水蛇,虽然天赋异禀,可年龄搁在蛟龙之属之中,不过是少年而已,还是没有“家教”、比较顽劣的那种,从未遇到过明师指点和宗门栽培,便是他推崇的那些江湖义气,在读过万卷书的粉裙女童眼中,也会略显幼稚任性。 只不过相处这么久,青衣小童还是磨去了许多棱角,加上本心不坏,陈平安对他还算放心,只是叮嘱他不许欺负粉裙女童,青衣小童拍着胸脯砰砰作响,大老爷们一个,欺负小丫头片子算什么。 万事俱备。 魏檗偷偷指了指二楼屋内,笑问道:“差不多了?要不要跟老前辈告别一声?” 陈平安点点头,转身去敲了敲房门,“走了。” 光脚老人在屋内盘腿而坐,言语之中带着愤懑,“不再考虑考虑?” 陈平安摇头道:“不可以耽搁,必须马上走。” 老人冷哼道:“孬!” 陈平安无可奈何,转头对魏檗道:“我们动身去梧桐山吧。” 阮秀站在栏杆旁,轻轻挥手。 陈平安还是穿着最习惯的草鞋,怀里抱着棉布包裹严实的那柄新铸长剑,腰间系着朱红色的养剑葫,背着一把槐木剑,再无其它物件。 他对阮秀想要说些什么,只是都觉得多余,便挠挠头,轻声道:“阮姑娘,保重啊。” 青衣少女睫毛微颤,微笑着点头。 陈平安对两个小家伙叮嘱道:“以后就在落魄山好好修行,如果遇到了事情,不要冲动,山头什么的,我们除了买下来花了钱,其余都没什么开销的,不用怎么心疼。我跟魏山神说过了,实在不行,就运用神通将竹楼搬迁到披云山,你们躲在里边,不会有事的。而且老前辈会帮着看护竹楼,所以你们不用太担心什么。” 这么婆婆妈妈的陈平安,第一次让青衣小童讨厌不起来。 粉裙女童攥着自家老爷的袖子,粉嫩小脸蛋上,扑簌簌流泪,恋恋不舍极了。 陈平安转头望去,这趟走得太匆忙,没办法去泥瓶巷祖宅了,甚至连爹娘坟头没不好去,陈平安若说心头没有遗憾,肯定是假的,但是没办法的事情,就是没办法。陈平安知道轻重缓急。 要知道自己此次出门南下送剑,算是杨老头,阮邛和魏檗三人联手布局,其中杨老头是金色香火小人的缘故,跟陈平安,或者说准确说来是跟齐先生做了一桩买卖,要帮着陈平安远离是非之地,至于其中缘由,何谓“是非”,因为之前就有李希圣“此地不宜久留”的说法,陈平安对此深信不疑。 魏檗伸手按住陈平安的肩头,“可能会有些头晕。” 陈平安笑道:“好的。” 经历过三境的锤炼之后,陈平安每天都在鬼门关打转,对于吃苦一事,实在是当成了家常便饭。 就像一想到今天明天、以后都不用练拳,既有一丝人之常情的庆幸,但更多还是心里头空落落的。 陈平安望向阮秀和两个小家伙,“走了!” 魏檗和陈平安的身形骤然消逝不见,无声无息,甚至连一阵清风都没有出现在檐下廊道。 栏杆旁边,粉裙女童轻声道:“阮姐姐,我家老爷肯定会想念你的。” 青衣小童丢了普通颗蛇胆石往嘴里嚼着,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那是,老爷每天做梦都要喊秀秀姑娘的,羞死个人。” 阮秀自然不会当真,但还是开心笑了。 ———— 魏檗和陈平安出现在梧桐山山脚一处僻静山林,魏檗让陈平安稍等片刻,很快就去而复还,带了一把奇怪的槐木剑鞘,能够同时插放两把剑,是一匣双剑的样式,让陈平安将怀中长剑和背后槐木剑都放入其中。 于是陈平安就变成了背负双剑的游侠儿,腰间别着一只酒葫芦,确有几分江湖气。 魏檗绕着陈平安走了一圈,笑道:“呦,还真的好看。” 陈平安咧嘴而笑。 跟随魏檗一起登山。 因为三十拳神人擂鼓式变成了三十一拳,多出的那一拳,反而让陈平安一身拳意逐渐变得内敛沉稳。 如剑入鞘是一样的道理。 魏檗仍旧是一袭大袖白衣,陈平安负剑别葫芦,一个神仙飘逸,一个少年侠气。 陈平安忍了忍,最终还是没有忍住,“魏檗,小镇是不是很危险?” 魏檗点头道:“试想一下,好多蛟龙同时涌入一座小池塘,当然随便摆头晃尾,就会掀起滔天大浪。随便一个浪头砸下来,就能中五境的练气士粉身碎骨。你呢,虽然不是某些大佬重点关注的人物,但只要在这场棋局里头,哪怕是棋盘上再不起眼的一枚棋子,还是会生死不由己,所以杨老头让你立即离开龙泉郡,是对的。你能够想得通,不反对,很好。” 陈平安笑道:“我本来就想出去走走,刚好借这个机会磨砺武道,争取靠自己找到破境的契机。” 魏檗好奇问道:“竹楼里的老前辈还生着闷气,是不是你拒绝了什么?” 陈平安不愿细说,毕竟涉及到老人的隐私,可魏檗这段时日的奔波劳碌,加上有阿良的关系,以及魏檗的开诚布公,陈平安不介意能挑一些可以说的,轻声道:“我只知道小镇来了一个了不得的道教神仙,老前辈说想要送我一场天大机缘,在旁观战他与那个神仙的对战,领悟拳意真谛,能够领悟几分就几分,说不定可以一鼓作气跻身四境,而且还能打下最结实的四境底子。” 陈平安停顿片刻,“我问老前辈有几分胜算,老前辈很开诚布公,说九死一生都没有,必败无疑,因为他如今还没能重返武道巅峰,哪怕到了,一样毫无胜算。我当时就很奇怪,既然必输,为何还要去打这一场架,前辈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找某位号称最能打架的道人打上一场,才算人生无憾。既然那位不速之客,跟那个真无敌的道人关系很近,就先打过,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以便知晓双方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至于帮助我跻身四境,赠送机缘,老人也说是顺带的。” 陈平安自嘲道:“我当然有私心的,不敢因为这场架,打出太大的风波,害得你和杨老头阮师傅白忙活一场,更不希望……不希望齐先生失望。所以我就也跟老前辈直接说了自己的想法,老人生气归生气,但是倒没揍我,只是骂我的胆子比米粒还小。他骂他的,我劝我的,劝他不管怎么样,返回武道巅峰再打架不迟,要不然会不尽兴的。老前辈这些是听得进去的,虽然他嘴上不说,心里多半觉得如果没办法全力出拳,才是真正的遗憾。所以最后他就放弃了打架的念头,不过没给我好脸色看就是了,之前在竹楼,你也听到了,还在气头上呢。” 陈平安突然会心一笑,“其实老前辈跟老小孩差不多。” 魏檗抹了把额头冷汗,这要是打起来,还真就全部完蛋了。 亏得陈平安没贪恋那四境的契机,不然魏檗用屁股想都知道结局,老人死而无憾,这座破碎的骊珠洞天,地动山摇,抖搂出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就是一场腥风血雨的浑水摸鱼,本就是棋局“第一手”的陈平安,绝对没什么好下场。 至于他魏檗,大骊国师崔瀺,阮邛,谢实曹曦,墨家许弱,林鹿书院老蛟程水东,等等,注定没一个跑得掉,全部裹挟其中,是生是死,跟当下的陈平安一个德行,身不由己,全看天意和运气了。 至于三十余座山头,到最后能剩下几座,不好说,但是树大招风,只差一步就是大骊北岳的披云山,则板上钉钉会崩塌殆尽,真正的仙人神通,搬山倒海,可不是溢美之词。 心有余悸的魏檗停下身形,重重拍了一下陈平安的肩头,“陈平安,早知道如此,药材钱就不收取你半文钱了!” 陈平安愣了愣,随即笑容灿烂道:“现在还我钱,还来得及。” 魏檗装模作样在那里翻袖口。 陈平安就安安静静等着他掏钱,半点推托的意思都没有。 魏檗气笑道:“陈平安,这就没劲了啊!” 陈平安哈哈大笑,拍了拍腰间的酒葫芦,“这就够了!” 魏檗一把搂过陈平安的肩头,就这么登山,“我就说嘛,你陈平安对自己朋友从不抠门小气的。” “疏而不漏即是症结所在,奉行天道之法,已经不足以立身,故而崩塌。”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一生万物。” 当时老头子蹲在那座莲花洞天的池塘旁,掬起一捧水,往一张略微倾斜的荷叶上撒去,洒在了高处,顺势而下,逐渐分流,最后全部重归池水。 第二百三十二章 负荆请罪 然后老头子朝陆沉高高抬起一只手掌,原来手心犹有一粒水珠,当手掌歪斜,水珠便开始顺着细微的掌心纹路缓缓流淌,歪歪扭扭,不断分岔,每一次略作停顿后的改变方向,都意味着走在了不同的道路上,若是将那粒不起眼的水珠,换成人间行走在光阴长河中的某个人,便意味着成为了不同的人。 一念之差,一步之别,便有了三教百家,有了将相公卿,贩夫走卒。 陆沉收起思绪,院墙外的年轻道人,对院墙内的少女展颜一笑,“贫道给你的机缘,你不要也得要。” 少女冷笑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沉反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稚圭脸色阴沉,“你一个臭牛鼻子道士,担待得起?” 陆沉微笑道:“贫道俗名陆沉,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稚圭这次是真的没听懂,“你说啥?” 陆沉恢复平时神色,趴在墙头,嬉笑道:“姑娘,要不要让贫道看看手相?何时婚配成亲,能否早生贵子,是不是良人美眷,贫道都能算的。” 稚圭眨了眨眼睛,问道:“能不能只吃饭?不看手相?” 陆沉翻身越过墙头,打了个响指,“中!” 稚圭又问道:“夹生饭,不介意吧?” “介意,我来烧灶便是。”年轻道人翻了个白眼,大大方方走入灶房,开始重新添加柴禾,拿起吹火筒,鼓起腮帮开始使劲吹气。 稚圭站在灶房门口,很想一扫帚朝着年轻道人的脑袋上狠狠砸下去。 ———— 铁匠铺子的一座剑炉内,阮邛打铁动作没有停歇,声势比起之前都要惊人,一次次火星四溅,偌大一间屋子,灿烂辉煌,密密麻麻的火星,攒簇在一起的火星不断累积,一点都不曾消散,更不会流泻到屋外去,使得屋内几乎没有了立足之地, 但是今天不但阮秀进了屋子,就连魏檗都在,空间有限,一人一山神,只能并肩而立,阮秀手中怀抱着一柄无鞘长剑,剑刃并无开锋,看上去丝毫不都不显眼,恐怕落在中五境剑修眼中,都不过是一根崭新剑条而已。 阮邛一边抡捶,一边转头对魏檗沉声道:“劳烦你将秀秀送往落魄山,杨老前辈也已经遮蔽了天机,应该不会有意外了。” 阮邛然后对阮秀叮嘱道:“到了落魄山,送了剑后,千万不要多说什么,只需让他赶紧跟着魏檗去往牛角山,乘坐那艘‘渡船’去往南方,这把剑在被斩龙台开锋之前,不会显现出丝毫峥嵘,但是如果遇到大妖,还是会露出马脚,所以让那个姓陈的小子,南下之路,别自己找死,跟那些个山泽大妖不对付,以他如今的武道境界,只要不找死,是有机会活着走到倒悬山的。” 魏檗考虑更加周到,“我手边还留着一根粗槐枝,到了落魄山,我送陈平安去牛角山包袱斋的路上,可以顺便帮他做两把剑鞘。” 阮邛欲言又止。 魏檗会心一笑,“放心,那只养剑葫芦,我已经使用了障眼法,一般只有十境练气士才能看穿,问题不大。” 阮邛继续埋头干活,打铁如打雷。 这位兵家圣人早就一肚子火气,恨不得那个小兔崽子赶紧卷铺盖滚蛋。 魏檗这次不敢托大,不但心中默念,还手指掐诀,悄然运转自己辖境内的山水气运。 两人很快出现在落魄山竹楼二楼。 事先得到消息的陈平安已经准备好行李,因为有飞剑十五作为方寸物,所以不用背着背篓,比任何一次进山,都要更加轻装上阵,反而让陈平安有些不适应,手里头拿惯了开山开路的柴刀,如今只藏着两把轻飘飘的飞剑,实在不习惯。 阮秀送了剑,说过了她爹交待的言语,最后她递出一只绣花袋子,笑道:“陈平安,送你的,桃花糕。”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马无夜草不‘肥’。 理事这个理,话是这么说,可怜起早‘摸’黑的年轻道人,哪怕算命摊子开得比隔壁同行早,撤得晚,仍是既没有的吃,更不‘肥’。 因为如今小镇百姓更相信头顶鱼尾冠的老道人,才是真正的神仙,算命准,还不会一有机会就登‘门’蹭吃蹭喝,而且无论前来求签之人,对象无论是妙龄少‘女’还是貌美‘妇’人,老真人从来目不斜视,满身正气,更不会像某位,成天变着法子坑骗稚童的糕点吃食。 做生意,可不就是最怕货比货。 所以年轻道人最近这段日子,可谓饱尝人情冷暖,别说发财,估计都快揭不开锅了,就连以前聊得很投机的小姑娘们,不但不看手相,每次经过摊子的时候,还会假装不认识。 年轻道人只好安慰自己,这些沾着乡野草木香气的可爱小姑娘们,哪怕表面上对自己很生分,可无非是羞赧的缘故,不好意思跟自己打招呼而已,实则情窦满满呢,要不然每次路过,每次身上的漂亮新衣裳都不带重样的?年轻道人次次都不愿意辜负了这些少‘女’情怀,眼尖的他,总会连名带姓地夸上几句今儿发钗真好看呀,衣裳可合身啦……姑娘们大多脚步慌张几分,快步走开。至于一些个胆大的‘妇’人,要么回抛一个媚眼,要么骂一句死样,只可惜就是没谁照顾算命摊子的生意。 这让年轻道人有些忧伤,每天枯坐在摊子后边,不是用袖子擦拭签筒,就是对着竹签哈一口热气,要不就是抱着后脑勺前后晃‘荡’,或者干脆趴在桌上,侧头望向隔壁摊子的热热闹闹,人比人气死个人。 好在年轻道人一天到晚坐冷板凳,倒是没恼羞成怒,时不时就主动跟老道士聊几句有的没的,这让琢磨着是不是要换个风水宝地的老道人,稍稍放宽心,最后就连老道士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有点心疼这么个缺心眼的晚辈后生,想着这趟小镇之行,收获颇丰,差不多足够半年开销,就想着提点几句,在没有生意上‘门’的间隙,招手让莲‘花’冠道士过去坐,年轻人屁颠屁颠跑过去坐在长凳上,满脸热枕和期待,“老仙长何以教我?可是有锦囊妙计相授?” 老道人提起手边的小茶壶,喝了口凉茶,叹了口气,开‘门’见山问道:“你是不是刚入行没多久?” 年轻道人愁眉苦脸道:“不算短啦,就是生意一直做得不如别人。” 道家道统又分三教,道祖座下三位弟子,各为一教掌教,同源而不同流,不但在某座天下开枝散叶,势力之大,宛如浩然天下的儒家独尊,哪怕是大骊王朝所在的这座浩然天下,道家三教衍生出来各大宗‘门’,也是根深蒂固,天下道观林立,香火旺盛,各洲皆有道主、天君和真人占据着‘洞’天福地, 老道人用手点了点这位满脸晦气样的“晚辈”,然后指了指自己头顶,“你入行还不短?那你真是命大,竟然如今还没被抓去吃官家牢饭!贫道问你,戴着这么个莲‘花’冠干啥?你晓不晓得,咱们宝瓶洲有资格戴这么个样式道冠的道观‘门’派,屈指可数!为首就是南涧国的神诰宗,掌‘门’真人正是一洲道主的祁老神仙,去年刚刚晋升了天君老爷!其余几座道观,哪个不是当地一等一的仙家府邸,哪个需要下山当算命先生,然后在这儿摆着破烂摊子,跟一群浑身土腥味的乡野村夫市井‘妇’人打‘交’道?怎的,你小子难不成是神诰宗的‘玉’牒神仙,还是那几座大道观的在册道士?” 年轻道人摆手道:“都不是,都不是。” 名为陆沉的他,当然不会是。 老道人气不打一处来,正要好好训斥几句这个冒失鬼,突然咦了一声,神‘色’满是讶异,原来隔壁摊子那边站着一大一少两人,中年男子虽然脸‘色’病容,但是气势‘挺’足,一看就像是个当官的,有官威!少年白衣‘玉’带,面如冠‘玉’,一看就是富贵‘门’庭里熏陶出来的公子哥。 两人安安静静站在那边摊子,像是在耐心等待年轻道人。 老道人那点怜悯心,顿时一扫而空,再看那个走了狗屎运的年轻道人,就倍觉碍眼了。 年轻道人笑着道谢告辞,走回自家摊子后边坐着,“怎么,是求签还是看相?” 男人坐在凳子上,摇头笑道:“既不‘抽’签也不看相,反正事已至此,用不着。” 男人望着这位年轻道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了生平首次的抱拳礼,坦然道:“我是人间君王,按照浩然天下的礼法,可以不跪任何仙人。掌教真人大驾光临我们大骊龙泉,我既不用下跪磕头,又不能用儒家揖礼相迎,就当做是山下江湖的一场萍水相逢,我斗胆以江湖人的方式,恭迎陆掌教,还望陆掌教不要见怪。” 陆沉笑问道:“奇了怪了,你一个皇帝,为何不自称朕,或是寡人?” 男人苦笑道:“真人在前,委实不敢。” 陆沉打趣道:“贫道还以为大骊的宋氏皇帝,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好汉,当初阿良一路杀到你们皇宫白‘玉’楼前,你胆子不就很大嘛,就是不下跪。贫道当时在南涧国那边远远看戏,都忍不住要替你捏一把冷汗。” 大骊皇帝自嘲道:“这一跪,大骊宋氏列祖列宗积攒下来的‘精’神气,就会全部垮掉,我如何能跪?所以死也不能下跪的。” 陆沉点了点头,突然笑道:“你是因为擅自仿造白‘玉’楼一事,来跟贫道摇尾乞怜呢,还是因为陆家术士坑了你一把,来这里兴师问罪?” 大骊皇帝笑道:“当然都不是,一个不愿意,一个没胆子。我本就需要为敕封大骊北岳一事,亲自‘露’面,其实来的半路上,墨家许弱就不惜以本命飞剑传讯,劝我最好不要在掌教真人面前出现,国师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两人话说得都很直接,半点不客气,尤其是咱们那位大骊国师,最清楚我的脾气,怕我一个破罐子破摔,就冒犯了掌教真人。” 陆沉随意打量了一下病入膏肓的大骊皇帝,啧啧道:“贫道很好奇一件事情,阿良那一拳打断了你的长生桥,既帮你摆脱了傀儡命运,却也让你命不久矣,你是感‘激’,还是怨恨?” 大骊皇帝坦诚道:“两者皆有,甚至说不上感‘激’多还是怨恨多。浩然天下,自古就有规矩约束君王,中五境练气士一律不得担任一国之主,下五境练气士,不可坐龙椅超过一甲子。加上当皇帝的人,确实先天就不适合修行,所以我当初经不起‘诱’‘惑’,被那位帮忙打造白‘玉’楼的陆氏先生所蛊‘惑’,走了旁‘门’左道的捷径,偷偷修行到了十境,其实本来就是大错特错,因为我太想太想亲耳听到大骊的马蹄声,在老龙城外的南海之滨响起了。” 大骊皇帝说到这里,神采焕发,如回光返照的老朽病人,“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相信一定会比天上的‘春’雷声还要响!” 陆沉对此不置可否,“你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清理‘门’户,还有魄力拒绝中土神洲的陆氏家族,很不容易。当然,这跟墨家主支突然选定你们大骊王朝,有着莫大关系,可不管怎么说,你这个皇帝当的……很是跌宕起伏啊。” 大骊皇帝毫不意外,虽然仙人下来,一样需要恪守当初礼圣订立的复杂规矩,但是眼前这位年轻英俊的道人,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仙人。 大骊这趟之所以执意前来小镇,要亲眼见一见“年轻”道人,何尝不是心存敬畏和仰慕,是一种最简单最纯粹的情绪。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如果真的能够走到跟前,亲眼看上一眼,亦是人生一桩天大幸事。 大骊皇帝突然流‘露’出一丝侥幸和忐忑,“掌教真人在此,我能否逃过一劫?” 第二百三十三章 雕梁玉栋 沾魏檗的光,陈平安住在了一处尽显豪奢的地方,雕梁玉栋,房间之多,装饰之精,让陈平安觉得莫不是皇帝老爷住的地儿,也不过如此? 除此之外,鲲船那边还安排了两位婢女,名为春水、秋实,一个体态丰腴,一个纤细苗条,截然不同的身段,却是同胞姐妹,有着形似且神似的容颜。 她们负责伺候贵客陈平安的衣食住行,低眉顺眼,言语轻柔,让陈平安十分不适,陈平安哪里消受得起这份美人恩,仍是事事自理,不管两位少女如何劝说,陈平安还是坚持己见,以至于夜幕降临,陈平安讨要了洗脚盆,将布满老茧的双脚放入滚烫热水当中,两位少女就站在不远处,眼神幽怨,陈平安只觉得浑身不自在,好说歹说才劝服她们去外边屋子休息,陈平安如释重负,踩在洗脚盆里,环顾四周。 两位少女坐在外屋,凑近脑袋,轻轻柔柔的叽叽喳喳,用俱芦洲的家乡方言,软软糯糯说着闺房话,好奇猜测少年的身份,为何能够让管事老爷如此刮目相看,赏赐下了一块天字号腰牌;说着道听途说而来的大骊风土人情,以及脚下这座东宝瓶洲在今年新春里的奇人趣事;说着某些府邸仙子今年露面时,身上所穿的衣裳霞帔、青神山绿衣,是如何契合她们的气质,头顶戴着的龙宫出产的珠钗,真是珠光宝气,是怎么个好看。 桌上搁着一只青瓷盆,层层叠叠装满了新鲜瓜果,清香弥漫,来自北俱芦洲各大山头,高价购得,还散发出淡淡的灵气。 风韵迥异的孪生少女,只敢偷瞥几眼,万万不敢擅自伸手去拿。 当陈平安的脚步声响起,春水、秋实两位少女立即站起身,恭敬肃立,等待吩咐,瞥见少年还是踩着那双草鞋,哪怕在屋内仍是不愿摘下背后剑匣,少女眼角余光微微交汇,双方嘴角都有些笑意,有趣而已,可不敢讥讽。 再说了,这艘打醮山鲲船,每年载人载物跨越三洲,往返一趟,两位少女作为天字房的头等丫鬟,见多了奇奇怪怪的练气士老爷,她们甚至会觉得少年容貌的大骊贵客,说不定就是四五十岁的年龄了,这在山上实在太常见,出门远游,瞧着年纪越小的角色,越要小心,千万别轻易挑衅。 秋实去端起洗脚盆出门倒水,春水笑着询问陈平安是否去听琴,今夜鲲船有一位师门与打醮山世代交好的黄粱阁仙子,会应邀抚琴,天字房的贵客无需花钱便能去往单独厢房。陈平安当下还背着那把阮邛铸造的“降妖”,当然不愿抛头露面,婉言拒绝。这让春水有些失落,毕竟若是贵客陈平安愿意动身,哪怕附庸风雅也好,她和妹妹秋实可是真的喜欢那些位仙子的琴曲,就能够顺势“洗耳”了。 俱芦洲黄粱阁多是女子修士,几乎人人擅长琴棋书画茶,将某一门手艺钻研到精绝境界的仙子,就会获得“明目”“清心”“洗耳”等等美誉,鲲船上这位仙子的琴声,便能“洗耳”,一是赞誉她手底下流泻而出的琴声,悦耳动听,二是“洗耳”一事,货真价实,琴声入耳,确实可以洗涤耳部窍穴的陈年积垢。 春水与秋实涉足修行已经七年,受限于资质平平,如今只是二境练气士,甚至不算打醮山的记名弟子,所以哪怕琴声“洗耳”效果微小,但是两位少女仍是不愿错过一丝积攒修为的机会。 陈平安不知其中关节,或者说以他的谨慎性格,即便知道了实情,多半也不会因此去听什么琴声,他一个连古琴都没见过的纯粹武夫,又有重宝在身,哪敢招摇过市。 两位少女什么事都不用做,但是又需要住在这间天字号房的一座厢房,然后三个人就这么面面相觑,陈平安便愈发羡慕魏檗,若是他坐在自己位置上,双方一定谈笑风生了,哪里会有如此尴尬的氛围。 其实春水秋实并不尴尬,反而觉得新奇,毕竟眼前少年这种客人,还是少见,以往客人也有怪的,但属于那种性情乖张冷僻的怪,比如有客人怪到需要自己去打扫每个房屋死角,栋梁也擦拭,床底也擦拭,忙忙碌碌,还不愿意她们帮忙,好像有一点儿灰尘,都会落在了心坎上。 还有客人很怕黑,会自己从方寸物里掏出一颗颗硕大皎珠,桌上也摆,床上也放,光线亮得刺眼。 更有干枯老叟,带着一群臭气熏天的干尸,干尸俱是妇人,偏偏个个穿红戴绿,涂抹脂粉,行动自如,只是不会言语。场景无比瘆人,吓得两位婢女睡在厢房内,一晚上没敢闭眼睡觉,生怕一个不留神,天亮时分自己就成了干尸之一。 陈平安总觉得干瞪眼不是事儿,又不好当着外人练习剑炉立桩,只好硬着头皮率先打破沉默,用并不流利的宝瓶洲雅言问道:“春水、秋实姑娘,你们打醮山在俱芦洲的哪里?” 一开话匣子,陈平安就发现气氛融洽了许多,因为那两位少女仿佛天生就是擅长闲聊的,之后几乎就轮不到他插嘴,只需要竖耳聆听就行了,以至于陈平安客气邀请她们拿瓜果解渴,少女都红着脸答应了,一个低头侧脸吃着,另外一个便给陈平安解释打醮山,一个说累了,另外一位少女便接上话头,让陈平安听得津津有味。 原来打醮山是俱芦洲的本土大派,位于西南方,虽然如今并无上五境大练气士坐镇,长达两甲子光阴,以至于按照规矩,自己摘掉了宗字头衔,从打醮宗降为祖师开山时的打醮山,但是打醮山祖上是真正阔过的,巅峰时期,曾经有两位上五境神仙,呼风唤雨,名动一洲,虽然两位宗门中兴的祖师爷,都是上五境第一境的玉璞境,即俗称的十一境修士,但不管如何,一宗两玉璞,仍是极为光耀的存在。 两位少女虽然不算正宗打醮山弟子,却有着极为旺盛的荣誉感,跟陈平安说了许多宗门祖师的传奇事迹,有人在跨洲航程过程中,遇上成群结队的深海凶兽,力战退之,剑光灿烂,胜过了海上明月。历史上还有一位祖师爷最擅长雷法,从西南一路远游至俱芦洲的东北边境,赢得了“神霄天君”的绰号,斩妖除魔无数,至今俱芦洲还有无数百姓感恩,家中竖立有功德牌位,代代香火不断。 陈平安对于那些光辉事迹,听过就算了,略有神往而已,并不深思,但是对于十一境玉璞境这个说法,很感兴趣,就忍不住开口询问。因为宗门出现过上五境,婢女春水哪怕是二境练气士,仍是晓得诸多事情,她便说了些自己知道的内容,说那传说中的玉璞境玉璞境可谓练气大成,返璞归真,身躯体魄趋于圆满,浑如金玉之资,无需法宝傍身,天然能够水火不惧、邪祟不侵,正常情况下,寿命从五百年到千年不等。 故而人间的王朝更迭,山河变色,对玉璞境修士而言,实在很难提起兴趣。 春水说到这里,吃完一颗翠绿瓜果的秋实,不小心打了个饱嗝,脸色微红,羞赧难当,给姐姐春水轻轻瞪了眼,为了将功补过,秋实赶紧接着为陈平安解释道:“陈公子,奴婢还听人说起,跻身上五境之后,练气士已经不用担心离开洞天福地,被天地间的污浊之气,以江河倒灌的方式侵蚀体魄,自身灵气的累积逐渐达到一个瓶颈,所以山上修行山下修行,已经区别不大,远比第十境元婴境界修士的不动如山,要更为灵活随意。” 说到这里,秋实眼神痴迷道:“世间所有女子练气士,最梦想着跻身这个境界啦,因为只要到了第十一境,就能够拥有一次改变,或者说美化原貌的机会,并且保证不坏气数,所以许多原本十境的女子,哪怕本是白发苍苍的老妪妇人,都可以重返年轻,而且之后青春常驻,容颜至死不变。” 陈平安好奇问道:“为什么老百姓忌讳破相,玉璞境就可以保证不坏气数?” 婢女秋实无言以对,她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上五境的风光,哪里是她一个二境练气士能够知道的。 姐姐春水心思更加细腻,也更愿意多想一个为什么,便笑道:“陈公子,真相如何,奴婢不敢断言,但是奴婢有些想法,说出来仅供公子参考,世俗凡人,打从娘胎起就成为定式的面相,确实涉及到一个人气数,所以山底下俗世的老百姓,忌讳破相,并非没有理由。但是练气士的破相,在跻身中五境后,其实就已经不太容易出现了。至于玉璞境为何能够改变面相,而不破坏气数命理,我觉得是……” 说到这里,婢女春水伸出双手,在桌上做了一个搭建房屋的姿势,“奴婢和秋实这样的下五境修士,练气就像搭建屋子,只有一两根栋梁,万事才开头,若是破相了,就等于是断了一根梁柱,房屋倒塌都会有可能。” 然后春水做了一个波浪阵阵的手势,“可是中五境和上五境的神仙们,他们已经建成了一座牢固的房子,甚至是如人间皇宫一般的建筑群,那么一次破相,即便断了几根房屋栋梁,想必也是影响不大的。而玉璞境女子练气士的改变容颜,可能就像是翻修了一遍建筑外貌,或者像是在屋顶覆盖上一层崭新的琉璃瓦,便更加漂亮了。奴婢这么说,陈公子能够理解吗?” 陈平安点头道:“说得通。” 春水微微羞赧,“这些只是奴婢的胡思乱想,让公子笑话了。” 陈平安笑道:“我觉得很有道理。” 秋实眨着眼眸,满脸遗憾道:“可是玉璞境的老神仙,奴婢和姐姐这辈子都没能见着一回呢,哪怕是远远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过。” 春水眼神微微深沉,“不见好才好。上五境的神仙一旦打起架来,哪怕是中五境了,比凡夫俗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秋实嘟起嘴,“远远看一眼就好嘛。” 春水无奈道:“咱们的眼力就那么点,总远不过上五境神仙的法宝威力吧?一不小心,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烟消云散的。” 对此陈平安没有插话,人各有喜好憧憬,而且关系一点不熟,没必要指手画脚。 鲲船的船头那边,突然有人猛然间张大嘴巴,伸手指向天下极西方向,回过神后,赶紧招呼同伴们,竭力嚷嚷道:“快看快看!” 浩然天下的天幕之上,被强行破开一个不知大小的窟窿,有东西坠落,像是被人一拳从天上打了下来。 虽然下坠速度极快,快过了任何上乘法宝,但是因为天幕穹顶距离陆地实在太高,所以只要无意间望向那边的人,都可以发现这惊世骇俗的壮观一幕。 就像一颗彗星拖曳着璀璨的雪亮长尾,急速冲向人间大地。 整座鲲鱼渡船都轰动了,以至于秋实跑出去一问之后,回到屋子就火急火燎告诉陈平安,赶紧去天字房自带的观景台那边去看看,千万不可以错过。陈平安便带着春水秋实穿过书房,推门来到外边的观景台,果然看到了遥远西方,那抹无比耀眼夺目的坠落流星。 天幕破开处,有一个洪亮嗓音带着无比畅快之意,重重响起,缓缓传遍人间的练气士心湖之间,“阿良?贫道这一拳如何?!” 这些言语,你们浩然天下想听也得听,不想听也得听。陆沉继续调侃道:“小子,这就慌啦?悔青肠子了?宋集薪,那你有没有想过,双手捧住了好东西,你承担得起那份后果吗?骊珠‘洞’天一事,齐静‘春’为何而死,抛开你的齐先生自己求死之外,不愿躲入那座老秀才留给他的‘洞’天,这些不提,最主要是那天道反扑。你小子只要沾上一点,就意味着很长的岁月里,不得安宁。就算你当上了大骊皇帝,又如何?就算大骊铁骑的马蹄声把南海之滨踩烂了,又能如何?” 第二百三十四章 帝君 陈平安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庞。网首发 男人没有斗笠了。 陈平安呆呆看着这个男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春水秋实两位婢女吓了一大跳,一时间有些恼火此人的不讲规矩,太胡来了。 鲲船就是一座“小天地”,是有自己的规矩的,比如不可私斗,若有纠纷,必须通报鲲船执事;不可擅自运用术法神通;若有凡俗夫子登船,不可随意欺辱,等等。条条框框,称得上是繁文缛节,只不过有实力购置鲲船进行跨洲商贸的门派,无一例外,都是名列前茅的山上势力,每艘渡船一般都安排有高阶修士和纯粹武夫,同时雇佣大批擅长搏杀的散修,这才是重中之重,归根结底,规矩是死的,拳头是活的。 因此各条廊道之中,墙壁上有装饰模样的粉绿树枝,栖息有一种名为光阴蝉的灵物,日夜不眠,能够将捕获景象储藏起来,极其细微的气机涟漪,都逃不过它们的感知,若是光阴蝉被人打死,会绽放出刺耳的凄切蝉鸣,所以鲲船用以监督蟊贼小偷。 要知道练气士当中,也是鱼龙混杂,况且修行一事,心湖涟漪被无穷扩大,若是野修散修,没有上乘正统的法诀凝神静心,往往会善恶皆极端,只凭喜好肆意行事。再加上修行本就是一个无底洞,金山银山也要掏空,人无横财不富,再来一个富贵险中求,自然不缺人心鬼蜮。 陈平安嘿了一声,然后开心笑了起来。 他就是阿良。 男人风尘仆仆,光脚,袖子卷起,有些疲惫神色,但是眼神熠熠,斗志昂扬。 这跟当时牵着毛驴腰佩竹刀的那个男人,很不一样,那会儿自称阿良的男人,吊儿郎当,说着不着调的言语,总给人喜欢吹牛、靠不住的无赖感觉。而此时此刻,男人没了行走江湖的斗笠,没了银色养剑葫,甚至连竹刀都没有了,当他突兀地出现在陈平安身前,二境的时候,陈平安看不出阿良的深浅,甚至会觉得朱河和阿良都能过过招。 但是二境到三境,只是纯粹武夫的一境之差,再来看阿良,陈平安觉得眼前的阿良,比起竹楼内气势震撼的崔瀺爷爷,只强不弱,但是到底阿良强出多少,陈平安仍然看不出来。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能够这么快就再次看到阿良,陈平安笑得……很想喝酒了。 阿良站在视野开阔的观景台上,瞧见了春水谢实这一双孪生姐妹,眼睛一亮,立即斜靠栏杆,摆出一个自认潇洒绝伦的姿势,伸手按住额头,然后往上一抹,捋了捋头发,“姑娘,你们好,我叫阿良,我是一名剑客。” 春水性情沉稳,一言不发,妹妹秋实却是泼辣一些的脾气,而且是眼前男人违例在前,名为“秋实”却身材纤细的苗条少女,底气十足,皱着眉头问道:“我不管你是谁,咱们这艘鲲船,除非在云海之中遇见突发状况,否则不允许任何乘客使用术法,更不允许擅自闯入别人房间!” 说完这些,少女嗤笑道:“还阿良,怎的,你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个大神仙呀,如果真是,你答不答应收我为徒弟?我求你啊。” 阿良坏笑道:“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真没收过一个真正的弟子,没办法,剑术高了点,确实容易让人自惭形秽,连跟我拜师学艺的心思都生不出来,小姑娘,你是头一个这么直接开口的,我喜欢!” 秋实刚要出言讥讽,被姐姐春水一把轻轻握住胳膊,秋实到底是调教有序的天字号房婢女,虽然气恼眼前男子的不守规矩和满嘴油滑,但还是硬生生止住了跑到嘴边的言语。春水比起秋实要心思缜密许多,眼前男子,好歹是贵客陈平安的朋友,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规矩一事,她们打醮山鲲船当然要讲,但绝不会讲得很生硬刻板,否则打醮山这笔油水十足的生意早就给别家抢走了,出门在外,和气生财,是颠簸不破的道理。 春水先望向陈平安,笑问道:“公子,这位……阿良是你朋友吧?是住在鲲船别处房间的客人吗?” 说到阿良的时候,春水心里也有些别扭。 至于说此阿良就是彼阿良,春水打死都不信,这就像满是鸡粪狗屎的一条市井巷弄,来了个与一洲首富同名的家伙,有天走入巷子登门做客,谁会觉得他是那个高不可攀的首富? 陈平安只是说道:“是我朋友。” 发现春水还在等待另外一个关键问题的答案,陈平安灵光一闪,笑道:“他跟我们大骊北岳正神魏檗也是朋友。” 压在两位少女心底的那个谜题,豁然开朗。 原来是宝瓶洲大骊王朝的北岳正神牵线搭桥,难怪打醮山都要卖面子。 由于大骊吞并了整个宝瓶洲的北方疆域,展露出霸主之姿,便是俱芦洲都多有听闻,加上鲲船在大骊梧桐山设立渡口之前,也要经过大骊版图的上方,春水秋实作为打醮山精心栽培出来的少女,更多不是在修行方面,而是作为打醮山的门面之一,用以滴水不漏地待人接物,广结善缘,说不定哪天就会被哪位山上神仙相中,一旦收为美妾,双方门派就有了一桩香火情,这也是打醮山的初衷之一。 所以春水对于大骊王朝的形势,了解颇多。 对于大骊北岳正神的分量,不但春水知道轻重,性子跳脱的妹妹秋实一样清楚。 既然有这么一层关系,那么鲲船本就弹性较多的规矩,就可以更加松动了,春水拉着秋实施了个婀娜多姿的万福,一起告辞去往正厅,把观景台让给陈平安和那个不速之客。秋实在跨出书房门槛后,轻声问道:“姐,要不要给马管事知会一声?” 春水摇头道:“不用。别画蛇添足,如果马管事觉得这份关系可以运作,肯定会大张旗鼓,那个男人如果真是大骊北岳正神的朋友,跟船主老爷可能会相谈甚欢,但是多半会嫌弃咱俩的不懂事,你想啊,谁喜欢背后嚼舌头的人?” 秋实听出了言外之意,闷闷道:“姐,你是不是想要离开打醮山啊?” 春水眼神温柔,笑着拧了拧妹妹的精致耳垂,“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以后自己出息了,才可以多报答一些宗门的养育之恩,否则成天给奇奇怪怪的人端茶送水、叠被洗衣,总归不是个事。难道你忘了,我们也是练气士啊。” 秋实满脸发愁,趴在桌子上,哀叹一声:“姐,反正我听你的,我懒得想那么多。” 春水俯身在妹妹耳畔窃窃私语,不知是什么难为情的言语,说得秋实立即满脸通红,羞得她直起腰,去挠姐姐的咯吱窝,姐妹二人便嬉戏打闹起来,时不时转头望向书房那边,以免被那位陈公子瞧见了她们的胡闹,这双姐妹哪怕是真情流露,仍是轻轻怯怯的,温柔似水。 观景台那边。 阿良在门口探头探脑,似乎在寻觅那对姐妹少女的诱人身影,过过眼瘾也好嘛。 陈平安忍住笑意,问道:“跟人打架呢?” 阿良嗯了一声,“对啊,一个臭不要脸的家伙,是道教里头除了道祖,最能打的一只老王八,我呸,仗着天时地利和护身法器而已,没事,我这就回去还他一拳!” 陈平安积攒了一肚子的心里话,全部被吓回去。 阿良收回鬼鬼祟祟的视线,转身走到栏杆旁,打量了一番陈平安,啧啧道:“小子,这才几天没见面,都快有我阿良千分之一的风采了!可以的可以的,厉害的厉害的!” 陈平安不知道说什么,好不容易憋了一句客气话,“有空常下来玩啊?” 阿良吃瘪,没好气道:“你大爷啊……” 没你小子这么不看好我阿良的,咋的,在你心目中,就只有我阿良挨打的份?你是不知道那个身穿羽衣的臭牛鼻子老道,先前被我一拳打得撞死无数头化外天魔,只是这些内幕,阿良没好意思说,毕竟当下一拳是输了,他阿良可不是那个老秀才,没脸皮说这些有的没的。一切等他打赢了对手再说! 到时候就跟这个小子只说一句,想当年我打得一位掌教老道屁滚尿流,陈平安,真不骗你,我阿良从不吹牛嘛。 话说回来,那个臭不要脸的老道人,还真笑纳了“真无敌”称号的道祖二弟子,他阿良看不惯归看不惯,打起架来,那是真挑不出毛病,看他阿良没带剑,就也舍弃了那把四大仙剑之一的神兵利器,两人就纯粹以拳头和道法过招,在青冥天下的更高处,一边相互打架,一边斩杀天魔,确实痛快! 迟早有天,他要打得那臭牛鼻子老道自认“真有敌”才行。 阿良瞥见陈平安腰间的朱红酒葫芦,哈哈笑道:“呦,如今还会喝酒啦?” 陈平安点了点头,“还是不太能喝,每次只能喝一点。” 阿良瞥了眼天上,“陈平安,咱们还能聊一会儿,你挑重要的说。” 然后陈平安大致说了近况。 阿良伸出大拇指,“既然如此,就放心南下,这趟江湖,好好走着。赶紧变得更强,将来来天上玩,人间很好,天上的天上,强敌如林,也很精彩的!” 陈平安有些愧疚,“阿良,我虽然背着剑了,可我还没开始正式练剑。” 阿良咧嘴笑道:“练拳到了极致,就等于是在练剑,莫着急!” 陈平安欲言又止。 阿良拍了拍陈平安的肩膀,“别这么想,石拱桥老剑条一事,最早确实是齐静春捎了消息给我,但是之后他又反悔,说另外选了一个比我更适合的人,我倒是不生气,齐静春什么脾气,天底下我最清楚,但是不生气,我当然也奇怪啊,是何方神圣,能够让齐静春这个榆木疙瘩开了窍,所以才有后边我们那趟相逢,事后我也就释然了,因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恐怕就算我走到了你们小镇那座石拱桥,她也不一定会选我,当时在小山坡上,我跟你说了‘囊中之物’四个字,是我阿良吹牛皮了!” 陈平安呆呆的。 阿良也会吹牛? 阿良笑得眯起眼,整张脸庞都挤在一起,像是把一团和煦阳光折叠了起来,开怀大笑道:“怎么,还不允许我吹牛一次啊?就像这次我给人一拳打落人间,丢不丢人?丢死人了!但我阿良还不是来见你陈平安?为啥?” 陈平安一头雾水,“为啥?” 阿良指了指天上,“真正的强者不在于什么无敌,而在于活着,输得再惨都别死了,而是每次都能够站起来,再次愤然出拳出剑!” 阿良指了指南方,笑呵呵道:“过了臭牛鼻子老道的倒悬山,在剑气长城那边,我阿良在那边砥砺剑道很多年,你以为次次风光无限,所向披靡吗?绝对不是的,给人撵得比丧家之犬都不如的次数,多了去!当然了,单对单捉对厮杀,我阿良不惧天下任何人,扛不住那些个大妖臭不要脸地围殴老子嘛,我就该跑跑,该骂骂,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了,然后偷偷杀回去,摘了头颅,扬长而去,把大妖脑袋往长城那帮小兔崽子面前一丢,都不用我阿良说什么,一个个就已经嗷嗷叫了,你是不晓得那边的小姑娘和漂亮妇人,那眼神能吃人哇!我怪难为情的……” 陈平安忍不住拆台道:“之前的,我都信。但是最后这个,我是不太信的。” 阿良尴尬道:“看破不说破嘛。” 一时间,有些沉默。 阿良抬头望向西边天幕破开的大洞,正在缓缓合拢。 陈平安突然高声问道:“阿良,喝不喝酒?!” 阿良愣了愣,哈哈笑道:“先欠着!” “那就先这样,哪天等你走到了剑气长城那边,如果有兔崽子拿这桩糗事笑话我,你记得告诉他,就说阿良保证很快就会一拳打得那道老二,整个人砸入青冥天下!” 阿良轻喝一声,“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