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九天龙女》 第一章 降生龙宫 公元620年东海龙宫 带着前世的记忆,冷冰玉降临到东海龙宫。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是她在前世中只能在童话故事中才能见到的宫殿。 在她出生后的第十天,她睁开眼睛看这个陌生的世界,这里的一切让她惊呆了: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巨大的象牙床上,身上盖着冰蚕丝锦被,床的周围是紫色的帷幔,一群美女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们穿着各色罗裙,头上插着玉钗,环佩叮当,一个个好似仙女般模样。“看啊,她睁开眼睛了。”其中一个宫女叫到。 “是啊,好可爱的公主。” “看她的皮肤如此白皙,嘴唇忒般红润,额头那般宽阔,将来一定是个美人坯子。”乳娘在一旁插嘴到。 一个月前,乳娘刚刚生了个男孩,名唤瑛哥,虽然那个孩子长得健壮结实,可是却不遂乳娘的心愿。她,更喜欢女孩。人说女孩是娘的小棉袄,男孩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如今小公主的降生让乳娘的心有了很大的安慰,虽然不是亲生,可是毕竟需要她来奶大,奶娘不也是娘吗,将来这孩子长大了,若儿子不孝顺她,这半个女儿也不会看着她不管的。乳娘这样想着,心里喜滋滋的,眼角尽是笑意。 “听说玉儿醒了?”门口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陛下万岁。”宫女们忙跪下来给龙王请安。 “平身吧。” 东海龙王迈着欢快的步子走来,近得床前,看见冰玉安静得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四处张望,他那两只大手一下子将她抱了起来。 冰玉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男人,他有着俊俏的面庞,粗重的眉毛,一双锐利的双眼,最最显眼的是头顶上那一对角,如梅花鹿般挺拔俏丽。她喜欢那对漂亮的角,于是,伸出手去,想去摸摸它。没留神一张柔软的唇向她的脸颊亲来。冰玉立刻缩回自己的小手,然后怔怔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龙王看看冰玉,大概没有想到她会是这个反应。他愣了一下,继而大笑起来。 “哈哈哈,这小丫头,居然会这么看着我?”龙王宠爱地看着公主。然后又在她另一侧脸颊上亲了一下。他的胡须不是很长,刚好过下颌,不过也扎的冰玉好痒痒。她下意识皱了下眉头,然后咧开嘴,那样子,说不上来是哭还是笑。 乳娘看见公主的样子,说:“陛下,我看您也累了,还是让我来抱这个孩子吧。” 龙王把公主还给乳娘,然后皱着眉说道:“给她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乳娘摸着公主的脸蛋,说道:“这孩子长得冰清玉洁,玲珑剔透,看起来跟一汪水似的,我从来没看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婴儿。” 龙王看了看冰玉,她那脸蛋粉嫩圆润,白中透红,真好像一掐就能掐出水似的,龙王灵机一动,说道:“那就叫冰玉吧,取冰清玉洁之意。” “恩,这个名字取的好。我们冰玉啊,将来就像那名字一样,长得冰清玉洁的,人见人爱。”乳娘抱着公主,乐得嘴都合不上了。 龙王听了,心里也高兴的不得了。 冰玉每天和乳娘待在一起,只是偶尔才看见母后。每次她过来,只是抱抱冰玉,然后跟她说几句话,便匆匆离开。她想,她大概是不喜欢自己吧。这也难怪,如果自己是个男孩,将来有可能继承王位,那母后就成了太后。而女孩,最后总是要嫁人的。母后在宫中的地位可想而知。而这一切又不是自己能决定的。 转眼冰玉一周岁生日到了。 这一天,乳娘早早起来,给她洗了澡,又换了身新衣服。只见宫殿里张灯结彩,仿佛是什么重大的节日。宫女们忙来忙去,将宫殿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在屋子里摆了张很大的桌子。 那是用整块水晶雕成的桌子,桌子很重,用了10个虾兵蟹将才抬进来的。那桌子晶莹剔透,透过桌面,可以一眼就看见地上铺着的名贵地毯。她们在上面摆了好多东西:诸如笔、墨、纸、砚、尺子、算盘、《三字经》、水果、糕点,又如铲子、勺子、剪子、珠宝首饰、绣线、花样子,还有如金银钱物、吹管笙箫、玩具印章……之类的东西,可谓品种繁多,种类齐全。 仪式开始的时候,她们把公主放到桌子中央,周围则是龙王和王后,还有诸位王公大臣以及他们的夫人,宫女们站在他们身后。这么多人把目光都对准了冰玉,这让她很不适应。 前世的她喜欢安静,不喜欢和陌生人相处。现在一下来了这么多陌生人,她感觉有点局促不安。这时冰玉发现乳娘正慈祥地看着她,然后示意她抓一件桌子上的东西。看见乳娘,冰玉慌乱的心情渐渐平息下来,然后俯身看摆在她周围的物品。 哇,好多东西啊。看看那香味扑鼻的糕点,她的口水都快留出来了。她刚想伸手去抓,又发现了琳琅满目的珠宝首饰,那玉钗上的夜明珠发着明亮的光,晃得她眼镜有点睁不开。她看着这个,又望望那个,打不定主意应该先拿哪一个。 周围的王公贵族议论纷纷,有的说公主能拿那对玉钗,有的说不见得,兴许会拿好吃的糕点,还有的小声说:“拿钱,公主,钱是个好东西啊。”当冰玉把一本《三字经》抓在手里,然后又去抓一把剑上的璎珞,那些贵族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女孩子怎么不喜欢女红,却喜欢舞刀弄剑,读书写字,这都是男孩子应该做的啊! 乳娘抱起公主,高兴的手舞足蹈,在她看来,公主就像她的亲生女儿,无论她喜欢什么,她都欢喜。龙王的脸上也挂着笑,他对身边的皇后说:“看来我们的女儿将来要成为文武双全的女中豪杰。”王后牵强地扯出一丝笑容,在她看来,女儿再怎么文武双全,毕竟不是儿子,将来会成为她的依靠,而那些妃嫔们,明里暗里,正在为谁的儿子将来能成为太子而绞尽脑汁。 试??仪式结束,那些王公贵族便纷纷送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有贵重的首饰,有价格不菲的珠宝,珍馐古玩数不胜数,这些东西都交给王后,由她代为保管。宫殿里排好筵宴,大臣们举杯向龙王和王后庆祝我周岁生日,宫女们则跳起翩跹的舞姿以助酒兴。直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臣们才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各回府邸。 第二章 冰玉的启蒙导师 光阴荏苒,一晃,冰玉已经是7岁的孩子了。这期间,王后又生了个男孩,名唤?儿。她的脸上开始露出笑容,她把对冰玉的爱也全部给了佩儿。她不在来看冰玉。这些年,冰玉只和乳娘朝夕相处,闲暇的时候,她就偷偷找些书来读。二王爷很喜欢冰玉,他是龙王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虽然不住在这座宫殿里,不过他也在东海里居住。所以闲暇的时候,他就过来教冰玉识字,兼教些书法。 “玉儿的字写的越来越漂亮了。如果你的字能赶上王羲之十分之一的神韵,你就厉害了。” 二王爷穿一身白色袍子,袍子上绣着七彩祥云的图案,袍子的领口处镶着蓝色的滚边,透过领口,可以看见他白皙的皮肤以及那突出的喉结。他头顶的羽冠上镶嵌着鹅卵石般大小的蓝宝石,那宝石在灯光的折射下正发着幽蓝幽蓝的光。 “二叔,王羲之是何许人啊?”冰玉仰头,用清丽的眼神看着二王爷。二王爷在窗前坐下,随手端起桌子上一只茶碗——那是用一整块翡翠雕刻的茶碗,茶碗两侧有一对儿玉环,使茶碗看起来玲珑剔透,清新可人。 “王羲之啊,他可是位了不起的人物。”二王爷啜了口茶,然后清了清嗓子。“王羲之乃东晋大书法家,他那书法可不是盖的,堪称凡间第一大书法家。在他之前,有名的书法家有钟繇,卫烁,李斯,曹嘉,钟爵,梁鹄书,蔡邕,张昶,王羲之之后,这些人就都排在他的后头了。” “王氏家族本是名门望族,这样的家庭背景,一般出来的多是纨绔子弟,可是王家子弟并没有因为富裕的家庭生活而止于学习,相反,却出来很多著名的学士。这是我最佩服他们的地方。而这些学士当中,又唯有王羲之出类拔萃,在众兄弟中脱颖而出,他的声誉不但名骚一时,直到现在,仍然为很多文人学士所推崇敬仰,就连当今帝王——李世民,也在四处搜寻王羲之真迹,据说他喜欢王羲之的字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而民间模仿王羲之字体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听二王爷这样表扬一个人,冰玉立刻对王羲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种想多了解他的身世的想法。 “二叔,你能多给我讲些关于王羲之的故事吗?”冰玉的眼睛放着亮光,希望二王爷把他知道的都讲给自己听。 “你若喜欢听,我当然乐于讲给你听啊。” 二王爷摸了摸冰玉的头,他的目光温暖地落在她的脸上,她看二叔那俊俏的面庞,那博学多才的儒雅,心想,如果谁将来嫁给二叔,那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了。 “王羲之七岁开始学习书法,”他看看冰玉,说,“也就你这么大吧。”冰玉点了点头。“当初她和卫夫人学习书法,可是他的启蒙老师却不是卫夫人。” “那是谁呢?”冰玉很好奇,忍不住问。 “是他的叔叔王?m。当初王?m已经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画家,兼文学家,同时也是一名屈指可数的音乐家。当时他的书画造诣第一,对王羲之今后在书法和绘画上的影响很大。只可惜那个时候他太忙,他是晋明帝的绘画老师,又是晋惠帝的太师傅,接着转任参军,然后在仕途上一发而不可收拾,由于每天忙于政事,所以无暇顾及对王羲之的教育,王羲之只好师从于卫烁卫夫人。” “卫夫人师从钟繇,传其妙法。她给王羲之传授钟繇之法、卫氏数世习书之法以及她自己酿育的书风及法门。卫夫人的书法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沼浮霞。受了她的影响,王羲之书法中便有了姿媚风格及变故不尽的地方。” “后来,他博览秦汉以来的篆隶淳古之迹,发现与卫夫人所传新法有异,就对师传有些不满,毅然改学碑版字体。” “王羲之志存高远,富于创造。他学钟繇,自能融化,钟书尚翻,真书亦具分势,用笔尚外拓,有飞鸟骞腾之势。王羲之心仪手追,但易翻为曲,减去分势。用笔尚内抵,不折而用转。他学张芝也是自出机抒。他对张芝的草书:剖析、折中,对钟繇隶书:损益、运用。从不像别人学习书法照葫芦画瓢,而是不拘泥于古今,将平生所博览的秦汉篆隶的各种不同笔法妙用,融入他的行草之中,遂自成体系。他的这种推陈出新为后人学习书法开辟了新天地,因此备受后人的敬仰。” “王羲之的书法作品有很多,著名的有楷书:《黄庭经》、《乐毅论》;草书:《十七帖》;行书:《姨母帖》、《快雪时晴帖》、《丧乱帖》、《兰亭集序》和《初月帖》等。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该文章如行云流水,流畅自然,笔法平和,笔势则委婉含蓄,健秀遒美。也因此受到历代帝王及王公大臣的青睐,无不希望将之据为己有。” “王羲之更将《兰亭序》视为传家之宝,代代相传。据说现在,已经传到王家第七代传人。” “二叔,那你知道那个王家后人现在在哪不,如果我们见到他,是不是就可以亲眼目睹《兰亭序》真迹了?” “不清楚,听说那个孩子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开家乡,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兰亭序》也因此在江湖上消失。” “哦,”冰玉心想,如果此生有幸能见《兰亭序》真迹一眼,那该是死而无憾。正想着,忽听外面一阵哭闹的声音。 “二叔,这是谁在哭?”冰玉忍不住好奇地问。 “哎,”二叔重重地叹了口气,没有回答冰玉的话,而是淡淡地自语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人皆为一个“情”字而神魂颠倒,怎奈,神仙也逃不过这“情”字的纠缠,难道这“情”字真有如此般魔力,竟然让所有的人皆为之疯狂…… 第三章 小龙女穿越现代成白领 公元2007 中国营口 五一节过后,天气一天天好起来。银杏树抽出嫩嫩的绿叶,细小的扇形叶片布满整个树枝,由于叶子太小,无法遮蔽阳光。因此,阳光长驱直入,像倾盆大雨似地倾泻下来。只有稍微粗壮一点的树干投下它美丽的身影,那些细小的树枝和更小的叶子,则被忽略了。 偶尔会有几只喜鹊飞来,落在银杏树的树梢上,它们收拢着翅膀,长长的白色尾巴一上一下地掌握着身体的平衡。小脑袋则左顾右盼地注视着周围的动静。一阵风掠过,它们身上的羽毛被掀了起来,周围的扇形叶片也跟着舞动起来,喜鹊们一惊,就拍拍翅膀飞走了。 空气中飘来紫丁香的香味,顺着香味望过去,路边的公园里,几簇丁香花正肆意开放,淡紫色的花瓣,朴实而平凡。花丛后,是一小片杨树林,整齐划一的树干,枝叶繁茂的树冠,翠绿的叶子,让这些树木看起来又养眼又舒服。 树林里有几个健身器材,那些不用上班的人们,就来到这里乘凉或锻炼身体,有的则把鸟笼子也拎来,让那些鸟儿在这里尽情啁啾,树林里便呈现出一片鸟语花香的景象。 天空如水晶般纯净,偶尔有几朵浮云流过。远处,紫色的山绵延起伏,山顶上云雾缭绕,静宁寺的钟声绵延而悠远地传来,给这座山更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假期过后,一切步入正常的轨道。冰玉开始上班下班,过那种重复单调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好在有游戏,这给她平淡的生活增添不少乐趣。 前世的冰玉是那个古墓派传人——小龙女,如今,她穿越来现代,成为一个在写字楼里办公的白领一族。好在她的适应能力超强,没多久,就适应了这个现代化的都市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网络游戏,这让她眼前一亮!因为,虽然她来到现代,其实还是很怀念远古时代的那种生活方式,因此,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郁郁寡欢。现在好了,这款游戏圆了她的梦。 之前在没玩这款网络游戏的时候,她中午通常和同事们打打兵乓球,互相切磋下球技。每天一个小时的锻炼,让她的球技大有长进,在公司员工里从倒着数变成正着数。虽然每次打完球都汗流浃背,但是对于打发这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还是很受用的。 现在,那种生活对于冰玉来说已经成为历史,并且一去不复返了。中午吃完饭,她就挂上游戏,然后在虚拟世界里过另一种与现实截然不同的生活,一个小时就这么飞快地过去了。 冰玉每天的工作是将销售部送过来的发票粘贴好,连同那些报销的票据一起录入电脑。虽然会计已经实现电算化,这对于手工记账来说是一场革命性的进步,但是,每天要把成百上千的数据敲入电脑,做完的电子凭证再打印出来,这也是件很麻烦的事。冰玉很后悔当初为什么选学了会计,弄得她每天跟数字打交道,连晚上做梦都跟数字打架。 “玉姐,我的工资来没来?” 冰玉正低头拢着手中的票,这时刘柳阴着脸走过来,没好气地问。 她是不久前刚分到冰玉公司的,还没过见习期,听说刚从某部队转业回来。这年她25岁,是标准的80后女生。因为其舅舅在北京某税务局任局长,因此,通过关系把她弄到这来上班。 冰玉确信之前没有得罪过她,可是,为什么她对自己这个态度呢?冰玉心里一边犯核计,一边抬头看她。 她个子很高,不用穿高跟鞋也能有1.67米,不过比例明显失调:上身短,下身长;上身很瘦,下身却超胖;她长了一张娃娃脸,杏眼,单眼皮,额头很宽,有好几个青春痘很夸张的长在额头最显眼的位置上,似乎写着“偶还年轻”几个字;她的鼻梁很高,嘴巴却很大。她长了两颗虎牙,如果笑起来,一定会显得挺可爱。 不过,从她来,没怎么见她笑过。也许还不太熟悉吧。或者难不成大家都欠她钱?如果不是别人说她是部队转业的,在她身上冰玉可是看不出一点军人气质。不光冰玉没看出来,后来证实,公司所有人都没看出来。 冰玉看刘柳这个态度对她,条件反射地也以冷面孔回敬她。从她走出校门到参加工作这么多年,她始终没学会一点——就是表里不一。她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心里恨对方恨的牙痒痒,表面还能对对方笑容灿烂,谈笑自如,这打死她也学不会。 是她笨吗?她上学时,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还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刚参加工作时,领导安排她干秘书的工作,她学的是财会,跟文秘不搭边,不过,没多久,她就掌握了这个工作的要领,并且把这个工作做的得心应手。老板夸她学东西学的快。她到不觉得。不过后来去考驾照,教练也说她学车比别人快。她才知道,这种秉性,是天生的。 那么,表里不一,是她学不来吗?不,是她不愿意那样做!她从母亲那传承来的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品性,让她做人做事都有着自己的原则和方式,而不是人云亦云。因此,总不免会得罪些人。 时间长了,同事之间彼此互相了解了,也可以互相开开玩笑。有的同事就半开玩笑地跟她说:冷冰玉,每天只要看一眼你的脸,就知道你今天心情好不好。你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呢。无奈啊,也许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冰玉把椅子转向电脑,淡淡地说:“我给你看看。”她进公司的邮箱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她的工资表,就说:“还没来。你再等几天吧。”刘柳失望地“恩”了一声,然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马尾辫在她脑后一甩一甩的,像是在和谁赌气。 一连几天,她都是这样阴着脸来,阴着脸回去。弄的冰玉心情超不爽:“靠,我又不欠丫钱,干嘛总摆张臭脸给我看。”可这话只能搁心里说,若说出来会影响安定团结的。“况且自己还比人家大10几岁,跟个小丫头一样,会让同事们笑话的。弄不好,别人还以为我欺负她呢。”冰玉心里暗憋着气,没人的时候,就跟计划部的糖糖诉苦。 第四章 游戏领路人 糖糖本名叫唐果,因为超喜欢吃糖——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总是放着花花绿绿的糖,没事时她就含上一颗,赶上这时候你跟她说话,就能嗅到一股好闻的水果香味。所以,大家就送了她这么一个好听的外号——糖糖。 “你说她有啥nb的啊,不就是有个舅舅在北京当局长吗。”冰玉气哼哼地说。 “听说她家里就是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没什么特别之处。当初她当兵也是她那个舅舅给弄去的。仗着自己有个当官的亲戚,就不知天高地厚,看她那个亲戚哪天落马了她也就不用这么嚣张了。”糖糖抱打不平。 “要是学习好,当初能去当兵吗,还不是学习啥也不是。” “真想不明白,这样家庭条件的人还有什么可nb的啊。” “感觉自己有后台呗。” “我感觉凭门子进来的,更应该低调点。也不是什么正规大学毕业的,什么专业技能也没有,还那么张扬。” “是啊,除了比我们年轻那么一点,其他还有什么啊。” 她们正在那八来八去,突然见刘柳进屋,两人面面相觑,赶紧闭了嘴巴。冰玉和唐果都不是爱背后道人长短的人,实在这个新来的mm跟公司所有的人都不搭调,所以,才背后发点牢骚。 她们都没有什么后台,能获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和地位都是凭着自己的实力一步步干上来的,因此,对于这种靠关系靠门子进到她们这样一个知名公司,本人没什么专业技能却还整天趾高气扬的人总是看不贯的。 刘柳挤出一脸微笑对着唐果说:“唐姐,借我打下电话。”唐果说:“电话在那儿,你打吧。”刘柳走到传真电话旁边,拨了号,电话嘟嘟嘟响了几声,然后听到对方“喂”的声音,一个老年男子的声音。 “喂,是老爸吗,你在哪呢。”她尖着嗓子嗲声嗲气地说,听得冰玉和唐果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在外面啊,什么事啊?” “你晚上回家时帮我买个鸡骨架呗,好几天没吃了,我馋了。” “呃,你自己不会买啊。” “我下班时就晚了。你比我下班早,等你买完我也到家了。” “恩,我知道了。” “我还要吃炸牛排。让我妈给我炸点牛排。” “再给我买个西瓜,我也想吃西瓜了。” “你以为你老爸今天中奖了啊,要这么多东西!” “不嘛,人家想吃啦。不给我买晚上就告诉我妈去,说你背着我妈攒小金库。”冰玉看了一眼唐果,鸡皮疙瘩再次抖落一地,心里说,多恶毒的孩子。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唐果会意地对她使了个眼神,算是心有灵犀。 对方只好投降地说:“好,好,你要什么我给你买什么还不行吗。” 刘柳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只要她想要的,就是天上的星星,他老子也得给她摘下来。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什么实现不了的愿望。 记得五岁时,她在幼儿园看中了一个小朋友的蝴蝶结,然后回家跟她妈妈要,她妈逛遍所有商场也没买到那样的蝴蝶结。她看没买到,就哭了三天三夜,差点没哭背过气去。 弄得她妈妈实在没有办法,通过园长找到那个女孩的家长,问你们家孩子头上的蝴蝶结是从哪买来的,结果那个家长说了一句话,没给她妈气翻白眼,她说,是从孩子的裙子上剪下来的——那孩子非得说裙子上这个蝴蝶结漂亮,要剪下来带在头上。那条裙子,是她很小的时候穿的。 她妈妈知道了蝴蝶结的来历,回家也找了条带蝴蝶结的裙子,把那个蝴蝶结剪了下来,给刘柳带在头上。刘柳照着镜子看了半天,说这个蝴蝶结比她班女生的那个大,她要和她同学一样的蝴蝶结。她妈妈就哄她说,咱这个蝴蝶结比她的那个大,你要是戴上这个,就把她那个比下去了。她这才破涕为笑。第二天,就戴着这个蝴蝶结在幼儿园里到处张扬了。 刘柳挂了电话,脸上浮着笑走出办公室。两个人看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怕她一会儿又有什么事返回来,就换了个话题,谈她们现在正在玩的游戏。 唐果也玩这个游戏。而把冰玉带入游戏世界的,正是唐果。 刚开始是唐果的老公玩儿。每天吃完晚饭,他去网吧打游戏,她就一边看电视一边织会儿毛衣。后来她发现他出去一玩儿就玩儿到半夜,有的时候晚饭都不回来吃,下班直接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然后几个人就去网吧包宿。唐果一晚上不见人回来,心里就很生气。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回来,两个人就开始吵架。 本来两个人的感情挺好,因为个游戏整天吵架破坏夫妻感情犯不上。他考虑再三之后,决定把这个游戏教给她,那么两个人就可以一起玩儿了,还有了共同语言,也不会再因为游戏吵架了。 之后,他便手把手把这个游戏交给了她。没想到不久她就玩上瘾了,还到单位大事宣扬昨晚做活动又得了个什么什么。架不住她天天这么嘟囔,冰玉听得多了,心里就长了草。她想知道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吸引人之处,让唐果张口闭口的游戏不离口。于是,就在唐果所在的区建了个号,中午没事的时候便和她一起打游戏。乒乓球只是偶尔玩玩,或没人打时,喊她过去充个数。 唐果和冰玉同岁,长着天生的卷发,她的额头不宽,鼻梁却很坚挺。她五官端正,淡淡的眉毛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好看的双眼皮,小巧的嘴巴。她说话的时候头总是轻轻摇晃,应该是体内缺乏镁造成的。她的皮肤不是很白,但却是健康的颜色。她的手指修长纤细,手背的皮肤比脸上的皮肤细腻很多。她比冰玉瘦很多,个头也高。身段看上去既苗条又匀称,常常令冰玉羡慕不已。 可是冰玉是瘦不到她那种程度的,历史上体重最好的记录是49kg。如果有一天她像唐果那样瘦,估计就是病了。她和冰玉都穿着蓝色的制服,看起来像银行职员。 正聊得兴味盎然,孟凡尘拎着兵乓球拍进来,“聊啥呢,这么开心?” “这个说了你也听不懂的。”冰玉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想继续她们的话题。 “那可不一定,要不哪天咱两单独聊聊?”孟凡尘坏笑。 “哇,是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啊?” 说完感觉这么形容自己有些吃亏,没想到孟凡尘说:“错,我是灰太狼,不是黄鼠狼。哈哈哈……”一阵坏笑。 冰玉上去想给孟凡尘一拳,被这个家伙狡猾的避开了。 “哎,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哦。”他一边说,一边往糖果身后躲。 糖果看着他们两个忍不住笑着说:“好了,都快一点了,凡尘你还不回去换衣服。”“对了,我都忘了,我过来是想提醒你,一点开会,你可别晚了。”孟凡尘收住笑,一本正经地说。“你不说我还真忘了。”冰玉看到下午上班时间了,只好回去自己办公室。 冰玉的办公桌挨着窗户,空闲的时候,她总是对着窗外的天空发呆:蓝色的天空下,几大朵白云低低的飘着,很像是孙悟空驾的那些个筋斗云。它们飘的很低,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一样;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无数白杨树点缀其中,繁茂的枝叶在风中摇摆,如一缕缕绿色的光晕;整洁干净的街道上,车如流水,行人如织;街道两旁,银杏树的树叶已经长到铜钱大,在阳光的照射下,将树枝的暗影投射在地面上。 几只喜鹊不知从哪飞来,扑棱着翅膀,落在那些银杏树的树枝上;低低的花篱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粉色的花骨朵缀满枝头,那些盛开了的花儿则招来不少蜜蜂在上面采蜜;清洁工穿着柠檬黄色的背心行走在车道和人行道中,将行人随手丢的垃圾扫到撮子里,再倒到垃圾车上;街道对面的咖啡厅里,一对情侣正临窗而坐,他们慢慢啜饮着咖啡,悠闲地说着情话,惬意地享受着这个有阳光的午后…… 第五章 意见相左父子俩 公元2007中国深圳 青玄大学只读了两年,就跑去他父亲的公司工作。他不喜欢他父亲给他选的专业——园林设计,当初他父亲逼他读这个专业的时候是有着自己的打算的。 他开的是装饰公司,如果自己的儿子会搞设计,将来等他退休了,自己拼了半辈子的事业就有人继承了。可是这个儿子偏偏不顺他的心意,处处和他作对。 好算给他送去wh理工读了园林设计专业,他以为一切都会按照他的想法一步步成为现实,而没想到的是这个叛逆的儿子只给他读了两年,就跑出去自己找工作做了。老爸想想,于其给外人干还不如给自己家干,孩子实在不爱念书就回公司帮自己也行,一边干一边学,总比他老了干不动了孩子现学的强。 青玄是个聪明绝顶的孩子,什么东西只要他一打眼,就会学个*不离十。虽然他只读了两年的园林设计,也不是很用心的学,但是,仿佛是父亲的遗传因子起的作用,他对设计有着天生的禀赋,加上导师的指点,他的作品便已经不逊于老爸的设计。 只是老爸总是看不起自己的儿子,从他回到公司,本来想好好干出一番成绩给老爸看看,想证明自己也不是吃干粮的,可是老爸总是希望儿子有更好的表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想,他李孝天的儿子一定要比自己强出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他要让他的儿子成为世界级的设计大师,将来他的家族产业就会发展到世界,他也将成为李姓家族里最自豪的父亲。 为了让儿子能扛起这个家族企业,他让儿子从最底层做起。老爸是董事长,儿子是最普通的员工,这让青玄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他想,凭自己的能力干个总经理也错错有余,偏偏老爸不给自己机会。所以,不论回到家里还是在公司,父子俩的意见总是相左,经常是说不上三句话就吵了起来。 李孝天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还高半头的儿子,心里想,这孩子,跟自己年轻时一模一样,叛逆,有个性,聪明绝顶,却从来不人云亦云。 当年他在长江上跑运输的时候,家里人谁都说那是很危险的事业不让他去做,结果,十年跑下来,他掘了第一桶金。接着,他拿着这第一桶金拖家带口跑到深圳打天下的时候父母兄弟再次反对,认为那个地方消费高还乱,不如在武汉老老实实做点实体,过着一家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 现在证明,他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他的公司现在已经是个拥有固定员工8000多人,固定资产达几千万,在深圳这个遍地是金的地盘上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一家私营企业,每年为国家交的税也够支付100个家庭1年的生活开销! 父母兄弟亦是如此,如果哪个孩子有出息,必定高看一眼。因此每年回老家过年,父母总是笑逐颜开,兄弟们也都过来嘘寒问暖的,这其中,不能说没有一点巴结的味道。人家混的行了,兄弟姐妹们自然也可以蘸一点点光了,在中国,这是传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 看看这些笑脸,李孝天心里非常自豪,他就要活出个样子给家乡父老看看,给列祖列宗们看看。人说,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国,老李家到他这一代应该富有了。他还要把他的富有承袭给他的儿子,将来还有他的孙子,然后一代代这么传下去,直到永远......似乎这和秦始皇的想法很接近,呵呵,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嘛。 说到梦想,他想到了他现在玩的游戏《梦幻西游》,不论人有多大的能耐,有很多梦想还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人们借助游戏来实现一些现实里实现不了的梦想。 比如,他想成为一个武功高强的大侠,这在现实里就是无法实现的。即使很多俱乐部里都开了什么跆拳道馆或者什么散打培训班武术班之类的,但是这跟古代里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另外,游戏给人提供一种放松的平台,可以让你在工作之余在这里放松一下平日里紧绷的神经。还有就是在这里可以接触各种各样的玩家,虽然隔着电脑屏幕,谁也看不见谁,但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和看不见的人说真话,却只能和那些看得见的人说假话。这个世界太现实,不得不让人们带着面具生活。 自从李孝天玩了这款游戏之后,便一点点上瘾了。人,当你得到一件好东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想和人分享。他也是,当他在游戏里得到什么东西或是打败个什么比他级别高的人物时,他很想和别人分享一下他的喜悦。当然,分享的对象就是他的儿子。(他总不能带一群员工一天什么也不干,光打游戏玩吧。)就这样,他把自己的儿子带入游戏中。 年轻人对游戏的迷恋比中年人更加疯狂。自从青玄学会这个游戏之后,他就爱上了这个游戏,而且经常打游戏打到整夜不睡。这让李孝天很后悔当初把这个游戏教给儿子。他当心儿子整日沉迷游戏而不学无术,那会悔了儿子的一生。所以,这个时候,他开始跳出来干涉儿子的游戏生涯。 最近,他在澳门接了个订单,有一个客户新买了栋别墅,需要有人给设计和装修。他打算派儿子过去,负责监工和采购材料,另外跟澳门分公司的设计师学学怎么样搞室内设计。这个工程大约要一个月的时间,他想,这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儿子对游戏的痴迷淡化些吧。 可是,他错了。 青玄看看电子日历,今天是四月二十七日,不用算都知道离五一劳动节就剩下三天了。过完五一他就要走了,父亲强制把他送去澳门其实是想让他远离游戏,这他清楚。可是,离开游戏,他的快乐又在哪里! 这个世界太冷酷,谁又能真正理解他的内心呢。父亲总是按他的想法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母亲则和父亲站在一条阵线上,都反对他玩游戏,希望他每天兢兢业业的工作。要他成为一个工作机器,他才不呢! 他有自己的想法,他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不希望自己的未来被别人掌控,他也不希望过别人安排好的生活,他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自己未来到底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坚决不是按照别人的想法过的那种生活。 他现在沉迷游戏并不能说明他一辈子就要过这种虚拟的生活,这只是他对父亲不满的一种表达方式。他想,不久的将来,当他找到自己的方向,他就会为自己的目标开始奋斗,在他的心里,他有着自己的计划和安排,而这些,他是不能和他的父母说的,因为,即使说了,他们也不会理解的。 在这有限的几天里,他一定要痛痛快快的玩。因为,去澳门以后就玩不了。为了冲级,他已经熬了几个晚上了,更确切地说,自从开新区以来,他就没怎么睡觉。熊猫眼自然是熬成了,五脏六腑最近也没怎么照顾它们,饿了就对付口饼干,渴了就随便喝点牛奶。怪不得最近胃总是有点疼,是五脏六腑在闹意见了呢。 连续掉线三次,最后一次,他挤了15分钟才挤上去,可是刚玩了不到五分钟,电脑屏幕上就闪着“网络错误”四个大字,他居然又被众玩家们挤掉线了! “这网通的带宽就不能再增加些吗?多几个玩家就这样,玩个游戏都这么费劲!”青玄无奈地发着牢骚。看来今天是玩不成了,他索性关掉电脑,这时他才觉得一阵疲惫感袭满全身。他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 窗外,夕阳斜斜的从窗子射进来,把地板映得红彤彤的,一张双人床在房间的角落里向他招手,浅蓝色的床单把房间衬托地又清爽又干净。 巨大的落地窗里面,一个纯白色蕾丝边落地窗帘半开半合着垂在地面,落地窗旁边是一个奶白色的书桌,上面有几个吃剩下的饼干包装袋和空的牛奶盒,三星19寸液晶电脑屏幕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黑色的键盘上散落着零星的饼干渣。书桌上面是个书架,放着青玄平日里喜欢看的历史地理方面的书籍。 困倦让他钻进被窝里,一会儿便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等他醒来时已是深夜,清幽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地板上,使地板散发出暗红色的光泽。青玄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咕地叫,就翻身下床,走出卧室。 楼下客厅的灯已经关了,看来父母已经睡下了。他蹑手蹑脚地溜到厨房,打开冰箱门,里面有晚上做的菜,还有一些牛奶、冰啤酒和面包。他怕热菜的动静会弄醒父母,就拿了两盒牛奶和一块面包,然后再蹑手蹑脚地爬到楼上。 关了卧室的门,这回他可以大口的喘气了。他坐到电脑前,按下开机按钮,一边把吸管擦入牛奶盒里。 第六章 北俱冒险 公元630年北俱泸州 距长安城西北八百公里,有一个州,名郁单越,又叫北俱芦洲。这里地广人稀,纵横千里都被冰雪覆盖。周围群山环绕,怪石林立,大小湖泊不下几十处。因气温常年处于零度以下,故积雪终年不化,湖面上也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晶莹的冰面像水晶一样反射着太阳的光泽。 这里经常有各种怪兽出现,那些头上长着角的,形状如狮子样的瑞兽,还有身上有着厚厚的脂肪,周身的绒毛如雪一样的白熊。他们经常出没在这里,是这个地方真正的主人。传说,离这不远,还有两个洞穴,那里住着龙族和凤族的兄弟姊妹,他们时常出来捣乱,使这里的主人——那些瑞兽和白熊们很是头疼。 这里是冒险者的乐园,因为这儿到处都是奇珍异宝,除了那些会魔法的怪兽,还有在厚厚的积雪下面埋藏的各种宝贝——黄金跟宝石。 传说上亿年前,这里曾是颛顼的领地。因为颛顼是个申明事理的好皇帝,又因为他治理有方,使国家日益昌盛,人民生活富足。据说当时国民富足的生活让人无法想象,家家堆满金银珠宝,粮仓满垛,社会治安稳定,夜不闭户(因为根本没有小偷和窃贼)。 后来有一个法力无边的怪物来到这里,从此人们生活不得安生。为了赶走这个怪物,颛顼和它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天,最后精疲力竭而死。臣民们害怕被怪物吃掉,故纷纷四散奔逃,从此这个地方就冷清下来。 虽然这只是个传说,可是无数冒险者甘愿冒着生命危险来这里淘金,很多人因此丧生,再也没活着走出这块领地。可是更多的冒险者蜂拥而来,他们前仆后继,势如破竹…… 青玄就是其中的冒险者之一。 当他从长安出发,骑着马,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最后终于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一个月过去了。 一个月前,长安还是春意融融,如今这里却是冰天雪地。青玄赶紧把随身带来的棉袍穿上,又把那个又厚又笨重的毡靴穿上,那是他经过一个叫契丹国的时候顺便买的。还好,大小正合适,穿在脚上暖和极了。 他找到一个比较背风的山坡,清除一小块地方,又找来很多干树枝铺在地上,然后扎了一个简易帐篷。马拴在帐篷外。他又找来些干草,一部分用来铺床,一部分用来当饲料。那是一匹白色的骏马,它有一对小巧玲珑的耳朵,在脖颈处有一小撮黑色的绒毛,除此之外浑身上下都是通体的白色鬃毛。它行动敏捷,通人性,且能吃苦耐劳,尤其适合冰冻干燥的气候。 安顿好自己,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干粮,那是一个烤熟的红薯。他将红薯剥了皮,然后一边细细嚼着,一边查看他带来的淘金的工具和防身的武器。一个铸铁的冰凿,铁锤,铁铲,刷子,铁面扇,绳子和铁索,还有一只弓和若干弩箭。弓和弩箭也是他经过契丹国的时候买的,不知道有没有用,总之一个人来这鬼地方,还是多准备些防身的器械,不管他这次是否能挖到黄金珠宝,活着离开这里才是最重要的。 吃完红薯,青玄抬头看了看天,太阳正徘徊在头顶偏西的天空上,发着白光。澄澈碧蓝的天幕上几朵闲云悠哉掠过,陈年积雪将树枝压的很低,偶尔从树上掉落些许白雪,将风刮过的痕迹掩埋。 虽然离天黑还很早,可是今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休息,因为从明天开始,就要进行艰难的挖掘工作,还要随时对付那些突然出现的野兽的袭击,危险随处可见,没有充足的体力,他是应付不了这些局面的。 躺在简易帐篷里,身下是柔软舒适的干草,耳边听着马咀嚼草料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有种安全感,它像一曲美妙的音乐,一会儿,一身疲惫的他就在这美妙的音乐中睡熟。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日上中杆,积雪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银光。青玄走出帐篷,深吸了一口气,寒冷干燥的空气使他立刻精神了很多。他环顾四周,目力所及的地方,到处是白雪皑皑,山川河流湖泊,仿佛被施了魔法,终年沉睡却没有醒来的意思。整个世界宁静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看不见动物,也没有人,雪地上除了风吹过的痕迹什么印记都没有。 他钻进帐篷,简单吃了点东西。然后,拿着那些工具,向前面不远处一个低洼的地方走去。根据藏宝图上的记载,这个地方藏有宝贝。青玄从怀里掏出藏宝图,又仔细看了下四周,雪山山麓东侧500米,**胡北侧200米,应该就在这块低洼地。 青玄将藏宝图揣进怀里,然后把地上的积雪扫到一边,露出黑色的冻土层。接着冰凿开始派上用场。“如果能挖到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我可发财了。”他心里一边想着,一边使劲凿着那冻土层。费了半天劲,才凿出碗大块坑,而他的额头已经沁出汗水。他用袖子抹了下额头的汗,接着工作。 下午的时候,那个坑已经有一米多深,下面的土开始变得松软,他换成铁铲挖了几下,突然触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心里一阵欢喜,赶紧用铁铲将周围的土清理一下,拂去上面的尘土,露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石头匣子! 他小心翼翼地将匣子搬出来,打开上面的盖子,里面用黄色绸缎包裹着什么东西。解开绸缎,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层!待他解开第九十九层的时候,看见最里层是用一个红色的布包裹的一颗珠子。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夜光珠?!可是,现在看起来它跟普通的珠子没有什么区别。 听说夜光珠一到了晚上,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光芒能穿透黑暗,照射到几千里远的地方。要到晚上才能鉴别出这是否是一颗真的夜光珠,看看天色不早,如果现在动身,天黑之前是走不出这个地方的。只有先回到帐篷,等天一亮,就启程回去! 青玄将珠子藏在身上,回到帐篷,又找来一些干树枝,干粮还有一些,估计够他走出这块地方吃的。只要到了镇上,他就不愁吃不到东西了。 天刚擦黑,他就点燃篝火。火光将他的脸照得红通通的。坐在火堆旁,他想,是不是有一点奇怪,听说这个地方有很多怪兽,怎么他一个都没有遇到,难道那些动物都冬眠了?反正,他还算走运,如果真遇到那些家伙,以他的武功,恐怕吃亏的只有他,如果更严重些,或许会有生命之忧。 等到天亮就好了,再熬过几个小时,他就可以带着宝贝拍拍屁股走人。如果这珠子是真的,回到京城,一定会卖个好价钱,那他就置几亩地,再买个宅子,若能在官府混个一官半职的,那他以后就不用再过这种冒险生涯了,还可以娶妻生子,过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他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一阵马的嘶鸣声将他从梦中拉回到现实。他揉揉惺忪的睡眼,钻出帐篷,看看天色。天上的星星还在熠熠生辉,月亮半遮着脸俯瞰人间。天还没亮。 可是为什么马叫那么大声啊。这时他听见一阵咔嚓咔嚓的声音由远及近,他猛回头,发现一群头上长角,浑身长着红色长毛的怪兽向他的帐篷逼近。 青玄从睡意朦胧中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的脸色立刻变得煞白,愣了有两分钟的时间,他才想起随身带的弩箭和铁面扇。回身从帐篷里取了弩箭,拉开架势,如果怪兽离他十步远,他就放箭了。怪兽看见他手中的箭,慢慢停下脚步。双方形成对峙的局面。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怎么也得想个脱身之计。看着面前的火堆,他忽然有了主意。 他将身子慢慢挪到自己的马前面,解开马缰。怪兽又开始动了起来,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说时迟那时快,青玄翻身上马,然后张弓迅速放出几只弩箭。因为是匆忙射出去的,弩箭并没有伤到怪兽,可是这个动作却惹怒了它们。它们一齐向青玄奔跑过来。 青玄哈腰捡起两个燃烧着的木棒,向怪兽扔过去,待它们躲闪之际,他控马向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怪兽们哪肯放过,闻着味就追过来了。一尺多深的雪,跑起来相当费劲。突然青玄听见耳边有一声沉闷的声音,抬头,发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头顶压将下来。不好,他两腿猛夹了一下马肚子,白马蹭一下蹿出十几步远,再回头看时,发现一块巨石就落在他们身后! 青玄浑身冒出一身冷汗。接着,又一块巨石落下来。马受了惊吓,抬起前蹄,将青玄从马背上掀翻下来。他就地打了个滚,顺手抽出别在腰间的铁面扇。几个怪兽张开大嘴上齐来撕咬。青玄挥舞着扇子和怪兽们大战了起来。 数十回合之后,青玄的衣服被撕乱了,脚上的靴子也弄丢了一只,而怪兽们伤的也不轻,身上或脖子上到处是伤痕。血从那些伤痕处淌出来,滴到白色的雪地上,像一朵朵盛开的梅花。 正当青玄喘息之际,其中一个怪兽抖动身体,大吼一声,只见一块小山样的石头从天而降,直向青玄头顶砸来。 青玄大呼一声,“不好,”想拔腿就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两眼一闭,心想,看来今天我真的挂了…… 第七章 收服孟凡尘 公元2007中国营口 每年四五月份,属于销售淡季,业务员会趁这个时候走访走访客户,了解一下经销商上年销售的情况,然后上报给总公司。总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确定哪些客户有资格继续留在经销商的名单中,哪些则被取消经销资格,最后那些符合资格的客户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去总公司签订经销合同。 从直接面对大中小客户到只面对经销商销售,华夏润滑油公司的销售理念进行了几次大的整合,试图与世界顶级润滑油销售公司销售模式接轨。而且在品牌打造上更是不畏余力,大量的广告投入,大量的媒体宣传,大量的研发费用的支出以及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终于让这个不闻一名的小企业成为国内业界升起的一颗新星。 为了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竞争,华夏公司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东北分公司驻营口经销处,只是华夏公司庞大的销售网络中小小的一员,这个部门里的成员大都是本地户口,在这块土地上土生土长、世代繁衍生息的东北人。 南方人对东北人的印象是高大、野蛮、不讲理。而东北人对自己的评价是:粗犷、豪放、热情、待人真诚。孟凡尘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的性格中少了些粗犷、豪放,多了些温柔细腻,还有就是胆怯。 每天中午吃过午饭,孟凡尘都会换一身短衣短裤,然后拎着乒乓球拍,去楼下活动室跟同在一个楼里办公的因特公司的员工打球。他的球技真不是盖的,在整个华夏公司那也是数一数二,每年华夏公司举行乒乓球比赛,他都会拿个前三回来,除了奖品和奖金,光是公司给买的名牌运动服都好几套了。 他不喜欢张扬,且待人随和,除了乒乓球,他最喜欢的就是鼓捣电脑。没事就把主机壳子给拆了,扫扫灰,要不就是捅咕捅咕这,鼓捣鼓捣那,还别说,一般出现的电脑小毛病他都能修好。所以,公司里谁的电脑出了问题,都喊他来帮忙修理。 他还喜欢开车,有的时候司机懒得动弹,就把车钥匙扔给他,他则开着车满天飞。据传说当初学开车的时候,他像疯了似地,整天寻摸车开,不管是叉车、轿车还是大货,只要让他逮到,都要开个没完。现在他的理想是开开公交车,因为就这种车他没碰过了。 人们对于*的解读,往往都是,得到的不去珍惜,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因此,*无止境。 还有就是,不管穷富,人们追求快乐的脚步是永不停止的。这或许是出于本能,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天生就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之所以为高级动物,则更加懂得如何去追寻快乐而远离痛苦。 我们的孟凡尘先生,正是出于这样一种本能,才被这款网络游戏吸引,最后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 …… 这天,午餐是水饺。刚到开饭时间,食堂里就挤满了人,大家端着饭盒,等着打饭。煮饺子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吃饺子的速度,炊事员忙活半天,只有一部人吃上了饺子,还有一部分在那干等着。冰玉没有和这些人挤,她打开游戏,玩了一会儿。过了十分钟,她才拿着空饭盒去食堂,发现竟然还有一半人没吃上饺子。一个人到底是忙不过来,她赶紧撂下饭盒过去帮忙。 厨师是前任经理找来的,叫梨花香。正值中年,四十岁上下,梳着披肩卷发,皮肤白皙,面容清秀。虽然眼角有轻微的鱼尾纹,但是并不能掩盖她年轻时的美丽。她很健谈,据说之前做过人事管理工作,是个手脚麻利的人。厨房里的人终于都散去了,只有零星几个没够吃又过来捡第二次的。 “你也快吃吧,剩这点我来煮。”梨花香对冰玉说。 “那好,我过去吃了,你煮好也去吃吧,要不都凉了。”冰玉打了饺子,回到自己办公室。一眼看见孟凡尘坐在自己座位上,正看着桌面上的游戏。 “看什么呢,不去打球?” 孟凡尘看冰玉进来,连忙起身,“谁说的,我这不还没吃完饭。” 冰玉看见他饭盒里明明已经空了,还说没吃完饭,忍不住想笑,又憋回去了。“食堂还有,不够吃你可以再去盛。” “这款游戏的画面挺漂亮的,人物也好看,我看别人玩的3d游戏人物也太大了,不喜欢那样的。” “我也不喜欢人物巨大的,这里人物虽小,可看起来很精致、有趣,就像小人国。还有,别的游戏玩玩就玩到头了,而这里,就像一个世界,生命永无止境。也许,这就是她吸引人的地方吧。”冰玉坐下,点了下鼠标,游戏里的人物开始动起来,栩栩如生,竟如真人。 孟凡尘眼睛看得有点直了。做为七零后,童年时代是伴随着弹珠跟铁圈、弹弓这些简单的游戏道具度过的,后来随着改革开放,引进日本的电玩游戏,这些七零后的人也长大了,过了玩这种游戏的年龄,而且电玩游戏设计程序简单,玩几次就容易玩够。 进入二十一世纪,电脑普及,网络游戏应运而生。网络游戏的出现,使得这些足不出户的七零后们可以坐在家里或公司里就可以跟全世界各阶层的人一同游戏,一同体验快乐,这的确是游戏业的一个飞跃,有的人更是通过游戏交友,做生意,甚至利用游戏赚钱。所以游戏作为快乐的载体,他的作用,往往超越了他本身的价值。 如果说玩游戏既可以得到快乐,又可以赚钱,这的确使人心动。孟凡尘一边刷饭盒,一边想这个问题。工作时间大把的,下班回家,时间还是大把的。打球只要一中午就够了,那剩下的时间怎么打发呢。 孟凡尘努力回忆之前那些大把的空闲时间他都用来干什么了,好像也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时光还真是不留情,转眼他都是奔四的人了,这个年龄段的人,如果事业上没有更大的成就,他的理想便是追求平稳。稳定的事业,稳定的家庭,除此之外,追求快乐就是最大的理想了吧。 第八章 反弹遥遥无期 换完衣服,他拎着球拍下楼。在走廊尽头遇到冰玉去刷饭盒。 “你的乒乓球彻底不打了?”孟凡尘问。 “嗯,打完一身汗,又洗不了澡,太难受,夏天的吧。”冰玉知道,这只是借口,她更喜欢把时间花在游戏上,这才是真的。人们习惯于为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寻找借口。 进厨房的时候,她看见刘柳也端着饭盒过去,捡了多半饭盒饺子又出去了。刷饭盒的热水已经被之前的人用光了,冰玉勉强用凉水刷了,又接了点矿泉水烫了下。梨花香看厨房里没别人,悄悄关上门,回头跟冰玉说:“我看那个刘柳可真能吃,一开始打了一大饭盒,这回又打了半饭盒。”“是不是你记差了啊?”冰玉不太敢相信她的话。 “不会的,她那盒饺子正好是我盛的,当时刚煮出来一锅,正好她过来打饭,就直接倒进她饭盒里了。我还以为她吃不了,把吃剩下的送回来了呢。你不也看见,才她又装了半饭盒。” “恩,现在的年轻人不比我们,爱吃的就猛吃,不爱吃的一口不碰。”“我上班这么些年,还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丫头。虽然这饭菜不是我家的,可也都是用你们自己的钱买的啊,我……”她欲言又止,“你的意思……”冰玉试探着她的话。 “我怀疑她把饺子带回家了。” “那不能,你一定多想了。” “我观察她好几次了,有次包饺子,我趁她不在屋,就去她屋里看了下,幸好没被我发现。” “女孩嘴馋还爱贪小便宜可不是什么好事,将来一定吃大亏。” “说的是啊。” 两人正说着话,见刘柳进来刷饭盒,冰玉便出了厨房。 糖糖的桌子上摆着没刷的空饭盒,她正在游戏里酣战,没注意冰玉进来。 “吃了几个饺子?”冰玉坐在糖糖对面,看她一副入迷的样子。 “没数。多半饭盒吧。”她看了一眼冰玉问:“怎么?” “我吃了十二个。” “就吃那么几个啊。今天的陷还挺好吃的。” “你知道刘柳吃多少?” “多少?” “一个半饭盒。” “那么多!”糖糖难以置信地盯着冰玉看。“不怕撑死丫的。” “我也不信,是刚才梨姐说的。她说她观察了好久。” “哦,你这么说我倒想起来,有一次中午烙饼,我看见她拿了一个后,不一会儿又回来拿了一个,结果吃完饭的时候她那张没吃完又送回来了。当时我拿了半个,后来再去拿时发现没了。” “现在的孩子都够毒的,哪会顾及别人。”冰玉叹了口气。 “我看不都是这样,听说前任经理家的孩子也是女孩,年龄和刘柳差不多。那孩子对人有礼貌,又孝敬父母,公司内外口碑一直很好。她结婚的时候我也去了,跟刘柳比起来,真是天上一个地下一个。” “是不是出去走走?看今天的天气很好。”冰玉提议到。 “行,等我刷完饭盒就去。” 初春的营城,阳光温暖而明媚,天空晴朗,白色的流云在天空缓慢游走,像一个个穿着薄纱的女子轻移莲步。 人行道边,粉色的刺玫开的正艳,那娇艳的花朵如浓妆艳抹的女子,低垂着头,含羞带涩。不远处,天一女子中学的围墙外,常青藤爬满围墙,那些刚发出来的新芽正吐着嫩绿,惊奇地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沉睡了一整个冬天,如今醒来,发现这城市又发生了某些变化:那新架起的高架桥,还有去年才开始建设,今年已经竣工的商住楼都是这变化中的一小部分。新来的女市长不愧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公路边新运来的树木,还有那些已经破烂不堪的道路重新被挖掘,然后铺上黑亮的沥青……这北方的小城,终于迎来改头换面的一天。 两个人在僻静的小巷里慢慢踱着脚步,初春的暖阳打在身上,温暖舒适。一只鸟出现在她们的视线里。那只鸟有野鸭那么大,停在空中,兀自在那煽动翅膀。 “那是什么?”糖糖问。 “不是鸟吗?”冰玉抬头看。 “如果是鸟,它怎么不飞?是风筝吧。”糖糖皱着眉,她皱眉的样子很好看。 “也是哦。”冰玉也很疑惑,那会是谁放的风筝呢。她心里想着,眼睛四处寻找着牵动风筝的人。除了青砖碧瓦的房子,还有那些只顾开花的树,百米之外,并无一人。再抬头看时,发现那只鸟向前飞走了。只是飞了没多远,又停在那里不飞了,却不断拍打着翅膀。 “那是一只鸟。”糖糖肯定地说。“可是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鸟呢。” 冰玉掏出手机,冲着那只鸟拍照,可是耀眼的阳光使镜头里的物体模糊不清,试了两试,还没等调好焦距,那只鸟飞走了。只好收回手机,可是脚步却一路跟着那只鸟,走走停停,直到它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之外。 孟凡尘汗涔涔回来,放下球拍,去洗手间洗刚换下来的衣服。运动过后带来的毛孔舒畅让人感觉精神振奋,可惜公司里没有淋浴间,公共浴室离他们所在的办公大楼有两站地,去那洗澡也不太可能,只好沾湿毛巾将身上的汗擦一下。 “喂,有没有衣服挂?”孟凡尘探进半个头。糖糖和冰玉才回来,正坐在座位上休息。 “要几个?”糖糖回身从衣柜里取出塑料衣架。 “一个就够。” 原定下午去给客户送资料和促销品,因为司机临时决定修车只好取消计划。孟凡尘看了一会大盘k线图,最近因为全球金融危机,使得a股市场一蹶不振,孟凡尘手里的2000股深发展被套了快半年了,资金缩水将近一半。舍不得割肉,只好等着反弹,而反弹却遥遥无期。 孟凡尘掏出一盒烟,习惯性地舔了下包裹着烟丝的纸,用打火机点燃。随着不断扩散的烟圈袅袅腾腾地上升,他的期待也在不断上升。 他想象着那些股票有朝一日能翻成十倍二十倍五十倍,那样,他就不用整天看着老婆的脸色生活,他的父母也将被重新接到他的新房子里来住,还有,他手上的零花钱也不必被他老婆控制的那么严,哪怕花一分钱都要汇报。可是看着不断下跌的指数,他的梦想又被无情地拉回到现实中来。 第九章 现实版吹牛王 “小孟,我的邮箱打不开,你能帮我看看吗?”木森一脸期待地看着孟凡尘。 孟凡尘侧头看了一眼他的电脑桌面,说:“你那个我不会弄,你还是找别人吧。”孟凡尘心想,平时想麻烦他点事,比登天还难,今儿个到有脸来找我,会也不帮你。木森只好讪讪地缩回头,因为整个公司里就他小孟的电脑技术最好,要是他不帮他,估计没人会帮他。他只好握着鼠标一阵乱点,一会乱七八糟弹出一堆对话框。 孟凡尘突然想起糖糖说过的一句话“……这个游戏还能赚钱……” “对啊,”孟凡尘一拍大腿,我咋没想到呢。 “糖糖,你有空吗?”孟凡尘晃悠到计划部来,准备亲自拜师学艺。 “要下个计划,黑龙江那边要500桶jg3,怎么?有什么事?”糖果抬头看了眼孟凡尘,他长糖果两岁,可那性格,像孩子。 “你有时间给我讲讲那游戏……”孟凡尘挑了挑眉毛,浑身尼古丁味使得糖果不自觉捂住鼻子。 “呵呵,怎么?终于下定决心加入我们的行列了?”糖果的嘴角微微上扬。 “你不准备组织个欢迎仪式吗?哈哈……” “等下,等我找几个记者来给你拍照……” 当小大夫问孟凡尘今天又赚了多少钱的时候,孟凡尘很牛x的回答道:“不多,才赚二十万。”小大夫无限羡慕地说:“这么赚钱,哪天介绍给我玩玩。” 小大夫原名叫张爱军,会计出身,后来改行做了业务员,被派往华北销售公司负责机械油的销售。 有一次,因为工作失误,(把发给某客户的一火车机械油全给弄丢了)受到公司严厉处分,不但扣发全月奖金,还被调回营口分公司。不过他并为因此感到沮丧和不安,而是为自己辩护说:“提货的时候人家手续齐全,我凭什么不给人付货?谁知道他那些证件都是假的,我要是知道我就不会付给他了好不。我又没有火眼金睛。” 有人问:“那你事后再找他要钱啊。” “找了,人家死活不认账,就说款已经付了,你让我有什么办法。” 问的人:“……” 不过,虽然他对待工作马马虎虎,人还是蛮可爱的。 他喜欢吹牛,而且吹的与众不同。一次单位会餐,十几号人围着一个大桌子,菜上来的时候,刚开始谁都不说话,大家闷头吃菜。等吃得差不多了,肚子里也有点底了,酒友们就开始张罗喝酒了。 不一会儿工夫,几瓶酒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邻座的人开始交头接耳的说话,有的还隔着桌子跟对面的人说话,话题无非是:东南西北中发白,想起什么扯什么。还有的间或站起来敬酒,你来我往的,气氛变得热闹起来。 这时候爱军童鞋已经是两杯白酒下肚,再加上三瓶啤酒的量,说话的时候舌头明显有点不听使唤。孟凡尘看到他那样,忍不住劝道:“我说大军啊,你有点喝多了。” 他眯起那双小眼睛(此时那两只眼睛看起来就像两根细线一样),看了看孟凡尘,表情格外专注地说道:“这点酒算什么,想当初老子在华北销售的时候,把全公司的人,一半都喝趴下了,然后我还把他们一个个都送家去了。” 孟凡尘听了,刚想反驳,旁边的木森听不下去了,他翻了一个白眼说道:“你就吹吧,你喝成那样,难道警察就不管你?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警察啊,管了。他当时把我的车给拦下来,然后问我喝没喝酒。我就说,我绝对没喝酒,骗你是小狗。警察不信,就拿个东西让我吹,我死活没吹。我说,不信我唱首歌给你听,你看我咬字是不是很清楚。然后,我对着警察就高歌了一曲。” “你唱的啥啊?”木森很不屑一顾。 我唱到:“警察欢迎你,我酒量没问题,我还敢酒后开飞机。”警察听完,当时就无语了。 …… 所以,如果以后你看到天上有个牛在飞,那地上一定有个人在吹,那个人,非张爱军莫属。 张爱军除了爱吹牛,还声明会给人看病——当然,仅限于精神类疾病。他说,经他看过的病人,没有一个不痊愈的,比五院(精神病医院)看的都好。(不过至今没有一个病人找他看病)至此,他得了个外号“小大夫”。以后,大家再提起他,基本上都不喊他的名字,而直呼其雅号,时间长了,他也就默认了。 目前,公司里会玩这个游戏的人只有糖糖、冰玉还有孟凡尘。糖糖一度想发展刘柳也成为这款游戏的玩家。起初,刘柳也很给面子的在系统里建了游戏账号,然后选了个最难看、最不讨人喜的英女侠的角色——一个梳着粗黑的大辫子,整天阴着一张脸,手里托着一个软鞭子的人物作为自己在游戏里的替身。 不过,她的游戏生涯仅仅维持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夭折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她整日混迹在东海湾抓大海龟和海毛虫卖(虽然一个大海龟就值区区500两银子,海毛虫比大海龟值钱些,那也仅仅能卖到1000两银子),一个月下来,经验攒了不老少,钱也没少赚,在大多数玩家都还是穷光蛋的时候,她竟然攒了30万两银子! 可是,游戏世界这么大,总不能一辈子待在东海湾混日子吧。在这几个人里,糖糖是第一个蹦出东海湾,冲向人群密集的长安城的。她实在厌倦了东海的生活,再也不想跟那么大海龟和海毛虫打交道了。接着蹦出去的是冰玉,再然后是孟凡尘…… 他们把攒的那一点可怜的经验升到10级之后,便找一个高级点的玩家把自己带到长安城,那时,荷包里可都没几两银子的。而且,最初的玩家,赚钱也相当辛苦,因为没什么经验技能,又没有级别高的玩家带,那日子过的真是相当凄惨。不要说买武器装备,就连游戏点卡,基本上也都是靠用人民币充的。(升到10级才可以去东海湾以外的地方。而且,升级之后,再次进入游戏就得有点卡,否则不允许登陆游戏。) 所以,此时的刘柳还没冲出东海湾就有了那么大一笔资产,这对于所有的新玩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足够让人眼红的数字。可问题是,她的这些钱如果用来买点卡,那么基本上她就剩不了几个钱了。如果不买,就得用人民币充。 用人民币?哦,还是算了吧,她可是会过的孩纸,怎么可能把钱花在玩游戏上?想当初——那还是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春游,中午的时候,同学们纷纷掏钱去买雪糕吃,只有她赚着手里的五块钱,在卖雪糕的阿姨那站了半天,然后舔舔嘴唇,吞了几口口水,硬是没舍得花2毛钱去买个雪糕吃。同学还以为她买不起,就把自己的雪糕让她咬了两口。 因此,在经过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之后,她便很少涉足游戏。对于她来讲,即便积攒再多的钱也没什么用,因为,那是个巨大的无底洞,需要往里面扔无数的钱币,无论你是人民币,还是梦幻币,而这些,都是她玩不起的。 …… …… 第十章 龙王错点鸳鸯谱 东海龙宫 “父王,求求你,就答应让我们结婚吧。”七公主茜玉跪在水晶宫殿上,哭成了泪人。她穿着淡紫色霞衣,头上挽着云髻,面容娇好,一张粉脸上挂着串串泪珠,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她是龙王的第七个女儿,生下来的时候,整个龙宫都发着七彩光芒。她的哭声清脆悦耳,像一曲美妙的音乐。为此龙心大悦,赏了很多珍馐珠宝。 等到十三岁上,这孩子出落得越发美丽动人,而且心灵手巧,心地善良。龙王很是喜欢这个女儿,没事的时候就到新月宫去坐会儿。 一次,龙王去看她的时候,正赶上感冒还没有好。茜玉看父王总是咳嗽,就亲自到厨房煮了碗白梨水,又加了些川贝。待龙王饮下后,高兴地对茜玉道:“这水怎么这么好喝呢,还是我的茜儿,知道孝顺,朕的儿女虽多,可是像茜儿这么孝顺的却不多,为父真有福气,有你这么个乖女儿。” 茜玉笑着答道:“看父王说的,孝顺爹爹不是应该的吗?”龙王摸了摸茜玉的头,然后笑着走出新月宫。第二天,龙王的咳嗽明显好转。龙王愈加喜爱这个女儿。他跟茜玉的母亲淑妃娘娘说:“茜玉这孩子冰雪聪明,将来一定得给她寻个好婆家。” “是啊,这孩子不但心灵手巧,还知道孝顺父母,从来说的‘母以子贵’,陛下这么喜爱玉儿,连我这个当娘的脸上都有光了。可不知这孩子将来能找个什么样的婆家呢?” “这事就不用你费心了,听说龟丞相家的公子长的一表人才,哪天我问问他,有没有娶亲?如果还没有,那可是一段绝好的姻缘。” 龟丞相的儿子虽然相貌看起来仪表堂堂,可却是个城府很深,满肚子坏水的家伙。他结识的那些纨绔子弟,没事就拉着他去吃喝嫖赌,强抢民女,欺压百姓,无恶不作。仗着老子是朝中的一品大员,那些被欺负的百姓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以后,再见到他来,就远远地躲开,有的开店做小本生意的,就关了店面,硬可这一天的生意不做,也不想招惹是非。 这天,龙王早朝结束之后,就把龟丞相单独留下来,问道:“丞相,听说你有个儿子,长得仪表堂堂,不知今年几岁,可否婚配?” 龟丞相缩了缩脖子,弓着背,捋了捋长长的胡须道:“承蒙陛下夸奖,犬子今年二八,尚未婚配。” “既然还未娶妻,那朕做个媒,把小女许配给他可好啊?”龙王微笑着看着龟丞相。 “请陛下恕罪,恕我冒昧,敢问是陛下哪个女儿预备许配我家犬子呢?当然,无论是哪个女儿,我都感到万分荣幸,臣何德何能,能娶陛下的女儿做儿媳妇,这可是我家祖上几生几世修来的福分啊。” 龟丞相是个忠实本分的老臣,从龙王七岁的时候他开始辅佐他,转眼间,风风雨雨已经过去七十多年了,如今他虽然已经老态龙钟,可是身体还算健朗。因为一直对龙王忠心耿耿,所以几次请求退休,龙王都没有答应他。这样元老级的人物,就像龙王的左膀右臂,一旦退休之后,龙王总像少了什么似地,所以一直不答应丞相的退休要求。 “是朕的第七个女儿,如今她已十五岁,朕想为她寻个好婆家,不知丞相是否答应这门亲事啊?” 龙王的七女儿聪明伶俐,心灵手巧,心地又善良,又孝顺父母,朝中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能讨到这样的媳妇,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龟丞相朝西拜了两拜,又朝南拜了两拜,匍匐在地上,浑身颤抖地回道:“多谢陛下割爱,肯把掌上明珠许配给我们家,感激之词不胜枚举,请恕老臣之前不知好歹,一再请辞,想回家享清福的打算。如今,为了国家,为了陛下,老臣就是肝脑涂地,万死不辞。哪怕我累死在朝堂之上,也是心甘情愿的。” 龙王一听,哈哈大笑:“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朕看你身体还可以,饭量也行,舍不得你离开朕的身边。你也知道,朝中重臣,对朕忠心耿耿的也没几个,朕希望你再陪朕几年,等你培养几个朕满意的接班人,你再回家抱孙子不迟。” “多谢陛下这么看重老臣,其实臣何尝不愿陪在陛下的身边。” 龙王起来走到龟丞相的身边,慢慢扶起他,说:“起来说吧。” 龟丞相拖着笨重的身子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龙王那两根长长的,有些发白的胡须说道:“想当年,陛下还是十几岁的少年,我陪着陛下一起去打猎,那个时候,陛下是何等的雄姿英发。满山的老虎豹子被你追的到处乱窜,山鸡兔子被你吓破了胆。每次围猎回来,你都大排筵宴,犒赏我们这些老臣。一想起这些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龟丞相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放着光,好像他又看见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和龙王在一起打拼天下的情景。 “是啊,我记得有一次你喝醉了酒,叫人把你抬回家你都不知道,结果睡了两天两夜才起来。” “呵呵。”龟丞相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年轻气盛,谁说不是呢。” 丞相府 别了龙王,龟丞相回到丞相府,丞相夫人拄着拐杖走进前厅。 “老爷,你回来了。”夫人打着招呼,一边坐下来。“你跟龙王请求退休的事他答应了吗?” “以后别提退休的事了。”丞相一边脱了外衣,一边坐在夫人对面。早有丫鬟沏了上好的龙井,端了两碗放在丞相和丞相夫人面前。 “怎么了?”丞相夫人大惑不解,“这个龙王怎么这么不讲人情,想我们家为王室卖了这么多年命,现在你都老了,干不动了,还不让你回家养老,难道让你累死在朝里他才开心吗?” “嘘……小点声,你那么大声不怕隔墙有耳,这要传到那些小人的耳朵里,还不招来杀身之祸?想我一世英名,别到了最后,名声都毁在那些小人手里,那我死都不能瞑目!” “呸呸呸,说什么死死的。不怕招来晦气。”夫人朝地上吐了几口唾沫,转头问老公:“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以后不准提退休的事?” 龟丞相压了口茶道:“龙王把他的女儿下嫁我们家了,你说我还好意思提退休的事吗?” “公主嫁到我们家?哎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夫人高兴地直拍大腿。顿了一会儿,她问:“可不知是哪位公主要嫁给咱儿子?” “七公主。龙王把七公主许给咱儿子做媳妇,你说不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吗?听说七公主从小就心灵手巧,长得又漂亮,心地还善良,还孝顺父母,这样的媳妇打着灯笼也找不出来啊。你说说,是不是我们家祖坟冒青烟了,才会交上这样的好运?”一提起这个公主,龟丞相就笑的合不拢嘴,一不小心被茶水呛到了,接着是剧烈的咳嗽。 “瞧你,都这么大岁数了,喝水还这么不小心。”丞相夫人忙过来要给他捶捶后背。丞相摆了摆手,示意没什么大碍。夫人重又回到座位坐下。 “哎呀,真是祖上积德,让我们儿子能娶上这么好的媳妇。龙王这么看重我们家,咱还真不好意思再提退休的事。那……为了咱儿子,你就再为朝廷奉献几年吧。” “是啊,龙王对咱家恩重如山,如今咱就是把全家性命都搭上,也报答不了他的大恩大德啊。” “说啥呢,还搭上性命?!” “我就是这么比喻一下子,瞧你,那么敏感干什么?” 第十一章 御花园巧遇蝴蝶女 新月宫 “公主,听说你被陛下许配给丞相的儿子。我听说那个公子可是个阴险狠毒,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如果公主嫁给他,那今后一定没有好日子过了。”丫鬟紫烟一边帮茜玉梳头,一边嘴里嘟囔着这个刚听来的消息。 “什么?父王怎么这么糊涂,怎么能将孩儿嫁给那样一个混蛋,孩儿一生的幸福就要毁了。”茜玉气愤地站了起来,将紫烟手中的一朵珠花碰掉在地上。 “不行,我得找父王去,告诉她我不答应这门婚事。” “公主,你先别着急嘛。”紫烟拦住茜玉,把她又拽回凳子上。“我就是这么一说,或许不是真的呢。你先问问娘娘,看是不是真的,再去找陛下理论,你这样唐突过去,若不是真的,启不惹陛下生气?” 茜玉听丫鬟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做事有些鲁莽,欠考虑。毕竟婚姻大事不是小事,还是先探探母亲的口气,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想她一定不会看着女儿跳进火坑而袖手旁观的。想到这,茜玉心里有了主意,脸上也恢复了刚才的笑容。 梳洗打扮完毕,茜玉决定借着早上去给母亲请安的机会问问母亲事情的真假。 淑妃娘娘的寝宫 “娘娘,公主过来请安。”丫鬟水莲走到榻前道了个万福道。 “请她进来。”淑妃娘娘刚吃过早膳,正坐在踏上饮茶。 早有丫鬟掀了珠帘,茜玉低着头走进来,给自己母亲请过安之后,来到她母亲身边坐下。 “母亲,最近身体可好?” “还好。你呢?最近书读的怎么样?” “先生教的那些东西很简单,我都背下来了,空闲时我还画了几幅画,等哪天拿过来给母亲看看。” “哦?你还会画画儿,跟谁学的?”淑妃娘娘很是惊讶,没想自己的女儿还有这个本事。画画儿,那可不是一般人能画得了的。 “跟纪师傅学的,他擅长工笔画,花鸟虫鱼,人物肖像,画的都栩栩如生,女儿实在是喜欢他的画儿,才央求他教女儿的。” “哦,没想到纪师傅还有这个本事呢。真不知道他除了教书还会画画儿,哪天我得让他给我画幅画像,挂在这寝宫里。” “对了,母亲,听说父王给孩儿定了一门亲事,可是事实?” “这个我也才听说,是龟丞相家的儿子,听说人长的仪表堂堂,功夫也很好,人品嘛……看丞相人老实本分,对朝廷又忠心耿耿,估计他的儿子也差不了多少。”淑妃娘娘啜了口茶,笑眯眯地看着茜玉。 “可我却听说那个人的人品不怎么好,母亲,我现在还小,不想这么早就嫁出去。我还想在宫里伺候几年母亲呢。您跟父王好好说说,晚几年再说吧。”茜玉摇着母亲的胳膊,撒娇地说道。 “是吗?我看龟丞相人挺不错,他儿子也差不到哪去吧。茜儿别着急,等我问问你父王,看是不是你听说的那样。” “民间不是有句俗语吗,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你也不小了,该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本宫知道你孝顺,可是也不能总把你留在身边啊,遇到好人家,还是嫁了吧。人的青春短暂,尤其是女人的青春,好时光就那么几年,你一定得好好把握。” “虽然你是皇家的女儿,但是幸福也不是总向你招手,要懂得把握机会。关于你的婚事,本宫会给你做主的,你就先回去吧。” “母亲……” “好了,我累了,要歇息了。”淑妃摆了摆手,示意茜玉回去。茜玉还想跟母亲说几句听来的话,无奈母亲不想再听她说,她只好跪拜了母亲,离开淑妃的寝宫。 如果没听说这件事还是好的,既然听说了,心里总是放不下的。尤其那些关于丞相儿子不好的传闻,他们就像病毒一样吞噬公主的心,使公主的心一刻也不得宁静。在自己的寝宫待了一会儿,觉得闷的慌,就打算去御花园走走。 御花园里到处是奇花异草,那花儿开的鲜艳欲滴,那蝶儿舞的翩跹流离,可这些美景并不能驱走茜玉心中的烦闷。她一个人愁眉不展地在花园里踱着步,突然听见一个很小的声音在喊自己。 “嗯?谁在喊我?”她向四处看了看,周围没有什么人啊,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她笑自己太傻,可能自己总是处在郁闷当中神经出现了幻觉。她刚想继续赏花,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公主侧耳聆听,果然,离她不远处,有个很细小很细小的声音在唤着自己。 “公主,公主,是我啊。你看见我了吗?” 这次茜玉公主可听得真真切切。不过,这声音好像来自花丛中。她低头在那些花团锦簇中仔细寻找了半天,才发现一只彩色的蝴蝶正在一朵芍药花上向她招手。她将头凑过去,问:“是你在喊我吗?” 蝴蝶飞过来,一转身,变成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儿。茜玉上下打量了下这个小姑娘。只见她长的小巧玲珑,一张粉脸娇小可爱。薄薄的嘴唇红润而有光泽。她上身着嫩黄色紧身小衣,下身着绿色灯笼裤,腰间束一绿色丝涤。脚上穿一双绿色绣花鞋。 姑娘身段苗条,身体曲线若隐若现,尤其那双眼睛,顾盼流离,仿佛两眼清泉。茜玉看了分外喜欢,好像两个人早就认识似地。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茜玉忍不住问道。 “我叫小童。” “你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来到龙宫御花园?” “我的家住在遥远的南方,只因我的一个朋友的母亲病了,需要采集一味药材,听说这药材只有东海海底才有,所以我特意过来寻找。不曾想发现这个御花园,我看见园子里的花草漂亮,才飞进来准备采集些花蜜带回去吃呢。”小童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瓶,拧开瓶盖,里面果然有很多蜂蜜。 “哦,那不知道你找到需要的那味药材了吗?我对这里比较了解,如果你没找到,或许我能帮上你的忙呢。” “我还没有找到。如果您能帮助我,我真是太高兴了。它叫血色珊瑚,听说在很深很深的海底才有。” “跟我来吧。”茜玉领小童回到新月宫,然后拿出一个檀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正好放着两只完整的珊瑚,那珊瑚仿佛在血水中泡过一样,如血的红色,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感觉。茜玉把珊瑚递给小童。小童接过来捧在手里,沉淀淀地感觉。再看那每一处枝杈,仿佛要滴出水来。 “快回去医治老人家吧,你的朋友一定等着急了。本来想留你在这玩几天,看来得等你朋友的母亲好了你再来玩吧。” “小童替我朋友多谢公主的仗义相救,日后一定重重报答。对了,公主,刚才看见你一个人闷闷不乐,可是遇到什么烦心事?若公主不介意,可以跟小童说说吗?” “呃……没什么啦,你还是快点回去送药吧。” “嗯,那好吧,请公主多多保重,小童去了。” 第十二章 听王爷讲故事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冰玉眨着晶亮的眸子,摇着二王爷龙威的胳膊,缠着他讲七公主的故事。 本来以为冰玉还小,不想给她讲这些大人的事,尤其是这宫里人的事。怎奈架不住这丫头地软磨硬泡。龙威看这丫头虽然人小,可心智却相当成熟,看她说话做事,怎么也不像一个七岁孩子的所作所为。所以,他决定给她讲讲茜玉的事,以免她以后也犯茜玉这样的错误。 龙威喝了口茶,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自从小童走了之后,茜玉整日愁眉不展。除了和八公主下棋解闷,就一个人待在新月宫不出来。听说龟丞相和丞相夫人都很满意这门亲事,毕竟能和王室结亲,是多少人羡慕和渴望的。 他们派人送来聘礼。龙王好像也很高兴,准备过几天就选日子给他们完婚。茜玉决定,如果父王真是一意孤行,那她就死在他面前。 这天,茜玉正一个人在院子里逗弄鹦鹉,突然看见一只蝴蝶飞了进来,落在秋千上。 “公主姐姐,我来了。”小童一边顽皮的荡着秋千,一边笑嘻嘻看着茜玉。 看见小童回来,茜玉公主很是高兴。她走过去,小童忙从秋千上下来,给公主请了安。公主道:“你朋友的母亲可好了?” “吃了您给的药,身体已经痊愈,多亏了公主关照,我朋友让我好好谢谢您呢。”说着,她从怀中掏出一颗灵芝,递给公主。 “这是他去山上采药时采到的,因为家道贫寒,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才好,而且龙宫里什么都不缺,想来想去,就把前年从悬崖边采回来的这颗千年灵芝权当作礼物送给公主,还望公主能够收下。他说这小小的灵芝实在不成敬意,若公主能有机会去南方,他一定略尽地主之谊,请你品尝家乡菜。” “你的朋友太客气了,我只不过帮了一点小忙,不用这么挂心。” 公主把灵芝递给丫鬟,然后拉了小童在贝壳做的桌子前坐下,紫烟过来奉茶。 “公主,几日不见,我看您瘦了很多,是不是那件烦心事还没有解决?”小童一边喝茶,一边关心地问。 “哎……公主轻叹了一声,没有说话。” “都是龙王他不顾小姐的幸福,偏要她嫁给那个龟儿子。”紫烟一生气,就把实情说了出来。 “紫烟。”茜玉看了紫烟一眼,示意她不要乱说话。紫烟闭了嘴,可是那嘴巴就像挂了油瓶,噘的老高。紫烟从小就侍奉公主,看见公主整日愁眉苦脸,她比谁都着急,可是又没有什么好办法。 “小童,这次来是不是可以在这儿多住几天,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公主乞求的眼神,这偌大个龙宫,兄弟姊妹虽多,可是却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怎么能让公主不郁闷呢。 “若公主不嫌弃,我倒是可以陪公主几天。只是这龙宫虽好,却比不上外面的景色。那些河流山川、树木怪石、珍禽野兽、还有云雾和风,都是那么美好。在外面,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不像这龙宫里规矩那么多,说话都不敢大声,闷都闷死了。” “外面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吗?我倒是很想出去看看。”公主的眼里闪着光芒,好像满天阴霾里透出的一丝阳光。 “恩,”小童使劲地点了点头。“小童可以带公主去外面转转,我敢说,您的心情一定会好起来的。” 茜玉看了看紫烟,紫烟也认为这是个好主意,总之,只要是能让公主高兴起来的方法,紫烟都愿意尝试。紫烟点了点头。看见紫烟同意,茜玉心里得到鼓励,决定带着紫烟跟小童一起去外面看看。 东樵山 偷偷离开龙宫,三个人一起向东樵山方向飞去。 耳边是呼呼地风声,头上是白色的云层,下面是茫茫大海,阳光透过云层照射在水面上,像撒了一层碎金。蔚蓝色的海水波涛翻涌。 三个人飞了几个时辰,远远望见远处有一座山峰,正座落在茫茫大海中。山峰看起来有万丈高,峰顶高耸入云,景色非常壮观。 三个人正好也飞累了,忙在山顶处降落,极目远眺,才发现,原来这山峰周围,大大小小还有很多个高矮不等的峰峦,层层叠叠,好不气派。所有山顶均是紫雾缭绕,山上覆盖着绿色植被。 看那些树,都有三丈多高,树冠像一柄大伞,枝叶繁茂。矮一点的树也有丈余高,树枝上满是翠绿的叶子。还有那个高高矮矮的灌木,更是不计其数。一条小溪从林间穿过,耳边是清脆的潺潺的流水声。几只长着漂亮羽毛的雉鸡站在树枝上看着三个陌生的客人,在没发觉危险之前它们并不打算逃走。它们盯着这三个人看了一会儿,然后便用喙梳理身上的羽毛。 “这可真漂亮啊!”茜玉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里满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她回头看了一眼紫烟,紫烟也高兴得直拍手,“公主,这儿却实比宫里好玩多了,早知道有这么好玩的地方,我们干嘛整天待在龙宫里啊。都快闷出病来了。”“这得谢谢小童,要不是她带我们来这里,恐怕我们现在还在宫里上火呢。” 小童走在前面,没有回头,“这都是公主心眼好,俗话说的好,好人有好报。”三人说着话,不知不觉走到一处瀑布的前面。这瀑布有丈余高,百尺宽,水齐刷刷的从断崖上倾泻下来,落在崖下的深潭里,其间飞沫四溅,声如洪钟,蔚为壮观。 “这瀑布可真漂亮,可比那花果山水帘洞?”茜玉问道。 “我看啊,比那水帘洞还胜十分。”紫烟在一旁赞道。 “你又没去过花果山你怎么知道?”茜玉道。 “我虽没去过花果山,可是我想,如果那猴子知道除了花果山还有这么一块宝地,一定说‘这个地盘我占了,你们谁都别跟我抢。依他那脾气,王母的蟠桃会没邀请他他就大闹了天宫一把,这若是知道有这块地盘不让他占,估计他得把这山给平了。”紫烟笑着说道。 晚上还有一更,亲如果觉得这故事还算精彩,走的时候别忘了留下手中的票哦。 那些没有票的,就帮情多多推荐和收藏,情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第十三章 东樵山奇遇 “呵呵,你这个小蹄子,小心被那猴子知道,撕烂了你的嘴。”茜玉用食指撮了一下紫烟的额头。紫烟忙向一旁躲。 不知不觉已经日影西斜,斜阳将树林染成金黄色,几只喜鹊站在树梢上对着三个人唧唧喳喳地叫。阳光透过枝叶倾泻下来,斑驳的影子将几个人的身影照的或明或暗。不知从哪飘过来一阵花香,直钻进茜玉的鼻管,接着沁入心脾。 茜玉深吸了一口气,这时才发现肚子饿了。原来精神头一直集中在山中美景上,都忘记了早上没有吃饭。饥饿和疲惫感立刻蔓延整个身体,她只好捂着肚子问:“小童,这附近有没有人家?” “公主,你怎么了,是肚子疼吗?”紫烟见公主捂着肚子,着急地问。 “什么啊,她是饿了吧。这附近没有人家,到了山下才有人家呢。不过离这不远有个冲虚观,我们可以到那歇歇脚。你们两个先在这坐一会儿,我去摘几个野果给你们充充饥。”说着,小童捡了个干净的地方安顿好公主和紫烟,就去找果子去了。 “我的脚好痛啊,烟儿,你的脚痛不痛?”茜玉一边一边揉着脚,一边捂着肚子。 “当然会痛了,你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道。这山好大,我看一天也游不完,要不我们回去,等下次再来玩吧。第一次出来这么久,被娘娘发现了一定会骂我的。而且我的脚也好痛呢。” “要回去也得填饱肚子吧。再说了,说心里话,我真不愿意回去。只要一想到被父王逼着嫁给那个人,我就不想活了。这儿虽然没有龙宫里的生活安逸,可是却自由自在,要是能住在这里该多好啊!” “净胡说,公主贵为金枝玉叶,怎么能住在这种地方,偶尔过来玩玩,倒是可以。” “你不觉得,有的时候民间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其实比起宫廷里的尔虞我诈好的多吗?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那种亲情关系在宫廷里是如此淡薄,为了争权夺势,甚至经常出现手足相残,**之间互相倾轧的局面。” “我不喜欢这种勾心斗角的生活,如果让我选择,我宁可选择那种平平淡淡的民间生活,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与世无争,清清静静。” “哎哟哟,我们的公主这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今天还头一次听到公主说这些,是不是饿糊涂了才说出这种话来的。”紫烟摸了摸公主的额头,想确认她是不是发烧了,竟说出这种胡话来。 主仆二人正说着,忽然看见从山上走来一个年轻人。那人身穿布衣长裤,腿上缠着绑腿,腰间系着绳子,脚上穿一双黑色夹鞋。他面容清秀,浓眉横扫,明眸皓齿,鼻梁挺直,年纪大约二十岁上下。只见他右手拄着棍子,左手握着铲子,后背一个背篓,里面装着很多刚采下来花草。 年轻人抬头看见两个年纪轻轻的小丫头坐在这深山密林里,看装束打扮不是本地人氏,就上前做了个揖道:“二位小姐,你们好。不知二位从何而来,要到何处去。不过这深山密林里时常有野兽出没,为了安全起见,还请小姐早些回家,免得让父母着急。” “多谢公子忠告,我们在等一位朋友,等她来了我们便走。”紫烟上前道了个万福,答道。茜玉则躲在紫烟身后悄悄打量这位青年。 “那我告辞了,请二位小姐保重。”青年说完,便转身向山下走去。 等青年走远,茜玉忍不住说:“看他这般儒雅,想必是个知书达理之人,可惜……”。 “可惜什么?难道是可惜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以后怎么才能见到他?”紫烟打趣到。茜玉红了脸,抡起粉拳就朝丫鬟身上砸去:“死丫头,看你乱说话……” “两个人说什么呢?这么热闹。”远远地听见小童的声音。二人回头看时,发现小童捧着一大抱野果回来了。有红色的野杨梅、野荔枝,还有黄色的山桔。看了就让人流口水,不知道味道会怎么样呢。 茜玉拿了颗杨梅放进嘴里,刚咬了一下,就立刻吐了出来。她禁着鼻子看小童,有些不好意思。“哈哈,酸到了吧。”看着茜玉的表情,小童笑得前仰后合,也难为这千金小姐,估计有生以来头一次吃到这么难吃的水果吧。看着颜色挺不错的,还是没有熟透。 “公主,你尝尝这个,这个蛮甜的。”紫烟递过来一个剥好的荔枝,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茜玉有点胆怯。不过用舌头舔了舔,软软的、滑腻腻的感觉让她放心很多,再轻轻一咬,蜜甜的汁液立刻溢满唇齿间。 “哦,这个真的很好吃哦。”公主一边吃一边不住地赞美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 “嗯,紫烟,来,你也吃几个。”茜玉递给紫烟几个荔枝,紫烟也没客气,接过去匆忙拨了壳子就往嘴里塞。她也饿得不行了,竟然把荔枝当馒头吃了。 看紫烟狼吞虎咽吃荔枝的样子,茜玉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丫头,咱慢点吃行不,在宫里也没见过你这么吃东西的啊,好像有人跟你抢似的。还有啊,好东西让你这么一吃,都给糟蹋了,别向那个呆子学习,吃了人参果竟然不知道啥味儿。” 紫烟听了,冲主子翻了个白眼,不服气地说道:“果子不就是用来吃的吗?我吃它是用来填饱肚子,既然能填饱肚子,又怎么能算是糟蹋?还有啊,那呆子吃人参果是用吞的,我好歹也嚼两下呢。” “你就贫吧,死丫头。吃完了可别找我要。”茜玉不在理紫烟,一边和小童慢慢吃着,一边闲聊着一些有趣的话题。 待吃了很多之后,腹中的饥饿感渐渐消失,精神也渐渐恢复过来。填饱了肚子,茜玉道:“小童,一来今天天色不早,又走了很多地方,大家都累了,估计赏景的心情也没了。再者,我看山上美景诸多,也不是一天就能看完,只好改天再来细细观赏。三呢,出来时间太长,我担心被父王发现,那以后我们再想出来就难了。所以我决定今天还是先回去,等过几天方便的时候我们再来。” “听了公主一席话,小童胜读十年书。就依公主说的,我们还是先回去,等以后有机会再来吧。” 第十四章 铃兰花语 杏花楼 从东樵山回来之后,公主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很多。淑妃娘娘看女儿不再像以往那样郁郁寡欢,以为她已经不计较那桩婚事了,看着女儿高兴的样子,娘娘也觉得很安慰。 龟丞相的儿子名叫乌德。自恃天分高,读书出类拔萃,长得一表人才,家境又好,所以,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他手下养了一批打手,又结交了不少纨绔子弟,平时背着他的父母做了不少坏事。 这日,他跟御林军统帅虾尔蒙、水军首领蟹黄宝还有龙王的十一太子龙崎几个人正在杏花楼里喝花酒,陪酒的都是酒楼里数一数二的姑娘:有水母姑娘嫣红毓,贝壳姑娘醉花香,鲤鱼姑娘花红袖和海螺姑娘紫琉璃。几个人在二楼角落的一个包间里坐定,一会儿便有下人端上酒菜。 这个包间装饰豪华,位置隐蔽,是花楼特意为这些王公贵族准备的。他们交了年费,别人不可以擅自进到这里来。 几个人按年龄先后落座,姑娘们早已给各位公子的酒杯斟满酒,十一太子端起酒杯道:“我提议,今天这杯酒首先得敬乌驸马,我未来的准姐夫,不知各位有何异议啊?” “这个提议提的好,应该敬,而且必须得敬。”虾尔蒙附和着道。 “乌公子要是做了驸马爷,将来可别忘了我们啊。”嫣红毓端着酒杯,眼波流转,把个乌德的魂儿都勾走了。 半晌,他才哈哈大笑道:“放心,我怎么舍得丢下美人独自寂寞呢?”一仰脖儿,一杯酒下肚,众人纷纷一饮而尽。 重新斟满酒。蟹黄宝夹了口菜放进嘴里,然后道:“听说七公主是个既漂亮又聪慧的女人,又最得龙王的宠爱,龙王能舍得把这个掌上明珠赏给公子你,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啊。” “让宝兄弟见笑了。放心吧,有我的就有你们的,咱们都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来,喝酒,喝酒。”乌德晃动着杯子,又干了一杯。 蟹黄宝喝完酒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放,道:“你今天说的话可别忘了啊,在座的可都是证人,赶明儿个兄弟的终身大事还得驸马爷多多关照才是。呵呵……” “还有我呢,乌兄,可别把我给忘了,我还是钻石王老五呢。”虾尔蒙也跟着凑热闹。“知道了,知道了,少不了你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人一人搂着一个姑娘找地方消遣去了。 水晶宫殿 龙王处理完朝政,把龟丞相叫到跟前。“丞相,你看我们什么时候给孩子们选个日子?” “陛下,您看什么时候方便就什么时候,老臣随时都可以。” “既然这样,就今天吧,正好我今天有空。” “好。您觉得哪个日子吉利就选哪天吧。然后我回去准备。” “再过几个月就是农历新年,年前我看没什么好日子。过完年就是正月十五,这天正是花好月圆,大吉大利的日子,我看如果你没什么意见,日子就选在这天吧。”龙王捋了捋胡须,笑眯眯看着龟丞相。 “正月十五闹花灯,双喜临门好事迎,美酒佳人团圆夜,流芳百世佳话赢。这个日子好。”丞相一边用手轻捻胡须,一边不住点头。 “既然没什么意见,那就这么定了。”自己最心爱的女儿的婚事定下来了,龙王也感觉很高兴,他回到**,把这个消息告诉给淑妃娘娘。 从东樵山回来,公主每天除了读书,就是跟小童说着闲话。她听小童说了很多外面的事情,心里很渴望多了解些外面的世界。又因为娘娘前几天来告诉她婚事定在明年正月十五,她感觉任自己怎么反抗,好像也很难摆脱父王给她安排的命运。本来有的好心情又蒙上一层阴影,她打算趁父王和母后不注意,再次溜出去散散心。 这天,龙王和母后去参加王母的宴会,茜玉和小童带着紫烟偷偷溜出新月宫,去东樵山游玩。 东樵山 三人来到一座山峰脚下。 举头望去,这山峰看起来却与别处不同。别的山峰或尖锐,或方正,而这座山峰却巧夺天工,婀娜多姿,看起来像一个仪态万千的少女。在山峰正中,上书“玉女峰”三个大字。红色的字体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显眼。 山峰前有一个泉眼,不断有水从泉眼里汩汩冒出,茜玉用手捧了一点送入口中,居然既清凉又甘甜。“你们快尝尝,很好喝哦。” 紫烟也尝了一尝,果然清凉爽口,又喝了两大口,整个人都感觉神清气爽起来。 “这边还有花,你们要不要采一些呢?”小童在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向她们招手,手里掐着一小束各种颜色的花。在繁花碧草间,她像一个花之仙子,因为花的衬托,更显明艳动人。 微风送来铃兰的幽香,白色的铃兰伴着五月的春风开放。那一串串铃铛轻叩的乐音,是我在向心爱的人诉说衷肠。为了迎接你的到来,我在这里已经守候了几百年,我的爱人,你是否了解我的寂寞我的情怀,我为了你的幸福而来,你一定要用心采摘——这是铃兰花的花语。 在一个小山坡上,漫山的铃兰肆意开放,那一朵朵铃铛般的花朵,像五月的春风吹开了茜玉公主的少女情怀。 当她们离开玉女峰向冲虚观走的时候,茜玉的怀里是一大抱铃兰。 “今天去冲虚观的人很多,好像观里在举行什么活动。”紫烟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着道。 “紫烟,你知道冲虚观的来历吗?”茜玉问。 “不知道。小姐,平时你读了那么多书,一定晓得这冲虚观是怎么来的吧。” “这冲虚观可有来头呢。据书中所载,这个观是在东晋末年一个叫葛洪的人建的。葛洪师从郑隐,西晋太安元年,郑隐预测到江南要有战乱,于是带弟子投奔霍山隐居,唯独葛洪没有跟去。” “第二年,张昌、石冰于扬州起义,葛洪被任命为将兵都尉,参与镇压农民起义。平息起义之后,他弃甲投戈,遍寻异书,准备研习神仙之道,可又遇上八王之乱。” “为避战乱,他跑到南土,恰遇其故友嵇含,嵇含时任广州刺史,他表请葛洪为参军,并担任先遣。本以为以此可避战乱,没想到半路嵇含被仇人郭励所杀,葛洪只好滞留在广州多年。” “在广州的时候,他深深感到:‘荣位势利,譬如寄客,既非常物,又其去不可得留也。隆隆者绝,赫赫者灭,有若春华,须臾凋落,得之不喜,失之安悲?悔吝百端,忧惧兢战,不可胜言,不足为矣’,于是决心放弃世间事务,锐意于松乔之道,服食养性,修习玄静。后拜鲍靓为师,继续修道。” “东晋开国,因念其旧功,便赐爵封地,又有王导等人举荐做官,皆婉言谢绝。后听说交趾产丹砂,于是请求为句漏令,遂率子侄同行。到广州,遇到刺史邓岳挽留,于是留在东樵山修炼。始建冲虚观。他用了三年世间才建成这个道观,之后在这里优游闲养,著书炼丹。” “那后来呢?”紫烟问。 “后来,他就修炼成仙,然后普度众生去了呗。” “这么说,那个葛仙翁还真了不起哎。” “那是自然,他不仅精通仙术,就连医术也很精通。还研习儒学、道学、诸子百家,就连音乐和文学方面也颇有建树呢。” “若是哪天见到这个老神仙,我倒要好好向他叨教叨教呢。”晚上还有一更哦。大约7点左右。 第十五章 夜宿酥醪村 说话间已到了冲虚观跟前。只见这座古观掩映在苍松翠柏之间,青砖古瓦,雕梁画壁,观前一座会仙桥,小巧玲珑,成垂拱形。 “所谓会仙,感情是与神仙约会?那今天来的这么些人,可是都来和神仙约会的吗?”紫烟一张小嘴喋喋不休,像只呱噪的麻雀。 “休要乱讲,小心被人识破我们的身份。”茜玉瞪了紫烟一眼。紫烟吐了吐舌头,朝观内走去。 只见观内殿宇重重,殿宇之上,树立着葛仙翁,黄大仙,上清、太清、玉清等神尊的塑像,他们表情各异,手执法器,身披道袍,像前红烛摇曳,香案整齐,众香客齐跪案前,双目微闭,道士在一旁诵读经文,举行隆重的斋蘸仪式。 原来今日是葛仙翁羽化成仙之日,附近村里的百姓纷纷前来焚香祈福,希望仙翁保佑一家老小平安健康。 茜玉学着村民的样子也捡了个空地方跪下,她双手合十,双目微闭,她祈祷仙翁保佑她婚姻美满,希望父王能回心转意,别再让她和那个乌德成亲。小童和紫烟见公主跪在那儿,也跟着跪下来,她们也不知道该祈祷些什么,就跟着做做样子吧。 仪式完毕,大家起来各自游览。茜玉刚欲转身,突然发现身边的那个人看着有些眼熟。那个人似乎也发现了她,忙躬身施礼:“小姐也来这里祈福吗?” “你是?上次在山里碰见的那个人吧?”茜玉忽然想起来第一次来东樵山时,那个书生采药归来曾经劝她们早些回家的情景。 “正是在下。” “小姐,我们去别处看看吧。”紫烟拉着小童过来找茜玉,发现小姐正和一个书生讲话。待抬头看时,小童惊呼地跳了起来:“卞哥,是你啊,你怎么也来这里了?” “是小童啊,吓我一跳。这几天你都去哪里了,我娘还说看不见你都想你了呢。” “我这不……恩?你怎么认识公……” 茜玉瞪了她一眼,小童连忙改口说:“认识茜玉姐姐的。” 茜玉红着脸垂下头,紫烟忙解释道:“上次你去摘果子,我们在那里等你,正赶上先生采药下山路过那里,所以看见了。” “哦。”小童捎了捎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不知小姐家居何处,缘何到此。” “这个,这个就是帮我找到血珊瑚的那个姐姐。你可要好好谢谢人家啊。”还没等公主开口,小童就急不可耐地说道。 “哦,原来是小姐救了家母,请恕在下多有失礼,冒昧之处还请多多原谅。”卞斌连忙弯腰施起礼来,那头儿点的倒像是鸡啄米似地。给个茜玉弄的到有些不好意思。 “请先生免礼。”茜玉道。 卞斌这才直起腰来,双手抱拳到:“在下卞斌,博罗县人氏,因从小父亲早亡,家中只有老母艰难度日,前些日子老母不幸身染重病,幸亏小姐帮助找来仙药,老母才得重生。若小姐不介意,请到寒舍小坐,愿奉薄茶一杯,以表敬意。” “这个……我也是举手之劳,请先生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姐姐,要不我们去他家坐坐,顺便吃点东西再去玩啊?”小童道。 “这个……叨扰人家,不太好吧。”茜玉小声说道。 “没关系啦,我家离这不远,就在这山脚下。请大家过去歇歇脚再走。” “这样啊,”茜玉抬头看了看紫烟,紫烟点头表示同意。“那好吧,我们坐坐就走。请先生前面带路。” 卞斌所在的村子叫酥醪村。村里只有十几户人家。这些人大都为避先秦之乱才跑到这里,因这里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所以决定留下来,过那种躬耕织纺、不问世事的悠闲生活。 这里阡陌纵横,鸡犬相闻,或有农人躬耕于陇上,或有闲人在街市中游走,一条小溪自西向东横穿村子,潺潺的流水声不绝于耳,真真是一派怡然自得的景象。 卞斌家在村东头,用石头垒成的房子,房顶上盖着茅草,房子前面用篱笆垒成的小院,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草,还有一口井。 众人进屋,卞斌的母亲刘氏正缝补衣服,见有人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抬头看看都是陌生的面孔,还都是十五六岁的大姑娘,老太太有些纳闷,难道是来找我儿子看病的?一转身看见小童,忙把小童拉到一边,小声问:“童童啊,这几个是找你卞哥哥看病的?” “不是,大婶,她们是您的救命恩人。” “啊?就是……上次给我找来仙药的那个……恩人?” “是啊。大婶。” “娘,我来给您介绍,这位就是帮你治好病的小姐。”又转身对茜玉道:“这是我娘。”茜玉忙施礼道:“夫人,您好。”哪知刘氏已跪在地上不住向茜玉叩头:“承蒙小姐救命之恩,我这把老骨头得以多活几年,不知怎么感谢才好。” “夫人快快请起,这也是夫人您平日广积阴德,所以得遇仙缘,以保此命。我只不过做了顺水人情,怎敢劳夫人行此大礼,这不折煞小女寿命嘛。”双方礼让了几回,让后落座。 “小姐请坐。”卞斌一边让座,一边早已将沏好的茶端上来。 “这是用从酥醪上采下来的露水泡的茶,您尝尝看?” 茜玉啜了一口,果然味道甘美,气味芳香。 “这茶的味道的确很特别,请问这是什么茶?” “这是上好的云雾茶,采自这东樵山白云洞。因这山上常年祥云缭绕,溪流淙淙,云雾充足,故取名为云雾茶。又因是早晨三点多太阳还没出来时采的,都是和着露水的嫩叶,因吸取了天地之精华,因此是茶中精品。” “看来我很有口福,能喝上这么好的茶。” “因为这样的茶很难采撷,因此家中存量并不是很多,小姐如果喜欢,走的时候可以带回去些。” “这怎么好意思,只在这里喝些便是了。” “我们平时只喝一般的茶,这些专留着招待上宾,因为前年摘的还没有吃完,今年又新摘了些,所以还有备用的,请小姐不必客气了。” “既然这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二位小姐既从远道而来,看这天色不早,回去路上也不方便,如不嫌寒舍简陋,就在这歇息一晚再回去吧。请小姐先坐会儿,我这就去准备晚饭。” 刘氏诚恳地留茜玉和紫烟住在这里,茜玉有些为难,初次见面就在人家过夜不太好吧,可是老人家的心意又不好回绝。 亲爱的读者,票、推荐神马的就向我砸来吧,我无限度的欢迎。 第十六章 因情深茜玉被罚守孤岛 正犹豫不决的时候,小童说道:“姐姐如果怕住在这里招来闲话,那我就陪姐姐一起留在这里好了。”紫烟正巴不得能在外面多待些时候,小童的话正合她的心意。于是劝小姐留下来,明儿再回去不迟。 两个丫头不想走,茜玉只好勉强答应借住一晚,明儿个是无论如何得回去的。 晚上用过晚饭,几个人又闲话了一回,才各自回房休息。刘氏和儿子住一个房间,茜玉和小丫头们住另一个房间。 几个人躺在床上,半天睡不着觉,毕竟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还是头一次,有点兴奋还有点紧张。索性起来到院子里乘凉,顺便看星星。 乡村的夜宁静、安逸。墨蓝色的天空上星光璀璨,无数繁星汇成的银河像一条白色的玉带横亘天宇,银河两侧,牛郎星和织女星发着璀璨的光芒。北斗七星则像一柄大勺子一样悬挂在北方的天空上。此时,蛙声四起,蝉声齐鸣,有萤火虫飞翔在草丛中,正凝神在这美丽的夜色中时,忽传来更夫洪亮的嗓音: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清晨,公鸡的鸣叫声将几个人从睡梦中拉回到现实,睁眼一看,太阳已经升的老高。慌忙起来。刘氏已经准备了早饭,等几个丫头洗漱完毕,大家一起用了早餐。茜玉和紫烟便向刘氏和卞斌告辞。刘氏将早已准备好的云雾茶包好递给紫烟,又和卞斌及小童将她二人送到村口,才折回去。 这之后,茜玉经常以出来游玩的名义到酥醪村,她帮刘氏做家务,还跟卞斌一起上山采药,然后给村民们看病。 每次卞斌给村民看病的时候,茜玉就到厨房亲自给病人熬药。村民都夸茜玉长得跟仙女似地,还说茜玉心地善良,跟卞医生真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把两个人羞的面红耳赤。不过日久生情,两个人渐渐产生爱慕之情,刘氏看在眼里,心里高兴的像一朵儿花似地。 “哇,要是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该多好啊。”冰玉拍着小手,眼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嗯,这个时候,我也希望他们能够在一起了,虽然起初我很反对人仙相恋。”二王爷龙威看着窗外,水晶灯下的他身材修长,那纹有百鸟祥云图案的白色袍子在灯光下熠熠闪光。 “可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终于被龙王知道了。”他接着讲道: 龙王将茜玉打骂一顿,命令她不准再去东樵山,也不许再和卞斌来往。 茜玉躺在新月宫里,每日以泪洗面,茶饭不思,眼见着瘦成了皮包骨头。卞斌那边不见茜玉的身影,也害了相思病,卧在床上一病不起。刘氏四处寻医问药,仍不见好转。 一日,有个道士在外面求见,刘氏将他让进屋里。他看了看卞斌的病情,说道:“此人得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若心中不再想念她人,病自然会好转。” 刘氏明白,她儿子是想念茜玉小姐才这样的,可是怎么能不让他想呢,那么好个姑娘,连我都喜欢,斌儿不是更喜欢!可这要是把命夺去,那让我这孤老婆子今后怎么活啊。想来想去,也无好的办法,就对道士说道:“看我这儿子也是没救了,请道士想个万全之策,全当死马当活马医,即使最后不行,我也不怪你。” 道士说:“唯一之策,你且多带些钱米、果品,去到冲虚观里求葛仙翁保佑,或许会有救。”说完道士告辞而去。 刘氏不知此话是真是假,就按他说的一一办到,然后回家等待奇迹出现。 这日茜玉身体有些好转,她撑着起来,去龙王那再次请求龙王能答应她和卞斌的婚事。 “说了不行就是不行。”龙王暴跳如雷,没有回旋的余地。“那小子究竟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个公主下嫁给他。再说,我已经答应了丞相,现在你说不嫁,让我的脸往哪搁。” “难道父王看见孩儿死了就高兴了吗?”茜玉跪在地上哭着道。 “休要用死来威胁朕。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答应你嫁给那个穷小子。”看着平日和蔼可亲的父亲如今变得这样不讲情面,茜玉真是心如刀绞。 “既然这样,那我就死给你看。”茜玉说完,就向水晶宫殿前的玉柱上撞去。 龙王一看,慌忙叫侍卫上前拦住。“把她给我押到蓬莱岛上,严加看守,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放她出来。”龙王一怒之下,下了这个命令。 众侍卫遵照龙王的旨意把茜玉押到蓬莱岛上,然后回去复命。 茜玉见求死不能,又不能和卞公子结婚,恨自己若不生在帝王之家,何苦会受这种折磨。再一想起她和卞公子一同畅游朱明洞,在白莲池里沐浴,在佛迹山上印下两个人的脚印,在酥醪洞的山谷里采药,在梅花亭里赏梅……昔日情景历历在目,这更让茜玉痛彻心扉。想一会儿,哭一会儿,没几天,这眼睛肿的就像桃子似地。 眼见婚期即将临近,皇宫里张灯结彩,准备给茜玉和乌德举行婚礼。龟丞相那边也准备好了花轿,就等元宵节一到,好迎娶新娘。 农历新年,龙王在龙宫里摆了酒筵,请王公贵族们一起庆祝新年。龙宫上下,推杯换盏,热闹非凡。龟丞相和他的儿子乌德也在被邀请之列。乌德已经被任命为水军将领,大家都知道他即将成为驸马,所以都过来敬酒。 赞美之词溢于言表,把个乌德高兴得喝了多少酒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谁向他举杯,他就仰脖往里灌,最后醉倒在桌子底下,怎么被抬回家的都不知道。 茜玉对着窗外的明月长吁短叹,海风风干了她脸上的泪水,美丽的头发也变得凌乱不堪,原本明亮的眸子像两个干涸的沼泽深深陷了下去,一张红唇也没了血色。 “诉不尽的相思抛红豆,又怎堪天南地北话离愁,为甚命运多捉弄,有缘相见无缘白头。我这样痛心为哪般,还不是误入离恨天,苍天你有眼可怜见,让我们有情人相见欢……” 琴声呜咽,歌声如泣,听得这看守仙岛的老龟心里这个酸啊。他看了看天上的明月,月亮已西沉,只有几颗星星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为人间的悲欢离合嗟叹不已。晚上继续加更,敬请期待。 还有就是,票票饥渴,收藏饥渴,请友友们支持一下吧。 第十七章 葛仙翁仗义出手成就美姻缘 老龟喝了口酒,看着满桌子丰盛的酒菜却吃不进去。因为今天是新年,整个岛上除了他之外,别人都回家过年去了,他一个孤老头子,无家可归,只能留在这岛上过年。宫里派人送来酒菜,然后叮嘱几句就回去了。大过年的,谁愿意留在这寂寞孤岛上守着一个老头过年啊。 老龟起身,慢吞吞走到公主的窗前,只见给公主送过去的饭菜还原封不动的在那放着,公主则坐在琴前,唱着那只哀怨的曲子。 忽然,一道白光一闪,只见一个长得鹤发童颜的老人站在老龟面前。 “师傅,不是我眼花了吧,你,你怎么来了?”老龟揉了揉眼睛,对着那个陌生人毕恭毕敬地说道。 “我特意为公主的事而来。附耳过来,你需如此这般这般……”末了,他说:“照我说的去做,要是老龙追究起来,就说是我让你这么做的。”说完,只见一道白光一闪,那个人就不见了。 公主并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她只顾自己在那悲伤,虽然心里多么渴望能有谁帮助她和卞公子脱离苦海,可是,除了这茫茫大海,又有谁肯帮助她呢? “公主……公主……” 好像谁在喊她,茜玉凝神细听。 “公主……公主……”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没错,果然是有人在喊她啊。难道是有人想要帮助她?她的心情立刻从转悲为喜。 她推开窗子四处张望,发现窗前的小树下除了老龟哥一个站在那以外,再无别人。快乐的心情立刻荡然无存。她无限失落地心想,这老头喊我做什?难道又是来劝我放弃那个卞公子,听从父王的安排嫁给那个混蛋吗? 还是省省吧,龟爷爷。拜托你别来烦我就是,还是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她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继续弹她的琴,唱她那哀伤的曲子,任由老龟怎么喊她也不答应。直到老龟离开那个窗口,她才叹了口气。然后离开琴座,去床上躺下。 一个人躺在床上,又怎么能睡得着。满腹心事,无人能解,身下如有万只蚂蚁,折磨得她辗转反侧,毫无睡意。 突然,床上的帷幔动了一下,她以为是自己翻身才弄的帷幔动的呢,所以也没在意。可是,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看那帷幔,又动了一下。 不对,自己的床好像也在动哎。怎么感觉像坐在船上而不是躺在孤岛上。茜玉一骨碌坐了起来,不过她马上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怎么会呢?一定是自己连日来吃不好睡不好,又忧愁过度,产生了幻觉。 她重新躺在床上,试图让自己睡一会儿,她想睡一会儿就会好的,哪怕只一小会儿也好。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然后轻轻闭上眼睛。 “咣当……”巨大的声响,然后是她整个人掉到地上。这回可不是幻觉,她所在的岛果然在动!她忙爬起来跑到窗子边,茫茫大海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于是她又跑出屋子。这一回她惊呆了。只见自己所在的孤岛正在向东南方向漂去。 “龟爷爷,龟爷爷,这是怎么回事?”她撕破喉咙喊着老龟,可是却听不到老龟的回答…… …… …… 当东方升起启明星,太阳像一个害羞的少女露出半张脸的时候,那只岛屿,已经与东樵山紧紧依偎在一起。 公主看见老龟从海里钻出来,笑吟吟对她道:“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去找他吧。” 公主搂着老龟的肩膀喜极而涕,俗话说大恩不言谢,对于老龟冒着性命之忧帮助她和卞公子,这种恩德是一生一世都报答不完的。怎么办呢,现在好像没有时间考虑怎么报答老龟的问题,她要赶快到卞公子家,看看卞公子怎样了。 卞斌躺在床上,双目紧闭,只有微弱的呼吸。刘氏坐在床前擦着眼泪,眼见儿子就要死了,哪一个当娘的不心疼呢。可是该想的办法都已经想了,现在只有等待奇迹出现。 看来那个道士也是骗人的,让她捐了那么多钱米,却不办事,下次再让她见到他,她一定不会饶了他的。 刘氏正在那难过,忽然听到小童喊道:“夫人,公主来了,公主来了,这回我哥哥有救了。” 话音刚落,只见茜玉进得屋来,给刘氏行过礼,然后娘两个抱头哭了一回。 接着,茜玉道:“孩儿来晚了,让您老人家担心了。” “你来了就好,来了就好。”刘氏一边用衣襟擦着泪,一边哽咽着说道。 茜玉来到卞斌床前,运用内功,逼出体内内丹,然后吐入公子口中,待内丹在卞公子体内运行一圈之后重回公主体内之后,卞斌咳嗽了两声后睁开眼睛,看见公主站在床前,二人遂抱头痛哭。 “陛下,刚从为岛上送饭的侍卫那得知,公主和小岛一夜之间都不见了。”一虾兵慌慌张张进来报告。 “什……什么?居然,有这等事?公主和小岛都不见了?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不见了就是没了。”虾兵嗫嚅着说。 “胡说!怎么会没了?”龙王抓起案上的茶杯扔到地上。“来人,调集一千水军,挖地三尺也要把公主给我找出来。快去!”龙王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脾气,这回可是真生气了。 水军首领蟹黄宝接令赶紧调集人马去蓬莱岛附近水域查找。可是把附近的海水折腾了个个,也没找到一点公主的影子。 淑妃娘娘来到水晶宫,哭着道:“都是你把女儿害的,现在你还我女儿来。”龙王平时最疼淑妃娘娘,看着淑妃哭成了泪人,他心里也很难受。 “别哭了,我这不叫人去找了吗?”龙王软言细语地劝着娘娘。 “要是你早答应他们的婚事,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可是我都答应丞相了,我怎么能再把女儿嫁给别人。再说,那人又是个穷医生。” “可是女儿的生命你就不顾了吗,要是女儿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活啊。唔……” 第十八章 昕玉替父分忧代姐出嫁 龙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来回踱着脚步,一颗心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两个时辰过去了。蟹黄宝走上殿来报:“陛下,我们找遍附近水域,都没有找到公主下落。不过……”他话到一半又停了下来,看龙王是什么反应。 “不过什么?”龙王刚想发怒,听他好像有话想说,就压制住暴怒的心情,语气转向平和。 “有人看见昨晚上那个岛向南漂去了。”蟹黄宝缩着脖子说。 “向……南,难道是……还有谁知道这个消息?”不愧是龙王,马上反应过来。 “除了我,还有我身边的副将,没有人知道了。” “记住,不得走漏一点消息,对外就说公主突发暴病去世。你要是胆敢走漏一点消息,小心你的脑袋。” “是,末将记住了。” “没有别的事就退下吧。” 蟹黄宝退下之后,龙王就独自一人悄悄离开宫殿,向东樵山方向飞去。因为心内焦急,所以走的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南海地界。 远远望见东樵山的旁边又多了一座小山,那山看上去很眼熟,怎么像他东海上的那个蓬莱岛呢?“难不成这个死丫头自己跑来跟那小子成亲了?” 龙王这么想着,可是没找到公主之前还是不敢断定。待他飞到酥醪村上空,发现公主正在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汲水,他顿时气得七窍生烟。落到院子里抓起公主就走。刚飞至朱明洞上空,公主就挣脱父亲的手臂落在洞前。 龙王追过来,怒气冲冲地吼道:“你个死丫头,给我丢尽了脸,还不赶快跟我回去?” “父王执意让我回去,我就死在你面前。”公主从头上拔下一根玉钗,对准自己的胸口。 “你这个不孝的孩儿,你就忍心看着你母妃为了你眼睛都要哭瞎了吗?还有我,从小那么疼你,难道,你就忍心看着我在大臣们面前颜面扫地?” “父王,恕孩儿不孝,您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吧。你执意让我回去跟乌德成亲,就是将孩儿往绝路上逼,既然这样,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算了。”说着,她握紧玉钗刺向心窝。 “不要……”龙王声嘶力竭。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从天而降,将茜玉拿玉钗的手紧紧握住。他夺下茜玉手中的玉钗,嗔怪道:“这孩子,不要做傻事。” 龙王刚刚还后悔自己不该那样说话,这时候倒是一愣。看着面前这个鹤发须颜的人,他问:“你是?” “在下姓葛名洪字稚川,乃元始天尊座下弟子,因推算公主今有一劫,故前来相救。” “因公主和卞公子的姻缘前世早已注定,所以龙王也就不必阻拦了。若逆天而行,必招来大祸,那个时候悔之晚矣。” “既然公主与这东樵山有缘,我看我就做个媒人,成全了她和卞斌的姻缘吧。” “原来是葛仙翁,我道是谁。元始天尊素与本王交情甚佳,既然你是他的弟子,又从中间为小女保媒,看来小女的福分不薄。且听说民间的婚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说法’,现在既有了你这媒妁之言,我这当爹的再不点头,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估计后人知道了也会骂我是个冷酷的家长吧。那我就听你一言,让他们去吧。” “早就听说龙王您是个开明的人,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幸会,幸会。”葛道长抱了抱拳以示敬意。 既然龙王已经答应放过公主,那么好听的话还是要说上两句的。而龙王见有人给搭了台阶,只好顺着台阶下来。 虽然女儿不能听从他的命令嫁给丞相的儿子,但是也不能眼见她死在自己面前,那他将背负着一生的罪过。至于龟丞相那边,只好舍下老脸,给他道歉了。 回到宫殿,龙王开始闷闷不乐。虽然对外界宣称公主暴病身亡,可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终究是说不过去的。丞相过来问,龙王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支支吾吾的不知所以然。眼见婚期即将临近,龙王躲在**里都不敢上朝了。 龟丞相听说自己的准儿媳妇突然暴病身亡,心下觉得蹊跷,可问道龙王的时候龙王还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了。他在龙王身边做了这么多年丞相,当然知道这中间一定出了什么差头。 平时,听大臣们私下里议论纷纷,见他来又都闭口不谈而私下散去,这让他的心里分外郁闷。 回到府里,他便总是长吁短叹的。夫人一见,相公这心里是有烦心事啊。便追着他问。丞相只好把公主暴病身亡的事说了。 这夫人一听,就如五雷轰顶一般,差点昏厥过去。待缓过来时,龟丞相说道:“早知道你反应这么大,就不告诉你了。不管怎么说,咱儿子也能娶上媳妇的。虽然七公主是好,可现在已不可能再成为咱家儿媳妇了,咱也就别盼了。” “龙王他金口玉言,如今这七公主无缘无故就死了,我想,龙王总会给咱个交代的,我们还是等等再说。这么多年来我在他身边做事,我素知道他的为人,他之所不跟我讲实情,看来也是有难言之隐,我们也该替他分忧是不是?” “可就怕咱儿子不这么想啊。跟七公主成亲的事,龙宫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的,如今亲事黄了,他会不会想不开啊?”夫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道。 “看咱儿子一天乐观开朗,我想他不会想不开的。”其实龟丞相心里也没底,不过为了安慰夫人,他也只能这么说了。 关于公主暴病身亡的事,乌德第二天就知道了,他抓过蟹黄宝问:“那天,你不是带了一千人去搜了吗?你果真看着公主死了?” “是的。我说兄弟,你就节哀顺变吧。”龙王事先有话,不准任何人说出公主失踪的实情,所以,蟹黄宝也只有违心地劝乌德别再伤心。 乌德和公主平素很少接触,所以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只不过娶了公主自己就是驸马,这个称谓对他来讲相当荣耀。而且能和皇室结亲,对他的家族来说也是一件相当体面的事。现在一切幻想都成了泡影,乌德也只能怨自己倒霉。 是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凭他乌德的长相,娶不到公主,取个大臣家的孩子还是搓搓有余的吧。这么一想,乌德也没怎么伤心,还是每天穿梭在花街柳巷中,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原本,他的生活也不寂寞。 …… …… 这天,八公主昕玉求见,龙王宣她进来。 “父王,女儿愿代姐姐出嫁。”昕玉行过礼之后道。 “昕玉,婚姻此乃儿戏?你考虑清楚了吗?” “父王,孩儿素与姐姐交好,今姐姐已经找到自己的幸福,做为妹妹,我替她高兴。” “然姐姐有负丞相家,因此让父王心焦,昕儿看着心里焦急。” “若女儿嫁过去,一方面可以平复帝王家失信造成的不好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脱了姐姐不孝的罪名。因此,女儿愿意代姐姐嫁到丞相家。” 昕玉的一番话说得大方得体,处处都是为他人着想,龙王听了,不禁对昕玉另眼相看起来。昕玉本是一个宫女生的,龙王从来没怎么关心过她,也没赐给过她任何珠宝,然而关键时刻她却能挺身而出,替龙王分忧,这样的人足以令龙王刮目相看。 “你不怕嫁过去会受委屈?”龙王还是不放心,担心昕玉会半路变卦。 “孩儿的生命是父王给的,现在正是报答父王的时候。再说,乌德也许不像传说中那么坏,女儿有信心能让他变好。”昕玉对龙王信心满满地说。 龙王一听,龙颜大悦。于是命赏赐昕玉金银珠宝无数,另嫁妆上百箱。 晚上继续加更,精彩不断。请亲砸票。。 第十九章 初遇程咬金 青玄睁开眼睛,心想,“我此时恐怕已经在阴曹地府里了吧。一会儿,是不是有小鬼过来把我扔油锅里炸啊。不行,我得赶紧离开这鬼地方,管他能逃到哪里,反正不能待在这里坐以待毙。”想到这,他起身,可是剧烈地疼痛让他又重新躺回床上。这时,耳边一个粗鲁地声音传来:“别乱动,你的伤口还没有愈合。” “你,你是谁?这,又是哪里?” “如果不是那粒九转回魂丹,恐怕这个时候你已经去见小白了。” 那个人没有回答青玄的问话,只是自顾自在那说着。他背对着青玄,眼睛看着窗外。一身程亮的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明亮的光辉。 “不过你不用担心,已经给你擦了上好的金疮药,过几天就会好了。” “是……您救了我?”青玄喘着粗气问。 “你小子要是没那本事,就别去那种地方,多少人为寻宝结果把性命丢到那里你不知道吗?今天要不是遇上我……”那人话刚说到一半,门外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接着是沉闷的叩门声。“进来。” “将军,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请您过去用餐。”也是一身戎装打扮,口齿伶俐,相貌英俊,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少年站在门口敬了个军礼说道。 “嗯,我这就过去,叫人煮点粥给这个小子送过来,你要是吃过饭就留在这里帮我照看下。” “请将军放心,小的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程咬金转身离开。这次青玄看清了他的面貌:他一副黑黑的脸膛,颧骨很高,浓眉斜扫,眉飞入鬓,唇下一副扎撒髯,鼻翼坚挺,目光坚毅。从言行举止来看,他一定是个身份不凡的人物,青玄想。 一会儿厨房送来一碗粥和一碟小菜。“我扶你坐起来吧。”年轻人说道。 青玄点了点头。年轻人扶他靠墙坐着,然后一口一口喂他把粥喝下。 “请问,是那个将军救了我吗?你们是什么人,我现在又在哪里?”吃饱了饭的青玄有了力气,一连问出好几个问题。他太想知道自己在雪地里被那个怪兽袭击之后的事情。 “我们是驻扎在关内的军队,因为追杀一小股潜入关内的叛乱分子,路过北俱,正好遇见你被那些怪兽袭击。当时你浑身是伤,昏迷不醒,我们用武器赶跑了那帮家伙,然后将你救回来。” “我叫张梁,我的上司,也就是这儿的守军将领叫程咬金程将军。哦,对了,也就是刚刚出去的那个。虽然他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可是他本领高超,而且对属下也很好。” “程咬金,原来他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程咬金啊。”青玄心里想,原来是他救了我,看来我还真幸运呢。不过他好像比历史书上描写的帅多了。 我的那颗珠子?青玄猛然想起他在北俱找到的宝贝……一颗黄豆大小的夜光珠,他下意识把手伸进怀里,触及指尖的是一个圆溜溜的东西。幸好,那东西还在。他看看张梁在身边,就没把它掏出来,他要等屋里没有人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看。对了,还有我的马,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 “请问,我的马现在怎么样了?它,没什么事吧?”青玄担心地看着张梁,他正摆弄着手里的一把佩剑,他用红绸布将佩剑擦的程亮,然后对着光左看右看,看得出来,那把剑是他心爱的东西,剑上的红璎珞垂到地上,青玄能想象到它随风起舞的样子,一定很好看。 “什么马?”张梁没有抬头看青玄,只是专注地看着手里的那把剑。“我们去的时候并没看见什么马,或许它被怪兽吃了吧。” “我的天!那可是我最心爱的伙伴啊,他要是死了,我可怎么办?”青玄捏紧拳头,恨不能马上起来把那些怪兽杀了。“即使要再买新的,我也得回到长安把这颗珠子卖了才能买一匹新的马啊。可这儿离长安那么远,我得走多长时间才能到啊。”沮丧让他没有心情看张梁手里的剑,还有那美丽的红璎珞,他希望自己快点好起来,想办法赶紧回京城,他可不想总是待在这个破地方。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营房内燃起了蜡烛。除了一小队士兵在外面巡逻,其余的士兵都回到营房里休息。吃过晚饭,程咬金又过来看了看青玄的伤势,然后嘱咐张梁按时换药,就出去了。 营房里设施齐备:两张军用床,两顶军用帷帐,两套新被褥;一张桦木圆桌,两个凳子,桌子上有一个军用水壶,还有几个茶碗;在靠近窗子的墙上挂了两幅字画,门前则放了一个猛虎下山图的屏风。 单从这个房间的设施看,就不像普通士兵住的,看来将军对青玄还真是另眼相看啊。可是青玄想不出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程咬金对自己这么看重。不过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让他没精力弄个究竟,只有好一点时候再说。 趁张梁出去小解的时候,他偷偷掏出怀里的珠子,那珠子在烛光的照射下越发显得光芒四射,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赶紧又揣回怀里。现在,他的全部财产就只有这颗珠子了。 换过药,两人在各自床上躺下,因为疼痛,青玄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子时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金疮药的确很管用,他连吃带敷,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伤势就大为好转。除了剧烈运动时还有一点点疼痛,其他情况下他都行动自如。青玄准备过两天就去和将军辞行。 这天吃过晚饭,他想到外面走走,就穿戴好衣服,带上青锋剑。因为边境不比京城,可能会随时遇到进入境内劫掠的外族人,为安全起见,他必须随身携带防身的武器。 龙门镇方圆五百公里,人口五万人,驻扎军队五千人。因为地处边境,常有外族人在这里贩些牛马,刀具,还有皮货什么的,也有南方的货商来这里贩些瓷器、绸缎以及首饰,再进些这里的特产,转运到南方卖掉,赚取巨额利润的,因此,这里的街市非常热闹。 第二十章 与外族通婚 青玄在街市上转了一圈,看看各种商品的价格。因为遗传了父亲做生意的基因,他对商品的价格也异常敏锐。他看到这里皮货的价格的确比京城便宜很多,还有一些用牛羊的骨头做成的饰品也很特别。 一些珠宝——估计是从北俱挖来的珠宝,价格也很便宜,这要是运到南方,可就发了财了。可惜他没有本钱来买这些货物,也只是看看而已。南北货商,每年云集在这里,不但带动地方经济,他们本人也都赚的盆满钵满方肯离去。 “这位小哥,你需要点什么?”青玄站在一个卖刀具的摊床前,一个外族打扮的中年人笑眯眯问道。 “哦,随便看看。” “那您慢慢看,要什么叫我一声就行。”或许中年人看出青玄没有想买的意思,就去招呼别的顾客去了。 虽然便宜,也只是看看而已。青玄摸了摸自己的怀里,除了那颗珠子,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他苦笑着摇摇头,然后走向别的摊床。 “让开,快点让开了,再不让开,小心老子的鞭子。”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挥舞着鞭子,满脸杀气的家丁冲了过来,他的身后是一顶花轿,花轿后面还簇拥了很多迎亲的人。 一些没来得及躲闪的摊贩被鞭子抽到脸上,一条红色的檩子突起,随后渗出殷红的血。被掀翻的摊床,货物散落一地。见此情景,青玄一闪身钻进一家酒店。心下想:什么人这么嚣张,难道连地方的军队也管不了吗? 这时,听见两个店小二在一边闲扯,一个说:“唉,我说三儿,你听说没?” “听说啥?”那个叫三儿的店小二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心不在焉地喝着茶水。 “听说独霸天讨了个小老婆,还是个鞑靼人。你不觉得这很有意思吗?”那个店小二坏笑地瞅着三儿,然后把他的茶碗拿过来一饮而尽。 “讨了个鞑靼人做老婆?!还真是稀奇。难道汉人都死光了,要娶外族的人做老婆。虽然鞑靼人现在俯首称臣,甘愿给我们大唐天子进贡,可是,毕竟也是两个国家,两个民族,怎么可以随便通婚呢?那个独霸天是不是糊涂了?” “一定是那个鞑靼女人长得漂亮呗,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几个男人能抵挡住美人的诱惑……如果送你一个美女,你会因为她是鞑靼人而拒绝吗?” “这个嘛……呵呵,……当然不会。管她是鞑靼人还是什么民族的人,我都不会拒绝的,我都这么大了,还没老婆呢。”说完,三儿吐掉嘴里的瓜子皮儿,然后猛喝了一口茶水,这个时候,他一定是把茶水当酒干了。 “鞑靼人?通婚?”青玄一边在脑子里琢磨着这两个词,一边慢慢走回营房。迎亲的队伍已经过去多时,想这个时候那个独霸天的府上一定是觥筹交错、热闹非常吧。 营房里没有人,不知道张梁去了哪里,只有烛火兀自在那燃着。青玄脱掉外衣,躺在行军帐里,盘算着要怎么去和程咬金辞行的事情。夜半时分,青玄正睡的迷迷糊糊,听见张梁推着门醉醺醺走进来,一头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去哪喝这么多酒?”青玄一边嘟囔着一边把他扶到床上,盖上被子,放下幔帐,只听张梁说了一句:“我没醉,我没醉……”翻了个身,又呼呼大睡。 次日清晨,青玄早早起了床,洗漱完毕,正在床上整理自己的床铺。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正好照在张梁的幔帐上。张梁掀开幔帐,露出一张睡眼惺忪的脸问道:“现在几点了?” “你昨天去哪喝酒了,喝的醉醺醺,要不是我把你扶上床,估计你这家伙现在都冻僵了。” “哦,是嘛。嘿嘿。”张梁嬉皮笑脸地挠挠后脑勺。 “现在已经巳时了,你还想继续躺着吗?” “不是吧,已经这么晚了吗?”张梁看看天色,的确天光大亮,阳光刺的他眼睛都睁不开了。他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东拉西扯的把自己穿戴整齐。虽然他负责照顾青玄,但是这个时候才起床,要是被程咬金知道估计也得罚他不准吃早饭。 “那个,昨天不是独霸天娶小老婆嘛,邀请我们过去吃了几杯酒。”张梁胡乱洗漱了一下,然后简单吃了点饭。 “独霸天跟你们还有来往啊?”青玄不解的问。 “虽然我们身为地方守军,可以不用搭理那些地头蛇,可是面子上还是要摆摆样子,毕竟我们在这里不是一天两天,地方势力还是不容小窥的。” “听说昨天那个新娘子是个鞑靼人?长得还漂亮吧?” “当然了,要不独霸天也不会非把她娶进门不可,那可真是美若天仙啊。啧啧……”张梁砸吧着嘴,无比羡慕的样子。末了,才想起来昨天程咬金要他今天早上过去一下的话。赶紧拿了剑出去。 “程将军,是我。”张梁在程咬金门外报告。 “进来吧。”程咬金穿着一身鲜亮的铠甲,大红斗篷垂在身后像是待拉开的幕布。他的那两柄让敌人见了就闻风丧胆的大斧挂在墙上,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 “你不会是才起来吧,看你眼角的眼屎还没擦干净。” “嘿嘿……”张梁嬉皮笑脸地笑了几声。“不知将军有何吩咐?” “我叫你来是想你去长安一趟,跟皇上请示一下,现在北方这么冷,士兵的棉衣已经旧的不行,有的还穿着单衣,朝廷是不是能做些棉衣送来。” “还有,军需物资现在也很吃紧,军队的供给明显不足,只够撑到过年,希望朝廷抓紧时间送来军需物资。当然,如果朝廷能派别的军队来替换我们,那是最好。可现在还不能做这个打算,因为这不是我们能主宰得了的。” “另外,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军饷,士兵们已经三个月没有领到军饷了,这样下去,难免人心涣散,军队没了战斗力,一旦北方部族发起进攻,我们只有弃城逃跑的份,而边境一旦失守,中原将受到威胁。唇亡齿寒的道理你懂吗?所以,军饷的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能拖下去了,这回必须解决。” “我这有一封书信是呈给皇上的,你一定要亲自面见皇上,然后把这封信交给他,再把这边的情况详细说明。说的越严重越好。另外,还有一封信是交给夫人的,你抽空去我府上一趟,把这封信和这件裘皮大衣给夫人送去。” 程咬金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封早已写好的家书,折的整整齐齐,装在信封里。又从衣柜里取出一个蓝布包袱,打开包袱,里面是一件藏蓝色貂皮大衣。 张梁系好包袱,然后把两封信揣进怀里。“将军,你说的这些我都记下了,还有什么要我办的您尽管说。” “别的没有什么了,好不容易回趟京城,回去看看你老母亲,顺便替我问个好。” “恩,谢谢将军。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 “回去好好收拾一下,争取后天早上动身。” 今晚还有一更。 第二十一章 送别晚宴 张梁回到营房,收拾好随身携带的东西,又去马棚里给那匹青骢马喂了很多上好的饲料。 “你这匹马还真帅,既高大又温柔,跟我丢那匹差不多。”声音从背后传来。 张梁一边给马添饲料一边摸着马的后背说,“这家伙已经跟我身经百战,我们可是最亲密的战友。” “真羡慕你,可惜,我的伙伴已经抛弃我独自逍遥去了,只撇下我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好没良心。” “呵呵,别矫情了,再弄匹好的。” “听说过几天你要回长安?”青玄仰望着天空,问道。 “你怎么知道?将军告诉你的?”张梁疑惑地看着青玄。 北方的天空蓝的像一块宝石,太阳则像发白的炉火,毫无生气地在那燃烧着。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它们娇小的身影划过天际,给这个寂寞的天空一点生气。冷空气风干了落叶,那些残留在母体的枯叶随风飘零,像是想改变最终被抽离母体的宿命。 两人哈着白气在雪地里说话,那些呼出的气体落在眉毛上,一会儿就将眉毛染成了白色。 “我刚才去程将军那辞行,他跟我说后天你也回长安,正好我们可以做个伴。” “真的,那太好了。” 虽然两个人认识时间不长,但朝夕相处,发现两个人脾气秉性都很相投,青玄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开朗豁达,而张梁也喜欢青玄的幽默风趣,所以,半个月下来,两个人竟然像亲兄弟一样搂脖抱腰,说话也没拘没束了。 临行前一晚,程咬金准备了丰盛的晚宴,除青玄和张梁之外,参加晚宴的还有军师宁夙、参军吴缪、副将郭勇,这些都是程咬金的生死弟兄。按官阶分别落座,各自斟满酒。 程咬金道:“今天这杯酒是敬青玄兄弟的,虽然我们认识时间短,但是几天相处下来,觉得兄弟为人爽朗,有胆识,坚强勇敢,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希望兄弟一路顺风,早日到达京城,今后如有用得着我老程的地方,招呼一声就行。来,大家共同敬青兄一杯。”说着,他带头饮下,其他人等也跟着一饮而尽。 吃了几口菜,青玄端起酒杯道:“诸位将军,小弟承蒙各位将军搭救才得以活到今天,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一杯水酒不成敬意,来日若有用得着在下的,定万死不迟。现在我连喝三杯,各位随意……” 说着,一杯酒下肚,接着是第二杯、第三杯。等第三杯酒喝完,他抹了抹嘴唇,对着程咬金道:“将军,很早以前我就很敬佩你。” 青玄想到之前他看过的《隋唐演义》,里面的程咬金靠着把大斧头,所向披糜,所遇之敌无不闻风丧胆,当时他想,如果能结交这样的朋友,一定很牛x。没想到穿越来唐朝,真的让他给遇着了。 “您的那把大斧头太牛了,以后有机会您得教教我。不用全学会,您教我个一招半式的,我在敌人面前这么一比划,再提提您的名字,管保叫那些敌人吓得掉头就跑。” “哈哈哈……青兄弟还真是个好玩的人。”在座的人都被青玄的话给逗笑了。他们想,虽然他的武功不是很厉害,但是的确是个很有趣的人,在军中待久了,整天面对着士兵不苟言笑,还真是很闷,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调节气氛还真不错呢。 青玄说完,又干了一杯。“好,痛快,我就喜欢爽快的人。哈哈哈……”程咬金一阵大笑,然后跟青玄碰了下酒杯,一仰脖,也跟了一杯。 这一来,宴会的气氛立刻热闹起来。大家推杯换盏,你一言我一语,不过一个时辰就喝的耳热酒酣。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宁夙道:“光这么喝没什么意思,要不大家抽签吧,输的那个自罚一杯酒,再表演个节目。” “恩,有点意思,往下说说看。”程咬金看着宁夙,想看他又想出什么歪主意。 “节目的类型有:诗、词、歌、赋,或舞蹈或武术,不管什么,反正来一样就行,大家看怎么样?” “不愧是军师,主意还真多。”程咬金拍着手,赞许地看着宁夙。 张梁拿过来六个竹签子,在上面分别写了东、南、西、北、中、输,然后放到竹筒里,晃了几晃后,挨个抽了。第一轮,郭勇抽到输这个签子。于是,他自罚一杯酒,然后道:我早年做过的一首诗,不知写的如何,请大家不吝赐教: 暮冬晚风飞白鹭 墨笔落日罩冷烛 庭院落雪封枯木 置身入尘若萍浮 “恩,有那么点意思,原来郭兄还有此等才华,看来老程我对兄弟关心的还不够啊,惭愧,惭愧……” “哪有,只不过胡乱诌一句罢了,我那会做什么诗嘛。”郭勇客气了一下。 接下来,第二轮抽签,张梁抽中。他清了清喉咙道:我不会作诗,倒喜欢唱歌,我想这个曲子大家可能都听过,那我就为各位唱一小段,见笑了。 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 唱完欲坐下,吴缪道:“我说张梁,你小子怎么耍滑啊?”“哦,忘了,太陶醉了,呵呵。”张梁端起酒杯,干了。 “这首曲子旋律优美,寓意也很积极向上,她告诫人们要珍惜光阴,莫负好时光。你知道她的作者是谁吗?”军师宁夙道。 “我只是喜欢这首曲子才学唱的,至于作者嘛,不得而知。” “哦。”宁夙有些遗憾,“我还是头一次听这到这么好听的曲子,以后有时间你教教我啊?” “好,只要你喜欢,我没问题的。” 接着第三轮抽签开始,青玄心里嘀咕,可别抽到那倒霉的签子。等最后一只签子落到他手中,他闭着眼睛用手摸上面的字,竟想起他母亲和人打牌时就是这么摸牌的。 还好,笔画很少,睁开眼睛一看,是个‘中’字。抬头想看看这回该谁罚酒了。这时看见程咬金站了起来道:“我不会做诗,也不会填词,俺就是个大老粗,要不俺喝两杯酒吧。”说着端起酒杯就喝了个。 还没等喝第二杯,青玄道:听说将军武艺高强,何不露两手看看。程咬金听了,哈哈大笑道: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青玄听了,差一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原来这么精典的台词打从唐朝就有了啊。好吧,我暂时接受,看看你还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话。 第二十二章 军营中道别离 程咬金接着道:“俗话说,酒逢知几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今天在座的都不是外人,因此大家说话也不必拘束。” “我记得当初哥几个在瓦岗寨的时候,一个碗里喝酒,一个榻上睡觉,那个时候虽然日子苦了些,但落得个自在逍遥。” “后来天下形势有变,我说,哥几个要是相信我,我们就一同投靠李密,将来好成大事,若不愿去的,马上可以走人。当时叔宝也在场。我没说错吧。” “是,”众人纷纷点头。 程咬金接着说道:“你们这些人二话没说就跟着我走了。后来发现李密这个人确实很有政治野心,可是私心太重。而且不他妈仁义。如果当初不是翟让推了他一把,你说后来他能坐上主位,独揽大权吗?可后来这丫居然找个机会设计把翟让给杀了。真不讲究啊!” “要不是北邙山那场战役,因为他指挥不利导致我们输给了王世充,估计我们还一直被他利用呢。”程咬金说这话说,眼睛看着远处某个地方,仿佛回忆又将他带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岁月。 “是啊,那次我们打了败仗之后,这家伙就投靠了唐军,弄的我们无路可走,你说,我们去投王世充吧,我们就跟着你去投靠了王世充。”吴缪接话道。 “吴缪说的没错。当初我以为王世充不会像李密那样私心重,而且会对同伴痛下杀手。可后来发现此人心胸狭窄,多狡诈,好说大话,好诅咒人,这哪里是一个君主应有的气度啊,感觉跟个巫师差不多。你说这样的人能号令天下吗?能成大器吗?能成为我们这帮兄弟的依靠吗?” “哥哥你说的对,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我们为他卖命,他也不是天下苍生的救命稻草,估计将来有一天即使当了上位,也是一个残暴之徒。”宁夙在一旁插话道。 程咬金听了他的话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这种情况下,我带着众位兄弟过果断离开王世充,现在看来那个时候的做法是多么英明啊。” “在刚投奔李渊父子的时候,有人说,让我挑旗以令天下,我想我是个粗人,不懂怎样治理国家,可是我懂得一个道理,谁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谁能让天下太平,我就支持谁,拥护谁。” 周围响起一阵赞许的掌声,因为他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程咬金接着说道:“身为普通百姓,没有谁喜欢过整天打打杀杀的日子。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只要过上有衣穿有饭吃的太平日子就好。他们没有过多奢求。” “而那些贪官污隶,那些昏君,把老百姓的这点需求也要剥夺殆尽。繁重的徭役和苛捐杂税,逼得老百姓没有活路,起来造反那是逼不得已,而他们却把这些百姓说成是刁民。如果君主们做的好,官员们做的好,何至于弄的天下大乱。” “如今唐王一统天下,又下令减免苛捐杂税,免除徭役,恢复生产,使得百姓休养生息,国家出现了几十年都没有的盛世景象。就连那些外族,也惧怕我大唐实力,不敢轻易骚扰。国家出现这样一个有道明君,社稷幸甚,百姓幸甚啊……” 一番肺腑之言,说的在座各个点头称是,也为自己当初的选择由衷感到庆幸。程咬金说完喝下第二杯酒,游戏继续。 青玄拿着竹签子,一副为难的样子。大家都被罚过了,张梁还被罚了两次,只有他还一次没被罚过,这次,显然他在劫难逃,那个写着“输“字的竹签握在他手中,像只烫手的山芋,扔又扔不掉,拿着又烫手,弄得他左右为难,不过程咬金可高兴了。 “哈哈,我就不信你小子轮不到一次,这下可被我逮到了,我就想看看你能出个什么节目让我们开开眼界呢。”显然程咬金对青玄的期望很高,这回青玄想跑都跑不掉了。 “我只喝酒吧,节目就免了吧。”他对着在座的人笑笑,喝酒他是不怕的,想当初上大学的时候,他一个人把一桌子兄弟都给喝桌子底下去了。可是出节目,这个就难了,他最怕在别人面前表演节目了。在熟悉的人面前还行,可是人也不能多,多了就紧张,唱歌也跑起调来。 “那可不成,你随便表演个什么都行,不演那绝对使不得的。”吴缪说着,还对他眨了眨眼睛。 “表演什么呢?”青玄这一紧张,大脑一片空白。最后,他只想起刘欢在《水浒传》里唱的那首《好汉歌》,他的嗓音不是很宽厚,不太适合唱刘欢的歌,不过眼下也只能勉为其难,唱那么两句了,要不显然大家都不想放过他的样子。 “那我就为各位兄长唱几句歌吧。”他心想,反正他们谁都没听过这首歌,唱跑调了他们也不知道,嘿嘿,就这么定了。 于是他拉开架势,吼了起来: 大河向东流哇 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 说走咱就走 你有我有全都有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 大家一边听,一边用筷子敲着碗碟,听的还蛮入神。 唱了一段,青玄道:“唱的不好,在各位面前献丑了。”说着,把那杯罚酒喝下,然后坐回自己位置上。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句我喜欢。”程咬金拍着手道。“还有,兄弟,你唱歌也忒好听了,我们可从没听过这样的歌,你是从哪学来的啊?” “呵呵,”青玄傻笑,他总不能实话实说,说自己来自于二十一世纪吧。 “难不成兄弟来自于外星球?”程咬金笑着问青玄。 “大哥真会开玩笑了。” 玩完游戏,大家又叙谈了一回,看天色不早,明日他两个还要启程,遂喝了杯下酒,各自回房休息。 天刚拂晓,便传来鸡叫声。青玄起身,感觉头有点痛,估计是昨天晚上喝多了酒。洗漱完毕,略显好些。见张梁也起床收拾了行李。程咬金早已叫人准备好早饭,又给青玄备了匹黑色的骏马。吃过早饭,昨天一同喝酒的军师宁夙跟参军吴缪还有程咬金一起送俩人到龙门镇外的十里长亭,洒酒话别。 二人骑着马走出五十几步远的时候,回头向程咬金他们挥手,看着晨曦中几位将军穿着铠甲站在这空旷的原野上,青玄有种“壮士一去兮不回返”的悲壮感。可这是回长安,又不是让他去送死,他的人生还没开始,怎么就可能有挂了的感觉呢?青玄忍不住朝地上吐了几个唾沫,心想,真晦气的想法,不算不算…… 一会儿还有一更。 第二十三章 拜师 公元630年东海龙宫 二王爷给冰玉讲了两天两夜,终于把茜玉的故事讲完了。他两天两夜没有合眼,待讲完这故事后,他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冰玉也困的不行,看二叔睡的昏天暗地,自己也找了张床开始恶补睡眠。 …… …… 转眼到了正月十五。 正月十五,是传统的元宵佳节,无论在凡间还是在仙界,都很重视这个节日。这天,东海里可谓热闹非凡,无论街市还是小巷,家家户户都悬挂起了大红灯笼,在水晶宫里,更是装扮一新,因为今天不但是元宵节,还是昕玉公主跟龟丞相的儿子乌德结婚的日子。 水晶宫内,宫娥们翩跹起舞,管乐笙箫,仙乐齐鸣。桌上摆满了奇珍异果,佳肴美酒。梁上悬挂着各种形状的宫灯。雕梁画柱上,盘踞着无数条龙形图案,那些图案张牙舞爪,形象逼真。 大红锦缎,将龙宫装饰得喜气洋洋。红烛摇曳,将整个水晶宫照的灯火通明。各处来道喜的神仙或骑着坐骑,或驾着云头,从四面八方拥进龙宫,把个水晶宫内外挤的水泄不通。 龙王满脸堆笑地接待着客人。如果不是这种场合,大家平时各忙各的,还真没有见面的机会,如今,收到龙王的请帖,正好给大家一个聚会的机会。 “二郎神,三太子,你们也来了?”北斗星君打着招呼。 “是啊,星君最近可好,可是有好久都没看见你了。”二郎神和三太子施礼道。 “南极老翁,好久不见,你的身体可是越来越硬朗了。”太乙真人上前拱手道。 “拖你的福,老朽的身体还算健康。”南极仙翁将坐骑白鹿交给一个小门瞳,拉着太乙真人的手。“怎么老也不见你去我那下棋,最近都在忙些什么?” “还不是炼制那些丹药。上次被那猴子毁了丹炉,又偷走仙丹,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丹炉修好。” “前一阵子,观音菩萨过来问我要些仙丹,说是要渡一些有缘人成仙,我说手头没有,只能现炼制。” “观音给我七七四十九日,叫我炼制一百丸仙丹给她。也不知道她要那么些仙丹都给谁。我只好日夜赶制,一刻不得闲。别说去你那下棋,就是眨下眼皮的功夫都没有。” “哦,看来你确实挺忙,那等你忙过这阵子,我请你喝茶啊?”南极仙翁捋了捋白如银丝的胡须,笑眯眯地说。 “好好,就这样说定了。”太乙真人点着头,拉着南极仙翁的手找了个空位置坐下。 在**,一个婢女帮昕玉插好最后一朵珠花,然后给她披上七彩霞衣,盖了红盖头。等吉时一到,便扶着昕玉从**里走了出来。早有喜娘过来,拉过新人的手,搀扶上花轿,一路抬入丞相府中,行了大礼,拜过堂,送入洞房中。 各路神仙分宾主落座,早有宫女端上酒菜。那酒菜可谓丰盛。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你听过的没听过的样样俱全。而且烹饪精致,工艺巧妙,味道鲜美。酒宴上觥筹交错,宫殿里鼓乐齐鸣,真是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 突然,音乐声戛然而止,老龙端着酒杯笑容可掬地站起来道:“今日承蒙各位来参加小女的婚礼,又赶上元宵佳节,我敬所有在座一杯,祝福大家佳节快乐,福寿安康。龙年吉祥,福财两旺。”仙客们举杯,各自饮尽杯中之物。落座,彼此叙谈饮酒吃菜,好不快活。 这时,一曲清幽的音乐自梁上传来,那乐音清新婉转,余音绕梁。宾客们举目四望,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怀抱琵琶,着蓝色薄纱霞衣,自天而降。 她明眸皓齿,面若桃花,环佩叮当,轻舞飞扬。一曲《琵琶行》,回旋往复,如泣如诉。令所有在座的人都叹为观止。 曲闭,女子上前施礼。龙王拉着她的手走到众宾客前道:“这是我的九女儿冰玉,从小喜欢作诗,又酷爱音乐,还喜欢舞刀弄剑和一些玄门法术,今日听说众位仙师前来,各自身怀绝技,小女特来给众位师伯们行礼。不知哪位兄弟愿意收小女为徒,老夫在此不胜感激。”待龙王说完,冰玉忙俯下身子,给各位师伯道万福。 南极仙翁见了这个孩子,甚觉有缘,忙说道:“若这孩子喜欢玄门法术,我倒是会一两招,不如跟我回去,我且教你如何?” 各位仙师还没有反应过来,待南极仙翁说完,才意识到能收到这么一个聪明好学美貌的徒弟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于是,菩提祖师站起来道:“我看这孩子冰雪聪明,又谦虚又好学,正好我那边缺个这样的徒弟,老前辈,不如你让给我吧。” “那怎么行,我这里一个弟子都没有,你那方寸山上,可是弟子如云,还缺这么一个徒弟吗?”南极仙翁不甘落后。 “我那弟子虽多,可是像这么机灵的没有几个。再说,弟子多可以给茜玉作伴,省得她寂寞。难道让这个孩子去陪你个孤老头子吗?” 两人互不相让,这时太乙真人过来打圆场:“你们两个也别争了,看这个孩子喜欢跟谁学就跟谁去吧。或者你们两个她都不想跟呢?” 两人听了觉得有道理,便不再争吵。南极仙翁坐在那里,有些落寞地看着冰玉。 “宝贝儿,你是想拜南伯伯为师,还是去你菩提伯伯那学?” 老龙王一向视冰玉为掌上明珠,原本他非常喜爱茜玉公主,如今茜玉不听他的话远离家乡嫁给个穷医生,他感觉很失望,于是,他把原本对茜玉的爱都转移到冰玉身上。只要冰玉喜欢做的,他都表示支持。 他一直想给冰玉找一位老师,只是总没有合适的人选。今天借这个机会,众师云集,刚好看看谁愿意收女儿为徒。他更希望自己的女儿在诗词书画上有所造诣,可这孩子偏偏更喜欢玄门法术。 “父王,我要拜南伯伯为师……” 最近两天单位结算,明天还要参加婚礼,而且今天晚上就得坐车走。所以今日的两更提前奉上了,明日更新得下午回来后。请亲原谅。 第二十四章 美丽的小村庄 “好徒儿……”南极仙翁一高兴,差点没流出眼泪来。把个菩提气得直翻白眼,好你个南极星,这次被你抢了先,我的好徒弟没收到。他转身笑眯眯对冰玉道:“玉儿,如果你什么时候想来方寸山,我可是随时都欢迎你哦。” “谢谢菩提伯伯,等有机会,我一定会去拜访你的。” 北斗星君和角星端着酒杯过来祝贺道:“恭喜大哥收个好徒弟,这杯酒你一定得吃的。” 互相敬了酒,又举行了简单的拜师仪式。大家归座。太乙真人对老龙道:“今日你又嫁女儿又拜师的,可谓双喜临门,值得庆贺。”“呵呵,哪里哪里。真人如若有空,以后可以多来龙宫走动走动,省得在天上闷得慌。” “好的。对了,听说那个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从五行山下出来了,可又来你这里捣乱了吗?”太乙真人一想到那个猴子把他的炼丹室搞得乌烟瘴气真是有点怕了。 “没有,听说被观音菩萨收为座下弟子,保唐僧西天取经去了。”老龙其实也挺害怕那泼猴的,这家伙发起飙来,可不管你是皇上二大爷。规矩从来都是给那些守法公民定的,这猴子打从“娘胎”出来那天起,就不知道法为何物,所以才这么无法无天。 你知道什么最可怕,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最可怕。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正斗起来,他们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 冰玉跟南极仙翁回到长寿村。 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子,村子里只有几十户人家,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一颗大榕树,榕树的根须长在外面,密密麻麻如藤蔓一样。村子虽小,可是也有酒肆有钱庄,有药铺有杂货店。 自山上淌下来的泉水从村子中间流过,村子里的人就用这样的水洗衣做饭,沏茶酿酒。这泉水甘甜如饴,据说还有明目润肺的功效。溪水两旁,草木葳蕤,常有鸟儿在这里筑巢孵卵,野兔和糜鹿也经常来这饮水。 夕阳西下,几个百岁老人坐在自家门前的蓉树下,一边衲着鞋底一边说着闲话,斜阳照着她们的脸,她们各个精神矍烁,耳聪目明,全不像百岁之人。 在村东头的山脚下有个茅草屋,屋子外面有个蒺藜围成的篱笆,篱笆里种满了各色鲜花。还没到家,远远的就已闻到扑鼻的花香,待推开院门,满院子花香袭人。几只云雀在屋檐上唧唧喳喳地叫着,好像在欢迎冰玉的到来。南极仙翁将坐骑白鹿拴在屋子的后面,早有仙鹤童子出来迎接。 “师傅,您回来了。”童子接过师傅手中的拂尘和外衣,放在衣柜里。“这位小姐是……”童子看到冰玉,愣了下神。师傅出门可是从不带女人回家,这次怎么?童子心下暗暗思忖。“这是你的师姐,以后跟人家好好相处。”南极仙翁好像猜到了仙鹤童子的心思,为了不让他胡乱猜疑,就直接告诉他冰玉的身份。 仙鹤童子虽然顽皮可是机灵,他立刻对冰玉报以一个极其谄媚的笑:“师姐您好,欢迎您来这里。”他想,这回来了个美女,他再也不会整天跟那个白鹿斗嘴了,这个小小茅草屋也会热闹起来,再不会像以前那样死气沉沉的。 “你好。”冰玉微笑着伸出手去。仙鹤童子有点受宠若惊,从他记事起,还没人这么礼貌地对待他。他把手在衣服上蹭了两下,然后伸出去轻握了下冰玉的手,好凉好软好滑腻的一双手啊,像涂了油脂。仙鹤童子的心里立刻有一只小鹿撞来撞去。他忙缩回手,红着脸说:“师傅,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去给您准备。” “在龙宫已经用过饭了,你沏些普洱茶来,我有些口渴。”南极老翁坐在逍遥椅上微闭着双目,大概是旅途劳顿,刚刚又喝了不少酒,有些乏了。 “师傅,你要不要回屋里躺一会儿。”冰玉过去,轻声说。 “也好,叫仙鹤把茶送屋里吧。”南极仙翁起身,进到卧室。冰玉扶师傅躺下,给师傅盖上被子,然后放下幔帐。一会儿便听到鼾声四起。 从屋里出来,正赶上童子端茶过来。“师傅说让你把茶端到他卧室去,他已经睡下了,等他醒来一定找水喝。”冰玉道。 “恩。”童子转身进了师傅的卧房。 冰玉站在院子里,抬头望天。天空幽蓝,几朵火烧云挂在天边。 “师姐,喝茶。”不知什么时候,仙鹤童子站在身后,他端着茶,看着发呆中的冰玉。 冰玉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水甘甜,喝下去顿觉神清气爽。五脏六腑都像洗过一般。 “这儿的水真好喝。”冰玉不禁赞叹道。 “这是来自凤凰山上的泉水,这山虽然不大,可是泉眼却很多,各个泉眼都积水充盈,而且甘甜如饴。泉水汇成小溪流到山下,村里的人就用它煮饭做菜洗衣服。后来村民在泉水中又发现了鱼,便捉来吃。” “这里的人都很长寿,是不是跟喝这水有关呢?”回来的路上,冰玉听师傅说这里的人都活过百岁,有些不相信。等她来到村里才发现,那些上了岁数的老人,有的何止一百岁,看样子能有二百岁也不止! 他们牙齿完好,头发还是黑色,只是脸上的皱纹多了些。他们穿着粗布衣服,可是身体却很硬朗,说话声音也很洪亮。路过村里的时候,她曾听一个头上扎着红头绳的老太太对旁边的邻居说:“这是谁家的姑娘,长的忒标志了?”那声音,隔着老远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是的。这里水质好,温度也很适宜,一年四季温暖如春,又远离尘世,没有战乱,所以这里的人闲来没事就研究养生之道。” “原来这里的人都懂得养生之道,难怪他们各个长寿。” “是啊,他们不慕功名利禄,不贪图钱财,只希望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好。” 晚上还有一更。十点之前。 第二十五章 鹿儿不见了 “升官发财,是世间人最喜欢追求的,为什么他们单单不喜欢这些呢?”冰玉好奇地问道。 “因为他们觉得所有这些都是身外之物,是束缚人们的枷锁。他们渴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如闲云野鹤般来去自如。试想人活百岁,什么不都看淡了呢。而平淡的生活那才是真实的。尘世间的人整日为金钱所累,为追求功名利禄而勾心斗角,临死的时候才明白,其实人活着快乐就好,那些金钱和功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且不都是身外之物?” “是这些个道理,只是世间的人忙忙碌碌,看不清这个道理。等到看清那天,也就晚了。” …… 冰玉跟仙鹤童子直谈到晚上,直到月上中天,南极仙翁从床上起来,他们才打住话题。南极仙翁喝了口茶水,然后让仙鹤将客房收拾出来先给冰玉住,等过几天再盖一处新房子给冰玉。几人吃了夜宵,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隔几日,南极仙翁吩咐仙鹤童子准备建房子的材料,在仙翁屋舍的右边又盖了一处红砖碧瓦的小房子。盖房子那天,村里人都来帮忙,不到一天的功夫,新房子就盖好了。热心的邻居又送来被褥和日常生活用品,把个冰玉欢喜得跟个小鹿似地。 “师傅,我的房子盖得这么好,你的房子要不要修一修呢?”冰玉看师傅那间有些陈旧的草房,有点不忍心地问。 “不用,这房子我住惯了,不希望改动它。你没事的时候,记得给我那些花浇浇水施施肥就行了,我最不喜欢那些花没精打采的样子,它们要各个精神抖擞,我看着才高兴。”南极仙翁捋了捋长长的胡须,笑眯眯地说。 “这老头还真是爱花之人。”冰玉心里想着,然后痛快地答道:“放心吧师傅,我一定把那些花照顾得精神抖擞,器宇轩昂。” …… …… 从此修炼在山中,天上人间各不同。 时光辗转疏忽过,八载春秋似梦中。 八年后…… …… …… 公元630年长寿村 “玉儿,去把我的坐骑牵来,师傅要出去一趟。” “恩。”冰玉转身奔向后院,一会儿慌慌张张跑过来,喘着粗气道:“师,师傅,白,白鹿,不,不见了!” “可能又跑外面去玩了,这家伙总是不愿老老实实待在后院。仙鹤……” “在,师傅,叫我何事?” “你去外面看看,那家伙不知又跑哪玩儿去了,赶紧给我找回来,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哦,好。”仙鹤童子跑出门去。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只见童子气喘吁吁跑回来道:“师傅,我找了整个村子,都没找见他。” “这孽畜,能跑哪去呢?你早上有看见他吗?” “早上光忙着给菜园子里的青菜拔草,还真没注意,不过昨天晚上他还在呢。”仙鹤回忆道。 “这该死的孽障,看回来我不收拾他。鹤儿,白鹿不在家,只好你驮我出去一趟了。” “是,师傅。”仙鹤变幻身形,然后蹲在地上等师傅。 “玉儿,烦你出去找找我的鹿儿,我跟鹤儿先出去办点事,要过几天才能回来,你记得看好门户。”说着,仙翁骑上白鹤飞入云霄。 “是,师傅,玉儿一定会将您的白鹿找回来的。”冰玉蹲在地上给师傅行礼,抬头早已不见了南极仙翁的踪影。 青玄和张梁结伴,一路朝长安走来。到了境外,张梁说要去拜见一个朋友,二人就此分手。青玄骑着黑色青骢马,慢悠悠在青石铺就的甬道上行走。 这道上来往的客商很多,道两旁青山绿水,怪石嶙峋,天空开阔,白云流转。一路走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倒也不觉寂寞。 正午时分,太阳火辣辣地照着,青玄感觉到有些口渴,就下得马来,在路旁找了个石凳坐下,随手从身上解下水壶,猛喝了两大口水。拧上盖子,坐在凳子上休息。忽听得草丛中有?地声音。青玄马上提高了警惕。他想,不会是蛇吧,平生,他最怕蛇了。 目光不自觉向草丛中看去。?的声音继续传来。他一边拔出青锋剑,一边循着声音找去。剑的寒光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那声音突然停止了。 青玄停住脚步,屏住呼吸,用耳朵仔细地听着。一会儿,?的声音再次传来。青玄小心用剑拨开草丛。突然,他眼前一亮,原来,一只鹿儿正在那低头啃着地上的青草!那声音就是鹿儿咀嚼的声音。 这鹿儿可不比从前他见过的梅花鹿或马鹿,它个子不高,通体一身雪白的绒毛,一对如珊瑚样的红色鹿角,一对水灵灵地像一弯清泉样的眼睛。一看这鹿就不是普通的鹿儿。青玄心下欢喜,如果我得了这鹿儿,牵回到长安,一定会卖上个好价钱。 心里想着,便悄悄上前,他想趁白鹿不防备的时候把它捉住。刚靠近白鹿,只听白鹿口吐人言道:“你算哪根葱,居然敢来偷袭我。” 青玄听到有人说话,吓了一跳。他四下里看看,周围没什么人,那说话声……哦,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白鹿跟他说话呢。没想到这家伙口气还挺大,居然说我是哪根葱!看来你还不知道你青爷爷的厉害。 “跟我乖乖地回去,我一定会善待你的。小鹿儿。”青玄哄着白鹿道。 “别骗我,跟你回去还能有好果子吃。像我师父,整天把我拴起来,哪也不准我去,闷都要闷死了。看我现在多好,自由自在,想去哪去哪。”白鹿晃着头,随时准备逃跑。 青玄看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吧。他把宝剑一横,“既然你不乖乖跟我走,那就别怪青爷爷不客气了。”说着,提剑就砍。 白鹿反应到很灵敏,一个闪身,跳开利的刀口。这样来来往往,不下十个回合。白鹿想要夺路而逃,青玄却不让它逃走。青玄想抓住白鹿,也频频没有得手。 直战到白鹿浑身没了力气,扑通一声瘫软在地,青玄才乐呵呵解下腰带——这是他身上唯一的绳子,将白鹿绑了个结实,然后驮在马背上。正欲策马上身,突然,不知从哪窜出来一个小姑娘拦住他的去路。 第二十六章 金风玉露始相逢 只见小姑娘穿着一袭紫色箭衣,腰束宽带。头上绑着青色头巾,足蹬一双白色长靴。她峨眉淡扫,朱唇轻启,明眸皓齿,青丝如黛。一张粉脸白皙细腻,像似能拧出水来。 “这位大侠,能否将您抓的白鹿还给我,这是我师父的坐骑,数日前走失,师父特命我前来抓它回去。”小姑娘的声音甜美清脆,如一泓山泉清新悦耳。 青玄上下打量了下这个女孩,心里不自觉的抖了一下,暗想:这么个冰清玉洁的女孩,真是上天创造的尤物,只是,大凡美丽的女子都有一副蛇蝎心肠,我,还是小心为妙。 “你这小丫头是不是看上了我抓的这小鹿,不好直接跟我要,才编出这样的谎话来骗我啊?”青玄扬了扬眉毛,目不转睛地看着冰玉。 小姑娘被青玄盯得有些不好意思,脸上立刻飞上两朵红霞,她低下头道:“真是我师父的白鹿,我没有骗你,要不你问问它就知道了。” “小鹿儿,你可认识这位姐姐?”青玄回头对白鹿道。 “我才不认识她呢。自从她来,师父就再也不理我了,师父眼里只有她这个徒弟,哪里顾着我平日辛劳驮他的情分!我就想看看,没有我,师父是不是会想念我驮他的那些日子。”白鹿撅着嘴,四只蹄子在地上不住地跳来跳去,还真是个不安分的家伙。明明自己跑出来玩,还弄的别人一身不是。 原来它在吃冰玉的醋呢,冰玉一听,忍不住想笑,可她又憋了回去,好言相劝道:“好了鹿儿,别在耍脾气了,这几天你玩也玩够了,赶快跟我回去吧,等师傅回来看不见你,到时候她老人家真发起脾气来,抓你回去,痛打你100鞭子,你可有的受了。” “呃……我才不相信师傅真会那么狠心,下得去手。”白鹿有些动摇。心想,自己这么嫩的皮肤,别说打一百鞭子,就是打上一鞭子,立刻就会有一道血檩子啊。果真如冰玉所说,那还不痛死我。 青玄一听,果然是冰玉师傅丢的坐骑,也不好再强留,只好做个顺水人情还给人家,以后还有交道可打;如果不还,让人用武力夺回去,那以后一点交情也没了。 尽管不知道这位姑娘是否拥有蛇蝎心肠,不过,他还是不忍心得罪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子。于是拱手道:“既然是你师傅的东西,你就赶紧领回去吧。这次算你命好遇到我,如果遇到别人,说不定早把它杀了吃肉呢。”顿了下道:“敢问这位姑娘姓甚名谁,住在哪里,在下有机会好去拜访。” “我叫龙冰玉,住在离这五千多里的方寸山脚下。今日承蒙公子还我白鹿,我且领了这份人情,他日定重重酬谢。现在天色不早,我还得赶紧回去,师傅说这几日就要回来,若他回来还没见我找到白鹿,会生气的。”说完,小姑娘微微颔首,算是道过谢,然后牵起白鹿就走。 青玄还想说什么,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只得看见姑娘越走越远,最后,倏一下就不见了。待青玄回过身来,想要去牵马缰绳,突然发现路边的草丛里有个红色的东西。 他好奇地走过去弯腰拾起,原来却是一只翡翠玉笛,大小只有三寸来长,手指般粗细,下面拴着红色流苏。玉笛通体光滑细腻,泛着淡绿色光泽,看那雕琢的手法,人间少见,想必是一件稀罕之物。 他拿着玉笛,爱不释手,心想,这宝贝,怕是皇上也没见过的吧,若拿到当铺里,一定能换上个好价钱。只是,对了,这东西是不是刚才那个姑娘的啊,要是人家姑娘掉的,一定很着急,我还是好好保管,等有一天见到那姑娘好还给人家。 青玄收好玉笛,牵着马,径直朝长安城赶去。 这里是通往都城长安的唯一通道,也是商队们来往唐朝和西域的必经之路。每年唐朝都有成百上千的丝绸和瓷器从这里运到西域,再经西域运往世界各地。商人们因此赚回大把的银子,这条商路因商人来往频繁因此变得逐渐繁荣起来。 青玄骑着马前行的途中,经常与往来的商队擦肩而过,看着那些被驮在马上的沉淀淀的货物,青玄忽然想到,为什么自己就不能组建一支商队,赚取大量的金钱呢? 闻名遐迩的“丝绸之路”,曾为中外交往搭建了一条横亘东西的桥梁,更有唐玄奘经这条古道去往印度取回佛经n卷,这些佛经据说后来在印度已经失传,那么中国现在拥有的经文就成为研究印度历史的重要依据。既然来到唐朝,我何不在这丝绸之路上走一朝,一边看看这条古道的神奇之处,一边顺便发点小财呢。 恩,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比起自己每日去挖宝图,收入不稳定不说,还枯燥乏味,风险又大。(有的时候不小心挖塌了妖怪的房子,一群妖怪围着他,恨不得把他给生吞活剥了。有几次险些被妖怪们给吃了,幸亏他跑的快,才没弄丢性命。) 虽然组建商队也会冒很大的风险,比如货物丢失或半路被强盗劫走,都会给商队带来巨额损失。可是面对那些巨额的利润,青玄还是想尝试一下。他打算回到长安以后,就开始着手策划组建商队的事。 正思索间,忽听前面吵吵嚷嚷,青玄放眼望去,见一个商队停在不远处的山脚下,踯躅不前。眼见天色将晚,如果不赶在太阳落山之前翻过这座山,整个商队就得在这荒山野岭中待上一晚。 这里荒无人烟,常有野兽出没。更让人恐怖的是,这山名唤盘丝岭,山上有个盘丝洞,洞里住着很多蜘蛛精,这些蜘蛛精大如斗牛,能瞬间吐出万条蛛丝。 因为修行千年,所以大都善于变化。一到晚上,它们便出来觅食。它们不喜欢吃植物,只喜食动物,有时也吃人。那是在捕食不到动物时,就会攻击人类。常有独自经过这里的路人不小心被蜘蛛精吃掉的传闻。因此,从这里经过的人,要么结伴而行,要么天亮之前过去,很少有人在大晚上选择从这里经过。 晚上还有一更。 第二十七章 结伴前行 因为翻过这座山就到了国境,从国境再走30多里路就到达长安城。商队们想赶在天黑之前翻过这座山,好在国境找个客栈住上一晚,等天亮之后进城。现在他们忽然停在这里不走了,看来一定出了什么状况。 说实话,青玄一个人走这条路也有点胆突突,正想跟这支商队结伴同行,就打马上前,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身着布衣,仆役模样的人正坐在路边,他蜷缩着双腿,双手搭在膝盖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天上的彩霞。青玄走上前,侧身下马,那个人不知道神思游离在什么地方,竟没有注意到身边站着个陌生人。 “兄弟,眼看就要天黑了,你们商队为什么不往前走了呢?”青玄问道。 …… 那家伙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还是呆呆地望着天空。 “兄弟,小兄弟……”青玄又叫了两声。 “啊?……”仆役吓了一跳,猛然回过神来,惊恐地看着青玄,估计以为强盗来了。但见是一位俊俏的少年站在自己面前,看那衣着打扮,定是哪位名门家的公子,这才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忙起身打躬到:“这位小爷,不好意思,刚才没有听到您的问话,请您再说一遍好吗?” “哦,没关系,我想问问前边发生了什么事,使得你们商队停下来。难道你们打算在这里住一夜吗?”青玄想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儿晚上会有豺狼虎豹出没,还有蜘蛛精出来伤人吗? “回小爷,前日大雨,发生了泥石流,将原有的道路阻断,我家主人正愁不知该如何是好呢。” “商队困在这里,虽说有食物和水,大家倒是饿不着也渴不着。可这荒山野岭,到处有野兽出没,运气坏的时候还会遇上强盗。” “虽然我们这里有几个武艺高强的人,可是天黑,又不熟悉周围的环境,我们在明处人家在暗处,到头来吃亏的还不是我们?!” “我们巴不得早点翻过山去,找一家哪怕小一点的客栈住下也行,怎奈何无路可走,您说,这可怎么办呢?”小仆役一边说一边叹着气。 原来是这样。他忽然记起去年来这里挖宝藏的时候曾经发现过一条路,不过那条路右边是悬??峭壁,左面布满荆棘,而且,那条路经过盘丝洞的下方,因常年没有人走,路上铺的青石板都淹没在荒草之中。 “我知道一条路,不知道能不能从那里过去,你先带我去见你们家主人,看看他是什么意见。”青玄对仆役道。 “果真有一条道可以过去吗,那真是太好了!”仆役听着,竟高兴地手舞足蹈起来。“好,我现在就带你去见我们家主人。”仆役一边前面带路,一边小声嘀咕着:“看来,今天晚上我可以躺在客栈的床上好好睡一觉了。” 不一会儿,二人走到队伍的前头,见一个衣着华丽,身材魁梧,面色红润,年龄不到三十岁上下的男人正愁眉不展地来回踱着步。 “主人,报告您一个好消息,这位小爷说他知道还有一条路通到山那边。”还没到跟前,仆役就急不可耐地向他的主人报告这个好消息。 “哦?”男人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青玄,半天,他紧皱的眉头微微舒展,齿缝里蹦出一句话:“果然有别的路可以通往国境?” “是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这条路的左边,还有一条旧路可以通往国境,它可能是人们很早以前铺就的,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废弃了。若我们从那里走的话,天黑之前估计可以达到国境。”青玄一脸真诚地对陌生男人讲。 “看来天无绝人之路,只是……”男人话说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只是没有向导,是吧?”青玄把男人没有说完的话说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要说这话?”男人惊异地看着面前这个俊俏少年,越发觉得遇到了奇人。 “呵呵,”青玄扯了扯嘴角,傍晚夕阳的光辉打在这个少年的脸上,使这个少年显得更加英姿飒爽,英气逼人。 “正好我也想回长安,我们何不一同前行,双方还可以互相有个照应,顺便我给你们做向导。” 互相照应这话,看起来说得很虚伪,因为青玄只有一人,人家是一个庞大的商队,要照顾也是人家照顾自己,自己好像没什么能照顾到人家的地方。 可是那个做向导却是一个不错的诱饵,青玄为了找个合适的理由能让商队答应带上他,绞尽脑汁,最后才想到这个条件。 青玄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身边这个身材高出他一头的男人,目光中满是真诚和友好。 “只是……”还没等男人回答,他又蹦出两个字。这“只是”二字马上吊起了男人的胃口。 男人刚才还想这少年说的话有几分真假,可是还没等他分辨清楚,又听这少年说出“可是”二字,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难不成他想开出更高的条件,抑或是他又不打算给他们带路了? 这男人一急,连忙一脸歉意地赔笑道:“若英雄能带我们翻过这座山,白某将感激不尽,必将奉上纹银百两,以表谢意。” “呵呵,先生多虑了。我的意思,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现在路上杂草丛生,找起来恐怕有些困难。切容我慢慢找来。若你能派几个人与我一同去前边探路,我想,找到的速度能快些。” 白满堂当即答应,叫了几个随身卫士和他一起前去探路,自己则和剩下的人站在原地等。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等待的心情由开始的充满希望一点点变得失落,继而变得焦躁不安,最后竟有点像热锅上的蚂蚁。 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队伍开始还小声嘀咕,后来声音逐渐大了起来,最后,他们干脆都挤到白满堂面前发表意见: 甲:“老大,那小子会不会诓咱们啊?怎么这么半天还没有回来?” 乙:“会不会遇到野兽,或是掉进了猎人设的陷阱,要不现在也该回来了?” 丙:“是不是那小子把我们扔在这儿,他自己过山去了啊?” 丁:“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路,只是骗我们说说而已。” ……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第二十八章 猛虎来袭 白满堂看了一下周围的人,又抬头望了望天空,只见,西边的天幕上,那浓墨重彩的斜阳正一点点沉入山巅; 落日余晖中,倦鸟拖着疲惫的身子飞回自己的巢穴; 清风,裹着山里特有的青草味从远处吹来,经过他们的时候没有停顿,又急急忙忙地向更远处刮去; 大地退了白天的暑热,开始一点点变得凉爽。 他捡了块余温还没有散尽的石头坐下,不怪队伍中起了流言蜚语,眼看太阳就要下山,出去的人还没有回来,难免有点让人心里没底。 不过,他经商这么多年,纵然没有行万里路,也算是阅人无数,那个少年眉宇中的真诚,眼神里的坦率,可不像那种诓骗人的人。 虽然他们认识才不到十分钟,但是他那敏锐的目光并没有从这个少年的脸上察觉到哪怕一丝一毫的狡诈之心。 那么暂时就相信他一次,不行再想其他的法子。眼下,确实也没有其他的法子可想。 “大家都别说了,再等等吧。”他以一个商队最高首领的口气命令道。 议论声渐渐变小,不过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抹阴云。 正当人们沉浸在迷惘和困惑中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大声喊道:“看,他们回来了。” 议论声戛然而止,接着,人们的目光开始四处搜寻,当几个浑身满是蒿草,目光中却带着喜悦的人站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知道,希望,再一次降临在他们面前。 “终于找到了。”少年有些兴奋得挥舞中手中的青峰剑,声音中夹杂着些许沙哑。 “那条路可真难找,若不是那位公子去抓雉鸡,误打误撞的发现了那条隐藏在乱石后面的山路,我们恐怕现在还没有回来呢。”其中的一个士兵兴奋地讲道。 “什,什么?都这节骨眼上,还有心情抓雉鸡?”白满堂很是哭笑不得,心想,毕竟还是个孩子,这贪玩之心随处可见。不过,既然找到了救命之路,那就赶紧让大家早点上路吧,看样子,天黑之前是赶不到国境的客栈了。不过稍晚一点到达也行啊,总比待在这个鬼地方强得多。 “大家都收拾好行装,准备过山了。”白满堂扯开喉咙喊道。“还有,我必须强调一点,这条路很长时间没有人走,沿途的凶险可想而知。” “你们必须十二分提高警惕,带好随身武器,保护好自己和货物,尽量避免大声说话。如果队伍遇到什么状况被冲散,那么用鸟语向对方呼救。” “现在大家吃一点东西,二十分钟之后出发。”白满堂说完,转身对刚才那个仆役说道,“给这位小爷也准备一份食物和水,我想他现在一定饿了。” 青玄心想,还算你有良心,再不给我吃的和喝的,我的五脏六腑可要闹意见了…… 二十分钟后 青玄骑着马,和白满堂并排走在前面,驮着货物的队伍紧跟在后面。 大家一个跟着一个,鸦雀无声地向前走着。 沿路披荆斩棘自不必说,光是那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山路就够让人提心吊胆,再加上山上树木繁茂,太阳又已经落山,本就晦暗的树林里就显得更加黑暗。 大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遇到那险恶之地,一边是悬崖,另一边则是万丈深渊,一不小心就会跌落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摸黑走这山路实在是危险,白满堂不得不命令队伍点燃火把,裹着松油的火把在空气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裂声,浓烟裹着松香味散布在这旷野山林里。 树上,那些受惊的鸟儿扑棱起翅膀,从这里飞向树林深处。 幽暗的角落里,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注视着这只庞大的队伍。 队伍在沉默中逶迤前进,除了听见彼此的心跳声和脚步声,还有偶尔的鸟鸣,整个世界安静得如同坟墓。 突然,一只猛兽冲进队伍。它的身上有白色的斑纹,像鞭子一样的尾巴,还有一张如猫儿一样的脸,它的额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大的“王”字。 只听它长吼一声,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就朝一只驮货物的马猛扑过去。 马们受到惊吓,立刻四散奔逃,虽然大家时刻提防着意外发生,可是当这只老虎突然光临,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掠夺猎物,尤其受惊的马群不再听他们的指挥的时候,这着实令包括白满堂在内的所有人都很是吃惊不小。 “快,抓住马缰绳,千万别让那些马跑了。”白满堂在反应过来之后,立刻发出命令。 而那些个随行勇士,已经在他发出命令之前就跃身飞到白虎面前,他们手执兵器,与老虎互相对峙起来。 老虎心里老大不愿意:“老子都饿好几天了,这回好不容易有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你怎么还不让老子吃呢,难道你们想看着老子饿死吗?” “好吧,既然你们人类这么没良心,那也别怪我不讲情面,吃不得马肉,俺就尝一尝人肉也行。” “嘿嘿,小子,放马过来,谁怕谁啊。”老虎心下想着,便摆好了战斗的姿势。 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小伙子僵持不下,拿着金背大砍刀上去就砍。 老虎纵身一跃躲了过去,然后回身用尾巴一扫,勇士躲闪不及,老虎那钢鞭一样的尾巴就扫到他的肩上,他肩膀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血檩子。 “啊,”小伙子惨叫一声,躲到一旁。众人一看,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余人等,一齐持利器向老虎砍将下来。 当这位不速之客袭击队伍的时候,青玄正走在队伍前头,他拿着火把,一边为队伍带路,一边留心查看周围的地势。 听说有猛虎来袭,他拨转马头就要过去。当即被白满堂拦住,无论如何也不让他过去。 “先生,我还是过去看看吧。” “那里有那么多神勇的武士,你就不用过去了。对付区区一只老虎,他们几个足够用了。 我们先在这里等着,等杀掉那只老虎,我们还得把冲散的马找回来呢。但愿它们没跑太远。” 人虎大战了几十回合,双方都累的筋疲力尽。 老虎一看,对方人多势众,自己势单力薄,即使拼了老命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弄不好还会搭上性命,还是走为上计吧。 晚上继续加更。 第二十九章 这个喷嚏真响亮 这人类的肉看来不会好吃到哪去,我还是找个梅花鹿或兔子什么的解解燃眉之急吧。想到这,老虎一转身,钻到密林深处去了。 打跑了老虎,大家四处寻找跑散的马匹,然后将掉落在地上的货物重新装在马背上,继续赶路。 商队的生活就是这样,为了做生意,这些人走南闯北,遇到的猛兽何止老虎,什么狮子豺狼长虫豹子的,可谓见怪不怪了。 所以,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能处变不惊,淡然处之,也是练出来的。 “我看刚才遇到老虎,你一点都不惊慌,这让我感到很奇怪。”青玄不解地问。 “呵呵,都习惯了,出来做生意,这种事情见多了,如果担心被老虎吃掉,就得有吃掉老虎的本领。 所谓敌人就是这样,你强大了,他便怕你。他若强大,你便怕他。有的时候对手看上去很强大,其实外强中干。你若怕他,就中了他的圈套。 所以,有胆识很重要,有谋略更重要。阵势上不输给敌人,这是克敌的一种技巧。当然,最好还要有擒敌的本领,那你就不用担心敌人来骚扰你了。” “我的这些个勇士,他们都身手不凡,而且浑身是胆。他们从小就跟在我的身边,我教会他们克敌制胜的本领,然后,他们为我的商队效力。” “白先生果然很有见识,在下闻听白先生一席话,真是胜读十年书啊。” “哪里,哪里。不知勇士姓甚名谁,在哪里发达?” “勇士实不敢当,在下姓李,名青玄。祖籍湖北,因战乱和家人失散,一个人来到北方。 现孤身一人客居长安,目前没什么事情可做。”青玄没把寻宝的行当告诉人家,一怕被他耻笑,二怕若他知道这个发财之路,将来还不和自己抢生意吗。 所以青玄留了个心眼,只说自己没什么正当职业做。 “哦,既然如此,以后你可常来我府上喝茶下棋,我这人没有别的嗜好,就喜欢结交江湖上的朋友。” “好,有机会我一定登门拜访。” “那就这么说定了。” 两个人说着话,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盘丝洞附近。白满堂一面吩咐大家速度前进,一面和青玄停止了谈话,屏住呼吸,希望快点过去这鬼地方。这时,迎面飘过来一股花粉的香气,这香气直钻进大家的鼻管里,青玄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对花粉过敏。 这个喷嚏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里显得格外响亮。 青玄不好意思急忙去掩口鼻,可已经无济于事,连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人都听到了青玄的喷嚏声。白满堂警惕地望向四周,队伍里的每一个人也提高了警惕,大家牵着马,脚步飞快地朝前走去。 正行进间,忽见前面有两个年轻女子,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着粉色绣花鞋,腰系粉色丝带;一个身着翠绿色衣裙,着绿色绣花鞋,系翠绿色丝带。两个人轻挪莲步,袅袅娜娜地走在前面。见有人靠近,便回过头来。 月色当空,借着月色和火把的光亮,青玄看清了两个人的脸。那面孔生的,真是粉面桃腮,眉如柳叶,目送秋波,肤如凝脂,肩如刀削。她们每人胳膊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刚采下来的鲜花。不等白满堂和青玄开口,她们就上前道了个万福说道:“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何方妖孽,半夜出来吓人,还不赶快躲去,免得老夫动手。”白满堂大声吼道。 “呦,大人这是咋说话呢?有长得这么漂亮的妖怪吗?你好好看看,我们可是人,不是什么妖怪。”两个女子娇滴滴说道。 “你们既是人,为何这半夜三更不在家里待着却跑到这荒山野岭里,分明是妖怪还强词夺理。”白满堂怒斥道。 “大人可是冤枉小女子了。我们姐妹本住在这山下,因主人吩咐我们上来采花,迷了路,不知怎么办才好。幸遇大人途经此地,想大人能顺路捎我们一段,哪成想大人却把我们当妖怪看待。也罢,那我们就自己走好了,不劳烦大人费心。”两个女子一边说一边转身离去。 “白先生,我看她们不像妖怪,要不我们就捎上她们一段吧。这黑灯瞎火的,两个女子在这山上走多不安全。”青玄看两个女子楚楚可怜的样子,不免动了恻隐之心,便替她二人说情。 “小兄弟,你还年轻,不晓得这江湖险恶,还是不要多管闲事,我们走我们自己的路吧。”白满堂担心节外生枝,所以拉起青玄就要往前赶去。 “白先生,哦不,白大哥,就带上她们吧,出了问题我负责。”青玄乞求道。 “这……”白满堂迟疑了一会儿,然后一脸无奈地说道:“那……那好吧。” “多谢白大哥。”青玄看白满堂同意他的意见,高兴的什么似地。他招手喊道:“喂,两位小姐,你们快回来吧,白大哥同意捎你们一段路了。” 两个女子一听,立刻转过身来,满脸的阳光灿烂。嘴巴甜的跟抹了蜂蜜似地:“多谢大人慈悲为怀,等我们回去,一定给您立个功德牌,天天上香给你。” “别??铝恕8辖糇甙伞!卑茁?美渥帕常?袷强煲?卵┑奶炜铡?p>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面容上闪过一丝狡黠的笑。 青玄从马上跳下来,对两个女子说道:“我看你们的鞋走路也不是很方便,就坐我的马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两个女子推迟道。“我们自己走就行了。” “小兄弟,不用你下马,我自有办法。”说着,他喊过来一个勇士,然后让那个勇士跟他骑一匹马,勇士的马让出来给两个女子骑。这样,青玄跟白满堂、勇士并排在前面走,两女子跟在后面,在后面是商队。正走着,忽听得后面一声惨叫。惹得众人忙回头看。 不多时,一个仆役慌慌张张跑过来报告道:“大人,不好了,不知从哪跑出来一群大蜘蛛正向我们围攻过来,走在后面的兄弟已经有一个人被毒蜘蛛刺到,挂了!” 第三十章 这妖精长得可真丑 “该来的总会来。看来是躲不掉了。”白满堂自言自语道。随即他命令商队迅速躲避,然后和几个勇士交换了眼色,几人打马向蜘蛛阵扑去。青玄看了,怎能袖手旁观,好歹自己身上也有些功夫,就紧跟着追了过去。 没有过多的语言,双方直接短兵相接。第一回合,蜘蛛精占了上风,它们把白满堂等人围在中间,挥舞着胳膊腿,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正当它们自以为胜利的时候,只见从不同方向射来很多冷箭,那些箭如雨点般扎在蜘蛛精的身上,使蜘蛛精受了很大的损伤。蜘蛛精吓的四散奔逃。这时,青玄和白满堂等挥动手中的兵器去追那些还没有跑掉的蜘蛛,砍掉了很多蜘蛛精的胳膊和腿。那些缺胳膊断腿的蜘蛛狼狈逃跑。 第二回合,蜘蛛精大败,商队获得胜利。 可是弩箭是有数的,射完就没有了。何况商队长途跋涉,一路上遇到这样那样的凶险,弩箭已经消耗了很多。比如有一次经过一个沙漠的时候,遇到一伙强盗,双方大战了一整个下午,最后才把强盗打败,那次就浪费了不少弩箭。本以为马上到京城了,这些弩箭可能派不上用场,谁知又遇到一些不知轻重的妖精。 白满堂刚要鸣金收兵,突然地又窜出七八个身高一米,浑身黝黑的男人。青玄立刻笑了起来,难不成这是非洲,咋还有这样滴人,黑得跟个碳似地,掉地上都找不着。 “都快成了盘中餐了还笑得这么开心,这人类的心还真是大啊。”其中一个“黑人”笑着说。青玄暗想,这“人”笑得怎么这么邪恶啊。哦,想起来了,原来他不是人,是妖精。我记得《西游记》里演的盘丝洞里的妖精都是女的啊,咋都成男的了?还长得这么难看,真给妖精丢脸。 “喂,长得这么难看还出来摆酷,真给你们妖精丢脸,还不赶紧回去找根绳子吊死算了。”“居然说我们长得难看,在这个世界上你看见过有比我们长得还帅的妖精吗?”妖精们说着,甩了甩头,不可一世地看着对面的人类,目光中充满了轻蔑和傲慢。 “我擦,你那还叫长得帅,我吐……”青玄忍不住胃里一阵翻腾。 “不必和它们废话,赶紧收拾了它们我们好赶路。”白满堂在青玄的耳边小声嘀咕。 “好,那我数三个数,我们一起上。”青玄道。 “行。”白满堂点了点头,然后用胳膊肘捅了捅周围几个勇士,示意他们准备战斗。 当青玄数完“3”之后,几个人挥舞着刀剑,一齐朝那些不可一世的妖精们砍来。妖精们也不干示弱,一抬头,立刻吐出无数条蛛丝来,将大家手中的刀剑都缠上了黏糊糊的蛛丝。 蛛丝又细又软,削铁如泥的刀剑对付这些柔软的东西却没了威力。还没等大家把刀剑上的蛛丝弄掉,一张硕大的蜘蛛网从天而降,将青玄和白满堂等人罩在中间,任他们怎么挣脱,也无济于事,只觉得这蛛网越挣越紧,几个大老爷们虽有杀敌之心,怎奈无还手之力。 “好好好……”忽听旁边传来一阵叫好声,那声音听起来妖媚,充满魅惑和奸邪。青玄向旁边一看,那发出声音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他们救的两个年轻女子。只见她们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两个头上插满鲜花吗,嘴唇红得发紫,浑身散发着妖气的妖精。 “还没等我们动手你们就把他们搞定了,有劳各位师兄了。”花妖快活地说道。 “原来你们也在啊,待我们收拾了剩下的那些人,咱们把他们一起带回去慢慢享用,你们说怎么样?哈哈哈……”一阵狂妄地笑声响彻山林。 “我们也过去帮忙吧,等把他们都收拾了,好快点回去庆贺啊。” 青玄心想,这下完了,难道我的性命今天就要断送在这盘丝岭吗?可是,分身乏术,我又不能像那孙悟空似地可以分身出去搬个救兵来。再说这山高路险的,去哪里搬救兵啊?! 青玄越想越心烦,人又动弹不得,到了最后,绝望占据了他整个思维。他就想,如果老子今天真的命丧于此,等来生,我一定来这盘丝岭报仇,丫的,把你们这些狗日的蜘蛛精们——男的都给阉割了,女的先奸后杀,看你们还怎么传宗接代! 俗话说的好,人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就会生出智慧来,青玄也是。刚才他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怀里藏着的、那只在道边捡到的玉笛,他的头脑中就产生了一个想法:他记得自己以前看过的武侠小说中有人用弹奏乐器的方式对付周围的敌人,好像《西游记》中也有二郎神弹奏琵琶来对付孙悟空的片段,那他何不试试,看这玉笛是不是也有这效果呢?命悬一线,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施展了。 于是,他掏出玉笛,放在唇边,用力吹了起来。可是,任凭他怎么吹,这笛子也一声不吭,这把青玄累的,额头上立刻沁出一串汗珠。 “吹这东西,要用丹田发力,来,给我试试。”白满堂看不过,就过来拿青玄手中的玉笛。青玄没有办法,只能让他试一试。 白满堂接过玉笛,放入唇边,然后丹田发力。咦?那东西果然发出声音来了,而且声音还蛮好听呢。青玄仔细看看周围的妖精,看看他们有什么反应。让他失望的是,这些家伙好像对这声音并不感冒,他们继续凶神恶煞地“屠戮”行为,根本不为这音乐所动。 “完了,看来我们今天真的要挂了。”青玄绝望地看着白满堂。 白满堂把玉笛还给青玄,然后拍了怕青玄的肩膀,说道:“记得文天祥的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既然上天让我活到今天,我也就没啥说的了,只是你还太年轻,有点可惜。” 晚上继续加更...... 第三十一章 危难之时显身手 青玄皱着眉头,没有说话。他抬头望向夜空,幽蓝幽蓝的夜空中,一轮满月正悬挂在天幕中,那月亮中的月桂树显得那么清晰,他仿佛看见吴刚正在那月桂树前修剪树枝,那满树的桂花随风飘落,花香四溢。 看到月桂树他便想起嫦娥,想起嫦娥他就不能不想到猪八戒,可外人只知道这家伙因为调戏嫦娥而被贬下凡间,他们却不知道,他其实是被玉帝派下凡间的卧底!至于他下凡的真正目的,嘿嘿,这里我先不说。 可这嫦娥整天价的宅在广寒宫里就不寂寞?即使貌美如花,这么些年过去了,也沦为大龄剩女的行列了吧。哎,能嫁给一个天蓬元帅也算她的造化了,好歹人家也是统帅8万水军的元帅啊,与你嫦娥也算门当户对。女人青春能几何呢?过了这村儿可没这店儿了。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看见那天空上翩翩飞下来一个白衣女子!哇,估计是自己眼花了,想嫦娥想的以为嫦娥下凡了呢。他揉了揉眼睛,再一次望向天空,这一看让他吃惊不小,那天空中果然飞下一个人来! 待这个人落在青玄面前,他竟然差点没跳起来。你猜来人是谁,这女人不是别人,就是中午跟他要回白鹿的龙女冰玉。她怎么会来这里?青玄搞不明白,不过她好像会些法术,正好可以向她求救。 “姑娘,你,你还认得我吧。”青玄还没等人家姑娘站稳,就主动搭茬。 “哦,有点面熟,好像在哪见过。”姑娘看了青玄一眼,回答道。 “不会这么健忘吧?”青玄心想,中午刚刚才见过就装作不认识了?难得我还还她白鹿了呢,早知道不还给她,自己留着用好了。青玄心里生气,可脸上却挤出一丝微笑:“小姐,你师傅看了白鹿没再责罚你吧。” “哦。是你替我找到了白鹿。怎么你还没回家,在这里干嘛?”冰玉惊异地看着眼前这个五花大绑的他,感觉很不理解。 “小姐,帮帮忙,快帮我们把这破网给弄开,我们去把那些该死的蜘蛛都杀了,省得它们再去祸害别人。”其中一个勇士焦急地喊道。 冰玉挥了下袖子,那些蛛网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刚转身,一群蜘蛛就围了上来,那几个小个子男人在最前面,其中一个笑呵呵说:“哈哈,又有一个送上门来的,看来我们今天真得好好庆贺庆贺了。” 冰玉也不答话,她飞上天空,瞬间化作一条玉龙,这玉龙在天空中翻滚腾挪,搅得整个天色都跟着暗淡下来。紧接着,她抬头望天,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嘶鸣。这一声嘶鸣对人类倒没什么,可是对于那些妖怪来说就不得了了,只见它们摇晃着身子,口吐鲜血,那绿色的血液从它们的口里流出来,然后喷洒在地上,像一滩滩绿色的油漆。 几声嘶鸣过后,花妖和蜘蛛精们各个东倒西歪,站不稳脚跟,地上的血液渐渐汇成小溪,向着地势低洼的地方流去。妖怪们见势不妙,拖着半死不活的身子撒腿就跑。还没等它们跑多远,一阵龙卷风刮来,妖怪们被带上几千米的高空,它们在狂风的漩涡中旋转、挣扎、呼喊,然后被重重地摔在铺满砾石的山上。 妖怪们被这么一折腾,活着的也就没几个了。不过即使活着,也被摔得腿断骨折。接着,玉龙再施展龙腾的法术,把那妖精的身体一个个抽拔的只剩一副骨架,这最后的一击,却是致命的。那些个侥幸活下来的妖精,没等见到第二天的太阳,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青玄站在一旁,只有目瞪口呆的份,这阵势,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个美女小姐的厉害他是见识了。如果有她在身边,那自己再也不会受什么人的欺负了吧。他这样想到。 地上血流成河,战场上到处是妖怪的尸首。青玄顾不得胃里一阵翻腾,蹒跚着步子来到冰玉身边(此时,冰玉已经变回龙女的模样),双手抱拳道:“冰玉姑娘,都说大恩不言谢,今日承蒙您救命之恩,小生权且记在心里,还望日后能有机会报答。” 冰玉掩口笑道:“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上次你替我找回白鹿,我还没有谢你,这次权当还你个人情罢了。” 青玄道:“这怎么能相提并论,我抓白鹿,原本不是为你,再说那白鹿原本就是你家之物,我只不过把你家的东西物归原主而已,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算不得什么。倒是我,我们原本素不相识,你出手是人情,不出手是本分,所以,这感激之情,实在是无以言表。你懂的。” 正说着,白满堂过来道:“想姑娘出手不凡,定不是凡人。今日蒙姑娘相救,我白某实在是万分感激,若姑娘赏脸,且同我们下山,我想在这山下的酒馆里准备点粗茶淡饭,请姑娘一用。待来日回到长安,还将重重感谢。” “白大人,青公子,你们就不必客气了。我也是为寻我的玉笛途经此地看见你们被那蜘蛛精缠住,才出手相助的,若没什么事,我这里先告辞了。” “你说什么?玉笛是你丢的,我……”白满堂刚要说‘我知道那个玉笛在哪,就在青玄那小子手里’,可是青玄对他使了个眼色,他只好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冰玉以为他看到过玉笛,就着急地问:“怎么,白大人,你看见过我的玉笛吗?三寸这么长,手指般粗细,上面系着个红色璎珞。” “啊,不,不,我,我没看见过。”他看了青玄一眼,见这家伙脸不红心不跳,心想,这小子心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拿了人家东西还不快还给人家,弄的我在这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白满堂感觉到自己的脸颊有点发烫,忙掩饰道,“既然姑娘着急赶路,那我就不挽留了,我们也得赶路了,要不一会天亮了。” “哦,好,白大人一路保重。”冰玉微笑着对白满堂道。 第三十二章 物归原主 “姑娘,你看这黑灯瞎火的,这山路又险要,你就放心我们这么下山吗?外一再遇到个老虎狮子的,吃了我们,你的好事不是白做了?”青玄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他不愿意冰玉走,可是又不好直说,于是便想出这等主意。 再说,那只玉笛就在自己身上,还让那丫头到别处去找什么呢,他想在适当的时候把这个东西还给人家,可是现在有白满堂在跟前,不好说话,就暂时没把这东西拿出来,白满堂一定误会我私藏了人家东西,以为我是爱小之人。呵呵,我的心思,他哪知道呢? 冰玉心想,你这家伙,还真厚脸皮,我既已救你,你竟然还让我把你们送下山。好,也罢,我好人做到底,看你还说什么。找玉笛也不在这一会儿,等打发了他们,我在自个去找。于是她道:“好吧,就依你,我送你们下山。” “哈哈,还是姑娘通情达理。”青玄高兴地拍手道。白满堂看了眼青玄,想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他招呼众人,整理好行装,准备下山。 有了冰玉的保护,这一路上还算消停,也没有老虎狮子出来捣乱。这帮家伙还算精明,知道出来会有性命之忧,所以避得远远的,再不敢近前。 到了山下,已是夜半时分,好算找了家客栈,简单吃了点东西,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因为一路舟车劳顿,又在山上跟妖怪打了大半天,各个累的筋疲力尽,所以到了第二日中午,才陆续起床。冰玉早已梳洗完毕,吃过早饭,一个人去街市上溜达了大半圈,方才进屋,就看见青玄迎了出来。看见冰玉,脸上有些惊异。“姑娘这是去了哪里,我还以为姑娘不告而别了呢。” “看你们还没起来,我去街上转了转,顺便给我师父买点好茶。”冰玉道。太阳的光线从她背后射过来,她的脸埋在暗影里,青玄有些看不清。 “你来我的房间一下,我有东西想拿给你看。”青玄道。 “哦?是什么好东西要给我看?”冰玉满是好奇,跟他进了房间。青玄回身虚掩了门,然后叫冰玉坐在茶桌前,倒了杯茶递给冰玉。接着从怀中掏出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包袱,打开包袱,里面躺着的,那个翠绿翠绿的小小玉笛,就是冰玉一心要找的。 “原来我的玉笛在你这儿。”冰玉看到玉笛,并不感到惊讶。原来昨日在那山上,看白满堂说话支支吾吾,她就知道这里面蹊跷,她那稀罕之物,定是跑不了在这几个人身上。 她之所以答应随他们下山,也是想偷偷查看她那小笛儿的下落,没想到这人主动拿出来还给自己。这反倒让她有些不好意思。之前认为这个人可能是个爱小之人,看来好像是误解了人家…… “原本我在山上就想给你的,可是我又想单独跟你说说话,有那个老白在身边,总觉得不方便。现在我把它物归原主,保管费你就不用给了。”青玄笑嘻嘻说道。 “保管费,呵呵,还真是商人头脑,处处离不开钱字。”冰玉掩口笑道。 “这东西,本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块石头,母后有一次去女娲娘娘那讨教霓裳羽衣的织法,女娲娘娘顺便给了母亲两块。母亲看这石头没甚大用处,丢了又觉可惜,就着人打了这只玉笛。” “这玉笛儿能通灵,且能驱妖辟邪,又是一只乐器,母亲便把它送给我,以做防身之用。从小我就把它带在身边,从不离左右,如今丢了,叫我如何不急?” 冰玉在那莺莺燕燕娓娓道来,在青玄耳里,就跟听优美的音乐似地。冰玉的嗓音如此好听,听得青玄竟有点如痴如醉。待白满堂着人过来喊他们过去吃饭,青玄方回过神来。 冰玉收了玉笛,两人从酒店出来,步行到了离客栈不远的迎宾楼。小二把二人引到楼上包间,白满堂等人已在里面恭候多时。桌上摆满了佳肴美酒、碗盏杯盘。二人入座,早有下人斟满酒杯。白满堂挑着眉毛道:“你二人都在屋里说些什么体己话,这么半天才来。” “白大哥,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哦。”青玄假装不高兴。 “我就开个玩笑,看把你吓的。来来来,赶紧吃饭,菜都凉了。” 几杯酒下肚,话匣子便打开。白满堂不愧是走南闯北,说起那些经历见闻,真是滔滔不绝。青玄时不时拍手叫绝,只有冰玉闷头在那吃饭。毕竟经历的少,又头一次坐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吃饭,总是有些害羞的。 正说话间,忽闻窗外吵吵嚷嚷,众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便停了杯箸,打开窗户,一齐向下看去。 众人正饮酒间,忽闻楼下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便纷纷投箸向楼下张望。 只见一群人围着一个老头,神情激愤。那老头花白的头发,抄一口当地口音,身上穿一件打了很多补丁的土灰色袍子。 他自云今年已经六十九,老婆很早以前就去世了,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年方一十六岁,还未出阁。平时老头靠卖茶水赚几个钱,父女两相依为命。 不料想有一天,江州知府的儿子路过这里,看他女儿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强霸占了去。女儿不堪凌辱,与几天前上吊自杀。他一个孤老头子,花甲之年,还未享受到天伦之乐,就尝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如今剩下他一个人,可怎么活呢?周围的人听了他的话,纷纷为他抱不平。 路人甲:“那个知府的儿子也太不是东西了,自己讨了七八个老婆不说,还经常去烟花柳巷嫖宿。” 路人乙:“这还不算什么,我听说,但分长得有点姿色的女人,不管人家是嫁为人妇,还是尚未出阁,他都不放过,要么调戏,要么**,最后弄得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却没有人敢管。” 晚上继续加更...... 第三十三章 仗势欺人官二代 路人丙:“是啊。谁让人家老子是知府大人,就是去告状喊冤,难道人家老子不向着自己儿子却向着你不成。到头来告状不成反被定成诬告罪挨了几十大板回来了。” 路人丁:“听说他老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那个大老婆,就是他抢来的。还仗着自己的权势,拼命搜刮老百姓的血汗钱。这父子俩,真是当地一害啊。” …… “和谐社会,竟然有这样的事发生。”青玄一生气,一拳打在桌子上,差点没把这一桌子菜都?舻降厣先ァ?p>  “我说兄弟,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我看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当官的违法,自由朝廷去管,我们平民百姓,还是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更何况,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总不能拿鸡蛋去碰石头吧。” “哼,我倒想看看,这石头有多硬,难道会比茅楼的石头还硬。”青玄猛灌了一口酒,脸色因为生气变得微微有些发青。 “年轻人,不要莽撞,这知府的势力不容小觑,你可知他的老丈人是谁?”白满堂不温不火,夹了口菜放入嘴里,慢慢咀嚼,这里的菜色虽然比不上京城的花色品种多,不过味道还蛮不错的。 青玄想,我怎么会知道他老丈人是谁?连我的老丈人是谁我还不知道呢。 白满堂看青玄摇头,就凑过来说道:“他老丈人,就是当今的宰相。” 青玄在脑子里搜寻了一通,以他了解的历史来看,唐太宗时期,著名的宰相有魏征、房玄龄、杜如晦,有一句成语叫“房谋杜断”,说的就是房玄龄跟杜如晦,其他的宰相,他就不知道了。 可凭他的直觉,就这三位宰相的人品,一定不会允许有这么一个女婿仗着他的权势为所欲为的。否则,一旦他们拉下脸来,那也会跟包公一样,六亲不认,拿大铡刀试问的。 青玄道:“肯定不是魏征。” “你说对了,的确不是他。” “也不可能是房玄龄跟杜如晦。” “恩,确实不是,再猜。”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还是你说吧。”青玄懒得再猜来猜去,况且他知道的唐朝的几位有名气的宰相,也就他们三个人了。 “那我告诉你吧,他岳父殷开山,原是高祖的老部下,在高祖太原起兵时曾追随高祖,进攻长安。后因攻打薛举败于浅水原,与刘文静一同被追究责任,贬为庶民。后又与当今圣上一同剿灭薛举有功,重新得到重用。之后,他一直跟随圣上左右,历任大将军及元帅属官,直到兵部尚书以及州路总管,爵位是郧国公。” “不是说当朝宰相吗,怎么又是郧国公了?”青玄不解,意欲讨教明白。 “因为他现在在中书省负责抄写文书,同时兼左补射,所以他当然是宰相了。只不过是副宰相而已。” “哦。这样看来,他丈人也不是一般人啊。可是,他怎么能纵容他的女婿这样为所欲为呢,难道不给他丢脸吗?” “殷丞相的人品那是没的说。可是他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视为掌上明珠,本来以为给女儿找了个状元郎,女儿的后半生幸福,自己也就不用担心了。” “谁知被那刘洪半路劫了去,又假冒陈光蕊做了江州知府。如果丞相奏他一本,把他杀了,那女儿的后半生不就要在孤单中度过吗?身为父母,怎么能忍心看着女儿形单影只呢?所以殷丞相也只能自认倒霉,打掉牙往肚里咽啊。” “可是他女儿现在嫁的是一个禽兽,做父母的就能容忍女儿在火坑里受苦吗?” “没有办法,人家对外好歹是一个府台大人,只能将错就错了。所以我说这等闲事你不要管,还是听之任之吧。” 青玄叹了口气,闷头喝酒,不再说话。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这是人家的家事,确实也是管不得的。可问题是,他那儿子,欺男霸女,也太不是东西,怎么着我也不能就这么看着不管。 因为谈起刘洪的这件事,弄的饭桌上的气氛很不好,为了缓解一下气氛,白满堂适时转变了话题。 “兄弟,还是别想那事了。本来我们喝酒喝的挺高兴的,现在弄的喝酒喝的都没心情了。”他斟了一杯酒,又给青玄的酒杯满上。冰玉不喝酒,所以他给她倒了杯茶水。 他端起酒杯,站起来道:“昨日要不是二位,恐怕白某的命就丢在那盘丝岭了,为了感激二位的救命之恩,白某把这杯酒干了。”白满堂一仰脖,一杯酒就下肚了。 青玄也陪着喝了一杯,然后调整了下面部表情,因为刚才事情,他的面部表情一直是紧绷着的,这会儿他得让自己笑一笑。他谦虚道:“哪里,哪里,要说救命之恩,那也得感谢冰玉姑娘,我只不过给大家指了指路,呵呵,实在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冰玉姑娘自是要谢的,只可惜姑娘不会饮酒。不知姑娘有何雅好,说来听听,白某也好为代办。” “若是没什么雅好,那不知姑娘可否喜欢游山玩水,这京城里吃的玩的可是应有尽有,哪天你过来,我领着你游遍长安城,你看怎么样?”白满堂脸上堆着笑,可那笑容里,总是有那么点商人的狡猾跟奸诈。可能是做商人做久了,这也算职业病吧。 “多谢白先生盛情,小女心领了。只是我那师傅管教严格,不许我去这去那的,所以也请先生不必多费心思。若有缘,日后自是会见到的。” “这样,那也好。如果日后有什么需要白某帮助的,自可以来长安白府找我。如若我不在家,我的家人也会帮为代办的。” “恩,好。” “姑娘什么时候回去,我派人送你一程?”白满堂献着殷勤。 “不劳烦先生,我吃过午饭就走。回去晚了恐师傅着急。” “白大哥,你公务繁忙,还是让我来送她吧。”青玄忙接过话茬,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让这家伙抢过去呢,你都是有家室的人了,我还孤身一人呢,也不为我着想。青玄心里暗自埋怨着白满堂,脸上却不好表现出来。 第三十四章 金山寺许愿 又是一年高考季,情在这里预祝全天下考生金榜题名。 “那好吧,就让青兄弟送送你吧。日后有机会,你们一同来我府上玩儿,我可是举双手欢迎啊。” “好,好。”青玄想,这话我爱听,让我们一起去,这还差不多。 吃罢午饭,白满堂收拾了行李,和他的商队往长安进发。青玄说等送走冰玉再回京城。冰玉和青玄把白满堂送到郊外,正欲转身,发现离他们不远处有一个寺庙,寺庙里进进出出的人很多,看来这座寺庙的香火还挺旺盛。 初夏的阳光和煦地照着这座寺庙,“金山寺”这三个烫金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的耀眼。用红色油漆漆成的大门向内打开,木鱼声和着那浓浓的香火味从大门里飘出来,将寺庙里里外外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打上佛的烙印。青砖碧瓦,飞檐画壁,无不在诉说这寺庙的历史与沧桑。 现实中的青玄是个无神论者,他不信仰宗教,也不相信有鬼神之说,他更相信马克思主义哲学,崇尚唯物主义思想。而对于尼采的日心说他则持鄙夷的态度,认为这家伙只会夸夸其谈,空有其表。对于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学说也嗤之以鼻,物质都不存在了,哪还会有精神! 而在这个虚拟世界里,他则试图让自己有所改变,那些现实世界里没有经历过的,没有尝试过的,他想要尝试一下。也许虚拟世界之所以吸引现代人,就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尝试的平台吧。去尝试现实世界里没有或达不到的东西,去体味那别样的快乐和忧伤,去感悟不一样的人生和心路历程。 佛曰: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佛又曰:万发缘生,皆系缘分。既然你我相遇,皆系缘分,那总得去寺里感谢一下佛主吧。 “看这寺庙香火旺盛,我们何不进去瞧一瞧。”青玄回头看冰玉的反应。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就拉起她的手向寺中走去。 第一次被男子拉着手走,冰玉的脸颊不免飞上两朵红云,心里像揣了一只小鹿,上串下跳。她用另一只手扶住胸口,真担心一不小心,那心会自己从身体里蹦出来。 寺庙里庄严肃穆,在屋子的正中间供奉着如来的神像,如来的左右两边,则是观音和弥勒佛主的神像。神像的前边是一长条形香案,上面摆有香炉和果盘,香炉里面是香客们上的香。香案的左侧有一个功德箱,供来人捐功德之用。右侧有一个和尚,正在那一边敲着木鱼一边念诵佛经。香案前边的地上放了三个蒲团,以便香客跪拜之用。 青玄捻了三炷香给冰玉,又捻了三炷香给自己,他拉冰玉在蒲团上并排跪了,然后各自许愿。 青玄在心里默念道:“佛主在上,弟子李青玄今日前来求佛主成全,让我与身边的女孩结为秦晋之好。若愿望成真,到时弟子自会拎着好酒好肉前来还愿。如弟子忘了,甘愿让佛主责罚。” 许完愿,他虔诚地拜了三拜,然后将三炷香插入香炉。做完这些,他侧头看向冰玉。只见冰玉双目微闭,长长的睫毛如黑色羽毛样微微向上卷起。领口处的皮肤白如凝脂。一张粉脸面若桃花。那芊芊玉指,白皙细腻,纤细修长。还有那微微凸起的胸脯一起一伏,那娇小的身材灵动可人,这一切把青玄看地是如痴如醉。 虽然偷窥人家不好,可是任谁身边有这样一等一的美女,不一饱眼福呢?只是不知道这姑娘心里许的是什么愿望,这愿望是否和他有关系。要是跟他有关系就好了,哪怕只是希望能和他做个普通朋友也不错。虽然他非常希望这个姑娘的心愿能和自己的一样,可毕竟他们才刚刚认识,总不能让人家姑娘上来就想嫁给你吧。 青玄的心里正七上八下的胡思乱想着,看人家姑娘已经跪拜完起身欲将香插入香炉,忙过来帮冰玉拍落粘在膝盖上的尘土,虽然这殷勤献的有点拙劣,可是,平生他可是头一次这么对待一个人啊,老天作证,我李青玄可是真心喜欢这姑娘的,可不是那虚头巴脑始乱终弃的人…… 二人许完愿,又在寺里转了转。 青玄因为好奇冰玉许了什么愿望,因此,刚走没几步,他便忍不住问道:“喂,丫头,你许的愿望是什么?” 冰玉惊异地看着青玄,还是头一次有人这么称呼她呢,不过听起来很亲切啊。她心里顿觉有一股暖流缓缓流过。不过,她可不想自己的心愿说给别人听,特别是他。如果让他知道,她对他一见钟情,并希望能和他共结连理,那还不让他笑死!她才不会这么傻呢。于是,她眯起眼睛道:“佛曰‘不可说’。” 顿了顿,她转而问了青玄同样的问题:“你许的愿望是什么?” 青玄看她不说,感觉很尴尬,见她却又反过来问自己,于是翻了个白眼,回了句:“佛曰‘不可说’。” 两人互看看对方,然后异口同声地说了声:“切!” 正欲出寺门,却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和尚,那和尚身宽体胖,肥头大耳,左手拿着一个酒壶,右手拿着一只狗腿,正在那大快朵颐。 “这,这不是济公在世吧?!”见此情景,青玄吓了一跳,这寺庙里哪来的疯和尚,喝酒吃肉,也太放肆了。怎么住持都不管吗? 正疑惑间,忽见旁边有个小和尚在扫地。青玄便上前施礼道:“阿弥陀佛,小师傅,请问你家住持在哪里?” 小和尚指了指那个敲木鱼的和尚道:“那个就是。只是不知什么原因,他除了每天参禅打坐之外,不与外人说话,你问他什么,他也是疯言疯语不知道说些什么,现在我们寺里所有的事务都由这位师兄打理,你有什么事,就问他吧。”小和尚指了指那个酒肉和尚说道。 那胖和尚见有人打听寺里的事情,就瞪了眼小和尚。青玄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还想再问点什么,只是小和尚怕被回去被师兄责罚,于是,赶紧拿着笤帚一溜烟跑走了。青玄越想越蹊跷,难道这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正疑惑间,只听冰玉说道:“我要走了,再不回去,师傅该出来找我了。” “那我什么时候还能见到你呢?”青玄恋恋不舍地问。 冰玉仰头望向天空,天空中,一群飞鸟正从太阳底下飞过。几缕清风,扯着丝丝缕缕如薄雾般的云飞过无边的天际。天蓝的透明,仿佛一块巨大的蓝水晶熔化在里面。 没有回答,天地间只有清风游走的声音…… 晚上继续加更,请读者为高考考生送上祝福。谢谢。 第三十五章 不一样的爱 公元2007中国深圳 五一长假很快就要过去了。对于别人来说,长假这七天,正好是全家出游的好机会,一家几口,利用长假,一起出去旅旅游,放松放松,以便回来后更好的学习和工作。而对于李青玄来说,长假这七天,他却是在电脑前度过的。 他晚上打游戏打到通宵,白天则睡大觉,整个一个黑白颠倒。李孝天看他这样,真是气的七窍生烟,可是又没有办法,他想,看你还能玩多长时间,马上就去澳门了,等从澳门回来,估计对游戏的瘾头也就不那么大了。再给你安排几次出差,让你没时间玩游戏,估计以后也就不爱玩了。 李孝天的算盘打的挺好,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命令,却把他的儿子往更加叛逆的道路上驱赶。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调皮地钻进青玄的房间里,透过光柱,可以清晰的看见一些细小的灰尘悬浮在空气中。 青玄趴在电脑桌前睡的正香,口水顺着嘴角流到键盘上,把好几个键子都打湿了。 电脑屏幕兀自在那闪着。热带鱼屏保里的鱼悠闲地在水里游来游去。鼠标安静地躺在鼠标垫上,昨晚上它可是一夜没闲着,现在终于可以跟他的主人一起好好睡个懒觉了。 空牛奶盒不知什么时候掉到地上,几粒面包渣散落在牛奶盒周围,如果这时候有一只小蚂蚁爬过来探得信息,估计,用不了几分钟,这地板上就得爬满几十只蚂蚁。一种姿势趴时间长了,腿会麻。这时,他换了种姿势趴着,不过眼睛却没有睁开,即使电脑主机发着嗡嗡的响声,也没有影响他的睡眠。 正是早餐时间,罗美娟推门进屋,准备喊儿子下楼吃饭。看青玄趴在电脑桌上,睡的正酣,她心里是又生气又心疼,“这孩子,玩起游戏来废寝忘食的,难怪你爸爸要把你派去澳门,这么大了,还不收收心,把心思多往公司上用一用,全指你爸爸一个人打理,他这么大岁数了,还能干几天。你整天这个样子,将来你爸爸怎么放心把公司交给你啊。” 罗美娟一边嘟哝着,一边拿过一个毯子给青玄盖上。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看儿子困成这样又很心疼。她捡起地上的牛奶盒,然后把那几粒面包屑也捡起来,随手扔进书桌旁的纸篓里。 她轻轻关上门走下楼去。餐厅里,李孝天正在用早餐。见罗美娟一个人下来,脸上有些不悦。 “青玄呢?怎没和你一起下来?”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半匙粥放进嘴里。昨天晚上因为和上海来的客户多喝了几杯酒,早上一起来就胃里感觉空空的,所以今天他破例多喝了半碗粥。 “他还在睡觉,等醒了再让他吃吧。”罗美娟坐在李孝天旁边,舀了一碗粥给自己。 “昨晚上他是不是又打了一晚上游戏?!我就知道,他那脑袋里整天想的除了游戏没有别的,你看看人家王总的儿子,从美国读完mba回来,帮他爸爸把公司打理的有声有色,就我这混蛋儿子,怎么一点都不像我呢?” “好好的大学读了两年就不给你读了,说要工作。等回到公司后,又不好好干,整天打游戏打到半夜,上班就睡觉。这儿子,都叫你给惯坏了。”李孝天越说越生气,索性饭也不吃了。 “你不惯儿子?要不是你教会他这游戏,他会这么沉迷吗?当初他要去国外留学,你就是不同意,说他管束不了自己,去了国外只会把国外的那些坏习气学会了。” “现在回公司工作,你把他安排在最底层,跟普通员工拿的薪水一样,他心里会高兴吗?还有,如果你能够不吝惜你的赞美,时不时鼓励鼓励咱儿子,他工作也会积极些。可你那倔脾气我还不知道,任儿子做的多好,你从来都不会夸奖一句。要是我,我心里也会不高兴。” 两个人结婚这么多年,感情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每每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总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不过最后,都是李孝天妥协,因为他心里一直对罗美娟感觉到愧疚。 那还是在他们结婚以前,在老家,他喜欢上了青年点的一个知青。两个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已经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情况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顺利,两个人的婚事遭到女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女方父母甚至已死相威胁。女孩没办法。只得跟她的父母回到上海,后来嫁给了一个教授。 当时李孝天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想一死了之,来抗争命运对他的不公。而跟他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同学的罗美娟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罗美娟上学的时候心里就喜欢李孝天,可出于女孩子的羞涩,她把这种感情一直埋在心里,直到李孝天喜欢上那个知青,罗美娟才意识到,自己再也没机会跟李孝天在一起了。如今,上天又重新眷顾了她,这次她不能再错过机会。于是,她用少女的温柔、体贴和一颗炽爱他的心,终于感动了李孝天。 在两人结婚那天,本来以为一帆风顺,可李孝天又听说那个女孩因为跟教授不合,两个人离婚了。新婚之夜,李孝天一夜没有合眼,当然,也没和罗美娟洞房恩爱。他在屋里坐了一宿,直到天亮,罗美娟起床,他才跑到床上睡了一整天。罗美娟什么都没说。她当然知道发生的所有事情,不过以她对李孝天的了解,她坚信,自己一定会等到李孝天回心转意的一天。 二十多年过去了,李孝天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可是他心里一刻都没忘记那个女孩,虽然他从没在罗美娟面前提起,可是在心里,一直给她留了个位置。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他安排在最底层,那是希望他能够了解最底层员工的辛苦,让他知道最底层的员工需要的是什么,这样,他才能让大家服气,将来才能领导好整个公司。孩子不了解我的良苦用心也就算了,没想到你也不了解,真让我失望。”李孝天一脸的怒色,饭也不吃了,筷子扔在一边。 第三十六章 赤裸裸的威胁 “既然这样,你不会把你的想法跟孩子好好谈谈吗,看你们父子俩整天跟个仇敌似地,你以为我夹在中间就好过吗?一头是老公,一头是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让我到底向着哪个?”罗美娟一边说着,一边抹着眼泪。 李孝天一看罗美娟哭了,赶忙递过来纸巾,然后松了松自己紧绷的脸,柔声道:“你看,我也没说什么,你哭什么啊。赶紧擦擦,让王妈看见多不好。” 罗美娟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这才收住哭声,道:“我没事,一会儿就好了。你还是赶紧上班吧,快迟到了。” “我看着你把饭吃完再走。”李孝天故意装作不放心的样子,他知道罗美娟刀子嘴豆腐心,说完聊过就拉倒。 罗美娟道:“你还是快走吧,要不你那些员工又要把电话打到家了。” 果不其然,罗美娟话音刚落,李孝天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李孝天接了电话,然后拿了公文包急匆匆出去了。 中午,李孝天打来电话,说机票已经订好,是明天上午十点的飞机,让青玄今天好好准备准备,这一走就是一个月,把该带的东西都装好,别到了澳门才想起来落这落那的。 罗美娟说,“你就放心吧,我会替他收拾的。”罗美娟说这话时,她正和几个麻友打牌,赶上今天运气好,抓了个七巧对,差一张牌就胡了。她急急忙忙撂下电话,准备来个自摸。 这时,青玄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冲了个热水澡,刷了牙,然后下楼吃饭。虽然才五月份,可是,南方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刚洗了澡的青玄,吃完午饭,又是一身汗。 他换了件干净的衬衫,打好领带,穿上那条深蓝色西裤,还有擦的程亮的皮鞋。虽然,他很不喜欢这样打扮自己,可是公司对着装的要求很严格,为了避免被老爸骂,他只能穿上这身装束。还有几天就去澳门了,五一假期也过去了,好歹也得上公司看看。 出了门,他去车库取车——一辆银白色的马6,这还是前年他过生日的时候他妈妈送给他的礼物。车子驶离小区,经过闹市区和街心公园,来到天美国际装璜有限公司楼下。 烈日炎炎,连公司门口的椰子树都显得没精打采的。泊油路冒着热气,像要马上就融化掉。 青玄一溜烟钻进公司写字楼。一进楼里,明显感觉比外面凉快许多。光滑的大理石地面能照出人影,出出进进的白领们怀抱着文件夹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她们看见青玄进来,都抢着跟他打招呼。谁都知道他是李总的儿子——未来李氏企业的继承人,所以,即使他现在还不是什么公司经理,仅仅是设计部门的一个小小职员,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小看他。 她们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同一个梦,那就是嫁入豪门,成为未来李氏家族的女主人!不过可惜,这位公子哥连看都没看她们一眼就过去了。这让她们的内心很受打击。 青玄来到自己的座位上,还没坐稳,对面办公桌的刁婵就跟他说:“李总交待,说你来之后先到他那去一趟。如果他没在屋,你就在那等一会儿,他不会走远。” 青玄一听,心里不免有些七上八下的:是不是父亲看他不顺眼,临走之前还要再教训他两句啊?要是那样,他干脆不要去见他,见了也是挨骂。可如果是有别的事呢……得,我还是先试探试探再说吧。 于是,他挤出一副皮笑肉不笑地表情对刁婵问道:“他跟你说话的时候态度怎样?有没有虎着脸,或是很生气的样子。” “你猜呢?”刁婵不怀好意地笑。 “我要是知道还来问你?”青玄翻了个白眼,都这个时候了还开我玩笑,这小蹄子如果不给她点颜色恐怕还不知道本少爷的厉害。“上次在酒吧里,是谁说喜欢刘国华了(刘国华是公司财务总监)?如果我现在给丁俊打个电话,你猜猜会怎么样呢?”青玄一边抠着指甲,一边不紧不慢地说道。 (丁俊是刁婵的男友,两个人正在谈婚论嫁的阶段,如果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横生枝节,那么,他们十年的恋情估计就得告吹。) 威胁,*裸的威胁!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玩笑刁婵还是开不起的,她可不想拿她十年的恋情当赌注。那次在酒吧,她也只不过因为多喝了几杯才胡言乱语的,这个不算数的。可这要是让丁俊知道,谁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弄不好再当面跟她悔婚!!那她损失可就大了。所以她向求饶道:“好了啦,怕了你了还不行嘛。” 青玄一脸得意地表情:“那你快点告诉我,我爸来的时候是不是很不高兴?”青玄想通过刁婵的描述知道他老子的心情如何,好判断自己去了是会挨骂还是会得到善待。 “你是知道的,李总可从来不在我们面前笑。他从来都是表情严肃。今天也没发现与平时有什么两样。”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没说似地。不过,没有坏消息就算是好消息吧。青玄自己安慰着自己,然后,很不情愿地朝总裁办公室走去。 李孝天正坐在办公桌前看公文,见儿子进来,他说了句:“你来了……” “恩。”青玄低着头在沙发上坐下。 李孝天从老板椅上站起来,走到沙发前,在儿子的对面坐下,然后把一张机票扔在儿子面前:“机票已经买回来了,明天上午十点的飞机,我已经打电话告诉你妈妈了。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他可能忘了,我出门的时候她在打牌。”青玄极不情愿地拿起机票,瞟了眼机票上的时间,还以为可以在家再多呆几天,没想到老爸这么希望他快点走!也罢,快去快回,这差事看来躲是躲不掉了,他心里暗想。 “你下午把手头的工作交接一下,然后早点回去准备准备,把该带的东西都带上,别总忘东忘西的。” 晚上还有一更。 第三十七章 李孝天的帝国梦想 “嗯,我知道了。”青玄低着头,小声嘟囔道。 “这次的工作量虽然不大,但对你来说可是个锻炼的好机会,记得跟人家好好学学。还有,这次的工程质量关你一定要把好,如果这单做好了,澳门的市场就会打开。你知道,香港和澳门的市场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今,香港的市场已经打开,一旦澳门的市场也做开后,我们的利润将会成倍增长!”李孝天喝了口水,接着说道。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那边最近又新增了好几个项目,看来今年利润还会有所增加。照这样下去,我们在国际上的业务将会越来越多,声望也会越来越好。我一直渴望打造一个建筑行业中的梦想帝国,可是,这个宏伟蓝图光靠我一个人不可能完成,我的儿子,我们父子两得一起努力,这个愿望才有可能成为现实。”此刻,李孝天表情激动,眼神里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 李孝天还是头一次这么和儿子推心置腹地讲话,他以为,让儿子了解到自己的想法,儿子才会好好干,以配合他完成他的帝国梦想。可是,他不知道,青玄的灵魂留在千年前的那个世界,对于他父亲说的一切,他并不动容,他只是敷衍地点点头,然后,在李孝天结束谈话之后,拿了机票,表情淡然地起身离开董事长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刁婵转了下她屁股底下的转椅,回过身来眼睛死盯着青玄那张俊俏的脸问道:“怎么样,他没把你怎么样吧?” “还好,托你的福,这次他很善待我。”青玄撇了撇嘴。然后低头收拾抽屉里的文件。 “看来我要离开一阵子了,这些工作你就替我干了吧。”他把文件递给刁婵,并办了简单的交接手续。临出门时他头也没回地说道:“不要想我哦……” 只听背后一个尖尖地声音说道:“我一定不会想你的,我只会想我们家丁俊……” 青玄开着他那台心爱的马6回到家。 一进门,见罗美娟还在那热火朝天的打牌!他换了拖鞋,直接朝楼上走去。见儿子回来,罗美娟感觉奇怪,他光顾着打牌了,儿子什么时候出去的她根本不知道。她一边忙着码牌一边问道:“儿子,你什么时候出去的?” “我吃完饭出去的,去了趟公司,我爸说给我买完机票了,明天的飞机。他说他给你打过电话了,可是你怎么没告诉我呢。”青玄一边往楼山走,一边像在说着跟自己无关的事。 “哎呦,我想起来了,你爸是打电话给我,可是……我给忘了!你的行李我还没收拾呢。”罗美娟随手打出去一个东风,然后对着牌桌上的人说:“打完这把不打了,我儿子明天出差,我得给他收拾收拾行李,等改天我们再玩啊。” “李太太,你真是好福气,有个这么能干的老公,还有个这么帅气的儿子。”其中一个牌友一脸羡慕地说道。 “可不是,你看人家儿子既帅又有本事,还能帮他爸爸打理公司,还是生儿子好啊。不像我,生了个丫头,将来结婚嫁人,那些家产最后还不都是婆家的。”王太太为自己生不出儿子懊悔不跌。 “那你再生个儿子不就得了。”对面的说着风凉话,明知道王太太因为**肌瘤去年做了**摘除术。 “我倒是想生,可是老天已经不给我这个机会了。我看你倒是很有本事,一连生了五个丫头,就是没生出个儿子。”王太太一边摸牌,一边翻着白眼。 熟话说,这三个女人一台戏,如今这四个女人,说起话来可不带掉地下的。你一言我一语,牌打的快,话跟的也快。无奈,人家主人说了,打完这局就散。这最后一局,谁都想赢把大的,最后还是罗美娟手气好,来了个闷会加自摸,一把就赢了两千。几位牌友一边从兜里掏钱一边说:“等你儿子走了,我们可要打上几天几夜哦,玩这么一会儿,真不过瘾!” “好,到时候随你们高兴,我奉陪就是。”罗美娟满脸笑容地回道。 送走几位麻友,收拾了牌桌,罗美娟去厨房,吩咐王妈晚上多做几个儿子爱吃的菜。王妈打开冰箱看看,然后道:“冰箱里的菜没有多少了,青玄爱吃的水煮鱼、辣子鸡丁、葱油爆虾还有菠菜汤我都得现去市场采购,还得再买些作料,用不用问问老爷今天晚上回不回来吃饭,看他想吃点什么,我顺便买回来。” “是啊,不知道他今天是不是有应酬,我这就去给他打个电话问问。”罗美娟一边说着,一边去客厅打电话。 电话响了两声,那边便接起电话,“喂,老公,今天晚上你回来吃饭不?”罗美娟尖着嗓子问道。 “哦,知道了。好,我们在家等你。” 李孝天本来今天晚上有个酒局,因考虑到明天儿子就要走了,所以便有意推掉了那个酒局。他告诉罗美娟,晚上一下班就回来。 罗美娟去厨房告诉王妈,说李孝天晚上没有应酬,可能会早点回来,让王妈这就去买菜。她递给王妈200块钱,并叫司机开车跟王妈一起去菜市场,省得王妈一个人拿不过来那么多菜。王妈解下围裙,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便跟司机出去了。罗美娟则上楼,看儿子在做什么。 推开儿子的房间,见青玄正在往箱子里塞衣服。床上到处都是他的衣服,行李箱敞开着,如一个张开的蚌。衣服被他弄的一个球一个蛋儿的,胡乱的摆满箱子。 罗美娟一看,二话没说,张口就骂道:“这么大了,自己还不会打理自己,这要是一个人单过,还不知道会弄成什么样子呢!”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抢过儿子手中的衣服,一脸温怒道:“还是我给你收拾吧,看你把这衣服窝的,都是褶,到时候你怎么穿?” 第三十八章 一个美丽的梦 “你要是早给我收拾,我就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了嘛。”青玄做了个鬼脸,然后接了杯水。他一天没喝水了,此时方觉口渴的厉害。咕咚咕咚将一杯水喝下,接着又接了一杯。 罗美娟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唠唠叨叨,让他在那边早睡早起,工作认真点,别给你爸爸丢脸等等,而青玄根本没有听进去,他脑子里正琢磨着怎么和冰玉道别。直到罗美娟问道他的钱够不够花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信用卡里的钱只剩下2000块了,在澳门要待那么长时间,这点钱够干什么啊! “你不说我还倒忘了,我这卡里就剩2000块了,老妈,你是不是支援我点啊。”青玄嬉皮笑脸地说道。 “我这还有两万块,等明天你走的时候给你拿去,估计够你这一个月的花销了。在那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别太省了,只一条,记得少喝酒,省得误事。” “还是老妈好,我一定听你的话,少喝酒,多吃菜,好好干,不懈怠。”“这孩子,就嘴好。” 收拾完行李,罗美娟下楼,这时王妈已经买完菜回来,正在厨房择菜。罗美娟到厨房转了一圈,见那些刚买回来的青菜都放在案台上,水池里是一条活蹦乱跳的鲫鱼。 见罗美娟进来,王妈将手里的菜放下,把买菜剩下的钱递给罗美娟,“这还剩三十块钱,连昨天剩的十块钱一起给你。老爷爱吃的菜,少爷爱吃的菜我都买回来了,等一会择完菜我就开始做。” 还没等罗美娟开口,王妈又问道:“现在做不早吧?” 罗美娟看看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李孝天五点下班,现在开始做,等他下班回来吃正好。 “不早,你就准备吧。”说完,罗美娟回到客厅,打开电视,随便拨了一个台,正好深圳卫视上演《神探狄仁杰》第一集,却是她喜欢看的,她便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等丈夫回家…… 王妈今年60多岁,面色红润,头发黝黑。虽然长相平平,可是五官端正,耳聪目明。她不善言辞,却很勤快;身体硬朗,喜欢干净,总穿一身干净的棉布衣服;头发很利落的梳在脑后,然后在后脑勺的地方挽个髻,上面罩一个黑色的网罩。 她住在湖北乡下,因家中没有别人,无依无靠,又和李孝天有那么一点亲戚关系,所以就来这里帮着干点家务活,比如做个饭,洗个衣服什么的,她自己也落得个有吃有住的地方。 她从小看着青玄长大,对青玄是疼爱有加,如今听说青玄要去澳门,恨不得把青玄平时爱吃的菜都给做一遍。可是想归想,现实却不允许她那么做。她只能按照罗美娟的吩咐,把她点到的几个菜做好。这么些年来,她太知道罗美娟的脾气,所以,她也不想多说什么,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行了。 五点半,李孝天推门进屋。罗美娜接过他手中的公文包,放在他的书房,然后把他脱下来的大衣挂在墙角一隅的衣架上。 王妈把做好的饭菜摆到餐桌上,六菜一汤整齐的分两排排开,六样菜分别是:水煮鱼、辣子鸡丁、葱油爆虾、红烧义河蚶、红菜苔炒腊肉、海棠冬菇。汤则是菠菜汤。翠绿翠绿的菜叶上撒上一层黄色的鸡蛋花,看起来就很养眼,这是青玄最喜欢喝的汤。 今日所用餐具也与往日有所不同,所用碗具俱是景德镇青花白瓷!该瓷器质地细腻洁白,上面的雕花精巧细致,素有“白釉青花一次成,花从釉里透分明”之说。(据说当年郑和下西洋带的就是这种瓷器,所到之处,无不大受欢迎。)这套瓷器,本是去年李孝天去景德镇出差,在全国瓷器博览会上看中的一套瓷器,由于是限量版,当时标价10万元,他犹豫再三才买下来的。 李孝天洗了手,之后坐在户主的位置上,罗美娟则坐在餐桌的左侧。在没有应酬的时候,李孝天晚上通常不喝酒。 “今天怎么把这套餐具拿出来了?”李孝天看使用这套瓷器,感觉有些奇怪。 罗美娟给他盛了一小碗汤,放在他的面前,说道:“我希望今天的晚餐与往日有所不同,我们的儿子看来已经懂事了,今天我把这套餐具拿出来用,也是想鼓励鼓励他,希望他从今往后,别在游手好闲,把心思都用到正道上去。你这个当父亲的不也能轻松轻松吗?” 李孝天看罗美娟说得在理,也没有反驳,抬头看儿子没过来吃饭,便问道:“青玄呢?”。 “在楼上呢。”罗美娟道。 “怎么还不下来吃饭?王妈,去叫他下楼吃饭。”李孝天面带不悦的吼道。 “哦。我就去,老爷。”王妈在围裙上擦了下手,然后迈着灵巧的步伐上了楼,推开青玄房间的门。 太阳已经下山,虽然还没有黑天,可是屋里的光线因为外面逐渐暗淡下去的天色也变得暗淡起来,只从窗帘的缝隙里隐隐透出一小束光线,斜射在地板上。 宽大的席梦思床上传来沉重的鼾声。被子一半耷拉到地板上,一半盖在半裸的身体上面,修长的胳膊和腿露在被子外面。睡熟了的脸帅气而宁静,嘴微微张着,鼻孔一张一合很尽职尽责地完成着呼吸的动作。 床的主人正沉浸在美丽的梦境中: 他梦到自己正搂着一个陌生的长相一般的女子在某个山坡上散步(那个山坡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因为他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那个山坡开满了美丽的粉色风信子,太阳很配合的将温暖的光洒在他们身上。风柔和地吹着,蝴蝶在他们周围翩跹起舞。他俯下身子,刚想吻那个女子的嘴唇…… 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叫他:“少爷,醒醒,少爷......” 青玄翻了个身,微微睁开眼睛。他看见王妈站在床头,以为是自己已经睡了一夜,也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他微微蹙了下眉头,半眯着眼睛问道:“现在几点了?” 晚上继续加更...... 另外,这里推荐一本很好看的书哦,请大家有空的时候去围观下。 [bookid==《兰陵缭梦》] 第三十九章 临别前的夜晚 “晚上六点。少爷。”王妈站在那温和地回答。 “才晚上啊,那我在睡会儿。”青玄不耐烦地翻了个身,把后背冲向王妈。他想到刚才做的那个梦,正在关键时刻却被王妈打断,心里很生王妈的气。真是可恶,打扰了人家的美梦!他在心里暗暗地抱怨了一句。 然后他想,如果接着睡,或许那个梦还可以继续。这样想着,他又闭上了眼睛…… 王妈看青玄又想睡觉,就赶忙说:“少爷,别睡了,老爷喊你下楼吃饭呢。” 青玄一听父亲喊他,下意识蹙了蹙眉,然后很不情愿地爬起来。因为他怕被李孝天骂。在他的印象中,父亲从来就是威严的,不可反抗的,甚至是*的。他很少有和颜悦色的时候,除非在大客户面前,你会看见他笑,不过那种笑不是发自内心的,是带着面具的,程式化的笑容,是为了生意和订单不得不发出来的笑容。这种笑容让他难以忍受。所以,他不愿意跟父亲一起共事,他更愿意在一个父亲看不见的地方做自己的事业。 青玄穿着睡衣来到餐厅,看见李孝天和罗美娟已经坐在那里等他。他慢慢走过去,然后挨着罗美娟坐下。他不喜欢挨着李孝天,更确切地说他惧怕挨着李孝天。 虽然从小到大,李孝天几乎没动过他一个手指头,倒是罗美娟因为他小时候淘气没少打他。可是李孝天天生具有的那种气场,给人的感觉就是拉开距离才会有安全感。所以,每次家里人一起吃饭,青玄都是挨着罗美娟坐的。 李孝天看儿子下来了,于是开始动筷吃饭。起初,三个人谁也不说话,各自吃着自己面前的食物。青玄想快点吃完好上楼,要么在睡一会儿,要么玩游戏,总之,不面对他老子最好。 头顶上,橘黄色的吊灯发出的光晕将餐厅渲染得温馨而浪漫:釉色的桌面衬托着光洁细腻的瓷器,颜色各异的食物正冒着白色的热气。那热气袅袅腾腾不断上升,然后消失在屋顶的广阔空间中。餐桌上,除了碗筷的撞击声,以及食物在嘴里咀嚼的?的声音,不再有别的声音。这种气氛有点压抑。 李孝天将一口汤送入口中,在这口汤咽下去之后,声音从喉咙的底部发出:“行李收拾好了吧。”本来是一句关心的话,可是习惯了在公司的冷峻的表情,他忘记了回家该将严肃的表情调整回来。 青玄没有抬头看父亲,因为他不用看也知道,在那浓重的眉毛下是一张表情严肃的脸。 “恩。”一个字的回答。仿佛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 “明天让司机小田送你去机场吧。”李孝天说完,扒了下碗里的饭。 “哦。”仍然是一个字的回答。简洁却冷漠。 “到那边之后,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工作认真点,千万别出什么差错。”李孝天看儿子跟他没话,心里压抑的愤怒很想爆发出来。可是他还是忍住了。难道真是自己老了?与年轻人有代沟了?可是他觉得自己的思想挺能跟得上时代潮流的啊,怎么跟自己的儿子就沟通不了呢? “恩,知道了。”青玄一边低头吃着饭,一边小声应答者。这次似乎好过前两次,因为比刚才多说了三个字。好吧,这已经算是一种进步了,不能一下子指望他能跟自己说很多。李孝天自己安慰着自己。然后,吃光了碗里的饭。 罗美娟看见李孝天的碗里已经空了,问:“还要添饭吗?” “恩,再来一点。”李孝天把碗递给罗美娟。 可能是看见儿子明天就去澳门工作而不会再沉迷在游戏中,李孝天的胃口格外的好,破例多吃了半碗饭。餐后,他还想跟儿子再多说点什么,可是儿子不等他开口,就一溜烟儿跑上楼,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李孝天只好跟妻子一边看电视,一边闲聊着近期电视播出的新闻。 青玄走回房间,回手把门关上。他没有开灯,却走到落地窗前把窗帘拉开。 暮色渐浓,马路上已经亮起路灯光,被城市的快节奏统治的深圳开始在夜的迷离中慢慢苏醒:繁华的商业区和各种娱乐场所里闪烁的霓虹灯,给这个夜晚增添了鬼魅和扑朔迷离的味道;摩天写字楼里的白领们开始卸下武装,三五成群或是成双入对的涌入街道上,餐厅中,迪吧里,或酒吧和ktv房,开始他们丰富多彩的夜生活…… 街道两旁,椰子树在昏黄的灯光暗影里婆娑着。远处的跨海大桥,在珍珠般的光影下勾勒出它宏伟壮大的轮廓,各种名牌车辆神一般地在宽阔的桥面上如闪电般飞速穿行…… 光与影的交叠,演绎着现代文明的快乐与悲伤。城市的繁华和喧闹并没有给青玄带来更多的快乐,相反,快节奏的生活将他所有的快乐基本上掠夺一空!现在,他唯一的快乐就是在梦幻世界中,在游戏的激情中,找回自己的青春本色,找回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快乐与自由…… 可是,李孝天将他这点快乐也剥夺了。“哎。”低低地只有他自己能听得见的叹息声从他的喉结处发出来,他开始体会到长大的烦恼。真想回到小时候,或者肆无忌惮的中学时期,可是,那些个岁月已经离他好远好远,远得让他再也无法找回...... 再有几个小时,他就要飞去澳门——那个陌生的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将离开他的快乐,离开给他带来快乐的人。想到这里,莫名的悲哀从心头升起,然后凝结在眉间,最后一点点升腾,像精灵般穿越屋顶,飞向深不见底的宇宙...... 他回到电脑前,打开主机的开关,他要利用剩下来的时间多赚点钱,尽他的所能,能赚多少赚多少。他这样想着,在他走之前,他得给冰玉多留点钱,最好直到他回来,她还没有花完的那么多钱,这样,他离开心里才会安心。他不确定在他回来之前冰玉是否会嫁给别人,但他要尽他所能为她做点什么。 第四十章 缉拿江洋大盗石付成(上) 公元630年长安 云顶酒楼是京城有名的酒楼,位于长安大街的中心地带。因为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又是京城最繁华的地带,所以前来光顾的多是些达官显贵和那些走南闯北腰缠万贯的客商。也有一些武功高强,身手不凡,整日里游走在江湖上,很少在公众面前露真面目的武林高手和大内密探。他们在这里交换着信息,挥霍着权势、地位和金钱,当然,也给一些投机的人带来了发财的机会。 青玄进了酒店,捡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小二忙上前,满脸堆笑地问道:“呦,青爷来了,可是有日子没看见您了,这是去哪发财去了?” “哦,前一阵子去看一个朋友,所以就没过来。”青玄胡乱地应付了几句。 “这样啊,我还以为青爷不用小的为您服务了呢。”店小二阴阳怪气地说道。 自从青玄来到长安,来到云顶酒楼,他从青玄身上可是赚了不少的银子,所以,青玄这一不来,他比谁都着急。今天,看见青玄重新又关顾酒店,他跟看见财神爷了似地,那高兴的劲头就不必说了。 “还是那几样菜?”小二小心问道。 “是,”青玄压低了声音,小声问道:“有消息吗?” 小二点了下头,然后说道:“最近你没来,我可是得了不少消息呢。” “那就好。”两人相视一笑,小二忙下去给青玄端酒菜。 一会儿酒菜上齐,四个菜,一壶酒。小二给青玄斟满一杯,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听说最近建邺城出了个江洋大盗叫石付成,他轻功了得,专门在夜里行窃。因为他都是房梁上来,房梁上走,人家拿他没有办法,所以官府很是头疼。如果您要是能抓到他,不但能从他身上搜到宝贝,而且,送交官府的话,还能立一大功。” 青玄眼睛一亮,心下里说道:“这的确是个好消息。”可是他表面上却装作并不惊奇的样子,一边嚼着食物,一边慢悠悠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然后塞到小二手里,低低地说道:“五百两,你收好。 “哎,还是青爷讲究,等您拿了这个石付成,我再告诉您一个消息。” 各位看官,这回您知道小二是靠什么来发财的了吧。我们知道,二十一世纪,信息就是金钱。感情这小二在那个时代就知道这个道理,难怪他能发财。 酒足饭饱之后,青玄出了云顶酒楼,直奔建邺城而来。建邺城离长安并不算太远,可是为了能快点到达,他还是决定使用飞行符——那个昨天从一个道士手里买来的飞行道具。 说起那个道士,还挺有趣。自从青玄别了冰玉,一个人回到长安城后,在他住的那个客栈隔壁,住着一个道士,那道士三十岁上下,穿着一身道袍,平日里不苟言笑,很少跟别人讲话。 一次在走廊的过道里他看见青玄,然后对他说:“贫道这里有些东西,估计你会感兴趣,你要不要随我来看看。” 青玄本来不想去,可好奇心又驱使他想一探究竟。于是跟着老道来到隔壁房间。那老道从床上的包袱里拿出一打纸,上面画着各种古怪的符号。青玄疑惑地看着老道:“这个对我有什么用处,我又不驱邪去鬼。”老道哈哈一笑,道:“年轻人,你不知道它的好处嘞。只要你把它朝天上一扔,然后念动咒语,它就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这么神奇啊?”青玄眼睛一亮,抬头狐疑地看着面前这个道士。“你要是不信,可以马上试试。”道士说道。 青玄点点头,表示愿意一试。 于是道士抽出一个画符递给青玄,然后在他耳边教他念了一通咒语,青玄暗暗记下。接着,他把画符朝天上一扔,继而念动咒语,一瞬间,他就觉得自己脚底下生风,身子也轻飘飘飞起来。原来他已经站在画符的上面,只见那画符一下子变成一块地毯那么大,然后驮着他,在空中飞来飞去。 青玄又惊喜又害怕。身子东倒西歪,像要马上掉下来。“我,我得怎么控制这家伙啊。比如我想停下来,我得怎么办。”青玄在上面喊着,道士嘴唇一张一合,然后飞符安安稳稳地落在地上。 “这个东西怎么卖?”青玄问道。 “250两银子一个。”道士答道。 这个数可真吉利。青玄心里想着。可是他突然感觉有点好奇,为什么这个道士不找别的买家而偏偏要把东西卖给他呢。想到这,他忍不住问,“老道,你怎么知道我会买这个东西,按理说你这个东西应该不愁卖啊,这么好的代步工具,又不是很贵,你想想,如果买一匹好马,怎么也得几千两银子吧。” “俗话说,货卖有缘人。看你这个年轻人‘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非等闲之辈,所以,我愿意便宜卖给你,只收个本钱就好了。” “既然这样,你有多少,我全买了。”付了银票,青玄告辞出门,刚走出去又折了回来,“如果我用完了,去哪找你?” “如果有缘,自会相见。”说完,老道一闪身,不见了。 青玄方知道自己遇到了高人,忙向屋内行礼拜谢。 建邺城 飞到建邺城,青玄开始四处打听石付成的下落。有人说,这个人应该走不多远,昨晚上李员外府中失窃,听说丢了不少珠宝,估计就是这家伙干的。他这人有个习惯,每次偷完东西,都喜欢在宁安寺烧一炷香,若想找他,可以去宁安寺碰碰运气。 宁安寺坐落在建邺城南门附近,面积不大,可香火却很旺盛。因这里供奉着观音菩萨,当地人凡是遇到什么灾祸,都到这里进香许愿,没有不化险为夷的,因此,远近的百姓都来这里烧香许愿,香火一天比一天旺盛。 今天正好赶上四月十五,来寺里进香的善男信女可谓繁多。青玄远远地看见有个胖胖的和尚站在寺门口,招呼着前来上香的香客。这和尚个子不高,身材矮胖,脑袋肥的跟个西瓜似地。还没等青玄走近,他就迎了上来,“阿弥陀佛,施主,请问您是来进香许愿,还是来皈依我佛?” 晚上还有加更。 另推荐一本很好看的书,请书友们有空去围观哦。 [bookid==《兰陵缭梦》] 第四十一章 缉拿江洋大盗石付成(中) “我既不进香许愿,也不是来当和尚的。”青玄不想听他??拢?幌虢?フ沂?冻伞c幌氲教?晁?饩浠埃?趾蜕芯谷焕棺∷?娜ヂ罚?蝗盟??ァ?p>  “你既不来进香,又不来做事,想是来滋事捣乱的了?”胖和尚面带不悦地说道。 “你这和尚怎么能这么讲话,不来进香,不来做和尚,难道就不能来这里吗?” “那你倒是说个能说服我的理由,我就让你进去。”胖和尚不依不饶。 “我来这里捉拿大盗石付成,这个理由可不可以呢?” “石,付成?”和尚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下神。不过他马上恢复过来。“听说那个人武艺高强,可是你这样的范范之辈能奈何得了的?”和尚微闭着眼睛,手执念珠,不住的搬弄那些珠子。 “听说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这让我很好奇,我很想会会他啊。即使被他打败,我也心甘情愿。”青玄是何等机敏的人,刚才胖和尚的反应毫无保留地落在他的眼里,他想,这和尚跟石付成一定有什么渊源。 “我想,即使你进去,也不会找到他的。要知道官府来过多少次了,都没有抓到他。再说,你没见过他的模样,怎么能认出他来呢?”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 “阿弥陀佛。一人皈依,全家光荣……”胖和尚一边嘟囔着,一边去招呼别的香客了。 青玄进了宁安寺,只见寺里挤满了前来许愿的人,这些人跪在地上,双目微闭,双手合十,虔诚地听住持念诵佛经。青玄混在人堆里,仔细查看每一个人的神色,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他又溜进旁边的佛堂里查看,仍然一无所获。 焚香炉里的烟弥漫在空气中,使得狭小的寺院到处被烟雾笼罩着,青铜塑造的观音像就在这烟雾迷离中注视那些信奉她的子民。木鱼声,诵经声交织在一起,人类的心灵就在这些声音中得到净化和升华。 青玄低头从佛堂里出来,迎面撞上胖和尚,原来胖和尚一直注视着青玄的一举一动,见他到处查看,很怕自己露了马脚,所以,想快点把这个家伙赶走。 “喂,我说,这里没有什么江洋大盗,你还是赶快去别处查看吧。”胖和尚脸上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你怎么这么着急让我走啊,是不是你把石付成藏起来了。”青玄随意说着,可是目光却紧盯着胖和尚。 “佛门圣地,岂容你在这里随便撒野,若还不走,别怪我不客气了。”胖和尚语气强硬,这更确定了青玄的判断是正确的。 “那好啊,我看你怎么个不客气。”青玄故意激怒他。 “想较量就跟我来。” “前面带路吧。”青玄笑着说道。胖和尚转身出了寺门,青玄跟在后面。到了寺庙后面一处开阔地,胖和尚道:“小朋友,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别一会缺胳膊断腿的,可没人救你。” “石付成,你就别装了,快点把财宝交出来,否则,把你送去官府,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哈哈哈……小兄弟,你说什么?我是石付成,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胖和尚仰天大笑。 他在宁安寺潜伏了十年,还没人能认出他就是方圆百里,赫赫有名的江洋大盗呢。就凭这小子,能识破我的身份?石付成心里嘀咕着,可表面却装着一副无辜的样子。 “从我进寺庙的第一眼就认出你来了,你的戏演得还真好啊。表面是寺院接引僧,暗地里却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怪不得官府每次来抓人都抓不到你,他们万万没想到你是双重身份!如今,你要是乖乖把珠宝都交出来,我便假装不知道你的身份,白天,你仍然可以做你的慈善事业,晚上该做你的梁上君子做你的梁上君子,我也管不着,现在老子缺钱,找到你了,你不能让老子空手回去。”青玄一脸无耻地说道。 他知道,对付流氓,就得用流氓的方法,你黑,嘿嘿,我比你更黑。这是他混迹江湖,总结的一个铁律。 “哈哈,哈哈哈哈……”一阵狂妄地笑。那笑声穿过夜空,在漆黑的夜里显得森然可怖。 笑声过后,紧接着他口出狂言:“既然被你识破身份,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不过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你若打赢我,珠宝你拿走。要是你输了,对不起,从哪来回哪去。” 那神色,摆明了七个不服八个不忿。 石付成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他可不会轻易被谁吓住,除非这个人的武功在他之上,他才会乖乖拿出钱来破财免灾。否则,想从他身上敲诈一分钱,那可比登天还难! “好吧,那你就放马过来,小爷我还有急事,没工夫跟你磨牙。”青玄摇着铁面扇,站在那里看着石付成。 石付成运了运气,扭了扭腰,又活动了下关节,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青玄面前,抡起拳头就朝青玄面门砸来。青玄一侧身,躲了过去。然后回身拿铁面扇横着这么一划拉,嗤啦,石付成脸上就被划了一道3mm深的血口子。 石付成“哎呦”一声大吼,用手这么一摸,感觉黏糊糊的,那血顺着划开的口子就渗了出来。石付成一看自己吃了亏,可不干了,回身以饿虎扑食的姿势就向青玄扑将过来。两个人一来一往,打的可谓不可开交。 不过石付成武功还真不咋地,江湖传闻他武功如何了得,那都是浪得虚名。他除了身手敏捷之外,那点功夫实在就是三脚猫的功夫,交手不过三五回合,他就气喘吁吁,有些体力不支。 青玄原本以为自己打不过他,过了几招之后才发现这家伙偷东西也许是一流,可打架?照他差远了。石付成也发现了这点,再这么打下去,自己的武功缺陷将暴露无遗,还是趁现在自己没吃什么大亏之前,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吧。想到这儿,他虚晃了一招,然后扭头就跑。 第四十二章 缉拿江洋大盗石付成(下) 青玄哪能这么便宜了他,他三步并作两步,一会儿工夫就追上了石付成,石付成还想做最后的挣扎,怎奈青玄使出“横扫千军”的绝招,一下子就把石付成撂倒在地。 石付成忙喊着:“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青玄道:“快把身上的宝贝都交出来,饶你不死。否则,小爷我立刻送你去见小白。” 石付成没法,只好把身上所有的财物都给了青玄。青玄一看,恩,这次收获还真不小:一大包珠宝,另外还有五张藏宝图,以及八千两银票。青玄怕他藏奸,又把他从上到下翻了个遍,果然,看见他脖子上带了个用黄金镶嵌的玉弥勒佛。 “这个东西怎么不交出来?”青玄假装生气地问道。 “这个可是我们家祖传的项坠,我身上就这么一件值钱的东西了,爷爷你行行好,就给我留下吧。” “哈哈,祖传?你骗鬼呢吧,谁不知道你以偷盗为生,你家里和你身上的东西都是偷来的。我饶你不死,已经够给你面子了,还敢中饱私囊,私藏赃物?要是给你送去官府,够判你个十年八载的了,现在我给你机会,你虽然失去了眼前的利益,可是以后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何去何从,你自己掂量吧。”青玄这几句话可谓一针见血。 石付成一想,算了,今天算我倒霉。人家说的对,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有我这个人在,以后还怕没有发财的机会?于是,他解下脖子上的玉坠,递给青玄。青玄拿了东西,拍了拍石付成的肩膀,说了句:“兄弟,保重。”然后扬长而去。 运用同样的手段和方法,他又成功截获了十余个强盗身上的财物,光藏宝图就将近70张,还不算那些珠宝跟银票。 这一个晚上,可以说收获颇丰。坐在床上,清点了一下战利品:20万两银票,68张藏宝图,金银珠宝一堆。 他看看外面,天色微明,大半个月亮挂在西北的天空上还没有隐去。一两只早起的公鸡开始打鸣,接着其他的公鸡也跟着叫了起来。他准备趁天还没大亮,赶紧把这些珠宝藏好,以备他日后之用。 于是找了个包袱,把它们包好,趁别人还在熟睡的时候,他偷偷来到化生寺后面的小树林里,找了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把东西埋好,又在上面做了记号。然后,他拍拍身上的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回客栈。 没有一点困倦的感觉,只是有些累。他想,冰玉不会这么早起床,等一会冰玉起来再去找她吧。他想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可是刚一合眼,就睡着了。 等他睁开眼睛,已经天光大亮,他感觉自己的肚子咕咕乱叫,才意识到昨天晚上就没吃饭!慌忙收拾好东西,然后到街上的小食摊上要了碗羊肉泡馍,胡乱的吃下去,方才觉得肚子不那么饿了。临走的时候,他又买了两个烧饼揣在怀里。 冰玉吃完早饭,收拾停当,又给师傅的花草都浇完水,便在自己的屋里修炼起法术来。 她的仙灵店铺法术已经修炼到二级,除了可以购买包子之外,还可以购买鬼切草、摄妖香和导航旗。这个仙灵店铺,就像她的一个储物仓库,她只要身上带够足够的银两,那么在她急需这些物品的时候,就会临时呼出仙灵店铺购买,方面快捷,省时省力。价钱嘛,只是比市面上稍稍贵了那么一点点。 不过,在一个饿的快要死的人面前,或是被毒蛇咬伤,急需药品来救治的时候,那么,你甚至愿意拿出金子来换这些救命的东西。所以,与市价比起来,这多出来的那一点钱,实在算不上什么。 冰玉盘膝而坐,双目微闭,两手放于胸前,掌心相对,来自于身体内部的真气从丹田开始,顺着经络,如行云流水般运行全身,最后到达掌心。她屏住呼吸,双手在空中先后画出一个优美的弧度,复又回到胸前,双手叠加,掌心向下。她深呼出一口气,接着,轻启朱唇,口中念动咒语。 突然,半空中凭空出现了一个微型商铺,商铺里人来人往,商家正忙着跟顾客进行交易。柜台里的商品陈列整齐,人们的面部表情也清晰可见,仿佛还隐隐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正凝神间,冰玉忽然感觉自己的面颊发热,像是发烧了一样。她忙收起法术,来到梳妆台前,见自己面颊潮红,仿佛上面涂了层胭脂。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很奇怪。 这时,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冰玉过去把门开了,却是白鹿童子笑嘻嘻站在门前,“玉姐。”白鹿道,“你还记得上次你找我回来遇见的那个人不?” “恩,怎么?”冰玉一脸疑惑地看着白鹿童子,想从他的笑容里找出答案。 “他来找你了,你见他不?”白鹿倚着门框,斜眼看着冰玉。 “他,来这里找我?”冰玉感觉有些意外。“那他现在在哪?” “我怕让师傅看见,就让他在村口的小河边等你。”白鹿慢悠悠说道。 “那我过去看看吧,要是师傅问起……”冰玉话还没有说完,白鹿就抢过去说道:“你放心吧,我就说你打酱油去了。嘿嘿。”白鹿扮了个鬼脸,这孩子除了顽皮点,还真挺招人喜欢的。 对于青玄的到来,冰玉除了感觉有些意外,内心里其实高兴的成分更多些。她记得他曾经说过会来找她,如今,他果然来了。怪不得自己在修炼的时候脸上会莫名其妙地发烫,原来她的第六感发挥了作用。 自从上次他们在金山寺分手之后,冰玉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个少年,真担心他独自去刺杀刘洪,结果没杀了刘洪,反倒自己却受了伤。如今,他能过来找她,说明他的身体是健康的,看来,他还算冷静,没有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令她担心的事。冰玉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快速地向小河边走去。 远远地,她望见一个白衣少年正站在河边柳树下,那修长的背影伫立于绿色枝条中,显得格外帅气和洒脱。 “你来了。”冰玉站在离青玄两步远的地方,打着招呼。 “你这地方还真不好找,在长安,我打听了好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个地方。”青玄转身的瞬间,恰巧与冰玉四目相对,冰玉看到他的眸子里有一种叫做纯净的东西。 “后来呢,后来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冰玉勾了下嘴角,那有如黑色葡萄似的眼睛眨了两下。 “后来有人让我去问一个叫袁天罡的人,说这个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你去问他,或许他能告诉你。于是,我就去问了他,这才找到这里。”青玄侧着头,眯着眼睛看着冰玉。那眼神好似在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袁天罡?你说袁天罡?你居然见到他了?”冰玉一脸吃惊的看着青玄。 晚上还有一更,提前祝各位读者端午节快乐。 第四十三章 分别是相聚的序曲(上) “怎么?你也认识袁天罡?”青玄很好奇。 “他是我师傅的朋友,我曾经听我师傅说起过他。他这个人天赋异禀,博古通今,是个奇才。无论天文地理,还是五行八卦,都非常精通。但此人性格颇为怪异,不愿与无聊之士为伍,常隐居山林之中,终日与花草树木、日月星辰为伴。所以能见他的人为数甚少。一般除了当今皇上,以及我师傅等几个修养和学识都很高的人他愿与之交往,其他人他很少见。即使那些皇室贵族,或是有权有势的地方权贵,想见他一面,都比登天还难。” “看来此人不是一般的清高啊。” “所以,他能见你,我感觉很奇怪。” “怎么?难道我长的不帅吗?”青玄看着冰玉,一脸的自恋。 冰玉冲他翻了个白眼,“长得帅的人有的是,怎么偏偏会见你?” “看来我与他前世有缘呗。要不就是那个介绍我的人跟他关系甚佳,所以他才肯见我的。”青玄一边摇着扇子,一边自鸣得意地说道。 “这其中的玄妙我就不清楚了。对了,你来找我何事?” “我来给你点东西。”说着,他从包袱里取出一摞藏宝图来,还有二十万两银票以及一些金疮药和佛光舍利子,“这些藏宝图,你要是喜欢寻宝,就自己去挖;如果想卖钱,就拿到长安的市场上去卖。卖完的银子你留一些零花,剩下的就存到钱庄,想用的时候再去取。那些金疮药和舍利子都是我自己炼制的,虽然品质低了些,可是对一些轻微的伤势还是很管用的。” “这……这么多东西啊!”冰玉很惊讶。“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怎么能随便收你的东西呢?我师傅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的。”冰玉推脱着,不肯接受他的礼物。 “你要是不要,那我就把他们全扔了。”青玄假装生气地说。 冰玉看着他生气的样子,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不尽人情,可是平白无故收人家的东西,这也是不好的吧。她可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她的乳娘从小就教育她,女孩子不能贪小便宜,贪小便宜吃大亏,这条家训,她一直记在心里。所以,无论青玄怎么说,她也不肯收他的东西。 青玄一生气,胡乱抱起这些东西,就要朝河里扔去。 “慢着。”冰玉看青玄真生气了,忙制止道。青玄一听,心里暗暗高兴,这是他的计谋,他当然不会真丢掉的,昨天晚上他累了一个晚上才弄到的东西,怎么能轻易丢掉呢。他只不过想吓唬吓唬冰玉,现在看来,他的计谋得逞了,冰玉终于肯痛痛快快答应接受他的礼物了。 他转过身,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全塞进冰玉的怀里。没想到冰玉说道:“那我暂时替你保管这些东西吧,等你需要的时候,记得来我这里拿。” “呃……不用给我留着,你自己用吧,我还有。”看冰玉总算收下自己的东西,青玄又高兴起来。 “你先把这些东西送回去,我还有话想跟你说。”青玄看着冰玉的眼睛,那明亮美丽的眸子像一潭清水,清澈透明。 冰玉把东西送回自己的房间,又折回来。这时,青玄拉起她的手,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还没等冰玉同意,他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飞行符,然后念动咒语,一会儿,飞行符就带着他们两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个地方冰玉从来没有来过,放眼望去,周围数百里,除了大漠和戈壁,还有嶙峋的怪石,以及从怪石的缝隙里生长出来的蒿草跟苔藓,再就是空旷的天空和在沙漠上游走的风,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真是千里之外,人烟渺无。千里之内,黄沙漫漫。(多年以后,每当冰玉回忆起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都会记忆犹新,这个少年还真是与众不同,第一次约会,不找个风景美丽的地方,居然是沙漠!) “这里怎么样?”青玄找了块黄色大花岗岩,这花岗岩足足有五尺宽,七尺长,约摸100吨重。它四壁光滑,像是特意被人斧凿刀削的一般。它的一半埋在沙漠中,另一半则裸露在地表上,仿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一个石板凳。青玄让冰玉坐在上面,自己则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石头被太阳晒的热乎乎的,冰玉坐在上面感觉舒服极了,如果不是有他在身边,自己真想在上面躺一会儿,说不定还会睡上一小觉。可是她马上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她收回神思,想起他刚才的问题。 “有些荒凉。”顿了一下,她又说道:“不过,也很漂亮,有一种粗犷的美。” 她抬头仰望天空,苍白的天空干净的像个玉盘,只有太阳自己孤零零躺在那里,它在盘子里发着耀眼的光,那些光再被盘子反射到地面上,然后,地面上的东西便被它烤得火热。冰玉闭上眼,将自己晾晒在这难得的日光下,仿佛在洗一个日光浴。被阳光拥抱的感觉很温暖很舒服,只是——她怎么感觉到越来越热,以至于额上竟然沁出细密的汗珠来呢?她想,可能是太阳太灼热了,或者是石头太热的原因。于是,她缩回脖子,准备站起来。 “怎么了,起来干嘛?”青玄问。 “你不坐,我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坐。”冰玉没好意思说太热了,就扯了个谎。 “这个啊,那我坐就是了。来,你也坐。”青玄拉冰玉坐下,然后自己坐在她旁边。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算大也不算小,中间刚好能坐一个人。 青玄掏出一柄扇子,那是正面画有桃花图案,背面写有陶渊明诗的扇子,折扇的骨架用檀香木做成,因此,扇起来,空气中便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流动。青玄把扇子递给冰玉,“很热是吧?”看见她额上沁出的细密汗珠,他体贴地问道。 她点了点头,打开扇子在手里轻轻地扇着,丰满的胸脯一起一伏,粉色唇瓣微微开合着,像一朵盛开的桃花花瓣。他向她靠了靠,视线扫过她的唇瓣的时候,心脏有些微的剧烈跳动,不过很快得到了复原。他告诫自己保持理智。他将视线落在远方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第四十四 分别是相聚的序曲(下)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热吗?”他小心地问。 “可能因为这里是沙漠,所以会热吧。”她随口答道。在他靠近她的时候,她的心跳也陡然加速,毕竟,头一次这么近距离靠近他。 “这只是原因之一。”他轻瞄了她一眼,表情淡定地说道:“离这不远,有座火焰山,之所以会热,就是因为火焰山常年不断散发出来的热量,使得周围方圆百里寸草不生,而且离山体越近,温度越高。” 冰玉迅速搜索前世的记忆。关于火焰山的来历,据说是当年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把太上老君的八卦炉推倒,八卦炉掉落凡间,由此形成火焰山。后来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为避山上大火,欲向铁扇公主借宝扇一用,才引出“三借芭蕉扇”的故事。 “哦,我说呢。原本以为那只是传说,原来真有此山。”冰玉若有所思道。 “我要走了……”青玄突然换了个话题。因为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来与她话别,所以,他适时切入正题。 “哦。”冰玉的思维还在那火焰山上,根本没注意青玄会来个180度的大转弯。她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她仿佛从梦中惊醒,然后她惊奇地看向他…… “真的要走了?”她的眼睛再问。 他点了点头。 那令人抽痛的一刻终于来了。冰玉多么希望这不是真的,他们才刚刚相识,却不得不忍痛分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撕心裂肺呢?冰玉想挽留,可是她知道,那是不可以的。她不能阻拦他去做正事。一瞬间,她的心情经历了翻江倒海般的复杂变化,可是表面上她却让自己装作十分镇定的样子。 “什么时候走?”她问。看似轻描淡写。 “一会儿就走,今天中午的飞机。”他觉得自己的心在隐隐作痛,可是他却不得不让自己坚强面对。 “这么快啊?”冰玉惊得站了起来。 “是。所以,我希望,在我走以前,你能送我件东西,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毕竟这一走,要一个月以后才会回来。”他一字一顿的说,生怕她听不明白。 面对分离,青玄感觉万般无奈,却又别无选择。好在一个月并不算太长,一个月之后,他们又可以天天在一起了。为了更长久的相聚,暂时忍受这短暂的分离是值得的。 这次真的要走了,她的心里不免有小小的失落。虽然很久以前她就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当真的面对分离的时候,她又觉得自己很脆弱。她想告诉他,她舍不得他走。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几次相遇,他的身影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一些她也说不清的情愫在她的身体里慢慢滋长,或许,他们之间,真的会发生点什么,谁知道呢? 搜遍全身,只找到了那只翡翠玉笛,当初,是他帮她找回这只笛子的,此刻,她又把它交到他的手中。“如果你回来找不到我,就吹她吧。听到它,我会立刻来到你的身边的。”她说这话时,眼神中略过一丝不舍和留恋。 收好玉笛,青玄站了起来,“那我可真的走了。记得,不要想我哦。”一副不正经地表情。也许用这样的表情来掩饰自己真正的内心吧。 “我会想你的。”她也站了起来,把扇子还给他,眼睛调皮地眨了一下。 “那你会瘦的。”他笑着调侃道。 “瘦了正好减肥。”她如是说。 “你多少斤啊?”他随口问道。 “我,我64公斤。”冰玉本来66公斤,可是,关键时刻,竟然鬼使神差地少说了2公斤,也许,真的是在乎那个人才希望给他留个好印象吧。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肥胖的美女。她觉得。 “你呢?多少斤?”冰玉反问道。语气变得轻松而随意。 “我?我也差不多。”本来70公斤,对于接近1.8米身材的他来说并不算胖,可是,他还是故意隐瞒了自己真实的体重。 “那你多高。”他问。他准备抓紧时间跟她多说几句话。刚才那些悲伤的情绪似乎变得淡了,是啊,他们还会相见,为什么要那么悲情! “我?呵呵,1.60米,你呢?”她笑,露出两个深陷的酒窝。 “我1.80米。”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都说东北女人又高又膀,看来说的不全对啊。” “都说南方男人又瘦又矮,也不尽然啊。” “呵呵……” “呵呵……” 两个人同时会心一笑。 此时的冰玉,心里突然有种冲动,她想拥抱一下他,只一下下。可她又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她涨红着脸低着头小声问道:“我,能不能,抱你一下。”她怕自己会给对方留下轻浮的印象,可是,她又无法抵挡这冲动的想法。 听到她的请求,他以为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可是,当他错愕地看她那害羞的样子,他的内心告诉自己他没有听错:“她说,她想抱抱我。”是的,尽管他愿意为她做一切,可是,理智告诉他还没到可以拥抱对方的时候,也就是说,他的心里还没有做好拥抱这个女人的准备,而,突然的,就让他面对这个问题,这的确是一个很让人伤脑筋的问题。他知道,逃避会让她难堪,可是,接受…… 于是,我们见到了一个很别扭的拥抱。她双手环着他,头靠在他的胸前。他怔怔地站在那,一动不敢动,手,就那么举在半空中,身体僵直地立在原地。他不敢大声呼吸,生怕把她吓跑了。他听见她怦怦怦地心跳声,还有胸脯贴到自己身上那柔软温馨的感觉,甚至,他还嗅到了她沁人的体香。一个七尺男儿,居然连拥抱女人都不敢,说出来一定很丢人。 此时的冰玉,热血沸腾,她不敢看青玄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她告诫自己,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她不是个坏女人,她只是喜欢他而已,难道喜欢一个人有错吗。如果有错,那就请上帝原谅她这一次吧…… 晚上还有一更。 第四十五章 飞往澳门 公元2007年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宝安机场候机大厅里,广播员用娴熟标准的普通话和英语广播着:“开往英国的波音747航班就要起飞了,还没有登机的旅客请抓紧时间……。”司机小田推着行李,准备一会儿去办理托运手续。 罗美娟和李孝天则站在儿子面前,李孝天一贯严肃的表情此刻稍微和缓了些:“到了那边记得好好工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多问问林泽,这个人身上有很多值得你学习的地方,你别总是不服气,如果你能学到人家身上一半的东西,你也就相当了不起了。” “还有,这单生意是我们打开澳门市场最好的机会,你千万别给我搞砸了。装饰材料方面,你一定要精挑细选,不能光图便宜而毁了我们的声誉,即使这次只赚很少的钱,或者,哪怕不赚钱,我们也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知道吗?” 这些话,李孝天前几天已经跟他说了一遍,只是怕他忘记,临走之前又特意提醒他一遍。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青玄做事一贯马马虎虎,这是他早已领教过了的。现在如果还不培养他做事严谨的态度,将来他干不动那天,他怎么能放心将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业交到他手中呢。难道要把诺大个家业交给外人来打理吗?那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罗美娟帮儿子整理了下衣服,又检查了他的证件和机票是否齐全,末了才说:“儿子,你别嫌你爸??拢??际俏?四愫谩d憧矗?阋渤ふ饷创罅耍?醚Щ嶙鍪铝恕1鹱苋梦颐俏?愠?摹f绞鄙俪榈阊蹋?埔采俸龋?切┒陨硖宀缓谩;褂校?绻?爰遥?痛蚋龅缁盎乩础0 !?p>  “妈,我知道了。”青玄希望快点离开这里,他一点都不愿听他们两个人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环视了下四周,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像走马灯似的在他们周围旋转;能照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反射着从楼顶上射下来的发白的灯光;一架架飞机起落的轰鸣声,成为这个人生的舞台最佳的背景音乐。 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相聚与别离的悲喜剧,人们充当着自己戏剧的主角,同时,也为别人的戏剧充当着或轻或重的配角。离别是相聚的序曲,人们从这里分别,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和地点再次相聚。人生,就在这无数的离别和相聚中悲喜交集,最后,走向生命的终点。 好在,我们还年轻,我们的经历才刚刚开始。 广播里传来女播音员甜美清脆的嗓音:“深圳飞往澳门的波音737飞机10分钟后开始登机,还没来得及安检的旅客请速到安检处安检。” “老王,行李托运完了吗?”罗美娟回头问站在一旁的老王。 “已经托运完了,夫人。” 罗美娟将登机牌和港澳通行证递给儿子,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过去吧,到了澳门记得给我们打电话。” “恩,那我走了。”青玄看了一眼李孝天,又看了看罗美娟,然后朝检票口走去。 公元2007中国澳门 从深圳到澳门,行程大约两个小时。青玄按照登机牌上的座位号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好是一个靠窗的位置。在位置上坐好,并且系好了安全带,然后他环顾了下四周。 坐飞机的人还真不少,陆陆续续上来的旅客将空位置都填满了,他身边的两个空位置,也被一对后上来的外国夫妇占据了。 那对夫妇的年龄看起来有六十多岁,女人的皮肤虽然有些松弛,可是保养的还算不错,看起来并不显老。男人个子很高,身体稍微有些发胖,却很健朗,精神看起来也很不错。青玄冲他们笑笑,估计他们不会说华语,对青玄回报了一个微笑之后,就各自坐在位置上,等待飞机起飞。 青玄掏出电话,想随便拨个出去,哪怕就那么简单聊上几句,全当打发起飞前的这段时间。把电话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名,却不知道该打给谁。因为长久不联系的原因,那些躺在名单上的人成了符号,跟符号会有什么话说呢。还是算了吧。 他索性收起电话,这时候,电话彩铃突然响了起来。拿出电话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最近总是有诈骗电话,这个,没准也是哪个骗子打来的吧。不能接!青玄这样告诫着自己。 他拿着手机,眼睛飘向窗外,心想如果没人接,响一会就会停的。可是没想到,这铃声居然锲而不舍,大有你若不接誓不罢休,直到把你电话打没电的架势。“这是谁啊?”青玄心里嘀咕了一句,索性接通电话,他想看看到底是哪个骗子这么执着地骚扰他。 按下绿色接听键,耳朵还没等贴近话筒,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尖尖地声音:“喂,李青玄,这几个月你死哪去了,一直都联系不到你。”青玄一听,这不是笑笑吗,从小跟她一起长大,小学到初中的同桌,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后来去武汉找了份临时工作。最后随父母到了深圳,靠跑运输发了财,现在在深圳开家小型货运公司。 通过她,青玄认识了林素颜,她是笑笑的表姐,在武汉某大学读大二,比青玄矮一届,读的是生物工程专业。从小父母离异,后来随母亲改嫁到深圳,她养父恰好与青玄的父亲有生意上的往来,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个人愈来愈熟悉,渐渐确立了恋爱关系。 可是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青玄愈来愈觉得素颜对自己管束太严,且生性多疑,自己平时自由惯了,对于这样的管束实在吃不消,所以决定和她分手。可是由自己先提出分手又怕伤害到女孩,后来思来想去,决定以渐渐疏远的方式逼女孩先提出分手。 他先是很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发短信也不回,后来索性换掉电话号,跑到上海玩了一个月才回来。女孩一生气从学校跑回来,想当面问他是怎么回事,可是上哪能逮到他人影呢。 第四十六章 笑笑的电话 公元2007年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宝安机场候机大厅里,广播员用娴熟标准的普通话和英语广播着:“开往英国的波音747航班就要起飞了,还没有登机的旅客请抓紧时间……。”司机小田推着行李,准备一会儿去办理托运手续。 罗美娟和李孝天则站在儿子面前,李孝天一贯严肃的表情此刻稍微和缓了些:“到了那边记得好好工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多问问林泽,这个人身上有很多值得你学习的地方,你别总是不服气,如果你能学到人家身上一半的东西,你也就相当了不起了。” “还有,这单生意是我们打开澳门市场最好的机会,你千万别给我搞砸了。装饰材料方面,你一定要精挑细选,不能光图便宜而毁了我们的声誉,即使这次只赚很少的钱,或者,哪怕不赚钱,我们也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知道吗?” 这些话,李孝天前几天已经跟他说了一遍,只是怕他忘记,临走之前又特意提醒他一遍。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青玄做事一贯马马虎虎,这是他早已领教过了的。现在如果还不培养他做事严谨的态度,将来他干不动那天,他怎么能放心将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业交到他手中呢。难道要把诺大个家业交给外人来打理吗?那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罗美娟帮儿子整理了下衣服,又检查了他的证件和机票是否齐全,末了才说:“儿子,你别嫌你爸??拢??际俏?四愫谩d憧矗?阋渤ふ饷创罅耍?醚Щ嶙鍪铝恕1鹱苋梦颐俏?愠?摹f绞鄙俪榈阊蹋?埔采俸龋?切┒陨硖宀缓谩;褂校?绻?爰遥?痛蚋龅缁盎乩础0 !?p>  “妈,我知道了。”青玄希望快点离开这里,他一点都不愿听他们两个人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环视了下四周,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像走马灯似的在他们周围旋转;能照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反射着从楼顶上射下来的发白的灯光;一架架飞机起落的轰鸣声,成为这个人生的舞台最佳的背景音乐。 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相聚与别离的悲喜剧,人们充当着自己戏剧的主角,同时,也为别人的戏剧充当着或轻或重的配角。离别是相聚的序曲,人们从这里分别,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和地点再次相聚。人生,就在这无数的离别和相聚中悲喜交集,最后,走向生命的终点。 好在,我们还年轻,我们的经历才刚刚开始。 广播里传来女播音员甜美清脆的嗓音:“深圳飞往澳门的波音737飞机10分钟后开始登机,还没来得及安检的旅客请速到安检处安检。” “老王,行李托运完了吗?”罗美娟回头问站在一旁的老王。 “已经托运完了,夫人。” 罗美娟将登机牌和港澳通行证递给儿子,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过去吧,到了澳门记得给我们打电话。” “恩,那我走了。”青玄看了一眼李孝天,又看了看罗美娟,然后朝检票口走去。 公元2007中国澳门 从深圳到澳门,行程大约两个小时。青玄按照登机牌上的座位号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好是一个靠窗的位置。在位置上坐好,并且系好了安全带,然后他环顾了下四周。 坐飞机的人还真不少,陆陆续续上来的旅客将空位置都填满了,他身边的两个空位置,也被一对后上来的外国夫妇占据了。 那对夫妇的年龄看起来有六十多岁,女人的皮肤虽然有些松弛,可是保养的还算不错,看起来并不显老。男人个子很高,身体稍微有些发胖,却很健朗,精神看起来也很不错。青玄冲他们笑笑,估计他们不会说华语,对青玄回报了一个微笑之后,就各自坐在位置上,等待飞机起飞。 青玄掏出电话,想随便拨个出去,哪怕就那么简单聊上几句,全当打发起飞前的这段时间。把电话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名,却不知道该打给谁。因为长久不联系的原因,那些躺在名单上的人成了符号,跟符号会有什么话说呢。还是算了吧。 他索性收起电话,这时候,电话彩铃突然响了起来。拿出电话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最近总是有诈骗电话,这个,没准也是哪个骗子打来的吧。不能接!青玄这样告诫着自己。 他拿着手机,眼睛飘向窗外,心想如果没人接,响一会就会停的。可是没想到,这铃声居然锲而不舍,大有你若不接誓不罢休,直到把你电话打没电的架势。“这是谁啊?”青玄心里嘀咕了一句,索性接通电话,他想看看到底是哪个骗子这么执着地骚扰他。 按下绿色接听键,耳朵还没等贴近话筒,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尖尖地声音:“喂,李青玄,这几个月你死哪去了,一直都联系不到你。”青玄一听,这不是笑笑吗,从小跟她一起长大,小学到初中的同桌,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后来去武汉找了份临时工作。最后随父母到了深圳,靠跑运输发了财,现在在深圳开家小型货运公司。 通过她,青玄认识了林素颜,她是笑笑的表姐,在武汉某大学读大二,比青玄矮一届,读的是生物工程专业。从小父母离异,后来随母亲改嫁到深圳,她养父恰好与青玄的父亲有生意上的往来,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个人愈来愈熟悉,渐渐确立了恋爱关系。 可是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青玄愈来愈觉得素颜对自己管束太严,且生性多疑,自己平时自由惯了,对于这样的管束实在吃不消,所以决定和她分手。可是由自己先提出分手又怕伤害到女孩,后来思来想去,决定以渐渐疏远的方式逼女孩先提出分手。 他先是很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发短信也不回,后来索性换掉电话号,跑到上海玩了一个月才回来。女孩一生气从学校跑回来,想当面问他是怎么回事,可是上哪能逮到他人影呢。 晚上继续加更哦...... 第四十七章 这该死的咖啡 刚合上眼睛,突然,他觉得自己屁股底下怎么这么湿呢,这么大了也不会尿裤子啊,况且,他还没有睡着。睁开眼睛一看,旁边的那对夫妇正手忙脚乱的擦着桌子,杯子里的咖啡洒得只剩下个底儿,老人看他睁开眼睛,忙说着:“sorry,sorry……”青玄的表情僵硬,难道是他们的咖啡洒到我在座位上? 用手一摸,再在鼻子底下闻闻,好嘛,浓重的咖啡味道。这点咖啡到没浪费,全洒到青玄的座位上了,然后他的裤子上,就被浓浓的咖啡味包围了…… 青玄哭笑不得,一边用餐巾纸擦着裤子,一边强扯着笑着说道:“没关系,没关系……”见鬼,怎么会没关系,这么大一个老爷们提溜着个湿裤裆走在机场上,还不被人笑死。可是干净的衣服都在行李里,现在也拿不出来啊。靠,真倒霉。 青玄一边想着一边环顾四周,看是否有空位置。很不幸的,位置都被坐满了,他只能待在湿漉漉的座位上享受这杯咖啡带来的郁闷旅程。睡意全无。老人示意把自己的座位换给他坐,他摆摆手,谢绝了人家的好意,总不能在外国人面前跌份吧,好歹这点高风亮节咱还是有的。 好算到了厦门,有一半旅客下了飞机,又上来一部分乘客。飞机在厦门机场停留了二十分钟,再次起飞,驶向澳门。这回后面有几个空位置,青玄趁上厕所的机会跑到后面的位置坐下,好歹这里的位置不那么湿乎乎的,只是光线不如前面的好,也没有机窗。再有一个小时就到澳门了,一个小时,也就一眨眼的功夫。 jike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有十五分钟,从深圳开往澳门的飞机就要到达了,一个小时前他接到李孝天的电话,让他在下午二点多过来接机。吃过午饭,他就和林泽打了招呼,然后驱车来到机场,因为时间早了点,所以他一直待在车上没有下来。见时间差不多了,他才锁好车门,来到大厅。 来接机的人已经把出行的通道堵的满满的,jike仗着个高,勉强挤到前面。一会儿,陆续有乘客推着行李箱出来。没有人接的,就一直推着行李往前走;有人接的,见了家人或朋友,便一阵欢呼,然后彼此拥抱,互相寒暄。 几乎到了最后,才看见青玄推着行李懒洋洋从安全通道里走出来。他带着一顶棒球帽,还有一副能把半边脸都遮住的太阳镜,背后斜挎着一个大背包,粉色格子衬衫敞开着,露出里面纯白的背心。蓝色牛仔裤紧绷在他细长的腿上,配上耐克夏款运动鞋,整个人显得既帅气又不张扬。 “大少爷,我在这儿。”jike挥着手,很怕青玄看不见他。 “哦。”青玄也向他挥了挥手。从出口出来,jike把行李接过来,然后他想把青玄身上的背包也接过来,却被青玄挡住了。青玄附耳过来,小声说道:“我的裤子上都是咖啡,快点回酒店,难受死我了。” jike听完,眼睛瞪得大大的,他想笑又怕青玄生气,只好强忍着笑,点头说道:“少爷,要不先去洗手间换下?”“换个屁,换完内裤不还是湿的吗,难道让我把内裤也在这换了?”jike憋着笑:“那好吧,我们这就去酒店。” 上了车,jike一边发动引擎,一边说道:“本来还打算领你先去各处转转呢,怎么搞的?” “我擦,中奖了呗。”忽然,他想起在飞机场罗美娟让他到澳门的时候给家里打个电话。于是,他掏出手机,开机,几秒钟后,手机显示待机模式。 拨了家里的电话,等了二秒钟后,罗美娟接起电话,话筒里传来儿子熟悉的声音:“我到了,是,准时到达。这里天气很热。嗯,不用担心我……没事挂了啊。”罗美娟看儿子已经到了澳门,一颗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公元2007年中国澳门 澳门,这座有着5000年古老历史与现代文明的城市,由于它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特殊历史背景的原因,从古至今都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 自1999年回归以来,这里居住着50多万人口,他们中大部分是汉族,其余的是葡萄牙民族和菲律宾民族的后裔。这里的语言以汉语为主,包括普通话、粤语方言和福建话,其次是葡萄牙语,英语和菲律宾语。 因为居住人口的多元化,造成这里宗教信仰的多元化,以儒、释、道及民间神?为主,其次为基督教。非主流教派如伊斯兰教、巴哈伊教及日本的神慈秀明会等。种类繁多的宗教给这座发达的城市涂上神秘的宗教色彩。 传说,澳门名字的由来就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一位中国女神——天后,即妈祖,她又名娘妈。 据说,一天一艘渔船在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遇狂风雷暴,渔民处于危难。危急关头,一位少女站了出来,下令风暴停止。 风竟然止住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渔船平安的到达了海镜港。上岸后,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作一缕青烟。后来人们在她登录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座天后,名为妈祖阁。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葡萄牙人从明朝政府手中取得澳门居住权,当第一批葡萄牙人从妈阁附近登录,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在妈阁庙附近,当地人便回答【妈阁】,于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妈阁】是葡萄牙语的译音)1 有一首歌想必很多人都知道,那就是闻一多先生写的《七子之歌——澳门》,里面的歌词道出了澳门这块殖民地的心声: 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掠去的是我的*,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魂那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那些世代生活在澳门的中国人,想必每个人心中对祖国都怀有一颗赤子之情,而这首歌,正好抒发了他们内心的感情。试问,有哪一位母亲能忘记自己孩子的乳名?! 第四十八章 初到澳门 澳门以旅游和博彩业闻名,是世界四大赌城之一。以纺织为主的制造业也相当发达,产品几乎全部出口到海外。商业及服务业的发达,带动饮食业的繁荣和发展。 这里的烹饪吸收了广东地区的烹饪方法和食材,以及香港、葡萄牙、印度、非洲、东南亚的特色,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澳门菜。 澳门人的饮食习惯也是一日三餐,这点与大陆相同。周日,若一家人不爱做饭,则全家人集体外出吃饭。这时,吃饭的选择很多,可以吃澳门菜、葡国菜,广东菜,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餐饮。 从一个贫穷的小渔村,发展为现在的人间天堂,澳门这块宝地,吸引着全世界人们的眼球,尤其是中国大陆的内地人,更希望有机会去澳门逛一逛,一睹这个世界赌城的风采。 澳门的占地面积并不大,只有28平方公里,也就是说,如果她的长是7公里的话,那么宽就只有4公里,7乘以4等于28,这是连小学生都会做的算术。 可是,这么大一小块地方,她的人口数量却大的惊人。截止到本年底,居住人口已经达到了53.8万人,也就是说每平方公里有1.9万人居住。因此,澳门也成为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 也就是说,生活在澳门的人们永远不必担心会孤单,只要你转下身,就会发现,在你的前后左右,都是人,并且这里的民风也特别好,只要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一定会有人伸出援手帮你解决困难。 澳门,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城市。 …… …… 青玄挂了电话,摘下眼镜,露出一双孩子气的眼睛。 “我说伙计,你打算给我安排在哪住?” 车子在离开澳门机场,向葡京酒店方向驶去的时候,青玄随便问了那么一句。 “少爷,你是第一次来澳门吧?”jike一边专注地开车,一边问道。 “恩,是啊,怎么了?” “老爷知道你第一次来这里,所以特意吩咐我安排你住在葡京酒店。” “葡京酒店?那不是澳门著名赌王何鸿?隹?木频曷穑俊鼻嘈?行┎镆欤?钟行┚?病?p>  “是的,你说的没错,就是何老先生开的。怎么样,你还满意吧?” “满意,相当满意。”青玄靠在后排宽大的座椅上,露出一脸欢快的表情。他将车窗摇下来,目光望向窗外,他很想一睹这座传说中赌城的风采。 亚热带季风从南海吹来,裹着海洋潮湿的水汽钻进车窗,一股温热的风扑面而来,夹杂着这个城市特有的味道,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马路旁,是高高的槟榔树和椰子树。槟榔树高而挺拔,椰子树上则缀满了又大又绿的椰子。很多中西合璧的建筑用无声的语言来叙述着这座城市的历史,混杂在其间的摩天大楼则演绎着现代文明。 偶尔闪过身边的黄包车成为这个城市特有的风景——那些曾经是上个世纪主流交通工具如今则被保留下来成为记载一个城市历史的活化石。 人行道上来往的各色人种表明这座城市的开放程度。 车子驶过澳门理工大学,同样是理工大学毕业的青玄对理工大学怀有某种特殊的感情。不知怎么,看着这所掩映在绿树浓荫中的红砖碧瓦的高等学府,青玄心里蓦然多了那么一点亲切感。 虽然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但是,学生时代似乎已经离自己渐行渐远,那些个在自己学生时代里发生的或执着或悲哀或可笑或烂漫的故事都已随着岁月的冲刷成为焦黄的底片,而现在自己面对的则是不可知的未来——它们或五彩缤纷,或简单单调。 当车子拐过苏亚里斯博士大马路,一个鸟笼般的巨型建筑物展现在青玄眼前。jike介绍说,这就是澳门著名的赌场——葡京酒店,也是青玄此次入住的酒店。 这座酒店于1970年落成(算起来比青玄的年龄还大很多呢),是澳门赌王何鸿?銎煜碌钠旖6某 r蚪ㄖ?捞兀?刻煳??汕?贤虻墓?谕庥慰屠凑饫锕酃馊胱。??欣醋允澜绺鞯氐暮蓝木蘅屠凑饫锖蓝摹6杂诶醋阅诘氐挠慰停?挥盟翟谡饫锒律弦淮危?褪悄芾凑饫锟瓷弦谎郏?不峋醯萌松?藓叮?厝ブ?蠖郧灼菖笥讯宰约旱淖铀锼坪跻灿辛遂乓?奶缸省?p>  车子在停车场上停好。青玄和jike并排进入酒店大厅。画着天使壁画的穹顶,巨大的玻璃吊灯,欧式风格的楼梯,华丽的支柱,以及能照出人影的光洁的大理石地面,这恢弘的气势无不令青玄叹为观止!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还以为自己步入了一座华丽的宫殿。而这所宫殿里某个最最华丽的房间里,则住着闻名天下的王——赌王何鸿?觯?馕晃琶??澜绲娜宋铮?飧霾宦凵喜闵缁峄故堑撞愕睦习傩斩际熘?木哂信ê翊?嫔?实娜宋铩?p>  由服务生领着进入事先预订好的房间,一路上青玄左顾右盼,那些与他擦肩而过的外国佬们面带微笑地说着他听不懂的鸟语,看见青玄,他们冲他点头微笑,他也回个微笑给他们。“五洲四海来相聚,相逢何必曾相识。”青玄想。 青玄住的房间在十三楼,是一座宽敞的总统套房,房间里各色家具一应俱全: 硕大的双人床、宽敞明亮的落地窗、组合布艺沙发、充满温馨的落地灯、绘有古典花纹的褐色地毯、还有液晶电视,21寸平板电脑躺以及各种时尚的装饰品。 独立卫生间、还有一个很长的阳台。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看见街对面的风景。墙壁上贴着精致的壁纸,还挂了几幅著名的油画,从棚顶四周泻下来的灯光打在油画的画面上,使油画多了几分质感。 卧室的一隅有个迷你酒吧,这里提供免费的饮料。还有个很小的冰箱。没有厨房。这是酒店和公寓唯一的区别所在。 服务员把房卡交给青玄,然后退出房间。jike因为公司那边还有点事需要处理,所以把青玄送到酒店就走了,说好晚上再过来。 晚上还有加更哦。 另外,向朋友们推荐一本好看的古言小说,请大家去围观。 [bookid==《兰陵缭梦》] 第四十九章 混乱的世界孤独的人 公元2007中国沈阳 季赢躺在出租房里,阳光透过窗子照在他那张白色的单人床上,把他的眼睛刺的睁不开。他翻了个身,把裸露的大腿压在被子上面,胳膊随意搭在床边。 他的头有点痛,一定是昨天跟那帮哥们喝多了,自己咋回来的都不知道。他感觉口有点干,睁开眼睛看看离床不远处的桌子上有没有水,还好,有半瓶没喝完的矿泉水。 他下了床,趿拉着塑料拖鞋走到桌子边,把那半瓶矿泉水一饮而下,然后重又回到床上,将自己黑瘦的身躯整个扔到床上。如果不用吃饭,他可以这样躺一天。反正也没什么事干。 一阵悦耳的手机音乐响起,他没爱起来,心想,也没什么重要的人找他,随它响一会儿,看没人接就会挂了。可是,那音乐锲而不舍坚定执着地响个不停,那架势,如果主人不接,不打没电方才罢休。 季赢无可奈何地从床上重新爬起来,下地,从裤腰带上把别着的手机拿出来,一看号码,是老雷打来的。按下接听键,只听对方如雷吼一样咆哮着:“我擦,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接电话啊,吓我一跳,还以为你挂了呢,刚想打车过去。” 季赢:“草,你诅咒我是不是,地藏王没你那么坏,他还想我多活几天呢。” 老雷:“呵呵,原来你小子跟他老人家还有点交情啊!” 季赢:“那是,你小子小心点,如果哪天对我心怀不轨,我说不好会跟他老人家说点你的坏话。嘿嘿……” 老雷:“切……”对方鄙夷地哼了一下。 季赢:“找我啥事?” 老雷:“没啥事,就看看你有事没,昨天你喝得跟个烂泥是的,还是我们几个哥们给你送回去的呢。” 季赢:“哦,我,我当时没说什么吧。” 老雷:“你啊……没,没说什么。”耳根传来一阵窃笑。季赢心想,完了,这酒一喝多就没把门的了,一定是自己不小心,把心里的秘密说出来了,要不这丫不会笑的这么无耻。 “快说,要不我从电话里钻过去掐死你。”季赢假装威胁到。“哈哈,真没说什么啊,看你没事就好,我挂了啊。”咔嚓,挂断电话的声音。 季赢看看电话,“喂喂喂”地狂喊了两分钟,里面除了嘟嘟声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他真想一甩手把电话给扔了,可是手刚刚举起来,又放下了,这电话要是没了,还得再买个。想想自己存折上那数目越来越少的金额,在他没找到工作之前,还是节省点开销吧。 被老雷这么一闹,睡意全无。他感觉肚子有点咕咕叫,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11点半了,“我说呢,怎么饿了。”他暗自嘟囔了一句。都中午了,自己昨天就光喝酒,没怎么吃菜,更别说吃饭了。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瘪瘪的,排空了酒精,这胃里可不什么都没有了。 季赢穿上衣服,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椭圆型的镜子里是一张略显沧桑的脸:眼窝深陷,抬头纹也很深,下巴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来的胡茬已经有3毫米高,黑黑地贴在下巴上,像无数密密麻麻的黑芝麻。 鬓角上,有一根白头发很显眼地立在众多黑发之间,季赢用手去拔,不小心连几根黑头发一起拔下来。他才30岁,对于男人来讲,这个年龄正直精力旺盛,意气风发之时,可自己却显得如此沧桑。 “咳,”季赢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如果不是离婚的打击和事业上的不顺,恐怕,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吧。 他拿起香皂,沾了点水,然后在下巴上抹了几下,接着开始用剃须刀小心剃那些胡须。不,他剃的不是胡须,而是沧桑。他要让自己精神点,别总打不起精神,路还要向前走,眼睛还得往前看,他就不信,我季赢,能一辈子这么倒霉下去! 俗话说,风水轮流转,说不上哪一天,我也走走桃花运,或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砸我脑袋上呢。嘿嘿,到那时,咱也有扬眉吐气的一天了。这样想着,他的面孔开始露出微笑,下巴上的泡沫被剃须刀整齐地刮成一道一道的,像是新开辟出来的公路。 收拾妥当,他下楼吃饭。他找了家小饭馆,点了最简单的天津包子和粥,又要了碟小咸菜,不一会儿便填饱了肚子。出门看看这大日头的,没什么地方去,干脆,去网吧上网吧,这时间能过得快点。 时间在网吧里仿佛停止了转动,那些沉迷在网络里的网虫们,在精彩的网络世界里往来穿梭,现实世界里什么时候寒暑易节都不知道了,除非肚子饿的时候才想起来该去吃饭。 卫生间不用出门,网吧里就有,去完卫生间回来接着上网,或看电影或打游戏或qq聊天或听音乐,反正能做的事情很多。网络魅力之巨大,恐怕令外星人都难以想象吧。想想盖茨他老人家真有远见,要不人家怎么成了亿万富翁了呢!确实非同常人! 季赢在网吧的角落里找了台机器,然后点开游戏。七彩世界里到处人来人往,不过这些人跟他并没有关系。沉默地在游戏里穿行,沉默的做着游戏中的任务。 在这个世界里,他和现实世界一样,喜欢独来独往,喜欢我行我素。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也没有人愿意了解他。他的内心是孤寂的,无助的,甚至是凄凉的。 可是,他只能独自享受这份孤寂和凄凉,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他好像与这个世界无关,仿佛当初父母不该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他感觉自己是多余的,因为,没有属于自己的位置,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爱人…… 想用虚拟的世界来麻痹自己,可是,当他一点点沉迷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冷漠无情,充满欺骗,充满污秽,同样混乱的世界,混乱的人群。为了保护自己,他——只能以冷漠来对待这个世界,甚至对待周围的人。 …… …… 第五十章 飘过阁楼上空的黑气 公元630建业城 季赢走了一天的路,感觉又饥又渴。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夕阳如血般挂在天边,照着天边那一抹绚丽的彩霞。一群鸟儿鸣叫着跃过季赢的头顶飞入树林,那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那里是鸟儿的乐园,也是野兽出没的地方。树林的右边,有一个小小的湖泊,湖泊里的水清澈透明,而且还有一点点甜。 季赢经过湖边的时候,洗了把脸,然后又酣畅淋漓的喝了好几大口水,口渴的问题才得到解决。可是饥饿问题光靠水是解决不了的,季赢的肚子开始叽里咕噜地叫。 季赢看天色不早了,如果再不找到人家,恐怕他就要在这荒山野岭里住一夜了。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远远望见前方有一座小城,季赢心里顿时高兴起来,脚下似乎也有了力气。 不到半个时辰,季赢已经来到城外。抬头看那城墙顶上挂着一块约二尺长的牌匾,上书“建邺城”三个大字。守城的士兵正在那喊:“想出城的和想进城的快点走了,再过一会儿就关城门了。”季赢心下狐疑,这天还没黑呢,城门怎么关的这么早。 肚子再一次咕噜噜叫,提醒季赢该找个地方祭下五脏庙了。季赢心想,先不管那许多了,还是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再说吧。 进得城来,举目四望。只见这个小城虽然不大,可是却很热闹。一条东西向街道将东西两座城门联系起来,是出入该城的必经之路。 街道宽敞明亮,上面以青石铺就,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什么布庄、当铺、杂货店、酒肆、兵器铺、药店一应俱全。还有钱庄、米店、酒店,水产批发市场,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在距离城中心的地方,季赢找了家酒馆,一进门,小二就热情地冲他打招呼:“这位客官,要住店还是要吃饭啊?” “住店。” “哦,我们这现在还有两个房间,一个是东厢房,一个是阁楼,请问你要住哪个?” “这两个房间有什么区别吗?” “东厢房大一些,可以同时住四个人,阁楼小一点,只能住1-2人,不过阁楼上有天窗,晚上可以看星星,还可以乘凉。” 季赢想了想,他一个人住那么大房间多少显得空些,还是住阁楼好些,他这人怕热,阁楼不但凉快,而且可以夜观天象。 “就住阁楼吧。” “好,那小的这就给您收拾一下,请问您是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季赢想,这不废话吗,我身边还有别人吗?不禁脸上有些不悦地说:“这么罗嗦,当然是一个人。” 小二连忙赔笑:“对不起客官,您稍等,我这就给您收拾房间去。” “等下,先给我来些饭菜,我饿了。” “好嘞。”小二把毛巾往肩膀上一搭,然后一溜小跑下去准备酒菜去了。 不大会儿工夫,端上来四盘菜一壶酒,还有一碗热腾腾的炸酱面。季赢一个人闷头吃着,不经意间听到邻桌两个人聊天。 甲说:“听说李员外中了邪,家里请了好几个法师都没能医好。” 乙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然后接茬说道:“可不是,我还听说昨天请的那个法师被妖怪给吃了呢。” 甲听了缩了缩脖子,说:“是啊,现在李家到处张贴告示,谁要是能把员外的病治好,李家宁愿出黄金千两,绸缎百匹,可惜这么高的酬劳都无人问津,啧啧啧……” 季赢听了心下奇怪,居然有这等怪事,难道他们每天早早关城门,也和这件事有关系吗? “小二,我向你打听一件事。” “嗳。”店小二满脸堆着笑跑过来,“请问客官有什么事?” “这城里有个叫李员外的吗?” “有,怎么客官您认识李员外?” “哦,那倒不认识,不过听说他中了邪,倒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啊,客官你有所不知。李员外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富户,只因前年从外地经商回来,就得了种怪病,整夜里不睡觉,嘴里还胡言乱语,这方圆百里的医生都请遍了,谁都说看不好这病。后来夫人请了法师寻思着驱驱邪,能把老员外的病治好,可是来了好多个法师也没能治好员外的病,昨天还有一个法师被妖怪给吃了。” “居然有这样的事,那你们每天早早关城门,也是因为这件事吗?” “是的,那妖怪每晚都要来骚扰李员外,搅得四邻不安,因此郡守下令,每天天刚黑就关城门,家家户户也早闭门户,以免遭到妖怪的袭击。客官若是来这里办事,希望晚上不要出门,办完事最好早点离开这里为是。” “哦,知道了。楼上的客房收拾好了吗?” “已经收拾好了,客官吃完饭就可以上楼休息了。” 季赢摆了摆手,示意没有事麻烦小二了,他可以离开了。那个坐在邻桌的两个人,吃完饭各自回房间,季赢也走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靠墙有一张双人床,屋子中间有个圆形木桌,旁边两个长条凳子,桌子上放了一壶沏好的茶,一个茶碗。屋中再无他物。 季赢仰头,在房顶正中,果然有个三尺见方的天窗,此时窗子正打开着,透过窗子,一眼可见暗蓝色天幕。风从天窗吹进来,凉习习的。 季赢倒了杯茶水,慢慢饮下,想起吃饭时的情景,他心想,明天得找个机会去那个员外家看看。酒足饭饱之后人就犯困,再加上走了一天的路,季赢的眼皮开始打架,于是来到床前和衣躺下,一会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睡至夜半,季赢被尿憋醒,于是起来小解。重又回到房间的时候,他感觉有些冷,夜深风凉,看见天窗还开着,他想抬手把窗子关上。刚够到窗子上的把手,突然一团黑气从房顶飘过,季赢透过天窗可是看得真真切切。 说时迟那时快,季赢一耸身,一下子从天窗跳到屋顶。只见那团黑气向西飘去,季赢想去追赶,可是黑气已经飘远。 此时夜凉如水,天空中繁星闪烁,除了更夫“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铜锣声,像是录音机里不断回放的音乐,整个建邺城里静悄悄的。 季赢重又回到屋里,借着月色,他躺回床上,想着那团黑气究竟为何方妖孽,今天遇上他季赢,算他八辈子倒霉。迷迷糊糊睡着。 …… …… 晚上继续有加更哦...... 第五十一章 探访李善人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建邺城了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季赢简单洗漱完毕,走下楼来,正遇上小二打扫房间,看见季赢,忙打招呼到:“客官昨夜可睡的安稳?” “恩,还不错。”季赢客气的回答了一句,却并没有说出晚上他看到那团黑气的事。 “那就好。您想吃点什么吗,小的这就去给您准备?” “不用了,我出去走走,顺便在街上吃点东西就行了。” “唉,那您慢走。” 季赢来到街上,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风中夹带着蒸笼里散发出来的包子的香味。顺着香味走去,在一个小食摊前停下来,蒸笼里白花花的包子正冒着热气,包子的香味弥漫在四周,季赢的口水不禁流了出来。 “来一屉包子。” “好的。”卖包子的大婶很热情地答道。包子端上来的时候,大婶笑吟吟地问:“要来一碗馄饨吗?我们店里的馄饨可是这里远近闻名的元宝馄饨啊,皮薄馅大味好汤多。” 季赢听了,既然说的这么好,就来一碗吧,听人劝吃饱饭。吃了一碗元宝馄饨,又吃了一屉包子,季赢的肚子饱饱的。付钱的时候,他顺便问道:“大婶,你知道李员外家住哪里吗?” “大婶上下打量一下季赢,问:“你说的可是李善人李员外吗?” “正是,请告诉在下怎样才可以到他府上。” “顺着这条街简直走,遇见一座小桥左转,往前走50米就到了。”末了,这位大婶又补充了一句:“我说,这位小哥,听说给李善人治病的法师都死了一个了,如果你也是去给李善人治病的,那你可要小心啊。” “谢谢大婶,我知道了。” 季赢拜别了大婶,随后按着大婶指的方向走过街道绕过小桥来到一座宅院前。只见这个宅院很大,宅院周围是高高的围墙。宅院的大门既高又大,用红色油漆漆成,大门的上方挂着一个牌匾,上边赫然写着“李府”两个大字。季赢上去敲门,过了半天,才从门里出来个管家模样的人,问:“请问您有事吗?” “我想见你家夫人,烦请通报一声。” 管家一路小跑来到后院,在一座卧房前站住:“夫人,外面有个道士求见。” “什么样的道士?” “看他约摸二十岁上下,穿着一个道袍,手里拿着一个拂尘,看样子不是本地人士。” 李夫人想,前面几个法师都没有治好姥爷的病,不知道这个能不能行,不过素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或许他有一两点本事,能把姥爷的病治好也说不定。反正姥爷的病已经生成,死马权当活马医。便说道:“让他进来吧。”“好的,夫人。” 管家去外面把季赢引入客厅,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只见一个四十岁年纪上下,穿着华服的夫人走了进来。季赢忙上前行礼到:“给夫人请安。” “免礼,请坐。翠云,看茶。” 双方落座,季赢开口道:“贫道云游四海,路过贵宝地,听说李员外最近身体不适,不知得了什么怪病,就过来看看。” “哎……”李夫人还未开口,先叹了一口气,“这话说来话长。我们家祖上就是商贾之家,到了我们这一代,承袭祖上的产业,靠贩卖丝绸瓷器为生。老爷每年从南方进来货物,然后运到北方去卖,因为年景尚好,也无兵慌马乱,因此生意一直都很顺利。” “我们家在这个小小的建邺城也算是富甲一方的大户。只是三年前,老爷从南方返回途中,船走到半路遇上了风浪,船沉了,所有的货物全部沉到水中,船上的人除了老爷外全部遇难。本来以为这是老天爷眷顾我家,才让老爷捡回来一条命,谁知……哎……” 李夫人啜了一口茶:“谁知回来之后老爷就开始整夜睡不着觉,还时不时胡言乱语。我们找了远近的大夫都看过了,就是看不好。后来想想可能是得了什么邪病,就请法师来看。” “法师来了之后,说我们家宅院上方有股妖气,只要清除,老爷的病自然就好了。可是来了好几个法师,都因为道行太浅,无法驱除妖气,昨儿个有一个法师前来施法,没想到居然被妖气吞没,连尸骨都没看见,法师就消失了……” 季赢心里暗暗一惊,难道这个妖怪如此厉害,连人都要吃吗?我定要看看究竟何妨妖孽,竟敢来此兴风作浪。想罢,说道:“夫人,能带我去老爷房里看看吗?” “可以,法师请随我来。” 绕过客厅,穿过回廊,来到李府后院。这里是个很大的宅院,竹林掩映,花木青翠,一个二层小楼在翠竹簇拥中呈现在季赢面前。没有一砖一瓦,全木质结构,一楼是会客大厅,楼上是主人的卧室。 上得楼来,只见一个男仆将房门打开,靠墙一个销金帐里,正躺着李员外。因为整夜睡不好觉,也吃不好饭,李员外已经瘦得皮包骨头,眼窝深陷下去,看这状态,若不及时救治,离升天的日子为时不远。 夫人来到床前,轻唤了两声,“老爷,老爷,有个法师来看你。”少顷,李员外睁开眼睛,夫人扶他靠墙坐着,看到季赢,他扯了下嘴角,想说什么,可疲惫又让他闭上了嘴巴。 丫鬟翠云递过茶来,给老爷喝了,李员外这才有了点精神。他向夫人使了个眼色,夫人知趣的带着仆人离开,屋里只剩下季赢跟李员外两个人。 “员外,如果您相信贫道,就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吧,我看你这样子,维持不了多久了。若你离开,你的痛苦自是没了,可是整个府里上下老老小小没了你这个顶梁柱可就完了,若你珍惜生命,请说出实情,或许我能够帮助到你。” 李员外看了看季赢,说:“前面来的几个法师也这么说,可是他们的功力太浅,没能制服我那个朋友的鬼魂,所以他到现在还不肯原谅我……” “什么?你朋友的鬼,鬼魂???” 请走过路过的朋友记得收藏推荐,情儿深表感谢...... 第五十二章 虐杀商人鬼魂(上) “是啊,三年前他同我搭船去做生意,没想到返回途中竟然遇上风浪。当时风把船打翻了,货物全部掉到水里,我们和船上的水手也一同掉到水里。” “当时我碰巧抓到一块船板,而我的朋友不会水,当时他离我不远,如果我拉他一把,或许他会没事。可是我担心那个船板太小,经受不住我们两个人,如果拉他一起过来,我们都会葬身大海。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抛下了他,一个人游向海岸……” “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他,可是当时的情况下,除了选择这种方式,我别无他法。我想,他一定是怨恨我没有救他,所以这么些年来一直纠缠我不放。若法师能够通灵,把我的心里话跟他说说,我不求他的原谅,只希望他知道当时我心里所想,那么即使有一天我死了,我也不会怪他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员外为什么不自己跟他去说?” “只因我们阴阳两隔,再者……即使梦中相遇,他也不肯听我解释……” “原来他心里有这一段心结,一直打不开,所以才会来骚扰你,员外你放心,我且去看看,若帮他打开这段心结,也是化解了你们之间这段宿怨。如果不能,我自会把他打得魂飞魄散,让他永世不得投胎……” “那有劳法师帮忙了。” “不知我去哪里能够找到这个冤魂呢?” “在离建邺城五十里的东海岸边,当时我们的船就在那附近沉的。前面几个法师在那遇见过他的魂魄。” “哦,那请员外暂时休息,我去去就来。” 东海岸边 此时正是上午十点多,潮汐已经退到离岸边一百多米的地方,岸边留下一片细细的沙滩。太阳光照射在沙滩上,把那些细沙烤的灼热,上面无数个小洞,是小螃蟹们藏身的地方。远处,海水呈现出蔚蓝色,海面上波光粼粼,海鸟在海面上低低飞翔。 季赢面对大海轻启唇瓣,念动咒语,然后纵身一跃跳入海中。茫茫海底一片黑暗。过了有一刻钟的功夫,他感觉自己的脚踩到硬物,从怀中掏出夜光珠,顿时眼前一亮,原来已经到了海底。 这海底世界真是别有一番景色,不光是各色的鱼类游来游去,就是各色的水草珊瑚也是人间少见,天上少有。美丽的珊瑚就像用琼脂制成,枝枝杈杈婉转曲折,又像天宫里的玉树,真是稀世珍宝,人间极品。如果带一些回去送人,也是好的。可现在不是采珊瑚的时候,季赢得先解决了那个鬼魂才有功夫寻思珊瑚的问题。 绕过珊瑚礁,季赢小心的向前走去。走了不多时辰,见前面有几个怪石,离怪石不远,有个黑乎乎的大家伙趴在那里。季赢心里一阵欢喜,也许这就是当年被风暴掀翻那艘船吧。 慢慢走近,在夜光珠的照耀下,果然,一座破损的商船沉在那里,船上的货物散落一地。船舱埋在货物下面。拿掉货物,隐隐看见舱门。季赢轻轻用剑将舱门挑开。“扑”,一团黑色的东西迎面扑来。 季赢吓了一跳,本能让他迅速向后躲闪。待那一团黑色的东西离去之后,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鱼。“nnd,吓我一跳。”季赢心里暗骂。重又回到舱门口,看看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只好拿了夜光珠,顺着楼梯走进船舱里面。 “一级,两级,三级……”季赢在心里数着楼梯的数目,待数到18层楼梯的时候,发现已经到了底层舱底。他发现舱底有一些白骨,估计是那些没跑出去的水手的遗骸。刚才那些鱼大概就是从这里游出去的吧。 “哈哈哈……”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从季赢的背后传来,季赢不禁打了个冷战,全身的汗毛也本能的竖了起来,虽然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是这突然的笑声仍然让他的心猛地抽紧,然而,他马上让自己镇定下来。 “不能让自己先乱了阵脚。”季赢对自己说道。“哈哈哈……”他冷笑一声,这让那鬼魂反倒吃了一惊,想起之前来的那些个所谓道士、法师,不过徒有虚名,一见到他就已经吓得堆了挂,哪还有力气来收服他。这个人倒是少见,本来他想笑两声把这个家伙吓跑,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畏惧。 季赢没有转身,却低低地说了一句:“有本事出来跟我对峙,躲在暗处畏首畏尾算什么本事?”说完,他留心观察着四周,并且暗暗握紧了手中的剑,以防止那家伙先小人后君子的偷袭他。只见一团黑气从背后移到他的面前,然后一个狰狞的面目从黑气中露出来。 “我来了,你又能怎样?” “既然你是李员外的朋友,就应该原谅他。你都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对当年的事情不能释怀呢?” “少废话?难道你来就是当说客,让我轻易放过他吗?”鬼魂原本狰狞的面目因愤怒变得更加狰狞起来。 “这么多年你对他一直怀恨在心,难道你过得就快乐吗?” 鬼魂沉默。笑话,一个心怀怨恨的人怎么会快乐?!这么些年,他一个人在这黑暗的世界里踽踽独行,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因为心中积怨不出,他不能去投胎做人,他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他唯一还算快乐的事情就是看到李善人被痛苦折磨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种被良心谴责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吧。 哈哈哈,这就是他自私自利的后果,如果当初他把自己当朋友,怎么会眼见着他沉入海底而不来救他,自己偷生这么多年,他的心如此狠毒就别怪我今天的无情无义。“我快不快乐那是我自己的事,跟你有何相干?”鬼魂说道。 “那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因为你的不快乐,李府上上下下这些年都活在痛苦跟煎熬之中。李员外被痛苦折磨着,李夫人因此哭瞎了双眼,一双儿女被父母的病痛所累,到了婚嫁年龄却不能出嫁,只为想在家侍奉双亲。之前因为做生意家道殷实,现在却每况愈下,年景一年不如一年,这些难道不和你有直接关系吗?难道看到他们这样你就快乐了,这就是你要的结果吗?” 晚上有加更。 第五十三章 虐杀商人鬼魂(下) “是的,我本来以为这就是我想得到的结果。可是我发现,看到李家倒霉我并没有快乐,心中反倒更加痛苦,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人都有向善的一面,你之所以痛苦,那是因为你受到了自己良心的谴责……” 鬼魂有些失落,因为季赢说到他心里的痛处,可是,他是强大的,他不能就这么被人轻易打败。旋即,他又振奋起精神,重新露出狰狞的面目。 “少废话,今天你若胜我,我便听你差遣,否则,你去和李善人去说那些废话吧。”鬼魂说完,张着大嘴向季赢扑来。 季赢没想到,凭他走江湖这么多年练就的三寸不烂之舌竟然没能说服这个家伙,看来不动真格的这家伙不能服服帖帖就范。季赢一个闪身,躲过鬼魂的袭击,随后举起手中的青锋剑就向鬼魂刺来。 两个人开始你来我往,厮杀在一起。杀了几个时辰之后,鬼魂看打不过季赢,便转身逃出舱外,季赢随后追了出去。眼看还有几步的距离就要追上了,鬼魂突然停住,转身对季赢微微一笑。季赢站定身形,剑指鬼魂:“还不束手就擒,你若再执迷不悟,小心我打你个魂飞魄散,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哈哈哈……”一阵狂妄地笑:“大哥,我好怕怕哦。”话音刚落,只见从他的后面一下子窜出五个小鬼,各个骷髅身子,手拿双剑,他们摇晃着身子,眼神空洞地看着季赢。 “呵呵,找帮手过来,你小子也太不地道了吧。” “少废话,看招!”不等说完,鬼魂和五个小鬼一起扑来,季赢慌忙躲闪。待站稳身子,季赢看那几个小鬼站在离他五六步远的地方,于是将青锋剑收到身后,扣动手指,轻启嘴唇,一串咒语从喉咙中发出,接着左手指向其中一个鬼魂,那个鬼魂的身子摇晃了几下,然后像睡着了般立在那里。旋即,季赢又用此法,将剩下的四个鬼魂催眠。 催眠的时间很短暂,他必须在10分钟之内将被催眠的鬼魂解决掉,否则他们将自动醒来,那么季赢就麻烦了。鬼魂见手下的喽??急患居?┝朔ㄊ酰?偈逼?帽┨?缋祝?蠼凶畔蚣居?男乜谧トァ?p>  季赢跳到右边,回手一剑,剑锋顺着鬼魂的胳膊刺去,鬼魂没来得及躲闪,剑从鬼魂的胳膊刺进去,一股黑色的液体从伤口处流出……鬼魂回身用另一只手抓向季赢的面门。 季赢抽回宝剑,跳开,迅速扣动手指,口中默念咒语,鬼魂正欲像季赢发动下一轮袭击,忽然手停在空中,身子轻摇了一下然后不再动弹。对那些小鬼的催眠时间马上到了,季赢回转身,轻点脚尖,跳至五个小鬼面前,然后将宝剑刺向小鬼的咽喉部位,一个小鬼的身子如散架般落在地上,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解决掉五个小鬼,商人鬼魂也苏醒过来。季赢从怀中掏出一枚精致的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还好,发型还挺正,没被打乱,这些小鬼还真是难缠,非得老子动真格的你们才知道厉害。 鬼魂醒来,看季赢自己在那自说自话,正好趁机会下手,刚想伸出手去偷袭,突然眼前一道强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灼热让他将身子缩成一团,他尽量用胳膊遮挡那个发出光的东西,可是身体却无力的瘫软在地上。一个声音不紧不慢地传来:“如果你不想魂飞魄散,就乖乖束手就擒,否则,你永远不能投胎为人。” “请法师饶命,我按你说的就是了。” “那你速速变换人形,我且同你讲话。” 鬼魂听话的变回人形,看起来却是一个身高六尺,相貌堂堂,剑眉横扫,身穿儒衫,头带儒巾的一个俊美青年。季赢没想到站在眼前的竟然是如此姣好人儿,与刚才那个面目狰狞,笑声可怖的鬼真是判若两人。若不是他亲眼所见,他恐怕不会相信那么讨厌的一个鬼居然会是这样一个俊俏少年变幻的。 “刚才多有得罪,还请法师海涵。” “你就是当年那个跟李善人一起出海经商的商人?” “是。李员外和家父是多年好友,又是商业伙伴,多年来我们两家向来有贸易往来。那次出海,原本该家父前去,只因他突然身体不适,所以派我随李伯伯前往,一来我可以跟李伯伯学做生意,二来也熟悉下环境,将来好接手父亲的事业。” “没想到在购货回来的途中却遇到风暴,巨浪将我们的商船打翻,当时我和李伯伯都落入海中。我素来不会游泳,我见李伯伯正抓住一块木板,希望他能拉我上来,我们一起逃生。可是他竟然像没看见我一样,一个人扶着木板飘走了。眼见我就要沉入海里,我发誓,如果李伯伯不来救我,我就一定不会原谅他。结果……” “结果你葬身海里,李员外却得救了。所以,你一直对李员外怀恨在心,不肯原谅他。” “是。见死不救,难道他还算是家父多年的朋友吗?” “你误会李员外了。当年遇到风暴,你和李员外同落入海中,李员外确实比你幸运地抓住了一块木板。可是,那个木板只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如果再多一个人,那两个人都活不成。当时李员外也想救你,可是想到那样两个人都会死掉,于是他很犹豫。这时一个巨浪打来,他便失去了知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海边,一个早上准备出海打鱼的渔夫发现了他,这才将他救起……”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误会他了。”少年有些内疚地垂下了头。 “他一直想跟你解释,可是你始终不给他机会。这些年来,他一直活在内疚跟自责中,如果不是自己偷生,何苦要受这样的折磨。自从你死后,你父亲跟他断绝往来,你母亲因为念你心切,于前年病死。你若真有孝心,就该放弃前嫌,早去投胎,不至于让老人家挂念。” “早知道这样,我也不至于痛苦这么些年了。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过得很不快乐。我恨李善人,恨这个世界,我恨所有人,所以我的心灵一刻也无法宁静。最后,怨恨变成了复仇,我要让李善人一家都像我一样不得安宁……” “我原本以为,他们一家倒霉,我就会快乐。可是我错了,我发现我不但不快乐反倒更加郁闷。如今,听你这么一说,我终于可以释怀了。” …… …… 第五十四章 减肥 自从青玄走了之后,每天下班,冰玉多了一项运动,那就是——减肥。 这是很早以前就有的计划,只不过一直没开始实施。如今,这项计划终于提上日程,这源于她和青玄临别时的谈话。 青玄临走之前,问过冰玉的体重,当时冰玉的体重是65kg,可是她没说实话,反正又看不见,她就偷偷少说了2公斤。即使这样,也很胖啊。 她不想一个月之后他回来,自己还那样胖胖的,虽然隔着屏幕他看不见,但是,还是要苗条些他才会喜欢吧。 每次冰玉走在去美容院的路上,都这样想:即使不见面,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见,她也要让自己变得漂亮些,自古“女为悦己者容”,为心爱的人改变自己是值得的。 哎,如果能让自己再年轻几岁就好了,想当年,武则天愿用半壁江山换十年青春,而她呢,没有江山,也无法让时光倒流,如果做整形手术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年轻,冰玉都想过什么时候去做整形手术。 最好做完手术之后谁都不在认识她,呈现在青玄面前的是个全新的自己,她只为他活,只为他打扮,只为他梳妆,只为他弹琴,只为他做好吃的食物,……燃烧全部的自己,全部只为他一个人,因为,她是如此的热爱她,胜过爱她自己。 爱情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在这之前,不,往回数5年,冰玉没有过一次这样的想法,自从认识青玄以来,她一下子冒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念头,这连她自己都始料不及,可是,她的那些想法是那样清晰透明,而且,开始变成实际行动。 从减肥开始,她的那些想法便一点点付诸实施。而她与他,会在现实里见面吗?会有什么未来吗?虚幻和现实隔得那么遥远,就像现代与古代一样遥不可及。而冰玉,却想通过某种方式拉近她与他的距离,她在努力。也许在努力的当初就知道没有结果吧,那又怎样呢?为了心中这份美好,为了相信世间会有纯真而永恒的爱情,她愿意去尝试。 在夜晚的幕布拉下来之前,天空呈现出一片黯淡的蓝。太阳早已沉落在海的那边,空气中酝酿着夜晚来临前的恬淡和轻松的情绪。 没有风,树叶们在树枝间岿然不动,梨花已经凋谢,在花朵凋谢的地方又抽出嫩嫩的绿叶。 那些飘落的花瓣不知是否有人收藏起来葬在某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总之,这一季的辉煌已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无处寻觅。便只有明年春来时,再去欣赏它们的美丽和风采。 干净整洁的人行道,无数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他们都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唯一那个有关系的人,却远在天边,她看不见他,只能把他放在心里,那个最柔软的地方,她与心里的那个人说话,她想,他能听见她心脏的跳动,也明了她的心思。于是,她开心起来,再看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变得美好和可爱起来。 美容院的老板是个中年女人,个子不高,皮肤白皙细腻,超一口湖南话。她的头发梳的很细致,齐肩长的头发在脑后盘得服服帖帖,上面别了个浅粉色蝴蝶卡。 额前没有刘海,露出宽阔白皙的额。鼻子挺直,眼睛不大却很锐利,双眼皮是割出来了,从稍微浮肿的眼皮能看出来。嘴巴有点大,嘴角处有颗小小的黑痣。颧骨突出,这让她的脸看起来瘦肖且棱角分明。 与以前比起来,她现在的身材饱满。因为以前她很胖,体重是现在的2倍。自从她减肥成功之后,就开了这家美容院。顾客大多是这附近的人,偶尔也有远道慕名而来的,看减肥效果不错,就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来这里减肥美容。 因为价格不贵,服务还很周到,所以美容院刚开了半年,就顾客盈门,生意红火的不得了。老板娘自己忙活不过来,就雇了两个小女孩,供吃供住,晚上全当给她看店面了。 冰玉推开美容院的门,老板娘正忙着答对别的客人,屋子里挤了一堆人。大家坐在床边的长沙发上排着号,谈着自己家那些杂七杂八的事,什么老公孩子,家长里短的,或是看到个什么新鲜事拿出来晒一晒,总之,三个女人一台戏,一点没错。 老板娘抬头看见冰玉进屋,就笑着和她打招呼:“下班了,冰玉。” “恩。今天人怎么这么多啊。我估计等我做完,又都*点钟了。” “呵呵,别急,孩子不是有人带吗?” “有是有人带,不过上了一天班,想早点回家休息啊。”老板娘一脸的无奈,末了她说:“要不你早上来,我这美容院六点就开。” “早上起不来。”冰玉伸了伸舌头,让她熬夜可以,起早还不如要了她的命。从上学那天起,她就起不得早,早起一会儿,白天上课就哈欠连天,一直到快放学了,才精神过来。现在上班了也没改过来这毛病,她宁愿放弃吃早餐,也要让自己多睡10分钟。哎,没办法,只好慢慢等了。 冰玉把包挂在墙上,然后脱了外衣,跑到泵称上称称体重,还是130斤,晕啦,都减了好几天了,体重居然还没有下来。看着标尺上的数字,素颜一脸的失落。“先减的是水分,过一阵子才减脂肪呢。”老板娘在一旁安慰她道。看看老板娘的身材,冰玉对她的话深信不疑。只要自己再坚持一段时间,一定会有成效的。 “我今天晚上就吃了4个饺子,喝了一杯水。”路人甲说。 “我都没吃主食,只吃了点菜。”路人乙说。 “我吃了半拉西瓜,饱了。”路人丙说。 “我下午三点多吃的面条,晚上不吃了。”路人丁说。 冰玉一听她们吃的这样少,心想,自己以后晚上也少吃点吧。 有人从外面溜达完进来,那是早就来的,看屋里人多,就去外面的公园里走步,一个小时的锻炼,也会消耗不少卡路里吧。运动加节食,千古不变的减肥规则。现代人之所以胖,就是因为吃高糖,高盐,高油类的食物,而少运动。每天坐在高高的写字楼里,上楼梯都要坐电梯,来回上班或开车或搭车,不胖才怪。 看见友友们的点击这么给力,晚上继续加更。。 第五十五章 落花今有意流水可有情 等冰玉做完按摩往回走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夜幕已经拉开,半个月亮升上来,挂在暗黑色的天幕上。那里,有星星点点的光在闪烁。 街道上到处都是流火般的路灯光,照得马路上像是镀了一层金。晚风清凉,树叶在灯光暗影里摇曳多姿。湖面上微波荡漾,月亮的倒影时常被水波纹拉出无数个狭长的横纹。铺满荷叶的水面上,洒了一层银色的月光。娇艳的荷花在暗夜里独自妖娆,偶尔有小鱼儿钻出水面,只闪了下磷光,倏地就不见了。 美丽的景色让冰玉忘记了刚才老板娘给她点穴时的痛疼,当时自己可是皱着眉毛忍受那来自身体的疼痛的,可是为了他,这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呢?冰玉下意识地摸了下胃上部的穴位,一按,还有点痛。 “只要坚持三天,过了三天就适应了。”耳畔响起老板娘诱惑性的语言,不就三天吗,冰玉想,就算三个星期我也会挺过去的,只要不死人。 冰玉的母亲牟君慈正陪暖月在里间屋学习。(暖月是冰玉的妹妹,今年读小学三年级。)听到有人开门,便从里屋走了出来,看冰玉呵斥带喘间或满面通红,就问道:“是不是又喝酒了?”(通常冰玉喝完酒后都是这模样) “没有,我就是刚走道走急了。”冰玉嬉皮笑脸地说道。 牟君慈用疑惑的目光看了看冰玉,冰玉看她还是不相信自己,就凑到母亲身边,对她哈了一口气,“怎么样,没有酒味吧。”冰玉吐了下舌头。 牟君慈重重吸了吸鼻子,果然没有酒精的味道,这才露出笑容。 “给你留了饭,在锅里,你自己拿出来吃吧。” “嗯。”冰玉答应了一声,然后把包放在沙发上。进卧室脱掉外衣,换了身柔软的纯棉内衣。 从卧室里出来,她去洗手间洗了手,然后把母亲留给她的饭菜从锅里端出来:一个馒头和一点青菜。那饭菜是母亲和暖月吃完然后又热了一遍才放进锅里的,如今还带着余温。看了眼那白胖馒头,又想起减肥时的痛苦经历,冰玉使劲吞了下口水。然后像下了决心似地,把馒头一掰两半,一半就着青菜吃了,一半剩在盘子里。 “暖月呢?”冰玉一边仔细嚼着那半个白面馒头,一边问母亲。 “在屋里写作业呢。” 牟君慈看冰玉只吃半个馒头,关切地问道:“就吃那么点能吃饱吗?” “没事儿,一会就睡觉了。少吃点有利于睡眠。那个,你还是别管我了,去屋里看着暖月学习吧。” “那好,你吃完早点休息吧,明天不是还要上班?” “嗯,知道了。” 见牟君慈转身进了屋里,冰玉用比平时慢两倍的速度吃掉那半个馒头。虽然吃饭速度是慢下来了,可再怎么慢吃的也是半个馒头,不能因为慢,半个馒头就变成一个馒头了。甜嘴巴舌吃完这半个馒头,又喝了一小口水,老实说,真没吃饱。 不过一想到刚才那痛苦的减肥经历,再瞟眼那剩下的半个馒头,冰玉果断地将它连同装菜的盘子一起端到厨房。眼不见为净。(宋丹丹名言:女人对自己下手一定要狠点,为了能快点减掉体重,先从半个馒头开始!) 收拾完桌子,她去洗手间洗漱,之后便进了自己的房间。没拉窗帘,月光透过窗子倾泻进来,把一张双人床上铺了满满一层的月光。冰玉已经在这张双人床上独自一人住了27年,这27年陪伴她的,除了书本之外,就只剩下孤独跟寂寞了。 一千年前,自己曾是个孤儿,幸好被王重阳收为座下弟子,并授以武功,最后和李莫愁同成为古墓派传人。如果没有遇到杨过那小子,自己可能一辈子住在活死人墓里终其一生。 可上天偏偏让他遇上了杨过,因此,她的生命足迹因为这个男人而改变了。 那之后,又经过几世的轮回,有一世,她转世成为天边一轮夕阳,此时,她心静如水,没想到却被无忧谷中的一缕清风迷恋,可这场跨越种族的恋情最终也没能修成正果。 …… …… 又经过几世的轮回,如今小龙女来到这个科技发达,世界瞬息万变的时代。这时代与她之前所处的年代实在差的太多。无论生活方式还是其他别的方面,都有着千差万别。不过,她很快适应了这个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方式。 从出生到上学到毕业参加工作,她与其他的现代人并无区别。她甚至在学生时代还获得过三好学生,得了很多的奖状和奖品,不过,她的感情生活一直以来都是一片空白。不是没有人想过要追求她,而是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一贯态度将那些想对她表白的家伙都吓到了九霄云外,因此,她无可厚非的步入了大龄剩女的行列。 如今,每当夜阑人静,独自躺在床上辗转反撤,夜不能寐的时候,冰玉(小龙女)总会对着外面浓浓的夜色发呆——这个少年可是我的过儿,又或者是那无忧谷中的那缕清风?否则,为什么我的脑海中总是会出现他的影子,为什么我想的念的都是他?他到底是谁? 不知从哪飘过来轻柔的音乐,隐隐约约听见断续的歌词: 春风吹呀吹/吹入我心扉/想念你的心/怦怦跳不能入睡/为何你呀你/不懂落花的有意/只能望着窗外的明月/ 月儿高高挂/弯弯的像你的眉/想念你的心/只许前进不许退/我说你呀你/可知流水非无情/载你飘向天上的宫阙…… 男女生对唱,柔美的音乐,缠绵的意境,不知怎么,这音乐就钻到了冰玉的心里,而且触到了她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她想起了那个少年——那个在虚拟世界中遇到的既阳光又帅气而且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的少年,她的心不禁为之一动。毋庸置疑,这个小小少年的行为已经唤醒了冰玉那早已沉睡的心灵,并且开始在现实生活中悄悄地影响着她。冰玉为他去做减肥就是最好的佐证。冰玉开始想念这个虚拟人物,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在远方是不是也在想念着自己。 就在这花好月圆夜/两心相爱心相悦/在这花好月圆夜/有情人儿成双对/我说你呀你/这世上还有谁/能与你鸳鸯戏水/比翼双双飞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昔是何年 …… 窗外树影婆娑,对面住宅楼里亮起一盏盏昏黄的灯光,暗蓝色的天幕上,牛郎织女星正闪着明亮的光辉,还有两个月才到七月初七,想他们此刻也在彼此深深地思念着对方吧。 第五十六章 谢谢你给我的幸福 青玄放下行李,锁好房间的门,然后脱了衣服,一丝不挂地钻进浴室。浴室很宽敞,东方风格的设计,既美观又不落俗套。浴室里有硕大的按摩浴缸,也有蒸汽淋浴、音乐淋浴和瀑布淋浴供你选择。 梳妆台上摆着柔软的毛巾和爱马仕化妆品,还有牛角梳和风筒。青玄没有选择浴缸,而是打开淋浴开关,调好水温,头顶上那巨大的花洒便像瀑布般喷射出无数水珠…… 青玄闭着眼睛,感受着水流从头顶流到身体每一寸肌肤的舒畅,他的头脑闪过很多画面:李孝天的一脸严肃,罗美娟的唠叨,大学时干的那些龌蹉事,湖北的冬天,深圳的大雨,还有,在那个世界里的林林种种……,这些画面像放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播放着,黑白的胶片,没有声音。 有时候他想象着屏幕后冰玉的那张笑脸,是像张曼玉一样俏皮呢,还是像刘亦菲那样迷人?临别前的那个拥抱虽然没有温度,不过,他的心里却有点小小的甜蜜,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她对他似乎有了些好感。他用手抹了一下脸上的水珠,然后换了音乐模式的淋浴,立刻,头顶上传来张娜拉细腻的嗓音: …… 走在熟悉的海边海风轻轻吹过 你是否怀念曾背靠背坐着 手牵手爱的世界单纯执着 怎么能忘掉你给的快乐 谢谢你给我的幸福 就像长在心里的树 在秋天里开花时光里成熟 谢谢你给我的幸福 像一首唱不完的歌 平淡而又曲折温暖了生活 …… 青玄扭动身体,不知不觉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洗完澡,围了浴巾从浴室里出来,感觉整个人轻松了很多。按下遥控器开关,电视屏幕里闪出澳门电视台的画面,正播放一部李小龙的片子,可是说的却是清一色的粤语。 青玄在深圳待了八年,却只会两句粤语,没办法,广东话太难学,哪像他的家乡话,湖北的方言还是很接近普通话的,虽然跟东北比,差了点儿。换台。他随手又播了几个频道,还好,有江苏的综艺节目,这个还是可以看看的。 爬上硕大的双人床,然后钻进白色的被子里,背靠着枕头,柔软舒适的席梦思床垫把他一路的旅途疲劳一点点舒缓,抚平,然后抽离他的身体。他微闭着双眼,让自己完全放松。 不管明天有怎样繁忙的工作,这一刻,是放纵的,休闲的,完全属于自己的。他什么也不想,让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 电视兀自在那响着,其实,他不是真正想看电视,只是希望这房间里有点声音,也显得自己的旅途不那么孤寂。 这样躺了有一个小时,jike过来喊他下楼吃中饭,他才从床上爬起来,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那件洒了咖啡的裤子被他扔到洗手间,他打算晚上没事的时候再洗。 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整理了下自己的发型,“恩,看起来比来的时候帅气多了。”他自言自语道。镜子里面的少年穿着白衬衫,休闲装,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白净的面庞,薄薄的嘴唇,明亮的眼睛……的确是一个标准的帅哥。 餐厅在二楼,装潢同样富丽堂皇:欧式餐桌,红色地毯,漂亮的吸顶灯以及旋律舒缓的音乐,桌上摆着考究的餐具。客人们挥舞着刀叉,一边用餐,一边窃窃私语。 青玄和jike面对面坐着,青玄点了他爱吃的川菜、米饭和红酒,jike则要了份意大利面,一份5分熟牛排和一瓶啤酒,“来,少爷,咱俩还是第一次好喝酒把,我敬你一杯。”jike端起酒杯,看着青玄。 “是吗,我记得以前在公司年会上我们一起喝过酒吧。”青玄端着酒杯跟jike撞了一下。 “哪有,公司几次开年会都赶上我有事,等我办完事回来的时候,你都走了。”jike一杯酒下肚,说道。 “哦,那今天我陪你多喝点,咱把以前的都补上。”青玄说完,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 jike给青玄的杯子里斟了些红酒酒,又给自己倒了杯啤酒,然后切了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咀嚼着。他的左侧腮帮便被牛排塞得有点鼓胀,不过这没影响他说话。 “少爷,第一次来澳门,想玩点什么?” “当然是澳门最有名的博彩了,呵呵。” “是啊,都说澳门是男人的天堂,要是来这里不赌上几把,实在是枉来澳门走一遭啊。” “咱们今天晚上就来试试运气怎么样?我估计来试身手的肯定大有人在,或许我们运气好,也说不上呢。”青玄兴奋地说着,眼睛里满是期待的光芒。 “行啊,等吃完饭,我们先在周围转转,然后再去不迟。”jike道。 “好,就照你说的办。对了,林泽忙乎啥呢,从我来还没看见他呢,怎么不过来迎接本少爷呢?”青玄夹了口水煮鱼,这是他最爱吃的川菜,他自己有的时候也做做,可是味道总是比饭店做的差点。 “恩,澳门的水煮鱼跟深圳的味道还不一样,好像有点甜,我更喜欢咸味的。你也尝尝,jike。”青玄示意jike吃点水煮鱼。 jike夹了一块放进自己的盘子里,去了刺,然后尝了尝,他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的确有点甜,点菜的时候告诉witer要咸口的好了,这种口味估计女士喜欢吃。”jike抿了下嘴唇,说道。“要不重新给你要一份吧?” “不用了,再要就浪费了。 “你说林泽啊,他跟我说他有点事,今天让我先招待你,等明天他再给你接风。” “看来他还真忙。不知道工程那边怎么样了?施工人员都到齐了吗?” “听林泽说这俩天就能到齐,有个瓦工的老婆生孩子,他赶回家去看看,明后天就能回来。” “哦。” 正说话间,突然听见旁边吵吵嚷嚷,青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扭过头去看。只见邻桌的一位外国佬,用生硬的汉语问服务生:“请问,我点的鱼香肉丝里面怎么没有鱼啊?” 服务生道:“鱼香肉丝里面本来就没有鱼啊?” “没有鱼,为什么还要叫做鱼香肉丝,应该叫炒肉丝才对。”老外气哼哼地说道。 第五十七章 中国的文化你不懂 服务生道:“那怎么,您点‘虎皮青椒’,我还得先给您弄张虎皮是不是,您要是再点个夫妻肺片,妥了,我还得先杀两个人?” “那个……就不用了,老虎是野生动物,需要保护的,那个杀人就更不可以了,为了吃顿饭,还得坐牢,这个可合不上的。”老外撅着嘴,心想,“这个中国菜还真是怪,没有鱼居然还叫鱼香肉丝,明显的欺诈我们外国人嘛。” “先生,您还有事吗?如果没有,我去忙别的了。” “你可以走了。”外国佬一脸不高兴地说。 服务生翻了个白眼走了,心里话:“怎么遇上个这么白痴的老外。” 青玄转过头来,耸了耸肩道:“看来他对中国文化很不了解啊,特别是对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国的饮食讲究一个色香味俱全,尤其那个菜名,起的一定要好听,讲究,让人浮想联翩。” “你还记得赵丽蓉和巩汉林演的那个小品《打工》里面有个情景不,赵丽蓉报了个菜名叫‘群英荟萃’,这个菜名和菜本身你说有什么关系,你看到名字第一个想到的是很多人穿着铠甲站成几排然后旌旗猎猎的场景,可是你能想到这道菜会是什么样子吗?” “结果菜一端上来你才知道原来就是一盘大萝卜。你可能大呼上当,可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特色。菜名和菜本身相差悬殊。要是老外点了这道菜,估计得气得七窍流血。” “是啊,像大山那样的能有几个呢,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要想了解中国的文化,那你得拿出时间天天研究,没个十年八年的,你能研究透吗?” “你说的那种人是对中国文化特别感兴趣的,一般人,才不会拿出那么多时间专研中国文化呢。”青玄撇撇嘴,以示不屑。 “切,”jike翻了个白眼。 两个人用完餐,起身离开餐厅。在酒店四周转了转,看天色还早,jike就说:“少爷,要不,我领你去看看澳门的标志建筑物,如何?” “你是说大山巴牌坊吗?”青玄问。 “是的,它离这不远,走路十多分钟就到。” “呃……”青玄想了一下,然后说:“好吧,反正现在也无事可做。” 俩人溜溜达达,从营地大街绕到百宝楼,再绕过圣玫瑰中学,就到了大三巴。虽然临近傍晚,可是慕名而来的游客仍然络绎不绝,他们举着相机在大山巴牌坊前拍照,然后穿过牌坊中间的拱门到它的后面探寻秘密,可令人失望的是,它的后面空空如也,这座曾经辉煌一时的哥特式教堂,在经历过三次大火的洗礼之后,如今只剩下这样一个门面。 青玄站在这座恢宏的建筑面前,仰头凝视了很久,jike站在他旁边喋喋不休地说道:“你说神不神,这座教堂从建造那天起就遭遇大火的袭击,后来屡烧屡建,这个前壁居然还没被大火烧成灰烬。” “是啊,这是建筑史上的奇迹。虽然我们现在只能看见教堂的前壁,可是透过这块前壁,可以想象到这座教堂当时的盛况:每天,数以千计的虔诚的教徒来这里朝圣,教堂里传来的诵读圣经和赞美诗的声音不绝于耳,披着黑纱只露两只眼睛的修女抱着圣经在教堂里来回穿梭,还有高大挺拔的神父在教堂里为新出生的婴儿洗礼……” “听说这个教堂是当时东方最大的天主教堂,号称‘东方梵蒂冈’,对了,叫……什么名字了?”jike一时想不起这个教堂的名字,所以在那猛抓后脑勺。 “它叫圣保禄教堂。因为葡语‘圣保禄’的发音接近当地方言中的‘三巴’,所以也称大三巴教堂。经历两次火灾之后,1602年教堂再次重建,历经35年才宣布完工,结果1835年一场大火,再次将教堂烧成灰烬,只剩下这个耗资3万两白银的前壁,也就是今天的大三巴牌坊。” “也许大概可能老天也在诅咒葡萄牙人吧。” “是吧。你知道鸦片是从哪流入中国的吗?”青玄扭头看了看jike。 “不会是从澳门吧。”听青玄这么问,他觉得鸦片一定与澳门有关。 “你说对了,最初,鸦片就是从大三巴下的港口由葡萄牙人输入中国的。葡萄牙人不但往中国倒卖鸦片,还和很多外国人一道贩卖中国劳工。离这不远有条花王堂街,又叫‘猪仔街’,当年,沿街有300多家贩卖劳工的馆所。大批中国劳工被贩卖到世界各地,有的劳工还没有到国外,就死在半路。所以,这个大三巴牌坊绝对是澳门血泪史的见证。” “哎,jike叹了口气道:“葡萄牙人真不是个东西,如果我当时是澳门总督,一定把他们这帮葡国佬赶出中国的土地。” 青玄侧过头看了看jike,鄙夷地说:“就你,切,帮人数钱还差不多,这推翻历史的大事,你,还是算了吧。” “小瞧我是不,咱也是有民主大义的人,人林则徐都能虎门销烟呢,我差啥啊。”jike一副不服输的样子。 “你看人林则徐虎门销烟,你也要来个澳门销烟?” “恩,我准备穿越回过去,也来个澳门销烟。到时候上演一部历史巨制‘jike澳门销烟’,那气势,一定不亚于林则徐他老人家。哈哈哈……” “好吧,那我们现在就来一次穿越吧。”青玄说着,沿着堂前的68级石阶拾级而上。 jike只是信口胡说,本想招来青玄一顿臭骂,没想到他的胡说八道却得到回应,他愣神的功夫,看青玄已经向石牌下走去,他忙追上去道:“等等我呀,少爷。” 斜阳唱晚,那巨大的石牌一半沉浸在阳光下,一半隐藏在暗影里,仿佛在浅唱那首古老的诗歌,仿佛在低吟那过去的往事…… 石牌后面,是广阔的天空和平坦的大地。 …… …… 第五十八章 没有你的日子里 一晃,他们分别已经快十天了,这十天对冰玉来说像过了一个月那么漫长。记得周末的时候她跑去网吧,以为会看见他,可是等到晚上八点多都没见他的身影。 为什么?难道在澳门那边就上不了网吗?还是那里不够发达连网吧都没有?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念自己,只当自己是游戏里的玩伴而已? 一阵心烦意乱,看着依旧繁华的长安大街熙来攘往的人群,她不想在这里多做一秒钟的停留,下线的速度如同坐急速火车。她时常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时常想起临别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想聚吗?” “当然。” “那就先分别,只有分别才会更好的相聚。” …… 当时,她看着面前的他,心情如一颗盘根错节的树,格外错综复杂,那是不忍分别却又无可奈何的纷乱情绪。不过,现在她把他们想象成两个站在时间两端的人,每小时都在以百米的速度向对方冲去,只要跑完规定的距离,他们就会相见。知道前方有一个人在等自己,那么,跑起来也应该马力十足和充满力量吧。 …… …… 吃过午饭,孟凡尘照样拎了兵乓球拍去楼下打球,冰玉和糖糖则准备去爬山。这座山离冰玉的公司不远,只消走200多米的路,再爬上一个小山坡,就能看见上山的那条小路。沿着小路爬到山顶,便能俯瞰整座城市的面貌。 冰玉换了旅游鞋,跟糖糖一起出了办公楼,两人一边说着闲话,一边朝山路走去。 冰玉跟糖糖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糖糖喜欢收藏,什么烟盒、糖纸之类的东西都在她的收藏范围之内。冰玉也有同样的爱好,小时候的冰玉就特别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虽然现在大了,其他的爱好已经代替了这个爱好,可是,共同的爱好却拉近了她们的距离。 其次,她们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她们都不喜欢背后谈论别人的长短,可是,她们愿意跟对方述说自己的家事,以排解自己因家庭琐事带来的困扰。 第三,糖糖喜欢冰玉耿直、公正的性格,而冰玉则从糖糖身上学到了办事圆滑,为人大度的一面。朋友之间,能够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友谊才能长久。 第四,她们都喜欢读书。这大概源于双方的家庭背景。糖糖的母亲是教师,父亲是法官,书香门第家庭使得糖糖从小就受到熏陶。而冰玉的母亲也是教师,父亲则是厂长,所以,冰玉从小也喜欢读书。 可是小时候穷,买不起书,只能看些小人书,新少年之类的书。还有就是有一次跟邻居家的孩子借《射雕英雄传》看,那是冰玉第一次接触武侠小说。对于小说的作者金庸,她可是刮目相看的。可当时她并不知道这个小说的作者是当代作家,还以为是清代以前的人呢。 工作之后,自己能赚钱了,冰玉便经常买书来看。现在,她则把那些书借给糖糖,然后,与她一起分享读书心得。 还有就是,糖糖喜欢打毛衣,在她的影响下,冰玉也学着打毛衣……总之,她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渐渐成为了交情很深的朋友。 五月的营城,春暖花开,道两旁已经长出毛茸茸脆生生的小草,山上的树木也换上了嫩绿的新装。风吹过细,几只花喜鹊欢叫着在树林里跳上跳下,循声望去,那花白的翅膀,黑色的长尾巴,看了不免让人心生喜爱。 沿着山间小路向上攀援,路两旁那低矮的植物,翠绿得像要滴出汁来。这山看起来不高,爬起来却破费力气。不过,这正好可以锻炼身体,又满足了冰玉减肥的目的。如果每天坚持爬一个小时的山,那么一个月之后,即使没有瘦个一斤半斤的,但也绝对不会胖吧。 快到山顶的时候,冰玉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她停下脚步,扶着一棵树站着。“太累了,我得歇一会儿。”冰玉喘着气说。 糖糖看起来比冰玉擅长爬山,她走在冰玉的前面,马上就到达山顶了。看冰玉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以她的体力,就是一口气爬上山顶恐怕也没什么问题。 “上周六我和我老公跟‘城市丛林一族’去水库了,走的就是这条路。”糖糖道。 “这路能通到水库?”冰玉有些诧异。 “是啊,我们家以前在这住的时候,早上经常从这走到水库,然后再走回来。”糖糖说。 “可是,这荒山野岭的,不害怕啊。”冰玉有些不解,如果让她一个人从这走到水库,即使再加上一个人,她也是会害怕的。外一遇到个蛇啊,狼啊什么的,多吓人啊。 还有,如果从那草棵里钻出个人来,也挺吓人的吧。还有山上那些坟茔,也令冰玉感到恐怖。虽然大白天撞见鬼的事很少见,可是,见到那东西,还是会避得远远的。看来女生胆小,是天生的。 “害什么怕啊,那么多人都走,有啥害怕的啊。” “哦。”冰玉才意识到,原来这里的人都习惯早上从这向水库走一趟,就如她习惯沿着河堤从这头走到那头。虽然远点,可是走的久了,走的人多了,大家说说笑笑的,也就不觉得远了。 踩着清晨的露珠,沐浴着朝阳,沿着山间小路,一边欣赏着自然风光,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这样每天走上一个来回,不但整个人神清气爽,身体也会越来越强健,真是既实用又省钱的运动方式啊。 “那次我哥和我嫂子也一起去了,我们带了一堆吃的,还有水。那些经常去的人更厉害,竟然有背着锅去的,到了地方就埋灶做饭!” “嗬……”冰玉瞠目,“怎么跟演电影似的。” “是啊。我们几个人因为是头一次去,就买了些面包和火腿肠还有矿泉水什么的带着,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就跑到水库边上,一边吃饭一边玩儿。结果你猜怎么着?”她顿了顿,看看冰玉的反应。冰玉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出结果。 “结果我们吃够了,也玩够了,等上来一看,人家大部队已经走了。我们一着急就迷路了。后来好算看见一个挖野菜的老头,向他打听路,幸好他对这山上的路很熟悉,给我们指了一条最近下山的路。” “沿着那条路,走了老半天我们才又遇到大部队。现在想想,如果当时遇不到那个老头,估计天黑了我们也没下山呢。” “呵呵。我想以后再跟他们出去你们就有经验了,至少吃饭的时候不会再单独行动了。” “是啊,就那一次,我嫂子就够了,以后再张罗去暴走,她说啥都不去了。” “呵呵,要是我有时间,就跟你们一起去,全当免费旅游了,多好。” “可不是,这么好玩的事偏偏我嫂子不爱去。” “她那是不会享受生活。” …… 歇了一会儿,冰玉已经不那么累了,于是转过身,继续向上爬。糖糖看冰玉歇过来了,也转身向上爬去。 她们是从山的背面爬上去的。这座山的背面是一个慢坡,不陡峭,可是爬起来却有种干爬爬不到头的感觉。两个人歇了两次,总算爬到山顶。 站在山顶,暖阳高照。山风过处,带来一丝绵薄的微凉。极目远眺,浓浓的雾霭中,一座恢弘的城市被她们踩在脚下,一种征服感不禁油然而生。杜甫的诗也随即跳出记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吟诵。 千年前的诗人与此刻站在山巅的女子,有着如此相同的感受,那么,那个穿越时空与她相遇的人,那个,说让她等他回来的人,如今会是什么感受呢?他会否隔着时空想念她呢,一如她对他的想念一样…… 没有云,天空是纯净的蓝。这是思念的颜色。 她与他同在一片蓝天下,却远隔天涯。老天让他们穿越时空相识,可是,却并不允许他们穿越时空相见。这高山上的思念,只能托清风明月稍给远方的他;这背负行囊的爱,只能化作潺潺流水流进她的心底。思念,是种无法述说的痛。此刻的冰玉,身在此山心却在远方,只愿那个人能感受到她此刻的心情。 回去的路上,路过天一男子中学,这所中学正好坐落在山脚下。中学的围墙外,可以清晰的看见铲车将山脚铲过的划痕。 被拓宽的操场铺上了塑胶跑道,有几个男生正在操场上打篮球。他们穿着跨栏背心打得热火朝天,校服则扔在篮球架下,旁边还放了几瓶矿泉水。 树林边上,有一对情侣正在那卿卿我我。远离家长的监视,他们变得肆无忌惮起来,即使冰玉跟糖糖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也没有放弃拥吻对方。 “这些孩子,背着家长,不好好学习,就知道搞对象。” “现在的孩子成熟的都早,不像我们那会,傻乎乎的。”冰玉想起自己上中学那会,班里有个女生跟社会上的一个混混好上了,然后住到那个男人家,听人说亲嘴就能怀孕,吓得她连亲嘴都不敢了。 虽然那个时候条件不好,生活清苦,可是,年轻真好。冰玉想,“如果再年轻一回,她宁愿回到那艰苦的岁月,重温一下年少的时光。还有,对自己喜欢的人大声说‘我喜欢你。’即使被拒绝,又如何呢,总好过一辈子的错过吧…… 本周晚上均有加更,不另外公告。另外,还请亲踊跃砸票。嘿嘿。一票不嫌少,五票不嫌多。 第五十九章 百家乐之百家欢乐 两人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先回房间洗了手,又喝了点水,然后下楼,穿过连接新旧葡京酒店的长廊,来到赌场。 赌场设在新葡京酒店,占用了三层楼,一楼是大厅,里面摆着数十张桌子,供普通客人玩耍,二楼一半是老虎机,一半是计算机室,三楼是vip包间,三楼以上是客房。 赌场二十四小时营业,不论你什么时候推开赌场大厅的门,都会见到大厅里灯光如昼,烟雾弥漫,人声鼎沸。(这要是让唐僧见了,一定会说,悟空,快去前面打探打探,这地方盛产什么妖孽?)各色赌客围在大厅的桌子周围,撸胳膊挽袖子,眼睛瞪地圆圆的,闪着晶亮的光,只等庄家开局。那站在旁边看热闹的也不消停,跟着起哄凑趣的,吹口哨的,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赌博在澳门是合法的。何老先生又是以赌博起家,所以在这座气势恢宏的大酒店里,专门腾出三层楼来供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玩耍。 赌客们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赌博的地点和方式。像那些工薪阶层或者做小生意的人,就在大厅里玩几局,输赢不过千八百块钱。 而那些做大生意的,或是明星大腕,还有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则专门去vip包间,每次输赢都是百八十万的,可是因为人家钱多,所以输赢多少都不在乎。人家玩的就是一个心跳。 那些运气好的普通人,有时也去vip里豪赌,一个晚上赢个三五十万、七八十万的在这里并非神话。所以,何老有一句经典的话:来澳门不怕你赢钱,就怕你不敢来。 赌博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扑克、骰子、大轮盘、牌九、百家乐、加勒比海梭哈、老虎机……可谓品种齐全,花样繁多,就看赌客们喜欢哪一种,爱好哪一个。规则方面也是各有各的规则,不一而同。不过有一个规则是共同的,那就是——愿赌服输。 本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赌场里的人一定少不了,可没想到进了赌场才发现,人会这么多,青玄一下没了主意,问jike:“你说,我们先玩哪一种?”还没等jike回答,只见一个服务生满脸笑容地走过来问道:“二位先生,是第一次来这里吗?要不要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这里的服务项目?” “恩,你说说看。”青玄说着,低头点燃一支香烟。 “我们这里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多,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自娱自乐型,另一类是共同娱乐型,每个种类下边还有n多种玩法,看你喜欢哪一类型。结算方式你可以选择现金或者信用卡都可以。”服务生很笼统地说了一遍。 “你能不能详细说说什么是自娱自乐型,什么是共同娱乐型。”青玄嘴里吐着烟雾,眯缝着眼睛,看这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的小男生。 “哦,自娱自乐指的是你可以选择在线赌博,在二楼,我们为顾客提供了很多台电脑,电脑里有多款赌博软件,我们的工作人员将陪您24小时在线赌博。如果您不喜欢自娱自乐,那么可以选择共同娱乐,就是庄家现场摆出赌局,然后由顾客来下注,一般来澳门的游客,玩这个的比较多。”小男生说完,看看青玄,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地方没有解释清楚。 他十五岁就到赌场里混,一晃,在这个行当里已经混了七个年头,对这行当里的规矩可谓了如指掌。 “那我们也选择共同娱乐吧。”青玄看了看jike,心想,都来这里了,当然要真人pk一下了。 “那我建议你们先在大厅里试试手气,如果以后熟练了,还可以申请成为vip顾客,我们为vip顾客提供很多优惠服务呢。” “那好,谢谢你给我们的建议,我们会记住你说的话。现在没有别的事情了,你可以去忙别的了。”青玄冲那个服务生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离开。 小男生很有礼貌的行了个90度的弯腰礼,道:“很高兴为二位先生服务,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请随时叫我。大厅右手边有休息间,里面提供免费的食品、饮料,左手边直走是卫生间,楼下还有ktv包间……希望二位先生玩的尽兴。”说完,小男生转身离开了。 “我们……”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然后互相看了看对方,相视一笑。jike道:“还是各处看看再说吧。” “我也正有此意。”青玄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后说道。 两人各处转了转,最后发现玩牌九的、老虎机的、加勒比海梭哈的都没有玩百家乐的人多,于是就挤到百家乐的人群前一探究竟。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百家乐这款游戏,我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这款游戏的玩法。 百家乐,英文为barat,是一款棋牌类游戏,起源于法国,流行于欧洲各地,后传入美国,在美国逐渐发展成熟起来。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公平的娱乐项目。 上世界六十年代,澳门叶汉先生将barat从美国引入澳门,并起了一个具有东方色彩的名字——百家乐。时至今日,百家乐被澳门发展到了极致,是全球玩百家乐人数最多的地方。 百家乐使用3-6副牌(不算鬼牌),最多的时候是8副牌洗在一起,洗完后放在发牌盒中,从其中分发。各家力争手中有2、3张牌,总点数为9或接近9,10、j、q、k均计为0,其他牌按牌面计算点数,计算时,将各家手中的牌值相加,但仅论个位数字。 例如,如果玩家手中的两张牌是1和7,那么他的总点数就是8点,即1+7=8;如果手中的牌是4和7,那么他的总点数是1,即4+7=11,取各位既为1;如果他手中的牌是q和5,那么他的点数就是5,即0+5=5。 第六十章 首战告捷 百家乐下注的人数没有严格上限,除了9人参与的小桌和14人参与大桌,所有在旁边站着的人也可以参与下注,不过每张赌桌限定了最高下注额和最低下注额,如果超过此限定,则荷官不予开局,直到客人减注在限定额内方才开局。 荷官一般为穿着紫色工作服的女性,她们不参与赌博,但是对赌博略知一二。她们必须持有澳门政府发给的良民证才能从事这项工作。在澳门,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大概有6000人左右,可见博彩业解决了澳门大多数人的就业问题。 胜负或者和局决定于点数的多寡。 当然,玩这种游戏也有很多技巧在里面,可是要想把握好,那需要假以时日。下面我们就跟着我们的主人公一起玩一次这让人心惊肉跳的百家乐吧。 青玄在旁边看了半天,最后他一拍脑门,说道:“我还以为多复杂呢,原来就是猜大小嘛,这个简单。青玄从兜里摸出100块澳币,正琢磨着是押庄家还是押闲家,这时后面有个人在他耳根低声说了句:“押闲家。” 青玄心里纳闷:怎么,难道我在这里遇到了熟人?等他循着声回头一看,原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刚进来时遇到的那个服务生。他什么时候站到自己身后的,青玄还真不知道。不过看他一个劲儿让自己押闲家,想必他知道闲家会赢? 暂时信他一次,如果不赢,下次不听他的就是。青玄就把一百块钱放在了闲家这边,jike也跟着押了闲家。在场的人有押闲家的,有押庄家的,基本上各占一半。赔率是一赔一。 等押完后,荷官开始发牌。 荷官将第一张牌发给闲家,第二张牌发给庄家,接着第三张牌发给闲家,第四张牌给了庄家。现在每人面前两张牌,都是面朝下放着。周围的人屏住呼吸,只等输赢的结果。 这是不是很像电视剧《赌神》里的画面啊。恩,《赌神》里站着的大都是黑涩会,还好,我们这站着的都是玩家和旁观者。 下面由两家各自检视手中的牌,首先闲家亮出自己的牌,分别是2和6计8点,庄家的牌是4和3,计7点。这一局闲家获胜,按照一赔一的赔率,所有押闲家的人都得到翻倍的赔付。青玄也赢了100块钱。 那些赢了钱的人叫着“好……好……”,撸起胳膊,准备着下一局押哪一家。再看那些输钱的人也不甘示弱,虽然输了一局,但不证明下一句会输,所以绷着劲儿,将手臂交叉抱在胸前,琢磨着下一局把输的钱赢回来。 青玄首战告捷,心里挺高兴,有了好的开始,估计以后的运势也应该不错吧。又听那个小服务生的话押了几把闲家,都是赢。把那个小男生高兴地:“你看,听我的就对了吧。” 可后来青玄不再听他的,而是按照自己的判断决定押谁,因为后来证明这小子说的话也不是每次都准。也不知道第一次玩运气好还是自己的判断力精准,短短三个多小时,他就用一千块钱赢了五万块澳币!想想都不可思议。 时间在这里就像水一样流逝的飞快,要不是jike提醒他已经凌晨三点了,该回去睡觉了,他还在这里乐不思蜀呢。 离开赌场的时候,那个小男生又鬼使神差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面带微笑地说道:“看二位先生今晚的运气不错,怎么不多玩儿会?” “哦,明天还有事情,今天就不玩了。”青玄说道。 “那欢迎二位有时间再来这里消遣啊,”小服务生说完,仍然一如既往地跟着他们到大门口,jike见状,忙从兜里掏出200块钱塞给小男生道,“拿去喝茶吧。”说完拉着青玄出了赌场大厅。 “喂,你干嘛给他钱啊?”青玄不解的问。 “这是这里的规矩啊,你没看他一直跟着我们。” “可是这里的茶水不是免费的吗,干嘛还要给他茶水费?” “不错,这里的茶水是免费的,可是你来这里赚了钱,就要赏些小费给人家的。你没看那些大佬们,都是三五千的给,我们这都是小数。” “这是什么他妈的规矩,老子挣的钱,凭什么给他?”青玄拍了拍jike的肩膀。“这次就这样,下次我来。” 人类在过了晚上十一点以后褪黑色素就会减退,尤其过了半夜十二点,褪黑色素减退的更加明显。褪黑色素减少的直接结果就是人没了困意,而是越来越精神。 青玄回到房间,脱掉外衣,换了带来的睡衣,然后去洗手间简单洗漱了一下,临上床前他掏出手机,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果然,有7个未接来电!一查看,原来有2个是于泽的,1个是他老子的,还有3个是罗美娟的。 他爬上那张硕大的床,然后盖上被子,已经这么晚了,估计他们都睡着了吧,还是等明天再给他们回吧。青玄心想。关了灯,闭上眼睛,可是却睡意全无。青玄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太兴奋了吧。他在床上像烙饼一样翻过来翻过去,快到天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着。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他从梦中惊醒,他闭着眼睛,两只手在床上东模西摸的终于摸到了他那只手机,刚把手机凑到耳朵旁,就听于泽在那头说:“喂,青玄,你起来了吗?”“大清早的,叫魂啊,这才几点啊就让人起来。”青玄冲着电话没好气地说。 “少爷,这都快中午了,你的表是不是停了啊?”于泽在电话那头叫到。 “你表才停了呢。我这不才睡着吗,还没睡够呢。你有事吗,要没事的话,我再睡会儿。”青玄说完,刚要挂断电话,只听于泽在那头说:“青玄,等等,先别挂电话……” “有什么急事快说,要是没有,就等我睡醒再说吧。”青玄懒懒地说。 第六十一章 于泽的野心 “那好,你再睡会吧,等你醒了,我请你吃中饭,算是……为昨天的失陪赔罪。”于泽说道。 “嗯,好,那我得狠狠地砸你一顿,嘿嘿。”青玄挂断电话,想接着刚才的梦在做下去。可是刚要睡着,电话铃又响了。 青玄以为还是于泽,就对话筒里说:“喂,我说大哥,你还有什么事情没说完啊?” 没想到电话里却传来罗美娟的声音:“儿子,你总算接电话了,昨天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啊,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呢?” 青玄一听是母亲的声音,忙坐起来道:“妈,昨天我跟jike出去玩,外面声音大,没听见电话响,等我回来的时候一看太晚了就没给你回。” “哦,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在那边还好吧,睡的还行吗?吃的还习惯吗?” “妈,我都这么大人了,不用您抄心了,我在这边一切都好,您就放心吧。” “晚上别玩太晚了,这在外面不比在家里,要早睡早起。还有,工作上要多用用心,好好表现给你爸爸看看,我儿子本来就很棒,别总让你爸爸失望。” “知道了妈,您也要照顾好您自己,别一打牌就打那么晚。你血压高你也不是不知道,总坐着对身体最不好。没事出去溜达溜达,晒晒太阳,补充补充维生素d,顺便呼吸下新鲜空气。” “乖儿子,就你最孝顺了。妈知道了,那你忙吧,妈不打扰你了。”说着挂断电话。 青玄只听见听筒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无奈按了红色键子。 这一来,他睡意全无,但也不想起床。外面的阳光因为窗帘遮挡的缘故无法照进屋子里,却把窗帘镶了一圈金边。青玄在床上委了一会儿,不争气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得,还是起来吧。得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 青玄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迅速洗漱完毕,然后给于泽打了电话,两人约好一点在九州风情饭店见面。 jike开车过来接青玄,俩人一路上说着闲话,一边浏览窗外的街景,车子在你闹市区里七拐八拐,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终于到达九州饭店。于泽早已等在那里,见两人进来,忙站起身迎接。 “我说,这澳门堵车和北京有一拼啊。”青玄抱怨道。 “在澳门开车一定要有耐心,这弹丸之地,人多车多,所以很多人宁愿骑自行车出门也不愿开车,一堵车,少说二十分钟,早高峰更是。”于泽微笑着给青玄一个拥抱。“欢迎少总亲自光临指导。” “呵呵,见笑见笑,我是来学习的,哪是来指导的。” 三人落座,于泽叫来服务生,点了几样地道的澳门菜。又要了一瓶红酒。不多时,服务生就将菜和酒上齐,摆好餐具,然后说了声:“先生请慢用。”就弯腰退下了。“这里的服务生确实比内地礼貌得多。”青玄赞许道。 “他们大多来自内地,不过是经受了很好的训练才会这样。”于泽道。 “哦,我看这里也有好多外国服务生,他们怎么不在本国找工作,却跑到这里做工,那能赚多少钱啊?”青玄不解地问。 “中国人都跑到外国去工作了,所以他们没了工作机会。你没听说最近在东南亚各国中国商人受歧视,中国商品被抵制吗?没办法,中国人太多,内地钱又不好赚,所以跑到国外淘金。” “中国的经济跟十年前比起来不知道发达了多少倍,可是吃不上饭的仍然大有人在。” “是啊,中国经济是发达起来了,可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改革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于泽叹了口气。“像我们这些打工仔,每个月的薪水也就是维持生计,哪有多余的钱买房讨老婆啊。” “得了吧,你这二十七岁就年薪十多万了,还说没钱,那你的钱都干嘛去了?”青玄看他哭穷,就翻了个白眼,皱了人家的老底。 “现在物价水平这么高,在深圳,我一个月赚一万块算多吗?”于泽不服地说道。 “这倒也是。赚这些钱在东北还是够花的,在深圳有点不够。” “还不是。东北房子多少钱一平,深圳房子多少钱一平。我这一个月工资,在深圳还买不了一平米房子呢!” “得,咱不说这些不愉快的事了,还是喝酒吧。”青玄举起杯,跟于泽和jike轻轻碰了一下,“为了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干杯。”三人各自喝了一小口酒。青玄适时转变了话题:“听说这澳门菜挺有讲究,我得尝尝。” “的确,这澳门菜确实很不一般,听说他采用广东地区的烹饪方法和食材,加入香港、葡萄牙、印度、非洲等东南亚特色,才创造出来的。我刚来的时候,朋友推荐我吃澳门菜,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菜色。所以想,你来的时候一定请你也尝尝这澳门菜的特色。”于泽钟爱美食,所以说起这些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 他长青玄五岁,又在社会上闯荡这么多年,所以心智上比青玄成熟很多。他并不满足只做公司的设计总监,他想,以他的才华,坐上公司副总的位置也错错有余。 从2001年毕业进入天美国际,他用了五年时间坐上设计总监的位置,他打算再用五年的时间坐上总经理的位置,他为这个理想一直孜孜不倦地努力着,以李孝天对他的信任和重用,他想,这个目标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实现。 青玄吃了一口马介休球,细细咀嚼之后赞叹道:“外酥里嫩,味道鲜香。不知道这是什么食材做出来的啊,这么好吃!” “这是用鲨鱼肉捣成泥再搓成球,然后蘸上面包屑,放入热油里炸,就是这样子了。” “做法蛮简单的,只是这鲨鱼肉不好买哦。鲨鱼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可以随便买卖吧。” “这里的鲨鱼肉都是进口的,国内捕捞鲨鱼是违法,可是国外有些地方专门人工养殖鲨鱼。” 第六十二章 视察工地 “对了,你再尝尝这个。”于泽指着上面洒满芝士的西兰花道:“这个菜也很好吃哦。” 青玄夹了一点放入口中,顿觉绵软香甜,入口即化,的确是人间仙品,我不知道西兰花还可以做出这么美的味道。“嗯,好吃,来jike,你也尝尝,我记得你比较喜欢吃甜食。” jike吃后说:“我吃过这道菜,不过是在广州,现在看来,还是这里的味道更正宗些。广州做的芝士放的少了点。” 三个人从收入聊到美食,又从美食聊到澳门的人文景观,再到泰国人妖……总之,不断在切换着话题,一晃,三个小时就过去了。 吃完饭,于泽买了单,青玄想去看看工地那边的情况,否则老子问起来不好交代。于泽本想让青玄明天再过去,因为今天已经挺晚了,可青玄坚持说过去看看,他拗不过青玄,只好领着他还有jike一起去位于海边的圣彼得别墅区。 这是由一个英国地产商人开发的楼盘,位于澳门东海岸景观带,这里离海边只有10公里,站在别墅的阳台上就能看见整个大海,晚上睡觉的时候也可以枕着涛声入眠,是绝对的海景房! 因为别墅区刚刚建成,小区的地面还没有规划完,所以,小区里到处是石块土堆还有大坑,自来水管线在地面上横七竖八地卧着,像是人的血管。 三个人在小区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最后排除千难万险,终于到了旺粤路88号——一栋三层楼的花园别墅。别墅占地两母,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别墅周围是一大片空地。 于泽从兜里摸出防盗门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下,开了防盗门,青玄第一个踏步进去。 一楼很大,南北通透,正中间有一个旋转楼梯直通楼上,楼梯是木制的,墙面和地面则是水泥抹的,棚顶露出一小段电线,显然是建房的时候留出来的灯绳。墙壁上有几处安开关的地方,也都留出了电线。落地塑钢窗几乎站了一整个墙面,这样的设计,不论是上午还是下午,都会有阳光照射进来。 “于泽,装修设计图给我看看。”青玄对于泽说道。 于泽从公文包里掏出设计图纸,展开来给青玄看。“你准备怎么设计这套别墅?”青玄问。 “根据别墅主人的要求,我打算把一楼设计成客厅和厨房,二楼是主卧与客卧,三楼是书房和琴房,楼下的空地准备建游泳池和停车场,还有花园和一小块菜地。”于泽一边说一边指点着他的设计图。 “房子的主人多大年龄啊?又弹琴又种地的?” “好像是一对老夫妻,英国籍的,退休后全世界旅游,后来到了澳门,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正好他儿子在这边有生意,就让儿子买了这栋房子,他二人准备在这颐养天年。” “哦,我说呢,是老两口啊。看这二老还挺和谐的,一个弹琴,一个种菜,互不干扰。对了,设计图纸给房主看过了吗?没问问老人家有什么意见?” “还没呢,前一阵子老人回了英国,听说昨天才回来,说好今天晚上给他们看图纸的。如果没什么大的出入,我看你明天就准备进材料吧。后天就开始动工。” “你手下的人都齐了吗?”青玄问。 “都到齐了,只要你材料一到,我们就开工。” “那好,一会儿我得算算看看得用多少材料,明天一早我就去建材市场进货。” “好,我就喜欢你这爽快的性格。走,我们去楼上看看。”两人一前一后上到二楼,发现jike不知道去了哪里。二楼也是清一色清水房,除了预留的电线接头还有上下水管线,什么都没有。等上到三楼的时候,才发现jike一个人站在窗台边沉思。 “喂,你这家伙,在想什么呢?”青玄拍了拍jike的肩膀,这家伙像是对青玄又像是在喃喃自语:“我要是能住上这么个大房子,就好了。” “这个啊,好办啊,你现在还年轻,今后好好努力,我想,有生之年,你一定也能住上这么大一幢房子的。”青玄安慰他道。 “别逗了,你看我一个月赚这么点钱,这辈子,不,下下辈子都住不上这么阔气的房子了。”jike忧郁地说道。 “那就让你儿子将来买一个这么大的房子给你住。这个总可以吧。” “那得看看我儿子将来会不会比他老爸出息,弄不好,还得我给他准备房子结婚。” “行了,实在不行,我买个房子让你来住总行了吧?”青玄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样子。 “嗯,这个比较靠谱,就这么定了。嘿嘿。”jike咧开嘴笑了,那样子,还真像个孩子。 出了别墅,三个人回澳门的分公司拿了资料,青玄因为jike昨天一天没回家,所以今天给他放了假,让他下班后回家陪老婆。于泽晚上要约英国夫妇见面,谈装修事宜,问青玄要不要一起去。青玄说要回去研究一下明天进料的事,趁商场还没关门,想去建材市场转转。于是,三个人各自忙去。 青玄开车去了几个大的建材市场,仔细了解了澳门建材市场的行情。然后回到酒店开始做预算。 八点多于泽打电话过来,问青玄有没有吃晚饭,他刚从英国夫妇那出来,想跟青玄见个面,谈谈装修的事,顺便吃点饭。正好青玄也没吃饭呢,就答应他十分钟后楼下大厅见。 十分钟后,于泽准备出现在葡京酒店的一楼大厅里,青玄以为这家伙不会那么准时,所以在房间里磨蹭了一会儿才下楼。出了电梯,一看,于泽已经坐在那里等他,自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堵车,不会到那么快呢。”青玄为自己的迟到找借口。 “碰巧赶上这会儿交通还行。”于泽心想,你这小子迟到了还找借口,还好,没让我多等。我可是最讨厌等人了。“今天领你去个好地方吃饭,你别开车了,坐我的车去吧。”于泽起身,迎向青玄。 第六十三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公元630年唐都长安 “冰玉啊,这是为师写给你袁师伯的一封信,一会儿你给他送过去。听说他前几天去了京城,估计还没有回去。你去长安应该能找到他。把信交给他后,记得帮我买些草药,药方在这里。” 说着,仙翁递给冰玉一个信封和一张清单,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一堆药名,冰玉没仔细看,就把单子折好连同那封信一起揣在怀里。刚要出门,仙翁又叮嘱道:“玉儿,办完事速速回来,切记不要贪玩,免得为师担心。” “嗯,知道了师傅。”出了师傅的小屋,冰玉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整日被师傅困在家里,这次难得有机会去趟京城,冰玉想趁机把青玄给她的那些宝图卖掉。她没有机会去挖那些宝图,放在那里时间久了,如果被师傅问起她又无法交代。 还不如干脆把它们卖掉,换成钱存进钱庄,这样,等他回来,用钱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取出来花了。想到这,冰玉便回屋,借着收拾包袱的机会,把那些宝图也包在包袱里。 长安的热闹与繁华使这座唐朝的都城焕发着勃勃的生机。每年这个时候,各国都派使者前来觐见皇帝陛下,同时献上大量的金银珠宝、珍禽异草,有的甚至将本国的公主进献给皇帝陛下,以博取皇帝的欢心,进而求得长期的和平与稳定。 走在长安大街上,看着熙来攘往的人群,冰玉有点目不暇接。京城就是京城,高大的城墙,威严气派。错落有致的建筑,令人目不暇接。繁荣的街市,商铺林立。俊男靓女,达官显贵,随处可见。街道两旁,乳白色的槐树花开得正艳,空气中花香流动,引来很多蜜蜂前来采蜜。 冰玉抬头看了看天,几片薄云正漂浮在城市的上空,薄云后面,太阳露出半张笑脸,正温和地看着她的子民。一群飞鸟排列成整齐的队形在太阳底下飞过。 俗话说东边日出西边雨,此时,西北的天空上,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时有雷声从远处滚滚而来,而且,大片大片的乌云正集结着向东飘来。看来,用不了多久,这里将有一场大雨。 在大雨来临之前,冰玉必须赶到云顶酒楼。听说那是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估计袁天罡会下榻在那里。 冰玉加快脚步向云顶酒楼走去。刚走到兵器店前,就听耳边的风呼啸着刮过,风卷起地上的尘土,在半空中肆虐。行人只好掩住口鼻,艰难的前行。兵器店前的小商贩们,匆忙收拾着摊床,看来今天的生意是做不成了,还是收拾了摊子回家喝酒去吧。 随着一道闪电划破天空,一声震天响的雷如霹雳一样在天空中炸开,紧接着豆大的雨点便从天上砸了下来。此时,乌云已经密布了整个天空,天上没有一丝亮光。太阳不知躲到什么地方睡大觉去了,只有风夹带着雨珠横扫过来。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昏暗中。 商贩们收拾好东西,还没等离开就下起雨来。大家只好挤在兵器店前的屋檐下,想等雨稍稍小些,再往家赶。冰玉夹在人群中,无奈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雨。 人群中有个高个子男人,他身材挺拔,表情冷峻,鼻梁坚挺,目光深邃。一袭藏蓝色袍子,把他全身包裹的严严实实。他的头上扎着一块蓝色方巾,没被头巾包裹的长发随意披在身后。 本来他想把这些收来的兵器卖掉,然后买一个技能多的宠物带在身边。可是天气不作美,偏偏赶上下大雨。他眉头紧锁地看着那些冒着泡泡的水珠,手不自觉地将拎着的包裹放在脚边。 “这场雨来的急走的也急,不用担心,一会儿就会过去的。”人群中有人说道。 季赢回头看了看说话的那个人,他的话倒不无道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等一会雨停了,还可以接着摆摊了。季赢这样想着,刚要转身,发现他身边居然站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只是那姑娘板着面孔,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恩,这个姑娘倒是长得清新脱俗,可惜是个冷美人。季赢回转身,继续看着眼前的邪风淫雨,心里却在为他那点没有折腾出去的武器跟铠甲而烦恼着。 自从上次在建邺城帮李善人驱除了商人鬼魂,李员外一家非常感激季赢,想让他留下来做李家的上门女婿。可是季赢没有答应。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不想受到家庭的牵累,所以,他拒绝了李员外一家的好意,只身来到京城。 临行前,李员外送了季赢很多金银财宝,绫罗绸缎,还有一匹漂亮的马驹。李员外嘱咐道:“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捎信过来,我李善人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告别李善人一家,季赢独自来到京城。 初到京城的他,不知该靠什么维持生计。后来他发现倒腾武器挺赚钱,就用李善人给他的金银财宝折换成银两,然后从个人手里低价收购武器,再加价卖出去。或者将那些武器打上宝石或进行改装,最后,一件普通的武器就可以赚到几倍的价钱。 从倒卖武器中掘得了第一桶金,季赢便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再加上他重信誉,守承诺,因此,几个月过后,他便成了附近知名的武器收购商和零售商。 避了半个时辰的雨,渐渐小了。冰玉拿起地上的包袱,冲进雨雾中。 一路打听着来到云顶酒楼,只见酒楼前人来人往,一派热闹的景象。一些商贩公开叫嚷着收购藏宝图,一万七一张。而黑市的价格,已经炒到两万二一张,还不算五庄和傲来的图。五庄跟傲来的图,黑市收购价三万五每张,这让冰玉想都不敢想,原来藏宝图这么值钱! 在众多商贩中,她找了个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年轻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那人愿意以每张二万五的价格收购冰玉手里所有的图。 第六十四章 我的包袱呢 冰玉看他年纪虽小,可是没想到出手这么大方,她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可表面上她却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她想,在这个人反悔之前,得赶紧把这些藏宝图卖给他。于是,和那个人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包袱一看,傻眼了,这里面装的,怎么,都是些兵器和铠甲啊!这……这是谁的东西啊?冰玉一下子愣在那里。 “喂,小姐,你还卖不卖东西啊?”年轻人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卖,卖……”冰玉嘴里嘟囔着,神思却还停留在这些武器跟铠甲上,“这到底是谁的呢,怎么会在我的手上?” “不卖我可要走了啊。”那家伙晃动着手中的银票。 “呃,卖的。可是,我的包袱呢?”冰玉四处寻找着。 “你身上不是有个包袱吗?”少年指着绑在她身后的包袱说。 “哦,我的包袱在这啊。”冰玉将包袱解下,拿出里面的藏宝图,“一共68张宝图,你点一下。” 少年点齐了藏宝图,然后把写着100万两的银票和七十万两的现银递给冰玉,“钱货两清,如果以后你有宝图,还可以卖给我。”那个少年临走之前甩下一句话:“有多少要多少,现款交易。” “恩,好。”冰玉想,“这些图还都是别人送给我的呢,以后,谁知道还有没有啊。”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手上有货,就按照这个地址来找我就行。”那人递给冰玉一张纸,只见纸上娟秀地写着几行字:陈开歌,qq商行总经理,办公地址:城南新区四环路78号。 “哦,这不就相当于现代社会里的名片吗?”冰玉看了看,随手揣进怀里。心想,这么年轻有为,将来这人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收好银票,又施法术将那七十万两现银藏在一颗树底下,然后拎着装有武器和铠甲的包袱,重新来到酒楼。店小二笑嘻嘻迎出门,“客官里边请。”冰玉抬腿进了大厅,找了个空位置坐下,还没等小二开口,便问道:“请问,这附近有没有钱庄?” “出酒楼向东走50米有个十字路口,顺着十字路口向北走200米就有一个钱庄。老字号钱庄,信誉好,全国通存通兑。”这小二年龄不大,可是人却机灵的很。冰玉很喜欢他的机灵劲,本来不怎么饿,可看在小二的面子上还是点了两个青菜,要了碗米饭。 埋头吃饭间,见两个黑衣人闪身来到前台,低声向酒楼老板问道:“这儿有没有双人间,要三楼的。” “有,三楼现在有两个双人间,您二位是要靠里面的一间,还是靠近楼梯的那间呢?” “靠里面那间,价钱多少?” “三十两一宿。” “这是五十两,只住一个晚上,明天就走。”黑衣人从怀里掏出五十两银子放在柜台上。 “哦。”老板接过银子,做完登记之后,把房间钥匙递给两位黑衣人。黑衣人接过钥匙,径直上了三楼。打开房间的门,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这里离闹市区近,进出京城的闲杂人特别多,陛下让我们做好袁大人的安全工作,务必保证他在京城的这一个晚上不会出事。” “我看陛下对袁大人那真是——器重有加。别的不说,他对袁大人说的话那是百依百顺,据说,袁大人夜观天象,说西北要动乱。这不,陛下马上下令把程咬金从北方抽调回来,支援西北军。果不其然,昨天西北边防来报,吐蕃果然发起动乱。” “还是袁大人料事如神啊。” “所以说袁大人的安全陛下这么放在心上呢。在陛下的心里,有袁大人在,大唐的江山才能坐得稳。” “既然陛下这么信任袁大人就应该把他留在身边,何苦每次都从千里之外把他接来呢?” “因为大人不喜欢这京城的热闹,所以陛下也没法子。我们做臣子的,只能听从上面的命令,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就是了。” 检查完房间,二人便下得楼来,然后出了酒楼。 冰玉吃完午饭,叫过店小二,付了饭钱。然后假装随意地问道:“不知这酒店里有没有一位叫袁天罡袁大人的人住在这里?” “嘘,小点声。”店小二看了看四周,低声道:“你怎么知道袁大人的名字,难道你认识他?” “恩,我是他的远房亲戚。”冰玉胡编道。 小二上下打量了一阵冰玉后,说道,“看不出来,袁大人还有你这么漂亮的亲戚啊?” 冰玉翻了个白眼:“我咋就不能是他老人家的亲戚?” 小二毕竟见多识广,见冰玉如此理直气壮,也不敢造次。就低声道:“袁大人现在没在我们酒楼,不过下午就会过来了。他在这里只住一个晚上,你要是找他有事,等他来的时候赶紧办,要不然他走了,你可就办不成了。” “知道了。没你事了,你去忙别的吧。”说着,冰玉在他手里放了10两银子,小二微笑着笑纳了。 “趁袁师傅还没来之前,我出去逛逛,顺便把那些银子存了,这么多银票带在身上,师傅看见了一定会问的。”想到这,冰玉出了酒楼,按照小二说的地点找到钱庄,只见钱庄里好多人在忙着办理个人业务,钱庄老板在柜台前忙的不亦乐乎。待人群散去之后,冰玉来到柜台前道:“钱老板,本小姐想存点钱,不知大人可否有空?” “这位小姐,听口音您不是本地人吧?”钱庄老板笑眯眯打量着面前这个美人。 “怎么,不是本地人就不接待吗?”冰玉冷着面孔。 “小姐这是说哪里话,有句熟语说的好,‘来的都是客嘛。’小姐想把钱存在本钱庄,那是本庄的荣幸,我求之不得,哪有把财神拒之门外的道理呢?” “既然钱老板这么说,那就点钱吧。”冰玉挥了挥手,眨眼间,七个大箱子就出现在钱庄大厅里! 冰玉打开所有的箱盖,每箱十万两的雪花银,就那么明晃晃的呈现在钱老板面前,晃得钱老板有点睁不开眼睛。他伸手拿出一锭银子掂了掂,然后笑眯眯道:“看小姐不像生意人,这银子……”那意思我这里可不洗黑钱,不是正道来的我一概不收。 第六十五章 送信 “难道生意人脸上都写着字呢?你这个老板事情还真多哎,存点银子还这么婆婆妈妈的。”冰玉有些愠怒,如果这个老板再不收她的银子,她准备马上转身去别家钱庄存去,可不想跟这个老家伙再废话了。 “小姐息怒,你也知道我们的行规,绝不为黑涩会洗钱的。只要老顾客来了我们马上就给办理存取手续,对于新顾客……我们不得不打听下这钱的来历,望小姐多多见谅。” 听钱老板这么一说,冰玉有些不好意思,道:“你放心,这些钱都是出卖藏宝图得来的,你尽管收着,本小姐从来不干那些非法勾当,若你不信,以后出现什么差池,可到方寸山下的长寿村来找我。” 听冰玉这么一说,钱老板也就放了心,他招呼手下将银子悉数数了,然后开了张七十万两的银票给冰玉。临出门时,钱老板欠了欠身道:“我们钱庄的信誉您尽管放心,全国都可通存通兑,如果以后还有什么为您效劳的地方,请不必客气。” 冰玉拱手抱了抱拳,道:“钱老板不必远送,以后若再有银子,自会到你这里来存,到时候钱老板不会再追问银子的来历了吧。” “呵呵……怎么会……”钱老板虚伪地应承道。 “告辞……”冰玉一手抱拳,一手与它掌心相扣,施了个武士之礼,然后神色凛然地走出钱庄。 “慢走……”钱庄老板在冰玉走出钱庄后来了句礼节性的送别词。可那挤出的笑容,在冰玉转身离开的瞬间就消失在他的脸上。 今天又有这么多银子进账,钱老板着实高兴了一把。可是高兴归高兴,私底下钱老板还是派人去方寸山的长寿村打探了一番,看冰玉说的是不是实话。 过了几天,打探的人回来,报告他说那里确实住着一个叫龙冰玉的姑娘,是南极仙翁的徒弟,南极仙翁在那里德高望重,不用想,他的徒弟人品也差不到哪去。这回钱老板放下心来,一心一意盼着以后还能做冰玉的生意。 冰玉从钱庄出来,看天色还早,就去街上逛了逛。雨后的长安城里,到处弥漫着槐树花沁人的芳香,夹带着雨水的湿气,一股脑钻进冰玉细细的鼻管里。冰玉深深吸了两口新鲜的空气,感觉身体清爽了不少。四处逛了一大圈,觉得有些乏了,便回到云顶酒楼,要了一间单人客房。这间客房在二楼,是靠进里面的一间,也正好在袁天罡那间客房的楼下。 入夜,冰玉刚要睡着,忽然听到楼上有??的脚步声。“看来袁大人回来了。”冰玉嘀咕了一句,然后翻身起来,她没开灯,借着月色悄悄打开房门,然后蹑手蹑脚上了楼。 来到袁大人住的房间外,冰玉轻轻叩了下门,一会儿,只听里面有个声音压低了问:“谁?” “请问这是袁天罡袁大人的住处吧,我是南极仙翁的徒弟,奉命来送信给他。”冰玉答道。 “大人,有个南极仙翁的徒弟求见。你若是不见,我就打发她走。”黑衣人刚想转身打发冰玉离开,没想到袁天罡说了一句:“让她进来。” 不多时,里面的门被打开个缝,刚好能容一个人进出。冰玉一闪身进到屋里,屋里面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清。冰玉摸索着进了屋,刚想找个凳子坐下,这时一个黑影窜上来,朝冰玉的面门就是一掌。说时迟那时快,冰玉侧头躲过这一掌,回身一个海底捞月,冲黑影的后背劈来。黑影哎呦一声,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紧接着另一个黑影也窜将上来,跟冰玉打成一团。 冰玉没想到会遇到这个阵势,心想,估计是进错房间了,这几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的,我姑且先把他们收拾了,再做打算吧。这样想着,便欲使她的龙门绝技——龙吟术,刚扭动身子,口中默念咒语,这时只听黑暗处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还不快住手,休得无礼。” 黑暗处,一只微弱的烛光渐渐点亮,一个鹤发童颜的长者端详坐于桌边,正捋着胡子在那闭目养神。 冰玉道了个万福道:“请问,您可是袁天罡袁师伯?” “正是老身,小姐这么晚拜访,不知有何急事?”冰玉道:“袁师伯,我乃南极仙翁的弟子,名叫龙冰玉,因听说您来京城办事,就在这住一晚,明天就要回去,所以特来叨扰。只因我师傅有封书信,让我一定要亲自交给袁师伯,所以打扰之处,还请海涵。”说着,从怀中掏出书信,双手捧予袁天罡面前。一个黑衣人过来将信接过去递给袁天罡。 袁天罡睁开双眼,接过信却没有直接打开信封,而是抬头看了看冰玉。“你就是南极的徒弟啊。嗯,嗯,长得还算水灵……” 冰玉的面颊上飞上一朵红晕,她微微低下头。 “呵呵,早就听说他收了个徒弟,我就想见见长什么样呢。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老头脾气倔是出了名的,从来不收徒弟,我还寻思着什么样的人能让他如此动心呢。” “师伯您这是什么话,难道是因为徒儿徒有几分姿色师傅才肯收我的吗?”冰玉听他这么一说,心里有些生气,这不明摆着污我师傅的清白吗。 袁天罡和南极仙翁是多年的至交,所以说起话来也没遮拦,没想到一句玩笑话竟惹得红颜嗔怒,袁天罡自觉玩笑开得有点过了,人家还是小丫头啊,况且还是公主,自己身为长辈,也该有点长辈的样子不是。 于是他收敛了在好友面前一贯的不羁,吩咐手下搬过来一张椅子让冰玉坐下。然后抱歉地说道:“侄女啊,我跟你师傅说话一向随便惯了,你别往心里去。”说着,倒了杯茶水放在冰玉面前:“喝茶,丫头。” “不了,袁师伯,您要是没有什么事的话在下就告辞了,师傅让我办完事赶快回去呢。”冰玉婉拒道。 第六十六章 你敢对我无礼 “天都这么晚了,要回去也得明天。丫头不急,等我看完这封信,好给你师傅写封回信,你顺便给他带回去。”袁天罡挥了挥手,示意冰玉坐下。 “噢……” 袁天罡展开信封,只见一袭俊美的楷书呈现在他的面前: “天罡吾兄: 多日不见,近来可好。自从上次朝云亭一别,想来已有数载,愚弟甚是想念,很想找个时间与兄畅饮几杯,聊表别后之情。若兄长分身有术,我想于下月十五日,与兄在寒舍小聚,可否赏光,请告知云云。” “哦,你师傅是想我了,想请我喝酒呢。”袁天罡捋了捋胡子,掐指一算,下个月十五,应该没有什么事,那就应承了吧。于是,叫黑衣人找来笔墨,写下回信,折好装入信封,递给冰玉。 “你师傅近来可好,每天都在忙什么?”袁天罡长长地叹了口气道:“上次一别,这一晃又好几年没看见他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又胖了?身体可还健康?” 冰玉将信揣入怀中,挑着眉说道:“他老人家每天忙着和村里的老人打牌,下棋,钓鱼,遛鸟,养花弄草的,一天可忙了。不过身体还是蛮好的,每顿能吃两碗饭呢。” “哦,熟话说老饭量老饭量,能吃是好事,看来这老头是越活越年轻了。”原题昂不如羡慕地说道。 “是啊,最近发现他老人家的白头发下面居然长出黑头发了,你说这是不是返老还童了呢。”冰玉嬉笑着道。 “看来他又新研制了长生不老的秘方,哪天我得过去讨点吃吃。哦,对了,你父王可好?”袁天罡虽然因为自己的叔叔跟泾河龙王的事与龙族结下了恩怨,不过他个人对龙王还是很敬重的。 “自从我到师傅这来学习奇门之术,已经有好久没回龙宫了,听说父皇最近染了些风寒,总是咳嗽流鼻涕,也不知道现在好了没有。” “哦,应该叫他平时多注意锻炼,没事别老在龙宫待着,多出来晒晒太阳,爬爬山什么的,对身体会有好处。” “恩,我会把您的建议转达给他的。袁大人,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 告别了袁天罡回到屋里。和衣躺下,无奈这么一折腾,睡意全无。到三更天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着。恍惚间,听到楼上有打斗的声音,冰玉以为自己在做梦,就没有起来。 等到第二天天亮,她收拾完去退房,才听到小二悄悄告诉他,昨天晚上袁天罡的房间遭到刺客的袭击,后来听说刺客和袁大人都不见了,也不知道袁大人有没有危险。 冰玉一听,有些急了。想去帮助袁大人,可又不知道这些人去了哪里。她在长安人生地不熟的,又不知向谁去打听。只想回去快点告诉师傅这个消息,无奈师傅交代的事还没办完,只得先去药店,买师傅要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草药。 回春堂里人来人往,来看病抓药的人还真不少。冰玉走到柜台前,将师傅写的那个药单递给店小二,小二照单抓了药,然后大包小包的堆在冰玉面前。 “还有两味药我们这里没有,你得去傲来国的药房看看。”小二抱歉地说道。 “这么大个长安城,难道还会缺医少药吗?”冰玉有些不相信地抱怨道。 “只因这两味药主要产自傲来国,而且产量稀少,我们这儿离那里路途遥远,加上运输成本很高,运到这里一般平民百姓都买不起,所以小店也就不进这两种药材。”小二耐心地解释着。 “老百姓买不起,难道王公大臣就不需要吗?还有如果皇帝有了病,怎么办啊?难道让御医现去傲来买药去吗?” “因为这不是常用药,所以,王公大臣们也不需要买,他们有朋友去傲来做生意,就带些回来送给他们。皇帝陛下有傲来国的进贡呢。像这些珍稀药材,傲来国每年都有进贡一些的。” “喂,给我来四两血色茶花。”一个身高七尺的男人喊。 小二忙着去招呼客人,就不再理冰玉了。冰玉只好有点沮丧地离开回春堂,刚出门,就听后面有人叫她:“小姐,请等一等。” 冰玉没有理会,心想,“这里我又没有认识人,应该是在叫别人吧。”所以她自顾自向前走着。没想到这声音离她越来越近,脚步声好像也挺急促。 冰玉忍不住回头,只见一个七尺高的男子站在他身后,这人鼻梁挺直,剑眉横扫,面容冷峻,身材瘦肖,原来却是刚刚要买血色茶花的那个人。 “这位小姐请留步,我有话要跟你说。”男子翕动着嘴唇,说道。 “可是,我好像不认识你吧。” “你是不认识我,可是,你好像拿了我的东西。”男子不依不饶地说道。 “我们素不相识,我怎么会拿你的东西。我看你是认错人了。”冰玉没好气地说道。这什么人啊,竟然把我当小偷吗?可恨之极。 冰玉想继续走路,可是这个人竟堵住冰玉不让她走。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啊,拿了人家东西还装作没事人似地,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看你外表长得挺漂亮的,其实却是一个爱贪便宜的村姑。”男人连挖苦带讽刺地说道。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说话呢,说我村姑?我要是村姑你就是大叔。”冰玉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没好气说道:“说话是要讲证据的,没凭没据的,你凭什么说我拿了你的东西,你倒是给我说说清楚,否则我告你诬陷你信不?” “我当然有证据,前天下雨,我在兵器店门外躲雨,当时你也在那,我的包袱就放在你脚边。等雨停了你拎起包袱就走,当时我看见你拎的包袱,心里还寻思呢,这人的包袱怎么跟我的一样呢。等我低头找我的包袱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你拿走的就是我的包。我想追,可你已经没影了。” 冰玉仔细回忆了一下,前天她卖那些藏宝图的时候,的确发现一个来历不明的包袱,她还纳闷这是谁的包袱呢,没想到今天就有人主动上门认领。待我仔细问问,看这人是不是知道我捡了个包袱,故意想冒领啊。 “咳咳,”冰玉故意咳嗽两声,然后清了清嗓子说道:“恩,你说你丢了包袱,那你知道里面都装的什么东西吗?” “我要是说对了,你能还给我吗?”男人的眼神闪过一丝质疑。 “这个……不一定。”冰玉故意拉长了声音,然后给了他一个不确定的答复,心里却暗暗思忖,让你刚才对我那么无礼,非得刁难你一下不可。 第六十七章 海边小酌 “那好啊,我就坐享其成了。”青玄搂着于泽的肩膀,他与谁都自来熟,更别说这位公司老牌设计总监。他不喜欢搞设计,否则,依他的聪明才智,早就坐上总监的位置了。他希望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是按照李孝天为他安排的人生活着。 两人驱车来到海边,此时已经夜幕降临,海风习习,波涛声蔓延在整个海边。 于泽领他进了一个位于海边的小餐馆。这个小餐馆是一个葡萄牙人开的,里面的设计完全采用葡萄牙风格,包括墙上的装饰品还有桌布,都带有浓重的葡萄牙特色。餐厅里没有灯光,每个小餐桌上摆着一个烛台和一小束玫瑰花。屋顶缭绕着柔美的音乐。 于泽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两人面对面坐下。这时有服务生过来,把菜单递给于泽,于泽把菜单又转手递给了青玄,“看看你喜欢吃什么。”于泽道。 青玄接过菜单,胡乱翻了一下,然后扭头问服务生:“请问,你们这里有什么特色菜?” 服务生是个河南籍的小女生,长得又瘦又小,制服穿在她身上甚至都有些咣当。她操着河南味的普通话说道:“我们这的特色菜有很多,比如烤猪肠、葡式酿蟹盖、三角豆焖牛肚、葡国鸡,都是本店的特色菜。”小女生报完菜名,两手叠加站在那里,等着客人问别的问题。 “那今天的招牌菜是什么?” “哦,是烤沙甸鱼,先生。” 青玄转向于泽,问:“你一定知道这什么菜好吃吧?” “葡国菜的特色就是以海鲜为主要食材,加以原汁原味的葡式烹饪手法,做成各种美味的葡国菜。不过在澳门,因为缺乏本地的作料,他们就采用澳门现有的作料,加以改良,改良后的葡国菜更适合东方人的口味。” “这家餐厅与别家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菜式完全采用葡萄牙本土的材料制成,所以更具有葡萄牙本土特色。我觉得他们家的酿蟹盖就很有特色,再就是葡国海鲜大烩、蒜蓉煎虾、葡国鸭?h饭,这些东西吃后绝对让你终身难忘。” “还有葡国鸡,虽然这道菜不是正宗的葡国菜,不过它采用纯葡式做法,再配以水榄、椰汁、橄榄油、黄姜粉、马铃薯等,这绝对是一道中葡合璧的美食。” 听于泽这么一说,把青玄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扭头问服务生:“听到没,他说的这些你们这可都有?” 服务生点点头。“那好,就照他说的这些上吧。这回我可要大饱口福了。呵呵……” “请问二位要什么酒水?” “酒嘛……”青玄对喝酒还是蛮有研究的。“窖藏十五年的红酒你们有没有?”青玄问。 “这个……可以有。”服务生答。 青玄听她的回答怎么这么耳熟啊,哦,对了,这不是去年春晚小沈阳演的那个小品吗,难道这小丫头也看了这个节目,这孩子,还挺逗。 “那就先来一瓶。”说完,青玄用探寻的眼神看看于泽,见他没表示反对,就放下心来。 “好,我去窖里给你看看哦。”服务生说完走了。不一会儿又折回来,问道:“对了,请问还有别的需要吗?” “没了,快点上菜吧,都饿了。”青玄摸了摸肚子。 “哦。菜马上就上来。”服务生答应着离开了。 “这顿你请哦,到了你的地盘了。”青玄冲于泽嘿嘿笑了两声。“下次我请。” “好吧,那你记得欠我一顿饭哦。”于泽勾了勾嘴角,眸子里闪出一道只有成熟男人才有的目光。在他看来,青玄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心智还不算成熟的孩子。那就让一个孩子尽情欢乐吧,相信他绝不会威胁到他的地位。 “这个地方很适合情侣来哦,环境很优雅,气氛也好。”青玄看了下周围,评判道。 “是啊,每到周末,这里都爆满。有的情侣不远千里赶来这里吃饭,到半夜才尽兴而归。所以,如果事先不预定,来了都没有位置的。”于泽的喉结上下滚动,发出好听的男中音。 “这老板一年得赚多少钱啊?”青玄感叹道。 “估计一年百八十万不成问题,尤其现在澳门回归祖国,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内地游客都来这里观光旅游,带动澳门的经济成倍递增。” 二人说着闲话,一会儿酒菜端上来。美酒配佳肴,吃的那叫一个爽。唯一有一点小小的遗憾,那就是——如果此时坐在他对面的是冰玉就更好了。如此美妙的烛光晚餐,却是与一位大老爷们共同度过的,委实有点让人失望。不过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中闪了一下就过去了。 两人吃过晚饭,从餐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于泽还想带青玄去夜总会转转,青玄拒绝了,说回去还要做预算,明天一早还得去进料,要不耽误工期,他老子会骂他的。于泽把要改动的地方做了标注,然后把图纸给了他。于泽自己开车回去,青玄则叫了一辆出租车。 不愧是十五年窖藏红酒,酒劲还真大。要知道这样,当时就少喝点了。坐在车上的青玄后悔不叠,可是已经晚了。 刚上车的时候意识还很清醒,在后来越来越觉得头晕。下车的时候,勉强付了车费,然后摇摇晃晃地向电梯走去。没走几步,直觉得眼前模糊,脚步也不听他的使唤。 他想,还是在台阶上坐一会再走吧。他靠着酒店门前的台阶坐下,闭着眼,这时,一阵凉风吹来,他感觉胃里的食物翻江倒海向喉咙处冲来。他想用强制力压下去,可是不行,那股暗流势如破竹,怎么也压不下去。无奈,他一张嘴,所有的美酒佳肴顷刻间吐了一地。 “喂,帅哥,用不用我帮你?”模糊中,一位衣着光鲜的女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 …… 女人搀着青玄,到了房间门口,她从青玄的兜里摸出房卡,然后开了房间的门,连拖带拽地把青玄弄到床上。青玄摆了摆手道:“不用,我待会就好了。” 第六十八章 失而复得 季赢没想到那包价值一百多万的东西还能找回来。更没想到的是,他错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姻缘!熟话说:有失必有得。上帝是公平的,在你得到某样东西的同时,总是会失去另一样东西。大自然遵循能量守恒定律,人生大抵也如此吧。 面对眼前这个美女,季赢不确定她一定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但是他一定要试试,不试,怎么会知道不行呢? 季赢如数家珍似地说出了包裹里的东西,尤其是那件新近得的破血衣——一件不可多得的带有特技的女士铠甲,这种铠甲在市面上少说也能卖个百十来万,包里其他东西加起来还没有这个铠甲值钱。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件铠甲要回来,别的不给也就算了。要是这件铠甲丢了,损失可就大了。 “哦,你说的这些东西我得回去看看,是不是跟你说的一样,如果差一点儿,那对不起,我也不能奉还。谁知道你是不是冒领的啊。”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免得你还得再跑一趟。”季赢觉得有门,就试探着问。 “这个……”冰玉假装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你还是找个地方等我吧,我一会儿就来。” “那……你要是不回来呢,我去哪找你啊?”季赢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的。我犯不上因为你那点东西而坏了我的名声。” “那我在天台下边等你吧,那人少,你过来我就能看见你。”季赢道。 “行。” 两人分道扬镳。 季赢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天台下,仅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估计还要等一会儿那个丫头才会过来。季赢看无事可做,事实上,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找回他那件破血衣,其他的都不重要。所以,他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路边翠绿色的青草,听着身后河水哗哗地响声,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流逝掉了。 转眼,夕阳西下,唯有天边的云霞,被夕阳染成最亮的色。可那靓丽的色彩只维持了一会儿,接着天色就渐渐地暗淡下来,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开始冒出袅袅青烟,那鸟儿也结束了一天的劳作,三五成群的飞回巢里。 时间愈久,季赢的心里愈没底,他后悔当初没跟那丫头一起去,那样就不会被这丫头给放鸽子了。当初也没问她是去什么地方取东西,现在想找都没方向。 季赢慌乱的在那里徘徊,不知道自己是该继续等下去还是自认倒霉,回家算了。现在到处都是骗子,相信她的话才是傻瓜呢。也许那丫头迷了路,所以才没过来? 季赢想方设法说服自己别把人都往坏处想,可是,看那丫头又精又怪的,又不像很笨的人。即使迷了路,这个时候也该到了啊。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下定决心,还是别等了,这丫头铁定不会来了。 季赢咬牙切齿的正欲往家走,发现树后面突然闪出来一个人。刚开始他吓了一跳,后来仔细一看,不是那丫头是谁。她一边笑嘻嘻看着这个如困兽一样的男人,一边不紧不慢地说道:“呵呵,对不起,我来晚了,让你久等了哈。” 季赢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要是他不走,看来这丫头还不知道在树后藏多久呢。她是故意的。季赢看得出来。不,傻子都能看出来。季赢他不是傻子,这种小把戏一下子就被他戳穿了。 可是冰玉好像不怕被他戳穿,甚至是故意让他知道自己在捉弄他,这更让人生气。可季赢又不能发作,他清楚,在东西拿回来之前,自己是没有资格发火的。季赢心想:“我忍了,看你还耍什么花样?” “哦,没事,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这个时候,季赢能说的,也就这几个字,难道他说:“臭丫头,耍我是不,这时候才出来,你想玩死老子啊。”他不能这么说,充其量他只能在心里这么说说而已。他知道冲动是魔鬼。镇定,一定要镇定! 于是,他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呵呵,小姐,我的东西……带来了……吧。” “怎么笑得比哭还难看啊。”冰玉打趣道。 “不会吧。”季赢又努力地笑了笑,这不是发自内心的笑,再怎么装,也是不像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等了这么长时间,搁谁,谁都是笑不起来的。气都气饱了,哪还能笑得出来啊。 “你看看,是这些东西吧。”冰玉从背后拿出一个大包袱,扔在地上,然后仰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只剩最后一丝光亮,那莫大的幕布,马上就要将这最后一丝光亮也吞没了。 借着这些微的亮光,季赢打开包袱,查看了一下包裹里的东西,不多不少,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件价值百万的女士铠甲,也静静地躺在那里。 季赢没想到这丫头会信守承诺,虽然让他多等了一会儿,但是结果却很令人满意。这下,轮到他不好意思了。他涨红着脸,支支吾吾说道:“你看……这个……都是我自己……不……不小心,既然你都给我送回来了,我……我得怎么感谢你呢?” “感谢就不用了,以后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好,别东放西放的。再丢,再丢可就怨不得别人了。”冰玉拍了拍手,然后丢下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着,一个转身,就不见了人影。只剩下目瞪口呆的季赢杵在那里。 原来……自己遇到的……是一个非比寻常的女子啊——非人类,但又说不准她到底是妖是魔,亦或是……仙。可不管是什么,总之,她是一个好东西。哦,她是不是东西呢,哎……这个问题很纠结,暂且先不说了吧。 …… …… 对于那件失而复得的破血衣,季赢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把它卖掉了。 说来也巧,那天早上刚把店门打开,一个漂亮小姐跟着一个女保镖就来到他的小店里。她们本想买一块能锻造上等好剑的精钢,后来那个小姐发现了摆在柜台里的铠甲——那件玫瑰红色的、上面还镶嵌了无数宝石的女士铠甲。那铠甲是那么绚烂夺目,每一个鳞片都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第六十九章 撒娇只为破血衣 “这件铠甲要多少钱?”漂亮小姐问道。 “一口价,一百万两。”季赢说道。 “哇,这么贵啊!”小姐惊呼道。 “是啊,如果不是因为价格昂贵,早就被人抢走了,您以为还能留到今天吗?” “哦,那是。可是您这件铠甲看起来除了镶了很多宝石,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怎么会这么贵?” “您仔细看看它的款式和做工,这是100个工匠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缝制成的铠甲啊!它的每一道制作工序都相当讲究,与那些粗制滥造的铠甲不能相提并论。可这都不算什么,最最重要的是,它有一样别的铠甲都没有的功能,那就是破血加持功能。您想想,您打别人一下,相当于别人打你十五下,这威力,比吃大力丸都威猛啊。” “哦,”经季赢这么天花乱坠的一说,小姐的眼睛里都冒蓝光了。 “听你这么一说,那这件铠甲我要了。凡尘,过来试试,看看你穿上是什么效果?”程翠瑛冲在门口站着的孟凡尘喊道。 这位欲置万金购买铠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程府千金程翠瑛。 自从孟凡尘做了她的贴身侍卫,她和孟凡尘就形同姐妹,两个人早晚形影不离,有时候,晚上还睡在一个榻上。孟凡尘经常给她讲现实中他遇到的人和事,还陪她一起去野外捉蜻蜓,逮蝴蝶的,偶尔还捉个鱼,逮个兔子什么的烤着吃。 她觉得这个孟凡尘既像她的朋友,又像她的姐妹,可是,她就是不知道这个孟凡尘,现实里其实是个男儿身。也就是说,在这里,他是女人的身体,男人的灵魂。渐渐地,孟凡尘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想,如果他要是个男人该多好,那样,她会义无反顾地嫁给她。只可惜,他是女人,那么……今生注定他们只能做姐妹了。 那就做天下最好的姐妹吧! 看着孟凡尘穿上那身铠甲,大小就像给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一寸不多,一寸不少,再没有那么合适的衣裳了。 程翠瑛看着孟凡尘穿上那身铠甲,心里跟吃了蜜似地,比自己穿还高兴。孟凡尘也格外喜欢这件铠甲。因为穿在自己身上,的确是漂亮至极,最重要的,还能让他的威力增加不少。 看着孟凡尘眼神里流露出的喜悦之光,程翠瑛义无反顾地掏出银票,放在柜台上:“季老板,我来的时候没带那么多钱,这身上就五百两银票,算做定钱,您先收好了。余下的钱我现在就回去取。对了,我还要一块上好的百炼精钢,等会一起给您钱。这件衣服您给我收好了,最晚天黑之前我一定来取。” “好嘞。一定给您留着。”季赢将银票收好,然后将柜台里的衣服拿出来,放到后屋。看着主仆二人走出店门,季赢心里犯了合计:“这是哪家的小姐长得这么如花似玉,还如此阔绰?” “小姐,那件铠甲好是好,可是太贵了,还是别买了吧。家里的那两件铠甲我都还没怎么穿呢,再买多浪费啊。”孟凡尘跟在程翠瑛身后,一边向程府走去,一边喋喋不休地说着。他不想翠瑛为他多花钱,只希望自己能为她多做点什么。其实,他看着翠瑛开心,自己好像比她还开心。 他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反正每天当他关掉电脑,一个人躺在床上,他就会不自觉地想起他和游戏中的这个美人之间的点点滴滴。有的时候还偷偷的傻笑。他媳妇倒班,经常不在家,所以不知道他的这些心理变化。 “不,我一定要给你买来。这么好的铠甲,咱要是不买,准被人买走了。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程翠瑛倔强地说道,脚步比之前还快了很多。孟凡尘紧赶慢赶地跟在程翠瑛身后,看着她那窈窕的背影,他的心中不免生出一种别样的情绪来。 进了程府大门,穿过庭院,程翠瑛径直朝母亲的卧室走去。她得向母亲请点款,她自己身上是没有那么多现钱滴。倒是有些珠宝首饰,可眼下哪有时间变卖啊,还是向母亲要点比较省事。程翠瑛这样想着,转眼到了程夫人的卧室,可是卧室里却空空如也。 母亲平时很少外出,这个时候不在卧室,那她一定在后花园喂鱼呢。翠瑛想着,又绕到后花园。果然,在后花园的池塘边,母亲和丫鬟正在那儿喂鱼,一群一尺来长的金鱼正挤在一起抢着鱼食吃,搅得水面沸沸腾腾。 “母亲……”翠瑛娇老远就滴滴地喊了声。 “是翠儿啊。”程夫人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女儿,然后把最后一把鱼食扔到水里。鱼群发现又有鱼食投下来,立刻一哄而上,为能多抢点鱼食而争得头破血流。程夫人站起身,拍了拍手,又抖了抖衣服。然后,用慈爱的目光迎接着女儿的到来。 “母亲,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没想到你在这里喂鱼呢。看这些鱼被你喂的,嘴越来越馋,一般的鱼食它们都不爱吃了,专挑香的吃。”翠瑛撅着嘴巴,故意撒娇地说道。 “乖女儿,又有啥事求我啊,快点说吧。”程夫人一看女儿对自己撒娇,就知道这孩子又有什么事要求她了。 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撅尾巴拉几个粪蛋自己还是清楚的。这孩子平时不爱说话,可一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变得乖巧了。 想她裴翠云和程咬金快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这么一个女儿,老来得子,自然将这个孩子视为掌上明珠。娇生惯养那是自然的,不过裴翠云教子有她自己的一套原则,在吃穿的问题上,可以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在识文断字上,裴翠云要求则相当严苛。 她认为女子光长的好看不行,那样充其量只能当个花瓶。她希望女孩能知书达理,入得厨房,上得厅堂。所以从小她就注意培养孩子的文化素养,也试图教孩子一些功夫,一方面强身健体,一方面作为防身之用。怎奈翠瑛更喜欢琴棋书画,却不喜舞刀弄枪的。裴氏拗不过女儿,也就只好随她了。 第七十章 赚的银子哗啦啦 翠瑛不喜欢自己习武,可是,对那些武艺高强的人,还是格外看重的。所以,孟凡尘一来,她就立刻恳求母亲把孟凡尘叫来做她的贴身保镖。裴翠云看孟凡尘不但武艺高强,还是个女儿身,放在自己女儿身边不但能保护女儿的安全,还能陪女儿说说话,做个伴儿什么的,就满口答应了。 这样,孟凡尘到程府的第二天就被安排在小姐的身边,每日里除了陪小姐说说话,或是陪她逛逛街,还陪她一起玩耍。 刚开始孟凡尘还不是很放得开,因为自己虽然外表是个女孩,可灵魂深处却是个男人。有时候翠瑛睡觉的时候让他帮着宽衣,他几番推迟,翠瑛就笑他道:“你又不是男人,帮我脱个衣服有什么难为情的?”孟凡尘心里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个男人。可是,跟你,说不明白。” 后来时间长了,孟凡尘的思想就起了一些变化。他觉得自己对翠瑛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种感觉一开始还很模糊,可是后来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无法抗拒,这让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母亲……”翠瑛叫着,眨眼间已经到了裴翠云的跟前。 “今天天气这样好,我陪您四处逛逛你看好吗?”翠瑛假装顾左右而言他。 裴翠云一看女儿吞吞吐吐,也假装没事儿似地,心里说:“看你能憋到什么时候。” “哦,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正好我在这儿喂鱼也喂累了,那就陪我去花园里赏赏花吧,顺便折几枝插到花瓶里。” “嗯,好啊好啊。” 说着,俩人穿过回廊,绕过假山,沿着石板路来到一片桃林前面。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满园的桃花竞相怒放,花香怡人。 裴翠云一边走着,一边挑选那又大又丰满的桃枝,翠瑛跟在后面,却无精打采的样子。她哪有心思欣赏桃花啊,眼看着日落西山,如果再不回家拿那件衣服,恐怕就被人买走了。她一边走着,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这一切,都看在裴翠云的眼里。 “宝贝儿,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看你无精打采的样子。”裴翠云假装心不在焉地说道。 “母亲,我……”翠瑛欲言又止,她担心母亲不肯出那么多钱帮她买一件铠甲。 “有什么话就快说,别这么吞吞吐吐的。”裴翠云本是个急性子,因为岁数大了,才磨练的不那么性急了,这要是她年轻的时候,早就憋不住了。 “我看中一件衣服,想买下来。”翠瑛小声地说。 “你的衣服娘不是找人给你做了好几套吗,还买什么衣服?” “一件铠甲,我想买给小凡穿的。你想想,如果她受伤了,还能保护我吗?只有她安全了,女儿才会安全。” “哦,那要多少钱?”裴翠云问。 “一,一百万两。”翠瑛嗫嚅地说。 “一,一百万!那么多钱啊,你想让老娘倾家荡产啊!”裴翠云假装惊呼道。 “娘,你就帮帮我吧,如果那件衣服今天不买来,明天就被人买走了。”翠瑛摇着母亲的胳膊。 “你把老娘卖了,看能不能卖上一百万。”裴翠云假装生气道。 “我怎么舍得把娘卖了呢,在这个世界上,我可就一个亲娘啊。要是没有你,谁来疼我爱我啊。”翠瑛撒着娇。 “好了好了,别撒娇了,听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裴翠云到底拗不过女儿,叫管家拿了张一百万两的银票给了翠瑛。翠瑛抱着母亲的脸狠亲了一下,嬉皮笑脸地说道:“我就知道你最疼女儿的。” “死丫头,这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裴氏唬着脸说道,可女儿并不买账,朝她吐了下舌头就转身跑没影了。 “唉……”裴氏叹了口气,“都是我把她给惯坏了。只盼她快点找个好人家嫁了,省得在家里惹我生气。” 裴氏只是随便叨咕两句,想解解心头之气。没想到一提到嫁人这件事,还真提醒了裴翠云。“对啊,女儿已经到了婚嫁年龄,该给她找个婆家了。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我看啊,还是早点把她嫁出去,也算了了我一番心事。对,等她爹爹回来就跟他商量女儿的婚事。”裴氏打定主意,只盼程咬金能早日回来,好把女儿的婚事给办了。 …… 季赢眼看着太阳落了山,武器店门前已经门口罗雀,却还不见那两个丫头的身影,心想,看来这丫头今天是不会来了。我还是把店门关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刚要打烊,见远远地有女人说笑的声音,待走近了一看,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下午来要买那件破血衣的人。 “老板,我要的那件铠甲还在吧。”翠瑛来到柜台前,等着季赢回话。 “在,小姐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少刻,季赢手捧着那件珠光宝气的铠甲递到翠瑛面前,翠瑛接过来交给孟凡尘,然后从袖口里掏出两张合计一百零七万两的银票放到柜台上,那七万两是她攒的零花钱,这次她没敢再跟母亲要,就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了。 季赢接过银票,把那五百两押金退给她,然后又拿出一块上好的百炼精钢给了程翠瑛,翠瑛让孟凡尘看了那块精钢,孟凡尘仔细看了一遍,这的确是一块锻造武器的好钢,若是找一个好的工匠打造,一定能造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两人离开兵器店的时候,孟凡尘心里就想:“翠瑛对我也太够意思了,这以后,我要是对不起她,那我就不是人了。” …… 二人走后,季赢关了店门,把钱匣子拿出来数了数,几张大额银票再加上一些白花花亮晶晶的散碎银子,加起来总共有二百万两之多。这是他开业以来收入最多的一次。季赢忍不住沾沾自喜道:“今天的收入不错啊。照这样下去,我不是赚大发了?呵呵……”季赢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把那些银票和银子包起来揣在身上,看着柜台里那为数不多的存货,心里想着明天还得去收点东西回来卖,回身锁好店门,便踏入夜色之中。他准备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回去好好睡上一觉。踏着夜色,嘴里哼着小曲: 蓝脸的多尔墩盗玉马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 黑脸的张飞叫喳喳 …… 第七十一章 找活难难于上青天 可是,回到现实中的季赢却犯愁了。自己从老家出来带的那点钱已经所剩无几,日子再这么过下去,他得喝西北风了,也不能总靠朋友接济过日子吧。 虽然他现在是老哥一个人,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是在大城市里生活,哪地方不需要花钱?吃饭得花钱,上网得花钱,喝水点灯要花钱,坐车要花钱,打电话也要花钱。 可这都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看病!这要是病了,比如说感个冒发个烧啥的,最起码得买盒感冒药吧,那就得花个十几块钱。如果吃了两天不好,还得吊两瓶盐水,这又得花去四五十块。所以得个小感冒少说也要花个百八十块才能好。 可这要是得了诸如肝腹水肝硬化什么的,花个百八十块可解决不了问题。住一次院,不扔个五七六千的能从医院里出来吗? 再往大了说,若得个尿毒症或是癌症什么的,那钱就更不叫钱了。光透析化疗一年都得花个几万,要是换肾,没个几十万下不来,换完还得长年累月吃抗免疫力的药,又得花钱!总之,就是一个填不满的坑。 哎,在这里,好像除了空气不要钱,其他什么都得花钱。哪像在农村,没钱买菜靠自己地里种的那点菜也能对付过日子。如果想去哪,靠自己的脚就可以了,那么大点个小村子,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也用不上半个小时,实在不行,买个自行车也能充当脚力。 哪像在省城,去个火车站都得坐公交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这大城市里,一天没钱都活不下去,这就是现实。都说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钱,那是万万不能的。 钱啊,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想我七尺男儿,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活着可真累。你说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世界这么大,多他一个人不多,少他一个人不少,那他对这个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季赢很迷茫,可是,他没有死的勇气,如果有,他也至于现在还在省城的大街上溜达呢。 “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工作。”季赢这样想着。 他从沈阳最繁华的街道——三好街开始,一家商铺一家商铺地看。看人家墙上或玻璃上有没有贴着招工启事,如果有,他就进去问问。 有一次,一个火锅店招厨师,他进去说想试试。人家问他,你是精通水案,还是白案?他听了一头雾水的问:啥是水案?啥是白案?等他从火锅店出来的时候,听背后的服务员偷偷议论:连水案白案都不知道,还应聘厨师呢! 季赢并不理会这些议论,他的确没进过厨师学校,也没经受过专业训练,不怪人家议论。他只想快点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好让自己的生活尽快好起来。 可是,那么多家店铺,居然没有一家肯请他做事的。这个时候的季赢还不懂得去劳务市场找工作,他只是简单地认为,这样在大街上挨家挨户地找,总能找到工作的。可是他跑了整整一天,腿都遛细了,也没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傍晚,华灯初上,整座城市陷入一片氤氲之中。白天的繁华与喧嚣渐渐退去,夜晚的光怪陆离开始苏醒。 那些下了班急于回家或是赶着去赴约会的红男绿女,还有那些在马路上来来往往的名牌汽车,好像都不能引起季赢的兴趣,他只是专注地望着远处那一幢幢高楼里亮着的昏黄的灯光。他想,哪一盏灯光才是属于我季赢的呢?哪一间屋子才是我季赢的栖身之所?现在我一无所有,那么,将来……将来我会拥有一切吗? 一阵咕噜噜的响声,把季赢从幻想拉入现实。他摸了摸肚子,才想起自己一天没吃饭了。他下意识摸了摸裤兜里的钱,那几张能数得过来的零钱在裤兜里晃荡着。 “还够吃一顿晚饭”,他心里说。末了,他又发狠地说:“妈的,等将来老子有了钱,一次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一次买两辆宝马,然后我在前面骑自行车,让宝马在后面跟着。”季赢这样想着,心里顿时开心不少。 他走到一个小食摊前,招呼老板娘要了碗兰州抻面,不知道是自己饿了,还是走得累了,这碗面他吃的格外香。吃面的时候,他想起了陈佩斯和朱时茂当年演的那个小品,嘿嘿,咱何不也放点胡椒面,一定很好吃吧。“老板,那个,再来点胡椒面。”他喊道。 “唉……”小食摊老板响亮的回应了一声,一会儿便拿过来一小瓶白胡椒。她是一个胖女人,四十岁上下,长的有点像李菁。 他学着陈佩斯的样子在自己的面里撒了好多胡椒面,然后用筷子搅拌均匀,再夹起一小束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哇,这味道,绝了! 一大碗兰州抻面,就那么三下五除二吃到肚子里。结账的时候,他把一张大团结递给胖女人,顺便说了声:“你们家的面真好吃。”说完这句话,他觉得自己特傻。 胖女人从腰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钱递给季赢,然后裂开嘴,露出一排四环素牙:“呵呵,喜欢吃下次再来。” 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季赢一头躺在床上。这一天,他太累了,他得歇会。闭上眼睛,他又想起游戏里的那个世界。 如果,如果现实里的钱也像游戏中那么好赚就好了。游戏里他随便弄点装备什么的就能卖个百八十万,可是现实世界的钱却他妈的那么难赚。好工作干不了,不好的工作,他又不爱干。 就像挨个饭店收泔水的工作,还有去工地推砖头这样的工作,他都做不来,一来嫌脏,二来是身体原因,他有严重的腰脱,干不了重体力活儿。在网吧做网管倒是不错,可是那得有点科技含量啊,像他——一个山村里走出的孩子,哪学过这高科技啊。 他越想越闹心,干脆用被把头一蒙,啥也不想了。 第七十二章 腐女来袭 美女并没有因为青玄的拒绝而走开,而是大方地走过来,一手扶住青玄的胳膊,一手掩着鼻子道:“都这样了还逞强,走吧,我扶你回房间。”青玄本想拒绝,可是他连拒绝的能力都没有了,也好,上楼再说吧。他心里想着。 青玄吐过之后,感觉舒服多了,可是手脚仍然不听使唤,整个头沉的像灌了铅。 女人凑到他面前,一股浓重的酒气立时扑面而来。她屏住呼吸,倒了杯水递给他,他喝了两口然后头又重重地砸到床上。热,好热。青玄觉得体内像燃着一团火,热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 他胡乱撕扯着上衣纽扣,因为用力过大,不小心弄掉了两粒扣子。女人伸出手去,帮他解开衬衣的扣子,接着又去解他的皮带,这时的青玄并没有表示拒绝。 女人犹豫了一下,然后像下定决心一样,脱掉了青玄的衬衣和裤子。看着浑身上下只剩一个三角内裤的少年躺在那里,女人的心不免一动…… 是的,现在摆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有着俊朗的面孔,充满青春活力的身躯和富有弹性的饱满的唇的男人,这样一个青春少年摆在她面前,难免会让人春心荡漾,想入非非的。 成败在此一举,不成功,便成仁!女人想到这,麻利地脱下裙子,然后解开胸罩的搭扣……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青玄的床上时,青玄闭着眼睛翻了个身。突然,他感觉自己的手好像触碰到一个肉呼呼的东西,他吓得赶忙缩了回来,同时睁大眼睛,想看看是谁躺在他的床上。 “我的天啊,我这床上什么时候躺着一个美女啊!”青玄这一惊吃的不小。在看看自己的身体,竟然一丝不挂! 完了,这回可真的*了。不过,他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记得在东莞的时候,一帮朋友拉着他去夜店,那时一群小姐围过来,穿的都是三点式,大家一起喝酒唱歌说笑,接着就去开房,这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不过他一般都只是做做样子,和小姐在房间里说说话,然后第二天扔几百块钱把人打发了,落得朋友面前也不丢面子。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昨天晚上的情景:他记得自己和于泽去喝酒,后来喝多了,怎么回来的就不知道了。不过,他梦见自己和一个美女*,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我的天啊,还是杀了我吧,怎么能做出这么糗的事。 青玄的脸刷一下子红了,他急忙拽过来自己的衣服,胡乱穿上了,然后冲着床上已经醒来的美女说:“你,你想要多少钱?” 女人坐起来,用被子遮住自己的胸部,不紧不慢地回答道:“我不要钱,这是我的第一次,给了你这样的帅哥也算值了。” 什么?第一次?怎么可能。一个女人的第一次就这么糊里糊涂给了一个陌生男性,说出天花来他都不信。是想要我负责吗?现在的女人是怎么了,花痴也不至于花痴到这种地步吧。青玄心里无限鄙夷地看着面前这个女人,看看她还想耍什么花样。 “我本是一个大学生,有一次放假回家,在火车站被人贩子拐骗到这里,卖给这里的地头蛇。他们让我接客,我不接,他们就打我。没办法,我只好说我会表演,我可以给客人表演节目,就是别让我做那事就行。可我知道,这是早晚的事,活在他们的魔爪下,一切都由不得我……” 青玄一听,原来这个女人的背后居然有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看来刚才自己是冤枉人家了。他的心不免一软,随后问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跑啊?” “哪有那么容易。”女人叹了口气,拿起桌子上的一盒香烟,抽出一支,熟练的点燃,那种抽烟的姿势,俨然一位成熟的烟花女子。 “要不,我请你吃饭吧。你什么时候有时间?”青玄深表歉意,占了人家的便宜,什么都不表示,好像欠人家点什么。 “不了,我得赶紧回去了,他们一晚上没找到我,肯定以为我跑了呢。” 青玄把她的衣服扔到床上,然后自己躲了出去。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女人从房间里出来,依然打扮的花枝招展,一点看不出她曾经是一名高校里的高材生。与青玄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酒店。 青玄没敢抬头看她,见她走远,才远远望着她的背影,心里叹道:“可惜了这女孩……” 青玄知道,色情业在澳门是合法的,所以这种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重新回到房间,洗漱完毕,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去餐厅吃了早餐。可能是因为荷尔蒙释放的缘故,这顿早餐他吃了很多。吃完饭,刚要走出餐厅,就听电话响。一看来电显示,是于泽打来的。 “喂,昨晚上睡的好吗,青玄?” 这家伙,要是他送我回来,我能遇上那事吗?青玄心里恨恨地说道。不过话说回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太坏的事情哦。 “拖你的福,我睡的很好。”青玄有苦难言。他可不想让于泽知道昨晚上发生的龌龊事。“对了,我正想找你呢。” “啥事?说。” “你让财务给我准备二十万的现金支票,一会儿我过去拿,稍后,我把沙子,水泥,瓷砖都给你搬过去,剩下的材料,随后就到。” “哦,好,我这就给财务打电话,那我们一会儿工地见?” “好。” 挂了电话,青玄又给建材商店打了个电话,说稍后就过去签合同。因为首次合作,按照双方谈好的价格,建材商店给了青玄百分之二十的折扣。青玄付了先期的材料款,剩下的货款根据双方的约定陆续支付给商店。 沙子水泥陆续运抵别墅,电工们正在墙里布线,地上到处是扯的电线。时而有电钻嗡嗡的轰鸣声,墙上到处是撕开的口子;瓦工在忙着铺设上下水的管线,所有的管子都要埋在墙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水管还有弯头扔的满地都是。 第七十三章 可恶的网络错误 于泽正拿着图纸走来走去,要把这么大一栋别墅在一个月之内装修完,可以说工期很紧。李孝天要求在有效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所以,于泽半点不敢马虎。 青玄拿着两瓶矿泉水,递给于泽一瓶,自己留了一瓶,不过他那瓶已经喝了一半。“这天气,热死了。”青玄仰脖灌下两口矿泉水,只听咕咚咕咚两声,水从食道落入胃里。 “可不是,这大热的天,一天冲五个淋浴也像没冲似地。我这衣服,全是汗,回家一拧,哗哗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于泽将领带松了松,解开白衬衣领口的纽扣,那领口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有明显的水渍,不过并不脏,这得益于澳门的环境。 海洋性气候加上轻工业城市,使得澳门的城市污染没那么严重。就像北方的大连,在街上逛上一天衣领也不会脏,鞋子上也没有灰尘。 人们喜欢在这样干净的城市生活和工作,乐于在这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繁衍生息,同时又讨厌城市的喧嚣,希望在这繁华的都市里寻找一块宁静的栖息地。人类是矛盾的综合体,所以经常活在纠结中。 “我看,这样的天气,就适合泡在游泳池里不出来。”青玄道。 “嗯,你这想法没错,不过游泳池里估计得老挤了,就连海滨浴场白天都满满的,这年头,闲人有的是,去哪哪都是人。”于泽感慨道。 “你说的也是,本来还想去海边游游泳,听你这么一说,我也就不想去了。我想,还是躲在房间里吹着空调,吃着冰激凌比较爽。” “冰激凌少吃,那东西发胖。”于泽拧开矿泉水瓶的瓶盖喝了两口水。“对了,中午想吃点什么?” “我看,还是对付点工作餐得了,工期那么紧,等干完了这个工程我们再庆祝。”青玄道。 “好吧,就照你说的办。” 吃完午饭,两人分头去忙。于泽回公司准备下一步装修事宜,青玄则去装饰城看地板和灯具。 装饰城里的服务员多是年轻的姑娘,她们穿着统一的制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画着淡妆,虽然普通话说得有点生硬,但是服务是相当的热情。尤其是有帅哥造访,更是殷勤备至,满面春风。 青玄被这种热情包围着,不免有些飘飘然的感觉,以至于他在装饰城逛了一整个下午,都记不清看的是什么了。不过临走的时候,美女们塞给他一沓名片和宣传单,他想,回去以后再好好研究研究,因为目前还不等着用这些东西。 走了一下午,青玄累的腿肚子都转筋了。回酒店冲了个澡,随便吃了点晚饭,他便爬到床上休息。因为来之前就熬了几天夜,初到澳门因为兴奋也没怎么休息好,因此,此时此刻,他感觉身体特别疲惫, 本来他想再看看那些宣传资料的,可是,他的两只眼皮一个劲儿打架,哈欠也一个接着一个,他索性不管那么多了,关掉手机,然后翻了个身,不到一分钟,我们的主人公就睡着了。 半夜,他起来上了趟厕所。可能是白天水喝太多了,要不然,他一般不起夜的。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他的睡眠。从厕所回来,他不一会儿又睡着了。 时间过的真快,这已经是青玄来澳门的第五天了。也就是说,他和冰玉已经分别五天了。不知道这些天冰玉有没有想他,他却很想念她,想念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他很想知道这些天冰玉都在做什么,没有他的日子里,她是不是快乐。 这几天,因为忙东忙西的,他带来的那台笔记本一直没来得及打开。这天,他吃完晚饭回到房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包,取出笔记本电脑。开机。登陆游戏。一会儿,电脑提示“网络错误”。 什么情况?青玄纳闷,又登陆一次,还是同样的提示。点开ie浏览器看看,一分钟过后,提示网页打不开。 “我擦,我说呢,没接网线。”青玄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然后四下里找网线。可是他找了半天,也没见到网线的影子。叫来服务员一问才知道,这个酒店还没有装网线。 不是吧,这么大个酒店居然没有网络?!青玄气得真想把服务员狠狠骂一顿。可是又关服务员什么事呢?他又说了不算。看着这台上不了网的电脑,青玄恨不得砸了它。“白背过来了,早知道这样,就不费那个劲了。” 看着成了废物的电脑,青玄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个月这才过去五天,还有那么多天没过呢。这要是一个月之后才能见到冰玉,她是不是早把自己忘记了啊。再或者她不玩了,或者跳到别的区了,那他可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他没有她的电话号码,他们也没有共同的朋友,他除了能在游戏里找到她,没有其他联系到她的方式。怎么办?怎么办呢?他看着幽蓝幽蓝的夜空,希望这广阔的夜空能给他明示。 夜空中群星闪耀,尤其是牛郎星和织女星,更是耀眼夺目。牛郎和织女一年才能见上一面,我可不想像他们一样。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交通也这么发达,没有网络……“对啊。”青玄忽然眼前一亮,然后凭空打了个响指,说道:“有了。” …… …… 当“希望”号靠岸的时候,原本宁静的码头立刻热闹起来,的哥们一哄而上挤到出口处,争着问出来的人用不用打车。而那些从船上下来的人,一个个拉着拉杆箱,背着沉重的背包,低头沉默地走着。 他们并不理会的哥们的追问,而是直接拿着箱子坐上车,然后嘴里蹦出三个字:“去**”,接下来就见的哥很配合地发动油门,一会儿,出租车便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在众多旅客中,有一位年轻的身影,他穿着一身淡蓝的休闲装,白色休闲鞋,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将整个额头遮住,帽檐压的很低,外人很难看见他的眼睛。他的两只手没有提任何东西,只是随便插进裤子的口袋里,他灵活地跳下船,然后三步两步走出出口,再一闪身跳上出租车…… 第七十四章 收拾了几个笨贼 码头重新陷入宁静,唯有海边那些街灯还在兀自闪烁,远望去,像是一串美丽的珍珠,使人有种想摘下来戴在颈上的*。 海风送来夜的清凉。那些长在道边的椰子树在灯影中婆娑着。青草在旺盛地生长。随处可见的三角梅在暗夜里吐露着芬芳。无数的霓虹闪烁着,为这座城市的夜晚平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深圳——这座南方最早开放的城市,此时还沉睡在梦中没有苏醒。 在罗湖区一座花园小区附近,一辆出租车悄然停下,车上走下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年轻人付完车费,向小区里望了望,然后,走进小区附近一个网吧里。 虽然已经是半夜,但是网吧里的人仍然很多,不过多数是年轻人。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包宿来玩游戏的,玩累了就在网吧里睡,饿了就在网吧里吃。 多数网吧里都提供食品、饮料,有的还提供盒饭、啤酒、烧烤等,网虫们一边上网,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啤酒,这让他们感觉很惬意。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青玄把身份证交给吧台服务生,服务生在身份证阅读核验设备上刷了一下,然后把身份证重新还给青玄。青玄便拿着身份证,在里面靠墙的位置找了台电脑,然后开机,输入身份证号码,登陆游戏,一切动作都显得分外娴熟。 因为是半夜,在线的好友并不多,那个他最想见的人的名字是黑色的。他想,此时,她正睡觉呢吧,不知道她的梦里有没有他。他多么希望此时此刻她能出现在他的面前,看看她胖了还是瘦了,看看分别这些天来她有没有想念自己,依如自己想念她一样。 他想跟她说好多好多的话,说他在澳门的所见所闻,说别后的每一分思念……可是,他现在只能对空气说这些。他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钟,时钟显示现在是0.30,还有几个小时才能天亮呢,他想,知道我不在家,她一定不会大清早跑出去上网了,等到上班,怎么也要八点以后吧。这么长时间,他做点什么呢? 公元630年唐长安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青玄一个人在大街上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云顶酒楼面前。青玄想,反正现在也无事可做,还不如向小二打听打听强盗的下落,然后弄两张藏宝图挖挖呢。 这样想着,他抬脚就进了酒楼。刚进酒楼,就见小二微笑着迎上来:“这位爷,可是好久不见了,不知您最近在哪发财啊?” “哦,最近忙点私事,所以一直没来喝酒。”青玄含糊着说道。 “哦,这样啊。那,难得您今天有空,赶紧里面请吧。想喝什么酒,我这就给您拿去?” 青玄把小二拉到一边,从怀里掏出五百两银票塞给小二,然后压低声音道:“你跟我说说,最近什么地方盗匪猖獗,我去收拾收拾他们。” 小二看是五百两银票,立刻脸上乐开了花:“你看,小爷每次都是这么客气不是。”他把银票塞进袖管,然后趴在青玄耳边耳语了几句。 青玄点了点头,然后拍了下小二的肩膀,便抬脚出了酒楼。小二则若无其事地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小二说东海湾最近强盗比较猖獗;小二还说客商们最近抱怨府衙办事不利,那么多盗匪不抓一天天也不知道他们是干嘛吃的;小二又说,府衙的官爷们说了,区区几个小毛贼成不了什么气候,抓进去过几天还得放,麻烦。 青玄听了,心下想,正好,别人不要,倒是便宜我了。随即从身上摸出一张飞行符,直奔东海湾而来。 东海湾位于中原大陆的东部,是大陆客商通往海外的必经之路。因为往来贸易频繁,所以这条路上盗匪也日益猖獗。客商们经过这里,每每都提心吊胆,格外小心,加强防范,可尽管如此仍然逃不过盗匪的袭击。弄得商人们叫苦不迭。 贼人们倒是乐得每次都不空手,看见有利可图,那些不想干苦力的人也都学着做起盗匪来。所以这里盗匪日渐繁多,到后来尽然成了一种人人艳羡的职业。 这一次,青玄假扮成商人,他牵着马,马背上驮了两个大木箱子,(其实那木箱子里装的都是稻草,只为糊弄那些贼人的)专捡那盗匪容易出没的地方行进。 刚走了没几步,就听见后面有悉悉索索地声音。青玄停住脚步回头,见不远处有三五个黑影嗖的一下躲进草丛里。他佯装不知,又继续前行,暗地里却早已经将铁面扇握于手中。 又走了大约2里路,到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地方。这里怪石嶙峋,海涛拍案,杂草丛生。前面是茫茫大海,后面是虎视眈眈的强盗。青玄停下脚步,假装不知如何是好。 几个盗匪一看时机已到,互相使了个眼色,便包抄上来。青玄不动声色,待几个人到了近前,为首的气势汹汹喊道:“这位小爷,要想活命,快点把财物交出来,否则,可别怪小的们不客气了。” “青玄哈哈一笑:“哈哈……有本事就上来拿啊,小爷我有的是钱,就怕你们拿不走。” 那个匪首见软的不行,吹了下口哨,只见他身边几个喽??挥刀?希?游枳攀种械谋?骶涂成惫?础?p>  青玄也不做声,闪、躲、腾、挪,几个招式,就把那几个毛贼打得屁滚尿流。尤其是为首的那一个,被他踩在脚下,衣服被划成好多个布条,脸上也好几道血口子,他从匪首身上摸出2300两的银票,很不满意地说道:“费了半天劲,才这么点钱。我说你是不是把钱藏起来了啊?” 其他几个小贼一看老大都被青玄逮住了,早吓得跑没影了。那个匪首吓得脸色铁青,他颤抖着说道:“爷爷饶命,爷爷饶命。你不知道,我这才出来混没几天,可是运气不好,第一次抢了个财主,没过几天就被衙门抓去,不但悉数钱财都倒了回去,还在里面关了好几天。这才放出来。本想干票大的,没想到栽在小爷您手里,你说我这不倒霉吹的。” 第七十五章 不明不白被欺负 青玄暗笑:“还真是个笨贼。”他一边把银票揣进怀里,一边说道:“这说明老天不想让你吃盗匪这口饭,我看你还是改邪归正了吧。” “爷爷教训的是,小的回去以后,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匪首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磕头,生怕青玄一怒把他送回老家。 “那还不快滚!”青玄大吼一声,吓得那个笨贼连滚带爬地跑了。 打跑这几个毛贼,他又如法炮制地收拾了另外几个毛贼,结果不出所料,收获颇丰。其中,斩获藏宝图10个,金银数万两,根据藏宝图上的地址,他又挖得宝箱两个,还有一些武器装备。宝箱里装的尽是珠宝首饰,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他将这些珠宝首饰包了一些揣在怀里,其余的连同那些武器装备一起埋了起来。折腾完,他觉得有些饿了,便找了家酒肆,要了壶上好的女儿红,又叫了四个小菜,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酒肆位于长安街最繁华地段,不过因为时值午夜,所以里面的客人并不多。除了他这桌,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桌,这桌客人是三个穿成书生摸样的年轻人。 青玄侧耳听他们谈话,只见其中一个穿淡蓝色袍子的人说道:“二位兄长,此次你我三人同游京城,实在是一件难得的事,我们一定要多住些时日,把个京城游遍,也不枉进京一次,你二位意下如何?” 另一位穿白色袍子的人说道:“贤弟说的对,我也正有此意。听说京城名妓颇多,我正想见识见识。” “若提那京城名妓,我到知道一个人,听说这个人不但长得闭月羞花,且出口成章,诗词歌赋那是样样精通。此人名唤红尘,是杏花楼里的头牌。”另一个人对名妓看似了解颇多,所以说起来口吐珠玑,舌灿莲花。 “既然如此,卢兄,那你一定要与他比试一比喽。” “不用比我看结果就出来了。” “凭卢兄的文采,几人能敌,我看那红尘要干拜下风了。”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无非是风月之事。文人凑在一起,总是离不开“风月”二字。青玄不再关心他们的谈话,专心想自己的心事。 他在想,他见到冰玉后,第一句话要跟她说什么。说:“宝贝,我来了?”还是“这些天不见,你想我了吗?”……想了好几个都觉得不妥。 正在他绞尽脑汁想词的时候,突然从门外进来一个壮汉。这人身高五尺,满脸络腮胡子,一身灰色长袍,脚上是一双灰色皮靴。此人一进屋就喊道:“快点拿酒来,爷爷我饿了。”酒肆老板一看这家伙相貌丑陋,出言不逊,像是个吃白食的,所以就想把他支走。 “对不起,客官,我们小店快打烊了,您还是明天再来喝酒吧。” “什么?凭什么他们都有酒喝,我一来就说打烊,你是不是故意刁难我啊?”壮汉瞪大了眼睛,盯着老板问。 “你看这都半夜了,小店真要打烊了。”老板解释着。 “你说打烊就打烊啊,那好,大家都别吃。”壮汉说着,走到几个书生面前,二话不说,就把人家的桌子给皱了。 三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见桌子翻了,酒菜洒了一地。三人站起来,卷起袖子指着那人说道:“你是疯子啊,我们好好吃着酒,碍着你什么了?是不是找打啊?” “想打架啊?好啊,让你们三个一起上,看看你们能打过老子不?”壮汉说着就抡起胳膊打了过来。 老板连忙过来拉架,可是无济于事,壮汉也给了老板俩巴掌。眼见几个人扭成一团,青玄坐在那里却视而不见。他不想多管闲事,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板本是生意人,哪会打架,一看这架势,早跑到柜台后藏了起来。三个读书人见打不过壮汉,就东躲西藏,一会儿,竟然躲到青玄的后头。壮汉怒气未消,一看几人藏在青玄身后,不容分说,就把青玄的桌子给皱了个底朝天。 青玄一看,这是不让自己吃饭了。他也不说话,只飞起一脚朝那大汉身上踢去。大汉躲闪不及,腿上被踢了一脚。大汉吃了亏,抡起拳头就朝青玄面门砸去。青玄侧身躲过。不料这斯回身一掌劈下来,这掌不偏不倚砸在青玄后背上。青玄一个趔趄倒在地上。 大汉见青玄倒地,抡起凳子就砸过来。青玄见势不妙,就地来了驴打滚,待滚到柜台前,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从腰间掏出折扇,准备和这个家伙死磕到底。 从刚才过招来看,他知道那人武功在自己之上,跟他硬拼只会吃亏。可这个时候也没有别的法子可想。只能多留意别被这家伙伤到了。 尽管如此,一个重量级拳王和一个轻量级的选手对决,结果可想而知。半个时辰后,青玄和那三个书生都趴在地上,而壮汉则毫发无损。看着地上哎呦乱叫的几个人,他哈哈一笑,然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扬长而去。 天渐渐地亮了,东方露出了鱼肚白。一夜没合眼的青玄此时感觉又困又乏,他趴在电脑桌前,闭上眼,告诫自己,只可以睡一小会儿,否则冰玉来了他就看不见了。然而,困倦很快袭满他的全身,接着,便占据了他的神经中枢…… 他睡的忘乎所以,以至于口水都流到了电脑桌上他都浑然不知。睡梦中,他梦到冰玉来见自己,她说,这些天没见,她很想念自己,自己也非常想念她。他们手牵手来到郊外,他想拥抱冰玉,可是,突然发现冰玉不见了。他一慌,就惊醒了。 醒来后才发现,原来是个梦。他觉得很失望,想重新趴到桌上再睡一会儿,突然发现电脑屏幕上好友的图标在闪,他急忙打开好友列表,没错,是她!她终于来见自己了! 大唐天台 “宝贝,我来了。”见到她的第一句话他说道。 “你怎么来了??”意外,惊喜,不知所措,很多感情交织在一起,让冰玉一时间不知说什么才好。 第七十六章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我想你了。青玄不太善于表达感情,所以,说完这几个字,他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见到冰玉的一刻,他的困意一扫而光,剩下的,唯有希望在短时间内和她多说些话,因为他没有太多的时间耽搁。 “我也想你了,怎么,难道你那边的工程结束了?”冰玉疑惑地问。 “没有,我是偷着跑回来的。” “偷,偷跑回来?”冰玉张大了嘴吧,眼睛瞪得溜圆,“我的天啊,你说什么?你是偷着回来的啊?!这要是让你爸爸知道……” “不会让他知道的,所以,我一会儿就得走。”青玄急切地回答道,他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怎么也得见冰玉一面才走,现在终于见到日夜思念的人,心里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拉起冰玉的手,飞到国境外,然后,沿着他们第一次相见的那条甬道,往高老庄方向走去。 冰玉跟在后面,心里的各种感情交织泛滥:自从遇见这个少年,冰玉原本平静的心湖泛起了涟漪,她的生活里不知什么时候融入了他的影子。在她吃饭的时候,她会想起他;在她工作的时候,她会想起他;在她坐车的时候,她会想起他;甚至,在她上厕所的时候,她都会想起他。 她总是回忆起他们最初相识的画面,以至于他跟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说“不做弟弟,只*人”,他说“在这里,除了你,我一个朋友也没有。”他说“你等我,一个月后回来,我就娶你。” …… 他说过的话像刻刀一样,深深刻在她的心上。所以,她决定等他,等他回来后娶她。等他回来后,他们就再也不分开了,她要和他永远在一起,哪怕只在游戏里也行。有了这个心思,别说一个月,哪怕就是三个月,她也会等的。因为无论在这个世界里,还是在现实世界里,都没有一个男人会像他一样,对她如此贴心。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彼此沉默不语。她想,他不会知道她这些心思,也不会了解她此时的心情,所以,在长久的沉默后,她问了他一句:“你知道我此刻的心情吗?” “你知道我此刻的心情吗?”少年反问了她一句。这让冰玉很感意外,难道,他此刻也与自己的心情一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他念道。 这短短的八个字,足以将冰玉心里筑起的感情防线全部崩塌。原来,他的心里也装着她,原来,他也如自己想念他一样的想念着自己,原来,他并不是一个感情木讷的人,原来,他也懂得人世间最宝贵的感情——爱情。 寂寥时节雨纷纷,相思树上落英缤。相思树下残花落,相思树下泪沾襟,相思树结相思果,相思果内是我心。颗颗心来为你跳,颗颗心里是真金。 这一份柔情,真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高老庄里冷冷清清,自从八戒被唐僧收为徒弟,跟随唐僧去西天取经之后,高老夫人担心那妖怪哪天再回来把高小姐抓走,就和老伴带着高小姐投奔异乡表亲去了,这偌大个园子,只留给一个仆人看守。仆人每天除了打扫庭院,种点五谷、蔬菜供自己食用外,全部的心思只用来等待高小姐一家能早日回来。 二人到了高老庄的后花园,穿过月亮门,绕过回廊,曲曲折折走了半天,才来到一个四角凉亭里。青玄让冰玉坐了,他则站在离冰玉不远的地方。 “你知道吗?这如果在现实里,我一定会拥抱你的。”他凭栏远眺,轻轻地说出这句话。可是,这句话却重重地砸在冰玉的心上,她的心不自觉的抽痛了一下。 她想起暖月曾经给她讲过的一个故事,那个故事的主人公像极了他们两个人。她问:“你听过一个黑天鹅的故事吗?”他以为她讲的是那个丹顶鹤的故事,就随口答道:“当然,一个小女孩为了救一只丹顶鹤,后来掉到湖里淹死了。” “不是那个。” “哦?”他愣住,“还有别的版本吗?” “嗯。”她轻轻地答。“我给你讲的是另外一个故事,那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三年前的德国。” “三年前?”他回忆着,“三年前,那不正是世界杯足球赛,而且在德国举行。”他喃喃道。 “嗯,你说的没错,故事就发生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 “奥,那我倒是真想听听,是怎样一个故事?”青玄转过身来,年轻人那种特有的好奇心让他靠近冰玉,他很想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离奇的故事。 “三年前,德国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着世界杯足球赛,就在离德国奥体中心不远的一个森林公园里,一群黑天鹅飞临此地。他们看见森林里的湖水碧波荡漾,就飞到湖里觅食、嬉戏。他们在这里一连待了好几天,待吃饱了喝足了,也休息够了,才决定离去。” “可是有一只黑天鹅没有随他的同伴离去,因为他发现,在这个美丽的天鹅湖里,居然有一只“白天鹅”。那只白天鹅每天孤独在湖里荡来荡去,有的时候还靠在岸边一动不动。所以,为了陪伴这只白天鹅,他决定留下来。” “白天,他跟在白天鹅的身边,“白天鹅”往哪走,他也跟着“白天鹅”往哪走。晚上,当“白天鹅”休息的时候,他就守在她的旁边保护她。有几天,他病了,病得没有一点力气,他心里感觉特别懊恼。过了几天,等他稍微好一点,立刻又游到“白天鹅”身边保护起“白天鹅”来。” “一天,他想跟“白天鹅”说说话,自从他们认识以来,他还没有跟“白天鹅”说过话呢。他想问问“白天鹅”的家在哪里,她叫什么名字,家里还有什么亲人。可是,无论他怎么叫唤,“白天鹅”都保持着沉默。” “他感觉很郁闷,以为“白天鹅”不喜欢他。不过,他想,也许他们还不熟悉,等熟悉了她就会跟他讲话了。就这样,他仍然坚持每天陪在她身边保护着她。每当有船只靠近这只“白天鹅”的时候,黑天鹅就张开翅膀,很不友好地对着那只船又喊又叫,直到那只船离开,他才安静下来。” 第七十七章 一个人的寂寞 “不知不觉,秋天来了,风将落叶刮到湖里,随着湖水四处飘零。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可是这只黑天鹅仍然没有要走的意思。‘再待在这里,他会被冻死的。’人们这样说着。看着黑天鹅始终对那只“白天鹅”不离不弃,人们感动了,于是,便通知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动物保护协会的人来了,他们把那只“白天鹅”船和黑天鹅一起移到温暖的地方……” “原来,那只‘白天鹅’是一只船啊!”青玄听了半天方才恍然大悟。“不过,那只黑天鹅可真痴情啊。”他叹了口气。这时,他已经不知不觉坐到冰玉身边。 “他们有好的结局,那我们呢?”他问。 “天个一方。”冰玉无限惆怅地说道。 “是天各一方。”他纠正她的错别字。 “为什么他们能在一起而我们却不能?” “因为我们之间有太多无法逾越的距离。”冰玉很清楚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止是一座大山,而是无数座万水千山。她比他大5岁,长得也不够漂亮,家庭也很普通;而他年轻帅气,家庭背景又相当显赫;不仅如此,他远在南方,而她则身处北方,这南北文化的差异…… 这横在他们面前的一座座大山,要跨越谈何容易。他不清楚,可是自己清楚。现实如此残酷,她的心里不免一阵悲伤。 “知道了。”他说。“如果我在辽宁,我一定会娶你的。” “你来了我也不会见你的。”虽然这不是她的真心话,可是见了又如何,难道见了他,他们就会真的在一起吗?如果见了仍然要分道扬镳,那还不如不见。 “我只希望,在这个世界里能与你永远在一起,就已经相当满足了。”冰玉不敢痴心妄想,能在这个世界里经常见到他,这对于她已经是相当奢侈的想法了。 “会的,我会在这里和你纠缠一辈子的。”他说。 “真的?!”听了他的话,冰玉好开心,同时,又好伤感。 “好了,不要在伤心了。”他站起来,拉起她的手,然后擦掉她脸上的泪珠。“你说,我们现在去哪儿?” “你说,听你的。”冰玉只希望自己做个听话的小女孩,听凭他来安排自己的命运。 “那,你闭上眼睛,等到了你再睁开,如何?”青玄看着冰玉,俊朗的脸上隐藏着神秘的笑容。 “好啊。”冰玉答应着,然后乖乖闭上眼睛。 “为了不让你犯规,我得把你的眼睛蒙上。”青玄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将冰玉的眼睛蒙上,然后在她耳边悄悄说:“我们要飞了啊,不许睁开眼睛哦。”冰玉点头。然后只感觉脚下生风,耳边也是嗖嗖的风声。 过了约一顿饭的功夫,她只觉得周围寒气逼人,脚下则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她不自觉打了个哆嗦。心里疑惑:这是哪里,怎么这么冷。青玄见冰玉有点冷,就将身后包袱里的披风拿出来给她披上。又走了约半个时辰,青玄方停下脚步,说了声:“到了”。 冰玉拿下蒙在眼睛上的手帕,只感觉周围都是小星星,过了一会儿她才看清,那伫立在她面前的是一座一人多高的冰雕,冰雕里有一只巨大的鸟,这只鸟张着翅膀,身上覆盖着美丽的羽毛,它张着嘴,表情怪异,它的两只脚挥舞着,像是在奋力搏击。 这只鸟她很熟悉,记得去年圣诞节搞活动的时候,她无数次从这只鸟前经过,但她从来都没仔细看过她,不,是她根本无视它的存在,不就是一只鸟嘛,有什么好看的,她心里这样想着,又向四周望了望。 只见周围一片雪茫茫,那雪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色的光线,晃得她有点睁不开眼睛。空气中有寒气流动,天空宁静而高远,太阳挂在天空,像一个明晃晃的镜子。 远处是连绵不断的雪山,那雪山上的树木以及蒿草,全部被白雪覆盖。从远处看,它们就像一个个白胡子老头。这里就是著名的北俱芦洲,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终年积雪不化,可是因为有大量的魔兽和无数的宝藏,所以,这里经常是冒险者的乐园。 青玄在雕像前坐下,他静静地注视着雕像,久久没有说话。冰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看他没说话,也不便多问。她挨着他身边坐下,心想,也许,他有什么心事不方便说出来吧,那就这样坐一会吧,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沟通,这是心灵的沟通,它胜过世间任何一种语言。 许久,他问:“你看见面前这只鸟了吗?” “看见了,怎么?” “有什么感想?”青玄没有看她,只是原封不动地在那坐着。 感想?说实话,冰玉此时大脑一片空白,哪来什么感想。她想,不就一座冰雕吗,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之处啊? “没有。”她晃了晃头,如实答道。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只鸟时,我就惊呆了。”青玄尽量表达着自己的想法,希望冰玉能明白他当时的心情。 “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一只活鸟……”青玄提示到,“被巫师的咒语冻在这里一千年,你,会有感觉吗?” “会,”听青玄这么一提示,冰玉立刻有了感觉。她觉得正如青玄所说,这只鸟是有生命的,而且因为某种原因它受了巫师的诅咒,被冰冻在这里一千年,那么,“这只鸟的确很可怜……”她喃喃地说道。“很寂寞……也很孤独……”她在大脑里迅速搜寻与此相关的形容词。可是说出这三个词之后,她再也想不出其他更生动的形容词了。 “每当我一个人寂寞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坐坐。”他说。 冰玉突然觉得身边这个小男生竟然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他的孤独落寞也让冰玉滋生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一个人的寂寞是寂寞,那两个人的寂寞加在一起就应该不寂寞了吧。 第七十八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冰玉这样想着,突然,一只黑熊精不知从哪冒出来。它右手拿着个大砍刀,眼睛瞪得雪亮,摇头晃脑地站在冰玉和青玄面前。 真是的,人家两个心爱的人在这卿卿我我,偏偏这不懂事的家伙来捣乱,这不是大煞风景吗?冰玉无心打仗,青玄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她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只黑熊精身上。她拉起青玄的手说:“走,我们去别的地方,这里太吵了。” “好,你说去哪儿?”青玄站起身来,随手拍了拍屁股上的雪。冰玉一时也想不起来哪里清静些,更适合两个人独处。先飞离这里再说吧。他们飞上天空,待向下看时,发现一会儿工夫,这冰原上竟然有好多黑熊精,他们一个个拿着砍刀,在雪地上东游西逛。 “一定是谁挖宝藏的时候,不小心把妖怪窝给挖塌了,要不,不会有这么多黑熊精出来的。”青玄凭他多年挖宝图的经验说道。 “这些妖怪跑出来,会不会伤到路人?”冰玉担心地说道。 “不会,这些妖怪秉性还算善良,一般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是不会伤人的。”青玄道。 灵台方寸山位于西牛贺州的南部,北与北俱接壤,南与大海毗邻,山下有一村庄曰长寿村。此山高万丈,山上终年云雾缭绕,雾霭云蒸。山间树木葱茏,鸟鸣溪涧,山石林立,庙宇参差。 半山腰处有一露台,用花岗岩砌成,周围围了栏杆。栏杆外雾气弥漫,那雾气之下,则是万丈深渊。这里不仅仅是个清静的地方,而且既接天地之灵气,又沐日月与清风,实在是习武之人修炼的好去处。 因此,没事的时候,冰玉总喜欢一个人来这里,有时习武,有时听风唱歌,有时吹奏玉笛,有时什么也不做,干脆就在这里坐上一两个时辰。 两人说话间便来到方寸山。此时,清风伴月,树影婆娑,清幽的月光如水般泻在露台之上,照得露台像玉一样洁白。 两人手拉着手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们的脸上,那棱角分明的线条,凹凸分明的曲线落在彼此的眼中,瞬间便融化在对方的心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原本在冰玉的心里,那预定的相见期限还很长,长到她需要准备足够的耐心才能等到相见的一天。没想到相见之日被突然拉近,这给她带来无限惊喜。 那惊喜透过目光折射给青玄,而他偏以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作为回应,这让她的心仿佛被电击了一下,“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这八个字足以说明自己不是在自作多情,这分明表示他对自己也是有感情的。只可惜自己书读的少,竟然接不出下句来。因此,她暗下决心,一定找机会好好研习下《诗经》。 她想,一个理科生居然都知道《诗经》,看来他平时一定读了不少书,这让她这个文科生有点自惭形秽。连《诗经》都不知道的文科生不是很丢脸?在《诗经》这个问题上纠结了半天,她的思想才回到现实中来。 她发现自己在他的心中竟然占有一席之地,这让她始料未及。本以为只是擦肩而过的情缘,突然变成了百年不遇的奇缘。她又惊又喜。可是惊喜过后,她又感到万分悲伤,她悲的是那他们之间无法跨越的年龄落差,她伤的是在错的时间却遇到对的人。这惊,这喜,这悲,这伤,无数的情愫交织在一起,让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她无数次问自己的内心,我可以去爱吗?我要相信这份感情吗?……而当这个人站在她面前的时候,之前的所有疑问都变得不再重要。她的心不由她控制,它早已背叛了它的主人,向着那个少年紧紧靠拢。 …… …… 看这几天点击不错,所以晚上多加一更,多谢各位亲的大力支持。 第七十九章 刁钻的乒乓球教练 2007中国营口 夏至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起来,人们为避暑热,白天都躲在空心砖堆砌的房子里不出来,等晚上太阳下山之后,才从那些房子里涌出来,涌到大街上、河堤公园还有露天广场。 他们三五成群地在街上散步,或汇集成庞大的队伍在广场的空地上跳舞,巨大的音响声在广场上空响起,空气被这超分贝的响声拉扯得有点面目全非。 冰玉拉着暖月的手,穿过乘凉的人群,向少儿体育训练中心走去。体育中心离冰玉的家不远,只有大约1000米的距离。为了让暖月多学一项技能,她给暖月报了乒乓球班,今天是第一堂课,因此下了班,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冰玉就领她过来学习了。 训练中心里的人很多,大多都是父母带着孩子来学习的,学习的种类也五花八门,有象棋、围棋、跳棋,也有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等等。 父母们都抱着这样的心思,为了孩子在未来的竞争中增加获胜的砝码,所以,他们不惜时间,金钱和精力,每天拖着孩子去学这学那,弄得一天下来,孩子和家长都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 冰玉的母亲因为腿脚不好,所以,像领暖月学习这样的事情就只有落到冰玉的身上。 “请问,您找哪位教练?”一个中年大妈过来问。 “刁静在吗?我跟她约好了今天带我妹妹来学球。” “刁静,有人找。”大妈尖着嗓子喊道。 一会儿,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女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她梳着马尾辫,穿一身红色的李宁球衣。 “哦,我是刁静,昨天是你打电话来说孩子要学球的吧?”女人气喘吁吁地问。 “是我妈打的,不过今天她有事,就让我带我妹妹来了。你现在有时间吗?” “有,你带你妹妹进来吧。”刁静看了看冰玉身边的孩子,那孩子眉目清秀,梳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个头刚好与冰玉的肩膀一边高。 她们来到一个空乒乓球案子旁边,那案子的一头有一个木制框架的篮筐,有一人多高,案子的一侧有个立柜,上面隔出很多小的箱子,每个箱子上都有一把锁。 刁静挑了个空箱子对冰玉说:“这个箱子给你妹妹用。一般来这学习的孩子每人都有一个箱子,里面放她上课用的乒乓球。你现在没有那么多乒乓球,第一次课我只能借用别的孩子的球给你用下,等下课后你找时间去买,下节课带来。”说着,她打开另外一个木箱,拿出一网兜的兵乓球。 “要这么多啊!”冰玉倒吸了一口凉气。还以为这些都是老师自己准备呢。 “你去把篮筐放好,最好让它挨着桌子。”刁静并没有理会冰玉的大惊小怪,而是指使她摆正篮筐。 “两腿弯曲,上身下压,对,类似于蹲马步,”刁静做着示范动作。“上臂不要夹太紧,要打开……还有,握拍的姿势……”冰玉坐在旁边的长条凳上,看暖月跟着教练做各种动作。 …… 第一堂课,在暖月原地挥拍无数次和不断的把球打得血肉横飞中结束。从始自终,篮筐里都没进去几个球。冰玉无数次弯腰,捡拾那些被打得七零八落的小球,等她拾起最后一颗球的时候,感到头部一阵眩晕。不过她并不担心,老毛病了,站一会儿就会好的。 “第一堂课都是这样,一星期后就会好些。“刁静满怀信心地对冰玉母女说道。 冰玉看妹妹如此不堪入目的球技,心里还是有些疑虑,一个星期之后,她会有明显的进步吗? 刁静没有说谎,一个星期之后,暖月的球技果然见长,掉在地上的球明显比刚来时少多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成绩更为喜人。大部分的球都自投罗网似地落在了篮筐里,只有极个别几个调皮蛋飞到外面。暖月打得越来越有模样,那样子,很有专业小球星的范儿。这让旁边的家长们既羡慕又嫉妒。 “看这孩子虎头虎脑的样,像是打球的料。”快到一个月的时候,刁静的一个队友在旁边说道。 平时她和刁静一样,没事就泡在这体育馆里。当年她们一起在市体育队打球,偶尔也参加一些省市举行的比赛,可是见鬼,一到比赛的时候她们就发挥失常,有时,甚至连平时一半的水平都发挥不出来。 这让她们大呼命运的不公。和她们一起训练的还有刘圆圆,可后来,眼见着刘圆圆打进国家队,她们却因为年龄一天天大了,不得不放弃进国家队的梦想,留在本市做了一名业余的乒乓球教练。 虽然是业余,但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因为现在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切,所以,来学乒乓球的小学员比比皆是。谁能说得准,哪天从这些孩子当中蹦出来个世界冠军呢。 不过,暖月的学球生涯在短短的一个月后就结束了,这不能说和那个教练没有一点关系。 起初,冰玉交了一个月的学费,打算学完后如果效果好的话再接着学。可是学到一半的时候,刁静说得另外交一个乒乓球案子占用费,每天5元,共150元。冰玉一听心里就来了气。当初可没说要交案子钱的,这学一半了才让交,明显是乱收费嘛。 再说了,没听说哪个孩子去学习,还要交场地占用费。难道去学钢琴,要交钢琴磨损费?去学画画,还要交座位使用费?……这明显是敲诈嘛。 冰玉想跟她大吵一架,可是转念一想,孩子毕竟还要在她手底下学习一段时间,如果得罪了她,那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忍着气,笑呵呵说道:“这个钱我们不能交,因为你要办学,提供办学的场地这是最基本的。没听说你来办学我来交场地费的道理。 我们来学习,交学费是正常的,其他费用和我们一概没有关系。我想,这个道理,讲到哪,都是说得通的吧。” 第八十章 时代需要唐僧精神 刁静听了冰玉这不卑不亢的言论,脸一阵红一阵白,她想据理力争,可动了动嘴唇,最终没能说出来什么。或许,她认为冰玉说的确实有道理,自己想多赚些费用的心思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 可到了第二天,在那个队友的撺掇下,她又转弯抹角地重提了一次场地费的事,冰玉当即反驳道:“要不这么的吧,我给《生活周刊》打个电话,问问他们我是不是应该交这笔费用,如果他们也说我该交,那我就啥话不说,给你这个钱……” 刁静没想到冰玉会来这一手,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到了脖子根。此后,再也没提场地费的事。 后来,冰玉回家跟牟君慈把这情况一说,牟君慈当即表态,不能让暖月再跟这样的教练继续学习,她认为刁静的人品有问题。所以,在学满一个月后,冰玉便毅然决然地停掉了暖月在少儿训练班的课程。 本来还想找个很多学生一起学的那种班,后来由于暖月的课业紧张,冰玉的想法也就泡汤了。暖月对此表现出很无所谓的态度。她对乒乓球谈不上热爱,所以,停了也就停了。没觉得失去什么。 在她的所有课外活动中,她只觉得停掉曲艺班的学习有些可惜。她喜欢每周一次的曲艺课,课上听听学长们讲的评书,再听听学弟们讲的故事,有时,老师再教同学们说上一两段相声,哇,每一个小时都是在笑声中度过,傻子才不爱上这样的课呢。 可为什么这么好玩的课也要停掉呢,暖月理解不了。她当然不知道,每次她去上课,冰玉都帮着老师干这干那,逢年过节,还偷偷给老师送礼物。可是后来,在暖月就要小学毕业的时候,有一次全国故事比赛,曲艺班的老师为了能让几个得力学生有机会获得全国故事大王的奖项,连本市的海选都取消了,直接让这几个人进入了省选拔赛! 冰玉在知道这个消息后非常生气,这是暖月升初中前最后一次机会,竟然就这么丢掉了。结果是,他们推举的几名学生,没有一个拿到名次! 本来冰玉还想让暖月小学毕业后才不去曲艺班学习,这样一来,她提前一年就不让暖月去那上课了。如果一个老师的人品出了问题,教的再好又有什么用,这样的师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图。 现在,暖月的课外学习只剩下钢琴了。 在她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她跟牟君慈说要学钢琴。牟君慈一听,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赶紧趁热打铁,别过几天这孩子再说不学了。于是,周末的晚上,她便让冰玉带着暖月,去营口市少年文化宫找老师。 当时正好是下班时间,文化宫的老师都下班了,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一楼门卫的门是开着的。冰玉走过去,敲了敲门卫的门。可敲了半天,也不见里面有什么动静。 后来,她索性走进去一看,原来门卫不知道去了哪里,屋里只有一张空床和一张木桌子,桌子上凌乱地摆放着几张《营城晚报》,报纸旁边有一只玻璃杯,里面正冒着白色的蒸气。 从门卫里退出来,站在空空的走廊里,一不小心,冰玉发现了贴在门卫窗户上的小纸条,纸条上有一行小字:学钢琴请拨打电话:下面是一串电话号码,旁边还有老师的姓。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冰玉赶忙让暖月从书包里掏出本和笔,记下电话号码,然后,在门卫还没有回来之前她们便溜之大吉了。 第二个周末,冰玉便带着暖月,按照电话里约好的时间来见钢琴老师。那是个刚从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的年轻男老师,他有着一头自然的卷发,高大挺拔的身材,帅气的外表。 他拉起暖月的小手放到钢琴上:“嗯,刚好能够到八个键子。看看,能不能弹下?”暖月翘着手指在琴键上弹了一串音符。“可以,她的自身条件学钢琴没问题。”年轻男老师回头对暖月的姐姐说。 从此,暖月在牟君慈的威逼利诱下,开始了痛苦的学琴生涯。每天一个小时的练琴时间,枯燥乏味的练习曲,让长大后的暖月后悔当初为什么选择了钢琴这种乐器。如果能重新再来一次,那么,她一定选择黑管!哦,买噶的!我这命,咋就这么苦呢? …… …… 自从与国际接轨,一周改为五天工作制,这让所有的上班族为之欢呼。周六终于可以睡个大懒觉了。这是很多人盼望的一天!可是也有一群人利用这两天的休息时间,抓紧充实自己。为了不被这个社会淘汰,工作以后还在充电的年轻白领们成了时代洪流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于是,你会发现,周末各种补习班,技能班,夜大班里人满为患。这是个拼学习,拼知识,拼能力的时代,你要与时俱进,就得舍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走进教室,听一听老师们讲的新知识、新技能、新理念。待求得真经之后,方能脱胎换骨,重获新生。 所以,时代需要唐僧精神,只有不断的求取真经,才能站在时代的前沿,成为操纵诺亚方舟的舵手。 冰玉就是这少数人群中的一个。一直以来,她并没有因工作劳累而放弃学习。而是从毕业之后,一直坚持为自己充电。她深深知道,只有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才不会被时代淘汰。 眼看今年的会计师考试就要到了,为了抓紧时间复习,冰玉停掉一切娱乐活动。电脑电视通通不碰。白天,趁工作不忙的时候,就窝在椅子上看会书。下了班,还要赶去培训班上课。 串讲的时间就安排在考前的这个周末,据说,有本事的老师在串讲的时候能押到题,所以,尽管每科串讲的费用高达400-500元,但仍然有人抢不上槽。 第八十一章 聪明如你 串讲的这天早晨,天空阴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的味道。一群鸽子在小区的住宅楼上空盘旋了几圈之后,落在一处楼房的房顶上。路灯疲惫地闭上了眼睛。街道静悄悄地,那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场景仿佛成了远古的记忆。路边的银杏树站成一条直线,没有风,树枝和树叶岿然不动。整座城市仿佛还沉睡在梦中没有苏醒。 在市培训中心五楼的教室里,则是另一番场景。仅有的一百个座位已经所剩无几,那些早来的学生把包和坐垫放在旁边的空座位上为朋友占座,自己则一边听着音乐,一边享用着简单的早餐。酸奶和面包、豆浆和包子,饮料和饼干……五花八门的早餐和零食,为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做了最好的注解。 这是一个速食的年代,连爱情也没有逃过速食的命运。在这个时代浪潮的席卷下,年轻人活得越来越现实,那个“拿青春赌明天,用真情换此生”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那些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的年轻学子们,为了少奋斗几年,利用等价交换的原则用自己的青春换取物质生活的享受。那些个宁坐在宝马车上哭,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的逻辑成了这个时代的主流。 所以,那么多小三小四,甚至小五小六的出现便不再是什么新鲜事。社会用坚实的臂膀包容了她们的价值取向,可付出的代价是,无数的家庭在这个时代洪流中摇摇欲坠…… 冰玉站在教室的前面,伸直了脖子寻找空座位,终于在教室的最后两排找到两个空位置。她穿过墙边狭窄的过道来到后面,在那两个空位置中选了个靠里边的,然后掏出面巾纸擦了擦桌子和椅子上的灰,再把从家带来的坐垫铺在椅子上。 坐好后,又在旁边的位置上放一个笔记本。屁股还没坐热,就听到手机铃声响了起来。电话那头,郑美妙尖着嗓子喊道:“玉姐,你到哪了?” “我都到教室了,你丫咋还没来啊?还指望你占座呢。我擦,结果你丫比我来的还晚。”冰玉假装生气地埋怨道。 “对不起玉姐,下次我一定早点来给你占座。” “好,看下次你不给我占座我怎么收拾你。” “哈哈哈……”电话里传来一串银铃般地笑声。 “你到哪了?”冰玉问。 “我在路上,一会儿到。”“哦……”还没等冰玉说完,电话那头就挂断了。 郑美妙除了有点胖,是个标准的美人。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当出纳。不过,与其他年轻的白领不同的是,她并没找个有钱的老公,而是找了个同样在房地产公司打工的年轻大学生。那人家在农村,在营城没有任何亲属。 郑美妙的父母都很开明,在女儿的婚姻问题上也没太横加干涉。看着年轻帅气又是大学毕业的女婿,他们觉得很满足。他们想,只要女儿高兴,他们就高兴,老百姓说到头就是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呗,要求的多,痛苦就多。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嫁个有钱人并不见得就是什么好事。 有钱人家是非多,电视剧里那些嫁入豪门的,最后有几个有好下场的,还不都是跟好几个女人抢一个丈夫,姨太太间整日里争风吃醋,弄得家里鸡飞狗跳的。虽然这女婿穷是穷了点,但是对女儿一心一意,这不比什么都强?! 郑美妙在他们公司开发的一个新楼盘里买了个30几平的小高层,虽然房子小了点,不过,小夫妻恩恩爱爱,日子过得还算其乐融融。去年又新添了个小宝贝,给这个家庭又增添了不少欢乐。 郑美妙跨进教室的时候,是在挂断电话二十分钟后。老师还没有来,教室里乱哄哄的,大家七嘴八舌的讲什么的都有,声音超过80分贝。郑美妙在一片混乱声中坐下,她大着嗓门喊:“今天怎么这么多人啊,幸亏你给我占座了,要不我看我只能在后边站着听了。” “谁知道你这么没心没肺啊,全市这么多人,你以为就原来上课那些人啊。”冰玉用手指头杵了一下美妙的额头。 美妙一拍脑门,惊叫道:“对啊,我咋没想到呢?” “估计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你女儿吧。怎么样,小家伙最近好不好?多少斤了?”冰玉侧过头来关切地问。 “你说对了一半,最近我们公司业务特别多,本来一天跑两趟银行就够了,现在一天得跑好几趟。这还不说,会计还把跑工商、税务的活都交给我了。除了这些,我一天还得记好几本帐,忙得我脚打后脑勺,都快吐了。” “我女儿前一阵子得了肺炎,在医院扎了好几天滴流,这几天才好。不过自从她有病好了之后,可能吃了,现在都快30斤了。” “哦,那是挺胖的。还你妈妈给带呢?你妈妈身体最近怎么样?”前年美妙的母亲诊断出得了**癌,为了防止扩散,就把**切除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化疗和放疗,使她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头发都掉光了,吃东西也是,吃啥吐啥。 那个时候,冰玉以为她母亲会不久于人世。还好,听说后来停止化疗和放疗之后,身体渐渐好转了很多。 “恩,不我妈带谁给带啊,他妈离那么远,平时也来不了。我妈身体最近挺好的。头发也长出来了,吃东西也不像以前那样吃啥吐啥了。现在药也停了,就是每年需定期去医院复查下。” “哦,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相当不错了。” “是啊。” “你妈还在你那住吗?”冰玉问。 “不,白天给我看孩子,晚上我下班了她就回家。中午饭一般都是我爸过来给我妈做点吃。对了玉姐,你复习的怎么样了?” “我就把书看了一遍,然后把老师给的复习资料看完了,不过岁数大了,看完也记不住。你呢,你复习怎么样了?” 第八十二章 蓝天下的相思 “你才多大啊,也就比我大区区两岁,还说自己岁数大,弄得跟个大婶似得。”郑美妙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表示冰玉说话太夸张。 “我书才看了一点,白天没时间,晚上吃完饭再收拾收拾,等把孩子哄睡了也挺晚了,结果一边看书一边打哈欠,每次都只看了一点点就困的不行了,我看这次考试,弄不好我得挂科。玉姐,咋办啊?”美妙说得可怜兮兮。 冰玉很能理解美妙的心情,她当年考助理会计师的时候,暖月才两岁。也是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哄孩子,然后还要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腾出时间学习……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可是这样的岁月让她感到生活的充实和饱满。 财务管理老师拿着一堆资料走进教室。他个子不高,下巴略微有些兜齿,头顶靠近额头的地方头发已经脱落。牙齿有点黄,并且之间的缝隙很大,鼻梁也有点塌。虽然他的五官很离谱,不过他目光犀利,如果你不小心和他对视,他一眼就能看穿你的心事。 他结过婚,不过听说前几年离了,目前是单身贵族。他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贵族,这不仅仅源于他在某学院担当客座教授定期能拿到丰厚的薪资,而且每年在课外办辅导班得到的报酬也远远不止五位数,他在营城市的中高级财务人才培训圈中小有名气,每年慕名而来报名上他的辅导班的人简直多如蝗虫。 只要一提到“梁操伟”这三个字,几乎没有不知道的。梁操伟不但课讲得好,而且人也特别幽默。 记得第一次上他的课的时候,他的一段开场白就差点把大家给乐趴下。他说:“我叫梁操伟,不过大家可不要误会,我可不是那个香港明星梁朝伟哦。虽然我们名字相似,可是我没他长得帅啦。” “他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希望自己变成他的模样,可惜上天不成全我。人家说我长得有点着急,我也没办法,总不能学人家韩国明星去整容吧。模样是爹妈给的,这个咱改变不了,可是,咱可以从别的方面提高自己。” “当初,我像你们一样坐在这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如今,我也站在这三尺讲台上为人师表,我的学生遍布全国各地,也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了。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我感觉我也挺自豪的……” 这就是一年前的梁操伟。如今,他戴着副黑框眼镜,穿着半袖白衬衫,显得既帅气又文化。 他清了清嗓子,全场立刻肃静下来。他说:“今天是我们考试前的最后一次串讲,希望大家认真听。现在我手上的资料,是我一个月前动用一切办法收集来的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用,一会儿我让助教给你们发下去。” “资料有限每人一份,如果不够,你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复印了。还有这份资料属于内部资料,希望你们不要借给别人。资料中注意的事项我已经做了说明。重点的部分也做了标注。一会儿我会就这里关键的题予以解答。” “至于教材部分,我把重点章节给你们划一划,你们自己回去看吧。”说完,他把手上的资料递给助教。然后打开随身携带的帆布包,把教材拿了出来…… 一上午的课,就在这紧张和忙碌中度过去了。从教室里出来,美妙远远地就看见林超凡站在市图书馆前面的大树下等她,她跟冰玉说她老公来接她了,冰玉说,“那你赶紧走吧,别忘了下午来上课。” 看着美妙踩着小碎步飞一样扑进林超凡的怀抱。冰玉的心里突然有那么点嫉妒。“唉”,她叹了口气,如果,这个时候,那个人也能站在这里等他该有多好。想完她自己又摇了摇头:“怎么可能,他在那么远,怎么会跑到北方来……”她在内心里狠狠鄙视了一下自己的异想天开。 在学校附近的小摊上简单吃了点午餐,然后回到教室又昏天黑地地上了一下午的课。当教室里的学生和老师都走光了的时候,她才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出教室。 美妙课还没上完就跑了,说是公司有事,着急让她回去。冰玉就纳闷了,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学生,怎么也能通过考试?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就是这小丫头太他妈聪明了。 冰玉的财管题做得没数了,而美妙那练习册还跟新的似的,可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冰玉那成绩单上赫然写着57分,再看那小丫头的,白纸黑字居然写的是61分啊。我的天啊,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啊?! 冰玉白天黑夜的看书,最后的结果是过两科。美妙随便?两眼,也过两科。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冰玉不敢小看美妙,这丫头冰雪聪明,别看没冰玉书读得多,可是脑瓜绝对够用。 没想到那次去美妙家,正好赶上美妙妈也在。她说:“听美妙说,你学习可好了,以后我们家美妙可要向你好好学习哦。”夸得冰玉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年两个人打个平手,就看明年了。如果明年那科不过,这两科也是白过的。明年冰玉剩一科财管,就凭今年的基础,明年财管基本上会手拿把掐。而美妙剩的是实务,这科可是相当有难度的,冰玉有点期望美妙明年那科过不去。因为她觉得美妙学得不好,过不去才是常理。 天上的云淡淡的,在蓝色的天空背景下显得格外轻盈和飘逸。街边的音响里传出央金兰泽甜美的嗓音: 高山下的情歌是这弯弯的河我的心在那河水里游 蓝天下的相思是这弯弯的路我的梦都装在行囊中 一切等待不再是等待我的一生就选择了你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 简单的单曲循环,缠绵的旋律在四周围蔓延开来,就像雨季来临时那些溢出湖面的水,缓慢流淌着,却一发而不可收拾。 冰玉站在那里听了许久,这首歌怎么那么像为她量身定做的啊。她与他的相遇,难道真是上天的恩赐,他们真的会隔着遥远的时空擦出什么爱情火花?她不确定以后他们两个之间还会发生些什么,也许,他们这一秒相遇,下一秒……下一秒就永隔天涯了吧。 自从她遇到他的那一刻起,她总是有这样的担心。她抬头仰望着天空想,那个人此刻在做什么呢?他是否知道,此时此刻,在同一片蓝天下,在遥远的北方,有一个人,正在想念他。 第八十三章 去厦门应聘 公元2007中国厦门 青玄在厦门完成他父亲交给的任务后,直接去了趟人才市场。五月的厦门,艳阳高照。人才市场里,到处人影传动。那些年轻的应届毕业生,打扮的花枝招展、青春靓丽,像一只只花蝴蝶似地在有限的那十几家用人单位里飞来飞去,满怀期待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朵花。 更有那戴着如瓶底厚的眼镜片,伸长了脖子寻找着买家的年轻男孩,他们热烈盼望着找个好主道,然后把自己高价卖出去。青玄顾不上看这些美女衰哥,他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在这些用人单位上。在拥挤的人群中来回穿梭了好几趟,最后他才在这些用人单位中挑选了两家,然后把自己的简历递了上去。 一位负责招聘的大婶模样的人对着青玄上下打量老半天,然后问了一句:“如果你来我们公司工作,薪酬方面你有什么要求?” “凭我的能力,我觉得最低每月也得五千吧。不过现在大环境不好,经济也没那么景气,一个月三千也是可以考虑的。”青玄自信满满地说道。 “这么有自信?你之前在哪家公司做过?”大婶站起来问道。 “哦,在武汉恒远集团做过半年,后来去了深圳,在天美国际做了两年。”青玄翘着二郎腿,低头摆弄着左手小指上的指环。 恒远和天美都是有名的大公司,这在商业圈中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婶摘下眼镜,再一次打量了下青玄,然后重新戴好眼镜说道:“下周一你就可以来上班了。” 从人才市场出来,青玄抬头看了看天空,鱼鳞状的云布满大半个天空,清风在云层下游走,一会儿便将那片云吹得七零八落。云层后,是蓝的透明的天空。 “宝贝,以后我们就会经常在一起了。”他在心里说道。 …… …… 公元2007中国深圳 1997年发生了哪些大事,很多人都记不清了,可有一件事,估计所有人都会记得。尤其是生活在深圳这块土地上的人们。 那一年,因为一个老人的到来,深圳从此摇身一变,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渔村,成长为今天令国人瞩目的大都市。全国各地的商人,大学生,农民工纷至涌来,在这块土地上淘金,卖命,追寻梦想,用他们的青春和智慧建设着这座城市。同时,那些腐朽的,糜烂的,颓废的东西也在这块土地上悄悄滋长,伺机吞噬着一切美好的东西。 因此,这里虽比内地更发达,却比内地更复杂,更现实,更冷漠,更残酷无情。那些美丽的热带植物,那些纵横交错的高架桥,那些高高耸起的摩天大楼,还有那令人窒息的快节奏生活,所有的一切,都诠释着这座城市的繁荣和发达。 可是,与青玄的家乡武汉比起来,总觉得少了很多人情味,安全感和舒适感。这也是青玄为什么不喜欢这座城市的原因。他想念他的家乡,想念家乡的爷爷奶奶,想念家乡的一草一木,也想念那些绚烂的童年生活。 可时代的列车已经带他离开那里,并且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家乡已经瞬息万变,已经不是他当初生活的那个模样。因此,他不可能再回到原点,只能在回忆中去找寻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就像是一个完整的拼图,因为丢了很多小的模块,因此,无法再拼出完整的图画一样。 既然回不到过去,那么总可以选择逃离这里吧。 去哪呢?这是个问题。在没有遇到冰玉之前,青玄打算去国外发展,那里气候好,环境好,地广人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像内地这样复杂,他的很多同学和朋友都去了国外。可是,在遇到冰玉之后,他的想法改变了。 不管将来会怎样,至少现在,他不想错过这个女人。他希望靠近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她。可是,他又怕靠她太近会失去两个人之间因为距离产生的美感,另外,也太唐突,怕一下子把人家吓跑,最后连朋友都没的做。这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还太脆弱,经不起狂风暴雨的冲刷。 因此,他选择了去厦门。这个城市他熟悉,又离深圳很近,让第一次离家的他多少有点安全感;同时,又可以远离父母的唠叨和监视,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思想上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只等那边公司的电话一来,他就立马卷行李走人。 从澳门回来之后,他一直没怎么上网(即使上网,也只是浏览下新闻),他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吃早餐,然后去完成李孝天布置的一个又一个任务。这让李孝天和罗美娟很满意。 他们以为他们的儿子终于走上了正道,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部门负责人,然后一步步高升,直到做到公司总经理的位置。要想做到这个位置,必须靠他自己一点点在公司树立起威信,这样,李孝天才好在董事会的时候,利用自己的权利,说服那些股东,任命自己的儿子当总经理。 可是,他不知道,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他那个可亲可爱的宝贝儿子,就要在他的眼皮底下溜掉,让他那些天真的想法变成一个个美丽的肥皂泡,然后,在某一时刻,噼噼啪啪的破灭掉。 王妈把准备好的早餐摆在餐桌上:四碟炒菜,一汤碗白粥和一碟油炸小馒头。然后把三个蓝色印花小碗分别盛好粥放在三个座位前。 李孝天一边打着领带一边走下旋转楼梯,晨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照进来,把客厅里摆着的那两盆凤尾竹照得精神抖擞。罗美娟从沙发上站起来,(她习惯早上起来看天气预报,然后把当天的天气情况报告给丈夫。 虽然李孝天的车上放着两把雨伞,公司也有,可是罗美娟仍然不厌其烦地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提醒李孝天带雨伞和增减衣服。李孝天曾戏谑地说,你真是我的晴雨伞。)对着下楼的李孝天说:“我说他爸,今天天气预报说深圳有小雨,你出门时记得带伞哦。再披个外套,省得冷。” 第八十四章 罗美娟教子有方 “这雨都下了快一个月了,还不开晴,我看这么下去,钢筋水泥都得发霉。”李孝天坐在餐桌前抱怨道。他端起碗喝了一小口粥,然后夹了口菜放在嘴里咀嚼。 他的鼻梁挺直,眉峰犀利,脸部轮廓分明。他的肩膀宽阔,胸膛坚实浑厚,有明显的将军肚,那是经常应酬的结果。 “你竟能胡说,钢筋水泥还能发霉?”罗美娟坐到李孝天旁边,反驳道。 “天天这么下雨,势必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进行不下去,那钢筋水泥放在那里,不发霉才怪。” “发霉到不一定,我看长锈倒是有可能的。”罗美娟嫁给李孝天这么多年,对他的李氏幽默仍然难以理解,所以,每次李孝天想跟她幽默一下的时候,罗美娟都会一本正经地给他的幽默重重一击。 李孝天自觉没趣,就换了个话题。他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之后,问道:“你儿子怎么还没下来?” “应该就下来了吧,昨天我看他睡地挺早的。”罗美娟夹了个小馒头放进嘴里咬了一小口,这是她喜欢的食物,因此,王妈每周都想着做一次这样的早餐给罗美娟。 她穿着dior黑白条纹状真丝内衣,内衣的领口很低,刚好露出她雪白的脖颈和白花花的小一部分胸部。她的头发随意绾在脑后,用一个款式简单却价格昂贵的粉色发卡固定着。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dior香水的味道,这味道扩散到空气中,混合着早上清新的空气,然后,一起消失在雨雾蒙蒙的深圳清晨中。 青玄洗漱完毕,拿了手机下楼吃饭。今天李孝天没给他安排什么任务,所以他打算上午去公司转转,如果没什么事就出来理个发。 他从衣柜里翻出一套休闲装,米白色s长裤和s淡蓝色半袖纯棉t恤,这身衣服是去年参加广州服装博览会的时候买的,既舒适又合身,且把他的身型勾勒的恰到好处。 那年轻帅气的面孔,再加上这身充满时尚元素和现代气息的服装,使青玄看起来整个人都散发着浓郁的青春气息。 “爸早,妈早。”青玄冲正在吃饭的父母打着招呼。 “还不过来吃饭,菜都凉了。”罗美娟冲儿子吼道。 罗美娟脾气不好,可是她对丈夫和儿子的感情那是无可挑剔的。想当年,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她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家里好吃的好穿的都留给丈夫和儿子。 儿子小的时候不听话,总偷邻居家的桃子,每次被罗美娟知道了,都要拿鞭子教训一顿。有的时候找不到鞭子,就随手抄起烧火棍,劈材,凳子什么的,反正能用到的东西都用了。 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可是为了儿子好,罗美娟也只能狠下心来。后来,他们家里被罗美娟打折的棍棒,都够开一个博物馆了。好在儿子长大后不那么顽皮了,也改掉了偷东西的坏毛病,这都得益于罗美娟的教子有方。 有时候李孝天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妻子,如果没有她,估计也不会有他李孝天今天的成就吧。 青玄坐在罗美娟对面,把面前那一小碗粥喝了,又吃了一个牛奶小馒头。李孝天已经吃好,他站起来说道:“今天你坐我的车去公司吗?” “不了,我还是自己开车去吧。”青玄也吃完站了起来。他上楼去取他的lv包,等他去楼下的地下车库提车时,李孝天已经先开车走了。 罗美娟看着爷俩都上班去了,心里觉得很踏实。吃完饭,她叫王妈收拾了碗筷,自己则上楼换了身a水蓝色撒花连衣裙。这是2007季新款,花了她五位数字才买下来的。 这条裙子采用意大利进口高档面料,经专业设计师的设计和剪裁,看起来既典雅又高贵。罗美娟看到这条裙子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所以不惜代价地把它买了回来。 虽然罗美娟已近五十岁的年纪,可是身材却保持的很好,再加上天生的肤质洁白,因此穿上这条裙子,让她的实际年龄看起来年轻了不止十岁。 她脖子上带着的三克拉的钻石项链,是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李孝天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此时,这条项链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今天,她约了几位太太过来打牌,她想,一会儿她们该到了,所以叫王妈洗了些水果,又备了些茶水,准备一会儿她们来的时候好吃。 第八十五章 笑笑的鸿门宴 上班早高峰,所有的交通要道都赌的水泄不通,这也是李孝天为什么没等青玄就自己先走了的缘故。要知道,早出来一分钟,可能就早到公司十分钟。而晚出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青玄耐着性子开到公司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有的时候,其实走路比开车快。当汽车越来越多,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那个时候走路比开车更有优势。 走路既快又环保,还锻炼了身体。开车既慢又污染环境又浪费能源,还使人们的身体更脆弱。所以发达国家都号召人们放弃开车而走步去上班。这是一种生活理念的转变,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大家有义务为保护环境做点什么。 去公司转了一圈,公司里的职员都按部就班地各忙各的事,他看没什么事,就从公司溜了出来,去公司附近的美发店理发。理发店里的人很多,每一个理发师手里都有活。青玄只好坐在皮沙发上等。 他掏出手机,玩了会手机里的电子游戏,这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以为厦门那边来信了,忙接起来。电话那边一个女生尖声尖气地嚷道:“喂,匪匪,你在哪呢?从澳门回来没啊。” 青玄忙把手机移开耳朵三寸远,这大嗓门,不用猜,除了那野丫头还能有谁。 青玄:“我说,你能不能小点声啊,大小姐,这么大嗓门干嘛,我耳朵又不聋。” 笑笑:“我在商场呢,这里噪声太大,我声小了听不见。”那边扯着嗓门喊。 青玄:“哦,我说呢,我在理发店,已经回深圳好几天了。” 笑笑:“回来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不想见我啊?!” 青玄:“对不起,姑奶奶,我忘了这茬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哦。” 笑笑:“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请我吃饭,以示赔罪?” “这个啊……”青玄想,再过几天就去厦门了,不管这丫头今天找我是不是因为素颜的问题,不过以后她可找不到我了。趁今天有空,我就去见见她,看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想到这,他爽快地答应道:“就今天吧,正好今天我有空。你说去哪吃,一会儿我剪完头直接开车过去。” 笑笑想了想说道:“去丽豪酒店下面那个龙门客栈吧,听说那新推出了一款手拆蟹粉套餐,特好吃。到饭点的时候都订不到位置。我们去尝尝怎么样?” 青玄一听,心想,靠,真会选地方,去龙门客栈,一听见这四个字,就会条件反射似地想起电影里张曼玉扮演的那个老板娘,专门做人肉包子给客人吃。难不成这是鸿门宴吧。后来一想,不对,这是自己请别人啊,又不是被请者。要鸿门宴也是她被鸿,那鸿的也不是自己啊。这样一想,他放心了,于是爽快地答应:“那好吧,就按你说的,去龙门客栈。” 笑笑一看青玄今天这么爽快,心里开心极了:“那好,一会儿见。”末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见不散哦。” 挂了电话,笑笑马上又拨了一个电话过去,简单说了几句后,重又挂了电话。事情安排妥当,她便去商场六楼,给她昨天买的衣服换了个小点的尺码。 大约两个小时后,青玄从理发店出来。这理发店人多的不行,害他足足等了近一个半小时才理上。而他的头发,用了半个小时就理好了。要不是习惯了来这里剪头,他早就换家理发店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天空一片雾蒙蒙的。马路上湿漉漉的,车子一个跟着一个小心慢行。街口的红绿灯交替变换着,把那些塞在路口的车辆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疏散开去。 太阳已经躲到云层后,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水汽。人们打着伞,朝各自的目的地走去,那一把把五颜六色的雨伞,很像一朵朵会走路的彩色的毒蘑菇。 青玄快跑了几步,跑到他那台银白色的马自达6的旁边,用遥控器打开车门,然后哈腰钻了进去。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然后轻踏油门,打转方向盘。车子驶离停车场,然后往沙田路方向开去。 雨刮器在前挡风玻璃上机械的摆动,把长方形的挡风玻璃刮出两个巨型的扇面,这两个扇面像一双巨大的没有瞳仁的眼睛一样,空洞而木讷地注视着前方。车里的气氛很沉闷,没有播放音乐,也没有放cd片。 青玄偶尔看一眼窗外,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些摩天大楼此时正沐浴在这六月的连绵细雨中,灰色的外墙此刻被冲刷的精明透亮。而那些在建的高楼,如获新生般正兴奋地看着这个崭新的世界。透过巨型广告围墙,它们展现着自己的钢筋铁骨,不久的将来,它们就会傲视群雄,成为这一方土地上的霸主。 道路两旁,笔直的行道树上那些密实的枝叶也绿得发亮,与那些烈日骄阳比起来,它们更喜欢沐浴在这潮湿的夏雨中。它们伸展着腰肢,扭动着臂膀,它们欢呼雀跃,甚至它们想放开歌喉高歌一曲。这与车内沉闷的气氛形成强烈的对比。 辗转到了沙田大勇桥路的丽豪酒店外面,早有保安过来,指挥车辆停在指定的停车位。待车停稳后,那保安紧走了几步,过来替青玄打开车门。 青玄下了车,回身用遥控器锁好车。转身的时候,他瞥了眼面前的保安。这保安是个瘦小的男人,三十岁上下,国字脸,眼睛不大,唇很厚。他殷勤地问青玄去几楼,青玄道:“龙门客栈怎么走?” “先生,请这边走。”保安把青玄带到龙门客栈的入口处,原来这饭店位于丽豪酒店楼下,是一家装修豪华的地下餐厅。刚一进门,服务生就迎过来,礼貌地问道:“请问先生几位,有预定吗?” 青玄刚要答话,只见笑笑在里面冲他招手,他连忙挥挥手,理都没理那个服务生就走了进去。原来这家伙早就来了。青玄心想。可是,到座位后他才发现,原来来的还不止笑笑,那座位上还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他想躲也躲不掉的——素颜。这真是一场鸿门宴! 第八十六章 各怀心腹事 素颜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蕾丝连衣裙,脖子上带了条铂金蛇骨链。几个月不见,她的头发好像长长了好多,酒红色卷发随意散落在她雪白的肩上,她的脸比以前瘦了很多,而且脸色有些苍白,尽管她今天化了很浓的妆,橘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使她看起来更冷艳动人。 可是,她的那一双美丽的眸子却射出道道寒光,这让青玄觉得不寒而栗。他避开她的眼神,目光随意落在空气中的某一个点上。气氛变得尴尬和诡异。 笑笑看出了空气中的刀光剑影,她作为和事老,当然不会让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于是,她及时出来打圆场。 “咳,咳……”她假装咳嗽了两声,然后用眼角的余光偷瞄两个人的反应。青玄假装笑笑,可是这皮笑肉不笑的做做表情让他那张本就俊俏的脸却显得有些难看。而素颜则坐在那里,冲笑笑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喂,我都饿了,你们两个怎么回事,赶紧点吃的啊,想饿死本小姐吗?”笑笑假装没看见,故意大声地说着。 青玄看向素颜,素颜见他看过来,把脸扭向一边。 “那……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今天我请客。服务生,点餐……”青玄大声喊着服务生,借此来掩饰他内心的慌张:真不知道,这位大小姐今天打的什么算盘,看现在这情景,非要把我生吞活剥了方才甘心。 服务生拿过菜谱,递给青玄,青玄又转手交给了笑笑。笑笑翻开菜谱,从头至尾看了一遍,然后说:“我要一份手拆蟹粉套餐,再要一份煎牛排,要七分熟的。”她抬起头,看看青玄和素颜,问道:“你们两个点什么?” “和你一样吧。另外再来杯苏打水。”青玄说道。 “随便给我来份套餐就行。”素颜看都没看服务生地说道。她的心情坏到极点,哪有心情吃饭。她今天来就是想问问清楚,这个人到底想怎样,如果不喜欢自己,就直接告诉她,何必不声不响地玩失踪,这算什么。 在进一步确认了三个人点菜的清单之后,服务生就去后厨安排饭菜了。 三个人坐在那里,各怀心腹事。素颜的手紧紧地交叠在一起放在腿上,由于用力过猛,骨节显得惨白。她穿着高跟鞋的那双脚不断变换着姿势,鞋跟摩挲地面的声音清晰可见。 青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他真希望这个时候谁能给他打个电话,这样,他就会在这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而笑笑,想找话题打破这黎明前的宁静,可又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正在她绞尽脑汁想寻求突破的时候,青玄的电话响了。 青玄看了下来电显示,区号是厦门的。应该是那个公司打来的吧,不知道有什么事。不过,这里是不适合接电话的,尤其是当着素颜的面,他可不希望她知道自己打算去厦门工作的事。于是,他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啊,我接个电话。”一边说着,一边拿着电话朝外走去。 “居然还背着我打电话,哼,一定是外面有了别人!”素颜气哼哼说道。 “也许不一定像你想象的那样。”笑笑安慰着身边的素颜,同时为青玄今天的表现颇为不满:如果青玄你心里没有别人,那这时候你倒是跟素颜解释清楚啊,说开了就没事了。你什么都不说,谁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 难怪素颜会生气,搁谁身上谁都会生气的,一晃半年不联系,也不说自己在干什么,在哪,和谁在一起。你让人家怎么想!好歹人家也是你正牌女友,有权利知道这一切的,而你这么做,摆明了无视人家的存在嘛。可生气归生气,光生气也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得当面问清楚不是。 素颜宁愿事情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坏,她心里仍然存着一丝小小的希望,也许一切都是她多想,他不想告诉她,是怕她为自己担心。若果真是那样,就好了。 服务生把点的菜都端上来了,摆了满满一桌子。刚出锅的菜,冒着热气腾腾的气,连着那香味,直往笑笑的鼻管里钻。笑笑吸了吸鼻子,肚里的饥饿感更浓了。这时,青玄从外面回来,很绅士风度地说了句:“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 “打什么电话用这么久啊?是不是哪个小姑娘等着你过去呢。”素颜鄙夷地看着青玄的脸,话语中带着尖利的刺。她本不想这么说,可话一出口就变了味。心中那股深深的怨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她觉得,她已经再也不能忍受他对自己的无视和漠不关心了。箭已在铉,不得不发。空气中,那隐含的浓浓的火药味,仿佛一瞬间被点燃,然后,噼啪作响。 周围的人都投来异样的眼光。他们这桌,瞬间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青玄什么都不想解释。他坐下来,静静地吃着桌上的食物,那满是汤汁的蟹黄包,轻轻一咬,汤汁就流得他满嘴都是。他用纸巾擦拭完嘴角,然后喝了口苏打水。笑笑起身冲那些看客说道:“没事了,没事了,大家吃饭吧。” “好了,素颜,先吃饭吧,等吃饱了再谈,噢。”笑笑坐下来,劝慰着素颜。她心说,我们今天来是解决问题的,可不是来吵架的。 素颜不再说话,低头戳着盘子里的食物。她气都气饱了,哪还能吃得下饭。 笑笑可不管那些,她早上就没吃饭,再不吃,她就要饿晕了。她对着盘子里的蟹粉套餐一顿扫荡,接着,又把那一大块牛排也吃得一点渣都没剩。她吃得太快了,以至于这蟹粉套餐是什么滋味她都没尝出来。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 吃完饭,她抹了把油汪汪的嘴,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你们先聊会儿。”说着,朝洗手间方向走去。 见笑笑走了,素颜压抑在心里的话终于找到了发泄的机会。她抬起头,看青玄正看着自己,她勇敢地迎向青玄的目光,然后用冷冷地声音说道:“说吧。你到底怎么回事?你不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吗?” 第八十七章 长痛不如短痛 “我……”青玄躲开她冰冷的目光,低下头,摇晃着杯子里的苏打水。 “我想,我们还是分开吧。你那么温柔善良,一定会找个比我强一百倍的男人。我从小浪荡惯了,不知道关心人,照顾人,所以……”青玄慢慢地,一字一顿地说着这些话,语气中带着坚定。 素颜一听,差点没背过气去。她等了他那么久,难道等来的就是这么一句分手的话?她不甘心,她实在不甘心。 “李青玄,我自问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无情。是,我是有点小心眼,我平时看你看太紧,还总怀疑你,可那说明我在乎你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呢。”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你就做的很对吗?作为你的女朋友,去哪你都不告诉我一声,和谁在一起也不告诉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那么晚了看你还没回来,我担心得睡不着觉,担心你被车撞了,担心你酒喝多了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难道我担心也你有错吗?” 素颜说着,眼泪就下来了。她用手抹了一下,被弄湿的眼线蹭的脸上到处都是。那精致的妆容瞬间崩溃。 “我知道,都是我不好。你为我做了那么多,可是我却总是让你伤心。我不是个好男人,我……我配不上你。”青玄静静地说着。当两个人的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他只想和平分手,不希望弄得鸡飞狗跳的。虽然两个曾经相爱的人有一天分手了,可即便做不成朋友,他也不希望彼此成为敌人。这是他做人的底限。 “谁要听你说这些……”素颜红着眼睛,喉咙哽咽着说不出话。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是痛苦的,那还不如趁早分开。长痛不如短痛。”青玄在对方的伤口上,又重重地撒了把盐。 “我有什么错,我改还不行吗?怎么非得分手不可吗?你就这么着急和我分手,然后你去找她吗?”虽然这个‘她’是谁,到底存不存在,她心里都不是很确定,可是她认定青玄之所以和她分手,就是有了别人。殊不知,青玄只是不愿意再被爱情束缚,或者被她以爱情的名义束缚,这对于一贯像风一样不羁的他来说,简直跟犯人没什么两样。 而爱情是自私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容不得第三方的出现,爱情是占有,是私有化的产物。素颜没有错,她想守护她的爱情,可是她的占有欲已经触及了对方的底限,所以,任什么也无法挽回她视若星辰的爱情。 其实,她很清楚,如果一段感情已经结束,就不要再揪着不放,那样只会伤人伤己。素颜不是爱钻牛角尖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她还是想的很明白,她只需要青玄亲口对她说:“他们结束了。”然后,她就会泪眼婆娑地痛哭几天。之后,依然会笑容满面地迎接新的明天。 不过,虽然她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遇到此种情形,她还是不能自已。她想,她高估了自己,原来外表坚强的她其实内心很脆弱。她需要有一个支点支撑着她,否则,她担心自己会倒下去。 终于把压抑在心里很久的话说出来,青玄心里轻松多了。她看了看虚弱的素颜,想过去搀扶她,可是又怕她会误会,以为自己心里还是爱她的。所以,他硬着心肠看她趴在桌子上。笑笑正好这个时候从洗手间回来。青玄起身,从lv包里掏出一千块钱放在桌子上,然后说道:“我还有事,我先走了。素颜,就拜托你了。” 身后是一脸震惊的笑笑,和眼前一黑瞬间昏厥过去的素颜。 …… 第八十八章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公元2007中国营口 刘柳并不甘心总在前台当招待。所以,她找到她在京城国税局当局长的舅舅,让他帮忙把自己调到计划部。她现在的工作是她舅舅一手给安排的,所以,她有个芝麻大的事也要找她舅舅解决。 这天,华夏公司财务部接到北京市国税局的电话:“李部长吗?我是**税务局老吴啊。” “哦,吴局,别来无恙啊。挺长时间没看见你,听说你去美国出差了,怎么样,这一趟走的挺开心吧?”李部长没话找话地寒暄道。税务局谁敢得罪啊。俗话说:工商税务两条狼,哪一条都是得罪不起的。否则,罚死你没商量! “那是相当开心啊。人家都说国外的月亮比中国圆,我还不信。这次去一看,果然,人家空气污染没中国那么严重,所以那月亮看起来真是又大又圆啊。”吴局长嘻哈应对着,心里却在等李部长问他找他何事。果然,李部长实在无话可找,便问道:“不知吴局有何吩咐?” “我那个外甥女不是在你们营口分公司嘛,她想去计划部工作,你看有时间你给安排下。” “哦,哦,明白,明白。你放心吧,我这就给那边打电话,保证给你安排好。” 挂了电话,李部长骂了一句:“这点逼事也他妈值得张回嘴,真以为我这公司是给他们家开的呢。”可是骂归骂,事还是得给办滴。 分公司经理在接到李部长电话的第二天,就带着刘柳来到计划部,要唐果教刘柳做计划。刘柳踩着三寸高的高跟鞋站在唐果面前,假惺惺地叫了一句:“唐姐。” “什么意思啊?是不是把她教会然后让她干不让我干了啊!”唐果气愤地说道。 “我看不能,顶多你分点活给她。你干了这么多年,怎么会一下子不让你干而让个新来的干呢?再说了,她又不是正式员工,凭什么跟正式员工抢活啊!”冰玉分析道。 “咱这单位人本来就够多了,还往里塞人,塞人还不说,你凭关系进来的,好歹也低调点吧。可人家比正式工还飞扬跋扈。真是没天理了。唐果气不过道。 “谁让人家后台硬了。咱没后台,只能老老实实干活了。” “你还行,我看,我想干活都没得干了。”唐果撇撇嘴。 “也好,以前你累死累活的,干那么多活也没多赚钱,现在有人替你,你有事就可以休息了。省得像以前,休个婚假都不让你多休。”冰玉拍了拍糖糖的膝盖。 这句话提醒了糖糖:“对哦。以后有事我可以请假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干着急走不开了。”凡是有失必有得,新发现让糖糖开心不少,刚才的烦恼立刻烟消云散了。 不过糖糖并没有开心几天。在带刘柳一个星期之后,一天,她因家里有事,就请了一天事假,那天的计划就交由刘柳完成。 第二天糖糖上班,想看看昨天的计划做的怎么样,这不看不要紧,看完了没把糖糖气翻白。二十个计划,有十五个是错的,不是数输错了,就是订单号弄错了。总之,糖糖忙活了一整个下午,才把那些错误改正过来。 如果按正常程序来做,她一个小时就可以完成的任务,结果改起来要比原来费事了很多。以后,糖糖再也不敢把计划单独交给刘柳做了。 孟凡尘最近收了不少梦幻币,加上买点卡的钱,估计已经花了两千多rmb了。虽然糖糖和冰玉偶尔也会用rmb买点卡,但是,三个人比起来,孟凡尘可谓真正的rmb战士。 为了维持他在程府武功第一的地位,也为了夺得翠瑛小姐的心,孟凡尘只能用不断的点修炼和技能维系这种优势。可是,光靠在游戏里赚那点钱,是远远不够他这么霍霍的。 游戏的开发商就是这么一点点不知不觉掏空你的口袋的。 刚玩游戏的时候,我们都是抱着赚钱的态度来的,结果我们口袋里的钱却不声不响地被开发商赚去了。是我们玩游戏?还是游戏玩了我们?这个问题一直纠结着所有游戏者。 在唐朝世界中,孟凡尘一直是以女装示人,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厉害的娘子军,却不知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人妖。就连整日跟他在一起朝夕相处的程翠瑛,也被他蒙在鼓里。 孟凡尘几次想还原自己的身份,可都觉得时机不够成熟,他担心,一旦暴露自己的身份,翠瑛还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对自己好。程夫人还会不会信任他,让他继续做女儿的保镖。所以,他不敢鲁莽,只想找个适当的时机在表明自己的身份。 第八十九章 龙舟比赛(上) 公元630年唐都长安 辗转到了端午节。 端午节在民间是个大节,为了庆祝这个节日,百姓们不但家家包粽子、喝雄黄酒、挂艾草和菖蒲,还组织像龙舟比赛这样的活动为节日增添光彩。 早饭过后,程翠瑛便吵吵着要去看龙舟比赛,程夫人拗不过女儿,只好让孟凡尘跟她一块去。孟凡尘暗自思忖,准备趁这个机会跟她挑明身份。 翠英悉心打扮一番之后,便拉着孟凡尘的手出了家门。今天她穿了一件淡粉色低胸长裙,白色真丝披肩。她没注意,其实她今天的装束与孟凡尘的刚好撞在了一起。 孟凡尘上身穿了件紧身水粉色夹袄,下身穿的是一件水粉色长裤,绣花鞋也都是粉色的,只不过孟凡尘的比翠英的颜色深了那么一点点。因为天热,他没穿上次翠英给他买的那件华丽的铠甲。如果穿着那个在街上走一天,估计得捂出一身痱子。出于职业习惯,临出门的时候,他把花了他2000w两银子买的灵蛇别在了腰间。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街道两侧,随处可见摆摊的,挑担的还有算命打卦的。尤其是卖节日物品的摊位前,更是挤满了女人和小孩。那结着铃铛的五彩线,拴着笤帚和桃木剑的小玩意儿,以及大大小小的五彩葫芦,都是她们眼中的最爱。每次看到这些五彩缤纷的小饰品,翠瑛都挪不动步。 “老板,这个拴铃铛的五彩线多少钱一对儿?”翠瑛挤到货摊的前面。 摊主伸出五个手指。 “哦,是五文钱啊。”翠瑛刚想从荷包里拿出五文钱,只听那摊主说道:“是五两银子,小姐。”“五两银子,这么贵啊,打劫啊!”翠瑛瞪大了眼睛看那摊主。 “小姐,你仔细看看,这五彩丝线可是用冰蚕吐出的丝染成的,一般冰蚕丝都是专供宫里使用的材料,民间你是买不到的。我这些冰蚕丝是去年留的种蚕,今年那些蚕蛹化蝶后我才把它们抽成丝然后染了色做成五彩线来卖的,数量有限,卖完为止。如果你嫌贵,这还有便宜的。呶,这种一文钱一个,你要不要?” 摊主说着,指了指旁边的五彩线,“这些是用棉线做的,你看看,色泽上差了很多。” 翠瑛一看,果然,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那棉线做的五彩线跟那冰蚕丝做的比起来色泽上暗淡了很多。人家说的一分钱一分货,的确很有道理。照他这么说,那冰蚕丝做的五彩线的确不贵。 “喂,一会儿龙舟比赛就要开始了,小姐,你能不能快点啊。”孟凡尘在一旁催促道。 “等下,马上就好。”翠瑛从荷包里掏出五两银子递给摊主,然后接过摊主递过来的两条五彩线。“对了,给你也买两条吧?”翠瑛回头对孟凡尘说道。 “不了,不了,我不喜欢那个,你自己买就好了。”孟凡尘推脱道。 “喂,你是不是女人啊,怎么一点也不喜欢女人的东西?”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翠瑛一边看着手腕上的五彩线,一边心里美滋滋的。每一个女孩,都喜欢这些提溜锒铛的小玩意儿。 孟凡尘心里说:“我当然不是女人,所以才不喜欢这些女人的东西。” 翠瑛说完话,半天没见回应,回头看孟凡尘,只见他低着头闷头走着,像是有什么心事。翠瑛还从来没看见过孟凡尘这样,心里觉得很奇怪,就想问个究竟。 “今天过节,你是不是想家了?”翠瑛关心地问。 “哦……是,我是有点想家了。”孟凡尘想,今天过节,本来翠瑛心情挺好,如果我跟她说明自己的身份,不知道她会作何反应。要不,还是等到晚上再说吧。所以,他支支吾吾地应付着程翠瑛。 “要不,明天我让娘给你几天假,你回家看看去吧。”翠瑛善解人意地说道。 “不用了,等过一阵子再说吧。”孟凡尘婉言拒绝了程翠瑛的好意。 平日安静的东海湾,今天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报名来参加比赛的人可谓不计其数。主办方五福临门煎饼店于几天前就布置好了比赛场地,还特别邀请了龟丞相来做裁判。 龟丞相虽然年龄有点大,可是他非常乐于参加这样的活动,还特意叫来他的儿子——现任水军副统帅的乌德负责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乌德从手下抽调了一万精兵负责安保,又从地方部队里调来五千虾兵维持秩序。 毕竟比赛的主要场地设在东海湾,为了维护龙宫的安全和东海的正常秩序,避免像孙猴子那样的人来捣乱,龟丞相做出这样的安排是很英明的。小心驶得万年船。他老龟做了一辈子丞相,伴君如伴虎,如果不是他为人一直小心翼翼,早就死过成千上万次了。 “喂,大家不要挤哦,报名参加比赛的人请到这边来登记。”煎饼店的小二站在桌子上喊。 “五人一组,五人一组,喂,不要挤啦,桌子都要挤翻了。”小二提高八度喊着。 可是那些还没组到队的人声音比小二还大:“谁跟我一组,谁跟我一组,”的声音早就盖过了小二。 这次比赛,皇宫也特意派了两个代表队参加,他们不为拿名次,只是表演性质的友情出演。李世民的确勤政爱民,为了支持这次的民间活动,特意从自己腰包里掏出五十万两银子赞助本次比赛。 看着如此火爆的场面,翠瑛怂恿孟凡尘道:“小凡,你也报名参加吧,我在一旁给你加油,你看怎么样?”孟凡尘早就受了人群的熏染,心里正跃跃欲试,可是担心自己去比赛冷落了翠瑛小姐,就没说出想要参加比赛的想法。见翠瑛这么一说,心里高兴极了。“那你等着,我一定给你拿个名次回来。” 第九十章 龙舟比赛(中) “我这里还缺一个人,谁还没有队伍,来我这里啊。”季赢扯着嗓子在礁石上喊。 “带我一个。”孟凡尘凑了过去。 “好咧,五个人齐了,有没有半道想跑的,要想跑的现在就走,如果没有中途退出的,那我们现在就去登记了。”季赢又问了一遍队伍里的人,没有人打算中途退出,于是他带着那四个人来到小二处报名。 “喂,我怎么变成了一只巨蛙?”队伍里有人喊。 参加比赛的人都要变身的。旁边有个人说道。 “我也变了,”孟凡尘从海边看到自己的模样,郁闷地说道:“把我的样子变得好丑啊。” “喂,大家看啊,队长变得跟我们不一样?”有人惊呼道。 “有啥不一样,他不也是一只蛤蟆?”另外一个人用鄙夷地眼神看了眼说话的人。 “他是蓝色的蛤蟆啊,我们,我们是最最土的绿色!”那个人不服气地说道。 “好啦,别羡慕人家啦,你想变成蓝色的蛤蟆,那你去当队长啊。”某人对那个人的大惊小怪呲之以鼻。 “你以为呢,我要知道队长会变得那么好看,我也当队长去了。” 正在众人争论不休的时候,只听旁边一个小女孩说道:“多好看的青蛙啊,妈妈,长大了,我也要嫁给这样的青蛙王子。”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异口同声地说道:“那就嫁给我吧。”不再有人为变成青蛙而懊恼不已了,即使是一只普通的绿青蛙,那也是王子啊。每个人的脑中都闪现出王子和公主结婚的画面。 “请登记完毕的队伍按先后顺序站好,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主办方五福临门煎饼店的老板上台讲话。”一个服务生模样的人刚说完,台下就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五福临门煎饼店的老板穿着一身新衣服走上台前,他声如洪钟的嗓音立刻把处于幻想中的几只青蛙拉回到现实中来。 他说: ,在这个粽叶飘香,莺飞草长的日子里,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设立的节日。我虽不是诗人,可是我喜欢读诗,尤其是屈原写的诗。 有生以来,我最敬佩的诗人就是屈原,我喜爱他所作的诗篇,尤其是那首《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一句话就写出他内心强烈的忧国忧民的情感。 除了他的诗,其实,我更崇敬的是他那坚强不屈的品格。我觉得,他的爱国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仿。(台下掌声雷动。)接下来,我为大家朗诵一下《离骚》,让我们在这美丽的诗篇中再重温一下诗人当时的爱国情怀,让我们穿越时空,与诗人的脉搏一起跳动。let usgo! 2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皂z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兮,又申之以揽?。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凉婢囟?拇怼?p>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饔粢赜噘1奄猓?岫狼罾w醮耸币病?p>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这是这首诗的原文,那么它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 我长声叹息而泪流满面啊,为老百姓多灾多难而哀伤。 我只是崇尚美德而约束自己啊,没想到早上进谏晚上就被贬官。 贬黜我是因为我用香蕙作佩带啊,给我加罪是因为我爱好花香。 这也是我心中向往的美德啊,纵然九死一生我也毫不懊丧。 始终不能明了我心迹啊,我怨恨我那君王过分荒唐。 众女子嫉妒我长得美貌啊,放出谣言说我行为放荡。 本来世俗就崇尚投机取巧啊,任意而为将规矩背向。 违背准蝇而追求弯曲啊,竟相把苟合奉迎作为榜样。 忧闷失意啊我孤独彷徨,忍受着此时的穷困我好不心伤。 宁愿突然死去随着流水消逝啊,我也不肯做出世俗小人的模样。 雄鹰和凡鸟不可能生活在一起啊,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方枘圆凿自然不能结合啊,道路不同哪能有相同的思想。 忍受着委屈而压抑着意志啊,忍受强加的罪过又将耻辱品尝。 保持清白为正道而死啊,古圣先贤都认为应该是这样。 真后悔选择道路时没有看清啊,我久久伫立徘徊傍徨。 转过我的车子返回原路,好在我虽然迷途却并没有失去方向。 赶着马车来到长满兰草的水边啊,奔驰后休息在长着椒树的山岗。 为君分忧反受指责啊,我退隐山林整理我当初的衣裳。 裁剪荷叶做出我的上装啊,连缀花瓣做出我的下装。 不了解我的心意也就算了啊,只要我的本心确实善良。 再加高我高高的帽子啊,再将我长长的佩带延长。 清香和污臭杂糅在一起啊,唯独我明洁的品质没有毁伤。 忽然回过头来放眼远眺啊,看到了辽阔大地的四面八方。 我佩戴上缤纷多彩的服饰啊,浑身上下散发着阵阵清香。 人生在世各有各的乐趣啊,我独爱美啊而且习以为常。 肢解我的身体我也不会变心啊,又有谁能改变我的志向? “大家说,这首诗写的好不好?” “好,太好了。”再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所有的队员以及周围那些围观的人,都热烈的鼓掌,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 煎饼店的老板受到了鼓舞,很开心。他接着说:“本次活动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首先,感谢皇帝陛下的大力支持,他本人不但拿出五十万两白银做本次活动的经费,而且,还派了两只龙舟表演队,为本次活动助兴。 其次,感谢东海龙王为我们提供了活动场地和人力支援。 最后,感谢我们的临国——傲来国为我们提供旅游住宿一条龙服务。 第九十一章 龙舟比赛(下) “还可以旅游住宿啊?这么好?”哗……掌声和口哨声混杂在一起,上下翻腾,像一锅煮开的水。 接下来,我宣布一下比赛规则。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举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比赛时间定于今天中午十二点举行; 二、比赛途中设有十二个关卡,每一个队伍只能按先后顺序通过这些关卡,不准跨过其中某一个关卡而进入下一关。 三、队员中途不得擅自退出,如若退出,(哪怕仅有一名退出)则该队即被取消比赛资格。 四、每一个代表队,每顺利通过一个关卡,都会获得相应奖励。如在该关卡挑战失败,也可以进入下一关,但是不获得任何奖励。 五、比赛以最短时间内到达终点为获得胜利。 六、本次比赛共设置四个奖项: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过关奖。一等奖每人颁发金质奖章一枚和精品粽子三个;二等奖每人颁发银质奖章一枚和精品粽子二个;三等奖每人颁发铜质奖章一枚和精品粽子一个。过关奖随机发放,有宝石、制作粽子的材料等等。总之,奖励多多,希望大家好好努力哦。 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五福临门煎饼店。 …… …… 冰玉靠在洒满玫瑰花瓣的橡木桶里,微微闭着眼睛。她的脸颊由于热气的熏蒸,显得微微有些发烫。闻着熏香的味道,在身体完全放松的状态下,她竟然有些睡意朦胧的感觉。 这是她拜师学艺以来第一次回家省亲,之所以选择在端午节这天回家,完全是因为那个少年不在的缘故。 自从上次他从澳门偷偷跑回来见冰玉一面之后,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她一直没再见到他。她不清楚是因为什么牵绊住了他来见她的脚步,总之,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一个人在外面多少会显得孤单和落寞。所以,她选择了回家,有家人陪伴,她想,或许会减轻些这落寞的心情。 可是,回来后才发现,她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她的头脑里闪现的也都是他们在一起时的那些画面。因此,面对着她的亲人,她仍然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孤单。 二叔的到来,多少驱散了她孤单的心情。他是个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人,她想,如果哪位美女能有幸嫁给她二叔,那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半年不见,二叔看起来更加俊朗、挺拔。 他问冰玉一个人在外面过的怎么样?是不是会想家?而最最让冰玉难以回答的是,他问了冰玉一个很私人的问题,那就是,她是否交了男朋友。她想,这八字没有一撇的感情还是先不要告诉他了,就谎说没有。 二叔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他善意地提醒冰玉,说:“男人不管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最关键的是他要对你好。如果他对你不好,多优秀的男人都不能要。” 从他的口中,冰玉还知道了昕玉的情况。自从她嫁给乌德之后,起初乌德并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依旧每天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有一次他喝醉酒,和人打了起来,结果被人打折了三根肋骨,在床上躺了半年才好。这期间,昕玉一直床前床后的伺候他。 从那以后,他对冰玉另眼相看,行为上也收敛了很多。后来,昕玉在父皇面前又给他求了个水军副统帅的职位,从此以后,乌德再也不敢小看昕玉了。至于茜玉,听说生了个男孩,一家三口过得很快乐。 小冰玉八岁的弟弟长得天真可爱,模样和皇后很相似。中午吃饭的时候,冰玉见到了他。他坐在皇后的旁边,快乐地吃着粽子。 皇后指了指冰玉,问他:“?儿,还认不认得姐姐?” ?儿歪着脑袋想了半天,然后点了点头。冰玉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然后说道:“?儿长得越来越帅了,也比以前懂事多了。” 他放下吃了一半的粽子说道:“姐姐,我怎么好长时间都看不见你啊,你去了哪里?” “姐姐去外面学东西了,等姐姐学会了,好教你啊。” “哦,太好了,姐姐你学会了一定要教给我哦。”?儿快乐地拍着小手。 “好,姐姐答应你,等你再长大一点就教给你。” “?儿别闹了,姐姐好不容易回来,让她多吃点东西。”母后在一旁说道。 “是啊,是啊,冰玉妹妹,来,尝尝这个乳鸽,这是一早上二叔拿过来的,听说你今天回来,他特意叫人买了两只乳鸽,可新鲜了。” 昕玉夹了一块乳鸽肉放进冰玉的碗里,她坐在冰玉的对面,所以,特意站起来夹菜给冰玉。看着她红润的脸颊,饱满的胸脯,似乎比结婚前妩媚了许多。 能把那样一个放荡不羁的男人变得甘愿在她裙下称臣,的确是很有手段和心计的一个女人。(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将乌德打得爬不起来的人是昕玉派去的,她想给乌德一个教训,别以为她每天不吵不闹,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贵为公主,怎么能容忍自己丈夫天天给她带绿帽子呢。) “是啊,玉儿,你一定得多吃点,别瞎了你二叔的心思。”龙王走过来说道。他一直在群臣那边喝酒,这会才过来看家眷。冰玉被这样的亲情包围着,心里有种暖暖的感觉,眼睛也变得潮湿起来。 “姐姐,一会儿吃完饭你带我去玩儿好吗?”?儿满怀期望地看着姐姐。正是贪玩的年纪,可是因为生在帝王之家,规矩繁多,所以,自然不会有太多的机会去玩儿。 冰玉看了眼皇后,皇后微笑着点了点头,大概也是考虑到冰玉很少回家,他们姊妹两个见面的机会少,所以皇后才破例让姐姐带弟弟去玩儿吧。 筵席散了的时候,冰玉蹲在?儿的面前,问他:“你要去哪里玩啊?” ?儿说道:“听说今天民间有龙舟比赛,我要去看龙舟比赛啦。” “那好吧。” 冰玉带?儿到东海湾的时候,比赛已经开始了。他们找了个巨大的岩石站上去,只听岸边的锣鼓声震天动地,无数支队伍在海水里奋力搏击。 第九十二章 你个人妖 负责解说的老板娘站在一顶轿子的顶上,口齿伶俐地为比赛做着解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选手们的状况:首先,冲在最前面的是季赢带领的巨蛙代表队。他们蹬着有力的后腿正奋力向前跳去。” “紧跟后面的是化身海毛虫的完美帮代表队。该帮派以做家具为主,在帮主夜无影的带领下,每年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十万件,帮派成员两万人,目前该帮派还在发展壮大中。看他们现在的表现就知道,他们是奔冠军而来的。 “接下来是海龟代表队。大海龟们在海里发挥的水平可比在陆地上好多了,想当年,跟兔子赛跑的时候,他们凭着龟速都能胜了兔子,那么今天,也不会让我们失望吧。究竟鹿死谁手?让我们拭目以待……” 老板娘解说得口干舌燥,围观的人看的是刺激紧张,而那些参赛的选手们,则一个个血脉喷张,恨不能多长两条腿,多出两只手。 其他的代表队也不甘落后,他们奋力向前游着,希望有机会超过前面的队伍。整个东海湾像一口沸腾的锅。阳光洒在海面上,化成无数细小的钻石,它们还海面上跳跃着,闪烁着明亮的光泽。海鸥在天空中徘徊,它们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弧度。海风清扬,把海面弄出许多细小的波纹。 最先冲到第一关的队伍面对主考官的提问应答自如。主考官的问题是:山羊上山山碰山羊角的下联是什么? “水牛下水水碰水牛腰。”孟凡尘马上说出下联。这个他拿手,记得有一年春晚,师胜杰好像说过这个对联。他印象特别深刻。 第一关顺利通过。队伍中有人说道:“行啊,小子,有两下子。以后答题就靠你了。” “哈哈,过奖过奖,我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撞大运撞上的,也许下次就没那么好运了。答题这玩意儿,谁会谁就答,可千万别我一个人啊。” “就是,就是,我们也就这么一说。等再运到问问题,谁会谁就答,大家千万别谦虚啊。”后面的人说道。 不是每关都问问题。到第二关的时候,他们就遇上了几个武官。具体说是五只螃蟹。“要想过此关,需打赢我们几个,否则,哥几个就爬过去吧。哈哈哈……”耳边传来一阵嘲笑声。其中一只蟹将挥舞着火焰枪洋洋自得地站在那里。 “打就打,怕你啊。”几个人互换了下眼色,然后各自做好迎战的准备。 还没等对方亮家伙,以敏捷著称的季赢就施展法术,将那个狂妄自大的家伙封住。那家伙手脚都动弹不得,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恨不能把季赢给生吞活剥了。对方也不甘示弱,趁季赢使完法术休息的当,抄着火焰枪劈头盖脸就扎过来了。季赢急忙侧身,躲过威胁。 孟凡尘虽然速度慢了一点儿,但是他那对龙蛇可不是吃素的。他使出横扫三军的气势,连续三次出手,对方的主力当即就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双方你来我往,足足打了两分钟才结束战斗。等他们冲到第十关的时候,发现后面的两只队伍已经超过了他们。 比赛进入白热化状态。海毛虫们个个昂首挺胸,阔步前进。在羽化成蝶以前,他们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坚持。曙光就在那破茧成蝶的一刻。看啊,那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那晦暗的日子即将过去。我煽动翅膀,为美好的未来做最后的努力! 站在领奖台上的英雄们,被鲜花和掌声环绕的选手们,他们高举着奖杯,接受着从鲤鱼小姐手中再到五福临门煎饼店的老板手中传递过来的绑着五彩丝线的精品粽子。这不是普通的粽子,这是可以增加人的潜能的特殊粽子。就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季赢在拿到这唯一的粽子之后,激动地眼泪差点没掉出来。差一点就与这颗粽子失之交臂了。在最后一关的时候,他们队伍里有个人失血休克,抢救了半天才抢救过来,等到终点的时候,他们与后面的队伍就差了仅仅一秒钟。 冰玉抱着弟弟跳下巨石,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颁奖台前。季赢一眼认出了她,他说:“我正找你呢。”冰玉道:“恭喜你啊。对了,找我何事?不是又丢了什么东西,找我来要?” “哪有,哪有,上次你把东西都还了我,倒是我感觉很不好意思。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早就想给你,可是不知道你在哪住。”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五万两银票,硬塞入冰玉的手中。 “喂,这不是冰玉吗?你怎么也在这里?”孟凡尘拍了下冰玉的肩膀,她这才发现这家伙也参加了比赛,而且还获得了名次。 “你个死人妖,在这里冒充大尾巴狼呢。”冰玉一拳砸向他的胸部,他没来得及躲闪,被冰玉砸得捂着胸口呲牙咧嘴地说道:“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 人群中有两个人在那小声说道:“我说师弟,你说那个人会不会是大师兄,他的名字跟大师兄一模一样啊。” …… 第九十三章 小凡是个旱鸭子 公元630傲来国 傲来国三面临海,一面靠山,一年四季温暖如春。整个国家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可人口才五千多人,称得上是个地广人稀的国家。 该国渔业资源丰富,盛产各种鱼类,贝类以及各种海产品。当地居民以捕鱼为生,兼种一些谷物。他们把打捞上来的鱼用盐腌制后晒干,然后销往海外各国。鱼皮常被用来制作衣服和各种手工艺品。 当地居民各个心灵手巧,缝制衣服的手艺也是五花八门。他们把衣服做成各种形状和款式,然后在重要的节日穿,有的还卖给那些外地来的商人,再用换来的钱买各种生活用品,比如陶罐、酒肆、器皿、丝线、家具等等。 傲来国只有语言,却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传授手艺都是用言传身教的方式,需要记事的时候,他们就用绳子打个结。时间久了,那些用来记事的绳子越来越多,以至于房前屋后挂的都是结满疙瘩的绳子,看起来像爬满墙面的长春藤。 傲来国东北部有一座山,名唤花果山。山上一年四季瓜果飘香,奇峰异石随处可见,山中溪水自上而下越集越多,最后汇集成河,于那断壁处倾泻而下,水花飞溅,气势磅礴。半山腰处有一洞穴,隐于水帘之后,名曰水帘洞。前几年有一猕猴宿于洞中,后因跟随唐僧西去取经,这洞府便空闲下来。 孟凡尘拉着翠瑛穿过水帘,原来那水帘后竟是一个干爽清幽之地。二人举步向前,没走几步,一洞口赫然呈现在二人面前。洞口两侧分别写有一行大字,上书:水帘洞洞天;花果山福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水帘洞啊!孟凡尘暗叹道。 那个大名鼎鼎的孙猴子,不就是在这个洞中骂完玉帝骂唐僧,然后挥舞着孔雀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吗。现在那猴子跟随唐僧去了西天取经,估计那洞中一定灰尘遍布,蛛网连天吧。 孟凡尘一边想着,一边拉翠瑛进入洞中,没想到洞中竟别有一番景致。距离洞口不远处有一莲花池,池里莲花开得正艳,硕大的莲叶铺在水面上,把那莲花衬托的越发美丽鲜艳。池水清澈见底,几条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 莲花池上铺有一排莲花石,踩着莲花石过了莲花池,眼前是一个宽敞的大厅, 里面摆着石桌石凳,还有一张石床。床上铺着虎皮,墙上是涂了松油,熊熊燃烧的火把。石桌上摆着陶制的茶壶和茶碗,因为很久不用,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洞里靠近水源的地方,长满了藤蔓植物,它们顺着石壁向上攀援,藤蔓上茂密的叶子把整个石壁点缀的绿意盎然。在石壁的顶部,有一个小小的缝隙,一小束阳光透过缝隙照进洞里,照在那些疯长的藤蔓植物上。 “要不是你带我来这里,我还不知道这水帘之内还有这么一个洞天福地。”翠英坐在石凳上,把玩着那个茶壶。 “我早就听说这儿有一个水洞,所以趁这次龙舟比赛的机会来这里看看。没想到这里比我想象的好多了。” “嗯,这里的确是个好地方。虽然没有雕廊画壁,歌舞笙箫,但却清净优雅,怡然自得。山上有吃不完的瓜果,洞中可躲雨,下棋,还可吟诗作赋,弹琴唱曲。累了有大床可以休息。渴了可用山泉泡茶。好玩,好玩。你说以后我们要是没有玩的地方,就来这玩好不好?”翠瑛在地中间转了一圈,无限憧憬地说。 “好是好,不过,如果我跟你说完一件事之后,你还会跟我来这里吗?”孟凡尘试探道。 这个秘密在他心里积压了很久,如果再不说出来,估计他自己要憋疯了。自从他去翠瑛那做了她的贴身保镖,翠瑛把他当闺蜜一样看待,可是,他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与翠瑛间的距离远也不是近也不是。这种两难的境地一直维持了半年,他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如果继续隐瞒下去,早晚有一天,翠瑛在知道真相后会骂他是个虚伪小人,故意接近她会有什么图谋,也许还会骂他是无耻之徒,淫荡,贱人等等。不,他可不想把局面弄到那种尴尬的地步。还是早说早清净,至于说过之后,翠瑛还会不会留他在身边,全凭自己的造化了。 “什么事?看你这正儿八经的样儿,好像隐藏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似的。”翠瑛打趣道。 “我……”孟凡尘欲言又止。 “还真有什么事情隐瞒我啊?”翠瑛有些急了。她看着孟凡尘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想不出这秘密居然跟性别有关。 “你还记得《木兰诗》的最后两句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记得,这首诗写的是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呢?等等,难道……” “是的,我……我其实是男扮女装……”孟凡尘支支吾吾地说道,他不敢看翠瑛的眼睛,只好四处躲避她的目光。虽然这个回答让他很难堪,但此刻他感觉轻松多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背负着这个秘密然后患得患失了。 “男……男扮女装?不是吧,跟你待这么久,我怎么没看出来?”翠瑛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与自己朝夕相伴半年之久,情同姐妹的人居然是个男人,那……岂不是……这要是让别人知道,她还怎么活啊。 翠瑛越想越羞、越想越恼。她冲到孟凡尘身边,用粉拳砸着这一身红妆的男人,声泪俱下道:“你怎么不早说……我的身体都给你看过了,如今,我只有一死了之……”说着,翠瑛向洞外跑去。 “喂,翠英小姐,你等等……”孟凡尘担心翠瑛做傻事,赶紧追了出去。都怪自己,早告诉她就好了。要是翠瑛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没脸活了。孟凡尘自责道。 出了洞口,看着飞流直下的河水,翠瑛对着苍天大喊了一句:“父亲,母亲,孩儿不孝,来生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喊完,闭着眼睛就要往下跳。 一个大家闺秀,竟然有这么大的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孟凡尘惊呆了。可是,随即他就反应了过来,然后,一把抓住翠瑛的衣袖。怎奈,翠英去意已决,挣脱衣袖,纵身跳入飞流的瀑布中。孟凡尘抓着半只衣袖,后悔不跌。情急之下,也跟着跳了下去。跳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是一只旱鸭子…… 第九十四章 吉人自有天相 程府 “阿福啊,都这么久了,为什么小姐还没有回来啊?眼看天都要黑了,你去门口看看,有没有小姐的身影?”程夫人焦急地在前厅走来走去。 “好的,夫人,我这就过去看看。”阿福答应着朝大门口走去。 “唉,要是老爷在家就好了,这老爷去西北这么久了,怎么还不回来呢?”程夫人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一边不住地来回走着。 少刻,阿福回来禀报:“夫人,大街上前后左右我都看了,一点小姐的影子都没有,你说,要不要派人出去找找?” “当然得出去找了,都跑出去一天了,这会还不见回来。这个死丫头,最近是越来越贪玩了,看回来我不好好收拾收拾她。”程夫人一边捻着手里的佛珠,一边招呼道:“快,让所有的家丁和丫鬟都出去找,找不到小姐不许回来!” 傲来国渔村 “爷爷,这个姐姐醒了。” 孟凡尘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和一个青年男子。再看看四周,陌生的房舍,陌生的家具,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他感觉自己可能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不知道翠英是不是也跟着一起来了。 老头和蔼地看着他,又摸了摸他的额头,说道:“你就是呛了几口水,现在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呛了几口水?你说的简单,呛了几口水我怎么会昏过去?”孟凡尘不屑地说道。 “那是被你自己吓的。”老头笑眯眯说道。 “那……这么说,我没有死,我还活着?”这简直是个奇迹,他只记得当初为了救翠瑛自己也跳下深渊,以后的事就不知道了。 “是啊。是你们命好,当你们跳下去的时候,正好赶上我爷爷上山采药路过那里,就把你们两个救了上来。”青年抢着说道。 “这样啊。”孟凡尘晃了晃头,发现头一点都不痛。他又暗暗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哎呦,他痛的呲牙咧嘴。看来他果然没有死。他又动了下胳膊,动了下腿,发现胳膊腿都好好的,与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哦,看来我不但没死,也没受什么伤。那翠瑛呢,翠瑛怎么样了?”他心里想着,便四下里搜寻翠瑛的身影。可是遍寻整间屋子,都不见翠瑛的踪迹。 “翠瑛,翠瑛呢?她在哪里?”孟凡尘抓着老头的领子,此刻他的心纠在了一起,他想,翠英应该不会有事吧。 老头捋了捋胡子,笑眯眯说道,“你的朋友在隔壁的暖房里。” 翠瑛安静地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锦被,从天窗上射下来的光束打在她的身上,让她的身体变得温暖而柔软。均匀的呼吸声从鼻管里缓慢流出,那酣甜的睡姿仿佛一个沉睡了千年的睡美人,只等她的王子俯身深情一吻,然后,她便在沉睡中惊醒,最后和王子步入婚姻的殿堂。 “翠瑛,翠瑛……”孟凡尘在翠瑛的耳边小声唤着,可是唤了半天不见翠瑛有反应。她好像一直沉睡在自己的梦中不愿醒来。 “老人家,为什么翠瑛听不见我喊她,你不是说她没事吗?”孟凡尘急了,仿佛是人家老头害翠瑛变成这样的。 “凭我行医这么多年,你的这位朋友除了多喝了几口水,受了点惊吓之外,的确没什么大碍。也许是累了,再睡上一天就会好了。我看你也别太心焦,要不,你陪老夫去外面下几盘棋,等到了明天她还不醒,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孟凡尘皱了皱眉,现在看来,他也只能听那白胡子老头的。不过,到了明天翠瑛还不醒,他一定会找那老头算账的。他想起程夫人看他们两人没回去,一定急疯了,就向老头要来笔墨纸砚,写了封书信,然后唤人连夜送往长安程府。 程府 程夫人一夜没有合眼,派出去的人陆续回来,说能打听的地方都打听了,可就是没有小姐的信息。程夫人想,如果今天还不见小姐回来,她就去皇宫里找太宗皇帝,让他还我老公,还我女儿。她对着铜镜照了照,发现鬓边又多了几丝白发,女儿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稍有散失,都会心疼的要死,何况现在酱缸萝卜不见影,当娘的怎能不担心,不着急呢? “夫人,您吃点东西吧,您这样不吃不喝,身体会受不了的。”阿福在一旁劝慰道。他知道昨夜夫人一夜没合眼,因为夫人房间的灯亮了一夜。他是个忠实的仆人,自从自己七岁到程府,就跟着老爷夫人东奔西跑,如今,生活刚刚稳定下来,小姐又不见了。 他是看着小姐长大的,如今小姐不见了他也很着急,可是看着夫人一夜之间新添了不少白发,他看了更加着急。所以,一大清早他就叫厨房煮了燕窝粥并亲自端过来。 程夫人深深叹了口气,像是对阿福,又像是自言自语:“翠瑛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夫人,小姐吉人自有天相,我看没准一会就有消息呢。”阿福知道,他只不过想安慰一下夫人,其实,天知道小姐会不会有事。 “真如你说的就好了。”程夫人起身看了看窗外,窗外,杏黄色的蔷薇花开得正艳,那一团团一簇簇的花朵,在晨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淡雅的芳香。屋檐下,几只燕子在呢喃,它们聊南方的天气,北方的生活,聊这个世界每天发生的事情,它们的语言只有他们自己能听懂,而房内的人目前正在被人类的烦恼所困扰。 大门外有重重的敲门声,不知道是谁一大清早就来敲门。程夫人叫阿福过去开门,看看是不是小姐回来了。 一会儿,阿福回来说,外面有个要饭的老头,请夫人施舍些钱米。程夫人从嫁入程府以来就持斋礼佛,最是有菩萨心肠的人。见有穷困的人,总是会设施些钱米之物,因此,她让阿福拿了一掉钱,又拿了几个白面馒头,亲自出去送给那个老乞丐。 第九十五章 这是哪里 “夫人慈悲胸怀,好人自有好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三日之内,必有好消息上门。”老乞丐说了一堆不着边际的话,听得程夫人一头雾水,再抬头看时,发现那老乞丐一转身就不见了。 “阿弥陀佛,看来是哪位仙人来点化我了。”程夫人手握佛珠,闭上眼睛,阿弥陀佛的念了一通,方进得屋去。进屋之后,不知为什么,程夫人的心情好了很多,她把阿福刚才端过来那碗粥喝了,立刻觉得人精神了很多。 “阿福啊,还有没有,再给我盛一碗。”程夫人好像没有吃饱。 “有,有……”阿福看夫人想吃东西了,高兴得一连回答了好几个有字。他去厨房端来一大碗粥,程夫人三下五除二就喝光了。真是人是铁饭是钢,两碗粥下肚,程夫人的面色红润起来,精神看起来也不那么颓废了。只是因为昨晚一夜没睡,显得有些疲惫。她打了个哈欠,觉得眼皮有点发沉,就对阿福说道:“我先睡一会儿,如果有小姐的消息,记得马上通知我哦。” “放心吧夫人,一有小姐的消息,我马上告诉您。” 阿福服侍夫人睡下,便去忙别的事情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门口有个农夫模样的人求见,说是有一封信要交给程夫人。阿福接过信,然后给了来人几两散碎银子打发了。他拿着信,不知道信里的内容是什么,可是他有预感,这信一定和小姐有关。他想,夫人现在可能还在睡觉,不知道是该叫醒她还是等她醒了以后再给她看这封信,他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叫醒夫人,毕竟,他也很想知道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程夫人睡的正酣,帷幔内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阿福有些于心不忍,可还是硬着头皮唤了两声夫人。程夫人并非深度睡眠,因此阿福一唤,她便醒了。她睁开睡眼,问道:“是不是有小姐的消息了?” “夫人,有个人送来一封信,好像跟小姐有关。” 程夫人一听,立刻坐了起来。她掀开幔帐,下地穿了鞋,然后走到窗前的桌子旁,从阿福手中接过那封信。信是孟凡尘写的,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尊敬的夫人: 我与小姐昨日来傲来国观看龙舟比赛,因为小姐偶感风寒,所以没能及时回去。待明日略有好转,即刻回府,请夫人不必担心。 孟凡尘敬上 程夫人把这封信反反复复看了三遍,虽然不能确定信的内容真假,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这小丫头子没被打劫,也没遭绑架,至于生命危险当然也是没有的,这她做娘的就放心了。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在家等着小姐回来,也只有等小姐回来后才能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 傲来国渔村 孟凡尘为什么没有把真实的情况告诉程夫人?各位读者,你说,他男扮女装进了程府,一待就是半年,还日日混在小姐身边,这要是传扬出去,好说不好听。如果说他刚来时也没想那么多,谁信啊。这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事情吗? 都说了,世界上是没有秘密的,所有的秘密早晚有一天会被揭穿。还有就是纸是包不住火的,用纸包火,弄不好会引火烧身。现在小孟童鞋就处在这种两难的境地,他唯有如实招来,才会获得真正的解脱。 可是,他说出了实情,没想到翠瑛会是这种反应,还不知道程夫人知道后会怎样呢。幸亏程咬金不在家,如果他在家,还不用他那把无敌大铁斧把孟凡尘给劈了?哇,孟凡尘想都不敢想,他只希望这件事能快点过去,越快越好。当然,也希望这件事对小姐造成的伤害越低越好,毕竟他和翠瑛相处这半年,感情还是蛮好的。 “水……水……”翠瑛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早上。 昨天,孟凡尘跟老头下了一天的棋,被老头过关斩将的连杀了五十盘,直杀的是昏天暗地,月上西楼。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最后以孟凡尘的惨败收场。 孟凡尘的衣服都湿透了,头顶上的汗珠更是像浴池棚顶上的水蒸气一样,滴落一个又一个。他自问在现实世界里象棋下的还不错,能胜过他的人寥寥无几,可这次却被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头杀得片甲不留,真是惭愧。 所以,这一晚上他也没怎么睡好,睡眠状态总是处在浅意识里,早上鸡一叫,他就起床了。去隔壁屋看了看翠瑛,见她还没有醒来,就去步行去了海边。 太阳刚刚从海平面升起,白色的光投射在海面上,使海水看上去波光粼粼的。正是涨潮时分,远处不断有细碎的涛声传来,一会儿,细浪从远处卷来,打湿了孟凡尘的裙子。 孟凡尘拎着裙角向远处望去,深绿色的海面上,一个小黑点正由远及近,朝他这个方向靠近。孟凡尘的脑子里闪出大鲨鱼的画面,是不是鲨鱼闻到了人味,准备过来拿他当早餐啊? 孟凡尘注视着那个黑点,准备一看清是什么东西立刻就跑。那家伙吓人是有点吓人,不过应该不会爬到岸上来吃他。它还没乌龟那种本事。打定了主意之后,他便向岸上靠了靠,眼睛不住地瞄着那黑点。 黑点越来越近,等到孟凡尘目力所及的范围后,他才看清,那黑点原来是一艘帆船! 老人从船上下来,手中拎着两条活蹦乱跳的鱼。“这是给你那朋友补身子的,别愣着,赶紧拎回去炖了给她吃。”老人慈祥的目光,完全不像昨天跟他杀了五十盘象棋的斗士。 翠瑛拖着疲惫的身子勉强坐了起来,她的嘴唇干的像苍老的树皮,她的身体没有一点力气。她看了看四周,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这是在哪里?她的心中满是疑问。她想让自己回忆一下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可是,刚一想,就头痛欲裂。她只好放弃回忆。她准备下地先找点水喝,她渴极了,也饿极了。躺在床上三天不吃不喝,搁谁也会又饥又渴的。 第九十六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她的脚刚着地,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她抬头,看孟凡尘正端着瓷碗推门进来。孟凡尘见翠瑛醒了,赶忙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过来扶翠瑛。 “你终于醒了,可把我吓死了,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向夫人交代啊。” “你是谁?这又是哪里?”翠瑛用疑惑地目光看着孟凡尘。 难道她,失忆了?不会吧。被电视剧里演乱的剧情难道也会发生在他的身边?孟凡尘狐疑地看着程翠瑛,心想,她该不是故意在和我开玩笑吧。 “我是小凡啊,你难道不记得了?几天前我们在花果山上玩儿,然后你掉下了水潭……”孟凡尘把翠瑛扶上床,给她讲几天前的事情。翠瑛想试着回忆那天发生的事情,可是只要一想,头就痛的快要裂开。孟凡尘看她脸上那痛苦的表情,猜想到可能她不愿意回忆那些不快乐的片段,也就打住了话题。 “这是我刚煮的海鱼粥,你趁热喝一点。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先把身体养好。”孟凡尘递过一茶匙鱼粥给翠瑛,翠瑛吃了一小口,发现味道很好,便把那一小碗粥都吃了。 “老人家,她真的没有什么事吗?那为什么她不记得之前的事情了?她会不会脑子什么地方摔坏了啊,要是那样,可怎么办啊。” “放心吧,她真没事,也许过几天就会好了。”老人捋着胡须,笑眯眯看着孟凡尘。 “也许,也许,你总说也许,如你说的便好,要不像你说的那样,那老夫人会杀了我的。”孟凡尘一副痛苦的表情。 “既然你不相信我,我也没办法。老夫还要去看别的病人,你自便吧。”老头看起来有些不高兴,自顾自走了,留下愣在那里的孟凡尘。 翠瑛吃了两顿饱饭,又睡了几天好觉,人比以前精神了很多,除了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情,看起来与之前没什么两样。 这一日,二人早早起床,吃了早饭,然后来到老人家面前,作揖道:“多谢老人家救了我和我家小姐的命,我二人实在无以为报,今有灵蛇剑一对,送给老人家聊作纪念。叨扰数日,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二位小姐不必客气,我能遇上你们,也是机缘巧合。作为医者,治病救人本是行医之道,只是……只是我治得了身体之病却医不了心里之病,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医……”老人看了看程翠瑛,又看了看孟凡尘。 翠瑛不会像孟凡尘那么能说会道,只是作了好几个揖,然后千恩万谢的说了一堆感谢的话。 “如果有缘,日后我们还会再相见。”老人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说道。 孟凡尘一路上都闷闷不乐,可是程翠瑛却像没事人似地,东瞅瞅西看看,好像看什么都很好奇,就是跟孟凡尘的话少了很多。孟凡尘想临行前老人跟他说的那个奇奇怪怪的话,什么“心病还须心药医”,这是什么意思啊。他琢磨半天也没琢磨明白。 不过,当下之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马上就要见到程夫人了,程夫人一定会问他们这些天都去了哪里,都干了什么,要怎么跟她解释这些天发生的事呢?这是一个问题。 “娘,我回来了。”刚一进院子,翠瑛就扯着嗓子喊。阿福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一见程翠瑛回来了,连忙放下手里的剪刀迎了上来。 “小姐,你可回来了。这些天你都跑哪去了,也不知会一声,夫人都要急死了。” “我娘在哪?” “在后花园呢,你快过去看看她吧,知道你回来,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孟凡尘跟着程翠瑛到了后花园。程夫人正坐在鱼塘边喂金鱼,见翠瑛进来,假装生气地说道:“你个死丫头,这些天都跑哪去了,是不是要气死我你才甘心。” “娘,人家不是回来了吗?别生气了好吗?”翠瑛撒娇地偎在程夫人怀里。 “你还知道我会生气?”程夫人把一把鱼食全扔进水里,然后腾出手来在翠瑛屁股上打了两巴掌,“不打你我看你就是不长记性。” “娘,你手劲好大啊,我不是你亲生的啊,这么用劲干嘛?” “你倒是给我说说,这些天你们都跑去了哪里?” “我们,我们去玩了啊。”翠瑛闪着长长的睫毛,囫囵地说道。她从来就不会撒谎,所以,每次撒谎,一眼就会被程夫人看出来。 “孟凡尘!”程夫人对孟凡尘吼了一声。 孟凡尘的心猛地抖了一下。天啊,我该怎么说啊?要说实话吗?他斜睨了下程翠瑛,翠瑛一副无辜的样子。 “你最好老实交代,要不然,你跟小姐一起,家法伺候!” 看来不老实交代,这次真的不能蒙混过关了,老太太要动真格的了。 “什么?你说你是男扮女装?” 孟凡尘和翠瑛跪在程夫人面前大气不敢出。 “你为什么要男扮女装,你男扮女装来我们府上有什么目的,快快如实招来,如果你有半句虚言你看我不把你送去官府。” “我,我当初真的没想这么多,我只是因为,因为……太喜欢这套女士铠甲,才男扮女装的。”孟凡尘战战兢兢地说着,额头上冒出几颗豆大的汗珠。 “可没想到,我一到了府里,府里就把我当女儿看待,还让我做了小姐的贴身保镖,这个时候,我要是说出我的身份,我怕你们会误会我,所以,就将错就错,准备以后找个适当的时机再告诉你们。” “这次,我把真相都告诉翠瑛了,没想到翠瑛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所以,……” “所以怎样?”程夫人逼问道。 “所以就跌下了水潭……” “我可怜的翠儿,你,你快过来让为娘看看,有没有伤到哪?”程夫人拉过程翠瑛,上下左右仔细把女儿打量一番,见翠瑛还好好的,这才放下心来。 “果真是这样?”程夫人手持家法,坐在椅子上神武威严。 “如有半句虚言,愿听夫人处置。” “那好吧,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罚你去后院打扫厕所一个月。然后去打扫庭院。等老爷回来,你就去他的军营里工作。从今以后,恢复男装,不准再穿女装。还有一条,就是,以后不准靠近翠瑛!如果再让我看见你跟翠瑛在一起,别怪我无情!” …… 第九十七章 女儿国国王的不情之请 女儿国 那日在云顶酒楼,袁天罡被两个黑衣人袭击,当他和手下追到城外小树林的时候,不甚被对方用迷药迷倒,待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里。 本来,以他的功力,对付两个区区毛贼不在话下,可是没有防备对方这一手。醒来的袁天罡观望四周,发现这里雕梁画栋,香气袭人,珠翠声声,好似到了仙界般。正在他纳闷间,一个甜甜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袁天师,您醒了。”只见一个身着凤袍,头顶凤冠,身段苗条,面容姣好的女子笑盈盈地站在珠帘后看着他。 袁天罡连忙坐了起来,问道:“你是?” “她是我们的国王陛下。”不知从哪冒出来个宫女,身穿绫罗,头系丝涤,脚步轻盈地走到珠帘边,做了个揖,口呼陛下吉祥,待女王说平身,这宫女方起身掀起珠帘。 “早就听说天朝有个袁天师,精通天象,擅长卜筮,能知过去未来,本王垂慕已久,今特派遣两位御史前去邀请,没想到他们动用武力,使大人受到了惊吓。若有何冒犯之处,还望大人海涵。” 袁天罡一听,感情是女儿国国王把我招来了,我还以为,是外星人要把我劫到外星球去了呢!还在地球就好,还在地球就好。 袁天罡忙整理了下衣冠,然后下地给女王陛下行礼。 “快平身。”女王挥了下衣袖。 “请坐。”女王指了指床边的玉榻。 宫女用雪山的水沏好一壶玉观音放在茶几上。国王拿起一只玉杯倒了半杯茶递给袁天罡。 “袁大人,请喝茶。” “不知陛下此次请老夫来有何事?”袁天罡接过茶杯,轻啜一口,顿觉甘甜如怡,唇齿留香。 “好茶。”袁天罡不觉赞叹道。 “素闻大人卜卦精准,朕很好奇,想当面看看先生的神通,何如?” 看来女儿国国王的好奇心还挺重。俗话说的好,好奇心能杀死一只猫。要是不满足国王这强烈的好奇心,估计他得把我宰了。“那好吧,恭敬不如从命,请问,谁先来?”袁天罡放下茶杯,看了看四周,好像这屋子里除了国王和几个宫女,没有其他的人。 “不急不急,您远道而来,舟车劳顿,一定要在我女儿国多住些时日,好好休息休息,也顺便看看我们这里的风景。我已备好夜宵,请大人慢用。”说着拍了两下手,不知从哪冒出来那么多宫女,将一盘盘山珍海味,各色点心摆到桌前。 看来女儿国国王是不打算让他马上回去了。不过这儿有吃有喝有美女,好像也不错,那就多待几天,看看这国王还有什么由头。 袁天罡吃过夜宵,洗了澡,然后躺在巨大的软床上。外面夜色朦胧,晓风习习,已经三更时分,再有一会天就亮了。人生际遇难知,想不到今天晚上他会夜宿女儿国。不知道京城那边听说他失踪,会不会搞的沸沸扬扬。反正过几天就回家了,但愿夫人不会因此担心。 他起身向窗外望去。西北的天空上,一轮满月正被一小片乌云慢慢吞没。四周围雾气渐渐升起,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味道。远处的树林里,偶尔有宿鸟被惊吓飞起的声音。那些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有毒植物,在暗无天日的岁月里疯狂的生长,它们伸展着吸盘一样的触角,等待时机,好去毒杀一切它们嫉恨的生物。 廊前的灯笼闪着微弱的烛光,它们在微风里轻轻晃荡着,懒洋洋等待黎明的到来。夜,静谧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显得那么突兀,月亮终于被那片乌云完全遮住,整个女儿国上空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 袁天罡回到床上和衣躺下,他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这个美丽的国家将要遭遇一场血雨腥风,而在这场战争中,那些掠夺者将露着狰狞地笑容将这片土地踩在脚下…… 长安 太阳,在他该升起的时候准时升起,那一轮金色的阳光,慷慨的将他的温暖赐给天下万物。而万物生灵也都怀着感恩的心迎接新一天的开始。(我想,一定也有很多人并没有感恩之心。) 尽管宫中做了保密工作,可是袁天罡失踪的消失还是像长了翅膀一样不胫而走,李世民派了许多个大内高手暗中探查袁大人的下落,却始终没有音信,这么一个鼎鼎有名的人物,一瞬间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这让李世民很是着急。要知道,像这样不可多得的人才,这李唐天下可没几个,如果说魏征是他的右臂,那袁天罡绝对可称得上是他的左膀,现在,他无缘无故少了个肩膀,你说,他还能坐得住金銮殿吗? 早朝结束后,李世民留下魏征,问道:“对于袁大人被人行刺,我深感内疚,如果不是我疏于防范,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现在袁大人生死未卜,派出去的人也没有音信,你说,这如何是好呢?” 魏征捻了捻胡须,说道:“以袁大人的身手,一般人轻易近不了他的身,不知来人的用意是什么。我想,袁大人为人宽厚豁达,应该不会有什么仇家。那……这刺客的目的就很让人费解了。” “袁大人临走的时候,也没说他近来有什么劫数啊?按理说,凭他在《易经》、《星相学》和《五行》上的造诣,应该能预测出有这一劫的。”李世民在养心殿上踱着步,眉头拧成了疙瘩。 “也许他事先预测出来了,只不过没和我们说,怕我们担心呗。不过袁大人吉人自有天相,我想,不会有什么事的。” “若果真如你所说,那便是好。不过,袁大人一日不回,我这心里一日不安啊。” 第九十八章 防患于未然 女儿国 女儿国是天朝海外的一个小国,该国地处一个峡谷之中,该峡谷入口处极狭窄,差不多只能容一辆马车通过的距离。距离入口1公里处建了一座高高的城墙,城墙上有很多小孔,专为发射弩箭之用。入口处有一巨石,大小和入口差不多,巨石上写着“女儿国”三个大字。 进入峡谷,越往里走越开阔。里面山水如画,屋舍俨然。桃林掩映中,亭台楼阁,飞檐翘角,林中小路,曲径通幽。微风过处,丝竹声声;林中美女,袅袅婷婷。再往里走,有一座小桥,名曰:雨花桥,桥头不远处有棵许愿树,树上系了很多红丝带。 每年七夕这天,来这里许愿的青年男女数不胜数,他们把红丝带绑在树枝上,然后双手合十,对着神树许下心愿,据说这棵树很灵验,来许愿的人,十之*会达成心愿。谁也说不清这棵树的树龄有多大,不过看那巨大的树冠和粗粗的枝干,就知道,这棵树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 在一个向阳的山坡上有一座宫殿,这是女儿国国王的官邸。宫殿用数以万计的水晶制成,因此,从外观看起来晶莹剔透。又因里面采用磨砂的技术,再加上太阳光线的折射,所以,外面的人无法看到里面人所做的一切。 无数男人想看到国王的玉体,虽然这种想法很龌蹉,可是仍然无法阻止他们有这种想法。不过这只是异想天开,因为,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见到国王的玉体者,只有一个命运,那就是——死。该国的法律并不残酷,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只是被罚一天24小时看60岁以上老男人洗澡,最后感觉活着无望,所以自杀而死。 与女王共进早餐,这是所有男人都期待的梦想。袁天罡坐在餐桌的右边,举着玉箸,品尝着这具有异域风情的食物。旁边有天姿国色的女王陪伴,屋外有一排男俾随时等候召唤,这待遇,啧啧啧,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大人,昨晚上睡的还好吧?”女王将口中的食物咽下,然后轻轻地问道,那声音极轻,如果不仔细听都听不到。 “睡的很好,陛下。”袁天罡放下玉箸,冲女王点了下头以示行礼。不过他想起昨晚看到的天象,隐隐有点担忧。来女儿国之前,他就观测到几次这样的天象,他知道,南方的某个国家将要遭遇灾难,等到了女儿国之后才知道,即将遭遇劫难的国家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国度。也许是上天的有意安排,让他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可是,以他的一己之力,又能为这个小国做些什么呢?他内心不免陷入深深的隐忧。 “听说天朝是个大国,该国国君宅心仁厚,臣子们忠心耿耿。国力强大,民风淳朴,文化底蕴浑厚,你能给我讲讲你们国家的事吗?我对贵国特别敬仰,希望能多了解些贵国的信息。 “不知陛下想听哪方面的信息。” “据说贵国是礼仪之邦,能给我说说你们国家礼仪方面的事情吗?” “好的,陛下。自从我朝开国以来,以尊崇孔孟之道和儒家思想为主,上至帝王下至百姓,以《道德经》规范自己,即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即天下之人如果都遵守道,那么天下就太平了。不过各朝各代,也有那作奸犯科的,这些人除了招手天下人的耻笑,还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惩罚。 称呼方面,对于相熟的男子,多以姓加上行第呼之,也有后面再加个“郎“字的。比如:张三,李四,元九。也可以说张三郎,李四郎,元九郎的。 对于女子的称呼,是以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比如:孙二娘,陈九娘…… …… 袁天罡喋喋不休地讲了一堆,听得女王是目瞪口呆,果然是礼仪大国,这繁文缛节还真不少。不知不觉到了早朝时间,女王拉着袁天罡一起上朝,说是朝中官员听说天朝来了位圣人,都想请他给看看相。就这样,袁天罡随女王来到朝堂之上。但见朝中百官,悉数都是女子。昨日“掳”他来的两位御史也在其中。 行过早朝礼之后,女王说道:“本国自建国以来,承蒙上天恩赐雨露,山神奉献宝藏,使国中居民得以丰衣足食,百姓安居乐业,边境也无战事发生,可谓国泰民安,国运昌盛。这固然是好事。” “可有句老话不是说‘居安思危’吗,也就是当我们生活安逸的时候,要时时刻刻想到危险会随时降临,我们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才不至于让敌人钻了空子,趁虚而入。作为我本身,因连年无战事,思想上都有些懈怠,我想你们也不比我强到哪去。” “为了我们的国家能长久兴盛下去,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能永远过上太平生活,为了我们的百年基业不至于毁在我们手上,因此,我们得防患于未然。” “素闻天朝有位著名的星相大师,善于卜筮和观测天象,因此,我特意派两位御史请他到我们国家来,一是请大师帮我们预测一下我们国家未来的命运;;二是希望袁天师能充当我们女儿国和天朝交好的使节。三呢是想满足一下臣子们的好奇心。不知爱卿们有何意见啊?”女王说完,看了看群臣,又看了看袁天罡。 袁天罡心想,原来大老远把我弄来,不光是给这些美女算命啊,这女王是想通过我与我大唐结盟,好找个靠山,将来一旦发生战事,求我唐朝出兵,我大唐总不能看着不管吧。看这女王陛下长的国色天香,没想到如此深谋远虑,看来,我小看她了。 女王从袁天罡的脸上没看出什么表情,他捻着胡须,眼睛眯成一条缝,好像在思索什么问题似的。她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位大师会不会给她指点迷津。 她又看了看群臣,群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认为女王是多此一举的,也有认为女王为了国家深谋远虑,对女王的观点表示支持的。她们从相互交换眼神到私下里小声嘀咕,女王坐的远,听不见她们嘀咕些什么,就忍不住大声说道:“你们在底下嘀咕什么呢,大点声说,让我也听听。没事,说错了也不怕,我不会责罚你们的。” 第九十九章 可怕的占星结果 有一位大臣站出来说道:“陛下所言极是。虽然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经济,百姓生活也算安逸,但是,这并不能保证我们国家永无战事。近几年,西部蛮夷一直觊觎我们这的丰富矿藏,有好几次都偷偷派人潜入我国探查那些矿藏的埋藏地点,幸亏被我们的士兵及时发现并驱逐出境……” “有句话说的挺有道理,就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如果真要是被人家给盯上了,我们想躲是躲不掉的。到时候真要是刀兵相见,我觉得,以我们现在的实力,不一定是人家的对手。” 这人还没说完,另一位大臣就打断了她的话:“我说你怎么长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我女儿国那么些精兵强将,难道都是吃干饭的吗?如果你要说我们人数上不占优势,那么我们可以扩军,把那些年满十七岁的男子都征来当兵。” “我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反对派中有一人站出来说话。“我国君主圣明,从不与人交恶,怎么会遭遇外敌入侵。扩充军队,只会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会影响国民生活的质量。如果人民吃不饱穿不暖,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到时候别人没来攻打我们,我们自己内部到先乱了。” “陛下也没说要扩军,只不过想请大师给预测一下,你看你们几个,争论个什么劲儿呢?”事情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个和事老出来解围。这位和事老一说话,那些争的面红耳赤的人都不说话了。 可是他们都没注意到一点,其实他们争论的主题跟女王提出的问题一点边都不挨,只是在是否扩军这个问题上纠结不清。女王听了半天,看大家对她提出来的问题没有什么意见,就挥了下手说道:“既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那就这么办吧。先请袁天师为我们国家的未来占卜一下,你看怎么样,袁天师?” 大臣们面面相觑,好像还没反应过来她们争论的东西其实和女王提问的东西毫无关系。看女王和袁天师一起走去占星楼,她们才急急忙忙跟在后面,想看看占卜的结果如何。 占星楼位于皇宫的前边,大约有二十层楼高。当时修建它的时候,动用了一万多人力和十万两黄金,用了大约十年的时间才建成。可是因为国内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占星师,所以,那座楼从盖完之后,几乎没怎么用。(除了用它来观赏风景之外。)经过这么些年,楼的外墙墙壁中长出了青苔,楼顶上的角落里也长出了许多蒿草,由于风化的作用,外墙的某些墙皮也脱落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斑驳。 袁天罡一口气走上占星楼的顶层。毕竟是习武之人,体力好,这要是一般人上这么高的楼,指不定中间得歇几次呢。女王和大臣们没有上去,而是站在楼下等。约摸过了好几个时辰,袁天罡才从楼顶上下来。不出他所料,本次观测结果和昨天晚上他站在窗前观察到的天象一样…… 袁天罡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女王和他密谈了一次。 “如果你肯留下来,我情愿把半壁江山让与你。”女王站在养心殿里,诚恳地邀请袁天罡留下来。 “谢谢您的好意,陛下。唐王对我不薄,我不能辜负他。另外,那边还有我的妻儿,我不能抛下他们不管。”袁天罡躬身抱拳说道。 “这个您不必担心,我会派人把他们接过来。” “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还是不能答应您的请求。您放心,您托我办的事我一定尽力为您去办。相信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唐王不会看着不管的。您也不必过多担心,您玉体要紧。” 听了袁天罡的话,女王紧锁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些:“既然袁天师执意要走,我也就不强人所难,这是一百两黄金和一些钻石,请大人务必收下。” 说着,一个宫女捧着个大托盘走到袁天罡面前,上面是金灿灿的黄金和闪闪发亮的钻石。 “送给唐王的礼物我已经准备好了,另外我又派了个人随你一同前去,一是路上有个照应,二是希望她认认路,将来有机会我好亲自去贵国拜谢。” “既然陛下执意要送东西给我,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袁天罡笑着接过黄金跟钻石,“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也许过些时日,事情会有转机,到时候也许会逢凶化吉,转危为安也说不定呢。” 这句话让女王听了很受用,她的脸上重新绽放出笑容:“但愿如你所说。如果我们真的能躲过那场灾难,那我必定杀猪宰羊,以感谢上天的厚生之德。” 袁天罡的占星结果是:若干年后,在女儿国的境内,将有一场血腥的杀戮,而这场杀戮的制造者——是一伙蛮夷。事件的结果,女儿国由此可能遭到灭顶之灾。 宫中所有的大臣几乎都不相信这样的结果,他们认为现在国泰民安,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国家会遭遇这样的灾难。在袁天罡为她们个人算命的时候,她们也不太相信自己的未来会是那样的结局,所以,最后都一笑置之,没有人把这次占卜放在心上。(除了女王陛下一个人忧心忡忡之外) 长安 派出去的大内密探一点消息都没有,李世民很着急,便派人把李淳风找了来。在李世民的寝宫里,他焦灼不安地等待着李淳风的占卜结果。“陛下,”过了约一袋烟的功夫,李淳风对李世民说道:“从卦象上来看,袁兄并无什么生命危险,也许再过一两天他就会回来。目前他所在的方向是西南方,可以传令密探往西南方向迎接。” “哦,既然没有生命危险我就放心了。来人,速传令密探往西南方向迎接袁大人。”一太监领命而去。 袁天罡不在家的这段日子里,袁府上下也没消停。本来袁天罡去京城办事,办完事回家正好赶上袁老夫人八十大寿,可是没想到半道被女儿国“劫走”。 第一百章 一不小心成了女儿国的亲善大使 生日这天,袁府上下热闹非凡,来祝寿的人络绎不绝,与袁天罡从小一起长大的齐亮听说,也带着寿礼去了。 席间,老夫人让儿媳妇去大门口看看儿子是不是回来了,因为按行程计算,他这个时候应该到家了。可开席时间都半天了也不见儿子的身影,老太太有些着急。齐亮说:“我昨天听从京城回来的一个朋友说,袁大人在返回途中遇到了一伙匪徒,双方过了几招之后就都不见了,难道……” “什么?你说我儿子遇到了匪徒?怎么没有人告诉我?”老太太颤抖着站了起来,“我说怎么到现在还看不到他人影,原来你们都合起伙来骗我呢。合着我人老眼花,不中用了,是不是。天儿啊,我的儿,你在哪里啊,你可别让为娘为你担心啊。”老太太哭天抹泪,这一激动就昏了过去。顿时阖府上下乱作一团…… …… …… 接到信的密探往西南方向迎去,没想到袁天罡没直接回京城,而是半路拐向自己家,所以,在一个岔道口,他们失之交臂。两个密探虽然武功高强,可是智商有点低,他们往西南方向越走越远,可不知道,他们要寻找的人已经到了自己家中。 袁天罡进了家门,准备先回自己卧房换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再去给母亲请安。母亲大寿的时候他没能及时赶回来,心里甚觉歉疚。进了卧室,他看见夫人不在屋里,心里正纳闷,这时丫鬟小红走了进来,一看见袁天罡,就说道:“老爷,你可回来了,你没在家这几天,家里发生大事了。” “家里怎么了,快说?”袁天罡刚把包袱放在桌子上,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听丫鬟这么一说,他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母亲……不,不会的,母亲身体一向可好,不会有什么事的。 “生日那天,老妇人听说你被匪徒劫走,悲伤过度,昏了过去,后来经医生诊断,说是得了中风。这不,今儿一早,夫人们就都去老夫人房里去了。” “哦,我说呢,我回来怎么一个夫人都没看到。” 随行的女儿国大使说道:“我家几代祖传医术,我可以去看看老夫人吗?或许我能帮上点忙。” 袁天罡看了看这个一身男装的女大使,有点将信将疑地说道:“你也懂医术?” “是。我从小跟随父亲学习医术,还跟他一起给乡亲们治病,后来考上状元,才改行从政的。” “哦,那我换件衣服,你跟我一起去老夫人卧室吧。” “好。” 两人来到老太太卧房,见屋里挤满了人,夫人们脸上一个个愁容满面,丫鬟们忙着一会儿端水,一会儿换尿布,医生们把了脉,然后叮嘱按开的药方服药,便走了。 袁夫人一看丈夫回来了,眼睛里满是泪水。“天罡,都怨我,没照顾好婆婆……” 袁夫人拉着丈夫的手,满是自责。“错不在你,”袁天罡安慰她道。其他几个夫人见状,也都围了上来,老公长老公短的,那娇嗔的样子,好像十几岁的小丫头般。袁天罡拍了拍夫人们的肩膀,说道:“大家这几天辛苦了,现在我回来了,你们都去歇着吧,只留下夫人就行了。” “我们不累,我们也要留下来照顾老夫人。”众夫人说道。 “老夫人现在需要静养,等需要人手的时候我再喊你们过来吧。”袁天罡看她们唧唧喳喳,实在影响病人休息,就劝她们都回房去。夫人们拗不过自己的夫君,只好告辞回房。其实,她们心里是乐得回去休息的,只是碍于面子留在这里,袁天罡这么一说,她们正好顺水推舟,各自回房间休息去了。 见其他夫人都走了,袁天罡让夫人坐了,然后和女儿国大使一齐走到床前,查看老夫人的病情。大使看了看夫人的瞳仁,又把了把脉,顺便又询问了下老夫人最近都吃的什么药。 “母亲已经昏迷两天了,医生说如果吃了药一周还醒不来,就为她准备后事吧。”袁夫人在一旁说道。 袁天罡一听,眼泪就流了下来。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不到一周时间,家里就发生这么大事。他走之前,母亲还好好的,有说有笑,他走没几天,母亲就躺在床上人事不省,这让他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如果母亲真要有个三长两短,那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女大使从身上背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木盒,打开木盒,只见里面铺了一个黄色的锦缎,锦缎上面别了很多根粗细不等的银针。大使问:“家里有酒精吗?” “有,”袁夫人道。 “给我那些过来。”女大使没有抬头,她从盒子里拔出一根粗细均匀的银针,仔细看了看。 “顺便那些棉花过来。”她说道。 过了一小会儿,丫鬟把酒精和棉花都拿过来,放到桌子上。女大使用棉花蘸着酒精把银针消好毒,然后在老妇人的头部几个重要穴位上都下了针。过了约摸一刻钟的时间,她取下银针,又分别刺破老夫人的两个食指,挤出些血液。过了一会儿,老夫人果然醒了过来。 看见老夫人醒了,袁天罡自是非常高兴,紧握着母亲的手,坐在床边,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老人张了张口,意思是“你回来了”。袁夫人见婆婆醒了,握着婆婆的手说:“妈,天罡回来了,这回你该放心了。”老人点了点头,一行热泪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袁天罡在家住了几日,见母亲的病情渐渐好转,便和随行来的女儿国特使一起启程去了长安。在金銮殿上面见了李世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向李世民做了汇报。世民听了袁天罡的讲述,沉思了半晌,然后说道:“贵国愿意与我大唐结盟,我大唐自是非常欢迎,连年的战事只会让老百姓限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和平才是天下人之人心所向,我们欢迎每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也希望和天下的部族和睦相处。请回去转告你们陛下,如果可以,随时都可签订盟约。” “多谢陛下圣恩,您的宽容和豁达是贵国人民的幸福,也将是我们国家全体人民的幸福,回去之后,我一定把您的圣意转达给我们陛下,祝您洪福齐天,万寿无疆。” “不必客气,希望我们两国能永结秦晋之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能互相合作,互通有无,为了共同繁荣做出努力。” 当晚,李世民便设下欢迎晚宴,并收下女儿国送来的礼物——一个虹霓屏风和一个紫绡帐。这两件东西都是稀世宝物。长孙皇后看了很是喜欢,世民便当即赏赐给长孙皇后。 次日,女儿国大使即刻启程,她要把这个好消息快点报告给女王陛下,她想,女王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 第一百零一章 父王的伤心往事 东海龙宫 程翠瑛过来,拉着孟凡尘的手说:“小凡,你可真厉害。” “呵呵,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孟凡尘咧着嘴笑道。 冰玉听了,翻了个白眼,说道:“你还真不谦虚啊,说你胖你就喘。” “喂,能给我留点面子不?还有点阶级感情没?”孟凡尘急了,“以后电脑坏了别找我哦。” “小凡,你说什么?什么电脑?我只知道猪脑,人脑,电脑是什么东东?”翠瑛一脸茫然地看着孟凡尘,然后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地,对着冰玉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是谁?” “哦,我是……”冰玉还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她自己,说是孟凡尘的同事?还是说她是东海龙宫的公主?好像这两种解释都令人难以接受,正在冰玉张口结舌面红耳赤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时,孟凡尘打断了冰玉的思路,他说:“她不是建邺城里卖包子的那个小花吗?你怎么忘了,我还带你去她那买过包子。” “我……成了卖包子的了?”冰玉无语了,“这家伙咋不说我是卖切糕的呢。” “那个什么,我得走了,以后有空聊哈。”孟凡尘拉着翠瑛的手走了。翠瑛一边走一边还嘟囔着,“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冰玉摇了摇头,心说,这孟凡尘在搞什么? “我还有事,我也走了。”季赢拿着那个刚得的精品粽子,很快消失在人群中。冰玉本来还想问问他最近都在忙什么,可是他好像并不愿与冰玉多交流,于是,冰玉只能作罢。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了,?儿抬起头,用他那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看着冰玉道:“姐姐,他们都是你的朋友吗?” “算是吧。”冰玉说。 完成任务的乌德刚要招呼手下回去,一抬眼看见了不远处的九公主,他对走过来的龟丞相说道:“父亲,你看那边那个人,我怎么看着有点像九公主呢?” 龟丞相驼着背,用手使劲揉了揉那干瘪的小眼睛,然后眯着眼仔细一看,可不是,那正是离家八年的九公主啊。他拉着乌德颤巍巍走过去,说道:“老臣两眼昏花,没有看见九公主也在这,有失远迎,请公主见谅。老臣这厢有礼了。”龟丞相刚要给冰玉请安,冰玉忙扶住他道:“丞相快快请起,不必拘礼。” “九妹,你回来了。几年不见,变漂亮了。”乌德还是那副油腔滑调的德行,不过在龟丞相面前,他还是有所收敛的。 “姐夫,你没有欺负我姐吧,你要是欺负她,我可不答应的。” “怎么会,我对她可好了。她说上我不敢说下,她让我往左,我不敢往右。” “真的假的啊?我听着怎么像背电影里的台词呢。” “电影是什么东西?”乌德和龟丞相同时一头雾水地看着冰玉。 “那个,是……一个活动的画面,怎么说呢,就比如把很多画放在一起,然后连续的放出来。”冰玉感觉自己说的好像是动画片的诞生过程,反正在这个世界里,是没有录像设备,也没有手机照相机啥的,跟他们解释这个,无异于对牛弹琴。他们听不懂,她也懒得解释,正当她不知道怎么扯开话题的时候,?儿帮她解了围。 “喂,我虽然没你们长的高,但也不至于把我忽略不计吧。”?儿从我身后跳出来,扮了个鬼脸。 “十五王子也在这里啊。”丞相刚要给?儿行礼,冰玉拦住道:“好了,丞相您这么大岁数了,不必拘礼。倒是某人,站在那里不知道想什么呢。”她看了看乌德,丞相忙拉乌德给?儿行礼。乌德抱了抱拳,说道:“十五王子好。” “你们忙去吧,我们也出来半天了,怕母后担心,现在得回去了。”冰玉拉起?儿的手,跟龟丞相和乌德告别。 “玉儿,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在家多住几天吧。”临行前的一个晚上,父王过来和我说道。看见他因为操劳而日渐苍老的容颜,我有些不忍,可是,我的心好像不在这里,所以,我只能稍作停留,然后,继续去寻找我心停留的地方。 “父王,原谅玉儿不能膝前尽孝。以后有时间,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你师傅还好吧。”父王看留不住我,只好转变话题,我发现,他的眸子里有亮晶晶的东西——那是爱和不舍,他喜欢的孩子一个个都离开他的身边,他能做的,只是眼睁睁看她们离去。茜玉跟我,我们的心都不在皇宫里,而是外面的世界,父皇作为龙族的统帅,可以号令天下,可是却拿自己的子女没有办法。 世间的父母都是这样吧,他们一边盼儿女长大,一边又担心儿女长大后一个个离开自己的身边。可是,惆怅只能埋藏在心里,他们不能折断孩子的翅膀,因为他们希望,在他们有生之年,儿女的羽翼越丰满越好,直到他们能自食其力,哪怕耗尽他们(父母)最后一丝心血,他们也心甘情愿。 “他挺好的,没事和镇元大仙下下棋,要不就跟村里那些老头瞎侃,有时还跟村里的孩子玩捉迷藏。他总念叨你,说你那坛窖藏千年的珊瑚酒好喝,只是不肯舍给他点。前几天听说袁师伯失踪了,他挺担心,我看他不怎么爱吃饭,让他跟我一起来这散散心他也不来,不知道现在好些没。”我轻轻叹了口气。 “你说的那个袁师伯叫袁天罡吧。”父王问。 “是。你也认识他?”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父王。 “不认识,不过,他可是我们龙族的仇人,你姑夫就是被他叔叔害死的。”父王深深地叹了口气,眉头拧成了疙瘩。 “怎么回事?父王,你能给我讲讲吗?”听父王这么一说,我的好奇心立刻被激发出来,我很想知道这里发生的故事,我用热烈的目光期待着父王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可是,我忘记了一件事,这件事情对于父王来说,是一件痛苦的回忆,这么些年过去了,他已经在伤痛中慢慢恢复过来,而他最爱的女儿之一——我,此刻,却残忍地揭开他的伤疤。 父王背着手,在屋里来回走了半天,才慢慢说道:“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们还很年轻,我刚刚登上东海龙王的王位,而我妹夫——也就是你的姑父,也做了泾河的王。我们有空的时候就在一起喝酒聊天,或者一起去人间游玩。” “听说长安城有个算命先生,算的非常准。我们很好奇,就变身成白衣先生,过去找他算命。现在想来,如果不找他算命,也不会惹来杀身之祸。只是那时我们年轻气盛,以为一个小小术士,能拿我们怎么样。可是后来证明,我们错了。” 父王顿了顿,然后把姑父怎么和袁守城打赌,怎么赌输,后来被魏征在梦中斩了的经过,细细说了一遍,末了,他说道:“如果不是你姑父耍了小聪明,中了那袁老头的奸计,他怎么会冤死在魏征的剑下。”说着说着,父王哽咽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流到他那长长的白色胡须上。 我忙用衣袖擦拭他的眼睛。我不忍心看他伤心的样子,我很后悔,要知道父王如此伤心,就不该再提那些陈年往事。 “都是我不好,让您伤心了。”我扶着父王在桌前坐下。桌子上,水晶灯罩内的烛火熠熠闪光,把水晶灯罩照得异彩纷呈,散发着一圈圈彩色的光晕。房间被这样的光晕笼罩着,显得无比温馨和浪漫。 海面上风平浪静,月亮升的很高,它那银色的光辉照亮了海面,也照亮了无边的黑暗。大部分的星星都隐退在暗蓝色的天幕中,只有那么星星点点的几只散落在天空上,不知疲倦的眨着眼睛。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次离家出走(上) 公元2007中国深圳 青玄接到的电话是厦门锦麟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打来的。当时,电话里一个尖声尖气的嗓音对他说:“是李青玄吧,你被我们单位录取了,明天来公司报道。还有,你明天过来的时候记得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以及工作简历两份(电子版和打印的各一份),哦对了,别忘了还得带两张2寸免冠照片……” 青玄在接到这个电话后,那种愉悦的心情实在无以言表,他多么想找人分享一下这种喜悦的心情,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会跟谁分享更合适。于是,他只能作罢。在回来的路上,他边开车边琢磨,明天得怎么避开罗美娟和李孝天的监视,然后溜之大吉。 第二天一早,青玄推说肚子疼,跟李孝天说在家躺一会儿,下午再去上班。李孝天看儿子那痛苦的表情,再加上最近他的表现,竟丝毫没有怀疑。甚至一反常态,对儿子表现出少有的关心。 他问儿子用不用去医院看看。青玄说:“没什么大事,躺会就好了。”李孝天说:“那你就在床上多躺会吧,一会儿让你妈给你找点药吃,再弄个热宝暖暖肚子,等会儿我跟你们部门负责人打个招呼,说你病了,不行今天就不用去了。” “谢谢爸。”看着父亲离去的背影,青玄心里竟隐隐地有些内疚。他觉得有些对不起父亲,可是即使这样,也无法动摇他离家出走的决心。 李孝天走了之后,罗美娟从抽屉里找出热宝,通电加热后,塞到儿子的被窝里。又找了两片止痛药,顺便倒了杯热水,放到儿子床前。 这时,家里的电话响起。一会儿,只听王妈在楼下喊:“太太,你的电话。” 罗美娟下楼接了电话。电话是美容院打来的,说她昨天预约的美容师今天刚好有空,通知她现在过去做美容。罗美娟犹犹豫豫地答应着。挂了电话,重又回到楼上去看儿子。青玄躺在被窝里,听到脚步声,立刻假装睡着。罗美娟推门进来,看儿子睡着,就推了推儿子,说道:“儿子,别忘了一会儿吃药。” 青玄半睁着眼睛,说道:“妈,我知道了,我没事,你忙去吧。”青玄知道罗美娟今天要去美容院做美容,昨天晚上罗美娟给美容院打电话的时候碰巧给他听见了,真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他脑瓜灵机一动,就想出了这么一个鬼主意。 罗美娟看儿子说话挺清晰,认定儿子没什么大事,就说道:“那你就睡会儿吧,我去美容院一趟,一会儿就回来。”罗美娟不太想放弃这次美容的机会,因为去美容院作美容的人特别多,约个美容师也很不容易。去找那个美容师作美容的人排着长队,恨不得这个还没做完,那个就要把人家拉下床自己躺上去。这社会,只要你有好手艺,主动上门找你的人有的是,真是不愁没钱赚! 看罗美娟走了之后,青玄一咕噜从被窝里爬出来,然后迅速收拾好行李,又趁着王妈不注意,偷偷溜出家门。在路边,他拦了辆出租车,然后打车去了机场。 下了一个多月的雨终于停了,太阳露出他久违的笑脸。天空蓝得透亮,几缕闲云浮在空中。宝安机场的停机坪上,各航空公司的飞机井然有序的停在那里,像一只只展翅欲飞的大鸟。机场的跑道上,不断有飞机起飞和降落,巨大的机翼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银光四射。 从飞机上走下来的乘客飞快地消失在这座城市的暗影里,而那些从蓝色的登机通道涌入机舱里的人们,则带着某种收获或者遗憾离开这座城市的丛林。生活,每天在上演着直播剧,有人欢喜有人忧。就像脚下的这块土地,不断有人带着梦想来到这里,也不断有人失望着离开。 机场售票处,青玄问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请问,去厦门最早的航班是几点?” “先生,你是要现在去还是……”工作人员礼貌地问道 “现在,有待售的机票吗?”裸露在领口处的喉结上下滚动,他眉头微蹙,一张俊俏的面孔看起来有些紧张。 “9.25分的航班现在开始售票了,你要坐这趟航班吗?”工作人员面露微笑地看着他。 “是的。”青玄从包里掏出身份证和一叠钞票。一会儿,工作人员把机票、保险收据、身份证以及找回的零钱递给他。 拿到机票后,他低头看了看腕表,已经9.10分了,机场广播室里不断传来“从深圳飞往厦门的波音737飞机开始登机”的通告,青玄拖着行李,匆忙往安检口走去。 一切都很顺利。当他稳稳地坐在飞机经济舱f座上的时候,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现在,即使罗美娟冲到机场,也只能眼睁睁看他飞向蓝天。他掏出手机看了看,估计此时,罗美娟还躺在美容院的单人床上,享受着美容师的体贴服务。“妈妈,对不起了,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要过我想要的人生……”他按动关机按钮,手机叮铃铃一声响动之后,屏幕立马漆黑一片。 …… 罗美娟从美容院回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她问王妈青玄好些没有,王妈说没听到楼上有动静,可能还在睡觉。 罗美娟脱掉外衣,走上楼。她想看看儿子好些没,是不是饿了。可当她推开儿子房间的门,她傻眼了——只见那张宽阔的双人床上空空如也! “青玄,青玄……”她喊了两声,没人应答。她冲出房间,朝楼下吼:“王妈,王妈……”王妈从厨房里探出头问:“怎么了太太?” 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次离家出走(下) “你看见青玄出去没?”罗美娟嘶吼着。 “我一直在家里,没看见青玄出去啊。”王妈被问得一头雾水。这一上午,她一直在一楼洗手间忙着洗衣服,快中午的时候,她想太太快回来了,得给她准备午餐,才去厨房准备做饭。洗衣机一直轰隆隆响着,她根本就没听见房门响动的声音。 “青玄不见了。”罗美娟声音颤抖着说道。 王妈听后,忙走上楼来,她跟罗美娟一同进了青玄的房间,见房间收拾得干净整洁,窗帘大敞开着,地板上洒满了阳光。这是深圳近一个月来连绵细雨后第一个晴天。阳光洒在地板上,把房间里烘托得异常温暖。 “他会不会是去了公司?”王妈说道。 “不可能,他爸爸早上说了今天不用他去公司的。” “你还是给老爷打个电话问问,外一去公司了呢?”王妈安慰着罗美娟。 罗美娟拿起手机,拨了个电话给李孝天。李孝天刚从会议室走出来,见是妻子打过来的,就接起来问:“怎么了,老婆,青玄还没好吗?” “他,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上午去美容院做美容,然后回来就发现他不见了。我以为他去了公司……”罗美娟语无伦次地说着。此时,她已经预感到青玄离家出走了,可是在没发现有力的证据之前,她还是欺骗自己这不是真的。 “你别着急,先给他打个电话问问。如果找不到,再给我打电话。”秘书说有个客户正在会客室等他,李孝天说了两句便挂断电话,跟随秘书去了会客室。 罗美娟确实懵了,竟然忘了给儿子打电话。她从电话簿里翻出儿子的电话号码,拨过去,结果,电话里传来“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的语音提示。这下,罗美娟彻底傻了。 她坐在床上,目光呆滞,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王妈过去打开床边的衣柜,只见柜子里的衣服通通不见了,再去翻抽屉,只见抽屉里有个信封,上面写着“母亲亲启”四个字。 “太太,这有封信,是给你的。”王妈把信递给罗美娟,罗美娟打开信封,从信封里掏出一封折叠整齐的信,信上是儿子熟悉的笔体: 母亲: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去往外地路上了。你不用担心,我只想锻炼一下自己,没有别的,希望你和父亲不要找我。请相信你们的儿子,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你们二老也要保重好身体。 儿子:青玄敬上 2007年6月20日 看完信,罗美娟彻底心灰意冷,她哭着说道:“这小没良心的,说走就走,他心里还有我和他爸吗?啊。我怎么生了这么一个逆子啊!呜呜……”罗美娟越哭越伤心,一会儿,那双美丽的眼睛就肿地跟个桃似的,那鼻子也拧的红肿起来。 王妈在一旁劝了半天,她才渐渐止住哭泣。她拿起手机,又给儿子拨了一个电话,还是关机状态。她转而又给李孝天打。电话响了半天,李孝天才接起电话:“什么?”李孝天怒吼着,“你说这小兔崽子离家出走了?!好,我马上回去。” 李孝天放下电话,回屋跟客户说了句:“对不起,王经理,家里有点事,我得回去处理下,关于我们合作的那个项目,你看,哪天我们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谈。” “好吧,那你先忙,哪天我们再约。我先告辞了。”王铭起身,出了会客室。秘书紧跟出来,将王铭送到电梯口,待他进入电梯,才转身回来。 “李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说。”秘书看李孝天那着急的样子,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火眼金睛,帮他找回儿子。 “不用了,公司这边就靠你了,把今天下午的会议都推了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还有……如果有谁来找我,也推到明天。”李孝天吩咐完,急急地下楼,奔向楼下的停车场。 进到家门的时候,看罗美娟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红肿得像个桃子。李孝天坐在她的旁边,那眼睛里似乎在冒火。“你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别着急,慢慢说。”李孝天那火爆脾气,蘸火就着的主,听说儿子在他眼皮底下溜走了,气得恨不得把电话摔了。 罗美娟抽抽搭搭地把事情经过描述了一遍。李孝天听完,啪一下,手掌就拍茶几上了。幸亏那茶几是玻璃钢做的,要不早就被他给拍碎了。 “这个畜生,这家里说啥就装不下他了。非得往出跑!这要让我给他逮回来,非把他腿儿给打折不可。我看你也别哭了,这家伙心里也没有咱俩,愿意走就让他走吧,走了就永远也别回来。”王妈站在一旁,看老爷发这么大脾气也没敢吱声。 她素来是知道老爷的脾气的,从来都是刀子嘴豆腐心,雷声大雨点小。等脾气发完了,他还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对待孩子更是如此。每次孩子犯了错误,他一通臭骂,过后孩子说两句好话,他心一软,又忘了当初说的那些狠话了。 吃过晚饭,夫妻俩坐在卧室里,李孝天安慰着罗美娟:“你也别着急了,等过两天我找人打听打听,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只要他打电话,就会通过电话记录查到他在哪个城市。另外,他要是刷信用卡,也能发现他的踪迹。” 李孝天这么一说,罗美娟的心里就不那么担心了。本来她还很自责,如果不是自己出去做美容,儿子就不会偷偷溜走。可是李孝天分析的对,这孩子之所以能做出如此举动,那都是早有预谋的。你不能天天看着他吧,他要是有这个心,早晚也得走。 听丈夫这么一说,罗美娟不再自责,她只希望能快点找到儿子。毕竟儿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俗话说的好:而行千里母担忧。这儿子出门在外,要是有个什么闪失,你说当妈的能不心疼嘛。 第一百零四章 师姐息怒 公元630年 长寿村 端午节过去了,生活又重新回到原来的轨道上。 自从回到长寿村之后,冰玉每天早早起来给师傅做饭,白天的时候就在屋里修练功课。南极仙翁这个老头,嘴巴很是挑剔,今天说吃包子,明天又嚷着要吃馄饨,后天就让冰玉给他搞兔子肉吃。有的时候还一连好几天不吃东西。他能活这么大岁数还真是难得,搞不懂他长寿的秘诀在哪里。 冰玉的功课长进很快。不到半年,师傅交给他的那些本事她就已经练得如火纯青。冰玉准备过几天就跟师傅辞行,她要一个人行走江湖。 这天,她刚吃过早饭,正在院子里给那些围墙上的花儿浇水,白鹿童子吹着口哨过来,嬉皮笑脸地跟她说道:“师姐,如果我告诉你一件事,你给我啥好处?” “那看你告诉的是啥事呗。”冰玉不以为意地说道。围墙上的那些花最近打了不少骨朵,再过几天就都开了。她走那几天,因为没人伺候,很多花都枯萎了。幸好冰玉回来后又浇水又施肥的,才把花抢救回来。 “如果跟上次来找你那个小白脸有关,你觉得值多少钱呢?”白鹿童子故意卖着关子。 冰玉一听,浇花的手立刻停在空中。“你说谁?”冰玉以为自己听错了,难道他来找过自己? 算一算他们分别已经一月有余,按理说他该回来了。 “你说吧,多少都行。”冰玉放下喷壶,来到白鹿童子身边。早上的阳光斜斜地射过来,将她的脸一半沉浸在白色的光影中,一半被暗影遮住。今天她穿了件白色的裙子,那纯白的色泽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很刺眼。 “十万两,怎么样?”白鹿竖起一根手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冰玉。 这家伙胃口倒不小,一张口就十万。“喂,你要那么多钱干嘛,平时也没见你有花钱的地方啊。” “这个你就管不着了,我有用就是了。”白鹿晃着小脑袋,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行,你说吧。”冰玉想,如果他的消息真和那个人有关,别说十万,二十万她也愿意付出。 “前两天那个人来找过你了。就是上次抓到我的那个人。”白鹿说完,心想,“怎么样,这个消息值不值十万两银子啊。”看他那一脸猥琐的表情,冰玉很愤怒。 “我怎么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冰玉抓着白鹿的领子低吼道。 “当时你回娘家还没有回来,等你回来,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今天不是才想起来嘛。”白鹿翻了个白眼。“怎么样,师姐,这个消息值这个数吧。” “无耻。是不是忘了当初我怎么在师傅面前替你说好话你才免受师傅的责罚啊,今天到来敲诈我!”冰玉杏眼圆睁,恨不得把这小子生吞活剥了。 “师姐息怒,师姐息怒。”白鹿抓着冰玉的手慢慢放下,在掐一会儿,估计他脖子就断掉了。“没事,没事,你要是不想知道,那我就不说好了。”白鹿假装脚底抹油想溜,被冰玉一把抓了回来。 冰玉看硬的不行,来软的吧。她换了一副容情似水的表情,用手拍拍白鹿的小脸蛋说道:“姐跟你闹着玩的,别当真哦。” 白鹿看看冰玉那春风满面的脸,又抬头看看天空:“今天天气不错啊,姐,你心情咋不好呢?” “还不都是你惹的,你个小蹄子,等姐哪天给你做个鞋子穿哦。”冰玉挤出一脸笑容。 “快告诉我吧,他都跟你说什么了。”冰玉温柔地说道:“哦,你那点钱不算什么,只要你告诉姐,姐立马就给你钱,一分都不会少。” “他说等你回来的时候告诉你一声他来过了,他说还会再找你的。” “就说这些?”冰玉问。 “是。” 冰玉心下合计,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在做什么。她一边寻思,一边往屋里走,只听白鹿在后面喊:“喂,师姐,我的钱呢?给我钱啊。” “哦。”冰玉从袖口掏出十万两银票,塞到白鹿手中,说道:“少不了你的,还追着屁股要。” 白鹿看着手中十那万两银票,高兴得当即就在银票上亲了一口,然后头也没回地说了声“谢谢”,就跑没影了。 …… 吃过晚饭,南极仙翁一个人在屋里打坐(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冰玉本想过去跟他说过几天要搬走的事,可是看他在那静心打坐,就没敢骚扰他。她一个人在门外站了很久,抬起的手几次想敲门又放下,最后她想,还是出去走走吧,等师父方便的时候再说。 夜色渐浓,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升起来了,清幽的月光洒在地上,把那条乡间小路照得曲曲折折。 冰玉沿着小路慢慢走着,不知不觉来到小河边。河水静静流淌着,像是对水里的月亮诉说他那些陈年往事(想他年轻的时候,多少个桃花姑娘向他表白过心事,又有多少个李花姑娘向他抛去橄榄枝,还有那些个杏花、梨花、芍药花、海棠花、牡丹花……她们各个美若天仙,却都对他情有独钟,可是,他却没能好好珍惜她们,以至于最后所有的姑娘都伤心地离他而去。都怪自己当年年少无知,如今,他知道错了,可是已经悔之晚矣)。 河岸旁,柳树隐去她那婀娜的倩影,把她的身躯在夜的帷幕里。不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它们像一只只黑黢黢的怪兽,蛰伏在暗夜里,准备随时攻击进犯它们领地的异类。 天空像一个星罗棋布的棋盘,那银河便如楚河汉界中那条明晃晃的河,从古自今,奔流不息。一曲笛音就在这静谧的夜晚,隔着几千里的夜空,温婉而至。这是只有冰玉才能听得懂的乐音,因为那是冰玉的那只小小玉笛发出来的特有的声音,他在几千里之外召唤着她的到来。 那个明媚的少年,此时,正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等着与他的爱人久别重逢…… 第一百零五章 宝贝,你真的决定嫁给我吗 南极仙翁听听门外没有动静了,他知道冰玉已经走远。他之所以没有喊徒弟进来,那是因为他知道徒弟是来干什么的。该学的东西她已经学差不多了,估计她是想走了。 姑娘大了,你不能指望人家一辈子留在你这个孤老头子身边吧。尤其这次回来,他发现徒弟一直闷闷不乐,不知道有啥心事,他当师傅的也不好多问。实指望徒弟能主动跟他说,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冰玉却对他只字不提。没法,他只好向白鹿和仙鹤打听,这才知道,有个少年曾经来找过她。 看来,徒弟的心里是有喜欢的人了,可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来头。老翁佯装不知道这件事,一来是怕徒弟对他有所戒备,认为他多管闲事;二来也是想给姑娘个机会,让她能主动跟师傅说。不过看来,这丫头主意挺正,她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给自己的师傅。老翁觉得,徒弟在自己手上,如果有什么闪失,将来那老龙一定会埋怨他,所以,他决定暗中观察观察,再做定夺。 冰玉一夜都没有回来。第二天破晓,她才轻轻推开篱笆门,蹑手蹑脚地走进自己的卧房。老翁看着徒弟回来了,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下。他一夜没有合眼,不知道这个丫头昨晚上到底去了哪里,看来,是得找个机会跟她谈谈了。不过现在,他得好好睡上一觉,养养精神。 年龄大了,不服老不行。年轻那会儿,他几天几夜不睡觉都行,现在可不比当年了,只要一晚上不睡,第二天是老眼昏花,头昏脑胀,整个人都打不起精神。老翁躺在逍遥帐里,没一会儿功夫,就传来震天响的鼾声…… 冰玉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昨天晚上和那个少年见面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是的,他回来了,在分别了近一个月之后,他终于又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她问:“这次回来后,你还走吗?” 他说:“不,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她说:“那我们结婚吧,你说过的,一个月后回来娶我。” 他有点犯难地说:“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买房子结婚。” 一瞬间,她眼中划过小小的失落。不过,她还是善解人意地说道:“没事,不急。” 虽然,那一瞬间的失落转瞬即逝,甚至她抬头看他时眼里仍然满是笑意,不过敏感的他还是感受到了。为了不让她误会,他笑着对她说:“宝贝,你真的决定嫁给我了吗?” 她点点头,嫁给他是她今生最大的夙愿,他不知道,能和他在一起,她感到三生有幸。 “那好,你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明天晚上我们就成亲。我在这里等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哦。” “我真的不着急……” “说好了的,我等你,到时候我可不希望看不到我的新娘。” …… 他给了她一个真实的梦境,甚至那个梦境美好的有点不那么真实。到现在,冰玉还沉浸在这甜蜜的梦境中。她不敢闭上眼睛,不敢睡觉,她怕自己一觉醒来,这梦就没了。可是,一夜没合眼的她,渐渐被疲倦和困意席卷,她眼皮越来越沉,大脑也开始发涨,没过多久,她便沉沉睡去…… 梦中,她梦见自己准备和他举行婚礼,婚礼现场到处是人,可是她却找不到她的新郎。于是她想醒来,可是却怎么也醒不来…… 太阳渐渐升起,黑夜也逐渐隐去他的嚣张和狂妄。邻家的公鸡喔喔地打着鸣,预示着新一天的开始。那袅袅的炊烟,逐渐升腾,然后慢慢汇聚在这个小村庄的上空。普天之下,万物生灵,再一次沐浴在这美好的晨曦之中。 白鹿早早起了床,他看仙鹤还在那呼呼大睡,(这家伙昨晚上起来上了好几趟厕所,估计是白天喝水喝多了。)便悄悄关了门出去。来到师傅房间门口,见师傅房门紧闭,他觉得很奇怪。平时师傅这时候都起床去外面溜达一圈了,今天是怎么了? 听听里面,鼾声很大,他想,可能师傅昨晚上失眠了,这会儿才睡。又走到冰玉房间门口,看师姐房间的门关得也紧紧的,他把耳朵趴门上听了一会儿,只听冰玉断续说道:“亲爱的……你在哪儿……在哪儿……”这三个人,都怎么了?白鹿晃晃头,表示搞不懂他们几个。不过这对他来说都不是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是,他得去见一个人。 他迎着晨曦,迈着轻快的步伐,一个人向村东头走去。出了村东头,前面有个山坡,山坡上有一片枫叶林。这枫叶林里的枫叶与普通的枫叶有所不同,每片叶子上都有七个锯齿。且到秋天的时候,七个锯齿处的叶片颜色最红最艳,像是有人特意用画笔点上去的。 穿过枫叶林,翻过那个山坡,再走不多远,便有一座山峰,状如女人的*,名*峰。这山峰下住着一个女子,年龄在十六七岁左右,貌美如花。那天白鹿在山坡上放纸鸢,不小心把线弄断,他一路找寻纸鸢,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当时女子正在院子里晾晒衣物,两人隔着篱笆四目相望,一见倾心。 以后,白鹿隔三差五就来这里和女子幽会,两个人好的如胶似漆,不分你我。身为男人,为了讨好女人,哄女人开心,白鹿隔三差五的就送些小礼物给这个女人,女人很高兴。每天好酒好菜地伺候着,还隔三差五地唱个小曲儿什么的给白鹿听,这白鹿心里像喝了蜜似的,别提有多高兴了。 可毕竟白鹿身上没多少钱,仅有的那点克扣的菜金钱花光了,就成光杆司令了。眼见着女人那边没米没柴,几天前又流了产,走了很多血,白鹿看着心里着急,于是就动了点歪脑筋,想从冰玉那敲诈些银两。 没想到冰玉很大方地就给了他十万两银票!白鹿乐的合不拢嘴,当下就去集市上买了财迷油盐,另外还花了五万两银子买了两盒金香玉。他这一早急急赶到那个女人的住处,正是想把这些东西给那个女人送去的。 “邦邦邦,邦邦邦……”白鹿狠命砸着房门,“小娘子,快开门,是我……” 第一百零六章 无聊时玩的游戏 不多时,一个模样俊俏的女子从屋子里出来,打开大门,把白鹿让进屋。一进屋,白鹿便抱住那个女子说道:“娘子,你猜,今天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是头油?”女子说道。 “不对,再猜。” “那是珠花?” “也不对。” “你快拿出来嘛,人家猜不着了。”小女子娇嗔地说道。 白鹿从怀里掏出两盒上好的金香玉递到女子面前:“瞧,这可是上好的补品呢,专门给你补身子用的。前几天你流产失血过多,吃了这个药很快就会恢复元气的。” “相公,谢谢你。”女子依偎在白鹿的怀里,像只听话的小鸟。其实,她是一只修炼了五百年的凤凰,因受到同类的排挤,才来此地安家落户的。 “宝贝,走,我们去床上躺一会儿。”白鹿抱起女人,走向逍遥帐…… …… …… 冰玉这一觉睡得很久,直到日影西斜,她才从梦中惊醒。看看四周那熟悉的环境,原来竟是虚惊一场。看天色还早,她便起身去院子里伸展了下腰肢,又看看院墙上的那些花。仙鹤正在院子里玩耍,见冰玉起床,就问:“师姐,昨天你干什么去了,怎么一夜没睡啊?” “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冰玉觉得这是个人的*,无需跟它多说。再说,它一个鸟类,怎么会懂得人类的情感! 仙鹤翻了个白眼,撇撇嘴说道:“不告诉我是吧,那你自己去跟师傅解释去吧。”仙鹤接着玩它的游戏,把一堆草扔到天上,等那些草乱七八糟散落下来后,它又把它们聚起来再抛到天上。冰玉看它玩的这种弱智游戏,心里极度鄙视了一番。不过,她马上为自己眼下面临的困境而懊恼不已。 难道师傅他老人家知道了?这可怎么好,要是师傅不同意我和他成亲怎么办?冰玉听仙鹤说完,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别是这鸟类告的密,若让她知道是这只多嘴的鸟坏了她的好事,看她怎么收拾它。 正想着,只见老翁拄着拐杖从东面那间屋子里走出来。那是师傅的卧房。“这会儿他应该去外面散步,怎么是从屋子里走出来呢?”冰玉有些纳闷,她不知道,老翁也才睡醒。不过她没有想那么多。看见师傅出来,她问:“师傅,今天天气这么好,您怎么没出去遛弯?” “徒儿,你进来一下,为师有话要问你。”老翁并没有回答徒弟的话,而是直接把她喊进自己屋里。 冰玉的心七上八下地跳着,她不知道该怎样过师傅这关。 随师傅进屋之后,老翁回身把门关好,然后坐在带有花纹的檀木椅上。看着面前的徒弟,老翁心里十分感慨:平时都没注意,今日仔细一看,果然这孩子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但见她身材凹凸有致,面容端庄秀丽,双目顾盼流离,峨眉粉黛轻点……这一切都说明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了。 孩子长大了,心思自然就多了,可他这当师傅的,却一点不知道徒弟的心思,看起来他这师傅做的也够失败的。 老翁不觉轻叹了口气:“哎,徒儿啊,你说你来师傅这学徒有多久了?” 冰玉偷偷瞄了一眼师傅,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呃,算起来有大半年了吧。” “哦,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老翁捋了捋发白的胡须,接着问道:“这半年来你有什么收获?” 冰玉想了想说道:“我学会了奇门遁甲,还和师傅学会了做家务。” 南极仙翁:“现在你想学的东西都学完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 冰玉:“我打算出去闯一闯,看看能做点什么?” 哦,看来徒弟确实有走的打算。老翁心想。“出去闯闯倒是好事,能历练人生,开拓眼界,可一个女孩,为师到底有点不放心……”老翁不无担心地说道。 “师傅……我……”冰玉有点吞吞吐吐,她不知道该不该把她和那个少年的事情告诉师傅。 “徒儿,有什么话就说吧。”老翁看出徒弟心里有话欲说还休,就慈祥地拉着冰玉的手,说道:“来,徒儿,在为师身边坐下。” “师傅……”冰玉扑通一声跪在南极仙翁面前,噙着眼泪说道:“师傅,徒儿不该蛮瞒你,冰玉知道师傅疼徒儿,可徒儿还做了让师傅伤心的事……”说着,眼泪扑簌簌流了下来。 南极仙翁有点摸不着头脑,赶紧起身扶了冰玉起来,“有什么话慢慢说。”他拿了手巾替冰玉擦拭眼泪。 “我,我不敢说,怕师傅骂我。”冰玉抽抽嗒嗒地说道。 “为师不会骂你的,有什么心事你就跟为师说。”老翁安慰着这个小徒弟,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小徒弟在他面前哭呢。所以,他觉得有些触不及防。 “我还是不敢说,我,我怕你责罚我。”冰玉仍然抽搭不停。 “好吧,师傅也不责罚你,这回你可以说了吧。”老翁心里一直最疼这个宝贝徒弟,今天看她如此梨花带雨地哭泣不停,心里甚觉不忍。只是这孩子总是不肯将心事说出,这让他这个师傅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等她哭一会儿,在问缘由吧。 过了一会儿,冰玉止住哭声,说道:“师傅,徒弟爱上了一个人,并且,准备和他成亲。请师傅成全。” “!”南极仙翁脑袋上顶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徒弟有了心上人?!还要和人家成亲?!这等大事他做师傅的可是头一次遇到。他想,自己的徒弟是不是昏了头,怎么能对自己的婚姻大事这等草率。而且她认识的这个人是个什么样的背景,会不会托付终身,这些事都还没弄清楚,就着急嫁给他?并且,老龙王可能还不知道这妆婚事吧。 “徒儿啊,婚姻大事岂能儿戏。那是得父母做主,媒妁之言的。何况你还是公主,更不能这样草率了。”南极老翁担忧地看着冰玉。 第一百零七章 房契不翼而飞 冰玉想,二十一世纪早就不时兴这一套了,那都是老掉牙的规矩了,二十一世纪时兴自由恋爱,结婚是两个人的事,跟别人有毛关系。 不过在这个世界里,她的身份确实有点特殊,那怎么办呢?这个事如果让父王知道,他是一定不会答应的。皇室讲究门当户对,一个没有任何身份的人类,怎么可能成为龙宫的合法女婿?所以这件事坚决不能让父王知道。 “所以,徒儿想请求师傅给我主婚。”冰玉把南极仙翁抬了出来,她知道师傅最疼自己了,现在这个关键时刻,能救自己的只有师傅。想当年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也是他们的老师从中做的媒,既然有了先例,就不怕多她一个了。 “这个……”老翁捋了捋胡须,他没想到徒弟会让他做主婚人。这事儿责任重大,不过也很神圣,如果对方确实是个优秀的男子,那么,他是乐于给两人主婚的。即使以后老龙怪罪起来,他也有话说:想当年茜玉嫁给个医生他都没说什么,如今冰玉嫁给个书生他也就不该横加干涉。 “带我去见见那个人吧。如果他果然是个品貌双全的人,那为师给你做主就是。”老翁在考虑再三之后,这样对徒儿说道。 冰玉听了,马上转忧为喜。说道:“师傅,那我现在给你做饭,等吃了饭我们就去。” “好。”看见转身出去的背影,他想等一会儿看看那个男子之后再做定夺。 长安城 夜幕降临。长安城里退去白天的暑热,迎来一个清凉的夜晚。满街的槐树已经花谢花飞,只有淡淡的余香还残留在花枝的尽头。护城河的水静静地流着。高大的城墙逐渐淹没在夜色里。城墙上的士兵在完成交接班任务后,脱下沉重的铠甲,然后去洗个澡,再准备大吃一顿。他们站了一天岗,真的累坏了。这漫漫长夜,他们准备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好继续工作。 负责南城门守卫的士兵秦小宝换完班之后,路过建房吏老周的门前,看房里的灯还亮着,就走了进去。他跟建房吏老周是同乡,因同在京城做事,又都是孤身一人,所以两个人来往比较密切。没事的时候俩人一起喝喝小酒,一起聊聊天,以此打发这无聊的岁月。 老周的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房产交易公司、土地管理局和房屋拆迁办干的活加一起让他一个人来干。即凡是土地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拆迁等等这些事项,都要找他来登记注册。 (现在看来,当时这建房吏的权力相当大啊。要是搁现在,那他这一年的灰色收入,我的天啊,就能买好几十栋豪宅。他何止是土地爷爷啊,那是土地祖宗啊!而且是土地老祖宗!!) 可想而知,这些活他一个人来干,你说这工作量得多大吧。所以,他一天忙的是四脚朝天,上气不接下气。要是赶上结婚旺季,注册登记的人多,那他这里更是门庭若市,车水马龙。 (因为唐朝有个规定,那就是凡事注册结婚的两个人其中一方(通常指男方)必须有房子,否则,月老他老人家不给登记。所以,只要准备结婚的新人,首先必须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管是你自己建也好,还是直接买现成的也好。有了这个前提条件,才能去月老那申请登记结婚。否则免谈。要搁现在,房价那么高,大多数年轻人只能望房兴叹,还结什么婚啊,发昏还差不多。) 好在他身体还不错,一天忙下来,睡一宿觉,第二天起来就没事了。 老周名叫周同仁,这年三十岁,属猪,平时没啥爱好,就是喜欢喝喝小酒,没事调侃两句。为人性格豪爽,重义气。因为秦小宝为人耿直,也是个爽快之人,所以两人很合得来,忙里偷闲的时候,两人就出去喝点酒,海侃几句。生活还算过得有滋有味。 这天老周刚闲下来,坐着正想喝口茶,见秦小宝推门进来,忙招呼道:“下班了,兄弟。”秦小宝比老周小五岁,因此按年龄长幼,秦小宝管老周叫大哥。秦小宝一进门,就坐在老周对面,笑吟吟说道:“是啊,周大哥,过来看你还忙不忙?” “刚闲下来。今天还好,昨天人才多呢,从白天一直到忙到晚上九点,我就只吃了一顿饭。前来买房的人那个多啊,都着急搬家,你说怎么办?不把他们打发走,我看着都闹心啊。”老周拍着大腿,大吐苦水。 “可不是嘛,我看啊,实在不行,你跟上边说说,再给你配两个人吧。”秦小宝说道。 “过两天看看吧,如果人老是这么多,真得申请给我配两个帮手了。”老周起身要给小宝倒茶。“喝点茶水,刚沏的。”老周拿起茶壶,刚要往茶碗里倒,小宝忙说道:“大哥,别倒了,我看这会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请你去喝点酒吧,也就当犒劳你昨天的辛苦了。” “别,要请也是我请你,怎么能让你破费呢。”老周有些不好意思。 “大哥,你都请我很多次了,这次就让小弟我请你一次吧。要不,我可真生气了。”秦小宝假装生气地说道。 “那好吧,这次就依你。”老周没法,只好依了小宝。临出门,老周让仆人看管门户,说如果有人来办事,就请他稍等一会儿,半个时辰内我就会回来。那人要是等不及,就让他去前面的小酒馆找我。交代完之后,老周就跟秦小宝一前一后,去府衙附近的酒馆喝酒去了。 青玄拿着用rmb换来的一百万两银票,在长安城东区的四平巷买了套宜家宜室中等户型的房子。房子买完后,他没舍得进去看,他想等冰玉来了,两个人再一起进屋。他拿着房契下线,等晚上来了一看,口袋里的房契竟然不翼而飞! 第一百零八章 月老府前那个哭泣少年 青玄头上立刻冒出一串冷汗,明明是放进口袋里的,怎么就不见了。青玄把全身翻了个遍,也不见房契的踪影。再看看口袋里的钱,口袋里除了白天买房子剩的那300两银票,其他什么也没有。青玄想,莫不是房契自己跑家里了,要不回家看看吧。他来到小区传送人那,对轿夫说:“送我回家。” 那个长得五大三粗,脸上一脸肥肉的家伙打量了一下青玄,然后翻着白眼说道:“你没有家,让我怎么送你?” “!”青玄脑门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感叹号,那我的家哪去了?我明明买了房子的。 “呜呜呜……”青玄坐在月老府外的角落里,伤心地哭了起来。没有房子,让他怎么结婚啊。一会儿冰玉就要来了,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他上哪弄那么些钱买房子。呜呜呜……呜呜呜……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青玄要不是遇到这种状况,怎么会让眼泪飞啊。唉,看来是没脸见她了。他这样想着,心里难过得都快爆炸了。 “师傅,您小心,别摔倒了。”冰玉扶着师傅来到京城。 偌大的京城里灯火通明,家家户户的灯都亮着,从天空往下俯视,仿佛置身在一片灯海之中。皇城里的灯更是明亮无比,那五颜六色的宫灯,那形状各异的彩灯,还有大大小小的琉璃灯……这些灯把皇宫装扮得仿佛人间仙境!各种客栈和酒楼里,那些王孙贵族,往来京城的客商,达官贵人,还有一些海外来唐朝学习汉文化的洋人……他们觥筹交错,他们谈笑风生,他们粉饰太平,他们醉生梦死…… “你说的那个人在哪里啊?”南极仙翁一边走着,一边问身旁的徒弟。 “应该在月老府吧。我们去那里找他吧。”冰玉扶着师傅,穿过长安街,又过了一座石拱桥。不多时便来到月老府前。 月老府位于长安街东侧,岭南路南侧,与长安最大的杂货铺隔街相望。这里交通便利,商铺林立,与京城最大的家具市场相距仅百米之遥。再加上每天来府里登记的男男女女,这府中一年四季不得安静。好在月老他老人家已经习惯了这种环境,如果周围太静,他反倒睡不着觉,吃不好饭了。 月老府建于两百年前,起初只有半亩地那么大块地方,因为不断修缮扩建,现在已经是占地两母有余的规模了。府里增加了花园,假山,养鱼池,荷花亭,客房,还有小型跑马场等设施,该府的大门最近又重新进行了粉刷,大红油漆让人一看起来就有种喜庆的气氛。 大门上方,一块重达五十斤的金匾赫然醒目,上面用金粉写着“月老府”三个大字,再看下面,题款是用小篆写的“李世民”三个字。原来这牌匾竟然是皇上御赐的。看来皇帝陛下也很重视民间的婚姻大事。 此时,月老府的府门大开,府里府外到处都是人。那些前来登记结婚的人以及他们的亲友团,快把月老家的屋子给挤爆了! 冰玉拉着南极仙翁的手,在月老家的院子里四处寻找青玄的身影。她不断地喊着:“对不起,请让一让。”他们在人群中穿梭,转了半天,转的头都晕了,也没看见青玄的影子。 “怎么会没有呢?”冰玉的心里有些担忧,“不会是因为怕见我师傅才躲起来的吧?可是……我之前没告诉他师傅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啊?”冰玉的脑子里满是问号,想快点找到那个少年问问清楚。 他们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青玄,只好从院子里走出来。不经意往马路对面一看,怎么有个人蹲在大树下哭呢,还有几个围观的人在那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路人甲:这孩子也够倒霉的,刚买的房子房契就丢了,这贼怎么就这么缺德呢。 路人乙: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被你弄丢,赶紧问问看是谁捡到了,人家还等着结婚用呢。哎…… 路人丁:登个招领启事,有谁拾到,必有重谢…… 路人戊:我说孩子,你也别太伤心了,婚暂时结不成不要紧,你可别把身体哭坏了…… 路人己:对,房子没了还可以赚钱再买嘛,别哭了啊…… …… 冰玉和师傅走过去,扒开人群一看,蹲在地上哭得像个泪人儿似地,正是青玄。 “怎么了,怎么蹲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去哪了呢,到处都找不到你。”冰玉蹲在青玄身边,一只手抚着他的肩膀。 “我,我买的房子,没了。我没脸见你了。”青玄抽抽嗒嗒地,眼睛里满是血丝。 “没了就没了,看把你急的。等以后我们赚钱再买个,不哭了啊。”冰玉柔声细语地安慰着身边的少年。 路人甲:看你媳妇多好,既漂亮又贤惠,快别哭了,跟她回家吧。 听到别人夸自己媳妇好,青玄心里特别高兴,这说明他有眼光啊。他站起来,回身把冰玉紧紧搂在怀中,那样子,生怕这漂亮媳妇跑了似地。围观的人们看着相爱的人彼此消除误解,都热烈的鼓起掌来。南极仙翁走过来,对围观的人说道:“没有事了,大家都散了吧。”路人渐渐散去,这时冰玉才想起来师傅还在旁边呢,忙挣脱开青玄的怀抱,面露娇羞地说道:“我师傅在这呢。” 青玄:“……” 南极仙翁咳嗽了两声,说道:“既然现在登不了记,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吧。” 青玄还是第一次看见冰玉的师傅,因为没有什么心理准备,刚才又让他看见自己很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他对自己的看法。他可不希望有谁来阻止这场婚礼。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既然他知道他们两人要结婚,那么必须征得他老人家的同意,否则,如果他从中阻拦,那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所以,当下最首要的问题不是找房子,而是,得讨好这位师傅大人。 第一百零九章 师徒三人边吃边聊 三个人找了个酒馆坐下,点了些酒菜,幸好青玄身上还剩三百两银子,要不可真是糗大了。 南极仙翁平时很喜欢喝酒,要是有朋友在的时候,他一顿能喝上半斤女儿红。可最近朋友们似乎都很忙,他家里好久都没朋友过来热闹热闹了,他去拜访他们的时候,也都赶上他们不在家,所以老翁感觉很郁闷。整天在家里一个人喝闷酒。 现在,徒弟找到了心上人,在看这个年轻人眉清目秀,对冰玉又体贴入微,虽然有些毛躁,但是年轻人有几个不毛躁的?如果他是真心对冰玉,那么我这个老头干嘛不成人之美呢,以后,还有人陪我喝酒了,两全其美的事。老翁想到这,就说道:“年轻人,你家住哪里,家里有几口人,父母都是做什么的,你能跟我说说吗?” 冰玉担心地看着师傅,他这样查人家户口,会不会招来青玄的反感。虽然他们认识才一个月,甚至她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是她知道他们彼此一见倾心,她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只要有他在她就开心,只要有他在,她就快乐,只要有他在,便是晴天…… 所以在她对他毫无了解的情况下还是决定嫁给他,冰玉是堵上了一生的幸福。和谁结婚不是一场赌注?!如果他是个背信弃义的人,那么,她只能愿赌服输…… “师傅,您是冰玉的师傅,所以,我也这么称呼您吧,您看可以吗?” 南极仙翁点了点头,示意他往下说。 “我祖籍徽州,从小家境贫寒,父母又死的早,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小的时候,受尽欺凌,幸好村里有位大婶,孤身一人,看我可怜,就收留了我。她供我吃穿,还教我识字。长大后,我离开家乡,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来到京城。”青玄并不想把他家祖辈做官的显赫家史搬出来,因为一般人都会认为,大户人家是非多,如果看他是官二代,再不让徒弟嫁给他就毁了。所以编出这些苦难背景给冰玉师傅听。 “哦。看来你的身世挺苦啊。”南极仙翁叹了口气。青玄心想,这都能把他给骗了,嘿嘿,我的演技还真不错哦。 “既然你答应娶冰玉,是不是也该把她带回去见见抚养你长大的那位婶娘呢。我想,看到你成家立业,她一定会很开心的。”南极仙翁捋着胡须说道。 “五年前她得了场重病去世了,我回去给她料理完后事,又给她守孝三年,才离开那里。” “她生前也没什么财产,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处茅草房,正好村里有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被婆家赶出来,我就把那个房子让给他们住了。” “看来这孩子命还真硬啊,一般人还真克不过他。不过我这宝贝徒弟可是公主,还是龙种,应该能压住他的。”南极仙翁心里这么想着。他还想,“如果龙王知道这桩婚事,一定也不会答应的。无奈儿女大了,都自己有了主意,你要是硬别,他(她)就寻死觅活给你看,还不如顺其自然。儿孙自有儿孙福,管的多,人家不喜欢,自己还生气,何苦来呢。” 想到这,南极仙翁又说:“那你们结婚之后,有什么打算?”南极仙翁是不放心徒弟的生活问题。如果这个人真爱她,那么他一定会安排好冰玉的生活的。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什么钱,不过我可以去赚。前一段时间我去了趟北俱,我发现那里的皮货和珠宝首饰很便宜,我打算弄些回来,卖了。再从这里贩些瓷器茶叶什么的过去。我发现这些东西的利润空间很大。”青玄本来想说我可以去抢劫那些强盗,他们身上有的可不只是金钱,还有宝图——那些藏着大量宝贝的宝图,让很多人因此发了大财。 他在没去澳门之前,也是靠这个掘了第一桶金。可是如果跟这老头说这些,他一定会认为青玄不务正业,为了能让他答应把宝贝徒弟嫁给自己,青玄可是煞费苦心啊。 还好,他的一切说辞都没引起南极仙翁的怀疑。南极仙翁看这个少年做事还挺靠谱,就没再问什么。他端起酒杯,准备和这个年轻人干一杯,才发现酒杯还是空的。嗨,刚才光顾着说话了,酒都没倒。 冰玉看师傅想喝酒,知道她的事师傅同意了,忙起身要为师傅倒酒,青玄怎么会错过这个献殷勤的机会,忙说:“让我来吧。”他拿着酒壶,给南极仙翁的酒杯斟满,也给自己的酒杯斟满,然后站起来,举起杯说道:“南师傅,徒儿敬您一杯。” 南极仙翁和他碰了杯,然后将杯中的酒饮尽。待夹菜的时候,才发现菜已经凉了。青玄忙喊小二过来。小二肩膀上搭着个白手巾,弓着腰跑到冰玉他们桌前,哈腰问道:“客官,有何吩咐?” “这菜都凉了,麻烦你让后厨热热。”青玄吩咐道。 “好嘞,您稍等,马上就去给您热去。”小二端着盘子去了后厨,没多大会功夫,热乎乎的饭菜重又端上桌来。师徒三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话题就扯到这房契上了。 第一百一十章 诡异网吧名 公元2007中国营口 入夏的营城,在来自西太平洋的暖湿气流的影响下,空气变得温暖而湿润。由于没有冷空气来捣乱,天空一直晴朗无云。阳光温暖而透明,空气中的温度刚刚好,不冷也不热。 在这样晴好的天气里,植物们拼命地进行着光合作用,为自己储备能量,以备秋天时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最明显的效果就是——一个月前还嫩绿的叶子,如今已经变得像加了浓墨进去。那叶片也变得厚重而殷实,像一块块小小的绿色盾牌。你若不小心折断叶片,那断裂处便会流出浓浓的汁液,那是来自根的营养——包括水分、矿物质和维生素,还有由光合作用产生的叶绿素。) 野生动物园里的动物们也不甘落后,它们从阴暗的角落跑出来,在阳光下觅食,或在草地上追逐,有时也在河里洗个澡。它们常常对着河水左顾右盼,为自己壮硕的身材(或者窈窕的身姿)和棱角分明的五官嗟叹不已。他们疯狂地迷恋着自己的身材,以至于忘记了身边会随时出现的危险。 作为灵长类的祖先——人类,对于阳光的热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纷纷走出家门,在有阳光的午后,或喝茶聊天,或牵着狗狗在公园里散步(也有推着婴儿车的),或开着私家车在宽阔的柏油路上兜风。更有不怕死的,直接穿着三角裤衩就跳进海里去游泳。他们躺在海边的躺椅上,期待着把自己的肌肤晒成小麦色,仿佛这样就会变成西方那些让他们艳羡不已的贵族…… 马路两旁,梧桐树的叶子仿佛一夜之间长成巴掌大小,硕大无比的叶片,把大片大片的阳光精剪得七零八落,像一堆碎纸屑一样凌乱地散落一地。而梧桐树的倩影,则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婀娜多姿。 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写字楼,它们的外墙玻璃立面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幽蓝的光。写字楼里的白领们,不住地瞄着电脑屏幕下的电子时钟,只等下班时间一到,就踩着16厘米高的高跟鞋,从这座大楼里鱼贯而出,然后,奔向她们各自的目的地。 而刚落成的本市最大的剧院——蓝天歌剧院,则像一块巨大的水晶立在那里。它用无声的语言诠释着现代艺术的美感:它的晶莹剔透,它的高雅别致…… 夜幕降临,这座海滨城市沉浸在另一番景致之中。它退去白天的纯净和自然,在那些迷离的霓虹灯的映衬下,转而变得无比妩媚、妖冶和神秘莫测。 空气中流动着烤羊肉串的味道,小商小贩们沿街支起地摊,借着昏黄的路灯光兜售他们手中那些廉价的商品。马路对面,白天一向大门紧闭的男神歌厅里传来一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这声音,在漆黑的夜晚有着极强的穿透力,他们越过周围的小区,在遥远的夜空中回荡…… 而歌厅的旁边,就是本市大名鼎鼎的“黑蜘蛛”网吧。这座网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在经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该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被派出所警告五十次,还有一次是因为老板强奸了一个十三岁幼女而被判坐牢十年!网吧经营不到五年的时间,几易其主,直到最近,换了一个不到四十岁的中年女人,网吧才渐渐走向正规。 听听网吧这名字——黑蜘蛛,想想就很诡异。 冰玉坐在远离吧台的一个角落里。网吧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网吧为了吸引顾客,一般都没有禁烟的规定,因此那些上网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地在网吧里吸烟),加上电脑里传来的古怪音乐,如果唐僧师徒正好打这经过,悟空一定会对唐僧说:“师傅,小心,这里又发现一个盘丝洞……”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有电脑,冰玉绝不会大晚上的跑这里受这个洋罪。 电脑里的画面在继续,冰玉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这个如魔法师的水晶球一样能预知过去未来的东西,给了现代人了解过去的机会。 …… 公元630年唐都长安 冰玉坐在酒馆里,看着自己的师傅和准新郎一起喝酒。因为来的时候已经吃过饭,再加上房子突然丢了,婚也结不上了,所以,这个时候她哪还能吃得下东西。她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脑子里却在想,好好的,房子怎么就会不见了呢…… “喂,你跟我说说,房契到底是怎么丢的?”良久,冰玉才抬起头来,她看向青玄,希望他能跟她详细说说房契丢的过程。 “昨天下午,我准备好了钱,然后过来预定了一套中等户型的房子。那个人跟我说傍晚才能交易,因为他有件急事要办,必须马上走。我们约好晚上在杂货铺见,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晚上的时候,我早早就过来了,因为着急买房,晚饭我都没吃。我等了半天他才来,然后我们钱货两清。当时我看你没来,就把房契随手放进行囊里,打算先去吃饭,然后等你来了之后我们再一起去看房子。” “可等我吃完饭回来,再一看行囊里,里面除了别的东西都在外,唯独房契不见了。我以为我不小心弄掉了,就沿着回来的路找,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问过路的人,也都说没看到。我想,那房契是彻底丢了……”青玄说完,沮丧地低下头。 “怎么会这么轻易就丢了呢?如果要丢,那你行囊里的东西应该都丢了啊,为什么偏偏只有房契丢了呢?”冰玉一只手支着下巴,一只手随意搭在桌子边上。她凝神思索着,那两道弯弯的眉毛不经意间拧成一个小小的疙瘩。 她的两片粉红色唇瓣紧抿着,蓝色横纹云锦缎子的紧身夹袄将她的上身包裹的凹凸有致,那饱满的胸脯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胸前的花纹也跟着高低起伏。青玄猛然发现,她思考的样子真好看,很像……对,很像那个没断臂的维纳斯…… 第一百一十一章 皇宫门前的卖花小姑娘 过了半晌,冰玉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她站起身来,刚想说“我出去一下”,这时她发现青玄有点不对劲,他那突然转过头去的表情看起来极不自然,原来他在偷窥她!她不免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对南极仙翁说道:“师傅,你先吃着,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还没等南极仙翁问她要去哪里,她已经冲出了酒馆的大门。 “喂,你要去哪里?”青玄在后面喊着,可当他追出酒馆大门,早已经不见了冰玉的身影。身后传来南极仙翁的声音:“她那脚力,是你能追得上的吗?还是老实在这里待着吧,她不会走远的。”南极仙翁夹了口菜放进嘴里,边咀嚼边说道:“还是过来陪我喝酒吧。” 青玄无奈,重又坐回到座位上。他的眼神不时瞟向门口,恨不得一抬头就看见他的新娘从门外进来。 冰玉来到家具市场,虽然已是晚上,可家具市场里仍然是热闹非常。卖家具的摊床一个紧挨着一个,那密集的程度恐怕想插根针进去都难。摊主们站在一堆家具旁边,答对着前来买货的顾客。 冰玉也不知道该问谁,就随便走到一个摊床前问那个摊主:“大哥,打扰一下,我想跟您打听点事,您看,这种情况您见过没?”随后把买房的遭遇说了一遍。那摊主忙着把银票塞进袖子里,看了眼冰玉,回道:“你去问问后面卖房子的那几个人,或许他们知道你说的这种情况。”“哦,谢谢你了,大哥。” 冰玉谢过摊主,辗转来到卖房子的商贩面前,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看起来还算顺眼,冰玉就凑到他面前。施了个礼问道:“这位大哥:“跟您打听个事,您看您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买了房子之后,还没等搬家,房契就不见了,不知道这房契能补办吗?”冰玉想,这个人大概能告诉她怎么办。于是,她满怀期待地看着这位瘦高个。 “这个……”那瘦高个想了想说道:“自从我做房产生意以来,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还真没遇到过,要不。你去问问皇宫门口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也许她会知道。” “你都不知道,她会知道?”冰玉撇了撇嘴,心想。这家伙也许故意难为她,明明知道也不告诉自己。可她想了半天,没理由啊,之前她并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得罪他啊。他为什么要难为自己呢?她想不明白,不过,既然他不想告诉自己,那就再去问问别人吧。 她冲瘦高个翻了个白眼,撅着嘴准备去问别人,这时瘦高个冲她的背后说了句:“那姑娘的爷爷是京城里有名的包打听……” “哦。原来如此。看来是自己冤枉人家了。”冰玉有点不好意思,回头冲那个瘦高个笑笑,双手抱拳。说了声:“谢谢。”便急急向皇宫方向赶去。瘦高个看着冰玉离去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这个丫头,还以为我故意难为她。”他一边摇头,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 “卖花。卖花,多新鲜的花儿。公子,你要不要买一朵啊?”皇宫门口,一个小女孩正拿着一篮子鲜花在向路人兜售。这孩子看起来有十二三岁,梳着两个髻儿,穿着一身绿裤裤袄,脚下踩着一双嫩粉色绣花鞋。她的一双眼睛顾盼流离,长长的睫毛像黑色的羽毛一样,柔软细密。 “姐姐,你要买花吗?”小姑娘冲向她走来的冰玉问道。 “小妹妹,你的花多少钱?”冰玉微笑着问道。现实里的冰玉也非常喜欢花儿,每当心情好的时候,她就会买几支香水百合插在花瓶里,那馥郁的芳香便布满整个小屋。因此,看见这些漂亮的花,冰玉便有点挪不动脚步。 “一文钱两支。”小女孩忽闪着大眼睛看着冰玉。 “我全要了。给,这些钱够了吧。”冰玉从怀里掏出一大锭银子,放进小女孩手里。这些银子足够买10篮子的花,小女孩顿时高兴起来,她把花篮递给冰玉,然后去兜里掏零钱。 “呀,”小女孩一脸抱歉的说道:“我这里的零钱不够了,怎么办啊,要不,姐姐跟我回家取吧。” “不用找了,小妹妹,剩下的你留着花吧。”冰玉心想,正好我有事求你呢,要是你能把我的事办成,这点钱就当酬劳了。 “这怎么好意思啊。”小女孩有些受之有愧的困惑。 “要不这样,我有件事想要麻烦你,如果你能帮助我的话,这点钱就算给你的酬劳了,你看这样如何?” “嗯,你有什么事就尽管说吧,我一定会尽力帮忙的。”小女孩又开心起来。 “姐姐昨天买了个房子,可是吃了一顿饭的功夫,那房契就不见了。现在没了房契,家也搬不成了,你说这可怎么办啊?我花了那么多钱买的,一眨眼功夫就什么都没有了,唉……”冰玉深深叹了口气,一提起这房子,她所有的好心情就都没有了。 她抬头看了看小女孩,问道:“你知道去哪能补个房契回来?” “这个,你去建房吏那问问,他那里应该能补你说的房契。因为整个京城的房子都归他管。他找他就对了。”小女孩和气地说道。 “哦,知道了,谢谢小妹妹。”冰玉看事情有了眉目,眉头立刻舒展开来,她告别小女孩,转身向酒馆走去。可刚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小女孩见她又回来了,一脸疑惑地问道:“姐姐,还有事吗?” “小妹妹,你能告诉我建房吏在哪办公吗?”冰玉有些难为情地问道。刚才她光顾着高兴了,没问去哪找建房吏。 “他就在南城门旁边的府衙内办公。你到了南城门一打听就知道了。” “知道了,谢谢你了小妹妹,你可帮了我大忙了。改天姐姐请你吃饭哦。”冰玉说着话的时候,已经走出十多步远了。 “不用了姐姐。” …… “快点,跟我出去一下。”冰玉提着一篮鲜花进了酒馆,不容分说拉起青玄就走。 “去哪儿啊。”青玄跟在冰玉身后一头雾水。 南极仙翁:“……” “去了你就知道了。师傅,您先在这里坐一会儿,一会儿我们就回来。”冰玉匆匆跟师傅打了个招呼,拉着青玄就走了。 “你手里这花儿是怎么回事?”青玄指着冰玉手里的花不解地问道。 “哦,都忘了这花了。”冰玉折回酒馆,把花放在师傅面前,然后在师傅一脸诧异地表情下一闪身走了出去。 南极仙翁:“……” 路上,青玄着急地问道:“快说啊,要带我去那儿?”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详细情况等我回去以后再慢慢和你说,现在我们去找建房吏,这个人或许能帮到我们。”冰玉简明扼要地跟他解释完,然后拉着他,用导航旗飞到南城门的门口。冰玉期待快点见到建房吏,她已经等不及一步步走到那里了。 在南城门门口转了半天,果然发现一个大宅院,宅院大门洞开,门上面挂着一块匾额,上书“府衙”二字。 “应该就是这里了。”冰玉喃喃自语。 二人相互看了一眼,心有灵犀地一同走进院内。院里用青砖铺就的甬道,正中间有棵一丈多高的榆树,那榆树枝叶繁茂,树干直径约一米多宽,看起来应该有上百年的树龄。宽大的树冠遮天蔽日,把大半个院子都遮挡在它的阴影之中。 院子成长方形见方,里面正中间是京城府衙办公的地方,该屋坐北朝南,占地约100平米。东西两侧各有一个耳房,右侧的耳房是建房吏的办公场所,因此上面有块很醒目的牌匾——建房司。左侧是捕快们休息和吃饭的地方。也有块牌匾,上书——休憩室。 冰玉在右面耳房的门上敲了两下,不一会功夫,一个衣着简朴的年轻人从门里出来,上下打量完冰玉和青玄,然后问道:“二位是来过户还是搬家?” “我们想找周同仁先生,请问他在里面吗?” “他出去吃饭还没有回来,要不二位进来等会吧。” “他大约什么时候能回来?我们找他有急事。”青玄焦急地问道。只有见到那个人,才能知道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能找到,满以为找到这里就会见到他,谁知道他偏偏不在。唉,真是急死人了。青玄的心里像是喝了汽油,点把火就能着。 “他走的时候吩咐过,不到半个时辰的工夫就回来。可如果客人实在有急事,就让他去酒馆找他。呶,出门左转五十米有个陈福记酒馆,你们去就那找他吧。”小儿呶呶嘴,示意二人去酒馆找周先生。 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心照不宣地说道:“好,那谢谢您了。” 出了府衙的大门,二人直奔徐福记酒馆而来。 因为快到打烊时间,酒馆里的人并不是很多,除了老周他们坐的那桌,还有桌客人,那桌客人都是素衣打扮,看样子像家里刚死了人似地,各个脸上挂着悲伤。二人进得屋来,酒馆小二忙迎上来,满脸歉意的笑容:“二位是来用餐的吗?不好意思,我们小店快打烊了……” ps: 新v章节第一次发布,还请各位读者一如既往地支持情,情在这里给大家一一行礼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闪婚 “哦不,我们是来找人的。” “哦,那不知二位是来找谁的?”小二陪着笑,眼睛扫了一下屋里。屋里的人不多,就两桌客人,想他们找的人应该就在这两桌客人之中。 冰玉抱拳施礼道:“不知哪位是周同仁周先生?”说完,她用眼睛的余光瞄着那穿着官服的人。 老周见有人进来,抬头看了一眼,心想,该不会是来找我的吧。这个时间应该不是来吃饭的。刚准备和秦小宝喝杯下酒,只听来人说要找他。他忙放下酒杯,站起来说道:“在下就是周同仁,二位找我何事?” “先生,我们可找到你了,现在我们有件非常着急的事请你帮忙,无论如何你也要帮我们啊。”两人说着说着就哽咽了,本来以为结婚会受到师傅的阻拦,结果师傅倒没说什么,却在房子的问题上出了差头。 “你们别着急,走,跟我回去详细说说。”老周起身,刚想付饭钱,没想到秦小宝早已经抢先结了帐,他看老周有事要回去,就跟老周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去休息了。 老周领着冰玉和青玄回到建房司,各自落座,刚才那个接待他们的年轻人沏了茶端上来,放在二人面前。 此时,冰玉和青玄已是满头大汗,用袖子随便擦了擦,然后如此这般跟老周说了房契丢的经过。老周听完,哈哈大笑起来。 二人面面相觑,不知老周为何如此大笑。正当二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老周道:“你们不用找了,你们的房契其实在我这里。” 冰玉、青玄:“……” “唐律规定,凡是购买房子且当时不搬家的房屋所有人,房契一律被建房吏收回,代为保管。什么时候房屋主人要搬家。再来建房吏处索取房契。如若搬家,还要递交搬家申请,且交足10万两搬家费用,才可以搬家哦。”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还以为那房子就这么人间蒸发了呢。”青玄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老周回身从柜子里拿出一打房契,翻了半天才找到青玄的那张。他把房契递给青玄,然后问道:“今天要搬家吗?” “要的,要的。”他不住地点头,心想,再不搬家,房契又要跑老周的兜里了。 “那把搬家费用交一下吧。” “这个……”青玄才想起来。自己买完房子,兜里就剩300两银子了,刚才又请冰玉的师傅吃饭。估计,也就剩下200多两了。这点钱,我的天,也不够搬家的啊。 冰玉看出青玄的尴尬,房子是他买的。搬家的费用理应自己出。想到这,她连忙从怀里掏出10万两银票递给老周。老周收好银票,然后在搬家申请上盖了章。二人拿着盖好章的申请单和房契,谢过老周,便折回酒馆。 看见他二人为了房子愁眉不展,忽而又为找回房子欢天喜地。南极仙翁不忍心看着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因为他的缘故而劳燕分飞,遂决定成全他二人的婚事。 接下来,便是一系列忙碌的场面。 月老府 “月老。您行行好,就给我们注册一下吧。”两个年轻人跪在门外,不住央求着月老。 “你这两个孩子,都几点了还来吵我。明天再来就不行吗?”月老点亮烛光,漆黑的屋子瞬间被红烛照亮。月老从床上坐起来。披了件衣服走出门外。 银色的月光下,两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跪在屋前。他们期许地看着月老,那样子看起来楚楚可怜。月老生气地说道:“你们两个小鬼头,就不能明天来办手续吗,叫叫叫的,吵死了。” “月老爷爷,你就行行好吧,本来不想打扰你的,只因为房契丢了,这会儿才找到。还有啊,我师傅他那么大岁数了,还在家等着喝我们的喜酒呢,你看在他老人家的面子上,就给我们办一下吧。”青玄开始使出他做业务员时的招数,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任你怎么拒绝,最后也得答应他的请求。 好吧,月老也不想就这么看着两个年轻人失望而归。俗语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何况我又是专门主事人间姻缘的呢。罢罢罢,赶紧给他们办理完手续,我好图个耳根子清净。月老这样想着,便招呼他二人道:“你这小子还挺能讲,要不是看在你师傅的面子上,非得让你们明天再跑一趟。那什么,你们起来吧,先进屋再说。” 月老把二人让进屋,让他们在客厅稍坐片刻,他则去书房查看姻缘簿。 姻缘簿有厚厚的几十本,他找了半天,才在一本姻缘簿的第页上看到这样一段记载:一千年前,无忧谷中,有清风一缕,生来不受约束,性情豁达,随性而为。只因一日被天边一抹夕阳深深吸引,从此春心萌动,爱心大发。本欲与夕阳结为永世之好,却因她一触即化的温度而无法靠近…… 他便是前世的风,她就是前世的汐,经过几世的轮回,他们终于又再次相遇。是宿命的安排?还是姻缘未尽?一切皆有可能,一切尽在不言中…… 月老合上姻缘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长方形匣子,那匣子看起来既古老又陈旧,上面涂的暗红色油漆反射着暗淡的光。他捧着匣子走进客厅。 “你二人注册登记的手续都带齐了吗?”他把匣子放在厅里的桌子上,抬头看两个年轻人。 “带齐了。”青玄答应着,把房契和两人的单身证明递过去。月老检查了房契和单身证明文件,然后从匣子里拿出一个长方形大印章,这印章是用一整块玉石石料刻成的,因为年代久远,石料的底部都快被磨平了。他拿着印章在红色的婚书上盖好,然后递给青玄。 “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月老呵呵笑着,“来年抱个大胖娃娃……” 冰玉听了,心想,养个孩子那么容易吗,管吃管穿还不说,还得负责教育,现实中她养这一个孩子已经够她受了,如今,她可不想再给自己找累了。她冲月老笑而不语,心说:生孩子这件事,月老你可就管不到这块了。 “谢谢月老爷爷,赶明个给你送喜糖来。”青玄拉着冰玉,拜别月老。 出了月老府,冰玉问道:“喂,我的单身证明是我师傅给出的,你的咋弄来的啊?” “这个嘛,是个秘密。”青玄故弄玄虚地说道。 “你要是不告诉我,就抱我回家吧,又没花轿,难道你让我一个新娘子自己走回家吗?”冰玉呶起嘴说道。 “喂,你很沉的,你想累死我啊!”青玄瞪着眼睛,眼珠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要抱也是到家门口才抱啊,这离家还很远好不好。” “不愿抱我是不,那当初为什么还要娶我?”冰玉假装生气地说道。 “我说,咱别耍大小姐脾气了行不,师傅他老人家还在家等着我们拜堂呢。”青玄提醒到。 “是哦,忘了师傅还在等我们呢。”冰玉吐了下舌头,“那赶快走吧,这次就饶了你了。” 长安城东区四平巷 李府 “喂,你们两个小鬼头怎么现在才回来,师傅我都等半天了。”一进屋,就听南极仙翁絮絮叨叨个没完。 刚搬完家,那两个孩子就急急地出去了,说是去月老那办理登记手续,这一晃都一个时辰过去了才回来,害他老头子一个人守在这新房里。 虽然新房布置的有些简陋,家具也没几件(都是刚刚从家具市场上买来的),可门上窗户上贴的那些大红喜字,给这个新房增添了不少喜庆的气氛。老翁心想:但愿这小子一辈子对冰玉好,要不,可瞎了这丫头对他的一片心意。用世俗的眼光来看,这是一段极其不对称的婚姻,所以,要是哪一天龙王怪罪起我来,我真是有口莫辩啊。 不过转念一想,七仙女和董永的爱情,当时也是遭到来自天庭的极力反对的。王母甚至动用最最残酷的惩罚,让两个人只能隔河相望,每年只允许他们见一面。可即使这样,也没能动摇两颗彼此相爱的心。 如今有了先例,这龙女跟凡人的爱情就显得不那么让人难以理解了。况且,不管在仙界还是凡间,他南极仙翁的口碑一直都很好,他可不想做那个棒打鸳鸯的恶人,所以他只能默默地对着天空说道:“龙兄,对不起了。” 当然,在他们还没成亲之前,也就是冰玉去找房契的时候,老翁可是警告过青玄:结婚以后,如果他胆敢对冰玉不好或是背叛冰玉,那他这个做师傅的,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言外之意,就是他一定会教训这小子,直到他认错为止。当然,彼时的他立刻一本正经地对老翁保证: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对于这个有点油腔滑调的人,老翁隐隐有点不太放心。 “对不起哦,师傅,让您久等了,今天这么晚了,等我们拜完堂,师傅就睡在这里吧。”冰玉歉意地说道。 第一百一十三章 床事风云(上) “我可不在这住,这里地方好小哦。” “师傅,貌似我们这里比你那屋大很多吧。”冰玉嘻嘻地笑道。 “虽然我那茅草屋比你这小了点,可我住习惯了,换个地方我还真睡不着。”老翁找借口说道。 其实老翁是怕打扰了徒儿的洞房花烛夜,他可不是那么没有深沉的人。 “好吧,那就由师傅来给我们主持婚礼吧,完了你也好早点回去休息。”冰玉看了看青玄,青玄忙附和道:“是啊,是啊,就请师傅做我们的婚礼见证人,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情况,我只对冰玉一个人好,我会把他视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来守候,师傅你就放心地把徒弟交给我吧。” “你小子油嘴滑舌,我还真有点不放心。”南极仙翁板着脸,不过他的心里还是蛮高兴的。平生第一次收徒弟,又第一次为徒弟主持婚礼,貌似他人生第一次经历的事情还很多哦。 穿着从月老处借来的礼服,两个少年在南极仙翁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 月色如水,把长安城四平巷里的这家小院照得清澈透明。两个新人坐在那张小小的橡木床上,恍如在梦中一样。红色的礼服,摇曳的红烛,以及那近在咫尺的逼人的气息,又证明这不是一场梦。 英气十足的他用热烈的目光注视着面前的新娘,看得新娘有些难为情。她低下头,不敢与他四目相对,她担心那热烈的目光,会把她灼伤,甚至融化…… 她心里还不敢确定。这触手可及的幸福,难道就这么轻易地降临了?可是,这幸福是不是来得快了点,快得有些不真实,甚至有点让她不知所措。而这幸福,又是她一直渴求的。她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偷偷地看他一眼,却不料,那炽热的目光正好迎上她黑亮的眸子。 她感受到他温柔的气息,他俯身过来,那温热的。柔软的唇慢慢将自己的唇瓣封上,舌尖像一只小鱼一样在探寻着另一只鱼,接吻鱼。大概就是这样子吧。他想。 而此刻,她觉得自己的心跳急剧加速,那小小的心脏仿佛要从包裹她的胸腔里蹦出来。她睁着眼睛,慌乱地看着眼前的他。 本来,他正进入状态。可突然发现她还睁着眼睛,他的脸立刻变得绯红。他停止吻她的动作,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傻瓜,还不闭上眼睛。” 她难道不知道,男生在吻他心仪的对象的时候,是不能够被女生偷看的。那样他会害羞。然后,然后……你懂的…… 听到他的耳语,她乖乖闭上眼睛。他再次将他柔软的唇覆上她的红唇。他那绵软的舌便像只鱼儿样在水里游…… 他们慢慢倒在床上,两个人的舌还在彼此纠缠着,不忍分开。冰玉的脑子里想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正当她准备迎接爱的狂澜的时候,那只硬邦邦的橡木床很不给力地在塌了! 两个人咕咚一声摔到地上。幸好身下是厚厚的被子,没让两个人受伤。重力让两个胶着的人被迫分开。此时,冰玉离青玄只有一厘米的距离,她惊悚地看着面前的新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靠,这床什么质量啊,这么点重量都承受不住!” 在彼此愣神一分钟后,青玄首先做出反应。他在骂完那个做床的木匠之后,慢慢扶冰玉从地上起来。 “可不是嘛,才用就坏了,早知道就不图便宜买它了。”冰玉后悔当初为了图便宜买了张山寨床。 “好了宝贝,不生气了。明天咱再买一个好的。”他安慰着她,语气里满是温柔。 “都怨我,当初图便宜……”冰玉还在为自己当初贪小便宜而懊恼。 “不怪你,是我不好,是我考虑的不周全,以为只买了房子就行了,谁知道搬家还要钱,还要填家具……要不是你的钱拿来救急,恐怕我们现在连婚还没结成呢!”他一脸歉意地看着她。 “看你说的,我的钱也是你给我的啊。现在我们已经结为夫妻,我的就是你的,还分什么你我啊。”冰玉眨动长长的睫毛,一双眸子像极了夜晚天上的星星。 青玄听着新娘这至真至诚的话,心里很是感动。她竟是个不爱财的女子,这让他对她刮目相看。想想现实中他遇到的那些女人,哪一个不是图他是大集团的继承人而故意靠近他,巴结他,甚至想嫁给他,以求今后能过上有钱人的生活。 “看来我没有选错人,这才是我此生寻寻觅觅要找的人。”青玄心里暗自思忖。 抬头看那断成两截的橡木床,再无心情过什么洞房花烛夜了。看来今天晚上只能一起看天上的星星了。 天光大亮,长安城在睡梦中渐渐苏醒。空气中流动着淡淡的青草的芳香。鸟儿们忙着在枝头歌唱,街道开始变得热闹非常。阳光把护城河里的水照的精光透亮。 在长安城东区四平巷的一户宅院里,两个新结婚的年轻人互相依偎着,坐在廉价的地板上睡得正香,直到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他们才睁开朦胧的睡眼,彼此看了看对方,然后不约而同地惊叫了一句:“有人敲门?!” 在两人确认了有人敲门的事实之后,冰玉一脸困惑地看着青玄问道:“我们昨天才搬来,这附近也没有认识的人啊,会是谁找我们呢?” “不知道。”青玄撇了撇嘴,说道,“我先去开门看看,你在屋里别出来。”说完,他站起身走了出去。 冰玉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那从中间断裂的橡木床,才想起昨天晚上他们两个因为这床而失去了*一刻的机会,还想起两个人站在窗前看星星,再后来……再后来他们两个是怎么睡着的她就不知道了。 “这床,这床难道是纸糊的吗,怎么才用一下下就坏了?”冰玉心里恨恨地说道,“奸商奸商,无奸不商,以后若我做生意,一定不会像他们这样!毁了自己的声誉,以后谁还来买你的东西!”不过,冰玉只是随便这么一说,目前她还没有做生意的打算。 现在,冰玉只想先做点早饭,等两个人吃饱了再去买张新床,总不能让他们俩睡地板吧。可忽然想起来,昨天又忙着搬家又忙着结婚的,竟然连柴米都忘了买了。看来,只能去外面吃一顿了。 她把屋里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去洗了把脸。没有梳妆台,连镜子也照不成,更别说化妆了,什么头油啊,胭脂啊,面霜啊,都没买。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了。今天看来只能素颜朝天了。她想,等青玄回来,把那张破床抬出去,然后再去家具市场买张新的回来。至于其他的东西,只有慢慢置办了。 不多时,青玄推门进来。冰玉急忙问道:“是谁啊,一大早就敲人家门?” 青玄勾了勾嘴角,说道:“是这附近街道的户籍员,来登记户口的。” “哦,她消息还蛮灵光的,我们刚搬来她就找来了。”冰玉翻了个白眼。 “人家这叫敬业。”他眉毛轻佻,嘴角满含笑意。 “是够敬业的了,人家还在睡觉就死命敲门。”冰玉嘟着嘴,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好了,宝贝,我都饿了,我们准备吃点什么啊?”青玄揽过冰玉的双肩,手从背后环过来,他的下颌抵在她左侧的肩上,她能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 “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昨天光忙着拜堂了,柴米油盐什么都没准备。”“还有……”她吸了口气接着说道:“吃完饭我们还得再去买张床,这张床看来只能扔了,我们这院里貌似没地方放它。”她喜欢他环抱她的感觉,这种亲昵的动作拉近了她与他之间的距离。虽然他们已经结为夫妻,但毕竟从相识到结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而已。 “好吧,都听你的,一会儿吃完饭,我去弄点钱,然后我们就买张新床。这次,一定要买好的,而且必须结实!”昨天晚上那么美的洞房花烛夜,都被那张破床给毁了,想想就生气。 青玄准备把自己偷偷藏起来的钱物拿出来一些,买张像样的床,再买些柴米油盐,剩下的一部分留做零用,其余大部分留着看以后做点什么生意。以前他有组建商队的想法,不过这想法还不是很成熟,有时间还得从长计议。他脑子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一时间都忘了肚子饿的事儿了。 “呃,没什么了。精神溜号了一小下,嘿嘿。”他冲她坏坏地笑了一下。 “那你先去洗洗脸,再换件衣服,我在门口等你。”她等着他把手拿开,然后去洗脸。可是等了半天都没反应。她松开他的手,转过身来,看他的眼神定格在空气中某一个圆点上,表情木讷。 “喂,这是怎么了?”她在他面前挥着手臂,可半天都没有反应。 “你表吓我。亲爱的,刚刚还好好的呢,怎么这会儿……”冰玉紧张地拍着他的脸蛋,他趁势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第一百一十四章 床事风云(下) 冰玉没有防备,被他这么一亲,脸上立刻羞得飞上一朵红霞。 “干嘛亲人家……”她低头不敢看他,嘴里小声嘟囔道。“还以为你怎么了呢。”(好吧,这么说话怎么这么别扭啊,依冰玉一贯倔强的性格,她很不习惯说话这么嗲,感觉自己怎么有点像唐宛如那丫啊。狂汗。) “我能怎么了,瞧你那一脸紧张兮兮的样,不过嘛,看你受惊的样子还真可爱哎。”青玄一手捏着下巴,一脸奸诈地看着冰玉。 “你个小坏蛋,看我不打你。”她扬起手,假装要打他屁股的样子,他慌忙逃命。 “好了,好了,别闹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嘛。”青玄停下来求饶。 “那你快点去洗脸。”冰玉故意板着面孔说道。 “可是……”他欲言又止。 “还有什么事?”冰玉心想,这家伙怎么这么罗嗦。半天也出不了门,眼看着都中午了,该办的事儿一件都没办呢。抬眼看看这个被称为自己老公的人,他那深邃的眼神会使人一不小心就跌落进去。 “还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你没做呢?”他坏坏地看她。 “喂,又要耍什么花招啊。”她冲他翻了个白眼,貌似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你还没亲我呢。”他故意大声说道。 “好吧,”她已经拿这个孩子一样的人没有办法了。她走过去,在他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他这才满意地过去洗漱。 临出门时,两人都换了身平时穿的衣服。那身礼服已经包好,准备一会儿给月老送过去,对了,还得送盒喜糖过去。冰玉忽然想起来还礼服的时候应该给月老带些喜糖。毕竟结婚是件喜事,那晚上还大半夜把人家喊起来,请吃一顿饭都不多余,何况一盒喜糖呢。 今天要办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说不好会忘个一件两件的(因为小时候的冰玉就爱忘事),所以,她赶忙找来纸笔,把这些事一一记在纸上,然后拿了纸条和礼服,回身把房门锁上。这才和青玄一起出去吃饭。 他们找了家临街的小饭馆,点了几样小菜,又要了两碗米饭。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已经中午。吃完饭从饭馆里出来,两人又去集市上买了喜糖礼盒,然后步行去月老府还了衣服。月老正忙着给新人登记,看见他两人过来,满脸堆笑地说道:“这不是昨晚大半夜来敲门。吵着让我给登记的人吗。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看我?” 冰玉不好意思地说道:“月老爷爷,对不起哦,昨天吵到你了。我们今天来是给您送喜糖来的,顺便把礼服还给您。这儿等着结婚的人那么多,我怕您这儿的礼服不够用。” “是啊,最近结婚的人不知道怎么这么多。我这儿的礼服确实有点不够用了。你们还算讲信用,第二天知道给我送回来,有的孩子拿走了就忘记送过来。甚至半个月了才想起来还。” “我说红线童子啊,去,把礼盒和礼服都接过来。”月老对旁边的红线童子吩咐道。 红线童子过来,接过青玄手中的东西,然后放回屋里。 “月老爷爷。能给我们登记吗?我们要结婚……”后面几对年轻人嚷嚷着,很着急的样子。 冰玉见此情景。拉着青玄忙向月老拜别。月老冲他们摆摆手:“我还要忙,就不送你们了。” 他们离开月老府的时候,一大堆新人把月老团团围住,看来月老今天又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了。 冰玉对月老的工作表示非常的不理解:“你说这月老没白天没黑夜这么忙活,为了啥呢?” “他能为了啥,这是他的本职工作啊。”看着妻子一脸茫然的表情,青玄很不以为然。 “那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宙斯造人还休息一天呢,我看他可是天天都这么忙啊,话说,有人给他开资吗?”冰玉扬着粉色小脸,那阳光将她面部的轮廓雕刻的更加精致了。 “我想,他是由天上派下来主事人间婚姻之事的,应该由玉帝给他开资。”青玄一边浏览着路边的小摊,一边随口说道。 忽听旁边有个人瓮声瓮气地说道:“小子,天机不可泄露。” 青玄抬头看说话之人,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在北俱遭遇不测时救他的程咬金的部下张梁。 “吓我一跳,原来是你。”青玄拍了拍张梁的肩膀,俨然久别重逢的兄弟。“好久不见,你怎么会在这里?” 冰玉看青玄遇见了熟人,就没上前搭话,而是慢慢往前走。阳光晃得她眼睛睁不开,她只好躲到前面的树影下。 “哦,你还不知道吧,我们已经调回长安了。就在前几天。”张梁一脸兴奋地搂着青玄的脖子。虽然他跟青玄认识时间不长,但跟他好像一见如故,所以,再次见到他,就像见到故人一样亲切。 “西北那边搞定了?”青玄探寻地问。 “嗯,程将军那是何等的威猛,敌人一听”程咬金“这三字,已经吓到腿软了。再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看自己确实不是将军的对手,于是请求讲和。” “所以,皇上就让你们回来了?”青玄点点头,看似蛮有道理,不过怎么想这理由都有点牵强。外一他们走了敌人再次冒犯边境怎么办啊,难道李世民就没想到过这个问题吗? “当然,皇上下了谕旨,特意调我军回长安。皇上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讲和条件,为了防止他们借讲和的名义再次冒犯边境,皇上另派了两只地方军去那里。那两只地方军的实力虽比不上我们,不过两只加在一起,还是可以对付那些外族的。”张梁说得口若悬河,却忘记了自己是在大街上说这些话的。 “喂,你想找死吗,这是大街上,不是在你家?”青玄对他使了个眼色,心说,还说我天机不可泄露呢,他自己的嘴也没把门的。 “哦。”张梁意识到自己光顾着兴奋了,竟没注意说话的场合和地方,他连忙闭了嘴,转移话题说道:“你现在有空吗,方便去我那里坐会不?” “今天不行,今天我还有事要忙,等明天吧。”青玄想起冰玉还在前边等着他去买床,这会都说了半天话了,她一定等着急了吧。 “那好,明天你来将军府找我吧,正好程将军也想见你呢。”张梁笑着说道。 “好的。明天我会去府上亲自拜见程将军,请代我向他问好。”青玄与张梁挥手告别,然后去追赶冰玉。 “喂,怎么那么久才来。”冰玉嗔怪道。 “遇到一个熟人,那人之前救过我的命,所以跟他多说了几句话。”青玄简单解释道。 “哦,既是你的救命恩人,哪天我们得好好请他啊。”冰玉一听是相公的救命恩人,立刻来了精神。 “行是行,不过,那也得等我们买完床之后吧。”他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然后说道,“你去前面的钱庄等我,我去去就来。” 和冰玉分开之后,他悄悄去了化生寺后面的小树林,然后,找到当初他埋宝箱的地方,看看左右没人,便把宝箱挖出来,拿了一部分首饰和一些不值钱的武器装备,然后把剩下的又重新埋起来。埋好后,把土铺平,又放了些枯树枝,这才背着东西离开小树林。 ……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的功夫,青玄才汗涔涔走进来,他给了冰玉两张五十万两银票,还有些散碎银子。这是他卖那些珠宝首饰和一些杂七杂八的武器赚的钱。 “这钱……”冰玉有些纳闷,这么一会儿,他从哪弄来这么些钱! “是我以前挖宝图赚的。你取出一部分买床,再添些家用,剩下的你就存起来。本来我想留着做生意用的。现在家里缺钱,就拿出来了。”他杨了杨眉毛说道。 (哦,看来虎父无犬子,他老爸会赚钱,这儿子也那么会赚钱。) “那你做生意不就没钱了?”冰玉担心地问。 “没关系,再赚呗。”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冰玉接过银票,去柜台前兑了10w两现银,然后把剩下的钱仍然存在钱庄。这时,她没想起来把钱放在家里,因为现实世界里,一般两人结了婚,也是女人当家,所以,青玄把钱交给她之后,她就自然而然地担任起家庭财务总管的角色。不过,幸亏她没把钱放家里,要都放家里,就连窝端了。 青玄身上留了20万两银票,以备平时有个什么急用,他可不想有急事的时候找冰玉要钱。他是男人,怎么能花女人的钱!这一点,无论在现实还是在这个虚拟世界,都被他奉为做人的底线,更确切地说是做男人的底线! 拿着白花花的银子,两人去了家具市场,重新买了张橡木床。这张床看起来比之前买的那个结实耐用多了,不过价格也不含糊,是那张床的两倍多! 买完床,又买了个梳妆台,还有一些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等冰玉看看单子上的东西都置办差不多了,才守着东西,让青玄去找了个拉脚的车夫和几个力工把东西运回家。 等一切都折腾完,已经太阳西斜。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夜探金山寺 晚霞将整个长安城笼罩在一片祥和的氛围中。天上有成群的飞鸟飞过,雾气渐渐蒸腾,一代远山逐渐笼罩在蓝色的雾霭中…… 看着冰玉在厨房忙碌的背影,青玄心里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笼罩着,找一个自己爱的人,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过一种淡然的生活,这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而现实中他却要背负着家族的重望,父母的期待,然后按照别人安排好的生活方式去生活,这让他感觉压力很大,甚至有点喘不过气来。 现在,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方式生活,加上从那个世界带来的丰富知识和经验,不怕他生活的不好。 冰玉把做好的饭菜盛好,刚想端进屋里,回身看见青玄正站在厨房的门口深情地凝视她,看他的眸子里满是似水柔情。她的脸上不免飞上一朵红霞,心想,干嘛那样看人家,又不是第一次见。 飞快地端着盘子,踩着细碎的脚步从他身边经过。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下身子,担心狭窄的过道会阻碍她的脚步,这时候他可不敢轻易造次,否则那些精致的晚餐有可能成为土地神的盘中餐。 冰玉做饭的水准那是一等一的,因为在前世,她就喜欢研究烹饪,也经常会把电视上的一些烹饪方法记在小本子上,没事的时候就按照那些方法做各种菜肴。这些年来,她的厨艺水平是越发好得不得了,朋友们每每尝到她做的菜,都是赞不绝口,这让她着实骄傲了一番。 “还不过来吃饭,傻站在那里干嘛?”看他还抱着肩站在那里,冰玉不得不喊他过来一起吃饭。 “你做的饭好香啊,把我的馋虫都快勾出来了。”青玄凑到桌前。用鼻子挨个闻了闻,然后抄起筷子,风卷残云……他还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饭菜,就算他妈罗美娟做的饭菜已经很好吃了,(毕竟他是吃着罗美娟做的饭菜长大的)可是冰玉做的饭菜似乎比罗美娟更好吃那么一点。要不就是他饿了,或者出现了幻觉,反正今天这顿饭是有史以来吃的最香的一次。 饭后,他挺着肚子在屋里来回踱着步。因为吃的太饱,似乎腰都哈不下来了。冰玉看他那样子,只好自己收拾了碗筷。待一切收拾妥当。回到屋里,见青玄还在地中间溜达,就说道:“带你出去散散步啊。顺便消化消化食?” “好,你说去哪吧?”青玄应承着。心想,这吃了一肚子东西,的确应该出去走走,否则一会儿躺床上肯定难受。 “你跟我来就是了。”冰玉笑嘻嘻说道。看她的笑容有些古怪。青玄心里纳闷,这娘子,又打的什么主意! 两人锁了房门出去。凭借着导航旗的传送,他们直接到了境外。 “来这干嘛?”青玄不解地问,脸上写满问号。 冰玉将手凭空一划,一个迷你小店铺凭空出现在半空中。在小店铺里。她付了2000两银子买了两只摄妖香,然后又用手挥了一下,刚才还清晰可见的店铺此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冰玉将一只香放进怀里,然后对着另一只吹了口气,但见那香兀自燃烧起来。 “点这个干嘛?”青玄不解地问。 “这个东西专门用来震慑那些树妖啊,野猪啊等等一些级别很低级的怪,你别看这里似乎一片祥和的气氛。其实,那些密林里隐藏着很多野猪精和树妖。以及一些拿着大砍刀见人就砍的强盗。他们专门祸害那些过路的行人,虽然他们的级别并不高,不过要是被他们缠上了,也是一时半会脱不了身。所以,为了避免跟这些小妖们发生冲突,我们就需要这个东西来帮忙了。” “哦。”青玄吸了吸鼻子,然后一脸兴奋地说道:“怎么有一股花露水的味道?好好闻啊。” “不错,制作它的时候的确混入了百花之露,所以他气味芳香,对人易无害。只不过那些小妖们闻到这种气味,却避之唯恐不及。”冰玉耐心地解释着摄妖香的功用,那侧脸的线条看起来圆润流畅,让青玄忍不住想过去亲上一口。 “快点走吧,在这炷香烧完之前,我们必须赶到前面的金山寺。”冰玉侧头看了眼青玄,见他正暧昧地看着自己。 “喂,你想什么呢?我跟你说的话你有没有听到?”冰玉用那长睫毛的眼睛瞄着青玄那张俊俏的面孔。 “啊啊啊……当然有,你不是说金山寺吗。”他笑。不过他马上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金山寺?!”青玄脑门上顶了个大大的问号,接着是感叹号,“你是说……” “对,上次我们不是对金山寺里的那几个和尚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吗?今天趁天色还早,我们二人去里面打探一番,看看是否能发现点什么线索。”此时,冰玉已经走到前面,她回头看看青玄,他的脸色很凝重,似乎有点为难的样子。 “怎么了?你不想去吗,还是……害怕了。”冰玉故意用激将法破使他不好拒绝。 “谁害怕了。”青玄从后面赶上来,一副即将奔赴战场的表情,“去就去嘛,有你在呢,我怕啥。” “哈哈,这才像我的老公嘛。”冰玉嘻嘻笑道。 “你说什么?像……我就是你老公好不好,我们可是在月老那注了册的,你想抵赖吗?”看他一副孩子气的面容,冰玉只觉得心里好笑。 “那快点走吧,亲爱的。”冰玉跑在前面,青玄忙在后面喊着:“喂,等等我。” 傍晚的金山寺笼罩在一片雾霭中。那参天古树威然耸立,呈现出一种凛然的气质。绿树掩映中,这座古老的寺庙显得越发的古朴和肃穆,甚至给人一种敬畏的感觉。 此时的寺庙已经没有香客盈门,只有一个小和尚坐在寺庙门前发呆。见有人过来,小和尚忙站起身,双手合十道:“二位施主,请问是来上香的吗?” “我们……”冰玉犹豫了一下。青玄怕她还没等查明原因就漏了馅,赶紧接过话茬道:“是的,赶巧我们路过这里,特意来上一炷香。” “哦,那请二位施主请随我来。”小和尚一只手竖着,表情淡然地在前面引路。 夫妻二人互相使了个眼色,然后随小和尚进了寺院。来到佛堂前,拈香礼佛。在他们进佛堂前,冰玉就注意观察了下佛堂,这次她没有看到那个只会埋头敲木鱼的和尚,除了那些威武庄严的神像外,佛堂里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也难怪,都这个时候了,和尚们也该吃饭休息了,谁还老在这佛堂里呆着啊。 跪在蒲团上,青玄方想起来那日他拉着冰玉来许愿的事,本来许了愿,如果愿望达到就该来还愿的,可是经过这么长时间,他早把这事给忘了。幸亏他们结婚才两天,但愿还愿还来得及。 他心里默默念叨:“佛主爷爷,您成全了我的愿望,我今天本来该来此还愿的,可是因为走的匆忙,忘记给你老人家带来好酒好肉了,请您大慈大悲,一定要原谅我哦。今天我暂且多捐些功德,等明天我一定带着酒肉来看你。” 青玄心里念叨完,然后拜了三拜,起身把香放入香炉,用从怀里掏出1万两银票丢入功德箱中。等他回身找冰玉,见冰玉已经站在门口等他了。 冰玉看见他在那叨叨咕咕,也不知道都叨咕些啥,临走时还往功德箱里投了银票,这相公,看来还挺诚心的。她心说。 两人从佛堂里出来,站在院子里左右看了看。他们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大树下,正有一个人偷偷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院子里空荡荡的,除了那只巨大的青铜制造的香炉里还有未燃尽的高香在那冒着一缕缕黑色的烟,仿佛战场上在经过一场殊死搏斗后残余的硝烟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冰玉拉着青玄欲绕到后院看个究竟,刚走到庙堂的侧面,忽然,背后有个声音冷冷地传来:“此乃佛门重地,请施主止步!”那声音阴森可怖,仿佛鬼魂发出的声音。两人不禁后背一阵发冷。 不过这个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能先自乱阵脚。冰玉迅速镇定下来,她紧紧地抓着青玄的手,然后让自己的脸挤出一丝笑容。她慢慢转身,嬉皮笑脸地说道:“哦,大师,实在不好意思,我刚好想去厕所,请问你们这厕所在哪里啊?”好嘛,真是急中生智,紧要关头居然能想出上厕所这等高明的借口。刚刚青玄还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困境呢,如今,被她轻而易举地就化解了。他内心里对自己的妻子很是佩服。 “出院门左拐,看见一颗歪脖树后再左拐,然后一直往前走就是了。”酒肉和尚警惕地看着二人,直到看着他们出了金山寺,才喊那小和尚过来把院门锁好。 第一百一十六章 这丫头像块橡皮糖 两人灰溜溜溜出金山寺,回身就见小和尚过来把院门锁了。冰玉对着那关得严严实实的院门狠狠鄙视了一下,刚才撞见的胖和尚正是那天他们许愿时遇到的那个喝酒吃肉的家伙,看来,这个人的确有问题。 带着满腹狐疑,冰玉拉着青玄的手就往那和尚说的厕所的方向去。青玄一看急了:“你还真要上厕所啊?我还以为刚才你只想骗骗那和尚呢?” “刚才我的确是在唬那和尚,不过这会我真的要去趟厕所啊。”冰玉捂着小腹,一副憋不住了的狼狈样。 青玄很无语地陪她上完厕所。当他们往回走的时候,冰玉无意中发现,这厕所所在的位置,竟然是后院的院墙外! 那院墙外被无数颗粗壮的古树围着,因为树冠发达,所以有些粗壮的树枝甚至伸进了院墙里面,且树枝上枝叶繁茂,如果那上面蹲个人,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冰玉忙喊青玄过来。她指着那离后院很近的古树说道:“你看,只要我们爬到那个树上,就可以观察到后院的一切。” “的确是哦。”青玄仰着脖子看了半天,然后捏着下巴说道,“你说,我们是今天上去,还是哪天再过来?” “今天就到这里,看那家伙对我们已经产生了怀疑,我们暂且先回去,等哪天我们趁黑天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再过来好了。” 看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身影,金山寺的围墙上,那个肥头大耳的胖和尚脸上露出狰狞地笑容…… 回到家,已是月上柳梢头,花移树影后。折腾了一天的两人,这一放松下来,顿觉身体十分疲惫。冰玉懒懒地脱去外衣。然后换了身柔软干净的小衣,头发也散下来,松松散散的垂在脑后,顿觉身体轻松了许多。她简单洗漱完毕,就躺到床上。那张不到两米宽的橡木床因为上面褥子铺的少的缘故,显得硬邦邦的。不过累了一天,也顾不得那许多。 青玄看冰玉已经换了内衣躺到床上,忙换了身内衣,匆忙洗漱完躺在她旁边。 “往里一点,不要挤我啦。”他故意往里挤她。 冰玉往里面挪了挪身子。闭上眼睛。她很困,两只眼皮在打架。 “喂,再往里面一点嘛。你看我都快掉地下了。”他喊道。 冰玉又往里面挪了挪,她的身体都快贴到墙了,可是因为实在太困,就没和他计较。 “喂,怎么回事啊。才挪那么点地方,我身体一半还在外面呢?”他提高嗓门,然后偷瞄她的反应。 “我都要躲到墙里面了,你还想怎样?”她斜睨他,正要发作,发现他正邪恶地看着自己。 “完了。看来今天晚上他是不会放过自己了。”冰玉心里想着,赶紧把被蒙到头顶。 “好哇,你这家伙想耍赖皮吗?”他假装生气地说道。然后蜷着身体就贴了过来。 好温馨地体香,好硬朗的男性身体,好……还没等冰玉对他的身体形容完,她已经在他的包围之下不能动弹…… 正当青玄想要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洞房之夜,没想到这个时候。网吧停电了…… 在长时间等待无果之后,青玄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网吧。心里那种滋味:各种无奈。各种失落,各种鄙夷……很多种情绪混杂在一起,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回到出租屋,他脱掉外衣,简单洗漱完毕,便仰面躺在那张空空的双人床上。他把手臂垫在枕上,眼睛没有焦点地看着天花板,他想像着他的突然离开会给冰玉带来怎样的反应。不用问,她一定会怪他,怪他的不告而别,可是他也没想到会这么巧,网吧会在这时候停电。看来,只有等到下次见面再跟她解释了。 算起来他来厦门已经好几天了。换了新手机,换了新号码,几乎切断了所有跟他有关系的人的联系,当然也包括他的父母。他想,罗美娟一定会因为找不到他而泪流满面,而李孝天,则会无动于衷。他一定认为过几天儿子自己就会回来的,所以,根本不用大张旗鼓地出去找。好吧,亲爱的父亲,这次你看我会不会自己回去…… 厦门应该说是个好地方,这里风景秀美,城市整洁干净,人们礼貌谦让,文化氛围也特别浓厚。著名的厦门大学就于坐落于厦门市的中心地带。距离厦门市不远处的鼓浪屿,更是远近闻名的旅游胜地。这里椰风逐浪,琴音海韵,白墙红瓦,林木葱郁。街道纵横交错,环境清新优雅,是一个美丽到令人窒息的城市。 青玄的工作很简单,身为销售部的业务员,就是负责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有时,他会跟着公司的送货车去几十公里外的另一座城市送货,大部分时间则是坐在办公室里打打电话,做做报表什么的。没事的时候,他就一边喝着茶一边和同事们聊天,或者把那张《厦门晚报》翻个稀烂。 他在离厦门市不远的漳州租了套五十几平的公寓,公寓里有卧室,有独立卫生间,有客厅,还有一个不到3平方米的厨房。厨房里除了灶台和燃气管道之外,什么都没有。不过,刚好他也不准备自己做吃的,所以,那些做饭的家伙就省了吧。 他住在小区的四楼,楼下据说住着一位四川籍的生意人。那人早出晚归,青玄从搬来几乎也没看见过他。 青玄除了上班,业余时间就泡在网吧里,偶尔和同事们出去吃吃饭,或者坐船去鼓浪屿那边吹吹海风,泡泡海澡……总之,小日子过的是相当的惬意。 不过最近有件事让他很心烦,就是公司里有个小姑娘好像是看上他了,有事没事就往他办公室跑。她是宣传部的人,没事总往业务部跑,难免被人说长道短。更要命的是,那家伙的姑姑竟然就是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那位胖大姐! 当初可是她一句话把青玄招来的,如今要是得罪了她侄女,你说还能有好吗。虽说凭青玄的条件,工作倒是不难找,可这里工作轻松待遇又高,如果换个地方,未必有这里好。所以思来想去,青玄只能选择躲避。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这丫头偏偏像一块橡皮糖,任你躲到哪里,她跟粘到哪里。甚至下了班也不放过。她打听到青玄所住的小区,休息的时候,她就跑去那个小区找他。面对这样一个难缠的丫头,青玄感觉一阵头疼。 就在网吧停电的第二天,公司有一批货要送到福州,别的业务员手头都有活,销售部部长就把这活派给了青玄。当时他拿了发票下楼,刚要上车,却发现这丫头正坐在车后座上,一脸得意的表情。青玄心里这个气啊,恨不得上去一把把她扯下来。他板着脸,没好气地说道:“莫菲,别闹了,快点下来,我还等着送货呢。” 莫菲眨巴眨巴眼睛,嗲嗲地说道:“我不,我就要跟你一起去。” “你看你穿得跟要参加晚宴似的,去了也不能搬东西,只会碍事。所以,还是别耽误我们干活了行吗?”青玄差点要跪下来求她了。 “我干不了活我给你们看摊呗。我保证不给你们找麻烦还不行吗?”莫菲嘟着嘴,说什么也不肯下车。 司机陈大福笑眯眯看着这两个年轻人,只等这两人的官司断明白了好启程。可是等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陈大福看出青玄真心不愿意带她去,就回头劝那女孩道:“小莫,这样吧,如果你不跟我们去的话,等回来我让青玄给你带件礼物怎么样?” “这个嘛……”莫菲眨巴眨巴那小得不能再小的眼睛,寻思了一会儿,也好,如果他能给她带份礼物回来,她也是非常高兴的。 “好吧,我不去就是了,不过,你可要记得回来时一定得给我带礼物哦。”莫菲无比期待地看着青玄坐到副驾驶位上。 “啊啊啊……”青玄胡乱应承着,心想,带礼物?想得到美,你等着我给你带礼物吧! “这丫头怎么这么烦啊,跟个橡皮糖似的,粘死了。”在去往福州的路上,青玄一边看着窗外迅速后退的风景,一边心情烦躁地说道。 陈大福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小心驾驶着车辆,笑呵呵说道:“我看那莫菲对你有意思,你不是也没有女朋友,干脆你们就……” 陈大福话刚说到一半,就被青玄打断了:“谁说的,我有女朋友,只不过……她不在我身边就是了。”因为着急表明心迹,所以脸不觉微微有些发红。他不知道游戏里的那个算不算他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不过,他俨然已经心里放不下她了。 “哦,那既然有女朋友了,就算了吧。”陈发福开着车,表情释然。 “陈大哥,你结婚多长时间了?”青玄侧头看了看陈大福,他那张古铜色的侧脸棱角分明,线条硬朗。 “我啊,我99年结的婚,算起来结婚都8年了。”陈大福咧了咧嘴角,“时间过的可真快,回想起结婚那一幕,仿佛像昨天发生的一样。”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是故意的 “咳咳……”青玄咳嗽了两声,听陈大福这么一说,他也想起了和冰玉结婚的一幕,只可惜,两次洞房花烛夜都被搅合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旅途倒也不算寂寞。 等二人从福州送货回来,已经快下午六点了。公司里的人都下班回家了,那个闹腾人的橡皮糖看来也回家了。幸亏没看见她,否则她一定缠着青玄要礼物。青玄才不会给她带礼物呢,他可不想跟她牵扯不清。 陈大福直接把那辆小型集装箱车存入公司的车库,然后硬拉着青玄去他家吃饭。 一进门,一个身上扎着围裙的女人便迎上前说道:“福哥,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啊?”她接过陈大福手上的挎包,然后递了双拖鞋过去。没想到她老公身后还有个年轻人。 青玄厚着脸皮走进门,陈大福忙介绍道:“这是我们公司新来的大学生,家在外地,他一个人在这里无亲无故的,我就把他领回来了。” 那女人忙笑容可掬地说道:“欢迎欢迎,以后没事你经常来啊,这家里也没什么外人。” 两口子都这么热情对待青玄,反倒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他有些抱歉地说道:“嫂子,我这第一次来也没带什么礼物,你看,怪不好意思的。” “嗨,你看这孩子见外了不是,来就来呗,什么礼物不礼物的。以后想来就随时来,我们也不把你当外人,家里有啥你就跟着吃一口。”女人简单的几句话,让青玄的心里顿时感觉热乎乎的,他庆幸来厦门遇上了这样一对好心的夫妇。 从陈大福家出来,已经九点多了,因为陈大福家离他住的小区不远。所以他步行回到“家”。坐了一天的车,甚感疲惫,所以,他一进门就甩掉脚上那双耐克球鞋,然后光着脚走到床边。 他一屁股坐到床上,顺手从随身穿的衣服兜里掏出一包香烟——那是他上楼前从超市刚买的,还没启封。他借着月光撕开上面的锡纸,随意从里面抽出一支,然后放到鼻子底下闻闻。那金黄的烟丝散发出来的淡淡的烟草味道飘进他的鼻管,他觉得这情景很熟悉。仿佛之前的某个时候也处在过这样的情境中,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确实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他很享受地闭上了眼睛。少刻。他睁开眼,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那只香烟。在猛吸了两口之后,一个浓烈的滚圆的烟圈从他的口里吐出,继而慢慢地升腾到空中……渐渐地,他觉得身体不再像之前那么疲惫。头脑也变得清晰很多。 一支烟吸完,他去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光着身子躺在床上。随手从旁边扯过来一个被单盖在腹部。一般情况下,裸睡的确比穿着衣服舒服多了。 一夜无梦…… 次日,青玄早早起了床,(因为班车是早上六点半。如果赶不上班车,就得自己倒两段车到公司,那样很容易迟到。)然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急急地赶去车站。到车站的时候刚好差一分钟六点半。车上的人都已经坐好,青玄上了车还没坐稳,司机就一脚油门串了出去,害得他差一点就被晃倒。这司机也太心急了吧,又不是赶去投胎。着什么急嘛!青玄心里暗骂。 临窗而坐,眼睛瞭着窗外的风景:马路旁。那迅速后移的凤凰树开满了火红火红的花儿,仿佛一团团燃烧着的火焰;树后面,大片大片的草坪如一个个绿茵足球场,成群的白鹭在绿荫场上起落盘旋,或追逐或嬉戏……接着是连绵起伏的骑楼建筑,这种混杂着东西方文化,在福建的历史中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建筑方式,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着黎明的到来…… 青玄正看得入了神,不知道什么时候莫菲从后面凑了过来,坐在青玄旁边。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色连衣裙,一看就是从廉价商场里买来的便宜货。而且裙子看上去尺码好像小了一号,穿在她身上显得很紧绷,使得她那对显得过于丰满的胸似乎要呼之欲出的感觉。 可以想见,她在穿这件裙子的时候,是深吸了多少口气才拉上的拉链。今天,她特意化了烟熏妆,那双眼睛画得跟熊猫没什么两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被人暴打了一顿。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最令青玄无法忍受的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廉价香水的味道,由于是用带有化学成分的香精调制出来的,所以那味道显得特别刺鼻,远不如那种用真正的鲜花提炼出来的香料调制的有着淡淡的清香和雅致的名牌香水的味道。 之前在天美上班的时候,青玄偶尔喜欢用点古龙香水,这会让他散发出一种成功男人的气质。不过现在他不再使用。而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更让那些怀有青春梦想的小姑娘着迷。当然,吸引异性表明自己魅力犹存,如果没有女孩喜欢,那可就糟了。 “喂,我的礼物呢?”莫菲扬着脸,用她那双熊猫眼看青玄。 “礼物?”青玄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昨天莫菲让他带礼物的事儿。 “哎呀,不好意思,我给忘了。”青玄忙用手挠后脑勺,其实他没忘,只不过想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喂,你是不是故意的。”莫菲看青玄没给他带礼物回来,脸立刻变成绿色。她嘟起嘴吧,然后用手去怼青玄的胳膊,“我看你就是故意的,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下车了。” 旁边有人侧过头来瞅他们两个。青玄勉强冲那些人笑笑,意思没什么大事,你们该干嘛干嘛,别管这边。然后低头小声跟莫菲说道:“姑奶奶,你小点声行不,有话咱到班上再说,别影响别人好不?” 莫菲看了看周围的人,也觉得自己有点失态,于是有点尴尬地说道:“哼,到了班上再找你算账! …… 公司的天台上,莫菲和青玄面对面站着,远处,是有些发白的天际,以及天际下由无数高矮不等的楼群组成的画面。 莫菲深吸了一口气,仿佛是担心她那圆滚滚的身体把衣服挣开。她眯着那双熊猫眼看青玄,这样好看的帅哥她怎么会轻易放过,虽然没有给买礼物,但是如果他答应做自己的男朋友,那她就不会再纠缠那件礼物的事。 “我已经说过了,实在是因为太忙才忘了给你带礼物的。”青玄想说自己都有女朋友了,可是人家没说跟自己谈恋爱,这话自己还不能先说。他说这话时表情非常难看,希望这个橡皮糖能知难而退,没想到这丫头并不为所动,而是说了一句让他震撼的话。 “我知道了。没带就没带,我不怪你。可是,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她红着脸低下头。 “什么事?”青玄心说,别真让我做她男朋友就行。 “我喜欢你,从你来公司那天起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你做我的男朋友好吗?”女孩羞涩地说着这些话,眼睛盯着地面,不敢看青玄的脸。 好吧。该来的终于来了。那别怪他无情了,他只能亮出自己的底牌。 “对不起,这个我不能答应,因为你晚了一步,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他不傻,不会看不出这个橡皮糖喜欢自己,可是自己心里已经有了冰玉,再装不下别人。所以,这些埋在心里很久的话,趁现在这个时候说出,希望不会伤害到她。可话说回来,就算伤害到她也没办法,这是让她死心的唯一办法!也是之后自己省去麻烦的唯一办法!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没想到这个橡皮糖并不为所动。 “我知道,这只是你想拒绝我找的借口。既然你有女朋友那我怎么没看见过呢?还有,既然你有女朋友我怎么没看见过你在公司给她打过电话或视频过呢?这些都表明你说慌,目的是为了逃避我的爱。从小长这么大,我还没有想要的东西得不到的呢?咱们走着瞧吧,看看谁能坚持到最后!”橡皮糖红着脸说完,呼啦啦跑下楼,留下青玄一个人站在天台上发愣。 一上午,青玄都在忙着给客户打电话。最近公司新推出的抹茶系列饮料很受城里各大商场的欢迎,打电话订货的(商家)层出不穷,青玄把这些订单一一填好,准备下午上报给计划科,好下达生产计划。从计划科回来,办公室的人已经下楼吃饭去了,青玄拿了手机,也准备下楼。这个时候,发现橡皮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办公室门口,眼睛眯成一条缝说道:“走啊,一起去吃饭。” 青玄真心感觉头疼。 一楼的餐厅里挤满了用餐的职工。青玄拿了餐盘,打了几样自己爱吃的饭菜,然后找了一张靠墙的餐桌坐下。餐桌已经做了两个销售部的人,青玄跟他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在他们旁边坐下,以为那个丫头一看旁边有人就不会坐过来。没想到她端着餐盘大方地坐在青玄的对面,然后冲旁边的两人笑笑。 第一百一十八章 遍寻京城,只为找你 “喂,菲菲,今天怎么不去外面吃了啊,你不是说食堂的饭菜不合你的胃口吗?”其中一个人看今天莫菲有些反常,很不给面子地揶揄道。(他们知道莫菲平时很挑食,经常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然后就跑到外面吃各种小吃。今儿个破天荒在食堂吃饭,摆明了是目的不纯。) 青玄门头吃饭,他才懒得理橡皮糖呢。 莫菲听出这话带着讽刺意味,于是,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既然你们都能忍受得了,那么我有什么不能尝尝地?” “那您慢着吃,我们去别处吃。”两个人看吃了瘪,不想在新人面前尴尬,就端着盘子去了别的桌吃饭了。 青玄满以为旁边有人,这丫不会轻易造次,没想到不到一分钟功夫就气走了两个人!青玄只能很无语地继续低头吃饭。他想,如果再抬头看两眼这熊猫眼,估计自己也别想吃饭了。 不远处有个人,从莫菲进来那一刻起,视线就一直没离开过她。看她最终坐在新来的年轻人对面,而且脸上洋溢着一种无法掩饰的喜悦感,这让他的心里充满了醋意。他下意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镜片后,那好看的眸子里扫过一丝敌意的光芒。他的脸色开始变得发青,眉毛也拧在了一起,直到他感觉面前的食物已经难以下咽,于是他起身,走出食堂…… “食堂的饭菜好像比以前好吃多了。”莫非没话找话。 “哦哦,那你多吃点喽。”青玄囫囵地说着,并没有抬头看她。 “不过这也就是工作餐。要是论好吃,那还得是……对了,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餐馆,哪天我带你去吃哦。那里的饭菜,啧啧啧……”莫非说得眉飞色舞。只可惜对面的帅哥不但没有看她,而且像什么都没听见似地,这让她甚感失落。不过要想追到帅哥,那脸皮必须得厚,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厚,否则,被人拒绝几次就退缩了,那是不会成功的。对于这一点她还是相当清楚的。 吃完午饭,青玄说还有事就先离开了。莫非从食堂出来,看看大太阳的什么也干不了。还是回冷气十足的空调房里待着比较舒服。便一转身,钻进了刚下到一层的电梯里。电梯一路畅通无阻,直接升到了四层。接着,电梯门丁玲一声打开。刚要迈出电梯门的莫非一抬眼,看见了站在电梯门口的长阳。 长阳冷着脸看着她,那目光中夹杂着无限爱怜和一丝幽怨。她下意识避开他的目光,打算从他眼皮底下溜走。可是。她失败了。长阳一把拉住她的胳膊,霸道地吼着:“跟我来,我有话想跟你说。” …… …… 七月的厦门,开始迎接第一场来自东太平洋上的台风的洗礼。为了预防台风的袭击,厦门市政府作出紧急通知:全市中小学停课一天,各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假一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台风可能造成的伤害等应急措施。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青玄躺在床上,看着电视里播报的新闻,心里倒是很感激这场台风的来临。如果不是这场台风。那么他还要面对橡皮糖的纠缠,他真是有点怕了。他还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女孩——每天跟在他的屁股后,李哥长,李哥短的。公司的同事们都打趣他,说他最近多了一个小尾巴。他只能一脸苦笑地摇摇头,然后掏出香烟一根接一根地吸。他不知道该怎么甩掉这个烦人的小尾巴。 今天放假。他可高兴坏了。他终于可以耳根子清净一天,不用再被那丫头烦了。为了防止她给自己打电话,他索性连手机也关掉了。他想,如果她赶来敲门,那么,他死活不会给她开的。 主意打定,他便开始琢磨这一天要怎么来打发。 透过四楼的窗户,窗外的景色一览无遗:此时外面并没有下雨,天空从早上起就是阴郁的,行人在街上悠闲地走着。临街的铺子因为台风的关系大部分都没有开张。点缀在楼群中的绿色植物静静地伫立着,像是在迎接某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也不知附近哪家网吧关没关?”青玄心里嘀咕一句。他已经好几天没去上网了,看看短时间内台风还不会来,于是他穿好衣服,准备去外面吃点饭,顺便看看网吧有没有营业。 来到楼下,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来到那个他经常去的网吧。只见网吧大门紧闭,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因有台风,暂停营业”八个大字。青玄无奈,只好折回小区。 等他上到三楼的时候,听见莫菲正在敲他的门,一边敲一边喊:“李哥开门啊,是我,莫菲。” 青玄暗想:“这家伙怎么又来了啊,我可不能让他发现,如果让他发现,那我这一天没好了。”青玄刚想转身下楼,发现三楼的门开着,里面有几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兵兵乓乓地好像在打麻将。青玄灵机一动,钻进了小四川家,然后回身把门关上。 几个人玩得正高兴,见突然进来一个人,都是一愣。青玄忙陪着笑解释:“我是住你楼上的,有个人来找我,我不想见她,就在你家先躲会……” 此时,小四川嘴里正叼着根烟,两只手忙着码牌。他侧头看了看青玄,认出是住他楼上那位,就把嘴巴掮出一点缝说道:“没事,在这待着吧,我们打牌,你随便找地方坐哦。” “好,好,你们忙你们的,我在这站会就好。”青玄一脸歉意地笑了笑。几个人继续打着麻将,青玄则站在他们旁边,看耳朵却听着屋外的动静。 过了半个多小时,只听见楼道里传来叮叮咚咚地高跟鞋声,青玄忙跑到窗边去看,见那个丫头踩着高跟鞋出了小区,还时不时回头往楼上看几眼,他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 “我要回去了,各位继续玩。刚才多有打扰,请多见谅。”青玄抱拳准备离开,小四川站起身把青玄送到门口,“不用这么客气,有事尽管说,都楼上楼下住着,远亲还不如近邻呢。” 小四川一站起来青玄才发现,他的个子实在好矮啊,才到青玄的肩膀头,而且他最大的特点是:眉毛又粗又密,且向眼角边严重倾斜!他的眼睛好小,嘴巴也不大,就是那两道粗粗的眉毛像两个大棒槌一样横亘在他的眼眶之上,看起来很像京剧里扮演净角的人。 青玄回到楼上,一想起这个小四川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你说他长得丑吧,也算不上。可是他那五官凑到一起还真不容易。 想了一会儿,他想转移下自己的注意力,就打开了电视。 随便用遥控器拨了几个台,大部分的频道都是关于本次台风的报道,青玄不想听主持人呱噪地声音,于是把台调到少儿频道,里面正在播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嗯,这个他爱看。他脱掉外衣,躺上床,然后盖了条被单在腿上。 外面的天渐渐变得暗了起来,云层越来越低,而且厚重得仿佛灌满铅的铅块,有从天上随时砸下来的危险。公路上也亮起了路灯,风卷集着沙尘掠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然后把那些安静的植物吹得东摇西摆,一场台风即将来袭。 …… …… 自从那日洞房花烛夜青玄莫名其妙地失踪,这一晃都过去十几天了,冰玉始终没有他的消息。 “这么大个人,凭空就不见了,跟谁说谁能相信呢?”冰玉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那晚的缱绻仍似在眼前。 本来嘛,“新婚之夜,新郎离家出走。”这搁谁身上谁能想明白。“这要是被哪个小报记者爆料出来,肯定会成为当天的头版头条新闻!”冰玉想。(如果当时有新闻报纸的话) 眨眼间,这件事在冰玉心里已经饶腾好几天了,怎奈何她无法说出口,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问个清楚?”冰玉暗下决心。 最初的几天,她遍寻京城的大街小巷,逢人就打听,逢人便问:“有没有见过一个长得又高又瘦而且面貌清秀,身着藏蓝色袍子的年轻人?”可是,几乎翻遍了整个长安城,都说没见过如此长相的人。冰玉鞋子都磨破了好几双,身体也瘦了一圈,可即便如此,仍一无所获。 她思来想去,不如干脆贴几个寻人启事吧,对于提供线索者,重金奖赏!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有消息的。 做好了打算,她便去街上找来一个画工。这画工身材瘦小,身着浅灰色袍子,面色看起来有些苍白。 “你帮我画一幅画像,他人长得高高瘦瘦,面色清秀,然后,他的衣服是件藏蓝色袍子,对,就是这样。”冰玉一边详细描述着青玄的模样,一边用手比划着。仿佛一个中国人在对外国人讲话,看起来很费劲。 第一百一十九章 寻人启事 “他大约多大年龄?”画工一边在宣纸上描着人物的轮廓,一边低声问道。 “一十九岁。不过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还小些。”冰玉补充道。 画工不再说话,他专心致志地在纸上勾描,那纤细的狼毫笔在他手上有如神龙摆尾般。不到几分钟功夫,一张画像就画好了。那神色看上去竟然有九分相似。 冰玉很高兴,没想到这家伙绘画功底如此了得,当初小看了他。 “既然小师傅画的如此惟妙惟肖,麻烦再多帮我画几张,我也好多贴些出去。您放心,银子少不了你的。”冰玉笑吟吟说道。 画师一听,心想:“今天出门虽没看黄历,不过看起来一定是黄道吉日,要不怎么好多天都没有一个生意可做,今天突然一下子遇到这么大个买卖呢。老子不是说过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然后,增益其所不能’,看来是老天要降大任给我了。呼呼……”画工越想越美,这脸色也越发的神采飞扬起来。 “好的,我给你多画十张,不知姑娘可否够用?”画工和颜悦色道。 “十张恐怕不够,要四十九章吧,正好凑够五十!”冰玉一只手抚着额头,沉思了一小会儿后说道。 “好的,不就五十张吗?没问题!” 小画工甩开膀子,挥毫泼墨,转眼间四十九张画便画好了。冰玉拿出1000两银子给了画师。小画工高兴得有点神志不清,这可是1000两啊,1000两,这是他两年也赚不到的钱数啊!人这一高兴就容易转向,眼前这位小画工就不小心走厨房里去了! 进厨房一看。不是灶台就是锅碗瓢盆,方才发现走错了道。忙转身往外走。冰玉心里好笑,可表面上又不敢笑出来,只好忍着笑说道:“师傅,大门在这边……” 可那眼睛里分明在笑嘛。画师又不傻,当然有看见,他顿时满脸尴尬地说道:“不好意思,我走错了。” 打发了画师,冰玉把那些画像整理了一下,又分别在旁边用行楷提了几个字。内容是: 寻人启事 姓名,李青玄,性别。男,年龄,19岁,贞观三年7月1日在长安四平巷走失,至今未归。有知其下落者赏金1w,提供线索者,赏金5000。联系人:长安东区四平巷**号,龙先生。 写好寻人启事,冰玉用面粉打了些浆糊,然后在大街小巷里四处张贴。(还好。这个世界没有抓张贴小广告的,否则她会和那些小广告一起被撕得粉身碎骨。) “喂,这是什么?”画像一贴出。就围过来好几个人对着画像议论纷纷。 路人甲:是找人的,画像上的人长得还挺帅。 路人乙:人长得帅不帅倒是次要,这赏金倒是很可观啊。 路人丙:这赏金的确诱人,不过哪有那么容易得到啊? 路人丁:要容易也容易。看你想不想找。 路人甲乙丙:当然想,难道有银子不赚的道理?你倒是说说。京城这么大,方圆几十里。到底怎么个找法? 路人丁:你知道这天下谁的势力最大? 路人甲:当然是皇室的势力最大了。 路人乙:那可不一定,如今道教势力跟皇室的势力可谓并驾齐驱,不容小觑。 路人丙:可是让道教弟子帮你找人似乎有点难,那帮家伙只知道修身养性,炼制丹药,根本不问世事。 路人丁:是的,那位小哥说的极是。不过有一股势力你们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帮派。如今这京城里,帮派势力众多,比如丐帮,比如青龙帮,还有如商业帮会里的家具帮等等。随便拿出一个帮派,帮众都多达上万甚至几十万人,整个京城乃至中原地区,都有他们的眼线。如果帮会插手找个人的话,你说,会不会很容易。 路人甲乙丙眼前一亮:还是您老哥聪明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不过,看来这钱我们是赚不到了,人家帮里的人一看这么丰厚的赏金,早扯了榜单去找人了。 几个人面面相觑,一副失落的模样。 “散了吧,还是该干嘛干嘛吧,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看来砸不到我们头上。”四目相对,大家相视一笑,然后作鸟兽散。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哥几个在这议论的时候,偏偏被旁边的一个人听去了。待众人纷纷离去之后,他上前仔细看了眼启事上的内容,然后撕下那张画像,径直朝长安东区四平巷走去。 咚咚咚,咚咚咚…… 冰玉正在屋里拨弄着琴弦,忽听得外面有敲门声。“难道是相公有消息了?”她心想,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刚要出去开门,突然想起来这身打扮不太适合见陌生人,于是她一转身变了个着白色袍子,清爽帅气的男子的模样。她照了照镜子,那镜中的人英姿飒爽,敷面白皙,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白马王子。冰玉对自己的模样很满意,她勾勾嘴角,很是得意地去外面开门。 “谁啊?”冰玉冲着门外的人问了一声。 “请问龙先生在家吗,我能帮他找到画像上的人。”一个沙哑的声音说道。 冰玉一听,心下欢喜,忙开了大门,把来人让进屋里。 那人进屋时,冰玉注意了一下他的装束。只见此人身高三尺有余,一袭土黄色袍子,在袍子的衣襟上一处不显眼的地方秀着一朵紫丁香图案。看这标志应该是某个家族或是帮派的徽标吧。 冰玉倒了杯茶水给他,然后坐下来说道:“我就是龙先生,不知先生贵姓,可有什么方法找到画像上的那个人?”她本来想问这个人在什么地方供职,可又担心被人误会以为是窥探人家*,所以还是忍住没问。 这个人长得浓眉大眼,面色白皙,可是他的嗓音却显得沉闷沙哑,这与他的相貌很不搭调。 “我叫夜无邪,我想你要是想找到画像上的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求得我们老大的帮助。”他单刀直入,虽然没有透露他自己的身份,不过一看就是爽快之人。 “你们老大?貌似我与你们老大并不相识,你认为他会帮助我吗?”冰玉的眼神里满是疑惑。 “我想只要你去求他,依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帮助你的。”冷漠的表情下,一双黑色的眼眸里却透着坚定的神情。 “那好吧,不知道你们老大什么时候有时间,你能方便帮我引荐下吗?”冰玉试探着问。 “帮你引荐这个倒是没有问题,不过我们老大平时很忙,得找个他有空的时候才能跟他说这事。”夜无邪的一句话,让冰玉的心凉了半截。 看冰玉露出失望的神色,夜无邪又补充了一句:“龙先生不必担心,夜某会尽快帮你安排的, 只是这几天你最好待在家里,否则我来了找不到你怕耽误了你的事。”仍是一副冷漠的表情。冰玉怀疑他可能从来就不会笑。 “好,如果你真能帮我找到画像上的那个人,那么赏金我一分都不会少的。”在钱财的问题上,冰玉绝对说一不二。并不是不相信他,而是为了能让他尽心竭力地帮助自己,所以冰玉适时抛出承诺。 “不用给我赏金……”那个人离开的时候,扔下这么一句话。 “不要钱???那是为啥?”冰玉百思不得其解,原来这个社会里也有雷锋? …… 那人走后,一直都没有消息。原本冰玉还充满希望,可是等了几天无果后,她便开始怀疑这里的一切,登陆游戏的热情也减少了很多。 一连几天她都没再上网。 …… …… 这天,冷冰玉接到郑美妙给她打来的电话,说晚上约了几个大学同学吃饭,让她到时候务必出席。冰玉最近正为找不到游戏里那个跟她结婚的人心烦呢,刚好有个机会可以出去散散心,所以,她很爽快的就答应了郑美妙的邀请。 下了班,她给家里打了电话,说晚上要跟同学在外面吃饭,就不回家吃了。 暖月的外婆只好做了点简单的饭菜,然后跟暖月两个人一起吃了。暖月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这是她多年养成的恶习,这种恶习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暖月的体重直线上升。别的孩子在长个的时候,她却横向发展。等冰玉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想板掉她这个坏习惯,故意在吃饭的时候不打电视,结果暖月用不吃不喝来对抗。最后的最后,冰玉的美好想法只能以失败告终。看来从小养成一个好习惯是真的很重要。 暖月的外婆收拾完碗筷,看暖月还在那看电视,就假装虎着脸说道:“还不去学习,一会儿没等作业写完又困地睁不开眼睛。” “啊。”暖月答应一声,可是屁股纹丝不动。 这次暖月的外婆可有点生气了。想想冰玉小的时候,啥时候因为学习的事让她抄过心呢。现在的孩子生活条件好了,学习上却不用心了,整天都得大人看着才学。 暖月的外婆看暖月不听她的话,二话没说,过去就把电视给关了。这次暖月没有反抗,因为饭可以不吃,可是作业不得不写。暖月没法,只好恋恋不舍地进了她的小黑屋。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520小说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二十章 同学聚会 冰玉打完电话,在公司门口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她对司机说了声:“去小渔船海鲜。”司机没吭声,只右手打开计价器,然后左手打转方向盘,接着一轰油门,噌的一下,车子直奔馨海龙宫后面的盼盼路开去。 虽然没看清司机长什么样,不过她能猜到这家伙一定是个急性子,否则不会一下子把油门踩到底。她被车子的惯性带的直接靠在后座的椅背上,本来还想掏出手机看看今天有什么新闻,看这情形还是算了吧。 十分钟后,车子停在小渔船海鲜府门外。冰玉付了车钱,然后推开饭店的玻璃旋转门。一进大厅,穿着制服的年轻服务员就过来问:“您几位,有预定吗?” “有,在二楼,我自己去好了。”服务员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 顺着旋转楼梯上了二楼,找到205包房,推门一看,好家伙,包房里空无一人,看来还是她第一个到的。“早知道不那么着急好了。”冰玉暗想。 掏出电话打给郑美妙,电话响了半天对方才接听,“喂,到哪了?”冰玉捏着鼻子问。 只听电话那边大声喊着,“我正往那边赶,马上就到了。” 好吧,这她都能听出来,冰玉服了。 冰玉坐在包房里,冲服务员要了壶菊花茶,一人自斟自饮,倒也惬意。没几分钟,郑美妙就踩着高跟鞋小心翼翼走进包房,然后冲着冰玉就来了个拥抱:“玉姐,好长时间都没看见你了呢,好想你啊。” “可不是嘛,从上次考完试,这一晃都半年没见了。话说你真厉害啊。一下子过两科!”冰玉拍着郑美妙那肉嘟嘟的后背,脸上满是后生可畏的敬重之情。 “还说我,你不更厉害,这么大岁数了还那么能学习。”郑美妙灿烂地笑着,脸上现出两个圆圆的酒窝。 “呃,这回我们一人剩一科,明年争取都过了。” “你说我这科没过冤不冤,就这科我下的功夫最多,那练习册上的题我都做飞了。”冰玉一副不甘心的表情。 “是有点冤,不过明年你这科一定能过。弄不好考个80多分也是有可能的。”她的笑容总是让人很开心。听了她的话,冰玉也觉得自己搞不好明年真能考个80多分的成绩出来。不过她还是虚伪地说道:“能考60分就万岁了,多一分浪费!” “老远就听你们俩在这60分80分的。都学什么呢?”陆曼曼一进门就尖着嗓子喊道。 毕羞月紧跟其后,抄着一口河南味劈头盖脸就问:“可不是嘛,你们俩个专科毕业还没学够?这又都考什么呢?” 老毕今天穿了一件撒花长裙,因为裙子颜色的主色调是深蓝,所以。把她那张脸衬托的更加暗淡。她的面色黝黑,颧骨很高,梳着齐肩短发,因为头发稀少的缘故,所以特意烫了卷发。为了掩盖白发,还焗了颜色——一种深啡色。很流行的颜色。 陆曼曼仍然保持一贯的发型,在一头卷发中分出一缕,然后用皮筋束起来。看起来很淑女。她的脸上有年轻时留下的青春痘的痕迹。虽现在青春不再,不过媚眼还是很好看。今天她穿了件大红薄纱衬衫,下面配了条黑色一步裙,肉色丝袜把她的腿修饰的几近完美。她特意穿了双黑色细高跟鞋,这身搭配使得她女人味十足。 她在一所医院当出纳。曾经因为没学过财务感到干活很吃力,才报了大专班。 老毕上学时学的是石油炼制。因为老公做生意,所以想学点财会将来好给自己家管账。 四人落座,然后叫来服务员点菜。 郑美妙把菜谱递给冰玉,冰玉把菜谱从头翻到尾,那琳琅满目的图片把她的眼睛都要晃瞎了。看了看菜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的菜都有,人家请客,总不好意点太贵的吧。冰玉看了半天,终于在那一大堆菜谱中选了一道中档价位的菜——水煮鱼。后来她才知道,这道菜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占据了餐桌上重要的席位。 冰玉把菜谱递给毕羞月,毕羞月翻看了两下,然后选了个拌拉皮。看来是以后不想请客啊,点菜都这么秀米。 郑美妙看毕羞月点的菜实在太普通了,就大方地说道:“毕姐,别点那么便宜的,点几个家里不常吃的。” “不用了,这个就好。” 果然是做生意的,还真会算计啊,可话说回来,又不是让她请。嗨,还指望今天能享享口福呢,看来只能望美食兴叹了。冰玉心里小小的叹息了一回。 菜谱转到陆曼曼手里,陆曼曼看都没看,直接说:“来个炒土豆丝。” 不是吧,来川菜馆,居然吃这些!看来还是冰玉太实惠了,点了最贵的菜! “你们都特意给我省钱是不,就玉姐点的还不错,看看你们都点的什么啊!”郑美妙无奈地说道。本来今天预备好被大家宰一顿的,她特意准备了1000块钱,那是她昨天刚刚发的奖金。结果每个人都举起了屠刀然后轻轻放下,这让她情何以堪? “好吧,那我再点两个,看你们一个个真秀米。”郑美妙刚想再点两个菜,冰玉忙阻拦道:“先别点了,美妙,我们吃会儿,不够了再点。” “是啊,点多了吃不了多浪费。”另外两个人附和着。 郑美妙只好要了两瓶青岛啤酒,然后几个人边聊天边等上菜。 郑美妙和冰玉一样,都穿的职业装。深蓝色西装把两个人雕刻成标准的职业女性,不过她们的笑容还保持了一点率真。 “刚才你们两人聊什么聊得这么热火朝天,离老远就听见了。”陆曼曼首先发难。 “聊我们考中级的事呢。”美妙笑容可掬地答道。 “你们专科毕业后都去考会计师了啊?”陆曼曼表情诧异。她年专科之前,只读了技校,所以对于她来说,考会计师是天方夜谭。 “我是什么都不想学了,太累了。我的目标就是把孩子照顾好。把家照顾好,然后,没然后了。”毕羞月表示她的重心就是家庭,别的都是浮云。 “嗯,毕业后不知道该干点啥,所以跟玉姐搭伴考会计师去了。”美妙啜了口茶。淡绿色的菊花茶,配上冰糖,喝起来甜丝丝的。这是大多数女性都喜欢的饮品。 “你俩真有毅力。”陆曼曼露出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话说这会计师考试要是简单,她也去考了。之所以没干上会计只当了个出纳,还不是因为手里没这个证吗。 正聊得兴味盎然的时候。服务员端着盘子过来上菜。齐刷刷四道菜一会儿就上齐了。冰玉给每个人倒酒,到了该给毕羞月倒酒的时候,毕羞月用手盖住杯口。表示滴酒不沾。 “毕啊,只喝一点点行不?”陆曼曼温柔地劝道。 “一点都不能喝,我对那玩意儿过敏。”毕羞月推脱道。 冰玉翻了个白眼,表示很不屑地说道:“我喝酒还过敏呢。老毕,你太不厚道了。大家好不容易聚到一起。你看着我们喝酒,你喝茶水,你于心何忍啊?” “姐姐别挑我理。我多喝点茶水还不行吗?”毕羞月抄着浓重的河南口音装可怜道。对于她说的某些话,冰玉有时候听不大清,那方言味太过浓重,所以。很多时候,冰玉听她讲话都是很混乱。 “好了,我不想打酒官司。来美妙。你的酒杯。”美妙递过自己的酒杯。冰玉把她的酒杯倒满。 “美妙,你讲点什么吧。”冰玉说道。这里属美妙年龄最小,所以冰玉总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对待。 “好。”美妙举起杯,冰玉、陆曼曼和毕羞月也跟着举起杯。 “为了我们的友谊,为了美好的明天。干杯!”情急之下,郑美妙不知道说什么祝酒词才好。在脑袋里搜了半天,才搜索到这么两句词,只能临时拿来充充门面。四只酒杯撞击在一起,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一杯酒下肚,郑美妙张罗让大家吃菜。各自都夹了口自己面前的菜,放在口里慢慢咀嚼。 冰玉点的那个水煮鱼正好摆在她面前。她捞了个豌豆芽放在嘴里,嗯,味道还不错。很多情况下,她比较喜欢吃主菜里的那些配菜,就像这水煮鱼里的豌豆芽一样,仿佛它们比鱼肉本身更耐吃。可能是它们吸取了鱼本身的鲜香味道,在加上作料的渲染,吃起来那种口感才如此特别吧。 虽说这里的水煮鱼味道还不赖,但是总感觉不如那次去四川出差吃的水煮鱼正宗,那里的水煮鱼够麻够辣,还有种说不出的鲜香,反正就是比别处的好吃。 冰玉微微蹙了蹙眉,这一细微的表情适时被郑美妙扑捉到了。她问:“怎么,不好吃吗,玉姐?” “好吃是好吃,只是川菜讲究麻辣鲜香,这道菜麻倒是达到了,只是辣和香还差了点。”冰玉咂吧两下嘴,仿佛一个品菜大师。 “少辣好,我比较怕辣,一吃点辣的这汗就下来。”毕羞月在一边接茬道。 “对了,小毕,你那边工作忙不忙?”冰玉问。在这里,年龄最长的是陆曼曼,其次是冰玉,接下来是毕羞月,郑美妙最小。所以冰玉可以这么称呼毕羞月。 “我那边工作倒是不忙,除了做几张报表,大部分时间都是待着。”毕羞月卷着舌头,喷出味道浓重的河南话。 每次她说话的时候冰玉都要细细分辨,可经常是十句话中有九句听不懂。 “美妙,你呢?还在那家房地产公司?”冰玉看向郑美妙。 “是哦。最近我们公司在镜湖公园附近开发了一个新楼盘,你们有谁想买啊?”美妙挑眉看向四周。 “你那房子多少钱一平,要是价钱合适,我倒想买一个放着。”毕羞月对她的楼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现在才开始盖,还没定价。估计再过两个月才能出价格吧。” “那大约能多少钱呢?” “怎么也得六千多吧。”美妙想,这个价格一般人都承受不了,估计毕羞月也得嫌贵。因为全营城市现有的楼盘中,还没有这么贵的价格。 “哦,价格还可以,七千左右我都能承受。美妙,哪天我过去你们那看看沙盘,如果定价出来在八千以里,我就订一套。” 哇,真是财大气粗啊。有句话说的什么来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看来这话就是说给毕羞月的。四个人中,属她长得其貌不扬,可最后才发现,真人不露相啊。 冰玉从上到下把毕羞月打量一番,心说,这丫,怎么都看不出来会是个福气冲天的人。可老天为什么会对她如此眷顾呢?心里真是羡慕嫉妒恨啊! “哦,好,”美妙心里巨大的落差感。怎么也想不到她毕羞月能买起六千多一平的房子,自己一个月才赚两千块,攒一辈子钱也买不起六千多一平的房子啊。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看不出啊,我们这里,最有钱的还属小毕啊。”陆曼曼在一旁羡慕的直流口水。 “可不是,等小毕买了房子,让她请我们去她家喝茶。”冰玉无限憧憬地说道。 “这个没问题。”毕羞月笑嘻嘻答。对周围投来的羡慕目光,她很是受用,作为一个长相上没有任何优势的女人,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人家有个会赚钱的老公,可是我那老公一天就只会在家窝着。”陆曼曼忍不住吐槽。 每次陆曼曼只要一想起她那让她上了半辈子火的老公就如鲠在喉。自从他下岗回家,从来没出去找过工作,只等陆曼曼那点可怜的薪水养活一家老小,还要供儿子上高中。人家的日子都是越过越好,可是自己的日子却一点都没有盼头。幸亏儿子很优秀,不但学习成绩好,各方面表现也很突出,听说前几天还入了党,这无疑对陆曼曼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本来陆曼曼长得天生丽质,可是仿佛应了那句红颜薄命的话,她的命运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好。记得上学那段时间,她甚至像魔怔了一样,开口闭口都是家里那些烦心事。现在,她已经度过那段最灰暗的时期,人也显得精神了很多。 这一句吐槽,也是轻描淡写,转而,她便开心地摸着冰玉的耳环问道:“你这耳环从哪买的,这么漂亮?” “你要喜欢,哪天我送你一对儿。”冰玉眯着眼睛,笑容可掬地说道。 “不用,我这还有好几副没带呢。”陆曼曼耸了耸肩。 …… 几个人七嘴八舌闲话了一回,到晚上八点多才各自散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520小说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二十一章 遭遇盗号(上) 已有好几日没进入那个梦幻国度了。冰玉坐在电脑前,看着那个黄色的梦字图标发呆,那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她去完成,可是她却因为他的失踪而懒于去做那些事,甚至连那个世界她都懒于进入了。 寻人启事已经贴出很久,总该有点消息吧。要不要上去看看?拿着将军令的手游移不定,最后,还是没忍住好奇心点开了那个图标。 一脚踏入时光隧道,倏的一下,只几秒钟的时候,她就被传入千年前的那个盛世大唐。 当她在唐都长安的天台出现的时候,此时这个繁华的京城正阴雨连绵。 古朴的街道上,行人正打着花纸伞穿行其中。路面上满是积水。偶尔有车轮碾过,积水四处飞溅,那车轮碾过的地方就会出现深深浅浅的水沟。槐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深绿,在不断的细雨冲刷中,那厚重的叶子发出鲜亮的光。 由于京城地处大陆的西北部,因此一年里下雨的天气也不是很多,多集中在每年的七八月份。赶上雨天,那雨会连绵不绝地下上一天一夜,等到第二日,便雨后初晴,阳光灿烂。 冰玉从天台上连蹦带跳的下了台阶,看着头顶那不眠不休的细雨,只好用手遮住前额,然后快步走向四平巷57号。或许,在她不在的这段日子,他有回来过吧;也或许那个叫夜无邪的人已经跟他们老大打了招呼,这两天就来找她过去详谈呢;再或者已经有人知道青玄的下落,现在正在她家门口等着领赏……冰玉一边走着,脑子里一边想着各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脚下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因为走的急,也顾不上地上的水坑,只一会功夫。她脚上的鞋子就湿透了。 不多时到了家门口,她正欲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门没有锁。“一定是相公回来了。”她心里一阵欢喜。上前用手推了下门,可是大门在里面上了栓,推不开。 “可能是怕外人随便进来,所以在里面插上了吧。”冰玉这样想着,便抬手拍着门板。 “相公,是我,快开门啊。”扯开嗓子喊了几声,只听见里面有个陌生的声音问道:“谁啊?” “是我。”冰玉以为是相公的朋友来了。所以回了一句:“我是这家的主人。” 过了一小会儿,里面的人把门打开,探出头来问:“请问小姐找谁?” “我是这家的主人。你是谁?”冰玉愣了一下,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她从来没有见过,难道他不是相公的朋友?冰玉的心里犯了合计。 “小姐,你开玩笑呢吧?我才是这里的主人。”这人呵呵一笑,觉得冰玉在胡言乱语。 “不对啊。我十天前才和我相公搬到这里的,我才是这房子的主人,你怎么能说这是你的家呢?”冰玉有些急了,才几天没来,家就被人占了? “哦,小姐对不起。我是前天才买的这栋宅子,当时这房子的主人说要搬到外地去,便宜处理这套房子。所以我就买下来了。不信我可以给你看房契,这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我的名字。”男人淡定地说道。 看这个人说话的神情倒不像个骗子,可是房子怎么到了他的手上?难道青玄他是个骗子,骗取她的感情,然后假意跟她结婚。再趁她不备把家产全卖了?冰玉的头一下子大了好几倍,她想了无数种可能性。这一点却让她始料未及! “好,既然你这么说,那你倒是把房契拿来我看看,若果真如你所说房契上写着你的名字,我也就不再追究,否则……我一定会去衙门讨个说法。”冰玉冷冷地说道。 “那请你随我来。”那人听了冰玉的话并不动怒,只是微笑着请冰玉进屋里再说。 冰玉跟随那人进了屋,只见屋里的家具都换成了昂贵的檀木家具,就连屏风也换成了花鸟图案。靠窗的案几上放着几个竹简,都是散开着摆在案几上,看来在她来之前主人正在阅读那些竹简上的文字。 那人让冰玉在客厅里等候,他则转身进了里屋。不多时从屋里拿出一个信封,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用楷书写就的房契,那房契上却明明白白写着房屋所有人:宁释。名字上还盖了手印。在房契最下面盖有建房司的公章。冰玉仔仔细细看了,房契确实不是伪造的,那么说明,这是通过正当交易过户的房屋。 出了大门,冰玉如一只垂头丧气的茄子。正不知该去何处,这时身后传来宁释的声音:“小姐请留步,还有一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冰玉转身,疑惑地看着宁释。“是这样,昨天有个姓夜的先生过来,说找位姓龙的先生,请他回来后务必去城西的武官里找他。” “那位姓夜的先生还说别的没?” “别的没说。” 宁释说完,转身关了大门。在他转身的瞬间,冰玉细细打量了一下他,这人五官端正,相貌不凡,为人和善,倒像是个谦谦君子。 不过冰玉并没有时间多考虑这位叫宁释的男人,她心里正在想着夜无邪找她一定和青玄的事有关,所以,她急急朝城西方向走去。 因为工作的关系,以及整日被莫非纠缠,再加上前几天刮台风,青玄一直没机会去网吧上网。这天下午,他趁莫非不在,悄悄溜出公司,然后在公司附近寻了家网吧。 这家名为“王者风范”的网吧装修奢华,墙壁上贴着淡雅的壁纸,座椅清一色为红色真皮沙发,电脑桌像写字台般大小,上面除了液晶显示器还摆着装饰花瓶以及造型独特的茶杯。每个电脑桌之间用雕镂屏风隔着,使上网的人互不干扰。网吧里面除了提供上网,还提供免费的茶水跟零食。只是这上网费用也不简单,每小时十元钱。因为价格昂贵,所以来这里上网的人多数是周围写字楼里的白领。 交了二十块钱押金,又验了身份证,青玄在网吧靠窗的位置找了台电脑。不多时,有服务生端来茶水和一盘零食,青玄看了一眼那些零食,多是些膨化食品以及干果之类的东西。他拿了一颗干果放进嘴里,手里的鼠标已经点开了桌面上的游戏图标。进入游戏之前的几秒钟,他的心脏居然有些小小的紧张。 在登陆界面,他像往常一样敲入密码,这时系统发出警告: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他脑中跳出一个问号。或许是自己漏掉了一个字符。他想。 又输入一遍,这次他小心翼翼敲完六位密码,再一看电脑,没想到系统再次发出警告: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另提示:如三次输入均有误,则账号将自动锁死500秒。请输入密码…… “什么情况?”青玄的脑中这回一下子跳出一串问号。几天没来,难道我密码还记不清了吗?怎么可能,我自己的qq号我还能忘吗?难道是…… 青玄不敢往下想,决定冒险再输入一次,这次他把自己的qq号写在手心上,然后按照写下来的数字重新敲完六位数字。这次,系统爆出令他昏厥的提示:密码输入错误,账号被自动锁死500秒,请500秒之后再来尝试! …… 在熬过漫长的500秒之后,他再次尝试输入密码,可是提示跟之前的一样。 难道他遭遇了江湖上最卑鄙、最下流、最无耻、最恶毒的盗号者的黑手?! “呜呜……,我身上那些装备啊,还有我的房子,对了,还有我那老婆……这些天我一直都没上号,如今家里的财产要是都没了,她会不会以为我是个骗子,故意跟她结婚,然后骗走她所有财产啊……完了完了,我这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青玄的心里七上八下的,真不知道该怎样才好。 他胡乱点着游戏画面,一不小心点开了官方主页,在线客服随即跳入他的眼帘。 “对啊,找客服,看看能不能把账号找回来!”青玄的眼里闪过一丝希望的光芒。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匆忙找到客服电话,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深圳的客服中心。一分钟后,电话里传来一个甜美的女中音:“客户你好,这里是梦幻西游官方客服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您的吗?” “我的账号被盗了,麻烦您告诉我用什么方法能找回来。”青玄焦急地说道。 “这位客户,您如果账号失窃,请到官方网站的账号安全版块,输入账号登记时的初始信息,您的账号就会找回来,可是那些失窃的物品将无法找回。”女生机械地说着这些话,仿佛一个机器人。 “哦,那好吧,我试试。”挂断电话,青玄的心里充满希望,也许几秒钟之后,他就会看见冰玉,虽然身上的东西都没有了,可是好歹人还在,只要有人在一切都好办。 他的脸上重新浮出笑容。他熟练地点开游戏的官方网站,然后找到账号安全中心,按照操作步骤一步步输入信息,可是最后一项他犯难了,手机号啊,邮箱号什么的他都记得,就最后一项让输入安全码,这个他说死也记不起来了。当初建号的时候随意输入的号码,谁知道以后还有这用处啊,在几次尝试无果之后,他无奈地走出网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520小说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二十二章 遭遇盗号(下) 外面是晴朗的天空。被台风洗劫过城市,除了几颗大树被刮倒,其余建筑物依然完好无损。行走在这些建筑物的阴影下,青玄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原本以为只小别几天,等再次见面一定会分外欢喜。有句俗话说的好,小别胜新婚。可没想到那日一别,竟是天涯永隔! 话说冰玉到了城西,向路人四处打听这附近可否有座武馆。这时,一个头上戴着斗笠,身上穿着土黄色皮衣的中年人刚好路过,他看眼前这位浑身透着不俗气质的少年才俊打听武馆,就说了声:“你要去武馆,跟我来吧,我正好也要去那里。”故意压低的声音里透着冷漠。 冰玉看了看他,那巨大的斗笠将他整张脸都遮住了,她唯一能看到的五官只有他的下巴。那人下巴黑青,有胡须剃过的痕迹。喉结裸露在外,肩膀宽阔浑圆。 冰玉心想,“反正自己假扮男装,又不会吃什么亏,先跟过去看看再说。”便跟在那人的身后,七拐八拐,最后来到一个大宅子面前。那宅子坐落在一个不算繁华的街道上,宅子上有块很不显眼的牌匾,上书:艺林武馆。 武馆的门开着,那人站在门口,背对着冰玉说道:“你要找的武馆就在这里,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先走了。”说着,他头也没回就进了武馆里面。 冰玉看了看头顶那块牌匾,又回忆了下临来的时候宁释告诉他的武馆名字,好像就叫什么艺来着。于是,她上前敲门。一会儿,一个挽着袖子,穿一身土灰色袍子的人走了出来。还没等那人开口,冰玉就问道:“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夜无邪的人?” 那人扯了扯嘴角。说道:“你找我们副帮主啊,他在里面。” “?”冰玉头顶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原来这个人是帮派老二啊,真看不出来!可是不知道他这是什么帮,别一不小心入了黑帮我可惨了。想到这,冰玉有些胆怯,现在还没进去,要走还来得及。冰玉心里合计。可要是走了,找青玄的事就办不成了。她在门外来回踱着步,心里拿不定主意。 夜无踪进了武馆。摘下头上的斗笠,然后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水给自己。他走了一上午的路,口渴得厉害。夜无邪站在榻边。正聚精会神地摆弄着手里的暗夜,见夜无踪进屋,便放下那把暗夜说道:“你回来了?” “嗯,是啊。山路很不好走,又赶上下雨路滑。走了一上午的路,没渴死我。”无踪抹了抹额头上的汗,一口气将杯子里的茶水喝光,他的脸色因为赶路的原因显得微微发红。 “东西送到了?”无邪问。 “送到了。幸亏送的及时,否则他就挂了。”无踪又喝了两杯水,才去脱那件被雨淋了的外衣。这件皮衣没有除了可以防风。还一点好处,就是不会被雨淋透。也因此,里面的衣服还是干干爽爽的。他把皮衣脱下来。用布擦了擦,然后晾到屋里的木杆上。最后,他把那双黑色的神行靴也脱下来,露出一双缠着裹脚布的脚。 “回来的时候我在街上遇到一个人,那人说要找咱们的武馆。不知道何事。”无踪轻描淡写地说着。 “哦?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年轻人吗?”夜无邪睁大眼睛歪着头问。 “是啊,他长得确实很帅气。怎么,你知道这人吗?”无踪斜睨了二哥一眼。 “他在哪里,我正要找他?”无邪有些焦急地说道。 “刚才在门口,这时候……恐怕已经走了吧。”无踪一边拆下裹脚布,一边漫不经心地答道。 “喂,你怎么不早说!”夜无邪起身,用手捂着鼻子,瞪了一眼三弟,没好气地说道:“你的脚味好闻啊,还离我这么近!” 无踪翻了个白眼,撇撇嘴说道:“你的鼻子不是不好使吗?” “我的鼻子本来不好使,被你这么一熏,倒好使了。”夜无邪无限鄙夷地看了眼无踪,然后出了武馆。 “那你得感谢我才是……”夜无踪在他身后扯着脖子嚷道。 夜无邪来到门外,见一个少年正好在门前踱步。她眉头紧锁,两只手在身前不停地搓着。从他一身儒雅的打扮来看,此人正是那个他要找的少年才俊。 “龙先生,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去?”夜无邪站在门前看着这个儒雅的年轻人。 “我……”冰玉的脸尴尬地红了起来,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所以还不如保持沉默。 “我这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怎么就不敢进来?”夜无邪无意的一句话却恰巧说中了冰玉的顾虑。 “呵呵。”冰玉挠了挠头,尴尬的笑了下,心想自己的心思被人家猜中了。 “快请吧,都站了半天吧?”夜无邪一脸和善地摆了个请的姿势。 或许是被夜无邪真诚打动,冰玉打消了顾虑,转身随夜无邪进了武馆。 听到外面有人进来,无踪赶紧把那双臭脚塞回靴子里,只是那两块裹脚布不知道该放在哪里,眼见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急,就把那两块裹脚布塞进了坐塌底下。刚忙活完,夜无邪和那‘少年’就走了进来。 “哇,什么味儿?”冰玉蹙着眉头,眼睛瞟了一眼屋子四周。没看出哪不对劲。 夜无邪看冰玉眉头微蹙,知道他可能被无踪的臭脚给熏到了,忙过去开窗户,私下里却瞪了无踪一眼。 “这两天下雨,屋子里有点返潮……”无邪解释着。 两人在桦木靠背椅上坐定,这时无踪起身说道:“你们聊,我去外面转转。”冰玉抬头看了他一眼,那人却没有看冰玉,打完招呼直接转身出了屋子。 从他的相貌上看,此人鼻直口方,棱角分明,看来是个耿直之人。怪不得说话那么凶巴巴的。 冰玉猜到他即是刚刚领她来武馆的人,只是这人看起来挺傲慢,一般人他并不看在眼里。 “夜副帮主别来无恙。”冰玉抱了抱拳。“听说昨天你去舍下找我了?” “龙先生客气了,我正想问你呢,你怎么不住那里了?” “这个……嗨,一言难尽啊。”冰玉深深叹了口气,不知道该不该跟这个人说实情。 “兄弟有话但说无妨。若有什么为难之处我夜无邪能帮得上的,一定鼎力相助。”夜无邪的仗义之词让冰玉心里感觉一阵温暖。狭路相逢,在此之前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瓜葛,为什么这人要这么关照自己?冰玉无法理解,只当世上还是好人多。 “这话还得从上次我贴那个告示说起。自从我家主人没留下任何话就走了之后,我一直四处寻找。(冰玉想,还是别说那个人是自己相公吧,如果说是自己相公在新婚第二天就跑了,那还不被人笑死!所以他隐瞒了青玄的身份,只当他是家里的主人。)所以有几日就没有回家。可哪成想今日一回到家里,竟然发现房子于几天前被变卖!家里所有的财产不翼而飞!这间房子的钥匙只有我和我家主人有,我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天他回来了,然后因为什么原因把房子给卖了。现在,我只想能尽快找到他问个清楚。”冰玉说着,声音里竟然夹带着哽咽。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夜无邪听了冰玉的遭遇,露出一副同情的表情。 “昨天我去找你,正好想跟你说我们帮主这两天刚好有时间,你若方便,我随时可以带你去见他。” “呃,既然贵帮主有时间,那还要麻烦夜副帮主代为引荐。”冰玉起身微微躬身施礼道。 “不必客气,那我们现在就过去吧。”夜无邪起身前面引路,冰玉则紧随其后。二人出了武馆,穿过繁华的步行街,往城区西南方向走去。 此时,雨后初霁,一条绚烂的彩虹横亘在西北的天空上。 …… …… 已经晚上九点钟了,陈大福洗了澡,然后躺在松软的席梦思床上。累了一天,他想早点休息。他老婆还在厕所里忙着收拾满是水渍和肥皂沫的地面。客厅的电视开着,里面正播着场面宏大的古装剧。 陈大福关了吸顶灯,只留了盏台灯亮着。昏黄的灯光把房间渲染的极尽温馨。 他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微合双目。困倦迅速席卷大脑中枢神经,还没来得及打哈欠,他已经跟周公见面了。 “一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飞啊,飞啊……”很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这手机铃声既大又清脆,生生把陈大福从睡梦中拉回现实。 “这是谁啊,这么晚了还打电话。”陈大福有些不耐烦地嘟囔道。 他抬手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一看,屏幕上显示着“青玄”两个字。 “这孩子,又怎么了?”陈大福疑惑地接起电话,只听里面是青玄语无伦次的声音,旁边还混杂着一些嘈杂的噪音。 “喂,我说兄弟,你在哪呢,怎么这时候还在外面?”一听青玄说话声音不对,陈大福立刻睡意全无。他坐起来,问了好几遍,才弄清楚青玄所在的位置,然后起身穿好衣服,跟媳妇打了声招呼就冲出了家门。 第一百二十三章 兄弟,你怎么了 在青玄所住小区的附近有一家昼夜服务的小饭店。这里多数是夜班出租车司机常来的地方。在这里,陈大福找到了青玄。他正一个人趴在桌子上,酒瓶子东倒西歪地躺在桌子上,桌上的菜已经凉了,看起来没动几口。 陈大福来到李青玄身边,推了推他。“我说兄弟,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想不开的跟大哥我说啊,怎么一个人在这喝起了闷酒?”看着被酒精迷倒的青玄,陈大福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这孩子平时挺开朗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闷了呢?” 这间小饭店虽然不大,可是生意却很红火。陈大福来的时候,就看见门口停了好几辆出租车,一进饭店里,果然看见好几桌都坐满了人,司机们有说有笑,边吃饭边调侃,给本是寂寞的夜晚平添了几分生气。 陈大福看青玄喝成这样,想扶起他把他送回家。当他两手托起青玄的右胳膊的时候,没想到被青玄用左手拦住了。他并没有醉,也没有睡着,他很清醒,他只是心里闷的慌,想找个人聊聊。来公司虽然时间不长,可是想想,公司上下这么多人,就陈大福待他最好了。所以在今晚这种情况下,他第一个就想到了陈大福。在犹豫了很久之后,他拨通了陈大福的电话,如他所料,陈大福撂下电话就奔这来了。 “大哥,你……先别急着拉我走,我,我有话,想,想跟你说。”青玄舌根发硬,说出来的话也不听他使唤了。 虽然他只喝了五瓶啤酒,这要是在平时。他根本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今天心情不好,所以喝了一点就觉得头疼的厉害。可是他不想回那个出租屋去,那屋里太过冷清,他怕自己会睡不着觉,会一直睁眼睛到天亮的。所以,还是在这喝酒买醉吧,这个寂寥的夜晚,他实在想不出别的法子来打发了。 可一个人喝酒总是会闷的,更何况是在这种心情下。此刻,他的内心仿佛有块巨大的石头。压得他喘不上来气。他本以为自己可以排解心中的这种郁结情绪,可最后发现,凭借他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让自己轻松起来。所以,他给陈大福打了电话,他想这个平时看起来憨厚耿直的男人应该能帮助他排解心中的坏情绪吧。 陈大福坐在青玄旁边,看着趴在桌子上的青玄说道:“我在这,有什么憋在心里的话就说出来吧。说出来就好受了。” 陈大福比青玄年长8岁,看起来很有长兄的样子。 青玄从桌子上抬起头,醉眼朦胧地看着陈大福。“大哥。”他说道。 陈大福倒了杯白开水给青玄,青玄接过去喝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接着说道:“大哥。我号被盗了,我,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陈大福听得一头雾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说兄弟,你能从头跟我说说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什么号?她又是谁?”这突然蹦出来的单词虽然不是生僻难懂,可是如果要把他们之间建立起一个逻辑关系还真有点费劲。 “呃。”青玄现在思维有些混乱,刚才他喝了口水,觉得心里好受了些。神智也清醒了点。于是他又端起杯子,把剩下的水喝光。 现在。他比之前清醒多了。他一手抓着陈大福的左手,一边喃喃自语:“我和她在一款网络游戏中相识,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很喜欢她,她也喜欢我。我们在游戏中互相互帮助,互相分享游戏带来的喜悦,有时,也彼此分担现实中的忧伤……” “虽然我们在现实中从未见面,可是,我已经把她当成我现实里的女朋友了。前几天我们还在游戏里结了婚。可谁知,不知道哪个黑客把我账号给盗走了,我,我恐怕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悲催地说完这些话,然后眼神毫无焦点地落在饭桌的某一处。 陈大福现在才弄明白,原来青玄所说的女朋友是网络上的,之前他还以为是现实中的呢。陈大福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受伤的小兄弟。他问:“就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本来是有的,我给客服打了电话,以为那个号能找回来。可是,我忘了安全码,所以,那个号永远都找不回来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青玄愁眉苦脸地说着,表情充满了无助。 “再想想,一定还有别的法子。”陈大福拍着青玄的肩膀,安慰道。 “你没留她的电话?给她打个电话不就得了。”陈大福提醒道。 “没,我没留她的电话。”青玄沮丧地说道。 “那你们之间还有什么别的联系方式没?”陈大福的心里觉得这孩子越来越不靠谱了。 “也没有。” …… “好吧。”陈大福表示很难理解,一个那么在意对方的人,居然没有对方任何联系方式!这实在让人费解!难道他与现在的年轻人有了代沟?否则,他真是无法理解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 …… 等陈大福把青玄送回出租屋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一点了。他帮青玄脱掉外衣,又扶他上床躺好,然后盖好被子。青玄眯着眼睛,嘴里不住地嘟囔着:“宝贝儿,你别走,你别走,宝贝儿……”陈大福看青玄醉得不成人样,忍不住摇了摇头,自语道:“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我兄弟痴情到这种地步。” 关了灯离开公寓,夜色已经浓得化不开。 …… …… 完美紫丁香帮派始建于隋朝末年,当时为南方某小镇的手工业者联盟。初始规模也就几千人。因不满隋炀帝的暴政统治,联盟中渐渐滋生了一种推翻隋朝统治建立一个新王朝的情绪。 这种情绪以盟主夜无影为中心逐渐扩散,然后,在隋炀帝集结全国上下百万人众修筑京杭运河只为他的荒淫生活打通道路致使大半个中原大半个地区土地荒废,民不聊生,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背景下爆发。 他们认识到——只埋头苦干,拼命硬干改变不了这种穷苦的命运,只有推翻隋炀帝的暴政统治,建立一个新王朝,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有了这种觉悟之后,他们表面上为扩大联盟的势力广招学徒,暗地里却开始招兵买马,广结贤良之士,同时悄悄打造武器,积累粮草物资,然后伺机而动。 几年功夫,联盟迅速发展壮大,从最初的几千人发展到十万人之多。势力遍及大江南北。因为参与的人不再仅仅是手工业者,因此名字也从联盟改成现在这个名字——完美紫丁香帮派。 后来李渊父子起兵反隋,夜无影看时机已到,便带领手下帮众挥戈呼应。待隋炀帝被杀,李渊在长安称帝,夜无影见大势已成,便率领众帮众退隐洛阳。说心里话,他夜无影这辈子还没那么大野心,想当一国之君,只要天下太平,谁当皇帝都一样。 他只想做个逍遥自在的江湖浪子,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当皇帝要管那么大个国家,还要每天批阅那么多奏章,太累太辛苦,想想都烦。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基于夜无影的功劳,李渊在称帝之后,有意给他个一官半职做做,只奈何夜无影在江湖上游荡惯了,不习惯朝廷里那些死规矩。所以拒绝了李渊的好意。 李渊做了皇帝后,虽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锦衣玉食,可是却夜不能寐,惶惶不可终日。为什么,还不是担心夜无影有反心。那么大一伙子人,要想哪天起兵造反,他这皇帝位置还能坐稳吗?于是,他请夜无影吃饭,席间故意表露出自己的担忧之色。 夜无影可是鬼精灵一个,他当即表态:解散旗下帮众八万人,只留区区两万人,且帮派从当初的厉兵秣马转型为以生产家具等手工业为主,兼维护地方治安。李渊这才放下心来。 为了让李渊更放心,夜无影还把帮派总部从洛阳搬到长安,他心说:“这回我在你皇帝老儿的眼皮子底下办公,你应该没什么不放心的了吧。” 夜无影此举,深得唐高祖李渊的心。李渊一高兴,就颁发给他个“忠君爱国”的称号,还亲笔写了块牌匾送给夜无影。看着“忠君爱国”那四个明晃晃的烫金大字,还有旁边‘李渊’的题款,夜无影的嘴角弯得像一弯新月。 冰玉随夜无邪辗转来到位于长安城西北角的一座宅院前。这座宅子远离闹市区,环境清幽,门庭朴素大方。从外表看不出与别处宅院有什么不同。宅子的正门朝向东南方,门前有一座五角凉亭,木质结构。 亭子顶部绘有紫色丁香花图案的壁画。四根柱子圆润光滑,仿佛刷了一层透明的油漆。亭子正中间的地面上有个椭圆型地砖,地砖上有一个用纳西文写成的“完”字。 夜无邪牵着冰玉的手进入凉亭,然后踏上那块椭圆型地砖,在“完”字上的那个小点处用脚尖轻踏三下,只见从那个椭圆型的地砖内爆出一束紫色的光晕,这光晕将两个人罩在其中,冰玉还没来得及眨下眼睛,就感觉身体急速向上窜去,如坐火箭般迅速。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完美紫丁香帮 原来她进入的是一个传送魔法阵。这种魔法阵,有一个自动识别系统,对于进入阵里的人自动识别身份,只有身份相符的人,才会启动魔法阵,否则,魔法阵会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因夜无邪拉着冰玉过来的时候,暗暗地在她的手心上印了一个紫丁香花的图案,因此,冰玉才没被魔法阵拒绝而顺利进入。 分秒间,两人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宅院前。这宅院不是一般的宽敞,足足有五个足球场那么大!院子里花草树木,亭台楼阁随处可见。用碎石铺成的甬道干净整洁。靠近围墙处有一个古旧的宅子,宅子上方端端正正地写着“完美”两个红色大字。 二人来到宅前,只见宅门紧闭,只有宅子前两个大红灯笼在细风中飘摇。 “我先进去通报一声,你站在门口等下。”夜无邪客气地说道。 “好。”冰玉欠了欠身,微笑着答。 冰玉一个人站在门外,留心观察了下四周。但见围墙高耸,庭院幽深,花香袭人,树木葱茏,几条弯弯曲曲的小径蜿蜒着通向庭院深处。不远处,有穿着草绿色袍子的人穿行在林间,他们行色匆匆地奔走在林间小路上,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一簇丁香花开在围墙四周,淡紫色的花瓣在斜阳的笼罩下涂上一层金黄的光晕。 冰玉印象中的帮派都是充满了刀光剑影,血腥和邪恶,没想到这里给她的感觉完全颠覆了她之前的想法,难道世界上还有像这样安静而祥和的帮派吗?那些个杀人不眨眼的帮派人物,以及走私,贩毒等等这些形容词好像跟这个帮派不挨边。冰玉倒是对这个帮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想详细了解下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龙先生,请进。”冰玉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忽听背后传来夜无邪的声音,却给冰玉吓了一跳。也不知道这家伙几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冰玉调整了下自己的思绪,然后回身冲夜无邪微笑了一下,便跟随他进入宅子里。 这座宅子是完美帮主的私人办公区域,有客厅,有书房,还有一个华丽的休息室。在没有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佣人是不可以随便进入他的办公区域打扫卫生的。别人就更别想踏入他的领地半步。帮里的几位长老比别人拥有的特权,也仅仅是在帮里有什么重大事情需要商议的时候。才可以进入这块私人领地。还有,就是会见一些特殊客人。 冰玉之所有能拥有这个特权,自然是夜无邪私底下做了不少工作。否则,一向公务缠身的帮派头号人物怎么会去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老百姓。说白了,夜无邪是个爱管闲事的人,辈分上又是夜无影的叔叔,所以。帮主才这么给面子,允许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来见他。 随夜副帮主进入客厅,只见一个年轻帅气地青年人站在窗前。他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鼻梁挺拔,眉飞入鬓。一看就是个气势不凡之人。 “这是我们帮主,夜无影。” “这是龙先生。” 夜无邪给二人互相介绍。 “叫我龙公子就好。”冰玉含胸抱拳,“夜帮主好。” “龙公子请坐。”夜无影客气地说道。身子却纹丝没动。 夜无邪深知自己侄儿的脾气秉性,他之所以没动,并不是表示不欢迎冰玉,而是作为帮里头号人物,架子还是要端的。冰玉不清楚这些。看此人心高气傲,心里暗想。也许来求这样的人是个错误,他一定不会帮自己的。她想立刻转身告辞,又觉得不妥,于是她表情尴尬地站在那里,有点进退两难的感觉。 夜无邪看出冰玉的尴尬境地,忙拉了把椅子让冰玉坐了,又沏了壶新茶放在冰玉旁边。 “龙公子请见谅,最近帮里的事多,帮主一直忙于打理帮中事物,因过度劳累,所以,情绪上有些焦躁。”夜无邪打着圆场,他不希望看到僵持的局面。 “那……既然这样,我还是改天再来吧。”冰玉看见夜副帮主搭了台阶,准备顺台阶而下,没想到夜无影发话了:“既然来都来了,怎么说走就走啊?”话音刚落,夜无影便几步跨到桌前,坐在冰玉对面,眼睛紧紧盯着冰玉。那眼神咄咄逼人,竟把冰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有什么事尽管说吧,你是无邪介绍来的人,我怎么也不能拨了他的面子。” “哦。那我长话短说吧。”冰玉侧头看了看夜无邪,只见他的眼里闪着肯定的眼神。 “我家主人在一周前走失,目前都没有他的消息,素闻帮主一向行侠仗义,宽厚待人,所以特来找帮主帮忙。如果帮主真能帮忙找到我家主人,那小弟定有重谢。”冰玉简明扼要地说明自己的来意。 “你主人平时结了什么仇家没有?”夜无影皱着眉头说道。 “没听说他有什么仇家,他平时很少与外人接触,也不好赌博,哪来的什么仇家呢?” “你能不能详细跟我说说他走失前的情景?”夜无影往前探了探身子。此时离冰玉只有一个西瓜大的距离。 “那晚上他正和我家女主人在房间里睡觉,然后突然的就不见了。我家女主人起身到处都找不到他。后来的几天,她遍寻京城,也没发现他的下落……”冰玉皱着眉,嗫嚅地说着,她很担心自己被帮主识破身份,那个她编出来的女主,其实就是她自己。 夜无影盯着她看了半天,然后坐直身子,若有所思地说道:“睡睡觉人就不见了,的确有点匪夷所思……”末了,他说道:“我试试看吧,不能保证一定给你把人找回来……” …… …… 从完美帮出来,冰玉十分沮丧,之前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等见了人家帮主之后,发现那仅有的一线希望也成了泡影。难道自己和那人的情缘就到此为止了吗? 一个人闷闷地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该往哪去。一夜之间,房子没了,家也没了,连个栖身的地方都没有,仿佛自己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 夜色逐渐笼罩了这个奢华的京城,繁华的街市开始变得冷清起来。冰玉想,自己是该回娘家,还是回师傅那里去,正犹豫不决的时候,忽听后面有个人喊她,她回过头去,原来是季赢,他穿着一件土灰色袍子,跑得气喘吁吁。 “还真巧,竟然在这里碰见你。”冰玉惊讶地看着季赢。 “是啊,我老远看见背影有些像你,还担心自己认错人了呢,没想到果然是你。”他眼神里流露出惊喜之色。 “是啊,自从上次在龙舟比赛上看见你之后,就没了你的消息,不知最近你在忙什么?”在打过几次交道之后,两个人俨然成了朋友,所以再见面自然就显得熟络起来。 “做点小生意,不值得一提。”季赢腼腆地笑笑。“你呢?在忙什么?” “我?忙着结婚,然后忙着找老公,如今……忙着找住处……”冰玉有些无奈地说道。 “?????……”听了冰玉的回答,季赢的脑子里冒出一串问号,他有些闹不清楚,这些词汇之间都有什么关联。他看着冰玉,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 …… “我这家里有点脏,你就将就点吧。”季赢把地上的一堆杂物清理了一下,也才清理出方寸大点的地方,只够两只脚落地。 冰玉跟随季赢回家,也是无奈之举。她想先在季赢那对付一晚上,等明天再想办法。毕竟让她一下子面对这些杂七杂八的问题,她的确有些懵。以前也没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好歹她和季赢已经熟络了,也知道他的人品,所以才敢跟他回来。 季赢把自己的床收拾了下,让给冰玉住,自己则铺了床褥子在地板上。刚才两人在外面吃了点东西,吃饭的过程中季赢已经了解了冰玉目前的情况,原来那个人是在自己之后认识的冰玉,没想到却娶到了这如花似玉的姑娘,早知道这样,自己当初努把力,或许,面前这位美女就是自己的媳妇了。 季赢内心里万分懊悔。可是事已至此,后悔也来不及了。本来已经不报以希望,可却没想到上天倒给了他一次机会,冰玉的那个老公刚结婚没几天就丢了,或许是故意不想回来了呢,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就有机会追求冰玉了呢?唉,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竟然让他有点难以招架。 月光洒进这个原本狭小的空间里,把这间小屋照得通亮。两个年轻人,一个躺在床上,一个躺在地上,各怀心腹事。这个夜晚,注定难眠…… 天亮的时候,季赢眯了一小会儿。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冰玉已经走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上放了一张字条。季赢拿起字条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娟秀的小字: 季公子: 多谢昨晚仗义相助,使得小女子我没有露宿街头,此恩情来日再报! 没有署名,不过除了那丫头不会有别人。 季赢摇了摇头,又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多好的姑娘啊,我怎么就没把握住呢?” 第一百二十五章 找回从前的记忆 还是那身藏蓝色袍子,还是当初的发型,连手里的折扇也是一模一样,只是名字换成了风舞嫣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青玄想:“这身打扮,她应该能认出我来吧。” 来到昔日里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长安天台,这里一如往日一样热闹非常。商贩们几乎把摊床都要摆到了台阶上。为了占领最有利的地形,彼此之间甚至争得面红耳赤。行人走到这里,都要侧着身子,一个挨着一个的走,可即使这样,也没挡住来这里买东西的人的热情。为了能买到更好更便宜的东西,人们货比三家,即使场面再怎么拥挤,也会乐此不疲。原来购物狂不止现代有,这远古时代也大有人在啊。 青玄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天台的各个角落苦苦寻觅,终于,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他看见冰玉蜷缩着身子坐在那里,那样子看上去楚楚可怜。青玄的心里狠狠地刺痛了一下,都是自己不好,如果不是自己不小心把号丢了,也不会把她弄得无家可归。 艰难地穿过人群,来到她的面前。她两眼放空地盯着地面,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站在她身边。 他蹲下来,目光怜爱地看着她,柔声地说道:“宝贝儿,我来了。” 她抬起头,眼神错愕地看着面前这位年轻人:“你是……”她问。她听他的声音是那么熟悉,穿戴也跟他一模一样,只是这模样……看起来更帅更迷人,还有那个名字:风舞嫣然……感觉既陌生又熟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宝贝儿。”他拉着她的手,穿越国境,来到高老庄的凉亭下。他要帮她找回从前的记忆。 在高老庄的凉亭里,他诉说着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细节都不曾落下。末了,他看着冰玉的眼睛,说道:“宝贝儿,这回知道我是谁了吧。” “你真是我的相公?”一瞬间,眼泪从她的眼眶里喷涌而出。他将她拥入怀中,抚着她漆黑的头发说道:“是我。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呜呜呜……”冰玉终于放声痛哭。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思念,多少委屈,此时。都化作万千泪水倾泻而出。 青玄的眼眶也湿润了,他从不曾想过自己会这么在意一个女人,而且。是连面都没见过的女人!现实中他从不缺女人,可是都没像现在这样竟然把一个大他十五岁的女人如此放在心上!可事实就是如此。在他们失去联系的这些日子里,他仿佛经历了从天堂到炼狱般的折磨,在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重新建号然后去游戏里找她的时候。他的内心才稍稍平复。还好,他找到了她! 他轻拍着她的背,任她哭个痛快淋漓,甚至她的鼻涕眼泪弄了他一身,他都不在乎。末了,她抬起头来。泪眼朦胧地冲他尴尬一笑。她想,自己在他面前,竟然像个孩子。其实自己比他还大好多呢。真是丢脸啊。冰玉正暗自自责,没想到青玄已俯身过来,用那纤细的手指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痕,然后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在她那娇小红润的唇瓣上扣上自己的双唇。 这正是—— 莫道不*。 情意两深深。 依人还故里, 携手度暮春。 …… …… 冰玉在问明青玄之后。才知道那日的不告而别是因为他所在的网吧突然停电。之后又遭遇台风袭击,全城停电好几天,所以一直上不了网。再后来,电也来了,网吧也正常营业了,却发现自己的号被盗了!倒霉事是一个接着一个,仿佛事先约好了似地。弄的青玄只有招架之功却无还手之力。 可这还不算完。在经过与客服的软磨硬泡费尽周折几经折腾后,本以为账号会找回来,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安全码说死想不起来使得他前功尽弃。经过这一番折腾后,他几近崩溃。最后的最后,他抱着重新建号上来试试看的态度,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让他重新找回了梦中人。这也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青玄这样为自己做了总结。这之后他再也不敢在游戏里裸奔了,不买将军令,好歹也绑个密保啥的,作为八零后玩家,真心伤不起。 冰玉走后,夜无影来回在屋里踱着步。他一直沉默不语,直到他叔叔夜无邪从外面回来(他去门口送冰玉,因为冰玉找不到回去的传送魔法阵)。 “怎么,你觉得凭我们帮派的实力,找不到那个人吗?”夜无邪抬头看着自己的侄儿。他了解自己的侄儿,对于没把握的事儿他从来不满口答应,这次冰玉来求他帮忙查找青玄的下落,夜无影的回答就很含糊。基本上给人的感觉就是希望不大。 在这件事上,夜无影有他自己的看法。所谓帮忙,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可是听龙冰玉的描述,这个人失踪的有些蹊跷,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似乎并没有把实情全都告诉夜无影,他不知道这个龙先生有意在回避什么,总之,经过她的描述,他无法判断这个人是在什么情况下失踪的,那找起来可就麻烦多了。 他现在正在筹办一周后的帮派比赛,实在没有时间想这事。再有,动用一个帮的力量去找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夜无影觉得这代价未免太大了。即使龙冰玉肯付出哪怕一万两银子的代价,那也不值得耗费这么些人力物力。 毕竟找一个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他不可能为了区区一万两银子而置整个帮派的利益于不顾。他是一帮之主,决不能意气用事。他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他之所以年纪轻轻就当上一帮之主,而且能够服众,也是因为他有极强的责任心和号召力,因此,那些当初想阻止他上台的老家伙才没能得逞。 “我亲爱的叔叔,”夜无影用他那深邃的眸子看了看夜无邪,“在这件事情上请听我一句劝,我知道你为人心地善良,看见人家有困难就想帮,可是……你要知道,帮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而且,一周之后,整个大陆帮派之间的比赛就要开始了,每个人都在为这次比赛做准备,哪有时间替你去找人!” “再说,我看那个龙先生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他对他家主人失踪的描述很模糊,所以,我们干脆没法帮他这个忙!我看,就算了吧,没必要在这件事情上浪费心思,我们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可是……”夜无邪张了张嘴,他想说,可是自己都答应人家了,不帮忙显得不好吧。夜无影早已猜透他的心思,挥挥手说道:“就这样了叔叔,如果没有别的事,那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再想想帮派比赛的事。” 夜无邪没法,只好退出夜无影的私人办公区域。 回到武馆,夜无邪一直闷闷不乐。无踪这时已经洗过脚,换了双轻便的布鞋。他坐在桌前,正津津有味地吃着晚饭。桌子上摆着两盘炒青菜,还有一碟小咸菜。一碗白米饭已经吃了一半。看夜无邪回来,他一边夹菜一边说道:“二哥,你要不要吃点?” “吃什么吃,气都气饱了。”夜无邪把一只手肘放到桌面上,阴沉着脸说道。 “怎么?无影不帮你?”无邪扒了口白米饭进嘴里,细细地嚼着。 “他说忙着帮派比赛的事,还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不值得帮。我看,他是故意搪塞!”夜无邪握紧了拳头,“不帮就说不帮,还找那么多借口干嘛?” 看二哥冷着脸坐在那里,无踪将嘴里的饭咽下,然后喝了口茶水说道:“无影也没错,那么大个帮,哪件事他不得抄心。帮派比赛近在眉睫,这关乎到帮派的荣誉问题,他能不急吗?在这节骨眼上你给他找这事,这不明摆着添乱吗?”说完这句话,无踪自觉话说得有点过了,于是偷偷看无邪的脸色。 无邪听无踪这么一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怎么连你也这么没有同情心,难道你们的心都不是肉长的?” 无踪看无邪瞪他,不免缩了缩脖子,“好吧,二哥你别生气,我就这么一说,过两天我找人帮你查查吧。” 无邪一听无踪答应帮他,这才转怒为喜。他从柜子里拿出画像给无踪看,无踪放下筷子,看了看画像上的人,然后点了点头:“恩,长得还算眉清目秀。 收起画像,无踪接着吃饭。无邪光顾着生气,此时方觉肚中饥饿,抬眼看无踪吃得如此*,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喂,还有没有饭,给我也盛点。”无踪抬眼看了看他,道:“我还以为你真不饿呢。” “刚才是不饿,这会饿了。”无邪拍着肚子,嘿嘿笑道。 夜无踪将碗里最后一丁点饭吃了,然后去厨房给无邪盛饭,只听无邪在屋里喊:“再给我来点酒……” …… …… 第一百二十六章 断肠崖边的告白 “这是你贴的寻人启事?”青玄站在画像前,看着画像上的人问。 “是啊,我特意请画师画的,怎么样,把你画得还帅吧?”冰玉有点得意地看青玄,希望得到他的赞赏。 “画得好丑啊,我本人不知道比画像上的人帅多少呢。”青玄右手捏着下巴,左手抵着右胳膊肘,蹙着眉说道。 冰玉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相公,然后用力扯下画像:“的确没有相公帅,所以,还是撕掉算了。” “要不哪天你让他照着我的样子画张吧,然后挂在我们家墙上,你就能天天看到我了。”青玄一脸不正经地说道。 “我看以后再说吧,我们连房子还没有呢。” 青玄听冰玉这么一提醒,方意识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盗贼给收缴并卖给了别人,所以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实在没经过大脑,他想,幸亏当初买的是个一般的房子,如果买的是豪宅,那他的损失可就大了。还有,幸亏当初他给冰玉的钱存进了钱庄而不是放在家里,否则,也连窝端了。一想到这些,青玄不禁为自己的英明而暗暗自豪。 撕掉贴出去的所有画像,接下来的问题是——必须找到那个盗号者,也就是顶着青玄身体外壳的那个家伙,然后跟他一起去月老那解除婚约。(如果他能配合你的话。不过干掉他的想法还是别有了,因为这帮家伙,通常会顶着那个躯体外壳出来一两次,然后,在将被盗者的财产扒的一干二净后就会丢弃那个光鲜外壳,接着以另一种身份寻觅下一个目标。所以,你根本无从找寻他的踪迹。……) “这家伙在利用完我的身体后,估计不会轻易在长安城露面了。”青玄分析道。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让这个外壳继续做我的夫君吧?”冰玉嘟着嘴。现出一脸的愁容。 “当然不行,你答应我还不答应呢。”青玄一脸酸溜溜地说道。 “实在不行强离吧,不过要付出一百万的代价。”冰玉无奈地看着青玄。 青玄想了一想,于今之计,也没有其他的好办法,“等他露面的时候,看看能不能跟他协商下,最好协议离婚,如果不行,在……”他没有把“强离”两字说出口。因为他觉得别人犯的错误最后让自己来埋单,而且是那么大一笔巨款,怎么的都觉得这亏吃大了。可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强盗顶着夫妻的名义。这也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事实。 …… …… 季赢终于在他存折上只剩30块钱的时候找到了工作——一家知名教育机构的广告宣传员,每天的任务是散发小广告,工资日结,没有底薪。一个月下来大约有一千多块钱的收入,虽然不算太多。勉强度日还是可以的。 这个工作虽然不像扛水泥,扛砖头那么累,可是在大街上站一天,风吹日晒的,一般人也会受不了。所以,自从干了这个工作后。季赢上网的时间少了,每天下班后,只想早点回去躺床上休息会儿。 唯一每周一天的休息日。还被打扫个人卫生,收拾房间,购买生活必需品这些琐碎事占用,上网成了一件奢侈的消遣,只能利用休息日这天晚上。跑去网吧过过瘾,时间还不能太长。 这天。赶上上班之后的第三个休息日,已经好久没来上网的季赢忙完了自己的事,便钻进了出租房附近的网吧。网吧里尽是些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几乎清一色是网游的狂热爱好者,每个人的电脑上显示的都是游戏画面。他们灵活地操控着鼠标,在那个虚拟世界里狂拼乱杀、热血沸腾。 季赢交了押金,验过身份证,然后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 开机,登陆游戏,一切都显得非常娴熟。 一脚踏入这个熟悉的世界,季赢只感觉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回到自己那个十几平的小土屋里,一股发霉的味道迎面扑来。季赢忙打开窗户,一股新鲜的空气夹带着阳光的味道钻进屋子里,一起进来的,还有新鲜刺眼的阳光。光线将屋里的陈设照得清清楚楚,简单的家具上落满灰尘,地上的杂物清晰可见,摆在地中间圆桌上的一个小铝盆里,一些剩菜剩饭已经发霉变质,散发出浓重的霉菌味道。 原来自那天冰玉不告而别之后,季赢起来给自己了弄些吃的,吃完后就匆匆出去了。想着晚上回来再收拾,可没想到一走就是好几天。又赶上盛夏时节,食物放那么多天,不坏才怪。 季赢忙把盆里的东西倒掉,又用清水把盆刷干净。接着又清理了一下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物,这些东西大都是之前他收购来的武器装备,还没卖掉的部分,他准备一会拿到集市上去,便宜点价格处理了,然后上一批新货。 正忙活间,看见外面有两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往他的屋里看,季赢不免警觉起来,难道是谁发现他卖东西赚了钱,想来打劫的?他在这诺大的京城里可没有一个朋友啊。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只有那个小龙女认识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了,除此之外,再没有别人能跟他熟稔到到他家里来做客。他的那些客户,有事情找他,也只是到店里去,没人知道他家在哪。 “喂,我说师弟,你到底看没看清楚,季师弟是住在这吗?”觉岸问了问旁边的决明师弟。 “我记得相当清楚,当时我和莫邪一路跟他到这里,见他进屋我们才离开的。”决明一副肯定的语气。 “是的,当时我看他长得跟二师兄很像,就跟师哥一路跟踪到此地,当时我们怕认错人,所以没敢惊扰他。”跟在后面的莫邪说道。 季赢躲在屋里,想看看这两个人到底想干什么。一会儿,听见外面有敲门声。季赢想,要不要去开门呢?犹豫了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开门看看。为了以防不测,他取下床头挂着的北斗七星剑,然后过去开门。 觉岸见有人来开门,自然很高兴,和决明一齐把门推开,没想到一道寒光横在两人面前,随后,一声凌厉的喝问飘了过来:“你们是谁?来干什么?” 觉岸听这声音,不是季赢还有谁。忙回答道:“二师弟,是我,觉岸啊。” “觉岸?”季赢愣了一下,恍惚间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他横着剑声音冷漠地说道:“我不认识他,我看,你们是找错人了。” “二师兄,真的是你吗,我是莫邪啊。”莫邪搁后面喊着,在方寸山,季赢跟莫邪的感情最好,两人经常一起练功,一起研究修炼之道,甚至连睡觉上厕所这等事,都结伴而行。听到莫邪的声音,季赢显得有些激动,他放下宝剑,探头向门外看去。 莫邪拨开觉岸和决明两人,走到季赢面前,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二师兄,我们找得你好苦啊。”说着,眼眶中竟挤出两滴清泪。 这温情的告白,以及这清澈的眼泪,仿佛唤醒了季赢心中某处沉寂了多年的种子,他仿佛一下子从梦中苏醒,然后怔怔地看着面前的师兄弟:“我,我,我这是在哪,你们怎么到这里的?” 他竟然从怎么离开的方寸山,然后又在何处游荡,又都做过什么,一时间竟然全都想不起来了。仿佛那段记忆被封存在遥远的年代,如今,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记忆只停留在他离开方寸山之前的那一段时光。 “不管怎么说,好歹这次没有白来,到底找到二师兄了。”回去的路上,决明如是说。 三个人将季赢带回方寸山,至于那个家,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暂时锁上,待以后再想办法处理吧。 回到方寸山,见了菩提祖师,季赢扑通一声跪在菩提祖师面前,含着泪说道:“都怪弟子一时迷了心性,从方寸山走失,如果不是被大师兄他们给找回来,我现在还在外面流浪呢。师傅,你不会怪罪我吧。” …… 听觉岸说完找寻他的过程,菩提祖师分析道:“通过我的观察,我看他倒不是装出来的,方才我问他离开方寸山后的情况,他竟全然不知,也许……” 菩提顿了顿,“也许他得了健忘式精神分裂症。” “健忘式精神分裂?”觉岸摸摸后脑勺,表示没听过这样一个名词。 “是,一般精神受过强烈刺激的人容易得这种病。”菩提低着头,在地板上来回走着。他的土灰色袍子一尘不染,上面的折痕也清清楚楚。 “你是说……五年前那件事,有可能是造成师弟得这种病的罪魁祸首?”觉岸用一根手指头揉着眼角,若有所思地说道。 “我说不准,有可能吧。”菩提看了看觉岸,五年前那一幕渐渐呈现在眼前: “师兄,你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林姝站在断肠崖边,凄然地看着季赢。她暗恋这个师兄很多年了,今天终于鼓起勇气跟他表白,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他委婉的拒绝。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断肠崖上的救命声 “我们真的不合适,师妹,比我强的人有的是,你为什么都看不见呢?” “那些人强也好,弱也罢,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看中的是你的人,我虽然不是什么小家碧玉,可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师兄怎么就不接受我呢?难道是你心里有了别人?”林姝的眼里闪出泪光。 “我……”季赢语塞,他心里还真没有别人,可是跟师妹太熟了,一点没有那种来电的感觉,虽然一直以来,小师妹都对他体贴有加,可是他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没有其他的想法。怎奈林姝误会了他,以为他也有那层意思,所以,今天才状着胆子跟他表白,却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季赢无法,为了让师妹彻底死心,只能随便编出个人来虎虎她吧。 “是的,她长得比你漂亮,武功也比你好,所以……”季赢从没说过谎,这第一次说谎还真不习惯,所以,他不敢看小师妹的眼睛,只好目光瞟向别处。 “什么?你居然有了心上人?她是哪的?多长时间了?我怎么不知道?”林姝抹了一把眼里的泪珠,怔怔地看着季赢。 “说出来你也不认识,”季赢看了看林姝,说道:“还是别问那么多了。现在很晚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要不师傅该担心了。” 季赢说着,便往崖下走,他以为林姝也会跟过来,可没想到林姝站在那里,对着山谷大声喊道:“你到底要我怎样才肯接受我,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她小小的身影在瑟瑟的寒风里发抖。突然,一个趔趄,林姝还没等站稳。整个身体就滑下山谷…… “师兄……救我……” 当季赢听到呼救声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山崖上空空荡荡,深不见底的山谷里也不见了师妹的身影。 “小师妹……师妹……都是我不好,是我故意骗你的,其实,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别人……”季赢蹲在崖边,撕心裂肺地哭道。 …… “你师弟以为林姝掉到崖下摔死了,而把这一切的过错都归罪于自己,所以才一直不肯原谅自己,在这种心理压力下。难免精神会受到的刺激。” “可他没想到的是师妹没有死。” “是啊。等我们在悬崖下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好不容易把她弄回来,却发现你师弟已经走了。没想到。他一走就是那么多年。现在你们终于又把他找回来了,这真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今晚我们就摆桌酒宴,好好庆贺一下。”菩提的眼里闪过一丝慈祥的目光。 “好的,师傅,我这就张罗去。”觉岸兴高采烈地答应着。转身出了菩提祖师的禅房。 对于季赢的回归,林姝的心情是很复杂的。当年如果不是自己幸运,挂在一颗长在石缝里的树杈上,然后被师傅给救回来,那她就活不到今天,更别说再见到季赢了。可当初季赢对她的绝情绝义。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如今,五年过去了。在这五年中,她对季赢原本炽爱的心已经变淡了。随之而来的确是越来越深的恨意。听说从她摔下悬崖后不久,季赢就离开了方寸山,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没想到造化弄人,如今,又让他出现在自己面前。看来上天是想给她一个机会,一个复仇的机会。那么。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不亲手杀了这个负心汉,难解她心头之恨! 酒宴上,大家觥筹交错,场面自然是热闹非常,只是季赢发现,只有师妹林姝的反应是淡淡的。她淡然举杯,然后淡然夹菜,就连不经意间瞥向自己的笑容也是淡淡的。这笑容,仿佛隔着尘世三千,仿佛隔着朦胧晨雾,是那样轻描淡写般,毫无感情可言。就好像他们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 斯人已然在眼前,怎奈往事如云烟,纵使空有回天力,冰火难容两重天。 看着师妹淡然的反应,季赢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看来师妹还在怪自己,怪自己无情无义,怪自己不懂她的一片真心……可这个时候,一切解释皆是枉然。 “哎……”季赢叹了口气,心里说道:“只要她快乐就好,哪怕她一辈子怪我,我也不在乎。” …… …… 都说时光易逝,流水无情。这一晃,季赢回来已经半月有余。这半个月来,季赢和师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躲都躲不掉。因为方寸山就这么大块地方,大家每天吃住在一起,难免会经常碰面。不过每次季赢想跟她打声招呼的时候,她都像不认识他似地,低头而过。从彼此擦肩而过的气息中,季赢明显感知到对方的心里面隐藏着深深的误解和怨恨。 这天,菩提祖师把他叫到跟前吩咐道:“季赢啊,我看你回来也好几天了,一直看你无事可做,今天为师交给你个任务,你去花果山给为师抓个老虎来,为师我自有用处。” “好的师傅,我这就去。”抓老虎对于一个法师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因此季赢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他回屋,将墙上挂着的那把随身宝剑——黄金剑拿了下来,然后用麻绳敷在身后,又拿了条绳索揣在怀里,接着,他从包袱里拿出一面傲来国的导航旗,轻轻挥动两下旗帜,片刻间,那旗帜就将他带到花果山脚下。 正值夏季,花果山上一派绿意融融。无数猕猴在树林间穿梭玩耍,还有那小猴趴在母猴的背上,随着母猴跳来跳去。成群的喜鹊在枝头鸣叫,那叫声悦耳动听,仿佛一串跳动的音符。突然,一只站在树顶上的猴子发出了警报,有生人进入森林,全体戒备!正在地上溜达的猴子迅速做出反应,他们瞬间爬到两丈多高的树上,然后蹲在那里,警惕地观查着周围的动静。 季赢进入花果山之后,便开始仔细地搜寻着四周。以他现在的功力,对付花果山上的野兽还是错错有余,不过要抓只活的回去还是不太容易。尤其那些斑斓猛虎,你要是多打它几下吧,它死了,如果打得轻了,他便死活不跟你来。要打得恰到好处,不能打死,还得让它乖乖束手就擒,那就要看打得是不是精准了。这个,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对于一个法师来说,抓个鬼魂什么的还不在话下,如果抓活物,困难了点。 季赢决定,抓五次还不来的直接打死,他可不想在这样的老虎身上多浪费时间。反正这花果山上,除了猴子和鸟类之外,老虎多得是。这样想着,一路搜寻而来,不知不觉就走进这片森林之中。这里是野兽最爱出没的地方,相信在这里怎么也能遇上个三五只老虎吧。 季赢一边想着,一边仔细地搜索起来。 此时,树林里安静极了,除了风吹树林的声音,还有来自季赢脚下那窸窸窣窣的脚踩落叶的声音,在无其他声音。树林里的光线很暗,只有极少数的几块地方被阳光照到,那是从树枝的缝隙里挤进来的光线汇成的一小块光斑,最后打在地上。地上的落叶堆积有一尺厚,踩在上面软软的,一点都不感觉累。 隔着树林的上空,有一只苍鹰在天空中盘旋,它用锐利的目光扫过树林和山坡,如果刚好此时那里有只兔子或蛇或是什么濒危的动物,那么它就会俯冲而下,抓起那只猎物飞到一处安全地带,然后独享美食。 “吼……” 突然,密林深处的一处灌木丛里传来一声怒吼,说时迟那时快,随着怒吼声,一只斑斓猛虎冲出灌木丛猛地就串到季赢的面前。树上的猴子们都屏住呼吸,不知道这场恶战最终胜利者是谁。 那猛虎抬起两只前爪,饿虎扑食般朝季赢就扑将过来。季赢忙闪身躲了过去。在猛虎因为惯性的原因还没转身的间隙,季赢甩掉黄金剑上的鞘,然后蹲着马步,左手竖起食指和中指直指老虎,右手执剑横于头顶。 那猛虎扑了个空之后,并不甘心,掉转身,再次向季赢扑来。 “吼……”一声嘶吼,响彻林梢,震得树上的树叶纷纷落下。季赢待猛虎嘶吼着扑过来的瞬间,紧握剑柄,一侧身,横着就扫了过去。只听,刺啦一声,猛虎的侧身上多了条五厘米长的口子,鲜血从那口子里一点点渗了出来。 老虎一看自己吃了亏,气得暴跳如雷,它一扭屁股,直接用那钢鞭似的尾巴扫向季赢。季赢躲闪不及,袍子的下摆被扫了条大口子。 待猛虎喘息的瞬间,季赢将袍子的下摆挽起来也在腰间。季赢刚完成这个动作,冷不防从树林的两侧又串出两条斑斓猛虎。这回,三条猛虎站成一排,死死地盯着季赢不动,仿佛要把他生吞活剥了才甘心。季赢的心里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这一个还好对付,一下来了三个可有点困难。看来,他只有动用方寸山的绝杀技才能同时对付这三个家伙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花果山上的较量 季赢将剑交与左手,右手握拳,中间竖起两指放于面前。然后启动双唇,在默念一串咒语之后,他说了一声:“封”,同时剑指中间那只猛虎。瞬间,在那只猛虎的周围,出现一圈蓝色的光晕,那光晕将猛虎团团围住,使得老虎丝毫动弹不得。 还没等季赢封印第二只猛虎,这时,其中一只猛虎就扑了过来,季赢忙举剑迎战。对一只猛虎的封印时间只有两分钟,两分钟过后,封印自动解开,那么,季赢又要同时面对三只老虎的威胁了。他必须在这两分钟之内,先解决掉一只老虎再说。 当然,对付封印那只老虎最有利了,因为此时那只老虎就仿佛放在案板上的鱼肉一样,只有被人宰杀的份,而毫无还手之力。在避开另外两只老虎的威胁后,季赢集中精力对付中间那只猛虎。一剑,两剑,三剑……在最后一秒解除封印的关键时刻,季赢终于解决掉那只老虎。 看老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季赢来不及欣喜,又接着对付剩下的两只。 这次他将两只老虎同时封印上,然后一只只解决。老虎被束缚住手脚,瞪着眼珠子看着面前的人类。今天遇上个法师,算它们倒霉。两只老虎只等着坐以待毙。 季赢按照之前的方式,又杀了一只猛虎,只留下其中一只。那老虎以为自己也落个被杀的命运,于是闭上双眼,只等着跟同伴共赴黄泉。没想到季赢在打了它几下后,看看它即使解开封印,也没有多少力气威胁到季赢,季赢才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将它的四肢捆了个结结实实。 正欲起身飞回方寸山,突然。一只宝剑冒着寒光直逼自己的咽喉而来,季赢下意识躲闪。剑身带着寒气擦身而过,刺……肩胛处的衣服被撕开一道口子。 季赢转身,想看看是何人要取他性命。树上的猴子们刚看了一场屠杀猛虎的血腥场面,吓得早已魂飞魄散,刚要四散奔逃,却发现不知从何处又冒出个人类,这又是怎么回事?猴子们那强烈的好奇心被激发出来,它们想留下来看看,到底这人类之间会不会也来上一场厮杀。 离季赢两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穿着夜行衣的人,看身段应该是个女子。那人蒙着脸,只露着两只眼睛。顺着她的眼睛看过去。季赢浑身不免打了个冷战。因为,那晶亮的眸子里,确是寒意凛然,不亚于刚才猛虎看向他的目光。看来,不光是那三只老虎要吃了他。这个同类看来也想要了他的命。 “请问大侠,我素来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与我过不去呢?”季赢放下手中牵着的老虎,抱拳问道。 “哈哈哈哈……”一阵凄凉地笑声,把一只刚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松鼠吓得赶忙爬到树上逃走了。 “好个无冤无仇!”那人说完,扯掉脸上的面纱。露出一只俊俏的面孔来。 “师妹?怎么是你???”季赢慌了,原来想要他命的,竟然是小师妹! “怎么?除了我你还伤过别的女人的心吗?哈哈哈……”冷酷的笑声回荡在偌大的森林里。树上那几只喜鹊终于忍不住飞走了。猴子们也都散了。他们对于人类的自相残杀已经司空见惯,所以,趁天黑之前去摘些野果子吃更实际些。 血腥味引来天上那只苍鹰,它俯冲直下,直奔那两只死老虎而去。季赢看着不远处的老鹰啄食虎肉的情景。心中不免有些懊悔,刚才若是把虎皮剥下来就好了。用那东西做个棉背心一定挺暖和。 不过眼下这情况,根本不容许他多想。看着师妹那冷峻的面孔,和眼里那刺刺燃烧的火苗,季赢反而镇静下来。他云淡风轻地说道:“如果杀了我能解你心头只恨,那么,请动手吧。放心,我不会还手。”他的眸子里闪出决然的光芒,没有畏惧,没有胆怯,有的只是一颗赴死的决心。这样的目光让林姝的心猛然抖了一下。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她无法理解一个负心的男人临死前的决绝和勇气,可是,这也无法消除她要杀了他的决心。 “直到现在,你对我都没有任何解释吗?那好吧,既然你这么想死,我就成全你。”林姝握着剑柄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出了很多汗,连剑柄都被这汗水打湿了。她抬起手,却发现今日这剑竟然有千斤重,她足足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剑举起来。 “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是我对不起你,所以,请你动手吧。”季赢梗着脖子,倔强地说道。他想,如果能死在师妹的剑下,也算死而无憾了。五年前他辜负了师妹的一片真心,差点让人家因此丢掉性命,所以对师妹他一直有种深深的亏欠感。如果她杀了自己,那么这种亏欠就算还清了,他也能真正获得解脱了。 林姝握剑的手又紧了紧,她抖动手腕,那剑身随着她手腕的抖动冒着一道道寒光。刺,锋利的剑带着肃杀之气刺向季赢的心脏。季赢两眼一闭,眉头下意识微蹙了下,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人的身影——是那个小龙女龙冰玉,她的笑有些邪恶,还有些甜蜜。阳光下,她的身影是那么清丽脱俗。他想,如果有来生,他一定要娶一个这样的女子…… 想到这里,他的眉头渐渐舒展,嘴角也微微上扬。他在等,等那把利剑刺入心脏的那一刻。“一定会痛吧。”他想。不过,他等了半天都不见动静,待睁开眼一看,眼前竟然不见了小师妹的身影?! 难道,这是幻觉?可是刚刚明明听见小师妹跟自己说话,还有那冷峻的面孔和愤怒得如燃烧的火焰的目光……这,难道都是我的幻觉吗?季赢怔住了,他无法解释这一切。 在那呆站了半天之后,他回过神来,朝四周望了望,没发现什么异常,于是,便拉起地上的老虎,回方寸山交差去了。 见季赢走远,觉岸捂着林姝嘴的手才放下来。林姝回身看他,那眼神里充满了幽怨。 “你为什么不让我杀了他?”林姝的心在颤抖。她恨自己下不了决心杀这个薄情郎。她恨了他这么多年,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自己还是心软了。“如果下次再被我逮到机会,那么,我一定不会再心软了。”林姝心里暗暗说道。 “师妹,这么些年都过去了,难道你就不能原谅他吗?”觉岸看着面前的小师妹,担忧地说道。 从师妹悄悄溜出师门,一直尾随季赢到花果山,他就知道师妹动了刺杀师弟的念头,他不希望看到同门之间互相残杀。因此,便尾随其后,一直跟到这密林里。直到看见师妹举起宝剑,刺向季赢心脏的那一刻,他才趁季赢闭眼的瞬间将师妹掳到树后。 “师兄,我们之间的恩怨你还是不要管了,让我们自己来解决吧。”林姝冷冷地说道。 “你说的那是傻话,身为你们的师兄,我怎么会看着你们相互残杀?”除非我死了,否则,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同门里。 在同门师兄弟中,觉岸不但年龄最大,功夫也是最好的,为人处事也有长者的风范。因此一直很受同门兄弟的敬仰。就连林姝,也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兄长一样,有什么话都爱和他说。因此,对于季赢和林姝之间的爱恨纠葛,他了解的最是详细彻底。 在林姝还没跟季赢表白之前,觉岸就知道她暗恋季赢很久了。可季赢似乎对林姝的感情很单纯,除了兄妹之情外,看不出有其他的感*彩。 觉岸担心林姝受伤,私底下就劝林姝:爱情这东西是勉强不来的,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好男人有的是,凭师妹你的长相气质,只要招一招手,那不得有一个连的男人跑过来排队啊。 可是劝皮儿劝不了瓤,觉岸好话说了一箩筐,林姝却是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仿佛钻入爱情的魔障,怎么也出不来了。觉岸想,如果不是她一根筋只对季赢情有独钟,那么也不会落得个坠下悬崖的结局。 如今死里逃生,本该醒悟,可是却由爱生恨,走入另一个极端。 本该是一对神仙眷侣,现在不但连朋友都做不出,却成了不共戴天的愁人,哎…… 看来这思想政治工作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觉岸有点手足无措,最后决定,还是先回方寸山再说吧。 林姝还想辩驳,觉岸抢先说道:“还是先回师门吧。我觉得你该冷静冷静。” 林姝拗不过师兄,只好跟他回了方寸山。 …… …… 自从孟凡尘被罚扫厕所,心情很不爽,如果不是因为要把这门派里的技能修满,他早就离开程府了。他经常能看到程府里的侍卫们对他指手划脚,还有程府里的下人也经常私底下说一些不中听的话。 不过他都装作没看(听)见。(因为现实里的孟凡尘脾气就超好,是个能吃能装的人。他对人从来都和和气气,即使不高兴,顶多在冰玉和唐唐面前嘟囔两句,绝对不会和人当面闹个红脸。另外,他对人特别热心,谁要是有个什么大事小情地找到他,他都乐于帮忙,而且不计报酬。这一副好脾气加上一副热心肠,你说,小孟童鞋能不得到(女)同事们的青睐吗。) 第一百二十九章 境外传来好消息 他每日除了干活,就是修炼自己的技能。虽然他的武技在门派里数一数二,可是对于整个天朝大陆来说,他只能算得上是根小树苗,又或者,连根小树苗都不是。天朝大陆,强手如林,他区区一个只有70级武技的人,实在算不上什么厉害人物,他深深清楚这一点。所以,他甘愿在这里忍受白眼和屈辱,为的就是学成之后,有一天成为大陆上的强者——那个能呼风唤雨,叱咤风云的人物。 可是,之前有翠瑛在的时候,他每天心情愉悦,因此技能提升的也快,虽然他每天要腾出大半天的时间陪翠瑛,不过仅用短短的几个小时他就能将当天的功课做完,那效率简直快地惊人。现在没有翠瑛在身边,虽然时间大把的,可总觉得心情压抑,提不起精神,因此,修炼的速度也慢了下来。这都快一个月了,他的技能只提高了一点点。这让他很是恼火。 可是,比他心情更不爽的人是翠瑛。自从程夫人罚孟凡尘取扫厕所,又不准他见翠瑛以来,翠瑛整天像丢了魂似的,总是一副无精打采、郁郁寡欢的样子。程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想,这女孩大了,也该找婆家了,要不留在家里,早晚是病。幸亏她和那个孟凡尘没搞出点什么事来,这要是闹出点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让翠瑛还怎么嫁人?还有,她对丈夫也没法交待啊。 一想到这,她就特别盼着程咬金能快点回来。 眼见着院子里的花开了又谢,尤其是院墙边那几株白海棠,花期早已经过了两个月,现在花落处已经结了许多绿色的果实,那果实小小的、圆圆的,好似一串翡翠珠链散落地上然后又被一颗颗镶到花枝上去一样。 看到海棠。程夫人不免有些伤感。她记得老爷走的时候这几株海棠长得还很小,如今,花谢花开已三载,这几颗海棠的植株已经长得有三尺多高,老爷又是最喜海棠花的人,他要是看到这几株花长得这么茁壮,一定很开心。 程夫人正在院子里伤春悲秋,忽听阿福气喘吁吁地跑来禀报,“听说老爷回来了,快马探子刚刚去宫里报了信。说队伍已经到了城外十里坡,让宫里派人去接呢。”阿福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这可真是喜事啊!”程夫人一听,高兴得嘴角上扬。那眼角的皱纹很明显地聚成一堆。 “唉?我说阿福,你的消息准确吗?别我高兴了半天,结果是个假消息。我这把年纪了,可经不起这大起大落地折腾。”程夫人担心自己白高兴一场,所以。想确认一下这消息来源的可靠性。 “夫人,你就放心吧,这消息绝对准确。隔壁家的李二狗,他舅舅不是在朝廷里当差吗,是他舅舅亲口跟他说的,这个错不了。”阿福是个老实的仆人。听说老爷回来,他比谁都高兴。因为老爷走了三年,家里上上下下都是夫人在照管着。看见夫人日渐憔悴的面容,阿福心里比谁都着急,他日日盼着老爷能早点回来,那样,夫人也就可以好好歇歇了。 程夫人一听。这回丈夫可算是回来了。这一激动,眼眶不免就红了。夫妻分别三载。平时只能靠书信传递感情,这要是搁现在,没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再不行语音、视频都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那个时候哪有这通讯设备啊。所以一听说程咬金回来,程夫人马上高兴得热泪盈眶。 阿福见状,有点不知所措,难道是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惹夫人不高兴。于是,他小心地问道:“夫人,您这是……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话,惹你不高兴?” “哪有,我这是高兴的。”程夫人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然后抬起头说道:“你快叫人打扫打扫庭院,再把老爷的兵器房好好收拾收拾,省得老爷回来看他那些宝贝兵器摆得乱七八糟会不高兴。还有,一会儿你去集市上买点新鲜的牛羊肉,再买点鲫鱼和蔬菜,记住,蔬菜一定要新鲜的,那些蔫了的就不要买了。水果呢,买点杨梅吧,这个时候杨梅刚下来,最新鲜了。你约摸老爷还有多久能到家?” 阿福心里正一样一样记着夫人交给他的事,冷不丁被夫人问,一时间没怎么反应过来。等他意识到夫人在问他话的时候,他抬起那双枯瘦的眼睛,疑惑地看着程夫人。 程夫人知他没听清,又问了一遍:“你说老爷还有多久能到家?” 阿福眨巴眨巴眼,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下时间,然后回答道:“夫人,我觉得如果老爷不接受那些王公大臣的邀请去外面吃饭,那么,不出两个时辰他就能到家。” “噢,那你赶快去准备吧,依老爷的性格,他会先回家来的。我现在去找翠瑛,我估计她还不知道她父亲要回来呢。” 程夫人急急地离开了,阿福边走边想,庭院每天都在打扫,已经很干净了。还有老爷的兵器房,也隔三差五打扫呢。不过既然夫人吩咐了,那就让下人们再打扫一遍吧。 回到屋里,把下人们都叫了来,阿福一一把活都安排了下去,“一个时辰后我会去检查,有哪地方没做好,小心我扣你们的工钱。”阿福威严地说道。 下人们都领了任务各自去干活,阿福则从账上支了100两银子然后去集市上采买水果蔬菜。 程夫人到了翠瑛的房间,见翠瑛正在那秀女红,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连自己母亲进来她都没察觉到。程夫人偷偷瞥了一眼,见女儿秀的竟是一个荷包。 “你的女红看起来还跟以前一样,没多大长进。”程夫人慢吞吞说道。 “娘?你什么时候进来的?”翠瑛听程夫人说话,忙抬起头来,可忘了手里还拿着针线,一不小心,绣花针扎到手指,她条件反射的“啊”了一声,见手指渗出一个小小的血珠。她娥眉微蹙,把手指放到嘴里允了一下,程夫人看在眼里,心里有些许心疼。 “怎么这么不小心,都这么大丫头了,做事还毛毛糙糙的。”程夫人嗔怪道。底下的脚步紧走了两步来到翠瑛面前,拿过那个刺破的手指看。 那手指被允地湿漉漉的,已经没有了出血的迹象。程夫人用帕子擦了擦,然后放下道:“瑛儿,你爹要回来了。” “真的吗?爹要回来了?”翠瑛的眼里闪出欣喜之色。 “是,你赶紧收拾收拾,随我去门外迎一迎你爹。阿福说他的部队到了城外十里坡,不出两个时辰就要到家了。” “嗯。”听说程咬金要回来了,程翠英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她放下手里的活计,然后跟着娘到了门外。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因为时间还早,所以,娘俩个站了半天也没看到程咬金的车马。倒是看到阿福拿着一大堆刚才买来的水果蔬菜,朝程府方向走来。 到了近前才发现,身后还跟着个孟凡尘。 原来阿福临出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孟凡尘在那打扫庭院。阿福想,买那多东西一个人肯定拿不动,就叫了孟凡尘跟他一块去。虽然别人对孟凡尘说三道四,但是他还是挺喜欢这个青年人的。他知道,那些人之所以不喜欢孟凡尘,多半是嫉妒他的武艺好,还深受小姐的青睐。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哪个不希望得到小姐的眷顾和青睐。可没想到这些荣誉都让他孟凡尘一个人占去了,这些人当然嫉妒得眼红。所以,一听说孟凡尘被程夫人罚去扫了厕所,当然幸灾乐祸极了。 翠瑛有好久没看见孟凡尘了,今日一见,心里分外高兴,怎奈碍于母亲的面子不能说什么,不过那眼里流露出来的欣喜之色早就被阿福看得清清楚楚。 孟凡尘也发现了翠瑛和程夫人。他没敢抬头,也没打算说话,只想低头快点从程夫人眼前过去。 见孟凡尘如此低眉顺眼,程夫人心里很满意。在孟凡尘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故意咳嗽了一声,然后大声问管家:“阿福,菜都采买齐全了?” “是的,夫人。我这就叫厨房把菜择出来洗好,等老爷一进院就开始炒。” “嗯。”程夫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等二人进了府里,程夫人和翠瑛也跟了进去。明知道老爷没那么快回来,可还是心急地跑去门口看,结果当然是徒劳而归。 长安城外,十里坡前。 看着三年都没回的长安城,程咬金不禁潸然泪下。再过两个时辰,就看到久别的妻儿,这让一个铮铮铁骨的男人也不禁百感交集。作为一个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自从李唐建立以来,为了边境的稳固,他程咬金一天没在长安待过,扔下妻儿老小直接就去了边陲。如今他风里来雨里去,终于熬到一家人团圆的一天,这是多么的难得啊。 第一百三十章 程咬金回京 所以,在接到回长安的调令之后,程咬金一天都没敢耽搁,日夜兼程,只想早点见到妻子女儿。现在,长安城就在眼前,三年来的思乡之情一股脑涌向眼前,任他是一个钢铁汉子,也难免会见景生情。 副将张梁坐在马上,望着长安城的方向说道:“我说大哥,你说陛下会派谁来接我们呢?” “这个……”程咬金见张梁问他话,忙用手抹了把眼睛里的泪水,可这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还是让细心的张梁瞥见了,他忙关切地问道:“怎么了大哥?哭了吗?” “啊……哪有,不小心被沙子迷了眼睛。”程咬金忙掩饰道,他可不想在手下面前出糗。 “那用不用我替你翻下?”张梁关切地眼神让程咬金有点窘迫。 “不用了,我揉揉就好。”他想起刚才张梁问他那个问题,便随口答道:“谁都有可能。” “谁都有可能?你是说朝中大臣都会来接我们?”张梁的眉毛拧成个八字,不可置信地看着程咬金:“朝中不会摆这么大谱来接他们吧?” “哼哼,怎么不会,想我们这些年来为朝廷立下多少汗马功劳,如今凯旋归来,陛下理应派重臣来迎接我们。” “那我们就等着吧。派出去报信的骑兵已经走了半天了,估计陛下这会正安排人出城迎我们呢。”张梁抬头看了看天,滚烫的日头正挂在头顶上,发着炙热的光。路边的草丛里,蟋蟀呱噪地叫个不停。 如今,北方已经进入炎热的夏季,没有雨的日子里,热浪席卷过的地方。所有的生物都变得无精打采。更何况那些穿着一身厚重铠甲的战士,更是热的喘不上气来。身下的战马不时低下头来啃一口地上的青草吃,那些微微打着卷儿的嫩草尖是它们的最爱。 十里坡这地方没有高大的树木,方圆十里都是一片浩瀚的草原。如今已经过了“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的季节,可野草疯长的势头并未因缺少雨水而降低,丰富的地下水资源给了它们充足的水分,让它们足足长到一尺多高!风吹过隙,空气里到处弥漫着野草的清香。 士兵们的靴子陷在深深的绿草里,甚至他们的小腿也被高高的野草遮住。只能看见露在外面的膝盖。 旌旗猎猎,云气蒸腾,众将士矗立在这宽阔的草原上。虔诚地等待着宫里派人来迎接他们。 等了大约一个多时辰的功夫,只见北城门里涌出一队人马,为首的骑着高头大马,后面是一顶轿子,在后面是一队大约500人的皇家侍卫军。各个穿着鲜亮的铠甲,手执冰刃,头带盔甲。这一队人马出了城门,径直朝程咬金的军中走来。 不多时到了近前,程咬金定睛一看,这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结拜兄弟秦琼秦叔宝。程咬金忙下得马来上前哽咽着道:“二哥,你可想死我了。”遂抱着秦叔宝就哭了起来。 秦叔宝看程咬金如此动情,也不免眼眶湿润。想当初哥几个在贾家楼对着一炉香磕下去,只想到大家会一起吃苦受罪,哪成想会有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如今哥几个都成了朝中重臣,为皇帝所信任和重用,这重大的转变都是几个人始料未及的。要不老大魏征有远见卓识,提议投靠李世民。估计也不会有今天的荣耀和地位吧。 二人抱头哭了一会儿,才抹了抹眼泪,互相捶了对方一下,然后破涕为笑。程咬金打趣道:“哥哥这几年在京城里待的越发白净了,哪像小弟我变得这般又黑又瘦?” “兄弟你是瘦了些,身体可还无恙?”秦叔宝上下打量完程咬金,关切地问道。 “你兄弟我虽然在边陲待了三年,可身体还算硬朗。”程咬金说着,拍了拍胸脯,以示自己健康的体魄。 两人说话的功夫,从后面轿子里下来一人,此人身穿绯色袍子,头带绯色官帽,足蹬一双黑色的皮靴。他的身形有些发胖,因此走起路来身体有些笨拙。他慢慢走到二人近前,幽幽说道:“四弟,怎么我来了也不迎接迎接我,眼里光有你二哥了?” 程咬金听这声音如此熟悉,回头一看,果不出所料,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瓦岗寨结义兄弟中的老大如今身为当朝宰相的魏征魏丞相。想当初在瓦岗寨的时候他就显露出有超人的远见卓识,如今投奔了李世民,果然得到重用。现在他所处的位置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真可谓位高权重,程咬金对这位大哥,可谓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哥,你也来接兄弟了?”程咬金握着魏征的手,心里万分激动。 “兄弟立下如此功勋,我怎么能不亲自来迎接呢。”魏征的脸上现出和善的笑容。 “呵呵,一点小功劳,不值得一提。”程咬金谦虚地说道。 这时,副将张梁过来和秦琼以及魏征打过招呼。紧接着单通、王君可、尤俊达、王勇、谢映登等人也过来和魏征等人打招呼。 大家互相寒暄了一会儿,便将两队人马合为一处,遂向长安城进发。 到了京城,太阳已经西斜。城里的标志性建筑物——大雁塔的影子被拉得老长。被暴晒了一天的地面还在冒着热气,走在上面,能明显感觉到脚底下传来的燥热温度。地面上的土干燥得只剩下粉末,马蹄踏过的地方明显扬起一阵灰尘。这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经过长安大街的时候,难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来往的人们忍不住驻足观望,那些小商小贩们也好奇地将生意扔在一边,凑到前面来。就这样,不一会儿功夫,街道两旁就站了一堆看热闹的人:有老人,有孩子,有妇女,还有青年人……他们相互交头接耳,谈论着关于这支队伍的话题。 “喂,这不是程将军的队伍吗?怎么,从西北调回来了啊?” “听说那些外族头领在领教了程将军的大斧之后,再也不敢轻易造次了。” “程将军果然是盖世英雄,这回皇帝陛下一定会给他嘉奖的。” “西北一平定,天下就太平了。就属西北异族最爱惹事了。” “可不是。这回我看能消停一阵子了。还是我大唐兵强马壮,那几个异族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 看热闹的人东一句西一句,总之这话题没离开西北军。同时也为自己是大唐子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 程咬金骑在马上穿行在这人群间,偶尔有一两句话飘进他的耳朵里,听到人们的赞许声,这个大老粗心里甭提有多美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格外满足的笑容。 他和秦叔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魏征则坐在轿子里,想着一会儿还要去皇宫复命,不能给程咬金接风,心里不免有些小小的失落。 话说今天来接程咬金的人都是他在瓦岗寨的死党,还有很多与程咬金私交也不错的贵族听说今天程咬金回来,也要出城迎接,被秦叔宝制止了。这人已经够多了,再来一帮子人,还不乱成一锅粥! 临近市中心,队伍停了下来。魏征从轿子上下来,走到程咬金马前。程咬金见魏征过来,急忙飞身下马,扶着魏征的胳膊说道:“大哥,你这是……?” 魏征道:“兄弟啊,我还要回宫里复命,今天就不能给你接风了。本来陛下说今天要给你接风洗尘的,考虑到你今日舟车劳顿,特准你回家好好休息休息,明天他在宫里设宴欢迎你。” “哦,那有劳兄长替我谢谢皇上的圣恩。”程咬金道。 “兄弟说的这是哪里话,今日公务在身,不能好好陪陪四弟,实在是不好意思。明日为兄我多吃两杯酒,就当自罚。” “哥哥不必客气,你尽管去办你的事去,咱们兄弟来日方长呢,以后有的是时间在一起。” 送走魏征,程咬金想说,“二哥,你也忙去吧,我自回家中了。”可还没等开口,就被秦叔宝给拦住了。 秦叔宝没跟着魏征回宫。他认为像这等事文官去做就行了,没他武官什么事。他拉着程咬金的手说道:“四弟,你好不容易回来,我特意在西苑酒楼那摆了几桌给你接风,无论如何你都得过去,咱兄弟一别三年,可得好好叙谈叙谈。” 程咬金本想推迟不去,看叔宝说地恳切,如若不去恐拨了他的面子。于是,只好派了个小军卒去家中报信,说自己在外面吃了,让家里不用等他回去吃饭了。然后,带着众将领随秦叔宝去了西苑酒楼。 西苑酒楼位于西街一个僻静的巷子内,因为酒酿的好而闻名街市。慕名而来的达官贵人络绎不绝。因此生意奇好。 众人等来到这里,才知道秦叔宝将这个酒楼的一二三层俱已包下,刚一进院子,秦叔宝就吩咐店家:“把最好的酒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今天来的所有人定要不醉不归。” 店家当然知道秦叔宝的身份,哪里还敢怠慢?要知道,军爷可是得罪不起的,要是得罪了他们,人家可是用刀子说话的。 店家一边吩咐小二去酒窖里搬酒坛子,一边去厨房嘱咐厨子快点上菜,霎时间,这酒店上下,从老板到伙计忙的是不可开交。 第一百三十一章 秦叔宝设宴给程咬金接风 程府 程夫人眼见日头西斜,也不见程咬金的影子,心里便犯了合计:“难道是皇上留他们在宫里用餐了,那倒是派人送个信来啊。我这饭菜都做好了,只等他回家吃饭,可干等也不见人影。” 正当他自言自语的当儿,只听门外有人叩门。程夫人忙叫人过去开门。翠瑛拽着她娘的胳膊道:“娘,是不是我爹回来了?” 裴氏看着大门的方向,说道:“不像,你爹要是回来,老远就得大声喊了。哪会这么安静。” 果然,不大会儿工夫,一个军卒模样的人来到裴氏面前,敬了个标准的军礼说道:“您好,程夫人。” 裴氏冲那名军卒说道:“不必多礼,你可是我夫君身边的人吗?” 那人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是程将军的通讯员,程将军特意让我通知您晚饭别等他了,他被秦将军请去喝酒,估计要晚一点才能回来。” 裴氏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本来还想责备几句,可又不是人家的错。看来是那个秦琼好久不见我家相公,估计要跟他叙叙旧。算了,有事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 裴氏给那个军卒几个赏钱,打发他去了。转身拉起翠瑛的手说道:“走吧,我们娘俩个去吃饭,你爹有人请了。” 皇宫 魏征马不停蹄地回到皇宫,在养心殿外等皇上召见。 李世民正批阅奏章,听太监报魏丞相在外候着呢,知是汇报程咬金回京一事。忙宣他进殿。 魏征颤巍巍走进养心殿,叩拜了皇上,然后将迎接程咬金进城一事详详细细禀报了一遍。李世民一边听着,一边不住地点头。末了,李世民问:“你看程将军瘦了还是胖了?他的健康状况如何?” “老臣看。程将军比三年前是瘦了好多。估计在边陲吃不好睡不好,再加上想家和水土不服,瘦是自然的。不过看上去还很健康。”魏征如是禀报着。 “朕知道他为国家安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特意把他调回京城,好好休养休养。西北那边既然已经平定,估计短时间内也不会再起什么骚乱。天下初定,军民都需要休养生息,朕要好好保存这些军队的战斗力,以期在未来的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李世民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魏征。接着说道: “那些蛮夷不会就此罢休,觊觎我大唐国力雄厚,资源丰富的部族也大有人在。或许他们只是表面上示弱,内心里正积聚力量,待时机成熟的时候好对我们发起新的进攻呢。所以,我们千万不可大意。这次,程将军回来。正好问问他边境那边的详细情况,然后我们在研究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皇上圣明,知道居安思危,深谋远虑,并且体恤下属和百姓,这真是下属们的福气。也是百姓的福气啊。”魏征冲李世民深深鞠了两躬。 起身时,李世民问道:“关于明天设宴款待咬金的事你那边安排得怎么样了?” 魏征弓着身子道:“禀陛下,关于宴席用的食材老臣已经着人去采办了。御厨房那边也已经通知他们做好准备了。还有受邀前来一起参加晚宴的名单,臣在出城迎接程咬金之前就已安排人挨家送去了,估计这会已经发放完毕。” “一会儿你在落实一下,别落下谁。俗语说落一群别落一人,如果因为我们工作做的不细落下谁就不好了。对了。袁天罡袁大人你有没有叫人去通知啊?” “老臣已经着人去送帖子了。”魏征想,落下谁也不能落下他老袁啊。他可是李世民喜欢的红人,所以,还没等李世民交待,他早早就叫人送帖子过去了。 李世民对魏征的工作感到很满意,便留他在宫中吃了晚饭才让他回去。 …… …… 西苑酒楼 今晚西苑酒楼可是前所未有的热闹啊,瓦岗寨的兄弟们在历经三年之后再次聚到一起,那感情自然是像爆爆米花一样爆发了。从秦叔宝到罗成,从程咬金到尤俊达……一个个喝的那是脸红脖子粗,那叫一个痛快,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军卒们也高兴得不得了,跟这样一个将军屡立战功,还时常有酒喝有肉吃,谁不高兴啊。尤其是回到了长安,眼见着就能见到亲人了,这对一个军人来说是比什么都弥足珍贵的。 王翰不是有首诗写到: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在那无数人拼杀的战场上,能活着回来,本身就是一场胜利。所以此时,士兵们喝地可谓快意恩仇。酒至半酣,有些人拿起筷子敲打着酒碗,唱起了边塞歌: 朔方烽火照甘泉,长安飞将出祁连。 犀渠玉剑艮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 平明偃月屯右地,薄暮鱼丽逐左贤。 谷中石虎经衔箭,山上金人曾祭天。 天涯一去无穷已,蓟门迢递三千里。 朝见马岭黄沙合,夕望龙城阵云起。 庭中奇树已堪攀,塞外征人殊未还。 白云初下天山外,浮云直向五原间。 关山万里不可越,谁能坐对芳菲月。 流水本自断人肠,坚冰旧来伤马骨。 边庭节物与华异,冬霰秋霜春不歇。 长风萧萧渡水来,归雁连连映天没。 从军行,军行万里出龙庭, 单于渭桥今已拜,将军何处觅功名。 …… 一开始只有几个军卒在唱,别的军卒则在那边划拳边喝酒,可是唱着唱着,大家就都跟着唱了起来。这歌声唱出了边塞士兵的情怀,这歌声唤起了军卒们对边塞狼烟四起的岁月的一种怀念。这歌声,是对逝者的敬畏,这歌声,是对生者的鼓励。 长歌当哭,为那些死去的弟兄奉献一首离歌,未来的岁月,留下来的人仍然要坚强面对…… 西苑酒楼外,那挂在楼顶上的大红灯笼在暗夜中显得格外明亮,周围的树木隐藏在夜的暗影里,它们静悄悄地看着这座酒楼,听着士兵们唱着这首铿锵的边塞曲。树上鸟巢里的小鸟也没睡着,它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睁着精光四射的小眼睛,看着头顶的星空。 …… …… 翌日,皇宫里大排筵宴,受邀而来的皇亲国戚,朝中大臣以及王宫贵族们蜂拥而至,把个皇宫装的是满满登登。李世民在殿中摆了二十多桌酒宴,凡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可谓应有尽有。程咬金前一晚上宿醉未醒,再加上旅途劳累,今天明显没有什么精神。怎奈皇帝请客,不去还不好。只好硬撑着去了宫中。 朝中大臣见了程咬金,皆为其立下的赫赫战功表示祝贺。朝堂之上,李世民也没亏待程咬金,当着众大臣的面对程咬金又是表扬又是褒奖,良田美宅自不必说,光那黄金,就足足有一万两!惹得众人是羡慕嫉妒恨啊。 “下次再有这等事,咱也抢先报名吧。不就是在外面混三年嘛,回来后那可是天上人间啊。”“这带兵打仗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刀剑可不长眼,你要去了,能把小命保住就不错了,立功神马的就别想了。” …… 有几个不服的私底下议论纷纷,李世民听了知道是看程咬金得了奖赏底下人看了眼热,他假装横眉立目地说道:“谁在底下议论呢,大声说出来我也听听。” 底下人一听,赶紧闭了嘴巴,一时间朝堂之上是鸦雀无声。 李世民撇了撇嘴说道:“别一看人领了赏就眼红,这带兵打仗可不是谁都能干的,别的不说,就说说白起,战国名将,人家那带兵打仗可真有一套,你不服都不行。 从秦昭王十三年开始领兵打仗,次年就全歼韩魏联军于伊阙,斩获首级二十四万,攻陷城池五座。十五年领兵攻陷魏国,占据大小城池六十一个。十六年攻下桓城。二十一年占取光狼城。二十八年攻楚、拔鄢、邓等五大城池。次年攻陷楚国首都郢。三十四年破赵巍联军于华阳,斩首十三万,掳获韩赵魏三国大将。四十三年攻韩之陘城,城池五座,斩首五万人。 你们可能说,这人离我们也太远了,这个不算。 那好,再说近点的。项羽,楚国名将项燕之孙,二十四岁开始带兵打仗,雍丘之战中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中斩杀李由,致使秦军大败。后来在巨鹿之战中,又以几万楚军对抗几十万秦军,数量之悬殊难以想象,可人家以破釜沉舟的气势又把秦军给打败了,还把那个当年覆灭六国,横扫华夏的秦朝名将王离也杀了。哎,想想那么一个泱泱大秦,自此毁于一旦。 这两个人你们谁能比得了,如果谁说自个厉害,那下次让他去带兵打仗试试。 说完,李世民用眼睛瞄了瞄下面,没一个敢搭茬的。 “还有,你们想说,这两个人咱比不了,可是程咬金不也就这次打了胜仗吗,如果我们去了,未必就比他差。” 你还别说,底下还真有人这么想,不过是谁咱就不提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这个无耻之徒 李世民也不计较,接着说道:“程咬金的功劳自不必说,记得开国时,程咬金随朕的一千铁骑,所向披靡,向南大破王世充,向北俘获窦建德,接着粉碎诸侯的割据势力,一统天下。如今又平定了西北外族的暴乱,这些,不足以得到朕的赏赐吗?” 这时一个人站了出来说道:“臣以为,程将军理应得到陛下的赏赐,臣等愚昧,不敢与程将军比功劳。” 李世民眯起眼睛,看了看说话之人,然后说道:“还有谁认为朕的赏赐不合理吗?” 没人有再答话。 李世民等了一会儿,见众大臣皆恭谨之状,遂宣道:“没事就退朝吧,晚上朕摆了美酒佳肴,为程咬金接风,众位爱卿记得都要过来哦。” …… …… 话说这一晚上,程咬金又没少喝。你想想,朝中这么多人,一人敬一杯,程咬金就得喝多少呢,何况一个人不止敬一杯酒。待回到家时,程咬金已是头皮发麻,眼冒金星,醉得不省人事。 裴氏看老公醉成这样,赶忙找了个郎中过来,郎中给程咬金把了脉,又翻了翻眼皮,说道:“将军这是劳累过度,又多吃了点酒,因此才会昏迷不醒的。一会儿,你给他多喝点醒酒汤,我再给他开几味安神补脑的药,你每天按顿给他服下,过几天他就会没事的。另外,即使他醒过来也要让他多多休息,我看他有些营养不良,有空的时候你多给他增加点营养。” “没有什么事我就放心了。我这夫君,就是实惠,不能喝还硬喝,险些搭上性命。”裴氏嗔怪道。 送走郎中,裴氏按方子去药房抓好了药。然后每天亲自煎药喂给程咬金吃。在裴氏的悉心照料之下,没几天,程咬金就恢复如初。 毕竟是习武之人,体格比那文弱书生可是硬朗许多,所以恢复也快。 …… 这日,吃过早饭,程咬金正在院子里欣赏那几株海棠,可惜错过了今年的花期,没有看到海棠花盛开的场面,程咬金有些小小的遗憾。不过看着缀满枝头的海棠果。他心里还是得到些小小安慰。他用喷壶给海棠浇了水之后,看那油量亮亮的叶子上挂着晶莹的水珠,心里正高兴呢。不料裴氏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咬金啊,我看你这精神也恢复差不多了,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 “哦?夫人有何事,尽管说。”程咬金转过身来看着裴氏。 “是女儿的终身大事呗。”裴氏眼神中流露出些许焦虑。 “怎么?我们的女儿着急要出嫁吗?”程咬金放下喷壶,笑呵呵说道。 “那道不是。不过这孩子年龄也不小了,该找个婆家成家了。这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如今她已经十八岁了,还待字闺中,她不着急,我着急啊。” “哦。原来是你这当娘的不想让女儿待在家里了啊。”程咬金继续说笑。 “我说老爷,正经点行不行啊。我这为女儿的终身大事都愁完了,你怎么还当我在说笑话啊。”裴氏有些生气地说道。 “我不是一直在听着嘛。”程咬金抚着夫人的肩膀。“走,我们进屋说去。” 裴氏看程咬金这回认真跟她说话,心里才稍微好受些。 程咬金和裴氏进了前厅,夫妻二人坐在椅子上,程咬金端起茶碗。轻轻啜了口茶道:“你有什么想法,跟我说说。” 关于翠瑛和孟凡尘那段裴氏并不想提起。她直奔主题,希望凭借程咬金的人脉,在宫中为翠瑛谋个门当户对的女婿。 于是,她转弯抹角地说道:“我说咬金,我们家翠瑛好歹也是将门之后,总不能随便找个人家就嫁了吧。” “那依你之见呢?”程咬金抬头。 “你看看宫中的王公大臣中谁家的公子与咱翠瑛的年龄相仿,还没有家室的,给咱女儿介绍介绍如何?”裴氏的脸上堆满暧昧的笑容。 “这个嘛,我才回来,还不太知道,容我过几天打听打听再说。”程咬金并没有立刻答应裴氏的要求,因为毕竟他离开宫中三年,对宫里的情况不甚了解,所以他只说了个活动话,让裴氏有个希望,自己也不处于尴尬境地。 “嗯,这件事你可一定要上心啊。今年我们一定得把女儿嫁出去!”裴氏一脸坚定地说道。 “夫人,你有点太着急了吧?”程咬金愕然,是不是亲妈啊,这么着急把自己闺女嫁出去? “老爷,想我十六岁就嫁到你们家,如今咱闺女十八岁了还没婆家呢,你说人家得怎么看我们,还以为我们家女儿不够好,嫁不出去呢。”裴氏嘟着嘴,撒娇道。 “好好,这事我一定当正事办,还不行吗。” 程咬金拗不过妻子,只好答应尽快办好这件事。 …… …… 艺林武馆的训练场上,夜无邪正在忙着给帮派成员训练。这些成员大抵都是年龄在二十岁上下的小伙子,一个个血气方刚,赤着臂膀,在大太阳底下练习蹲马步,汗水打湿了他们的衣衫,脸上的皮肤一个个被晒成了小麦色,可是训练仍在继续,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帮派比赛的日期一天天临近,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争取拿个好名次。” “帮主对这次比赛很重视,因此,如果这次比赛我们拿了第一名,那么每个人给十天假期。并且,这月的帮费减半!” 在这训练的关键时期,夜无邪抛出了一个个重磅炸弹,这些个炸弹扔出去,马上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 “十天假期,听见没兄弟,十天啊,可以回家看老娘了,还可以游山玩水去……” “帮费也减免一半,无影也太给力了吧,可不可以喊帮主万岁啊……” 大家虽然没有说话,可这心里都没闲着,毕竟这糖衣炮弹对他们来讲还是很受用的。 虽然因为这次比赛,成员们每天要进行超过十个小时的艰苦训练,大家纷纷表示鸭梨山大,可是面对这丰厚的奖励,每个人又鼓足了干劲。想想在历届帮派比赛中,完美帮派的表现都是值得骄傲的,那么这次也不能表现太差吧。 “嘿,哈……”成员们用大声地喊号子来回应对这次比赛的信心和决心,这让夜无邪感到很满意。 他背着手,在训练场上来回踱着步,阳光烤得他额头上不断涌现出大颗大颗的汗珠,他都一一用手背抹去了。 这时,无踪从外面进来,走到他旁边耳语了几句。他点点头,然后说了句:“大家好好练哦,练满两个小时再休息。”随后,就跟着无踪来到屋里。 “你是说你的人打听到那个人了?” “是的,刚有人来报,说在家具市场看见了画像上的人,那家伙正在那里兜售家具。” “那我赶紧去告诉龙公子,别一会儿那人再走了。” 夜无邪说着,急匆匆出了武馆,径直朝四平巷这边走来。 在四平巷恰巧与冰玉走了个碰头。冰玉这时已经换了一身女装,他看见夜无邪过来,来不急变换身形,只好迎上夜无邪惊异的目光。 “你是那个龙公子?”夜无邪揉了揉眼睛,又仔细地看了看冰玉。 冰玉转了个身,调皮地说道:“是啊,龙公子即是我,我即是龙公子。怎么,不像吗?” 夜无邪惊出了一头汗,原来这位龙公子竟是一位姑娘!当初自己怎么没看出来呢。 “夜副帮主这样急匆匆赶路,不知要去哪里?” 无邪见问,方想起来要来办的正事,忙说道:“我来正是为找你啊,你让我找的那个人找到了,他现在正在家具市场那卖家具呢。你现在速速过去找他,或许还能碰见,若晚点,说不准他又跑哪去了。” “是吗,我正要找他呢,”冰玉抱拳说道:“那夜副帮主我先告辞了,改日再去府上拜会。”说完,冰玉急忙朝家具市场赶去。 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太重要了,虽然真正的老公已经找到了,可是这个盗号者还跟她保持着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她得找到他说服他跟自己离婚。真他妈该死,刚结婚就要离婚,都是这该死的盗号者惹的祸。一想到这,冰玉恨不得把这盗号的给生吞活剥了。 冰玉带着气,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家具市场。到了家具市场,她一个摊床一个摊床地找过去,终于,在一个角落里他找到了那个顶着青玄身体的盗号者。 “你这个无耻之徒,竟然盗了我相公的号,现在居然还敢在长安出现!” 那家伙正和旁边一个摊主玩斗地主,忽见一个美女过来发飙,刚开始他愣了一下,以为这人精神有问题,旋即他反应过来,莫不是被盗者的媳妇找上门来了? “你是?”盗号者假装没事人的样子。 “我是你姥姥,你盗了我相公的号还在这装好人,你丫不想活了是不?”冰玉咬牙切齿地喷着怒气,如果唐朝律法可以随便杀人的话,估计她立刻就将这丫给秒杀了。可是皇帝陛下颁发的法令中有一条,就是在都城不可以随便杀人,除非事先跟官府签了生死状,否则会受到官府的追责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三十六计走为上 这丫大概也知道唐朝有这一条律例,所以根本不怕冰玉会对他怎样。不过待在这里会受到别人的谴责的,毕竟自己做贼心虚。这不,冰玉刚吼了一声,立刻就有好几个人围过来看。 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吧。如果不赶紧走人,肯定会被群p的。 这家伙也不答话,扔下摊床就走。 果然是做贼心虚啊。冰玉看他要跑,拔腿就追。怎奈这家具市场人多,摊床也多,被这家伙一绕,冰玉一个没留神就被这家伙给溜掉了。 冰玉心里非常恨自己太超之过急,打草惊蛇,本意是想让他去跟自己离婚的,现在这么一吓,估计这家伙以后再也不会在京城出现了吧。 她懊恼地往回走,刚好碰到来找她的青玄。 “让他给跑了。”她沮丧地说道。 “实在不行申请强离吧。”青玄不忍心看自己的女人不快乐的样子。 “再等几天,看这家伙还能不能出现。”冰玉实在舍不得那一百万两银子就这么白白打了水漂。 两人正说话间,忽听马路上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喧闹声,还夹杂着尖尖的唢呐声。两人巡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一只迎亲队伍正在沿街游行,新郎在前面骑着高头大马,身后是一顶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花轿周围簇拥着很多人,有迎亲的家属,也有看热闹的市民。 队伍一边前行,一边有执事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抛撒喜钱,这喜钱的数目还不小,一锭银子少说也有五百两,多的达到一千两!俗话说‘一石激起千层浪’,如今却是‘一钱惹来万人抢’!好家伙,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谁不抢那不是傻子吗?于是乎,呼啦啦围上来一群人,你推我搡,把个迎亲队伍的规模一下子壮大了好几倍!一时间,看热闹的,抢银子的,乱作一团。 不用看就知道,这是个有钱的主,要不不会这么烧钱玩。人家结婚都指望别人给送红包呢,他可好。给别人发红包。这目的很明显,炫耀,*裸的炫耀! 看着那些抢到银子的人脸上露出的开心笑容。新郎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想:“轿中的新娘一定会非常满意,从古至今,谁不希望嫁个金龟婿?”他回头看了看那顶花轿,嘴角微微上扬,虽然花了些银子。可是终究抱得美人归,这不知道是多少男人们的梦想。如今,他轻易就实现了,看来上天还是挺眷顾他。 美滋滋按着既定路线上了一座小桥,桥下的溪水涓涓流淌。过桥再走5000米就是月老府了,到了月老府。举行完结婚大典,他们就可以步入洞房,进而步入新的人生……新郎热烈地盼望着这一刻的到来。 新娘悄悄掀开轿帘向外张望。看着迎亲的队伍人人穿着红色衣装,腰间扎着红色腰带,就连绵延一公里的随行物品和马匹,也都系上大红绸子,果然排场不是一般的大啊。 再看那些跟在队伍旁边。等着捡钱的市民,更是黑压压一片。见此情景。新娘的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狡黠笑容。 的确钓了个金龟婿!只是——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他只是个徒有女人外表的男人…… 冰玉看着这浩荡的迎亲队伍从自己面前经过,这要是搁在以前,或许,她会跑到跟前碰碰运气,看看是不是也能抢到个500、1000的银子,可是今天她确实没有心情,所以只呆呆地站在那里,茫然地看着队伍过了小桥,朝月老府方向拥去。 …… …… 两人在一个不算热闹的巷子里找了家客栈,因为这里远离闹市区,房价相对低廉。要了两间单人客房,都是二楼,且相邻,还都是阳面。(他们来的时候,双人间都住满了,所以,只能要两间单人客房。因为要在这里多住些时日,一间实在太挤,所以要了两间。) 待一切收拾妥当后,两人去楼下的小面馆里要了两碗面,就着一盘盐爆花生米,囫囵吃下,然后回房间说了会话,便各自回房间休息不提。 次日清晨,青玄早早起来。待洗簌完毕后,过来敲冰玉房间的门。可敲了半天没人应答。青玄感到奇怪,又加大力道敲了两下,还是没人应答。他试着推了推房间的门,吱呀,门开了,原来门并没有上锁!进到房间里来,却不见冰玉的踪影。 正纳闷间,只见冰玉左手拿着包纸袋,右手端着个铝盆,铝盆里是热乎乎的白粥。 “还不过来帮忙?”冰玉在门口喊着。 青玄忙过去接过铝盆放入桌上,又回头接过冰玉手里的纸袋。那纸袋圆滚滚的,里面飘出一股肉香。打开来一看,原来是几个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原来你早起来了?”青玄说道。 “是啊,天一亮我就醒了,我想着今天得去市场上转转,看看能做点什么生意,我们俩的积蓄马上就要花光了,再不赚钱,我想我们得喝西北风了。” “赚钱有我呢,你就待着好了。”青玄认真说道。 “可是我们已经是夫妻了,生活是两个人的事,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扛呢?我们要一起奋斗,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冰玉闪着长长的睫毛,那眼睛虽然不大,可却显得格外有神。 冰玉说这话时很自然,没有一丝矫揉造作。虽然她生在龙宫,可现实中的她却是个坚强的女子,从不仰仗别人而存活,因此,她的灵魂里充斥着坚韧的精神,无论她身在何处,这股强大的精神力量都支撑着她应对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困顿和不如意。 她一边找来碗筷,一边用勺子舀盆里的粥。可这话落在青玄耳朵里,却让青玄格外感动。有了这样一个体贴入微的妻子,还有什么好要求的呢? “那好,一会吃完饭我陪你去。”青玄耸了耸肩。 “快吃吧,一会儿就凉了。”冰玉把盛好的粥放在青玄面前。接着说道:“前几天你不是说要去程府吗?怎么最近没见你提起?” “哦,你不说我倒忘了,听说程将军已经回来好几天了,我是得过去拜访他一下。那等我陪你逛完市场再去。” “不用你陪,你还是忙你的吧,我自己去就行。”冰玉说着,端起碗喝了口白粥。那白粥软软诺诺,吃起来很是香甜。 “真不用?”青玄坏坏地看着冰玉。 冰玉避过他邪恶的目光,说道:“晚上又不是不见,只分开这一小会儿嘛。” “可是,我会想你的。”他嘟着嘴,撒娇说道。 “好啦,”冰玉将一个包子塞进青玄的嘴巴,他好肉麻,自己快受不了了。 …… …… 清晨,白色的日光将这座西北都城从沉睡中唤醒,空气中小风流动,蓝白色天空中残月还没有隐去。日月当空,寓意国运昌隆,属祥瑞的征兆。 事实也是如此,自李世民登基以来,颁布一系列惠民政策,国民休养生息,从繁重的徭役和战乱中解放出来,种田经商,生活富足,皇帝陛下与民同乐,因此举国上下一派祥和的气息。 长安城,这座全国的政治、文化及经济中心,更是以她独特的魅力屹立在世界文化之林。 一座座园林式建筑,以及隐藏在隐秘街巷里的王府花园,无不以她奢华的美丽彰显这座城市的富足和繁华。那琉璃瓦片上闪烁的光晕,王府门前霸气十足的大石狮子,还有那紫金宫门厚重的底色……都足以为这一奢华标示注脚。 行走在宽敞洁净的官道上,冰玉心情愉悦。自从认识青玄以来,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现实世界,自己都不再感到孤单,这是她玩这款游戏最大的收获!看着摊主们忙忙碌碌地支起小摊,然后摆上各种各样的商品,冰玉也开始掏出小本,一样一样地做着记录: 烹饪类——烤鸭,品质从低到高,价格从1000到5000; 佛跳墙,品质从低到高,价格从1000到; …… 醉生梦死,最高品质,. 药品类——二级药品:血色茶花1500;天不老1500;六道轮回3000;地狱灵芝2000;血色珊瑚3000…… 三级药品:金疮药2000;佛光舍利子,金香玉、千年保心丹、小还丹…… 冰玉想起有一天孟凡尘无意中说做家具卖很赚钱,所以,在考察完药品市场后,她又转到家具市场。上次就是在家具市场看到的那个盗号者,这次不知道还能不能遇上,冰玉心下想着,一边逛摊床,一边留意逛家具市场的那些顾客。 因为是早晨,家具市场里的摊主还不是很多,上市的商品多是普通的一级家具,比如橡木床、桦木圆桌、桦木立柜、黑麻垂曼帘、草编地毯等等。 到了巳时的时候,卖中高档家具的摊主开始营业了,他们摆出一件件惹人羡慕的家具,从平日里常见的红木八仙桌、双鱼吉庆柜到彩绘立柜、兽皮地毯、月牙凳到狮子图屏风、龟鹤延年灯以及各种花木、字画等等应有尽有。 第一百三十四章 空中传来的哀嚎声 那些最低档的家具起价都在以上,这些中高档家具的价格直接飙升到以上。中档家具中,猛虎坐山图和桦木地板的价格已经达到了10万每件! “好吧,看来卖家具的确很赚钱啊!”冰玉惊叹道。 在本子上一一记下价格,不知不觉已是中午。头顶的日光浓烈得快将她的头晒爆,汗水不知什么时候已将她的衣服浸湿,这一上午都没休息一下,此时方觉腰膝酸软,口渴难忍。冰玉找了个阴凉地方坐下,刚好旁边有个茶摊,卖茶水的老爹正坐在那里忙着给客人端茶。看他花白的胡子和满头银发,便知这老爹已入花甲之年。可他虽然穿着布衣,面色却红润有加,腿脚也很利落,一看身体就硬朗得很。 “老爹,麻烦给我来碗凉茶。”冰玉对着茶水老爹礼貌地说道。 “好,姑娘稍等,我这就给你倒去。”老爹回应一声,弓着腰去给冰玉倒茶。少刻,一大碗凉茶便端到冰玉面前,那茶汤淡雅,里面飘着两片淡绿色茶叶。虽然仅有淡淡的茶香,可是颜色看起来清爽宜人,所以,冰玉端起来咕咚咕咚几口,便喝下了这碗茶。 “好凉快,好解渴。”冰玉抹了把嘴唇,“再来一碗。” 连着喝了三碗茶水,终于解决了口渴的问题。身上的汗也消了不少。 老爹很和善地递过来一把蒲扇,“给,姑娘,搧搧吧,看你热的。” 冰玉的心里觉得很温暖,在这个世界里,除了青玄。季赢,还有孟凡尘和糖糖,就这个老爹对他最好了。她接过蒲扇,然后从包里掏出一锭银子递给老爹,“这是茶水钱……” 冰玉在给老爹钱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一个人,这人看起来有点眼熟。冰玉便转头看了一眼。可是不看不知道,世界还真小,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害得他们有家不能归。结了婚却不能住在一起的可恶的盗号者!他正穿过人群,来到一个卖盆栽的摊床前驻足观看。 冰玉不看到他则以,一看到他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腾地站起身。心里暗骂道:“你个乌龟王八蛋,终于死出来了,正没处找你呢,倒自己送上门来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茶水老爹看冰玉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以为冰玉身体有什么不适,忙关切地问道:“姑娘,你是怎么了?哪地方不舒服吗?” “我没事,”冰玉把扇子还给老爹,道过谢,抬脚便向卖盆栽的摊床前走去。 “喂。姑娘,还没找你钱呢?”老爹在后面喊。 “不用找了……” “老板,这盆水仙多少钱啊?”盗号者问卖盆栽的老板。 “2万5一盆。”老板和颜悦色地回答道。 “这么贵!能便宜点不?”盗号者扬了扬眉毛。 “这已经是市场最低价了。你要是买贵了,我给你退钱。”摊床老板并不退让,大有爱买不买的意思。 “你这做买卖的也太死性了,也不能你说多钱就多钱啊?” “哎,你这个人倒是很有意思啊。我的货当然我说了算,我爱卖多钱是多钱。你要是觉得贵可以不买啊!”老板拉开架势,语气强横地说道:“怎么的,小子,是来买货的,还是来砸场子的啊?” “当然是买货啊。”盗号者表情有点尴尬,他只不过想便宜点买下那盆水仙,可没想到这老板以为他来砸场子,那架势,看起来像要跟他拼命似地。这不倒霉催的,本想买盆水仙交任务,却惹来对方的敌意。正在这家伙进退两难的时候,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肩膀,盗号者心想,坏了,看来这老板的手下来收拾我了。他的心本能地抖了一下,脸色也随之变得难看起来。 “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他哆哆嗦嗦地说着,说完却半天不见动静。待慢慢转过身来一看,原来,竟是前几天在遇到的那个美女! 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冰玉和那家伙距离两步远的地方面对面站着,冰玉吸取上次的教训,没有一开始便横眉冷对。她想,等这家伙答应跟她离完婚,再好好收拾他不迟。于是,她强忍着怒气,语气和缓地说道:“我们谈谈吧。” “好啊,想谈什么?”这家伙已经恢复了常态,并且用一副厚颜无耻的表情面对眼前的冰美人了。 “跟我去协议离婚。” “这个嘛,我可从来没想过。”这家伙揉了揉鼻子,一脸邪恶地看着冰玉。 “那你说吧,要什么条件才能答应?”冰玉冷着面孔,不给他任何趁虚而入的机会。 “我说小美人,我看你还是把他踢了,跟我过吧。”这家伙继续厚颜无耻地说道。 “你做梦!”冰玉脸色变得越发难看起来。看来不给他点教训,他还真蹬鼻子上脸。 “呼。”冰玉扬手,准备给他个耳光,却被这家伙一抬手给抓住了手腕。 “喂,君子动口不动手。哈哈哈,有性格,你越这样我越喜欢。”盗号者发出一声淫荡的笑。 冰玉脸色变得铁青,看来想让这家伙跟自己离婚根本就是幻想,本以为顶多十万二十万就能打发了他,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厚颜无耻到这种地步,看来,今天我要是不收拾了他,他还会去祸害别人。 虽然大唐律例中有不准在城中杀人放火这一条,但是,为民除害人人有责,她作为仙界一份子,更应该首当其冲。这样想着,她便抽出天蚕丝带,准备绑了这家伙,然后把他带去野外解决掉。 不过,这家伙虽然武功垃圾,可反应还够机敏,看冰玉抽出天蚕丝带,知道是要对付自己的,忙抽出后背的一柄游龙剑,迎上前来。一时间,一剑一带在空中飞舞,空气中不时爆发出一股肃杀之气。 战了十几个回合之后,那个盗号的家伙渐渐有点体力不支,而且只有招架之功却无还手之力,他想找个空隙就此溜掉。正在他偷偷寻找机会的当儿,冰玉已经变换身形,一条玲珑剔透的玉龙出现在小巷上空,接着,一道闪电横空闪过,天上风云巨变,一道凛冽的旋风从地面上打着旋向那个盗号者席卷过来。地面上登时飞沙走石,天空也变得一片晦暗。 “不好。”盗号者叫了一声,同时用手护住头部,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身体被巨大的风力卷起,然后带入两丈高的高空。绿色的游龙剑落入地上,一声惨烈的哀嚎自空中传来。 刚刚还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在街上闲逛的人们忍不住抱怨道:这什么鬼天气啊,刚还好好的,这会子居然变天了。看来是要下雨了,还是赶紧回家吧。嘴里嘟囔着,脚下则加快了脚步。 摆摊的老板看看天色,无奈地摇了摇头,本指望今天多卖点钱,看来又泡汤了,这年头,生意难做啊!一边慨叹一番,一边开始收拾起摊床,顺便招呼雇来的伙计,把那些沉重的家具抬进仓库…… “看来这次运气不佳,遇上了一个厉害的主。”盗号者心中暗叹,为了不让自己的灵魂进入十八层地狱,还是早点抽身为妙吧。想到此,他将灵魂果断地抽离那个躯体。接下来,只剩下一具僵硬的,毫无生气的躯体在乌云中翻转…… 次日清晨,一具无名尸体在护城河的边缘被发现,官府马上张贴告示让家属来认领尸体。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任何人过来认领。在这一个星期中,官府开始动用一切手段测查死因,不过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这家伙是被龙卷风卷入空中,然后摔下来身亡的。尸体也被当作无主尸首草草掩埋。 青玄从程府出来,正赶上天上下雨,当时他刚好经过化生寺的门前,便急急忙忙躲了进去。寺里的香客还真不少,都因为天气突变又没带雨伞,所以躲在寺庙里等雨停了再回家的。这时,一个小和尚从青玄面前唉声叹气的经过,看那神色,似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似得。青玄本想拉住小和尚问个究竟,可又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别管闲事了。 在寺里待了有半个时辰,雨渐渐停了,雷电也没有了,青玄这才闪身除了寺庙,直奔僻静小巷里那间他们下榻的小客栈而去。 路上,他听到有人议论刚才那场旋风,“哇,从来没看过这么大的旋风,我眼瞅着昨天搭的那个棚子被掀到了天上去了。”“可不是嘛,就连刘麻子的那一车水果也没剩下,悉数被那龙卷风给卷没了影儿,这下,他可损失惨重啊……”“听说刮风的时候有人看见天上有一条小玉龙,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这世间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许是什么人得罪了天上的神仙,所以遭此惩罚呢?”…… 青玄走了一路,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关于这场旋风的议论,他想,“难道是冰玉又和什么人斗起来了?看来,我得赶紧回去问问?”心下疑惑,脚步自然也快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五章 海边烧烤 待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回到客栈,身上已经沁满汗水。 “亲爱的,你回来了?”冰玉正在桌前整理着她从市场收集来的信息,看青玄进屋,便打了声招呼。 “是啊,天好热,我的衣服都湿了。”青玄抖着身上的袍子,那身白色袍子后面有明显的被汗浸湿的痕迹。“我好想好想洗个澡。”他一边咕哝着一边坐在冰玉旁边的竹凳上。 “你在忙什么?”看着冰玉面前摊开的那个小本本,他好奇地问。 “我在整理从市场上收集来的信息,我们要做生意,当然首先要做市场调查啊。” “哦,看来你今天收获挺大啊。”他一边用衣服的下摆扇着风,一边浅笑地看着冰玉。 “何止大,是相当地大。”冰玉放下小本本,扭头看向青玄,她的眼睛里迸发着亢奋的光芒,仿佛雨后的阳光般热烈。 “你今天是不是又收拾了什么人?” “你怎么知道?” “我能掐会算。”青玄神秘地冲她眨了眨眼睛。 “得了吧,”冰玉撇了撇嘴,“我才不信呢,一定是谁告诉你了。” “快说说,是不是又遇到了那个盗我号的家伙,你把他怎么了?” “你果真能掐会算啊!”冰玉推了下青玄的肩膀,“还真被你说中了,今天我确实遇到他了,本来以为跟他好好说说他就能答应我的请求,可这家伙竟然如此卑鄙下流。” “他把你怎么了?”青玄听出这话里有话,脑子里一下子闪出一堆画面,当然,都是和“卑鄙下流”这四个字有关的画面,包括当众猥亵他的娘子啊,或者说些不堪入目的话了等等。如果真是这样。那他恨不得现在就把那个家伙给撕碎了。即使他死掉了,也要把他从坟里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他倒没把我怎么的,就是说死不和我离婚,说让我把你踢了跟他过。你说这家伙有多厚颜无耻。别说我现在有你,即使没有你,我也不会跟这样一个家伙过日子啊。” “我看跟他这样的人,说了也是白说,所以,我一气之下。决定送他上西天!” “这样永绝后患,我也就断了省那一百万两银子的念想。” “然后呢,你把他怎样了?” “当然是把他送去见小白了。还能留着他不成,留着他继续祸害别人吗?哼!” 青玄清楚,即使那个人挂了,也只不过是灵魂脱离了那具躯体,而他依附的那具肉身。是藏在现实世界里的,这具肉身并不能轻易灭掉,他还会继续通过现代化的技术,祸害广大游戏中的玩家。他们就像游戏的寄生虫一样,随着游戏诞生,然后随着游戏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游戏消失的一天。 “我打算等攒够钱了,就去申请强离。” “这笔钱我帮你准备,你就不必抄心了。”青玄倒了杯凉茶。喝了两口说道:“你倒是该为我去哪洗澡抄抄心,我这一身臭汗。” 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什么大众浴池,更没什么桑拿浴,要洗澡,除了在家里准备个大木桶。里面放满水,剩下的就只能去河里洗了。唉。这要是有个家就好了,也就不至于为洗个澡而发愁了。冰玉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忽然,她灵机一动。 对哦,为什么不去海边呢,一边洗海澡,一边捡贝壳,真是既消暑又浪漫。还有,这个时候去,刚好不那么热,若是白天去,那身上一定得晒暴皮。对,就去海边!而且,立刻马上现在就去! …… …… 傲来国海边 夏日天长,时至傍晚,天空仍然很亮。太阳挂在天边,迟迟不肯西沉。在傲来国的海边,有几艘渔船刚刚从海上打渔归来,渔人已将打捞上来的鱼用鱼篓背回家中,只有破败的渔船还泊在岸边,随着海浪高低起伏。 海岸线绵延几公里,上面俱是细小的沙砾,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时而会看见一个个小沙窝,那是小螃蟹们在沙滩上留下的杰作。有时候,沙滩上还埋藏着无数的蛤蜊。经常有附近的小孩子拿着小铁铲、拎着小木桶过来挖蛤蜊,当然,青玄也经常过来挖,那是在还没遇到冰玉之前,他自己没事干的时候,就买个铁铲,然后过来挖蛤蜊。 海滩上,到处可见他挖过蛤蜊后留下来的小坑,不过用不了多久,那些小坑就会被涨潮的海水填平。他从不吃那些挖来的蛤蜊,而是把他们拿去集市上卖,然后换来大把的银币。 这只是他赚钱的招数之一。他是商人的后代,先天就有着赚钱的头脑。 青玄穿着短裤在海水里畅游,冰玉坐在沙滩上看着他。“喂,你也下来嘛。”青玄几次在海里向她招手。她都摆摆手,表示不去。他们虽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冰玉仍然觉得他们之间该保持一点距离。 从海里出来,又向附近的村民借来些淡水冲洗了身子,青玄终于凉快下来。刚才热得他晕头转向,脑子里乱蓬蓬什么都想不起来。如今,他一身清爽地坐在冰玉的身边,然后饶有兴趣地说道:“你看,今天我们在这里吃晚餐怎么样?” “这里?”冰玉惊讶地看着青玄,“可是,亲爱的,这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吃什么呢?” “你去附近找些干柴来,然后你看我会给你准备什么丰盛的晚餐。”青玄对冰玉眨了下眼睛,表情神秘地说道。 “好吧。我倒是要看看,你会给我准备什么丰富的晚餐!”冰玉嘴里咕哝着去附近寻找干柴。 这盛夏时节,去哪寻找干柴去?冰玉一边闷闷地沿着海边寻找,一边在想,这孩子是不是在开玩笑啊?怎么感觉做事有些不靠谱呢?走了很久,她才寻到一些枯木,那些枯木卧在厚厚的泥沙里,表皮已经被风化得脱落。只剩下龟裂的树干和一些枯树枝。冰玉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这些枯木和枯树枝折腾回岸边,这时,她惊奇地发现,青玄不知道从哪弄来个钓竿,正在海边垂钓。他的旁边有个浅浅的沙坑,里面有些海水,还有几条虾蟹和一尾黄花鱼。 “哦,我的天啊!你什么时候弄来的鱼竿?还有这些鱼虾、螃蟹……” “嘘,小点声,别把我的鱼儿吓跑。”青玄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示意冰玉小点声。冰玉忙掩住口鼻,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一会儿,只见青玄一甩鱼钩。一条一尺来长的大黄花就这么晃晃悠悠在鱼钩上晃荡。青玄轻轻从鱼钩上摘下这尾硕大的黄花鱼,笑吟吟对冰玉说道:“今天的晚餐就这些了,我们开始生火做饭吧。” “你表现不错,找来这么多干柴。”青玄一边用火石点燃那些枯木,一边表扬冰玉能干。 “应该是运气好。我还以为这大夏天的,根本就没有干柴可以找呢。” …… 太阳已经西沉,夜幕慢慢降临。在暗黑色的海边有一小团篝火,两个年轻人正围着火堆烧烤东西。 “喂,已经烤好了,你要不要尝一口。”青玄那个一根木棍。木棍上插着一条刚刚烤好的鱼。冰玉从来没这么吃过鱼,从来只是在小说里看过有这么吃鱼的人,今天却被她遇上了。闻着味道倒是不错。可是没有盐,应该不会好吃到哪吧。 她皱着眉头接过那条鱼,放在鼻子下仔细闻了闻,一股鲜香味直冲鼻管。冰玉吸了吸鼻子,又看了看旁边的少年。只见火光把他的脸照得更加俊朗,他脸上挂着浅浅的笑。那笑容让人看了踏实,亲近,跟平时的他仿佛判若两人。 他正在那认认真真烤着对虾,火苗将对虾的一副铠甲烤的通红,那对虾的长长胡须已经被火烧得很短,且微微卷曲。 “我有那么好看吗?这样偷偷看人家,人家会难为情的好不好。”他突然冒出的一句话让冰玉吓了一跳,险些把手里的烤鱼扔到地上。 冰玉忙收回看他的目光,张嘴在烤鱼的身体中段咬了一口。浅浅咀嚼两下,除了有些淡之外,味道还真是不错。肉质松软,香味醇厚。 “嗯,好吃。”冰玉重重点了两下头,“给,你也尝尝。”她把烤鱼递过去,希望青玄也吃些他的战利品。 “我都吃过了,还是你吃吧。”青玄翻转手里的对虾,笑吟吟说道,“之前,在没遇到你的时候,我有时会自己来海边钓鱼,心情好的时候就自己烤些鱼吃。你一定担心没有盐,这鱼会不会好吃。那我告诉你,因为它们是刚刚从海里钓上来的,特别新鲜,所以,即使缺少盐的味道,一样很好吃。”他在那碎碎地念着,仿佛一个经验老道的长者。 冰玉想到《鲁宾逊漂流记》里,鲁滨逊流落到孤岛上,估计就这么吃鱼的。虽然她平生还是第一次这么吃鱼,不过这种吃法的确给她带来了新鲜的体验,而且让她终生难忘! “给,对虾也烤好了,你再尝尝这对虾。”青玄把烤好的对虾递给冰玉。 “可是这么些我真的吃不完,你也吃些嘛。”冰玉对着那条大鱼发愁,只吃了几口,就有些饱了,再让她吃下两只对虾,我的天,那她的肚子可要爆炸了。 “没事,吃不完一会儿我吃。你先把鱼放下,吃只对虾看看。” “好吧。”冰玉把烤鱼放到一边,拿起对虾串,咬下一只对虾。用手轻轻剥去外壳,便露出里面雪白的虾肉。小心翼翼把虾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两下,感觉这虾肉的味道和鱼肉又有些区别。虾肉的肉质有些韧,而且颇有弹性,不像鱼肉那样松软。总之各有千秋。 不多时,那两只螃蟹也烤好了。冰玉直叫着吃饱了,青玄只好一个人打扫战场。 当把一堆虾壳,蟹爪和鱼骨投到火堆里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肩并肩躺在沙滩上。头顶是繁星满天,脚下是浪涛拍案,这样一个夜晚,总能让人浮想联翩。 再有几天就是七夕节了,那天你会来吗? 会的,一定会! …… …… 第一百三十六章 求生的本能 次日清晨,冰玉早早起来,洗漱完毕,便下楼去买早点。待青玄起床,过来敲冰玉的门,敲了半天都不见有人来开门。青玄感觉纳闷,这娘子睡觉这么沉吗,这么大声敲门居然都没听见?又加大力道敲了两下,里面还是没人应答,会不会是宝贝出了什么事?青玄脑中闪过一丝不祥之意。走出几步远,然后使出浑身力气朝门里撞去。 “轰”,门开了,青玄一下子栽倒屋里。原来房门根本就没上锁! “哎呦,”青玄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向屋内四周仔细看了看,只见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子擦的干干净净,就连地板,也貌似扫过了 ,因为没有一丝杂物。可这娘子到底去了哪里呢? 正纳闷间,只见冰玉站在门外喊:“亲爱的,赶紧出来帮我下。” 听见娘子的声音,青玄赶忙出门,原来冰玉一手拎着纸袋 ,一只手端着个铝盆,那铝盆里竟盛着还冒着热气的白粥。 “原来你去买早点了,我还以为……”青玄说了一半,脸颊微红。 “以为我撇下你一个人走了?” “那倒不是,我相信你不会抛下我一个人走的,我只是以为你出了什么事……”他一脸难为情地说道。 “怎么会,只要父王不把我抓回去,我就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我就是怕啊,怕你老爹把你抓回去,那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怯怯地说道。 “放心吧,我估计他一天到晚忙得要死,才没时间顾得上我呢。” 冰玉进了屋,把包子放到桌上。青玄端着那一盆白粥,走到桌跟前。放下白粥的瞬间。他揽过冰玉,从后面环着她的腰说道:“我要你一辈子不离开我,今生今世,不,生生世世。” “好啦,我答应你,一辈子不离开你,生生世世都不离开你。”冰玉心想,这相公今日是怎么了,突然像个小孩子似地粘着我不放。是不是刚才看见我不在吓到了。 她解开青玄的手,说道:“该吃饭了,一会儿粥都凉了。” “呃。你要亲我一下我才放心。”他继续撒娇着,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冰玉回头,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他这才欢快地撒开手,坐到桌前。 “今天你准备做什么?”他打开纸袋。从里面拿出一个包子。 “我准备去长寿村一趟,我想去拜会一下鲁成。” “你真打算学做家具?” “是,做家具第一能够赚钱,第二,等将来我们有了房子,家具就不用去外面买了。自家产的,想摆什么摆什么,过一段时间不喜欢了。还可以再换一套摆。”冰玉幻想着未来自己的家里,摆满了自己亲自打造的家具,那心情,光想想都开心得不得了。 “既然你学做家具,那我就学习炼药吧。我们分开学习,省得浪费体力。” “好。炼药和家具。这两块市场都相当庞大,试想,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病就要吃药。在者,这大唐世界,武者如林,既有武者,就难免互相争斗,争斗就会流血,就会受到伤害,那么,我们的药就派上了用场……” “所以,只要有人在的地方,我们的东西就有市场。有了市场,我们的银子就哗啦啦往兜里进了。” “哈哈,如你所说,前景确实不错。我仿佛现在就看见我们家的银子堆积如山了。” 两人一边吃着饭,一边规划着未来的生活,这一餐,吃得非常尽兴。那白粥也煮得恰到好处,软软糯糯,入口时还有种香甜的味道,整整一小盆粥,两人喝得连个米粒都没剩下。 吃完饭,收拾了碗筷,青玄继续去程府学习,冰玉则去集市上买了两坛上好的醉生梦死,还有品质上等的臭豆腐,以及烤鸭和桂花丸,每样都是双份。带着这些东西,她直奔长寿村而去。 自从离开长寿村,已经好久都没有回来了。村里跟先前比有了很大变化。首先,村子中央的那条小土路被拓宽了,还铺上了一层青石板。道两旁栽了好多银杏树,银杏树的树干已有碗口那么粗,巨大的扇形叶片在风中乱舞。 其次,在村南头的空地上新建了一片宅院,这些宅院清一色用竹子建成。这附近的山上到处都是竹林,最是不缺竹子,又因为村子临近大陆南部,夏日多雨季,所以,用竹子来盖房子,既防潮又保暖,还经济适用。 第三,就是这片新宅子很快吸引了附近的村落里有钱人的购买,因为这些人大多是靠做生意发财起家的,所以手上有的是银子,他们的到来,带动了村里的经济和农业发展,同时,他们也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生活理念,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正在发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世间万物就是在变化中发展前进的,不变是暂时的,变化才是恒久的。 冰玉顺着宽阔的马路走着,经过药店,钱庄和杂货店,然后在一个岔路口拐上一条小土路。几年前,冰玉还在这村子里住的时候,师傅曾经领他走过一回这条路。当时是去鲁木匠家买张桌子。如今几年不走,不知道鲁木匠是否还住在这里。 盛夏时节,道两旁的蒿草已经长得有一人多高,密密麻麻的蒿草散发着植物熏蒸的气息。冰玉从路旁随手摘下两根狗尾草叼在嘴里,她在想,到时候该怎样说鲁成才会把做家具的手艺教给她。 蝉在草丛里呱噪的鸣叫,这鸣叫声引来了一只螳螂。冰玉正在小路上走着,突,一只螳螂不知从哪跳了出来,落到小路中央。他贼头贼脑地向四周看看,大概是感受到周围有比它强大的气息,所以,它又张皇失措地逃走了。不远处的树枝上,一只黄雀正看着下面的一切,作为生物链上最强大的敌人,总是在有十分的把握后才开始出击。 冰玉不经意抬头,发现了那只小黄雀,它收拢起黄色的翅膀,眼睛格外专注地注视着下面草丛里的动静。 “呵呵,”冰玉勾起嘴角,看来,用不了几分钟,便有一场格斗。这是昆虫界的斗争。跟仙界人界魔界一样,弱肉强食是不二法则。无论在哪里,若想生存下去,就得自身变得强大,依靠别人永远比不上依靠自己来得更把握些。 她也要让自己变得强大,无论哪个方面,这是她求生的本能,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学到的一条最最基本的生存法则。这源于她的童年时代,源于她的父母懦弱,所以,她也经常受到邻居小朋友的欺负,在一次回家拿起扁担,站在那些想欺负她的男孩子面前,看见他们退缩的眼神和转身逃走的身影,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只有自己强大了,别人才不会欺负你,你才可以好好在你这个世界上生存…… 这个道理,在她今后的人生中得到进一步印证,所以,直到现在,她都坚持不懈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 一路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来到一座小山坡脚下,这山坡上面,就住着鲁班的后人——鲁成一家。 鲁成,是鲁班第十代传人,他继承和发扬了鲁班打造家具的技巧,在家具制作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创新,因此,逐渐成为这附近方圆百里的名人。慕名而来求做家具的人络绎不绝,有的甚至豪掷千金求他打造家具。只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再加上年龄一天比一天大,体力方面也有些不支,所以,眼见着一大堆生意排在后面,却只能摇头叹息。 鲁成娶了两个老婆,只可惜两个老婆都没给他生一个儿子,两个女儿虽长得貌美如花,只可惜整天里除了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什么都不会干。鲁家祖上的规矩,又是传男不传女,眼见着传到鲁成这一支就要绝迹,鲁成心里也是分外焦急。 这一日,鲁成正在院子里刨着木板条,远望见一个人正从山坡上走过来。怕又是来求家具的,看来我只能告诉她别等了,手头的家具还没有做完,她要的家具,还不一定猴年马月才能做得上呢。 鲁成心里想着,手上可没有停,刨子在木板上唰唰划过,一朵朵刨花便如雪片般滑落到地面上。 “鲁师傅,别来无恙。”一个清脆爽朗的女声落入鲁成的耳朵。听这声音,仿佛这女子认识他,当然,认识他的人很多,可是他认识的却很少。 鲁成抬头,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站在自己面前,手里拎着一堆礼盒,还有两坛酒。这酒香隔着坛子盖就飘了出来,轻飘飘就飞到鲁成的鼻子里。 “嗯,看来是上等的好酒。”鲁成在心里暗暗说了一句。 鲁成这辈子除了喜欢做家具外,只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喝酒。他喝遍天下美酒,当然,这些酒,大都是那些求他做家具的人送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挑选兵器 每次喝完酒,他都会产生灵感,进而设计出新的家具式样来。他喝酒的时候,还有个怪癖,就是每次喝酒,都要吃臭豆腐下酒。他总说,你别看这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着呢。每到这时,他老婆和女儿都躲远远的,她们受不了这怪诞的食物和离奇的吃法,只有鲁成自己知道这其中的乐趣。 正式因为小时听说鲁成有这爱好,所以,今天冰玉特意在京城买了最好的酒和最好吃的臭豆腐,她希望用食物打动这位老木匠,进而,他能破天荒教她几招做家具的绝活。 在民间,对于手艺和绝活,尤其是祖上传下来的,最为看重,轻易不传外人。家族内一般也只传男不传女,所以,要想学这些家传绝学,可想而知,那不是一般的难。冰玉此次前来,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若鲁成不找她什么麻烦,肯赐教与她的话也就罢了。如果他百般刁难拒绝,冰玉就要另想他法了。心里暗自决定后,她便厚着脸皮来到鲁成这里。 “小姑娘,你是来做家具的吗?“鲁成没有看冰玉,而是继续刨着手中的木板条。他的脚上穿着黑色的布鞋,鞋面上落满了细碎的刨花。 “鲁师傅,你不认识我了吗?前几年我还和我师傅来你这里买过家具呢。”冰玉想先跟他混个脸熟,接着,她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师傅搬出来,她想,以师傅的德高望重,他也不好意思师傅的徒弟我吧。 “哦,是吗?”鲁成拿起那个木板条,闭上一只眼,然后用另一只眼瞄那个木板条刨的是否平直。 “你师傅他叫什么名啊,也住在这村子里吗?”鲁成漫不经心地问着。 “我师傅就是大名鼎鼎的南极仙翁啊!我是他老人家唯一的乖徒弟。几年前我还和他来你这里买过一张桌子呢。” 他知道鲁成平时的顾客奇多,因此,反复强调南极仙翁来过这里,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小生意。按理说,像这样的小生意,并没有多大人情的成分在里面。可是南极仙翁好歹也是这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士,就连村长大人都给仙翁几分面子,何况他鲁成呢。 看来这丫头来可不是要做家具这么简单,应该是有求于他才是,可不知道这丫头要求他做什么。 鲁成抬起头来。放下手中的木板条,然后站起身来。 他放下揶在腰间的袍子的下摆,然后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来的都是客。既然是客人,主人就应该有最起码的礼貌。 “请姑娘到屋里叙谈。”鲁成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刚才对待冰玉还一脸的傲慢无礼,现在却突然变得谦和有礼起来,对于鲁成的这种变化,冰玉并不介怀。但凡拥有好手艺的人。性格难免都很清高、孤傲,尤其是身为木匠祖师的传人,这气势上更是凌驾于一般人之上。冰玉生在龙宫,何等样的人没见过,所以,并不以为意。她是来求取真经的。以取到真经为目的,人家作为木匠的鼻祖,端端架子。摆摆谱也是应该的。 见鲁成对自己的态度和缓了很多,冰玉忙陪着笑拎着一堆东西跟进屋里。 “这是给您的见面礼,不值多少钱,只是我的一点心意。”冰玉违心地说着这些话,别看东西不多。其实花了她足足20万两真金白银!若不是真心来取经,她怎么舍得花这许多钱来孝敬鲁成 !她知道。伸手不打笑脸人,即使鲁成不肯教她,也不至于把她轰出门外吧。 “姑娘太客气了,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鲁成一边客气地说着,一边把东西接过去放在桌上。又顺便倒了杯茶水给冰玉。 “您身为木匠祖师的传人,在家具制造业成绩卓越,您的事迹也在坊间广为流传,身为晚辈的我,带一点薄礼前来拜会也是应当的。”冰玉谦卑地说道。 “姑娘你过奖了,身为木匠祖师传人,我也只是尽到我分内之力,若说成就,那都是世人抬举我了。” 冰玉心想,你这也太谦虚了,要知道,谦虚过分可是骄傲的表现,算了,我还是不和你兜圈子了,咱言归正传吧。 “先生谦虚了。今日晚辈前来,有一事相求,不知先生可答应否?” “姑娘请讲,但凡老夫能帮上忙的,一定不会推迟。”鲁成心里犯了合计,早就知道这姑娘来者不善,不知道有何事求我,看她拿着这么重的礼物,应该不是好办的事。待我引她说出实情,再作考量不迟。 “这个……那什么……”待一让冰玉说出相求之事,冰玉倒有些不好意思开口,因为夺人饭碗这件事,的确有些难以启齿。 看小姑娘支支吾吾不敢开口,鲁成笑了笑说道:“姑娘但说无妨。” 冰玉想,死活今天我也得把我的心愿说出来,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如果鲁成说死不帮自己,那也就死了这份心了。哦不,死心倒是不能死心,得另想他法,咱出来办事,怎么能说丧气话呢?呸呸呸。冰玉在心里呸了自己好几下,然后鼓足勇气说道:“鲁先生,晚辈从小就对做家具感兴趣,不知道先生可否不吝赐教,那晚辈真是三生有幸啊。” 啊,这么难为情的话都说出来了,心里真是舒坦了不少。有时候,人对某种事物恐惧的心里大过事物本身,其实,只要你勇敢去做,然后你会发现,真的没什么可怕的。 “这个嘛……”鲁成皱了皱眉,心想,我说这丫头怎么会这么好心带着重礼来看我,原来是想学我的手艺。谁都知道,这手艺只传家族内部人,从来不传外人的,这丫头难道不知道这民间的规矩吗? “我知道,您这手艺只传家族内部人,不传外人的。可是做家具是恩泽百姓造福人民的,您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即使穷尽一生,要打的家具也是不计其数,多得做不完。如果让更多的家庭能享受到家具给人带来的完美舒适的感觉,让那些喜欢做家具的人也学会这么技术,那不是会给更多的人带来欢乐。孟子有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能给别人带来欢乐人生才有意义,你说我说得对吗?” “姑娘说的话倒有几分道理,只是从我那祖师爷那里传下来的规矩,一直都没人破坏,如果传到我这里而破坏了祖宗的规矩,你让我死后如何有脸去见列祖列宗。”鲁成低下头,点起一只水烟袋。 “规矩都是人制定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可以变动。如今时代在进步,还抱着那些死规矩不放才是罪过。我听说你们还有一条规矩,就是传男不传女,可是依我的了解,先生您现在只有两个女儿,那您打算您的手艺就此失传,您就有脸去见列祖列宗了?” 冰玉说话掷地有声,虽然这话听起来有点没有礼貌,可是也是实情。鲁成听后,没有说话,而是一个劲抽着那水烟袋。 “咳咳咳……”一会儿,传来一声剧烈的咳嗽。 “老爷,您怎么了?”隔壁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多时,走过来一个打扮入时的妇人,年纪在40岁上下,她打量了冰玉一眼,然后嗔怪道:“老爷,你怎么又抽起烟了,你不知道你气管不好吗?”说着,抬起右手在鲁成的后背捶了两下。 “没事,我就抽两口。”鲁成把烟袋在烟灰缸里磕了磕,然后冲冰玉使了个眼色说道:“你先回去吧,过几天你再来。” 冰玉会意,便起身告辞。 …… …… 青玄自从到程府以来,受到程咬金的格外关照,除了在侍卫军里给他安排了个闲职外,还亲自传授他武艺。众所周知,程咬金善使大斧,而且最厉害的那三个招式还是梦中所得,后来与秦叔宝挖空心思又研究了半招,形成自己独特的三斧半招式,可就是这三斧半招式让他威震四方,成为边城敌军闻风丧胆的法宝,可见这三斧半威力有多大! 程咬金想把这独门秘术传给青玄,可青玄端起那比他个头还高的斧头心里就犯愁了,这兵器也太沉了点,别说轮起来挥舞几下,就是生生举起来也颇费力气呢;这还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他一翩翩少年,挥舞着这么个笨拙的家伙,怎么着看起来都不够帅气。武艺是一定要学的,可是有没有比这小一点的兵器,舞起来帅气,又有风度的…… 程咬金见他皱眉,疑惑地问:“怎么,不是说想学这斧头上的功夫吗?虽然这家伙有点沉,刚开始学的时候会有些费劲,不过习惯就好了……” “我说大哥,我突然发现我不喜欢用这种兵器,能不能换个小点的……”还没等程咬金说完,青玄就打断他的话道。 “那好吧,我这里十八般兵器都有,你自己看看喜欢使什么?”程咬金放下那板斧,将他带到府里的禁地——兵器库。 这兵器库位于程府后院,平时都有侍卫把手,没有程咬金的命令谁都不可以靠前,属程府的禁忌之地。在程咬金回来之前,这兵器库一直都是锁着的,直到最近,程咬金回来之后,才打开尘封了三年的兵器库。 第一百三十八章 心烦 这兵器库有一个小型体育馆那么大,里面兵刃一应俱全,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鞭、锏、锤、抓、镋、棍、槊、棒,另外,还有一些兵器谱上虽无排名,可是使用却相当广泛的辅助类兵器,如飞镖、暗器、扇子等等。所有兵器都整整齐齐摆在兵器架上,足足二十排之多! 青玄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兵器,眼睛都绿了,他摸摸这个,再瞅瞅那个。因为长时间没人打扫,这兵器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青玄一会儿拿起这个瞧瞧,一会儿又拿起那个看看,没多久,他手上就弄得黑黢黢的。因为人的走到带起的灰尘散发在空气中,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灰尘的气息。 顺着兵器架一排排走过去,在第十五排兵器架上,放着一个细长的黄色缎面锦盒,这锦盒看上去着实惹人眼,青玄忍不住拿起来仔细端详。锦盒的缎面上,绘有日月图案,日月周围则有祥云缭绕。拂去上面的灰尘,轻轻打开盒盖,只见里面赫然放着一把折扇! “这把扇子是三年前打制的,当时,天下初定,高祖为了奖励各位开国功臣,特命武库司打制一批新兵器。这批新兵器种类齐全,十八般兵器都包括在内,当时我看这柄扇子漂亮,就拿了这个。”程咬金细说这扇子的来历,青玄听了,心想,这扇子来得如此珍贵,看来我想拿还有些不好意思。 程咬金从锦盒里拿出这把扇子,展开扇面,但见这扇子确实与众不同。只见它扇身长约一尺二寸,宽约六寸,光扇把就约9寸长。扇骨用精铁制成,扇面用的是一块米白色细绢,细绢上绘有黑白色调的太极图案。 “给。你试试,看这扇子你武得动武不动。”程咬金将扇子递给青玄,青玄接过来掂了掂,这扇子确实比普通的扇子沉了许多,不过跟刚才那把大斧头比起来,还是轻了许多的。又轻轻挥动两下,手腕不禁传来一些酸涩的感觉。 “怎么样?兄弟,你还使得惯不?”程咬金问。 “嗯,除了略微有些大之外,其他都挺好。” 以前他就喜欢使扇子。扇子小巧轻便,便于携带,且打起人来也不含糊。记忆中。乾隆和楚留香的都是使扇子的,这东西舞起来,那可真是一个风度翩翩。 ”那这扇子你就拿去用好了。“ “这个……怎么好意思,这可是高祖送给你做纪念用的,我拿了不太好吧。”青玄心里很喜欢这把扇子。可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要。程咬金是何等人物啊,这点细节他还看不出来吗? 他把扇子拿过来,装入盒中,然后往青玄怀里一塞,说道:“兄弟既喜欢,拿去便是。反正我使斧子,留着这个也没用。” “既然大哥如此承让,小弟就不客气了。”青玄见程咬金如此大度。自己还有什么客气的,先收下再说。 见青玄拿着那把折扇爱不释手,程咬金笑着说道:”兄弟果然还是以风度为重,也罢,扇子的威力虽比不上斧钺钩剑。可是使好了一样可以克敌于无形。既然你选了这个兵器,那我就按照扇子的使用技巧来教你吧。“ …… 练武场上。程咬金认真地教授青玄折扇的使用技巧。 “扇子属短兵器之一,由皇宫里的桃花扇演变而来。因为此扇不同于普通的扇子,所以组成上也稍稍有所不同。其扇骨多为钢铁制成,扇面则多为丝绸或短纱,有的甚至采用铸铁为原料制作扇面,其扇的边锋有锋利的刃,可劈可砍,亦可上遮下挡,以防暗器。合拢如铁棍,可击可打。夏日还可扇风祛暑热。算起来这是其他兵器所无法比拟的。“ 顿了顿,程咬金接着说道,“与枪钺比起来,扇子短小精悍,且携带方便,即可以插入后衣领内,也可以别于腰间,还可收拢于包内。可真正能练好扇子功的,却没几人。据我所知,武当派发明了太极金扇,用以练气养生。这柄扇子,大概就模仿了武当的太极金扇。你看上面的太极图案便可知晓。” 青玄展开折扇,又仔细看了看那扇面上的太极图,那两个黑白分明的图谱像极了两个大大的蝌蚪,一正一反,首尾相随的趴在那扇面上。 “扇子属于近身作战的兵器。即是近身作战,就要学会手脚上的功夫。也即为十八般武艺中排名最后,可却是其他功夫之基础,那就是——白打。白打,顾名思义,就是手无寸铁,刺手空拳之对打。此为武学入门之法,(1)亦为武艺之源。你这白打的功夫练好了,扇子才会使得得心应手。” “白打讲求的是眼明手快,以迅雷不及行掩耳之势,亦即眼神要迅捷,身轻如飞燕,脚底若生风,动作似光影。总结起来就一个字‘快。快便能占领先机,快便能先发制人,快意味着眼到就要手到,手到就要心到,这样,才能克敌于无形,避敌于千里。” 青玄拿着那把折扇静静地听着,用心去领悟程咬金说的每一句话。可是,要做到他说的那种速度,只有不断的练习才能达到,所谓熟能生巧,这可不是一下子就能达到的境界。 “习武之人,亦如修道,(2)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气候,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 第一天的授课就在这繁复的理论教学中结束了。 …… ……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实践教学。程咬金将其平时所学,一一教授给青玄。青玄虽然人小,可是机灵的很,没多久,便掌握了武学入门,看着少年一天比一天进步,程咬金的心里很高兴。他觉得这孩子孺子可教,将来必成大器。他心中的症结也便迎刃而解,看来,是时候该提出来了。 这天,做完功课后,程咬金把青玄叫到跟前,说道:“我说兄弟,大哥今日有一事想和你商量,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二人虽为师徒关系,可是这辈分上一直以兄弟来论。青玄虽人小,可却爱当大辈,不管人家比他长多少,都喜跟人家论兄道弟,程咬金喜欢他这性格,倒也不在乎。反倒觉得这种称呼拉近了二人的距离。 “大哥不必客气,有什么话尽管说在当面。”青玄豪爽地说道。 “算一算我们认识也快半年了,从我们在北俱相识那一刻起,我就觉得你这人可交,知书达理,且性格爽直,没有弯弯肠子,还很幽默风趣。我老程活到这么大,交下的朋友无数,可你却与众不同。我很喜欢。我想你年纪轻轻,应该没有家室,所以……我打算从中做个媒,把我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你,你看这事成吗?” 程咬金这话搁心里很久了,总觉得时机未到,所以每次看见青玄都欲言又止。今天,他终于把这埋藏已久的话说出来,心里虽然忐忑青玄会不会答应,不过总归是一吐为快,心里舒服了不少。 “这个嘛……”青玄没有想到程咬金会给他出这么一个难题,当面拒绝,会拨了他的面子,毕竟这么久以来,程咬金待他一直不薄,青玄不是傻子,不会感觉不出来。可若是答应了他,那冰玉怎么办?他们虽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可是他们真心喜欢对方。如果青玄抛弃冰玉而另结新欢,不是要背上个始乱终弃的罪名吗?哦,不,他青玄可不是这样的人! 这样一个命题,让他陷入两难的境地,他要怎么做才能两边成全呢? 正在青玄一筹莫展的当儿,程咬金开口道:“兄弟不必现在就回答我,可容你考虑一周,一周后,你在把答案告诉我。” 这程咬金还真是善解人意,可越是这样,青玄越觉得抉择之艰难。 回到客栈,青玄本想把这事告诉冰玉,可又怕冰玉误会,所以,他一直在苦思冥想,希望有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冰玉正为学不到家具手艺而犯愁,最近又见青玄有些不对劲,每次跟他说话,他都集不起精神,问他什么,他回答的也是驴唇不对马嘴。冰玉这心里犯了合计,难道他心里有事瞒着她? 转眼间,到了程咬金给的最后期限,明天,他就得把答案告诉程咬金,这让他很是心烦。本来约定今日去程府学习移形换影之法,青玄也没去,一个人去了酒馆,要了一坛女儿红,默默地喝起闷酒。 冰玉去了几次长寿村,也没得到鲁成的正面答复。冰玉下了决心,只要鲁成一天不答应,她就一天也不放弃,直到他答应为止。虽然每次去,鲁成都很热情接待她,没再像第一次那样傲慢无礼,可是关于传授木工经验一事,他却闭口不谈。 注:(1)戚继光《纪效新书》 注:(2)见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 第一百三十九章 拜师有成 ps: 8月16日,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镇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无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在此,仅以方寸之地,为那些灾区人民送去最美的祝福,希望他们能早日度过这场灾难,重建家园。 这日清晨,冰玉见青玄如往日一样早早出了门,以为他照例去程府学习,也没在意,她想,今日再去趟鲁成那,看今天会不会有什么收获。 踏上熟悉的小路,一路哼着小曲来到那个向阳山坡,鲁成正站在院中向远处眺望。 每天忙于赶制家具,已经很久没这么眺望过山峦和远处的天空了。此时山色鸿蒙,天空湛蓝,绵延的山峰被浓浓的绿色所包围,时而有飞鸟自空中掠过,空气中充满着大自然的气息。 活了半辈子,鲁成第一次感到这世界真美好,只是平时无暇顾及,整日埋头苦干,以为人生的乐趣只在于此,今日他才发现,比做家具更有意义的是——享受生活,享受大自然带来的无尽欢乐。听那山泉叮咚作响,看那苍鹰盘旋起伏,望那山峦连绵不断,叹这美景无人欣赏…… “先生早。”冰玉远远地打着招呼。 鲁成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收回了视线。今日夫人和两个女儿都不家,因此,他难得清闲一会儿。 “小姑娘,你过来。”鲁成招呼着冰玉。这难得一见的招呼令冰玉有些吃惊,平时他可不是这么对待她,虽然每次她来,他也笑容已对,可不像今天这样主动召见她。 既然主动召见,一定有事找她,会是什么事呢?冰玉心下狐疑。可是脚步却迈得很快。三步两步蹦到鲁成面前,只见鲁成从怀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书,这书用棉线装订,封面上赫然写着《木工经》三个大字。字体是小篆。还好,冰玉在现代世界里描字帖,描过这种字体。因此认识这三个字。鲁成把书递给冰玉,意味深长地说道:”这是我做木匠以来的心得,都写在里面,还附了一些简单家具的图纸,你可以拿去看看。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问我。“ “这个……”冰玉接过书,仿佛得了一件稀世珍宝,心里高兴得恨不能马上飞回去跟青玄分享。可是,她还没好好谢谢鲁成,所以,还不能马上走。 “你说得对,以我一己之力。总有做不完的家具。现在我终于明白,人生不能重来,活到这个岁数,也该休息休息,没事的时候看看山峦,看看天空。享受一下宁静的生活。只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现在才明白。我得谢谢你,没有你。我还感悟不到这些可贵的东西。” 彼此感谢吧。有些东西的确需要别人帮我们戳破才看得清楚。我们应该感谢那让我们看清自己的人。 …… …… 冰玉离开长寿村的时候,可是给鲁成行了无数大礼的。 如今,坐在这客栈的小房间里,手上捧着这本《木工经》,冰玉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这是在做梦吗?他,真的答应教我做家具了吗?在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一阵钻心的疼痛自腿部传来后,冰玉才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她多么希望青玄早点回来,她好和他分享这来之不易的喜悦。 吃过午饭,冰玉一个人躺在床上翻看那本《木工经》,虽然完全用文言文格式描写,好在她读过大学语文,对文言文有些研究,所以读起来并不困难。可读着读着,她却犯难了,这书有了,图纸也有了,可总不能把这客栈当试验基地吧。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得有个自己的房子,这样,很多事情才变得方便起来。 正想着,青玄推门进屋,看样子是喝了很多酒,浑身散发着浑浊的酒气。冰玉诧异,他今天怎么回来地这样早?还喝了这么多酒! “你在啊?”他扶着门框,眼神游离地看着床上的冰玉,“我还以为你没回来呢。” 冰玉看他是喝多了,忙下床过来扶他。“怎么,今天程将军请你喝酒了?”冰玉把他扶到床上躺下,然后盖了床薄被给他。 “亲爱的宝贝,你今天有想我没?”他迷离着双眼,问出这一句话。 “当然有,我还想告诉你一件好消息呢?”冰玉一边给他掖着被角一边说道。 “是什么?”他拉着她的手,希望她不要离开。 “鲁成终于答应教我做家具了,今天还送了本书给我。”她心无城府,一股脑将心里的喜悦托出。 “嗯,真好,以后,你就可以做你喜欢的家具了。”他勾了勾嘴角,给了她一个浅浅的微笑。 可是,冰玉看得出来他最近一直被什么事烦恼着,只是他一直不肯说出来,冰玉也没打算问。她想,如果他想告诉她,自然就会告诉了,如果不想告诉,再怎么问他也不会说。与其让他跟自己撒谎,还不如不知道来得真实。 “嗯,是啊。以后我们就会有钱了,也不会过得这么辛苦了。”冰玉回了她一个微笑。 “你睡会吧,等你醒了我们再说话。”此时,她母性大发,对待他像对待一个淘气的孩子般宠爱。 “那我先睡会儿,你不要走哦,我还有话要和你说。”他拉着她的手,慢慢闭上眼睛。他不知道,她也有话对他说,只是这一刻,看着醉醺醺的他,她把要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 …… 次日酒醒,青玄睁开眼睛不见了冰玉,以为她去买早餐。等了半天也不见人影,去到自己的房间一看,也没有。或许是有什么事出去了。今天是程咬金给他的最后期限,他还是先去见程咬金,等回来再和冰玉说吧。 …… 程翠英听说父亲给他介绍了门亲事,心里很不高兴,她想,如果那个人答应,那她就离家出走。她心里只有孟凡尘一个人,虽然现在孟凡尘不在府里了,可是,她会去找他。她想,孟凡尘一定会接纳她的,然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 自从孟凡尘被罚了扫厕所和打扫庭院之后,心里一直不是很痛快。后来思来想去,与其这样留在府里受窝囊气,还不如出去混迹于江湖,过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武功嘛,可以去帮派中学习。 因此,在程咬金回府前一个星期,孟凡尘就告辞了夫人和小姐,投奔了一个江湖上颇有名望的青龙帮。 这几天,全国帮派比赛正如火如荼的举行,孟凡尘因为进入帮派还不满14天,没有资格参加帮派比赛,因此,只能看着帮里的兄弟们和其他帮派的兄弟对决,心里这个后悔啊,早知道这样,不如早点从程府出来了。可转念一想,虽然这次比赛参加不上,可下次比赛自己就有资格参加了,这样一想,心里又充满了希望。 长安街头上,每天都会传来帮派比赛的最新消息。 这些小道消息中,完美帮派总是最惹眼的一个。因为是历届帮派比赛的冠军,所以每次比赛,关于完美帮派的话题总是多的数不胜数。 比赛初期,完美帮派的排名一直位列前十,在这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夜无影果断调整作战方案,接下来的比赛会更残酷,能否最后夺得胜利,保住第一名的桂冠夜无影心里有点没底。 这次帮派比赛,一些小帮没有报名参加,而在有名的那几个大帮中,实力能与完美抗衡的有五个:分别是情天恨海、帝国联盟、听雨楼、凌云阁和义薄云天。这些帮派实力都不一般,在历届比赛中表现也都很出色。 尤其是情天恨海帮,可谓是芸芸众生中冲出来的一匹黑马。自从他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就一路向前,披荆斩棘,一路厮杀,最后冲入前三名。如今,在初赛中的排名已经跃居第一,把其他如啸天门、血玲珑等都远远的甩在后面。当初这些帮派还都是难兄难弟,一起混日子互相提携的兄弟帮。而那些实力雄厚的几个帮派则紧跟其后。看来,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最后鹿死谁手还不知道。 孟凡尘想,既然参加不了帮战,那就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吧。 做点什么呢?孟凡尘在那冥思苦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去跑商,先赚点帮贡再说。孟凡尘心里算了一下,今天,帮里的兄弟大部分都去参加比赛了,虽说一些小帮的人没有参加,可那些人也不见得今天都会去跑商。这样一来,人数少了近一多半。人少了,竞争对手就少了,商品自然就会比平时多很多,价格也会降下来。这正是跑商的好时机。 这样想着,他便晃晃悠悠晃到了白虎堂。白虎堂这几天显得格外清静。帮派总管难得没人打扰,便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聚精会神地看着《易经》的手抄本。见孟凡尘进来,便问道:“小子,新来的?以前没看见过你呢?” “呃,我昨天刚刚来。”孟凡尘笑了笑,“初来乍到,还请大人多多关照。”孟凡尘拱手作了个揖。 “想要关照可以,不过……那得看你为帮里做的贡献。”总管面无表情地说道。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过来找您。”孟凡尘说这话时,很想递根烟给他,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卷烟,所以,他只能垂着双手站在那里。 第一百四十章 讨价还价 “那你说说看,你想做点什么?”帮派总管还是比较喜欢勤劳的年轻人,所以,说话的态度稍微缓和了些。 “我想去跑商,好为帮派多赚些资财。这不来向您请银子来了吗。” “哦,这个好。”帮派总管听了,显然很高兴。回身从帮派银库里拿了张5万两的银票给孟凡尘。“拿去吧,你为帮里做的贡献多了,自然会得到更多的照顾的。” 孟凡尘拿着5万两银票,心说,我一定会成为帮里跑商冠军的,您瞧着吧。 …… 冰玉一早上从客栈出来,就跑去附近的小巷里转悠。她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便宜房子出租出售的,哪怕小点也没关系,关键是有了房子,她才可以做家具,青玄也才可以炼制丹药。 在周围转了一大圈,倒是看见两处房子要卖,只是房子太大,还附带花园,以他们现在的财力,根本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冰玉不死心,又跑去其他街巷看。 在离四平路不远的文华路1727巷,她发现了一个小房子。这房子从外表上看很破旧,好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连大门的房檐上都长满了青草。大门上上着锁,在破旧的门板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此房出售几个字,下面是联系人的名字,冰玉仔细看了看,那联系人写的是长安杂货店老板。 来到长安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正在那忙着照顾生意,冰玉只好在角落里站着等候。过了一会儿,杂货店里的人渐渐少了,冰玉才走上前去,对杂货店老板做了个揖道:“请问店家,文华路1727巷里的那处房子可是要出售?我来打听打听。那房子是否可以住人?要多少钱才能卖?” “是的。那房子是要出售。里面基本的生活设施也都有,住人倒是没问题。只不过……很久没有人住,里面需要打扫一下。”杂货店老板站在柜台里面,淡淡地答道。 “那要多少钱卖呢?” “不多,就十五万两银子。” “这么贵啊!先生,您能不能便宜点,我一个外地人,初来咋到,手头也不怎么宽裕,您看在这几年京城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份上,是不是……少要点。”冰玉装出一副既无辜又可怜的样子,希望能够博得杂货店老板的同情。不过这也是实情。因为现在她身上,别说十万两,就连一万两她都没有! “姑娘,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这房子,在京城已经算便宜了。你去打听打听。这么大的房子,在京城少说也得二十多万才能买下来。我看你一个小姑娘家,没有多少钱,所以才卖了个最低价给你。”杂货店老板一贯精于算计,哪会轻易还价? “既然老板一口价咬死,那我只好去别处打听打听了。”冰玉看杂货店老板不吃她这一套。只好假装要离开。 “姑娘,别着急走啊。”杂货店老板一看冰玉要走,赶忙叫住她。他这房子已经卖很久了。可是一直无人问津,今天好不容易来个主儿,怎么能轻易放走她呢? 冰玉看杂货店老板叫她,就停住脚步回头问:“您这价钱还有合计?” “你看你这丫头,老着急走什么呢。回来。我问你,你到底诚心买不诚心买?你要是诚心买这价格咱就再合计合计。要是不诚心买,那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谁也别耽误谁。” 冰玉一听这话,有门。于是,假装慢吞吞折回来,道:”我当然是诚心买了,不诚心我跟您讲价干嘛。您看,您给我个最低价,我要觉得合适,今天咱马上签协议,三天之内,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如何?“冰玉想,这三天时间,够她筹集房款了。可是,这价格一定要压到最低。 杂货店老板在算盘上拔了半天,最后抬起头来说道:“十三万,不能再低了。” “什么?十三万,这数也太不吉利了,不行不行,这个数字我接受不了。”冰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地。杂货店老板一脸困惑地问道:“这十三咋就不吉利了?我觉得没什么的……”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在遥远的西方,有个国家,这个国家信仰一种宗教,就像我们这里信仰道教一样。这个宗教组织里一共有十二个门徒,他们跟随着教主,完成传教、医治病人、驱赶邪灵、和起死回生的任务。” “有一天,一个叫犹大的人请求加入他们的组织,因为他亲眼看见这位教主救助世人,并受到世人的景仰。因此,这位教主在他心中有着无上崇高的地位,他愿意跟随他,听他差遣。教主接纳了他,并赋予他驱除邪灵和医治病人的权柄。可是,这个人,却在金钱面前动摇了自己贪婪的内心,将教主出卖了。最后,教主被害死了,他也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饱受炼狱之苦。而且留下千古骂名。” “这个故事倒是很好听的,“杂货店老板咽了口唾液,说道:”可是,这和十三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人是第十三个门徒,因此,在西方,十三意味着背叛,背信弃义,不可饶恕。是一个不详的数字。” “小姑娘,你知道还挺多啊。”杂货店老板不禁对这位姑娘刮目相看。 冰玉笑了笑,心想,我有着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当然比你知道的多,只不过,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杂货店老板一看冰玉如此不简单,心想,一世精明,看来今天要栽在这小丫头手里。不过即使栽在这丫头手里,他也算心服口服了。毕竟,能讲出这么精彩故事的人,今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他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让自己的脸部肌肉通通保持微笑的样子:“我看,我降多少你都嫌多,那你给我说个数吧,别让我亏太多,我就卖你。” 呃,这老板还算识相。冰玉脑子飞快转了转,然后伸出十个手指。 “十万?”杂货店老板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这丫头给的价也太低了,这价连成本都够不上。 “嗯。”冰玉点了点头。“怎么,您嫌少?” “哦,算了,”杂货店老板长长叹了口气说道:“十万就十万,今天我赔本赚吆喝,就当交你个朋友了。” 冰玉看他那表情,知道这价钱是给到位了,看来这老板没赚到她一分钱。呃,趁热带铁,先把协议签了,回头再想去哪弄十万两银子。 二人草草签完协议,各自在上面签了名号,然后每人手里拿了一份,约定三天后交易。 冰玉拿了协议返回到客栈,发现青玄不在。她想,他应该去程府了,估计晚点会回来。等他回来再和他一起商议这银子的事。忙活一上午,饭都还没吃,她只好一个人去街上的小食摊上简单吃了点东西。 …… …… “您的问题我已经想好了,现在就给您我的答案。”青玄到了程府,就开门见山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请原谅,我不能娶您的女儿。因为……我已经有娘子了。” “哦,是嘛。”程咬金惊讶地说道,“可是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大哥您从来没问过我啊。”青玄耸了耸肩膀。 “我们也是几天前才结的婚。” “几天前?那怎么没通知我?你这兄弟就不够意思了,结婚这么大的事怎么连大哥我都不告诉一声呢,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程咬金生气地说道。 ”因为婚礼办的很仓促,而且一切从简,所以,就没叫亲戚朋友。“青玄抱歉地说道。 ”哦,那哪天你得把弟妹领来让我认识认识。我很好奇,是什么样个女人能获得你的青睐。“程咬金意味深长地说道。 既然人家已经娶了妻室,就不好再把女儿嫁给人家了。怎么着一个堂堂大将军的女儿也不能做人家的侧室吧。 两人在客厅说这话时,被躲在屋檐下的翠英听见了。翠英知道今天是父亲给那个少年的最后期限,她想知道这个少年的态度,好为自己的下一步行动做打算。见那个少年并没有答应父亲的”求婚“,她反倒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再仔细观察这位少年,但见他长得英气十足,又兼儒雅气质,倒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少年。只可惜,她心里只有孟凡尘一个人,否则,这个少年,或许真能让她心动呢。 …… …… 厦门 夏日的风夹带着浓重的暑气吹过来,把那些大街上的人们吹得心绪烦乱,不断用冰冻饮料和冷气来驱赶这恼人的情绪。洒水车在街上一遍遍洒下清水,洒过水的路面给人们带来些许清凉的感觉。只可惜,这感觉只维持很短的时间,待那些水汽蒸腾后,路面重新变得干燥,人们的情绪也重新进入燥热难耐的往复循环中。 锦麟贸易公司的办公室里,诸位白领们窝在办公室里,一边享受着冷气带来的清凉,一边在网上闲逛。青玄坐在沙发上,翻着当天的报纸。这是早上投递员新送来的《厦门晨报》,上面的油墨还没有干,随着页面的翻动,不断有油墨香飘进青玄的鼻孔。最爱闻油墨香味的青玄深深吸了下鼻子,那油墨香便顺着鼻管沁入肺腑,进而沁入每一个细小的肺泡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幕布即将拉开,好戏即将开始 这几天,他看报纸有个习惯,眼睛最先瞟的版面不是体育专栏,而改为航空信息版。看着厦门——大连的飞机票价,他想,如果自己哪天坐着这趟航班飞到大连,那么,他就会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小龙女了。小龙女会怎么对待他呢?是惊喜,还是欢呼,还是……会冷落他。 他想不出来,不过这情景一直在他脑子里盘桓,他把各种可能的结果想了一遍,最后,轻轻叹了口气,心里说道:想的简单,真要是付诸行动……那是得付出相当大的勇气的,而我现在……好像还很缺乏这种勇气。 “包哥,你有没有时间,我电脑死机了,帮我看看。”同屋的小刘看别人都忙着自己的事,只有青玄在那看报纸,便求援道。 “呃,你没重启看看吗?”青玄从报纸上方探头看过来。 要说他这名号,是最近新得的。想起这事,他就窝火。 那是几天前,趁着班上没啥事,他便偷偷溜出去,准备去网吧打会游戏。路上,他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敲了敲烟盒的屁股,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只,又从兜里摸出个打火机。 低头点烟的当儿,一不留神,“嘭”地一声,这额头就撞到路边的大树上了。这一撞不要紧,额头上立刻鼓起一个鸽子蛋大的包来。哇,这把他疼的,呲牙咧嘴,面容极其扭曲。烟和打火机也都掉地上了,他顾不上捡,只管用手捂着那个大包,一边偷偷用眼睛瞄了下四周。 这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没找个地缝钻进去。只见不远处有个扫马路的大婶,不偏不倚看到了这一幕。她像看见了周星星直播的喜剧一样,笑得差点没背过气去。为此,青玄悔恨终生,为嘛这么不小心,这下可成了人家的笑柄了。 这模样,公司是回不去了。捂着头上那火辣辣的包包,他只好回到他那可怜的出租屋,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然后长长叹了口气:你说这包包长在哪不好,偏偏长在脑门正中间。额前的头发还短,根本盖不住,这可如何是好。左思右想。也没想出个主意来,他想,完了,他在公司这帮小青年眼里的美好形象,如今全被包包给毁了。 可是班总不能不上吧。每天早上还得去公司打卡报道,如果不去,就要被扣奖金的,他刚出来混,这点奖金可是他的命。所以,挨过这倒霉的一天。第二天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上班。第一个发现他头上多出个大包的人就是莫菲。当时,在电梯间里,她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惊讶:“我说青玄哥。你这是怎么了?无端的怎么挂了彩了?” “哦,你是被街头的混混给打了吗?还是撞到了公交车的栏杆?” “是不是很疼啊,让我摸摸。” …… 诸如此类的问候如连珠炮般一股脑射了过来,弄得青玄简直无法招架。 “哦,没事没事。现在已经不疼了。”青玄躲开她那双魔爪,尴尬地笑了笑。心想,我这额头可是你能摸得的?你以为你是谁啊! 莫菲是公司的小喇叭,只要她知道的事,基本上全公司就都知道了。听说这件事后,公司里的人,表现得异常有同情心,各部门的人纷纷组队来看望青玄,可这嘘寒问暖中,多少参杂着些看热闹的成份。 最明显的,就是企划部的长阳。自从青玄来了之后,他就看青玄很不顺眼。这次听说他挂了彩,心里格外高兴。这年头,人心不古,新人要学会适应。青玄当然能感觉到那来自长阳目光背后的敌意,可他不晓得这敌意的出处,也许两人上辈子就有仇吧,青玄想,我才来这没多久,又没有得罪过他,为什么他总是对我抱着敌意的态度?除非上辈子有仇,否则,无法解释这情况。 青玄才不理会长阳的态度,他没做什么亏心事,也不怕他长阳半夜鬼敲门。偶尔在走廊里遇到,两个人也像不认识似的,各走各路。这天,他们在走廊里不期而遇,长阳出乎意料的拍了拍青玄的肩膀,然后附在他耳边低声说道:“看你头上挂了彩,我表示深切的同情,以后可要小心哦,这么漂亮的脸蛋如果再挂点彩,可就不那么好看喽。”说着,他高昂着头颅的从青玄身边走过。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威胁吗?哈,笑话,他青玄什么人,高中那也是在武汉三不管地带混过来的,多少小地痞流氓都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还有学校的那些学霸以及不学习只会捣乱的坏学生,哪一个没受过他的虐待,跟他叫板,哈哈,长阳,不是我吹,你还嫩点儿。 青玄整理了下衣衫走回自己的房间,可他心里就纳了闷了,为什么这家伙缕缕和自己过不去,难道他挡了他发财的大道?还是抢了他的老婆?。据说他已经结婚,老婆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这抢老婆那是铁定不可能了。可阻挡了人家发财之路就更不可能了。人家在企划部,自己在业务部,两个不挨边的部门,八竿子都打不着,根本谈不上抢人饭碗夺人生意。那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仔细盘点与长阳之间的过节无果后,青玄甚是烦恼,索性端起茶碗,猛灌了两大口茶汤。爱他妈咋样咋样,反正老子就一条原则——以静制动,看你还能咋样。 最关心他的还得是陈大福。听说青玄头上撞了一个大包,赶紧跑到办公室来看望。看着青玄头上那一大块红肿的“自留地”,心疼地说道:“我说兄弟,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这要是撞到马路的车上,后果可不堪设想。” 青玄心说,那我铁定挂了。 陈大福在去市内送货之前,千叮咛万嘱咐,晚上一定要去他家里吃饭,让他媳妇给做几道好菜,好给青玄补补。青玄感激涕零地答应下来,心说:“这世上,还是有好人滴。” …… 从他头上挂了彩的那天起,公司里比他小的同事开始亲切地喊他包哥,或者小包哥,这让青玄联想到吴君如主演的那个电视剧《天下第一媒婆》,那里面就有个男配叫小包,可那家伙长了双斗鸡眼,五官看上去也跟没开砸似地,而且在整部戏里笑料百出,可谓笑星一枚。如今这名号赐给自己,多少显得有点滑稽。 莫菲一直想约青玄去看戏,可是一周都没逮到他人影,也不知道下了班他去了哪里,去他公寓找也没找到。这天周末,莫菲早早就起了床,梳洗打扮一番后,便踩着新买的高跟鞋来找青玄。 青玄刚刚起床,准备一会吃完饭去街上买点日用品,再买两件现穿的衣服,下午没啥事就去泡网吧。他知道冰玉今天也休息,估计会去游戏里找他。可没想到一大早这闹人的丫头就来敲他的门。他憋了半天没吱声,可这丫持之以恒矢志不渝地砸门,终于把对门的邻居惹毛了,开门对着小丫头横眉竖眼地问:“这姑娘你找谁啊?” 青玄无法,只好打开房门,让莫菲进来。 “是不是不打算给我开门啊?”莫菲一副怒容。 “哪有,您莫大小姐驾临,我哪敢不开门。我刚才蹲厕所呢,没听见。”青玄嬉皮笑脸地应道。 “啊,我说嘛。”莫菲收起怒容,换了副明媚的笑脸。 或许,她明知道青玄就是在找借口,可是,她莫菲喜欢的东西,怎么能让他轻易溜走呢。所以,她决定发挥她百折不挠厚颜无耻死缠烂打天不怕地不怕的大无畏精神,誓把这个男人追到手。 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遇到了都是一场灾难。就算柳下惠转世,估计对这样的妹纸也会头疼万分的吧。 …… 美兰戏院里人满为患,观众席上几乎座无虚席。听说今天上演的是著名戏曲《孟丽君》,因此,来看戏的人特别多。莫菲不知道从哪搞来两张戏票,硬是拉着青玄挤进这人潮人海中。看着戏院里晃动的无数人影,青玄心说,这哪是来看戏,我看是来看人! 不过莫菲倒是挺高兴的,进戏院前还买了冰冻饮料和爆米花。 两人在偌大的戏院里找了半天才找到自己的位置,那是位于16排中间的两个座位,这地方正对舞台,是个极佳的位置。莫菲一边洋洋自得地大嚼爆米花,一边跟青玄说:“听说这个戏可好看了,今天能有你来陪我一起看,我真是要高兴死了。” 青玄哼哈答应着,心里则苦不堪言:“今天被你揪来看戏我才是最倒霉呢,有神马好看的,还不如我的游戏好玩呢。” 剧场里的灯光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仍然有才进来的观众。长阳和妻子借着舞台的灯光,在第10排的右边找到他们的座位。长阳刚要落座,不经意回了下头,忽然发现莫菲也坐在后面,他心里一愣:“她怎么也来了?”下一秒钟,他的心里则犯起了深深的醋意,原来,他看见莫菲旁边那个人不是别人,竟然是他一直看不顺眼的李青玄! 他不知不觉捏紧了拳头,薄薄的树脂镜片后,射出一道冷峻的目光。 幕布渐渐拉开,好戏即将开始。 …… 第一百四十二章 楼下的那个人挂了 聚光灯汇聚的舞台上,演员们粉墨登场,华美的戏服,精致的化妆,唯美的丝竹乐,以及精彩的对白,引来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莫菲看得兴致勃勃的时候,青玄正闭着眼睛打瞌睡,忽然间被莫菲打了一拳,继而低声吼道:“别睡了,快看,这段最精彩了。” 青玄眯缝着双眼看向舞台,只见一个年少的男子和一个粉面桃腮的女子分别扮演天子和丞相。那少年天子风流倜傥,那年轻丞相胜似潘安,两人并肩而行,漫步于御花园中,真真是“牡丹掩映芙蓉面,紫薇花对紫薇郎”,只听少年天子唱道:“奇才可以当良相,风流可以当娘娘。”这时年轻丞相唱道:“自古来君明臣直国运昌,君戏臣谀危家邦,今日戏臣失礼仪,不敢谄媚侍君王。” …… 本是红妆女儿身,偏学那木兰扮儿郎。《孟丽君》这部戏里,把个弱女子不让须眉,为救丈夫勤奋学习,进而做了当朝宰相的事迹刻画得林子尽致,栩栩如生,所以这部戏才如此吸引人。 当人们从剧场里出来的时候,还在谈论着孟丽君这个人物,青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看了那么一眼,对剧情一无所知,所以也没什么感触。莫菲的兴奋劲好像还没过,硬来着青玄去吃小吃。长阳远远地看着,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回去之后,夫妻之间的吵架在所难免,最后,长阳一摔门去了酒吧,此时此刻,他只能喝酒买醉以平息心头的愤怒情绪。 …… …… 足足折腾一天,直到傍晚,莫菲才放青玄回去。 迈着沉重的步子进了公寓。刚上到二楼,就听到楼上哭哭啼啼的声音。青玄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步两个台阶地到了三楼,看见住在他楼下的那个小四川家的门开着,有个长得胖胖的中年妇女在门口放声痛哭。周围是几个楼里的邻居,正在那劝说妇女节哀。几个警察戴着白手套,神色凝重地在屋里拍照,翻看房间里的衣物…… 这是怎么了?青玄诧异地看着这群人,一种不详地预感袭上心头。 “他儿子死了,就在几天前。也不知道是得罪了谁,房门也没有撬过的痕迹,可是却在他身上攮了十几刀……” 邻居们七嘴八舌地说着。青玄这才醒悟,怨不得这几天总是闻到楼道里有股刺鼻的臭味,还以为是哪地方有死老鼠。 虽然平时跟小四川很少接触,可上次为了躲莫菲,他去过小四川的房间。那小四川看起来人还不错。可为什么遭此毒手?青玄不知道这里有什么个人恩怨,只因为上次他帮过自己,所以看到死者的母亲站在走廊里大哭,便热心地上前去劝说。 “大婶,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你再怎么哭他也不会活过来的,还是好好保重身体要紧啊。” 那女人看来是哭懵了,见有人劝说。便哭得更厉害。并且拽着青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述说他儿子的事迹,诅咒那个迫害他儿子的凶手。一时间,青玄的身上满是眼泪鼻涕的。 楼里所有的人都被带到局子里去问话,等警察们做过笔录之后才放他们回来。青玄也无一例外地去了局子里。回到公寓的时候已是晚上八点多。楼下的尸体已经被送到殡仪馆,那房间的门紧锁着。透着一股阴深深的寒气。青玄仗着自己年轻力壮,并没打算搬离这里。毕竟这里的房租便宜的很。小区环境也还不错。 …… …… 第二天,青玄在qq上跟冰玉说:“昨天,我去局子里跟警察蜀黍喝茶聊天了。” 青玄说得淡然,冰玉也没当回事,随口问道:“去那干嘛?” “住我楼下那人挂了?楼里的人都被叫到局子里问话,我也跟着去了。” “啊……啊?你说什么?你楼下那位挂了?”冰玉起初还没在意,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后,连忙捂住嘴巴,眼睛瞪得老大,这是在拍电视剧吗?要不怎么会有这么狗血的剧情! ”这不是真的吧?“她问。 ”宝贝,我没骗你,他真的挂了。昨天他妈妈来,哭得稀里哗啦的……“ “尸体放在屋里好几天了,楼里人都没发现,哎,真够惨的……” 冰玉想,楼下一个死人,他在楼上还住的那么安然,这要是她,早就吓死了。 “亲爱的,你还是再找个房子吧,那里还是别住了。”冰玉不无担心地说道。 “不用,在这里住的挺好的,为什么要搬?” “多可怕啊。哦,我一想想都吓人。” “不怕,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我会怕……” 冰玉一想警匪片里那杀人的场面都会害怕,如今,这活脱脱的剧情就从电视剧里搬到现实生活中,怎么 会不害怕? 她坐在那里,心里不安地想着,如果那楼上住的不是青玄而是自己,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心里一阵寒意袭来,她的身子有些微微颤抖,整个神经也陷入无限的紧张和恐怖中。 “送你首歌。”他似乎感觉到她有什么不对劲,所以适时改变话题。 “什么歌?”看见他打过来的一串字,她强迫自己的神经从那恐怖的阴影里扭转过来。 “你听过《白狐》吗?陈瑞演唱的?”他问。 “没有。” “那你去网上搜下,记住,陈瑞演唱的那个。”他热烈的盼望她能听听这首歌,他的心情,都融在这首歌里。 可是,她更喜欢听他亲自唱给她听,认识了这么久,她多么希望听听他的声音,可是,他好像并不想让她听到自己的声音,也不准备把自己的容貌暴露给他。直到现在,他们没通过电话,没语音过,也没看过视频。这是两个现代中的人吗?为什么现代的通讯设备在他们这里竟然完全失去用处。 冰玉默默地去问度娘,度娘很勤快地把她要的歌找了出来。 带上耳机,点开视频播放器,一会儿,一种空灵的音乐声自电脑主机内传来,在配上那凄美的画面——一只白狐站在雪地里看着远处,眼神里满是幽怨,视线的另一头,一个白面书生正和一位女子在洞房里喝交杯酒,烛光将两个人的身影印在窗棂上,这喜庆的场面和远处那孤独的身影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加上陈瑞那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把这首《白狐》演绎到了极致。那歌词更是凄美绝伦: 我是一只千年等待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冰玉初一听到这首歌,就被这首歌深深吸引住了。这首歌仿佛具有巨大的魔力,将她的身心都裹挟在那无尽美妙的音乐中,那歌中的白狐俨然从歌里走出来,带着千年的情感,将每一个听个人的魂魄摄入到她自己的内心,然后带着他们,越过茫茫沙漠,越过无数丛林和小溪,然后进入到一个空荡荡的山谷。那歌声在山谷中回荡,期期艾艾,经久不息…… 那一年,《白狐》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那一年,每一个听到这首歌的人都感同身受。甚至,她们对号入座,将自己比喻成那只孤独的白狐,而将生命中那个负心的男子比喻成歌中的男主角。她们一边听着这首歌,一边在心中祭奠那段誓去的爱情,然后又无限憧憬着新的爱情的到来。 爱恨痴缠几时休?自古都有“痴情女子负心汉”, 难道,这就是撒旦下的蛊,让所有相爱的人都没有好的结局吗? “我是你的白狐,可我不想千年等待千年孤独,我只想与你生生世世痴缠,我只想用柴米油盐谱写爱的诗篇,我只想在你的灵魂中刻下深深的印记,我只想在每一个夜晚与你杯酒话婵娟…… ” 好不容易从那首歌的悲凉情绪中挣脱出来,冰玉整理了一下心情,好几天都没好好工作了,今天看来得干点活了。看着面前堆得如小山样的票据,冰玉想。 将所有报销单据挨个审核一遍,发现其中有两张餐费发票没写名头,打电话给办公室的秦华,让她拿回去重填。撂下电话,秦华气哼哼嘟囔一句:“财务就是事儿多,就那么几个字,你给填上不就结了?” 秦华在座位上磨蹭了好一会儿,最后想想,若是不填,那报销的钱还指不上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呢,那可是她自己垫的钱啊。于是,起身去了财务,跟冰玉要了墨水笔把名头填了。冰玉没理她,只管点着手里的鼠标看面前那跳到的电脑屏幕。秦华把写完的票据放冰玉面前,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财务。临出门时,冲这冰玉的背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她认为冰玉是在有意折腾她。 秦华这年四十五,靠着一身狐媚的气质爬到办公室里当了一名名不副实的办公室主任,因为办公室就她一人,所以她即是部门领导又是普通员工,可薪水拿的确是普通员工一级的,为此,他心里一直很不平衡。因此,在一次调资中,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自己的工资偷偷调高一级。 第一百四十三章 躲在暗处的黑手 也可能是做贼心虚,或者是故意使坏,她在调高自己工资的同时,把另一位员工的工资给少算了一档,虽然才少了50块钱,可一年下来少的就不是这点钱了。以后呢,一年年下来,这可就是一笔巨款。 起初该人还没发现,等过了几个月后发现这丫把自己工资给涨上去了,把他的却给弄下来了,一气之下找到北京总部。可北京总部给的说辞是工资已经调完,不能再改动了。言外之意,即使错了,也只能这么遭了。 他气得七窍生烟,想把秦华拉出来暴打一顿。可惜,秦华是女人,让他在女人身上捅刀他下不了手,于是只能作罢。不过,以后两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生疏,每次在公司里碰面,都像阎王见了小鬼,恨不能把她生吞活剥了。秦华自感理亏,每次见到他都低眉顺眼地飘过,从不说话。 刘柳到了计划部之后,一心想弄台自己的电脑,可公司电脑有限,要买新的电脑还需上级部门审批,而审批程序又相当的复杂。y经理虽迫于压力把她调入计划部,可并没打算给她配电脑。所以,在学习业务的过程中,她只能偶尔用下财务的备用笔记本。这笔记本是财务去外地学习的时候用的,平时很少拿出来用。一般人也很少敢用财务的电脑,即使笔记本也轻易不外借,因为担心会染上病毒,然后把里面的财务数据给弄丢。 y经理想,刘柳既然想学计划的活就让她先用着,没准过一段时间她看这活儿太累,自己就不爱干了。到时候,他那有背景的亲属就不会再让他给安排活了。 刘柳有了笔记本用,高兴得不得了,每天那脸上一副春风得意的表情。可高兴没几天。她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每次用完电脑,她都要乖乖地送回财务部,等有活的时候,她再去财务取。 可糖糖给她的活儿并不多。原因是前几次糖糖给她的活她干的错误百出,害得糖糖还得一个个找出来,相当于每一个活儿又重干了一遍。这比第一次干还麻烦。有了这个教训,糖糖就不敢再给她活了。只偶尔把一些微不足道的活交给她做。没了活儿,刘柳便不好意思去财务借电脑,没电脑,她就不能上网。不能上网,就不能聊天、玩游戏,这让她郁闷不已。 回到家。她便跟她母亲提起这件事。她母亲一听,拍着刘柳的肩膀就说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笨啊,没有活你就不去借啊?以后,有没有活都去借。她敢不借,就找你舅舅。哼,我就不信了,还有人敢惹我女儿,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有了她妈的撑腰,刘柳的胆子大了起来。从那以后。她天天跑去财务借电脑,冰玉发现她借电脑根本不是为了工作,只想用它作为聊天工具。便去找y经理说。没想到y经理心不在焉地说道:“她爱用就用吧,要不让她干嘛?” 冰玉无语,只能悻悻地回来。再见到刘柳来借电脑,她便没有好脸色给她。 …… 这天中午吃完饭,冰玉换了双旅游鞋和糖糖去散步。她们沿着公司后的林荫路走了很远,直到下午上班时间才回来。 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出纳员结婚后去外地旅游了,估计还要几天才能来上班。她想想上个月的凭证还没有打印,便拿了厚厚一打a4纸放入打印机的凹槽里,再将上个月的凭证都调出来,点了下打印指令,那凭证便顺着打印机的出口处突突飞了出来。 将打印好的凭证用曲别针别在报销单据的前边,再在制单处加盖上自己的印章,等忙完这些的时候,也到了下班时间。 冰玉将工作装脱下来,换上自己的衣服,又将办公桌下的鞋子拿出来,刚要换上,忽然发现,左脚穿的那双鞋子裂开一个大大的口子,口子是从鞋帮处一直裂到鞋底,不像用刀割开的,而是……而是用手撕开的! 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手劲儿?什么人有这么大的仇恨? 这可是她花1000块钱买的鞋子,意大利进口软羊皮,才穿没几天,是谁趁她不在对她这双新鞋子下此毒手?冰玉想不明白。她将身子探出办公室,悠长的走廊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鬼影子。本来今天上班的人就不多,竟然发生这种事? 冰玉缩回身子,将今天上班的人在脑中挨个排查一遍,最后有两个人被她列为嫌疑对象。 第一个被列入嫌疑对象的就是刘柳。因为起初她对冰玉就表现出不友好的姿态,后来又因为电脑的事弄得很不愉快。所以,她最有可能对冰玉下手。 其次就是顾长顺。这人心胸狭窄,好色还爱贪小便宜,看到长得稍微有些姿色的女人就想占人家便宜。自从梨花香来这里做饭后,他那心里就像长了草似的,有事没事都往食堂跑。梨花香不理他,他就没话找话地跟她搭讪。 梨花香是来这打工的,不想找什么麻烦。她看到顾长顺贼眉鼠眼地没事总往她身上瞄,就知道他没安什么好心,所以,她总是想方设法避开和他单独相处。可食堂就那么大块地方,她再躲能躲到哪去?难道工作时间,她能跑去办公室跟人聊天吗?所以,顾长顺就借此机会用语言去挑逗人家,再不,就趁人不备摸下人家的手。一来二去,便宜没少占。 起初,梨花香警告他,如果再对她动手动脚她就告诉经理去。可顾长顺并不怕她的威胁,他悄悄在她耳边说:“你要是敢去告诉经理,你就别想在这干了。还有,我会跟他说,是你勾引我的,看他信谁?” 梨花香想,不干就不干,也不是找不到工作。可是,当初y经理把她请来,还给她优厚的待遇,她要怎么说自己不干了呢?那不是瞎了人家的好意?还有一件事,她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她儿子正在读高中,正是用钱的时候,如果没了这份工作,再找新的工作,又得好几天没有收入。现在,全家老小都指着她养活,她若没了工作,那明天他儿子跟她要钱,她拿什么给儿子? 思来想去,这工作都不能辞。可这顾长顺越来越得寸进尺了。要怎么办才好? 这天,顾长顺趁食堂没人,佯装过来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说是早上没吃饭。梨花香一声不吭地在那择菜,没有搭他的茬。顾长顺看看左右没人,就涎着脸凑到她身边,从身后一把就把梨花香给抱住了。梨花香知道他凑过来,可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大胆,大庭广众之下就敢对她非礼。她狠命挣脱他的怀抱,回手送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顾长顺吃痛,不禁恼羞成怒,离开厨房的时候,他撂下一句话:“小娘们,敬酒不吃吃罚酒,走着瞧!” 梨花香知道这次得罪了这位爷,以后可有的受了。可是,她梨花香也不是豆腐渣做的,以后,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实在不行就不干了。梨花香打定了主意,便去做自己分内的工作。 自那以后,顾长顺对于梨花香的稍扰倒是收敛了很多,可是,没事找个茬打个赖的事就接二连三地跟来了。一会儿说菜做咸了,两会儿说菜做淡了。还有一次跑到y经理那告状,说梨花香偷拿食堂的东西。y经理不好直接说梨花香,就把秦华找来,让她提醒梨花香,若是家里困难可以直接找他说,偷拿食堂饭菜这等事好说不好听,以后千万得注意。 秦华找到梨花香,按y经理的意思把话说了。梨花香一听,心里就明白了,看来这顾长顺摆明了想让她走啊。可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就走了,若走了,别人还真以为她拿了食堂的东西呢。她以为秦华是个明是非的人,便哭着把顾长顺的所作所为说给她听,可她不知道,秦华和顾长顺暗地里有一腿,秦华一听到这话,当时脸就绿了。 她气哼哼离开厨房的时候,梨花香还天真以为这次秦华能给她做主。可是,更大的风雨还在后面等她呢。 秦华可是个精明的女人,她素来知道顾长顺好色,要不,她也不会凭她半老徐娘的姿色把他勾到手。可她听到顾长顺除了她之外还去勾搭别的女人,心里这醋坛子彻底打翻了。下了班,她直接把顾长顺约到七天宾馆,开门见山就骂了起来:“你妈的,老顾,你竟然背着老娘去勾搭别的女人,是不是看老娘老了,不招人稀罕了。你今天要是不说清楚,我和你没完。” 顾长顺不知道秦华哪来的这股邪风,便嬉皮笑脸地说道:“我的小乖乖,你又怎么了,看把你气的。要知道,气大伤身,你可得自己注意点,别气坏了身子。” “你去死,我这气还不都你惹的,你还在那装?”梨花香气得浑身颤抖,把个顾长顺越发弄得糊涂了。 “让我死可以,可你得让我死得明白啊。”顾长顺抓了抓头皮,心里暗想,难道我有什么把柄落她手上了,否则,她哪来这些说辞。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私房钱 秦华一看他和自己打马虎眼,心里更加生气了,她眉毛一立,杏眼圆睁,吼道:“你和那个梨花香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和我说说,别揣着明白装糊涂!” 顾长顺一听,当是什么事呢,他倒是一直打梨花香的主意,可惜一直都没有得逞,所以,秦华一提到梨花香,他立刻满脸堆笑得说道:“别听那小娘们瞎说,我和她没什么的。倒是她看我有钱,总想巴结我。你看她那一脸老褶,我怎么会看上她?除了我们家那母老虎,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你还不清楚吗?”顾长顺说着,抬手去勾秦华的下颌,别秦华一仰头给躲开了。 对于顾长顺的花言巧语,秦华很受用。不过表面上还要再装装,她不能两句话就被顾长顺忽悠得找不着北了。 现在她头脑清醒的很,这次如果不把顾长顺拿住,指不定下去又去找什么李花香,梅花香,桃花香什么的,那她这小三的地位可就不保了。所以,她继续冷着脸说道:“哼,你就别哄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但凡有些姿色的女人你都不放过。可惜这么久以来,我对你一心一意,别无二心,你竟如此对我,你,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说着,秦华的眼里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顾长顺一见,忙从纸抽盒里抽出几张面巾纸递过去。对付女人,他可是很有一套。 “好了,好了,小乖乖,不哭了啊?你这一哭,把脸都哭花了,那可就不好看了。我知道你心里有我,我心里也有你啊。你也知道。男人在外面打拼,逢场作戏是常有的,为了能多赚点钱给你填几套好衣服,我这也是逼不得已,你这都要吃醋,那还有个完?我说,今天就到此为止,你哭也哭了,闹也闹了,你要是觉得那梨花香待在这。你看着脑眼睛,明天咱就找经理把她给打发了,你看这样行不?” 顾长顺这话可是说到秦华心里去了。身为办公室“主任”,他怎么不知道男人在外面打拼不容易,她也知道,顾长顺虽然色了点,可是对她还是相当不错的。每次她说没钱了。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从包里掏出一打人民币放到她手里,还时不时送个项链啊,戒指什么的,他除了不能答应和她结婚,其他的,他什么都会答应。这样的男人。天下也不多见吧。所以,从心而论,秦华对顾长顺还是相当满意的。 像今天。这几滴鳄鱼的眼泪就收服了顾长顺的心,秦华这心里感到无比的自豪。她想,自己好歹也是正式工,跟个临时工争风吃醋未免让人笑话,既然顾长顺把话说道这个份上。自己就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自己也是有家的人。和顾长顺的关系也是见不得光的,还是见好就收更明智。她可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弄丢了这个腰缠万贯的主,自己损失可就大了。 这样一想,她便破涕为笑,拍了一下顾长顺那宽厚的肩膀说道:“死鬼,早这么说不就结了?我又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犯得上跟一个临时工一般见识吗?她一个月才赚多少钱,我一个月赚多少钱?算了,看她也不容易,就让她继续干吧。” 顾长顺仿佛没听清似地,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让她继续留下来……”秦华拉长了嗓音,嗲声嗲气地说道。 “真的?不反悔?” “那得看你的表现了。”秦华抛了个媚眼,顾长顺会意,连忙饿虎扑食般把秦华扑到在床上,一张大嘴在秦华脸上左啄一口,右啄一口。接着,开始解她胸前的纽扣。秦华忙捂住胸口说道:”今天人家心情不好,不要啦。” 顾长顺心想,女人说不要其实就是要,人家都暗示他了,他还等什么?于是,嘴更疯狂地亲着身底下的女人,手也没停,霸道地解开秦华的外衣,一时间,那里面白白的胸脯便落入顾长顺的眼里。此时,秦华早已自持不住,娇喘着去解顾长顺的裤带…… …… …… 在北方,这个并不算大的城市,男盗女娼已不鲜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对于这样的事已经见怪不怪,而且更多的是包容和理解。偶尔谈起,也会一笑置之,谁都不会把这事放在心上。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成了现代人做人的准则。 公司里大部分人都知道秦华和顾长顺的苟且之事,只不过谁也不去说破。而一贯单纯的冰玉蒙在鼓里。后来,在别人聊天的时候,冰玉听到了顾长顺和秦华那些下作的勾当,又听梨花香诉说了她的血泪史,越发对此二人心生厌恶。冰玉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谁脸上就会表现出来,尤其看顾长顺不止一次地倒剩饭剩菜,便忍不住说了两句。难道就此得罪了他?让他下此毒手? 冰玉无法确定,最后,便举着鞋子来到y经理的办公室。y经理眯着一双小眼睛看了看那双被摧残了的鞋子说道:“是不是你不小心划坏的啊?” “怎么会?这么大一个口子我会不知道?再说,如果是我自己划的,那脚应该早就划破了,还会这样好好的吗?”冰玉据理力争。 “可是,公司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y经理不紧不慢地说道。 “公司里有没有这样的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早上来的时候我的鞋子还好好的,中午出去一趟,下午回来就成了这样。”冰玉气哼哼说道。 “我看,还是你自己不小心在哪划的。”y经理坐在那里,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又没上刀山下火海,怎么会划成这种样子。”冰玉心里闷闷不乐地说。 很显然,y经理并不想管她这事。冰玉求助无果,只能举着鞋子悻悻地回来。一想到那个凶手此时不知道躲在哪里幸灾乐祸,她这心里就恨得不行。看来小人果真不能得罪,如今这哑巴亏吃得竟然没处喊冤。 …… …… 孟凡尘整日在游戏里左冲又杀,可谓活得相当滋润。最近股市行情也开始好转,眼见着他手里握着的那只深发展一天一个板,连创收盘新高,最后,他终于没忍住,在29.5元的价位卖掉了手里全部的股份,一下子就赚了2万块大洋! 从炒股以来,还是头一次赚这么多,小孟童鞋当然开心的不得了,当即就拿出5000块给了媳妇,说是炒股赚了钱,让她添置几件衣服。然后一家三口又去全市有名的餐厅吃了一顿。他媳妇并不知道他这次赚了2万块,还以为把赚的钱都给了他,乐得合不拢嘴,直夸孟凡尘能干。 孟凡尘把剩下的1万5做出如下分配: 其中1万块又投入股市,加上之前的3万块钱,合计4万块,这些钱全部买了保利地产。另外5千被当作他的私房钱,用途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烟。在学会这游戏之前,孟凡尘没有别的特殊爱好,唯独爱吸烟,而且烟瘾还不小,每天至少一包烟。从上初中学会这玩意儿后,一直都忌不了。如今,成了家立了业,就更别谈忌了。俗语说的好,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他的人生只要有烟为伴,别无所求。 二、买游戏币。除了是个忠实的烟民外,他还是新进玩这款游戏的忠实粉丝,为了让自己成为本区响当当的人物,他在游戏上的投入可不止一两千块大洋。最近,他又看中一款无级别腰带,喊价就2000万!如果能把这腰带秒到手,那他在全区的排名又能前进好几名。正愁没这笔经费,刚好这5千块私房钱解决了他的问题。 三、请客吃饭,孝敬父母。平时同事间有个大事小情的,或者请个客吃个饭,他都得和媳妇伸手要钱。每次要钱,媳妇的脸色都比那苦瓜还难看。他自知钱到了媳妇手里,再要就麻烦,所以,他一直渴望存点私房钱。这次如愿,心中那个欢喜自不必提。再就是偶尔看看父母,给他们点零花钱。虽然父母早已退休,也有不错的劳保,但是看着儿子给钱,还是欢乐的。 这笔私房钱还帮他买了个boss皮包。之前他去客户那收钱,拿的都是个破得不能再破的公事包。记不清那包是怎么来的了,也许是某年在地下商场买的便宜货,也或许是哪个好心大哥送给他的。总之那个公事包陪伴了他好多年,直到最后惨不忍睹得像个乞丐用的讨饭碗。如今有了这boss包,他仿佛一下子从穷人变成了有钱人,在公司里走路腰板都拔溜直。这一年,公司里除了正副经理上班夹包,他还是第一个上班夹包的男人。 自从刘柳有了电脑之后,便不再想着干工作的事,一心扑在qq聊天和上网看电影上,要不就是煲电话粥,一煲就是一个多小时。反正单位电话也不花钱,就是花钱也不花她钱,所以,白打谁不打!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卖龙附 糖糖看了,敢怒不敢言,谁让人是有后台的人了,人家可以兴风作浪,咱却不能夜晚点灯。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好在没人和她抢活了,岗位是保住了。这年头,好岗位就像块唐僧肉,总能吸引来想吃肉的妖精。如今,这妖精有了替代品,才不再盯着她这块唐僧肉不放。 说不好该难过还是该庆幸,总之,在东北分公司驻营口办事处这个小小区域里,从上到下,虽然摩擦不断,但总能以某种和谐的方式共存下去。 …… …… 季赢又好久没去网吧了。他每天忙着发传单,发名片,对来来往往的人卑躬屈膝,俨然成了一个站街男。可这奋斗的结果也给了他相应的回报。那一点小小的收入就是佐证。虽然这收入微乎其微,只够他勉强维持生活和交房租,但是最起码有了在这块土地立足的资本了。 不是还有很多人同他一样挣扎的贫困线上吗,像大龙,像老七,像那些一起从外地来省城打工的农民工……他季赢并不孤单,这么些陪着他。再看看老雷,人也是从河北农村来省城打工的农民工,如今人家混得有模有样,已经成了中产阶级,这就是像他这样的打工仔奋斗的目标和榜样。只要肯干,能吃苦,他想,过不了几年,自己也能混得跟老雷一样人五人六的,然后衣锦还乡,土气扬眉一把。 他心心念念的游戏是没时间玩了。他的级别还停留在可耻的六十九级上。虽然这个级别算是最低级别的比武号,可那技能垃圾的不得了,各项修炼也还都停留在起跑线上,更别提宝宝的修炼了。没办法,游戏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当然,也缺钱。如果既有钱又有时间那是最好了。可像他这等既没本事又没背景的人。该有的一样都没有,看着游离在他的世界之外的都市霓虹,他深刻感到,一个人想要融入一个城市何其艰难! …… …… 虽然鞋子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可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冰玉找不到有利的证据为自己辩护,只能把这事先放在一边。游戏里还很多事情等着她去做,因此,看看手头没什么工作,她便连忙点开那个“梦”字图标。 上次跟杂货店老板约好了三天后付款。可现在她手头只有几千两银子,离那十万两巨款还差的很多。自那日两人分别后,冰玉都没看见青玄。想找他商量也没机会。眼看三天期限就到了,冰玉感觉一片茫然。 这个世界里她认识的人并不多,除了孟凡尘、糖糖、再就是季赢,季赢好久都没见到他面,只有孟凡尘和糖糖经常在。冰玉有心跟他俩借点钱。可平日里她就没有借钱的习惯,因此,想想还是算了。 一个人坐在客栈的床上,正为筹不到钱而犯愁,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是十万两白银!眼下之际。如何能快速赚到这笔钱才是关键。冰玉左思右想,都不得其路。忽然,她一拍脑门。有了。 她想起很久以前,二叔跟她讲过,龙族有一项天生的技能,就是制作龙附,龙附对力量的增强有加持作用。尤其适合大唐官府的弟子使用。随着龙族等级的升高,制作出的龙附功能也变得强大。使用的人不受自身等级的限制,不过一般都选择和自己等级差不多的龙附使用,因为那样加持的力量最高。正是因为想起龙附这项功用,冰玉才决定制作几个龙附试试,看看能不能卖出去。 她挥动双手,使十指上下相对,然后轻启朱唇,默念咒语,接着,抬起右臂,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度,只见半空中立刻出现了一个仙灵店铺,店铺里陈列着各色商品,各种商品都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冰玉在店铺里徘徊一圈,然后在卖符纸的柜台前停下来,一张空白符纸的标价是100两,她想了想,以自己目前级别的体力活力,顶多能做出15个龙附,便从包里掏出1500两银子递给柜台老板,再指指那空白符纸。 柜台老板接过银子,也不答话,点好15张空白符纸后递给冰玉。收了符纸,看看没有其他要买的东西,冰玉便挥了挥手,悬在空中的仙灵店铺立刻消失不见。 冰玉去楼下跟客栈小二要了笔墨砚,然后回到房间,用茶杯里的水倒在干燥的砚台上研好了磨,接着用那只细羊毫笔沾了些墨汁,在每张空白符纸上画了些龙纹符号,接着,对这些符纸略施了些魔法,被施了魔法的符纸瞬间变得晶莹透明,看起来像一块薄水晶。 冰玉将这些制作好的龙附放进行囊里,然后出了客栈,走过几条僻静小巷,又经过一些酒肆作坊,最后拐上繁华的长安大街。 大街上到处是熙来攘往的人群,虽然热浪肆虐,可仍没挡住喜欢在大街上闲逛的人。这其中不乏有衣衫褴褛的讨饭者,也有衣着光鲜的达官贵人,此外有挑担的,打卦的,有拖着鸟笼子满街闲逛的,也有穿着皇宫侍卫装骑着高头大马在街上横晃的。冰玉穿过这些人群,一路打听着朝程咬金府邸走去。 程咬金府邸并不难找,顺着长安街南面的十字路口左拐,经过望月桥,再往西走50米就到了。望月桥下水流和缓,无数小鱼在里面畅游嬉戏,河岸两侧草木葳蕤,里面生活着无数的昆虫,一到晚上,里面蝉鸣蛙唱,好不热闹。冰玉看了眼桥下的流水,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在河里抓鱼的情景,那斑驳的记忆虽然像黑白照片一样支离破碎,但却是生命中最美好的过往。 她勾了勾嘴角,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微笑。扭头望向程府方向,只见程府大门洞开,里面出出入入很多人。十二门派中,大唐官府永远是弟子最多的一个,尤其新服开启的时候,那更是盛况空前,人群密集的程度有如乌云密布,遮天蔽日。这近一步证明,唐人尚武不是虚言。 看来,程咬金要受累了,这么些弟子,够他喝百壶千壶的。冰玉想。不过,习武之人如此多,她的龙附应该很有市场才对。这样想着,她便开始喊开了,“50级龙附,1万2一个,要的快来买啊,一共15个,先到先得。”她边走边喊,不一会便引来不少侠客前来围观。 “你那龙附拿来看看。”有人开口道。 冰玉从包里拿出一个,那龙附只有板砖的三分之一大小,白洁如玉,在阳光的照射下,那符纸上的龙纹显得清晰可见。稍有见识的大唐弟子都知道这龙附的作用,因此,都将这龙附视为瑰宝。因此一些人不惜花上万两白银也要买一个来用,只因为这东西能增加他们的临时伤害。在他本身的武力基础上多出20点伤害,那结果可大不一样,因为往往只差一滴血,你可能就是最后的赢家。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两个50级的玩家pk,武器装备都相同,修也相同。那么加了龙附技能的人每次攻击对方,就会额外增加20%的伤害,结果可想而知。 看着那亮晶晶的龙附,围观的人垂涎欲滴。不过,他们舍不得掏那么多银子购买,只看一眼就行了。要是有人能送他们一个那自然是好,如果自己掏腰包,好像有点心疼。所以,围观的几个人看看就走了,那个先前说要看看的人虽然很想买,可是摸了摸身上的荷包,最后还是摇着头离开了。 冰玉看大家都不肯买,心想,是不是价要高了?要不,再便宜点?正想着,这时,又过来一个人,个子矮矮的,头上扎着五彩头绳,身上穿了一件红色纱裙。她看了眼冰玉,然后径直走进程府大院,在顺着花岗岩地面走进习武大厅。在大厅靠墙角的地方找了个位置站定,然后她喊道:“50级龙附,1万5一个,买的交易。最后两个了。” “好嘛,遇上对手了。”冰玉轻叹了一声。等等,她卖多少钱?1万5一个,比她的贵3000。1万2她都没卖出去,1万5能卖出去吗?冰玉心想,看你喊破喉咙也卖不出去。 她站在门口,仍然喊着1万2的价,可是,再也没有人过来围观。冰玉探头看看院里面,只见那个人已经一边数着钱一边从院里出来,走到大门口时,还对冰玉笑笑。 “这是神马情况?她的1万5都没出去了,我的1万2竟没人买?”冰玉抓了抓头皮,有点想不通。难倒因为自己站的地方不对? 好吧,要不也进去试试看。冰玉迈着步子,忐忑地进了程府大院,又沿着那些花岗岩地面走进习武大厅。习武大厅里的人多得数不胜数,大家各自忙着,没人注意冰玉。冰玉往旁边靠了靠,然后学着刚才那个红衣少女的样子喊道:“50级龙附,1万2一个,一共15个,有谁要买?”刚喊了两句,就过来一个身材魁梧,相貌丑陋的人,“给我来一个。”他说道。 第一百四十六章 意料之中的结局 “冰玉见有人要买,赶紧掏出一个递给他。那个付了银票走了。 哈哈,看来还真是卖的地方不对。站在门口,再便宜也没人买,到了这里,即使贵一点也有人愿意掏腰包。既然开了投一张,那就不愁卖不出去了。冰玉一高兴,喊得就更起劲了。“龙附,龙附,50级的龙附,还剩15个,买的快来啊。” “我要两个。”一个身材瘦肖年纪在十七八岁上下的少年过来,一出手就要两个。冰玉一听,高兴极了,赶忙拿出两个龙附递给他。随后那人给了她2万5千两银子,冰玉正欲找零钱给他,只见他大方地说到:“不用找了。” “这怎么行,我有零钱的。”冰玉慌忙翻包,可是这个人已经出了大厅的门,不知去向。冰玉心里万分感激,第一次出来做生意就遇到好人,看来还是好人多啊。 暗自感叹了一回,还得接着做她的生意。 程府大院里,一簇簇蔷薇花已经凋谢,花落处,结出一颗颗绿色的果实。那果实有樱桃般大小,上面长满了纤细的绒毛,果实里面是坚硬的果核。那果实酸涩无比,并不适合食用,只可用来观赏、把玩。 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那些龙附就全都卖掉了,冰玉粗略算了一下,一个龙附1万2,15个就是18万,去掉成本,一共竟赚17万多! 哇,这个可赚钱!冰玉还是第一次依靠自己的能力赚这么多钱呢。这要是青玄在,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冰玉看着手里的钱,心想,现在,买房子的钱终于够了,还剩一些。留着买些柴米。等青玄来了,他一定会很高兴,他们终于又有一个家了。 冰玉来到杂货店的时候,杂货店的老板正和一个人交谈。冰玉想听听他们谈什么内容,就没有进屋。只听杂货店老板说道:“过了今天,如果那小姑娘还不来,这房子就卖给你。可是今天不行。要不,你再去别处看看,如果没有合适的,明天你再来我这。” “那好吧。如果她不来。记得这房子一定要留给我,要不,我先付你点定钱吧。”那人伸手要去掏钱。 “你不用拿钱。我答应你,如果小姑娘不来,这房子就留给你,我不卖给别人就是。”杂货店老板推让着。 “那好吧,我先走了。”那个起身。冰玉忙躲到一边。见那人叹着气走出杂货店大门,冰玉才抬脚进到杂货店里。 ”这房子有人要买吗?“冰玉一进屋便问道。 “是啊,前天你刚走这人就来了,说什么都要买这个房子,出的价还比你高。可是既然我答应了你,就要等你来。商人讲究的就是一个‘信’字。若没了‘信’,以后谁还敢和你做生意?” “老板您果然讲究,倒显得我有点小气。要不,在那10万两的基础上,我再多付您1万两吧?”冰玉伸手掏出11张1万两银票,递给杂货店老板。 “不用,那1万两您收好。我只收10万就行。当初我们说好的价,怎么能反悔?以后用什么东西。多上我这小店来几趟就有了。” 杂货店老板收了10万两银票,回身从柜台里拿出房子的钥匙递给冰玉,“这是钥匙,你揣好了,仅此一把,千万别弄丢了。” 从杂货店出来,冰玉便去了文化路1727巷的那个房子。将大门上那个纸条撕掉后,她用钥匙打开大门,随着吱呀一声响,落入眼帘的是一片衰败的景像: 院子里蒿草丛生,几只麻雀在院子里跳来跳去,不住地低头啄着什么。石板路斑斑驳驳,上面落满鸟屎。檐下的台阶上因为久无人走,上面长满青绿色的苔藓。院子的一侧有一口水井,井口旁放着一只生了锈的水桶,那井不深,里面的水清清亮亮,像一面镜子。 房子是砖混结构,上面铺了很多乌黑的瓦片,有几处瓦片的缝隙中还长了零星的蒿草,那蒿草长得很茁壮,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屋檐下有一只巨大的蛛网,蛛网上粘着一只绿蜻蜓,那只蜻蜓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看来已经失去生命迹象。蜘蛛不知道躲在哪里睡大觉,看来,今天晚上它又有大餐可以享用。 冰玉拿着钥匙,在开门锁的时候,不小心刮到蛛丝,那些细小的黏黏的蛛丝弄得她身上脸上都是,她费了半天的劲才把它们弄掉。破坏了这些蛛丝,蛛网并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它纹丝不动的挂在那里,显示它的霸主地位。是啊,冰玉来之前,它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如今这房子有了新主人,看来蜘蛛不再寂寞了。 屋门打开的时候,迎面扑来一股干燥的闷热气息,因为久无人住,又不通风,所以屋子里很闷。简单朴实的家具上落满灰尘,一张床,一张旧桌子,几把椅子,粗糙的地板还有陈旧的窗帘,这些简单的家居用品使这个屋里显得暗淡无光、了无生气。冰玉走过去把那糊着窗纸的格子窗户打开,然后在角落里找到一块抹布,看来,这屋里的卫生需要好好打扫一下。 一个人提着水桶穿梭在院子和屋内,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屋子被她打扫的整洁干净。又用了几天,把院子里的草拔了,屋里那几样陈旧的家具也被她扔掉,然后用手里剩下的钱添置床,桌椅,和一些炊具。除了这些,她还买了一个大木桶,看看实在没有地方放,就把它放在里卧室的角落里。 一切都收拾完毕后,她又去市场上淘了件乐器——古筝。她已经好久没摸这东西了。记得在龙宫的时候,她经常对月抚琴,还亲自填词作曲。那时夜阑人静,月光清远,她手抚琴弦,扪心自问,前世的姻缘不知今生可否再续,无忧谷中,那缕清风,如今身在何方?…… …… …… 长达一个月的帮派比赛终于画上句号。经过各方的角逐,完美帮派以超过对手0.2的比分险胜。而那匹冲出来的黑马——情天恨海则摘得银牌,一贯稳坐亚军宝座的义薄云天这次被黑马挤到了第三名。 这样的结果,令义薄云天里的高层都扼腕叹息,本以为这次可以摘金,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但亚军宝座丢了,差点连季军都丢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帮派高层们一个个脸上挂着霜,帮众们也像霜打的茄子样,各个精神萎靡,食欲不振。 这种结果,也成为最近坊间热议的焦点,完美拿了第一那是理所当然,意料之中的事儿,可义薄云天就有点太让人失望了吧。最让人跌破眼镜的是那个情天恨海。从一个无名鼠辈,一夜间变成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速度的确惊人。 而其帮主一贯喜欢低调行事,在帮派夺得亚军之后,还没接受各方人士的膜拜,就遁形于世人的眼中,这让外界猜疑不断,难道,这李晴天是天外来客?否则,怎么来无影去无踪??由此,情天恨海,也更加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完美在夺得胜利的最后时刻,从帮主到帮众都长出了一口气。这次比赛之艰难可谓绝无仅有,若不是夜无影有着超乎寻常的指挥能力,这次冠军就会花落别家,而完美帮也会打破一直以来冠军非我莫属的神话,由此带来的一切利益优势皆变得虚无,这对于完美来说的确是一个可怕之极的结果。 幸亏,幸亏,这样的结局没有变成事实。可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从这次比赛便可看出,对手的实力不容小觑。如何提高帮派整体实力,保持霸主地位,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 看着帮派成员站在比赛场地等着系统发放宝箱,夜无影笑了笑,然后悄悄离开赛场,回到他的私人办公室。明天,不,一会儿大家捡完箱子,就可以回家休息了。他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他也趁机好好歇歇。这之前,他为了帮派比赛,吃不好睡不好,耗尽心力,几近崩溃的边缘,如今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在办公室里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他突然想到一个人,他已经好久没去看她了,不知她最近过得好不好。反正下午也没什么别的安排,就去她那看看。夜无影想着,便关好办公室的门,步行至帮派入口处,启动魔法阵按钮。不多时,他便站在京城北区那个僻静小巷的亭子外。他掏出一只随身携带的飞行符,然后默念咒语,顷刻间,就到了离京城5000公里外的长寿村。 在长寿村那片新建的小区里走了约摸十几分钟,来到一个精致的宅院前,他抬手推开面前的篱笆。院子里的一切便落入他的眼中。 这院子他来过多次,因此很熟悉。见那花圃里的玫瑰开得争奇斗艳,花圃前的水车也兀自转呀转,水顺着水车的轮子流到下面的荷花池里,周而复始,奔流不息。水车后那个秋千架上,爬满了淡紫色的牵牛花,他曾经看着她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晚霞将她的脸照得绯红,她的眸子里满是喜悦的光芒。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七夕节(上) 他们相识于几个月前。那天,夜无影去外地看个朋友,回来时在半路上发现一个昏迷的女子,他看四处无人,便将女子带回帮派,又找了个郎中给她看病。那郎中说她没什么大碍,只是营养不良,多吃些好的补补就行了。郎中走后,夜无影便安排人买了些人参,天天炖人参鸡汤给她喝,还不为余力,每日都过去看望。 女人渐渐恢复体力,脸色也变得红润有光泽,这时,夜无影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朵朵,住在离京城5000公里外的长寿村,只因来京城探望亲戚,没想到盘缠被人偷了,亲戚也没找到,一连饿了好几天,终因体力不支昏倒在地。 后来,朵朵康复之后,夜无影将她送回长寿村,那之后,他便是她家中的常客。每次来,朵朵都给他做好吃的饭菜,然后他们一起下棋,一起聊天,一起吟诗作画。有时,朵朵弹琴给他听,有时,他陪她荡秋千,渐渐地,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关系也变得越来越亲密。 夜无影在门上轻叩了几下,过了一会儿,一个身穿月白色宽袖长衫的女子出来开门。“朵朵,是我。”夜无影看着女子笑了一下。朵朵看是故人,眼里不免露出惊喜之情:“你怎么来了……” 程翠英在郊外的一处小房子里找到孟凡尘,此时,孟凡尘正躺在床上睡午觉。程翠英扣了半天门没人答应,便推门而入。只见地上横七竖八的堆着一堆破烂东西,弄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程翠英轻轻叹了口气,心想,没有女人的男人,家里就是乱七八糟。她轻轻将地上的东西整理好,放在门口的箱子里。然后走到床边,轻轻推了推孟凡尘。 孟凡尘睡的正香,猛然间感到有人推他,便一翻身坐起来,揉了揉惺忪睡眼,张嘴打了个打哈欠,然后懒懒地说了一句:“谁啊?” “是我,小凡。”程翠英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孟凡尘。 “你怎么来了?”一听是翠英的声音,孟凡尘一下子清醒了很多。 “来和你商量我们的事。”翠英慢慢说道。 “我们的事?”孟凡尘挠了挠后脑勺。一头雾水地问道:“我们什么事?” “自从那次从瀑布上跳下来后,我就佯装失忆,想让自己忘记过去的事。可是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怎么可能轻易忘掉。你走之后。娘就张罗着给我找婆家,后来爹给我介绍了一个他的徒弟,并打算让我嫁给他。我正愁怎么回绝这门婚事,幸亏那个人早已娶妻。我暗自高兴,便来找你。” “你的意思是……”孟凡尘话说到一半。打住,他知道翠英想说什么,可是自己好像还没做好准备,况且,即使自己愿意,那老丈人和丈母娘也不会答应啊。那时候知道自己是男儿身。丈母娘的反应那么大,这次怎么会轻易答应他俩的婚事?孟凡尘对这突如其来的求婚有点不知所措,因此。不知道该怎么和翠英说。 “我想你上门去和我父亲提亲,就说你想娶我。看他怎么说?” “这个……能行吗?”孟凡尘心里没底,认为翠英的想法有些幼稚。 “你去说就是,如果父亲不答应,我就和你私奔。”翠英皱着眉头。似下定决心。 “私……奔?”孟凡尘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心想,大家小姐。只会说玩笑话。私奔?哪那么容易。 “是,我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翠英坐在那里,眼圈有些发红。 “你别急,容我想想。”孟凡尘担心翠英会哭,所以,赶紧劝慰翠英。 “这事得从长计议,不能凭一时之气。”孟凡尘说着,可脑子里却像一团乱麻。翠英给他提了个尖锐的问题,这个问题他必须正视,可怎么做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呢?孟凡尘难住了。 …… …… 辗转到了农历七月初七。这一天,天上人间都不平静,有些人哭,有些人笑,有些人,睡不着觉。 各位要问,这日子这么好,笑都笑不过来,怎么还有人哭?是的,当然有。大家又要问了,还有人睡不着觉?不至于吧,不就一个七夕节吗,有那么兴奋吗?呵呵,别急,听我慢慢给你说。 话说织女昨天一夜没睡,因为明天就是他和董郎相见之日,自去年一别,时光荏苒,疏忽又过了一年。这一年她除了每日纺纱织布,剩下的就是对夫君和孩子们的深深思念。 她想这一年不见,孩子们是不是又长高了些?他的董郎身体可还硬朗?他们的日子过得怎样?有没有因为没钱买米而挨饿受冻?去年给孩子们做的几套衣服是不是已经小了? 这些日子,她日夜赶制,又给夫君和孩子们做了几套衣服和鞋子,也不知他们穿上是否合适?晚上,她把那些衣服和鞋子拿出来看了又看,想象着他们穿上的情景,这样一想,她便激动得睡不着觉。然后,睁眼到天亮。 这一晚,董永也没睡着。他把孩子们哄睡后,就坐在床沿上吸烟。明天就要见到妻子了,一年中,只有这一天夫妻相见,他分外珍惜这相聚的一刻。他准备了很多话想对妻子说。 比如,他想说,老大太顽皮,一天到晚惹祸,不好好读书。老二倒是个读书的料,书读的好,人也孝顺,知道帮他分担家务。 他还想说,他们家的那头老黄牛今年生了两个小牛犊,那两个小牛犊长得结实又可爱,他准备等它们长大了,卖掉一个,然后攒点钱,盖个大点的房子。这个房子太破了,一下雨就漏水,右面的山墙也快塌了。 另外,他还想告诉她,邻居家的小黑结婚了,娶个傻媳妇,给他生了对双胞胎,还是龙凤胎!小黑之前总是游手好闲,现在看着一双儿女,嘴里乐得合不拢嘴,整天价就知道干活。 他还想说…… 他想说的太多了,他把这些话在脑子里过了又过,生怕漏掉一项。 院子里那两个挑孩子的箩筐已经用不上了,孩子们都长大了,这次,他决定领着两个孩子去见他们的母亲。去年,她给孩子们做的衣服有些短了,不过把底边放开还可以再穿些时日。他自己的那身衣服他一直都没舍得穿,准备明天见她的时候再穿。他不想她看见自己衣衫褴褛而心酸。 …… …… 皇宫里的宫女们正忙着为晚上的祭祀活动做准备:七孔针要准备若干,七彩丝线要准备若干,香烛要准备若干,瓜果点心要准备若干,杯盘碗盏要准备若干。还有香案、蒲团、椅凳,折扇等等都要准备若干。甚至连妃嫔们的新衣服都要准备。 被抓来的蜘蛛已经放生,因为谁灵巧谁笨拙已经见分晓,那盒子里的蛛网就是做好的证明。姑娘们只希望,在晚上的祭祀活动中能祈求织女娘娘,赐予她们智慧和美貌,善良和灵巧,以及美好姻缘。 虽然,自从她们踏入这紫禁宫墙的那天起,她们的身体就只属于皇帝陛下一个人,可是,她们仍然期待,自己的人生中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因为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曾经就有宫中的姐妹在红叶上题诗,然后被宫墙外的书生捡到,最后成就美好姻缘的佳话。因此,她们希望这样的幸运也能降临到自己身上。 皇帝陛下批阅完奏章,直了直腰。他是个勤勉的好皇帝,凡是都要亲力亲为。因为,他深知,打下这江山不容易,而保住它则更不容易。若要江山永固,必须用心管理。一会儿他还要去看妃嫔们祭祀织女娘娘,之后还要和她们共进晚餐。趁这机会在榻上休息一会儿,否则,半夜可没精神陪女人们聊天。 李公公伺候陛下在榻上睡下,自己则尽职尽责地守在外面。 …… …… 程翠英上次和孟凡臣说好,叫他七夕节这天早上来提亲。可是等到了中午也没看见孟凡臣的影子。翠英心急如焚。因为,裴氏昨天告诉她,今儿个户部尚书带着他家的二公子过来提亲,让她哪也不准去,还命丫鬟小菊在门口看着她。 裴氏知道她对孟凡臣还没死心,前几天她偷偷溜出去见那个人裴氏也知道。她担心夜长梦多,外一女儿和那个姓孟的搞出点什么来,那可就出大糗了。所以,她想趁翠英没出什么大格之前,赶紧把她嫁出去。 本以为仰仗丈夫能给女儿找位好婆家,可看程咬金办事不太靠谱,就拖了秦叔宝说媒。秦叔宝倒不负众望,寻到户部尚书这门亲。裴氏一听,自是高兴得不得了。跟程咬金一说,程咬金看青玄那边也没的指望,户部尚书这门亲好歹也是门当户对,就没太反对,让妻子自行决定就行了。裴氏一看,婚事让她做主,就找来秦叔宝,婉转的把七夕节提亲这件事说了。 户部尚书孔融那边得了信,早早就备足了五马车彩礼,等七夕节一到,便带着家奴浩浩荡荡开向程咬金府邸。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七夕节(中) 能和将军府结亲,这是天大的好事啊。况且,他孔融素来敬佩程咬金的为人,对他的绝世武功更是赞赏有加,因此,能结上这门亲家他是相当满意。因此,他挑选了他最喜欢的老二和程家联姻。 老二孔梦龙自幼习武,长大后不但武功了得,还写得一手好字,人长得也英俊潇洒,是难得一见的人才。他品行正直,为人宽厚豁达,因此,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对他赞赏有加。 今天,他和父亲孔融一同来程府提亲。到了程府,双方互相寒暄过后,孔融把孔梦龙介绍给程咬金夫妇。程夫人一见,这孔梦龙长得如此俊美容貌,眉宇间英气凸显,心里甚感欢喜。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她暗暗思忖,翠瑛要是嫁给这孩子,那以后我一颗悬着的心可就落了地了。 她冲程咬金使了个眼色,意思对这个女婿很满意。程咬金看孔梦龙年少英俊,对待长辈又有礼貌,自然没有二话。一边吩咐厨房准备晚饭,一边端茶倒水,和孔融父子畅谈。 孟凡尘对于去程府提亲,一直犹犹豫豫。他知道这个社会,对门户等级看得很重,从上次程夫人对他的态度就知道,她并不欢迎自己娶翠瑛,那么,即使上门提亲,被拒绝的几率也是百分之百。 他也不想私奔。因为众观历史,得不到祝福的爱情是不会有好结局的。他仔细盘点了一下自己和程翠瑛之间的感情,好像,他对翠瑛的感情只停留在喜欢这个层次。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喜欢一样东西,未必一定要得到它。或者得到了,一旦失去,也只是会难过几天。然后生活依然。 可爱不同,爱是独占,不可与人分享。一旦失去,彻骨疼痛,那是时光岁月抹不去的伤痛,即使痊愈,内心里也会留一道深深的伤疤。他感觉自己对翠英还没达到这种境界,因此,娶了她,今后会不会让她幸福。这个他心里没有把握。可想起临行前翠英那渴望的眼神,他的心又软了。 当他满腹心思来到程府门前的时候,正看见孔融父子带着一众家奴和那五大马车聘礼到将军府前。他忙闪到一边躲起来。他不想那个孔梦龙看到自己。他知道,自己和孔梦龙没法比,无论是门第还是长相。看那孔梦龙一身华服,再看看自己,孟凡臣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自卑。 他想。她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而自己,不配娶一个将军家的大小姐。不用裴翠云说,就连自己,都觉得这门亲事不搭调。一个是将军府千金,一个是世俗小生……算了算了。还是知难而退吧。 当孔融父子进入将军府的时候,孟凡臣深深望了一眼程府的深宅大院,然后在心里默默地说道:“翠瑛。祝你幸福……” 每一年七夕,都是喜鹊们最忙的日子。因为它们要赶去银河上搭建鹊桥,这样,牛郎和织女才能过河相见。七夕这天凌晨,当人们还沉浸在梦乡中。喜鹊们就已经出发了。它们振动翅膀,穿过漆黑的夜色。在茫茫黑暗中费力飞翔,只希望能早点飞到那横亘天际的银河,为搭建鹊桥尽自己的一份心力。 它们飞啊飞,有的喜鹊不堪长途飞行,在半途中坠入大地,然后,化为一只黑色的羽毛。据说,谁捡到这样的羽毛,然后按照羽毛上标记的坐标,找到那三个方位,羽毛就会化为一只喜鹊,重新飞去银河。 为了帮助喜鹊们重回天际,三界精英纷纷出动,加入寻找喜鹊羽毛的大军中。 化生寺里,从来没有如此热闹。大雄宝殿前人头攒动,呐喊声,嘈杂声,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精英们正围在一个穿着土灰布袍子的人面前领取寻找羽毛的任务。任务要求:一男一女两人组队,然后按任务所示地点找到妖怪并打赢他。之后,会得到一只喜鹊羽毛,再按照羽毛上标示的坐标分别到三个地方挖掘。作为奖励,挖掘到的东西归任务领取者,同时,羽毛会化为喜鹊飞入银河。 做这个任务还有一点好处就是会增加男女双方的友好度。而且友好度的增加是平时的两倍,对于想要结婚的青年男女,这友好度很重要。因为只有友好度达到2000点,才可以到月老那登记结婚。所以,每到七夕节这天,也是结婚人数爆满的一天。 这其中也不乏刚认识一天就因为七夕节凑热闹结婚的闪婚者,其结果当然是没几天就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合不能容忍对方的缺点或者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离婚的闪离者。堂堂大国,芸芸众生,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所以,那些得道的人才会看破红尘,遁入空门。 热闹还不止这些。天上的星君也下凡跟着凑热闹。在长寿郊外,在去东海湾的路上,或者在长安城最热闹的天台下边,总是有人能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化身为头戴盔甲,手执长矛的战士,只要遇上英勇善战的三界勇士们,他就喜欢和他们打上一架,比试比试谁的武艺更高强。当然,对于打赢他的人他会送一份礼物给他。 那是一张标示着贼王藏身地点的地图,只要按照上面的地点找到贼王并杀死他,就会得到一本兽决。兽决是专门给魔兽增加属性的书。分高级兽决和一般兽决,高级兽决增加的是高级属性。比日高级神佑,就是给魔兽增加高级神佑的技能,魔兽有了这项技能后,再招到伤害的时候,得到神灵庇佑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因此,这样一本书可以说是价值不菲。 孟凡臣就曾经通过和星君打架,得到过一张贼王地图。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当时就找了糖糖还有几个最好的朋友去杀的贼王,可惜只得到一个幸运的兽决。后来孟凡臣总结,这是某人的人品不好,才得到这么个垃圾兽决。说它垃圾也不为过,只从市场上的售价就能看出,好一点的兽决售价在二、三十万,幸运兽决只能卖上区区十万,因为它的用处实在不是太大。 冰玉因为上班,错过了很多精彩的节目,好算熬到下班,她才有机会去网吧。当然,这一天她最想见的只有一个人,她下班之后匆匆上线,也只因为看那个人在不在。 不过,令她失望的是,青玄并不在线。看到长安城里那些手牵手走在大街上的年轻人,她感到有些失落。她一个人在街上默默走着,心里在想,是不是他今天工作太忙,才没时间来这里?虽然他们没有约定,可是他应该清楚,这一天对于她来说很重要。 “喂,要不要一起做任务?”一个人冷不防和她说话,让沉思中的她吓了一跳。 “做任务?”她抬头看他,感觉这个人有点面熟,好想在哪见过。 “是啊,为了能让喜鹊们更快把桥建好,我们不是应该出份力吗?”他回答道。 “呃。这样啊。”她低头想了想,她与他并不认识,只是为了帮喜鹊们的忙,所以才一起做任务的,这应该没什么的吧。如果青玄来了,相信也会理解的。 “好吧。不过如果我朋友来了,那么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做了。” “嗯。”他答应了一声,然后带着她去化生寺领任务。 任务地点在长寿郊外。他们在战胜了一个狼王之后,得到一只喜鹊羽毛。在前往下一个任务的途中,她问道:“我们见过面吗?为什么我看你那么面熟?” “我不记得了?”他说道。 冰玉挠了挠头,嘟囔了一句:“也许是我记错了。” 那人没有答话,只是默默地做着任务。冰玉见他不说话,自己也没什么话可说,所以,除了之前说的那几句话之外,他们便一直默不作声。 喜鹊羽毛越积越多,最后包里已经快要放不下了。“我们去把这些羽毛放飞吧,回来再接着任务。“冰玉提议道。” “好。”他回答。 看着那些羽毛变成喜鹊重新飞向天际,冰玉突然想到:“那个和她一起做任务的人,不就是前些日子在长安城大事张扬结婚的那个人吗?咦?他怎么不和她的新娘一起做任务?要来找个陌生人任务呢?” 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冰玉好奇地问道:“今天,你怎么没和你的新娘在一起任务?她也有事没来?” “新娘?”那人愣住,“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结婚那天,我在街上看到你了。当时你骑着高头大马,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冰玉形容道。 “呵呵,呵呵……”那人一副苦笑,“可是我他妈的瞎了狗眼,竟然娶了个人妖……”他愤怒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冰玉不可置信地望着他。 “从我们结婚之后,我就发现我们家值钱的东西总是无缘无故失踪,我问她,她就说不知道。可是,只有我们两个人能进入这个家,你说,不是她把东西偷偷拿去卖了,会是谁?”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七夕节(下) “更可恶的是,有一次,我竟然发现他把一个人女人带回家,然后……”那人说到这,眼里满是悲伤。“后来他向我承认,和我结婚,只为骗我钱财,他和那个女人已经好了很多年,只是她花钱大手大脚,他又没有本事去赚,才出此下策的。” “我原谅了他,然后放他和那个女人走。我说,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们,否则,我会把你们都杀了。” “你说我这命,怎么他妈的这么苦。”他垂头,眼睛里含着泪。冰玉不知道该怎样劝他,只好默默站在一旁。 这天,锦麟贸易公司的几个年轻人相约下班后一起去吃饭,他们邀请青玄一起去。当然,莫非也在被邀请之列。青玄本想拒绝,可是一想,来这个公司时间不长,不能显得太不合群,年轻人在一起吃吃饭,喝喝酒,也是增进感情和沟通的机会。不管怎样,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况且,来公司这么长时间,公司里那些比他小的都很尊敬他,比他长的也都很照顾他,因此,接受邀请也算给人家面子。 看见青玄去,莫非自然再高兴不过。席间,莫非有意无意地瞟上他几眼,又不住地给他夹菜倒酒,青玄看在眼里,可却假装不知道。吃过饭,谁又提议去唱歌,青玄不好意思拒绝,就跟了去。后来趁大家不注意,从歌厅里溜出来。等到了家附近的网吧时,都快九点了。 这时,冰玉正准备下线回家。因为,她以为青玄不会来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他抱歉地说道。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冰玉悠悠地说道。 “怎么会?我知道你在这里等我,所以,我偷偷溜出来跑到这里见你。”他站在她的面前。眼睛里满是诚恳的目光。 “你干什么去了?”冰玉本不想问他迟到的原因,可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 “今天单位会餐,我也去了,喝了不少酒,现在头皮还发麻呢。所以,趁他们唱歌的时候我就偷偷溜出来,我想,你在这里一定等了我好长时间,对不起宝贝,让你久等了。”他摸了摸她的头发。歉意地说道。 “哦,没关系,知道你没事就好。”冰玉本来已经困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一看到青玄,人立刻精神了好多。可是她看时间太晚了,明天两个人还要上班,况且他还喝了那么多酒,应该早点回去休息的。所以。她善解人意地说道:“今天太晚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吧。我也要下了,明天还要上班。” “不急,待会再走。”他不忍心刚看见她就要和她分开,所以,他极力挽留她再呆一会儿。 “好吧。呆一会就回去。”冰玉答应着,其实,她是多么希望和他呆在一起啊。哪怕三天三夜不睡觉也好。只是,她知道酒喝多那难受的滋味,所以,她不想看他如此难受还来陪她的样子。 今天,虽然没和他在一起待多长时间。但是,看见他这么晚还想着来看她。她还是很受感动。她想他们以后有的是机会在一起,何必纠结这一时半刻的。再说,再过一个多月就十一长假了,长假里,他们至少可以一同厮混五六天呢,这么长时间,有什么话不能说,有什么事不能做?所以,过了半个小时候,她又开始催促他回去休息。 青玄喝的那些酒,现在开始发挥了作用。他感觉头皮发麻的厉害,眼皮也直打架,他很想趴在电脑前睡上一觉。可这一觉不知道会睡到何时。这时,看见冰玉打过一串字,大意是让他回去休息。他想,也好,省的自己在这儿睡,那边冰玉还要陪他。他说,那我下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我和你一起下。”她说。“好,我们一起下。我数1、2、3,然后……” 那之后的很多时候,他们都采取这种方式告别。他们从不说再见,因为他们知道,再见等于再也不见。 七夕这天夜晚,星光分外明亮。街灯闪烁,行人寥寥无几。 而一千多年前的今天,皇宫大院里,正在举行隆重的祭拜活动。盛装打扮的妃嫔和宫女们对着熠熠生辉的星光正在穿七孔针。之前她们已经练习了无数次,因此,这一次穿地又快又准确。七彩楼上,不时传来妃嫔和宫女们清脆的笑声。还有皇帝陛下的赞叹声。 之后,一众人等随着皇帝陛下前往宴会大厅,那里摆满了美酒珍馐,摆满了瓜果梨桃,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点心,无数仕女分列两侧,等着贵人们享用这人间美味。丝竹管乐盈盈于耳,翩跹歌舞胜似飞天。直喝到烂醉如泥,月色无关,星光黯淡,方回各处安歇。 这一天,袁天罡来见南极仙翁。虽然信里约定是在本月十五日月圆之夜相见,可考虑到那天是中元节,不便出来见客,所以袁天罡就选在中元节前来看南极仙翁。道过别后之情,二人在院子里落座。仙鹤和白鹿二位童子忙着去准备酒菜。 袁天罡道:“怎么不见你那美丽的小徒弟?” “袁兄说笑了,我那徒弟已经学成出徒了,现在已经自立门户了。”仙翁捋了捋花白的胡子,笑着说道。 “哦?不在这了?” 袁天罡诧异。“可是听你这话的意思,她好像也没回龙宫,那是自己在外修炼?” “她结了婚,和一个穷酸少年。不过我看那少年对她挺好,所以,我就没说什么。” “这……这要是让龙王知道了,铁定不会同意的,弄不好还给你加个失职之罪。” “他要埋怨我我也只能认了。我看人家小两口恩爱有加,难道你让我像那王母一样,做个万人恨的棒槌?” “可是……仙人是不能通婚的,这个你应该清楚。”袁天罡并不同意南极的做法。 “当年七仙女和董永不也是一个仙族一个人族,如果不是王母从中作梗,人家小两口该是人世间最模范的一对夫妻了。”今天是七夕,所以南极又搬出当年的例子给袁天罡看。 “好吧,我不同你争了。”袁天罡见说服不了南极,所以只好岔开话题。“今天你准备什么酒招待我啊?” “上好的醉生梦死。窖藏50年的。” “好酒,今天我可要多喝点了。” 说话时,白鹿、仙鹤二位童子已经把酒菜端上来。 二人一边喝酒一边说话。 南极仙翁道:“上次听我徒弟说,你在长安酒店失踪,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倒是和我说说,当时你去了哪里,又干了什么?” “别提了,那晚我被女儿国的御史掳走,等到了那之后,才知道是女儿国国王请我过去给她们国家占卜,又顺便给朝中的大臣们算了算命。我卜到,不久的将来,女儿国可能有一场灭顶之灾,可是朝中大臣都不信,只有女王一个人相信我的话。她说女儿国长期无战事,军队也丧失了战斗力,一旦敌人来犯,毕竟军心涣散,不战而退。她让我做他们女儿国的亲善大使,希望和我大唐王朝结盟。她说,若两国结盟,对双方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交流方面将有益无害。另外,若有敌人来犯,希望贵国能出兵护佑。” “哦,是这么回事啊。看来此女王还是很有政治远见和居安思危的头脑的。” “是啊。我看这女儿国民风淳朴,资源丰富,若为别的国家占去,实为可惜。便答应了她的请求。” “呃,我赞同你的做法。你想,若那国内爆发战事,那些女孩子或者惨遭屠戮、香消玉损,或者流离失所、无处安身。想想就很凄惨。” 两人正说话间,忽听空中传来一声吼:“有好酒为何不叫老夫啊。” 二人循声望去,见一鹤发童颜的长者正驾着七彩祥云自空中飘来,此人身穿乳白色宽大长袍,手执拂尘,白须过膝,慈眉善目,面色红润有光泽,说起话来声如洪钟,如雷贯耳。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太白金星。 待太白金星降下云头,南极仙翁和袁天罡纷纷起身相迎。 “我说老金,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南极仙翁和太白金星是老交情了,所以说话也没遮拦。 “我这是借着七公主的东风来人间讨杯水酒喝,你看行不行?”太白金星捋着白色的胡须说道。 “你来喝酒就说喝酒,跟你们七公主扯什么关系呢?人家公主这天要见的是董永,又不是你这糟老头。”南极撇了撇嘴说道。 “是啊,正因为公主去见了董永,所以我才有空来你这里喝酒啊。这阵子守在七公主那里,闷得我头都快炸了,好算放了一天假,我赶紧出来透透气。” “哦?怎么王母让你去看守七仙女了?”袁天罡道。 “不是王母差我去看七公主,是房日兔听说卷帘大将打碎琉璃盏被贬下凡,央我替他看几天,说要下来看看卷帘大将。他与卷帘素来交好,看着兄弟落难,怎能安心在天上待着?” “哦?不知这卷帘大将为何要打碎琉璃盏,触犯王母,来来来,老金,坐下一边喝酒一边说。” 第一百五十章 神仙也八卦 南极听说这天上又出了新鲜事,很兴奋的样子。最近他多了项嗜好,爱聊娱乐八卦。可能他一个人在长寿村待得太久,又没人陪他下棋喝酒,感觉很没意思,所以有任何新闻八卦,都能让他的神经兴奋一阵子。 三人落座,斟上美酒,连喝数杯。此时树影摇动,清风徐徐,草丛中不时传来蝉鸣声。鹤童和鹿童蹲在花篱前,听几位仙师谈论卷帘大将的事。 只听那太白金星说道:“王母寿辰,这卷帘不小心打碎手中的琉璃盏,惹得王母大怒,不容分说就把卷帘贬入凡间。并声称,只有找回所有琉璃盏碎片,且将琉璃盏复原,才可重新回到天宫,官复原职。” “这王母也真霸道,不就打碎个杯子吗,至于嘛。”鹤童听了,心中很为卷帘大将抱不平。 “天上的事,谁能说得清楚。或许这卷帘什么地方得罪了王母,所以王母借这件事惩罚卷帘也说不定呢。”鹿童一边看着萤火虫在草丛中飞来飞去,一边心不在焉地说道。 “哎,我说鹿儿,你说现在七仙女和董永是不是已经抱在一起,痛哭流涕了?” “不会吧,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夫妻分居的生活,倒是织女看见两个孩子应该能哭得稀里哗啦的。娘想儿那是真的。” 在无数喜鹊搭建的鹊桥上,牛郎拉着一双儿女站在织女面前,虽有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织女看着面前的孩儿和夫君,眼眶变得湿润。一晃,孩子都长这么大了,去年做的衣服现在又短了好多。鞋子也露出脚趾头。看夫君的打扮还可以,去年做的那身衣服还跟新的似的,一定是平时不舍得穿。专等今日相见时才穿。 “孩子,娘好想你们。”织女张开双臂,等着拥抱两个孩子。孩子们回头看了看他们的父亲,董永说:“快去你们的母亲身边,你们不是很想见她吗?” 在得到父亲的允许后,两个孩子跑向织女身边,嘴里不住地喊着娘亲,娘亲。听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呼喊声,织女再也忍不住,两行热泪夺眶而出。搂着孩子们哭了一回。织女擦了擦眼泪,回身从包袱里拿出缝制好的衣服给孩子们穿上,有换了双新鞋给孩子。孩子们看见有新衣新鞋穿。开心得笑了。织女说:“你们两个先去旁边玩会,我和你们的爹爹说几句话。” 孩子们懂事地走开了。 织女拉过董永的手,仔细摸了摸。那手比以往又粗糙了几分。再看他的鬓边,有几根白发明显得落在织女的眼里。她知道,这些年来。他又当爹来又当娘,着实不容易。所以,她由衷地说了一句:“董郎,你辛苦了。”“家里家外都是你一个人料理,我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你会怪我吗?” “不。我知道,你也不容易。你一个人在这天界之上,忍受着骨肉分离之苦。忍受着相思之苦,忍受着孤独和寂寞之苦,你吃的苦要比我们多上千倍万倍。都是我不好,若不是我,你怎会忍受这么多苦痛。”董永痛苦地自责道。 “不要这么说。”织女用手捂住董郎的嘴。“我不许你这么说。没有你。哪来这一双可爱的儿女?若没你,哪来的那么多美好回忆。我在天上虽然寂寞。可想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就觉得很幸福,很甜蜜。遇见你,我不悔此生。” “谢谢你,你送给我人生最美好的礼物。”董永拥着妻子,享受这短暂的相聚时光,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又要分开了。这相聚的分分秒秒,对于他们来说都弥足珍贵,都令人倍感珍惜。董永像织女汇报了家乡的变化,小黑的婚礼,他家的牛犊,他未来的打算…… 这一夜,星光璀璨,蹲在葡萄架下的童女童女会听到他们两个窃窃私语的声音。 …… …… 最近,冰玉除了偶尔去程府门前卖龙附,基本都窝在文华路1727巷的那个房子里研究那本《木工经》,虽然这只有几十页的书她已经翻了好多遍,可是有的地方还是感觉似懂非懂。 这一日,她用卖龙附的钱买了些木料,决定按照书上的家具图样,亲自动手打造个桦木立柜看看。这个家具,只需要10级的巧匠之术就可以打造。在仔细了研究那本《木工经》之后,她的巧匠之术已经达到了能够制造桦木立柜的级别,所以,她才敢动手一试。 扳、凿、斧、锯一应俱全,冰玉在院子里拉开架势就干了起来。这活看起来简单,可干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光刨那些木板条就破费力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傍晚,她才按照图纸的样式把那个桦木立柜做完。看着眼前这个粗鄙难看的家伙,她还是有种别样的成就感。她想,随着熟练程度的提升,她的家具一定会越做越好。 接下来的几天,她又尝试着打了两个立柜,果然都比第一天做的好。现在,她只需要把这些立柜刷上乳白色油漆,等干了之后,就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了。她从家里拿了1000两银子,去建材店买了两桶油漆和两把刷子,然后回家给她的立柜挨个刷上了油漆。刷过油漆的立柜显得既透亮又精神。冰玉高兴得直想找个人来分享一下。 这时,qq头像闪了起来,是谁在和她说话?她点开头像,一个熟悉的身影跳了出来:“宝贝,在?” 是他来了!正愁没人分享做家具的喜乐,他便适时出现在她的眼前。这是何等的心有灵犀!她的心跳骤然加速了起来。她不明白,他们只是隔屏相望,又不是第一次相见,为什么自己会那么紧张。她按住那跳得飞快的小心脏,然后飞快地打过一串字:“在,我在,亲爱的,你来了。” “嗯,是啊,你在哪儿?”他似乎也很高兴,语气中透露着无比激动的气息。 “我在家里,我买了个小房子,正等你来呢。” “哦,是吗?那你等着,我这就上线。” “好,我在天台接你。” 青玄火速登陆了游戏,在长安城最高处的天台,他找到了冰玉。“你身上有地方没,我有东西要给你。”他一见到她,就迫不及待的问。 “等下。”冰玉看了看随身带的行囊,还好,里面除了一些导航旗以及一些补篮补血的药品外,还有很多地方。 “有地方,你要给我什么?” “那就好,接着。”他话音刚落,一堆虾蟹等海产品便飞到她的怀里。鱼虾是补充气血的食品,螃蟹能补充魔法,这些东西在海产收购商那里都能卖上不错的价钱。 她拿着这一堆虾蟹,刚想去海产收购商那换些银子,却被他拦住道:”等下,这些东西现在不卖,等明天早上鱼市开市的时候你再去卖,那个时候能卖上好价钱。 她不信,跑去海产收购商那问,“喂,老板,你收购这些鱼虾和螃蟹吗?” 海产收购商懒洋洋地看了看她,然后有气无力地说道:“当然收。你要卖吗?” “嗯,只要你给的价钱合理,我就全部卖给你。” 海产收购商抬了抬眼皮,出了三个另冰玉吐血的价钱:“对虾500两每对;黄花鱼(大)5000两一只,黄花鱼(小)3000两一只;螃蟹每只7000两。” “这价钱给的也太低了。老板,你看……能不能再加点。”冰玉微笑着说道。 “不能再加了,这钱你要卖就卖,不卖,一会儿这钱都卖不上。”海产收购商语气坚决。 冰玉偷偷瞄了瞄青玄,他回了她一个眼神,意思‘我说的没错吧,这个时候是卖不上价钱的。’冰玉耸了耸肩,扭头要走,这时一个虎头怪蹬蹬蹬地走过来,把一批新鲜的海鲜丢在海产收购商面前,”这些东西,给钱就卖了。“这些海鲜貌似刚从海里捞上来,比冰玉的那些新鲜了很多。海产收购商看了看,然后拿出5万两银票给他。虎头怪拿了银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冰玉目测了一下那些鱼虾,少说也20多条,也就是说,他每条鱼虾,连4000两银子都没卖上。 还真是,多少钱都有人卖。冰玉垫掂了掂包里那些海产品,决定还是留到明天早上鱼市开市再卖。 “走,我们去把客栈的房间退了,然后去我们的‘新家’,以后,我们就可以在那个‘新家’里研究家具和炼药了。”冰玉兴奋地说道。 “……可是,你哪来那么多钱买房子,京城的房子,少说也要十几万呢,我们不是没有多少钱了吗?”青玄疑惑。 “我跟你说啊,这都是我卖龙附赚的钱哦。本来我想和你商量从哪弄点钱盘下那套房子的,可,自从上次分开后都不见你,我和那房子的主人只约定了三天的时间,眼见日期临近,我急中生智,想到了做几个龙附去卖。没想到那龙附真的很好卖,没多长时间就都卖光了。”冰玉说这话时,眼睛放光,第一次靠自己赚这么多钱,真的很开心呢。 第一百五十一章 这水很凉 “然后你就拿着这笔钱去买的房子?”他的眸子里满是赞赏的光芒。 “是啊,付了房款,还剩了点钱,我就买了些柴米,又买了些木料。” “呃。没想到我没在这几天,你做了这么多事,简直让我刮目相看了。”他侧目,目光温柔如水。 “一会看到我们的新家,你会更佩服我的。”冰玉扬着下巴,得意洋洋地说道。 “那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本事。”青玄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二人喜气洋洋地去客栈把房间退了,然后拐去文华路1727巷。在巷子里一户黑漆木门前驻足,冰玉掏出房门钥匙递给青玄道:“打开来看看。” 青玄接过钥匙,开了挂在木门上的铜锁,随着木门吱呀一声打开,落入眼帘的是一派欣然的景象: 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从大门口一直延伸到门口的石阶前,小路将院子平分为左右两侧。右侧有一个约3米长1米宽的花坛,花坛里正怒放着玫瑰花和杜鹃花,花香吸引来几只蜜蜂,它们把头探入黄色的花蕊中,待吸饱了花蜜后,忽儿又飞到另一朵花上。一只蜻蜓飞累了,落在一朵杜鹃花上,它看了几眼忙绿的蜜蜂,然后耷拉下翅膀,垂下眼帘,它可没工夫欣赏蜜蜂们的劳动,还是小睡一会儿要紧。 小路的左侧,放着几个新打的桦木立柜,每个立柜都敞开着,一眼便能看见里面的隔板。立柜上的白油漆油亮油亮的,被太阳光一照,显得分外刺眼。青玄过去摸了摸这些立柜,不可置信地问:“宝贝,这是你打的?” “你说呢?”她笑,眼睛里是不置可否的光芒。 “如果是你打的。那你简直太厉害了。这么漂亮的立柜,拿到集市上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他围着立柜转来转去,不时地上看看下看看。 “你不知道,我第一个立柜打得有多难看呢。”她站在他的身后,阳光正好将他的身影挡在她面前,她整个人都埋在他的影子里。 “有多难看,我倒要看看。”他转身,阳光正好打在她白皙细腻的脸上,照的额前的刘海丝丝分明。他的眼里满是怜爱的目光,看得她有些羞涩。她躲开她,跑到水井前立住,向他招手。“你过来看看,这口井里的水可好喝了。” 冰玉说的那口水井就离青玄站的地方不远,井沿上放着只小木桶,木桶的梁上栓了根拇指粗细的绳子,绳子的另一端连着辘轳。青玄来到水井前。探头朝井下望去。那井水并不很深,看起来也就两米多深的样子,井底的石头都看得清清楚楚。那井水清清亮亮,像一块巨大的铜镜。此时,铜镜里有一个英俊少年的身影,那少年正探着半个身子朝井里张望。 青玄顺手打上来一桶水。然后捧了一口喝下去,果然,这水甘甜如饴。清凉舒爽。“这水果然好喝。”青玄砸吧砸吧嘴,又猛灌了两口。“这必是地下某处清泉渗出来的,否则不会这等好喝。”他凭着小时候的经验说道。小时候,他经常和小伙伴们去附近的山上玩儿,渴了就喝口山上的泉水。因此,他知道这泉水一般都清凉甘甜。 “这水很凉。少喝一点,否则会肚子疼的。”她提醒到。 “没事,我这肚子是铁打的,从来不肚子疼。”他抹了下嘴角,“我们去屋里看看。” “恩。”冰玉答应着,跟青玄前后进了屋里。路过门口的时候,青玄看见门口的屋檐下有只蜘蛛网,那网结的厚实细密,看来这网的主人来头不小。 “这门口的蜘蛛网你怎么没有清掉?”青玄想起那日路过盘丝洞,差点没被蜘蛛精们给收了去,就心有余悸。 “我寻思有它在,那些苍蝇蚊子就少了很多,所以才留它在这里。” “哦。” 青玄进屋,看到屋子虽然破旧,但被冰玉收拾的井然有序,床、桌子、椅子以及炊具等一应俱全。最难得的是,在屋子的东南角还放着只巨大的木桶。哇,这家具实在可爱,以前经常在古装电视剧里看到,今天居然见识到真家伙了。是不是意味着本少爷以后可以关起门来在这里洗澡了?然后娘子站在身后为我搓背,在然后…… 他脑中闪现出和娘子共浴的画面,脸上不禁露出邪邪的笑容。 冰玉并不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她站在那个试验品前说道:“你看,我第一次做的立柜,难看死了。” 青玄正沉浸在风流的意淫中,猛然听到冰玉喊,居然吓了一跳。等他回头看向冰玉的时候,不禁脸颊微红,嘴里木讷的应道:“啊?你说什么?” 冰玉并没有注意他这细微的变化,嘟着嘴说道:“你倒是给个评价,我这立柜是不是做得很难看。” 他眯缝着眼看了半天,精神终于从那猥琐的画面回复过来,哦,立柜,娘子是在和他说她第一次打造的立柜吗?这立柜粗鄙是粗鄙了点,油漆刷得也不是很均匀,但看起来还可以接受,毕竟是第一次做嘛,做成这样已经相当不错了。 “这立柜嘛,我觉得你做得已经相当不错了,让我做,我连你的一半都做不到。”他给了个赞的评价。 “真的吗?你,你不是在哄我吧。”冰玉很没自信地问。 “你看我像在哄你吗?我只不过实话实说。我的宝贝何时这点自信都没了?”他抚着她的双肩,目光中夹杂着探寻和肯定。 “好吧,我信了你了。”她投降。头靠在他的肩上,软软弱弱地说道:“我还给你准备了炼制药品的地方,你要不要去看下?” “不,那个不急,先这么站会。”他拥着她,不舍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就这样站了一会,他说道:“我们去把金山寺那个和尚修理了怎么样,我一直觉得他不像个好人。” “好,我也看他不顺眼,每次我们去,他看我们的眼神都不一样,好像很敌视我们。还有那个住持,一直沉默不语,举止怪异,估计就是那个和尚弄的。” “嗯,那你准备一下,我们十分钟后出发。” “我先出去一下,一会儿在南城门见。” “好。” 青玄说完就出了大门,他先去长安福寿店里买了纸钱和蜡烛,然后又去药材市场买了金疮药和九转还魂丹,最后,他去了趟皇宫前。这一切做完,他匆匆赶去南城门与冰玉会合。 冰玉早就到了,她正踮着脚尖往城里望,忽然感到背后有个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身,见青玄正笑眯眯看着她。 “走啦。”他拉起她的手道。 出了城,冰玉随手点起一只摄妖香,在这香气的笼罩下,周围的小妖不敢靠前,所以,他们很顺利的就到了金山寺。 沿着金山寺那些古旧的石阶一路拾级而上,很快就到了大雄宝殿前。今日香客不是很多,焚香炉里只燃着几根快要燃尽的高香,两个香客正跪在观音菩萨的像前祈祷,香案旁,那个住持一如既往地敲着木鱼,理着佛珠。 青玄在院子里转了一圈,也没看见那和尚的身影,正担心此次会不会白来,刚好上次那个小和尚拎着个水桶从山下回来。青玄上前拦住小和尚,问道:“请问小师傅,你那个师兄在不在,我有事要找他。” 小和尚放下水桶,双掌合十,口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继而说到:“施主,请稍等,我即刻就去找他出来。” 小和尚拎着水桶,慌慌张张去了后院。不一会儿,那个胖和尚就从后院横晃着走了出来。 青玄瞥了眼刚才跪在像前祈祷的两个人,这时,其中一个人站了起来,转身的刹那,青玄暗惊,原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才他在皇宫门前找的那位侠士!看来,他已经先他一步到了这里等他。 此人身高八尺,鼻直口阔,头系缨络丝带,身穿紧身皮衣,足登一双黑色的神行靴。他表情肃然,和青玄交换了眼色后,便站在那里一言不发。青玄见此人已到,心里便有了数。他冲那人微微点了下头,然后转身看向冰玉。冰玉也看见了那个人,只不过素不相识,青玄也没给他介绍,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来路,来这里干什么。她心下正自疑惑,这时见青玄转过身来看她,便暂时把疑惑放在一边。 来的路上,青玄已经叮嘱过她,见到那胖和尚后,把他买的那两件东西给他。这样,那个胖和尚就会和她开打。刚才,青玄已经把金疮药和九转回魂丹给了冰玉,并叮嘱她战斗时要小心,实在打不过,一条原则——那就是跑。 毕竟,他们是第一次和这家伙交手,这人到底实力如何,人人心里都没底,以青玄现在的武功,恐怕三五招之内就挂了,为了不让冰玉分心,他特意请来个武功比他好的人来帮忙。来时,他已经细细查看了他的底细,此人武技在他之上,已经达到50级的水平,即使没有任何修炼,对付个肥和尚应该没有问题。 第一百五十二章 教训酒肉和尚 而且,他们已经签订了生死契,若那家伙在战斗中丧生,青玄不负任何责任。作为交易的条件,青玄答应事给他五万两白银,且分三次给付。第一次是签约后先付1万两定金,然后开战之前再付1万,战斗结束后,付清余款。来之前,青玄已经给了他1万定钱,如今见他没有爽约,青玄心里暗自高兴,幸好那1万没打水漂。 胖和尚晃到前院,看一个月前来的那两个人今儿又登门造访,知道此次前来定来者不善。他心中暗想,这两个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来为难我,看来,我要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真不知道我的厉害。这样想着,他便没好气说到:“不知二位施主这样急着找老夫有何要事,莫不是来给本寺捐善款的吗?” “善款倒是没有,不过却有两样好东西送你。”青玄一手摇着折扇,一边不露声色地说道。 “好东西?”胖和尚笑了笑,“施主太客气了,既然是好东西,老夫倒想见识见识。” 冰玉从包里拿出蜡烛和纸钱,递到胖和尚面前,胖和尚一看这两样东西,面色立刻沉了下来,脸上的横肉抽搐了几下,眼露凶光地说道:“看来二位施主是存心来捣乱的,若老夫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你们真不知道老夫的厉害。说着,胖和尚便摆出架势,冰玉立刻扔掉手上的东西准备迎战。青玄丢给侠士1万两银票,然后说了声:“看你的了。” 侠士点头,然后不知从哪抽出一柄冒着寒光的雁翅刀,他上前几步来到冰玉身边,眼睛死死盯住对面的胖和尚。胖和尚一见,怎么个情况?以二第一?呵呵,那不行。那老夫我岂不是吃亏了吗?只见他挥了挥袍袖,四只相貌丑陋,挥舞着双剑的骷髅兵凭空出现在他周围,原来,他竟然是个黑暗魔法师! 冰玉心里不禁打了个冷战,在旁观战的青玄也惊出一身冷汗,原本以为他只是个爱喝酒喜吃肉和尚,没想到竟是个黑暗魔法师,看来,小瞧他了。幸亏他没自不量力亲自上阵。否则他和冰玉都将性命不保。如今有那位侠士出手,不知能否敌过这家伙,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正想着,胖和尚已经驱使一个骷髅兵举剑冲了过来。侠士并不慌张,他灵巧地躲过骷髅兵的攻击,然后趁机召唤出一只浑身长着红色鬃毛状如狮子的魔兽。这种魔兽有着天生的魔法技能,能一次秒杀三个敌人。不过它们野性难改。很难驯服。 青玄的前身,曾经在北俱抓过很多次这种魔兽,也挂过无数次,都没能抓住一个技能好的野生魔兽。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一个,看了资质后没他给气死,那家伙除了会咬人这项技能外。其余什么都不会。所以,青玄给它取了一个很白痴的名字,叫“我是废物”。 既然什么也不会。就当个摆设也不错。所以,每次青玄上街,都要带上废物招摇过市,那时候整个长安街也没几人带这宠物的,所以。招来不少羡慕的眼光。 当然,现在这个身体是没有什么像样宠物带在身边的。而且,以他现在的级别,还不够驾驭像古代瑞兽这样的魔兽,其他如野狼、白虎神马的,他觉得带这些东西有些丢人,索性只带个海毛虫在身边。 冰玉见对方刚才还一个人,现在无形中多了4个人,这战斗的难度一下子增加了好几倍。既然你会召唤,那我也不客气了。冰玉挥了挥手,那只隐藏在她行囊里的泡泡立刻跳了出来。 它圆滚滚胖乎乎,像个皮球,整个身体都充满了弹性。这是冰玉在东海湾抓海毛虫的时候遇到的,那时它还只是个婴儿,冰玉看它很可爱,就忍不住将它抱起来,等了半天也无人认领,索性就将它带回宫中。 冰玉每日亲自给它喂食,从不让别人接近它。后来,泡泡渐渐长大,冰玉发现,这只泡泡不但聪慧,领悟力强,而且还有连击的技能。这意外的收获让冰玉异常欣喜。后来,她经常带着它去有怪兽出没的地方练习技能,它也逐渐由一个懵懂无知的宠物成长为奋勇杀敌的战士。 正因为它有了这个本事,后来才成为冰玉和青玄的“媒人”。 事情还要从两人认识的最初说起。 当初青玄刚认识冰玉的时候,很担心冰玉也是个人妖。因为这游戏里人妖实在太多,让人实在难以分辨,为了确认冰玉的性别,青玄提出跟她借泡泡一用,说是要用来杀图,只用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奉还。冰玉二话没说,就将泡泡借给了他。 当时,具有如此资质的宠物在市场上极为少见,价格也相当昂贵。冰玉把自己唯一最值钱的东西借给他后,也担心他会不会骗她。所以第二天一上线就看他是不是在线,是不是会还他泡泡。 还好,他如约而至,并且把那个泡泡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冰玉。从此,他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人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傻女人,否则,不会这么轻易就把一个值钱的宠物借给他。既然这个女人这么没有心机,看来一定很笨。反正自己一个人玩也没意思,那就和这个笨女人一起玩喽。自己可以不用担心被人算计,也不用浪费细胞去算计别人。这样想后,他便主动去靠近她,然后……这个傻女人果真上钩了。 我相信,最初的最初,你我只是出于游戏的目的,可是为什么后来一切都变了呢? 这次泡泡果真不辱使命,对着面前手执利剑的敌人丝毫不畏惧。它轻轻一弹,身子跃入半空,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嗖地一下朝对方的身体砸去。一只骷髅兵中招,身体爆出几十点伤害。可这伤害并没有将它击倒,它那空洞的眼神直直地望向这边,好似要把泡泡吸进它的身体。 那红毛魔兽紧跟着冲锋陷阵,它摇了摇脑袋,然后,不知从何处飞来三块巨石,这巨石直接向胖和尚和骷髅兵们飞去。等飞到敌人上空,这魔兽忽地抬起前脚,然后重重落下,只听轰的一声,三块巨石自上而下轰然落地,所落之处立刻出现个足有三尺深的大坑! 小和尚正在后院洗衣服,突然听到这巨大的声响,忍不住探头望向前院,他这一望不要紧,只见他那个大师兄正面目狰狞地站在院子中央。刚才那一击,虽然他躲得快,可还是被砸到了肩膀,鲜血从肩胛处流出来,流到他的胳膊,然后顺着胳膊流到手掌。掌纹瞬间被鲜红的血液浸湿,变得模糊不清。 其中两个骷髅兵也跟着吃了瓜烙,一个被砸了个跟头,肋骨断了两根,一个身体被砸散了架,只听哗啦啦一声,一堆白骨散落地上,紧接着当啷两声,它手里那把双剑随之落地。 他还从来没看见过大师兄如此面目,着实把他吓了一跳。他颤抖着身体藏在一棵大枣树后面,不知道只这一会儿功夫,寺庙里居然发生了这等大事。这实在是他来到寺庙以来发生的最大一件事了,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虽然大师兄平时对他凶点,甚至刻薄点,可好歹他还管他吃住,现如今大师兄如果挂了,师傅他老人家又疯疯癫癫,这让他以后该怎么活啊!小和尚心里忐忐忑忑,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一击,彻底给胖和尚激怒了。眼见着自己吃了这么大亏,他怎能善罢甘休。于是,他念动咒语,然后一张嘴,一团火焰自他嘴中喷出。火焰瞬间将侠客的衣角点燃,侠客见状,顺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将衣角的火苗弄灭。泡泡怕火,见火苗袭来,忙躲到冰玉的身后。古代瑞兽有火吸的属性,所以并不躲闪,那火苗到了他跟前,只闪了几下就灭掉了,根本伤害不到它。 冰玉见胖和尚居然动用火攻,那她也不客气了。立刻变换身形,只见一只玲珑玉龙飞入天宇,紧接着电闪雷鸣,天空乌云突变,厚厚的云层像泰山一样压下来。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天际,之后,一声炸雷响彻天宇。随着一声凄厉的龙吟划过,豆大的雨点自天空倾泻而下。大雨在地面汇聚成河,然后一点点蔓延到石阶上,再蔓延到胖和尚们的脚踝。那一团火焰已经被雨熄灭,大雨将胖和尚浇得灰头土脸。虽然,他身旁的两个骷髅兵还木讷地举着双剑砍来砍去,可是显然已经乱了章法乱了方寸。侠客趁势上去来个横扫千军,一只骷髅兵应声倒地。 胖和尚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心有不甘地喊道:“原来你是条龙,既然是龙族,为什么不好好在你的海里呆着,却要来这为难老夫?” “因为你做和尚却不守和尚的本分,还加害你师傅,我特意替你师傅来教训你。你若服气,就乖乖束手就擒,否则,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百五十三章 疯和尚 “你且下来,我便收手。”和尚说道。 “好。”冰玉收了身形,回到地面。 胖和尚假意过来给冰玉道歉,实则想趁其不备偷袭。青玄看在眼里,忙提醒冰玉:“小心有诈。” 可是已经晚了,在和尚刚说完“老夫不知龙女下凡,多有得罪,请龙女恕罪”的时候,趁冰玉不注意,左手在袖中一抖,突,突,突……一连四、五个火球自袖中飞出,接着,如流星般朝冰玉的身上砸来。冰玉来不及躲闪,被两枚火球击中,她的胸前和腿上立刻多了两处烧伤。侠客正处于休整期,不能上前帮忙,眼见着冰玉被火球击中只能干瞅着。这时,泡泡不知从哪钻了出来,看和尚就在眼前,它跳起来狠命朝和尚头部砸去。 和尚一偏头,躲过泡泡的攻击,回身一个火球扔然泡泡,泡泡见势不妙,一闪身躲了起来。这一来一去,不下二十个会合,只杀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冰玉虽然受了点伤,不过那伤并不严重。这和尚用的是初级火球术,对人的伤害很低。也就是说,这初级火球术对人的伤害就相当于烟头对人的伤害一样。可即使这样,一旁的青玄还是很着急地喊道:“宝贝,快吃金疮,快吃金疮。” 冰玉趁侠客解除休息状态,开始攻击胖和尚的时候,从包里掏出个金疮扔进嘴里。她其实没什么感觉,对于那点小伤她根本没放在眼里,只是为了让一旁的青玄安心,才吞个金疮药。 胖和尚见自己损兵折将,眼见着局势对自己越来越不利。继续战斗下去,胜算的几率几乎是零,逃走的话。以后还有机会搬回胜局。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留着他老哥一条命,有朝一日定会卷土重来! 想到这,胖和尚假意驱使骷髅兵继续战斗,他则双手一抖,连发数十枚火球后,又从袖中掏出一个魔法卷轴扔向冰玉等人面前。只见一道烟雾腾空升起,挡住众人的视线,等驱散烟雾后。早不见了胖和尚的身影。 主人已经逃走了,那个傻骷髅兵还挥舞着双剑向这众人击杀。冰玉抛出天蚕丝带,将骷髅兵的身体捆了个结实。然后侠客上前,一顿乱砍,只听哗啦啦,一堆碎骨头瞬间散落一地。 解决了骷髅兵,冰玉还想去追那胖和尚。被青玄叫住:“别追了,这次我们把他打跑,估计他再也不会来这里了。我们还是去看看那位住持大人,这寺里的事情还要他来管啊。” “嗯,好吧。” 任务完成,紧衣侠客用衣襟擦拭完刀身。然后把刀放回刀鞘。青玄走过来,塞给他3万两银票。雇佣关系解除。侠客看了眼银票上的数额,然后将银票揣起来。回身喊了声:“老七,我们走。”听到喊声,不远处的树林中便走出一个人,青玄好奇,就向树林那边瞅了一眼。因为距离远。看不清模样,青玄只隐约看到此人的轮廓身形。是个身材魁梧,外形壮硕的男子。估计见面也不会认识,所以他并没细看。 低头收拾完随身带的东西,准备和冰玉一起去寺里看望那个住持。此时,天空乌云散去,阳光从云层后重新露出笑脸。冰玉站在不远处,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 壮汉从他身边走过,一股肃杀之气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在这等阳光明媚的时候,这股肃杀之气却显得分外沉重。那人走过去后,青玄突然感觉此身影有些熟悉,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他回身看了看,可是那人已经走远。 冰玉在前面喊他,他只好抛下这念头向冰玉走去。 大雄宝殿里,住持大人还在那旁若无人的敲着木鱼。冰玉心想:“还真是六根清净啊,外面这么大动静他都不为所动。”遂上前喊道:“师傅……” 和尚继续敲着木鱼。 冰玉又喊了一声:“师傅。” 这次,和尚停下手中的木鱼,然后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冰玉,张嘴说道:“#¥%&*&¥#¥%¥%&……” 这是什么情况?冰玉回头看了看青玄,青玄也闹不清状况。刚好,小和尚探头进来,冰玉抓着小和尚问:“你师傅为啥这般状况,你且从实道来。” 小和尚刚才已经见识了冰玉的厉害,而且也知道她是条真龙,所以不敢隐瞒实情,如实说道:“我师傅之所以这样,都是我那大师兄害的。我整日喝酒吃肉,不服我师傅的管束,看我师傅整日唠唠叨叨,惹他心烦,他就给我师傅吃了种什么药,然后我师傅就这样了。” “你这师兄也太不像话了,居然敢对师傅下手。以前我就看他不像什么好人,果真是个人渣。今天算他跑得快,若跑慢点,看我不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然后扔到山上去喂狼。”冰玉忿忿说道。 “要知道去哪里找解药就好了。”青玄皱眉道。显然,他也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况。 “听说长安化生寺的慧明和尚能医治这种病, 如果找到他,我师傅就有救了。” “这样啊,”冰玉看了看青玄,“既然我们已经赶跑了胖和尚,那就好人做到底,帮师傅把病治好吧。这么大个寺院,没个主事的也不行啊。” “好,那我们就跑一趟化生寺, 去会下慧明和尚。你好生看好你师傅,我们去去就来。” “嗯。放心吧,师傅有我照顾,不会有事的。” 二人离开金山寺,往长安城方向走去。路上,青玄又想起刚才树林里走出来的那个人,这人如此眼熟,怎么就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呢?他在脑海里将记忆库里的东西仔细搜寻了一遍,突然,他一拍脑门,说道:“我说这人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对,就是他没错。” 冰玉不知他自言自语再说什么,疑惑地看向他:“你说谁眼熟?” “……就是,就是刚才树林里出来那个。”青玄刚要说起和这个人的瓜葛来,忽然想起冰玉并不知道他在酒馆被此人k的事,这如果要是说出来,冰玉一定会为他担心。还好刚才没说漏嘴,于是,他赶紧打马虎眼。 “你认识他?”冰玉问。 “不认识,我怎么会认识他,就是前一段时间我在街上走,看见他欺负一个外地来京城讨生活的父女两,后来有几个侠士看不过眼,合伙把他打了一顿。当时很多人围观,场面那叫一个壮观。”青玄顺嘴胡编道。 “是这样啊。”冰玉嘟着嘴说道:“我最痛恨这种人了,嗣强凌弱,没什么大本事,专门窝里横。” “就是就是。”青玄暗想,没想到我的谎话说得这样逼真,娘子一下就相信了。不过他可不想就这个话题再深究下去了,否则,指不定那句话就说漏了嘴。于是他赶快岔开话题。 “我说娘子,你说那个肥和尚还会不会回金山寺?” “这个……不太好说,如果他没地方去,我觉得很有可能还会回来。” “那他不怕我们再来教训他?” “怕是会怕,不过我们毕竟不能天天待在这里。等过一阵子,我们不来了,估计他就又回来了。” “他要是对他师傅好点,我们也就不会追究这件事了。” “也许经过这件事,他能够改过自新,那对金山寺,对他师傅,甚至对他自己,都是最好不过的了。” “但愿如此吧。人之初,性本善嘛。” 说话间,二人到了化生寺。此时正值中午,化生寺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多是些善男信女,有来此求财求子求家宅平安的,也有为积阴德带着宠物来此放生的,那放生池里,一枚枚铜钱闪着金光,几条小鱼在铜线上方游来游去。这是长安城里为数不多规模却很宏大的寺庙。 因为自高祖李渊以来,全国上下,对于道教的认可和崇拜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皇帝陛下甚至把道教作为国教,而对于佛教则采取保留和限制的态度。因此,一时之间,道教的教众多如牛毛,其观宇也遍地开花。在京城,光有名的道观就不下一百余处,而那些不知名的,就不知道有多少处了。 相反,佛教的地位则差了很多,高祖在位之时,只允许京城建造不超过十处的寺庙,李世民即位以后,也沿袭了父皇的宗教思想,推崇道教,限制佛教。因此,寺庙的规模还保持高祖在位时期的数量。 这化生寺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其位于南城和北城交界地带,该地带交通便利,又是人群密集区,因此香火才会如此旺盛。 二人进得寺来,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慧明和尚,向他说明来意后,慧明和尚道:“据二位施主所说,那位长老估计是中了人间少有的剧毒,贫道虽会些医术,可是这解毒的本事却难以拿得出手。我看,施主若是想解这奇毒,还是得求我师傅帮忙。只可惜……”慧明话说到一半,深深叹了口气,脸上现出沉重的表情。 第一百五十四章 如此怪病 冰玉和青玄看他说话如此吞吞吐吐,还一副苦瓜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两人相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问:“不知你师傅是谁,他又在哪里?” “他就是我们这里的法明长老。最近他得了种怪病,总是昏昏入睡,茶饭不思。每次叫醒他,他就哈欠连天,神志恍惚,我们和他说话,他也答非所问。”说到这,慧明摇了摇头,一副无奈的样子,进而是深深的叹气。 “这还真是奇怪。不知长老这病得了多长时间了?” “算来已一月有余。” 冰玉心想:这怎么什么事都赶上了,金山寺那位住持的病还没治好,本以为找到慧明就可以解决,现在又弄出个法明长老也得了怪病,这是机缘巧合还是另有隐情?嗨,真是让人头痛。来时的一线希望此时又破灭了。如今该怎么办呢? 她抬头看了看青玄,青玄却在想,是要继续管这闲事?还是拍拍屁股走人?按理说,他们教训了酒肉和尚,已经算是帮那疯和尚一个大忙了,可是那疯和尚的病一天不好,这金山寺就一天没有主持局面的人。若看着香火旺盛的金山寺就此么衰败下去,青玄着实有点于心不忍。想好人做到底,帮他把病治好,没想到又遇到了新的难题。这真是骑虎难下,左右为难。 二人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主意。最后青玄问道:“您能领我们先去看看法明长老吗?” “可以。请二位施主随我来。” 冰玉、青玄二人随慧明来到禅房,见一个老和尚正闭着双目坐在榻上。他身体瘦肖,如风中残烛。脸色蜡黄,淡然无光。一缕花白胡子,垂至胸前。耳垂很长,却有明显的皱纹。这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者,那土黄色僧袍包裹着他瘦骨嶙峋的身体。仿佛风一吹,就能把他吹倒。 几个人站在门口,看到眼前这位垂暮的老人,心里很为长老的病担忧。慧明道:“长老本来就很瘦,如今整日静坐,颗粒无进,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听说花果山有位猴医仙,医道精明,若二位肯屈尊前去拜访。或许长老的病还有救。” “猴医仙?那不就是猴子医生?”冰玉诧异。 “呃……说白了,就是猴子医生。”慧明有点尴尬。 按说,这人类的病需要请人类的郎中来看。没听说过人类的病需要请个兽医来看。虽然猴子和人同属灵长类,而且也是人类的祖先,可怎么的人类与猴子比,都聪明不知多少倍吧。让猴子给人来看病?简直就是侮辱人类的智商!大概这人类也是糊涂了,所以才会找自己的祖先来看病吧。冰玉这样想着。却没敢说出来。 “可花果山如此大,去哪找那个什么猴子医生啊?” “你们去问问慧海,他好像有那的地图。” “呃,好。” 拜别了慧明,二人又去找慧海。这寺庙很大,人又多。找了一圈才找到慧海和尚。跟慧海说明来意,没想到慧海很痛快地就拿出了花果山的地图 。又嘱咐他们,花果山的虎狼很多。叫他们要多加小心。 从化生寺出来,青玄展开地图,“从地图上看,去往花果山的道路有两条:一条从傲来国出发,出北城门。然后顺着花果山南麓上去。这条路因为是向阳山坡,又有石阶。很好爬。而另一条道则是从长寿村北上经北俱泸州,再沿那里的冰原往南到最南端,那里有个兔子使者,它可以将我们送到花果山北麓,然后我们沿着山的背面上山。不过这里没有路,山又陡,还都是荆棘,从这里上山会很困难。”青玄指给冰玉看。 “还是从傲来国那里走近些,从长寿绕有点太远了。”看着地图上的标示,冰玉道。 “嗯,我也这么认为。”他俊美的眸子闪动两下。只有商队才会走那条路线,因为这条路上有很多驿站,他们可以在附近购买货物,然后带回长安城,赚取大把的银子。 商定完行走路线,青玄拿出导航旗,点了下傲来国的位置,只一瞬间,二人便到了傲来国地界。 这傲来国仿佛在举行什么庆祝活动,街道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的商铺门前都挂着彩旗,街上的人各个穿着节日盛装,三五成群的往皇宫方向走去,他们一边走一边热烈的谈论着什么,那眉宇间满是喜悦的神情。时而有士兵穿着缀满饰物的制服骑着马慢悠悠走过,他们不苟言笑,给人一种威严的姿态。马蹄有节奏地轻敲着地面,发出哒哒哒的脆响。 冰玉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就拽过一个穿着唐装的少年问道:“请问小哥,今天是什么日子,这里竟然如此热闹?” 少年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对男女,看服饰便知他们也是唐朝人,就说到:“二位是来自天朝帝国吧,你们有所不知,今天是这个国家遴选驸马的日子,几天前,国王颁布诏书,凡是国中居民,但凡年龄在十六以上,且未结婚的男子,都可以参选驸马。公主会从中选一个才貌双全的人与之结婚。这是该国从来没有的规定。听说此公主长得国色天香,又宅心仁厚,如果谁娶了她,那一定会享不尽的荣华、用不尽的富贵。国中男子纷纷前往,即使不会被选中,也期待一睹公主的芳容。” “可是我看还有好多女人也过去观看呢。”冰玉不解地问。 “那些女人听说,也想过去看看这公主到底长得怎样,如呵穿衣打扮,然后回来好照着公主的样子打扮。” “哦,是这样的啊。” 冰玉记得,在现代社会里,她曾经看过相关书籍,因此对于古代的穿着打扮有些了解。那上面说,皇宫中的女人为了取悦皇上,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因此,平素里变着法琢磨怎么化妆,怎么变换发型,如何穿衣。所以在那个年代,她们才是站在时尚前沿的人。后来,一些宫廷里的穿着打扮样式流到民间,民间女人纷纷效仿,这些流行元素因此风靡一时。 所以,皇宫是制造时尚元素的发源地。 这异国公主的打扮会是什么样子呢?冰玉很好奇,便跟青玄说道:“我们也去看看如何?” “还是不要去吧,外一那公主看上了你老公我,你该怎么办?”青玄眨了下右眼,邪恶地勾了勾嘴角。 “那可不行,我已经在你脸上盖了章的,你只属于我一个人,谁要抢走都不行。即便她是公主,也不行。”冰玉嘟着嘴说道。 “不行会咋样?”青玄坏坏地笑。 “我要和她决斗。”冰玉瞪大眼睛说道。 “好吧,她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斗得过你这个龙女。” “所以,你永远都是我的。嘿嘿,这辈子你别想逃跑。”她奸笑。 “我算是栽你手里了。” “你不愿意吗?”她挑眉。 “我当然……不,愿,意……”他狡黠地笑,然后趁她追过来之前跑掉。 “好哇,你竟然敢不愿意,我看看你是怎么说出口的,你再说一遍。”她追过去打他。 跑了一段路,他停住脚说道:“好啦,别闹了,我们的正式还没办呢。你忘了来傲来国是干嘛吗。我们得去花果山,去给法明长老找药,还有,金山寺那个疯和尚还等着我们去救治呢,哪有时间去看什么公主。” “好吧,听你的就是了。”她嘟着嘴,很不情愿地跟着他往北城门走去。其实,听到他这么说,她心里很开心,这说明除了自己,别的女人他都不放在心上,即使她们贵为公主,他也不屑于看她们一眼。就如她一样,自从有了他,别的男人她再不多看一眼,她的心里只有他,眼里也只有他。 二人出了北城门,沿着青石板路一路向前,不多时便步行至花果山脚下。 青玄再次掏出地图查看,按地图所示,从这里上山一共有两条路,一条通至半山腰的水帘洞,另一条通至山顶。 “看,侯医仙的位置在这里,我们该走这条路。”他指着地图说道。 “既然都到了这里,我们去水帘洞看看吧,我还从来没去过那里呢。”她央求他到。 他看了看天色,此时,已经日影西斜,要办的正事还都没有办,这丫头心里是怎么想的,一会儿要去看热闹,一会儿又要去看风景,他老哥从早上到现在还都没有吃饭,光陪着她过剧情了,现在,他的肚子已经在咕咕叫了。他想,等陪她过完这段剧情,自己就得下线去吃饭了,否则,肚子可要闹意见了。 “以后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到时候我专门领你来这里看风景。我还有领你去小西天。”他拍了拍她的肩膀,笑容可掬地说道。“不过今天我们还是把这段剧情过完吧。先别干别的。” “你说的是真的吗?”她歪这头看他。 “当然。” “那……我要你保证。” “好,以后,我一定要带着娘子去周游世界,去看遍所有美丽的风景,如果我做不到,那就让上天罚我一辈子不离开娘子。”他举起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赌天发誓。那神情分外认真。 第一百五十五章 猴子医生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就是了。”她扯下他的手,然后挽着他的手臂说道,“走,我们去找猴医生。” 很多年后,她想起他说的这段话,忽然感觉这话仿佛是一句预言,注定了他与她的命运。 ——如果你做到了,是不是就代表你可以离开我了,然后去向我不知道的世界。留下我一个人品尝这人世间的孤独。 此时正值夏秋季节,这花果山上植被繁茂,瓜果飘香,无数小溪自山顶缓缓而下,逐渐汇聚成大河,然后在那断崖处飞流直下,形成声势浩大的瀑布。这瀑布引来无数飞鸟来此定居、没到夏秋季节,这瀑布下面,就集结了上万只飞鸟,它们或站在水潭边的岩石上,用喙梳理着羽毛,或在水中嬉戏啄食,或在半空中展翅飞翔,那景象实在是蔚为壮观。 除了飞鸟,还有无数猕猴在此居住,它们伸长手臂在树林中跳来跳去,用警惕的双眼观察周围的动静,用手采摘树上的野果吃,还会运用简单的工具榨取油脂。偶尔,它们也会打劫路人,将路人随身带的包裹抢去,然后把包里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除了吃的东西留下,它们对别的不感兴趣,因此,那些剩下东西(包括各类证件)无一幸免的被扔到树林里。 刚一进山,就听到布谷鸟婉转的叫声,一只只花喜鹊从这一个树枝突一下飞到另一个树枝,它们并不惧怕生人,毫无顾忌的高声歌唱。灌木丛一簇连着一簇,从山脚下一只延伸到树林的边缘。 二人一边走一边欣赏路边的风景,忽然从灌木丛中跳出一只野狼。“坏了,忘点香了。”青玄低声道。 “是啊,光顾着欣赏风景。居然把这事给忘了。”冰玉在旁附和道。 野狼看着他二人,毫无逃走之意。它的一双眼里发着幽蓝幽蓝的光,那光芒让人不寒而栗。冰玉和青玄站在原地没有动,他们知道,只要他们试图转身,那只狼一定会从后面扑上来。他们彼此对峙着,互不退缩。 看来这场战斗必不可免。 对峙持续了几分钟,那狼不再有耐心。他张开血盆大口,将身一纵,便朝二人扑将过来。青玄忙拉着冰玉向侧面一躲。野狼扑了个空。野狼看没扑到人,心有不甘,回身又是一个猛扑。青玄刚站稳脚尖。看这家伙又扑了过来,忙将冰玉扑倒在地。然后顺势一个驴打滚,站起身形,又伸手拽起冰玉。 两次猛扑,都扑了个空。让野狼的自信心多少有些受挫。它站在那里,眼睛却丝毫没离开对面的两个人,那眼里含着的凶光像一把锋利的兵刃,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那么这两个年轻人估计早被这头野狼给杀了几十遍了。 趁着野狼休息的当口,冰玉拿出系在腰间的云龙绸带。看这野狼的等级也就30级左右,对于修炼等级达到50级的冰玉来说,对付一个野狼还是错错有余。青玄的后背别着把铁骨扇。虽然这扇子的伤害程度很低,可总比手里什么兵器没有好点吧。 自从他换了这副身体以后,功力大减,现在的级别,甚至连一只野狼都斗不过。不过好在有冰玉在。他不用惊慌失措的逃跑。不过作为一个男人,关键时刻不能冲上去保护女人。这多少让他有些惭愧。他心中暗想,等帮娘子跑完这段剧情,说啥也得抽时间好好修炼下自己的武艺了。 冰玉前两次没有出手,也是想看看这条狼到底有什么本事。经过观察,她发现这条狼没有她想象得凶狠,虽然它嗤牙咧嘴,但是威力并不大。这下冰玉心里便有了数。她看了眼青玄,说道:“你自己小心,让我来收拾它。” “嗯。你也要小心些。”青玄自知武功不及冰玉,所以只有惭愧地退到娘子身后,他只有保护好自己,才是对娘子最大的支持。 冰玉抖了抖那条绣着龙纹的云龙绸带,然后先发制人地向野狼抛去。野狼敏捷躲过绸带的攻击,然后纵身一跃,一条灰色的身影在空中迅速划过,直奔一旁的青玄扑去。 青玄本以为没自己啥事,拿着扇子刚想放松警惕,冷不丁看见这该死的狼没去咬冰玉,倒是朝着自己来了。心里的怒火腾一下就着了起来:“嘿嘿,你这家伙还挺尖啊,欺软怕硬嘛。” 怎奈这家伙已经到了眼前,不容他多想,这个时候跑也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跟它拼了。青玄抬手,对着狼的头部就敲了一下。怎奈这武器不济,再加上自己功夫尚浅,那一击只爆出2点伤害值,分明是给野狼挠了挠痒痒。野狼没有咬到青玄,可那锋利的爪子还是把青玄的衣服扯破了。 冰玉看野狼没搭理自己,倒是转身偷袭了青玄,很为青玄捏了把汗。还好青玄反应够快,没让野狼偷袭成功。可这一击,也让他爆出一头冷汗,他下意识摸了下自己的鼻尖,那鼻尖上潮乎乎的,显然已被汗水浸湿。 冰玉一开始还对那狼手下留情,可看这家伙既无狼品又无节操,干脆杀了算了。她抛出白色绸带,但见那绸带如蛟龙出水般飞到野狼面前,接着,那绸带像被施了魔法,在野狼周围不住地旋转缠绕,把个野狼像捆粽子样捆了个结实,再渐渐收紧那绸带。 刚开始野狼还在做垂死的挣扎,怎奈它越挣扎,带子捆的越紧。冰玉抓着带子的另一头,甩开膀子论起来,那狼在空中鬼哭狼嚎,直喊饶命。冰玉从小就学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所以,不会重蹈东郭先生的覆辙。她轮了几圈后,将那头狼重重地朝旁边一棵大树上摔去,野狼顷刻毙命。 收回那条云龙绸带的时候,冰玉发现,在狼的身下居然有颗餐风饮露。“呃,这可是个好东西,既可以恢复大量的魔法,还可以用来炼制三级药。”冰玉从地上捡起这神奇的草药,走过去递给青玄。“你留着吧,回去研制药品用。” “好。”青玄接过那颗草药放入行囊中。然后在行囊中翻了翻道:“我这没有摄妖香了,你看看你那有没有?不行就用仙灵店铺买一个。” “我看下。”冰玉翻了翻自己的包,还好,在角落里找到根摄妖香。她吹了口气将香点燃,然后两人继续朝山上走去。 这次没有再遇到什么妖怪虎狼。 在半山腰,他们遇到了一个背着药箱行走的猴子。难不成这就是慧明和尚说的那个猴医仙。青玄小声跟冰玉说道:“你上去问问,看看它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嗯。”冰玉点头答应,遂上前施礼道:“请问这位先生,您是不是这山上的猴医仙。” “我就是,不知道你找我有何事?” “我有一位朋友病了,需要你的帮助。”冰玉装可怜状。 “可是我通常都是给猴子们治病的,这人类的病我怕我治不好啊。”猴医仙推迟道。 冰玉想,但凡有本事的人都会这么说话,既然他这么说,那么他一定能治好法明长老的病。待我好好奉承他几句,他就会给法明长老看病了。 想到这,冰玉道:“这猴子不是人类的祖先吗,你看人类有了病,老祖宗怎么能看着不管呢?” “按你这么说,我是非管不可了?” “当然,非管不可。”冰玉语气坚定,不容那猴子讨价还价。 “可我不知道你那朋友得了什么病,怎么好给他看病呢?”猴子心里偷笑,我看你这小丫头还有什么本事说服我。 “要不我带你去一趟吧,你亲自给他诊治诊治。”冰玉要那猴子亲自跑一趟长安城。可那狡猾的猴子怎会听她的摆布? “我这里还有很多事要做,要不,你先给我说说他的症状,我听听看。”猴子捋了捋颌下的胡须。 “他整日昏睡不醒,四肢无力,神志不清,说话总是答非所问,数日来滴水不进,再这样下去,他撑不了几天了。”冰玉把慧明跟她说的话复述一遍。 猴子低头沉思了一会,说道:“我现在需要你们给我找一味草药来。不知你们可答应?” “嗯嗯,先生尽管说,我们去找便是。” “那药的名字叫餐风饮露,你们速速找来,我需要它做药引子。” “餐风饮露?”不会这么巧吧。冰玉回头看了看青玄。露出一脸的欢笑,如果刚才不是从那野狼身上掉下这东西,先去找还挺费劲呢。 青玄一听说猴子要的是餐风饮露,忙从身上找出递给冰玉。冰玉又把它给了那猴子。 “嗯,”猴子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可光有这餐风饮露还不行,你们还得跑一趟。路途有些遥远,你们可否愿意前行?”猴子望了望眼前的年轻人,看看他们是否愿意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您说吧,多远我们都愿意去,只要能救好我那朋友的病。”冰玉斩钉截铁地说道。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大雁塔 “离这千里之遥的江南野外有一户人家,那里住着个叫做阿紫的姑娘,你们去她那里买一盒定神香来,我自有用处。”猴子说完,心里一阵偷笑,可是表面上又不能表现出来,只能憋着。 “哦,那您在这里等着,我们速去速回。” “时间不要太久哦,一个时辰之内不回,我就走了。”猴医生说道。 “放心,用不到一个时辰我们就会回来。” 去江南野外?这个很简单啊,只要飞到长安城东门,然后出城门便是。 二人拜别猴医生,一转身便回到长安城东门。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那猴子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够了,又冲他们离去的方向点了点头。 摄妖香已经燃了一半,他们要在它燃尽之前拿到解药。 沿着江南野外那条羊肠小道,没多时便找到了一户人家。敲门进去,正好有个小姑娘在院子里晾衣服。 “请问,你就是阿紫姑娘吧。”冰玉上前问道。 “小女子正是阿紫,不知姑娘找我何事?”阿紫打量着面前两位陌生人,有点局促不安地问。今天就她一个人在家,她妈妈去城里卖鸡蛋还没有回来,临走之前给她布置的任务就是把家里的脏衣服都洗完,她正把最后一件衣服晾到院子里的绳子上,就有陌生人来。小姑娘有点认生,所以对陌生人格外警惕。 “我想向你买盒定神香,有急用,请姑娘成全。” “这个……”阿紫想起她母亲嘱咐她的话,如果有人要买那盒定神香就卖给她,不过低于5万两银子不卖。 她慢吞吞说道:“定神香我这里倒是有一个,不过要5万两银子才卖。” “5万两?这么贵!”冰玉惊呼。“我来的时候也没准备,身上可能没这么多银子。”可是要急着回去给猴医生。也顾不得许多。若回去晚了找不到他,可就麻烦了。 想到这,冰玉把包拿过来,翻翻看里面有多少钱。青玄在一旁说道:“别急,我这里好像有点钱,我们凑凑,应该能够。” 两人一顿乱翻,好不容易凑足了5万两银子。阿紫回屋,从箱子里找出那盒定神香给了他们。二人方又折回花果山。 把定神香交给猴子,那猴子收好定神香后。从那药箱里又拿出盒定神香递给冰玉:“把这个拿回去用温水给你师傅服下,明日他就会好了。” “什么情况?让我们买盒定神香,结果他给我们的也是定神香……”冰玉定了定神。忽然意识到被这家伙给耍了。待要回身跟这猴子理论,那猴子早已不见踪影。 “靠,白白被他骗去颗仙药。”青玄不满地说道。 “还让我们白白花了5万两银子买了盒药跟他。这家伙,也太抠了。”冰玉撇了撇嘴,神情有些沮丧。 青玄看在眼里。忙劝道:“别生气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化生寺再说吧。” 回到化生寺,把药给法明长老服了,第二日,法明果然身体康复。见师傅康复,慧明和慧海分外高兴。对冰玉和青玄二人又是感激又是答谢地。当然,答谢仅限于一顿素斋。吃过饭,冰玉问道:“长老。不知道您与金山寺的住持有无交往,他手下一个徒弟因为记恨他不让自己喝酒吃肉,所以给他服了种毒药,可是却不给解药。现如今那徒弟被我二人打跑,可是那住持的病我们却医不了。所以来求您,看看您有没有什么法子能救救他。” “这个嘛……”法明陷入深深的回忆中。二十七年前,他从河中救起一个婴儿,之后教他写字,教他读书,教他诵经,教他做人……一晃,二十几年过去,如今,他的善良没有感化他那徒弟,反遭到徒弟的毒手…… 过了许久,法明仿佛才从那深深的回忆中清醒过来,轻轻叹了口气道:“解药我这里没有,你还是去问问空慈方丈吧。” “哎,本来以为有了解救的方法,这希望又破灭了。”出了禅房,冰玉嘟囔着道。“那个空慈方丈又在哪里啊?”冰玉左右望了望,寺院这么大,叫她去哪里找。 “小师傅,请问空慈方丈在哪里?”一个小和尚甩着袖子从他们身前经过,青玄忙上前询问。 “方丈在后院呢,你过去就会看见他。”小和尚一张稚嫩的脸庞,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好看。 “这孩子可真机灵呢。”青玄由衷地赞道。 二人顺着正殿旁边的小路绕到后院,果然见一个老和尚站在颗菩提树下念念有词。他神情专注,肃穆庄严,略显瘦弱的身体外裹着件旧的发白的僧袍。那袍子上的褶皱分明,却纤尘不染。他面容消瘦,满布细纹。耳垂很长,几乎及肩。鼻翼宽阔,手指纤长。二人见此情形,不敢打扰,治好默默地站在一旁。 一个时辰过去,那老和尚方睁开双眼,未及转身便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二位施主,可是为那金山寺的和尚而来?” “大师,您神了,您怎么知道我们是为他而来?”冰玉瞪大了眼睛惊呼。 青玄也颇为诧异,这老和尚身居这京城寺庙中,怎知那境外山中之事。而且还知道我们此次前来就是为那山中之事的。这,这真是奇了。 空慈方丈目视前方,眼里露出摄人心魄的精芒,他的声音深沉而有力,落到二人耳里,字字清晰。他说道:“前些日子,不知哪里来个妖怪,她每天夜里跑到我这寺里来偷贡品,还打伤了我不少僧人。搅得我这寺庙鸡犬不宁,人心惶惶。” “有一次她来偷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盘子,被法明长老发现,她便施法迷晕了他,然后趁机逃走。从此法明便像丢了魂魄似的,每日昏昏沉沉,语无伦次。多亏二位费心找来解药,治好了法明的病。可这人间祸害不除,终究会贻害大方。你二人若肯帮忙除了这人间妖孽,我自然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那山中之事的。” “哇,这老和尚兜了一圈,原来是要我们帮他除妖。”从化生寺出来,冰玉一边走一边嘟囔道。“怎么我总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青玄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歪着头看冰玉:“你要觉得受骗,可以不做啊,又没有人逼着你去做。” “呃……”她微蹙着眉头,有些无奈地说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不做又好像对不起他。” “他?他是谁?是空慈方丈?还是金山寺那个疯和尚?” “我说不好,反正不是那个方丈就是那个疯和尚。”冰玉背着手,一副想洒脱又被某种情绪羁绊而无法完全放松的样子。 “好啦,我看你如果不把这件事办了,晚上睡觉都不得安稳。”青玄故意激她。 以他这段时间对冰玉的了解,她那个爱钻牛角尖的性格,遇到事情如果不弄出个头绪,一定不会就此罢休。 “切,你这么说我偏不管了。走,我们去干点别的。”她扬着下巴,一副自得的样子。 “真不管了?”他侧目。 “真不管了。”她点头,态度坚决。 “那,你陪我去刷塔,如何?”他试探她。 “好啊。我希望你快点升级,我们好一起杀剧情,一起做副本。” “走,我们去皇宫门前组几个人,一起刷塔。” “好,我的双倍还有好多,一直都没怎么用。”青玄抱怨道,“这次我一次领两个小时,你说怎么样?” “行,反正我今天也没什么事,我们就刷塔攒经验吧。” 皇宫门前像菜市场,永远不缺的就是人。从早到晚,这里都有数不清的人,有忙着组队的,有想拜师学艺的,有摆摊的,有闲逛的。当然也有很多不法分子混迹其中,做些坑蒙拐骗的勾当。 冰玉迅速组了队,拿了双,然后拉着五个人的队伍就冲进塔里。 这塔名为大雁塔,位于京城南郊大慈恩寺里。塔高五层,砖混结构,因为常年不见天日,因此,塔里的癞蛤蟆,野花渐渐修炼成精,又有匪盗经常在此藏身,因此这大雁塔里日日不得安静。侠士们为了锻炼自己的武技,经常来此塔里砍杀妖精,以此增加习武的经验,又解了寺里僧人们的烦忧。 塔外阳光明媚,可一进入塔里便冷气深深,一股潮湿的气味随即扑鼻而来。众人拿着火把,照亮四周。 这塔里一层看起来还算宽阔,塔基为四方形,面积很大,看起来能容千人。四壁上长有苔藓,阴暗湿滑。因为四周是封闭状态,所以说起话来有很大回声。又因为光线暗淡,妖精们躲在哪里并不知道。所以经常是走着走着,就撞上个什么妖精。 几个人正自观察地形,冰玉忽然感觉胳膊碰到个什么东西,抬头一看,原来五个妖精站在眼前! 这五个妖精身穿绿色衣装,双眼突出,腮帮鼓鼓,竟清一色是蛤蟆精。他们晃着身子站成一排,眼睛死死盯着入侵者。 第一百五十七章 败家子程四 “杀吧,亲们,还等什么?”不知谁说了一句,于是大家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向蛤蟆精们砍去。 队伍中有两个是青玄的同门,还有一个是普陀山的弟子。杀这等低级的小妖怪,基本上不用青玄和他的同门们动手,只消冰玉和那个普陀山的就可以搞定。 冰玉用小龙女的绝技龙卷雨击,一次可以秒杀三个怪物,而普陀山的弟子等级和冰玉差不多,一次也能秒杀三个。这次,她使用的是普陀山弟子的独门法术——苍茫树,只见几个竹叶式样的暗器飞过去,剩下的两个妖怪就死翘翘了。 只用了一个回合,就解决了五个蛤蟆精,其中三人坐等拿经验。如果不是为了青玄,冰玉可不会这么糟践自己的魔力。因为每次施放魔法,都会消耗一定的魔力的,而她身上地方有限,只带了三组佛手。 那佛手是用来恢复魔力的药水,每次练级,她都要多带一些。这是消耗品,用光了只能去买。记得冰玉级别很低的时候,为了刷经验,整天泡在塔里,最后,连魔力药水都买不起了。 解决了五个蛤蟆精,几个人继续瞎逛。因为只有瞎逛,才有机会碰上妖怪。 忽,这次碰上了一群花妖,她们穿的可真鲜艳,一个个穿着粉色长裙,手里举着个花篮。头上的发簪亮晶晶。她们粉面桃腮,笑容可掬,如果不知道她们是妖精,还以为是水月楼里的姑娘出来接客了呢。队伍里有两个男士动了色心,想过去摸摸她们的脸,可还没等上前,就被冰玉的法术秒杀了三个。普陀的姑娘解决了剩下两个。 看着那些妖精倒地身亡的样子,那两个男士不免露出惋惜之情。“妖精你也干碰,不怕她们掏了你的心。吃了你的肺,喝了你的血?”那个普陀弟子揶揄他们两个道。 “妖精长得好看嘛,宁可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是不,兄弟?”其中一个打趣道。 “就是,男人不风流,白活到白头。” “哈哈哈……”一阵狂笑声。 “宝贝,你累不,要不我带会啊。”青玄没有和他们同流合污。他担心冰玉带队时间长了会累,所以想替她分担些。 “没事,我不累。你在那歇着,我来就行。” 队伍在塔一转了半天,杀怪无数。冰玉的魔力药水也消耗了不少,眼见着口袋瘪下去了。 “队长,去塔二看看吧。这里的妖怪杀的差不多了。”那两个色男提议。 “呃,好。”与其等在这里浪费双倍时间,还不如去楼上看看。冰玉看了看青玄,见他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于是,她便带着几个人沿着通向二层的楼梯爬上二楼。因为整个塔成锥形。越往上越狭窄,所以二楼明显不如一楼宽阔。可这里的妖怪却不少。冰玉带着众人沉默地杀着这些妖怪,却闭口不提找那祸害化生寺的妖怪。见她不提。青玄也懒得提。能这样跟她练级也不错,看着飞快飙升的经验,再有半个时辰,就能升到30级了,真是过瘾。 在青玄大呼过瘾的时候。他不经意地发现冰玉的口袋瘪了,估计是魔力药水快用光了。现在正是杀怪的时候。用仙灵店铺买太麻烦,而去长安的药店买也没那个时间,青玄记得自己的口袋里还有些药水,就伸手掏了掏,果然掏出一堆瓶瓶罐罐,在杀怪的间隙,他把那些魔法药水扔到冰玉身上,希望这些药水能让她坚持到最后。 “喂,我说,你们这些闲着不干活的家伙,身上如果有魔法药水的都给队长,没看队长身上的药水都快用光了吗?”青玄在一旁吼道。在这里杀了半天,青玄才想到让这些家伙付出点代价,白白跟着队长混经验,却一点药钱都不给,也太不义气了吧。他想。 经青玄这么一喊,大家纷纷翻腾自己的口袋。那两个色男翻了半天,才从兜里翻出几个紫丹罗,实在有些拿不出手,可他们身上只有这么多。 “真是对不起了,你不早说,我们身上只有这么多了。”两个人拿着那几棵紫丹罗,尴尬地看着青玄。 青玄看这两个家伙是铁公鸡拔毛,让他们拿出点东西就心疼,于是声色俱厉地说道:“那把你们得的血色茶花和天不老捐出来吧,队长带你们这么长时间,你们知道她费了多少魔力药水。” “好,好。”两个人点头哈腰,忙去兜里掏,一个说:“5朵天不老,10多血色茶花,都给队长了。”另一个跟着说道:“我这有7个血色茶花,6个天不老,也给队长扔过去了。” “好,再得了花,记得给队长。你说队长这么累,她容易嘛。” “嗯嗯,我们都知道,队长很辛苦,队长很重要,希望队长不要踢了我们,我们把得的花都给队长。” 冰玉只听他们说话,却并不搭言。听到这些人在青玄的威慑下现出身上的药品,冰玉觉得很好笑。可此刻她不能笑,所以只能强忍着。身边的普陀一直兢兢业业地和冰玉一起秒怪,一言不发。也可能点了自动,也可能认为与这些不熟,所以没什么话可说。 总之,一个时辰的刷塔时间很快过去。回到双,解散了队伍,青玄说道:“今儿个太累了,我想回去休息了。” “嗯,好,我也累了,我们一起下吧。” “好,老规矩,我说321,我们一起下。” “嗯,好的。” “那我说了。” “说吧。” “3……2……”他故意拉长了声音。 她等着他喊完1就关掉游戏。 “2个半。”他说。 “唔?咋还冒出半个。”她惊奇地睁大眼睛,看着屏幕上的数字。 “1……好了,下了。”他停顿了一下,说道。 时间再怎么拉长,终究是要迎来分别的一刻的。 看着他离线的消息,她也迅速离开游戏,她感觉这里没有他,她一分钟都不想多待。 “喂,我说兄弟,我最近手头不宽裕,你看你能不能给我俩钱花花?”在长安城某处角落的一户人家里传来这样的问话。 “上次从金山寺回来,我不是给了你1万两银子做零花钱吗,怎么?才这几天就花光了?”屋中另一个人有些不悦地说道。 “呃,我那不是都还了赌债了嘛。” “叫你不要去赌不要去赌,你就是不听。就因为你这赌,你媳妇跟人跑了,你爹娘被你气死了,你还不长记性!你都多大了还整天游手好闲、嗜赌如命。” “我知道,我改还不行吗?” “你改,你说过多少次了,可是你怎么做的?每次都是又保证又发誓的,结果呢?” “好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以后再不戒赌,听凭你处置。”那人嘻嘻一笑,伸出右手:“兄弟,你行行好,就赏我点吧。” 另一个人摇摇头,想起自己这条命是被他捡回来的,所以只好把木箱子上的锁打开 ,从里面拿出张5000两的银票,在给他之前,他叮嘱他道:“不准乱花钱哦。” “知道了。”还没等对方说完,这人抢过银票,然后一闪身从家里溜了出来。 屋内的人叹了口气,然后把木箱子锁上。这里是他每日替人杀剧情,替人卖命,辛苦跑镖赚回来的银子,自己都舍不得花,可是他这兄长倒是不客气,隔几天就替他花点。若不是二十年前那家伙在路边玩耍,看到还在襁褓中的自己,然后把自己捡回家,再由他父母一手带大,他怎么会管这个败家子! 都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那这家的养育之恩以及救命之恩,他这一生都报答不完…… 那个败家子就是程四。 程四拿了银子高兴得不得了,他本来还想去赌场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把之前输的钱都赢回来,可是看看手里这张银票,“才区区5000两,这钱也太瘦了。”他心说道,“我看我还是去怡春楼吧,好长时间都没去那里了,那里的姑娘一定想我想得发疯了。”一想到怡春楼的姑娘,他这心里就痒痒开了,脚步也不自觉地往怡春楼方向拐去。 不多时,到了怡春楼门外,见这怡春楼里灯红酒绿,歌舞悠扬,一个年纪在五十岁上下穿得跟个花蝴蝶似的老鸨站在门口,正笑脸迎接来逛楼子的男人。看程四站在门口向楼子里张望,便上前拉着程四说道:“这位爷,感情是来消遣的?那就里边请吧。我们这里的丫头很多,保准有一个中您意的。” “呃,好。”程四一听,这哈喇子都流到胸口了,踮着脚就进了怡春楼。 这怡春楼算不上京城最好的青楼,可是来此消遣的男人可是各式各样,身份复杂。有上流社会的王公贵族,有舞文弄墨的文人雅士,也有那土得掉渣的乡野莽夫,可谓三教九流来者不拒。 怡春楼的老鸨秦素娥从前也是青楼的丫头,只不过后来和京城某位贵人搭上了关系,后来那贵人出资给她建了这栋青楼,然后从中分成取利。 第一百五十八章 有仇必报 起初,怡春楼的生意并不红火,后来怡春楼来了两位双胞胎姐妹,一个叫怜香,一个叫惜玉。这怜香和惜玉长得那是闭月羞花,赛过西施,胜过貂蝉,且才艺过人,不但精通琴棋书画,还会骑马、射箭、舞枪、弄棒。 这姊妹俩一来,怡春楼立刻就炸了锅了,议论声、赞美声、嫉妒声不绝于耳,男人们听闻,一个个像马蜂似的,蜂拥而至怡春楼,都想一睹这双胞胎姐妹的芳容。于是,怡春楼就火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程四就是那时候知道怡春楼的存在的,之后,他便隔三差五来这里逍遥,手上有点银子就来这里尝鲜,所以,这怡春楼对他来说是相当的熟悉。只不过这两年赌博赌的自己家财散尽,媳妇也跟人跑了,父母又双双撒手人寰,他这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因此,这怡春楼也有日子没来了。弄得怡春楼掌柜都忘记了还有这么个熟客曾经是怡春楼的老主顾。 “矮油,这位爷,您可是有日子没来了。”前脚刚一踏进怡春楼,几个庸脂俗粉的姑娘就拥了过来,左拉右拽,把程四按在了椅子上。 “啊啊,今天爷不是来看你们了吗。”程四摸着一个姑娘的手,眼睛里放着淫光。 “呃,还以为您把我们忘了呢。”姑娘们撅着嘴,佯装不快地说道。 “怎么会,我这些不来,你们有没有想我啊?” “怎么没有,我们都要想死你了。”两个姑娘坐在程四的大腿上,一个揪着程四的衣领,一个扯着程四的耳朵,戏谑地说道。 “我看,你们是想我兜里的银子是真的。”程四咧着嘴。一针见血地戳穿她们。 “我们虽是风尘女子,可是也是有情义的。爷把我们当人看,我们就是人,可若偏偏把我们当鬼看,那我们也没有办法。”几个姑娘据理力争。 “我看,你们不是人,”说道这停顿了一下,几个姑娘一看这家伙说她们不是人,刚要翻脸发作,这时候程四的一句话把她们几个逗乐了。程四说:“你们也不是鬼,你们是妖精,否则。怎么把这些爷们迷的七荤八素,颠三倒四?” “哈哈哈,程四爷说的话就是有趣,来,喝点酒暖暖身子。”几个姑娘张牙舞爪。把个程四灌的晕晕乎乎,然后,程四就搂着一个姑娘进了一楼一个雅致小间里,做起了那男欢女爱的勾当。 直到掌灯时分,程四才晃晃悠悠从怡春楼里出来。这趟怡春楼之行,让他感到身心愉悦。虽然花光了身上的银子,可也不觉得可惜。钱没了可以再赚,赚了钱就应该享受人生。人生苦短,应该及时行乐才对。这是他程四的人生逻辑,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以说是个有但当有作为的人。 呵呵。正当程四哼着小曲,迈着方步。向着街角一个小酒馆走去的时候,后面忽然被人拍了两下。 他回头,以为是哪个认识他的赌友和他打招呼,可这一回头就傻了,面前是俩陌生人:一个少年才俊,一个威猛壮士。 程四见了这俩人,心里不禁抖了一下,因为,他们身上隐约传来一股杀伐之气,而这股杀伐之气是冲他来的,这使他头皮发凉,后背的汗毛也跟着竖了起来。 “你,你们是谁?找,找我何事?”程四的声音有些颤抖,全没了之前那风流潇洒的霸气。 “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错事。”少年语气尖利,眼神直逼程四的双眼。程四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仇恨”二字,他的心再次抖了一下,心说,我有得罪过他吗? “我想,你二位是认错人了,我们素未谋面,又怎会与二位交恶?” “呵呵,你记性可真好,那要不要我提醒提醒你啊?”青玄扁着嘴说道:“一个月前,在徐记酒馆,你都忘了你干些什么了?” 程四听青玄这么一说,仔细回忆了一下,哦,他想起来了,那天好像是跟几个赌友喝多了酒,然后跑到徐记酒馆闹事,还打伤了几个人,莫非……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本来那天你走了之后,我还以为再也碰不上你呢,可冤家路窄,前个在金山寺又让我看见你了。这几天我什么事都没干,专盯着你的行踪了。你不是很爱打吗,今天小爷我找个人来专门陪你练练。”青玄摇着手里的扇子,不温不火地说道。 “打架吗?行,你说,在哪打?”程四一听此人是那天和他交过手的人,心里也就有了数,因为那天和他动手的人武技不咋地,即使今天请个家伙帮忙打架,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一挺腰板,接下战书。 “这京城人多地方小,不得施展,我们还是去野外吧。”青玄说道。 “去野外就去野外,谁怕谁啊。”程四一抖袖子,转身往野外走去。 青玄冲旁边那人说道:“走,别人他溜了。” 三个人不多时到了野外。此时,夕阳如血,挂在天边,把野外的草地和森林镀上了一层金色。几朵云霞被夕阳染红,丝丝缕缕飒是好看。一群飞鸟扇动着翅膀从天空中飞过,草地上掠过它们小小的身影。空气中流动着四叶草清新的气息。 在一大片玉米田边有块开阔地,地面平整,上面用坚实的泥土铺成。这块地方正好成为他们pk的场所。 双方对立站着,程四蹲了马步,摆好了身形,准备一仗定乾坤。 青玄旁边那个书生穿了件白色长衫,站在那里,也不摆身形,也不蹲马步,更不掏家伙,只是站在那里看着程四。 程四心想:“怎么?怕了?不敢打了?量你也不是老子的对手。嘿嘿,只要你们乖乖缴械投降,爷我今天心情好,就放你们一马。” “动手吧,爷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程四开始叫阵。 “这可是你说的。”对面那男子笑了笑,然后一挥手,突然,一道蓝色的光束落到程四身上,然后像一个巨大肥皂泡一样把程四围了个严实。 程四看着身周仿佛一个巨大结界样的东西束缚着自己,令自己丝毫不能动弹,这时,他才意识到,对面的人不是什么武者,而是一名法师! 可是他没穿法师袍!也许这就是自己大意的地方,纵然自己力大无比,武技高强,可是被束缚了手脚的武者还能做什么?只能坐以待毙! “兄弟,你想怎么收拾他,你现在可以动手了。”法师在一旁温柔说道。而这温柔的语气恰是一把温柔的钢刀,一遍遍刻着他的心。 “好。”青玄点头。他慢步上前,微笑着看了看程四那死灰一般的脸,猛地扬起手来,然后狠狠抽了过去。一下,两下……五下,八下……一顿乱抽。程四的脸马上红肿起来,继而是火辣辣地痛。这还不算,青玄又挥舞着拳头朝他腹部砸去,一下,两下,数十下…… 程四瞪着眼睛看青玄,一边用手使劲捂着肚子,他想,等一会那封解了后,我让你好看。 青玄打完脸打肚子,打完肚子又给他按倒,连踢带打,把个程四踢得是面目全非,不成样子。 “服不服?”他喊道。 “不服。”程四嘴硬,这时候还死扛着不低头。 “不服是吧,那我就打到你什么时候服了什么时候为止。” 程四咬着牙在那计算着时间,他想,再挺几秒钟,封就自动解除了,只要解封,我就把那小子连同这个倒霉法师一同捶死。 一秒,两秒,三秒……还差一秒,此封定自动解除。程四喘着粗气,等待解封那一刻。 青玄正打得起劲,突然,程四身上的光圈没了,程四的胳膊可以动了。程四一看,机会来了,挥舞着拳头就朝青玄面门砸来。青玄忙蹲下来,躲过这一拳重击。程四见拳落空,忙收手转上,准备给青玄一记狠招。还没等出手,法师再次挥手,那蓝色光圈再一次把程四套牢。程四像个困兽一样在里面出不来,气得青筋直暴,口出狂言:“你们这两个小人,只会使些下三滥的手段,有本事跟我真刀真枪的打啊,把我束缚住算什么本事。” 第一百五十九章 长阳 青玄并不理会他的谩骂,只顾自己解气,眼见着程四被打得眼冒金星,趴在地上磕头求饶,青玄方作罢。临走前青玄撂下一句狠话:“若以后再敢欺负老子,你的下场会比今天还惨。”说完和那名法师扬长而去。 程四趴在地上,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他想,爷今天吃了哑巴亏,不能就这么算了,来日方长,咱们走着瞧! 在云顶酒楼,青玄特意摆了桌酒席宴请这位法师。 “今天有劳法师了,若不是你的帮助,估计我这口气还出不去呢”青玄给法师倒了杯酒,客气地说道。 “呵呵,没什么,只是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法师谦卑地笑了笑。 “不知法师大名,日后见了,可有个称呼?”折腾半天,青玄连人家的名字还不知道呢。 “叫我可可西里就行了。”可可说道。 “这名字好听啊,嗯,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你的名字很特别。我叫李青玄,青花瓷的青,玄幻的玄。”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嘛。我喜欢。” “呵呵,来,喝酒,喝酒,不为别的,就为这两个好听的名字。”二人说罢,喝光了杯中之物,青玄忙又把可可的酒杯倒满,随后也给自己的酒杯填满。 “来吃点菜,今天这一大桌子菜,可不能浪费了。”青玄虽然人小,可是这场面上的事却应付自如。 之前,在金山寺他认出程四后,就琢磨着怎么能教训这丫一顿,可是自己级别有限,如果硬拼,根本不是那大块头的对手。冰玉的级别虽高,可也不过才50级的水平。跟个80级的玩家比起来。相差悬殊。自己就更不用提了,这个身体才20级,离那50级都相差很多,更别说和80级的人比。即使没有任何修炼,程四同时对付一个50级和一个20的玩家也是易如反掌。 也就是说,以他们现在的功力,对付程四,就如鸡蛋碰石头一样可笑! 可青玄不想等到自己80级了才去收拾那家伙。如今,他一刻也不能等了,定要那个不长眼的家伙好看!他琢磨来琢磨去。最后决定找个比那家伙级别还高的玩家替他报仇。 机缘巧合,那日路过怡春楼,偏巧看见可可西里进怡春楼消遣。青玄想。如果你说服这个人为自己所用,那么复仇计划就有希望了。能否成功,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可是总得试试才行。于是,他跟了进去。准备见机行事。在一楼大厅,他假装和丫头们喝茶俩天,却暗中观察可可西里的行动。这可可西里进了楼子,也不多说,直接朝二楼某个房间走去。看来,他是这里的熟客。 既然是熟客就好办。他找到掌柜秦素娥。开门见山地说道:“刚才上去那位爷今天所有的消费,都包在本公子身上了。你只消做一件事,就是等他完事后引他来见我。”说完。青玄掏出张1000两的银票放到柜台上,问:“这些可否够用?” “够用,够用。”秦素娥忙接过银票揣入怀中,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 她秦素娥是谁啊,那可不是一般的寻常女子啊。在道上混了这么长时间。她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凡事从她面前路过的人。她只需瞭一眼就能看猜出个*不离十。如今这少年站在她面前,出手如此阔绰,说话也字斟句酌,没有一句废话,一看就知道是个懂规矩的主,而且,还是位有钱的主。到这里来的,有钱就是爷,就是她们要拜祭的神!她秦素娥就是有再大的胆,也不能得罪个(财)神不是?于是,她爽快答应。 青玄无事可做,便一个人坐在里边的沙发上,一边吃着干果,喝着茶水,一边等可可完事出来。 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可可方出来结账,那老鸨笑眯眯说道:“已经有人替你结过了。” 可可纳闷,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人替我买单,势必有事情求我,于是上前问道:“这位公子如此破费,不知有何事要在下帮忙?” 青玄抬头看了看这位风流法师,微笑着说道:“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可会意,便随青玄来到一处僻静街巷,青玄如此这般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没想到这人还挺痛快,当下就答应了青玄的请求,这才有了今日的复仇行动。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可可打了个饱嗝说道:“谢谢你今天这顿丰盛的晚餐,我吃的很好,这时间也差不多了,我看我得走了。不过我临走前有句话需提醒你,今日你教训了那家伙,以后你可得凡事小心。这人心险恶,弄不好这人会把今天这事记在心上,日后找你的麻烦也说不定。” “法师放心,我心中有数。日后若有事麻烦法师,还请法师多多帮忙。” “那是自然。若以后你想找我,就来方寸山吧。今日就此拜别,兄弟不必相送。” 二人互道了珍重,可可便转身离去。 之后青玄日日习武,还经常去花果山、长寿郊外等地方斩杀野狼、猛虎这些猛兽,以磨练自己的武技,增加实战经验,很快,他的等级迅速爬升到50多级。冰玉升到60级没再往上升,准备等青玄跟她一齐两人再一起升级。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国庆节。照例七天长假。冰玉想,这七天可以好好和夫君在一起了,平时俩人都上班,也就偶尔晚上会见到,这国庆假期,可有大把的时间在游戏里度过,真是美哉妙哉。 可是,有句俗话不是说吗:计划不如变化快,本计划好的事,偏偏就有了变故,而这变故,差点让冰玉再也见不到青玄。 事情要从国庆节的第二天说起。 十月二日这天早上,青玄快到十点才起床。反正公司放假,不用起那么早上班,昨儿在陈大福那喝了很多酒,脑袋沉沉,就没爱那么早起床。他打算一会去外面吃点东西,再去洗个澡,然后去网吧泡上一天。他知道冰玉也放假,估计会在游戏里等他。 等他收拾完出门,这时,小区门口早有几个人站在那里等他。 “请问,你是李青玄吗?”为首的一个人说道。 青玄看了看这帮子人,发现并不认识他们,便说道:“我是李青玄,你们是谁?我并不认识你们。” “你无需认识我们,只需认识长阳就行了,他让我们来请你过去,有话要和你说。”那个带头的扬了扬脖子,傲慢且无礼地看了看青玄。 “是长阳叫你们来的啊,呵呵,不知道他有何事找本少爷,我倒是很有兴趣想知道。”青玄看几个人来者不善,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可既然这事和长阳扯上关系,那他倒是想会会长阳,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那就请吧。”简单的几个字,可是里面却隐藏着杀气。 有两个人前面带路,剩下的人则跟在青玄后面,很明显,他们怕他跑了。路边有台长安五十铃面包车,几个人带着青玄坐上那辆车,然后车门一关,车子沉默驶离漳州市区,朝城郊方向驶去。这时,如果他给陈大福打个电话,或许他就不会吃那么大亏,可是他并没有认识到危险就在面前,或者说正因为轻敌,所以他才犯了致命的错误。 车子上了高速,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又下了高速,拐上一个土道。这里没有高山,都是平原,在路边有几处低矮的房子,房子后是大片的农田,很显然这是城区附近的农村。 在里农庄不远处有块小麦田,那旁边有一大块空地,用来等麦子成熟的时候来打麦子的地方。车子在这里停下,几个人拥着青玄下车。在他们下车的不远处还停着一辆车,那是台老式捷达。长阳坐在车里,从后视镜里看着眼前的一切。见青玄已经下车,他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位上走下来,拍了拍手,阴阳怪气地说道:“国庆节快乐,李青玄。” 青玄看了看长阳那张脸,本来很精致的一张面孔,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那面孔之后,分明隐藏着狰狞之色,青玄不会感觉不到,这来自背后的不友好。 “说吧,找我来何事?你不会这么大费周折,就为了让我来听一句你的国庆节祝福吧。我还没那么幼稚。”青玄面色难看,言辞也不客气。 “很精彩。”长阳继续拍手,眼镜片后面露出一道让人捉摸不透的目光。 “的确,我找你来没那么简单,我只是想告诉你,以后离莫菲远点,他是我的女人,你别离她那么近。” “哦?是这事啊,这你放心,我不喜欢她的,可是她总是粘着我,我也没办法。不过,我好像听说你已经结婚了,那你们……” “我结不结婚跟你没关系,总之你最好离她远点,否则,我让你好看。”说完,长阳的眼里闪过一丝寒光。 第一百六十章 打架 “这个我可保不准,你若爱她,就自己去跟她说好了,我没资格要求人家。话说了,你爱人家,可是人家爱不爱你呢?你都成家了还不放过人家小姑娘,你还真是胃口不小,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佩服佩服。” “放你娘个屁,从你来公司那天起我就看你不顺眼,你居然还敢去勾搭我的女人,你最好从哪来的滚回哪去,省得我动手。” 青玄嗅到空气中越来越浓重的火药味,可是这个时候他不能退缩,他若退了,以后在公司便无法立足。迎着长阳寒冷的目光,他一字一句说道:“你最好把你的嘴擦干净了再跟我讲话,本少爷本是个流氓,可还比你懂礼貌。看来你娘没有好好教你怎么和人讲话。”青玄这话说得不卑不亢,可长阳听着却分外刺耳。 “去尼玛,老子用不着你来教训我,你不就是个小白脸嘛,今天,老子要让你这小白脸变成小花脸,看你还怎么勾搭人家小姑娘。”长阳露出那张狰狞的面孔,咬牙切齿地说道。 此时,旁边的几个人已经把青玄团团围住,那些人清一色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黑色皮鞋发着亮光。他们的脸上面无表情,仿佛人人戴着张铁面具。青玄用眼睛瞟了一眼周围这些人,心里做好了随时迎战的准备。 长阳并没有让青玄等多少时间,就发布命令道:“给我打!” 这三个字一出,几个人仿佛被接通了电源,立刻挥舞着拳脚向青玄打去。见这些人已经出手,青玄来不及多想,慌忙应战。其实,来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准备,第六感告诉他。今天这一仗不可避免,那就要拿出最好的状态和他们打。他拿出当年在三不管地区和那些地痞流氓打架的尽头,左突右冲,几个打手一时竟进不了他的身。 可是毕竟人多势众,况且早上他还没吃饭,时间长了,难免有点体力不支。这时,旁边有一个人飞起一脚体在青玄的小腿上,青玄一个趔趄跪在地上,其余人趁势。一哄而上,把他推倒在地,用那坚硬的皮鞋踢了他好几脚。青玄想要起来。可是试了几次都没成功,他只好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 长阳见青玄倒地不起,也凑过去,在他的身上和头上重重地踢了十几脚。青玄的身上满是伤痕,血从头上流出来。流到他的指缝里,滴到地上。他的头仿佛要撕裂开来,那巨大的疼痛裹挟着他,让他无处躲藏。他很想哭,很想回家,他的内心在拼命呼喊:“宝贝。救我……” “喂,110了,这里有一伙人打架。你们快来看看啊,要不一会保不准会出人命的。”附近的一个农夫看见很多人打一个人,知道事态严重,忙打电话报警。 咣,咣……皮鞋踢在*上。发出沉闷的声音。殴打在继续,长阳看青玄此时一声不吭。心里一凛,看来这家伙很坚强啊。哼,让你装坚强,让你装死,我看你能抗到什么时候,只要你不求饶,老子一直打下去。平时一直给人文质彬彬的外表,此刻却像只疯狂的野兽,不,此刻的长阳更像个恶魔,他人性里最卑鄙,最丑陋,最恶毒的一面展露无遗。他是个屠夫,是个刽子手,他是个杀人魔鬼…… 青玄在他们的脚下来回翻滚,身体从最初的疼痛如今已经变得麻木,没有知觉。眼睛乌青,嘴角留着血,身上,地上,都是血。长阳踢了半天,估计是踢累了,就停下来休息。几个随从看青玄躺在地上不动,有些害怕。“都别打了,看看是不是死了?”一个人叫道。 众人停手,有一个人过来小心翼翼用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一股温热的气息流过,“他还活着。”那人放下紧张的心情,其实,他也怕真闹出人命,到时候会不好收拾。如今长阳已经出了气,估计事情就会到此为止。几个人正想劝说长阳收手,然后打道回府,这时,一件突发事件出现了。只见青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饿虎扑食般朝长阳扑过去。 长阳本来以为青玄只剩一口气,正想起身回市内,他今天只想教训教训青玄,以解他这段时间以来的妒忌心绪,并不想闹出人命。所以没防备青玄会来这一招。青玄这一扑,刚好抱住了他的头,他本能一挣,鼻梁上的金边眼镜不小心掉到地上。长阳高度近视,一下子没了眼镜,眼睛就像瞎了一样,看四周围哪都是一片模糊。众人一见老大被青玄抱住,慌忙挥拳朝青玄身上打去,希望他因为疼痛能够放手。 可是,他们错了,青玄不但没有放手,竟越发抱得紧了。他狠狠揪住长阳的脖子,然后用头猛地撞击那家伙的头部。长阳只能看见面前的人的轮廓,却看不清面目,所以他用手推着面前那个人,时不时还挥动拳头想打对方。青玄机灵,都巧妙地躲了过去。可是来自后背的攻击他却躲不掉了,这样,他无缘无故又多挨了很多下打。 长阳被青玄撞得头晕目眩,再加上丢了眼镜,什么也看不清,小腹上挨了好几下重拳。然后,又趁其不备,用胳膊锁住他的咽喉说道:“让他们都停手,否则,我勒死你。” 长阳一开始并没在意,以为青玄只是在和他开玩笑,所以,他并没有吭声。青玄看他不见棺材不掉泪,索性又加了一成力道。 咔嚓,长阳听到来自自己身体某处骨骼撞击的声音。看来这小子真要和我玩命了。长阳害怕了,他的一张俊俏的面孔此时变得铁青,毫无刚才那嚣张的气焰。他用手抓着青玄的胳膊,声音近乎颤抖着说道:“都退后,退后……” 那几个随从听了,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停止攻击,慢慢向后退去。 青玄此时已经没有了什么力气,可是他仍然像一个坚强的战士一样屹立在众人面前。他附在长阳的耳边小声说道:“长阳,你个小人,我自认平时没有得罪你,可你为什么要这般赶尽杀绝?我李青玄出来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什么人我没见过?今天你给老子下腿拌,就不怕哪天老子废了你?” “一场误会,都是一场误会。”长阳一边应付着青玄,一边想着脱身之策。 这时,他的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然后肠子跟着蠕动了两下,一个屁就应运而生了。要在平时,他肯定会痛痛快快把这个屁给放了,可此时此刻,他觉得放这个屁有失脸面。怎么办?夹着吧。你想想,那屁该放不放,夹在里面,肯定难受至极。 可没办法啊。为了能让这个屁自动缩回去,长阳想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就是夹紧双腿,然后收紧臀部肌肉,再深吸两口气。这个动作的结果就是他脸上的肌肉纠成个包子形,而且,那个屁势如破竹,非要出来不可。长阳的这个囧样,恰巧被他的那几个随从看见了,他们有些纳闷,不知道老大出了什么状况。本想上前去营救,可又恐于青玄的威慑。所以站在那里无所适从。 对于这些个情况,青玄并不知情,他想揪着长阳,然后把他弄到他开的那辆破捷达上,然后开车走人。刚要拖动长阳走,只听“当”一声,青玄还没弄清声音的来源处,接着,一股臭气扑鼻而来,把个青玄臭的连忙捂上鼻子。长阳本来还很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屁还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放了出来,可是这个屁恰巧让他有了逃脱的机会。他看青玄松手掩鼻,忙推了把青玄,然后踉踉跄跄向前跑去。 一旁的几个人见老大脱身,慌忙上前接应。这时,青玄也反应过来,他上前一步,将欲逃脱的长阳扑倒,任长阳怎么蹬腿,都抓着他的双脚不放。 长阳见双脚被束缚住,便起身用手去扯他的手,领几个打手也过来帮忙。青玄见状,张嘴咬住那家伙的脚趾,长阳嗷地一声,像是被人踩了猫尾巴。所谓十指连心,这一招果然奏效,其他人见状,不敢乱来,因为他们越揪着青玄,那脚趾就被扯的越疼,而且还有断掉的危险。 正在众人纠结不清的时候,只听远处想起了警笛声。几个随从见了,顾不得主子,纷纷逃命。 第一百六十一章 回家 “喂,你好,我们这里是漳州市龙文区公安局,请问,你是李青玄的家属吗?”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正在屋里收拾东西,忽然接到来自漳州市公安局的电话,心里的某根神经不禁震颤了一下。他尽量让自己的内心平复,可是抖动的手仍然暴露了他心里的担忧。他轻声问:“我是他的爷爷,请问他怎么了?他怎么会在那里?” “他和人打架,受了伤,现在住在医院里,如果你方便的话,请带些换洗的衣服过来看他。” “和人打架?伤的严重不严重?在哪家医院?”一连串的问题,问的警察同志不知道该回答哪一个。 “龙文区中心医院。”警察说完这句话就挂了电话。 老人拿着话筒,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老伴在厨房问:“我说老头,谁来的电话?” 听到老太太问,老头如梦方醒,他悲伤地说道:“是青玄,他在医院里。” “什么?青玄怎么了?”老太太扔掉手里的抹布,跑到屋里,看老头垂头丧气坐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 “公安局的人来电话说他住院了,让我们带些换洗衣服去看他 。”老人讷讷地说道。 “公安局的?我孙子怎么了?怎么会有公安局的人通知这事?”老太太摇着老头的胳膊,期待他给她个完整的解释。 “我也不知道,我们还是过去再说吧。” “那你告诉孝天和美娟没啊?”老太太问。 “你不说我还忘了,你看我真是岁数大了,就是爱忘事,等着,我现在就给孝天打电话。” 老人说完,拿起电话旁边的电话本。照着电话本上的一串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不多时,对方接起电话,是一个淳厚的男中音:“爸,找我啥事?” “什么?好,我和美娟这就过去。你们两个老人就不用过去了,那么远,会累到的。等我们过去后看情况再给你们打电话 。”李孝天挂了电话,告诉秘书把下午的会议全部取消,有事情打电话。他要去厦门处理的点事情。最快三天后回来。 出了公司,他用遥控钥匙打开停在公司楼下的奔驰520,然后拨转方向盘。轰开油门,向罗湖区那栋高档住宅区开去。路上,他打了个电话给罗美娟,简单告诉了她青玄的事情,然后让她收拾好行李箱。再带些青玄的换洗衣服,三十分钟后他来接她。挂了电话,李孝天一路加大油门,为此,差一点闯信号被罚款。等到了家门口的时候,罗美娟已经收拾好准备出门。 看见丈夫回来。罗美娟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你说,青玄会不会有事?” 李孝天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没事的,别怕。” 夫妻俩平时很少说话,这一刻因为孩子却结成了同盟,罗美娟趴在李孝天的肩上,听到他说没事。一颗紧张的心放松了很多。 本来初一听到儿子的消息她很高兴,可一听说儿子受了伤躺在医院里。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她便担心起来。她一直是在沉重的心情下收拾那些东西的,如今一看见丈夫,她仿佛就有了主心骨似的,在听他说了没事后,自己更加觉得儿子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所以,她提着的那颗心很快放松下来。现在,她只需要和丈夫一起,来到儿子面前,然后看看能为儿子做些什么。 去厦门的飞机是晚上六点。等他们在高崎国际机场降落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又趁打车赶到龙文区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半夜12点了。青玄躺在白色的病床上睡的正香,他们像值班大夫询问了病情,大夫说,他头部受了两处上,每处缝了10多针,身上也有好几处皮外伤,还好没伤到筋骨。 见儿子头上包着纱布,身上也好多淤青,罗美娟心疼的直落眼泪。“你这傻孩子,就是不安分,老想往外跑,这回好,吃亏了吧。”罗美娟一边念叨着,一边抹眼泪。 李孝天拽过两个凳子,让罗美娟坐了,自己坐在她身边,看儿子伤痕累累,他这做父亲的心里也很难过。可是他总不能当着妻子的面哭吧。他是要尊严的人,即使悲伤,也要藏在心里。他握着儿子的手,喃喃自语:“都是我不好,如果平时我少训斥你些,也许,你就不会总想躲开我了。” 长阳住在同一所医院的另一个房间里边,此时,他的妻子正守候在他的床边, 看着他输液。长阳微闭着双眼,似乎是睡着了。他的那根脚趾,只差一点就断掉了,如果不是警察及时赶来,那么四肢健全的长阳就会成为少了一根脚趾的残废。当然,这都是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他的妻子不明就里,只以为这是一场两个男人之间的斗争。 其实,男人打架,多数都是为了女人。同理可证,女人打架,大多数也都为了同一个男人。这似乎是条真理。 次日清晨,当刺眼的阳光照在302病房雪白色的床单上的时候,病床上的人动了动身子。昨天他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身上流了很多血,医生在给他做完缝合手术后把他送到普通病房。他当时被注射了麻药,所以并不感觉怎么疼痛。在药物的作用下,他睡了一夜,如今他睁开眼睛,发现四周是雪白的墙壁,房间里有护士穿着白大褂过来给他量体温,他的床边趴着一个女人,那女人似乎睡的很熟,连护士进屋她都没醒。 这女人是谁?青玄心里纳闷,还有,昨天那帮流氓呢?他们都哪去了?他试图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情,可是来自头部剧烈的疼痛让他马上放弃了这想法。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那上面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哦,他想起来了,昨天在漳州郊外一户村庄,和长阳那帮人打起来了。那么,他现在还活着吗?他掐了下自己的大腿,还好,来自腿部的疼痛证明他还活在这个世上,那这个女人…… 他用手推了推她。罗美娟一夜没合眼,快到天亮的时候实在熬不住了,才趴在儿子床边睡着。可能是旅途的奔波,再加上对儿子的担心,如今看见儿子没什么事,她这一觉便睡得实成了些。被人推醒后,便抬起身来,正迎上儿子诧异的目光。 “妈,你怎么来了?”他惊诧,自己又没告诉别人父母的电话,母亲怎么会知道他在这里。 “不光我来了,你爸爸也来了。”罗美娟说道。 “那我爸呢?”青玄更诧异了,不光他母亲来了,就连他那一向严厉的父亲也来了,自己受伤一定把他们吓坏了。 “他去外面买吃的去了。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偷偷跑出来也不告诉家里,你知道给我和你爸急成什么样吗?若这次不是你受伤,我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呢。”罗美娟数落着儿子,心底却是对儿子的关心。 “我,我都这么大了,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有什么好担心的。” “还会照顾好自己,这就是你照顾好自己的结果?浑身伤痕累累,没一处好地方,你知道你爷爷奶奶知道后急得什么样?哭着喊着还想要过来看你,你说他们那么大岁数了,我能让他们过来吗?你说你不好好在家待着,总往出跑干嘛。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社会很复杂,人心更复杂,哪是你这个年龄就能理解和把握的?所以,以后你再也别往外跑了行不,我的小祖宗。”罗美娟近乎哀求的口气,令青玄有种深深的内疚感。 第一百六十二章 宝贝不哭 李孝天买早餐回来,看儿子醒了,脸上露出少有的笑容:“醒了。”他说道,算是简短的问候。 “嗯,爸,对不起,让你和妈担心了。” “吃点饭吧,我买了蛋花粥和馒头,等今天做完笔录,明天我们就回深圳。” 上午,警察来医院,对青玄和长阳分别做了笔录。因为不是什么刑事案件,也没触犯到什么法律,仅是普通的打架斗殴,在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后,青玄接受了长阳的道歉,这事也就算告一段落。至于医药费的问题,长阳答应全额赔偿,青玄也没客气,悉数接受。 罗美娟收拾了青玄住处的衣物,然后又去青玄的公司办理了辞职手续。第三天,他们一家便回到深圳。 李孝天在深圳找了家最好的医院,办理了入院手续。经过一周的治疗,青玄的伤口处已经开始愈合并长出新肉。医院在为他做了拆线手术后,允许病人可以回家休养。因此,李孝天便退了病房,把儿子接回家住。 离家半年,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回家。躺在家里那巨大的席梦思床上,青玄感觉一切都是命运作祟。以后再想出去就难了,父母绝对不会允许他再随便往外跑的。在龙文区医院,他趁李孝天和罗美娟不在屋里的时候,用手机偷偷上了qq,刚好冰玉在线。 那是经过十一长假后他们第一次在网上相遇,他告诉她自己受了伤住在医院,而且明天就要回深圳,一切等他回深圳后再说。冰玉想问他为什么会受伤,可这几个字还没打完,那边的头像已经变成灰色。冰玉偷偷抹着眼泪,心里变得一片荒芜。 秋天。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来临了。 冷酷的秋风将街边的杂草吹得颓败,了无生气。拉着残土的翻斗车一辆辆驶过,掀起无数灰尘,于是,那布满灰尘的杂草显得更加破败不堪。 南水北调工程还在有序进行,一辆挖土机正在河床里作业,几十米宽的河床被挖了一条很深的沟,他们要把那些事先准备好的水泥管道铺到那条深沟里,再用土掩埋。这是个巨大的工程,而且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做好。工人们日以继夜的干活。吃着简单的食物,他们是农村来城里工作的农民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受累。 临时搭建的木板桥横亘在河床上方。两边只有简单的绳索做扶手,走起来晃晃悠悠,令人胆战心惊。将近大半年的时间,冰玉都是从这座简易木板桥上走过,去河对面的税务局办事。 每次走过这条河。她都驻足观看河里的鱼,那些鱼儿在河里畅游嬉戏,却不知道她的心情如何糟糕。她对那些小鱼说:“鱼儿,鱼儿,你可知我现在的心情?自从那个人告诉我他要回深圳之后,我就一直没见过他。也不知道他现在好些没有,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我。哎,算了算了。想我又能怎样,他又不能来,我也不能去。只希望他能快点好起来,那么,我的心情也会跟着快乐些。” 跟着小鱼细细碎碎念叨一番。然后撇开杂念去工作。她的心事出了跟这些小鱼说,还真不能和任何人说。否则,别人一定会笑话她的,她才不想做别人的笑柄。 天渐渐转凉,大雁开始排着长队结伴飞往南方,天空变得高远空旷,空气也变得舒适清爽。在冰玉正无法疏解心中的郁闷情绪时,刚好公司派她去山东出差,也许,旅程会让她放松心情。她这样想。 坐火车,接着坐汽车,一路颠簸来到济南。本以为旅途能为她带来愉悦的心情,可是济南阴郁的天气让她的心情变得更糟。她坐在出租车里去往趵突泉,一路之上她都在想他。思念让她泪眼婆娑,她才意识到,即使到了地球的另一端,想念一个人的心情也是不会变的。 她看趵突泉的水,看济南菊花节上那些种类繁多的菊花,在崂山道观前那颗银杏树前留影,看雾气蒸腾后海面上的流光溢彩。她去大明湖,看到大明湖上那座乾隆南巡时的行宫,她自问:真的有夏雨荷这个人吗?她和乾隆帝的爱情可是真的?大明湖水只是静默地流,没有人回答她这个问题。秋天的大明湖素淡雅致,像是未施粉黛的丽人,远处的石拱桥倒映在水中,形成美丽的倩影。 在蓬莱岛,她四处寻找喜鹊的身影,它们是她的吉祥鸟,每次见到它们,都预示着她会与他相见。这次怎么不见它们? 还好,在刘公岛上,她很幸运地见到了它们。当时,别人都在浏览刘公岛的风光,只有她左顾右盼,四处找寻喜鹊的身影。就在下山的途中,她惊喜地发现了它们!原来,它们在铺着花岗石的甬道上啄虫子吃!她停下脚步,不敢靠前,只静静地看着它们。那些可爱的身影深深地吸引着她,让她有想上去抚摸的冲动。不过,她没有动,她担心它们会因为害怕而飞走。这是一只报喜鸟,希望此次也同样能给她带来欢喜。 在威海的时候,她去了一趟网吧,当时,他们已经分别半月有余,她想,也许会在网上看见他。可是没有,他似乎销声匿迹,让她无处找寻。 在烟大的客轮上,她看天上的星星。那夜,繁星满天,海风清凉,她一个人站在甲板上望着夜空发呆。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仰望星空,她多么希望旁边站着她的爱人! 漫长的旅程终于结束,她满载着她的收获回家——那是无尽的思念和落寞,那是无数的泪水和惆怅。 回到营城的第二天,她,居然在网上看见了他! 他带着一顶棒球帽,穿着半袖t恤和过膝长裤,旅游鞋,然后偷偷溜出家门,拿着从朋友处借来的身份证跑到网吧来见她。这一刻,屏幕后的她久久沉默,泪水顺着脸颊肆意流淌。它们低落到键盘上,把键盘上的键子系数打湿。他似乎感应到她在哭,于是慌乱地在她身旁走来走去:“宝贝,不哭,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尽力劝慰着。 她仍然沉默不语,可泪水却像掉线的珍珠,无法遏制。 “宝贝,只要你不哭,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他慌不择路,使出浑身解数逗她笑。 “可是,我要怎么才能让那些泪水停止,它们不受我的控制,就如我的心不受我的控制一样。”她啜泣着,键盘前堆满了面巾纸。 “都是我不好,我错了还不行吗,你打我骂我都行,就是别哭了好不好。你知道,平生我最怕女人哭了。”如果此时她在他面前,他想他一定会拥住她然后亲吻她的泪,还有那饱满的唇,直到她止住哭声为止。 好一阵,她才从激动的情绪中渐渐恢复过来,继而和他平心静气地谈话。 “你好些了吗?你出来见我你父母会答应吗?” 第一百六十三章 发送邮件 “好多了,就是头还有点痛。没事,我戴着帽子呢。再过几个月就会好利索的。还有啊,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我慌说要去见一个朋友,他们看我在家闷了好多天,怕我再闷出别的病来,所以就允许我只出去一小会儿。” “那你现在在哪?” “我一开始在朋友那,不过待了一会儿我就把他们诓网吧来了。他们(我父母)把我的身份证藏了起来,所以,我只能借朋友的身份证上网。” “好可怜的孩子。那你的朋友们也在你旁边吗?” “是的,他们也在上网。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是来这里见你,还以为我是想游戏想疯了。嘿嘿……”他狡猾地笑。 “那你倒是和我说说,你是怎么就住进了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对于国庆节那天发生的一切,冰玉一直蒙在鼓里,她希望了解事情的真相,因为长久以来,她一直在为他担心。 “本来那几天我想和你待在一起的,可是被长阳那小子找了麻烦。我说他平时看我的眼神怎么总是充满敌意,原来他和莫菲的关系非比寻常。若不是莫菲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我想,他也不会对我动手。看来,我中了这女人的奸计!”青玄越想越深信不疑,当初小看了莫菲,多亏他没对她怎么地,否则,怎么死在她手里的都不知道。 青玄走后,莫菲曾经去找过一次长阳,那是长阳刚出院上班不久。在公司的楼顶上,莫菲和长阳有过一次秘密谈话。莫菲当时脸色铁青,看长阳的眼神也多是怨恨:“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没有要你去打他,我只是在你面前发发牢骚罢了,你居然动真格的。”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说我为什么,难道你还不明白吗?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你是我的。我不允许你和任何人好,包括他李青玄。”长阳低吼着,俊俏的面孔因为愤怒而扭曲着。 “可是你能为我做什么?你说好和她离婚跟我结婚,这都等了多少时间了,你的离婚书呢?你根本就是在骗我!”莫菲和他对视,毫不退缩,“如果青玄接受了我,那么他会给我未来,而你给不了,这就是你们的区别。”她声色俱厉地说道。 “我说过了。你得给我点时间,你以为离婚是那么容易的事吗?这要慢慢来,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长阳继续诡辩。事实上。在他的内心里他并不想离婚。他的现任老婆,聪明贤惠,持家有方,还有个好工作,他挑不出人家任何毛病。所以。长阳没有理由提出和人家离婚。不过,他又不想放弃莫菲,毕竟从小青梅竹马,彼此互相了解,积累了这些年的感情可是说断就断得了的? 如今,不管怎样。青玄被逼离开厦门,那么,莫菲就彻底属于他了。莫菲从他眼镜片后露出的一丝得意目光中读出他心中所想。转身欲离开天台。她转身的瞬间,被长阳抓住手腕,一把揽入怀中。莫菲挣脱了两下,可最后还是臣服于那带着体温和淡淡体香的温暖怀抱。看来,今生的命运。注定让她与这个男人纠缠不清,那么。就顺服吧…… 北方的冬天寒冷干燥,太阳发着惨淡的白光,树上只剩光秃秃的树枝,麻雀们聚居在树上,讨论着今年的冬天会不会比去年的更冷些。人们开始把一些厚的衣物穿在身上,第一场雪来临之前,他们希望能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多储备些能量。 比如多吃东西以增加厚厚的脂肪层,以抵御冬天的严寒;去商场里购买新款羽绒服和棉裤;把去年穿的旧棉鞋拿出来打打油、磨磨光,皮手套和围巾也从柜子的最底层翻出来,重新派上用场。再过几天就是阳历年了,这一年,在充满机遇、伤痛和波澜不惊中度过,这一年,他与她的人生重新开始…… 晚上下班前,冰玉简单整理了一下办公桌,然后关掉厕所的灯,背着包下楼。 楼下已是漆黑一片,通勤车停在那里,正等着拉下班的职工回家。车灯开着,两束光柱一直延伸到远方,把不远处一座桥的廊柱照得通亮。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雪花,那雪花飘飘洒洒,像无数细碎的纸屑自天空翩然落下,一时间,地上,车子上,赶着下班的人的身上,都被这样的雪花覆盖。这是今冬的第一场雪。这雪,没有比2005年的冬天来得早些,也没有比2006年的冬天来得晚些,而是刚刚好。 站在雪里,她突然有种奇怪地想法,若此时此刻,他站在楼下等她,那么,她该用怎样的姿态来迎接他呢?她会突然扑到他的怀中吗?还是会站在原地,隔着时空与之相望? 不知是因为寒冷和黑暗带来的恐惧,还是因为他说的那句“我要逃得远远的,离你近近的”,这一刻,她那么渴望他站在她的身边。 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她心底的某个角落,早就在期待他的来临呢。 可是,这儿的冬天太冷了,那个已习惯在温暖的地方度过寒冷冬天的人来到这里会适应吗?所以,即使那么渴望他来到她的身边,她还是违心地对他说道:“亲爱的,在温暖的季节来临前,你还是先待在南方吧,那儿的气候会保护我的爱人不被冻坏身体,会让你不至于一个人待在家徒四壁的出租屋里难以入睡。” 深圳的冬天细雨绵绵,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中。马路边的树木依然碧绿清脆,隔离带里的花也开得艳丽多姿,人们撑着伞,穿着短袖衫和八分裤在街上游走,雨水打在伞上,溅出一朵朵细碎水花。交警们穿着制服站在雨里指挥交通,黄河大道上,拥挤的车辆排成一条长龙,踽踽前进。 罗湖区某栋高档住宅的房间里,李青玄站在那个巨大的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雨丝,陷入深深的沉思中。他与冰玉相识这半年多时间里,他们之间的种种过往此刻历历在目。 他们的情感是那样真实,他们的爱是那样鲜活,他们的心灵如此贴近,他们的灵魂息息相通。 他们不发一言却彼此默契,他们的喜怒哀乐全在对方心里。他们相互扶持,互相勉励。他们相敬如宾彼此恩爱。他们虽聚少离多,可是却惺惺相惜。 思念,像绑在风筝上的线,连接着彼此。她,站在线的这头,他,站在线的那头,两两相望,却无法相拥。若不是时空阻隔,他们现在会怎样呢? 想起这种种过往,他突然有种想写封信给她的冲动。于是,他坐回到电脑前,打开电脑。光标在邮件正文里闪烁,他略微皱了皱眉,于是,便写下如下文字: 亲爱的宝贝: 你好! 谢谢你这一路走来给我的“包容、安慰、鼓励和理解。”或许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因为我和你的心情以及思维都一样。 一个人,走在黄昏的微雨里,想着心事,想着远方的你,风也轻柔,雨也轻盈,淡远的思念,便沉醉在风和雨合成的一章散韵里。总觉得有些什么是属于前生的记忆,为了一次倾心的相逢。 我不知道曾在佛前求了多久,求佛赐我们一段姻缘,为此,我宁愿成为秋水之湄为你守望的荻花,在痴痴的等待里将思念根植成篱。四季的风,穿越前世的回廊,抚一曲千年的古琴,引蝶翼般美丽的向往。 爱你。 致 礼! 写完信,他又从51图片库里找了两张精美图片附在后面,一张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围着围巾站在雪地里十指相扣深情对望的图片,一张是一朵鲜红的玫瑰花,周围附带很多心形图案。这两张图片足以代表他此刻的心情,他想,她看到后会懂的。 做完这些,他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感到满意,才点了发送。 他期待她能快点收到他的心情,并热烈盼望她的回信。 时间在等待中度过。在不能外出也无法见到她的日子里,他偶尔会用翻阅书籍来打发时间。不过,罗美娟并不允许他长时间看书,说是怕累到,影响身体复原,电视也不许看,上网当然更不被允许,一切影响休息的事情均被制止。刚才他也只是偷偷接上网线,匆匆发了邮件后立刻关掉电脑。这要是让罗美娟发现,容易立刻把电脑搬走! 第一百六十四章 大雁塔练级 一周后,他收到她的回信。她说: 亲爱的: 你好。 今生能与你相识是我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又何谈感谢二字!若感谢,也是我要感谢老天把你赐予我,有了你,我的人生从此绚烂多姿。 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前世有缘,也不知道无忧谷中的那缕清风是否与你有关,我只知道,我的心日日为你牵绊,我的思念,日日为你梦萦魂牵。在每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我都会托明月清风稍去我的思念,还有我的爱与祝福。 你是否真切地感受到我的心,感受到我为你跳动的每一个脉搏? 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时空,又把我们隔的遥不可及。要怎样做才能与你结一世情缘?才不让彼此的心寂寞成冢,让彼此的情遗恨残年? 同在一片蓝天下,我多想与你一起,演绎这千年的传说! 我爱你。 致 礼! 收到这封信后,他反复看了好多遍,每一次看,心情都会不一样。他想马上见到她,把内心的想法告诉她!这种想法变得越来越强烈,无法遏制,于是,他开始动脑筋,看看怎样才能出去见她一面。 这日,罗美娟打麻将赢了钱,心情格外好。看青玄独自坐在角落里眼神发直地盯着某处看个没完,便过来哄儿子道:“儿子,别一个人在这里傻愣着,你要不要吃水果,来,妈给你削一个?” 青玄知道罗美娟今天心情好,所以,故意装出痴傻的样子给她看。见罗美娟果然中计,便继续装傻:“我不吃。即使是蟠桃会的人参果也无法治愈我这颗受伤的心灵。” “这傻儿子。说啥疯话呢。脑子没被打坏啊,怎么竟说疯话。”罗美娟哈腰去拽儿子。 “妈,你若真心心疼儿子,就放我出去溜达一会吧,我保准回来后乖乖养病,乖乖听话。”青玄拉着罗美娟的手,开始撒娇。 “你这孩子,我若放你出去,你爸会骂我的。”罗美娟拉起儿子,走到沙发跟前坐下。“你就在家乖乖待着,等病养好了再出去啊。” “看来你总是站在爸那边,什么时候站在我这边一次啊?”青玄故意扭过头去。不看罗美娟。 “不是我不站在你这边,而是你这个要求有点过。呃,要不这样吧,让两个保安跟你一起去,这样你爸爸回来我也好有个交代。”罗美娟看儿子不高兴。便妥协道。 “行,就这么定了。”青玄一听老妈同意他出去了,虽然派了两个奸细监视他,但也好过不让他出去吧,于是开心地跑去楼上换衣服。“小祖宗,慢点跑啦。你还没有好利索那。”罗美娟在他背后喊。 迅速穿好衣服,又带了些零钱,便向门外走去。两个保安已经在楼下等他。青玄出了小区。也没往别的地方去,简直去了附近的网吧,那两个保安看他去了网吧,也跟了进去。青玄上网,他们也跟着上网。只不过他们是两人用一台电脑。青玄自己用一台。因为,他们其中的一个身份证借给了青玄。 青玄挂上qq。先看看冰玉在不在。还好,那个熟悉的头像亮着,他心里一阵狂喜,迅速发了几个字过去:“宝贝,我来了。” 冰玉正在那看书,过几天就要上课了,她得收收心学习了,如果明年这科不过,那今年这两科也白考了。上个星期,她买了台新电脑,组装的。主板选择的是中档配置,2g内存,显示器则是17寸液晶,三星牌,这套设备足足花了她5000块! 当她从电子城把这套家伙搬回家的时候,考虑了半天,还是决定放到自己屋里。暖月立刻提出抗议,为什么电脑就不能放到她这屋,她的学习桌本身就带电脑桌的,要放到冰玉那屋,还需要另外再买张电脑桌。 冰玉说:“放到你那屋会影响你学习的,等将来你考上大学,电脑就搬你那屋去。” 暖月气哼哼说道:“哼,我考上大学,谁还在家玩电脑啊,除非念的是家里蹲大学!” 不过暖月再怎么反对,也没争取到电脑的安置权。冰玉把以前给暖月买的小课桌搬了过去,当电脑桌用,这样,每天下班或周末的时候,她就可以把电脑打开,然后看看青玄在不在线了。 听到电脑里传来嘀嘀嘀的声音,知道有人q她,她便放下书坐到电脑跟前。 点开头像,见到那几个鲜活的字体在屏幕上闪动,她的心狂跳不止,是他来见自己了,真的是他! “亲爱的,你怎么来了?”她问,掩饰不住的欢快心情。 “我想你了。”他直言不讳表露心迹。 这时,其中一个保安侧过头来看青玄在qq上和谁聊天,青玄扭头瞪了他一眼,那保安只好悻悻地收回目光。心想,看来一时半会也回不去,不如玩点什么吧。他点开网络游戏文件夹,一下子蹦出一堆网游,什么传奇,大话西游,三国演义等等,可谓应有尽有,正琢磨着玩什么呢,另一个说道:“别玩游戏了,就一台电脑,我也玩不着,干脆咱俩看电影吧。” “看电影啊,那好吧,看你可怜兮兮的样,就依你,你说看什么?” “来个搞笑点的。”那个说。 “好。”这个保安退出游戏文件夹,跑到电影网站搜了半天,搜到一部周星星主演的《功夫》,“这个怎么样?”他问。 “行,我最喜欢看星爷演的片子了。”那人道。 于是,选定播放器,全屏播放。只是耳机只有一个,没办法,只能两人轮换着戴了。 他俩在聚精会神看电影的时候,青玄则跑到游戏里见女朋友去了。 这时,游戏成了俩人避人耳目的屏障,他们在游戏里说话,一般人不会太在意。 “呃,你妈妈允许你出来了?”她问。 “上游戏,我在合约人这等你。”青玄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让她来游戏里找他。 “好。”冰玉敲完这个字,便找到桌面的“梦”字图标,那图标散发的黄色光芒立刻把她吸了进去。 皇宫门前总是京城里最热闹的地儿,这里集结了全国各地的英雄,他们通常在这里组建队伍,然后去往世界各地冒险。这里也云集了京城大大小小的商贩,他们做起英雄们的生意,借机榨取钱财。各式装备铠甲、宝石暗器、魔法卷轴、鬼谷子阵法等等,凡事英雄们能用得上的,这里都有售卖。 离宫门不远处,有一位身穿灰色袍子戴着灰色帽子的人,他前面摆着一个案几,案几上摆着笔墨纸砚,还有红印泥以及私印。此人相貌平和,须发俨然,五官中透露出一股浩然之气。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京城专管立约担保的佟叶佟掌柜。 为了防止冒险队员中途擅自退出,影响整个队伍的作战计划,给其他队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凡是准备外出冒险的小队,都要来这里签订一份合约,并交纳5万银钱的保证金。若违约,且遭到3人以上的投诉,则合约人有权扣除该人的保证金。 冰玉到达这里的时候,佟掌柜正为一个去海底探险的队伍签署合约,青玄站在旁边,目光越过人群,向冰玉来的方向张望。当冰玉的瘦小身影终于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他赶忙迎上前,抓住冰玉的手道:“亲爱的,你可来了。” “嗯,你看见我给你的回信没?” “看见了,所以才忍不住来见你。现在我后面有人,没法和你说,你先组个刷塔的队伍,我们一边练级一边说。”他明亮的眸子里闪着蓝色的光芒,那光芒似一湖清泉,将她溶化在无边的涟漪里。 “要签约哦,我这里双倍大把的,不用也浪费了。”他补充道。 组织个刷塔队伍并不难,很多人为了练宝宝,都愿意参加这样的队伍。所以,冰玉站在那里只喊了几嗓子:“t练bb,打造极品队伍,秒的来+++++++++”,旁边就有一帮子人申请加入。 冰玉在这些人中选了个龙宫的,另外选了2个pt的,这样,一支极品队伍就组成了。当时,她并没有注意,这支队伍中,除了青玄一位男士,其余都是美女。冰玉带着几个人来到佟掌柜面前,签了2个小时的合约,在交保证金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没带够钱,青玄在一旁说道:“没带够钱的踢了,再加一个。” 冰玉冷着脸道:“谁没带够钱的请自动离开,要不我就踢了。” 众人纷纷查看自己的荷包。这时,一个pt看了看自己的荷包,惊呼道:“妈呀,我这包里怎么就剩张2万两了,一定是刚才我买点卡时把钱都花光了。”想起钱庄里还存着80万两银子,她忙说道:“别踢我,队长,我钱庄里有钱,等下我,我这就去拿。” “那你快点,两分钟之内不来就加别人了。”冰玉并不爱等人,可看她是个90级pt,还是忍了。在这支新组建的队伍里,她算得上级别最高的人物了,她只需轻轻动下手指头,那些小妖怪就会倒地身亡。青玄白白跟着拿经验,这是多么美的一件事。 第一百六十五章 相同的梦 看着那人离开队伍,小跑着去钱庄取银子,冰玉便带着其余四人站在原地等。不多时,只见这人气喘吁吁跑回来,额头上、鼻尖上已沁出许多细密汗珠。 重新来到佟掌柜处,这次签约还算顺利。每个人从身上拿出5万两银票交予佟掌柜,然后佟掌柜拟了份合约,一式五份,分别加盖了佟掌柜的私印,又让众人按了手印。合约立即生效。众人各自拿了自己那份合约揣进怀里,再由冰玉带着去禁卫军右统领那领了双倍时间,冰玉这才带领众人等朝大雁塔方向走去。 路过长安药店的时候,青玄提醒道:“别忘了去药店买点加蓝的药。” “呃,你不说我倒忘了。”冰玉说道。随即带着众人拐向云顶酒店旁边的长安药店,在这里,大家纷纷离队上前找店里的伙计买药。这里,最常用的恢复魔法的药剂就是佛手,也是店里价格最便宜,存量也最多的药品。因为即经济又实用,所以受到众玩家的欢迎和喜爱。每天来这里买它的人络绎不绝,药店光靠着这一个品种的药剂,薄利多销,一年下来,赚的银子都够买辆马车的。更别说还有别的药呢。所以,每每见到来店里买佛手的客人,掌柜的脸上都现出无比阳光般温暖的笑容。 每个人的行囊里几乎都装满了这种魔药,大家才出发去大雁塔。 大雁塔离药店并不远,只消走上个把分钟就到了。 冬日的大雁塔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冰冷和孤寂。 不过,大雁塔里并不平静。在他们来之前,已经有几只队伍在此刷怪。因此,初一进塔,刀剑碰击的声音。怪物们哀嚎的声音,尸体倒地的声音不绝于耳。冰玉并不理会这些声音,只带着队伍沿着木质楼梯一路向上攀爬。 爬到第四层的时候微微有些气喘,她停下脚步,稍微休息一下又继续攀援。终于来到塔里第五层。这是大雁塔最高的一层,站在这里,凭栏远眺,能看到半个长安城。此时,阳光顺着塔西面的一扇拱形小窗射进来,在靠近楼梯的地面上形成一个椭圆形光圈。 本以为这层应该没有人。可四处一瞧,原来这五层里的人并不比下面的人少。包括他们这支队伍在内,差不多有4队人马。合计20余人!塔里的小妖怪纵然不少,可这人似乎也太多了些吧。看来若想多捉妖怪多攒经验,只能靠速度取胜了。 “就站在楼梯口这地方吧,一会儿刷怪的时候我们可以清楼梯口附近的妖,没了就下楼杀楼下的。”队里的人也看清了塔5的形势。便提了一个合理化建议。 “那好吧,我们就站这里等了,到时候大家速度点杀,希望能多杀点。”冰玉采纳了大家的建议,带着队伍站在楼梯口附近。待她留心观察了一下这里的环境,发现这里进可攻。退可守,的确是一个有利位置。 战斗没开始前,塔里分外的肃静。为了打破这种静谧。冰玉接着刚才那个话题问:“他们允许你出来了?” “允许是允许了,不过派了两个盯梢的。”青玄微微叹了口气,这种被人监视的感觉真心不好。 “是保镖?”冰玉想象着他的身后跟着两个穿着西装系着领带挎着墨镜的保镖,那情形一定很酷。 “不是,是保安。”青玄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斜睨了下旁边的保安,还好。他们专注地看着电影,根本无视青玄的存在。 “哦。”冰玉想,即使是两个保安也很拉风啊。你想想,一个全身是伤的少年去网吧上网,后面跟两个保安护驾,这派头,不亚于古代小皇帝嘛。 “无忧谷的清风,那……又是什么?” “在一个无人的幽谷中,一缕清风和天上的夕阳相恋,他们每日在谷中游玩嬉戏,诉说着缠绵的情话,可是太阳的炽热让风无法接近。风痴恋一生,也只是望着天上的夕阳而无法与她在一起……” “你做的梦?” “是,这个梦一直纠缠了我很多年……” “风看似放荡不羁,其实,他的内心冷傲孤僻,他从不轻易放纵自己的感情,可是,一旦有了他喜欢的人,那他终其一生只对一个伴侣忠诚……”青玄喃喃自语,他想起自己很多年来一直也做着同样的梦,那梦境清晰可见,到现在想起还历历在目。他一直不明白这梦中的含义,今天,他仿佛如梦初醒,那清风……岂不是他自己? 呼啦啦,不知从哪飞出来一群蝙蝠,它们像一只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有一只竟然撞到了青玄的额头上。把青玄从无限的遐思中唤醒。只听旁边人喊:“队长,刷怪了,怎么还不杀?” 旁边的两个保安一边看电影,一边笑得前仰后合,其中一个甚至笑出了眼泪。 他们并不关心游戏世界里的鏖战,这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此刻享受的是搞笑电影带来的愉悦,这个可比午后站在公司门前为那些客户开门幸福得多。 青玄站在队伍中,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旁边的队友从刚才两人的对话中,大致判断出他与队长的关系不简单,也就没人攀比他,只顾各自催动魔法。空气中不时爆发出电光火石的声音,还有竹叶破空的簌簌声,眼见着一个回合之内,十余只蝙蝠从空中倏然落下,在蝙蝠尸体陆续落地的沉闷声还没有停止的间隙,又一批蝙蝠横掠过来,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玉面长尾的狐狸精。 一只狐狸精眯着狭长的眼睛盯着青玄看,那眼神迷离,似要夺人魂魄,这让青玄心情超不爽,心说:“你个骚狐狸死到临头了居然还敢打老子的主意,看老子不收了你。”刚欲出手取那狐狸精的性命,只见那90级的pt一记苍茫树,狐狸精立刻去见了阎王。 “哈哈哈,人类的本事也不过如此。”一只粉面桃腮的花妖躲在角落里,拍着手兀自笑着。 “你这妖精,见了我等还不束手就擒,你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吗?”旁边的龙族帅哥说道。 “我倒没吃什么雄心豹子胆,不过我知道个道理,人类平日里不是最痛恨嗣强凌弱吗?怎么今儿个竟只会来这塔里收拾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妖呢?有本事可去那幽冥洞府里试试伸手,或是去蓬莱仙岛服妖降魔,那才叫人佩服呢。” “你这妖精,还挺伶牙俐齿,不过你可唬不了你龙爷爷,等爷我今儿收拾了你们之后,明天就去那幽冥洞府里走一遭。”龙族帅哥见招拆招,可没听花妖在那胡言乱语。他扬起手臂,立时,一记龙卷雨击劈了下来,当场就把那花妖劈得七窍流血。 花妖的死,引来更过花妖的反击,一群群花妖提着花篮围了过来。她们施展天女散花的法术,那一朵朵鲜花幻化成无数流弹,所遇之物,无不炸得粉身碎骨。 这等法术看似威力挺大,只是在人类面前却显得微不足道。还没等冰玉动手,普陀弟子早就跃身而起,双手在空中划过,只见一片刺眼的亮光在空中炸裂,妖女们见了此亮光,瞬间灰飞烟灭。 再没有妖精敢轻易上前。几只蝙蝠头领躲在角落里,商议着如何对付这些人类,可还没等商议出个结果,就被冰玉等人送上了西天。楼梯口的妖怪基本被肃清,冰玉欲转身下楼,看看四楼是不是有没肃清的妖怪,这时,只听楼下有人说话:“我说队长,上楼看看,这四楼的已经被我们杀光了,看看五楼还有没有?” “我看四楼不用下去了。”冰玉转过身子,拉着队伍又重新回到楼梯口附近。刚站好,就听楼梯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然后,一支五人小分队便探头上了五楼。一上楼,他们便看见了冰玉带领的这支队伍。他们没有停,继续往里面走去。塔里的另三支队伍各据一块地盘,对于这只准备和他们抢肉的狼充满了敌意。几个人一看无趣,便灰溜溜回到四层,看来,今天这五层他们就不该来。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在这等怪,刷怪的过程中度过了。 “你累不,要不我带会?”青玄一直站在旁边不干活,空拿了好多经验,如今有些过意不去。 “不用,你也没阵,就我带吧。有时间得弄两本阵,没有阵的队形太难看了。”冰玉看了看自己那整齐划一的队形,吐了吐舌头。 “弄阵书我来就行了,这个不用你费心。”青玄马上请缨。 “停,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病养好,其他的都不要想。阵书我来弄。”一想到他出来一趟都很难,况且身体还没复原,怎么能让他长时间在游戏里待着呢。 “知道了,我一定把身体养得甭棒,然后一身健康的去见你。” “嗯,这样才好。” 第一百六十六章 惊魂一梦 “爸,妈,吃饭了。”罗美娟去一楼的卧房里喊公公婆婆吃饭。两个老人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听儿媳妇喊,便答应了一声:“知道了,这就来。”老头把整理了一半的行李箱放在床边,跟老太太说道:“走吧,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收拾。” 王妈已经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八菜一汤,摆了满满一大桌子,只等众人上来享用。这几日,李孝天都是下班就回家,陪儿子媳妇以及两位双亲一起吃饭。因为青玄受伤的缘故,两位老人不辞辛劳,从千里之外赶来深圳看望长孙,李孝天没有理由不回家陪老人吃饭,聊天。再大的董事长也是娘生父母养的,孝敬老人天经地义,这个道理他懂。 回到家,换了身家居装,又去洗手间洗了手,李孝天才坐在餐桌的正位置上。父母已经在座位上坐好,罗美娟帮着王妈给大家盛饭,青玄乖乖地坐在罗美娟下手边,看着面前一桌子丰盛的饭菜默不作声。 想起刚才在网吧里见到冰玉的情形,现在心里还好激动,虽然只有短短两个小时的见面,可他这些天的思念终于有了回应。他知道,远方那个女子也一直在思念着他、记挂着他,这对于他是何等的重要!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去找她的,哪怕他们之间隔着万水千山,都无法阻止他前行的脚步,他这样想着。 罗美娟盛好饭,坐回位置上。她看了眼李孝天,李孝天会意,说道:“吃饭吧,一会菜都凉了。” 众人拿起筷子,自顾夹菜来吃。爷爷夹起一大块鱼肉放到青玄的碗里,关切地说道:“孩子。多吃点,这样病才能好的快。 ” 青玄看着爷爷慈祥的面孔,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从小爷爷最疼的就是自己,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偷偷留给自己吃,那个时候叔叔家也有了两个孩子,可都没得过这样的待遇。如今爷爷两鬓斑白,年逾花甲,还为自己抄心,真是对不起他老人家。青玄几乎是本能的起身夹了两块回锅肉放进爷爷奶奶碗里:“爷爷、奶奶,你们也吃。” 奶奶看着孙儿。心疼地说道:“宝贝孙儿,还是你多吃点吧,你受了那么重的伤。应该多补补的。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能活几天?倒是你还年轻,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应该多多保重身体才是。” “嗯,我知道了。爷爷奶奶不必为我担心。我没事。” “爸,妈,你们不用管他,快吃吧,一会菜都凉了。”李孝天看祖孙两个互相夹菜,便上前阻拦。 “孝天啊。明天我和你妈就回去了,看青玄也没什么事了,家里还有不少活等着我们回去干。我们就不在这住了。”老头慢条斯理说道。 “爸,眼看就过阳历年了,我看你和妈过完阳历年再回去吧。”罗美娟见公婆要走,便劝说道。 “不了,这都住了好多天了。再不回去,家里的小狗都快饿死了。再说。家里那一大片茶园还要雇人去打理,再过几个月,新茶就下来了,今年雨水大,茶叶应该能出不少。” “我看您那么大岁数了,不行就把园子盘出去算了,好享几年清福,你儿子一年不少赚钱,您二老打着扑棱花都花不完。”罗美娟道。 “我知道我儿子能赚钱,可我不是还有两个孙子嘛,还要留给他们用不是。再说我这身子骨还算硬朗,干待着也待不住,还不如找点活干。我们自己种的茶不洒农药不上化肥,喝起来让人放心。那外面买的茶能喝吗?孝天生意做的大,每年送礼都需要好多茶叶,这些茶除了给他送礼,剩下的就留着自己家里吃。好在每年的旧茶喝完了,新茶也就下来了。这要是自己不种,去哪喝这么好的新茶?” “我看您就是一辈子挨累的命。” “既然你们要走,我也就不留你们了,过年不忙的时候再过来住几天吧。”李孝天看留不住他们,只好任由他们自便。 吃过晚饭,几个人又坐在客厅里说了会闲话,方回房各自休息。 次日,李孝天命人买了两张回武汉的火车票,又把二位老人送上火车,这才回公司开会。 再有几日就是青玄的生日,冰玉想要送给他一件别样的生日礼物,可是送点什么好呢?现实的礼物肯定是不行了,而送游戏里的虚拟物品好像俗气了些,要想不落俗套,又让人一生记忆,这礼物还真不好选。冰玉最近都在为礼物的事而伤脑筋。 自上次他们见面之后,冰玉就因为晚上要去上课而很少在游戏里面,她要为春天的那场考试而努力学习。爱情固然重要,可一时半刻两个人也不能在一起,那就先以学业为重吧。毕竟这是她通过努力就可以得到的东西。而爱情,不是她一个人能说了算的事,那个人远在天边,何时能来到她身边都是个未知数,他们是否有未来更是未知数,所以,再疯狂的爱情此刻也只能暂时放在一边。 青玄有几次偷偷瞒着罗美娟跑到网吧,想见见冰玉,可每次都无功而返。正赶上那几天深圳连下了几天小雨,阴雨绵绵的天气,再加上郁闷的心情,青玄整个人就像只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没精打采到了极点。 这天,他无事可做,就窝在床上看书,没想到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锦麟贸易公司,在公司顶楼的天台上,长阳穿着一身米白色笔挺的西装,鼻梁上那副金丝眼镜后面是耐人寻味的目光,自己穿着短袖t恤,淡蓝色牛仔裤,阳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没有语言,只是那么默默对峙着。青玄想,这次可不能像上次那样手软,要下手就下死手。突然,长阳不知从哪抽出来一把弯刀,冲着青玄就砍了过来。青玄本能地躲开了。 这样刺手空拳和人家拼肯定是拼不过的,情急中他发现墙角处有一个破拖布。那拖布头上只剩几根破布条,看来是被人弃在那里,长久不用,因受到风雨的侵蚀,布条变得陈腐易碎。青玄顺手操起拖布,那几个碎布条就七零八落地掉了一地。好在拖布把还是好的,这家伙虽不比那弯刀锋利,但是好歹不能让长阳近他的身,他便有机会对付这个恶棍。 拖布对弯刀,一来一回战了几个回合。正打得酣畅淋漓,青玄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拖布也被扔在一边。长阳见此机会,双手紧握弯刀,一步步朝青玄逼了过来。青玄用手撑着地面,一步步朝后退去,眼看着就要推到天台边缘了。长阳哈哈大笑,露出一脸狰狞的面容。青玄回头看了看,眼下是万丈高楼,面前是冒着寒光的弯刀,前进和后退的结果是一样的,怎么办? “去死吧。哈哈哈……”一阵狂野的笑声响彻天际,接着,长阳手执弯刀近在眼前,青玄够了勾嘴角,说道:“十八年后,爷照样是条好汉。”说着,纵身跳下楼顶…… “扑通”一声闷响,疼痛感将青玄从睡梦中唤醒,“我这是在哪里?我还活着吗?”青玄揉了揉摔疼的屁股,自言自语道。 这时,走廊的灯亮了起来,罗美娟推门进屋,问:“儿子,怎么了?” 待她扭亮青玄房间的灯,发现儿子摔在地上,被子被踢到一边,赶忙过来扶儿子。 “我说小祖宗,睡觉也不老实,竟然还能摔到地上,我看看,是不是伤口又裂开了?”罗美娟把青玄扶到床上,抬手去看青玄头部的伤口。只见从纱布里渗出一汪脓血。“哎呀呀,我就说嘛,是不是伤口又裂开了。我说儿子,你什么时候能让妈省点心呢?”罗美娟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取来药箱为儿子换药。 “疼不疼?”她问。 “不疼。”青玄咧了咧嘴,那伤口传来胀痛的感觉,再加上屁股上的疼痛,这回可是上下一齐疼了。可即使疼也得忍着,谁让他是男人了,男人就该坚强,哪来那么多矫情。 罗美娟替青玄上完药,又敷了块新纱布,才让儿子躺回床上,并替他盖好被子。“这回可得老实点睡觉,别乱踢乱动的,弄不好再撕裂了伤口,可就没那么快好了。”罗美娟又叮嘱几句,才回自己房间睡觉。 青玄躺在床上,看着走廊的灯重新熄灭,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刚才梦中的情景是那样逼真,他还以为自己真的摔下楼了呢。好在那不是真的,可这惊魂一梦也让他感受到瞬间的生死,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生死只在一念之间。生命之短暂,让他觉得必须珍惜眼前的一切。他又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他们在游戏世界里的一幕幕。 …… “你说,是不是你脸上的皱纹能夹死苍蝇?” 冰玉心想,我有那么老吗?人家也就比你大那么几岁,竟然被你说成了老太婆。好吧,为什么要告诉他实际年龄呢,既然认为我是老太婆那我就是老太婆好了。于是她说道:“没想到你竟然有火眼金睛哎,这你都知道。” 他心想,完,这次我又倒霉了,之前只认识一堆臭男人,哪怕认识个人妖也是好的。现在这位倒是女的,可惜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我李青玄的命怎么这样苦哎。 …… 第一百六十七章 回忆如斯 “给你的衣服染色好不好?”他问。 “染色?那好啊,只是不知道用什么染色啊。”她皱着眉头看他。 “跟我来。”他带她来到天台上,亮开嗓门喊:“收花豆了,1万5一个,有的快来交易。” 她站在那里,木愣愣看着他,好像之前从来没有人对她这样好,她的心有一丝丝感动。 他把收来的花豆扔给她:“看看有几个了?” “4个。” “不够,还要再收几个。”他又牵着她的手来到皇宫门前。挨个小摊上转了半天,又收到4个花豆。 还差2个呢。他蹙眉,接着又带她跑到驿站,终于在一堆杂乱的小摊前买到2个花豆。 “这下可以了。”他笑咪咪挽起她的手,领她来到配色师面前。 “亲爱的大师,请帮我给她的衣服染色好吗?这是10个花豆,您收下。”青玄把花豆交给配色师,乞求他为冰玉染一件漂亮衣服。 “那你看看想染成什么颜色,我再来帮你染好了。”配色师温和地说道。 “宝贝儿,你快去看看,喜欢什么颜色?” 在那些染好色的服装面前,冰玉看了半天,她发现,用彩果染的服装颜色比花豆染的颜色漂亮多了,不过现在能用花豆染色已经相当不错了,要知道,一个彩果的价钱可是花豆的8.9倍,以他们现在的财力,就是把自己卖了也买不起一个果子,更别说要10个果子了,那简直就是做梦! “要紫色吧,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颜色。”在花豆染色系列中,冰玉选择了紫色作为自己衣服的新颜色。 “那好,你确定了我就开始染了。”配色师接过冰玉的衣服。放进染缸里。 半小时后,一件绛紫色霞衣从柜台后递过来。 她穿在身上,宛如紫霞仙子下凡。 “果然好马配好鞍,好衣美女穿。”他边拍手边赞不绝口。 …… “这是你的鹿儿?”他打量了一下对面的女孩,疑惑地问。 “那是我师傅的坐骑,前几天偷偷跑出来,我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没想到被你抓了去,麻烦你把它还给我,我要带它回去。”她绷着一张俊俏小脸。很认真地说道。 “那好吧,既然是你师傅的东西,就还给你好了。”他有些不情愿地把白鹿还给冰玉。看着她离去的身影。心里竟然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 …… “喂,你许的什么愿?”在金山寺宽敞的寺院里,他好奇地问她。 “佛曰,不可说。”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她心底的秘密怎么可以告诉他。 “你呢,你许了什么愿望?”她歪着头问。 他想。你都不告诉我,哼,我也不告诉你。“佛曰,不可说。”他学着她的样子,双眼微闭,一掌立于面前。 …… “分离是相聚的序曲。只有分离才能更好的相聚。”明明心中万般不舍,可还是硬着心肠说了如此混账的话。有哪个热恋中的情人喜欢分离的?若不是被逼无奈,谁不想与自己心爱的人天天黏在一起? “可是。我会想你的。”她像只被人遗弃的小猫,一脸可怜兮兮状。 “一个月后我就会回来,回来我们就结婚。”他许下承诺,牵着她的手久久不愿分开…… …… …… 虽然这些只是虚拟画面,可却真实得如电影胶片一样。一遍遍在他的脑海里回放着,每一个瞬间都看似微不足道。却又深入骨髓,让人经久不忘。她说,我要怎样做才可以与你结一世情缘?他在心底说,你只管做好你自己就行,总有一天,我会来到你身边,与你在一起,今生今世都不分离。 入夜,夜凉如水,清幽的月光将这座南方都市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偶尔有一两辆车呼啸驶过,之后又恢复了平静。马路旁,高大的棕榈树将在夜风中摇曳,它那扇形叶片将路灯的光影修剪成无数细小碎片,洒落地上的光斑如一个个暗夜里的精灵,在这沉寂的夜晚倾巢出动,然后,在树下舞蹈,在夜里狂欢。夜游神自树影间穿梭而过,他们在黑暗里游走,在黎明时隐退,从不留下痕迹。 罗湖区某个高档住宅小区里,一个少年正披着睡衣坐在电脑前,电脑显示屏的亮光将他的脸照得越发白皙透亮。他挂上qq,看了看好友栏里的人,那些头像都变成毫无活力的暗灰色,这个时间大家都在睡觉,怎么会有人挂在网上。唯独他躺在床上睡不着,偷偷来这里看看。冰玉也没在线,估计她正沉浸在梦乡中,根本不会想到这个时候他还会跑上来看她。 在51图片库里转了半天,看到一组图片,图片的主角是两只家燕,故事演绎的是一场现实版生死恋: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天气阴霾,很多的家燕,成群停留在马路上觅食戏耍,看着来往的大货车。突然,一辆呼啸而来的大货车经过,地上只看到一团黑影留着,不幸又发生了。尽管这只家燕已经在地上不会动了,但是,另一只马上飞到她的身旁,不忍相信这个事实…… 2一辆汽车开过来了,飞快的车速,将风卷起,地上的鸟儿也随着翻了身。看到地上的鸟儿改变了姿势,情人仿佛受到鼓励一般,赶快又飞下来到她的身旁…… 3他在她的身旁守候,大声地呼喊着:“为何还不起来呢?” 4无奈,另一方已经永远听不到了……此时,鸟儿竟尝试着要将地上的她抓起…… 5当然是无法承受这样沉重的负担,用力的振翅,一次又一次…… 6无奈,纵然地上的鸟儿想回应,却永远也没办法了。又一辆汽车经过,鸟儿赶忙飞起,等到汽车一过,却又马上下来…… 7尽管别的鸟儿告诉他这是没有用的,但是,依然不死心的他希望看到伴侣再度飞起。另一辆汽车经过,鸟儿的身子又被汽车快速的风吹动,受到鼓舞的鸟儿,坚持不同的尝试…… 8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却无法得到任何的回应…… 9摄影者讲,他自己已经拍摄不下去了……怕那只不愿离去的鸟儿再受到意外,便将那只已逝去的鸟儿挪在路边,那只鸟儿在附近的树枝上久久哀鸣不愿离去…… 就是这一组图片,给他的心灵带来巨大的震撼。他为这对苦命恋人扼腕叹息,为人间演绎这样的悲情故事而愤愤不平。他的心里流淌着巨大的悲伤。他想,如果自己有一天也像那只小燕子一样死去,他的宝贝会不会也像活着的那只一样悲伤难过,她的世界会不会因为他的离去而轰然坍塌。她会彻骨疼痛吗?依如他一样。 他心潮澎湃,血液在血管里飞快地流淌,他的心似乎有某种重物牵引,让他无法呼吸。悲伤、无奈、愤怒,像一张巨大的网,把他死死困住。他纠结在这样一种情绪中,久久不能自拔。 今天的邮件就发这个内容吧。他在心里说。将整组图片都复制过去后,连文字说明一并复制过去。在图片的最后,他写道:“今天,看到这组图片,便心潮起伏,想着拿来和你一起分享,不知道你看了这组图片后是什么心情。你想知道我的心情吗?” 这组图片,让他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被这种人间真情深深打动。 “可悲又可笑的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人类社会,这种情感是越来越少了。”他感叹道。 夜阑人静,只有天上的星星还在闪着熠熠光辉。他们想告诉这个少年,纵使世人被金钱迷惑了双眼,但世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她好比一朵七色花,只要你不怕艰辛,不怕困难,历尽万水千山,就一定会寻找到它。 最近一段时间,冰玉除了上班和上课之外,在游戏里的时间明显比以前多了。因为她又见到了她日思夜想的人,她的人生又重新燃起希望,她似乎浑身充满了力量。因此,在游戏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她都不觉得累。 近来,长风镖局贴出一则招聘启事,说是要招一批能人侠士为镖局做事,这则告示一经贴出,便引来众人围观。 总所周知,长风镖局在长安城里是数一数二的镖局,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规模大,信誉高,还因为他的背后有天下第一大帮——完美紫丁香帮派做后盾,人们素知完美帮的实力,长安城里,有一半的产业都是完美帮在经营,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每年上缴国库的银子就不下数百万,可见,他一年赚的钱不下数亿。 正因为完美有如此实力,所以,长风镖局每天的生意都好得不得了,每日上门请求运送镖银(物)的顾客络绎不绝,作为镖局里的掌柜——郑长风郑镖头一天到晚忙得连口水都喝不上。眼看着一大堆镖银(物)堆在库房里运不出去,急得他火上房,嘴上一连串起了好几个大泡。 第一百六十八章 跑镖(上) 业务量的激增让原本就人才匮乏的镖局显得捉襟见肘,求贤若渴成了郑镖头眼下一块心病,无奈,郑镖头便贴出了告示: 本镖局因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素质好,品行高,不怕困难,武艺高强之侠士,待遇优厚,报名从速。报名者请与店内伙计联系,折日面试。 贞观三年12月12日。 告示一出,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刻引来不少市民议论纷纷。 “听说这镖局的待遇可好了,押镖不但有钱赚,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 “是啊,而且人家掌柜还特别讲究,从来都不拖欠下人的薪水,工资日清月结,到日子就发钱。” “听说他实行那个什么制度了?……啊,对,叫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只要你干得多,得的就多。” …… 像这样的议论在坊间广为流传,不知不觉就传到冰玉的耳朵里了。冰玉想,既然押镖待遇不错,还有机会获得额外奖励,那么,我为什么不去试试呢?她一直想给相公弄本阵书呢,若果真押镖能获得镖头的额外奖励,那她不是正好有机会获得阵书了吗?于是,她向路人打听长风镖局所在的位置,七拐八拐便来到镖局门前。 长风镖局位于长安城东区闹市区附近,这里平时过往的人多,所以,只要随便一打听,便有人告诉你镖局在哪了。 冰玉在镖局门口看到张贴的那张告示,知道大家议论的确有其事,就抬脚进入店中。店里一个伙计打扮的人迎过来问:“你可是来报名的?” “小女正是前来报名的。” “那你填张报名表吧。” 伙计递给了她张报名表,让她把姓名,门派,种族,人物等级等诸多条件一一填好。然后告诉她三日后前来面试。看前来报名的人还不少,冰玉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自己能否面试通过。 怀揣着这样的心情,挨过两日。第三日一早,冰玉按照小二通知的时间,早早就到了镖局门前。因为来的早了点,镖局还没有开门。正好她还没有吃早餐,看了看来的人也没几个,她想,先去吃点东西。回来面试也不迟。 在镖局附近转了转,果然,离镖局不远有个小食摊。包子馄饨一应俱全。有好几个人坐在那里吃得正欢。冰玉走上前,要了碗馄饨,两个素馅包子,一边吃一边瞄着镖局大门。待她快要吃完的时候,见大门敞开。店里伙计迈着小碎步从门里走了出来,冲着人群喊了一嗓子:“参加面试的自觉排好队,一会儿按先后顺序进来面试。” 冰玉见大家都开始排队了,自己也无心再吃。瞥了眼碗底剩的那两个馄饨还有半个包子,心说,农民伯伯对不起。小的没将您辛苦种的粮食吃光,请原谅。一边喊来食摊老板过来结了账。 拍了拍手,来到队伍前。很自然地站在了队伍最前面。后面的人见她加塞,纷纷指责起她来:“……我说那个小姑娘,你才过来怎么就站我们前头了,没看见我们都在这站半天了吗?”“是啊……”,众人附和着。冰玉也不答话。自顾站在那里。 “凡是都有先来后到,你若不知。我可以给你讲讲。” “……这是谁家姑娘,这么没礼数,脸皮怎么这么厚啊,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嘛。” 队伍里的人七嘴八舌,一时间把她当成了发泄的目标。冰玉不想和他们解释,本来就是自己先来的,只不过出去吃了碗馄饨而已,就说她加塞。她扭过头,也不理众人,独自走到队伍最后面。反正前面也就30多个人,这一上午怎么也轮到自己面试了。 不多时,伙计出来宣布说:“面试开始,请大家按顺序进屋面试,每次两人。” 众人见冰玉已经走到最后面,议论声自然就消失了,大家按着顺序,两人一组进屋面试。每一组的面试时间大约10分钟,可是因为人多,眼见着快到中午才轮到冰玉。 面试主考就是镖局掌柜郑长风。此人长得五大三粗,说起话来也瓮声瓮气。一头乌发束于头顶,上面系着丈青色纶巾。此人鼻直口阔,从两鬓到下巴上都是黑色胡须。他抬头看了看冰玉,然后问道:“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来应聘这个工作?” “我希望得到一本阵书,我想把它送给我的爱人。”冰玉实话实说。 “这个工作全凭脚力,而且路途遥远,路上还充满各种凶险,你难道不怕吗?”郑镖头看了看小姑娘,确定她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准备。 冰玉想,这不比唐僧取经容易多了,人家唐僧都能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去取经呢,我押送个镖银难道还比取经辛苦吗?“请相信我,为了他,我什么凶险都不怕。哪怕上刀山下火海。” 郑镖头点了点头,又问道:“今天你是第一个来参加面试的,为什么不和那些人解释?” “嗯?”冰玉纳闷,他怎么知道自己第一个来的呢。 原来郑镖头有早起的习惯,每天天不亮他就起来去外面跑步,跑完步回来吃饭,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这天他跑步回来,正好看见冰玉在镖局门前晃,等他从旁边角门进去的时候,冰玉已经朝小食摊走去,显然她还没吃早饭。刚才听众人议论她加塞,她也没和人家解释,看来是个做事心里有数而且不斤斤计较的人。 郑镖头很喜欢这样做事沉稳的人。心里头已经默默称赞这个小丫头了。后来又经过询问,知道她此次来面试,都是为了她的男人,郑镖头心想,是哪个男人这么有福气,有个如此爱他的姑娘,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我做事向来只问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并不指望世人都能够理解,世间只要有一个人能理解我我就知足了。” “这脾气秉性,怎么与当年的红玉如此相似。”郑镖头不禁暗自思忖,遥想自己当年,意气风发,青春年少,与表妹红玉恩爱有加,只可惜父母不同意这门亲事,硬是逼着他娶了个富商家的小姐结婚,生生拆散两个相爱的人。从此,红玉在他的生活里消失。前几年听说她嫁给个做丝绸生意的商人,后来怀了孕,却不幸难产而死。听此噩耗,郑镖头捶胸顿足,只恨是自己害了表妹。 “我荣幸地告诉你,小姑娘,你通过面试了。”郑镖头因为看见冰玉而想起了陈年旧事,自问自己和这丫头有缘。若能和她结个忘年交也是好的,他心里想。 “谢谢镖头大人,那么请给我安排任务吧。”冰玉弯腰行了个礼,对于此次能通过面试,她心里格外高兴。本来来之前她心里还很紧张呢。 “你就这么着急领任务?”郑镖头歪着头看了看她,不可置信地问。 “是啊,请现在就给我任务吧。” 冰玉心想,听说跑五十趟镖才有机会获得阵书呢,我现在要不抓紧时间,天黑之前,怎么能跑够那么多趟镖? “好吧。”郑镖头拗不过小丫头,只好派给她一个去女儿村的任务。 “基于你现在还不到五十级,只能押送一级镖银。保证金是2万两银子,若镖银能按时到达,那么你会得到5000两银子的奖励。这是女儿村要的胭脂水粉,你送去给她们那的孙婆婆就好了。”郑镖头从库房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首饰箱,沉甸甸的。箱子口用写了日期的纸封好,并加盖了印章。 冰玉从怀里掏出2万两银票递给郑镖头,然后接过首饰箱道:“人在箱在,箱毁人亡。” 郑镖头点了点头,说道:“去吧,小丫头,希望你一路顺风。” 拎着首饰箱,出了镖局。打开地图,大致看了看去往女儿村的路线。地图上只标示一条去女儿村的路线,那就是从东海湾取道傲来国,然后穿过傲来国境内去往女儿村。 这要是飞的话,一会就到女儿村了,可惜这工作不让使用法术,真是郁闷啊。抬头看了看天,天空碧蓝如海,一轮红日正在那遥远的天际发着白光。她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道:“出发。” 穿过长安大街熙攘的人群,迈着欢快的步子,不觉间便到了长安城东城门。 两名手执长矛浑身穿着铠甲的士兵守在城门边上,对进城的人中看起来形迹可疑的人进行盘问。他们并不理会出城的人,所以冰玉也没搭理他们,自顾向城外走去。 城外是一大片玉米地,接下来便是森林和荒原,这里经常有树妖跟野猪出没,虽然他们都是10级左右的怪物,可是和他们纠缠起来也颇费时间。为了节省时间,冰玉早已从行囊里掏出根摄妖香点燃,这样,路过这一片区域就可以安然无恙了。 一手举着摄妖香,一手拎着首饰箱,(怕被外人看出她手里拎着的是首饰箱,她还特意在箱子外面包了层破布,以掩人耳目。)路过一片瓜地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婆婆不住地喊:“卖瓜了,卖瓜了,我的瓜又甜又好吃,只要你吃上一口定会爱不释手。好瓜不长有,好景不长留,今宵错过后,他日不再有。”老婆婆说着说着竟然唱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九章 跑镖(下) 冰玉心想,这老婆婆还挺好玩的,一边卖瓜一边自娱自乐,果真应了那句“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她摇摇头从老婆婆身边走过,没想到那老婆婆竟然拉住她的手道:“小姑娘,看你走路也走累了,歇息一会儿,过来吃个瓜解解渴,我这瓜又好吃又便宜,保准你吃了一个想吃第二个。” 冰玉尴尬地笑了笑,心说,我这还有急事等着办呢,哪有时间吃瓜。便歉意地说道:“婆婆,今日我着急赶路,等改天再来品尝你的瓜吧。” 老婆婆满脸堆笑地说道:“赶路不在这一时半刻,吃个瓜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可是,我真的没时间……”冰玉拎着箱子,着急地说道。 “婆婆的瓜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吗?你这丫头,真是的,好心让你吃瓜,你还推三阻四的,算了算了,你赶你的路,我卖我的瓜。”老婆婆脸上现出不悦之色。 冰玉见了,反倒觉得不好意思,人家一片好心,虽然也是为了赚钱,可是老人家这么大岁数了也着实不容易啊,要不……就买个瓜吃? 冰玉正犹豫着,忽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个强盗。此人五短身材,满脸横肉,左眼带着个黑眼罩,手里握着把金背大砍刀,他也不和冰玉打招呼,提着刀上来就砍。冰玉一看,显然这家伙是冲我手里的箱子来的,这要是让他抢去,我那2万两银子可就打了水漂了。不行,我必须把他打跑。 说时迟那时快,冰玉一闪身躲过他的刀锋,然后把首饰箱和摄妖香交由一手拿着,另一只手腾出来。想去抽腰间的金蚕丝带已经来不及了,低头一看瓜摊上有好几个西瓜。她便顺手抓起一个扔了过去。那盗匪看飞过来个东西,连忙闪身躲过。冰玉见一个西瓜没砸着,接着又操起一个西瓜扔了过去。 “哎呦,我的西瓜啊,没你这么糟蹋的……”老婆婆一见她的西瓜被冰玉砸烂好几个,心疼地直叫唤。 “婆婆你别担心,一会儿我如数赔你好了。”冰玉一边对付那个强盗,一边安慰老婆婆道。 眼见着瓜摊上的西瓜都被冰玉霍霍光了,那强盗还不依不饶。冰玉一看无法,只好得空抽出她的天蚕丝带。舞动那丝带。仿佛一条蛟龙凌空飞舞,咣当一声,那个金背大砍刀被丝带绞缠落地。接着,强盗整个人也被丝带缠着抛入天空。扑……一声闷哼,强盗那肥胖的身体从半空中落下。 “哎呦……”强盗痛苦的哀嚎着。看来这丫头不好对付,趁自己还有口气,赶紧跑吧。强盗心下想着。捂着屁股逃走了。 打跑了强盗,冰玉如数赔了卖瓜婆婆的西瓜钱,怕再有强盗出来,所以加快脚步朝建邺城方向走去。 还好,这一路没再遇到强盗。不多时到了建邺城,城里倒是热闹非常。很多小商小贩沿街摆摊叫卖,很多摊床甚至摆到马路中间。冰玉无暇流连,绕过这些摊床自顾走路。 不多时来到一座石拱桥上。这座石拱桥长数米。包括围栏在内整个桥体都用花岗岩砌成,桥下大大小小共有4个拱形,河水从桥下流过,自东到西横亘整个建邺城。 站在围栏之上,冰玉忍不住探头往桥下看去。只见河水清澈见底,绿色的水草在河里自由飘动。几条鱼虾在水草中往来穿梭,好不畅快。正看得起劲,忽觉背脊寒风扫过,冰玉顿感不妙,忙回身用手中的箱子一挡,只听“噹”一声,分明是箱子碰上硬物的声音。待她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手执砍刀,面露狰狞的匪盗拦住她的去路。 “留下你的箱子,方可走人。”那人低吼道。 冰玉没想到,这么一个繁荣的小县城,治安居然这么差,才进城就遭遇匪盗袭击。“看来不解决了他,我看我也出不了这城了。”想到这,冰玉“呵呵”冷笑了两声,说道:“三个回合之内,你若有本事拿了去,我便给你。若那不去,可别怪我不客气。” “三个回合?”匪盗想,“看你这娇弱身材,爷爷我一个回合便拿到了,还用得上三个回合吗?” “少废话,看刀。”匪盗冷冷说道。话音刚落,那明晃晃的大刀便闪着寒气自头顶劈了下来,冰玉侧身躲闪,然后一记飞脚,扑,脚正踢在盗匪的腰眼上,匪盗哎呦一声,轮起刀便横斩了过去。嗖一声,冰玉飞至半空,刀落空。由于那家伙劲儿使得太大,这一下没砍着,刀差点没从手里飞出去。匪盗有些急了,心说,老子劫道还从来没输过三招呢,今天这是怎了么,两招皆失手。回身看冰玉自半空中落下,他旋即使出一招流星赶月,只见刀自手中飞出,如一道流星般在空中划过,直逼冰玉面门而去。冰玉向后弯腰扶地,灵巧躲过这致命一击。 嗖,刀呼啸着朝河岸边的柳树飞去。然后,叮一声,钉在柳树粗大的树干上,震得几片柳叶自空中翩然落下。 匪盗没有击中冰玉,刀又没了,不禁惊出一头冷汗。他想转身逃走,可看了看冰玉手上那只沉甸甸的箱子,想逃走的念头又打消了。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今天我就是拼了性命也要把那箱子弄到手。匪盗暗暗思忖,随手从绑腿里抽出一柄匕首。 冰玉见三招过后,这丫还不逃命,那就别怪姑娘我不客气了。一边想着,一边凭空拿出条云龙棒,轻点脚尖,飞身上前,将那棒子朝匪盗肩膀斜斜扫去,匪盗见状,慌忙躲闪。他那匕首毕竟是短的,而棒子的优点就在于可以不用靠近敌人就给敌人以有力还击。现在那匪盗非常后悔,若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把那刀扔出去了呢,现如今拿着把匕首和人硬拼,怎拼得过? 他这一溜号,没留神对方虚晃一枪,以为那棒子从头顶落下,他刚闪身躲过,可谁知那棒子并未落下,而是如幻影般自胸前划过,然后“扑”一声,从他的胸膛穿过。匪盗一僵,匕首从手中当啷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血从棒子捅进去的地方汩汩流出,那盗匪跪在地上,眼神空洞地看向前方,他没想到,从不失手的自己今天居然也会横尸街头,只为了那一个小小的箱子。 “杀人了,杀人了。”随着盗匪尸体倒地,引来一众人等前来围观。 冰玉收起云龙棒,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并不理会众人的议论,独自一人拎着箱子向城外走去。所谓杀鸡儆猴,敲山震虎,冰玉此次杀了建邺城颇有名望的一个匪盗,令其他匪盗不敢轻易造次,因此,直到出了北城门,也没再遇到什么盗匪之类的人前来劫她的镖银。 到了东海湾,一个渔夫模样的人用魔法阵将她传送至傲来国。 傲来国民风淳朴,君王仁厚,百姓乐善好施,见到外地人到此从来都以礼相待。因此,冰玉在这里并未遇到什么麻烦,很顺利的通过了该国境内。 出了傲来国,沿山间小径一路向西北方向走去,刚走出二三十里,忽见到山脚下有个小山村,村里有茅屋数间,另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不计其数。村头一棵大槐树,高数丈,树干宽十尺有余,树枝上林林总总系着很多红丝带,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正站在树下,手执团扇,顾盼琉璃。 冰玉跨过村口的雨花桥,经过大槐树底下的时候,看着这姑娘可爱,便问道:“姑娘你好,我向你打听个人你可知道。” “你好,姐姐,不知道你来此想要找何人,这村里的人我都认识,你若找谁我领你去找就好了。”小姑娘轻声细语地说道。 “你们这里有个叫孙婆婆的吗,我有东西要给她。”冰玉眨着眸子,心说,这偏远山村,竟然有如此璧人,真是稀奇。 “有的,她就住在前面不远处的茅草屋里,我带你去吧。”小姑娘殷勤说道。 随小姑娘来到孙婆婆住处,彼此寒暄过后,孙婆婆道:“红娘,你帮我给龙姑娘倒杯参茶,我看看这批货怎么样。” “哎。”红娘答应着,去厨房烧了热水,然后泡了壶参茶给冰玉。 孙婆婆看着满满一箱子胭脂水粉,又随便拿了几盒打开闻了闻,然后点头说道:“嗯,这批水粉比上批的要好,颜色鲜艳,香味也不那么刺鼻,价格嘛,虽然贵了那么一点点,但是老身还是能接受的。” “婆婆,你若喜欢,下次我还给你送。”冰玉一边啜着茶,一边说道。 “嗯,我确实很喜欢,刚好我这村里过几日要举行采摘节庆典,你送的水粉正好能用上呢。”孙婆婆开心地说道。 “另外,龙姑娘若是方便,再送两箱这样的胭脂水粉给我。不过这两箱就不那么急了,姑娘什么时候有时间就什么时候送来吧。”临出门时,孙婆婆说道。 “好的。” 第一百七十章 死生契阔 孙婆婆将冰玉送到门口,冰玉拜别了婆婆,一个闪身便不见了身形。婆婆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见此并不足为奇,而是回身喊红娘道:“去村里把姑娘们都喊来,看看她们都需要些什么。” 红娘答应着去了。 “回来比去快多了,”冰玉暗自咕哝道,“好歹回来能使用法术,去的时候可要一步步走啊。”她一边嘟囔一边走,不觉间长风镖局已在眼前。 回到长风镖局,郑镖头一看,小丫头任务完成的还挺好,忍不住笑道:“怎么样?这一路上还算顺利吧?” “还行,就是遇到两个小毛贼,被我打跑了。” “呃。你还不错,刚才有个小伙子领了任务,去魔王寨给牛魔王送镖,到现在还没回来,估计他那镖银是被人劫走了。” “镖头,再给我个任务吧,今天我要跑够50趟呢。”冰玉看这镖送得还挺轻松,便请求郑镖头再派些押镖的任务给她。 “好吧。那你的2万两押金就先放我这,等你送完一并给你。正好化生寺的慧明长老要些高香,你给送去吧。”说着,郑镖头去库房里拎出来个纸箱出来,箱子封口处照样打了封条盖了镖局的印章。 冰玉扛起箱子,二话没说就奔化生寺去了。 “慧明长老,这是您要的高香。”化生寺里,冰玉笑吟吟接过长老手中的回执单,然后回到长风镖局。 “这是程府程咬金要的兵器。” “这是魔王寨要的糕点。” “这是狮驼岭大大王要的马肉。” …… 夕阳西下,天边最后一抹云霞也要被黑暗吞没。冰玉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长风镖局,足足跑了两个时辰的路,如今,冰玉觉得浑身乏力,腰膝酸软。恨不得倒在床上一睡不起。 “麻烦……给我点水喝。”冰玉哑着嗓子,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说道。 “累坏了吧。”郑镖头递了杯水过去。 “是啊,”冰玉气喘吁吁地说道,“下次可不一下子跑这么多趟了。” “看你这么有毅力,给你点奖励吧。”郑镖头从身后的书架上抽出本书。 “这是一本写着玄妙阵法的书,得此阵者,据说战斗时如有神相助,大大增加御敌的效果。”郑镖头捋了捋胡须,欣然说道。 冰玉一听郑镖头的话,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赶忙接过此书翻看起来。但见那浅蓝色封面上赫然写着《鬼谷子骨相学》几个黑色字体,在这几个字的旁边有三个略微小点的字,仔细一看。确是“龙飞阵”三字。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写到:龙飞阵,又称全能阵,现如今主流队伍中经常使用的一种阵法…… “看来我今天没白辛苦,若把这本书送给他。他一定会很高兴。”冰玉喃喃说道。 那封信在她的邮箱里已经安安静静地躺了4天,连日来除了去上课就是忙着游戏里的事情,她竟然都没发现它!这天,她偶尔打开邮箱查看,才发现一封未读邮件居然躺在她的邮箱里已经好几天了。连忙打开邮件,只看一眼开头的称呼。就知道是他发的。她暗自埋怨自己的粗心,竟然没有及时发现他的来信。 待一字不落的将整封信读完,又反复看了那几张图片后。她的心不禁被这画面所撼动,联想到自己与他之间那欲罢不能却又无法遏制的深情,她的泪忍不住夺眶而出。她(他)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的死生契阔,生死与共的爱情啊。 泪。无声地流着,仿佛如一颗颗断线的珍珠般。滴滴滚落在那黑色的键盘上,然后,顺着键盘缝隙渗入里面。那泪又仿佛是一眼清泉般,汩汩喷发, 永无休止。她自己都很惊讶,怎么有如此多的眼泪,流也流不完。 还好,这无声的啜泣并没有引来牟君慈的盘问,她正在隔壁房间里给暖月的校服裤子缝裤脚,暖月斜眼偷偷瞄了下母亲,然后把白天同桌递过来的一张小纸条拿出来看,那上面写着:小月,告诉你件事,我看见夏老师今天哭了,眼框那还青了,你说,是不是被她老公打的啊? 暖月今天上课的时候也看到夏老师的眼眶青了,不过她没联想到是被老师的老公打的,她以为那是她自己不小心弄的呢。经同桌这么一提醒,她觉得这件事还真值得研究研究,如果老师果真被家暴了,那可不是件小事。 一家三口人,每天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因此,即使冰玉哭成了个泪人,那屋的两个人也都还蒙在鼓里。 过了许久,她才止住哭声,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然后开始给他写回信。在信中她写到: 亲爱的 看过此信,我的心受到很大震撼,眼泪一直流个不停。自知我们的相遇是在一个不恰当的时候,因此,想与你像它们一样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或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皆不能。只盼望来生我们能有缘在一起,共续今生未尽之缘,我愿足矣。 想你和我的心情也差不多吧。 爱你如斯 你的宝贝敬上 2007年12月 圣诞节在伴着无数彩灯,圣诞树以及北方的丝丝寒气中来临了。饭店里挤满了前来吃饭的客人,有的是年轻情侣,有的是阖家老小,还有的是单位同事,借着西方这洋节,中国的老百姓也跟着乐呵乐呵,这是近些年来中国存在的普遍现象,北方尤甚。 其实,说到底,都是商家们在作祟,这年头,一切皆以利益为重。只要看看那被布置一新的商场饭店,穿着圣诞衣服的服务员,以及步行街那一溜摆地摊的人就不难发现这一点。这种气氛甚至蔓延到小学校园里,几个要好的同学下课凑到一起,商量着今晚上临睡前是不是把袜子挂门口,否则圣诞老人送礼物的时候发现没袜子就去别家了。 游戏里的圣诞节可比现实中热闹得多,好玩得多,也纯净得多,这里没有那么浓重的商业气息,有的只是好玩的节日活动:如堆雪人,杀圣诞小树妖,圣诞小兔子和圣诞小狐狸,燃放烟花,在北俱那千年不化的寒冰上跳舞,还有因为参与活动而获得的意外惊喜。 冰玉并没有参加同事们晚上组织的喝酒活动,而是下了班直接回家。倒不是她想做游戏里的那些活动,而是她事先留言给他,约好今天晚上见面的。 今天是他的生日,她给他准备了生日礼物,这份礼物她足足准备了一个月,她想亲自交给他。她不知道他今天晚上会不会来,不过,她会坚守诺言,一直在这里等他的。 时间分秒划过,看着他的头像和名字一直呈了无生气的灰黑色,她的心越来越冰冷。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此时已是九时三刻,这个时间该是休息的时间了,看来,今天他是不会来了。暗自叹息了一下,她下了游戏,关掉电脑,钻进有些冰凉的被窝里想,只好等到下次见到他再给他了。 在她下线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急冲冲来到网吧,来的路上还在想,希望宝贝还在,她应该不会下那么早的。为了能来见她,几天前他就策划好准备这天请假出来和朋友们吃饭,他想,若罗美娟不答应,他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任她罗美娟怎么铁人心肠,最后也会心疼儿子最后放他出门的。只要他有了出门的机会,就会来这里见她。 一切都如他所料一样,罗美娟先是无论如何也不答应他出门,后来在儿子的软磨硬泡,软硬兼施的攻城战略后,终于答应他早去早回的条件。前脚迈出家门,青玄就在想,早去早回?怎么可能!不夜不归宿就不错了。 召集了一帮狐朋狗友在酒店吃饭庆祝。因为大家好久都没聚了,这次青玄又挂了彩,本次聚会就显得意义重大。哥几个轮番上阵,这个说,兄弟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要连喝三杯;那个说,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后来感觉不对,这不是诅咒他以后还要挂彩吗。于是赶紧改口道,不对,应该祝你福如东海,寿比泰山…… 这连番的轰炸,不一会就把青玄灌迷糊了。待大家吃饱喝足后,青玄踉跄去前台结了账。可那帮人似乎还没玩尽兴,从酒店里出来,非要去歌厅唱会歌。 好吧,难得出来一趟,去歌厅就去歌厅。 在歌厅鬼哭狼嚎了一个小时后,众人纷纷倒在歌厅的长沙发上酣睡不起。青玄吃了点水果,又喝了点茉莉花茶,觉得头皮不像刚才那么发麻了,眼睛也能看清周围的事物了,看来自己的酒醒了。眼见众人横七竖八躺在那里,唯有电视在那闪着光亮,青玄脚一跺心一横——此时不走何时走! 踩着众人的“尸体”溜出歌厅,急冲冲赶向网吧,只希望这时宝贝还能在里面等他。 午夜的长安城一如既往的热闹着,只是这热闹中却没有他想见的人的身影。他只收到了她给他的留言: 亲爱的,本以为晚上你会来,我就一直在这里等,可是都九点了还没见到你的身影,看来今天你是不能来了。给你准备好的生日礼物只有等到下次见到你时再给你了。爱你的宝贝留。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为你写歌 看到这段文字,他暗暗咒骂自己:我真是该死,白白让宝贝在这等了一夜,早知这样,我就早点来了。也不知她给我准备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是夜光珠?还是光芒石?或者是必杀兽决?……哎,总之,不管是什么都是她的一番心意,他们之间的情感怎么能用这些俗物来衡量?那不是侮辱了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过,他太想知道那礼物是什么了。 几天之后,他们终于见面了。 为了能和她见上一面,他可是煞费苦心,找了种种借口避过所有人的耳目来到网吧与她相见。 再次见到他,她感到百感交集,两个生活在地球南北两端的人,因为相爱而彼此牵挂,却又因为时空的阻隔而聚少离多。多么希望时空的距离能缩的很短,那样,他与她,就可以相互拥抱,进而感触彼此的生命温度了。 避过长安大街上热闹的人群,她把他带到文化路1727巷那个破旧的小房子里。这是他们的临时居所,虽然简陋但是安静,可以肆意说话不被打扰。 看着他那熟悉的装束,以及阳光般帅气的面容,她的心里一阵莫名的悸动。内心有股莫名的冲动,想上前抚摸他的脸,可理智又使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们之间保持着三五步的距离。阳光刚好打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的身影在地上一半重叠,一半连接。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你看看。” “……” “这是我为你的生日写的歌,并且找人谱了曲子,本想录制成cd送给你的,可惜没找到合适的老师……”她娓娓道来,虽然只是用文字来叙述她的心声,但是如果他与她心有灵犀。一定能听到她心底最柔软的声音。 他震撼了,没想到她的礼物如此特别!特别得连他都想不到!当时,只以为那礼物无非是装备、宝石之类的俗物,却没想到,她竟然写了首歌送给他! 她专门为他写了首歌!真不可思议!他再仔仔细细看那歌词,原来那歌词写的就是他们的相遇相识相知的过程,歌词大意是: 不曾想过/在这个童话世界里/会与你相遇/你说/我们是天注定的/我无语/我想问明月/我是否可以品尝爱情的甜蜜/如果生命有轮回/请让我说我爱你/如果命运能给我一个机会/请让我来保护你 不曾想过/在这个纷扰的尘世里/会与你相遇/你说/让我用一生守护你/我无语/我想问流星/我是否可以享受这爱的幸福/如果生命有轮回/请让我说我爱你/如果命运能给我一个机会/我要变成天使/保护你 …… 她给这首歌取名《时光恋人》。 这首歌一定很好听,他想。光看那名字,就好听得不得了呢。只可惜他无缘听到。若是能亲耳听到她唱给他就更好了,他想。可是。他们相识半年,她竟然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怎么好意思让她唱给自己!他很奇怪。为什么一直以来她都不问他的名字,如果她问,他一定会毫不隐瞒地告诉她的。而她却紧闭金口,从不过问他的名姓。 她从不敢奢望会与他有什么结局,所以。名姓自然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知道了又怎样?知道了就能在一吗?知道了就能摒弃一切世俗偏见、摒弃家族的阻挠、摒弃年龄的差异而在一起吗?不!怎么可能?!那只是痴心妄想!她还有点自知之明,所以,在一切还没发生之前,她让自己保持清醒。 她只希望在游戏世界里能和他在一起,这是她目前唯一的奢求。 错愕良久,在小屋的地面上徘徊良久。他怔看着她道:“宝贝,我爱你。” “我也好爱好爱你。”她回道。 “真的?不信。”他故意露出痞痞的笑容。 “我也不信你爱我。”她歪着头看他,眸子里闪出疑问。 “我爱你。非常的爱你。虽然我们在现实中未接触过,但这里和现实又有什么分别呢?现实中是什么样子的人,在这里接触久了也知道个大概。” “……” “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某个人为我营造了一个世界。而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如果少了她的话,我的世界就会崩溃!我只知道我有个地方要去。而现在虽然没办法去,但是我极力找各种理由和借口避开阻挡我们的人以不同的方式见面,爱你不需要别的理由,如果你要问的话,我的理由就是——我爱你,正因为是你我才爱你!” “这也是我即使孤独却一直支撑我走下去的理由!”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情绪显得激昂贲张,完全不像他以前的风格。 这一番慷慨陈词完全把冰玉震慑住了,她还是头一次看见他在她面前如此认真地讲话,而这话发自肺腑,掏肝掏肺,让她一时无措。她从来都只知道自己爱他,爱得无怨无悔,爱得毫无保留,可是她不知道,他也如此的爱她。他不在乎她的年龄,不在乎她的身世,不在乎家族的阻拦,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他毫无保留地爱着她,一如她爱他一样! “我的理由足够吗?”他问。 “够了,亲爱的,我不能给你更多,你却如此爱我,这让我很感动,只是……有的时候我很自卑,你各方面都比我强,我该怎么才配得上你……我希望更年轻些,希望再漂亮些……”她诺诺说道。 “不够的话还有……” “……” “你想我吗?你爱我吗?给我个理由。” “我想你,我要的其实是这个世界上用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的你的真心,我不知道此生是否能够得到,但是,这是我最大的最奢侈的想法。” “因为爱你,所以我时常感伤。”她想起自己坐在镜湖公园的长凳上,看着湖面上成双成对划船的情侣,想着她与他那没有结局的未来,眼泪总是止不住溢出眼眶。 “我不奢求你年轻、漂亮,我只求你爱我就够了,年轻漂亮可以当饭吃吗?我只想下班后回家,你在家门口守着,等一看到我就跑过来拥着我,这就够了。” 他向前迈了几步,靠近她,双手揽住她的双肩道:“我爱你,并且,从未在这三个字后面打过问号。” “还有,因为爱我,请不要感伤,因为有个人在时常为你祈祷。” “你,你为我们的将来打算过吗?” “给我4年时间,我给你个世界。”他眸子里闪着坚定的光芒。 “嗯。”她答道。别说4年,就是让她等上10年她都会等,只要他给她期限。此时此刻,她的心被他填得满满的,再多一个人都容不下,她怎么可能不等,她想,哪怕让她等一生,她都会答应他的。 “对了,宝贝,我还有个问题问你。” “什么问题,你问吧?”她看着他,眼里满是温柔。 “你会不会嫌我太小了?” “怎么会,你都不嫌我大,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嫌我什么都不懂,嫌我照顾不了你……” “傻瓜,不懂可以学啊,谁天生就什么都懂的,只要肯学,就没有学不会的。还有,我虽然比你大几岁,可又不是七老八十了,谁要你来照顾,我自己照顾自己就行了。” “那就好,就怕你嫌我小,嫌我照顾不了你,你放心,我不敢说让你过得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会让你活得在我看来是最‘幸福’的。” 她注意到,他打字时,把幸福两个字用上了双引号,而且引号的方向还用反了,看起来就像那幸福两字长了双翅膀,正朝着她的方向飞来。她暗自笑他粗心大意。 “你说这样的话不会后悔吗?”她笑问。 “笑什么,我是认真的。”他有些生气,以为她把自己的话当笑话。 “知道了,”她收住笑,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话:“你会后悔吗?” “我今天说了这些话就没打算后悔,打算后悔就不会说这些话了,更不会对你许下什么承诺。”他蹙着眉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人总是要到一定的年龄才能活明白……”她轻叹了声,仿佛自己是一个历经沧桑的古稀老人。 “我现在感觉不到,我只知道现在要死死抓住你的手,要不,我就真的要后悔了。”说着,他真的来抓她的手,那温热的体温通过掌心传到她的体内,这一番肺腑之言以及这亲密的举动,瞬间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最近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吧?”表明彼此的心意,他又关心起她工作上的事情。 “遇到些麻烦,我正想着怎么能快速把它们解决掉呢。”一想起秦华把她计提养老金和公积金的活硬推给她干,她心里就憋气带窝火,这个老奸巨猾的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就去勾引别的男人,然后在公司里横行霸道,她早就看不惯她了。只不过同是女人,何苦为难对方,而她越是退让,她就越得寸进尺。 “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不要去想,这个不去想只是暂时的,因为计划没有变化快,等到了一定的时候或是火烧屁股的时候就有办法了,解决不了还要强行解决只会弄得一团糟。” 第一百七十二章 梦开始的地方 “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这影响到了我的工作和学习,所以……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掉,要不……”她想说,要不工作和学习都没法进行了。 “做人要看得开,想得开,就算大难临头也要泰然处之。你看我,现在穿着破拖鞋,开着马6,跑到破破的网吧来上网,我觉得我不当痞子真有点太可惜了。”他又露出一副痞痞的表情来。 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今天总算见到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他深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 “嗯。”她想,她也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看来这些天他们都没有睡好,因为彼此思念对方。 “穷啊,油钱还是我老爸掏的,他们现在不给我钱啊,我看了看,这车倒是不错哦,不知道……”他向她哭穷,看来因为这次逃跑,又成了这副模样才回来,无论是李孝天还是罗美娟都给折腾怕了,若是再轻易给这小子钱,说不定他会作出什么妖来呢。 “你开车小心点,知道吗?”她很担心他开车不小心,再出什么意外,这次事件,已经让她担心的要死,痛苦的要死,她可不想他再出什么事了。 “知道了。这车是跑车的样子,看样子像是趴着的乌龟,我就叫他龟蛋,我一叫龟蛋我老爸就骂我,说应该叫‘心肝’,我妈听了就不服,说你从来就没叫过我一句心肝,没想到我还比不上一辆‘拖拉机’。” “哈哈哈……”听他如此形象的描述,她笑得跟一朵盛开的桃花,只是她注意到,她的那些带引号的字,引号用的都是反的。原来还真不是粗心大意,看来他是故意的,他就想把那些文字加上翅膀,然后看着它们飞!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她想,他们一家三口都那么可爱。 这一天,他们说了好多好多的话,仿佛要把这半个多月来没说的话都补回来似的,直到最后,他还在说:“宝贝。今天你还没有对我说什么话。” 她知道他想听她说‘我爱你,亲爱的’,可是她故意装傻。一脸茫然地说道:“我和你倒了一堆垃圾,怎么还说我没说?” “可是我想听那句。”他撅着嘴撒娇道。 “哪句呢,我想想。”她佯装不知,故意挠着头在想,却偷偷用眼角余光斜睨他。 “你知道的。就那三个字。”他提醒道。 “呃,是哪三个字呢?”她接着装傻。 哦,他看了半天,原来是在框自己呢。他靠近她,趁她不背,用手戳她的腋下。 “啊。好痒。”她笑着跑向院子里。 …… 这一天过得可真快乐啊,躺到被窝里她还在想。之前纠缠她的那些年龄啊,身世背景啊等等的烦恼都被她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现在只想着和他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的事。 季赢终于结束了这风里来雨里去的站街工作,辞职的那天,公司经理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小季啊,如果哪天你想回来,公司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听到经理这番话。他心说:“你要是想留我,倒是多给我发点工资啊。还是不诚心。不过无所谓了,此地不留爷,自由留爷处,我季赢离了你,就不信发不了财。” “谢谢经理的好意,以后可能麻烦不到您了。” “怎么?你要离开沈阳吗?”经理诧异道。 “是啊,我打算去外地发展。” “不知道你打算去哪?” “还没定呢。”季赢并不打算把去的地方告诉这个人,本来他们之间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仅仅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已,既然现在都没甚关系,离开以后就更不会有什么关系了,所以走了也就走了。 临行前一晚,老雷还有几个不错的哥们给季赢践行。 那是沈阳最繁华地段——中街附近,在一家海鲜酒楼里,老雷定好了包间,把平时关系不错的几个哥们也叫过来,点了酒菜后,大家围坐在桌前说着闲话。老雷和季赢挨着,他端起茶壶,给季赢的杯子里填满茶水,又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些,然后把茶壶撂到旋转桌面上,转动桌子,桌上的茶壶也跟着转了起来,没几秒钟就转到邻座的人前,“自己倒水喝。”老雷说了句。 那人拿起茶壶自顾倒了,接着转到下家。老雷不在理会谁还没倒到茶,而是端起茶杯看着季赢道:“行啊,季赢,不声不响居然要走!在沈阳不是很好?有我们几个互相照应着,去了那人生地不熟的,哪里会比这好混。” “我就想趁年轻,去外面闯闯,要不等年龄大了,想去也去不了了。”季赢想,反正到哪都是我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哪混不是混。 “这个想法也没什么不对,人生谁没点理想啊,想当年我还想成为电影明星呢,可惜……”说道这,老雷轻叹了一声,没有继续说下去。 另外几个人打趣道:“雷哥,那你怎么没去当电影明星,而改行当了倒票的?” “哎,都怪我那时候年少无知,学着人家抽烟喝酒,把一副好嗓子给弄坏了,电影学院是考不上了,文化课又不好,最后勉强读到中学毕业就跑到社会上混了。”老雷端着水,神思回到二十年前,为那时候没能好好珍惜大好年华而嗟叹不已。 “行啊,倒票也不错,你没看现在孩子上大学,最后有几个找到工作的,即使找到工作,一个月还不是仅赚那么点可怜的薪水?!”季赢道。 “那不对,人家毕竟有知识有文化,我们是大老粗,怎么能和人家比。” “可问题是,现在大老粗都发财了,成了腰缠万贯的老板,然后雇佣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为他们工作,你说这作何解释?” “……这个嘛,我解释不了。”老雷语塞,因为季赢说的是事实,很多私人公司的老板都没多少学识,可他们雇佣的员工,却非大学生莫属。 “所以,有知识有文化不一定就能赚大钱,有的时候过多的知识反倒束缚了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做事畏首畏尾,这也就是为什么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读书人多数都胆小怕事,没有文化的人反倒无知无畏,所以,他们发财了。” “说得好。”老雷撂下茶杯,拍手说道。 “下一批发财的就是我们这批没知识没文化的粗人。季赢,你在那边好好干,如果干好了,知会一声,我们也过去。”老雷听季赢一番陈词滥调,反倒意气风发,仿佛他们马上就会成为有钱人,人上人,然后对那些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呼来喝去,颐指气使,好不威风。 “在这个社会,人人都想发财,人人都想致富,可财不是那么好发的,富也不是那么好致的,这要靠机缘,要靠天时地利人和,还要看你是不是能把握得住机会。”季赢端起茶杯,喝光杯中之水。 “这话听起来有点意思,不知兄弟能否详解?”老雷眯着眼看季赢,暗想,这小子在教育机构发了几天广告,看来长了不少知识啊。 “要想发财就要广开财路,可是财来了不好好把握,胡乱花钱,那最后只能是财来财走,到头来你什么也剩不下。要开源,同时更要节流,这样才能积累越来越多的财富。” “嗯,说的很对。”老雷点头,若有所思道。 “哈,我这都是纸上谈兵,论赚钱,我连你们一半都赶不上呢。随口说说,随口说说。”季赢轻笑了下,借此掩饰自己的浮夸之心。 这天晚上,哥几个喝到很晚才醉醺醺打车回家。 省城的夜迷离凄凉,冷空气如尘埃般穿透夜的帷幔散落在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季赢抬头仰望星空,稀疏的星斗在无边的天际中眨着眼睛,他们仿佛是夜的精灵,专门在这漆黑的夜晚出来看世间的炎凉悲欢。 是的,在这一片星空下,30岁的他活得很失败,不过幸好,明天他就要离开这里去向另一个城市,以后,这里好也罢,坏也罢,都和他没有关系了。想到这,季赢的嘴角弯了弯,对于未知的旅程,难免让人充满幻想和希望,既然这里不是梦开始的地方,那就去别处寻找,总有个地方是他梦想启航所在。 踏上南去的列车,一路昏昏沉沉,次日间到达洛阳。 关于洛阳的历史,实在数不胜数,比如,隋唐时期把洛阳当做东都,还有洛阳的牡丹名胜天下,成语“洛阳纸贵”说的也是洛阳,总总迹象表明,洛阳都是一颇有名气的古都。在洛阳火车站,季赢抬头望了望天空,那天上的骄阳可是比东北热了好多,还有,天空上浮云游走,倦鸟飞翔,空气中也多了些耐人寻味的薄荷香气,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置身在这样一个文化气息浓郁的城市,人也跟着神清气爽起来。 在一个小旅馆里安营扎寨后,季赢先休整一天,第二天便拿着张洛阳市地图,把洛阳城内的风景都游了个遍。 第一百七十三章 南下洛阳 反正坐公交也花不了几个钱,景区门票也很便宜(非旅游旺季),季赢背着个帆布包,穿了双破旅游鞋,渴饮水,饥吞面包,足足走了三天,好算把洛阳城内所有景区走马观花浏览一遍,心里才算安定下来。 一直听说洛阳是个好地方,生平还没来过,这次一定要好好看看。季赢心里如是想。 逛完洛阳城,也品尝过当地一些著名的小吃后,季赢得忙他的正事了。 没错,季赢还没有糊涂到来此只为游山玩水,他的真正目的是要在这实现他的人生梦想——一个安身立命,发迹发达,然后衣锦还乡的终极梦想。可是这梦想太大,具体还要从先找个工作开始。 为了节省开销,必须找个供吃住的地方。最后,他在某网吧找到了个网管加代练的工作。这个工作吃住都在网吧里,还有机会上网,这对于一直苦于没有时间上网玩游戏的他可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差使。 将全部家当都搬入网吧(其实就是几件换洗衣服,还有牙具毛巾水杯之类的东西),网吧老板对他进行了简单培训后,当天晚上他便开始了新工作。 光线暗淡的网吧里,只有电脑屏幕在不停地闪烁,卧在墙里的几个荧光灯发着暗紫色的光,把那些上网的人的面孔照得异常诡异。在某个暗淡的角落飘来几缕烟雾,那夹杂着浓重尼古丁味道的烟雾像盘丝洞里的妖气般慢慢扩散在网吧各个角落,流进季赢细细的鼻管里,一阵剧烈的咳嗽自喉结处响起。接着面孔也变得潮红,仿佛涂了胭脂般。 这是最初的几天他对恶劣环境的本能反应,不过过了适应期之后他便不再被那些尼古丁味道所恼了,在那个吞云吐雾的环境中,他一度如入无人之境。除了机械地处理一些简单的电脑故障外,他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网络游戏里。 做代练说白了就是代人练级,然后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游戏里一些有钱的玩家为了冲级,自己又不喜欢那枯燥的练级过程,就花钱请人练级,代练因此应运而生。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会玩游戏的人都会做,拼的主要是时间和耐心。季赢同时接了好几个代练的活,一天下来,收入却并不多。 时间一长。季赢就开始动脑筋了,做网管一个月也就一千多块钱,加上代练的工资不过两千块。这可是不算吃住。如果算上吃住,那两千块根本算不了什么。看来要想多赚点,光干这些活还是不够的。可是他的工作性质又不允许他去外面找兼职,这可怎么办呢? 这日,他刚从魔王寨练级回来。从合约人处拿回五万两银子的保证金,正想着该干点什么,忽然旁边一个小姑娘蹦到他面前,好说歹说地要他做她的师傅。季赢看了看这小姑娘的面孔,模样倒是长得清秀可人,身材却又矮又小。前胸后背也平滑得跟着平板电脑似的。季赢并无心做别人的师傅,自己的事一大堆,哪有空来教徒弟。可这小丫头站在他面前。怎么赶也赶不走。 “师傅,求求你,就答应做我师傅吧。这些天我都找了好多人了,他们不是嫌我又矮又小,就是嫌我级别低。带着麻烦,都不爱收我做徒弟。您行行好,就发发善心,收了我吧。”小姑娘祈求的眼神,让季赢有些不忍拒绝。 左思右想之后,他拧着眉毛说道:“你若想做我的徒弟,必须答应我两个条件,一条就是平时别来烦我,自己能做的任务尽量自己做,二是我有空的时候自会带你去练级,也会帮你过剧情,直到你出师为止。” “好好好,你说的我全都答应。”小女孩点头如捣蒜,雀跃得如同一只燕子。 “你叫什么名字?”季赢问。 “我叫离洛,你就叫我洛洛好了。”小女孩闪着浓重的睫毛道。 “呃,名字挺好听。”季赢淡淡地说道。 小女孩低头不语,用手摆弄着衣角。“话多一定会惹师傅烦的,他一烦就不答应做我师傅了,所以还是少说话为妙。”小女孩心想。 “你做我徒弟有什么条件啊?”季赢看女孩低头不语,便随口问道。 “我只想有个人能带我练级,然后帮我过过剧情,既然这些你都答应了,那么,我没有什么要求了。”小女孩细声细气地说道。 呃,既然这个徒弟挺省心,那就收了她也无妨。季赢暗想。他最怕麻烦的徒弟,一会儿来跟他要钱,一会儿又找他要装备,烦都烦死了。看看小女孩乖巧的样子,季赢心里不免多了几分喜欢。 “跟我来吧。”季赢在前面走着,小女孩不明就里地跟在他身后,不知道他要领她去何处。 绕着皇宫的高墙走了约一刻钟的工夫,不觉间来到一个深宅大院,这院子里铺着青砖,四周是高高的围墙,围墙里有几颗槐树,树冠极大,遮天蔽日。院子正中间有个青铜鼎,鼎旁边站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 看见两人进来,那人彬彬有礼道:“您好,先生,您可是带徒弟来举行拜师仪式的?” “正是,烦请祭司为我们准备酒水。”季赢拱手行了个礼道。 离洛不知道这是哪里,只眨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四周。待季赢拿着杯酒递给她时,她才转过脸接过面前的酒杯。 “来,跟着我做。”季赢对小姑娘说道。 季赢拿着酒杯,对着青铜鼎行了三个弯腰礼,然后将酒水撒入地面。小姑娘学着他的样子,也行了三个弯腰礼,然后把酒水撒入地面。 “现在你们已经是正式的师徒关系了,这是给你的拜师礼。”祭司从怀里掏出一块小指甲盖大小的绿宝石递给离洛。 离洛看着那颗闪着绿色光芒的宝石,心里高兴得跟吃了蜜糖似的,看来,人不总是会倒霉的,今天她的运气就非常好,不但找到了个师傅,还意外得了块宝石。 从国子监出来之后,季赢甩给离洛五万两银票,他知道新人都不容易,初来乍到,最缺的就是钱了,最近一段时间他很忙,没时间领徒弟练级,只能靠她自己折腾了,为了表示他这做师傅的大人有大样,所以他给了小丫头5万块钱,算是良心补偿费。离洛也没为难师傅,拿着钱乐呵呵找队练级去了。 好久没回方寸山的季赢这日回了趟师门,刚一踏进道观,他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这道观上上下下系的都是红绸子,扎的都是大红花,这观里看来有喜事啊。正纳闷间,忽见决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幽幽说道:“二师兄,你来了,正好,大师兄今晚上成亲。” “你说觉岸成亲?和谁成亲?我怎么不知道。”季赢抓着后脑勺,一头雾水地问道。 “你还问我,上次我们千辛万苦把你找回来,没几天就不知道你又跑哪去了,所以你当然不知道大师兄成亲的事了。还好你今天赶上了,要不,大师兄一定会很难过的。”决明嗔怪道。 “……”季赢想起这些天来俗事缠身,哪是能一两句说清楚的,也罢,还是别解释了,越解释越麻烦。 “我能做点什么?大师兄结婚,好歹我也出点力啊。”季赢道。 “你过来帮我摆酒水和碗著吧,我们观里好久都没办喜事了,这回可得好好热闹热闹。”决明嘟哝着,脸上露出笑容。 “好。” 婚礼在酉时举行,当时菩提老祖坐在礼堂之上,各位徒弟则分列左右,新郎和新娘拜过天地,即将送入洞房的时候,季赢觉得那新娘的身影如此熟悉,仿佛是小师妹林姝的身影,他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地又仔细看了看,没错,那应该就是小师妹,原来,她嫁给了师兄! “看见你能来,我很高兴。”酒宴上,觉岸举着酒杯来到季赢面前,一脸的幸福感。 “师兄,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季赢站起来,由衷地说道。这样也好,有了师兄照顾她,那么她也就不会整日活在怨恨的阴影中走不出来,他也就不必在内疚什么了。过去的已然过去,未来还很漫长,生活不能总在原地踏步。无论对他,对林姝,还是对师兄觉岸,这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但愿以后不再有怨恨,不在有埋怨,每个人都能开开心心地活着,为自己,也为别人…… 第一百七十四章 凄风苦雨夜 程翠瑛站在绣楼里望着窗外的景物发呆,她已经好几天没怎么吃东西了,身形明显瘦了一圈。眼见婚期临近,而自己整日被锁在这绣楼里与外界完全断了联系,这让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这天,孔梦龙来访,裴氏看准姑爷上门,赶紧命丫鬟把小姐的绣房打开,让小姐出来见孔公子。 “是孔公子来了,夫人让你下去见他呢。”丫鬟看着日渐憔悴的小姐,一边打门锁一边把这一好消息告诉她。 “我不想见他。”翠瑛一听,本想终于可以逃出这樊笼,可来人不是孟凡尘而是孔梦龙,她的好心情一下子晦暗下来。她紧抿着红唇,偎在窗棂旁边,看窗外往来飞舞的紫燕。从心底发出的一声长叹竟然将树上的叶子震落几片。 “小姐,我认为你应该趁此机会出去走走,正好还可以和孔公子好好谈谈,或许……”丫鬟话说到一半,拿眼睛去瞟翠瑛。果然,翠瑛眼里的晦暗一扫而光,晶亮的眸子一闪一闪,仿佛夜里的繁星。她盯着丫鬟急促地问:“或许会怎样?” “或许你发现了孔公子的好,就把那个孟公子给忘了。”丫鬟说道。 “哎,怎么可能。”翠瑛的眼神重又恢复暗淡。 “那你出去散散心也是好的,你在这绣楼里闷了这么多天,好人都要闷出病来,何况小姐你呢?再不趁此机会出去转转,恐怕你这病要病入膏肓了。”丫鬟拖着小姐的衣袖,费尽心机劝说道。 “竟胡说,我哪里有病。”翠瑛不悦,甩掉丫鬟的手。 “看你一脸的愁容满面,不是被相思病害得还是什么?”丫鬟回嘴道。 “你这死丫头,竟在那胡说。”翠瑛腾地一下脸红到脖根处。回身用食指戳丫鬟的头,被丫鬟一闪身躲了过去。 “小姐,你就下楼走走吧,正好我也想跟你出去溜达溜达呢。”丫鬟看劝不动小姐,只好拿自己做幌子。 其实翠瑛也想出去走走,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轻易答应。现在丫鬟给她搭了个台阶,正好借台阶而下。 “好吧,既然你这小蹄子求我,我就勉为其难出去走走。” “这才好嘛。”丫鬟把小姐按在梳妆台前。为小姐重新梳理了头发,又换了身水粉色衣裙,这才下楼去见孔梦龙。 客厅里。裴氏正陪着准姑爷说话,时时瞟眼后院,看翠瑛在丫鬟的搀扶下终于出现在她眼前,裴氏脸上堆起了笑。 翠瑛来到母亲面前,给母亲问过安。然后站立在一旁。孔梦龙看翠瑛一袭水粉色霞衣,轻佻莲步,眉间又含着几许闲愁,那样子实在让人看了心生怜爱。翠瑛垂着头,不敢看面前男子,只用眼角余光看见他穿着的那双黑色朝靴。 “瑛儿啊。孔公子今天特意来看你,你就陪他出去走走吧。”裴氏心里很欢喜这个未来女婿,希望女儿也别再扭着性子。一门和未来夫婿唱对台戏。看翠瑛逐渐消瘦的容颜,她也很心疼,可是她更希望尽快促成这门亲事,那样,她的一块心病才能落地。 “孩儿谨遵娘命。”翠瑛不但没有反对。还痛快地答应了母亲的要求,这让裴氏多少有点意外。不过既然女儿答应和孔公子出去。那么就有希望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两个人在街上沉闷地走着,丫鬟则在后面不远处跟着,孔梦龙试图找些什么话题聊聊,可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头看了看天,忽然有了主意。他故意咳嗽了两声,然后清了清喉咙说道:“看来今天天气不错。” 翠瑛并不答话,只顾向前闷闷走着,心想,如果能看见孟凡尘该多好啊,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孔梦龙看自己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对方竟然没有搭茬,感觉多少有些尴尬。他拿出扇子在胸前扇了两下,以掩饰这尴尬的局面。 “翠瑛,既然天气这么好,不如我们去放纸鸢吧?”孔梦龙不死心,试图尝试让翠瑛开口。 “不了,孔公子,就这么走走就行了。”翠瑛并无心情去放纸鸢,她眼眸四顾,于往来的人群中寻找那个人的身影。 孔梦龙没想到,一出场就碰一鼻子灰。可他毕竟是受过良好家庭教育的人,因此,并不为所怒,反而殷殷说道:“喊我梦龙就好,叫公子反倒生分了。你也知道,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要成亲了。”他倒不是刻意强调成亲这样一个板上钉钉的事实,可是在程翠英看来,他这句话显得异常刺耳。 是啊,过不了多久,她就要尊崇父母之命嫁给这个只见了几次面的男人,进而和他共度漫长的人生。可是,她并不爱他,她不敢想象,在遥远的未来,自己要怎样面对这段婚姻,还有婚姻中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年轻人。 自遥远的天际划出一道闪电,过了几秒钟,“咔嚓”一个炸雷从天空处传来,孔梦龙再抬头看天的时候,发现本还响晴的天气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乌云密布,闪电和雷声交相呼应,仿佛要把天空炸开个口子。 “不好,要下雨了。”孔梦龙急忙说道。她扶着程翠英欲折返回程府,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天空中豆大的雨点已经砸了下来。街上的人原本恬淡舒适,自顾闲逛闲聊,没想到突然天降大雨,各个都慌了神似的四散奔逃,弄得像个没头苍蝇似的。 孔梦龙怕翠瑛被那些人撞到,忙拉着翠瑛躲到一处屋檐下避雨。丫鬟原本在后面不远处跟着,可被慌乱的人群一冲,居然和姑爷小姐冲散了。她四处张望,都没寻到姑爷和小姐的身影,只好躲到一处凉亭下避雨,准备待雨停了之后再去寻找小姐和姑爷。 “看这天气,雨一时也停不了,要不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雇顶轿子吧?”看翠瑛冻得有些发抖,孔梦龙打算雇顶轿子把翠瑛抬回程府。 “嗯。”翠瑛点了点头,她那件水粉色裙子被雨打湿了,粘在身上湿漉漉的,风一吹,感觉像被刀子割了一样疼。她两手交抱在胸前,可无济于事,寒冷将她的唇冻得瑟瑟发抖。 孔梦龙回头看了眼程翠英,转身冲进雨雾中。待他千辛万苦寻来一顶轿子,却发现,翠瑛不见了。 “凡尘,凡尘,是你吗?等等我,我是翠瑛。”大雨滂沱中,翠瑛跟在一个从药店出来的男子后面,声嘶力竭的喊着。 这雨声像轰鸣的战鼓响彻在空旷的街巷上,孟凡尘疾驰的脚步忽然停住,第六感告诉他,后面好像有人在喊他。 他转过身子,循声望去,雨帘中,一个女子跌跌撞撞地向自己走来,她浑身湿透,头发凌乱不堪,有几缕秀发甚至粘在清秀的面孔上。快到他身边的时候,那女子一个踉跄,一下子倒在他的脚边。见此情景,孟凡尘急忙扔掉手里的药包,上前一步,扶起那个摔倒的女子。那女子抬头冲他咧嘴笑了笑:“小凡,你终于来见我了……” 城南,一个破旧的城隍庙中,孟凡尘将自己身上的外衣脱掉,拧干水分,晾在破庙的案台上,然后又从破庙中找到一件破烂不堪的僧袍给翠瑛换上。这庙里以前估计有讨饭者在此过夜,地上有明显生过火的痕迹。孟凡尘四下寻了寻,果然在庙的后殿中找来些旧木板条,还有些蒿草,勉强把这些东西堆在一起,又找来两块石头撞击出火花,好歹是把火给生着了。 翠瑛抱着双肩蜷缩在火堆前,尽量让自己拉扯出笑容:“小凡,那天我让你去提亲,你怎么没去?”那个深埋自己心底的问题终于问出了口。 “……”孟凡尘语塞,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这个问题。因为,他清楚的记得,那天他躲在程府附近的墙后头,看孔融父子拉着几马车彩礼去程府提亲,他,一个穷小子,尽管有绝世武功,可是又怎么配得上一个官宦家的小姐?所以,他只能忍痛离去。 “你知道我等了你一晚上吗?等到月上中杆,等到黎明破晓,我望穿双眼,可是,你又在哪里?”她喃喃自语,像是说给孟凡尘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孟凡尘听得哽咽了,他低吼了声:“别说了,翠瑛,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所以……所以……你……还是忘了我吧……” “哦,看来我是自作多情了,你,孟凡尘,原本就不想娶我为妻的……”她失神道。 “不是,翠瑛,在我心里,你就像是一个女神,只能用来膜拜,却,不能亵渎……”孟凡尘吞了一下口水,郑重其事地说道。 “哈哈,谁要做女神,我只想做你的妻子,与你朝夕相伴,终老一生。”她嘲讽道。 “我怕,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孟凡尘低着脖子,不敢看翠瑛的眼睛。在别人面前,他一直是自信有加,唯独在程翠瑛面前,他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可能是裴氏对他的冷言冷语打磨了他的自尊心,也可能是翠瑛的高贵身份隔开了他们彼此之间的距离,总之,他不能将自己摆在与翠瑛相同的高度来看待他们的感情,所以,他们之间的爱情必定没有结局。 第一百七十五章 忘情水 大雨下到半夜才停。翠瑛靠在孟凡尘的肩头睡着了,孟凡尘一动不敢动地坐在火堆前,看着那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心里却有万般的无奈郁结于胸。过了今夜,他们就是各走阳关道,各行独木桥的陌生人,以后也不会有什么瓜葛,有什么交集。今夜,或许是上天特意安排的一场相遇,让他们最后一次彼此依靠,息息相关,在这样一个漆黑的雨夜里,在这样一段人生的旅程上。 黎明重又降临在人世间。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树叶上挂满了滚圆的露珠,早起的鸟儿飞到枝头上欢快地歌唱,太阳正努力地升起,空气中满是清新的味道。 城隍庙里的火堆已经熄灭,只剩几根残余的木炭和一堆灰烬堆在那里。翠瑛躺在一堆杂草上睡的正熟,上面盖着一件男式衣衫,她的脸掩映在凌乱的发丝间,虽然看上去很脏,可是这并不能掩饰她的青春年华和姣好的容颜。她的腿蜷缩着,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被梦魇到,时而会有轻微的抖动。 孟凡尘把她的那件纱裙从案上拿起,经过一夜的晾晒,纱裙已干,他折叠好后放在翠瑛的身边。看她睡得正香,均匀的呼吸声让他的心里一阵温暖。他蹲下来,为她捋了捋脸上的头发,一张被弄花的小脸露了出来,他扯起嘴角笑了笑,还是头一次看见她狼狈的样子,不过很可爱。他想。 这一次不期而遇,让他感到意外,不过也正好成全了他的心愿。他借此机会完成了与她的告别,以后,他不会再去打扰她的生活,他只会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幸福的生活。看着她生一堆俊男美女,看着她在无尽的岁月中老去。谁说占有就是爱,其实,放手是另一种意义的爱,不过这种爱需要更大的勇气,需要你付出一生的陪伴。 “翠瑛,翠瑛……”庙外传来孔梦龙焦急地喊声。“……翠瑛,你在哪?” 声音渐渐逼近,孟凡尘看见那个人朝庙门口走来。他最后看了一眼翠瑛,然后在孔梦龙进来之前。急忙躲到庙后门的廊柱间。 孔梦龙一夜没睡,从程翠英失踪的地方一直找到这座城隍庙附近,在四处寻找无果后。他看见了这座城隍庙。他想,翠瑛该不会躲到这里避雨吧,这里城里可不近。可是既然已经走到这儿了,就顺便进去看看,也好安心。谁知。他刚一踏进庙门,就发现庙里有一堆灰烬。他走过去,用草棍拨了拨,火堆里有些零星的火星,看来这里有人来过。再抬头看时,果然见不远处躺着个人。那人蜷缩着身体,偶尔发出一两声咳嗽。 孔梦龙走过去,想看看此人是谁。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他的心里真是又惊又喜,这躺着的不是他的未婚妻又是谁! “翠瑛,醒醒,翠瑛……”他在她耳边轻唤着。 “小凡,是你吗小凡……”迷迷糊糊的翠瑛呢喃道。 “……”孔梦龙听见她喊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心里不禁一愣。 “翠瑛,翠瑛……”他想把她弄醒。问问清楚。可是不论他怎么唤,她就是不清醒。 孔梦龙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不好,她的额头好烫。”他轻叫了声。顾不上男女授受不亲的习俗,抱起翠瑛就往程府跑。 …… 从外面请来的郎中看过之后,对裴氏说道:“小姐只是偶感风寒,并无大碍,一会儿你给她喝点生姜红糖水,再吃几副药调理调理就没事了。” 裴氏听后放下心来,等郎中开了方子,命阿福去药店抓了药来,然后用锅煎了,给小姐喂下去。没几天,翠瑛又恢复了气色。只不过她总是郁郁寡欢,难得一见笑容。 一天,门外来了一个江湖医生,说是会给人看各种疑难杂症。裴氏看翠瑛整日里不见笑容,心想,让这医生给看看,说不上能治好呢。便招那医生进来。 翠瑛来到医生跟前,打眼一看,这医生怎么如此眼熟,好像在哪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那医生本是个年近古稀之人,他看了看翠瑛的气色,又探了探她的脉搏,然后捋了捋花白胡须,微笑着点了点头。 裴氏不知何意,想请他说个明白。“小姐如此这般,可如何是好?” 老人看了看翠瑛,又看了看裴氏。裴氏明白,遂支开翠瑛问道:“先生,我家小女的病可有的治?” “你这女儿得的是相思病,她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只不过因为家族的关系不能成全她的心愿。我这里有瓶药水,你给她喝下去后,她就会忘了那个人,那段情,病自然就好了。” “原来是这样。”裴氏心里纳闷,我们与他并不相熟,他竟然知道翠瑛和孟凡尘的前情,看来此人是位高人啊。 老人从随身带着包袱里拿出个小药瓶,里面盛着一瓶蓝色药水。 “喝下这瓶药水,七日后就会见效。”老头临走之前嘱咐道。 裴氏对着这瓶药水已经看了好几天了,她甚至和程咬金探讨了一个早晨。 “你说这药水真的管用?”裴氏狐疑地看着小药瓶。 “江湖医生的话你也信?我看你这妇人是越来越糊涂了。”程咬金不屑一顾。 “我是不想信,可是那人竟然能说出翠瑛的心事,不容得我不信。我们之前又不认识他,他怎么会知道得那么详细?”裴氏皱着眉,嘟着嘴,在卧室里来回走着。 “那些江湖术士说的话大抵都是两头堵,你若信了才是糊涂。”程咬金背着手,和她一样在地上踱步。 “可是我们的女儿你也知道,死脑瓜骨,只一门心思想着那个穷小子,这要是让咱那姑爷知道了,你说该怎么想?还不嫌弃咱女儿不守妇道,来个悔婚不成?” “哎,这丫头也是,你说那小子有什么好,人家尚书大人的公子,哪一点不比他强。” “这一点可像他娘我,当初我爹非把我嫁给个官宦人家的子弟,可是我偏不干,后来和你私奔,去瓦岗寨做了压寨夫人。”裴氏说起这个,总是感到万分自豪。 “她怎么能和你比,不是,我是说,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呢,根本是两码事嘛。”程咬金晃着头,并不同意老伴的说辞。他可是堂堂一个大将军,而孟凡尘,只是个没有背景的穷小子,怎么着都是门不当户不对。 “好了,多说无益,过几天女儿就要成亲了,我看,要不就给她喝喝试试?” “那外一是毒药呢?” “要不我喝点试试?” “你不要命了。”程咬金怒吼道:“还不赶紧把那东西扔了。” “好吧。”程夫人把药瓶扔到门口的垃圾桶里,不再让那瓶药水纠结得她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翠瑛回到房间,心里想着那个江湖医生,是在哪见过的呢?忽然,她眼前一亮,那不是在傲来国渔村见过的医生吗,还为她和孟凡尘治好了病。可不知今日前来却是为何? 她来到母亲房间,想问问那个江湖医生都说了些啥,没想到在门口偷听到了母亲和父亲的谈话。 这瓶药水看来是那江湖医生给母亲的,大概是让给自己喝的吧。 盯着那瓶蓝色透明液体许久,程翠瑛忍不住好奇,她打开瓶盖闻了闻,感觉这液体有股淡淡的香气,又舔了舔,嗯,还有点甜。翠瑛喝了一小口,感觉这液体清冽甘甜,还有着淡淡的芳香。干脆,都喝了吧。她一高兴,就都喝了个精光。舔舔嘴唇,又咽了口口水,真好喝。她想。 晚上,裴氏去女儿的房间,看看她是否入睡,在梳妆台上,她发现了那个小药瓶。看看空了的瓶子,又看看女儿,她忽然用手掩住口,“我的天啊,这药水,这药水……”她在心里惊呼。 …… 这几天,她都在留心观察女儿的状态,发现女儿在喝了那药水后并无什么异常反应,到了第8日,女儿竟然高兴得来到她房间,说:“娘,你带我去做两件新衣服如何?”裴氏看着女儿一反常态,心里暗暗思忖,难道真是那药发挥了作用? 为了证实这一点,裴氏有意在女儿面前提到孟凡尘的名字,没想到女儿反应淡淡,她一边流连街景,一边随口问道:“娘,孟凡尘是谁?我认识他吗?” “呃,他曾经是你父亲手下的一名侍卫。”裴氏假装随意说道。“哦。”翠瑛应了一声,并不深问,视线却转移在街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商品上了。至此,裴氏才确定,那瓶药水确实起了作用。 回到家里,裴氏把这个新发现立马汇报给自己的丈夫,程咬金听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看来,不用再为女儿担心了。女儿的病不治而愈,剩下的就是和尚书大人商量怎么为他们操办婚礼了。 因为是尚书大人娶儿媳妇,这排场自然是少不了的。选定好结婚日期,两家人就开始发喜帖,筹备婚礼用的礼品、礼服、酒水、器具等等。合家上下,全都忙得不亦乐乎。 第一百七十六章 相识小雨点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因为女儿就要成亲了,程咬金一想起这事就乐得合不拢嘴。表现在训练场上就是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和蔼可亲、慈眉善目。平时徒弟们有一个动作做的不标准,都会惹来他一顿训斥,最近却少见他骂人。“啊,灰太狼变成了大绵羊,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呢?”徒弟们暗地里都这么议论道。 在这些人中,唯独有两个人与众不同,其中一个就是李青玄,另一个,便是程咬金最近新收的徒弟——小雨点。小雨点这年刚满十八岁,不但人长得又瘦又小,性格也孤僻寡淡,不喜与人结交,因此,并不被大家所喜欢。 他除了每天完成师傅交给的任务外,剩下的时间便练习师傅交给的武功,或者到野外找些野猪、树妖什么的试试身手,虽速度其慢,但久而久之,武功还是有所长进。 辗转到了翠瑛出阁之日。这天天还没天亮,小雨点便早早起来,披着星星打了一通拳脚之后,便开始洒扫庭院,给马厩里的马填了些草料,又把房前的灯笼都换了新蜡烛。等他做完这些之后,众师兄师姐才打着哈欠起床更衣。此时,东方已经现出鱼肚白,寻常人家的烟囱里也开始冒出白烟。 “小雨点,去,把这副对联贴在门上。”青玄拿着一副对联来到小雨点面前。这是管家阿福刚刚给他的,让他负责贴到外面的大门上。他可不想干这样的活,正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办呢,忽然看见小雨点傻站在院子中间,于是,他眼珠一转,喊来了小雨点。谁让他是新来的呢。不欺负新来的欺负谁? “真是大懒支小懒,小懒干瞪眼。”小雨点小声嘟囔道。 “你说什么?”青玄刚要转身走开,听这孩子小声嘀咕了一句,看样子是不满意他让他干活。他顿住脚步,回头问道:“怎么,不愿意?” “不敢。”小雨点低头回到。 青玄恨恨地看了看他,然后甩甩袖子进屋了。 小雨点拿着对联心不甘情不愿地去门外,贴好了对联,便听到门外闹闹轰轰的。转身细看,原来是大红花轿已到门前。新姑爷抬腿下了高头大马,正朝程府走来。小雨点担心挡了人家的道,忙闪身躲到一边。 程翠瑛这边已穿戴完毕。由喜娘搀着走出闺房,到了前厅,与姑爷行完叩谢之礼,奉了茶水,然后上了花轿。吹鼓手一路吹吹打打。迎亲队伍前呼后拥将花轿迎入尚书府中。接下来便是跨火盆,拜堂等一系类繁文缛节。 花轿在经过长安大街的时候,孟凡尘就站在那一堆看热闹的人群里,他是听帮里一个兄弟说程府的千金今天出嫁的消息的,他本不想来看。可是好奇心又牵引着他来到这里,看着程翠瑛坐着的那顶大红花轿。他的心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不知什么时候,天空飘下来零零碎碎的雪花,那雪花落在他的柔软的皮甲上。落在他披散的头发上,直到打湿他那扇乌黑的睫毛,他才意识到下雪了。 花轿已经走远,心心念念的人已不再眼前,零零碎碎的雪花落了一地。正如他破碎的心…… 办完喜事之后,日子还要照常过。小雨点时常坐在练武场的院子里抬头望天。天空宁静而高远,偶尔有飞鸟盘旋而过,忽一下又不见了。空气寒冷而干燥,就连他呼出的气体也瞬间被裹挟上一层白霜,然后消散在无边的空气中。 近来,他正为找不到人过剧情而烦恼。他的等级已经40级了,可40级的剧情还没有过。同门师兄弟倒是不少,可是即使自己喊破了喉咙,也没人答应帮他去杀酒肉和尚。那些人旁若无人的忙着自己的事,根本连问他一下都懒得问。小雨点站在程府的院子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冰玉卖完龙附,看着那个瘦小的小男孩无助的样子,心中不禁生出一丝怜悯。从她进程府的那一刻起,就看见这孩子在那喊,冰玉想,这些人也真是,怎么就没一个有同情心的人,肯帮帮这孩子。 “小弟弟,我来帮你。”冰玉不忍心看这孩子继续这么喊下去,就来到他身旁,轻轻说道。 “谢谢姐姐。”小雨点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惊喜。 冰玉现在已经是70级的人了,杀个酒肉和尚轻而易举。他们就这么认识了。这以后,他们偶尔会一起聊聊天,她对他说自己对那个人的思念之情,他则对她说自己随意的生活和宿舍里那些难兄难弟。 她的家具已经做得越来越有模有样了,除了最最普通的低档家具,她还研制了一些高档家具。她学会在那些普通的家具上刻上镂空的花纹,绘上精巧的图案,还学会了抛光和打磨的技术,知道如何把家具做得光亮剔透。因此,她的家具在市场上销售得很好,每次有新家具上架,都被抢购一空。 看着家具的销路这样好,她暗自欢喜,如果能做出更多的家具,那么就会赚取更多的银子。可是,自己的精力和体力毕竟是有限的,若想在短时间内做出更多家具,那么,只能请人帮忙。 请谁帮忙,怎么帮忙,这可有讲究。如果随随便便找几个人来,把做家具的方法交给他们,那么过几天人家就会抛弃她这个老板,自己开店做生意了。冰玉窝在文华路1727巷那所破宅子里想了两天,才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好主意来。 这天,她上街找来几个伙计,然后把做家具的步骤分别教给每一个人,这些人只掌握其中一步做家具的技巧,并不会做全套的家具。这样,冰玉就不担心丢了手艺,断了财路。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又让那些人干劲十足,加工量不断上升,看着一批批家具堆进库房,冰玉有些乐得合不拢嘴。 自家的仓库已经堆得满满登登,她又在家具市场附近租了个仓库,顺便还租了个铺子,她给新铺子取名叫“龙记家具行”。她想,摆摊总给人感觉不像做正经生意,如今有了铺面,又有了名号,以后别的商人才敢和她做大生意吧。 新商行低调开业,当时她只请了小雨点过来帮忙。因为开业酬宾,所有家具都九五折销售,那一天,就产生20万的销售额。 “姐姐,真是开业大吉呢,你看,一天就卖出去这么多钱。”晚上临关店门的时候,小雨点一边整理柜台,一边说道。 “嗯,多亏了今天有你帮忙,若是没有你,估计我一个人都忙不过来呢。”冰玉瞥了眼身材瘦小的弟弟。 “那是应该的,以后姐姐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弟弟我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小雨点拍着胸脯说道。 “走吧,今晚我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随意点,千万别给我省钱。”冰玉关好铺门,看着微醺的夜色说道。 “……我想吃刘记的烤鸭,还想吃陈记的烧饼……” “行,今天让你吃个够。” 姐弟俩的声音回荡在傍晚的街头。 …… 年关将至,天美国际在完成最后一场收官之战——与国际知名企业cyey集团签属了一份约400万美元的装修合同后,就剩下开年会,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部署明年的任务。 “小玄,明天公司开年会,你也参加吧。”李孝天对正在喝汤的儿子说道。 罗美娟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子,然后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道:“儿子,我看你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明天就去公司溜达溜达吧。” “嗯。”青玄没有抬头,只是从喉咙底处应了一声。 有李孝天在场的晚餐气氛总是沉闷和压抑,三口人沉闷地吃完饭,王妈过来把餐桌收拾完,便去厨房忙去了。李孝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看报纸,罗美娟则拿着遥控器,把电视频道调到中央8套,她喜欢看韩剧,一会就开始播宋慧乔和rine主演的《浪漫满屋》了,她正翘首以待剧情开始。 青玄一个人窝在楼上的房间里,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渐次暗下来的深圳夜空,有种说不出来的落寞。虽然身体已渐渐复原,可是要想再出这个家门却比登天还难。 为了防止他逃跑,李孝天不仅没收了他的身份证,还没收了他的信用卡,而他侧面问过冰玉好几次,如果我没有身份证,你会不会要我。冰玉的回答含糊不清,她说,只要你来,我就会要你,可是没有身份证,找工作、租房子什么的都不方便。 他听出冰玉的画外音,她并不想接受一个没有身份的自己。按理说,冰玉这么想没什么不对,毕竟两个人在现实世界里是陌生的,一个姑娘家怎么可能和轻易和一个没有身份的男子生活呢,若他是杀人犯怎么办? 身份证,身份证,难道一个身份证就要憋死英雄汉吗? 第一百七十七章 九张机 青玄一个人在房间里愁眉不展,突然,他想到了个好主意,如果把身份证挂失,重新补办一个不就行了吗?想到这,他的脸上便浮现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李孝天将报纸翻了翻,然后放到茶几上。他瞄了眼罗美娟,见罗美娟眼睛盯着电视,正看得起劲。李孝天心想,女人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连个破广告都能看得津津有味!李孝天轻咳了两声,以引起罗美娟的注意。罗美娟果然将头扭向丈夫,眼神里似有疑问。 “我说,过完年还是给儿子定个亲吧,定了亲他的心就会定下来,以后也就不想往外跑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过完年我就张罗这件事。” “薛氏集团的千金过一段时间从法国回来,我想把她介绍给咱儿子,他应该不会拒绝吧?” “我先看看,如果这姑娘好的话,我就替儿子定下这门亲事,不能什么事都由着他的性子来,尤其是这等婚姻大事。” “行,就这么定了。让他早点结婚,早点给李家传宗接代,这才是大事。男人如果不结婚永远长不大。” 作为男人,他当然最了解男人,男人有了家才会有责任感,有了孩子才会想到要尽一个当父亲的责任。儿子之所以会这样不负责任的东奔西跑,就是缺乏婚姻家庭给他带来的这种责任感,因此,他要想办法让儿子早点成家,成了家才能立业,立了业以后也就安稳下来,不会想着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了。 李孝天穿着身洁净的家居服,身材魁梧地坐在沙发上,他的肚子微微隆起,连那身去年买的家居服也遮挡不住他略微发福的身材。 人过四十。家庭安逸,事业顺利,难免会发福。幸好李孝天身体素质好,都快五十的人了血压不高,血糖不高,心脏也很强壮有力,他的两鬓虽然有些许白发,却更增添了他成熟男人的魅力。当然,罗美娟是看不到这些魅力的,因为他们太熟悉了。以至于他的容貌他的身形她都直接忽略掉了。 所以,当宋慧乔的美丽身影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时,她几乎是本能的把视线从李孝天的脸上移到电视机上。嘴里讷讷地说道:“那你有时间问问那女孩的父母,看看她有对象呢没。” “嗯,过几天我找个时间见见薛董,正好我也有日子没见他了。”李孝天还想说什么,可是看罗美娟那痴迷的样子。估计他再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了吧。他只好站起身走向书房,那黏黏糊糊的韩剧他可看不进去,他宁可去书房玩会网游也比看韩剧强。 公司年会选在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举行,前一天晚上,公司负责后勤的员工就将酒店的会议室布置一新,“天美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会”的巨大横幅挂在会议室最显眼的位置上。主席台上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鲜花台,鲜红的地毯被棚顶的节能灯照得发亮,工作人员在会议室里往来穿梭。他们把每张桌子上都摆好茶杯,笔记本和铅笔,还有本次会议的议程及具体内容。在李孝天到来之前,参加会议的员工已陆续到场。 青玄看见于泽穿着笔挺的西装坐在第一排,他低头翻着手头的文稿。大致了解了下公司这一天的安排。青玄挪到他旁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于泽转头,冲他笑了笑:“听说你受了伤,现在好些了吗?” “这是谁嘴这么快,你那么老远都知道我受伤了?” 青玄假装嗔怒地瞪着眼睛,心想,真是好事不传人,坏事传千里,我就这么点龌龊事还让他知道了,看来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我这档子事了,真是丢死人了。 “这个你就别管了,听说你为了救一个被抢劫的妇女,勇斗歹徒才受伤的,你给我讲讲,当时是怎么个情况?”于泽一脸兴奋的样子,仿佛正准备看一部香港大片。 “……”青玄听于泽这么一说,登时愣了一下,看来为了保全他的面子,父母没有对公司的人说实话,可这个理由也太扯了吧,见义勇为?这哪跟哪啊。若是真见义勇为了也好,可这是两个大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打的一场架,要他怎么去和于泽说。 他摸了摸后脑勺,讪讪地说道:“呵呵,你就别提这个了,这是多大点事啊,值得那么炫耀。” 正说着,人力资源部主任在主席台上喊:“开会了,请大家坐好。” …… 一天的会在璀璨的夕阳中结束。 酒店二楼的餐厅里灯火辉煌,大红桌布上摆着各色美酒和菜肴,同事们轮番过来给青玄敬酒,说着什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之类的话,等到酒席散场的时候,他已经喝得头晕脑胀,胃里一阵翻腾。李孝天叫司机把他送回家,各分公司经理并不想那么早回家,他们拖着李孝天去大富豪夜总会潇洒,迷离的灯光下,小姐们雪白的大腿展现在这些有钱又有权的男人们的*里。 司机把青玄送回家就回去休息了。青玄在卫生间里吐了个排山倒海,末了,他漱了漱口,又用冷水洗了把脸,神志渐渐变得清醒起来。 罗美娟已经睡熟,房间里传出她均匀的呼吸声。青玄蹑手蹑脚地下了楼,然后打开大门溜了出去。他知道李孝天一时半会不会回来,这个时候,他正好可以去网吧待会,不知道会不会见到他的宝贝呢。 冰玉拿着毛笔,站在案前凝思了一会,然后俯身在宣纸上写到:(1) 一张机,锦床独卧梦依稀。浅魂送魄青山碧。悠悠故旅,茫茫思绪,留待会佳期。 两张机,开箱查验旧时衣。浮香陈墨书生气。篇篇目目,点点句句,唤侬著朝夕。 三张机,经天纬地布琼丝。双足转踏飞梭势。接承上下,推拿左右,泪点汗浸湿。 四张机,灯挑金焰人声微。愁肠未展芳心碎。徘徊中庭,幽居孤处,线断惹悲催。 五张机,更深夜阑望晨辉。书狂酒赖无心鬼。推窗凝睇,举杯遥祝,粉黛画蛾眉。 六张机,繁星点缀漫天衣。风清月朗整思绪。柔歌曼舞,笛倾夙愿,吹梦到厢西。 七张机,轻揉丝幔作纹徽。一行一缕一抔泪。吱吱吖吖,循环往复,夜夜梦魂追。 八张机,晓残梦断骊山梅。风花雪月总相违。霜谱骨傲,香凝神备,舍此又阿谁? 九张机,晨风晓月绿柳堤。漫漫长夜思无迹。且拿秀帛,简房陋室,高挂映晨曦。 墨迹未干的时候,她听到院门响,就拿着毛笔出来看是谁。青玄笑嘻嘻依在门口问:“娘子,你在做什么?” “你怎么来了?”冰玉一惊,毛笔顺手就滑到地上。遗落处被染上一块漆黑的墨迹。 “是不是做了亏心事怕我看见,瞧你吓成这样。”青玄痞痞地笑着。 “哪有,我还以为这么晚你不会来了呢。”冰玉哈腰捡起毛笔,笑吟吟迎向青玄。 “我倒要看看你在做什么?”青玄走在冰玉的前头,先一步进到屋里。 屋里一切如常,只有窗前的案几上铺着张宣纸,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字体是娟秀的楷体,每个字看上去都那么干净漂亮。 青玄用手蘸了下,墨迹还未干,无名指上明显留下了块豆粒大小的污渍。他拿起宣纸,一字一句的读着:“一张机,锦床独卧梦依稀……九张机……简房陋室,高挂映晨曦。” “好个《九张机》!只可惜调子悲了点。”高声叫好之后,声音又低了下来。 “我也觉得好,所以抄录下来,今儿个在大街上听一个妇人唱的,看那妇人拉着琴弦,一个人站在路旁期期艾艾的卖唱,就觉心酸。她是为了给丈夫买副棺材下葬才站在那里卖唱的,好可怜的妇人啊。”冰玉想起当时的情景,脸上不免现出些许悲伤。 “她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妻子。”青玄叹了一声,“给我笔,我也写两句。” 冰玉将毛笔递给他,又帮他磨了磨墨。青玄拿起笔,蘸饱了墨汁,略微思忖了下,然后在那《九张机》的下面又接着写道:(2) 晨曦,烟波浩渺柳依依。松青柏翠风景丽。云蒸霞蔚,苔滑露染,恰似故人栖。 醉痴,朝霞辉映赏天姿。山青水秀飞歌至。由来迷醉,由来沉溺,宇宙做吾师。 写完,拿给冰玉看。“你的草书写的真好看。”冰玉由衷赞叹道。 “你的楷书也不赖啊,颇有王羲之的遗风呢。”青玄从小就热爱书法,曾经临摹过不少名人字帖,因此对于王羲之的字体很熟悉。 “嗯,我从小就临摹王羲之的字帖。我二叔说王羲之是位了不起的书法家,他的真迹被历代帝王垂青,我很想有机会亲眼目睹下他的真迹呢。” “他的真迹可不好看,世间多少书画大家都想一睹其真迹芳容而不可得呢,更何况是我们?若能有幸见到他的后人……哦,算了算了,真是异想天开,还是别做梦了。”茫茫人海,去哪寻找王羲之后人,青玄停止不切实际的幻想,把视线转移到现实中。 注(1)(2):作者狂飙 第一百七十八章 意外好消息 “真迹见不得,那就只好看模本了,听说《兰亭序》在民间有很多摹本、临本,褚遂良的《洛阳宫本兰亭序》就被李世民作为珍品赐给了高上廉,我要是高上廉该多好啊,是不是我也能得个《神龙半印本》什么的。” “我才不要你做什么高上廉,你要成了高上廉,我怎么办啊。至于那个什么摹本,我想,早晚有机会弄到的。”青玄摸了摸她的头,安慰她道。 “那我就等着你给我弄个摹本来看了。” 冰玉吐了下舌头。 “哪天我去问问我师傅,看他有没有。”青玄想,好歹师傅程咬金在朝中做官,烦他打听打听应该不难。 这一日,青玄练完功,来到程咬金面前道:“师傅,跟你打听件事可否?” “什么事?”程咬金坐在太师椅上,看着徒儿。 青玄给程咬金倒了杯茶,“师傅,你喝茶。” 程咬金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这徒儿有眼力见,会说话,武功长进也很快,程咬金看了就喜欢。只可惜他没能做成自己的乘龙快婿,那是上天注定他们没有翁婿的缘分,不过有了师徒这层关系,也让他们之间亲近了不少。俗话说,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可是终生为父的,他程咬金虽然没有儿子,这乖徒弟就相当于自己的亲生儿子了。 “对哦,为什么不认他做义子呢?那样自己不就真正意义上有了儿子吗?以后也有人继承他的家产。” 程咬金这样一想,顿时茅塞顿开。嗯,找机会和夫人商量商量,没准夫人能同意呢。程咬金暗想。 这边程咬金精神溜号了半天,都不见动静。青玄看师傅神思游离不定,也没敢往下说,他假装咳嗽了一下。以换回程咬金的神思。 程咬金重新看向徒儿,眼神里是探寻的目光。 “师傅,你知道在哪儿能弄到《兰亭序》摹本?临本也行。” “你要《兰亭序》摹本?”程咬金听到愣了一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所以他又重复一遍:“要那个作甚?你想要收藏?” “不,不是,只是贱内从小喜欢王羲之书法,有生之年想看看王羲之真迹,我告诉他王羲之真迹那是多少书画大家梦寐以求都求不到的,何况我们泛泛之辈?能看看摹本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只可惜我二人多行走江湖。很少能认识那些书画名家,更别说看什么著名摹本,所以。还是烦请师傅帮帮忙,若是能弄到份摹本看看,也算了了份心思。” “这个啊,那有时间我帮你问问吧。” 早朝下来,程咬金拉着户部尚书孔融的衣襟道:“亲家。问你点事。” 孔尚书以为是问翠瑛有没有喜的事呢,就接茬道:“是关于翠瑛的事吗?” “还真不是翠瑛的事。我就想向你打听下,谁能有《兰亭序》的摹本,我想借两天看看。” 孔融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程咬金,心说,你个大老粗。连大字都不识一个,还要借《兰亭序》一看,八成是给别人借的吧。孔融不动声色道:“《兰亭序》摹本老夫这里倒是有一本。还是经年一个老朋友送的呢,按理说借给你倒也无妨,只是,我想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到底是你自己看。还是借给外人 ?” 孔融的话不紧不慢,可是这话听起来却颇有份量。如果程咬金不说实话。欺骗了这位尚书大人,那么以后再想求他办事估计就难了。可是如果说实话,不知道这人会不会把东西借给他。左右思量了一下,程咬金沉下心来,说道:“……其实,是我徒弟要看 。” “不是你自己看啊?”孔融面有不悦,“那你还是去别去讨一本吧。我这本虽不如真迹值钱,可也是赝品中的上品,只怕你那徒弟拿走了就拿不回来了。” “瞧瞧你那小抠样,不就是跟你借阅一下嘛,至于嘛。”程咬金没想到说实话果然不行,心里这个后悔,要知道这样,刚才就撒谎好了。 “至于,很至于。我说老程,你没啥事我可要回家了。”孔融急着溜走。 “喂,喂,你别跑啊,这事咱再商量商量。” 程咬金忙拽住孔融的衣袖。 “这事可没什么好商量的,你就别打我的主意了。如果你那徒弟想看,让他去找释智永好了,听说他是王羲之第七世孙,或许他的手里有王羲之真迹也说不定呢。”孔融急着逃跑,情急之下抛出个王羲之七世孙。其实,关于释智永这个人,他也只是听说,从未得见。 “那去哪里找这个释智永呢?”程咬金跟在孔融屁股后,那架势你要是不说出个子午卯酉,我老程一定不会罢休。 “听说他早年出家当了和尚,后来云游到浙江吴兴县那边,你可以叫你徒弟去那边的寺庙打听一下啦。” “哦,那好,谢谢你啊,亲家。”老程见孔融跑的气喘吁吁,便不再追他。既然得了这个信,也算对徒弟有个交代,现在还是赶紧回去告诉徒弟为好。 青玄正在练武场上等他回信,程咬金一进来,青玄就走上前去,问道:“师傅,可有了眉目?” “嗯,给你打听到了。有个王羲之第七世孙,叫释智永,在浙江吴兴县那边当和尚,你可以去那里找他,或许他那里有他祖上留下的真迹也说不定。” “谢谢师傅,我这就告诉我内人去。” “别急,这是前几个月的饷钱,一直没机会给你,快拿了去吧。”程咬金从袖中掏出几张银票递给青玄,虽然他是挂名侍卫,可是待遇一点不比正式侍卫低,青玄拿着银票,无限感激地看着程咬金,末了,给程咬金深深鞠了一躬,才捧着银票离去。 “宝贝,告诉你件好消息。”青玄一进门,就掩饰不住兴奋的心情,仿佛自己中了500万福彩。 “《兰亭序》摹本借来了?”冰玉看青玄如此高兴,定是借来了她想要的东西。 “没有。”青玄摊了摊双手,一副空手而回的样子。 “那能有什么好消息。”冰玉收了笑容,一副失落的样子。 “虽然没有拿到《兰亭序》摹本,可是,我找到了它主人的后人。”青玄面色一转,眼睛里发着熠熠光辉。 “……” “没想到吧,那个王羲之的后人,就在浙江一带当和尚呢,只要我们去了一打听,保准能打听到他。说不定他还藏着他祖上传下来的《兰亭序》真迹也说不定呢。” “……你是说,王羲之的后人,就在中原地区?”冰玉咽了下唾沫,为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震惊。 “嗯,要不要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那还等什么。马上去!立刻去!” 冰玉催动法力,两人顷刻间就到了浙江省吴兴县。经打听当地的百姓,大家都说,离这方圆20里地有个善琏镇,镇的后山有座寺庙叫永欣寺,寺里有个和尚擅长书法,不知道你们找的是不是那个人。 二人一听,估计这个和尚就是永禅师,也就是他们要找的王羲之第七世孙。 说话间来到永欣寺,只见寺门虚掩,寺里隐隐约约传来诵经的声音。二人推门而入,心想着即刻就能见到这位传说中的王氏家族后人,心跳不免快了好几个节拍。 寺院不大,却干净的很,几个和尚正坐在正殿里做早课,梵音不绝于耳。两人立在殿外等候。 等众位僧人诵经完毕,青玄寻到一位个子矮小的和尚问道:“请问师傅,这里可有位会书法的永禅师?” 那和尚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回道:“永禅师云游去了。施主请过些时日再来吧。” “……云游?”有没有搞错,好不容易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竟然不在。青玄有些懊恼,冰玉也像只泄了气的皮球般,登时就没了精神。 “是的,他几个月前就云游去了。”小和尚重复道。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青玄追问了一句。 “这个,他走的时候没说,我估计,少则半年,多则三年五载的也说不定呢。” 青玄看看冰玉,冰玉看看青玄,心里纠结道:要那么久才回来,真是害人不浅啊。不过幸好没有白来,至少知道那位传说中的禅师确有其人,只要找到他,就可以证实他是不是王羲之后人了。 无法,也只能半年之后再来一探究竟了。二人唉叹着离开永欣寺,回到长安。 …… “陛下,听说最近京城来了位和尚,这和尚的书法很是了得,这才来京城几日,便鸣哨京城,你看,要不要把他请来,给咱们写几幅字看看?”魏征站在养心殿里,对李世民说道。 李世民酷爱书法,一听说京城来了位书法大家,眼睛里立刻冒了蓝光。 “请,快请来给朕看看,如此书法大师,朕倒是真想看看他的模样他的文字呢。”李世民二话没说,就让魏征把那人请来。 魏征领了旨意,换了身便装,打听了那和尚下榻的地方,然后坐轿子来到其下榻的馆舍。到了舍前,下轿,由小二领着到了他住的那个房间,见那和尚白发须染,一身风骨,岂是等闲之辈?忙说明来意,那和尚自报家名,魏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羲之后人! 第一百七十九章 被骗 魏征将释智永引至养心殿,世民见了,深感震惊,尤其听说他就是王羲之第七世孙,内心里更是波澜不惊。自从王羲之去世之后,他的遗作《兰亭序》便在世人眼中消失,各朝各代都把寻找《兰亭序》原本并据为己有为第一目标,可惜最后弄到的都是赝品,这《兰亭序》究竟安身何处,一直以来都是个迷。 如今,这释智永的出现,又勾起了李世民对《兰亭序》的留恋,他手上收罗的《兰亭序》摹本和临本倒不下几十本,可到底不是真本。哎,可能这辈子都看不到真本了吧。 李世民心想着,嘴上不禁轻轻叹息了声。 因为仰慕王羲之,所以自然也不能慢待他的后人,更何况这人还是位书法大家。李世民留他在皇宫里住下来,一住就是半年。这半年中,每日与其探讨书法,吟诗作画,喝茶对弈,倒也甚是快活。 这一日,世民忙完政事,又来看望永禅师。他正挥毫泼墨,在一副白绢上写着什么。世民为了不打扰禅师习作,便从后悄悄走了过去。那白绢上的字通过阳光的折射进入世民眼中,世民不禁心内一震,这…… 那白绢上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兰亭序》开头几个字: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 这字写的,仿若浮云,又如流水,虽然不知真迹的样子如何,可比那赝品,却又胜了几筹。唐太宗不禁叫了声“好”。永禅师见皇帝陛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笔,回身施礼道:“不知陛下前来,有失远迎,请陛下恕罪。” “免礼,免礼。”世民摆了摆手道。“都说了大师不必拘礼。你还是那样客气。” “您贵为一国之君,怎有不拘礼之说。”永禅师正色道。 “以后朕赦你不必施礼,这……总可以了吧。”世民道。 “多谢陛下开恩,只是……老衲在这里已经住了很多时日,如陛下允许,老衲想告辞回永欣寺,这一晃,离开寺院已经大半年了,再过几日,就是文殊菩萨的生日。寺院里又要忙了。” “想是我这皇宫你住不惯,才住几日就要走?”世民道。 “这皇宫我倒是住的习惯,可我怕太习惯了以后就不想离开了。毕竟这皇宫大院。不是我和尚的安身之所,我还是早些离去,恐怕寺庙里的弟子们还等着我回去呢。” “既然禅师执意要离去,朕也不好挽留,看你这写得一手好字。可否把这《兰亭序》多写几份,我也留个念想。”世民微笑着说道。半年来,那一直深埋在他内心的疑问折磨得他寝食难安,却又难以开口,如今,老禅师就要告辞离去。如果这时不问,更待何时? “陛下若是喜欢,我多写几份就是。”永禅师倒是没有推迟。拿起笔,饱蘸了墨汁,接着写道:……是日也,天朗气清…… 写闭,双手奉与李世民面前。李世民眯着眼睛。仔仔细细从头至尾看了一遍,心里越发感叹。这字体,这形态,与真迹竟有*分相似。 “老禅师,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不知当问不当问?”世民试探着说道。 “陛下有何疑问,但讲无妨。”老禅师捋了捋胡须,一副慈祥地看着皇帝陛下。他知道皇帝陛下要问什么,他也准备好了答案。 “……老禅师,你可否有《兰亭序》真本?”话一出口,李世民便觉得有些草率了,好像他把永禅师留在皇宫,一直就是觊觎那《兰亭序》真本来的。可是话已出口,就像那泼出去的水,如论如何也收不回来了。 “陛下,您既已开口,老衲便实不相瞒,那《兰亭序》本是我王家家传之宝,自曾曾曾祖父之后,传到我这已经是第七代了。为了能将祖上的书法发扬光大,老衲虽在寺中,却一刻不敢懈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苦练书法三十年,终于写得和祖上有几分相似。这《兰亭序》,我更是写了不下上万遍,可惜,神似还是差了几分。” 世民一听,心脏骤然狂跳不止,原来世人一直追逐的《兰亭序》真本,竟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多少帝王想一睹其芳容而不可得,他这个天之骄子居然有幸能目睹其芳姿,这……这是何等之幸运! 世民内心里波澜不惊,可是表面上又故作镇静,他极力掩饰自己狂乱的内心道:“老禅师,真本既然在你的手里,不知可否让朕一睹其芳容,也不枉朕这些年对先祖的崇拜之情?” “陛下,诸遂良,欧阳询求见。”还没等永禅师回答,高公公便在门外尖着嗓子喊道。 “让他们进来吧。”世民看了看永禅师说道。 释智永想,既然皇帝陛下都开了金口,让他看看倒也无妨。毕竟人家可是真龙天子,又是一位仁君,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闪失。 “既然陛下如此尊崇祖上的笔锋,也是我王氏家族的荣耀,老衲愿意将《兰亭序》真本拿出,供陛下御览。” 闻听此言,李世民差点晕厥过去。这不是在做梦吧,他的耳朵没有失灵吧,这……这这这举世之作,难道真的要昭然于世? 恍惚间,诸遂良和欧阳询已经走到近前,行了叩拜之礼后,跪在地上等李世民免礼。 世民愣了一秒钟的功夫,猛然间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失态后,忙躬身上前,借扶起二位的机会掩饰自己的窘态。 “二位爱卿,快快请起。” 二人站起身来,道:“陛下,听说最近宫里来了位书法大师,我二位特意前来拜会,不知方便否?” “你二人来得正好,过几日永禅师就要回江浙了,正好可以和他切磋切磋。禅师,这二位是我宫中数以数二的书法大家,平日里就喜欢你曾曾曾……祖父的字,如今你们可以以字会友,我也乐得在旁边观赏评论。” “哪里,哪里,我们是来向禅师学习的,怎敢在鲁班门前弄斧?”诸、欧二人异口同声道。 “阿弥陀佛,你二位过于谦虚了,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的老师,我们还是互相学习、互相学习。”释智永手执念珠,举手投足间都有种超凡脱俗的姿态。 互相客套了一番后,几个人开始煮茶论书法,又互相写了自己的拿手字后,供大家评论。总之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隔日,永禅师拿出祖上的《兰亭序》真迹给李世民看,世民在案上小心翼翼打开,这一本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的书法佳作展现于当今皇帝的面前,令皇帝陛下嗟叹不已。原来那书法,比传说中的更好看,更脱俗,更传奇,什么翩若惊鸿、宛若蛟龙的说法一点不为之过,世民拿着这举世之作,实在是爱不释手。挑灯夜读,整整看了一个晚上。 “如此佳作,如不临几篇下来,实在可惜。”魏征在一旁说道。 “丞相说得有理,我也正有此意。”世民遂命人即刻就着《兰亭序》真本临帖数十本,将它们分发给朝中大臣,以及一些皇室贵族。 与永禅师约定的日子就要到了。按照约定,明天世民就得将这本传世之作还与释智永,从此再无机会见此容颜。世民看此真本,用手抚摸那上面的字迹,虽隔了两百年,可是字迹仍然清晰可见,仿若刚刚写就。如此珍宝,却要遗落人间,真是不甘心。 世民如此想着,竟夜不能寐, 夜半三更,传魏征前来。魏征走在赴皇宫的道上,就猜到*分。进宫见了李世民,果然和《兰亭序》有关。 “既然皇上下不了决心,就让微臣帮你做决定吧。你只消如此这般……”魏征贴着李世民的耳朵说了解决的方法,世民连连点头称是。 次日,李世民见了释智永,就哭着说道:“禅师,朕实在对不住你,昨日朕看《兰亭序》,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没想到早上起来的时候,这,这本子竟成了这样。”说着,李世民捧着一堆碎纸屑给永禅师看。看起来像是被老鼠嗑过的痕迹。 “这宫中的老鼠总是打不尽,如今竟然猖獗到在朕的案上啃纸了,刚才朕已经叫人去抱几十只猫过来,让它们把那些老鼠都给吃了,可是你这宝贝……” 刚说完,一只猫不知什么时候串到永禅师脚下,竖着只长长的尾巴,警惕地看着四周。 永禅师双手颤抖着捧着这些碎纸屑,虽然心里有些狐疑,可毕竟站在他面前的是当今皇上,就是他故意为之,释智永也不好发作。只怪自己疏忽大意,把祖上的珍品就这么葬送在自己的手中。如今追悔莫及,说什么都晚了。 释智永颤抖着双膝跪在地上,朝西方念到:“老祖宗啊,都是我老释粗心大意,把祖上留下的东西给毁掉了,我本想将我王家书法发扬光大,没想到却促成大错,如今,我只有以死谢罪,方能对得起列祖列宗。” 第一百八十章 蜕变 释智永一副悲情的念叨,让李世民心里着实过意不去,可是,为了那本真迹,也只能硬着心肠把戏演下去了。 永禅师念叨完,起身就要朝门柱上撞去,世民当然不会看着他死,忙上前阻拦。 “大师如此,是怪罪朕没有照顾好你那副字了,要朕了断你是不是就能原谅朕了。”李世民假意说道。 “哪里哪里,陛下息怒,老夫只是一时性急,还望陛下不要多心。”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永禅师就此告辞。回到永欣寺,整日郁郁寡欢,也不像平日里总是研习书法,挥毫泼墨了。没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禅房里,打坐参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寺里的人都说永禅师变了,变得和以前判若两人,可没人知道禅师心里痛苦的根源。 《兰亭序》临本程咬金也得到一份,他拿到的第一时间便想到了他的徒弟——李青玄。 这天,程咬金将临本拿给徒弟,然后叮嘱他道:“不要着急还,你慢慢看,等看完后再还给我就行。” 青玄纳闷,前几天还说没有,怎么这又有了呢。不知是程咬金看出了他的疑问,还是自说自话,“这是皇上最近刚御赐给我的,听说是新近诸遂良刚刚照真本临的,我大老粗,不懂这个,你可以拿去给你媳妇看看,和真本有什么差距?” 青玄心想,娘子又没看过真本,怎知和真本的差距。不过,这刚刚临的帖子,应该很接近真本的笔体吧。哎?不对不对,师傅说什么,刚刚临的帖子,还是照真本!难不成那个释智永来了京城?又去了皇宫?还给李世民看了他祖上的真本?这我和娘子找了他半天。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就在京城! “师傅,你刚才说那个帖子是照原本临的,那是不是永欣寺的永禅师来了京城?”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测,青玄忍不住问道。 “是啊,来了有半年了,不过前几天已经走了。” 青玄一拍大腿,说道:“早知道他来京城,我们就不费那个劲跑趟浙江了。结果还没见到人,现在又得跑一趟。” “有了这个临本,还要跑那么远干嘛?还不速速回家拿给你媳妇看。”程咬金催促道。 青玄拿着本子。一路健步如飞,没多久就到了文华路的那所宅子。一进院门,他就嚷嚷道:“宝贝。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房门开着,可是屋里并没有传来他所期待的回应。青玄纳闷,以为冰玉出了什么事,赶紧一步跨入屋里,只听门后传来“吼”一声。青玄一个激灵。回身一看,原来是冰玉藏在门后吓唬他。 “吓我一跳。”青玄用指头戳了一下冰玉的脑门,然后,故作神秘地说道:“你猜,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驴打滚?”冰玉兴致勃勃地猜到。 “不对,再猜。” “五福临门店的煎饼?” “宝贝。你是不是饿了,怎么竟猜吃的,我告诉你哦。这可不是吃的,也不是用的,是……” “那是什么?难不成是……戒指?”冰玉嬉皮笑脸说道。 “我看你也没正经的,就告诉你了吧。“青玄见冰玉猜的一点都不挨边,索性从怀里拿出那本临帖。然后竖在冰玉跟前道:”新鲜出炉的帖子,你要不要看?” 见帖子上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兰亭序“。冰玉的眼睛不禁瞪得溜圆。 “亲爱的,你可真有本事,这是哪来的?” …… 李世民在御书房里,拿出那本《兰亭序》真本,爱不释手的抚摸着,目光仿佛要穿透那些文字,回到二百年前的当下,那个时候,王羲之正拿着一只粗壮的羊毫笔,挥毫泼墨,写就这千古流传的佳作…… 为了得到这本真品,他不惜出卖了自己的节操,可是,这是值得的,直到现在他也不后悔。如果换成别的帝王,有这样的机会,一定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弄到它的。可是,上天好像更垂青于他,因此,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举世之宝贝。 世民一个人在御书房中,对着这本《兰亭序》看了很久。末了,他才将它小心翼翼藏在设在书柜后面的暗室里。这个暗室,只有他自己知道,所有他得到的稀世珍品,他都把它们藏在暗室里,如今,《兰亭序》和其他一些珍品一起,被放到这永远见不到光的地方。世间,再无法看到它的芳姿。 …… 几天来,冰玉一直对着那个临本写来写去,虽看上去已经相当不错,可是行家一眼就会看出,这和临本上的字迹相差甚远,更不用说与真品对比。每每仿写的时候,青玄就会站在一边研墨,然后歪着头看她写字。 “亲爱的,我还想去趟永欣寺,你能不能陪我?” 这些天来,冰玉一直贼心不死,没看到释智永,没看到《兰亭序》真迹,她总觉得少点什么,今天,她看似心不在焉,其实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青玄不陪她,她就自己去。既然知道释智永是王氏传人,那为什么不去看看呢? “陪你去不是不可以,不过……回来后,我们是不是去趟化生寺?” “只要你陪我去,其他什么都听你的。”冰玉放下笔,挑着眉毛说道:“那……我们现在就去?” 二人到达永欣寺的时候,夕阳已将寺庙染上了一层金色。几只山鸟在苍松翠柏间飞来飞去,偶尔落在枝头,小脑袋左顾右盼,不一会儿,又突一下飞走了。山林间,除了山风过隙的声音,安静极了。远远望去,一缕炊烟自永欣寺上空飘起,然后袅袅散在傍晚的雾霭中。 这个时候来寺里,似乎有些晚了。在天黑之前,他们是赶不回长安了。也好,那就在这住下,正好可以和永禅师叙谈叙谈。冰玉暗想。 “师傅,我们特来拜见永禅师,只因天色已晚,能否在这借住一宿?”青玄上前,对着一个小和尚说道。冰玉暗惊,原来拿他当作知己,他果真是个知己,连自己的心思他都明了。冰玉深情地望了一眼相公,心底油然生出一股暖流。 “施主您好,永禅师有话,任何外人都不见,您二位还是请回吧。”小和尚礼帽地说道。 青玄回头看了看冰玉,显然被这种答案给弄懵了。怎么个意思,不见生人?别介啊,我们都来两趟了,好歹也见上一面啊。青玄暗想。见冰玉给他使了个眼色,他便灵机一动,说道:“既然不方便见禅师,那麻烦让我们借宿一晚吧,你看这天色都晚了,佛家已慈悲为怀,总不能看着我们在荒郊野外住一夜吧。” “呃……”小和尚犹豫了半晌,然后说道:“请二位稍等,容我去禀报一下方丈。” 小和尚说完,一转身走了。二人在寺门口等了有一袋烟的功夫,那小和尚又跑了出来,施礼道:“我们方丈说了,请二位施主在东厢房安歇,请随我来。” 冰玉和青玄随小和尚去了东厢房。小和尚道:“二位可用过晚膳?” “还没有,烦请师傅为我们准备些素斋。”还没等冰玉开口,青玄就抢先说道。 小和尚退出房间之前,礼帽地说道:“请二位施主稍等,我这就去给你们端素斋来。” 一盘素炒芹菜,一盘素炒菠菜,外加清汤一碗。那清汤里有几块豆腐丁,上面飘着几粒葱花。两碗米饭,一碟甜菜。 如此清淡的菜青玄还是头一次吃。在他的食谱里,很少没有肉的时候,这样的轻轻淡淡实在让他难以下咽。 ”这都什么啊,全都是青菜,我又不是兔子,干嘛给我吃这么多青菜!“他一边用筷子拨着盘子里的菜一边抱怨道。 冰玉从来都喜吃清淡的菜,这简单的几样菜倒是很和她的胃口。她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咕哝道:“兔子吃啥你吃啥,你会和兔子一样健康。” “我才不要和兔子一样,长着一对长耳朵,还有一双红眼睛。”青玄撇了撇嘴。 ”兔子那长耳朵多可爱啊。“冰玉笑道。 ”得,我要是长那样一双耳朵,恐怕你要天天揪着不放了。 二人说说笑笑吃完饭,又说了一会子话,方才和衣躺下。 在二人刚踏进永欣寺的那一刻起,永禅师的心骤然紧了一下,不过,他没有动,仍然保持一贯的姿势——面对佛主,盘腿坐在一个黄色的蒲团之上。 数日来,他都是这样,一个人在还不到10平的禅房里反思。禅房里除了一尊释迦牟尼的佛像外,再有就是几只白色的蜡烛。烛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仿若他那忽明忽暗的心境。他为自己的过错已经绝食半月有余,他想,如果这样死了,也是好事,只是无言见列祖列宗。这是他人生中犯的最大一个错误,无法挽回,也无法原谅。 那么,他只能让岁月摧残他的*,让佛经来洗涤他的心灵,唯有这样,他才能得到超脱,得到心灵的宁静。 第一百八十一章 真相 黑暗里,青玄看着冰玉,目光像两潭幽谷里深邃的泉,他感受到她均匀的呼吸声,以及她淡淡的体香——那是只有她的身体才会散发出来的,仿佛深谷里野百合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青玄贪婪地吸了吸鼻子,那香气顺着鼻管直往他肺泡里钻。他的心莫名的有股躁动。 他吞了两下口水,然后调动自己强大的意志力压抑着这青春的勃发。黑暗很好的掩饰了他的这种冲动,他想,怎样才能转移下注意力,让自己别犯什么原则性错误。正绞尽脑汁想时,只听黑暗里传来冰玉幽幽的声音:“……你说,明天那个和尚能不能见我们。” “咳咳……”他假装咳嗽了两声,然后不确定地回道:“能吧。” 窗外,月光清幽,照着这座百年寺庙,永禅师的禅房里仍然灯火通明。他闭着眼睛,坐在那里睡熟了。 因为有冰玉躺在身边,青玄一晚上都没睡好觉。即使睡着了,也是浅眠,一有动静就醒。冰玉倒是睡的很熟,偶尔发出细微的鼾声,有一次,她翻身的时候,不小心把胳膊搭在青玄的身上,那被压抑的冲动瞬间被激发出来。 青玄俯下身来,耳热心躁地看着冰玉,月光将她那饱满的双唇照得越发的性感撩人,那饱满的胸脯一起一伏,直让人喷鼻血。青玄忍不住将自己那薄薄的唇印上她那性感的唇瓣,唇齿交融间,*一触即发。 “呼……咔擦……”窗外,忽然刮起猛烈的山风,接着,几声咔擦咔擦的脆响,响彻整个山林。正沉浸在温香软玉中的青玄动作一僵。心里不禁暗暗咒骂道:“怎么老子一想做点好事,老天就来捣乱呢。”本想不去理会那些恼人的声音,可是,只听屋顶的瓦片也叮当作响起来。突然,一股巨风呼啦一下将整个屋顶掀起,接着,凛冽的寒风毫无遮拦地倒灌进屋里。 此时,冰玉已经醒了,她怔怔地看着青玄,脸色红扑扑的。青玄方意识到自己还压在冰玉身上。忙翻身下来,然后词不搭意地说道:“……那个,什么。对不起啊,我,我……” “我什么,还不跑。”冰玉起身拉起青玄就往大雄宝殿那边跑去。 寺里的僧人听到声音,也都起来了。大家不约而同聚到大雄宝殿中。方丈说:“大家不要慌,这是台风,大家赶紧把门窗关好,以免折断的树枝刮进来把门窗塞住。你们几个,用桌子把门顶住,对。就是那样。”方丈站在那里指挥,其余的和尚也不慌乱,按部就班的关窗子。堵门。看来,台风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所以,遇到这种情形,他们才会泰然处之。 经过一夜台风的侵袭。第二天的永欣寺,除了大雄宝殿。其余殿宇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像冰玉他们住的东厢房的房盖被掀了去,有的房顶屋瓦掉落不少。屋后一片树林,大部分被吹得东倒西歪,有一颗古树,拦腰被折断…… 永禅师住的那间禅房,屋瓦一个不剩地被吹得精光,雨滴顺着墙的缝隙流进屋里。地上已经湿了一大片。禅师睁开迷蒙睡眼,哀叹一声:天意如此,我又何必逆天而行?罢罢罢,只当我做了一场噩梦罢了。 还没等问出《兰亭序》的下落,二人又加入到了寺庙的救灾工作中。好在周围的百姓也过来帮忙,再加上县衙也下拨了一批救灾款,这样,没多久,寺院破败的景象又恢复如新。 永禅师把青玄和冰玉叫道禅房,说道:“二位可是为了那《兰亭序》真迹而来?” 青玄和冰玉同时瞪大了眼睛,心说道:“原来,他知道我们的来意。” 二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对着永禅师点点头。 “不瞒二位,祖上传下来的《兰亭序》还真在我的手上,不过……现在变成了这样。”禅师将一个白色的帕子摊在桌上,帕子上,是一堆零碎的纸屑,那纸屑足够碎,连一个字迹都看不清。 二人在回来的路上,深感失望。“怎么会这样,还以为能有幸看一眼《兰亭序》的真迹,没想到竟然变成了一堆碎纸屑。” 冰玉嗔怪道。 “你被骗了,永禅师也被骗了,你想想那么宝贵的一件东西,李世民怎么会让老鼠把它嗑了。”青玄一边走一边安慰她道。 “……你是说,被老鼠咬碎的只是赝品,真正的《兰亭序》真迹还留在人间?”冰玉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相公。 “当然,据我所知,那《兰亭序》就在当今陛下的手里,他采用这招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把真的留在自己手中,随便拿个赝品弄碎,假装是老鼠咬烂的样子,为了是让释智永死心,这样,他就没法再和皇帝要那本真品了。 你想想看,如果不是皇帝拿了,他怎么可能要给永禅师一大笔金银珠宝,说是补偿他弄坏了王氏家族的宝贝,其实他想借此平衡他的内心。毕竟偷拿了人家的东西,怎么说都是小人所为,他身为一国之君,如果让人知道他用如此下三滥的手段得到一本别人家的传世真品,说出来不是让世人耻笑。” “你说的有道理。那我们要不要回去告诉永禅师?毕竟他为了弄坏祖上的珍品一直在深深自责。” “千万不可。”青玄严肃地说道。 “为嘛?” “……历史不可逆转。如果我们告诉了永禅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也不知道,也许会发生流血事件也未可知……如果那样,我们便成了窜改历史的罪人了。” 说话间二人回到了长安。在酒馆简单吃了点午饭。饭后,青玄拉着冰玉的手,去化生寺找空慈方丈。 路过放生池的时候,看见有人将一只老掉牙的古代瑞兽放生。看得出来,它陪主人征战过不知多少次沙场,它那尖尖的趾甲都被磨平了,它的门牙也已经脱落,身上的鬃毛变得暗淡无光,再也不是那散发着光泽的橘红色。它颤抖着身子,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很难想像,十几年前,它是怎样的雄姿英发,桀骜不驯,如今,它像一个垂暮的老人,只能在所剩不多的时光里回味往事。 看来,它的寿命就要到尽头了。它的主人在这个时候放生它,并不是因为怜悯和仁慈,仅仅为了榨干它最后一滴剩余价值。(因为,像这种高级别的宝宝,放生会得到很多的阴德。)老瑞兽的眼里冒出一丝悲悯的光芒,看来,它也知道自己行将就木,最多活不过明年秋天,没有战死沙场,已算幸运。接下来,它的余生,将听着这寺院里的钟声度过,幸好,还有放生池里的鱼儿做伴。 冰玉看了看那只可怜的瑞兽,它垂着头,一副沮丧的样子。它的主人把它遗弃在那里以后,就一个人高兴地离开了。(放生一只96级的宝宝,能得到30点的阴德,值了。) 冰玉摇了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她想,她一定不会这样对待他的瑞兽宝宝的。她身上也有一只瑞兽宝宝,那是她刚满45级的时候青玄送给她的,如今已经72级了。他们像老朋友一样,时刻都不分离。即使有一天,那宝宝跑不动了,牙也掉了,她也不会遗弃它。她会把它放在家里,让它颐养天年。 “别看了,我们帮不了它,唯有祝它好运。”青玄揽过冰玉的肩,向空慈方丈的禅房走去。 方丈正在禅房里休息,见有客人造访,便起身迎他二人近来。 “方丈,多有打扰,请见谅。”青玄歉意地说道。 “呃,是上次搭救我法明长老的恩人啊,不必客气,快请坐。”空慈一边说着,一边从柜橱里拿出包茶叶,用茶匙舀了一勺,放在茶壶里泡上,一会儿,整个屋子里便飘散着淡淡的茶香。 因为走了很多路,中午吃过饭也没来得及喝茶,冰玉只觉得口渴,索性一连喝了两杯,方觉解渴。 青玄轻轻啜了口茶道:“不知长老近来可好?方丈的身体如何?” “自从上次你们给法明找来了仙药后,法明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倒是我,由于夜里经常睡不好觉,所以感觉总是头晕眼花,胸闷气短,四肢乏力,这精神头越来越不够用了。所以,白天的时候我就趁机睡上一觉,这样,精神方觉好些。”说着,方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青玄仔细一看,果然方丈一脸倦容,眼圈也黑了,像只极品熊猫。 “是不是那个白琉璃又来作怪,所以惹得方丈睡不好觉?”冰玉问。 “谁说不是呢,这妖怪隔三差五就来这里闹腾一次,我和法明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想请个法师把她捉了去,谁知道她特别狡猾,好几次都给她跑掉了。晚上,我怕她来,就一直不敢睡觉,有点动静就醒。少侠,你若不帮我捉了去,我看,多早晚,我这条命也跟着搭了进去。” 第一百八十二章 上天 “方丈不必担心,我二人这次来,就是帮你除掉她的。你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好方便我们找到她。” “……听说这家伙是从天上下来的,你还是去天上打听打听吧。” 老方丈打着哈欠说道。 “好吧,那方丈你好好休息,我们就不打扰了。” “去天庭可不是好玩的,那些看门的卫兵最不讲情面了。为了防止我们吃亏,还是多带几个人去保靠。”从化生寺出来,冰玉一边走一边说道。 “嗯,知道了,我这就去皇城那边,找几个胳膊粗力气大的……”还没等青玄说完,冰玉就抢过话去。 “光胳膊粗力气大有什么用,又不是找他们去扛麻袋,你得找几个武林高手……” “知道了,宝贝,我就跟你那么一说,我还不知道要找武林高手吗?你现在回去准备准备,最好多带些加血加蓝的药,把宝宝也医好,半个小时后,我们在天台底下集合。”说着,他给冰玉甩过100万两银票,“这些钱,应该够买三级药了。” “这也太多了,用不了,你拿回去些吧。”冰玉又扔回去50万两,刚要转身,没想到,青玄又把那50万塞给她,“你拿去用吧,我还有。用不了就存起来,留着下次用。”还没等冰玉回绝,他就扭身消失在人群中。 冰玉拿着钱的手举在半空中,半天才放下来。自从他们认识的那天起,这个少年就经常塞钱给她。尽管最后他兜里连半个铜板都没有,但是他也感到很快乐——这是付出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其他任何事情都代替不了的。自从他第一次享受到这快乐后,他就上了瘾,因此,时不时把自己赚的钱塞给她。尽管每次这个小龙女都要推三阻四。要塞给她好几次才肯接受,但他还是开心得不得了。 这次也不例外,在去皇城的路上,他一直心花怒放,仿佛不是去天宫探险,而是去那旅行! 皇城周围人来人往,很多英雄豪杰都云集在这里。青玄花了15万两银子找了三个人,都是69级比武高手。半个小时后,几个人在天台下聚齐 。 “孟凡尘,怎么是你?!”在这几个人中。冰玉一眼就看出孟凡尘,这次,他还穿着那身女士铠甲。手里挥舞着一双赤焰双剑,那剑身刺红,剑齿如焰苗呲呲窜动。 “……” 孟凡尘吃了一惊,然后瞪着眼睛说道:“居然是你!” 去天宫的路并不难走,只需要飞到长寿村。然后从村南头的那座大山的南坡下去,在山脚下靠近海边的地方有个天兵,他可以将这些人送入天宫。为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冰玉带着队伍经过那座大山的时候,点燃了一根摄妖香。这里是野狼的聚居地,经常有野狼在此出没。如果不想被野狼们纠缠,就只有摄妖香最管用了。 冰玉走在队伍的前头,一边走一边和孟凡尘聊天。青玄跟在冰玉身边,小声问:“怎么,你们认识?” “是啊,在认识你之前就认识了。”冰玉暗想,大家在一起。天天上班下班的,怎么会不认识。倒是青玄。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这层关系,还以为只是网络里的朋友呢。因为孟凡尘是女装打扮,所以,青玄也不介意,只当他是冰玉的闺蜜。 “哦。”青玄并没有追问下去。如果让他知道那个披着红装的人居然是一个男人,估计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淡然。 “小凡,你家具学多少级了?”冰玉一边看着脚下的路,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孟凡尘说话。他们在游戏里很少一起玩,在班上也各忙各的,只是偶尔交流下游戏经验。所以,对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 青玄并不专注于他们的谈话,他在想,昨天在永欣寺,多亏了那场台风。如果不是那台风来得及时,那么,他就可能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果然冲动是魔鬼,差一点就被他夺去了那美好而浪漫的新婚之夜。开玩笑,他的新婚之夜怎么会在一座破寺庙里度过呢,只有苟且的人才会在那种地方乱来的。 “马上就60级了,现在红木八仙桌和嵌玉虎纹桌以及二级窗帘都可以做了。”孟凡尘兴奋地说道。 要说做家具,孟凡尘可是行家里手,当初要不是他告诉冰玉做家具赚钱,冰玉也不会一门心思想学巧匠之术。后来,他又发现倒腾神兵图鉴赚钱,又把这生财之道告诉了冰玉。要说冰玉后来发了财,和这孟凡尘真是脱不了干系。他可是冰玉响当当的贵人,有假包换。 “你可真厉害,我这边家具刚研究的有点模样,你那边都开始研究高级家具了,佩服,佩服。”冰玉由衷赞叹道。 “你20级之前的家具也做得差不多了吧。超过20级,就得进帮学习了,你得早点找个好帮,进去了弄点帮贡,否则,不让学家具的。”孟凡尘已他过来人的经验教育冰玉。 “嗯,等我有时间就研究研究,看哪个帮好。”冰玉并不是说着玩的,她能从鲁成那学到的东西都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若想学做更高级别的家具,必须去专门研究家具的帮派里学习。那里集结了很多能工巧匠,大家集思广益,共同研制开发,许多精美的家具都是这样研制出来的。 “行,你先研究研究,如果没有好帮,就来我们帮也行。我们帮主人很好,到时候我和他说说。他准能让你加入。”孟凡尘诚心邀请。如今,他已经熬到香主的位置,虽然不是帮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但也是重要的管理层成员之一,他说的话,帮主当然不会视若无睹。 冰玉并没有立刻答应,她说,等再考虑考虑再说。 加入帮派,对她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她还是头一次入帮,对于帮里有什么规矩,有什么该做不该做的,她总得先弄清楚再说。而且,帮主的为人,帮派成员之间的关系,这些都要了解清楚才能下决定。而这些,都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冰玉现在没时间想这些,她要集中精力,把找到白琉璃,将之除掉作为首当其冲的重任。 几个人很快来到山脚下。远远的,就听见波涛汹涌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咸腥味。临近海边,只见海浪不时裹挟着一些细沙还有海藻、贝壳之类的物品冲击到岸边。烈日挥洒下明亮的光辉,将本是蓝色的海水照得透明发亮。一名身穿墨绿色铠甲,手执斧钺的天兵如雕像般站在岸边,目光炯炯看着前方。他身材挺拔,气宇轩昂,像一名守卫边疆的战士。 你看不出他脸上有什么表情,甚至,即使一只蚊子落到他的脸上,他也不会动一下。这是一名天兵的职业操守,因为,他的职责在于把好通往天庭的大门。 “喂,你好,请帮忙传送一下。”冰玉上前打招呼道。 天兵看了他们一眼,然后表情冷漠地说道:“手令。” 冰玉眨了眨眼,她哪里有什么手令。“对不起,没有那玩意。” “那口谕也行。”天兵不依不饶。看来想通过他这关还挺难,来之前没考虑到这一点。 “口谕也没有。”冰玉照实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那我不能放你们进去。”天兵很守原则的说道做到。 冰玉一看,这下糟了,进不去天宫,就打听不到白琉璃下落,打听不到白琉璃下落,就不能捉了白琉璃,捉不到白琉璃,化生寺就没有安稳日子过。这个…… “喂,你这家伙,我们去那里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你最好赶快送我们过去,不然的话,有你好看。”青玄看这家伙很不顺眼,想要冲上来给他几拳。 没想到这个家伙并不惧威胁。他上下打量了一眼青玄道:“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怎么,小子,要不要上来试试?” 冰玉并不想青玄和人家打起来,以后少不了要去天宫走几趟,要是得罪了这位爷,那以后去天上办事可就难了。 于是,她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她从袖口里掏出500两银子,偷偷塞给这位天兵后说道:“前几天天上有个叫白琉璃的妖怪下到人间,在人间作乱,我们奉命捉拿她。这次前来,就是去南天门打听白琉璃的下落,如果你耽误了我们的正事,玉帝怪罪下来,我看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说完,用眼睛瞟了几眼守门天兵。 天兵会意,忙挤出一丝笑容道:“几位少侠即是有要事要办,在下也就不拦着了。请各位少侠站好了,在下这就送几位入天宫了。” 说着,只见一道白光闪过,随后,耳边的风声呼呼作响,脚下的大地也变得越来越渺小,直到成片的云海遮住那片熟悉的土地,几个人才意识到,他们如今已经进入另一番天地。白云从脚下飘过,天空蓝得没有一丝杂质,太阳的光毫无遮拦地打在他们的身上,一时间,他们从未感觉到离太阳如此的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这是一片新天地,纯净而美好,宁静而自然,清新却又妖娆,壮阔却又精致……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两军对阵 众人被这美妙的景致陶醉了,也不知道飞了多少时间,直到在一块空旷的地界降下云头,几个人站稳脚跟,抬头一看,才发现面前不远处有一个门楼,门楼上上书”南天门“三个”大字,门楼旁边,各站着一位守门天将,各个身穿重甲,手执利刃,面露凶光。 “我就能把你送到这了,剩下的,就靠几位自己努力吧。”送他们来的天兵招呼了一声,便下界去了,只剩下几个人对着两个虎虎生威的天将,大眼瞪小眼的僵在那里。 冰玉扔掉手里的摄妖香,拍了拍手道:“二位大哥,我们想进去找个人,请二位大哥行个方便呗。” “找人?”其中一个天将嘲讽地笑笑:“呵呵,此乃天界圣地,岂是你这等凡人说进就进得去的?那等先问问我手里的家伙事同意不同意。” 另一个附和道:“就是就是,你们几个,赶紧从哪来回哪去,别惹我,惹怒了我,我手中的斧子可不是吃素的。” 青玄在一旁说道:“宝贝,别跟他们废话了,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们不成?” 孟凡尘在一旁听得真切,心里不禁暗自嘀咕道:那个人居然叫冷冰玉“宝贝”,也就是说,他是她游戏里的老公?不是吧,没听冰玉说起过啊,一直都以为她单身,难道,他们在游戏里结婚了? 孟凡尘下意识看看冰玉的称谓,还是那三个字,清纯得如同三个豌豆。再看看说话的那个人,名称下面也干干净净,如被拖干净的大理石地面。呃,没有夫妻称谓,看来两个人还没结婚。 不过也不一定。说不上他们把称谓都隐藏起来了呢。呵呵,这回我可抓住她的把柄了,看我回去之后怎么报复她。想想之前她总是拿他和翠瑛说事,这回,他也有了攻击她的法宝。哈,想想她被问得瞠目结舌的样子就好笑。 孟凡尘自顾自泛着合计,没注意到场面进行到了哪一步。抬头看时,发现两队人已经拉开了架势,准备用武力解决了。 孟凡尘连忙收了心神,精力集中在战斗前的准备阶段。他垫了垫手里的双剑。那双剑闪着红色的光芒,弯曲的剑身犹如两束熊熊燃烧的火焰,妖魔鬼怪见了唯恐避之不及。就是面前两位天将,见了这双宝剑,心里也不禁一颤。 这双剑,是用上好的百炼精钢一块,加上上古兵器谱一本。用七味真火,在铜鼎里练了七七四十九天方炼制而成。之后,又在剑柄上各镶嵌了9级的光芒石,还在剑身上加持了魔法,如此包装,这柄双剑的威力可想而知。 这么说吧。削铁如泥已是小儿科,劈星斩月更不在话下。 “既然二位大哥不给小妹我这个薄面,那就别怪我失礼了。”冰玉敛了笑容。高声说道:“风扬阵。” 登时,五个人排好阵型,冰玉作为队长站在第一位,医生站第二位,第三位是个五庄观的道士。也是位魔法师,孟凡尘被排到第四位。最末一位是青玄。 之前排阵,都是冰玉和青玄挨着,因为练级和做普通的任务不用太讲究阵的效果。可这次不同,这次对付的可是天将,相当于拳王级的人物,对阵的结果必须是他们赢,否则,这次对决没有意义。 青玄有先见之明,来的时候就找好了医生和魔法师,因为他知道,这一仗在所难免,可是一旦开战,结果必须是己方获胜。 他们别无选择,所以只能勇往直前。 风阵的特点是,第一位法伤+20,第二位和第三位法伤各+10,第四位和第五位是速度各+10,孟凡尘和青玄都是大唐弟子,速度对他们来说最为重要,而魔法师要的是法术伤害力,这一点和冰玉一样。医生除了要治病救人,还要有一定的法术攻击力。所以,冰玉按照个人的特点把他们排在阵里各个位置上。 冰玉从腰中解下她的七彩罗刹,这个用七色丝绸编制的彩带是当年王母赐给母后的生日礼物,据说这是七仙女还没遇到董永之前织成的,七仙女织了这个彩带,王母看着喜欢,就要了去。后来母后过生日,王母就把这彩带当成礼物赐予母后。 再后来,母后生下冰玉,初为人母的喜悦,让她想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送给自己的女儿。虽然,那种情结只持续了不长时间,在宫里的妃嫔们明争暗斗为能给龙王生个儿子好巩固自己的地位后,母后开始收敛了对她的爱,转而为怎么能生个儿子而煞费苦心。不过这之前,母后把这条彩带给了她。 她自小喜欢习武,母后说留着这条彩带在身边,可做防身之用。 如今,它果然派上了用场。 青玄和那个医生以及魔法师用的都是折扇,三把神火扇在那呼呼地扇着,两位天兵只觉得心神不宁。 二人对了对眼,齐声说道:“杀。”说完,举着各自的武器就冲了过来。 “迎战。”冰玉下了命令。 听到命令,孟凡尘不敢怠慢,第一个就冲了上去,两把双剑,如蛟龙展翅,直刺向对方的胸膛。冲上来的天将(甲),见此情景,慌忙横过双鞭格挡。兵刃相接,只听当啷一声,火星四溅,双方的胳臂皆被震得酥麻。 两人僵持不下,情急之中,孟凡尘飞起一脚,向那家伙腹部踢去。天将(甲)一看,忙抽回双鞭,闪身躲过。孟凡尘也不追赶,他握紧双剑立在那里,只等对方出手他好迎战。 天将(甲)躲过孟凡尘那一击,心想,“看来我小看了那‘丫头’,原来她还有股子力气,不过你那力气比起我来,还差了点。” “接招。”天将(甲)瞥了眼立在那里的孟凡尘,挥舞着双鞭就打了过去。两人你来我往,一时间战了十几个回合。双方才各自退回原位。 接下来上场的是青玄。他轻点脚尖,飞身上前,手中折扇立刻化身为一柄利刃,夹带着呼呼的风声向天将(乙)划了过去。 天将(乙)的武器也是一副双鞭,他侧身避过锋芒,回转身用右手的鞭子向青玄左肋刺了过来。青玄忙收拢扇子,去格挡那一鞭子。却不料那一遭是虚招,带扇子到了左肋这边,天将左手的鞭子早就指向青玄的咽喉…… 冰玉一见,心内大惊,忍不住大叫一声:“……相公,小心。” 青玄站在那里,双眼紧盯着锁住他咽喉的钢鞭,脑中却飞快地想着要怎样才能化解这危险的处境。这儿没有念师,没有人肯让那只钢鞭停止在时空的缝隙里;也没有时光机器,让刚才那一瞬间倒转回去,他好有机会重新修改原来的作战方式。 怎么办?怎么办?站在这里等死吗?要不会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不,此时此刻,尽管他已经用光的速度想解决问题的方法,可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好方法能解决他眼前的困境。 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间,从天将的头顶降下一团黑色的烟雾,那烟雾仿佛一块巨大的黑纱,将天将笼罩了起来,周围的人,只能隔着那层烟雾看见他模糊而僵硬的身体。 五庄观那名道士微笑地看着被笼罩在黑雾里的天将,手中的扇子悠闲地在胸前摇啊摇。 就在一秒钟前,他弓着身子,只轻轻扇动两下手中的神火扇,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了。 天将(乙)一手举着鞭子,一手甩向身后,眼里满是愤怒的表情。是的,他没被石化,也没被定住,而是被法术封住了。 “还不快回来。”冰玉在身后喊了一声。她想,幸亏那道士及时出手,否者后果不堪设想。 青玄慢慢后退,直到退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医生没有说话,他冷静地看了看刚才两位的身体,看起来他们都没受什么伤,只不过第二位刚刚受了点惊吓。医生的眼光淡然的从两位大唐弟子身上扫过,目光在那个穿粉色铠甲的“女子”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收回目光,将精力集中在这场未完结的战斗上。 天将(甲)见伙伴被对方封住了,心里有些焦急。看来,靠硬拼是不行的,他得使点手段。 他收起双鞭,挥动手指,然后又闭上眼睛默念了几下。忽然,在他的周围,呯呯呯……凭空出现了八个天兵。每个天兵都身穿铠甲,手执兵刃。天兵们的表情看起来整齐划一,不喜不悲,不怒不乐,他们像是提线木偶,没有思想,所有的行动都听从刚才把他们调出来的天将调遣。 刚才还是5vs2,一转眼就变成了5vs10,这阵势的变化一下子使冰玉他们这一方陷入劣势。 虽然比试还没分出胜负,可是阵势上绝对不能输给对方。冰玉暗中弹了下无名指,不到一秒钟功夫,她随身携带的宝宝——一只闪着金色光芒的神鸟便出现在冰玉身前。 这是一只魔兽,天生会使用魔法,是她花了30万两银子从一个猎户手中买来的。她把它驯养成一只忠诚的召唤兽,每当她需要它的时候,她就把它召唤出来。它那闪闪发亮的羽毛和极强的战斗力,总是能给冰玉带来惊喜。 第一百八十四章 大战守门天将 没用冰玉多说话,其他人都很默契地将自己身上带的宝宝召唤出来,五只宝宝加上五个主人,刚好对上天将的众多天兵。阵势上已经不输给对方,甚至气势上大大超过了多方。那只被封住的天将(乙)还一脸暴怒地站在那里,冰玉的神鸟已经震动双翅,开始催动魔法。 众人的耳膜刚刚感应到一股轻微的波动,熊熊燃烧的烈火已经从脚下燃起。没多久,便听见对方狼嗥似的叫声。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天将(甲)拼命的叫喊着,而那些天兵,仿佛不知道疼痛,仍然木讷地站在那里。 天将操控着一个天兵向那施法的神鸟攻击过去,【神鸟】还没等那天兵近身,就敏捷地向后躲去,天兵刺了空。天兵退回去的时候,另一只天兵开始发动攻势。他似乎通晓道家法术,一扬手,将一个蓝色光圈套在医生身上,下一秒,一向潇洒飘逸的医生如被人给定住了般,一动不能动。 好狡猾的天兵!医生一旦被封,其他人的生命将面临威胁。 冰玉心里冒出一丝冷汗,看来这场战斗没那么简单,如不小心应付,很可能全军覆没。 就在这个时刻,那个被魔法师封住的天兵自动解除了封印。他活动活动肩膀,又活动活动胳膊,刚才的束缚让他暴怒到了极点,如今,他要复仇!谁让他陷入困境,他将让谁好看! 解除封印的天将开始发动猛烈的攻势。 “风——雷——电”,他向天空高声喊道。喊声刚落,只见刚刚还晴朗的天空瞬间风云突变,一层层乌云从四面八方集结而来,如千军万马。紧接着,闪电接踵而至。它们如一道道霹雳,将黑色的云层瞬间划开个口子,在那口子刚刚合上之后,隆隆的雷声如萧萧车马从天边滚滚而来。 “轰隆隆……轰隆隆……咔……嚓……”带着巨大高压电伏的雷电向冰玉他们砸下来。 在此空旷之地,无处躲藏,只能迎接这雷电的考验。 一阵雷电扫过之后,人和召唤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幸亏刚才一个炸雷落在医生身上,将医生身上的封印解除,医生却毫发未损。解除封印的医生赶紧为众人疗伤、加血。 看见对方受伤,天将(乙)的嘴角露出一抹邪邪的笑意。 这时。受了轻伤的瑞兽宝宝催动魔法,将一堆乱石横空击向对方。登时,对方有好几个天兵受伤。 一只勾魂马面挥舞着手中的铁链。也趁机击中一只天兵的脑袋。那天兵摇摇欲坠就要倒下。天将(甲)见状,连忙使了定身法将那个天兵定住。 天将(甲)恨恨地看了看那些魔法的生物,然后,从腰间摸出一只如扬声器般大小的铃铛。神鸟、瑞兽、地龙还有牛头和勾魂马面,看见那铃铛。眼中立刻布满惊恐之色。 在医生给冰玉疗伤的时候,冰玉恰巧也看见了那只铃铛。那铃铛名惊魂铃,是专门用来吓唬召唤兽的1级法宝。惊魂铃?不好!冰玉刚要告诉大家收起召唤兽,可是,已经晚了。天将(甲)已经开始摇动手中的惊魂铃,召唤兽们在听见那摄人心魄的清脆响声后。疯了似的四散奔逃…… 再喊它们回来,已然是来不及了。 天将(乙)已经拿着双鞭向五庄观的道士刺来。道士并不习惯近身作战,可是这种情况。不容他思考太多。他慌忙举扇迎战。孟凡尘看见道士那笨拙的武技,不得不过来帮忙。 失去召唤兽这道屏障的保护,天兵们如入无人之地,他们举着枪矛,饿虎扑食般冲了过来。剩下的人,只好与之展开肉搏之战。嘶喊声。兵器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医生和道士是大家保护的对象,他们把医生藏在身后,让他和道士互相照应着,自己却身先士卒,与天兵天将混战在一起。 道士得了空隙,悄悄催动魔法,把对方两个天兵定住。这时,一道彩色的光华闪过,天兵们穿过那道彩色光华,看见数以千记的水果向自己飞来,西瓜、苹果、橘子、香蕉……啊,好香甜的水果啊。 天兵们不禁流下长长的口水,他们张开双臂,想要接住那些绚烂的水果,只听,“呯”一声,一个天兵翻着白眼硬生生倒地,接着又是“呯呯”两声,又有两个天兵应声倒地。 那本不是什么水果,只是一些幻象而已。那是化生寺僧侣的独门法术——唧唧歪歪,专门用来秒杀多人队伍。 天将见自己的天兵受到损伤,愤怒的情绪更加高涨,拿着手中的双鞭砍来砍去,恨不得把对方都剁成肉泥! 可是,他忘记了一件事,人在愤怒的时候往往停止思考,一味的蛮干只会加速自己灭亡的机会。 秒杀对方三个天兵让己方士气大振,冰玉从短兵相接中寻找机会催动魔法,威力最为强大的龙卷风自天而降,将三个天兵抛向天空,然后,在打着漩涡的气旋里一圈圈旋转。 当三个天兵自空中落地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孟凡尘趁机上前,用赤焰双剑一剑结果了一个。青玄用他手中的神火扇猛敲了一下另外一个天兵的脑袋,那天兵也一命呜呼。那两个还在封印状态的天兵一见,抱着脑袋就逃走了。 天将们折了羽翼,又受了伤,也无心再战。纷纷弃械投降。 “各位少侠,请手下留情,有什么事大家好商量。”天将(甲)说道。 见天将投降,冰玉也不好再战,毕竟杀了几个天兵还是小事,若是杀了南天门守卫,那可就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大事了。若惹怒天庭,派下天兵天将追杀,她可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不用别人,光她父皇,就不会饶了她的。 想到这,冰玉挤出一丝笑容道:“二位大哥,我等只是来打探下白琉璃的下落,听说她是天上下到凡间的,最近总是去骚扰化生寺的僧众,化生寺僧众不堪其扰,特请我等代为捉拿,不知二位可否告知其下落,在下不胜感激之至。” “呃,是因为那白琉璃的事情啊,怎么不早说?”二位天将互相看了一眼,然后说道:“少侠若想找白琉璃,可去大唐国境处找找看。” “大唐国境?”冰玉重复了一句。 “正是,几位去了便知。”说着,二位守将遁隐身形,其间,隐隐约约听见其中一个道:“……都是那卷帘惹的祸,害我们哥俩遭此洋罪。” “卷帘是谁?”冰玉拧着眉头,不明所以。 …… 国境在京城的南面,距离京城约40里远,因为远离朝廷,这里天高皇帝远,州县府衙的官员平日里搜刮百姓,饮酒作乐,甚至与匪盗结成一家,因此,这附近方圆百里治安都很差。 时常有匪盗大白天就抢劫路人,遇到妇女经过,不论姿色好坏,也都会遭到强奸侮辱。除此之外,森林里的树妖也跟着凑热闹,偶有路人被树妖捉去,然后被吸干血的案例。因此,大凡从此路过的百姓,大都结伴而行,而且手里各个都带着家伙,以免发生盗匪抢劫和树妖作恶的状况。 几个人身上都有武艺,对付几个毛贼和树妖倒是不在话下的。因此,几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并不十分在意那些毛贼和树妖。(那些低级别的生物,怎么会经得起他们的法术攻击?即使很简单的一拳,也会要了他们的小命的。) 众人在宽阔的土路上行走,旁边是萋萋芳草,天上是悠悠浮云,偶有雀鸟自山谷中传来婉转动人的叫声,惹得众人不禁想起小时候上树掏鸟蛋的情景。 一个毛贼悄悄跟在几个人的身后,想伺机下手。准确来说,从出城门那一刻起,他就跟着这帮人,只不过看他们人多,没敢轻易造次。 冰玉一只耳朵听他们讲小时候的故事,另一只耳朵却听着旁边的动静,眼睛也留意观察四周,在国境这已经转悠半天了,还没看见白琉璃的身影,那两个天将,别是蒙她!哼,若是他们敢来蒙她,她一定不会轻饶了他们!冰玉暗自发誓。 白琉璃坐在一块石头上正在休息,几天来,听说化生寺派了江湖侠士前来抓她,害得她不敢再去化生寺偷供品吃,也不敢在城里多待,只能躲到这城外的僻静处暂避风头。 刚刚她跑到这附近的村子里偷东西吃,被人家发现,追着她打。她一口气跑了好几百米才跑到这里,回头看看没人追上来,才敢坐在石头上休息。 “……这人类,怎么那么小气,不就是拿了你点吃的嘛,还追着人家跑。”白琉璃嘟着嘴,自顾自在那讲话。 “……那个婆婆也是啦,瞎了眼居然还能看见我拿她东西吃,还嚷嚷着让村民抓住我,早知道我就趁她睡觉再下手啦。”白琉璃直后悔自己手艺差,没有偷到吃的东西,从昨晚到现在,她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饿得她前胸贴后背,眼前直冒小星星。 第一百八十五章 擒获白琉璃 她见旁边正好有一个水塘,就过去捧了几口水喝,勉强弄了个水饱。 喝饱了水的她坐在石头上,心想着趁天黑好去人家偷点东西吃。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只见那斯正歪斜在西北的天空上,悠哉悠哉的普照大地呢,白琉璃只好心灰意懒地坐在那里等。她想,“我就不信你不累,你要累了你就得休息了,你休息了,我就得工作了,嘿嘿,看谁能熬过谁!” 白琉璃这边心里正美着呢,忽见前面来了一群人,她心想,“坏了,这八成是来抓我的,我得赶紧跑,我可不想被这帮人类抓住。” 她不跑,冰玉还不会起疑,他们一路走来,都没看见一个人影,冰玉一直想找个人打听打听,这附近有没有人家,她好去找点水喝。没想到刚好就遇到这位可疑少女。冰玉忙招呼几个人追了过去,没追多远,就追上了她。 “喂,我们可找到你了,这回看你往哪里跑?”冰玉一看这白衣少女,心想,她就是白琉璃没错啦。 “……你们人类真是可恶,不就拿了你们点吃的,至于嘛,追到这里。”她扬着俊美的小脸,一副不服输的样子。 “你拿了吃的倒没什么,可是你不该拿了吃的还打伤人家,还闹得寺院人鸡犬不宁。因为你,化生寺的长老昏迷不醒,方丈整夜睡不好觉,僧众们整日担惊受怕,你就觉得你一点错都没有吗?”冰玉细数她的罪恶史。 “我,我,我也不想啦,可是他们到处抓我,我怎么知道被他们抓到会怎样……”白琉璃不住为自己狡辩。 “……还不束手就擒,跟我回化生寺认错!” “要杀要剐。随便你们,要我回去?万万不能!”白琉璃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真像当年的刘什么兰。 那个小毛贼躲在不远处,看着这两帮人互相斗嘴,心想,“你们斗吧,等你们打起来了,我好趁机捞点东西。” “既然你不乖乖跟我们回去,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冰玉挥了下手,道:“给我上。最好抓活的。” 几个人听令,迅速围了个圈,把白琉璃紧紧围在里面。冰玉用她的七彩罗刹和白琉璃斗了几个回合。结果白琉璃身材灵巧,功夫也还算厉害,几招下来,七彩罗刹也没伤到她。倒是她,有几次下狠手。差点伤到冰玉。青玄看了,忙上去替冰玉解围。 青玄的扇子现在舞得神乎其神,把个白琉璃弄的头晕目眩,结果被青玄打中好几个地方:胳膊和肩膀被划了两道口子,腿上也挨了两下。白琉璃眼神恨恨地看着这个少年,心里想不通。此等俊美少年,怎会如此狠心对待漂亮女人? 她正愣神间,孟凡尘的赤焰双剑已经到了眼前。白琉璃不敢多想,忙应付这眼前的局面。 可是,她根本不是孟凡尘的对手,刚打了几个回合,就被孟凡尘一剑刺中小腿。“仆”。白琉璃一下子跪倒地上。 众人上前,正欲解绳将她捆绑。只见这女子幽怨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顷刻间化作一缕白烟。在那女子消失的地方,一块白色的琉璃碎片正躺在地上反射着白光。 几个人正错愕间,冰玉忽然觉得后背的包袱被一股重重的力道扯掉,然后是咚咚跑的脚步声。可惜,那家伙还没跑出200步,就被冰玉的七彩罗刹给卷了回来。 “就你这水平还有脸出来做强盗,真给强盗祖师爷丢脸。”青玄照着这斯头上敲了两下,只见这斯翻了翻白眼,就倒地身亡了。青玄抓过的强盗有一火车,像这样笨的贼还是头一次遇到。 战胜了白琉璃,冰玉解散了队伍。青玄把银票塞给医生、魔法师和孟凡尘,医生和魔法师拿着钱各自走了,只有孟凡尘执意不要这钱,说,大家都是朋友,帮忙是应该的。冰玉看她不收,就让青玄不用勉强他了,“来日方长,以后若是他有用得着咱们的地方,咱们鼎力帮忙就是。”冰玉说道。 孟凡尘说还有事,告辞先走了。临走时,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冰玉一眼,又看了看青玄,然后嘴角扬起一抹痞痞的笑。 冰玉知道他那笑容的含义,心想,这个死孟凡尘,看我回到班上不收拾他! 冰玉和青玄拿着琉璃碎片回到化生寺,面对空慈方丈,把这一路寻找白琉璃的经过细说了一遍,空慈方丈不住的点头道:“那就是了,看来这白琉璃是一块琉璃碎片化成的,如今她已变换回身形,看来,这化生寺以后就清静了。” 他刚说完,那碎片仿佛听懂人语,瞬间发出耀阳的光芒,在那耀眼光芒中,琉璃碎片冉冉升起,最后,停在半空中。正当冰玉目瞪口呆地看着那碎片时,只听到一个柔弱的女声从那光芒中发出:“龙女,我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冰玉诧异,她是怎么知道我是龙女的呢?难不成她以前见过我?她抬头看着那块琉璃碎片,满心疑虑地说道:“你有什么事,尽管开口说就是,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请你务必帮我找到一个叫卷帘大将的人,然后把我亲自交给他,那么,我将永生永世感激不尽。切记,切记……”说完,那碎片缓缓落入冰玉手中,随后,光芒逐渐褪去,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过一样。 “卷帘大将?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冰玉在脑中迅速搜索关于卷帘的词汇,忽然,她想起来,刚才在天宫,那两个守门天将好像有提到过卷帘这个人哦。难道,这个白琉璃,和那个卷帘有什么关系? “喂,喂,请问,我要去哪里找那个什么卷帘大将啊?”冰玉对着那碎片大喊了半天,碎片仿佛失去生命般,没有一点回应。 冰玉看了看青玄,青玄摇了摇头。她又看向方丈。方丈微闭着双目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因果。因因而生,因果而止,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此乃自然规律,不必深究其所以。” “……原来方丈早就知会这样的。”冰玉探问。 “咳咳……咳……”方丈咳嗽了两声,虚弱地说道:“不知二位可找回了我寺丢的那佛光舍利子?” “佛光舍利子?”冰玉一拍大腿,怎么忘了这茬。刚才光顾着抓那白琉璃,却忘了被她盗走的佛光舍利子的事,这可怎么办? 青玄见此情景。忙急中生智道:“呃,不就是佛光舍利子吗?我去找就是了,估计是掉在刚刚我们交手的地方了。我去找找看,一定能找回来。” “亲爱的,我和你一起去。”冰玉见青玄要独自去找那舍利子,心里放心不下,就想和他一起去。 “不。宝贝,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青玄坚持不让冰玉跟着他。冰玉只好看着他离开化生寺。 青玄才不会那么傻去国境找舍利子,那么小个东西,要去哪里找?再说了,白琉璃走过那么多地方。还不一定会掉在哪了呢,干脆给他买一个算了。 在药材市场花了1万5买了个低品质的佛光舍利子,交给空慈方丈。空慈看了看那舍利子。说道:“谢谢少侠替我找回了镇寺之宝,你可是我化生寺的大恩人啊。找回这宝贝,我这病也好了一半了。”说着,空慈的脸上扬起一抹难得的笑容。冰玉想起之前他们的约定,便说道:“方丈。你说过的,我若找到白琉璃。你就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金山寺那方丈的事的,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 “嗯。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空慈喝了口茶,娓娓道来二十几年前的事。 二十几年前,空慈方丈和金山寺的老方丈原本是同门师兄弟,后来他们的师傅过世,化生寺就留给这两位师兄弟打理。老方丈喜欢云游四方,经常一个人外出云游,而且一走就是大半年。老方丈不在家的日子,化生寺就由空慈一个人打理。 有一次,老方丈又外出云游,回来的途中路过金山寺那里,他发现那地方青山绿水,是块风水宝地,就决定留下来,在那里修建寺院,宣扬佛法。 当然,这件事也得到了他的师兄空慈方丈的大力支持,他不仅从寺中拨出款项供师弟购买材料,还号召周围的百姓捐资出力,为建设寺院共同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的光景,金山寺终于出现在世人的眼中。 “在寺院建成后那一年,我在去往金山寺的路上,刚好看见护城河里飘下来个箩筐,我以为那是谁家不要的箩筐,故意仍在河里,起初也没太在意。后来发现,那筐里竟然飘出婴儿的声音。我赶忙走过去,费了很大劲才把那箩筐勾上来。从那孩子的襁褓中,我发现了一封血书。” 这一段,冰玉在《西游记》里已经看过,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她只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所以,她急切地问:“后来,后来怎么样了?” “我没有把那个婴儿抱回化生寺养,而是交给了我师弟。因为这里山高路远,不容易被人发现,那孩子的生命能得到保障。京城里人多眼杂,难免被恶人知道后杀人灭口。这孩子虽然在金山寺长大,可是对于化生寺并不陌生。我师弟经常带他来化生寺看我,顺便交流彼此在佛教上的心得。后来,我师弟不幸染了重病离去,金山寺就交给这孩子打理了。” “今年,我因为腿疾,一直很少出门,却不知道那寺里竟出了这等大事。咳……”空慈重重叹了口气,或许是后悔自己没去金山寺看玄奘才让他遭受此劫。 第一百八十六章 偶得血书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化生寺和金山寺的渊源很深啊。”冰玉砸了砸舌,如果不是听空慈方丈讲这些,自己还真不知道这两座寺庙之间竟有如此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还以为那个玄奘已经和他那些徒弟去西天取经了呢,没想到那个疯和尚居然是他?!看来我与他好有缘哦,上次替他教训了酒肉和尚,这次碰巧又知道了他的身世,难道说,这是佛祖派我来解救他的吗?“冰玉想。 “……那个,方丈,我想知道,那个玄奘法师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啊?”冰玉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当年他还小,我就没告诉他。我想,等他长大后,再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不迟。如今,他已成人,少侠又是他的救命恩人,那么就烦请少侠把血书转交于他,他看了后,自然就什么都明白了。” “慧明……慧明……”空慈说完,对着正在打扫院子的慧明喊道。 慧明听到方丈喊他,忙放下手中的扫帚,一路小跑似的来到门口,问:“方丈,你找我?” “你去把法明找来,就说我有事和他商量。” 空慈吩咐完,开始小心撵着手里的念珠。那黑色的念珠仿佛涂上了一层蜡,既圆润又光滑,每一颗都折射着小小的白色光芒。 那只手的手背上零星散布着几块老人斑,斑块不大,颜色也很淡,在老人斑的旁边,是凸显的两条青筋。他的手看上去虬劲有力,仿佛那青筋下隐藏的奔腾的血液,那里积聚着信仰的力量。 法明没多久就过来了。他一进屋便看见了冰玉和青玄两个人,忙打招呼道:“二位恩人也在此啊,失敬。失敬。” 冰玉和青玄二人忙起身颔首道:“长老好,您看起来好多了。” 法明看起来的确比之前好了很多,他目光温润柔和,吐字清晰可辨,精神状态也异常的矍铄清朗,再不是之前那混混沌沌的样子。他打过招呼后,便移步到空慈面前,问:“方丈,你找我?” 空慈见法明问,便停下撵动念珠的手。抬了抬他那有些松懈的眼皮,用他那扇动着精芒的眸子看了看法明,道:“那个血书。你带在身上吧。” 法明看了看方丈,眼底扫过一丝疑惑,不过,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回答道:“我一直带着呢。方丈,您这是现在就要看吗?” “我们瞒了他这么多年,如今,也该让他知道真相了。” “是,方丈。”法明解开腰带,把缝在衣襟里面的一块丝帛拆了下来。递给方丈,可是方丈却没有接,而是看了看对面的冰玉和青玄。 法明用目光征询他的意见:是要给对方的年轻人吗? 方丈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下头。法明会意,把血书双手捧于二人面前。 冰玉接过血书,展开来看,那血书虽然经过二十多年的岁月洗礼,仍然字字鲜活。句句泣血,玄奘母亲含恨书写的画面似乎就在眼前。 那一瞬间。冰玉感觉到一阵背脊发凉,拿着血书的手也不禁抖动起来。青玄看冰玉的异常反应,赶紧收起血书道:“别看了,我们现在就把它送过去吧。” “有劳二位少侠,请务必将血书亲手交给玄奘。”方丈和法明站在化生寺门口,看着二位离去的身影,最后叮嘱道。 金山寺里,疯和尚玄奘正在给酒肉和尚捶背,酒肉和尚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啃着鸡腿,旁边的酒坛子里,不时飘出一股酒香味。那是他让小和尚从山下的村庄里买的上好的女儿红,一共买了两坛,一坛早已喝完,那空坛子如今就横在他的脚下,剩下这坛他也已经喝了一多半。 桌子上,一只烧鸡被吃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半只鸡腿,他津津有味地啃了半天,一直舍不得扔。 青玄和冰玉进寺里的时候,他眯缝着双眼看了一会儿,然后咧着嘴问:“你俩是来敬我酒的对不对,嘿嘿,咋不早来啊,这都没酒了。”说着,抓过坛子,朝里面看了看,然后举起来,朝嘴里倒了倒。 那酒只有一小部分倒进了他嘴里,大部分都顺着他嘴角两侧流到他的脖子上和衣领上,直到最后几滴酒下肚,看了看空了的酒坛子,一扬手,扔到院子里。只听“咔擦”一声,坛子摔成碎片。 “喝,这家伙居然又回来了!真是不知死活!”冰玉抽出七彩罗刹便向那家伙身上抽去。 “哎呦喂,这谁家丫头,脾气这么爆!”酒肉和尚说着,一扬手,将吃得只剩下骨头的鸡腿扔向冰玉,然后一纵身,“蹭”的一下串起老高,躲过七彩罗刹的攻击后,轻飘飘落在院子正中的青铜鼎上。 “你这和尚记吃不记打啊,忘了半年前被打得屁滚尿流,差点丢了性命的事啦?今天,还敢来这里撒野,看我不要了你的命!”冰玉说完,纵深跃入半空,准备和那家伙厮杀。 “宝贝,小心。”青玄来到疯和尚玄奘的身边,保护玄奘不被这花和尚伤害。冰玉的草率行事令他有些担心,所以,他适时提醒。可还是晚了。 还没等冰玉动手,那家伙已经先发制人,一抬手,从袖子里丢出十数个魔法卷轴,那卷轴如一颗颗炸雷在冰玉身周炸响。 冰玉躲闪不及,手臂一块皮肉被炸开,她吃痛得皱紧眉头。 那酒肉和尚见冰玉受伤,想趁机再给她一记重拳,眼见那拳头到了冰玉面前,一面赤红色的东西在花和尚面前一闪,酒肉和尚不知那是什么东西,不敢继续前进,只好缩回手,身子向后退了半步。 青玄收拢扇子,站到冰玉面前,“你没事吧?”他回头问。一边提防着酒肉和尚对他二人的攻击。 “没事,就是受了点皮肉伤。”冰玉用手捂着伤口,血正从她的指缝里渗出来,把袖子染红了一大块。 “告诉你小心你偏不听,这家伙能重新回到这个地方一定是武功比之前提升了很多,这样的敌人更轻视不得。”青玄从随身携带的包袱里掏出一颗金疮药递了过去,“给,把这个吃下去。” 冰玉吞下金疮药,只一会儿功夫,那伤口就不再流血了,再一会儿,只见那新肉芽就一点点冒出来,没多久,伤口就恢复如初了。 “虽然那家伙的武功有了长进,可是我们的武功也不赖啊,我二人合力,一定能把那家伙给解决掉的。”冰玉对身旁的青玄说。 “嗯,你说地没错。”青玄点了点头, 酒肉和尚侧身定睛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个少年挡了他的道,心里轻蔑地笑了笑,暗道:“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个毛头小子,上次连手都没敢伸,这次怎么着,还拿个破扇子在我面前呜呜喳喳,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 酒肉和尚想着,使了个连环八卦掌,直取青玄面门。青玄则来个釜底抽薪,用神火扇直戳他的下三路。冰玉绕到酒肉和尚身后,用罗刹攻击他的背后。酒肉和尚腹背受敌,左右不能兼顾,只能且战且退。 战了大约二十几回合,酒肉和尚渐渐有些体力不支,只见他那深褐色袍子被神火扇划了好多条口子,有的口子里还渗出了血珠;两只眼睛变成了熊猫眼,那是被冰玉的罗刹缠住之后,青玄趁机挥动双拳的杰作;还有他的腿,此时,他的腿像两根粗麻绳一样搅在一起,完全分不清那个是左腿,那个是右腿——那是冰玉用七彩罗刹绕着他的身子旋转720度后的结果。 此时,从空中向下俯视的效果图就是——一只肥胖的稻草人立在院子当中,稻草人的衣服随风飘啊飘,唯一的缺憾就是,稻草人身边没有绿油油的稻田,有的只是沙尘漫天的黄土地。 花和尚在受此凌辱之后灰溜溜逃跑了,二人也没有去追,只四下里去寻找疯和尚玄奘。疯和尚被刚才几个人的战斗场面吓到了,一个人躲在一块破门板后头不敢出来。青玄好不容易才把他从那个破门板后头拖到院子里的石凳上坐下,又从身上拿出血书交给冰玉,自己则站在玄奘身后,防止一切可能的状况发生(包括他逃跑、昏厥、悲伤过度或者大笑不止等等)。 冰玉把血书小心翼翼展开后拿给玄奘看,青玄心里预想着玄奘看过血书后可能出现的反应,可让他大失所望的是,玄奘眼神空洞地看过血书之后,嘴里发出一串混沌不清的声音。 “……#¥%#&*%#¥&……”他的喉咙里仿佛卡着什么东西,把他要表达的思想完全堵在胸腔内,冰玉和青玄所能听到的,只是这含混不清的浑浊音符。 “完了,完了,他的脑子完全坏掉了,即使我们拿来血书也于事无补,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自己是谁了。”冰玉发愁地说道。 “别急,别急,让我想想。”青玄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我好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他这种情况,从他目前的表现来看,他应该是被那家伙施了移魂*,如果我们能将他的魂魄找回来,那么他就能恢复成正常人的样子了。” “那我们不是得跑趟酆都?” 第一百八十七章 竹林遇险 “对,不但要去酆都,还得去趟普陀山,去寻一粒九转回魂丹来。这样,他的魂魄才能召回他的体内。不过,这两个地方路途遥远,一时半刻我们是回不来的。我担心的是,我们离开后,就留玄奘一个人在这会不会不安全,要是那酒肉和尚再回来捣乱该怎么办?”青玄蹙眉说道。 “我想,那家伙在遭遇我们两次袭击之后,不会轻易再回来了,只是玄奘这种状态没人照顾,过不了几天就得饿死。那小和尚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怎么我们这次来都没看见他呢?”冰玉看了看寺门的方向,正好看见小和尚背着一袋米从外面进来。 来到近前,小和尚把米袋放下,喘着粗气说道:“我师兄呢?是不是又被你们打跑了?” “是,他一回来就欺负你和玄奘法师,我们替你把他赶跑了?”冰玉说道。 “别介啊,我师兄在这,好歹我能有点主心骨,他这一走,寺里上上下下又都仍给我一个人了,我这师傅疯疯癫癫,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好,你们,你们这不是多管闲事吗?”小和尚急了,说话也不经大脑,逮着就说。之前看他被酒肉和尚欺负的大气都不敢出,原以为赶走那肥和尚第一个高兴的就应该是他,可没曾想,没得到他一句感谢的话,却落了一地埋怨,这不倒霉催的吗?冰玉暗自憋气。 “我们此次前来,就是要帮你师傅治这疯癫之症,你暂且帮我们照顾他几天,几天之后我们就会回来,到时候他的病也就有望治好了。”青玄并不和这小和尚计较,反而心平气和地解释道。 这并不符合他一贯的性格,他从来只去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从不和任何人解释。可是这次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主动跟小和尚解释他们来的目的。还如此心平气和。 估计是看见冰玉生气,自己要再生气,也显得他一个大男人太没有气量,凡事只会意气用事,那样,小和尚一定会笑话他的。如今他只想快点和冰玉去找那九转回魂丹和丢失的魂魄,一切皆等回来之后再说。 小和尚用疑惑地眼神看了看他们,然后嘟囔道:“谁知道你们说的是不是真的啊?” “我们会用事实证明我们说的话的。”说完,青玄便扯了扯冰玉的衣襟,两个人在那小和尚问第二个问题之前溜出金山寺。 “我们先去普陀山还是先去酆都呢?”冰玉一边用脚踢着路边的石头一边说道。 “当然先去普陀山了。”青玄叼着一颗狗尾巴草。仰着脖子看天空的云。那云不断变换着形状,一会儿像小山,一会儿又像只鳄鱼。 青玄想起在网上看的一个动画片,那个动画片演的是一个男孩总喜欢用天上的云捏各种形状的人物给他喜欢的小女孩看。比如说有一天。他捏了个蓝精灵给小女孩,小女孩看了很高兴。又一天,他又捏了个葫芦娃给那女孩,小女孩看了开心地笑起来。小男孩总有办法让小女孩笑,他想,自己是不是好久都没逗宝贝笑了呢? “为什么要先去普陀山?”冰玉问。 “因为那有漂亮的青莲仙女啊。”青玄在想。他该想个什么法子让宝贝笑呢,所以,就随便回答了一句。 “呃,你说什么?原来你是想去看美女?”冰玉有些生气。脸色变得很难看。 “咋?吃醋了?”青玄看冰玉有些难看的脸色,忙解释道:“她再漂亮,也没我娘子漂亮啊,我娘子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超级美女啊。” 冰玉一听这话,心里高兴了不少,虽然知道这话多半缘于奉承。可是仍然很受用。 “宝贝。给你讲个笑话听啊?”青玄一边走,一边搜罗记忆库里那些看过的笑话。 “好,你说吧。”冰玉翘首以待。 “……一个同事说。她老家的房子二楼的阳台没护栏,家里的狗在二楼溜达,看到一只鸟,就嗨皮地跑过去抓,鸟惊飞了!它瞬间忘记自己只是条狗,也飞了,成功的骨折……”青玄讲完,想看看冰玉的反应。(1) “噢,好可怜的狗狗。”冰玉扁了扁嘴说道。“看来他爱上了这只鸟,所以智商才这样低。” “哈哈哈……”青玄听了冰玉的解释,忍不住爆笑了起来。可笑了一会,又觉得不对劲,他想,她不是在说自己吧?“难倒说我爱上了她,智商也变成了零?不是吧。我赶脚我的脑子颇好用的。”青玄挠了挠头,颇有些尴尬。 “再给我讲一个吧。”冰玉祈求道。 “好,你听着。一人在水果市场偷了几个苹果被判了十年,小偷不服要上诉。法官说,你这是轻的了,以前有只猴子偷了几个桃,被判了5五百年呢!小偷凌乱了。”(2) “呵呵,的确如此啊。后来,那偷一定心甘情愿地在监狱里服刑,晚上还会躲在被窝里笑上半个小时,十年光阴怎么说也是有盼头滴,五百年?想都不敢想!就是一百年也够他受的了。他是多么幸运的一个小偷啊。” …… 每讲一个笑话,冰玉都能加个附注,听起来又好笑又有道理,青玄不禁暗暗佩服起冰玉来,本来想讲几个笑话哄她高兴的,没想到倒是让她给逗得差点笑岔了气。这丫头,真是鬼精灵! 两人说说笑笑,转眼就到了普陀山地界。 普陀山是观音菩萨的道场,此山终年祥云缭绕,绿树成荫,是一块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山脚下有一条小路,从山底盘旋着通向山顶。 在那山巅之上,住着美貌与智慧并存,温柔与善良同在的观音姐姐。 冰玉看了看那条小路,这条路看起来九曲回肠,有的地方还十分险要,如不小心,就会掉到山谷里摔得粉身碎骨,也或者被这山里的野兽吃掉。 “听说这山上有很多黑熊精,我们走路的时候得小心点,他们可是一群难缠的家伙。”青玄提醒道。 “没事,管她黑熊精还是豹子精,遇到我们都得念《金刚经》,否则,我让它们都去见西天佛祖去。”冰玉打着哈哈,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的确,那些低等生物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在话下,来了也只有送死的份。 两人并肩走着,沿着那条山路一路拾级而上。山路两侧,都是一簇簇灌木丛,那灌木有一人多高,浓密得像一道道屏障,横在小路和山林之间。风把灌木吹得沙沙作响,仿佛无数春蚕在咀嚼桑叶。 冰玉瞥了眼灌木丛,如果这个时候有哪个黑熊精胆敢冲出来找死,冰玉一定不会手下留情的。还好,灌木丛很安静,没有什么东西冲出来拦住他们的去路。 二人走了一段时间,来到半山腰处,这儿有一片竹林,竹子青翠欲滴,每根竹子都有手腕般粗细,因为雨水丰沛,竹林长得郁郁葱葱,浓密的叶子将整个天空都遮挡住了。 一阵风从竹林深处吹来,夹带着浓重的腥臭味。冰玉提高了警惕,同时紧紧抓住青玄的手,“有情况。”她说。 其实,还没等冰玉说出口,青玄已经感觉到了危险的降临,他下意识将那柄神火扇握在掌心,耳朵听着一切细微的动静,他想通过那些细微的动静分辨出危险的源头。冰玉的心脏开始砰砰砰跳个不停,即使知道这里不会有什么危险的生物,可是,在没跟对手真正较量之前,等待会让人产生巨大的恐惧感。 那是来自自身的恐惧,这种恐惧大于事物本身。 “已知上山的道路只有这么一条,如今,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是退缩还是前进?”身体某处一个声音再问。 “笑话,在我龙冰玉的人生字典里,怎么可能有“退缩”二字,亲爱的,你打算和我并肩作战,还是转身回去?” “我是陪你来的,怎么可能自己回去,要回也是一起回。”他看了看冰玉为战胜心中的恐惧而强迫自己挺起的胸膛,然后大声说道:“放心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嗯。”冰玉回应了一声,心想,有他陪在身边,那种恐惧感仿佛减轻了不少。 两人很有默契地慢慢向前移动,眼睛却死死盯住竹林深处。 “咚,咚,咚……”一串沉闷的脚步声越过竹林,正慢慢向二人逼近。 两人只感觉脚下的大地在震颤,竹叶也被震得簌簌作响,腥臭味变得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冰玉看见一群笨重的黑熊精出现在他们面前! “真的是它们!”青玄睁大了眼睛惊呼道,“好家伙,各个手里还操着家伙。” “是啊。好在它们手里拿的不是五四式手枪,而是大砍刀,否则我真后悔应该弄套隐身衣穿。”在见到黑熊精的一刹那,冰玉反倒不那么恐惧了,她想,这帮笨家伙选兵器也不会选,偏偏选择那种既笨重又难看的砍刀,搞不好再把自己的熊掌剁下来可就有意思了。 注(1)(2):来源快乐麻花 第一百八十八章 讨得金丹 黑熊精目光冰冷地看着入侵它们领地的陌生人,它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怎么能容许陌生人就这样轻易踏入它们的土地,黑熊精家族们集体出动,它们要把入侵者统统赶出这片竹林! “呼——”黑熊精头领挥舞着砍刀向二人砍来,青玄上前一步挡在冰玉面前,同时举起神火扇挡住那下落的刀锋,只听“咔擦”一声,锋利的刀刃上出现一道很深的裂痕,黑熊精头领见状,大惊失色,忙抽刀转身。青玄正欲飞身上前,打算来个佛山无影脚,没想到后面的黑熊精一窝蜂围上来,把它们的头领挡在身后。 黑熊精头领仗着熊多势众,急于想挣回些面子,他发出怪异的叫声,不多时,手下那些熊精兵便把冰玉和青玄二人围在中间。 冰玉和青玄肩并着肩,以防敌人从侧面攻击。同时冰玉数了数,算上熊精头领,一共二十个黑熊精。 这二十个黑家伙,她龙冰玉一次秒三个,秒三次也就差不多了,剩下两个留给相公,估计用不到十分钟就能结束战斗。为了快点回去救那个疯玄奘,冰玉并不想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 她和青玄小声商量了下,黑熊精头领和他右边那只黑熊留给青玄解决,剩下的她分六次秒掉算了。 商量好作战计划,二人开始分别实施。 黑熊精头领正挥舞着砍刀上下比划,三只黑熊精会意,二话不说就砍了过来。虽然他们的身体看上去有些笨拙,可是砍起人来毫不含糊,三把砍刀带着冷飕飕的寒气从空中斜斜砍了下来,眼看着就触到两人的肩膀了。 “龙卷雨!”随着一声清亮的喊声,三个黑熊精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趴在地上不动弹了。黑熊精头领看得清楚,就在一秒钟以前。甚至更短的时间,三道类似蛇形的闪电从他们的身体里抽离,然后,他们就像瞬间被抽干了体内的鲜血一样,变成了干尸! 熊精头领惊得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他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入侵者。看来,这次他们要全军覆没了。 还没等他多想,青玄已经飞身上前。挥舞着手中的神火扇“嚓嚓嚓”三下,尽管他用手中的刀去格挡,胸前没有遭到袭击,可是右侧胳膊上的皮肉已经被割开,皮肉下面,深深白骨清晰可见! “嗷——”熊精头领狼嚎般的哀嚎着,面目肌肉迅速扭曲变形。他右侧的熊精见状,扔掉砍刀,用两只熊爪抓住他那只受伤的胳膊。用舌头不住的舔着。 这次重击之后,青玄要稍事休息。那边冰玉开始发动第二次攻击。 头领重伤,早就让敌方队伍方寸大乱。剩下的十五个熊精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是该逃跑呢,还是应该坚持战斗。正愣神的功夫。三道霹雳下去,又有三只熊精丧命。 青玄深吸了一口气,这次他要直取那熊精头领的性命。将手中的神火扇收拢,变成一根坚实的铁棍,照着熊精头领的脑袋就敲了下去。他旁边那只熊精反应倒是迅速。他一掌推开头领,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吭一声,就被神火扇敲爆了脑袋…… 伙伴的脑袋被敲爆了,熊精头领也被敲醒了,这是一场势力并不对称的战争,如果他不果断做出决定,那么黑熊家族从此将在这片竹林里消失! “嘘……”熊精头领发出一种特殊的叫声,剩下的十二只黑熊精听到后果断扔掉武器,簇拥着他们的头领向竹林深处跑去。 在七只黑熊精丧生的地方,爆出七颗餐风饮露,这可是炼制三级药的最好材料了。青玄从地上捡起它们,小心地收在包袱里。回去之后,再配上一、两种一级药材,就可以炼制三级药了。 “走吧,我们得赶紧上山,否则,一会儿再冒出什么野兽来,我们又要被缠住了。”冰玉看了看黑熊精们逃走的方向,转头说道。她并不打算追赶他们,因为她很清楚她来此的目的是什么。 青莲仙女坐在寺庙门口的石头上已经好半天了,她尊造观音姐姐的吩咐,在此等候一个龙女和一个少年,她向山下望了望,还不见人影,只好拿着个枯树枝在地上乱画。 “请问,观音姐姐在家吗?我们有很重要的事要找她。”冰玉穿着一袭白色的羽衣,一对睫毛如黑羽般在眸子上闪烁。 青莲抬起头,看着这个清新脱俗的姑娘,还有那个相貌俊俏,却佯装老成的少年,心想,“这大概就是主子让我等的人吧。” “你可是龙姑娘?”青莲仰着清丽的小脸问道。她穿一件翠绿色纱裙,翡翠耳环,绿色绣花鞋,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用绿玉雕琢的一般。 冰玉细细打量一番,只觉得这人儿可爱。听说观音姐姐身边有位叫青莲的丫头,大概就是她了。 “在下正是,东海龙王是我的父王,我叫龙冰玉,你……可是青莲姑娘?”冰玉细声细语地回道。 “是,我是青莲。姐姐说金蝉子有难,让我在这里等你们,并让我把这颗九转回魂丹交给你们,说只要配上孟婆汤服了金蝉子就会好。”青莲说着,从袖口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红色缎面小盒子,打开盒盖,里面果然有一颗闪着金光的药丸。 “看来菩萨早就知道我们要来这里找她,才让你在这里等我们。”青玄在一旁说道。 “是啊。半月前她就算出金蝉子有难,跟我说今儿个会有一个龙女和一个少年来我这里取丹药救金蝉子,叫我一早上就在这里等你们,当时我还不甚相信,现在,我是一准信了。”青莲说这话时,嘴边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麻烦青莲姑娘了,因为还要赶着去找孟婆汤,就不当面谢谢观音姐姐了,还请你替我好好谢谢她。”临别时,冰玉客气了一番。 “不必客气,姑娘走好,青莲就不远送了。”青莲站在门口,冲已经走远的二人挥手。 送走龙姑娘和那少年后,青莲便回到寺中复命。观音菩萨端坐在莲花宝座上,一身素白的衣裳将她衬托得无比雍容华贵。她相貌慈祥,双手平放在腿上,身体略微有些前倾。 在听完青莲的汇报后,她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知道了。” 一般情况下,青莲在听到她说这句话后,就该下去忙别的事了,可是,今天青莲一反常态,站在那里不肯离去。 “你还有事吗?”观音问。 “是的,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青莲看着菩萨的鼻子,有点胆战心惊地说道。 “你是不是想问,我既然知道金蝉子已转世为人,为什么不直接点化他成仙,那样,他就可以直接从凡间进入仙界了?”观音慢条斯理地说完这些话。等着看小丫头的反应。 “菩萨真是料事如神。您怎么知道我要问这个问题呢?”青莲惊异地看着菩萨,脸上写满了问号。 “虽然在转世为人前他是我的座下弟子,”观音说道,“但是,度他成仙也要看他的造化,只有不怕艰难险阻,普度众生,功德无量的人才有可能点化成仙。” “……那,金蝉子还能否重回仙界?”青莲问。 “这个,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可是……”青莲还想问点什么,观音菩萨却挥了下衣袖,不见了。只留下那朵娇艳的莲花宝座独自在那盛开。 “菩萨说话总是这样,说一半留一半,就不能说地明白一点吗?”青莲一头雾水地出了禅房,她还要给佛堂里供奉的莲花灯添灯油,可没工夫在这闲坐着。 冰玉和青玄从普陀山回来,便去了酆都。 酆都位于国境东南部,此城三面临山,一面靠河,河水清澈见底,一年四季奔腾不息。河上有一座小桥,名曰奈何桥,小桥直通河对岸的酆都城。 在河的对岸,距离城门口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盛开着一种颜色特别鲜艳的花——名曰彼岸花,此花的花瓣与雏菊有些相似,纤细狭长,花瓣的顶端打着卷儿,可是却比雏菊美丽得多。那是人世间所没有的美丽,有着罂粟花的妖冶,还有着芍药的艳丽多姿,夹杂着百合的芬芳,又有种迷迭香的摄人魂魄。 总之,只有进入地府的人才有机会看到这种花。那些看到这种花的人,没有一个不被这花儿迷住,进而稀里糊涂喝了孟婆汤,然后,他们的前世,无论怎样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或身居高位,位高权重,或富甲一方,金钱无数,或孤苦无依,老无所养……最后,都被刷新为一张白纸,所有的记忆均被清空。再经过投胎转世,开始下一个轮回…… 这一路上,冰玉看到有无数人去往酆都城,这些人中,有老人有孩子,有男人有女人,甚至还有无数英雄侠士!那里,仿佛不是阴森可怖的地府,而是一个热闹的大都市,吸引着人们前往那里。 过了奈何桥,路边站着一个老婆婆,正给每一位进入城里的人派发一碗汤。 第一百八十九章 老婆婆抬头看了眼冰玉,说道:“姑娘,你直接进去好了,这里没有属于你的汤。” “好奇怪的老婆婆,别人都给,竟然不给我。”冰玉心想。“这是为何?”冰玉问。 “你的阳寿还没有满,所以不能派汤给你,你要进去办事尽管去办,别打扰我工作。”婆婆说。 哦,是这么回事啊。冰玉道:“婆婆,我不是给自己讨汤喝的,是给一位疯和尚,他被人施了移魂*,现在需要你的汤才能治好他的病。您看在观音姐姐的面子上,就给我一碗汤吧。” “哦,是给那位疯和尚喝的啊。这个可就麻烦了,上面有令,说是若有人给疯和尚讨汤喝,必须经过他的允许,小姑娘,要不你还是问问他同意不同意,再过来拿汤吧。” “好,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他。” “他在地府一层,你直接过去找他就行了。”婆婆说完,看了看青玄,然后对他后面的人说,“往前来一点,我好端汤给你。” “婆婆一看你就是来这里玩的,理都不理你。”冰玉调侃着相公。 “人家是拿着生死簿发汤的,你以为人家老糊涂了,见人就给汤吗?”青玄不屑地答道。 穿过热闹的城市,辗转来到地府一层。这里可比酆都城阴森了很多,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一股阴冷的湿气扑面而来。冰玉和青玄手拉这手,磕磕绊绊地走了一段路,也不知道是到了哪里,忽然,一个面目狰狞,身背旗幡的鬼怪出现在他们面前! ******* “你……就是那个不让孟婆发汤给我们的人?哦,不对,是鬼?”冰玉仰头问道。 “是又怎样?”那鬼飘在空中,一副傲慢的姿态。 “你是在故意为难我们吗?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尽管说来。”冰玉握了握青玄的手,有他在身边,她感到一切无所畏惧。 “……哈哈哈,看你们如此亲密的样子,我就很生气。如果你能答应同我打一架。那么我将考虑给你们孟婆汤。”那鬼狡黠地笑了几声,然后阴森地说道。 “这鬼还真是可笑,别人亲密不亲密跟他有什么关系。竟然还会生气。他生哪门子气呢,我就不明白了。喜欢打架就直说好了,哪来那么多理由。”青玄在一旁嘟囔道。 “好吧,既然你想打架我们就奉陪,不过可说好了,如果你输了,必须给我们孟婆汤。”冰玉道。 “当然,不过,如果我赢了呢?”鬼抖了抖身子。那旗幡在他的身后如一个个飘荡的灵魂。 “你说。”冰玉想看看他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如果我赢了,”那鬼的嘴角向上翘了翘,样子比刚见到时顺眼了很多,他吞了下口水,接着说道:“如果我赢了,你们得答应帮我办件事。” “什么事?”冰玉急于知道是什么样的事要她去办。如果杀人放火抢劫什么的,这个还好说,若是上天入地找什么长生不老药这个就有点难了。 “那个,我现在不能说,总之。你到底答应不答应吧?”鬼有些不耐烦。 冰玉心想,若想得到孟婆汤,这家伙这关我必须过,不论什么条件,我都得先答应了,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这样想着,她便点了点头,“好,我答应。就依你说的。” 那鬼听了似乎很高兴。于是,他拉开架势,准备和这两个年轻人打上一架。当然,这一架的结果是他必须赢,否则,他恐怕就没有机会再找到人替他去办这件事了。他在这里已经等了十八年,他不想再等了。 这一架打得并不轻松,双方都想取胜,所以将平生所学本事都用上了。 冰玉的法术攻击力和防御力都修炼到了最高级别,所以,在运用法术攻击的时候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效果还不错。在遭到对方攻击的时候也能很好的进行防御。 可是,青玄的攻击力和防御力就差了好多。仅仅达到自身等级的水平,其他就更差的离谱。在敏捷度上,仅仅能达到初级水平,所以,在幽冥鬼轮着那个像大苍蝇拍似的武器向他砸过来时,他一下子没躲过去,“苍蝇拍”重重拍在他的头上。 他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脚下一个趔趄,便倒在地上。 “亲爱的,亲爱的……”冰玉蹲下身子,使劲叫着他。 “你认输吧。哈哈哈……”幽冥鬼大笑着,举着“苍蝇拍”向她拍来。 冰玉轻轻弹了下无名指,蛋黄派立刻跳了出来,它怒目圆睁地看着那个幽冥鬼,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向那家伙身上砸去。幽冥鬼忙抽回“苍蝇拍”,转身向后跑去。这个圆咕隆咚的东西,看起来挺可爱的,就是模样凶了点,要是能再温柔点就更好了。幽冥鬼心里想。 因为精神溜了号,幽冥鬼的屁股被蛋黄派给砸了一下,“嗷,”幽冥鬼发出一身闷哼。 虽然这个东西很可爱,可是如果要威胁到幽冥鬼的生命,幽冥鬼也不会手下留情的。他扬了扬手中的“大苍蝇拍”,呼啦啦,一溜火苗舔着地面就烧了过来。蛋黄派最怕火了,一见到火胆都吓没了。它面色苍白,一溜烟就跑没影了,任冰玉怎么唤也唤不回来。 相公还在昏迷状态,冰玉见那鬼仍然不依不饶,只得再召唤出别的宠物。她暗暗动了下右手的手指,在无名指一开一合后,那强壮得如雄狮般的瑞兽跳了出来。在历次战役中,这家伙都表现不凡,今天就看它的了。冰玉心想。 用地狱烈火吓跑了蛋黄派,幽冥鬼正沾沾自喜,没想到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又来了头“雄狮”!只见那家伙红着眼睛,一副要将它生吃了般,幽冥鬼浑身打了个激灵。 “我就不信你们不怕火!”幽冥鬼心想。他暗暗催动法术,又一串地狱烈火烧了过来。那火苗仿佛拥有生命般,一跳一跳就跑到了瑞兽的脚下。 瑞兽见了那火苗,却毫不畏惧,它扭腰摆臀,很轻蔑地看了看对方,然后轻轻点了下前脚尖,再点点头。幽冥鬼想,这是什么意思?可还没等他明白过来,一座巨大的山峰已经飞到他的头顶,然后如锅盖般压了下来。 逃是来不及了,幽冥鬼只能闭上双眼等死。好在山峰落下时,因为它身体轻的缘故,只造成一部分伤害。 幽冥鬼睁开眼,发现自己还没有死,这让他又恢复了些斗志。他扬起“苍蝇拍”,准备把这个肥硕的家伙拍死。 “扑”,“苍蝇拍”落下的时候,瑞兽巧妙地躲开了。 “你这该死的家伙,”幽冥鬼说,“我看你还能躲到哪里去!”他挥舞着“苍蝇拍”飘向瑞兽。 瑞兽并不擅长近身作战,看着幽冥鬼步步紧逼,它只能逃到主人的行囊里。 好吧,两个胆小鬼都躲起来了,只剩下冰玉孤身作战。这个时候,冰玉只能暂时放弃相公,全身心投入战斗中,如果失败,将前功尽弃。她想,我一定要成功! 从行囊里掏出一把紫丹罗塞进嘴里,咀嚼了几下便吞了下去。这种恢复魔力的草药将她的魔力值一下之恢复到饱满状态。因为刚刚补充了些金疮药,所以气血也恢复到充足的地步,现在,只需要把全部法术催动出来,让这个强大的敌人没有反击的机会,那么,她,才有赢的机会。 冰玉深深吸了口气,开始催动法术。 幽冥鬼眼见着“雄狮”也逃跑了,心里这个高兴啊,眼看胜券在握,还有什么能比这更高兴的呢?他的心愿马上就要达成了,想到这,他内心里激动不已。 突然,几千道闪电如万箭穿心般向他射来,紧接着是狂风和沙石,几秒钟前还沾沾自喜的幽冥鬼此时仿佛被烧焦了火鸡,浑身冒着黑烟,沙子迷住了他的双眼,眼泪从他的眼角哗哗地流下来,如泉涌般。 “如果你还不服输的话,”冰玉道,“我会将你的魂魄打散,让你永世不得超生!”说完,冰玉将最后几棵紫丹罗塞入嘴中。如果那家伙还不讨饶,那么她只能下次再挑战他了。冰玉这样想。 可是令她意外的是,威胁起到了效果,幽冥鬼一边摆着手,一边说道:“我认输,饶了我吧。” 按照当初的约定,幽冥鬼答应让他们去孟婆那领取孟婆汤,还把锁在勾魂马面那里的疯和尚的魂魄也还给了冰玉。冰玉看着他那落拓的样子,心中不禁想起了当初他想让她办的事。 “会是什么事呢?”冰玉很好奇。反正也不急着回去,就问问他,如果不麻烦,就帮他办了也无妨。冰玉这样想到。 在他们战斗结束后,冰玉给青玄吃了两粒金疮药,青玄渐渐恢复了神志。身体虽然受了点小伤,但并无大碍。 “你有什么事要我去办,不妨说出来听听。”冰玉看着幽冥鬼道。 幽冥鬼擦了擦通红的眼睛道:“你真的愿意帮助我?” “你说说看。如果不是很麻烦的话……可以考虑。” 第一百九十章 退还手镯 幽冥鬼卸去刚才的桀骜不驯,转而变得忧伤和无助。他轻轻叹了口气说道:“生前,我与一位叫文秀的姑娘相恋,我们对天盟誓,要生死相许。可没想到我们的相恋并没有得到家人的祝福,相反,却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 “文秀的父母将她嫁给村里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而我,也被父母逼着取一位寡妇为妻。我们决定,新婚的那天一起赴死。那天,我预备了掺有鹤顶红的毒酒,准备到时候两个人一起喝下去。我们约定在村后面那座破窝棚里见面,可是我等了她好久她都没来。后来,我一个人先喝了毒酒,心想,在地府里等她是一样的。可没想到,我这一等就等了十八年……” 幽冥鬼说着,眼睛不禁又红了起来,面部也因为痛苦而扭曲变了形。看来,这家伙还是个痴情鬼。 “这十八年来,我没有一天好过过,我恨我自己太傻,太天真,以为她真会和我共赴黄泉,没想到到了最后时刻,她竟然抛弃我一个人去过幸福生活!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我想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幽冥鬼变得语无伦次,浑身颤抖着,身后的旗幡也因为身体的抖动而颤动着。 听着它的哭诉,冰玉的心不免有些酸涩。原来这家伙还有这么一段情史。本以为鬼都是无情无义的,没想到它却是个有情有义的鬼,看来,什么都不能一概而论,连鬼也有很多不同呢。冰玉心想着,抬头看看幽冥鬼那可怜的模样,他抽咽了一会儿,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你想我们为你做什么?”见它不再哭了,冰玉抓紧时间问道。 “我和她现在阴阳两隔,不方便去见她。我想烦请二位替我问问她,当年为什么没有遵照约定来见我,我想要她一个合理的解释。”鬼幽幽地说道。 “就这一个要求吗?”冰玉眨着眼睛,不相信地看着它,他们之间打了半天架。原来只为这一个小小的要求?哦。其实也不小了,想想人家十八年来一直憋气窝火不肯去投胎,只为了要弄清那人是不是背叛了他。想想也很可怜不是吗。 “是,我只有这么一个要求,若你帮我办到了,来世我做牛做马也报答你的大恩大德。”他诚恳的样子竟然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离开地府,二人来到王家村,打听到文秀所嫁的那户人家,便循着路径找了过来。 在那户人家的客厅里,他们见到了文秀,如今。她虽然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可是风韵犹存,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能年轻10岁!看来,她的确是贪图荣华富贵才没有尊造约定和那个人一同赴死,冰玉心想,看她那雍容华贵的姿态就知道。她现在过得很好。 冰玉轻咳了几声,不管怎样,也要把幽冥鬼的嘱托完成。 “夫人,我们有几句话跟你说,你看。那个……”冰玉对周围几个丫鬟看了看,文秀会意,挥手屏退她们。 “……我们是受王文才所托来见你的。”冰玉说完这句话,眼睛紧盯着文秀那张修饰精致的脸。果然如她所料,文秀在听到王文才这三个字后,脸色立刻变得苍白起来,嘴唇也微微有些颤抖,喉咙底处发出微弱的声音:“……文才,怎么会是他,他不是……不是已经……” 她的手剧烈抖动着,手中端着的杯子叮当作响,眼看就要掉到地上了。她勉强把杯子放到桌上,眼神惊恐地看着冰玉,话哽在喉咙口,身体完全摊在椅子上。 “是的,正如你知道的一样,”冰玉道,“我们在冥府里看见他,他托我们来见你,想问问你当年为什么没有尊造约定和他一起走,他想要个合理解释。” “这么些年来,他一直在那里等你,可是却迟迟没等到你。他因为难过和怨恨,所以在那里兴风作浪,还将世人的魂魄勾来不肯放回去,你知道,这是违背天意的,容易受到天谴的。如果被上届知道,不,即使被地藏王知道,他也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根本不会再投胎转世了。你若念在当年旧情上帮他一把,我想,他一定会很感激你的。” 文秀听后,深吸了两口气,因为身体没有力气,所以脊背只能靠在椅子上。 她重重叹了口气说道:“当年,我本想和他一死了之,这样,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可就在我穿戴好衣服,要去后山找他的时候,我发现我怀孕了。这是他的孩子,他一直希望有个自己的孩子,如今孩子赶在这个时候来临,是不是让我们都不要去死呢?我很高兴,想快点把这个消息告诉他,那么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父母取消婚约,然后成亲。” “可是,当我到了山上,才发现一切都晚了,他没等我来就先喝了毒酒,任我怎样呼喊都回天乏力。我想着可能是天意,连老天爷都不成全我们,看来这一世我们真的做不成夫妻了。可是,孩子是无辜的,我不能眼看他还没生下来就那么死掉。我办不到,我真的办不到。” 说到这,文秀有些动容,眼泪不知不觉溢出了眼眶。她用袖子拂去眼角的泪水,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虽然这个小生命来得不是时候,可是为了他,即使遭受世人的唾骂那又怎样?我决定生下他,还要给他最好的生活环境,要将他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人。” “所以,你和那个人成了亲,并且生下了你和文才的骨肉?”冰玉问。 “是的,虽然这样做比较自私,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不过,这件事我并不打算瞒着我的丈夫,就在孩子生下来那年,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他。还好,我丈夫通情达理,非但没有怪罪于我,还对我更加体贴入微,对于我们的孩子,他也视如己出。” “你遇到了好人。”冰玉想,文秀真是好命,先前遇到的那个男人为她殉情,这个呢,不但有钱有地位,还不计前嫌如此宽容大度地爱她,这是什么命啊?我看比中了大乐透还幸运啊。 “不瞒你说,他对我越好,我越觉得亏欠他,所以用加倍对他好来回报他。如今,他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每次看见他跟孩子一起玩一起闹,我都觉得很幸福。我想,文才如果知道这些,也会理解的。” 哦,看来是因为孩子,她才委曲求全嫁给了那个富家公子,也为了孩子而没有遵守当年的约定,并不是有意背叛她的相公。如果王文才知道自己有了儿子,不知道心里会有多高兴呢。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冰玉和青玄预起身告辞。这时,文秀从手上脱下一只翡翠手镯,递给冰玉道:“这只手镯,是当年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我一直带在身上,如今你帮我还给他,就说让他不要再伤心难过了,我们这一世尘缘已了,还是让他早点投胎做人吧。这样,我和儿子都会安心的。” “想不到事情会是这样。”冰玉一边走一边和青玄说道。 “王文才知道自己有了儿子,估计也可以安心去投胎了。”青玄道。 “文秀给王文才生了个儿子,也算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个交代,再美好的感情也经不起时间的磨砺,从手镯退还给王文才这件事上我感觉到,她对王文才的感情已成了过去式,反倒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这种结局虽然看起来对王文才有些不公,其实对文秀和他的儿子来说,是最完满的结局了。” “孩子在一个好的环境中成长总比在一个缺衣少食的家庭中成长要好得多,文秀嫁给一个对他体贴的夫君也算后半生有了依靠。” 冰玉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因为父亲的突然离世,家庭生活一落千丈,缺衣少穿成了她少年生活的写照,那样的生活,想想就让人寒酸。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对她体贴,你又没看到。”青玄争辩道。 “如果他对她不好,她怎么会为他生孩子,还生了三个!女人只会为自己喜欢的男人生孩子好不好。” “那你会不会为了你喜欢的人生孩子?”青玄好奇地问。 “喂,我们在说别人,怎么扯到我身上了?”冰玉对着青玄的肩头捶了一拳。 “会不会嘛?”青玄没有躲,坚持问道。 “你就那么想知道?”冰玉挑眉,一对眸子晶莹闪亮,红色的唇瓣像两片香艳的大樱桃。 “当然,快告诉我嘛。” “当然会。”冰玉红着脸说道。 “哦,那我就放心了。”青玄痞痞地笑着,冰玉看他的坏笑,脸红得更厉害了,她双手捂着脸道:“你,讨厌……” “我咋啦,我没说什么啊……” 一个追打,一个逃跑。如果幸福一直这么延续下去,那么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传世佳话。 …… 幽冥鬼在看到文秀的手镯后,痛哭流涕。尤其知道自己在这个世上居然还有个儿子后,更是悲喜交集,他决定偷偷去见亲生儿子一面后就去投胎。 第一百九十一章 青武回归 冰玉拿了孟婆汤和青玄回到金山寺去见疯和尚玄奘。丢失的魂魄已回到本体,用孟婆汤服了观音姐姐的九转回魂丹后,玄奘的神志渐渐恢复过来。冰玉将身上的血书递给他看,又将空慈方丈如何把他从河上捞起,而后寄养在金山寺中,多年来悉心培养,只为有朝一日他能将佛法发扬光大,解救众生于水火等事前前后后细说了一遍。 玄奘听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为自己那冤死的父亲潸然落泪,也为命苦的母亲痛心疾首,可是身处佛门的他不能跑去为父报仇,也不能为了寻找母亲而放弃金山寺不管。他昏迷了太久,如今,金山寺弄得凌乱不堪,等待他的事情还很多很多。最后,他只有拜托冰玉为其寻找亲生母亲。 “天大地大,找一个人谈何容易!还是先回去休息一下吧,这一天打了好几架,累都累死了。”青玄牵着冰玉的手,回到文华路那座旧宅子里。好几天没回来了,院子里的玫瑰花都谢了,花瓣落了一地,只有几片绿叶在枝头独自寂寞着。屋檐下有个大大的蜘蛛网,一只大如斗笠的蜘蛛正趴在网中央晒着太阳。青玄看着那蜘蛛就想起过盘丝岭时被蜘蛛精捆绑一事,心里很是痛恨那蜘蛛。 他在院子里四处寻找了一下,终于在墙根处寻到一根棍子。冰玉走在前面,并不知道他找棍子要打蜘蛛的事,她打开窗子。好让屋里进些新鲜空气。床铺上落满灰尘,一会儿相公进屋,一定会想在床上躺一会儿。冰玉将床单撤下来,拿到院子里准备抖一抖。却看见相公举着个大棍子,正在打屋檐下那只蛛网。蜘蛛被青玄抽了一棍子已落荒而逃,只剩下那被打得七零八落的蛛网。 “喂,你打它干嘛?”冰玉一边抖着床单,一边不解地问相公。 “上次如果不是你,估计我早被蜘蛛精给吃了,所以,一看见蜘蛛,我就特别反感。”青玄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棍子,一边说道。 “咳。因为这事啊。”冰玉摇了摇头。觉得好笑。她将手中的床单狠狠抖了两下后。拽着青玄回到屋里。 “蜘蛛都被你吓跑了,我看你也累了,去床上躺一会儿吧。”冰玉温和地说道。 青玄扔掉手中的棍子。伸了下懒腰,他的确有些累了,如今睡上一觉才能舒缓连日来的疲劳。他侧身躺在那张狭窄的橡木床上,眯着眼睛问:“你不累吗,也过来躺一会儿吧?” “我还行,你先睡会儿,我去厨房给你弄点吃的。” …… 最近,青玄去网吧的次数是越来越频繁了,虽然每次都有保安跟着,可也没耽误青玄与冰玉幽会。每次从网吧回来。青玄心情都大好,晚饭也吃的特别多,罗美娟看儿子的伤不但一天天渐好,脸也比过去圆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天,罗美娟没让青玄出去,因为,青武要回来了。 青武是青玄的亲弟弟,在w市读大学二年级。今天放假回家。罗美娟一早上就让王妈去市场买菜,还特地吩咐一定要多买几样青武爱吃的菜,王妈拿了钱,二话没说就去菜市场采购,到了十点多钟,买回一大堆既新鲜又美味的蔬菜。司机老王帮忙把菜一样样拎进厨房,然后就去机场接青武了。 等青武拎着行李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出来的时候,老王已等在出口多时了。老王接过青武的行李箱放进奔驰车的后备箱,然后开车驶上滨海大道。 青武大概有半年没回深圳了,对于深圳又多了几架高架桥,又拓宽几条马路一点都不关心,反而对青玄的病情很是关心。他问老王:“我哥的伤怎么样了?好些了吗?” 老王一边开车,一边不紧不慢地说道:“已经好多了,头部的伤口已经结痂,恶心晕眩的症状也没有了,现在药也不用吃了,只需要在养一段时间就应该完全好了。” “呃,那个混账王八蛋没让他进去蹲几天吗?也太嚣张了吧,就这么算了吗?怎么能这么便宜他呢?” “你哥说都是同事,不想把事闹太大,所以……”老王欲言又止。 “我哥也太窝囊了吧,这不像他的风格啊。”青武的脸色有些难看,很不理解哥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首畏尾。 老王专注地开车,没有接青武的话。 青武心里闷闷的,想立刻就见到哥哥,然后当面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所了解的哥哥可不是个胆怯懦弱之人,相反,他从来都是嫉恶如仇,有仇必报的。难道是他脑子被打坏了? 揣着满腹的心思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酱牛肉的香气和温馨的家庭气息便从四面八方围拢了过来。青武嗅了嗅这沁人的香气,眼睛不觉往厨房的方向望了望,那香气显然是从厨房那边飘过来的。 罗美娟穿着一身淡雅的裙装站在门口迎接儿子。今天,她特意盘了精致的发型,还在发髻处别了一个镶有5颗珍珠的珠花。脸上的妆容也经过一番细致地修饰,再配上昂贵的珍珠耳环和项链,让她看起来既显雍容华贵,又不失典雅大方。 虽然青葱岁月夺走了她的大好年华,可是对生活的满足感又让她心态平和,除了从眼角的皱纹和微微下垂的眼袋可以发现她年龄的秘密,其实,远远看去,她还是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 她从青武的手中接过行李,然后拽过儿子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虽然才分别半年,可儿子的个头好像又长高了些,微微卷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他的肌肤被晒成小麦色,胸部的肌肉结实强健,这得益于他从小喜爱的跆拳道运动。 即使上了大学,他也经常混迹于那座城市的跆拳道馆,与同道中人一起切磋下武艺;或是在学校的操场上打打篮球,这对他肌肉和骨骼的发达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从青武的脸上,她惊奇地发现,这孩子的模样越来越像年轻时候的她。记得刚生下来时,大家都说他长得像李孝天的地方多,除了那对小巧玲珑的耳朵。 李孝天眼睛大,鼻子高高隆起,唇很薄。小时候的青武眼睛也大得像对小灯泡,整张小脸就那双眼睛突出,鼻梁笔直,一双小嘴红红的,总是喜欢把大拇指含在嘴里。 都说有苗不愁长,从呱呱坠地的襁褓婴儿到如今180厘米的帅气小伙,在岁月的洗礼中青武长成和母亲年轻时及其相似的容颜,唇红齿白,脸部线条刚毅优美,就连他那微微卷曲的头发也承袭了来自罗氏家族的遗传因子——自来卷。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这只是一些表象,而青武的内在——那粗中有细,口快心直的性格更是和罗美娟一模一样,以至于罗美娟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的翻版一样。 “妈,你还好吧?”还没等罗美娟张开双臂拥抱儿子,青武已经揽过罗美娟的肩膀,亲昵地问候道。 “我倒是挺好,只是你哥他……”罗美娟欲言又止,她很不想回忆在厦门医院里看到的一幕:她那宝贝儿子头上缠满纱布,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一张嘴。当时真把她吓坏了,以为青玄会破相。好在儿子吉人自有天相,四个月的恢复终于让他重现美男子的形象。 “我哥在哪儿?我要去看看他。”青武放开母亲的肩膀,眼神中满是急切的目光。 “他去楼下超市买矿泉水,这就回来。” 说话间,青玄拿着几瓶矿泉水推门而入。待换好拖鞋,转过门厅,看见母亲和弟弟站在客厅里,便高兴地说道:“青武,你回来了啊。” 青武绕过母亲迎了上来。青玄忙将矿泉水放到地板上,抓着弟弟的手道:“你这家伙,啥时候回来的?”见青武一个劲儿盯着他那顶灰色的棒球帽发呆,青玄索性摘下帽子让他看个够。 在接近头顶的部位,有一块伤疤,大约5厘米长,因为青玄的皮肤一向很合,如今那地方已呈现出暗淡的红色。 伤疤周围的头发很短,当初为了手术方便他满头秀发都被剃光光了,后来为了上药方便,长长一点就想办法减掉,直到最近一个月,那些新长出来的头发才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青玄很少被剃光头发,当初做完手术拆线的时候,他照着镜子看自己,那镜子中光头的少年难道就是自己?这,这完全像刚从劳教所里出来的少年犯嘛! 青武轻轻用手摸了摸,然后小声问:“还疼吗?” “不疼了,就是有时候有点痒。” …… 晚上,李孝天有应酬,没回来吃晚饭,哥俩个吃完晚饭,陪母亲看了会电视,就上楼聊天去了。因为有些话,他们不想当着罗美娟的面说。 虽然罗美娟一直认为自己很前卫,很时尚,但是这哥俩仍然认为他们与自己的母亲之间有代沟。事实也是如此。 第一百九十二章 兄弟情 罗美娟认为自己会玩连连看斗地主就是跟上年轻人的脚步了,实际上很多高端的游戏她根本不会,比如风靡一时的《梦幻西游》。她认为自己会唱刘若英的歌就不算out了,可是,孩子们更喜欢陈奕迅低沉的嗓音还有动感十足的说唱音乐,就是说,在音乐的喜好上他们也存在着分歧。所以,那条若明若暗的鸿沟其实在罗美娟辛苦怀胎十月(乘以2)后,就慢慢出现在彼此之间。 “哥,我就不明白了,那家伙那么对你,你为什么不把他送进大牢?”青武趴在青玄的床上,一只手肘支着头部,另一只随意搭在白色的被单上。 “因为莫菲私下里求我放过他。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她和长阳有一腿,我完全被他们利用了。”青玄重重叹了口气,只怪自己年轻社会经验不足,所以才上了莫非的当。 “怎么,那个莫非长得好看,所以你才被她的美色所迷惑?”青武不怀好意地看着哥哥,都是男人嘛,这点事彼此心照不宣。 “要是好看我觉得我受的伤还值得,可惜啊可惜,那丫头长得跟个母夜叉似的。对,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她是个母夜叉了,遇到她是我这辈子最最倒霉的事了。”青玄呸呸呸吐了几下舌头,想想那个母夜叉就恶心,要不是她,他怎么会遭到长阳那个恶棍的毒手,而且,一下子就把他给打回原形了。 “既然长得不好看,那你还给她留面子,要我,不把那个长阳送去坐牢,也要找个机会废了他。”青玄知道,青武只是痛快痛快嘴,事实上他从来都是嘴硬心软的那种,让他下死手打人,他还没见识过。 “当初我去公司还是她阿姨帮着办的,在公司里这么长时间。她阿姨对我一直很照顾。她是我们公司人事资源部的部长,一般人她不怎么给面子。她以为我会和她外甥女结婚,所以才对我另眼相看。所以,看在她阿姨的面子上,我不和她计较。”青玄长出了一口气。反正以后再也不会去那个鬼地方了,什么长阳、莫菲,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至于那场打架,只当是做一场噩梦算了。 “我说呢,被人家算计又不报复不是你风格啊。”青武回转身。仰面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日光灯将天花板照得白花花的,像是某国艺妓的脸。 俩个人东拉西扯,直谈到深夜,青武才合上沉重的眼皮打着鼾声进入梦乡。青玄翻了个身,也慢慢睡去。 刚回来的青武,每天忙于各种同学聚会,不到深更半夜。见不到他人影。直到腊月二十九这天,才见他消停下来,都快中午十二点了,他还懒在床上没起来。罗美娟推门进来好几次,见儿子没起床,也没舍得叫他。毕竟儿子半年没在家,难得放假回来一次,怎么的也得让他随心所欲舒服几天吧。 青玄吃过早饭,见青武还没起床。就上楼来看。青武正趴在床上鼓捣手机,大概是和谁聊着qq,手机里不时传来qq的滴滴声。 “和谁聊天呢?”青玄掀开青武的被子钻了进去,冰凉的裤管正好碰到他滑腻的大腿,青武本能地往床里边挪了下身子。 “美院的校花,才认识不到一个月。”青武一边打着字一边说道。那神情专注而投入,看起来,他很在意那个女孩。 “怎么,你想泡她?”青玄的嘴角含着坏坏的笑。 “哪有,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青武矢口否认。不过他躲闪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的心灵。 青玄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哦,普通朋友……” 青武听出他话里冒出的酸味,抬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道:“没发烧吧,哥,说话咋阴阳怪气的,这可不是你以前的风格。” “我也没说什么啊,你干嘛那么敏感。”青玄白了一眼自己的弟弟。俩个人小时候经常打架,长大后反倒变成了死党。 具有英伦情调的奶白色布艺窗帘将正午的阳光挡在了外面,只将柔和的光折射到室内。宽大的席梦思床上,躺着俩个俊俏少年,弟弟在专注地看着手机,哥哥则挨在弟弟的身边,视线毫无焦点地落在前方某一处空气中。 “喂,问你个问题。”青玄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弟弟。 “什么?”青武心不在焉地说道,眼睛却始终盯着手机屏幕,仿佛那里有一根鱼线把他的眼睛拴住,使他无法看向别处。 “如果我喜欢上一个比我大五岁的女人,你会不会感到惊讶?”青玄在问自己弟弟的同时,也问了自己内心同样的问题,而他的内心立即给出了答案:不可思议。 “不会……”青武在给对方发了一条回话后,按下回车键。然后,突然抬起头来,像看大熊猫一样看着青玄,“嗯?你说什么?大你五岁?我……没听错吧?” 青玄扭过头来,认真地看着弟弟,他没有回答青武提出的问题,而是继续发问道:“你说,这世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情?我是说,那种不被人世间物质利益熏染的纯粹的爱情。” “纯粹的爱情……”青武被这个问题给搞懵了,他想不到哥哥会提出这么一个不靠谱的问题。在青武的人生中,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复杂的问题,他认为只要两个人互相看对了眼,然后又谈得来,交往是理所应当的事。而纯粹的爱情,在这个物质大于精神的社会,会存在吗? 青武抓了抓头皮,略微思考了一分钟,然后底气不足地说道:“纯粹的爱情当然会有啦,只不过很少见罢了。” 青玄明显听出青武语气中的底气不足,不过话说回来,在这样一个超现实主义的现代社会中,还有谁会在意纯粹的爱情,那些所谓的纯粹爱情在巨大的金钱面前根本不值一提。有钱就有爱情,没钱,一切免谈。那么,他和冰玉之间的感情算什么?也许,她也是看重他有钱人家少爷的身份。所以才故意接近他的吧。 “怎么。哥,你有相中的女人了?说说,怎么个情况,你们怎么认识的?她是哪里人?她长得漂亮不?她做什么?”一连串的问题,搞得青玄都不知道该回答哪个。 “这个……怎么说呢,我们是在游戏中认识的,她在东北,在一家大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做财务工作,至于长得怎么样……不瞒你说,我们认识大半年了。我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青玄简略说了一下对方的情况。 “认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人家长什么样?哥,我老佩服你了。你既然这么喜欢人家,怎么不视频看看她的模样呢?”青玄对哥哥的行为很不理解,如果是他,早请求和对方视频,先看看对方模样再说了。哦,想起来了,也许怕对方是骗子。会利用视频的机会骗取他身边朋友的钱。嗯,老哥还是够谨慎,不像自己这么鲁莽。 “现在骗子多,多注意下也不是坏事。”青武拍了拍青玄的肩,心想,那丫头在东北,而哥哥在南方,这么远的距离,要想成就一段姻缘。谈何容易!所以,他才不会为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费心呢。这时候,肚子很应景地咕咕叫了起来,青武摸了摸肚皮道:“我饿了,得下去找点食吃。”说着,翻过哥哥的身体,一下子蹦到床下。 “我倒不是怕她是骗子,只是对这段感情还没有把握,所以……”青玄对着床下的弟弟说道。 “我看你啊,还是不够爱人家倒是真的。”青武拍了拍哥哥的肩膀,一溜烟溜到楼下找吃的去了。其实,青武的话一下子戳到了青玄的要害处,之所以青玄没急于见冰玉的庐山真面目,说到底他还是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没信心。而且,双方保持一点神秘感,有利于维持爱情的新鲜度,如果他们之间的感情也算爱情的话。 青玄正欲回自己的房间看会书,忽然听罗美娟喊:“青玄啊,快下来,你看看谁来了。”青玄往楼下一看,爷爷奶奶还有二叔一家正拎着大包小包往客厅里走,二叔家的两个孩子贼头贼脑地扫视着屋里的一切,这么阔绰的大房子,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爷爷、奶奶,你们来就来呗,怎么还拎这么多东西啊?”青玄忙下楼,搂着爷爷奶奶的肩膀拥抱了一下。 青武撂下吃了一半的饭碗,走过来打招呼道:“爷爷奶奶好。二叔二婶好。小侄女小侄儿你们也好。” “好好……”众人纷纷答应着,一边在沙发上纷纷落座。 “二叔,好久不见,你又胖了,得减肥了啊。”青玄看向二叔的身材,那微微隆起的小肚腩已经宣告他有发胖的迹象,再不注意,可要成游泳圈了。 “你小子看来是没事了,都能跟二叔贫嘴了。来,让二叔看看,你的伤怎么样了。” 青玄歪过头去,给二叔看看头上的伤疤,“已经没大碍了。” “听说你受伤,我们都要吓死了。”二婶在一旁插话道。“你这要是有个什么,还不把爸爸妈妈给急死。 “可不是嘛,为了你那伤,我和你爷爷好几宿都没睡好觉,这次还特地带了些笨猪肉和笨鸡蛋来给你补补,美娟啊,你赶紧把包里的笨猪肉拿出来放冰箱里冻上,别坏了。还有笨鸡,都一块冻上。” “嗯,知道了。”罗美娟过去,把包里的肉和鸡都放进冰箱里,看着一个泡沫箱里还装了好多青菜,罗美娟问:“妈,还带菜过来干嘛,这边什么菜都有。” “这是你三弟家蔬菜大棚里种的,留着自己吃的,没上农药和化肥,是纯绿色蔬菜,你三弟特意叫我们带过来些给你们尝尝鲜。” “三弟可真是,吃什么都想着我们。” “如今这城里什么都好,就是吃的让人不放心,再者空气也不好。听说全国很多城市都有那个雾霾什么的,深圳是不是也有?光这一点,就不如乡下了。”青玄奶奶虽然已经七十多岁,可是身体一直硬朗得很,从进屋她就喋喋不休,果真是老当益壮啊。 第一百九十三章 委任 入冬以来,洛阳的雪就没停过,一场接一场的下。一时间,山川、河流、房屋、树木,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起来。新年的到来,把这个千年古都更是渲染的绚丽多姿,妩媚妖娆。 街道两旁,园林工人刚刚挂起的大红灯笼让新年的味道一下子浓了起来,而那些光秃秃的桃树在缠绕上一圈圈彩灯后,更是摇身一变,变成通体闪着金光的摇钱树。它们与临街店铺的霓虹交相辉映,再配上路灯光以及各家窗户里透出的各种吸顶灯的灯光,这个城市的夜顿时变得美丽而张扬,迷离而梦幻起来。 除夕这天早晨,天空又开始飘下雪花,那雪花细细碎碎,迎风乱舞,不一会儿,路边的红灯笼上就落了薄薄一层,把个红灯笼衬托的越发好看了。季赢裹着一件深蓝色羽绒服,手里拎着两瓶哈尔滨啤酒,从外面进来,关门的时候,有几片雪花调皮的从门缝里钻进来,只疏忽一闪,便不见了。 外面响起噼啪炸裂的爆竹声,空气被震得无处躲藏,于是,他们躲到人们的耳朵里。耳膜在遭受一次又一次强烈冲击之后,无奈地叹了口气,“哎,什么时候人类才可以停止这种作死的行为,什么时候我才会安静下来。整天抱怨空气质量不好,整天抱怨雾霾天气,要不是自己作的,怎会有这结果?” 网吧老板看了看墙上的石英钟,时钟的分针正好指向下午三点钟。他随手拿起一挂1000响的鞭,然后在网吧门口点燃。一阵哔哔啵啵的脆响,空气再次被撕裂成无数的口子。 “过来吃饭吧。”网吧老板道。 季赢脱掉羽绒服,然后去洗手间洗了手。柜台上早已经摆好四盘菜,有水煮猪蹄、清蒸鲈鱼、豆苗炒肉、还有盘凉拌金针菇。菜是老板从附近饭店买来的,那家饭店卖完他菜,就关业回家过年去了。卷帘门上随后提出通知:初七恢复营业。 网吧老板不善言辞,听说也是个北方人,老家在黑龙江二道河子。与季赢也算半个老乡。因此,看到季赢,心里格外亲切。过年期间,正是用工荒的季节,季赢没有放弃网吧的工作回家过年,这本身就是对他最大的支持。因此,他才特意准备几道菜。准备犒劳犒劳这位忠诚的员工。 季赢不回家有他的理由,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回家的成本太高,他有些负担不起。别的不说,光路费这一点,就够他喝一壶的。来回路费加起来一千多块,这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啊!再加上回家多少得买点东西吧,然后再给父母扔点零花钱。加上外甥外女的压岁钱,这一溜下来,没个三千五千的下不来。要是不回家,这一切都省了。 算起来他来洛阳已经半年了,可这半年赚的钱几乎没剩下多少。吃住倒是不花钱,可看病吃药得花钱,理发洗澡得花钱,买个日用品和添些衣服都要花钱。如今这物价又高,没怎么地钱就花光了。看着存折上那可怜的存款,季赢也只好咬咬牙。选择留在洛阳过年。 因为老板不怎么爱讲话,季赢也就不知道说什么。两人闷闷地喝完酒,然后收拾完柜台,季赢便点了支烟,推开门,站在大街上吸。网吧里允许吸烟,可是季赢不习惯在网吧里吸,他觉得那里地方狭小。吸烟不痛快,还是在外面吸烟得劲,这广大天地间,一边吸烟还可以一边看风景。多爽啊。 此时的街道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只有一堆堆鞭炮燃烧后留下的痕迹,还有那贴在卷帘门上的大红对联在寒风中招摇。雪花漫天飞舞,凌乱得没有章法。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们是最自在的精灵。 季赢吸完烟,拍了拍身上的雪,然后一身寒气地进了屋。网吧老板喝完酒,倚在柜台里的长沙发上昏昏欲睡,网吧里只有星星点点几个人,看样子是在外地出差,又回不去家,所以才在网吧里打发时间的。 季赢踱到自己的电脑前,查看了下自己的摊床,吃饭前,他一直挂机摆摊了,如今,摊床上摆的货物卖了个精光,钱袋里装满了亮晶晶明晃晃的银子。细细数了一下,刚好120万两雪花银。 季赢留了些散碎银子在身上,其余悉数存进了长安钱庄。目前,他在钱庄的存款是500万,按照当前梦幻币兑人民币的比率,也就能换50元人民币。如果每天能卖上1000万的货物,那收入还算可观。可是,要弄到1000万的货物,谈何容易!即使季赢不吃不喝不睡,一天24小时在电脑前忙活,也弄不到多少东西啊。 从钱庄里出来,季赢打算去抓鬼。抓鬼任务给的钱多,每抓10个,还能得到系统随机给的环品。所谓环品,就是一些垃圾装备,或是些乐器什么的,这些东西卖不上几个钱,可是跑环却用得上。季赢很少跑环,因为跑环任务需要连续四个小时完成,中间不能断,断了就显示任务失败。四个小时不吃不喝不睡,谁都受不了,所以,一般人都不做这个任务。 季赢正琢磨着去皇宫那找几个人,然后一起去做任务,可刚走了没几步,突然,感觉肩膀被谁拍了一下。 季赢心里一凛:会是谁呢,自己在京城可没什么朋友。 回过头来,目光细细搜寻了一遍,可身后除了来往的路人,并没什么特别的人跟上来。季赢摇了摇头,刚转过身来想要继续赶路,只见离他眼前一寸远的距离,一个小姑娘正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哎呦喂,”季赢不自觉后退了半步,“这是谁家丫头,这么没羞没臊地盯着一个男人看。”季赢心里暗道。 待他站稳脚跟定睛一看。这丫头好像看着眼熟,好像是……他还没想出眉目,离洛已经开口嗔怪道:“师父,是我啊,看把你吓得,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哦,我当是谁呢。”季赢敛了笑容,脸上现出严肃的表情。“你不去好好练级,在大街上闲逛什么?”刚刚见到离洛的那一刻,季赢以为他遇到了林姝,幸好不是她,否则,她又要和季赢拼命了。虽然她现在已经和大师兄成了亲,日子过得也算平静。可是在林姝的心里,并没有因此将过去的仇恨彻底忘掉,从平时她看季赢的眼神季赢就知道,他们之间的帐并没有完。 为了不惹祸上身,季赢是有多远跑多远。借着菩提老祖闭关修炼的当,便偷偷溜下方寸山,来到这繁华热闹的京城。 “我级别低。没人爱带我练,师父,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带我练级可好?”离洛撅着小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季赢心想,自从收了这徒弟,他这个当师父的除了给了人家点钱之外,好像没为她做过什么,当人家师父好像有点不合格哦。反正今天过年,他那些客户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了。也没分派给他什么练级任务,正好没事干,那就带她一起去抓鬼吧,也让她长些见识。 想到这,季赢说道:“今天我刚好有时间,就带你去抓鬼吧。” “抓鬼?”离洛心中大喜,这可是个既有经验又有钱赚的好机会哦,记得之前花钱跟人家去抓鬼。结果还没抓到10个,那个队长就跑了。害得她亏了血本不说,还损失了好多双倍时间。那可都是她视为珍宝的经验啊!就这么眼睁睁没了,想想就心疼。 这次师父带她抓鬼。她可扬眉吐气了一把,想想队伍里的人都是高级别的阿叔阿婶,只有她是未出徒的小嫩草,她可以不动一根手指头就拿到大把的金钱和经验,其他人却只能干瞪眼,真是想想就开心啊。 “好的好的,抓鬼我喜欢。”离洛高兴地拍手道。 组个鬼队并不费劲,没几分钟人就凑齐了。现在队伍里的人员构成是:大唐武士一枚,化生寺和尚一枚,天宫战士一枚,再加上他们师徒俩个,正好五人组非极品鬼车队。 开了双倍时间,签好契约,季赢便带着徒弟和其余人等去钟馗那领取抓鬼任务。 钟馗本是终南山人氏,从小文武双修,文才武略样样过人,不到十七岁便考取进士之位。只因相貌长得怪异:豹头环眼,虬髯铁面,皇上因此不予以录用他。钟馗性子刚烈,一听说皇上不用他,可惜自己一身才华无用武之地,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便一头撞死在皇宫大殿的台阶上。 钟馗死后,皇帝已有悔意,便命以状元之礼葬之。 当钟馗的魂魄到达地府之后,地藏王查阅生死簿,念及此人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性格又刚正不阿,不惧邪祟,便决定委以重任。 “自秦统一六国之后,本以为天下太平,百姓再无战乱之苦。可谁知秦始皇横征暴敛,使得百姓民不聊生,遂揭竿而起,三国鼎立形成。后又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分崩离析,中原百姓进而饱受流离之苦,冻死饿死无计其数。” “至隋以后,情况并未好转,炀帝一味沉浸在声色犬马之中,朝野之事从不过问,百姓的疾苦更无从理会,饿死的,遭活埋的、甚至被同类吃掉的,不可胜数。百姓没活路,这个朝代的气数也就尽了。唐王得天下后,因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勤政爱民,福泽四方,此乃百姓之福,天下苍生之福。” “只是,那战乱中死去的士兵,因不满兵役之苦,那被活埋的苦工,因不满劳役之苦,那被冻死饿死的妇孺,因不满皇帝荒淫无度之苦,均化为厉鬼,没事到人间闲逛,滋惹不少事非。今本王欲封你为四品判官,负责抓鬼一职,你可愿意?”地藏王慷慨陈词一番,最后落到委任这一节点之上。 第一百九十四章 抓鬼 之前这一职位一直由轮转司监管,可因为轮转司里还有一堆事物等待处理,因此,抓鬼一事往往都被放到一边,待司里事物不繁忙的时候,才能稍有顾及。如今地藏王看到钟馗的第一眼,一下子就想起那个一直无人重视却很重要的职位,这个人,实在是太适合这个职位了。 “大王不因小人相貌丑陋而委以官职,小人惶恐之至。小人定不负众望,秉公办事,尽忠职守,以谢大王知遇之恩。”钟馗跪在殿上,不住地叩首。 “……钟馗自领任抓鬼一职之后,果如他所说的,一直尽职尽责,秉公职守,因此多次得到地藏王的嘉奖。”季赢一边说着,一边在前面带路。 “哦,钟馗真是个好官啊,这样的好官如果能得到重用,不知道会为百姓做多少好事呢。只可惜那个皇帝不长眼睛,这么个能人都没看出来。”离洛跟在季赢的身后嘟囔道。 “皇帝虽是真龙天子,也有被蒙蔽的时候,这次就被他的肉眼凡胎给蒙蔽了,没办法,是他没有这个福气得到如此之贤臣。”大唐武士插话道。 说话间到了地府,只见阎罗殿前一位身穿红袍,面色铁青,满脸络腮胡子的人格外引人注目。 “师父,他就是钟大人吧?”离洛小声问道。 “嗯,记得一会不准多嘴,如果让他知道你的级别还不够,他会不给我们捉鬼任务的。”季赢叮嘱道。 “好。”离洛在嘴巴上做了个拉上拉链的动作,表示从现在开始不再讲话。 季赢回过头来,慢慢走到钟馗面前,深鞠一躬道:“钟大人,小的来领取捉鬼任务。” “哦哦,来得正好,来得正好,我这正缺人手,你来了正好可以帮我的忙了。”钟馗一边说。一边打开手上的簿子。那上面密密麻麻写了好多字。离洛离得远,也没看清都写的什么。 “有个申时四刻急急鬼听说跑到江南野外附近,麻烦大侠帮我抓回来。”钟馗对着其中的一页纸说道。 “好。”季赢掏出毛笔,记下任务后便准备离开。这时只听钟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喂,你们那个小姑娘多少级,她还不够资格抓鬼吧?” “她是我徒弟,我带她出来见识见识的。”季赢忙掩饰道。 离洛听到自己被大人揪了出来,忙冲钟馗微笑着行了个礼,然后急冲冲跑掉了。 钟馗刚要叫住这小丫头,正好又有一队人来领任务。钟馗无暇顾及,只好任他们走远。 “好险啊。”在江南野外,离洛一边看师傅们打那只急急鬼,一边如释重负般说道。 “还好我机灵,不等他说我,我就跑掉了。”离洛的脸上拂过一丝自得的表情。 季赢忙着抓鬼,也没时间理她。只有化生寺的小和尚看了她一眼,不屑一顾地说道:“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生平最恨你这种人了。” “你个臭和尚,就你话多,不说话能当你是哑巴啊?”离洛气呼呼说道。她原以为有师父在身边,别人不会拿她怎么样呢。 急急鬼被打得气喘吁吁,已无还手之力,只好束手就擒。 “好了,都少说点。”季赢缚了鬼魂,回去交任务。 “这是给你们的金钱奖励,希望各位大侠再接再厉。争取完成更多的任务,赚取更多的金钱。”钟馗把钱袋发到每个人的手中,满满的一袋银子,足有六千两! 再看看经验值,也涨了不少! “照这样下去,抓完十个我能连升三级。”离洛快乐地说道。 第二个任务是丑时三刻也斜鬼,任务地点在大唐境外。 大唐境外方圆百里,地广人稀,而且多高山峻岭,要想找到这个鬼很是不容易。季赢按照任务给的坐标找了半天,也没看见半点鬼影子。正踌躇间,忽听大唐武士喊:“队长,去那颗大石头后面看看,我好像看到个影子一闪而过。” 循着石头找过去,在那块石头的背后果然找到了也斜鬼的身影。 “藏到这里都能被你们找到,i 服了you。”也斜鬼平举着双手,脚下一蹦一蹦地说道。 “我们有火眼金睛,你就是跑到天边我们也能找到你。”季赢不温不火地说道,“所以识相地就赶快束手就擒,否则我们可不客气了。” “找到我未必能打得过我,打不过我凭什么让我跟你们回去?”也斜鬼两眼空洞地看着前方,额头上符纸挡在鼻子和嘴中间,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脸。 “那你就看招吧。”季赢说着,扣动手指,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呼啦一下挥动袖子,随即一道蓝光从袖口下闪过。也斜鬼急向后跳了两下,才躲过定身符的攻击。 “嘿嘿,就这两下子也想抓我回去?做梦!”也斜鬼冷笑两声,然后趁离洛不注意,一个箭步上前,双手朝离洛的胸前重重击去。 “哎呦。”离洛没想到,这鬼的智商还挺高的,竟然想到攻击队伍最薄弱的地方。她从来只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师傅们抓鬼,哪有想到自己会遭到攻击。这下惨了,她一点没防备,胸口被重击之后一股热流从胸腔一个劲往上翻涌,她下意识张开了嘴,哪成想,一股鲜血喷薄而出。离洛当时就痛得蹲了下去。 “徒弟,徒弟……”季赢看着宝贝徒弟中招,心里很过意不去。本来好心带她来抓鬼,心想着让她白拿些金钱和经验,没想到反倒害她受了伤。 “五——雷——轰——顶”,天宫使出他的必杀技,随着一道霹雳至天空滑落后,也斜鬼的身上立刻掉了500滴血。这一招,算是给离洛报了一箭之仇。 也斜鬼在中招之后并不示弱,他向空中窜起约一尺高,然后身形来了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蓦地,他的头上出现一顶红色光晕,那光晕照得他通体通红,标示他血量多少的血柱开始不断上升。 “妈的,这家伙能自己给自己加血?!”大唐武士骂了一句。 “遇上血鬼了,这可麻烦了,听说血鬼的血厚得不得了,我们一时半刻是拿不下他的,还是做好长时间作战的准备吧。”小和尚摇着扇子,在一旁不紧不慢地说道。 “血鬼有啥了不起,老子三下扫他1000滴血你信不?”武士说完,飞起身形向那恶鬼扑去,唰唰唰,阴风扇带着股股阴风扫了过去,果然,恶鬼的血柱立刻少了一截。 可没多久,他头顶那红色光晕就将他失去的气血又补了回来。 “这家伙不知什么时候修炼了五庄观的法术,不过那生命之泉只在一定回合内有效,我们只有等那法术失效之后,再集中火力对付他了。”天宫说道。 “有道理,不过我们现在也不能闲着,让我们的宝宝去消耗他的体力,我们利用这段时间把他周围的帮凶清掉,这样,我们就可以全力对付他了。”季赢说道。看了看地上蹲着的徒弟,他关切地问道:“徒弟,你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离洛在咳出口血之后,稍微休息了一下,感觉疼痛减轻了些。 “和尚,你给她治治伤吧。”季赢眼睛盯着前面的血鬼,以防那家伙再次偷袭他的徒弟。 按理说治病救人乃是一名医者天经地义的工作,可因为刚才离洛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惹怒了和尚,所以这次离洛受伤,小和尚一直无动于衷。现在队长说话了,和尚不得不给队长个面子,谁让自己是这队伍中的一员了呢。 和尚弯下腰来,准备探看一下离洛的病情,离洛却甩开他的手道:“用不着你来治,你越治我这病越严重。” 和尚看看她那因生气而峨眉紧缩的样子,心说:“才懒得给你治呢,要不是看在你师父的面子上,哼,痛死你跟我有毛关系。” “离洛,别发小孩子脾气,让和尚给你看看,别耽误了病情,到时候可就麻烦了。”季赢一边催动法术攻击,一边着急地说道。 几个回合之后,也斜鬼头上那盏灯终于灭了,这时,天宫、大唐武士和季赢联手攻击那恶鬼,只见光束,霹雳声轮流在恶鬼身上炸开,那恶鬼也不甘示弱,使出吃奶的本是对抗众人。双方直战了三十几个回合,才在恶鬼只剩十滴血的情况下结束。 离洛的身体并无大碍,和尚在给他推拿之后,又给她服了粒金疮药,不久,她便又快活得像个兔子了。 这次之后,她再不对和尚横眉冷对了,相反,还很感激她的治病之恩。当抓完十个鬼,准备解散的时候,离洛悄悄对和尚说:“能加你好友吗,以后一起做任务?” 和尚笑笑说道:“好啊,等情人节的时候做任务找你。” 离洛美美的将这和尚的名字加入到自己的好友名单中。落雪残风。嗯,不错的名字,而且名字里也有个“落”字呢。虽然“洛”和“落”是不同的两个字,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叫起来不都是一个音。 第一百九十五章 倒霉吹的 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无数个家庭的餐桌上已摆满热气腾腾的饺子、各色菜肴、饮料和啤酒,还有崭新的筷子和碗碟。大家围坐在一起,伴着钟声,共同举杯,庆祝新的一年吉祥如意,家宅平安,连年有余,万象更新。 窗外,是浓的化不开的夜色,是弥漫在空气中久久不曾散去的烟花味,是被寒冷空气包裹的万家灯火;窗内,是历久弥新的团聚,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除夕夜,就像一根黄金分割线,它把过去和未来一分为二,无论过去你获得多大的成就,还是你有多么的糟糕透顶,无论你站在世界之巅,还是平凡如一棵小草,过去的都已过去。而未来,则是崭新的,梦幻的,充满着无数种可能和变数的。除夕,给了人们改变现状的机会。不过前提是——你想改变自己。 牟君慈把满满两大盘饺子端上餐桌的时候,冰玉拿着挂500响的鞭和一根细竹棍还有半截香出了门。 自从父亲走后,放鞭成了她的专利,没奈何,家里没有男孩,牟君慈只好把她当男孩使唤。冰玉虽然胆小,但也无法,只好硬着头皮去做。每次放鞭,她恨不得离鞭八丈远,然后,点燃引线马上跑开。听见鞭炮在身后炸响,她的小心脏便随着那响声七上八下,直到响声停止,她的心才慢慢恢复平静。 把鞭绑在棍子上,然后将棍子插在墙缝上,再从下面点燃引线……这一套放鞭的方法虽然笨拙。可却是冰玉发挥她的聪明才智想出来的,而且屡试不爽。这次也不例外,采取这种方法放完鞭,冰玉才如释重负般进了家门。 崭新的筷子,干净的白瓷碗,还有下午没吃完的炸虾仁和红烧猪蹄都摆上了桌。冰玉洗了手,将三个人的碗里分别倒上酱油和山西老陈醋,就等牟君慈过来好吃饭了。看见旁边的暖月迷迷糊糊还在半梦半醒的样子。冰玉打了下她的手背:“喂,别睡了,该吃饭了。” 暖月睁了睁眼,说道:“我不想吃饭,只想睡觉。” 牟君慈解下围裙走了过来,宠溺地看着暖月说道:“宝贝乖,吃两个饺子再睡不迟。” 说完。便夹了一个饺子放在碟中,然后从中间破开,再沾点酱油和醋,再在嘴边吹了吹才送到暖月嘴边。 “啊。”牟君慈说道。 暖月闭着眼睛张开嘴巴,半个饺子便落在嘴里。鼓着腮帮嚼了两下便胡乱吞了下去。 “嗯,我爱吃的三鲜馅,好吃。”暖月睁开眼睛。抓起桌上的筷子便朝饺子秒杀过去。 牟君慈总是有办法将暖月的馋虫勾出来。看着小女儿大快朵颐的样子,牟君慈开心地笑着说道:“慢点吃,别噎着。” “就是,又没人跟你抢。”冰玉鄙夷地看了眼暖月的狼狈吃相,然后夹了个饺子,边吃边便瞟眼电视。 央视春晚已接近尾声,各地方台的春节晚会开始轮番登场。 吃过晚饭,冰玉帮母亲收拾了碗筷,又把电视频道拨了一圈,觉得有些困倦。方关了电视进屋睡觉。 躺在床上,回想这一年来身边发生的事,最大的一件莫过于她与他的相遇了——他们相遇在这童话世界里,然后,在这里并肩作战,彼此分享喜乐哀愁,互相温暖,互相安慰。演绎着非同寻常的梦幻恋情。而这一切,牟君慈都蒙在鼓里,还张罗着过完年要给冰玉相亲。 相亲?怎么可能!冰玉现在心里满满的装的都是那个人,哪有空隙装下别人?! 可是。那个人真的会来见她吗?他们之间会有结果吗?不,直到现在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他们之间怎么可能。一时间,她觉得他身处云里雾里,根本看不清他的容颜。可是,她想抓住他,不顾一切地抓住他。她觉得那是属于她的幸福,她不能就那么轻易放弃。可他们之间远隔万水千山,她又怎么去抓住他。 这就像一道数学题,不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解开,因为,它根本就无解! 对于无解的数学题你还要去解吗?当然不会。 既然无解,就先放一放吧。或许某日,上帝会告诉她答案是什么。眼下,她能做的,只有好好复习功课,以备五月份的国考,这——才是她目前能抓住的唯一东西。 学习是自己的,成绩也是通过努力可以获得的,而感情这东西,不由她自己决定,那就——再说。 算一算,过完年再有半个月就三月份了,离五月份的大考也没几天了,是非成败就看最后一搏了。 “我不想明年再来一次,所以,今年必须过。”冰玉心里暗下决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冰玉每日以书为伴,很少涉入游戏。单位的工作,只要不着急的,也都推到考试以后再行处理。模拟题做了无数道,那些公式在她的脑子里也鲜活得像有了生命般,一切准备就绪,只等考试来临。 时间倏忽而过,转眼考试日期临近。 冰玉将削好的2b铅笔和橡皮以及墨水笔、身份证和准考证都放在文具盒里,又放了个刀片在里面,这才放心地将文具盒放在考试用的包包里。其实,两根2b铅笔,足够她答完一张答题卡。不过,她向来做事缜密,不容许有一丝疏漏,这个刀片,就是她的备胎。有个它,她才安心。 再过几天就要上考场了,看看办公桌上的台历,冰玉不免心里有些小小的紧张,为了放松心情,冰玉打开了游戏界面。 因为是工作时间,她也做不了什么,只想上去看看就下来,没想到刚一上线,好友栏里就蹦出一堆留言,大多都是青玄留给她的:“喂,宝贝,为什么一直都看不见你,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你不在,我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昨天,本来想给女儿村送镖,结果跑北俱去了,你说我糊涂不糊涂。” …… 还有几条是小雨点发来的留言,冰玉一一看完,正准备看看好友栏里有谁在线,这时,三界的一条消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四川地震了。”一个叫小虎哥的人说道。 这条消息就像一枚定时炸弹,在它轰然炸开的一霎那,三界立刻被炸得硝烟弥漫、尘土飞扬。跟帖者无数,议论者无数,整个三界变得热闹非常。 “地震?不会吧。没听地震局预报说有地震的消息啊。” “真地震了,我这网吧里都在晃。”一个人说道。 “你在哪?”有人问。 “在四川啊。估计网吧快断电了……”还没等那个人说完,网吧线路中断。 议论声还在继续,不过冰玉已无从理会,她只想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是否安全,他的家人是否安全。可是他不在线,她也没有别的方式可以联系到他,焦灼和担忧在一寸寸侵蚀着她的内心,而她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徒劳地等着他出现。 第二天,她接到市财政局的通知,17号的国考取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来精心准备的考试竟然取消了,这让冰玉的心里多少有些失落。过不了多久,那些复习过的内容就会忘记,而考试则遥遥无期。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冰玉真是哭笑不得。无奈,谁让她倒霉吹的,百年不遇的事让她给赶上了。她只能将要放下的书本再拿起来,没事时温习两下,以应付随时降临的考试。 电视里每天24小时滚动播出地震救援的实时画面,一切娱乐节目均被取消,换成为灾区人民捐款的义演,歌星们一遍遍演唱着那些为抗震救灾而现场制作的歌曲。动人的歌词,铿锵有力的曲调,一时间打动无数人的心。 遵照政府《关于暂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的通知》,互联网上也变得黑压压一片。所有网页均被要求换成黑白版面,而且各网站醒目位置均登载着和地震有关的消息。 一幅幅新闻图片,记录着地震现场的悲惨画面:废墟和倒塌的房屋,压在废墟下等待救援的人们,凌乱的教室,无人认领的书包,躲在救灾帐篷里那些惊魂未定的眼神……这一切无不让人触目惊心,原来生命竟如此脆弱。 在那些祈福网站上,一朵朵虚拟鲜花表达着人们对那些死去亡灵的最美祝福。 尽管来自各方的搜救团队和自愿者非常努力,可是死亡人数还是以几何级数不断攀升,冰玉的心被纠得越来越紧。 这些天,只要有空她都在游戏里晃,希望能在这熟悉的环境里再一次遇见他。 五月的皇城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然冰玉的心却异常寒冷。地震已经过去五天了,此间余震不断,不时有新的房屋和建筑物倒塌。他还没有一点消息,难道…… 冰玉不敢想下去,她落寞地低下头,无精打采地踢着地上的石子。 “喂,老婆大人,你终于肯出来见我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自耳边滑过,冰玉的心弦猛的抽动了一下。她抬头寻找声音的出处,见一个人正站在逆光里看着她,一身藏蓝色长衫,英俊的五官,挺拔的身材,宽阔的胸膛,那不是他还有谁! 第一百九十六章 奇葩老爸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冰玉奔向前,一下子将他拥入怀中,眼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落下来,“我还以为,以为……” “以为我在地震中挂了吧。”他拥着她纤细的腰肢嬉笑道。 “你这么长时间都不和我联系,所以人家才会想歪的啊。”冰玉抽搐着肩膀说道。 “喂,怎么是我不和你联系,是我经常看不见你好不好。老实交代,从过年到现在,你都跑去哪里了,弄得我满世界都找不到你。”他嗔怪道。 “我,我看书来着。因为要考试嘛,所以就没上线。”用手背抹了下眼泪,无奈那眼泪不停使唤,又涌了出来。 “我还以为是你不要我了呢。”他搬过她的肩膀,为她擦拭着眼泪,“傻丫头,我不是好好在这里嘛,不哭了啊。” 她拧了下快流到嘴里的鼻涕,低头不敢看他。好丢人啊,还是头一次在他面前这样哭过,如今脸也哭花了,真是糗大了。 青玄看她哭花了的小脸,知道她不好意思抬头看他,便带她来到一个小河边,挽起袖子,替她洗干净脸上的妆容。没想到,卸去妆容的小脸显得更加清新脱俗,宛如一朵出水的青莲,青玄顿时被她的美丽惊呆了。 直到冰玉走出很远,他才晃过神来,从后面追上来道:“宝贝,等等我,等等我。” 俩人找了个小亭子坐下来,青玄道:“算起来,我们认识也快一年了,可为什么你从来不问我的名字。” “我……”冰玉语塞,问了又如何。会有什么改变吗?会有什么好结果吗?既然没有结果的事情,问与不问又有何区别。 “你不问,那我就来告诉你,我叫李青玄,记住了,青草的青,玄幻的玄。”他看着她,认真地说道。 “哦。”她心说道。“告诉我这个干嘛,我又不想知道。” “你叫什么,报上名来,等本少爷去找你的时候好知道找谁。”他没正经道。 “我凭什么告诉你,好像你真能来似的。”冰玉将头瞥向一边,鬼才信他的话。 “不告诉我是吧。那你知道会是什么后果。”他伸过手来,准备捎她的腋下。 “好了好了,我怕你还不行。我叫冷冰玉啦。冰冷的冷,冰清玉洁的冰,美玉的玉。记住啦,我只说一遍,过时不候。”冰玉扬了扬下巴,完全忘了刚才为那个人哭成如此狼狈样。 “记住啦,冷冰玉,好冷艳的名字啊,和你的长相一样让人着迷又无法靠近,我喜欢。”他喷着温热的气体。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她的脸被他的温热气息触到,一抹红霞不禁爬上她的脸颊。没来由的燥热袭上心头,她感觉有点窒息。 幸亏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变化,说完便将身体缩了回去。周围飘来野花的香气,两只乳白色蝴蝶在花丛中追逐嬉戏。一个农夫挑着一担柴从亭子旁边走过,他歪着头看了看俩人,然后慑嘘地问道:“二位可要买柴?” “我们不要。”冰玉摆了摆手。 “哦。”农夫失望地转过头,准备继续赶路。 “多少钱一担,我买了?”青玄问道。 “便宜点算你,两文钱一担,省得我还得挑城里去卖。这样我还能上山再打一担。”农夫的脸上满是期许的目光。 “给你十两银子,今天就别上山打柴了,回家给老婆孩子买点吃的,剩下的过日子用吧。”青玄从袖口里掏出十两银子扔给农夫,农夫接过银子,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这个俊俏少年,感情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要不,天上怎么能掉这么大个馅饼砸俺脑袋上。 “喂,你是不是疯了,给他那么多钱?”冰玉上前拉着青玄的袖子说道。 “我没疯。”他对着农夫摆了摆手道:“你可以走了。” 农夫心想,他没疯,我倒是快疯了,在他没反悔前,我还是赶快离开,要不,我老婆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的。农夫想到这,拿着钱慌慌张张走了。 看着已经走没影的农夫,青玄拉着冰玉坐下来,他双手握着她的手,目光中似乎有着别样的东西。 “你知道吗,我与地震擦肩而过。”他说道。音声里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 “怎么,你在四川?”她的心猛地抽动了一下。 “不,我现在在深圳。”他薄唇轻抿,眼底流过一丝让人无法解读的东西,“地震的前一天上午我还在四川,而且离汶川很近,因为母亲身体不适,所以我提前一天回的深圳。” “你母亲她怎么了?”冰玉探寻地问。 “她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结果摔断了小腿。”他轻叹了口气,“也许冥冥之中有神明告诉她,她的儿子要遭遇劫难,所以她一紧张,才会从楼梯上摔下来吧。否则,她不会莫名其妙心跳得厉害,才想着下楼拿点药吃……” “那她现在应该在医院里吧。大夫怎么说?”她把一只手抽出来,盖在他的手上。 “大夫已经为她打了石膏,说只要静养,慢慢就会好的。”他静静地注视着她,眼神里有种坚定的东西在闪烁。 “你也别太自责了,相信她会好起来的。”冰玉拍了拍他的手背,眼神扫过他晶亮的眸子。这一刻,她的目光恰巧被他捕捉到,他注视着她的眼眸道:“经过这件事,我坚定了一件事的决心。” “什么事?”她问。 “以后再和你说。”他将答案隐藏在心底,现在说了,就不灵了。他想,这件事他一定要做到,不过在没做之前,不能和任何人说,包括冰玉。 不说就不说,冰玉也没再追问。他不说,自有他的道理,即使你再问,他也不会说的。如果他想说的,你不问他也会告诉你。所以,冰玉并不刻意去问他不想说的事情。这是她与他和谐共处的潜规则,她一向遵守这个规则。 “你知道这段时间我都在做什么?”他送开她的手,站了起来,目光望向远方。 “不知道。”她老实回答。这一段时间,她与他之间完全空白,她忙着复习,根本没有时间顾及他的事。她倒是很想听听他的述说,以填补这段时间的相思之情。 “过完年之后,我们一家去了趟香港。确切地说是一家人在香港过的元宵节。”青玄开始回忆他们一家在香港过节的情景。 素有东方之珠之称的香港,不愧为国际大都市。美丽的维多利亚港、高耸的摩天大楼、完全自由的贸易方式、温暖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商界精英以及明星大腕,他们在香港大展拳脚,书写属于他们的人间神话。 在香港回归以前,那里一直是内地人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些他们熟知的香港明星,他们生活过的地方,一定有着不一样的梦幻色彩吧。所以,他们渴望着,希望有一天能踏上这片神奇的土地,呼吸一下明星们呼吸过的空气,感受一下这里别样的城市氛围,甚至买点东西回去留作纪念,以此了却他们一生的心愿。 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青玄的爷爷奶奶才强烈要求李孝天带着他们去香港溜达一圈的。还有青玄的叔叔婶婶,他们从小到大也没到过什么大城市,活动范围仅限于乡下以及黄梅县城那么丁点大个地方,所以,他们也很想去香港看看。 这点要求李孝天还是会满足他们的。年前,他就为他们办好了港澳通行证,元宵节这天,一家九口人穿戴整齐,拿着港澳通行证顺利过了海关,那边早有李孝天的商界朋友安排好车在那里等他们。去维多利亚港坐游船,在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购物,观看著名的杜丽莎夫人蜡像馆,参观闻名遐迩的迪士尼乐园,在金紫荆广场上拍照,在迷离的灯光下欣赏香港美丽的夜景…… 香港一游,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也让他们过足了疯狂购物的隐,带着一堆照片和战利品打道回府,他们终于心满意足。 “看来,他们玩的挺开心。”冰玉道。 “是啊,不过过完节我爸就让我回公司上班,还整天派人盯着我的行踪,我现在是超级不自由啊。”青玄叹着气说道。 “还不是上次你逃跑把他吓得。” “是啊,这次他们没收了我的身份证,我想逃跑可就难了。” “对了,再和你说件事。”青玄闪着眸子说道。 “说吧,我洗耳恭听。”冰玉故意坐直了身子,目不斜视地看着他。“好了,你说吧。” “你可坐稳了,别听到后摔倒。”青玄正儿八经地说道。不过他越正儿八经说话,冰玉越觉得滑稽,可能是习惯了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样了。 “放心吧,我坐得稳着呢。快说,别吊我胃口。”冰玉不以为意地说着。 “有一天,我爸跑游戏里去了。他像疯了一样,见人就说,‘喂,给你点东西。’人家起初还不敢要,不过后来看我爸没骗人,就都乐得接受了。白来的东西,谁不要啊。可惜我那些花大价钱买的装备,还有别的值钱的东西,都白白便宜了别人。” 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请客 “你说什么?”冰玉一个屁蹲坐到地上,“我的天啊,你爸也太奇葩了吧,居然能做出这等事!”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叫你坐稳了,还是摔下来了吧。”青玄扶起冰玉,“这就是我那奇葩老爸做出的事,想不到吧。” “真没想到。哎,不对啊,他怎么能上你号呢,又不知道你密码。” “有一天我在公司上号的时候被他发现了,他就悄悄记下了我的密码,然后趁我不在……可惜,我现在浑身上下只有这么一套十级装备了,你说我可不可怜。” “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正好我那里有一套六十级装备,一会你跟你我回家拿去,等过阵子有合适的,再置办一套便是。” 青玄感激地看着冰玉,若不是她,现在他连死的心都有了,老爸不但要夺走他的自由,还要夺走属于他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恶了。更可恶的是,他还说自己是扶不起的阿斗,是烂泥扶不上墙,我真的有那么糟吗,让老爸如此看不起? 其实,只有在冰玉面前,他才能找回做男人的自信。他有宽阔的肩膀,可以让她的宝贝累了的时候靠一靠。他有温柔的内心,那里是她的航船停泊的港湾。他有强健的肌肉,可以为她遮风挡雨。 他在她的心里就像一座神,被她宠着供着,唯恐有什么地方照顾不到,惹他不开心。可在老爸的眼里却变成了渣渣。受他唾弃,遭他辱骂。 同样一个自己,为什么在不同人的眼中却有如此大的区别?! 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格外的心烦,算了,还是不去想它了。他甩甩头,希望把这些糟糕的情绪一股脑都甩掉。突然想起陈大福那次来看他的事。他接着说道。“前一阵子,我大哥还来看我了呢。” “哦?”她惊诧,“他专门来深圳看你?” “不,他是来深圳送货,顺便来看我。”他吞了下口水,想起那天的事真是很囧。 陈大福为了来深圳看青玄,和顶头上司物流部部长miis吴已经吵过好几架了。可请假申请递交了好几次。那家伙就是不批,“我已经说过了,现在正值销售旺季,你要一休假公司就得瘫痪。我答应你,只要撑过这段时间,我给你放一周的假,你看这样总行了吧?” 在多次争吵无果之后。陈大福只能暂时放弃去深圳探望青玄的打算。没想到几天后。他正在休息室里等待货运指令,却接到了miss吴办公室的电话,“老陈,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立刻,马上。”miss吴用近乎命令的语气说道。 陈大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为这位部长又要发哪门子脾气。没想到一进屋,miss吴便扔给他一张货运通知。 “拿去吧。你马上就可以见到你兄弟了。”miss吴扬了扬下巴,嘴角扯起一丝微笑。 陈大福拿起货运通知一看,这是一张发往深圳的货单,心里不禁乐开了花。 “一家新开发的客户,这次首批货要了2吨,你可得给我安全送到啊。” “是。”陈大福一高兴,当即就给miss吴行了个军礼,转身刚要离开,又回头补了一句:“谢谢部长体谅。” “快去快回!”miss吴在身后说了一句。 陈大福一到深圳,立刻给李青玄打电话。青玄没想到陈大福竟然来深圳了,心里一高兴,当下决定晚饭由他来安排。 等餐厅安排好了,青玄才想起来,自己身上没钱!李孝天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跑,告诉罗美娟不准给他超过三位数的钱,所以青玄浑身上下,除了那几张干瘪的十块钱外,再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信用卡更别想,系数被没收。 去五星级餐厅吃饭,少说也要千八百块钱,这几张毛票够干嘛用。青玄四处寻摸了一下,决定跟同事借点救救急。 “什么?借钱?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同事做无能为力状。其实早在青玄上班前,李孝天已经警告过公司同事,谁也不准借青玄一分钱,否则将开除论处。谁会冒着丢饭碗的危险借给这位少爷钱啊,那还不如直接卷铺盖回家算了。 青玄借了一圈也没借到一分钱,他心里暗暗生气道:“真是邪门了,平时这帮子人排着队巴结我,今儿个是怎么了,一个个跟阎王老子是的,铁了心想跟本少爷对着干,是不是都想看我笑话啊。好,我偏不让你们如意。”青玄一甩门走了出去。 在走廊的过道里,他掏出手机,翻了一通通讯录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救急的人,“喂,刘叔,我,李青玄,想跟你借点钱用用,我一个朋友从外地来,我想请他吃个饭。那个,明天我跟我妈要来就还给你……好的,好的。” 刘成是李孝天生意上的朋友,两个人有着多年的交情,自然对于他的儿子也相当了解。所以,只要青玄张口,他都没有不借的道理。别说青玄会还,即使不还,他也不会介意的。 撂下电话,刘成便派人将五千块钱送到李青玄手上。原本青玄只张口借两千,可刘成担心他不够,就多拿了三千给他。青玄拿到钱,当即给刘成回了个电话,意思是钱收到了,还怪刘成怎么多拿了三千给他。两个人客套了一回便挂了电话。 揣着五千大洋去见陈大福,陈大福见到青玄第一眼便搂着他吧嗒吧嗒掉眼泪,“兄弟,都是哥不好,如果哥那几天让你来我家待着,估计就不会出这事了。” 青玄知道陈大福是个实在人,可即使他那几天都待在陈大福家里,长阳还是会找机会陷害他的。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该来的总会来。还好,那个噩梦已经过去,现在他已经恢复如初,如果陈大福不提,他似乎已经将那一段记忆抹去了。 俩人边吃边聊,陈大福道:“你走了之后,长阳的老婆来公司闹了几次,还打了莫菲十几个耳光。长阳脸上挂不住,便从公司辞了职,和老婆去了国外发展。莫菲因此受了刺激,神思恍惚,在一次过马路时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看看,坑害你的人到头来都没有好结果。” 青玄听了,却并没有复仇的快感,反而觉得世事多变,不可预知的因素实在太多了。 “你和那个女孩还有联系吗?”陈大福问。作为老大哥,他一直很关心青玄的感情问题,他这个兄弟什么都好,就是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优柔寡断,陈大福很担心他这种性格让他错过好女孩。 “有联系,她知道我受伤很担心,还让我在家好好养伤,不要牵挂她。”青玄表情黯然地说道。其实,那段时间,他多么希望她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么,他的伤会好得更快。可是,她没来。也许,是还不够爱他吧。 “如果你确定她是个好女孩,那么我支持你们。若有一天你们结婚,别人不去参加你们的婚礼,我去!”陈大福红着脖子说道。他知道自己说的不是酒话,而是肺腑之言。在他心里,只要兄弟认同的,他就认同。只要兄弟认为好的,他就认为是好的。 “结婚为时尚早,不过如果有一天我们结婚,我会第一个通知你的。”青玄举起杯,和陈大福轻轻碰了一下。 …… “他还说如果我们结婚,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呢。”青玄从回忆中拉回思绪,淡淡地说道。 会有这么一天吗?冰玉没有做声。她仰头看了看面前这位少年,他的眸子里,隐藏着一丝让人读不懂的东西。 “好了,说了半天,我们回家吧,我把60的装备给你。”冰玉起身,拉了下青玄的手。 “好。”看了看地上的柴禾,青玄哈腰拾起,“这个得一起带上,我花10两银子买的呢。” 回到文华路那所旧宅子里,冰玉把放在彩绘立柜里的夜魔披风、水晶帽、双魂引还有追星踏月都拿了出来放到床上,“把你那套10级的衣服都换下来吧,先把这身穿上,好歹能撑一阵子。” “不急,等我先炼制些丹药给你,再换不迟。”青玄并不着急换衣服,而是来到厨房,眼睛四下里查看。还好,在灶台那看到一个小瓦罐。 “就这个了。”青玄捧着小瓦罐来到院子里,又从墙根下找来两块砖头,简单砌了个炉灶。 “你学会了炼药技术?”冰玉好奇地问。 “恩,不知道行不行,我先试试看。”青玄从行囊里掏出一堆花花草草,“还好,老爸没把这些药材给我扔了。” 一边说着,一边从这堆药材里拣出两朵四叶花和两朵天不老,看了看瓦罐还算干净,便将四朵花直接投进瓦罐里,盖好盖子。把刚才拖回来的柴禾折了几根放进砖头里,再用火石点燃。 不多时,一股浓烟自瓦罐下冒出,青玄赶忙掏出折扇对着柴禾扇了两下。好在当柴禾充分燃烧时,浓烟渐渐变得淡了。冰玉蹲在旁边,用手捂着口鼻,才没被浓烟呛到。 大约过了一刻钟,瓦罐里散发出一股药香,又过了约摸一刻钟的时间,青玄从火上移开瓦罐。 四只眼睛盯着瓦罐看,不知道初次炼药会不会成功。 第一百九十八章 破碎的心 “你来打开。”青玄把白毛巾递给冰玉,“用这个垫着,免得烫伤。” ”好期待你炼出粒神药。“不过一想到初次炼药,冰玉还是把她的期待降到最低,能出个金疮药就行了,不能奢望一下子就出什么好药。 既然心里不太在意第一次炼药的结果,冰玉也就没什么太大负担,垫着毛巾将瓦罐上的盖子揭开,一股淡淡的焦糊味随即飘了过来。 “完了,失败了。”青玄闻到这味道后,有些沮丧地说道。 “没事,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失败了,也许下次就成功了呢。”冰玉探过头去,想探清瓦罐里是什么情况。 在阳光的折射下,瓦罐的底部,赫然躺着一粒土黄色药丸! 冰玉惊呆了,嘴巴张成“o”形。青玄见到冰玉那奇怪的表情,赶忙说道:“倒了倒了,再重新炼个,我就不信炼不出来。” 还不等冰玉说话,就抢过她手中的毛巾,捧起瓦罐往外倒。 “喂,等等……”冰玉伸手阻拦,可是已经晚了,那粒药丸顺着瓦罐的内壁滚了出来,然后骨碌碌就滚到了墙角处。 “成了啊?嗨,我还以为没炼成呢。”不过虽然是成了,怎么看这药丸的颜色都有点深,看来还是火候掌握的不对,下次小点火,时间短一点看看如何。 冰玉起身去捡那粒药丸,还没等走到墙角,一只野猫突然从墙上窜下来,然后叼起药丸就跑。 “我的金疮药丸。”冰玉在后面追着。可是那只猫跑到大门口,然后纵身一跃,一下子跳到大门上方。冰玉伸手够不到,就跳起来。那猫也不逃跑,蹲在墙头看冰玉,那意思:你倒是上来啊,上不来了吧。 青玄站起身,说道:“别追了,有那功夫我们又炼一粒了。” “可是……”冰玉生气地看那只野猫,然后心有不甘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子,瞅准那猫的脑袋就掷了过去。野猫机灵地一跃,就跃上了门口的树干上。再一转身,便跳到地上逃走了。 “这该死的野猫,白白把我的金疮药给叼走了。”冰玉生气地折返回来,这时,青玄已经往瓦罐里投入两颗血色茶花还有两颗紫丹罗,再将瓦罐重新置于火上。 又重新往灶台里塞了些柴禾,看着火苗在瓦罐下闪烁,冰玉想,这要是往里面放两个红薯烤烤吃应该不错。小时候经常在灶坑里烤红薯白薯,那味道。一生都不会忘记。 想着想着竟然流出了口水。青玄一边计算着炼妖的时间,一边笑着说道:“怎么,想烤红薯的味道了?” 被人看穿了心事,冰玉一下子羞得满脸通红,“才没有。”她争辩道。 “其实,我也很想吃烤红薯呢,好久没有吃到了。”青玄舔了舔嘴唇,做如饥似渴状。 “真的?那一会炼完药,我们去买红薯回来烤着吃?”冰玉兴奋地睁大眼睛。 “就知道你饿了。”青玄飞了一眼她的鼻梁。好似用目光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 两人说话的时候。青玄始终盯着瓦罐看,这一次。他用了比上次少半刻钟的时间。将瓦罐从火上移开,两人盯着瓦罐的盖子看,这一次。不知道能炼出个什么东东。 “还是你来揭吧。”青玄有些不敢看结果。 冰玉略微迟疑了下,然后拿起毛巾。“你说,这次会是什么?”她问。 “我放了这么好的材料,怎么也给我出个好药吧。”青玄挑着眉毛说道。 “好,那就一起来看看出的是什么?”冰玉拿开盖子,瓦罐底部躺着的,还是一颗金疮药! “怎么还是金疮?就不会出个风水混元丹什么的让我高兴高兴?”青玄嘟囔道。 “别着急别着急,虽然没出什么好药,但是我们已经成功了两次,再多几次就会出的。”冰玉安慰着。 “也许你说得对。”青玄不服输的又将白玉骨头和血色珊瑚投进瓦罐,“这次火候小些,看看能不能出炼个混元丹出来。”青玄往炉灶里添了把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了揭开谜底的时间。 “这次我来。”青玄主动请缨,“我就不信了,今儿个就不出个好东西?” 揭开瓦罐,倒出丸药,竟然还是金疮! 又用其他二级药试,结果都一样。几个时辰过去了,冰玉的小药瓶里居然装了满满一瓶金疮药! 看来,炼制三级药的成功率是百分百,可是要出一些好药并不容易。青玄弄不清是因为什么原因炼不出更高级的药来,不过初次尝试的成功还是让他对未来炼药充满信心,也许再研究研究,就会有机会出高级药了。 金疮药,在这个世界,是最常见也是最低等的三级药,不过如果能自己炼制,还是会省很多钱。而且在帮战的时候,或是副本的时候,金疮药都绝对是抢手货,所以,手里有再多的金疮药也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这些药你别卖,留着自己用。”他说,“等下次我再给你多炼些,千万别不舍得用。”青玄握着冰玉的手,看来,他又要走了。冰玉能感觉到。每次他要离开前,他都这样看着她。 “我会再来看你,你自己保重。”他不舍地看着她,或许,他们会好长时间都见不到,但愿再次相见时,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你也要保重,我会想你的。”她真的会想他。不过,她也做好了分别后再也见不到他的准备。从她见到他的第一刻起,她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 离洛一个人坐在东海岸边,任凭海风吹乱她如墨染般飘洒的秀发。她眼神空洞而迷茫,全无焦点可言。挂在腮边的泪早已风干。仿佛淋湿的路面又被风吹干了一样,全然看不到雨水的痕迹。 她面色苍白如纸,一张小巧的唇紧抿着,仿佛被胶水黏粘住了。任谁也无法开启。她搭在膝盖上的手白皙纤细,骨节分明,这一双手曾经如此灵动和充满活力,而此刻,却像失去生命般毫无生气可言。 海风一阵阵吹来,她瘦弱的身躯在海风里有些瑟瑟发抖。她的脚浸泡在海水里已经几个时辰,皮肤因为脱水而出现很多皱褶,因而脚趾上的纹路清晰可见。一双嫩绿色绣花鞋在海水里波光荡漾,像是两块巨大的水晶。与她身上那件浅绿色云锦连身裙遥相呼应。 她坐在这里不知道多久了,她仿佛一座雕像,全没了感情和思想。 落雪残风,那个看起来如此阳光如此明媚如此温柔的人,就这么在她的生命中陨落了。这事件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她有些措手不及,突然得让她毫无防备,突然得让她无法呼吸。 虽然噩耗已经过去一周了,可是,传来噩耗的那个早晨仍然无比清晰地留在她的记忆里。刻进她的血液里,印在她的灵魂里。她无法让自己从那个噩耗里逃脱出来,似乎她的灵魂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也跟着死去了。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时间它不停在转动。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小雨他拍打着水花。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是不是还会牵挂他……”手机铃声不厌其烦响起来的时候,离洛正在和周公下棋。她以为又是那个骗子打来的骚扰电话,所以,并没打算接。她用被子把头蒙上。等电话不响了她好接着睡。 可是。手机铃声并没有她预想的那样停下来,而是锲而不舍。不为余力,主人不接坚决响到没电为止。 离洛心里很不高兴,这大半夜的。谁这么讨厌,打骚扰电话。 闭着眼睛摸了阵手机,好算在枕头底下摸到那个吵个不停的家伙,抬眼皮看了下来电显示,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老公”二字。 原来残风打来的,本想爆发的火爆脾气又收了回去,转而柔声地说道:“喂,亲爱滴,是不是睡不着想我了?” “请问,你是韩落雪的家人吗?”听筒里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 “我这里是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你男朋友昨晚入住的酒店因地震造成坍塌,当救援人员将他从废墟里救出来的时候,他受了很重的外伤。虽然我们尽了一切努力,但他终因失血过多而不幸身亡。如今,他的遗体安放在我们医院太平间,请尽快通知他的家人来办理相关后事。” “……呵呵……呵呵呵,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离洛近乎癫狂地笑。怎么可能?那个人几天前还与她温柔缠绵,你侬我侬的,今天就挂了?呵呵,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 “小姐,请节哀……”电话里传来陌生男子关切的声音。 离洛看了眼电话,然后,仿佛那电话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离洛一甩手,电话“啪”的一声掉在地板上。静静的房间里响起一声沉闷的手机碎裂的声音。 …… “落雪哥哥,我们一起抓鬼好不好?” “落雪哥哥,我们一起练级好不好?” “落雪哥哥,我们结婚,然后生一堆宝宝好不好?” …… 那些个快乐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那些爽朗的笑声仿佛就在耳畔。 “好,落儿妹妹想让哥哥做什么哥哥就做什么,哥哥的一生都交给落儿妹妹安排。” “我想让哥哥抓个大海龟来给我骑。” “好,就抓个大海龟给你骑。” …… “落儿妹妹,你看这女儿村的桃花多漂亮,我摘两朵给你戴上如何?” “好啊好啊,哥哥顺便多摘些桃花,然后带回去给我泡花瓣澡。” “……那我也要和你一起泡。” “……才不要和你一起。” ……那些个零零碎碎的片段仿佛某部电影里精彩的镜头,随着放映机的转动在宽荧幕上一遍遍播放;又如一块块精美的拼图,在没有拼凑起来之前,永远无法得知最完美的图画是什么样子。 离洛的脑海里在回忆这些精彩片段的时候,她的心也在一点点碎裂,最后,与海滩上的砂砾一点点融合,再被海水一遍遍冲刷…… 第一百九十九章 神人包打听 青玄走后,冰玉开始收拾起那个彩绘立柜,一些不常用的东西被清理出来,连同青玄临走时换下的那套十级装备,冰玉准备一会都拿到装备收购商那卖掉。 从箱子底下翻出一个大包袱皮,习惯性抖落下灰尘,刚想用它来包那些旧衣服,只听,当啷一声,有什么东西掉在地板上。冰玉弯腰拾起,原来竟是一块琉璃碎片。冰玉方才想起,半年前白琉璃委托她的事她还没给办, 可这卷帘大将到底在哪里,她该向谁打听他的下落呢? 拿着包袱一边朝武器装备店那走,一边飞速转动脑筋。“对哦,也许,三界包打听能知道他的下落。”冰玉拍了下脑门。 到了武器装备店,没费劲将那几样装备卖掉,因为都是些旧衣服,而且等级极低,因此也没卖上价钱,掌柜的勉强给了她350两银子,算是他大发慈悲可怜人家小姑娘了。其实,这些东西他找人加工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上千两。奸商奸商,无奸不商,说的一点都不差! 350两银子也是钱,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冰玉掂了掂这沉淀淀的钱袋,心中暗喜:嘿,这几天的饭钱算是有着落了。 在皇宫附近找到那个天下事无所不知的老头,他鹤发童颜,穿着件土灰色袍子。还没等冰玉开口,便捋着花白胡须道:“小姑娘,你可是要找那位被贬下凡的卷帘大将?” 冰玉心想,神了。我还没吱声,他便知道我要找谁,实在是心有不甘啊。这样,我假装唬他一唬,倘若被他识破,我便服他。于是违心说道:“谁说我要找什么卷帘大将,我只不过想问问,这天下谁的武功最高?” “天下武功最高者莫过于司徒静云。论功力,论修为,无人能及,只是和那大魔头蚩尤相比却逊色了好多。蚩尤被誉为不死战神,曾经与仙魔二道大战七七四十九天,仍然斗志不减。若不是被十二勇士化为的金身将元神封印在武神坛,恐怕现在也没人奈何得了他。” “蚩尤只是个传说,谁又真正看见过他。不过听说魔界中有一人功夫很是了得,三界之中无人能敌。不知先生可知否?”冰玉还在跟老头绕弯子,老头心想,你若不急。我也不急。刚要回答她那个问题。这时候一个小女孩挽着花篮走了过来。 小女孩头上梳着双髻,一张鹅蛋脸透着粉红,耳朵上垂着的翡翠玉坠随着身体的移动有节奏的晃荡着,把小女孩清秀的面孔衬托得更加生动活泼。 “爷爷,我的花卖完了,我们可以回家吃饭了。”小女孩过来拉着老头的袖子。一副娇嗔可爱的模样。 “……” 这小女孩冰玉认识啊,这不是去年告诉她建房吏在哪的那个小女孩吗,原来,这位就是她大名鼎鼎的爷爷!看来刚才为了考验他,自己做得有些过了。 正欲上前给老头赔罪。却见老头拍了拍孙女的肩膀:“好,爷爷这就和你回家。”说完。挽起衣袖,牵着小女孩的手,对冰玉微笑着说道:“老夫要回家了,改天再和你讨论谁才是天下第一的强者。” “老先生,您别走,我,我错了还不行吗?”冰玉近乎哀求道。 “呵呵……”老先生停住脚步,回头看向冰玉,“你要找的那个人现在正在流沙河边受苦呢,你若是去晚了,可就见不到他了。”说完,捋着胡须飘然远去。 流沙河?这地名貌似很熟悉。冰玉拿出手绘地图,仔细搜索一遍,在南瞻部洲的东南角,她发现了流沙河的身影。这里距京城要好几千里,且周围多崇山峻岭,人烟稀少,若一人前往会很危险,不如,找几个人陪着一起去吧。 正想着,一眼瞥见孟凡尘在一个杂货摊前和掌柜讨价还价,冰玉凑了过去,从后面拍了拍孟凡尘的后背。 孟凡尘回头一看,原来是老相识,便“嘿嘿”一笑道:“什么风把你出来了?” “流沙河的风把我吹来的。”冰玉扬了扬下巴,眼睛随意瞟了眼杂货摊。见杂货摊上摆着的都是些廉价物品,心里暗骂道,亏得你还是个大男人,这么便宜的东西还要讲价。 “呦,流沙河的风可真大,居然把你给吹来了。”孟凡尘尖着嗓子说道。回头看了眼杂货摊掌柜:“这几样种子8千两一包我全要了,你要不卖我可走了。” “……哎,你这人可真会讲价,算了算了,8千就8千,一共4万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掌柜的把5包种子包好了递给孟凡尘,孟凡尘则将一张4万两的银票给了杂货摊掌柜。 “买种子干嘛?”冰玉觑着他手里的种子,随口问道。 “当然是种了,难道我会拿去卖吗?这东西也不值什么钱。”孟凡尘掂了掂手里的种子,“我院子里的花坛正空着呢,买几个玫瑰花种子种上,看着心情也舒畅。这春天都来了,人家院子里鸟语花香的,我的院子里也不能太萧条,你说是不?” “……呵,平时粗枝大叶的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诗情画意了啊,是不是……是不是那个程大小姐把你变成这样的?”冰玉心里着急,可又怕孟凡尘不陪她去,所以,只有先捡几句好听的让孟凡尘高兴,那么,她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人家程大小姐早就嫁人了,与我何干?我现在是来去无牵挂,逍遥自在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呵呵,不知道有多快活呢。”孟凡尘得意地晃起头来。 见孟凡尘果然上套,冰玉心中大喜。她假装心不在焉地说道:“既然你这么逍遥自在,那陪小女子去外面溜达溜达怎么样?” “说吧,去哪?本少爷今天心情高兴,你说去哪本少爷奉陪到哪。”孟凡尘拍了拍胸脯,一副甘愿担当护花使者的样子。 “我们去流沙河玩玩,如何?”冰玉试探着问。 “呵呵……终于说出你的目的了。”孟凡尘大笑。 原来,他早就猜出冰玉的心思,只恐她不肯说,所以,才故意装傻卖呆,以放松她的警惕。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冰玉愕然,自己在这左绕又绕,其实,一直没逃过小孟童鞋的火眼金睛。 “刚才你在这和包打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小样,还跟我绕弯子,再去国子监学五年吧。”孟凡尘用玫瑰花种子敲了敲她的头。 “……”冰玉的脸立刻红得跟个番茄似的,心想,这要是有个地缝,她立马钻进去。 “去流沙河不是不可以,不过就我们俩个恐怕不行,把糖糖也叫上吧,若是有个什么闪失,好歹有她给我们治伤。”孟凡尘假装没看到冰玉羞红的面庞,他一改刚才的无赖作风,变得认真起来。 认真起来的孟凡尘有股侠士风范,冰玉觉得,跟在他身边会很安全。 冰玉遵照孟凡尘的建议,叫来糖糖,三个人稍加准备,便朝流沙河方向飞去。 不久,便到达流沙河上空。 流沙河水流湍急,河水深不见底,岸边多大石粗沙,只有石缝中长出几颗翠绿的鸢尾草。一只水鸟站在岩石上警觉地看着四周,它的胃瘪瘪的,看来早起还没吃东西。阳光将它的羽毛染成了金黄色,它美丽的翅膀微微开合,准备一有危险便随时起飞。 一道强光闪过,流沙河的岸边凭空多出两个人来。 一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鼻直口阔,眉毛粗重,眼大如牛。身穿一件宽大的袍子,脖子上套着个黑色珠链。那珠子不多不少共有九颗,大的如脸盆般大小,小的也和西瓜不相上下,九颗珠子用龙筋穿着,不断发出诡异的光芒。 一个身高九尺,脊背挺直,身穿一件草绿色铠甲,手执梨花枪,表情肃穆,盛气凛然。 “卷帘,你若不思悔改,那就别怪我动用刑罚了。”行刑天兵对着卷帘大将说道。 “我没有错,又不是我故意打碎琉璃盏,破坏王母的生日气氛,我只是不小心碰掉那杯子,谁叫它那么容易碎呢。”卷帘大将一副不服输的样子。 “你还嘴硬,当年若不是太上老君替你求情,你早被押入天牢,堕入万劫不复之深渊。如今虽死罪可免,可活罪难逃,且受我这万剑穿心之苦。”行刑天兵刚要催动法术,这时,一个女子的声音自半空中传来。 “且慢,天兵大人手下留情。”天兵动用私刑的手停在半空中,心里却很不高兴,“什么人这么大胆,敢阻止我行刑?” 冰玉、孟凡尘和糖糖飞身下来,挡在天兵和卷帘大将的中间。 看来,那个即将受刑的人必是卷帘大将无疑,幸亏来得巧,再晚来半步,恐怕卷帘将性命不保。 “我等来此是归还琉璃盏碎片的,还请大人手下留情,放过卷帘将军。”冰玉拱手说道。 “……”天兵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哈哈哈……真是可笑,我是奉王母之命,前来执行行刑任务的,你若不想找死,就滚远点,否则,我的刀剑可是不长眼睛的。”天兵将手中的梨花枪在冰玉等人面前晃了晃。 第二百章 流沙河畔 “既然是天界,更应该为人界、魔界做出榜样,我等找来琉璃碎片,天兵大人是不是该先放人再说。”冰玉拿出琉璃盏碎片交给卷帘将军,“这是白琉璃让我交给你的。” 卷帘接过白琉璃碎片,神色有些黯然,他的手微微颤抖,话语哽在喉咙里,半天才说出几个字:“她还说了什么?” “她什么也没说,就让我亲手把这块碎片交给你。”冰玉刚刚仔细回忆了一下,确定那白琉璃没说别的。 “拿到琉璃碎片又怎样,敢阻止我行刑,就是与王母做对,看枪!”天兵不容分说,举枪向三人杀来。 看来一场鏖战不可避免,幸亏三人有备而来。 因为人少,无法使用阵法,三人只好急唤出各自宝宝,拉开架势开始迎战。 好在天兵人也不多,除了两个随身天将,没有其他人。 孟凡尘眼疾手快,挥舞着手中的赤焰双剑便迎了上来。天兵见双剑合璧,怕抵挡不住,忙抽回梨花枪,转身斜插向冰玉。 “小心。”孟凡尘喊道。 冰玉已经看到梨花枪向她扫来,她不慌不忙,腾空而起,挥了挥手中的七彩罗刹,晴朗的天空里顿时狂风大作,大风裹挟着砂石劈头盖脸朝天兵天将砸去。 没人能逃过这致命的袭击,天兵和他的天将们大惊失色之余,身上还是掉了很多血。 三个人被风沙打得睁不开眼睛。没奈何,天兵只好闭着眼睛使了个“天神护法”,一道光波流向冰玉三人。 只要被光*及到,就会受伤。眼见着光波到了眼前,糖糖飞身而起,随着一声“日——光——华”,数道光芒如梨花绽放般迎着光波飞逝而去。两种光波狭路相逢,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慢慢消逝于无形。 虽然免受“天神护法”的伤害。不过紧接着到来的“天诛地灭”还是让三个人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 孟凡尘忍痛飞身上前,对着天兵连刺三剑。“嗷……”天兵嗷叫着连退三步,他的腹部中了孟凡尘三剑,一大股鲜血自腹中如泉涌般喷了出来。 “主人,你没事吧?”其中一个天将凑到天兵身前。 此时,另一天将正拿着双鞭和一只马面纠缠在一起。 马面是孟凡尘的宝宝,拥有必杀的技能,是孟凡尘不为余力在地府三层里抓获的。 为了能让它更忠诚于自己。孟凡尘有空的时候就带着它去大雁塔里练级,有时还带它去花果山转悠。它的功力在渐渐提升的同时,对孟凡尘的依赖程度也渐渐显现出来。孟凡尘走一步它跟一步,后来。孟凡尘外出办事,偶尔会把它扔在家中。等孟凡尘回来,它总是以各种方式和孟凡尘发泄它的不满。 有一次,趁孟凡尘不注意,这家伙抬起前蹄就踢了孟凡尘一脚。孟凡尘的小腿当时就青了。孟凡尘想抬手打它,可这家伙知道自己犯了错,抬腿就跑,任孟凡尘怎么追也追不上。 “我,我不行了。赶紧……回……回去。”天兵努力抬着眼皮,可是眼皮却沉重得如有万斤重物压着,怎么也抬不起来。 “走吧,主人快不行了,我们赶紧回去给他医治,再晚就来不及了。”天将对着不远处还处于战斗状态的家伙嚷嚷道。 “知道了。”三个人一闪身,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打跑了天兵天将,糖糖用莲花妙法给他们二位处理了下伤口,索性伤势不重,不一会伤口便自动复原了。 “天兵已被我们打跑,我看你也无处可去,不如皈依佛门,做个受万人敬仰的和尚吧。”冰玉对站在一边的卷帘大将道。 “谁让你们多管闲事的,我受什么样的折磨关你们pi事,没事干吃饱撑的,我看你们。”卷帘大将非但不领情,还劈头盖脸的把冰玉他们骂了一顿。 冰玉这个气啊,天下竟然有这样的人,好心当做驴肝肺。 孟凡尘看不过眼了,对着卷帘大额将横眉道:“ 你是人还是畜生,居然说出这等畜生不如的话,我们好心来帮你,怎么你还不乐意了。不说感谢的话也就算了,居然说我们吃饱撑的,我看你死一万次都不多!” “我死活干你什么事,又不是我请你来的。”卷帘大将翻了个白眼。 “……得,这样的人我们还是别理他了,好赖不分,我看我们还是赶紧回去算了。”糖糖在一旁添油加醋。 冰玉心想,他二人说得对,反正自己也算完成白琉璃的嘱托了,今后他卷帘是死是活,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正欲与二人转身离去,没想到卷帘大将阻拦道:“ 等等,你们还不能走。” “我们不走,难道留下来看你脸色啊。”冰玉冲他翻了个白眼,要知道他是这等黑白不分的人,还不如当初不替他找回琉璃碎片了呢。 “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才可以走。”卷帘大将厚颜无耻地说道。 “冰玉,别理他,我们走。”糖糖拉了拉冰玉的衣襟,冰玉示意她等下,看看这卷帘还有什么话要说。 “我们帮你一次忙已经很后悔了,还让我们帮你?想得美!”冰玉的脸上如覆上一层白霜,冷得让卷帘都不禁打了个冷战。 “俗话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天,总不能好事做了一半就放手,那你心里能过意得去吗?你看。” 真是巧舌如簧,冰玉本不想再管他的事,可让他这么一说,反倒是自己小气了。好吧,不就是一件事吗,答应他就是了。大不了再跑趟腿。冰玉心想着,便冷着脸说道:“还有什么事你说,我看看是否能帮得上,帮得上则帮,帮不上你只好另请高明了。” “帮得上,帮得上。”卷帘态度变得温和了许多。 那日的情景再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那日王母寿宴,各地神仙来了很多。大家都献上各自的绝技以博王母一笑。卷帘大将也在被邀请之列。 看着诸多美女在舞池中跳舞,卷帘有些迷醉,一不小心多喝了几杯。该他献技的时候,他站起身提着青龙偃月刀正欲去台下表演,谁知不小心把御赐的琉璃盏打落在地。琉璃盏当即碎成四片,王母一看,登时一脸黑线地吼道:“好好的兴致被你搅了,来人,把这个不懂规矩的家伙给我贬下凡间,永世不得回天庭。” “王母娘娘,我不是故意的,您就饶了我吧。”卷帘已被四个天将横空举起,他恨不能下来磕一百个响头,以求王母放过他。 “饶过你?”王母哈哈一笑,“哈哈……饶过你不是不可以,不过你要找回那些琉璃碎片,并让它们恢复原样,我就饶过你,而且还会让你官复原职。”王母头上的玉钗闪着金光,那一身华服显示她至高无上的地位。 “当时那琉璃盏一共碎成四片,王母说若将四片全部找回,就答应我重回天庭,并可官复原职。我很想重回上界,做回我的天神,你就帮帮我吧。” “这个……”冰玉有些为难,那琉璃盏的碎片掉落何方,谁又知晓,这一片还是机缘巧合才碰到的,让我给你找回那三片,无异于大海捞针! “小的的性命全仰仗姑娘了。若您帮我完成心愿,您的大恩大德小的将没齿难忘。” 卷帘拱手拜谢。 冰玉的心肠本来就软,让卷帘这么一说,便狠不下心来拒绝他了。 “好吧,我会看着办的。不过……你别抱太大希望,若找来是你的造化,找不来也是你的命运。你好自为之吧。” “多谢姑娘成全,只要姑娘答应帮我找我就感激不尽了,哪还敢再埋怨您呢?” 离开流沙河,冰玉道:“你们有事尽管忙去吧,若再有事我再找你们。追查那三片碎片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我自己慢慢找就是。” 二人见冰玉执意要帮卷帘大将找回碎片,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告辞离去。 第二百零一章 途中遇险 从流沙河回来之后,冰玉一直苦于无处寻找三琉璃的下落,所以整日闷闷不乐。 这天,冰玉闲来无事,便决定去街上走走。正直五月艳阳天,长安街上到处飘荡着槐树花的花香,暖阳高照,气候怡人,很多年轻人结伴出行,或踏青,或赏花,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让人艳羡的笑容。 “可是,这笑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冰玉幽幽地叹道。 正踌躇间,忽听到有人喊她。冰玉循着声音找去,在长风镖局门口,她看到了一脸焦急的郑镖头。好久没来这镖局了,难道是镖头遇到了什么难事? “郑镖头,是你喊我吗?”冰玉上前几步,拱手施礼道。 “是啊,我这正缺人手呢,看你闲来无事,可否帮我个小忙?”郑镖头将冰玉让进镖局,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茶给冰玉。 “不就送趟镖吗,好说,哪的镖,我帮你送就是。”冰玉呷了一口茶道。 “龙姑娘就是仗义,我最喜欢你这性格。”郑镖头拉了把椅子在冰玉旁边坐下。 好听话谁都爱听,冰玉一听这话,忙放下茶杯说道:“哪里,哪里,镖头您过奖了。区区举手之劳,不足挂齿,不足挂齿。”虽嘴上谦让了一回,不过心里很是受用。 “龙姑娘不必谦让,我说你仗义并不为过,你看今天,我找你帮忙你就过来了,这不是仗义又是什么?” “呵呵,郑镖头在这京城里的口碑可是尽人皆知,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镖头您都是第一个冲上前,赶上镖头您今天需要人手,姑娘我哪有不帮之礼。” “呵呵,那都是京城的百姓抬举我,我才能在这里混口饭吃。好了好了。不说这些客套话了,我这有一趟女儿村的镖急着送去,龙姑娘可否屈尊跑一趟?” “行,你那边准备好了我这就启程,估计申时左右便可回来。”冰玉起身。从身上掏出5万两银票放到桌上:“老规矩。这5万两银票您收好,我速去速回,别耽误您事。” 这业界的老规矩。拿了镖银就得留下押金,镖银送到后镖局返还押金并给予押镖人一定的奖赏。赏金固定,按档领取。一般来说,一级镖押金1万,赏银7千两;二级镖押金2万,赏银1万4千两;三级镖押金3万,赏银2万1千两;四级镖押金4万,赏金2万8千两。五级镖押金5万,赏金…… (五级镖要5人组队才可领取。领到任务后又要单人来完成,任务难度系数大,赏金的数量也没多多少,基本上和四级镖差不多,所以很少有人跑五级镖。) 途中如果镖银被劫,押金将系数被扣留。而且要步行回到镖局说明情况,取消任务。 郑镖头将银票收起,然后将准备好的镖银——满满一大箱子的金银首饰交给冰玉。冰玉用手提了提,没提动。好嘛,这得装多少东西啊! 轻轻扣动手指。召唤出瑞兽宝宝,把箱子放到它身上驮着。瑞兽看了看主人,又扭了扭肥硕的臀部,便顺从地跟在主人身后向城外走去。 出了熙熙攘攘的皇城,便来到人烟稀少的江南野外。这是去往女儿村的必经之路。去女儿村要走两段旱路,一段水路。旱路便是从长安城到建邺城,再从建邺城到东海岸边,然后坐船过海,到傲来国。从傲来国再走一段旱路到女儿村。水路便是从东海坐船那一段路。 如今江南野外春意盎然,马路两侧,那些几十年树龄的柳树已抽出细小嫩叶,嫩叶挂在细长的柳枝上,随着微风风轻轻摆动,如美丽少女舞动的裙裾。 在那些被融化了的雪水滋养过的土地上,扁扁的车前草和毛茸茸的猫耳朵也钻出地面,这一堆那一簇的,惹得不少蝴蝶往来追逐。绿色的玉米苗已窜出一尺多高,它们如同婴儿般茁壮成长,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秒都会有所不同。 一个十七八岁模样俊俏的村姑正在田里干活,她把一小撮农家肥埋在玉米根部附近,顺便又将周围的草拔掉。一丝凉风吹过,她站起身,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这时,一个年迈的农夫从不远处的小木屋里走过来,一只手里提了只锈迹斑斑的水壶,另一只手则拿着个藤条编的篮子。 “阿紫,歇会吧,喝点水。”那老人说。 “爹,你腿脚不好使,还是我自己来吧。”那个叫阿紫的姑娘放下手里的活,来到地头,在旁边的小河沟里洗了洗手,然后将*的手在衣角上蹭了两下,接过老人从篮子里拿出的陶瓷碗,给自己倒了碗水。 咕噜噜一口喝下去后,她嘴角微微上扬,俊美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满足感。 阳光将父女的剪影印在田埂上,那和谐的一幕让外人看来很是温馨。 冰玉笑笑,心想,这是世人眼中的幸福,能拥有这样的幸福,也不错哦。 从江南野外一路欣赏着风景,不知不觉间便来到建邺城外。守城卫士穿着轻甲,手执玄铁矛,一脸严肃的对过往行人例行检查。冰玉手续齐备,不怕他检查。将所有证件一一呈上去后,士兵按例放行。 建邺城虽不比京城,可是人口密集的程度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一点不逊色于京城。 这里不但交通便利,气候宜人,而且风景秀丽,名胜古迹繁多,更有闻名天下的小吃,故很多文人雅士多聚集于此,谈论诗文,欣赏书画,吟诗作赋,好不快活。 人多的地方,自然商机也多,因此,精明的商人也跟着来到这里。他们将南北各地收集来的货物尽数陈列出来,任客人挑选。所谓百货迎百客。种类齐全,品种繁多的商品立刻吸引来无数关切的眼球,就连数十里外的京城商贩,也不惜长途跋涉,来这里选购货物。 关于这里的热闹,冰玉早就领教过了。记得一年前,她就是在这里和青玄捉迷藏,然后被人群挤失散的。如今又经此地,她心里不免一阵感慨。这一年来,在她与他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以致于两人分分合合,好不容易走到今天,却不知还能一起相伴走多远? 一个人心事重重地走出建邺城,还没走多远,几个毛贼便跟了上来。 原来,在城里的时候,冰玉就被这几个人给盯上了。只不过人多眼杂,不好动手,所以几个人才悄悄跟到了城外。现在,看看前后无人,哥几个亮出手里的匕首,一脸狰狞地围了上来。 “小妞,识相的把东西留下走人,否则……可别怪哥几个不客气。” 为首的脸上有块很长的刀疤,一只眼睛带着个黑色眼罩,看来是个独眼龙。 冰玉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下四周,还好,算上独眼龙一共四个人。除了独眼龙个子还算高点之外,其余几个都是既矮又矬,唯独独眼龙瘦得跟个瘦猴似的。(据说当贼也不容易,不敢多吃东西,胖一点身体就不灵光,那么偷东西的时候很容易被人抓到。所以,胖妹纸要想减肥,可以拜小偷为师哦。) 要是在半年前, 冰玉对付这几个人有点难度,不过今天,她的法术可是提高了一大截,对付几个区区毛贼还是绰绰有余。 冰玉不动声色地说道:“让我留下箱子也行,先把你们谁的手留下一只。” “小妮子,口气倒不小,不过嘛……我喜欢。要不这样,你给我做媳妇我就不杀你,还整天供你吃供你喝。你看咋样?”独眼龙咧着嘴笑着,眼里满是淫荡的目光。 “小毛贼,死到临头了还不思悔改。”冰玉暗想。“看来,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 刚欲解下七彩罗刹,远处有个清亮男子的声音传来:“姐姐,不用你动手,我来收拾他们。” 众人闻声望去,见来人一袭淡紫色袍子,身后披着件银白色神谕披风,五官干净利落,腰间系着宝剑。 “小雨点,怎么是你?”冰玉惊诧地看着弟弟,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能看到他! “呵呵,没想到吧。等我先解决了这几个毛贼再跟你说。”小雨点凑到冰玉跟前,拔出腰间的宝剑。 这本是一只上古宝剑,此剑有细、短、柔软的特点,可入鱼腹,因之名曰鱼肠。 那三个矮矬的盗贼见来了帮手,心中不免有些惧怕,均不敢上前。唯有独眼龙,眼见着到嘴的肥肉就这么没了,心中多少有些不甘。不过,他马上安慰起自己来,对方不过两个人,而自己这边四个人,就是打不过他们,至少也打个平手。再说了,没到最后,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我不能先自己吓唬自己。 想到这,他打起精神,呼喝道:“别看你来个帮手,等我把他杀了,你就等着回家给我做媳妇吧。哈哈哈……” 独眼龙的一席话果然管用,刚才还打退堂鼓的三个人这回又挺直了腰板,恢复了斗志。 第二百零二章 脱险 “是啊,跟我大哥回去,保管你吃香滴喝辣滴,绫罗绸缎任你穿。哈哈哈哈……”淫笑声再次响起。 “我看你们还是去阎王爷那娶媳妇吧。”小雨点话音刚落,剑就刺了过来。独眼龙见状,不敢用匕首硬接,只好闪身躲开。 用匕首来应对上古宝剑,那是拿鸡蛋碰石头。独眼龙在这条道上混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会不知道这上古宝剑的厉害?只是他没这福气,能得到这么一柄好剑。不过,若是今天胜了,那么宝剑和美人可就都是他自己的了。这真是千年一遇的好机会啊。 独眼龙心里一边合计着,一边趁小雨点和其他几个兄弟纠缠的空档,把匕首插入绑腿上,然后抽出身后的狼牙刀。这是用上好的精钢打造的兵器,对付那把鱼肠应该没啥问题。 冰玉拉着瑞兽宝宝站在一旁看热闹。看小雨点一身打扮,他已经不是她当初认识的小雨点了,这段时间不见,看来他的武功大增,而且,如果她没猜错的话,他的功夫已在她之上。那么,对付这几个家伙,根本用不着她出手,他一个人就能轻松搞定。她想,先在一边看看,如果不行,她再出手不迟。 正如冰玉预想的一样,小雨点根本没费多大力气,便将四个人打得缺胳膊断腿的。眼见着宝剑和美人都到不了自己的手中,独眼龙只好咬着牙捂着一只受伤的胳膊逃跑了。其他三个人见主子都逃跑了,自己留在这里不是找死吗,便赶在小雨点出手之前,相互搀扶着跑掉了。 小雨点并无意去追赶他们,既然姐姐的危险已经解除,还是赶路要紧。看姐姐驮着那一大箱东西,估计是急着给人送去呢。 小雨点将宝剑入鞘,拂了拂身上的灰尘道:“姐,你这是要去哪?” “我要去女儿国一趟。对了,你怎么在这里?”冰玉上下打量了下身穿华服的弟弟。这半年不见,弟弟俨然变了个人似地,这着实令她有些震惊。 “刚才我在建邺城办点公务,正好看见你路过那里,怎耐当时公务缠身,就没过去和你打招呼。等我忙完再找你时,发现几个贼头贼脑的人跟在你身后,我想,他们一定在打你的坏主意,便悄悄跟了来。没想到真被我猜中了。” “哦。是这么回事啊。看弟弟一身华服。想是升迁了?” “姐姐真是慧眼识珠。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之前我不是一直在程府里学艺吗,后来程将军看我功夫长进得快,为人又踏实稳重,便把我推荐到皇宫里做了四品带刀侍卫。今儿个是奉了上面的命令出来查件案子。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见面。”小雨点说这话的时候,不急不燥,显得极为老练沉着,看来,在皇宫里做事,的确很历练人。 “真是恭喜弟弟。姐看见你这么有出息,也觉得脸上有光。你若是公务在身,便去忙你的吧,等姐有时间请你吃饭。升迁是好事,得好好庆祝庆祝呢。”冰玉眼含笑意,那笑容里却是十分的真诚。 “我这边的事办得差不多了,正好现在没什么事做,就让我陪你一起去吧。有我在。看还有哪个盗贼还敢打你的主意。” “那好吧,别耽误你事就行,我们边走边聊。” 两个人结伴同行,比一个人干巴巴走路强多了。一路上姐弟俩有说有笑,不知不觉便到了女儿村地界。 “姐,过了这雨花桥便是女儿村了,我们要不要歇一会儿再走?” 冰玉望着那散落在绿树浓荫中的小瓦房,还有那条通向村子的唯一的土路道:“你要累了就歇一小会儿吧,不过我们不能歇太长时间,我都答应郑镖头快去快回了,到时他看不到我会着急的。” “我倒是不累,我是怕你累了。”小雨点拿出随身带着的小水壶,拧开上面的盖子,递给冰玉:“喝点水吧,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一定口渴了。” “好吧,那就歇一小会儿。”冰玉接过水壶,咕噜噜灌了好几口水。其实,小雨点不说,她还真没注意到自己累了,一门心思忙着赶路,哪还注意到这些。倒是这一停下来,方觉得腰膝酸软,嗓子也渴的冒烟。冰玉将水壶递给小雨点,“你也喝点,”然后,将小手攥成拳头,绕到背后捶了捶有些酸痛的脊背。 小雨点接过水壶,也没擦壶嘴,就着冰玉喝剩下的水,也咚咚灌了两口,冰玉听见有水流流过食道的声音,仿佛下水道被人倒入一盆脏水,轻音清脆刺耳。 歇了一小会儿,冰玉感觉好了很多,便招呼弟弟赶路要紧。 两人踏上雨花桥,踩着桥上的木板小心翼翼地走过。可能是昨天刚下过雨的缘故,桥上湿漉漉的,走起来一哧一滑,就连瑞兽宝宝的脚底也不断打滑,它那胖乎乎的身体,总像要摔倒的样子。 桥下水流湍急,若是掉下去很容易被水冲跑。冰玉从小在龙宫里长大,倒是不怕水的,可那瑞兽还有弟弟却是怕水的,若是掉下去,保不齐他们两个会遭殃。 两个人牵着瑞兽提心吊胆地走着,脚下时而传来木板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响声。这座桥不是很长,也就20米的距离,可是他们仿佛走了有200米那么远的路,在脚踏上地面的那一刻,两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下。 雨后的女儿村,空气清新而湿润,时而有喜鹊落在路边的桃树枝上,翘着尾巴东张西望。张扬的桃花早已落败,唯有满树的细桃叶在雨后的清风中自在飘摇。 村子里静悄悄的,听不见姑娘们打水的声音,也看不见村民忙碌干活的身影,往日里那些嬉戏打闹的场面更不复存在,他们只能从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犬吠声判断出这里应该还有人存在。 可是……这声音,也太突兀了些…… 村里的掌门人孙婆婆住在村东头,他们要一直走到路的尽头才能到达孙婆婆的家。冰玉边走心里边犯着合计,这女儿村半年没来,怎么今日竟变得如此肃静? “姐,你不觉得这村里有些不对劲吗?”小雨点警觉地看着四周。出于一种职业习惯,他一进村子,就感觉到这个村子与往日有些不同,可究竟哪地方不同,他又说不出来。 “这也是我要说的。”冰玉心里的疑问被弟弟抢先说了,看来自己的感觉没有错,今日的女儿村,的的确确是出了什么状况。 “这个村子太奇怪了,我们走了这么远的路,居然没看到一个人,你说,那些村民都到哪去了呢?还有那些一向爱打闹的姑娘,平素里总是穿花戴柳,嬉笑怒骂的,今儿个也不知都跑哪去了。刚才路过许愿树的时候,我发现那个经常站在树下总是替人牵线搭桥的红娘也不见了,许愿树下难得这么清静。可是……这村子也太安静了吧,静得有些出奇,这实在是不符合常理。”冰玉拧着眉头,心中的疑问快装满一马车了。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这个村子的确安静的不正常。”小雨点边说边用手比划着,“你说,这么大个村子,怎么可能连一个人都没有呢?太不可思议了吧。” “是啊,不过现在我们什么也不能做,只有先见到孙婆婆再说。也不知道她老人家在不在……” 俩人加快脚步,不多时便来到孙婆婆的住处。 篱笆门是开着的,可见屋里有人。冰玉走过去,抬起手扣了扣门上的铁环。一会儿,门欠开一条缝,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传来:“……你,你是何人?来,来找谁?” 冰玉听出那声音里夹杂着颤抖和惊慌,还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小姑娘被什么吓成这样?冰玉心里满是疑惑。为了让她安心,冰玉清了清嗓子道:“姑娘请放心,我是从京城来送镖银的,这里有郑镖头亲笔签名的货票为证。” 听到是京城送镖银的,小姑娘将门打开。看了看冰玉手里的货票道:“你是来找婆婆的吧,她就在里面,请随我来。”小姑娘穿着石绿色抹胸,外搭一件水粉色冰蚕丝长裙,一双眼睛明丽动人,只是那眼底隐隐有一丝担忧之色。 这小姑娘看着眼熟,好像在哪见过。冰玉仔细搜寻了下自己的记忆库,半年前……半年前……,哦对了,半年前我来这里许愿,刚好是这位姑娘帮我系的红丝带。她应该叫柳飞絮。 “柳姑娘,你还认识我吗?”冰玉和柳飞絮并排走着,因此一侧头,便能看见她线条圆润的侧脸。 “你是……”柳飞絮闪着明亮的眸子凝神遐思,怎奈她的精神怎么也集中不起来,所以,想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最后,她只能抱歉地说道:“……实在对不起,我有些记不起来了。” “没关系,那我告诉你吧。半年前我和我相公来此许愿,当时红娘姑娘好像被邻村的人请去吃喜酒,只有柳姑娘在此帮忙。柳姑娘看我们远道而来,不但帮我们端茶,还帮我们点香烛,挂红丝带在树上。” 第二百零三章 离奇失踪案 那日,正好是青玄伤势好转可以出家门的一天,他们在游戏里相见,为了庆祝劫后余生,因此两人跑到女儿村的许愿树下来许愿。都说女儿村的许愿树很灵,他们在此许下愿望:愿两人从此永不分离。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印象。”柳飞絮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实际上她的记忆很模糊,最近被村里的事闹得吃不好睡不好,神思总是处在恍惚状态,又怎能想起半年前的事情来呢。 “柳姑娘,你最近是不是休息不好?”冰玉看出她神思恍惚,便试探着问道。 “……姑娘何出此言?”柳飞絮迈着步子的脚顿了顿,她一只手背向身后,一只手端在胸前。表情显得有些僵硬。出于礼貌,她努力调整了下表情,可那因为惊慌和不安带来的做作感还是出卖了她。 “呃……看柳姑娘记忆欠佳,反应迟钝,我想姑娘可能因为休息不好,所以才至神思恍惚,精神萎靡。”看柳姑娘不想道出实情,冰玉也只好谨言慎行,毕竟自己只是个外人,人家不说你又怎奈她何? “……嗯,最近是有些休息不好。”柳飞絮故意抚了抚额,前行的脚步也慢了几拍。 绕过回廊,便到了会客厅。孙婆婆正在一个软榻上侧卧着,见冰玉进屋,便起身道:“姑娘一路辛苦了,快请坐。” 冰玉拱手施礼道:“在下龙冰玉,给婆婆见礼。” “不必多礼,快请坐。”孙婆婆欠了欠身子,却没有起来。她眼圈发黑,发丝也有些凌乱,看起来很疲倦的样子。 小雨点将装有镖银的箱子放在客厅正中央,冰玉顺便把小雨点介绍给她们,双方见过礼后小雨点便坐在姐姐身边。 冰玉将郑镖头亲笔签名的货物详单交给孙婆婆,孙婆婆没有起身,而是让柳姑娘代为查验后。拿毛笔在那回单上签了名,又加盖了私印,方将回单交还给冰玉。 柳飞絮倒了两杯茶给冰玉和小雨点,然后坐到婆婆的身边。 孙婆婆一脸倦容道:“二位远道而来,留下来吃过晚饭再走吧。” “婆婆,您最近身体不好吗,怎么感觉您很疲倦的样子?”冰玉压着心中一大堆疑问,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这身体倒是没什么毛病,只不过村里最近出了点事情,我这一村之长。也跟着着急上火。整日夜不安寝。食不下咽,所以才倦容满面。”婆婆用手扶着桌子,用以支撑她那疲倦的身子,仿佛松开手。她就会像那提线木偶一样,散落在地。 “婆婆您别介意,按理说一个外人,不该插手你们村里的事,可是……我们在来的路上,看到村里没有一个人走动,心里着实有些不安,若是婆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请千万不要客气……”冰玉有些语无伦次。她那一堆疑问,仿佛搅在胃里的食物,一张嘴就要涌出来的样子。 “实不相瞒,我这村里最近一段时间来,好几个女孩都无缘无故失踪了。村里人将手里的活计全部放下,每天外出寻找,可仍毫无结果。现在,整个村里人心惶惶,我这一村之长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婆婆深深叹了口气,一向心高气傲的她如今显得老了很多。 “有这等事?”冰玉心中的疑问终于有了答案,可随即又烦恼起来,女孩们无缘无故失踪可不是什么好事,若不是被人奸杀,就有可能被人劫去卖入青楼。那寻常人家的女子,多是良家妇女,若真是堕入青楼,那还不是生不如死? “既然有这么多女孩失踪,婆婆可曾报官?”冰玉想,这人命关天的事,理应由官府负责查办,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白薯”。 “报官了,官府派了好多人来查,可是查了半天也没查出个线索来,而且……昨天又有一个女孩失踪,她是乐坊的歌女,名叫粟粟儿。” “这贼人也太猖狂了吧,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强抢民女!而且竟然在官府的眼皮底下犯案,太不把官府放在眼里了!”小雨点一拍桌子,怒火中烧,竟然忘了自己身处海外,不能暴露身份。 “这位小哥是……”婆婆疑惑地看着对面的少年,难不成他是官府中的人? “呃,他是我弟弟,正好在家无事,跟我来外面见识见识。”冰玉随口遮掩道。她知道弟弟身居要职,不能轻易暴露身份,刚才他的一番慷慨陈词,差一点暴露了他的身份,这要是让坏人听去,难免招惹是非,甚至惹来杀身之祸,因此,冰玉及时为他解了围。 “哦,”婆婆点了点头,“看这少年器宇轩昂,气度不凡,定然是个不俗之辈,日后必是可造之材。”婆婆目光犀利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面对这灼灼逼人的目光,小雨点竟然怯怯地别过头去,不敢与之对视。这目光,似乎能看到人的灵魂深处去,实在是……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孙婆婆已近古稀之年,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自然阅人无数,因此,冰玉随意的说辞并没有哄骗住婆婆的眼睛,从少年闪烁的眼神中,婆婆也能感觉到这少年绝非等闲之辈。只是,婆婆如此精明,怎会轻易说破?若说冰玉的到来纯属郑镖头委派,那……这个年轻人的到来绝非巧合。他来这里到底是为了查案,还是另有什么目的? 婆婆暂且将这些疑问压在心中,待观察观察在做定夺。 “听婆婆一席话,我甚感高兴,若弟弟日后果真有出息,我二人定然带厚礼来见婆婆。现如今女儿村有难,冰玉自然不能坐视不管,我且先回长安复命,然后再想办法打听那些女孩们的下落。” 冰玉一番肺腑之言,听得孙婆婆十分感动。她强撑着站起来,飞絮看她起来怕她摔倒,赶忙过去搀扶。 婆婆一手抓着飞絮的手臂,一手抚着胸口道:“姑娘的一番好意,老身无以为报,若姑娘真能替我找回那些失踪的女孩儿,老身愿意奉上黄金千两,锦缎百匹以为酬劳。姑娘意下如何?” “眼下最重要的事就是能尽快找到那些失踪的女孩,时间长了,我怕她们凶多吉少。至于酬劳的事……以后再说吧。” 婆婆见冰玉急着赶路,也不好多做挽留,这边让柳飞絮将二人送至村口,她自己则艰难地挪到榻边,慢慢地歪倒在榻上。刚才她虽然在地上只站了一小会儿,但对于身体虚弱的她着实耗费了不少体力,如今,只有躺着才能尽快恢复失去的体力。 临别前,柳飞絮看了看四周,然后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听说,我们村女孩的失踪,可能和盘丝洞的女妖有关。他们都说那些女孩被女妖给吃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姑娘若是想彻查此案,可去那盘丝洞打听打听,或许能找到些线索。”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他们又是谁?”冰玉没想到刚才还假装什么也不知的柳姑娘竟然能提供这么重要的线索,而她口中的‘他们’又是指的谁呢? “不瞒姑娘,我有个朋友在衙门里做事,这些话都是那些捕快私下里议论的。可是上面不准他们这么说,认为妖怪之说纯属无稽之谈,若再议论,按妖言惑众论处。因此,再也没人敢大张旗鼓地说女妖的事了。可衙门里查了这么多天都没查出个眉目,难免有人心生疑窦,把这事往女妖身上联系。只是这些人都是平凡之辈,又能拿那女妖如何?” 柳姑娘眼中现出担忧之色,因为这件事一天没有定论,她们女儿村就一天不得安生,连她自己,也整日活在担惊受怕之中,不知道哪一日,倒霉的会是她自己。刚才,在冰玉他们问她是否身体不适的时候,她本想说出实情,又恐这两人来历不明,若是与女孩失踪有关,岂不是打草惊蛇?所以,干脆不说的好。 现如今,看见冰玉为了女儿村的事尽心竭力,也便放下心来,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给她。 告别柳姑娘,冰玉和小雨点火速赶回长安。 到了京城,冰玉去长风镖局见过郑镖头,把货票回单给了他,并拿回押金和相应赏金。小雨点则一到长安便进了宫里,临走时只匆匆说了句‘有事再联系’。 看他那急匆匆的身影,冰玉顾不上理会,她现在要办的,是去趟盘丝岭,去探探蜘蛛精的老窝。 那盘丝岭她还是熟悉的,那可是她与青玄第二次见面的地方。若不是她,青玄可能早被盘丝洞那些女妖们抓去生吃了,哪还能活到今天? 她救了他一命,却与他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这——大概就是世人所说的缘分吧。 往事历历在目,有那么几秒钟,她竟然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直到一只雉鸡扑棱着翅膀从她面前飞过,她才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整理了下纷乱的思绪,她提醒自己,现在可不是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时候,这深山老林,随时都可能蹦出个妖怪或是猛兽飞禽什么的,还是小心为上。 第二百零四章 偶遇女妖 一边想着,一边沿着官道继续前行。官道上行人稀少,走了大半天才看见一个商队从旁经过。因为彼此并不相识,所以双方擦肩而过时也没有打招呼。商队大概是急着赶路,所以走的速度比较快,没多久就把冰玉落下一大截。 冰玉只想找到去盘丝洞的道,所以并不留意他们。又走了约一盏茶的功夫,忽见前面的车队停了下来。为首的喊道:“前面就是下山的路了,大家休息一会儿,一会下山的时候都尽量跟上,要是谁掉队的话,小心被盘丝洞的女妖给吃了。” “……被盘丝洞的女妖给吃了。”这话远远的飘进冰玉的耳朵里,冰玉为之一凛,看来盘丝洞女妖吃人的事并非空穴来风,那么女儿村一案十有*与这盘丝洞脱不了干系。若果真如此,我定将那妖精捉了去见孙婆婆。 正想着,抬头看前方有一岔路口,一条岔路直通山下,一条则通向山里。看来,要找那盘丝洞,必走那通向山里的路。因为商队走的是另一条路,他们就在不远处的树林里休息。 这通向山里的路不知要走多远才会到达盘丝洞,冰玉做好了不找到盘丝洞决不罢休的准备。 沿着山路一路向北,走着走着,冰玉惊奇地发现,前面竟然没路了! 站在路的尽头,冰玉颇有些懊恼:这哪里有什么妖怪的洞穴,分明都是些树林和野草嘛…… 情急之下的冰玉随便踢了下脚下的石头,谁知,那石头落下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个蓝色光圈,光圈有井口般大小,光圈上方有一个蓝色光柱,从光柱里不断散发出蓝紫色光芒。那光芒仿佛有一股巨大磁力,吸引着冰玉朝那光芒走去。 当她置身在光柱中的时候,只感觉身体一阵酥麻。接着,她和光柱同时消失在那片开阔地带。 这是盘丝洞的传送魔法阵。只有通过这个魔法阵,才能真正进入盘丝洞领域。 当身上的酥麻感消失的时候,冰玉睁开眼睛。(其实,那酥麻感只有几秒钟的时间,通过魔法阵不久,酥麻感便会自动消失。)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尖尖的巨石。巨石上用隶书体刻着三个红色大字“盘丝洞”。绕过巨石,有一条宽敞的山路,山路随着山势修建,一路弯弯曲曲。直通向洞府所在。路两旁到处是妖艳的花和各种有毒的植物,虞美人和曼陀罗交相辉映,万年青和紫藤盘根错节,就连那地上的野草,似乎也比别处妖媚得多。 冰玉沿着山路一路前行。一边小心避过探到路边的有毒植物,一边留意观察着四周的动静。走了没多久,忽见前方一丈多远处有个小妖正急匆匆朝这边走来。那小妖一头银色短发,上身穿一件淡紫色抹胸,下身是件同色系收腰紧身长裤。一双白皙纤细的胳膊露在外面,配上那小巧精致的面容,如果不是在此地见到,还以为是哪个富裕家庭的千金。 这小妖急匆匆要去哪里?冰玉暗自思衬。要不,抓了她先问问,或许能从她口中得知些线索也说不定。 冰玉想着,一闪身躲到一颗万年青的后头。小妖走得急,也没发现有生人闯入这盘丝洞地界。待她飞奔着走过那颗万年青,冰玉一闪身从树后窜了出来,趁其不备从后面锁住她的脖颈,那小妖被这突然的情况弄懵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被生人擒了个正着。她想挣脱,可那是徒劳,冰玉怎会给她逃脱的机会。她下意识紧了紧勒住小妖脖子的胳膊,压低声音道:“不准出声,要是叫一声,信不信我拧断你的脖子。” 冰玉的威慑显然起了作用,那小妖两只手抓着冰玉的胳膊,很怕她一用力,她那细得跟麻绳似的脖子就断送在冰玉手中。她脸色铁青得点点头,任凭冰玉如何摆布,也不敢发出哪怕一丝声音来。 冰玉将她带到来时路过的那个小树林里,然后略松了松胳膊,以方便她说话。 “打听你件事?”冰玉站在那小妖的身后,小妖只闻其声却不见其人,也不知道冰玉是何来路,所以不敢轻易造次。 “大,大侠请说,我……若知道一分,绝不敢隐,隐瞒半分。”小妖的嘴唇都紫了,抖着身子,磕磕巴巴说道。 “近日女儿村有好几个女孩无缘无故失踪,有人看见是被你这盘丝洞的女妖给吃了,你倒是说说,这女孩们失踪一案可否与你那盘丝洞有关?”冰玉声色凛然,那气势不容对方虚报。 “大,大侠,你说的这事我确实不知道,您还是高抬贵手,放了我吧。”小妖可怜兮兮乞求道。 “放了你?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今天你若是不说清楚,就别想离开这里!”冰玉尖着嗓子说道。 小妖一听,心里的火气腾地就窜上来了,心说:“我如此低三下四求你,你仍然不依不饶,忒装了吧,看来老虎不发威,你还以为我是病猫呢。” 想到这,小妖的手上突然冒出个爪刺来。那爪刺有半尺来长,五指宽,刺身用上等乌金打造,三根刺尖锋利无比,哪怕是岩石,也会被击得粉碎。 冰玉因为在其身后,并没有注意到这突然冒出来的家伙,还在想,这小妖磨磨蹭蹭的,肯定与那件事脱不了干系,若是她承认了,我立刻带她去见孙婆婆。 刚想到这,突然觉得左肋处被什么猛击了一下,一阵吃痛。冰玉下意识松开手,向后退了半步,左手抚着痛处,抬头看那小妖。只见小妖回转身,路出一脸狰狞的面目,张牙舞爪地向她袭来。 冰玉顾不上疼痛,慌忙迎战。 虽然冰玉受了点伤,可是功力不减,不到二十回合,那小妖就败下阵来。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小妖跪在地上乞求着。 冰玉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说道:“让我饶你也简单,你只需告诉我那几个女孩是不是被你吃了?还是被你那些妖精姐妹给吃了,只要你告诉我了,我就会放你。” 小妖心说,如果我说那些人是我吃的,你还能放过我?早把我绑了送人情了。再说了,那事确实和自己没关系,干嘛平白无故背这个黑锅啊。你信不信我不管,反正不是我干的,我死都不能承认。 想到这,小妖可怜兮兮说道:“姑奶奶,不管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那件事真不是我干的,我敢对天发誓,如果我说谎,必遭五雷轰顶,不得好死。”小妖说完,看了看头顶的天空,那天空晴朗无云,没有一天阴郁的气象。 “你看,是吧。老天爷都知道我没撒谎。”小妖脸上现出愉悦之色,心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没杀人,所以上天不会平白无故冤枉一个好人的。哦,不对,自己不是人,是妖,那上天应该是不会平白无故冤枉一个好妖的。 冰玉皱了皱眉,既然这家伙口口声声说不是自己干的,看来应该另有其人,那又会是谁干的这件勾当呢? 正当冰玉一筹莫展的时候,那小妖为了能洗脱罪名,说了一句话,这让冰玉心里终于见了一丝光亮。 那小妖说:“姑奶奶,你说的那件事我觉得和我师姐能有关系,如果你找到她问问,说不定能问出个所以然来。” “你师姐?”冰玉顿了顿,“你师姐又是谁?怎么见得她和这件事有关。” “我师姐名叫金琉璃,一个月以前她因杀死我的一个同门小师妹,又重伤了师傅,因此犯了背叛师门的重罪,被我师傅白晶晶逐出师门。没想到临走前她趁机偷走了师傅的法宝*灯。师傅命我速速找到金琉璃,并追回*灯,我这正要去找她呢,没想到被你逮到了。” 冰玉仔细想了想,这女孩失踪也就是最近这一个月的事情,金琉璃也是这一个月内被逐出师门的,事情不会这么凑巧,看来,还真有可能是那妖精干的。为今之计,只有找到那金琉璃,才能知道真相。 冰玉暂且信了这小妖说的话,并让她起身道:“你我二人合力去寻找你那师姐,找到后,若她果真是杀害女孩们的元凶,我便放过你,若不是……”冰玉停下来看了看小妖,小妖心说,不是你还不放过我了是不?我怎么那么倒霉,在师门里受小师妹们的欺负,在外面还受外人的欺负。 “……再说。”冰玉也没想好若金琉璃不是元凶,她该怎么发落这小妖。到时候看心情吧。她想。 小妖本想再争辩几句,可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找到金琉璃再说,否则,看那姑奶奶的架势,一切免谈。 小妖只得答应冰玉提出的要求,二人合力寻找金琉璃的下落。 在盘丝岭紫云洞里,一只黑猫正趴在地上,尽心地为主人舔着脚趾,那主人坐在石椅上,一边修着指甲,一边对旁边的女孩说道:“你这小妮子若肯答应帮我做饭洗衣打扫房间,我就饶你不死,怎么样?考虑清楚了再告诉我,不要轻易说不哦。” 第二百零五章 少女粟粟 女孩名叫粟粟儿,是几天前被这女妖给抓来的,因为不肯吃妖精拿来的生肉,已经饿得体力不支,马上就要昏倒了。女孩本想一死了之,省得最后落在这妖精的腹中,可想想她娘,那含泪期盼她回去的眼神,粟粟儿还是心软了。若活下去,或许有机会逃生,若死了,一切都将枉然。 粟粟低头想了想道:“我……答应你,可是……我有个条件,希望你以后别再祸害村里的女孩子了,”粟粟还没说完,女妖就打断她的话说道:“以你现在的情况,根本没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你还是乖乖做好你分内的事吧,以后这样的话,我不希望听到第二次。” 女妖抬头看了看那只趴在她脚下的黑猫说道:“好了,猫精,有空再去给我弄几粒金疮药来,上次你给我弄的那个很管用,我腿上的伤不久就好了。” 黑猫就地打了个滚,立刻变换成了人形,一身黑色夜行衣包裹着它瘦弱的身材,两只眼睛里透着精芒。它双手抱拳道:“是,主人,属下这就去给您寻金疮药去。”说着,猫精一闪身,便不见了踪影。 这女妖不是别人,正是被白晶晶逐出师门的金琉璃。 话说一个月前,金琉璃为了增加自己的功力,趁白晶晶外出的空档,偷偷溜进她的密室中,想盗取*灯一用。不巧,被看守密室的小妖发现。金琉璃一不做二不休,她打死守门的小妖,进了密室,刚把*灯拿到手,正遇上半路回来取法宝的师傅白晶晶。 白晶晶见她手中的法宝和地上躺着的小妖,什么都明白了。她二话没有,出手就去夺金琉璃手中的法宝。金琉璃本来是打不过她师傅的,可是有法宝在手,金琉璃的法力就足够与她师傅抗衡了。两个人交手了几个回合,金琉璃趁师傅不背。用法宝打伤了师傅,然后趁机逃走。 重伤之后的白晶晶宣布,将恶徒金琉璃逐出师门,永远不得踏进师门半步!同时,派骨精灵莎莎追查金琉璃的下落,以期夺回法宝,防止她贻害人间。 金琉璃在获得法宝*灯后,大喜过望。她日夜练习,希望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功力,怎奈她不知道这东西如果使用不当。会使人走火入魔。她这样不眠不休的练习。终于使得自己无法承受内力的快速膨胀。静脉逆流,邪念入海。 这一天,心怀邪念的金琉璃偷偷潜入女儿村,趁着夜黑风高。众人都沉睡在梦乡的时候,把一个夜里出来上茅房的女孩给抓去吃了。吃人会增加功力,这是她的逻辑。 在吃了第一个女孩子后,她确实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了些微变化,虽然这个变化不忒明显,不过她还是能感觉到。那之后,隔三差五,她就去偷一个女孩吃,直到遇到少女粟粟儿。 粟粟儿刚被抓来的时候。并不像其他的女孩子那么怕死,拼命求饶,而是非常淡然地站在那里,仿佛要死的不是她,而是别人。她能如此淡然。倒不是她有什么特异功能,可与妖精抗衡。而是她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若不是念在母亲膝下无子,她走后无人照顾母亲,她早就…… 这话还得从一年前说起。一年前的某天,她和村里的女孩一起去赶庙会,因为是第一次赶庙会,孤陋寡闻的粟粟儿一下子被这热闹的场面给弄晕了。庙会上有卖东西的,有说书讲古的,有耍猴的……好玩的东西多得不得了。粟粟儿一会看看这,一会看看那,最后,看一大群人都围着一个说书的,听得津津有味,她也挤过去凑热闹。 听书的人实在太多了,跟她来的女孩不喜欢听书,就说去看那边耍猴的,说好等庙会散了,俩人在山下的小河边汇合。 粟粟儿左冲右突,好不容易挤到最前面,看旁边站着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唯有一布衣少年显得与众不同。 这少年五官端正,模样俊俏,年纪看起来差不多与自己相仿。那一身藏蓝色布衣虽然打了几个补丁,可却洗得干干净净,让人觉得这少年是个爱干净之人。少年脸上挂着笑,时不时拍两下手,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显然他已经完全听入了迷。 粟粟儿用眼角的余光多看了少年几眼后,才把注意力集中到前面那个说书人的身上。 说书人正在讲《三国演义》里曹超和袁绍在赤壁大战的那一段,这可谓《三国演义》里最精彩的一段。说书人看来没少讲这段故事,对故事中的各个细节可谓了若指掌,因此讲起来那是口沫横飞,眉飞色舞,一时间台下掌声不断。 粟粟儿也不免被这气氛所感染,一时间听得入了神。等人群散去,她抬头看天,发现太阳挂在天边,就要西沉。想起与那女孩的约定,她慌忙往河边赶去。可是,等到天黑了也不见那女孩的身影。 正在粟粟儿急得要哭的时候,一个身着布衣的少年向她走来。粟粟儿看他有些面熟,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等少年靠近了,粟粟儿才忽一下想起来,这人不就是刚才在她旁边听书的那个少年吗。 少年很有礼貌,问明粟粟为何这么晚了还在此停留的原因后,便陪她在河边又等了两个时辰。待月上柳梢头,仍不见同村女孩的身影,才将粟粟儿送回村里。 从此,这个人便在粟粟儿的心里烙下印记。怎奈,女儿村有规定,不准与外村的男子结婚,否则,将受到村里最严厉的制裁。 那个最严厉的制裁便是对违规之人施以火刑。 粟粟儿是不怕死的,可是若她死了,谁来照顾母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与母亲相依为命,若她有个三长两短,那母亲也不用活了。粟粟儿从来都是个孝顺的孩子,她怎会只顾自己而弃母亲于不顾? 金琉璃还没遇到一个女孩能像粟粟儿这样,也不讨饶也不屈服,也不哭也不闹,就在那傻愣愣站着,看那样子,仿佛是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样,这让金琉璃很好奇。之前她抓的那几个女孩可不这样,她心说,那几个女孩不是大哭大叫,就是跪下来乞求她绕过她们,看见她们害怕的样子她心里格外快活。 可这个丫头,居然一点也不害怕,难道她不怕死吗? “人早晚是要死的,死有什么可怕?只是,你一个妖精,永远不会懂得人类的情感。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生命的延续只是为了按照别人的意愿生活,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和死又有什么分别?我之所以能苟活道今天,全都是为了我那可怜的母亲,如今被你捉了来,倒是遂了我的心愿。” 吃了她实在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可是,这样便遂了她的心愿……我怎么能遂了她的心愿呢?对,我唐唐一方霸主,凡事都在我的掌控之中,你想要遂了心愿,我偏不让你如意。 看来这盘丝洞女妖也没过叛逆期,喜欢和人较劲。 金琉璃没有吃粟粟儿,反倒让她给自己当婢女,这让粟粟儿始料未及。粟粟儿在深思熟虑后,最终答应了金琉璃的要求。 小雨点进了皇宫之后,一溜小跑,不多时便来到魏征魏中丞面前。 “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雨护卫,你都查到了什么,速速禀来。”魏征屏退左右,压低声音道。 “大人,据属下暗中查访,丢失女孩一事不光这皇宫中有,就连宫外,近日也频发女孩失踪案例。离这京城数百里有个女儿村,近一个月来,失踪女孩不下十几个。据民间传说,失踪的女孩大都被盘丝洞的女妖给抓去吃了。可当地官府并入认同这种说法,说是百姓妖言惑众,世间哪来妖怪之说。不过从第一个女孩失踪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官府那边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如今弄得人心惶惶,晚上百姓都不敢出门。” 小雨点因为走得急,这一路上都没顾得上喝水,如今说起话来,不免嗓音沙哑,说出的话仿佛沾点火就能着。 魏征闻言,将眉头拧成了疙瘩,他并未预料到情况会如此复杂。之前他只想到这些女孩的失踪有可能是哪个采花大盗把女孩抢了去,先jian后杀,没想到竟然冒出个女妖来。他把手负在身后,在地板上来回踱着步。 若果真是女妖,那只有请法师来帮忙了。可这只是民间传说,是真是假还未得证实。看来只有先查明凶手是谁,才能做下一步打算。 “雨护卫,你怎么看这件事?”魏征抬头,目光如炬地看着这位新晋四品带刀护卫。这护卫是程咬金推荐进来的,而他又是程咬金的大哥,就凭这种关系,这雨护卫完全可以当自己人看待。因此,魏征有事也不瞒他。像这等对外人封锁严密的宫中大案,他只私下里交代小雨点去办,其他人并不知情。 第二百零六章 女妖之说 “大人,据属下暗中查访,丢失女孩一事不光这皇宫中有,就连宫外,近日也频发女孩失踪案例。” “离这京城数百里有个女儿村,近一个月来,失踪女孩不下十几个。据民间传说,失踪的女孩大都和盘丝洞的女妖有关,说是那女妖为了练什么**,专门抓女孩子吃。” “可当地官府并不认同这种说法,说是百姓妖言惑众,世间哪来妖怪之说。不过从第一个女孩失踪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官府那边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如今弄得人心惶惶,一到晚上,百姓就关门闭户,使得整条街上都没有人。” 小雨点因为走得急,这一路上都没顾得上喝水,如今说起话来,不免嗓音沙哑,说出的话仿佛沾点火就能着。 独孤谋闻言,将眉头拧成了疙瘩,他并未预料到情况会如此复杂。之前他只想到这些女孩的失踪有可能和那些采花大盗有关,那些采花贼们把女孩抢了去,先jian后杀,然后抛尸荒野。可没想到这中间竟然冒出个女妖来。他把手负在身后,心情变得愈发沉重起来。 若果真是女妖,那只有请法师来帮忙了。可这只是民间传说,是真是假还未得证实。看来只有先查明凶手是谁,才能做下一步打算。 “小雨点,你怎么看这件事?”独孤谋抬头,目光如炬地看着这位新晋四品带刀护卫。这护卫是程咬金亲自推荐给他的,而他又和程咬金是莫逆之交,仅凭这一点,小雨点和自己的关系那就深了不少。独孤谋一直拿他当自己的侄子看待,因此,有事也不瞒他。像这等对外人封锁严密仅有少数几个人知道的宫中大案,他只私下里交代小雨点去办,可见对小雨点是信任有加。 独孤谋让办的,那就是皇后娘娘让办的。如今,总管大人可是娘娘面前的红人。这后宫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小雨点虽然刚来,可是这宫中之事还是看得明白的。因此,只要独孤谋交代他办的事,他从不问为什么,只管尽心去做就是。 “大人,能先给我杯水喝吗?”小雨点嗓子干的难受,再多说几句话,恐怕喉咙都要扯破了。 独孤谋方才意识到,小雨点进门半天了,连口水还没喝上呢。忙拿起桌上的茶壶给小雨点倒了杯凉茶。 “给。先润润嗓子再讲不迟。” 小雨点接过茶杯。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抹了抹嘴唇道:“我想,女妖之说,不无可能。若是人力所为,这么长时间。怎么也会留下些蛛丝马迹,可官府查了那么多天都没有眉目,那……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而若是妖怪所为,那么这些女孩的离奇失踪或许就说得通了。” “你看,女孩失踪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时间都发生在晚上,而且都是女孩单独外出时才会发生。采花贼的话未必都要晚上动手,只要白天有机会,他们一样也可以动手抢人。况且。采花贼不会一夜之间在京城犯完案,立马跑去那么远的地方接着犯案。除非他有飞天的本事。” “嗯,说得有道理。”独孤谋点了点头,对小雨点的分析不置可否。 “……可要是女妖,凭皇宫的侍卫恐怕不行。我们得请法师帮忙。”独孤谋忧郁地说道。 “大人不必担心,我有一个姐姐,有些降魔除妖的本事,昨儿正好她去女儿村办事,遇上了这等事,她已经一路追查去了盘丝岭,估计出不了几日便会有眉目。”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独孤谋眉头舒展,脸上重新浮上笑容。“你速去与你姐汇合,以助她一臂之力,若是人手不够,我们可加派人手,务必将这件事彻查到底,以定民心。我这就去向皇后娘娘汇报,估计她这会都等着急了。” 冰玉和莎莎在这偌大的盘丝岭上找了好几天,终于在一处悬崖峭壁上发现了一个山洞。在山洞口有一颗从石头缝里长出的松树,那松树依山势而长,硕大的树冠几乎遮挡住大半个洞口。二人一闪身便飞到那颗树的树干上,透过树的缝隙,隐约看见那洞口上方刻着三个血红大字“紫云洞”。 为了不打草惊蛇,两人都没说话,只是用眼神交流。冰玉看向莎莎,意思是说:“你来过这里没?” 莎莎显然看懂了冰玉眼神里的含义,摆了摆手,意思是她也没来过这个地方。 于是冰玉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先进去,然后你根据情况司机行事。 莎莎点了点头,显然她看懂了冰玉的手势。 冰玉拨开松树枝,悄悄将脚踏上洞口的巨石,然后纵身一跃,便溜进洞里。 洞里阴暗潮湿,有水滴答的声音。冰玉向洞里走了几步,忽然听到有人问:“是谁?” 一个少女的声音在空旷的山洞里回响。冰玉回道:“我是小龙女,来找金琉璃,她在吗?” “小龙女?”少女自言自语,在记忆库里迅速搜索一遍,搜索的结果是——她的记忆里,好像不认识这个人。估计是那妖女的同党,粟粟儿想。可听她说话的口气,这个人应该对她没有威胁。那就先观察看看。 “你是她什么人?” “……”冰玉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所以一时语塞。过了一会儿,冰玉道:“我是她的朋友。” 果然是同党。粟粟心里暗道。既然和妖女是一伙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还是先支走她再说。 “她不在这里,你还是去别处找她吧。”粟粟儿道。 “?”冰玉头顶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不在这里,不在这里会在哪里?定是这丫头误会了我的意思,误把我当做那妖女的同伙了。看来金琉璃就在这里,此刻估计是有事出去了,只要我在这里等,定能等到那妖女回来。” 为了让那人放心,冰玉只好假装退出洞外。 听着渐渐远去的脚步声,粟粟儿一颗悬着的心落下了,不过失望马上席卷而来。如果有人来救她该有多好,可是这深山老林,又在这高高的山洞里,即使有人想救她,也不会找到她的。 粟粟儿想着想着,不免落下泪来,看来今生再没机会回到女儿村,回到母亲身边,与其这样,还不如死了算了。 粟粟慢慢走到洞口,看着深不见底的山谷,再看看淡蓝色的天空,她的嘴角轻轻勾了勾。然后,她张开双臂,紧闭双眼,纵身一跃。 身体轻盈得如一片风中落叶,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自由落体式的飞翔给人带来一种格外舒畅的感觉。如果不是心脏如铅块般迅速下坠,那么她的这种感觉会更美好些。突然有一刻,她后悔了自己的举动,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她只能继续下坠。 再一次接受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后,粟粟儿变得坦然了。她不在紧张,恐惧,彷徨和无措,她用力的张开臂膀,让自己飞翔的姿势更漂亮些。 这时,忽然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的细腰,使她下落的状态停止了。她想,估计她已经到了冥府,小白已经来收她了。 她睁开眼睛,想看看周围是什么情况。可当她睁开眼一看,不对啊,自己被吊在半空中,太阳还在,山谷也在,只是,她还没有触及山谷的底部。下一秒钟,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慢慢上升。自己不是在做梦吧。她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哎呦。”她叫了一声,痛感神经很诚实的把她还活在世上的事实传达给她。 粟粟儿感到一头雾水,当她重新站在山洞口的时候,看到小龙女正收拢她的腰带,粟粟儿仿佛明白了什么。 “是你救了我?”粟粟定了定神,问道。 “看来你不是妖精,而是被妖精抓来的。”小龙女看了看她,那超凡脱俗的美丽立刻震慑住少女的心。 “嗯嗯。”粟粟儿点了点头。 “那位是……”粟粟儿看见小龙女旁边的莎莎,本能地缩了下身子。估计被莎莎一身的妖精气给吓到了。 “我是金琉璃的师妹,我师父让我来找她的。”莎莎扬了扬眉,一副傲慢无礼的样子。 几个人重新回到洞中的时候,粟粟儿已经把自己的身世和冰玉详细说了一遍。冰玉知道她是女儿村的女孩,便问道:“你知道,其他失踪的女孩在哪里吗?” “我想,她们大概已经被那妖精给吃了。从我来这里那天起,我就只看到有个猫精在这里待过,再就是那妖精。没看见过其他人。” “我师姐怎么没有吃你?”莎莎问。 “她说我和别人不一样,所以就没吃我,而是让我做她的婢女,为她打扫房间和洗衣做饭。” “师姐的性格变了,以前她只是脾气暴了点,可从来不吃人。如今,她吃人不眨眼,切行为怪异,估计是练**练的走火入魔了。” 几个人在洞府里说了会话,不知不觉,两个时辰就过去了。 这时,洞府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第二百零七章 正面交锋 金琉璃一进洞府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她吸了吸鼻子,嗅到一股生人味。金琉璃立刻警觉了起来,她停下脚步,心想是逃走呢,还是继续往里走。 “主人,是你回来了吗?”粟粟儿听到脚步声,便迎了出来。到了金琉璃面前,金琉璃奇怪地看着她的表情,想从她脸上的表情判断出来的人是善意还是恶意。 “这洞里是不是有生人?”金琉璃冷冷地问道。 “师姐,好久不见……”还没等粟粟儿回答,莎莎已经起身朝洞口走来。 金琉璃一看是师妹,便放下心来,“怎么,居然找到这里来了?” “你不回去看我,我只好来看你了。看来,你在这儿过得还不错,居然还找个婢女伺候你。我看我也搬来这里住得了,师姐,你可愿意我来陪你?” “你要来我当然愿意,只怕……那老家伙不会同意。”金琉璃边说边朝洞府中走去,莎莎和粟粟儿跟在后面,没有做声。她们想象着金琉璃在见到小龙女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金琉璃本想回洞府躺一会,晚上在伺机弄几个女孩吃。刚刚她出去练了两个时辰的**,费了她好多功力,她需要吃几个女孩补补体力。 可没想到刚走到石床边,就看见一个女子从石屏后转了出来,看她那一身打扮,淡雅中透着高贵气质,一看就非同凡人。 “你是……”金琉璃惊住,她还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女子呢。 “我问你,女儿村那些女孩是不是被你抓去吃了?”冰玉不答反问,她面上仿佛挂着寒霜,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呵呵,不错,是我吃的。”金琉璃现出一副傲慢的表情,“吃都吃了,你还能拿我怎样?”金琉璃之所以敢这样嚣张,是因为她的**已经练到七层。就连她师父,要想拿她,都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何况别人? “很好,没用严刑逼供你就招了,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小龙女如今要替那些枉死的冤魂讨个公道,快来受死吧。”冰玉说时迟那时快,挥动七彩罗刹就打了过来。只见数道金光自金琉璃眼前闪过,把个金琉璃晃得有些睁不开眼睛。 可是,金琉璃也不是吃素的。她闪身避过七彩罗刹的攻击。接着一扬手。丢出个盘丝阵。那盘丝阵是用万千蛛丝结成的网,若被那网伤到,身上会掉很多血。冰玉知道那盘丝阵的厉害,慌忙躲避。 金琉璃正暗自得意。不料冰玉使出龙腾之术,金琉璃只感到一阵寒凉自脚底开始,然后顺着四肢直窜到眉心处。然而冷还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寒冷过后,一股鲜血自鼻孔处汩汩流出。金琉璃忙用手在自己的脖劲处点了几下,封住那流血的穴道,然后对冰玉连续丢出两个盘丝阵。 冰玉躲过第一个盘丝阵,没想到紧接着第二个盘丝阵就落了下来,她躲闪不及。身上不免着了那阵法一击,顿觉一股咸腥味直逼喉咙,冰玉一张口,一股鲜血就喷了出来。这时,旁边的粟粟儿不禁为冰玉捏了一把汗。 在两人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粟粟儿和莎莎一直站在一旁。莎莎之所以没有动手,那是因为她的目的很明确,等双方都消耗尽体力之后,她再伺机夺取师姐手中的*灯,然后绑了师姐,回师门交差。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莎莎可是那只稳赚不赔的黄雀呢。 冰玉受此一击,倒并不在意,她身上带着青玄给她的金疮药呢,满满一小瓶金疮药,够她受十次伤用。她想,等一会儿吃一粒小药丸,那点血就补回来了。眼下最主要的还是先拿住这妖精再说,如果这次不收了她,不知道她还要祸害多少小女孩呢。 想到这,冰玉准备再来个龙腾之术,让那妖精再多流点血。她抖了抖手中的七彩罗刹,那罗刹在空中划出一道好看的弧度,接着,一道白光向金琉璃袭来。金琉璃知道那白光的厉害,刚才她就是吃了那白光的亏,因此,这次她必须在白光到来之前做出回应。 金琉璃将右手食指竖在唇边,然后飞快地念了一串咒语,接着,她喊出四个字——移形换影,只见一片金色的光芒闪过,金琉璃已经站到洞口面前。 冰玉一看金琉璃要跑,飞起身形便追了过来。莎莎这边正看的来劲,没想到二人竟然先后在她面前消失。这样的好戏她怎么能错过?再说了,*灯还没搞到手呢,莎莎不能就这么算了。莎莎抬脚便向洞口追去,留下粟粟儿傻愣愣一个人待在那里。 刚才还满怀希望以为小龙女会将她救出去,结果转眼间洞里就剩她一个人了。粟粟儿再次陷入绝望之中。 金琉璃看冰玉追过来,便闪身飞出洞外。在盘丝岭上空飞了半天,见冰玉还是紧追不舍,只好找了个小山坡落了下来。 金琉璃刚落地,紧接着,冰玉和莎莎也跟了过来。金琉璃看了眼莎莎,心说,看在同门一场的份上,是不是你也帮我一把。莎莎看穿师姐的心思,只是若她帮了师姐,就不可能有机会拿回*灯,那样,她回去就没法交差。师父的脾气秉性她是知道的,若让她知道她跟金琉璃是一伙,那还不把她生吞活剥了。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她也不能帮金琉璃这个忙。 莎莎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金琉璃怨毒地看了她一眼,心里的恨意又多了三分。不过,她现在没精力分神,她得把精力集中在对付那个小龙女身上,从刚才交手的情况看,这个小龙女的功力不在她之下,若不小心应对,恐怕难逃一劫。 金琉璃正想着,忽见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少年出现在她们面前。 “小雨点,怎么是你?”冰玉惊诧地看着小雨点,不敢相信此时此刻他竟然能出现在这里。 “知道你来了这里,我不放心,回宫里复了命就跟过来了。再说,我办的案子可能与这女妖有关,所以过来也是帮我自己。”小雨点说完,转头看向金琉璃。 “我且问你,皇宫里有两个宫女一个月前失踪了,可与你有关?” 金琉璃看面前这个少年浓眉大眼,英气逼人,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喜爱。她讷讷道:“小哥,若我说那两个宫女是被我抓的,你还会不会喜欢我?” “果真是被你抓?”小雨点追问了一句。 “呃,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那天正好去女儿村,飞过皇宫上空的时候,看见有女孩一个人在外面走,所以就……” “后来你又去了皇宫一次?” “是,几天后我又去女儿村,然后飞过皇宫的时候,刚好又有一个女孩在外面走……”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那两个失踪的宫女都被这家伙给抓去了。 “你把她们怎么样了?” “那还用说,吃了呗,要不我的功力能增加的如此迅速?”金琉璃邪恶地笑了笑。 “既然你承认了,那就别怪我手下留情了。”小雨点抽出腰间的鱼肠,拉开架势,就准备给这妖怪一记横扫千军。 “哈哈哈……”金琉璃大笑几声,那笑声中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你们几个一起上,看我能不能对付得了你们。”说着,金琉璃看向二人,那脸上仍含着笑,只是目光中却汇聚了越来越多的柔情。 这柔情越来越浓,仿佛一团白色雾气包裹着冰玉和小雨点。小雨点看着她的眼睛,一时间神思竟有些恍惚。 当金琉璃收回目光,挥动手指弹出一个盘丝阵后,二人慌忙接招应对。可是手脚均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那蛛网打在他们身上,方意识到刚才中了那妖精的催情*。 三个回合之内,两个人只能眼睁睁被打,却无力反击,待第四个回合催情*自动解除后,冰玉和小雨点身上都掉了不少气血。冰玉掏出小药瓶,倒出几粒药丸吞了下去,又给小雨点丢过去几颗。二人吞下药丸后,气血马上恢复如初。 被那家伙用计失了很多血,这让小雨点很是气愤。他恢复过来后,第一反应就是来他个横扫。小雨点不愧为大唐侍卫,那一剑下去,金琉璃身上立刻出现了一个血洞,血如奔涌的喷泉一样,兹兹就冒了出来。三剑下去,三个血洞,三眼喷泉,血流如注。 金琉璃见状,慌忙使出法宝*灯。那*灯果真是好东西,但见在它的柔和灯光照耀下,血洞渐渐缩小,喷涌的鲜血也慢慢减弱。最后,在那灯光的映射下,血洞完全愈合,根本看不出一点伤痕。 血止住了,只是那金琉璃失了如此多的气血,一时间脸色发白,身体也有些站立不稳。 莎莎看见那*灯出现在金琉璃的头顶,瞳孔一下子放大好几倍。师父的宝贝就在眼前,眼下师姐受了重伤,估计不是她的对手,那么是时候夺取*灯了。 想到这,莎莎飞身而起,待身形与那*灯同等高度的时候,她伸出右手,就想抓住那灯上的横梁。 第二百零八章 收复金琉璃 金琉璃虽然受了伤,不过功力还是很强悍。看见师妹去抢*灯,她如何能答应。她匆忙扬了下右手,一个盘丝阵立刻弹了出去。那盘丝阵的力道相当大,莎莎明显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气浪向自己扑来。眼见着就够到*灯了,这时候怎能半途而废。莎莎一甩手,也丢出个盘丝阵。 两个盘丝阵在半空中相遇,怎奈,金琉璃那个盘丝阵的力道更大更威猛,所以那盘丝阵的威力穿过莎莎的阵,向莎莎袭来。刚刚够到*灯的莎莎一下子被弹出数十米远,接着,她的身体被重重的摔在地上,她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再看那*灯,还稳稳的悬在金琉璃的头顶上方,不时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趁金琉璃受伤,冰玉准备乘胜追击,然后在她无还手之力的时候,再将她绑了,押回女儿村,交给孙婆婆处理。 她抬起手,准备再给她一记龙腾术,不料,还没等她出手,她的神智却出现了一种迷离的状态。她觉得自己被一种暖暖的光包围着,那光给了她安定祥和的感觉。她不在想杀人,不在想捉妖,甚至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在这暖暖的光里安静的睡上一觉。然后,一觉醒来,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整个人也变得轻轻松松快快乐乐了。 冰玉慢慢地闭上眼睛,她的每一个细胞即将进入睡眠状态,她很享受这种感觉。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姐,醒醒,快醒醒……” 嗯?那不是小雨点的声音吗。他在哪?冰玉努力想睁开眼睛,可是却无法从梦中醒来。 冰玉自己不知道,她刚刚中了金琉璃的**。金琉璃的*灯现在正悬在她头顶上空,从*灯里发出的灯光完全把冰玉罩住,冰玉在这样的灯光里完全迷失了心性。 原本*灯是要对付她和小雨点两人的。当小雨点意识到那个*灯在向他二人移来的时候,很灵巧地躲开了,怎奈冰玉一心想着捉拿金琉璃的事。并没有注意到*灯的动向。金琉璃也是发现冰玉将要对她有所行动,所以才暗暗催动**,想趁机要了二人的性命。 **的精髓在于利用*灯迷失人的心性,使人精神错乱,昏昏欲睡,然后再用她盘丝洞的必杀技,勾魂、夺魄,(吸干人的血液,夺去人的魂魄,)达到杀人于无形的目的。不过。如果有人半路阻挠施法者施法。那么**就无法进行下去。*灯也就失去了它的作用。 正当金琉璃利用*灯准备对对冰玉施以勾魂夺魄的法术的时候,小雨点一边呼唤冰玉,一边手持鱼肠刺了过来。 施法过程一旦被破坏,法术的作用就会减弱。冰玉在小雨点的呼唤声中终于醒了过来。她睁眼看看小雨点。又抬头看了看那*灯,方意识到刚才中了那妖精的*术,若不是小雨点唤的及时,自己险些丢了性命。 恢复神智的冰玉立刻加入战斗。三人你来我往,战成一团。 金琉璃虽然功力强大,可刚才失了血,还没有完全恢复体力,如今让她一人对付两个高手,多少有些力不从心。还没战到几个回合。金琉璃便有些气喘吁吁。 这时,冰玉连使了两个龙腾术,再加上小雨点的横扫,金琉璃突然感觉自己的三魂七魄被打得七零八碎。她睁了睁眼睛,视线已经变得一片模糊。她无力的撑起身子。想要站起来,可是身体如被抽去了骨骼般绵软无力。 她轻轻哀叹了一声,突然,她的身体被一股强光笼罩住,慢慢的,光线淡去,金琉璃的身体也消失不见,唯有一块金色的琉璃碎片静静地躺在地上。 莎莎在远处目睹这一切,有些不敢置信。不过小妖精反应还是极快的,她不等冰玉和小雨点反应过来,已经飞起身形,拿了*灯就走。 冰玉并不关心那*灯的下落,而是轻轻捡起那块琉璃碎片。她知道,那是卷帘大将打碎的琉璃盏上的一块,如今,再找到其他两块,那么,他就可以回天上做回他的天神了。 “原来这一切祸事,都是那琉璃碎片惹的,看来,若我如实禀报,皇后娘娘或许不信呢。”小雨点边走边嘀咕道。 “那你便给她讲个故事呀……”冰玉冲她笑了笑,心想,再回女儿村复命之前,得去把粟粟儿接着。 回紫云洞接了粟粟儿,三人便回到女儿村,见了孙婆婆,如此这般说了一遍。 婆婆见案情大白,元凶已经受到了惩罚,对冰玉是感激涕零。粟粟娘看见女儿安然无恙地回来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母女俩抱在一起,哭一会儿,笑一会儿,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母女二人怎变得疯疯癫癫的。冰玉心里惦记着那两块琉璃碎片的下落,无心在女儿村多待,只喝了杯茶,便和小雨点起身告辞。 临出门的时候,柳姑娘出门相送。 “多亏了姑娘收复那盘丝洞女妖,我们村才得以恢复过去的安宁,真是太感谢你了。”在村口,柳飞絮客气地说道。 “姑娘说哪里话,帮人即是帮己。你看看,我为了寻找那琉璃碎片,已经弄得焦头烂额,若不是你为我提供线索,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去哪找呢。我应该谢谢你才是。”冰玉握着柳姑娘的手,那手纤细而柔软,仿佛一个白面面团。 “龙姑娘,若不是你的侠义心肠,不知道还有多少姑娘将遭遇罹难呢。姑娘如此侠肝义胆,我柳飞絮实在是佩服之至。请受我一拜。”说着,柳姑娘便两手叠加半蹲着给冰玉道了个万福。 “柳姑娘,快快请起。”柳姑娘对冰玉如此敬重,倒让冰玉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 柳飞絮站直了身子,言道:“姑娘当受我这一拜的,因为除了这次的金琉璃事件之外,还有件事我想拜托你。” “哦?”冰玉愣了愣,“姑娘有何事,但说无妨。” “我有个恩人,名叫青琉璃,她为人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这十里八村的,没人不知道她的英雄事迹。有一次,我险些被恶人侮辱,多亏她及时相救,才没能铸成大错。因此我一直想报答与她。” “几天前,听说她为了追杀翻天怪去了北俱芦洲。这山高路远的,她又势单力薄,我很担心她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所以心里一直惦念着。如今姑娘刚好回来,又一身的好身手,为人也仗义,我想求姑娘过去帮帮她,不知姑娘可答应否?” 青琉璃?冰玉听到这名字,第一反应就是——她该不是另一块琉璃碎片吧?若是的话,我岂不是又找到一块碎片?这样,离我的目标就又近了一步。 不管是不是,还是先去看看再说。 冰玉爽快地答应了柳飞絮的请求。小雨点担心她一个人去北俱会不安全,说待他回京城复命后,陪她一起去北俱看看。 冰玉和小雨点告别柳姑娘,回到京城。 在皇宫,小雨点见到了独孤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说了一遍。独孤谋因小雨点办事得力,对小雨点赞赏有加。说待他禀报皇后娘娘后,再行奖赏。 小雨点借故要去办点私事,和独孤谋请了半天假。独孤谋倒也爽快,说小雨点什么时候办完自己的事,什么时候再回来。 小雨点心里这个激动啊。想自己大学毕业后,找了几个工作,不是被骗实习工资,就是老板跑路。像这样好的上司,怎么就遇不到一个呢。 去北俱,弄不好也得打上一架。为了防止两个人忙没帮上,自己却先挂了,小雨点忙找了个化生朋友跟他们一起去。 那和尚名叫奕,穿一身土黄色袍子。袍子半新不旧,却洗得很干净,看样子,这和尚也是个爱干净的人。和尚表情淡然,不悲不喜,不怒不乐。看那年纪也就十三四岁,可如此成熟稳重却很难得。此少年,将来必成大器也。冰玉心说道。 三个人稍事准备,便上路了。 一路无话,转眼工夫就到了北俱芦洲。这北俱芦洲常年冰雪不化,西北风嗖嗖地刮着,任你是钢筋铁骨,也扛不住这天寒地冻的气候。幸亏几个人准备了御寒的衣服。一到北俱,三人便把那御寒的衣服拿了出来,各自穿上。 这御寒的衣服,都是上好的裘皮做的,最能抵御寒冷。几个人拿着北俱的地图,沿着北俱与南瞻部洲的交界线向南寻找。刚走了不到一个时辰,便看见前方有凌乱的脚印和打斗过的痕迹。看那痕迹,不像是很久前留下的,因为脚印底下的雪还没有结晶,而且,雪地上还残留着几滴新鲜的血迹。 奕抓起一把沾着血迹的雪放在鼻子底下闻闻,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在鼻尖。他又用手指肚捻了捻,那血迹似乎还很柔软。如此看来,这里刚发生一场战斗,只是不知道这战斗的结果如何。 第二百零九章 我没事 奕把手伸到小雨点面前,小雨点用手指拨了拨那雪,又低头闻了闻,说道:“看来这里刚发生过战斗,姐,你看,这血还没冻实诚呢。” 冰玉并没有凑前去看。从奕脸上的表情和弟弟的判断,她确信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想,只要沿着脚印继续前行,用不了多久,就能知道他们的踪迹。 “走吧,你们的判断也许是正确的,我们得赶紧追上去,为青女侠争取些时间,弄不好她可能受伤了。”冰玉抬眼看了看前方,有些担忧地说道。 这时,一声很大的闷哼声自远处传来,三个人同时看向对方。 声音来自南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不过可以肯定是来自于一个庞然大物的体内。那闷哼声过后,紧接着是一阵划破天际的怒吼:“呜……”声音恐怖又刺耳。 “……快,快点,我们过去看看。一定发生了什么。”冰玉抢先跑在前面。小雨点和奕紧跟在后面。 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些小小的紧张,因为不知道即将面临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可好奇心还是驱使他们加快了脚步。 他们越过了一个小山坡,在山坡后面,是一片树林。 他们查看地上的脚印。那脚印是朝着树林方向走去的,而且很明显,是一大一小两种生物的脚印。大脚印有一张八仙桌那么大,小的则是正常人类般大小。 树林里满是积雪。光秃秃的树枝直指向天空。在这样的季节里,它们显得异常寂寥和无奈。 树林里不断传来打斗的声音,有兵刃撞击声,也有女生尖厉的叫声和怪物的怒吼声。 三个人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很有默契地朝树林方向奔去。 在树林中央,他们看见一个长着三头六臂的庞然大物和一个青衣女子正在那缠斗。 那怪物长着六只眼睛,每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方。它的鼻孔很大,而且清一色朝向前方。鼻孔里不断往外喷着热气,仿佛六辆车的排气孔同时往外排废气一样。它的唇很有特色。两瓣唇通通向外翻着,而且肿的像腊肠。因为唇瓣是开着的,所以很清楚就看见里面洁白而硕大的牙齿。其实,光看那牙齿就很可怕,那般硕大而尖厉的牙齿,要是想咬死一只动物,实在是不在话下。 再看看它的胳膊,那胳膊,比棒槌还棒槌,而且是六只硕大的棒槌!每一只棒槌下都握着一柄长剑。那剑在雪光的映衬下冒着森然寒气。 它的腿就更不用说了。因为那根本就是两只比大象腿还粗的家伙!当然。如果不是这么粗壮的东西,根本无法支撑它那硕大的身体。它的脚看起来像八仙桌一样大,刚才雪地上留下的脚印应该就是它的杰作。 “这家伙名叫翻天怪,胳膊粗力气大。而且皮脂很厚,一般的东西很难将它刺穿。所以,要想破这个妖怪,必须得用智慧。”奕摇着手中的扇子,嘟嘟囔囔地说道。 从和尚口中说出的话,怎么都感觉有股念经的味道。冰玉心说道。 小雨点斜睨了他一眼,接着话茬说道:“我还以为长着三头六臂的都是哪吒呢,原来还有翻天怪!看来要想对付这大块头,还真有点难度。” “但凡块头大的身子都笨。即使它力气再大。可也有它致命的弱点。只要我们避重就轻,找到他的弱点,那就能给它致命的一击。”冰玉说道。 “可是……它致命的弱点在哪呢?”小雨点有些犯愁。 “我们边打边找吧。这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冰玉说着,先迈步朝青衣女子走去。看来这青衣女子定是柳姑娘口中的青琉璃青女侠了。 “请问是青琉璃姑娘吗?我们是柳姑娘请来专门帮你对付这翻天怪的。”冰玉趁青琉璃休息的当儿,诚恳地说道。 “哪个柳姑娘?”青琉璃帮助过的人太多。一时想不起是哪个柳姑娘这么热心肠找人帮她。 “女儿村的柳飞絮。”冰玉补充道。 “……是她?”青琉璃想起来了,前不久,她从一个恶人手下救了个姑娘,那姑娘便是柳飞絮。后来,柳姑娘请她去家里吃饭,因为要忙的事太多,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看来这姑娘是有心之人,必是想着找机会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所以才…… 青琉璃想到这,轻轻摇了摇头。她的侠义之举本不需要回报的,她只希望能借此机会多积功德,有朝一日好与其他三姐妹相遇,然后重回天庭。 “我就是青琉璃。”青琉璃淡淡地回了一句。她的脸色很不好看,头发也凌乱不堪,衣服被撕得一片片的,上面沾满血迹。 既然有人雪中送炭,没有理由不接受。青琉璃咳嗽了两声,一口血便吐了出来。冰玉想扶她去旁边的树下坐会儿,青琉璃摆摆手拒绝了。青琉璃指了指那翻天怪,道:“这东西不好对付,你们一定要小心。” 冰玉看了看那翻天怪,忽然发现,那怪物的身上赫然插着一柄长剑!冰玉再看青琉璃手中提着的剑,这只剑看起来明显比那怪物身上的短了很多。依冰玉所了解的兵刃的知识,这应该是一对子母剑! 刚才将那把母剑刺到翻天怪身上,她手中就只剩下这一柄子剑。无怪翻天怪叫得那么难听,原来是吃了这剑的亏。 “我们会小心的,你去休息一会儿吧,让我们来对付它。”冰玉对旁边的青琉璃说道。 青琉璃退到一边,就着附近一棵树坐下。她已经和这家伙斗了七天七夜,实在是累的不行了。看着面前这几位骁勇之士,青琉璃想,若他们打不过那怪物,我就是拼死,也要和这家伙决战到底。 小雨点摸出鱼肠,冰玉抽出七彩罗刹,只有奕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 小雨点瞟了眼奕,调侃道:“喂,我说和尚,别光顾着看美女,我这可要战斗了,到时候想着给我推血。” 奕笑着说道:“放心吧,有我在,你死不了。” “我呸呸呸,说什么呢,会不会说吉利话,我这还没开打呢你就咒我。”小雨点朝地上狠吐了几口唾沫。 奕冲他说道:“你还有时间贫嘴,你看看你面前……” 小雨点回头,脸色一下变得惨白。原来,那怪物正弯腰看着他,两人之间脸的距离只有一片梳打饼干的厚度! “我的天啊。”小雨点忍不住叫了起来,登时大脑一片空白。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时,那怪物已经揪着他的后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小雨点的脚瞬间离开地面。小雨点的心咯噔跳了一下,不好,若被这家伙甩去老远,不死也会摔成半残。本能让小雨点拼命乱蹬着,希望借此打消那家伙近一步行动的打算。 其实,若论双方的身体比例看,相差的实在有些悬殊。怪物长得又高又大,冰玉他们几个则又廋又小。这就像是一场巨人和小矮人的战斗,胜算的比例真是微乎其微。 这不,还没怎么地,小雨点就被那怪物给拎了起来,即使他空有一身武艺此时也使不出来。 冰玉见状,急忙使了个龙腾术。怪物吃痛,一松手,把小雨点放开。小雨点便摇摇晃晃落了下来。冰玉丢出腰带把他缠住,然后一收手,小雨点就被腰带带回地面。 “好险啊。”小雨点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地说道。“幸亏姐姐有法术,要不我铁定被它扔出八丈远去。” “知道它的厉害就小心点。”冰玉趁那家伙还没缓过神,又使了个龙腾术。这是龙族法术中单p最厉害的法术,每次需要消耗30点魔法值。这种法术的击中率是百分之百,任你有再强的躲避力也无法逃脱它的伤害。 翻天怪在遭遇两次法术袭击后,痛苦让它变得异常愤怒。它喘着粗气,鼻孔一开一合,从里面喷出的温热气体仿佛要将对手融化。 小雨点站在冰玉的旁边,虽然不能给这家伙致命一击,可他还是想用手中的宝剑与这家伙比试比试,看看谁手里的剑更帅气。 “突突突……”翻天怪突然像陀螺一样旋转起来,它手中的宝剑随着主人的转动仿佛流星般划向二人的腰际。躲避已经来不及了,小雨点飞身上前,用身体阻挡流星剑对姐姐的伤害。 “刷,刷刷刷……”锋利的剑尖顷刻间将小雨点穿着的软甲划开数条口子,露出里面白色的皮肉。伤口很深,鲜血像开闸的洪水般喷涌而出,小雨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小雨点用手捂着伤口,白皙的手指霎时被鲜血染红。他的腿有些发软,他想要回头看看姐姐有没有受伤,可是双腿根本不听他的使唤。 “弟弟,你没事吧?”冰玉知道小雨点受了伤,很是担忧。因为她感到他靠着她的身体越来越沉,如果不是受伤,他根本不用靠自己的身体来支撑。 “我没……事。”小雨点费力地说出这三个字。因为疼痛,额头上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 第二百一十章 收复青琉璃 “和尚,快给他看看。”冰玉一边扶着弟弟,一边大声喊着。 “把他交给我就是了,你专心对付那翻天怪吧。”和尚打着哈哈,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冰玉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很是生气。可是如今之计,生气也没什么用。和尚说得对,她得集中精力对付那妖怪,否则大家都别想脱身。 那妖怪皮糙肉厚,物理攻击对他的伤害微乎其微,刚才的法术袭击看来还挺管用,那么,继续用法术攻击来对付它吧。冰玉心想。 冰玉的龙腾术已经用得炉火纯青,只要多用几次龙腾术这家伙估计就得玩完。想到这,冰玉扬了扬手中的七彩罗刹,这时接连两个龙腾术甩了过去。随着那龙筋样的光束流过翻天怪的身体,只见翻天怪的血柱少了一大截。 胜利在望。冰玉勾了勾嘴角,笑容浮上她的脸颊。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那妖怪怎么能甘心就这样束手就擒?它跺了跺脚,大地立刻剧烈的颤动起来。冰玉身体晃了晃,险些没有摔倒。等她站稳脚跟看向那翻天怪的时候,发现那家伙身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两个芙蓉仙子!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芙蓉是血宠,血厚得无与伦比。所以,要想战胜芙蓉,那得有相当大的耐心和很强的物理攻击力。这个,非大唐勇士莫属了。 冰玉斜眼看了看一旁的弟弟,奕正在给他疗伤。他双目紧闭,正襟危坐在雪地上,仿佛一尊泥塑像。用推气过宫法疗伤是化生寺和尚最基本的技能,此法能迅速增加队友的气血,使其在短时间内恢复体力,重新加入战斗。此次奕给小雨点疗伤就是用的这种方法。 一刻钟后。小雨点又活蹦乱跳地加入了战斗。 “弟弟,那两个芙蓉就交给你处理了,我来对付翻天怪。”冰玉对恢复体力的弟弟说道。 “欧了。”小雨点对付翻天怪实在有些困难。可让他对付芙蓉,那简直易如反掌。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剑下去。就是几百上千滴血,对付像芙蓉这样的血宠最适合不过了。而且,他还有个攻击最厉害的马面宝宝呢。 小雨点召唤出他的马面宝宝,那马面扯着个大粗铁链,木讷地看着对面的芙蓉。 冰玉见弟弟召唤出马面,方想起自己那瑞兽宝宝,于是一伸手。也召唤它出来加入战斗。 有了这两个宝宝的帮忙,战斗变得轻松了很多。在小雨点把两个芙蓉仙子解决了之后,冰玉那边也解决了翻天怪。这期间,奕为双方不住的推气加血。忙得是不亦乐乎。等到最后战斗结束时,他已经有些筋疲力尽。 青琉璃受了很重的内伤,需要找到金香玉来医治方能痊愈。听说这附近有江湖奸商倒卖草药,冰玉只好让弟弟和奕看着青琉璃,自己只身去寻找。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冰玉历尽艰辛,终于在州东北部一处湖泊边上找到了江湖奸商。买到金香玉后,冰玉沿原路返回。 吃下金香玉的青琉璃已无大碍。她站起身,对着冰玉说道:“多谢你,龙女。我的伤已无大碍。如今能消灭翻天怪我心愿已了,我知你为何人而来,我随你去就是。” 冰玉吃了一惊,正在想她这话的意思,不料那青琉璃已化作一片琉璃碎片,飞入她的掌中。 原来,她是琉璃盏碎片化成的!冰玉愕然。 其实,大约一个月以前,青琉璃去了趟女娲庙。在那里,她意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 女娲娘娘把有关于她的一切都告诉了她。还说,不久后,她会在北俱遇到一位恩人,那个人,便是她要找的人。见到小龙女的第一眼,青琉璃心里便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人应该就是女娲娘娘提到的那个人! 果不其然,冰玉在帮她打赢了翻天怪后,还千辛万苦找来草药给她医治。当她化成碎片落入冰玉的手中时,只见她从怀里掏出另一块碎片,然后将两块碎片放在一起。 她认得那块碎片,那不是她的姐妹金琉璃吗?果然,这个人就是她要找的人。那么也就是说,她很快就能见到卷帘将军了。 青琉璃的心里有种莫名的悸动。也许是因为自己终于可以停止流浪的生活,回归到她本来的位置——与其他三姐妹一起,组成一个完整的琉璃盏,然后重回天宫,过以前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借此机会报答了小龙女的恩情,心里格外激动。 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总之,她的心在那一刻起不再平静,而是无端泛起涟漪。 冰玉拿着两块琉璃碎片,来到流沙河边。卷帘大将正在那望着河水发愁,见冰玉过来,他眼前一亮,脸上的愁云顷刻间便消散得无影无踪。 “龙姑娘,是不是你找来了那三块碎片?”卷帘满怀希望地问。 冰玉握着那两块碎片,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反问道:“将军,事到如今,你还是决定回天庭吗?皈依佛门,重修本性,有遭一日修成正果,难道这样不好吗?” “你别说了,”卷帘大将面色一凛,不高兴地说道:“我决心已定,任谁也无法撼动我回天庭的决心,若你只是来当说客的,就请回吧。”卷帘拂袖将头转向一边。 看来多说无益,那就只好任他去了。 冰玉轻轻叹了口气,拿出那两块琉璃碎片递过去:“这东西给你,你现在可以回天庭了。” 卷帘听说有东西给他,心想,定是那三块碎片找回来了,心里的不悦立刻一扫而光。他扭过头,接过冰玉手中的碎片。不过,他的脸色马上晴转阴:“怎么是两块?还有一块呢?难道就找回来两块吗?” “现在的两块,加上之前给你的那块,一共三块,够用了吧。”冰玉不想和这个人再多说话,她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顽固不化的人。 “三块怎么行,一定要四块都找到才行!要是少一块,王母一定不会答应的。她不答应我就回不了天庭,回不了天庭我就做不了卷帘大将,做不了卷帘大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卷帘在那喋喋不休说个没完,听得冰玉头都大了。无法,只好答应帮他找回最后一片琉璃碎片。 “姐,要不,我们别管他的事了,我看这家伙如此顽固不化,不撞南墙不回头,还是让他自己去找算了。”离开流沙河,小雨点愤愤不平地说道。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看我还是好人做到底,帮他完成心愿吧。至于最后他会不会醒悟,全看他的造化了。”冰玉无奈地说道。 二人沿着回长安的商道走着。此时,太阳已经西斜,暑热难当,路上行人寥寥,只有路旁的草丛里传来蛐蛐呱噪的叫声。 沿着上坡的甬道走了一阵后,冰玉有些气喘。刚好路旁有个茶水摊,冰玉便一屁股坐在小摊旁的板凳上,气喘吁吁地说道:“不行,实在走不动了,歇会儿再走吧。” 看姐姐累得满头大汗,小雨点只好停下来陪她一起休息。 “老板,来两大碗凉茶。”冰玉对着茶摊老板说道。 那茶摊老板带着个很大的斗笠,整张脸几乎都遮挡在斗笠下面。 “稍等。”一个年轻的声音传来。 过了没多久,茶摊老板端着两大碗凉茶走过来:“二位客官,茶来了。”老板将茶放在茶桌上,抬头瞥了眼面前的两位客人,刚想遁走,忽觉得面前这个女人有点眼熟。 “好像在哪见过,可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阿紫自言自语道。 原来这个老板不是别人,正是江南野外住着的那户人家的女儿阿紫。 冰玉原以为这茶摊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可听声音不像。她端着茶碗,好奇地抬头巡视,没想到刚好与阿紫四目相对。从阿紫眼睛里绽放出的光芒看,这老板年纪应该不大。只可惜,她带着幕离,看不清面目。 阿紫与冰玉对视了一会儿,心说,这姑娘的眼睛真好看,我一定在哪见过。只是,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冰玉看阿紫眼神闪烁,不知她心中所想。注视了一会儿后,便低下头接着喝茶。 小雨点很快喝光一碗茶,回头又向阿紫叫了一碗。阿紫端茶过来的时候,不经意间听见姐弟俩的谈话。 小雨点:姐,你说这大热天的,去哪找紫琉璃碎片呢? 冰玉: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觉得冥冥之中,总是有神明指示我们到何处去寻找那些碎片,我想这第四块碎片神明也会给我们些指示吧。 小雨点:可是,我们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神明怎么还没给我们指示呢? 冰玉:快了。 小雨点:那卷帘大将可真气人,一点也听不进别人的劝。我想,即使他收集到四块碎片回到天庭,王母也未必能让他官复原职。那只不过是王母的托词罢了。 冰玉:你怎么知道,是王母告诉你的还是玉帝告诉你的? 第二百一十一章 过河情缘 冰玉斜睨地看了弟弟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其实她心里想的跟弟弟一样,只不过看卷帘如此执着,她心里便抱有一丝侥幸,万一王母消了气,一高兴真的就给卷帘恢复了官职,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小雨点:都不是,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 阿紫把茶送过来的时候,姐弟俩继续他们的谈话,并没有避讳这位茶摊老板。 卷帘大将?阿紫在听到这个名字后,心里某根弦被重重的拨了一下。他们口里的卷帘大将可就是那冤家?阿紫身体有些发抖,脑海中又浮现出第一次遇到那冤家的情景。 半年前,阿紫随父母去境外一个远房亲戚家串门,在路过流沙河的时候,湍急的河水挡住二人的去路。河上没有桥,只有一根很粗的铁索连接两岸。要想过河,必须抓住铁索,一点一点撑过去。可阿紫一看见那湍急的河水,腿就发抖,根本无法过河。她父亲年纪大,一个人过河都困难,更别说帮阿紫过河了。 正在二人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身高八尺,面色黝黑的大汉过来道:“我来帮你们过河。” 说着,他扬了扬手中的藤条道:“你们谁先来?” 那是一根很粗的藤条,藤条上有新鲜的叶子,还有新鲜的断口,看来是刚从树上扯下来的。 行刑天兵站在不远处看着卷帘大将,心想,你居然有如此菩萨心肠。不去做和尚实在有些可惜。刚才,若不是卷帘央求他让自己先帮那对父女俩过河,然后再施行刑法,估计这时候那卷帘正在遭受万剑穿心之苦。这是他每月必遭的一次劫难,任谁都无法阻止。 “阿紫,还是你先来吧。”阿紫的父亲推让着道。 “爹爹,还是你先过河,女儿看到你过河后再过河不迟。”阿紫孝顺地看着父亲。 阿紫的父亲拗不过女儿。便冲那黑脸大汉说道:“好汉,那就先帮我过河吧,有劳你了。” 卷帘将藤条缠在自己和老汉身上,绑了个结实后,便带着他爬过铁索桥。别看他身壮如牛,过桥的时候却行动敏捷,嗖嗖嗖几下便把老汉运过河去。折返回来后,他又按此法将阿紫也顺利运过河。 阿紫从小到大,除了和父亲接触的时间最长外。还没如此近距离接触过男人。当自己和他绑在一起,感受着他那粗壮的呼吸和那坚实的臂膀,阿紫的心里竟然有种莫名的躁动。她心跳加速。脸颊不知不觉也红了起来。而卷帘是个粗人。并没有注意到他身前的小女生有如此变化。 等把二人送过河后,卷帘放下藤条,对行刑天兵说道:“开始吧。” 父母俩在河对岸隔着宽宽的河水望向这边,他们只看见卷帘隐没在一块巨石之后,其他的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后来,父女俩从亲戚家回来。也是卷帘帮着过的河。 为了报答他的恩情,阿紫时不时过来看看卷帘,还带来他最爱喝的女儿红。知道卷帘每月都要遭受万剑穿心之苦,阿紫还特意带来上好的金疮药给他,以期能帮助他快速恢复伤口。闲暇时候。她还穿针引线,为卷帘捺了两双布鞋。为了能让天兵对他手下留情。阿紫总是买些好吃好喝地送给天兵。 这一番心思,卷帘不是傻子,不会不知道。可是和他回天庭恢复官职相比,儿女情长又算得了什么?他可是把做官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于是,他佯装不懂阿紫的意思,只等那回天庭的一天早日到来。 为此,阿紫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父亲也经常劝她:“阿紫啊,连傻子都能看出来你喜欢那小子,可是他只跟你谈些不找边际的话,看来他对你没有意思,我们还是死了这份心吧。” 阿紫也想听父亲的劝,不再理会那家伙。可是她的心不受她的控制,总是会记起那个人的好,而忘记他对自己的无情。 今天,当她听到冰玉和小雨点谈论那个人,心思不免为之一动。好久没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很想上前打听一下他的近况,可这样好像有点唐突。还是不去想他了吧,从来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再怎么想也没用。 阿紫正满腹心事的时候,突然听见父亲喊:“阿紫啊,过来吃饭吧,要不都凉了。” 原来爹爹回去取饭回来了。阿紫回头答应一声,转身朝父亲走去。 茶摊旁有个小窝棚,平时父女俩就坐在窝棚里休息,有客人来喝茶,他们便从窝棚里出来,给客人倒茶。窝棚离茶摊很近,只有两步路的距离,因此,坐在茶摊上,能很清楚的看到窝棚里的一切。 冰玉听老人喊阿紫,心里不免一愣,难道那个阿紫就是在江南野外遇到的那个姑娘?她曾经还从她手里买过金香玉给猴医仙。再看那位老人,分明就是江南野外站在田间地头的那位老人啊。可是,他们怎么会来这里卖茶水呢?冰玉心里很好奇。 待阿紫吃完饭,过来收拾桌子,冰玉忍不住问:“听姑娘的口音不像本地人氏,姑娘老家是哪里的?” “我祖籍江南,因为家乡发大水,田地都被冲了,前一阵子才来这里投奔亲戚的。”阿紫一边用抹布擦着桌子一边说道。 “原来是这样。”冰玉心说,那就对了,我说不能平白无故在这里看见熟人嘛。 “我在江南看见过你,还在你那里买过药,你可记得?”冰玉闪着晶亮的眸子问。 “我说姑娘怎么看着眼熟,原来我们见过。你这么一说我便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阿紫放下手中的活儿,看了眼窝棚里的父亲。父亲正躺在那里抽着旱烟,看来父亲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谈话。阿紫随手拽过来个小板凳,坐在冰玉身边。她摘下头上的幕离,露出一张好看的俏脸。 冰玉不禁为之惊叹:“好久不见,姑娘竟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 待阿紫摘下幕离的那一刻,小雨点的眼神似乎也凝滞了,这姑娘果然漂亮!都说江南出美女,看来这话一点也不假。眼前的这位姑娘,三分白,三分红,三分妩媚,一分动人,加在一起,整个十全十美的一个大美人! 阿紫被小雨点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听刚才他们的谈话,知道这人是冰玉的弟弟,也就没有什么可顾忌的了,阿紫想求冰玉一件事。这是一个机会,错过了后悔可就来不及了。想自己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能拜托的人也就只有眼前这位姑娘了。 “……姑娘,”阿紫咽了咽口水,压低声音说道:“我想拜托姑娘一件事,不知姑娘可否答应。” 冰玉意识到她好像不想她老爹知道她们的谈话,所以才故意小声和她说话,冰玉便也配合她降低音调道:“只要我能做到,一定尽心为姑娘办就是。姑娘有什么话,但说无妨。”之前,冰玉就看出她心事重重,如今她拜托的事,一定和她心里想的事有关。冰玉行走江湖,最爱助人为乐,所以,当下便满口答应阿紫的要求。 “听说,你们也认识卷帘大将,就是流沙河边上那个?”“嗯,是的。”冰玉点头。“我想拜托你们帮我捎坛酒给他。”阿紫说道。 “就捎坛酒给他吗?没有什么话要带给他?”冰玉诧异地问。 阿紫低头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说道:“没有话给他,而且,最好你们也别说是我送的。” 冰玉看了看小雨点,姐弟俩眼神交流了一下,那意思是这姑娘应该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和他们细说,那就答应她好了。看来到了流沙河,一问便知。 “好吧。既然你相信我们,我们就帮你跑一趟,把那酒现在就拿来吧,天黑之前,我们一定把它亲自交到卷帘手里。” “嗯,谢谢。非常感谢你们。”阿紫起身,去窝棚里拿了坛女儿红回来。父亲见她拿酒,便问:“拿酒做啥?”“他们说要买回去喝。”阿紫扯了个谎道。老头没再多问,接着抽他的老旱烟。 “看来,这姑娘对那卷帘有意思啊。”小雨点对冰玉道。 两个人走在去流沙河的路上,边走边闲聊着。 “是啊,不过好像她有什么难言之隐,连送酒这事都不让我们说是她送的。”冰玉皱着眉头说道。 “那你说我们告不告诉卷帘将军呢?”小雨点问。 “看情况再说。” 说话间二人到了流沙河畔,见到卷帘将军。冰玉将女儿红呈上,卷帘看见有酒拿来,心里一乐,接过酒坛就喝了半下。喝完傻笑道:“嘿嘿,你咋知道我爱喝这酒?” “我不知道你爱喝这酒,不过有个人知道。是她让我们捎过来给你的。”冰玉故意这样说,想看看卷帘是什么反应。 “是她?”卷帘刚要喝剩下的半坛,听说是她送的,脸色立刻暗了下来,举在空中的手也停住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抢亲 “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看她很关心你,可又怕见到你?”冰玉通过卷帘脸上的变化,觉察出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发生,可又不知道是怎样的误会使得阿紫变成这样。若是帮他们解除误会,使得二人鸾凤成双,那岂不是做了一件好事? 卷帘放下酒坛,央央说道:“我们的故事说来话长,你要是想听,我可以慢慢讲给你听。”说着,卷帘席地而坐,捧起酒坛喝了两大口酒,然后开始讲他与阿紫相遇的故事。 对于整件故事的经过,行刑天兵都知道得比谁都清楚,因此,他不屑于坐在这里听故事,而是一个人坐在远处的半山坡上,看夕阳西下。 冰玉和小雨点站着听故事感觉有些不礼貌,便在卷帘对面坐下来。其实,他们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不过,他们还是打算先听完故事,再找地方吃饭。 此时,天边的晚霞已经被夕阳染成玫红,白天的暑热渐渐退去,空气中有清凉的风流动。流沙河的水泛着微微波澜,把岸边山的倒影涂抹成水墨色。 卷帘从夕阳西下一直讲到月上中天,等冰玉和小雨点回到京城的时候,街边的店铺大都已经打烊了。两人好不容易在长安大街上一条热闹的巷子里找到家小饭馆,点了几样小菜和两碗炸酱面,胡乱吃了,然后各自回家休息。 经过连日来的疲累,冰玉一沾枕头马上就睡着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日上中杆,冰玉才睁开惺忪睡眼。 躺在床上又想了会儿昨天卷帘和她说的那个故事,原来他们的相遇是个美丽的错误。从始至终,都是阿紫喜欢卷帘,而卷帘除了对回天庭当官感兴趣之外,其他什么都引不起他的兴趣。阿紫剃头挑子一头热,才会引来昨天那场误会。冰玉有心玉成姻缘,看来也是白费心思。 冰玉不禁暗自感慨:“天下痴情皆女子。世间寡义属情郎。” 看来,还是劝阿紫早些收心,才不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想到这,冰玉起身,梳洗完毕后,去街上路边摊吃了些早点,便奔境外而去。 因为心中有事,脚步走的也急。当冰玉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阿紫的茶水摊前,发现阿紫正在那偷偷抹眼泪。 “嗯。这是怎么了?难道她知道卷帘最终还是不肯接受她吗?我还没告诉她她怎么知道的?”一连串的问号闪在冰玉的脑海里,弄得冰玉不知道该先问她哪一个。 “阿,阿紫姑娘。你这是怎么了?”冰玉凑到阿紫面前。小心翼翼地问。 “龙姑娘,你快帮帮我吧,明天那人就要上门娶亲了,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阿紫前言不搭后语地说道。 “嗯?什么个情况?谁要上门娶亲?肯定不是卷帘那厮吧。”冰玉听得一头雾水,脑袋里的神经都快短路了。 “你慢慢说,我没听明白。谁要上门娶亲,是娶你吗?”冰玉拍了拍阿紫的肩膀,安慰她道。 “……是,是那个叫二郎神的,”阿紫抽抽噎噎说道。“昨天,他派人上门提亲。拿了很多聘礼。我爹不答应,他便说,‘日子都订好了,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反正明天我派轿子来抬人,要是看不到人,就把这个村庄给平了。’我爹爹为人善良,从来不与人交恶,因为自己家的事而连累别人,这事他做不出来。如今,我们无计可施,只能干等着祸从天降。”阿紫说着,眼泪扑簌簌往下落,那眼睛肿的,跟玻璃球似的。 本来还想跟她说卷帘的事情,如今又蹦出个二郎神!冰玉奇怪,二郎神什么时候看上阿紫了,天上的美女不是多的是,怎么跑凡间来找女人了? 为今之计,只有先解决了二郎神才能化解阿紫的危机。而以冰玉现在的法力,也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得了二郎神,实在不行明天把弟弟找来,顺便再找几个功夫了得的,只要解决了二郎神,阿紫的问题就好解决了。冰玉想。 “姑娘不必担心,我自会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的。明天你就好好呆在家里,我一早便去你家,我倒要看看,那个什么二郎神是怎么来抢亲的。” 阿紫听冰玉这么一说,立刻停止了抹眼泪:“龙姑娘说的可是真的?你果真能帮助我把那个二郎神赶跑吗?” “嗯,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冰玉拍了拍阿紫的肩膀,心说,这柔弱的肩头本该有个坚实的臂膀来依靠的,可是卷帘那厮只顾自己升官进爵,完全不顾阿紫对他的一片痴情。看来红颜薄命,一点都不假。 阿紫脸上重新绽放出笑容。有了龙姑娘的承诺,她便仿佛抓到了一颗救命稻草,她要死死抓住这颗稻草不放,直到自己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 第二天天不亮,冰玉就带着一队人马来到阿紫家。这些人里,除了小雨点和那天杀翻天怪来的那个化生寺和尚奕之外,还有两个是从大街上临时找来的,一个叫鲁超然,龙宫弟子。一个叫慕容雪,大唐武士。两人等级都是69级,不过因为小雨点的等级是92级,使得队伍的平均等级略高于69级。 游戏设定的是,队伍的平均等级越高,对手的等级相应也提高,战斗的难度系数也会越大。不过眼下冰玉找不到别人来代替弟弟小雨点,也只能将就着用了。 阿紫的父亲看家里一下来了这么多武艺高强的人,心里总算落了底。他让阿紫给侠士们倒茶,自己这则坐在屋外观察动静。 日上三竿的时候,一队人马簇拥着一顶大红花轿来到阿紫家门前。为首的是一个身宽体胖,身穿绛紫色官袍,腰缠玉带,头戴乌纱的官员模样的中年男人。此人胯下一匹枣红马,足蹬一双黑色神行靴,眉目间夹带着股桀骜不驯之气质。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今朝廷里,地位仅次于魏征的姚成姚太尉。 姚太尉本一员武将,论智谋,论胆识,都在魏征之上。可魏征的地位偏偏比他高,权势比他大。这多少让姚太尉心里不服。一个偶然的机会,姚太尉结识了二郎神。当他知道二郎神在天上的位置后,便想利用二郎神的能力与魏征抗衡。二郎神初下凡间,也想培养些凡间的势力为己服务,这样,两人一拍即合。 一次二郎神在人间游玩,偶然看见在河边洗衣服的阿紫。阿紫的美貌与气质一下子吸引住了他。此后,妻妾成群的他便辗转反侧,夜不能眠,阿紫的一颦一笑总是萦绕在他的脑海间。为了得到阿紫,他找来姚太尉商量。姚太尉正愁讨好二郎神找不到机会呢,如今机会来了,他可不能轻易放过。于是他献计献策,给二郎神出了个馊主意。 听了姚太尉的馊主意,二郎神感到很高兴。只要能得到阿紫,他做什么都愿意。况且还有姚太尉替他撑腰,替他办事呢。据说凡间的平民百姓最怕的就是朝廷里的官员了,只要姚太尉出马,这事肯定成。 二郎神喜滋滋的,只等三天后娶阿紫过门,做他的妾室。 阿紫虽家境贫寒,可骨子里却是一个倔强的姑娘。她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怎么会嫁给另外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呢。即使对方是天上的权贵,她也不会委屈自己做个妾室。因此,姚太尉来提亲的时候,阿紫果断拒绝了他。 姚太尉早已预料到阿紫会拒绝他,因此,她做了两手准备——那就是提亲不成就抢亲!任她阿紫有何能耐,也逃不出他姚太尉的手掌心。到时候,花堂一拜,洞房一入,二人生米做成熟饭,小丫头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为了掩人耳目,姚太尉还把二郎神装扮成他的堂弟,在太尉府上布置了新房,只等二人拜堂成亲后,姚太尉的顺水人情算是做成了。 二郎神这边穿了喜服,带了红花,只等抱着美人归。 那边,姚太尉坐在马上高喊:“吉时已到,阿紫姑娘快出门上花轿了。” 阿紫父亲听到屋外有动静,连忙趴门缝往外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他家门前围了少说也有上百名的官兵,而为首的正是前儿个来提亲的姚太尉。在他的后面,一顶大红花轿显得格外刺眼。 “不好了,不好了,姚太尉带人来抢亲了。”阿紫父亲一边喊一边往屋里跑。 冰玉和其他几个人正坐在屋里喝茶,听到屋外有人喊,便知道抢亲的人已经来了。几个人将茶碗一放,嗖的站了起来,不容分说便往外走。阿紫跟着他们从屋里出来,正遇上迎面赶来的父亲。 “爹……”阿紫叫道。 “别怕,有这些人帮助咱们呢,相信一定会把那些坏人赶走。”阿紫父亲携了女儿的手,语气坚定地说道。 “嗯。”阿紫点点头,“爹,你还是别出去了,省得刀剑伤了你。”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大战太尉 “你也别出来了,就在屋里陪你爹吧。”冰玉接过话茬道。“等我们完事时喊你你再出来。” 阿紫本想出去看个究竟,可听冰玉这么一说,也不好再出去添乱,只好扶着父亲进了屋里。 姚太尉这边骑在高头大马上,一副盛气凛然的样子。他准备再等一会儿,如果阿紫姑娘还不出来,他便带人冲进去。 “阿紫姑娘,你再不出来我可就要闯进去了。”姚太尉保持着最后的耐心。 “来了。”冰玉在门里面回应道。 姚太尉一听,里面有人回应,心里很高兴。便翻身下马,准备迎接新娘子上轿。 可大门一开,他愣住了,出来的并不是身着盛装的新娘子,而是一群手执刀剑,衣着怪异的江湖侠士! “大人不在府里辅佐皇帝陛下,怎么跑到这来强抢良家妇女?这要是让皇帝陛下知道,我想,他一定会把你送去刑部尚书那问话的。”冰玉笑吟吟说道。 这话不软不硬,却正戳姚太尉的软肋。姚太尉本来还寻思突然冒出这么一个美女,是不是他要走桃花运了?可没想到这女子说话如此不客气,让他在众手下面前丢尽面子,心里的不悦立刻反应在脸上。 “哪里来的野丫头这么没礼貌,敢对朝廷官员如此放肆?如不上前请罪,本官决不轻饶。”姚太尉一脸黑线地说道。 “我自认为行得正,坐得端。何罪之有?倒是大人您,仗着天高皇帝远就胡作非为,你这父母官是怎么当的?” “哈哈,老夫为官这么久,就连陛下都让着老夫三分,还轮不到你一个小丫头来教训我。诸位将领,给我教训教训这小丫头片子,让她知道知道怎么和朝廷命官说话。”姚太尉说完。挥了下衣袖,众手下纷纷举着手中的兵刃围了上来。 冰玉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周围,然后不动声色地说道:“风扬阵”。 话音刚落,小雨点等几个人便挪动脚步,以冰玉为中心,站成“v”字阵型。这是风扬阵的阵型特点。 姚太尉一看,这是有备而来啊。愣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哈哈哈……”一阵狂笑道:“我这一百来号人,你才区区五个人。就算加上屋里那两个,也才七个人。任你什么阵,也敌不过我这一百多人的刀剑吧。哈哈哈……”说完。又是一阵淫笑声。 “人数上的确很悬殊。可没比试又怎么知道结果呢?”冰玉抖了抖手中的七彩罗刹,“有种你就放马过来吧。” “哼,who怕who!”如果姚太尉会说英语的话,一定会说这样一句话的。只可惜他不会。于是,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的愤怒,只见他鼓着腮帮瞪着一双金鱼眼睛咆哮道:“给我上!” 十几个人挥着明晃晃的刀剑砍杀过来。空气中有刀剑划过的破空声。 冰玉和鲁超然等这些人靠近些,便施了龙宫的独门法术——龙卷雨。这一招最适合应用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因为此法术一次能秒杀三个敌人,此次她和鲁超然就秒杀了六个。奕也动用他的法术唧唧歪歪秒杀了三个敌人。小雨点和慕容雪因为同在官府做事,怕被对方认出来,所以事先用黑巾遮面。他们同为大唐武士出身。功夫了得,基本上是一次解决一个。 第一回合下来。姚太尉没占着什么便宜,反倒损失了十一个手下,这让他有些抓狂。 “一群酒囊饭袋!”姚太尉看着趴在地下的那些尸首,心里不禁骂了一句。瞅瞅还剩下的那些人,姚太尉发狠道:“都给我一起上,不把他们拿下,谁也别想活着回去!” 众手下听了太尉大人的命令后,瞪着双眼,握紧手中的兵刃,裹着浓重的杀气围了上来。 面对这群杀气腾腾的人,冰玉一个纵身飞上九天。接着,她化身为一条白色长龙对着九天一声长啸…… 这啸声响彻九天,这啸声振聋发聩,这啸声将包括姚太尉在内的所有敌人震的面如土灰,精神几近崩溃。 还没等众人回过神来,又一条长龙冲上云霄。那是一只绿龙,他翻腾着身子,对着宇宙又一声嘶鸣…… 这一声嘶鸣,彻底将那些精神接近崩溃的人类击垮。他们手中的剑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紧接着身体摇晃了几下,然后便躺在地上人事不省。 龙吟,是龙宫技能之一。通常对多人产生效果。虽然伤害不大,可是对敌人的心里却有很强的震慑作用。一般心理素质差的人会因此精神崩溃,丧失战斗力。 冰玉和鲁超然正是看中了龙宫这项技能,才不约而同使用的。如今,看着一大片士兵倒在脚下,证明这技能的效果还不错。 冰玉和鲁超然使用完法术,又化成人形回到阵中各自的位置上。 那些没被龙啸声震倒的手下挥着剑猛刺过来,仿佛要将这几个人剁成肉酱。 小雨点用她的鱼肠很轻松的将对方一个人的剑身缠住,然后使劲一钩,便将对方的剑钩了过来。没了武器在手,那人有些慌了神,情急之中只能刺手空拳打了过来。小雨点闪过他的拳头,回身一个扫堂腿把那人绊倒在地。那家伙就地来了个狗吃屎,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小雨点重重踏了两脚,可怜这家伙只闷哼了两声便气绝身亡。 慕容雪手执蛇形月,对着身侧一个矮个子的男人面部斜着一挥,只见那家伙的脸瞬间被斜劈成两半。那人本能地用手去捂,可血还是顺着指缝流了出来。伴着痛苦的呻吟声,那人仰面倒地,身体不住的翻滚…… 解决了矮个子男人,还没等慕容雪喘口气,一只冰冷的剑尖已经刺在了她左侧的肩胛骨上。剧痛顺着神经中枢传达至心脏,慕容雪手一松,左手的蛇形月当啷一声便掉在地上。 偷袭她的男人嘴角现出一抹冷笑。他猛地拔出手中之剑,欲对其后背再补上一剑。不料,不知从哪儿又冲过来一个瘦高个,他举着手中的金背大砍刀便朝慕容雪砍了过来。真真是趁火打劫啊!慕容雪忍痛举起右手的蛇形月,“当”的一声,刺耳的刀月撞击声险些击穿慕容雪的耳膜,同时,一阵输麻感顺着手臂传入她的大脑皮层。 正当慕容雪腹背受敌时候,只听扑扑两声,那两个偷袭她的人便应声倒下。可怜这两个家伙,还没看清是谁要了他们的小命便两眼一翻,见了阎王。 小雨点将剑上的血在俩人身上擦了擦,抬起头问:“你没事吧?” “没事。”慕容雪强扯嘴角笑了笑。没事才怪!血分明已将她的左侧肩膀润湿,而且正沿着手臂往下流。如果那家伙再多用半分力,剑尖便抵达心脏。 “奕,她就交给你了。”小雨点冲旁边的奕吼道。他没有时间顾及慕容雪的伤势,那一群群冲上来的恶人还等他去收拾。 奕给慕容雪简单疗了伤,血暂时是止住了。不过在这种混乱状态下想要用推气过宫好好补充气血是不可能了,这得等战斗结束。 鲁超然用手中的玄铁矛挑死n个敌人后,回头看了眼冰玉。两人的魔力在不断地使用法术后,消耗殆尽,如今只能和敌人短兵相接。冰玉一脸冰冷的沉浸在战斗状态中,那一张俏脸越发显得清冷美丽。 鲁超然第一眼看见这个同族美女后,便对她有种特别的感觉。只是冰美人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这让他有些不敢靠近。不过他也合计了,美人大多蛇蝎心肠,所以还是距离她们远些好。 鲁超然这么想的,也这么做的。一路上他很少说话,只想着完成任务后拿到银子便走人,根本没想过以后的人生中竟然和这位美女有无数的瓜葛。 直到若干年后,鲁超然回忆起他与冰玉认识的那一刻,还不禁哑然失笑,都说缘分是天注定的,只可惜,上天只给了他们成为最好的朋友的缘分,却没给他们做恋人的机会。那这场相识,便注定带着某些伤感和遗憾,也注定是场没有结局的邂逅。 鲁超然对冰美人看法上的转变是在到了阿紫家之后,当他了解到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帮助一对手无寸铁的父女俩,不惜和朝廷官员做对,这让鲁超然不得不对冰玉另眼相看。这位美女究竟有着怎样的身世背景,兴趣爱好,他似乎都想知道。要是能和她做朋友就好了,他想,那样,他就有机会了解得更多。 鲁超然正在那胡思乱想着,不料一阵铁蹄声夹杂着马的嘶鸣声由远及近传了过来。鲁超然抬头一看,只见姚太尉提着杆金蛇信,骑着匹枣红马怒气冲冲杀入阵中。 鲁超然忙收回神思,挺枪迎战。 冰玉看主将出马了,心说,就等你来呢。她挥了下手,五个人立刻消失在姚太尉面前。 姚太尉本想挺枪来个横扫,可是眼前的人一下子消失不见,这让他很是纳闷。他慌忙勒住马缰,四处张望。突然,五个人却出现在他的身后。 第二百一十四章 神鸟凤凰 “哈哈,原来躲到这里,分明是怕老夫手中这杆枪。”姚太尉得意洋洋道。他拨转马头,挺枪向面前的冰玉刺去。可是,还没等枪到跟前,五个人又消失不见了。姚太尉忙回头看,不见人影。再转过头来,还是人迹全无。这…… 姚太尉正郁闷间,忽听不远处一个飘渺的声音传来:“风无正形,附之於天,变而为蛇,其意渐玄……”姚太尉循着声音四处寻找,可四周除了透明的空气之外,什么也没有。 突然,一条彩菱将他右脚缚住,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从马上拉下来。姚太尉倒在地上,揉了揉眼睛,这才发现,那五个他费力寻找的人就站在他面前。冰玉手里绕着七彩罗刹,将手腕一转,姚太尉被拉起,就地来了个空翻,然后被重重摔在地上。 好在姚太尉是习武之人,虽然好多年没上战场,可身体的底子还是蛮好的。一般人经过这么两摔,身体早摔零碎了,可姚太尉却啥事没有。他就地翻了个身站了起来,然后稍一用力,脚上的七彩罗刹便被震飞。接着,他用脚尖拾起掉落在地上的金蛇信,劈头盖脸就朝五个人刺了过来。 冰玉闪到一边。鲁超然持着玄铁矛从正面挑战姚太尉,而小雨点却绕到他身后,给他来个腹背夹击。奕和慕容雪也没闲着,他们在两侧骚扰姚太尉,让他无法专心和鲁超然对抗。 冰玉则掌控着全局。在她的指挥下,阵型忽而往左。忽而向右,忽而蜿蜒曲折,忽而迂回包抄,把姚太尉弄的是晕晕乎乎,找不到北。双方这一场鏖战,直战到天黑。 最后,姚太尉被鲁超然一枪刺穿左眼,他的右胳膊也在逃跑途中被慕容雪飞来的蛇形月削断。看着狼狈逃跑的姚太尉和那些惊魂未定的手下。鲁超然道:“队长,我们要不要追上去把他们都解决了?” “不必了,相信经过今天一战,他们再也不敢来了。”冰玉收起七彩罗刹,淡然道。 赶走了姚太尉,阿紫和父亲都很高兴。两人想要跪下来叩谢恩人,却被冰玉制止住了。冰玉悄悄将阿紫拉到一边,道:“阿紫姑娘,上次你托我办的事我已经帮你问了。只可惜……” “他是不是还想重回天庭,做回他的卷帘将军?”阿紫神色有些凄然,她早猜到会是这种结局。只是自己一直不肯承认。 “阿紫姑娘。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看……你还是忘了他吧。”冰玉劝慰道。 “既然他意以绝,那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就让我来成全他,也不枉我对他的一片痴心。”说着,阿紫姑娘滴下两滴清泪,然后摇身一变。一块紫琉璃碎片赫然落在冰玉脚前。 冰玉捡起地上的碎片,深深叹了口气,“阿紫姑娘,你真的愿意牺牲自己以成全他吗?” “虽然他不爱我,可我心里只有他。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做事。即使死又如何?”紫琉璃碎片幽幽道。 “你真傻,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这真的值得吗?”冰玉很不理解,这根本就是无谓的牺牲,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个让你心动的人,你就会理解我今天的所作所为了。”紫琉璃道。 “我,我会为了他付出自己的一切吗?”冰玉想起那个人,心说道。 鲁超然在拿到银子后,弱弱地问了一句:“队长,能加你好友吗?” “呃……”冰玉看对方很诚恳的模样,心下一软,“可以。” “队长,我也加你好友吧。”慕容雪从后面走过来。刚才奕已经为她做了推气过宫,现在她的伤势基本没什么大碍了。看队长人挺好的,她也想加她为好友,以后就不用一个人玩游戏了。 “好。对了,这是你的报酬。”冰玉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慕容雪。 双方在互道珍重后,告别。 (阿紫的父亲前一秒钟还在为打跑了姚太尉而高兴不已,下一秒钟却为失去女儿而痛哭流涕。众人好个劝,他才没寻短见,勉强接受下半生要孤独终老的事实。此等生离死别,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何况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 冰玉一个人来到流沙河边。 面对卷帘大将,她又想起阿紫说过的话。“哎,”她轻叹道:“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卷帘不知道冰玉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的前途,其他都是屁! “这次你带来了我要的东西?”卷帘皱着眉头问。 “阿紫姑娘为了成全你,变成了这个。”冰玉把手中的紫琉璃碎片拿给他看。 “这个……”卷帘看见紫琉璃碎片后,心里不禁一抖。他又想起和紫琉璃在一起的一幕幕,那些个过往,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卷帘在片刻的心里失衡后,马上恢复了平静。这些个风花雪月对他来讲只是过眼云烟,能做回神仙才是正道。他拿起紫琉璃碎片道:“哈哈,我终于可以重回天庭了。” 看到卷帘如此薄情,冰玉心里很为阿紫姑娘所不值。眼下,她真希望王母不要答应卷帘的要求,那么他就无法达成心愿,也将永远待在下届成为一个凡人。冰玉内心里其实很想看到卷帘痛苦的样子。 四块琉璃盏碎片在半空中慢慢聚合,一道道金光闪过之后,一个完美的琉璃盏呈现在二人面前。 冰玉拿到琉璃盏后,来到天庭。她应卷帘的委托,来见王母。 “这是那只打碎的琉璃盏,如今卷帘托我把它带给您。希望您能信守承诺,让他官复原职。” “卷帘那家伙还真是本事,居然把四块碎片都找到了。”王母把玩着复原的琉璃盏,不屑地说道。 “这些碎片找的很不容易,希望娘娘能看在他一心想回天庭的份上,给他个机会。”冰玉本不想说这些话的,可是想到阿紫临终前的嘱托,还是违心地说出这番话。 “找到了又怎样?找到了就想重回天庭做神仙吗?呵呵……”王母冷笑了一声,“想得倒美,我可不想再看到他那副得意洋洋的嘴脸。”说着,王母面色一凛,扬手将琉璃盏狠狠摔在地上。琉璃盏顷刻间化成千万碎片。 “去和他说,只要把这些碎片再收集齐,我就答应他的要求。”王母盛气凌人的样子真的很欠揍。 冰玉实在忍无可忍,愤而说道:“你身为天上的王母,说话出尔反尔,实在不配再执掌王母一职,还是让别人来担任吧。”说着,冰玉出手向王母打去。 王母没想到一个小丫头也敢向她出手,慌忙向内殿跑去。冰玉在后面紧追不舍,突然,一只凤凰拦在她的面前。 凤凰乃是百鸟之王,堪称天上的神鸟。光看它那一身华丽的外表就足以让人惊叹不已,若是再加上那金色的羽毛和流线型的身段,还有那美丽得无与伦比的凤冠,简直就是地上皆无天上仅有的极品! 要不,皇宫里的女人怎么都喜欢把自己打扮得跟个凤凰似的呢,只因为凤凰的美丽无人能及。 这只美丽的神鸟如今却恶狠狠地朝冰玉扑来,这让冰玉惊诧不已。难以想象,这么可爱的小东西也会袭击人,看来都是它的主子教坏它的。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便有什么样的宠物啊! 不管怎么样,得先躲过这被洗脑的神鸟的袭击,很明显它正朝冰玉的眼睛啄来。这要是让它啄到,冰玉就死定了。冰玉一闪身躲过神鸟的袭击。这神鸟一见首战失利,很不甘心。它抖了抖羽毛,蹬了蹬爪子,然后像鹰鹫般再次从天空中俯冲而下。冰玉本能地抱住头,生怕那一双利爪将她的俏脸抓破。那鸟扇着翅膀从她的头顶呼啸而过,巨大的翅膀带动周围的气旋一起搅动起来。 神鸟飞过之后,冰玉只觉得手背*辣的。低头一看,才发现泛白的手背上两条深深的爪印正往出渗血珠。 “kao,传说中的神鸟原来如此邪恶。”冰玉低低骂了一句。看来若不给它点厉害,还以为我小龙女是好欺负的呢。 冰玉忍痛从腰间解下罗刹,正准备朝那神鸟扔去,只见那神鸟振动翅膀,眨眼间,从它的身侧又幻化出两只神鸟来!这两只神鸟长得和主子一模一样,简直就跟克隆出来似的。 “我的天,”冰玉暗自叫苦,“一只都难对付,又来两只!这是逼我自刎而死吗?呵呵,我才没那么容易死!” 冰玉下意识紧了紧手中的罗刹,然后看准三只鸟的方向,一扬手,罗刹自手中倏一下飞了出去。那罗刹飞行速度奇快,眨眼间便到了鸟儿们的面前。咦?刚才不是一束罗刹飞出来吗?怎么变成了三束?三只鸟儿反应倒挺快,在三束罗刹到跟前那一瞬,一张嘴,每只鸟咬到一束。 三只鸟本在一个方向,等它们衔到那罗刹后,却飞向三个方向。 第二百一十五章 秃毛鸡 “这是要三鸟分尸吗?”冰玉嘲弄地看着那三只神鸟,用力收紧手中的罗刹。她要将它们一个个捉到,然后把它们分别关进小黑屋里……嘿嘿,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患上抑郁症,然后拔光身上的羽毛。到那时,王母的脸色一定会变得很绿很绿。呵呵。冰玉美美的想着。 可是,她马上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在用力的同时,三只神鸟也在用力,且力气很大,足以和她的力抗衡。这可怎么办?一个人和三只鸟就这样僵持了老半天,最后还是冰玉机灵,她飞身而起,朝着其中一只鸟就踢了过去。那鸟慌忙松开口中的罗刹,振翅逃开了。 其余两只并不害怕,而是以光的速度俯冲下来,然后将组成的“x”型罗刹缚住冰玉的身体。冰玉瞬间被捆得像个粽子。冰玉想用力挣开,可那罗刹本是神物,又怎能轻易挣开。眼见着另一只神鸟从天而降,对准冰玉的双眼就要啄下去。冰玉本能地闭上双目,内心呼唤道:“谁来救救我……”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柄神火扇横着飞了过来,正中那凤凰的翅膀,只听凤凰哀鸣了一声便跌落在地。 另两只凤凰见同伴吃了亏,忙飞下来救助同伴。 “我来晚了,你没事吧。”青玄边解开冰玉身上的七彩罗刹,边关切地问。 “怎么是你?”冰玉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身边的少年。 “没想到吧。嘿嘿。”青玄咧嘴笑。“我能掐会算,一算你今天有难。就跑上来拯救你了。”他摆出一副街头术士的模样,那样子看起来很滑稽。 “切,谁信呐。”冰玉翻了个白眼,“你来得正好,赶紧帮我对付这两只凤凰吧,我都快被它们害死了。” “好,看我的。”青玄说着。抄起折扇对着旁边一只凤凰便劈了过去。凤凰向后一仰,躲过少年的攻击。接着,它振动羽翼,一溜火苗舔着地面就烧了过去。 “地狱烈火!”青玄叫了一声,抓起冰玉转身就跑。 那火就像有灵性般。跟着他们的后屁股一路追了过去,不多时,火势便蔓延到二人的脚下。两人只觉得脚底板如踩在一块烙铁上,滚烫发热,同时剧烈的痛疼自脚底直窜入心脏。 “我靠,我脚底肯定起泡了。”青玄大叫着。两只脚不住跳上跳下。 冰玉没有叫,不过情况并不比青玄好多少,来自脚下的疼痛让她面目有些扭曲。鼻尖上也有细汗冒出。看着火焰有越烧越烈的架势,冰玉咬咬牙,驾着青玄一起飞了起来。 两人飞到瑶池上空,刚好瑶池边上有个荷花亭。冰玉便携着青玄落在荷花亭中。冰玉一伸手从怀中掏出个小药瓶,然后倒出两粒金疮药,“给,吃一粒就好了。” 青玄接过去问:“上次给你的还没吃完啊?”说着,没等冰玉回答就将金疮药扔进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没呢,那么多。哪能一下子吃完。”冰玉想,你不在的时候我也不做什么活动,哪有机会吃那些药。 “那我不在的时候你都做什么?”他纳闷,难道他不来这里,冰玉就什么都不做吗? “我……”冰玉语塞,他不在的日子,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做做师门任务就下线的,因为没有他的日子她都不知道该干什么。这个剧情任务,还是上次做了一半,看见放在任务栏里闹心,才接着做完的。 冰玉正不知道怎么回答,一抬头看那几只凤凰已经追了过来,便所答非所问地来了句:“不好,它们追来了。” 青玄回头,果不其然,那几只漂亮的大鸟不依不饶跟了过来,为首的还带头绕着亭子转圈。大概是因为亭子里空间狭小,若进来占不到什么便宜反倒可能会吃亏,所以它们没贸然进来,一直守在亭子外,左一圈右一圈的转。 当冰玉和青玄发现凤凰们并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时候,心里不禁暗暗高兴。可总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问题早晚得解决。冰玉将金疮药吞下,过了一会儿,感觉脚底不那么疼了。她看了看青玄,问:“你脚好点没?” 青玄跺了跺脚道:“没什么大碍了。这药可真管用。” “那我们一起冲出去把那几个凤凰给解决了,没问题吧?”她没什么自信地说。 “我想应该没问题。”他笑了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他的笑给了她某种鼓励,她想,有他在,一定没问题。 两个人冲出去之前,青玄叮嘱她道:“一会儿,不论出现什么情况,你都别离开我身边,只要我们不分开,就有办法击退凤凰。” “好。”冰玉答应了一声。两人各自握紧手中的武器,然后跳出亭子外。 三只鸟看里面的人出来了,一齐俯冲下来,对着二人又啄又抓。青玄挡在冰玉身前,拿着神火扇一阵划拉。冰玉则背靠着青玄,挥舞着手中的罗刹。可这东西杀伤力太低,即使碰到鸟儿的身体,也对他们造成不了什么致命的伤害。 人鸟纠缠着打了半天,青玄才意识到,冰玉始终没用法术,这是为什么? “喂,你怎么不秒?”他一边防御一边道。 “没蓝了。刚才打姚太尉,蓝都用光了。” “早说啊,我身上好像还有些蓝药。”青玄边防御边伸手向怀里摸,不一会儿果然摸出几颗地狱灵芝。 地狱灵芝,顾名思义,是只有地府才有的仙药。此药专门用于恢复魔法,且一次能恢复150p的魔法值。属二级药范畴。因药性是一级药的数倍,因此在市场上价格昂贵,一般不少于3000两/颗。此药还可用于炼制三级药,不过因为价格昂贵,一般的炼药师很少用它来做原材料。 “给。”青玄将地狱灵芝塞给冰玉。冰玉随即塞了两颗进嘴里,只见一团蓝光从她头顶上方慢慢沁入体内,冰玉只感觉一阵舒爽,刚刚疲累的身体仿佛一瞬间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龙卷雨。 冰玉一挺身,丢出了龙卷雨术。只见晴朗的天空中突然乌云密布,接着三道闪电穿透云层,刚好击在三只凤凰的头上。刚才受伤的那只凤凰不堪一击,歪斜着身子栽了下去。刚落地,就一下子消失不见了。另两只凤凰也伤的不轻,一只凤冠被烧得焦糊,另一只整个头部都被烧秃了毛。 凤凰们哪吃过这样的亏?一时气得全身的羽毛都竖起来了。它们红着眼睛,对着冰玉劈头盖脸就啄了过来。 青玄哪能让这些鸟如意。他挥舞着折扇,左敲又劈,把个鸟儿打的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冰玉趁机又丢了两个龙卷雨术。 这一次,鸟儿们伤的更惨,几乎全身的羽毛都烧焦了,浑身还冒着焦糊味。可怜它们风光一世,如今看起来竟像两只秃毛鸡! 受了重伤的神鸟无法再使用法术,只能凭体力硬拼。 冰玉趁魔法消耗殆尽前,又吞了两颗地狱灵芝。如今情况下,她只需再使用几次龙腾术就能将两只凤凰拿下。 龙腾术的威力比龙卷雨大很多,只不过作用效果只针对单个个体。一记龙腾术下来,个体在没有法术修炼的情况下要失血5、600滴。等级越高,此法术作用效果越明显。 一只凤凰在经历龙腾术的洗礼后,又挨了青玄一扇子,结果一命呜呼。倒地的瞬间,也倏一下消失不见了。看来这两只凤凰均是那只主凤凰幻化出来的。 如今,主凤凰失了两只臂膀,心里的抵抗已失了八分。 青玄看它斗志锐减,飞身而起,呼呼几扇子,把个凤凰打的就只剩一口气了。那凤凰心想,再不跑准没命了。于是,一声悲鸣后,趔趄着翅膀飞回殿中。 打跑了神鸟,二人回到流沙河畔,将王母如何假意应承卷帘实则并无心让他重回天庭一事悉数告诉了这位将军。卷帘一看,回天庭无望,一时心灰意冷,决心遁入空门。 折腾了一天,终于过完“四琉璃”剧情,冰玉感觉浑身累得没有力气。好在拿到了一百多万经验和几样装备,还有一点剧情点,算是没白挨累。 二人回到京城,找了个人不多的小酒馆坐下。一天没吃东西的冰玉此刻饥肠辘辘,只感觉前心都要贴到后背了。青玄显然看出冰玉饿得快不行了,忙喊了小二叫了几样小菜和一碗米饭。冰玉一边狼吞虎咽地往嘴里扒饭,一边含混不清道:“好久都不见你,还以为你再也不来了呢。” “怎么会?”青玄吞了口口水,歉意地说道:“都是因为公司的事多,在家里又玩不成,所以……”他顿了顿,“要不是因为这里有你,我早就不玩了。” 怎么个意思?那是因为陪我所以你才来玩游戏的吗?若是因为我而耽误了你的前途那我可担当不起。冰玉心里有些不快。早说啊,早说自己就不用花这么多时间在游戏里,还练什么级,升什么级啊,通通都是白费心血。 第二百一十六章 活着 “你那么忙,要不……”冰玉将嘴里的饭硬吞下,“我们都不玩了吧。好好工作,毕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投入那么多感情在游戏里,突然戛然而止好像有些不太适应。 “呃……”他想了想,眼下也没什么好办法,想要工作游戏都兼顾,李孝天那一关就过不去。他无奈地摇摇头,道:“好吧。我们都不玩,以后都好好工作。” 其实,在来之前他还没想好怎么说,如果说不玩,对方会不会不高兴。很奇怪,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对方高不高兴,难不难过。他自认为来去无牵挂,好像谁都无法阻止他追逐自由一样。如今听冰玉这么一说,他反倒有些愧疚。 “可是,要是我想你了,又见不到你,咋办?”冰玉想,脱离了游戏,他又很少上q,那么她想见他,比登天还难。 “要不,我把我的电话给你吧。”他说。 “电话?你真的确定要给我你的电话?”冰玉不敢置信地问。 “是,我确定给你我的电话。”他回答完,自己又在脑子里过滤一遍:李青玄,你确定给她自己的电话?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的吗?哦,没错,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他和自己说。 “那好。”冰玉放下碗,心里美滋滋地想,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关系又向前发展了一步? “136********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想我的时候就打给我。”他说。 “嗯。”冰玉瞪大眼睛看那一串数字,她要把它记在哪里才不会忘记呢?想了又想。还是记到博客空间里吧,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能看到。再在手机里存一个,若手机坏掉了,网上还能找着。双保险。 她是多么在意那个电话,仿佛弄丢了电话就会把他也弄丢一样! 离开游戏的日子,生活变得恬淡而无味。每天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让人觉得麻木而单调,没有激情。不过,大把的空闲时间,倒是给了冰玉学习的机会。没事的时候,她就看看书,做做题,让自己随时保持应试的状态。毕竟还有一场躲不掉的考试。这场考试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利。因为一旦失利,明年就要推倒全部重来。她不知道,那时候她还有没有耐心再重学一遍。 偶尔,她会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想,若哪一天罗美娟发现,她的儿子找了个大他五岁的女人,她一定会发疯似的找上门。然后说出一火车恶毒的话,临出门时再在冰玉的脸上扔张支票…… 她可不想找一个家境贫寒,又比自己儿子大那么多的儿媳妇!怎么办呢?她如此爱她的儿子。可未来婆婆又不接受她。这简直是个无解的难题。这时候,她的泪就会扑簌簌落下来…… 可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就像经历过那场地震的人们一样,再怎样痛苦,还是要隐藏悲伤,坚强活着。 可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就像经历过那场地震的人们一样,再怎样痛苦,还是要隐藏悲伤,坚强活着。 地震过去已经三个月了。 在这三个月里,离洛从110斤狂瘦到90斤,体重一下子掉了20斤!也就是说,原本丰胸肥臀的女生,现在摇身一变,竟然成了窈窕淑女,这让离洛实在有些难以置信。 她在镜子前照来照去,怎么也不敢相信镜子中的人就是自己。若不是因为难过面容有些憔悴,这镜子中的人简直就是一个林妹妹啊! 变瘦的离洛看起来更漂亮了,这让离洛心情大好。她拿起手机,对着镜头拍了两张相片,然后发给季赢。不一会儿,季赢打来电话:“小妮子,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啊。” “多谢师父夸奖。嘿嘿。”离洛傻笑。 “今天怎没看见你上游戏,是不是光在家臭美了?”季赢一边忙着打副本,一边和徒弟闲聊着。 “呵呵,你怎么知道呢?” “我当然知道,你这小妮子除了打游戏,就是爱臭美。”季赢揭徒弟老底。 “哪有师父这样说徒弟的嘛。我可要生气了。”离洛假装嘟起小嘴,可突然想到季赢看不见,所以立刻恢复原形。 “好好好,师父错了还不行。”季赢笑。此时副本已经进行到关键时刻,季赢不敢有一丝溜号。 “那你请我吃饭作为赔罪吧。”离洛捂嘴笑。 “好,你说哪,我下班后过去。”这时,一个穿着银亮钢甲的*oss向季赢砸来。 “去那个spring bar,晚上六点,不见不散。”离洛说完,挂断电话。 “喂……”季赢对着话筒大喊了好几声,可话筒里只传来挂断电话的嘟嘟声。季赢本想说,换个地方吃饭不行吗? spring bar,据说是市中心最贵的一间酒吧,里面一瓶德国黑啤酒就要好几十块一瓶,一个果盘也要好几十块,再加上咖啡,甜点,没个几百块出不来。若是点歌,就更贵了。 季赢按着鼠标的手想摸摸兜里的钱够不够,这时,那个*oss举起手中的兵刃朝季赢头上一砸,季赢便华丽丽地倒下了。这个副本里的死亡虽然不按正常死亡计算,但是因为他是队长,所以在他死亡的那一刻,队伍马上解散。这就意味着boss还得重杀一回。季赢看了看任务栏的时间,离副本结束只剩下六分钟了,这六分钟里如果不能战胜boss,那就意味着副本挑战失败。到时候,什么宝箱啊,金钱啊,通通得不到。 这丫头,真是害死人了。 季赢爬起来急忙重新组队。这一场恶战,打得极其艰难,好在在最后的30秒钟弄死了那个boss,此时季赢只剩下一滴血了。 六点,季赢准时出现在酒吧门口。为了不出糗,临出门时他和同事借了几百块钱,说如果用不上,回去就还他。他想,身上那200块钱肯定是不够的,还是多预备些比较保险。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在人家小女孩面前跌份吧。 离洛从身后拍了拍他肩膀,他一回头,看到小丫头打扮得花枝招展,正冲她挤眉弄眼的笑。 “来就来呗,干嘛打扮得跟个花蝴蝶似的?”从认识离洛以来,她还从没对他如此笑过,这让季赢有些尴尬。为了缓解这尴尬气氛,他揶揄了一句。 离洛原地转了个圈,问:“难道不漂亮吗?” “漂亮漂亮,谁说我徒弟不漂亮?简直就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一枚啊!”季赢很少夸女人的,当面夸女人更是此生头一次!这话说完,他自己都觉得不自在。所以,他红着脸催促离洛道:“我们赶紧进去吧,一会儿没座了。” 离洛被他推着进了酒吧,在靠近角落的地方找了个位置。这里光线昏暗,不被人注意,倒是很适合情侣来坐。可目前为止,他们的关系只限于师徒范围之内,跟情侣根本不挨边。 一个年纪不大的男服务生拿着点餐单、便签和笔来到他们桌前,问:“现在点餐吗,先生?” “呃,点。”季赢看了看离洛,见她没什么意见,便示意服务生把点餐单递给她。 “既然你请客,那我就不客气了。”离洛接过餐单,仔细看了看,道:“一杯鸡尾酒,一份牛扒,一份蔬菜沙拉,一份薯格,两个慕斯,外加一杯橙汁。哦,牛扒要八分熟的。”她把餐单递给季赢,“师傅,你吃什么,自己点。” 季赢接过菜单,大致看了看,道:“要两瓶洛阳啤酒,一份牛扒,也要八分熟的,外加一份油炸洋葱圈。”他合上菜单,心说,这西餐厅,实在没什么可吃的,还贵得要死。要是我选,我一定选家中餐厅,比如川菜馆,或东北菜馆,都比这个强。可人家小丫头点名来这里,也不能扫人家幸不是。看来,我回去还得再吃碗面条,这点东西怎么能吃饱。 服务生又念了一遍他们点的菜,然后便夹着菜单离开了。 陆续有客人进来,空着的座位不断被填满。 两个人坐在那里等上菜,一时间找不到话题,不免有些尴尬。好在没等多久,服务生便端着各种不同形状的盘子过来,然后像码麻将似的把盘子码整齐。 在服务生将最后一道菜端上餐桌的时候,离洛端起鸡尾酒,清了清嗓子道:“师傅,谢谢你今天能来。今天,是我刚满20岁的生日,有你陪我度过,我很高兴。”小丫头说着,眼圈不禁有些发红。 “什么?今天你生日啊!怎么不早说,我连礼物都没给你准备呢。”季赢坐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居然有着如此特殊的意义,还以为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呢。 “呵呵,你真的要送我礼物?噢,我很期待哦,那会是一件什么样的礼物呢?”离洛浅浅地笑着,举起酒杯,那鸡尾酒的颜色看起来像彩虹。 “你喜欢什么我就送你什么。”季赢傻傻的回道。好像他还没送过女生礼物呢。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一顿大餐 “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离洛眨了眨眼睛,那微卷的睫毛看起来像是洋娃娃的眼睛。 “祝我生日快乐吧。”离洛道。 “用不用我给你唱首生日歌啊?”季赢打趣着。 “要是能唱当然更好。”离洛看着季赢,心里不自觉想起了那个人。要是他还活着,那么此刻坐在她对面的,一定会是他吧。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季赢小声唱了起来。 离洛抿着嘴,静静地听着。那一刻,她心旌荡漾,仿佛沉浸在旧日时光里无法自拔。好在歌声结束的时候,她愣了愣神,然后便收回不切实际的幻想。她才二十岁,不该在悲伤中度过属于她的青春。既然上帝对她关上了一扇门,一定同时为她打开了一扇窗。那么,她该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时光。 唱完歌,俩人碰了下杯,然后各自喝了口杯中酒。 离洛放下酒杯,没有直视季赢,而是看着他面前的薯格道:“师傅,我很感谢你,若不是三个月前,你从海边把我接回家,那么,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季赢看着离洛,思绪又回到三个月前的某天。 那天,季赢刚巧去东海湾挖图,不经意间看到有个姑娘坐在海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季赢担心这姑娘有什么事想不开,再去寻短见,便凑上前想劝说几句。可到跟前一看,这姑娘不是别人。正是他刚收不久的徒弟!虽然他和这个徒弟没什么太深的感情,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如今徒弟遇到麻烦。做师傅的哪有不管的道理? 季赢便将徒弟领回他在京城的家,然后烧了热水,让她洗了热水澡,又煮了姜糖水给她喝。事后,他了解到徒弟沮丧的原因。便好言相劝,极力开导。怕徒弟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季赢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她练级,陪她聊天…… 这三个月,正因为有季赢的陪伴,离洛才很快走出失去落雪残风的阴影。也才能微笑面对生活。 后来,离洛发现季赢和她在同一座城市打工,才想在她生日这天好好感谢一下这位师傅。 “那不是应该的吗?谁让我是你的师傅呢。”季赢收回思绪。耸了耸肩,“好了,什么都别说了,今天是你生日,要开开心心的哦。” 离洛点了下头,然后端起酒杯,“来,我们把这酒干了。以后再也不想那些不愉快的了。”离洛将杯中的鸡尾酒一饮而尽,然后喊了声,“服务生。再来一杯!” 俩个人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零点一刻了,好在离洛清醒的时候事先埋了单,否则季赢可出大糗了。要知道,这一顿饭共花了一千块钱!一千块钱啊!季赢汗颜,小丫头的一杯酒就一百多。我擦,这么贵的酒她竟然一下子喝了六七杯! 季赢背着离洛,在清冷的大街上走着。这要是在国外,保准有警察过来查身份证,大半夜的,孤男寡女在大街上溜达,是不是有什么情况啊?好在国内警察这时候都回家睡觉去了,没人管他有什么情况。 小丫头在季赢的背上也不老实,嘴里嘟嘟囔囔唱着黄小琥的歌,“……幸福没有那么容易,才会让人特别着迷,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 季赢看她那醉得不省人事的样子,鼻子不禁有些发酸。这么小的年纪,就远离父母出来打拼,好不容易遇上个自己喜欢的人,又他妈挂了,咳……这命。 季赢走着走着,心说,不对啊,这丫头不就是个商场导购员吗?怎么会这么有钱?听说那工作一个月顶多才一千多点工资,难不成她是花了一个月的工钱请我吃饭?可是,看她掏钱的速度,好像那钱包里不止一千块钱。这孩子,别是…… 季赢不禁往不好的方面想。 到了离洛的住处,季赢打开门,把小丫头放在床上。这地方他来过一次,所以没太费劲就找到了。因为是出租房,屋里陈设简单,除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双人床,还有一个简易衣橱外,什么家具也没有。桌子上放着台崭新的电脑,看样子才买不长时间,显示屏底座上的塑料薄膜还没揭去。 电脑旁有个凉水杯,里面盛着半杯白开水。旁边还有个空玻璃杯。季赢倒了杯水,想喂离洛喝下去,可看她已经睡熟了,便将杯子放回桌上。 看来小丫头已经没什么大碍,不如先回去,等明天再打个电话问问。 季赢下楼,搭了辆出租车回到自己住处。因为太晚,也没洗漱,躺到床上,没几分钟便睡着了。 第二天,季赢在游戏里碰到离洛,便问:“小妮子,怎么样,醒酒没?” “醒了,就是头还有点痛。”小丫头飞快打过一行字。 “你昨天喝太多了,还好我比较清醒,要不我们两个都趴酒吧里了。” “对了,昨天光喝酒了,都把正事忘了。”离洛猛拍了下脑袋道。 “还有什么事比你过生日更重要?”季赢不解。 “这两天你要是有时间就来我家一趟吧,当面和你说。” “有什么事不方便在这里说?” “来了你就知道了。”离洛说完便下线了。 季赢一头雾水,心说,莫不是叫我去xx00?不会吧,我不就是安慰安慰人家吗,何至于以身相许来报答我? 两天后,季赢再次来到离洛家里。 去的时候还特意问离洛喜欢什么样的生日礼物。离洛说,买只贵宾犬吧,我一直想养只小狗陪我。季赢就去狗市给她淘了个刚满月的贵宾犬。那只贵宾犬真不含糊,竟然要了他四百块人民币!想想人家请一顿饭还花一千块呢,这四百,不多! 抱着狗狗进屋的时候,离洛穿了件海绵宝宝的家居服出来迎接他。显然,她刚洗过澡,头发散开着,头发上的水汽还没有散去。她脸上的皮肤光洁如玉,散发着属于她这个年龄的特有光泽。季赢的鼻子虽然不太灵光,可仍然闻到了她身上沐浴露的香气。今天的离洛和那天完全不同,仿佛是出水的芙蓉,让季赢不禁浮想联翩。 这,这是在勾引我吗?季赢不免心旌激荡,仿佛灵魂都要脱了窍。 “狗狗好漂亮,”离洛接过贵宾犬,把头埋在小狗身上一阵亲昵。小狗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子,又摇了摇尾巴,主人的宠爱让它很受用。 离洛抱着小狗,将沏好的柠檬茶端给季赢,“师傅,坐。”离洛道。 季赢坐在电脑桌前,瞟了眼电脑屏幕。屏幕上显示着幻彩的游戏画面,代表离洛的卡通人物正站在游戏里一个热闹的街市上,摆摊卖货。季赢随手用鼠标点开摊床,想看看她都在卖什么。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摊床上赫然摆着十个定魂珠,两枚九段光芒石,还有两本必杀兽决,和一套高必宝宝套装。 季赢当时脸都绿了,“乖乖,你哪来这么多值钱的东西?” “今天你来,我就想和你说这个。”离洛一边抚摸着狗狗的头,一边淡然道。 “哦,你想说什么,我洗耳恭听。”季赢喝了口柠檬茶,一股淡然的酸味裹着柠檬的芳香从舌尖一直滑到他的喉部。 “你是不是看我出手很大方,昨天一顿饭竟然花了那么多钱。” “嗯,”季赢点头,心说,我正想知道呢,是不是哪位大哥给的。 “你一定认为是哪位有钱大哥给的吧?” 季赢想,她怎么知道我的心思?糟了,让她看穿心事可不好。她一定会认为我很龌龊,竟然往那地方想人小姑娘。 “我……哪有。”季赢假装镇定,其实离洛已经看出他的窘迫来了。 “呵呵,你这么想也难怪,我在商场上班,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突然花那么多钱请你吃饭,难免引起你的怀疑。”离洛顿了顿,接着说:“你刚才看到那些高级宝石和装备了吧,那都是我从别人那‘拿’的。” “拿?怎么拿?”季赢脑门上闪出一硕大问号。 “是的,不拿的话,光靠自己打,我一天不吃不睡也打不到那么多好东西啊。”离洛表情淡然,仿佛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而是别人的事。 “你平白无故从别人身上拿东西,别人能同意吗?”季赢还没划过来拐,继续犯二地问。 “当然不同意,所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拿’。”离洛笑笑。 “可是……那不跟偷一样吗?”季赢汗颜。 “事是那么回事,不过我们从来不说那个字,这是……行规。” “我们指的是谁?行规又是什么?”季赢感觉这丫头不像他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一刻,他好像完全不了解她和她的世界。 “我们指的是落雪和我,行规就是做黑客这行的规矩。” “落雪?他不是已经……” “是,他已经死了,可是他的号我仍然在玩。他教会我如何编排木马程序,我在利用这些程序盗取游戏中玩家身上的东西。” “那你就是传说中的……黑……客?”季赢愕然。 第二百一十八章 出游 “是的,做黑客能让我生存下去,还能让我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为什么要拒绝?”离洛微笑着,她的头发在逆光中一点点变干,毛茸茸的发丝呈现出酒红色的光泽。 “呃。”季赢哑然。她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作为一个在外漂泊的浪子,生存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 “我看你生活也很拮据,如果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离洛想,师傅这三个月以来不离不弃一直在她身边关心她,照顾她,安慰她,那么,她应该表示点什么以作回报。 “让我沉淀沉淀。” 这样一个跨越道德底线的做法季赢还是头一次遇到,他感到有些惊慌,又有些惊喜,还有些不知所措。在这样的情绪交织中,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自己那老窝的。 财政局终于下发通知,考试时间定在九月份第三个休息日。如今是七月下旬,还有一个多月的复习时间。冰玉翻了翻《财管练习册》,这上面的题她已经做过三遍了,(去年做过两遍,今年做了一遍)相信再做一遍,答案她都能背下来了。 她准备考试之前再看一遍书,然后练习册大略看一遍,应付考试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呃,就这样决定了,从明天开始看书。冰玉暗暗下着决心,然后将练习册放到一边,看看手头还有活没干完,便拿起一张发票,认真审核起来。 刚审核没几张,桌上的电话便响了起来。冰玉接起电话。听筒里传来秦华妖冶的嗓音:“小冷,下午三点在楼上小会议室开会。你别忘了参加。” “嗯。知道了。”挂断电话,冰玉抬头看了看墙上的石英钟,现在是两点三刻。也就是说,十分钟后会议即将开始。 这么短时间也干不了什么,冰玉只能把那些未审核的发票放到一边,然后从抽屉里掏出一个皮面32开笔记本。又从笔筒里胡乱抓了支墨水笔,向楼上会议室走去。 这时,各部门负责人也陆续从办公室出来,大家在走道里打着招呼,然后一边说这话一边朝楼梯那走。 “这开的是关于什么的会?”在楼梯上冰玉碰到秦华,随口问道。 “好像是关于过两天旅游的事。” “旅游?去哪旅游?” “准备去仙人岛或者大鹿岛,还没定下来呢。”z经理从后面走过来,插话道。 z经理是个乐天派,虽然接近退休年龄。可工作热情不减。公司里的大事小情都积极参与。 照理说。一个副经理,又快退休了,工作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工资不少,奖金不少。混到退休算是功德圆满。 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工作热心,对员工的态度也好得不得了。他擅长讲笑话,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总是笑声不断。一次,冰玉曾口无遮拦地说他真是大家的开心果,他听了这话,似乎有些不高兴,“我这么大岁数,怎么会是大家的开心果呢?” 冰玉吐了吐舌头,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可公司里一半以上员工都是他的粉丝这是事实。冰玉虽然不是他的粉丝,可心里还是暗暗佩服z经理的领导艺术。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看见过一个副手能做人做得如此成功的呢。 进了会议室,大家各自找位置坐好,因为会议还没正式开始,邻座的人便抓紧时间讨论旅游的事情。一会儿y经理进来,在经理位置坐下后,便用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扫视一遍,那样子,仿佛穿越火线里玩家拿着狙击枪向着对手一顿扫射一样,扫射的结果是……整个会议室顷刻间变得鸦雀无声。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他宣布决定,然后由大家讨论的阶段。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季节带员工出去旅游,完全是因为经济危机给闹的。往年这个时候正是销售旺季,订单雪片般飞来,上上下下忙得不亦乐乎。可从年初开始爆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得各国经济都不景气,作为发展中的国家——中国也未能幸免。 很多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不得不关门歇业。一些中型企业虽然没有停业,可也是咬牙硬撑着。大型企业因为资金雄厚,抗风险能力高,相对好些,可收入的锐减和运营成本的居高不下,最终决策层不得不用裁员以解决危机。这个时候,唯有大型国企优势尽显,因为有国家做后盾,使得国企员工们几乎没受到什么风吹草动,工作反倒比以前轻松了许多。 在这个大背景下,y经理选择出游,完全出于鼓舞士气,积累元气,待经济好转,再大干一场的战略目的。 会议最后讨论的结果,选定仙人岛作为本次出游的目的地,时间定在本周五下午,也就是明天。周六返回。 一听说明天就去旅游,大家变得兴奋异常。从会议室出来,这个话题就没有断过。 刘柳兴奋地说道,“晚上我得去买件游泳衣,还得再买个泳镜,好几年没去海边游泳了,以前的泳衣都不知道扔哪去了。” 孟凡尘早就听说明天要去旅游,趁y经理下楼,便跟在他屁股后不住地问,“让带家属不,我想带我姑娘去?” y经理坐回那巨大的老板台后面,笑眯眯说道:“这个……别人都不带,你带好吗?” “你要同意,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孟凡尘厚着脸皮说道。 “你要问我同意不,我肯定不同意。不过……你要是带了,我就当没看见。”y经理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孟凡尘是他最器重也最信任的人,他总不忍心伤害一个心腹吧。 孟凡尘会意,退出经理室。他一路哼着歌来到计划部,问唐果,“明天你去不?” “当然去。这么好的机会干嘛不去。”唐果最喜爱旅游,怎么可能放过这次出游的机会。 “那到时候你帮我照顾一下我姑娘啊。”孟凡尘嬉皮笑脸说道。 “行,包我身上了。”凭着两人十几年的交情,这点小忙唐果还是会答应滴。 冰玉回到办公室,两个出纳正在那讨论今天大盘的情况。自从过完年以后,大盘一路下跌,始终没有反弹的迹象。何处是底,是困扰无数股民的大问题。冰玉不炒股,所以也不关心这个。她把刚才的会议内容大致传达一遍,两个人一听,立刻从被套牢的悲伤情绪中解脱出来,她们瞪着大大的眼睛问:“我们没听错吧?明天真的去旅游?” “是,要去的话,现在就去秦华那报名。” “你去不?”其中一个问。 “我……去。”冰玉想了想,答道。 “你都去的话,我想我们屋应该没人不去。” 是的,平时就属冰玉不爱参加此类公众活动了,这次她都能破例去,别人没理由不去。 次日中午吃过午饭,大家便整装待发。公司出动两台中型面包车和一台帕萨特小轿车,孟凡尘、张爱军等人将事先买好的矿泉水和啤酒抬到车上,大家一路欢歌笑语向仙人岛进发。 仙人岛离营口并不远,从营口市中心出发,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这里是新近开发的旅游区,因为海岸线长,沙滩细软,风景优美,又有不少风格迥异的度假村在此,故吸引了不少省内游客来此旅游消夏。 北方的七八月份,正是炎热季节,能洗洗海澡,吹吹海风,实在是件惬意而不可多得的事情。若是和同事一起出行,那就更是件让人开心得不得了的事。因此,本次活动一经提出,立即得到大家的响应。 出发前,大家都带了不少好吃的,秦华还带了几副扑克。上车前每个车上扔一副,剩下的准备到度假村时再用。车子一启动,张爱军等人便张罗着玩扑克。很快,矿泉水箱当桌子,四个人便摆起了扑克阵。 冰玉靠窗坐着,偶尔摆弄下手机,其余时间都在看窗外的风景。 到达海滨浴场,正好是下午两点,这是一天里温度最高的时候。大家拿着行李,先去度假村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在房间里换了泳衣就出来了。 沙滩好软,沙子好细,踩在那细细的沙子上面,顿时给人一总熨帖的感觉。冰玉穿着蓝色棉布裙子,印着蓝色花纹的半袖上衣, 赤脚在沙滩上走着。她不想游泳,只想这样一个人在沙滩上漫步。 她看顾长海还有y经理他们坐在海边的遮阳伞下,赤着臂膀,上面披一条白色浴巾,正交头接耳的说话。大概不好意思在女同事面前光着身子下海,所以他们装作若无其事的讲话,其实眼睛一直瞄着海水里的人。海水像一锅煮沸的汤,只不过那里煮着的不是鸡鸭鱼肉,而是一群花花绿绿的男女。 沿着海岸线一路向东,有很多碎裂的贝壳,它们被海水冲刷的极其干净,在阳光下闪着亮光。冰玉多么希望在这些碎裂的贝壳中能发现一只漂亮的海螺,像是在三亚看到过的四大名螺之一。可那是幻想,要是有也被别人捡到了,怎么会轮到她! 第二百一十九章 人蝇大战 她偶尔会在石头底下发现一两个小贝壳,它们只有拇指盖大小,黑亮亮的,闭合的很紧。有时,她还会发现些小海螺,这种小海螺很常见,在菜市场上就有卖的,并不稀奇。只不过在海边看见它们还是令人兴奋不已。冰玉捡起一只海螺,对着阳光看,那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运气好的话,会发现里面藏着寄居蟹的海螺,把这样的海螺装在矿泉水瓶里,再装些海水,就会看见它们在里面活动的情景。 沿着海岸线有很多高大的风车,它们耸立在蓝天白云之下,一望无际的大海之滨,白色的风翼仿若展翅高飞的海鸟,给人一种沉浸在童话世界的感觉。 越往东走,离浴场越远,人也就越少。这时,一个人站在海边,面朝大海,很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突然的,她想起了他,想起了他们在游戏里发生的一切。那个人,此刻在做什么呢?有没有也在想念她? 他是留了电话给她的,可是,她要打给他吗?她看了看手中的电话,那红色的外壳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盯着电话看了几秒钟,她的心也狂乱了几秒钟。这几秒钟里,她和自己的内心做着激烈的斗争:若电话拨过去,那个人会接吗?若他不接,自己会不会很尴尬?可是,自己是多么想听听他的声音啊,认识了这么久,还从没听过他说话的声音…… 在这样一个夏日午后,在这样一个无人的海边,她心绪飞扬。她的思念如长了翅膀的海鸟,飞向有他的地方。 最终,她还是没有打这个电话。她蹲下身来,在细软的沙滩上乱涂着。海风吹来。吹乱了她额前的秀发,吹得岸边的风车一圈圈旋转。 当她的背影远离那片海滩的时候,她的身后留下了一个心形图案,图案里面有一个歪歪斜斜的“青”字。 重新回到海滨浴场。发现同事们大都泡在海水里游的正欢。有几个人在岸上,浑身湿哒哒的,看样子是游累了上来休息的。孟凡尘的女儿在唐果的监视下在附近的浅水区游着,这丫才7岁,可游得像条鱼一样,看样子学过游泳。唐果则崩个大大的游泳圈站在一边,真不知道发生危险的时候是小丫头救她还是她救小丫头。 晚餐5点开始,就在海边。 饭店的小老板在靠近海边的露天地里摆了几张大圆木桌子,每张桌子周围放了十个塑料凳。厨师就在五米开外的房子里炒菜。然后把炒好的菜一盘盘端上来。 在海边吃青菜不容易。可是海鲜却随便吃。蒸螃蟹,煮蛤蜊,炒毛蚶……真是应有尽有。青菜却只有炒蒜薹。不过来海边的人大多是奔吃海鲜来的。所以,青菜少也没人计较。唯一的主食就大米饭。 大家就着海风。迎着夕阳,吃着新鲜的海鲜,那惬意自不必说。唯一不怎么让人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儿苍蝇太多,而且都是斗大的绿豆蝇子。饭菜一上桌,这帮家伙闻着味就飞过来了,绕着桌子怎么赶也不走。待你稍一不留神,它们就落在香喷喷的饭菜上,准备和你共进晚餐。 这个时候,大家就群起而攻之。他们挥舞着筷子,使劲轰赶着苍蝇,苍蝇则一副不怕死的精神,就是赖着不走。于是有人就挥着袖子上去轰、张着手掌上去轰,好不容易把苍蝇轰走了,可不一会儿,这家伙不知道又落到哪个桌上去了。 冰玉吃饭小心翼翼,只捡那没被苍蝇落过的菜吃。可男同事基本不管这个,他们喝得正高兴,哪管苍蝇落没落过。 这一顿饭,基本上是在和苍蝇们的斗智斗勇中结束的。等大家离开的时候,夕阳已经隐没在海的那边,狼藉的桌面上,绿豆蝇子正张牙舞爪的啃着客人们吃剩下的饭菜。 晚上的海面变得漆黑一片,只有海边被灯光照着的地方还算亮堂。海边的露天卡拉ok厅里,一到晚上就聚满了人,大家在这里唱歌、跳舞,享受着夏日夜晚带来的快乐时光。 刚吃过晚饭的同事都回度假村休息去了。因为晚上还要进行别的活动,所以现在他们得休息一会儿。 冰玉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在床上躺一会儿。这个房间是她和唐果还有孟晓航(孟凡尘的女儿)三人同住的,这会儿那两人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只有行礼静静地躺在她们的床上。看来她们是去别的屋玩了,冰玉想。 正好没人打扰,何不睡一小会儿,冰玉这样想着,便闭上眼睛。可没等她睡熟,忽然听见门外有人大叫。她没听清那人叫什么,不过既然叫,一定有事情发生,于是,她一咕噜爬起来,穿上拖鞋就往外跑。 门外这时候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概都是听到叫声才过来了。冰玉见大家都抻着脖子向西方看去,她便也好奇地看过去,只见在西面的天空下,火光冲天,不时还有火星飞到天上。 “我的天,是不是着火了?”不知谁说了一句。 “看起来不太像,不过不是着火又是什么?”大家都一头雾水,不知道应不应该过去看看。 “别那么大惊小怪的,那是有人在放孔明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说道。因为人多,冰玉也没看清那人是谁。 既然不是着火,大家就放下心来,看来一会儿,就各自回屋去了。 冰玉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因为不知道孔明灯为何物,所以很想看看它的真面目。只可惜离得太远,后面的夜空又太黑暗,所以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 “这玩意还真是神奇,飞那么高火居然还不灭。”不知什么时候,孟凡尘站到冰玉旁边,嘟囔了一句。 “没见过吧?” “没有。” “没尝试过吧?” “没有。” “那放一个不就知道了。” “还是算了。”孟凡尘回身,悻悻地回了自己房间。 等冰玉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孟晓航和唐果已经回来了,还带回来不少水果。有桃,西瓜,还有草莓。 “吃水果。”唐果见冰玉回来,招呼道。 “这是哪来的?”冰玉纳闷。 “y哥叫人买的,每个屋都有,你就吃吧。”糖糖把半干不干的泳衣晾到床边,那是她和孟晓航的,从海边回来就洗了晾在外面,这会天黑了,所以才收进来。 既然是单位买的就不客气了。冰玉拿起一丫西瓜啃了起来。一块西瓜还没吃完,孟凡尘就过来敲门。 糖糖过来把门打开,孟凡尘穿着短袖白背心,过膝大短裤,大大咧咧地站在门口。 “我来取孟晓航的游泳衣。”他扬了扬下巴。 “进来吧,我们还没睡下呢。”冰玉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啃了一半的西瓜道。 “不了,我拿了衣服就走。看你们屋也没地方晾,我还是拿回我屋晾吧。”孟凡尘站在门外没动,看样子是打定主意不进屋的。 糖糖把孟晓航的泳衣拿给他,道:“已经快干了,你回去想着打开晾,那样明天早上就能干。” 孟凡尘答应一声,接了泳衣就回去了。 吃完西瓜,冰玉去水房洗漱,正好看见刘柳也端着盆过来。她看见刘柳鼻子上贴块创可贴,便“关心”地问:“刘柳,你鼻子怎么了?” “游泳时不小心撞泳圈上了。”她娇滴滴答。 “没事吧?”冰玉看那创可贴横亘在刘柳的鼻梁上,像一只大爬虫,心里其实很开心。 “没什么事,当时有点疼,现在不疼了。”刘柳说着,准备低头洗漱。 “哦,那你小心了。别吃大葱,大蒜,生姜,海鲜,牛奶,鸡蛋还有肉类这些发物,最好吃点清淡的,那样利于伤口复原。”她知道刘柳嘴馋,爱吃好吃的,如今这么一吓唬她,估计这段日子得把她郁闷死。 “嗯,知道了。谢谢冷姐。”刘柳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还一个劲感谢冰玉对她的提醒。其实,只不过受一点点小伤,根本用不上那么小题大做。 冰玉洗漱完就回房间休息了。唐果和孟晓航也没再出去玩,差不多到了十点也都睡下了。 至于其他人打麻将打到半夜,又跑去外面吃夜宵,这个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事了。 次日上午,吃过早饭,大家又到海边转了转,也没再游泳。木森脑子灵活,一早就跑去附近的集市,跟卖海鲜的讨价还价,最后买了两箱螃蟹,分别装了冰块封在泡沫箱里。海边的蟹子其实不比内地便宜多少,只不过刚捞上来,新鲜。 别人看木森居然弄了两箱螃蟹,觉得眼红,也打算去集市上看看。这时,有刚从海边散步回来的说道:“那边那有刚打上来的,你不过去看看?” 几个人听了,转身又往海边奔去。 到了海边,果然看到一个渔夫在兜售他刚打上来的海货,有螃蟹,也有蛤蜊。那些螃蟹装在网兜里,沉在有海水的地方。如果客人要买,他就把它们掏出来,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然后现场称重。那些螃蟹果真新鲜,一个个都活蹦乱跳的,脑袋削个尖的往外钻。幸好网兜的网眼小,它们才没有得逞。 第二百二十章 来到雪山 打海货的船就停在身后,破败的样子,一看就是从海上刚回来的,船身还湿漉漉的。昨天这儿可没看到船,可能是船家知道这有旅游的客人,所以今天才把船开到这边以便卖他那些海货吧。 进过一番讨价还价,y经理,z经理,还有孟凡尘和小培,都买了数量不等的螃蟹。船家说两个小时内,不放冰块也没事。考虑到自己买的那些螃蟹拿回去会不新鲜,本来打算待到中午才走的经理们,决定马上打道回府。 就这样,浩浩荡荡一队人马,还没修整完毕,便踏上归家之途。 回去的路上,可没有来时的意气风发,一个个睡得跟个死猪似的。唯有三个驾车的伺机,尽职尽责,克忠职守,一路安全无事故的把同僚们送回家。 这次旅游,总体来说没出什么大的安全事故,除了刘柳受了点轻伤之外,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因此算作完美收官。 旅游回来之后,大家又开始上班下班,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 白天,冰玉一有闲暇时间,便忙着看书做题。晚上回家也不闲着,吃过晚饭,便一头扎进题海中,不到半夜不熄灯。她这是拿出高考的精神应对这次考试了。 时间倏忽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了考试这天。冰玉拿着准考证,胸有成竹的进了考场。两个小时的考试很快过去,当她从考场出来的时候,脸上洋溢着满满的笑容。 成绩出来时她一点也不感到意外,那些题大多是她做过的类型题,怎么可能会答得不好。 “喂,84分哎,答那么高分干嘛,60分就够用嘛!”同事看到她的成绩不禁惊呼道。满分才100分,这分数。也太高了些。 “嘿嘿。”冰玉笑。心说,那也不能答一半空一半吧。 去财政局领证的时候她颇感得意。那一年,全市才五十六个通过的,作为五十六分之一。她的确应该骄傲一下。 没了考试的压力,冰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就偶尔玩玩斗地主,或是三打一,以打发闲暇时间。可这类游戏玩法太单一,形式太固定,与网游比起来实在枯燥得多、乏味得多。 想想网游世界里那美丽如童话世界的场景,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剧情,还有节日活动的丰富多彩,以及让人神往的爱情,这都足以勾起冰玉对于网游世界的留恋和向往。可网游世界里缺少了那个人。一切快乐将不复存在,要想重回网游世界,重新找回那些属于她的快乐,必须先找到那个人! 而就在三个月前,他们已经说好不再涉足游戏。那么,在游戏时间里又怎能再找到他? 冰玉看到桌面上那黄色的“梦”字图标,心里很矛盾。本知道那个人不在里面,可偏偏还想进去找他。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可是,若他在里面呢?自己一直徘徊在这个世界之外,又怎会遇见他?不管怎样,还是去里面看看。外一被她逮到,那么,她再也不说‘大家都不玩’这样的话了。 这样想着,冰玉左键双击了下鼠标,游戏界面立刻弹跳了出来。选择进入服务器,输入账户密码。输入将军令密码,一秒钟后,她看到自己站在长安街的天台上方。因为上次离开游戏前是和他在家中分手的,所以再次登陆游戏时人物显示是在天台上方。 刚一登陆游戏,就发现屏幕下方的好友图标一个劲闪动。冰玉心里一阵紧张:果真他在这里? 安抚住狂跳的心,她点开那图标,却原来是小雨点发过来的信息:姐姐,你怎么才来啊,好长时间都看不到你? 冰玉很快回了一条信息过去:前段时间有事了,所以就没上。 小雨点马上回了条:我还以为你不玩了呢。你要不玩,想着把你那些装备送我啊。 冰玉一看小雨点这么说,心里便有些不高兴,这小子原来不是关心她姐我离开这么久的真正原因,而是变着法要我的装备啊。 冰玉没再回话。 她刚要点开好友列表,这时候好友图标又在闪。这是谁呢? 冰玉好奇,又点开来看。原来是慕容雪米她:嗨,姐姐,好久不见,今儿怎么有空上来了? “呃,上来看看。”冰玉飞速打过一行字。 等了一会儿,见对方没有回,冰玉便不再理她。 好友图标终于不再闪动,冰玉紧张的心情也逐渐放松下来。看来,他不在这里,如果在,他早就发现自己了。 不过不看下还是不死心。 冰玉冷着面孔点开好友列表,在第四个好友列表里,他的名字显示成没有生气的黑色。看来,他果真没在这里。 冰玉失望地离开游戏。 她去游戏官网上转了一圈,公告栏里都是些服务器维护的公告以及近期将推出哪些活动的新闻。还有新手入门什么的。对于这些信息,冰玉一般都是一带而过的。不过,在四格漫画那一栏,她停住了。 记得她和他玩这款游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玩家自己制作的四格漫画。那些漫画虽然都是用ps技术p过的,不过那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再配上滑稽的语言,总是能让他们想起自己在游戏里的情景。因此,他们对于四格漫画的热爱不比对游戏本身的热爱少。 好久没上来看了,四格漫画又更新了不少新内容。冰玉一幅幅看过去,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一天,她坐在电脑前,偶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他不在老区,会不会有可能去新区呢?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便有些坐立不安。若是去新区,最有可能上哪个区呢?最近新区开了不少,而且南方北方都有开,他人在南方,会不会这次去了南方区?冰玉想不出最近哪个南方区是新开的,所以,索性点开游戏图标,一一查看。 在她把所有南方区都查看一遍后,最后,她把目标锁定在云南的玉龙雪山区。那个区刚开不久,是绝对的新区。 既然锁定了新区,就果断的去那里注册了账号。待她穿着一身新人的装备在新手村晃的时候,她问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很傻。 不过,即使全世界都说她是傻瓜,她也要找到他。她要找到她丢失了的快乐。 新手村里的人都忙忙碌碌的做着任务,没人和她讲话。她突然想起和他初相识时,他向她借五万两银子的经历,新人总是最穷的,那五万两银子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如今,自己又回到最穷的时候,可是,再也没有人拿着一大笔钱心无城府地送给她,没人拿着高价买的花豆带她去染衣服,没人把打来的一大堆图都扔在她身上,没人嬉皮笑脸地跟她说,队长,让我做你老公好吗? 原本相似的场景,可一切都变得如此陌生。 新手任务对她来讲易如反掌。因此,系统给她的《新手入门》和《新闻简讯》她看都没看一眼就直接把它们扔地上了。这东西对她来讲毫无用处,放在身上只会占地方。 新手村里到处飞扬着这样的纸片,它们就像现代都市里那些随处可见的垃圾广告一样不招人待见。 飞扬的纸片多,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来这里的老玩家多,而真正的新玩家并不见得有多少。 一般情况下,在老区玩久了的人都喜欢冲新区。因为在老区,高手太多,物价太高,通货膨胀太严重。要想在这里显山露水出人头地太难。而凭着在老区获得的经验和经历,以及新区物资匮乏,物价便宜,点卡也便宜的优势,这些人在新区里能很快闯出一番新天地。 所以,每当系统开新区,都会吸引一大批老玩家跳区去新区里玩。这样一来,老区的人就越来越少。人少了,物价却居高不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的玩家越来越少。最后,老区变成人人谈之色变的鬼区。 游戏商为了吸引新玩家,只能不断的开新区,这样,鬼区也变得越来越多。后来,为了增加人气,游戏商不得不把同一个省的某两个鬼区合并成一个区。并且要求玩家在合并后的区里只能保留一个相同账号。 一段时间以来,鬼区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新区则是一番新天地。 老玩家在新区里优势尽显。不仅仅在自身等级上比新手爬得快,就连做生意赚钱方面,也比新手更老道,更精明。新人们还在忙着在海底抓海毛虫大海龟卖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摆摊卖10级装备,而且价钱也不含糊。往往一件10级铠甲都能卖个几百两银子。这几百两银子在老区那就相当于几个铜子,而在新区可是一笔巨款! 冰玉只是来这里找人,所以,对赚钱和升级都不很感兴趣。她之所以在海底沉船努力的打海毛虫和大海龟,仅仅只是为了快点升到10级,好冲出新手村,去京城看看那人在不。 在海底沉船奋战了整整五个小时,看着沉船底下尸横遍野的海毛虫和大海龟们,以及那血流成河的绿色液体,冰玉捂着嘴不住的作呕。好在不到一分钟前,她成功升到10级,否则,她恐怕要把青山绿水都吐个干净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相亲 刚好有一队人也升到10级,队里人央求队长带他们去京城,冰玉趁机求队长也把她带到京城。 这队长是个虎头怪。他长得虎背熊腰,手里掐着两把流星锤。虽然相貌长得挺吓人,尤其是那两颗獠牙,好似西班牙斗牛的牛角一样尖厉可怕。可是他的眼睛却分外好看。那一对褐色瞳仁仿若郭敬明小说里英伦风十足的neil,而那微微卷曲的长睫毛则让他的眼睛看起来更加迷离、多情。 虎头怪抬头看了看瘦弱单薄的冰玉,沉思了片刻道:“好吧,最后一个车位,坐好了可就开车了。” 冰玉刚心里还在嘀咕,如果那家伙和她要车钱的话,她会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给他的。可是这虎头怪好像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他瞬间把众人带到京城后,便扬长而去。不用说,他是铁杆的老玩家,这一点确定无疑了。 初到京城的她茫然无措。这偌大一个长安城,要想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何况她又知不道那个人在这里叫什么,长什么样。也不能见到一个人就拉住人家问,你是不是叫李青玄?家是不是在深圳?那样,不被人叫成疯子,也会被人认为是神经病。 冰玉无奈地在大街上走着,对路过身边的每一个人,她都仔细甄别一下。有时对方也会用探寻的目光看她,这时,她便勾起嘴角还以一个微笑,之后便云淡风轻地从那人身边掠过。 她从不主动搭讪陌生人。因为她不擅长在陌生人面前打开局面,只有别人和她搭讪的时候,她才会试探的问人家,以前在哪里玩过,家是什么地方的。 虽然已经到了入秋时节,头顶的阳光仍然很浓烈。连续几天都不下雨,大地被炙烤得无精打采。几天来,冰玉就这样顶着大太阳在一条条街道上行走。她脚上那双0级的布鞋甚至都要磨烂了。 好在她身上还有卖海毛虫赚来的几百两银子,够她吃饭用了。饿了的时候,她便去路边摊吃点米粥和包子,渴了。就喝点最便宜的大碗茶。 为了节省银子,有时她一天只吃一顿饭。晚上住不起客栈,就睡在城东头一个破城隍庙里。 这样寻找了数日,无果。此时,她身上的钱已用光了,鞋子也烂得被她扔到路边的草丛里。看着护城河水里衣衫褴褛,行装不整的自己,她掩面痛哭。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他失去自我,为了他偏离生活的轨道,为了他作践自己。这一切值得吗? 原来,痛苦和欢乐并非单独存在,他们从来都是相伴而生,她在得到他带给她的欢乐的同时,也品尝到了失去他的痛苦。而要结束这种痛苦。那就只能用忘记他,忘记他们曾经的过往,忘记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这一种方式。 冰玉用护城河里的水洗了把脸,然后站起身看了看这座恢弘的古城墙。 这一刻,她决定放弃了。她想,他们的故事早该结束了,只是自己还不肯承认人生的失败。 离开玉龙雪山区。她叫自己不再涉足游戏。 她用看书来打发时间。要不就是看韩剧。一看就是4、5级,看得涕泪横流,呜呜咽咽。不过,不论她看什么,那个人的影子都如影随形,不是跑到她看的小说里。就是隐藏在她看的韩剧中。难道,这就是歌词中所唱的,谁谁谁种下了爱的蛊,而谁谁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看来自己中毒太深,已无药可治。 看到冰玉这种状态。牟君慈很为自己的女儿担忧。虽然女儿从来不对自己吐露心事,但她能感觉到女儿最近情绪不对。女儿家大了,莫不是有了喜欢的人?牟君慈试探地问了几次,可女儿都否认了。看来,得给她找个婆家了,牟君慈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眼见女儿都快30岁的人了,再不结婚,恐怕要嫁不出去了。 以前牟君慈提过几次给女儿找婆家的事,都被女儿以年龄小、学习忙、工作忙为借口给挡过去了。如今,牟君慈看女儿这种状态,决心再试试。外一女儿能答应相亲,那么她或许就会快乐起来了呢。 “玉儿,我看你年龄也不小了,这回试也考完了,趁你现在工作不忙,是不是该考虑考虑你的终身大事?”牟君慈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母亲说的很对。如今自己的会计师证也到手了。再过几个月就30岁了。现在是月中,工作的确也不是很忙。是该考虑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了。至于那个人,他们已经好几个月不联系了,也许,以后也不会再联络了吧。 “一切都听母亲安排。”冰玉坐在沙发上,垂着头跟母亲说。 牟君慈没想到这次女儿能答应的这么痛快,心里很高兴,“好,明天我就叫你王姨帮着看看,哪家有合适的小伙子好给你介绍个。” “嗯。”冰玉没有抬头。只轻轻答应了一声,声音小的像蚊子。 很快,那个叫王姨的人便给冰玉介绍了一个面粉厂的工人。 见面这天,冰玉穿了件翠绿翠绿的百褶裙,一双淡米色高跟鞋,头发随意束了条马尾辫。到了介绍人家,王姨简单给双方介绍了下情况,然后就把他二人撂在里屋,自己跑到屋外听动静。 那个面粉厂的工人穿一件白色t恤,牛仔裤,杂牌子的旅游鞋。他个不高,人长得憨憨的,身上的肌肉看起来很结实。 两个人坐在床边上,都很局促的样子,没有话说。 后来,还是冰玉忍不住问:“你贵姓?” “我姓王,叫王大鹏。”那人憨憨地说。 “你叫冷冰玉吧。听说你们单位效益挺好,一个月能不能挣3000块钱?”王大鹏口无遮拦地说道。 哪有一见面就问人挣多少钱的啊! 冰玉心里很反感。这个人她完全没有感觉,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可是有感觉的那个人踪迹全无,你又能耐人几何?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冰玉让自己耐着性子。这样的心态,她这辈子都别想找到合适的对象。 又勉勉强强和那个人说了几句话。等她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感觉外面的空气从来没有如此清新。 回家后牟君慈问她相亲相的如何。冰玉道:“一见面就问人家挣多少钱。还说自己虽然没读过几天书,可是过日子没的说。他会炒菜,会做饭,还会干家务。要是结了婚,家务活他全包了,我尽管在外面干自己的事业。” “那不是挺好?”牟君慈对这个女婿还是很满意。她想,女儿在家就很少干家务,要是找个什么也不会干的,以后家里还不乱得像鸡窝? “好什么好,一个大男人,只会干家务,能撑起什么门户?我要的男人应该是干大事的,那些干家务的小事,随便找个人都能干。”冰玉心里有那个人比着,所以对现实中的人并不看下去眼。 “我看就挺好。你爸能干大事,可是整天抓不到影。这个人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一心和你过日子,你要有病有灾的,他还能在你跟前嘘寒问暖,其实,这才是一个女人最需要的。我觉得你不该错过。” “可是,我对他没感觉。”冰玉师试图说服母亲。 “两个人接触久了就有感觉了。乖女儿,给自己一次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牟君慈并不想女儿错过这样一个良婿。她们这样的家庭,经不起一个不着调男人的折腾,以女儿的性格,更适合一个老实憨厚的夫君陪伴。 冰玉拗不过母亲,只得答应先处处看。 牟君慈在电话里把女儿的意思反馈给王姨,王姨高兴地说,男方对你女儿很满意,你这边要是没意见,我就他的电话告诉你,你也把你女儿的电话告诉我。以后就让他们自己联系去吧。 牟君慈很痛快的把自己女儿的电话告诉了她这位老朋友,同时拿笔记下了男方的电话号。女儿下班,她便把写着电话号码的小纸条递给女儿:“呶,男方的电话,你可保管好,别丢了。” “啊,知道了。”冰玉把纸条随意放到桌子上,心说,我是不会先给他打电话的。 牟君慈看女儿如此心不在焉,心想,这孩子要是真对对方没感觉,实在不行,过一阵子再让她李姨给介绍个。 王大鹏拿到冰玉的电话后,过了一个星期才打电话给她。冰玉看着来电显示想,你都这么久了才想起打电话给我,看样子也不是很想处,要不就算了吧。 其实,自从牟君慈给了她王大鹏的电话号码后,她就把那个号码输入电话簿。她一直期待那家伙打电话来,可是那家伙仿佛人家蒸发了一样,始终没一通电话。她刚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又接到他的电话。 冰玉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方接起电话,她想听对方怎么说。 “我,我是王大鹏。”王大鹏结结巴巴地说,“这个周末我,我想请你吃个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第二百二十二章 经济适用男 这人怎么结巴上了,上次见面觉得他说话挺正常的啊,看来是怕被冰玉拒绝,所以神经过于紧张了。 没得到对方的解释,不过人家请吃饭看来也是有诚意的。 冰玉正常休大礼拜,现在又不用考试,所以时间大把的。既然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和他去吃顿饭吧。吃一顿饭又不会怎么地。 “你好,王大鹏。这个周末刚好我有时间,你说在哪,什么时间,到时候我会准时赴约的。”冰玉在电话里说。 “叫我大鹏就好。不知道你答不答应,所以时间地点我还没定。这样,等我定好了给你发短信。”王大鹏没想到女方答应这么痛快,一高兴也不结巴了,很流利说出上述这段话。 叫他大鹏?不,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好像还没达到只喊对方名字的地步。还是叫全称吧,这样冰玉会感觉自在些。 第二天下午,冰玉正在办公桌前打盹,忽然听到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那是手机短信声。冰玉拿起手机一看,是王大鹏发给她的短信。短信内容很简单,就十二个字,‘周末晚上五点半,市府广场见’。 对方没说在哪吃饭,看来是想给她个惊喜。冰玉想。于是回了两个字:收到。 周末这天下班前,冰玉在班上特意打扮了下自己。孟凡尘看她化妆,便打趣道:“怎么,下班去约会啊?” “咋啦?羡慕嫉妒恨啊?要不你也找个人约会?” “不敢。”孟凡尘是有名的妻管严,哪敢有如此非分之想。通常他一下了班就回家,从不去外面喝酒泡歌厅,是绝对的五好男人。 (所谓的五好男人指:对老婆好,对孩子好,对丈母娘好,对父母好,对同事好。现代社会里,能做到五好的男人不多。所以,孟凡尘也算是稀有生物。) 当冰玉踩着五厘米高的高跟鞋来到市府广场的时候,王大鹏还没到。冰玉不禁有些生气,这什么男人啊。居然让女生等他。 广场上到处是穿梭的人流,光滑的大理石地面能照出人影。冰玉一边看腕上的手表,一边在大理石地面上来回踱着步。这样足足等了二十分钟,那家伙才从人群中钻了出来。 “不好意思啊。路上堵车。”王大鹏解释道。 正是下班晚高峰,他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冰玉只希望现在能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她实在是有些累了。 “没关系,我们现在走吧,不知道要去哪里吃。”冰玉忍着脚痛说道。 “我知道一家刀削面馆,他家的刀削面特别好吃,我们去吃那个好不好?”王大鹏兴致勃勃地问。 等了这么长时间。原来只是吃刀削面! 不过冰玉还真没吃过那东西,尝尝倒也行。好歹找个地方能坐会儿,也歇歇脚。早知道这家伙让她这么等,来的时候还不如不穿高跟鞋了。冰玉很后悔自己穿高跟鞋出来约会。 “行啊。这么晚了,我看我们还是打车过去吧。”冰玉伸手就想拦辆出租车。 “不用。就在前面不远。”王大鹏指了指马路对面,“那个商场,看见没,就在它后面。” 冰玉抬头望了望,虽然太阳已经下山,光线有些暗淡,不过朦胧中还是能看清绿树掩映中商场的广告墙。目测距离200米。这么近。的确不用打车。可是她的脚可要受委屈了。没办法,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 俩人来到面馆,好不容易在靠洗手间的地方找到一张桌子。正是晚上用餐时间,面馆里座无虚席,生意好得不得了。这家面馆装修简陋。除了最基本的桌椅之外,连个立式空调都没有,墙上只有几个老式风扇,来回摆着头,呼呼吹着热风。 因为这里离厨房远。看不见刀削面制作的过程,冰玉觉得有点小遗憾。不过店里的服务员倒是很勤快,没等多久,两碗热乎乎的刀削面就端了上来。 “二位请慢用,需要什么请随时招呼。”服务员殷勤地说道。 王大鹏将方便筷递给冰玉,问:“还要不要点点儿小菜?” “不用了,这一大碗面我都吃不了。”冰玉皱了皱眉说道。 一大海碗的面,足够她吃三顿的,平时她食量就小,如今让她一下子吃这么多的面,还不把她的胃撑到爆。 “吃不了就给我拨些。”王大鹏推了推自己的碗。 两个碗挨到一起的时候,冰玉拿起筷子,拨了近一半的面到王大鹏的碗里。眼见那碗里的汤要溢出来了,王大鹏忙站起身,将嘴凑到碗边,猛吸了两大口。冰玉惊呆,还真是个会过的男人,连汤都舍不得扔。 王大鹏并未察觉冰玉的表情,他把自己的面碗挪到跟前,说:“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就自顾自突突吃起面来。 冰玉从来没在男生面前吃过东西,如今又是吃面,很怕自己吃出声来,显得尴尬。于是小心地吸着面条。 这家面条的确好吃,不软不硬,还有嚼劲。尤其是汤汁,味道鲜美,不油不腻,不知道是用什么熬的。冰玉只吃了一口,就爱上这味道了。 待她慢慢吃完这半碗面,才发现王大鹏早已吃完,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冰玉顿时红了脸,道:“你怎么吃得那么快?” “习惯了。在班上吃完饭就要干活,所以不快不行。”王大鹏憨憨地说道。 “你吃饱了没?”王大鹏问。 “吃饱了,从来没吃过这么多饭。”冰玉摸了摸肚子,示意他可以结账了。 “那我结账了。服务员,结账。”王大鹏喊。 “两碗面一共二十块钱。”服务员看了看点餐单。 王大鹏摸了半天,才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大钞。 “没零钱吗?”服务员显然不爱收这么大的钞票。 “没。”王大鹏鼻翼两侧冒出细密的汗珠,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因为服务员不肯收钱的缘故。 “今天全是大票,昨天换的零钱都用光了。”服务员嘟嘟囔囔道。刚要接过王大鹏手中的钞票,打算去饭店隔壁的小卖店换些零钱,冰玉抬手从包里掏出钱夹道:“我这有。” “别,用你的怎么好意思。”王大鹏忙拦住服务员,不让她接冰玉手中的钱。 “没事,就拿我的结吧。”冰玉抬头看了眼服务员。心说,好个经济适用男,就请二十块钱的客还故意拿了张百元大钞,这是故意让我结账啊。没钱就别找对象啊,这也太抠了吧。 从饭店出来,王大鹏说要送冰玉回家。冰玉说要去同事家问点事,就没让他送。 一进屋,她就气哼哼把包扔在床上。牟君慈看她脸色不对,就过来问怎么回事。冰玉把吃饭的经过细说了一遍,牟君慈也有些生气。心说,这孩子也真不会办事,第一次约女孩子出去也不大方点,还让人女孩结账,难怪这么大岁数了还找不到对象。 “宝贝儿,别生气,不行妈让你李姨再给你介绍个。怎么着也得我姑娘满意才行啊。” 冰玉听母亲这么说,心里也敞亮了不少。这个经济适用男还是留给别人吧,看来他们并不合适。 第二天,冰玉便发了短信给王大鹏,说:“我觉得我们不是很合适,所以,还是到此为止吧。” “为什么?”王大鹏并不觉得自己做的哪不好,忙回了短信问。 冰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连自己哪地方做得不对都不知道,还怎么进行。 她知道一会儿王大鹏肯定会打电话过来询问,就关了手机,躺在床上。 月光如水,倾泻在她那张硕大的双人床上。透过月光,她又想起那个人,那些个难以忘怀的过往。此时此刻,他究竟在做着什么? 季赢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最后终于决定和离洛学习黑客技术。季赢的悟性很高,没用多久,就掌握了基本的木马程序制作。接下来,他很轻易的就解开了那些没绑密保和将军令玩家的密码。之后立即进行密码修改,然后按照新密码登陆账户。如此一来,拿取玩家身上的东西就如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他清楚的记得,在破译第一个玩家的密码后,他从那人身上获得了两本必杀兽决,一本100级剑书,三块光芒石,十个66(金柳露),还有20万两现银。 这次收获让他兴奋异常,仿佛中了五百万大奖。这要是在平时,他一天一夜不眠不休也不一定能划拉这么多东西啊! 呃呃呃,这技术真心好,要是早点掌握,说不定我早就发财了呢。季赢做着白日梦。 在初尝到黑客技术带来的甜头后,季赢一发不可收拾。一批批刷账号,一批批解码,一批批掠夺。开始在自己区,后来就去别的区。不过,他有个底线,那就是绝不偷朋友的东西。 销赃的渠道多种多样,有时,他把偷来的东西放到网站上去卖,钱通过淘宝打入他的账户中。有时他也把它们放到藏宝阁中,遇到买家,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再进行线下交易。有时,他便直接开小号摆摊去卖。 第二百二十三章 抢厕所 大把的银子源源不断地流入囊中,季赢的生活也微微起着变化。从起初的月光族,到一点点有了积蓄,季赢对未来的生活似乎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通过黑客技术,他与离洛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游戏里,他们仍然是铁打不动的师徒关系,可现实生活中,他们的关系却有点**不清。 他们一起研究数据库的时候,有时离洛会从后面抱住季赢,然后轻轻在他脸颊上啄一口。可季赢想要对她展开更进一步亲昵动作的时候,她又显得躲躲闪闪。这让季赢很纠结。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得还真对。季赢怎么也弄不明白,这女人对自己一会儿冷,一会儿热,这闹的到底是哪样。若是不喜欢自己,何必对自己做出那些亲密的动作?更重要的,还把如此秘密的技术教给自己?若是喜欢自己,那为什么又与自己保持着距离? 没错,自从那个落雪残风挂了之后,季赢无论在情感上还是在“生活”上(游戏里),都很照顾这位失恋的小徒弟。若她单单想报恩的话,只要把那个技术交给他,让他赚到钱,这足以报了他的恩情。 可从徒弟的眼神里以及对待他的态度上,他看得出,她喜欢他。那是什么阻拦她与他之间的感情进一步发展呢?季赢躺在宿舍里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想得头都大了。 离洛看着季赢落寞的离去,心里很痛苦。可是作为黑客组织的成员,她必须遵守规定,那就是,不可以与组织里的成员谈情说爱。否则,俩人都会被逐出组织,而且,还可能遭到组织最严厉的惩罚。 黑客组织之所以有这一条规定,那是因为。几年前,他们中有一位成员被抓,另一位成员(也就是他的恋人)为了救他,头脑一热就去劫狱。结果也被抓了。在监狱里,男人当着女人面被严刑拷打,那女人终于受不了刺激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供出来了。 那一次,黑客组织受到了致命的打击,除了几个高层领导逃跑外,其余全部被抓获…… 该组织经若干年后才东山再起。从此,规章制度里多了一条,那就是,组织成员间不准谈恋爱,否则。轻者双方均被逐出组织,重者将受到组织最严厉的惩罚。 最严厉的惩罚!离洛想想就不寒而栗,试想一下,什么能让你永远不出卖组织?那就是闭嘴!永远闭嘴! 离洛当初只出于报恩的角度,才拉季赢进黑客组织的。可没想到在逐渐的接触中。离洛会慢慢喜欢上这位大叔! 怎么办?当然是——凉拌! 离洛想,只要不给对方更多的机会,那么他就不会对自己怎样。她有信心也有把握控制局面。 冰玉第二天一打开手机,就进来两条信息。一条是:宝贝,好久不见,你在做什么?另一条是:王大鹏于昨日21点15分打电话给您,方便的时候请回个电话。看名字。前一条是李青玄发的,后一条是移动客服发的。 李青玄!还以为这个人已经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没想到今天又蹦了出来。 冰玉的心像揣了个小兔,砰砰砰乱跳。 该不该回他的信息,冰玉心里有些犹豫。不过自从分别之后,冰玉无时无刻不想念他。就在前几天,还很没脸的去游戏里找他,今天,终于等来他的消息,不是应该高兴才是吗? 冰玉一遍遍看着屏幕上的信息。心里如浪涛般不住翻涌。可是,她害怕,怕那个人只是一时兴起发个短信问候她,之后又杳无音讯,让她空欢喜一场。冰玉不想再受到这样的打击,因此,她决定不予理睬那个信息。 来到单位,假装工作,可是心里一直一直放不下那个信息。她想删了它,又有些舍不得,可是不删,那信息就像一块心病,让她坐立不安,怎么都集中不起来注意力。 就这样满怀心事的过了一天。 晚上吃过晚饭,牟君慈切了点西瓜给女儿们吃,暖月一边吃一边和冰玉说话:“姐,你知道我们学校今天谁来了?” 冰玉咬了一口西瓜道:“谁知道?你也不说个范围,让我怎么猜?” “那好吧,给你个范围,你猜,是哪个作家来我们学校了?”暖月故作神秘的问。 “嗯……”冰玉想了想,应该是杨红樱吧,这家伙写了那么多本《马小跳》,把小学生一个个迷得上课都偷偷在课桌底下翻小说,“我看应该是杨红樱,你那么爱看她写的《马小跳》,我没猜错吧。” “错!再猜。”暖月嘿嘿笑了两声,猛啃了两口西瓜。 “不是杨红樱,那是郭敬明?”冰玉想,不知道郭敬明的小说这些小孩子能不能看得懂。 “错!再猜。”暖月狡黠地笑,不小心把西瓜子吞下去两颗。她有点紧张,赶紧跑过去问牟君慈,“妈,我把西瓜子吞肚子里了,明天不会在我肚里长个西瓜吧?” “放心吧,宝贝,你不用担心那两个西瓜子会在你肚子里发芽,因为明天它们就会排出你的体外,和你的粪便一起。”牟君慈把洗好的碗放进碗架,然后解下身上的围裙道。 “呃。那就好。”暖月欢快的跑回冰玉面前问:“你要是猜不出来我就告诉你吧。” “你还是告诉我吧,这样猜来猜去太累。”冰玉不想为那个作家费心思,她的心思还停留在那个短信上。 “是郑渊洁!那个写《皮皮鲁鲁西西》的作者。”暖月兴奋的说道。 “哦,我知道他。听说今年的作家富豪榜,郑渊洁排名第一呢!对了,他来你们学校,你有亲眼看见他吗?” “木有。我们班选了几个优秀生去和作者见面,我没被选上。”暖月有点沮丧地说。 “没事,以后还会有机会。”冰玉安慰暖月道。其实她心里清楚,那样的机会很渺茫。 暖月进屋学习的时候,探出半个脑袋道:“你不用哄我。其实我知道,那样的机会很渺茫。” 说完,不等冰玉接话,她的小脑袋就缩进门里了。 牟君慈随暖月进了屋。看她坐在学习桌前发呆,就说:“寻思什么呢,还不赶快学习,你那作业再写不完,我可没脸给老师写条说明原因。” 暖月见母亲嘟囔,便慢腾腾从书包里掏出习题册,做完两本习题册,还有3张报纸要做。那是学校专门为他们定的《学习报》,上面有英语题、语文题和数学题,每一样题都占了整整一个版面。做好后第二天老师还要批改。所以,完不成作业还没有正当理由的,都会受到老师的批评。 牟君慈看暖月磨蹭的样子心里就有气,过去把暖月的习题册翻开,看里面的书页还是新的。“你在学校一点都没写啊?” “哪有时间,体活课本来想写作业的,可是让数学老师给占了。”暖月说着,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 “行了,那现在快点写吧,争取10点前写完。”牟君慈催促道。 “妈……我肚子……有点疼。”暖月两手捂着肚子,身体弯成了虾米。 “那还不赶紧上厕所!” “嗯……” 暖月在征得牟君慈的同意后。果断跑去厕所。 牟君慈想,刚刚还好好的,这会怎么突然肚子疼,难不成是吃西瓜吃的?今天的饭菜都是新做的,米饭也是新做的,应该没有问题啊。牟君慈突然想起来。西瓜刚从冰箱里拿出来就给她们姐俩吃了,估计是那西瓜太凉了,所以…… 一会儿,听到冰玉敲厕所门,“月啊。你完事没,我要上厕所。” 牟君慈从屋里出来,看着冰玉痛苦的表情,“你咋也肚子疼?” “是。刚才还没事呢。”冰玉道。 得,一定是那西瓜的问题了。牟君慈觉得很后悔,为什么西瓜从冰箱拿出来没多放一会儿再给孩子们吃,如今这么晚了,让她上哪买药去? “快点,小月,我要憋不住了。”冰玉恨不得一下子冲进厕所,然后把暖月从马桶上拎起来,自己坐上去。 “好了好了。”暖月好不容易提溜着裤子从厕所里挪出来,只听轰隆一声,身后传来冲马桶的声音。 冰玉冲进厕所,马上反锁上门,她怕暖月一会儿再冲进来。 哎,人家外国人真是有远见,一个房子里基本都有两个卫生间。而中国人的房子里就只有一个卫生间,要大户型的才有两个卫生间。这一个卫生间一家三口人同一时间用,就显得相当拥挤了。 事实证明,冰玉的做法是明智的。没过两分钟,暖月就过来敲门,“姐,你完事没,我肚子又疼了。” 就这样姐俩一直折腾到半夜方消停。 次日一早,两人都喊肚子饿。牟君慈把早就准备好的白粥和馒头端了上来,还有两个鸡蛋和一小碟榨菜。姐妹俩吃的别提有多香了。 吃过早饭,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牟君慈则负责收拾碗筷和打扫房屋。 到了公司,秦华通知她八点半有个会,在楼上会议室。 冰玉换好衣服,又从桌子上的茶叶罐里拿出几朵黄山贡菊放进杯子里,然后在饮水机里接了热水,干瘪的花瓣立刻漂到杯子口,显得挤挤擦擦。 看时间差不多了,冰玉便拿着笔记本和墨水笔来到会议室,参加会议的照例都是各部室负责人。主持会议的是公司副经理孙茂盛。 他个子不高,身体浑圆,虽上了年纪,可是眉眼间仍然透着股摄人心魄的魅力。尤其他的唇,略微有些厚,可是却并没有影响他能言善辩、善于谈吐的个性。这似乎颠覆了人们薄嘴唇能言善辩而厚嘴唇多老实敦厚寡言少语的理念。 第二百二十四章 运动会 孙茂盛的能说会道与生俱来,而且颇富幽默感,为此,他先后打动过两个女人的芳心。这两个女人也没让孙茂盛失望,先后为他填了两枚千金! 虽然没生出一个儿子,可孙茂盛也没太失望,这两个女儿长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各个跟个大明星似的,每当老孙领着俩女儿在街上走,总会招来别人艳羡的目光。这足以满足老孙的虚荣心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自豪的呢? “今天开会的目的是,我们将与我们的兄弟单位营口润滑脂厂举行一场秋季趣味运动会。这是营口润滑脂厂召开的首届职工运动会,特别邀请我们参加,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表现。” “运动会的形式,大家也看到了,不是竞技类很强的田径运动会,而是趣味性的,重在寓教于乐,旨在加强两个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以期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合作。” “我和y经理已经商量过了,觉得这个机会很好,希望我们单位的员工能积极参与。运动会的时间定在九月中旬举行,现在看来,也就是不到一个月的准备时间。那么,从今天起,大家工作之余,就该准备准备运动会的项目了。” “比赛项目的名单在孟凡尘那,一会儿大家散会后,就回去和各部门员工讲一下,希望他们积极报名。另外,我们还要出一个集体项目,就是广播操,各科室至少要出两个人参加,报完名后,单位组织每天下午利用一个小时时间练操。” “还有服装的问题。单位准备给每名员工买一套运动服,散会后大家去秦华那报下衣服号。好了,我就讲这些。y经理,你看看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孙茂盛说完,侧过头去看了看正经理老y。老y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需要补充的。 接下来。老孙宣布散会。 “要开运动会了,让报项目呢。”冰玉回到办公室,和唐敏、关霞说。 “什么?开运动会?什么时候?”关霞凑过来问。她皮肤黝黑,满脸雀斑。整个人长得又瘦又小。 “九月中旬。”冰玉打开电脑。在电脑开机的空隙,她拿过那杯泡好的菊花茶,轻啜了一口。茶里没放糖,因此,没什么味道。冰玉拉开抽屉,从塑料口袋里拿了几块冰糖投进杯里,然后她晃了晃手中的杯子。冰糖在慢慢融化。 “那不就是下个月喽。”关霞抬头想了想,道:“还有点时间,我看看我报个什么项目。” “还让报衣服号呢。你们去秦华那报衣服号,比赛项目上小孟那报。广播操你看你俩参加不。经理说了,一个部门出两人。” “广播操我就不参加了,冰玉,我太胖了,上去做操一定很难看。”唐敏在一旁说道。 “你要不参加。那就只能我上了。”冰玉无奈地说道。 关霞倒是没说不上,她很欢脱的就去找秦华报服装号了。 午休过后,孙茂盛站在走廊喊:“都出来练操了,赶紧的,到走廊西侧集合。” 西照日透过窗子照进来,照在西走廊上那两盆一人多高的发财树上,树上的叶子油亮油亮的。散发着淡雅的光泽。 新分来的大学生苏丽莉站在最前面,分节教大家做第八套广播操。老掉牙的体操,现在还拿出来做,人家中小学现在都做新式广播操了。据说那种广播操很随性,做起来跟跳舞似的,既活泼又好看。哪像第八套操那么死板! 苏丽莉长得高高瘦瘦的。像两根火柴棍。现在的审美观点是以瘦为美,所以,苏丽莉自然而然成了领操的最佳人选。可是她长得真算不上漂亮,只不过比别人年轻而已。 一小时的练操时间很快就到了。回到办公室,关霞捶着肩膀说道:“这老胳膊老腿了。冷丁锻炼起来,还真有点不适应。” “你才多大呀,就老胳膊老腿的?”唐敏在一旁不屑说道。 “咱也是奔四的人了,跟那苏丽莉比起来,可不是老了许多。” “得,你今年才三十一好不,离那四十岁还好远哩。” “不远不远,没听说十年弹指一挥间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倒是没让话掉地上。冰玉也不和她们俩闲扯,她坐在电脑前,习惯性地查看了下qq,竟然发现一个人的头像在那闪。点开一看,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好久没有联系的李青玄! qq上两条留言,都是下午一点多发的。冰玉急忙看他头像,显示的是在线状态,看来他还在。 “我在。你还在吗?”这次,冰玉连犹豫都没犹豫就打了一行字过去。 等了一会儿,对方回过一行字:“宝贝,是我,你终于粗线了。” 两个分别很久的人终于又联系上了,这让冰玉悲喜交集,心潮澎湃。可是,这是在工作单位,旁边还有两个同事在,她不能表现得太离谱。否则,她真想,真想大哭一场,好发泄一下这些日子以来的相思之苦以及找不到他的种种委屈。 通过聊天,她知道他现在还在深圳,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而且最近他得了感冒,正发低烧。 听说他病了,冰玉对他的怨念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素来知道他体质弱,爱感冒,而且一感冒就发低烧。以前她就有给他寄些营养品的念头,可那时他们交往时间短,她觉得她不能太主动。如今,她觉得他们已经是老相识了,所以寄点东西给他应该不算什么吧。 她转弯抹角要来了他的邮寄地址,没过几天,她就买了一整套营养品寄了过去。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能快快好,哪怕他们最后不在一起,她也希望他的体质能提高上来,别老闹毛病。 从包裹寄出去那天,她就掐指数着时间。20天过去了,她想,他应该收到那个包裹了吧。他收到包裹那一刻,不知道会是什么感受呢。会不会激动得整晚睡不着觉?还是一边吃着她寄给他的爱心月饼,一边发短信给她? (因为临近中秋,她顺便寄了盒月饼给他。虽然他们天涯两隔,但她希望,隔着时空,她与他能共享中秋的喜悦。) 一想到这,冰玉的心就激动不已。她突然感到,付出其实比索取幸福多了。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这天,她刚一上班,就收到快递公司的包裹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查无此人,包裹原地退回! 怎么会查无此人?地址明明是他给的,难道他给了她假地址? 冰玉一生气,便发信息问他:什么情况啊,给你寄的东西怎么退回来了? 冰玉不相信,两个人交往了一年多,那个人不是现实中的大活人!她想听他的解释。 信息很快回了过来。他说,包裹到的时候,他和他父亲正在西安出差,实在不方便取,所以就叫快递退回去了。 那个时候,冰玉不清楚快递的流程,不知道包裹其实还可以寄放在快递公司然后主人方便的时候自己去取,因此,他的说辞冰玉勉强接受了。 那,怎么处理这个包裹? 当然是内部消化了,还能扔了不成!那可是她花几百大洋买的呢。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开运动会的时间。这时候,正是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残奥会即将开始,全国上下奥运会的余温还在。因此,员工们参加运动会的热情很高。 运动会在润滑脂厂的厂区空地上举行。 冰玉除了做操,没报其他项目,只老老实实坐在那里当观众。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公司的员工只报了部分项目,像轱辘大桶啊,运箱子啊这类项目他们都没报。因为这类比赛对技术的要求比较高,只有长期干这类工作的人,才能运用自如。 看着车间的技术工人轱辘起大桶来像玩似的,孟凡尘他们自叹佛如。好在二人三足,动力火车这些项目给了他们机会,在小组中也获得了很好的名次。 从润滑脂厂回来已经下午三点了。冰玉准备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然后等下班。怎么说在外面坐了一天,风吹日晒的,也够累人的。 关霞把她的战利品——一个小闹表放在桌子上,(那是她和秦华跑二人三足得的,虽然不值什么钱,可好歹也是白来的不是)然后大口大口喝杯子里的水。 “哎,渴死我了。”一大杯水下肚,她抹了把下巴上的水。“润滑脂厂的菜也太咸了,害得我喝了三瓶水都不够。”她嘟嘟囔囔道。 午餐是润滑脂厂的食堂提供的,菜的确有些咸。冰玉那么能吃咸菜的人都感到有点咸,何况别人呢。冰玉也喝了不少水,怎奈润滑脂厂准备的矿泉水有限,到后来只剩空瓶子横七竖八躺在长条桌上,连半瓶水都找不到了。 冰玉的qq又在闪。这又是谁? 冰玉好奇地点开qq。要知道,自从上次她和青玄在q上聊过一次之后,以后再没在q上见过他。他们两人也就是断续在手机上联系过几次,还都发的短信。所以,这次qq头像闪烁,冰玉根本没想到会是他。 “宝贝,在吗?在吗?” 第二百二十五章 再次相遇 q上显示着他的留言,时间是在下午2:45,冰玉看他的qq状态,显示的是已经离线。 “我在。”冰玉打了两个字,如果他隐身,那么应该能够看到。可是等了半天都不见对方的动静,看来他真的下线了。 不知他现在在哪,怎么又突然冒出来找她。她真想快点见到他,然后问个究竟。 郁闷地过了一晚上,第二天上班,她照常挂上qq,没想到刚挂上还没几分钟,就见青玄的头像在闪。 “宝贝,你终于上线了,找你找的好辛苦。”他躲在屏幕后面,看不清他的表情。 “是啊。昨天我们开运动会,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她回道。 “猜猜我在哪?”他捂着嘴偷笑,她一定想不到自己此时正坐在南京的网吧里和她聊天。 “不知道。”她想,他一天神出鬼没的,她可猜不出他现在在哪。 “我在南京呢!这回,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了,嘿嘿,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这是他给她准备的大惊喜,他一直不说,就是准备这一天的到来。想他运筹帷幄了半年,在这半年里,他每天乖乖上班,乖乖回家,没事也不乱跑,他的表现终于蒙蔽了他父母,因此,才在拿到身份证,又一切准备就绪后逃了出来。 “你说什么?南京?你又离家出走了?!”她这一惊非同小可,一不小心差点没把手里的杯子扔地上! “当然,为了你,我必须这样做!”他嘿嘿地笑,为自己的惊人举动欢快不已。 “这真是太好了!”冰玉知道自己这么说有些自私,因为青玄的离家出走必然导致李孝天和罗美娟的担心。甚至还可能满世界的寻找。可是不这样他们就无法在一起。为了两人的幸福,她决定自私一次。就一次,希望上天能原谅他们。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在南京找到工作了吗?住在哪儿?”一连串的问话像连珠炮一下发射出去。弄得青玄都不知道该回答哪个问题了。 “我8月末出来的,我弟弟那个坏小子去了北京。去看奥运会现场,我因为惦记你,所以直接来了南京。你看,我离你又近了些。” 惦记我就该直接来东北看我,干嘛去南京啊?冰玉心里嘀咕,可没敢说出来。因为若他果真来了,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嗯,果真又近了好些。和深圳比起来,能近了大约一半的距离呢。”冰玉想象着脑中的中国地图。上高中时学地理,那张地图几乎烂熟于心。青玄现在所处的位置,基本上就在鸡肚子那,再往北,就接近鸡脖子了。 “是啊。我多想一下子飞到你身边,可是又怕你不接受我,所以……”他道出了心中的隐忧——因为担心被拒绝,所以不敢靠得太近。 “我怎么会拒绝你,我爱你还来不及。”其实。她也很想他能来到她的身边,那样,他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打游戏,一起杀副本,一起看电影,还可以一起逛街……哦,可以一起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多得数都数不过来。想想这些就很开心。可为什么开心的同时心里却有种莫名的隐忧呢? “你,你真的不会拒绝我?”青玄追问了一句。 “我……当然不会。”这话说出来连冰玉自己都感觉底气不足。不过青玄并不怪她,他会给她时间让她慢慢接受自己的。 “我刚找了个房子。我擦。这儿的房子真不好找,找了一个星期才找到个合适的。下一步我打算找个合适的工作。也不知道这儿的工作好不好找。”青玄岔开话题,免得冰玉尴尬。 “别着急。慢慢找,总会找到的。”冰玉怕他着急上火,忙安慰道。 “嗯,找到你实在是太开心了。今天我们就聊到这吧,我还得再去转转,不找个工作我心里没底。”青玄想想自己手里的现金也不多,若再找不到工作,恐怕连房租都付不起了。 “知道了。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找到工作马上告诉我。” 冰玉多想放下这边的工作去那里陪他,可是,她不能。这个工作是牟君慈好不容易才为她争取来的,要是放弃,以后,恐怕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工作了。况且,若她走了的话,牟君慈和暖月谁来管呢?她从小就孝顺,断不会放弃一老一小独自去追求幸福的。 那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那个人来这里找她,等待他与她共赴婚姻的殿堂。 几天后,青玄终于在夫子庙附近一个24小时便利店里找到个电线维护的工作,工资不高,每月才2000块钱,可是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工作之前,他也只能将就着干了。 这个工作唯一的好处就是晚上上班可以睡觉,白天下了班,时间就都他说了算了。 有了经济基础,就得考虑上层建筑了。 这天,青玄下了班,在附近的小食摊上吃了一份蚵仔煎,一杯黑豆浆,然后回家换了身衣服,就跑去网吧了。 网吧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只有不到50米的距离。他进了网吧,交了钱和身份证,一会儿就看见网吧老板——一个身材臃肿,满脸肥肉的中年女人把他的身份证扔回在柜台上。 青玄抓起身份证揣进兜里,然后,在一阵噼啪乱响的键盘声中找到了个没人的位置坐下,开机,等待,找到游戏图标,登录服务器…… 这一切动作对他来说如此熟悉,甚至在滑入游戏的那一秒钟,他仿佛听到自己狂乱的心跳声。 “嗨,你终于来了,我在这里已经等你很久了。”冰玉站在长安城里最高的天台上,对跌跌撞撞闯入游戏世界的青玄招手。 透过稀疏的人群,他看见冰玉站在那里,还是那身紫色衣裙,还是那张倾城之貌,只是这身材,怎么看都觉得清瘦了许多。 “你瘦了。”他几步跨到她的跟前,心疼地说。 “还不是想你想的。”她害羞地低下头,两只手抚弄着衣角。 “我知道,所以,我抛弃了我的家人,来这里找你。”他深情地说道。 “我以为你永远也不回来了呢。”她抬头,正对上他深情款款的眸子,那眸子仿佛一潭清泉,将她瞬间吸了进去。 “怎么会,你已经住在了我心里,这一生一世我都不会让她离开了。”青玄拿起冰玉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处,那强有力的心跳声瞬间传到冰玉的内心深处。 “到105级,我们就结婚。”他说道。 “嗯。”她点头,她希望被带领,去他任何想去的地方。有了他,她终于可以卸下坚强,一心只做个小鸟依人,任凭他来安排自己的一切。她想,这种被呵护的感觉真好。 “走,我带你去刷副本,这经验来得多,升级快。”他拉起她的手,向天台下走去。 正值中秋佳节,长安城里热闹非常。 辰时刚过,长安大街上便已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摊床,临街店铺也都开门营业。商贩们叫卖着自己的商品,声音此起彼伏。男女老少都拥到大街上,逛街的,购物的,看热闹的,做活动的,真是人声鼎沸,人海茫茫。 但凡这种日子,也是小偷最猖獗的时候,稍不留意,那行人身上的荷包就被小偷顺了去。冰玉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次她坐公交车,因为车上人多,她只顾着抓扶手,所以连小偷拉开她的皮包把里面的皮夹拿走她都不知道。等到中午吃午餐的时候想拿钱付账,才发现钱包被偷。 所以这次她使劲用手捂住荷包,生怕一不留神被小偷顺了去。 正走着,突然身后有人喊:“抓小偷,快,别让他跑了。” 冰玉和青玄循声望去,见一个年轻姑娘正在后面紧追一个贼眉鼠眼的人,那人跑的很快,眼看就要跑到冰玉身边了。姑娘在后面气喘吁吁,看来已经到了极限。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青玄大喊了一声:“佛山无影脚。”还没等冰玉反应过来,那家伙已经趴在地上鼻口穿血了。 青玄一脚踏上那人后背,将他死死踩在脚下,“我最恨你们这种人了,自己有手有脚,偏干那偷鸡摸狗的勾当,你们祖师爷没告诉你们干这行的下场就是下地狱都得扔油锅里煎吗?” 小偷哆哆嗦嗦不敢吭声。没办法,栽在人手里了,只有自认倒霉。 这时候,年轻姑娘已经追到眼前。冰玉定睛一看,这不是慕容傲雪吗。 “慕容姑娘,怎么是你?”冰玉惊讶地问道。 “呀,是姐姐啊。好久没看见你了,怎么,你也是来做活动的?”慕容傲雪放下抚在胸口的手,她那丰满的胸脯一时间此起彼伏,看得周围的人眼睛都直了。 青玄从小偷身上搜出荷包递给慕容傲雪,“是这个吧?” “嗯。”傲雪接过荷包,看了看里面的钱一文没少,便将荷包揣进怀里。“多谢姐姐和李公子,要不是你们,我损失可就大了。” “没什么,我们正要去做副本,你要不要一起去?”冰玉问了一句。 “好啊,正好我一个人闲着没事,先跟你们做副本,等你们走了我再去做活动。”傲雪爽快地就答应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车迟副本(一) 三个人来到皇宫门前,看见御林军左统领穿着一身轻甲正在那里驱赶人群:“喂喂喂,我说你们这些人都离皇宫远点,要是再靠近,别说我把你们一个个都抓进去坐牢。这皇宫门前还像什么样子,摆地摊的,做活动的,把这里当菜市场了是不?” “军爷,您息怒,小的们这就搬走,不劳您费心。”几个摆月饼摊的收拾了摊床,把东西一顺水的搬到城门楼下。这里的客流量不比那皇宫门前差,就在这里卖吧。要是惹怒了军爷,把摊子砸了是小,真把咱们捉进牢房那可就是大事了,那俺这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呢? “平时这军爷脾气挺好的,不知道今天怎么这么暴。”季赢嘟囔着,刚一转身,正好和青玄撞个正着。 青玄刚要发作,季赢忙道歉:“不好意思,撞到你了,没事吧?” 青玄见这人还蛮有礼貌,火气立刻消得无影无踪。人家也不是故意的,若再和人发脾气,倒显得他小气了。“没事没事,人多,难免的。” 季赢觉得眼前这位年轻人看着眼熟,仿佛在哪见过。可是,他还没来得及仔细想想,便觉得后面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旁:“喂,是你啊,怎么你也来这儿了?” 季赢回头,看一美女冲他微笑。季赢有些纳闷,我认识她吗?怎么觉得有点面熟? “呃?不认识我了?我是冰玉啊。”冰玉想,也就半年多没见面,不至于忘得这么干干净净吧。 季赢挠了挠后脑勺,若有所思地说:“冰玉?这个名字我很熟悉吗?” 青玄倒纳闷了,歪着头问冰玉:“怎么,你们认识?” “嗯。是。一年前就认识了,可是他现在好像想不起我来了。”冰玉解释着,心想。青玄该不会误会自己吧。 青玄道:“既然都认识,那一起副本吧。这位朋友。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做副本?”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季赢并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欢呼雀跃地说道:“大约一年前,你是不是在怡春楼外教训过一个人?当时还找了个叫可可的法师帮忙?” 青玄略微思考了一下,点头道:“是有这么一回事,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那位可可啊。” “你?”青玄一头雾水,心说,你不是叫季赢。 “我除了叫季赢。还有个名字叫可可。那个是我的小号。”季赢想起来那时候他以可可的身份帮他教训了那个叫程四的赌徒,青玄还请他吃了顿饭。 “哦,你就是可可法师啊。幸会,幸会。”青玄忙拱手致礼。 “客气,客气。那这位冰玉姑娘是……”季赢看了眼冰玉,大脑中对于她的记忆竟变得一片空白。 “哦,她是我娘子。”青玄故意在他面前搂了搂冰玉的肩膀,想看看季赢是什么反应。 没想到季赢对这位美人却并不感冒,他冲冰玉微笑了一下道:“夫人好。” “你也好。”冰玉知道青玄那点小心思,也不介意。只是觉得这季赢可能患了失忆症,否则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呢。 “可可法师,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做副本。我们这正缺人。”青玄想,如果他和娘子有什么,一定不敢答应他的邀请,只会找借口快点溜走。可让他再次失望的是,季赢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的邀请。 “可巧了,我正想找个副本队呢,既然你们缺人,那就算我一个吧。”季赢(可可)巴不得能有人带他去做副本呢,自己做了一天代练。都快腻歪死了。现在做副本,那就相当于休息。同时还可以跟着混钱混经验混宝箱,何乐而不为? “太好了。现在已经四个人了,再找个医生就可以开了。”青玄数了数身边的人,然后转身对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喊道:“70级车迟副本,来个医生,马上就开。” 他这一嗓子喊出去,没几分钟功夫,好几个化生寺的和尚就围了过来,青玄看了看他们的等级和名字,最后,选了个75级名字叫做奕的和尚。 他喜欢这个名字,记得自己刚接触这个游戏的时候,名字中也有个奕,叫奕云夕,而且职业选的也是医生。如今看到这个叫奕的人,他仿佛一下子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好了,现在医生已经就位,最后问一下,你们这些人半道没有退出的吧?要是想退现在就退,别开了副本后退我这活动就没法做了。”青玄提高嗓门说道。 “没有,我不会退的。”“我也不会。”“队长,你就放心开吧,大家都会坚持到最后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说道。 “既然没人退出,那大家现在都回去准备一下,10分钟后我们在慧觉和尚那集合。”此时的青玄很像一位特战队的队长,在布置任务时有种八面威风的感觉。他在说完刚才那句话时,甚至有种低头看看腕上手表的想法。 “好。”几个人异口同声地答应着,便各自回去准备了。 青玄带着冰玉去买了两组佛手,又从三级药市场上淘来2个九转回魂丹和一些金疮药。然后两个人飞去长寿村。 在村口,他们找到了慧觉和尚。老和尚看上去已有70岁上下,长得仙风道骨,超凡脱俗。不过此刻他满面愁容,似乎有什么难解的心事无法排遣。 “老禅师,你好,我等要去车迟国,请帮忙传送一下。”青玄双手合十,行了个佛家礼仪。 “这位少侠,你可是去我车迟国帮助众僧与那道士抗衡的?”老和尚竖起一只手,略微施礼道。 “正是,我和我娘子,另外还有三个人,我们准备一起去帮助那些正在痛苦中煎熬的僧侣们。”青玄指了指冰玉道:“这是我娘子。” 两人正说着,季赢、慕容雪,还有奕先后赶到。青玄分别把他们介绍给慧觉和尚。 “太好了,我就等着你们来呢。”慧觉脸上现出喜悦的光芒,“各位英雄,老衲这就送你们去车迟国。” 慧觉一扬手,只见一团白光从天而降,将几个人团团围住。然后倏一下,几个人就不见了。 因为受了强光的刺激,几个人条件反射地闭了眼睛,等他们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不见了慧觉和尚,眼前所见竟是一个金碧辉煌的道观! 观内铺着大理石地面,观中央有一处方砖堆砌的塔台,大厅左侧有几根盘龙玉柱,右侧有十几级的台阶直通下面的楼层。 “这里可真漂亮啊,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冰玉还是头一次进到这种地方,她一进来就被这里的景致给迷住了,不时用手摸摸地面,又摸摸盘龙柱。眼睛更是目不暇接,一会看看看天花板,一会又看看塔台。 “这是三清观,是那些道士霸占了僧侣们住的寺庙然后建造成的。”奕在一旁解释着。 “道士们为什么不自己找地方建道观却要霸占僧侣们住的地方呢?”冰玉不知所以然,就接着问奕。 “好了,那些等我以后有时间再给你讲,现在大家的首要任务是去找有个和尚。”青玄在后面催促道。 副本时间是有限的,冰玉也只能打住自己的好奇心,和奕他们一起去找有个和尚。 还好,在盘龙柱旁边找到了那个和尚。青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问:“小和尚,我们是来帮助这的僧侣的,请问我们现在能做点什么?” 有个和尚正愁自己的家园被毁,自己无处安身呢,正好来人帮助他,他高兴极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建造一座寺院,使那些流落在外的僧侣们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你们若能帮助建造,那真是太好了。” “好的,好的,这个不难。你且在一旁等着,我们马上就建一座寺院给你。”说完,青玄对众人喊道:“快去找木材,找到赶紧送回塔台处。” “找木材?这儿光溜溜的,去哪找木材?”冰玉嘀嘀咕咕道,没想到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旁边多了位道士! “喂,臭道士,你知道去哪找木材吗?”冰玉推了下道士的肩膀。 “请问,做副本需要多少人?a.5个,b.10个,c.15个,d.20个。”道士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给她出了道选择题。 嘿,这个有意思哎,从上学那天起,我就做选择题,做了这么些年,今天居然做到这里来了。冰玉觉得很有趣,她看了看那道题,又看了看abcd四个选项,她从来没开过副本,今儿个还是第一次,看他们这次是5个人参加,那应该是a吧。 冰玉想来想去,便选了a出来。 结果道士说了句:“回答错误。”就消失不见了。 冰玉抬头看看别人,见那些人也在和道士对话,看来,和这家伙对话就能得到木材。冰玉赶紧寻找下一位道士。没走几步,就被她发现一个。她按照先前的方法拍了下道士的肩膀,道士便给了她一道选择题:副本死亡是否按照正常死亡计算a.是b.不是。冰玉一看,这道题自己会,以前曾在攻略上看过,凡事副本,一般死亡都按照正常死亡计算。 冰玉选择了a。“回答正确。”道士满意地答道,然后给了她一个木材就消失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车迟副本(二) 拿到木材的冰玉高兴极了,她要找更多的道士答更多的题,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木材。其他人也在忙着找道士,有的时候,甚至发生抢道士的景象。 有一次,冰玉在台阶下边遇到了一个道士,刚碰了他一下,这时,发现慕容雪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也拍了一个那个道士,冰玉看了看道士给出的选择题,问的是副本过程中如果有人退出,副本能否继续进行。 当然不能。 冰玉回答完,看了看慕容雪,心想,这次的木材一定是我的。没想到慕容雪比她还快,还没等冰玉回答,慕容雪已经提交了自己的答案。道士给了她一块木材,便消失不见了。 看着慕容雪抱着木材往塔台处走,冰玉想,反正自己的木材也很多,不差那一个,现在包包里还有两个空,等再收集到两块木材她也过去交。 塔台那热闹的很,不断有人过来交木材,建设度也随着木材的增加不断攀升。 冰玉将自己包包里的20块木材一块块摞到塔台上,之后,她发现自己的经验值一下子飙升了20万,兜里的金钱也多了五万! 做副本还真是好处多多,即赚到了钱又获得了经验。要是能天天和他一起副本就好了。冰玉痴痴地想。 不过,想归想,冰玉还是知道自己此时的任务是什么。她四处找有个道士答题,然后将获得的木材交到塔台处。建设度已经逼近1200,这个时候,即使获得一块木材也要交到塔台处,否则一旦建设度满了,再交木材也没经验和金钱可拿了。 青玄已经不再去寻找木材。仅剩那点建设度队员就能够完成,他只等建设度一满,就带领大家开始下一个任务。 冰玉在塔台和有个道士间赛跑。为了能多交块木材,她甚至使出上学时跑800米的劲头。 1100,1150,1180,1190,1200…… “建设度已满。建设度已满。大家速度到我这里集合。”青玄站在塔台边大声地喊着。 听到队长喊,队员迅速做出反应。离得近的,一步就跨到队长身边,离得远的,就疯狂往这边跑,有的一边跑一边把身上多余的木材扔到地上。 冰玉刚好交完身上的木材,青玄就宣布建设度已满,所以。她很快加入到队伍中。 五个人聚齐。 青玄拉着队伍来到有个和尚身边,“寺院已经建好,请问我们还能干些什么?” “太谢谢你们了,这下,师兄们就有地方住了。”小和尚高兴地说道,“不过,还得请你们帮忙把这里的供果吃掉,否则,有这些供果在,寺院里还是不会安静的。”小和尚一想想那些供果到了晚上就变成妖怪的模样。然后在寺院里捣乱,就有些不寒而栗。 “吃供果?这个任务应该交给猪悟能啊,那呆子最能吃了。”奕在一旁调侃道。 “估计那呆子这会正琢磨着怎么赢得高小姐的芳心呢。哪有时间来这里吃供果。”季赢揶揄道。 “大家还是别说笑话了,集中精力,争取在五分钟之内把这里所有的供果全部消灭。”青玄说着,便四处搜寻起供果来。 一群又大又圆浑身涂满嫩黄色的供果们拦在他们面前:“想吃掉我们,那就来比试比试吧。哈哈哈……”泡泡们邪恶地笑着。 “哈,正愁找不到你们呢,却自己送上门来。找死!”青玄说话间摆好天覆阵。大家也不再说笑,而是精神都集中到怎样对付这群供果身上。 为了能迅速结束战斗,大家把身上带的宝宝都召唤了出来。冰玉的瑞兽,青玄的马面。季赢的火凤凰,慕容雪的蛟龙以及奕的变异蟹将。一众猛兽威风凛凛地站在供果面前,把供果们吓得面色有些苍白。 光对付人类尚且可以,如果这些猛兽也加入战斗……恐怕胜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临阵退缩,一定会让对方笑话的,不管怎样,也要试试看,或许,他们只是些外强中干的家伙呢。 供果们想到这,便重新恢复了斗志。他们抖抖精神,然后扭动几下身体,那样子看起来既滑稽又可笑。 “我说,对面的小家伙们,你们一个个看起来蛮可爱的样子,怎么就不学好,专门学人家做妖精?我看,你们还是乖乖束手就擒,免得一会儿受皮肉之苦。”勾魂马面突然口吐人言,揶揄道。 供果们被马面讽刺一顿,脸面上有些挂不住,“你这家伙笑的时候比哭还难看,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你这么难看的动物。”供果们鄙夷地看着马面,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风凉话就像铁蒺藜上的尖刺一样刺着马面的心。 马面深知自己相貌丑陋,因此,只要别人一提起他的相貌,他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马面不再盛气凌人,他低下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霜打了的茄子。 “妖孽,少废话,快快放马过来吧。”慕容雪尖着嗓子说道。 “过来就过来,怕你不成。”一只供果不知死活地冲入阵中。 慕容雪手执蛇形月迎了上去。“刺儿——”空气中传来武器划过*的撕裂声。 紧接着,一声“哎呦”,只见杀入阵中的供果手捂伤口落荒而逃。 队伍中有人吃了亏,其他供果开始谨慎起来。他们私下商量,先集中火力对付那些生物,等清理掉它们之后再来对付人类。而攻击的首要对象就是那只长相难看的马面。 马面仍然低着头,不知道危险正在向自己逼近。 “轰隆——”就在供果要靠近马面的时候,只见头顶一座小山似的石头压下来,供果们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正欲转身逃跑,这时,马面忽然抬起头,抡起手中的铁链抽了过去。三只供果登时被困了起来,只有一只供果侥幸逃了出去。 紧接着,头顶的石头压了下来,三只供果眼前一黑,顿时变成了肉饼。 那逃跑的只觉得身后冷风嗖嗖,待跑到三尺开外回头看时,他的三个兄弟已经倒在血泊中。 “我的妈呀,幸亏俺跑得快,要不俺也成肉饼了。”他正暗自庆幸,谁知,一只浑身闪着金光的凤凰抖着翅膀俯冲过来,直奔他的双目。 供果慌忙闪身躲过,接着,他身子一抖,一只飞镖便从他身上飞了出去。凤凰躲闪不及,被飞镖射中翅膀,惨叫着飞走了。 “龙腾术。”冰玉看这只供果挺难对付,就使出了杀手锏——龙族最厉害的法术“龙腾”,只见一道白光闪过,供果嘶哑地惨叫声自半空中慢慢向周围氤氲,他身上表示生命的血柱登时少了一半。 被蛇形月击伤的供果看五个伙伴中死了三个,一个重伤,只好咬牙上阵。 他张开大口,只见一大团火苗从他口中窜出,那火苗像有了生命般直向冰玉窜去。 站在冰玉旁边的青玄手疾眼快,一把将她拽到身后,然后拿着神火扇开始煽动起来。本来向前窜动的火苗借着风势反向烧去,供果一个躲闪不及,眉毛便被燎着了。供果大叫一声“哎呦”,忙闭了口,伸手去抹额上的火苗。 火苗好不容易被扑灭,可供果的眉毛却被烧得一根不剩,眉头处也时而传来隐隐的疼痛。 两只受了伤的供果看对方人多势众,自己势单力薄,便欲转身逃跑。 这时,季赢伸手一弹,一个蓝色光圈一下子套住其中一只供果。接着,他再一伸手,另一只供果也被蓝色光圈套中。两个蓝色光圈闪着幽蓝幽蓝的光,仿佛夜幕下两团鬼火在熠熠生辉。 被封住的供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想和对方说点什么,可是张了张嘴才知道,原来,他们的语言能力也被封印了。 马面看刚才笑话他那只供果如今被封住了,正好是报仇的机会,他挥舞着手中的铁链,笨拙地走上前,对着那只供果劈头就是一铁链。那供果闷哼一声,便脑浆迸裂而死。 奕飞身上前,对着剩下的一个供果面部就是两扇子,供果的面部登时被打变了形。这时,他的那个变异蟹将也跟着凑热闹,两个大蟹钳呼呼两下,把个供果的腹部戳出两个洞来,只见供果的肠子肚子顺着那两个大洞哗哗淌了一地。供果憋屈地挂了。 五个供果被“吃掉”,几个人身上登上多了几千经验和金钱。 随后,他们又在观里发现了十几只供果,那些供果长得都一模一样,好像是工厂里的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一样,好在他们的功夫都很一般,冰玉他们没费什么劲儿,就把这些供果一一“吃掉”了。 道观里现在静悄悄的,除了他们几个人,几乎没有一点声音。有个和尚也不知道哪去了,几个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他的身影。 青玄带着队伍,沿着墙壁走了一周,走到正南方的时候,突然发现墙壁上有个角门,那角门若隐若现,若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几个人对着门看了半天,不知道这门后有没有机关。青玄屏息用手轻轻推了一下,门居然吱呀一下开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车迟副本(三) 几个人侧身在门边等了一会儿,还好,没有从门里射出些箭羽什么的暗器。这时,青玄才大着胆子钻了进去。冰玉和季赢、慕容雪、奕也随后跟了进去。 进了那个角门大家才发现,这里原来才是道观的正殿,殿里摆着三清道士的塑像,还有太极八卦图和燃着的蜡烛,一张烫金的波斯地毯铺在大殿中央,靠近地毯旁边,有个巨大的太极八卦炉立在那里,里面的火焰正熊熊燃烧着。那炉子的形状像极了一只葫芦。 “我们的任务是推到这三座塑像,不过需要战斗。请大家做好准备。”青玄看着面前那三座塑像说道。 “队长,你就开始吧,我们都准备好了。”奕摇着扇子,看了看其他队友。 “是的。开始吧。”其他人异口同声地说。 青玄见大家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就点开了太上老君。系统切入战斗模式。 太上老君不在是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而是,变身成凶狠的大力金刚模样,他的旁边还多了三个天将护法! “我来对付太上老君,你们对付那几个护法。”青玄说。 青玄说着,用自己的宝宝来做掩护,飞身上前对着太上老君来了个横扫。这次攻击很有效,对手哗啦哗啦掉了1000多血。 天将护法见主帅吃了亏,慌忙反击。其中一个天将拿着双鞭便朝青玄面门杀来,青玄驱动马面挡在他的面前,那双鞭没刺着青玄,倒落在马面身上,马面虽然皮厚,但还是被刺中肩胛处。掉了500多血。 这时,另外两个护法分别使用了“泰山压顶”,所有人的宝宝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最严重的就是那个马面,因为刚刚已经掉了很多血。这次,它只剩一滴血就挂了。 马面是攻击性很强的宝宝,可是防御却很低。冰玉眼看着马面没了血就要逃跑,急忙掏出身上的金疮药给它喂了一颗。在药物的作用下,马面立刻恢复了400的气血。有了血便有了生命的保障,马面不再想着逃跑,而是重新加入战斗。 这些护法看来是宝宝的杀手,必须保护好自己的宝宝才能保证最后战斗的胜利。冰玉和季赢他们开始集中火力对付那几个护法。好在经过一番恶战。几个护法被清掉。最后只剩下太上老君一个人了。 被砍了臂膀的太上老君,只抵抗了几个回合,便被众人合伙推到。 战胜了太上老君,大家每人获得10点副本积分,8200的经验和2500的金钱奖励。 有了战胜太上老君的经验,再对付灵宝道君和原始天尊就容易多了。 战斗开始的时候,几个人都集中火力对付那些护法。护法们虽有些功夫,但是人多势众,最后他们还是难逃被斩杀的命运。灵宝道君和原始天尊最后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这两场战斗,众人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不但每人得到20点副本积分,还得了多经验和8000多金钱! “这经验来的可真容易,还是做副本经验多啊。队长。做完这个,你带我们去做乌鸡副本好不?”奕问道。 “看看时间够用不吧。”青玄一边找小道童一边说。 “三个道士都推到了,小道童怎么还不刷出来呢?”青玄一边嘟囔一边找,这时,在大殿的东南角出现了个身穿道袍的小孩。 “我看见了,队长,往下走,再往东走,那个小孩在那儿。”慕容雪眼尖。她一眼瞥见了道童,便开始大声嚷嚷。 青玄带着队伍来到小道童面前。 “你们是要去凌霄宝殿吗?”小道童问。 “是的。小姑娘,快把我们送去那里。”青玄焦急地说道。他想。寻找你这小丫头已经浪费了好几分钟,副本时间还剩100分钟,而重要的战斗还有好几场呢。要是赶在副本结束时间做完这些任务还好,若是时间到了还没完成任务,那么大家也就别指望拿箱子了。 “先生别急,我这就送几位过去。”说着,小道童略微使了下法术,几个人眨眼间就到了凌霄宝殿。 凌霄宝殿里静悄悄的,青白的大理石地面纤尘不染。刷着红油漆的小亭子在白色的雾气中显得格外耀眼。那些蜿蜒曲折的汉白玉栏杆仿佛带你走入一个童话世界:一个头戴花环的仙女,一个身穿白色礼物的王子,两个人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青玄在拐角处找到有个神仙,向他打听下一个任务。 “小伙子,我这里有三个任务,你看你选哪一个啊?”有个神仙眨巴着黄豆大的小眼睛问。 “你把这三个任务都和我说说,我再决定选哪一个。”青玄心想,我得选个简单点的,这样容易过关。 “那你听好了。任务一是求雨任务,找到风婆雷公,将其杀死,完成。难度不高,但必须在四个回合之内完成,否则,继续找继续杀。任务二是坐禅任务,很简单,跟着提示就过啦。任务三是根据提示猜物品。你看看你选哪一个?” 青玄想,看起来猜物品那个简单些,可是要猜不对的话是不是这关就过不了啊。第一个任务看起来也不难,可是一不小心杀不过,那可就是没完没了地杀啊。坐禅任务应该容易些,以前当和尚时也经常打坐,这个他比较在行。 “选第二个吧。”青玄说。 有个神仙看了看青玄,那双小眼睛里露出外人不易察觉的精芒,“确定选第二个吗?要是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不改了,就这个!” “那好吧,祝你游戏愉快!”有个神仙眨巴一下眼睛,便不再理青玄。 第二个任务,需要将“你不动”“我不动”杀死,才算过关。 “你不动”就在青玄旁边,青玄想,杀他应该很容易吧。没想到点开他时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你不动”旁边的护法都是会连击的大力金刚,而前排的护卫更不得了,清一色都是夜罗刹。 “我靠,这些家伙都是飞升以后才能带的宝宝,这下糟了,我们几个不知道能不能杀得过呢。”青玄想想刚才有个神仙故意把第二个任务说得轻描淡写,看来是引他上套啊。没想到自己这么容易就中计了。 “我说队长,你怎么选了最难的一个啊。这个任务很不好杀的,其实,那个风婆雷公挺好杀的。你怎么没选那个?”奕在一旁嘟囔道。 “我还以为这个简单呢。”青玄没好气地说。 “不过这个给的经验多。队长,我们齐心协力,相信能杀得过去的。”奕见队长生气了,又说了句安慰他的话。 “好吧,我们试试看,要是能杀得过最好,杀不过……”青玄语塞,杀不过的话就说明任务失败,以后的任务也不用做了。那样的话他这个队长也没脸见人了。 “不会杀不过的,大家抓紧时间,我们就剩90分钟了。”冰玉在一旁提醒。 可不是嘛,几个人光计较杀得过杀不过,没想到时间又溜走十分钟!青玄一个激灵,便把精力都集中到如何对付这个“你不动”上来。 “为了能有效利用大家手里的兵力,我们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大家看好了,我们所有人集中火力,从最前排最左边的怪物打起,人和宝宝都一样。前排的清理完,再清理后排的,顺序也是从后左第一个开始。然后是右上。最后清主怪。”青玄布置完,战斗开始。 这个战略战术果然很奏效。大家对一个怪物狂轰滥炸的结果,就是这个怪物基本失去了抵抗力,然后在我方猛烈的攻击之下最后倒地身亡。 前排的护卫很快被清理掉,轮到后面的护法。虽然大力金刚的连击杀伤力很大,可是季赢将它们封上,它们的威力就使不出来了。 很快到了攻击主帅的时刻。“你不动”的血很厚,可惜没有天宫和盘丝这样暴血暴得多的角色,只能凭着青玄和慕容雪的“横扫”,以及冰玉的“龙腾术”。季赢在完成封印以后,也试着上去踢两脚,可是他力气实在太小,无异于挠痒痒。 还好这家伙的法修没那么高,奕动用化生寺的法术也能暴掉他几百的血。这样坚持了十多个回合,总算把“你不动”给掐吧死了。 这一场战斗,让大家都失去不少体力。好在经验不少。每人一下子获得五万多的经验! 来不及休息,大家补满血、蓝,又开始对付下一个“你不动”。这个任务里有两个“你不动”和一个“我不动”,哪个不杀这关都过不去。 好在第一个成功的经验可以复制到第二个上面。这样,第二个“你不动”很容易就解决掉了。 可是,“我不动”就没那么容易解决了。因为“我不动”的旁边都是“你不动”充当护法,而前排,清一色都是彪悍的大力金刚! “我的天呐,这些家伙看起来就很难对付,我们这次死定了。”慕容雪面色苍白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九章 车迟副本(四) “虽然看起来难对付些,可是没到最后,谁又知道胜负在谁的手里。”冰玉翕动双唇,淡然说道。本来青玄听慕容雪这么一说,信心也失了三分,可是闻听冰玉此言,信心又恢复如初。仿佛满血复活的怪物,浑身又充满斗志。 就是啊,没到最后,谁又知道谁胜谁负呢! “还是刚才的战术,大家集中火力杀一个,从前排左下开始。”青玄命令道。 队长的命令好比军令,此令一出,大家纷纷遵守。 可这次效果不是太好,正当大家集中火力对付前排的大力金刚的时候,后面的“你不动”开始使用法术秒人。 “这怪好恶心啊,居然还秒人。”季赢说这话时,冰玉马上想起来孟凡尘也说过同样的话。 这里的人几乎都没修法抗,所以每秒一次,大家失的血都很多。眼见着自己身上的血在减少,每个人心里都是一惊。冰玉在战斗间隙,不住地往青玄嘴里塞金疮,因为他当初加点的时候力加的多,体耐加的少,所以很不抗打。而自己是两体两耐加的点,血自然比他多很多。 很费劲地清理了四个护卫,这边慕容雪就开始喊:“和尚,给我疗伤,我身上有伤。” 慕容雪被后面的“你不动”秒伤,身上只剩200血了,而且因为有伤,吃金疮也不管用。奕在前几场战斗中都没怎么忙,可是在这场战斗中却忙的要死,所有人的血他都要看着,还得随时关注自己。因为一旦他有事,这个队伍就得全军覆没。 “让我看看。”奕走了过去,关切地问:“伤在哪里?” “这里。”慕容雪指了指自己的左肩。 奕顺着她手指的地方看过去。在靠近慕容雪颈部的肩膀处明显有块血污,同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正朝自己飘过来。 奕略微迟疑了下。然后用手轻轻翻开她的衣领,那血渍还没有凝固。正咕咕往外流血水。奕从随身药箱里拿出块干净的布,又拿出个小药瓶,瓶子里不知道装的什么药水。只见他将药水倒些在布上,然后轻轻擦拭伤口。 “如果疼你就喊出来。”奕一边给慕容雪处理伤口,一边说。 “没事,我挺得住。”慕容雪刚说完,因药水浸入伤口引起的疼痛瞬间让她心里一紧,慕容雪下意识皱了皱眉。 其实。她很想喊出来,也许喊出来就不那么痛了,可是她没有那么做,自从那个人被判了她之后,她就告诉自己要坚强。所以,她不会哭,尤其在别人面前。 奕将伤口擦拭完毕,又撒了些药粉在伤口上。包扎是不可能了,在这么紧张的战斗状态下,敌人是不会给他时间来为病人包扎的。 果然。他刚刚处理完伤口,一个大力金刚就朝他挥剑刺了过来。那大力金刚力大无比,即使十个人合抱的一颗大树。他也能一剑给砍折了。何况他那口剑还不是一般的剑!那剑可大可小,可长可短,剑身还泛着绿光。一句话,此物只应天上有。 可凡是力气大的,身子都笨。大力金刚也不例外。他正拿着手中的宝剑晃晃悠悠朝奕刺去的时候,慕容雪几乎想都没想就一个箭步挡在奕的身前。 按理说,笨拙的家伙一般智商都高不到哪去,可没想到眼前这大家伙智商还挺高,他竟然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 这队伍里除了会法术的。再就是武力高强的,数来数去。还就数和尚的功夫最差。而且,和尚的重要地位也显而易见。若队伍里没了和尚。战斗还不能马上结束的话,最后的结果就是——谁也别想活着走出去! (听说有个130的队做这任务居然全挂了。可见,这个任务的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大。) 这样看来,那大力金刚的智商还不是一般的高啊! 慕容雪深知奕对于整个队伍的重要性,因此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奕的生命。 “你不要命了!”奕看见慕容雪过来保护他,第一反应就是推开她。他可是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让一个女人保护?真是笑话! “你不能有事,你要有事,我们就得全军覆没,任务也就做不成了。”慕容雪语气急促地说道。同时,她举起手中的蛇形月,准备随时和大力金刚拼个你死我活。 眼见大力金刚的宝剑到了慕容雪面前,慕容雪咬紧牙关举起手中的蛇形月,对着那绿光宝剑一嗑,只听“当啷”一声,慕容雪只觉得两只手臂酥麻,蛇形月差一点没掉到地上;同时她的脑袋“嗡——”的一声,然后两只耳朵便什么都听不见了。 慕容雪心想,对方如此大的力气,自己的小命看来要玩完了。 正想着,那大力金刚再次扬起手中的宝剑,此时,慕容雪的胳膊一点知觉都没有,哪里还能举起蛇形月与之对抗。眼见着宝剑向自己咽喉刺过来,慕容雪两眼一闭,心想,小白啊,我就要来见你了。(注:小白即白无常。) 慕容雪眼睛闭了半天,却没有等来那惊心动魄的一刻。慕容雪纳闷,这是要闹哪样,你要杀要剐,来个痛快点的行不,别这么折磨姑奶奶啊! 待她睁开眼来想看个究竟,却发现,那大力金刚举着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仿佛一尊蜡像。而那隐藏在盔甲后的表情则是既愤怒又无奈。 这是什么情况?慕容雪愣住了,躲在慕容雪身后的奕也愣住了。刚才由于情况紧急,他的手死死抓着慕容雪的腰际,这会儿也忘了放下来。 “还愣着干什么,我的封印只能维持几个回合,你们是不是想等这家伙解了封好来报仇啊?”季赢在大力金刚身后说道。 “对哦,是季大哥给封住了,你看我这脑袋,咋就忘了季大哥还会封呢。”慕容雪动了动胳膊,觉得酥麻感减轻了不少。她轻轻将面前那柄绿光宝剑拨到一边,然后拿起蛇形月,准备趁那大力金刚解封之前把他给解决了。虽然这么做不太道德,可是跟妖怪也犯不着讲什么道德不道德的。 她刚想运气,可发现腰部不适,低头再一看,她这个气啊,张嘴就骂了起来,“我说你个死变态,臭和尚,还不把你的爪子拿开,姑奶奶我可不客气了。” 她这一骂,奕方意识到自己的手还放在人家姑娘腰间呢,他的脸腾的就红了,赶紧缩回手,然后在衣襟上使劲蹭了两下。 我这身上又没传染病,你在衣服上蹭两下是什么意思!慕容雪恨恨地看了他一眼,不过她没时间跟他计较,她得先解决了这个大家伙再说。她转过头来,握紧手中的蛇形月,对着大力金刚的咽喉就砍了下去…… 血如泉涌般喷洒出来,喷在慕容雪的脸上,身上,武器上…… 当大力金刚轰然倒地的时候,那把绿光宝剑也随着主人的跌倒在空中划出一个简短的弧度,然后“当啷”一声掉落在地。遗落在地的宝剑,光泽渐渐暗淡下去,仿佛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脸上再无笑容。 慕容雪将蛇形月别在腰间,然后走过去捡起地上的宝剑,“不用担心,以后,我就是你的新主人了。”她掏出一块崭新的帕子,小心擦拭着剑上的灰尘,可是,任她怎么擦,那剑也不领情似得,怎样也不焕发出那诱人的光泽。 大力金刚算是全解决了,可是后面的瓶子更让人头痛。 “这血厚得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啊。”青玄一边扫一边嘟囔道,“这都扫半天了,怎么还不死啊?” “可不是嘛,整死个瓶子比整死头大象可费劲多了。”冰玉一边说着一边催动龙宫的法术“龙卷雨击”,“我身上带的金疮都用差不多了,不知那和尚蓝带得够不够,现在我们全得指望他了。” “宝贝,小心,那个死变态的主怪又秒了。”青玄话音刚落,只见“我不动”发出一阵瘆人的怪叫,随着那叫声,一阵飞沙走石铺天盖地席卷过来,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吞噬掉。 “我没事,还是你小心点吧。”冰玉大声说着,可是,风声很大,她的声音很快淹没在狂风之中。一股巨大的风裹挟着砂石掠过她的身体,她觉得身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东西将她的身体撕开,然后,那翻开的皮肉在风中吹啊吹,沁入骨髓的凉让她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风,足足刮了5分钟才慢慢停下来。冰玉忍着疼痛,查看队友的情况。她看到季赢脸色苍白,身上穿的袍子有好几处都被划破;奕站在那里不住的咳嗽,显然是被风呛到了;慕容雪的脸成了大花脸,黑一块红一块;而刚才还提醒她小心的青玄,居然倒在了地上! 我的天呐,他怎么了? 冰玉艰难地踱到青玄身边,她不知道,自己的后背已经被砂石划开一个巨大的口子,里面的皮肉翻翻着,血珠正从里面不住的渗出…… “亲爱的,你没事吧,不要吓我……”冰玉假装不在意地推了推地上的人,可是地上的人毫无反应。(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车迟副本(五) “别开玩笑了,快起来,没时间了……”冰玉继续使劲推着那个人,可地上的人仍然没有反应。 “医生,和尚……快,快点过来看看,我相公他……”冰玉的声音开始变得异样,“他的手冰凉,呼吸也没有了……”冰玉惊恐地说道。 奕跑过来,将青玄的身体小心翻过来,然后,两只手指搭在他的脉搏上。那脉搏极其微弱,仿佛他一松手,那脉搏就会飞离他的躯体。其实,在表象上看,他已经处于“死亡”状态,可是,体内那一丝气息尚存,如果不及时救护,那么,他真的就救不回来了。 奕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然后,撬开青玄的嘴巴把药丸塞了进去,又拿出银针,对着他的几个穴位刺了下去。 没一会儿功夫,青玄的手动了动,眼睛也慢慢睁开。可是他身体极其虚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那脸色更是苍白得如一张白纸。 “快把他扶起来,我给他推气疗伤。”奕命令道。 冰玉和季赢赶紧扶起青玄,让他盘腿而坐,奕则坐在他身后,为他化瘀疗伤。 几分钟后,青玄又重新站了起来,神采奕奕地说道:“我擦,刚才那风真tm大,老子还没明白过来就挂了。” “好在有医生在。”冰玉扯了扯嘴角,忽然,听慕容雪在她身后大喊:“姐,你的后背受伤了!” “哦,你不说,我还真没感觉到痛。”她刚才一直在紧张青玄的身体,哪里顾得上自己的伤,这会儿听慕容雪一说,方觉得后背竟疼痛难忍。 “奕。快点来给她看看。”慕容雪叫。 奕走过来,小心查看了她的伤口,“你的伤口很深。创面也很大,需要缝合。不过。刚好我这里有一种草药,有麻醉的作用,可以帮助你减轻痛苦。现在我要先帮你清洗伤口,这个过程会有点痛,你得忍一下。” “没有关系,你弄你的,我能忍住。”冰玉咬了咬牙。 “好了,大家赶紧进入战斗状态。让奕一个人给她治伤就行了。”青玄拍了拍手,提醒大家道。 这期间,一直坚持战斗的,除了众人的宝宝外,只有季赢一个人。他一会儿用催眠术把怪封住,一会儿又用五雷咒轰它们,忙得是不亦乐乎。怎耐无论他怎么折腾,那些怪就是不死。 宝宝们也都有些精疲力尽,几乎每个宝宝身上都受了伤。可是他们一直都很忠诚,在这种状态下。也没有一个抛下主人逃跑的。 “慕容雪,看见左下那个瓶子没?我们俩集中砍一个,然后。宝宝们也砸这一个。注意让宝宝保护我们,现在奕还在疗伤,没时间管我们。我们得保护好自己。” “行,队长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慕容雪把刚才那柄绿光宝剑揣入怀中,从腰间拔下蛇形月,“现在开始吗?” “嗯,我先,你后。”青玄指挥着。 他这一招果然奏效,没多久。他们就把“我不动”身边的瓶子都给收拾了。现在只剩主怪一个boss了。 这时,冰玉和奕也回到队伍中来。奕为冰玉缝合了伤口。又上了金疮药。冰玉的皮肤本身就很和,再加上她是龙族的后裔。复原的能力比一本人类强许多。她回到队伍的时候,其实那伤口已经在长出新鲜的肉芽。 冰玉的衣服是不能穿了,幸好,冰玉从随身的包袱里翻出一件霓裳羽衣。那还是她做60级剧情时得的呢,虽然这件衣服的防御低了些,可好歹比没有强。 众人虐这一个boss,还是很容易的。双方只战了十个回合,那个“我不动”便在青玄的神火扇下倒地身亡。 “还有一场战斗我们就结束了。大家身上带的药还够吧?”青玄问。 “队长,刚才消耗太大,你还是带我们去住店,顺便医宝宝吧。”季赢喊道。 “别人也是这个意思吗?” “是,我的蓝都快没有了,你带我们住下店,这样就能撑到战斗结束。”奕建议到。 “好吧。我们快去快回。” 说着,青玄带众人飞回长安,在云顶酒店稍住片刻,又去了长寿村,找巫医医治了宝宝。 重新回到天宫后,青玄解散了队伍。 “现在,大家分散去找电母,谁找到了就喊一声。只有找到电母,我们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任务。” “好。” 众人领了任务,各自去找电母了。 “谢谢你救了我。”大家一起去找电母的时候,奕跟在慕容雪的旁边说道。 “不用谢我,我也是为了大家。”慕容雪不以为然,她手里摆弄着战利品——刚才从大力金刚身上缴获的那柄绿光宝剑,若不是这家伙能变小,恐怕凭慕容雪的力气,她还真拿不动它呢。 “虽然这么说,可我还是很感激你。这样,你给我个机会,让我报答你好吗?”奕赖着不走,他想,让别人去找什么电母吧,反正没有我,别人一样能找到的。 “报答?不用了吧。你不是也给我医过伤吗,还医过两次!现在……大家扯平了。”慕容雪不想和他有什么瓜葛,她怕自己再对男人用情。她告诫自己,再也不要相信男人了。那个她曾经陪伴了五年,倾尽所有付出的男人,最后还不是背着她和别的女人结了婚!如今,她形单影只,谁又知道她的痛苦和孤独! 男人,都去死吧! 爱情,他妈的都见鬼去吧! 正在奕黏黏糊糊赖在慕容雪身边不肯离去的时候,远处传来冰玉找到电母的喊声。 走吧,我们过去看看。”慕容雪岔开话题,然后快速向前走去。 求爱不成,奕觉得有些失落,他没有去追慕容雪,而是慢慢在后面挪着脚步。 慕容雪见那和尚没有追上来,心中隐约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可又能怪得了谁,是自己先拒绝人家的。哎,真是烦! “电母,您也知道,车迟国最近来了三个妖道,他们打着兴道灭佛的旗号,不但迷惑了国王,还把车迟国搅得乱七八糟,我等乃天朝侠士,应该国僧众邀请,特来铲除妖道,还车迟国以宁静。电母若肯相助,我等定感激不尽。”冰玉恭恭敬敬对电母说道。 电母狐疑地看着冰玉道:“我又不认识你,怎么能相信你的片面之词?” 这时,冰玉身边已经围过来好几个人,有慕容雪,还有季赢,奕远远地躲在后面,时不时抬头看看这边。 “您若不信,可以下届去打听打听。我等在这里等您便是。” “嗯……言之有理……那我就下去一看究竟。”电母说着,纵身飞入下界。 她乔装打扮成一个农妇的样子,在车迟国的都城里转了一圈,所到之处,都是道士们驱使着和尚做苦力的情景,众僧侣不住地怨声载道,道士们则洋洋得意。 电母向旁边一个道士打听,为什么这些和尚要遭此待遇,难道是他们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那和尚道:此乃国王的命令,我们只是遵照执行罢了。 电母点了点头,然后返回天界。 “正如你所说,那车迟国妖道横行霸道,的确该整治一下。”电母道。 “既然电母已了解了情况,那就请电母帮忙指路,我们好尽快找到那妖道的真身并予以铲除,”冰玉拱手致谢。 “要想找到妖道的真身并铲除他,除非你们找到悟空的分身并变换身形,那样才能识别出妖道的真身。我还有事,就不陪你们了。”电母说着飞走了。 “谢电母指点。”冰玉对着遥远的天际喊道。 “大家也都听清楚了,现在我们分散去找孙悟空的分身,谁先找到谁喊一声。”冰玉话音刚落,慕容雪等人早已奔向凌霄殿各处。 这凌霄殿里的路错综复杂,走走就容易迷路,好在大家的方向感都比较强,迷路了还能沿原路返回。 没多久,有人就在东南角找到了孙悟空的分身。 “在这里……”青玄大声喊,同时报出坐标位置。其余几个人听到后,迅速聚拢过来。 在这个副本里,除了捡箱子外,就属这个环节最让人兴奋了。 (因为不但这里变换身形不用耗费变身卡,变换的身形还可以保持8000多分钟,也就是说,这个变身,只要玩家本人不下线,那么一直可以持续好长时间,这也就是许多人为什么喜欢做车迟副本的原因。) 大家摩拳擦掌,都想变个自己喜欢的角色。 “都说好了,变异鬼将是我的,你们谁都别和我抢。”青玄高声说道。 (变异鬼将的变身卡极难得到,属游戏中的稀罕之物。所以,哪怕只能变身一次的变身卡都价值不菲,可见,这变异鬼将的变身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另外,鬼将的气质像极了大力金刚,给人的感觉总是威风凛凛,因此,几乎没有一个男玩家不喜欢这个角色。) 这会他是老大,知趣地都不会跟他抢角色的。大家开始点悟空变身。每次变身,需要消耗10点体力,如果体力不多,那么变换的次数也少。选择余地就大打折扣。(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车迟副本(六) 青玄变了十次才变成他要的鬼将,这之前,他一会儿是长得又丑又让人讨厌的八腿蜘蛛,一会儿又成了戴着绿色头盔,举着板斧神色凛然的天兵,一会儿又变成卷着长须,器宇轩昂的蛟龙。最后,总算变到了他心驰神往的鬼将,他的心啊,那个高兴啊,高兴地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了。 虽然别人不能变成他那样,可是变个幽灵也挺神气的,那个只有上半身,穿着枚红色上衣,手拿缎带,一脸苍白的幽灵也是高级宠物呢。奕把自己变成了幽灵。当冰玉把自己变成一个展翅飞翔的神鸟——凤凰的时候,青玄正在栏杆边摆poss。 慕容雪把自己变成了兔子。只见她拿着双剑,然后就地打了个倒立,那兔子的耳朵就朝下耷拉着,小短腿却直指蓝天。 季赢则变成一只蛟龙,不过那龙显得有些笨拙,他在摆poss的时候,脖子往前伸着,目光呆板呆滞,尾巴僵硬地拖在身后,给人的感觉他就是个大笨龙。 “大家都变成自己满意的角色了吧?”青玄说这话时,poss造型还没变——一只变异鬼将,一半身体探出栏杆外,仿佛分分钟都能从那里掉到万丈深渊。 “嗯。”大家摆着poss异口同声说道。 “那大家赶紧分散去找妖道的真身吧,他们分别是虎力、鹿力、羊力,不过这里只有一个是需要打的,遇到打的那个先别点战斗,等大家组好队再点。”青玄布置完任务,才收回身形。 “走吧,宝贝。一会儿打完,我们就可以捡箱子了。”青玄看着冰玉,眼里满是怜爱。这只浑身长满金色羽毛的鸟多么像凤巢前那只被冰封了的神鸟啊。那只只要自己寂寞了,就会坐在它旁边看的神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它会不会是某个国家的公主被巫婆下了诅咒变的呢? 羊力、鹿力很快被人找到,这两个家伙一看来人气势汹汹,都趴在地上表示不再给车迟国捣蛋,准备回深山老林继续修炼,大家也就饶过它们的性命。 只虎力态度强硬,而且说话粗鲁,“什么?原来是你们这帮乳臭未干的家伙坏了我的好事,看我不把你们撕成碎片!” 说着。他便催动法术,向众人袭来。 大家对他的攻击早有防备,因此沉着应战,这一来一回数十回合,打得双方都难分高下。 空气中充斥着魔法撞击的暴戾声,宠物们抵御强敌时发出的嘶吼声以及虎力歇斯底里的咆哮声,期间还夹杂着受伤队员的呻吟声。这些声音不断交织着,重叠着,仿若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任谁都别想逃脱它的束缚。 虽然这场战斗与刚才的比起来。难度系数低了很多,可是身为队长的青玄并未因此放松警惕,因为熟读历史的他。最知道轻敌的后果是什么,那些高中时他看过的历史片,战争片里,都有因为轻敌而造成的惨痛教训。所以,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发生在自己队员的身上。 很明显,战斗一开始,青玄就发现不对劲。因为刚才的战略战术在这里竟然不管用! 他们清了几个小怪,刚有点沾沾自喜。可突然发现慕容雪拎着蛇形月向自己人砸来!慕容雪的蛇形月可不是吃素的,那砸在身上。可是好几百的血往下掉啊。这里除了冰玉血厚之外,剩下别人,顶多千八百的血,怎么经得起慕容雪这一通横扫? 这下糟了,大家都知道慕容雪中了对方的反间计,如果反间计得逞,那么只能眼瞅着自己人伤害自己人,却伤不了敌人半根毫毛。 “妈的,看来我们得先把虎力干掉,要不他一会把我们的人都反了,最后我们就得全军覆没!”青玄发现事情不对之后骂道。 这时,慕容雪瞪着直勾勾的眼神,正朝奕砍去。 还真是没良心啊,忘了刚才谁给你疗伤了。现在竟然向自己的恩人动手。奕嘀嘀咕咕说道,要不是知道你着了对方的道,我非得…… “和尚,你小心点,别让她伤着。”青玄在一旁提醒。 “啊,我知道。”奕答应着,嘴里挤出剩下的半句话,我非得让你知道知道我和尚的厉害。 奕摸了摸怀里的银针。 “现在大家听我的,我们先不清小怪了,而是把全部的火力都用来对付主怪——也就是虎力,他的反间计太吓人了,如果不把他拿下,一会儿我们的人都得被他策反了,那我们真就要全军覆没了。”青玄说完,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大家,除了慕容雪没有反应之外,其他人都表示赞同。 对于慕容雪,大家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等回合结束,她的状态才能恢复过来。 现在,没有别人中计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大家小心翼翼避过慕容雪的袭击,然后集中火力对付虎力。没想到这家伙的法抗也很厉害,季赢封了他两次都没封上。没办法,只能直接k他了。 在众人猛烈的攻击之下,虎力终于体力不支,他趔趄着身子,想要逃跑。青玄上去,一扇子结果了它的性命。 其余小怪一看他们的主子都挂了,自己还为谁卖命啊,赶紧跑吧。刚欲转身逃跑,没想到被冰玉纵身拦住,青玄上去劈啪两下,再加上冰玉的“龙卷雨击”,几只小怪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见了阎王。 待战斗结束,慕容雪也清醒了过来。她问大家刚才自己怎么了,冰玉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冲着奕拧了拧眉毛,“你啊,去问和尚吧。” 慕容雪看了看奕,奕假装没好气地说:“早知道某人这么没良心,当初就不该为她诊疗,咳……天底下就属和尚我最傻了。” 听话听音,慕容雪听奕这么一说,就知道自己刚才可能有得罪人家的地方,但是大家都不肯说,她也不便问。只好红着脸,闷声往前走。 “刷箱子了,刷箱子了。”青玄在远处喊,“大家快去找自己的箱子,看到别人的也报下坐标。” 忙活了半天,就属这一刻最愉快了。听到刷箱子了,大家都赶快去找自己的箱子,没人去关心慕容雪和奕之间的微妙关系。 冰玉找到了青玄的箱子,忙喊青玄过来开。 “快,打开来看看里面是什么?”冰玉催促道。 青玄在箱子前摆了个poss,紫红色的箱子配上他银灰色的铠甲,煞是好看。冰玉觉得,她越发喜欢面前这个人儿了。 箱子打开了,是十万多的经验! “龙女的箱子在这儿。”奕在亭子那喊。同时报了坐标。 “你过去箱子那,等我让你开你再开,开完之后就站在那里等,第二批箱子刷出来你赶紧往前跑,见到箱子就捡,记住没?”青玄叮嘱完,自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站好。 此时,别人的箱子已经都捡完了。就剩冰玉的箱子还没捡。不过系统有规定,只要有一个人的箱子没开,第二批箱子就不刷。 冰玉来到自己箱子面前,那个写着自己名字的箱子看起来可爱极了。还是头一次看见写着自己名字的宝箱呢。冰玉连忙用qq截了个图,给自己和箱子来了个自拍。 嗯,把这张图片放进博客相册里,那里还有很多游戏的截图,包括她与青玄的截图——那是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拍的,等自己以后有空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味了。 冰玉正想着,这时,听见青玄喊,“谁的箱子还没开,现在赶紧开了。” 冰玉知道这是青玄在暗示她,赶紧开了自己的宝箱,十万经验,唰一下就进了自己的囊中。 没过几秒钟,系统就提示,新的箱子已经发放,请玩家快速领取。 冰玉看见提示,赶紧看自己周围,啥都没有。她匆忙向前跑。这时,系统提示,青玄拾到一个宝箱,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躺着一个金柳露! 系统又提示,奕发现一个宝箱,打开一看,里面有个兽决! 冰玉看别人都得到了宝箱,就自己还没有,心里正着急,忽然发现离自己不远处有一个大大的箱子,那箱子漆着红色的油漆,上面写着“宝箱”二字。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宝箱吗? 惊喜之余,冰玉赶忙冲上前去。 箱子盖打开的一瞬间,一缕光芒自箱子底部散发出来,那是一颗一级光芒石,专门用来加持气血的! “瞧,我得了一块光芒石,送给你。”从天宫回到长安后,冰玉将那块光芒石送给了青玄。因为每次青玄得了东西都会送给她,因此,她也学会了把自己得的东西与他分享。 “还有我的66,和一本斧子书,80级的,可惜这书不是刀剑书,或扇子书,要是那几个其中一个,都值了银子了。这东西我们也用不上,你就拿去卖了好了。”青玄把刚得的几样东西塞进冰玉的手里。 “幸亏我站的地方好,一下子捡了两个箱子,你看我是不是很聪明呢。”他沾沾自喜的样子很像一个得了奖状回家向父母炫耀的小学生。(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笑话集 锦 “是啊,青玄你最聪明了。”冰玉左手拿着66(金柳露),右手拿着80书,兴奋的神情溢于言表,“66呢大概能卖10万两,这个80的书少说也能卖个十几万吧,加一起就是二十多万,哇,这次我们发财了。” “这不算啥,你没做过四门绝阵,你要是做了那个,啧啧啧,你就知道,那才叫发财呢。真正的发财!”青玄撇了撇嘴,回忆起之前他与别人合伙做四门的情景,那叫一个爽啊。 “你知道吗,做四门的奖励里有(1)果子,运气好的话,有的一次能得两个或三个果子呢,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 注(1):即彩果。一种高级染料,能给服装染色,用它染过色的衣服,看起来色彩鲜艳,质地柔软光滑。 冰玉当然知道,一个果子的价值——在新区少说也100万,即使在老区,果子的价格也没低过80万,而染一件色彩艳丽的衣服,没有10个果子下不来,那也就是1000万!1000万的概念是什么呢?这么说吧,按梦幻币和人民币的比率兑换的话,是:1,也就是1000万梦幻币折合人民币是100块钱。那可是10张点卡的钱! 这是穷人穿不起的衣服,只有那些土豪们,才舍得用大笔的金钱换取果子,然后给自己染色。 “做四门这么好,那哪天你带我做呗。”冰玉央求道。 “行,不过我做过一次了,再做奖励就减半了。你是头一次,你的奖励应该百分之百。到时候我们开几个小号,然后杀完就我们两个捡箱子。” “嗯。就这么定了。” 青玄扬扬头,看那几个人出来后都没了影儿,估计都忙自己的事去了。看来再下副本还得再重新组人。 现在已经中午了,他最多再玩一个小时。就得回去吃饭,然后睡一觉,四点还得接班。 “我看杀副本杀了这么长时间也累了,不如我们去练级吧,我这周的双倍时间还大把的呢,不烧也浪费了。”青玄伸了伸懒腰,睡眠不足让他感觉身体有些疲倦。 冰玉从食堂打饭回来,然后一边端着饭盒一边盯着电脑屏幕。烧双她在行,因为龙宫最擅长的就是秒了。她现在秒三,若是再加几个龙宫或是普陀的,那她这个队基本上就是全秒队,全秒队烧双简直是所向无敌! 冰玉组了队,带上青玄,然后去皇宫门前加了三个队员,其中两个普陀,一个女儿。 这次,他们去了凤巢。也就是门前有一只冰冻大鸟的那个地方。那也是青玄刚认识冰玉的时候,带她来的最美丽的地方。那只鸟仍然冰冻在那块巨大的冰块里——以万年不动的姿势,它张着嘴。似乎想说点什么。 或许,它在冰冻的瞬间,正与巫师理论,可是还没等它说完话,它就被冰冻住了,这一冻,就是上万年。 冰玉和青玄路过这只鸟的时候,还特意瞅了瞅它。这只鸟如果有意识的话,一定能认出他们。因为,几乎在这个世界里。也就他二人最关注它了。 哎,只可惜。它不是活的。 冰玉绕过它进入凤巢时想。 凤巢她曾经来过,那次还是和糖糖来这里“拍照”,她们一人点了只摄妖香,然后堂而皇之的进来,这瞅瞅,那看看,这里的美景简直把她们惊呆了。 这里生长着无数奇花异草,一条条小径蜿蜒其中,小径两侧是蓝色的风信子,还有很多藤蔓植物,它们垂挂在小径下方——那里是看不到底的万丈深渊!这里的树木奇高,树梢插入云霄,树根却裸露在外。 所有树的叶子都是红色的,远望去,仿佛一缕缕红烟飘过。 置身在这里,就如置身在画中。 她们被这里的景色迷醉了,摆着各种姿势截图:发呆的,卖萌的,愤怒的,攻击的,跳舞的……同时还发各种表情包子:举着两朵大红花加油的,吐舌头的,眼睛迷成一条线,禁着鼻子摇头晃脑的…… 后来她们把这些截图都传到自己的qq相册里,没事就拿出来欣赏欣赏,有时,还互相品评一般。 在这样的环境里练级,心情是愉悦的。更好的是,这里只有他们一个队,没人和他们抢怪。 冰玉开了风阵,开始带大家刷怪。 这里除了青玄,别人都会秒,若是大家都秒的话,一轮就能把怪刷完。系统规定,一轮刷完的,要等4分钟才可以刷下一轮。所以,为了让大家能最大限度的得到经验,冰玉让新加进来的三个人中有两个秒的,一个休息,过一会休息的那个人开始工作,另外的人休息。这样就能保证两个回合结束战斗,还为大家省了(2)蓝。 注(2):蓝,代表魔法值,秒杀是需要魔法来维系的,如果没了魔法,就无法使用这些秒杀法术了。 因为这里的怪都没什么攻击性(当然,只对于他们或以上的级别来说),因此,杀起来格外轻松。又因为开着双倍的缘故,因此每一回合,大家都能拿到八、九千甚至上万的经验,这对于需要攒经验升级的人来说至关重要。 可因为双方战斗力没有可比性,因此,练级也成了最最枯燥的事儿,为了调节这种沉闷的气氛,冰玉准备给青玄讲几个笑话。 当然,她不想在另外三人面前表现出与青玄过分的亲热,因为,秀恩爱得分场合,有的时候秀恩爱会招来别人的反感。她一贯喜欢低调做人,即使在游戏里,她也谨守这个原则。 “给你讲个笑话啊,想听吗?”她私聊给他。 “好啊,说说看,我正闷得要睡着了。”青玄说道。 “这是一个鹦鹉的故事,”冰玉开始讲,“有个收水费的,这天去住户家收水费,她先敲了几下门,然后问‘有人在家吗?’这时,听见里面有人问‘谁呀?’收水费的一听,这是在问我啊,忙回答说‘我是收水费的。’本来她以为一会儿就能有人过来开门。可是等了半天,也没人出来,里面也没了动静。那个收水费的觉得奇怪,就又开始敲门,这时里面又问‘谁呀’,‘收水费的。’那个人答。然后就又没动静了。反复数次,把个收水费的气的一下子就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到了晚上,这家主人回来一看,天呐,怎么有个人躺在自家门口啊,连忙又喊又叫又摇晃的,好不容易把那人弄醒了。主人问,‘你是谁啊,怎么躺在我家门口了。’那人长舒了一口气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是收水费的,可你就是不开门,这把我气的……’主人愣了愣,然后哈哈一笑道,‘真不好意思,白天我们家没人,只有一只鹦鹉……’” “哈哈,这个收水费的可真倒霉。”青玄笑着说道,另三个人听他这话没头没尾,便好奇地瞅了他一眼,不过因为不熟,所以没有说话。 一串碎竹叶飞了过去,凤凰们应声倒地,冰玉接着讲,“龟兔赛跑的故事你听过吧,”青玄点头,“下面我给你讲个龟兔赛跑升级版的,保准你没听过。”冰玉故意吊着青玄的胃口。 “龟兔赛跑居然还有升级版?这个还真没听说过。”青玄蹙了蹙眉,“快快讲来。” “嗯,你听好了。上次龟兔赛跑不是乌龟赢了吗,兔子很不服气,决定和它再赛一次,这次兔子下定决心,一定不睡觉了。很快到了比赛那天,乌龟和兔子来到先前那个山坡,然后裁判一声枪响,小白兔就飞快地向前跑去。这次小白兔表现很好,半路没贪玩,也没有打瞌睡,可是跑啊跑,跑了好久都没看见终点,小白兔很纳闷,等它明白过来后已经晚了,乌龟已经站在终点接受人们的掌声了。你猜怎么回事?” “不知道。” “小白兔跑反了。” “哎呦!我的天呐,这没大脑的兔子。” “这是升级版1,”冰玉挥手抛出一个龙卷术,三只凤凰中招,它们抖动翅膀,发出一声声悲鸣。紧接着女儿从身后甩出4只飞镖,三只凤凰应声倒地,另一只则鲜血直流。 “你的意思还有升级版2?”青玄好奇地问。 “是,下面就是升级版2。兔子因为不肯服输,与乌龟又约了比赛日期。这天,乌龟和兔子准时到达比赛地点,裁判员枪声一响,兔子瞅准了方向,便使劲往终点跑去。乌龟也不着急,等兔子快跑到终点的时候,才开着跑车一踩油门,刷,到终点了。兔子看快到终点了,乌龟还没有追上来,就回头去看,想看看乌龟跑到了哪里。可是一点儿乌龟的影子也没看着,兔子这次很高兴,心想,这次我终于把你赢了。可当他跑到终点一看,乌龟早就站在终点等着它呢。兔子急了,问,刚才我还没看见你呢,你啥时候跑到我前面去了。乌龟说,你看,我这有高科技,还是比你快。” “看来兔子怎么跑也跑不过乌龟了。”青玄刚说完,一抬头,看旁边几位不秒了,而是轮番抓起了宝宝。原来,这次遇到的怪里有个0级的宝宝,他俩光顾着讲笑话,竟然没看见! “快看,宝宝!”青玄用手指着那凤凰宝宝,只等2个普陀和那个女儿抓不着,他好有个机会去抓。 2个普陀抓完了,没抓去。轮到女儿抓了,这女儿上前伸手一抓,抓住了宝宝的翅膀,宝宝跟着她走了过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被揭穿了 “完了完了,被她抓去了。”青玄直后悔刚才没看见,让女儿抢了先,可那宝宝走到半道,用力一挣,竟挣脱女儿的手跑了回去。 “看来我们有机会了。”青玄摩拳擦掌,正准备上前去抓,可正在这时,冰玉的瑞兽仰着脖子一个泰山压顶,把个宝宝给砸死了。 “我的天呐,忘了这件事了,宝宝开的自动……”冰玉拍着脑门,后悔得不得了。 好嘛,遇到个宝宝不容易,结果谁也没抓到。没事,没抓到更好,要是让别人抓了去,一看资质还特别好,那才叫后悔呢。冰玉这样安慰着自己。 “看来还是别讲笑话了,讲笑话容易分心,耽误事儿。”冰玉沮丧地说道。 “没事没事,不就一个宝宝吗,等哪天我买一个送你好了。”青玄宽慰着她。 “那好吧,让我想想,再讲一个什么有趣的笑话给你”冰玉努力搜寻着大脑里的笑话库存。 “你们是在讲笑话吗?”旁边的一个普陀不动声色地问。从练级开始,她就一直在观察身边的人,她发现队长和身边那位男士的表情很暧昧,就知道俩人关系不一般,而且,她还发现,那个男的总是发笑,他一笑,女的就看她,然后心里很满足的样子。 “俩人是夫妻吧?”那普陀试探着问。 “你怎么看出来的?”冰玉很好奇,一边秒对面的怪一边侧头看她。 “虽然你们掩饰的很好,可我还是看出来了。我是学心理学的,目前正在准备毕业论文。”这个名叫小小小贝的人说道。 “原来是心理学家啊,幸会幸会。”冰玉抱拳道。 “没什么。我这查了一上午资料,脑袋都快累僵了,本来想玩会儿游戏放松一下,找了个练级队竟然谁都不说话,你们这样私底下讲笑话多没劲,不如说出来大家一起开心啊。”小小小贝说道。 “哈哈,好。既然你想听。我就大声讲了。”冰玉看了看另外一个普陀和女儿,那俩人好像啥反应也没有,也不说喜欢。也不说反对。 “别管她们,估计她们挂机呢。”小小小贝说。 “刚才不是还在抓宝宝?”青玄嘟囔道。 “那是刚才,现在这会她们铁定不在电脑前。”小小小贝扬了扬手,一串细竹叶从她手中飞出去。 “那我就讲了。说有个麻雀很好斗。隔三差五的就找人pk,有一天。主人看这只麻雀如此好斗,就把麻雀抓来扔进了鸡窝里,然后关上了鸡窝门。她想看看,这只麻雀和一群鸡斗。能是个什么结果。鸡窝门关上没一分钟工夫,就听里面噼哩噗噜一顿乱响,半小时后。他打开鸡窝门一看,你们猜怎么着?” “不知道。”小小小贝说。 “麻雀把那些鸡们都给制服了?”青玄道。 “只见麻雀和那些公鸡母鸡们都光着身子。地上散了一堆鸡毛。那麻雀掐着个腰,气势汹汹站在鸡窝正中间说,‘刚才我是穿着衣服和你们打,现在我脱了衣服照样和你们干!’” “哈哈哈,这麻雀,也太逗了……”青玄和小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突然,他们的笑凝固了,目光转向了最边上那个女儿。原来她挂机时间到了,该她秒了,可是她迟迟不动弹。30秒倒计时在一秒秒提示着剩下的时间。 “瞧瞧,我说对了吧,她不说话我就知道她在挂机呢,可是挂机你丫的就不过来看看吗?搞什么飞机?”小贝火了,一顿牢骚。 冰玉和青玄都没有说话,不过他们心里其实也很讨厌这种没品的队友,谁都知道,她这样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可是他们还是准备给她次机会,希望她能快点回来。 30秒倒计时结束,这家伙上去揍了怪一拳。对面的怪倒了。 冰玉带着队伍向前走了几步,不经意间又撞上另一伙妖怪。当然,这里的妖怪都是凤凰这种贵气的鸟,它们筑巢在这里,凡人轻易看不见它们。它们总是躲在暗处来偷袭那些入侵者,以警示他们侵犯了鸟们的领地。 切入战斗状态。大家按部就班完成自己的攻击任务,轮到那个女儿了,30秒倒计时又不断提示着剩余时间。 “……5、4、3、2、1。好吧,她还没回来。队长,把她踢了吧,等她回来再让她加进来。”小贝等得不耐烦了,建议冰玉先把她踢了,这是为全体队员(除女儿之外的)考虑,否则,真是一条鱼腥了一锅汤了。 其他人没有吱声,冰玉认为其他人是默许了小贝的建议。 “好吧,下个回合我就把她踢了,现在,离签约时间也快到了,我看大家就别投诉她了。等结束时她还不回来,我就把你们几个带回京城,把她一个人扔这好了。” “我赞成。”小贝发了个双手拿着大红花的表情包子。她旁边那个普陀始终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这个人在没在电脑前。 签约时间终于到了,冰玉看了看那个女儿,她还是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丝毫没有想让冰玉一起把她带回来的样子,冰玉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带着剩下的人飞回京城。 这天练级加上做副本获得的经验,让她和青玄连升了3级,虽然越往上升经验要求的越多,不过系统里有做不完的任务,如果坚持每天都做的话,要想冲100级还是很快的。 青玄下线去吃饭,冰玉则去了帮派协会。这里管理着全区大小一百多家帮派,若想加入其中一个,必须先递交申请,待对方的审核验证通过后,方可以加入该帮派。 新区刚成立的时候,各帮主们亲自站在这里招兵买马,拉拢新人。那种热闹的程度不亚于征兵。那时,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有来报名的,他们怀着不同的心态加入帮派,有的想在帮派里学点安身立命的本事,有的希望学习各种修炼的技能,有的则希望找个靠山。 今天,整个协会大厅里冷冷清清。安静得像个坟墓。鲜有人来报名的柜台前。负责登记的帮派总管正坐在那里打着瞌睡,他的口水已经从衣襟流到了地上,他都全然不知。 冰玉轻轻敲了敲柜台。那个总管也全然没有反应。冰玉只好隔着柜台把他推醒。总管晃了晃身子,睁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冰玉,然后。咧开他那厚厚的嘴唇,瓮声瓮气地问:“你想入哪个帮?” 这家伙一脸络腮胡子。长得跟李逵似得。 “我想看看都有什么帮?”冰玉慢条斯理回答。 总管听了她的话,从柜台后甩出一个线装的登记簿,然后起身为自己倒了杯水。 冰玉翻开第一页,首先入她眼的是义薄云天。旁边是对该帮的详细说明: 义薄云天,五级帮,主修炼药、强身;辅修法抗、物抗、*、物攻(各修炼已经研制到7级);每周一至周五开放青龙。周六日开放厢房和训练召唤兽任务;商人奖励丰厚。除正常奖励外,每周跑商十次。额外奖励2级红宝石一枚。 接着是完美,五级帮,主修家具、强身(家具已经开到90级);辅修法抗、物抗、*、物攻(其中法抗和物抗已经研制到7级,*、物攻研制到5级);全天开放青龙、厢房、训练召唤兽;商人奖励:除(1)正常奖励外,每周跑到100万的商人,额外奖励现金50万! 注(1):20-39级商人,每次奖励经验,帮贡10; 40-59级商人,每次奖励经验,帮贡20; 60-79级商人,每次奖励经验,帮贡26; 80级以上商人,每次奖励经验,帮贡40。 接下来是凌云阁,五级帮,主修打造、强身;辅修法抗、物抗、*、物攻(各修炼已研制到5级);全天开放青龙,周一、三、五开放厢房、周二、四、六开放训练召唤兽;商人奖励正常。 在以后是什么烟雨阁、情天恨海、听香水榭等等,冰玉都大致浏览了一遍,这里,她最熟悉的要数完美帮了,当初青玄失踪的时候,还拜托完美帮帮助找过人,那个副帮主夜无邪给她的印象很深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帮有她想学的家具! 略微沉思了一会儿,她说:“完美帮吧。”边说边把登记簿还给帮派总管。 帮派总管拿出一张表格,又递了毛笔和砚台给她,“呶,填好,然后等通知就行了。” 冰玉按照表格里的要求,填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后,就离开了帮派协会。 帮派总管拿着那张表格看了看,嘴里咕哝道:“龙冰玉,嗯,这个名字还挺好听嘛。”他把冰玉的名字做了登记后,又开始打起了瞌睡。 冰玉离开帮派协会后2个时辰,夜无邪走了进去。当他看到“龙冰玉”这三个字的时候,一下子想起一年前在艺林武馆里见到的那个姑娘。难道是她? 冰玉离开帮派协会后不久就下线了。今天她很累,所以晚上吃过晚饭就早早睡下了。 第二天上线,她发现自己通过了审核,称谓也由原来的银沙彩贝变成了完美帮众。 既然已经是帮派的一员,当然要去帮里四处逛逛了。冰玉循着记忆找到帮派所在地,然后走进那个小亭子,启动机关。一束白光唰一下将她带离地面,几分钟后,冰玉被带到帮派大院里。 “欢迎你加入完美帮派。”夜无邪不知从哪钻了出来,他拍着手,脸上挂着柔和的笑容。(未完待续) ps:好久好久都没来这里了,实在是今年上半年的事情太多。只因一言难尽,在此,就不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了。如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的差不多了,女儿也上了大学,从今天起,我准备恢复更新。为了感谢读者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厚爱,我决定奉上两章免费章节,以供大家赏读。再次感谢大家。 第二百三十四章 你来我往 “很高兴见到您。”冰玉走过去,向夜无邪抱拳施礼道。 “昨天看到你的那张登记表格我还在想,是不是你呢。今天一见,果真是你,我实在是太高兴了。你能来我们帮,真是我们帮的荣耀。”夜无邪的嘴巴像抹了蜜,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这是怎么了,不就是一个小龙女吗,何至于此? “夜副帮主您说哪里话,是贵帮经营得好,名气大,因此才吸引各方英才投入门下。我乃无名鼠辈,才疏学浅,故特来向夜副帮主学习,还望您不吝赐教、多多关照。” “过奖过奖,以后大家都是兄弟,有什么需要尽管吱声。学习嘛,不敢当,互相切磋,互相切磋。”夜无邪转身正欲领冰玉熟悉一下帮里的环境,这时听到挂在议事大厅门前的那口大钟声响了起来。 那口大钟一响,夜无邪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叫了声“跟我来,”就朝议事大厅疾步走去。 冰玉不明所以,心想,难道是帮里出了什么事?要不,夜副帮主也不会这么焦急。 此时,议事大厅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家都互相看着对方,然后又把目光转向前面的帮主夜无影,夜无影冷着面孔看向下面的帮众,他的下手边正坐着不明所以的副帮主夜无邪,还有青龙堂主夜无双,朱雀堂主夜无寂,玄武堂主柳世杰,白虎堂主安秋生,除了后进来的夜无邪外,其他几位堂主看来已经知道发生的事情了。他们表情凝滞的坐在那里,神色中透着焦虑。 冰玉找了个角落坐下,那里正好是一个背光的墙角。她坐在那里能看清前面的人,而别人却很难看清她。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她并不希望别人发现她,尤其是那个夜无影。 屋里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只等帮主训话。这种气氛异常压抑。弄得冰玉喉咙发痒。只想咳出来。 夜无影抬了抬眼皮,侧头看了看夜无邪——他亲爱的叔叔,“副帮主。现在,人,都到齐了吧?” 夜无邪看了看下面,然后说。“到齐了。”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么我和大家说件事。”夜无影不瘟不火,可说出来的话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就在一个时辰前,我们帮里有个人,抢了别的帮商人的银票。现在,那个帮已经放出话来,如果我们帮不交出这个人。那么人家就要来踏平我们帮!你们大家说说,该怎么办?”夜无影皱着眉。一根食指拄着腮,临近的中指则摩挲着他那饱满的唇。 “把肇事者交出来,不能让他一个人坑了我们一个帮!”有人喊道。 “我认为你说的不对,大家都是兄弟,他抢人家银票是不对,可是他也没私吞这笔钱,还不是交到了帮里。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要是那个帮敢来,我们就和他们拼了。”另一个人站起来说。 “别人呢,别人还有什么意见,大家都可以说说。”夜无影又看了看下边。 再没人站起来说话,不过一部分人却小声在底下议论,至于议论的什么,夜无影听不清。 “副帮主,你怎么看。”夜无影等了一会儿,见没人再说出第三种意见,就转向夜无邪,毕竟他是他的叔叔,在谋略上总是胜他一筹。 “我——”夜无邪已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想,若是和对方斗,必然会两败俱伤,若是谈判,对方必定让他们交出人来。可这个人如果交出去,恐怕凶多吉少。怎么办?现在无影让他拿主意,他其实很想说,我不认为凭我们帮的实力斗不过对方,可是这样值不值得呢? 正思索间,忽听外面守门的小厮来报,刚才,一大批凌烟阁的帮众冲了进来,现在正在白虎堂和朱雀堂那边打砸呢。 “什么?他们不是给我们时间商量吗,怎么突然违约了呢?”夜无影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事情来得突然,他有些不知所措。 可是帮众们都坐不住了,他们站起来喊:“帮主,让我们出去跟他们拼了。” 如果不赶快阻止,帮派的建设度马上就会降下来,建设度下来,帮派的等级就会往下掉。从建帮那天起,他辛辛苦苦把帮派支撑到今天,各种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既然凌烟阁这么不讲信用,那么就出去和他拼个高下。 夜无影想到这,命令道:“都给我听着,现在所有人都出去,尽量阻止那些人刷帮里的建设度,如若不听,格杀勿论!” 众人一听,纷纷拿着武器冲了出去。夜无影用手捂着腰间的佩剑,看了眼无邪和在座的堂主们,说,“你们还等什么?晚了帮可就真完了。” 夜无邪拍了拍侄儿的肩膀,说:“你做得对,该硬气的时候必须硬气。这帮小子太不知轻重,看我们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还以为我们都是病猫呢!” “嗯。”夜无影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走出屋外。 等别人都出去之后,夜无邪才来到冰玉的旁边,“你是新来的,这里的事你插不上手,还是回去做点别的吧。” “临阵脱逃,这不是逃兵吗?我看我也过去帮忙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冰玉觉着现在帮里有难,就这样走了,别人还以为她是胆小鬼呢。 “可是帮里有帮里的规矩,新人来了不到14天,是不允许参与帮里的事情的。”夜无邪说。 “那好吧。你去忙,我自己走就行了。”冰玉看自己插不上手,只好选择离开。 两伙帮派的人杀得不可开交,院子里一时间成了双方交战的战场。越来越多的凌烟阁成员涌入进来,他们闯入书房,兽室,白虎堂。朱雀堂,砸烂那里的东西,并试图拆除那里的建筑。 每一位堂主都知道,拆除那些建筑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帮派的安定度会降低,意味着他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5级帮派将面临降级,意味着帮派的科研成果将毁于一旦,意味着……。不。他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亲手建立起来的帮派毁在这些人手中。 夜无寂抡起手中的双锤,夜无双挥动手中的鞭子,他们将冲入白虎堂和朱雀堂的敌人一次次赶出屋外。可是。刚赶走两个,又有五六个冲入门口。 夜无邪冲入兽室,两个凌烟阁的帮众正合伙攻击帮里的守护兽。那守护兽原本是看家的好手,本事也很大。可因为被关在笼子里,难以施展。因此,被两人杀得遍体鳞啥。 夜无邪一阵心痛,忙过去杀退二人。还未及给守护兽疗伤,又有凌烟阁的人杀了进来…… 冰玉本想贴着墙根溜出去。可是被一个凌烟阁的帮众发现,那家伙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挥舞着砍刀就朝冰玉砍来。正当刀尖逼近冰玉面前。夜无影一个闪身,将冰玉拉到自己怀中。然后用手中的剑将那砍刀拦了出去。 冰玉抬头看他,正对上他那帅气的眉眼,之前他见过夜无影,不过那时他在她面前傲气十足,所以冰玉对他也没什么好印象,这次不同,这次他与危难之中救了她,因此,她对他的感觉稍微有些转变。 “你,是新来的吧,之前我好像没见过你。”夜无影注视了她一会儿说道。 “是。”冰玉答。 “那还不赶紧离开这地方,等着挨揍吗?”夜无影怒斥着怀中的她,目光转向周围的凌烟阁帮众。 “若不是你抱着我,我可能早就离开了。”冰玉在他怀中淡淡说道。 夜无影回头看了她一眼,那目光好似在说‘你的意思是我耽误你了呗?’。 冰玉则用目光回敬他“是”。 夜无影才不管她愿意不愿意,他揽着她的腰身,用身体挡住敌人的攻击。 一群凌烟阁的人围了上来,夜无影挥剑将他们击退。 他掩护着她来到门口,趁凌烟阁的人还没过来,一把将她推之门外,然后关上身后的大门。 刚好这时玄武堂主柳世杰跑了过来,他说,“帮主,这样下去不行,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这样下去我们必定吃亏,你看这样行不行。”说着,他跟夜无影耳语了一阵。夜无影直点头说,就这么干。 凌烟阁里,几乎所有的帮众都遵照帮主独孤宏的命令去刷完美帮了,只剩下几个守门的小厮和一些老弱病残的帮派成员留在家里。独孤宏坐在聚义厅里,手里掐着念珠,闭着双眼,嘴里不住地叨叨咕咕。 他想,经过这次教训,夜无影那小子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目中无人了吧。 记得上次帮战,他们只差一点点就夺旗了,可最后还是让夜无影这小子给抢了先,夜无影扛着旗子大摇大摆经过他身边时,连声招呼都没打。 他好歹也是一帮之主,这家伙怎么会这么无视他的存在! 他早就想教训教训这个年轻人了,独孤宏想,正好这次有了机会。而那个叫程四的人抢了他们帮一个商人的银票则成了他发动这场战争的导火索。 独孤宏正想着,忽然一个小厮来报,“帮,帮主,大,大事不好了,厢房那边着火了……”(未完待续) ps:秋天一如既往的来了。家里夏天的衣服还没收起来,就急急忙忙跑过来码字,实在是今年耽误的时间太长了,感觉愧对读者。为了能好好码字,我买了新电脑,结果在将老电脑上的东西往这边搬的时候,码字精灵上存的稿子都丢了。昨儿连夜去网上复制。今儿居然发现,那些内容我在另一个q里已经做了备份。而且还多写了很多。我滴天啊,早知如此,昨天我就不用一个字一个字敲了4个多钟头! 第二百三十五章 后院起火 独孤宏一听,手一紧,手里的念珠哔哔啵啵就掉到了地上,滚圆的珠子东一个西一个的,撒的到处都是。( ) [xs.- 独孤宏来不及去捡那珠子,起身窜至‘门’外,仰望西方——当初,为了防止帮里的人刷厢房,所以把厢房建在离聚义厅最远的地方,那里有大小四座厢房,且厢房之间都是首尾相接,如果一个着火,别的厢房必会受到株连。此时那里火光冲天,浓烟裹着火苗,不住地冲向天空,原本发白的天空瞬间被染得红通通的。更要命的是,这时正刮西风,如果不小心一个火苗窜过来,那这边的书房、白虎堂、朱雀堂等等…… 独孤宏不敢想下去了,他怒吼道:“快去叫帮里剩下的人都出来救火!” “……可帮里除了几个守‘门’小厮和一些老弱病残外,没什么人了啊。”小厮在一旁哆哆嗦嗦说道。 “那就叫那些老弱病残的出来救,再派人去完美帮,就说我的命令,让他们立刻回帮,不得耽搁!”独孤宏说着,撇下小厮朝厢房方向疾↘,m.奔而去。 独孤宏一走,几个完美帮众就溜进聚义厅,把里面的桌子椅子,还有放在墙角里的景德镇瓷‘花’瓶,都砸了个稀烂。 等柳世杰他们回到帮里的时候,凌烟阁的人已经撤了,一众人正在打扫战场。 这次冲突,双方都死了不少人,帮派大院里到处是变得暗红的血渍。尸体被抬到后院分类保管,本帮的人都被装入新买来的棺材里。准备下葬。敌对帮派的人则被盖上白布,等着对方过来认领。 夜无邪领着那些没受伤的人用水管冲刷地面,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血腥味和‘潮’湿的水汽‘混’合的味道。受伤的人被统一安置在厢房里。帮里一个‘精’通医术的人正在给他们疗伤敷‘药’。 夜无影刚换好一套干净的衣服,柳世杰就叩响了他‘私’人办公室的房‘门’。听是柳世杰的声音,夜无影开了‘门’。 柳世杰一进‘门’就兴冲冲地说:“他‘奶’‘奶’的,这回可够他独孤宏喝一壶的了。” “怎么,得手了?”夜无影端起紫砂壶,给柳世杰斟了一杯茶。 “是,不但得手。我还做得人不知鬼不觉,他独孤宏就是猜到这事和我们脱不了干系,可也没什么证据。干吃哑巴亏。”柳世杰边说着边喝了口茶,这一趟下来,可把他给渴坏了,不过一想想自己这一票干的。那叫一个漂亮。他自己都乐得合不拢嘴。 “哦,快说说,你们把他老窝给怎么了?” …… 冰‘玉’第二天去帮里的时候,正赶上独孤宏来要人神血焚天最新章节。夜无影派人把尸体抬到大‘门’前,独孤宏领了尸体,经确认后让人抬上一辆空马车,不过他没有立刻走,而是对夜无影说道:“我说。夜无影,你是不是做得有点过了。先是你的人抢了我们的银票,这还不算,昨天你又派人去烧了我的房子,打砸了聚义堂和书房,你说这笔账得怎么算?” 夜无影早知他会来兴师问罪,早有准备。他掸了掸袍子上的灰,似笑非笑道:“宏大帮主,你说过给我时间处理这件事的,可是还没等我给你答复,你就让你们的来我们帮闹事,是你不守信用在先,你还好意思来找我算账?!再说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们的人在你们帮放火打砸了?说话做事要有证据,无凭无据的话可不能‘乱’说!” “你……”独孤宏一甩袍袖,愤恨的眼神恨不得把夜无影给生撕了。( )[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可是,他的确拿不出证据,所以,只好撩下一句“这事咱不算完”的狠话,就急匆匆走了。 冰‘玉’和几个人一起收拾书房里被推到的书架、桌椅,还有一大堆‘花’瓶碎片。昨天,因为大家都很累,所以,很多东西都没有收拾。还好,在兄弟们的共同努力下,帮里的建筑没被那帮人给拆了,只是损失了些桌椅板凳和瓷器,再有就是几个兄弟的命。这和独孤宏受的损失比起来,已经小多了。独孤宏因为那场大火,帮里的四个厢房烧毁了两个,另外两个也被烧得只剩下骨架,因此,他们帮的等级直接从5级降到了4级! 夜无影叫帮里的兄弟把那几个死去的人好好安葬,又拿出一大笔抚恤金送到每个死者家属的手里。而那个惹起事端的人,也被揪了出来。他叫程四,原本就是个街头‘混’‘混’,吃喝嫖赌无恶不作,这次‘混’进帮里,本来想修点强身之术,没想到却给帮里捅了大篓子。 夜无影看起来冷漠,不近人情,可是对帮里的兄弟却下不去手,因此,他能做的,就是让程四卷铺盖走人,省得一条鱼腥了一锅汤。 帮里渐渐恢复了正常秩序,冰‘玉’也能好好的刷青龙赚帮贡,进而学习巧匠之术。 冰‘玉’的家具店重新开张,不断有新产品上市,这让她赚了大把的银子。不过,这些钱她舍不得‘花’,都存了起来。 中秋节已经过去很久了,秋风带着凉意,扫过长安街的街头,几片落叶从枝头倏忽飘落地面,然后打着卷儿滚到城市的某个角落。 青玄一边和冰‘玉’在海底‘迷’宫练级,一边有一句没一句跟冰‘玉’聊天。青玄说,有一天,我走过南京街头,听到音像店里放一首歌,那首歌实在太好听了,可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所以,回来我就去网上搜,凭着记忆中的几句歌词,终于让我把那首歌找出来了。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好听的歌。 “是什么歌呢?”冰‘玉’好奇地问。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蓝眼泪》,原唱陈冠蒲,你都不知道,我刚听到这首歌时,以为歌手是个多么年轻美丽的姑娘呢。结果上网一搜视频,我的妈呀,我都要哭了。原来。他竟然是个老男人!” 冰‘玉’想,歌者用他的天籁之音给人们创造了一个美好的意境,而本人的相貌却与他的歌大相径庭,这并不是歌者的错。人的相貌受之父母,可才气却是后天培养的。相貌可以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可那天籁之音,却可穿越时空。永远给人以美的享受。 “现在,我把这首歌送给你,你一定要好好听哦。”青玄感觉自己的心砰砰地跳。其实,其实他的心思都融进了那首歌里。他希望她听那首歌,然后从那首歌里接收到他隔空传递给她的信息,那是爱的信息。是无法言说只能会意的爱之信息。 “可是。我要怎么听?”冰‘玉’问了一句傻话,在她的内心里,她更希望他亲自唱给她听王妃去哪儿最新章节。 “去百度搜啊,就搜陈冠蒲的,别人的不好听。”他急了,为什么这个‘女’人这么笨! 冰‘玉’把游戏调成自动状态,然后最小化游戏画面,打开。 一分钟不到。她就搜到了那首歌,点击在线试听。刹那间。轻柔的音乐如流水般从耳麦中传来: 我已经好几天 深夜不能眠 都为了谁 我只是心疼你 哭肿的双眼 多可怜 如果情已决裂 你伤心‘欲’绝 他没感觉 他早已空了心 对你的深情 都看不见 取一瓢深蓝‘色’苦苦的湖水 化成一滴蓝‘色’的眼泪 滴落在你眉间能解开情结 还会让你心如止水 你不在对他痴恋 苦守整个夜 魂萦梦牵 深蓝‘色’的眼泪 也让你失去 爱的感觉 …… 她听了一半这首歌,眼泪就哗哗的下来了。她想到自己无数次在电脑前偷偷落泪,想到他们在失去联络的这半年里,思念是如何如‘潮’水般将她包围,她想到他受伤的那些日子,她一个人蜷缩在‘床’上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种种过往,想到他是如何突破万难才来到她的身边。他们的相遇,他躲在建邺的房子里让她去找,然后他就掉线再也没上来……如此种种,一下子都涌入她的脑海中,搅得她有些七荤八素。 这是他在对她深情告白吗?否则,为什么她一听到那些歌词,心里所有的防线竟瞬间崩塌。 …… 冬天一转眼就到了,南京虽然和北方比起来暖和多了,可和深圳比还是冷了许多。青玄去商场为自己买了‘毛’衫和羊绒‘裤’,又添了双全皮运动鞋。这些装备,够他度过这个寒冷冬天了吧。他想。 最近,一个同事的‘女’朋友做了流产手术,让他有时间帮忙去医院照看。他碍于面子就答应了。那‘女’的家在北方农村,家里除了父母也没别的什么人。‘女’孩一个人躺在医院里‘挺’可怜的,而那个让他怀孕的男人,却趁此机会和别的‘女’人风流。青玄想,一个‘女’人如果遇到这样的一个男人,那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运。 青玄将一杯热小米粥和两枚茶叶蛋放在病‘床’前的小铁柜上,又从兜里掏出两个热腾腾的牛‘肉’馅包子。 那‘女’人撑着身子坐起来,脸‘色’比从手术室出来那天好多了。本来一个小小的人流手术,手术完了当天就可以回家的。可是她运气不好,因为紧张导致手术中血压突然升高,造成大出血休克,‘弄’得手术室的医生一阵忙碌。 好在血库里有适合她血型的血液,她算是捡回来一条命。他的那个男友,给她办完住院手续人就跑没影了,这几天,一直是青玄‘抽’空过来看她霸古绝神全文阅读。 “快吃吧,要不一会儿就凉了。”青玄把包子塞进‘女’人手里。 ‘女’人眼里噙着泪,哽咽着说:“兄弟……谢谢你。” “别说了,嫂子,你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保持好心情,那样身体才恢复得快。” “嗯。”‘女’人低下头,啃了一小口她手里的包子。 青玄这边把茶叶蛋的壳拨了,又把装粥的杯盖揭掉,把两个灰突突的茶叶蛋放进去。 这些都是他在医院楼下买的。当时那个卖粥的胖‘女’人只给了他一双筷子,他说,没有勺怎么喝粥?那胖‘女’人才从一堆塑料袋底下翻出把塑料匙给他。 “兄弟,你跟我说句实话,小宝——他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女’人忽然抬起头来,两眼直视青玄。青玄没防备她会这么问,一时不知该怎么答。 他眼神闪躲着那‘女’人的目光,心里嘀咕道,“虽然小宝是个‘混’蛋,可让我背叛兄弟我也做不到啊。” 想到这,他缓缓说道:“嫂子,你想多了,小宝只是这两天工作太忙,老板最近在黄海路那边又开了家新店,让他去负责那边的事务。你想,他若是干好了,当上个什么分店店长啥的,你脸上不是也有光嘛。” 青玄说完,暗暗骂了自己一声,“我擦,我这撒谎的功夫还真是了得,大白天说瞎话都不脸红啊。我这说了半天,搞得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女’人勉强笑了笑,“你说的也是。” 正说着,一个年轻男医生走了进来,他戴一副黑框眼镜,国字脸,面‘色’白皙。过膝白大褂里裹着一副瘦肖身材。 “2‘床’的,今天扎完这瓶滴流你就可以出院了。不过以后再怀孕你就得留着了。因为你的‘子’宫壁相当的薄,如果再做人流,恐怕以后不会再怀孕了。”男医生冷峻地说完就出去了。 ‘女’人听了这话,心里一紧。没有孩子,没有孩子还怎么做母亲?做不成母亲,还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吗? 尽管社会发展到现在,‘妇’‘女’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女’人也不再仅仅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存在,可‘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要是哪个‘女’人结了婚不生孩子,轻则婆婆给脸‘色’看,重则婚姻不保。 “你有事就先回吧,一会儿输完液我自己回家。”‘女’人赶着青玄。 “我的确有点事,”青玄尴尬地笑笑,他想,冰‘玉’这个时候还在游戏里等他呢,去晚了她又胡思‘乱’想了。“那——我就不陪你了。” 离开医院,青玄给那个同事打了电话:“我说,医生说她再做人流以后可能就生不了孩子了,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啊?不会吧……”对方愣在那里。 青玄没再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 一年后,听说小宝和那‘女’人成了亲,成亲不久,那‘女’人就怀了孕。可息子没站住,流了。 不过那时候青玄已经不在南京。再以后的事,他就不甚清楚了。 ps:许是断的太久,最近两天总也是进入不到写作的状态。每次打开电脑,都盯着电脑看半天,最后无从下笔到再合上电脑的地步。今天晚上吃完饭去溜达一圈,想了想剧情。还好,回来能写点了。虽然才写了500字。不过这是个好的开始,希望明天状态能更好。; 第二百三十六章 求婚 &#;终于等来了属于她的春天。无数次梦里她都梦见与他分别,或者是吵架生气,醒来之后,她都虚惊一场。 如今看来。那些梦都是反的。一直以来,他们相敬如宾,互敬互爱,彼此为对方着想,有了好事或好东西彼此互相分享。他们珍惜在一起的点点时光。又为每一次短暂分别而依依不舍…… 她想,现实中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吧。尽管现实中她没有真正爱恋过。可是这爱的感觉就应该是这样。她笃定。 求婚成功。接下来就该商定婚期。冰玉说,即使我们在游戏里结婚,也马虎不得,一定要选个好日子。青玄没有意见,一切都听她的安排。冰玉去家里的挂历上查了半天,怎奈今年就剩一个月凉了,看看没有什么太好的日子,便又去网上查万年历,最后终于挑了次年二月初二这一天山神。 “你看这一天多好。既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又是情人节,然后又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简直是三喜临门!” “好,那我们就定这天吧。”青玄想,她的宝贝还真会选日子,这百年不遇的好日子都被她选到了,的确很有眼光。 虽然离婚期还有些时日,可是掐头去尾一算也没几天了。记得第一次结婚还是在他们初相识一个月就举办的婚礼,那次结婚真可谓马马虎虎。这次。他一定要准备个像样的婚礼给她。让她觉得,她等了他这么久,是值得的。他,不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家伙。 他把这一年多来积攒的钱都拿了出来。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段定了一套豪宅。冰玉说家具她来打,她当初去学巧匠之术,就是为了结婚的时候自己来打家具。青玄说,那家具就交给你了。 他们又去陈记布庄做了几套喜服。上次结的匆忙,连喜服都是租的,这次无论如何都要亲自做几身。举办婚礼时穿的。招待宾客时穿的,外出逛街穿的,平时在家穿的,统统都做几套。 “对了,还有锦被,引枕,帷幔,珠帘,吃饭用的锅碗瓢盆,统统都要买。”青玄惊呼道。他想,结婚好麻烦啊。不过,这麻烦他喜欢。 “还有洗脸用的铜盆,洗澡用的木桶。”冰玉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道。 “还有你身上戴的首饰……”青玄嘟囔道,“对了,结婚得给你买几件首饰才对啊,要不,我们现在就去买吧。”他雀跃得像个孩子。那面色的肌肤因为兴奋而染上了些红晕。 “好。” 他拉着她的手,去到京城里最大的珠宝店,刚一进门,冰玉就被里面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珠翠步摇给迷住了。 她从小就喜欢这些东西,可那时候没地儿买,如今见到了,可是要多买几样。 “瞧,这只金镶玉的步摇多漂亮。”冰玉兴奋地指给青玄看。 男人一般对这东西都不感兴趣,看冰玉喜欢,他便说,“嗯,喜欢就买了。” “这个银镶翡翠双蝶钗也好看。” “买。” 二人正看的起劲儿,这时一个穿着褐色锦袍的人走了过来道:“二位可是第一次到小店来买东西吗?我这里的货是京城里最全的,一般别人没有的我都有,宫里的娘娘妃嫔们平时需要的首饰也都在我这里定制。我这里的款式也是全京城最新的。” 冰玉和青玄抬起头来,刚想问你这东西打不打折,不过话还没出口就呆住了,这说话的人不是前年过盘丝岭的时候遇到那个人吗。 白满堂也认出了他们,惊呼道:“李公子,龙小姐,你们……你们怎么在这里?” “白兄,失敬失敬。真不晓得这家店是你开的。要知道我们早过来拜访了。缘分这东西你不信真不行,哪成想今天我们会在这里见面。”青玄感慨了一回,把白满堂也弄得感叹不止。 “既是贵客,就随我到客厅一叙吧,想我们也分别一年多了。不知二位何时到的京城,又在这里谋什么差事,我到很想知道知道呢。” 白满堂的热情相迎让他二人不好拒绝,只好随主人来到后厅。 这后厅是一间很大的会客间,里面摆着高级楠木家具,几样奇花异草,墙角堆着的古玩器物,一看就价值不菲。 白满堂让二人坐在靠窗的雕花楠木椅上,吩咐下人沏了壶西湖龙井。他仔细端详了下面前这二人,只见左边的人儿冰清玉洁,右边的人儿英俊洒脱,真乃金童玉女也我的机械章鱼。 白满堂不禁心中暗叹。 “话说上次过盘丝岭,多亏有你二人相助,我才保全了这身体,还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报答你们呢,可就是不知你们的下落。如今在这里碰见,也是老天给我的机会。李公子,你快给我讲讲你们是怎么到的京城?现在又住在哪里?如今做什么为生?” 青玄看白满堂如此情切地想知道他们的情况,就一五一十跟他说了个遍。直说得白满堂一会点头,一会皱眉,一会又哈哈大笑起来。 末了,白满堂道,“你们的故事还真离奇,不过我爱听。”他喝了口茶接着道, “你二位今儿如此有雅兴,是要办喜事吗?” 青玄看了看冰玉,意思想征求她的意见。他们结婚,要不要告诉白满堂。 冰玉回了个眼神给他,青玄看的明白,就清了清喉咙道:“嗯,你猜的没错,我们是要结婚了。” “我就说嘛,你们这对金童玉女,不结成连理太可惜了。正巧我这段时间不出门,我得讨杯喜酒吃去。你们,可不准不答应啊。”白满堂掀了掀眉毛,偷瞄着二人。 “不能不能,我们欢迎还来不及呢。不过——我们的婚期定在年后,你看你有空吗?”青玄探了探身子问。 “年后……年后初几?我原打算过了年下趟江南,准备补一批货。”白满堂皱了下眉。 “二月初二。” “初二啊,这个日子好啊。嗯——我大约要二月末才能走呢,正好能赶上你的婚礼。” “那就说定了,那天你早点过来。白大哥。” “好。” “还有,我这里的东西你尽管挑,喜欢哪个拿哪个,我分文不取。” “这个……不太好意思啊。”青玄捎了捎后脑勺。 “没啥不好意思的,这几样首饰我还送得起。再说,金钱乃身外之物,和生命比起来,实在无足挂齿!”白满堂说着,让伙计把刚才他们看的几样首饰统统包起来。 二人推迟不过,只好收下。 一个月后,白满堂又着人送来丝缎100匹。锦缎100匹。黄金100两。金银首饰各50件。上等骏马100匹。羊1000只。马车两辆。 光送礼的马车就排了一条长龙。 旁边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议论着:这户才搬过来两天,就有人给送这么重的彩礼,看来宅子的主人来头不小啊…… 青玄不去理睬人们的议论,只管照礼单把东西系数点齐收好。 闲暇的时候,冰玉就伏在案上写请帖。她从小练习王羲之的字,虽然只练到三成,可要是加上自己的风格,也算自成体系。 青玄对冰玉的字赞赏有加,说,若将来生了女儿,定让他好好和你学习书法。若生了儿子,就跟我学武艺吧。 冰玉只是抿嘴笑,从不反驳他。(未完待续。) ps:还好,顺利度过了瓶颈期,我又可以欢快地写我的文文了。今天抚顺的天气着实冷,晚上去散步的时候冻得我咬牙切齿。还好,走了一圈回来,身上就热乎了。进了屋脱掉外衣又感觉到冷,艾玛,什么时候来暖气啊。 第二百三十七章 大婚 农历新年过后,京城里的姑娘媳妇刚刚赏完花灯,猜完灯谜,芝麻五仁馅儿的汤圆还没咽下肚呢,二月二就紧赶慢赶地来了。 一群七八岁的孩子,扎着双髻,穿着新袄,围在院子里跳房子,一边跳嘴里一边念叨: 二月二,龙抬头, 天子耕地臣赶牛; 正宫娘娘来送饭, 当朝大臣把种丢。 春耕夏耘率天下, 五谷丰登太平收。 …… 三五只麻雀正贼溜溜地在樱桃树下寻谷子吃,被这几个孩子一吓,突儿一下飞到树上。只等那几个孩子走了,再飞下来找食吃。 一只浑身雪白只有四只爪子是黑色的家猫趴在院子的围墙上,眼睛不时偷瞄一下屋檐下的鸟笼子,笼子里的金丝雀一会儿跳上一会儿跳下,一心想着怎么能早点飞出这牢笼。 小猫一直惦记着怎么才能吃到那只雀儿,怎奈笼子太高,猫儿又担心被主人骂,所以,一直处于望梅止渴状态。 这时,客厅的门一开,一个满身贵气的男人走了出来。猫儿一见,赶紧翘着尾巴溜走了。 白满堂逗弄了几下金丝雀,然后看看院子里玩耍的孩子们,便走出院子,上了门前停的一辆马车。 马车在长安街上七拐八拐,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才停在一处豪宅的前面。 那豪宅的门大开着,门楣上吊着两个特别显眼的大红绒球,不断有人从那个红球底下进进出出,他们表情各异,不过穿的衣服到都是清一色——簇新的。 青玄老远就看见白满堂站在门外。赶紧迎了出来,“白大哥来了,快里边请。” 白满堂跟着青玄来到客厅,还没说上两句话,这时仆人报,完美帮帮主、副帮主,还有青龙堂堂主、朱雀堂堂主以及几位长老也过来了。青玄又忙不迭地去迎接。 接着来了一位老者。此人鹤发童颜。仙风道骨,身边跟着两个童子。三界里没人不认识这位大名鼎鼎的仙翁,大家齐迎上前道:“老寿星也来了。真是稀客稀客。” 南极仙翁拄着拐杖,笑吟吟道:“我徒儿今日大婚,我怎能不来?” 一纵人等众星捧月般将仙翁迎进客厅,接着。那个满脸胡须的扎撒客也来了。 他一进院就喊道:“乖徒弟,还不出来见师父。” 这嗓音声如洪钟。响如天雷,众人不用看也猜得出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青玄的师父程咬金。 程咬金——开国元勋。连皇帝都让他三分,何况别人? 青玄自然不敢怠慢,弓着身子来到他师父面前。还没说话先行个大礼,“师父。徒儿不孝,请师傅见谅。” “嗯,连结婚这等大事都不告诉我,你小子行啊。”程咬金故意挑理。 “是徒弟不对,徒弟该打。不过今儿是徒儿大喜日子,等过了今天再责罚徒儿行不?”青玄陪着不是。 程咬金只不过想吓唬吓唬徒弟,见他已有悔意,就不便再追究下去。 “好了,看在老寿星的面上,就绕过你这回,下不为例。”说着,他满脸堆笑地朝南极仙翁走过去。 “……老寿星,你这么长寿,一定有什么秘方。今天你好歹也给我几粒仙丹,让我吃吃……嗯,让我老程也活他个一两百岁。” “哈哈,我哪有什么仙丹。要吃仙丹你得找太白金星要去,他那有的是。”南极仙翁捋着胡子,眼睛眯成一条缝儿。 “……老寿星,你怎么这么小气啊,不就几粒仙丹吗?要不这样,你就给我两粒,两粒就行。”程咬金和南极仙翁讨价还价。 “你以为买白菜呢?还讨价还价,别说两粒,我一粒都没有。” 众人凑趣,“就是啊,老寿星,你要是给他,也得给我们。 这边闹得正欢,那边慕容傲雪已经扶着新娘子从里间屋里走了出来。 “得,新娘子都来了,你赶紧坐好吧。”南极仙翁示意程咬金赶紧坐下。 这时,执事走过来说:“还请二位师父上座。” 程咬金看了看南极仙翁,又看了看执事,眉头一皱,心说,新人拜高堂应该拜他们的父母啊,怎么是我们? 众人一看,这事倒是新鲜,便小声议论起来。一时间整个客厅里乱糟糟的。 执事一看,赶紧解释道:“是这样,今日二位新人的父母因有事在身都没有来,所以请二位师父代替他们的父母接受叩拜。” “哦……有事!”大家互相使了个眼色,然后会意地点了点头。心里却说,莫不是这二位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就结婚了吧。不过,管他呢,我们来是喝喜酒的,只要有喜酒喝就行了,其他的也不是我们该抄心的。 南极仙翁和程咬金勉为其难地做了青玄和冰玉的高堂,接下来就是繁杂的结婚程序。什么迈火盆啊,拜高堂啊,饮合卺酒啊……直到把新娘子送进洞房,这边才宣布礼成。 青玄穿着一身红色的喜袍,端着酒杯挽着袖子在人群中穿梭,而冰玉则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神仙帐里,想着她与青玄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队长,你有老公吗?我做你的老公怎么样? 我躲在建业的房子里,你来找我啊? 借我五万块钱,明天还你。 …… 所有的情景全部历历在目,所有的细节全部烂俗于心,那些个点点滴滴的过去,反复电影回放一样,在她脑海中一遍遍播放。 今天,她做了他最美丽的新娘——她梳着全天下最美丽的发式,头发上戴着流光溢彩的凤冠,身上披着用无数珍珠串成的霞披,她的脸上画着精致无比的妆容,她的心上——刻着她用生命去守护的爱人。 红盖头把她的视线遮挡住了。她什么都看不见。旁边也没什么人,估计傲雪他们都回去休息了,可是她的新郎还没有回来。 她想揭下红盖头,又怕不吉利,只好忍着。 她的手乱摸着。突然,她心中一阵欢喜,因为。她居然摸到几颗红枣、栗子和花生!她又仔细摸摸。嗯,这床上还不少,一抓一大把。 其实。这是她出去拜堂前傲雪撒在床上的。拜堂回来青玄把她送到床边,就关上门出去了。 她想塞几粒花生进嘴里,聊解腹饥,可是她没听说哪个新娘有吃寓意着“早生贵子”的吉祥物的。 哎。那个人再不回来她快要饿死了。 不想到饿还好,一想到饿这肚子里就咕噜噜乱叫。 这时。她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心想,估计是青玄回来了。赶紧正襟危坐,等青玄过来揭红盖头。 此时已经是半夜时分。客人们都散了,青玄迈着醉醺醺的步子踱到洞房门口,推开门。朦胧中见新娘子还坐在床上,就晃悠悠走过去。冰玉直觉得一股冲鼻的酒气喷了过来。她想作呕。可是她忍住了。 青玄挨着冰玉坐下,右手从床边摸来新称杆,借着红木八仙桌上燃着的红烛光,慢慢挑下那方红盖头,冰玉那桃花般美丽的面庞便呈现在他面前。 他立马清醒了几分,“宝贝,你今天真漂亮。”他喃喃自语。 “亲爱的……”她看向他,双眸如天上的星辰。 “咕噜噜……”不争气地肚子这个时候突然响了起来。 “你……还没吃饭吧?”青玄顿悟。 “嗯。”他的美丽的新娘点了点头。 “啊,这怎么好,”此时,他完全清醒了,睁开双眼四处张望着,还好,在八仙桌上他发现了几块点心。 “这有点心,快来吃!”他急切切地,趔趄着走过去,伸手就拿起一块,塞入她的口中。 冰玉连吃了两块,这肚子才不再闹意见。 桌上的蜡烛已经燃了一多半,蜡烛周围堆满了红色的烛泪。窗外的月光如水银般倾泻下来,把这两个璧人儿和红木桌子照得分外明亮。 青玄醉眼朦胧地看着冰玉道:“宝贝儿,吃饱没?吃饱了我们放烟花好不好?” 因为酒喝得太多的缘故,他的舌头明显发硬,说出的话也囫囵不清。不过冰玉和他在一起时间长了,所以知道他所表达的意思。 “今天不放了,我们都累了,还是早点休息吧。以后,我们有的是时间。” “哦,那……好……走,我们……睡觉去。”青玄说着,眼睛都快闭上了。 青玄拉着冰玉的手来到床边,冰玉替他脱掉衣服,又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只留里面的小衣。还没等冰玉将床上的红枣花生栗子都收拾好,青玄就歪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直到日上中杆,青玄才彻底醒来。他翻了个身,伸手去摸冰玉,咦?床的另一半空荡荡的,他的娘子哪去了? 帘幕低垂,刺眼的阳光被挡在外面,屋内的光线很暗。红木桌子上的蜡烛已经熄灭,只剩两个黑黑的烛心粘在烛台上。 烛台边放在盘子里的点心不见了,只剩下空荡荡的盘子。他影影忽忽记得昨天她只吃了两块,盘子里还应该剩两块的。 他竖起耳朵倾听,看看她是否在厨房里。可是听了半天,厨房里一点动静也没有。 “嗯?什么情况?难道娘子出去了?” 青玄再也躺不住了,他翻身下床,去厨房、客厅、书房、佣人房找了一圈,都没看见冰玉。 “管家,管家……”青玄急了,可嗓子喊管家,他要向他问问,娘子去了哪里?(未完待续) ps:昨天去看了场电影。源于单位发了两张电影票,快到期了,所以约了朋友去看。看的是《夏洛特烦恼》,10月档最卖座的电影,开心麻花演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搞笑,但也还不错。推荐大家去看看。 第二百三十八章 缱卷 老半天,管家才一脸惊慌的跑过来,“少主,有事?” “你去了哪里,这半天才来?!夫人呢?” “哦,我在后院帮夫人接生。” “什么?我们昨天才结婚!她——”青玄的脸都气绿了。这哪跟哪啊,没见她之前有孕相,再说,他们之间还没同过房呢。他大声吼着,都快把管家的耳膜给震聋了。 “少主,您误会了,我们是帮牧场里的母羊接生。前几天白先生不是送过来一批山羊吗,那里面有两只母羊怀孕了。夫人特意嘱咐我留心这两只母羊,说最近恐怕要生了。 今儿夫人一早起来,发现那两只母羊有些不对劲,就把我喊起来。我过去一看,发现它们都有点难产,幸亏我在前一个主人家里学过怎么给羊接生,就过去帮忙。好不容易,那两只母羊才顺利产下两只小羊。”管家一口气说完这些,憋得脸通红。 青玄低头看了看他的手,果然,他的手上沾满血污,身上也散发出一股腥臭的味道。 “……啊,这样啊。”青玄的语气平和了许多,“那带我去看看。” “少主,您还是回屋穿件衣服再去吧,别着了凉。”管家刚才被主子一顿乱吼,不但没有生气,还处处替主人着想。青玄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不过他坚持说:“不用了,我不冷。”说着,便朝牧场方向走去。 早春二月,春寒料峭,刺骨的寒风吹得他一阵阵发抖。他感觉头皮发紧,四肢冰冷,以至于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似乎都要冰冻住了。 青玄两手抱膝蹲在冰玉身边。看她给刚出生的小羊擦身子。擦干净后,再把它们放在母羊身边。它们很自然地去寻找母羊的奶头,然后疯狂地吸允起来。母羊生产过后,现出疲惫的样子。它们躺在厚厚的牧草上休息。 “管家,一会儿你让下人熬点米汤给母羊喝,熬的时候记得加点鸡蛋黄。”安排好母羊和小羊,冰玉把剩下的事交代给管家去做。 青玄冻得上下牙直打架。待和冰玉回到卧室的时候。他接连不断地打起了喷嚏。 “阿嚏——阿嚏——”唾沫星子喷的满屋都是。 “看,让你穿那么少,感冒了不是。”冰玉一边给他披上厚棉袍。一边嘟囔道。 “嗯,你和我去被窝里躺一会儿就好了。”青玄拉住冰玉,不让他离开自己身边。昨天他喝了好多酒,还没好好和自己的新婚妻子亲热。 “你先去被窝里躺着。我去厨房给你熬碗姜汤。”冰玉体贴地说道。 “不用,你给我捂捂就行了。你的体温比姜汤管用。”青玄从背后拥着妻子。在她耳边低喃到。 冰玉拗不过丈夫,只好和他一起钻进被窝。两人在被窝里你侬我侬了半天,终于把冰玉也传染感冒了。冰玉感觉到自己的鼻子里像塞进两个软木塞,堵得她只能用嘴代替呼吸。 光在被窝里腻着也不行。两人早上都没吃饭呢。冰玉说,“你躺着,我去煮点饭。煮好了就喊你起来吃。” “嗯。” 经过一番温存。青玄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满足感。他一边吸着鼻子一边裹紧了那红色缎面锦被,心想。这要是有电视看就好了,或者有手机玩也行啊。现在什么都没有,简直无聊死了。 冰玉披着衣服下了床,去厨房煮了白米饭,又烧了两个菜。 “青瓜炒蛋,番茄炒蛋。鸡蛋果然是万能的。”青玄鼻孔里塞着两个纸卷,瓮声瓮气地说。 冰玉从厨房端来姜汤,那红色汤水上飘着五大片生姜,仿佛五只帆船正准备扬帆起航。 “先把姜汤喝了,明天你的感冒就好了。”冰玉翕动着红唇,她的两弯柳叶眉像两弯秀丽的山月。 冰玉给自己也预备了一碗,两人趁热喝了。姜汤一下肚,果然身体热乎了很多,青玄的脑门上也微微冒了点汗星子。 吃饭的时候,他把鼻子上的纸团丢到一边,那东西太影响呼吸。总不能一边吃饭,还得用它一边呼吸吧。 可能是青玄太饿了,又或者刚才他挨了冻,这会儿需要摄入大量的食物以补充热量,所以,他吃起饭来也不顾形象了。 冰玉看他吃的那样香,也没怎么舍得吃菜,把菜几乎都夹到他的碗里。 “别总给我夹,你也多吃点。”青玄一边叼着筷子一边说道。 “不用,我不怎么饿。”冰玉扒着饭粒,偶尔夹两片青瓜。 青玄看冰玉不夹菜,就夹了一大筷子菜放进冰玉碗里,然后抬头看看她,咧嘴笑了。 一阵风卷残云过后,青玄满足地摸摸肚皮:“嗯,吃饱了。” 冰玉收拾碗筷的时候,佣人进屋报告说,母羊已经喂饱了,不过马儿的草料不多了,需要去集市上买点。 冰玉说,“你和管家先吃饭吧。我给你们留了饭,在锅里。等吃过饭你去管家那领点银钱再去不迟。” 佣人答应着下去了。 吃过早饭(其实,现在已近中午了,他们基本上是早饭和午饭合在一起吃的。),两人又钻进被窝睡了一觉。这次他们出了一身透汗,醒来时,连被都打湿了。不过感冒却好了大半。 晚饭冰玉做了蒜蓉土豆丝,青椒炒肉,菠菜蛋花汤,二米饭。因为中午吃得太饱,这会还没怎么消化,青玄这次吃得很慢,他一边捡菜里的肉丝吃,一边鼓着腮抗议道:“为什么就这么点肉丝?我们家没有肉了吗?” “现在你感冒不能多吃肉,等你好了的,我给你炖一锅红烧肉,保准你吃个够。”冰玉说这话时,突然想起《红楼梦》里贾宝玉受了风寒。史老太君就吩咐下人不准给宝玉吃肉,说肉是发物,吃了会让感冒更加严重那段。 “好吧。这算一个理由。那——我们总可以喝点酒吧。”青玄想,中午饿的够呛,都忘了喝酒,这会儿没甚事,喝点应该无妨吧。 “喝酒嘛——”冰玉想。喝酒可以暖身子。应该有利于感冒,就点头道:“喝点酒还是可以滴。”遂去柜子上取了女儿红,又拿了两只酒杯。 到了青玄跟前。把两只杯子都斟了酒,夫妻二人边喝酒边说话,很是温馨浪漫。 晚饭后,天已完全黑了下来。月亮还没有升上来。院子里黑漆漆的。佣人用蜡烛把院子里的灯笼一个个点着,然后捧着草料去喂马。下午他去东市那买了一麻袋草料。估计够马儿吃几天的。 青玄将仓库里的烟花都找了出来。这些烟花大部分都是做新年任务得的,他特意留到现在。他想,新婚之夜,带着自己的新娘一起放烟花。该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 冰玉怕冷,不太想去院子里看花。青玄哄她说,只要坚持一下下就好。他给她穿上厚睡袍。又把自己的大氅给她披上。 冰玉的鼻子稍稍透了点气,她嗅到那大氅上附着的他的体香。那是一种淡淡的,充满荷尔蒙味道的体香,是只属于雄性地气味。 嘭,一声闷响,一只烟花窜入夜空,紧接着一朵绚丽的烟花在黑丝绒般的穹顶中炸开; 吱——嘭——又一只烟花在夜空中炸开; 嗞——轰——,嗞——轰——,无数只烟花在穹顶上赞放。 那烟花五彩缤纷,于茫茫宇宙中焕发着奇异的色彩,这瞬间的美丽,撼人心魄,摄人灵魂。 冰玉哈着白气,两只手藏在大氅里,她站在门前的台阶上,仰着脖子,两只瞳仁里满是流光溢彩。他们的爱情是否也像这烟花,美丽而短暂? 听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还要结婚吗?她问他。 当然,他答,没有一丝的犹豫。因为没有婚姻,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的回答令她很满意。所以今天,他们用婚姻的形式来诠释爱情,而不是埋葬爱情。 隔着夜空,他看向她。他想,不管他们的爱情能走多远,至少此时此刻,他们是幸福的。他们拥有彼此,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珍惜,现实中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吧。 回到屋中,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月光将大厅内的地板染得亮晶晶的,仿佛打了一层蜡。星光黯淡下来,整个京城变得更加安静了。 “我弹首曲子给你听吧。”冰玉把新婚时买的古琴拿了过来,摆在地中间。 那只古琴是他们路过旧货市场时看见的,虽然只有五成新,不过音色一点都不差,价钱也不贵,青玄就把它买下来了。 “好。” 冰玉的大氅已经脱去,如今换了身大红色的蚕丝睡袍,她轻抚琴弦,峨眉微蹙,朱唇轻启,唱到: 不曾想过 在这个童话世界里 会与你相遇 你说我们是天注定的 我无语 我想问明月 我还可不可以 品尝爱情的甜蜜 如果生命有轮回 轻让我说我爱你 如果生命能给我一次机会 请让我来保护你 …… 青玄两手交叉在身后,他那一袭月白色长袍拖着他的影子,把他的身影衬托得越发颀长。他的眸子里满是似水柔情,这首歌他再熟悉不过,那不正是他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冰玉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吗。 这次,他能亲耳听到这首歌,全都仰仗冰玉的刻苦练习。她用暖月那架从二手琴行淘来的钢琴试奏,可是因为不懂节奏,一开始根本唱不成调。 好在后来慢慢找到了感觉。那是一种充满愉悦的感觉,仿佛只身穿过布满落叶的枫树林。 佣人和管家一边喝着酒,一边小声说着闲话。 “我们少主夫人唱得可真好,比那杏花楼的歌妓唱的都好。”佣人说。 “看不出啊,你也逛过杏花楼?”管家扔了只蚕豆在嘴里。 “好奇嘛,所以就偷偷攒了点钱去里面看看。”佣人眯缝着眼睛,回忆着那次逛*楼的情景。 管家也不追问,他比佣人长十岁,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对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见怪不怪。 马棚里的马静静地咀嚼着稻草,它的两腮有节奏的律动着,它的眸子安静如水。 新出生的小羊羔躺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母羊怕弄醒小羊,始终保持一个姿势躺着。周围的羊群都进入梦乡,只有母羊还惊醒着,深怕夜里会有什么东西来伤害她的宝宝。(未完待续) ps:这周六交完暖气费,心里总算放下一块石头。最近气温总有反复,不过低温一直徘徊在个位数,天气预报说周三最低气温零下1度,看来,冬天不远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表白 对离落的感情与日俱增,季赢再也按耐不住内心感情的折磨,决定向她表明心迹。不管结局如何,他都要试一试,否则,自己将抱憾终生。 他打算趁正月十五闹花灯之际,向离落表白。 每年的正月十五,长安街都是不寂寞的,今年也不例外。 早在十四这天,工部已经派人陆续在这条街上挂了不少彩灯,从街头一直挂到街尾。 到了十五这天下午,更多式样的花灯出现在街道两侧:什么宫灯啊,走马灯啊,琉璃灯啊,还有纱灯,礼花灯,棱角灯,树灯等等。甚至桥栏杆上,河两侧也都装饰上了花灯。 季赢早早吃完了饭,然后换了身干净的袍子,便来到国子监门前的槐树下等离落。 天快黑的时候,离落才迈着快活的步子赶来。 此时,街上的人已经很多了,有青年男女成群结队赏花灯的,也有大人领着孩子逛街看热闹的。路边的小商小贩趁机兜售他们的生意。 一个捏糖人的老头摆弄着手里的糖稀,一忽儿,他手里就变出个孙悟空,一忽儿,他手里又鼓捣出个龙飞凤舞。 那成品看起来活灵活现,仿佛真的一样。再看那制作的手艺——镂空的图案,曲折的线条,竟如精雕细刻般,实在让人叹为观止。小孩儿站在糖人摊子前,馋的直流口水,再挪不动脚步。 季赢和离落也去跟前凑热闹。季赢看那孩子的母亲给孩子买了个孙悟空的糖人,便给离落也买了个双龙戏珠的。离落举着糖人,一会儿用舌头舔舔,一会儿又透过糖人上镂空的小孔往外看。 离落这天梳了个随云髻,头上插了一小朵珠花。她的额光洁细腻。一小绺头发顺着额角垂下来,落在她的侧脸上。她的侧脸线条圆润流畅。她的鼻子和嘴都小巧玲珑。她笑的时候,会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她穿了件翠绿色金丝缎襦裙,外面披着宝石蓝鹤氅。 季赢走在离落旁边,一时间看得呆了。他想伸手去牵离落的手,又怕被离落拒绝,那手拿起来又放下。几次三番后终于还是作罢。他暗自气自己懦弱。 离落则无事人似的只管往前走。完全不知道季赢的心思。 渐渐走到皇宫门前,一伙耍狮子的挡住他们的去路。耍狮子的人一会儿跳上,一会儿跳下。一会儿滚绣球,一会儿又龙摆尾。 旁边敲鼓的则把鼓敲得震天价的响。这鼓声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人过来围观。季赢被挤的都快站不住了。 他下意识张开双臂,去护着身前的离落,可是后面的人越挤越多。眼看就要把他们冲散了。季赢一急,一把抓住离落的手。把她拽到自己身边。 离落回头瞅瞅他,又看看那如潮水般拥挤的人群,她的脸微微范了红,手却下意识抓紧了他。 没被拒绝! 季赢心中狂喜。胆子也大了起来。看来,她是喜欢自己的,至少不讨厌自己。 逗弄狮子的人拿来一个火圈。举在半空中。那狮子眨眨眼睛,纵身一跃。“噌”一下从火圈钻了过去。人群里响起一片掌声。 看过了舞狮子,离落拉着季赢的手道:“师傅,我们去猜灯谜怎么样?” “好。那我们比赛,看谁猜的多。”季赢狡黠地道,“赢的人可以要求输的人一件事,怎么样,你敢比吗?” “那有啥不敢的。”离落舔了舔吃了一半的糖人,心无城府地说。 俩人来到一处宫灯前,这里的灯笼上画的是各色人物图案,有宫女刺绣图,有提桶打水图,有赏花喂鱼图……图的空白处则贴着灯谜,几个富家公子模样的人正在那里冥思苦想答案。 离落捡了一个谜题:十二生肖中不存在的是什么? 季赢凑过去看。 离落略微思索,道:“龙。” 一掀背面的答案,果然让她说对了。 季赢不甘落后,也找了个谜题,只见那谜题上写着:黄眉怪是谁的弟子? 这题有点难。季赢皱了皱眉,心想,怎么第一道题自己就答不上来呢,这样下去不是让小丫头赢了吗?这可不行,他的计划还没实施呢。 “这题不答了,放弃。”季赢道,“我再找一道。” 看下一个宫灯上写着:长安书店的对联是? “这个我会。”季赢乐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说完看了看答案,一字不错。 离落转身在一个画着仕女伴驾出宫的图面前站定,那上面的皇帝气派威严,仕女们唯唯诺诺,前面的旌旗正迎风招展。离落看完上面的画,竟然想起《还珠格格》里乾隆下江南的情景。真像啊!她感叹着。 再看下面的谜题是:女儿村的匾额上的题字是什么? 这个她清楚,无数次去女儿村,都有意无意抬眼看看那匾额,那不正是“国色天香”四个字吗。 “国色天香。”离落答道。 季赢翻开后面的答案,“嗯,答对了。” “我再来一道。”季赢走到她的旁边,抬手抓住一道谜题道:“国子监祭酒相当于今天的?” “大学校长。”季赢答。 离落替他翻答案。 “嗯,对了。”她答。 下一题:紫薇之术的“紫薇”是说? “中书省。”离落回答的很快,几乎没有思考就答出来了。 “聪明啊。”季赢赞道。 “哈哈,谢谢师傅夸奖。”离落吐了下舌头。 “看我的。”季赢捡定一题,他不信赢不过一个小丫头。 八只脚,抬面鼓,两把剪刀鼓前舞。是指? “这摆明是蟹将啊。” “嗯。下一道。” 太上老君的府邸里有几处八卦装饰? 离落皱皱眉,“这个嘛——还真没数过。”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引得旁边那几个公子哥不住地侧目,季赢担心他们会对离落不利,就把离落拉到别处答题去了。 答了半个时辰,两人都累了,遂跑到河边一个小亭子里坐下休息。 “还答吗?”季赢问。 “不答了,不答了,站的好累。”离落一边捶着腿一边道。 “目前可是我比你答对的多。你要放弃就表明你认输了。”季赢提醒她。 “好吧。我认输,”离落不假思索,心想。还能让我做什么啊,再说,做什么我都不怕。 “那我可要遵循比赛规则行使我的权利了。”季赢看着离落的眼睛,那目光中充满探寻和渴望。 “嗯。” “嗞——噌——”。河对岸,一只烟花冲破黑暗飞入夜空中。瞬间。一抹绚丽的花朵自空中绽放。 “嗞——噌——,嗞——噌——”…… 无数烟花在夜空中响起,又有无数烟花在那幕布中绽放。这烟花照亮了无边的黑暗,这烟花点燃了季赢心中那炽热的爱情。 “洛儿。我要你爱我。”季赢抓住离落的手,“因为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们——相爱好吗?” 季赢表情凝重地说完这两句话。然后像等待审判官宣判一样等待离落的答案。 离落早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当这天来临的时候。她并不震惊,也不惊慌。 不过一直以来,她认为自己可以控制得住局面,她认为自己可以伪装成不喜欢他,可是她的内心却背叛了她。她原本想说,不,我们不可以相爱。可嘴上却冒出一句:好,我们相爱。 这是什么嘛,她好想捶自己一顿。 “真的,你答应了?”季赢摇着离落的胳膊,不相信自己听到的。 “是,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个要求。”她看着季赢,眼底闪过一丝忧虑。 “什么要求?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季赢欢快地像个孩子。 “我要你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人,你能做到吗?”离落闪动着睫毛,她又想起了落雪残风。 “我答应你,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个人。”季赢把头贴在离落的腿上,除了离落,他怎么可能会去爱别人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离落想,再赚点钱,她和季赢就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到那时,任何人都别想找到他们,更别说那个组织!到时候,她给他生一大堆孩子,然后,他耕田,她织布,一家人过快快乐乐的生活。 …… 求爱成功后,季赢就搬到离落那去住。 白天,季赢去上班,离落就在家收拾屋子,洗洗涮涮,剩下的时间就打游戏。商场导购的工作也让她辞了。她每天的黑客收入足够她花销,还有很大一部分结余。 她数了数存折上的钱,一共是六位数。等攒到七位数,他们就可以隐居了。离落想。 这天,离落去倒垃圾,突然发现一个陌生面孔在她家房前转悠,离落一看见他,他就慌慌张张走开了。这引起了离落的警觉。 许是她和季赢的事被组织知道了。看来,她得搬家了。 离落回到屋里,开始收拾东西。正收拾着,一个身影从窗口闪了进来…… 季赢下班回家,路过菜市场,看摊子上卖的鲤鱼挺新鲜,就买了一条,准备回家和离落炖着吃。 可是,他刚一进家门就傻眼了:只见屋子里凌乱不堪,东西扔的到处都是;床铺上散着一个包袱皮儿,里面有几件他和离落的衣服,不过衣服都散着,像是叠好了又被什么人给扯开了;地上散落着破碎的茶杯,茶壶盖儿,以及东倒西歪的桌椅。 那美丽的可人儿,却不见踪影。 ……(未完待续) ps:今天被封又解封,真是惊险的一天。 第二百四十章 我爷爷 “亲爱的,我们就在这里种摇钱树吧。”冰玉指着脚下那块地方说道 。 这里是通向江南野外的唯一通道,也是京城的南城门所在,每天来往这里的人不计其数,选在这里种摇钱树——够招摇! 青玄想着,答道:“好,娘子喜欢,我们就在这里种。” 他从怀里掏出摇钱树树苗,小心翼翼把它埋在地下。每隔二十分钟,他们就给树苗浇浇水,再施施肥,然后静静地等它长大。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他们惊奇地发现,这棵小树苗像吹气似的迅速长高!他们继续给小树浇水,施肥,捉虫……,这次,小树不负众望地开了一树的花。 他们等啊等,终于,每一朵花下面,都结了一串铜钱似的果实。那果实在风中摇啊摇,像一串串风铃。青玄搂着树干轻轻一晃,那果实就掉下来了。果实一落地,立刻变成了白花花沉甸甸的银锭子! “钱,快捡啊,我们的钱……”冰玉伸手在空中摇着,嘴里低低呼喊着。 躺在一旁的青玄用力推了推她:“娘子,醒醒……” 冰玉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原来是做了个梦,便嗔怪道:“瞧你,干嘛推醒我,我正要捡钱呢。” “你想发财想疯了,做梦都能梦到捡钱。”青玄拍了拍她的脑门,笑她道。 “呃,我梦见我们种了一棵发财树,然后树下掉了好多银子,我正要捡呢,就被你给推醒了。”冰玉不无遗憾地说。 “想种摇钱树还不简单,过两天我带你去种。”青玄伸了个懒腰。准备下地穿鞋。 “摇钱树的树苗好贵哦,一棵要十万两!”冰玉撇了撇嘴。让她掏十万两买棵树苗,她着实心疼。 “物以稀为贵嘛。那东西不好得,所以才如此贵。” 青玄趿着鞋下地,拉开窗帘,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景象。 “什么时候下雪了……”他惊呼,“你快来看。好美的景色。” 冰玉披上衣服凑了过来。她的一头乌发散在脑后,足有一尺多长。从衣领处露出雪白的颈子,那颈上的肌肤竟如窗外的白雪般莹润。 她有张椭圆形的脸。眸子明亮可人。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给人一种高贵不容侵犯的感觉。 “果真下雪了呢。”她看着窗外,庭院的围墙上,地上,到处覆盖着白皑皑的雪。 围墙外。那露出半个头的杏树枝上挂满了美丽的树挂。 “你知道吗?在我的家乡,每当下大雪的时候。我们村里的人就上山去逮野味,什么山鸡啊,野兔啊,看见什么逮什么。 我爷爷有杆猎枪。一下了雪,他就背着那杆猎枪上山,然后下山的时候。一准儿会带回来些狍子啊,野鸡啊什么的猎物。 有一次他带我上山。那山上的雪你知道有多厚?足足没到我的膝盖!我和爷爷分头行动。当时,我发现雪地上有一串脚印,因为刚下过雪,雪地上没什么人走,所以动物的脚印很清晰。我也不清楚那是什么动物留下的,只是深一脚浅一脚,顺着那脚印追过去。等到脚印不见的时候,我就在那里伸手一摸,好家伙,我以为我摸到一只兔子。结果拎起来一看,你猜怎么着,居然是只老鼠!” “哈哈哈哈……”她捂着嘴,差点笑岔了气。 “小的时候,一到秋天果子成熟的时候,我就背个麻袋出去了。晚上回来的时候,保准背一袋果子回来。我妈见了就拿棍子打我。呵呵,不知道打折了多少根棍子。她也真下得去手。 那个时候我没意识到偷人东西可耻,只觉得好玩。满满一大袋果子,多有成就感啊。” “我特别感谢我妈,要不是她,我不知道我今天会变成什么样。虽然当时我那么恨她。” 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看着窗外,他像是说给她听,又像是自言自语。那些过去——在他成长中占有着重要地位的过去,在他看来,今天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值得他好好去珍惜。 冰玉看着这个男人的后背,在听了他童年的故事后,她觉得自己更爱他了。当初他们认识的时候,她把他当孩子,一心想要去保护他,想成为他的天。如今,她突然发现自己更需要一个天,而那个天,刚好是长大的他。 是的,他长大了,只是一瞬间,他由一个任性的孩童长成一个懂得感恩肯担当的男人。她觉得她终于可以卸下平日里那份伪装的坚强,而后,一心一意做个温柔的小女人。 “把你的肩膀借我一下。”她柔声说道。 “嗯?呃——好。”他靠过来,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上。这个小女人是自己以后要保护的人,他在心里说。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他只是把她放进了心里。 …… 天一点点暖和起来,地上的积雪渐渐融化,青玄家那座豪宅前的杏树也开始打起了花骨朵,一朵朵越长越大,只等那春雨一声召唤,便立刻开得花枝乱颤的。 青玄推开窗子,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把屋里浑浊的气体冲淡了不少。那摆在客厅里的花鸟屏风也似乎受了这空气的熏染似的,一时间显得格外精神,仿佛那屏上的鸟儿都要展翅飞翔一样。 冰玉把早餐端上桌子,那是地瓜粥、葱油饼、糖醋萝卜皮和煮鸡蛋。她盛好粥,喊他过来吃。因为蚕豆太硬,他们两个人的牙齿又不是很好,所以蚕豆留给了管家和佣人。这东西恰巧是他们爱吃的。 青玄坐到桌子前,端起粥喝了两口,那边冰玉在剥鸡蛋壳。 “昨天我去街上,发现京城里多了很多外地人。他们大多书生打扮,开口闭口之乎者也。京城里的书院和大小客栈几乎都被他们住满了。”青玄咽下一口粥说道。 “我想,他们大概是各州县书馆送过来参加会试的考生,看来今年的科举考试又会很热闹。”青玄瞄了一眼冰玉手上剥完的鸡蛋。 冰玉将那枚鸡蛋丢进他的粥碗里,道:“是啊,连我都想凑凑这热闹呢。” “真的?你若想去,那咱们就去报名呗,反正据说会试还要等上几天。我们先去参加乡试。等通过后就可以参加会试了。”青玄看那枚鸡蛋飞进自己的碗里,心情格外舒畅。 “也不知道去哪报名?”冰玉瘪着嘴,开始剥第二枚鸡蛋。 青玄咬着葱油饼。那饼上的油把他的唇抹得油光光的,“我知道,去建业城就行。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去那报名。他嘴里的萝卜皮咬得咯吱咯吱响。 “嗯。” 听说可以去建业报名。冰玉欢喜得不得了,胡乱地吃了早饭。两人便结伴去建邺城报名。 建邺城里负责报名的官员将他们俩的名字登记造册后道:“记得十日后来这里考试。过期可就得等明年了。” 冰玉看那官员虽然表情严肃,可是心地应该很好。若不然也不会那样提醒他们,心里不禁温暖许多。 十天就要考试了,得赶紧找书来看。 去哪里找书呢。冰玉看了看家里的书柜。那上面只有一本《诗经》,一本《史记》,再就是《巧匠之术》的图册了。可是据说考试题目囊括了诸如天文、地理、佛教礼仪、音牌棋律、茶酒中药、古代工艺、书画艺术、古代常识、诗词对联等这么多书籍,一时间去哪里借呢。 现代有图书馆。有网络,想看什么书,一搜就搜到了。可是这是在唐朝啊,哪有什么图书馆?即使各地都有书院或书馆,那也是对内部学生借阅的吧,怎么可能随便借给一个外人? 冰玉急得团团转,青玄说:“要不,我去我师傅那看看吧,即使他那里没有,他也能给我借到。” “嗯,这也是个办法。” 青玄前脚去了程咬金府邸,冰玉这边想,不如去帮里转转,看看那的书房里有没有可以用得上的书。 两人分头行动。 傍晚时分,两人前后脚进了家门,管家一看少主和少主夫人都抱了一堆书进来,赶紧喊佣人过来帮忙。佣人粗手笨脚,一不小心弄掉了两捆竹简,冰玉心疼地说:“小心点,小心点,这可是借的书,弄坏了不好赔的。” 一共二十多本书,放在书房里的桌子上,足足堆得跟个小山似的。 这回好了,两个人除了吃饭睡觉,剩下时间全部用来啃书。十天,二十几本书,平均一天得看两本多。那么厚的书,还都是古体字,看看都头疼。即使从前到后翻一遍也颇费时日,何况还得记得管瓜烂熟? 幸亏平时冰玉在单位读过《诗经》、《史记》、《三字经》、《弟子规》,那里面她遇到过很多古体字,她都通过手写输入法在网上查到了读音和解释,这对她阅读这些古典书籍无疑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皈依三宝’是成为正信佛教徒的第一课,其中三宝是指?”冰玉捧着一本《佛经》问坐在她对面的青玄。 这样互相提问比单纯自己背记得牢固。 “佛、法、僧。”青玄眼皮都没抬,他在看《伤寒杂病论》,里面正好翻到关于中草药的“四气”那章,说中草药按药性分为四气,分别是寒热温凉。 这里热性药物如:肉桂、丁香、小茴香……;寒性药物如:蒲公英、地丁、板蓝根……;温性药物如:葱白、生姜、麻黄……;凉性药物如:薄荷、牛蒡子、菊花…… “我问你,蒲公英属于什么药性?主治什么?”青玄抬了抬眼皮问。 青玄长了张圆形脸,眼睛大得像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而且永远都是水汪汪的,他的小鼻子小嘴巴和那两只眼睛比起来,简直相当于没有一样。冰玉最喜欢看他那双眼睛。 如今,她那一对凤眸和他那宛若一潭湖水般的眸子对上后,她觉得自己直往下坠,一下子快要坠到湖底了。(未完待续) ps:下午搭车回家,在公园下的车。正赶上实验小学的小学生放学,校门口停了一堆车。我一不小心走进三年级小学生的放学队伍里,我滴天啊,走半天没走出去。都是爷爷奶奶在旁边等着接孙子孙女。我只好果断掉头绕到护栏外面走。 公园里树叶都黄了,落了一地。晚秋的风很凉。去车站等车的时候,看看天,阴阴的,仿佛要下雨。 第二百四十一章 科举考试 “喂……”他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她如梦方醒。 “你……你再说一遍。”冰玉脸上浮上一抹红晕。这么明目张胆地犯花痴,一定被他笑话死。 “哇,被我的魅力迷住了吧?”他勾了勾她的小鼻子。 “切,别凑美了,我在想‘闲敲棋子落灯花’是谁写的呢。” “嘴硬,不承认是不?”青玄用坏坏的眼神看她,准备举起手去搔她的胳肌窝,她见状连忙举手投降:“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是问蒲公英属于什么性质的中草药,它的功用又有哪些?” “你这道题我知道答案。蒲公英属于寒性中草药,治热毒、痈肿、湿热、黄疸、疔疮肿毒、乳痈、咽痛等等。尤其对女性乳腺增生,乳腺结节等,疗效非常显著。”她顿了顿,又道: “最近,我还有个特别发现。那就是蒲公英对治愈鼻炎有神奇的疗效。小时候因为空气干燥,我得了很重的鼻炎,每日总是鼻涕不断。后来听人说蒲公英对身体有消炎作用,我就从药铺买了些干蒲公英泡水喝,还别说,鼻炎居然不治而愈。” “哦?是嘛,那你这条可以计入《中医药典》了。既然你答得这么流利,就不惩罚你了。”青玄眨了眨眼睛,“你那‘闲敲棋子落灯花’的作者有没有想起来啊?” “真心想不起来啊,这一句我好多年前就知道,可是作者却不知道是谁。”冰玉捎着头,一副苦恼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个不太有名的作者吧。” 两人捧着诗集查了半天。都没查到。后来冰玉上网去查,发现那人叫赵师秀,是南宋诗人,怪不得唐朝的诗集里没有这人。 两人看书看得头晕眼花,连吃饭做梦都在研讨考试题。 终于,乡试这天到了。 冰玉素来无抄袭的习惯,因此。孓然一身地进了考场。 青玄却没那么老实。他头天夜里,点着蜡烛打了很多小抄:塞在袖筒里的,藏在衣襟里的。写在大腿上的,甚至还有藏在头发里的!反正带着这些小抄进考场,心里踏实多了。 来参加乡试的人很多。考场定在建邺城有名的书馆里。考生进入考场之后,考场的大门就关上了。两个侍卫手执兵器守在门外,以防闲杂人等擅闯考场。或是考场内的人与外面的人私通作弊。 主考官站在前面,一副威严的模样。笔墨纸砚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每人桌上一套,考生只需自己答自己的卷子就行。偷看别人的是不行了。因为每名考生中间放了隔板。 乡试的题还算简单,都是选择题。冰玉一看这题就笑了,在现实世界里。她参加过大大小小无数次考试,像这样的题她是最擅长的。因为即使不会。用排除法还能蒙对几道呢。 青玄看着卷子,有些他很快就答上来了,可有些他却觉得面晃的,觉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可又想不起来具体是哪本了。 他抬头看看主考官,主考官阴骘着脸正在看他。妈呀,被主考官给盯上了?不会吧重生魔法使。 青玄假装做思考状,咬着毛笔尾巴,蹙着眉毛,似乎在想答案。其实他在等主考官去别人那监考的时候,好把藏在袖子里的字条拿出来抄。 那主考官也仿佛看穿他心事似得,就站在前面的讲台上,哪也不去。青玄没办法了,直挨到考试结束,纸条也没机会掏出来。最后,他只好在交卷子前一刻,胡乱写了答案。 发榜的日子就在一周后的下午。 好多人来看榜单,青玄拉着冰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钻进人群前面,在数百名考生中终于找到自己的名字。这次,冰玉考了23名,青玄却排在58名。真是幸运,那些答案居然被他蒙对了不少! 乡试是过了,会试也应该很容易吧。 青玄不在认真读书,没事的时候,他就给马厩里的马梳梳毛,要不,就给羊圈里的羊喂点草。实在无聊的时候,才翻翻书本。 冰玉却不敢懈怠。她觉得会试不会那么简单,还是要认真看书才行。她也劝青玄和她一起看书,可是青玄哪肯听她的。不但不听,有时还给她捣乱。 他趁她打盹的时候,在她脸上画了两撇小胡子。待她发现后去洗脸时,他又趁机把她的书藏了起来。她聚精会神坐在那看书,他就故意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还把她大婚时穿的衣服拿出来批在身上,扮演媚态十足的新娘子。 冰玉总假装看不见,心里却在乐:这熊孩子,捣乱的招术还真多。不过,她不恼他,他比自己小五岁,怎么能和他计较呢? 青玄自觉招数使尽,那边也没动静,他便生气了,道:“你怎么不发脾气,不和我吵架啊。” “发脾气?吵架?我们在一起恩爱还恩爱不过来,为什么要吵架——”冰玉把书放在一边,困惑地看着她相公。 “你知道,有的时候,吵架也是一种沟通。像这样相敬如宾固然很好,但觉得不像夫妻。你看哪家夫妻一天老客客气气地……”青玄说着他的一番大道理。 “可是——我不会嗳。”冰玉怵然。 “这个我会啊。来,我来教你。”青玄站在地中间,伸出食指指着冰玉的鼻子道:“你这个站着茅坑不那啥的人——哎,你说我不是有病吗?怎么能教别人骂我自己……” 冰玉捂着嘴一个劲儿笑。 …… 会试就在京城里举行,考场设在国子监。由礼部尚书亲自监考。 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坐在国子监的教室里,上面是主管国家礼仪教育的最高官员,下面是国家的未来之星,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庄严感顿时笼罩在这些考生的身上。青玄拿着卷子。居然浑身打了个冷战。 这次他把答案写在了衣襟的里怀里和两只胳膊上,只要一挽袖子或是一掀衣襟,就能看见答案。 考试开始了。考场上静悄悄的,只有毛笔在卷纸上的摩擦声,以及考生们偶尔吸鼻子的声音。 考官在考生身边踱着步,偶尔低头看看他们答的题。 冰玉微蹙着额,手上的笔在卷子上飞快地写着。 青玄趁考官走过去的时候。撸起胳膊看一眼。再迅速放下。反正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流动监考,可以大胆地抄。上次就是自己太胆小了。什么都没抄到。幸亏过了乡试,否则自己后悔死。 这次考试的题型仍然是选择题,而且只有单选大圣手札全文阅读。只不过题量比乡试大了很多。一共两个小时,一百道题。而乡试仅仅五十道题。时间却是20分钟。两次考试的内容倒是基本相同。 青玄把自己会的都挑着答完,剩下的连蒙带唬。再从胳膊上和衣襟里抄了点,算是把这张卷子对付着答完。 交了卷,走出考场,他心里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嗯。这次成绩应该比上次还好。 冰玉早出来了,她站在国子监的院子里,眼睛正朝这边看过来。阳光刚好打在她身上。照着她粉嫩的面庞,还有头发上那闪着紫色光晕的发钗。 她挪了挪步子。刚好迎上她夫君的目光:“怎么样?相公,答的还算顺利吧?”她柔和的声音飘入他的耳畔。 “当然,你相公我是谁啊。”青玄笑着,搂着她的香肩,“我们回家还是去哪?”他问。 他知道,娘子一定比他答得好,因为她复习得很用功。不像他,光调皮捣蛋了。 “我们去花农那看看,天暖和了,我想买个花圃,种点花。” “好。正好我那有好多花种,等一会儿回去我把它们都翻出来给你。” 两人边说边走,风乎乎地吹着,吹得冰玉腰间系着的两块芙蓉玉佩叮当作响。就连耳边垂着的两个水粉色耳坠子,都摇个不停。 春分刚过,地上已经没有了积雪的影子(有民谚——春分地皮干),风干的泥土一阵阵被风吹起,弄得空气中到处是灰尘。 路边的柳树枝已经变成黄绿色,只是枝上还没发出新芽。街上的行人一部分已经脱掉厚重的冬装,换上款式新颖,颜色鲜艳的春装。 冰玉穿着水粉色襦裙,发间插了淡紫色蝴蝶双钗,她款款迈着莲步,仿佛整个身影都要融到这春天里。 走过两条街,又穿过三条横马路,在一家农舍前,他们找到了花农。那花农穿着简单的粗布衣服,衣襟上还沾着些花土。他正在给一盆杜鹃花松土。那杜鹃花的每一个枝杈上都打着骨朵,看起来马上要开了。 花农年过六旬,下颌留着稀疏的胡须。窄而长的面孔上是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小,有些驼背。精神却异常矍铄。 “老人家——我们想买个花圃,你这有吗?”青玄探着身子问。 花农抬头看了看面前的年轻人,淡淡地道:“花圃是有的,但不知你们要什么样的?” “让我们看看,都有什么样的?” “那——跟我来吧。”花农犹豫片刻,把他们领进后院。这里比前院又大了许多,院子里林林总总堆了好多花圃,有圆的,有方的,有陶瓷制品,还有木制的。 “你们喜欢啥样的,自己挑吧。”花农坐在一张半旧的漆花竹凳上,身子蜷缩成一个问号。 这么多花圃,简直让人看花了眼。冰玉瞅瞅这个,又看看那个。一时拿不定主意。 忽然,青玄在不远处喊:“娘子,你看这个咋样?”(未完待续) ps:婆婆买了一捆雪里蕻英,说是要腌咸菜。自从得了高血压后,我对咸菜不再感冒,但是又不能打击婆婆的热情,只能默许她把那些粗盐粒子撒在鲜绿色的菜叶上。反正我打定主意,不准备吃它的。晚上包了萝卜馅烫面饺子,里面还放了粉条和海米。这个我喜欢。 吃过饭后,照例去河边散步。现在天黑的早。河边恍恍惚惚,只有一少部分人在那锻炼。这与夏天是没法比的。 第二百四十二章 殿试 冰玉走过去,顺着青玄手指的方向看,只见在众花圃中,有个青花瓷的长方形花圃分外显眼。那花圃上的花纹淡雅素净,仿佛一个安静的女子,静静地坐在那里,心情不浮不躁,神态淡雅从容,只等着那个天下有缘人来这里把她带走。 “就这个了。”冰玉只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它。仿佛某个春日午后,在风景宜人的荷花池畔,与一个美丽男子邂逅,然后一见钟情。 “这个花圃要五十万两,二位可要买得?”花农挪动一下身子,问。 “有点贵。是不是可以便宜点?”青玄想侃点价。 “要便宜的也有,旁边那个三十万两。这两件都是前些日子汝窑烧制的成品,只不过刚才那个是上品,旁边这个底下有个磕碰,所以品质不如那个。” “石制的更便宜……” 所谓第一印象最为深刻。而且人们有个习惯,认为贵的才是最好的。所以,最后两人一分钱没讲下来,到底咬咬牙付了五十万两银子,买走了那个青花瓷花圃。 他们把花圃运回家,一时间不知安放在哪里更合适。挪动来挪动去,最后决定还是放在宅子前面更适合——这样,花开的时候,站在窗子前就能欣赏到花圃里的花了。 青玄倒腾仓库,把里面之前做任务得的种子都找了出来。这里大部分是玫瑰花和杜鹃花的种子,还有几粒枫树和白玉兰的种子。他把它们统统交给冰玉,由她来决定先种什么。 因为天色已晚,又没有花土,种花的事只能先放在一边。 隔了几日。皇榜发了下来,冰玉得了第五名,青玄这次位列第十。一星期后前十要参加在皇宫里举行的殿试。 “我简直就是走了狗*运啊。”青玄在书房里疯狂地捶着桌子。而对于殿试,他不再敢抱什么希望。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甚至他觉得,殿试还是放弃的好。 在皇帝陛下面前出糗,弄不好可是欺君之罪。青玄想。 殿试这天。天气晴好。十位举人由太监领着进入皇宫。 就在一刻钟之前,青玄还闹腾着不肯进来,被冰玉生拉硬拽地给扯了进来。面对着这深然的皇宫。以及皇宫里那些气势恢宏的殿宇,还有一个个穿着鲜亮盔甲,目光如炬的皇宫卫士,青玄被这威仪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冰玉从小生活在龙宫。对这样的场面司空见惯,所以。并没什么特殊感觉。 太宗世民高坐在龙椅之上,烫金织锦龙纹缎蟒袍裹着他略微发福的身躯,他的面孔果敢而坚韧,目光锐利中透着聪慧。他的一只手扶在龙椅上。身体微微前倾,他头上的冕旒上垂下的白玉珠子在额前微微晃荡。 “听说今儿个有十位举人来参加殿试,我倒要看看。今年的新科状元会是谁?”世民张了张口,嗓音略微浑浊地说道。 太监会意。抖了一下手中的拂尘,高声道:“宣十位举人上殿那。”十位举人早已在殿外候了多时,听见里面宣,便举步按序进入到大殿之上。 文武百官自动分列两侧,中间的地方留给这十位举人。举人们都是初次进入皇宫,因惧怕皇上的威仪,谁都不敢随便抬头细看,只低着头行叩拜之礼。 听见世民说了声:平身吧,才站了起来。不过仍不敢抬头,一个个低着脖子,盯着地上的某一个点看生天录最新章节。 “今年的殿试,朕有个新奇的想法,就是朕出十道题,大家来抢答,谁答的快,答对的多,谁得头名。以下依次类推。”世民为他能想出这么新奇的出题方法而暗暗窃喜。 “啊?”举人们(除了冰玉和青玄外)各个面面相觑,色如土灰。这种新奇的考试方式他们也没经历过啊,这可如何是好。 冰玉暗想,这陛下难道也是穿越来的?否则,这么高级的考试规则他也能知道?果真这样,那这皇帝陛下也太聪明了吧。 青玄暗暗窃喜,心说,这不是给我量身准备的吗?虽然咱没上过电视,也没被主持人揪着问这问那,可好歹也看过别人答题吧。要是这样的话,我还真备不住能得个状元榜眼啥的。 忽然,他打了个冷战,心说,不对啊,这皇帝陛下怎么会知道这花哨的考试方式?莫不是——莫不是—— 他偷偷瞄了眼冰玉,见冰玉也在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世民身后的两个侍女打着团扇,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连眼皮都很少眨一下,仿佛石雕的假人。 “这样,我先出两道题难为难为大家。”世民说完,方觉自己口误,忙改正道:“……啊,是考考大家。” 众群臣在底下忍不住想笑,可是又不敢。就一个个捂着肚皮强忍着。举人们也觉好笑,可是谁有那胆子啊。所谓伴君如伴虎,说错一句话,那可就是掉脑袋的大事啊。没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世民翻了下手里的薄册子,然后合上本子道:“司母戊鼎是为了什么而建造的?” 题目一出,举人们纷纷冥思苦想,旁边的文武官员也没闲着,他们想自己看过的那些书,哪本记载司母戊方鼎的事了呢。 一分钟后,一个长得瘦高,脸色有点蜡黄的举子说道:“应该祭祀用吧?” “养鱼用的。”他身后一个矮个子男人抢着答道。 “是儿子祭祀母亲用的。”冰玉和青玄几乎异口同声说道。 他俩一说完,众大臣和李世民的目光都齐刷刷射了过来,这回答,也太准确了。 世民点了点头,道:“虽然你们答的晚了点,不过答案准确。第一个人说祭祀,但没有点明是谁给谁祭祀用的。这两位举人,你们都叫什么名字?” “婢女龙冰玉。” “小人名为李青玄。” 冰玉道了个万福。青玄则拱手施了个礼。 “那我问问二位,可知这鼎的来历?”世民饶有兴致地问。 鼎的来历?青玄回忆历史书上学过的知识,上面好像说这鼎是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别的就不知道了。 他只好照实说道:“据说,这鼎是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再详细的内容就不知道了。” 冰玉也点头。 世民微笑着说道:“看来二位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 冰玉和青玄觉得脸颊微微有些发热。 世民接着道:“文武百官们,你们可知这青铜器的来历?” 魏征、杜如晦站在文官行列里。程咬金、秦叔宝站在武官行列里一击魔法师。那武官行列里还有尉迟敬德、长孙无忌等。都是唐朝的开国功臣。他们一个个手执笏板,表情凝滞,默不作声。 世民看了一圈。道:“这司母戊鼎原出现于商代晚期,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专门制作的,鼎腹内因有铭文“司母戊”三字,故得名。其重832.84公斤。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宽78厘米,足高46厘米,壁厚6厘米。四周铸有精巧的盘龙纹和饕餮纹。 商王为祭祀其母,特意打造这么大一个青铜器。可见其是个孝子。所谓百善孝为先,《孝经》上就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说‘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事于父,臣不可以不事于君’。 可见,古人对孝顺是相当重视的。” “呃,我说了这一大堆,好像有点跑题了,现在我们言归正传吧。再出两道题试试,然后就正式开始考试了。”世民说完,又翻开本子。 过了一会,他抬头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指的是谁?” “楚庄王。”底下有人答。 世民看了看那人,那人站在青玄身后,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相貌端庄,器宇不凡。 “你叫什么名?”世民问了句。 “小人名为李白——”那人弓腰施礼道。 李白?——冰玉和青玄差点没叫出声来,这么一个大名人居然和他们同朝考试?嚯嚯嚯,可有的显摆了。 二人同时回头偷偷看了此人一眼,然后吐了吐舌头,这人的气场实在太大了,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哦?你就是李太白?”世民惊得差点从座位上站起来,“朕很喜欢你的诗,你可否为朕当庭念一首?” “好的,陛下。”李白站直了身子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好诗,好诗。”李世民鼓着掌,一脸喜悦,“待考完试后,你来我这里,当场为我做几首诗可好?” “是,陛下。”李白行着礼道。 “好了,既然大家都会抢答了,那我们就正式开始吧。”世民正了正身子道。 半个时辰后,考试结果出来,冰玉以其聪明的大脑和敏捷的思维摘得头名状元的桂冠。李白得了第二,弄了个榜眼当。其余人等皆为探花。 考试毕,李世民亲自在后宫备宴款待各位新科进士。百官陪宴。那阵势,真比结婚还热闹。 青玄自认很有酒量,可是碰到酒神本家李白,他是甘拜下风,一顿推杯换盏后,青玄醉得竟不省人事。(未完待续) ps:又一天没出门。在屋里冻手冻脚码了半天字,才码了一章。不知道这效率咋这么低。 第二百四十三章 寒食节 三日后,皇帝下召,准新科进士回家省亲,放假一个月。一个月后,回朝复旨。 “你出来这么久了,连过年都没回家去看看,如今你中了状元,我觉得你应该回家看看你父王和你母后。”青玄坐在冰玉身边劝道。 “如果我回去,我父王不再让我出来该怎么办呢?”冰玉两只玉手绞着手中的帕子,闷闷地说道。 “那我就去跟我老丈人要人,凭啥不放你出来啊?”青玄一听,面露不悦,似乎马上要找老丈人算账似得。 “你想想,我二人结婚都没告诉他老人家,这次又中了状元,他怎肯任我这样在人间折腾?再者,你是人,我是龙,我们本不该通婚的。让他知道这一层,他更断然不会答应我与你继续在一起的。” 冰玉峨眉紧锁,脸上布满愁容。其实,她是多么羡慕别人中了状元可以回家省亲,光宗耀祖啊唯一的修道者。可是她却不能。不晓得她父王知道她中状元后会是什么反应,若是高兴还好,若是发起怒来,说不定会把她拴在冷宫里,这辈子都不放她出来了。 冰玉只要想到这一层,背脊就会不自觉冒冷汗。 她说:“算了吧,以后休要提回家的事了。” 青玄看她不高兴,也就不再提让她回娘家的事了。 眼见着到了寒食节,冰玉和青玄早早起来,拜祭过灶神后,便将昨日里买的点心分了一半给管家和佣人,还有芥菜丝、花生、凉皮儿等各样小菜也分了些给他们。蚕豆则全部给他们拿去了,还有半壶酒。 青玄与冰玉就着小菜吃了两块点心,又喝了点白开水。算是喂饱了肚皮。一会儿。他们准备上山踏青,顺便弄些花土,然后把种子种了。 管家和佣人吃过饭,便去喂马和羊,之后还要打扫庭院里的卫生。还得把上次白先生送的两辆马车清理出来。少主说清明节过后,他可能和夫人去外地出游几天,到时候得用到马车。 “我们得带个装花土的袋子。要不怎么把花土运回来啊?”冰玉和青玄絮叨。 “袋子——袋子——”青玄眼睛四处寻觅。心里想着,去哪里弄袋子呢? “管家——管家——”情急之下,青玄只有找管家帮忙。 “少主。找我何事?”管家从后院小跑着过来,问。 “你给我找几个袋子,我要和夫人去弄些花土回来。” “好,您稍等。”管家转身离开。一会儿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只麻袋。 “这些够不够?”他问。 “够了,够了。” 青玄和冰玉拿着麻袋和两把铁锹走了。管家看着他们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少主人是挺好,就是脾气急了点。” “我们去哪踏青?去境外还是花果山?”青玄问。 “去花果山吧,那风景应该更好些。” “好。”青玄拉了冰玉的手,两人催动法术。顷刻间就到了花果山。花果山上这天来踏青的人还真不少。人们成群结队,沿着山路向上攀爬。累了,就坐在路边休息一会儿。小孩子这时趁机捡山上的石子玩儿,或是捡树上掉下来的橡果。捡多了。就揣进兜里,留着回家当弹珠玩儿。 山上的杏花开了,白艳艳的开了一整面山坡。一群年轻姑娘在树下追逐打闹,末了,还以“杏花”为题,吟诗作对,引得几个年轻书生也过去凑趣。 只听一年轻人念到:(1) 晚日催弦管,春风入绮罗。 杏花如有意,偏落舞衫多。 姑娘们不服气,也站出来念了一首:(2) 山月吟声苦,春风引思长。 无由及尘土,犹带杏花香。 冰玉在旁边折花枝,准备回家插在花瓶里,听他们吟诗,也来了兴致,随口吟道:(3) 紫阳宫女捧丹砂,王母令过汉帝家。 春风不肯停仙驭,却向蓬莱看杏花。 众人闻听,皆循声望去,有眼尖的喊道:“这不是今年的新科状元吗?怎么会在这里遇见天兵在1917最新章节。哦,真是太幸运了。” 众人惊呼:“太不可思议了,原来今年的状元郎居然是个女儿装。”大家纷纷围了过去,都想一睹状元才女的风采。 青玄站在旁边,低声道:“坏了,娘子,你被认出来了,我们要不要跑啊?” “不用,想他们也是好奇,我们就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罢了。”冰玉拿着花枝,迎上前道:“我与夫君路过这里,本想折几枝花枝就走,哪成想一个没忍住,随口胡诌了几句,搅了各位的雅兴,实在对不住了。” “哪有,哪有。我们能有幸一睹新科状元的风采,实属万幸呢,怎可说搅了我们兴致的话。我们没有打扰你们夫妇二人罢?”一个着嫩绿色衫裙的小姑娘说道。 “没有,不过我们还有事,就不陪各位了。”冰玉借口想走。 “喂,听说你的夫君是今年的探花,你夫妇二人如此才貌双全,真是羡煞人啊。”一个年轻书生说道。 “过奖,过奖。”冰玉拉着青玄的手低声道:“还不快走……” 好不容易才躲过这些人的追问,冰玉想,他们好像现实世界里的狗仔队啊,逮到你就问个没完没了。 二人来到一个面阳的山坡。这里有两株梨树,树冠大得遮天蔽日。满树的梨花开得雪样白,站在树下,一股淡淡的香气直飘进鼻管里。 一只金丝猴蹲在树杈上,正揪那白花吃。刚塞进嘴巴里两朵,还没来得急咀嚼,见有人来,方停住动作,探头探脑观察动静。 冰玉道:“就在这里挖花土吧,这里常年有花瓣落下。土壤一定很肥沃。” 青玄答应了一声,便把手里的花放在一边,然后拿起铁锹开始铲土。这功夫,冰玉便在四周围转转。 这一转,果然发现了她要找的东西。 因为是向阳山坡,小草会比北坡更早长出来。当然,野菜这时候也会跟着长出来。冰玉发现了野菜的踪迹后。便拿着铁锹这挖一下。那挖一下。没多久,就挖了一大捧。 金丝猴从一个树枝跳到另一个树枝,看着树下两个人忙得不亦乐乎。想过去捣乱,可发现他们身上也没带什么好吃的,便作罢。不过,到底不想和人类打交道。所以就跳着串到别的树上去了。 满山开花的树,它不愁没有吃的。 青玄挖土出了一脑门子汗。见冰玉一直不过来帮忙,便有些生气地喊:“喂,你在那干嘛?还不过来帮我挣袋子?” “来了来了。”冰玉一叠声地回到。 一会儿,她捧着野菜走过来。笑嘻嘻道:“晚上我们有好吃的了。”“就这个?”青玄没好气地道。 “嗯。” …… 俩人把花土搬回家(当然,他们把瑞兽召唤出来帮忙驮的,他们可没有那么大力气驮这么多花土)。管家和佣人过来帮忙倒在花圃里。青玄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一头扎到床上。没一会儿工夫就睡着了。 冰玉把折来的花枝插到花瓶里,放到卧室。再拿出花种,挑了几颗玫瑰花和杜鹃花的种子撒在土里,埋好,又从厨房舀了水浇了一遍。 这一阵忙活,等坐下来休息的时候,方觉得又累又困又饿。见相公睡着了,也不好打扰他,她便洗了脸和手,简单吃了点东西,也上*去休息绝世大明星最新章节。 寒食节的好处就是不用生火做饭,这简直是懒人的节日! 青玄这一睡,可就睡到二更时分。待他睡饱了睁眼一看,床上只他一人!床前桌子上的蜡烛燃得正旺,蜡烛旁边,一个白瓷花瓶里,正插着他们从山上折回来的花。那花枝俏丽可爱,像是在朝他笑。 再看看窗外,天已经黑黢黢的,连月光都没有。 他唤:“宝贝儿——宝贝儿——” “在呢。”一个声音从厨房传来。 不知怎么,听到她的回声,他方觉安了心似的。要是一直没有回答,他的心就会觉得慌乱。莫名的慌乱。 他下地穿鞋。虽然这一觉解决了不少疲乏,甚至根本就不觉疲乏了,可是他又觉得饿了。他一想,可不是,这一天,除了早上那顿饭外,到现在还滴水未进呢。 “你在干嘛?”他寻到厨房,探看她给他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饿了吧?” 她回转身,把准备好的晚饭一样样端到桌子上。 他仔细一瞧:有一碟绿叶菜,一碟酱牛肉,一碟桂花糕,一碟咸鱼干和一碟拌豆腐。四道菜,一道主食。标准食谱。 “好丰盛的晚餐啊,不过宝贝儿,你这酱牛肉和咸鱼干哪来的?” “这是我昨天做好了的。因为今天不能生火,所以做饭的时候特意把今天的也准备出来了。”冰玉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竹筒里拿出两双筷子。 “你要不要喝点酒?”冰玉坐下来问。 “有就喝一点。” 冰玉从橱柜上取下一坛梅花酒,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后又放回上面。这梅花酒色泽纯正,气味芳香,未等饮用先有股淡淡的梅花香飘来。 因此酒酿制过程中采用梅花做原料,故得名梅花酒。又因此酒酿造工艺复杂,要烹饪等级达到五十级以上方可酿造,故此酒在市面上的价格也颇为昂贵。一般梅花酒的价格没有低于过一万两的,在货源奇缺的情况下价格甚至飙升到两万两! 所谓“术业有专攻”,冰玉只把心思放在巧匠之术上,所以烹饪的水平并不高。青玄虽修炼了些烹饪技术,不过等级也没超过二十级。 所以,要想喝到高品质的酒,他们只有买。 这坛梅花酒,还是十天前冰玉和青玄逛街的时候买的呢。当时店家只剩这一坛了,有点不太情愿卖,被青玄那三寸不烂之舌三说两说才忍痛割爱。 “夜里有点凉,喝点酒倒是驱寒。”冰玉端起酒杯,去碰青玄的杯子。 “嗯,还是娘子了解我。” 二人推杯换盏,一边吃酒,一边说着闲话。直到三更天,大街上传来更夫不厌其烦的“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呼声,方去休息。 注(1):张祜《思归乐二首》 注(2):雍陶《离京城宿商山》 注(3):张继《上清词》(未完待续) ps:昨天下了小雨,今天气温骤降到零下5度,待在屋子里都冻手。不过,阳光很好,天也很蓝。 第二百四十四章 购物 早晨醒来,外面正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清冷而潮湿。 大街上行人寥寥。偶有一两个行人经过,也是行色匆匆的,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 铺着青砖的路面,湿哒哒的,却格外干净透亮。 天空阴郁而沉静,仿佛一个人因生气而铁青着脸,却又不说话,只那么静静地看着。看着天下苍生。 所有的树木都在雨中静默,它们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是静静地听雨敲打树叶的声音:滴答……滴答…… 青玄起身去外面解手,出去的时候,一股凉风趁机从门缝里钻进来,那凉风还想恣意冲进卧室,却被放在门边的屏风给挡了回来。凉风只能作罢。它在屏风和门之间低喘着,心有不甘。 青玄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一开门,又一股凉风钻了进来。它的企图与它的同伴类似——也想长驱直入直抵卧室,不过最后也失败了。最后,它们只能眼睁睁被室内的空气同化——成为温暖透明的气体。 “这雨真是应了节气,每到清明,必是下那么两滴。然后,一下雨,就让我想起那‘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句子。哎,清明总是让人心里沉甸甸的。”冰玉躺在床上,对青玄说。 “你醒了?” 他掀开被,看见她穿着红色的小衣躺在那里,一阵温暖袭上心头。他匆忙钻了进去,那速度好比后面有只老虎在追他。他刻意贴着她躺着,他要让她温暖的身体把他几乎凉掉的体温暖和过来。 “嗯,你出去的时候我就醒了。这天不好,也懒得起来。”她腻着他的肩膀,撒娇地说。 “好吧,那我们就一起躺着,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起来。”他宠溺地看着她,心想着一会儿起来后要做点什么? 雨滴滴答答,过了辰时竟停了。 太阳重新钻出云层,将光芒照向大地。天上乌云溃散,蓝天如一块巨大的光芒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冰玉起身生火做饭。经过昨日的寒食节,他们忽然觉得能吃到用火烧过的热乎乎的饭菜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为了留住这幸福,他们一改往日快速吃饭的习惯,而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的咀嚼。 这顿饭,他们足足吃了半个时辰! 吃过饭,他们决定上街逛逛。 天晴了,街上也热闹起来。那摆摊的一个个支起了床子,把一件件商品从大布口袋里掏出来,再分门别类摆在摊床上。货郎挑着扁担,手里拿着拨浪鼓,啵啷啵啷地敲着走街串巷。 一个摊床前摆了好多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纸鸢,引得年轻女孩子都围过来问价。“这个蓝蜻蜓的多少钱啊?”“那个粉蝴蝶的呢?……” “我们也过去看看。”冰玉拉着青玄的手挤到人群前面。 摊主忙着收钱,脸上挂着笑,今天是他摆摊以来生意最好的一天,他打算晚上收摊的时候买壶女儿红犒劳自己一下。两个年轻女孩拿着漂亮的蜻蜓纸鸢走远了,一边走一边议论着待会要去哪放。 “我们买这只五彩凤蝶的咋样?看它那两只长尾巴多好看。”冰玉对那只大蝴蝶纸鸢爱不释手。 “我看这只大蜈蚣更好看,这骨节,这身段,只要在天上那么一亮相,不知道有多霸道,多无敌呢。”青玄指着一只硕大的蜈蚣纸鸢说道。 “怎么办,我们总不能买两只纸鸢吧。”冰玉抿着嘴,回头看青玄。“我看你们两只都买了吧,今天放这只,明天放那只,这样两个人都不会有遗憾。”摊主游说道。 “还是买你那只吧,我就说说,这东西买那么多干嘛,又不收藏。”青玄看出摊主的狡猾,马上收敛起脸上的笑容。 拎着凤蝶纸鸢走走停停,不经意间走到了陈记煎饼店前,从煎饼店窗子里飘出来的煎饼香味一下子就俘获了冰玉的心,打小自己就喜欢吃这东西,没想到长到二十多岁了,见到这东西还是挪不动步。 “老板,这东西怎么卖?”冰玉对着柜台后的店老板问。一个长相粗蠢的女人正在屋角满头大汗地摊煎饼。 “五两银子一张,买十张赠一张。”店老板利落地回到。 “嗯,有点贵了,能不能再便宜点?”青玄在一旁问。 “我这东西物超所值,您二位打听打听,这京城上下,谁不知道我陈记的煎饼。想当初,御膳房都从我这里进货,那皇后娘娘可是最喜欢吃我家的小米面煎饼哩。瞧,这御匾,就是先帝在位时亲赐的。”店老板说着,指着头上一个长约八尺宽约两尺的匾额,只见上面写着“货真价实”四个大字,下边一行小字,“李渊亲书”。短短八个字,皆为隶书,看那字中透着的灵气,果有帝王之气势。 “老板,您祖籍是……?”冰玉知道,除了东北人,山东人也擅长摊煎饼。那年去山东出差,她发现山东满大街都卖煎饼,所以怀疑这家伙是山东那边过来的,如果不是,那铁定就是东北人了。 “哦,我祖籍在郓州,十年前因避战乱带着一家老小来到这里,怎么,你也是郓州人?”陈老板好奇地问。 “是啊,我祖籍郓州辽阳,因为赶考才来京城的。正好过几天要回家省亲,想带些煎饼在路上吃。” 青玄看冰玉说得有些离谱,心中暗想,自己的宝贝平时不这么油嘴滑舌啊,今天这是怎么了?不会是因为几张煎饼就全无节操了吧。 “啊,这么说您就是今年的新科状元龙冰玉?失敬失敬。”陈老板忙从柜台后出来给冰玉行礼,接着看了看旁边的青玄,“这位是我的夫君,”冰玉介绍到。陈老板又忙给青玄行礼。二人跟着还礼。 “既然都是同乡,您又是状元大人,老朽就包十张煎饼给您,全当见面礼了。”陈老板人倒是爽快,说着就拿起牛皮纸,开始包煎饼。 “这怎好意思,这样吧,礼我们收下,钱还是要付的,一共五十两银子吧,相公,拿给他就是。”冰玉对青玄说道。 青玄心想,搞什么,费了这半天劲,连状元的头衔都搬出来了,最后还要我付钱?正预低头从袖口中掏银子,陈老板忙拦住他道:“哎呦喂,这不是折煞老夫吗,几张煎饼而已,您要是不收下,是看不起我。即使您夫人不是状元,好歹我们还是同乡呢,在这里能遇到个同乡不容易,以后还请你们多多来这里,我要和你们好好聊聊。哎,一晃,好多年都没有回去喽……” “既然老板不收钱,那就把这个收下吧。”冰玉从身上取出一粒珠子,递给陈老板,“来而不往非礼也,礼物虽薄,但情意深重,还请陈老板笑纳。” 陈老板接过珠子,谢过冰玉,又将包好的煎饼递给他二人,待送他二人走远后,方折回身子看那粒珠子。 “宝贝儿,你今天的表现可是令我刮目相看啊。”青玄提着煎饼,像看稀奇古董一样看着冰玉。 “怎么?我哪里做得不妥,请相公指教。”冰玉耸了耸肩膀。 “你那么费尽心思跟人套近乎,还以为你要骗人家几张煎饼吃呢,可到了后来,不但没骗成,反倒倒搭了只价值连城的珍珠,要这样,还不如把珍珠给我,我掏五十两银子给他呢。” “本来我跟他套近乎,是想他给我打点折,没想到后来他竟然不要钱送给我们,你想我堂堂一个公主,怎么可能占黎民百姓的便宜呢,正好我身上有这个东西,就顺便送给他喽。你好歹也是驸马,以后这东西有的是,咱别和他计较了行吗?”冰玉拽着青玄的胳膊,撒娇地说道。 现实中的冰玉从来不会撒娇,她高冷、内敛、不爱和人讲话,除非非常熟悉的人。可是在这里她却告诫自己要放开,再也不要像现实那样整天带着面具、唯唯诺诺地生活,她要在这里活出真实的自己来。凡是在现实中没有经历过没有尝试过的,她都要试试,包括性格的改变。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的宝贝是个大善人,是心怀天下的好公主。不过咱再有钱,以后也不兴这样了啊,家大业大,也不带这样败家的,想当初我们分文没有的时候,谁给我们一文钱了?” “我……”冰玉刚要反驳,没想到被青玄的大手给堵住了嘴巴,她瞪着眼睛瞅着他,良久,才把想说的话吞了回去。其实相公说得对,想当初来这个区做新人的时候,又有谁可怜你白白送钱给你呢?还不是他——这个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少年把自己所有辛苦赚来的钱塞给她,而自己却舍不得添一件新装备,换一件新武器。为此,冰玉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她张开双臂,环抱着他的腰,同时把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 青玄见状,忙拿下捂着冰玉嘴巴的手,宠溺地抚摸她的头。此时,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相拥着走了一段路。因为彼此心灵相通,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想要什么,所以此时此刻,任何话对他们来说都是多余的。 俩人又溜达了一大圈,买了旅行用的水壶,火铳,红烛,绿豆饼,羊角杯,醉生梦死酒和一些金疮药,等回到家的时候,早已日影西斜。 第二百四十五章 春游(上) 晨曦微明,状元府上神仙帐内两个相拥的人儿均匀的呼吸声弥漫在这个狭小空间里,一个人呼出的气体被另一个人吸进去,同时又吸进对方的气体,双方的气体在彼此体内交融、碰撞、融会贯通,然后变成新的气体排出体外。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青玄第一个从沉睡中苏醒,他怕弄醒爱妻,便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来,然后披了件小衣,去外面的茅房解手。从茅房出来,他去马厩里看了看今天出行要用到的那匹枣红马,这匹马高大威猛,通体都是红色,它的红色鬃毛被修剪得整整齐齐,蹄子也钉了上好的马铁,也许,它知道一会儿要和主人出行,所以这会正休养生息,啃槽子里的草。它得多吃一点儿,否则,哪有力气跑那么远的路呢。 青玄用手摩挲着马头和马脖子,嘴里喃喃地说:“乖哦,多吃点儿,下顿还不知道要在哪吃呢。” 那马眨了眨眼睛,又扑棱下耳朵,仿佛听懂了主人的话。 青玄回屋,穿上平时练剑的那身素白衣服,在院子里练了一套剑法。顿感身上每个毛孔都舒张开来,整个人也神清气爽了很多。刚起身收剑,只听身后传来软糯的声音:“亲爱的,起来怎么不叫我?” 青玄回眸,坏笑着道:“看你睡得那么香,没舍得叫你。不过我素知,只要你找不到我,就会马上醒的。” “坏蛋——” “你洗漱完了吗?我们今天得早点出发,白天太热,马会受不了,趁早上凉快,我们多赶些路。”青玄额上冒着细密的汗珠,走近冰玉身边的时候,不小心被冰玉偷吻了下嘴唇。随后,她像一条狡猾的鱼一样先他之前溜进屋里。 青玄摸了摸自己的唇,心里涌出满满的幸福。他的宝贝平时很少对他主动,这次不知是哪来的勇气。 吃过早饭。马车早已等候在府门外,一应随行物品全部装好,青玄扶冰玉上了马车,自己交代管家看好庭院,便跳上马车和冰玉一起朝城外进发。 二人一边欣赏窗外旖旎的风光,一边说着体己话,马车一路颠簸,两人也浑然不觉。不知不觉间两个时辰过去了。冰玉感觉双腿有些麻木,青玄便叫车夫靠边停车,他跳下马车,回头又把夫人扶下车。 这是一条林荫小路,路两边是稀疏的树林。有行人往来经过,不过都行色冲冲,很少有说有笑的。 冰玉从身上摘下水壶,拧开盖子,递给青玄,“喝口水吧,走了这么远,相信你也渴了。” 青玄接过水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随后还给冰玉,“嗯,真解渴……给,你也喝点。” 冰玉仰头喝了几口,感觉这水却比平日里多了几分甘甜爽口。其实,水还是那个水,只不过是人在喝的时候,心情变了,因此会产生某种错觉。冰玉此时此刻心情就格外的好,因为一直以来,青玄都是来去匆匆,很少有整块的时间陪自己,如今,那个自己深爱的人就在面前,而且说好这几天全天候陪着她,让她怎不心生感动。 冰玉看看那匹枣红马,它正低头啃食地上的青草,看它吃得那样欢快,冰玉心里也替它高兴。总之,一个沉浸在幸福中的人,看待周围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美好,连她自身,仿佛都在换发一种奇异的光,这光将她,以及她周围的一切都笼罩起来,使她无法看清光以外的世界。 “我们要不要吃点东西?”她问青玄。 “这都中午了,吃点也行。你想吃什么,我去马车上拿?”青玄问。 “我要点煎饼和葱,你看看你吃点什么……” 没一会儿工夫,青玄捧着一堆食物走过来。 “你的葱和煎饼,我的烧鸡、(1)胡瓜跟酒。”说着,拿过一只羊角杯倒了些酒,递到冰玉跟前,“来,喝点。” “现在不想喝酒,等晚上再喝吧。”冰玉摇了摇头。青玄暗想,“我实在也只是让让,并不打算让你真喝呢。” 他掰了只鸡腿,又抓了只胡瓜,再从冰玉的煎饼里抽出两张,一并给车夫送过去,车夫就地坐下,拿着这些东西吃了起来。 “这只鸡腿给你。”青玄掰下另一只鸡腿递给冰玉。冰玉接过来,一边吃着煎饼卷大葱,一边啃鸡腿。青玄端起羊角杯一干而尽,接着发出一声看似很爽的声音“嗨——”,随后,他捧起酒坛再次给羊角杯倒满。 树影斑驳的洒落在地上,形成很多漂亮的光斑,青草躲在树的暗影里畅快地呼吸,枣红马偶尔抬起头来看看四周,再跺两下马蹄,一会儿又安静地低下头来啃草。 青玄大口喝酒,大口地嚼着从鸡骨头上撕下来的肉,他很享受地吃着,就像坐在铁皮火车上,一边吃肉,一边喝啤酒一样。他的喉结上下滚动,额上的青筋也跟着起起伏伏。他的眸子在食物与冰玉间游离,偶尔也看看他的枣红马和车夫。 车夫已经吃完午饭,坐在车辕上休息,那唯一一块鸡骨不知被他扔到了哪里,还有胡瓜的蒂一并失踪不见。 青玄边吃酒便啃鸡骨头,等把最后一块鸡骨头啃完,坛里的酒也见了底。不过这古代的酒不醉人,喝多了顶多睡上一觉就好了。青玄将地下的碎骨头收拾收拾,包在一个纸包里扔进草丛,空酒坛子也随手丢在路边,收拾完后,他竟觉得有些困意,便挽着冰玉回到马车上。吩咐车夫继续赶路,他则靠在冰玉身上,没一会儿便睡熟了。 冰玉看他那张好看的脸,还有那浅薄的唇,心中顿时生出无限怜爱之情。她伸出一只手揽住他的胳膊,免得马车颠簸把他弄醒或是摔下来,自己则用另一只手掀开窗帘看外面的风景。 这样的姿势保持没多久,她便觉累了。遂放下窗帘,稍微挪动下身体,然后两手搂着青玄,头靠在他的头上,她半眯着眼,这样迷迷糊糊的,随着马车的律动,没多久她也睡着了。梦中,她发现自己回到龙宫,父王正龙颜大怒,说三太子不守规矩,打坏了镇海之宝,把他用锁链捆了羁押在龙宫五层。她刚想要去救三太子,没想到马车使劲颠簸了一下,把她给弄醒了。 这是到哪了?她往外看看。马车正行使在一段崎岖的山路上,这段路坑坑洼洼,地势很不平坦,车夫尽职尽责地在赶着马车,完全没有听到主人的质问。 “我看看。”青玄直起身,抹了把额上的汗。可能是马车里闷的缘故,他这一觉睡得满身都是汗。 他撩起左侧窗帘,见车外是一条土路,土路上到处是风干了的车辙印,路旁还有些刚钻出地面的车前子,蒲公英之类的野菜,绿莹莹的,一路延伸开去。再看看天色,此时太阳已经偏西,约摸再过一个时辰就要落山了。 “义夫,看天色也不早了,到前面找家客栈我们休息一晚再走吧。”青玄对车夫说道。 “好的,主人。不过要到山下才能有客栈,现在您和夫人还得再忍忍,这里离山下差不多还要走上一个时辰呢。”义夫忠诚地回答道。 “好吧。你要是饿的话这里有吃的,不过只能边赶车边吃了,我们最好在天黑之前赶到客栈。” “那,给我点什么垫补垫补吧。”义夫回头看了眼青玄。 青玄从包袱里拿了几块绿豆饼递给他,还有水壶。 义夫咬了口绿豆饼,又喝了口水,然后腾空甩了下鞭子,枣红马被鞭子抽到,立刻加快了脚步。 天刚擦黑的时候,他们才在山下找到一家客栈。这是一个小村子,村里零零星星住了十几户人家,他们到达的时候,各家正开始生火做饭,村子上空升起袅袅的炊烟。 村里唯一一家客栈——梨花客栈坐落在村口,因为地处交通要道,所以这里并不缺少客人。有时候客人爆棚,客栈不得不把柴房倒出来临时充当客房。今天他们来得也巧,刚好还有两间客房没订出去,仿佛特意留给他们用似得。 办理完入住手续后,青玄和冰玉便去客房放行李去了,店小二则把马从辕子上卸下来,迁到马厩里,喂它新鲜的饲料和水。 等他二人下楼吃饭时,楼下的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掌柜的在前台扒拉着算盘,想看看今天能有多少银钱进账。 “店家,请问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啊?”青玄边吃边问掌柜的。 “好玩的地方嘛……倒是有一个,离这村子不远有个梨花谷,里面大大小小有五百多株梨树,现在正是花开的季节,那满树梨花开得啊,十里八村都能闻到香味。 “明天我们就去梨花谷玩一天吧,难得来一次。” “行,你说怎样就怎样。” 所有的提议冰玉全不反对,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是幸福!就是快乐!在见到他之前的日子里,她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忍受着*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她自知这段爱情不会有什么结果,可却又忍不住飞蛾扑火般地燃烧着自己全部的感情。也许,这就是爱情最动人和最令人痴迷的地方吧。凄美而无助,神圣而庄严。 第二百四十六章 春游(下) 次日早上,天刚亮,冰玉和青玄就起了床。两人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下木质楼梯。身后的客房里不断传出沉闷的呼噜声和梦呓的声音。连走廊里都是一股混沌的气味。 轻轻打开门闩,出了客栈大门,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这乡下的空气果比城里的空气新鲜了许多。冰玉贪婪地呼吸了几大口新鲜空气,顿觉五脏六腑都清爽通透了许多。再用力吸吸鼻子,她惊奇地发现,这空气中果然有梨花的香味。 “你闻闻,这空气中真有香味嗳。”她拉了拉他的胳膊。 他吸了一下鼻子,惊喜地点头:“嗯,嗅到了,看来,这地方的梨花果然名不虚传。” 两人一前一后循着山路走了约半个时辰,远远望见前方山坳里有一大片白花花的梨树,那满树的梨花开得如雪样白,空气中到处流窜着馥郁的芳香。 冰玉一高兴便抬脚向树林中跑去,边跑边回头喊:“来追我啊……”青玄受了感应,微笑着从后面追了过去。两人一前一后钻进林子里,然后像敏捷的松鼠一样在一棵棵梨树中间穿梭,时而有白色的花瓣从树枝上落下来,飘落到她的头上、还有身上,这让她看起来更加明丽动人。青玄停下来,双手交抱着靠在一颗树干上,他痴痴地看着眼前的璧人儿,一时间竟分不清是在梦里还是梦外。 冰玉见他不再追她,便停下来,微微喘息着。然而,花香使人迷醉,一会儿,冰玉又忍不住伸开双臂,原地旋转起来。旋转,只为伊人,那妖娆的姿态,那每一次凝眸,每一次心跳,还有那飘飘的衣袂,无不只为眼前人。她从不对他表白自己的爱,可是那爱却在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思想和无数次律动的心跳中展现无疑。她觉得,说得出的爱不叫爱,真正的爱是渗入人的血液里,刻入人的骨髓中,并且与人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同呼吸共命运。那是人类的情感中最为高尚的情感。没有之一。 “你真美。”不知什么时候,他来到她的身旁,俯下身,将唇轻轻印在她的唇瓣上。她闭了眼,迎合着他。 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你是风儿我是沙,缠chan绵绵到天涯。 这一刻,语言是多余的。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二人存在。幸福虽然只是一瞬,可是却被无限放大,定格在这一刻。 下午吃过午饭,他们坐上马车继续赶路。因为休息了一晚又一个上午,马儿的精神头很足,一口气跑了两个时辰,天将黑时,他们已经驶入傲来国境内。他们在离海最近的驿站找了家驿馆,除了休息和增加补给之外,还打算去海边看看日出,吹吹海风,放放纸鸢什么的。 路途上的颠簸使得他们人困马乏,吃过晚饭三人便早早去休息,车夫住在他们隔壁,就听那呼噜打得震天响。 一ye无话。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冰玉就被一个软糯的吻弄醒,她腻在他的怀里闭着眼懒懒地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经五更天了。你还看不看日出了?要是看,现在就得起来了。” “我想看,可是又不想起来,怎么办?”冰玉撒娇道。 “如果有一扇窗,能让你面朝大海,……”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海子的诗,我读过,你也读过?”冰玉仰起头,用两手撑着下颌,那好看的眸子如峨眉山上的一潭清泉。 “我读过顾城的诗,我觉得顾城的诗写得好。海子的没读过,不过我觉得海子不该死,可怜的诗人,为什么把自己逼入死地。”青玄说这句话时,眼睛看向前方,没有焦距。他似在思索诗人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他的诗写得那么好,还拥有那么多粉丝。 “除了他自己,没人能理解他这种痛苦。艺术家的思想总是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做任何事我都不觉得怪异。只是觉得可惜,他的离去,让多少喜欢他诗的人从此再也读不到那么美妙的诗句,这是多么巨大的损失!” “放心吧宝贝儿,没有海子还会有顾城,有其他如海子一样的诗人,人们总是不会寂寞的。倒是你,还起不起来看日出?不起来我可继续睡了啊。”青玄收回没有焦距的目光,闭上眼睛,佯装睡觉。 “和你这么一说话,我彻底精神了,那就起来吧。难得你这么有时间陪我,我得好好珍惜。”冰玉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下地穿衣洗脸,没几分钟,她便站在门口等青玄了。 青玄看她这么麻利,也不假装睡觉了,赶着下床草草洗了把脸,穿了那身藏蓝色袍子,便和冰玉出了门。 外面还是黑黢黢的,四周围静得要死,路过马厩的时候,听见一只马打了个响鼻,然后四周又恢复了宁静。在这样的环境里,冰玉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扑通,扑通,……强健而有力。 往海的方向走,大约走了一刻钟的工夫,便听见潮水的声音。那潮水翻腾着,不住地击打着海岸。不时有股咸腥味从海面上飘来。看来海边马上就要到了。冰玉心里想。果然,没一会儿工夫,他们便看到了海滩,接着是浩瀚无边的海面。远处,海天相接的地方,一抹鱼肚白呈现在天边,周围没有山,也没有其他建筑物。 冰玉和青玄两只手交叠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两人静静地看向远方,看向那块鱼肚白。渐渐地,鱼肚白慢慢扩大,周围的景物也越来越清晰。海面渐渐亮起来了,水天一色,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突然,一个红色火球从海里一纵,纵出有半人多高。接着,它便挂在东南的天幕上,把个周围的云霞染得通红。 在太阳跃出水面那一刻,冰玉的心砰砰猛地跳了两下,从小到大,她还是头一次看海上日出,着实为这情景震撼到了。 太阳越升越高,海面上也布满金色的光,那金光闪闪烁烁,如万千碎钻漂浮于水面上。冰玉和青玄沿海滩慢慢走着,脚底下是掺着细碎贝壳的沙滩,前方是曲折蜿蜒的海岸线,耳边是清凉的海风,头顶是淡蓝的天空。时而有海水漫上脚踝,润湿了鞋子,冰玉也并不介意。她撩起白色的裙裾,故意去踏海水,青玄跟在后面,只觉得一份柔软落在眼里心里…… 吃过早饭,他们相约来这里放纸鸢。海边风大,放纸鸢最合适不过。可是,当他们拿着纸鸢来到海边时,却发现刚刚还充盈的海水如今已经退到一丈开外,光秃秃的沙滩上,只剩下细细的沙子,还有一个个寄居蟹留下的小沙窝。 “怎,怎么会这样?”冰玉诧异地问。 “退潮了。”青玄解释,他家就住在海边,所以看惯了潮涨潮落,“退潮都这样,海面一下子能退出还几百米远。这时,你可以去海水里捉小虾小蟹,还可以挖蛤蜊。” “不过今天我们没有准备,看来就只能放纸鸢了。冰玉把那只凤蝶纸鸢递给青玄,自己手里握着线轴,她把线放出大约十米左右,然后走到前方,让青玄慢慢放开纸鸢。纸鸢迎着风左右摇摆了几下,一会儿便顺着风势飞上半空。冰玉控制着手中的线轴,适时放线。 她想到自己上中学时放纸鸢比赛,那个时候她考试从来都是班级第一学校第二,因此,班主任老师非常器重她,连比赛的纸鸢都事先替她准备好——那是只绿蜻蜓纸鸢,扎得非常好,比赛那天也表现抢眼,给她拿了个第一名。那可是她人生里第一次放纸鸢啊。 这次放纸鸢,确是和生命里最爱的人在一起,想想心里都高兴。看着纸鸢越飞越高,冰玉的脖子仰得都有点酸了。 青玄站在她旁边,和她一起操控纸鸢,一会儿,那纸鸢栽楞着翅膀,像是要掉下来,还好,一阵风把它拖住,它抖抖翅膀又飞了起来。 正当两人看着纸鸢越飞越高的时候,突然,一块云飘了过来,接着一只头上长着龙角,戴着桂冠,两只眼睛瞪得像灯泡似的老者出现在那云头上。冰玉一见就变了脸色,“父皇,你,你怎么在这里?” “玉儿啊玉儿,这话应该为父问你才是,你这么长时间不回家,感情是和这小子厮混呢?我一直以为你在老寿星那里刻苦练功,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和……是的,还是个人类……难不成你们已经……成婚了?”老龙王降下云头,气得脸色发青,咆哮着问女儿。 “对不起父皇,小女不孝……”冰玉将轴线递给青玄,跪了下来。 “茜玉当时就不听我话,嫁给人界中的一个臭小子,你怎么也走她的老路?难道我龙族皇室血统的子女都要和人界中的人结亲吗?这,这是哪辈子造的孽啊!不行,我绝不允许你和他在一起,走,现在就跟我回家。”龙王说着,拉起冰玉就走。 “父皇……”冰玉一边哭着,一边回头看青玄,“青玄……” “玉儿,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岳父大人在上,请您发发慈悲,不要将玉儿带走,您怎么责罚小婿都行,就是不要让我们分开……” “哼,都是你勾yin地我们家玉儿,趁我还没找你算账之前,赶紧在我面前消失,否则……”老龙王的胡子往上卷了卷,“否则……”老龙王也没想好要怎么惩罚这个莽撞的年轻人,他踏上云头,准备携女儿走。 “我不走,要么您就杀了我,要么您就成全我们……”青玄跪在地上祈求着。 虽然平时他有点玩世不恭,浪荡不羁,可是性格中又有其刚硬的一面,这要是在平时,他可不是会轻易给人下跪的人,可现在面对的人不是一般人,是他的老泰山——岳父大人,怎么说背着人家娶了他的女儿也不是件光彩的事,所以他才屈膝下跪,以求得老龙王的原谅。 老龙王本已经和冰玉往龙宫方向飞去,突然身后传来“我不走”这三个字,可把老龙王给气坏了,他回过头来,抬起胳膊一挥衣袖,一股劲风嗖地一下就刮了过来。这劲风力道之大,连一颗大树都能连根拔起,更何况人?顷刻间,青玄就被这股大风裹挟着不见了踪影。 冰玉站在云头上歇斯底里地喊着,“青玄……青玄……”可是再怎么呼喊,老龙王也无动于衷。 第二百四十七章 独闯龙宫 跟随龙王回到水晶宫后,冰玉便被锁在锦阳宫内,除了皇后、奶妈、贴身丫鬟之外,其他人等不得入内。冰玉不哭不闹,整日一言不发,静静地坐在锦阳宫内,看书,习字,然后默默想念那个人。有时候,她想起与他之间说过的什么好玩的话,便忍不住会心一笑,这时候,她的腮边便泛起两只浅浅的酒窝,眉眼也弯成了月牙儿。有时,她看看书,竟莫名地伤心起来,这时,泪水便如潮水般从心底涌出来,模糊了眼眶,打湿了书页…… 每日,她只摄入少量的食物,营养的不足,加上相思病的侵袭,令她的身体日渐消瘦下去。龙王因为生气,对女儿的现状故意不闻不问,连皇后在她面前提起,他也挥手制止。一时间,父女关系陷入从未有过的紧张之中。 青玄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树林里,树林里很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努力想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后来他慢慢想起来,他昏睡之前,正和冰玉在海边放纸鸢,突然龙王来了,带走了冰玉,又把他吹到这片树林中…… 纸鸢,纸鸢哪去了?他侧头寻找,发现那纸鸢竟挂在一颗树枝上,一只翅膀已经折断,轴线耷拉在地上,混乱如一团乱麻。 青玄欲起身去摘树上的纸鸢,刚一用力,发现右腿传来锥心的疼痛,他伸手一摸,手上黏糊糊的,抬起手一看,竟是嫣红的鲜血!可能是自己被风刮落的时候腿不小心被石头划出了口子,现在血正从伤口里流出来。 他记得出门的时候有带金疮药,就摸了摸怀里,果然里面有一瓶。他拿出来撒在伤口上,鲜血马上止住了。接着,他又从内yi下摆上扯下一块布勉强把伤口包扎了一下,然后起身站起来,他感到伤口竟不那么疼了。 摘下纸鸢,收了轴线,他朝树林外走去。 突然,他感觉自己身后有什么东西逼近,他警觉起来,悄悄从怀里摸出那把太极扇,然后猛地转身。身后什么都没有。他想,是不是自己的感觉出了问题,或者是太紧张的缘故?他转过身来,准备继续前行。可是,在他转身的刹那,竟发现一只妖艳的花妖正盯着他看,而且距离如此之近,几乎就要贴到他的鼻子尖了! 本来,青玄是不怕这种级别的小妖的,可是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险些撞到这妖精,着实让他惊出一身冷汗。青玄定了定神,也不说话,挥起扇子就要来个横扫。那花妖不但不跑,反倒叽里呱啦一顿连说带比划,后来青玄看明白了,她是想要那个纸鸢,而且,愿意用手中的避水珠来换。 “避水珠?有了这个东西,不是可以去海里看娘子了吗?这个交易划算啊。”青玄想都没想,就把纸鸢给了那个花妖,然后从花妖手里接过避水珠。看花妖喜滋滋拿着纸鸢要走,青玄想了想,示意那家伙让他把纸鸢修补好再拿走。 花妖把纸鸢递给青玄,并傻愣愣地看着他修补那损坏的部分。青玄想用透明胶粘,无奈这个世界没有那玩意。想想还有什么东西能起到粘合剂的作用?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无奈,他只好折了几颗鼠尾草当绳子,把折断的部分绑好。纸鸢看起来又是完整的了。 花妖欢快地拿着纸鸢走了。青玄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有时,妖比人类可爱。 拿着避水珠来到东海,那浩瀚的海水见到避水珠竟自然分出一条路来。青玄沿着那条路一直来到水晶宫,一群虾兵虾将见有生人入内,慌忙操着兵器拦住青玄:“何许人也,敢来水晶宫捣乱?速速报上名来,免得乱叉伺候。” “我可是你们的驸马爷,你们要看看清楚。我来找公主的,还不速速进去通报?”青玄可没工夫跟他们解释,不耐烦地呵斥道。 “我们的驸马爷?……哈哈哈……真是可笑,我们的驸马爷是水军统领乌德将军,你是山寨的吧?哈哈哈……”虾兵虾将们乐得忘乎所以,没防备青玄挥扇扫了过来,几个虾兵慌忙应战。混乱中一个虾兵的门牙被打飞,其他几个虾兵蟹将要么打折一条腿,要么掉了只胳膊,还有两个干脆去见了阎罗王。 “谁在外面吵吵闹闹?”龙王问。 “听说有个人自称驸马,要找公主。”龙王身边的内侍官禀报到。 龙王一听,神色一凛,暗忖道:“难道是那小子找到龙宫来了?这小子胆子倒是不小,龙宫禁地都敢擅闯,年轻人倒是有些拼劲。”龙王不禁暗暗佩服起这个年轻人来。 “让他进来,我倒是看看他有什么话要说。”龙王对内侍官吩咐到。 “遵旨。”内侍官领了龙王的口谕去传青玄。不大会工夫,内侍官就领着他来到水晶宫殿上。 这水晶宫殿乃是用十几万块水晶建造而成,远远望去,晶莹剔透,煞是好看。可是青玄怎有那闲工夫欣赏这堪称艺术品的建筑呢,他现在最想见到的就是他的宝贝冰玉。 “台下何人,敢擅闯我水晶宫,打伤我兵士,还不俯首认罪?”龙王故意装作不认识青玄。 “岳父大人,是小婿李青玄,今特前来寻找我娘子,还请岳父大人网开一面,赐我夫妇二人团聚。”青玄屈膝跪在殿上,拱手施礼到。 “哈哈哈……”龙王一阵狂笑,末了,他收敛笑容,表情严肃地说道:“谁是你的岳父?你看看清楚年轻人,自古仙界和人界就是不可逾越的两个世界,千百年来,仙凡两界互不侵犯,互不往来,大家都紧守着这个规矩,三界才平安无事。你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偏要挑战这规矩,难道不怕遭天谴吗?” “我和公主真心相爱,这有什么错?人间也好,仙界也罢,凡此种种规矩坑害了多少相爱之人。规矩既然是人定的(或者仙定的),那么就不可能一成不变,一旦这个规矩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就该更改才是。”青玄越说越起劲,没注意到龙王已经一脸黑线。 “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竟然教训起本王来了。来呀,拉下去,给我斩了!” “是,陛下。”一个穿着盔甲的虾兵进来,要带青玄下去。 “娘子,娘子……”青玄大声喊。 冰玉正坐在锦阳宫里手执书卷兀自出神,突然没来由地心神不宁起来,又似隐约听见青玄的喊声。 “他会来这里找我吗?”冰玉想。“不不,不会的。这么深的海底,他怎么可能来。”冰玉继而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想,大概是自己太想念他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幻觉吧。 冰玉又收敛心神,准备继续 “……娘子,宝贝……” “天呐,这不是青玄的声音吗?”这次冰玉听得真切,一下子站了起来,手中的书也滑落到地上。 “我的爱终于来找我了。”冰玉按捺不住心中狂喜,冲出锦阳宫,朝水晶宫方向奔去。 到了水晶宫,竟不见青玄的身影。明明听到是他的声音,可是怎么不见人呢?她拦住门口一个小虾兵问,“你刚刚有没有看见一个身长七尺,面色清秀的人来这里?”虾兵答:“嗯,刚才是有个年轻书生来这里,不过好像冒犯了陛下,现在已经拉出去斩了。” “斩了?”听到这两个字,冰玉的心一下子揪到了一起。她不相信,只要没亲眼看见他的尸体,她就不会相信父皇真会斩了他。她疯狂朝龙宫后的刑场跑过去。 刑场阴气深深,空气中冲刺着一股杀伐之气。冰玉迈着踉跄的步子走过来,只见刑场正中央的青石柱上,一个穿着藏蓝袍子的人身首异处。那血还在汩汩地流着,从割裂的脖颈处,头颅滚落到一边,面部已经被血染得模糊不清。 冰玉扑倒在那具尸体身上,声嘶力竭地喊:“不——亲爱的,我不要你离开我,呜呜呜——”悲戚的哭声令天地动容,让万物垂首。 皇后领着一众人赶来,扶起哭晕在刑场的冰玉,把她带回锦阳宫,又找了御医给她诊脉。御医看完回到:“娘娘,九公主只是急火攻心,身体并无大碍。只要吃两粒臣的九转回魂丹就会好的。”说着,从随身带的药箱里拿出一个小瓶,除去瓶盖,倒出两粒红色小药丸放入冰玉嘴里,又灌入两匙清水。 “她太累了,会晚一点醒来。现在大家最好都退下,让她一个人待着。”御医拎起药箱出了锦阳宫。 龙王斜倚在软塌上,听内侍官向他汇报打探来的消息,“……九公主得知她相公死了,哭晕在刑场,后被娘娘扶回锦阳宫。这会儿已经吃过太医喂的药,在睡着……” “嗯,很好。多亏你足智多谋,用了这遭偷梁换柱的法子,才把玉儿骗了过去。我想这次玉儿估计也就死了心,再也不会惦记那小子了。” “谢陛下夸奖。这是臣应该做的。”内侍官谦恭地行了行礼。 “去捉个身段长相差不多的人也不是很容易,而且还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你是怎么做到的?”龙王好奇地问。 “东海沉船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在那里练级,去抓个条件差不多的人其实不难。只不过当初我还担心公主不会相信,现在看来,公主这关是过了。” “可是我们这样草菅人命也不是很好吧。” “放心吧陛下,我已经查过了,那家伙在人间无恶不作,死不足惜。” “那就好。” 第二百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青玄本已经被虾兵五花大绑推到门外,正欲被带入刑场。这时内侍官从身后赶来,如此这般说了一遍。虾兵便找块黑布把青玄的眼睛蒙了,然后推推搡搡地把他带到一个地方。青玄倒不怕死,可是临死前连自己的娘子也没见上一眼,让他非常痛心。他本来故意在宫殿外喊了几嗓子,心想着如果冰玉听到,便能来见他,谁知最后还是没能等来她。 青玄站在那里,只等着行刑官的刀落下来。可是等了半天不见动静。他的心不禁害怕起来。其实,面对死亡那一刻也许不那么让人害怕,可是等待却令人心生恐惧。而且这种恐惧有无限放大的效应,时间越久,恐惧越大,仿佛一团弥漫的黑雾,瞬间将人吞噬。 等啊等,最后等得他不耐烦了,他便试着挣脱缚手的绳索,再除去头上的黑布,四下里一看,这哪是什么刑场,分明是阳光明媚的东海岸边嘛。原来,原来龙王竟然没杀自己! 为什么?是因为他的驸马身份?可是龙王并没有承认他啊。那是……难道是自己走了狗shi运?算了算了,总之自己从死亡线上逃了回来,还是应该庆幸的。他又翻了翻那只避水珠,结果将全身翻了个遍也没有翻到。看来一定是跟虾兵交手的时候弄丢了。现在,龙宫是去不成了,他只有先回长安,再作打算。 回到府上,他写了封信给他们下榻的驿馆,让车夫赶马车自行回来。又去集市上转悠,遍寻避水珠。他想,如果让他遇到,无论花多大的高价都要买下来,他要再去龙宫,去找娘子,不把娘子找回来,誓不罢休! 这天,他正在集市上转悠,突然发现集市旁一堵斑驳的墙上贴着一张通缉令,通缉令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名字旁边还画着自己的头像。 这是什么情况?几天不见,自己竟然成了通缉犯?凭啥啊?青玄想凑过去看看那上面写的罪名,又担心被人认出,只好等晚上趁人不备再过去看。 晚上,天擦黑后,青玄戴了顶斗笠来到贴通缉令的那堵墙前,趁没人一把将通缉令撕了下来。接着,他又去别处转转,但凡墙上贴有他的通缉令的,统统都让他给撕了下来。他把这些通缉令团了团扔进垃圾箱,只留一张揣入怀中。 回到家里,在烛光下展开那通缉令一看,只见上面写着:玩家李青玄因人气低于500,特列入官府通缉人员名单,即日起全城通缉,凡有协助官府捉拿此人者,将予以特别奖励。贞观某年月日。 人气低于500?青玄努力回忆着造成自己人气如此低的原因。突然,他想起来了,那应该是自己前一段时间上线就找人pk造成的。只因无缘无故被人欺负,青玄气不过,便找那些武功厉害的玩家去报复曾经欺负他的人,这样一来,就拉低了自己的人气。只因游戏的统计系统之后,直到现在才发现他的人气低于500,所以才发通缉令全城通缉他。 青玄想,既然自己成了通缉犯,白天出门就得格外谨慎才是。于是,每次出门,他都要乔装打扮一番,待办完事后迅速回府。 这天,衙门府罗师爷处来了一个人。此人见了罗师爷,忙拱手施礼:“给罗师爷请安了。但问师爷这还有没被领走的通缉令吗?小人程四最近无事可做,期望为府衙尽些犬马之劳,还请师爷成全。” “刚好还有份没领走,你若想领,就在这里签个字吧。”罗师爷拿过一个登记簿子,翻到第二页,指了指下面空白处道:“喏,在这里把你名字签上,就可以拿走了。”罗师爷随手拉开抽屉,拿出写有青玄名字的通缉令放在桌边。 程四一天书没读,哪里会写字啊。在那比划半天,也没写出半个字。他额上不禁沁出汗珠来。“画两个圈行不?”他囧着面孔看罗师爷。 “怎么,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罗师爷问。 “小的没读过诗书……”程四囧得红到脖根。 “那好吧。我写完,你照着抄一遍。”罗师爷阅人无数,一看便知这样的人也没多少文化,便拿过纸笔,在上面写了“程四”儿子,然后把纸往程四面前一推,“照着写一遍吧。” 程四用手心赚着毛笔,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又按了红手印,这才拿了通缉令离开。 出了府衙,展开通缉令,那上面赫然显示出青玄所在的位置。 程四奸笑:“呵呵,李青玄,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青玄从杂货铺出来,就感觉到有人跟踪他。昨天他已经把京城里所有的通缉令都撕下来了,可是诡异的是,今天他一出门,发现那墙上又出现了一批新的通缉令。他暗忖:没想到官府的动作这么快,难道捕快们不睡觉连夜贴的不成? 他边走边回头看那个跟踪的人,想看清他的脸,可是那人动作敏捷,还没等青玄看清,已经闪躲到一旁的建筑物后。 青玄慌不择路,不小心走进一个胡同,待走到胡同尽头才发现,这是个死胡同,前面只有一堵墙,没有门,也没有别的出口。青玄回过身,那人已经不在隐蔽身形,而是小心挪着步子慢慢逼近。 “程四?”到了近前,青玄认出他来。 “你记性还不差,记起大爷我来了。”程四手里握着把碗口粗的木棒道:“爷我今天就想把你送进大牢,你是乖乖跟我走,还是非得受点皮肉之苦才肯去?” “我ri你大爷。你个阴险小人,敢落井下石?速速闪开,放小爷我离去,否则,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青玄威胁道。 “放你离去?哈哈……”程四冷笑道,接着,执棒飞身上前,劈头就打。青玄知道这家伙难缠,被迫接招。两人直战了七七四十九回合,终因青玄的兵器太短,无法近程四之身,再加上自东海龙宫回来后,青玄一直未休息好,精神和体力都不佳,因此,被程四一个闷棍打到在地。青玄趔趄着站了起来,怎奈程四的棍子仿佛长了眼睛,专往他的肋下打去。青玄直觉得有万千钢钉刺入体内,一股咸腥直抵喉咙,他一张口,一口鲜血立时喷了出来。 他还想再爬起来,怎奈,程四的一只脚踩在他的背上,那脚似有千斤重,让他无法动弹。 程四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将青玄绑了,扭送到府衙。罗师爷见通缉犯已缉拿归案,便一扬手,将5点人气和阴德注入程四体内。 程四冲青玄摆了摆手,阴险地笑了笑,从牙齿缝中挤出两个字:“回见。”便扬长而去。 一个长着斗鸡眼,个子细高的捕快将青玄关进看守所的牢房,便出去了。 牢房里既阴暗又干燥,没有窗户,只有一盏小油灯发着微弱的光。青玄试图使用法术逃离这里,可是他失败了,在这里,一切法术均宣布失效。青玄想找人说说话,以解此时的苦闷之情。可是,周围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一个人。青玄试着喊了声:“喂,有人吗?” 周围寂静得跟墓地似的,只有自己的回声在这牢房里回荡。 没人!这里居然没有人!那些狱卒难道都去酒馆喝酒去了吗?还是集体去杏花楼泡妞?要不怎会一个人都没有,就不怕他越狱? 青玄想弄出点动静,以引起外面人的注意。可是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类似砖头、饭碗之类能砸出响动的家伙。地上除了一堆乱蓬蓬软绵绵的稻草,一个破布条都没有! 青玄不甘心,想招出身上的召唤兽来吼上几声。可是他召唤了好几次,也没唤出一头瑞兽,连他平素里最喜爱的火烈鸟——凤凰居然也跟睡着了似的。难道在这里,召唤术也失效? 简直不让人活了。青玄突然烦躁的要命。此时,他非常非常想念冰玉,想如果有她在身边,至少可以和自己说说话,哪怕什么都不做,就这么干呆着,也比自己对着空气说话好得多。 哎!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想念自己。如果她知道自己进了监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来救自己的。不是说相爱的人会有心灵感应吗?那么自己现在全心全意想她,她会不会感应得到呢? 想到这,青玄脑海中不免闪过一丝希望,烦躁的心情也渐渐安静下来,他在墙角那一堆乱草上盘膝而坐,双手交叠,精神放空,逐渐摒除杂念,然后让思想集中到冰玉一个人身上…… 就这样,凝神静气坐了一个时辰,发现她的宝贝并没有如他想象那样从天而降,来到他的身边。 青玄泄气了,一翻身倒在乱草堆上,气得用拳头猛砸身边的稻草:“什么心有灵犀,都是狗屁!什么龙王,竟狗眼看人低!什么破游戏,还设置这鸟的监狱系统!与其在这里束手束脚什么也干不成,还不如回去睡觉呢。” 青玄一生气,便关了电脑,回他那出租屋里睡觉去了。 连续好几天,青玄都没再去网吧。 南京的天渐渐变得燥热起来,走在街上,马路都快融化了,人的身体也仿佛随着这燥热的天气蒸发殆尽。南京,不愧是中国的四大火炉城市之一,热起来真是不可一世,仿佛整个城市上空都被火系魔法控制着,城里的所有生物都别想逃出他的魔掌。 青玄来之前对南京所有的美好憧憬现在都被这燥热洗刷殆尽,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里,而自己的下一站,会是辽宁吗? 不不不,他还没想好去见她。他也没准备好。他觉得自己现在没有什么成就,就这么去见她实在是太惭愧了。不是说好五年时间吗?到了五年,他一定会去见她,不管自己到时有没有成就。可是,如果到那时还没取得想要的成就怎么办?自己会有勇气面对她吗? 算了算了,这是个无解的方程题,太闹心了,还是不去想了。 青玄打定主意,下一站先转去上海看看,冰玉曾经说过那里是国际大都市,机会多得像蝗虫一样。他想,在上海发展几年,有了些经济基础,再去北方找她不迟。 第二百四十九章 生别离 季赢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坏了,离落这是出事了。不知道她现在是生是死,人在哪里,自己又该去哪里找她。他木然地站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 手里提着的鱼摆着尾巴,试图挣脱那吊着它的绳索的束缚,重新回到水里自由的呼吸。 季赢被这鱼的力量拉回到现实中,方意识到光这么站着无济于事,得想办法找到离落。他丢掉手上的鲤鱼,那鲤鱼重重地摔到地上,恐是摔疼了,痛苦地挣扎着。 季赢想,不管怎样也不能报警,警察一介入,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那等于不打自招。到时候,还没等救出离落,自己先进去了。这可是下下策的下下策。 要不,给离落打个电话吧,但愿她带着手机。 季赢这样想着,掏出手机,找到离落的号码拨了过去。 一会儿,电话在床头的方向响了起来,季赢循声找去,发现离落的手机正在床头与墙的夹缝间响着。 季赢拿起那手机,按了挂断键。看来,离落离开的太匆忙,连手机都没顾得上带。 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想呢?季赢逼迫自己的大脑快速转动起来,对,去那里看看,或许会有些线索。 季赢扶起地上的桌椅,把散落在地上的键盘和主机显示器重新摆好,连上电源线,按动开机按钮……他在心里默默祈祷,这电脑可千万别坏啊。虽然去网吧上网也可以,可是时间宝贵,他多拖延一分钟,离落的危险也就增加一分。他得抓紧时间,和时间赛跑。 两秒钟过去了,屏幕上如往常一样出现了windows字样…… 季赢内心狂喜,暗想,也许是自己的诚意感动了上苍,所以电脑才没坏掉。 他焦急地等待程序启动完,然后进入游戏系统。 他的身影刚一出现在游戏世界里,那游戏界面右下角的小手图标就闪动不止,他用意志力控制住自己狂乱的内心,点开那图标,果然,一条信心跃入他的眼帘: 要想见离落,迅速到长寿郊外! 没有开头没有落款,加上标点符号一共十四个字,可这十四个字仿佛一把尖锐的匕首,把他的心钉在那里。 初春的郊外还是一片萧瑟的景象,旷野里满眼都是布满尘埃的蒿草,无精打采的花岗岩和寂寥的石板路。阴沉的海风打在身上,不免让人瑟瑟发抖。 这个季节,鲜有人来这里。不过因为这环境幽僻,竟成了某些党徒约架或杀人的地方。 季赢明知道来这里凶多吉少,可是,为了见离落,哪怕让他死上十次他都不会皱下眉头。 为了占领有力位置,季赢选了个靠近海边的地方,这里视野开阔,能看清每一个人来的方向。 紧张而漫长地等待…… 突然,季赢觉得身后异样。还未等他回头,一柄冰冷的剑尖已经抵在他的后心,季赢的心猛地收紧。不过他强制自己冷静下来,只要让他看一眼离落还活着,他即使死了又如何? “她在哪儿?”季赢硬生生说道,“我要见她!” “见她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从此再也不出现在这里,也不准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要么,你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着。”身后的人冷冷地回答。 “好,我答应你,只要让我见到她,知道她还好,从此我便不出现在这里……也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季赢违心地说着。 “带过来吧。”身后的人冷冷地说道。 话音刚落,一道光柱在季赢面前几米处一闪,随着光柱退去,几个身着黑色紧身衣,戴着面具的人拥着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那里。这个年轻女孩不是别人,正是离落。她被缚着手,表情凝滞。突然,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朵惊喜之花,那是在她看到季赢之后。 “洛儿……”季赢深情地喊道。 “师父……”离落向前一步,黑衣人立刻伸手阻止。 “你们放了她,要杀要剐全冲我一个人来。”季赢咆哮着,仿佛一头被夺走爱侣的雄狮。 暗影冷笑一声:“呵呵呵,季赢,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 “你们到底要怎样?” “我只想你在她的生活中消失,你知道,她对我们太重要了。而你?可有可无。”暗影低沉着声音说道,声音中充满嘲讽。 “我说过,我会离开她的。只要你们不伤害她。”季赢的声音越来越小,可即使这样,还是被离落听到了。 “师父……你不可以扔下我,我不要你离开我……”离落哽咽着说道。 “洛儿,是师父不好,师父没本事,连最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所以,没资格说爱你……” “师父,我不要你说这样的话,这些天来我们在一起,你不知道我有多幸福,多快乐。曾经,你在我最失落的时候给予我鼓励,帮我走出人生的低谷,那些个点点滴滴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我们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全是因为心意相通,灵魂契合……” “洛儿,快别说了,你是个好姑娘,师父我能爱上你是今生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以后,师父可能就照顾不了你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如果遇到一个心仪的人,就……嫁了吧。”季赢说这些话时,心里仿佛有万千蝼蚁在啃噬。 “不,除了你,我谁都不嫁……”离落悲戚地喊着。 “够了!你们无视组织的规章制度也就罢了,还毫无羞愧地在我眼皮子底下谈情说爱,你们这也太无视我暗影的存在了。如果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我这一国之主还有何颜面在这帝国里立足?”暗影声色俱厉地说道,“来人,把季赢的双手双脚砍掉,看看他是不是还那么有心情谈情说爱。” 一个黑衣人跑过来,欲执行暗影的命令。 “不必费事了,”季赢最后看了眼离落,悲戚地说道,“洛儿,师父我先走一步,你要保重。”说完,回身双手握住背后的剑尖,两只臂膀一用力,那把剑便噗一下刺入他的身体…… 季赢慢慢跪坐在地上,两只眼睑瞪得大大的,仿佛有什么话要说,最后,他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就断了气。 众人未料到季赢如此刚烈,说死就死了。全都懵在那里。 离落眼见心爱之人倒在自己面前,痛心疾首,疯狂地跑了过去,伏在师父的尸体上痛哭不止。 暗影见状,不好再说什么,便示意手下离开,只留下离落一个人待在这无人的海边。 离落哭得天昏地暗,眼泪就像趵突泉的水流也流不完。后来,她哭得累了,就把身子歪在季赢尸体旁边,而记忆却闪回到被抓那日午后。 原来,那日离落正在房间里收拾衣物细软,准备和季赢私奔,这时,一个黑衣人闯入,声明奉黑客帝国最高领导人指示,前来缉拿破坏帝国法度的离落和季赢。离落哪肯轻易束手就擒,本想着打败那人然后去找季赢一起逃走,怎奈因功夫在那人之下,还没打过十个回合就被那人擒住,然后带回帝国总部交差。 黑客帝国最高统帅暗影看见手下只带回离落一人,很是不满,便责问黑衣人为什么没把季赢一起抓来。黑衣人解释道,有离落在他们手上,不愁抓不到季赢。暗影一想也是。便让那黑衣人在游戏里留言,约季赢长寿郊外见面。 果然如其所料,没多久季赢就自己找上门来。原本暗影并不想抓离落,他抓离落的目的一方面是教训教训这个丫头,让她知道帝国的法度不是摆设,如果违背那是要付出代价的;另一方面,抓离落也是为了牵制季赢,他要用离落的性命威吓季赢,让他主动离开离落,这样,离落就能心无旁骛,安心的为帝国服务了。 黑客帝国里,虽然高手如云,但是像离落这样的高高手还是凤毛麟角,暗影全仰仗离落给她出彩呢,怎会让这样一个人才被季赢这样一个傻小子独自包揽?因此,凡是与离落沾边的人,要么,主动离开离落,要么,必死无疑!如今,季赢选择了自杀这种方式,以成全离落的不死,也算是大丈夫所为。 离落这样想一会儿,又哭一会,直到眼泪流干了,直到东方的天幕上升起了一弯残月,满天星辰渐渐疏淡下去,才撑起疲倦的身子,在旷野的山坡上撅了一个墓穴,将季赢埋了,又找了块方砖大的石头立于坟前。她想,先做个记号,等以后专门给师父刻个石碑立在这里,她也好年年来此祭拜。 季赢见证了自己死亡的过程,虽然那是在游戏里,可现实中的他也在那一刻彻底死亡了。如今这具身体,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以后,他将带着这副躯壳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而他的生命中不再有爱情。 人生最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生离死别。如今,面对这生离死别的情愫,季赢的心里万般痛苦。可是,他能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把这些痛苦深埋于内心,然后收拾好自己的行囊,重新上路。 即将要去哪里,他也不知道,他只将自己的身体带上前行的列车,任凭车轮将他带向远方——一个没有人等待的远方。 第二百五十章 东瞧山之行 五更天的时候,冰玉方从昏迷中苏醒,她咽了口唾沫,可是喉咙干涸得连吞咽都显得异常困难。她下意识添了下嘴唇,嘴唇干得像发皱的纸。如今,她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个字“水”,她想喝口水,以滋润那干涸的嘴唇和喉咙。 “水……水……”冰玉虚弱地喊着。 躺在旁边床上的侍女听到喊声,赶紧起身来到冰玉床边,“公主,你醒了?” “水……水……”冰玉小声念叨。 “好的,我这就给你倒水。”侍女慌忙拿了茶壶,倒了杯清水,然后扶冰玉半躺着,喂她喝下。还没喝两口,冰玉就呛到了,剧烈地咳嗽几声,侍女忙放下茶杯,替她拍打后背。少顷,咳嗽停止,冰玉示意侍女放她躺下。 侍女扶冰玉躺好,又重新替她掖了掖被子,道:“公主你饿了吧,我去叫御膳房做点粥给你吃。” “嗯,”冰玉阖上眼皮答应着,突然,她睁大眼睛,紧抓住青烟的一只胳膊问:“青烟,昨儿,昨儿驸马爷是不是被父皇……我不是做梦,是真的对不对?”冰玉语无伦次地说着,因为太激动,她的指甲都嵌进青烟的肉里了。 青烟疼得直咧嘴,“公主,我的胳膊……” “呃……”冰玉下意识松了手,可眼里的疑惑却一分未减,“是不是,好烟儿,你快告诉我。”冰玉此时可怜得像个孩子,让青烟一阵心疼。 “公主,……”青烟不知道该怎样和她说驸马的事儿,她怕说出实情公主会受不了,可是瞒着公主她又做不到。正在她左右为难的当,只听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并有一个清亮又不失威仪的声音问,“玉儿醒了?” 青烟知是娘娘来了,忙跪下来迎接皇后圣驾:“给娘娘请安。” 皇后领着两个宫女来到冰玉床前,手抚着冰玉的额头道:“可怜的孩子,你终于醒了……” “母后,你告诉我,青玄他……他……他他他是不是被父皇……杀了……”冰玉眼神冷冽,声音也如十二月的寒冰一样,冷得让人直打哆嗦。 “玉儿,你别怪罪你父皇,他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呵呵呵……哈哈哈……”冰玉冷笑着,一股激进坐了起来,“好一个为我好!呵呵呵……” “这孩子,可别得了失心疯,快传太医!”皇后看冰玉疯疯癫癫,怕叫传太医。 太医听传唤,拎着药箱跌跌撞撞走进锦阳宫,诊过脉后,他对皇后道:“娘娘,借一步说话。” 皇后会意,走到屋外,只听太医道:“娘娘,根据臣刚才诊脉的结果看,公主的脉象一切正常,只因她情绪激动,看上去才会疯疯癫癫的,只要她安心静养,度过这个时期,就会好的。臣只担心,公主一味钻牛角尖,不肯战胜心魔,反倒会心神郁结,最后伤了身体。” “那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能让公主去外面散散心那是最好不过。毕竟这里是她的伤心地,只要她醒着,不免就会想起那件事,进而触动心结,到时候,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别说是公主,就是一个七尺男儿,也扛不住这种打击的。” “嗯,你说得有道理。我是得想办法让她离开这里一段时间。但愿她回来后,一切就都好起来了。” “嗯。如没别的事,老臣告退。” 皇后答应着让太医先走了。之后,皇后又进去看了看公主,安慰了些话,然后吩咐宫女去御膳房熬些粥给公主吃。可公主哪里肯吃,一扬手把粥打翻在地,宫女慌忙蹲下身子收拾。 皇后无法,便跑去和龙王商量,看把公主带去哪里疗伤。 龙王皱着眉头想了想,突然想起茜玉来。当年茜玉的婚姻也遭到他的反对,不过葛上仙从中说和,才成全了那孩子的好事。如今,茜玉一家在那应该生活的很好,不如让冰玉去那里待一段时间吧。那里离这十万八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估计玉儿的心伤会慢慢愈合的。 想到此,龙王便把他的想法大致和皇后说了。皇后向来以龙王的话为尊,所谓夫唱妇随。因此,夫妻二人一商议,决定过几天就送冰玉去东瞧山。 这日风和日丽,清风徐徐,东瞧山上一片云霭缭绕,美不胜收。山下,酥醪村的村民正在田间劳作,他们时而直起腰擦擦额上的汗珠,时候捶捶累得酸痛的后腰,再不就冒出几句打趣的话,以聊解这劳作的烦闷和辛苦。 突然,有人看见村子的土路上走来三个陌生人。其实,看见他们的不止一个人,好几个村民都看见了。 “这是哪来的外乡人呢?”有人直起腰好奇地问。 “看穿着不像一般平民啊,应该是哪个官宦人家的人吧。” “他们来这里干什么呢?难道这里有他们的亲戚?” …… 几个村民因为好奇心的驱使,已经完全停下了手中的活计,整个神经都沉浸在侃八卦的乐趣中。这个村子已经好久没有外乡人来这里了,除了谁家嫁姑娘娶媳妇还能偶尔刺激到一些他们兴奋的神经,其他时间里,他们都按部就班过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活计,神经几乎已经麻木得没有知觉了。所以,这几个外乡人的到来,无疑像一颗炸弹,炸开了村民们麻木的神经。 卞斌继续哈腰去拔田里的草,并不理会他们的议论。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每天除了给人看病,就是偶尔到田间劳作。现在,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生活平稳富足,没有什么令人发愁的事。 龙王和皇后还有冰玉迎着晨曦渐渐走近,看见绿油油的田地里有几个村民正向他们张望,龙王便扯开嗓子问:“请问,龙茜玉家在哪住啊?” “茜玉?”有人听到茜玉的名字,不自觉的重复了一遍,接着冲旁边的卞斌道:“喂,卞大夫,好像是你家的亲戚。” 卞斌停下手中的活,抬起头看,两个浑身散发着贵气的中年男女外加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美女,这几个人他都不认识啊!不过,既然他们提到茜玉……难道是他的龙王老丈人来了?这是又要将茜玉带走吗? 卞斌有些慌了,忙跌跌撞撞从地里出来,冷着脸问,“您几位找茜玉什么事?” “我,我是……”龙王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在这山野乡村,好像说我是他父皇这样的话很不和适宜,那随那些平民百姓说我是他爹?龙王觉得很拉不下架子来。倒是皇后激灵,说:“我们是她的远房亲戚,有事路过这,顺便来看看她。” “啊。”卞斌狐疑地看着他们。 冰玉站在他二人身后,面色苍白,表情淡漠,一双眸子里满是悲伤。 卞斌神色掠过冰玉的时候,凭着职业敏感,知道这小姑娘一定是刚刚害过一场病。出于医者仁德之心,他先摒弃疑惑,带着他们来到自己家中。 茜玉正在屋里做针线活。两个孩子都出去玩了,此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玉兰她娘,有亲戚来了,快出来迎接。”卞斌走进院里的时候,冲屋里喊道。 茜玉听丈夫喊,心里纳闷,哪里来的亲戚?她嫁过来这么久,还没有什么亲戚造访过呢。 疑惑着从屋里出来,迎面正碰上龙王慈善的目光。 “父皇——”茜玉惊喜地奔过去,一下子抱住龙王的脖子。 龙王拍着女儿的后背,“玉儿,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吧。” 卞斌一看这阵势,立刻明白了,原来是他的老丈人来了,那么旁边这位应该是皇后,那个年轻的女孩,大概是娘子的妹妹了。 “我过得很好,就是孩儿不孝,没有回去看二老。额,皇后娘娘也来了。”茜玉看见龙王身后的皇后,忙松开父皇,屈膝给皇后施礼:“皇后娘娘吉祥。” “快起来了,在这里就免了宫里的礼仪吧。我们就当是普通人家的父母和儿女相见,不必行宫廷里那些繁文缛节了。”皇后扶起茜玉。虽然这孩子不是皇后亲生,可是她并不讨厌这孩子,当年茜玉远嫁这里,皇后甚至暗暗为这孩子祝福,希望她过得幸福。没想到,时隔这么些年,竟有求于她。多亏之前自己多怀善念,否则,还真不好意思面对她呢。 皇后心里这样想着,回身拉过冰玉,对茜玉道:“这是你妹妹,你还记得她吧?” 茜玉拉过冰玉的手,仔细端详她,她远嫁的时候,冰玉还是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孩子,如今,她长得比自己还高一个指头呢。她的眉目间,也如自己一样,有着父皇的神韵,那是身为皇室血脉的独特神韵,与普通的龙族弟子有着明显的不同。而她的容颜,却继承了皇后的天生丽质和倾城之貌。茜玉不禁为时光的流逝而心生感慨。 “冰玉妹妹都长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小婿给丈人问好。”冰玉还没感慨完,卞斌这边已经给龙王行起九十度的弯腰大礼。 第二百五十一章 有只鸟儿 “这是卞女婿吧?”龙王道,“快起来吧。” “正是小婿。”卞斌没有起身,接着道:“不知丈人不远千里来到寒舍,刚才有怠慢之处还请见谅。” “哎呦,不知者不怪嘛,快快起来吧。我们都渴了,还不快请我们进屋喝口水?”龙王假装不高兴道。 “好好好,小婿这就给丈人烧水沏茶。”卞斌忙起身,待要进屋,又觉不妥,躬身请龙王、皇后和冰玉都进屋之后,方才和茜玉一前一后进到屋里。 卞斌烧好水,沏好茶,看时间已是下午,便道:“这都下午了,我想你们肯定饿了,让娘子陪你们先聊着,我去做点饭。”正说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进得屋来,拽着茜玉的手道:“娘,娘,哥哥他欺负我。” 茜玉蹲下身来,看着女儿:“他在哪?敢欺负我们玉兰,看我不打烂他的屁股。” “他在门口,不敢进来。”玉兰指着门口道。 茜玉走到门口,看玉郎站在院子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就故意唬着脸道:“你怎么欺负妹妹了?倒是给我说说?” 玉郎道:“她让我给她摘些野花,我就帮她摘了。只不过我摘花的时候看到一个毛毛虫挺漂亮,就把那只毛毛虫藏在野花里一起送给她了。没想到她看到毛毛虫吓得大哭。女生那么胆小。”玉郎不屑一顾地翻着白眼。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女生本来就很胆小嘛。快进屋给妹妹道歉。” “我才不嘛,我又没做错什么?”玉郎倔强地噘着小嘴。 茜玉拽着玉郎的手,强拉硬扯地把他拽进屋。两个孩子谁也不理谁,都觉得自己有理。 龙王坐在那里看着两个小孩,却喜欢得不得了。他想像普通百姓那样,也享受一把子孙承欢膝下的感觉,便问茜玉:“这可是我的外孙儿和外孙女?” “嗯。玉郎、玉兰,快来见过你们的外公。” “外公?”两个孩子对这个字眼很陌生,疑惑地看着母亲。 “对,外公就是娘的爹爹,你们快去让外公见见。”茜玉拉着玉郎和玉兰的手,走到龙王面前,龙王欢喜地抱起两个孩子放到自己腿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怎么看也看不够。 卞斌做好饭,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得其乐融融。 饭后,龙王和皇后特意支走了冰玉——让她带两个孩子去院子里玩儿,然后,跟女儿和女婿粗略说了冰玉的情况。 茜玉听后道:“就让妹妹留在这里好好调养一段时间吧,正好我相公会些医术,先给他配几副药好好调理调理。另外,这里山清水秀,景色宜人,相信她待上一段时间,自会慢慢治愈心伤,恢复如初的。” “嗯,那以后就请你多照顾照顾你皇妹吧。你们两个都是我最宝贝的孩子,哪个不快乐我心里都不舒服。好了,我们出来也很久了,要回去了。”龙王和皇后说完,便起身出了屋里。 冰玉站在一旁,静静地看两个小孩子玩。她心情还沉浸在极度悲伤中,并没有心情陪他们玩。龙王和皇后走过来道:“我们要走了,你留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吧。” “我不用跟你们回去了?” “不用了,你在这里散散心,等心情好了再回家不迟。”皇后拍了拍冰玉的手道。 冰玉想,留在这里总比幽禁在龙宫里强,最起码出入自由,就答应了。 龙王和皇后自回龙宫不提。 只说冰玉留下来后,茜玉特意把自己和卞斌住的东厢房倒出来给冰玉住,自己则跟孩子们住西厢房。卞斌嫌太挤,便搬去前院的诊室里住。 那诊室只有五、六平米见方,里面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单人床,平日里专门用来给村里百姓诊病开方之所。 最初几天,冰玉只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少说话,也不怎么吃东西。偶尔会拿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写完又团了揉皱扔到纸篓里。茜玉从纸篓里拾起那些纸团,打开来看,见上面写的都是一个人的名字——李青玄。而那画上,则是一个翩翩少年,手纸乾坤扇,身穿藏蓝色袍子,眉宇清秀,眸中带水地看向前方。 “这少年的确俊朗,难怪妹妹会为他茶饭不思,心结难解。”茜玉暗忖道。 将画作抚平,然后卷起,出了冰玉房间,茜玉径直来到医馆:“你看,咱这妹夫长得如何?” 卞斌正在调配药方,他瞥了眼娘子展开的画,不住点头道:“的确是个俊朗书生,怪不得妹妹如此伤心。可惜……要是他还在,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喝点酒,侃侃大山,那一定是件人生乐事。哎……”卞斌叹着气摇了摇头。 “谁说不是啊。只是这人生世事,谁又能料?别的不说,就说这人间情爱,又有几个能遂了心愿,最终和自己心爱之人痴缠到老的?还不是那有情的嫁给没情的,最后,或哀哀怨怨到白头,或糊糊涂涂过一生的占多数。” “娘子说得极是,这么说,像我们这样的恩爱夫妻还真是世间少有啊。”卞斌放下手中的药方,握着茜玉的手,深情地看着妻子,“多谢娘子摒弃富贵荣华,甘愿和我这一介草民过这柴米油盐粗茶淡饭的日子。”卞斌说着,竟动情地去拥吻自己的娘子。 茜玉也不拒绝,而是迎合着他,两人口舌相交,软糯香甜的痴缠了好一阵方才分开。茜玉道:“给妹妹的药方调配好了吗?” “就好了。只是这药到底只能治表不治理,妹妹最大的病还是心病。而心病只能心药来医,这可是我这大夫无能为力的。” “你说的是,只是这世间我们要去哪里再给她找个叫李青玄的人呢?看来,我们只能把她交给时间,时间是治愈一切伤痛最好的良药,相信过一段时间之后,她会慢慢淡化对他的思念,进而走出自己的情感桎梏的。” 是夜,冰玉披衣静立窗前,看着天上的残月,不禁想起“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的句子。“哎,既然你已乘黄鹤而去,为什么不带上我?独留我一人在这世间空守着孤灯残月了此残生吗?你这狠心的人!你这狠心的人!”冰玉心里怨念着。 一会儿,她又想起那日和他一起在天宫欣赏繁星的情景:偌大的天空上繁星点点,他和她依偎而坐,同时望着天上的繁星,同时倾听彼此的心跳,同时心照不宣地看北斗七星,然后寻找牛郎星和织女星…… 如今,只剩这冷月寒星,只剩她形单影只,她从未感到如此的孤独跟寂寞。眼泪再一次不争气地从眼眶中流出来,她手背拭去。可是,又有新的泪流出。她内心委屈极了,可这委屈却找不到述说,只能在内心里聚流成河,然后化成泪水,在眼眶中奔涌而出…… 翌日,茜玉端着熬好的柴胡散到冰玉的房间:“这是你姐夫帮你调制的中药,趁热快喝了。” 茜玉将药递到冰玉跟前。 冰玉一扬手推开:“姐,我没有病。我不喝!” “看你整日郁郁寡欢,茶饭不思,人都瘦了一圈,还有这脸色,看看,这哪有一丝血色啊!我看你还是喝点药吧。这药里可都是疏肝理气的好东西呢。” “那也不喝!”冰玉上来倔强劲儿,任茜玉说什么都听不进去。 茜玉只好把药放在那里出去了。 半个月后。 冰玉已不像刚来时那么悲伤了。她开始按时吃饭,闲暇时还教玉郎和玉兰读书认字。当然,心里还是会时时想起那个人,想起那个人说过的话,还有他做过的事,这时,她的嘴角便不自觉地勾起一个微笑。然而,只有那短暂的一瞬,仿佛暗夜里盛开的昙花,还没等人们欣赏够它的美丽,就已然凋谢一样,她的笑容很快消失在那迷人的嘴角上,代替它的则是一份清冷和漠然。 一个月后,她偶尔会站在院子里看玉郎、玉兰和邻家的孩子一起玩耍。不过,只是旁观,她的心还是那么冷漠,一切过往都被她深深藏在心底。准确地说,这次事件后,她紧闭了心门,从此,不再接纳任何人进入那门里做客。从此,门内的灵魂孤单寂寞,而门外的杂草却恣意生长…… 没有了他的世界,冰玉再也不想上游戏。于是,她与那个世界隔绝,与那里的一切隔绝。 下午的办公室里,难得的清净。秦华这两天请假去d市看上大学的女儿,所以,那些平日里找她报销的人就都不来办公室晃,糖糖忙完了手头的活儿,便和冰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阳光从她背后射来,她那微微卷曲的头发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一只通体都是蓝色羽毛的鹦鹉不知道是飞疲倦了,还是找不到家了,抖抖翅膀落在窗台上,还探头探脑地往里看。墙外的爬山虎有几根顺着窗缝伸到屋里,绿色的触须仿佛蜗牛的角。 “喂,有只鸟儿……”冰玉用手指指窗台,对糖糖小声说道。 第二百五十二章 蓝色鹦鹉 糖糖微微侧过身,果然见一只小鹦鹉正眨着眼睛看向她们。糖糖平生最喜爱小动物,什么鸟啊,猫啊,乌龟啊等等,都是她的最爱。 曾经她家里就养过两只小乌龟,后来有只乌龟不知怎么爬到阳台上,自己掉楼下摔死了。她担心另一只也会不知不觉殒命,每天临出门时就拿个东西把乌龟扣在盆里。可乌龟一天天长大,本事也渐长,时不时从盆里偷偷跑出来。 有一次,糖糖下班回来,这家伙又玩失踪,害得糖糖和她老公找了一宿都没找到。他们以为这家伙凶多吉少,没想到第二天,这家伙自己跑出来了。 “看来,乌龟大了也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要不,我们把它送回大海?”她老公问。 “可是……它已经习惯被人类豢养,放回海里还能生存吗?”糖糖不如担忧地说道。 “嗯,这倒是个问题,电视里天天演,一些人为了积累福德,花大量的钱从小商贩那里买回麻雀和蛇什么的放生,结果很多动物因为不适应自然环境而死掉,有的还给周围的百姓造成莫大的困扰。我们家这只乌龟,要是放回大海,还真不知道它会不会生存下去。” “那还是先养着吧,以后再说。”糖糖为乌龟的去留做了最后定夺,那只乌龟就这样留了下来。 “哎呀,她能不能进来呀。”糖糖只看一眼这只小鹦鹉就喜欢上了它,心里特别期待她能飞进来。 “我们别出声,别吓到它……”冰玉道。 两个人屏息静气,热烈期待着这个小客人能光临她们的办公室。 蓝鹦鹉站在那里呆望了一会儿,大概是觉得没什么危险,便突一下震动翅膀飞了进来。 “飞进来了,飞进来了,快关窗户!”冰玉高兴地喊。 糖糖起身,迅速地关了窗户。 冰玉回身又把门也关上了。 小鹦鹉彻底被关进屋里了。 被关进屋里的小鹦鹉一会飞到门框上,一会又落在空调上。她的两只眼睛像小黑豆粒,周身的羽毛却蓝汪汪的,像是一汪水。 “谁那有吃的?估计这家伙饿了才会飞进屋的。”糖糖道。 “我去问问,看谁有面包、饼干什么的,给她拿点过来。”冰玉道。 “要是有小米就好了。鸟一般喜欢吃这个。”糖糖颇有经验道。 “要小米那得明天从家里带,谁这里也不会有小米的。连食堂都没有。”冰玉管食堂,她最知道食堂有啥没啥。因为平时除了米饭就是馒头,几乎从不做小米粥之类的食物,所以,自然也不准备这样的食材。 “那今天只能这样了。”糖糖看了看那落在门框上的鹦鹉,心里颇为这意外的收获快乐。 办公室飞来一只鸟儿的消息不胫而走,没多久,别的办公室的人就都过来观赏小鸟的芳容了。 刚开始小家伙还有些慌乱,毕竟屋子里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的确很有压力,所以,它就飞到空调上避险。那是整间屋子里可以落脚的最高地方了。空调的一头有个圆孔,小鸟站在圆孔的上方,探头朝里望了望。 屋子里的人走了一波又一波,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像看动物园里的珍惜动物似得看这只鹦鹉。他们小心翼翼地开门,生怕小鸟飞出去。他们对这只鸟品头论足,猜想它是从哪里来的?是豢养还是野生?冰玉从未发现,他们在谈论一只鸟的时候是那么兴味盎然。 他们关心小鸟的温饱,这个说应该喂些谷子,那个说应该喂它些水。 冰玉就到处找谷子。可是整栋楼里都没谷子。最后,冰玉在抽屉里翻出一个独立包装的法式面包。 她撕了些面包屑放在窗台上,又从食堂拿了只不用的小白瓷碟,倒了些白开水放在旁边。 临下班的时候,她特意跑过来看鹦鹉有没有吃东西。糖糖道:“它一直躲在空调上,就是不肯下来。”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冰玉拎来一小袋谷子。进到办公室的时候,她和糖糖都傻眼了,只见门口的地板上散落了一层白墙皮,办公桌上到处是鸟屎,一些带字的a4纸飞得到处都是,还有没吃了的面包屑也撒得到处都是。而这一切的肇事者却不知道哪去了。 “鸟呢?该不是飞走了吧?”冰玉蹙着眉问糖糖。 糖糖一脸困惑地答:“应该不会呀,门和窗子都关得好好的。” 两人在办公室里上上下下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没办法,只好先打水收拾屋子。待一切收拾停当,小家伙竟然自己从空调里钻出来了! “我的天啊,原来这家伙钻进空调里了!”糖糖惊呼道。 “空调里那么点地方,它能转过身子吗?”冰玉一脸的不可理解。 这时,孟凡尘出现在门口,他说:“鸟是需要一个窝的。即使整间办公室都是它的,它仍然觉得窝才能给它安全感和归属感,所以,你们最好给它弄个窝。” “弄窝?”冰玉在脑中打了个问号,之前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看来要想让鸟在这安家,还真得给它弄个窝。可是自己又不会弄,那只能,给它买个现成的窝了。 对,说干就干。 上午趁公司车去外面办事,冰玉便搭顺风车去鸟市买了只鸟笼子——带窝的鸟笼子。 蓝鹦鹉对这东西看起来并不陌生,不久,冰玉和糖糖便发现它可以在鸟笼和外面自由进出了。 “这家伙绝对是豢养的,”孟凡尘道,“可能趁主人不注意自个偷偷跑出来的,你看它,一点不怕人,还认识鸟笼子。” 孟凡尘说得没错,不到一个星期,这家伙就不在怕这楼里的人了,谁来他都不在意,还在办公桌上肆无忌惮地溜达,并随便践踏糖糖的计划通知单,这时,糖糖便把那些重要的单子藏在桌子洞里,可是对鹦鹉,却不打不骂,态度超好。 所有人都惯着这只鸟! 冰玉有时恍惚,这鸟难道是他变得?既然人不能来这里,就变只鸟飞来看她? 那漂亮的羽毛,浑身散发的青春活力,多么像他!像他! 经过一周后的和平相处,她们已经不用防备它会飞走了,于是,白天,她们会打开窗户,让阳光投射进来。清新的空气流淌进来,干净整洁的办公室里,鹦鹉在门框上忙着啄墙皮吃(一开始我们还不理解为什么它钟情于那些石灰,后来才知道它是为了补钙。),糖糖在电脑前忙活着业务计划,制单,打印,跟客户电话沟通。冰玉会每天过来几次查看鹦鹉的状况,包括她的精神状况和饮食起居。 有一天,她看向鸟笼的眼睛瞪大了,“天哪,这里有一枚鸟蛋!”她惊呼。 “什么?鸟蛋?”糖糖的惊异程度不亚于冰玉,”没有公鸟这家伙也能产蛋?太厉害了!” “我说它每天怎么专吃墙皮,原来是为了生蛋!mygad!” 冰玉小心翼翼地从笼子里拿出那枚鸟蛋,糖糖凑过来,和她一起对着阳光仔细观看。这只蛋具备一切鸟类所下的蛋的特点,椭圆形,一头大一头小,有点粗糙的白色坚硬外壳,个头和比鸽子蛋小些。经过鉴定,这确实是一枚蛋! “只可惜这不是受精卵,所以不能孵出小鸟。”冰玉看完,耸了耸肩。糖糖拿过那枚蛋,仔仔细细又看了一遍后,才放回鸟笼子里。 看来这只鸟不是他变的。它是母的。冰玉失望地想。 接下来的几天,鹦鹉勤勤恳恳地,又生了两枚蛋。每天早上,糖糖都要拿着笤帚扫散落在地上的墙皮。现在,沿门框的白墙已经被啃食得斑斑驳驳,像是人脸上的麻子点,看着让人极不舒服。空调上的墙皮也没能逃过一劫,不过受伤程度小了许多。 没人指责这只可怜的家伙。 可是尽管这样,有一天,它还是飞走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办公室的窗子像往常一样开着,所有人都各忙各的,没有人在意鹦鹉在干什么。不知是办公室的针式打印机嘎达嘎达的打印声让鹦鹉厌烦了,还是它失却了人们的关注度,觉得太孤单,总之,它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飞走了。等大家意识到他们从此失去这只美丽的鸟儿的陪伴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那是中饭过后,大家干了一上午的活,终于可以闲下来。冰玉端着洗干净的饭盒问,“怎么没看见那只鹦鹉呢。往常这时候,它不是总在办公桌上溜达吗?” “是啊。”糖糖听冰玉这么已提醒,忙抬头巡视。空调上,卷柜上,门框上,哪里都没有鹦鹉的影子。再看看鸟窝里,也没有! “它飞走了。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冰玉悲伤地说道。 “孟凡尘不是说它不会飞走吗?孟凡尘,你过来……孟凡尘……”糖糖冲走廊大声喊。 小孟童鞋一脸无辜地拎着乒乓球拍走过来,问:“怎么了?这么歇斯底里!” “你不是说鸟不会飞走么?瞧,这次它真飞走了!飞走了!”糖糖怒不可遏,把怨气都发在孟凡尘身上。 “飞走了啊……”孟凡尘呆愣了半天,“飞走就飞走吧。既然想走,留也留不住。” 三个人沮丧。 鸟笼不需要了。小米不需要了。于是鸟笼被丢进了仓库,小米被拎回了家。那两枚鹦鹉留下来的鸟蛋,则不知所踪…… 第二百五十四章 单身贵族 “南来的北往的,走过的路过的,都过来看看啊,单身贵族帮今起成立,广招天下贤士。不管你是身怀绝技,还是想施展才华抱负,这里都会为你提供一番天地。请那些想好的,在这里填写表格,缴纳会费。还没想好的,就过来好好了解了解。那些瞻前顾后的,扶老携幼的,没事就知道打小怪兽的,也过来捧捧场。俗话说,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我慕容傲雪在这里谢谢大家的支持了。” 在皇城中心最繁华地段,慕容傲雪支起个小摊床,正在那不住吆喝着。在她周围,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大家议论纷纷,其中有看热闹的,也有摩拳擦掌想加入的,气氛一时间相当热烈。忽然,人群中挤进来一个面容清秀,身穿白色羽衣的女子,那女子来到傲雪身边道:“我来报名。”“好,请在这里填表格。”慕容傲雪递给她一张空表格,又递给她只毛笔,“在这里填好交给我,再支付五百两会费就行了。” “嗯。” 来人填好表格,又交了张五百两的银票给她。 慕容傲雪收了表格和银票,微笑着道,“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有什么事尽可以一起商议,千万别客气。” “你真没看出我是谁?”来人问。 “你是……”傲雪听对方这么一问,知必是往日熟人,可却怎么也想不起之前在哪见过。再看看表格上那人的名字——风恋汐,嗯?记忆里的好友好像没有这名字嗳。 “我是冰玉啊。真是,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了。”冰玉嬉笑。 “原来是姐姐啊!”傲雪忍不住过来抱她,“都怪我眼拙,没看出姐姐来。” “这是我另一个号,那个号不是在完美帮吗,没办法退出来,可又想帮你,就换了这个号来。”冰玉解释道。 “能有姐姐过来帮我,我真是开心。我正愁人手不够用呢。”傲雪搂着冰玉的肩膀道。 “你这人手不够用,要不要让小雨点也过来帮忙啊?”冰玉松开傲雪问。 “他要是能来自然是好了。但不知他愿不愿意。”傲雪抿了下唇,身上肥硕的肉抖了一抖。 “我问他。” 冰玉看小雨点正好在线,就米他道:“弟弟,你雪姐姐这边刚建个帮派,你要不要过来帮帮忙?” 小雨点很快回道:“好,我捉完这轮鬼就来。” “他说了,一会儿就过来。”冰玉冲傲雪道。 “那就好了,有你们两个的帮助,我这心里可算有了点底。新建帮,一大堆事等着去做,我一个人在这招兵买马,还真有点吃不消了。这样,我在这吆喝,你要是没事就帮我给他们发表格和收会费吧。”傲雪信任地看着冰玉,冰玉为她这份信任心生感动。 来不及说太多的话,一堆人等着报名交费,冰玉和傲雪只能各行其是。约摸过了一个时辰,小雨点也过来了。三个人收钱的收钱,吆喝的吆喝,维持秩序的忙着维持秩序。待到夕阳下山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去,三个人收拾了摊子,傲雪道:“走吧,忙了一天,晚上饭我请。” 有人请客自是不错。冰玉也不推让,和小雨点一起随傲雪去了家廉价饭馆。 小二见有客人来,忙抖着白毛巾迎上前道:“几位客官请这边做,不知三位想吃点什么?” “你这小店都有什么特色的菜啊,报一报我听听。”傲雪沉着脸道。 “本店最拿手的菜要算溜肥肠了,再有就是东坡肘子。”小二弯着腰答。 “猪大肠有什么好吃的!东坡肘子嘛,嗯?”傲雪看了看冰玉和小雨点,见二人没表示反对,便接着道:“这个可以有。” 小二在菜单上记着“东坡肘子一个”。 “还要什么?”小二问。“我们这还有油炸花生米,青椒炒土豆片,有干炸黄花鱼,有软炸里脊……” “有没有清蒸鲤鱼?”傲雪问。 “鲤鱼卖没了,草鱼倒是有。” “那就清蒸草鱼,再来个花生米和炒土豆片,记得,土豆片里多放陈醋。另外,再来四碗米饭。酒嘛?”傲雪看向二人,冰玉忙道:“今天,酒就不喝了,等咱这帮建成后再一起喝。” 小雨点忙附和着:“是是是,先不喝酒,吃饱就行。” “那就不要酒了,不过汤总要来个。有没有素烩汤或酸辣汤什么的?” “都有。” “那来个素烩汤。就这些,麻烦快些上菜。” 小二匆忙在菜单上记下所点之菜,然后忙不迭奔厨房吩咐橱子做菜去了。 不多时,饭菜上齐。三个人也是饿了,都不说话,只闷头吃饭。没几分钟,盘子便见了底。 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要招兵买马,还要建设帮派。冰玉一边忙着刷厢房,一边给大家鼓劲儿:“加油干啊兄弟们,再有两个时辰就刷完了。刷完让帮主请咱们吃西瓜。” “吃西瓜,吃西瓜……”帮众们一边忙来跑去刷厢房,一边看着“吃西瓜”,身上仿佛也有了不少干劲儿。 厢房很快刷完了。大家一边休息一边吃西瓜。可是,还有青龙要刷,还有召唤兽要训练,这些都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一百个青龙,怎么也得刷两个时辰才能刷完,训练召唤兽也要相同时间,干到最后,大家都干不动了,帮众们渐渐走光了,唯一留下来的,只有冰玉、小雨点,还有帮主本人。 “哎,人少真不行啊。这活看着简单,累死个人啊。”小雨点趴在地上,已经累得起不来了。 “这才一级帮,要升到五级大帮,这路还漫长着呢。任重而道远呐。”冰玉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弟弟,你可要挺住。” “目前我是没问题,以后就说不准了。”小雨点闭着眼睛,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当初他答应过来帮忙,只以为简单跑跑腿,打打杂就行了,可没想到其实是把他当成“栋梁支柱”在用了,这多少让他有些吃不消。 冰玉其实也很累,可她觉得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再累点也不算什么。可帮派只靠他们三个支撑,早晚得黄。 傲雪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第二天,她把她表弟拉了进来。 她表弟叫程瑝,是一个十七岁少年。他有着栗色的头发,灰黑的瞳仁,完美而健硕的身体。他一出场,就很拉风。 “感谢v,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好吗?”程瑝的矫情让全体帮众鸡皮疙瘩碎了一地。 程瑝一来,傲雪就给他安排在副帮主的位置上,本来傲雪想凭他的力量,让帮派快速走向正轨。可是,这家伙还是太年轻,光顾着炫耀自己的年轻貌美,正事屁都不管一件。冰玉和小雨点每天忙着刷厢房,刷青龙,累得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傲雪虽和他们一同并肩战斗,可是帮派建设的进展仍然十分缓慢。 终于有一天,傲雪有些气馁了,在建设一半的聚义堂外,傲雪和冰玉有了一次比较深层次的谈话,也是在那次谈话后,冰玉才了解了傲雪为什么要建单身贵族帮。 彼时,正是夜里十一点多,冰玉因睡不着便跑到游戏上来看,正看到傲雪在线,所以就跑到帮里来和她聊天了。 “这么晚了还不睡啊?”冰玉问。 “才下班。”傲雪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把一条洗干净的鱼放进油锅里,顷刻间,满屋都是油锅的爆裂声。 “你们下班那么晚。”冰玉道。 “我每天都这个时间下班,然后上来玩会游戏,再吃点宵夜,之后睡觉。”她答。 “你在哪?做什么工作?”冰玉很少像查户口似得问人家在哪,做什么工作。只因为觉得两个人认识这么久了,所以问了也不至于招致对方的反感。再者说,即使对方不便于回答,冰玉也不会感到太尴尬。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嘛。 “家在营口,人在新加坡。”傲雪把锅里放上各种调味料,然后盖上锅盖。 “你也是营口的啊,那咱俩是老乡啊。”冰玉心里没来由的高兴,许是头一次在这里遇见家乡人吧。 “是啊,那等我回营口找你去玩啊。”傲雪答。 “好啊好啊。”冰玉发了个拍手的表情。从玩游戏那天起,冰玉最喜欢的就是这里的表情包子了。 傲雪就着冷馒头,吃着炖红烧鱼,偶尔敲下键盘,等吃完饭已经快十二点了。草草收拾完,洗了脸,钻进被窝,电脑也被她搬到枕头边。 “我在蛋糕店里工作。刚来的时候就是普通员工,一大帮来自不同国家的人都在这里打工。他们说不同国家的语言,整天吵吵嚷嚷。他娘的,有一天,一个黑不溜秋的老外(好像是巴基斯坦人)还欺负我,被我一顿臭骂。反正她也听不懂中国话。我的气也发出去了。后来老板看我能干,开新店的时候,就把我调来这里当了店长。刚开始看那些蛋糕馋得要命,每个都想吃一口,老板倒也不抠,每当打烊的时候,便把那些卖不出的蛋糕分给我们一些。可时间一久,再看那些蛋糕都觉得腻的上,再也不想吃了。休息的时候,我会去唐人街买些东西自己回来做。这里有电磁炉,还有锅碗瓢盆,自己做很方便。” “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没有。之前认识一个,我们两个人一起玩这款游戏,也特别聊得来,我们相处了整整五年,没想到后来他背着我跟别人结婚了。还和那人去了荷兰!” “真不讲究!” “是啊,你不跟我结婚也行,好歹告诉我一声啊。要不是我从他朋友那得知他结了婚,还傻乎乎跟他玩游戏呢。” “后来呢?”冰玉已经被傲雪的故事弄的完全不困了,瞪着眼睛盯着电脑。 “后来我就跳区了。他还留在原来那区,还说如果我要找他玩,就回原来那区。打死我都不会回去的。”傲雪气哼哼说道。 “那你建‘单身贵族’也是因为他?” “算是吧。在那个区,我们也曾经建过一个帮派,他做帮主,我做帮副,那是个五级帮,从最开始的一无所有,到后来成为全服首屈一指的大帮,都是我帮他一点点建立起来的。我走了,除了痛苦和回忆外,什么都没带走。如今,我想重打鼓另开张,在这里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对,新天地!” 夜越来越深,四周围静极了。关上电脑的冰玉却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百五十五章 入职考核 “我打算在这两栋楼之间建个游泳池,对,从这到这,充分利用空间位置,李青玄,这个设计图纸由你来做,没有问题吧?”一贯不苟言笑的规划设计部部长唐林盯着青玄问。 “那绝对没问题,小case。”青玄站了起来,微笑着走出会议室,心里却在想,怎么办呢,这可是个大难题,我还从来没见过在空中建游泳池的呢,如果我拿不出图纸,估计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拍拍屁股走人。 一个人走在外滩的路灯下,看着夜色中的黄浦江浩然西去,游轮上的灯光在夜色中璀璨而凄迷,东方之珠以它妩媚的身躯展示着东方之美。 一幢幢摩天大厦像贵族般屹立于黄浦江两岸,那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拥有的存在,就连那楼上玻璃窗里流淌出的灯光都显得那么高贵,青玄突然后悔来这里了。 上海,一直是他神往的城市,也是冰玉神往的城市,冰玉让他有机会去上海发展,说这里是国际大都市,机会多,所以这次来这里,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代替她来这里。来之前,他想象着这里会是多美丽的城市,美丽的黄浦江,美丽的东方之珠,还有无数踩着高跟鞋,小蛮腰细得能掐出水的上海美女,可是一来这里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普通人待的地方啊,这就是富人的天堂!像他这种“落魄”的富二代,来这里简直就跟过街老鼠,别人不喊打,自己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活不起”是他脑中闪现频率最高的三个字。摸了摸空空的裤袋,他心里哀叹:“哎,无可奈何花落去,他日不再燕归来。” 这是青玄到上海半个月后心中的感触。不过感慨归感慨,他倒是没轻易打退堂鼓。除了想着怎么把那张图纸设计出来,他还想着有段日子没见到冰玉了,他得上游戏去见见她了。 游戏中的自己仍然是那个被关在大唐看守所里,穿着天蓝色袍子,看起来有些傻里傻气的书生。“这该死的监狱,”他心里恨恨地骂道,“这么久了还不放我出去……这要是让宝贝看到,还不糗死我了。” 偏这时候冰玉上线,青玄眼尖,第一个发现系统消息,赶忙发了个害羞的表情给她。 听说自己的相公被关在大唐看守所里,冰玉恨不得一步跨到看守所。他是怎么逃过父皇的杀戮的?又是怎么进了看守所?现实中的他又在干什么?这一连串的问题在冰玉的胸中积压着,仿佛只要用小小的薄刀片在胸口上那么轻轻一划,那些问题就会像水母一样蹦出来。 “你,你不是被父皇杀了吗?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呢。”青玄与冰玉隔着铁栏杆相拥在一起,冰玉簌簌流着泪,青玄鼻子发酸,眼睛发红,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你父皇是个仁慈的君王,他让手下找了个恶贯满盈的人杀了,然后把我放走。所以我今天才能再见到你。宝贝。对不起,也许这是上天故意在考验我们。” “那你怎么又进了监狱?天哪,这段时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冰玉哽咽着问道。 “听我慢慢告诉你,宝贝,”青玄用手揩了揩冰玉面颊上的泪水,眸子里满是怜爱之情,“我被人算计了,就是上次那个程四,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不是被他杀过吗?后来我就找他报仇,找大号帮我虐他。他便怀恨在心,这次也赶上我倒霉,便落在他手里……不过你放心,我只是被关在这里,倒没受到什么皮肉之苦。他们说监禁满六个小时就放人,再此之前什么也不许做,也不能离开这里。所以……我便一直没上线。”青玄将事情的经过大致地说了,因为一口气说完,喉咙很干,所以他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咳咳……” “原来如此。”冰玉拭了脸上的泪珠,抚了抚青玄有些散乱的发丝,“我在这里陪你,等你刑满释放……你知道吗,你没在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家牧场还出了只变异鹦鹉……” 漫长的时间里,冰玉一直陪他说话,说他们单位鹦鹉的故事,说游戏的家里鹦鹉的故事,还说到花圃里的玫瑰花,说单身贵族帮,说慕容傲雪的故事……从夜晚一直说到晨曦微明。直到衙门里的狱卒拿着钥匙过来开门,才发现两个人一个坐在监狱里,一个坐在监狱外,相拥着睡着了。 回到家里,青玄沐浴更衣,洗去一身霉气,冰玉从衣橱里找出一件新衣裳给他穿上,彼时的落魄已如昨日黄花,如今,他又是一个翩翩少年了。 两个相爱的人又恢复如初,青玄便不再担心他和冰玉的感情问题,如今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把唐部长交办的任务完成。 设计图,设计图,画一张游泳池的设计图对他来说小儿科,可是如何解决承重的问题这可是关键。而他从毕业后,一会儿干这,一会儿干那,根本没怎么老老实实在他老爸的公司里干过,自然不懂得这些业务上的事。如今面临“生死攸关”的大事,他要怎么办才好。 青玄毕竟是聪明的,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李孝天那特有的商人智慧,当他迅速开动脑筋的时候,一下子就想到了公司的设计总监艾伦。 这天下班,青玄故意早早去艾伦的办公室等他下班。艾伦见青玄站在门口,就问:“找我有事?” “你下班没有约会的话,我约你怎么样?”青玄耸了下肩膀道。 “今天——原本是有个约会的,不过你来之前临时取消了,算你命好。”艾伦关上抽屉,拿了皮包站起来。 “那走吧,去公司前面那家餐厅,听说那里的四川菜还不错。……你,能吃辣吧?”两人边走边聊。来到电梯前,正好有一部电梯到他们楼层,电梯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纤纤细腰的美女。 青玄本能地瞟了一眼那个美女,女人穿着薄且柔软的丝质长裙,右肩上挎着只精致的山羊皮包,粉红色的,特显眼。女人目不斜视地朝前走去,根本看都没看面前这两位帅哥。 青玄和艾伦进了电梯间,电梯门关上的时候,青玄道:“上海的美女都这么有优越感是不?” “你说得太tm对了,上海人都瞧不起外地人,不光是美女,丑女也一样。怎么?你打算做上海女婿?”艾伦猥琐地笑。 “没这打算。” 两人出了写字楼,一股热浪扑面而来,青玄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放进烤箱里的红薯,翻来覆去地烤,不管你是否承受得了,烤熟为止! 这是间中档餐馆,里面的菜色以川菜为主,因为是青玄请客,艾伦也没好意思点太昂贵的菜,只点了水煮鱼——这算是川菜里的特色菜了,又点了川北凉粉,粉蒸肉,还有一个啤酒鸭。另外要了一打啤酒。 艾伦是苏北人,时年二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去北京闯荡几年,后因雾霾严重,他实在受不了才跑来上海的。今天他穿了身深蓝色西装,里面是件白衬衫,这应该是上海白领阶层最普遍的装束。 两人边喝酒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从国际政治到国内民生,从a股聊到大学生活,东南西北胡凯了一通。在这期间,青玄把自己不会解决空中游泳池承重的问题穿插了进去,问艾伦可有办法。 “这个问题很简单,我能帮你解决。”艾伦拿着筷子,在自己酒杯里蘸了点啤酒,然后在桌子上如此这般的画了起来。 “看懂没?”艾伦满脸通红地问。 “嗯。”青玄多聪明个人啊,经艾伦一点拨,满上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两人第一次出来喝酒,没想到聊得如此投机,这是青玄没想到的。其实,艾伦平时很少和同事出去喝酒,这次得遇青玄,两人倒像是老相识,竟有说不完的话。 人生真的很奇妙,你不知道下一秒会遇到谁,会有怎样的际遇,大概这就是人生的奇妙之处吧。 次日,青玄顺利的交了图纸,唐部长看了后,斜睨着眼睛看了看青玄,然后赞许地点了点头,“嗯,你的考核通过了,从今天起,你被录用为我们公司正式员工。” “嗯?!”青玄一头雾水,原来唐部长导出的这一出戏居然不是真的要建什么游泳池,而是在入职考核! 好吧,好吧。我李青玄聪明能干,入职考核难不倒我,青玄兴致勃勃回到自己办公桌,对着电脑屏幕在心中大喊,“宝贝,我通过啦!” “可是,你什么时候能来上海呢?什么时候能和我一起凭栏远望这江中美景,和我一起漫步在这迷人的外滩,和我一起看这夜色流黄,和我一起互诉离殇……”江风吹乱了他的头发,迷离的路灯光勾勒出他瘦肖的背影,他一个人在黄浦江边慢慢踱着步子,整个心思都浸润在他乡的夜色中。 第二百六十六章 兵临城下 当大唐的子民正沉迷于京城的歌舞升平之中,远离中原版图的西南边境,却正经历着一场腥风血雨。 与大唐交好多年,每年都给帝国进贡的女儿国,因临近部族吐蕃族的疯狂进攻,生命悬于一线。女王陛下临危受命,派身边的锦衣卫夏如雪前去盟国搬救兵。夏如雪领命后,骑快马“旋风”从后山遁走,一路快马加鞭,星夜赶路,终于在十日后赶到帝国都城长安。 夏如雪来到皇宫门前,还未下马,“旋风”便扑通一声倒地,当即气绝身亡。夏如雪从马上摔将下来,这一摔,可摔的不轻,肋条骨断了五根,左小腿骨折,脸和身上多处都有擦伤。加之十日来光顾赶路,也未进什么有营养的饮食,只凭随身携带的馕饼充饥,所以,这一巾帼英雄在递上女王的亲笔书信后,还未说上半句话,也一命呜呼了。 唐王世民一方面感念夏如雪的忠勇,另一方面也念及与盟国的友谊,所以决定出兵南下,以解女儿国之危。早朝时,世民把自己的想法和大臣们一说,朝中文武大臣,大多是随唐王打天下的忠勇之士,一个个行侠仗义,乐善好施,见友邦有难,都表示应该出手帮忙,此乃大善。救人一命还胜造七级浮屠呢,何况救一个国家?只有那极个别的保守派,不太乐意帝国出兵,说会损伤国力,增加国库的财政支出云云。不过,他们的意见最终被唐王驳回。理由是:中原幅员辽阔,地大物博,物产丰富,自隋朝灭亡以来,国家的综合实力一直在稳步提升,国库里不缺这点银子。 保守派于是闭嘴。唐王遂下旨,令程咬金亲率精锐骑兵五千,步兵五万前去支援。程咬金领了军令,回到家中和程夫人告别,程夫人匆忙为夫君收拾了些换洗的衣物,因为军情紧急,半分钟也耽搁不得,两个人没来得及多说话,程咬金就率部队出征了。 程夫人望着夫君的背影,心里有些放心不下,便招来家中侍卫总管,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侍卫总管会意,只留了少数几个人在家中留守,其余人等皆换了夜行衣,偷偷跟在大部队后,暗中保护程咬金的安全。这出行的侍卫军中,就包括青玄。只因为本次出行属于秘密行动,事情又来得突然,他还未来得急告诉娘子,便随侍卫们南行,原本他们之间的误会刚刚解除,这一来,恐怕又让她误会自己不告而别了。青玄边走,这心里边不是滋味。 话说,自女儿国国王请了袁天罡去给她女国算了一命之后,女王陛下便总是忧心忡忡。可是光忧虑是没用的,她得干点什么才能解脱这种忧虑。于是,她命令手下的大臣们修筑工事,加固城墙,还下令征兵,把女儿国里所有的年轻男子都征集到军部,强化训练,又下令兵工厂日以继夜地生产弩箭、弩炮等兵器,以备不时之需。 大兴土木的结果是百姓们怨声载道,朝中主和派的势力不断扩大。女王的统治地位也变得岌岌可危。 就在这关键时期,一直觊觎女儿国的富饶和美丽的吐蕃国经过长时间的准备,终于发起了对女儿国的进攻。 外族的入侵,终于让女儿国里的百姓们清醒了,他们终于知道女王辛苦修筑工事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而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于是,抱怨声变成了一致对外的呼声,国民们出其不意地团结起来,他们从家来拿来自己的武器,就连做饭用的烧火棍都派上了用场。军民团结的力量果真不容小觑,城门外那些强大的敌人竟然一次又一次被抵挡了回去。 可敌人们是报了决心要拿下女儿国的。他们在城下安营扎寨,研究攻城的方略。女王站在城墙上,望着黑压压的敌营,心里焦急万分。夏如雪已经走了有近一月有余,仍不见半点音信,如果救兵再不来,恐怕这城中的供给维持不了多久了。 女王陛下紧急召来大臣已商讨退敌之策。 大臣甲:我看不行我们就弃城逃跑吧,反正他们要的是咱这块地方,大不了咱们再找块地方重打鼓另开张。 大臣乙:我觉得为今之计只有以火攻之方为上策。你们看,敌营之间离得都很近,如果用火烧之,顷刻间那些营房便化为灰烬。然后我们再趁乱攻入敌营,杀他们个出其不意。 大臣丙:我补充一下乙的意见。火攻的话最好选在凌晨进行,此时敌人睡得正香,根本想不到我们会偷袭他们。还有一条,我觉得很重要,就是最好选择大风天动手,且风向为西南风,这样,火势蔓延,敌人想跑都来不及。 …… 女王:逃跑属于下下策,这个可以留到最后使用。我觉得乙和丙的策略可以考虑。这样,我们再等三天,这三天如果老天助我们,赶上有这样的天气,我们就实施火攻的计划。你们几个下去准备一下。告诉将士们,不论敌人怎么叫战,我们也不出去应战。留着我们的实力准备打一场硬仗。这三天都让将士们好好休息,保持体力。让伙房做些好吃的给他们送去。城里还能找来几只羊吧? 大臣甲:城里的羊基本上都让军士们吃光了,百姓现在日子也很苦,很多家一天只能吃两顿饭。 女王深深叹了口气。她不敢想象,如果战争持续下去,百姓们没有吃的,最后就得沦落到人吃人的现象。虽然女儿国从未面临这样的窘境,可是爱读书的女王深知战争是怎样的残酷和泯灭人性。她爱她的子民,不希望她的国家有一天出现这种状况。所以,她希望尽快结束这场战争。 第一天,天气晴朗,无风。敌军们在城门下叫嚣着让女儿国派人出去应战,女儿国保持沉默。 第二天,天气仍然晴朗,微风。敌军们开始用攻城云梯向城墙上攀爬。城中将士用滚石,圆木,弩箭来回击敌人的进攻。 第三天,天气多云,微风。敌军以更强劲的势头进攻,有的已经爬上墙头,与守城军士近身肉搏。死伤战士数十人。因为大家抱着与城同存亡的态度,严防死守,坚持战斗到傍晚,才在双方的损兵折将中鸣金收兵。夜,渐渐的黑下来。敌营里燃起了烛火,军医给受伤的战士们疗伤,那些被烧伤,被弩箭射中,被刀剑砍伤的人****着,浑身战栗着,心里咒骂着,痛苦仿佛下一秒就要将他们吞噬,他们觉得此刻活着还不如死了,因为只有死亡才能解除他们所受的痛苦。 夜越来越深。受伤的战士睡不着觉,听着隔壁营房里的呼噜声,他们艰难地挪动了下身子,这时,听到外面有细微的声音。是野兽来偷袭了?他们想。不过野兽是怕火的,他们想那些家伙应该不敢靠近。微闭着双眼,期盼着能在痛苦的****中睡上哪怕一小会儿也好。 簌簌簌…… 在敌军睡得正香的午夜,女儿国里十二名死士偷偷溜出城门,潜入敌营。他们趁巡逻的士兵打盹的时候将他们杀死,然后用火铳点燃了周围的帐篷。没一会儿工夫,大火熊熊燃烧起来。睡梦中的士兵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吱哇乱叫起来,营地里顿时一片混乱。 这时,城门洞开,士兵们手拿武器冲入敌营,敌人光顾保命,哪还有心情应战,一时间溃不成军。死伤大半。 当敌人溃散逃跑数十里后,看对方并未追上来,便停下来安营扎寨,修整军队。这一次夜袭,他们损失了近五千军士。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又是一只训练有素、骁勇善战的部队。待修整了几日后,部队又恢复了元气,准备两日后再次进攻女儿国。 这日,女儿国守军将士正在城墙上巡逻,发现远处尘土飞扬,旌旗猎猎,一队敌军正黑压压朝这边席卷过来。守城士兵马上向女王汇报,女王穿了铠甲登上城墙,众守军见女王亲自登城,遂军心大振,决心与敌军决一死战。 敌军到城下,先是叫骂,接着便架起云梯,敌兵在箭雨的掩护下开始疯狂向城墙上攀爬。守城士兵用弩箭、火把、滚石、圆木将那些攻城的敌兵击落云梯,随着无数敌军尸体的落下,更多敌军冲上云梯。滚石、圆木都用尽了,火把也所剩无多。不断有守城将士并敌军箭雨击中掉落城下,眼见城墙就要守不住了。 士兵们劝女王退守城中,一旦城破,女王还有时间逃走,可是女王坚决留在城墙上以壮军威。士兵们吞着混着血水的泪水,支撑着一天没吃饭的身子坚持战斗。只因他们心中对女王的一片忠诚,以及对这个国家的爱戴,所以,让他们献出生命也是无所谓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下一秒有可能为国捐躯,却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尽全力掩护着女王,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与敌人搏斗。越来越多的人用上城墙,守城将士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女王悲戚地看着这一幕,心如刀绞。她抽出身上的宝剑,准备随时和敌人决一死战。 突然,敌人的攻势减弱,除了几个杀上城墙的敌兵之外,不再有新的敌兵冲上来。女王与后登上城墙的士兵将先前冲上来的敌兵杀死后,举目远望,发现敌人后方喊杀声震天,一伙不明来历的军士正和敌军们混战在一起。 “陛下你看,在敌人后方,有一伙人钳制住了他们,双方正在火拼。是不是我们的援军到了?”一个守城将士问女王。 女王接过将士手中的望远镜,看了一会儿道:“你说得没错,是他们来了。” 在女王的眺望中,一个“唐”字赫然出现在她的眼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程”字。她素知天朝有一员骁将名曰“程咬金”,看来必是这位亲自来援助自己了。女王心里那一根柔软的铉被轻轻拨动一下,她的眼眶瞬间湿润。 第二百五十七章 正义之战 “打开城门,让我们的士兵正面回击敌人!”女王下令。 城门洞开,无数身披盔甲,手执兵刃的士兵冲出来,喊杀声震天,双方鏖战,兵刃撞击声,战马嘶鸣声,兵器破空声,被刀剑砍伤士兵的闷哼声,大地的战栗声……所有的声响交织着,扩散着,演绎着战争的冷酷无情和永久创伤。 程咬金率领的五千铁骑冲在前面,后面跟着的步兵则紧随其后。敌军实力强大,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对付。又因长途跋涉,还未好好休息就开始作战,步兵伤亡惨重。 敌军因为腹背受敌,疲于应付,伤亡也很严重。形势对于他们来说越来越不好,如不突围,有可能全军覆没。 突然,一阵鼓声响起,接着,一个人应着这鼓声做起法来。顷刻间,天昏地暗,无数野狼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见人就咬。本来占据优势的帝*队一时间占了下风。兵士们边用手中的武器与野狼搏击,边伺机逃走。狼群越聚越多,却专门攻击帝*队。帝*队疲于应付野狼,致使敌军有了喘息机会。 前方作战的女儿*队一开始还很乐观,以为用不了多久这场战争就会结束,然后他们摆设酒宴来庆功。这一突发状况让他们始料未及。胜利的喜悦顷刻间消失不见,战争的阴云重新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狼群开始往这方移动,女*人不得不放弃敌军来对付狼群,敌军士兵趁机斩杀不少女*人。 “哪来这么些狼?”程咬金坐在马上,对旁边的将士吼叫着。 “我也不知道,刚才好像听到敲鼓声,然后狼群就出现了。”将士边用手中的方天画戟挑一个敌军的兵器边答。 “扑”,一只狼扑了过来,程咬金骑的马一惊,一下子立了起来,程咬金险些跌落马下。程咬金拼命勒住马缰绳,才把马控制住。 正当程咬金要收敛心神,准备给刚才那只狼两板斧的时候,只听耳边“唿”一阵风声,一只丈八点蛇矛枪正朝程咬金眉心刺来,程咬金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我命休矣。”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只铁扇飞来,当啷一声,把那蛇矛枪声声给弹了回来。 程咬金惊出一身冷汗。待回头定睛看时,方发现青玄穿着身黑色紧身衣立于他不远处。 来不及多说话,不断有狼群袭击过来,每一个人都紧张的应付着。眼见着帝国兵士死伤越来越多,骑兵队也被狼群冲散,军队已然失去了原有的战斗力。 程府侍卫军的加入,也没让情况扭转多少。大家全都疲于应付狼群,而那些狼死了一波又来一波,源源不断。 “看来,我没死在敌人手中,恐怕要死在这群狼堆里了。”程咬金心想。虽然他在瓦岗寨落草为寇的时候,没少和狼打交道,可他知道,对付一两只狼还好,对付群狼就没那么容易了。俗话说的好,“独虎还架不住群狼呢。”何况他们这些血肉之躯的人类。 敌方士兵重新变得骄横起来,在狼军的配合下,他们趁机收复了不少失地,形势开始变得对他们有利了。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布满乌云,一道闪电穿过云层劈了下来,接着,雷声从天边滚滚传了过来,“轰隆隆……” 看来天要下雨了。如果战斗在黑夜来临前还不结束,那无论对帝*队,还是对女儿*队都是相当不利的。因为狼群可以在黑夜里作战,人却不行。人没有灯光,战斗力会损伤大半,到时候,只有干等着让狼来吃。 “咔擦——”一声大雷从头顶上砸了下来。一只狼嚎叫着逃开了,它的头顶上有浓烟冒出。 接着,又一声雷砸了下来,又一只狼被雷击中。 一开始程咬金还并不在意,后来他发现了不对劲,怎么越来越多的雷击中了狼,这好像不是偶尔发生的。 青玄浑身是血的与狼群搏击着,一边还要保护着程咬金的安全。当他发现狼群怕雷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冰玉带着数十天兵从天而降,天兵们布下天罗地网来捉拿狼群,又有雷公在云层中放出雷击,猖狂的野狼们再也无处可逃,系数被天兵捉了去。 原来,冰玉正在家中给花圃里的玫瑰花施肥,忽然管家急冲冲跑来道:“我一个在程府里干活的同乡告诉我,说少主去了南方女国,说是为了保护程老爷。你看看怎么办啊?少主会不会有危险?” 冰玉听了管家的话,二话没说,拿起兵器就追了过去。她知道青玄这次去一定会有危险,她不能看着他身处危险而不管。 当追到女儿国后,发现狼群正在袭击帝国的军队。她刚要出手,却发现这群狼原来是在敌方的驱使下才袭击军队的,一个巫师模样的人站在高处,手里挥着符纸,嘴里念念有词。而他符纸指向哪里,狼群就攻击哪里。为了收复庞大的狼群,冰玉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请雷公和天兵帮忙。 入夜,漫天的乌云消散,西北的天空上,一轮明月升了上来。白天,各种声音混杂的战场上此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空气中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敌军除了一小部分侥幸突围出去外,其余被帝国和女儿*队全数歼灭。 女儿国的营帐里,帝*队正接受女儿国国王的热情款待。这次战斗,帝*队损失过半,女儿国将士为了感谢这些为国捐躯的战士,特意为他们挖了一个大墓地,把这些士兵悉数葬在里面。 营帐里灯火通明,将士们推杯换盏,为胜利的喜悦而祝贺。 隔日,部队班师回朝,向唐王汇报本次出征的细节。唐王对程咬金等一众将领给予了丰厚的赏赐。并对阵亡将士的家属给予了一定数额的抚恤金。末了,唐王道:“听说有个叫龙冰玉的小龙女立了大功,宣她来觐见。” 大明宫里,冰玉给唐王行了叩拜之礼,唐王道:“你就是救了全军将士的小龙女吗?” 冰玉答:“是。陛下。” 唐王看冰玉没有起身,便道:“起来回答吧。朕恕你无罪。” 冰玉道:“谢陛下。” “你是东海龙王的女儿?”唐王颇为好奇地问。 “是,陛下。” 想起泾河龙王的事,李世民颇有些内疚,怎奈事已至此,不知这些年过去,东海龙王是不是还记恨他。如今,看到老龙王的女儿救了他大唐将士,世民非常感动,更觉对老龙王愧疚。 “我与你父皇是故交,既然你来到这里,怎么论,也该是我的世侄女,如今,你又救了我大唐军士,也算是立了大功一件,朕准备赏赐你。你想要什么啊?” “既与父皇是故交,那我也算是替父皇尽了一份心力,就不用什么赏赐了。”冰玉生在龙宫,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所以,对那些赏赐并不感冒。 “你既为我大唐立功,赏赐还是要的。你看看我是封你个官当当呢?还是要什么锦衣玉帛?对了,我记得今年的新科状元好像也叫冰玉,不会是你吧?”世民突然想起今年新科及第,他御笔钦点的状元名字也叫冰玉,便愈加好奇了。 “正是小女子。”冰玉清了清喉咙道。 “即是你,为何不接受本王给你的官做?”唐王向前倾了倾身子,想看看冰玉作何解释。 “当时发生了些状况,所以过了回朝面圣的时间。” “哦。是这样啊。”唐王点头,心下却猜测,到底是什么状况让这孩子没有按时回朝呢。又觉和一个小姑娘说话时间太长,似乎有些不妥,就想快点结束话题。 “这样吧。我封你为‘义龙’,赏赐金银玉帛一车,并加封翰林院三品官爵,你看可否啊?” “谢陛下。我看‘义龙’的名我领了,其他就不用了。多年来我行走江湖,不愿被束缚,还请陛下成全。”冰玉一贯视金钱如粪土,所以,那些什么金银玉帛之类的也一概回绝了。 世民见她不愿接受官职也不接受钱物赏赐,也不好勉强,心里却暗暗赞叹龙王生了个好女儿。 退朝后,世民和魏征说起这孩子,心里总觉得不把这孩子招进宫里有些可惜。魏征道:“陛下既然喜欢,要不我去和龙王去说,让他同意你把他女儿纳为妃子?” “可不知龙王同不同意?你知道,泾河龙王的事,估计他仍然记在心里呢。”世民叹了口气。 “陛下说起泾河龙王的事,倒提醒了我,我看因为这件事,龙王还真够呛能答应你对冰玉姑娘的求婚。要是陛下不死心,臣愿意替陛下走一趟,如果那龙王果因泾河龙王一事记恨于你,陛下也便死了这份心了。”魏征跟随世民这么些年,最知道他的心思。而这件事,也只能他去办,别人都不合适。 世民点头。让魏征备了厚礼,隔日便去拜访东海龙王。 水晶宫里,东海龙王见了魏征有些震惊。因为仙界素与人界五往来,这魏丞相突然造访,必有什么大事啊。 龙王不动声色问:“丞相今日是哪阵风把您刮来了?” 魏征满面春风道:“我是给龙王您道喜来了。” “道喜?喜从何来啊?”龙王愣住了,一脸蒙圈的表情。 “我家君主看上你家九公主,欲纳为妃子。您看,这不是好事吗?”魏征特意往龙王跟前凑了凑。 “这事啊,要是别的或许还有考虑,我家玉儿的事是万万不行的。”龙王摆了摆手。 “怎么?龙王还记恨当年的事情?”魏征试探着问。 “当年的事情我早就不放在心上了,只是小女已经许配了人家,不能再嫁人了。”龙王捋着胡须道。 “但不知是嫁了哪户官宦人家?” “丞相还是别打听了,你就回去告诉他,我家女儿已经有了婆家,还是让他寻别家的女儿吧。” 魏征回去把龙王的话如此这般跟李世民学了一遍,世民心里颇多遗憾,可又不想破坏与龙王好不容易恢复起来的关系,所以,只好忍痛割爱。 第二百五十八章 四门绝阵(上) “这次多亏了你我们才打了胜仗,陛下奖励了你“义龙”牌匾,我也要奖励你一下。”青玄揽着冰玉的腰,在皇宫门前的摊床前随意看着。 “奖励我什么?”冰玉问。 “奖励你个光武怎么样?”青玄拿起本一百级飘带书看了看,“我说老板,你这书卖多少钱?” “我这书十万就卖了,全区最低价,你要是不买,绝对会后悔。”卖兵器书的老板一边扇着扇子一边道。 “再便宜点,八万五吧。”青玄想,十万一本飘带书,确实不贵,不过要是能再讲下来点钱就更好了。这年头,便宜点是点。 “你要给我买飘带书啊?我这飘带还挺新呢。”冰玉拉了拉青玄的胳膊,不想让他花钱。 “我想给你打个光武。我们俩都到一百级了,应该戴个光武了。你不知道,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渴望戴光武了。如今我们好不容易熬到这个级别,要是还戴着原来的家伙,那也太亏损了吧!” “就是啊,这发光的武器和不发光的穿戴在身上感觉就是不一样啊……”摊床老板附和着。 “八万五,你卖不卖?”青玄从袖子里掏出张十万两的银票,“我可是很诚心买的,遇上我这样的买家您就透着乐吧。” “乐什么乐啊,我这都赔本赚吆喝了,只剩哭的份了。这样吧,你再填两千,也让我少赔点。咱俩也算和气生财。” 最终,青玄以八万七的价格拿下了那本书。他心里非常高兴,知道那老板这个价格出手,确实也没赚多少钱。要论做生意这点,他多少还是继承了李笑天的精明劲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在买卖上吃亏。 青玄将书塞进行囊,牵着冰玉的手穿过人群,刚走没几步,就见前面不远处熙熙攘攘,人群骚动。但看那些人手里掐着个小纸片,一边低头看着,一边和旁边的人议论纷纷,脸上还带着奇异的笑。 “哇,前面一定有什么热闹看。”青玄心里这样想着,一只手用力攥紧了冰玉,脚下的步子也禁不住加快了几分。有热闹看当然不能错过。错过了那才是傻子。聪明人的心里都这么想。 在护城河不远处的柳树底下,有一个人正拿着一摞帖子向路人发放——这也就是刚才青玄所见引起人群骚动的原因。青玄拉着冰玉走到那人面前,一句话没说,只把手伸了过去,那人便很默契地递上一张帖子。青玄和冰玉一起低头看那上面的内容,但见那上面写着: 话说当年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心向佛,义无反顾地踏上西天取经之路。大当家的功德圆满也返回了天庭,临行前,却将一众宝藏埋于深山之中。历经弥久不见天日。 今大刀帮欲广结天下有识之士,一同破解神秘山头四门机关阵,寻回宝藏,共享荣华富贵。 大刀帮二当家 贞观某年某月某日 二人看完上面的内容,互相对看了几眼,心里都不约而同道:“我们也去。” 旁边有三个人,也兴致勃勃议论着要去加入大刀帮,青玄见状,便过去搭话:“我和我家娘子刚好也想去,要不我们一起?还有个照应。” 那三个人看了看青玄,又看了看冰玉,末了答道:“看你们输出不错,我这里还有医生,我想我们几个破那个四门绝阵应该没问题。” 发帖的小哥发了一整天,这期间前来打听的也不下百余人,最后加入的却仅有一半。那未加入的,一是认为这本就是个天方夜谭的故事,二是不想与土匪为伍。留下来的那一半,其实大部分也是奔着宝藏去的,琢磨着挖了宝藏就闪人。只有那一少部分,确实无家可归,倒是诚心想加入大刀帮,让自己的身和心都有个栖息的地方。 带着各自的想法,于黄昏时分,这五十几个人随着小哥来到山寨。二当家的见来了这些人,自是高兴得不得了,当即吩咐下面的弟兄杀鸡宰羊,欢迎这些大唐志士。顿时,山寨上下一派热闹场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就有那新来的愣头青问:“我说二,啊不,大当家的,那山上真埋着宝藏?” “那是自然啊。我们大刀帮初成立的时候,可是富甲一方的大帮派,当时我们和京城里的许多达官贵人都有联系,靠着这层关系,我们做那个什么生意,然后发了大财。后来孙悟空被玉帝贬下凡间,压在五行山下,我们大当家的整天价去给他送吃的,直到唐三藏来领走那弼马温,我们大当家的才停止对他的照顾。后来有一天,大当家的留下一张字条就不见了,我看字条才知道,原来他照顾那猴子有功,被天庭召了回去。自那天起,帮里积攒下的无数宝贝也酱缸萝卜不见影了。我们就到处找,到处找,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些宝贝被老大私吞了,或是送给了什么人。心里很气愤,可是也没甚法子。帮里的兄弟见辛辛苦苦赚的钱一分没捞着,也寒了心,遂各奔东西。帮派因此没落了。直到半年前,一个黑衣剑客的出现,才又让那些宝藏的传说浮出水面。”二当家的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拿起桌上的酒碗喝了一口,算是润润干了的喉咙。 众人听二当家一口气讲了这么多,都听入了迷,盼着二当家能快点往下讲。 二当家的扫视了大家一眼,接着说道:“那个黑衣剑客说,有一天他梦见自己游览天庭,等醒了之后,脑子里就有了些关于大刀帮和大刀帮前帮主的记忆。还说在那五行山上,埋了很多宝藏,都是大帮主留下的。他此次前来就是为寻这些宝藏的。当然,这都是在我的严刑逼供下他才说出来的。” 说到这,二当家的想起了那日拷问黑衣剑客的情景: “这么说真有宝藏藏在那山里?”二当家黑着脸问。 “信不信由你……”黑衣剑客低垂着头,身上道道伤口让人触目惊心。 “这样,你加入我们,大家以后兄弟相称,然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咋样?” “我自己独来独往惯了,不习惯和人相处,你还是放我走吧。就像那山雀,你知道,你抓了它们,它们宁可饿死,也不会吃你给的东西的。所以,你即使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二当家怎么会轻易放过剑客。他想,既然说服不了,就一直囚禁他,然后好酒好菜对待他,长此以往,铁石心肠也会变软的。没想到没几天,黑衣剑客竟自己逃脱了。看着地上的绳索,二当家很有一种挫败感。 “我觉得黑衣剑客的话,可信可不信?他仅凭一个梦就说山中有宝贝,又没亲眼所见,谁能证实这话是真是假啊,你们说是不是?”人群中有人提出质疑。 大家一听有道理,心中对刚才那个故事也产生了怀疑。他们私底下议论着,关于这些子虚乌有的宝贝,全都拿不准。 “……我当初也跟你们一样,对这件事产生过怀疑。不过我不能对他的话置之不理,当做没听见。所以,我就带着我的兄弟们操着家伙进山了。我们按照那黑衣剑客说的大致方位找过去,你们猜怎么着,我们在一处看似不起眼的地方竟然遇到了很厉害的阵法……” 众人还在交头接耳议论着,当听到二当家的说到“阵法”这个环节的时候,他们一下子不吱声了,眼睛里满是惊异,贪婪,还有私欲。 “然后呢?”有人问。 “……我们屡次破阵都没成功,还损失了不少兄弟。没办法才招你们来的。” “哦……”众人唏嘘不已,一会儿,人群里响起了口哨声,接着,更多的口哨声响起,人们推杯换盏,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仿佛明天一觉醒来,成堆的金子和珠宝便摆在他们面前。 夜,吞噬了这个小小山寨,却无法吞噬那些充满贪欲的心。这些心在迅速膨胀,然后,冲破小屋,越过山顶,再一点点飞向宇宙,它们想把整个宇宙都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呢。 在这样一个夜晚,有些人,有些心,注定难眠。 第二天,众人吃饱喝得,然后带着梦想出发。 冰玉、青玄、还有昨天一起来的那三个人组成一个冒险小分队,其他人各自组队,然后分头进发。 对,分头进发。然后看谁先到,谁先到谁就拥有主动权,有了主动权就相当于有了话语权,那么在最后分赃的时候就有权要求自己多得一份。 为了争得第一,每个队伍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他们在崎岖的山路上披荆斩棘,一路奔跑。为了避免途中遇到一些小妖怪以缠住手脚,冰玉他们这只队伍点了五只摄妖香,所以,等他们到达那机关阵所在的地方的时候,只有一只队伍到了这里——是二当家带的队,他们来这里很多次了,已经熟门熟路到闭眼睛都能摸到这里来。这些人里,基本上都是二当家的心腹,虽然功夫上比山寨里最厉害的差了很多,当然,那最厉害的也只不过有些三脚猫的功夫,实在是搬不上台面,和长安城那些大唐武士比起来就更逊色了很多。 二当家之所以带着这些人来,是有他自己的小算盘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四门绝阵(中) “如何进阵?”青玄问旁边的二当家。 二当家的是个独眼龙,他左眼捂着个黑眼罩,像黑熊的耳朵故意耷拉下来一样,右眼睛却很灵光的眨了眨到:“这里,只要默念咒语,然后顺时针走三圈,逆时针走三圈,再说一个字‘开’,就进去了。”二当家指给他看。这是一块看似平坦的地方,可又与周围稍稍有点不同,就是这里的草是黄色的,其他地方的草都是绿色的。不仔细看的人,会以为这里的草是因为某种原因枯死了,其实这是玄武门的入口。 青玄带着队伍按着二当家的方法做了,果然,几个人倏忽一下就进入阵里。二当家带着他那伙人也跟着闯了进来。 一进入这里,冰玉和青玄同时惊呼:“这——不是天宫吗?” “这只是天宫的虚拟场景,并不是真实的天宫。你们在这里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幻化出来的,是当初大当家故意设计出来以阻挡世人来夺取那些宝藏的。”一个神秘的声音传来。 众人好奇,看向四周,可是,除了天上那些闪烁的繁星,他们什么也没看到。 大家谨慎地向前走着,眼睛不时瞟向四周,生怕突然出现个什么可怕生物来攻击他们。 忽然,有人发现了宝箱。青玄方想起来,这一环节是不需要打斗的,于是解散队伍,让大家各自去找宝箱,待找完宝箱后再集合答题。 很快,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宝箱被大家找到,拾起一看,都是数目可人的经验。找完宝箱,大家迅速集合,青玄带着他们去找仙人。 这里的仙人们都有个怪癖,就是每个人必须回答他一个问题才能离去。如果有人回答不上来,他就会没完没了提问题,直到把你折磨出局。这些问题虽然不是很难,但是第一次遇到还是会让人晕头转向,答不上来。当他们遇到第一个仙人的时候,冰玉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那仙人抛出的问题是:两个副本开启的时间差是多少? 冰玉从未开过副本,怎会知道两个副本之间开启的时间间隔,看看给出的选项,一个是100分钟,一个是120分钟,哪个都像正确答案。有心想问问青玄,可是系统不允许作弊。最后,冰玉只能随便蒙一个。 她运气不好,蒙错了。仙人不依不饶,又抛出一个问题:任务死亡按照什么计算? 这个……是正常死亡吧?冰玉不确定,犹豫了片刻选了这个答案。这次她运气好,选对了。 他们这个队伍里,还有一个也是第一次做这个副本,所以回答问题的时候难免遇到冰玉那样的尴尬。青玄有些着急,接下来还有好几关要过,这速度,能不能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都不知道。可是他又不能责怪大家,尤其冰玉,如果之前让她看看攻略可能就不会出今天这样的状况了。可很多事情无法预料,就像你无法预料明天生活会抛给你一件什么新奇的礼物一样。 缓慢的答题总算在磕磕绊绊中完成了。这一关居然用去两刻钟。 青玄内心有些焦躁,带着队伍前行的脚步都有些蹙急。 找到玄武门守卫,经简单对话后,守卫就放行了。青玄心里倒颇感激这位小哥,如果他也像现实里某些人那样卡油,估计又要浪费些时间了。二当家的带着他那些心腹远远跟着,唯恐走慢了错过捞宝贝的机会。 过了玄武门,就是朱雀门。朱雀门守卫是个小老头,正坐在角落里打盹。这里暗无天日,更无朗月星辰,四周乱石嶙峋,乱石缝里长着奇怪的植物。 每个人都屏住呼吸前行。四周围静极了,只有脚步声在岩壁上回响。冰玉跟在青玄身后,小心地看向四周,一种来自外界的压迫感直想让她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大叔,您能告诉我这里有埋着宝贝吗?”青玄陪着笑脸问守卫。 守卫动了一下身体,努力张了张眼,看见面前一群打扮奇怪的年轻人,心想,这里已经五百年没见到人类了,这群人是怎么进来的呢? 不过好在他能听懂这些人类的话。他吞了口唾沫道:“你们来这里找宝贝啊,嗯,这里的确有宝贝,不过要看你们的运气了。”他随手从衣服里掏出一摞藏宝图,“你们随意挑选八张吧,至于能不能挖到宝贝,就看造化了。” 青玄回头看了看众人,道:“大家一起来选吧。” 众人纷纷上前,从那一摞宝图中抽了八张出来,守卫把剩下的藏宝图收起来,然后继续闭上眼睛打盹。 见有宝图可挖,跟在后面的二当家立刻两眼放光,“快快快,跟上来,晚了宝贝就都被他们挖光了。” 几个人跌跌撞撞走到守卫跟前,央求那守卫也赏几张宝图给他们。 “你们是一起的吗?”守卫闭着眼睛问。 “是是是,不信你问他们?”二当家用一只眼睛瞄着守卫那鼓胀的额头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鼓的额头呢,那里面如果不是充满智慧,就一定充满奇思妙想吧。 “十万银币!”守卫老头睁开眼睛看他,那眼睛里发着精明的光。深不见底。 “看吧,我说他那脑壳不简单,这一会就要勒索我们十万银币!”二当家心有不甘地想,本来是我们来挖宝贝,现在轮上他来打劫了。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二当家的挺直胸,他那凸起的肚皮仿佛怀胎八个月的孕妇。 守卫乐了,“哈哈哈,跟你开个玩笑,还真当真了。”随即从怀里掏出八张藏宝图,“祝你好运。朋友。” 青玄领着大家已经挖了七张藏宝图了,收获的大部分是经验和少数金钱。大家稍稍有些不满,都把希望寄托在最后一张宝图上。 按照宝图上的坐标,他们找到藏宝地点,一锹下去,轰隆一声,随着巨响,一团雾气从那挖宝处升腾起来。众人忙闪身退后,眼睛盯住面前的浓雾。几分钟后,浓雾散去,一个雨师仙人站在雾气中笑。他穿着淡紫色长衫,白色须眉长及脚踝。在他左右两侧各有两个仙童,均是倾城之貌。 “打败仙童,让雨师自己逃走,千万别把雨师打死了,记住没?”青玄对身边的人说道。 “记住了。” 战斗并不激烈,四个小仙童没几分钟就被大家搞定了。雨师看手下败北,只好讪笑着自己离开。大家在他离去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大布口袋。 “这口袋里一定装着什么大宝贝。” 众人齐上前。青玄打开那布口袋,里面仍然是一些经验和少量银币。 “哎,怎么还是这么点钱啊……”有人抱怨。 “好的都在后面呢。大家别泄气,来,把钱分了,各自领完经验,我们还得打起精神准备后面的战斗呢。” “说得对,好饭不愁晚嘛。” 青玄带领大家找到朱雀门守卫,“恭喜你们顺利通关。”朱雀门守卫给了他们一张通关卡片,“不过前路艰险,还祝大家好运。” 总算离开那阴暗潮湿的地方。冰玉的心里敞亮不少。 江南野外,风光无限。虽然是虚拟场景,看着那明媚的阳光,绿油油的田地,还是会让人心里舒畅。 一群女孩正在田地间冥思苦想。 “这一环节,需要大家找出两首诗,每一首诗都要按照诗句的先后顺序打败它,大家明白了吗?”青玄一边走一边问队伍中的人。 “这里好多诗句啊,要不要大家散开来找快点,然后报出坐标。”有人提议。 “这样也好。速度第一。现在就解散,全都去找诗的第一句。” 队伍迅速解散。毕竟这江南野外的田地还是蛮大的,找起来会费些劲。而那群跟在他们身后的土匪到现在还没出现,估计是被朱雀门里的小妖们缠住了。 冰玉摇着一个小姑娘的胳膊,那小姑娘道:“我正徜徉在诗的意境中,你晃我干嘛?” “我想看看你的名字嘛。”冰玉露出八颗牙齿,微笑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名字受之诗人,岂是你想看就看的?”小女孩歪着头,一副刁蛮的模样。 “你要是不让我看,我可是要……”冰玉将手伸向她的腋下。 “痒,痒,痒……”小女孩一边笑,一边躲着。 “快让给我看看你的名字。”冰玉追着小女孩。 小女孩躲不过,只好停下来道:“我叫‘银烛秋光冷画屏’,快别追我了,我都快喘不上来气了。” “这就对了嘛……大家快过来,第一句诗我找到了。” 四个人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青玄带队,点击小女孩切入战斗。 战斗用了一分钟时间结束。 和尚说:“我知道第二句诗在哪里。” 在和尚的带领下他们在一个小河边发现了“轻罗小扇扑流萤”姑娘。这个姑娘有些腼腆,所以战斗也不很激烈,冰玉、pt、女儿全秒,周围小怪轻松拿下,青玄横扫,拿下主怪。 第三句诗在卖西瓜王婆婆的身后,“天阶夜色凉如水”姑娘一边念诗,一边用手中的扇子扑花丛里的蝴蝶,结果扑了个空,那只黄色蝴蝶惊慌地在她扇子底下逃走了。 青玄点击姑娘切入战斗,姑娘的法术比前两个稍高,所以颇费了点时间。这场战斗用了两分钟结束。 第四句诗“坐看牵牛织女星”隐藏在一颗大树后,小姑娘可能是觉察到了某些危险,所以躲了起来。 战斗在沉默中进行。只有激昂的背景音乐和炫彩的pk画面提示着大家这是在战斗。原来,获得宝藏没那么容易,既需要激qing,还需要坚持。 战斗结束后,青玄带队来到白虎门守卫处。 白虎门守卫懒散地呷着茶,尽享着这午后时光。 青玄客气地抱了抱拳道:“大人,我们已经收集完四句诗。” 第二百六十章 四门绝阵(下) “在寻宝途中,有陷阱有宝箱,当然也少不了宝藏守卫者,要击败这些守卫者,除了有一身好武艺,还需要有智慧有才学,阵内的每一个守卫者代表一首诗的四个部分,找出他们并按顺序战胜他们,然后回来告诉我你战胜的诗的名字。回答正确两首诗,我便送你们去下一关。”白虎门守卫像背作文大纲一样把上面的话背了一遍。 “我们的是《秋夕》,大人。”青玄微微含胸道。 “《秋夕》——哦,恭喜您答对了。”守卫面露微笑,赶紧去找下一首诗吧,难道还等着我给你们发礼物吗?” “是!” 青玄差一点给守卫敬个军礼,后来一想,不行,这是犯二的表现,不能让大家捡笑,还是赶紧去做正经事要紧。 在半人高的玉米地中,和尚找到“朱雀桥边野草花”姑娘,姑娘正拿着一本《诗经》躲在玉米秆的阴影中轻声诵读:“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姑娘穿一件淡绿色薄纱襦裙,眸子明亮可人。那薄纱里面的乳峰若隐若现,而那纤细的腰肢似忽一掐就断。 “这姑娘可真好看。”和尚有些犯花痴。 “好看也得杀。不然我们完不成任务啦。”冰玉提醒到。 青玄点击那姑娘,战斗随即打响。没想到姑娘读起诗来温文尔雅,打起仗来也不含糊。对手下喽啰指挥若定,还出口成诗。 等战斗结束的时候,冰玉不禁感叹,与这样的对手过招,也是一种享受。 第二句诗是“乌衣巷口夕阳斜”,大家找到她时,这姑娘正在草丛中捉蛐蛐,她的身边有个草编的蝈蝈笼,里面有两只蛐蛐正在那拼命地叫。第三只蛐蛐刚被装进笼子里,战斗便打响了。 姑娘一手拎着蝈蝈笼子,一边和大家过招。 “这姑娘有点野蛮女友的风范啊。”和尚打趣道。 “原以为这江南姑娘都是温柔贤淑的,没想到也有泼辣的。哈哈……”青玄一边攻击一边大笑。 “兴你北国放火,不许我南国点灯吗?”姑娘将蝈蝈笼子抛向空中,一个转身,抛出一个魔法,然后将蝈蝈笼稳稳接在手中。众人还没反应过来,身上瞬间掉血500。 与姑娘交手二十几回合,姑娘打不过,最后丢掉蝈蝈笼子自己逃跑了。 第三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和第四句诗“飞入寻常百姓家”,两个姑娘正在路边踢毽球。踢得满身是汗,衣服都粘在了身上。 青玄领着队伍过来,嬉皮笑脸道:“不好意思,二位姑娘,我们需要玩个游戏。” “玩游戏好啊,说吧,怎么玩儿?”一个看起来是乐天派的姑娘道。 “你是叫‘旧时王谢堂前燕’吧,我们先和你玩,然后再和那个姑娘玩。游戏规则就是pk,点到为止。怎样?” “行,来吧。”女孩看了看同伴,“平时我总和我们村里的男孩比武,他们统统不是我对手。”女孩亮了下伸手。 战斗开始。 因为有备而来,因为有坚决夺取宝藏的决心,所以,最后的失败者一定是那两个小女孩——他们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发心不同,用的力量也不同,所以,结果不同。 再次来到白虎门守卫处,报出诗的名字。 “这次是刘禹锡的《乌衣巷》,对,我们打的诗是这个名字。”青玄答。 “恭喜你们顺利通关。”白虎堂守卫笑吟吟道。“……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祝各位早日寻得宝藏,以饷天下苍生。” “哇,一个守卫都这么有文化,真是不得了。”大家一边走一边议论这个其貌不扬,却才华横溢的守卫大人。 经过漫长的过道,又转过两个回廊,爬上九十九级台阶后,他们来到一个缓步台上,这时,一扇厚重的门出现在他们面前。那扇门有乒乓球案子般大小,门上包着一整块兽皮,藏青色皮面,上面印满龙纹。门的正中间有一个罗盘样机关,那机关用一种合金制成,看上去有一种金属的质感。 这机关要怎么开启呢? 为防止被暗器所伤,青玄没有贸然上去旋转金属机关。正在他思索要用什么方式开启机关时,忽然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他赶紧招呼大家躲了起来。 没过多久,二当家领着他那些心腹出现在青龙门前。 “我说伙计,我们紧赶慢赶,终于赶上那帮家伙了……嗳?他们去哪了?”二当家四处瞄了瞄。 “谁知道,估计已经进去了吧。我们得快点,否则宝贝都被他们拿走了。”旁边一个瘦高个道。 “那我们把这个门打开吧。”二当家上前,试图去旋转机关罗盘。 “老大,小心有暗器。”一个家伙提醒他。 二当家的犹豫了,站在那里进退两难。不开门就拿不到宝贝,开门还当心被暗器所伤,这可如何是好。 有人提议,先扔个东西过去,如果没触动暗器,就说明这里没有暗器。如果触动暗器,再想别的法子。 这主意看起来不错。 二当家命手下把自己的宝剑接下来扔过去。那手下说,宝剑是防身用的,如果扔了还用什么战胜敌人? 二当家的一想也对。就说,要不大家去四周找找,看看有什么东西能扔的,什么石头,干树枝都行。 众人纷纷去周围寻找,可四周太干净了,没有一样东西可供他们投掷。 末了,二当家道:“要不,我把衣服脱下来跟鞋子包在一起扔过去吧?” “嗯,这个行。” 二当家当下脱了衣服,连同自己的鞋子包在一起。然后对旁边一个心腹说:“你来投,平时投球你最准。”又看了看其余三个,“你们几个都退后,注意保护自己。嗯,当然,我也退后。二宝,你扔完赶紧跑。” 二宝答应着,抱紧布包,看看大家都躲到安全距离之外,然后瞄准那个机关罗盘,“嗖”,布包像一枚火箭弹一样冲向那扇门。 “咣当。”布包撞上机关罗盘后掉落地上,并没出现想像中的暗器。二当家笑了笑道:“呵呵,我说没事吧。就你们老吓唬我。” “老大,小心为上还是好。” 几个人从外面围过来。冲着那个罗盘看。 “我看看能打开不?”一个人撸起袖子,两只手握紧罗盘,双臂一用力,结果罗盘纹丝没动。 又试了几下,还是不行。 “可能我自己力气不够,大家帮我一起转,我不信转不动。”那人说。 五个人一起转动罗盘,那力气怎么也使不匀。可他们仍希望能出现奇迹。 “嗖嗖嗖……”不知他们触动了什么,罗盘没动,无数箭矢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 青玄他们从暗处出来后,发现那五个人被射成了刺猬。 果然有暗器! “既然暗器机关已经触发,便不会再有暗器射过来。可是这个门仍需要研究研究打开它的技巧。”青玄道。 “我们也来念那句咒语吧,芝麻——开门吧。”和尚说。 门没有动。 “西瓜——开门吧。”和尚继续道。 门还是没有动。 “傻瓜——”青玄摇头。 没想到他刚说完,只听那机关罗盘开始自行转动,紧接着,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开启…… 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得跟电灯泡一样! 门旋转到九十度停止,五个人赶紧冲了进去。随即,门又原封不动的关上了。 和尚回头看看,道:“我们不会出不去了吧?” “闭上你的乌鸦嘴!”与他同来的一个伙计道,“出门在外,最忌讳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被训斥后,和尚果然闭紧了嘴巴。 这里是个迷宫。到处是相似的路,篱笆和树。很多小妖在迷宫中溜达。这里没有阳光,可是光线还可以。小妖们性情温顺,如果你不主动攻击它们,它们也绝不主动侵犯你。 这些小妖的名字分别叫: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可是名字中有错别字,如果杀了带错别字的小妖,就得不到金钱和经验的奖励。说白了,这一关是用来练眼神的。 “我们一定要看准了杀。”青玄叮嘱大家。 “这个还真挺费眼神的。白虎,一不小心就看成了百虎。青龙一不小心就看成了清龙……”和尚一边看一边碎碎念。 “哦,找到了找到了,这个绝对是货真价实的白虎……没错,快来杀啊。”和尚抬高声音喊。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都杀完的时候,青玄把大家召集到一起道:“自从剑影离开大刀帮之后,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管是长安城还是各州府郡,都没听说有这么个人出现。而剑影此番在江湖上现身,显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奔着山上埋藏的那些宝贝来的。如果他在我们之前找到那些宝贝,那我们今天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为泡影。所以,我们一定要在进宝库之前找到剑影,把他给解决了,这样,大家才能安心拿宝贝。” “对,我们现在就去找他吧。要不,老觉得不安心。” “大家行动要快,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半个时辰后,我们还没找到宝贝并出去,那我们就永远和这些宝贝们待在一起了。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吗?”青玄挑了挑眉,然后在心里坏笑了一下。 第二百六十一章 爱的逻辑 所有人都去找剑影,青玄则偷偷对冰玉道:“一会儿杀完剑影,宝库门就会开启。那个时候你别管我,赶紧冲进去捡宝贝。记住,一定要快!” 冰玉心里闪出一连串的问号?这话里到底隐含什么信息呢?我自己进去捡宝贝,那你去哪里?那些人呢?冰玉在心里揣摩半天无果,再想问青玄,见他已经去远处找剑影了。冰玉只好把这些问题先藏在心里,等杀完剑影再说。 偌大的迷宫,找个人出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况且假想敌到底在不在这里大家也不知道,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如果这最后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或者杀不过去,或者时间超了,那么宝库的门就会关闭,这些宝贝将永埋地下! 所有的人尽全力寻找着,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在临近青龙门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剑影。他一袭黑衣,头戴斗笠,手执一柄长剑。脸上是阴冷的表情。 一股冰冷的寒意自他身上散发出来。这寒意,仿佛来自玉龙雪山上的寒冰,冰冷至极,沁人骨髓。所有人不禁打了个哆嗦。 当然,青玄身经百战,不会被这样的气势压倒。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变换身形,身体下压,左腿做蹲马步状,右腿伸直,手中的扇子轻轻一扇,顷刻间一股强大的气流自扇底生发出来,气流扬起地上的尘土,那尘土又仿佛有了生命般飞扬着,跳跃着,然后排山倒海般地冲剑影包围过去。剑影慌忙拉出个结界,将灰尘挡在外面。 “部阵!”青玄一声吼。众人纷纷做出反应。很快,三界中最强大的阵——天覆阵部好。此时,剑影周围的灰尘已经散去大半,剑影收了结界,挥动一下手中的长剑,他的周围立刻幻化出九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这十个剑影,只有最后排中间那个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青玄很清楚。不过那些假的也不能小觑,他们身上都带着剑影传给他们的功力,所以,依然要全力厮杀,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对待强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各个击破。这种方法屡试不爽,因此,这次,青玄也采取此战术。他让大家集中火力,攻击前排左下第一人,这样,第一个虚拟剑影很快就倒下了。接着是第二个。攻击到第五个人时,大家的体力都有些不支。偏赶上这个剑影功力比前几个深厚,所以攻击起来颇费了些力气。 突然,一只长剑朝青玄胸口袭来,青玄欲躲闪已经来不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倩影挡在青玄胸前。剑刺在那女人的软甲上,瞬间,血从软甲下渗了出来。 “你为什么这么傻!”青玄拥着冰玉,想扶她坐下。 “我没事,谁让咱们是夫妻呢。既是夫妻就该患难与共,我怎能眼见着你受伤而不管不顾呢?你知道,我如此爱你。” “我知道你爱我。可我不想你为我受伤。你那还有金创药吗,赶紧吃一粒。医生,医生,赶紧过来我给娘子看看,她受伤了。” 战斗继续着。冰玉和青玄处于防御状态。和尚趁剑影和那三个人混战的时候跑过来查看冰玉的伤势。 “还好,只差一寸就伤到肋骨了。现在虽然流了血,但是未伤及五脏六腑,也没碰到骨头,算是万幸。现在我帮她推下气血,你弄些金疮药给她涂在伤口上,再简单包扎包扎,应该无大碍。”医生说完,坐在冰玉身后,然后调息运气,再将自己的内力通过经络输入冰玉体内。经过几分钟的调整,冰玉本来苍白的唇又恢复了血色,她身上的血也止住了。 青玄从自己的行囊里找了些金疮药洒在冰玉的伤口上,又从自己衣服上扯了块布条给冰玉进行包扎。 医生给冰玉推完气血,慢慢站了起来。这次推气,让他耗费不少内力,他必须找个地方打坐调理一下,以恢复受损的内力。 “我找地方休息几分钟,你们几个先撑一下。”和尚跟青玄说。 “那好吧,你快点。我看那边的宝宝都给打飞了,其他三个人……也有点体力透支……喂,你们还有药吧?” “我还有几颗,医生,你可要快点过来,我怕我这边要支撑不了多久了。带的大药都装后面的行囊里了,开战时忘拿过来了。” 剑影突然使出一个霹雳,说话的队员立刻闭了嘴,因为,她已经被这个霹雳劈倒在地上。女人躺在地上,睁眼看着天空,仿佛那天上会突然落下什么东西来砸到她的身上。 一个魂魄轻飘飘就要飘出她的体内。冰玉赶紧掏出一粒九转回魂丹塞入她的口中,魂魄重新被逼回那女人的体内。女人舒醒过来,可是气若游丝,双唇惨白如一张白纸。旁边的队友刚才被这股巨大的霹雳震慑到,吐了一大口血出来。 青玄顾不上冰玉,挥动扇子就是一顿横扫,剑影慌忙防御。青玄这边损兵折将太过惨烈,剑影虽然还剩四个打手,可是看起来各个气焰嚣张,完全没有把对面这些人看在眼里。 青玄看了看时间,系统提示时间所剩无几,如果不能在五分钟之内解决战斗,那么这次冒险行动可能会失败。 “和尚,你好了吗?她身上有伤,你不给治光喝药是不管用的。”青玄焦急地冲和尚喊道。 “好了。”和尚站起身回到队伍中来。 冰玉招出了律法,青玄招出了大力金刚,和尚把他的幽灵召唤出来,另一个队员则把他儿子派上用场。那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一尺高的孩子,他摇头晃脑,模样甚是可爱。他手里拿着一块棒棒糖,一边舔一边笑着说:“叔叔好,姐姐好。” “哇,这孩子,怎么排辈的?和男的叫叔叔,女的咋就叫上姐姐了?”和尚不满地说道。 “哦,这孩子真乖,叫姐姐我爱听。你们这些大男人,啊,也就适合叫大叔了,还指望叫哥哥吗?”冰玉在一旁窃笑。 “切……”和尚翻了翻眼皮,“那我就把你当小侄女看了,好不好?” “住嘴,他可是我娘子,谁是你小侄女。”青玄听着不舒服,赶紧呛了和尚一嗓子。 和尚自觉没意思,也便不和他计较,只专心给那死而复生的女人治伤。 和尚在庙里修行了很久,医术修炼的还算高明。没多久,那女人身上的伤便被治好。和尚顺便又给她推满血。旁边那个吐血的因吞了两颗金香玉,那精神头就跟打了鸡血似得,刚刚还惨不忍睹的队伍瞬间又恢复了活力。 剑影瞄瞄对方的孩子,很不以为然。他心里甚至想,能把孩子推向战场的父母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母,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残忍的父母。“这倒霉孩子,”剑影心里想,如果是我的孩子,我绝不会这么对待他。 剑影刚想完,不期一个硬家伙砸向他的胸前,他慌忙提剑防御,可是已经晚了,一阵剧烈的疼痛自右肋下传来,低头看时,发现一根棒棒糖如铁饼一样劈进他的肋骨中,他的五根肋骨顷刻间断了四根! 孩子笑嘻嘻看着他,那笑容真是无邪到极致。 剑影想使出最后一丝力气给那孩子一剑,可是,剧烈的疼痛让他没有一丝力气去提那把剑。剑影的脸扭曲着,身体也跟着痉挛,只听“当啷”一声,他手中的剑滑落到地上。 青玄趁机上去对准剑影的右侧胸部狠扫了两扇子,四位幻影想要户主,可是被律法,大力金钢和幽灵缠住,无奈,只能眼睁睁看主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解决了主帅,剩下的小卒士气低落,很快便被青玄他们几个给解决了。 剑影和他的分身顷刻间化为虚无。仿佛刚才那些惨烈的战斗从来没发生过。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冰玉还没等回过神来,不经意间感到屁股被人踢了一脚,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刚想回头看看踢她那人是谁,只听空中飘来一个声音:宝库大门马上就要开启,宝库大门马上就要开启,请在十分钟之内进入宝库,大门会在二十分钟后关闭!大门会在二十分钟后关闭! “亲爱的……亲爱的……”冰玉慌张地寻找着青玄。 “宝贝,我已经回到长安城了,你自己进去找宝箱……记住,要快!”青玄给她发来信息。 “什么?……”冰玉满脑子疑问,突然想起战斗开始前青玄和她说过的话,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冰玉进去拾宝箱的时候,青玄一脸无辜的和那三个队友解释:“真是抱歉,我本来想领着大家冲进宝库,谁想到一不小心出来了,现在我们赶紧回去,或许还来得及。” 三人本来还挺纳闷,好好的怎么突然之间从宝库里出来了,听队长一说,才如梦方醒。于是,一边喊着我的“宝贝”一边朝境外跑去。 冰玉再次见到青玄的时候,拎着满满一袋子宝贝:彩果,光芒石,金柳露,兽决,玄武石,红宝石,绿宝石……这里最值钱的就属彩果了。 “宝贝,这回我们发了。”青玄看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宝石,欣慰地笑着。 “亲爱的,你不该这样,好歹他们也出了力,有的还差点搭上性命,我们不该独吞的。”冰玉并未因独得那些宝物而沾沾自喜,反倒有些内疚。 “有他们在,你得到果子的几率就是百分之四十,而我只想你得到那个果子。没错,这样做可能遭来诅咒和暗杀,但是为了你,哪怕和全世界作对我都不怕。”青玄说这话时,手里正摆弄着一块光芒石,“所有宝石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光芒石了,你看它的光泽,多么像太阳散发出来的能量。” 冰玉突然从背后环住青玄,喃喃低语:“亲爱的,我爱你。”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世事纷纭 糖糖办公室的鹦鹉飞走不久,就接到搬家的通知。原因是楼下的因特公司要收回租给他们的那两层办公楼。因近两年中国互联网业务发展迅猛,所以因特公司从一个几十人的小公司迅速扩张到上百人的公司。人一多,办公环境就要扩大,所以,不得不收回营口分公司占着的那两层楼。 营口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东北分公司进行了汇报,东北分公司又和北京总部汇报,最后总部经研究决定,同意营口分公司另行租赁写字楼,租赁费每年不超过十万元。按照这个价码,y经理很快在一个新落成的住宅小区找到个四百平米的门市,经过一个多月的装修,上下两层清水门市房被装修成涵盖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人事部兼计划科,销售部,厨房,会议室及两个独立卫生间的现代办公写字楼,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搬家那天,冰玉把自己那些办公用品统统装在一只纸盒箱里,又把窗台上养的那些绿植也搬上货运卡车。放在三楼走廊的两盆发财树和一盆铁树,因为新办公区地方小放不下,只好送给搬家公司。 新办公楼里到处散发着大白味道,想打开窗子放都不行。新楼的设计师不知道是脑残还是什么,楞把这窗户设计成跟空调车似得。而在楼里办公的人,则像一群生活在没有氧气的水里的鱼,呼吸困难。 炽热的阳光透过窗子射进来,烤得人心烦意乱。糖糖放下手中的自来水笔,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出去。 下楼,走到室外,想深吸两口外面的空气,可是临近马路,空气中遍布灰尘,所以,这点愿望又没办法实现。在楼下踱了踱步子,去新开的超市买了几只大白糖冰果又走了回来。 把冰果分给经理办公室的正副经理和财务科的几名同事,顺便和y经理提了提安空调的事。y经理的办公室也在阳面,他也意识到窗户打不开导致办公室燥热的问题,所以空调的提案马上得到认可。没过一周时间,办公室里便安上了新空调。 空调的问题是解决了,可吃饭问题还没解决。 借着这次搬家,梨花香被辞退了。所以,做饭成了问题。经理们想省点劳务费,所以鼓动大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孙茂盛带头去市场买菜,又带头去厨房做饭。冰玉的菜金钱也都交给他保管。冰玉自是乐得不用再管伙食账。可是去厨房做饭这档事她始终没怎么参合。因为她清楚,这饭锅拎起来容易,放下就难了。本身她的工作量就很大,再天天给大家做饭,简直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了。她想,做饭的事,还是应该请个厨师是明智的,即使不用梨花香,也该请个别人。 糖糖倒是偶尔过去帮忙。糖糖本身在家也只会做饭,不会炒菜。所以,他们能鼓捣出来的伙食,除了面条,再就是大炖菜。 有一次倒是兴起,包了顿饺子。那天冰玉去厨房帮厨。她一个人擀了四百多个饺子皮。这可是她人生中擀过的最多的一次饺子皮了。最后一个饺子皮擀完,她摸摸又红又热的手掌心,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擀这么多饺子皮了,她的时间可不是浪费在这些不重要的事情上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厨房体验,大概孙茂盛也觉得做饭是件苦差事,所以决定只负责买菜,不再负责做饭。雇佣厨师的提议被再次提上日程。 冰玉终于等到这一天。 新来的厨师是她一个朋友的老公,人长得胖胖的,个头不高,面色黝黑。冰玉告诉他前一个厨师被辞退的原因,大概是偷拿了厨房的剩饭菜被人看到,所以以后无论厨房剩什么东西,都不要拿走,硬可扔了。男厨师话不多,对冰玉的话唯命是从。 之后的日子里,厨师和办公楼里的员工相安无事,这样过了大半年。办公楼里再次迎来人事变动。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也出现大幅度滑坡迹象。2008年a股市场一路狂跌,使得无数股民的钱都打了水漂。正当股市一路唱衰的时候,国家又出台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让原本靠房地产支撑的中国经济变得雪上加霜。老百姓开始变得理性,他们只是观望,而不再冲动地把家里一辈子的积蓄拿出来投到楼市里,这种理性消费的结果就是一大批中小房地产商的资金链出现断裂。接着是小房地产商淘汰出局,那些在房地产公司的员工也便面临失业。而经济衰退是连锁反应的。房地产的不景气,导致钢筋,水泥,建材等相关行业都跟着不景气,失业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口袋里的钱也变得越来越缩水。因为那几年一直存在通胀的现象。每季度统计局报出来的cpi都大于3%。裁员成为各家公司应对经济危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国企基本上不采取这种硬着陆的方式,国企通常采用分流,就是把人员一分为二,然后一部分并入工厂,一部分留在销售公司。这是国企近十年来一直采取的管理模式。 所谓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话用在国企,最恰当不过。 总之,上级公司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凡是学历高,有职称的都留在销售公司,那些低学历无职称的打回厂里。 听到这个决定,冰玉和糖糖自是乐得不行,因为她们都是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最符合留下来的条件。可是她们高兴得太早,形势每分每秒都在发生改变。最后,那些勤勉工作,高学历的人最先被抛弃,被扔回工厂。 这里,糖糖和冰玉都没有幸免于难。 辽宁吉林黑龙江各地区的厂长们说,我们不是垃圾箱,不要把垃圾扔给我们! 就因为这一句话,原本的文件都被推翻,糖糖和冰玉就这么上了被打回工厂的黑名单! 那黑名单上一共有十二个人。十二个人都是原本销售公司的中坚力量,知识分子。然后像被淘宝商家退货的商品一样退回给了各地区工厂——一个貌似大本营的地方。 在离开的最后几天,两伙人——留下来的和分流出去的,好似两个阵营,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一个表情,一句话,都仿佛充满深意,变得让人不可捉摸。被退货的当然心有不甘,而且心灵很受伤,不过,其中一部分人马上开始想办法怎么能挤进工厂的机关科室。他们总是最懂得如何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 孟凡尘应该是最大的赢家。他被升为主管,然后派驻青岛分公司。 所有人都羡慕地看着孟凡尘,然后说着言不由衷的祝福,心里却想着那个人怎么不是自己。 孟凡尘自是春风得意。背着黑色帆布包游走在各个办公室中。他身上仍旧散发着浓重的烟草味,那种不管是什么蛇闻见都会逃走的味道。 刚来的时候,y经理在楼下大鱼缸里养了几条鹦鹉鱼和两条银龙。起初这些鱼儿还能和睦相处,后来,有一条鹦鹉想独霸这里,便想着法把同伴一个个咬死的咬死,欺负死的欺负死。在冰玉收拾完行囊准备洒泪离开近十年的工作岗位时,深蓝色鱼缸里只剩下那条称霸的鹦鹉和两条银龙。银龙比它大太多,所以,它自是不敢欺负银龙的。 可是某天早晨,y经理意外发现鱼缸里少了条银龙! 这办公区域没有猫,也没有老鼠,那么大一条银龙(约有一尺来长)光天化日之下就不见了?y经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于是围着鱼缸到处找。还别说,真让他给找到了。那条银龙躺在鱼缸后面的水泥地上,已经气绝身亡! y经理心里暗骂。你这没良心的,我可是花大价钱买的你,你就这么狠心自杀给我看吗? y经理骂归骂,最后还是没舍得把银龙扔掉,而是拿去厨房让厨师给炖了,然后当做散伙饭给大家吃。没人能吃得下。y经理无法,只得把银龙端回家孝敬给自己的亲娘。 银龙自杀事件接连上演。没几天,第二条银龙也自杀归了西。 深蓝色鱼缸里,只剩下那只称霸王的鹦鹉了。 “这只鹦鹉谁要?赶紧拿走!我看着它就闹心。”y经理看着空落落的鱼缸,心里郁闷地说道。 “你们不要就给我,正好我家里还有几条。”顾长顺接茬道。 “那行,明天你拿个瓶子捞走吧。” 第二天,顾上顺果然拿了个罐头瓶,把那只鹦鹉给捞走了。 鱼缸沉寂了。曾经那么炫目的“海底世界”,如今成了无鱼区。 冰玉去和y经理告别。 冰玉一直忠心耿耿为y经理做事。虽然他们上下级之间很少有过私人交往,但是这次,冰玉觉得该跟y经理说点什么。她心里也没想好该说什么。她此时的大脑一片混乱。从她来到这个公司,她的情感,她的努力都给了这个公司,最后却落得个扫地出门。所以,她想和y经理表述下自己的心迹,也是自己对公司的感情,还没说几句,她的泪就下来了。 她到底是性情中人,藏不住半点情感。而当她离开经理办公室,那些微如烟尘的情感,也便遗失在岁月的长河里…… 第二百六十三章 鸡蛋碎了 “我说儿子啊,你出来这大半年,怎么鼓捣出这么多东西啊。”罗美娟一边帮青玄提东西,一边唠叨。 虹桥机场里人来人往,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映着无数拖着行李箱往来穿梭的人影。疾驰的脚步,无处安放的心,在这里摩擦交汇,又彼此放行,不说再见。从陌生到陌生。 “也没有很多嘛。”青玄勉强挤出一个微笑的表情,被老妈逮到自己的踪迹实在是一个败笔,要不是那天在王府井刷卡,罗美娟也不会发现儿子在北京进而一个高追到北京来。 如今,青玄想独自回上海取东西都不行,罗美娟坚持要和儿子一起去。他心里清楚,老妈是怕自己再次从她眼皮底下逃跑,所以才要分秒留在他的身边。他终于意识到,无论自己怎么折腾,最后都逃不出罗美娟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 原本在上海那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还可以,不过青玄的目的地是东北,所以,上海再怎么繁华,也留不住他的心。 国庆假期,他去北京逛了一圈,发现北京这座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的确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比如物价比上海便宜,再就是北京的文化氛围,那些电视里经常提到的四合院,还有小巷子,他都想去看看。所以,借着去*看升旗的机会,就在王府井附近租了间房子。北京的房租比上海便宜,虽说这样,还是花去他两个月的工资。 付完房租,青玄看看身上所剩无几的现金,又想到那些还没到位的基本生活用品,一冲动便刷了信用卡。刷信用卡的时候,他抱着一丝侥幸的心态,心想罗美娟不会那么细心发现他刷信用卡的,只要她不留心,就不会发现他在北京,那么,也就不会追到北京来。 可是,罗美娟是多么强大的女人啊,儿子刷信用卡没出十分钟,罗美娟就接到了银行的电话…… 罗美娟空降到北京是第二天上午的事儿。她运用强大的外交手段,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青玄的住处,然后青玄就被她拎着耳朵一顿暴打。青玄被老妈打得满屋乱跑,罗美娟提溜着拖鞋满屋追,后来罗美娟跑不动了,就坐在沙发上喘气。青玄也不跑了,蹲在地上想,这下,我去东北找她的计划算泡汤了。 背着一堆瓶瓶罐罐还有一年四季的衣服鞋子以及电子设备(主要是数码相机、充电宝),两人回到北京的出租屋。 罗美娟这一路折腾得也累了,晚上不想做饭,就和儿子去附近的饭店简单吃了一顿。 之后的日子里,青玄每天按时去上班,罗美娟就待在家里照顾青玄的饮食起居。 青玄在一家地产公司找了个售楼员的工作,每个月基本工资三千,外加提成。青玄思想活络,口才又好,所以一个月下来,净赚了六七千! 转眼来北京已经快两个月了。金秋北京,到处是霜染的红叶。天空空旷而高远,时而有大雁飞过。不再是绿叶满眼,不再是繁花似锦,只是洁净而干爽,只是冷艳而心高气傲。这便是北京不同于深圳的气质。 二oo九年十一月份的某个周末,罗美娟领儿子去拜访她的弟弟——也就是青玄的舅舅罗有成。罗有成三十年前来北京发展,现在在一家大型外资公司做贸易总监。他有一个女儿,叫罗佳,十二岁,正读初中。罗佳性格开朗,喜欢玩冒险游戏。像蹦极啊,空中三百六十度翻转啊,过山车啊,都是她的最爱。 青玄一到了舅舅家,第一个就找他舅舅的电脑。罗佳就笑话他,说干嘛那么着急找电脑啊,是不是里面有你的小qing人啊。青玄就往外赶她,说:“去去去,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儿。”罗佳就急了,说:“你才比我大几岁,就拿大人来压我?”青玄一边开机登陆游戏,一边不耐烦地说道:“我好歹比你大十岁,再说,我都工作了,你还是个上学的小屁孩。” 罗佳不以为然,翻了个白眼说道:“工作了不起啊,以后我也会工作的。” 青玄瞟了眼自己的表妹,见她穿着海军蓝连衣裙,束着马尾,立在褐色油漆的门边,光线打在她宽阔的额上,使那额看起来光洁如玉,俨然伦勃朗笔下的肖像画。 青玄耸耸肩,低下头继续鼓捣电脑,嘴里嘟囔一句:“那是当然。”便不再说话了。他已经一个多月没看见冰玉了,他现在想去游戏里找她。是的,目前为止,他只是去游戏里找她,而不是现实世界。 有一次,冰玉问小雨点,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会不会去现实世界里找她?小雨点答,当然,我一定会去找她,不管路途多么遥远。冰玉问:“那——一直在游戏里找呢?”小雨点说:“只在游戏里找你……一定不是真爱你。” 青玄进入游戏里,发现冰玉并未在线,所以他玩了一会儿,自觉没意思,也便下了。 罗有成让保姆做了一桌子菜招待姐姐和外甥。他妻子在一家外语学校当老师,周末也不得休息。 “你怎么跑来北京,姐夫在家谁管啊?”罗有成倒了杯酒给罗美娟和青玄,又给自己的杯子也斟满。 “你外甥本事,自己跑北京来找工作,你说我不来能行吗?再不来这小子不定跑哪去呢。你姐夫他不用我管,整天也不怎么在家吃饭。” “那也不行啊。男人身边没女人陪,时间长了……”罗有成看看自己外甥和女儿,假装咳嗽两下,没往下说。 罗美娟心领神会,没往这话题上说,而是故意岔开话题道:“你怎么样?工作还那么忙吗?是不是还老出差?”罗美娟知道自己弟弟和弟妹感情不好,可是在孩子们面前不适合说太敏感的话题,所以只能找些不痛不痒的话题聊。 晚上罗美娟回去的时候,给自己老公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李孝天搂着女秘书纤细的腰肢问:“你找到儿子了?他在那边还好吧?” 罗美娟在电话里听不出动静,便简单和丈夫说了几句话就挂了电话。 躺在床上,罗美娟想,即使丈夫有一天出gui了,她也会原谅他的,只要他不提出离婚,她就会和他一直过下去。如果有一天真走到离婚那一步,那……她还有两个儿子呢,相信儿子不会不管她的。她这一生,最大的财富就是两个宝贝儿子,所以,到什么时候,她都不能让儿子有散失,她要一直一直保护他们,直到他们成家立业,结婚生子。 一周后,罗有成一家来罗美娟这做客。上次青玄走时,把罗有成的笔记本电脑给搬走了,罗有成没有电脑用很舍手,这次想把电脑要回去。 见弟弟一家来,罗美娟特意去超市买了很多菜,还亲自下厨做菜煲汤。她已经很久没下厨做饭了,这手艺生疏了很多,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他们是租房子在这里,总不至于再找个钟点工来做饭吧。 青玄游戏玩得正嗨,罗佳一来就给他捣乱,弄得青玄游戏也玩不下去了。为了捉弄表妹,他拿了个生鸡蛋放在罗佳脑袋上,并告诉罗佳不准动。 罗佳站在墙角眼巴巴看表哥在那玩游戏,自己却像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能动,心里又气愤又委屈。十分钟过去了,她感觉脖子僵直得仿佛被固定了钢板;二十分钟后,她的脚后跟有些发麻;三十分钟后,她的腰仿佛要折了般……她觉得军训站军姿都没这么难受,因为站军姿累了还可以偷偷踮起脚尖呢。她想大声喊,可是客厅电视的声音很大,即使喊了,老爸也不会来救她。无法,她只能放弃这个烂主意。 她想,还是向表哥屈服吧,他一开心便原谅了她。这时,她的内心里便有个声音说:“表哥,你行行好,原谅我吧。” 那个声音在她心里盘旋了又盘旋,最后直冲她的喉头,她刚要开口说话,就觉得后背发痒。一开始,这种感觉还不是很强烈,她想忍忍就过去了。可是没过多久,那痒的感觉越发强烈,甚至抵达心脏,让人恨不得拿个铁刷子在那里面挠挠才舒服。现在,她的整个神经中枢都在注视着这一突发事件,她根本没有心思再想旁的任何事。 本能让她做了一个动作,那就是后背在墙上蹭两下,可她刚一动,只听“啪”一声,一个东西从头顶滚落,接着是粘液四溅,那鹅黄色的液体弄得地板上到处都是,连她鞋子,袜子也没幸免于难…… “呜呜呜……”罗佳哭了,也忘了后背痒的事儿了,一路从青玄的卧房跑到厨房去告状:“姑姑,表哥他欺负我,呜呜呜……” “好你个败家孩子,当哥哥的没哥哥样,连自己妹妹也欺负,你看我怎么收拾你!”罗美娟举着锅铲三步两步就从厨房冲了过来。 青玄一看他ma那个架势,知道这不是和他闹着玩的,搞不好挨上一下子,都能削去一大块皮下来。他赶紧放弃游戏,从皮转椅上逃到客厅,罗美娟追到客厅,他又逃进罗美娟的卧室,罗美娟又追进卧室。 罗有成看他们娘俩个大白天玩猫追老鼠的游戏,就乐了,道:“行了,我说姐,一会儿锅里的菜都烧焦了。孩子们爱玩爱闹那是他们的事儿,你跟着瞎参合什么。佳佳就爱小题大做,根本没什么大事。是不,佳佳?”罗有成故意抬高嗓门问佳佳,佳佳便很识大体地说道:“嗯,姑姑,其实吧,我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现在没事啦。” 罗美娟一听,便停止了追赶,拿着锅铲过来上上下下看了看佳佳,发现她确实哪里也没受伤,放拍拍佳佳的肩膀说道:“嗯,没事就好,要是哥哥再欺负你,就告诉姑姑,姑姑给你做主。” “嗯,还是姑姑最好!”佳佳撒娇地把头埋在罗美娟怀里。 罗美娟抚摸了一下她的头道:“快去看电视吧,我的菜恐怕要糊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 放手 青玄的笔记本被他舅舅拿走了。青玄知道这是早晚的事儿。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既然没了笔记本,就弄个台式吧。电脑是他半条命。他的*存在于现实世界中,而他的整个灵魂,一直都活在那个梦幻世界中。 这些年来,现实世界仿佛成了他生命的背景,而那个虚拟世界才是真实的存在,他的心,他的思想,他的整个精神都活在那里,随着那个世界开心而开心,随着那个世界愤怒而愤怒,随着那个世界感动而感动,随着那个世界难过而难过。他,无法离开那个世界,离开了,他的生命便成了一个躯壳,变得毫无意义。他甚至觉得,自己生来就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也不能没有他。那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彼此交融。这包括:他血肉之躯里所有的神经元与那个世界相连,接着,是他*里的细胞、组织、器官与那个世界相连。具体表现为在吃饭的时候,上厕所的时候,洗漱,上下班的路上,与公司同事聚会,爬山,看电影,甚至读书看报等等一切社会活动中他都会不自觉地想到那个世界,想到那个世界里的人和在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一切。那个世界如影随形,无处不在,片刻都不离他左右。 青玄将新的电脑安好之后,已经满身是汗。他一边忙着下游戏一边去冲澡。下游戏要等上几个小时,即使冲完澡也不能马上登陆游戏。青玄便不急着从浴室里出来。 北京的冬天寒冷而寂寞。罗美娟在这人生地不熟,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吃过晚饭,通常就靠看电视打发时间。 最近没什么好电视剧看,这让罗美娟很郁闷。随便拨了个综艺节目,看了会也觉得没意思。一扭头看见儿子卧室里的电脑开着,这让罗美娟眼前一亮。网路游戏她不会,单机游戏还是可以的,比如连连看。 所以,当青玄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看见了这一幕,那就是罗美娟穿着棉质家居服,正在他的电脑前玩连连看! 老妈玩他的电脑,让他玩什么? 冰玉的新办公室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四周围除了围墙,再就是一望无际的玉米田。这里远离市区,远离车站,远离人群,远离一切*******冰玉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看着对面食堂上方那块醒目的红色牌匾,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来没这么失败过。而更让她有挫败感的是,那个穿过时空,立于她与青玄之间却从未谋面的女人——罗美娟,为了儿子,她连自己舒适的家都不要了,甚至连自己的老公都不管不顾,如果这样的人知道他的儿子爱上的是一个比他大五岁,家境一般,长相一般,工作一般的人,她会接受吗?她肯定不会接受的。哪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找个门当户对,既年轻又漂亮的媳妇呢?而自己的存在,无疑使青玄为难,也使这个母亲为难。那么,如果自己退出,这一切是不是就都解决了呢? 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对方幸福吗?爱一个人,不就是看着对方幸福,自己也会幸福吗? “我的世界你曾经来过,那些青春的剪影,朗润的笑声;那些深情的回眸,切切地问候;那些缠mian的岁月,缱绻的瞬间;那些生死之间,并肩而战;那些浓得化不开的思念,势如潮水般的情感,一切的一切都与你息息相关。只是不能与你走到最后,那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爱你依然。” 两年后…… 初春的午后,冰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几个人坐在一艘小船上正拿着船桨和长蒿在湖面上破冰。阳光照射着湖面,把那湖面上冰的裂纹照得清晰可见。不断传来碎裂的声音,一块块不同形状,不同规格的冰在湖面上飘着,湖水散着银光,呼出的哈气变成白霜。树木仍然萧条着,不见芽孢。冰玉常常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几年前,她也这样坐着,那时候脸上总是溢满泪水。如今,那些泪已被岁月风干,那些记忆却还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里。 她时常问自己,他还好吗?结婚了吗?现在在做什么? 她不知道,自己的舍弃是不是值得。 这样想着,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夕阳如血,染红了天边。 冰玉起身,下意识裹紧了大衣。明天便是他们五年之约的日子,她想,他大概已经忘了吧。 她对着天空挤出一丝苦笑,原本也没抱什么希望。 一个人慢慢踱回家里,进了门,已是掌灯时分。牟君慈把做好饭的端上桌,饭香味立刻飘满小屋。 暖月闻着香味就从屋里出来了:“饿死宝宝了。”暖月夸张地拍拍自己的肚子,用眼睛瞄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突然惊叫道:“有红烧肉嗳!” “一见到红烧肉你眼睛就冒绿光,你简直就是红烧肉的克星啊。”冰玉对红烧肉不屑一顾,自顾自去夹旁边的紫皮茄子。茄子是她人生的最爱,怎么吃都喜欢,而且从小喜欢到大。 “姐,你可不知道,我们班里几乎没有不爱吃红烧肉的,所以有人突发奇想,成立了一个红烧肉教,凡是皈依的都得爱吃红烧肉。他还制定了五大教义,分别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地球、热爱宇宙、热爱方块红烧肉。凡是不尊崇教义的,罚他永生永世只能吃黑暗料理,死后也不能上天堂,享受一百零八个终极小天使的全方位伺候。此教一成立,引起很大反响,很多别的班的同学纷纷申请加入。有人一看红烧肉教这么红火,也纷纷效仿,成立什么可乐鸡翅教,酱牛肉教,红烧狮子头教,酱肘子教。一时间我们学校教派林立,信众众多。有的信众还同时是其他教派的信徒。下课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纷纷讨论谁家的酱牛肉做的好吃,哪个饭店的红烧狮子头最给力。一顿精神会餐。” “你们学校这什么乌烟瘴气的,整天讨论吃的,不学习了啊?”冰玉吞下嘴里的饭道。 “学啊,不学习不得挨老师打啊。我们是课余时间讨论的。再说,我们老师也是信众,她也爱吃红烧肉。”暖月夹了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那种*的表情,简直让冰玉受不了。 “嗳嗳嗳,你不用那么夸张,再好吃我也不吃。”冰玉那筷子在盘子边上敲了敲。 牟君慈坐在暖月旁边,好奇地问:“你们老师都被你们给收服了?” “错!是她把我们给收服了!”暖月囫囵地说着,那块红烧肉还在她嘴里嚼着。 “嗯?这个倒是挺有意思,你说说看,她怎么收服的你们?”冰玉的好奇心也被吊起来了,她停下筷子,眼睛盯着暖月,把暖月盯得浑身发毛,不禁打了个哆嗦。 “姐,快看地上……”暖月说。 “啥?”冰玉低头扫视地面,地上除了几只穿拖鞋的脚,什么也没有。冰玉抬头道:“什么没有啊?” “是不是一地鸡皮疙瘩?”暖月嘿嘿一笑。惹得冰玉举起拳头想打暖月。暖月往牟君慈那边一躲,拳头落空。 “跟你开个玩笑,”暖月鬼精灵似得眨眨眼睛,“我们老师成立了个华夏美食教,最后把我们所有的教派都收归到她门下了。” “你们老师厉害。”冰玉道。 “姜还是老的辣。”牟君慈评判。 “我们老师说,如果我们中考考好了,她就请我们去她家吃大餐,到时候,什么东坡肘子,锅包肉,溜肥肠,烤全鸭,统统都不在话下。” “所以,为了这顿饭,你们也得拼了。” “我准备再考虑考虑。”暖月表情暧mei地答:“这三年,得牺牲我多少玩的时候啊,就为一顿饭……” “咱还能有点出息不,啊?”牟君慈用筷子敲敲暖月的饭碗,暖月低头不再说话。 “就是,以后玩的时间有的是,非得要赶在这两年吗?要知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青春易逝,不用拼搏和汗水去挥洒青春,那你的青春多苍白多无力啊!整天想着吃喝玩,以后国家还怎么放心交到你们手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你们要这样下去,国家也就没希望了。”冰玉为这群国家的接班人着急。 “得得得,咱好好的吃红烧肉,怎么上升到国家的高度了呢?打住,打住。”暖月不耐烦地说道。 “你姐说得对,没事的时候你也想想。”牟君慈补了一句。为了不影响吃饭的气氛,牟君慈没再多说,但她心里非常赞同大女儿说的话,小女儿的思想还有些小问题,没事的时候需要给她砍砍小树杈。 这餐饭讨论得很热烈,一家人也很少在吃饭的时候讨论这些东西。饭后,牟君慈来到冰玉的房间,问她个人的婚姻大事到底是怎么想的。自从上次给她介绍过一个对象后,她就再也不让介绍,说是过两年再说。一晃三年过去了,如今,冰玉已然跨进了大龄剩女的行列。 “你心里是不是有人了?”牟君慈试探着问。 “妈,我没有。”冰玉答。 “你要是心里真没有别人,那妈过几天再拖你刘阿姨给你介绍个,不能再拖了,女孩过了三十就不好找对象了。虽说不结婚也可以过一辈子,像你舅舅一样,可是那样太孤单了。尤其到老的时候,你看他,如果自己有儿女的话,能走那么早吗?” “可是不相爱怎么结婚啊?”冰玉难过地说。 “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你也老大不小了,遇到合适的就先嫁了吧,不是也有很多先结婚再恋爱的嘛。” 冰玉抬头看见母亲鬓边的头发又白了许多,心里不禁一阵酸楚,她想,母亲为了她和暖月操劳大半生,也该结婚生个孩子让她高兴高兴。于是,她点头答应了母亲的要求。 第二百六十五章 离婚 孟凡尘和艳玲从民政局出来那天正好是正月初八。这天,整个城市上空布满雾霾,红绿灯如蒙上一层薄纱,显得特别没精打采。很多临街的店铺都关着门,门上贴着的大红对联与冷清的街道对峙,仿佛尘世间的一切热闹、喧嚣最后不得不与尘埃落定后的宁静对峙。 两个人手里各掐着本离婚证,彼此沉默着向相反的方向走去。要说的话,这辈子都已经说完了,该谈的条件也谈过了。离婚协议书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家里财产一分为二,房子和女儿归孟凡尘,钱归前妻艳玲。来民政局之前一个星期,艳玲便带着钱和她所有的衣物搬离了他们共同的家。这段婚姻之所以画上句号,原因很多。有性格上的不合,也有妯娌之间的挑拨离间,还有婆媳矛盾。总之,外人看起来挺好的两夫妻,就在孩子上大学后的第二年走向没落和分崩离析。 孟凡尘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家。路过楼下超市时,看超市门口摆着各式各样的礼品盒,有水果,有饮料,有酸奶,有美酒,有点心。孟凡尘记起n年前,他和艳玲曾经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盒去丈母娘家拜年,丈母娘和老丈人一看姑爷来了都笑得合不拢嘴。 老丈人一边拉着他的手一边说:“快陪我下几盘棋,你要不来,都没人陪我下。”丈母娘则赶忙去衣柜里掏红包,然后把那事先准备好的上面写着“福”字的大红包一股脑塞进外孙女手里。这时候孟凡尘发现,老人眼角皱纹的褶皱里、头上稀疏的华发里、还有那透着温和目光的瞳仁里都藏着笑。如今,那清脆的酒杯撞击声,麻将桌上稀里哗啦的码牌声,告别时老人的送别声,都混着时光的碎片跌落在尘世的记忆里。 气喘吁吁爬上七楼,用钥匙打开房门,一股热气直扑过来。孟凡尘脱了鞋,随手将门带上。 换上拖鞋,径直走到餐厅,从餐桌上的晾水杯里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孟凡尘一仰脖,咕咚几口就把那杯水喝光了。是的,从车库到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可他的感觉就仿佛刚穿越完塔克拉玛干沙漠,口干得要命,他觉得身体内每一个细胞都快干瘪得不行了,仿佛下一秒就要变成方便面里的脱水蔬菜。这一杯水,如久旱后的甘露,让那些细胞立刻充盈起来,变得活力四射。 喝完水,他看见自己随手丢到餐桌上那个小蓝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一扬手,把那个盖着钢印的蓝本狠狠摔在地板上:“去你ma的离婚证!”他骂道。 离婚证磕在地板上,扉页打开,扉页上他那张傻傻的照片透过时光凝视着他,仿佛在嘲笑他的愚蠢行为。 他一个人躺倒在沙发上,不去理会那该死的离婚证。他想,在这场离婚闹剧里,最大的受害者不是自己,而是孩子,如果能把孩子受的伤害降到最低,那么他再怎么痛苦都无所谓。 十天前,孟小溪和爷爷奶奶去泰国旅游,说是今天到家,孟凡尘不知道该怎样和她开口讲他们离婚的事。如果孟小溪对这件事能理解还好,如果她反应巨大该怎么办?从小到大,孟凡尘都对这个女儿百依百顺。唯有这次离婚没和她商量,女儿会怪罪他吗?会埋怨他吗?会从此不理他吗?孟凡尘心里没底,琢磨要怎样说服女儿接受这样一个事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孟凡尘还在纠结怎么跟女儿解释,一抬眼看见墙上的挂钟已经指向下午四点,他猛然警醒,孟小溪好像告诉他飞机是晚上六点到桃仙,如果他现在不去机场,恐怕要让爸妈和女儿久等了。想到这,孟凡尘一骨碌从沙发上坐起来,然后拿了车钥匙便去车库提车。 夜色中的桃仙机场灯光闪烁,一架架飞机从机场上空起飞和降落,巨大的轰鸣声响彻傍晚的夜空。 孟凡尘看墙上的电子显示屏,那里显示从泰国到沈阳的飞机是正点到达。孟凡尘一颗心落地,再有二十分钟飞机便会落地,半个小时后,他便会看见女儿从机场出来,然后给他个熊抱。 女儿的小胖脸让他觉得幸福,只要一看到她,他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记得女儿刚出生那天,产房外围了好多人,女儿从产房里抱出来那一刻,所有的人都被那张肥嘟嘟、圆滚滚的小脸给征服了。 “快看啊,这孩子可真大,好像足月孩子。”人们如是说。 孟凡尘那时候的心里,真像人们说的那样,仿佛喝了蜂蜜似的,那叫一个甜啊。他抱着孩子,领着媳妇,坐着出租车回到家。再以后,每天给孩子换尿布,洗尿布,洗澡,把屎把尿……一晃,孩子已经长成二十岁的大姑娘了,而自己的鬓边却多了几许白发。 孟凡尘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然后瞅了瞅四周。接着,他朝一个角落走过去。现在,他需要吸只烟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内心。他的人生列车驶到这里来了个转折,而他的人生已经过去一半,接下来的日子里,他该以怎样的心情和姿态来面对呢?这是他需要重新思考和审视的问题。 孟凡尘的烟刚吸到一半,忽然听到广播里播放紧急通知,有一架飞机下落时因雾霾严重,看不清路面,不小心与前面停着的飞机追尾,现在请求紧急求援。孟凡尘的心一紧,赶紧扔掉手中的半截烟冲出吸烟室,机场大厅里一片混乱,来接机的家属显得焦躁不安,纷纷询问是哪个飞机出了事故。 孟凡尘费尽力气挤到前面,结果被警戒线拦住。早有治安警察在那里维护秩序。 “请问,泰国飞沈阳那架飞机还有多久到达?”孟凡尘焦急地问身边的警察,因为机场出了事故,是会影响到下一班飞机降落的。 “泰国飞沈阳?……出事故这个就是。”警察不耐烦地解释道。 孟凡尘一听,脑袋“嗡”一下,有半分钟的时间耳朵处于失聪状态。刚才他之所以没有问是哪架飞机出了事故,而是问泰国那架飞机有没有降落,就是在刻意逃避他要接的那架飞机出问题,结果,怕什么来什么。半分钟后,他恢复了听力,他扯着警察的衣襟问: “什么?天呐,我的孩子和父母还在那上面,他们没有受伤吧,啊?警察先生,能让我进去看看吗?求求您了。”孟凡尘近乎哀求道。 “对不起,现在救援人员正在里面进行紧急救护,而且飞机的油箱出现漏油情况,很可能会发生二次事故,为了您的人身安全,我们不能让您进去。等伤亡人员名单出来后,我们会通知家属来认领。”警察一脸严肃说道。 自己父母和孩子的情况现在一点都不清楚,孟凡尘站在那里只有干着急的份。他的心从来没有如此焦灼,反复被扔进炼钢炉里被反复灼烧。他想,要不要给前妻打个电话,告诉她孩子的事?可是上午刚离完婚,现在又见她,他觉得很别扭。不打,她过后知道了,会不会埋怨自己? 打,还是不打? 他在那里纠结良久,最后,他还是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他想,幸亏没一冲动就删了那个电话。 电话拨过去,艳玲面无表情地问:“都离了,还找我干嘛?” 孟凡尘语无伦次地说:“咱们女儿乘坐的飞机出事了,他们的飞机追尾前面的飞机,伤情什么的也不知道,我想要进去工作人员不让,你赶紧过来吧……那什么,你来不来啊?”孟凡尘边说边流泪,泪水打湿了手机屏幕,又顺着屏幕流进他的嘴里和脖颈里。 艳玲一听,当即去壁橱拿衣服,同时对着话筒大声喊:“我马上就到!” 艳玲赶到时,机场已经恢复了秩序,那些伤员被临时送到市第一医院里观察治疗。艳玲给孟凡尘打了电话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第一医院。 在手术室外,孟凡尘和他的弟弟孟凡简正等在那里,从他们脸上痛苦而憔悴的表情就能看出,里面的人伤情一定很严重。 艳玲问:“我们的女儿怎么样?” “在里面,听说伤了头部……”孟凡尘没有往下说。 “她爷她奶呢?” “他们在重症监护室。” 双方不再有对话。沉默是此时最好的注释。 艳玲想,即使自己离了婚,可是女儿在她的心中还是有着极重的分量的。她希望女儿一直健健康康地活着,将来再有个好归宿,那她这个当母亲的也就彻底放了心。没想到祸从天降,好好的竟然……哎,老天爷,您可一样要救救我的女儿啊! 艳玲兀自在那祈祷,一会儿,手术室大门打开,一张病床被推了出来。孟小溪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对于外界发生的一切都浑然不知。 “您是孟小溪家属吗?”穿着手术服只露两只眼睛的医生问孟凡尘。孟凡尘连忙道:“我是她爸爸。” “你女儿头部受到重创,虽然我们为她清除了颅内淤血,但是还是不能保证她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您要做好心理准备……”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但是世界上,这种情况也不乏出现过奇迹。” 孟小溪被推到重症监护室。 孟凡尘和艳玲隔着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看着他们的女儿,心如刀绞般疼痛。 第二百六十六章 奇迹 一周后,孟小溪和她的爷爷奶奶都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除了孟小溪还在昏睡状态,两位老人倒是无大碍了。 孟凡尘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公司经理王润发感念孟凡尘是一个孝子,合格的父亲,同时对他的业务能力也大嘉赞赏,故特准他三个月的假期,让他在家好好照顾父母和女儿。孟凡尘感恩不尽,心里暗暗发誓,等重回工作岗位后,一定努力工作,以报答王总的恩情。 这段日子,孟凡尘日夜守候在病房里,照顾完父母,再照看女儿。没日没夜的看护,严重匮乏的睡眠时间,超体力透支,还有巨额的医疗费用,终于把他击垮了。他的体重迅速下降,眼窝塌陷,神经衰弱,心跳也比之前快了很多。 “哥,我看你也去检查检查吧,你这身体……让大夫给你开点营养药吃。”孟凡简收拾完小便盆,边擦手边跟他哥说。 “没事,我休息几天就好了。” “听我的,去检查下,我们家就这几口人,三口人倒下了,你可不能有事。” “行吧。那我去挂个号,你在这盯着点。” 孟凡尘下楼去挂号窗口排队。一共五个窗口开放,每个窗口前都站了长长一排人。这家医院自从去年被评为省三甲医院,来看病的人更多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 孟凡尘排了半天才挂上号。拿着挂号单和医疗本,去内科导诊台接着排号。导诊台的护士抬头看了他一眼问:“挂什么类型的?” “什么类型?我最近就是神经恍惚,睡眠不太好,你看看该挂什么类型的?” “神经内。等着叫号吧。”说着,小hu士在他那张挂号单上写了个数字18,又在上面画了个圈。 候诊大厅里都是人。患者和家属坐在铸铁长椅上,一个个低头看手机。墙上的电视机寂寞的挂在那里,没有开。 排到他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 男大夫问了些病情,然后开了一流检查单,告诉他去缴款然后挨项检查,等检查结果出来再来找他。 中午大夫休息。孟凡尘所有的检查都要等到下午才能做。孟凡尘又回到病房。刚好女儿的房间有个空床位,看看女儿毫无知觉地躺在那里,孟凡尘的心里就如压了一块大石头样沉重。 “检查完了?”孟凡简问。 “没呢,刚交了钱,要下午才能检查上。”孟凡尘疲惫地坐在床边,抓起床头柜的水杯灌了一杯水下去。 “我睡会,待会你叫我。”孟凡尘蜷缩地躺在床上,合上眼睑。 下午的检查进行得很慢,每项检查都要排很长时间的队。等孟凡尘拿着一摞检查单来到神经内科诊室的时候,大夫已经准备要下班了。 “你这血糖太高了,已经超出标准5倍。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了?”男医生在医疗本上记录着诊断结果。“要开点药不?” “嗡——”孟凡尘一听这几个字,脑袋“嗡”一下,天下唯有糖尿病是难缠的病,偏偏让他摊上了。女儿的病还没好,自己却…… 孟凡尘此刻死的心都有了。先是离婚,接着父母女儿遇上撞机事故,接着自己又得了这富贵病,真是祸不单行!上天为什么总是对善良的人这样残忍?原本觉得自己还蛮坚强的,此时此刻,他忽然觉得自己很脆弱,很脆弱,他想抱着妻子哭一场,痛快淋漓的哭一场,也许心里能轻松些,可现在她已经不是自己的人了,她身边已经有了别人,再也不需要自己保护了。而自己像茫茫宇宙中一只孤独飞行的雁,随时都有可能折断翅膀,从空中坠luo。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爱情?他现在没有爱情。为婚姻。婚姻也被他弄丢了。为孩子?孩子现在成了植物人。难道他的后半生,就是陪着这半死不活的孩子过完的吗? 人活着没有希望,没有人爱,那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可是,如果自己不在人世,女儿该怎么办呢?他是女儿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希望啊,虽然女儿现在没有知觉,可是他从网上查到,植物人还是有意识的,而且每天跟她说话,给她读书,说不定就会唤醒她。 一想到这,孟凡尘不再绝望了。他还有任务没完成,不能想着寻短见。那是懦夫的行为。作为一个男人,要坚强才行。 孟凡尘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 他把医生开的药和药费收据一起揣进兜里,给弟弟打了个电话,说回家换身衣服,再洗个澡,休息一天,然后就往公交车站走去。 这几天的遭遇,让孟凡尘的心情起起伏伏,如过山车一样。坏的情绪,足以压垮一个人。而要保持好的心情,全凭自我调节。 孟凡尘一会沮丧到极点,一会又自我安慰,仿佛数次,最后,他在沐浴后,终于在绵软的席梦思上睡着了。这一睡,竟睡到第二天天亮。 无论怎样,生活还得继续。生活就是这样,玩游戏那几年,孟凡尘过得真是无忧无虑的神仙日子。每个月拿着好几千块的工资,孩子有媳妇管,老人自己能照料自己,孟凡尘只需要一人吃饱就可以全家不饿。 这坏运气很快就来接好运的班,他的舒服日子还没过够,老天爷就把这一切夺走了。紧接着,一股脑的霉运让他来接招。本来前半生还挺顺风顺水,没想到人到四十,却开始遇大风大浪。一个人,要得多坚强才能扛过这风浪的打击啊! 孟凡尘躺在床上左思右想,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才不得不起床找吃的。 对着厨房的冷锅冷灶,他实在没心思做饭。从储物柜里翻出半袋燕麦片,倒了些在碗里,又烧了点开水,先把医生开的药吃了,接着吃泡好的燕麦粥。 等他到医院时,艳玲正在给女儿用热毛巾擦胳膊和脸。他看了她一眼,想说什么,有咽了回去。 是啊,他已经不是自己媳妇了,还能说什么呢。一切的苦水还是自己吞咽吧。向她展示伤疤反倒让她看笑话。 就这样,艳玲每天来看孩子,有时上午,有时下午。但他们很少说话。艳玲不在的时候,他就拿本小说给孟小溪念。 孟小溪没病之前,最喜欢读明晓溪的《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孟凡尘从书架上找来这本书,每天给孟小溪读几页。有时,他还会跟孟小溪说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想起什么说什么。开始是孟小溪小时候那些故事,再后来就是他们全家去旅游的情景等等,不一而终。孟凡尘的歌唱得不甚好听,有点跑调。不过为了女儿,他也拼了。好在病房里只有女儿这一个患者。 两个月后,医生来下逐客令,说,孩子也就这样了,需要在家里慢慢养,需要父母的悉心照料,才有可能出现奇迹。这个时候,孟凡尘的父母已经出院多时。 女儿接回家中后,艳玲就不再来了。担心那边误会。 孟凡尘就请个保姆,和他打替班。他出去办事的时候,就由保姆来照顾小溪。 假期很快到了。孟凡尘得回去工作了。学校那边他已经给办了休学手续。临走时,他把父母接了过来,再加上保姆,他算是放了点心回去工作。他叮嘱父母有什么事赶紧打电话给他。孟凡简和妻子偶尔也过来看看。毕竟住的远,不能经常过来。 家庭的变故,让孟凡尘总不能很好的进入工作状态,所以,他时时提醒自己,工作不能出错。晚上,他总要打个电话过去问问。孩子怎样,父母怎样。父母怕他担心,总是说很好,没事。他的父母是在住院期间知道儿子离婚的。当时病情刚刚好转,一听到这个消息病情又发生了反复,还好医生的医术高明,病情又得到了控制。 如今,经过近两个月的时间,他们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虽也时时担心儿子的后半生会不会孤苦无依,可大半心思还是会集中在外孙女的好转上。 孟凡尘的父母早已过了花甲之年。在此之前,身子骨一直硬朗得很,他们在家附近的山上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然后春播,夏种,秋收,再把那土地上的收成一塑料袋一编织袋的往儿子家捣腾,有时候是番薯,有时候是苞谷,还有时候是萝卜,白菜。 孟凡尘就说:“妈,你和我爸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挨这个累干嘛?” 老太太说:“我们一天闲着也是闲着,别的老头老太太整天去跳广场舞,我们不爱跳,就琢磨着侍弄点地,种点无污染的蔬菜吃,你们也跟着受益,这样不是很好?” “好是好,我不是怕你们累坏了嘛。” “嗳,我们觉得越干活身体越硬朗了呢。”老太太呵呵地笑,那皱纹爬满她的眼角,皱纹里满是生活的沧桑和岁月的积淀。 如今,经过这一次意外事故,老人的元气大伤,体质明显大不如前。表现在行动缓慢,睡眠质量差,总是嗜睡如命,睡醒后却感觉浑身乏累,食欲也略有下降。而孟凡尘注意力都在女儿身上,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现在远在山东,更不可能知道这些细节了。 老人身体差还有个致命的原因,就是患上了焦虑症。他们每天对着昏睡不醒的孙女,惦记着离婚的儿子,想着不可知的未来,心里越发焦虑不堪。所以免不了会出现睡到半夜突然醒来,又过几个小时才能再入睡的状况。 因此,在孟凡尘的家里,总能看见这样的画面:午后的阳光打在明黄色的落地窗帘上,在阳光交织的地板上,老人坐在一张涂着透明油漆的实木靠背椅上打着盹,手里的书跌落在地上,老花镜则卡在老人略微有些塌陷的鼻梁上。 有那么一刻,孟小溪的手突然动了一下,遂又恢复原样。 墙上的石英钟如往常一样滴答流淌,没人注意到这一切…… 第二百六十七章 庆团圆 有人说过,男人一辈子可以和很多的女人谈恋爱,但却只会爱一个女人。 我也交往过几个女人,但都觉得没有对你这种感觉,说不出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爱吧。 2008年10月24日 我以前会觉得就算自己身边一个人没有,也好,毕竟曾经习惯过。可是,我现在突然很害怕那种感觉,就是如果身边没有你,我该怎么办。说这话的时候要特正经。 你们女生常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觉得我会是那一个例外。因为我是个好东西。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而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2008年10月24日 不知道心里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牵挂,对那人的牵挂。我这人本来就逍遥惯了,可现在突然心底的某根神经被某人无形地牵动着,使我无论身在何处……不写了,心情好乱。号丢了,得哭死…… 2008年10月24日 冰玉对着日记本发呆了很久,看着上面那几段话,所有的过往似乎又都回到了眼前,心底无端地又隐隐作痛起来。那个人,注定是她心底的疤,不碰还好,一触便痛苦不堪。 阳光明媚地洒在窗棱上,涂着红色油漆的窗棱散发着令人炫目的血红色光泽。几声鸟鸣叩响屋内落寞的心扉,心铉弹跳了两下,又恢复了平静。心底一个声音幽怨道:“不用白费力气叫了,再怎么叫那人也不会出现了。” 窗外,一只花喜鹊站在桃树枝上,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突”一下拍打着翅膀飞走了。 桃花开得正艳,每一根枝条上都蓄满花朵,芬芳四溢。积累了一整个冬天的情绪,只等这一刻宣泄,仿佛为某个人,某段爱情,或者某段铺垫已久的剧情。没有绿叶相衬,一样激qing四射,热情奔放,把美丽演绎到极致。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冰玉每次看见那灿烂的桃花都会想到这首诗,人面桃花,伊人何在? 忘了吧,走出桃林的那一刻起,所有的一切要全部遗忘。生活还要继续,总不能让这份思念陪自己一生。虽然,今后的日子只剩下躯壳,灵魂已死,蝼蚁尚且偷生,她便也偷生在这个世上吧。 冰玉深深呼出一口气,让自己故作轻松地离开桃林。沿着马路向南走去。南边是河堤,新铺的花岗石一路延伸开去。路两旁还有一排鹅卵石,一粒粒嵌入水泥中,如陷入沼泽中的贝壳。 冰玉走后不久,一个年轻帅气个子很高的年轻人走入桃园,他嗅着花香,四处张望,随后,他惆怅着走出桃林。 前面不远处的公路上好像发生了交通事故,围了好多人在那里。年轻人好奇地走过去,他的棒球帽将他的脸一半隐藏在阴影中,一般暴露在阳光下。人群议论纷纷,指手画脚。两辆车停在路中间,一辆侧翻,一辆前挡风玻璃全部撞碎,方向盘的气囊弹出,里面的司机卡在驾驶座上,救援人员正在想办法拆卸驾驶座椅。 见此情景,年轻人想看热闹的兴致顿然消失,他最怕血腥之类的东西,刚刚那个驾驶员脸上身上都是血,这让他有些作呕。转身离开后,他干呕了好几下。不过,胃里的东西早消化光了,除了吐几口口水外,什么也没吐出来。 他抬头,并掏出纸巾擦拭嘴角,这时,前面一个人进入他的视线。 这人穿着藏蓝色棉布a字裙,乳白色开衫,直而垂的头发散于肩上。她的面容姣好,两道细眉如两弯明月,一张红唇则如两片樱花花瓣契合在一起。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青玄此行要寻找的亲密战友及爱人冷冰玉。 冰玉停下脚步,与眼前这个年轻人四目相望。仿佛前世就曾见过,否则为何如此这般面熟?那帅气的面孔,白净的皮肤,那高挑的身材,瘦肖的身躯,竟与梦中之人如此相像。 “你可是……”冰玉话一出口,又打住了。 青玄缓慢向她走来,目光坚定而温柔,待到她跟前,他柔声问:“是你吗?宝贝儿,我是青玄啊。”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冰玉眼中含着泪,那一声“宝贝儿”摧垮了她心中所有的防线。 “是我。我来找你好几天了,今天好算见到你了。”他揽着她的双肩,一滴泪自眼中滑落,“你为什么不告而别,是不爱我了吗?不爱我就当面告诉我,不告而别算什么?” 人群原本一直关注车祸现场,不知什么时候转向他们,他们默默看着这对恋人,都对他们的别后重逢而暗自感叹。 “你知道,我心里只有你……”冰玉哽咽着,“可你要我怎么办?我总不能让你夹在我和你母亲中间左右为难吧,她那么爱你,我不想让她伤心。你,还是回去吧。我知道,她是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你若不爱我可以明明白白跟我说,说什么我母亲同意不同意,那都是借口。”青玄抹掉眼角的泪,喉咙里仿佛有个东西堵在那里,“若知道这样,我何苦千里迢迢来找你,我以为你想我像我想你一样,却没想到你如此薄情,如此狠心,如此冷漠,我这颗心,算是白费了!” 冰玉听到这些话,心如刀绞,知道他误会了自己,可又不知道该怎样解释才能让他明白。她沉默着,泪如泉涌,心痛得快要停止跳动。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人群突然齐声说道。 救援人员把伤者抬到担架上,等往救护车那边走时,也跟着喊了一句“在一起”。 “对不起!”冰玉突然拥抱住青玄,“是我不好。” 人群里想起热烈的掌声,一场误会因拥抱变得烟消云散。 冰玉对着电脑,青玄从后面拥着她,两个人的脸贴得很近,甚至只要她一回头,就能对上他的唇。两人认识五年,还是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这种感情很奇妙,有温馨,有甜蜜,有心湖微澜,也有失而复得的惊喜。正如圣人所说,宇宙是圆的,你付出什么就会收获什么。这突如其来的爱情竟让冰玉觉得很不真实,恍若在梦境中一样。 对,一定是在做梦。冰玉想。 她想,还是掐掐自己,看是不是感觉到疼痛,如果是梦,还是快点醒来吧,她再也不想活在自我欺骗中了。 冰玉下意识用手掐了下自己的大腿,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可是这疼痛却确认一件事,就是现实的场景是真实的,不是梦境。这才是真正的痛并快乐着。 “宝贝儿,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飘带,你戴上看看漂亮不?”青玄从彩绘立柜里拿出一条飘带,飘带很轻,上面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因为在打造过程中加进了金丝线,还缝制上很多宝石以加持它的属性,所以看起来流光溢彩。 光武果然不同凡响!冰玉披上飘带后,就如披上了一条星光编织的外衣,真是星光闪耀,魅力值爆棚。 “这条彩带才配得上我的公主!”青玄两根手指掐着下巴,专注地看着面前这个他爱了三生三世的人儿。“今生我们再也不要错过,因为你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你,我的生命就不完整,就会失去意义。”青玄从身后拥抱着冰玉,此刻,“嫣然的夫君”与“枫叶舞嫣然的娘子”两个名字重叠在一起,他们的灵魂也重叠在一起。 两人看着电脑里的画面,身体里突然都有种电流划过的感觉。一种暧mei的气息在时空中蔓延,然后将两人层层环绕。冰玉觉得心跳加速,脸颊也变得潮红发烫,有种温热的气息喷射到她的脸上。她睁大眼睛,见青玄的唇就快贴上她的唇,她有些不知所措。 忽然,青玄冷着面孔说道:“还不把眼睛闭上。” “啊?……”冰玉楞了一下,方反应过来,忙闭上眼睛。 青玄心里窃笑,慢慢俯身将唇印在那饱满的红唇上…… 冰玉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心里仿佛有无数只小鹿在乱撞。唇齿间的摩挲让她既兴奋又紧张又害羞。这是种全新的体验。这让她身心快活,体内的荷尔蒙爆棚。 “姐,我妈让你们……出来吃饭……”暖月推门进来喊他二人吃饭,没想到撞上他们亲吻的镜头,暖月尴尬地说完话赶紧退了出去。 吃饭的时候,冰玉颇有些害羞,因为这是她人生的初吻,结果还被妹妹发现,好难为情。她只顾低头吃饭,一句话不说。倒是牟君慈,不住夹菜给青玄。 一个月后,青玄对牟君慈说:“阿姨,我想带冰玉回去见我的父母,请您允许。” 牟君慈一脸慈祥地看着这个年轻人道:“多谢你爱上我女儿,以后,我女儿的幸福就依靠你了。她平时脾气倔,你要多包容她。另外,也代我向你的父母问好。” “谢谢阿姨把您的女儿交给我,我一定会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她的。”青玄给牟君慈行了个礼,便带着冰玉南下深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