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姑娘不是赔钱货》 序言 【序言 人生也需要「断舍离」】 这次的书名《姑娘不是赔钱货》实在让人太有感慨,即便身处二十一世纪,但还是有许多从封建时期残留至今的老旧观念,像是重男轻女。 虽说台湾的男女平权意识相较许多国家要进步许多,可是小编还是听说了不少周遭发生的「鬼故事」,也看过一些网路上发表的相关经验文。 不管是父母强迫女儿帮儿子还债,女儿负责背房贷,房子却在儿子名下等等,这些故事都可以总结出一个共通点——女儿是要泼出去的水、是赔钱货,哪有传宗接代的儿子可靠。然而这些人彷佛都忘记了,他们现在正是靠着他们口中的「赔钱货」所赚的钱生活。 「断舍离」这个收纳打扫的观念一直受人追捧,但其实人生也需要「断舍离」,不适当甚至会毁灭自己一生的情感牵绊,就该当断则断的处理掉,不管是男女之间的感情,抑或是如吸血虫般的家人。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这样太过无情,但情感是会被损耗的,纵使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也不堪这样被压榨。 女主角盛踏雪就是如此,她原是一个传统的温柔女子,为夫家奉献一生,谁知最后落得一场空,损了钱财毁了身子伤了心,被扫地出门后连命都留不住。 当她有幸在旁人的躯壳中苏醒,彷佛浴火重生的凤凰,她顿悟了也成长了,因此当遇到相似的状况,她不再选择委曲求全,决定带着自己被苛待的父母出来单过,与无良的亲人「断舍离」。 只是即便顿悟重生,心上的伤疤也不会那么快痊癒,她已对感情疲乏,本以为此生不会再碰情爱,谁知却遇上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不论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愿意等着她的闻人复。 两人相遇的过程对盛踏雪来说有点好笑,也有点莫名其妙,毕竟这种衣着华丽、气势非凡的贵公子,会因为听到她要煮鸡肉料理而厚脸皮赖着硬要吃一顿便饭,实在匪夷所思。 但对闻人复来说,他好不容易重新牵起了以为断掉的缘分,要他做什么都可以,偏偏没有经验的他,只能想得到这种傻气的方式…… 而闻人复的举动如何打动盛踏雪,又是如何让绝情弃爱的她,重新拥有对爱情的信心,甚至与他许下一生的承诺,赶快翻开下一页寻找答案吧! 第一章 【第一章 重生到别家】 「母亲,您要媳妇自请下堂?」艰难的字眼从女子嘴里吐出,带着浓浓的苦涩,彷佛口里是难以吞咽的黄连。 女子梳着妇人髻,双膝跪地,穿着薄薄衣料的她膝盖磕着冷硬坚实的青石板,虽时值炎夏,她却觉得冷彻心扉。 「你这位置有人等着要,只是让你挪一挪。」 上首的老妇人有着高高的颧骨,她双目微闭,手里捻着一串沉香木佛珠,经年好吃好喝好享受养出来高高在上的气势,看着会叫人打哆嗦。 原来婆子们的话是真的,那被她当做天一样的夫婿要纳妾入门,不,不是妾,是迎娶新妻,对方家世斐然,出身名门,自是不肯屈为平妻,而自己这无权无势的糟糠妻则是挡了人的道,所以婆母要她自请下堂,给新媳挪位置。 屋子里很静,佛珠相叩的声音在安静的正堂里显得格外响亮。 白踏雪下意识双手揪紧衣裳,想为自己争点什么。「相公答应过我,只要我不喜欢,就不会有其他的女人。」 麦氏瞪眼斥喝,「愚妇!放眼官大人家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我儿如今身为朝廷栋梁,迎新弃旧,人之常情。」 好个迎新弃旧,人之常情,轻飘飘的几个字,彷佛这再稀松平常不过,所以,她为了身为朝廷栋梁的相公,就该把苦水往肚子咽,摸摸鼻子大度的让出正妻的位置? 「要是媳妇不答应呢?」她胸脯起伏着,微颤的声音多了几分硬气,那多年的委曲求全悉数化成愤怒。 她一说完,麦氏的目光顿时就像刀子一样的射了过来。 「为了我儿的前途,你不答应也不成,白氏,让你自请下堂是看在你嫁入我奚府十余年,给你留点脸面,你要是不知好歹……」未完的话里有股狠绝。 「母亲,媳妇自嫁入奚府,自认行得正,坐得直,无愧于心,尽心侍候公婆、相公,善待叔子小姑,即使算不得贤慧,也绝对称得上好,要我自请下堂,休想!」 她字字铿锵,为了这个家,她倾尽所有的一切,这其中的辛酸血泪又有谁知道。 不说耗费的心力,她婚前省吃俭用积存下来的嫁奁,早尽数拿出来用在奚家人身上,或者说整个奚府的吃穿开销用度,都在她的肩头上。 当年,她嫁给奚荣的时候,他不过是个不起眼的生员,家徒四壁,只有几叠换不了银子的破书,家里过的是吃糠咽菜的日子。 为了让他出人头地,要进书院学习、备考,要有束修和节礼,要上京赶考,要备路费和住宿开销,花钱如流水,她没抱怨过一句话。 期间,小叔子小姑婚嫁,聘金彩礼等事事项项也全由她负责。 奚荣中举后,他从一个芝麻小官慢慢往上爬,要打点上峰、同僚应酬交际,无一不是向她伸手,之后在短短几年内,他就成为正七品的六科给事中,握有监察六部之责,权力不可谓不大。 而以他的善于钻营,什么时候还会升迁犹未可知,但是在一般人眼中,他就是只闪亮亮的金龟。 虽然他已经三十岁,因为阅历丰富,除了俊俏的面貌,更见一种智慧和深沉,这样的男人,不难想见多得是想托付终身的女子。 至于她这糟糠妻早不复青春,多年的家务操持、商铺奔波,哪及得上正值二八年华的女孩,而夫妻长期的聚少离多,她身边连个孩子都没有,这对急于再更往前一步的奚家来讲,她不只没有了利用价值,甚至还成了奚荣的绊脚石。 白踏雪心存最后一丝希望的开口,「母亲,相公他……」 「告诉你,我的意思就是我儿的意思,再说,你嫁入我奚家多年,连个蛋也下不来,单就无所出这一项,就足以将你休离,现在好好的跟你说,是让你别再占着粪坑不拉屎,若是不知道顺着阶梯下来,难看就是你自找的了。」再也掩饰不住的厌恶随着话语从麦氏口中冷冰冰的吐出。 她不自请下堂,便打算用无子的理由来休弃她?这麦氏也不想想她至今没有孩子是谁害的?要不是为了这一家子的大笔开销,她哪里会因为过度劳累流掉了腹中的胎儿?此后再着胎不易。 「我不相信,相公他不是那等趋炎附势的小人!」白踏雪的脸有着异常的苍白,眼神凄厉。 因为她知道,爱子如命的麦氏说的是真的,若是没有奚荣的默许和授意,麦氏是不可能对她开这个口的,但她还想自欺欺人。 「你这无知妇人哪里会知道我儿的鸿鹄之志!」麦氏满眼鄙视。 白踏雪浑身冰凉,知道自己终究被「一家人」背弃了。她一直只有一个人,原以为嫁人了,有了渴求的家人,这会才知是自己太傻。 麦氏见她被自己震住了,唇角扬起,「外头的乞丐求到门前来,我都会让人施舍些银两还是粥饭,你我婆媳一场,我也不能让你什么都落不着的走。」她顺手招来侍候的嬷嬷。「去拿二十两银子让她带走,就当做是给我儿积德行善吧!」 「老太太您真是慈悲!」 麦氏扫了那嬷嬷一眼,点头微笑。「你是个贴心的,就照这数去拿来吧!」 白踏雪闻言浑身血气上涌,再看见那用碎银子拼凑出来的二十两,身子直晃,她在奚家十余年原来就值这些银子。 她把银子接过来,站起身,趋前几步,接着将其全往麦氏的脸上掷去,「吃人不吐骨头的贱妇!你会遭天打雷劈的,报应不爽!」 事出突然,麦氏一时反应不及,被银子砸得正着,歪倒在榻上。 一旁的嬷嬷丫鬟们惊叫出声,有的尖声唤人来抓白踏雪,有的上前搀扶麦氏,屋里乱成了一团。 白踏雪露出一抹苦笑,这样不痛不痒的一砸,根本消减不了她心里的痛苦和耻辱! 白踏雪啊,这就是你努力半生喂养的「家人」,你该醒了,别再执迷不悟无视他们无情的对待! 看着一屋子的混乱,前尘往事如同潮水一般涌上心头。 突然,两个冲进门的粗壮仆妇压制住白踏雪,她下意识的挣扎抵抗,接着听见麦氏的尖叫—— 「来人,把准备好的药给我灌进这贱人的嘴,我看她还能嚣张到哪里去!」 一个仆妇上前粗暴的撬开她的嘴,然后有人把烫口的不知名药汁灌进她的口中,热辣辣的液体几乎烫伤她的喉咙,她怎么也挣脱不了桎梏,有些药汁因此喷溅在她的脸上。 第二章 混乱中,她隐约听见一声叹息—— 「母亲,赶她走就是了,您这又是何必?」 「难道留着那张嘴让她到处去说我们奚府的不是吗?」 白踏雪知道自己要是不拼命离开,怕是要死在这里,也不知哪生出的力气,她突然挣脱那些仆妇的箝制,转身如箭一般的朝着大门飞奔而去。 白踏雪心死了。 原来她奉为天的夫君就躲在暗处,看着她遭受这一切,到现在她才认清自己交付身子与一片真心的男人……不如一条狗! 从此,与、君、绝! 守门的下人也不知发生什么事,没有人上前拦阻,任由白踏雪冲上了大街。 街上车水马龙,车轮辘辘声不绝于耳。 白踏雪被眼泪模糊了视线,她想张口喊,却发现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那毒妇给她灌的竟然是哑药! 奔跑着的她喉咙痛如火烧,眼前所有的事物一片朦胧,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近,下一刻她的身子凌空飞了起来,在一片的惊呼声中,她不知又撞上什么,然后砰地一声落到地上。 她感觉全身骨头像散了似的,鲜血以极快的速度从七窍涌了出来。 透过一片殷红,她看见一张清瘦如谪仙般的脸庞,那双如暗夜星辰的黑眸泛着泪,双手贴抚在她两颊边。 「别死!」 这世间还有人在意她的死活?用这么痛惜的声音留她? 在眼前放大的脸有点熟悉,如果再丰润一点,必是风华绝代,向来记忆极佳的她依稀有种好像在哪见过的感觉。 但,到底是谁呢? 今生怕是再没有机会得知了。 她默默吐出最后一口气,阖上眼的同时,两行血泪沿着眼角流下。 「听说是许给了隔壁镇上的富商严家的嫡子。」 「什么,是那药罐子,不是听说熬不过年底?那是火坑啊!三老爷和三夫人居然舍得?」 「有什么舍得舍不得的?这个家是谁当家的?可不是那一房的人。」 阜镇盛府的西南偏院,两个婆子躲懒的歪在一堵院墙外,确定这时间点不会有人在附近走动,大剌剌说起府里最近发生的大事。 「欸,这话得小着声说,要是让人听去,你也落不着好。」矮胖的婆子虽是有些瞻前顾后,但仍眼神不敬的瞥向院墙。 「我不说难道这事就能揭过去吗?老夫人是个不管事的,你我都知道这个家谁在拿主意,大夫人一听说对方看中五姑娘,可是满口答应,听说还一口气得了一半彩礼的六十两银子,等正式迎娶后还有剩下六十两可拿,一百二十两,这么多的银子,怎么看上的不是我家那丫头?」高个头的婆子一想到一百二十两的彩礼心头怦怦跳个不停,银子多可爱啊,要是她能得该有多好。 矮胖婆子撇了撇嘴,「你少臭美了!五姑娘再怎么说也是姑娘,人家怎么会看得上我们这当奴才生的丫头!」她口中虽然这么说,眼底全是幸灾乐祸。 大房自作主张要「卖了」三房姑娘这事,整个盛府从在正房听差到厨房里烧火的丫头都知道,前夜三房的五姑娘在哭闹无用之后愤而自缢,遭人救下后现正昏迷着。 「奴才生的丫头怎样了?我那丫头长得可也不错,未来或许能嫁得比五姑娘还好!」 「是是是,这要是冲喜不成就得守寡了?啧啧啧,年纪小小就守寡,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高个婆子一副万事通的模样说:「还不是大姑娘看上了师爷家的公子,大夫人为了攀上这门亲,急需要银子疏通关系,这才把脑筋动到了五姑娘身上,应允严家的提亲!」 「你真厉害,什么都知道。」 「那当然,我和你不一样,也不看看我在哪里当差!」有人尾巴都翘起来了。 「我知道,姊姊是大夫人院子里的,往后可要记得多照顾妹妹我啊。」 两个婆子就隔着盛家三房院子的薄墙,肆无忌惮的说着主人家的长短,偏偏墙后边也一点动静都没有。 「要我说,三夫人最好能把五姑娘给劝转了心意,否则,大家闹得难看,到时候也不知吃亏的会是谁?」 「说的也是,五姑娘要是乖乖听话了,大夫人还会说她乖巧识时务,这些年要不是大夫人把盛府内宅的事务料理得井井有序,大家又哪来的好日子过,做人啊,不能太忘恩负义,会被雷劈的。」 闲话说完了,两个婆子才甘心各回自己的地方去了。 啧啧,这三房的人在主人家根本和透明人没两样的,活该被大夫人搓圆捏扁,寻常人只要有点血性的,谁不会出头替自己申辩两句,偏生这房的人从上到下屁也不敢放一个出来。 那五姑娘再不甘愿,只能怨自己投错了胎! 这些糟蹋人的奴才!两个故意来恶心人的婆子说的话,一字不漏的全听进薄墙另一边的烟氏耳里。 坐在床边小凳上的她气得双手颤抖,已经肿成核桃般的眼,又落下断线珍珠般的泪珠。 「我苦命的踏雪啊……」 不大的内室,床榻上躺着一个双眼紧闭,年约十三,身子骨却瘦弱异常的少女,她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嫩唇毫无血色,孱弱得像个瓷娃娃,脖子处一圈骇人的紫红痕迹,看着仍是怵目惊心。 「老爷,大夫人根本是把小五卖给严家,连那些下人都来糟蹋我们,这盛府的人分明、分明没把我们三房放在眼里!」 盛光耀坐在靠窗的松木圈椅上,绷着脸,闷不吭声。 「这整个阜镇谁不知道邻镇的严家大少是什么样的身体,女儿真要嫁过去,只有守寡的命,一辈子那么长,这是要小五怎么办?」 盛光耀像是没听见的毫无回应。 「老爷,我是不卖女儿的,谁想卖我的小五,我就跟他拼命!」她一张泪痕斑斑的脸有着决然不屈。 看着什么话都不说的相公,她忽然来气,「盛光耀,你倒是说句话呀!」 盛光耀看了眼躺在床上,看似毫无生气的女儿,不悦的瞪了眼烟氏,见她含泪的眼神心软了几分。「你小点声,小五还睡着,我去向娘说我们小五不嫁就是了。」 床上少女其实已经醒来有那么一会儿,只是未睁开眼,她是被烟氏的哭声给唤醒的。 将醒未醒时的她,把方才外头婆子的挑衅和屋里这对陌生男女的对话都听入了耳中。 她皱了下眉头,轻咳了一声,长长的睫毛微颤,终于睁开的水眸带着茫然,看向头上的床架。 烟氏欢天喜地的喊道:「小五啊,你可醒了!」 她这一叫,连在窗边的盛光耀也起身走了过来。 第三章 看着女儿脸白如瓷的憔悴模样,分外娇弱,令人心疼。 见少女不发一语,烟氏才干没多久的眼又漾起了泪,捂着嘴哽咽说道:「小五,你为什么这么想不开,你要是有个万一,叫娘怎么办?要不是阿瓦刚好进门换茶,娘真不敢想……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娘也不活了!」 「别哭哭啼啼的,小五这不没事吗?」盛光耀语气略带不耐烦。 少女转头看着坐在床边,哀哀哭泣着的烟氏—— 这是她的娘啊? 看着年岁不大,秀丽的眉睫楚楚动人,颇有一番韵味,一看她睁眼,颤抖的握住她的手不放。 至于站在边上的男人大概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身上一件松江细布长袍,古铜肤色,脸上有微微的胡碴,浓眉大眼,很有几分英气。 这是她爹? 「墨娘,踏雪看着还累着,有什么话等她好好休息过后再说吧。」 烟氏用帕子按了按眼角,伸手替像又闭眼睡去的少女掖了掖被子,随着盛光耀走出房门前还仔细的叮咛了丫头阿瓦,要她细心看护着姑娘。 少女听见脚步声渐远,睁眼扫向头顶的帐幔,是半旧的帐子,盖在身上的被褥摸着也轻薄,房里的摆设很简单,一把圈椅、两张小凳、一张几,就这样。 她看了眼一旁眼睛浮肿,显然哭得很惨的丫头,示意她过来把自己扶坐起来。 阿瓦动作轻柔但俐落的将她扶坐起来,再在她腰后垫了个枕头,之后快手快脚倒了一杯茶,端到她面前。 少女伸手接过,忍着喉咙的不舒服,慢慢的啜了几口,等这一杯茶下肚,总算小解了喉头的干渴。 阿瓦接过她递回来的杯子,看她不甚有精神,忙又扶着她躺下。 少女在闭眼之前,告诉自己—— 踏雪,如今的她叫盛踏雪。 盛踏雪这一睡不知睡了多久,当她幽幽转醒,窗外淅沥沥的下着雨。 甫睁眼,她就看见坐在床边的烟氏,她穿着秋香色的交领衣裙,云鬓斜插一根没有任何花样的银簪,手上拿着绷子绣着花,听见她发出声响,转头眼巴巴的瞧着她。 她思索着要怎么把一个陌生的妇人当做娘,最后只能露出一个微笑充数。 阿瓦掀了帘子进来,手里捧着盛着热水的木盆。 烟氏扶着女儿起来梳洗。 没多久一个年纪大些的丫头提了食盒进来,她是侍候烟氏的大丫头,叫秋莲。 一碗白粥,两碟小菜。烟氏看见这菜色,眼眶又红了。「秋莲,我不是让你吩咐厨房的人给五姑娘煮些营养的吃食吗?」 秋莲犹豫了下,「夫人,陈婆子说厨房的食材都是有一定份额的,想要额外的吃食,得拿银子去。」 烟氏闻言,泪珠又开始在眼眶里滚动,「这是欺负我们这房的人,要是大房去要东西,那老东西敢这么说吗?」 盛踏雪发现她这位娘亲简直就像是水做的,动不动就淹水。 看起来他们这一房在盛家很是弱势,连下人都没把主子放在眼里。 盛踏雪忍着喉咙的不适,对着烟氏摇摇头,让她宽心。 烟氏声音哽咽,「都怪老夫人把心都偏向大房、二房那边去了,我们谨守本分的过日子,别人偏还要整治我们,这回,还把主意打到你的身上,幸好你没事,否则……」 盛踏雪慢慢把白粥喝完,小菜也吃了一点。她的肚子空空如也,身子半点力气也没有,能做什么?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看起来这个盛府也不是什么清静的家庭。 等阿瓦和秋莲收拾好便退了出去,屋内只剩下母女二人。 「娘,把眼泪擦一擦,哭,是……没有用的。」即使喉咙刺痛、声音低哑,她还是艰难的吐出长串的字句,结果才说完,便一阵呛咳不停。 烟氏伸手急切的拍着女儿的背。「我也知道,只是眼泪不听我的。」 她这便宜娘也是个妙人。 「我刚醒来,脑子……浑浑噩噩的,有些事不太记得,娘……和我说说这个家……里的事可好?」 烟氏不疑有他的给盛踏雪说了一下盛家的事,因为心中早有不平,还多说了一些其他的。 盛老太爷的祖上三代都在泉州从商,盛老太爷这一支很早就离开故乡,来到河间府落地生根。 盛老太爷娶妻荆氏,育有三子四女,可惜么儿和么女早年夭折,后来老太爷纳一妾室,生下盛光耀这个庶子,此后姨娘也就再无所出。 盛老太爷的三个儿子,长子盛光明、次子盛光辉,盛踏雪的爹盛光耀行三。 三人娶妻生子,大房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盛丹玥、盛丹丹、大少爷盛修文。 二房子嗣单薄,二夫人房氏无所出,只姨娘生了个女儿盛丹霏。 三房就是盛踏雪的爹娘,膝下只有盛踏雪一女。 盛老太爷已经过世,盛老夫人因为膝下两个儿子是她亲生的,对她颇为孝顺,十几口人住在三进的宅子里,因为人多口也杂,摩擦不少,又因为三房习惯退让,久而久之更没被放在眼里了。 虽然不到打骂作践的地步,但当家主母作主将三房的闺女给「卖」了,便是吃定三房不会吭声,也没胆子吭声,可见三房在盛府是个什么地位了。 盛府是商户,却不是什么富商,盛老太爷奋斗了一辈子,手下就只有两家铺子,一家卖杂货,一家经营的是饭庄,至于田产,四亩的良田是自己的,余下二十几亩则是佃人家的地来耕作。 这样的家产在富人比比皆是的阜镇真的算不上什么,但严格说起来,两家铺子只要经营得法,足够十几口人嚼用,甚至过起宽裕的生活。 相较于时好时坏、收入不定的杂货铺,饭庄是能直接看见银子的生意,只要有两样拿得出手的菜色,小镇有不少乡绅员外,他们虽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总有个要谈事的时候吧,谁张口不用吃饭?偶尔打打牙祭上次饭馆,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盛老夫人把最赚钱的营生给了老大盛光明。 偏偏饭庄在他手上收益却是江河日下,原因无他,饭庄仍是需要主事者 用心的营生,大厨、跑堂的工钱不计,官府、地头蛇也要打点,同业饭庄酒楼竞争等,但盛光明出手阔绰,各种来路的酒肉朋友来者不拒,抱他大腿想沾好处的人无形中越来越多,他便有些疲于应付了。 而杂货铺原先怎么也轮不到三房盛光耀这个庶子掌理,起因于二房对经营生意没兴趣,也不想整日兜着几文钱的出入帐和为琐碎的进出货弯腰忙碌,盛老夫人便把佃来的地和自家的四亩良田交给了老二,让他去折腾。 第四章 她的要求也不多,只要缴税时够给盛家及其田庄交租子,余下的够一大家子一年的口粮就够了。 因为家里就三个老爷,铺子不能没人管,与其交给外人不如交给庶子,至少他还会记得自己给的这份恩情,不敢乱来。 于是杂货铺便交给了盛光耀,但附带条件是,赚的钱必须全部归入公中,他们这一房的开销用度也是由公中支出。 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银子一文钱也存不到,全部缴交公中,好个一本万利的打算。 这说给谁听,谁都不干! 只是素来庶子和嫡子待遇本来就不在一个水平上,庶子的地位低下,不说没有可能继承家产,就是半个奴才,主子让你去打理铺子是看得起你,盛光耀哪敢拿翘。 盛踏雪看着自己朴实到近乎简陋的屋子,母亲头上半银半木头的簪子和半新不旧的棉布衣裙,可以想见,这所谓的公中是多么苛刻了。 因为父亲在这个家没有任何地位,难怪掌家的大房想把她「卖」了,父母连吭声气也不敢。 可她同情原主的爹娘吗?并不。 自己亲生的女儿受此不公的对待,连说个「不」字都不敢,实在太叫人齿冷了。 「这些话,咱们娘俩私下说说,要让你爹知道我和你说了这些事,定要不高兴了。」不论相公在家中的地位如何,烟氏对丈夫还是敬畏的。 【第二章 被赶出盛家】 不高兴吗?她并不在乎,盛踏雪还未表示,外间有脚步声传来,门帘掀开,进来的是大房夫人蔡氏。 由于阿瓦不在,一行人未经通报便直捣黄龙。 蔡氏极讲究排场,身边侍候的前前后后有近十个,人太多进不来,只能在外头候着,但连同进来的四个奴婢一站就显得室内拥挤不少。 蔡氏有双柳叶眉,乍看颇有几分姿色,可惜一脸浓妆,嘴唇腥红,加上一身藤青曳萝靡子褙子,迷离繁花丝锦长裙,有些壮硕的骨架更显庞大了起来。 烟氏起身朝着蔡氏喊了声大夫人,蔡氏看也不看她,居高临下,眼神刻薄的看着床上的盛踏雪,假惺惺的叹了口气——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想不开,严家可是难得的好人家,要不是伯娘心善,这么好的事可就指给了别人,哪轮得到你?」 这简直是昧着良心在说话,烟氏气得抖唇,「大夫人,我家小五年纪最小,要谈亲事,大夫人的大姑娘、二姑娘不是更合适?再不然,也还有二房的三姑娘,哪里就说上我家小五了?」 蔡氏不高兴了,她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可值得更好的。 「反正这桩亲事我已经跟严家人说好了,踏雪的亲事我这伯娘尽力便是,何必惊动老夫人?」稍早老夫人把她叫去训诫了一番,要不是她尽把事情往好处说,处处投老夫人所好,这无疑稳赚不赔的亲事怕就要黄了。 盛踏雪抬头,一脸不解的看着蔡氏,忍着喉咙处的疼痛问:「小五父母俱在,不知伯娘凭什么作主把小五许嫁?」 蔡氏被盛踏雪的言语给激得火气上冲,深吸一口气后,冷声道:「是谁教你用这种口气跟伯娘说话的?你的规矩教养都哪儿去了?这件事已成定局,你好好养伤,别再搞出些惹人心烦的把戏,一个月后严家就会来迎娶了!」蔡氏趾高气昂的撂下话,拂袖而去。 她以为按照以前拿捏这丫头的法子必定能无往不利,哪里想到会在她脸上看到那凛冽的眼神,心里咯噔了下,这丫头是怎样,以前她说东,这丫头就不敢往西去,这会儿眼神这么碜人,是谁给她的胆子? 盛踏雪大概弄懂了蔡氏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蔡氏不就看着自己爹娘懦弱不敢反抗,既然没有长辈替她出头,拿捏她这么个小丫头又有什么难的? 而且听她方才说的话,她那便宜爹是去老夫人跟前说了她不嫁一事的,只是看着没什么效果。既然老夫人那边指望不上,想要从这桩冲喜的亲事里把自己摘出来,还是只能靠自己。 烟氏无助的掩面。「娘真没用,护不住小五,我去找你爹让他想办法。」 盛踏雪心里实在看不上这个只会哭的便宜娘,对上当家主母什么意见都不敢有,对下人的践踏甚至一味的退缩,能巴望她帮自己争取什么?她实在没底。 「娘,没用的,爹看着是已经找过祖母了,要不然大伯娘怎么会来?」 「那我们该怎么办?」烟氏六神无主。 「娘,您会站在女儿这边吧?」唯今之计,只能设法先让这个娘和她站在同一阵线,要是一个队友也没有,她也太惨了。 「那是当然,小五可是娘的心肝宝贝啊!」说到这个,烟氏也不哭了。 「您若不挺直了腰杆,护着女儿,又有谁能保护女儿?只要您不答应把女儿嫁给严家,大伯娘难道还敢硬来吗?」 「只要我咬牙不答应就能成?」女儿说得有理,要是连她这做母亲的都护不住她,那有谁能? 她虽然面对蔡氏习惯性的就退缩,那是因为多年来他们夫妻俩对蔡氏唯命是从,但是一想到要放任蔡氏操纵女儿的亲事,女儿一旦嫁进严家……痨病,是治不好的绝症啊! 所以说冲什么喜,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女儿要是年纪轻轻就守寡,一生那么长,她该怎么过下去? 一思及此,本性柔弱的她,看着女儿弱质纤纤的模样,为母则强的母性被激发了。 「你放心,不管你想做什么,娘会一直站在你这边的!」 得到烟氏的保证,盛踏雪虽然不敢全信,但是多个同盟,总比孤军奋斗来得强。 起码不要有个拖后腿的。 休养了两天,盛踏雪觉得自己的身子大致上已经没什么问题,脖子上的红痕也逐渐转淡,只是看着仍旧显眼,所以她每每敷完药之后依然将布条系上,借以遮掩。 这两天,大房没有再来人,屋里经常只有烟氏和她母女俩,就连她那个便宜爹也只是来打打酱油,说没两句话一溜烟又不见人影。 他说了,老夫人的意思是盛家的女儿早晚要嫁人,早嫁晚嫁都是嫁,嫁的夫君是好是坏,得自己去过日子才知道,严家大公子看着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以她一个庶子生下来的女儿,也许去了严家能享后福也说不定。 第五章 盛踏雪被气笑了。 能享后福?要是那位严公子有个万一,严家失去这么个独苗,还会将她这冲喜娘子高高的供起来?这简直是痴人说梦,到时恐怕克夫的大帽子立马往她头上扣,整得她生不如死都有可能。还是原主就这么好骗,人家随便说什么都信?所以那位老夫人连草稿也懒得打的随便说? 盛踏雪看向盛光耀。「爹的意思呢?」他总该有自己的想法吧?都听别人的算什么! 「你奶奶的意思也没错……」盛光耀没敢看女儿的眼睛。 烟氏以为丈夫会站在她们母女这边的。 「你这个没心肝的,我们就这么个女儿,你这当爹的没能耐替小五相看个好人家就算了,老夫人和大夫人要把女儿往火坑推,你还站在她们那边,你到底是不是孩子的亲爹?你就不能挺起腰杆站出来替咱们娘俩说句话?我真是命苦……」 她受够大房了,只要是大房说的话就是对的,大房放的屁也是香的,自己的夫婿只会默默承受,连带她这个妻子也被剥夺了话语权,明明是主子却像听命行事的下人。 「你胡说什么,娘说的话你敢不听吗?你是想害我去到哪都被人戳脊梁骨,骂我不孝?」盛光耀拧起了眉。 本朝最重孝道,孝道是座隐形的山,压在身上甩不开推不掉,无论长辈对晚辈的要求合不合理、做不做得到,一旦违逆,路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盛踏雪以为这是愚孝,但是她不清楚盛光耀是怎么想的,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并不想为了女儿去违抗他的那些家人。 「是我命苦,这些年跟着你吃苦受罪,我没话说,因为是我心甘情愿要嫁你为妻的,可是你瞧瞧我们遇到的都是些什么破事?大房、二房过得是什么日子,我们过得又是什么日子?你孝顺,好,你就继续留在这个对你没有半点恩义的家熬到老死吧,这种日子我不过了!我要跟你和离!我会带着女儿自己出去住!」烟氏豁出去了,把她心底的委屈都吼出来。 这些年卑躬屈膝、低人一等,日子过得再艰困她都摸鼻子认了,丈夫是她自己点头要嫁的,但是凭什么这个家连她的女儿也容不下? 她性子平和懦弱,原先以为丈夫跟她一条心就好了,这才幡然看清楚,他的心根本不是向着她们母女俩的。这样的人,还守着他做什么? 盛光耀显然被烟氏脱口而出的话给骇住了,神情有些恍惚,「墨娘,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就谈到和离去了?不过是嫁……」看了眼女儿,把喉间的尾音给吞了。 不过是嫁女儿是吗?这个便宜爹真是骗人骗彻底,连自己都深信不移,盛踏雪无言了。 烟氏和盛光耀多年夫妻,哪里不知道他未尽的话语要说什么。 「她们就是想卖我的小五,连你也这么想!既然你们盛家人一条心,我也不碍你们的路了,我们和离!我带着小五给人浣衣、做女红也能过日子,又何必留在这里让你们糟蹋!」她硬气了一把。 看到烟氏破釜沉舟喊着要和离,盛光耀一脸的慌乱,盛踏雪就知她这便宜爹对娘亲还是有些感情,不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我这不过是还没吱声,我这、这就去、去向大嫂表明态度,要嫁女儿,她可是有两个比小五大呢,怎么也轮不到小五对不对?」盛光耀的姿态和声音都软了不少。 「你最好要说到做到!」 「你怎么就不信我了?不过这么大的事你总要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怎么说。」 烟氏瞧着盛光耀,再看看女儿,有些摇摆。「要不……给你爹一些时间?让他想想怎么去向你大伯娘和祖母开这个口,总得想个好一点的措辞。」 知夫莫若妻,她知道夫君话应得痛快,真要等他去冲撞大房等人,向来被压榨习惯了的他,还真要鼓起十足勇气。不过至少他答应努力了不是? 盛踏雪真的想翻白眼了。好一对不靠谱的爹娘。 盛光耀低着头想出去,却听见盛踏雪在他身后语气森寒的道—— 「爹,您要敢把我卖去别人家做寡妇,这辈子咱们父女的情分就算完了。」 盛光耀和烟氏都愣了,虽然知道女儿拿命来反对这门亲事,如今竟然还把话说得这么决绝。 「你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和我说话?」他要不教训一下她,他这爹就不用当了。 「不然我该用哪种态度跟您说话?」她的眼光毫不回避。 盛光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气得脖子都粗了一圈,拳头捏了又放,放了又捏,最后气呼呼的出去了。 「你这孩子怎么和你爹这么说话?」烟氏口气略带责问。她有多久没看过相公气成那样了? 「娘,我这不是被逼急了。」盛踏雪半真半假的红了眼眶。 她拍拍女儿的小手。「娘懂,我们就等着你爹的好消息吧。」 最好是这样。就怕等那便宜爹为了她这女儿不顾一切的去向大房提出拒婚,黄花菜都凉了,她不想坐以待毙,也没道理坐以待毙! 烟氏看到阿瓦端药进来,又盯着盛踏雪喝了回药。 「你这伤总算是将好了,再下去也没钱给你买药了。」她叹气道,把药碗递给阿瓦,让阿瓦去将药渣倒了,又看着女儿歇下,这才出门。 一直待在屋里的盛踏雪让阿瓦扶着走出三房的小院子,能出来透透气她还满高兴的。 相对三房那偏僻又窄小、什么都没有布置的院子,眼前盛家这园子打理得真是不错,精心莳弄的花草一片欣欣向荣,这时节,尤其是艳丽的桃花李花开了满树,香气扑鼻,配上生气盎然的春草宛如锦绣,衬着碧空,心情都像被洗涤过一样的舒畅。 只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三个不速之客领着丫头,像是算好时间的把她堵在半道上,老实说阵仗还满惊人的。 这些日子阿瓦常给盛踏雪说府里的事,想到一项说一项,有的落落长,有的简要两三句,盛踏雪把它拿来当佐饭的调味料,当闲暇时打发无聊的说书听。 譬如,大夫人每天吃的一定要是当天采买的新鲜食材,桌上必定要有四荤四素的菜品,至于吃不吃得完,那不是她考虑的问题。 茶叶果品一定要最好的,点心除了县城最知名的吉记,其他绝对不碰,茶叶一定要是最好的,壶里的茶水要求四季温热不能断。 大少爷和两位姑娘自也是比照办理,一丝都不肯将就。 所以眼前这两个姑娘,后头跟着四个丫头,每个手里拿着要不是手炉,要不是披风,要不是吃食,身分自是不难猜,盛踏雪心想,就算宫里娘娘的排场也就这样吧。 这一比较,落在后面的盛丹霏就有些势弱了。 她的身边就一个瘦瘦小小的小丫头,头还是低着的,连抬头看都不敢。 第六章[05.24] 「哟,身子不好就乖乖在屋里待着,逞能出来,要是吹了风回头又病了,还不得要家里搭医药费?先前为了给你请大夫可花了不少银子呢。」说话间一股浓浓的香风袭来,讥笑又轻蔑的声音又尖又利。 说话的是大姑娘盛丹玥,年十七,从十四岁就开始相看人家,可惜眼界比天高,门第差点的她看不上,家世高些的人家看不上她,这一来二去的熬到这把年纪,别说蔡氏着急,她对自己的亲事也开始急躁了。 但是用她的话说,是爹娘舍不得她,想再多留她几年。 她的长相和蔡氏如出一辙,略带方形的脸,柳叶眉,杏眼,很不幸,骨架也随了她娘的粗壮,据说为了让自己好看,她每天吃的量像是鸟食,可惜成效不彰。 这会儿她身上穿的是水红镂银丝牡丹花纹缎裙,要盛踏雪说,骨架大的人本来就很容易显胖,她又穿着红色,更有着强烈的放大效果,和与她并肩站在一块的二姑娘盛丹丹一比,真有些惨不忍睹了。 姊妹一个模样肖了娘,一个肖了爹。 「大姊,我们之前不是说好要去探望待在屋子里养伤的小五妹妹?怎么一忙就给忘了,你瞧她那儿还裹着巾子,真是可怜,我说妹妹,你怎么就那么想不开?要知道好死不如赖活呀,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盛丹丹一副苦口婆心的劝着,但深一层去想,她对盛踏雪的遭遇没有半点同情心。 盛踏雪要是有个不测,不只家里晦气,到时严府要不到人,遭殃的不就变成她们吗?所以她现在不能死,等一个月后嫁进严府了,她要怎样她们也就管不着了。 盛丹丹脸庞圆润,眼下有颗泪痣,身穿烟罗紫束腰雪缎长衫,袖口用银丝锁边,一对金宝结,绿宝石镶嵌的流苏步摇,猫眼石耳坠,比起盛丹玥的满头珠翠,品味不知甩了豆豆小-说提供她几十条街。 相较盛丹玥直来直往的粗暴,这位二姑娘果然如阿瓦说的,是个喜欢绕来绕去的主,常绕得人一不小心就着了她的道而不自知。 都说会咬人的狗通常不会吠,她是咬了人一口,那人还会问她有没有把牙咬疼了的那种人。听说以前的盛踏雪就吃她这一套,完全就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蠢货,真不知怎会突然开窍不愿当个冲喜新娘? 然而如今的盛踏雪已经不是从前的盛踏雪,她可是比在场的人多活了一世,要是还听不出盛丹丹话语中的恶毒,那她也就白活了。 这两姊妹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代表!要是被送上门冲喜的人是她们其中之一,最好是想得开、笑得出来! 三人之中,看着像是个隐形人的盛丹霏,垂着头,不言不语,摆明了就是个怯弱的小跟班。 盛踏雪看着大房两个嫡姑娘一唱一和,唇边挂着笑容,一句话不吭。 这五妹妹好像有点不一样?盛丹玥觉得不对劲。「怎么了?五妹妹好大的架子,你二姊姊和你说话,竟敢不回应?」 盛丹玥是个沉不住气的,在她身上看不出那种被精心教养出来的大气,完全就只是一个被娇惯坏了的千金姑娘。 她细细描绘的眉毛挑得老高,看盛踏雪一副没把她们放在眼里的神情就一肚子的火。 表面是替盛丹丹不平,其实不过是受不了被漠视。 对她来说,一个庶子生的女儿,凭什么和她们互称姊妹?偏偏这盛踏雪还长得比她出色,虽然稍嫌瘦弱,但那眉眼间的娇美完全是她的梦想。 阿瓦不必盛踏雪示意,看见盛丹玥开始为难自家姑娘,她马上伶俐的一个福身,出声道:「还请大姑娘、二姑娘见谅,我家姑娘伤了喉咙还没好利索,大夫吩咐要噤声,半旬后才能开口说话。」 盛踏雪真想给阿瓦鼓鼓掌! 这两姊妹在她卧床那些天,没一个来看过她,如今在这里和她「偶遇」,摆明是来看她上吊没死成会是什么凄惨模样,她的不能言语应该够她们回去开心好一阵子了。 「什么,不能说话?」盛丹丹忘了遮掩的笑得灿烂。「我说五妹妹,这会不会就是老天爷在惩罚你得了严家那么好的亲事还不知珍惜?啊呀,这寻死的经验想来不一般,要不要给姊姊们说道说道?」 不能说话?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最好从此都不能开口发声,成了哑子,看她空有一张脸蛋有啥用,哼,她只配给她做陪衬! 盛踏雪转了转眼珠,看来她就算继续装聋作哑,这两个「好姊姊」也不会轻易罢手,可她们真当她是软柿子呀。 她轻抚着喉咙,假装痛苦不堪,「……好人家吗?既然二姊姊这么羡慕小五,对那位严大公子倾心爱慕,从前有孔融让梨,不如我这妹妹也让出这难得的好亲事,成全二姊姊的仰慕。」 乍然听到盛踏雪沙哑到近乎粗嘎的声音,盛丹丹乐得差点没笑出来,她就说嘛,这盛踏雪就是个禁不起激的,随便一激就寻死觅活,屡试不爽,她这会稍稍一刺,不就又开口了? 摆明就是个蠢到不能再蠢的蠢货。 不过……她幡然回过神来,「谁仰慕那个痨病鬼?你不要随便污蔑我的清誉,再说,长幼有序,咱们家要嫁也该是大姊先才是!」 这话盛丹玥可不爱听了,「盛丹丹你的脑袋被驴子踢了?这会说什么长幼有序?娘不是说,等被媒婆点中的五妹妹进了严家门,就有银子替咱们疏通,各讲一门好亲事,你忘了吗?」方才还一副相亲相爱、姊妹情深模样,一见火烧到自己身上,盛丹玥马上把暗藏的心思给掀了。 她压根无视这花园除了自家姊妹,还有其他来来去去的下人,完全没想到哪个随便往外一张嘴,就能制造出无数的流言,自己或整个盛府都会成为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盛丹玥想的只有——都是自个儿的爹不好,士农工商做什么不好,偏偏家里从商,是四民之末,比泥腿子还不如,害得她的亲事这么波折,与意中人的距离那么远。 盛丹丹呸了声。「大姊,你这是想骗谁?是你看上师爷家的公子,缠着娘替你设法,不要牵拖到我身上!」她不扛不该她背的锅。她没说的是,蔡氏原先是想算计盛丹霏的,是媒婆过来点了盛踏雪,这才由她顶了冲喜新娘的缺。 从头到尾没说半句话的盛丹霏低垂着头,眼光闪过一抹复杂,她很清楚半个月前大房设计的媒人相看是自己逃过一劫。 第七章 盛踏雪冷眼看着开始互揭疮疤、狗咬狗一嘴毛的两姊妹,她不过轻轻一挑唆,她们就不隐瞒的全部抖出来,摆明就算大房这样,自己一家人也对抗不得。 凭什么自己就该被这些人算计? 盛踏雪啊盛踏雪,你以为脖子往绳子上一吊就没事了?你是没事了,却留下烂摊子给我这重生的后来者。 看来徐徐图之真的图不了什么,她不是正想找机会将事情闹大?眼下这姊妹俩不就给打瞌睡的她送枕头来了。 盛踏雪心思飞快的转了一圈,嘴角一撇,忽然就泪流满面了,捂着脸,嘴里嚷嚷着,「我不活、我不活了,原来大伯娘是这样算计我的,我说什么也是她的侄女啊,凭什么大姊姊就能有好姻缘,却拿我去换钱……」 她跌跌撞撞的往前跑去,哭得那一个委屈啊,天都要下六月雪了。 阿瓦一下懵了,姑娘是怎么回事? 她忽然想起当初姑娘会上吊,也是被大姑娘和二姑娘给激的,那天姑娘也是这样又哭又叫,然后当晚就吊了脖子…… 她全身一阵激灵,姑娘不会又让大姑娘和二姑娘给刺激得想不开,再寻死一回吧? 没多细想,她提起裙子匆匆追赶上去。 姑娘,千万不要又想不开啊!但是姑娘为什么边跑还边把自己的头发弄得凌乱不堪?接着还回过头,挤眉弄眼的示意她跑慢一点? 最让阿瓦瞠目结舌的是,姑娘奔往的可是稍早她特别说的种满粉桃、老夫人独居的院子耶,姑娘不是向来怕老夫人怕得连正堂都不肯进? 【第三章 母女当自强】 盛踏雪不顾守门婆子的拦阻,一脚拐倒一个,一拐子再撞摔一个,终于闯进盛老夫人院子的正堂。 大夫人蔡氏、二夫人房氏正陪着盛老夫人聊天说笑,笑声隐隐的传了出来,可见谈话的愉快,但因为她的闯入,笑声嘎然而止。 既然要作戏,就要把全套做足,于是盛踏雪一进门也不管盛老夫人瞬间沉下去的面容,她瞬间双膝跪地,声音大到听见的人都要不忍了,接着膝行着往盛老夫人靠去,拉住盛老夫人的裙裾,小小的脸蛋上泪流满面,因为抽噎,肩膀一抽一抽的,神情是无尽的委屈、旁徨又可怜。 「祖母……求您替小五作主……」 「这是在做什么?不好好的在房里养伤,怎么又跑出来?这是想替大家增添麻烦吗?」盛老夫人一边说一边看着盛踏雪抓住自己裙裾的手,强忍住不喜,毕竟不能拍开,表情很是僵硬。 盛踏雪哭得全身发抖,一下回不了话。 同样心生不悦的蔡氏趁机插话,「小五,祖母在问你话,你怎么不回答?你娘没教你要敬重长辈?」这小五怎么敢来这?又想闹什么了? 盛踏雪暗呸了声,这是大尾巴狼呢,竟想顺手把她娘拖下水。 她抽噎的吸了一下鼻子,眼角都是晶莹的水光闪烁,神情楚楚可怜。「祖母,小五方才和大姊、二姊在水榭旁的花园相遇,大姊亲口对小五说,大伯娘想卖了小五是为了要给大姊、二姊相看好人家! 「小五不相信,祖母对我们这些孙女向来一碗水端平,外头的人只要提到我们家,都是竖起大拇指交相称赞祖母持家有度,教子有方,德厚兼备,我们家又不缺钱,哪里容许卖女儿的事情在我们家发生?祖母,这是往您的脸上抹黑啊……」 她白着脸,绞着双手,好像为此受了莫大的打击。 从阿瓦那边得来的情报,她这位祖母是个喜欢听好听话的人,又极好面子,就算打肿脸也要充胖子,谁敢让她没脸,她一定跟谁没完。 也就是说和这位老夫人说话,一定要投其所好,尤其是老人家最忌讳家里的人喊穷,她倘若知道大房作主要嫁三房的女儿是为了一己之私,绝对不会高兴,加上这事要传出去,有多少猜臆会从人们的嘴里出来,家中又是靠铺子营生过活,她就不相信,这一来盛家的生意还做得下去。 老夫人可以不在意自己这个孙女,可她总要在意自家的营生吧? 蔡氏心里一咯噔,把盛丹玥骂了个狗血淋头。 盛老夫人也冷森森的看了蔡氏一眼。 老大媳妇可不是这么对她说的,这是说一套,做一套吗? 蔡氏讪讪的避开婆母的目光,开口解释道:「小五,你大姊、二姊是逗着你玩的,严府可是大伯娘特意替你相看的亲事,你就算不感激大伯娘,也不能这样污蔑大伯娘的一片用心啊。」 盛踏雪干脆跪在地上不起来了,「大伯娘,小五最尊敬大伯娘了,您为操持这个家费尽心力,要是没有您,我们怎么可能有好日子过?可是……」 她顿了顿。「祖母也教导踏雪要尊敬长上,爱护兄姊,毕竟长幼有序,无论如何大伯娘说的这门好亲事怎么也轮不到小五头上,小五上面有三个姊姊,小五不想做那个僭越姊妹、被人指责不恭不敬的人,求祖母替小五作主!」 蔡氏听得盛踏雪那宛如流水、没有停顿的言词和赞美,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不说那些溢美之词多么的浮夸,但是她能拆小五的台吗? 她看了眼颇为受用的婆母,她又不想找死,但是要让这死丫头继续这么糊弄婆婆,她的打算肯定要落空。 这丫头平常说个话畏首畏尾的,怎么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居然利落得不像同个人了!她可不能让这死丫头坏了她的事! 这时,知道自个儿坏事也匆匆赶来的盛丹玥姊妹,站在门口刚好听到盛踏雪把话说完,还没能表示意见,接到阿瓦回头通报的烟氏和盛光耀也到了。 当盛老夫人看见盛光耀也到来时,她的脑子里有个人影一闪而过,本来有些意动的态度莫名就强硬了起来。 盛踏雪敏感的发现,她这祖母很不喜欢父亲这个庶子,连带的他们这房三口人也讨不了她的欢心。 蔡氏小心翼翼的观察婆母的反应,关于她作主把小五嫁人冲喜这件事,她一直觉得婆母是心里有数的,只是事情没有捅到她跟前,她便装聋作哑。 由于婆母不待见三叔这个庶子,就像她对自家屋里抬的那几个妾室一样的厌恶,小妾生的庶子是嫡母心中的痛,同样是女人,她能抓住婆母那微妙的心理,所以,平常她也没少在婆母跟前上眼药。 今日小五这死丫头虽然闹到婆母面前,只要三叔一天是庶子的身分,只要婆母眼里容不下这粒砂子,她这长嫂就能把三房压得死死的,想翻身,门都没有! 第八章 盛老夫人把眼光挪回依旧跪在地上的盛踏雪,「你说,你大伯娘牺牲你是为了要给丹玥姊妹找个好人家,这话还有谁听到?」 「回祖母的话,大姊和二姊是在大庭广众下说的,大房、二房、三房随身侍候我们姊妹的都听见了,祖母要是不相信小五的话,随便叫一个来问都行。」 盛老夫人瞧了眼门口两个嘴上没把门、脑子没带出门的孙女,她不是不知道这两个丫头被蔡氏娇惯的养着,平常做派讲究,仆佣成群,因为没把谁放在眼底,说起话向来是不管不顾的。 不消说这么多人、这么多张的嘴,只要一转身,整个盛府上下都知道了,用不了多久,整个阜镇也会知道他们盛府干了什么好事。 而下人们的嘴掩也掩不住,鸡蛋壳都还有缝,她总不能为了两个不肖孙女,把所有知情的下人都给解雇还是发卖了。 盛丹玥、盛丹丹被祖母冷冰冰的目光扫过,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姊妹俩怨怼的互瞪了一眼,都怪对方不好,两人连蔡氏所在的方向都不敢多看一眼。 盛老夫人原本想着若这事不闹到自己面前就当没事,说起来也不过是当家主母自作主张为三房的闺女择婿,自己虽然讨厌三房,但还不到要撕破脸的地步,可眼下这卖孙女的丑事就要遮掩不住了。 烟氏看着沉吟不语的婆母,无视屋内沉闷压抑的气氛,鼓起勇气出声了,「母亲,我和相公也就小五一个女儿,我们不卖女儿!」 往常在盛老夫人面前,烟氏话都不敢多说一句,可是看到丈夫只是闷着头像鹌鹑一样,实在叫人失望透顶。 不指望了,也指望不上他,既然事情已经闹到老夫人这儿来,她也豁出去了。 「老三媳妇,这件事从一开始你和老三都没反对,这时候才来说反对,会不会太迟了?」盛老夫人话中尽是刺。 人的喜好就是这么回事,看不上庶子,连带着自己为他挑的媳妇,也一样觉得很是碍眼。 蔡氏素来最能掌握婆母的喜恶,她趁机挪近盛老夫人,力道轻缓适中的替她揉捏起肩膀,嘴上不忘落井下石,踩烟氏一脚。「是呀,娘,媳妇虽然是个内宅妇人,好歹也知道做事不得出尔反尔,那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烟氏被噎住了。 「老三,你的意思呢?」盛老夫人为了表现自己能容人的大度,很附带的问了盛光耀一句。 「娘,儿子再不济事,也不到卖女求荣的地步,女儿是我的,绝对不卖!」盛光耀慢慢的抬起头,眼里和表情都是挣扎。 他依附着盛家这棵大树习惯了,对于嫡母的决定,他向来连个不字也不敢说,其实,他心里多多少少也明白,母亲睁只眼闭只眼的任由大嫂来拿捏磋磨三房,很大一部分就是看他不顺眼。 无论他做得再多、做得再好,从来不会有人夸奖他一句好,因为他就是个罪该万死的庶子,妻女在府里所受的委屈,都是因为他。 他也想过了,这回大房卖他的女儿,下回可能是卖他的妻,那下下回呢? 到时这个家可能连他的容身之地都没有了,倒不如现在争一争。 盛老夫人眯起了混浊的老眼,没想到盛光耀会这么说,她刻意拉长了声音。「所以……你可是为了个赔钱货做好要分出去住的准备了?」 这是明晃晃的要挟,她知道这个庶子的志向不大,只想抱着盛家这棵大树过活,别说要把他赶出去,只要她露出那么一丁点意思,吓都能把他吓死。 不过看在他有几分管理铺子的能力,每月都能替公中增添不少进项,就算老爷子过世了,她还是继续容忍他在眼皮子底下出现,反正不过是一双筷子、一碗饭的事,这会他是跟老天借了胆了,竟敢跟她唱反调? 她觉得自己被挑战了,愤怒之余便有些不管不顾,她心想,能趁机把这眼中钉给拔除,也算了了件心事。 盛老夫人心里气怒,只是她不知道从她口中出来的话凉了多少姑娘的心,起码站在门外的二房姑娘盛丹霏脸色不好看,甚至匆匆转身走了。 她得回去和姨娘好好合计合计,三房真要被赶出去了,往后这个家什么脏水糟心事没了三房顶着,她和姨娘就会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她才不要做那个倒霉蛋! 盛光耀跪在地上。「娘,儿子自认没有犯任何错处……」他凡事想着一家和睦,什么事都替哥哥们扛了,任劳任怨、逆来顺受,难道这样还不够? 可盛光耀比家中的老牛做得再多也没用,只因为在盛老夫人的心里,他不是自己的孩子,那因为血缘上的不认同,不管他如何委曲求全都无用的。 盛老夫人隐忍了一辈子,眼见这会长久扎在心上的刺能连根拔除,她只想痛痛快快,便不管不顾,连话也说得刻薄,「你的错就是错在不该投胎在李姨娘的肚子,倒霉成为我盛家的庶子,若非我大度,早在老爷子仙逝那时,你就被撵出去了。」 盛光耀面色灰败。 「你过两日就把铺面交出来,修文也大了,是该独当一面的时候,既然连帮扶下家里都 不愿意,就带着你的妻女离开吧。」她看着盛光耀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就好像看到李姨娘匍匐在她的脚边,十分的解气。 「好歹我们也算母子一场,别说我这嫡母恶劣到连个落脚处也不给,镇外那间堆放杂物的土坯房就给你们一家三口,往后没事就不要再往这里来了。」 盛老夫人话说完,一室静寂,落针可闻。 盛踏雪起身扶起已经哭到不行的烟氏,他们这一房是被扫地出门了吧? 虽然起因是她,但是,想撵他们一家三口离开的事,盛老夫人不知在心底谋划了多少年,如今她是得偿所愿了。 走出正堂,盛踏雪替烟氏抹了抹泪。「娘,我们就要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家,您不高兴吗?」 「我、我说不上来……」她看了眼随后出来的盛光耀,放低了声音道:「娘担心的是你爹,你祖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我们赶出去,连铺子都收回了,这下我们一家三口怎么办?你爹心里肯定不好受。」 后面跟来的盛光耀彷佛没有听到妻女的话,只是本能的迈着步子,一下好像老了十几岁。 盛踏雪也不想去安慰她爹,她慢条斯理的分析给烟氏听,顺便敲打敲打后头那想不开的爹。 第九章[05.25] 「娘,爹一心想得到祖母的认同,每日守着那杂货铺子,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却一文辛苦钱也拿不到,全给了公中,寻常给人干活的伙计还有工钱可以拿。 「爹有没有想过,盛家不是只有他一个,大伯缺零花用,找的是爹,二伯欠租没缴,也是问爹要,爹的好心纵容让所有人对他予取予求,最后该要爹做的爹做了,不该爹做的也成了他应该做的事。 「这回,祖母干脆的赶我们走,卖我不成是一桩,让修文堂哥接管爹的铺子是一桩,娘,他们早早就算计好要把我们一脚踢开。但这也是个契机,离开这里,我们才有生路,才能活得像个人。」 烟氏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句句在理,她偷瞄了眼丈夫,哪里知道盛光耀听不得女儿这么编排他的家人,整个人都凶恶了起来。 「要不是你的事惹恼了你祖母,她怎么会把我们全家都撵出家门,你不思悔改,竟然还在背后说你伯父们的坏话,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接着,他恶狠狠的眼光投向烟氏的肚子,表情都是嫌弃。「都怪你不争气,没替我生儿子,讨不了母亲的欢心,生这个丫头片子能顶什么用,只会惹事!」 他从来没想过要分家,只要一家子不离散,再苦再累都甘愿,毕竟一笔写不出一个盛字,血脉相连不是吗? 他为这个家做牛做马多少是觉得委屈,也不想再看到女儿跟妻子失望的眼神,但他从没想过要闹到如今被赶出去的地步,忍不住对她们发怒。 烟氏忍不住大吼出声,宣泄胸口的怒气,「盛光耀,你这良心被狗吃了的混蛋,遇到事情只会怪我生不出儿子,从来没想过我们母女受到的是什么待遇!要是你的心里有一丝半点替我们着想,我们会落得这种地步吗?」 盛踏雪内心的怒火也油然而生,她这便宜爹,没救了。 是不是对他而言,妻子再娶就有了,女儿再生不愁,只有盛家人是他的亲人,她和烟氏对他并不是那么重要,和他的「至亲」一比,她们微不足道。 「娘,我虽然是女孩子,可好手好脚,只要肯做还怕活不去?我也能养活爹娘的。」她拉着烟氏的手,不让她和盛光耀争执下去,夫妻吵架可以,但是地点不对,在这里吵只是增添盛家人谈话的笑料而已。 「什么男人是家中的顶梁柱?府里那些好逸恶劳的还会少吗?」烟氏冷笑。 她最看不惯丈夫什么事都推到她们母女身上的行为,那些每回都摆架子伸手要钱的不都是所谓的「顶梁柱」?还顶天呢,我呸! 她这一讽刺,盛光耀就歇菜了。 原想着没什么好收拾的,但毕竟生活了十几个年头,秋莲和阿瓦这一拾掇下来,竟也装了三个箱笼和好几个大包袱。 但为难的事来了,阿瓦和秋莲都是盛家的奴婢,三房净身出户,两个丫头的卖身契不在烟氏手上,就算盛踏雪想把人带走也是有心无力。 离别在即,阿瓦哭得依依不舍,秋莲却暗暗松了口气,总算摆脱这没出息的三房主子,凭她的能力肯定不难在府里存活。 才收拾妥当,那不曾踏足三房院子的盛家大少爷盛修文已等不了,急不可耐的让小厮来叫唤盛光耀,让他带自己到杂货铺去进行交接。 盛光耀听到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佝偻着身躯向烟氏道:「居然连两天都等不了,反正牛车也已经雇好,把东西都带上,这个家往后咱们也不回来了。」 盛踏雪从他的声音里听到满满的心灰意冷。 三房的三口人无声无息的出了盛家大门,阿瓦尽心尽力的把包袱箱笼都放上了牛车,泪眼朦胧的看着盛踏雪。 盛踏雪柔声说道:「要照顾好自己,往后如果遇到什么困难,我们住的地方你也知道,就往我这里来知道吗?」 她和阿瓦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相较于秋莲的偷懒摸鱼,阿瓦尽心尽力,实在可爱多了。 她们没能再多说,之后在盛修文再三的催促下,马车和牛车同时往盛府的杂货铺而去,很自然的,盛修文坐的是装饰华贵的马车,盛光耀和妻女坐的是老牛拖的破牛车,一整个是天和地、云和泥…… 别人怎么想盛踏雪不介意,她只在意他们一家三口终于离开了盛府,只见蓝天灿烂,阳光绚丽,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好像整个人这才真正的活了过来。 虽然还不到天高任鸟飞、再无牵绊的地步,但至少踏出迎向自由的第一步。 烟氏看着女儿离府后才得见的娇憨笑脸也想开了,离开就离开,生计什么的明天再烦忧吧,能看到女儿这么舒心的笑容才是最重要的。 杂货铺离盛府约小半时辰的路程,盛修文一下马车就径自进了铺子,盛光耀不看她们母女俩,也跟着进去了。 「娘,我们光身从府里出来,镇外那个屋子不可能有吃食还是生活必需品,我们是不是该去买些米面油粮、锅碗瓢盆什么的?」 「说的也是,」烟氏低头。「我知道哪里有便宜的粮油铺子。」 虽然盛家就是开杂货铺的,但是烟氏宁可往别处去买也不想从铺子里拿,因为就算给了银子,那家人也不知会在背后怎么说他们,与其落人口舌,不如把钱给别人赚还能得到一声感谢。 「娘,我们一道吧,小五去帮您提东西。」她自告奋勇。 「那点东西难不倒我。」她当闺女的时候,也是家务、种地,里里外外帮衬着,什么活儿都做过,但那时爹娘疼她,日子就算穷却过得很快乐,不像嫁到盛家,看似吃穿不愁却得掰着指头数日子过,心情一天比一天糟。 她没有向夫君交底的是,这些年大房再如何克扣三房,她还是从指缝里存下六两银子,为的就是以防万一,没想到还真被她等到了。 「咱们的家当都在车上,你就在车上看着,娘去去就回来。」 「嗯,我知道了。」她朝着烟氏抓握了两下手表示道别,这是她习惯的手势,即便重生了也没改过来。 一片澄明的日光将她笼罩在其中,空气中飘散着白梨花的甜香,她脸上明丽的笑容很是引人注目。 而在街的那头,有两道热烈的眼光紧紧的锁住了她—— 我终于找到你了。 梧桐树下,一个面如冠玉的少年,散着一头乌发,即使身处熙熙攘攘的闹市,却彷佛立在深山,那双如同寒玉的眼睛在看见盛踏雪的瞬间,瞬间有了温度。 那热烈的眼光像是有侵略性般,出于女性敏锐的直觉,盛踏雪很快也发现了。 她偏着头看去,那是一个少年,一身的墨色,明明是半大的孩子,可浑身上下慑人的气势彷佛沉潜了有半辈子,让人无法逼视。 他知道她在看他却不避开,一副任君观赏的神态,盛踏雪的眼光扫过少年和他手上拄着的拐杖后便不再关注了。 第十章 没多久,烟氏带着采买好的东西回来,盛踏雪跳下车帮忙烟氏把东西归置好,等盛光耀也从铺子出来,一行三人坐上牛车便出城去了。 树荫下的少年直到牛车消失在他眼前,才把目光收回来。 「让人跟着,看他们去哪了。」他的声音凉薄,像冷泉激石,给人一股沁心的冷寒。 他身边高大如天神,肌肉贲张,五官凶恶,只穿一件短褐的男子应声,转头唤来一个在街上游荡的乞儿,说了几句话,给了他一块碎银,就见那乞儿高高兴兴的去了。 「公子,那位姑娘是?」男子看少年的目光似有无限怀念,忍不住问道。 少年声音悠远,「是我找了很久的,故人。」 阜镇镇外有百来户人家,自成一个村落,叫小切村,村里大多是高高低低的土坯房,只有少数青砖瓦房点缀其中。 村子北方是阜镇,南面是个山坳,三里地外有一名为顺河的河。 顺河自小切村前流过,蜿蜒几百里后通往大海,而河道旁就是官道,直通河间府。 盛老夫人施舍给盛光耀一家的土坯房是一明两暗、一高两矮的屋子,灰扑扑的,用土砖砌的墙都斑驳了,连个小院也没有,因为多年没人住,屋外的杂草几乎要比人还高。 一家人将全部的家当从牛车上卸下之后,首先要清出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齐心合力的拔了草,才把放在地上的家当给搬进去。 久没人住的房子积了厚厚一层灰不说,放眼可见蜘蛛网和仓皇逃命的老鼠,盛踏雪掩着鼻,本想着先把所有的窗户打开通风,但看窗纸都是破破烂烂的,也就省了这道工,幸好窗框看着还算结实,窗纸重糊就是了。 烟氏在呆愣了半晌之后,咬牙用巾子把头发绑起来,换上家常的旧衣服,挽起袖子,在屋角找到老旧的水桶,又剪了件更旧的衣服充当抹布,准备打扫。 盛踏雪屋前屋后很快的溜达了一圈,唯一的喜讯是后院有口水井,辘轳的绳索还算堪用,里头虽然浮着不少树叶枯枝,水质却还算清澈。 她试了几次总算把水打上来,提进屋里。接着她找到支半秃的竹扫帚,蒙起头脸,将屋梁上、墙角边的蜘蛛丝全扫下来,惊走了不少来筑巢的虫类。 烟氏也埋头忙活,洗洗刷刷,等发现盛光耀还愣在那里,好像一直没回过神来,心头一阵窝火,干脆指使他再跑一趟镇上,反正不过十几里的路,依男人的脚程,来回一趟并不算什么。 其实要是以前,她还真不敢这么堂皇的指使自己相公,可看到相公这一路的表现,她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家不管在从前还是现在,想靠这个不可靠的夫君,是不成的。 她要不坚强起来,她和女儿可能会连日子都过不下去。 「房间里缺枕头少棉被的,明间原先铺在下头的干稻束都腐烂了,床褥也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你先去向左右邻居讨些干稻草回来搁在外头晒一晒,再跑一趟镇子,买两床薄被和窗纸。」先张罗出晚上可以睡觉的地方,至于暗间的床已经让蛀虫给蛀了大半,恐怕连躺人都不能,只能先搁着了。 盛光耀回过神来,却是不动。 「怎么着?」烟氏奇怪的问。 盛光耀有些难堪。「买东西……我手上没钱。」 「怎么可能,一个铜板都没有?」他一个掌柜的,身上不可能半点银子也没有,就算现在不当掌柜了,钱袋里的银子也跟着不见了? 「方才在铺子里,我把身上的银子通通缴了回去。」 烟氏气得够呛,又不好当着女儿的面数落丈夫,闭了闭眼,等气顺了,从荷包里掏出五百文,「多的没有了,就这些,算了,被子也甭买了,我自己来做被面,你扯个六尺的斜纹布回来,够咱俩和闺女用就行,这天气也开始热了,先把厚衣服拿出来当被子将就个两天吧!」 她的针线活一直没荒废,做个被面并不难。 盛光耀唯唯诺诺的去了。 盛踏雪抹完窗棂,又抹了屋里唯二的两把木头椅子,她这爹是个奇葩,到底是颟顸还是愚蠢?不想想妻女、不想想自己往后的处境,身上仅存的银子竟然全缴了,要是她娘身上一个子也没有,他们一家三口真的要喝西北风了。 大概是气愤盛光耀蠢到没药医了,盛踏雪手下一个使劲,本来就摇摇欲坠的椅子立马瘫了一只脚,她索性把两把椅子全拖到灶房去,准备拿来当柴烧。 「娘,等爹回来,我看得让他去找几个木墩子回来当椅子,再打两个简单的衣柜和吃饭的桌椅,嗯,爹的……木工能行吗?」 看来她这爹是那种不鞭策他,他就不会动的那种人,把粗活都给他,让他去忙和,就不会一门心思不知在哪里,找不到重心。 「行不行?都到这节骨眼了,他不行也得行!你房里的床可还得看他呢。」都被逼上梁山了,一家人不同心协力,真等着让盛家人看笑话吗? 盛踏雪发现烟氏变得很有魄力,至少不会再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是好现象。 烟氏也发现女儿以往的娇气怯弱不再,不嫌脏,不说累,干起活儿做得比她这娘亲还要多。她虽然暗自讶异,但这孩子比她爹还清醒,这是明白他们一家子已经没有无退路了。 眼前的一切对盛踏雪来说并不陌生,上辈子她在内宅操持了小半辈子的家务,鞠躬尽瘁,重生后虽然在病榻中过了几日「姑娘」的待遇生活,杂务有阿瓦扛着,不必什么事都自己来。现在没了阿瓦,她得一样样捡回来做,比起前世劳心劳力又得不了好,如今脱离盛府的箝制,自己和爹娘过日子,做些事又算得了什么? 一番折腾下来,天色已晚,看着整洁清爽不少的屋子,母女俩都脱力了,虽然糙米、玉米面和粗粮等烟氏都买了不少,但是做饭什么的,缺柴少火不说,也没了力气,明天吧。 最后,盛踏雪跑到附近的树林捡回满满一篓树枝,烧了一壶水,与烟氏将就着把在镇上现买的小葱烙饼配着水吃了当做晚饭。 「不等爹回来吗?」 「我给他留了两块烙饼,也给他留了一锅的热水,够他吃饭、喝水、泡脚用了。」 母女俩吃也吃了,利用剩下不多的热水擦了脸和手脚,又把冬衣翻出来铺在已经整理干净的床铺上,再盖上一件袄子,两眼一闭,就要沉入梦乡。 盛踏雪忽然想到什么。「娘,爹要是回来可没地方睡了。」唯一的一张床让她和娘睡了,她爹呢? 「让他打地铺。」实在是没条件,不管怎么说踏雪也是个大姑娘了,没道理让她去打地铺,太不象话了。 「可是……」 第十一章[05.26] 「没事,他好歹是个大男人,要是不想打地铺睡,那就赶快找木料把床架打起来。」 盛踏雪不再矫情,偎着她娘,很快沉入黑甜的梦乡。 【第四章 卖香方赚钱】 一间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土坯房,一家三口忙了两天,总算安顿下来。 烟氏一早熬了红薯粥,氽烫了山上摘来的蕨菜,配上邻居送来的咸菜,对付过一顿,这才将盛光耀买来的几尺布料摊开,剪裁出被面需要的长度,留好缝份,开始飞针走线。 盛光耀则蹲在前院查看他昨日花了一整天,用尽吃奶力气拉回来的漂流木,准备用来搭张床和做两个放衣服的木柜,到时闺女房间摆上一个,他和妻子的房间也放上一个。 拉回来的树墩子去了腐朽的部分,还要晒个十几天才能搬进屋里去,如果木料够用的话,也许可以再做两把椅子,要不然家里连个吃饭可坐的椅子都没有,蹲着吃饭不象话。 他想着溪边还有不少的木料,往后多去捡几回,晒干了的木枝可以当柴火烧,粗点的也许还能给厨房做个木架子,摆放盐和佐料什么的,既然做了木架子,那放隔夜菜的菜橱子也考虑一下……得了得了,他还是先把墨娘急着要的东西做出来吧。 他半辈子都被人叫掌柜的,做木工实在是心里没底,但是看着妻女期待的眼光,说什么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了,他也真心不想再打地铺了。 而盛踏雪吃完早饭,带上装了水的竹筒,提起篮子准备上山摘野菜、捡柴火,小切村虽然不靠深山老林,但是山坳间多得是种类繁多的野菜。 这两天她没少看邻居的婶子、媳妇手拿提篮或是背篓,摘得满满的山野菜回来,所以她一出家门,绕过矮灌木丛、一大片野生的红蓝花,循着小径上了山坳。 显然山脚下的野菜全没逃过那些媳妇们的手,所以她选择走上猎人们才走的小道。 春夏交接的时节林子间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清凉许多,她越往里走忍不住摩挲了几下臂膀。猎道旁的石缝间野菜随处可见,蹲着身子像螃蟹似移动的她摘了不少灰灰菜和蕨叶,渴了才停下来喝口水,看看被树荫半遮蔽的蓝天,再继续奋斗。 她的收获颇丰,除了野菜,还在树洞里发现应该是去年让松鼠藏起,却忘记要回来找的栗子、榛果,也采了不少蘑菇。 蘑菇是好东西,若是捡得多了,晒干了冬天也能当饭吃。 她努力的摘取,直到腿实在太酸了才一屁股干脆坐到地上,突然一股好闻的味道隐隐约约的钻进她的鼻子。 她转头看去,竟是一大片的野生茉莉和桂花树,桂花如今还不到绽放季节,倒是又白又香的茉莉一簇簇,中间还夹杂几株粉色的,密密匝匝,看起来就像刚下过一场春雪。 她想到昨夜她娘坐在床上就着烛光,皱着眉头数钱的模样,感叹着也不过几天,六两银子已经花得剩下不到二两,如此他们一家还能撑多久呢? 一个家从无到有,就算已经节省到不能再节省,花钱依然如流水。 回到房间她倒出荷包里全部的钱,不由得干笑,只有五百文,也就是半吊钱,半吊钱能做什么? 他们家的问题在于没田没地没活干,只出不进的日子,撑不了多久。 看着眼前一片「白雪」,她心思一动—— 上辈子她因为被父母丢弃,在普济善堂里长大,等长到六七岁后,要帮带年纪小的小孩,要帮洗衣、帮煮食,一年四季没一天稍停,后来偶遇一个香贩婆子,因为她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便跟着那香贩婆子离开了。 那香贩婆子是个脾气怪异孤僻的,对她不是打便是骂,但的确有一手制香的手艺。 香方是手艺人的饭碗,自然把在手里、烂在心里,不告诉旁人,香贩婆子只是把她当奴隶差使,顺香贩婆子的意便好,要不顺她的意,便是百般折磨。她跟着她好几年,是后来香贩婆子喝酒与人发生龃龉,被几个大汉当街推倒在地,撞死在路边,否则不知道自己还要熬多久才能出头天。 那香贩婆子死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只有一个她平日不让人碰的木盒子,她撬开了锁,里头是十几张脏脏的纸,而凭着那十几张秘制香料的香方和她不算差的天分,靠着自己的双手,终于过上几年滋润的日子。 后来碰上了奚荣,被他文人清隽的样貌吸引,一头栽进他编织的情网里,还以为自己终身有靠,没想到,等着她的却是背弃和死亡。 现在能重活一世,她打心里珍惜这难能可贵的机缘和不完美的家人,因为她自己也不完美,她希望凭借自己的双手,不需要混得风生水起,只要让家人和自己能过上闲适平淡安稳的日子便足矣。 有了银子,去到哪里腰杆都是直的,没有银子傍身,人人当你是落水狗,随便谁也能踢你一脚。人都习惯性的欺善怕恶、趋炎附势,这是生而为人的劣根性,唯有让自己强盛起来,盛府的人才不敢再欺上门来。 那些香方在她脑子记得牢牢的,眼前这些茉莉可以拿来做头油、冬天润唇的口脂、花露水…… 世上香料上百种,过分依赖可凸显气味的香料,那香便只能沦为下等,只有用最单纯的材料熏出最天然的香气,才是王道。 她摘了许多茉莉,小心翼翼的用头巾包起来再放进篮子里,又捡了一枝被风雨刮倒在地上的榆木,这也是好东西,只是篮子实在装不下了,她决定明儿个再上来时得换个大的背蒌才行。 右手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左手拖着一段木头,一边走一边抱怨自己这小身板,就手上这些东西也得走一段路歇半刻钟,实在太不济事了。 只是家里头那不见半点油盐的糙饼子和野菜,她光想胃里头都泛酸。 她爹吃不惯,还摔了碗筷,也是,他从小在盛府长大,就算是个不被待见的庶子,仍旧吃得饱、穿得暖,野菜这种穷人家吃的东西,怎么咽得下去? 她娘虽然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是硬吞。 至于她,上辈子在善堂里,都靠一些善人施舍才有得吃,养成她只要有食物,都会珍惜的把它吃干净,后来跟着香贩婆子也常常有一顿没一顿的,还是赚了钱的那几年才能想吃什么就去买点来吃,接着她嫁人了,一开始还是吃糠咽菜的苦日子。 他们一家三口,看着似乎她是最能吃苦的那个……呃,为什么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难道她两辈子都得把吃苦耐劳当成老天考验她的试炼?她也想好逸恶劳,过一把享受虚荣奢侈的生活呀! 好不好?能不能?成不成?天老爷…… 第十二章 阜镇客栈宁谧的小院。 公子有几个朋友,温故自认比公子还清楚,这会儿居然有个「故人」在这偏僻的小镇,他不是很相信,可公子开口了。 因此,这故人不只让温故查得一清二楚,也上了心。 「公子,您要打听的那位姑娘是这镇上的商贾盛光耀的女儿,那盛光耀是春生胡同盛府的庶子,日前一家三口已经被撵出了盛府,我们那天在街头瞧见的正是他们在搬家。」 温故简单的说明一家人被撵出盛家大宅的原由,就连大房夫人蔡氏欲将盛踏雪「卖」给严家以及大房姊妹算计的事,都查得明明白白。 温故向来做事仔细,闻人复相信,就算他问这家伙她祖宗十八代的事,他都有办法回答得出来。 闻人复仍旧披着一头乌发,眉目淡然,一身的竹青细棉布薄袍,即便人处在客栈不甚精致的院落里,依旧超然物外。 但是在听见蔡氏想将盛踏雪卖与人冲喜的时候,眉微压低了下,那一分的危险,足够温故颤了颤。 他能感觉到公子平静下的怒火,只有他和知新等几个亲近公子的侍从知道,在公子清淡如水的外表下,是如何邪佞多智到近妖异的。 让公子发怒?万万不可! 「可知他们一家如今在哪里落脚?」闻人复问道。 原来她这辈子已不在善堂,他原想早些找到她,试着就她前辈子的轨迹搜寻,却还是得等到原大师指点的这天才见到她。 虽然老天不那么苛待她,让她六亲无依,但是差点被卖?被赶出家门?这命运仍旧不曾厚待于她。 不过往后有他,这一世有他会对她好。 「镇外小切村。」温故说道。 闻人复骨节分明又修长无比的手指敲打桌豆豆小。说提供面,没半晌就做了决定,「你去安排,我们也在小切村住下来。」 「公子……」 「三天,别让我重复同样的话。」 「公子,乡野小村要什么没什么,不是个可以长居的地方。」 「两天,又或者凭你的本事,只要……」他竖起一根食指。 温故瞪大了他那本来就很惊人的铜铃眼,不吭声了。 他可不敢和公子继续讨价还价下去,公子剥起皮来一点也不手软。 三天就三天,缩成一天那可会要他的老命! 领命的温故立刻告退办事去。 屋里的闻人复慢慢吁出一口长气,拄着不知是什么木头做的白杖走到窗前,窗外有株初绽的桃花,飘着淡淡的桃香。 乡野小村又何妨,他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盛踏雪约近中午回到家,将野菜和蘑菇、榛果交给烟氏,一问才知道家里根本没有油,就一小块的猪油渣用来抹锅底。 「你摘那么多茉莉花做什么用呢?」烟氏也看见那一包的花儿,闻着是香,可能做什么用? 「用处可多着呢,可以泡茶、可以做头油,做成花露油可以用来润面、涂抹身子,使脸和身子又白又嫩,女儿想利用这些茉莉花换些银子回来。」 泡花茶,烟氏是没有疑问的,只是做头油什么的,这孩子哪时知道这些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女儿竟然开始替家里头打算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离开盛家也才几日,女儿就已经看出家中的窘境,张罗着想替家里赚钱了。 虽然她也不冀望她真能做出什么能换钱的东西,但是孩子有心,就算帮不上忙,也不好泼她冷水,烟氏决定随便盛踏雪去折腾,能折腾出什么也好,若是什么都没有也不会更坏。 「书本里写的。」商贾之家虽然不若世族大家,会要求家中女子必须拥有出类拔萃的才艺,但是基本要懂得算数、识上几个大字才不会叫人骗了,这点要求盛老夫人还是有的。 她在替盛修文请西席的时候,也让家里一干的孙女跟着先生认字,只不过在盛家人的眼中,盛踏雪就是个偷懒不用功,总是借口请假逃课不学好的学生。 盛老夫人怕旁人说她偏心不公,左右盛踏雪是个捎带上的,机会给了,认不认真还真没有人在意,所以就算她三天捕鱼两天晒网,不过是又多了一桩让盛家大房姊妹嘲笑她的事清。 对原主来说,少一桩多一桩,她一样要被嘲笑挖苦甚至欺凌,既然如此,不用天天去面对那些个面带不屑的面孔比求学问重要多了,但白踏雪小时候在善堂根本没有认字的机会,每天不干活就没有饭可吃,等到她能独当一面,抓到机会就像海绵吸取水分一样见人就请教,就算被嘲笑也不以为意的充实自己。 她会对奚荣一见钟情,除了他的外表,很大部分是因为他是个读书人。对求知有着莫名渴求的她来说,他那读书人的光环就已经盖过他一贫如洗的家境、刻薄寡恩的母亲,或如同吸血虫一般的兄弟姊妹。 她和奚荣在婚后的确过了一段美满的日子,那是因为她激起了奚荣身为文人的虚荣,教导她写字认字更显示他的学问饱满,凸显她的无知愚蠢。 这些也是白踏雪后来才慢慢察觉的事,那时候就算发现自己在「良人」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提钱的钱袋子,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不算一点用处都没有,对吧? 她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这么可悲,当她蓦然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已经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了。 女儿的回答对还真没看过多少书的烟氏来说没什么可疑的,点点头,信了。 盛踏雪没向她娘伸手要钱,她拿出自己的五百文揣进荷包里,趁着天色还早,她打算去镇上买些芝麻油,当然要是有茶油那就更好了。 茶油的效果比起芝麻油或香油都要好,茶油偏凉,清热息风,能解毒杀虫,好处多多,就是价钱昂贵,不是现在的她买得起的。 她马不停蹄的去了镇上,而且直直杀进一间杂货铺。 货架上的油料价钱一目了然,芝麻油一小罐要二十文,大罐的要三十五文,茶油一罐要三十文,大罐的竟然要五十文。 一刀猪肉也不过十五文钱,一罐茶油竟然抵得过两刀猪肉了,要不要狠下心买了茶油? 她真的很挣扎。 好的茶油能吸收茉莉的精华,做出来的头油味道更浓郁,但是把银子全买了油,她就没有钱可以买瓷瓶来盛放。 她知道最能保持香气的是玉质盒子和木瓶,其次才是瓷器。 第十三章[05.28] 让她爹做吗?家里的床和柜子、墩子一样都还没着落呢。 她按揉额侧,这又是一笔没有办法省掉的花费,没钱寸步难行啊! 伙计看这个服装朴素的小姑娘在油架前看了半天,本来还想上前游说一番,哪里知道他还没趋前,小姑娘重重握了一下拳头,走了。 是的,盛踏雪转身去了阜镇唯一一间名叫闻香谱的香料铺。 铺子里五颜六色的香料令人眼花,还有各式的木料、花料、膏料和油料……老远就能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气,令人精神为之振奋。 「这位客倌里面请!」伙计十七、八岁的年纪,满脸堆笑,就算盛踏雪只是个小姑娘,穿着也不怎么样,他仍旧热情招呼。「我们这有各种香料,只要您说得出来,没有我们没有的。」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有个香方,香气胜过你们这里的皂角和香胰子,不知你们可有兴趣?」 「哎哟,这可是真的?」伙计一听,两眼放光。「姑娘,您等等,掌柜的就在后面的仓库,我赶紧去说一声。」撂下话就往后面跑。 盛踏雪站在店里,慢慢看着里头的各种香料,还有姑娘家绝对喜欢的胭脂水粉。 不一会儿,从后头走来一个穿着月白绣金纹缎面长袍的男子,那男子相貌英俊,笑意盈盈,不见市侩,满身的胭脂香和书卷气,举手投足间又带着隐隐的锋利。 「敝姓符,不知小姑娘如何称呼?」符华先同盛踏雪见了礼,两人分别落坐。 「小女子姓盛。」 「盛姑娘说有比皂角和香胰子更好的香方要卖给闻香谱可是真的?」 「小女子想这事光凭嘴上说是无用的,是不是真有能让皮肤更加细嫩白皙的澡豆,掌柜的试过便知。」 「小姑娘说得是。」 「那就借您铺子的料和研磨工具一用,等我把澡豆做出来您试试,再考虑要不要?」她两手空空的进镇里,原本是没有打算要卖香方的,这是杀鸡取卵,最不得已的办法,卖了香方她只能得到一笔钱,偏偏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钱。 只能换个想法,她手头还有其他不同的香方。 符华也不小气,满口应允。 他是个香料狂,对香料的喜爱有着旁人难以理解的狂热,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他便开始自学,谁知道懂得越多越是入迷,索性弃了家人替他安排好的路,甚至离京在这开了闻香谱。 铺子的后头有间香室,是符华平常用来调香的地方,盛踏雪所需要的工具和材料在这儿样样倶全。 两个时辰后,盛踏雪捧着一小瓷盒的澡豆出来,一颗颗浑圆晶润的豆子约拇指大小,并非粉剂,单就这点已让符华的眼睛一亮,放到鼻下一嗅,真让人想马上试用。 符华还真的提出这么个要求。 盛踏雪呆愣了下,「也行。」 她本来以为拿来洗个手就算是试用了,可是沐浴,好吧,她没意见。 于是符华吩咐伙计端来茶点招待客人,接着带着澡豆离去了。 盛踏雪渴了也饿了,中午出门前吃了她娘做的苞谷粥后,到现在她半滴水也没进。伙计端上的茶水,除了茶叶香还带着淡淡的竹香和侧柏叶的味道,这主人不只对吃食要求,甚至对穿着、用物都很讲究,也就是风雅至极的那种人。 「小姑娘您稍待一下,咱们家掌柜的只要进了净房,没有半个时辰是出不来的。」伙计还真怕她等得心急。 盛踏雪瞬间无言,娘要是知道她出来买瓶芝麻油,一买半天,以后应该不会随便让她一个人出门了。 茶水解渴,茶点止饿,她没客气的一样样捻着吃,虽然肚子饿得很,她还是细嚼慢咽的吃着,当她把所有的茶点都消灭,端起茶喝了一口解腻,符华出人意外的出现了。 看得出来他的发尾是湿的,袍子随便搭在身上,好好的一双鞋等不及穿好就匆匆跑了出来。 失礼吗?他已经顾不得,这个香方他一定要拿到手!一定一定一定要! 盛踏雪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大爷,你不拘小节,可好歹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呀! 符华见到盛踏雪整个人背过身去,这才发现自己的孟浪和失礼,他一瞬间连耳尖都红透了,赶紧躲到帘子后面匆忙的整理衣物,一边开口,「盛姑娘,你这香方我要了,你开个价钱,只要不是太离谱,我们都可以商量。」 盛踏雪被符华的离谱行径逗得哭笑不得,「我这是兜里穷得比脸蛋还干净,本来打算要去杂货铺买两瓶芝麻油,可买了油就不够买其他的,才临时起意来卖香方。」 至于价钱还真的不好说,卖便宜了,她觉得呕,卖贵了,怕对方不买了。 「这样啊……」符华从帘子后出来了,这回倒是把袍子的束带都给系好,鞋子也穿妥当,虽然头发还没干透,倒也无伤大雅,看着又是一个翩翩公子哥。 「盛姑娘买芝麻油是想做新的东西?」符华试探。 「只是捣鼓一些姑娘家喜欢的胭脂水粉,您生意做得大,看铺子里柜子上摆的胭脂水粉都是上好的,我那只是小孩子家家的玩意,您看不上眼。」 香方是手艺人的根本,端着一个就能撑起一个店面,她虽然没有把香方烂在肚子里或是带进棺材的想法,但是这么轻易的卖掉还是不舍。 她前世嫁给奚荣后,就算盛老夫人不许她再碰那些调香的东西,说是有辱斯文,丢奚家的脸面,但是京里头贵女们在流行什么,她还是偷偷关注的。 这一世的她虽然不清楚现今京城人的喜好,但是依着记忆里的香方和自己的本事,无须仰仗别人,她绝对也有办法让爹娘和自己过上好日子。 深吸口气,下定决心的她说:「我还是先把香方写给您吧。」她转头向伙计要了笔墨和宣纸,很快把方才澡豆的香方写出来。 「盛姑娘写得一手好字。」 「好字称不上,粗通文墨罢了。」她回以微笑,笑容客气,把香方递上前。 白芷二钱、白芨二分、白附子三钱、白蔹三钱、白茯苓五钱、白术二钱,加上桃仁一钱、杏仁一钱、沉香一钱,川芎和皂荚各三钱,另外还加上樱桃花、丁香、李花各四两,麝香一铢。 符华在旁的事上头也许胡涂,做生意他的眼光可是十分精准的,等他把香方看过一遍,就把纸折成四方,慎重的收进袖子里,心里同时有了决断。 第十四章 「盛姑娘这方子在下闻所未闻,但是试用过后,香气浓郁,能去垢润肤,效果显着。」 「是的,白芷能修复皮肤,润泽肤色,川芎能活血保湿,皂荚能清洁皮肤,还能温和的去除老皮,白茯苓能祛风活络,消除脸部水肿,这香方是多种功能集于一身。」她如数家珍的说着。 「姑娘小小年纪居然能识得这么多药性。」 「不敢,班门弄斧罢了。」 符华忽然把身子往前倾了倾。「盛姑娘谦冲自牧颇为难得,不如这样吧,在下有个提议,姑娘把香方卖给我,你也只得了一笔钱,如果我们以合作的方式,按期将利润分配,对姑娘来说会更有赚头吧?」 她沉吟无语。 看见盛踏雪不为所动,符华加码,「往后姑娘需要任何制香的材料,尽管到我铺子来,我一律只收你本钱,不添加任何的费用。」 「多谢掌柜承情,您所谓的合作方式可是已有具体的想法?」 「既然是合作,就当姑娘入股我闻香谱,我们就是自家人了,不单单这香方,但凡姑娘以后想到什么新香方都归闻香谱所有,您每给一回,我就付给姑娘一百两的前金,再给姑娘一成的分红,看姑娘要季结还是半年结清一次,如此可好?」 这人会不会太自来熟了?一次生意合作就叫自家人。 「不是我对自己的香方没信心,而是阜镇只是个小镇,我唐突的问掌柜一句,这澡豆的生意您做何打算?」她说得隐晦,毕竟生意是人家在做,她无权干涉,卖得好是人家本事,卖不好,他也只能摸鼻子认了。 符华笑得像朵花,一朵好看的罂粟花。「姑娘实在,既然你问了,在下也就不避嫌的告诉你,我打算先在阜镇试卖,要是红火,再趁势推广到县城去,甚至州府也有可能。」 不怪他如获至宝,在经营闻香谱这事他是有野心的,她的香方定能开创他生意的巅峰。 盛踏雪颔首,他的野心她管不着,但她也有自己的打算,「这样吧,我的香方只要交给掌柜的,前金支付之后都归掌柜全权处理,但是在我手头上没有卖给您的,我有自主的权力,至于分红,我们就三个月结一次吧。」他有生意人的狡猾,她也有她的考虑。 她不是不懂世事的小姑娘,往后她如果心血来潮想做些小东西自娱,总不能受限于这合约,自己的东西都不再是自己的,从长远来看,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的小手段居然被姑娘看穿。」符华没半点不好意思,笑得白牙灿灿,同意了她的要求。 他也是爽快的个性,一百两除了银票,还贴心的兑了二十两的碎银,最后送了各一陶罐的芝麻油、茶油和香油。 这三罐油算是送到了盛踏雪的心底,她很不客气的收下,接着向伙计要了绳子,将三罐油品底对底的拴起来,又绕到瓶颈重复拴起,成了稳固的底座和提把。 最后借了人家的茅厕,把银票塞进自己的贴身衣服里,把碎银装进小荷包,这才向符华和伙计告辞,出了闻香谱的门。 这一出去才发现金乌都西坠了,满天彩霞,这都傍晚了。 完蛋了,回去她娘不骂她买油买到天边去,不把她念得耳朵长茧才怪!急着走的她已在想象她娘拎着她的耳朵的画面。 也幸好镇子不设城门,否则她就回不去了。 【第五章 上街做生意】 「你这丫头野哪去了?买瓶油买到府城去了?」 果然,河东狮吼……不,是她望女心切的娘等在半路上,一见到在小路上往家里赶的她,三步并成两步,心急火燎的跑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好骂,两手不住的往她肩头拍,脸上满满的都是担心。 这就是有娘的感觉啊,会担心你,会骂你,这是有温度的关心,让她心底一片暖,真好。 盛踏雪肩头挨了几下,也没喊痛,反而偎了过去,拉长了软软萌萌的声音,「娘——是我不好,没拿捏好时间,让您担忧了,下回小五一定注意,您要是还不解气……」她把肩膀顶上前,「那就轻轻多打我几下好了。」 「还只能轻轻的打?」烟氏气笑了。 「小五怕你心疼咩。」她干脆把手挂在烟氏胳臂上,母女俩一同往回走。 烟氏被她糊弄得一时忘了正事,走了两步才又想起来。低头看向她手上的油品,「啧啧,这些油可要不少钱,别告诉娘你捡了银子,发财了。」 她在盛府的时候不管家,但也不是两眼一摸黑糊里胡涂过日子的,她印象中一小瓶的芝麻油就要十几文钱,府里的厨房轻易不敢拿来用,而这么大一陶罐的油,要是没有几钱到一两的银子哪买得下来?更何况还整整齐齐的一罐。 眼睛余光一溜,看见她手腕上悬挂的油纸包,声音岔开了尖。「你还买了什么?怪香的。」这孩子不过出一趟门,怎么一出又一出的? 「我回来的时候经过肉摊,他们快打烊了,买了只白斩鸡。」他们家已经许多天没有沾过半点油腥,一个个都面有菜色,她现在兜里有钱,当然买点肉回来打打牙祭。 要是给她多点时间,不会只有买只鸡而已,譬如替她娘买把梳子、几尺丝绸布料,替她爹买把好刀、买把凿子。 这个家太穷了,什么都没有,但是她相信,只要他们一家三口能同心齐力,不怕没有好日子可以过! 盛光耀就杵在门口,眼睛直瞅着门前的小路,看见她们母女俩的身影从转弯处过来,闷着头,转进了屋里,就好像他从来没给谁等过门。 屋檐下,盛踏雪看见竹匾里晾着她摘采回来的茉莉,蘑菇、野菜也已经择过,她决定一会儿吃过饭再来整理。 进屋,只见她爹就坐在饭桌前,不冷不热的说道—— 「等你等到菜都凉了,还知道要回来?」 盛踏雪乖乖认错,赶紧奉上油纸包,解开草绳,一只白斩鸡带着香喷喷的味道呈现在三人面前,「爹,小五给您买了下酒菜,听说这鸡可好吃了,我还给您打了三两的三味酒。」 三味酒,盛光耀吞咽了下口水,他平时就这点小嗜好,这几天的境况让他想都不敢。 「你哪来的银子买酒又买肉?」 真是夫妻,说出来的话一模一样。 她在充当椅子的树墩上坐定,把她去镇上买芝麻油的事原汁原味的说了一遍,但把卖香方的钱减了对半,也就是五十两。 她娘,她是无条件相信的,可这爹要是知道她一个香方就得了一百两,心里不知会怎么想,不怪她小人,她爹之前的表现太呕人,先防着的好。 第十五章[05.29] 但五十两也够盛光耀夫妻俩咂舌的了,盛光耀以前在铺子里,一个月扣掉各项支出,能得个三五两就已经很不错了,他万万没想到女儿一个香方就卖了五十两,要是让大哥、大嫂还有娘知道小五一下就得了那么多银子,不想尽办法把钱掏回去才有鬼! 只是,他以前得的银子都得缴公中,现在真的能自己昧下来吗? 烟氏哪里看不出来丈夫的天人交战,她也不理会,快手快脚把菜都热了,一家人吃了一顿难得有油有肉的晚饭。 最后盛光耀拍板定案。「小姑娘家家的,身边放那么多银子不妥,都交给你娘,由她替你保管。」 「是的,爹。」她很从善如流的。 趁着盛光耀在堂屋自斟自酌,盛踏雪帮着烟氏收拾碗盘,母女俩站在灶前,她悄悄的给烟氏透了底。 烟氏吓得手一滑,盘子差点掉回水盆里。 盛踏雪朝烟氏眨了眨眼。 烟氏按下激动的心情,「你那香方也是从书本里得来的吗?」 「书里写得也不是那么清楚,还是加上女儿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我本来也没有想着要卖,完全是误打误撞,但有了这笔银子,咱们就可以用来改善家里,不用再过得这么苦巴巴的了。」 「都怪娘没用,要是娘也能分摊点家计就好了。」她除了针线活,还真什么都拿不出手。 有什么飞快掠过盛踏雪的脑子,但一下就闪过了,快得她捉不住。 她也不勉强,见她娘把碗盘全部收拢在盆子里,转身去水井打水准备清洗,待她娘回过头,就听她轻声的说道—— 「你手上那些银子就自己收好了,我不会告诉你爹的。」 「娘不怪我?」 「怪什么?」烟氏瞅了眼堂屋里的丈夫,神情不由得黯淡。「他的心一直不在咱们母女身上,他不替咱们想,难道咱们还不得替自己打算?这件事你想怎么做,娘都支持你。」 盛踏雪抱了她一下,又在她身上磨蹭着,弄得烟氏发笑,「都多大年纪的姑娘了,还这么撒娇,也不怕人家瞧见,羞羞脸。」 「娘又软又香又好闻,小五最喜欢赖着娘了。」上辈子她从来不知道有亲娘可以撒娇是什么感觉,每回看着街头巷尾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娘亲,她心里总会呐喊,为什么喊的不是她,为什么没有娘会喊她回家? 这一世,她得了个娘,她一定要好好珍惜她,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好日子,至于这便宜爹,先边走边瞧吧。 「你不是还要捣鼓那些花儿?快去吧,这里我来就行了。」烟氏不懂那些个花花草草的,干脆把家事揽了。 「那请娘一会儿替我烧点水。」 「锅子里已经给你留了热水,我一会再加把柴。」 「不用加柴火,只要七八分热就行。」 盛踏雪把手洗干净,去屋檐下把竹匾拿进屋,轻轻放进小罐里和芝麻油混在一起,用七八分热的水蒸过后密封起来,完成了茉莉花露油,平时用来润面、涂抹身子最好,能使皮肤白又嫩。 接着她打来一小盆的热水搁在一旁,把拖回来的榆木的外皮给剥光,再用刨刀轻轻一推,就是一片面薄呈卷曲的刨花,丢进热水盆里,待其渗出黏稠的液体来。这用小毛刷沾点擦在头发上,顷刻油亮滑顺,还有润发乌发的功效,兼之能散发出淡淡的芬芳。 她将整段榆木都给刨完,放进瓮里,打算放个两天再分装成小罐,就可以贩卖。 这可是好东西呢。 除了刨花水,她还准备去买些榧子、核桃仁、侧柏叶一同捣烂,可以兑着雪水和刨花水一起用,防止落发。 至于胭脂水粉,一口气吃不成胖子,改明儿个再做吧! 做完这些,她的胳臂已经酸得抬不起来,她不带任何希望的向一旁的盛光耀问了句——「爹,您帮小五做些抿子好不?」 被女儿点到名的盛光耀喝酒喝得有些微醺,心情不错。「抿子?那简单,你要多少,爹做给你。」他之前是卖杂货的,女子的胭脂水粉也多少兼着卖,对于一般女子身上的物品还真的知道不少。 「谢谢爹。」 就着烟氏给她留的热水,盛踏雪随便擦了脸、洗个脚,没细想,躺上床几乎是头一沾枕,立刻就昏睡了。 这一觉,睡到自然醒。 这天她也没闲着,和烟氏一起到灌木林子摘了不少红蓝花,取了花种,再用钳子把它夹裂,取出里面的胚芽,先把黄色的胚芽皮剥掉,接着把精存的胚芽碾碎,放干了之后再碾,碾了再放干,重复数次,只求得到的粉末越细越好。 用红蓝花籽磨成的粉带着天然的花香,缺点就是太花功夫,不适合大量制作。但是想赚女人保养美容的银子,胭脂水粉、头油、花露油,都是基本的品项,缺一不可。 最后她在粉末中兑上少许的香草,便大功告成。 隔天,她又一阵好忙,把刨花都用干燥的木杓捞起来后沥干水分,将刨花水分装成瓶,这又费了她不少功夫,但看着一整个排开的小瓶子和罐子,满满的成就感。 茉莉花露窨出了两坛,她将一坛分装,打算明日到集市去卖,剩下一坛,她分装了两瓶出来,一瓶给了她娘,一瓶留给自己。 这一晚,洗完澡的烟氏拿着女儿给的花露油,仔细的往身上涂了一层,这才套上衣服,又用指尖取了一点,在手心里揉开润面,她皮肤本来就白皙,只是在盛府的时候缺乏保养,面色隐隐显得蜡黄粗糙,底子不差的她,由于刚刚洗完澡脸上还带有红晕,看起来比从前好看许多。 接着她又用刨花水抹了头发,发现自己身上的味道和山上开着的茉莉花一样,而且若没有仔细看,压根看不出来头发上抹了头油,而且香味很是不错,沾手即香。 盛光耀以前掌着杂货铺,偶尔心血来潮也会捎带一些胭脂水粉、头油之类回来给她用,却不像这香气久而不散,如此看来,这和铺子卖的那些次等头油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隔天一早,烟氏知道女儿要去集市兜售这些美容花露水,便自告奋勇要陪着到镇上去。 「娘可是个活招牌,也不用你吆喝招呼客人,娘往前一站,像朵花似的香喷喷,就能把客人都招来了。」 盛踏雪真心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活生生的招牌比她说破嘴还要有效果多了。 「那我的早饭呢?」盛光耀颇为不满。 「饼子在灶台上,粥在锅子里,腌菜在缸里,一掏就有,你总不会连张罗自己一张嘴都不会吧?」烟氏懒得侍候他。 盛光耀闻言臭着脸进去了。啧,要卖东西怎么就不会叫上他,他分明是一家之主…… 因为瓶瓶罐罐的东西多,烟氏便挑了担子,盛踏雪则是手提柳条篮子,母女俩一路讨论着花露油要卖多少钱,头油又该卖多少钱,说说笑笑进了阜镇。 第十六章 她们去得早,在集市寻到一处好地点,盛踏雪把担子的竹篮子倒扣过来,再用块斜纹布铺上,将胭脂水粉和头油摆上,为了招揽客人,她还把一罐头油和花露油、刨花水给打开,让香气飘散在空气中,也让客人试用。 看她这么做烟氏有些不舍,「好好的东西,打开了之后香气都散了谁还要,这不就糟蹋了?」 「娘,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就跟卖吃食一样,总要切上一小盘让人尝尝,觉得好吃自然不会手软,咱们的东西真材实料,又都是花了老大功夫去做的,给人试用一些或许就喜欢上了不是吗?」 盛踏雪这么一说,烟氏也认同了。 时间还早,烟氏看着还没有客人,掏出夹了萝卜条的烙饼和女儿一人一块,躲在背向道路的角落吃了。 慢慢的人多了,闻香靠近的大姑娘和小媳妇还不少,连大娘和婆子也都多看了好几眼。但是看得人多,试用的人也多,有的抹了油、擦了水粉,还试用了头油和胭脂,等问清价钱后却没几个买得下手的。 烟氏看着那才没多久就快被挖光的试用品,心疼得要命。 「不打紧的娘,她们各种产品都试用过了,要是半路上觉得好,是会回过头来买的,若真的不买就是她们的损失了。」盛踏雪不气馁,好声好气的开解烟氏。 爱美自古就是女人的天性,她有信心,对于保养美容这能让自己变漂亮的东西,女人从来不手软。 她的花露油实在招人,走了一个又来一个,不过,她注意到有个嬷嬷似的婆子一直用挑剔的眼光看着她们的方向。 她不以为意,细心的替客人介绍东西。 「大姊,我这胭脂颜色薄,是将红蓝花拧出汁来,淘净了渣滓,配上花露蒸的,您用簪子挑些抹在手心里,用水化开抹在唇上,是胭脂,还能抹在颊腮。 「还有您瞧瞧,我这水粉不是铅粉,是用花种兑上了香料制成的,我敢拍胸脯保证,您在别处买不到这样轻白红香、四样倶美的水粉。」 那少妇抹也抹了,擦也擦了,果然摊在面上匀净得很,而且只要薄薄一层,也不掉粉,不像她用的那些水粉,总要一层又一层的涂抹。 「你说这水粉多少钱一盒?」 「水粉一盒一钱,花露油一瓶一钱,胭脂三十文,刨花水也是三十文,还附赠一个抿子。」 「别人家的东西可没你的贵。」这小姑娘卖的东西都很稀罕,看着心痒难搔,但是作为买家,不嫌弃就表示不出来自己的精打细算似的。 盛踏雪仍旧笑容可掬。「我的东西都是真材实料做出来的,还有您瞧,我这装胭脂水粉的盒子都是瓷盒,可以放得长久不说,香气还不会变质,这都是工钱,大姊把产品都试用过了应该心里有数,小妹图的不是做一次生意,是希望能长长久久,往后大姊要用的好,自然还会寻来不是?」 「哎呀,瞧你这伶俐劲儿,罢了,每样东西都给我来一盒,花露油给我两瓶,就先这样。」 她的语声才落,站在后面的烟氏已经快手快脚将东西都打包好。 「多谢惠顾,一共三钱六十文,收大姊三钱五十文就好。」盛踏雪飞快的算好帐,一手交货,一手收钱,还主动抹了零头。 少妇笑嘻嘻的,觉得自己占了便宜的离去。 这时,那位嬷嬷才磨蹭的走过来。 这嬷嬷和她今天见到的客人都不一样,她的头发半白,却梳得一丝不苟,小小的发髻以一根银簪固定,穿着体面,身边还跟着一个还未留头的小丫头。 「你这头油真的好用?」她的声音带着一种高傲,精明的眼神是浓浓的怀疑。 「我卖东西,您买东西,我自然得把东西的好告诉您,只是,不管是花露油、头油还是胭脂水粉,都是我用最天然的植物萃取出来的,您买回去一定要耐着心用,才能看到成效,如果我告诉您,今天擦,明日您就会变成一个欺霜赛雪的美人,那就一定是诓您了。」 罗嬷嬷见她说得有趣,没有半点不耐烦,严肃的表情缓和了些。 「那姑娘的头油可能让老身这头白发转黑?」她提出了一个刁难人的问题。 盛踏雪瞧了眼她一头班驳的发色,歪着头想了下。 「我家的刨花水能让姑娘的青丝细滑柔顺,嬷嬷想让白发转黑,我倒有个方子,不知您可愿做个参详?」 「你愿意把方子告诉我?」随便可以相赠的方子能是什么好方子?但罗嬷嬷也实在好奇的想知道她能拿出什么方子来? 「有何不可?嬷嬷年轻的时候必定是个大美人,要是能使白发转黑,想必能让面容更加年轻,何乐而不为?」 「那多谢姑娘了。」 「我去借个纸笔,把方子写给您,您可以去药铺问问所有药材的作用,觉得可信,您再让人配制服用,您稍待,我去去就来。」 罗嬷嬷看着她娇俏的背影,朝着烟氏道:「你这闺女养得不错。」 烟氏客气的回应了两句。 没多久,盛踏雪回来,手里拿着一张墨汁还未干透的字条。 「这是菊花散药方子,用水熬煮后去渣用来洗发,不到一个月就能见到效果。」 罗嬷嬷接过那纸,上面是数种药材——甘菊花、蔓荆子、侧柏叶、川芎、桑根白皮、白芷细辛、旱莲草。 对于中药,罗嬷嬷因为经常和某些人打交道,是识得一些的。 菊花能令头发不白,桑根白皮、侧柏叶、蔓荆子和旱莲草均有美发作用,川芎、细辛能袪风除屑止痒。 盛踏雪还写上一道促进生发的药饮。 她告诉罗嬷嬷用熟地、黑豆、枸杞子和瘦肉一起熬煮半个时辰,用八碗水熬成两碗水服用,七天喝个两次最好。 至于用量的多寡她注明在上头,到时候只要照着方子做便可。 罗嬷嬷收了方子,「这方子值多少银两?」 「这方子不收钱的,改日嬷嬷的白发要是转黑,知会我一声,这便是最好的报酬了。」她嘿嘿笑着说。 「你这丫头倒是新鲜。」罗嬷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记下她,转头走了。 接下来,客人陆陆续续的过来,基于盛踏雪又是试用,又是送赠品,大多数的客人还是十分愿意买单的。 最让烟氏惊讶的是女儿所说的那些回头客,还真有不少是已经走掉又回头的客人。烟氏慢慢的壮了胆子,站出来拿自己为例的推销着。 第十七章[05.31] 母女带来的东西了不起也就二三十件,一番忙碌下来,不到午时已经卖光,看到空空的筐子,又听到荷包叮叮当当作响的铜板声,盛踏雪觉得这些日子的辛苦都值了。 「娘,都晌午了,咱们到对面的馄饨摊子叫两碗鲜肉馄饨吃吧。」 按照烟氏的想法,是早一步到家,也早点能把赚来的银子摊出来好好瞧瞧,算算究竟赚了多少钱,吃饭嘛,家里还有些剩菜,热一热就能吃了,何必花钱? 可对盛踏雪而言,没有钱的时候自然能省则省,如今有了进帐,花点小钱犒赏一下自己,也不是什么大事。 「娘,小五觉得女人要学着对自己好一点,自己觉得舒坦了,别人看着我们也会觉得舒坦,我们这么辛苦的干活,图的不就是舒心?」 不说女儿替家里挣了五十两的银子,烟氏近来越发觉得女儿不说话则已,一讲起话来头头是道。 最终,母女当然是去了摊子,各自叫了一碗香香的鲜肉馄饨汤,放开腮帮子的吃喝。 烟氏不相信自己连汤都喝光了,曾几何时她能这样自由自在的吃东西,不用顾忌别人,有多久没这样过了? 她自己都不记得了。 能自己挣钱,想花钱的时候有银子使,她有些明白女儿所谓的对自己好是什么意思了。盛踏雪不知她娘的心里已经又蜕变了一番,等母女俩经过那日她买白斩鸡的摊子,看着没什么生意的摊子,她忽然灵光一现—— 她想到鸡肉上桌那天,她脑袋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了。 鸡啊,白斩鸡、熏鸡……各式各样令人垂涎的鸡! 她前世是半饥半饿的长大的,后来懂得调香之后,对煮食也算得上一把好手,食材本身天然的味道加上中药材及香料,加成后的风味更加迷人,好吃得都会咬掉舌头。 只要她下厨,几乎都能得到赞美,前世奚府要宴客时,更指定要她出马,说客人定会喜欢她的料理。 当时,她以为自己被看重,还沾沾自喜过,但是,她不也像一种可以炫耀的工具? 「咳,姑娘,在下复姓闻人,不姓姬。」一道冷静却带笑的嗓音,把思绪飞至天外的她带回了现实。 【第六章 公子讨鸡吃】 「啊?」她面前什么时候多了个人?娘也没提醒她,还有那些什么鸡的她以为只是在心里想,不料却宣之于口,还让人听去了。 盛踏雪脸蛋爆红,一下尴尬的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闻人复看着她两颊爬上两朵红晕,脸上没有了前辈子最后见面时的愁苦和怨愤,他轻轻的笑了,眼中有什么东西极深极深的隐去了。 盛踏雪用力瞪大眼睛,想找回一点气势,切,看人出糗有必要笑得这么风华绝代吗?太没同理心了! 在她眼前的是张剑眉星目、明丽至极的脸,看着十六七岁年纪,好似在笑,可综合她做了两世人的直觉,这个有着可媲美潘安脸蛋的少年并不好相与,眼角眉梢的冷冽证明他并不习惯笑脸迎人。 少年一身的墨黑,黑得发亮的杭绸长衫,腰间系一块镂空的灵芝鹿蹲踞墨色玉佩,就连穿的鞋也是银丝穿线的云纹墨色靴子。 整个人就像一滴渗入朗朗乾坤的黑色墨汁,格格不入,而他浑身上下只有手里拄着的拐杖是浅淡的颜色。 她想起在哪里见过这人了。 她和爹娘被撵出盛府时,在杂货铺的门口,牛车上的她见过他,他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即便只一眼,就这么烙在脑海里。 他的身边跟着宛如参天大树般的男人,应该是他的侍卫,感觉他们一靠近,三尺以内的人全部自动净空。 也难怪,这大个子长相实在太过凶恶,好像多看他一眼就会被吃了那样,可在她看来,他有双非常澄澈的眼睛,通常这不会是坏人。 发现盛踏雪的眼光落在他身上,温故不自在的绷豆豆小,说提供起了脸,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竟是对他微微一笑,笑得他倏然红了脸。 「不知这位姑娘如何称呼?」闻人复不喜欢她的视线在别人身上停留太久。 「我们素不相识,我不问你来历,你又何必问我姓名?」 她在铜镜里看过自己的容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世的她居然和上一世有着一模一样的脸蛋。 十三岁的她,两世面貌都不出众,面黄肌痩不说,身子也还没长开,横看竖看就是个矮不隆冬的小丫头,再加上一身的粗衣,任谁一看也知道出身不会太好。 她已经不是前世那单纯到近乎愚蠢的人了,人不要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靠近自己来搭话的,就是对自己有好感。 没错,她的防卫心变得重了。 现在的她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任何来路不明的人士她都要再三掂量过滤。 尤其是像眼前的少年一看就出身不凡,不是她能招惹的人。 「闻人复,在下从京城迁居来此,想请教两位,小切村该往哪里走?」对于盛踏雪宛如刺猬的态度,他没有摆出丝毫不悦的神情,而是极具耐心的发问。 原先也被温故给吓得怔住的烟氏看着彬彬有礼的闻人复,再反过来看看自己不懂礼貌的女儿,是她疏忽了,她过去从来没有注意过女儿和他人的应对进退,往后这些都得设法拾回来才可以。 她向前一步,拍了拍女儿的手。「小五,你这孩子太失礼了!」 闻人复眼睛亮了亮。 小五吗……她这一世行五? 烟氏的目光看向闻人复主仆的身后,好几辆青布大马车井然有序的候在路边。「我们也住小切村,正要返家,公子跟着我们就是了。」 「那就有劳大娘了。」 烟氏对闻人复的感觉极好,富贵人家的子弟向来眼睛都长在头顶上,这般客气待人的还真是少见。 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气度斐然,绝对是人中龙凤,怎么会想住到小村子来?且他身边还带着侍卫,这问路什么的应该由下人来问吧,怎么还劳动到主子呢? 烟氏怎么都想不透。 「既然要劳烦大娘指路,不如一同以车代步?」他一派温文尔雅。 「我们家不远,出了镇子也就几步路……那就有劳公子了。」烟氏本来还想推辞的,可眼光一触及闻人复唇畔的微笑,话语内容也变了…… 美色啊,误人! 母女俩上了闻人复的马车,闻人复则是扶着温故的手也上车了。 盛踏雪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眼神挪开。 方才走向马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他有只脚的行动不是那么方便,早先见到他时也拄着拐杖,怕自己不经意的眼神伤了他,轻轻撇开了眼。 第十八章[06.03] 烟氏只是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都说世上没有完人,果然是真的。 老天爷给了你太多别人没有的东西,也总要收一点什么回去,可惜了,这么个俊俏的哥儿。 既然不好到处乱看,盛踏雪索性闭起眼,她昨夜忙过了子时才歇下,今早又几乎是天明即起,招呼客人时也精神紧绷着,这一闭上眼,才发现眼皮沉得要命,没多久随着马车的摇摇晃晃,竟打起了盹来。 闻人复坐在她对面,看着她的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有些险象环生,不知何时会摔下座位,恨不得和烟氏交换位子,由他看护她。 幸好烟氏很快也注意到了,将盛踏雪挪靠到她的身上,闻人复这才撇开眼光。 由镇上到小切村搭马车并不久,很快就到盛家门口,盛踏雪真正睡沉也就那小片刻,马车一停止摇晃她便醒了过来,叫都不用人家叫。 「多谢公子载了我们母女一程。」烟氏简单致谢,便下了车。 「多谢大娘替我家车夫指路。」闻人复笑意清浅。 虽然他只是嘴角微勾,似笑非笑,但是那魅惑的神态透着令人无法抗拒的艳色,就连烟氏这样有了年纪的妇人,一颗心都莫名乱跳。 闻人复一点都不在乎他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他的目光移到了还在揉眼睛的盛踏雪身上。她反应过来,清澈的眼透着一丝窘迫,虽然窘迫,目光仍不偏不移的与他直视。 他脸上没有表情,可她感觉得到,他那一丝不可见的恼怒。 她做了什么吗?还是因为什么都没做,所以他恼了,才冷了脸? 他等着,等到她移开了眼神。 闻人复会恼怒,是因为盛踏雪只当他是个提供便车的陌生人,可他的确是,不然,他还想怎么着? 冷静下来的他转过身,又搭着温故的手踏上马车。 马车调转车头,缓缓离去。 盛踏雪径自对她娘说道:「隔壁的徐婶子不是养了好些鸡?我去买两只回来,晚上来做熏鸡吃。」 「吱——」 「吁……」 马车轮子的煞车声响加上马儿的嘶鸣,本来应该绝尘而去的马车不动了。 烟氏母女疑惑的回头,只见车窗探出来的是闻人复那淡然的眉眼。 接着,温故跳下车,几个跨步就来到她们面前。 他的体格太过庞大,又来得极快,烟氏被他的气势骇得不轻,抚着胸口蹬蹬退了两步。温故抱歉的朝着烟氏咧了咧嘴,可他的话却是朝着盛踏雪说的,「公子听说小五姑娘要煮鸡,公子说那他就不客气来叨扰一餐了。」 他心里泪流成河,暗道,公子,您继续摆着遗世独立的架子不好吗?为了一顿吃食要我涎着脸来开口,人家还以为您缺衣少食的,您也不瞧瞧这户人家穷得比蛋壳还要光溜啊!人家吃只鸡,容易吗? 盛踏雪一下没反应过来,那人的耳朵这么厉害,马车都去了老远还听得见她说的话,这不是那什么武林高手才有的功夫吗? 不过,他要不要这么夸张,他的谪仙气质都拿去当地垫了吗? 「小五的煮食手艺实在不怎样,再者,公子不是正在搬家?耽误了吉时不好吧。」 闻人复挥手让温故回去,朝着温故不知又说了什么,然后传话筒又大跨步回来了。 温故的眼睛乱瞟,不敢直视盛踏雪母女,他替他们家公子觉得丢脸,不过和人家打过两次照面就开口要吃的,而且坚持无视人家的软言拒绝,他们家公子从来不是这种自来熟的人… 「公子说他想吃小五姑娘的玫瑰鸡。」 玫瑰鸡?盛踏雪有一瞬间的恍惚,这时候,坊间已经有玫瑰鸡了吗? 不过管他有没有,她又不是开饭馆或酒楼,还点菜呢! 她客气的谢绝。 温故彷佛没有听到她的谢绝,苦着张脸,拿出一个钱袋,他不敢给盛踏雪,怕脸上可见恼怒的小姑娘会用来打他的脸,所以他递给了烟氏,浑厚的声音里都是心虚。 「我家公子食欲向来不好,性子也孤僻,难得他有想要吃的东西,无论如何,温故劳烦大娘了。」 烟氏举棋不定的看向女儿。她还真想把钱收下来,可今晚要掌厨的是小五不是她,她要收了钱,小五不肯煮,可怎么办? 盛踏雪看了那颇具分量的钱袋子一眼,又想到温故说主子食欲不佳,看得出来这个侍卫是真的担心,一颗心莫名的软了。「玫瑰鸡太费工了,两位也看得出来,我家里许多材料都不齐,真想吃,得改天。」 她的声音清脆,也不担心闻人复是不是听得到。 温故又被招回去。 等他第三度奔回来,男子汉的脸都垮了。 盛踏雪不知道的是闻人复还真吃过她煮的鸡。 「我们公子说,你什么时候能做,我什么时候过来吃。」温故如实转述。 盛踏雪在心里把闻人复骂了个臭头,有必要这么再接再厉,锲而不舍吗?可看在那一袋子钱的分上…… 「今儿个我只做白斩鸡。」 闻人复敲了敲车壁。 「公子说好。」白斩鸡也是鸡。 虽然来来回回跑不断他的腿,但是别再一回了,他都快没脸见人了。 「那就请闻人公子晚饭时再过来了。」 温故麻溜的回到车上,马车没有再逗留,往村子中心直奔而去。 这回,是真的走了。 母女俩进了屋,正好碰上从里屋出来的盛光耀,他手里拿着锯子和许多边角料,原来他在家的这半天时光也不是闲着的,他已经把女儿的床搭好,只要铺上干稻草和褥子就能睡了,也就是说,他今夜终于可以不用再打地铺了。 「我在里头怎么听着你们在跟人说话?」 卸下柳条篮子的盛踏雪给自己倒了水,她慢慢喝完,也没心思听她娘如何回应她爹,从小荷包里掏出一钱银子,剩下的全倒了出来。 「娘,您有空就数数咱们今儿个有多少进项,我去徐婶子家买鸡。」 方才她在心里算了一下,那些个胭脂水粉、头油等起码卖了二两银子跑不掉,确切的数目就交给她娘去算,下午她还得煮鸡呢。 她没看到盛光耀看见那些铜钱时,脸上满满的诧异。 他当初守着铺子一个月顶多也才能得个二、三两银钱,他这闺女看着也就忙了那么几日,竟就得了这么多的钱? 他一直以为生女儿就是个赔钱货,没想到她一下挣了五十两银子回来,这回又是将近二两的银子,他这一家之主会不会太没用了? 盛踏雪去了离他们家最近的徐婶子家,一口气买了三只三斤足的大黄鸡。 第十九章[06.06] 「怎么一下抓这么多的鸡,可是家里来了客人?」徐婶子家境也不好,就养了一鸡舍的鸡,没有鸡卖之前,十几口人自然是得束着腰带过日子,一家子的吃穿全靠这些家禽了。 她看得出来这新搬来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只是她也不是爱与人说长道短的个性,真实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就是,要不怎么会来抓鸡?」 一只足三斤重的足月鸡要十八文钱,买三只徐婶子只要了她五十文,但她不想她对家里人不好交代,给足了五十四个铜板。 她原本没打算买这么多只鸡,倘若自家人打牙祭,一只鸡的两只鸡爪也勉强可以熬出她要的鸡汤来,但要给客人吃的,人家还付了银子,以客为尊的前提下,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 其实若真要煮鸡,非要半斤的鸡爪下去熬煮不可,六只鸡爪子还不大够,可她临时也生不出那么多鸡爪,只能将就,希望不要太影响风味。 徐婶子让儿子愣子帮忙把鸡抓回盛家,烟氏看着三只活蹦乱跳的鸡心头疑惑,不是说买两只吗?怎么买了三只?又听到女儿说要把鸡全杀了,三只大黄鸡,这丫头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只是想到上午赚了不少银子的分上,女儿想败家,就让她败这么一回吧。 盛踏雪进灶房先烧了水,才拿菜刀把鸡杀了,用滚水去毛,然后又烧了一大锅水,让烟氏把鸡的腹血洗净,挑除杂毛。 至于鸡爪则先修剪指甲,再用刀背把里骨断碎,汆烫后捞进冷水里备用。 这样还没完,汆烫过鸡爪的水,再用来汆烫全鸡。 烟氏看着盛踏雪在鸡入锅之前还帮它按摩,疑问道:「小五,你这是哪学来的本事,怎么还给鸡这样抓按呢?」 盛踏雪脸上冒着细碎的汗珠。「我觉得按一按鸡肉会更好吃。」 享受过按摩的鸡肉又三进三出的汆烫过。 「小五,为什么这鸡要经过三次汆烫?」烟氏从来都不知道煮一只鸡有这么多任务序。 「这样鸡只的内外温就差不多了。」 「哦。」 汆烫完,她另外再起一个大锅放下大量的盐巴和汆烫好的鸡爪,最后放下鸡,盖上锅盖。 本来等到锅盖边缘冒出大量蒸气,就煮出黄皮冒黄油的好吃白斩鸡了,可盛踏雪偏不这么做,她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把灶膛内的木柴取出泰半,利用余温焖上小半个时辰。 起锅后抹上米酒和盐,再把鸡只倒挂,让汤汁集中于鸡胸,再静置半个时辰就能剁切摆盘。 「小五……」 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问是什么,她主动释疑。「白斩鸡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鸡肉上的肉冻,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卸去柴火用余温焖住,最后取出来倒挂放凉,就会有像果冻一样的肉冻。」 「你把窍门都告诉了娘会不会不妥啊?」 「有何不妥?娘要是学会了煮鸡,大家也觉得好吃,我想,咱们家除了我捣鼓那些香料,也许也可以试着卖白斩鸡,要是生意好,又是条生财门路。」 如果能做成这鸡肉生意,这就是她娘的营生,迟早她娘是要独当一面的,从杀鸡到煮鸡,所有的工序都得自己来。 烟氏眼睛一亮,不过要是那位公子不满意,这鸡还卖吗? 盛踏雪根本没想到烟氏会以闻人复的喜好作为卖不卖鸡肉的指标,她对自己的手艺是很有信心的,往后她打算专门负责女人美容这一块,爹娘负责做鸡肉生意,三个人都有活计,哪怕银子不会滚滚而来? 鸡肉好了,只等着切和装盘,可人家给了十两银子,总不能就叫他吃几块鸡肉充数,于是盛踏雪开始淘米,最后将鸡汤、蒜汁、少许鸡油和在米饭中焖煮,等米饭煮上,她又做了一道白菜卤。 白菜卤得又软又入味,加上清甜的香菇,淋在白饭上能吃上好几碗;炒花菜干,辣辣咸咸又香,最下饭了,红烧豆腐,豆腐表面煎得焦香,再红烧入味,一口咬下还有豆腐的水嫩口感,欲罢不能。 有菜、有肉、有饭,应该足够了吧。 才得闲的她去洗了把脸,换下一身满是油烟的衣服,连坐下歇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她爹搓着手进来说,那位公子爷已经到了,让她赶紧出去。 盛踏雪瞧着将黑还未黑透的天色,这会不会太准时了,压根是踩着饭点过来的。 她随便拢了拢头发,再看一遍确认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才出了房门。 闻人复的确是踩着饭点来的,他换了身也是墨色的袍子,有着缇花暗纹,腰际仍是那块抢眼的灵芝鹿玉佩,不过这回是上门作客,倒是规矩的把披肩的长发以玉冠束起来,余下的披在肩上,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即便浅笑都带着清冷高寒,仍让人离不开眼。 至于跟随进来的温故,盛踏雪真怕他的身子一站直就会撞到她家梁柱,随便撞到她家的门墙,屋子就会垮了。 温故也知道自己的身材惊人,进了屋,连手脚都轻拿轻放,丝毫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盛光耀虽然在铺子也应对过不少人,但他并不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勉强和闻人复寒暄了几句就没话说了。 烟氏则在上了茶水后便躲到厨房,连脸都不露了。 这人气场太过强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出自锦衣玉食之家的贵公子气息,她爹娘扛不住,盛踏雪只好硬着头皮出来顶住。 一见到她出来,闻人复的眼睛不可见的亮了亮。 她的打扮仍是朴素,但是眉宇间有种超越本身年龄的沉静美丽,胜于相貌,让人百看不厌。 硬要说缺点,那就是太瘦了。 温故发现他们家公子只要见到这位姑娘,神情就会特别可亲,所有的架子顿时哗啦啦的散了一地。 「闻人公子,新居可都安置妥当了?」 「这要问知新,知新是我府里的管家。」他朝温故偏头说了一句,「去叫人。」 温故点头,正要有所动作—— 「公子不用大费周章,我就随口一问。」让人家堂堂一个大管家向她汇报,她算哪根葱? 「真的不用?」他有些失望,她这不是关心他吗? 「是我失言,饭菜都上桌了,公子请。」 「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只要是你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我能回答的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v第二十章[06.10] 【注:豆豆小说vip书籍,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如果uc浏览器出现漏字错字,建议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情之一字半点不由人,对谁动心,为谁用情,谁的情深情浅,都没有办法用理智来决定,他,找了她两辈子。 她没接话,带他坐到饭桌前。 饭桌上的菜色都是一般家常,倒是那盘鸡肉黄油黄皮,卖相诱人,闻人复挟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嚼,慢吞吞的把一块鸡肉给吃完了。 温故在一旁如临大敌的替闻人复布菜,看着公子没有把肉块吐出来,还主动要了第二块,他讶异的不知如何是好,公子对一道菜的热忱从来不超过三筷子。 「这鸡是小五姑娘煮的,菜肴也是?」 「就是几样家常菜,公子要是吃不惯那吃点饭,这饭不是用水蒸煮的,你尝尝可合口味?」 她的拿手鸡肉他不说好吃,也没说不能入口。说也奇怪,她挟的菜他就吃,温故挟的,他却置在碟子里碰也不碰一下。因为温故的小眼神,她只好努力的给闻人复挟菜。 只是啊,这人俊就占便宜,连举筷吃个东西都美不胜收,让人眼都舍不得眨一下,怕一眨就漏看了什么。 闻人复闻言,扒了饭粒进口中,这一咀嚼,咀嚼出鸡油、蒜汁的味道来,他想不到平凡的米饭出自她的手里,多了股香而不俗的滋味。 闻人复尝了鸡,吃了饭,连着盛踏雪挟到他碗里的红烧豆腐和白菜卤都吃了,他经年空虚的胃难得有了饱足感。 饭后,她给他上了茶水。「家里没什么可以招待客人的茶叶,只有晒干的茉莉花茶,莫要见怪。」 原先烟氏上的那杯花茶和这一杯是一样的,温故看不出来哪里不同,可之前那杯花茶公子连碰也没碰一下,这杯却一口接一口抿着,喝得涓滴不剩。 他看向盛踏雪的眼光更加不寻常了。 「小五姑娘有一副堪比易牙的好手艺,你煮的鸡着实好吃,剩下的,就让我 带走吧,我看温故口水都快流满地了。」 他曾经对她知之甚少,前辈子他遇上她时,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看着。 那种求而不得的煎熬,让他心灰意冷之下,更觉得生无可恋,后来她遭逢夫家离弃又惨死,他终于完全失了存活的意义,直到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温故心底不满了,公子,您太可恶了,您想吃小五姑娘煮的鸡,用得着拿小的当借口吗?只是那鸡也香得他都管不住口腔里泛滥的口水就是! 闻人复一副回味且遗憾不可得的神情,「不知小五姑娘何时要做玫瑰鸡?」 呃,这人也太偏执,「我……尽快。」 「那我等着。」 盛踏雪很爽快的打包了剩下的大半只鸡,然后周到的把人送出了门。 闻人复回眸看了她一眼,眼神深不可测。 他还记得那年两人初见的场景,记得那漫天的雪花,记得她苍白的小脸,和在寒风中徐徐吐出氤氲白气的粉唇。 他记得她扬起的眉眼就如同现在一样清澈秀丽,不偏不倚的看着他。 这一眼,看进了他的心底。 在这山村小屋,没有漫天飞舞的雪片,昏黄的灯光将她笼罩其中,他无法靠近一步,只能这样看着她。 因为外头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温故打起了伞,他转身迈步走了,上了马车后消失在道路的那一头。 马车走了,细雨仍无声的落着。 有那么一瞬间,盛踏雪觉得闻人复看着她的眼神堆栈了许多她不知道的东西,突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送走了贵客,阖上斑驳的大门,她长长吁出一口气。不要问她为什么这会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因为她也不知道。 今儿个踏踏实实从早忙到晚,可她一点都不觉得累,她只觉得全身舒坦,舒坦得恨不得高喊几声。 单单今日就有十二两的进帐,这日子是越过越顺了。 一切都慢慢走上轨道,再过不久,她想要的那种悠然闲适,那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那种不想干活就偷懒的日子不远了。 【第七章 找人来摘花】 这晚,盛家人吃了一顿很晚的晚饭,盛光耀没想到女儿煮的鸡不柴不老,还嫩得让人一口接一口,他吃完吮着指头,对着女儿问得很小心。「这鸡有卖相有口感,还有这什么肉冻的,我瞧着镇上的鸡肉摊子都没有,要真能卖起来肯定受欢迎。」 盛踏雪回应得很平静含蓄。「爹以为呢?」 「要不这样吧,小五负责煮鸡,我和你娘到镇上叫卖,也不失一份正经的营生,咱们家要是有了进项总是好的。」他试探着说。 身为一家之主,每日只能看着女儿妻子忙进忙出,除了做点木匠活,他就像废人似的在一旁干瞪眼,他能感觉到他属于男人的威严正渐渐不见,他也想做点什么,做什么都好。 「爹,您可是做好决定了?如果真要做,就得到集市去租个摊子,咱们煮好了鸡挑到摊子上,看要切剁成块,还是整只、半只,甚至四分之一的卖都可以,但眼前咱们家这锅灶煮不了几只鸡,得要买几个更大的锅子才行。」 「小五怎么说,爹怎么做。」 他看明白了,他这女儿是个有见识的,不管遇到什么事很快就能反应过来,他不过提了一嘴,她已经有成套成套的计划往外蹦,这要是他,不长考个十天半个月,哪想得出这些?他决定,听女儿的。 「今儿个晚了,爹明日一早就按咱们说好的办,等您的摊位租妥了,整理整理,咱们就准备开张。」 「那我能做什么?」烟氏见女儿居然没有反对丈夫的提议,以为女儿想通了,父女俩即使有龃龉,怎么着都是一家人。 盛踏雪思路清楚的说:「娘你去和徐婶子商量能不能多抓些鸡仔回来养,将来咱们的生意开始做起来,这足月的鸡怕是不够用。」 「你外祖家也养了不少鸡。」 「娘很久没回外祖家了吧?」她没听烟氏说过娘家的事。 出嫁的女儿哪能时常回娘家,加上盛家人对他们三房态度恶劣,致使她连提也不敢提一句想回去看爹娘,这都已经有多少年没回去过了? 「我记得外祖家就住邻镇,往后您只要得空,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爹也不会拦着,对吧?」 盛光耀僵硬的点头。 「女儿也想外祖的饧糖了。」 这饧糖显然是原主残留的少数值得留存的记忆。 饧糖可用两根竹签绞来拉去的玩着吃、吃着玩,绞拉次数多了,黄色的糖丝便会显露出白线,一张一弛,浓浓的麦芽香便散开来,吃饧糖的乐趣就在这。 盛踏雪的外祖年轻时就是卖饧糖的货郎,经年挑着担子到处奔走养家活口,如今年纪大了,卖饧糖的担子便交给了大儿子。 很少在女儿面前流露小女儿情态的烟氏眼带怀念,她的确是该抽个时间回去看看爹娘和兄弟了。 盛光耀一听到母女俩提起了岳丈,讪讪的走了。 v第二十一章[06.13] 妻子这十几年没有回过娘家他也有责任,除了嫡母的刻意拦阻,身为相公的他也以为她嫁入他盛家,便是他盛家的人,娘家什么的,就不需要走动了。 瞧着盛光耀出了门的背影,盛踏雪深深为她娘抱不平。 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拉拔一个闺女一二十年的心血,结果嫁了人就要无条件的和娘家断了联系,难怪老人嘴里说女子嫁人是泼出去的水,偏偏婆媳间,媳妇做得再多再完美,婆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真心把她当成女儿对待。 烟氏让自己从悲伤中脱出,从荷包里掏出今日卖胭脂水粉得的银两。「这是今儿个你卖香料得来的二两又二钱的银子,赶紧收起来。」 「娘今日帮小五出了不少力,都说亲兄弟明算账,这一两银子归娘,剩下的我自己收了。」她数了一千文,推到烟氏面前。 烟氏也不别扭,收了那一两银,却听见女儿压低声音,幽幽说道—— 「女儿打心里希望我们家好,只有我们家好了,能立起来了,女儿在外面才不会被人随意欺凌,关于这卖白斩鸡的生意,爹如果一心待您,这生意就是您们俩的,可他要是做了什么让您不高兴的事,这生意就是您自个儿的,女儿告诉您的那些煮鸡的诀窍要不要对爹说,您可要拿捏好了。」 盛踏雪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直盯着烟氏,她所有的情绪想法,盛踏雪都能从她的眼神察觉。 烟氏半晌没吱声,怔忡的看了她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你放心,娘和你爹做了十几年的夫妻,只要他不是太过分,还是可以对付着过下去,若是他仍一心向着盛家人,不顾念咱们母女,我知道该怎么办。」 不说盛光耀,盛踏雪对这个娘心里是满意的。 其实不只有卖鸡的生意要筹备,三月三,不只茉莉花,桃花、栀子花等都是香气四溢的天然香料。 尤其是桃花摘下来阴干之后,研为细末,再加上蜂蜜,用来涂面擦身,便能有好颜色。做胭脂也一样,任何一种红色花朵细细碾碎之后滤去渣滓,晾干,滴上桂花油,就能做成拥有花朵般颜色和香气的胭脂。 她现在只恨自己没有八只手,林子里的花可是不等人的,一眨眼花期就过了,于是隔天她又去了徐婶子家。 「……你要请人手摘花?」 「是,姑娘家心细手巧,五六个人也就够了,小五想说徐婶子人面广,识得的人多,这活儿得趁晨露未干、日头还未爬上山时开始,工时最多一个时辰,不会妨碍到进行家里的活计,工钱一人二十文。」 这活要细心,要轻手轻脚,要求颇高,所以她给了这个价钱。 徐婶子闻言失声,两根指头怎么都缩不回去。「不到半天就给二十文钱?」 自己家的几个半大小子到镇上去打零工,一个月都拿不到五十文,跟她上山半天就能得二十文,要不是自己年纪大了,眼力没有年轻姑娘好,都想去了。 「婶子听何大娘说,她那媳妇去镇上的时候瞧见你和你娘在卖胭脂水粉,你摘花就是要捣鼓那些东西吗?」徐婶子的脸上没有打探消息的神色,她就是很实在的问一声。 盛踏雪没想到也就一天,她去镇上卖胭脂的事情已经传了开来,不过这也没什么,她又不偷不抢的,「婶子也是知道我们家情况的,我这不是想尽办法给家里挣点银钱吗,要不日子真要过不下去了。」 「你是个好的。」徐婶子感叹。 很快的,徐婶子就帮她找来了六个十几二十岁的大小姑娘和媳妇,各自带着柳条篮子还是篓筐,其中一个还是徐婶子的女儿春香。 内举不避亲,盛踏雪并不觉得有什么,只要认真干活就行。 她细细吩咐要摘采半开的花,摘回来之后还要挑拣干净,装在竹匾中放到架上阴干,工作才算完成。 小姑娘们第一次得了可以赚钱的活计,点头如捣蒜,就怕活儿做得不好,坏了主家的吩咐,下回能赚钱的工作就没自己的分了,因此一个个卯起劲来,暗中较劲要摘得又多又好。 盛踏雪也没想着要隐瞒她摘花的动机,春香也不知是得了她娘吩咐,还是自己的小心思,避着人来问她胭脂的做法,盛踏雪也不多问,大方的说了。 对于做胭脂这种不需要太多技巧的,盛踏雪并不介意教授,她就算不做胭脂,还有许多香方可以做。 春香偷偷摸摸的举动看在几个小姑娘眼里,一个传一个,因此跑来问她的人越发的多了。 盛踏雪干脆挑了个大家都在的时候,把制胭脂的方子详细的说了一遍。 没多久,她收到了许多小姑娘们赠送的小东西,值钱吗?谈不上,有的东西还有了年头,但她收得很高兴,因为她收的是心意。 她没想到此举收获了许多小姑娘的友谊。 原来友情也可以是这么单纯可爱,不一定像是盛丹玥、盛丹丹那样,只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择手段的算计人家。 几个小姑娘头一天摘的是桃花,第二日是茉莉花,不到三天,林子里含苞待放的花全进了小切村几家。 等晒干后交货了,每人六十个铜钱入袋,热烫烫的攒在手里,乐得都想翻筋斗了。有些心思转得快的也仿着做了胭脂,但无论她们怎么捣鼓,就是做不出来盛踏雪的细致。 盛踏雪没有藏私,而是许多技艺都是如此,就算知道配方了,不知分量多少、顺序如何,也是白搭。她们如果因为这样对她不高兴了,她也真的没办法。 这些,自然也都是后话了。 这天盛踏雪回到家,想不到温故正等着她。 「温大哥。」 「小五姑娘叫我温故就行了。」 「找我可是有事?」多看个几回,这大个子凶恶的外表好像也不怎么骇人了,反倒流露出几许憨态。 「我家公子几日后要宴请村子里的乡亲父老,估计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出席,他让我过来和小五姑娘商量,不知能不能在三日内做出五十只的白斩鸡?」 「你们不交给镇上的酒楼包办外烩吗?」五十只耶。 「其他荤食交给县城的大酒楼操办,只有鸡肉的部分想委托姑娘。」按公子的揣测,小五姑娘说不的可能性很低。 公子说她喜欢银子,喜欢得很可爱,很理直气壮。 说实话,他有听没有懂。 喜欢银子不都被人讥笑是勾久市侩、铜臭、俗气?哪里可爱了? 只是既然公子觉得她可爱,那么他们这些侍候的人也会觉得她可爱。 v第二十二章[06.16] 盛踏雪迟疑了下,没有立即答应。 宴请全村的人?好大的手笔,但想在村子立足,这是个好办法。 她没有一口答应,不是被这天上掉下的赚钱机会冲昏了头,也不是不知如何是好,她想这年头要卖好东西靠的就是口耳相传,接下订单恰恰是最好的机会,整个村子的人只要有半数赞美她的鸡肉弹牙,那往后他们家卖鸡肉的生意就不怕做不起来了。 再说,跟什么过不去,也不能和银子过不去对不对? 就算煮五十只鸡会要了她的命,也得撑下去! 「小五姑娘?」 「请回复你家公子说,这宴席要的鸡肉我接了!」 「那就这样说定,届时,知新总管会派人过来取的。」 「那就烦请开宴前一个时辰过来。」 温故回去后,盛踏雪的脑子就开始转动、计划着。 要五十只鸡不能刚刚好就煮五十只,起码得多两只备用,这样五十二只鸡就跑不掉了。村子里不说家家户户都养了鸡,虽然看着不少,但是她只要足月的鸡只,选择又变少了,难道要到镇上去买鸡?这样能到手的利润就会相对减少。 她把闻人复要宴请村民的事情告知烟氏,烟氏听了一拍大腿,「鸡我来设法,你外祖家应该是有的,就算不够,左邻右舍的鸡也是能买的。」 烟氏正好借此回娘家去。 「娘,您就搭牛车去吧,省些脚程。」 「知道了。」说完,她风风火火的便想出门去。 盛踏雪快手把她拦下来。「娘,你这趟回去虽然是为豆豆小6说提供了买鸡,但这么久没回去,空手总是不好,到了镇上买些肉啊粮食还是布料带上,别落了人家口舌。」所谓的人家,便是那些娘家的妯娌,就算妯娌兄弟不计较,可还有孩子,这是很基本的人情世故。 接着,她把上回做的刨花水、水粉和花露油都给烟氏装上,一点存货都没有留。「这些带回去送给大舅母、二舅母、表姊妹们用,当是见面礼。」 烟氏捏了下女儿的手,果然女儿是娘亲的小棉袄,连这点都替她想到了。 至于家里那个男人听到她要回娘家,只在一旁装死,连说句要送她过去的表示也没有。 算了!她还冀望他什么? 偏偏盛踏雪不放任父亲的任性,「爹,你不是也要跑一趟镇子,去看摊位和买大锅?娘要回外祖家,手里哪拿得了那么多东西?你们俩一道正好不过了。」 盛光耀看了主意越来越大的女儿,这会儿还给他派起了活儿,他下意识想反驳个几句,一锭银子就放进了他手里。 「爹,这是买几口大锅和租摊子的钱,你收好了,家里米酒和盐巴也用完了,记得回来多捎带些,另外,你想想家里该添置什么,自己衡量着买吧。」然后抓握着手和父亲道别。 盛光耀欲言又止,眼看妻子已经走得连身影都快看不见了,这才拿了顶斗笠戴上,匆匆追赶过去。 盛踏雪是想着去一趟外祖家的,但是手头上有一堆事,加上她娘十几年未曾回家,和家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体己话要说,便决定这回她就不去了,反正往后还有的是机会。 盛踏雪先是把屋前荫到有些半干的花往里收,再到厨房转了一圈。 自家的厨房小归小,但是有两个灶眼,把杂物收起,放上大锅,了不起再垒个灶,对她来说煮一只鸡是煮,五十几只鸡也是煮,她和爹娘三个人虽然辛苦些,也不是什么问题,倒是杀鸡拔毛去鸡爪、剪指甲这些零星琐碎的事,就非得请人来帮忙不可了。 她手上不停的将日前买来的石膏、滑石、蚌粉、蜡脂、壳麝、益母草按一定比例调制,最后加上细细研磨过的桃花粉末,就这样窨个几天,便是能让女子趋之若鹜的玉女桃花粉,抹在脸上,要多美就有多美。 她忙得正起劲,发现有人敲门。 她洗净手,打开门一看,居然是闻香谱的掌柜符华,他手里捧着一本簿子,腰际挂着小算盘。 「符掌柜。」她把人请进了屋里,奉了茶。 「盛姑娘,我来给你送结账所得的银子,顺便问看看最近可有新的香方?」其实他是反过来说,他是专程问新香方来的,结账是顺便,只是怕她翻脸。 「咱们不是说好季结?」这才几天?难道是澡豆卖得不好要结束合作关系?不可能呀,那么好的东西。 符华难掩兴奋的说:「你不知道你那澡豆推出之后得到的回响有多大?我铺里的货都被抢光了,盛姑娘,咱们是不是该乘胜追击,再推出新的品项?」说到这里忽然就委屈了。「我知道姑娘是信不过在下,宁可把手上的胭脂水粉拿到集市去卖,也不想给闻香谱……」 欸欸欸,停,他这是在委屈个什么劲?盛踏雪伸出手制止他滔滔不绝的哀怨。 「我记得那日知会过符掌柜,有些胭脂水粉我是要自己卖的,并没有打算把所有的香方都卖断给闻香谱,不知符掌柜说的信不过是从何而来?」 符华知道眼前的是个明白人,而且极有原则,不再半真半假的开玩笑,「要不,我们先结账,香方的事你再考虑看看?」 他和气生财的态度给盛踏雪的观感很好。「请说。」 符华立即摊开簿子,推到她面前,张嘴解说,「这是闻香谱半个月来的收益,我用朱砂笔勾出来的这些都是澡豆卖出去的金额,不说姑娘不知道,不只附近镇子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十分追捧,就连县城也都有人闻风而来,要不是实在做不够卖,这会儿也许已经红到京城去了也说不定。」 盛踏雪翻到最后一页,看见自己能得银两万三千五百两,不禁有些咂舌。 这样透过店铺贩卖、推广,的确比她小打小闹的吆喝叫卖更能看见效果,但要等到她有能力开店,也不知猴年马月去了。 也罢,既然有人相助,又何必执着着非要什么都自己来,累着自己。 「我这里有刚做成的玉女桃花粉,符掌柜可要瞧瞧?先说好,这东西刚做好,还要窨上个几天才能得出最好的成品,暂时无法像澡豆一样给你试用。」她把刚调制好的玉女桃花粉拿出一罐来。 她用的是最普通的陶瓷密封罐,瞧着没有卖相,但是只要换上其他瓶子,效果加上卖相,趋之若鹜的人一定不少。 v第二十三章[06.20] 符华仍是用小指挖了少许抹在手背上,然后鼻子凑过去直嗅。「我闻到益母草、蜡脂和壳麝的味道。」还有芬芳的桃花香气,他知道还有别的,但猜不出来了。 「符掌柜果然厉害,只靠嗅觉居然能把香料猜得八九不离十。」她是真心赞美,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是人才中的人才。 「哪里哪里。」 「这玉女桃花粉是给年轻女孩子用的,不如我再给你一个香方,主打有了年纪的媳妇和年华老去的妇人,让夫妻相见不相识的回春少女膏可好?」 好好好,怎么不好?符华激动得都快要跳起来了。「姑娘手上有这么绝妙的东西,为什么藏着掖着不拿出来?」 「这不是给你了?」之前是想留着自己开铺子时拿来当招牌用,现在想法变了,就给他吧。 于是盛踏雪拿来笔墨纸砚,很快把香方给写下,她也尽责的告诉符华所有配方的作用。土瓜根能滋润皮肤,去皱变白,大枣能补血气,黄柏皮清热燥湿,泄火解毒,配上栀子花或是茉莉花粉末,更能增添香气。 为了要让它成为膏状,还要添上乳香、没药、杏仁油和芝麻油等等。 由于澡豆实在卖得太好,符华对盛踏雪所说是深信不移的,有了这两个新香方,他的闻香谱就算想在京城谋一席之地也不是问题! 「我们来拟张合同。」 「我想用这两张香方入股,利润分成各半,符掌柜可同意?」 符华连考虑都不考虑,之前的澡豆已经让他赚得盆满钵满,这回他没想到自己还能拿一半的利润,十分吃惊。 「我拿五成的分成也太多了。」这样的好东西她居然给了他一半的利润,他不能任她这样吃磨。 「无妨。」 盛踏雪帮他研墨,等他写好一式两张的同后,盖了闻香谱铺子的印章还有他的大名和手印,他小心翼翼交给盛踏雪一份。 「祝闻香谱生意蒸蒸日上。」她朝符华贺道。 符华喜孜孜地道:「托盛姑娘的福!我有信心把闻香谱开到京城去,到时候我们就京城见!」 送走了符华,她妥善的把那两万三千五百两的银票,加上出售两个香方的合同放到她自认妥当的地方,不承想,她娘回来了。 烟氏的声音难得的带上了连盛踏雪都听得出来的激动。 「小五,人呢,小五出来见见你小舅。」 盛踏雪掀了帘子出来,堂屋里一个相貌堂堂、身材高大的青年正咧开一口白牙,冲着她笑。 「想不到我们家小五已经这么大了。」烟廉一开口就是感叹。 当年他有记忆的时候,姊姊已经嫁人,再见时,想不到姊姊的女儿已经是个小姑娘了,怎不让人感叹时光飞逝? 「过来,让小舅瞧瞧我们家小五长到小舅的哪了?」 他大手一比划,盛踏雪只长到他胳肢窝,他笑得可得意了。 盛踏雪一看见这小舅便心生好感,人长得体面不说,还性子直爽,笑起来就像灿烂的阳光,给人好感。 「小舅来得匆忙,没给小五捎上什么见面礼,让我先欠着,小五想要什么,下回再补给你。」 这还真把她当孩子哄了,但是她被哄得很愉悦。 「小舅,咱们一家人哪需要这么生分,或者带小舅母来看我就是给小五最好的见面礼了。」多个人疼很好不是。 「喝,小五和你娘果真一个鼻孔出气,开口闭口就是要我成亲,姊,你这儿我往后不敢来了。」 烟廉一副担惊受怕的小媳妇夸张表情,逗得盛踏雪直笑,这才听她娘说,小舅不想结婚,说什么不想祸害人家闺女。 「得,既然知道姊姊的住处,那我先回家了,后天再过来。」这屋子真的不怎样,那盛家人也实在太不是个东西了,改天他得找几个兄弟来,帮忙把屋子翻修一下才行。 「都要晌午了,娘给我拿了一堆地里的菜,吃过饭再回去。」烟氏舍不得弟弟来回奔波,这才送她回来呢。 「小舅多少年没吃过我娘的拿手菜了,您要空着肚子回去,外祖母会心疼,我娘也会不舍的。」 烟廉一把揪住盛踏雪的粉腮,是完全不痛的那种揪法。「被你这么一说,我不留下来吃午饭都不行了,你这丫头,哪来的口齿啊,到底像了谁?」 「人家不是说外甥女肖舅,小五自然是像小舅啦!」她一点都不谦虚。 烟廉搔头。「有这套说法吗?」 烟氏笑了。「她最会糊弄人了,你别让她糊弄去了。」 「娘,我不依啦,哪有这样编排人家的!」她眼神清亮,微微嘟嘴就一副小女儿娇态,承受力弱的只能直接投降了。 烟氏下厨煮了一桌色香味倶全的饭菜喂饱烟廉,他这才风风火火的回了山溪镇,并且说好两天后把她们需要的鸡只送过来,让她们等着就是。 「娘,外祖家真的养那么多鸡啊?」 「哪是,你外祖母一听说咱们要鸡,除了自家鸡寮里的,连同附近的人家都问遍了才凑齐的。」 「那你可给了银子?」 「我哪敢不给,你外祖家的鸡是你大舅母养的,足月的就那几只,邻里们是瞧在你外祖两老的分上卖的鸡,一只鸡十七文,抵得上一斤猪肉还多了。」烟氏在这些事上面很清楚的。 人家是看在她爹娘的面子上卖给她的,她一定要比市价多给那么一两文钱,才不会伤了爹娘与多年邻居的情分。 【第八章 给她做面子】 两天眨眼过去,盛踏雪没想到的是,烟家人在天色还带着青蓝时就抵达盛家门口。 听见敲门声,盛光耀一骨碌的起身去开门,虽然早知道几个姻亲都会来,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丈人烟老头和岳母杜氏也来了。 毕竟是人家女婿,顿时就矮了一截。 杜氏自从那日和女儿聊过一通后,母女的心结已解,只是对这女婿还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因此一进门话也不和他说一句,自己寻着烟氏去了。 至于押后驾着驴车的烟家三兄弟烟礼、烟义、烟廉还有大媳妇丁香、二媳妇贾芙蓉也都下了车,一看见盛家的屋子,除了烟廉,其他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烟氏和盛踏雪一听见动静,也都穿好衣服,趿上鞋子出来了。 「外祖父、外祖母、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母、小舅。」盛踏雪不用烟氏叫,面带笑容,挨次的喊了过去。 重生的她可以不染情爱,但是有些感情是她想不去在意都做不到的。 那就是亲情的温暖。 经过这些虽然忙碌却心安无忧的日子,伙食也改善了,盛踏雪明显的长高了,脸庞也圆润起来,又因为不懈怠的使用着自家的花露油和头油,不只青丝如瀑,肤色白皙如新雪,加上眉眼清澈明亮,就算只是一身水绿的裙裳,也如同阳春白雪似的甜蜜美好。 v第二十四章[06.23] 杜氏将她搂了过去,又是摸头又是摸脸,抱在怀里不撒手。「我的乖外孙女儿,可想死外祖母了,都怪你娘那什么苛刻人的婆家,让我们十几年连面都见不着,这回你们搬出来得好,往后咱们爱怎么来往就怎么来往,你有三个舅舅,这十里八镇谁敢不长眼欺负我们家小五的,让你舅舅们帮你出头就是了。」 这么直接又毫不做作的温情,是盛踏雪除了娘亲以外头一次感受到由亲人给予的温暖,她双臂搂着杜氏,软软的叫着外祖母,心里满满的柔软。 身为家中长子的烟礼和烟老头有着如出一辙的沉默寡言性子,坐在椅子上只会呵呵的对着她笑,反观在木匠铺里当师父的烟义就圆滑许多,还会插科打诨个几句,老三烟廉就不多啰唆,抓着盛光耀去一旁商量要怎么修缮房子。 丁香是个能干的,虽长得大手大脚,但性子质朴,寒喧过后,直接拉着贾芙蓉去抓鸡、杀鸡了。 「娘,您陪着外祖母和外祖父说话,他们老早就出门,早饭肯定随便对付,我去厨房张罗点东西出来,让大家填肚子。」她没有特别喜欢下厨,但是为她喜爱的人洗手做羹汤她很愿意。 「需要娘搭把手的时候就喊一声。」见女儿自动请缨,烟氏也没多想。 烟氏知道娘家人要来,昨晚就卤了一大锅的猪肉,那猪肉是按盛踏雪说的切成大方块,炸过之后逼出了油,再和中药包一起下锅去卤的。 卤出来的肉块香而不腻,搁了一晚更显弹牙,要是用来煮汤面是再好不过了。 这么多人要吃,男人的胃口又大,盛踏雪想了想,拿出了白面,开始揉面,和面,放置醒面之后又去把锅烧上,切佐料,用鸡汤做底,没多久,满满的葱香,滴上香油辣油,一大锅热腾腾又香喷喷的汤面好了。 除了汤面,她还做了醋味溜马铃薯、凉拌椒麻小黄瓜,试了咸度觉得可以,才去外头喊人吃饭。 她在厨房忙活的时候,烟家人也没闲着,分头去捡柴火和提水,空出手来的则帮着女人宰鸡、掏内脏,忙得不亦乐乎。 盛踏雪一喊吃饭,大家净了手,原本以为她不就烙几块饼让他们就着酸菜疙瘩吃,想不到陶碗里盛的是佐料丰富、色泽鲜艳的汤面,尤其是那一大块油亮的卤猪肉,简直吸睛到不行,众人围坐成一桌,不客气的开动了。 按贾芙蓉的想法,汤面的样子是好看,但口味则说不定,十三岁的孩子,比她家的小雅还小呢,没想到一入口,筷子根本停不下来,等她吃完一碗,几个男人,就连她公爹已经吃第二碗了。 烟廉还记得抽空施舍盛踏雪一眼,可说的话实在是…… 「小五,下回一锅汤面是不够的,起码要两锅才够吃。」 盛踏雪干笑着,好多张嘴喔,不过看大家都吃得香,做再多她都愿意。 在烟家人的齐力之下,五十二只的鸡不到午后已经收拾完毕,众人已经吃了一顿早饭,原来想着不可能有午饭的,哪里知道这回是烟氏下厨,摆了满满的一桌,看得烟家人连筷子都不知要怎么下了。 不管众人两眼放光的眼睛,杜氏张嘴就把烟氏叨念了一阵。 家里的日子本来就不宽裕,儿子陆续娶妻生子,人一多房子就住不下了,两房经常为了房子的逼仄局促吵嘴,逼得老三干脆住到外头去,她为了设法多盖间房给老三娶妻,想尽办法缩衣节食,一家人已经不知多久没尝过荤腥了。 「娘,下午还有活儿呢,饿着肚子怎么行?」 「是呀,我娘这两天一直叨念着外祖母最喜欢吃鱼头,特地给您烧了鱼,您尝尝,要是不好吃再骂她。」盛踏雪挨过去给杜氏挟鱼肉,神情亲昵又撒娇,那鱼肉嫩白嫩白,衬着她纤细圆润的指尖,让人不忍拒绝。 杜氏用指头轻戳了下外孙女的额头,这是看在外孙女的面子上放过了烟氏。 烟廉朝着她竖起了大拇指。 盛踏雪眨眼回应。 人多好办事,一家人同心协力的结果是,温故来的时候,所有的鸡已经起锅排在竹篾子上放凉,就等着他带人来取。 温故将一个钱袋子给了盛踏雪,也没说数目,但盛踏雪以为只多不少,闻人复不是什么小气的人,所以她也不会当着温故的面数钱。 「晚上的宴席我们家公子希望姑娘务必前来……」看着盛踏雪背后的烟家人,他多添了一句。「要是能合家光临,公子会更高兴的。」 盛踏雪泪奔,直觉就想推辞。 她没打算要去啊,都累了一整天,一口气煮了那么多的鸡,胳臂和腿都酸得快要抬不起来,让她去参加什么宴席,还不如杀了她! 她现在只想倒到床上去睡个昏天暗地,宴席咱就不去了吧! 一整日都没什么话说的烟老头跳出来替她说出心里的话。「宴席咱们就不去了,大人出来一整日,家里只有小孩,实在放心不下,再说住得远,这时候启程已经有些晚了。」 哪里知道他心里把三个大小子骂了个半死,这些死崽子,一个个见到这大个子全孬了,连吭都不敢吭一下。装鹌鹑也就装吧,却推他这棺材进一半的老头出来,回去他非得把这几个臭小子抽得哭爹喊娘不可! 温故的眼光回到盛踏雪身上,眼神不见丁点强硬,反倒有几分恳求的味道。 盛踏雪的头摇不下去,这是她的软肋。 她行事也是有原则的,若是她瞧不上、不喜欢的人,不管许诺什么条件她也懒得帮忙;若是喜欢的,基本上都会满足对方的,尤其还好言好语的和她商量的,她更是很难拒绝。 嗯,就是这么有原则。 「要不这样吧,我晚些过去。」 「多晚?」不是他要咄咄逼人,他只是不想看到公子那失望的眼神。 宴请村民对公子来说不过是手段,公子想请、想见的,恐怕只有小五姑娘一人。 盛踏雪笑得有些无奈。「你总得让我洗去这一身油烟,你瞧,我的头发都滴油了,等我打理干净也才好见人不是?」 「当然、当然。」温故不好意思的抓头发,他太心急了,忘记姑娘和糙男人是不一样的,姑娘家出门梳妆打扮是一定要的。 他留下一个机灵的小厮。「小五姑娘还未去过府里,小杰留下来给姑娘带路。」 盛踏雪没有再表示什么,其实哪用得着带路,真要去,往今晚村子中人最多、灯火最亮的地方去就是了。 温故带着煮好的鸡只走了。 v第二十五章[06.29] 转过头,盛踏雪把烟廉拉到一旁,掏出准备好的银子,「这是我娘要给舅舅和舅母们的工钱,给工钱不是看不起你们,也不是把你们当外人,娘说她是出嫁女,舅舅们是自己人,来帮衬不给银子不要紧,那是情分,可舅母们是女人,女人心眼小,若是计较上了,为了一点银子闹得家里不开心,打坏了家人的感情,那就划不来了,所以亲兄弟还是要明算账。」 账目清楚,大家往来心里才不会有不必要的疙瘩。 「这些话小舅确定你娘说不出来。」相处一整天,他发现这个家拿主意的人多是这个外甥女,不远处的大姊正忙着和娘推来推去那张罗好要给他们带回去的东西,至于银子,八成是这个小丫头的想法。 他们家的确需要银子,拿就拿吧,日子还长得很,往后用得着他的地方,他多帮衬姊姊就是了。 「还有啊,小舅,你让大舅母多养些鸡崽,我娘的鸡肉摊子要是开起来,用得着鸡的地方可就多了。」她殷殷说道。 「嗯,我会和大哥提的。」他看着外甥女的眼光越发不同。 终于送走了烟家人,盛踏雪没忘还有人在等着带她去闻人府,看爹娘在屋子里拾掇东西,这闻人府的宴席总不能就她一个人去吧? 「你和闻人公子知会一声,我们就不过去了,老实说,忙了一整天,脚不沾地的,我和你爹只想赶紧洗洗歇下。」烟氏想也不想的说。 完全没来得及开口的盛踏雪一噎,好吧,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就露个脸、吃个饭,应该就可以回来了吧? 她回房间用温水擦了身子,洗了手脚,重新梳理了头发,绑成分肖髻,用粉红缎带压着,再换上干净的衣裳,出门招呼了小杰,就往闻人府去了。 闻人复宴请乡民,宴席摆在村里的晒谷场上,拉起了红通通的灯笼海,照得四周亮如白昼,出菜的人端着各式各样的菜肴穿梭在宴席中,划拳吃酒的声音鼎沸,比庙会还要热闹,看着似乎整个村子的人都到了。 盛踏雪的出现引发几道吃惊的眼光,盛家才搬到村子里没多久,见过她的人没多少,村民喝得酒酣耳热,眼见一个嫩生生、如花朵鲜亮的小姑娘让人引着过来,便多看了几眼。 当她经过,还是有几许私语钻进了她的耳里—— 「听说是本家容不下被赶出来的,还什么都没给,光溜溜出门的。」 「谁说光溜溜的,不给了那间土坯房?」 「那房子送给我我都不要,那是糟蹋人,乞丐住的破庙都比那强。」 「我家那口子这会不是去外烩桌那边帮着端菜吗?听说这白斩鸡就是她家捣鼓出来的,方才你不是嚷着好吃,差点连骨头都想吞进肚子?」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妇人咽了下口水,那鸡几乎一上桌就被抢光了,反应慢的可就吃不到了,还以为是酒楼的厨子厉害,哪里知道竟是眼前这丫头家的手艺。 盛踏雪经过徐婶子家那桌,只见她携家带眷,一家人就坐了一桌,看见她还直朝她招手,让愣子给她挪出个位置来。 就连春香也朝着她笑了笑,嘴里同时不停的嚼着东西。 她摇摇头,指了主桌方向。 徐婶愣了下,继而一想,他们揽了闻人府宴席的活儿,人来了,是该去和主人家打个招呼。 小杰领着她来到主桌,主桌坐的人不多,闻人复坐在主位上,身旁是一个让人一眼就感觉非常舒服的中年女子,而且还是个在人群里极为抢眼的明丽美人。 其实美人不见得是指年轻貌美的姑娘,有些女子上了年纪更能散发出一种岁月淬炼出来的智慧和气韵,对盛踏雪来说,这样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今夜的闻人复穿着紫色的袍子,紫色是很挑人的颜色,只有它驾驭人的分,少有人能把紫色穿出属于自己的风格来,偏偏穿在闻人复身上,那股华丽和神秘就彻底展现了,让人觉得这个颜色根本就是属于他的。 老天爷要偏宠一个人,在某些时候是完全没道理的,闻人复身上虽然有那么点小瑕疵,可相貌家世都好,说实在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闻人复远远就看见盛踏雪,就见他冷清的表情轻微的碎裂了,泛起一种顾宛晴从来没见过的温柔。 她吃惊的顺着闻人复的眼光看去,看见家中小厮带着一个姑娘过来,她打扮素雅端庄,头上梳了个姑娘的发式,青黛蛾眉,明眸皓齿,通身有股村姑没有的气质,看着虽还有些未长开,但假以时日,会是娇娇花丛中最夺人目光的一朵娇花。 当盛踏雪立在面前,闻人复看着她弯起的漂亮眼睛,浅浅一笑,听她喊他闻人公子,他的心不知怎么的错跳了一拍。 「你来了。」他的声音不大,在一片吵杂声里却无比的清晰。 「我过来给公子请安,今晚我爹娘不克前来,这次承蒙你的照顾,让我向你致意。」她的福礼得体大方,行云流水,看得人十分舒畅。 村长暗忖,住过镇子的人,礼仪姿态和村子里的姑娘果然不一样。 「过来坐,给你留着位置。」闻人复指着顾宛晴身边的椅子。 其实他希望她可以坐到他身边来,但是女子不比男子,他们一家又刚搬到小切村没多久,站都还未站稳,清誉对她来说十分重要,所以他强抑着内心的渴望,让知新把位子安排到晴姨的身边。 被邀请和主人同桌的村长、里正这才意会过来。他们之前还在猜空出这么个位子是要留给谁,也把县主簿、府知事,就连县老爷都猜过一轮,没想到竟是盛家女儿。 「我有认识的人,去那里挤一下就可以了。」这是主桌,她和闻人复谈不上交情,充其量打过几次交道而已,她这一坐下来,村子里的人该用什么眼光看她了? 虽然她不在乎那些世俗的眼光,对她来说,那些说三道四的能给她银子过活吗?还是那些靠说旁人八卦的人在意她,她的日子就能过得更自在了? 所以,谁爱说谁就去说,那些传言对她丝毫不造成任何影响。 「我不是你认识的人?」他的眼神深深,带着幽芒。 盛踏雪忽然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明明是大庭广众下,又不是和他单独相处,怎么跟闻人复这样气场的人说话,空气都变稀薄了?明明他显现出来的是举重若轻的孑然和宁静啊。 好吧,既然要她坐,那就坐呗。 那些吃席的村民都停止了说话,目光不敢太过明显的投过来,晒谷场上一下安静得落针可闻。 v第二十六章[07.02] 闻人复丝毫不在意,径自替她介绍村长和里正。 盛踏雪客客气气的弯身致意。 要是平常,像村长这类的人怎会理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可在闻人复的介绍下,村长竟是客气的和她寒暄了几句。 「这是晴姨,往后有机会你们多亲近。」最后他介绍了身边气质斐然的女子。 盛踏雪虽然不是很明白这位晴姨是闻人复的谁,可看她一派端庄大方的坐在闻人复的身边,身分一定不低。 她正在考虑要怎么称呼,顾宛晴先开口了—— 「你也跟着梅郎喊我晴姨就是了。」 梅郎? 像是知道盛踏雪心里的疑问,顾宛晴径自接下去,「这是阿复的小名,我喊习惯了,姑娘别见怪。」她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像浅浅流动的小河,带着腻人的温柔,十分予人好感。 「晴姨要不嫌弃,喊我小五吧。」 「你在家行五吗?」 「我和爹娘如今已经分家出来,我是爹娘唯一的孩子,严格说来我也不是 行五,晴姨不如就喊我踏雪吧。」 闻人复看见她们说得上话,嘴角微微的翘起。 两个都是他喜欢的人,能处得来他自然乐见。 村长对于闻人复显然是小意讨好的,他身为村长,除了希望年轻一辈能有出息,也盼着村子里能多多增加人口,人力多了,生产力也会增加,村子才有可能繁荣进步。 这位京里来的闻人公子,除了庄户大地主的青瓦大屋,甚至连周边的田地也一并买下,身边就带着侍从和一个据说是扶养他长大的仆妇。 根据他一晚的推敲,这位公子是来养病的,至于有没有可能在小切村长住,那公子没说死。既然没说死,就有千百种可能,不管他的来历如何,看在人家一来就大手笔的宴请村民,和买下村子十分之七八的田地,就不由得他轻忽。 人家对咱们示好,咱们就得领着,谁知道往后有什么事情要求到人家头上? 未雨绸缪是很要紧的。 既然想见的人见到了,闻人复也就无意应酬这些村民,酒过两巡,就推托身子不爽利,让人侍候着他进屋。 他一离席,村长、里正、顾宛晴众人自然跟着起身。 盛踏雪心中一喜,心想终于可以回家了,哪知顾宛晴轻轻柔柔的声音响起,还勾住她的手。 「这村子我谁都不认识,没想到和踏雪姑娘这么谈得来,时间还不算晚,进屋再多陪我聊聊可好?」 还聊啊?但看着顾宛晴漂亮眼眸里的无声请求,她答应了。 「当然——好。」 口是心非啊,她在心里把自己唾弃了八百遍。 盛踏雪你哪里的原则?你根本是没有原则好不好? 她们随着村长、里正的后面,进了屋子。 男人去了前院,女人穿过廊道和花木掩映的屋舍去了后院。 顾宛晴住的院子看着不大,却胜在摆设让人看起来舒服无比,典雅的鎏金小兽香炉飘着淡淡的熏香,盛踏雪嗅了嗅,是百合香。 百合香饼以饱和的香气出名,是沉香、檀香、龙涎香、百合花、丁香和蜂蜜组成。屋里侍候的人也勤快,盛踏雪坐下没多久,茶香袅袅,时令瓜果点心一样不漏的端上来。 「我看你什么东西都没吃,要不,我让厨娘去给你做点什么?」一进屋,顾宛晴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表情也多了些自在。 「我也见晴姨不怎么举筷,那些菜肴都不合您的胃口吗?」 不只她用得不多,那闻人复的筷子根本动都没动一下。这家人看着对吃食一点热忱都没有,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对这些大家出身的人来说,好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不习惯那样的大场面,人一多我就浑身不自在,再好吃的东西都吃不下。」 嗯嗯,不过这也不是什么毛病,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少去就是了。 「晴姨喜欢熏香?」 「被你看出来了,我有睡不好的老毛病,一睡不好就容易头疼,大夫让我多熏些安神的香气,说能平心静气,夜里好眠,我听梅郎说,踏雪你也喜欢调香?」 看来她去卖胭脂水粉的事就没瞒过谁,她的低调就像个笑话。 「只是闹着玩的,不过如果只求好眠,我那里倒是有个安息香的香方。」 睡眠是很重要的,尤其对女子而言,要是没睡好,精神不佳,容貌也易显得衰老,长期影响更远远不止于此。 「真的?」顾宛晴眼睛发亮。 她被睡眠问题困扰已经多年,就算看过许多的大夫也无法根治,她虽然不知道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调制只有宫中贵人才能用上的安息香,可是,看她眼神明亮清澈,不是那种会自吹自擂的人。她也听说今夜席面上的白斩鸡是出自她的手,真真是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起先,她不知道为什么向来不与人亲近、什么都不在乎的梅郎会让她和一个村姑多接近,可一晚上观察下来,她不单单容貌出众,谈吐大方且聪颖,甚至不输京城的贵女千金。 「只是那些材料我手上现下没有,等我收集完整,把香制好,再给晴姨送过来可好?」要做安息香的材料她手上没有,要等她把香制好,恐怕也得耗费个十几日的时间。 「需要什么材料你只管说,我让人去库房找,要是库房没有,就让人去药铺买。」 库房里什么没有,就药材最多,原来是为着梅郎的脚四处求医搜罗药材,他却不屑一顾,丝毫没把自己的身子当回事,年年月月累积下来,真难计算囤了多少好东西。 盛踏雪颔首。要是人家有现成的材料那是最好,她很痛快的把香方写下,交给顾宛晴身边侍候的丫头。 丫头将方子念给顾宛晴听,顾宛晴边听边点头,最后吩咐丫头去向总管拿钥匙开库房取东西。 丫头出去时和正要进门的闻人复错身而过,她赶紧弯身福礼,见闻人复没理她,这才快步办事去。 闻人复一进门,顾宛晴就将安息香的事情说给他听,还帮他倒了茶水,一举一动看得出来她对闻人复的看重。 「……不过,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还有客人?」 「知新会招呼。」 「今日的菜怎么都没看见你用?」 「不过尔尔。」 盛踏雪心里有百匹马奔驰而过,大爷啊,那可是县城知名的酒楼,能在县城一卖三十几年,你这样,人家还要不要活了? 「多谢公子仗义相助,给了我们家这样的机会,小女子无以为报……」 「端午那天请我到涵瑞楼吃顿饭就好。」闻人复截断她未竟的话。 v第二十七章[07.06] 这是前债未清,后债又追来的节奏吗?不过只是一顿饭,没问题!五顿也请得。 只是她积欠的好像不止一顿饭那么简单。 「那就这么说定了,夜深了,我也不好继续打扰,告辞了。」继续待下去,不会债台高筑吧? 「我送你。」 盛踏雪看向顾宛晴,见她神情愉悦,好像在说「好、好,让他送」。 她们家梅郎可从来不曾这么主动说要送人,还是个青春年华的姑娘家,孩子对异性有了兴趣,终于开窍,实在难得。 盛踏雪连推辞都无法,只能装作没什么的随着闻人复走出了后院。 外面候着的小厮提着灯笼在前头引路,此时,弯弯的月牙挂在树梢之上,露出一个尖尖的角。 老远就能闻到园子里传来的花香,轻凉的夜风拂在发间、拂在袖口、拂在衣袂,让人有种好像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不管有没有尽头的感觉。 闻人复的周身难得带着一股和煦的温柔,盛踏雪下意识的放慢自己的步伐。 没人告诉她,也不用闻人复提醒她什么,其实,以他的骄傲,是不会主动开口要她慢下步子等的,但是她想让他慢慢的走,不那么费力,在他为她做了那么多之后。 他知道她缺银子,把白斩鸡的生意指给了她,替她家的鸡肉生意开创了一条康庄大道,知道她家初初来到小切村,不动声色的把村长和里正介绍给她认识。 他们有什么特殊的交情吗?谈不上。 这些都是他没有说出来的看不见的温柔,她却感觉到了。 「你在意我的脚?」在唧唧的虫鸣声中,闻人复的声音有些沉。 她有些没回过神来。「什么?」 这人会不会太敏锐了?她什么都没说,他就察觉了? 「你放慢了脚步,你走路不是这个样子的。」她走路的步伐很轻盈,不像一般女子那样细碎,每一步总是稳稳的踏出去再踩下一步,给人感觉充满活力自信,整个人就像一个发光体,让人忍不住被吸引过去。 「闻人公子真是观察入微,不过,公子觉得我放慢脚步是同情吗?也许我只是被这园子的香气吸引,想缓下脚步慢慢的欣赏?」 闻人复挑着眉看她。 好吧,在这人面前就算有那么点言不由衷豆豆小2说提供的话都不能说,换言之,他只想听他想听的话。 「公子的脚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别人又能介意什么,一个人外表的形象的确很重要,毕竟是与人的第一印象,但是只要心是完整的,肉体上的稍微不完美,大可不用放在心上。」 她不知道他的腿是先天还是后天的残缺,只是忍不住叨念起来,「还有,一个人太完美,容易招天忌的。」 闻人复回味过来,眼神复杂。「你……觉得我完美?」 从来没有人这样赞美过他。 他上辈子得到最多的是鄙视,因为他的出身,即便他到了那些人只能仰望的高度,那些人变成了他脚下的蝼蚁,再也不敢轻视他,但他却已经不在乎他们了。 他在前世呼风唤雨,不料重生一世,他的腿仍在幼年的时候瘸了。 纵使他带着两辈子的记忆,纵使他有通天之能,他仍是个人人看见都免不了要指指点点的瘸子。 「难道不是?你长得比女子还要俊秀就不说了,气质如月华昭昭,润似良玉,要身材有身材,要钱财有钱财,别人一辈子想要要不到的你都不缺,这样不叫完美,我已经不知道要叫什么了?」 「看来你对我甚为满意。」闻人复的嘴角轻弯,勾勒出一抹淡如云烟却动人心魄的笑容。 如黑丝绒般的夜色让盛踏雪无缘看到他从耳垂慢慢蔓到耳尖的红晕。 这话听在她耳中,怎么就觉得、觉得有那么一丝的暧昧?他这是在调戏她吗? 盛踏雪决定忽略这不正常的想法,自作多情通常不会是什么好事。 她已经不相信感情这东西,她曾经相信过,虔诚的膜拜过,却被伤得有如万箭穿心。这辈子,她发誓再也不要爱情。 回过神,她注意到他都送到大门口了,开口道:「公子就请留步吧,涵瑞楼的事情我会放在心上,订到座位会立刻知会你的。」 盛踏雪以为闻人复送她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看见门房吓得眼珠几乎要掉到地上的样子,又让她不禁思考这闻人复的身分是有多贵重? 不过他对她的礼遇真是不一般,村长和里正都没有这待遇吧? 「是。」 后面赶来的是总管知新,他身材中等,看着一副谦恭卑微的样子,眼神却带着精光。 「这是盛姑娘需要的香料。」 一个精致的盒子递了过来,盒盖在盛踏雪面前打开,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中药和豆粉。 盛踏雪每样都捻了些放到鼻下嗅闻,确定无误,道了谢,笑容可掬的收下。 给的香料这么齐全,除了熏香饼,也许还可以做个香囊随身配戴,可缓和紧张,也能镇静情绪。 「你要替晴姨调制熏香,不如也给我做个香囊。」这样的要求从闻人复的唇齿中吐出来,像是再自然不过。 盛踏雪懵了下。 香囊如果是馈赠给同性,一点问题也没有,要是对方是异性,就算在她眼中闻人复还是个少年,可说出去,没问题吗? 「要是有多余的材料……」 「知新,再去替小五姑娘拿一盒子的材料。」 他的脸与盛踏雪靠得极近,只差一些些就能碰到,那双墨色的眼瞳盯着她,不放过她一丝一毫的表情。 「不用了,这些够了。」这盒子里随便一样都不是野地随处可摘的植物,不知要经过多少手续炮制才能得来,随便一样都值不少钱,她哪来的胆子再让人去整理一盒出来? 「所以,我的香囊?」低沉的声音带着微微的震荡,像是能震在人的心上,漾出阵阵的酥麻。 盛踏雪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吞了吞口水,点头应下了。 当她离开闻人府,整个人仍旧是浑浑噩噩的。 她怎么就应下了?算了,不就是做个香囊,也许他只是觉得有趣,安息香制好,勉强找个袋子装也就是了,也许他配戴个两天图新鲜,等新鲜劲过了,就不知扔到哪个角落去了。再说,端午要到了,人们除了吃粽子外,还会给孩子买香囊。 嗯,把闻人复当孩子心里就没什么障碍了。 说服了自己,私相授受什么的也就让她扔过墙了。 v第二十八章[07.10] 【第九章 主动牵了手】 只是没想到令盛踏雪发愁的还有一件事,她竟订不到涵瑞楼的座位。 伙计说客满了,而且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满座。 就算她去求掌柜,表示愿意花双倍的钱,差点说破嘴皮子也没用,掌柜仍是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 她很难理解,明明距离端午还有一个月,她都提前这么早去订位,却还落后人家大半个月? 「姑娘,你是不知道,我们涵瑞楼在阜镇是观赏龙舟竞赛最热门的景点,二楼的雅座傍着河塘,只要往下瞧,赛龙舟的热闹就能尽收眼底,不需要去河岸边人挤人。要不,你去别家酒楼碰碰运气,也许还有旁人退订的座位也说不定。」 她在心中哀号,不就是有位大爷指名要来你们家酒楼吃饭?要不,我何必在这死赖着不走? 别无他法的她还真的去问了,结果自然是碰了一鼻子的灰。 这一条阜镇最着名的饭馆街,所有的酒楼、菜馆子早都被订光了,一个座位也没有。她垂头丧气的回家,静下心才想到,这阜镇的人们素来没有太多休闲娱乐活动,难得一个节日,哪能不好好利用,倾巢出动娱乐一下。 座位没订到,她只能绕到锦锻铺去剪了一小块鎏金香槟色的绸缎布,这一小块布料就花了她将近一两的银子,她心疼得咋舌。 可好东西,就是贵啊! 锦缎铺里琳琅满目的布料,她为什么不拣便宜的下手,只因为她一想到闻人复这样一个俊逸非凡的贵公子却戴着一块普通布料做的香囊出门,象话吗? 这就是她不为人知的毛病,一旦做起事来,就想要求尽善尽美,就算做一个有可能人家用不了多久就会扔掉的香囊,她也要做到自己满意为止。 这毛病,得治! 之后她每天躲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烟氏虽然不知道她在忙什么,但见她拿着绷子,在一块布上面戳来戳去,心想女儿替这个家也里里外外忙了一个多月,夫妻索性商量好,出摊的事就自己来吧。 盛光耀想做个正当营生是真的,说是尝到赚钱的甜头也行,说是被妻子和女儿挑战男性的自尊心也可以,总之,摊子租好了,生财器具也都齐全了,就连鸡只烟家那边还有徐婶子家都说可以供应得上。 这天,夫妻俩天未亮就起来忙活,抓鸡、宰鸡……一连串的事情忙完,鸡只起锅放凉,覆上干净的白纱棉布,搬到推车上,等知会了盛踏雪一声,就出门去了。 盛踏雪知道爹娘在外面忙着,她也不心急,她已经将煮鸡肉的诀窍都教会了她娘,去集市贩卖这事应该难不倒她爹,先决条件就是除了东西要好吃,还要舍得下面子。 至于能卖多少,凡事起头难,她也不敢奢望一开张生意就会多红火。 鸡只要是没卖完,带回来可以做成腌鸡、熏鸡、椒麻鸡、冰镇醉鸡……多得是解决方法,所以她有什么好操心的? 盛踏雪难得清闲了一把,然后小杰来告诉她,他们家公子已经订好涵瑞楼的雅间,请她端午那天准时赴约。 听完后她只有一个想法——有权有势的人真好,不像她前前后后跑了好几趟,就是无法如愿。 「请回去转告闻人公子,我会准时赴约。」 送走小杰,埋下头,她又继续在布料上飞针走线,绣得细致认真。 上一世为了给奚荣做衣裳、给府里的女眷做绣鞋,她不知戳破多少次手指才把针线活给练得能拿出手。这一世,她还没什么机会可以拿针线,虽然一开始有点生疏,但是她相信此番定能绣出个不错的花样来。 中午盛光耀夫妻俩没有回来吃饭,盛踏雪心里虽然笃定不会有什么事,但这是爹娘头一遭出摊,她觉得还是去看看,心里稳妥些。 于是随意捏了几个改良版的菜团子,再带上一壶绿豆水,便往镇上去了。 菜团子基本上是用玉米面混上一定比例的面粉揉制而成的,外皮弹牙,盛踏雪为便宜行事,利用多余的米饭,加上雪里红、姜末、葱末、豆干,还有一整颗的水煮蛋,又用昨夜吃剩的红烧肉作为内馅,捏成三个大团子,用干荷叶妥妥的包起来。 盛家的摊子摆在集市的一角,盛踏雪到的时候,盛光耀夫妻俩正忙着,盛光耀忙着剁鸡肉,烟氏忙着用油纸包上,最后系上草绳。 「收您三十文,要是好吃再来光顾啊!」 烟氏招呼完客人,转头看见女儿,带着汗珠的脸笑开了。「怎么来了?」 「过了午时没见娘和爹回来,怕您们忙得抽不开身,便送饭过来。」盛踏雪没有问生意好坏,其实也不用问,摊面挂勾上的熟鸡只剩两只,篓筐里已经空无一物。 「还真是呢,这一忙都忘了要吃饭了。」烟氏没想到生意会这么好,一早还在支摊子时就有人闻到香气过来问他们卖的是不是那有肉冻的鸡? 烟氏一应是,客人就涌了过来。 她也没忘记女儿的交代,切了一小盘鸡肉放在摊子边上让举棋不定的客人试吃,只是人都有贪小便宜的天性,试吃盘子一端出来,根本就是瞬间扫光。 也有不少本来没打算要买的人,因为这一试吃,吃进心坎里,多少切了一些带回去,蚊子再小也是肉,也许往后就会变成大主顾也说不定。 夫妻俩从摊子支好就一直没停歇的忙着,但忙归忙,两人脸上都是笑呵呵的。 「您和爹来吃饭吧,摊子我来顾。」把带来的菜团子拿出来,招呼盛光耀和烟氏到一旁休息,她就围起兜裙站到摊子前去了。 剩下的两只鸡也很快卖完了,其中一个客人还是符华。 他很惊讶盛踏雪在这里顾摊子,问明白这是她爹娘的营生后,说正好友人来访,痛快的买了一只鸡。 能伸能屈,一个姑娘家能做到这样委实不容易,他对盛踏雪的欣赏又更上了一层楼。 倘若能娶她为妻,不只能封了家里长辈的口,夫妻有一样的兴趣,志同道合,相处起来应该不错吧。 他多看了盛踏雪好几眼,只是她忙着剁鸡没看见,不晓得符华已经将她视为共度一生的人选了。 盛踏雪把切好的鸡肉奉上,收了钱,瞧着他提着油纸袋一晃一晃的走开,不禁羡慕了一把。 她不会以为符华不食人间烟火,只是他闲暇时,吃鸡、小酌,笑看风轻云淡,闲听花静鸟喧,不是只有汲汲营营于生计,这种生活她要什么时候才能过上? 盛家夫妻的摊子开张一个月,期间盛踏雪又做了熏鸡和烤鸡,生意更是蒸蒸日上,尤其遇到节日,三人更是忙得分不开身,恨不得自己多两双手。 v第二十九章[07.10] 不过在端午前一日,盛踏雪劝她娘歇上两天,她看着这些日子的营生虽然赚钱,爹娘却也累得够呛,天天半夜就要起来杀鸡、煮鸡,备货出摊,生意好,约莫半天就能收摊,生意差些,就会拖到下午。 回来还有家务事等着,虽说谁家不是这样过日子,但是生意要做得长远,适当的休息也是必要的,而且,她没忘和闻人复的涵瑞楼之约。 盛家夫妻对于她一个单身女子要和男人出门,是坚决的不同意,毕竟男女七岁不同席,何况是一起吃饭喝酒。 显然,闻人复也深知这举动不合乎礼教要求,送来两个侍女一个嬷嬷,还加上温故,让盛踏雪带着他们去赴约。 这下,本来决定要陪着女儿去涵瑞楼的烟氏没话说了,别看只是两个侍女和嬷嬷,也得看是从什么人家出来的,那通身气派完全不输世家大族出来的女眷。 而女儿在她们的巧手打扮下,宛如变了一个人。 一身鹅黄丝裙,束高腰,金盏花笼袖,收腕口,再以金银双色缎带系上,飘逸感十足,加上金盏花小马褙衫,最后搭上一入室内就可脱掉、质地轻软如烟的罗纱外罩衫,纯净明丽。 头上则挽了百合髻,三朵压发的米白珠花,单单花蕊上就点缀六颗小珍珠,一根点翠金雀衔金盏花钗,腰际系着四蝶穿花玉佩的禁步,衬得她好似一朵娇美的海棠花。 烟氏惊艳到呐呐无语,只叮咛女儿要早些回家。 闻人府的马车一如既往的舒适宽大,马车进了镇子,立即感受到氛围的不一样,处处可见卖应景商品的摊子,行人也都感染了过节的气氛,人人脸上都是笑咪咪的,几条大街都挂上红通通的灯笼,一等夜晚降临可以想见会有多漂亮。 还未到涵瑞楼,路旁已经停满各式各样有身分人家的马车,因此闻人府的马车也过不去。 「就几步路而已,下车走过去吧。」 盛踏雪并不介意走几步路,在丫鬟秋水的帮助下,下了马车。 温故事先和跑堂伙计已经打过招呼,伙计立刻引着盛踏雪一行人往里走。 这涵瑞楼不只有外观气派,有前院后院,看过去还有抱厦和几个独立的小跨院。 她上了二楼,经过回廊,到了闻人复预定的雅间,门外站着知新。 秋水在门外接下踏雪的外罩衫,另个丫鬟伊人则帮忙掀了珠帘。 闻人复倚着窗,神情慵懒,在烛火的映照下,美如论仙。 盛踏雪不得不说平常的闻人复就已经够引人注目,今日穿着一袭云白软绸窄袖衫的他,更是美得天怒人怨,她的心跳漏了一拍,就好像被点燃一根引线,胸臆间莫名灼热。 她很快垂下脸和他见礼。 秋水、伊人和贺嬷嬷退了出去,和知新一同候在外面,屋里只留下两人和假装看不到主子眼色的温故。只是他也很自觉的立马退到屋子的最边边角角去,就当没他这个人。 盛踏雪没有多想,为什么温故为了闻人复的人身安全有着打死不退的使命感。 「我替你挑的这身衣服果然很衬你,精心打扮起来好看得很。」闻人复眼里全是不想掩饰的欣赏。 她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一头青丝比最上等的缎子还要漂亮,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好似初升的朝阳一样明媚,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身裙衫是、是你帮我挑的?」她莫名的结巴了。 他的眼神太过赤裸,盛踏雪只能直接脸红给他看,见她不自在了,他这才收回那彷佛怎么也看不厌的目光。 「如何,我眼光不错吧?」 还不忘讨称赞呢。 「闻人公子对女子的衣裳很有研究?」若非经常混在胭脂堆里,又哪里知道什么样的女子适合哪种色系的衣料?这么一想很难叫人领情。 「我在姑娘的眼中就是那种登徒子?」 「也不是啦。」 「踏雪姑娘误会了,咱们家公子看着温文儒雅,骨子却很冷淡,对姑娘家从来不假辞色,唯独对踏雪姑娘你费心。」应该说从不会对女子多费一分心思的公子,头一遭这般用心。 闻人复给了温故一个「要你多嘴」的眼神,「踏雪姑娘正值豆蔻年华,穿什么都好看,我只是觉得你穿鹅黄色的衣裳,气质应该会特别出众。」 天大的冤枉,亲近如晴姨他都不曾注意过她的穿着打扮,完全心血来潮刚好看到这个娇嫩的颜色,觉得她穿起来会很好看。 往后,他得多多替她挑选好看的衣裳,悦人也能悦己,一举两得。 「多谢公子谬赞。」 「过来坐,龙舟赛就要开始了。」 在她面前闻人复从来不摆架子,随意得温故都吃惊了。 他示意温故去唤伙计上菜,温故出去交代了两句,回来只见盛踏雪已经坐到窗子边,偎着美人靠。 涵瑞楼的服务果然不一般,才吩咐下去,流水般的酒菜马上摆满席面,还有几颗应景的粽子。 响彻云霄的锣鼓声和人群的呐喊涌进耳中,盛踏雪对龙舟赛还真没有特别的兴趣,看了一小会儿便觉得无趣了。 「今日是端午,上回答应公子的香囊我做好了,你可要瞧瞧?」 「自然是要瞧的。」 闻言,盛踏雪从小荷包里掏出香槟金微微带着点橄榄绿的石榴形状香囊,递到闻人复面前。 安息香的香气幽幽的散发出来,闻人复知道盛踏雪不是绣娘,他也不要求她做出来的香囊能好到哪去,足堪入目也就行了。 偏偏她完全出人意表。 他反复看着香囊,一边绣了平安两字和小小的两个瓶子,另一边是大片留白,仅绣有一只系红绳的小葫芦。 瓶子与葫芦针脚细密,图样透着灵巧,就好像绣活了一样。 平安与福禄。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意喻,愿君一生平平安安,福禄吉祥。 瞧着简单平凡的想望,却是许多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 「里头除了安息香,我还放了紫金锭,既能安神,也能避暑防瘟,还能防蚊驱虫。」盛踏雪细细说明。 闻人复很喜欢,马上系在配戴的玉佩上。 瞅见闻人复配戴起来,盛踏雪偷偷吁了口气。他收下了,表示还可以是吧? 两人并没有在涵瑞楼待多久,用过饭便下楼出了酒楼。 此时,吊挂的红灯笼已经点亮整条大街,第一眼看到时盛踏雪有些不敢相信,原来晚上的阜镇可以这么漂亮。 同时间看完龙舟赛的人潮也蜂拥的挤到街上来,不少人直接盯着闻人复的跛脚,甚至多看了他几眼。 闻人复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目光幽暗如同深夜。 v第三十章[07.12] 温故和知新对那些人怒目而视,虽然吓退不少人,但是不经意的耳语听着仍是叫人糟心。 盛踏雪也敏锐的感受到路人带着惋惜和好奇的目光,她也看得出来闻人复的脸色经冷如寒潭,拄着拐杖的手背青筋浮现,方才在酒楼的笑语如珠不再。 老实说,她不知道要如何安慰开解这样的他。 大庭广众之下,赤裸裸的窥视和指指点点,如何能做到神情自若?这非要有十分强大的心理素养才有办法做到。 年少如闻人复,实在太勉强他了。 盛踏雪开始厌倦路人宛如针刺的窃窃私语,她不等闻人复做下任何决定和 反应,一手勾住了闻人复的胳膊,「我都不知道阜镇的端午夜这么漂亮,你瞧,还有灯廊,公子若不急着回去,陪踏雪逛一逛可好?」 她傻啊,祸水东引,引到自己身上。 果然,刷刷刷,所有的目光悉数落到了她身上…… 闻人复的脚步不自觉的被她牵动,他这一动,那些窃窃私语全落到身后,很快消失了。 除了闻人复,跟着他们的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对盛踏雪更心生感激之情。 他们家公子绝少在人前露脸,每回遇到那些不着调的眼光和言语总要发上一顿脾气,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许久,让晴姨和他们担心得都快发疯了。 方才温故和知新都已经做好准备,回去后把皮绷得紧紧的,自己去领罚,想不到盛踏雪就这样安抚了公子。 瞧着两人已经走向前去,温故和知新互看一眼,眼里写着「也许这位姑娘真的是公子命定的人」,然后才快步追了上去。 闻人复不明白自己阴鸷的情绪为什么一下就不见了,彷佛是从她的手勾住他的,透过布料,她略带凉意的温度传到自己身上后,他莫名的就被安抚了。 他们停在一个卖河灯的摊子前,河灯种类繁多,材质、形状都不一样,还有各种的小动物。 盛踏雪看中一个小狐狸河灯,闻人复让人掏钱买了。 「你真的不怕旁人的指指点点,说是和一个瘸子一起逛街买灯?」闻人复忍不住要问。 「公子觉得我是那种委屈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的人吗?」她反问,把玩着手里的小狐狸,表情自然惬意,不见半点不豫。 「不是。」 旁的事情不说,就为了不愿被人当成棋子,卖进严府去当寡妇,宁愿和父母从不愁吃穿的盛府分出来,设法自力更生,还越活越好,普通的女子恐怕连念头都不敢有。 但她做到了,甚至还用香方替自己赚了不少银两,那个姓符的三流世家出身的嫡次子还真是个有福的,因着她的方子,他要回京横着走都行了。 她替自己铺了条康庄大道,还替她爹娘弄了能搂银子的鸡肉营生,谁能委屈她?她不让人委屈就好了。 「我啊,曾经过得太苦了,可是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我想开了,即便是你最亲的亲人都有可能戴着虚情假意的面具,何必在乎其他碎嘴的人说什么?他们图的不过是一时的痛快,而我们为什么要让他们如意?」 闻人复:「……」 「不要勉强自己,每个人都有不想面对和必须面对的事情,但是要懂得调适,这世间唯一的敌人只有自己,你不想被打败,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你要先示弱了,你就输了。」 闻人复看着她,像是从来不认识她一样,他一直看到盛踏雪整个人不自在了,才收敛目光,眼神晦暗难猜。 盛踏雪忽然觉得困窘,她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居然在他面前说起连篇的大道理,她嘿嘿笑,挠着额头。「就当我胡说八道好了。」 他嗯了声。 「时辰也不早了,我答应我娘要早些回去的,谢谢你买给我的小狐狸河灯,我很喜欢。」她要收藏起来,不依着习俗的将它放水流。 「一起回去吧。」他主动牵了她的手。 她试着将手抽回,想不到他的力气大得很,居然挣不出来,这要让她娘知道,罚写《女诫》写到手抽筋都嫌太轻,会直接拿藤条抽她吧。 但是,让他握着手的感觉很特别,人晕晕的,像坐在河上随水波摇晃的小船上。 闻人复与盛踏雪一路上没有再聊什么,转眼马车就到了盛家门前。 烟氏又等在门口,眼神焦灼,一直到看见闻人府的马车,还有伸出手来向她抓挥的女儿,吊着十五桶水的心才放回原位。 闻人复和盛踏雪一下马车,烟氏的眼睛就在女儿身上扫来扫去,确定她看起来「完好无缺」,这才想起来该向闻人复致谢。 闻人复客气的回了几句,又看了盛踏雪一眼,这才回到马车中。 最后秋水将她遗忘在车厢里的河灯拿过来给盛踏雪,福了福身,走了。 【第十章 好意难忽视】 对盛踏雪来说,那天就像是个不真实的梦境,梦醒了,她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不过,每每看到那放在角落的小狐狸河灯,又会踱过去点点它,或偶尔用掸子替它清一下灰尘,尽管它干净得很。 由于鸡肉摊子生意火热,盛光耀夫妻俩实在忙不过来,使得本来打算把摊子生意交给烟氏,自己整治香方的盛踏雪只好改弦易辙来打下手。 这天一家三人正要收摊回家,收拾器具时,盛踏雪眼角余光发现有块灰扑扑的布料在墙角处飘动着。 她没惊动她爹娘,走到墙角去看,发现一个小姑娘瑟缩在墙角,身上的粗布衣衫又破又烂,头发披散,小脸脏污,嘴唇干裂,竟是许久不见了的阿瓦。 「阿瓦?」她不是该在盛府吗? 阿瓦抬起头来,一看见盛踏雪怔忡了好半晌,两行泪顺着脏污的脸无声的滑了下来,形成两条明显的痕迹。 她喊了声「姑娘」,接着掩脸痛哭失声。 盛踏雪静静的递出帕子,也不出声劝慰,瞧她这模样,心里肯定是堆了事需要发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哭个够,等她哭完应该就没事了。 她转头去篓筐里拿了竹筒,倒了杯水,待她哭声略停,这才递给她。 「先喝口水,润润喉,瞧你嘴唇都裂了好几个口子了,有什么事一会儿慢慢说。」盛踏雪的声音坚定,带着股让人信服的韧性。 阿瓦还真的渴极了,将杯里的水一口喝尽。 烟氏两人觉得奇怪,探头来看,俱是一脸的惊愕。 盛光耀是男人,对内宅的婢女认得的不多,可这阿瓦曾是女儿身边的贴身丫头,他自是知道的。 v第三十一章[07.15] 「老爷、夫人。」阿瓦抹了泪,眼眶鼻头都红通通的,十分可怜。 「你这孩子怎么一身狼狈?发生什么事了?」烟氏以为在盛府当下人,虽然没有多体面,可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这像在泥地里打过滚啊! 「娘,这里不方便说话,有什么事回家说。」集市的摊贩虽说已经收得差不多,可多少还是有人经过,阿瓦这身模样一看就是有事,太引人注目了。 「我不能去,去了会给老爷、夫人和姑娘带来麻烦的。」阿瓦的表情明明就是很想跟着他们回去,但是,她重重捏了拳,摇了头。 她已经在这坐了半天,知道老爷、夫人在摆摊,可她没敢靠近,一直到姑娘发现她在这,她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惊惧才哭了…… 盛踏雪看着她爹一听到有麻烦一脸的想回避,再看见她娘脸上的犹豫和不忍,就自己拿了主意。 「是不是麻烦,我自己会评估,我爹娘也会支持我的。」 盛光耀还想说什么,却让烟氏投来的眼神给制止了,于是阿瓦便跟着盛踏雪回到小切村的家。 沿路,从阿瓦的话中,她才知道阿瓦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原来侍候他们三房的下人,在他们一家三口离开盛府后多数都遭到发卖,秋莲因为善于钻营,在厨房的陈婆子那里谋到了事,阿瓦没有银两可使,便让主事的人卖到了窑子。 阿瓦的相貌不差,原本老鸨想着好好调教,日后也能侍候客人,没想到阿瓦是个有志气的,她先假装顺从,趁着老鸨和打手不注意的时候逃了出来。 她逃是逃了,可打手也发现得快,带着凶恶的猎犬到处追捕她,她最后没办法,只能跳进大水沟里,将全身浸在污秽的臭沟水中,忍着恶臭饥寒,终于摆脱终夜追缉的打手。 一回到家,盛踏雪进房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给阿瓦,「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过去了,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去好好洗个澡,今天暂时先穿我的衣服,过两天再给你置新衣。」 阿瓦的情绪平静下来,见姑娘对她不排斥,还是一如当初那样,心里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等阿瓦去了澡间,盛踏雪转身出来,迎面碰上烟氏。 「孩子,你这是想把阿瓦留下来?」 「爹不同意?」 「他怕窑子那些人会追来,闹得家里不得安宁。」 盛踏雪想了想,「窑子里的人无非要人和不甘损失买人的钱,且不管阿瓦的样貌如何,她不愿意,窑子就赚不到她的皮肉钱,他们要真寻来,我们要不报官,告他们逼良为娼,要不大家坐下来好好讲,看是要多少赎身钱。阿瓦从小跟着我,对我尽心又体贴,我不能任她被人推进火坑不管。」 如果对象是秋莲,她或许会考虑要不要蹚这浑水。 只是她也不是没有顾虑,阿瓦既然被卖进窑子,契书必然在老鸨那儿,想要回她的卖身契,就非得和那些牛鬼蛇神打交道不可。 「希望他们不会找到家里来。」烟氏也只能祈求各路神明保佑了。 「那娘是同意阿瓦留下来了?」 「家里现在也不是揭不开锅,阿瓦又是个勤快的,多双筷子我真觉得没什么,就是你爹那有些微词。」 盛踏雪思索了下。「要是爹只是担心惹祸上身,我会小心再三的,您就这么跟爹说吧。」 不管盛光耀的反对,阿瓦就这样留下来了,和盛踏雪睡一间房。 当晚,盛踏雪发现她身上到处青青紫紫,衣服掩住的地方都是被鞭打的痕迹,一入睡就恶梦连连,惊惶无声落泪。 她很心疼,阿瓦是受了大罪的,后来几天,只要发现阿瓦背过身去无声的抽泣,她就会搂住她,轻声安慰,直到阿瓦再度入睡。 这天,赏花楼几个打手竟寻来了,一脚踢坏了盛家的门,嚣张又肆无忌惮的闯了进来。 「啧啧,你还真让我们兄弟好找,阿瓦姑娘,我劝你还是跟我们回去吧,就这么间破屋子,赏花楼里好吃好喝的供着你有什么不好?你这样千方百计的逃跑,我们兄弟可是很伤心的,再说,你惹恼了宝妈妈,回去除了一阵皮肉痛,又能得到什么?」楼里那位整治起姑娘来,啧啧,有时连他一个大男人都会不忍看的。 带头的大汉衣裳大敞,露着茂密的胸毛,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眼神凶恶,静静的看着手下相劝阿瓦。 「我死都不回去,你若强逼我,我就死给你看!」虽说好死不如赖活,可要她活在窑子那种地方,每日送往迎来,她宁可去死! 「哟,你还真是硬脾气,爷儿几个兄弟是今儿个心情好,还愿意好声好气的跟你用讲的,再要不识好歹,哼哼,我的手段你是见识过的,还想再尝尝?」 他一脚踩在凳子上,眼神下流的在阿瓦和盛踏雪的身上溜过,好像她们身上根本没穿衣服,手上还不停的甩动着鞭绳。 刚从集市回来,意外遭人跟踪的盛光耀夫妻吓得簌簌发抖,不知如何是好。 盛踏雪也害怕极了,可她强自按捺心神,反手握了握阿瓦的手,示意她安心。 她不理会对方的挑衅,径自走到那个被叫流哥的大汉面前,双手放在大腿两侧,没人发现她的拳头捏得死紧。 她认为和这些人讲客套话是没用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阿瓦带走,但是在言词上也不能太过,以免激化他们的情绪。 于是她开门见山的说:「阿瓦是我的人,我不会让你们带走她的。」 「你的人?」有人嗤笑。 流哥的眼光射了过来,脸上一道横过整张脸的刀疤看着就骇人,他上下打量着盛踏雪。 「依你这姿色,做个交换也不是不行。」 盛踏雪冷笑,竟把主意打到她头上,想得美! 「要人是不可能的,我只想知道要付多少银子才能给阿瓦赎身?」 「就凭你?」流哥笑得十分看不起人。 这姑娘有胆识,敢跟他一句来一句去的,这样的女子还真没几个。 「这位大哥以为呢?」 「你就算把自己卖了也凑不够银钱赎她。」这样的人家恐怕连一两银子也拿不出来,还想赎人?别开玩笑了! 盛踏雪肃然,「给我一个数目,至于能不能凑出银子,那就是我的事。」 流哥忽然一笑。「我欣赏你的气魄,不过老实告诉你,姑娘家的卖身银哪是我们这些下面的人可以知道的,赎身银的多少又如何能决定。」 盛踏雪的脸沉了下来,这人耍着她玩呢。 「姑娘……」阿瓦害怕到全身颤抖,她闭着眼的嚷道:「我是府里的下人,也不是什么天姿国色,能卖多少银子?」了不起一两银子就顶天了。 v第三十二章[07.17] 盛踏雪知道,这些人不过是坐地起价,准备狮子大开口,「看来这位大哥是不肯跟我们好好善了,我也只好告到官府去,让官老爷评个理了!」 她说得硬气,可她也深知这些经营下九流行当的,一定和豪门权贵、官府等等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 真要闹到官府去,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的人还不知会是谁?她这只小虾米怕就被人拆成几等分吃了。 流哥怪笑。「想告我?小丫头,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流老大是什么人,区区官府动得了我吗?」 「我相信天下的乌鸦并非一般黑,仍是有明白事理、愿意替老百姓伸张正义的青天大老爷的!」 「哟,我倒是想知道,这阿瓦是你什么重要的人?用得着你拼了命的想替她赎身?」 「这个你就不必管了,我要替她赎身,请回去转告你们当家作主的人。」 明明吓到小脸都白了,却半步不肯退,流哥不禁豆豆小1说提供对她另眼相看。 「可以,不过你得先把人交给我,让我好回去交差,至于如何替她赎身,你自己走一趟去说。」 他抽出一把利刃,咚一声插在桌上。同情归同情,他同情这些被卖到窑子的姑娘,那谁来同情他? 见他亮了刀,烟氏尖叫一声,冲到盛踏雪面前,母鸡护小鸡般的挡在女儿面前,「你有本事冲着我来就是了,对一个小姑娘家耍狠,算什么英雄好汉?」 暖流霎时流进盛踏雪的心底,不过这事是她揽来的,不关她娘的事,她将烟氏轻轻拨到一旁,对她摇头。 「我流老大本来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他很是得意,笑得极痞,手一挥,一群人作势要动手逮人。 一道阴恻恻的嗓音很不合时宜的凉凉响起—— 「既然承认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咱们也不用跟他讲道理。」 「谁?」流哥自椅上跳起来。 闻人复一脸闲适自在的走进屋里,彷佛盛家这破房子是他典雅又大气的宅子,气场如皇帝亲临。 「记得,别把人往死里打,留他一口气,我要问话。」闻人复勾了张椅子过来,表情嫌弃的坐下。 又不是手头上没银子,连把能看的椅子都舍不得换,这也节俭过头了吧? 温故二话不说,大手一伸,不费吹灰之力的将看似十分魁武的流哥直接拎起来,抓小鸡似的拽到外面去了。 「喂喂,你究竟是哪个道上的……」流哥的叫喊很快消失。 蛇打七寸,其他打手,其实也就是几个乌合之众,见头子栽了,被温故的气势镇住,转眼逃得不见人影,还有吓破胆的,往后退去的时候摔了个四脚朝天。 盛家的人没见识过温故的功夫,也不知他的深浅,但总的来说,人家手这么一拎,就能把那嚣张跋扈的流哥拎出去,更别提见状抱头鼠窜的喽啰了。 所有的人都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无感的只有闻人复一个。 「多亏你来了,这些人油盐不进的,连官府都不怕,我真不知道要拿他们如何是好。」盛踏雪行礼致谢。 「你去哪里招惹了这种闲汉?」他的余光从阿瓦身上溜过,可也就是溜过而已,连个正眼都不愿施舍。 盛踏雪把事情的始末捡着重要的说了一遍,语声刚落,温故押着青了只眼、嘴角瘀血歪肿的流哥进来,往地上一扔,瞧瞧哪还有半点刚才欺负弱小的气势?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闻人复眼光灼灼,唇角还勾着浅浅的笑容,极为魅惑,他询问盛踏雪,压根没把地上的人当回事。 「我愿意付赎身银,只求把阿瓦的卖身契拿到手,其他的我不追究。」 闻人复的表情很是恨铁不成钢,还有一股盛踏雪从未见过的邪佞。「你不觉得直接让窑子关门,铲平它,更省事一些?」 盛踏雪一怔。 这孩子内心会不会暴力过度了? 她脑袋里倏地浮现一个上辈子知悉的人,他能在上个瞬间还跟人笑语晏晏,下个瞬间冷酷无情的下令灭掉人全家,那同样阴晴不定、冷血无情的感觉,怎么也会在闻人复身上出现? 她很快甩脱莫名生出的思绪,不,应该只是瞬间的错觉罢了。 就那一瞬间,闻人复感受到她情绪的变化,是不至于到害怕畏惧的感觉,但,她这是看出自己隐藏的黑暗血腥的个性吗? 他目光紧紧锁住盛踏雪,确定她没有厌弃或避离的想法,像是想到什么,带着些悠然神往,很快又恢复原来平静温润的气息。 因为盛踏雪,闻人复释出仅剩不多的耐心,手指有节奏的敲着扶手。「那位姑娘的赎身银是多少?」 流哥是混大的,三教九流的人看多了,方才他是挨了温故的拳头,可真正让他打心底发怵的是这少年。 这少年什么都没做,偏偏周身散发的气质和犀利如刀刃的眼神就能震慑住所有的人,他直觉自己只要应错一个字,颈项的人头就会离他而去。 而他的直觉很少出错。 只是这窑子里的姑娘赎身银真的完全不归他管啊! 他也就那么迟疑的一顿,已然磨去闻人复那比黄金还要珍贵的耐性。 「温故,这件事你看着办。」 温故表情一喜,多久没接到公子吩咐的任务了?每天就只能在这小村子游荡,骨头都僵化了,亟需要拿人练一练,把手感找回来。 他的神情愉快至极,不待流哥反应,又把人拎走了。 屋子里安静了半晌,盛光耀夫妻被闻人复强势逼压的手段给骇得呐呐无语,几句感谢支吾了半天才说完,就把堂屋让了出来。 这少年的气势太强悍,他们真的扛不住,所幸女儿似乎无所感,就让她帮着招呼贵客。 阿瓦是第一次见到闻人复,但是她知道自己因为这人和姑娘赎身有望,以后不用再像过街老鼠那样躲躲藏藏,便脸上带笑的去沏茶了。 如今的盛家,大富虽然还谈不上,小康是构得上边了,盛踏雪日前为着饮食极为挑剔的闻人复可能来访,买了好几两贵森森的六安瓜片放在家里,如今倒真是派上用场了。 「如何,这该合你的口味吧?」看着茶香袅袅,盛踏雪笑容谄媚,殷勤的将茶杯推了推。 「不过尔尔。」闻人复瞧着那香气清高,色泽翠绿,形如莲花的六安瓜片,并没有顺着她的意思把茶端起来喝。 这还尔尔? 盛踏雪讨好的笑容微滞,她买的可是上好的六安瓜片,一两茶叶要价六两……好吧,还有那种十几两的,但她买不下手。 尔尔你的头啦!品味太高的小孩一点都不可爱!不过,依照他那身家,想喝什么没有,的确看不上她买的茶叶…… v第三十三章[07.20] 「如果是你亲自沏的茶,会比较合我胃口。」 「我沏茶的手艺也就一般般,绝对没有阿瓦好。」 「六安瓜片最好喝的时候是第二泡。」 好吧,第二泡,他无非要她侍候他,泡就泡吧! 第一泡茶最终全进了盛踏雪的肚子,然后她亲自提来装热水的小茶壶,给闻人复泡了茶。 「为一个丫头卯上窑子那些无恶不作的打手,值得吗?」 到底是谁给她勇气,居然独自对抗恶势力?她上辈子也是这样的人吗? 他记忆中的她,许多事都是探听而来的,没有真正的相处过,现在能一点一滴去感受她的喜、她的愁和她的嗔怒,在在都让他觉得有意思。 而经过端午那天,他更确定自己的选择没错,等待是值得的。 闻人复隐去眼中的兴味。 「不知道公子驾临寒舍是?」 他真是闲来无事到她家泡茶聊天?自从端午过后,他们也有大半个月不见了,夜深人静时,盛踏雪脑海偶尔还会浮现他那让人心疼、强自压抑旁徨的模样。 扪心自问,她和他的相处,从一开始的排斥局促,到现在的自在,对着他,她心里好像越来越轻松,毕竟他对她的好,是让决定这辈子不再谈情、终身不嫁的她都无法忽视。 发现盛踏雪看自己看到出神,闻人复整个人变得柔软亲和不少,深邃得宛如藏有宝石的眼眸闪着光,让盛踏雪整个沉溺了。 她的眼里有着明显的欣赏,如果说用皮相能吸引住她,进而对他产生感情,他也不反对。 只是,看见好看的人就走不动路,那往后要是有比他更加俊美的男人出现,他不就要被抛过墙了? 他被自己荒谬的想法逗笑了,甚至带着自嘲。他闻人复是什么人,需要担心这不可能发生的事?她今生只能是他的。 「一定要有事才能来?」 「当然不是。对了,我正想着要把晴姨的安息香饼送过去。」 「原来你还记得晴姨?她这些日子直叨念着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她,为什么都不过去和她坐坐聊聊?」 自从宴席后,她一趟都没来过府里,晴姨的眼睛都要望穿了,这小女人真是忙着钻进钱眼就出不来了。 「我只是忙了些。」盛踏雪不讳言现在赚钱是第一要务,但也觉得他讲的不无道理。 「是都没再去看看晴姨,明儿个我就把香饼送过去。」 闻人复回了她一个这还差不多的眼神。 温故回来的很快,手里拿着阿瓦的卖身契,恭敬的递给了闻人复。 闻人复什么话也没问,应该说他相信温故的能力,再加上温故明显因为得到发泄,整个人都愉悦起来了。 闻人复直接把那张契纸递到盛踏雪面前。 盛踏雪一脸和看到银票一样的高兴表情,她对折又对折,仔细的收进袖子里。 闻人复真的替她把阿瓦的卖身契拿回来了,就冲着这点,往后无论闻人复要她做多少香囊给他,她都乐意! 闻人复需要的也不是她的感激,他以为,只要是盛踏雪喜欢的人,他也会去学着喜欢,只要是她厌恶的人,他必诛之。 但看着她开怀的笑容,想着这辈子初见时她对他的眼神满是疏离和防备,现在却目露依赖、笑颜甜美,令他甘心再为她做任何能讨她欢心的事。 无怨无悔。 嘴上说不是专程来一趟的闻人复没有逗留多久,拿了香囊就走了。 盛踏雪眼珠一转,人进厨房后又追了出去。 她追的是温故。 「温大哥,这是刚起锅的熏鸡,你带两只回去下酒。」礼轻情意重,虽然不成敬意,就当是他帮着拿回阿瓦的卖身契的答谢。 「只是举手之劳。」温故闻到油纸包里散发出来的香气,想起他吃过一回的鸡肉,脑中彷佛又想起那难忘的香嫩,既然是踏雪姑娘做的,不管是白斩鸡还是熏鸡都让人期待。 他腼腆的收下来了。 只是走在他前头的闻人复回头时黑了脸,三岁小孩都看得出来他的恼怒。 这是又怎么了?盛踏雪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大爷变脸跟翻书一样啊,说变就变,他要不要考虑一下别人的耐受程度? 闻人复语带质问的道:「为什么他有,本公子没有?」 这是小孩子吵着要糖吃的节奏?盛踏雪一下就反应过来,她睁眼说瞎话,「少了谁都怎么可能少了公子和晴姨的?我这不正要回厨房去拿?」 不管闻人复相信与否,她转身又进了厨房。 站在一旁的温故努力让自己变成隐形人,他想哭了,迟疑着要不要把手上的鸡献给公子,不过,东西是他给的,公子会更不高兴吧? 想哭的人不只有温故一个,在厨房的盛踏雪含泪把刚做成功、想用来当午饭的炸鸡用盆子装了,上面覆上干净的棉布,端了出来递到温故的手中。 不过她的话是向着闻人复说的,「这是我用油炸方式烹调出来的炸鸡,上头洒了孜然粉,你尝尝,看哪里需要改进,记得给点意见。」 说着她哭笑不得,在商言商,他干么又瞪她,她没说错话啊? 这人真难讨好。 好不容易把大瘟神……闻人公子给送走,盛踏雪进门看见阿瓦正在收拾桌上闻人复喝得涓滴不剩的茶碗。 「先别忙这个,闻人公子帮你把卖身契拿回来了,喏,给你,看你要把它烧了还是什么的都随你,你自由了。」 阿瓦咚地跪了下来。「姑娘,这契纸阿瓦不能要。」 「怎么了?」费了这么大的周折才拿回来的东西,她却不要? 「姑娘替阿瓦从窑子拿回了契纸,阿瓦就是姑娘的人,往后阿瓦就跟着姑娘,姑娘在哪,阿瓦就在哪。」 世上谁会为她这么尽心尽力?只有姑娘,她已经没有家人,也无处可去,她愿意留在姑娘身边一辈子侍候她! 盛踏雪把阿瓦拉起来,让她在椅子上坐下,很认真的告诉她,「我不需要人侍候,我知道你家里头都没人了,这样吧,要是你不嫌弃这房子难住就留下来,我们当个异姓姊妹。」 「可是老爷、夫人……」当姊妹?承蒙姑娘厚爱,可她想都不敢想。 「我爹娘那里你不必担心,我会去说,你安心住下来,把这里当家就好。」重生一世,她的心只为烟氏和阿瓦敞开,能多个妹妹,也没什么不好的。 想了想,盛踏雪领着阿瓦去到盛光耀和烟氏面前,把她的决定说给两人听,也征询两人的意见。 烟氏心里是极愿意的,拉着阿瓦的手,让她安心在家里住下来。 v第三十四章[07.22] 「只是要委屈你先和踏雪住一间房,等房子修缮好,就给你单独起一间房。」 烟氏母女俩转头瞧着不吭声的男人,盛光耀被她们看得汗毛直竖,觑了阿瓦一眼,硬着头皮说道:「你们高兴就好,就当家里多个帮手。」 阿瓦喜极而泣,给盛光耀和烟氏奉茶、磕头,就在盛家住下了。 【第十一章 突来的亲事】 盛家的鸡肉摊因为价钱公道,鸡肉味美好吃,生意好得不得了,而源源 不绝的供应盛家鸡只的烟家和徐婶子功劳最大。 不说徐婶子把在外地打零工的孩子们都叫回来帮忙养鸡,烟礼的饧糖生意也不做了,专心和妻子饲养起鸡只来,而烟廉则是负责到附近镇子去搜罗、运载鸡只,为此,贾芙蓉闹了别扭,认为烟氏偏心其他两个兄弟,有赚钱的营生却没想过要帮他们二房一把。 她却不知道,烟氏也问过烟义,但是这个二弟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开一家木匠铺。 烟氏也答应他,一旦他出师,就出钱替他开个铺子。 这件事只有姊弟俩私下说,烟氏没想到他连妻子都没告诉,这才让贾芙蓉给误会上了,这也让原本想叫贾芙蓉到摊子上帮忙的烟氏有些心凉,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盛踏雪觉得好在她娘是个脑袋清楚的,贾芙蓉这人太活跃,要是真把她弄来摊子,忙没帮上,先闹得鸡飞狗跳的可能性倒是很大。 他们就这一份小营生,可以帮衬娘家是看着情分,过头了,弄得自己灰头土脸没必要。 好在杜氏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得知此事后,她把二媳妇贾芙蓉叫来骂了一通。 贾芙蓉虽然仍不甘愿,总算也消停了不少,她已经打定主意,等她存够了银子就要搬到镇上去住,她才不稀罕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卖鸡活计。 这期间,瞧着盛家生意眼红的小切村村民也不是没有,有的人也开始养鸡,有的学着去集市卖鸡肉,在他们看来,煮鸡有什么难的,放在锅里,用水煮熟便是了。 也有些脑筋比较灵活些的,买了盛家的鸡肉回去研究,试着想烹煮出带肉冻的鸡肉,可惜,能成功的一个也没有。 而那些养鸡人家,也想把鸡只卖给盛家,盛踏雪考虑再三,自家充其量就一个摊子在出货,一天能卖五十只鸡已算顶天了,市场就这么大,拿太多鸡摆在家里,要饲料、要照顾,她没那人手也没必要。 她让她娘把他们家只有一个摊子的事实分析给对方听,他们这才忿忿的走了。 烟氏感叹,也就一样能赚钱的营生,竟让村民们抢破了头。 盛踏雪安慰她,有竞争才能有进步,她们应该乐观其成,只管把自己手头上的事做好就是了。 不过,这也给了盛踏雪另外的想法。 烟廉之前说要来帮烟氏修屋子,这日果然守信的带着一批兄弟过来,将盛家的土坯房翻修了一通,该撑梁的撑梁,该换茅草的换茅草,将靠着东侧的房推出去,给阿瓦盖了间房。 按照盛踏雪的意思,不需要大张旗鼓的翻修,未来她想搬到县城去,村民们的争相模仿让她看到阜镇的市场就这么大,就算她不怕竞争也很快就饱和,另外,他们现在和盛府的人离得太近了,家里一个风吹草动都瞒不了他们,待在人家的眼皮子下面她不自在,所以她想去县城。 既然有意搬家,这屋子当初也是盛府给的,何必花费力气修缮? 只是多了阿瓦,房子不修,住起来也显得局促,所以她和烟廉商量的结果就是先加固梁柱,加盖一间房,最后又把前院推出去,弄了一块平整的地出来,这样大家要干活就方便多了。 工程结束后,盛踏雪痛快的给了丰厚的工钱,又装上好几只油鸡,让烟廉带来的人带回去打牙祭当下酒菜。 她也没忘记孝敬杜氏和烟老头。 她还请了烟廉帮忙,烟廉到处跑,人面广,要在县城找个适合的房子比自己方便容易多了。 烟廉越来越觉得这个外甥女不是个普通的姑娘家,看看姊姊一家三口刚被分出来的窘迫情况,如今才过多久,已经有了搬到县城去的想法,这是想把白斩鸡的生意做到县城吗?谁知道他们到了县城会发达到什么境地? 他们家因为沾了姊姊的光,如今娘手头多攒了银子,每天笑呵呵的,大哥不用辛苦的挑着担子往外跑,就连他自己也开始有了积蓄,这些都是踏雪的功劳。 所以,他很爽快的把找房子的事情包揽下来。 八月,丹桂飘香的季节,空气中总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香甜气息。 好不容易等到桂花盛开,盛踏雪摩拳擦掌的准备做头油。 想想,女子一头青丝长又长,想要散发迷人的发香,这一抹下去得用多少头油? 而脸蛋也就这么一小片,胭脂水粉又耐用,所以头油的赚头远比胭脂水粉大多了。 且这木樨桂花油远远胜过刨花水,润丝效果没有最好,而是更好。 因为多了阿瓦帮忙她爹娘,盛踏雪最近就专心一致的捣鼓着木樨桂花油。 一样是在清晨摘下半开的花,挑拣掉茎蒂后,与香油按一斗花配一斤油的比例放入瓷罐中,再用油纸厚厚的密封罐口,用大火沸水蒸上一顿饭时间。 离火之后,放在干燥的地方静置十天,让桂花充分吸收油脂,最后,用力攥挤桂花,挤出来的香油便散发着桂花香,这就大功告成了。 盛踏雪开心的忙着分装,完全不晓得集市里,盛光耀让盛老夫人给叫回了盛府。 烟氏从盛家人领走盛光耀后就很不安,也不知道这群人又要出什么夭蛾子。 她抓心挠肺的好不容易等到盛光耀回来,才知原来盛老夫人这回亲自替盛踏雪相中了一门亲事,说是书香门第,家中长子,年纪不大,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只要盛踏雪一嫁过去,便是秀才娘子,还说这是百里挑一的好亲事。 盛光耀没敢对妻子说的是,他要回家时,他大哥拦下他,诉了一堆的苦,说府里开销庞大,说饭庄生意不好,每况愈下,让他看在兄弟分上把白斩鸡的做法告诉他,让他将饭庄的生意重新拉回来。 他没办法,只能告诉他大哥,煮鸡的事只有妻子和女儿知道,他一无所知。 最后他大哥把他拉到无人处,伸手向他要银子,他只能把身上仅有的二两多的银子都给了他,却还遭人埋汰,只给这点银子,是把他当乞丐施舍吗? 盛光耀只能说自己几乎是用逃的逃离盛府。 v第三十五章[07.24] 「老夫人又把歪脑筋动到踏雪身上?」也才过了几天好日子,怎么又叫人惦记上了?这家人真是拿他们消磨时间、搓圆捏扁? 「也不能说是歪脑筋,她是踏雪的亲祖母,祖母替孙女相看亲事,是在理的。」盛光耀替盛老夫人说话。 是的,这年头年轻女子的亲事都捏在长辈手里,就算父母俱在的也不是都能作得了主,除非上头更年长的一辈撒手不管事,才轮得到自家爹娘主持。 所以女子嫁的好坏都拿捏在长辈手上,对长辈不敢有所违逆,一来不遵孝道这顶大帽子扣下来吃不消,二来攸关自己一生的幸福,平日只能忍气吞声、言听计从。 遇到这种糟心事,烟氏也无心做生意了,草草收拾,气呼呼的回了小切村。 盛踏雪听她娘一通气呼呼的说完,只有哑口无言的分。 他们这一房都已经净身出户了,盛老夫人还想借着她的婚姻大事捏着他们不放,这老人家不好好享她的清福,心血来潮插手管起不受待见孙女的婚事,看起来这撺掇之人真是不遗余力呀,这些仗着血缘关系的吸血蛭真是叫人厌恶到极点。 烟氏也看出来女儿的不愿意,她戳着盛光耀的胳臂。「相看的到底是哪户人家的后生?女儿的终身大事你有空也去探探对方的底,可别又像上回那个严家,就是个麻烦。」 盛光耀这回不傻,该问的都问了。「说是阜镇奚家。」 盛踏雪凛然,整个人都绷紧了,阜镇奚家、阜镇奚家……奚荣的老家就在阜镇,她怎么就忘了这事? 「那人可叫奚荣?」 「你怎么知道?我都还没说。」盛光耀很是吃惊。 「这人,我不要!」 她以为她已经完全摆脱前世的恶梦,殊不知还是阴魂不散的出现,而且近在咫尺,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不会如他们任何人的意的! 她重申一次,「爹,想不到女儿是个得人疼的,我们都离开府里半年了,老夫人还惦记着女儿的亲事,不知姊姊们可都出嫁了?」 「出嫁倒是不曾,你大姊和师爷家的公子根本八字没一撇,听说宋公子已经和在鸿胪寺任右侍丞的河间府王家次女定了亲,你大姊为此绝食了好几日,闹得府里鸡飞狗跳。 「至于严家那边也闹上门来,说我们背信弃义,扬言要告上官府,你祖母别无他法,让丹霏替你嫁了过去。」 虽说是庶女,可二房就那么个女儿,知道自己的女儿因为蔡氏的贪财自私得嫁去那样的人家,有可能喜事马上变丧事,盛光辉在阻止不成后也和家里离了心。 人都是这样,事情自己没碰上,多得是旁观看笑话,一旦落到头上才知道要痛。 盛踏雪知道盛老夫人现在把矛头对准了她,她的态度必须强硬。 「爹,这门亲事我不答应,您就这样回了老夫人吧。」 「你这不要那不要,儿女婚姻大事本就该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次拒绝了严家,这回又说不要奚府,你要我怎么向你祖母交代?」 就知道会在女儿这里踢到铁板,盛光耀想以父亲的气势压得女儿服从,只可惜他当爹的气势已经远离他很久,很难捡回来。 「爹要是不敢去说,女儿自己去!」 这个爹完全忘记自己当初一文钱也没有,被扫地出门的悲惨困境,这是一心想回盛府去做牛做马?她真的很无言。 「你这是反了!」盛光耀只能扮嗓门大了。 烟氏看丈夫和女儿就要为了这件事起冲突,连忙拉开女儿好言相劝。「老夫人也没有说死,这件事应该还是可以商量的。」 「娘,没什么好商量的,那奚秀才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老爷,我不喜欢,如果你们要逼着我嫁,我宁可绞了头发去做姑子。」她绝不是危言恫吓。 盛光耀的眼神不对劲了。「你见都还未见过人家奚秀才,就知道他不好?那是书香门第,身为秀才,能争功名,多少人挣破头想结这门亲,这样的好事落到我们头上你还嫌弃? 我是你爹,你的婚事我作主,这门亲事我已经替你允了!」 烟氏眼神微妙,表情瞬间变了。「你能耐啊,婚姻大事你好歹回来吱一声,大家有个商量,踏雪可不是咱们摊子上的肉,秤了斤两就能带着走,她是我们唯一的女儿啊!」 盛光耀一懵,怎么扯到这里来?「我在教训女儿,你别来掺和。」他难得摆一回父亲的威风,她搅什么局? 「你威风了,你教训女儿了……」 「这不都是你不好,要是你的肚子争气,替我生个儿子,我又何必去到哪里都直不起腰杆,只能听别人的!」 盛踏雪一再告诉自己不要动气,可她还是难过了起来,为什么要一个同心的家人这么难,这样的爹,她不要了! 她把自己关进了房间,不管外头的吵闹声,倒在床上,良久才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 原来,有些人不是敬而远之就可以,如果不除掉会变成毒瘤,会危害到自己和身边所有她爱的人。 每回遇到难关她总是告诉自己坚强就可以度过难关,但是这件事如果真的不可违逆,她要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再嫁进奚家?再回去看那些人的嘴脸,做那样卑躬屈膝可悲的人,她还要再重来一遍吗? 不!她心里发出哀鸣。 那么,她该怎么办? 这一晚,盛踏雪都没有跨出房门。 隔天一早,她黑着眼眶很平静的宣布,她要搬家。 闻人府,书房。 「搬家?」慵懒闲适的坐在黄花梨木椅上的闻人复不复淡定。 「盛府的老夫人替踏雪姑娘相看了一户人家,盛三老爷同意了,昨日在家中闹开,一早踏雪姑娘便决定要搬家。」温故一五一十的把探子所说的消息告知主子,「踏雪姑娘还和盛三老爷杠上,宣称她不要盛三老爷这爹了。」 闻人复长指点着桌面,眼神闪燥,嘴角扬着可疑的弧度。 不要她爹了,她这是被逼急了吧? 兔子被逼急咬人了,她那懦弱无能的爹,不要就不要吧! 「盛府替她相看的是哪户人家?」 「阜镇奚秀才奚荣家。」 奚荣…… 闻人复的眼慢慢眯了起来,难怪她这么抗拒,宁可和家人决裂也不嫁。 慢着!闻人复闭上眼,由于掐得太用力,修得圆弧的指甲尽数泛白,陷于掌心。 他按着自己的胸口,感受到心底最深处受惊的悸动。 莫非、莫非她和自己一样带着前世的记忆?否则,一个秀才娘子的名头应该足以打动许多女子的心吧? 可她却悍然拒绝。 v第三十六章[07.27] 他的心在狂歌浪舞,激越如海啸。 如果他的揣测是真的…… 闻人复慢条斯理的调整了坐姿,「你不是一天到晚在我耳边嘟囔着无聊,让我给你找事做?」 「公子?」 「这盛府看来是好日子过腻了,尽折腾这些,去,帮他们一把。」 闻人复的语调平淡,一点起伏也没有,可温故是什么人,他要是听不懂主子的意思,哪来的资格当上有「贴身」二字的侍卫? 之前,公子对这些不知所谓的盛府人已经轻轻放过一回,只因看在他们是踏雪姑娘的家人的分上,否则早不知道怎么死的,这回还想插手踏雪姑娘的亲事,不就摆明了与公子作对?惹恼他们家公子,这些爱蹦跶的盛家人,死有余辜了。 「小的办事,公子放心。」温故作揖离开。 闻人复端起了茶盏,摩挲着骨瓷杯身的温润。 至于这奚荣嘛,他不急。 他前世没费什么力气就把那个负心汉拉下马,让奚府从此消失在京城那些达官贵人的眼皮下,这回,他倒想看看这奚荣在失去踏雪这个踏板之后,还能爬多高? 前世,他轻松的治了他,这一世无论奚荣有多大的通天本事,他仍旧可以像揉死蚂蚁一样的弄死他。 他放下茶盏,杯子里的茶水点滴没动,朝外头喊道:「备马,我要外出。」 外头的人顿了下,「公子,备马车可好?」 闻人复闷声不吭。 外头立即没了声响。 闻人复的命令下来惊吓了不少人——公子那腿能骑马吗?要是摔了马可怎么办? 可没想到闻人复不需要人扶持,看也不看那些胆颤心惊的下人,纵身一跃,利落的踩上马铠,双腿一夹马腹,打马去了。 他去了盛踏雪家。 到了之后只见前院凌乱一片,可见得真的在搬家。 忙碌的盛踏雪看着他纵马而来,英姿爽飒,一下怔住了。 「我这么好看吗?你要看到几时?」闻人复语带调侃,可语气里的宠溺只有他自己知晓。 她看着是忙了一阵子了,裙衫都有些灰扑扑的感觉,这么匆忙的要搬家,她有多急迫想远离那个人?还有那一家子? 盛踏雪手里拿着锅铲,一下不知该放哪。 在这样翩翩公子的面前,自己居然拿着锅铲!还好她对他没有任何想望迷恋,要不然还要不要活了? 「还不来扶我下马?我只会上马,不会下马。」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醇厚温柔,用着令人神迷的倾城之姿,笑吟吟的看着盛踏雪。 「哦……哦。」她赶紧放下锅铲,在裙子上擦了擦手,觉得不妥,再擦一次,仍是递不出手,可是他的手伸得老长等着,她能让他等吗? 不能。 她走上前去,看了闻人复的模样,半点考虑也无的道:「你扶着我的肩膀能方便下来吗?如果有困难,我去叫我爹。」 要她说搬家,顶多将随身衣物收拾收拾就行了,她娘却觉得家里的东西皆是花银子买的,非要全部带上,至于她爹闹别扭去了,这会还真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能撑得住我的重量?」 「能。」就算撑不住她也会撑住。 她把手伸了过去,闻人复握住,感觉小小的手握着自己,好像握住他的心。 盛踏雪只觉肩上一沉,闻人复竟是将半个身子的重量都交给了她,当他的身形往下坠的时候,她伸出双臂抱住了他的腰。 【第十二章 心上朱砂痣】 两人亲近的模样让出来看见的烟氏和阿瓦都没敢说什么。 这位公子的腿不利索,两人都知道,谁也不会想入非非,或是将这举动往违了男女大防那方面去想……但这时要随便出现一个外人,踏雪的清誉就毁了。 烟氏越想越不妥,平时闻人公子不都护卫不离身,这会儿怎么只身跑来?而且路口随时都可能有人经过,到时踏雪不就……不就只能嫁给他了?不行! 这公子什么都好,就那腿…… 盛踏雪吃力的撑着闻人复,这人看着没什么肉,但男人就是男人,不能小看。 一直到确定闻人复安稳的落了地,发现他连拐杖也豆豆小#说提供没带,盛踏雪干脆移到他不方便的那只脚的那侧,示意他把手搭她肩上。 「就暂时把我当成你的拐杖使吧。」 这时烟氏快步过来,「公子若不嫌弃,让小妇人带你进屋吧。」 闻人复明白烟氏顾虑的是什么,他的笑容里一片平和。「大娘大可不必为了此事烦闇。」 烟氏有听没有懂。 就见闻人复不客气的把手勾上盛踏雪的臂弯。「这样顺手些。」 烟氏气苦,却又不敢多说什么。 盛踏雪故意忽略她娘一万个不赞同的眼光,心里苦笑,她娘担心的无非就是她的名声不保。 「娘,有什么事,进屋里说吧。」她知道说不准什么时候有人会经过他们家门口,但反正他们也要搬离这里了。 烟氏绷着脸,尾随着他们进了屋。 盛踏雪等闻人复安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才去替他倒了茶水。「我们要搬家,家里头乱,不知茶叶罐收哪去了,你将就的喝白水吧。」 今天的闻人复特别好说话,伸手接过茶碗。 「你哪里都不许去。」他的语气平淡,一点起伏也没有,只是语气里的霸道极为堂皇。 盛踏雪:「……」 闻人复这才发现自己太不委婉了,他深呼吸了下,缓了缓,「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你这么匆忙的要搬家,要搬到哪去呢?」 「我是想着能多远就去多远,就算一下去不了太远,在县城先找个落脚处也是可以。」 离盛家人越远越好,再也不受摆弄,什么亲情,根本是暴力! 等等……这人不顾自己的腿,策马到她家来,难道就是为了要阻止她搬家? 「匆匆忙忙的举家搬迁,连我都不知会一声?」 这质问带着浓浓的不悦,要不是他让人随时盯着她家,恐怕被人甩了都不知道。 一想到这里,他眼神不善了起来,但让他真的对她发脾气又无法,一下觉得很是憋闷。 「盛府的老夫人将我许了人家,我不愿意,偏偏不能违抗,更没办法退亲,只能没骨气的逃了,有办法他们就天涯海角把我抓回去。」在闻人复面前她好像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都不用隐藏,于是一股脑把积压在内心的忿懑和不满倾倒出来。 这样垂头丧气,好像对什么都没了信心的盛踏雪,闻人复只在上一世见过,在那一天、那一眼。对那个人,他身不由己,便入了心。 v第三十七章[07.28] 「为什么不嫁奚秀才?」对普通的姑娘来说,奚荣现在的身分不算差。 「听起来我们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逃不过公子你的眼睛。」她一点都不意外闻人复知晓自家所有的事情,除非他不想知道,否则以他的能耐,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闻人公子像是来兴师问罪的?凭什么?」但她不喜欢活得这么没有隐私,任何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中,她是犯人吗! 「我承认我对踏雪姑娘家的事多关注了些,如果让你不快,我立即把人撤回,往后也不会再发生同样的事情了。」他难得的低声下气。 他的爽快退一步让盛踏雪无心继续跟他计较。「我年纪还没有大到现在就非得嫁人不可,再说,女孩子除了嫁人没有别的路可走吗?」 听起来怨气冲天啊!「被逼迫着出嫁的确是讨厌的事,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你除了不嫁那人,还有别的选择?」 她挑眉。「譬如?」 「嫁给另一个对象。」 「我并不想嫁人,有没有别的选项?」 闻人复不回答她,步步为营的问道:「为什么这么排斥嫁人?」 她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下子。「我如果告诉你我曾经经历过失败的感情,所以我畏惧了、却步了,你能理解吗?」 闻人复的心跳声很大,大得他几乎觉得自己要耳鸣了。 豆蔻年华的姑娘能经历什么失败的感情创痛,让她这般排斥婚姻大事?但如果她历经一世,有过不好的婚姻经验,这一世仍带着以前的记忆…… 盛踏雪丝毫不知自己一时心烦露出了破绽,有许多话她无法向烟氏倾诉,有许多心情转折,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也没有办法与阿瓦说,只能默默吞咽。 她以为她够坚强,以为自己已经撑了过来,以为前头等着她的是可以掌握的未来,而不是仰人鼻息的婚姻牢笼,哪知…… 「你这般小小年纪,能经历什么坎坷的感情,竟对男人这般不信任?」他瞬也不瞬的看着她,不放过她任何细微的神情。他想确定一件事。 闻言,盛踏雪心一惊,这人不好糊弄,她要没说出个子丑寅卯,他是不会相信的。 「如果我说我作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我嫁的人就是奚秀才,他把我利用了个彻底之后,还想另娶新妻,奚老太太最后甚至还把我毒哑,这一家子的狼心狗肺伤透了我的心,对于那样的事情不想再来一遍。」 光是提到奚荣她心里就有股压抑不住的恨意,良人、狼人,不过一字之差,可有多少女子就此误了终身? 借口作恶梦来解释她对爱情的绝望,闻人复会信吗? 闻人复的心让激越的情绪弄得火热,第一次有了真实感。 原来她与他一样重生了,感谢上苍!她真的是他要找的白踏雪! 闻人复的眼睛挪不开了,「你要不要考虑,如果对象是我?」连同上辈子至今,他都不曾向谁这样毛遂自荐过自己,她会不会不答应? 闻人复的话就像有神力,轻轻一句,屋里的人都不会动了,一下,万籁静寂。 带着阿瓦站在堂屋过道的烟氏整个人陷入混乱。 盛踏雪觉得闻人复的话分开来,她每个字都听得懂,但是合在一块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我说过我不相信任何人。」 「可是你需要这么一个角色存在,嫁给我,所有困扰你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公子这么优秀,我也没什么好处或优点,不值得你这么做。」她说的是真心话,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唯一的特别也就是重活了一世,如此而已。 「值不值得是我评断的。」他很认真回答,面色肃穆,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盛踏雪傻眼了。 她想从闻人复的脸上看出些什么,结果她只看到他露出的一抹欣喜,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闻人复的唇角抑制不住的扬起,眼里的狂喜呼之欲出,好看得盛 踏雪硬是逼自己转开眼睛。 「既然你不能违逆家中长辈安排的婚事,非要嫁人不可,不如你自己选一个比较不讨厌的、比较能入眼的人,是不是?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太讨厌我。」 看着他诚挚的眼神,盛踏雪无法说出违心之论。 「我……不讨厌你。」她真的不讨厌他,甚至,她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 闻人复的笑容慢慢扩大,咧开了的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她的眼睛快乐得像是得到什么宝物。 这让盛踏雪觉得自己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费力极了,「我不讨厌你……可我……」她的心因为萦绕不去的疼痛和阴霾满是拒绝。「我,这辈子再不会心动,再不想用愚蠢的真心换得遍体鳞伤,纵使我相信你这一刻的真诚,我也不能这么做。」 婚姻不是儿戏,它是两人对爱情的承诺和共同的责任,是两人在爱情中最基本的坚持,要是掺杂了同情或怜悯,爱情就不是爱情了。 她没有那么好,好到让一个男人不顾一切,为她牺牲一生的幸福来成全她的自私。 闻人复的声音带着更浓的蛊惑,「要不,如果你害怕,那就我先爱,不管几天、几月、几年,直到有一天,你愿意对我敞开心扉,再来爱我。」 他性子清冷,若是未曾心动,想必会一生孤寂,若是心动,便是一世。 任世间颜色千万,他只要缠绕他心上的那颗朱砂痣。 盛踏雪面红耳赤,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说过这样的情话,他那略低却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一字一字的敲在她的心版上,这样的温柔,只要是女子谁能不动容? 「那不管几天几月几年,要是哪天你觉得委屈了,还是遇上你真心喜欢的姑娘,只要坦白对我说,我一定成全你们!」 说完但书,她觉得这才是闻人复应该得到的公平待遇。 倘若那天真的来临,她会送上自己最诚挚的祝福。 「你放心,不会有那一天的。」闻人复很坚定。 「只是——」他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手中。「这婚礼怕是要委屈你了。」 没有时间好好的走完三媒六聘,但是将来他一定会弥补这份遗憾,给她本朝最盛大隆重的婚礼! 「不委屈,我不在意这个。」因着他这份真情相待,她愿意再度应许婚姻誓约。 她突然想到,重生之于她,似乎不该陷于原来的惨痛,会遇上他,是不是老天要她学着跨出下一步,她若肯尝试,就有可能有得到幸福的机会,若不愿,连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那我回去准备聘礼,让人送过来。」 盛踏雪点头。 v第三十八章[08.01] 当闻人复踏出盛家时,在外头等得满头大汗的知新连忙迎上去,「公子?」 从闻人府追来的知新全然没想到,他家公子能安然无恙的骑马到盛家,然后再好端端的走出来,完全不需要人扶持。 闻人复笑了,眉飞色舞,就像去除了阴霾的晴天,亮眼得叫人不敢逼视。 知新还在查看主子有没有不妥的地方,猛一抬头,看见他颠倒众生的笑靥,差点就不会动了。 他服侍公子多少年,从未见他笑得这般爽朗大气,顿时看直了眼。 「还发什么呆呢,接下来可有得你们忙了。」他疾步如风。 知新瞧着主子的腿,狠狠拍了下自己的脸,赶紧抓着手里的拐杖追上。 闻人复走了,盛踏雪仍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是烟氏蹭过来摸上她的小手,这才幡然醒过来。 「孩子,你这样答应闻人公子真的经过思量吗?」 烟氏的眼中闪过一丝难受,她的女儿正是花样年华,最该享受美好青春的年纪,可盛府那老虔婆却算计起她的亲事,逼得她不得已只能嫁进闻人府。 闻人府是泥潭还是狼窟她不知道,只是这么仓促的选择,能是什么好归宿? 「娘,如果女子的宿命就是非要嫁人不可,闻人公子生得那么好看,对我也挺好的,是个不错的选择。」盛踏雪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可信一点,希望她娘别钻了牛角尖才好。 烟氏盯着女儿的脸看了半天,并没有找出任何作假的成分,她心里怅然,她这么好的女儿,难道真要嫁给个瘸子? 「可他的腿……」 「一个大男人,容貌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腿脚不便也没什么,就一副皮囊,才学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是人,身上难免有几样缺点,真要完美无缺,那就不是人了,万一真嫁了这样的对象,就是自讨苦吃了。 「还有他的性子,我看着也不好。」只要他一来,她和女儿的爹两个就吓得跟鹌鹑似的,这样女婿实在太不可取了。 「娘,他性子冷,震慑得住人,这样才不会有不长眼的人来随便找麻烦,至于性子冷,不苟言笑是很吓人,换个角度想,这样的他不容易四处拈花惹草,给人安全感,何况,他还帮过我们家那么多回,这是多好的缘分啊!」 总之,闻人复有情有意有才华,她说着说着,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见女儿这样糊弄她,烟氏没有生气,都说情人眼中出西施,也许两人之间真的是缘分,否则,像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轻易的就允了婚事? 只是,他说自己来小切村是为了养病,跟来的只有仆佣下人,这婚事没有对方父母同意、媒妁之言真能好? 烟氏一个头两个大,彻夜失眠了。 接下来的几天烟氏为了盛踏雪的婚事和盛光耀几乎是见面就吵,两老在家里大眼瞪小眼,至于出摊?谁管得着! 他们哪里知道这么一来,苦的却是那些嗜吃如命、已经把盛家鸡肉当成饭桌上必备的乡亲们。 盛光耀坚持他已经答应了奚家的亲事,即使女儿因此企图和他断绝关系,他是一家之主,他说了算。 烟氏却默许了女儿与闻人复的亲事,死活要盛光耀回绝盛老夫人的安排,双方互不相让,夫妻俩不吵架才怪! 一颗心稳定了的盛踏雪也不想因为自己闹得家里不得安宁,偏偏两人都在气头上,她谁也安抚不了,干脆不安抚了。 家中乌烟瘴气的,直到这天来了一位稀罕的客人——河间府刺史夫人,跟随着她来的还有一个嬷嬷。 说稀罕是因为,小切村住的都是小老百姓,别说没见过县太爷的面,村子里主事级的人物也就是村长和里正,对村民来说,这两人就已经是人物了。 而河间府刺史夫人,那是管着一个州府的大人的夫人,能不稀罕吗? 别说盛光耀夫妻一肚子的疑问,受邀前来的刺史夫人心里也不停的打着小鼓,直到马车停在盛家简陋的大门前,未下车的她仍是不敢相信,这是她家老爷要她来做媒人,还有罗嬷嬷口中有着神奇方子的女子家? 能和自家有交情的人家家世都不会太差,她家老爷的品阶就算攀不上侯爷那般高高在上的权贵,或皇子之流的皇室中人,可朝中三品以下的人家,他们都是有在往来的,她以为自家老爷口中那贵不可言的人物所相中的姑娘家,家世必定不会太差。 见到盛家比自家茅房还不如的门面,她终于明白老爷再三叮咛不可表现出怠慢的意思了。 刺史夫人下了马车,看了和她名为主仆,其实情同姊妹的罗嬷嬷一眼,便笑着进了门。她穿着紫藤绣银色祥云的高领对襟广袖衣,下罩百幅裙,头戴珠翠簪,气质雍容,眉眼皆是笑意。 「不知贵人来访,有失远迎。」烟氏手足无措的说道。 「盛夫人说哪儿话,这位可是踏雪姑娘吗?」刺史夫人笑得宛如一朵牡丹,眼光把站在一旁的盛踏雪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没想到一个村姑竟然有着天人之姿,那双清澈的眼睛,微笑时弯弯的好似月牙,白皙的肌肤近乎凝脂,红润的嘴唇如同樱瓣,比起她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丝毫不输。 这样的村姑说是权臣世家贵女她都信,更神奇的是,这女子还能捣鼓出让白发变黑的方子。 之前罗嬷嬷回来一说,还拿了张方子让她试,她原来是不信的,后来便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一个月后,自己原本一头花白、显得苍老无比的发丝竟然逐渐转黑,又用了罗嬷嬷带回来的那些花露,夫君冷淡疏远的态度大为改变,又开始上她的院子来。 她原本几近枯萎的心一日好过一日。 夫君一开始让她来做媒,她还没想起来,倒是罗嬷嬷注意到了,告诉她,要帮忙说亲的那位姑娘就是给了方子的姑娘,那她不来看看都不行了。 盛踏雪是不认得刺史夫人的,不过,她倒是觉得一旁的嬷嬷有些面善,心里这一琢磨便意会过来。看来她那黑发方子是生效了,这位刺史夫人是来投桃报李的? 刺史夫人把盛踏雪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她最后实在听不下去,直想躲进屋里去。 待夸完一通后,刺史夫人总算说起了正事。 盛踏雪一听说她要谈自己的婚事很是惊讶,但见她娘使的眼色,明白她再待着不适合,真的避到房里去了。 刺史夫人说她是受了闻人府公子所托来提亲,闻人公子想娶盛踏雪为妻。 v第三十九章[08.05] 烟氏对此安排很是欣慰,最终和刺史夫人都很满意的定下双方的婚事。 至于婚期,男方表明了想赶快把佳人迎娶回去,所以婚期就定得有些急了。 十月十二,也就是两个月后。 该谈的都谈了,刺史夫人留下订亲信物,是一对龙凤衔吻玉佩,这么一来,烟氏原本备好自己当年出嫁时,杜氏留给她的压箱底玉佩就没拿出来了。 而刺史夫人在拿了盛踏雪的八字后便告辞了。 烟氏送客送到大门外,刺史夫人觉得办妥了一件喜事,喜孜孜的上了马车。 之后盛光耀听说刺史夫人来家里的消息,闷着头喝了一盏茶,垂头丧气的又准备出门。 烟氏见状一脸疑问,「你这是?」 「闻人府的那小子有办法请动刺史夫人来提亲,连婚期都决定了,我还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回盛府把女儿和奚府的亲事给退了。 只是他以为此行回盛府必然会遭来责骂,想不到盛府里乱成一团,根本没有人有空搭理他,详细的情况他找不到人问,还是后来从惶惶不安的下人口中得到消息—— 家里的饭庄被同行打垮了,许多平日采买的商家都跑到府里来要债,说不结清账目就要告到官府去,蔡氏无法,挪用了公中的银子还了钱。 想不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盛修文管着的杂货铺也出了问题,他听信朋友的话,进了一堆华而不实的杂货与药品,宣称是渡海而来的洋货,哪里知道被人告发都是假货、假药,虽说没有闹出人命,杂货铺却让官府贴了封条,不许营业了。 不许营业,这损失可就大了。 盛修文急得嘴角都上火溃烂了,四处请托,可惜,他请托人却弯不下腰,放不下姿态谁理他?一些平常与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吃饭喝酒的时候是哥们,出了事就各奔西东了。 这节骨眼,二房不伸出援手也就罢了,房氏竟怂恿盛光辉闹到盛老夫人面前,说叫二房替大房帮忙偿还债务是不可能的,以前大房吃肉的时候也没想着要留点汤给二房,凭什么出了事要二房替他们扛?要是继续逼迫他们,不如分家算了! 盛老夫人被气得晕过去,叫来大夫,只说不能再让她生气操心,下回如果再晕倒就不好了。 盛家的吵闹为盛老夫人病倒看似消停了,但饭庄和杂货铺的娄子还等着修补,加上二房的后续动作不知如何,盛府自顾不暇,谁还有心思插手盛踏雪的亲事。 盛踏雪听完父亲转述,只觉得这时间点未免太凑巧,莫非有人从中插手? 不过,既然本家的人没空管她的亲事,那她和闻人复的亲事能不能当没这回事? 随后她鄙视了自己一下,这定是不成的,为了这桩婚事,爹娘都闹翻了,她如果现在还敢提上退亲的字眼,他们应该就不会认她这女儿了。 再说闻人复为她做了这么多,她怎么忍心为了一己之私,让他困扰? 心中的马匹奔腾过去之后,她也开始正视起这门亲事。 至于烟氏,她二话不说把盛光耀身上的银子全收走,只留下一串铜钱供他平时花费。 这不是未雨绸缪吗,她事先把夫君身上的银子都拿走,就算她那大伯再如何厚着脸皮找他讨要,也只有一串铜钱,他要是舍得把自己一个月的零花钱都给人,那他就喝西北风吧。 盛踏雪的亲事因为刺史夫人的出现,如一阵大风般的刮了出去,很快小切村的人都知道她要嫁给闻人府的闻人公子。 村子里一下就炸锅了,尤其是待字闺中的姑娘们。 那些年轻姑娘们先是被这消息弄得一惊一乍,有些人心生鄙视的想,了不起就是嫁进门当妾,但是纳妾需要请动河间府刺史夫人吗? 心中对闻人复的腿诸多嫌弃,却又为他的富裕多金、俊美外表所吸引,心思错综复杂的她们越想越不平衡,为什么闻人复看上的是盛踏雪不是自己? 小切村的许多姑娘芳心碎了一地。 盛踏雪懒得去应付这些,随便她们去揣测,她要忙的事情可多着。 闻人府是什么人家?虽不是贵,却也是富吧? 嫁妆她不担心,这些日子她也存了好些银子,就算比不上闻人复的九牛一毛,当嫁妆掉绰有余了。 只是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这么赶能准备什么?哪家姑娘的婚事不耗上半年办不好,总不能只准备银子吧? 得了,她也不纠结,他要娶的是她这个人,他看上的也不是他们家什么,嫁妆不过是出嫁那天摆着好看的。 剩下的就是嫁衣了,嫁衣本该自己亲手绣制,可这会儿时间紧,她也看得开,去县城量身买吧,绣庄绣娘绣的嫁衣会比她自己的手艺差吗? 至于婚礼什么的,那就不是她该操心的事了。 【第十三章 夫君太撩人】 夜里,她把相关自己终身大事的一切全盘想过后,打了呵欠,吹熄灯火。刚开始是有些睡不着的,辗转反侧,直到眼皮子不听使唤的垂下,觉得还没睡沉,就被阿瓦挠了起来。 「姑娘,堂屋来人了,闻香谱的掌柜想见您。」这掌柜对姑娘的殷勤她看在眼里。 「符掌柜要见我?」他不是早准备上京城去大展手脚?怎么还在阜镇? 盛踏雪梳洗穿戴完毕,迈动脚步去了堂屋。 符华坐在堂屋中,眼睑微垂,敛下心中的不甘,她真如传言一样,将嫁予那闻人公子?他不想带着混乱的心情回京,她的选择不是他,他要知道原因。 见到盛踏雪过来,符华抬眼看着她。 「符掌柜,此次前来可有什么事?」盛踏雪让阿瓦上了茶点,礼数周全。 符华怔忡的看着盛踏雪越发夺目的面容,眼里生起淡淡的伤感。 「我听说踏雪姑娘许了亲事,是我不够好吗?为什么你选择的人不是我?我想知道我哪里不好,才能心无旁鹜的回京去。」 他这话说得有些委屈,他第一次动了想把一个女孩子娶回家的念头,还想着趁此次回京,请爹娘让媒婆来提亲,哪里想得到他都还未行动,她已经要嫁给别人了。 「你很好,没有不好的地方。」盛踏雪目光沉稳,毫不闪躲的看着符华。 「那为什么你要嫁给别人?」 盛踏雪有些啼笑皆非,说她没有感觉到他近来似有若无表现的好感是骗人的,只是她对他一点男女之间的感情都没有,如何谈到男女婚嫁的终身大事? 「我想知道符掌柜为何会心悦于我?」 符华红了脸,像天边的火烧云,他的语气略显踌躇。「踏雪姑娘心地善良,对父母孝顺,必是个持家的好帮手——」 v第四十章[08.09] 「听起来符掌柜比较需要一个管家。」盛踏雪轻轻摇头,截断符华的话。「符掌柜弄错了,我其实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我是个自私的人,从不肯委屈自己,也不愿为别人容忍,我这样的人,最爱的永远是自己,所以,我并不值得你喜欢。」 「我一点机会都没有吗?」 「抱歉,我没有办法接受你的心意,但是我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在生意方面仍要仰仗符掌柜。」不要涉及男女感情,他是个不错的人,是她没有福气。 符华慢慢平静了下来,被心仪的女子拒绝,一开始是很难接受,可是他感受到了盛踏雪想继续友谊的诚意。 除了盛踏雪,他没注意过别的女子,可他也知道其实盛踏雪并不需要向他道歉,她从来没对他表示过丝毫的男女之情令他误会,他们之间只有生意合伙的关系,更多就没有了。 是他一厢情愿。 他心里涌上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他自小家境优渥,虽然后来家道中落了,环境仍比普通的人还要好上许多,所以,他从来没有忌妒过谁,这是第一回他对一个人产生了忌妒之心,他忌妒那个可以与她白头偕老的人。 「踏雪姑娘没有错,也不用跟我道歉。」符华苦涩的说道:「也罢,如此一来,我也就能痛快的死心,不再做非分之想了。」 盛踏雪对于感情不喜欢黏糊糊的暧昧不明,这样彼此都不舒服,如果因此生意无法继续,那她也只能认了,幸好对方想得开。 「祝符掌柜一路顺风。」 「多谢,踏雪姑娘请放心,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我符华不是那种会将两者混作一谈的人,姑娘等着吧,我会将姑娘的香方发扬光大,让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我闻香谱!」符华信誓旦旦,只是离开之前都没有再敢多看她一眼。 这样也好,做不成伴侣,总还是朋友吧。 盛踏雪不知道婚期定在两个月之后让闻人复不高兴,他觉得等太久了,不过,他还是忍耐下来,一边让府里的人操办亲事,一边开始扳起指头来数日子。 日子如飞般的过去,很快到了闻人府来下聘的日子。 当送聘礼的队伍浩浩荡荡穿过小切村来到盛家时,那一担担沉甸甸、绑着红色绸带的聘礼,看得小切村的人都不自觉瞪大了眼睛。 金银玉器,古玩珍宝,绫罗绸缎,一一闪花了村人的眼。 「我先前就知道这踏雪姑娘是个有福气的,瞧瞧这丰厚的聘礼,盛家夫妻养这闺女值得了。」 「这些东西要随便给我一样,我作梦都会笑醒的!」 今儿个来送聘礼的人是顾宛晴,原来以她的身分并不是很适合,可谁叫闻人府里如今谈得上与闻人复亲近的人只有她。 她怕让闻人复失了面子,刚开始是不肯来的,纠结了数天,实在不忍闻人复失望,也就接下了这任务。 在她以为,这门亲事实在决定得太过匆促,一旦回了京城,要面对的责难恐怕只多不少。 可闻人复完全不在意,妻子是他娶的,能对他指手画脚的没几人,京城那些人他完全不放在心上,他只担心娶晚了,那心思百变的丫头会变卦。 顾宛晴从来不是什么眼皮子浅的人,她也知道闻人复对盛踏雪有多看重,等见了盛家夫妇寒暄几句后,便拿出了礼单。 一般人家的聘礼也就是一对大雁,或莲子、花生、枣子、桂圆等象征吉祥寓意的物品,烟氏接过礼单瞧了两眼,一长溜的册子,这哪是单子,是册子,一翻好几页的那种册子,这是倾了闻人复全部的身家吧? 烟氏口干舌燥,满心不可置信,就算娶个公主都够了! 「这聘礼太贵重了,我们小门小户的人家嫁女儿,当不起这么重的礼数。」 「盛夫人客气了,我家梅郎说,给这样的聘礼他并不是很满意,要是在京城,他备的还更多。」 顾宛晴对烟氏的不贪心十分赞许,老人家总说娶媳妇要看丈母娘,也许就是这样的娘亲才能教养出像踏雪这样举止得体、能入得梅郎眼睛的姑娘来。 烟氏倒吸了一口气,到底这闻人复出身什么样的人家?她得记得问问踏雪,这样的人家,女儿嫁过去真的妥当吗? 她心中有了定见,反正这些聘礼她原封不动,到时候添在女儿的嫁妆里跟着过去就是了。 顾宛晴见事情办妥,也不多留,起身告辞,府里还一大堆事等着她呢。 等她走后,阿瓦进来告知方才温故念一样就指一样给她看,东西都对上了,已经从前院摆进了专门腾出来的空房内,等烟氏去清点。 烟氏吁了一口气,幸好之前让烟廉过来把房子再拓宽了一回,加盖了两间房,否则,今天这些聘礼只能摆在前院风吹日晒了。 烟氏将礼单交给盛踏雪,盛踏雪看了两眼,「我没什么想法,娘看着办好了。」 这闻人复把排场做得这么大,和她先前说的低调可是差上很多。 自两人订亲后,闻人复隔三差五就光明正大的让人给盛踏雪送东西过来,都是十分好看又能表情意的,珍贵稀有的孔雀羽夹上一张花笺,上面写着「我的情意如岭上浮云一样绵长」,又譬如一捧插在前朝古董瓶中的无名野花,甚至河间府不常见的稀罕吃食……总的来说,都是让人收了心头暖洋洋的礼物。 盛踏雪看着这些不间断送来、带着浓情密意的礼物,心里惶惑得厉害,但不禁也略略期待起与他一起生活的日子。 按她的意思,出嫁以后,家里只剩下盛光耀夫妻,阿瓦是该留下来陪伴两老的,但是烟氏却坚持她嫁去闻人府那样的人家,身边怎么可以一个贴心的人都没有?她表示还想买个人跟阿瓦添成双数,讨个吉利。 盛踏雪说不必,贴身侍候的临时凑和完全用不上手,形同摆设,何必花那个银子,何况闻人府里奴婢丫头还会少吗? 烟氏这次却吃了秤坨铁了心,她就这么个独生女,多替女儿做一点是一点,总的就是希望她到了别人的家能有好日子过,一个丫头她现在也不是买不起。 基于她的坚持,盛踏雪索性买了两个丫头,一个留在她娘身边,不论帮衬着做什么都可以,一个跟着她,而阿瓦最后拍板定案陪嫁到闻人府。 这样一来,烟氏也就没话说了。 然而距离迎娶的日子越近,盛踏雪的心里也开始不安,母女俩依依不舍之情溢于言表,依照惯例,烟氏这做娘的也偷偷塞给女儿一本小册子,还嘱咐她无人的时候才可以看。 v第四十一章[08.21] 盛踏雪想也知道那里头是教导夫妻敦伦的图片,她面带羞涩的收下来,没跟烟氏讲她和闻人复私下的小约定。 十月十二日,一早全福人就来了,并带着喜娘。这全福人也是个有来历的,是致仕的内阁大学士黄渊的夫人,她贤淑出名,府中五代皆住在一起,可谓全福人。 她是受了刺史夫人的请托专程来做这个全福人的,否则以盛家的家境,了不起也只能请村子里长了年纪的有福之人来当全福人。 这在意味上的差距可就有些大了。 而这些,只能说是盛踏雪自己结下的善缘。 盛踏雪的房里挤满了烟氏的娘家人,所有人都没想到她的婚事决定得这么仓促,可一知道她是要嫁到小切村里的大户闻人府,个个又转忧为喜,道贺声不断。 吉时一到,迎娶的队伍锣鼓喧嚣,把村子绕了一圏,一头绑着大红缎带的高头骏马,上头坐着穿着喜气红袍的新郎官,小切村的人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盛大的迎娶阵仗,一个个都新奇的不得了。 只是这婚礼仪式对盛踏雪来说太折腾人了,天没亮就得起来,然后一直到晚上她的肚子都得挨着饿。 迎亲队伍接近盛家时,盛踏雪向盛氏夫妻行跪拜礼,感谢爹娘养育她这么多年,今日出嫁后心中也将常怀感念。 还离情依依着,新郎官就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进了堂屋来接人,并向烟氏和盛光耀道谢,谢谢他们给了他这么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妻子。 因为盛踏雪没有兄弟姊妹,便由烟礼的长子背着一路去到大门口,坐上花轿。 一旁的温故吩咐人点燃鞭炮,一边撒铜钱,吹吹打打的,花轿和陪嫁随后跟上,慢慢去远了。 花轿来到闻人府前,新娘子下轿后跨火盆,等拜过堂,由新郎牵着红绸带子领着进了后院。 新房中,盛踏雪坐在喜床上,一旁侍候的除了她陪嫁过来的阿瓦和新买的丫头婵娟,还有秋水和伊人。 闻人复进来揭了她的盖头,两人喝了合卺酒后,闻人复又要出去招呼宾客。 看盛踏雪脸颊略带酡红,清澈的眸子有着迷蒙之色,像是喝醉酒般,娇美醉人,差点让他走不开。 「我很快就回来,你先把这身厚重的凤冠霞帔换下来,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怎么舒坦怎么来。」 盛踏雪没想到他会体贴她到这分上,一等他出门,她立刻让人把头上磕人的凤冠拆下来,一头青丝如瀑般的倾泄,眩花了秋水等人的眼。 阿瓦去吩咐外面的丫头打水,换了两个铜盆的水才让盛踏雪把脸上的妆给洗干净。 秋水问盛踏雪要不要洗澡,她愣了下,「可以吗?」 「净房就连在新房后,热水什么的都已经备下了。」知道公子成亲后,她和伊人被指派到夫人的身边来,她们是又惊又喜。 端午那天和这位新主子短暂相处过,她和伊人都觉得她必有什么过人之处,才能得到公子的青睐,公子性子清冷,别说府里一干奴婢没有传唤不敢随便靠近,就连随身侍候的温故、知新和小杰也是战战兢兢,唯恐一个侍候不周就要遭殃。 房里有净房真是再好不过了,盛踏雪不要人侍候,脱了衣衫,散了发,踩着凳子踏进热气蒸腾的大浴桶中,温暖的水包围她,四肢百骸顿感舒坦,一整天的疲惫都得到纡解。 大概是情绪紧绷了许多天,一松懈下来,盛踏雪不小心就在浴桶里睡着了,闻人复进房见不到人,经秋水告知寻到净房里来,看见的就是泡在微凉的水中,赤裸着浑圆香肩的新婚妻子。 他怜惜的将她从浴桶里捞起来,用大棉巾包裹,抱回新房,将她安置在床上。 喜床上的干果核桃已早一步让阿瓦收拾干净,床前挂的是百子帐,放着朱红彩缎鸳鸯戏水喜被、喜枕,图案优美,绣工精细。 长几上是双喜桌灯,靠墙放着一对百宝如意柜,墙上是一幅富贵牡丹花丼图,双喜烛吞吐着温暖的火苗,象征新娘、新郎情意不灭。 圆桌上是几样闻人复让人送进来要给盛踏雪垫肚子的精致吃食,没想到她完全没有动,还在浴桶里睡着了。 他温柔的替她拭干一头乌黑柔软的青丝,想不到她的乌发这般滑顺柔软,比上好的缎子还要好摸,他摸了摸,虽然还带点湿气,但发根已干,想到棉巾下的她身无寸缕,下身一阵蠢动,他果断的把秋水叫进来,让她替女主子着衣,再让伊人把桌上的菜肴收拾下去。 秋水快手快脚的替盛踏雪穿上白缎中衣,又替她盖上被子,瞥见公子没有避开,只是随意的拿了本书看着,发现那本书还是拿倒的后,她暗暗憋笑,垂下头很快退了出去。 屋里剩下两人,闻人复掀开锦被一角躺上了床,将盛踏雪搂进了怀里,那激越的心情宛如抱在怀中的是无价的珍宝。 他闭着眼,感受这一刻她在他怀中的真实。 他重新睁开眼,看着她的睡颜,怎么都不觉得厌倦,他要亲眼看着,才不会觉得她仍是他遥不可及的希冀,才不会以为他一次次描绘的幸福都只在梦里成真,醒来却徒留满室冷清。 他低低一叹,然后将唇轻轻的覆在她唇上,她的粉唇又软又凉,反复磨蹭,舍不得离开。 不够、不够,完全不够,他心底的渴望变得汹涌,几乎无法压制。 盛踏雪在梦中嘤咛了声,感觉到身边温暖的源头,挪呀挪的,樱唇划过他的下巴,刺刺的感觉使她蹙了蹙眉头,终于在闻人复的身上找到最舒服的位置,再也不动了。 闻人复忍得眼前发黑,却阻止不了自己唇边的笑意。 盛踏雪这一觉睡得非常舒畅,宛如小扇子的睫毛豆豆小0说提供颤了颤,眼睛慢慢睁开。 她有一瞬间的恍惚,这里不是她的房间。 「醒了?」 一把好听的声音来自她的头顶,她霍然想坐起,这一动,盖着的被子便往下滑落,睡了一夜的她,中衣的衣带早就松开,胸前雪白的春光因此暴露,但因为屋子里暖和,她没感觉到自己的失态,眼睛一转,掉进了两潭带着温柔笑意的深邃。 只是那双眼逐渐转深,她顿时觉得不对,低头一看,惊呼了声,手忙脚乱的把被子拉高,盖到自己的脖子,才发现闻人复的眼始终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身上某处。 「还看?我生气了!」她板起脸来。 「是我不好,娘子别生气。」 这告饶的声音叫盛踏雪全身酥麻,她眼神闪动,坚持不被美色所惑,结果她还是高估了自己,闻人复纤长的睫毛扑闪扑闪,软萌得像一只狐狸幼崽。 v第四十二章[08.30] 盛踏雪心里一惊,不该这样的! 闻人复的胳臂试着动了动。「娘子醒来了,是不是把胳臂还给为夫的?」 盛踏雪慢半拍才发现自己半个身子还压着闻人复的右臂,不会吧,她这是枕着他的胳臂睡了一晚? 哪知道右臂一重获自由,他就嘴唇微微扁着,「整只胳臂都麻了。」 那神情好不哀怨,杀伤力颇大。 睡了人家一晚,总不好当没那回事,正想有所行动,她身体一僵,自己衣服还没整理好呢,真是太尴尬了!「你先转过头去,让我把衣服穿好,再帮你捏揉手臂。」 这人怎么一晚就变了样?以前的他像冷冰冰的大冰块,虽然和她一起的时候笑容都还挺温和的,可他这么会撩人,她还是头一遭发现。 「可要唤人进来服侍?」 「你把头转过去,我只是系个带子,用不着她们。」 「嗯,我转过头了。」他的声音带着隐隐的愉悦。 她松开紧抱的被子,找到中衣的束带,哪里知道一双手接过她的带子,指节修长的指头不费什么功夫就帮她把带子给系好了。 她脸色涨得通红,这个说话不算话的混账! 「唔……」她还没发飙,就猛地睁大眼睛,后面的声音再也没办法发出来。 激烈到像是啃噬的吻、长驱直入的掠夺她所有的感官,连喘息的余地也不留。 盛踏雪宛如离水的鱼,微张着嘴想要呼吸,却更方便闻人复的深吻。 总算,在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身亡的时候,闻人复大发慈悲放了她。 闻人复在她上方,眼光从她粉若红霞的脸蛋移到红肿水润的双唇,再到凌乱的衣襟和剧烈起伏的双峰。 盛踏雪忙不迭的拉拢衣服,感觉自己快要烧起来了。 闻人复的想法很简单,昨晚的洞房花烛夜被她睡过去了,一早总得补偿他点什么不是?至于把她变成自己的人一事,她的年纪还小,而且,他愿意等,等到她心甘情愿把自己交给他。 「你太乱来了!」 她才说完,闻人复就将她紧抓住衣服的手握住,慢慢带到自己唇边,温柔如蝶翼轻拂般的在她掌心落下一吻。 「我情不自禁,别生我的气。」 盛踏雪还没反应过来,闻人复又将她的手翻过来,在手背也亲了下。 她快速将手收回来,放在身后,「手不麻了?」 闻人复笑得小得意。「不麻了。」 她觉得他是故意闹着她玩的。「今儿个是我们成亲后的头一天,按理是该向长辈敬茶的,晴姨会不会等着我们?」 她知道闻人府中就晴姨一个半是仆人的长辈,闻人复和晴姨的感情不一般,于情于理她是该去敬茶行礼。 「也是,晴姨要是喝到你敬的茶,不知会乐成什么样子。」 他的眼里从来只有谋划和手段,上辈子他计灭后宫势力,策反朝堂朋党,帮助皇兄坐揽天下,让朝臣世家视他为洪水猛兽。 像现在这样,搂着满怀的软香温玉,说着日常的对话,被一个女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牵动情绪,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 他相信假以时日就能找出和她相处的窍门,让她更喜欢自己,进而真的爱上他这个人。 闻人复唤了在门外等候的丫头进来侍候,自己则进入净房去了。 阿瓦端着铜盆进来给盛踏雪梳洗,盛踏雪按住她的手,「往后这侍候人的事你就别做了,我说过,我把你当妹妹,不是丫头。」 「夫人,您就别跟阿瓦争这个了,阿瓦跟着夫人过来这里,就是为着要侍候夫人,您不让我做事,不是要憋死我?」 姑娘把她当妹妹看,她却不能真的把自己抬举到不知所谓的地步,那么即便不是今儿个,迟早也会在往后的某一天叫人厌弃的。 人贵自知,这点她最清楚不过了。 阿瓦既然坚持,盛踏雪也不勉强她,这些简单轻松的活儿她如果想做就让她做,反正等日子一长,她自己会转过来的。盛踏雪一早就提这个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有意无意的敲打闻人复安排来侍候她的两个大丫头,秋水和伊人。 自己的出身已经够叫人有话说了,她带来的两个丫头又能有什么好果子吃?上一世的经验告诉她,后院的下人最会看人下菜碟,她对秋水和伊人认识还不深,防人之心不可无,免得自己将来吃了暗亏还呆呆的不知道。 秋水和伊人这才知道跟着夫人过来的阿瓦不是单纯的陪嫁丫头,两人本来没把阿瓦和婵娟当回事,这下倒是起了几分结交的心。 能让闻人复看中拨过来侍候的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伊人手巧,很快替盛踏雪梳了个端正的双挂髻,秋水则是把珠宝箱里的珠宝挑捡过一轮,觉得合适的就放在妆台上让盛踏雪一一挑选。 盛踏雪看着那些价值不斐的钗环步摇还有赤金锁,随便指了两样。 老实说,要不是今儿个日子特别,她真的不喜欢在自己头上簪上沉得会把脖子压矮半截的饰品。 婵娟挑了两件喜气的裙裳出来,盛踏雪觉得她眼光不错,指了件水红色镂金丝绣玫瑰花纹蜀锦衣、桃红散花月华裙。 之后,从净房出来的闻人复眼里都是欣赏,只见他的小妻子唇似红霞,眸光潋滟,肤白胜雪,甚是淡雅灵动。 他看了半晌,伸手在珠宝盒中挑了对镯子给她戴上,手腕被绿莹莹的翡翠镯子一衬,好似一段上好的雪藕。 闻人复颇为满意,他已经着装完毕,可盛踏雪看着却有些不对劲,她有些别扭,「妾身瞧着你最近都戴这个香囊,要不,换一个吧?」 上回他骑马到她家,系的也是这个她绣的平安福禄香囊,今儿个新婚头一天,他又戴,闻人公子,你都没有别的香囊了吗?不怕出去遭人耻笑? 「娘子得空再帮为夫我多做几个?」 这是标准的打蛇随棍上啊,她不过问他要不要换一个,但是他那殷切的目光实在叫人难以拒绝,「得空就做。」 他笑开来,笑容彷佛开花了一样,让盛踏雪的脸微微发热。「你……先放手。」 这人也不知怎么了,只要自己在他身边,就一定要拉拉扯扯,好像这样她才不会跑了似的。 「不放!」闻人复的眼角眉梢弯着,赖皮的就是不肯松手。 盛踏雪无奈,叹了口气。「一起用饭?」 「好。」 闻人复吩咐摆膳,若不是吃饭的时候得用到双手,他可能还是不会放开。 v第四十三章[09.04] 用过丰富的早膳,他又把盛踏雪的手圈在自己手里,嘴角噙着喜气洋洋的笑容,往顾宛晴住的天香院去。 盛踏雪也懒得再说了,喜欢就让他牵着吧! 闻人府她前后来过几回,但是没什么机会让她好好闲逛游玩,不过她也不急,既然嫁进府里,往后有的是机会。 顾宛晴听丫头通报说,公子和夫人往天香院来了,放下手里的针尔,赶紧让丫头看看她有没有仪容不整的地方,得到丫头确定一切完美,这才定下心来。 此时,闻人复已经牵着盛踏雪的手进屋。 顾宛晴看到他们牵着的手,眼眶就泛红了,她一直以为梅郎因为那生人勿近、对谁都敬而远之的个性,会一辈子得不到与之相伴的知心人,她便开始吃斋念佛,不想神佛真的听到她的祈求,把这么好的女孩子送到了公子身边,往后她如果也去了姑娘所在的地方,就能够交代了。 「梅郎带着新婚妻子来给晴姨您敬茶行礼。」闻人复语气温柔的说道,手上紧了一紧,生怕盛踏雪紧张却步。 「使不得,公子这是折煞奴婢了。」顾宛晴努力想把眼眶的热意逼回去,起身阻止。 闻人复则示意她身边的丫头将她扶到官帽椅上坐下,伶俐的丫头也已拿来蒲团放在地上。 两人先向顾宛晴行了跪礼,闻人复起身后由盛踏雪单独端着茶盘敬茶。 顾宛晴喜极而泣,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一天,那她能再贪心的想着过不久就能抱上梅郎的儿子吗?到时让她立即死了她都愿意! 她喝了茶,接着从手腕上撸下一个莹白的羊脂玉镯子,「晴姨身边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镯子是我家姑娘赏给晴姨做纪念的,陪伴我多年,希望夫人不要嫌弃,晴姨希望你们夫妻同心,一辈子举案齐眉,和和美美的。」 晴姨口中的「姑娘」应该就是闻人复的娘亲了,盛踏雪恭敬的收了镯子,交给了阿瓦,三人又说了会儿话,闻人复才携着盛踏雪离开。 闻人府庭院深深,精巧的铺设了各色花砖甬道,周遭景致虽然谈不上一步一景,却也处处趣味,亭台楼阁水榭,青藤花墙,一样不缺。 两人慢悠悠的走着,下人见主子们浓情密意的模样,笑嘻嘻的躲远了,就怕扰了两人。 【第十四章 原来是亲王】 「你的家人呢?我从未听你提及,如果不方便,你也可以不说。」盛踏雪知道如果一个人从来不提自己的家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家人都不在世间了,一是有着不可说的原因。 闻人复随手摘了朵不知名的花簪到她发间,「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问,对我不好大可。」她对他一点好奇都没有,真令他有些小伤心。 「原来是可以问吗?」 「我告诉过你,只要是你想知道的事,问我,我一定据实以告。」 是好像有说过这句话,只是她过去从未想过要嫁给这个人,那去探听人家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祖宗八代做什么? 「那你说,我听。」 闻人复的眼神平静,没有任何波动,不过说的话却让盛踏雪差点脚软。 「我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闻人复。」 被巨大的惊愕冲击,因为太过惊讶,盛踏雪微微张开了檀口,模样十分可爱。 闻人复轻轻的帮她把小嘴合起来。 前世她第一次听到闻人复这人,是因为奚荣。 因为他一心想往上爬,朝廷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抓着她说个不停,她不想听都不行。 可印象中他对闻人复的形容词没有一个是好的,杀伐决断,冷酷无情,仗着皇上对他的疼爱,不把朝臣世家大族放在眼底,肆意横行,得罪他只有死路一条。 没想到重生一世,她有了爹娘,竟还和那传闻中的人物相识、成亲,即将度过一辈子! 「你身为亲王,不在京里,不在封地,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当亲王虽然不像皇帝时时被许多眼睛盯着,但他该守的规矩应该也不少吧? 「回去应该会被臭骂一顿吧。」他说得很云淡风轻,好像只是逃家出去玩的孩子,迟些回去不过挨一顿骂还是被胖揍一顿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先说好,你挨骂的时候可别捎上我。」 「夫妻一体,我一定会记得捎上你的。」 坏蛋!盛踏雪瞪他一眼,发现两人已走回居住的院子。 感觉她有些欲言又止,他问:「你还想问什么?」 「你留在小切村是为了我?还是真为了养病?」她很不想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但是她将她和他的相遇从头想了一遍,这厮根本是冲着她来的啊! 闻人复完全不否认,他平静的点头。「我等了两辈子,你终于属于我了。」 这话听在盛踏雪耳里,一下连眼睛都不会眨了,她被震撼得说不出半句话,傻傻的木立当场。 好半晌她才找到自己的舌头,全身不住的发颤。「你……也是……重……」生而来的人? 这「也」字等于承认她同是重生的身分,但是她上辈子根本不认识他这么个人才是啊?闻人复像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缓缓开口,「天保四十二年冬,天上下着扑天盖地的大雪,一天,我调开温故等人从宫里出来,因为雪地湿滑一时不察滑倒,边走边哭的你正好从附近的官衙离开,便上前关心。 「可能因为我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你心里有事又想说给人听,陌生的我们竟是一个讲一个听的坐了半个时辰,期间你撕了一大块篮子里还带热气的玫瑰鸡给我,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玫瑰鸡……」 好吃到令人流泪。 那时的他满心只有恨意,恨对出身低贱的母妃与他和皇兄不管不顾的父皇,恨后宫那些为男人、为虚荣而手段下作的女人,要不是她们,母妃又怎么会死?他恨自己为什么要瘸了腿,要忍受太监宫女作践的奇异目光…… 但她并不比他顺遂,可她却用不同的想法看老天给的磨练,她说:「承蒙老天看得起,这世间爱我的人真的不多,所以我要学会更爱自己。」 在她走之后没多久,温故带人寻来了,将他带回皇宫,从此,他再也忘不了那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女子和玫瑰鸡。 她点燃了他心里一盏失了温度的灯,他让人设法寻到她,因而开始心心念念,即使知晓她已经为人妻,却仍一度想过要不择手段把她抢过来温暖自己。 但他不敢赌,怕会连自己都成为老天给她的痛苦磨练,他只能选择远远看着,在他听到奚荣另有他娶的意图时,他受不住的前往奚家想带走她,但晚了…… v第四十四章[09.09] 被马车重创的她,血人似的在他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失去她,等于灭了他心底仅剩的温度,彻底变得冷漠无情的他立刻揪出错处让奚荣进了刑部大狱,等温故查明事情的缘由,他阴鸷的命令狱卒阉割了奚荣,不许止血,让他活活痛苦到死。 他也没放过麦氏,一等奚荣断气,他命人将死状凄惨的奚荣送回去,逼疯了麦氏。 至于盛府剩余的人,他一个也没放过,出嫁的,问夫家愿不愿意替一个灭门女出头,愿意,必须拿五万两白银出来,家族男丁三代不得入仕;不愿的,把人交出来。 几乎没有例外,所有的出嫁女都被夫家给抛弃。 至于男丁,即使襁褓中的婴儿,全部流放北地。 因为手段太凶残,引起朝臣震惊,纷纷递上折子,把他形容得宛如恶魔。为了此事,他与上位不久的皇兄数度争执,最后皇兄将他在江南的富庶封地收回,把他圈禁在府中,不得外出。 既然皇兄让他蛰伏,他就蛰伏,渐渐的,他不饮不食不睡不寝,最后,是活生生把自己给折腾死的。 突然,一只白玉般的胳臂勾住他的,雪白的小脸抬起,带着无限的歉意。 「我虽然不记得你说的那件事,不过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玫瑰鸡。」 一双又大又黑黝黝的眼睛似会说话一般的盯着他看,闻人复因为回忆过去而陷入永夜的心被拉了回来。「你什么时候要做玫瑰鸡给我吃?」 踏雪眼珠转了转。「不是都说新妇三日入蔚下,洗手作羹汤,等我回门回来,厨房把材料备了,我弄给你和晴姨吃。」 「这回可不许再说话不算话了。」闻人复捏了把她的脸,触感真好。 某个小女子老早之前就答应要给他做玫瑰鸡,结果黄牛至今,他几次都想把她抓起来好好打一顿屁股了,现在捏她的脸当作小惩。 盛踏雪也不觉得闻人复捏痛了她,关于玫瑰鸡的事的确是她忘了,谁叫她一心忙着赚钱,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后去了。 她扬着笑脸装可爱。「这回绝对不敢再忘了。」 闻人复颇为满意她的态度。「这会儿时间还早,会下棋吗?抑或是回房一道睡个回笼觉?」 回房睡觉?万万不可,两人才离了床多久,下人们会怎么看他们,加上昨夜 泡澡泡到睡着,被闻人复抱上床,还枕了他的胳臂睡了一晚的糗事,她不想太快面对,最好是他也忘了。 所以她选择了下棋,就算会被嫌弃是臭棋篓子,她都甘愿。 一套棋拿来了,凉亭里景致优雅,下人送上瓜果糕点,两人便在棋盘上厮杀了起来,阳光懒懒的洒在两人身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盛踏雪觉得,这样的日子如果一直过下去,也不错。 棋局终了,她输了闻人复一子。 闻人复惊讶了,他的棋艺师承本朝大儒,在棋盘上能与他势均力敌的寥寥可数,他本来还想放水输她一子半子的,没想到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全力以赴,最终他只赢了一子。 盛踏雪有些自嘲的苦笑,上辈子为了讨好奚荣,她学了不少东西,不论针线,还是琴棋书画,都是为了配得上他,驱使自己去学习的。 虽然动机不正,但她也因此成就了自己,一个出身善堂的孩子,最后她的内涵、技艺并不输一个出身大家的闺秀。 「太久没下,生疏了。」她自谦。 闻人复一股郁闷,只输他一子叫生疏,那要熟练了,岂不是要大杀四方? 「再来一盘。」这回他会认真攻防,他想看看她到底实力有多坚强。 「公子……」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温故有些急切的声音。 温故向来沉稳,难得有事让他如此失态。 「何事?」 温故走过来,看到盛踏雪时有些为难,不知该不该开口。 「说吧。」闻人复摆手,示意无妨。 温故也不扭捏,递上一封八百里加急,上了火漆的信。「是京里燕云十三骑让军鸽送过来的信。」 燕云十三骑是闻人复的贴身暗卫,平常不出现示人,他这回出京,留了五人在京城,而十三骑的军鸽通常用在有紧急军情发生的时候。 闻人复拆开信件一看,只见里头写着一行字——皇上病危,速返! 按理说,女儿出嫁三朝是要回门的,盛光耀夫妻却在隔天被请到了闻人府。 烟氏一路担心死了,不知道女儿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哪有人女儿嫁出去的隔日就把岳父母请到女婿家的? 烟氏一进门,就看见在二门处等着他们的盛踏雪,见她气色不错,似乎比两日前更红润一些,这表示她在婆家过得不错,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是闻人复作主请他们夫妻过来的,上了茶点,闻人复先是客气的致歉,因为某些不便表明的原因,他必须赶回京城,他一走,府中的人势必是要跟着走的,小妻子的意思是,反正嫁鸡随鸡,她没多大意见,可府中的人若全数回京,再回来的机会很小,她爹娘膝下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想把他们也带上。 宠妻的闻人复明白她的想法后,很爽快的派人把岳丈岳母请来,问他们愿不愿意随他一同进京? 这么突然,别说盛光耀夫妻一脸的错愕和不敢置信,就连始作俑者的盛踏雪也不是很敢相信自己随口一提,他居然就去做了,心里生出一股感动。 全天下应该没有嫁女儿还陪嫁爹娘这种事,可闻人复完全不以为意,既然他的小妻子担心她这一去爹娘留在这里无人照看,那就一起上京。 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闻人复也不急着要岳父岳母给答案,毕竟人不离故土,要他们离乡背井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即便京城再繁华,恐怕都无法让他们心动,但是,他们同样也放不下女儿。 最后盛踏雪把她爹娘留下来吃饭,在等下人送上膳食的时间,她把她娘拉到一旁咬耳朵,至于她爹,当然就留给闻人复「招待」了,她一点都不怀疑闻人复有说动她爹的本事。 她把闻人复的身分透露给她娘知道,烟氏一下茅塞顿开,果然不一般啊,只是、只是太不真实了!她本来对闻人复的态度就有些小心翼翼,一得知他的真实身分,就好像天上砸下块馅饼,简直连呼吸都轻了许多。 她掐着自己的脸,盛踏雪啼笑皆非的将她的手掰下来。 烟氏心中挣扎了。 不去嘛,女儿要是在京里受了委屈,连个哭诉的人也没有,没有娘家的孩子苦啊,她太有体会了,去嘛,她舍不得在镇上打下的生意基础。 v第四十五章[09.13] 盛踏雪一看就知道她娘在为难什么,「娘,您别担心这个,咱们到了京城,买间临街房,前头当铺子,后院住人,咱们的鸡肉生意哪不能做?再说把生意做到京里去不是您老挂在嘴边的?」 「我只是说说,哪能作得了数。」 「咱们的鸡肉那么好吃,要是能在京里卖,娘,您想想,那有多赚钱?到时候您只要待在家里头数银子就可以了。」盛踏雪放一块超级大馅饼在她娘面前。 烟氏笑得嘴都阖不拢了,她拍着女儿的手。「你这孩子,八字都没一撇,说得好像我们已经在京里发了财似的。」 对烟氏来说,她是不知道亲王的地位有多高,在京里人的心里又是个什么样的高度,不过,她被女儿描绘的远景给勾得心动了。 「搬家也不是容易的事,家里要拾掇的东西太多了。」搬家从来都不是什么轻省活。 「娘,要我说,收拾些细软贵重的东西就行了,那些生财器具,您要是舍不得,不如连摊子一起给了小舅,你问问他的意思,如果小舅要接,你就把煮鸡的秘法告诉他,要是不想也没关系。」便宜谁当然要便宜自家人,给谁也不如给小舅啊。 「我回去就让你爹跑一趟你外祖家。」烟氏也觉得这个主意好。 母女俩商量妥当,午饭也摆好了,而男人这边,盛光耀显然也毫无疑虑的被闻人复给说服了。 京城啊,他八辈子没想过自己能往那里去,都说女儿养大了是便宜人家,他这女儿在家的时候经常把他气得心肝痛,没想到如今却是托了她的福。 他心里又激动又不知如何是好。 席间,菜肴色香味俱全,但就算席面上是满汉大餐,盛光耀夫妻也没什么心思享受,草草用过,便告辞了。 夫妻俩在路上把话一说开,盛光耀干脆不回家了,转道去烟家所在的山溪镇传话,直接让烟廉过来一趟,烟氏则是回去准备搬家事宜。 烟廉放下手边的活儿,和盛光耀一起回小切村,半路上,盛光耀就把搬家的计划给说了。 知道他们要随着盛踏雪搬到京城去,烟廉一下就懵了。 到了盛家,烟氏也不和他拐弯抹角,直接问他想不想接鸡肉摊子,烟廉怎么可能不愿意,连连点头。 「不让你姊夫当着娘的面提这事,是怕家里有人会闹腾,而让你专程来一趟,我也好把煮鸡肉的方法教给你,姊姊就一个要求,这方子只能你知我知,往后就算你娶了媳妇,也不许外传。」 烟廉自然是知道其中的重要性。姊姊这鸡肉摊子不说外人眼红,就他们家,二嫂为此整天讲话挟枪带棍,要不是有娘镇着,怕是早翻了天,这会儿他接了摊子,二嫂那张嘴还饶得了他吗? 烟氏也不否认自己偏心这小弟,烟礼如今有了养鸡事业,不受影响;烟义嘛,娶了个心大的媳妇,耳根子又是软的,媳妇说什么他听什么,不过她也不想再操这个心了,反正摊子是她的,想给谁是她的自由,至于烟义的媳妇就随便她去折腾,往后烟义真有法子出来开个木匠铺,她出银子就是了。 烟氏让烟廉白纸黑字立了切结书,又手把手的教他如何煮鸡、熏鸡,直到确定他熟练无误为止。 至于烟廉是如何摆平他二嫂的,烟氏到了京城接到烟廉的书信才知道,烟廉原本想把宰鸡、运载鸡只的活给了他二哥,可是他二嫂看不上,说没有油水的脏活才留给他们,她不干! 人家清高,烟廉也不勉强,他并没有兄弟非要团成一股不可的想法,他有的是家境不好的兄弟,谁不巴望有份正经的活可以干,至于摊子他一人顾不来,这不是还有他爹娘? 烟义是个没什么主意的人,被贾芙蓉撺掇着要求分家,杜氏虽然伤心生气,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让三兄弟分了家,她和烟老头仍旧跟着老大住,老三没有娶妻,还是跟着爹娘住。 二房得了一笔不算少的银子,觉得甩脱这累赘般的一家子,喜孜孜的分了出去。 二十几辆马车从小切村出发,往京城而去。 因为走的是官道,一路还算平顺,到了晚上便宿在驿站,闻人复身边侍候的人都不是普通人,他们这一路行来,居然一回都没有错过宿头。 天气变化得快,越接近京里,越发感觉凉冷,换上厚衣服不说,手上不捧着暖炉都不行了。 紧赶慢赶,三十天后,终是到了京城。 大威朝国都所在的京城,城墙高耸入云,犹如两条气势磅礴的巨大黑龙,伏地沿着东西蜿蜒而去,看不到尽头。 马车装饰低调朴拙,可上头有亲王府的标志,守城门的卫兵连拦也不拦一下,任马车扬长而去。 京城的繁华映入眼帘,大运河舟楫往返,可容四辆马车并行的大街上,各式各样的铺子、稀奇的玩意只多不少,行人衣着整齐,马车、软轿、行脚僧,担着担子的货郎络绎不绝。 盛踏雪看着这些似曾相识的景致人物,心底不禁还是泛起了涟漪,她以为这一世可以不用再回到京城,不用再去面对那些令她不愉快的人事物,没想到命运轮转,她还是回来了。 这一路,闻人复一直是和盛踏雪一块的,他总是拿他的腿不好,骑不了马,只能坐马车当借口,不时借机吃吃妻子的豆腐,逗逗她。 这一路上笑声不断的传出车外,令护在马车两旁的温故、知新都是一脸见鬼的表情。不过天天看见主子容光焕发、幸福无比的面容,一个月下来两人总算习惯了这样的日常,甚至暗自祈祷这样的日子长长久久,可以一直下去。 他们看得出来,能让主子变了样,不再孤绝冷得毫无人性,都是因为新进门的女主子,两人对盛踏雪的态度是越发的恭敬了。 马车经过的街区人车越发的稀少,到了后来,宽敞幽静的街道上只有亲王府的马车行进声。 亲王府位在京城绝佳的位置,没有任何鎏金雕饰的实心玉狮子矗立在王府五间大门的门口,朱漆绿瓦,气势惊人。 知新两天前早先一步回了王府打点一切,此时带领着亲王府所有下人候在中门外,等候着久未归家的主子。 闻人复扶着盛踏雪的手下了马车,这是她头一回进王府的门,她是当家主母,得从正门走,接受府中全数下人的目光洗礼。 往后看谁敢怠慢,就是拿项上的人头开玩笑了。 至于烟氏夫妻的马车则是直接进了二门。 闻人复捏了捏盛踏雪的手心。「会怕吗?」这样的阵仗。 「你在,我有什么好怕的。」这亲王府的规制实在也太吓人了,一等贵族,建筑也是最高规制,五间的门面,就连玉狮子上面的疙瘩也有十二排,只少皇帝一排。 v第四十六章[09.19] 进了门是一层层的门关,前院形制严正,没有什么景观植物,分东西中三大块,每一边都是严格的照着中轴线分布的多重四合院落,主院用绿琉璃瓦、脊吻兽,侧院用的是灰筒瓦。 亲王府的花园也分为三块,幅员辽阔,山石林木,彩画斑斓,重楼迭嶂,进了一道汉白玉石的拱门,盛踏雪走得腿都酸了。 所谓的二门在哪?这么久还走不到,一个王府把屋子盖这么大,这是坑人吧。 「这样用脚走到歇息的院落,脚会断了的吧?」 「是为夫的疏忽,我看娘子一路行来颇有兴致,忘记娘子旅途劳累,是为夫的不是,往后我们多得是时间,为夫再慢慢带娘子好好的把府邸走一遍。」 这人是等着看她笑话呢,这些日子她总算摸熟了他的性子,她发现他对她几乎是有求必应,就算没有求,只要她多看一样东西两眼,一转头,他就会命人买下来,送到她面前。 于是一路上硬生生又多了一辆马车,她看不过去,拉着他的手告诉他,有时她多看两眼不代表喜欢,让他不要撒银子不手软的浪费。 为什么要拉着他的手讲话,因为这样效果最好,但他也总是无法把她的话听全,因为拉着拉着,他就是有办法摸到别处去,很快变成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最近更是食髓知味,他们除了没有真正的行房,其余的地方他都探索过了。 盛踏雪常常因此羞得无地自容,马车可不是什么隐密的地方,当旁人听到声响会怎么想啊! 闻人复最喜欢看她红着脸的样子,见她抗议,喉间溢出低笑声。「我们夫妻同乘一辆车,下人岂会不知道咱们在里面做了什么?」 盛踏雪听他说得理所当然,索性不理他了。 此时闻人复摆手唤来软轿。 「我爹娘和阿瓦呢?」 「岳父岳母自有人会安置,你放心,至于那个小姑娘也不会亏待了她,我让人给她独自安排了个院子,也有人侍候着的。」 她哪是怕他会亏待她爹娘,是因为王府这么大,她要是想见她娘了,得走多少路才能见到啊? 「你能否将我爹娘安排得离我近一些,我想常常见到他们。」这样的要求不会太过吧? 「行,那就让他们住秀挹院,距离瞻霁堂近,你只要想随时都可以过去陪岳父岳母说话谈天。」 「你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府邸,不觉得闷?」 「这不是娶了王妃来作伴?」 盛踏雪真心觉得,这厮越来越油嘴滑舌,到底是谁带坏的?还是他骨子里就这副德性? 【第十五章 意外中了毒】 王爷的居室叫瞻霁堂,是府邸东边最中央的一座宅子,建筑精美,阔朗大开的院门,雕梁画柱,巧夺天工,蔚然可观。绕过一个巨大的影壁,穿过垂花门,便可看见飞檐重阁,贵精而不贵丽的大院落。 盛踏雪的确是累了,无心打量眼前的精致摆设,只是放眼过去,所有的家具都是稀罕的金丝楠木,不禁砸舌,再见一架拔步床,便只想扑了过去了事,忽然想到什么,有些敷衍的回过头。「你不是还要进宫面圣?」 他紧赶慢赶的回来,不就是因为皇上生病了? 闻人复哪里不知道他的王妃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这是在打发他呀,不过也的确是,他这么匆忙的赶回来,的确是为了皇兄。 「我去去就回。」 她点头如捣蒜。 「那有劳王妃给本王更衣了。」 更衣,她最近已经做得很顺手,这时站在一旁带着一列丫头等着拜见王妃的教习姑姑秀兰一个眼神,站在她下首的秋水和伊人便去了内室,另外两个丫头则出门去了偏间的浴间做准备。 各个有条不紊,完全不必盛踏雪任何口令动作。 一等到沐浴出来的闻人复,盛踏雪立刻将丫头们找出来放在小几上的衣衫,依次帮闻人复穿上,一袭紫色四爪金龙蟒袍、一顶紫金冠。双手环过他的腰给他束腰封,再穿上金丝云纹靴,俊美的他霎时让人不敢仰视。 闻人复亲亲她的脸颊然后出门去了。 秀兰姑姑领着瞻霁堂一群脸红心跳、羞到想往地里钻的丫头跪在盛踏雪面前。「秀兰领一等下人拜见王妃!」 「都起来吧,我初来乍到,有什么事明日再说。」 简单的几句话把人打发走了,盛踏雪只留下秋水和伊人替她卸妆,然后痛快的去浴间洗了个香方澡,一等伊人帮她绞干头发,便迫不急待的扑上床。 原来王府的锦被华褥真的比较舒服,就好像陷入柔软的棉花中一样。 因为太舒服,她眼皮耷拉的一搭,一个侧身就睡着了。 一路侍候她回京的秋水和伊人已经清楚她的作息,一个放下绣着成对鸾鸟的帐幔,一个将特制的小块炭墼烧透,在香灰上搁上一片云母,随即将盛踏雪制的冷香丸放在云母上,微火烤焙,缓缓将香气挥发出来。 侍弄好香炉,两人悄无声息的出了门,将门拢上,再和另外两个王府的大丫头轮流侍候。 闻人复一路畅行无阻的进到崇明殿,看见埋首在山堆般奏折中的勋威帝时,便重重的哼了一声。「皇兄十万火急的召臣弟回京,就是为了看皇兄龙精虎猛、勤于国事的样子?」 闻人复对他这皇兄是有些服气的,政局才堪堪平定了三年,外忧内患皆已解决,一系列的新政将整个朝廷带往欣欣向荣的方向,闻人复相信,这样一桩桩振奋人心的变革,一定能将国家带领到一个新的兴盛高度。 勋威帝本来就面对着殿门,这宫里头能不经他总管太监通禀就进来的人也就那么几个,他头也不抬,面上不动声色。「朕不略施手段,你还想在外面游荡到何时?」 闻人复一屁股坐下,面色阴沉。「有人这样诅咒自己的吗?也不想想皇兄可是一国之君,这种玩笑跟放羊的说谎小孩有什么不同?」 「这是皇弟关心朕的表示吗?」勋威帝懒懒的靠在椅背上,顺手端起桌上的茶盏,笑容如春风化雨,让人倍感亲切。 他这皇位也如同历代的皇帝一样,是经过许多要命的大事才坐上去的,但凡成功的条件,本事、性格和运气缺一不可,一路支持着他过来、历经风雨飘摇的,就是这个同母所出的幼弟。 他对这幼弟诸多疼爱,但凡他有的也不会少了弟弟那豆豆小、说提供一份,唯一的遗憾是弟弟受伤的腿无法痊愈。 v第四十七章[09.24] 当年因为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幼弟的腿伤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后来就连当代神医范一牙都说,要治得受断骨重塑之痛,期间至少两年不能下地,还得日日泡在药桶中,但即使这样,范一牙也没有十成的把握能让闻人复的腿能与常人无异。 既然没有把握,他又怎么肯轻易让幼弟白白受苦?这一拖沓,范一牙离了京就不知所踪,一年前幼弟离京说要寻访名医,这一去宛如脱缰野马,他要是不命人告知他自己病危的消息,怕是还不会回来。 闻人复磨牙道:「你下次再这么危言耸听,威胁我的燕云骑听命于你,看我还认不认你这哥哥!」 勋威帝被气笑了,彷佛没听到他的威胁,整整袖袍。「出了一趟远门胆子更肥了。」 闻人复瞥了他一眼,「这不是皇兄惯出来的?」 「所以,错在朕?」他坐正身体摆出一国之君的威严来。 可惜,闻人复有看没有理,根本不以为意。 「朕听说你带了个女子回京?」刚听到消息时他很是惊讶。 「是,臣弟已娶她为妃。」闻人复一副你明知故问的神情,他的马车一到驿站,皇兄的人怕是就把消息传递回皇宫。 勋威帝微微瞪大眼,他这幼弟是什么脾性他怎么会不知道,向来不近女色,怎么出一趟远门,就带回一个王妃? 这不是他的行事作风。 「荒唐!皇室之人的嫁娶竟如此随便,你这是胡来!」 闻人复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模样——娶都娶了,你能耐我何? 勋威帝坐不住了,他烦躁得站起来来回踱步,「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堂堂一等亲王,怎么这般儿戏待之?」 「臣弟的婚事皇兄答应过让臣弟自己作主,臣弟与王妃成亲,大媒请的是河间府刺史夫人,全福人则是致仕的内阁大学士黄渊的夫人,三媒六聘无一疏漏,哪里儿戏看待?」 「你倒是好算计,当初朕赐婚蔺大学士的千金予你,你借口寻医离京而去,一回来却成了亲,你这是把蔺大学士的颜面丢在地上踩,把朕的脸面置于何地?」 「皇兄金口承诺我的,你自己去想办法。」他本来就没把赐婚什么的当回事。 「胡来!」 「你左不过就是再下一道圣旨,说臣弟我已有妻室,让蔺家姑娘自 由婚配,还是这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臣弟帮着拟旨?」 「朕是如此出尔反尔之人?」 闻人复冷冷一笑,语带警告的道:「皇兄如果坚持要让蔺大学士的千金进臣弟府门,也行,只是,臣弟无法保证她坐着轿子进门,能留有全尸出去!」 明明他一张脸长得幼嫩,年纪也不大,可那一脸阴沉的威胁还真不能让人忽视,勋威帝心中感到一阵无力,他想压一头这幼弟还真不容易。 方才他那言笑晏晏根本是假象,他不该以为他出门历练过一年性子会有所改变,自己肯定是被门板夹了脑袋,才会一时生出误解。 勋威帝意思性的拍了下桌。「你这说的是人话吗?让朕失信于朝臣?」 「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龙子。」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他任意妄为,皇家出面退了这门亲事,蔺大学士应该会感激他才是。 勋威帝仰倒。「滚滚滚,有多远滚多远!」这人为什么看着就憋闷,看不见的时候却会想念?他一定是最近国事太少,得多找些事来做才行! 闻人复走前轻飘飘撂下话。「臣弟择日会带王妃进宫来拜见皇兄和皇后,她胆子小,皇兄莫要吓她。」说完,他慢悠悠的走出殿门,扬长而去。 勋威帝觉得自己的胸口又被闻人复的话给重击,他长得很骇人吗?那女人又不是三岁孩子,怎么可能因为见他一面就被吓坏了? 还有,他有说要召见吗? 慢着,他那有着如清风朗月面貌、其实内里暗藏狠戾的弟弟,居然会怜惜一个女子?他没听错吧? 「小三子,方才襄亲王的话你重复一遍给朕听。」勋威帝掏了掏耳朵。 所谓的小三子年纪也不小了,他是勋威帝身边的总管太监,自勋威帝幼时便侍候在身边。 「奴才以为襄亲王这回是得了真心喜爱的女子,方才王爷提到她时,表情都温柔了许多。」 温柔,这玩意他那弟弟身上有吗?「能让他喜欢的女子会是长得何种模样?朕越来越好奇了。」 皇宫里千万种颜色,什么样的美女没有,从来没听说他看上过谁,对待那敢来投怀送抱的,下场尤为凄惨。 小三子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皇上……」 「你这是怎么了?」 勋威帝猛地抬头,却看见去而复返的闻人复正似笑非笑的站在御案前。 「听说皇兄日前得了一小公主,特备下小礼,方才忘了拿出来,这会儿想起,还请皇兄笑纳。」 勋威帝愣愣的接过闻人复递过来一个小而精致的玩意。「这是什么?」摇着还有咚咚的声音。 「这叫拨浪鼓,是民间小孩子的玩具。」他记得王妃是这么告诉他的,给皇兄刚出世的公主备礼,也是她提的醒。说完,点个头致意,他的人再度步出殿门。 他这皇弟居然也懂得待人接物了,居然知道要给未曾谋面的小公主带礼物? 「小三子,是朕的错觉吗?你有没有觉得襄亲王看似丰润了些,是因为娶妻有人贴心照顾吗?」 他这幼弟年幼时因为亲眼看见母妃被下毒,受刺激太甚,好长一段时间不思饮食,拒绝任何送到他嘴边的食物,全靠太医用人参吊着他的小命,后来只有自己尝过的食物再一口一口喂给他,他勉为其难会捧个场,给他这皇兄一点面子。 自己一直担忧这幼弟会夭折,可他还是活过来了,但直到现在,他对食物仍旧提不起兴致。 勋威帝哪里知道,闻人复回京这一路上,餐饮都是盛踏雪在小心照顾的,她每天会给他做上一锅专属于他的食物,然后看着他一勺一勺的吃光,然后她会给予不等的嘉奖,譬如一个吻,譬如替他揉捏肩膀…… 另一边,闻人复潇洒的出了宫门,归心似箭。 他对这座从小住到大的巍峨宫殿毫无留恋,他只想回府,这是他头一回有了家的感觉,那冷清清没半点人气的宅子如今不同了,多了那么个人在等着他。 以前,他看那些下了朝的老臣急急忙忙的回家很不以为然,急什么呢?宅子又不会跑。原来,是因为有个让你心心念念的人在,一办完事就举步想往家的方向走,回到那个让你心心念念的人儿身边。 v第四十八章[09.28] 盛踏雪一睡醒,发现外间已经掌灯,隐隐的光透过帐幔一切变得朦胧。 听见里头声响的秋水和伊人很快进来,一个绑了帐幔,侍候盛踏雪起身,一个递上热热的巾子让她抹脸。 盛踏雪不喜繁复的穿戴,秋水很简单的替她挽了个松松的发髻,再以点翠白玉孔雀簪子束起发丝。 盛踏雪对秋水的手艺很是满意。 穿戴妥当后,甄儿端来一盅青花瓷缠枝纹的燕窝盏。 「王妃,这是晴姨吩咐婢子给送过来的金丝燕窝,说喝了能滋补身子,对女子大有益处。」 盛踏雪刚睡起,胃口还未开,什么都不想吃,便让她先搁下。 秋水、伊人是原先就侍候着盛踏雪的两大丫鬟,甄儿、俏儿则是由秀兰姑姑提拔上来的,四人中以秋水最长,便以她为首,至于婵娟则去侍候烟氏了。 「我睡了多久啊?」盛踏雪开口问道。 见室内已经摆上红箩炭炭盆,难怪屋里温暖如春,她都忘了京城一入冬就会冷得像冰窖似的,等到第一场大雪下过更是天寒地冻,一夜过去发现被冻死的时有所闻。 「不到一个时辰。」伊人答道。 「这王爷的瞻霁堂可有小厨房?」她端起燕窝喝了两口便放下。 这些日子她总要下厨替食欲不好的闻人复准备两道小菜,倘若这里有小厨房就方便多了。 「有是有,王妃这是要替王爷准备膳食?」这些日子伊人跟在盛踏雪身边递盐递酱的,厨艺也跟着精进不少。 说也奇怪,王妃替王爷准备的从来就只是家常饭菜,偏生王爷就是买账,旁的厨娘也试着模仿王妃的手法,可煮出来的菜肴王爷连看也不看。 如今回到府里,王妃要是也一如之前的下厨做菜,大厨房那十多个厨子怕是没用武之地了。 盛踏雪想上小厨房看看,才准备跨出门,骤然觉得眼前金星乱迸,噗的吐出一大口黑血,旋即倒下。 若非秋水眼捷手快的用身子护住她,伊人也用力抱住她倾倒的身子,她可能就跌倒在地了。 所有的人都吓坏了,正不知如何是好,一道黑影疾风般的席卷过来,力道之大让一干婢女全部摔倒在地,盛踏雪的身子则稳稳的落在闻人复手中。 「这是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宛如来自地狱的修罗。 婢女们狼狈的爬起身,以头点地的趴伏在地上,声音发抖,「奴婢该死……」 闻人复面目狰狞,「来人,去请太医!」 话落,屋檐上一抹暗影惊现,转瞬即逝。 同时,闻人复大步流星的抱着昏迷不醒的盛踏雪进入内室,方把人放在床榻上,亲王府中常驻的简太医已经让温故扛在肩上带来了。 上了年纪的简太医一颗小心肝差点吐出喉口,幸好路上温故已经把事情大致述说了一遍,他一落地就撑起虚软的脚就往内室里去。 他把着盛踏雪的脉,还未细诊,闻人复的话就砸得他手抖—— 「究竟如何?她为什么会这样?」 简太医稳住自己,「王爷,请容老臣专心诊断王妃的脉象。」 闻人复眼神幽暗,喀的一声扳断了金丝楠木的桌角,不作声了。 见到这一幕,温故自是知道自家王爷有多着急,他想着自己要不要去助暗卫一臂之力,好赶紧把太医令带过来,若是王妃有个不好……他捏紧了拳头,不敢再往下想。 「王妃这是中毒,老臣先给王妃施针,再开个解毒的方子试试。」简太医拿出银针,在盛踏雪身上的几个穴位下针。 「何毒?可有解?」 简太医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老臣无能,看不出王妃中了何毒。」 闻人复皱起了眉头。 「王妃中的毒有些蹊跷,老臣才疏学浅,从未见过。」 闻人复果断的转身出了瞻霁堂的门。 再回来,他抓过简太医已经开好、墨迹还未干透的方子扔给温故,「去库房找,库房没有的药材进宫去要!」 温故看着他手里抓着的碧绿瓶子,惊诧得说不出话来,一根指头指着那瓶子直摇头——那是大还金丹,世间只此一颗,是当年范神医要离去时,留下给王爷做救命之用。范神医说他就剩那么一颗金丹,因为少了两味药,这三十年间再无人可炼制,若非情况紧急,命悬一线,能不用就不要用。 王爷一直很宝贝的收藏着,想不到为了王妃…… 闻人复已将丹药化在水中,然后一口一口哺进盛踏雪口中,就算溢出来也小心的轻轻擦去。 待他将一小碗金丹水全哺喂完,满脸肃杀的他走到瞻霁堂外,看也不看那跪了满满一地的丫头。 他以为他的府邸够干净的了,想不到妖魔鬼怪仍藏匿其中。 伊人膝行到他面前,把头抵在青石板上。「王爷,奴婢们罪该万死,但奴婢真的不知道王妃为什么会中毒,王妃在王爷出门后小歇了一会儿,起床后也只喝了一碗晴夫人命人送来的金丝燕窝——」 听到王妃中毒,她惊讶极了,这怎么可能?可她再不相信也不行,好端端的人儿,上一刻钟还跟她们有说有笑,转眼就吐血倒下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王妃进王府门还不满一天,倒下之前也只喝了一小碗的燕窝…… 闻人复脸上明显一怔,他拎起伊人直直去了顾宛晴的院子。 顾宛晴正坐立不安的等着派出去打听消息的丫头回禀,想不到闻人复带着人闯了进来,满脸肃杀,浑身寒意。 他一站定,就放下手里的伊人,伊人直接跌坐在地上。 「梅郎,你怎么来了,晴姨听说踏雪中毒,她还好吗?是谁下的手?她才到京城不可能与人结怨的!」 顾宛晴神情焦灼,担忧全写在脸上,要不是知道此时瞻霁堂肯定乱成一团,她过去只是添乱,她早就坐不住了。 晴姨急切的模样不似假的,他与晴姨十多年的感情也不是假的,因为不相信,所以他亲自来讨个缘由。 闻人复的脸色苍白,声音是强自压抑的怪异声调,「这丫头说,踏雪是因为喝了晴姨让人送去的燕窝才中的毒。」 顾宛晴慌得不知所措,这根本是有人企图陷害。「怎么可能,我并未吩咐人送吃食过去呀!」 那么是谁设下这一箭双雕之计?晴姨有一点没说错,踏雪初来京城,不可能与人结怨,那么,犯人就只可能是这个府邸里的人了。 闻人复掀唇冷笑,「温故。」 「在!」 「去查!连瞻霁堂也一样,给本王掘地三尺的查!」 有胆子动他的人,那最好也有胆子承担他的怒火!这幕后黑手,他非找出来不可! v第四十九章[10.07] 他踏出顾宛晴的院子之前,背着顾宛晴冷冷的留下几句,「这件事水落石出之前,晴姨暂时不要出院子吧。」 顾宛晴闭了闭眼,等她睁眼时,闻人复已经走了。 这孩子还是不信她的,对吧?不过,谁遇上这样的事还能心平气和得起来?她也不能。 回到瞻霁堂的闻人复正好碰上从里头出来的太医令和简太医。 闻人复等不及太医令见礼完,劈头就问:「本王的王妃怎么了?」 太医令擦着额上的冷汗,「虽然这毒棘手了些,但王爷及时处置,制止了毒的扩散,又因为王妃的底子好,只要往后半年好生调养,便可痊愈。」 「太医令知道这是何毒?」 「这毒有个名称叫『忘忧草』,毒性霸道,幸好王妃只稍稍沾口,加上神药相救,若是下毒之人下手时多添上那么一小指甲片,就神仙难救、药石罔效了。」 「那往后就有劳太医令了。」 「老臣每隔一日会过来一趟,王爷请勿担心。」 「我会去向皇兄请旨,从明日起你就在我的王府住下,专心为王妃疗伤祛毒。」 太医令看着闻人复没得商量的脸,这是不答应也不行了。 「老臣还有一事想请教王爷,不知王爷给王妃喂下的神药出自哪位神医之手?」太医令斗胆的问。 忘忧草毒性霸道,若非王爷第一时间处置得当,大大减低了毒性,否则即便等到他来,也是束手无策。 「是大还金丹。」 「是范一牙范神医的大还金丹?」太医令惊讶归惊讶,但他听闻范神医与襄亲王是忘年之交,范神医曾在京城短暂停留,据说为的就是王爷的腿,只是后来…… 太医令快速瞥了一眼闻人复的腿,暗自叹息。 果然,听闻此事,皇上大为震怒,除了命太医令常驻襄亲王府继续为王妃祛毒,又接连派了数个太医过来会诊。 此外也颁下诰命诏书,赐与礼服,这动作等于承认了盛踏雪的王妃身分。 因为闻人复的命令,从来不许外男进入的王府后院陷入人人自危之境,温故向来就不是吃素的,什么怜香惜玉,他只要找出让主子不开心的该死之人。 尽忠职守的他替闻人复清理着后院,即便面对皇上赐下的女人也毫不手软,再多的咒骂都充耳不闻,偏偏进展不如他预想的快速顺利。 闻人复则一心都扑在盛踏雪身上。 这两天宫里接二连三的送来许多珍贵的药材,就连嫔妃和皇子们也不愿落于人后的巴结着,但闻人复却十分的无感。 「王爷,药煎好了。」阿瓦将药端给闻人复,然后悄无声息的退下。 事发后,瞻霁堂侍候的人都被闻人复勒令在外头跪着,王妃何时醒来,他们何时才能起身。 完全无惧闻人复强大气场的阿瓦,自从盛踏雪倒下之后就守在瞻霁堂,打死不退,比谁都凶悍。 谁叫秋水等四个丫头无一例外的跪在外头,姑娘身边怎么可以没有服侍的人,谁敢让她走,她跟谁拼命! 闻人复只用难测的眼光眄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阿瓦便当作这是姑爷允许她留下来照看姑娘,更是雷打不动了。 闻人复来到床榻前,温柔的将盛踏雪扶坐起来。「踏雪,该喝药了。」 床上的盛踏雪睁开眼睛,脸色仍旧苍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 闻人复舀了口药汁吹凉送到盛踏雪嘴边。 盛踏雪试着抬手想自己喝药,却还是无法施力,只好乖乖喝掉闻人复送到嘴边的药汁。 「太医说我底子好,只要将养些日子就能养回来,你的事情那么多,就别整日的守在这了。」 「我能有什么事,你就是我的大事。」 「我听阿瓦说,瞻霁堂的人都跪在外头等你发落,这都过了几天了,让她们起来吧,我这不是醒了?」 「你在替她们求情?」 「我中毒错又不在她们身上,王爷小施惩戒就可以了,让她们再继续跪下去,会出人命的。」 像是看出她的不忍,闻人复嘴角勾出一抹淡笑。「既然王妃替她们说情,我哪有不允的道理。」 照他的想法,留这些奴才无非浪费米粮,给她们唯一的一条路便是早死早超生。 闻人复的赦令一下,所有跪着的下人全瘫倒成了一片,最后只能让人扶着、扛着、背着、架着下去。 不吃不喝不睡不能上茅房,又不是铁打的身子,谁吃得消受得了? 这一轮下来,不大病一场都算幸运的了。 至于秋水四人,拖着几乎要废掉的膝盖在外头等着谢恩,盛踏雪没让她们进门,吩咐她们一个月内都不必来轮值,好好歇着。 说是处罚,实则变相让她们好好休息,现在可是入冬的天气,不歇息好,那腿大概会落下病根。 【第十六章 成为真夫妻】 「王爷,属下有事要回禀!」是温故的声音。 「我去去就来,想吃什么让阿瓦还是娘给你做。」闻人复给盛踏雪抿了抿掉到脸颊的发丝,脸上漾着让人惊为天人的笑容。「还有,别忘了要想念为夫。」 盛踏雪娇瞋的瞪了他一眼。这没个正经的! 闻人复不管,埋头在她的颈项轻咬了一口,听见她轻呼,才松口改为舔,接着又深深嗅了一口她身上淡淡的药味,克制了一会儿,才松开手。 「要是无聊了,就找阿瓦还是娘过来陪你解闷,有事就喊人,知道吗?」 「知道了。」他每回要出去说话还是办事,总要叨念过一遍才甘心。 之前烟氏听说她遭人算计中毒了,拉着昏迷的她的手直哭,把闻人复连同后宅那些女子都骂了一遍。 她知道女儿是嫁了个很不寻常的夫婿,完全与常人不在一个层次上,他的存在更像一个传说。 她和女儿的爹是因此享福了,但如果这个福是建筑在女儿的小命岌岌可危上,那就不必了,她没有心宽到把女儿放在环伺的豺狼虎豹中,去争夺一个男人的喜爱。 她有一技之长,就算离开王府带着女儿也能活下去,所以,这些日子她对闻人复越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起来。 盛踏雪没有叫任何人进来,她纳闷的是,到底是谁要她的小命? 看见屋里妥妥贴贴的,闻人复才放心出了屋子。 他背着手站在瞻霁堂的石亭边上,下头是满是枯荷断枝、偶尔有鹭鸟低飞过去觅食的荷塘。 v第五十章[10.14] 「说吧。」 「是皇上送来的陆美人动的手,她是玄冥国送给皇上的美人,又被转送给了王爷,自觉高人一等却不得王爷青眼,备受冷落。王爷离府一年,没想到最后却携了王妃一同回来,她愤恨难平,便拿钱收买了晴夫人院子的小丫头,再让她以晴夫人的名义令厨房炖了燕窝送到甄儿姑娘手里,甄儿姑娘不察才让王妃中了毒。」温故淡声道。 「人呢?」 「已经让人看管起来,等王爷发落。」为了预防她自尽,嘴塞了布,人捆成了粽子,全身上下大概就剩下眼珠子能动吧。 「既然是我皇兄送来的人,就物归原主吧,我记得皇兄陆续送了不少美人进府,全一并遣还。」 企图谋杀皇家人,那位陆美人的下场绝对美丽不起来。 至于会坏到哪个地步?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遵命!」温故作揖而去。 主子将别人的命看得极轻,为了达到目的,丝毫没有任何顾忌,遣还王府后院的美人,这是趁机来个大清扫了。 襄亲王府遣还一大批美人回宫的消息震荡了朝野,这是给皇上打脸啊,还打得劈啪响。出人意外的是,勋威帝竟默默收回,过没多久,又赏赐了一批更加出类拔萃的美人。 「来得正好。」闻人复淡淡说道。 他看也没看那些莺声燕语、娇滴滴的美人,他这皇兄就是不死心,无妨。 坐在书案后的闻人复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看着这些活色生香的美人,眼 神像是在看一具具冰冷的尸体。 这段日子王府的下人大清扫了一回,许多活儿的人手都出缺,皇兄的美人送得刚刚好,他吩咐了知新,哪里缺人手就补进去。 一时间,襄亲王府中哀鸿遍野。 皇兄一而再的给他送美人,为的无非是他亲王的身分,依照惯例,他纳妃的同时必须连侧妃一同迎娶,如今王府后院只有一个王妃,不成体统。 说到底,他这皇兄就是对他的王妃不满,认为踏雪是市井妇人,连替他提鞋都不配。 以前皇兄往他的后院塞人是基于分享,皇帝无非就是有权有势有美人,他拥着后宫佳丽三千,便想着匀一些给自己的弟弟。 但后来这群,便是针对他的王妃而来的。 他认为最近太过平顺了,既无天灾也无人祸,风调雨顺,他也许该动手搅一搅这看似清澈的浑水,就算皇子们年纪还不大,有野心的还是有那么几个,未免宫中太过死气沉沉、一点活力也没有,是该找点事给皇兄做做,也才不会老惦记别人后院的事。 腊月的倒数第七天,阿瓦拿着一张拜帖进来。 「王妃,闻香谱的符掌柜递帖子,说是想见你。」 自从盛踏雪中毒清醒后,王府轻易不放一个人进来,盛踏雪别说出门,连 出个院门都被劝阻,若是劝不了,阿瓦还有杀手锏——把闻人复搬出来。 她知道王爷是王妃的罩门,屡试不爽。 只是盛踏雪那个哀怨啊,自从她进京,哪都还没去过就遭人暗算,现在别说哪里都去不了,连见外人也遭限制。 至于秋水、伊人、甄儿和悄儿,甄儿和悄儿被发卖了,秋水、伊人因为盛踏雪的求情,虽然免了被发卖的命运,但仍罚了一年的月例,以儆效尤,至于秀兰姑姑因为识人不清,也罚了半年的月俸。 秋水、伊人能继续留在盛踏雪身边侍候,两人感激涕零,在侍候上就越发的用心,不敢丝毫怠慢。 「请他进来,我在花厅见他。」 养病的人能做什么,只能做点女红打发时间,为此闻人复乐得很,老缠着她问是给他做香囊吗? 这人到底是有多喜欢香囊? 今日的符华看似和在阜镇的他有些不同,那是一种气度上的变化,是得到家人认同后焕发出来的自信。 她也知道他回京后,利用手边的银子在京里找到合适的地点开了铺子,生意好得令人忌妒。 这人,天生该是做生意的。 符华的眼眨也不眨的看着只是稍作打扮,却温婉倾城,举手投足满是大家风范,一张脸明艳照人、端庄内敛的盛踏雪,他心里明镜般的清楚,这样的女子已经站在他无法想象的高度上了。 他知道,倘若他还想和从前的踏雪姑娘,如今的襄亲王妃继续生意上的合作,他就得把自己那点心思收起来,藏进内心最深处。 人生有许多东西不会属于自己的,强求只是让对方和自己多添困扰,给他时间,他会学着慢慢放下的。 盛踏雪会打扮自己无非是觉得自己才病愈,脸色必定不会太好看,为了不给外人多余的臆测,这才在脸上稍微扑了点粉。 丫头奉茶后便退了下去,花厅只留下阿瓦听候差遗。 「要不是王妃派人知会草民,草民还不知道王妃也到京里来了,更不知道王妃嫁的人竟是襄亲王,之前言语上多有得罪,还请王妃不要见怪。」他拱了拱手,以示陪罪。 「符掌柜客气了。」 「年关将近,这是闻香谱一年来的结余,另外这是账簿,王妃可要留下来对一下帐目?」一迭的账册递到盛踏雪面前。 「符掌柜的为人我还信不过吗?我听说京城的闻香谱已经开张,未曾给符掌柜送礼,还请莫怪。」 「草民这不是想趁着王妃给的香方所造成的旋风,一鼓作气将闻香谱做起来,果然没叫王妃失望,铺子的生意好得不得了,连草民自己都吃惊。」说起生意,他又是那个说来头头道的符掌柜了。 两人又说了一些来年合作的事宜,一盏茶过去,符华便告辞了。 「王妃,这么多的银票,阿瓦的眼睛都要被闪瞎了。」阿瓦说起话有些困难,那一迭的银票,面额都是一百两,王妃这是发了啊! 「这给你吃红。」她顺手就给了阿瓦一张银票。 能有这么多的银子是阿瓦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王妃是个心善的,时不时就有打赏下来,她决定要把这张银票存起来,若她们家王妃是大富婆,那她也能算得上是小小富婆,对吧? 十五万两的银票的确很多,盛踏雪准备把这些钱都存进钱庄,也许等她来年慢慢习惯了这座京城,可以置些田产铺子庄子,等她和闻人复都老了,就搬到那里去住。 一席茶,一荷池,熏香迟暮,两颗相知相伴的心,那是多叫人向往的生活…… 因着今年王爷娶了正妃,亲王府门前不再像往年那样,就贴个春联了事,而是大张旗鼓的洒扫除尘,就连方圆几条属于王府的街巷都一尘不染。 除夕夜那天,闻人复带着盛踏雪亲自贴了春联,红灯高挂,丫头婆子人人换了新衣裳,高高兴兴的领了赏钱,更别提知新这大总管还有温故两人,得到的赏赐更是羡煞了所有的下人。 v第五十一章[10.19] 盛踏雪知道她娘最迷戏曲,过去却苦于住在阜镇那小地方,一年到头也不见一个戏班子在镇上停留。 王府有个很大的戏台,为此,盛踏雪延请了京里最有名的戏班子,从初一到初三,连续三天在王府演出,专门演给烟氏看。 当然,只要是府里的人,这三天也是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完全不受限制。 烟氏乐呵呵的,年夜饭都多吃了一碗,后来揪着侍候她的丫头说个没完,哪个旦角的扮相多么的叫人迷醉,哪个角色简直就是万人迷……完全是一副如数家珍的神情。 在府里用过年夜饭,闻人复换上朝服,盛踏雪则是换上诰命冠服,相偕去了皇宫。 一般来说,皇宫的除夕夜是要大宴群臣的,而一年中,皇帝与皇后及嫔妃们共同吃饭的机会几乎是没有,只有趁着除夕才能真正吃个团圆饭。 而这团圆饭同席的还有许许多多的大臣。 襄亲王偕王妃赴宴,勋威帝、皇后和嫔妃,还有文武大臣都投注了程度不一的目光,许多的眼光带着高人一等的恶意,就是想看看这市井出身、据说还在龙蛇混杂的街市上卖过脂粉和鸡肉的王妃在这么个场合,会不会有吓昏或者腿软之类的丢人现眼事件出现。 可惜,那些人都失望了,盛踏雪将秀兰姑姑教导她的宫廷礼展现得完美,让人挑不出一丝错处来。 拜见过勋威帝、皇后之后,两人赐座于下首,闻人复的地位明显是在众皇子之上的,毕竟他与皇上是同生共死的亲兄弟。 因为是除夕夜,文武大臣们开怀畅饮,觥筹交错,热闹非凡之余还不忘发表应景的诗文,歌颂皇帝功德,周围交好的国家也都有派出使节来同乐,宫殿之内,歌舞升平,喜气洋洋,山呼万岁的声音不断。 乐声方歇,待又起新音时,原先献舞的女子全部退下,一名身材高婀娜的舞娘身着五彩薄纱舞衫,突然舞进了席间。 她脸上蒙着与身子同款的薄纱,翩翩起舞,舞姿曼妙,飘然转旋如雪片般轻盈,嫣然又似游龙惊凤,不说文武大臣都看直了眼睛,勋威帝也放下了手中的杯盏。 当那舞娘揭开面纱谢恩时,勋威帝的眼神就变了。 皇后和嫔妃们的脸色也变得非常难看。 宴席结束,温故凑到闻人复身边说了几句话,然后退下。 闻人复替盛踏雪披上白狐毛滚边的细裘海棠斗篷,她微仰着脖子让他将带子系好,然后他牵起她的小手,「皇兄和皇嫂今夜大概都没空再接见我们了。」 「哦?」盛踏雪眼珠转了下。「是因为那个绝色的舞娘?」 「我们家王妃好聪明的脑袋。」他点了下她的鼻子。 既然他夸了她,她不妨再往下猜。「那舞娘是你安排的?」 「何以见得?」 「我猜的嘛,不过王爷都不怕皇上发现了跟你急?还有,我不懂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妃可明白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王爷这是替我出气?」她立刻懂了。 「今夜夜色迷人,不如你我踩着夜色出宫?」闻人复轻笑出声,岔开了话题。 「那得劳驾王爷带路了。」 他又将斗篷后的大兜帽替她戴上,一下她半张脸都埋在里面了。 「要戴暖筒吗?」闻人复问道。 「王爷的手比暖筒要暖和多了。」 她主动去勾他的胳臂,她知道他的腿不利索,在雪地上行走更要小心,两人勾靠着,他走起来会舒坦许多。 整个崇明殿的侍卫都看见襄亲王和襄亲王妃甜蜜恩爱的模样。 宫里的甬道很长,宫墙又高,走在其中只看得见长条状的天空,不知从何处伸展出来的光秃秃的梧桐枝枒上栖着皎洁的月亮。 「如果我说,这一世我只当一个闲散王爷,你会失望吗?」 「为什么要失望?」 「你真的和别的女子很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重活一世,如果还对名利欲望执着,那就真是白活了。 闻人复沉默了,却更拉紧她的手。 「这是我第一次到皇宫来,隐隐有一种被压迫感。」她闲聊似的说。 多少女子为了一个男人在这座宫殿里埋葬了一生,人性在这里备受考验,构陷谋害、勾心斗角、争权夺利,都是皇宫的日常。 住在这里的人怎么正常得了? 两人走出宫门,一旁两排的官衙立见。 「这里,就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闻人复站定。 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转角,一株老梅树凌寒绽放,像白玉带似的,抬眼望去,是重重迭迭的重楼。 她听懂他说的是重生前的那一回。 但一来因为她对两人那回的交会不复记忆,二来她想和他共创记忆的是这一世,索性甜甜的扬笑引开话题—— 「我们回去吧,我想家了。」 已经很懂她的闻人复也回以笑容,「咱们回家。」 一对璧人缓行而去,在铺了薄薄一层霜雪的地面留下浅浅的脚印…… 夜色深沉,炮仗烟花的声音都远了。 瞻霁堂的净房中烟雾缭绕、热气腾腾,让人彷佛置身云雾中。 汤池旁只有几盏宫灯和夜明珠,被烟雾一蒸腾,光线更显昏黄。 男人散着长发慵懒的靠在池壁上,盛踏雪放轻了脚步,走上前去,在他身边蹲下,手上的绢布披上他赤裸的肩膀。 闻人复从水中伸出长臂,攀上她的,然后偏过脸在她柔软的手上轻嗅了一下,「娘子这是想为夫的了?」 「是怕你在汤池里泡太久,来喊你该起了。」盛踏雪声音带着娇娇的语调。 她向来不太主动,难得如此娇软,闻人复心里一片酥麻,身下很快有了反应。 他的手抚上她的脸颊时,是不同于方才的灼热,幽深的眸子里更见不加修饰的炙热欲望。 两人是夫妻,至今还未圆房,夜夜和她同睡一张床,他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夜晚时常因欲望而难受不已,可又不敢真的造次;想分房睡,他又舍不得她那馥香柔软的身子,矛盾极了。 汤池内烟雾缭绕升高,增添暧昧气氛,加上氤氲的热气,闻人复决定,他若是继续理智下去就不是男人了,他双手一撑,从汤池里站起,迈出汤池,打横将盛踏雪抱了起来,很快步出净室,把人放在床榻上。 当闻人复缠着盛踏雪,她确切的体会了一把男人真正想要的时候是怎样的急迫。 不过,这些还只是闻人复的前戏。 v第五十二章[10.29] 相较于出了些汗、稍显疲惫的盛踏雪,闻人复精神却异常的好,嘴角餍足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盛踏雪躺在榻上,脑中还在回想方才那番激情,耳根也染上了红晕,她不知道她躺在那,身上只搭了件莲荷并蒂的艳红肚兜,嫩白的肌肤带着羞怯的粉嫩,在宫灯的映照下,是无比强烈的对比,且她的眼睛含着水光,在在散发着无尽的魅惑。 闻人复忍不住重新覆了上去,低头咬住她的唇,先是温柔的吸吮,盛踏雪忍不住抬手抵着他的胸,不想国土又这么快再次被侵占,只是闻人复已经决定今夜要把她变成自己的女人,又怎会轻易的放过她? 看着她羞红的脸,闻人复往她身上的软肉直摸,喉间溢出低笑,「都说女人的身子是水做的,软香无比,你的身子真的是应了……」 她的身子敏感,哪禁得起他这番看似不经意的抚弄。 还有,这人说话是越来越露骨了,可是她居然还觉得他的音色实在好听,下个片刻,她的抗拒就飞走了。 滚烫的唇锁住她的,接着还熨上了她的肌肤,引起她一阵阵的战栗。 她觉得下身一凉,原来亵裤被脱了下来。 很快的,帐幔垂下,里面隐隐传出小小声的求饶和喊着「王爷」的轻泣声。 一开始,在那样的急切里他也保留了小小的温柔,带着满腔的爱意,两世的深情,以最温柔的力道,耗尽全身的精力克制,用最平常的轻吻,许下永生的诺言。 情到深处,早无怨尤。 盛踏雪看见他忍耐到眼睛发红,汗水沿着额际直往下流的模样,他的温柔让人心痛。她抛开了女子的矜持,将他揉进了自己的怀里。 颤抖、哀求、服软……伴随着男子的低吼、粗喘和诱哄,床架晃动着,交织成活色生香的一夜…… 天还未明,闻人复便已经睁开眼。 床上的人儿委委屈屈的抱着被子睡得正香,丝毫没有清醒的迹象。 她小脸上还残余着泪痕,眼底下是淡淡的青色,裸露在外面的锁骨和肩膀都留着他昨夜不知轻重的痕迹。 他昨夜要了她一晚,太不应该了。 轻轻拨开她额上的头发,下回他会告诉自己要少一点。 等盛踏雪睁开眼睛,早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 刚动了一下,她就想骂人了,她想不明白,男女情事间出力的不是男人吗?为什么事后腰酸背痛的总是女人。 龇牙咧嘴的坐起来,秋水从门外疾步走近。「王妃,您醒了?王爷交代,备好热水让您先泡一泡,说是解乏。」 盛踏雪觉得自己若没有像虾子一样红透,也差不到哪儿去,她这会儿还全身光着呢,实在是太丢人了。 等泡过热水,酸疼似乎真的好多了。 「您饿了吧?王爷知道您喜欢京斋楼的七宝神仙粥,特意让人买了回来,正热着呢。」 「王爷呢?」 「王爷一早让皇上传叫进宫去了,王妃放心,王爷说晚一点就回来了。」 【第十七章 大威朝传奇】 崇明殿中,回过味来的勋威帝把闻人复叫进宫,先是冷了他半晌,然后才脸色严肃的斥责起他,「你到底是何居心?那卫婕妤可是你设计送进宫来的?」 「想不到一夜之间她已经成了婕妤,皇兄一早把臣弟叫来,可是要赐下赏赐?」 「赏赐?」勋威帝拍着龙椅扶手,青筋直跳。 他都想叫他把脖子洗干净,他准备痛宰他,这浑小子还奢想要赏赐? 「不然呢,皇兄不停的往臣弟的府邸送人,臣弟就不能有样学样,礼尚往来,回报皇兄?那可是臣弟辛苦搜罗而来的尤物,皇兄可别暴殄天物了。」 「你这是存心搅得我后宫不安。」这一大早的,皇后就把卫婕妤从龙床上叫起,叫进了未央宫立规矩,至今都还未出来。 按制,他昨夜是该在未央宫过的,只是一时忍不住宠幸了卫婕妤,他和皇后十几年的夫妻,深深知道皇后一旦打翻醋坛子的后果有多严重! 「那皇兄大手一挥,在给臣弟送人的同时可想过,臣弟的后院会失火?」 勋威帝瞪大双眼,用鼻子出气,「滚,有多远给朕滚多远,到这个年节结束之前,朕都不想看见你!」 「谢陛下隆恩!」 他还谢恩,勋威帝觉得头更痛了。 娶妃之后的皇弟怎么越发难搞了? 闻人复回府后,给盛踏雪带了一整套的红宝石东珠头面。 闪亮亮的宝石珍珠,有谁不喜欢? 而从新年的第一日到元宵过去,襄亲王府的王爷和王妃除了礼数周全的款待上门拜访的朝臣,其余时间通通在秀恩爱。 这么亲切平和的襄亲王令那些权臣们都掉了下巴,纷纷觉得,男人娶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之后,果然大不相同了。 不过,盛踏雪还是有些小抱怨。 自从他们行了周公之礼后,闻人复就跟了开了荤的饿狼一样,动不动就折腾她,有些动作姿势她以为只有话本中才会出现的啊! 「王爷,您今天不用进宫吗?说不定皇上有重要的事情要和您商议。」 「皇兄让我这个年都不用再去见他。」 盛踏雪嘴角微抽,这流氓,不会是给皇上送美人事发,皇上和皇后都不乐见他吧? 整个人被闻人复抱在怀里,盛踏雪要自己不用矫情了,男欢女爱是跟吃饭喝水一样正常的事,不是只有她被撩拨,好吧,她也喜欢撩拨他,看着他紧绷起来的样子,心中就荡漾了起来。 只是每回完事,她都想把自己的手剁下来,那个混账就不能不要这么折腾人,她不过想反客为主一下,在他胸口画了几个圈圈,其他还没怎么着呢,就让人给翻了身…… 「王妃,老夫人已经在外头等着了。」 秋水进来提醒越来越容易跑神的她。 「喔,就来了。」 年过了,她娘说她在府里待不住,想搬出去住。 这个府邸舒服归舒服,可说白了是女婿的家,烟氏年纪也不算大,好手好脚的,老等着人侍候,心里总觉得有疙瘩。 盛踏雪也想趁机出去盘个铺子做营生,坐吃山空不是办法,这一说,刚好戳中烟氏的点,她也想趁着年轻还有把力气,将鸡肉生意拾回来做,母女便约了一同出门。 盛踏雪让人和书房里的闻人复说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她没想到烟氏很快看上一间二进的临街房,前面两层楼的门面,由穿堂进去是一个小小的四合院,院子后还有个菜园子,一楼是一明两暗的三间房,打通了做生意,二楼能住人。 「我和你爹加上两个丫头,人少,也用不着多大的房子,这两进的宅子够用了。」 「娘,这房子许多东西都是现成的,只要采买些必需品就能入住。」 v第五十三章[11.05] 烟氏并不想念被无数丫头侍候的时光,她喜欢实实在在的靠自己的手赚钱,那让她觉得踏实。 何况,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 盛踏雪终于发现她娘不对劲的地方了,这大半天,她一直看见烟氏轻抚着小腹……不会吧? 「娘,您这是?」 「我偷偷请了大夫来看过,你将会有个弟妹了。」 「娘,这喜事您怎么瞒着我?」盛踏雪瞬间睁大了眼睛。 「我这不也是刚知道。」烟氏笑得很温柔,眼角眉梢都带着喜意。「趁着我现在月份还小,赶快安定下来,也才好想其他的。」 盛踏雪呵呵的笑,她就要有个弟弟或妹妹了。 等房子置办下来,是盛踏雪掏的银子,烟氏拒绝不了,因为她说这是要给未来弟弟的见面礼。 后来盛光耀也去看了,他十分满意。 更难得的是,他似乎因为烟氏腹中的孩子有了为人父的自觉,规划着要粉刷房子、铺地、糊窗纸、砌火炕、垒灶台……都由他一手包办,忙得十分起劲。 闻人复冷着脸,视线落在面前的消息上,「二皇子可是有了动静?」 「前些日子大皇子外出赏花灯遇袭,手法和袭击三皇子的一致,皇上下令彻查,只是刺客全数服毒身亡,死无对证。」温故像道暗影,站在不远处。 「我让你去散布的消息可送了出去?」 「王爷,您真的要争那龙椅?」 「你们跟随本王,为的不就是想往上爬?」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这是人性,他从不否认,否则他们又何必跟着他? 只是这回,他们确定要失望。 「不,属下以为只要王爷觉得好的,属下便誓死跟随;王爷厌弃的,必然有王爷的道理。」温故说得真诚。 王爷是什么人?从五岁起,身边便有不下十位的老师,也有武师教授,到了六岁,更由掌管天下兵马十之三四的护国公教其骑术弓箭,若非同年因为宫廷恩怨出了意外,瘸了一条腿,凭他的才华能力,想凌越当今皇上,一点都不难。 闻人复微微睐了他一眼。 这温故倒是和前世一样,忠诚死心眼,从不被荣华富贵迷花眼,也从不因为他失意落魄而离去。 自始至终,跟随着他。 于是他好心告知,「那不过是障眼法,我只是想看看二皇子的野心到底有多大,他不过是被钦点去黄河赈灾,在朝中威望渐大,就忘了自己是谁。」 几个皇子都不成气候,他就是丢了个诱饵,表示自己有意于皇位,他们就按捺不住,开始互相攀咬,还在皇兄面前离间他们兄弟的感情。 「我就等着他来对付我。」他冷声道。 盛踏雪这几日都忙着和她爹娘折腾那临街的新房,现在总算有些样子。 这日回到府邸,她却发现惯常这时间都会在瞻霁堂的闻人复不见踪影,而是去了书房。 他也觉得这么腻着,烦了吧? 桌上三碟点心静静搁在那,她伸手拿了一块豆沙酥放入口中,才吃完就觉得胸口有点闷,便进内室歇了一小会儿,可起来后发现仍有些不对劲。 她没多想,缓过气来后,秋水过来说她让人熬煨的酸笋野鸡汤好了,她便让人端着往书房去。 酸笋盛踏雪一向是喜欢的,可今儿个怎么闻就觉得只嗅到酸笋的酸味和野鸡的油腻,令人直想呕吐。 她心里突然烦躁起来,难道是生了什么大病? 「王妃?」 秋水、伊人和阿瓦见她脸色不对都慌了。 「大概是这几天累着了,等一下见着王爷一个字都不许说。」她拉下脸,几个人只能应了。 「给王爷送过鸡汤,不如请府里的简太医过来看一下?」阿瓦还是不放心。 「我不过是有些不舒服,没什么大碍。」 见阿瓦依旧坚持,这丫头平常好说话得很,怎么这会儿就这么坚持? 挥挥手,盛踏雪也不跟她争,让她去请。 等盛踏雪来到书房,正巧看见知新捧着一盆血水出去,她心里一个咯噔,呼吸一窒,匆匆进了里头。 闻人复一身玄色劲装,在她面前他已经很久不穿这种深色的衣服,他坐在椅子上看不出任何异样,只是一条胳臂垂着,温故正忙着替他在胳臂上倒金疮药粉。 闻人复没想到盛踏雪会过来,下意识将受伤的胳臂往后藏,可她已经小跑着上前,声音急切紧张。 「怎么受伤了?要不要紧?秋水,去请简太医过来!」 闻人复看了眼暗处的暗卫,怎么没有人拦住她? 暗卫抖了抖,无辜的想着,王爷,王妃想去哪,您什么时候禁止过了? 闻人复怕她受不了血腥,刻意背过去让温故处理伤口。 盛踏雪看了一眼,那伤口很深,皮开肉绽的,再深一些怕就见骨了,瞬间她的一张脸变白,一手捂着嘴,一手捂着肚子,呕了一声,将腹中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 闻人复的脸变得很精彩。 同时,简太医也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被「送」来了。 「先给王爷看伤!」 「先给王妃诊脉!」 夫妻俩异口同声。 「本王的伤不碍事,温故已经处理过了,先看王妃!」 简太医太知道他蹲的是谁家屋檐了,很快坐到盛踏雪对面。 闻人复要是拗起来就是个什么话都听不进去的土匪,盛踏雪不争了,乖乖的将手伸了出去。 简太医诊了半天脉,眉头一直是皱的。 「如何?难道王妃的身体有问题?」闻人复开始横眉竖眼。 简太医将手缩回去。「虽然月份还浅,不过的确是喜脉不错,恭喜王爷,贺喜王爷,王妃有喜了。」 盛踏雪惊得一下站了起来。 阿瓦连忙扶住她,「我是不是要当阿姨了?」 盛踏雪整个人都傻了,完全没把阿瓦的话听进去,她不敢置信的盯着自己的肚子。 「不会吧,我才几岁就要当娘了?」 她要是也怀孕,那生的时间不就和她娘差不了多少时候? 「王妃这年纪怀胎是有些早,不过老臣绝对不会诊错,敢问王妃这个月的癸水可来了?」 是迟了…… 「太医,你说的可是真的?」闻人复满脸喜色,不顾受伤的胳臂疾步过来,就想搜她人怀。「本王要当爹了」 闻人复的喜形于色让他整个人都彷佛散发出一种瑰丽的光彩。 只是盛踏雪并没有和他一样的雀跃,眼神流露出来的反而是一抹无奈。 v第五十四章[11.12] 「怎么,你腹中怀了我的骨血不高兴吗?」 「我本来想着,如果可以,过几年再生孩子……」她真的从来没想过,孩子会来得这么早。 「若是担心身子受不住,府里有太医,我再去把京里最稳妥的稳婆安排进府里住着,以防万一。」闻人复握着她的手。 木已成舟,她只能点头称好。 闻人复嘱咐阿瓦几个照顾好盛踏雪,又让人开库房拿补品,但当盛踏雪发现瞻霁堂里侍候的人又多了不少,不喜欢这么多人往身边凑的她一说,闻人复又把人通通撵走。 烟氏和顾宛晴都听到了喜讯,两人笑得阖不拢嘴,只是这娘家的娘亲和女儿同时怀了孩子,说出去,实在太叫人尴尬了。 盛踏雪想想,又拨了几个人手去侍候烟氏。 「你娘我没有这么娇贵,如今家里有个丫头侍候,到了将生时再请邻居找有经验的婆子来帮忙就可以了。」 烟氏已经和丈夫说好,趁着她肚子还不显,想赶快搬出去,只是没想到女儿居然也怀上了,这可为难了。 「娘,您用不着担心我,府里什么都不缺,更别说人手是最多的,我还能少得了人照顾吗?」 烟氏也明白这道理,也就安心了。 等烟氏和顾宛晴前后脚走了,盛踏雪这时才想到,因为这突发的一团混乱,她竟忘了问闻人复为何受伤了。 闻人复去宫中报了喜讯,回来的时候已经不早。 他以为这时辰盛踏雪应该睡下了,可她是睡了没错,手上搭着一本看了一半的话本,怀抱里抱着被子。 闻人复的视线落在她的小腹上,嘴角忍不住扬起笑容,那里有他们的孩子! 轻轻摸了下她的脸颊,一颗心满了起来。 只是他这一碰触,盛踏雪本来闭合的眼皮立即睁了开来。 「你回来了?」她揉着眼。 「我吵醒你了?」她揉眼的样子太可爱,要不是自己一身的灰尘,一定将她搂进怀里温存。 「我想等你回来,等着等着就睡着了。」不是说看书可以提振精神吗?她却越看越觉得催眠。 「以后别等了,我忙完自然就会回府。」 「你进宫去把我有身孕的消息告知皇上和皇后了?」 「这是自然,这么大的喜事定然要让他们知道。」他的喜色一直挂在脸上,从未消退过。 「皇上可派人去追查砍伤你的人?」她等他回来,想问的就是这个。 「我除了告知他们你有身孕的喜事,还自请去了封地。」 一手被闻人复握住,盛踏雪抬眼,「你有封地?」 「在江南,你可喜欢?」 江南,富饶丰美之地,宜久居,只是从京城到江南没有几个月是走不到的,这是要长途跋涉。 「皇上对你真好,给了你江南这么好的封地。」把香料铺子开到江南去,这主意感觉也不坏。 闻人复点了点头,皇兄对他的好他一直摆在心底。「原本先帝薨逝,皇兄登基时,身为亲王的我就该就藩的,是皇上说本王是他唯一有血缘的亲人,所以留我在京城,赐给了我亲王府,说这样想看就能见着我,还给我自由来去的权力,让我不受拘束,皇兄对我是真的好。」 「那皇上答应了吗?」这么舍不得离开弟弟的哥哥,肯吗? 「他知道让我走是最好的,倘若我继续留下来,下次失掉的也许是一条命了。」 虽是苦肉计,但这也是他临走前送给皇兄的一个小礼物,提点他皇子里谁的野心已经开始彰显,至于身为帝王的人要如何对待他那些虎视眈眈的儿子们,他就插不上手了。 盛踏雪隐隐知道他胳臂的伤是怎么来的了。 若是继续在京城待下去,身为亲王的他会面临站队的考验,甚至层出不穷的刺杀谋害都有可能。 闻人复不怕事,也不怕那些跳梁小丑,能让他产生惧意的是她,还有她腹中的胎儿,这是他的软肋。 「还有一件事……」他有些欲言又止。 盛踏雪看他紧张的样子,忍不住探手抹去他脸上的川字纹。「说吧,我的心脏强壮得很。」 闻人复直视着她的眼。「我的腿是可以治好的,断骨重塑之痛我不是不能忍。」 「我说过我不介意。」 「皇兄疼惜我,一部分因为我是他仅有的血缘亲人,一部分也因为我的腿,倘若我的腿痊愈了,他不知会做何想法,所以我宁可一生跛着一条腿,却能和你和孩子平安喜乐的过一生。」 盛踏雪把脸埋进闻人复的胸膛,一颗曾经变得坚硬、不愿再碰触爱情的心融化了。 这样的男人,处处替她和未出世的孩子打算,就算要去的地方不是江南她也无所谓,只要有他在,任何地方她都愿与他比翼双飞,就这么和他过完一生,感觉是个很不错的主意。 要下江南这么大的事,盛踏雪自然得告知她爹娘,启程时间依照闻人复的意思,是等她把孩子生下来,出了月子再走。 可盛踏雪却想,既然要离京,不如趁她现在月份还小,就算路程走上几个月,到了江南,刚好她月份大了,可以安心的把孩子生下来。 她也想带着她爹娘一同去江南,只是烟氏有别的想法。 「年前,你小舅来了信,说他想到京城来看一看,要是有机会,在这里也能开家铺子,娘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再说,娘和你爹在京城住得也满习惯的,就不再动了。」 「我舍不得您……」 盛踏雪浮现怅然的笑,眼眶泛红,整个人都扑到烟氏怀里。 虽然知道早晚是要分离的,却没想到是这种分离法。 烟氏温柔的抚摸她的发。「既然决定了,那便去吧,家里不用你担心,再说,你嫁人了,总不能老是带着娘家的爹娘,这也太不象话,你和王爷以后要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娘才能放心,就算不住一起,只要有心,多得是可以见面的机会。」 于是就在春光烂漫,京城最美的时节,襄亲王一行人上路了。 说起这襄亲王,是大威朝的一个传奇。 不说他把江南治理得更加繁荣富庶,成了大威朝最重要的经济重地,他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他对王妃的情意。 襄亲王这一生只有一个王妃,夫妻俩育有四子一女,每一个都极有出息,而且个个甫一出生,他们的皇上伯父便赐了封号,尊贵异常。 而襄亲王与王妃恩爱和睦,相约白头偕老,相约下一世继续情牵。 后记 【后记 年末的感慨 陈毓华】 大家好,我是陈毓华。感谢在豆豆网阅读我的作品。 2018年的最后一天,突然生出不少感慨。 又是一年将尽,好像觉得新的一年来得特别快,真是岁月如梭。 然后呢,今年年底,我的身体也送给了我一个大礼,用病痛来告诉我卖搁操啊,该内观一下自心,停下歇歇,看一看以前轻易被忽略的风景。 慢下脚步学着慢活,突然发现世界上有很多的活法,加上自省后发现,自己这一生似乎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但老实说,喜悦多点,因为发现有很多以前没有重视过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过起来也不赖。 重点就是要乐观,要想开,这是我以前最缺乏的。 没错,2018年以前的陈毓华很爱操烦,很忧郁,没有安全感,这些要一下都戒掉,也许不容易,不过,我告诉自己慢慢来。 尽管知道人吃五谷杂粮生病难免,可还是会多想了一些,想着,病痛能不能到此为止?做人可不可以不要再那么辛苦? 其实,也不是不能,只要转念就好。 人呐,好像很多事情都知道,但未必能做到,因为总是一不小心回到习惯的轨道上,走起老路子,又过起充满压力的生活。 无常说来就来,人要学会把无常当日常,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在过。 是的,这就是新的一年,新的希望,珍惜每一天,每一刻,每个当下。 2019年了,嗯嗯,阿华应该会继续活下去,只不过以前黑白的人生,往后会慢慢学着增添点色彩,自己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但要没有压力的学。 三人行必有我师,无论是捡破烂的游民、看着不起眼的买菜欧巴桑,都自有他们的一套人生哲学,放下是门功课,学习也是。 学海无涯,加油啊,阿华! 【全书完】 注:本作品由豆豆网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网,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