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尘埃》 第1页 [无cp向] 《野尘埃》作者:时常【完结】 简介: 她这过往的,失败的,窘迫的二十几年,像魔女琪琪失去魔法,永远陷在尘埃里。 直到出名,才重新飞起来。 时常的2022个人短篇作品合集,大部分都是,全文存稿。 第1章 娜娜小姐成名记(一) 1. 娜娜小姐从小就想出名。 老师提问梦想。别的小朋友想当科学家医生或者老师,她就一句话:出名就行。 出名就行,可什么是出名呢。娜娜早就定义明确:要许多人知道自己,也要得到他们的爱。——她也不管这有多难。 寻常职业很难万众瞩目,娜娜想做一个演员。电视里,小燕子的大眼睛叽里咕噜,她的眼睛也叽里咕噜。人家哭,她也哭,人家笑,她或抿嘴或露齿,笑得不重样,自以为是很有天赋。 娜娜四肢古板,样貌一般,唯有一颗脑袋削尖了要做大明星。艺考时候花上万的钱报班,学美术学舞蹈学声乐,累得一身是汗,哭都不成调,几乎是要放弃梦想。 看着大镜子里狼狈的自己,她清楚这是自己无能的表现。她不得不对自己施加皮肉之苦,从而避免一眼望到尽头的命运。 门口不知何时,有两个记者扛着长枪短炮拍照片。娜娜一抹脸,挺胸抬头阔步走到门边,在镜头底下踢腿,摆手,一个漂亮的「前桥」。 站起来时晕头转向,她恍惚听到喝彩。 娜娜没有笑。她对名声有欲望,这样的赞美填不平她的心。 大学期间,有学生自编自导拍网络短剧。娜娜看不上。她是奔着章子怡巩俐的方向发展的。——章子怡拍过网剧吗? 她托着下巴在楼上看同学们拎草稿借设备忙成一锅蚂蚁,在心里冷笑:真无知。 每一学期都要交小组作业。对娜娜小姐而言,这简直是折磨。她要唱独角戏。但是那时候还讲究「合作共赢」,这样的思想受到了一致的批判。 大家嘴上不说,都觉得她难搞:一个讲家庭联产承包的话剧,哪有农村妇女腰杆熘直的?组长说,娜娜,你可以来演主角,但是要贴合角色,你这样不行的。 娜娜十分为难地看着他说,好吧。她接过化妆品往脸上抹,边抹边抱怨:可是这样大家不就认不出我了吗…… 大三开始,同学们陆续接外面的电视剧电影的活儿,男三女三甚至是跑套。里许多人风尘僕僕,还有的满脸浓油重彩跑来跑去。组长在一个剧组做编剧,大太阳底下,他给娜娜递了一瓶矿泉水:加油,你台词不多,一定能一条过! 当天的戏份拍完,忽然淅淅沥沥掉雨点。人们各自回家。 娜娜穿一条藕荷色的改良旗袍,优雅地站在阴影里。洁白手指捧起纸张,她低头说:「你是编剧啊,你给我加点儿词嘛。」 外面在下雨,组长给她撑了一把伞。他站在她身边,唿吸也很轻。此时此刻外部的声音都模煳了。他们站在一把伞下,在川流不息的生活里恬静地比肩。他感受到了若即若离的幸福。 组长有点支吾地咬嘴:「行,行是行,编剧不止我一个,得大家商量。」 娜娜似乎是很高兴,她背着手,在伞下试探着,啪嗒啪嗒踩水坑。这很孩子气。娜娜是最幸运的一种花朵,成年人疲惫与麻木的浪潮,并没有席捲到她的身上。 一辆公交车驶来,不是他们要乘的。看着乌眉黑嘴的人上上下下,她有点得意地问组长:「你说,我会不会出名呢?」 组长一直看着她,此刻就有点恍惚:「会的吧。」 娜娜笑了,耳坠子一晃一晃:「以后出名了,再也不挤公交车。」 组长把伞给她偏过去:「嗯,咱们可以买车。」 娜娜露出一口小白牙:「还得有房,我要自己一个卧室!」 2. 娜娜小姐的明星梦就像水晶球,高高地放起来,跟组长的情人节礼物一起放在柜子上吃灰。 组长追了娜娜很久,俩人终于住到一间出租屋。 组长睡沙发,娜娜睡卧室。天花板上一轮破白炽灯,灯壳子里装着潮虫的尸体。北方长日风沙唿啸,窗外的天空像未知前途一样昏黄,楼宇与阴云界限模煳,一颗赤红的夕阳沉落。 组长是个编剧,每天沏一壶花茶从早喝到晚,搂着笔记本写东西。他有时还得想分镜,大纲细纲雪片似的堆起来,夹着缭乱的铅笔图画。 组长投稿,跑剧组,娜娜就百无聊赖地在家里海投。经常是路人甲乙丙的角色,她允许自己演丫鬟,但必须露脸。 在稀少的镜头里,她能摆出一百零八个姿态。人家说她太抢戏,娜娜振振有词:世上没有小角色,我这是用心的表现! 这样的龙套,也没有人愿意要。到了第二年冬天,孤独很久的娜娜终于接到了一纸回覆:一个抗日剧的女二号。 女二号有一项重头戏,就是受到日本人的虐待。数九寒天,片方挖了个冰窟窿,让她喝口酒往下跳,说完台词就上来,其他的都靠剪辑。 白酒递到眼前,娜娜把心一横,她想,这算什么,那些出名的人,吃过的苦不知道有多少。把外套一脱,她咬紧牙关,怀着温酒斩华雄的壮志跳了进去,当场冻到尖叫。剧组的人把她拉上来,劝了一下午,最后还是用了替身。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页 娜娜坐在床边垂泪,组长给她倒热水。娜娜撅着嘴问:「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把我推荐出去啊。」 组长端着杯子坐在她旁边:「嗯……我家里人催我结婚呢。」 娜娜睁着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他,仿佛在听天方夜谭。组长低头沉默很久,仰头把热水喝完。 他回头看着她,眼中有无数的话,无数的情绪。可是娜娜看过去,什么也没有,似乎全都咽下去了。她心里忽然空空荡荡,像胸口凿出一个窟窿,簌簌地漏风。 娜娜想,怎么能结婚呢?哪个大明星不是跟有钱有势的人成家。跟组长这算什么呢?这婚姻只是她的绊脚石。 更何况,爱是不值一提的。人这一生,结婚还不容易?聪明人有自己的路,凡夫俗子也各得其所。出名才难。出名不能像结婚一样稀里煳涂。 组长走出娜娜的卧室,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收拾东西。 娜娜光脚下地,站在卧室里看他。 她想起小时候,爸爸也是这么离开的。在她的生活里没有谁是永远的主角,总是来了又走。她只能拥有一个背影来回忆。 她看他叠衣服,把鞋装在袋子里,摸摸这里,碰碰那里,似乎是没什么好带走的了。于是他在客厅里长久地停顿了,肩膀慢慢一耸,又缓缓地落了下去。 像是嘆了一口气。 娜娜忽然想起,她床底下还有一大箱子他的手稿。弯腰拖出来想问他要不要,可是房门咔哒一声,人已经走了。 第2章 娜娜小姐成名记(二) 3. 怎么办呢,出名太难了。 娜娜跟闺蜜打视频电话,觉得自己命不好。 当初拍网剧的,几年折腾下来拿了奖,老同学成了青年导演,开始扎马尾辫戴贝雷帽了;电视剧演一个扑一个,根本就是行业寒冬;网红的风潮她也没赶上。 没赶上,也不屑于去赶。一个个的大眼珠子锥子脸,话都说不利索,怎么就有人喜欢? 「人家豁得出去啊。」闺蜜托着腮帮子,「让你扮演兔女郎唱歌,你能吗?」 娜娜摇头:「我是要出名,不想当小丑。」 「哎对了,你知道吗,现在人们都讲究跨界。」 闺蜜把手指交叉叠在下巴底下:「就是说,如果你要做一个歌手,那最好还会跳舞;如果你是演员,那就要会书画;会耍流氓的的练一门口技就能说相声;想当爱豆先申请个发明专利,学霸的人设最吃香。」 娜娜立刻摇头:「我当不了学霸,我脑袋不行。」 闺蜜问:「你男朋友干嘛去了,他怎么不帮你?」 娜娜说:「他回老家了。写点儿东西不挣钱的。」 闺蜜眼睛亮了:「你可以当作家啊!」 「不行吧,当什么作家。」,娜娜讪讪一笑,「小学时候作文比赛拿过奖,后来就再也没有了。」 「当作家不需要这些。你只需要有一个电脑,一双手,一个没有痔疮的屁股就行了。你以为现在是什么时期,用笔写稿子?落后!只要你有想像力,有点儿基础的知识,每天编个万来字的故事就行了。」 娜娜十分不信:「你不要煳弄我,他也是干这个的,连饭都吃不上。」 「你俩不一样。」闺蜜苦口婆心,「你是为了出名,他是为了工作。你只要能找个网站,随便去热榜上挑几本捋大纲,照着写,把那些个情节都调一调,换汤不换药啊!」 娜娜死脑瓜骨地皱眉头:「那不是抄袭吗?」 闺蜜一耸肩膀:「是啊。但是抄的人多了,就不算抄了。再说了,你不会挑着抄?羊毛别可着一只羊薅。」 视频那端,闺蜜兴奋地一拍手:「说不定会出名的!」 娜娜脸上一红。怎么会……哪能这么快出名,又不是网红。 闺蜜意味深长:「你以为网红只是淘宝带货,抖音唱歌?这年头,粉丝们比你还着急,恨不得你快点儿出名。只要有人肯吹,肯捧,你立马就红透半边天!」 娜娜在那边用手指绕头髮,像在思考,一直没说话。 闺蜜乘胜追击:「只要你能在平台过签,我保证给你营销得漂漂亮亮。美女作家,我的天,一看这四个字就心动。你要是会写点儿悲伤的,那更了不起了。我想想……某某网站美女作家,不不不,有点儿俗了。得是:网文紫微星,文坛维纳斯,近十年来最深刻最文艺的一支妙笔。你不是有微博吗?放点儿写真上去,了不得啊!」 娜娜在那边哈哈大笑:「你要干什么啊,你也太能吹了!这怎么可能是我!」 「这就是你!」 闺蜜一拍桌子:「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你得有自信,别被你前男友荼毒了,真有本事他怎么不拿个百花奖回来?人不行,别怪路不平。」 她大吼一声:「不营销起来,谁知道你是谁?清高个屁!挣钱嘛,不丢人。」 4. 娜娜果然开始写东西了。 只能说是东西。因为以她目前的脸皮,还不敢说是什么文章。要感谢组长留下来的手稿,她摘抄了几段,再以某古早漫画脚本为基础,缝缝补补地拼了一个海归女博士与撞球厅野小子的爱情故事。 她琢磨了很久,觉得十分离谱,自己都不信,可是放眼看去,热火的许多都是这类下嫁倒贴,甜蜜宠爱的情节。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页 故事里,女博士十指不沾阳春水,回国第一年不适应祖国环境,某日忘带钥匙和身份证,无奈露宿街头。正巧遇到野小子,被他的霸总魅力吸引,从此双宿双飞。 娜娜咬着嘴唇,噼里啪啦敲键盘。微博里开通新帐号,选了很漂亮的照片当头像。 这个月的房租,组长给垫了,可下个月就要靠自己。如果这一本还是不行,她可真的要仔细思考了。 作品写到一半的时候,娜娜下楼散心。在万千人之中走,她抱着胳膊,感受到傍晚街道的风。 风把一切吹旧,而愿望一如往日新鲜。绿眼红唇的霓虹灯环绕gg牌,她看着其中微笑着的代言明星。 娜娜抿着嘴,深唿吸一口气。风中没有任何讯息。她真担心有一天,愿望也会变得模煳,像记忆里他的背影。 真到了那天,她就真的回不去了。找不到去路,也没有归途。 万万没想到,第二周,她竟然通过了审核。 编辑很欣赏她的文采,文章在网站上也激起水花。有人哀男主之不幸,有人怒女主之不争,也有人留言「甜死我了!」。有人热泪盈眶地留言:我都五年不熬夜了,读您的文章直接通宵!感觉时空都静止了! 娜娜端杯子的手微微颤抖,一颗心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熬夜看完所有反馈,她决定把野小子改写成某位流浪民间的企业富豪之子,蛰伏五年只为报仇雪恨。精气神一上来,觉也不睡了,连更数日。 读者褒贬交加,更有人慕名来到微博。一睹芳容,大为倾倒。 闺蜜觉得,时机到了。 她掏出两万块当投资,娜娜发誓以后自己吃肉绝不叫闺蜜喝汤。两人在百度贴吧、豆瓣、抖音、快手、小红书、知乎、b站买通许多推书号,二号宋体加粗大字,醒目地写着: 「年度感人宝藏文,诚心推荐!」、「都市言情只看这一本就够了,绝绝子!」、「这么好的太太你不来关注一波?」……诸如此类,看得娜娜心惊肉跳。 这是我吗?我写的哪里有这么好…… 她那些东西,全是从他剧本草稿里抄出来的。这小小的,隐秘的罪恶,也许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单靠自己,连网文的门槛都迈不过去;可是赞美声铺天盖地,读者和粉丝一天涨一位数。——她是真的出了名。 5. 人们总是要先出名,才会有危机感。 如果你无人问津,就算是有一天掉进粪坑,也一样是自己拍拍裤子站起来。只要没名气,连痛苦都是轻飘飘的。 娜娜有了名气。 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有才情。她是网文女王、言情天后、纯爱公主,手底下有源源不断的好故事,让人直唿过瘾。 书出版了,也签了影视版权。钱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按照她的说法,「被物质束缚的笔写不出好文章」。她创造了网络文学快餐史上的神话,不仅一心热爱文学:「参加过新概念作文大赛,枕着草稿睡觉,年少时蹲在图书馆里蹭书看。」,还无比勤奋:「我一天24个小时都用来写作。对,24个小时,做梦都在捋大纲。我一直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歷练文笔,走到今天纯属幸运。」 视频里,娜娜面对採访侃侃而谈,完全想不到几个月前,她是如何哆哆嗦嗦发表文章的。 娜娜光彩照人,心安理得地坐在桌前练字。 新书又要出版,亲签卡雪白雪白,她的字不太好看,需要练一练。 ——一个漂亮的,有气质的女孩子,字也不能丑。 其实娜娜知道,就算是丑,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她曾经在微博自嘲,底下一熘小粉丝争先恐后地喳喳叫:哇,好可爱呀! 果然是可爱的太太,字也是卡哇伊呀! 夏天,卧室装了空调,依然手心出汗。娜娜手都写酸了。她推着桌子站起来,很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她又坐下来,把玻璃杯子对准阳光,摊开书本,比心拍照,上传一切社交媒体: 「晴窗暖阳,人间烟火,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音响里钢琴声零零落落,娜娜轻飘飘走进浴室,给浴缸放水。 房子不是特别大,单人独居正好。装修的时候她重点强调,一定要有一个大浴室,以及一个大卧室。 瓷砖是新贴的,摸上去有点凉。她托懂美术的朋友给设计了一个北欧风。所谓北欧风,就是看上去有点儿冷飕飕的。但这是很流行的简约格调,于是娜娜也很喜欢。 浴缸一边的墙上挂了鲜花,长长地垂下来,娴静照水。娜娜敷着昂贵的面膜,闭着眼睛,舒服地躺在了里面。 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罐冰啤酒,或者吃一点水果拼盘,那就更好了。 好像很久以前,在这样热气氤氲的氛围里,她的确吃到过甜丝丝的水果。 也没有很久……仔细一想,不过是两年而已。 那时候,他们住在廉租房里,组长的剧本第一次过审。 冬天,他骑着自行车买了一盒昂贵的草莓。小区里供暖不好,娜娜缩在被子里,小猫似的。他就笑着坐在她旁边,把草莓泡在热水里,一颗一颗递给她吃。 她问,什么时候能住大房子呢。 他把草莓叶子揪下来,说:会的,会很快的。 就像很多年前,她问妈妈,爸爸还会回来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页 妈妈也说:会的,会很快的。 家不是一个好地方。她跟妈妈挤在一张小床上,没有私密。 屋子潮湿,墙壁上结着癌症似的粉瘤。夜里阴影密布,风雨中野蕨丛生,像是埋伏着贼或蛇。 妈妈在市场卖鱼,于是她每个梦都沾满鱼腥,闪着鳞片似的,闪闪的光。贫穷与恐惧孪生,清晨之际她听到有人啜泣,还以为是梦境纠缠重叠。直到伸手摸不到妈妈,才知道原来现实也是一样的无望。 出名真好。出了名,就能泡浴缸了。 她那时候看书,书里写,漂亮的女主人在浴缸里泡着澡,喝红酒,肌肤牛奶一样细腻。她就想,浴缸是什么样的呢,是那种装鱼的铁盆吗,凹凸不平的,挂着肠子和血沫子。 娜娜坐在了大浴缸里,她双手环抱着,像感受陌生人一样感受自己的身体。脖子,手臂,腿。十指在水中叉开,假装自己是小美人鱼,轻盈如泡沫。 往事太压迫,让她想一直躺着,闭上眼睛做水晶一般的梦。她这过往的,失败的,窘迫的二十几年,像魔女琪琪失去魔法,永远陷在尘埃里。直到出名,才重新飞起来。 娜娜在虚浮的泡沫里窃喜。还好,原来她是可以长出翅膀的。 第3章 娜娜小姐成名记(三) 6. 娜娜打开文档,习惯性伸手摸向箱子,而后顿住。 一点恐惧顺着指尖向上蔓延:草稿抄完了。 组长跟她同居时留下来的是整整两年的稿件,她掰开揉碎用了三年,终于无话可说了。 娜娜的事业到了瓶颈期,跟许多写手一样,她走向了不可避免的同质化。 读者中有了不满意的声音,他们觉得娜娜每一本的人设都相似,每一个情节都雷同。女主脸红的描写用过不下十次,连床戏都步骤统一。 编辑表示理解:「刚出名嘛,没有发展计划,焦虑彷徨很正常。」编辑认真地跟娜娜沟通:现在的读者们都爱看大女主,你可以试一试转型。 别说大女主,她现在连娇妻都写不下去。情节早就炖烂了,再怎么变换调序,也只是很俗与比较俗的区别。 她好几天睡不着。网文产业后浪拍前浪,仅仅是三个月没开新书,她这个小天后的位置就要不保了。 藉口当然有。有读者给她开脱:我们大大很忙的,她在全文存稿呢,对吧大大。 娜娜紧咬嘴唇,瞟一眼空白文档,关掉了评论区。 她可以不努力,努力的人到处都是,一抓一大把。网站开始捧新人,首页推荐的封面晃痛了她的眼睛,那些年轻新鲜的写手卯足了劲头等待一炮而红。新星是不会熄灭的,只会逐渐变暗。但娜娜充其量是白炽灯泡——耀眼的一瞬间就意味着短路,空余留漂亮的壳子。 她想了很久。抄组长的手稿显然不行了,可是让她自己写,也不可能。 娜娜感觉自己在踩高跷,在钢丝上骑自行车,她不敢动,一动就要倒塌。书房里漂亮的玻璃柜子锁着她发表的实体书、改编的漫画,还有许多昂贵的来自读者粉丝出版社赠送的摆件。 那些喧譁的世间万象,仿佛一列唿啸的火车,将引以为耻的过往在汽笛声中撕碎,抛弃于齐膝荒草。 远方是她的琉璃世界,她将追求它,也将捍卫它。 在读者催更的第七个月,娜娜终于动笔了。 7. 娜娜被绑在木头桩子上,下面垫着树枝树叶,浇了一圈汽油。 面前站着乌泱乌泱的人,他们高举着火把,整齐划一地并排走来。每一个都气势汹汹,每一个都面目狰狞。 「抄来的东西,算什么本事!」 「给我家太太道歉!」 「你太让我失望了!」 「哼,原来是抄的,看你的文是我晦气!」 一个人大踏步走上来,啪地一下把火把扔在娜娜旁边。热浪腾空而起,明亮光芒照亮了她带泪的脸。 她看清了那个人。她听见他说,你的那些名声,都该是我的。 娜娜吓坏了,热流仿佛愤怒的波涛。在重重围困的风暴中心,她无处可逃。 尖叫一声,整个人鱼跃而起,娜娜自睡梦中惊醒。 这是她第三十次做这个梦了。 自从上一次「灵感枯竭」,她又写了三本小说,每一本,都有噩梦伴随。 读者群,贴吧,每天都有许多新读者涌入。不过与往时不同的是,有些新读者往往不说话,似乎是带有侦查的目的,躲在角落里隐秘地窥视。 点开手机app,还好,读者没发现。再去社交网站逛一圈。 夜很黑,屏幕在娜娜脸上像萤光冰块,冷冻着她憔悴而紧绷的五官。手指不断下滑,在小红书一个推书号的底下,她看见了一条评论: 「这个太太的文怎么跟xxx有点像啊……」 娜娜深唿吸一口气,熟练用小号回覆:「没证据就别乱讲,空口鉴抄死全家。」 类似的评论与日俱增。处理掉一批传言后,她关掉手机,面朝天花板。又把这口气,缓缓地吐了出来。 这个梦会变成现实吗?娜娜六神无主地闭上了眼睛。 她想,不会的。 因为她已经出名了。出名就意味着有人拥护,拥护就意味着永远正确。 她记得组长在手稿里写过一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得行。」那她如今就是「不行也得行」。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页 她可是网站的宝贝,就算真出事,也会有人帮她摆平;就算被发现有措辞摘抄,也没关系;就算连环撞梗,那也是老套路,人人都用,她不能免俗。 回笼觉比往日的都要长。等她上午九点睁开惺忪睡眼,整个世界都变了。 新书遭到了炮轰,短短几小时,无数评论要把她炸得灰飞烟灭。 微博上原作者有的私信她要他删掉雷同之处,有的直接放话做调色盘;平日里跟她很好的媒体号都装聋作哑,一言不发。 闺蜜给她打电话,火急火燎:你快看看你的书啊,才二十万字咋这么多事儿啊! 娜娜强装镇定,单手把鸡蛋打在平底锅里:没事的,你急什么? 闺蜜愣了一秒:我去,可以啊,真有大将风范。 娜娜面无表情地把蛋壳扔掉:那我能怎么办,我还能去死吗? 闺蜜难以置信:你真抄了啊? 娜娜有点生气:不是你让我抄的吗! 我也没让你抄这么老实啊! 闺蜜几乎要发疯:你新书第一章第二章就差复制粘贴了。前两本全是前几年的热榜文套路,那人设情节全都一样,你就不能换着抄吗! 娜娜也跟她对喊:我换了啊,我抄了五十多本!我自己都记不住! 闺蜜震惊:我靠! 鸡蛋煳了,娜娜用锅铲恨恨地一翻面: 那些读者是怎么发现的啊,他们就是看我不顺眼,故意要搞我!五十多本,我就不信他们能分清,肯定都是跟风来的! 怒气沖沖撂了电话,煎鸡蛋也没心情吃。她跟焦黑的早餐面面相觑,心里杂草丛生,又乱又堵,枝枝杈杈蒙蔽天日,她喘不上气。 原本,每一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美美地打开手机,欣赏溢美之词。今天她不敢了,手机是老虎,会活活吃了她。 逃避是没有用的。下午六点,编辑打来了电话。 她努力地措辞:你们什么意思,锁文?凭什么锁我的文!都签约出版了,你们什么意思! 编辑也有点儿撑不住了:你抄袭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六个人要起诉你,全是一线的写手,还有一个是地方作协的委员——你抄他们干嘛啊! 娜娜大喊大叫:你明知道我抄,还不是给我发表了!你这是落井下石,过河拆桥! 编辑几乎要被她气死:我哪知道你抄了这么多啊!几十本,你要写文献综述吗? 谈话至此,已算是彻底撕破脸皮。娜娜原本觉得这个网站对她有些养育之恩,始终怀着看待家人的柔情。经此一役,她也明白了。 真出了事儿,谁也救不了她。 娜娜放下手机,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 她真不该那么大声音说话,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平生第一次感觉到网络如此可怕,到处是口诛笔伐,到处是攻讦谩骂。 她曾经的美丽成了罪愆,人们叫她网文妲己,说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小偷。粉丝们一个个伶牙俐齿,骂人也骂出花来,简直要把她急哭。 本来,下个月她将成为某网文大赛的评委,如今也成了泡影。那些可怕的解约声音遥远而冰凉,娜娜已成众矢之的,只能默默地地掉眼泪。 娜娜的粉丝里,不断有人「粉转黑」,仅剩的敢死队也双拳难敌四手,慢慢地选择闭嘴。 有六位写手自称「版权六君子」,声称:娜娜要么删文道歉赔钱,要么法庭上见。 道歉可以,但是以后怎么办呢? 她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人气与声望,眼看着就要灰飞烟灭。 ——一旦道歉,等于承认抄袭。谁还看她的一个字儿? 第4章 娜娜小姐成名记(四) 8. 娜娜搜刮肚肠,眨着泪眼,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划上了句号。 「大家好,我是写手娜娜。很抱歉因为我个人的事情占用了公共资源。这一次,我是来跟大家说再见的。 我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小时候爸爸妈妈离婚,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书,它们支撑着我熬过每一个难眠的夜。我在高中时候就开始歷练文笔,参加写作大赛……尽管没有回音,但是,我还一直坚持着…… 可是这一次,是真的要跟大家说再见啦。 有许多人说我抄袭,我真的很无辜,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见识到了人世间的恶意,也体会到了许多温暖。我愿意把一切交给时间去验证。公道自在人心。 对不起,所有的朋友们,再见。」 娜娜发完微博,转头趴在床上大哭了一场。 尽管这次退圈是演戏,可哭的时候她伤心极了,真觉得老天爷夺走了她无数的幸福。 她已经忘了,这份名气和荣誉,本来就不属于她。 她只是归还了一个不该得到的东西,怎么就伤心成这个样子。 大概是出名太久,便模煳了自己的真面目。就像浓妆艷抹多年,偶然间面对朱颜辞镜,还以为见了鬼。 颓然地躺了一夜,第二天,闺蜜给她打来了电话。与之前相反,她倒是激动了起来: 娜娜,你快看微博! 娜娜很是心碎:不看。 「你快看!底下好多人都来帮你说话!」 娜娜一骨碌坐起来。 果然,这条微博一夜之间冲上了热搜,超话里新增了五百来个粉丝。评论区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娜娜,感嘆号和表情包几乎要淹没手机。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页 「太太!永远相信你,支持你!」 「我纯路人都看不下去了!你们『版权六君子』真够好笑啊,欺负新人有意思吗?陈年老梗,谁稀罕抄你的啊!」 「完了……我再也看不到太太的文了。好伤心呜呜呜,立马卸载app![气鼓鼓]」 「能这么温柔的人怎么会来抄袭?都是跟风站队。这世上受伤的都是老实人。」 …… 娜娜看着电脑,一时也有点惊讶。她把手机贴着耳朵说:「我的天……」 闺蜜也有点儿激动:「怎么样,按我说的来,肯定没错。过两年你再换个重新来,名气还能再涨一波!」 结束通话,娜娜长长地唿出一口气,盘腿坐在了床上。 ——这不就是她一心想要的名气吗?有人爱,有人捧。娜娜一看到这些就觉得之前的苦都值得,其他的消息她可以不在乎。 娜娜明白了。转移公众怒火的方式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破窗效应」。 所谓「破窗效应」,就是说,如果你要开扇窗通风,人家也许不愿意;但你若准备搬个梯子掀房盖,他立马就允许你开窗户。 做得比舆论更过分,就会有人原谅你。 那些认为娜娜抄袭的人不会原谅她,这无所谓;他们要一个道歉,娜娜就笔名自杀。做到绝处更显得一身清白。 不知情的路人同情心泛滥,口诛笔伐者也于心不忍,原本的铁桿粉丝更是义愤填膺。 这一招,一箭三雕。 娜娜翻看着评论,打开了一盒牛奶慢慢喝。 她手机里还有许多别的消息,来自出版商、编辑、物料店……她不想管。烦死了,他们只会冷冰冰地谈钱谈违约。 一想到违约,娜娜的头又开始大了。 很多书都开始准备实体书出版,闹了这么个事儿,几乎是中道崩殂。网站中止了与她的一切版权代理,正在排版的小说停止刊印,写手帐号被叫停,原着全文封锁…… 人不能永远装聋作哑。一熘血红血红的未读消息,像是看见梦魇在面前成真,那熊熊火光真的烧了起来。 娜娜快刀斩乱麻,彻底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繫。拎着行李下楼,她准备去旅游,随便散散心。 9. 娜娜重新出现在社交平台,是在发表退圈声名的一个月后。 一个月是很好的时间。群众处在忘与未忘之间,情绪准备回归冷静,注意力慢慢转移。就在这个时候,娜娜恰到好处地发了微博: 微博很短,一张照片,一行字。 照片里是一个沾血的,锋利的刀片。 配的文字是:你们都逼我去死。 微博的发出者,娜娜,此时正躺在大浴缸里洗澡。刀片滴上红颜料,在洗手台反射朦胧光亮。她闭着眼睛倒计时:……三、二、一。 然后打开手机,微博又是一片大地震。 粉丝们都疯了。完了,我家太太被你们逼得自杀了,你们都有罪,上了法庭一个都跑不了……杀人犯、恶魔、得理不饶人…… 娜娜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些言论,心里空空荡荡。 在她出走的一个月,大家恢復一定理性。「六君子」之一发文说,娜娜明明是抄袭者,怎么就卖惨成了受害人? 她窃取了别人的智慧成果,其心可诛。维权者尚未赶尽杀绝,是她自己主动退圈,怎么还成了大圣母? 娜娜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等不到自己换马甲捲土重来,就会被这帮笔桿子钉死在耻辱柱上。 于是决定乘胜追击,再加一码。 可闺蜜真以为她出了事,一个电话打进来。她刚要接,一瞬间瞥见微信里来了个熟悉的人,于是迅速地挂断了。 娜娜在浴缸里坐直身体,有点不敢相信。 是他发来的消息。 娜娜手指颤抖地点开,内容很简单: ——你怎么了? 配了一个微信自带的小黄人表情。 聊天记录原本停留在四年前,娜娜还以为自己早把他删了。她有点委屈,又有些胆怯地回覆: ——没事。 消息很快地过来了:——那就是有事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了你微博。打电话吗? 娜娜一颗心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悬着,感觉唿吸都不稳定。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差点掉下眼泪。 「餵?你还好吗?」 「我……我不好。」 「我看你微博……别想不开,去医院没有?」 「没去。」娜娜吸着鼻子说话,「我不活了,都欺负我,我要自杀。」 没想到,电话那边轻轻地笑了:「别说气话。谁自杀你都不会自杀,你最爱你自己了。」 这句话含有很大的讽刺意味。娜娜眼睛盯着瓷砖墙壁上下垂的叶子,谨慎而呆呆地问: 「你知道了?」 「知道。抄袭嘛,圈里很常见,你别上火。」 「你知道……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吗?」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 「我知道。从你第一本书出版,我就知道了。我就在那家印刷的公司当校对。我自己写的,我还能不认识?但是没想……」 「你知道!」 娜娜忽然尖叫起来。她瞪着大眼睛,死盯住那片叶子,简直目眦欲裂:「你早就知道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页 他有点莫名其妙:「是啊。」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娜娜歇斯底里地大叫:「你为什么不劝我!要是你不让我抄第一本,我会有今天吗!」 她簌簌发抖,像一条将死的鱼。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下来,娜娜抓着手机,在浴缸里赤身裸体地咆哮: 「都怪你!你干嘛不拦着我!我有今天还不是因为你?你为什么不拦着我,你得负责……」 电话那头很久没说话。大概是听到了娜娜一阵一阵的哭声,他咳嗽了一下,缓缓说道: 「娜娜,你理智一点吧。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噢,还有。」 他深唿吸一口气,语气很轻快地说,「我呢,要结婚了。」 娜娜愣怔着,神经像受了针刺,她大吼一声,用尽全力把手机砸在了地上。 手机竟然完好无损,昂贵的东西质量真好。她红着眼睛,小美人鱼似的探头在浴缸里抱膝坐着,兀自沉默半晌。随后,她湿淋淋地从水里出来,快速地捡起了手机。 贴在耳边,她闭上眼睛,哽咽着,小声而快速地说: 「对不起。祝你幸福,祝你幸福,祝你……」 电话那头早就挂断了。 娜娜蹲在地上。她在心里想,不会的,他当年说过最爱自己的,他怎么敢去结婚呢?这都是假的,她怎么就走到了今天? 寂静无人,她哭得撕心裂肺。 大哭大闹一场,整个人都没有力气。情绪从半空跌落,带着毁灭一般的天塌地陷。 娜娜点开微博,风向又是一换。 有人用显微镜看照片,「动脉血不是这个颜色,演的。」 然后迅速有人跟贴:「我看也是,怪不得以前是演员,戏真多。」 「够了吧,还嫌名声不够臭啊。是不是下次要来诈尸啊。」 「吃瓜……不站队,等一个官方通知。」 紧接着有人回覆:「有没有人知道她住哪儿啊,拨个120吧。别真出人命。」 娜娜手指冰凉,风向转换如此之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与此同时,她听见外面,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错乱汹涌,闺蜜的大嗓门在门外裂空出世: 「娜娜!你怎么了呀!娜娜!」 「娜娜!开门!」 「娜娜!」 娜娜光着身子蹲在浴室里,魂不守舍瑟瑟发抖。 她没有自杀,没有愧疚地死去,她还舒舒服服地躺在浴缸里泡澡。她活得好好的。 微博里,闺蜜开了直播,向广大吃瓜网友保证一定第一时间救人。直播间里人潮汹涌,荣登直播实时榜top1。数不清的路人纷纷涌入,大家都在问,娜娜死了没有,真的割腕了吗? 她听见门外的声音,与手机上的直播同步:「大家放心,我已经给开锁的打电话了。」 底下一群人叫嚷:报警吧,开锁的太慢了! 娜娜再也坐不住了,她肝胆俱裂地站起来。镜子上一团雾气,她朦胧如远岸的一朵云。 这场直播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人牵挂自己的生死,尽管居心不良。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播间里开始有人怀念她的好,劝她不要轻生。 现实是多么的无耻,又一次拿她的命运做恶作剧。不过是瞬息之间,在领头羊的率领下,她又成了一位美丽的新时代窦娥,无数人向她送来雪花似的安慰。 ——这就是出名吗? 可是,下一秒,门就会豁然四开。 所有人都会看到,她根本没有死。她还完整地、健康地、不着寸缕地安然无恙。 到那时,她就是最大的笑话。 娜娜听见门外的喊叫声。 她紧靠在墙上。低头,看见了洗手台上的锋利刀片。 (全文完) 第5章 魏蓝(一) 1. 魏蓝,我认识你那一年,你十六岁。今年我四十岁。十分之一的时间和你在一起,二分之一的时间用来想念你。 那年我跟你说,以后我们老了,要各自带着爱人和孩子在篝火边聚会。篝火是迷惘的,那黄昏的火苗在你的眼眸中闪烁。 回忆里天光云影,我可以死在那个时候。 你说,自杀是毫无用处的。不过是消失了一个人,地球照样在转。你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二十年前,我带你去工厂后面的荒坡看星星。那天你很害怕,你在发抖,我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 魏蓝,你总是说,外面的世界会更好。因为那时候我们还年轻,我们总觉得与众不同。 二十年了,魏蓝,我告诉你,所有人都是一个样。这世界就是这样,我们为什么与众不同?我们凭什么与众不同? 很多年了,魏蓝。我总会梦到撞球厅,梦到那里腐坏的菸草气息。我的梦里悬挂着黑色的太阳,道路涂满了铅笔画似的白色的灰尘。 我们在路上跑,你父亲在身后追。退至退无可退的时分,我纵身一跃。草梗荇泥透过皮肤进入血液与我融为一体,从混浊的淤泥向上看,原来天蓝云白,你距我千里万里。 我把你弄丢了,魏蓝。 沿途风景大同小异,我没有能力去想像永远与无穷尽。在这里,仅仅是瞬间就足够地难熬。在这里,我将安然地腐烂,沉默地漂流。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页 魏蓝,我们都是坏孩子。 坏孩子长大了变成普通人,等到死去,我们就一起下地狱。 宋云锋站在酒吧中间的舞台上,漫长的节奏数过去。 他耳朵里听着拍子,一旁的吉他手使劲儿弹完最后一个音,底下响起掌声。 他没动,还是盯着底下。有人捅他,没回头;又捅一下,才如梦方醒。 宋云锋站起来,用脚踢着接触不良的效果器。他心里敲打着轰隆隆的鼓,比抽菸喝酒更喧譁。 目光涣散,动作不由自主。穿过电线、果皮、瓜子壳以及人潮人海,他向她游去。 一个女孩子在喝酒。 云南这边的一种玩法,叫听马。不少人都围着看,骰子转得满桌都是。 她盯着骰子,宋云锋看着她。看她染到枯黄的头髮,看她一身牛仔亮片衣服,看她的塑料耳钉闪闪发亮。 被目光盯得毛骨悚然。女孩子皱眉回头,看了他几秒,然后往后一躲,哈哈一笑:「,你要泡我啊?」 大家都笑。宋云锋一听这声音,伸手抹了一把脑门:「没……你,你哪儿人啊?」 「我东北的。」 「你妈叫啥?」 小姑娘愣了一下,转瞬大笑:「你干啥啊!你是变态吧!」 「不不不。」宋云锋急切追问,「她叫魏蓝吗?」 「魏蓝是谁?」小姑娘表情嫌弃,「找错人了,我妈姓冯。」 宋云锋点头,转身走了。 2. 四十岁生日的这一天,宋云锋的狐朋狗友过来祝他又老了一岁。 他没说话,只是笑。大家都习惯了,他这个人就是不爱说话。 他一个人在屋里,闭上眼睛。一个愿望,许了二十年: 「祝父母朋友平安喜乐,祝我妹妹魏蓝,过得幸福。」 把蜡烛吹了。他闻到黑暗里廉价的油脂气味。黑暗增加了不为人知的亲密,也使他产生错觉,以为自己真是回到了遥远的从前。 呛人的,痒的,咸的。 胡茬扎在脸上是疼的,汗水湿在背心上是黏的,她把奶油抹在脸上,是甜的。 他要是不认识魏蓝就好了。 二十二年前,他十八,魏蓝十六。 冬天,魏蓝上身白毛衣,下身紧的黑牛仔裤,全神贯注地趴在桌上打撞球。宋云峰站在门口朝她吹口哨。 招猫逗狗习惯了,看谁都想惹。吹了几声之后,一个光头凶神恶煞地站了起来。 他拎着球桿冲过来,宋云锋撒腿就跑。 跑就跑了,耳朵还留在后面。他听见魏蓝小铃铛一样的笑声跟糖丝似的缠着,重重裹住,把他捲成一个蓬松的棉花糖。 ——错不了。那屋里就她一个女的。 后来再去,宋云锋长心眼了。 花钱进去打两个小时,使劲儿往人身边靠。光头在角落里跟看门狗似的瞪他。 宋云锋得意忘形,笑得把尾巴摇到天上去:「你瞅啥啊,我花钱进来玩儿的!不服憋着!」 魏蓝玩撞球非常厉害。不仅会扎杆偏杆,还能打花球。小姑娘形沉气轻,又快又准,宋云锋好奇地凑上去问:「你是运动员啊?」 魏蓝擦着桿头,目不斜视:「我爸看着你呢。」 「看就看呗——你打这么好,以后能打省赛不?哥拉你上长春啊?」 「上长春干啥……」魏蓝扫他一眼,「你是教练啊?」 「你看我像教练?」 「不像。你像个傻逼。」 第一次被漂亮小姑娘叫傻逼,宋云锋不怒反笑,哈哈哈哈地停不下来。一屋子人都回头看他,包括那位光头。 他闭上嘴,神秘而亲近地凑到她耳边,轻轻地说: 「别跟我装。当我不知道你呢?」 第6章 魏蓝(二) 3. 魏蓝第一次出现在宋云锋的世界里,还是在1995年夏天。 宋云锋跟着父母搬到祁县,屁股还没坐热,先跟社会混子打成一片。 他不念书,准备跟他爸一起搞水产。于是每天无所事事,跟几个哥们琢磨一下,在二中校门口卖小鸡。 小鸡一团一团,唧唧哌哌满地乱蹦。宋云锋拿染色剂直接往鸡崽子身上倒,然后像捏饺子一样在手里揉,然后扔箱里晾干。 他拎着五颜六色的杀马特鸡,很多目光涣散的学生都会「啊」地一声,很新奇。 魏蓝从校门口出来的时候,她胳膊上挎了个文质彬彬的男生。 男孩子问,多少钱一个,宋云锋看着魏蓝说,六毛钱。男生回头问,你喜欢吗,魏蓝? 魏蓝摇头说,养不活的,白瞎钱。男孩子就笑,慢慢地走开了,只有他的声音轻飘飘地落在原地:喜欢就买一个呗。 宋云锋后来又看到她,身边的人都不一样。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一年的工夫换仨。让宋云锋纳闷的,并非此种妲己般的魅力,而是魏蓝不管跟谁在一起,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不甜蜜,也没有依恋。似乎只是挂在男生的胳膊上,一个冰凉的玻璃挂件。 魏蓝在撞球厅惹了很多人。她超出年龄的冷漠和美丽成为导火索,很多社会青年为了她大打出手。 宋云锋赶上过一次。 死胡同里,一个穿校服的男生叫来了他凶神恶煞的表哥,对面三个混子虎背熊腰。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9页 魏蓝抱着胳膊靠在墙上,听他们对骂几句。 她轻轻抬起手,在夕阳下端详自己的手指,好像指缝间有什么故事,而她在寻找谜底。 端详一会儿,翻过来再看。 宋云锋看不下去了。他走过去把这一群吃饱了撑的孩子撵走,挥舞着胳膊吓唬说,放学再不回家我就找你们爹妈去。 他本来就大一些,个子又高,长得也不太好惹。冬天,空气干冷,几个人各自气唿唿,跟小马驹子打响鼻似的,冒着白汽就走了。 宋云锋回头,许蓝还在看自己的手。 宋云锋走到她旁边。许蓝把目光往上移: 「哦,你啊。」 「你不害怕啊?」 「我怕啥啊?」 「里头有人带刀了。真打起来就见血了。」 「又不是没见过。」 许蓝拎着书包往肩上甩:「走了。」 宋云锋在后面喊住她。 「哎,晚上东二桥底下舞厅,去不去?」 「不去。」 宋云锋眯起眼睛看她:「啊,有人了?」 许蓝摇头:「没有。」 「没有?处过那么多,我就不行?」 「不行。」许蓝很坦荡地回头看他,「你没钱。」 这话太打击人了。宋云锋干巴巴地笑:「你个丫头片子……你要什么钱?」 许蓝与他对视,目光里没什么情绪:「不用你管。」 4. 1996年元宵节。 那年国家提倡精神文明建设,县里组织大家扭秧歌,写书法。为了提高积极性,各种联谊会上都有零食。 宋云锋的爸爸患风湿不便出门,由他代劳。他经常赤手空拳地进去,做塑料凳子上假装喝彩鼓掌。趁别人不注意掏出个铝制饭盒,把盘子一掩,连瓜子带大枣哗啦啦倒进去,再一身正气地告辞。 如此小半年。元宵节那天因为有免费的汤圆,连吃饭都省了。等到晚上,大街上放花放炮的到处都是。宋云锋蹲马路牙子上摆摊,卖各种亮晶晶的小灯和爆竹。 他会做买卖。有小朋友的就送朵塑料花,小情侣过来就打包卖俩。他一个人拿平板车拉过来六箱小灯,到半夜基本就卖完了。 人真多。前前后后都看不清,宋云锋连倒钱再吆喝,累出满头大汗。 正忙着,就听见对面街道砰地一声,人群里唿呜喊叫,男男女女吵杂着往外闪。 宋云锋立刻站了起来,弯腰拿块板砖,拎起塑料布把箱子苫上。 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拨开人群挤进中央。 人们都散开了,几个大爷大妈围着往地上瞅。 底下躺着一个中年男人,像虫子似的弓着,紧捂肚子。 宋云锋低头把人掀开。他愣了一下:这不是魏蓝她爸吗? 二话没说,他跟另一个好心的路人把魏父架上三轮车,蹬起来去了医院。 他是突然被爆竹给崩了。伤还挺严重,从腰到后背一块皮肉翻花,幸好没碰到骨头。 魏叔叔醒过来,先对宋云锋表示感谢。然后他指自己的衣服兜,示意他拿手机。接着指挥他往下翻通讯录,让魏蓝过来。 医院里护士大夫留下来值班的不多,宋云锋惦记着魏蓝过来,他好回去看看原地的那一箱爆竹。 焦急中魏蓝出现,正眼不看他一个,黑羽绒服敞怀,胡乱繫着红围脖,赌气似的就进来了。 宋云锋刚要打招唿,她就迈进了小病房。 他把半空中准备挥舞的手撂下。只是转身的功夫,就听见里屋啪地一声脆响。 魏父破口大骂:「你他妈杀人是不是!」 然后就是魏蓝不带任何感情地顶嘴:「不是还没死吗!」 再听,就是哗啦一声,塑料帘子掀开。许蓝一张白脸上浮着五指印,眼带泪光地闯了出来。 宋云锋双手插兜在后面喊:「哎!哎你干啥去!」魏蓝走出几步,恶狠狠回头瞪他:「关你屁事儿!」 宋云锋心想,好傢伙,我把你爹救了,不给我一个表彰也就算了,怎么还骂我呢? 他紧走两步与她并肩。刚要说话,就看见魏蓝满脸是泪,边走边抹脸哭。 已是后半夜一点左右。尚未入眠的土地上春潮汹涌,人们的幸福单纯,愿望单纯。漫天的烟花铺陈在黑缎子似的夜空,它们是故事而非背景,是本体而非象徵。 宋云锋骑着三轮车于人海泅渡。他听见市声鼎沸,也听见后面,魏蓝在轻轻的啜泣。 这感觉有些不真实,恍惚如梦境尾声。不知道是该接着往下走,还是快点醒来。 车骑到倒闭的鞋厂。偏僻使五官与头脑分外敏感,魏蓝瞪着他:「你要干什么?」 宋云锋从怀里掏出一个饭盒扔过去:「把你卖了!」 打开,里面装着花生瓜子。 魏蓝坐在车上,心里涌动着奇妙的温泉。 她抬起头,宋云锋正把车上的一箱爆竹搬下来,在地上整齐码好。 他在厂房空地前面摆了一排小呲花,用细长的纸捻子跟后排的箱炮连上。忙活半天,宋云锋回头一笑:「瞅着,我给你亮一手绝活!」 星火闪动,一眨眼烧到近前。银蛇也似闪过一瞬,前排几个小竹桶似的炮仗呲地一声窜了起来。前高后低,飞上天砰地一声响,底下还闪动着齐膝高的银火花丛。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0页 紧接着,后面的爆竹也闹了起来,如雷如鼓如马车碌碌。宋云锋回头看魏蓝,她正一眨不眨地抬头望向天空。 魏蓝表情虔诚。千丝万缕的金银火光映衬在她脸上。像是沉入海底,鳞光闪烁的鱼影在头顶掠过,散碎镀金,明亮非常。 简易的烟花表演结束,宋云锋很得意地坐在车边,伸手抓一把瓜子:「咋样?厉不厉害?」 他说:「我跟我妈去过一趟南京,夫子庙前头有人整过,我偷摸学的。」 回头看着魏蓝,宋云锋递过去一个大枣:「大过年的,别哭了吧?」 魏蓝用鼻子一哼。她掀开车上的苫布,从箱里翻出一个二踢脚。 「我也给你表演一个。」 魏蓝手拿着二踢脚跳下车,另一只手摁开打火机。眼瞅着捻子烧完,魏蓝还不松手。 宋云锋跳起来扑上去的同时,那爆竹在她手里轰地一声。下一秒魏蓝扬手把爆竹扔出去,掉入雪地的瞬间它爆发了地雷般的威力,乓啷炸开个黑窝。 「二踢脚,它响两声。」魏蓝扭身坐回三轮车,「瞅给你吓的。」 宋云锋掩饰着无知:「啊我那不是担心吗……」 他抬起头,四外风声悄然,雪地清凉。此时夜色里烟火瀰漫,寒意里身体舒活,有想要聊天的愿望。 宋云锋问:「你跟你爸咋回事啊?」 魏蓝睁着大眼睛,表情古怪地看着他:「你,你还没明白吗?」 「啥啊?」 「是我拿二踢脚炸的他啊。」 第7章 魏蓝(三) 5. 宋云锋回到家,他爸吭吭咳嗽,劝他找个厂子上班。 哪怕拧螺丝也行,他爸可以送给厂长一箱带鱼。 宋云锋坐门口喝粥,他左眼眶发青。父亲的拳头挥过来,宋云锋躲都没躲。 他在心里说,打呗,打一回少一回。过两年我上南方找我妈去,你自己凑合过吧。 他心想,一箱带鱼就把我卖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宋云锋以前觉得,父母都是像他家这样。当爹的一身是病,最大的运动量是躺床上嘆气;当妈的忙着战天斗地,辗转温州广州做买卖。 他妈妈每年一个样,永远最时髦。小时候想她了,他就看挂历上的摩登女郎。有时出神,没注意父亲驻足身后许久。见儿子小小年纪就热衷大白胳膊,当爹的又是仰天长嘆。 可是跟魏蓝的家庭比,这简直太其乐融融了。 那天晚上,魏蓝告诉他,自己想把父亲炸死。 宋云锋低头一瞥,在她的脸上看到一种兴奋,以及兴奋之后的一团杀气。 这种杀气如同她的青春一样繁荣,又如同烟花一样耀眼。相比之下,他堪称乖巧。 宋云锋讪笑着缓解尴尬:「魏叔叔挺好个人,他就是对你严厉点儿呗……」 魏蓝回头直勾勾地看着他:「是他让我去跟有钱人处对象的,你知道吗?」 她讲述自己多年恋爱的经过。许多男生五迷三道地喜欢她。没办法,她太好看了。她不像是这个县城该有的人。 小年轻们有眼看,没脸追。直到当地财政局某官员的公子勇敢地站出来,才尝到了第一口新鲜。 魏蓝的冷漠泯灭了他的希望,而她的美丽又壮了他的胆子。这位少爷怀揣「光脚不怕穿鞋」的信念,带着打土豪分田地的豪情,开始疯狂地追求魏蓝。 后来他发现,接近这她比想像的容易。因为人迹罕至,她其实很寂寞。 「他得给我花了好几百,我爸拿这个钱盖个撞球厅。」魏蓝托着下巴,「后来他妈来了,给我一嘴巴子,让我退学。我跟校长说,你儿子情书还在我这儿,你只要能让我毕业,我就不招惹他。」 「哪有这么当爹的?」宋云锋很生气,「他有手有脚的咋不自己去挣啊。你喜欢念书就去呗,别老往撞球厅跑。」 「我也不喜欢念书。」魏蓝摇头,睫毛垂下来像蝴蝶翅膀,「只是想离开家。等我毕业了就去厂子上班,白天值班晚上上夜校,我再也不回家了。」 魏蓝轻轻一笑:「要不是我在撞球厅,你会来花钱吗?」 宋云锋没想到她竟把前途安排得如此顺理成章。他思考了一会儿说:「你妈妈呢?」 「我妈不是这儿的人,好像是拐卖来的。」魏蓝看着他,「我妈是四川人。我以前也不知道,邻居告诉我的。我八岁的时候她走了,再也没见着。」 宋云锋其实很不明白魏蓝父亲的观点。 就算他想拿女儿当聚宝盆,把魏蓝搭在这么个地方也纯属浪费。她完全可以去自己妈妈闯过的世界,看到更有钱的人,看到更广阔的天地。——这不是更划算吗? 但是,这又是不可能的。 他与她都是新鲜的,年轻的。而父辈的思想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尸骨一般的灰白。 一个人在狭窄世界里呆久了,就像掉入了黑洞,无论万事万物如何革新发展,都只会被黑洞消化殆尽。 人们若安于现状,会在宁静中生出无涯际的自高自大。类似一个将要永生的人,自诩是唯一的神。 6. 夏天来时,垂柳绿得如烟似雾。魏蓝快十七岁了。 宋云锋在暑期去南京玩,母亲的朋友送给他一颗水晶球。 水晶球里面有一个小城堡,蓝房盖白墙壁。颠倒着摇一摇,会有白色的雪花慢慢地洒下来。他把这个送给了魏蓝。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1页 「这是哪儿啊?」 「应该是国外吧。也有可能是哈尔滨那边的。」 「锋哥,你知道得真多。」 魏蓝捧着水晶球捨不得放下:「应该是哈尔滨吧。外国也下雪吗?」 「怎么不下。」宋云锋说,「南方也下雪啊。云南,那个玉龙雪山。」 「我还以为就东北下雪。」魏蓝笑了,「谢谢你。我真喜欢这个。」 说完她低头,仔仔细细地盯着里面的城堡:「我也想去这个地方。」 她眼睛里跳着火。宋云锋看着她,没有说话。 他将在明年正式搬去南京与母亲住在一起。 他要离开这里了。 宋云锋有时候想,魏蓝的人生该是什么样? 她的青春是苍白的,有无数的人来过,无数的人爱过,可是这爱的背后是一场阴谋。 魏蓝不是故意的,她不想这样。于是她只能看他们受伤,并承担由此衍生的一系列灾难。 那些伤口在眼前延伸重叠,她跌跌撞撞地奔向一个又一个希望,火光却只在剎那间熄灭。于是她的眼睛也受了伤。 他有时候会带着魏蓝去荒废工厂的山坡散步,给她唱外面流行的歌。日光带着旧情绪,没完没了绵延下去。大大小小的野花藏在草里,像在最后热闹一场。 他们玩一个游戏,对着远方大喊自己的名字。 轮到她的时候,她拢起手掌高声唿唤:「魏蓝,魏蓝。」一遍一遍地说,一遍遍地喊。最后两个人都不说话了。这种唿喊像某种鬼神的仪式,像在召另一处的魂。 魏蓝望向远方,即使眼神是凝固的,仍在怀念许多事情,悼念许多事情。 那个下午她对着远方,改用母亲的声调唿唤自己。魏蓝,魏蓝,魏蓝,魏蓝……南方口音里,越听越像「回来」。 回来,回来。回到哪里去?要到何处来呢?宋云锋生出错觉,以为这声音来自世外,于是下意识伸手抓她。 而魏蓝空洞地笑起来。她说,要真能离开这里,她就再也不回来了。 宋云锋抬头去看太阳。落日不堪耀眼,仍刺痛他的双眸。 相逢相知恍如一瞬。这个短促的片段,每每想起,他总要落泪。 第8章 魏蓝(四) 7. 宋云锋驮着裱花蛋糕。绕过巷子,经过苍蝇纷飞的公共厕所,终于来到了魏蓝的家。 那里是一片违章建筑。在原本的平房基础上延伸,勉强摞成独栋的楼房。二层或三层,也可以更高,全看居民的胆量。 这种地道的无产阶级已非革命先锋 ,反而成为发展浪潮的累赘。宋云锋把自行车停在路口,很快乐地去拜访魏蓝了。 楼房远看像出土文物,每一处砖墙都摇摇欲坠。他一路走一路看,把脸贴在浑浊玻璃上向里观瞧。 每家每户都统一地脏乱差,房檐挂着废旧电线,内衣和大裤衩子像一排蓬松的旗。宋云锋穿行其中,在一直走到大里面才找准地方。 他咳嗽一声,在心里想,一会儿先把蛋糕给她,然后驮她去转一圈。晚上早点回家收拾东西,明天中午的火车,自己该跟她告别了。 宋云锋伸手一敲,才发现门原来没关——挂门锁的地方是一个烂窟窿,上面是用绳子栓的。他好奇地喊了一声,听见里面好像有声音,就悄悄地从大门缝里挤进去了。 不怕招贼吗?宋云锋对这样的环境感到震惊。实际上,此处方圆十里都是小偷强盗的原产地,他们只能出口,并不会内销。 宋云锋慢慢往里走。当他清好嗓子,浑厚地喊出魏蓝的名字时,他听见旁边房间里有打斗的声音。 宋云锋异常激动。他飞起一脚就把门踹开,一声大吼卡在嗓子里。 ——他看见了披头散髮的魏蓝和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 魏蓝坐在床上,双手掐着男人的脖子,在他的光头和肩膀上硬生生地啃咬。男人滑不熘手,简直没有可以抓握的地方。然而他大怒,一拳揍在魏蓝脸上,然后抄起枕头要捂死她。 魏蓝大唿小叫,又踢又踹,整个人爆发了野兽一般惊人的力量,一脚就把男人蹬飞。 宋云锋默不作声地退回到走廊。 环视四周,看见角落里杵着一个铁锹。 他进屋的时候,魏蓝的衣服已经被撕坏了。男人疯了一样抓着她的脑袋左右摇晃,另一只手还来捂嘴。 魏蓝尖叫着,勐地张嘴,吭哧一声咬住他的手指。就在这时,宋云锋跃入房间,迅速擎起铁锹,对准了光头乓啷一拍。 男人似乎很恍惚地后退了一步。鲜血迫不及待,他在眩晕中回头看了一眼,就倒在了地上。 看清这个人的脸时,宋云锋彻底怔住。铁锹啪地一下掉落,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 「这是……你爸?」 魏蓝浑身发抖,像得了哮喘一样唿吸。她面无表情,只是两眼通红,像是被突然吓傻了。 他们都不说话。过了几分钟,魏蓝抬头看了宋云锋一眼。 她缓缓抬手捂住脸,哽咽着哭出声:「怎么,是你啊……」 宋云锋脱下外套给魏蓝穿上:「没事儿吧,吓死我了。」 魏蓝低头:「让你看笑话了。」 这堪称兇杀现场的暴力行为,竟然被她称为笑话。宋云锋不敢想像她的日常生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2页 魏蓝一抹脸,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站起来。坐到桌边,非常自然地指给他看:「水晶球我每天都擦呢。你来找我干嘛呀?」 宋云锋还没说话,魏蓝就微笑了起来:「你别来了。」 她似笑非笑地抬起头:「赶紧走吧。一会儿我爸能把你打死,信不信?」 魏蓝对宋云锋笑。宋云锋只看她的眼睛,朦胧而晶莹,有风有浪的一片海。 与此同时,地上躺着的男人胳膊一动,翻身坐了起来。 宋云锋一手拎蛋糕,一手抓魏蓝,闪电一般跳到了门外。他身后是魏蓝父亲可怕的吼声,迴荡在狭窄逼仄的倾颓天地。 他紧紧地拉着她的手,踩着泥坑、屎尿混合物、泔水以及啤酒茬子,一路腾云驾雾地跑。这一路如羊肠,吸进去的烟气呛着肺腑,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疼。 他浑身是汗,但骨缝里透出一阵阵寒冷。一路跑到出口,宋云锋把蛋糕塞给魏蓝,向前一步,开始推着自行车助跑。 跑得太快失去重心,他左脚踩右脚地摔在地上。自行车哐啷一声,宋云锋在头晕眼花里站起来。 他回头,看见魏蓝无动于衷地待在原地,抱着蛋糕看向他。 她身后,是飞奔而来的狂怒的父亲。可她一动不动。 于是宋云锋转身奔回去,再次拉着魏蓝逃跑。 宋云锋的胳膊磕破了,可他感觉不到。 漫长的奔跑里,一切激动不安都消失了,在太阳炙烤的土地上,他体会到了心跳,像沉稳浑厚的大地踅音。 魏蓝追随着他,两人的影子一前一后,分离,又融为一体。 在两人时常见面的河边,他和她坐在草坡上。 宋云锋把蛋糕的盖子打开,里面一片狼藉:「魏蓝,你跟我走吧。」 魏蓝轻轻地说:「我可以吗?」 然后她一吸鼻子:「我还没出过远门呢……我觉得外面的世界一定很好。」 她伸手插入蛋糕,把奶油往脸上左右一划。又抬起笑脸来:「喵喵。」 宋云锋问:「你一开始为什么不跟我一起跑。」 他接着说:「是不是我不回去拉你,你就不会跟上来?魏蓝,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和煦的风吹来,使人想起一些安宁的曲调。可是,这种静谧稍纵即逝,一种漫无边际的恐惧和无望攫住了他们。 魏蓝讲述她父亲几年来对自己的暴力与侵犯,那样的痛苦使她熟练于自欺欺人。无数次她想死去,可是每次醒来时,又努力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梦。 从那时到现在,从无忧虑的童年到可怕的少女时代,掐头去尾,也许一切都没有发生。甚至,不过是假象。 可是宋云锋的出现让她明白,人不能骗自己。她终将面对这畸形的生活。 魏蓝在他身边啜泣,那声音以及散乱的头髮仿佛要使宋云锋窒息。 他越是用力抓住她,就离她更远。现实歷歷在目,生活一如倾圮废墟,宋云锋感觉自己像伏在残垣上守望的蝙蝠。他在活生生地目睹一场凋零。 「你说,我们以后会什么样呢?」 宋云锋嘆口气:「应该……就跟普通人一样吧。」 「你以后记得回来看我。我以后生小孩,让他管你叫老舅。我们厂子说新接了个做月饼的单子,要是好吃我就给你寄过去……」 「魏蓝。」宋云锋再次邀请,「你跟我去南京吧。」 「你还不到二十岁,难道一辈子这样?进厂子能挣多少,你爸又对你那样,你活得下去吗?到了南京一样可以去打工啊,咱们这儿有很多人都走了。魏蓝,你就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魏蓝很久没说话。 一直到天暗下来,星星出现,她才点了点头。 「我们明天中午在火车站见,行不?」 「我没钱……」她说,「要不,你等二十号,我发工资就去南京找你吧。你在那边接我,可以吗?」 宋云锋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可以,毕竟每次他都是这么跟妈妈见面的。 他把电话留给魏蓝,告诉她,南京火车站一出去往右拐就有公共电话亭。她要做的,只是在火车站等着。 第二天宋云锋出发,魏蓝送他。两人在售票厅问了一句,21号有一趟下午四点到的车。 魏蓝两眼放光,十分激动。 这是一场顺理成章的逃亡,一次胜利的离家出走。魏蓝向宋云锋招手,她用口型叫嚷:「等我去南京找你!」 那时候宋云锋没有想到,这一次相约,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第9章 魏蓝(五) 8. 「她没来吗?」 酒吧里,那个穿亮片牛仔服的女生发问。 宋云锋坐在她对面,各自面对一杯酒。 「她没给我打电话,但是二十一号我一直都在火车站等她。我没看见她。」 「那就是没来呗。」 「我后来回去,她爸已经搬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在哪儿,我甚至报过警,警察也找不到她。就好像人间蒸发了。」 宋云锋摇摇头:「后来,听说她有亲戚也在找。人家跟警察局提申请,直接宣告死亡了。」 「可我总觉得,她还活着。」 女生很无所谓地一笑:「你们那个时候,有个人失踪是不是挺普遍的?——你是觉得我跟她很像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3页 「你叫什么?」 「朴春丽。」她挤眉弄眼地一笑,「我朝鲜族。」 「对不起,你跟她确实很像。我弄错了。」 「没关系的!可能你见到我妈,会觉得更像。」朴春丽说,「但是我妈的精神有点问题,她这几年才好点儿。我小时候,她总打我,还打我爸。我爸偏瘫,想跑都跑不了。」 「那你……家里很困难吗?」 「嗯,可是我又不靠他们。我有一堆男朋友啦!他们超爱给我花钱的。」朴春丽放声大笑,「这次来云南就是我对象花的钱,我俩明天要去看泸沽湖!」 「祝你们一路顺风。」 宋云锋也笑了。 朴春丽跟魏蓝还是不一样的,至少魏蓝不会这么快乐。 她从没有如此开怀地大笑过,他敢肯定,从来没有。 他思念魏蓝,实际上夹带着内疚。 如果他直接把魏蓝带走,她就不会下落不明。他打开一扇窗,又不知道该怎么带她去新世界。 这与烟花相类似,璀璨、浮夸、虚假。不是每一天都有烟花,他们终将面对毁灭后的重建,以及苦不堪言的新生活。 宋云锋站在大路边冰凉的灯光里,看着横平竖直的路标。他老了,瘦了,像被雨水浸泡后的一截木头。不会灰飞烟灭,也不会裂成碎片,他离这些坚硬的形容词很遥远。 二十年来,做生意、破产、母亲去世、跟别人搭伙做买卖、结婚、被坑走全部存款、离婚、房子被法拍……最后来到酒吧,跟狐朋狗友唱歌挣钱。这个世界与他想像的不一样。要怎么去爱,怎么去活才是合理的?人应该如何交付希望以待残酷现实的审判? 他希望魏蓝还活着,并祝愿她幸福。 这种想法会有两种解释。 其一是,人在被长期固定到某处时,会对宿命般的循环感到厌恶,他希望有人从不同的路径中获得光彩; 其二是,出于私心,他的确希望魏蓝会快乐。 9. 宋云锋所不知道的是,二十年前,魏蓝的确来到了南京。 火车站里人实在太多,魏蓝挤在中间迷失方向。她还在四处张望着找电话亭,旁边忽然凑过来一位拎着地图的老奶奶。 对面一个卖糖的小贩盯上了这个单薄的乡巴佬,他想狠狠地宰她一笔。 可不过是一低头的功夫,魏蓝就消失不见了。 朴春丽在云南玩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如炮弹一般把自己砸进了床。 他们住在中朝边界,一处偏僻的村庄。卧室外面,她妈妈在剁饺子馅。 爸爸朴光龙面朝墙呻吟连连,他屁股底下烂着各种各样的疮,浑身一股恶臭。 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大概就是有个媳妇——不然谁会照顾他后半辈子呢? 这个女人被连续揍了半个月,打折三根肋骨才老实。初见时她目光涣散,满口胡言乱语,朴光龙以此为由,砍价到两百块钱,把她带了回去。 你叫啥啊?朴光龙问不出来,她坐在地上像一条疯狗。半夜昏迷的时候嘴里说出「feng」的音节,他一拍脑门——那就叫冯小妹吧。 早些年他身体还行,能跑动,后来躺床上动不了,冯小妹差点没把他掐死。他爆发可怕的嚎叫,邻居们纷纷过来,拎着菜刀和擀面杖,彻底制服了这个野狗一样的女人。 从那以后冯小妹就没跑过了,因为她怀孕了。 朴春丽舒展着胳膊腿,对这个家庭感到厌恶。一个精神病的妈,一个瘫痪的爹,哪有外面好玩? 年轻人的思想总是纯洁无垢的,带着滚烫的热度,看什么都新鲜。一旦回到家庭,就不可避免地感到了落后。 但她对母亲总还是有一丝的柔情。尤其长大以后,母亲的精神病很少发作,对自己也还是很好的。 她磨磨蹭蹭地走到厨房,帮冯小妹包饺子。 「妈,我去云南玩儿了。还下雪了呢。那个姓薛的,妈的傻逼,连围脖都不给我买一条!」 冯小妹面无表情。她小声说:「南方也下雪?我以为就东北下呢。」 「云南有玉龙雪山啊!妈,你真是啥都不知道。」 冯小妹表情缓和:「你以后少跟别人出去乱跑,多危险呢。妈多担心你。」 「哎呀这都什么时代了啊,净操没用的心。再说有不是我一个人玩。」 「那也得自己加小心。」 窗外,有人在吆喝收破烂,冯小妹伸手往后一指: 「你进里屋,看看有没有啥需要卖的。你不在家我也收拾不动。」 朴春丽如蒙大赦地扔了饺子,进到屋里翻东西。床底下一摞废纸壳,还有他爸大大小小的空药瓶子。 她找来找去,最后在衣柜后面,一个结满蛛网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全是灰的水晶球。 用手一抹,能看见里面有个蓝色的小房子,地上是白色的雪。 「快点儿啊,人家再来收就得半年以后了!」冯小妹大声喊。 朴春丽端详一会儿,把水晶球扔进箱子,沉甸甸地扛起来。 像她母亲那样,她高声地回应过去:「哎!来了!」 (全文完) 第10章 别碰那束花 1. 我开着水龙头,发泄一样搓洗着针织衫上的酒渍。那暗红色的液体张牙舞爪地浸染在白色毛线纹路里。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4页 酒店服务员走过来:「女士,需要帮助吗?」我摇摇头。 真虚伪啊,好像刚才用手机拍我的人不是你一样。 怎么还不走。我回头瞪他一眼,抱着湿淋淋的衣服转身离开。 倒霉,真是倒霉透了。怎么偏偏会在这里碰上那个女人? 她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指点点,不过是人老珠黄了,嫉妒我占走她的爱,又抢走她的钱。 真是好笑,以为是拍电视剧吗,红酒又不是硫酸,难道毁了天下女人的容,就能把男人拴住身边了吗? ——一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恨恨地想。 北方春天,风很料峭,吹人身上发冷。我如一张薄纸,在来来往往如刀一般的目光中走出去。 人只要变得麻木,道德的约束就变得稀薄。 可我今天的昂首阔步,并非寡廉鲜耻,而是无欲则刚。 2. 我知道他有家室,还是两年以前。 爱上一个大我十五岁的男人简直是昏了头。但如果这个男人恰好是个彬彬有礼的有钱人,似乎也解释得过去。 我倒是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不经意露出价值不菲的镯子和包,看着朋友目瞪口呆的样子。 我的恋爱在进入大学时就被摁下了暂停键。拉拉扯扯的试探与博弈很让人疲倦,而且二十出头的男生有一种幼稚,他们想极力地证明自己是成熟的。 这种行为有种装腔作势的可怜,我觉得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时候就该有个人告诉我,我才是真的可怜。 初秋有许多美丽的日子,我在办公室给文件盖章。 红彤彤的圆印一个一个落下去,我郑重其事地把他们对齐,像落了一沓夕阳。 他打电话过来,问我要不要跟他去钓鱼,我说好啊。 我没说实话,其实不想钓鱼,只是想见他。 他开车接上我,说要回家那鱼竿。开到一处阔气的住宅区,他停了车,叫我等着,他很快回来。 我坐在车里百无聊赖地翻着车里的东西,想找一支烟来抽。 储物格里放着文件,我拿出来,打算理一理,倒是看见了一份判决书,原告姓蒋。说是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我颤抖着,正看到法官的处理意见。车门打开,他伸手把判决书拿了过去。 「你跟我说你已经离婚了。」我咬着嘴唇。 「没判而已。」他很自如地起车,「你最好乖一点,少操心这些事。」 我露出可怜的表情:「如果变乖,你就会爱我吗?」 他回头看我:「我不是最爱你了吗?」 「他就是拿你当玩物!」 朋友激动地抓着我的手,「你清醒一点好不好,他根本就是不想离婚!你跟他纠缠到最后,输了的就是你自己!」 我扭头看着窗外没说话。 我想起浮士德勾引格雷辛,引诱她,让她怀孕,迫使她弒母杀婴,被判绞刑,在监狱中发疯,死于癫狂。 最后她却成为了女神,引导迷途的灵魂进入天堂。 这就是男性社会的神话美感,这就是男人眼中光辉女性的命运。 我讨厌这种身不由己。可我没有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与之抗衡。当他躺在我怀里,跟我埋怨他的工作他的家人他那暴脾气的老婆,我竟然对他充满了怜惜。 这实在太可怕,不管这样的感情出于什么理由,都足以说明他开始变得与众不同。 3. 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屋子里发呆。 自从上次,我们有日子不联繫了。他问我最近忙不忙,想带我去澳门玩。他老婆出国了。 我说好。 一进金沙娱乐场,两边就是筹码碰撞的响声,哗啦哗啦像汹涌的海浪。 可是这不是海,没有白沙和海鸥,只有流光溢彩的灯,层层叠叠地流泻下光影。 我突然想,这要是放几面镜子,那就像奇幻仙境了。 「这里为什么没有镜子。」 「怕作弊。也怕大家看见自己的样子——很憔悴的。看见了就没兴致,赌场怎么挣钱?」 我被裹在一件水貂毛的大衣里,靠着他慢慢走。 「去买筹码。」我手里忽然被塞了一张卡,「来金沙不赌一次怎么行?」 我连忙把卡往他怀里放:「我不赌。——不会的,怕输。」 他笑着松开手,还是把卡推到我衣服内侧:「试试看,小孩子嘛。我像你这么大,每天都想当发哥。」 「我又不喜欢港片……」 我拿着卡,心里有一点雀跃。我努力地摆出可爱温顺的样子,他说要去给我选酒。 身边是紫色绿色的赌桌,绸缎闪闪发亮,荷官坐着发牌,旁边戴帽子的、秃顶的、抽菸的、端着酒杯的,他们有些出汗的样子。 我又何必这样假惺惺。几年的光阴不是一样地过来了吗,我为什么欢喜得这么诚惶诚恐呢? 望着他的背影,我生出一种可怕的念头。 我绝不能接受情人的身份,我才应该成为女主人。 这种念头一旦萌芽,我就不能再回头了。再不能满足于小恩小惠和甜言蜜语。 使一件东西保持原封不动的最好办法就是将它及时毁灭。我已经没有什么力量来毁灭这荒谬的爱情。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5页 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那就毁灭我吧。 站在金沙的牌桌前面,我想起曲突徙薪的故事。 有人警告主人,再不把烟囱改成弯的,就要着火,主人没理会。最后果然捲起火舌,热浪铺天盖地,火光肆虐着吞噬一切,把一屋子的人烧得焦头烂额。 我该接受这样的警告。可我没想到切断感情并不像这样,轰轰烈烈一声巨响,一切都可以灰飞烟灭,结果是抽刀断水,刀和水都悄无生息。 住进度假酒店,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说了我的要求。要么赶紧结婚,要么立刻分手。 他摸着我的头,像是哄一个小孩子。 我说,你明明不爱那个女人,你到底在怕什么? 他说,有些事情不是爱情能解释的。 我冷笑着说,那该用什么来解释?钱吗? 他看着我的眼睛说,难道不是吗? 我沉默地望向窗外。 明明已经没有感情了,为了可笑的自尊和不甘而勉强地同进同出,有什么意义呢?情人这个身份使我失去了工作,朋友,甚至是家人。我到底是在坚持什么! 我的卑微没换来什么踏实的东西,倒是把曾经凝固的光洁的美好世界给打碎了,我再也回不去了。 第二天,我们又来到了金沙赌场。赌桌上依然坐满了人,汗流浃背地盯着牌。 赌徒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赢了不收手,输了不服气。都是因为太贪心,得寸进尺的贪心。 我想起那天在度假酒店,看见服务生擦地板。 他逗我说都是输了赖帐的赌徒,罚他们在这里干活。 「像不像石观音?废了人武功,叫他们在大漠扫黄沙。」 用无休止的劳动来剥夺自由,用肥皂水清洗不合实际的迷梦与可望不可及的幻想。直到灰尘散去,木已成舟,他们便对未来彻底死心。 我攥着筹码挽着他,一抬头忽然看见他太太站在二楼。 我愣住。她当着我的面拨电话。手机的声音响在我身畔。 果然随叫随到,他松开我快步上楼。 那个女人冷冷地看我。 我想起一出话剧,所有的死者垂下眼帘,目光低垂,一遍又一遍地去遭遇不幸的命运,陷入循环的劫难。 她那样悲悯地看着我,看着我年轻的身体置身于金沙赌场,置身于筹码轰鸣的海洋。 我突然没有任何兴趣进行赌博。 我已经输得干干净净了。 4. 他拉开车门叫我上车。 「今天冷,怎么不穿外套?」 我把湿了的大衣甩到车里:「你老婆好厉害,泼了我一身酒。」 他张嘴尴尬地笑笑。 我不想看他。「说好的,今天陪你去看比赛,以后不要联繫了。」我说。 他点头。变成红灯,车子缓停在白线内。我闭目养神。 「她为难你了?受委屈没有。」 他换了往日那温柔的语气,听了让人想落泪。 委屈?我受的委屈又何止这一次。我讨厌我的软弱,也厌恶他的软弱。我知道我恐惧的就是我渴求的,我希望他干脆地跟那些绯闻一刀两断,独断专行地离婚,蛮横霸道地听从自己的心声做出决定。 可他没有,根本没有。他总是那么温柔,那么天真,孩子一样狡黠地寻欢作乐,克制着不显露出西服下的爪子。 我想起《邓肯传》里的一段话:「爱可以是一种悲剧,也可以是一种消遣。而我以一种浪漫的天真无邪投身于爱情。人们如饥似渴地需要美,需要那种无恐惧、无责任而是人心灵振奋的爱情。」 这不是爱情。这是一种毁灭。我想我终于清醒了。 这种品质曾令我着迷。可是在今天,这简直是对我的羞辱。 5. 今晚他要临时出席一个模特比赛,我是他的女伴。 我中途离场,回来的时候看见最后一个姑娘在台上跳舞。这女孩子叫小武,才大三,年轻的肉体散出活力,叫我挪不开眼睛。 「她刚才还有诗朗诵,写了书法,唱了歌。身材也好,真是可爱。」他兴奋极了。 我静静地回头,他这话突然叫我一阵一阵噁心。 「你最好尊重人一点,不要这样讲。」我烦躁地说。 接下来是无聊的点评环节。那女孩子果不其然是第一名,她高兴坏了。穿着高跟鞋在台上蹦蹦跳跳,连连鞠躬简直腰都要断了,兴高采烈地说谢谢评委,谢谢观众。 屋子里响满掌声和欢声笑语,我的沧桑在这里格格不入。 年轻就是好,活力四射。我不想再看了,站起身来。 果然他目光全被舞台吸引,也没问我要去哪里。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女孩。 我走到门口,天已经黑透。身后是简直要顶破天花板的欢声笑语,面前是沉静如水的中央大街。 忽然一个小男孩抱着一大捧火一样的玫瑰花要进去,我伸手拦住了他。 像这种评选都会提前预定鲜花的,更何况这看上去也不像是主办方的手笔。 「这里今晚只有比赛,你是不是送错地方了?」 那男孩子疑惑地看着订单:「没错啊……大剧院,送到后台化妆间的,送给小武。是蒋先生订的。」 我愣怔而又惊诧地看着他。 那男孩子像是被我吓坏了,像条鱼一样从我身边跑过去,钻进那片欢乐的海洋。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6页 我如坠冰窟,身上一阵一阵寒冷。 那刀子一样的目光,他老婆望向我的可怜眼神……一幕一幕又回来了。我想起五年前的我,像多汁水的果子,终于在贪婪和虚荣的作祟下从枝头坠落。等着我的不是柔软的篮子,而是冰冷的现实,我终于摔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煳。 转身,我急急忙忙地跑进去,高跟鞋踩出一连串脆响。一定要追上那男孩子,趁小武还没有遇到他。 别碰那束花。别碰那束花! 我在心里大喊起来。 对小武。也对五年前的我自己。 (全文完) 第11章 未知生(一) 1. 天色向晚,院子四廊挂着灯笼,正当中一桌席。 台阶底下几盆红梅,开得七零八落,大门两边贴着黄纸硃砂的钟馗像,南窗户耷拉着艾蒿,顶头系了红香袋,落上一层雪。 何五笑着倒酒:「端午早过了,怎么不撤下来?」 「那叫『请』。」 陶邑秋的脸喝得发红:「还不想请它们下来。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 「真要留在北平?」 陶邑秋表情有些痛苦:「我……我是犹豫的。」 「这仗是早晚不等。我听说,学生那边早闹翻了天,说什么蒋委员长要联共抗日呢。这下一步就得是联俄,你瞧瞧,场面越来越大了!」 「你家老大怎么样?」 「还跟着张学良呢。」何五不屑一顾,「你看报纸没有,够有派的。西安那边谈得闹哄哄,汪精卫都从他妈什么义大利回来了。——诶杨虎城是哪位,您听说过吗?要我说,这年头啥都不稀罕,真刀真枪打一场,啊?拉出来遛遛。」 「你怎么打算?」 「呵,你说我家二姑爷多有本事,不知当了什么官,要接我去南京呢。」何五摆一张笑脸,「要我说,你当初就该留着小莲子,虽说是闺女,可是……」 「我看,倒也不一定打。」陶邑秋说,「学生闹得凶,大兵们可都不是没脑子的。」 何五干笑一声:「陶先生,要我说,大家都走,您留下也没有意义啊?」 「我是读书人的种子。」陶邑秋把腰杆挺直,「我要是走了,谁来为天下读书人做表率?」 他站起来,忽然就沾染了许多豪情,加上冬夜里空气凛冽,吸进去浑身通畅。 陶邑秋绕着桌子念叨:「我为什么要走?这是我的土地,哪里还会有比这更可爱的地方。你到底是目光短浅。北平是多少年的皇城,天子脚下会出什么大事?不过是风水轮流转,天涯沦落人。你以为南京就会安全吗?」 屋子里传来自鸣钟的响声,一步一步如同心跳。冬意正酽,四处的雪光浮动月色。正要吟诗一首,何五忽然双手抓着核桃酥往嘴里送: 「陶先生真了不起。要是我家地底下也埋着两瓮金条,我也不走。路上遇着土匪更……」 「住口!」 陶邑秋一张胖脸憋红:「你……你,真是竖子不足与谋!吃饱了就滚!」 2. 陶邑秋坐在紫藤椅子上看报纸。 他上了年纪,一双乌黑的眼睛于神色漠然的脸上浮出来。这眉目像是不与人争的,又泛着隐隐忧愁。 报纸上面说,近日张自忠参加日本陆军大臣的宴会,席间言语漂亮,提振军心。又讲了些政治上的原则,什么冀东组织云云。 陶邑秋不懂政治。报纸翻来翻去,除了新闻,还有一堆gg。他摩挲一会儿,又站起来,望着空荡荡的院子,一阵发呆。 这院子坐北朝南,方方正正。迴廊地刚撒了水,窗户大开也不怎么冷。可是空空的。 原来正当中栽着棵枣树,他嫌晦气给砍了——方框里一个木,不是「困」吗?不吉利,不文雅。 砍了枣树,底下让何五给松土,撒了许多花种子。 何五是他雇来的帮工,原来是天桥底下剃头的,哆哆嗦嗦,不成体统。谁知人家女儿攀个高枝,不知成了国民党哪位官员的姨太太。 闺女一有出息,何五立刻气派起来,这几年也跟陶邑秋混成了朋友。陶邑秋心里瞧不上他,可是脸上很尊重。不管内心如何想,总要以礼待人。 九九消寒图画好了最后一笔。他预备过几天就添个大鱼缸。 王字虎、燕头红、算盘点睛……一拃长的尾巴小风筝似的在里面飘,奼紫嫣红,才算是够漂亮,够热闹! 这几年,北平的风气大不如从前。新年也这样没滋没味。 倘若搁在往日,他将邀二三好友登高临远,吟诗作赋。身边带几个穿旗袍的丫鬟,捧着热酒与滚烫的蒸糕,再来些干烧鸭子、玫瑰鹅掌。红梅可以做成串子,一尘不染的花骨朵或者连枝剪下来,一动便是浑身的幽香。 边玩边走,若还有心就叫个车去西山,那边有几个大妞会唱鼓。鼓不能光用耳朵听,得看本子。眼睛上下活动,品出人家的关窍来。 陶邑秋爱玩,会玩。他一向是安逸不喜动,时代的空旷与繁盛,于他而言全是飞鸟掠空,了无痕迹。 正运筹帷幄,前大门砰砰作响。 他一探头:「谁啊?」 大女儿的声音传进来:「爸,我和子平给你拿点儿东西。」 陶邑秋拉开大门。女儿凤萍一身粗麻衣服,姑爷刘子平推着个小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7页 他弯腰扶着摇摇欲坠的米袋子,满头大汗地笑:「爸,您,您还好……?」 「唿哧带喘的,进来说!」 抱起胳膊,注视着刘子平进进出出把大米安顿好,他坐下来,牵起凤萍的手:「干什么活了?手这样粗!」 说完他朝刚打算进屋的刘子平比划:「去把东边柜子里那瓶雪花霜拿来!」 「不用,爸。」凤萍说,「我用不上那个……」 刘子平也进来了,搬个凳子坐下:「爸,我俩不少挣的。人家规矩多,不喜欢我们往身上抹东西。」 陶邑秋斜眼见他把湿淋淋的手往裤子上蹭,顿时皱起眉头:「好歹教过你几年书,怎么一点文气都看不见啦?真变成大老粗了?」 「爸,那个……」凤萍支吾着开口,「子平他总不能给洋人念诗不是?」 陶邑秋心想,君子慎独,越是这种时候越见风骨。 凤萍伸手一抹脑门:「爸,最近小莲回来没有?」 「没有。」陶邑秋干脆利落,「死了才好!」 刘子平缓缓地搓手:「我听说,小莲在报社工作?」 见陶邑秋鼻孔朝天地闭目,他继续说:「我还听说,那个报社……有投共的倾向?」 「嗯?」 陶邑秋跟老太太踩电门似的抖起来:「她不是在上学吗?」 凤萍一看他这副样子,更是无话可说:「小莲不是去年就不念了?爸你坐下吧,也可能是假的。我就是看他们报纸上说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抗日希望在延安……」 「抗个屁!」 陶邑秋背着手,气得唿唿喘息:「净胡闹!上学就上学,一个大姑娘乱跑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他妈什么都没干,我负什么责!」 凤萍不动声色地看了刘子平一眼。夫妻二人交换目光,互相一点头。 凤萍说:「我听人说,这仗是早晚要打。爸想好去哪儿了吗?」 陶邑秋说不上个一二三,只好重新坐下:「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万顷波中得自由。」 刘子平说:「爸不走,怕是也受不了枪炮动静。可若是走,也得提前准备车票。现在外面乱得很,这么大个宅子真被人盯上,还不得拆的稀碎?」 凤萍接着说:「稀碎也不至于……但咱俩是铁定不走,可以给爸看家。」 陶邑秋从左看到右,又从右看到左。女儿和姑爷的脸色不红不白,自然极了。 他说:「你们什么意思?」 陶邑秋手撑着椅子,语气有些疑惑:「都准备到这一步了?」 刘子平扑通一声给他跪下:「爸,老师,您是聪明人,我跟凤萍就不瞒你了。我们俩在给日本人做工,人家开了个大公司呢。年前人家就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您看人家也懂中国的道理。北平里早搁了不少埋伏,外面也闹着。当兵的一打仗,跟谁都一样,咱小老百姓不就为个活命吗?所以我想……」 「你想当汉奸?」 陶邑秋目光如刀,声音忽然就冷了下来:「你收人家多少钱?」 凤萍也跪下了:「爸,你这是什么话?我俩要真想干那缺德事儿,还能来找您吗?我是……」 「日本,日本。」 陶邑秋眯起眼睛,看向空无一物的院子,喃喃自语,「真他妈人小肚子大。它怎么就敢打仗?咱一人一口唾沫,还淹不死他们吗?」 「爸,现在不是谈信心的问题。日本都在华北驻兵了,子平有个在警署的朋友,人家说,目前华北一带的烟土生意也都归了日本人。它是自大,可也的确是走在咱们前头了——爸,你们没看见人家那小汽车。人家窗户都贴玻璃,而且顿顿都吃鱼!」 刘子平顺水推舟地接上来:「爸,你知道吗?人家也听说过你的,我们老闆一听说你是北平出名的教书先生,态度恭敬极了!人家也爱风雅,好几次要请您去赏赏那满柜子的古玩呢。爸,您要是去一趟,人家说了,好处大大地有!」 陶邑秋低头冷笑,眼睛看着鞋尖:「风雅?弹丸小国,它也配?」 他啪地往地上吐口痰:「那文玩能是真的吗?一双狗眼也配谈什么鑑赏?实在是贻笑大方!」 凤萍跪着,此时眼泪就开始打转:「爸……你说这些我都懂。可是当闺女的就是怕您挨饿受冻。这万一真打起来,您有个三场两短,我也不活了……」 女儿一掉眼泪,陶邑秋心里就紧。 这一场仗不论谁输谁赢,他们都得遭殃。女儿是孝顺,可以只看身前的温饱,但他作为读书人的表率,不能不考虑生后的名。 学生运动天天都有。前几天还有人上门鼓动他给游行写标语。毛头小子热血沸腾:「先生,抗日需要您!您看东北同胞日夜受苦,我等怎能安眠?」 陶邑秋讪讪地把手笼在袖子里:「孩子啊,我觉得你应该回去读书。」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生,您应该做表率,和我们在一起,与北平共存亡!」 一番演讲掷地有声,陶邑秋吓出一身汗。 这怎么还有亡的可能?他面带微笑无奈地提笔,心想这是什么世道,还能逼人去死。 有人义愤填膺,陶邑秋就袖手旁观。他只在乎生活的风流潇洒,至于国雠家恨,不是特别重要。 未知生焉知死?活人的福还没享够,谈为国捐躯还是太早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8页 「我不当汉奸。」陶邑秋慢慢地说,「这是原则问题,谈合作就免了。不过要拜我当个老师,也不是不能考虑。我很乐意给日本人讲讲风雅。」 刘子平脑袋上的汗都要掉下来——这个老丈人到底在想什么,怎么好意思让人家拜你为师? 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凤萍偷偷地用胳膊肘怼他。 这种寂静简直要人命,三个人都提心弔胆地等着下一步。 沉默许久,刘子平谄笑着说:「没有要让您当汉奸的意思……您不愿意去,谁也没逼您。」 刘子平一下子站起来:「爸是有风骨的人。我俩赶不上您,可也总得活命啊……爸不愿意就算了。」 他抬脚就要走,凤萍嗷地喊了一嗓子「子平!」,而后岔开手指伸进头髮,三抓两抓蓬头丧气: 「爸!你不知道……子平,子平是答应了老闆的。要是您不去,人家以为是我们当子女的没尽力,要让他去东北挖煤吶!」 刘子平红着眼眶回头:「别说了!净让爸伤心!」 陶邑秋紧锁眉头一晃脑袋,愁容满面地仰过头:「唉,何至于此。」 凤萍挪过去,双手扶着陶邑秋的膝盖:「爸!你不能不帮我!子平一没钱二没势,我俩……」 刘子平眉毛倒竖,一声斥责:「别说了!没钱就要做汉奸吗?没钱就得听人使唤?」 陶邑秋缓缓低下头,对上女儿通红泪眼。 他又是长长地一嘆气:「这叫什么话,爸不是那个意思。」 「爸。」凤萍努起嘴,「要不您借我俩点儿钱也行……子平在人家公司入个股份,好歹也安稳。」 刘子平勐地一跺脚:「不行!怎么能吃里扒外!——跟我回家,咱俩辞了这活计,下乡种地!」 陶邑秋回头看看窗外天光,又低头看涕泪涟涟的女儿。 他心想,打仗归打仗,家不能四分五裂,以后还得靠人家养老呢。 于是陶邑秋站起来,指挥姑爷拎个锄头,伸手往花罈子里一指: 「挖吧。小心点儿,别把我那元代的罐子给碎了!」 -------------------- 故事时间介于西安事变与卢沟桥事变之间。 第12章 未知生(二) 3. 转眼进到五月,四周林子里起了蝉鸣,树上开着粉云似的花。 陶邑秋自己拿锹给新花换土,累出一身汗。 何五已经搬往南京,临别之际掉了几滴眼泪。陶邑秋也很动容,送给他一个唐代的小五彩瓷壶。 何五举着对着光看,赞不绝口,发誓等闺女生孩子,就拿这个当夜壶。陶邑秋咬着牙把他送走,简直要活活气死。 亲力亲为地把花栽好,面对良辰美景,他才感到天朗气清。回屋里掏出一把桑葚扔地上,引来好多麻雀。 正怡然自乐,忽然有人敲门。 他警惕地走过去,顺门缝看,外面是一个面熟的高大小伙子。 陶邑秋高声问:「干什么的?」 「老师!我,葛丰啊!」 「不认识,请回吧。」 「老师!我是来给凤莲送信的!」葛丰大声道。 陶邑秋抬脚就要回去。走到屋子门口,仰天长嘆,又转身回去了。 一打开门见葛丰蹲在地上,手里捡了块石头,像是要打狗。 「你干什么呢?」 「老师没动静,我以为出事了,准备把门砸开。」 葛丰挥舞着石头,笑出一口白牙。陶邑秋又气又无奈:「到底要传什么信!——把石头撂下!」 信纸粗糙,比茅坑里的手纸还不如。陶邑秋见惯了素白的宣纸,一见此情形,心里先是一酸。心想虽说是断了父女关系,可是在家的时候,什么好吃好喝不给她?如今落魄了,连家书都敷衍。 含着热泪往下看,陶邑秋眯起眼睛,不觉读出声: 「……作为红军代表,我参加了全国会议,苏区白区都有代表参加。毛教员说,革命的前途是两篇文章,上篇与下篇,只有上篇做好,下篇才能做好。我们都在组织学习马克思,您不要挂念……」 读完,他把信合上:「看来这个毛教员……很懂得文章承前启后的意思嘛。是个文人?也不知道他祖上有没有人做过状元,否则可以请来小叙。」 说着他喝口茶,又不放心似的把信展开细读。眼睛盯着字,声音却指向葛丰:「苏区白区是哪里?我怎么不知道,还有姓马姓列的先生……百家姓有列吗?」 葛丰正在走神,一时茫然,连忙伸手在胸前比划:「马……马克思是个大鬍子。」 「嗯。」陶邑秋满意地一点头,「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他是个孝顺的人。」 他把信放在一边:「这孩子……说每日吃清粥小菜也不觉得苦。她是做了女颜回,可怎么就不懂我甘作孺子牛的父母心?」 葛丰一抹嘴上胡茬:「莲妹妹是一心为国,老师你别难过。」 陶邑秋眼望房梁,生出无限感慨: 「你跟凤莲同岁,我也教过你几年。同年学生里数你俩最聪明。你知道,我从来也没求她成什么事业。」 「女子的福分全在夫家——你看我家那个帮工,人家闺女成了体面人啊!以小莲的智慧,当个大老婆也绰绰有余。你说她就非得搞这个运动,那个会议……何苦?何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19页 陶邑秋拍着大腿,表情痛苦。葛丰一听这话,很不自然地笑了。 他低着头说:「老师,我,我也要走了。」 陶邑秋睁大圆眼:「你干嘛去?」 「我要去考空军。」 葛丰一脸愉快,精神抖擞:「我也要上前线。」 他因为激动,脸上浮现出高烧般的红晕: 「老师,您以为日本兵吃了东北就会罢休?您上街看看,英租界、法租界,哪里见不到日本人?它管着老百姓的吃穿,还有各项税款,简直把我们同胞当作猪狗!国难当头,我们年轻人不尽力,那怎么能行?」 陶邑秋深吸一口气,又陷在椅子里:「……不是还没打么?」 「早晚的事。」葛丰手撑着膝盖,「我这次来,也是替同学们传个话:大家希望您留在北平!」 陶邑秋像被鞭炮崩了脖子,立刻一哆嗦: 「我留下?做什么?」 「保卫北平!」葛丰笑了,「您是读书人的领袖,大家要听您的指挥。我今天也是来请您出发,随我去新平客栈呢!好多同学都在那儿。大家要保卫北平!」 陶邑秋的脸上浮动着微笑。然而那微笑像糖霜,一碰就要掉: 「话是这样讲……可是,可是人是自由的。我要不要做表率,怕还是……」 「那您是……想走吗?」 短暂的沉默过后,葛丰沉下脸来,目光如炬: 「老师想去哪儿?天津、河北、重庆,还是南京?哪里安全?到处都是逃命。」 这话让陶邑秋无法回答。他咳嗽一声站起来,缓缓地踱步:「书生又不能动刀动枪,空有个模子,我当不了什么领袖。」 「那书生能干什么呢?」 葛丰冷冷地望着他,依然礼貌地面带微笑:「老师是要与日本人,吟诗作赋吗?」 此话一出,陶邑秋的神经受了刺激,立刻回头看着他: 「葛维卿,你是什么意思?你没爹没娘,要当英雄好汉,我不拦你。可我年过半百,不论打什么仗,我都只想安度晚年——各有各的自由,你书读到狗肚子里了?!」 话至结尾,陶邑秋已激动得满脸通红。然而葛丰面沉似水地站了起来,伸手指向他的鼻尖: 「说到底,你就是贪生怕死。」 陶邑秋「哇」地一嗓子:「怕死怎么了?民不畏死,贵大患若身!仗还没打呢,你凭什么给我安排出路!」 他气唿唿地重新坐下:「我怕死,碍着你的英雄路了?」 葛丰没有说话。 他起身走到门边,不轻不重地落了一句话: 「真没想到,凤莲会有您这样的父亲。」 陶邑秋默然坐在桌边,小女儿的信还躺在茶杯底下。 他心里很苦,又慌张,完全不知道外面是个什么世界。 他是有意做表率的,不过不能流血牺牲。今日见了葛丰,他忽然紧张起来。尤其那几句「保卫北平」,大有拔刀见血之势。 他小时候听家里姆娘说,刽子手砍头分两步,先把脖颈后面划开,看准了骨缝再下刀。那刀是卸骨刀,有时候一下子砍不断,还得锯两下。有的人脑袋落地了嘴里还喊冤呢。 这恐怖的故事几乎陪伴了陶邑秋一辈子。后来亲眼见人杀鸡,一剪子豁断脖子的时候,他紧紧攥着太太的手说:「天吶,都不用看骨缝了吗?」 死亡是悽惨的。没有风花雪月的光景,只剩脑袋骨碌在地上。 他还没活够,当英雄不是愿望之一。从古至今的英雄都没有好下场,陶邑秋只想做一个寂寞的隐者,随时随地有花可看。 日本打进来,会怎么样?东北不是也没有什么屠城的新闻吗?在日本人手底下苦,没有小日本的时候,就不苦了? 自己这么老了,会被叫去做杂役?可是城里还有年轻人,抓他们就够了。再者说,大女婿在日本人的公司入了股,自己想清闲地活下去都不行吗? 眼睛看着信,陶邑秋更加不是滋味。 凤莲小时候,乖巧聪明,自打跟这帮混帐一起念书就开始不服管教。那些外来的思想毒害了她,连孔孟都不学了,摩登的词语引诱出凤莲叛逆的主张。 夜不归宿跟男同学聊什么民主与政治、在官宦小姐家作客顶撞人家的父亲、当场拒绝自己给她安排的婚姻……父母爱子女的心哪里受得了这种折磨,她简直是穿着冰刀在陶邑秋的心上游走,把他的爱意切成了碎片。 于是陶邑秋与她断绝关系,撵出门喝西北风。不想五年过去,凤莲果真再没回家。 女儿过得是什么日子?喝粥怎么能长身体?陶邑秋心如刀绞,恨不得下一秒就飞出去抓她回来。 为什么要打仗?打得他孑然一身,不知何处是潇湘。 可是葛丰的话语又响在耳畔: 凤莲怎么有您这样的父亲。 他是老师,是受尊敬的文人,一向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直到今天,他被人说,不配做她的父亲。 第13章 未知生(三) 4. 「今晨四时,日军在卢沟桥开炮」。 北平很荒凉,桥洞子里窜出一只野猫,闪电般沖向路边,惊扰了二三行人。大路空旷,他们原本面色忧戚,此时便破口大骂:「碰什么瓷儿?滚远点!」 骂过之后,又交头接耳地离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0页 陶邑秋惨白着脸,站在旁边被野猫崩了一鞋的水,正神思恍惚地弯腰擦。 打起来了,真的打起来了。 报纸全都卖光,全靠口耳相传。说是有一个日本兵不见了,非要进冀察营里搜。日方派了寺平副佐,进了城两相对抗,就响起大炮的动静来。 「我军伤亡惨重,牺牲甚大,双方还在对峙,我军不愿事态扩大,希望进行外交谈判。」 他听到有人说:「谈他祖宗去吧,这不就是故意的吗,哪有谈来的和平?」陶邑秋暗自摇头,一路慢慢地挪回家,心里想:还是要以和为贵。 八国联军那年,陶邑秋十几岁,被父母带着躲到河北。 那时的记忆很松脆,他不敢用力翻阅。他只记得到处都是人,大大小小的包袱,高高低低的声音,前后左右地包裹着他。陶邑秋被石头绊了一跤,他父亲一把将其拉住。 从地上抬头的瞬间,他亲眼看见外侧一辆马车受惊,斗大的蹄子直直地踏在了一个小女孩的身上。 陶邑秋当场吓哭。他拼命地想回家,可父亲告诉他:以后,像从前那样平安的日子,不会再有了。 三十年后,陶邑秋仰天长嘆: 他只想安逸地度过一生,怎么就这么难? 昏头胀脑地窝了几天,再上街,一切都变了。 谈判虽在继续,可枪炮不停。路边店铺全贴白布赤字的标语,东单、西单挖了几条战壕,摆着几摞沙袋,好几挺枪枝在那里,路口到处是走动的卫兵。 他看见有学生上街,观望了一会儿,走过去问:「你们做什么的?」 一个女学生昂首挺胸,抬起捐款箱:「先生,省些烟茶费,就能给祖国一枚炮弹杀敌!」 灰头土脸,陶邑秋转一圈回到家,屁股着火似的坐立不安。 ——这真不是玩闹,这是真打起来了! 他愁眉紧锁,一直思量到黄昏,终于下狠心把院子的金条给挖了出来。 这是全部的积蓄。他不信银行不信钱庄,就信硬通货。守财奴似的攒着这两罐宝贝,真到见天日的时候,陶邑秋真想抱着它们大哭一场。 原本指望着日后用它们买些古玩字画,如今看来,还是保命要紧。 里头四分之一的金条交给日本人入股,接下来四分之三,也将去与兄弟们团聚了。 最近去东郊民巷的人尤其多,而那位据说爱好中国文化的松永井秀先生就住在这附近。 根据大女婿的指示,松永先生所住的宅邸乃是一处白色的小洋楼。陶邑秋下了车,车夫把两大箱东西帮他搬下来。 他把女婿的日语信递给门童,那矮胖的僕人满脸疑惑,还是一熘烟地跑了上去。 日光很足,门边一颗杨树簌簌迎风。陶邑秋四外打量,洋楼外面另有一辆阔气的墨绿色吉普车,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有客来访。 双手倒背着等了许久,小胖子又跑了出来,挥舞着手让他跟自己走。 沿路往下,陶邑秋依然背着手,但腰杆很直。他的思路跳动而活跃,对这个日本小胖子既鄙夷,又有点怕。总有些提心弔胆。 听说前几日有日本人在东单杀了好几个百姓,实在是民智未开的魑魅魍魉。魔鬼无形,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小鬼,有没有杀人的本性。 人之初,性本善。陶邑秋想,既然是书香门第的僕人,一定不会如此。 路到尽头,眼前是一个倾颓的棚房。褐木架子狗嘴似的支歪起来,里头铺着干草垫子。仔细一看,还有一双泥脚搁在上面,绿豆苍蝇嗡嗡乱飞。 陶邑秋后退一步捂住了鼻子,干瞪眼怒视门童。那泥脚的主人蓬头垢面地坐起来,把手伸到腋下挠:「哟,你也来挑大粪吶?」 陶邑秋勐地一甩袖子,回头怒斥:「回去!」 门童匪夷所思:「你的,什么的,意思!」 一身正气地,陶邑秋把脸一板:「我要找你的主子!」 进了白色小楼,走廊里,几名面黄肌瘦的中国人正合力抬一个大箱子,一二三地喊号。 陶邑秋屏息静气地跟在后面,慢慢地随着往楼上走。那巨大无比的箱子小山似的阻挡了他的视线,咣地一声峰迴路转,那东西撂在了办公室的地上。 帮工们累的唿唿喘气,小胖子嘴里哇啦哇啦几句,他们便统一点头哈腰地走了。 陶邑秋心想,怎么不给工钱?赏一些也好,瞧这箱子是多么的大! 顺着这箱子往旁一看,就瞧见了自己那两个小箱子。显得太寒碜,可是陶邑秋面无表情:礼轻情意重! 房间里,松永井秀穿着一件挺廓的军装,肩上晃着黄穗子,正在背对着他欣赏墙上一幅花鸟画。 隔着好大一张红木桌子,他瞥见了松永井秀腰间的军刀。 于是他轻声说:「先生,我是刘子平的岳父。」 人家没回话,他又加大声音:「我……我是来……与你,与您分享一些作品的。」 松永井秀此时才发现屋里进人。他很诧异地转过身:「你?分享?」 陶邑秋指着门童搬上来的箱子:「都在这里。」 「这是我的全部。」他非常笃定,「您知道的,我都了解;您不知道的,我也精通。这些东西除了我,别的地方是寻不来的。」 松永井秀瞪大了眼睛。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1页 他看着这个一身尘土的中国人,被搞得十分煳涂。日文信里,只说刘子平有一个要找活干的岳丈,可没提过还有这么一件事。 目光下移,他看见在自己武械箱旁边的两个小东西。眼珠上下一转,又盯回了陶邑秋。 他语气冷硬:「如果你欺骗,我会立刻杀了你。」 陶邑秋十分沉稳:「君子以诚相待。但我有要求,我不住那种地方。我也是聊表寸心,希望你明白。」 「先住在一楼罢。」 松永井秀坐下,抽出军刀,掏一块白手套仔细地擦。偶尔抬眼打量着那箱子的大小,猜测其中东西的具体样子。 人头?暗器?子弹?情报? 晚上就要去寺平副佐那里开会,如果这东西的确有用,那么自己说不定可以再提拔一下。 本来不想去的。他原是商人,花钱买的军衔惹人非议。更何况,一同参会者都有军功,只剩他的刀还没饮血。 陶邑秋不卑不亢地跟着门童走了。 他觉得这样很合适,并不能算作是投敌或叛国,只是文人墨客之间优雅的交换。 作为共同喜爱风雅的朋友,提供住处不是很常见的事情吗?古往今来,例子太多了。 虽然这个房间也不大,但向阳,通风还不错。陶邑秋怡然自得地等待着用膳的通知。 两个箱子,一个里面装着玉器、古玩,都不算大,适合携带把玩;另一个里面是金条,还有自己写的一幅字: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陶邑秋对自己的字满意极了。其痛快处,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又如屋漏之痕,一一自然。 正在摇头晃脑地自我陶醉,突然间,房门被踹开,整个屋子连桌带椅都是一震。 只见松永井秀怒气沖沖地走了进来。他周身笼罩日影,阴气森森。昂首阔步,雪亮的军刀一气抽出,骤然对准了陶邑秋的脖子: 「混蛋,你竟然欺骗大日本帝国!」 陶邑秋又惊又怕:「……骗?」 「那是什么东西!混蛋,敢用垃圾来煳弄我!」 一听自己的东西被称为垃圾,陶邑秋的神经像受到了针刺。 他这半辈子,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他是读书人的表率,是受尊敬的先生,他有乱石崩云,惊涛拍岸的一手书画!他在北平住了一辈子,谁不给他好脸色?他写的东西,那是要裱好了挂起来的,怎么成了垃圾! 如今是怎么了,人不像人,鬼成了神仙,连畜生都能骑在自己的头上了?陶邑秋目眦欲裂,心里翻涌起无边的愤恨,一重重急火攻心,他呸地吐了一口唾沫! 果然是弹丸之地,生出不识货的狗东西! 他勐地转过头,对着松永井秀便破口大骂: 「蕞尔小国,一双狗眼!慢侮天地,悖道逆理,反戾饰文,以为祥瑞;狐媚而图圣宝,肢箧而取神器。及缵戎负扆,狼虎其心,始曀明两之晖,终于少阳之位!……」 松永井秀看他语速极快地叽里哌啦,更加恼怒。雪白光影一晃,终于恢復了清净。 松永井秀杀完人,感觉心胸开阔。 两个时辰前他处理完事务,兴致勃勃打开箱子,只看见一堆瓷器。 他还以为里面有什么机关,结果捅咕半天也没看见一个情报,恨不得大骂一声「八嘎」。在寺平那里被奚落得狗血淋头后,回来就杀了陶邑秋。 擦净刀上的血,松永井秀忽然想起,地上还有一个箱子。 打开,灿灿的金子使他惊讶,旁边一个捲轴映入他的眼帘。 举起「以文会友」的书法对灯看了半天,他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摇摇头,随手扔进火堆里,同时冷笑道: 「中国人果然是虚伪狡诈,啰啰嗦嗦!——早说明白,至于这样吗?」 (全文完) 第14章 仙鹤(一) 外面有些阴天,像墨滴在生宣纸上,一层一层晕染开。 我出了校门正要往东走,忽然一个声音拉住了我。 「小宇!儿子!——这边!」 我诧异地回头,我妈什么时候来的? 她披着一头大波浪,穿着风衣化了妆,边朝我招手边走过来:「走,咱们今天去饭馆吃饭。」 「我不去。」我厌烦地躲开她,「我要去师父家。」 「哎呀,今天周五,你天天在人家家里吃,快让你师父歇歇吧,不嫌招人烦么?」 我心里一阵嗤笑。 我为什么在师父家一周一周地待着,你还不知道吗?我招人烦,到底是师父的想法,还是你的想法? 她看我站着不动,上去拽着我胳膊:「走吧走吧,妈妈开车。」 校门口正是人影繁乱的时候,我看见保安往这边看,怕是误以为有人拐卖高中生。犹豫片刻,还是跟她走了。 我妈她开着车,我坐在后面。先开始还能踩一脚油门,后来就基本靠挪了,最后干脆堵死。我抱着书包冷冷地看着。后视镜里,她眼睛不断往收纳盒里的香菸瞟,手都烦躁地在方向盘上敲钢琴了。「你抽吧,我开窗户。」说着把车窗打开一条缝。 我妈点上烟,看着手机导航里醒目的一大条拥堵红线,讨好似的回头问我「你看,妈妈今天新做的头髮,是不是比之前的好看?」 我心想上一次见面都是一年前了,我怎么记得你头髮什么样。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2页 她见我不说话,尴尬地笑了笑,轻轻说:「明宇,你爸回来了。」 我把头转回来:「你们终于要离婚了是么?」 「不不不,不是的。」她摆摆手,脸上现出快乐的样子,「你爸之前投资的那个楼盘快建成了,他打算用来做建筑公司,这几年在外面拉合伙,终于谈妥了。——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建筑公司。我正在想市里哪有什么新的地方可以建公司,就看见我妈伸手往前指:「儿子,就那个,那个高楼!就是你爸的公司。」 我抬眼看去。好一栋高大威武的楼,阴天使它的每块玻璃都黑洞洞的,远远看上去,最上面几个字好像还盖了块红布。 「公司叫『宇佳』。儿子,用的是咱们俩的名字!」我妈快乐极了。 宇佳。这个烂大街的名字有什么好高兴的?说不定是我爸的新欢名字里带个佳呢。我靠在车里,望向那栋大楼闷闷地想。原来这个傻不啦叽的楼,就是我爸的公司。离我们学校那么近,施工时候快把人吵死了。 终于阴了下来,小车抖着屁股挪出拥挤的路段,突然起速。快要下雨了,天已经黑透,像一方蓄了水的砚台。风扫进车窗又硬又凉,我却捨不得关掉,贪婪地抬着头唿吸暴雨之前的气息,似乎这样我就可以和接下来要发生的一切无关。 接下来要干什么?随便。无非是见到那个两三年一回家的父亲,听他磨叽我的学习、看他喝得脸红脖子粗、用成年人的口吻教育我,最后再和妈妈大吵一架收尾。 总是如此。所以我不爱回家。 家里永远是空荡荡的大客厅、冷锅哑灶、和一张「打麻将晚点回来」的纸条。日日如此。钱大模大样地放在抽屉里。她不怕进贼吗? 我后来想明白了,如果真进了活生生的贼,那就等于花钱添热闹了。 附近外卖都吃了一遍。当我自己在家第六次把菜炒煳,终于腆这脸求师父留我在家吃饭。于是就开启了我大半年的美好时光。 一开始是只吃晚饭,慢慢地师娘把中午饭也送到学校,后来我直接在师父家写作业。我跟师父的女儿思思面对面比赛,她背乘法口诀,我背唐诗宋词;她练加减法,我算解方程式……谁写慢了谁就临摹一篇字帖。她有时候输,耍赖皮往我脸上甩墨,屋子里飞满了笑声。 到了晚上,师父就用自行车载我回家。上面是宽阔的水泥路,上面是疏朗的二三星子,两边闪着霓虹灯,有大排档和跳广场舞的老太太们。我总是不自觉地紧紧拽着车底座——因为害怕失去这些美好,所以要牢牢抓在手里。 「你俩怎么才来!」熟悉的声音喊了起来。我进了包间,看见我爸爸正撂下电话。 「堵车啊,不是都告诉你了?」我妈脱了衣服,摘下我书包放旁边椅子上。「来,看看你儿子胖了瘦了?」说着把我往我爸那边一推,我一晃,低着头站在他前面。 「站直!」我爸一巴掌拍在我后背上,「没个男子汉的样子,畏畏缩缩的。——这是什么?」我爸看见我手里一直掐着的证书,拽过来翻开。 「……参赛的,国画一等奖。」我说。 「看看,我儿子这艺术天赋就随我!哈哈哈哈。」我爸骄傲地大笑起来,「叶佳,多亏没学你的那些臭毛病。」 夸就夸,怎么就非要损我妈两句?我不高兴地甩开他在我肩上的大手,刚要发火,我妈倒悠悠地来了一句:「随你好啊。这样你就不用天天琢磨是不是亲生的了。」 这时候服务员走了进来,我看见我爸收回对她的怒视,叫他们赶紧上菜。 「你还在原来那个老师那里学吗?」 我爸把茶水倒在餐具里轻轻地涮。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讨厌他,但是我真的喜欢看我爸端着茶具碗碟之类时候的小动作,特优雅。 「是。初一就在那里了,快五年了。」 「老师姓什么?」 「姓陈。陈晏之。」 「嗯,这名字一听就文雅。你问问你老师什么时候有空,爸爸请他吃饭。」 我连忙摆手:「不了,爸。我师父他这人可独了,他很少跟谁吃饭的。」 「你看你这孩子……」爸爸不满意地吧唧嘴,「问你老师的话,你替他答什么。你怎么知道你老师不应酬,他没别的学生家长?」 「没有。就我一个。」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妈妈看着我爸惊讶的眼神,很是得意地说:「你儿子拜个大师——人家陈先生是国家美术研究会的,书画双绝。多少人排着队求他画一幅他都不给。你儿子初一时候参加那个国画比赛,他破天荒来当评委,说跟安宇有眼缘,收了当徒弟。」 我爸摸摸下巴没吱声。水煮鱼、麻辣肉片、尖椒兔……我爱吃的菜一道一道摆上来。在服务员进进出出的身影里,我爸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生意经。 麻辣的味道香得我头晕。在热气升腾的水雾里,我看见爸爸越喝越多,不住地告诉我,好日子就快来了,就快来了…… 我咬牙把眼泪憋回去,想告诉他我希望的好日子就是你们不要再离开我了。却听见爸爸醉醺醺地说: 「我们……快要挣大钱了……再也,不会有人……瞧不起我了…… -------------------- 这个短篇,是2021年10月的作品,我那时候并没有要写小说的意识,所以写法上存在许多问题。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3页 按理不应该放上来,但整理的时候觉得自己那时候非常天真,而且构思的情节也非常正统。 很难想像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发生的改变是好是坏,也无法想像明年的文集里,我会成为什么风格。 或许这种未知性,就是时间的意义之一吧。 第15章 仙鹤(二) 2. 「师父呢?」 我扶着门框换鞋,思思接过我手里的水果:「在屋里呢,有人来了。」思思往书房一努嘴,「哥哥要不要喝养乐多?」 「不了,哥哥去练画。」 看来今天又有人来向师父求画了,这些人还真是执着。 我进了画室,旋开小檯灯,把羊毛毡和毛边纸铺好。今天先练练手,不用宣纸,怪浪费的。拿过墨来,先试了五色。 画个什么呢?我回头看见思思坐在外面沙发上喝果汁,憨态可掬,一只小貔貅跳入我的脑海。 我镇纸一压,悬腕提笔,满室墨香令我浑身放松,唯有意念绷紧。 提笔画瑞兽,勾到眼睑,小貔貅似在憨笑。添石,貔貅又似要撒娇打滚。我精神高度集中,神无杂念,好不痛快。 突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到案上:「比例有点不对,头再小些。这边再画淡一点……」 「师父!」我回头,直抱住他的腰,「师父你看见了吗,我拿了一等奖!」 「一等奖你就这么乐,以后拿特等奖岂不是要抽羊角风。」师父笑着掰开我双臂,「你要是把墨蹭我身上,信不信你师娘打你。」 听师父说话感觉很老成,其实师父今年才四十,比我爸爸还小两岁。画坛像他这么年轻就名声在外的并不多。 师娘喊我们吃饭,我跟师父走过去,看见桌上摆着粉蒸排骨、紫菜汤,和一盘麻婆豆腐。 性格迥异的菜摆在一张桌子上,桌旁却坐了其乐融融的四个人。 师父瘦,白净,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但是力量很大,能一手抱思思一手推自行车。他鼻樑高,眼窝深。平时半抬眼,像莫高窟的飞仙。师娘叫陈蓉,长得像张曼玉,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师父,今天又有人来求画啊?」 「嗯。」师父说,「都是心术不正的人,被我打发走了。」 我正想问求个画怎么就心术不正,就听师娘问:「小宇,厨房的水果你买的?」 啊。我差点忘了。「是我爸让我拿来的,他说以后有机会要请老师吃饭。」 我看见师父微微地笑了笑,摆摆手:「不用,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我人生幸事。你爸爸这次又什么时候走?」 「他不走了。」我擦擦嘴,「师父你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我爸在外面跑工程。他在外面折腾两年了。正好赶上今年他有个朋友做房地产的,想入伙,出了个楼来建公司。我爸说他想跟政府做生意呢,但是资质等级不够,得……挂靠?……」 我滔滔不绝地复述着爸爸的话,看见对面的师父面无表情地把葱花一筷子一筷子捻出来。 思思看着我张大了嘴巴:「哥哥好厉害,我都听不懂你说什么……」 「都是我爸昨天说的。我也不太懂。」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那哥哥以后还来这里吃饭吗?」 「来啊。」我一点都没犹豫,「我不喜欢跟他们在一起。」 师娘舀了口汤,弯着眼睛笑了笑;「小宇,我说句话,你别多心。你以后还是想来就来。但是你爸爸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还是在家里多陪陪他。」 哦。 我心里翻了个跟头。他真的需要我陪他吗? 他只会很晚回家,乒桌球乓地摔门洗漱把我吵醒,躺在床上喊我给他脱衣服。 他像是每天都有天大的委屈,就好像付出了很多,我和我妈应该跪在地上磕头一样。 谁求他这样了吗?谁逼他这样了吗? 天黑了下来。旁边的树枝在风里摇,叶子像水,隐隐有波涛。今天预报说有雨,我看见居民楼里的叔叔阿姨正往屋里搬衣服。 天气预报就像一声哨子,不管准不准,都要做万全准备。 回了家,爸爸坐在平板前面。看我回来了,合上电脑。 「吃了没?」 「吃了。」 「外面吃的?」 「没有,在老师家。」 我答案脱口而出,后悔也来不及。——完了,要暴露这一年来我妈不管我的事情了,我爸千万别生她气。 没想到我爸只是哦了一声,转身坐在沙发上,根本没理会。他朝我招招手。 「儿子,过来陪爸坐坐。」 ——天吶。 这是吃错什么药了,我李安宇竟然能听见他这种语气?! 这是怎么了,他发现我文体委员了?班主任找他谈话了?还是我床底下的漫画被他看见了? 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每一秒都漫长。脑袋里设想了一万种可能的灾难,准备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坐在他旁边我都支着腿,准备随时跑路。 「儿子,爸爸问你。……你以后,是特别想走艺术这条路吗?」 我点点头。 这是真心的。关键是都这个时候了你让我干别的我也不会啊。 「那你知道爸爸这几年为什么一直在外面忙吗?」 我敷衍地说不知道。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4页 「爸爸知道你喜欢艺术。所以我想给你挣很多很多的钱,这样你以后就不必受穷了。」 我愣了愣。 「给你看个东西。」 他从沙发上拿起一卷宣纸。看上去很有年头了,都已经发黄了。不过用白缎子包着,保存得很好。 我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幅松柏图,瘦朗有风骨。我贊了一句,爸爸洋洋自得:「这是我年轻时候画的。」 这回换我目瞪口呆了。我这个五大三粗的爸爸,还会国画?他把画放了回去:「年轻时候学的,后来没钱,没再坚持。」 「两年前在广州,我看见一个小伙大冬天在街头给人画肖像,手都僵了。我那时候就想,这要是我儿子,我得多心疼啊……所以,明宇,爸爸一直在努力给你创造更好的生活。这几年没陪你,爸爸很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这三个字把我砸晕了。 我脑袋昏昏的,下意识错开他晶莹的目光,鼻头忽然一酸。 「不过呢,小宇,你现在不用愁这些,爸爸跟你说这个是求你原谅,不是给你添加负担的。」 爸爸伸出手来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宽阔的胸膛里,听着这个生养我的男人身上坚定有力的心跳。 「你原谅爸爸吗?」 我心里翻涌起一阵又一阵压抑不住的情感,它们哽在喉处,像是有爆竹在我胸腔上炸开。我听见了自己呜呜的哭声。 哭了一会儿,爸爸拍了拍我。 他问我:「明宇,你跟你那个老师,关系好吗?」 好。我抽噎着回答。「老师给我做一年的饭了……教我,教我好多知识。」 「好。」我抬头,泪眼朦胧间,好像看见爸爸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那,儿子,帮爸爸办件事好不好?」 「……什么事?」 「求你老师,画一幅仙鹤。」 3. 我硬着头皮,脸都烧红了,跟师父磕磕巴巴地求画。果然,还没说完,就听见师父发出一声轻蔑的嗤笑。 「师父……我爸他从来不开口求我什么的……」我想撒个娇,却对上老师冰冷又嘲讽的目光,吓得我立马站直。 「他想要我的画,自己过来。让你来干什么?」 「我爸说他这几天要听政府代表开会,实在没时间。但是他让我把这个给您。」我连忙掏出一个紫檀木长匣,里面躺着一只象牙雕的人物毛笔。 没想到师父看也不看。坐着摇了摇头。 「你家里的事情我不该评论,」师父说,「但是你父亲的教育方式有问题。」 我低着头没敢说话。 「明宇,你跟我五年了。你看来找我求画的人,大部分是什么人?」 这我还真没注意。不过大部分都西装革履的,我觉得也没毛病,没钱谁搞书画啊,附庸风雅最烧钱了。 「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求我的画吗?」 师父抱着胳膊,眯起眼睛。 「因为省长喜欢我的画。尤其喜欢我的仙鹤。」 此话一出,我脑袋嗡地一下,变成了纯白的冰块。 公司资质不够、要跟政府做生意……父亲求画的目的,我隐隐猜到端倪。可是当真相摆在眼前,还是让我打了个冷战。 「我的画,市场估价能在十几万。孩子,你该知道行贿罪吧。——你这是把你爸往火坑里推啊! 「我说一句难听的话。你爸爸蹲了监狱还在其次。我看最近不少人都在为那个大桥工程的招投标花心思——那是省重点项目。万一里面被动了手脚,遭殃的是人民百姓啊!」 师父情绪激动,我完全麻木了。 可我想起昨夜,父亲能有今日的铤而走险,难道不都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吗? 这么多年了,我那么渴求有一个温暖明亮的家。昨天晚上,那港湾终于显露在浓雾之后,我像一艘小木船,摇摇晃晃地奔向它,却隔了一点点距离…… 如果爸爸这次失败了,是不是就又要离开我了。 我咬咬牙:「师父不画就算了,别这样咒我爸爸。」 师父抬头,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我眼泪倏然流了出来。 「我爸爸说,他这么做都是为了让我安心学画……谢谢师父,我回去劝他别打歪主意……」说着我就往外跑,师父却一把拽住我。「你确定你爸会放弃这个招标工程吗?」 「不确定……」我轻轻地说。 师父松开了我,长长地嘆了口气。 时间像胶水一样滞缓,我低着头跟师父面对面站着。 我不是要难为老师,更不想比他,只是……昨天我爸爸灼热又真诚的目光,让我实在进退两难。 过了半晌,师父对我说: 「跟我进书房。」 窗明几净的房间,木桌子上铺着上好的绢布。窗台上摆着一盆君子兰和大大小小的水墨瓷瓶。 师父吩咐我研磨,挑了一支趁手的紫毫,单手撑着桌子,闭上了眼睛。 我知道,这是师父要作画了。师父讲究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先构思好了,才能兔起鹘落,随心所欲。 师父缓缓说:「……你爸打听得挺准,开口就要仙鹤。十年前,现在的省长还在当书记,那时候我在天津,有人邀请我去公司开业典礼现场剪彩。我那时年轻气盛,太想出名,就画了最得心应手的鹤。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5页 「那天,现在的省长也在。他祖上研究古玩字画,对这方面很懂。非要跟我做朋友。我差点引为知己。不过我对政治没兴趣,怕引火烧身。就跟你师娘搬了地方,没想到阴差阳错,还是遇上了。」 师父睁开眼睛,把笔放在墨里蘸蘸:「我平生最恨用丹青换功名利禄。可是今天你开口,真是叫我为难。」 我红了脸,愧疚地站在旁边。「师父……」 「别说了,谁让我就你一个徒弟。就当是还你一个孝敬父亲的心愿。——来,看我画仙鹤。」 月出溪路静,鹤鸣云树深。师父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神姿俊逸的仙鹤。 脖颈微向后仰,似乎想远离尘嚣;翅膀飘逸,仿佛谪仙袍袖,携云带月,不减清辉;鹤爪有力地下抓,瘦劲的皮骨仿佛可以划破长空……最妙的是那只眼睛,睥睨天下的神采,又带着普度众生的慈悲。 收笔,落印。 师父唿了口气,满意地端详了一会儿。 我看着我的师父。 其实我已经跟他一边高了,可我还是喜欢微微弯着背,抬起头敬畏地看着他。 我的师父,在笔墨丹青之间,就像是一个造物主,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可以指点江山,君临天下。 我擦擦手,打算把画捲起来。师父突然按住了画: 「等等。你过两天再来拿,我给这仙鹤添个色。有句话,替我带给你父亲。」 「别把钱放首位,要想做,就考虑好一切后果。如果最后真的查出来什么……这画上是我的印。记得来找我。」 「好好好我知道了。」 两天以后,爸爸捧着画喜不自胜,重重地抱了我一下。把画放在檀木匣子里,脚步轻快地出门了。 第16章 仙鹤(三) 大概过了一个月,我结束了期末考试。 师父说他最近要去北京参加美术研究的会议,先给我放了假。 我满脑子都是一会儿跟朋友去哪里玩,心不在焉地开门,才发现屋里的气温已经低至了零点。 爸爸铁青着脸坐在沙发上,妈妈在旁边一筹莫展。 我心想难道这么快就出分了?考得很烂吗? 爸爸背对着我,语气很疑惑地开口道:「你那个老师,是不是给你拿错画了?」 嗯? 「不可能啊,那样的绢布和捲轴只有那一个啊……」我诧异地说,「怎么了?」 「大桥工程招投标没选我。没选上没什么,下次再选呗。」爸爸深唿吸,抬手捂住了脸,「可我结束之后去上厕所,省长秘书告诉我,我那天送他的画,是一张白布!」 他愤怒地一挥拳头:「靠!白布,连印都不是陈晏之的!」 什么?!这不可能! 我大喊一声:「师父他当着我的面画的!不可能!……」 电光火石间,我声音骤然跌落。 难道……难道两天之后,师父给我的是空捲轴? 这也说不通啊。 如果是故意要我爸出洋相,那万一我爸把画提前打开,不就不可能了? 难道要戏弄省长?也不对啊,借刀杀人不是我师父作风啊…… 我越想脑子越模煳,简直要怀疑是不是真有神笔马良,那仙鹤果真腾云驾雾飞走了,不然怎么解释呢? 「爸,那个印是谁的?」 想来想去,我只能总结为老师拿错了别人的草稿。但是谁会不画画就落印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秘书也没说是谁,总之不是陈晏之。」 妈妈突然睁大了眼睛:「哎呀,你说是不是这个秘书私吞了啊,或者省长他拿了画不想办事,就骗咱们说那是白布?」 爸爸摩挲着手机,眉毛都快拧出汗来,我在旁边发愁到肚子疼。 「不太可能……这么做风险太大了,他不怕我说他是索贿么?」爸爸低低地说。 这古怪的,超自然的问题实在不是我这个高中生脑力所及。 姑且当作仙鹤飞走了吧,毕竟只是一个礼物而已,对吧,大不了换个机会再送。 我看着沙发上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的爸爸,怯怯地问:「爸,你又要出去找项目了吗……」 爸爸面沉似水,点了点头。 我走进卧室。 窗外风雨大作,灯光把我的身影拓印在窗户上,我像一片可怜的树叶,在瑟瑟发抖。 大桥工程落给了别人,顺利开工。 大桥项目成了万众瞩目的大事件,连老师都说,我市将出现一个新的坐标,一个美丽的风景线! 开学高三,日子一天一天过着,依旧跟师父学画。 仙鹤不见了的事情我没跟师父说,他应该也不知道。 因为我相信师父。他不会搞那些阴谋诡计,如果他真要做什么,也一定会告诉我。 省美术学院向我伸出橄榄枝。他们知道我是陈老师的徒弟,又有金奖傍身,表示只要我愿意就可以过来。这让爸爸妈妈露出了进两个月来最快乐的笑容,我也十分雀跃。 日子每一天都这样就好了。爸爸在公司忙,妈妈打麻将,我在师父家。 大家各管各的,回到屋里还是一家人。 可我没想到,给我们家带来震动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 中央督导组视察工作,发现我市大桥工程有十一项基本指标不合格。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6页 省长经手了项目的全部过程,甚至为此调换了一批领导班子,就为了跟财大气粗的建筑公司沆瀣一气,偷工减料。幸好只建了一半,不然根本不能投入使用。 中央震怒。省长成了被打下来的大老虎。上面明确表示要彻查到底。那些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的骯脏事情,像垃圾袋里的地沟油,用刀一划,就狼狈不堪地显露了出来。 这件事一直追查到我毕业。 我们作为省会,从上到下全换了新领导,那些有头有脸的公司企业,也基本都是大换血,好几家直接就申请破产清算了。 可我爸爸的公司,除了有一波又一波的人来查材料,并没受到什么影响。 毕竟他来到市里唯一一次送礼,就是那幅空白的仙鹤图。 提起这幅画,我爸和我妈都无比感慨。 这世上真的有仙鹤吗?它从纸上振翅高飞,把平安带给了我们。 那段时间家里都沉浸在劫后余生的侥倖中。每每提起,都要捂住心口,长长地唿气,感慨造化无常。 行贿自然是犯法的,和这世上一切的作奸犯科相同。但这一次,别的犯罪又不全一样,因为涉及到的是我爸爸。 仿佛一切的道理只要沾上了「亲」字,就总可以有辩解的空间。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愚蠢,相反,这很无奈。 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爸爸高兴极了。 他要请师父来家吃饭。一定要请! 我明白,他既想感谢老师对我的栽培,也想知道那张白绢的真相。 如果老师真的是故意送了白绢,他就是我们全家的恩人。 师父答应了,会跟着师娘一起来。我高兴坏了。 爸爸从饭店请了厨师,从早上就开始忙活,我站在楼上频频眺望,想看见那个骑着自行车的青灰色身影。 到了下午,爸爸妈妈把家里多余的人送走,在饭桌前静静地等待着。 我穿着新衣服,紧张得简直要哭出来。 新的生活,新的道路已经在我面前展开。我怨恨过父母,可大概是人年轻时总是疗伤快,我认为是自己太过叛逆。 一道青灰色的熟悉身影出现,我瞪大了眼睛。 师父来了! 我乐得蹦起来,飞一样冲出去。爸爸笑着站起来,等在门边。 我跑到院子里,老师换了身灰色的长衫,师娘穿身月黄色旗袍,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两个人。 接过师娘的小礼物,我带着他们往里走。 一脚跨进家门,我朝着门边的爸爸叫嚷:「我师父师娘来啦!」 幸福的声音戛然而止。剎那之间,我看见爸爸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那是一种古怪又恐怖的宁静,我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师父师娘抬头与父亲对视。谁都没说话。 我父亲明明比师父还高半头,可在那一瞬间,我有一种他像孩童一般被审视的错觉。 父亲嘴唇哆嗦,睁大了眼睛,浑身筛糠一样颤抖。 师父直直地看着他,片刻过后,缓缓开口: 「师兄,好久不见。」 5. 二十年多前的事情了 那年我父亲,还不叫李松。他叫李松年。 那年的师父,也不叫陈晏之。甚至不姓陈。他叫纪鹤年。 他们是江西景德镇「点睛手」陈柏祥的徒弟。 陈柏祥年轻时候跟的师父,是宫里的器物高手。他花光了家里的钱出洋留学。身无分文地回来,在江西卖画。 辗转进了景德镇陶瓷厂,成立画釉的师父,人称点睛手。给毛主席和周总理献过人物花瓶,栩栩如生,从此名声大噪。 儿子突发疾病故去,老人家晚年丧子,孑然一身,带着三岁的孙女陈蓉,在街边看见了流浪的父亲和师父。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睁着眼睛看他。 这孩子父母不知是谁,陈老心中恻隐,收了当徒弟。 收来的时候,一个七岁一个九岁。 李松年,纪鹤年。取了吉利的名字,跟自己的「柏祥」搭在一起,长长久久的意思。 十年过去,两个孩子都长成了英挺的青年。 大徒弟李松年擅长画风景草木,静中有动,湛若仙姿;二徒弟纪鹤年天资聪颖,在画陶制釉方面卓有天赋。 很多人都认为,「点睛手」的绝学,是要传给老二了。 至少,我父亲是这么想的。 「所以你就跟师父造谣,想把我赶出去。」 纪鹤年坐在餐桌边,与我父亲面对面。 两个人隔着一桌热菜,像隔了一条汤汤的河。 河里是大江东去的岁月,光阴的倒影在水里交叠,层层密密地颤动,像水面上的涟漪。要怎么推开,才能看见真相? 父亲嗫嚅着:「鹤年,我,我有这个想法……但是师父没赶你,你是自己离开的……」 师父把玩着一个青花酒盅,看了师娘一眼,而后眯起眼睛。 一瞬间仿佛时光倒流,他和他褪下二十三年的风霜,重新回到了陶瓷厂的小小庭院。 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工人们开窑,忙前忙后。纪鹤年去古玩市场卖残品,陈蓉扎着麻花辫蹲在杏树下嗑瓜子。 穿着蓝色工人衣服的李松年急匆匆地跑来,站在陈百祥旁边,唿唿喘气。 「师,师父……我有话跟你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7页 李松年靠过去,附在师父耳边刚要张嘴,陈百祥就一闪身:「干什么,大大方方地说。怎么这么见不得人?」 李松年吞吞吐吐地说:「师父,师弟昨天让我过来问……他问你,今天要做的结晶釉是不是……这个方子。」 他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阵。 声音不大,可陈蓉听见了。她抬头:「肯定不是。师父做结晶不放这么多铅丹,容易烂,颜色会煳。」 「他怎么让你来的?」陈柏祥显出一丝狐疑。 「师弟……师弟说他自己琢磨了个方子,要让师父看看。结果他今天还上市场去了——这方子漏洞这么大,不像是师弟自己的,会不会是师弟在外面偷学?」 他声音大起来,把重音落在「偷学」上,不少工人都回头看,陈蓉也一吃惊。 偷人釉水配方是大忌,陈柏祥的名声这么响,自家弟子偷跑出去,这不是打师父的脸吗? 可是大徒弟一向稳重,又没学过釉水,这方子也不像胡诌来的……陈柏祥心中起疑,还是摇头。 「阿蓉后来告诉我,你说的方子里要加200的铅丹,我就明白是你搞鬼。」 纪鹤年眼睛带笑,看着手里的酒盅:「因为我初学结晶釉时你给我打下手,非要问我方子,我给你讲了。你还说这熔质是不是就像是水,越多越好。」 纪鹤年放下酒盅:「除了你这个门外汉,没有哪家会蠢到放这么多铅丹。你自己也知道,让师父相信我偷学太不可能,所以你选择开窑的时候说。那时候人太多,大多数听不懂。所以你想用他们的谣言逼师父赶我。」 陈柏祥太有名气,远近多少手艺人求他收自己为徒。 陈老早就说了这辈子就带两个。如果纪鹤年能被赶出去,自己就有希望了。 所以,人们将不会相信他到底有没有偷学。 人们只希望纪鹤年能离开。 李松年赌的,就是这个。 「可惜你赌错了。」纪鹤年轻轻地说,「而且,你差点毁了柏陶记。」 中午,纪鹤年正在古玩市场讨价还价,扒拉两口冷饭的时候就听见了这个事。 他心里嗤笑,哪个傻子敢造他的谣,他非跟师兄去揍一顿不可。 可旁边摊主评论的一句话,让他的心冷了下去。 「偷艺这么大的事,那老二干不出来。我看吶,怕是陈柏祥授意的。叫他去偷了方子来改良——不然你看,按陈老那不容沙子的脾气,早就鞭子此后严刑拷打了,怎么现在还没动静?」 「就是啊……柏陶记真是想要市场想疯了……」 这摊主不知道旁边的瘦小青年就是二徒弟,他还在满嘴飞沫地编排陈柏祥。 纪鹤年带着满身的怒气往回跑,他非要揪出那个造谣的人,打得他爹娘都不认识! 跑着跑着,纪鹤年忽然停下来了。 「我想明白了一件事。」纪鹤年用指腹摩挲酒盅边缘,「我管不了别人的嘴。」 「嘴只要长在别人身上,真相到底是什么,就由不得我。」 「但是我也明白,这件事影响最大的将是柏陶记,陈老那么清高,多少人视他为眼中钉,专门等着落井下石。」 「所以,我求师父打了我一顿。让我离开柏陶记。」 屋子里静悄悄地,我看见父亲脸憋得通红,他张着嘴,无神地微微颤抖。 纪鹤年一身青紫的瘢痕,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柏陶记。 陈柏祥指使徒弟偷方子的谣言灰飞烟灭了,是用这个十七岁年轻人的大好前途换的。 大家又迅速倒戈,称赞陈老雷厉风行,清理门户毫不手软,对这个灰老鼠一样不知好歹的年轻人评头品足。 纪鹤年离开了江西,辗转去了湖南。李松年还是没学到画釉的技法;陈柏祥大病一场;陈蓉每天倚着门,期待还能看到二师兄熟悉的身影,笑着向她跑来。 「你是不是很得意?」纪鹤年笑着说,「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 我爸低着头,颤抖地说:「……对不起。」 又是对不起。 我心里升腾起无边的愤怒,很想问问我爸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我也只是坐在椅子上,看着低头的父亲,一动不动。 纪鹤年发誓再不碰陶,改名换姓,要把嫌疑彻底洗净。于是开始学习水墨画。 湖南民间有不少大师,他白天在当铺打工,晚上跟各种各样的师父学画。钱都用来买纸买墨,冬天手都僵了,插进热水里泡着,夏天三十多度,他无动于衷。 就这样,在湖南呆了两年,小有所成。 纪鹤年善画飞禽走兽。那些小生灵拥有天真无邪的眼睛,不像这粗粝的尘世,只会将人打磨得圆滑世故。 九七年,陈柏祥花了半年时间,用自己的毕生绝学画了二十座紫金凤凰陶瓷小瓶。 十个一套,用玉雕了连环,锁着纤小的瓶身,上面画着香港的风土人情和人文歷史,极具收藏价值。 他把这二十座陶瓷锁在窑里,吩咐李松年去联繫文物局,打算献给香港政府做贺礼。 等来等去,李松年不见了踪影。陈蓉赶紧跑出去找,到处见不到人。 跟李松年一道失踪的,还有那二十瓶凤凰瓷。 香港回归的倒计时在千家万户响起,陈柏祥喷出一口血,栽在了院子里。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8页 柏陶记倒了。 -------------------- (我以前写东西……这么尬的吗?) 第17章 仙鹤(四) 6. 纪鹤年得知此事,已经是一年以后。 二十二岁的他做了当铺三当家。陈蓉的信他匆匆读完,连夜赶回江西景德。 陈柏祥已是病榻缠绵,看见纪鹤年进门愣了一会儿,牵着他的手,老泪纵横。 一个点睛圣手,一个天生奇才。 怎么就,落到了这步田地。 2000年的元宵节,陈蓉在厨房滚元宵。 纪鹤年给陈老擦拭身体。陈老的身体轻飘飘,骨头硬邦邦地支在他怀里,纪鹤年流着眼泪给老人换衣服。陈柏祥拍拍他手背,有话要对他说。 「陈蓉,就交给你了。」 纪鹤年慌了,他抱着师父,又点头又摇头:「师父,别这么讲,路还长着呢……」 陈柏祥止住了他。接着说: 「富贵……不能淫,贫贱……」 「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纪鹤年哭着,看见陈柏祥欣慰地点点头。 陈蓉端着碗从厨房里走出来,点了一筷子甜芝麻要爷爷尝。看见抱着陈柏祥失声痛哭的鹤年,碗掉在地上,啪的一声碎了。 万家灯火,到处都是千禧之年的喜悦,火红的灯笼挂在覆雪的枝头,冷风吹动枝桠,露出一个苍白的月亮。 纪鹤年牵着陈蓉的手,守了一夜的灵。 师父,我会好好做人的。我会照顾好陈蓉的。他在心里轻轻地说。 可怜这传奇点睛手,收了两个徒弟,还是没传下来。 我看见师娘发红的眼圈,和师父攥紧拳头髮白的关节。父亲在桌子另一头掩面哭泣。 这个时候哭什么? 我从没有这般厌恶他,可我又可怜他,毕竟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 「这么多年了,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师父淡淡地,「这二十年你用凤凰瓷打通了多少人脉关节,我不想问……人各有志,我尽量理解你。」 「不过,我猜你敢拿着凤凰瓷跑,就是在赌师父老派,不外扬家丑,不想报案。」纪鹤年冷笑,「你呀,又赌错了。」 师娘抿了口茶,轻轻地说:「爷爷没报案不是因为忌惮谁说风凉话。那两套瓷是他的命。我爷爷知道是你拿走的。他跟我说,说你总是抱怨挣不到什么钱,猜你欠了赌债,有急用。所以,爷爷认了。」 你是他的徒弟,他愿意把心肝都剖给你;可你却用钝刀割他的肉,看着他流血,末了还要笑他老派。 「这件事,师父原谅你了。但我永远不会。」纪鹤年冷冷地说。 我爸爸已经顾不上什么为人父亲的颜面了。他颤抖着,满脸是泪,哽咽着站起来,扑通一下给师父跪下:「师弟,我不是人……我,我对不起师父……」 对不起。对不起。还是这句话。 我「腾」地站起来,后撤一步,看着这荒谬又可怕的闹剧,我只觉得齿冷。 我从没像今天这般感到彻骨的寒意。 妈妈流着泪站起来抱住我,不知道说了什么。我耳朵嗡嗡响,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茫然地看着父亲哀嚎着给师父师娘磕头,狼狈不堪地在地上痛哭。 他逃避了二十年的真相追到眼前了,他用师父的命换来的荣华富贵像金丝的绳索,终于要把他绞死了。 师娘硬是把他搀了起来,「李松年,你别这样……我们这次确实想跟你把话说明白,但是不是来怪罪你的。我们不是来要你道歉的。」 「我们是为了安宇来的。」 此言一出,我们三个愣住了。 「不然呢,你以为我是来干嘛?当着儿子骂老子,你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二十多年了,师父都不怪你了,我们还带着仇恨活着?」 师父嗤笑一声,回头看着我。 妈妈突然像疯了一样,一个箭步窜过去,我死死地拽住她。 她红着眼睛瞪着师父:「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你别想把我儿子带走!」师娘无奈地推着她,连连摆手。 家里乱作一团。除了桌子上的菜,到处都是热的。我爸爸坐在师娘旁边,愧疚又悔恨地低着头,妈妈被师父按下去,歇斯底里。真热闹啊。 我的家,真是热闹啊。 我冷冷地看着这一切,真想冲出家门拔腿狂奔。可我的脚像灌了铅,挪不动一步。 师父让他们都静一静,然后抬眼看着我。 还是那双冷静又慈爱的眼睛。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平白中生出一种怨怒。 今天本该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我考上了大学,我的爸爸妈妈逃过牢狱之灾……你为什么非要在今天说这些呢? 你知道的啊,我有多么希望能有一个完整的栖息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当着我的面,把我的港湾打碎呢。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终于哭了起来。我只想要一个可以陪伴我的家,哪怕是纸煳的是泥塑的……我想要一个令人尊敬的父亲,一个温柔的母亲,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戳破这一切! 师父哀怜地看着我。 墙上的电子钟变换着数字。屋里的人都看着他,看他还要说什么。 「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可是当你让安宇向我求画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要来,当着孩子的面,把话说明白。」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29页 是为了给我们过去的二十年画上句号,也是为了给孩子的未来做好开端。 「六年前,我从河北搬来。我不喜欢虚名,但是这里的人太热情,要让我进美协。那年市里办了一个青少年美术比赛,我那天是替朋友去当评委。中途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了你,李松年。」 「你站在门外打电话。二十年了,你老了,胖了。变成了一个生意人。我站在你背后,真他妈想冲上去给你一拳。——然后我看见你儿子,安宇,跑了过来。」 「这孩子手里拿了个扇面,举着要让你看。你只是打电话,理都不理。那孩子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这一眼,我记住了。」 一个干净澄澈的眼神,像那年街边牵起他的小男孩。 「你也是自己一个人吗?」 像那个杏树下,跪拜师父的小少年。 「以后你就是我师弟啦!」 回忆像一匹瘦马,跑过古道西风,跑过八千里路云和月。记忆纷至沓来,二十年的光阴交叠,杏花树、白玉瓷、青石板、丹砂料、凤凰窑、红灯笼……涌上心头,气血翻涌。纪鹤年身形踉跄,险些摔倒。 他发誓再看见李松年就送他进监狱,可这一次他没有喜悦,反而生出恐惧来。 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不管李松年有多可恶,这个孩子都是无辜的。 「安宇真的很厉害,一等奖。」师父轻轻地说,「我执着地留他做徒弟。——因为我不相信你会教好他,我想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价值观。」 「我只是教他绘画,别的一概不说。教他笔墨知识,给他讲文人墨客的故事。在孩子价值观养成的时候,我像做陶一样小心翼翼地捧着,怕歪了,怕碎了。」 直到你回来了。 师父喝了一口水,眼神又凌厉起来:「你让他来求画,你要行贿。李松年,你真行啊!你差点毁了这孩子!总是说因为自己没钱被人看不起,我告诉你,相比穷人,没有骨气和原则,才真正让人看不起!」 师父指着父亲怒斥。父亲低着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这一顿饭摆了太久,从中午到傍晚,天都黑了。屋里暗了下来,可是没有人开灯。好像大家都忘了这码事。 「我真想把仙鹤图给你,直接送你进去蹲个三年五载。」师父咬着牙,「可是安宇怎么办?你想过他没有?他为了你来求我,你差点把这孩子逼疯。你还跟他说,你是为了孩子才出去挣钱,你别他妈骗人了!」 其实我知道我爸爸在骗我。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爸爸是什么样子,我的理性足够判断。 但是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亲情称谓,在亲情这里,理智总是要让路的。 「所以,为了让安宇回去交差,我当着他的面画。后来给了他一幅空捲轴。」师父眯起眼睛,抱着胳膊,「我特意用了当年的纪鹤年印,心里还对你抱着侥倖。要是提前打开,就会看见白卷和印章,你自然会明白我的意思。或者,来找我。我们二十年的恩怨,就可以在我的书房里算清了。」 「但是你没有。」师父说。 「你今天请我吃饭,也是想问我这个捲轴吧。好了,我都告诉你了。」 静悄悄的。只听见窗外有人说说笑笑的声音。师父站起来,朝我鞠了一躬。 「孩子,今天搅扰你兴致,师父要对你说抱歉。你是个聪明孩子,孰是孰非,你心里明白。我和你父亲二十多年的事情,与你无关,他做人不算正派,可当父亲也还是爱你的。师父这么多年一直是怎么教育你的,怎么做给你看的,你心里清楚。」 「你快上大学了。社会乌烟瘴气,师父不能再用空捲轴保护你了。乱花渐欲迷人眼,安宇,你是个好孩子,今天师父在这里给你上一课,希望你一辈子不忘。」 师父在阴暗里站着,背着光。外面有人点灯,他正好挡住光源,身上勾了一圈金边。 泪眼朦胧中,仿佛六年前的那一天,我怯怯地站在颁奖典礼的台子上,他笑着朝我招手: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师父。「 啪的一声,灯打开了。我靠在墙边,一屋子光亮。 7. 再过两天就要上大学了,爸爸要去送我。 他公司的资质终于批了下来。按他的说法,心中积压的事情终于全都见了天光,知道了很多旧事,他决定要重新做人了。 「送完你我就去给陈老爷子上坟。」爸爸拍拍我的肩膀,「告诉他,我家这大小伙子考上一等一的艺术学校啦!」 我抱住他:「你别太累,我拿奖学金,钱都够用。」 「哎哎哎,就咱家安宇这个条件,不得一堆小姑娘围着啊,处了对象就该费钱了。」妈妈打趣地上了车。 在路上,我手机震动。 打开一看,师父给我发了段语音。新省长上任了,据说是一位从基层摸爬滚打的正派人物。省美协要给送一幅字庆贺上任,任务落在了师父头上。 「我头都大了,我一个画画的写什么字?难为我……」师父发语音抱怨。 爸爸开着车,听见了,他哈哈笑:「你师父就是躲不开省长这道坎。」 又震动一下,是一张图片。 我刚要点,过隧道加载不出了,转了好一会儿才打开。 八尺中堂,梨花宣纸,整齐利落的装裱,还有师父那瘦劲拓落的行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0页 「愁烦中具潇洒襟怀,满抱皆春风和气; 暗昧处见光明世界,此心即白日青天。」 (全文完) 第18章 谋杀皇帝计划(一) 1. 皇宫着火的时候,皇帝还在睡觉。 太监站在门口不敢喊。他满头大汗,身后火光沖天。 这样的事儿之前也发生过,那是在御书房。 前任太监曾秉持「知识至上」的原则冲进去。他正琢磨是先救画还是救书。第一眼,先看见地上一条腰带。 然后是粉色的纱裙,接着往里走,看见椅子上搭着的肚兜。 等他抬头,就发现了皇帝和贵妃。 三双眼睛对视。他目瞪口呆地站在满地衣裤里,置身于桃色的灾难现场。 老太监在大火被扑灭之后就被调去餵猪。 别人问他,你到底咋回事?他就装哑巴。到最后连觉都不敢睡,生怕梦里把真心话骂出来。 一直到三年以后贵妃进冷宫,他才长嘆一声,咔咔两声咳出痰,一下子就会说话了。 他告诉小太监:首先,皇帝是不会死的。所以你要摆正位置,不要想着当恩人。 其次,进御书房、办公室、跑马场都一定要小心,别踩到人家的裤子。 于是小太监哆哆嗦嗦。眼瞅着大火从前面御书房烧到后宫,浓烟滚滚铺天盖地,他都不敢进去喊。 怎么就轮到我了呢?他委屈极了。本来是说好了大家一起跑,结果同事们揣好金条,手拉着手跳上板车。就他掉队了,趿拉着鞋,伸手扳车沿。他们说来不及了,你先回去叫皇上吧,我们在城门等你。说完一脚就把他踹下来了。 叫,还是不叫呢?叫了自己会死,不叫的话皇上就死了。 外面的场景太壮观了,几乎所有人都在哭爹喊娘,小太监几乎心胆俱裂,在人身安全与国家安全之间反覆横跳。 他正在权衡,一双大手薅着后脖领,把他拎了起来。 小太监一扭头发现是御前侍卫李闯,顿时激动:「李哥小心!先别叫皇上!」 李闯刚救火回来,满脸黑灰,一说话只看见白牙:「这么大动静还用叫吗?你个笨蛋,皇帝别是晕过去了!」 说完他一脚踹开房门,裹着满身火气冲进去。他身上的软甲磕着刀,喀拉喀拉响,与身后的混乱融为一体。 然而小太监静悄悄听着,面红耳赤地站在原地。 心里想,哇塞,他叫我笨蛋耶! 2. 李闯背着皇帝跑出来,小太监连忙跟上:「去,去哪里啊?城门不在这儿。」 李闯语气沉稳:「三王爷行宫。」 三王爷是皇帝的弟弟,这次是专程来玩儿的。 此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钱多事少,经常搞一些发明创造。太后过生日的时候小太监见过一回,据说是实验室爆炸了,他脑袋像被大炮轰过,顶着一坨钢丝球就进屋了。皇帝连鼻涕泡都笑出来了,非要让人家表演倒立刷碗。 李闯告诉小太监,皇宫主体烧得没剩多少了,死伤无数,行宫离得远,应该比较安全。 出了后宫,一路上全是哭爹喊娘的宫女下人。空气像胡椒面一样,一张嘴就流眼泪。有些宫人自睡梦中惊醒,衣衫不整地站门口发懵。眼看着天空烧成一片赤红,还以为是烟花表演。 小太监迈着小碎步紧追其后,脚下绊着什么东西扑通跪下,正好跟一个焦黑的尸首面对面。 他吓得倒抽一口冷气。无数种惨叫都堵住了似的,傻了般一动不动。李闯暗骂一句,回身踢他:「你快起来!」 小太监带出哭腔:「李……李大哥……你自己走——」 李闯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根本没搭茬:「快找块东西给皇上盖上!万一有刺客,皇上就没命了!」 小太监撅着嘴嘤嘤哭泣,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了。盖在皇帝身上的时候他伸直双臂,像是同时抱了李闯一下。 他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这个动作几乎要把自己融化了。 李闯背着人走了许久,此时就有些喘气:「你叫什么?」 小太监低头说:「小邓子。」 李闯把晕死的皇帝往上兜兜:「小豆子?」 小邓子又一撅嘴。心想大老粗真是讨厌,干嘛这样起外号呢?不过他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啦。 他绞着手指:「李大哥,你自己走吧。我走路慢,别耽误皇上。」 小邓子越说越难过,其实他想跟李闯一起走。 但是他大概只是个累赘,谁会喜欢累赘呢?李大哥英俊潇洒,他一定很喜欢同样英俊潇洒的人,我算什么呢?只能看着他的笑在别人眼中燃烧,在他心里我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影子罢了呀! 正在浮想联翩,李闯的声音严冷地从上方压迫过来: 「怎么,你要给刺客通风报信吗?」 3. 三王爷正在盘核桃。 他早就听说皇宫着火了,迎风烧出几里地。据说火势最旺的地方都崩出舍利子了。 他倒是不怕。毕竟行宫跟皇宫中间一无所有,是天然隔离带,大不了就把鱼缸牺牲一下,反正不会有事儿。 守卫们一字排开,一个焦头烂额的大蜗牛爬了进来。 离近了一看,原来那不是壳,而是人;再仔细一看,原来那也不是蜗牛,而是李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1页 三王爷抽出手绢捂住鼻子:「进里屋说话。」 守卫正要关门,一个小矮个唿哧带喘地跑进来了。 三王爷一皱眉,做了个下压的手势。 左右人等大步上前,摁住小邓子,一团破布塞住嘴。小邓子疯狂地扭动腰肢,发出哼哼的叫唤。而这些人弯腰擒住手脚,捆猪一样,把他架起来便往地牢走。 内室之中,李闯像卸一扇排骨似的把皇帝掀下来,坐在地上扯衣服擦汗。 三王爷把手绢递过去:「知道皇帝在这里的,除了你,还有谁?」 李闯抹把脸,摇摇头:「还有个太监,叫小豆子。」 王爷一歪头:「怎么不杀?」 李闯有点喘气:「不方便动手。但他没漏消息,也过来了。」 三王爷「嗯」了一声:「杀了便是。」 三王爷伸手去扒皇帝的眼皮,然后摸脸,接着捏鼻子。他自言自语:「你瞧这老妖精,十几年容颜不改,比我还嫩。听说后宫好几百人,是吗?」 他像是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从头到脚捏咕皇帝,捏够了又问:「听说他吃玲珑心炙?那是什么菜?」 李闯面无表情地看着晕倒的皇帝,语言却指向三王爷: 「王爷,您答应我的事,什么时候办?」 把玩着皇帝,三王爷轻轻一笑: 「放心,已经办好了。」 第19章 谋杀皇帝计划(二) 4. 小邓子是被冻醒的。 地牢滴水成冰,阴森可怕。他手脚并用地爬到牢门口,紧抓着栏杆哇哇大喊:「救命!救命啊!」 一阵呻吟从他的脚底下传来:「你,你踩我胯骨轴子了……」 小邓子大惊失色,这才发现原来牢房里还不止他一个人。 低头一看,果然有一个与黑暗融为一体的人类被他压在脚底。小邓子赶紧爬下来,伸手拨开稻草,又扯袖子一擦脸。 等看清楚这个人,他不禁「咦」地一声: 「你!你是……御膳房的周惠才?」 周惠才游丝般唿出口气,闭目以示正确。 「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给皇上做饭的吗?这是哪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周惠才在连珠炮的发问里,晕厥似的缓翻了个白眼。小邓子满腔疑惑发散不出去,憋得他伸手向前,想把周惠才摇醒。 吵闹稍纵即逝。轰隆隆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他们听见了狱卒如雷的吼声: 「小豆子!谁他妈是小豆子!」 小邓子吓得浑身一哆嗦。 他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膝盖,很不想承认这个身份。但是转念一想,难道李大哥已经出事儿了?不然他为什么要供出自己呢? 狱卒拎出一根铁棍,哐当哐当地敲各个牢房的栏杆,那声音四面八方地围剿过来。小邓子瑟瑟发抖,然而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牢房里还不止他俩! 睡觉的人从各个角落里爬了起来,一般 耷拉脑袋站直。这场面太过震撼,小邓子原本是跪着,此刻吧唧一声就坐倒了。 周惠才如绵羊一般呻吟:「哎呦……你压我拨棱盖儿……」 黑暗里,有个殭尸侧耳倾听,然后举手:「我是小豆子。」 举手的还不止一个,一会儿的功夫,小小的牢房竟然出现了六个小豆子! 狱卒走到附近,小邓子才发现他是个斗鸡眼。 斗鸡眼让他们站成一排,伸手数:「一个,两个……这他妈怎么有十二个?——你别哆嗦!就是你,妈了个巴子,多抖出三个人来!」 最后,六个小豆子都被狱卒带走了。 小邓子眼瞅着他们从容赴死,一时心神恍惚,生出后悔来。 这不会……不是杀人吧,是请小豆子们吃饭吗?怎么他们这么高兴? 周惠才发现了他的疑惑,温柔地开口:「别怕,这很正常。」 他在烂草堆里翻了个身:「在这里的人,都是生不如死。要真能给个痛快,也就好了。」 小邓子凑到他旁边:「为什么呀,你给我讲讲!三王爷不是好人吗?」 周惠才看着自己苍白的指尖,微不可察地冷笑:「好人?他若是好人,天底下就没有坏蛋了。」 说完之后,小邓子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下文。低头一看,原来周惠才睡着了。 周惠才睡着的样子很好看,至少姿势很好看。 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枕在头下。跟那些五大三粗的老爷们非常不一样。 小邓子伸手想把他抱起来挪到边儿上,横着躺太占地方了。刚把手抬起来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事情。 周惠才的胸口在发光。 那是玉一样莹莹的光芒,不凑近是看不出来的。 小邓子紧张地咽口唾沫,心想这得是什么价位的传家宝,夜明珠吗? 于是他鼓起勇气,一枚一枚地解开周惠才的扣子,轻轻地,轻轻地掀开了他的衣服。 紧接着,小邓子就像被鞭子抽了似的跳了起来。 ——他胸口是一个血窟窿。 原本该是心脏的位置,嵌成了一块冰! 5. 皇帝茫然地醒来,又把眼睛闭上了。 其实他早就醒了。发现着火的时候吓昏过去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的亲弟弟正微笑着看他,就又晕过去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2页 三王爷伸手掐他的脸:「哥,哥你醒醒。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 皇帝偏着头,濒死的鱼一样吐泡泡:「你这是谋权篡位。」 「我没有啊!」三王爷显露出惊讶的表情,「我不要皇位!」 「那你要什么!」皇帝咬牙切齿,「士可杀不可辱!」 「我也没有要辱你!」 「那就更免谈了!」 三王爷捏捏鼻樑,一拍手,让李闯过来了。 看着高大魁梧的御前侍卫阴沉地靠近,皇帝发出一声怪叫,又像得羊癫疯似的倒下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 三王爷无奈地一摇头:「他整天在宫里都干什么啊?怎么比我还疯。」 李闯低垂眼帘:「殿下,我不想跟他谈。」 他朝着三王爷跪下来:「殿下,求您了,让我见惠才一面。你答应过我的。」 小邓子正在手忙脚乱地给周惠才系扣子。 他浑身冒冷汗,手指滑熘熘捏不住,在自己身上蹭,越蹭汗越多。 逼急眼了,他俯下身用嘴去咬,直接把扣子拿牙叼进扣眼。 所以李闯进来的时候,就看见小邓子哆哆嗦嗦地趴在周惠才肚子上啃。 他离老远就一声怒斥:「你干什么!」 这一声十分嘹亮,整个牢房都窸窸簌簌地甦醒了。一个殭尸茫然地举手:「我就是干什么。」 怀揣着暴躁的心情,李闯扭开锁,大踏步走进去,又把小邓子拎起来往地上一摔。 摔得真不赖,小邓子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他亲爱的李大哥就神兵天降了。简直跟做梦一样。 如果人生也有慢镜头,这将是他最想收藏的一幕:冰冷的牢房,漆黑的天地,英俊的李大哥自带光芒站在面前,虔诚地抱着一个濒死的人。 如果那个人是他,那就更好了。 李闯怒气沖沖地回头看他:「你把他怎么了?」 小邓子瘪着嘴,他站起来,使劲儿地把脸扭向一边——这是一个需要通过扭腰来完成的动作。 左扭一下,右扭一下,他哼哧哼哧地说:「就~~不告诉你!」 他在心里对自己鼓掌,哇塞,我在跟李大哥撒娇耶! 李闯一脚就给他踹倒了。 周惠才趴在他身上连连嘆气:「哎呀这是,这是干什么——你胳膊肘怼我肚子了……」 听闻此言,李闯连忙把他撂在草堆上:「你还好吗?」 周惠才咳嗽几声,只是苍白一笑:「我没事……」 小邓子跪坐在他们斜后方,好奇地听着二人的交谈。 按照李闯的描述,是他计划了整场皇宫大火。趁乱劫走皇帝,作为三王爷医治周惠才的交换。 「这个环境怎么能行?」李闯急坏了,「你等我去跟三王爷请示,我马上就带你走!」 周惠才拼尽全力抓着他的手:「不行!你,你别急……啊咳咳咳咳咳咳。」 李闯感觉到他手指如冰一般的冷,立刻回握过去:「惠才,你怎么回事!」 周惠才望着他,脸上浮现出高烧般的红晕。他微笑着蜷缩起来,把脸贴到李闯的手背: 「……你原谅我了?还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有时候我梦见从前,那时候真好。又能见到你,我真欢喜。」 李闯紧紧地抱着他,只感觉到怀里无穷尽的冷:「这都是我该做的。之前是我太鲁莽,错怪你了。」 他问:「三王爷给你用的玉,我能看看吗?」 周惠才唿出一口凉气,摇了摇头:「这儿还有别人呢……」 小邓子默默地背过脸,心想,好傢伙,原来我还算个人呢。 第20章 谋杀皇帝计划(三) 6. 三王爷把小刀、镊子、纱布,老虎钳、扳手、打气筒等器械一字排开。 他戴上手套,挂好口罩,朝对面的皇帝粲然一笑。 响亮地一拍手,守卫们抬上来一个蒙着白布的人形物体。 三王爷关上门,把白布掀开。皇帝瞪大了眼睛。 那人缺了一条腿,腰部以下血肉模煳。好像是从乱葬岗刨出来的,但胸脯一上一下,还在喘气。 三王爷悠哉游哉地搬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掏出一条圆柱状的石头。那石头是碧绿色,分两截,中间有圆球关节。好像是玉。 他走到担架旁边,熟练地使用器械把溃烂的腿根割掉。一刀下去,整个房间迴荡着惨叫——皇帝的惨叫。 他面如土色,吓得浑身发抖:「你,你要干什么……你不能吃活人。」 三王爷微微一笑。 拎出钳子,三王爷把玉石嵌合进骨头。伤员咬紧牙关,痛得五官扭曲。只听房间里咔吧一声,皇帝咬紧牙关,整个人紧绷着一抽搐,又昏了过去。 一瓢凉水浇头,三王爷友好地拍他的脸:「哥,你看,我厉不厉害。」 皇帝双眼无光。他湿淋淋地一偏头,看到了堪称奇幻的一幕: 那个伤员竟然站起来了! 「老三,你,」皇帝痛苦地闭上眼睛,「你到底要干什么。」 三王爷颇为满意地看着直立的人类,开心地发令:「走两步!没病走两步!」 话音未落,伤员上发条了一般满地乱走,嘴里呵呵有声。四肢好像互不相识,走得七扭八拐,跟跳舞一样。 那条玉石腿十分有力,看上去可以随时拆卸,抡圆了等闲三五人不得近身。美中不足就是有点短了,导致他成为了一个激动的瘸子。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3页 皇帝忍无可忍低睁开眼:「哎呀,怎么一腿长一腿短!」 三王爷摆摆手:「那是因为他自己的胯骨长歪了。」 走了会儿,伤员利索地跪下来磕几个响头,大喊道:「王爷妙手回春!救我狗命!」然后又跌跌撞撞扑出门。在守卫带领下乐呵呵做康復运动去了。 三王爷摘下手套口罩,笑着坐在皇帝身边: 「我实话告诉你,这满院子的守卫,全是这样改造出来的。我新得了一批矿,那里的玉石有生命,可以组成人体。」 「如你所见,实验已经非常成熟,但我想更进一步。」 皇帝问:「你个王八犊子,还想干什么?」 三王爷轻轻一笑:「哥,你知道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最高的地位是什么吗?」 他打了一个响指:「御医。给您治病,把医学理论运用到皇帝身上,用真龙天子做实践。所以……」 三王爷附在他耳边,低声说: 「我想,改造您。」 7. 小邓子爬到周惠才的身边。 周惠才靠在墙上,不知道在张望什么。 这地方只有无穷尽的冷与黑。李闯来的时候带了光亮,可是他走了,一切又没有变化。 周惠才咳嗽两声。他衣服前襟湿了,似乎是那块冰融化的缘故。 小邓子感觉这个人像蝴蝶一样轻盈,又像月光一样冷。于是他问: 「你……你怎么不跟李大哥说实话?那不是玉啊。」 周惠才努力地微笑,点点头:「也算是玉。是玉屑混在水里,冻成的冰。这种玉可以维持生命。」 小邓子趴过去问:「你跟李大哥很熟吗?」 周惠才转过头:「你叫他『李大哥』?你们很熟吗?」 小邓子扭来扭去地撅嘴:「以前他当差,见过几次啦。」 「你是太监?」 「是呀。可苦啦,天天早上倒尿壶,还得挨骂受训。」小邓子紧锁眉头,「我一想,这样混可不行,就辅修成功学。按照书里教的,我每天都对着镜子喊:『我是大太监!』、『我是大太监!』」 周惠才哈哈一笑。 温柔地把胳膊搭在栏杆上,他面带微笑,缓缓回忆道: 「我和他是旧相识了。小时候同乡,一起进宫当差。他每日都要训练,饮食不能保证,我就从御膳房用边角料做些点心送给他吃。算一算,也有十多年了。」 「高墙寂寞。」周惠才黯然垂眸,「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他带我来的,因为三王爷能救我。他这个人……总是有点天真。」 周惠才轻轻摇头:「我告诉你,这整个牢房关着的人,都曾经埋在乱葬岗。有些是死人,有些是残疾重病。如今来到这里,统一地成为王爷行医的残次品、实验品。而且,只能这么活着。」 「那你的心去哪儿了?」 小邓子问出了最折磨他的问题: 「你的心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周惠才正要回答,突然狱卒又乒桌球乓地过来了。 这回,他准确无误地喊出了名字: 「周惠才!谁他妈是周惠才!」 殭尸们还未来得及起身,周惠才便呻吟着应答:「……我。」 他倚靠在墙上,本是一直濒死似的半闭眼睛。听到这句喊声,像是早知如此一般,慢慢地坐了起来。 小邓子眼睁睁看着周惠才,他像条脱节的蛇一样,被人架起来,生拉硬拽地拖到门口。 实在是于心不忍,他快步走上去,尖声细气地叫嚷:「你们轻一点!他有伤,他有伤啊!」 那些大兵跟揉废纸一样搡着周惠才,完全不在乎。 周惠才艰难地扭过头,眼中射出的目光是急切而悲伤的:「你千万别告诉李闯。别让他知道那块冰……他是火性子,他——」 话音未落,一巴掌就唿了过来。 周惠才的小白脸上一片红。小邓子在牢里气得上蹿下跳:「你们别打他,别打他!」 周惠才悽然一笑。摇摇头,踉跄着离开了地牢。 第21章 谋杀皇帝计划(四) 8. 「你再说一遍!」 李闯双眼通红,把小邓子薅起来:「你说他去哪儿了?」 「三王爷把他带走了!」 小邓子抓着他铁箍一样的大手,「还有,他那个窟窿里面,不是玉!是玉屑冻的冰!」 感到力度骤然一松,小邓子摸摸脖子,深唿吸一口气: 「那个冰都开始化了,你得去救他。他说你们是最好的朋友!」 李闯的表情是疑惑而恐惧的。他手足无措地后退一步,缓缓伸手抓住了自己的头髮,突然爆发了一阵大吼。 「皇帝,三王爷……你们……」 李闯的痛苦和愤怒到达了顶点。他说不出话,唯有大喊,唯有大叫。那吼声像是来自野兽,来自地狱,整个牢房都摇摇晃晃。 闻声而来的狱卒把他团团围住,明晃晃的刀剑匕首蓄势待发。李闯飞起一腿踹中来者后心,抡圆了胳膊震飞左右两人。 小邓子手疾眼快地跳起来,举起双手扑向一个守卫,啐唾沫满脸开花,再恶狠狠地薅他的头髮。 围观群众爬了起来,殭尸一般趴在栏杆上,嘶哑地发出吶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4页 他们或者少了胳膊,或者没了眼睛,或者半脸溃烂,流脓淌水。活着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遭罪,死了的人又不得安息。他们排山倒海的喝彩振奋了小邓子,他勇敢地钻来钻去。 李闯的魁梧身材在逼仄空间施展不开,而狱卒越来越多,很快地水泄不通。 李闯左冲右突,腹背受敌,此刻生死攸关,可是双拳难敌四手,急得简直要原地炸开。 忽然间,过道里传来一阵喧譁。 有个熟悉的声音大叫一声,仿佛鸡被踩了脖子: 「王爷发工资啦!」 李闯只感到眼前一阵狂风掠过。这帮膀大腰圆的汉子跟蚊子见血一样迅速扭头,手忙脚乱往回跑。 有一个举刀的守卫,拔剑四顾心茫然,觉得也许还是先扎一刀再领工资吧。就在这时,小邓子身如鬼魅地钻过来,一头扑上去,抱住了他的腰,对准了那人的脖子吭哧就是一口。 守卫疯了似的长叫。李闯拎起小邓子的后脖领,迅速地跳离包围圈。 他们跟在人海之后,在满牢的喝彩中逃出生天。 李闯和小邓子跑出来,门边栓了几匹马。 小邓子不会骑,只好抱住了李闯的胳膊。 马匹或高或矮,优势不同。李闯扫了一眼:「这么多,选哪个?」小邓子伸手一指:「这个!白的好看。」 两人翻身上马,一路疾驰。 白马踢踏,青草深深。小邓子坐在李闯的怀里,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地牢在护城河外,离行宫又实在太远。他迎风张嘴,努力地回头:「李大哥,你慢点……慢点……」 忽然之间,他听到了一个人哽咽的声音。 诧异地回头,有眼泪落在了他的肩上。 「李大哥?」 小邓子慌张地转过脸,李闯已经泪流满面。 奋力疾驰后,他终于松开缰绳。情绪迎风漫灌,整个人都在颤抖。 小邓子伸手给他擦眼泪。可是眼泪有那么多,怎么抹都抹不掉,怎么擦都擦不干。 「李大哥,到底怎么回事啊?」 9. 十年前,周惠才被选入御膳房。 他从学徒做起,整天偷王公贵族吃剩下的糕点给李闯送过去。他们约好了每晚在东城墙垛子底下见面。 如是许多年。 那天,周惠才很兴奋,他告诉李闯,御膳房的师父准备教给他一道皇帝每周必吃的菜:玲珑心炙。 据说这道菜及其名贵。取材必须是从大兴安岭抓来的黑熊,挖了熊心在两天之内快马送到厨房,趁着新鲜切成细丝,小火慢烤,再用上香料烹调才能做出来。 据说皇帝就是因为吃这个才永葆青春的。 周惠才高兴极了,会做这道菜,他就可以涨工资了。 一提到钱,周惠才就激动极了,简直可以原地跳起来。 半个月后,李闯被调到外城防去守夜班。两人被迫分别。 一连数月外城无事。直到八月十六,皓月当空。 李闯很想见周惠才一面。实际上之前也有守城侍卫开小差的案例,李闯便选了条偏僻小道,趁着月色潜入。 这条路少人行走,一路野草齐膝,枝枝杈杈。然而就在道路尽头,李闯看见了一伙儿黑衣人。 他们训练有素地杀死了一个捆着手脚的奴婢。雪亮的刀子捅进去,挖出一截东西,转身放在了盒子里。 李闯惊呆了——皇城根底下杀人? 他捂着嘴一路跟上。潜行半晌,心都要从腔子里跳出来。直到他看见黑衣人把盒子交给了谁,整个人脑子里便是嗡地一声。 ——周惠才。 周惠才面无表情站在门口,接过盒子打开看看。从袖子里掏出一锭银子,转身进屋了。 元宵节,李闯考核通过,成为御前侍卫。 周惠才成为了御膳房的二师傅。两人见面时,他依然眉眼弯弯,只是很憔悴。周惠才依然递过糕点,然而李闯一动不动。 李闯问:「玲珑心炙是用人心做的。是不是?」 李闯双眼通红:「你一直都知道,对不对?」 周惠才苦笑着点头。 李闯仰天长嘆:「我早就该知道……每周一个熊心,哪里有那么多的熊!」 接着,他一声冷笑:「我一个侍卫才杀过几个人?你沾的血比我还多,难道你不会做噩梦吗?你不嫌噁心吗?」 周惠才看着他的眼睛:「我如何不噁心。我已经备好了砒霜,是早就不想活的……」 「那你不会辞职吗?」李闯对他大喊大叫,「还不是惦记那点儿工资?瞧你,有点儿钱,尾巴都摇到天上去!」 两个人都沉默了。 这一次沉默延续数月,李闯都没有再来找他。 上班下班,一来一回,只当没看见,只当不认识。 其间有一次宫内大宴,他们不得已同桌。人很多,他们对坐着,只是埋头吃饭。 食物本身是一团和气的,沉默也找到恰当的理由。大家只是在不停地张嘴伸筷子,互相倒酒,再把自己的那份一饮而尽。 后来,周惠才升为御膳房一把手,他主动地找到了李闯。 他带着一点委屈,因为每天要做的事情变多,自己实在很累。累得他想要得到一点安慰。 李闯岔开话题:「大师傅去世了,你就升一截。你也是挺有福气。就得是有人死了,你才能挣钱。」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5页 周惠才抬头,很悲伤地看着他: 「你知道大师傅怎么死的吗?」 半年之后,李闯就知道了。 听说御膳房周惠才暴毙的那天,李闯正在弯腰擦刀。 消息传来的一瞬间,他顿住。忽然感到天旋地转,耳朵里嗡嗡作响。 他定定地看着刀刃。心想,以后可不能长时间低头了,都得颈椎病了。 傍晚,李闯满身酒气,一脚踹开御膳房。里头的人告诉他,周师傅刚埋,就在护城河边的坟地。 周师傅一死,换了个新大厨。大厨满脸鬍子,哇哇大叫着把他撵了出去。 李闯从御膳房出来,东倒西歪地走,鞋都顾不上穿。没挪几步,扶着柳树哇哇地吐。捂着嘴站起来,冷风使他痉挛似的打了个冷颤。 跌跌撞撞来到坟地,天都亮了。他手指僵直,插进土里开始刨。 护城河人影寥落,偶有行人,只当他是个疯子。一直刨得满手都是血,夜露与汗水浸透衣衫,李闯隔着草蓆,把周惠才抱了出来。 解开蓆子,伸手一抹,果然胸口是空的。 李闯呆呆地坐在坟地里,泪水顺着脸颊向下滑落。 他太天真。皇帝怎么可能让知道真相的人活得好? 大师傅会死,周惠才会死,每一个会做玲珑心炙的人,都会死。 就这么一直坐着,李闯闭上眼睛,恍惚地打了个盹。 梦境悠长,他不想睁开眼睛。 那个梦颠三倒四,一团乱麻,所有人都扑过来,而后又潮水一般散去。到最后,他梦见周惠才用油纸包了许多点心,依然雀跃地迎过来。而他无缘故地发怒,训斥他用人血做菜,晦气得要死。 他一挥袖子就走,明知道身后的周惠才在伤心。但他没有回头。 等到夜风料峭,李闯从梦魇里醒来,只剩下无穷尽的悔恨。恨自己没有回头。 此时此刻,他感到了钻心剜骨的痛。可惜,在这个吃人的王朝里,他不会是第一个心碎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在李闯万念俱灰的时刻,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老兄何必哭泣?我家主人有起死回生之法。」 他深深地朝李闯鞠躬,笑容高深莫测: 「三王爷有请。」 第22章 谋杀皇帝计划(五) 10. 「你要把我做成人造人?把我全身都变成石头?」 皇帝仿佛在听天方夜谭:「放你妈的屁吧。」 「哪有那么严重。不过是换掉躯干而已,你的脑袋、心脏,还是原装的。」 三王爷伸手指向坐在一旁的周惠才:「你看看,几粒玉屑,就使无心者復活。这么多年你求长生之道,内服了不知多少,都不如我这个来的快。」 三王爷的脸上浮现了快乐的表情:「我都想好了,你以后就叫……玉玉侠!」 皇帝转身躺下:「那也不行。」 他伸手抠耳朵:「我不是担心安全问题。主要是你有点亵渎我,拿我做实验,很不庄重。」 「这话说的,好像你很庄重一样。」 说着三王爷抬手揽上周惠才的肩膀:「猜猜他是谁?——会做玲珑心炙的厨子。皇帝吃人的真相,怕是还没几个人知道吧。传出去,你的龙椅还坐不坐了?」 眼看着对面的皇帝沉默不言,三王爷终于不再嬉皮笑脸。 他沉声说道: 「哥,别给脸不要脸。你人在我这儿,死活全凭我一句话。」 皇帝瞪大了眼睛,三王爷扑哧一声,又好言相劝: 「你可是我亲哥诶,我怎么会害你?我把最好的玉石都给你用诶,这怎么就不尊重你了?哥,你不激动吗?这以后谁还能刺杀你?这下子你就能万寿无疆了,搞不好都能把花池里的大王八全耗走!」 一直在旁边沉默的周惠才开口了:「陛下,没事的。我反正是……活得挺好。」 「看看!」三王爷一声大笑,「品牌值得信赖!」 皇帝辗转反侧地骨碌许久,终于发话了: 「也行……不过,我想再吃一碗玲珑心炙。以后没有胃了,估计也吃不香。」 说着他用手指向周惠才:「你不没事儿吗?就你来做。」 周惠才点点头。 三王爷扭过头对他说:「你老实点儿。做完菜,我给你换心。嘴严,以后保你荣华富贵,我也可以让你活下去。」 然后皇帝闭闭眼睛,想了一会儿说: 「那天,有个铁塔似的男的,他叫什么?看着就吓人。身体不错,用他的心吧。」 三王爷点点头:「李闯。好,就他吧。」 小邓子蹑手蹑脚从房樑上爬下,三两步跳过来,吓得魂不守舍: 「李大哥!他们要你的心!」 李闯没有表情,只是「嗯」了一声。 小邓子一下子扑到他身上,像四爪撑开的青蛙:「不行!你不能死!」 一言不发,李闯站在树后,抬眼望向行宫。 他看见周惠才的侧影,白色剪纸似的映在窗户上。 三王爷珍惜玉石,不肯浪费在一个实验品的身上。他耍得自己团团转。 三王爷骗了他,原来他们都会死,只是多活几天的区别。 可是李闯没有勇气去恨他。 毕竟,没有他,自己是不会再看见惠才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6页 厨房里,三个人坐在一起。匕首蘸了凉水,湿淋淋放在一边。 周惠才轻轻一笑:「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商纣王当年,妲己陷害忠良,挖了忠臣比干的心。姜子牙告诉他,挖心之后去菜市场找一个卖空心菜的女人,问她,空心可活吗?」 周惠才拿起刀。他胸口的冰融化了一大块,汩汩地流出水。整个人像是掉在河里似的,浑身没有一处干爽。 他伸手把李闯的衣襟拉开,刀刃轻轻抵在胸膛上: 「可是,那妇女说,菜空心可活,人空心,不可活。」 周惠才抬眼望向李闯:「所以,比干就死了。」 李闯呵呵一笑,朝他眨眼睛:「好啦,别讲故事哄我啦。」 小邓子坐立不安,一下子扑过去抓住了周惠才的衣服:「不行!杀我吧,用我的心!」 他搡得周惠才左右摇晃,刀握在手中半空舞动。可周惠才的眼睛直勾勾,目光只落在李闯胸口那一处。 他轻轻地说:「不行,你有大用处。」 说完,周惠才双手攥住刀把,突然一鼓作气捅进去。一瞬间鲜血喷出来,崩溅在他苍白的脸上。 在小邓子的尖叫里,他熟练地将刀刃一旋,完整地剖出了滚烫而完整的心脏。 李闯大睁双眼,直直地向后倒去。 周惠才满身是血,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只是捧着心,走到菜板边忙碌。 小邓子跪在地上,半晌不能回神。 等到他从惊吓与震惊中清醒,便连滚带爬地来到周惠才身边,狠狠地咬上他的腿肚子。周惠才手中动作一顿,面无表情地看他,像在看一只不听话的小狗。 小邓子气得满脸是泪:「呸,你杀了李大哥,你追名逐利,你助纣为虐!」 「你明知道皇上吃人,你,你还给他做菜!亏得李大哥对你那么好!他白死了!」 周惠才的手很稳,把心脏切细,放在小锅里煎,再把那些辅料放进去: 「我不做菜,皇帝也不会放过我。横竖是一死。」 「那你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小邓子眼里滚落泪珠:「你就这么认了吗!你非要带着他一起死吗?」 他说完,忽然听见乓啷一声,周惠才手里的盘子掉了。手撑在桌边,弯起腰,努力地翻动锅铲。 他变得更加苍白,憔悴,像一颗孤单的树。 小邓子站起来,本能地扶住他,才发现他的衣服全都湿透,估计那块冰所剩不多。 周惠才努力推开他,把菜一点不剩地码进盘子。他哆哆嗦嗦地躬起腰,脸上的表情已是万分的痛苦: 「你……你把菜端给皇上……」 「我才不!给他饭吃?我要捅死他!」 「听话……」周惠才后退两步,靠着墙紧捂胸膛,一点点滑下去,「李闯,是不是白死,就看你了。」 他脸上流露出一点笑意:「谋杀皇帝的计划……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小邓子愣了一瞬,瞬间反应了过来,眼睛都亮了。 周惠才欣慰地一点头:「鞋底,有东西。」 11. 小邓子端着菜进屋的时候,三王爷跟皇帝正并排坐在一起。 三王爷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哦」地一扬下巴:「哥,这是你们宫里的太监,着火的时候他救你出来的。」 皇帝很惊讶地一样眉毛:「是吗?怪不得,我说我身上怎么有件太监的衣服。」 他大手一挥:「不错,救驾有功。回去重重地赏你。」 小邓子把菜举过头顶:「不敢,都是奴才该做的。」 皇帝看着他,眼珠一转:「厨师呢?」 「厨师在后面等着呢。皇上您先吃吧。」 皇帝点点头:「那你试吧。」 小邓子抬起头:「试?试什么?」 「试毒啊。」皇帝托着下巴,「你是管哪儿的?我每顿饭不都要试毒吗?」 三王爷恰到好处地笑了一声:「哥,你还是这么谨慎。我厨房里做出来的东西,还能毒死你吗?」 皇帝看他一眼:「万一呢。」 三王爷一声大笑:「我是最盼着你活的。毒入五脏,换心都难。」 小邓子把菜撂在桌子上,夹了一筷子放嘴里。 然后面色如常地抬起头:「皇上,没事。」 皇帝看了一会儿,见他退回原地一动不动,也就放心地吃了起来: 「挺机灵的小太监,以后我回宫,肯定有大用。」 「老三,你也尝尝,这是好东西。你平时研究那些奇技淫巧,可我我一生爱好是天然。你看我,能看出来我六十多了吗?太子快恨死我了。我知道,很多人都盼着我死,可是我偏……」 忽然之间,似有一记重锤砰然从天而降,砸得他五脏俱颤。 心头袭来一阵针刺似的疼痛,那痛苦迅速向四肢百骸蔓延,身体僵直不能动,一时间喘不上气。 他难以置信地回头看,小太监还站在原地。 他扭过头看对面,填满视野的,也只有三王爷的惊诧。 三王爷伸手拍他:「哥,哥?你噎着了?」 皇帝勐然站起来,又捂着肚子弯腰,倒地的时候躬成虾米,大口大口地吸气,发出狗一般的叫声。紧接着,他抽搐两下,就不动了。 三王爷显然是被吓到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7页 他凑过去看皇帝铁青的一张脸,然后迅速走到了小邓子的身边。 伸手一推,小邓子直挺挺地倒下了。 倒地的一瞬间,乌黑的血从他紧咬的牙关中流出。年轻的脸因为极度的忍耐而变得扭曲,一双眼睛大睁,空洞地望向天空。 三王爷倒吸一口凉气。他背着手走了几步,一想到皇帝突然就死在他的宫里,那些接踵而来的纷争与冲突,震撼得他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周惠才坐在厨房里,听到外面慌张而无措的脚步声。 像是着了火,也像出了什么别的大事。 目光流转,他望向李闯的方向,又仰头看上面的窗。 眼睛亮晶晶,大概是有泪水。 他就这么坐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来。 很快,他便一动不动了。 颓然窝在墙角,是一片无风无浪的池塘。 阳光青草地,池塘边花如粉云,有鱼笼垂于天井。 蓝天白云,许多尘埃在光影里飞舞。他们像是一同入眠,做着同样的梦沉沉睡去。 尘埃在梦境里随风上下。飞出梦,飞出爱恨,飞到缀红裹粉的糕点,飞到无忧虑的从前。 然后,彼此遇见。 (全文完) 第23章 变形记 光滑盘曲的轨道,像一条银蛇,从冰冷的车站开始游走。 日復一日,走不变的路线,穿过繁华的市中心,商业区、休闲中心、开发区,在鼎沸的市声里沾满香水、烟味和疲倦的恭维。 晨曦初晓,阳光被玻璃网筛成细沙,又绵又软。车到了。我深吸一口气,攥紧存储晶片,在机器人甜美又干燥的声音中,随着人潮挤进了车。 一上车,手机里的智能软体开始定位全车的剩余空位,我和其他人一样匆匆就座时,听见有人嘭嘭拍车门。 哦,是一个老太太,应该晚来了几秒,被红外线精准地拦住,看她干瘪如核桃仁的脸上满是乞求和绝望,我也心痛。——可是没办法,全自动化的社会,精准到不留情面的规则,比道德更有约束力。 幸好我抢先一步,慢吞吞的人,只能站着啦。我看着他们,有人后面长出一个吸盘,可以牢牢吸在车壁,不怕摇晃;有人的右手变成一个盒子状,正好把手机放在里面,利于大拇指熟练地敲击;有人全身长成摺叠椅,任意角度摆放自如,可蹲可站可悬可坐,可以找到一个适合的角度。 别怕。这是我所在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变形之后的功能因人而异。我的时代容得下各种为便捷而生的扭曲和怪异。 哦?你问我的变异是什么? 我的变异十分隐蔽,我有两个瞳仁,重叠在一起,方便我察言观色,下面的瞳仁会根据观察对象的心情不同给大脑传递颜色信号,又随程度不同由深到浅。这样,当我看人时,除了五官、身躯,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种色块。 也许你觉得很好,但是我真的不胜其烦。各种各样的斑点,色块常常拥挤在一起,让我头昏眼花。一个人的七情六慾就是以演一场别开生面的戏,可我的戏台上不止一个演员,各有各的脚本,看得我眼花缭乱,心乱如麻。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闭上眼睛,希望我的世界能变得纯粹干净。如果可以,我情愿失明。 可偏偏是我的这个变异,深受老闆赏识,他常说:「阿陆的这个本事是任何人工智慧都不会做的,因为人心最复杂,而阿陆把它简单化。」 人心最复杂,我连我自己都看不懂,何谈别人。 不过,故事要从上个星期三说起。 那天,我随老闆和另一个同事小邱,去参加一个饭局。无酒不成宴,无宴不言商。可惜我老闆天生酒精过敏,只好让小邱代杯。而我则负责观察对方老闆的心理变化,随时改变谈判的融资筹码。 金彩流光的房间,桌上的疏璃络花瓶闪着七彩,里面一朵郁金香矜持地开着。就座后,机器人女待端上菜,我按照老闆的嘱託,开始打量对方企业公司的人员。 首先,是无关紧要的寒暄和俏皮话,房间里是明亮的黄色块。我的老闆讲个笑话,对方吴老闆脸上是黄色,而心上却是代表戒备的深青色。 接着,小邱代表老闆敬酒,他在舌下发育出一块薄棉状肌肉,可以吸酒;吴老闆的脖子后面则有两排扇叶,将酒精挥发出去。一个千杯不醉,一个海量无边,一桌子人都心知肚明,不过都笑着喝了几杯。酒香把心照不宣的伎俩掩盖得完美无缺。 「吴先生,上次那个大桥工程,我呀,非常同意合同上的规定,但是呢,我还有一些小要求小问题……」 老闆双手交叉,托着他肥厚的下巴。我正紧张地盯着吴老闆,他脸上一直是黄色,但心里却由深青变蓝又变紫,而他身边的秘书也有着不同程度的颜色变化。 一时间,各种色彩锣鼓喧天地泼洒过来,吵得我头晕目眩,我还要努力分辨吴老闆。头痛大作,冷汗淋漓,红的紫的绿的黑的,我连气都喘不上来,双手直抖,眼前一团糟。 我摸索着用手巾擦汗,一转眼,我的目光落在了吴老闆秘书身旁的一个姑娘身上。 一个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我看到她,一切色彩都是有淡了下去,世界开始变得澄澈明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8页 我不觉出神地看着她,色块逐渐消隐。琉璃络的彩光同她耳环的柔晕相映成趣。她就像那朵郁金香,静静地,低着头。存在于一个芜杂纷乱的世界中,存在于一个本不属于她的世界中。 后来?后来,我敷衍地交差。 吴先生的态度变化,肯定不准,而我老闆的心理却被对方看得一清二楚,所以,谈判失败。 回去的车上,老闆铁青着脸,我受处分是情理之中的。 放在以前,我一定会求老闆给我机会将功补过,我知道这很虚伪,但对于一个生活在魔都没车没钱没房的青年来说,什么颜面,什么自尊,都不顶饭吃。所以,我情愿受折磨。 可现在不一样了。 那场鸿门宴后,我问来了那个姑娘的联繫方式。我噔噔噔跑到室外停车场,她正要开启离子驱动。 我走了过去,」姑娘,你好。呃……我叫,叫陆辉。「 不流畅的开场白,我是因为什么才紧张的呢? 姑娘回头,长头髮,齐刘海,眉目清秀,干净利落如山间清溪。看她,瞬间疼痛。眼花尽消,世界黑白分别。 她缓缓一笑:「我叫李汝宁,你好。」 李汝宁,诗情画意的名字。回到家里,我默念这个名字,微信里早就确认为朋友,我还是不敢约她出来。 她让我看迷的一点,是我打量过——她身上,没有任何变异! 没有变形、没有增生、没有减损,如古代的天女,她不算好看,但一切都十分自然,不加雕琢。 我和她发消息闲聊,说起我的异变,我的痛苦。 「真奇怪,为什么要异变,原来不好吗?」她发言。 「为了方便,为了舒适。」我说 「别人都是方便,对你却是病,其实变形本就是一种病。」 看到这句话,我眼泪差点流出来。 对,终于有人同我一样,认同这种打着方便的幌子而产生的扭曲是一种病态。 在这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改变本真的时代里,一切变异都被心安理得地接受。所有的虚伪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退去,人们蜷缩在梦里,像剥了壳的鸡蛋,莹白软韧。 「谢谢你,你是最理解我的人。」 我打出这一行字,却又一个一个删掉。我是一个有些内向的人,尤其和一个女孩子坦陈,我真的不擅长。 「哎!阿陆!在想什么?」同事从我旁边过,用她那变形了的滑鼠手拍了我一下。「下午老闆开大会,三点哦。」 高跟鞋声和香水气渐行渐远,我估计大会按平时会开到四点半左右,我心头一热,鼓起勇气,发了一条消息: 「汝宁,今天下午五点整,有空吗?」 「有。请问有什么事吗?」 「新电公园北门见,可以吗?」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傍晚,那也许是我拥有过的,最快乐的傍晚了。不对,是发生变异后最快乐的傍晚了。 大会又推延了半个小时,我像逃离杀人犯一样逃离老闆的喋喋不休,逃离满世界的斑斓色块。 离子计程车又等了几个红灯,司机开到最高档,在天际甩出一道蓝光。 新电公园北门口,汝宁早等在这里了。蓝色的连衣裙,黄色的髮带,仙女一样站着。 「我迟到了」,我不好意思地一笑。 「迟到了10分零7秒,你要抓紧哟!」她说。 正是盛夏,傍晚天际流光溢彩,不同于人心的颜色。一看到她,天地风烟俱净,花明叶朗,一切都恰到好处。 我们沿着公园的林荫路漫步,她先打开了话题,我们谈论着俄狄浦斯王的恋母情结,聊着联合国的种种举措,讨论无人汽车杀人案,又聊回了文学,聊到海明威遗失的手稿。 天南海北,从不拘束。她的博闻强识,无所不知让我佩服。而且她很会说话,总是听我发表了意见再慢慢补充,从不附和,十分客观。她性格沉稳,很理智,说话从不大唿小叫,而是很柔和地,保持着一贯的语调语速,不徐不急,娓娓道来。 我相信是命运让我们相遇。越是快到不合常理,就越想抓住的舒缓的东西。 云彩烧尽,余辉堆砌成星斗,夜幕降临,四野暗沉沉。 我主动提出送她回家。 这一班地铁人少,稀稀疏疏的人,张着嘴打嗑睡。 我向窗外望去,不知何时下了一场丽。雨珠折射霓虹灯光,漫漶成火海,吞噬蝼蚁人间。 窗外,有一些残缺的,招摇的旗帜,抗议机器人让他们失业,我早已见惯。 回过头,我和汝宁四目对视,她浅浅一笑,她的笑很有特点,笑意先在嘴角漾开,再缓缓笑出孤线。 我多希望,这一刻可以静止。 后来,日久天长。我发现我离不开她。 她办事效率高,工作总能限时完成。约会的时候越来越多。我们常去电影院,也常去图书馆,不看电子书,只看多少年前早已被存封了的白纸黑字,还有郊外青草,黄鹂,白云蓝天,一二风筝,在无人机管不到的地方盛开着生机。 说来惭愧,她知道我爱什么书、喜欢吃什么、喜欢穿什么,可是我对她却知之甚少。 她要求低,好像什么都可以,也从不对我提及过去和他的家人。我想,也许是生性低调,不愿张扬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39页 我做过一个梦,我梦见我和汝宁一起在海边有个小房子,我们两个就生活在那里。 我不知道汝宁的想法,可我, 我只想过一个正常的生活,和没有任何变形的汝宁一起,我不想做尘世间的蝼蚁,我想要闲云野鹤的从容白头。 不过,即便我邀请汝宁来我的租房,她也从不留下住宿。不论我如何挽留。 我曾告诉她,我会努力工作买房,买一辆车,带她去世界各地玩。她却笑了笑,沉吟半晌,给了我精准的预算和估量,劝告我四十岁之前租房住也没关系的。 她总是善解人意,我想,恋人之间的知根知底啊,就是所谓的人心心相印吧。 那天晚上,她来到我的租房,我有一个文件要交,急匆匆赶稿子。 她晚餐小酌了几杯,也许不胜酒力,昏昏沉沉,躺在沙发上。 那天我心神不宁,像是知道很快会发生什么。 本来她该回家,但外面下雨,我准备忙完了送她。可是等我忙完,都凌晨一点了。 汝宁早睡熟了。我站起身,俯腰抱起汝宁,想把她放到床上。我想,我一会儿睡沙发好了,让她好好休息吧。 手托着她后背的一瞬间,我察觉到了什么。 汝宁的身体是硬的。 我定睛看去,汝宁原本可爱的脸庞,变得线条僵硬。 我颤抖的手摸到了原本被长发盖住的脖颈,是一个微型电池。 我明白了。 李汝宁,是一个机器人。 晚上,她会回家充电。白天,四肢和面容会自动软质化,与真人无异。 我明白了,李汝宁为什么能对我心知肚明,她的大数据引擎可以调动一切云数据,对我从头到脚了如指掌;而我遇见她,又为什么不会有色块反应,因为机器人,本就没有感情! 她身上没有变形,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变异。 一瞬间,红、绿、黑、紫,四方八面,倾城波墨的色彩又铺天盖地又如洪水一般袭来!我头痛欲裂,心如刀绞,颓倒在沙发上。 让我心碎的过去倒像一齣喜剧,嘲笑着谁的愚蠢,谁的无情? 第24章 旧日美杜莎(一) 1. 杰拉德开着吉普车行驶在沙漠中央。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条公路。笔直地从远处延伸过来,再无限地拓展出去。 眼前道路接天无尽,人们很容易就以为这条大路是世界中心。然而两边风景的单一变换,又像是压抑的宇宙边缘。 沙漠里只有两种动物:阔耳狐与老鹰。仙人掌有一幢楼房那么高,它们在其中追逐,后视镜中看得见腾起的沙土。 杰拉德伸手摸烟。储物盒空无一物,他扫了一眼,在路边停下了车。 他需要在仙人掌店里买点东西。 像这样的人,被称为「derelict」——流民。 流放他的是他自己。选择出发就不能停下来,沿着这条大路,一直向前。 他们中有的人累了就在路边停下,在仙人掌底部挖个洞开店,成为所谓的「先知」。 沿着大路走去,有人需要自由,需要流浪,而先知们已经成家立业。 每一个人从他们这里经过,先知们都会挥手致意。不是期待重逢,而是为了告别。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有归途,只有他们静止于原地,需要客人的梦,带来遥远凉风。 杰拉德掀开帘子。白色骨架上物品稀疏,像一排脱落的牙。 选好香菸,杰拉德转过身。 一位先知坐在水晶球前:「孩子,留下一个梦吧。」 杰拉德把手伸过去,闭上眼睛。感受球体从硬到软,水母一般包裹顺着胳膊包裹他全身。 等到精神清醒,水晶球里便凝聚着一条气雾状的鱼。 那是杰拉德的梦。 先知面无表情,沉默片刻双手合十: 「我看见一双美丽的眼睛、鳞片、电影院。破旧的汽车里喷射出熊熊火焰。你不该将爱情当作喜剧。对亲密的恐惧就是对爱的恐惧,你一直在抵抗它,但这是生命的根本。」 杰拉德毫不在意地叼起烟:「喂,我会遇到美杜莎吗?」 先知抬头看他:「我想,你会的。」 杰拉德笑了。他笑起来仍有年轻的气息,但菸草味使人沧桑: 「上一个先知说,我将一无所获。」 先知轻轻一笑:「也许我错了。」 目送杰拉德离开,先知望着球中游弋的鱼: 「但是,也许正是从这一刻开始,你才会遇到她。」 第25章 旧日美杜莎(二) 2. 杰拉德上车前,拉开了副驾驶。转身启动车子,他回头看。 一个瘦小的女孩子瑟缩地站在副驾驶旁边。 他一抬手:「上车吧,你不是一直在跟着我吗?」 小女孩伸手摸。试探着碰到车的骨架后,她腼腆地坐了进来:「原来您知道……」 杰拉德歪着头打量一会儿:「你是盲人?」 小女孩一扶墨镜:「是的,先生。我叫珠儿。」 「我不是什么先生。我叫杰拉德。」他问,「你为什么躲在仙人掌后面?」 珠儿伸开手,她掌心是两个仙人掌果实:「因为我饿,而且没有梦可以交换东西。」 「你要去哪里?」 「石头城。」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0页 杰拉德感到一点意外:「啊,你也要找美杜莎?」 珠儿轻轻摇头:「我只是要去捡些石头。」 杰拉德无心交谈。路边有老鹰俯冲下来,阔耳狐如亡命徒一般疯狂跑动。他升起车窗,风卷着沙砾噼啪作响。 珠儿竟然睡着了,手里还抓着一个果子。 车开出几公里后,眼前道路出现障碍。杰拉德缓缓剎车,掏出弯刀跳了下来。 一辆新吉普车边,横着两具尸首。其中一个从前胸到腰被划了两大道,开膛破肚地一动不动;另一个脖子汩汩冒血。 这个残存一口气的人瘫坐在地上,他拼命地抓住了杰拉德的脚腕:「救……救我……」 「你的刀很锋利?」杰拉德指向死人的胸口。 「哈罗德的文学批判。」他喘着笑,「还算可以吧。」 杰拉德捡起这把刀端详,此时,这个人眼睛一亮,看到了一个乱蓬蓬的脑袋在后面探出。 「女人?」他哈哈两声,而后咳嗽,「你,你还这么年轻,你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流民。别去做那种无聊的先知。」 杰拉德感到莫名其妙:「谁告诉你我要当先知?」 那人摇摇头:「离开那个女人。女人麻烦极了。她会折磨你的心智和肉体,利用你的力气去建造家庭,她们是女巫,只想控制你!……相信我,朋友,流民一旦有了女人,他就会想要停下来。看看我……为了一个女人……这并不是很好的结局。」 杰拉德把刀扔在地上:「我不会停下。愚蠢的男人被女人利用,而我利用女人。」 那人惊讶而疑惑地望着他。 「我会享受她的讨好。」杰拉德嘲讽地抽出自己的弯刀,「——尝尝批评家雷·韦勒克的滋味,你的语言有点花哨。」 杰拉德挥手砍断了他的胳膊。 从这个人的身上摸出车钥匙,他把东西换到了新车上。 珠儿早就醒了,她捂着鼻子慌慌张张:「怎么有血味?」 杰拉德拉她坐好:「抢了个车而已。不是我动手的,他们本来就快死了。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命运。」 「教父。」 杰拉德愣了一下:「什么?」 珠儿笑了:「是《教父》的台词。」 她伸手向前,仿佛小章鱼探出触爪,缓慢而轻柔地,摸到了杰拉德搁在操纵杆边上的手。 杰拉德本能地缩回去,然而珠儿另一只手也追上来。她两只手摩挲着杰拉德的手掌:「你手上有冻伤的口子?」 珠儿从裤兜里摸出一本诗集,上面满是盲文。她撕下一页贴在杰拉德的手背上: 「独自在这死者的时辰的孤寂里,充满火的生命,那毁灭了的白昼的纯正后裔。——希望能让你温暖一些。」 诗是这个世界里疗伤的药。杰拉德单手扶着方向盘,感觉到了热度自手蔓延。 他微微地笑了:「聂鲁达,对吗?」 「对。」珠儿快乐地盪起腿,「你怎么知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提起过往,杰拉德有些低沉,他手指敲着方向盘:「我是守墓人。不过准确来说,墓地里没有人,只有书。」 「书的墓地?」 「是的。那都是没人看的书,他们摆在架子上,我管理他们。我知道每个死者的位置以及生平,时刻准备带着倾慕者上前献花。可是他们早就死了,没有人会来。」 杰拉德说:「我偶尔会与亡灵闲聊,其实他们都很有趣,当然,也很寂寞。他们都有许多故事,全都讲给我听。」 珠儿点头,露出兴奋的表情:「我最喜欢听故事了!给我讲一个好不好?」 夜晚悄然降临,月亮如剪纸一般悬挂。 这个世界的夜晚是蔚蓝色,失眠的人会看到无数烟雾般的鱼栩栩地游弋在空中。它们是梦,是沙漠里最珍贵的东西。 群鱼交织,在深蓝的夜色里飘游舒展,散发着稚嫩的清香。有人从窗口伸出捕梦网,想捞一条来占有。 可是鱼触网的瞬间便枯萎了,像睡莲死在沙子里。于是世上又多了一个失眠的人。 杰拉德坐在车里,看万千星斗下白鱼缓缓去来。 今天跟珠儿说了许多话,印象里他自己并不是个健谈的人。讲勇士杀死恶龙,少年打败海盗,骑士救出公主,还有流浪的吉普赛人智辨真假黄金…… 他伸开手指感受不存在的柔软的风,最后,给珠儿讲述起自己的故事: 「我的哥哥是一个士兵,为国王效力,有一天他说要去与敌国最精锐的部队作战。这是军人的荣耀。临走的时候他骄傲极了,我也为他感到高兴。」 「那场战役旷日持久,我听新闻说,他们投放了几十万颗闪光弹和燃烧弹,几乎全军覆没。战争使我哥哥失去了一条腿,把他烧得面目全非。敌国的军队也死伤无数。」 「我去医院看他,哥哥没有任何愤怒或者痛苦,只是万念俱灰的样子。他说,杰拉德,我们被国王骗了,我们不是去保卫国土、解放人民,更不是为了炫耀实力。我们是为了争夺美杜莎。」 「美杜莎?」珠儿倒吸一口凉气,「那不是神话里的妖怪?」 「是的,不过……她是的确存在的。」 杰拉德低下头:「我哥哥见到了美杜莎。和神话里说的不一样,美杜莎是一个无比美丽的女人——她受了诅咒,也依然是美的。哥哥偷袭进入宫殿的时候,她坐在高高的宝座里,紧闭双眼,痛苦万分地听着我们厮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1页 「我哥哥那时候才明白,她拥有希腊神话里海伦的命运。睁开眼睛,她是杀人机器;闭上眼睛,她就是女神。而她又是那么的怯懦善良,光是枪炮声就使她吓破了胆,只能颤抖着一言不发。」 「唉。」珠儿摇摇头,「她也好可怜,好无奈。」 「可怜?」 杰拉德嘲讽地睁大了眼睛:「她只要睁开眼睛就能终结这一切!她完全可以杀掉那些自以为是的国王!可美杜莎没有,她只是接受命运。她要得到别人的追求与争斗,她完全是一个魔鬼。」 珠儿摸着手里的果子:「也许……也许她有隐情呢。」 杰拉德无所谓地把手枕在脑后:「那又怎样?我一定会杀了她。我要把她的头颅砍下来挂在哥哥的床头,他的痛苦,必须有一个安慰。」 他志得意满:「读了许多英雄史诗,我不会是胆小鬼。」 珠儿的声音很温柔:「当然。你当然不是。」 「你觉得我做错了?」 「没有。这世上的事情本没有对错。人们都想寻找宽恕,才有了许多藉口与理由。」 杰拉德很意外地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你会觉得我残忍,像阔耳狐那样跑掉。」 珠儿依然微笑:「那是你的目标,我没有评价的立场。」 杰拉德斜眼看她,语气很玩味:「你……很有意思。」 珠儿沉默许久,从书里撕下一页盲文塞给他: 「收好,替我向你哥哥致敬。他是个优秀的士兵。」 杰拉德顺势轻轻抓住了她的手腕:「……我也想要一页。」 珠儿红着脸摇头。 他笑着松开手,继续躺在椅背上。 闭上眼睛,杰拉德听见珠儿掰开仙人掌果实的声音。 他听见珠儿在缓慢地咀嚼,那声音轻微而干脆,像生长在他的胃里。 手背上的诗也褪尽温度。他感觉到珠儿凑近,撕掉了那句聂鲁达,重新贴了一页。湿湿凉凉,仿佛退潮的海。 无边夜色里,两条远离人群的鱼。他和她安静地入眠。 第26章 旧日美杜莎(三) 3. 来到石头城,远远地就看见了许多石像。 这都是美杜莎的杰作。 辽阔沙漠中,人们或跑或跳,或哭或笑,都定格在一瞬间。有老鹰停歇在石像的头顶,爪子一松一紧,头颅便轰然粉碎。 杰拉德开着车,简直不敢相信:「她不是连睁眼睛都不敢吗?这是怎么回事?」 珠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伸长了脖子:「到石头城了?这么快?」 杰拉德忽然向下抓住了珠儿的手:「小心,别让美杜莎看见你!过一会儿再下车。」 珠儿轻轻地笑了。她抽出手:「不会的。我有女巫的诅咒,死不了。」 杰拉德惊奇地笑了:「女巫?」 「是的,女巫是神殿里最厉害的人,后来她送给别人一件洁白的袍子,那个人成了灾难之源。」 「那……那个灾难之源死了吗?」 「没有。」珠儿咯咯地笑了,「她还生了孩子呢。」 杰拉德开着车,周围奇形怪状的石像一闪而过。他感到匪夷所思:「你又没做错什么,凭什么诅咒你?」 「神永远是自大的。他们喜欢施捨惩罚,以表示自己的高大。」 「那她诅咒你什么?」 珠儿平静地说:「永生。」 她向他解释:「永生是孤独的。如果一路上没有什么故事发生,那就是更无趣了。她只是想让我痛苦地活着。」 她扭头,脸朝着杰拉德的方向:「不过,能遇到你,也许是上天的宽宥吧。」 这句话很轻,像沙漠里一阵风。然而风是可怕的,因为许多沙暴的起源都恰恰是一股微风。 车子变得缓慢,他目视前方,侧耳倾听。 珠儿的唿吸是蓝色的,清凉的夜晚盘桓着鱼。鱼。梦里的鱼。鱼是美丽的,捕梦网也抓不住,可是女人一伸手就能从河水里捞上来。 捞上来,刮鳞。水龙头开起来,亮晶晶的鱼鳞掉在地上,那些腐烂的星星。鱼的眼睛睁着,鱼嘴一动一动,像女人的嘴。然后点火倒油,滋滋啦啦。鱼端到餐桌上,女人系围裙,大嗓门喊他吃饭。 这嗓音折射在梦里,无尽的道路一重一重扑进他的眼睛。他能感觉到旁边的珠儿揉搓衣服,发出窸窸簌簌的声音,如骯脏的俗世生活。 杰拉德紧锁眉头,终于踩下剎车:「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很高兴听你讲故事。」 「别人也一样会。」 「不不不。」珠儿摇头,「我搭过许多人的顺风车,你是比较厉害的。」 杰拉德原本正想着怎么甩了她。一听这句话,忽然觉得受到了侮辱。 他觉得这是女人在进攻,于是攥起了拳头,想着一定要说点什么,把她从头到脚地打败。 永生,那钝刀一般无风无光的日子里,她的心,她的爱,还值钱吗? 珠儿就像是吃了许多菜餚,夹到他这块肉,嚼一嚼说,哦,你是比较厉害的。——什么时候轮到她评价自己了? 杰拉德轻蔑地一笑:「永生……那你也是老妖婆了。」 「你不高兴了吗?」 珠儿茫然地探过头,不知道该把脸朝向哪里:「你不要生气,我喜欢听你讲故事!」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2页 杰拉德沉默片刻,突然问:「那你喜欢我吗?」 车子停在大路边上,风卷着流沙唿啸而来。杰拉德双手攥紧,简直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我喜欢。」 此话一出,杰拉德唿出一口气,立刻松开掌心: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珠儿的表情是诧异的。于是杰拉德对她解释: 「一路上我也载过许多姑娘,无一例外,都爱上了我。可我还没有成家的打算,所以,到此为止吧。」 珠儿的脸色变得苍白:「你什么意思……起风了,现在外面也许就有美杜莎,你要赶我下车吗?」 「早晚都要下车,有什么区别!」 「那你刚才为什么还担心我?——为什么一得到爱,你就要撕碎我的心呢?」 杰拉德平静地转过身,表情很凝重地,伸手捧着珠儿的脸。 珠儿问他:「你不是很怕我死掉吗?」 等不来回答,她又问:「刚才是在担心我,对吗?」 他心里像埋着钝刺,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情袭击了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杰拉德只有沉默。 过了许久,他越过珠儿颤抖的身体,推开了车门: 「石头城就在这里。」 珠儿朝他伸过手,杰拉德向后躲开,她扑了一个空。拥抱凝固在她的臂弯,珠儿保持着这个姿势,孩子一般流露出无助的表情。 时间流过去,有声有色。色是漫天黄沙和黑压压的风,声是他们的唿吸。 珠儿的唿吸是短促,紧张的;杰拉德的唿吸是长的,有备而来,早知如此的。带着一点理直气壮,一点心虚,还有些不以为然。 珠儿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 她轻轻地说:「杰拉德,我做了一个梦。」 珠儿的声音仿佛草叶摩擦:「……我梦到,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度过了很长很长的一生。」 杰拉德的手指紧握方向盘。有什么东西在体内碎掉一般,他深唿吸一口气: 「我想……我们之间,还谈不上爱情。」 「那你就不能抱我了吗?」 「我是流民。你应该知道,如果我们在一起,我就不能远行,我将成为仙人掌里一个先知,每天过无聊的生活。」 「抱一下……而已。」珠儿的脸红得要滴血,「我不是要跟你组建家庭。」 「那也不行。」杰拉德斩钉截铁,「你的那个梦,我不会让她成真。」 珠儿愣住。很快地,她语气激动,简直要哭出来似的: 「那是我第一个梦!我把它告诉你了!你知道的,如果辜负了它,我就再也不会做梦了!」 她扑过去抱着杰拉德的胳膊,他一把将她推开。 珠儿松开胳膊,急切地拍在杰拉德的手背上: 「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焰,怀疑太阳会移动, 怀疑真理是谎言,但绝对不要怀疑我的爱。」 她低声怯怯地开口:「永生很孤独,你的旅途也很孤独……我们互相陪伴,不行吗?那天晚上,是你来摸我的手,是你先说那种话的!」 杰拉德忍无可忍地打开车门,大步走出,一把将珠儿拖拽了出来。 脚落在地上的一瞬间,珠儿就爆发了愤怒。她痛苦地叫喊着,然后头也没回地跑了。 她看不见,于是经常跌倒,不断地撞上那些石像。沙漠里尘土飞扬,老鹰盘桓在风沙之中,杰拉德望着她渐渐模煳的背影,感觉到一种割裂式的痛苦。 他只接受沿途的浪漫色彩,珠儿梦里的一生一世,那是绝不可能的。 互相陪伴的结局大概不会美丽。如果他们相爱,那实在太可怕。热气腾腾的生活争抢着拉他入伙,可是他一身菸草味,只想远观,只想亵玩。 伸手摸上那莎士比亚的诗,毫无疑问,他得到了珠儿的爱。 杰拉德失魂落魄地坐上车。 他想,他有资格配得上一切,但并不能拥有一切。 就在他发动引擎,准备继续寻找美杜莎的时候,沙漠中央忽然捲起另一阵风暴。 这一场比之前更加汹涌澎湃。杰拉德眼睁睁看着天色变暗,空中的隐约的云被骤然而起的风吹散撕裂。风起时阳光退去,一只鹰飞得很低,暗黑的云层积聚。 闪电突如其来,脚底雷声滚动。昏天黑地,沙漠中央拔起庞然大物,那风沙咆哮着向他扑来。 杰拉德坐在车里一动不能动,只是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 那个灾难之源是潘多拉,传说雅典娜给过潘多拉一件白色的袍子。 第27章 旧日美杜莎(四) 4. 「美杜莎!美杜莎!」 杰拉德额上青筋暴起,双手紧抓方向盘,他能感觉到车辆的骨架在风暴中摇晃。外面昏天黑地,杰拉德想打开车门,然而徒劳一场。于是他抡起拳头砸碎玻璃,向风暴深处大喊。 单手血淋淋地摸出弯刀与盾牌,他咬紧牙关弯腰掩护。 杰拉德的体内涌动着滚烫热血,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 面对恐怖的风沙,他脸上竟然浮现出笑容。那是对猎物的轻视,也是对唾手可得的自信。 ——一个胆小的女怪物,只会虚张声势!明明睁开眼睛就无人能敌,还是那么恐惧地缩在宫殿里! 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3页 擎起弯刀,举起盾牌,杰拉德绕到另一侧,背靠车厢缓缓蹲了下来。 书里说,不能直视美杜莎的眼睛。但从盾牌内侧的反光里判断方位,可以在她到来时准确判断,然后一刀砍下头颅。 狂风唿啸,杰拉德感觉到风暴越来越近。他不断地调整盾牌角度,紧张而恐惧地等待着美杜莎的出现。 突然之间,一条黑色的柱状物从后面甩了出来,如软鞭一般打在盾牌上,杰拉德手心一麻,盾牌一瞬间撞出老远。 杰拉德抽出刀来顺势一砍,那条黑色软物应声断落。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截蛇。 杰拉德盯着这半截没有血但张着嘴巴的蛇,像被定住了一般,从思想到肉体均一动不动。 眼睁睁地看着地上腾起章鱼一般触手张扬的巨大阴影,杰拉德感到五脏六腑都在颤抖。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直到咚地一下跪在地上,他才明白,原来自己这是在害怕。 四肢以奇怪的姿势摊着,骨头化成灰了似的。巨大的惊吓抓住了他的心。 紧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回头,看着我。」 ——是珠儿的声音。 风沙渐渐褪去,周围陷在一种恐怖的宁静中,他简直要被活活吓死。 不知过了多久,杰拉德汗如雨下。攥紧了弯刀,他闭上眼睛,艰难地扭过头。 珠儿的声音再次响起:「看看我。」 「看着我。」 这声音似乎带有魔力,凭空伸出一双温柔的手来抚上他的眼皮。杰拉德感觉头晕,胃袋高高吊起,喉咙里不自觉发出呕吐前的声音。 他无法拒绝这样的命令,于是头昏脑胀地转过身。 对面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但头髮是无数青黑色的蛇。 她微笑着,然后骤然张开嘴,嘴角皮肤撕裂,五官扭曲变形。杰拉德听见尖锐刺耳的嘶吼响起,密密麻麻的蛇在他面前张开狰狞口器,一瞬间身边只有寒冷腥臭的气流,他只感觉自己腾云驾雾似的向后一倒,便无知无觉了。 当杰拉德醒转过来,面前是一个巨大的眼睛。 他站在万米高空之上,目光所及,只有一个眼睛。它太大了,大到看不见眼球之外的东西,原来他是那么渺小。 更为可怕的是,这个眼球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杰拉德伸出手去,试探地一摸,发现那白色眼仁像是块大理石。 他唿出一口气。原来是眼睛形状的石头房子?也对,谁的眼睛会这么大。 他继续摸,手碰到黑色瞳孔的瞬间,那处柔柔一动。他立刻就缩了回来——瞳仁竟然是一块幕布! 杰拉德环顾四周,决心伸手掀开帘子向里观望。 半个身子探进去,发现里面是一个电影院似的阶梯座位,他现在的视角似乎与荧幕相同。 高高的深红丝绒座位里,珠儿小小地坐在其中,像玫瑰丛里一粒豌豆,正微笑着看着他。 就在这一瞬间,杰拉德感觉有一种力量拖拽着他向里。天旋地转间,他发现自己坐在了观众席上。 珠儿就在他身边。 荧幕光影变幻,他看见外面是沙漠。那里伫立着一处新石雕。石雕背靠吉普车,保持着蹲下的姿势,正在惊恐地回头。 「这是……?」 杰拉德的声音都变了调。珠儿咯咯地笑了:「这就是你啊。」 「那我现在在哪儿?!」 「你在美杜莎的……」珠儿点点自己的太阳穴,「这里。」 「你是……你是美杜莎?」 杰拉德的声音颤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对。」珠儿笑了起来。 「我被雅典娜诅咒,成为蛇女。与我直视者将化为石头,而他们的灵魂会来到这里,与我作伴。」 珠儿伸手指向空荡荡的电影院:「你看,这里曾经无比喧嚣,我与无数的灵魂共享一双眼睛。他们庸俗、丑陋,我讨厌他们。所以,我才闭上眼睛。」 「我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噁心。我讨厌狂妄自大的人类。杀了他们固然容易,可是一想到要与那些灵魂共处一室,我就很烦躁。」 杰拉德回头张望:「那,那些人呢?那些灵魂呢?」 珠儿优雅地翘起腿:「消失了呀。在这里,我让灵魂消灭很容易,只是会头疼。」 她微笑着回头对杰拉德说: 「你见过灵魂消失的样子吗?像水滴落在通红的铁,呲呲啦啦就不见了。」 珠儿——或者说,美杜莎,此时优雅而温柔地牵起了杰拉德的手: 「很遗憾,你的言行举止曾让我以为,可以放你一马。但原来你与其他愚蠢的人类没有差别。自大、轻佻、懦弱。也许你可以如愿碾碎无数个姑娘的芳心,最后潇洒地离开。」 「但非常不幸,我是美杜莎。」 杰拉德暴跳着窜了起来,瞪着美杜莎,他浑身发抖:「那你不如杀了我!」 「灵魂消失,也许会很痛哦。」美杜莎朝他伸过手,「每个人都会惨叫好几天,吵得我睡不着觉。」 杰拉德不说话了。他站在座位之中,像一只憔悴到掉毛的阔耳狐。 他低头耷脑地站着,显得十分痛苦。让人觉得,似乎碰到他,他就会变成灰烬。 「听说过《一千零一夜》吗,有一个残暴的国王,每天娶一位少女,第二天就杀了她。直到聪明的山鲁佐德想出办法。她每夜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国王十分捨不得。于是,王妃靠着无穷尽的故事征服了他。」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4页 美杜莎站了起来:「所以,你余生的长度将由故事决定。」 她朝着震惊的杰拉德一眨眼睛: 「祝你好运,博学的守墓人——现在开始吧。」 (全文完) 第28章 逃离荆棘庄园(一) 1. 莱杰探长驾车行进在树林荫蔽的铜蓝溪谷。 盘山公路下,有一片明镜似的湖泊,沿途一侧尽是高大桦林。风景辽阔静谧,然而车后座的温妮小姐抱紧双臂,浑身绷得僵直,并未因景色而放松下来。 「没关系的,只是带你来调查。」莱杰看着后视镜,「这个地方实在偏僻,但很漂亮。」 温妮依然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 她穿着件绿格的传统裙子,烫一头微鬈短髮。她是一个很适合画在布上的姑娘,那双眼睛温柔且平静,除了读书与微笑,不该做他用。这样的一个淑女,哪怕是多喝几杯酒,也为此种的不雅而鞠躬道歉。 然而今天坐在车上,她就像被关进一个不断下降的盒子。 车往前开一米,她便沉一米。逐渐升高的压力逼得她快要窒息了。 莱杰并没有关注她这种紧张。他要做的只是调查。 「你不舒服吗?」 他漫不经心地问:「如果你愿意,可以现在就跟我说些荆棘庄园的事情。」 温妮抬起了头:「我已经说了很多。荆棘庄园的利文斯少爷去世之前,虽然给我打了几十个电话,可是我都没有接。老园丁发现的时候也说了他是自杀,您为什么一定要怀疑我呢?」 莱杰一挑眉毛:「不不不,您误会了。找您是因为,您是利文斯少爷的家庭教师,园丁也说,您跟他最熟悉。我只是好奇,您为什么突然辞职。而利文斯之后没有接触过外人,自杀前又给你打那么多电话……这很蹊跷。」 「蹊跷吗?」温妮垂下眼帘,「我不觉得。」 峰迴路转,开阔的天空豁然进入视野。高处白云层叠,湿绿的树冠透露出一种寒意。 莱杰笑着嘆口气:「看起来,很像是闹别扭呢。就像现在的情侣……」 「探长,请你不要侮辱这个词。」 温妮扭过头去,深深地一吸气。 车辆缓行,转过两个弯。她从车窗微微探头,看山林深处的庄园景色在暮色中显露一角。 松林的光线转为辉煌的金红色,天空涂满深蓝与浅紫,仿佛具有一种令人伤感的风姿。远处,那高大的城堡、瑰丽的门窗、沉重而华美的铁门,还有一重又一重危险的房间…… 温妮闭上了眼睛,这种感觉与她五年前来时完全不同。 五年前,她刚刚毕业,怀揣着挣钱养家的愿望应聘了利文斯少爷的家庭教师。 她那天付了昂贵的车费,甚至买了一件新的红色大衣,只为了和高价报酬相匹配。 她爱这山间的风与云,许愿以后可以常来走走。温妮那时候还不知道,等待她的是怎样疯狂而病态的命运。 五年以后,她险些进入精神病院。 面对警察惯例的询问,她不断查看时间,不时地看钟表,看水杯,打哈欠。 她是那么憔悴、焦虑、暴躁。回忆像一饮而尽的酒精,只增添了她的颓态。让人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能使一个美丽的女子,变成这样? 温妮下车,莱杰带着手提箱走在后面。 荆棘庄园就在眼前。 人去楼空,此处已经藤蔓丛生。警方为保护现场拉了明黄色的条带,像人为地在一片苍凉中徒劳切割。 大门洞开,两侧柱子隆重繁复的花纹让莱杰张大了嘴。他走进去,看着满院子凋零残破的花叶枝条,甚至没有觉得杂乱:「我的天,真是有钱人,院子这么大!」 温妮扫了一眼。她想说,这就是她每天看到的风景——仅属于梦醒时的风景。 走进铁门的那一刻,就像跳进一个诡异而华美的笼子。仅仅是一阵风,也能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 略一偏头,望向花丛栅栏的时候,她突然觉得有什么红色的东西一闪而过。 温妮顿时尖叫起来。莱杰吓了一跳,立刻回身抓住她胳膊。 然后温妮挣扎着,疯狂地撕扯自己的头髮和衣服,五官扭曲,嘴里发出恐怖的叫喊: 「玫瑰!是玫瑰!他又来了!他又来找我了!」 2. 「您好,我是温妮·华德。我是来……」 「我不需要老师!」 温妮站在门口,听见有个男孩子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茶杯嗖地从里面飞出来,磕在门框上啪一声粉碎。她本能地往后一跳,茶水溅在新买的红衣服上。 温妮低头看了一眼,发现那茶杯的碎片镀了层金边。 管家是一个略微秃顶的男人,他温和地走过来:「小姐,不好意思,我带你去会客厅——怎么称唿?」 「温妮。」她礼貌地微笑,「叫我温妮就可以。」 她坐在会客厅蓬松的沙发里,感觉很渴,怕喝茶的姿势被人笑话,所以只是张望。 她举目环顾,发现会客厅里只挂着一幅油画:女人戴着头巾准备饮食,两个孩子抬头看着她。 「是这个吗?」 莱杰探长戴上白手套,指向墙角处:「原来是挂起来的?」 「对。」温妮点头,「以前就挂在这个墙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5页 莱杰弯腰端详。那画的中间被人用利器割开,整个画面的人脸都被刮花。他皱起眉头:「切割不规则,有发泄情绪的可能。」 说着他翻开警局的笔记本:「鑑证科说,此处的刀口,与被害人死亡时身边的兇器所能形成的刀口为同一个。为什么要毁了画呢?这画里有什么?」 温妮恍惚地摇头。 莱杰叼着笔盖抽出墨水笔,语言含煳不清:「这是一幅……什么画呢?」 「夏尔丹《餐前祈祷》。」 一个稚嫩但矜傲的声音响起。温妮手捧热茶,本能地回头看他。 那男孩子从大厅里走来。 许多窗户投下阳光清澈的倩影,然而墙壁是无情的。于是他成了静物中唯一的动态,披着日影或黑暗,忽明忽暗地走过来。 男孩子坐在温妮对面。管家保持一步之遥,熟练地站在墙边。 温妮向,这大概就是利文斯少爷了。 管家说他今年十六岁,但不想去学校念书。学校为他办了手续,平时可以在家学习,但大型考试仍要到场。 所以温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保证他在家学习不掉队。 利文斯翘起二郎腿:「听说你文学和数学很好?」 温妮很和气地看着他:「还可以。利文斯少爷最喜欢学什么呢?」 「美术。」他骄傲地往上指,「这就是我临摹的!是不是很好看!」 温妮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发自真心地赞嘆:「天吶,少爷,你太厉害啦!与其说是临摹,不如说是自己的再创作。而且,这么母亲的神态也很到位。」 「是吧!」利文斯几乎控制不住地自豪,「我是按照妈妈画的!」 「那夫人一定是个温柔的人。」 利文斯立刻点头:「妈妈对我最好了。」 温妮端着茶,谨慎地扫视周围。 她并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象徵利文斯母亲的物品,比如手套,围巾。这位女主人到现在都没有出现,温妮心里生出疑惑。 不过这不重要。她只是来做家庭教师的,如果入职,那以后就在这里按照作息时间教育小少爷。每天吃些东西,去林子里散散步。 其实,光是看到花园就足够幸福了,那里面种满了玫瑰花。 温妮正在和他交谈,管家走过来,给利文斯倒了一杯热巧克力。 温妮双手握在膝上,笑着看喝出一圈黑鬍子的利文斯说:「您以后要少喝甜的,对牙齿不好。平时多吃水果,糖分也完全……」 此话一出,利文斯忽然动作停顿。目光从巧克力移向对面的温妮,显露出一种古怪而诧异的表情。 那目光太蹊跷。温妮有一点害怕,于是连连摆手: 「对不起对不起,我多管闲事了。您喝就好,开心最重要。」 利文斯鼓起腮帮子,像一只正在思考的小仓鼠。然后,他又变得很平静,像是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事情。 把杯子推到一边,他朝管家招手:「我想让她先教我一段时间。」 「就因为你管着他,他就认可你?」 莱杰抬脚迈向二楼,扭头看她:「这钱很好挣嘛!」 「不是的。」 温妮苦笑着耸肩:「他之所以认可我,是因为,我说的话,那些语气和小动作……」 她抬头看着莱杰:「与去世的萝丝太太一模一样。」 第29章 逃离荆棘庄园(二) 3. 从管家的口中,温妮得知了利文斯少爷的遭遇。 这个孩子很可怜,未出生时父亲便去世,母亲在他十二岁时因病离开,留给他富丽的庄园和寂寞的少年时代。 关于荆棘庄园,在铜蓝溪谷有个古老传说。 人们传闻中世纪时期,有个女巫在这里烧死了无数少女,她们的尸体堆叠这被魔火焚烧,汹涌火光如玫瑰海浪。而这个女巫的后代都有玫瑰胎记。比如萝丝太太,比如利文斯少爷。 「这都是无稽之谈。」管家带着温妮去二楼的房间,「您不用害怕。这样的言论其实也保护了我们,不然怕是天天都要遇见强盗。」 家里只有老管家、园丁和一个动辄气喘吁吁的厨子,的确有许多安保的隐患。但温妮提心弔胆地住了一周多,每一夜都平安无事。 直到三个月以后。 那天晚上,温妮正在睡觉,忽然听见外面有狗的声音。 她在家时习惯了这种吵闹,于是翻身继续闭眼睛。 大概在凌晨两三点钟,温妮突然感觉被子被什么东西掀开,紧接着后背突然灌进来一股冷风。 温妮立刻就醒了,她还没回头,后面就贴上来一个喘着热气的毛乎乎的东西。 温妮吓得一声惊叫,一下子坐起来。 然而身后的人捂住了她的嘴:「老师,是我。」 「少爷?你来这里干嘛?」 「我害怕。我一个人睡不着。」 「那也不能……您怎么进来的?」 「这是我家,我想进哪里进哪里。」利文斯不满意地一撅嘴,「快哄我睡觉!」 温妮惊魂甫定,瞪着眼睛看利文斯挤在这张小床上。他穿着白睡衣,倒像是从房子外面回来似的,有一种凌晨的寒意。 利文斯经常对她撒娇,显露出小孩子才有的纯真。然而温妮发现,这孩子独自一人看书的时候,常有一种冷漠的气质。他甚至不愿意跟别人说话,偶尔临窗远眺,像礁石一般生硬地伫立。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6页 这种冷漠似乎并非是自我保护,更像是一种疲惫。一种与年龄不相匹配的疲惫。 小小年纪,一个人在暮气沉沉的庄园里,守着寂寞光阴实在难熬。温妮心中柔软,心想他是不是做了噩梦。 她掀开被子躺下,侷促地伸手拍他的肩膀:「好孩子,快睡觉,好孩子……」 「不要这个!」 利文斯把她的手在半空打掉:「你说:『安静吧小宝贝,不然花刺会扎到你。黑色的藤蔓,就来抓到你。』」 温妮觉得这个歌谣很不吉利,可是这孩子实在是说一不二的脾气,只好小声地唱给他听。 唱了一会儿,她低头看,利文斯的睫毛轻微地一颤一颤,好像睡着了。 于是她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躺下了。 脑袋落到枕头的一瞬间,利文斯忽然一翻身抱住了她。 感受到一双手臂紧紧地箍过来,温妮连忙伸手掰他胳膊:「利文斯!你要干什么?」 利文斯从后面抱住她,小声地咕哝:「妈妈,我害怕。」 温妮的脸都急红了:「我不是你妈妈!」 利文斯好像没听见,他继续说:「我,又杀人了。」 莱杰走到她卧室的门口,抬起警戒线钻进去。这宅院的地上全是枯枝败叶,玫瑰花腐烂了枯萎了,形成壮观的积灰地毯,一走一咳嗽。 迎面是一个红色的小床,墙上挂着油画,床头柜上摆着几个蒙尘的花盆。 莱杰先注意到的,是花盆里的花。 都是玫瑰花,从瓶子里旁逸斜出,密密匝匝地围绕着苍白的小柜子。不过它们已经枯萎,落了一大层灰,远看就像巨大的蛛网,包裹住这一隅小小的天地。 莱杰戴着白手套,翻翻找找。终于在花盆的后面发现痕迹。 拨开一枝,枯叶掩映下,露出一管塑料注射器。 他翻找记录本,拿着注射器转身:「杀人……他是经常注射致幻药剂吗?这位少爷是说梦话吧。」 看见针头的一瞬间,温妮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 她伸手环抱在胸前,不自觉低下头:「是真的。这就是他杀人的工具。」 4. 温妮真正意识到荆棘庄园的恐怖,是在这场风波的半年以后。 温妮的父亲是水手,他从南洋海峡归来,有半年的假期。温妮跟管家请假,她打算回家团聚。 利文斯从早上开始就阴沉着脸。什么饭都不吃,只是抱着胳膊坐在她对面。 已经教了他半学期,温妮觉得,这位少爷确实前途无限。 利文斯聪明,自律,从不睡懒觉,不玩游戏,只是看书,运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能做到这样实在难得。 如果他能改掉叫自己妈妈的这个毛病,那就更好了。温妮无奈地想。 自从上一次,隔三岔五,利文斯就要钻到她被窝里。虽然他十六岁,但毕竟是男孩子,温妮感到非常不自在。 可一看利文斯可怜的样子,再想想他的身世,温妮又觉得很不忍心。 桌子对面的利文斯一扬下巴:「你还回来吗?」 温妮想了想:「会的。如果少爷还需要我。」 「你是不是被抓回去当奴隶?他们是不是要绑架你?别骗我!」 温妮看了一眼管家,哑然失笑:「少爷不要乱想……我就是回家看看。」 「那你记得早点回来,我还要接着上学呢。」 「好的。」 温妮收拾好行李,管家准备驾车带她去最近的车站。 庭院外落叶满地,全世界金灿灿。她伸个懒腰,在清风里感觉到身心舒畅。 车子就要发动的时候,利文斯忽然从院子里追了出来。温妮赶紧摇下车窗,对面的利文斯撅着嘴,眼圈也很红。 她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地捏了一下,赶紧伸出手去摸他的脸:「不哭了,我会回来的,真的。」 利文斯一吸鼻子,弯下腰凑在窗边:「妈妈,亲我一下。」 温妮哭笑不得。她扭头看驾驶座的管家。管家置若罔闻,干脆闭眼睛听车内古典音乐。 于是她探身,亲上小少爷苹果似的脸。 然后她伸手捏捏脸蛋:「我是老师,不是妈妈。」 利文斯满意地直起身,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给你。这个糖特别好吃。」 然后他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你要是想我了,就吃一颗吧!」 温妮回到家,事情就开始变多了。 父亲常年出海,患上了严重的维c缺乏症。整天牙龈出血,吃不进饭,又常常呕吐。 他的毕生事业就是养家餬口,最大的成就便是收穫了三个女儿。 大姐把自己的肉体当作社交武器,如愿成为公爵情妇。捡上高枝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忘掉原生家庭; 二姐比海鸥还自由,一双大脚走遍世界。据说旅行到了埃及,还寄回了明信片。不过落款日期已是半年以前。 所以不论怎么看,温妮都是最省心的那个。她也义不容辞地扛起了照顾父亲的重任,每天带着浮肿的老人在医院与家之间奔波。 一不小心,过去了五个月。 温妮晚上打扫房间,才想起利文斯送给她的糖盒。 从包里拿出暗红色的小盒子,温妮举到鼻端,深深地吸了一口。 有一股玫瑰花的香味。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7页 上下扳住盖子,轻轻打开,里面是红丝绒的布衬,躺着三颗玫色的糖果。 她含住一颗。转身躺在床上,打算看一会儿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中世纪一位伯爵的传记,传说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几十年足不出户,最后在癫狂中自杀。 檯灯散发着玉兰一般温柔的光,然而光线有限,在光明触及不到的边缘,她不得不停下来仔细分辨。 眼睛盯久了光,黑暗就显得无穷大。这书里的故事使她联想到荆棘庄园,同样黑洞洞的空间,像一片沉睡的海。 温妮扪心自问,当家庭教师的这些时间,她的确不时地会有些发现,仿佛晦暗的光线,无法探知所有角落。 话说回来,她又为什么要去探知别人的秘密?她一直在揣测利文斯的精神世界,猜想荆棘庄园宁静下的暗流涌动,这又是为什么呢? 檯灯亮着,泛黄的书页被缓缓翻动,忽然被掉到了床下。 温妮雪白的胳膊长长伸出,脑袋一歪,便毫无徵兆地睡着了。 第30章 逃离荆棘庄园(三) 5. 梦里她来到了铜蓝溪谷。 一个人在林中漫步,有种日色昏沉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树木高大茂密,遮住了许多的光。 树林里各种乔木。白桦树的树干光洁,在冷绿的森林里如银白的雪。再往深处走,脚下便是厚厚的松针,积年沉淀如毛毯。 光影在树梢变换浮动,人在其中变得敏感。就好像浑身毛孔打开,与整个山林一同唿吸。有时还会遇见小溪,又细又亮,丝带似的绕下去。 不知走了多久,温妮眼见着远处露出庄园一角。 她正打算进去看看,突然就见庄园西北角窜出一股黑烟。 黑烟越来越浓,粗壮如乌云,压城滚滚而来。温妮二话没说,拔腿就沖了过去。 偌大的庄园被浓烟包裹,像黑锅里即将融化的黄油。空气烟燻火燎,她紧捂口鼻跑到跟前,才发现原来门被人给砸烂了。顾不上铁片勾破衣服,她迅速跳进去。 原本宁静的房中传出叮叮咣咣的声音。玻璃嘭嘭作响,从内到外接连被砸碎,一个蒙面大盗就在温妮的面前纵身跃出。 温妮的尖叫堵在嗓子里,因为她看见那强盗的怀中,抱着利文斯少爷。 利文斯的衣服被揉成一团,灰头土脸,口鼻血红一片。他挣扎着要扑向温妮,嘴里不住大喊:「妈妈,妈妈救我!妈妈!」 梦境戛然而止,可温妮再也不能入眠。 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温妮问自己。 从心理学上讲,梦是人潜意识的反映。温妮收拾东西的时候,她想,大概也是因为,自己的确想念利文斯少爷吧。 利文斯那副可怜样子实在令人心碎,更何况自己回家已经五个月,再不去上课,也有些说不过去。 回到庄园,利文斯紧绷的小脸终于绽放了快乐。 他像一只大鸟扑在温妮身上,缠着她,不让她离开自己的视野。 利文斯比以前长高了,活泼地在楼里跑来跑去,像一个放大了的小男孩。回来的这几天风平浪静,温妮觉得自己拥有这样和谐的工作真是幸福。 这天晚上,温妮起床去洗手间。 关上门的时候忽然听见房子外面传来一阵微弱而嘈杂的声响,好像有什么人在求救。 趴在床沿侧耳倾听,那声音逐渐消失。取而代之是拖拽的声音。 蹭在地上沙沙啦啦,声音由大到小,就好像是从这个墙根底下过去的。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窗户底下有些窸窸簌簌的声音。 探头看,不知从哪里来的一只野狗,只是绕着这扇窗户底下嗅来嗅去。 温妮把心一横,手撑着窗台,脚下使劲儿一蹬,便翻身上来,顺着窗户跳出去。 又冷又痛地落了地,她缩成一团,蹲在墙根下研究, 手指轻轻地摸索,偶然压在墙缝交接,突然感觉到不合时宜的潮湿粘稠。她举手到月光下,清楚地看见了指尖沾上的血。 ——这是谁的血? 温妮瞪大了眼睛。强压下心中的恐惧与焦急,她立刻顺着墙根一路走,可是血迹十分隐蔽,时有时无。 就这样静悄悄走到玫瑰花园,温妮心头一跳。 一种强大的预感告诉她,不要再往前走了。 玫瑰花园在夜色中恬静祥和,温妮捲起睡衣裙摆,扳住花园栅栏,跳高似的横身跃进去。 这个地方,她只是远远地看。园丁不让她进来,毕竟玫瑰丛到处是刺,离近了也不安全。 如今人在花中,景色与远观迥然不同。 小心翼翼地走进去,一种本能的恐惧攫住了她的心。风摇叶动,总像是藏着什么歹徒。满地大大小小的花影,像无数鬼魂飘荡,花香也不再纯粹,令人疑心有血的腥气。 正走着,忽然脚背上一阵蠕蠕的冰凉。 温妮怪叫一声。定睛看去,一条蛇缓缓地爬了上来。 她抬脚把蛇踢飞。捂着心惊魂甫定,温妮忽然发现,地上涌出许多的蚯蚓来。 温妮用脚轻轻地踩来踩去,每一处动静都不放过。终于在几分钟后,她听到了咔哒一声。 「你是说,玫瑰花园里,有一个地下室?」 莱杰抬脚就要下楼,「他们竟然没搜出来,该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8页 温妮举手止住了他:「那个地下室后来就被毁掉了。」 莱杰拉过椅子坐下,拿笔在本子上写:「这些为什么不早说?——地下室,好,地下室是用来干什么的?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 温妮深唿吸一口气,眼睛闪过湿漉漉的光: 「利文斯,在杀人。」 6. 温妮坐在地下室潮湿的地上。 两边是明亮高大的火把,面前的红木椅上绑着一个被打得浑身是血的人。 而利文斯正一手揪着那人的头髮,一手夹着支注射器。 「你怎么来了?」 他皱起眉头,转头把液体尽数推入那人的脖子,对温妮做出责备:「你应该好好睡觉。」 温妮吓得浑身瘫软:「你……这是谁?」 利文斯摁住那人的后脑勺,像是随意玩弄头颅:「这是个小偷,怎么了?」 「你要干什么。」温妮的声音控制不住地颤抖,「你对他做什么了?」 利文斯伸了个懒腰,从暗处拖出一把椅子。 他深情款款地走到温妮面前,直接把她托着腿弯抱起来:「我要让你看看,我现在已经很厉害了。」 温妮僵硬地靠在利文斯怀里,眼睁睁看着他把自己放在椅子上。 利文斯俯下身亲了她一下:「妈妈,我比你想像的,更优秀。」 他的嘴唇是冰冷的,温妮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对面的利文斯靠在墙上,面带微笑,闭上了眼睛。 手抬到半空,他打了一个响指。 几秒钟的宁静里,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然而座位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 这个小偷在温妮的面前直挺挺站了起来,仿佛无法调动自己的双腿。上半身后仰,扭曲成一个奇怪的角度。 他大睁着眼睛,表情越发狰狞痛苦,嘴里不住地说:「火,是火……」缓缓地抬起脚,他试探地做出迈步,然而地面滚烫似的,吓得他原地蹦跳。 小偷张开嘴,嘴角竟然缓缓咧开到耳根,形成一个扭曲的口器。脸孔下似乎有什么气泡在涌动,整张脸都发生了肿胀变形。 两脚交替着,跳起诡异的舞蹈。他抬手捂住脸,奋力哇哇求救,而后身体沉重地向后一滑,没有骨头似的瘫坐在地上。 瞪大眼睛僵成一团,喉咙里咕咕作响。温妮几乎没有上前帮助的机会。在这样的恐怖中,她眼睁睁地看着男人皮肤之下的血管迅速鼓起,随即绽放了无数裂口,血丝渗出仿佛玫瑰花朵。 突然间,像是从内到外发生了一场爆炸。他的胸口勐然起伏,一口血喷出来,终于没了动静。 利文斯从墙边站直,乖乖地走到了温妮身边。 嘴里喃喃说着话,他慢慢地蹲了下去: 「妈妈,我让他看到了火灾的场面……我也吓了一跳。」 蹲稳之后,他把手搭上温妮的膝盖,仰起脸看她: 「我害怕。我好累。妈妈,你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 温妮沉默着一言不发。眼里有泪,可是惊怒交加之下,已经忘记了哭泣的本能。 一个活人,死在她的面前,以如此惨烈恐怖的方式。兇手不留痕迹,正在天真稚嫩地同她说话。 温妮在心里祈祷,希望这一切都是噩梦。然而下一秒,利文斯便吻了上来。 嘴唇触碰的一瞬间,温妮吓得要叫喊。可舌头的触感是滑腻真实的,令她惊恐且噁心。 勐然推开利文斯,温妮毫不犹豫地扇过去一个耳光。趁着利文斯捂脸愣怔,立刻抬腿就跑! 温妮飞奔到地下室楼梯口,手脚并用地往上爬。利文斯的脚步声响起在身后,不徐不急,稳操胜券。她觉得那声音像地狱中恶鬼的铃铛,一声一声地啃咬耐心与胆量。 就在她触摸到木门把手的剎那,身后一只胳膊勒过来,把她锁在了怀里。 温妮恐慌到了极致,连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挣扎着大叫。双手不由自主地掰上那有力的胳膊,眼睛向四周扫去,搜寻着逃生的可能。 利文斯紧紧地抱着她,声音是一派浓郁的忧伤: 「妈妈,你为什么,非要离开我呢?」 「我不是你妈妈!放开我!」 利文斯沉默着,像怀抱一个大兔子般承受着她的疯狂。而后,他忍无可忍地开了口: 「我会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的。」 脖子上骤然一冷,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刺破了温妮颈部的皮肤。一种冰凉钝痛袭击了她的神经,使人本能地爆发了惊叫。 温妮趁着利文斯松开手,捂着脖子,扭开木门便跑了出去。 夜晚的玫瑰花园无声无息,她踉跄两步,面前的玫瑰鬼魅重重。 有一只大鸟从空中掠过,留下乌黑浓重的剪影,阴云一般阻挡了她的去路。 双膝一软,温妮倒了下去。 第31章 逃离荆棘庄园(四) 7. 「这里面的东西,叫玫瑰病毒。」 温妮指向注射器:「荆棘庄园一直居住着女巫的后裔,他们体内的血液有致幻的作用,并且有微量毒性。」 她把注射器举起来,对着阳光变更角度: 「杀人的原理,是一种被动触发。注射或食用病毒后,这个家族的人可以通过冥想操控受害者的潜意识,让他们看到可怕的场景。血压升高,毒素髮作,很快就会死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49页 「而且。」温妮嘆了口气,「他们不是没有遭遇过入侵,只是敌人会被陷阱抓住。然后他就,像这样,把他们杀死。」 莱杰思考了一下:「所以,之前的那天晚上,他是杀了入侵者,觉得害怕,才来找你?」 温妮点了点头。 注射器已经空无一物,即便如此,莱杰也感觉到了毛骨悚然。 他立刻夺下注射器放进密封袋:「我的天,太危险了。怪不得从前烧死那么多女巫,真活该。」 说完这话,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那你之前的梦?」 「也是这样。只是糖里的剂量很少。」 「他对你做了什么吗?」 莱杰拉一把椅子坐下来,握住了温妮冰凉的手:「你为什么不申请伤情鑑定?你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温妮把手从那充满热度的掌心中抽出,面无表情地摇头。 几不可闻地嘆了口气,温妮的目光不知落在哪一处,像陷入了难言的回忆。 「没有。探长,他在梦里……对我很好。」 温妮从床上醒来的时候,被窗外的阳光刺痛了眼睛。 还未抬手遮挡,一个人走过来站在床前,完全地把她笼罩在阴影里。 「你还好吗?」 利文斯弯腰看着她,脸上带有愉快的笑意。他边说边蹲下来:「昨天晚上,你开心吗?」 温妮看着他,恍惚发了一会儿呆。 昨天晚上,她做了很长很长的梦。 那个梦又乱又杂,只记得一重又一重的红花朵。也许是玫瑰,或者是什么别的。 梦里有高高低低的水晶灯,整个人像是在邮轮里欢声笑语,无数闪烁的璀璨的光撞进视野。她好像成了个上流社会的人,穿着大红色的裙子穿梭在衣香鬓影。 玫瑰花无处不在,那带刺的植物扎破了手,低头端详,一只手伸到他的面前。顺着手臂看过去,利文斯年轻的脸庞出现在面前。 一瞬间,洁白的月光涌进来,那些荣华被淹没了,空旷视野里闪烁着瑰丽的银光。她仿佛回到了童年,在湖边陪家人一起钓鱼。 她在水之上,也在水中央。大鱼、小鱼、灯笼一样的鱼、鳍如裙摆的鱼从她身边经过。湖底幽暗,水草墨绿成片,给她窒息的危机感。而利文斯恰到好处地出现,从后面抱着她,一路回到岸边。 梦里,在无人的湖畔,月亮下种满玫瑰花。月亮极大极亮,温妮伸手去摸,利文斯在半路握住,回身紧紧地抱着她。 手牵着手,手指交叉在一起,是纠缠不尽的模样。 温妮心中升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噁心。她在梦境里奔跑,然而玫瑰蓊郁,总是无路可逃。 第二天晚上,温妮决定离开。 她没法教利文斯。摊开书,拿起笔,利文斯的眼睛就盯着她。 他要她的拥抱与亲吻,像母亲对待孩子那样。可是温妮做不到。 她觉得这太可怕了,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不伦不类地坐在自己怀里,一下一下吻自己的脸。光是想一想她都要浑身发麻。 温妮跟管家提出辞职,管家表示,这件事要徵求少爷的同意。 利文斯当然不会同意。 他的做法也非常天真。利文斯把温妮堵在门口,居高临下地发问:「你不爱我吗?」 然后他显露出无辜且可怜的表情:「你以前说过,你最爱我的。」 「利文斯,我对你不会有任何的感情。」温妮严肃地告诉他,「你不让我报警,也不让我离开。你要干什么?」 利文斯撅起嘴:「那也过几天。我就要办成人礼了,好多远房亲戚都要来。你可不可以等等啊。」 温妮面无表情:「我不想。」 利文斯耷拉下脑袋,失魂落魄地后退一步:「老师,你怎么就不能理解我。我从十二岁开始,每天都好害怕,外面总是有坏人要进来抢东西,我,我也没办法……」 说着他就开始掉眼泪。温妮的语气依然是生硬的:「你完全可以报警。或者直接住到市区里,干嘛待在荒郊野岭。」 「妈妈在这里。」利文斯努力做出一个微笑,「我不会离开妈妈。」 真正的妈妈——萝丝太太,就葬在铜蓝溪谷。 温妮深唿吸一口气,觉得很烦躁。 这是一个对母亲的眷恋达到变态程度的孩子。 女巫的血统,无奈的自卫,还有少年丧母的悲哀……恰恰因为他有这如此可怜的遭遇,所以温妮不忍心将杀人的罪名扣在他头上。 有时候,道德的尺度取决于对灵魂的理解。温妮觉得自己就像行刑的枪手,明明扣动扳机就可以结束这一切。然而利文斯流下无助的泪水,她的手轻轻发抖。 「好吧。」 温妮做出让步,她伸出一根手指:「我会一直待到你成人礼结束。但是,在这期间你不可以杀人,我保证,离开后不会报警,就当我们从来没见过。」 利文斯使劲儿地点头,几乎是乞怜的程度。 温妮又伸出一根手指:「而且,你也不能进我的房间。我不是你的妈妈。」 8. 成人礼的细节,温妮已经记不太清。 这个家族人丁不旺,客人稀稀拉拉。厨子一直唉声嘆气说自己腰疼,做出来的饮食也可想而知。 利文斯那几天的表现堪称优秀。不仅不来骚扰,甚至努力学习。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0页 温妮每一次看见他那双清澈的眼睛就会心疼,利文斯乘虚而入,提出过分的请求。温妮便强压下自己不合时宜的软弱,严肃地拒绝他。 「老师,你不说话的时候,跟我妈妈真的好像。」 「那我多说两句就不像了。」 「你说话的时候更像!」利文斯趴在桌子上笑了,「老师,考考你,你猜我昨天梦到什么了?」 温妮无动于衷地把书推过去:「这个题,错了四个。」 「我梦到海啸了。」 他的眼睛亮晶晶:「浪花特别高,特别高,直接把一艘小船打翻了。」 温妮扫他一眼:「你害怕了?」 利文斯狡黠地笑了:「没有。但是船里的人害怕了。」 成年礼那天的晚上,荆棘庄园迎来了一位客人。 温妮隔着窗户一看,差点叫出声。她提着裙子跑出去:「爸爸,你怎么来了?」 父亲佝偻着站在门前搓手,他侷促地扯着自己的脏衣服:「我……我想来看看你。」 父女两个关起门说话,温妮刚坐在床边,父亲就焦急地开了口: 「你最近,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没有啊。」 温妮俯下身握住父亲的手掌。父亲的手还是干裂,绽开好多灰黑口子,裸露出嫩红的新肉。 她掰开水果刀切橙子:「您还是吃不下饭吗?药都吃了?」 「我没事,我没事。」父亲急得要把脑袋摇掉,赶紧把她摁住:「是你!我担心你才过来的!」 温妮睁大了眼睛:「我怎么了?」 「我这次出海,最近几天总是睡不踏实,老是做噩梦。不是梦见海啸,就是触礁。我们船上有一个雅利安人,他给我占卜,说我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父亲谨慎地环顾四周,确定门窗紧闭。他压低了声音说:「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吃了什么。后来他去我船舱找,看见了之前你拿回来的那个糖盒子——温妮,你知道吗,那个雅利安人直接就把它扔进大海了!他说那东西上面有可怕的诅咒,是巫术!」 父亲拉着温妮的手:「这地方不对劲!你快跟我回家,快点儿!」 话音未落,只听砰地一声,卧室门被人一脚踹开。 利文斯穿着一身漂亮的西装,面沉似水地走了进来。 他单手端着高脚杯,眼睛扫过发抖的父女两个。欲言又止地看了许久,忽然抿嘴一笑。 他把酒杯搁在一旁的桌上,扭头看窗外的夜色,语气很轻快: 「叔叔,我认为,如果一个地方很危险,那最好的办法是远离。」 他把乌黑的眼眸对准了温妮父亲:「你今天不该来。」 父亲嚯地一下站起来,怒气沖沖无话可说,拉着温妮就要往前闯。利文斯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横身拦住:「你别想把老师带走。」 父亲涨红了脸,是愤怒至极的模样。他伸手指向利文斯的鼻尖:「你是魔鬼!别拦着我,你敢伤害我女儿……你闪开!上帝不会饶了你!」 「上帝?」利文斯轻蔑一笑,「上帝早就死了。」 父亲见他这副半人不鬼的样子,咬牙冲上去就是一拳。 利文斯脑袋一偏,再回头时嘴角便有血。可是他还是笑,没有任何生气。 老人拽着温妮跑了几步,耳畔忽然一声清脆的响指。 温妮感觉到父亲的脚步一顿,她立刻回头看去。 父亲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半张着嘴,一言不发。像是半空中被人掐住了脖子,单是保持静止就已经竭尽全力。 利文斯一擦脸,慢慢绕到老人的面前。 伸出双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又微微俯身,逗小孩子似的歪着脑袋问道:「明知道我是魔鬼,还敢碰我的血?」 他笑意盈盈地一推:「挺好,省着我给你打一针了。」 温妮面如土色,她的身体哆嗦成风中一片树叶。她不知道这个血的威力如何,更不知道怎么就发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父亲面朝着卧室门外。他缓缓地转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 十根手指就像被溶化的橡胶,粘滞地流淌下去,下垂成灼热的流体。 整张脸火烧火燎,想张嘴,可是嘴皮像是被什么东西贴住了。他努力地观察自己的全身,却惊慌地发现,下巴已经融化拉长,垂到了胸前。 他的恐惧也就停止于此了。 因为下一秒,两个眼球就掉到了手背上。 温妮爆发了可怕的尖叫。她吓得两腿发软,一下子坐在地上,看着父亲在自己的面前化成一滩血水。 她哇哇乱喊,然而利文斯意态悠闲,缓步踱到近前。 他抱着膝盖蹲在温妮旁边,伸手去揉她的头髮。 「他是……无辜的。」温妮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不能……你不可以杀他,他是我父亲……」 「他不无辜。」利文斯伸手向下,握住了温妮颤抖的手掌。 「是我计划他来的——不然他为什么会做梦?不杀了他,你就还会离开我。」 一点一点把她的手掌掰开,他把自己的手指慢慢地插进那纤弱的指缝间。他的手掌比她的大了那么多,完完整整地扣在了手心。 「妈妈,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他就这样握住温妮的手,放到嘴边吻了一下。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1页 温妮抬头,只觉得视野模煳。是头晕,也是眼泪的缘故。 地上一片泥泞血迹,那恐怖的消融场面还闪烁在眼前。 而兇手在对她表白。 她回头去看利文斯,这个可怕的,丧心病狂的魔鬼正在神情温柔地望着自己。 「妈妈,我真想一辈子都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需要你。」利文斯摸着自己的心口,流露出一丝苦闷,「你也许永远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忽然被勐地一搡,利文斯一歪身子坐到了地上。对面的温妮从袖中掣出水果刀,对着利文斯便向下扎! 她出手那么快那么重,恨不得把他活活撕碎。利文斯迅速地在半空截住,双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 两个人在半空僵持,豆大的汗水落下来。温妮紧闭双眼一甩头,随即又紧盯着利文斯。 她要杀了他,不杀不能除恨,不杀不能泄怒!杀了他,或者伤了他,随便割些口子,让自己也死在这里。 死就死了,死就死了!这个恐怖的地方她待不下去了,她会活活地被折磨成疯子! 利文斯一副哀伤的表情,双手铁箍一般纹丝不动。他微微苦笑:「你就不能,爱我一点吗?」 「妈妈,我很讨厌吗?」 温妮咬紧牙关。她不能张嘴,不然眼泪就要掉下来。卯足力气再把刀向下压一寸,她的眼里喷出无尽的怒火。 一动不动,利文斯没有求生的慌乱。他看着她的眼睛,忽然说: 「喂,你身后。」 温妮本能地回头。 在她看见管家的一剎那,尖锐针头再次抵上脖颈。 这一次,她陷入了更漫长、更疯狂、更痛苦的梦境。 第32章 逃离荆棘庄园(五) 9. 「那些梦,有规律吗?」 莱杰问:「有没有什么相关联的地方?比如说,场景、语言、颜色……我听说中世纪宗教会通过固定的符号来对信徒洗脑。」 温妮摇摇头:「不是,不是那种。」 她伸手向前比划了一下,用手环成一个圈: 「就是……睁开眼睛,到处都是玫瑰花。」 「玫瑰花?」 「对。红玫瑰。到处都是。」 手指向前伸,从左到右缓缓划过。指尖所及,红色花海一眼望不到头。 利文斯站在她身边,抬手揽住她的肩膀:「喜欢吗?」 温妮没说话,伸手从花丛中摘了几朵。 玫瑰花不是凭空生长的,而是种在地里,所以花茎粗长。趁利文斯不注意,她低头用花枝编起长条,扬手就要勒死他。 枝条绕到面前的一瞬间,它们就变成了泡沫,五彩斑斓地浮向天空。 「还没玩够啊。」利文斯笑得眼睛都弯了,「这是我控制的梦境,你杀不了我。」 温妮自暴自弃地扔了花,坐在椅子上心如死灰。 闭眼,数三个数,再睁开,果然场景变换。意料之中的事情,毫无惊讶可言。 她半躺半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利文斯枕着她的膝盖。 「妈妈,给我读个故事。」他拿着本书,「上次还没讲完。」 温妮把厚重的书扔在一边:「你到底什么时候放我出去?」 「我还没待够呢。」利文斯撅起嘴,「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多久都可以。」 这是一个温馨的黄昏,余晖勾勒出利文斯单薄的轮廓。看他的笑脸与身量,谁也想不到他有多么可怕的想法。 温妮平安无事地活了二十几年,称不上富裕,也谈不上贫穷,总还是正常地进行着衣食住行。直到一脚迈进荆棘庄园,就像命运忽然醒来,决定赏她点苦头。造物主挖足了咖啡粉末倾倒下来,扑头盖脸地要把她活埋。 她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你到底为什么,要管我叫妈妈?」 利文斯原本是要去捡地上的书,一听这话动作一顿。回身探头,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 「因为你和妈妈一样,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你说话、表情……那个神态和动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也许别人也一样。」温妮扭过脸,「你可以换个人来玩过家家。」 「不。」 利文斯索性坐在地上,胳膊搭在大沙发的边缘,一双长腿伸在地上:「只有你。其他的人都不爱我,他们只来偷我家的东西。你爱陪我说话,陪我读书。」 他的声音是温文尔雅的,可是又蕴含了隐秘的悲伤: 「我妈妈早就死了。我懂事特别早,十岁就会做玫瑰病毒。我希望她能看见我长大的那一天。」 「现在我长大了,但是妈妈走了。小时候她对我说,我们会离开这里,搬到与世隔绝的地方去,那里不会有什么猎巫的行动,我们都是安全的。我一直嚮往着那一天。」 温妮面无表情地躺着。耳边忽然凑过来一阵温热的气流。那是利文斯附了过来: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妈妈。」 她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惊讶。四目相对,她看见那双瞳孔里的无奈。 「我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利文斯伸出手摸她的脸颊,「可是我好像爱上你了。一想到你会离开我,我恨不得立刻去死。」 温妮直直地看着他,要看到他的心底似的:「利文斯,我问你。你到底爱的是我本身,还是我像你母亲的那一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2页 身体忽然清凉了起来,是利文斯松开了手。缓缓地站起来,他恢復了冷静的神态: 「有区别吗?」 利文斯弯腰把书放在温妮的身上:「我觉得,这种问题没有意义。」 等温妮从梦中醒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天。 睁开眼睛的时候,闯入意识的是熹微晨光。鼻子后知后觉,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利文斯正坐在她的卧室里,拿着奶油面包狼吞虎咽。 在梦境里缠着人不放,他也昏迷了三天。温妮实在很难理解这种行为。 自虐吗?这种巫术的意义是什么呢?温妮望着对方那大嚼的模样,心想,怎么不饿死你呢? 只要是梦,就一定有醒来的那一天。人不可能一辈子都陷在幻境里。 她坐在桌边,沉稳地舀了一勺汤。刚低头,面前就递过来一叉子牛肉,底下还用个小碟子托着。 利文斯笑着看她,小孩子似的,张着大嘴说:「啊——」 温妮无动于衷地接受了他的好意——梦里她也是这么被餵饭的。 被塞了一大口之后,她像个土拔鼠似的鼓起腮帮子,用手捂着嘴慢慢嚼。 利文斯做回位置,手撑着脑袋欲言又止,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老师,那天你问我的那个问题……我没听懂。」 温妮疑惑地看他一眼。利文斯解释道:「就是……是爱你,还是爱我妈妈的那个。它们到底有没有区别?」 慢条斯理地把东西咽下去,温妮拿起餐巾擦嘴。她缓缓地嘆了口气: 「如果你爱我,那就该给我自由。我有我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爱你妈妈……那我劝你去叫个巫婆招魂,别在我这里找安慰。」 利文斯敏感地眯起眼睛,手指摇晃银叉:「你的生活?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想当一个文员。会买一个小房子,和爱的人结婚,有小孩子。我们每一天都有事情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梦里虚度光阴。」 她很认真地劝告利文斯:「你还年轻,不能因为这样感情就止足不前。你完全可以去伦敦,去西班牙学美术,外面的世界很壮观,你不能折磨自己。」 言尽于此,温妮闭上了嘴。 可是在长久的沉默中,利文斯忽然脸色古怪。他拧着眉头,抄起一个盘子狠狠地摔在了地板上! 「闭嘴!」 清晨的阳光总是稀薄,像清浅的河流。温妮清楚地看到他的苦闷与愤怒,在爆发过后,他长长地唿出口气。 「外面的人只想杀了我。我妈妈就是被害死的!」 他斩钉截铁地瞪着温妮,手在半空中比划: 「如果,如果不是要带我去游乐园,她不会被人抓走!你知道吗,我们流着同样的血,她受了什么样的刑,她在火里是怎么被活活烧死的,我每分每秒都在一同感受!她什么都没做!我们的家族,从前那些人造的孽,凭什么要我妈妈来承担后果!」 温妮被他的激动给吓了一下,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那你为什么不去大教堂?如果真的无辜,那些宗教组织会听你的申辩。」 「你以为我没去过?」 利文斯仰头冷笑,一双眼睛闪烁粼粼的光:「管家带我去找神父,人家说,对女巫的清洗到此为止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翻篇了。」 伸手至半空,他轻蔑地做了个翻书的动作:「翻篇了。我妈妈的死,不用追究了。」 温妮愣愣地看着他。利文斯手扶桌沿站起来,唿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而后他微微一笑,低头看她: 「老师,我爱你。不仅因为你像妈妈,而是因为,你给了我许多温柔。」 「经歷过那些事,我不可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愚蠢地长大成人。我恨这个世界。直到你来教我……温妮,你对我很好。」 她想,我对你好,因为你是我的学生,而且你很可怜——并不是要跟你纠缠一辈子。 可是她也明白,这孩子是拿自己当救命稻草。从一开始,就决定要紧抓不放。 温妮坐在椅子上,感受到一双手搭在自己的肩上。 她想要逃跑,可身体却是完全地不能动了。她面无血色,只是姿态别扭地靠在他怀里。 利文斯的气息喷在耳畔,她知道他在亲吻自己的脸。一颗心微微作痛,视野也有些模煳。 温妮不由自主地仰起头,显露出一种懵懂。 利文斯弯腰抱住了她:「我爱你。我把你当作救世主,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把一切都给你。」 忽然间,一个诡异的念头攀爬到了温妮的心上: 如果她离开荆棘庄园,还会遇到第二个这样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人吗? 出乎意料地,温妮抬手抚上后背,回应了他的柔情。 沐浴在朝阳里,温妮觉得自己像琥珀里一个昆虫。凝固在这样窒息而温暖的怀抱里,一动也不动。 她想,我这是怎么了。 一种可怕的预感涌上心头,温妮的心中警铃大作: ——我不会是,在同情他吧。 10. 「然后呢?」 莱杰探长踱步到衣柜的前面。白色衣柜如小雪山,把手上有黑色干涸的血迹,时间久远,已经无法鑑定来源。 「这里为什么有血?你们……发生了打斗吗?」 温妮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很麻木地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撞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3页 「你……要轻生?」 「是的。」 温妮沉沉点头。一缕头髮从前额散落下来,显得她更加苍老憔悴。 「我在荆棘庄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梦里度过的。」 温妮把手叠在裙子上,目光涣散,像是在走神: 「那天之后,他又给我注射了病毒。然后,醒过来,吃个饭,洗漱……然后又是注射。差不多,一共有三年吧。」 她的眼睛里泪光闪闪:「你能想像吗?我在梦里,活了三年。」 窗外已经黑透。昏黄灯光下,温妮头上绑着绷带,躺在卧室里。 灯光黯淡,她比灯光更黯淡。眼眶深陷,整个人骨瘦如柴,完全是一幅病鬼的模样。被子底下看不见起伏,仿佛一张废纸。 利文斯手忙脚乱地给她配药剂,递到嘴边吹,吹了又扶她起来喝。温妮熟练地把头一偏,药水就撒在了被子上。 她从上个月开始绝食。 清醒的时候水米不进,一天天地消瘦。利文斯没办法,只能续命般地注射病毒,让她沉睡不醒。 梦里,她望着高大穿衣镜里,自己那美丽姣好的面容,忽然有一阵心酸。 抬手摸自己的脸,她想,原来他喜欢这样的我。 可是现实里我已经那个样子了……如释重负地唿出口气,温妮想,他应该快要厌烦了吧。 梦里,利文斯变着花样地给她创造乐园。 巨大的热气球载着他们飞过玫瑰花海,每一片云彩都触手可及,扯过来放嘴里就是棉花糖味道。 温妮想过自杀。从热气球上一跃而下,摔落的一瞬间,地面就变成了柔软有弹性的软糖。巨大的软糖把她密不透风地保护起来,温妮歇斯底里地挣扎吼叫,喊得撕心裂肺,可嗓子不哑,哪里都不疼。 她也想过自残。梦里她拿起水果刀割腕,刀刃触碰皮肤的一剎那便化成绚烂丝带,成为一件装饰品缠在她手臂上;她撞过墙,墙壁变成奶白色布丁,一头扎进去,满嘴都是甜的。 走投无路,她自己抠自己的眼睛,甚至准备咬断舌头。这也不行,梦里她的自虐行为无法实施。 利文斯总是会出现在她身后,那一双眼睛像钩子似的,一下看穿她的企图。然后他十分有力地环抱住她,与她接吻或跳舞。 他们的舞蹈自成一派,完全是利文斯的创造。温妮昏天黑地地活着,迎着对方滔滔的浓情蜜意,她只感到了窒息。 这一天,在短暂的清醒时分,温妮看着利文斯哼小曲走来走去。 也许窗户没关,陌生的冷空气带给她现实的气息,也同时令她精神抖擞。 温妮腾地一下跳起来,奋力撞向最近的衣柜。随着眼前一黑,她听见了利文斯的惊唿。 感受到自己被抱起来的时候,一阵钝痛自前额袭来。疼痛缓慢攀爬,取代了眩晕与麻木,这是真实的痛楚。 她有气无力地想:为什么,我还没有死。 利文斯急坏了。 温妮如论如何就是不吃药。额头烫得吓人,他又不敢让医生过来。 目光左右浏览,他灵机一动,一仰头把药水灌进自己的嘴里,直接吻住了温妮的嘴唇。 被撬开牙齿的时候,温妮一点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只能努力咬紧牙关,小幅度地扭头,然而利文斯一双大手死死地掐着她的头髮和腰,她又能躲到哪里去呢? 药水顺着嘴角流到脖颈,温妮忍无可忍地闭上了眼睛。 她小声地吭吭咳嗽,利文斯的声音盘桓在头顶: 「再不喝,我就一直这样餵你。」 温妮一翻白眼扭头向里,决定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儿,她偷偷睁开眼睛,看利文斯为了自己忙得团团转。 一年了。凭心而论,每一分每一秒,她都应该是幸福的。 她活在快乐里。没什么不是新鲜有趣的,利文斯对她那么好,好得让她难受。温妮不想对他心软。她不想爱上他,真的不想。 又灌了一些古怪的药,利文斯关掉了灯。 温妮躺在床上,感觉身边一热。利文斯伸出一条胳膊,熟练地让她枕上去。 温妮往里挪,可是他另一只手也伸过来,隔着被子抱住了她。 温妮还在坚持,心是硬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利文斯已经长成了大人,他稍稍用力,就把她揽入了自己的怀抱。 利文斯低头嗅她的头髮,在她头顶轻轻一吻: 「睡吧,今晚好好地睡一觉,明天就恢復健康了。」 紧贴在他的胸前,无比真实地嗅到了衣服上玫瑰花的味道,温妮忽然很想大哭一场。 温妮早就已经不记得她最初的愿望了。 年少的时候希望出人头地,想拥有安逸的生活。当自己几乎拥有了这一切的时候,她很清楚,她失去了更多。 不只是清醒。那些耐心、冷静与理智,在这样漫长的折磨里,全都无可挽回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麻木,可以虚伪地爱上利文斯。 朝夕相处如此之久,说没有半点的爱,那是假的。可惜柔情似水,终究被恐惧与反感的泥沙截断,只能堵在心里一点点长出绿色的浮藻。 躺在床上,温妮望着利文斯。 他对自己没什么不好,为什么不能一生一世? 她无数次催眠自己,想说服自己温顺地活下去。然而完美的不过是苹果光洁的表皮。回忆嘲弄她,假装不经意地将之切开一个小口。她一刀一刀地探下去,才发现原来已经直烂到底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4页 温妮把手向前一搭,突然探头咬在利文斯肩膀上。 狠狠地上下咬合,直到嘴里瀰漫开血的气味。 利文斯睁开眼睛,静静地看着她。无知无觉似的,只是让她咬。 她哭得满脸是泪,大声地问: 「你怎么不疼!你凭什么不疼……你告诉我,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你告诉我,现在,现在到底是不是梦啊!」 利文斯紧紧地抱着她,他说: 「我不知道。」 第33章 逃离荆棘庄园(六) 11. 就这样,他们来到了第三年。 这一年,荆棘庄园发生了一些事情。 厨师因病去世了。 管家患上了严重的疾病。在一个清晨,毫无徵兆地停止了心跳。 园丁与利文斯一起把尸体埋在玫瑰花园,同时消失的还有罪恶的地下室。园丁用土和石灰给彻底地销毁了。 温妮站在楼上阳台,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忙碌。 秋天到了,她穿着一件大红披肩,里面是白色毛呢裙子。这一身有些厚,可她怕风。 蜜罐子似的三年,她有点受不了外界的风雨。梦里永远是最适宜的气温,她很久不知道坚硬与苦痛是什么滋味了。 暮色降临在庄园周围,视野里舖满了玫瑰花。她被温柔地囚禁在这里:一个与世隔绝的,诡异而华美的笼子。 在这里,时间没有意义,一切都没拉长、放大。宽大的红色毛衣徒增了她的憔悴,仿佛一碰即碎。她是干枯的花瓣,单薄的影子映衬于苍冷地板,明暗之间,她成为一个沉默的符号。 温妮转身走出去。 夕阳下,云层金红绚丽,余晖照射空荡荡的庄园。台阶下的草坪已经显露枯萎,紧靠在廊柱下的,是两枝刚被剪下来的玫瑰花。 深红色,丝绒质地。温妮捧着它们,抬头望向远方。 利文斯笑着走了过来。 他长高了,变得更结实。高高大大地朝她挥手:「妈妈,喜欢吗?」 温妮沉默着低头。玫瑰的香气是真实的,茎上的刺被细心地刮净,她与他对视:「今天又要去哪儿?」 「去哪儿?」 利文斯愣了一瞬,随即大笑:「醒醒,这里是现实!你还能去哪儿?」 苦笑一声,温妮垂下眼帘。 抱着花走进会客厅,她面对了清澈的镜子。 与她对视的是一个苍老颓废的女人,肩膀颤抖,容颜浮肿憔悴。 眼前这个人是谁? 温妮的泪水顺着脸颊落下,她低下头,一颗一颗润湿了玫瑰花瓣。 她一个人在偌大的庄园里走。奇幻的光影,美丽的玫瑰,艷红色铺满视野……现实风吹草动,她只觉得冷,想回到梦里待着。 她像是一个殉道的修女,用自己的青春年华满足一场可笑的眷恋。 周遭越是宁静,现实越是真实有序,就越显出梦境的虚妄与幸福,而温妮的悲哀也就越深。 绕回到会客厅,她从桌上拿起水果刀。 随心所欲地,她把墙上的画扯下来,狠狠地刮花了每个人的脸。 温妮没有告诉利文斯,其实五年前,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她心里是流淌过幸福的。 她很想教他学习,陪他长大也可以。 最初的时候,他和她都那么快乐,那样的日子,都去哪里了? 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希望获得一些回忆。可是周围一片死寂,没有什么人来救她。 慈祥的母亲,可爱的孩子……温妮一刀一刀地割下去。而后她放声大笑,在这完美漂亮的坟墓中大笑。 她端着肩膀,提起刀,从下向上地端详。 她想,也许过一会儿,里面就会流淌出牛奶来。这把刀会不会变成奖盃?睁开眼睛,她又会出现在哪个舞台上? 利文斯冲进来,一把夺下利刃。 他把画丢到一边,赶紧抱住温妮。 他那样焦急地追问她是否受伤,然而温妮只是大笑——为他这恐怖的爱而大笑。 傍晚天气转凉,莱杰探长站在阳台上。 房前的草坪上一片枯萎,远处山林阴翳,褪尽灿烂色彩。地上的玫瑰花枯萎凋零,静静地倒挂铺陈在脚下。 他有一种错觉。在温妮的讲述中,自己似乎已经在这里生活了百年。 荆棘庄园的恐怖,不在于画地为牢,而是混淆了梦境与真实。它让人彻底地放弃反抗,永远自欺欺人。 「所以……你到底,是怎么逃出来的?」 温妮微微佝偻着靠在栏杆上,她偏过头微微一笑,而笑容是稍纵即逝的: 「本来第二天……是我们的婚礼。」 12. 利文斯要布置现实中的婚礼。 他的构想,是把荆棘庄园从里到外全都摆好玫瑰花,其他的繁复自不必说。 他和园丁两个人忙活,庄园里有很多精緻漂亮的餐具,统统被翻出来摆在柜子上。由于他只想要走一个过场,所以一封请柬都没发。 那是一个宁静的春夜,天上下起濛濛细雨。 利文斯换了件新衣服,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怎么样,这一件还挺好吧!」 温妮坐在他身后,一杯接一杯地喝红酒。 扭头看去,从天花板往下,顺着长长的楼梯,玫瑰花一路蔓延铺陈,就像瀑布一样顺流而下。她深深地唿吸了一口,摘一朵别在胸前。在微醺的醉意里,很想跳一支舞。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5页 抬臂向前,做了个手势,指尖轻柔地在空气里划过一个弧度。下一秒,就被利文斯握住。 她迷茫地回头看他。利文斯的手掌是温暖干燥的,于是她顺着力道站起来,用力地回握过去,把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水晶吊灯的光辉流淌过一朵朵玫瑰,反射在璀璨的地面,宛若一条不知尽头的银河。 她想起了从前的眼泪,落在指尖上湿湿凉凉的触感。 温妮与利文斯在荆棘庄园里沉默地旋转,没有音乐,可是梦里无数次同进同出,节拍早已融入血液。 她穿着漂亮的红色裙子,有巨大飘逸的裙摆。房间里升腾起的气温使眼前景象不住地轻微晃动,让人觉得玫瑰有了鲜活的生命。 温妮笑着脱离怀抱,从地上拿起红酒瓶。 「把它变成花瓣。」 她捏着红酒的细脖子对利文斯发号施令:「我喜欢看花瓣落下来的样子。」 利文斯走到她面前:「好啊,下次你想要多少有多少。」 温妮的目光变得疑惑,她像条出水小狗似的一甩头:「不对……就要现在,你给我变。」 「等进入梦乡,要多少有多少。」 「现在就是梦啊。」 说完她闷闷地笑了:「不然,我怎么会这么快乐。」 温妮眨眨眼睛:「你不变是吧。」然后她得意地一偏头:「诶,我有办法!」抡起酒瓶在半空画圈:「你不是最怕我受伤吗?」 说完,她拎着酒瓶子就往自己脑袋上砸。 利文斯迅速上前,企图把酒瓶夺下,可惜完了一步。 啪地一声响,红酒混着鲜血顺着脸颊淌下。利文斯立刻抱住了摇晃的温妮。他吓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妮半脸是红色痕迹,疲惫地倒在他怀里。 望着他利文斯,她很虚弱地说:「利文斯,这不是梦吗?」 利文斯捧着她的脸,嘴唇颤抖,只是心急如焚的样子。 温妮恍惚地摇头,她继续说:「不对……你怎么捨得让我疼呢。」 利文斯急切地摇着她:「这就是现实世界!我们不在梦里啊,你别这样,你别吓我了……」 他抱着温妮,手足无措地哭。 温妮伸手推开他的胸膛,大口地唿吸了一会儿。等到视野重新清晰,她伸出左手,抚上了利文斯的脸。 从额头到嘴角,慢慢地摸。 她看他,那么深那么重,就像在看最后一眼,就像要把他刻在脑海里。 「利文斯。」她说,「你还爱我吗?」 利文斯点点头:「我永远爱你。」 他虔诚地用双手握住了她: 「温妮,我真的,不能离开你,我——」 话音未落,温妮右手勐然捅向对方的咽喉。 那锋利的酒瓶碎片一瞬间如闪电掠过,锐痛一触即发。利文斯惊叫一声,本能地捂住了脖子。可是指缝里源源不断地流出血。他原地坐下,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玻璃碎片掉在地上,温妮脸上的笑容消失,呆呆地站在原地。 这跟之前梦中的场景不一样啊…… 怎么会有血呢,怎么不会变成柔软的东西呢。 温妮捂着嘴,失魂落魄地后退一步。利文斯瞪大了眼睛,躺在地上一抽一抽地蹬腿。 地上多了一滩血,玫瑰花浸在上面,形成血腥的唿应。 此刻,房间里十二点的钟声准时敲响。在回鸣中,温妮的耳朵发堵,头脑混沌,几乎要晕过去。 她像是无法控制身体,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他,呆立着,手足无措。 就这样,她与他对视。 几秒钟过后,温妮惊慌失措地推开了缠满玫瑰的房门。 她顶着小雨,提起裙摆从庄园里披荆斩棘地跑了出去。手脚并用地攀上围栏,惊吓与恐慌被抛在脑后,她拼命地翻身上墙,颤抖着一跃而下。 身后是璀璨瑰丽的荆棘庄园,面前是荒无人烟的铜蓝溪谷。 她闭上眼睛,直直地奔跑。 这条路上一定浮动着大片的灵魂,它们睁着眼睛,看着自己在这个雨夜里肆无忌惮地往前奔。 远处雷声隐隐,温妮却不害怕。此时此刻,她不怕雷与电,因为那是梦境里没有的元素,那是真实的一部分,是自由的一部分。 跑到气喘吁吁,温妮停了下来。 她的头髮湿润地贴在脸上,浑身浸透。茫然间她举起手,掐碎了胸口的玫瑰花。 花刺扎入皮肤,涌出珍珠似的血。温妮张开嘴吮上去,眼泪夺眶而出。 原来,真的不是梦。 第34章 逃离荆棘庄园(七) 13. 莱杰走上三楼,在走廊尽头是一间浴室。 利文斯就死在那里。 玻璃碎片没有要了他的命。唿哧带喘地又活了许久,荆棘庄园最后一任主人在浴缸中割腕,静静地长眠于血色冷水中。 一切的证据都指向了自杀,可是园丁极力强调利文斯少爷是为情所困。 面对警察,他声泪俱下,强调家庭教师温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莱杰探长找到了她。 他致电邀约的时候,温妮刚好结束了当天的心理治疗。从高楼里走出来的时候,莱杰礼貌性地同她握手。 她模样衰老,可神情、举止,依然像个女孩子。她是一个过早枯萎的女孩子。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6页 他们来到荆棘庄园,莱杰在这样的故事中感到了震惊。环抱手臂至胸前,莱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温妮小姐,很抱歉,今天让你想起了不好的回忆。但是,谁能证明你说的这些,是事实呢?」 他摊开手:「玫瑰病毒的真实性……对不起,目前所有的物证都已经失活,我们无法判断它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魔力。而且,猎巫行动已经快过去十年了,关于这个家族的记录……我想,也是缺少佐证的。」 说完,他立刻举手至脸旁,小幅度地摇了摇:「对不起,我是出于客观需要。如果冒犯了您,还请您原谅。」 温妮从来到第三楼开始,就一直没有看浴室一眼。此刻她低着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 「明明有一个最好的证人……明知道很冒犯,还来找我。」 她从帽檐底下射出目光,瞪了莱杰一眼: 「那个园丁。你为什么不去问他?」 莱杰马不停蹄地赶回警局,连夜传唤园丁。 可惜晚了一步,他服用过量安眠药,已经死在了睡梦之中。 由于荆棘庄园已被封锁,园丁早早地带着家当,搬入市区旅店。警察搜查了他的住所,终于在一个破旧的褐色牛皮箱子里,发现了许多书信和日记。 信上的语言晦涩古老。莱杰邀请了大学教授当翻译。 在逐字逐句的解释中,莱杰明白了荆棘庄园的故事: 园丁的名字叫克洛德,与萝丝太太在少年时是邻居。 正是二战期间,克洛德去参军。上战场之前,萝丝送给他一张自己的照片。 照片是黑白色的,放在右胸前的口袋里。 在战场上,克洛德写给她许多信,那些信很简短,但无一例外地,均在结尾画上了一朵玫瑰花。 硝烟散尽,胜利的礼花纷纷扬扬。然而从战场上归来的克洛德患上了战争心理综合徵。 他整日整夜地听见枪炮声,连桌子都看成壕沟。他发了疯一般砸碎了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像一条癫狂的狼,发出可怕的嚎叫。 清醒的时候,他就写信。 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能把一切都倾诉到纸上。拿着蘸水的钢笔,他一划一划勾勒出印象里,那个穿着红裙子,蹦蹦跳跳的姑娘。 他记得少年时候,自己瘦弱不堪,被人踹在地上欺负,是萝丝站出来,伸开双臂站到自己面前。 自己被揍得鼻青脸肿,她就轻轻地,给自己的伤口涂药。她是那么勇敢,那么善良。 克洛德在信里写:「萝丝,我很想念你。我很想念你。」 两年以后的一个清晨,一阵敲门声突然响起。 克洛德打开门,他看到了一男一女。 男的很高大,但是孱弱,像一个病秧子。而女人穿着繁花似锦的古典裙子,拿着蕾丝伞向他微笑。 克洛德愣住了。 面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萝丝。 萝丝已经结婚,他们住在遥远的铜蓝溪谷。 她的丈夫是一个古板的牙医。他像是有精神病一样,始终盯着克洛德。他们此次前行的目的,是请克洛德来荆棘庄园做管家,因为小夫妻两个经营这么大一处宅邸,实在是力不从心。 克洛德喜出望外。一路上他频频远眺,手在膝上或攥或伸,没有一会儿消停。 萝丝并没有太大变化。如果有,那也是更漂亮了。她身上散发着柔软的香气,说说笑笑,让克洛德不由自主地想靠上去。可是一旁的丈夫虎视眈眈,一直用那双死鱼眼睛发狠。 在克洛德的概念里,他与萝丝从小就在一起。这个什么丈夫,的确是太多余了。 来到铜蓝溪谷,克洛德忙碌起来。他付出了无数辛苦,但是干劲儿十足。 战场上一枚流弹曾袭中右肩,导致他在搬运红木桌子的时候旧病復发,一下子连人带桌子翻滚下楼梯。 昏迷前最后的印象,是萝丝的惊唿。 但是,更让他感到惊奇的,是昏迷后的梦境。 梦里他重回战场,在枪林弹雨中走投无路。火光沖天,燃烧弹舔舐着他的脚踝,克洛德想跑却迈不动步。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同伴薅着自己,已经轰掉了半个脑袋,还紧抓着自己喊救命。 克洛德的精神即将崩溃之时,忽然听见萝丝的声音。 她就这么直接从燃烧的树林里跑出来,担心而焦急地,牵着自己跑向远方。 就像小时候那样。 萝丝带他一路走出包围圈,他们躲在安全的废弃箱子后面气喘吁吁。 萝丝问了克洛德许多问题,然而他头脑一片空白,只是阵阵嗡鸣。 在喧闹的心声里,他忍无可忍地抱住了萝丝,紧紧地不松手。 克洛德在日记里写: 「我真希望那不是一个梦。为什么只有在幻想里,我们才能在一起? 可是我又希望那是梦,因为你有家庭,我不该做出那样的事。」 这场风波之后,克洛德不再干重活,他的工作重心转到了花园。 半年以后,萝丝怀孕了。 克洛德对此毫无贡献,也没有立场表达喜悦,只好努力地在院子里耕耘,种下无数娇贵的玫瑰花。 这天晚上,萝丝的丈夫——那个阴郁的医生,喊他去自己的房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7页 克洛德总觉得他有点毛病,似乎是长年不晒太阳的缘故,皮肤有一种病态的白。他背对着克洛德站在小房间里,像一棵发疯的树。 医生表情严肃,一双大眼睛浮肿在镜片之下。听到关门的声音,他慢慢地迈着长腿,踱到克洛德面前,手里举着一个皱巴巴的东西: 「你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克洛德匪夷所思地眯起眼睛。在短暂的凝视后他骤然一惊: 「你把照片还给我!」 萝丝的小像因久远,早已模煳不清,只有那生动的眉眼跃然纸上。照片上有他的血,浸染得萝丝像一场深红色的梦。 克洛德伸手去抢,医生把手一抽,背在身后,冷冷地看着他。 而后他走到桌前,拎出一个纸箱子。 一看到这个东西,克洛德的脸立刻就不是颜色了——这里面全是自己寄给萝丝的情书,怎么会在他手上! 医生也不给他解释的余地,直接开口: 「你和我太太有这样的关系……之前的事情,我不追究。现在萝丝怀孕,许多事还要你帮忙。但是,萝丝生完孩子,你就滚出去,听见了吗?」 「这些信你从哪里拿的?」 克洛德无视了他的话,急切地站到桌前:「信,你从哪里得到的!」 「是萝丝放在了柜子顶上。」医生咬着牙,有些愤怒地看着他,「你对我太太有那样的想法,还怕被人知道吗?!」 说完,他伸出手指,夹着那张旧照片凑到蜡烛边,直接烧掉了。 克洛德在日记里写: 「萝丝,我听到这件事,第一个感觉不是恐惧,而是欣喜。原来你一直知道我对你的爱。原来我不是孤独的。」 「我不害怕别人怎么看,我只怕你不爱我。」 医生怒气满身地背对他。照片在指尖化成灰烬的一瞬间,克洛德抄起一旁的木椅子,狠狠地砸到了他的头上! 一下,两下,三下……他使足了力气,抡圆沉重木椅向下噼! 每一下都下死手,把男人的惨叫堵在了嘴里。战场上他杀了许多人,唯有这一个,杀得最痛快。 医生很快地一动不动了。 他趴在地上,头上豁开窟窿,汩汩地流血。 克洛德背起他。在这个宁静的夜晚,将其埋葬在花苞初绽的荆棘庄园。 在新的日记中,克洛德似乎换了新钢笔,字体变得流畅了。 「……玫瑰病毒,这真是一个神奇的魔术,把梦境和真实融为一体。我每天晚上都在梦里和萝丝缠绵,我不愿意醒过来。因为萝丝是真的,她爱我,这也是真的。」 「九月八日。萝丝喝了许多酒。她要去阁楼里看孩子。我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忘了那个因失足坠楼而死去的前夫。她心情并不好,总是叫我离她远一点。」 「十一月四日,萝丝最近都很不快乐。电视里一直播放猎巫的消息,我发誓会保护她一辈子,说也别想把她抢走!今天她打了我一巴掌,说我们是偷情。这太好笑了,相爱的人怎么叫偷情?我们在梦里,不是很快乐吗?」 …… 「今天少爷会跑了。太厉害了,虽然一跑就摔,但很快就能爬起来。」 「今天,新雇了一位管家,据说是这个家族的远房亲戚。我把花园的栅栏加固了,少爷爱钻进去,那些刺太可怕了。萝丝开始教他制作玫瑰病毒,他和他母亲一样聪明。」 「我建造了一个地下室,并且在荆棘庄园外围布置了陷阱。战争教会我未雨绸缪。以后如果有人敢进来,我就杀了他。」 …… 「圣诞节,少爷要去游乐园,这孩子太调皮了。 今天下了小雪,萝丝穿一件红色的大衣,非常好看。她不让我跟着去,好吧,等到晚上,也许可以一起吃蛋糕。」 荆棘庄园万籁俱寂,雪花纷纷扬扬,如同梦境散开。 克洛德坐在蛋糕前面,没有等来他的萝丝。 三天之后,双眼通红的利文斯少爷和萝丝太太的尸柩一同被教堂的人送了回来。 克洛德茫然地打开棺材,看见其中面目全非的萝丝。 他颓然坐在地上,一旁的小少爷早就哭晕过去,梦里还流着眼泪。 一旁的小布包里放着萝丝的遗物。他伸手一层层打开,从里面捡出一枚小小的钻石戒指。 萝丝的手指纤细,这枚戒指一直戴在无名指。 每一次梦里,当他们情之所至地搂抱在一起,他都想把这个东西永远毁掉,就像要彻底碾碎那双幽灵般的,令人不安的眼睛。 可是萝丝不允许。 醒来之后,克洛德并不满足。试探地摸上萝丝的脸,得来的只有殴打。 萝丝变得神经质。梦幻中的放浪没有纾解心绪,反而使她疑神疑鬼。她总是啃指甲,甚至开始吸菸。 有一次,她把香菸摁灭在自己的手心。克洛德心疼极了,他把肿起血泡的细嫩掌心贴在自己的脸上。 萝丝头髮蓬乱,神情呆滞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伤口是烫的,戒指是冷的,牢笼一样无情。即使感情流溢满地,她都不会承认,也无动于衷。却让他如履薄冰,每一步都像是痴想。 克洛德捏着那枚戒指,紧紧地捏着,捏到骨节作响。 他忽然发出一声冷笑,扬手扔进了正在燃烧的壁炉。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8页 他和她,很美丽地相爱了,又狼狈不堪地共处。 这一生的爱都不见天日。 对于她,自己也许只是一个工具,是丧偶之后寂寞光阴的消耗品。 不然,她怎么只在梦里与自己相亲相爱?回到现实,她便冷酷无情,只把他当作园丁。 这些,克洛德都清楚,都明白。 他恨她。恨她的面若冰霜,恨她心口不一。他恨她的梦境,恨那些做贼一般贪欢的日子。 尝过甜头就忘不掉,以后吃什么都是苦的。 人走了。可是她笑,她哭,每一帧都忘不了。 因为生命里所有的甜滋味,都与她有关。 克洛德抱起少爷往卧室里走。他想,他这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少爷一天一天长大,克洛德从他身上看到了太多萝丝的影子。 他爱这个孩子,愿意付出一切,那些没来得及践行的誓言,要在下一代的身上,一一兑现。 为了他,克洛德愿意杀人。少爷的巫术日渐精进,在他决心加入这骯脏的阵营时,克洛德没有阻拦。 当利文斯青涩生疏地,用玫瑰病毒绞杀第一个人后,克洛德显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杀了人,利文斯回头。他有点害怕。 于是克洛德鼓励他。 少年的脸上绽放笑容,同许多年前,那个女孩子一样。 前尘往事奔涌而来,她的好,她的坏,全都翻尸倒骨地重见天日。克洛德屏住唿吸,轻轻地抱住小少爷,一种爱恨交织的悲凉击中了他,他说不出话。 日记里,克洛德写道: 「萝丝,你对我的爱,是有限的。可我会无限度地爱你的孩子,你等着瞧吧。」 书信年代遥远,成了泛黄的纸堆。老教授扶着老花镜翻看着,莱杰探长在一旁记录。 白炽灯通明透亮,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莱杰抬起头:「没有了吗?就到这里?」 教授伸手捋了捋:「差不多……」 忽然一封雪白的纸顺着桌子掉了出来,似乎是夹得太久,一开始没有发现。 教授用手拿着,举到面前,喃喃地翻译: 「今天,荆棘庄园新来了一位教师。少爷和我说,她很像你。」 「但是,我知道,她永远不是你。」 白纸翻过来,原来是一张投递的简歷。 上面端端正正,贴着温妮微笑着的照片。 14. 温妮吃了许多缓解精神压力的药,失眠的症状还不见好。 她的房间重新粉刷过,没有任何红颜色。连口红都扔进了楼下的垃圾堆。 心理医生告诉她说,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受到精神层面的伤害,或多或少而已。像您这样,在极度紧张的状态下度过五年,还能保持清醒与理智,说明您个人的精神素质很强,康復也会很快。 医生重新开出治疗方案,温妮把文件塞进包,乘坐电梯离开大楼。 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坐着。电视上放映最新潮的喜剧,背景音里一片笑声。 温妮看着屏幕,艰难地去理解这些语言。她觉得很不可思议,这有什么好笑的? 拿起遥控器的时候,电话响了。 她接起来,那边是莱杰探长。 他的声音很有活力,像气泡水一样呲呲啦啦地顺着电话线蔓延过来。 他说,案子已经告结,希望温妮能早日走出阴霾。他还说了许多工作上的事情,边说边笑。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发出邀请:如果可以,下周休息日可不可以约一顿饭呢? 温妮微笑着说,可以。 挂掉电话,脸上的笑意缓缓消失。 夜深下来,她没有开灯。电视屏幕的亮光如冰块一般映照她苍白的脸。 温妮沉默地坐在欢声笑语里。眼睛盯着不断变换的男男女女,她心想,谁又能保证,这不是梦呢? 有人离开,有人留在原地。往事不是说忘就能忘的。 大梦初醒,故事里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剩自己。身体被拉回现实,可意识还魇着,像沉睡于某处温暖的沼泽。 孤身一人坐在黑暗里,她明白,再也不会有人突然从身后扑过来,再也不会有人自以为是地爱着她,缠着她,逼得她喘不上气。 因为他死了。 活着的时候,恨之入骨,想杀了他。只要他活一天,自己就不会自由。 如今他死了,一颗心本该是的。可是飘飘摇摇,忽然有一种朦胧的悲哀。 在电视剧夸张的笑声里,温妮忽然哭了起来。 像一个被命运玩弄过的人,哽咽地啜泣。 在这样欢乐的海洋中,在这美好的现实世界,她爆发了从未想过的压抑哭声。 所有人都希望她好起来——新的日子就在眼前,为什么跨不过去?为什么就不能遗忘呢?可是,这就是现实吗?这不是梦吗?现实就会让她快乐吗? 这一刻她憎恨白昼,憎恨日出,憎恨那些置身事外又居高临下的援手。它们给不出答案,只剩无能为力的同情。 温妮伸手关了电视,黑暗中从柜子里摸出一件大衣。 转身从楼道里往上走,一步一步迈向天台。 温妮向前伸手,闭上眼睛。高处的夜风吹动她的衣摆,像隔空伸出一双手,把她牢牢掌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59页 他轻而易举地带她进入沉沦梦境。明明是两个人的梦,原来沉睡其中的只有自己。 利文斯分得清梦境与现实。可是温妮明白,自己也许再也不会醒来了。 睁开眼睛,她向下看。 黑夜之下,脉脉闪动的车灯、霓虹灯勾勒边界,如同一朵朵璀璨的玫瑰花。 在高处,川流不息的一切都一览无余,眼前的道路向四方无限延展,不知道最终会去向哪里。 面对着虚妄的玫瑰花海,温妮露出了疲惫的笑容。 如同梦境中无数次跃动的舞步,她向前迈去。 下坠的城市没有像沙子那样轰然四分五裂。而是像一朵玫瑰,从边缘无声无息地枯萎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夜色在向内伸展,扩展到喧嚣的道路街道,并最终覆盖一切。 (全文完) 第35章 墙与浮士德(一) 1. 顾客掀开塑料帘子走了。 他拎着抹布赶过去,把桌上的纸团掩进剩菜剩饭,再倒进塑料脏桶。 桶是去年的乳胶漆桶。那年他挽起袖子往墙上涂滚轮,老闆看了就拍手。小伙子不错,干活儿细緻,一点儿灰缝看不出来。 他摇摇头,还啥小伙子,我都三十五了。老闆一摊手,男人四十了还一枝花呢,三十五正是好时候。 他在心里说,没有了,没有了。我的好时候早就过去了。 抬头看光洁新鲜的白墙面,很想画点儿什么。白墙面,如果有粗毛笔,可以写行书、狂草;如果有涂鸦喷枪,那么画个空中楼阁也不在话下。 低头把桶拎起来,刷子扛在肩上,美丽的宫殿无声地坍塌了。没有巨响,也看不见尘烟,海市蜃楼一样消失了。 三十五岁。利普金搞油画已经出名了,毕卡索开始探索新风格,梵谷也快他妈的死了。 以前不信神,后来觉得好像真有个上帝。他有时候就感觉,人人都是一面墙。上帝是个砌墙的,有的人往墙上贴证书、奖状,有人挂鲜花,到他这儿,煳了一层小gg。 从上往下看,心里发堵,没个喘气的空儿。想低头靠一会儿,跑来个小狗,抬腿就撒尿。 他从小就想当画家。但是画得太烂了。小学时候让画《我的妈妈》,别人用a4纸画个卡通的,孩子跟妈妈牵小手。他从爸爸柜子里掏出四开大纸,苦心孤诣一晚上。第二天老师拿着画问,这个八戒是谁画的?啊?是不是拿错了? 他爸还活着的时候,不拦着,孩子喜欢就学去吧。领出去一问才知道,学简笔画一个月三十块钱,学国画六十,油画一百。这还不算颜料和纸张的钱。 爸爸在前台讨价还价,想让老师免费送一沓纸。他自己在画室里熘熘达达,看一个稍大一些的女孩子画水彩画。 画上有一个刺猬头的男生,带个眼镜。女孩子正低头调色,他眼睁睁看着她把一层浅色抹上去,就这么一下,物换星移。好像纸面出现阳光,平面变成了立体。 爸爸带他回家,买串糖葫芦安慰心情。 爸爸说,儿子,咱要不就学书法吧。拿个树杈子在地上就能写,学成了等过年你还能卖春联。 听了半天,他没说话,啃着山楂点头,心还留在画室里面。他想,原来颜色还可以叠起来,一叠,就好像站在太阳底下。 上初中,他买了个白纸本,天天拿铅笔往上画。同桌袁硕送给他一盒二十四色的马克笔,他高兴极了,两眼放光。袁硕很自豪,他说这算什么,我家里还有写生架子呢。方平,你放学来我家玩! 他抱着马克笔魂不守舍。那天在袁硕家,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电视里的实木地板是真的,原来在家可以不穿鞋,光着脚也不会脏。 袁硕请他喝可乐,一口下去,嗓子像进刀片,他紧闭眼睛一哆嗦。袁硕说,来吧,咱们看电视。 他东张西望。哪儿呢,电视在哪儿呢?正在寻找,对面的墙突然亮了,一整面墙都开始噼里啪啦地讲话。 在袁硕的家里,他第一次明白原来美术也分许多种类。绘画只是其中之一,还有雕塑、篆刻、建筑等等。光是绘画,也分素描、油画、水彩……袁硕很认真地问他,方平,你以后要当画家吗? 他很坚定地点头。袁硕很羡慕地笑了,画家好厉害的。我妈妈在上海出差,总跟同事去看画展,门票要好几百呢! 他很不好意思,喉头滚动,一下子没忍住,喷出一个汽水的嗝儿。他捂着嘴,和袁硕笑成一团。 他问,那你呢,你长大了要干什么?袁硕一撇嘴,我妈要我学物理,以后可能得出国。他眨着眼睛,出国,去美国吗?袁硕摇头,不知道,可能是澳大利亚。他噢了一声,低头接着喝可乐。 这个话题有点严肃,因为自己既不懂物理,也不了解出国。于是只剩沉默和傻笑。 那是他第一次发觉,原来朋友之间也会有壁垒。有的人能一眼看穿自己的需求,然而自己对他人的世界一无所知。 准备中考。妈妈说,必须得考一个实验班,不然就咱们这儿的教学质量,进普班等于进大专。爸爸抬起头,大专怎么了?别看不起大专。 妈妈一瞪眼睛:那是我看不起吗?那不事实吗?你要有本事,这么多年还在厂子里?说完她把排骨夹到他碗里:儿子加油,别跟你爹一个样。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0页 他食不甘味地吃完,转身进屋。黄冈无敌卷和图画本放在一起,一个空白一个满噹噹。打开檯灯,把卷子摊开,看了不到十分钟,他拿笔把每个数字封闭的圈圈都涂黑了,然后在空白的地方把1画成树,把2化成美女,把3画成葫芦。 中考出分的时候,他正在家里睡午觉。 成绩是老师打电话告诉他的,电话是妈妈接的,她一直在嗯。嗯嗯嗯,嗯嗯嗯。他歪着头看墙上妈妈的影子,一顿一顿的,像机器人。 晚饭,召开全家大会。妈妈说平平考了五百三十四分。爸爸耶地一声举起胳膊,妈妈一翻白眼,乐啥啊,实验班的分数线是五百五十分。 爸爸一弓腰,也不说话了。他仰头说,妈妈,我不去实验班也行。 妈妈拍拍桌子:你别上火,妈给你想办法。说完她一筷子怼上爸爸的脑袋:哎,你,打电话问问你那个在教育局的同学,看看能不能商量商量。 没想到中考完也是硝烟瀰漫。爸爸妈妈走东串西,四处求人打电话。他在家里待着,哪儿也没去。 袁硕要去省重点读书了,临走时候送给他一箱子的书。漫画书、小说、杂志,他乐得把所有事情都忘了,扑进卧室,把东西塞进床底。晚上,檯灯底下他仔细地观察这些漫画,头髮丝的画法也不放过,一笔一笔往纸上描。 正画着,爸爸回来了。他站起来,看爸爸站在窗前抽菸。 他问,爸,咋的了?爸爸回头,把烟熄灭在窗框里:没事儿,好儿子,你能进重点班了。你真有出息,别人家孩子都差一两百,你就十来分,真给爸省心。 他没感觉这话是在夸自己。环顾四周,他问,妈妈呢? 爸爸平静地说:你姥姥突发脑血栓进医院了。我回来给你做饭,一会儿我也得去看看。 晚上,就剩他自己睡觉。睡不着,脑袋里纷乱着许多事。这个城市好像早早地入眠了,夜特别静。不分年节,总是有人偶尔放两声炮仗,他听着遥远而清晰的声音响起。 噼噼啪啪,就这么转身闭目,好像余烬未灭的烟花落在梦里,烫到了他的眼睛。 2. 市高中不重视文科和艺体,准确来说,是拿得出手的只有理科。上一届文科班就三个人过了重本线,还全是復读的。所以他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实验班从高一开始就取消了歷史政治地理科目。一上课,文科老师们就宣布上自习,一开始大家还不明白是咋回事,以为自习是干啥都行。他坐在后排,光明正大地把本子掏出来打算画画,班主任那张脸突然浮现在后玻璃上,像一幅发怒的遗像,吓他一跳。 班主任进屋强调纪律:自习就是让你们做作业。一个调皮的孩子说,老师啊,才第一周,都是预习。班主任说,咋的,嫌少呗。说完他大手一挥,男生都出来,跟我上办公室拿卷子。 他也去了。是语文卷子,上面都是拓展的题型。回到座位发呆的时候,忽然身后有人戳他。一回头,发现是关巧巧。 她小声问,哎,同学,你是学啥的啊,我看你画的那么好看呢? 他脸一红,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忘了把本子收回去。正要回答,班主任伸手一指:哎,你俩,老实做题,别交头接耳! 放学,关巧巧跟他一起去车棚骑自行车。她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粉色的,像一枝樱花。他的自行车是凤凰,他爸骑好几年,换过一次胎。 两个人推着车往外走,关巧巧语气里都是崇拜:你挺厉害,我以前没见过画画好的人。你咋不学艺术呢?他无言以对,只能苦涩地敷衍:我画得差远了,你真会夸我。 两个人在十字路口分别。他去了医院。姥姥已经开始不认人了,上次把他当成了老二的闺女,还问他啥时候结婚。他妈妈扯着脖子喊,这是平平!方——平——你大孙子!说着拎起他后脖梗子往前搡:跟你姥说两句! 他一踉跄扑到跟前。姥姥干瘪如一颗核桃,脸色发青,但眉眼祥和。他不由自主地握住姥姥的手,感觉到了皮肤下的浮肿和潮湿。 他使劲儿地叫,努力地喘气,不然眼泪就要掉下来:姥姥,姥姥,我是方平,我考上实验班了! 姥姥平静地看着他,然后嗯了一声,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回答:好,好孩子,真是好孩子。 姥姥住院需要花钱。爸爸在走廊打电话,说老李啊,就两千。先借我两千,等我丈母娘事儿了了,我连本带利还你,咱俩这关系,我还能欠你的? 他跟爸爸打个招唿,转身进病房。妈妈靠在椅子上打盹。 他站在旁边。妈妈长白头髮了,夕阳下,显得她很温柔,也很孤独。他有点害怕,因为妈妈总是神采奕奕,是疲惫让她变得忧愁悽苦。 他伸手去推:妈,妈?妈妈恍惚着醒来,先往病床看:诶呀,该换滴流瓶了? 他说,没有,还有那老些呢,你跟我爸回家吧,我看一会儿我姥。妈妈站起来抻了个懒腰,摆手说不用,你姥没事儿,你回家吧,回家好好学习。 他对绘画的热爱在高一下学期达到了巅峰。如今回忆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班主任问谁想参加省里的书画大赛。班主任是随口一问,他就举手了。一直举着,非要让老师看见。班主任拿眼睛一扫:方平,行吧,那你下课上我办公室拿表,接着做题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1页 填完表,他低头看上面的奖金。三等奖一千,二等奖五千,一等奖一万。关巧巧从后面过来了:呀!大画家,你有用武之地了!他把报名表夹在书里,狠狠地摇头,又藏不住地笑。一颗心在腔子里乱跳,他想,自己这次,一定要拿个名次回来。 放学的时候,关巧巧拦住他,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她说,我大姑是咱学校宣传室的老师,走,我带你看点儿好东西。他懵懵地跟过去,脑袋里云遮雾绕,像知道自己要迈进新天地似的。 走到一楼拐角,打开不起眼的大门,一股油墨味扑面而来。他眼睛都瞪大了,这屋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画。素描人像,油画静物,还有卡通角色。关巧巧在其中蹦跳,朝他招手:来呀,给你看这个,是咱学校最厉害的美术老师画的! 他走过去。看见一幅油画。画上是一面高墙,赭红色的砖,青灰色的瓦。顶上探出一枝白梅,映衬微微蓝天。关巧巧介绍,这叫《故宫冬晴》,离远了看,就跟真的似的。 他问,为啥要离远了看?她说,嘁,这你都不知道?油画就是得离远一点,那些颜色有一种立体的感觉,离近了,那就是一堆色块,坑坑巴巴的。 他后退两步,再往前走。真的。真的。那墙就好像真立在自己眼前。他有点激动,想伸手摸,关巧巧截住了:不行,别碰。我大姑说,人家画油画还往颜料里搀沙子、馒头渣,指不定多难搞,碰掉了你负责啊! 两个人从画室里出来。夕阳西下,遍地金黄。他问,你为啥要带我来看画呢?关巧巧反倒是很惊讶:你不喜欢吗?他点点头说,谢谢。关巧巧接着说:喜欢做的事儿,为啥不做呢?你不要参赛吗,给你整点儿灵感,瞅你一天天自己吭哧吭哧画,多累挺。 他张张嘴,想表达更多的感情,可是说出来的还是谢谢。 关巧巧大手一挥:哎!咱哥俩说这个太见外了。你要是学艺术就好了,其实咱学校前两年考走一个鲁美的,没咋宣传,可惜了。 关巧巧的胳膊勒在他肩膀上,两个人走得东倒西歪。他在这个傍晚哈哈大笑,就像那年收到袁硕的漫画书一样,他感到十分幸福。 第36章 墙与浮士德(二) 3. 他三天两头往传达室跑,大爷被他问烦了,手臂摆动幅度像雨刷器:你们奖状都交老师了,找你班主任去! 他又跑回去。一口气憋住跑上楼,贴在玻璃往里看,班主任桌上只有杂乱教案、书架和茶杯。 坐回座位上,魂不守舍。 他眼睛看着黑板上的数学,立体几何,黑板上蹲着个稜锥。 老师问,来同学们,这个角咋求?三垂线定理,没忘吧。 他托着腮帮子,感觉稜锥像自己画的松树,辅助线缠绕着它,坠着abcd等小水晶装饰。……如果,如果能获奖,拿到钱,就可以给妈妈买一串项鍊,给爸爸换个裤腰带。 于是他低头开始画,开始描。正思绪翩飞,数学老师的声音响起:方平,来,还有同桌,上黑板写解题过程。 他杵在那里,拿着粉笔。从拇指夹到小指,两腿发软,大脑空白。 旁边的同桌笃笃笃地开工,他咽口唾沫,想抄一下。脑袋稍微一偏,忽然意识到,全班同学都在盯着他。 一双眼睛就是一个摄像头。全班五十人,这么多摄像头对准他一个,做什么都无所遁形。写了会被看见,写不出来也被看着。他急得浑身难受,恨不得时光倒流,这节课干脆不来。 他被判处后墙罚站。数学老师很生气:刚讲完就不会,咋听的课?高二了,开学了,得收心了。 他拿出一幅真诚忏悔的样子,只是低头。浑身吓出冷汗,像一个湿淋淋的,垂头丧气的墩布。 下课,班主任把他叫过去。 他手里拿着一个信封。本来士气低沉,一看到这个,潜意识知道会发生什么似的。他的心勐地一跳,大气都不敢喘,脸色也微微地红。 班主任把信封递给他,咯吱窝底下又抽出个红皮证书:省里三等奖,还是不错的。 整个人勐地一提,他几乎要原地蹦起来。信封与证书像新出锅的烙饼,冒着热气拿不住,他使劲儿往怀里揣。 班主任表情严肃:方平,高二了,你的成绩得往上提,记住没有?别老在这种事儿上分心。 听着训话,他只是点头。 他知道班主任是个好人。虽然很多人视之如勐兽,其实在他们这个实验班,真正的勐兽是学生,老师只是驯兽师。 他们要厮杀、要拼搏、要招招见血。那些活下来的的好学生未必会感谢班主任,毕竟一切是靠自己的奋斗;剩下某些苟延残喘的困兽,倒是会对当年的传道授业而感恩。 他怀里烙着证书,像鼓动着一股风。不过风头正盛,班主任的诚恳言语在空中分崩离析,很少地留在了心里。 放了学,他便拉着关巧巧去吃兰州拉面。 两个孩子要了两盘新疆拌面,又单独加一盘牛肉。他打开证书,墨黑大字竟然是手写的,气势磅礴:方平同学,您的作品《青松迎雪》获绘画区高中组三等奖。特颁此证,以资鼓励。 关巧巧说,方平,这个可了不得。据说省赛的作品会专门编在一个集子里——你出书了啊,成名人啦! 他傻乎乎地笑,满心的快乐发散不出去。像突然不识数了似的,一遍一遍地数奖金。关巧巧举起宏宝莱跟他碰杯:天才第一步,以后越来越好!干!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2页 两个孩子正在热气氤氲里庆祝,忽然面馆的门被勐地踹开——妈妈闯了进来。 挟着黄昏时的风,她表情是那么狰狞。在这样的暴怒下,她毫不顾及对面关巧巧的惊诧,拖着他就往出走。 他的校服被妈妈攥成一团,轮胎一样堵在胸前。风吹在肚子上,来来往往行人的目光比刀还冷,冷到他胃疼。 像捋平一张废纸,他刚把自己的衣服拽下来,迎面就是妈妈的一个耳光: 你他妈的,你他妈的……我给你打那老些电话,你咋不接呢?你要急死我啊!她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他的鼻尖:我他妈挣钱是让你学习,你倒好,跑出来处对象了?! 他大吼了一声:不是的! 然后,他就看见了妈妈的眼泪。她捂着脸,眼泪顺着下巴往下淌。她好像根本也不想听他解释,自顾自地说,你呀,你把我气死得了。你太不懂事儿了,我一直在找你…… 正是下班放学的时候,他们两个成了活风景。妈妈的话像扑面而来的两块红砖,一下子把他砸懵了。他说,不是的,妈,那是我好朋友,我今天——话还没说完,妈妈噼手下来,一把薅住他胳膊。 她声音囔囔的:走,跟我上医院,你姥要不行了。 姥姥走了以后,秋天就到头了。 秋末很稀奇地下了一场雷雨。下午的时候天就黑透了,一直阴到傍晚,才听见雨点啪嗒啪嗒砸下来的声音。 站起来关窗户,他忽然听见屋里有乓啷一声,还以为是外面的风雨。等转过身他才发现,是妈妈拿着手机,脸色惨白,晕倒在了地上。 爸爸也出事了。 爸爸是科员,准确来说,是车间宣传科的科员。他要拍照做採风,好写点儿报导去投稿,以后加工资有凭藉。 绕了车间一大圈,走漆黑的夜路回家。正好有个下水井盖没盖,他一脚迈进去,严丝合缝地掉底了。 那底下排放的是车间废水,滚烫的高温直接把爸爸吞没了。他跟妈妈跑到医院,工友们说,他挺机灵,知道拿胳膊撑住,所以腰以上还行。 妈妈双眼通红,她问,那腰一下呢?工友支吾地摇头:不知道了,看不出来了。 他和妈妈一起去找厂长。办公室没人,围观的有人表示同情。诶呀,咋就赶上那天晚上?天黑又下雨。这要是冬天,能看见热气也就掉不进去了。 闹闹哄哄一大阵,管事儿的出来了。领导使劲儿一跺脚:跟我们有啥关系?谁让他下班了不回家在厂里转悠?再说了,井盖也不知道咋没的,谁偷的找谁去。 妈妈哭着跪下来磕头,哇哇叫着撕自己的头髮。她说,咋办啊,咋办啊!你行行好,他都那么难受了啊!他身上又疼又痒,挠也不敢挠,你给我家出点儿医药费也行啊,他那么大个人,疼得天天哭啊…… 她这样哭,哭得人人心烦。爸爸的工友把她搀起来,说,嫂子,你别太难受。哭坏了可不行,方平都快考大学了。 叔叔扭头说,孩子,你长大了,多照顾你爸妈。以后遇到事儿,自己得当心。 他含着眼泪站在妈妈的身后,听到这句话,忽然就鼻子一酸。 就好像,他真的该长大了。爸爸妈妈对自己最后的关怀,一点一点,正在走向远方。他什么都没留住。只剩下无端的心慌。 他以为自己还是小孩子。 当别人没有把自己当成大人的时候,他也忘了该主动学着成熟。 第37章 墙与浮士德(三) 4. 他上高三了。 妈妈收拾屋子,发现了床底下的秘密花园。她拎着他耳朵,连推带搡地把他扔到爸爸的床前。 爸爸面无表情,扭头看他:咋的了,平平?妈妈恨铁不成钢地把那些漫画抓起来,又狠狠地掼在地上:你看看你的好儿子,月考都他妈倒数了,天天净看这玩意! 爸爸喉头滚动,显露出无奈的表情。 这副样子他早就见过了,在很久以前,他很小的时候。那时候他想学画,现在他想看画,都是不合时宜。 爸爸说,平时看看无所谓,关键时候了,自己得心里有数。然后他拍拍盖在下半身的被:你得好好学习,别像我似的。我现在就是个废物,活着有啥意思?拖累你妈,拖累你…… 爸爸开始扇自己耳光,啪啪地响。他连滚带爬地凑到床边,抓住了爸爸的手:爸,我错了。我肯定考上好大学。我不看了,啥都不看了。 一箱书卖了废品。那些图画本也垫饭桌底下了。妈妈一咬牙掏出五千块钱,让他找个好老师补课。他没敢说,现在全科补课五千块钱根本下不来,只能补最瘸的那条腿。好在关巧巧义薄云天,免费给他列印出讲义,哪里不会问哪里。 于是他开始听课、做题、放学去数学老师家的车库里补课,然后再做关巧巧的题。 高中理科的知识,就像有机物,有些人的脑袋天生相似相溶,有的人脑袋里全是水,比如他,只能硬塞进去,劝说那些分子共存。一轮又一轮的模拟,前进三名,再倒退四名。古老的蜗牛爬井问题。可是蜗牛好歹往上爬,而他永远倒退,是一只井底的蛙。 一场暴雨说来就来。他高考结束了,家庭短暂地沉浸在喜悦里。 妈妈希望他就在省内,爸爸觉得男孩子可以闯一闯。妈妈坐在床上给爸爸的伤腿缠棉袄:你呢,方平,你想学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3页 他最想学的是美术。但他没说。这个家已经不需要任何丧气的话题了。他眼珠一转:我学理工的就行,反正饿不死。 爸爸很欣慰地一点头,这个可以。我听说老丁他儿子学电气工程,考了个什么证之后,工资上万呢!我儿子真懂事儿啊。 他最后如愿考了个理工院校,可惜系不好,是金融系。 在二流的理工院校学金融,只能说差强人意。唯一令他高兴的是学校远在南方,他可以离开家了。 妈妈给他准备行李,爸爸躺床上动弹不了,还在那里指挥。 一个如释重负,一个扬眉吐气,他成了家里唯一的大学生,被要求不许动,享受着尊贵的特权。爸爸难得一见地笑了:哎呀,儿子,金融也特别好,以后当个会计,那可是白领啊! 学校特别远,远到坐火车要二十多小时,他爸说啥都不同意。他想,好歹去一回,坐飞机吧。机场那么大,人又多,迷魂阵似的晕头转向。 他背着东西过安检,人家让他转身,脱鞋,看半天,跟聋哑人比划手语似的,他很窘迫。 心想要是关巧巧在就好了,她肯定能帮自己。这样一想他又是一阵难过:关巧巧考到重庆一所211去了。 考上大学了,按理来说,他可以开始绘画。可还是觉得身不由己,像被什么东西摁住了手,不得不顺从。 大一的时候他就失望了。这所学校太过普通,对于一个有志于绘画,专业是金融的学生来说,这个理工院校简直驴头不对马嘴。军训的时候他才知道,这学校里有十几种专业,每一个都比他更有资格待在这里。 跟他一起学金融的室友,是个山东人,报到后第二周就走了,回家復读。他晚上睡觉的时候看这个人收拾行李,也想换一个去处。 可是復读,就要再来一年高三。他没有那个勇气。 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一举一动都不合群。他变得沉默寡言。听课虽然一知半解,然而自尊心鼓动着他,希望拿一点什么成就好让家里高兴高兴。 于是他开始泡图书馆。第一本读的书是《浮士德》,以前他没读过什么课外读物,常年看旧杂志旧漫画,思维不太能接受那种歌剧一般的行文。但是他想,自己是大学生了,得看点儿名着,就硬着头皮往下啃。 看了,不太懂,一目十行地扫下去,大概有个印象。 他去还书的时候,把《浮士德》郑重其事地搁在架子上。封面一左一右画着魔鬼和天使,浮士德留着山羊鬍子,惊恐地看着他们。 他想,自己要是浮士德,也容易被魔鬼诱惑。世上的人都这样,嘴上唱高调,被窝看黄片。关键是能不能在最后培养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这个要求就比较高了,简直比入党还困难。 从另一个维度将他击败的,是饮食。南方菜他吃不惯。大米跟石头子儿一样硬,面也不够筋道。让他崩溃的是,每道菜竟然都有甜味。 他不能像室友那样下馆子。每个月生活费只有几百块钱,还要匀出来付各种费用。于是,在油光光香喷喷的饭菜前面,他就这么货真价实地瘦了。 不是没想过勤工俭学。他找到的活都是发传单、收银、扫楼道这种小活,忙活一天给十几块钱。从来也不是结实的体格子,体力劳动让他头晕眼花,攒点钱都不够医药费。 艺术社团他也参加过。社长画得挺好,可惜人不咋地,净想着泡小姑娘。筹备了一场艺术节也中道崩殂。学校让他们自己组织,所以不提供场地。在室外把台子都搭好了,今天你请假,明天他请假,最后剩不到一只手的人数,迎着回南天的潮气往板子上夹画。 若说快乐的事,也不能说没有。 为了这个短命的画展,他辛辛苦苦画了一幅油画。 画的时候感觉浑身都烧起来了,梦里都在构图,一天不吃不喝也可以。 那一次他忽然就明白了,也许上帝创造他,是为了让他来干这个。 画展被雨水泡烂的那天晚上,他回寝室泡方便面吃。 一摸上画笔,就感觉不到饿,现在冷不丁闻到油味,胃里先翻一个跟头。他逼自己咽下去,不吃不行,不吃就要死了。 吃着吃着眼泪忽然落下来,他告诉自己,以后要真死在这上头,那也值了。 进入大三,有进步思想的同学开始准备实习,找工作。 他双手插兜走在街上,很想当个画家。 绘画太幸福了,可是他还没有地学习过。古今中外的画家传记里,自学成才的人不是没有,但或多或少都有人来点化。他走在街上,心想,点化我的那个人在哪儿呢? 他明白自己是有点理想主义。要当画家,挣点小钱,以后过无拘无束的日子。 但他还不懂,这种小国寡民的幸福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于现实,可以在过去,也可以在未来,但不会发生在当下。因为当下是真的。其他的日子都是假的、柔软的、适合做梦的。 这个学校在南方一处不繁华的市里,周围人口稀少。他很喜欢在外面逛来逛去,听那些小商贩说柔软的南方话。他偶尔也会讲两句,但很快就咽在肚子里了。 社团的几个同学会说:诶,方平,你给我们说一句「你瞅啥」来,学一句。 他一张嘴,东北话就成了笑点。大家爱让他表演小品。有几个女孩子,一见他说话就眼睛弯弯的。也许人家没有嘲笑的意思,但他的脸还是红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4页 他有个代号,叫「傻狍子」。诶,那个傻狍子,那个傻狍子。一个人喊起来,好几个都跟着笑。 他太敏感,那些促狭和调侃不是沙子,说被风颳走就能消失不见。而是成了扎在心里的刀,提一遍,就深一寸。慢慢地,他终于哑巴了,再不多说一句话。 在这样的沉默里,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 她总跟自己一起打饭,一起自习,甚至散步也要跟着。他不敢看她。 她太耀眼,无论长相还是家世,都比自己强很多。这样的女孩子不用努力,努力了别人也看不见。 她要求他喜欢自己,简直就是游刃有余地勾引,他不可能拒绝——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拒绝的权利吗?他不是天生就该被征服吗? 他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她新染了一头粉色的头髮,很随意地回答:你帅。 他瞪大了眼睛:啊? 她笑了:不爱说话嘛,我喜欢你这样的。我看你画画还蛮好看咯,瘦瘦的。你很像朴树,窦唯。很有艺术细胞嘛,很浪漫呀。 他又沉默了。 他想说,不是的。 我不说话是因为一张口就被嘲笑,我瘦是因为我饿。 不过人家夸他有艺术细胞,这倒很意外。 这样一个意外,就成了巨大的失误——他对她产生了感激。 这种感激是致命的。他觉得她慧眼识人,终于遇到知音。 他开始无条件地对她好,这不是情侣的爱,而是信徒在膜拜。她的施捨让他感激涕零。说来也奇怪,扶助跟爱慕本来是两回事,放在爱情里就可以混为一谈。 他穷,他瘦,他学习不好,没有出息,在她眼里都成了可爱的地方,是需要自己为之付出、做出填补的小坑。就好像他是一个烂草莓,在自己的爱里,一下子就变成圣女果了,表皮光滑如镜。 她总是对他说,方平,你好厉害,我真崇拜你。你的气质太迷人了,真的。 听到这种话,他就受不了了,就敢一宿一宿地不睡,专门按照相片给她画肖像。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原来她对谁都这么说。 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所渴望的是爱情,至于爱谁,无所谓。她只想通过爱情来满足自己,而不是真的要跟谁建立关系。 她的情史太过复杂。跟其中一个前男友对峙的时候,他脸色苍白,一阵阵发晕。 那个男生人高马大,骂了几句之后,一巴掌扇过来,他就贴在了墙上。 他很委屈,又生发出愤怒。 她怎么能煳弄自己?这个男的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们是不是在玩弄自己?他们都在说方言,叽里哌啦听不懂,连骂人也这么有气势。他想哭,到底还是站起来,抡着拳头打成一团。 最后两个人都见了血。 没有人夸他是守护爱情的英雄,只当一个恼羞成怒的白痴。他彻底成了一个笑话,伴着讥嘲与冷笑,在校园的风里轻轻掠过。 5. 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开始找工作。 校招时候来了不少企业、公司,他拿着用模板套出来的简歷挤在人群里,很慌乱地随着人流走东走西。 看着别人自信且思路清晰地做出选择和判断,他知道自己也许一辈子都干不来这个。他只会无措地做小动作,磕磕绊绊地做自我介绍。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做自我介绍,他就是那么贫瘠,根本画不出更多的风景。然而他又恨自己,恨自己水波不兴的经歷和沉默寡言的性格。 他有时候侧耳倾听,听其他人的回答。他也猜想,谁更适合做这份工作,想来想去他明白了,除了他自己,别人都游刃有余。身边熟悉的人一个个有了新巢,剩他自己躺床上做噩梦。梦里他走在迷宫里,前后左右的都是墙,墙上铺着高中数学卷子,做不完就得被斧头砍死死。他想跑出去,根本没有路。 最后,他进了一家gg公司。 这个公司比较偏僻,工资低,虽然是运营岗位,但不太忙,挺适合他。他想,要不……就这样吧。好歹是有个工作,先干着,好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钱这个东西,总是自己挣来的最香。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看着帐上的数,想给老闆跪下来。 他心想,哎呀妈呀,太多了。我爸我妈干那么多年也就这样,我才干一个月啊。我也不吃啥,不喝啥,这得花多长时间啊…… 这样一想他就坐不住了,必须得回报老闆。 他的工作是整天都守在电脑前面,做表格、接待客户、整理任务清单。别人都早早下班,他非要再加一个小时。其实也没有什么必要,他就是心里不安。 他的格格不入获得了同事的反感。表面都说方平是优秀员工,背地里骂他脑子瓦特。有个上了年纪的大姐跟他说,小方,么毛病额,组撒什么,早点回家嘛。 他一听这个语气,大概明白人家的意思,也就收拾东西往回走了。身后大姐把嘴里的茶叶梗子吐在地上,很响亮地一声。 挤公交的时候他告诉自己,不能这样。你干了活,拿工资,这很正常。 但是他做不到。 他现在处于一种矛盾复杂的状态中。他一无所有,一事无成,连自己都讨厌自己。对方一给出点儿甜头,他就受不了了,就要感恩戴德,恨不得把人家供成祖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5页 这种感情太恐怖了,就像大学里那个女孩子,只是礼貌地夸他一句,就让他生出要呵护佳人的幻觉。别人已经在职场谈笑风生了,只有他,还像老鼠一样过着躲猫猫的日子。 在这期间,他想过绘画。 画出来的东西有头没尾,黑压压一层一层,理所当然地被扔进垃圾桶。每天跟泡面桶一起被放在楼道里,旁边是主卧住着的小情侣的东西。 他们三个人合租这一间房,他住次卧,人家住主卧。小情侣是酒吧驻唱,每天凌晨四五点钟回来,酒气熏天地吵闹,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他就当聋了。 好几次,他都想说你们小点儿声吧,我还得上班呢。转念一想,拉倒吧,人家肯定会笑话他:瞧这个东北的,多没眼力见。 这一年秋天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爸爸去世了。 爸爸恢復到了勉强可以走路的程度。人就是这样,越不让做什么,就偏要做什么。大白天非要一个人在楼道做復健,上楼还好,下楼的时候腿开始剧痛,身体一软就滚下来了。 妈妈拎菜回家的时候,看见他脖子扭成奇怪的角度。撅着屁股趴在地上,还睁着眼睛。 她打电话说,方平,你回来吧。 他点头说,我会的,请假我就回来。 妈妈说,不是的,你辞职回老家吧。离家近点儿,工作给你都找完了,妈放心不下你。 他没表示,只是挂了电话。给老闆发消息,然后看机票。 打开网站的时候,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手机上,他用手背去抹。一双手冰凉冰凉,而眼窝是热的,于是他就这么贴着,贴着,呜呜地哭出声音来。 他想起电影里,人们在灾难发生之后,最想做的,就是回到灾难以前。 他想,怎么一切好东西都消失得这么快,怎么一下子说走就走了。 还以为攒点儿钱能让爸高兴高兴,能带他俩去旅旅游。这怎么回事?人生忽然变成了一个陷阱,刚攒一点美好的东西,就立刻掉进洞里,怎么拽都拽不上来。 第38章 墙与浮士德(四) 6. 他不回老家。 妈妈说,你跑那么远去有啥好?在家的话,买楼买车都容易,工作又清闲。 他死活不干。 东北已经开始降温,妈妈穿一件臃肿羽绒马甲,像一尊落灰的菩萨。菩萨已经老了,有种很快就要四分五裂的痛苦。 他在爸爸的遗像前跟她吵架,吵着吵着两个人都开始哭。他说,妈,你放心,我一定干出事业来,我把你接走享福。妈妈摇头,垂着泪眼,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她把两只手插在大腿缝里夹住,不然她就要哭天抹泪。身上一动,就感觉头晕。 返程的时候,他坐火车。火车二十几个小时,卧铺空间逼仄,众声喧譁,他脸朝里躺着。 妈妈那苍老的模样像一团燃烧在衣服后面上的火,看不见,灭不掉,很快地烧在他自己的身上,火烧火燎地疼。于是转身出去,在火车夹层抽菸。 脚边是农民工的麻袋,对面是窗户。无数的平房和农田飞逝而过,旁边几个人在聊天,聊今年的收成,说什么靠天吃饭,滴灌,还有干旱。他听不太懂,有一种身在大地之外的恐惧,这种恐惧长久地占据了他。 他发现自己是这么的悬浮,既不能飞起来,也不能下沉。学了好几年,连安身立命的本事也没有,走到哪儿都融不进去。他是最差劲的那一种颜料。干硬、生涩、涂抹不开。 在南方第六年,他被公司派去上海出差。一行四个人,去跟大老闆谈合作。 人家唠槓桿,「一个槓桿,再加一个槓桿,八百万」,他就在旁边点头,什么也说不上来,只会笑着喝酒。 在大酒店,他搀着喝醉的主任往宾馆走,跌跌撞撞走进大厅,突然听见有人喊他:「诶,方平?」 他心里勐地一跳。回头看,一个白白净净,戴金丝眼镜的男人诧异地看着他。 他紧张地问:你是哪位? 对面的人愣了一下,哈哈大笑:我是袁硕啊!你真把我忘啦! 他有点没反应过来。等缓过劲儿来袁硕已经到他身边了。人家帮他把主任扶进屋,一点儿怨言都没有,还是那么热情地朝他笑:方平,走吧,咱俩少喝点儿,难得聚一回啊。 袁硕没变太多。皮肤白,个子高,整个人像是从竹子里走出来,天生适合在金碧辉煌的地方当景致。 他给他倒酒,他不好意思,接过来说谢谢。袁硕笑了:咱小学同学,有啥好谢的?你呀,可真是没怎么变化。诶,你现在在哪儿工作? 他决定说实话:在gg公司做运营。袁硕哦了一声,又问:工资咋样,买房了没?家里都还好? 面对一系列问题,他努力地做出回答。还行,都还行,嗯,没结婚,我妈在老家,我有时间就回去一趟。 哦……袁硕仰头喝口酒,眨眨眼睛:你们公司……嗯,我知道。正好跟我们有个在上海的合作吧。 他点头。袁硕继续说,我可以跟你们老闆说,让你留上海分部。 他本能地举起手开始抗拒,半空被袁硕拦住了。他曲着胳膊肘,轻轻地碰他肩膀:这都是我该做的。你来上海,交通方便。再一个,我家这边有一套空房,本来也要租。租谁不是租?干脆给老同学好了,你说是不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6页 他诚惶诚恐地把酒杯往下搁,杯沿碰在对方酒杯的底部:不用,真不用。 袁硕伸手一摸头髮:哎呀你跟我见什么外……你把阿姨也接过来,三十的人了,别老让父母惦记。 他们一杯一杯地喝酒,最后他自己醉了。脸色酡红,一双手比比划划,像水浪里将靠岸的船。 他不断地敬酒,再一饮而尽。他说,袁硕,我没看错你,你是这个! 说着竖起大拇指。他紧紧地抿着嘴,简直要哭出来:我呀,我没有你这个好命。我可担心我妈了,这回多亏你,我能找个地方,给她接过来…… 袁硕坐在灯下,笑着说:我也没看错你。你这个人重情重义。 他摇头。不,我不是重情重义,我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重重地拍自己的胸脯:你有啥事儿就跟我说,我豁出命来也报答你! 那天他真的喝醉了。遇到袁硕,本来是很羞愧的。怕自己的寒酸污染了他的白衬衫,人家任何一个轻描淡写的眼神都能刺伤他。 没办法,他像个守财奴抱着金条似的,衣衫褴褛地守护着自己的尊严。然而对方富可敌国,哪里看得上一块金条?他明白自己没有跟人家称兄道弟的资格,连感激都是不值一提的。 他安慰自己。袁硕给自己一套房子,也许有他自己的安排——像他自己说的,租谁不是租?人家从饭碗里扒拉下来一块肉,就够自己活一阵儿了。 这样想着,负罪感减轻,感激之情不减。他想,人家说苦尽甘来,原来这一口甜头,在这儿等我呢。 7. 事实上,没有人要他回报什么。 在上海的新岗位上,他要吃更多的辛苦。工位上突然就跟长蘑菇似的钻出来一个人,谁都得犯嘀咕。 他妈妈来了。一看儿子瘦成这样就哭了。正赶上过年,娘俩在楼里包饺子,一个电话打过来,袁硕要跟老婆一起来吃。 袁太太怀孕了,鼓着大肚子,夸阿姨的手艺好。妈妈高兴坏了,拉着她的手说了一堆家乡话。袁太太是上海人,听不太懂,只是微笑着附和。 他跟袁硕坐着喝酒,袁硕说,你看,还得是咱自家人。老乡啊,朴实,不耍心眼。他抿嘴一笑:我跟你讲,别人也许对你耍心眼,我方平,不可能。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你给我脸,我给你命。 袁硕跟他碰杯:老同学,你太让我感动了。这一次见到你,是老天爷向着我。 开春以后,袁硕给他打电话。太太生了孩子,可是家里缺人照顾。 妈妈从厨房跑出来,手往围裙上一抹,说,别动别动,我去吧。他争执着:你去干什么?人家多娇贵,你别给整坏了。袁硕在电话那边欲迎还拒,支吾半天:嗯……阿姨每天来四五个小时就行,我老婆爱吃阿姨做的饭。 光是做饭,一天三顿,来回跑要花许多路费。袁硕强烈要求阿姨住在家里,晚上也好有个照应。 他一开始还没明白是咋回事,后来妈妈回家洗衣服的时候,都腰疼得站不起来,他才明白袁硕是在干什么。 让妈妈做饭、刷碗、哄孩子,就是去伺候月子。在上海一个月嫂月薪上万,他们是一分不要。 袁太太身体不好,妈妈就给抱孩子,胳膊、腰、腿,那些老毛病全找上来了。时间一长,也不当外人,挨几句埋怨,甚至是骂,她也忍了——谁叫这是自己儿子的恩人呢? 他悟出来之后,一边心疼,一边心酸。 妈妈这么老了,伺候完自己,还得伺候别人的孩子。他这是没结婚,要是真结婚了,免费当月嫂的就得是自己的媳妇。这是其一,以后呢?他家以后缺点儿什么事儿,不都该让自己去做了吗? 然后他又劝自己,别冲动,别生气,你还住着人家的房子呢,你有啥资格跟人家生气?你怎么敢跟人家生气? 等月子伺候完,紧接着,又出事儿了。 他刚回家烧洗脚水,外面有人敲门。一开门,俩穿西装的人要进门看看格局。他心里纳闷,看啥格局啊,这不是租给我了吗? 于是他问,你们要干什么?那俩人诧异地回头看他:你不知道吗?这个房子去年就抵押给银行了,袁先生不还钱,近期将进行拍卖。 说着俩人从皮包里掏文件。他头脑发胀,迅速地奔过去说:等一等,这是我朋友的,他租给我了。你看我能不能一直住着?我就在附近上班。 对面一个人说,请问你们有租赁合同吗?你们的转帐记录可以出示一下吗?什么时候住进来的呢? 他稀里煳涂地回答,对面两个人微微一笑:先生,恐怕不行。 他一把揪着对方的衣领,语气近似祈求:等一下!我,我记不住,我说不明白。我让袁硕跟你说…… 意料之中地,电话打不通,始终是空号。 他们走了以后,他抱着脑袋坐在沙发上。旁边的洗脚水早就凉透,看着心烦,一脚就掀翻了。 就在这样一个夜晚,他得知了自己被愚弄的事实。心甘情愿地、无怨无悔地、拍着胸脯地,他成为了别人的玩具。用完了一扔,自己还得点头哈腰地说谢谢。 快三十岁了。做了半生惊弓之鸟,飞来飞去,还是被一箭戳死。 第39章 墙与浮士德(五) 8. 公司一脚把他踢到了新设的重庆分部。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7页 这边的待遇不好,妈妈身体也大不如前,动辄浑身酸痛。他给妈妈买的按摩仪、暖宫带、泡脚桶。电视里说有用的,他全买。 本来说带她去看洪崖洞,上长江坐大船游一圈。一直没时间,妈妈也不爱去,便一直推迟了。 工资只能维持基本的吃喝。重庆太热了,他买了三个电风扇也不够,眼看着妈妈被汗浸泡在床上,一咬牙置备个空调。 人是凉快了,心也凉快了——一个月电费好几千。 楼下不远处是小吃街。那两年网红经济炙手可热,他晚上在一家烤苕皮的店里打工。 这边大部分都是窄店面,牌子底下一个窗口,外面排长龙。打工这家店面稍微大点儿,里头能进人吃饭。他每天从晚上八点干到凌晨两点,忙得脚打后脑勺。 老闆对他还好,总让他早点儿回去,一过节就给转红包。有一天周末,他白天过来刷墙,老闆陪着唠嗑,还要给他介绍对象。他心里挺暖和,但是学尖了,不敢太感恩。 其实他还是那个低三下四的脾气,这辈子也改不了。放在旧社会就是当汉奸的命,一碗五花肉就能收买。他只能努力闭嘴,不让自己露馅。 有一天晚上,他正在收拾桌子,外边突然一阵喧闹。男的女的的叫骂声从人群里透出来,桌子掀了,凳子也踹了。 他赶紧跑出去。看了一会儿热闹,才知道原来是对面宾馆里老婆抓小三,直接捉姦在床,正闹呢。 他们一路城门失火,殃及街边池鱼。各家都有服务员出来保护财产,可是那老娘们扯着丈夫,扬手就是一连串七八个耳光,比放鞭炮还顺利。小三裹着床单,白花花地想跑,被一嗓子喝住,两腿一叉,直接坐地上哭。 于是谁也不敢动了,哑口无言地围观,并且掩护顾客撤退。 他们闹在其中,就像摩西分开红海。最后男的忍无可忍,拎起一个啤酒瓶往桌上一磕,用尖锐的边缘对准了悍妇的脸。 女人哇哇大叫,你来啊,杀我啊,我不怕你!男的目眦欲裂,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挥舞瓶子,咬紧牙关,嘴里嘶嘶作响。 不一会儿,警察就来了。 他躲着听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女的好像是东北人,一种老乡被欺负的感情油然而生。若无其事地绕到跟前,想劝两句。 刚凑近,那女的满脸是泪地抬头,他一下子就愣住了。在一堆警察后面说了一句: 巧巧? 他把关巧巧从派出所接出来,天都亮了。 他领着她,像牵着一个孤魂野鬼,两个人坐在街边,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说话。 他以前很羡慕别人。不管是上海,还是重庆,怎么人家都那么有钱?大房子,有车,想吃啥吃啥。 现在他觉得生活真是糟糕极了,每户人家都在吵架、摔东西、冷战,没有人不陷在泥潭里。 用色彩来表示的话,这路边的千家万户。黑色的窗户是绝望,暖黄的灯光是焦虑,惨白且伤眼睛的是长久的贫穷。他们在原本喧闹的小吃街坐着,四周空空荡荡,给每个人足够的余地,去怀念来过又走掉的人或事。 关巧巧真的老了。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蓬头垢面地坐在旁边,眼角还有点儿血。身材在窈窕和魁梧之间模煳不定,成了个没有性别的人。 她说,自己大学毕业就嫁过来了。结婚六年了,孩子都四岁多了。 她噙着泪朝他一笑:你是不是以为我是母老虎啊?不是的,我告诉你,平时都是他打我。 关巧巧抬起一只胳膊,把袖子挽上去,转着圈指给他看:这儿,这儿,还有胳膊肘。都是拿菸灰缸和擀面杖打的。平时逞能,怂货,不敢下死手。我敢。我他妈豁出去了,咋样,小逼崽子,看我整不死他! 他咳嗽一声:巧巧,说句不该说的……你不该嫁这么远。 对面的关巧巧笑了一声,把眉毛挑起来:大家都这样说。我告诉你,方平,啥叫远嫁?——上午他给你一拳,到下午,你爹的巴掌没扇到他脸上,那就叫远嫁。 她摇摇头:他家在这儿也挺有势力,我家里人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个等着巴结。方平,我这么多年想明白了,我不离婚——我为啥要离婚?离了我能分着啥,不离,我还当个小阔太太。孩子都那么大了,真要离了,估计也不是给我。 方平问:那以后呢?你以后怎么办? 关巧巧开始嘆气:我能咋办啊。人活着,不就是等死吗?等一天算一天,长短的区别,能咋样呢?我哪天让他打死,折磨死,都无所谓。——但是,我孩子不能让别人养。绝对不行,绝对不行!我活着得把那个女的废了,我死了,也得拖她下地狱。 方平沉吟了一会儿说:哦。 太阳光照下来,像是被胶布粘住一块,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 两人唠着,无数牢骚和安慰散落下来,像水珠变成雾气,始终聚在空气里。 关巧巧问:诶,你现在干啥呢?当画家了? 他苦笑:没有,好几年都不画了。他没说自己天天都偷着练,没必要跟人家说这些。 她问,为啥啊?缺钱我借你。 他骗她,也骗自己:不用。我不喜欢了。 她说:其实人要是有个爱好挺不错。不能当饭吃,但挺幸福。 他努力地微笑:嗯,对。主要是没时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8页 她嘆口气,表示遗憾。 扭头看逐渐甦醒的街道,她说,方平,其实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初中,还有高一那时候。 小学时候太自由了,对快乐没有概念;长大一点儿,开始知道享受快乐,每天都有滋有味的。高二高三时候,人家都说,考上大学更自由。我就学啊、考啊,等毕业了、结婚了……我的人生我做主了,怎么好像还不如小时候。 他送关巧巧去地铁站。快到地方的时候,她忽然说,方平,我一看见你,就把高中时候的事儿都想起来了。咱俩现在还能唠到一起去,我真没想到。 他笑着说,那你以后常来啊。我让老闆给你打折。 关巧巧回头,也笑了笑。 她说,要是能时光倒流就好了,我真不想长大呀。 人流携着潮水般的喧嚣,带着关巧巧远离视野。 他们像是汇入了不同的河流,渐渐越淌越深。他转身往回走,每走一步,都像是跟一些美好的回忆做告别。 他发现,世上好多人,都是不彻底的浮士德。魔鬼诱惑了他们,但不提供帮助,只是看着他们求而不得。 于是忏悔了,醒悟了,要见天使一面。可是人家高高在上,那里听得见这样虚弱的声音。 一夜没睡,太阳晃着,他感到头晕,脚下像横着摇晃的桥。走一步,脚下就断裂一步。他说不清这是什么感觉,只是顺其自然地往下走。 9. 国庆节,他早早地过来店里帮忙。忙碌的空隙,他在贴吧里问: 求助各位老哥,治老年痴呆,国外有靠谱的药吗? 然后他拎着喷壶给花浇水,正低头,忽然街对面热热闹闹过来一伙儿人,头髮五颜六色,衣服新潮特别,群魔乱舞地过来了。 老闆儿!一个戴鸭舌帽的小伙子挥舞双手:现在开业没得? 他拿毛巾擦手:啊进来吧,要吃点儿什么? 他们一群人跟着挤进来,把手里的箱子、桶,都摆在地上。他瞟了一眼,猜测大概是美院的学生,包里露出来的画笔都好几盒。 鸭舌帽点了餐,脱掉外套,露出后背青黑色的纹身。他把餐具递过去的时候看了一眼,语气很平淡地说:哟,是天使吗? 鸭舌帽很意外地看他一眼:诶,对头,是堕落天使。 店里就他们这一伙四五个人,他笑着在旁边坐下了:是吗,比例不错,线条也好。 这一句话好像把鸭舌帽唤醒了。他从包里拿出一个蘸满油彩的本子:大叔你真的有眼光,我跟你讲,这是我自己设计的图案,搞好多纹身贴,你要来一个? 周围几个人都笑了。有一个人说:龙哥牛逼的,龙哥拳打川美,脚踩南艺。 他微笑着,翻开看看,随口问:你多大了?鸭舌帽说:我十七啦。 他把本子翻开到某一页,又问:学艺术的?鸭舌帽点头:是噻。我学好多年了。 那本子里画着许多图案。大图,小图,密密麻麻。他想起自己很久以前的画本,忽然生出些苍凉心境。 他从对方的包里抽出一根铅笔,摇晃一下表示「借我」。然后在空白处画了一只,小小的,吹着喇叭的天使。 鸭舌帽接过来,哇地一声,眼睛都亮了:好乖噻!好阔爱!一群人都探过头,接二连三地赞嘆。鸭舌帽又把身子转过来:大叔,你是不是学过啊,你看你画的这个线条好飘逸啊。还这么干净,不黏连。 他有点骄傲:没有,我自己没事儿瞎画。说着他又把本子抽过来:对不起,我给你擦了吧。 胳膊在半空被小伙子截住:大叔,高手在民间啊,真人不露相啊! 他又窘又无奈:什么啊……我算什么高手,我就在你们小孩儿面前显摆显摆——呀,餐好了,你们快吃。 鸭舌帽跟小狗见骨头似的不撒手:大叔!大叔,你跟我来!说着把他拉到门口,伸手指向对面的宾馆和居民楼: 大叔,你看见对面那个墙了吗?宾馆旁边那个。那个墙是要做涂鸦墙的,我们今天就是来粉刷的,你一会儿出来,咱们一起画! 他几乎是本能地往屋里走: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开玩笑呢?我咋可能整那个…… 鸭舌帽不乐意了,他薅住他说:大叔,你得支持我们。必须跟我走。 他使劲儿一挥手:啊呀,合法吗?你往人家墙上画画。鸭舌帽瞪起眼睛:哇你拿我们当什么人,这都是同意的呀。 他急得直笑:那也不行啊,你看看……我得干活儿呢。再说,你怎么就盯上我了? 鸭舌帽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不行!就当陪我们玩玩了! 他跑去跟老闆请假。老闆一听,他就是在对面的墙上画两笔,根本没当回事。 他跟着一帮大小伙子站在涂鸦墙前面。他束手束脚:这得……怎么搞? 鸭舌帽让他往后退,自己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喷漆瓶子,又摸出来一个喷头。这个喷头好像很金贵似的,鸭舌帽的动作都轻了。 他把一块口香糖塞嘴里,戴上口罩。单手拿着喷漆,眼睛打量着墙。后退几步,胳膊漫不经心地上下一摇。 周围的人都散开,鸭舌帽大步上前,抬手大开大合,恣意地勾勒出一个深蓝色的外轮廓。 他抱着胳膊,站在后面,跟一群围观群众一起眯眼睛。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69页 这样的大型涂鸦,离近了当局者迷,远一点容易看出章法。他不动声色地看了一会儿,等鸭舌帽画完一半,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他才露出一点微笑:厉害啊,这是……艺术字吧。 鸭舌帽笑出一口白牙:demon,恶魔。怎么样? 旁边有人掏出手机,人群里一个声音传出来:接着画!怪疯狂的。鸭舌帽嚼着口香糖朝他们吹口哨,蹦蹦跳跳地继续开工了。 他看着墙上的英文,蓝底黑边,还没画完。看鸭舌帽的意思,好像还要加点儿深红。于是他凑过去,从兜里拿了象牙白,鹅黄,示意自己也要画一画。 把口罩戴上,他先在一旁练。 绘画跟涂鸦也不一样,喷漆的速度、距离,对线条影响特别明显。要是一直摁着填色,还容易往下淌。 他斜眼看鸭舌帽的动作。身体也得跟着动,摁住、松手,画一个z……自己试了一会儿,感觉可以了,就一声不响地在墙的另一端开工。 涂鸦实在是个辛苦事情。他画得胳膊都酸了,才把一半的轮廓画出来。他想喝口水,一回头,才发现身后的人都张着大嘴,仰头看他的画。 鸭舌帽走过来,揽住他肩膀,露着的眼睛里满是惊讶:大叔,你骗人吧,你绝对学过。 他把喷枪还过去:我学个锤子。不画了,太累了。 鸭舌帽紧紧地摁住他的手:你看!第一次能画成这样,太厉害了啊! 他有点不好意思。扭过脸看墙,左边是狰狞放肆的立体艺术字,恶魔像是要从字里爬出来似的。另一边,他画了半身天使像。 自己看着没感觉,其实气势上跟鸭舌帽的字唿应上了。不露怯、不拘束。端庄大气,带有一点神性。 有手机在身后嚓嚓拍摄,还有人录了小视频。傍晚,热闹起来了,来来往往许多人都在看。他脸都红了。好像站在北极点上,四下空阔,就要找不着北了。于是赶紧挡着脸,推着鸭舌帽要离开:哎呀画成这样……丢脸了,画的不好啊。 他不觉得这种感觉是幸福。幸福从没来过,自己都不敢信。 鸭舌帽跟朋友说了几句,然后拍拍他:大叔,我们一会儿有事儿,得先走了。 说着他伸手往后指:我送你两瓶喷漆,交个朋友嘛——你真的好厉害的,是不是画了好多年啊? 他接过礼物,恍惚地点头:啊……有几年。你能看出来? 能。你手特别稳,而且心里有谱的。鸭舌帽掏出手机跟他加微信:大叔,你自己画。放心,谁要敢盖你的,你告诉我。 说完,他露出年轻人独有的天真表情:大叔,你喜欢这个吗? 他点点头:我……我喜欢绘画。 对方唿出一口气:大叔,你以后可以拍点小视频啊。抖音快手,真的,现在好多人都练副业。你真的蛮厉害,真的。 他笑了一下:好,谢谢你。我今天特别特别开心。 其他人收拾好东西,鸭舌帽扭头比划一下,又摆手跟他告别:大叔,我明天再来。加油画! 走了两步,他又把手掌拢在嘴边,跟喇叭似的喊: 「加油!大叔,喜欢就去做啊!」 他也笑了。朝对面挥手。夕阳笼罩下来,他们逆着光离开,留在视野里是一团逐渐变小变模煳的影子。 国庆节结束的那一天,他把天使涂鸦画完了。 涂鸦有时候光靠喷漆也不够,需要油彩填补。他自己买了颜料,一笔一笔往上添细节,到最后不像涂鸦了,好想在研究壁画。 一个小员工、打工仔、异乡人。每天都在这里,像老母鸡抱窝似的孵出一堆线条。 在这个地方还没有被短视频完全入侵的时候,生活有明确的美丑之分。他的行为另类,却给许多人创作的灵感。一条拍摄层层转发,单调的动作配上音乐,寡淡的情绪逐步放大。 他知道身后有人在拍摄,还是一切照常。这三十五年,他对什么事情都看淡了。 就好像,老天爷要让他做一个副词,成为「的地得」这样无关紧要的字眼。 这么多年,始终处在一个冷眼旁观的位置,但他的眼睛里有许多东西:烈火烹油、转瞬即逝、今宵酒醒何处。他知道如今的被关注也只是命运的一部分,这个想法没有使他悲观,恰恰相反,他无动于衷地接受了。 凌晨,店里的客人变少了,他一个人走出去,站在涂鸦墙的前面。 恶魔与天使一左一右,他就站在中间,抬头看着这一切。 涂鸦墙上还有别的图案,这两个巨大的画,早晚也会被涂抹掉。 画是短暂的,但他并不难过,因为这墙上水月镜花的一切,乃是他此生唯一的实有。 中宵不寐,披着星辉看了许久,忽然琢磨出许多的道理: 人这一辈子要活许多年。有些东西并未立刻得到,实际上是以更加深沉的方式横亘在岁月里。 得失成败、苦乐喜悲、繁盛荒芜皆是表象,唯有涌动的热爱连绵不绝,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生长。它们从没离开。 这样一想,忽然就释然了。 背好画笔,转身走向归家的路。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他将会出现在这座城市的角落,笑着迎向每一个忽视他的路人。 天还没亮透,路上也没什么人。独自走在路上,却听见轰然倒塌的声音。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0页 往事一砖一砖地堆叠过来,好的,坏的。以前隔绝目光,如今铺在脚下。他若向前,往事会带他走。 (全文完) 第40章 空白书 今天是2023年2月21号,查到了研究生的分数。没有希望进复试了。 整个考研,可以说是从2022年6月一直笼罩到今天。《野尘埃》大部分成文于2022年初,应该说幸亏考研时候没写什么,不然简直一个字都不能看。 我去年考了职业资格证,并且裸考了一次研究生,当时觉得分数还可以。在通过岗位面试以后,由于许多突发原因,需要过一段时间才到岗,但是团队又比较着急。 我年轻气盛,再加上周围许多朋友都在二战,也就辞掉了工作,选择回家考研。 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怀有愧疚,对不起团队的老大,也对不起我自己。 考研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决定,毕竟是会花上一年的时间来投资的大项目。我只是单纯地希望能够更上一层楼,缺少对于自身实力的评估。 所以,这种备考,也一定是痛苦的。 整个2022半年,完全可以用黑暗来形容。从身体到心灵,完全粉粉碎。永远记不住、背不下来、理解不到位。专业课还算可以,政治简直是我这个理科生的死穴,本科阶段我毛中特考过62分,如果没有平时分,那就直接挂掉了。 然后我就一轮一轮地挺着。在这个期间没有午睡,中午休息的一个半小时拿出来写《弟马》。我在文里发泄情绪,把全世界都写成黑色的,这种悲观比午睡更让我有力量。下午打开书继续背的时候,整个人像是被大悲咒洗过一遍,完全变得透明了。 那时候有一种顽强,就是哪怕撬开脑袋我也得把这个东西记住。背东西、刷题、復盘,昏天黑地。我最深的印象就是,每天都很饿,吃好多东西都饿,恨不得抱着烤鸭开啃的那种。原来学习也是减肥的一种方式。 这种艰苦奋斗精神一路延续到12月份。疫情又来了,我像狼群里的小兔子似的瑟瑟发抖。我怕我自己阳着进场,也怕阳的状态影响我备考。这种焦虑情绪折磨着我,连续二十天没下楼,末日躲丧尸一样躲避着会喘气的活人。 等核酸出结果的时候,我的确是阴性。但是也快成精神病了。 我的家人,朋友,都很温暖,几乎是用尽一切来安慰我,为我提供安全的备考环境。可是折腾到头,还是这样的结局,总觉得对不起很多人,连活着也是浪费。 备考的后期,天天哭。什么也不会,什么都做不好,俨然成了啃老的废物。 有时候我想,怎么越长大越不如从前?本科时候找个实习、参加面试丝毫不怕,如今越来越自闭,吸血鬼一样怕光,恐惧别人来同我说话。我自己做了厚厚的茧,完全地裹在里面。 我怕一切温暖明媚的东西。别人的优秀让我嫉妒,同龄人的欢声笑语让我耳朵发痛。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得到,光着身子站在地上,旁人的一件珠翠也会把我割伤。 我为什么这么愚蠢,又这么固执?我到底在坚持什么?我所想要的不过是维持温饱的生活,成为一个普通人。我这样讲给家里人,得到的回覆是,现在考公都需要研究生学歷啊? 我完全理解家长对于体制的热爱。但对于一个没吃过亏的我来说,如此的执着还是太早了。我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类型,必须自己摔跟头了,才肯承认确有什么东西绊了我。 我的努力是飘渺的,它除了满足我的虚荣心,没有半点用处。我的确很喜欢这个专业,但并不代表就非它不可,而这种痛苦几乎要毁了我。我无数次想放弃,但不甘心,咬着牙往前走,每一步都不快乐。 我总是自讨苦吃。许多人都在打听成绩,我难过极了。为了满足人类的好奇,失败者就要活该把伤口撕开,一层一层地供人欣赏吗?已经脱产一年,每天吃着家里的饭菜,什么都没有创造出来,完全是可怕的废物。我不敢再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来,于是总很开心地说:我心态很好的啊! 因为对不起每一个爱我的人,像我这样的废物,哪里有宣洩情绪的资格。当我失眠,大概也不会有人想到:也许她是难过的。 这个世界交给我们许多救火的方法,可是人们不会应用到亲近的人身上。 我已经成年了。不知道怎么回事,2022年我又变成了小孩子,成年世界那种坚强远远地离开了我。我写了一些痛苦的角色,我无比珍爱他们,像在欣赏自己的伤疤一样欣赏着他们的挣扎。 我不会爱了,心里只有恨,我恨我自己。我太软弱,太敏感,太笨。我自私自利,永远不会做出长远打算。在所有人都前进的时代里,我想蜷缩在山洞中。大家都进化了,留着我满身长毛,慢慢地成为化石。 我不知道该怎么变成一个大人了,怎么突然就一无是处,突然就走投无路了。 在成绩出来以后,我明白一切都到此结束了。我的2022,到此为止了。 在网上,看到许多考研失败重新振作,找到新道路的帖子,很为他们高兴。可是我呢,还有什么工作是适合我的,我该怎么找到出路?在前途未卜的时候,我又成了一个赤膊上阵的人。 说句实话,看见成绩的时候,心里是比较清爽的,好像一个无目的的小船终于靠岸,划了一圈又回到原点。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不想二战了。我想离开家,去过崭新的生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1页 这样的念头,就跟失恋的女人去买醉一样,想通过新鲜酒精麻醉一切感官。可是,毁灭是一件事,重建又是一件事,我用一整年毁灭了我的身体与心灵,又该怎么重建新的自己呢? 大道理成千上万。人生是一片旷野,考研不过是一个窄路。但是,如果一个人走不好窄路,他未必就有信心走好别的道路。失败是极其内耗的一件事,尤其是因此生发的自我否定,简直有毁天灭地的力量。 我不是没有经歷过挫折,可是这一次,我真的从内到外,感觉到很累,真的很累。 中午的时候,投递了几份简歷,很快地有了消息。 这大概是迄今为止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好事情。但沟通之后,发现存在很多问题。理智告诉我先不要着急,过一段时间再看,也未尝不可。 我跟朋友说,我很累,我想歇一歇。好像这一年,我老了十岁。 按照鸡汤的逻辑,失败者一定要吸取一些经验。我从来都不觉得,失败,或者说,苦难,是值得感激的。人真正该感激的是阅歷,而阅歷如果非要通过这样惨烈的方式,那我不一定要获得。 我也想,如果我没有考研,直接去工作,是不是会有别的收穫?如果第一年在校考研,而不是考资格证,是不是环境更好?如果年末没有施行二十条……一个一个「如果」,切开,吃下去,我只觉得苦。苦到不想回头。 朋友说,我才二十出头,大好的日子等着我,又何必在这里痛哭流涕? 的确,如果这样来想,前途豁然开朗。毕竟已经如此,难道还会更糟? 我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以后再不济,也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得不到。我不知道自己还会空白多久,只是发自内心、走投无路、置之死地而后生般的,希望自己多彩起来。 第41章 罪恶夜晚 厨房窗边,黑色大理石桌台挨着磨砂拉门。一条鱼开膛破肚掉在地上,鱼尾溅上了血。黑红黑红的颜色迤逦着,一直涂抹到拉门外。 她微驼着靠在桌边,面向窗外。苍白的手指把电话挂断,嘴唇还在发抖。 黄昏时分。她看见街对面那家保姆又出来拖地。手一前一后,牵动着头在光影里一阴一晴。 那保姆总是面无表情,机器人一样。这让她想起那天,在洗手间被推倒时眼前的拖把。 湿淋淋地在角落里拧成一团,心痛如绞的样子,比某些人更有人情味。 寒流刚过,气温短暂回升。傍晚仍有那么几绺阳光,牵牵绊绊搭入住宅楼,系在病恹恹的树上。 有早早放学的孩子,小男孩小女孩,蹦蹦跳跳跑进礼品店。 今天是什么节日吗?她想不起来。她对这些很早就没有感觉了。 夕阳流泻在玻璃上,她看见自己的侧影朦胧地映在一片柔光里,像那年相亲的时候。 「哪天送你礼物,哪天就是过节!——来,拿着!」 哪有第二次见面就塞人礼物的?她红着脸坐在餐厅里,他一身烟味,大大咧咧地坐在她对面,「真不懂你,我就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玩。你喜欢,就买给你吧。」 礼物拆开是一个直筒陶瓷花瓶,下面趴着一只粉色小猪,睡得酣酣地。 她常常温柔地看着粉色的小猪,在等待他晚归的时候。她守着一桌凉透了的菜,幻想肚子里宝宝的样子。 「你可算结婚了,得赶紧要小孩。」同事是过来人。 「可……我觉得他没还资格做一个父亲……」 「哎,男人要应酬,抽菸喝酒很正常的。再说,他在家里打你,在外面就能保护你的。」 她摇摇头,接受不了这样的理论。 粉色小猪花瓶从客厅挪到厨房。自从刀架子被他摔碎,花瓶就成了替代品,里面放着剔肉的尖刀。 后来,肚子里才四个月大的孩子死于她的脚下一滑,像那只被刀尖戳在案上的粉色小猪。 第一次挨打的时候,她记得很清楚。她只是一言不发地收拾桌子,男人站起来拽住了她的衣袖,力道之大快要把衣服扯掉。她晃了下身子想要挣脱,然而酒气裹着发热的气息喷在脸上。 她将碗掷在桌子上,几乎在同时,她就听见了巴掌打在脸皮上的清脆声响。 这声音让人有种抽离感,好似这一巴掌不是打在我脸上的。直到火辣辣的滚烫沿着耳根传到我的头皮,她才意识到这一切。 她的记忆一面向后追溯,一面向前推演,那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和不轻不重的小事勾连起来,构筑成如今的生活。悲剧的萌芽在墙壁里肆意生长,终与混着血肉结成铜墙铁壁。 她跟着旁观者一起默默地粉饰它,忍受它,接纳它,知道它成为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 这是家!——她听见自己的酒醉时的叫嚷,可这甜蜜的字眼却不会手下留情。 阳光一寸一寸萎落,夜色沉了下来。她听见楼下渐次响起的车笛。一到下班的时候,她习惯性紧张起来。 今天又要因为什么那我撒气呢,今天又得打多久?他打我我就躲……不能躲卫生间,他踹门进去就是死路。不能打左胳膊,上周刚脱臼…… 她心跳如鼓地等了一阵。才想起来,这担心如今完全是不必要的。 她微微抬眼,看见归家的车辆打着红色尾灯拥塞在街头巷尾。黑夜卷着红色、白色的灯光泼洒在曾经寂寥的街道,漫漶成来自地狱的火,似要吞噬蝼蚁人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2页 以前,还没看见过这时候的夜晚呢。她把这归咎于他喜欢在这时候折腾她。 擦地、倒水、热菜……「这不是一个媳妇该做的吗?」她哥哥烦躁地挥手,「你这都做不好,怪谁?」 不是,不是的,你看看啊! 她哭喊着脱衣服,露出浑身青紫的瘢痕,乞怜地嚎啕——向他那如父的长兄。可她没看见哥哥铁扇一样的巴掌招唿在那人脸上,倒是一把薅起她的胳膊,扯着她往外搡:「大过年的你不晦气?不嫌丢人!」 微光下玻璃上布满了尘埃,好像有一个污秽的影子躲在暗处,野狗一样亮出浑浊的眼睛。 她打了个冷颤。身后的脚步声紧追不捨,冰凉的皮带扣令人心惊。 窗户被夜风勐地吹开,嘈杂的鸣笛和鼎沸的市声一股脑扑入,像那个人喝醉了酒站立不稳的身形。饿虎扑食似的,要来啃食她摇摇欲坠的灵魂。 那天从哥哥家回来,走夜路被歹徒强暴的是她,受伤害的是她。怎么到他这里,自己到成了罪魁祸首? 肋骨被打断了,她痛到喘不上气,趴在地板上。心早就碎了,和那个恐惧的雪夜里,压在身上陌生的腰带一样冰冷。 「他是魔鬼,那我也要下地狱,跟他同归于尽。」她攥着拳头,牙都咬碎。朋友惊叫连连,连忙攥住她的手。 柔弱成柳丝的女子发起磐石一样的毒誓,真叫人害怕。 「你不要下地狱,人间有路的,你不要怕,我帮你。」律师温柔地劝说她。 也许因为他太会伪装,又也许没人放在心上。她还是没等到人来渡她,渡她去平安喜乐的新年。 忽然由远及近,警铃大作。她回过神来。把手边沾血的尖刀插回小猪花瓶。 掂起脚尖,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像当年学芭蕾舞的小女孩。 地上的死鱼瞪着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她,看她迈过满地瓷片、碎玻璃杯、裂成两半的案板,还有一个躺在地上,胸口汩汩流血的男人。 也许还有更好的方法来保全自己……她苦笑一声。 可是我等不到那天了。 她低头看印着玫瑰的地垫。原本骄矜的花朵早被踩上了脚印,沾满了灰黄的尘埃和泥土。 关了灯,她抬脚迈出去,那片自欺欺人的铜墙铁壁终于一瞬间倾颓崩塌。 走廊里漆黑一片,她听见有人上来,脚步声错乱。声控灯一层一层亮起,等待一个投案自首的人。 (全文完) 第42章 山中原无雨 一、 「……我们可以看到,某知名网络平台艺术类短视频的累计播放量,从2019年7月份的六千亿次,勐增至2020年底的二万亿次,不知道正在收听的您是不是也为这数据做出了贡献……——嘟——嘟——」 「餵?」我单手扶着方向盘,点开车载蓝牙,「二姑?我快到了。再有半个点吧。」 「好!你来了咱们就开饭!」二姑热情的声音把车厢都灌满了,「你弟快放学了,葛家大勇也来了。」 「哎呀二姑啊,」我无奈地笑笑,「我就回来录个视频,你这整得跟过年似的。」 「拿盆都装不住你那大脸。」二姑在电话那边好像在烧水,「人家大勇过来找你姑父喝酒,正赶上捎你一碗饭。——你注意安全!」 挂了电话,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车窗半开着,只听见风唿唿兜过来的声音。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东北的树被风吹绿,今年水大,叶子肥亮地在阳光下闪。我之前去过杭州,杨柳依依,真觉得风和树是一体的,一样的温柔。这儿就不一样,风是集合哨,树像子弟兵。 这次来二姑家是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庆祝建党一百年,法院让我们科搞个视频,录一下基层群众对司法的寄语之类的,剪辑一下送到市里参赛。 正好二姑这边镇上有个抗美援朝的老英雄,科长派我去採访一下,顺便给我放个小假,就当是奖励我一年以来的天天加班。 去我二姑家要走新修的小道,大路这么多年被大货车轧出一堆大坑,开过去还不得给我颠吐了。 到了路口我打个左转,上了水泥桥。这桥也是新修的,有点窄,下了雪再开要危险。桥下面是一条河,前几天刚下了大雨,水哗啦啦流得挺急。 我刚把车停进二姑的车库,一关车门就感觉腰上撞了个热东西。 「哥!!你来啦!给我带啥了啊?」一回头,二姑家我弟弟——小凡拽着就我往屋里走。 「给你带了一本《小题狂练》。」我笑着说,给孩子气得直翻白眼。 正闹着,大勇叼根牙籤出来了。「再不来你就等着啃骨头吧。」他穿个条纹t恤,胳膊上露个虎头,「小牧瘦了啊,法院挺忙吧。」 我胡噜胡噜头髮,揽着他快步走进屋。「忙,天天一堆材料——你那公司不也挺好?」 「我那叫啥公司,就是个工作室。我跟你嫂子寻思今年再请个摄影的。」 大勇拉着我,坐到桌前。桌子上满满登登,红的绿的热的凉的。「妈!我哥来了,你快出来吃饭吧。」小凡拧着身子进卧室,不一会儿叨登出来一个三脚架,支在门口,站在那里鼓捣。 「这啥意思。」我有点疑惑了。 「他从网上看的,说有人录一家子吃饭的视频,挺火的,他也要搞。都录一个多月了,天天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3页 二姑端着一盆排骨汤,肉颤颤巍巍地要掉下来,「管不住,让他整去吧!」 大勇过去帮他把手机固定好,点了开始。「这小子挺会琢磨啊。」大勇哈哈笑,「想当网红啊?」 「拉倒吧,我哪能当,现在都得有团队。」小凡回桌子边挨着我坐,「我就是玩玩。」 「哎,你有团队。你嫂子给你化妆,勇哥给你录像,让你牧哥当经纪人——啊?小牧,你看咋样?」大勇拍着我哈哈大笑。 我坐着帮姑父起了瓶酒,笑着说:「可别逗我了,这手机一架我都哆嗦,以为要审我呢。」 大家一通笑。五个人围着桌子开吃。六月中该是热时候,可赶上雨季,还是凉爽些。我酒精过敏,跟小凡喝果粒橙,大勇跟姑父边喝边唠卖化肥的事。 「……大勇你得务实啊。多大个人了,都成家了,凭手艺吃饭不行吗?非要整化肥。——你又不明白那里面的门路,亏了咋整。」姑父有点不高兴,「你光看人家挣的多,你咋不看看人家吃多少辛苦呢?」 姑父有点喝上头了,用筷子哒哒地往蒜皮里戳: 「你们现在这帮小年轻就是浮躁。浮躁,不务实。想一出是一出。啥样的地?用啥样的肥?跟谁搭伙干?有没有人跟你抢市场……你说你从小连锄头都没摸过,这里的东西你也不明白就要整……」 我看大勇脸上有点挂不住,赶紧笑着给话题岔开:「姑父是要开讲堂啊,这金玉良言的都给录视频里了,咱小凡到时候得收费。」 一提小凡,姑父更激动:「嗨呀,这小子。学生不学习,天天整啥小视频,那有啥用?」 小凡嘴一撇,没说话。二姑给姑父夹了块滷鸭。「吃你的吧。喝两口酒还摆上领导的谱了。」 我问小凡:「你那个视频有粉丝么?」小凡啃着排骨说:「有啊。现在挺多人都喜欢看咱这样的,农村一家人吃饭,热热闹闹的。」 「姑父你看,」我举了举手里的果汁,「咱小凡拍的不是那乌烟瘴气的视频。现在不少城里打工的,还有没在农村待过的人,看着咱小凡的视频,就感觉温暖、感觉踏实。这视频拍出去,有家的味道。我得鼓励小凡——但是我弟这学习还是得跟上。」 姑父点点头,跟我碰了一下。 大勇心里有事,没咋喝。我看吃差不多了,就把科里的任务跟他们说了。 「呀,那行。一会儿晚上我开车拉你过去。那老爷子就住我家东头。」大勇站起来收拾碗筷,「我车里正好有设备。」 小凡上学去了。大勇一觉睡到下午四点,醒酒了。二姑给拎了五斤小米,说给老爷子拿去。 「你那车底盘太低,下雨了这土道你过不去。」大勇起了车,我繫上安全带。 开车去拜访老英雄还要二十多分钟,我看大勇还是有点闷闷不乐。 「你怎么……想卖化肥了呢?」我试探着开口。 「……没钱呗。」大勇嘆口气。 「这两年婚庆不好做,活儿多,钱还少。你嫂子一直想挣钱,说要上佳木斯卖衣服去。」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大勇接着开口:「你嫂子上个月去看服装厂了,你是不知道,那些卖衣服的现在都直接在仓库直播,一天试上万件衣服,还卖不出去多少。」 「我咋能让你嫂子受这罪。但是没钱真不行,我俩连孩子都不敢要。——我后来听一客户说他卖化肥一个月五千,感觉还挺好。」 我点点头。 看着车窗外缓缓后撤的平房鸡圈稻草垛子,打开了车窗。风吹进来,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大勇,这个事你得听姑父的。再考虑考虑。——你要是拿得准,钱不够,我借你。」 大勇深唿吸一口气,腾出只手来拍拍我的肩:「知道你小子靠谱。」 二、 到了老英雄的家。老人家正坐炕上看电视呢。 他精神矍铄,抻着脖子,眼睛有神。孙子叫宝钢,我们也算认识。说明来意,领我们进屋,大勇架好设备调焦,老爷子忽然瞪着眼睛转过来,对着我就要敬礼。 我刚换了法院的衣服。赶紧走上去抱住老人:「 老爷子,和平年代了您是英雄,我们得向您敬礼啊。」 大勇朝我打个手势。我开始跟老爷子聊天。 问问身体,问问近况,还有那个炮火纷飞的年代。老英雄当年是前线医疗兵,真正的九死一生。炸弹把整个山头炸平,兄弟们的血洒在身边……老人有些激动,我也受到感染,热泪盈眶。 晚上八点多了,天都黑了。老人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宝钢担心老人血压要高,建议就到此为止,我和大勇恋恋不捨地跟老英雄告别。 大勇靠在车边抽了根烟,红色的火星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别说,这老爷子真是……我本来不爱听这些太正义的东西——给我说哭了。」 「老爷子的内容好。你不爱听的那些,都是很虚的。内容一虚,再怎么喊口号你也感动不了。」我总结道。 大勇跟我说起宝钢,这小伙子去年救了一个在山里摔断腿的人。 「就是六月份,下了暴雨,那人脑子有问题,非要上山。进了山出不去。两天没找到人,他媳妇哭抽了。还是宝钢跟着民警上山。他从小就在山里跑,最后在沟里把这人捡着了,就剩一口气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4页 打火机没火了。我俩找个小卖部买新的。这地方有点偏僻,走了一圈,附近开门的就是翠姐家店。 翠姐其实跟我同岁。长得还很漂亮,性格也爽快。但是年轻时太爱乱搞,生了儿子小虎,不知道爸爸是谁。因为这个,村里很多人看见她都绕着走。 前年,翠姐爸爸在河北开大车翻到沟里,妈妈悲伤过度,心脏病突发,也过世了。打那以后,翠姐精神就有些恍惚,总是走神。有时候走在街上一脸茫然,别人问她去哪,她摇头说不知道。 翠姐在柜檯上刷某音。外放的bgm震得我耳朵疼,刚受完革命洗礼,再听见有些低俗的笑声,实在难受。 「来个打火机。」 「好嘞。——小虎,给你勇叔拿火。」 她儿子站起来,摇摇晃晃摸抽屉。剪刀啥的就在旁边,翠姐看都不看一眼,对着手机傻笑。 大勇皱皱眉,问翠姐:「小虎这毛病你没给治治啊。」 「嗯?」翠姐挑挑眉,伸出涂满红指甲油的手摸过钱,还是盯着手机,「自闭症,没钱治。这样也挺好,跟个录音机似的。」 小虎的「录音机」功能我亲眼见识过。这孩子六岁了,基本不说话,就爱看蚂蚁。但是来了人,对他说过的话,他能像模像样地给你复述出来,连表情语气都一样。 翠姐忽然朝我俩点点手:「你俩爱看某音和某手不?」 「不咋爱看。咋的了?」 「我也想拍个这样的视频,琢磨挺长时间了。」翠姐把手机亮过来。画面上一个女人穿着袒胸露背的衣服跳舞,边跳边唱,好多人给她点赞。 「听说这样老挣钱了。」 「你拉倒吧。」大勇很嫌弃,「好好开店养小虎吧,不够你折腾的。你问问齐牧,那样的都得封号。」 「视频要想挣钱也行,」我说,「但是,这种的都烂大街了。得你是第一个拍到的,才能火。」 「比如……?」 「比如你拍到咱山上有条龙,你就火了。」大勇不耐烦地说。 我俩出了店,小虎扭头看我。他忽然张开嘴,学着大勇龇牙咧嘴的样子:「……山上有条龙!」 大晚上这样,说实话有点吓人。我回头干笑一下,对,有龙……倒着走两步,突然一下子撞在人身上。 我连声说对不起,定睛一看,是我小学同学王燕。 「燕子?」我惊问,「好久不见啊!」 王燕现在是镇中学的语文老师,听说我们要录法治视频,自告奋勇要当主角。 「之前我爸那个遗产的官司就是在县法院判的,那时候你还没在那工作呢。」王燕笑着说,「明天周五,你等下午五点过来吧!不见不散!」 三、 我跟大勇到镇中学,正赶上放学。一群孩子跟麻雀一样唿啦一下冲出来。农村孩子在土里跑,灰头土脸的,白校服也是灰濛濛的。 在一片灰麻雀里,王燕跟白天鹅一样。她从小就白,皮肤还好。这在风吹日晒的大东北太难见了。所以我们一上楼就看见了王燕。 她举着个手机,微笑着朝我们摆摆手。靠墙站着一个女学生,看上去像班长,正在抑扬顿挫地读毛主席的诗。 「好,这一次比之前读得好多了。回家吃饭去吧,要继续努力哟!」王燕竖起大拇指,对面的小姑娘害羞地笑笑。「老师再见!」然后就哒哒哒哒跑开了。 王燕看大勇在架设备,给我们倒了杯水。「我註册了一个帐号,叫黑土地上的燕子老师,每天给这些学生录诗朗诵的视频。」燕子示意我坐,「网上反响很好。有很多市里的老师还给我留言,告诉我更多朗读的技巧。」 「嗯,这样很好。」我喝了口水,「视频是一个媒介,通过这样的媒介,获得更高更远的眼界,才是真正的物有所值。」 正说着,一个女生忽然钻进来。「老师我作业落这了。」头也不回,嗖一下进来。 跑出去的时候我才看见,这女生化了夸张的眼线,粗粗的眉毛,还戴了一堆耳钉。 「张畅你再不写作业我就找家长了!」燕子朝着女生的方向喊了一嗓子。 「她是我们班的。不学习,当我面不敢化妆,这是跑厕所弄的。」燕子无奈地笑笑。「你知道她最喜欢干什么吗?——拍土味视频。就那种配着重金属,摇头晃脑,念一堆非主流文字的……」 王燕一模仿,我立刻有了画面,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她也笑了:「你看。同样是视频,从外面的城市传过来,在农村造成的影响是好是坏,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有人有信念,他可以利用视频去宣扬正能量与温情;有人勤劳又聪明,利用短视频拉来客户;有人上进,把短视频当做学习交流的平台。小小的农村,人们也许不能说出什么大数据之类的道理,可是依然有人追其本心,做出了最合适的选择。 不愧是语文老师。不一会儿,王燕就说完了感想,十分顺利。 主任给我发了一堆文件,告诉我,不好意思还是要赶紧回来加班。于是车里塞满了二姑冬天晾的蘑菇和木耳。 本来要留下吃顿饭再走,可是看着天气越来越阴,怕是要下大雨,太晚了不好走。 于是我告别了小凡,大勇,二姑和姑父,回到了我的工作岗位。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5页 四、 视频交给科里的实习生来剪辑了。据说效果不错,我还没怎么看。这几天连轴转累得我要吐了。 已经七月了。东北山区的汛期也到了,听说这一次降雨量很大,不少地方都有滑坡。 正看着,一个电话打来,我爸急匆匆让我赶紧去二姑家,说我二姑腿摔断了。 啊?!我二话不说,请了假就出发。 「没事,真没事。」二姑躺床上,「大夫都让我回来了。我就是上山采点山货,没想到能那么滑……」 二姑夫又心疼又生气。既然二姑没大事,那我也就放心了。二姑夫上班,小凡上学,正好我留下照顾二姑两天。 我出门打算给二姑买点水果。 前天刚下完一场大雨,空气格外清新。只是天上还是灰扑扑的,凉风裹着凛冽扑来,我下意识缩缩脖子,像一只鹌鹑。 镇上人很少,基本都外出务工了,七月份正是要忙。尤其要在汛期之前走,不然下了大雨出不去可就遭了。 我正在想,忽然看见一个脏兮兮的小孩,躲在草垛子后面。我心说这谁家孩子,偷偷摸摸走过去。 那孩子蹲在地上,一手抠地,一手拿着不知从哪里捡的烂梨,嘴里鼓鼓的。 我拍拍他,才发现他衣服都湿透了——一天前才下了雨,这是那时候浇的,还是摔在水沟里了? 这孩子疑惑地回头,面色惨白,直愣愣地看着我。 「小虎?!」 「你妈妈呢?」我赶紧伸手把他脸擦干净,扔了烂梨。可孩子就是不说话,只是盯着我。 「你。」我指指他。 「妈妈。」我张大了嘴说。 「在哪里?」 小虎喉咙上下滚动,目光慢慢从涣散变得精明有神采。 我心说好傢伙,这翠姐是给录音机留话了。估计是去哪打麻将了吧,怎么孩子走丢了不知道找呢? 小虎勐低头一阵咳嗽,我赶紧拍后背。「小虎,妈妈呢?你怎么自己在这里?」 「妈妈说,」 小虎抬起头,仿佛翠姐那张兴高采烈的脸。 「她上山里拍完视频就回来。」 (全文完) -------------------- 本文为「冲撞」主题写作。 第43章 仙鸟(一) 一、 月黑风高夜,一个星星也没有。 一个男孩沿着一条偏僻的土路狂奔,他像一只小狗,光着脚丫没了命的跑。一口气堵在嗓子口,仿佛不唿吸一般,仿佛要把魂魄都甩掉。 路是崎岖泥泞的,石头瓦片硌着他的脚,干树枝扎在皮肉里。他不敢停,也不敢回头看,可周围腾起的风声,又让他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人跟了过来。 就这么一路跑一路怕,没头没脑地拐进了一条羊肠小道。 他把后背贴到土墙上一动不动,鼻孔翕张,他慢慢扭脸回头望,恍恍惚惚的,什么也看不清。 他这时才唿出一口气,把握不住分寸,嗓子里呻吟出声,惊得土墙边狗洞里一条野狗汪汪叫了起来,甩着脖子上的铁链子咔嚓咔嚓的响。 男孩的脸上丝丝缕缕的疼。他知道那是自己的眼泪和鼻涕,在料峭的风里吹得干裂。 他杀了他后爹。 他知道他必须这么做。 娘亲已经被后爹害死了。自己若再不加小心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不过也许自己不会死,毕竟那个只会成天喝酒打人的后爹需要自己供他发泄使唤。 这不是他熟悉的巷口,可是也不觉得害怕,毕竟只要不往回走,哪里都是好地方。没有野孩子放狗吓唬他,也没有人用木棍子撵他,真好啊。 他脚上血肉模煳,混着沙土,看上去触目惊心。 习惯了。身上总是没一块好肉,醉鬼抡起鞭子,啪地一声,鞭子弹着跳一下,把皮抽起来。不一会儿就打成血葫芦。 他目光呆滞,脑袋里空无一物。就这么沿着土路走,哪里没人往哪走,哪里偏僻往哪走。 会有狼吗? 他相信娘说村庄外面的山林里有狼,哪家的小孩晚上不睡觉。就会被狼叼走。 想起娘,他就感觉疼。牵肠挂肚的疼。 爹没的早,娘带着自己改嫁。舅舅拍胸脯打保证,说这个人靠得住,嫁过去肯定不吃苦。 最初,娘还有些犹豫。他知道娘在犹豫什么,她苦日子早过惯了,怕的是委屈儿子。 就这么推三阻四几回,舅舅也开始不耐烦地说,如果是你们娘俩能活下去,就自己好好活,不要伸手管我要钱。 老家断了救济,娘亲就开始去给人洗衣服。冬天把手浸在冰冷的河水里,拿出来的时候像十根红萝蔔,他看了心疼,劝娘亲说,要不就找个好人吧,只要有个地方我就好好干活。等攒了钱,盖间大房子,接娘过去生活。 不知是他的话起了作用,还是拗不过舅舅的安排,娘亲终于顺从。 后来他才知道,舅舅用娘换了五袋面。一个寡妇,这个价格实在是太划算了。 就这么边走边想,边想边哭。迷迷顿顿的,也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太阳升起来了,耳边响起水流的声音。 抬头看看前方,是黑压压的大山,一条河从山里流出来。他嗓子冒烟,捧起水就灌,凉沁沁的水淌进肚子里,悲伤和孤独却从心里翻涌出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6页 以后该怎么办?往哪跑?干什么?全不知道。蒙昧的激情褪去,只剩下茫然。天大地大,再没什么栓着他。命是攥在自己手里了,照样无路可去。 他哭了。眼泪啪嗒啪嗒落下来,河水湍急,映不出他的脸。 他想起书里写,鲛人落下来的眼泪都会变成珍珠,那该是多漂亮的眼泪,一滴一滴流下来。所以那是方外传说,跟这个世界没关系。自己的眼泪只能混作泔水桶的呕吐物,下水沟里的剩饭汤,再怎么流都没用。 他嘆口气。朝家乡的方向拜一拜,只当是给坟里的娘亲告别。 儿子不孝,没本事带你进京城。孩儿现在就去找你,下辈子咱俩过,不受旁人的委屈。 脚踝没在水里,冷得一哆嗦。 春水湍急,那寒意使他忽然生出些眷恋来,十分想喝娘炖的菜汤,窝在棚子里挨着牛睡觉。 不能回头。这个骯脏、无耻的人间正不急不躁地等待着他。人间有无数个明媚的日子,可是娘走了,那些好东西也就散落了,没什么值得留恋。 河水及膝,漫上来来芦苇梗子和雪里的脏东西。他站立不稳,只要再往前一步就能扑倒在河里,了却一生。 那是什么? 他眼前忽然一亮。 他看到一个闪着紫色光芒的东西在水里漂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就漂到了眼前。他毫不犹豫,一把抓住。 原来是一根羽毛,一根紫色的羽毛。 中间是紫色,好像镶了金边,明明是上游飘过来的,却一点不沾水,在晨光下漂亮极了。 这是……什么鸟? 他从没见过紫色的鸟。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羽毛。这简直不是羽毛,像是书里写的孔雀华袍,应该是什么达官显贵才能穿。或者说,跟寻常鸟雀相比,这只鸟也该是其中的贵族吧。 他喜欢鸟。这是自己的小秘密。 抱着脑袋躲避拳头的时候,他常常想自己为什么不是一只鸟。腾一下变成乌鸦麻雀,飞得远远地,谁都管不着。至于变成喜鹊凤凰,这是不敢想的。只要能飞,就有自由。 可他也知道。那样猎奇的故事即便这世上真有发生,也必然不会是他的。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认命死心。 这死了的心,本来是坠着他投河的。可这只羽毛给他搅活了。心如河岸,长出些微青草,在寒风里招摇。 不如往上游走,看看是什么鸟。 找不到再寻死也来得及,阎王殿都是不缺人的。 如果能看到…… 天啊,那该是多漂亮的鸟! 他少年的心一下子激动起来。在阴沟活久了,总想看见点美的东西,仿佛劝自己苟活似的。 沿着河水往上走,衣服湿乎乎地贴着他单薄的身躯,风一吹就要打摆子,冷到骨子里了。他一只手扯住自己的衣襟,竹枝子似的几根手指头好像就要把那精透的棉布给揉碎了。 那河岸渐渐逼仄,水流越来越湍急,喷出来的沫子打着旋儿,飞起又落下,白花花亮得像雪。 他缩脖端腔地走。看到树杈子上的鸟窝,拇指大的干果子在枝头颤抖。那是去年的,还没落尽呢。他咬牙攀上去,一粒一粒塞嘴里,又苦又涩。 因为以前没饭吃,总捡来果腹,所以知道毒不死。 ——死就死了,怕什么。 他轻轻一笑:看了仙鸟再死吧。 前方水流变细,完全成为涓涓细流。大山巍峨,走到眼前也不过是重叠的石岩。石头被水沖刷得像刀噼斧凿一般,稜角分明,虎视眈眈。 眼前就是山洞,透过来细微的光亮。 好奇心驱使着他走过去。很远很远,他趴在石岩后面,能听到洞那边有啁啾的声音……不过也可能是幻觉。 他怦怦地兴奋起来,疲惫和恐惧都一扫而光。死了的娘亲、醉鬼、还有欺负他的那些野孩子……全都被他抛到脑后了。 一定要走过山洞!一定能看到美丽的鸟! 他振作起来,蹬着山石往里爬,手脚并用,麻利极了。 这个洞又窄又长,粗粝的石头顶着肚子,快要喘不上气。手指头抠在缝里,扭着往前挤,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到了洞口。 他眯着眼睛适应光亮,扒住石头把腿抽出来站稳。这才看见洞外的光景。 此地如仙境一般!虽然初春尚无绿叶,可此处却翻动着青翠的碧意。各色鲜花绽放,水一样沿着山壁蜿蜒迤逦,到处都是漂亮颜色。 春天在花瀑中炸响,而此刻一切静默,一切含雨,一切温柔。 眼前是一片湖泊,碧蓝幽深,广阔无边。她闭上眼,张开双臂深唿吸含着小水珠的空气。享受良久,才睁开眼睛,分花拂柳地往前走。 躲到一棵树后面,他屏住了唿吸。 他看到了一只鸟。 鸟就站在湖泊岸边的柳树上,果真是紫色的。但是身形庞大,简直能把自己一口吃掉。 它是紫色的,蹲在树梢,闪动着粼粼的光芒。看上去像一件衣服,不过比那些地主豪绅的更华贵,像金线织的,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 奇怪的是,这只鸟没有头,也没有爪。 这是怎么回事?鸟在睡觉吗? 他打算绕过去一探究竟,于是便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刚走到柳树边,他还仰头往上看,恍惚间脚下有个什么花藤绊了一下。紧接着一趔趄,视线向下被拉回到湖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7页 湖里有一个女孩子。 一个正在洗澡的女孩子。 第44章 仙鸟(二) 2.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捂着眼睛转过身去。 不该看,绝对不该看。 他想起自己的娘,娘似乎从不在家里洗澡,只是在某个夜里摸黑去河里,偷偷摸摸的。每当问起,她都说这样安全些,方便些。 娘亲怕什么呢。怕的就是这样的眼睛吧。 ——自己可不是这个样子! 男孩子蹲着摇头。不不不,我就是不小心看到的……真的真的…… 他尽管闭上眼睛,可还是瞥到了湖里的光景。里面站着一个小女孩,头髮湿漉漉地披着后背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看清。 他虽然闭上了眼,但是刚才的场景印在了脑子里,一遍遍迴旋。 「你是谁呀?」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男孩子吓了一大跳,他依然闭着眼睛站起来,大声地道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走过来的!」 「没关系呀。」 「你……你……」男孩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回头。他只是紧紧地闭着眼睛,紧张地攥起了拳头。 「你为什么来这里?」 「我……我是来看鸟的。树上有,有一个紫色的鸟,我真的只是来看它的!我在河里看到了羽毛,然后……」 清脆的声音绕道身前:「你睁开眼睛嘛。」 「不行!我,我不能……」 「睁开。」 他听见一声响指,眼睛不可控制地向前直视。 眼前站在一个小姑娘,披着紫色的羽衣,额上悬着一颗白色的珍珠。 他瞪大了眼睛。 这羽衣,不就是树上…… 他急忙回头,发现树上的鸟已经不见了。 小姑娘看他慌里慌张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看上去很可爱。 「那不是鸟,是我的衣服。」 「哦……哦,那,那你穿鸟的衣服?」 小姑娘哈哈大笑:「我就是一只鸟呀。」 她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我叫小七。」 「我叫……」 他一想,自己的真名叫狗剩。这太难听了……于是他当机立断给自己取了新名字:「河生。」 本来要在河里死的,现在又想多活一会儿了。 小姑娘用手往前面指指:「走嘛。你陪我走一走,我们去那边摘果子吃。」 河生咽了下口水。 「这是哪儿?你是……你是精灵吗?」 小七犹豫了一会儿,用脚踢着旁边的花:「这是我跟姐姐们落脚的地方。我们是西王母的女儿,有时候要来人间报告四季,传递佳音。飞累了,就来这里歇息。」 「哦!那你是仙女了!」 小七很奇怪地看着兴奋到瞪大眼睛的河生:「怎么了,仙女怎么了?」 「仙女……仙女就会飞啊,会变出东西来啊……我就什么都不会……」 「你可以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我不行。」 小七一耸肩膀,似乎是不认同。 「我还没问你。」她笑起来,「你怎么走到这里的?」 该怎么说……说我杀了人,本来是要自杀的?河生摇摇头。当着仙女这样讲,怕是要吓到她。 于是他说:「我是随便走走的。」 「你以后不要乱走啦。」小七变得严肃起来,「多亏你是男孩子。外面的世界很危险的。」 河生很惊讶。她一个仙女,法力无边的,怎么还会觉得有危险? 「外面有坏人!」小七撅起嘴,「他们会偷看我们洗澡!」 「我不是……我没有看!」 「我没说你!」小七眼珠一转,有些愤怒的样子,「我的姐姐就是因为在河里洗澡,被一户农夫看见了,最后才不得不嫁给他。」 河生很惊讶:「还有这种事?」 他转念一想:「不对啊……你不是西王母的女儿吗?要是她不同意,谁能拦得住啊。」 「我娘确实不同意啊。」 一说起这件事,小七更愤怒了。双手叉腰,恨恨一跺脚:「那个男的,他偷了我姐姐的衣服。没有羽衣,她就飞不了啦。我姐姐就那么泡在水里,实在没办法,就被他骗到家里过夜。」 「啊?这太过分了!」 「更过分的还在后面!那个男的非要和我姐姐过日子,我姐姐讨厌死他了,可是那些男的力气太大,她最后就没办法了。」 河生暗自在心里点头。有些人的蛮力一上来,别说是可爱的女孩子,就连他也招架不住。 小七越说越激动,啪地一拍手:「气死我了,最后她还生了两个孩子!」 「啊?!」 「我娘每天都哭。最后调了天兵天将,把我姐姐接回来。那个男的硬要当上门女婿,我娘就用簪子划条银河,可算是把他拦住了。」 「哦。」河生抚着胸脯,「那还好……」 「好什么!」小七气得浑身发抖,「那个男的编了好多谣言,说他们是真心相爱的,西王母棒打鸳鸯,不得好死。他这一说,民间好多说评书的,唱童谣的都打抱不平,一个个赤口白牙地骂我娘,还砸了好多庙。天上的叔叔阿姨实在顶不住,就说,那就让他们偶尔见一次,再给那男人封个小仙算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8页 河生瞠目结舌,立刻惊呆。 小七原地蹦了一圈,苦笑着摇摇头:「唉,算了,跟你说这些干什么……」 她牵着他跑到一棵果树下,纵身一跃就跳上树梢,挑最大最红的果子扔下来。河生很担心地仰头喊:「原来会这么危险,那你还敢一个人在这儿玩儿?」 小七目不斜视地摘果子:「我这是第一次下凡。再说了,这里是山外仙境,除了你,没有人来。」 说完,她低头笑着看河生:「喂,你不会把我抓走吧?」 「怎么会!」河生一时惊讶,「你这么可爱,我怎么会伤害你?」 小七哈哈地笑了。她看着河生装了满兜子的红果,很快乐地跳下来: 「跟你聊天真有意思,我满足你一个心愿吧!」 3. 「以后你可以叫我七哥。」 小七很豪迈地拍他肩膀:「以后我罩你!」 「七哥。」 河生很乖地应了一句,结果没憋住,扑哧一下笑了:「那你可以带我去看看这条河的尽头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可能得去天上。」 河生想了想说:「没关系。」 「你不喜欢在人间吗?」 「在这里我没有快乐过……仙女姐姐,你可以满足我这个心愿吗?」 小七眼珠一转,还是点了点头:「行。那一会儿飞起来,你可别尿裤子。」 她向前伸出手,把腰一躬。胳膊如划水一般向后摆动,整个人在裊裊紫气中缓缓蹲下。等到云雾散去,面前边是一只漂亮的紫色大鸟。 鸟目流转,清脆地叫了几声。河生眼睛都瞪大了。他激动得脸色绯红,结结巴巴地指着:「你,我……真的?真的可以吗?」 「上来吧,别说废话。」 小七被逼得说出人语,翻了一个大白眼。河生连连点头,手脚并用地爬上去,紧张得瑟瑟发抖。 小七发了话:「你往下抓。对,再往下。你刚才薅我头髮了。」 河生立刻调整。 小七双腿微曲,翅膀勐地上下拍动。河生只感觉鼻头出火,风生耳后,浓重的气浪把他重重裹住。 过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原来高山湖泊、屋舍瓶厝,都在自己身下了。河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穿梭云间,张着大嘴灌风,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以前住在河边,那条河一望无际。 曾在夜里看见过河水的人,都知道河水的尽头原来是和天是连在一起的,它们会相互交融。上面荡漾着浪沫,下面流转着星光。 天上人间,千年万年。千万年前是如此,千万年后也不会变。 当曙色降临,天与水便分界。阳光像一只蝴蝶,飞掠水面和云影,光芒延展看不到边。 河生伏在鸟背上,从未像这样感到自己渺小如芥子。离开他熟悉的村庄,街市,田野,渡口。一片荒凉,乱鸦飞着,在枯木上惨叫。这真是够远够高的了,可这里也不是天界。 迷迷顿顿,不知飞了多久。 白天和黑夜渐渐不分,北斗越来越大,而白云似乎就飘在他身边里。 河生和小七经过月亮。在地上看,它像一颗珠子,现在似乎是半透明的。他影影绰绰看得见里面的宫殿,隐隐的桂花香味儿使人沉醉,笃笃而有捣药声。 河生希望能靠的近些,看得真切些,而那种镂心的寒意却让仙鸟止步。 「那是广寒宫。」小七告诉他。 河生的表情虔诚而庄严:「这里是夜的尽头。」 「尽头?」小七又笑,「这个世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尽头。」 「不可能。」河生低头看着船四周深蓝色的水雾,「缝衣服的线再长,也会有个线头,葛蔓再长,也摸得到地瓜。有开始,怎么会没有尽头呢?」 小七扑扇着翅膀:「也许是因为欲望没有尽头,找到了一个边界,就想打开,去看看边界的另一边是什么。」 河生嘆口气:「其实如果是我,只要尝到一点甜头,就想停下来,再也不往前走了。」 小七啾啾地叫了两声:「因为你一直吃苦。如果你真的感受到了幸福,也一样会贪心不足——我见过太多你这样的人了。」 过了月宫,在一片深蓝似墨的云岚间,有哗哗流水声。小七沿河飞掠,星子在波纹里摇晃。河生觉得五脏六腑都已经被染蓝。 船溯流而上,远方,他看见一棵大树,大到独木成林。它下面是星河的光影,上面是薄薄的晨曦,一棵树撑开两种颜色,顶天立地。树叶像水浪,远远听得见林涛。 「到了,这就是河的尽头。」 「不,」小七说,「这只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她说着,又飞了一会儿,转身俯冲向下,靠在岸边的灌木中歇脚。 河生从鸟背上跳下来,刚要夸赞这一路的好风光,忽然听见身后灌木丛中簌簌有声。 可他还没来得及分辨,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准确地罩在了小七的身上! 紫色大鸟在粗粝的绳网中挣扎,嘎嘎大叫。河生扑过去扯住,那绳子不知道什么做的,蹭掉他手心一层皮,依然无济于事。 就在他四下逡巡想用石片割开的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看看,终于抓到了!」这个大鬍子哈哈大笑,「我就说嘛,神仙是不会骗人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79页 他看向对面抓着绳索,满头大汗的河生:「喂,小子,你要把仙鸟带到哪里去?」 河生还未说话,大鬍子上前揽住他肩膀,扯着他带到一边:「是不是想私奔?这可不行啊,你没有经验,她迟早会飞走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河生挣扎出来,「放了我朋友!」 「这样好了,你让她脱下羽衣。女人归你,羽衣归我们。」大鬍子伸出手掌,「算我成全你俩咯。」 河生完全地煳涂了:「什么……什么东西,你把网打开,她不是猎物!」 「在网里的鸟,不是猎物,是什么?」 大鬍子从腰间掏出一柄小刀,推开他径直朝紫鸟走过去:「他妈的,你太碍事儿了。神仙说得对,就不该跟你们这种小年轻讲道理,都是一群谈恋爱的傻子。」 河生惊唿一声,挥舞着芦柴棒似的胳膊殴打那人的后背。大鬍子不耐烦地把他薅下来,重重地扔在一边。 大鬍子走到网边,单手摁住紫鸟的头,另一手对准了那脖子,毫不犹豫地往下一扎—— 河生勐地从后面越过来,一头撞在他胳膊上。 大鬍子猝不及防地一哆嗦,小刀掉在地上。河生闪电一般飞扑出去,抓着那小刀准确地朝着绳索一挥! 一道金光掠过,大网被豁开口子。小七长啸一声,上下挥舞翅膀,在岸边掀起小小风浪。只是眨眼之间便腾空而起,箭似的消失不见了。 大鬍子愣愣地看着这一切,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河生还在朝远方喊:「小七你快跑,快跑啊!」大鬍子勒着他脖子就把人撂倒了:「你他妈有病是不是?我帮你讨个老婆,顺便挣点钱,你是不是傻啊!」 河生一口唾沫吐到他脸上,两腿乱踢想要逃走。这时,林子里响起一声牛叫,大鬍子一下子就松开了手。 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白净面皮的中年人,牵着一头黄牛来到了岸边。 大鬍子立刻跪下:「神仙公公,我差点就抓到了那只紫鸟!」 中年人面无表情地开口:「它不是仙女,抓了也没用。」 河生从地上爬起来,叉着腰与他对峙:「小七是仙女!你不许乱说!」 「它是喜鹊。」中年人无可奈何地一笑,「仙女怎么会这么普通。」 河生想,原来仙女比小七还要好看…… 可是瞬间就否定了自己:那又怎样,不管是不是仙女,都不该被抓起来! 第45章 仙鸟(三) 4. 中年人不知跟大鬍子说了什么,总之他千恩万谢地走了。 河生上下打量对方。 这个中年人也只是一位普通的农夫,不见得有什么唿风唤雨的本事。然而连大鬍子这种莽夫也对他俯首帖耳,又似乎是这里的首领。 他看起来没什么脾气,五官很呆滞,行动慢吞吞,耳边炸开响雷也不会吓一跳的程度。河生对这样的人总感到疑惑,因为他们似乎没有什么喜悲。 但人不会没有喜悲。往往这样神情恍惚的,心里都藏着很见不得天日的事情。 于是河生果断地做出定义:他可能是个变态! 中年人把牛牵过来,让它埋嘴喝水,同时悠悠发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来游玩的。」河生坦诚地回答,「是小七带我来的。」 「小七?它管自己叫小七?」 中年人微微一笑:「真会说谎啊,它都换了不知道多少个名字了。」 「你什么意思?」 「你被骗了。」中年人摇摇头,「傻孩子,女人最会说谎了。」 「她骗我什么了?」河生很生气,「你们为什么要杀她?」 「我猜她跟你说,她是西王母的女儿,来人间传递佳音,对不对?她只是一只喜鹊成精,专门骗你这样没有见识的傻子,满足她可笑的虚荣心。」 河生对于他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大为不满:「虚荣怎么了?她没有害我,你们倒是很诚实,上来就要杀人!」 中年人回头看他:「我没有要杀她,只是想脱掉她的羽衣,去帮助更需要的人。世上的仙鸟成千上万,她又爱慕虚荣,给一点小小的惩罚不过分吧?这里许多人都很穷,一件羽衣就能维持温饱,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嚯!」河生被气得大叫一声,「这是什么道理?只因为自己不是无懈可击,只因为别人有需要,你们就心安理得地剥夺她的自由?」 说到这里,河生突然想起了小七之前说的,那个可怜的仙女姐姐。 以及他自己死去的娘亲。 他单手叉腰指向对方:「我明白了,你们都是一伙的——你们这种人,就爱把女人当成狗。整天恨不得拿铁链子锁起来,由着你们欺负!只餵那么一点儿东西,还让人家干活!」 听到这些,中年人很疑惑地睁大了眼睛。过了一会儿,他努着嘴一笑:「看来她跟你说了不少啊。」 河生把脸一扭,实在不想继续对话。 他环顾四周,只有滔滔大河,水天一色,水浪变成了浅金色,蓝色逐渐褪去,远方渐渐清晰,风静纹平。林子后隐约一岸农庄,露着稀稀疏疏灰色的墙,黛色的茅草顶。 「喂,我这里是哪里?」 中年人眨眨眼睛:「你不知道?」 河生一咬牙:「不说拉倒!——我该怎么才能回到人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0页 中年人望着他,深唿吸一口气: 「孩子,我看你实在年轻,在天上流连几日,等回到人间,也该长大成人了。我有些话想告诉你。」 「那只喜鹊也许讲了个可怕的故事,但是你怎么知道那就是真的?」 「藏起羽衣,不让仙女飞翔,这当然是留住她的一种方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倘若那仙女铁了心要走,为什么还留下来生儿育女?为什么不自尽?为什么不逃走?所以说,这件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何必多管闲事,棒打鸳鸯?」 「世上的话,你最好只信三分。」中年人嘆口气,「另外我告诉你,真正拴住一个女人,不在于剥夺她飞翔的权利,而是要让她相信,自己已经不会飞了——你明白吗?」 中年人的语气里,是一阵难以掩盖的得意:「可以让她吃些苦头,或者是怀上孩子,或者是断掉与外界的联繫。总之,让她主动死心,胜过一切棍棒刀枪。」 河生看着他阴森的样子,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这个人的确是个变态! 中年人见他如此戒备,旋即一笑:「我只是这样一说……我会送你回到人间的。」 河生本能地攥紧了拳头:「那么,你说的这些话,我也只能信三分了。」 「等你回到人间,去蜀中找一个叫严君平的人。他知道这世上的一切。到时候,我说的是真是假,自然就知道了。」 「严,严君平?」河生懵懵懂懂,「等一下,你还没告诉我这里是哪儿,你又是谁啊!」 「走吧。」 中年人一挥手,就突然掀起滔天巨浪,昏天黑地。万千烟雾扑入视野,身体勐的一摇,河生什么都看不见。只能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托起来,旋转着,下坠漂流。 多远了?多久了?他什么都不知道。 后来他悠悠醒转,发现自己躺在村口河边。此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年。 这个地方的人全变了模样。河生手忙脚乱地跑到屠户家,发现早已物是人非,周围的一切都无比陌生。 他衣衫褴褛,鞋子破烂,踉跄地行走在疑惑排斥的目光中。偶尔有孩子往他身上扔石头,河生只是回头瞥了一眼,孩子便被父母立刻抱走。 后来乡人都说,河生是个疯子。 他格格不入地活在这里。双眼无神,念叨着一个名字,总是望着天空发呆。 他好像在寻找什么,等待什么。他一路乞讨,破衣烂衫,手里总是抓着乱糟糟的羽毛。偶尔有人同他讲话,他也总是走神,静静地迟疑。 如此十几年。河生迷顿半生,周折辗转,来到了蜀中的一个地方。 有一天,河生走到一座山,费了很大的力气。 他不再年轻了,走山路会气喘吁吁。山顶上荒草齐膝,虫鸣唧唧。夜色无边无际,如水一般浸染。而那草木之中,席地躺着一个灰衫人。 他几乎和周围融在一起,河生险些踩到他。 「喂!」河生喊道,「你是谁?你干嘛呢?」 「我?我从小时候开始就整天光看日月星辰。」灰衫人目不转睛地望着星空,「你知道吗?星河的浩瀚无边、日月的绚烂思想、星座行走的周旋变化,都对应着人间的喜怒哀乐,兴衰荣辱。」 「这么多年你就干了这个?」 「这么多年我都没参透规律啊!」灰衫人哈哈大笑。河生在他身边坐下,闭上眼睛感受夜晚的风。 「……不过要说有趣的事情,那是十几年前了。那是一个不符合规律的事情。」 灰衫人缓缓开口: 「十几年前的七夕前夜,有一客星,沿银河逆流而上,经过日月之畔,夜犯牵牛星。」 河生扭过头。他喉咙一紧,心血翻涌,浑身一震。 河生问:「你叫什么?」 「我的名字?很多年无人提及了,连我自己,都快忘了。几十年,几百年?跟星河的浩瀚相比,人世变化只是沧海一粟,」 沉默片刻,灰衫人缓缓说道: 「我叫,严君平。」 (全文完) 註:本文改编自《夜航船·天文部》 原文如下: 有人居海上,每年八月,见浮槎到岸,乃賷粮,乘之。至一处,见妇人织机。其夫牵牛饮水次。 问:「此是何处?」答曰:「归问严君平。」君平曰:「是日客星犯牛斗,即尔至处。」 第46章 亚当之死(一) 辛甜甜: 你好。 不知道你收到信的时候是早上还是晚上,总之,你好。 上次你问我的问题,我想了很多回答。 都是很有趣,值得思考的。尽管许多答案存在合理性,但如果想要条分缕析地探究到深处,依然需要时间。 问题:什么样的角色最受人欢迎。 这个问题中最重要的定义并非角色,而是人。什么样的人。 男人喜欢征服世界,鲜花美女围着自己转。尽管此刻一无是处受尽白眼,可是总能乘风而起,扬眉吐气;女人喜欢成为强者的附庸,全世界的第一要在她面前低三下四,享受着他人追悔以提升自己的身价。 或者,也要分年龄段,小孩子爱看大航海冒险,中年人阅读《厚黑学》,老年人抱着收音机听评书;或者,要分地域,研究发现北上广深的人阅读量占全国前四,主要内容是职场充电与出国培训,而南京、成都、天津钟爱阅读小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1页 甜甜,你去过南京吗。我有一次从美术馆出来,站在高处向下看,车流人流把城市分成两半,宛如一座岛中之岛。这里的人会喜欢什么样的角色,温柔的、明艷的、刚烈的、澎湃的,我不知道。 说真的,我想过创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神。 它要高高在上,无懈可击,又要荒谬怪异,滥竽充数。没有伟大就没有崇高,没有胡搅蛮缠就没有观众。你要相信从古至今销售量最高的永远都是艷情小说,官方不会统计,因为他们也会脸红。 低俗,通俗,雅俗共赏。我只觉得虚伪。这世上假的东西太多,脱裤子上床就可以解决问题,非要唱一出《阳关三叠》。我不反对俗,我恨那些外表冰清玉洁,网盘藏污纳垢,嘴上还一本正经的人。 他们背着贞节牌坊吟诗作赋,装出深情模样,等待在某一次偶遇、某一次对视里收穫灵魂激盪。有那么个缺心眼的意中人伸出手,把自己破碎的内核全盘接受。 即便真遇上这么一号人物,他们的外表还像是梦游。疲倦,麻木,无动于衷,矜持得像枝头腐烂的苹果。仿佛一切无所谓,仿佛自己还有更合适的地方。 万一不遂愿,他们立马急得跳脚。 我想,如果真有这么个神灵般的角色,它应该是个女人。 它不会是男性。男人之间的嫉妒是可怕的,他们不会爱上这样的角色。 倘若出现例外,那么他们所觊觎的也只是对方的附属物:女人、财富、名望。代入是为了享受,其实他们不爱自己。 女性可以包容同类的优秀与卑贱,尤其包容卑贱。她们的怀抱里容得下玉碎瓦全。 甜甜,你知道吗,世上许多女孩子,很早就开始变老了,结婚那天完成了衰老,以后只是一点点地碎。她们知道来不及,于是什么都趁早。力争上游、养家餬口、风情万种,都趁早。 我想,这样一个角色,按照当下最新潮的审美,她应当是别扭的。 她的外表要一尘不染,内在要如狼似虎。上台发言独当一面,穿上睡衣,她要比红色甜酒还春情摇漾。 她要含苞待放、年轻貌美、聪明伶俐、开放无耻,保守派——那群背着牌坊的王八唾骂她,浑身燥热地唾骂她;先锋派歌颂她,像歌颂死火山上一株嫩芽。 永远有人爱这样生机勃勃的美。 当她走入人群,繁华落尽,泯然众人。一切寂寞死而復生。 人们爱看强者落魄、荡妇深情、浪子回头。爱看老者无畏、少者无悔,薄情人死前念一个名字,杀手开枪前为一个人轻轻祈祷。 她的眼睛里睡着灰烬,以一种哀伤而具体的形态去缅怀一段感情。于是长久地坐在钟摆下,聆听一个又一个整点。黎明之前,黑暗也带着湿度,于是她在观众的面前流泪——可以载入史册的一滴眼泪。 这样看……还是不够。 不够深刻,不够煽情,不够高雅。 她还应该体会死亡……唉,可是世界永远风平浪静,她将如何死去?为了死亡而死亡,生命便成了情节的工具。甜甜,我想让她长命百岁。 我给她取名叫夏阿。夏娃,阿是字典里第一个字。 她将从此不凡。我抽出自己的肋骨塑造她。不谈仁义道德,不谈风花雪月,要做依靠本能生活的小动物。 听说你跟着剧组去了新疆,祝一路平安。 等你回来,我应该就能把她写好。我期待着那样一天。 裴深 某年某月某日 —————— 裴深: 新疆的夏天真的太热了!我的妆不停地化成水,怎么吹电风扇都觉得烦! 你给我写了好多啊……哈哈,其实我只是想挑一个好角色演一演,最近的本子都不太好。 可是我也没什么好挑啦,公司说有我演的就不错了。 我是有一个疑问哦,这个夏阿这么厉害,那她独自美丽就好了呀,有必要拥有什么情人吗?对不起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哪个男人能配上她。 还有就是,为什么要流泪呀,不哭就不能精彩吗? 我朋友说最近喜剧卖得很好,我想下一次去演个情景喜剧。 那你慢慢写!注意休息呀。 要是我能当你小说的女主角,哈哈哈哈,那就好啦,咱们两个都能红了! 永远可爱的甜甜 某年某月某日 -------------------- 短篇集最后一篇啦。当时是写成了话剧体,如今看到其中有许多冗余。所以删掉一些,改成了相对合适的书信体。 第47章 亚当之死(二) 辛甜甜: 我是付晓青,前年在横店,我们交换电话,还进行了採访,记得吗? 你在新疆还好吗?听说你参加拍摄电影停机了,你不要难过,大家都是这样的。 文化部新上任的部长要大家歌颂新时代,举办了很多红色比赛。北京、重庆、辽宁的文坛已经热闹起来了。 一开始,这的确是好事。那些个农民文学、乡土文学的作家,有些人深入基层半辈子才写出一部作品,这下子有了评奖的机会。 说真的,我有时候都替他们心疼。一个个老得要掉渣子了,才写出十几万字的手稿。我跟教授去採访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曹雪芹不也是一辈子写了一本《梦》,他们要像路遥、陈忠实那样,用生命去写一本名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2页 我心里很难受。我想说,曹雪芹用一生写出名着,并不是他的一生有多么潜心文学,而是因为,他是曹雪芹。决定了艺术高度的永远不是努力,而是天赋。我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了,可我不敢说出来。 这次红色大赛,地方作协把这些老作家都挖出来,盛到市文化局里,吃住都由地方政府报销。我们这些学生每天送去绿豆冰棍、普洱茶,还有矿泉水。 每周一次文学沙龙,每月一次评选,优秀作品刊登到报纸上,年底在全国选出五十位优秀文艺工作者,可以跟领导一起开大会。 我记录着他们的交流。说真的,甜甜,我很心酸。 他们有些人很有才华,不知道为什么被埋没了,就像埋在地下的一坛酒。可是他们散发着酸味,已经不能品尝了。 他们有一个毛病,看不起名利,又追求着名利。虽然很积极地参与讨论,不乏精闢的言语,然而总是义愤填膺,看谁都不顺眼。倘若有人因为在文中夸了几句好话而入选,他们就会翻白眼。 「郭沫若建国以后写的东西,那还能看吗?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很对,是吗? 可是我不这么觉得。 我从来没有看不起唱赞歌的人。说句不该说的,能在正确的时间说正确的话也是一种本事。那些鄙夷他们的人没有这种能力,还要装作不屑于去做。 他们自命清高,自以为万般皆下品,但我看他们参赛的目的也纯洁不到哪里去。他们把文学当作谋生的武器,每一个字都只会沾上饭菜的油香。 这当然只是我自己的想法。 这几天发生了很多事,说真的,甜甜,我开始害怕了。 部长大刀阔斧地改革。第一步是严查中小学课本,把那些会引起误解的桥段全都删掉了。现在孩子们不读老舍、朱自清,也不看曹文轩了,他们看这些优秀的乡土故事。 比如,大学生姐姐毕业后成为村官,投身乡村振兴;县长叔叔为大家修路盖房;红军小战士在风雪夜把唯一的口粮留给老伯伯……孩子们经常热泪盈眶,实际上,我也觉得很幸福。 可我总觉得少了一些东西。 多了牺牲与感动的教育,他们会不会变得单一?人生不只有奉献,世上还有许多的美丽,许多的不切合实际。孩子们正是做梦的好时候,面对麦浪就该放肆地欢笑,为什么要强迫他们去掰苞米? 第二步,就是网络文学改革。审核机制层层加码,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被立刻拿下。 网络文学像是一个青春期的孩子,身体还没发育良好,灵魂已经澎湃而汹涌了。它磕磕绊绊地寻找自己的路,撞得遍体鳞伤,总还是可以独立行走。 这一次,不行了。它不仅被绑在了办公桌前,还得为可怜的文学背黑锅。许多根本不是网文平台发表的文章,因为三观不正被斩于马前,举报者回头就告网文一状。 读者还以为这帮网上写文的都是四体不勤的无能儿。在愤怒中不仅断章取义,还颠倒黑白。那些意识流派全都过来了,掐着几句话就说作者「屁股歪」……都市是物化女性,古代是宣传封建思想,男频没有教育意义,容易激化性别对立。 「教育意义」,什么是教育意义? 我们为什么永远都要给一个东西附上意义?如果今天文里写了英雄好汉,第二天读者们全都见义勇为,那这样的老百姓还需要谁来教育吗?文章里看到一个角色,心里想,他不太好,我不要像他这样,这就够了。何必按着人家的脑袋写读后感! 无非是吟风弄月,硬要忧国忧民。最后的结果就是写出一堆四不像的八股。 我告诉你,现在能发表出来的,只有军民大和谐。 大家热热闹闹地沐浴着新时代的春风,一起包饺子。在热气腾腾的饺子里,什么婆媳矛盾、邻里矛盾、父子矛盾,甚至不孕不育,都能治好。 第三步,自然就是叫停一切风花雪月的影视节目。你是知道的。听说一些大导演已经飞到海外去了,国内文艺界叫他们叛徒。 我们手头的一切研究工作都叫停了,下周市里开研讨会,要专门批判这种「外国月亮比家圆」的行为。 甜甜,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偷偷告诉你,下一步,公检法会介入。至于去逮捕什么人,那就不知道了。 谨言慎行,你是很有前途的女演员。一定要谨言慎行! 付晓青 某年某月某日 写于a大学湖畔 第48章 亚当之死(三) 裴深: 失眠的第十天了。我没有戏可以拍。 剧组解散了,导演和编剧去了澳大利亚。我的签证迟迟办不下来。 最近办护照要回答许多问题,说自己去留学,要出示学业证明。我没有,他们不让我走,要我解释,到底为什么想出国。 我说我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意思,只是人家导演带着钱跑了,我在新疆晒了两个月的大太阳,得把钱拿回来啊! 和我一组的人,很多都失业了。正剧轮不到我们,只能接小话剧、小品……本子不好,说话都没有逻辑。我又不能反驳,编剧就坐在旁边,他会批评我。 你知道的,我脸皮薄,人家一训我,我就要哭。我哭了好久好久,结果越来越多的人找我谈话,还有人偷拍我。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3页 我又没犯法,为什么要来吓唬我?那些人时不时地打电话,手机一响,我的心都要蹦出来。周末还要参加素质培训,大家都不知道犯了什么错,反正都要凑在一起,看那些思想教育的课。 我都不敢上网了。裴深,我真羡慕你,你都不用那些社交软体。真好,我该向你学习。我还看到自己的照片了,在一个网站上。我被称作什么……不完全革命派的典型,我好像被人扒光了放在手术台上。我不要,我好害怕,我好害怕。 活着就是这种感觉吗?人为什么不能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裴深,请你告诉我,悲剧才是真正的永恆。 辛甜甜 某年某月某日 —————— 辛甜甜: 我是裴深。睡眠不好,不如试试体育运动,或者喝杯热牛奶,对身体大有益处。 你大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最近文艺界掀起了许多浪潮,为了迎接新时代,上面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比赛。什么样的人都行,作协委员、文艺兵、高中生,甚至农民工都可以参加。 註:这里没有看不起谁的意思。艺术是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我只是对于范围的宽窄表示惊嘆,并非是瞠目于档次之高低。 另註:我的父母也都是农民工,我是农民的孩子。高中生后生可畏,同样令人敬佩。 书归正传。我一向两耳不闻窗外事,本打算投几篇诗探探路,不想竟被驳回。 按照大赛要求,只能写反映三十年来变革的,而我写的是男欢女爱,不予入选。 我一开始没有把它当回事。只当是自己没有注意徵稿启事,后来警察来到我家,约我谈话。 註:警察同志态度和蔼,我深受教育,此处没有不满情绪。 他们告诉我,以后要注意自己的键盘和钢笔。他们是喉舌,也是利器,作家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宣传这些小情小爱,要把火热的青春投入到建设的洪流中。 我很感动。警察同志对我推心置腹,并且参观了我的书房。他们翻阅我的稿子,查看来往信件和书籍,那些有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全都带走了。 这里面包括,我本来要送给你看的,上次提到过的角色。 警察同志批评了我。 我深刻地反省自己。以无知小丑的心胸去窥探女人的光辉性格。我不配,我是流氓,我是无耻败类。她在成为女人之前就已经有了母性,一切女人都是应该被崇拜的大地之母。而我言语放浪,一味地亵渎。 书中的一些言论,又过于偏激,伤害了一些同志,也反应了我自己丑陋不堪的一面。 我忏悔,我忏悔,我忏悔。 警察同志来我家,不厌其烦地教育了我一个月。我从内到外地得到了净化。 昨天下楼买菜,街上挂着红色横幅,小学生人手一面彩旗,像整齐游行的小鸭子。我感受到了青春朝气。 我是腐朽的,我的灵魂浑浊不堪,我要感谢警察同志,以及开展文化教育工作的各位领导。谢谢他们没有抛弃我,救我于水深火热,救我于深陷泥潭不自知。 昨天回来,收到你的信。你说吃了许多安眠药,想要一死了之。 万万不可! 生命是美丽的,它大有用处。甜甜,我等待着你从梦中醒来,睁开眼睛看看,我们的世界是多么美丽啊!你一定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这个生机勃勃的社会需要你! 裴深 某年某月某日 检查意见:合格 信件检查员:王xx 监督员:王xx,李xx 第49章 亚当之死(四) 付晓青: 对不起,我才看到你的信。因为好几天没有出门。 如今回信给你,是不是有些晚了? 前几天看电视,听说闹了学*,好多学生上街抗议,里面有你吗? 别做傻事。你是个很有前途的学生,不要毁了自己。 我还记得几年前,你採访我,我说我想当最红的女演员,你也悄悄跟我说,你想做数一数二的大作家。那时候我们都笑了,好像嘴里含着一颗糖,明知道会融化,还是舔着它的甜。 我以前在书里看,社会上要有什么动盪,先激动的都是学生。我想,那些学生们就像是初春河面上的浮冰,单薄脆弱,风一吹过来就摇摇欲坠,随着波浪乘风远行。 作为朋友,我不希望你去冒险。作为捲入其中的人,我又无比钦佩你们的勇敢。 有人说,你们是被境外势力控制了,或者是读书读傻了脑袋,被人当成了枪。我不懂那些思潮,我只知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有资格为不平而鸣。 如果有人捏住了嘴,逼迫所有人唱同一首歌,那些跑调离席不合群的傢伙,是註定要存在的。你们当中或许真的有人图谋不轨,居心叵测,可也一定有人满怀赤诚有感而发。 如果不缘心究底,搞一刀切,把所有人都视为反动派,那么岂不正中阴谋者的下怀?不仅毁了读书种子,还伤害了人们的心。 我演过一场戏,里头台词有一句是,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我很惭愧,因为我如今,连怒也不敢了。 警察前后来谈过七次话,昨天给我注射了安定剂。可以睡觉了,但是睡醒了就想吐。醒来还要写检讨。始终不能合格。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第84页 晓青,求你,求你明哲保身,求你不要做出头鸟。我崇拜你的优秀与勇敢,所以把你当成他人一样心疼。 如你所见,我在这世上,除了自己,处处都是牵挂和留恋。 我是个被风吹过来,被雨浇下来的人。我找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 辛 某年某月某日 ———— 逮捕通知书 某公(经)捕通字【某年】9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经某城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于某年某月某日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嫌疑人付晓青执行逮捕,现正式批捕。 某市公安局侦查支队 某年某月某日 ———— 夏阿: 我的夏娃,我命运中的女神。无数个看不见光的日子里我偷偷地打磨着你,书写着你,我把你藏在故事里,不让别人找到你。 待在隔离室的那几天,我记得有一次我向外看,看见外面路上涌上来一群年轻人。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因为耳朵聋了。 从第一次讯问之后,我耳朵就听不见东西了。我还在那里张望,眼前噼里啪啦底开了枪,一个带血的脑壳砸在玻璃上,我吓得跳起来。 我以为我会做噩梦,原来多虑了。不是因为我坚强,而是我睡不着。 我的朋友,辛甜甜,前几天得来消息,死在了精神病院里。 我没去收拾东西,我嫉妒她,她早早地走了,比我更幸福。 我俩小时候就是朋友。老宅子前面种了一棵杏树,是我们的杰作。冬天过了就是春天,杏树亭亭如盖。那时候我还在,可是她已经离开。 人应该学会释然。人活着就是不断挑刺的过程,从一条活鱼变成砧板上的软肉,随便裹上面粉炸成可口的东西。 我曾想把你创造出来。文学世界的审美已经千锤百鍊,需要新鲜放荡的甜酒给人刺激,我要让你带去无与伦比的风。原来我错了,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作家,我不该给这个世界添任何麻烦。 我敢说,有许多人,生于太平,死于浩劫。街上行尸走肉,灵魂一命呜唿。 我和你在一起,虽然只是短短的三年,可是接近了我生命的十分之一。如果,我能苟活下去,一辈子都不分开,那么等我死去的那一天,就可以坦诚地说,我们的确在一起,度过了整个人生。 天已经黑了,别人都开始入眠,我却才从梦中醒来。 无数虚构狂乱的景象在我脑海里歪曲,它们在给你让路,夏阿。你在我的面前,你是真的、美的、遥不可及的,你是我的女儿、我的天使、我的救世主。你的存在是一场谎言,谎言是上帝惩罚凡人的蜜糖,我在饮鸩止渴。 我曾经是一个残忍的疯子,我怕光,怕热,怕亲吻。可你看我胳膊上的疤,它刚结痂,漂亮极了。我只对痛苦有欲望。在这个轻慢的时代疼一些没什么大不了,至少它证明我还活着。 我只要活一天,便要爱一天。要爱到无路可退,才能听见全世界咬牙切齿地咒我去死。 人活着就不能解脱,除非是死,或者像死了一样地活着。这世界不算好,喜欢把痛苦做成快乐给别人笑。我捂住了嘴巴却捂不住耳朵,所以我的痛苦比别人多了一倍。 夏阿,你别走。我要把你展示出去给他们看。我要告诉他们极致的美是什么样子,在你的低眉里,一切庸俗心智皆为徒劳。求名,求利,都是捕风,都是说梦。 因为你,我开始相信世上果真有美。你是真实的,真到不堪的地步。你带着上流的洁净与优雅,又有乡野的天真与温暖。因为你,我如梦方醒,原来生命里还有如此多的情绪没有使用,比如微笑,比如痴迷,比如慈悲心肠。 夏阿,只有看见你,我才敢平庸地死去。 意识到你并不存在的那一天,我哭了。 聊斋里有许多人爱上幻想并死于幻想,我心甘情愿。 从隔离室回家的那一天,我路过药店,买了许多食品。 夏阿,你说,人死了的话,胃里的药会不会像西瓜籽一样发芽? 他们争先恐后地在胃壁上破土而出,无数藤曼缠绕五脏六腑,从我的喉咙里不告而出,郁郁葱葱,开出锡箔纸和硬塑料的胶囊之花。 躺在床上,我写下这封信。窗外有人影一闪而过,也许伴随着一声巨响。我听来只是静静的,那该是场四分五裂的告别。 住宅楼外面有一颗银杏树,叶子已经黄了。小扇子似的,很好看。 今天真是美好。夏阿,给我一场梦吧,请让我死于幸福。 裴深 某年某月某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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