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下凡闯三国》 第一回 小仙下凡(求收藏) 九天之上,祥烟瑞霭,金阙云宫之畔,灵霄宝殿雄雄矗立。玉皇大帝散罢了早朝,诸位仙家臣卿退身出了金殿,穿过了南天门,各自踏云而去。 神仙们都走的净了,南天门下才慢悠悠的走出五个人,最中间的一人愁眉苦脸,垂头丧气,名叫孙小仙,是这天庭之中地位最低,官职最卑的小神仙。在他周围环绕着四个彪形大汉,个个威严魁梧,甲胄鲜明,正是那镇守南天门的持国、增长、多闻、广目四大天王。 这位孙小仙,前世本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他这人忠厚老实,安守本分,向来积德行善,扶困济危。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恰巧路遇居民楼着起大火,就舍身跃入救人,人没救到,不料反而自己被困其中,烈火烧身,悲催的一命呜呼了。 魂魄来至地府,阎王查他的前世今生,不禁大为吃惊。原来追溯了前面的七七四十九世,他活遍了汉唐明清历朝历代,每一世的死因要么是杀身成仁,要么是舍生取义,无一不是轰轰烈烈,大义凛然。这位孙小仙竟然是个活脱脱的千载大善人。 十殿阎君对他的事迹颇为感动,就上达天庭,启奏玉帝,恩赐他尸解升仙,成了天庭里的一个小小神仙。玉帝看他别无长处,却在清朝当过一世铁匠,就把他安排到了武备监中,专门为天兵天将锻打兵器。 本来这神仙铁匠的日子过得也是逍遥自在,虽然地位卑微,但只要心平气和,倒也无甚大碍。怎料凡间经济不景气,导致天庭的收到的香火供奉也是愈来愈少。 今日上朝,玉帝为了节省天庭开支,只得下令削减机构,裁撤冗员。孙小仙职小位卑,自然不免成了首批被裁减的神仙。散罢早朝之后,四大天王押送着他来至南天门外,要把他推入人间,降世投胎,重新做回凡人。 用七七四十九世换来的一个小小神仙之位,屁股还没坐热,就又被打入凡间,他果然是个史上最悲催小仙。 不一会儿功夫,就来至了一座仙雾缭绕的拱桥之上,桥头上立着一块铁碑,上写“降仙井”三个大字。 那持国天王指着桥下,对孙小仙道:“这下面就是‘降仙井’,只要我们把你从桥头掷下,钻入井眼里,你就可以投胎到凡间了。这‘降仙井’共有四个井眼,分别代表凡人的四种境界,你想投做哪一种?” 孙小仙打眼往下俯看,见桥下远处一字排开,果然悬空开着四个井眼,每个井沿都用青砖砌成,上面刻有字迹,由近及远,分别是“男盗女娼”、“平民百姓”、“豪财富贾”、“王侯将相”。他不暇多想,就把手指向了最远处那口写着“王侯将相”的井。 持国天王抚掌大笑:“人人都说王侯将相好,却又怎知那王侯将相其实是世间最难当的,你没看到那口井离着这座桥距离最远么?我们一会儿把你从这桥头掷出,万一准头把握不好,力道使的不均,没有落入井眼,而是掉到了井的外面,那可就是落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后果不堪设想,你难道不怕么?” 孙小仙仔细一看,见那口刻有“王侯将相”的井离着桥头少说也有十几丈,果然是四个井里最远的一个,但他心念已决,毅然道:“我活过了七七四十九世,每一世都是草根平民,如今好不容易仙人下凡一次,说什么也要当一回王侯将相!就算是千凶万险,亦不所惧!” 一旁的多闻天王听了他的话,大手一拍道:“好!你这小仙虽然柔弱,却是颇有胆略,很是叫人喜欢!本天王膂力奇大,号称是天庭第一投掷手,上次天庭运动会的时候,本天王还拿了个丢铅球的冠军!既然如此,就由本天王送你上路,把你丢到那口王侯将相的井眼之中,你意如何?” 孙小仙朝他恭敬的一鞠躬,谢道:“既然如此,小仙的凡世前途,就全仰仗天王的这一掷了!” 多闻天王嗯了一声,把他手中的那柄混元伞放在桥面栏杆上,将孙小仙扛在了肩头,笑道:“你莫要害怕!本天王曾丢掷过上百个下凡的神仙,从来没有失手过!现在凡间是21世纪,你进了那口王侯将相的井,等将来就是国家领导人了,到时候可要多念着本天王的好,替咱在凡间多修几座祠庙哇!哈哈哈…..” 孙小仙忙说:“天王的大恩大德,小仙定会记在心中!” 多闻天王大喜,瞅准了那口井眼,在桥面上转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圈儿,使出了田径运动员投掷链球的动作,臂上神力勃发,眼看就要把孙小仙凌空丢掷而出。 正值此时,多闻天王养的那只紫金花狐貂却顽皮的从他怀中露出了头,用闪电般的速度奔到了他的手背上,朝着他的大手张口咬下。 “啊哟!”多闻天王手上一疼,心头一颤,使出的力道竟微微小了一些,抓着孙小仙的手指瞬间松了开来。 “嗖......”孙小仙凌空飞出,在云间划出了一道美妙的抛物线,直奔着那口王侯将相井落去。 只要钻到井中,就可以称王称孤,一世富贵了,到时候朕一定要做个勤政爱民的好帝王,留名青史,誉满天下。 不对……听说凡间现在是21世纪,早就没有皇帝了,看来我要准备当个受人民拥护爱戴的国家领袖呢….. 孙小仙踌躇满志,被天庭扫地出门的阴霾也在他心头渐渐褪去,眼看着那黑黢黢的井口近在咫尺,他索性在空中做出了一个前空翻转体两周半的优雅跳水动作,轻轻的闭上了眼睛,享受这破茧成蝶的庄重一刻。 “砰!!!” 轰然一声巨响…… 突然脑门上一阵钻心的疼痛,孙小仙猛的睁开眼来,见自己虽然距离井口咫尺之遥,却竟然撞在了井沿的青石砖上。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剧烈反弹,凭空向着井外的茫茫天宇坠去…… “啊啊啊……不是说从来没失手过么……坑爹啊……”云层之下,回音阵阵,远远的传来了孙小仙怨恨的嚎叫声…… 四大天王呆立在桥头,目睹了这一切。多闻天王满脸尴尬道:“呃……手滑了……” 其他三位天王一起摇头,齐声叹道:“哎……好一桩惨剧……都怪你……” 多闻天王忙解释:“怎能怪我?明明是怪我那只不听话的花狐貂!本天王不过是少喂了它几顿食,怎料这只畜生就偷偷窜出来咬我!” 其他三位天王一起道:“如此不听话的畜生,留着他做甚?不如生把火烤来吃了,也好教咱兄弟几个解解肚子里的馋虫!” 一想到这儿,四位天王都是眼前一亮,连忙转头寻找那只调皮的紫金花狐貂,却发现桥上空空如也,花狐貂也早已不知了去向,就连多闻天王的那柄法宝混元伞,竟然也不见了踪影…… (ps:求您点击收藏~谢谢!) 第二回 孙坚庶子(求收藏) 江东横江渡口,军营寨外的平原上,两支铁军互相对垒,雄雄虎视。其中一支军队全都身穿赤红色的甲胄,刀枪锃亮,军容肃穆,中军帐前高高擎立着一面大旗,上面用红底黑色的篆文写着一个硕大的“孙“字。 喧天的战鼓隆隆震响,一排彪形大汉赤膊着上身,虬脊般的肌肉上缓缓淌下汗水,口中喊着响亮的号子,将手中的鼓槌狠命的砸向羊皮鼓膜,恨不得要在上面敲出一个洞来。孙家军听了这震天的战鼓,也都一齐喊起杀声,气势恢宏,剑拔弩张,预示着一场大战的到来。 孙小仙此时远远的坐在孙家军后方山坡上的军帐里,面容淡然,静静的看着山下战事。他的身旁靠着一个美貌的女孩儿,年方及笄,清丽绝伦,却又在眉目之间隐隐透出一股枭悍的英气。 距离他从天庭降下凡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他没有来到21世纪,而是不慎掉入了降仙井外的时空裂隙之中,伴着一阵银光,穿越到了东汉末的汉献帝兴平二年。 他也没有如愿以偿的投胎成王侯将相,而是阴差阳错的砸在了一个凡人身上,重生成了三国年间的一个普通少年。 他现在还是姓孙,名叫孙朗,字早安,今年只有一十四岁,是那位三国时期鼎鼎有名的长沙太守、破虏将军孙坚的最小的一个儿子。 因为灵魂融合之时的周身不适,以及脑门儿在井沿上剧烈撞击留下的伤痛,孙朗卧病在床已有月余,他虽然已经适应了这孙坚庶子的身份,但也渐渐的得知了自己在孙家的处境之忧。 原来孙坚共有五个儿子,分别是孙策、孙权、孙翊、孙匡以及他自己。他的四位兄长都是吴夫人的嫡子,而唯独只有他,却是孙坚的小妾丁氏所生。丁氏生他的时候,就因难产而亡了。 命运仿佛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现在成了孙家唯一的一个庶子,说白了,只有他自己是后娘养的,而且是一个克死了生母的不详之人。正因如此,他也就成了孙家所有的老小家眷之中,最不受重视,处处被人轻贱的一人。 三国的历史尽人皆知,兴平二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的联军已经溃散,孙坚在洛阳皇宫偶得汉朝的传国玉玺,却又在返回江东的途中被黄祖暗箭射死,长子孙策为了召回旧部,只能委曲求全,投靠在了袁术麾下。 然而孙策并非池中之物,他听取了谋士朱治的建议,将传国玉玺抵押给了袁术,借到了五千兵士,召回了孙家的旧老部曲,渡江攻打扬州牧刘繇,准备夺回江东基业,重振孙家威名。 今日正值孙家军发兵攻打横江军寨,这军寨的守将乃是刘繇手下大将樊能,他受了刘繇之命,领兵一万屯师横江,与曲阿、当利形成掎角之势,共同抵抗孙策来军。 孙家儿郎都是少年英雄,孙权、孙翊、孙匡三人虽然都只有十五六岁,却也均已披挂上阵,跟着长兄孙策站在了军阵之中。因为孙朗是个小妾所生的庶子,最近又是身体微恙,孙策便安排他远远的坐在了山头军帐里,陪着他的姐姐孙尚香一起观战。 一提到他的这个姐姐孙尚香,孙朗的心头倒是乏起一丝甜意。她此时还不是大汉皇叔刘备之妻,她现在还未成年,含苞待放。在这个人人对自己冷漠无情的孙家,他的这个姐姐是唯一能和他说句知心话儿的人,他俩两小无猜,形影不离,虽然关系是姐弟,但是情同知己。这些时日,也是多亏了孙尚香的精心照料,他的病情才能逐渐好转。 孙尚香穿着一身藕红色的襦裙,隐隐的裹敷着曼妙娉婷的身姿;头上挽着一束青螺髻,墨雅的秀发更加衬托出如画的眉目。她虽然天生丽质,但在一颦一笑之间,却又微微透露出飒飒英气,果然是一个明丽动人的将门之女。 她靠在他的身旁,手中端着一碗滚热的汤药,提着一个汤匙,一边缓缓的替他喂药,一边眺目观看着山下的战势。 汤药还未入嘴,一股刺鼻的气味就扑面而来,孙朗知道自己的病情其实并无大碍,便央求道:“姐姐,这个药苦的紧,我不想喝了……” “不行!你的身子还虚弱的很,头疼的病症也未根治,大夫说必须要勤服汤药!”孙尚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山下的战事上,回答的语气颇为强硬。 孙朗无奈,只得皱起了眉头,张口准备喝下汤药。 “快看快看!要开始交战了!”孙尚香突然细眉一挑,秀目放光,撤回了汤匙指着山下,显得极为兴奋。 孙朗对山下的战局实在是不感兴趣,但听孙尚香如此说,也只能侧目观瞧。只见两军阵圆之处,扬州军中已经拍马走出一员剽悍的将领,手持一杆钢枪,正在大声挑衅: “孙策小儿!竟敢犯我扬州之地,真乃胆大包天!你为何躲躲藏藏,不敢露面?敢不敢出来和你爷爷大战三百合?”此人嚣张跋扈,正是横江守将樊能。 小霸王孙策跨着白骢驹,手持霸王枪,身穿亮银甲胄,威风凛凛,英姿飒爽。听了这话不禁勃然大怒:“此人实在太过猖狂!”右手一勒缰绳,就要跃马而出,亲自独斗樊能。 “主公且慢!杀鸡焉用宰牛刀,樊能不过乃一介鼠辈耳,还是待属下取他首级!”突然之间,孙策身后跃出一员大将,手持熟铜双鞭,身形高大威猛,也不骑马,竟然直接迈开大步,奔跑着朝樊能杀去。孙朗认识此人,正乃是孙坚旧部,东吴大将黄盖黄公覆! 樊能喊道:“来将通名!本大爷从来不斩无名之辈!” 黄盖奔到中央,大叫一声:“吾乃你爷爷是也!”两脚一蹬,身子腾空,双鞭高举,迎面就朝着樊能砸下。 樊能大怒,挺枪迎击,二人一个骑马,一个步战,一个使枪,一个使鞭,你来我往,打作一团。 团。 第三回 专属神技(求收藏) 黄盖是三国年间有名的大将,而樊能却是个泛泛无名之辈,按道理说,黄盖应当手到擒来,赢得轻轻松松才对。 但说来奇怪,几回合过后,那樊能却是如鱼得水,一把钢枪舞的虎虎生威,而黄盖却渐渐落于了下风,过不多时,肩头、胳膊、手腕,竟接二连三的被樊能提枪刺中,血迹斑斑,甚是狼狈! 孙尚香看的兴起,干脆停手不再喂药,而是站起身来举目观战。按说黄盖战局不利,她该当紧张才是,怎料她却是嘴角带笑,言笑晏晏,显得颇为镇定自若,仿佛黄盖受伤竟是合情合理之事,只听她轻声道:“黄叔叔故意被那樊能刺中,看来是要使出他的神技‘苦肉火龙鞭’了呢!” 神技?神技是何物?“苦肉火龙鞭”又是何物? 孙朗降凡的一个月里,已经在她口中反反复复听到所谓“神技”这个词语不下数十遍了。他旁敲侧击,反复琢磨,才隐隐约约的弄清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他不慎掉入了降仙井外的时空裂隙,落入了历史的时空岔道之中,竟然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三国世界。现如今这个三国世界充满神幻,竟然与历史上的真实三国大相径庭! 可能是他这个神仙突然穿越下凡而来,搅乱了三国世界原有的秩序吧,在现在这个世界当中,许多知名的武将和谋士,竟然都有拥有各自的专属神技和专属神器。这些神技不同于普通的武功招法,而是蕴含神灵之力的特技。那些专属神器也不是普通的兵刃,而是一个个钟灵毓秀的神兵法宝。 而这一切的一切,据说都是被一种叫做“灵力”的神秘能量所驱动。灵力积存于武将和谋士的体内,需要配备以专属的神器,才能释放出强大的技能。 经孙尚香述说,他已经知道了长兄孙策的神器乃是一把霸王枪,神技叫做“霸王卸甲”。程普的神器是一把铁脊蛇矛,可以召唤江中水蛇,袭击敌军。而大将祖茂的神器则是一柄硕大的碧海古锭刀,据说可以使出“劈波逐浪”的神技,连江海之水都可随意驱逐。 一切都是如此的神神叨叨,叫人匪夷所思,他也是徒有耳闻,从未亲眼得见。 然而他又不敢不信,因为听孙尚香之言,山下的这位黄盖黄公覆应该马上就要施展他的专属神技了。他心中全是疑惑,不知道这招所谓的“苦肉火龙鞭”到底又蕴藏着如何神奇的威力? 孙尚香看出了他的困惑,抿着嘴道:“你有所不知,黄叔叔其实是在施展苦肉之法,故意让对方刺在自己身上,他的那副铜鞭名叫火龙鞭,愈是吸收了他自己身上的鲜血,愈是威力无穷,不信你看!” 孙朗半信半疑,忙举目远望,只见黄盖身上已经挨了七八个枪伤,鲜血汩汩流出,都顺着手臂灌入了双鞭之中。那双鞭本来是黄铜之色,慢慢的吸收血液,颜色竟然渐渐有黄转橙,由橙变红,最后化为了一股火炭之色! 黄盖擎着两把凝血的神鞭,非但没有因失血过多而气力衰竭,反而是变得与众不同,力道威猛无铸,气势磅礴如虹,每一击竟然可扫荡起层层火势,卷带着劈山裂石之力,将那樊能打的节节败退,毫无招架之功! 好一个黄盖黄公覆,有此神将,何愁我孙家不平江东? “砰!“一声巨鸣,黄盖横鞭扫出,击在了马腿之上,樊能胯下之马瞬时哀鸣一声,四蹄俱断! “啪!”又是一声闷响,樊能跌下马来,还未来得及落地,黄盖双鞭齐施,用一招“双风贯耳”,便将樊能打的头颅爆裂而亡! “敌方主将已死!给我冲啊!!!”黄盖双鞭一挥,大叫一声,便只身冲入了敌阵!孙家军中旌旗一挥,杀声震天,冲锋而出。 双鞭犹如两条火龙,在原野上辗转游走,黄盖一将当先,独身闯入敌营,所及之处,无不燃起雄雄烈火。 扬州军见主将惨死,又见黄盖如此神勇,哪里还敢在平原上厮杀?只得敲起了铁钲,鸣金向后撤军,散乱了原本站好的阵法,全都龟缩进了营寨前的沟壕之中。他们训练有素,匆忙之中并不慌乱,而是竖起了长枪和盾牌,组成了一道坚实的防御线。 黄盖以一敌众,顿时被围困其中。 “霸王卸甲!” 两军阵前突然传来一声清亮的斥声,原来是小霸王孙策见敌方竖起盾阵,便一声长啸,也跃马冲入敌阵。他手中挥舞起了那柄霸王枪,在半空中卷起了阵阵漩涡般的气流。 这霸王枪长约一丈三,通体用精钢锻打而成,枪柄上雕刻狮头火纹,枪缨为水蓝锦丝,枪头铸做龙头形状,枪尖锋利无铸,微微透射出屡屡寒光。 孙朗在天庭当过铁匠,见多了天兵天将所用的神兵利器,对于兵器的鉴定可谓是行家里手,此时见了这柄霸王长枪,也不禁暗暗称奇,连连夸赞。 “嗖……嗖……嗖……” 说来奇怪,这霸王枪一凌空挥舞,扬州军手中的盾牌竟然像受了磁石的吸引一般,全都脱手而出,飞聚到了孙策头顶上方的半空之中。扬州军兵士突然见了这一幕,都傻傻的愣在了当地。 孙策又将霸王枪反转倒挥,向前一指,大喝一声:“解甲倒戈!” 随着他一声令下,盘旋在空中的上百个铁盾像长了耳朵一般,全都听他指挥,又朝着扬州军激射而出,好似下起了一场铁盾做成的骤雨一般,一个个全都结结实实的砸在了扬州军的兵卒身上,所中之人皆是头破血流,脑袋开花,场面血腥,惨不忍睹。 前有孙策卸甲之术袭击,后有黄盖火龙神鞭侵扰,扬州军哪里还有还手之力?瞬时溃不成军,舍弃了营寨四散奔逃。孙家军见势全面冲锋,杀声震天。程普、韩当、周泰等众将领奋力杀敌,孙权、孙匡等孙家子弟也是紧随而上! 第四回 枭姬孙尚香 扬州军弃了横江营寨,朝着江边抱头鼠窜。江边的芦苇荡里早就埋伏了三公子孙翊率领的三百兵马,令旗一指,伏兵尽出,又是一阵掩杀。丢盔弃甲的上千名扬州兵无路可逃,只能纷纷跳入了江水之中,妄图从水路逃得一条性命。 江上漂来一叶扁舟,舟中站着一个大汉,肩头扛着一柄巨大的碧海古锭刀,不是旁人,正是大将祖茂。只见他暴喝一声:“扬州鼠辈!吃我一招‘劈波逐浪!’”提起大刀朝着江面上猛力一砍,江中之水登时奔波汹涌,聚会成了一条水龙之形,朝着水中的扬州军漫卷而去。碧水连天,惊涛拍岸,将跳水的扬州兵又都卷到了江岸之上。扬州兵见前有埋伏,后有追兵,惊慌失措之余,只能纷纷跪地投降了。 孙家军渡江后首次征战就以少胜多,不仅赢得轰轰烈烈,而且还俘获了两千多扬州兵,可谓是初战大捷! 远远的小山头儿上,孙朗看的瞠目结舌,一条下巴都快掉在了地上...... 黄盖竟然会用苦肉神技?被人打得越惨,流的血越多,手中神鞭的威力就越是强劲? 孙策竟然会用卸甲之术,可以随意操控对方手中的盾甲,使其倒戈相击? 祖茂的那招“劈波逐浪”果然真的可以随意驱动江河湖海之水? 这……这也太离谱了吧…… 区区孙策和黄盖的神技都有如此厉害,那虎痴许褚呢?武圣关羽呢?七进七出的常山赵子龙呢?辕门射戟的吕布吕奉先呢?他们的神技又分别是什么? 这群人若是都使出各自的神技,岂不是都可以以一敌百,披荆斩棘,任意纵横驰骋天下了? 天地之大,果真是无奇不有!现在这个的三国,果然是个神将乱入的世界,再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历史中那个真实的三国了! “要是我也能拥有神力和神器,和这些武将们一较高下,那可该有多好?”孙朗平定了一下惊讶的情绪,开始思索自己的出路。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摊开双手,发现两手中空空如也,自己既没有神器,也没有神技,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凡夫俗子罢了。 原来他虽然是个神仙降世,却没带下半点仙法和神力。一想到这儿,心中微微的失落怅然。 山下刀兵四起,金戈齐鸣,扬州军惨叫连连,一溃千里,孙家军乘胜追击,势如破竹。孙尚香看到这里不禁笑颜如花,拍手大叫道:“杀!杀!杀!只可惜我乃是女儿之身,否则也定要随着孙家军浴血奋战,痛痛快快大杀特杀一番!” 孙朗眼前一亮,抬头问:“姐姐,莫非你也会神技?” 孙尚香摇着头,噘着嘴道:“哼!姐姐我整日待字闺中,那神技么当然是不会的。只不过我从小练得一身高强的功夫,若要真是上阵杀敌,定然也不会输给二哥和三哥他们!” 孙朗当然知道历史上的孙尚香刀马娴熟,人称“枭姬”,但他看自己的这位姐姐弱柳扶风,娇滴滴的不堪一击,要说她武艺高强,说什么也不敢相信,便露出了一副怀疑的表情,斜着嘴角暗中偷笑。 孙尚香心思机敏,察觉出了他的怀疑,她向来要强,便问道:“怎么,你难道不信?莫非要姐姐给你演示一手真功夫,你才敢相信?”说完就左臂高举,右臂伸出,单腿金鸡独立,想要在弟弟面前证明自己的实力。 她摆起了架势,猛的一拳击出,却浑然忘记了自己手中还端着一个盛满汤药的大碗…… “哗啦啦……” 一不留神之间,滚热的药汤倾洒而出,浑如雨下,竟然全都泼在了孙朗前胸的衣襟上。 “哎哟!五弟,对不住!”孙尚香这才发现自己犯了错,慌忙丢了药碗,手忙脚乱的帮他擦拭。 孙朗看她较真,正想回答:“我当然相信。”不料斗然间被烫了一下,也是吃惊不过,一股钻心的疼痛渗入肌肤,慌忙从椅子上蹦了下来,连声说:“不要紧!” 怎知刚站到地上,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原来他大病刚愈,还未康复周全,双眼一黑,竟然就要往前倾倒。 孙尚香大惊,寻思自己烫到了五弟不说,要是害的他再跌一跤,那可就是错上加错了,只能快步迎上前去,用她纤细的身躯将将的把他扶在了半空。 孙朗头脑发晕,身上乏力,弱弱的靠在孙尚香的肩头……隔着凉薄的衣衫,感受着她细嫩的肌肤,任她的秀发抚在自己脸上,只觉说不出的娇柔温软,顿时耳根烧的发烫,面容羞得通红,其乐融融不知所以然。 一时之间,他那被汤药烫伤的疼痛感顿时烟消云散,外面杀声震天的战火硝烟也全然充耳不闻,只是陶醉的沉浸在了这旖旎的时光之中: “虽然我没有神器,没有神技;虽然我柔弱不堪,身无长物;虽然我身为庶子,处处遭人冷眼相加,但幸好我还有个温婉可人的姐姐相伴,真可谓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这可能就是所谓弟弟对姐姐的依恋吧……” 孙尚香见他并无大碍了,轻声问:“五弟,待姐姐来扶你坐下吧?” “嗯,多谢姐姐……”孙朗仍然撒娇一般,酸软的偎在她的身上。 孙尚香微微一笑,从小到大,她的这个弟弟从来都是这样黏着自己,故而对他的举动倒也不觉奇怪,使劲儿挽起了他的胳膊,想要把他搀到椅中坐下。 就在此时,她不经意间瞥到了孙朗那柔弱的肩膀上,竟然蹲着一只毛茸茸的活物,仔细一看,那活物约莫三寸来长,黑不溜秋,两只绿豆般的眼睛骨碌碌乱转,一双长长的门牙竖在嘴前,脑袋上两只大耳朵迎风招展,身子背后拖着长长的一条尾巴,正是一条硕大的黑老鼠! 孙尚香速来骁勇,不让须眉,她本来就想在孙朗面前展露下身手,此时柳眉倒竖,俏脸凝霜,大喝一声:“呔!哪里来的鼠辈?”说完双手一伸,猛然朝着那只老鼠抓去。 那老鼠见她伸手抓自己,吱吱高叫两声,闪电般奔下孙朗肩头,窜出了帐外。 孙尚香大怒:“鼠辈,哪里跑!”,大步一迈,身影灵动,跃出了军帐,挺身朝着老鼠追去。 孙朗正在酥软的搭在她的身上,表情陶醉忘我,心中想入非非,怎能料到她会突然跑开?斗然间没了支撑,身体瞬时失去了平衡,还未理会发生了什么状况,便迎头朝着地上扑去。 “咚!” 巨响之下,他再一次脑门儿着地,狗啃泥般的重重摔在了地上…… 第五回 会说话的老鼠(求收藏) 孙朗的脑袋拍在地上,内心受伤无助至极,久久不能起身…… “在天庭之上,我是最可悲的小神仙,怎料在三国年间,我竟然也是最受伤的凡人……为何你们都要跟我的脑门儿过不去? 笑话,简直是笑话,这山坡之上怎么会有老鼠?姐姐她肯定是不想扶我……就故意找个由头,把我丢在一旁……” 他忍着疼痛,使出了周身气力,颤巍巍的撑起身子,边不住的碎碎念,边蹒跚的踱步来至帐外。 帐外山坡斗峭,怪石嶙峋,他举目眺望,见孙尚香腾跃其间,果然正在追击前面一只硕大的黑老鼠! “竟然真有老鼠?”孙朗这才知道姐姐不是故意摔他,心头甚是欣慰。 只见那老鼠速度甚是迅捷,四只小爪捣的飞快,一只长尾左右摇摆,伏在地上飞速奔走。它好像是在和孙尚香赌气,明明可以钻入草丛中逃窜,却故意的绕着山头打转儿。 孙尚香也不甘示弱,她身影灵动,步履轻盈,在一块块山石间翻腾跳跃,宛如一道红色的长霞般紧跟其后。 孙朗大声叫道:“姐姐!不过是只小老鼠,何必与它较真?且由它去吧!” 孙尚香娇斥道:“不行!姐姐我连须眉男儿尤且不惧,怎么输给这只小畜生?” 那黑老鼠仿佛也和她较上了真,竟然回过身来,仗着自己身子灵活,窜到了孙尚香的身旁不住转圈儿,又从她裙下钻进钻出,俨然是在向她咄咄挑衅。 孙尚香本来就想在孙朗面前展露下拳脚,这会儿又见一只老鼠竟都敢挑衅自己,顿时怒火中烧,冷声笑道:“嘿嘿!好个畜生,竟然嚣张至斯,看来是逼我使出真本事!” 军帐之外戍卫着两三个老兵,他们身上都佩戴着长剑。孙尚香轻灵一跃,从一个老兵头顶翻身而过,顺手夺过了他手中的精钢长剑,转身又朝着那只老鼠追杀而去。 这精钢剑少说得有四五尺长,恨不得比她的个头儿都高,怎知在她手中挥舞开来,不仅不显阻滞,反而是游刃有余、气势不凡。她每一击都力道沉重,剑刃砍在山石草木之上,处处都是木石迸裂,碎屑纷飞。再加上她的身法本就迅捷无比,红色的衣裙和银色的长剑搅动在一起,叫人看的眼花缭乱。 一时之间,狭小的山头上金戈四起,剑刃纵横,到处都是孙尚香的影子。就连一旁戍卫的几个老兵也是为之动容,不住的往后撤步躲闪。 孙朗再也不敢怀疑孙尚香的武艺,颤声道:“我的姐呀……你果然是条生猛的女汉子啊……”他害怕被刀剑误伤,也顾不得身上乏力,硬撑着身子躲到了军帐里,只露出了一双眼睛观看。 那只黑老鼠本来还是趾高气扬,此时见了这等声势好像也非常恐惧,被撵的四下躲藏,然而任凭它如何奔窜,却也始终甩不脱孙尚香的追击,它跑了半响,仿佛是累了,四只小爪变得踉踉跄跄,速度再也没有先前迅捷。孙尚香瞅准时机,手中精钢剑掷出,宛如流星飞月,“铮”的一声鸣响,精准的钉在了老鼠的前方。 那老鼠被追的狼狈不堪,正在舍命前窜,猛然见到前方多了一把亮闪闪的长剑,猝不及防,来不及刹住四爪,“咚”的一下迎头撞在了剑刃上,顿时眼冒金星,天旋地转,歪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晕过去了。 孙尚香跃步上前,揪起了老鼠的尾巴,将它提在了半空甩了三圈儿,表情显得甚是得意,抿嘴笑道:“区区鼠辈竟然也敢猖狂,五弟,你看姐姐我的武艺如何?” “姐姐威武!姐姐好剑法!”孙朗走出帐来,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拍着手连声夸赞。一群老兵也纷纷附和,称赞不止。 孙尚香昂着头,看着众人崇拜的眼神,神情颇为倨傲。孙朗还想再说几句拍马屁的话,突然听一个老兵上前禀道:“小姐,公子,前方战事已平,我军已经占领了横江军寨,咱们这就下山入寨吧……” 孙尚香点了点头,道:“这畜生又臭又脏,交由你们处置吧!”说完手一甩,把那黑老鼠丢在了地上,像只轻灵的燕儿般纵身奔下了山坡。 老兵忙叫道:“小姐,属下已备好了藤轿,请您入轿,让属下等人抬着您下山!” 山坡下远远传来了孙尚香的答话:“你们照顾好我五弟即可!本小姐需练习身法,正好徒步下山!不坐你们的轿子!”等到最后几句之时,声音微弱,显然人已经去的极远了。 孙朗与老兵相顾愕然,他的这位姐姐果然是个性格豪迈的奇女子。老兵道:“既然如此,那就请五公子上轿,让属下等人抬您下山吧。”这山头上的十几个兵卒都是年迈的老兵,不能上阵打仗,只能被安排在后方照顾服侍孙朗和孙尚香。他们麻利的收拾起了军帐,又一齐抬过来了一架树藤编成的轿子,请孙朗上轿。 孙朗点了点头,便移步上了藤轿。怎知屁股刚刚坐稳,耳中突然听到有个苍老的声音悠悠的说道: “孙尚香,孙坚之女,一十五岁。目前尚无神技,功力仅为下下等,灵力属风,特点为投掷手法极准,适合用暗器,当配以飞刀类神器,修习灵力,日后可成上等之大将。” 是谁在说话? 这猛然间的声音吓了孙朗一跳,差点使他摔下藤轿。 他左顾右看,见这山头上除了自己之外就只剩那十几个老兵了。他知道刚才的说话之人当然不是这群老兵,因为他们是决计不敢直呼孙尚香的闺名的…… 不是他们,那又是谁? “孙策,字伯符,身份为统帅,目前已有神技霸王卸甲,灵力属金,功力已达上等。” “黄盖,字公覆,身份为大将,目前已有神技苦肉火龙鞭,灵力属火,功力目前仅为中上等。” 这苍老的声音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清清淅淅的钻入了他的耳窝:“老夫以天眼观凡间众生,可以参透一切过往今生……” 众老兵仍是各忙各的,走过来一前一后扛起了藤轿,准备抬他下山,对这个声音竟然无动于衷。孙朗大骇,颤声朝老兵们问道:“你们难道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么?” 老兵茫然的摇头,显然是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对他莫名其妙的发问一头雾水。孙朗更是惊讶,脑袋像个拨浪鼓般左右寻找,想看看山石后面,或者树木从中是否躲着什么人,在暗中偷偷故弄玄虚。 “不用再寻找啦!老夫现在晕躺在地上,莫非你没有看到吗?”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凭空传来。 孙朗大惊,忙往地上扫视,见地上全是光秃秃的山石,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当然,除了那只被孙尚香击晕以后,丢在了地上的老鼠以外…… 它头脑撞在了剑身之上,此时仍然昏阙不醒。 这突如其来的奇怪话语,仿佛是一个不速之客,使他忐忑不安,狐疑不定。他记起了21世纪曾有一种隔空传语的魔术,类似于心灵感应,可以使两人之间建立起虚无的语言沟通。 “难道……难道是这只老鼠在暗中说话?这话语只有我自己能听到,其他人都听不到?”一种奇怪至极、匪夷所思的念头从他内心升起,叫他心惊胆战,惶恐不安。 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现在毕竟是个神幻的三国世界,任何吊诡之事都有可能发生…… 第六回 与鼠为友 这几个老兵的职责,就是照顾好五公子孙朗和小姐孙尚香,他们抬起了轿子,想尽快的离了山头儿,前往横江军寨中复命。 “且慢!让我下轿!”孙朗大喊一声,几位老兵刚走了几步,便又停下了脚步。孙朗从藤轿中翻身而出,蹲在地上,将那老鼠提了起来仔细观看。 这只老鼠果然与众不同! 只见它虽然长着一身黑毛,却闪亮如缎,柔顺如锦,就好似名贵骏马一般。再看它的长相,虽是一副鼠相,但那两颗大板门牙,还有三缕细长胡子,都显得甚是可爱滑稽,尽透着一股呆萌之意。 莫非这果真是一只神奇的老鼠? “五公子,这老鼠已经死了,你还抓他作甚?孙家军已经入了营寨,咱们也赶快下山去吧。”一旁的老兵见他提着老鼠发呆,只能委婉的催促。 孙朗忐忑不安,总觉得这老鼠极为诡异,他不暇多想,便慌忙把老鼠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又转身上了藤轿。 几个老兵见他竟然将一只死老鼠塞到怀中,不禁微觉诧异,但老兵们敬他是孙家的公子,当然不能指责他的不是,只能摇着头,又抬起了小轿,迤逦下山而去。 这小山坡倒也不是甚高,山下尽是一片沿江平原,经过一场大战之后,此时已是尸骨遍野,哀鸿千里。扬州兵侥幸能活下的人,都弃甲投降成了俘虏。孙家军正在捕获残兵,收缴兵器,这些战利品都是他们邀功请赏的凭证,一想到可以居功受赏,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大胜之后的喜悦。 走了近半个时辰,老兵们才簇拥着孙朗的小轿,绕过了狼藉的战场,将他抬至了横江军寨之中。路旁的孙家军兵士都朝他指手画脚的私语议论,大家都知道他是孙家的庶子,从小体弱多病,不能上阵杀敌,只能远远的躲在后方的山坡上观战。 孙朗早就适应了这样旁人对自己的非议,面对如此处境倒也不觉不适。 刚进军寨大门,迎头就见一个年轻的将领站在路中央,正在指挥着兵士搬运物资。他看到孙朗坐轿而来,脸上全是鄙夷的神色,笑着奚落道: “唷!我倒是谁坐着八抬大轿来了,原来是五弟!我等九死一生的打仗,在刀头上舔血,在箭雨中冲锋,终于夺下了敌方营寨。汝却在山头上饮茶作乐,看着我们搏命,真是好不悠闲自在啊!” 此人正是他的三哥,孙翊孙叔弼。此次横江之役,他率军埋伏在江边,捕获了大量的扬州逃兵,可谓是立下了大功。他虽然年纪轻轻,却生的高大威猛,颇有乃父孙坚之容。 孙朗早已经习惯了孙翊的嘲笑,在汉末的封建礼教的家庭体制之中,庶子的地位卑微,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嫡子分庭抗礼的。对于他的奚落和讽刺,孙朗只能置若罔闻,假装没有听到。 孙翊一高声嘲笑,周围的兵卒更加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指手画脚的低声议论起来。 一人问道:“主公今年才二十多岁,就已经名震天下;三公子也才十六岁,就已经上阵杀敌,独自带兵打仗了;二公子和四公子也是亲冒矢石,处处敢为人先。孙家子弟个个都是少年英雄,没有任何人敢冒渎了孙坚孙将军的威名,为何这位五公子却一副病怏怏之态,躲在大军后面远远的观战?” 另一人答:“你有所不知,所谓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即便是孙坚将军,生出的五个儿子也不可能尽是英雄。吴夫人嫡出的四位公子当然都继承了孙将军的气概,但这位五公子孙朗却是小妾所生的庶子,他从小体弱多病,弱不禁风,根本没法上阵杀敌!” 那人又说:“原来如此……想我孙家军本来就人少力微,此时正该积攒兵力,全员出马才是。不能上阵杀敌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分出人手照顾他,我看他也真是个累赘多余之人,徒然给大家增添了负担了……” 抬着他的几位老兵听了这话也都摇头叹息,他们虽然年老力衰,但个个都跟随孙坚征战了一生,如何不想也上阵杀敌建功?倒头来却被派去照顾这位病怏怏的五公子,自然是心中不快,哀叹连连。 庶子在孙家的地位,果然卑微可怜……就连孙家军的军卒,都瞧不起他…… 孙朗受尽了旁人的非议和冷视,只能低着头,红着脸,指挥着老兵将他抬到了一个马厩旁的草垛后面。那马厩后面鲜有人至,极其冷清,只有几匹战马低头啃嚼着槽中草食。 他下了藤轿,踱步到了草垛之后,支开了老兵,独自缩身坐在了地上。他想找个无人的角落躲藏起来,用冷漠和孤僻来对抗所有人对自己的蔑视。 当然,他还有个更重要、更急迫的事,那就是要赶紧看一下那只老鼠的死活! 他从怀中将它掏了出来,放在了地上。这老鼠仍然闭着眼,僵直的伸着四只小爪,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刚才到底是不是它暗中和我说话?”孙朗暗自纳闷,心中犹然怀疑。 “呵呵……人们都对我冷眼相加,只有你这只小老鼠肯安静的陪着我……不管你会不会说话,我都要把你当做知心好友了……”他低声自言自语,便伸出手指戳了那老鼠两下。 老鼠瘫在地上,仍是纹丝不动。孙朗甚是已经开始怀疑它是否还活着。 他身上系的袋子里还有两块薄薄的粟饼,这是清早军营中发的餐饭,自己生病之后食欲不振,便一直带在身上未曾食用。此时从中掏出了一块儿粟饼放到了地上,犹然带着微微的体温,散发着淡淡的米香味儿。 怎知粟饼刚刚落地,那只老鼠红红的小鼻头就颤颤的抖了两下。 “咻咻……咻咻咻……”这老鼠仿佛是闻到了粟饼的香味,两只小眼儿突然放出精光,鼻头不住的耸动,猛的翻身起来一路闻嗅,扑到了粟饼之上,掀起自己的两块大板牙,一通胡吃海塞起来。 孙朗大喜:“你还活着!快……快再说几句话给我听听!” 那老鼠压根不理他,伸着两只爪子,只顾把那粟饼狼吞虎咽的往自己嘴里塞,两个腮帮子鼓的圆溜溜,表情甚是滑稽 “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个吃货……”孙朗看它如此好笑,一股亲近之意油然而生,又道:“你如此呆萌,如此可爱,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一时之间,21世纪的若干卡通动画形象跃然于心…… 米奇?杰瑞?一只耳?皮卡丘?鼠来宝?精灵鼠小弟?舒克和贝塔? 孙朗大摇其头,道:“不好!都不好!没有个性!”就在此时,他又看到了老鼠身上如锦如缎般的一身黑毛,浑如一块硕大的黑炭,心中一个念头油然而生。 “对了!就叫你‘炭头’!” 他给这老鼠取了一个名字,俨然是想受它做自己的宠物,不管它是不是一只人人讨厌的老鼠,也不管它到底会不会说话。 “炭头!炭头!嘿嘿,以后你就是本公子的专属萌宠了,哈哈哈……”他扬起了头大笑起来。 “二货……” 他正在得意之间,突然又听到了那个苍老的声音,用一句21世纪的骂人方式,从老鼠炭头的口中飘扬而出…… 第七回 紫金花狐貂 这声音虽然是在骂人,但听入孙朗耳中,简直比仙乐还要动听。他迅速的爬在了地上,仔细的凝视炭头的那只尖尖的小嘴儿,看它是否还会张嘴说话。 只见它仍是嘴里不停的咀嚼粟饼,同时竟伸出了右手的小爪,朝他摆出了一个竖起中指的手势,张着嘴大大咧咧的又骂:“竖子!老夫在享用美食,你看个鸟?” 老鼠竟然真的会说话!!! 不仅如此,它竟然还会竖中指!!! “啊!!!”饶是孙朗事先已有心理准备,也被它这举动惊的大叫一声,往后连连撤步。他身子虚落,踉踉跄跄,一屁股坐到了身后的草堆里。 炭头已经吃完了那块粟饼,两只小爪捂在嘴前,连声嘲笑:“嘿嘿嘿,哈哈哈哈……瞧你这副胆小如鼠之态,怪不得所有人都瞧不起你。”它自己是只老鼠,竟然笑孙朗胆小如鼠。 孙朗见自己竟被老鼠讥笑,自尊心顿时勃发,定了定心神,故作从容的道:“谁……谁说我怕了,我……我只不过未见过会说话的老鼠……” “呔!谁说老夫是老鼠了?”炭头突然竖起了胡须,叉起了两只前爪,显得极为生气。 “哈哈……哈哈哈……”孙朗此时已不再害怕,反而突然大笑起来。 炭头怒道:“你何故发笑?” 孙朗笑的眼泪直流,道:“实在是太……太过好笑,一只黑不溜秋的老鼠,不但会说话,而且还不承认自己是老鼠,更可笑的是,还要自称老夫,哈哈哈哈……” 炭头显然极度气恼,小红鼻头不住的耸动,斥道:“我已有两千八百多岁了,怎么,自称老夫还有何不妥么?” 孙朗颇为惊讶,瞪大眼睛道:“你?你有两千八百岁?” 炭头大点其头,显得十分倨傲,道:“怎么,不像么?” 孙朗狐疑的蹲在地上,心中暗自盘算,嘀咕道:“听说老鼠的生命周期只有几年,你这只老鼠为何竟能活两千多岁?定是你在骗人,不信,我不信!” 炭头更加生气,指着爪子骂道:“咄!你这天庭里最最低等的小神仙,竟敢如此放肆!老夫说过了我非是鼠辈!” 孙朗大惊:“你不是老鼠,那你是何物?你……你又如何知道我是小神仙转世?” 炭头见他惊讶,又得意洋洋起来,阴阴笑道:“嘿嘿嘿……老夫的大名,说出来吓的你肝胆俱裂……还是不说为妙……” 孙朗吞了口吐沫,道:“你……你说吧……我不害怕……” 炭头摇头晃脑,背起了两爪,一只尾巴翘的老高,仰天说道:“竖子听好了,老夫非是他人,便是多闻天王座下的那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玉树临风、文韬武略的紫金花狐貂是也!” 孙朗头一次听说紫金花狐貂,不明所以然,伸出手来不住挠头。 炭头奇道:“咦?老夫道出了名号,为何你竟然没有被吓得屁滚尿流,仓皇而逃?莫非你从未听说过大名鼎鼎的紫金花狐貂么?” 孙朗呆呆的摇了摇头,答的颇为干脆:“确实没有……” 炭头吱吱大叫两声,怒骂道:“哼!竖子不足与谋!与你这般没见过世面的黄口稚子交谈,果真是有如对牛弹琴也!” 孙朗淡淡的道:“不瞒你说,我活过七七四十九世,见过的世面倒也挺多,但确实没听说过紫金花狐貂的名号……” 炭头仿佛颇受打击,耷拉着耳朵,阴着脸不再说话。 孙朗又问:“你既然是多闻天王的小貂,为何来到了凡间?” 炭头恨恨的道:“哼!还不是受你之拖累!” “怪我?与我何干?”孙朗甚是冤枉。 炭头气鼓鼓的道:“若不是你非要投胎做王侯将相,老夫也不会被那愚笨的多闻天王一同丢掷了出去,被扔到了降仙井之外,仙魂砸在了一只鼠辈身上,哼!真是气煞老夫也!” 孙朗这才搞明白,原来自己投胎凡间之时,这紫金花狐貂竟然一道儿随他掉到了降仙井外的时空裂隙之中,穿越到了后汉三国年间。他虽然重生成了一个人人冷眼相加的庶子,但相比炭头重生成了老鼠,自己已经是幸运至极,便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竟敢嘲笑老夫?士可杀不可辱也!”炭头似乎颇受刺激,双爪不住的在空中抓挠,想要撕咬孙朗。 孙朗更是觉得好笑,乐道:“任凭你前世是谁,现在不过是一只老鼠,咱们两个都是来自天庭,同病相怜,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乖乖顺顺的做我的萌宠吧,哈哈!” 炭头怒不可遏,骂道:“萌宠?此乃对老夫天大的羞辱也!老夫宁死不从!我看你这竖子定是活的不耐烦了,想尝尝老夫的这一对儿大板牙的威力!”说完凑到孙朗的脚上,张嘴就想咬他。 孙朗也不生气,又从袋中捏起了仅剩的一块儿粟饼,道:“你的大板牙的威力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还有粟饼一个,可以制服你……” 炭头见了粟饼,果然表情瞬间大变,眼睛里又放出光来,舌头耷在外面,仿佛是只饥饿的小狗,喘道:“饼……老夫最爱吃饼……快给我吃……” “那你还对不对本公子无礼?” “不了,不了,快给我吃饼!” “你还要不要咬我?” “不了不了,你把我从山上拣了回来,老夫念你的好都来不及,怎么还会咬你?快给老夫吃饼!” “嗯……这还不错,那你是不是我的萌宠?” “是是是!只要有饼吃,任凭你怎么说!快给我吃!” 孙朗发现了炭头贪吃的弱点,一招将它降服,不禁哈哈大笑,把那仅剩的一块粟饼也递给了它。炭头不管不顾,低头闷声就吃,过不一会儿,整张粟饼就全部吃完,一张小小的肚皮撑的浑圆。 它坐在地上,打了个大大的饱嗝儿,表情颇为享受,缓缓的道:“做你的宠物亦可,反正老夫在天庭也是那多闻天王的宠物。只不过以后你不能再称呼我‘炭头’,这个名字太过蠢傻,老夫誓死也不接受!” 孙朗佯怒道:“哼!哪有你讨价还价的余地?还想不想吃粟饼?” 粟饼的诱惑实在太大,炭头听他语气强硬,只能叹了口气,默默接受了这个蠢萌的绰号。 第八回 自己做主公(求收藏) 孙朗与炭头交谈了半晌,发现它说话古腔古调,故作老诚,却时不时的还会蹦出几句21世纪的网络流行词语,神情之间,又流露着一副极度自恋的心态,简直是既蠢萌,又好笑,不禁对它大为喜爱。 因为只有孙朗来自天庭,故而炭头的说话之声也只有他能听见。再加上炭头贪图粟饼的美味,它就也只能诚心实意的做了孙朗的宠物了。 一人一鼠交谈正欢,孙朗突然记起了什么,眼前一亮道:“你既然是天上的紫金花狐貂下凡,定然有超群的法力吧?” 炭头耷拉着尾巴道:“实不相瞒,老夫和你一样,降凡之后,原本的那些神通广大的仙法都没有带到凡间……” 孙朗本指望着炭头法力无边,可以帮他也拥有那些变态的神技,从此扬名天下,在这个神幻的三国谋求一席立锥之地。听了这话不禁大为失望,轻轻的叹了口气。 原来炭头不过是一只会说话的寻常老鼠罢了…… “只不过……天可怜见,幸好老夫还保留了一种神通……”炭头突然接着说道。 孙朗忙问:“什么神通?快说来听听!” 炭头伸出小爪,指了指自己的一双绿豆般的眼睛。 孙朗看的一头雾水,问道:“什么意思?” 炭头略显得意,道:“老夫这双眼睛,曾在西天大雷音寺佛祖用过的洗脚水中泡过三百年,又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火熏了三百年,可以观众生之相,看出普通人看不到的内在境界!也可以俯看万物,知道每个人的前世今生……” 孙朗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要用佛祖的洗脚水泡自己的眼睛,但看它这副双眼只能用“贼眉鼠眼”一词来形容,要说其有什么特别之处,是说什么也无法相信。 炭头看出来他的怀疑,冷笑道:“孺子鲁钝不可教也!难道你忘记了在山上之时,老夫曾说过的话了么?” 它这一提醒,倒教孙朗心头一惊,弱弱的问道:“你在山上说过……什……什么话?”炭头摇了摇头,显得极为无奈,便又将它在山头上所说的话重复道来: “孙尚香,孙坚之女。目前尚无神技,功力仅为下等,灵力属风,特点是投掷手法极准,适合用暗器,当配以飞刀类神器,勤修灵力,日后可成为上等之大将。” “孙策,字伯符,身份为统帅,目前已有神技霸王卸甲,灵力属金,功力已达上等。” “黄盖,字公覆,身份为大将,目前已有神技苦肉火龙鞭,灵力属火,功力目前仅为中上等。” 经它这么一提醒,孙朗顿时记起了这些话,正是炭头在山头上晕厥之时,通过心灵传声向他说出的话语,忙问:“这些话是……是何意思?我完全不懂其中的含义。” 炭头仍是摇头晃脑的道:“祖茂,字大荣,身份为大将,灵力属水,目前神技为劈波逐浪,他那把碧海古锭刀原本为孙坚之物,孙坚弥留之时,感念祖茂曾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就把碧海古锭刀赠于了他。是而祖茂虽然拥有神技,却使用的并不纯属,他那操纵江水的功力目前仅为中等,看似威力巨大,实则外强中干,极易破解……” 很显然,它可以通过一双鼠眼,观察出三国武将们的潜在本质! 孙朗愕然道:“这……这些都是你用双眼看出来的?” 炭头不置可否,连点鼠头。孙朗忙又问这些话语的内在之意,炭头便操着沙哑的嗓音详细解释道:“ “以老夫的观察,在如今这个神幻的三国世界里,所有人的体内都蕴藏着或多或少的灵力。根据其灵力的种类,又分金、木、水、火、土、风、雷、音、影、兽、心、神十二种,这十二种灵力相生相克,相克相生,互相牵制,又可以互相配合。” “体内灵力旺盛之人,只要配以对应的神器,便可以施展出各自专属的神技来。这就是今日你所看到的孙策、黄盖、祖茂等人之所以能够释放出各种神技的原因了。” “而根据其灵力和功力的境界,由强至弱,又可分为上上等、上等、中上等、中等、中下等、下等、下下等七层境界。” 炭头摇头晃脑,接着道:“你那位好姐姐孙尚香,虽然武艺高强,却没有专属的神器。但她身体中蕴藏着风属性的灵力,如果得到高人指点,再配上合适的神器,他日可以成为一员上等的大将!” “而孙策、黄盖、祖茂等人,则已经都拥有了神器,他们体内的灵力蓬勃而出,运用自如,将神技运用的游刃有余,因此都已是名扬天下的将帅之才了。” 孙朗猜度道:“你的意思是,我姐姐孙尚香虽然很有潜质,但还未遇到赏识她的伯乐,也没有配备专属的神器,所以她还不能释放神技?” 炭头点头道:“嗯!孺子可教也!拥有旺盛灵力之人,仿佛是一块儿天然的璞玉,虽然蕴藏着巨大的潜质,却被包裹在石头之中不被人发现,需要有专属神器的引导,再加上自身的颖悟或者旁人的指点,才能将其雕琢去饰,成为一块儿价值连城的美玉。” 孙朗听的瞠目结舌,对炭头佩服的无体投地,忙道:“炭头鼠爷!既然如此,那你快看看我……看看我的灵力属于哪一种?我适合哪种神器?” 炭头瞥着鼠眼扫了他一眼,用一副轻蔑的表情道:“你姓孙名朗,字早安,身体中的灵力么……极度微弱……适用的神器么……也是完全没有……目前的境界么,只能算是下下等了……” 孙朗失望道:“什么?我……我就算再是不济,也不能差到这个份上吧?” 炭头见他沮丧,忙安慰道:“在如今这个世界上,拥有高超灵力之人本就极其稀少。今日那个被黄盖打死的樊能,不就也是个毫无灵力的凡夫俗子么?你身体中没有灵力,倒也不用妄自菲薄。” 孙朗仍是沮丧无比的道:“可是……可是我也想拥有自己的神器和神技,随着孙家军一起征战天下,平定江东,日后成为一名像黄盖叔叔、祖茂叔叔那样赫赫神武的将军啊!” 炭头听了这话连连冷笑。孙朗愕然问:“你笑什么?” 炭头道:“老夫笑你胸无大志!” 孙朗茫然不已,道:“我立志要当将军,难道还叫胸无大志?” 炭头笑道:“三国乱世,枭雄并出,若是真有大志之人,应该图谋争霸天下,自己做主公!” 孙朗大吃一惊,道:“自己做主公?你……你是说要我做……做主公?” 炭头连点鼠头。 孙朗双手直摇,笑道:“怎么可能,我……我只是一个孙家的庶子,怎么是当主公的那块儿材料……” 炭头大笑道:“如果你招揽天下谋臣和武将,逐步培育壮大自己的势力,再加上老夫这个旷世奇才的相助,成为天下之主,又有何难哉?” 孙朗失笑道:“招揽天下谋臣和武将?简直是笑话……三国年间知名的谋臣和武将都已经各归其主了,谁又会跟随于我?” 炭头答道:“你怎么忘了老夫的一双天眼可以察阅世间万物,寻觅出暗藏灵力而被人忽视的盖世奇才?现在才是兴平二年,许多称雄后世的三国名人都还默默无名的隐藏于世间呢,只要把握住这些人的弱点,便可将之招致麾下,为我所用了。所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只要你诚心实意,自然会有人辅佐于你!” 孙朗仍是对自己毫无信心,丧气的道:“你说的好听,但称霸天下,又是谈何容易之事?” 炭头突然正色道:“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如果你不迈出第一步,就永远不会到达你的目标。嘿嘿……你下凡之时,不也曾立志成为一世杰出的帝王么?莫非你想当一辈子的孙家庶子,永远被人瞧不起么?” 听了这话,仿佛是一通巨大的钟声在孙朗耳畔震响…… 的确,他受够了以庶子的身份被人冷视,受够了世人对他的低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为何别人做的,我孙朗孙早安却做不得? 想到此处,孙朗连连点头,对这位鼠爷之话再也不敢不信,便毅然问:“那你说吧!我第一个该招揽哪位武将?” 炭头见他心念已经坚定,也觉的颇为满意,笑答道:“你的第一个应当招揽的武将,非是旁人,正是你的那位姐姐,人称枭姬的孙尚香!” 第九回 庆功大宴(求收藏) 孙朗大惊,道:“我姐姐?为何是她?” 炭头道:“你姐姐自幼爱习武艺,心中的志向不是相夫教子,也不是针织女工,而是征战沙场,浴血奋战。但她一介女子,受封建礼法所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上马打仗的,故而只能郁郁而不得志,怀才不遇,蹉跎一生。” 孙朗点头沉思,炭头又道:“你在天庭做过铁匠,在老夫的指点下,没准儿就可以帮她打造出专属的神器。所谓宝剑赠壮士,红粉赠佳人,只要利用好这一点优势,再抓住她不甘寂寞的心理弱点,便可将她招入你的麾下了。” 孙朗幻想着自己成为了主公,手下大将竟然是自己的那位美貌如花的姐姐,不禁大喜,忙又问:“那接下来呢?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炭头道:“有了她的相助和辅佐,你就可寻觅时机,独自带军出征,力求一鸣惊人,在孙家军中渐渐竖立自己的威望。不出三年,孙策就会殒命,到时候只要从你二哥孙权手中夺过嗣位,代替他执掌江东,便可虎踞江东,与曹操、刘备、袁绍、袁术等人逐鹿中原,问鼎天下了!” 炭头侃侃而谈,将孙朗日后的三国发展之路都规划的清清楚楚,直听的孙朗晕晕乎乎,优哉游哉不知所以然。 然而这一切都是井中月,镜中花,虚无缥缈,不着边际。他现在仍然是个处处被人瞧不起的病怏怏的孙家庶子。 按照炭头之言,一切一切的宏伟蓝图,都要由锻打出孙尚香的专属神器开始。 一说到锻打兵器,这可是遇到了行家。孙朗在天庭做过铁匠,专门替天兵天将锻打神兵利器,他在21世纪读大学的时候,学的也是机械材料专业。 金属如何铸造成型,如何锻打成锋,如何淬火至坚硬,又如何回火至柔韧,火候之精细,力道之拿捏,对于他来说都是再也熟悉不过的看家本领。他将21世纪的科技知识运用到了天庭的武器锻打之中,还曾经获得了天兵们的一致好评。 自从降凡以来,就再也没有锻打过兵器了,一想到这里,不禁手心发痒,恨不得立刻抡起一只大锤来,找个铁砧砸上两下。 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锻打神兵利器,将自己心中暗暗眷慕的姐姐武装成一员神将,让她为自己冲锋陷阵,征战天下,世间再也没有比这种事情能叫孙朗热血沸腾了。 他摩拳擦掌,便想接着问炭头这锻打神器的方法,突然见炭头吱溜一下钻入了他的怀中,躲藏了起来。 “五弟!你为何在此藏着?姐姐已经到处寻你半天了!”身后猛的有一人在他肩头一拍,声音婉转悦耳,正是孙尚香。 孙朗见竟然说曹操曹操到,心中有鬼,就忙站起身来,尴尬道:“我……我独自一人,在这里……在这里练习拳脚。”说完就朝草垛捶了两拳。 孙尚香莞尔笑道:“你练拳脚?莫非也想上阵打仗不成?” 孙朗支吾道:“当……当然……孙家子弟,哪一个不是少年英雄……” 孙尚香不等他说完,拽着他的手就走,说道:“快随姐姐走,兄长在营寨中露天摆下了庆功大宴!众人均已了,唯独就缺你一个了呢!” 她那滑腻的小手牵着自己,说不出的温暖柔嫩,孙朗心中一荡,只能踉踉跄跄的跟着她离了马厩,转道向营寨深处走去。 刘繇在扬州经营多年,将这横江军寨修葺的森严坚固。孙尚香牵着孙朗走了许久,穿过了几道栅栏沟壕,才来到了一个大大的场院之上。 院中众人都已席地而坐,每人面前架着一面小的案几,上面早已摆满了美酒佳肴。长兄孙策坐在上首,周瑜、张昭、张纮、朱治等谋士坐在左边,程普、黄盖、祖茂、韩当等武将坐在右边。孙权、孙翊、孙匡等孙家子弟也都逐一坐在了下首。 他们的身上犹然占着星星血迹,脸上也还带着大战之后的疲惫和倦意,但一坐到桌前,端起了酒碗,全都豪气纵横,高声谈笑,显得极为畅快! 的确,一场彻头彻尾的大胜之后,还能够痛快淋漓的豪饮一番,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此时孙策正在持着一樽酒,站在当中豪声道:“今日横江之役,乃是我孙家军渡江以来的首次恶战!对方兵力一万,而我方兵力仅有五千,我等不但以少胜多,而且是大获全胜,俘获了降兵两千,粮草无数!来来来,诸公满饮此杯中之酒,共同庆贺孙家军首战告捷!” 他一说到这儿,满座之人都高声喝彩起来,各自端起酒樽,一饮而尽。 孙策喝完了酒,又道:“今日之战,黄公覆一马当先,力毙敌将樊能,功劳首屈一指!吾之三弟孙翊孙叔弼,虽然年幼,却也是独自领兵埋伏于江岸,擒获敌军逃兵无数,也是居功至伟!传我将令,即日起晋黄公覆为别部司马,晋孙叔弼为行军校尉,其余立功之人,也各有封赏!” 众人听了这话,都朝黄盖和孙翊贺喜连连,一时之间,气氛喧闹不已。孙翊年纪轻轻就加封了军职,颇为志骄气傲。 孙尚香蹑手蹑脚,牵着孙朗,并肩坐在了最下首的两个空位子中。秦汉时期还未发明桌椅,饮酒吃饭时都是席地而坐。与其说是“坐”,不如说是屈膝半跪,孙朗对这种折磨人的礼节还未适应,只觉双膝酸疼,在案几前拘束不安。 满场之人都未注意到他俩的到来,除了那位刚刚受了封赏的三公子孙翊之外。 “老五,你终于来啦?适才听闻照料你的几个老兵私下议论,说你竟擒住了一只硕大的死鼠?”孙翊一看到他,就大声嚷嚷了起来。 满座之人都停下了交谈,齐刷刷的将目光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孙翊笑着道:“我等众人均是抓获了俘虏、抢夺了扬州军的粮草和武器,然而与五弟擒住了一只鼠辈的丰功伟绩相比,却皆如萤火微光、不值一提了,哈哈哈……” 他自恃功高,便对孙朗大加嘲弄一番。其他人有的随声笑了几句,有的也觉得孙朗甚是可怜,都同情的持杯不语。 旁边的二公子孙权天生异相,长着一双碧绿的眼睛,眉发皆为淡紫色。他向来沉稳老道,不喜轻易发言,此时却皱着眉、低声劝道:“三弟,老五从小体弱,不能上阵打仗亦在情理之中,你何必嘲笑于他……” 孙翊不依不饶道:“他真假体弱多病与否我不得而知,我只知我们的父亲一生戎马倥偬,征战天下,剿灭黄巾,讨伐董卓,均曾立下了赫赫的不世之功!虎牢关前,天下各路诸侯都迟疑不前,只有我孙家军一枝独秀!正因如此,父亲才获得了一个江东之虎的美誉,其威名震于天下,试问谁人敢小觑于他?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我等孙家儿郎,无一人敢辱没了先父的威名,嘿嘿……除却五弟这个天生体弱多病,只知道捕鼠为乐的不肖之子之外!” 他这几句话说的虽然极为刺耳,却是道出了实情。众人听了他的话,都回想起了孙坚当年的英雄事迹,程普祖茂等旧将记起孙坚惨死,大仇未报,不禁老泪纵横,俯首哽咽。 的确,孙将军的几个儿子都是少年英雄,唯独这位庶出的五公子却丝毫没有乃父之风。在古代,子孙不肖即为不孝,辱没祖辈威名,确实是一件叫人瞧不起的行径。 一想到这儿,本来那几个同情他的人,现在也微微瞧不起他了…… 本来热闹喧哗的酒宴,霎时之间变得颇为尴尬,气氛凝重清静,连孙策都呆立当中,不知该如何暖场。 孙朗羞红了脸,低着头不言不语。然而在他心中却燃烧着一股怒火,这股怒火使他浑身颤抖,激动异常。 你爷爷的!不就是上阵打仗么?谁说老子不行? 凭什么庶子就该当被人瞧不起?凭什么我就活该被人当众耻笑? 他气填胸臆,捏紧了拳头,使劲咬着牙齿,喉头发出一阵粗沉的低吼声。 这声音极其微弱,微弱的只有他自己能够听见…… 第十回 不速之客 “兄长!小妹要替五弟鸣不平!”孙尚香观察出了他的异样,一跃来至当中。 按道理,古代的女子是不应该公然在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的,然而孙尚香自幼骁勇,颇有男儿气概,再加上她见孙朗被人当众羞辱,心中忿然,便激动之下,挺身而出。 孙策向来宠爱自己这个妹妹,忙说:“小妹有话但讲不妨!” 孙尚香昂然道:“我与五弟平素接触最多,众人之中只有我最了解他!他虽然是庶出,然同也是流着我们孙家之一腔热血,他虽身子柔弱,但亦想上阵杀敌,效法父亲名震天下!三哥如此大加嘲笑自己的骨肉同胞,岂不是太也过分了吗?” 孙翊故作惊讶,瞪大眼睛道:“哦?依小妹之见,五弟其实也是个英雄豪杰?既如此,为何他现在连站都站不稳,却非要旁人八抬大轿扛着他走路?” 孙尚香听孙翊阴腔怪调的讽刺挖苦,不禁勃然大怒,指着他骂道:“呸!尔不过是立了点微末的功劳,就敢如此嘲笑我的五弟,有种的话,下场来与我比划比划!你若是能在拳脚上胜于我,再嘲笑旁人不迟!” 孙翊摇手道:“罢了罢了,万一我用力过猛,折断了你的花拳绣腿,兄长怪罪下来,我可担待不起。” 孙尚香性子本就暴躁,怎能受的了如此激火?她柳眉倒竖,俏脸凝霜,束起了袖口,就要冲上去和孙翊过招。 孙朗看姐姐替自己出头,心中颇为感动,此时又见她竟然为自己要和三哥打斗起来,憋在心头的怒火再也无法忍住,忙大叫一声:“且慢!说罢撑起了身子,缓缓的走到了孙策身前,双膝跪地,磕头就朝孙策拜了下去。 众武将见孙尚香和孙翊竟然要火并起来,都准备出手阻拦,猛然见孙朗踱步出来,竟跪在了地上,就又都坐回了座中,静听他要说出什么话来。 孙策愕然问:“五弟……你为何对我行如此大礼?” 孙朗泣声道:“兄长!小弟我虽然是庶出之子,但也是父亲的亲生骨肉,父亲一世英名,岂能被我辱没待尽?四位兄长都征战疆场,出生入死,小弟岂可独自偏安一隅?请您恩准,让小弟也随军出征,一同攻打刘繇!” 他神情激动,语意坚决,满场之人听了这话,惊讶之余,也都为之动容。 他们从来都以为这位五公子生性懦弱,体衰力微,再加上从小娇生惯养,定然是个没出息的纨绔子弟,与吴夫人嫡出的四位公子大相径庭。不料此时他竟然主动请缨,要求随军一同征战,实在是大为出乎意料之事。 孙策迟疑道:“你?你身子不适,我看还是将养一些时日要紧……” 孙朗低沉着声音,毅然道:“我意已决,求兄长准我随军出征!就算抛却一条性命不要,也不能辱没了先父的威名!” 孙策仍然怀疑他的实力,背过身躯,轻声喃道:“曲阿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实不相瞒,为兄正打算分兵多路,对刘繇军采取合围之势。我本想命几位将领各统帅一路人马,二弟、三弟、四弟分别投身其中,共同历练一番。只不过……五弟你的身体羸弱,大病初愈,这打起仗来行军走马,翻山越岭,你如何能经受的住?” 孙翊听了这话,忙在一旁煽风点火,奚落道:“就是就是,五弟你一副病怏怏之态,连马都跨不上去,难不成还要我们在军中安置一架小轿,抬着你上战场么?” “呜哗啦啦啦……” 说来也巧,他一说到骑马,辕门外竟然真的响起了一阵骏马嘶鸣之声。紧接着又传来了一群兵卒的大声喧哗吵闹。 孙策朗声问道:“辕门之外,是何人在高声叫嚷?” 一个军卒忙跪地禀道:“启禀主公,门外有一只在扬州军中俘获的小黑马,性子乖张驽烈,不服管教,竟然挣端了缰绳,在军营里不停的嘶鸣飞奔。” 孙策皱眉道:“区区一匹烈马,差人把它驯服了便是,为何要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话说到这儿,突然见门口一阵骚乱,戍卫的兵士都狼狈的躲闪开来,从中竟然飞快的冲出了一匹浑身淡黑色的小马,奔驰着闯至了席宴之间。 孙策、孙朗、孙尚香三人本来站在宴筵中间的空地上,见着小马冲了进来,只能慌忙躲避。 这小马显然是极为顽劣调皮,在空地上不住的跳跃翻腾,四蹄飞扬,将地上的尘土全都撩动起来,一缕缕砂石全都溅到了筵席上的碗筷之中,众武将谋士无奈,也只能匆匆掩袖躲闪。 孙策怒道:“咄!哪里来的畜生?为何管教不严,竟然让它冲入了席间?” 门口的几个兵卒被小马撞的人仰马翻,忙跪地自责道:“启……启禀主公,这只畜生是扬州军饲养的马,实在太过性劣,属下无……无能,实在是降……降服不住它……” 孙策竖眉峻声道:“吾手下众将之中,何人可降服此烈马?” 大将韩当自恃弓马娴熟,此次横江之役又未曾立功,便大叫一声:“待我来降它!”说完猱身跃步而出,一把揪住了小黑马的鬃毛,跳步窜上了马背。 众人见他身手矫健,禁不住先齐声叫出好来。 怎料那小黑马见有人骑到了自己的背上,更加活蹦乱跳,恨不得把后蹄翻到了天上,将韩当颠来颠去,好似一个跳蚤一般,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见韩当身子一飞,猛的翻落下了马背,四脚朝天,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十分狼狈不堪。 孙策神情颇为尴尬,又问:“还有谁人敢降服它?” 满场武将之中,就数韩当马上技艺最为精湛,众武将见连他都手足无措,就都连连退步,害怕自己也被这小马羞辱一番,在大庭广众之下尽失颜面。 “难道我孙家军人才济济,竟连一只烈马都降服不住吗?”孙策见无人应答,只能再次发问,他碍于自己是主公身份,当然不能亲力亲为的前去和这畜生较劲。 “谁说孙家无人?待我来降此四蹄的畜生!” 众人一看,原来是孙翊迈开大步,飞身而上,双手撑地翻了一个跟头,直接蹦到了马背之上,他知道这小马身上并无着手之处,便双臂张开,以迅雷之势狠命钳抱住了小马的脖子。 这样一来,任凭这小马如何翻腾,孙翊的身子也是牢牢的扎根在了马背上。那小马脖子被箍住,显然十分难受,愈发的狂躁起来,绕着席间四处窜蹦,口中不住的嘶鸣啼叫。 然而无论它如何挣扎,也终究无法摆脱孙翊的束缚。众武将见了这等场面不禁连连夸赞。韩当愧然道:“三公子年纪轻轻,不仅孔武有力,而且机智聪明,实在是叫末将汗颜无地,自愧不如……” 程普也夸道:“我孙家军中有三公子这般骁勇的后起之秀,何愁江东不平?” 众人正得意间,却听孙尚香突然抿嘴笑道:“你们别高兴的太早,我看三哥未必降服的了这匹烈马!” 众将听了这话,忙看场中局势,只见那匹小马竟然癫狂至极,绕着席间不住的打转儿,迅如闪电,快若流星,孙翊双手死死的抱着马颈,身子竟然脱离了马背,腾空的飞了起来。 正在此时,那小马却突然四蹄前倾,身子猛的矮在地上,来了一个急刹车,在地上掀起了一片扬尘。因为惯性,孙翊的身子迅速的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圈儿,双手在马颈上一滑,凌空朝前甩飞了出去。 “嗖……嘭……哗啦啦……” 孙翊不由自主的朝着一桌酒宴摔去,狗啃泥般的砸在了案几之上,直摔的杯盘狼藉,汤汁满身…… (ps:亲们帮忙收藏一下吧,票票没用的也投给小弟吧~~~) 第十一回 盗骊烈马 本来以为三公子孙翊可以降服这匹烈马,没想到反而摔的更加狼狈…… 那匹小黑马在席宴之旁不住的踏蹄嘶鸣,仿佛对自己刚才战胜了韩当和孙翊十分满意,又隐隐的略带几分挑衅之意。 众武将看韩当和孙翊竟然一个比一个狼狈,都不敢再上前和这小马斗勇了。 孙策表情十分尴尬,孙家军初战大捷,他特地的摆下了庆功大筵,本来准备好好的庆贺一番,一来是表彰军功,二来是想激励士气,使军士斗志高涨,能够在接下来的战役中继续保持高昂的势头。 怎料……他筹划的一切,竟全都被这么一个不速之客给破坏了…… “哈哈哈……三哥啊三哥,你还嘲笑他人,怎知自己却先成了落汤鸡!”孙尚香恼恨孙翊轻狂,便逮住他的糗事,拍着手嘲笑他。 孙翊恼羞成怒,也顾不得浑身被摔的酸疼,伸出袖子擦了擦溅在脸上的汤汁,迈步从营帐旁的武器架子上拿起一副弓箭,怒声道:“好一个畜生!竟敢戏弄本公子!看我取了你的性命!”说完便拉弓搭箭,对准了那只小黑马。 这小黑马当然不知道弓箭的厉害,仍然站在原地,打着响鼻,摆着尾巴,淡然的低头萧萧鸣叫。 孙翊拉着弓的手指微微松动,这小马眼看就要横尸当场。 “慢着!” 突然有一人高声大叫,挺身到了孙翊身旁,摁住了他的弓弦。 众人一看,此人三四十左右年纪,身型微胖,非是旁人,正是谋士张昭张子布。 他在军中的地位极尊,就连孙策也对他礼敬有加。孙翊见他阻拦,只能收了弓箭,问道:“子布先生有何指教?” 张昭捋着胡子道:“吾观此马通体浅色黑鬃,却唯独只有四蹄是雪白之色,脖颈细弱,四腿却粗壮健硕。它速度飞快,难以降服,显然不是普通的中原之马,定是一匹难得的宝骏。” 孙策剑眉一挑,问:“难道子布先生识得此马?” 张昭点头道:“相传周穆王有上古八骏,其中之一名曰‘盗骊’,颈细,色浅黑,神骏非凡。以我之见,此马定是一匹罕见的‘盗骊’了。” 孙翊狠狠的道:“哼!管它是什么名贵之马,总之这畜生大闹庆功宴,坏了诸公雅兴,就该去死!”他又抬起弓来,箭头再次对准了那匹盗骊。 张昭忙拦道:“三公子息怒,所谓行军之人,杀马不祥,这匹马是万万不可射杀的。” 孙翊听他如此说,只得又松开了弓弦,气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只畜生扰乱了吾等喝酒的雅兴,又杵在此地不肯离去,依子布先生之见,该当如何是好?” 张昭面露难色,他虽然知道此马的由来,却也想不出一个降服它的办法。 几个兵卒挺着长枪,想把盗骊驱逐出席宴,怎知它性子极为乖张,只要有人稍稍靠近,就立刻四蹄飞踹,狂躁不安。 孙策不悦道:“难道我威名赫赫的孙家军,连一匹小马都奈何不了吗?” 他阴沉着脸,显得极为没面子,又道:“”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若孙家军中有人可以降服驱赶此马,我封他做牙门军校,可以独自统领五百军马!” 五百军马看似不多,其实对于总兵力仅有五六千人的孙家军来说,已经不算小数了。 孙家军中除了程普,韩当,黄盖,祖茂四位孙坚旧将,此时还有周泰、蒋钦、陈武、董袭、丁奉等多为武将,他们虽然都各自身怀绝技,在军中地位却不是很高。孙策本以为用加官进爵的方式,可以激励他们踊跃的挺身而出,驯服这匹烈马, 然而众将领和军卒仍然是无人应声,都不肯出这个头,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有多少能奈,比起牙门军校之职,在众人面前保住颜面显然更加重要。 尴尬,凝重的气氛弥漫整个军营,打了胜仗的骄傲之气,瞬时被这匹盗骊宝马一扫而光。 “让我来试一试吧……” 人群后面,突然蹒跚的走出一人,用弱弱的语气轻声说道。 众人都惊讶愣在了当场,因为走出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身体柔弱,大病初愈,连路都走不稳,受尽他人冷眼轻视的庶子孙朗。 孙尚香忙拦住他道:“五弟,被这烈马摔在地上可非是儿戏!说不定还有性命之忧,你可不千万莫要逞能!” 孙朗嘴角轻扬,帅帅的淡然一笑,把手搭在她肩头轻轻一推,继续朝那匹盗骊走去。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悄声私语,他们知道孙朗手无缚鸡之力,根本不可能降服此马。 当然,孙朗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本事,他并非是个不知天高地厚之人…… 他迈步而出,逞这个能,露这个脸,并不是图一时之快,也不是妄想在众人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他之所以做出如此举动,全都是听了神鼠炭头的暗中指点…… 炭头用心灵传语,暗地里告诉他,只管冲上去抓住马鬃,宁死不要松手,其余的一切都交给它来处置,它山人自有妙策,肯定可以降服这只烈马。 在炭头那金科玉律般的指点之下,就算将自己这条贱命就算全都搭上,也是值得了。他依言而行,缓步来至了盗骊马前。 盗骊侧目凝视他,鼻子里呼呼的冒出白气,一只前蹄在地上不停的踢打,显然已是有了戒心。 一人一马,漠然对视。成败与否,都在此一搏…… 孙朗心中一狠,索性紧紧闭上了眼睛,猛的伸出了双手,狠命的揪住了盗骊背上那长长的鬃毛。盗骊马大惊,长长的嘶鸣一声,顿时人立起来,接着又后蹄纵起,飞快的朝着前方奔去。 这盗骊马果然是神骏非凡,仅仅眨眼之间,就已经窜跃出了十几米远。孙朗只觉身子腾空飞起,又忽然向下直坠,双腿摔在了地上,又在地面不住的摩擦,他竟然被盗骊直接拖拽着了起来,像一个风筝一般凌空乱舞,绕着酒宴打转儿着向前奔驰…… 片刻之间,孙朗的膝盖就在地上磨的衣损皮破,血肉模糊。 他手腕转了几圈,让那马鬃缠绕住了自己的胳膊,忍着疼痛,任凭这烈马将自己拖来拽去。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但他选择相信炭头…… 果然,只觉自己的衣袖之中,毛绒绒的炭头窜来窜去,猛的从袖口钻了出来,飞快的攀上了马背,纵身跳跃至了马耳朵旁,吱吱的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以闪电般的速度窜了回来,再次钻回了自己的衣袖当中。 “什么?炭头大哥,你竟然连马的话也会说?” “你所谓的山人自有妙策,竟然就只是跑到马耳朵边上,和它唠上几句家常?” “盗骊马啊盗骊马,你能听懂炭头的话吗?” 一念到“盗骊马”,他心中竟然联想到了“草泥马”,确实,此刻他的心中,仿佛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哀叹一声,只能听天由命。双腿在地面上撞击和摩擦带来的彻骨疼痛,使他头脑发晕,渐渐失去知觉……他也不知道炭头的妙策能不能管用,只能狠命的揪住马鬃,闭目等待命运的裁决。 第十二回 言出必践 满场的武将和军卒都被这一幕震惊当场,他们知道,孙朗如果此时松开双手,顶多只是在地上摔个重伤,但起码能保住小命,然而他如此倔强的揪住马鬃,性命显然要有旦夕之忧。 所有人都对他肃然起敬,再也不敢瞧不起他…… 孙尚香见孙朗被烈马拖拽,命在须臾,急的双眼直欲流出泪来,他是她从小到大最最宠爱的弟弟,怎能眼睁睁的见他丧命于此?情急之下,身子轻灵一跃,迈步朝着那匹盗骊骏马追去。 怎知她身子刚刚腾空,就见那盗骊马竟然越跑越慢,缓缓的停下了脚步。孙朗此时已经疼痛的脱了力气,酸软的摔在了地上。 果然,炭头攀在盗骊德耳畔,叽里咕噜的不知说了些什么,这匹烈马竟然乖乖得安静了下来。 孙尚香不暇思索,纵身向前想去搀扶起孙朗,却又见那匹马打了两声响鼻,竟然俯身低下头来,张嘴咬住了他的衣服,脖子使劲一甩,将他抛到了自己的背上! “突……突……”盗骊低鸣两声,鼻子里冒着白腾腾的热气,一张马脸凑在孙朗脸上缓缓擦拭,竟然显得极为亲昵和乖顺。 “五公子竟真的将此盗骊烈马驯服了!”张昭看了这一幕,眼中放光,大声喊了出来。 孙策大为震惊,凑上前来道:“竟有此奇事?”周围的其他人也是议论纷纷。 张昭喜道:“恭喜五公子,这盗骊宝马虽然性情顽劣,但是只要一经被你驯服,就会死心塌地的认你做主人,一辈子都会诚心实意的跟随于你,即便是你拿着长鞭抽打驱赶它,它也是不离不弃的了。” 孙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结巴道:“此……此真乃滑天下之大稽……我看定是这匹烈马此时奔跑累了,所以停下来歇脚,刚好被五弟撞上了!” 孙尚香一边伸手在自己的裙角上撕下几块儿衣衫,替孙朗在双腿上包扎伤口,一边冷声道:“假如这马儿是真的跑累了停下歇脚,为何又会把五弟拖到了自己的背上,还和他如此亲昵?” 孙翊强词夺理道:“哼!不过是纯属巧合罢了!如若我现在爬上马背,它同样也是如此温顺!”他说完这话,也凑身到了那骏马身旁,怎知刚刚凑过来,盗骊竟然转了半圈儿身子,撩起了一双后蹄,猛然朝着孙翊飞踹而去。 孙翊大惊,慌忙踉踉跄跄的往后躲闪,一个不留神,竟然一屁股墩在了地上。 孙尚香见了此幕,拍手直乐,笑颜如花。其他众将领想笑却又不敢笑,都憋在心里忍俊不禁。 孙翊颜面尽失,威风倒地,竟然在孙朗身上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但他又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恨恨的爬起身来,拂袖回了座中。 孙策见闹了大半天,该当重新回到正题,便高声宣道:“罢了罢了!还是言归正传罢!来人呐,重新收拾一桌筵席!咱们一边喝酒,一边讨论接下来攻打曲阿的行军方案!” 他看了看这匹盗骊仍然立在当中,迟迟不肯离去,只得向孙朗道:“五弟,既然此马已经被你驯服,你就把它带下去罢!” 孙朗刚才像个纸鸢一样被拖着飞了大半天,这会儿趴在马背上歇了一会儿,终于慢慢的恢复了心智,他点了点头,轻轻的拍了拍马头,那匹盗骊果然对他言听计从,尾巴甩了两下,“嗒嗒嗒”的缓缓走出了筵席,出了辕门。 众将领看的目瞪口呆,心里暗暗称奇…… 说来也是奇怪,孙朗从来不会骑马,但他跨在盗骊的背上,竟然如履平地,轻松自如,丝毫不显拘束和恐惧。 几个兵卒过来,又将马缰系在了槽木上,孙朗翻身下马,又拍了拍马背,对它的乖顺表示奖慰。那马儿“突突”的低鸣了两声,俯下了头,老实巴交的吃起了槽中的草来。 一场骏马闯筵的闹剧终于宣告结束,孙家军的所有人都对孙朗刮目相看,佩服他过人的胆识和不惜命的勇气,从此再也没人敢小觑于他。 不一会儿功夫,军中火厨就又重新备好了一桌酒宴,分别端呈在了众将之前。诸人各归各位,又重新坐好。孙朗牵着孙尚香的手,也坐回了最下首的空位之中。 酒过三巡,孙策见已经日薄西山,便朗声道:“天将迟暮,咱们还是长话短说!此次我孙家军征讨刘繇,只许胜,不许败!”说完这话,他用看了看坐在左边的周瑜、张昭、张纮三位谋士,峻声道:“方才我与公瑾贤弟、子布先生以及子纲先生共同讨论了下一步的行军对策,来呀!诸将听令!” 他此话一出,诸位武将都齐刷刷的站起了身来,一起迈步来到了当中,抱拳垂首而立,听候他的命令。孙朗和孙尚香也只能匆匆忙忙的跃身而出,跟在了最后面。 孙策宣道:“行军贵在神速,吾等要打刘繇一个措手不及!传我将令,明日三更造饭,五更起身,命周瑜领两千兵马,孙权、周泰、陈武为副将,出横江,直奔当利,征讨当利大营的守将张英!务必要师出告捷,大胜而归!” 周瑜、孙权、陈武、周泰四人齐声道:“遵命!” 孙策满意的点了点头,又道:“命周程普统领两千兵马,黄盖、孙翊为副将,绕道江都,蜿蜒南下,待前方主力会战之时,由小径攻击曲阿城门,打刘繇一个措手不及!” 周瑜、黄盖、孙翊三人也齐声答道:“遵令!” 孙策道:“我亲自统兵三千,祖茂、韩当、周泰、孙匡为副将,从正面攻打曲阿,与刘繇决一死战!咱们分兵三路,看刘繇鼠辈如何应对!” 众将领一齐拜于地上,异口同声道:“重振孙家雄风,誓言讨灭江东!” 孙策大喜,端起酒来一饮而尽。热热闹闹的说了半天,他将孙家军目前的七千兵马分成了三路,孙权、孙翊、孙匡三人都各司其职,却丝毫没有孙朗的半点事…… 孙尚香突然娇声斥道:“古人云,为将者当令行禁止,言必信,行必果!兄长如此举动,教小妹心中不服!” 孙策正在志得意满之际,听了这话一头雾水,愕然道:“小妹此话何意?” 孙尚香嘟着嘴道:“方才兄长有言在先,谁要是能降服那匹烈马,就晋封牙门军校,可独自统兵五百。怎么这会儿却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孙策刚才为了激励众将降服盗骊马,便说出了那些承诺的话语,但后来却未料到竟然是孙朗驯服了烈马,故而就将此事抛在了脑后。此时经她提醒,才猛然记了起来,沉吟道:“哦……确实有此事……只不过......只不过扬州军骁勇善战,兵力也是几倍于我军,此次征讨刘繇事关重大……五弟他又从来未有过征战的经验,骤然之下,怎可冒然让他统兵打仗……万一有何闪失,影响了战局,那该如何是好?” 言下之意,他仍然对孙朗持有成见,不敢让他独自带兵。 孙尚香背起手,昂着头道:“哼!小妹不管,小妹只知兄长身为一军统帅,言而无信!说话浑如放……放……”她想说“放屁”,突然又觉不雅,就羞红了脸,不再往下多说。 孙策一向娇宠自己这个小妹妹,听了这话也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他也知道人无信不立,更何况自己是统领千军的将帅,如果说过的话不能一言九鼎,日后如何还能服众?但若说让孙朗独自统兵打仗,又实在是一件叫人无法放心之事。两难之间,不禁踱步不语,踌躇无计。 周瑜周公瑾此时只有二十出头年纪,风华正茂,羽扇纶巾,他察言观色,看出了孙策的心事,笑吟吟的道:“禀主公,小弟我有一良策,既可教五公子独自统兵出征,实现主公的承诺,又可保住前方战局不受影响,使主公心安。” 第十三回 统兵五百(求收藏) 孙策忙问:“公瑾有何良策?速速讲来!” 周瑜抱拳禀道:“我军征讨刘繇,虽然计划周密,然而却存在一项风险。” 孙策微微一惊,问:“是何风险?” 周瑜道:“南方之地,多有山越贼寇作乱,我听闻泾县境地,有一股山越势力,为首的头目名叫严白虎,自封‘东吴德王’,近日十分猖狂。他们不服教化,只顾打家劫舍,占山为王。虽然兵力弱小,但如果在我军出兵之时前来袭扰,不免会使我军面临腹背受敌之困。依小弟建议,不如由五公子孙朗统兵五百,再配一员良将辅佐,前去将其剿灭,以解此后顾之忧!” 孙策拍案叫绝,起身道:“公瑾之言,正合吾意!既然如此,哪位将领愿意辅佐孙朗,前去剿灭山越贼寇?” 众将鸦雀无声…… 很显然,相比起征讨刘繇这种轰轰烈烈的攻城略地之大战,谁也不愿意跟着庶子孙朗前去攻打一个小小的山越营寨。前者是建功立业的大好良机,而后者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如果输了,弄不好还会身败名裂,一世都背负着山贼手下败将的辱名。 更何况,此次出兵,孙权、孙翊、孙匡三位公子分别被安排在三路军马之中,正是众位武将们和他们三人攀关系,凑近乎的大好机会,谁又会愿意去追随孙家的唯一一个庶子孙朗? 孙尚香当然跃跃欲试,但她是个女孩儿,自然也不能抛头露面的前去和一群贼寇打打杀杀…… 孙朗听说自己真的要带兵出征了,本来还是颇为兴奋,见了这种场面,又尴尬丧气的垂下了头…… 孙策环目一周,低声问道:“竟然无人愿去?难道还需我点将么?”众人听他说要点将,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上,生怕被他点中。 “小……小人愿……愿辅佐五公子,前……前去剿灭了严……阿就严白虎!”正在此时,却有一个大汉挺身而出,结结巴巴的说道。 众人看他,生的五大三粗,虎背熊腰,腮帮子上全是针刺一般的胡茬,脸颊通红,醉醺醺的直晃悠,虽然只有二十多岁年纪,面相却有三四十岁般苍老,不是别人,正是马兵队统董袭。 他从来酒量极差,却又十分贪酒,为人虽然耿直,却略微愚傻,众将本是各怀鬼胎,担心孙策点将点到自己,见他出来顶了这份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不禁都暗地里舒了一口气。 “谅……谅那一个小……小小的山越……能成什么气候?末将单枪匹马,就……就可将严……严白虎捉拿……回来……”董袭目光呆滞游离,嘴里舌头发直,说出的话也是断断续续,醉醺醺的一拍胸脯,说起了大话来。 孙策大喜:“好!吾孙家军有董元代这般猛将,何愁江东不平?既然如此,就由各部之中,分别调拨出一部分兵马,凑齐五百军士,统归孙朗和董袭节制!” 孙朗本来还是垂头丧气,听了这话又略微的高兴起来,虽然不是周泰祖茂这样的大将,但起码终于有一员武将肯辅佐自己了,更何况自己有了五百军士,可以独立的带兵出战了。 按照炭头给他规划的发展蓝图,他在三国年间称霸天下的宏伟之路,终于小小的迈出了第一步…… *********************************** 第二天一大早儿,孙家军便生火造饭,整装束带,按照孙策事先布置下的行军方案,兵分三路,各自离了横江军营统兵而去。他们虽然疲惫,却都是面带笑容,显然对自己接下来的征程信心满满。 诺大的一座横江大营,就只剩下了孙朗和董袭制下的五百军士镇守。孙朗站在五百军士面前,表情忽喜忽悲,阴晴不定。 好消息是,这位董袭丝毫没有瞧不起自己的意思,他为人忠厚老实,竟然对自己俯首帖耳,真正的把他当做了一军的统帅。 坏消息是,孙策留给他的五百军士,竟然都是一群老弱残兵,丝毫没有战斗力可言…… 这也是合乎情理之事,此次征战刘繇,可谓是背水一战,关乎孙家军将来命运。谁会把主力精锐部队留给一个从未打过仗的人,去讨伐一帮弱小的山贼呢? 然而还有一个更坏的消息,探马来报,其实严白虎手下的兵力并不弱小,他们占据着泾县僻郊一座名为雁荡山的山头儿,足足有三千多贼寇蜂聚在一起…… “三千贼寇?老子却只有五百老弱残兵……这特么不是光天化日之下,**裸的在坑爹么?” 这种悬殊的军力对比,对于一个刚刚开始同兵打仗之人来说,简直是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孙朗得知了这个消息,好似一盆冷水浇头,不禁暗地里连连抱怨,愁眉苦脸,没有任何为将者的威严和风度。 董袭朝他恭敬的一鞠躬,笑道:“嘿嘿……禀五公子,五百军士已经集结完毕,请五公子训话!” 孙朗正在沮丧,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着这一群甲胄凌乱,老弱不整的残兵,心中激不起一点兴趣,只能没精打采的道:“立正……稍息……向右看齐……”说完就袖子一拂,头也不回的蔫蔫的走了。 五百个老弱病残的军士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他是何意思。董袭也是胡乱挠头,但主将训话,自己如何能够插嘴询问?便胡乱猜测,嘟嘟囔囔道:“李子,少洗,香诱,可吃?嗯……五公子暗中之意,乃是命令众将士分头去采摘李子,不需要水洗,可直接食用,其味道定然香美诱人,可以直接充作军粮来吃……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五公子想以此来达到节省军粮之目的,果然是个不世出的千古奇才……” 一想到这儿,董袭不禁为自己的聪明颖悟所大加感动,也对孙朗更加佩服的五体投地,拍手大声命令道:“即日起,所有人解散队形,五人一组,前去周围乡里采摘李子!统统运回军寨,备做军粮!” 五百军士也不知道为何非要采摘李子,但能够闲散的自由活动,总比整日苦苦的操练好的多,听到这里都颇为的兴奋,便呼啦一下做了鸟兽散,三五成群、优哉游哉的结队而去。 众军士都走的远了,董袭才突然记起了还有一条关键的“少洗”的命令没有传达,便追在众人屁股后面叫道:“尔等都给我记住!李子采摘回来,千万莫要用水洗!哪一个敢违抗了命令,责打五十军棍……” 第十四回 锻打兵刃 孙朗离开了演武场,自己在军营之中不住溜达,走的累了,索性坐在了墙角下…… 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位董袭董元代,真是有点呆头呆脑,完全不是一个精明之人。五百军士交给他统领,不知道会操练成什么样子。 无所谓了,反正自己这五百老弱残兵,也绝对不是严白虎三千贼寇的对手…… “你何必如此垂头丧气?”苍老沙哑的声音响起,原来是炭头看出了他的心思,爬到了他的肩头。 孙朗道:“本来以为可以做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没想到分给我的是如此一群老弱残兵,丝毫没有半点战斗力可言,这不明摆着是要我前去送死么?” 炭头一边吃着粟饼,一边道:“竖子目光短浅,你可知此次避开刘繇,征讨山越,其实是教你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人人都想前去征讨刘繇,建功立业,没想到炭头却这样说,孙朗听了不禁大为吃惊,忙问:“你这话是何意?为何征讨山越还是捡了一个便宜?” 炭头答道:“孙家军攻下了横江军寨,志骄气傲,所谓骄兵必败。他们本来就兵力不占优势,却又要分兵多路,此次碰到曲阿刘繇军,定然会吃一个大大的苦头!” 孙朗连连摇头,道:“非也非也,孙家军里人才济济,如此多武将都会使用神技,而刘繇手下却无将可用,就算两军兵力悬殊,那刘繇肯定也不是孙家军的对手。” 炭头冷笑道:“谁说刘繇手下无将可用?” 孙朗道:“张英、樊能,都是普普通通的凡夫俗子,怎能是黄盖祖茂程普韩当的对手?说他无将可用,一点都不为过。” 炭头摇头晃脑,神神叨叨的道:“老夫夜观天象,见将星起于东南,直犯摇宫,预示扬州军中定要出一位盖世神将。” 孙朗双眼一亮,道:“你竟然还会看天象?我怎么感觉你比诸葛亮都牛逼?你来说说,这神将到底是谁?” 炭头哈哈大笑道:“区区诸葛孔明,老夫视之如草芥耳!你难道没说过扬州军中有一员骁将名叫太史慈么?” 这“太史慈”的名号一出,果然叫孙朗大为震惊…… 他对历史不太熟悉,只知道太史慈是东吴的将领,但从来未听说过他在归附东吴之前,竟然还曾在刘繇手下效力。 就算太史慈现在在刘繇军中,难道他凭借一己之力,就可以独自抵挡孙家军中如此多大将的轮番攻击? 他也不知道炭头说的话是真是假,便嘴硬道:“我不关心他们攻打刘繇胜负如何,我只知道五百老弱残兵,是肯定打不过三千山贼的。” 炭头道:“三千乌合之众,就把你吓住了?如此胆小怕事,将来如何统帅千军万马?” 孙朗倔道:“非是胆小怕事,只是兵力实在悬殊,若是也给我三千精兵,我肯定能轻轻松松的荡平贼寇。” 炭头道:“荡平贼寇何须三千精兵?有一员能征善战的大将足矣,连那五百军士都不需要!” 大将?孙朗心头闪过一个激灵……他知道炭头肯定不是说的那位傻傻的董袭…… “你是说我姐姐孙尚香?” 炭头笑道:“不错,所谓欲行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想要以少胜多,手底下必须要有一员神将。所以,你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练兵,也不是出征,而是要尽快的把那个适合孙尚香的专属神器打造出来!老夫曾经说过,孙尚香灵力属风,身法轻灵,投掷精准,适合用飞刀或者飞镖之类的武器。” 孙朗点头称是,他清楚的记着,在山头上时,孙尚香挥着一柄长剑,隔着十几丈远,竟然能够精准的把剑抛掷到身材微小的炭头身前,这种手法,这种准度,简直是甩开了丢掷他下凡的多闻天王好几条街。 一想到这里,他顿时信心满满,恢复了斗志,在军营中到处转悠起来。 他显然是想找一间铸剑房。 刘繇苦心孤诣的建造了这座横江军寨,自然也在其中配备了一个齐全周备的铸剑房。孙朗没走几步,就看到了一个清幽昏暗的茅草屋,里面淡淡的散发出一阵阵酸涩的沙土火炭之味。 他对这个气味再也熟悉不过,这是陶土炼剑之时独有的味道。他走上前去,轻轻的推开了木门,深深吸了一口气,表情陶醉的道:“嗯……世间所有的珍馐美味,也比不过铸剑房的味道,能让我神魂颠倒,魂牵梦绕。” 炭头蹲在他肩头,一脸不屑的道:“变态!明明是粟饼的味道更加叫人陶醉!” 孙朗淡淡一笑,看着这铸件房中光线昏暗,空无一人,显然军中的铁匠都跟随着大军一同出征了。地上横七竖八的摆着铁毡,搁着铁锤,放着水盆,架着火窑,远处有好几大堆陶土,土的旁边有泥范,有木模,有钩勺,有细铲,各式各样耳熟能详的铸剑必备之物应有尽有,他看到了这些,心头更加萌生了一股亲切之感,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相比起统领军队,孙朗显然更加欣赏自己的锻打兵器的手艺。按照炭头的计划,他要打造出一件天下无双的神兵利器来,送给自己的姐姐孙尚香,让她死心塌地的跟随自己,前去征讨山越贼寇。 如果真的能够激发出她体内的风属性灵力,使她成为一名会使神技的神将,何愁区区山越不平? 铸剑的第一步,是要做出泥范,泥范说白了就是模型,需要将铁锭或青铜熔炼成浆,灌入泥范之中,待铁浆冷却以后,才能形成兵器的胚型。 当然,他要铸造的是飞刀,飞刀刃薄,对比起制作长剑的泥范,则要求更加的仔细和精致。这对于孙朗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更何况也他不想打造普通的飞刀,仅仅片刻,他就已经构思出了自己的创意。他想打造出一套九凤飞刀,每一把飞刀的柄上,都要设计成凤凰之形,姿态各异,栩栩如生。 “凤”与“风”谐音,而且他觉得只有身为百鸟之王的凤凰,才能配得上他的姐姐。 第十五回 混元珠伞 对于锻打冶炼兵刃,炭头当然没有发言权,它只是嚼着粟饼,翘着“二郎爪”,歪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孙朗忙忙碌碌。 只见孙朗先找了九块木头,用钢隼和尖刀雕刻出了飞刀形状,再用木板框成了十八个同样大小的方形木盒,把木模放置其中,盒子中填满矾土,再用木槌将其捣的充实,上下模互相对拢拼合,角上还特意钻留了一个浇灌金属液体的孔道。 上下盒子打开,木模取出,里面已经形成了九把个飞刀的凹形土模。他又拿起了勾勺和细铲,在每个飞刀凹模上自习的雕刻和琢磨。 仅仅是这一项工作,就耗尽了一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已是夕阳西下,炭头看的实在是索然无味,便呼呼的睡起了大觉来。 第二日清晨,日头已上三竿,炭头才神了一个懒腰,神爪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又苏醒过来。他看到孙朗仍然未睡,却是得意洋洋,满脸带笑的站在它的面前。 “飞刀做出来了?”炭头问道。 “没有……”孙朗道。 “那你为何如此高兴?” 孙朗指着地上答道:“昨晚我一宿未睡,已经将九把飞刀的泥范烧制完成,并且在上面精雕细刻,此时已经可以往里面浇注铁水了!” 果然,地上整整齐齐摆着九副泥范,上面有九把飞刀的凹模。一旁的熔炉里,热气腾腾,铁浆滚滚,显然是已经万事俱备,只待浇注了。 孙朗将一条湿毛巾搭在自己的肩头,上千擎起了一柄长长的石勺,在那熔炉里舀起一勺铁水,就要往泥范之中浇注。那铁水显然温度极高,一经搅拌就火星砰溅,白雾四起。 “且慢!”炭头突然将他喝止。 孙朗道:“怎么?” 炭头问道:“你要做什么?” 孙朗愕然道:“把铁浆浇入泥范,铸出飞刀的胚型啊。” “然后呢?”炭头捋着胡子问。 孙朗如数家珍的答道:“然后将胚型用火烤至红热,再用冷水浇灌淬火,其间不停的锻打成锋,如此反复百余次,最后才能得到一把锋利无铸的飞刀啊!” 炭头摇头道:“你这种铸剑之法,只能铸出普普通通的兵器,怎能得到神兵利器?” “可……可是我在天庭之中,从来都是这样铸剑的啊……”孙朗满腔不解,只能又缓缓的放下了石勺。 炭头不再理他,只是把双爪纵在胸前,竟然神神叨叨的念起了一段咒语:“唵呗玛达列吽牟!” “嘭”一团白色的烟雾升腾而起,孙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连连退步。白雾渐渐散去,再看二毛手中,竟然多了一把小小的油纸伞…… 这把伞只有一指多长,被炭头拿在爪中,竟然十分合适。 “炭头大爷,你还会变戏法?这小伞是从哪来的?”孙朗觉得十分新奇,凑过身来仔细观瞧。 炭头仍不答话,只是一只爪子将油纸伞撑了开来,将自己的上半身全都罩在了伞下,另一只小爪探入到了伞的下面,在其中不住的摸索。 孙朗看的莫名其妙,连连问:“这伞底下有什么?你在摸索何物?” 炭头显然是懒得理他,只是歪着鼠头乱摸,过不多时,从伞底下竟然掏出了一面破损的铜镜出来! 孙朗惊道:“炭头,你竟然真会变魔术?” 怎知炭头却摇了摇头,道:“这是芒砀山朱蛇女妖的宝镜,老夫要找的不是这个!”说完小爪一甩,又把铜镜丢回了伞中,接着再里面摸索。 一会儿又从里面掏出了一柄生满铜绿的青铜剑,又是摇头说:“这是灵骷山万蝠洞魔宵三爷的青锋剑,老夫要找的也不是这个!”就又把剑也丢回了伞中。 仅仅片刻之间,它竟然在里面摸出了七八样物事,孙朗见有的是钢圈,有的是折扇,有的是红绫,有的是玉佩,这个小伞,竟然好似动画片《哆啦a梦》的那个异次元口袋一般,可以装纳万物! 然而这小伞却又不像哆啦a梦的口袋那般神奇,因为炭头从中掏出的所有物事,不是破损不堪,就是残断污秽,显然更加像个收纳万物的垃圾场。 终于,炭头猛的从中掏出了一段长长的骨头,鼠眼顿时发亮,大笑道:“终于找到啦,老夫要找的就是此物!” 孙朗弱弱的道:“炭头,我之前只知道你贪吃,没想到你和狗一样,竟然连骨头都爱吃……” 炭头怒道:“胡扯!老夫怎么会与犬类一般爱好,老夫只爱吃粟饼!” 孙朗指着骨头问:“那你为何找到一根骨头,却如此的兴奋?” 炭头冷声道:“哼哼,你可别小瞧了这根骨头,这可是南海龙王敖钦的私生子,嘲风太子的一根腿骨!” 孙朗本以为这是一根动物的骨头,没想到竟然是龙王儿子的腿骨,不禁被吓了一大跳,颤声道:“你……你这伞……到底是什么法宝……为什么里面像个杂货铺,还像个火葬场,怎么连……连死人的骨头都有……” 炭头把伞扛在肩上,轻轻的抚摸,显得极为爱惜,道:“这把伞乃是多闻天王的法宝,名叫混元珠伞,可以遮盖乾坤,收纳世间万物。多闻天王曾用此伞降服过上百成千个妖魔鬼怪,故而妖魔们的那些蕴含灵力的法宝和尸骨,也都遗留在了其中。” 孙朗吞了一口吐沫,显得极为震惊,道:“我……我记得西游记里,那孙猴儿大闹天宫之时,曾经被多闻天王收在伞下,后来又施展神通逃脱了出来,莫非……莫非就……就是这把伞么?” 炭头连连点头,道:“只可惜降凡之后,宝伞蕴有的神奇法力也都全部散失已尽,只能够从中找出这些破铜烂铁和尸骨了。” 孙朗正在幻想,有了这宝伞,自己岂不是可以纵横天下,法力无边?听了这话,变的微微的失望,又问道:“既然如此,那这些破铜烂铁和尸骨还有何用?” 炭头道:“这些破损的法宝和尸骨看似无用,其实蕴藏着雄厚的神奇灵力,通过你的手艺将其重铸之后,就可以再次练成神兵利器了!” 说到这儿,炭头将那根腿骨丢给了孙朗,道:“你把这腿骨用铁锤敲成粉末,均匀的撒入铁浆之中。那位嘲风太子虽然是龙子,但生着鸟头凤喙,并且生前擅长操控疾风,正好与你姐姐孙尚香体内的灵力相符!” 孙朗终于明白了炭头的良苦用心,他知道上古有一种人骨炼剑之法,通过骨头中的磷、硫、钙等元素,可以使铁质更加的精纯,从而增加宝剑的刚劲与锋利。相传吴王阖闾请干将莫邪为他铸剑,宝剑久久不能铸成,最终干将莫邪夫妇二人纵身跳入了熔炉之中,才终于铸成了传世宝剑“干将”和“莫邪”。 此时用这腿骨炼制飞刀,也是一样的道理。再加上那神神叨叨的龙王之子嘲风的神奇灵力,九把飞刀没准真的可以成为震惊天下的神兵利器。 孙朗激动不已,抡起铁锤,将腿骨敲碎成了缕缕粉末,小心翼翼的撒入了熔炉之中。 龙骨之粉遇到了铁浆,激溅起星星火种,和一股浓浓的烟硝味道。 第十六回 宝刀赠佳人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五天后的夜晚。月上梢头,更漏人静。军营中的大多兵士采摘了一天的李子,都累的早早入睡了,只留着二三十人轮番站岗守卫。 孙朗捧着一个木盒,乐颠颠的来至孙尚香的营帐前,轻声道:“姐姐,已经歇息了吗?” “还未曾歇息,外面是五弟吗?进来吧!” 里面传来一阵情悦娇柔的声音,孙朗心头一甜,便撩起帘子走了进去。他和孙尚香是姐弟,当然不用避讳一些男女礼法。 他头一次在夜晚进入古代女子的闺房,脑海里尽是幻想着粉纱罗帐、淡香扑鼻的场景,以及美人半穿罗敷,秀发轻散的画面,不禁微微面上红赤,心头似有一只小鹿撞来撞去,忐忑不安。 然而一入帐中,却令他大失所望…… 就见四壁上到处挂着蛇弓箭矢、刀枪剑戟,阴森森叫人胆寒。 孙尚香穿着一身墨色的斜襟小袄,袖口和脚踝处都束着系带,手中竟然拿着一把短短的匕首,抵在一块砺石之上,正在蹭蹭蹭的磨刀。她的小丫鬟名叫剑菱,此时也正拿着一块绣帕,坐在床头擦拭一柄亮闪闪的宝刀。 匕首幽幽的发出丝丝寒光,叫人不寒而栗,铿锵的磨刀声震动着耳膜,觉说不出的晦涩刺耳。 “姐……姐姐……你……你这是在做什么?”孙朗颤颤的问道。 孙尚香答道:“两军交战,敌方随时都有可能前来劫营,姐姐须枕戈待旦,随时随地防备不测!” 好家伙……老姐啊老姐,你果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枭姬…… 孙朗知道他的那位副将董袭,此时早已经喝了几樽小酒,卧在床上鼾声如雷,睡得跟一摊烂泥一般了,而孙尚香一介女流,竟然如此谨慎小心,果然是个大将之才。 蹭蹭蹭的磨刀声,叫孙朗心头打鼓,他只能故作镇定,佯装一副高傲的表情道:“姐姐实在是可笑啊可笑……” 孙尚香停止了磨刀,秀目凝视着他,问道:“五弟何出此言?” 孙朗道:“你是一介女子,又不能上阵杀敌,只要老老实实的等着聘个夫婿,安安心心的相夫教子,三从四德,过一辈子悠闲太平的日子即可,为何还要如此戒备?须知道,打仗都是男人做的事,与你何干?” 这些台词,都是他事先就已想好,故意激将孙尚香的话语。他刚刚说完,忙侧目仔细观瞧孙尚香的反应。 果然,孙尚香俏脸上犹如罩上了一层严霜,不悦道:“哼!我素来以为五弟卓尔不群,见识不凡,与大哥、三哥他们截然不同,今日才知道,原来你和他们都是一丘之貉,一般见识!” 孙朗故意问道:“哦?我说错了什么话么?” “当然!尚香虽是一介女流,但自诩勇武过人,不输给任何男儿,为何女子就不能上阵杀敌?无非都是些儒家礼教束缚人的思想罢了!我曾经多次向父亲和兄长自荐请缨,却都被他们驳回,没想到……没想到五弟你竟然也和他们一样。”孙尚香说到这里颇觉失望,撅起了嘴,又气鼓鼓的磨起了匕首来。 孙朗等的就是她这句话,缓缓的从她手中接过了匕首,放在手中掂了两下,轻蔑的道:“就算姐姐可以上阵杀敌,嘿嘿!就凭你手里这把匕首,又岂是别人的对手……” 孙尚香不悦道:“此匕首虽然短小,却是锋坚无铸的利刃,何况我这营帐里到处都是上好的兵器,任意拿出任何一样,都可以挫敌于须臾之间。再说了,为将者贵在武艺,而不是兵刃,就算兵刃再锋利,自身的武艺不精,需也不是别人敌手。”说到这里,她伸出了粉嫩的拳头,紧紧的攥住,显得是在说自己的武艺精湛,可堪大用。 孙朗淡淡一笑,摇头道:“你这些哪里算上好的兵刃?”边打开了木盒,从里面拿出来一把明晃晃的飞刀来。捏着刀柄,在孙尚香的那把匕首上轻轻一斩,匕首竟然如烂泥一般应声而断! “如果为将者武艺精湛,再配上天下无双的神兵利器,岂不就可称霸天下了?”孙朗一边说,一边又装模作样的走到丫鬟剑菱身前,伸出飞刀在她正在擦拭的刀背上轻轻一砍,那宝刀也是断成了两半,半截刀刃掉在了地上,当啷啷的直响。 “五公子,你为何损坏了小姐的宝刀,你赔!”剑菱啐道。 孙朗并不理她,脸上带着笑,挥着飞刀,绕着军帐走了一圈,伸手把那些墙上挂的刀枪剑戟全都切的七零八落,浑如砍瓜切菜一般。 他看着断裂的兵器像麦秸般横七竖八的倒在了地上,脸上瞬时露出得以非凡的表情。 他当然得意,这飞刀熔炼之时加入了龙骨之粉,又通过他的千锤百炼,已然成为了一柄削铁如泥,吹毛利刃的神兵利器,可谓是他的呕心沥血之作。 孙尚香起身愕然道:“五弟,你这是做什么?” 孙朗回到桌前,又从盒中拿出了一个红色的缎绫出来,绫上绣着黄纹的凤凰,缝着九个锦袋,袋中各自还放着八柄飞刀。 孙朗一边将飞刀逐一取出摆在桌上,一边道:“有了这九把削铁如泥的飞刀,姐姐还需要那些破铜烂铁做甚?” 孙尚香满脸狐疑,一头雾水,只见这九把飞刀个个都是薄如柳叶,刃如秋霜,阴阴绽发着淡蓝色的芒,显然每把都极为锋利。刀柄都雕成了凤凰状,九只凤凰形态各异,有的在梳羽,有的在腾飞,有的在哺雏,有的在啼鸣,果真是巧夺天工,栩栩如生。 然而这并不是最奇特的一点。 奇特的是,每把飞刀的刀背上都整整齐齐的钻了一排细细的小孔,不知道是作何之用。 孙朗看出了她的不解和疑惑,凌空挥舞了一下飞刀,寒光带起了一道靛蓝色的光幕,也发出了一阵呜呜呜的凤鸣之声。 原来孙朗设计这飞刀之时,借鉴箭矢鸣镝发音的原理,在这些飞刀上都铸造了一排细小的孔洞,飞刀挥舞时,气流钻入孔洞中的空腔,引起共鸣,便像笛箫一般发出了声响。 他为了博取孙尚香一笑,果然是煞费苦心。 “这九把飞刀不仅锋利无铸,而且可以发出鸾凤齐鸣之音,故而取名叫做‘九凤鸾鸣刀”。所谓宝剑赠壮士,红粉赠佳人,姐姐虽为佳人,却不爱红妆,故而弟弟我只能把这九柄飞刀送给你了。”他将飞刀都装入缎绫,双手托着递到了孙尚香面前。 “五弟,你……你的意思是,将这‘九凤鸾鸣刀’赠送……赠送于我?”孙尚香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双颊潮红,娇喘连连,眼波流转,胸口不住的起伏,显然很是激动。 的确,好武之人最爱之物,不外乎宝剑或者骏马,孙尚香见到如此神兵利器,怎能不心潮澎湃? 孙朗凝目欣赏着她的紧张和错愕的神态,仿佛是一只受惊而又兴奋的小鸟一般举手无措,又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般爱不释手和欲罢不能,而且在其间,还微微带着几分娇媚柔美之态。 这是他期盼已久的一幕了,须知道锻炼宝剑要花费许多苦功夫,绝对不可能在短短的五天之内炼成这九把飞刀。但他憧憬着孙尚香接受他馈赠之时的欣喜神态,便彻夜不眠,通宵达旦,以最快的速度锻炼出了这套神兵利器。他悠悠的道:“这世间也只有姐姐,能配得上使用这九凤鸾鸣刀……姐姐不妨试着使上一使,看有何不顺手之处?” 孙尚香轻轻的点了点头,伸手接过了九凤鸾鸣刀,拿出三把飞刀捏在指尖,玉葱般的手指做兰花之状,映衬着寒光逼人的刀刃,仿佛是几只蓝色的凤凰在雪白的花间飞舞。她绣臂一甩,三枚飞刀瞬时激射而出,朝着营帐中间的的一根粗大的木质栋柱飞奔而去。 三支飞刀并排而出,宛如三只飞凤遨游寰宇,掠起了一股强劲的风势,随着气流的奔腾袭绕,发出了振振的鸾凤齐鸣之音,呜呜呜的鼓动着耳膜,使人闻之头晕目眩。 孙尚香大喜,还不等三支飞刀射中木栋,左右双手就又分别拔出三支飞刀,双臂展开,朝着帐子内的东西两角的另外两根木栋一挥,六把飞刀瞬时又是爆射而出。 凤鸣之音越来越盛,耳中隐隐作痛,风势也越来越强劲,刮在脸上就如刀割一般。 “噗……”军帐内的油灯瞬间被风吹灭。 “砰……!” 一声轰然巨响,九把飞刀先后射中了军帐的三根撑重的木栋,带着风劲和音波,瞬时将木栋震的爆裂而断。木屑纷飞,打在身上生疼。 军帐哗啦啦的倒了下来,好似大厦倾倒一般…… 孙尚香和丫鬟剑菱都会武艺,见一时兴起玩过了头,一起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像两只雀儿一般轻灵的跃出了军帐。 孙朗本来还在屁颠屁颠的欣赏宝刀配美人的佳景,回味着孙尚香羞涩的表情,怎会突然料到这一切?他当然只是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看着铺天盖地的营帐和断木朝着自己滚滚的迎面砸来。 第十七回 敌军劫营? “老姐啊老姐,你还真是个彪悍的女汉子啊,为何只用几把锋利的飞刀,竟然就可以将一人环抱多粗的木栋给射断?”军帐摇摇欲倾之际,孙朗脑海里满是问号,他此时才深刻的认识到,孙尚香那娇美柔弱的外表其实只是假象,在她美貌的外表下,掩盖的是一颗既威武雄壮、又彪悍刚勇的心。 炭头心灵传语说:“废话啊废话,这九凤鸾鸣刀掺入了带有灵力的龙骨粉末,与孙尚香体内的风属性灵力相互辉映共鸣,自然而然的生出了强劲的力道。只要她后面勤加修习,其威力将更加威猛无铸,最后把风属性的灵力运用的灵活自如,就可以生成自身的专属神技了。 这一切都是电光火石之间……军帐的穹顶和断裂的木栋都呼喇喇的砸了下来。 “唔……可是怎么办呢?这个军帐眼看就要把我砸在下面了呢……一军统帅竟然被掩埋在军帐的废墟之中,岂不是太也丢脸?”孙朗抬起头,看着黑黢黢的一片帐顶扑面砸下,双腿像灌铅了一般挪动不得,不知道该如何逃生。 炭头无奈的叹了口气:“自生自灭吧……老夫也救不了你……” “嗖……” 一道墨绿色的身影闪过,孙尚香又飞速的窜入了帐中,把孙朗拦腰扛在了肩头,又闪电般的跃出了帐子,动作轻灵曼妙,宛如一只迅捷的飞燕。 眨眼间的一瞬,她竟然可以飞身入帐,又扛着孙朗全身而退,其身法之速,就连炭头这只老鼠都自愧不如。 “噶啦啦啦……” 营帐彻底的倒塌了,掀起了一阵阵扬尘,断木砸在地面上,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 孙尚香把孙朗放下肩头,揽在了怀里,半蹲在了地上。 孙朗还未从刚才的惊恐中回转过来,浑身抖瑟着道:“多……多谢姐姐……相救之恩……” 孙尚香嫣然一笑,道:“你送我如此威力强大的神兵利器,该当我谢谢你呢。如此厚恩,姐姐我都不知该如何报答。” 孙朗躺在她怀里,闻着少女身上淡淡的芳香,陶醉悠哉,乐呵呵的道:“兄长命我统兵五百,征讨山越,而我却手无缚鸡之力,正愁手下无将可用,希望姐姐能够女扮男装,当我手下的大将,助小弟我剿灭了山越严白虎,就算是报答弟弟了。不知道……姐姐意下如何?” 孙尚香一听到这里,果然是大喜过望,激动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她从小就梦想着自己可以像男儿一样杀敌打仗、征战沙场,然而束缚于封建礼教,父兄却从来都是严声拒绝,今天不但获得了一件绝世兵器,而且还听说可以女扮男装上阵打仗,自然是喜不自胜。 激动之余,她用胳膊揽住孙朗的脖颈,在她额上猛猛的亲了一口,叫道:“好弟弟,还是你懂我!姐姐早就盼着能上阵杀敌啦!” 年幼的姐弟之间如此举动其实倒也没有什么,但孙朗自己却想入非非,被这猛然的一个香吻搞的头晕目眩,痴傻的闭上了眼慢慢回味享受这旖旎温存的一刻。 “听说营中有军帐倒塌,莫非是有敌军前来劫营?”几个值夜的军卒听到了声音,还以为是有来犯之地,都扯开嗓子漫天大叫起来。 “不好啦!有敌军前来劫营啦!大家快点起床御敌啊!” “啊?有人劫营,快快禀报董将军!” 所有入睡的兵卒也听到了声音,都慌乱起来。孙朗和孙尚香只能摇头苦笑,对这群毫无防备的残兵游勇丝毫没一点办法。 又过了大半晌,才听到董袭大着舌头喊道:“都不要慌……慌张!有本将在此,就算是天兵天将来了,也……也不惧怕!”漆黑的夜色中响起了董袭的叫声,他喝醉了酒,睡得不省人事,猛然听见说倒塌了营帐,匆忙赶了过来,慌乱之余,连鞋子都来不及穿上。 董袭踉跄的跑到了坍塌的军帐前,一只手提着刀,另一只手挠着头,左顾右盼的问:“哪里哪里?敌兵在哪里?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来劫本将镇守的大营?” 孙朗在孙尚香怀中躺了半天,知道再躺下去就不妥了,就慢慢起身道:“董阿呆,本公子在此,你没看到么?” 董袭字元代,人又呆傻,孙朗就给他起了个董阿呆的绰号,董袭听了不仅不以为忤,反而认为这是孙朗对自己的喜爱和亲近。黑夜如漆,他这才看到五公子和小姐竟然也在,忙屁颠屁颠的凑过来,横刀挡在孙朗身前,毅然道:“公子勿忧!敌军前来劫营,末将已经安排人手迎敌了!末将保护公子和小姐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藏起来,以免二位受到惊吓!” 孙尚香听了这话噗嗤一笑,道:“董将军,你看何处有敌军的身影?” 董袭一愣,突然又听几个军卒慌慌张张的跑来禀道:“启禀统领,没……没有敌军劫营,原来是小姐所居的军帐塌倒了!” 董袭这才知道原来并没有人劫营,顿时舒了一口气道:“我就说,天底下谁敢劫本将镇守的大营?”只能灰溜溜的招呼过了十几个兵卒,安排他们抬起坍塌的营帐,收拾满地的狼藉。 孙朗见闹的够了,便咳嗽了两下,清了清嗓子道:“阿呆呀,立刻集合所有军士,本公子要连夜训话,布置下一步的行军方案!” 他得到了孙尚香这员大将,心中又燃起了信心和激情,语气就也高昂有力,听起来十分振奋人心。 他这话听到董袭耳中,果然比圣旨都管用,董袭忙大呼小叫,传令所有的五百个军士都前来集合。 然而过了老半天人也集合不齐,过了一炷香时间,也就才零零散散的来了三百多号人。并且这些人也都是军容不整,萎靡不振,仿佛一个个都是没吃饱肚子一般,乍看就知道是一帮乌合之众,丝毫没有半点战斗力可言。 孙朗看了这群人,肚子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不悦道:“阿呆!这是什么情况?为何集合如此磨磨蹭蹭?万一真的有敌军劫营,我军如何应对?还有,为何这群人一个个都是面黄肌瘦?好似病夫一般?” 董袭表情变的十分尴尬,吞吞吐吐的答:“额……回禀公子,实不相瞒,许多人都没吃饱肚子,所以军容如此萎靡,还有几十个人今日拉肚子,都在外面排队如厕呢!” 孙朗皱眉道:“嗯?为何有如此之多的人吃不饱?竟还有人拉肚子?莫非我军的军粮生霉了?” 董袭支吾道:“呃……军粮并未生霉,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为何说话吞吞吐吐,如此的不爽快?”孙朗愈发不高兴的问。 董袭只能答道:“因为兵士们都严格的遵照公子之命,这几天都是粒米未尽,全靠吃李子度日,李子采摘下来,全都未用水洗,而是直接食用。故而……故而有些人拉肚子,也有几个饭量大的吃不饱,显得萎靡不振……” 孙朗疑惑道:“我何曾下令过只能吃李子?还不能用水洗?” 董袭满脸冤枉,支支吾吾的道:“公子……明明说……李子少洗,香诱可吃……是故末将就……就……” 孙朗听他絮絮叨叨说不清楚,心里愈发烦躁,他当然不知道自己随口说了句“立正稍息向右看齐”,却被这位聪明的副将理解为了“李子少洗香诱可吃”。 他本来还打算明日一早就发兵泾县,攻打山越严白虎,此时看了这群要死不活的士兵,只能悻悻的摆摆手道:“都散了罢散了罢!明日还是改吃粮草,都不许吃李子了!” 孙朗气鼓鼓的要走,突然又记起什么,回身道:“重新布置一所上好营帐,给我姐姐孙尚香居住!从明日起,由她全权负责练兵操练之事,董阿呆和五百军卒,都听她一人号令!” 说完他袖子一甩,背着手,迈着八字步走了。董袭一肚子苦水无处可诉,嘟嘟囔囔道;“我遵照公子的命令,要军士们采摘李子吃,到头来为何要裁撤我的统军之权?” 军寨之中,远远传来了孙尚香银铃般高兴的娇笑之声。 第十八回 主将被俘 夜色之中,孙朗独自负手在军营中晃悠,看着一群拉肚子的士兵,都凑在茅厕前排队,心里的气儿更是不打一处来。 “哼!竟然要我的士兵们只吃李子度日,这个董阿呆实在过分,简直是气煞我也!”他一边走,一边嘴里嘟囔咒骂。 突然间觉得自己腹中憋胀,竟然也有些尿急。他见那茅厕被兵卒们占得满满的,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独自走到了营寨僻静的一个墙角下,扒开了裤子,哗啦啦的小解起来。 墙角下甚是清幽,在薄薄的月色下,静谧的连风声都能听见。 “唔……”孙朗内急得解,显得颇为畅快。 他脑中回忆着宝刀赠佳人的乐事,嘴里自得其乐的哼起了小曲儿来。 怎知正要提起裤子来之时,突然觉得脖子中一紧,身后竟然猛地窜出了五六个黑衣人,二话不说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和脚踝,一起将他抬了起来,举步朝着营外就走。 孙朗四肢悬空、身不由己,被这突如其来的偷袭惊了一大跳,忙问:“尔等何人?要做什么?” “莫非这是军事演习?董阿呆故意安排军卒劫持我,再派人前来营救?” “或者是姐姐吩咐人抓捕我,故意和我开玩笑?” 几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却又感觉都不对,因为这几个黑衣人狠命的捏着他的手腕和脚踝,仿佛几把钳子钳住般彻骨疼痛,感觉手脚立刻就要碎裂而断。 “喂!快放开我!我乃一军主将,你们不认识我吗?”孙朗越想越是不妙,焦急的喊叫出来。 那几个人却不答话,捣着碎步匆忙往军营侧旁的小门奔跑,门外恰巧有两个戍卫站岗的军卒,见有可疑人员冲出,忙上前盘问:“深更半夜,是何人要出营?可有将军手令……” 军卒话还未说完,几个黑衣人就各从腰间掏出长刀,二话不说,迎上去劈头就砍!“噗噗”两声闷响,那两个军卒甚至都未发出叫声,便血溅当场、一命呜呼了。 孙朗看了这一幕大惊,这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忙扯开嗓子大声叫喊:“救命啊!有人劫营啊!有人抓我啊!” “救救我啊!你们的主将被人抓走啦!快来救我啊……” 营寨之中,许多军卒都听到了他的喊叫声,问道:“咦?为何有人在喊劫营?” “你可曾听到?仿佛确有人在高喊劫营?” “不错,我也听到了!” 两三百个军卒瞬时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起来。 一个军卒站出队列,朝董袭禀报道:“启禀统领,小的们都听见军营外有人高喊劫营,不知是真是假,我看应当派人出去探视探视。” 董袭正在郁闷,高声责骂道:“混账!多嘴!方才五公子明明都已说过了,方才根本没人劫营,不过是小姐的营帐倒塌了,你们这群蠢材,莫非没听到吗?” 众军卒们听了这话,只能默不作声,都忙着去替孙尚香收拾营寨,对营外孙朗那杀猪般的求救声再也充耳不闻了。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几个黑衣人显然是做惯了打家劫舍的勾当,将孙朗扛在肩头,见离营帐渐渐远了,便麻利的掏出绳索将他五花大绑了起来,又拿过了一个麻袋将他套住,像一只生猪般横着丢到了马背上,疾催马蹄,沿着大路飞奔而去。 孙朗四目不能视物,只觉得周围阴风飒飒,到处是夜晚乡间的泥土气息,耳中听见的全是马蹄踏踏之声,怀中的炭头不知道是不是在呼呼的睡大觉,竟然一声不吭。 也不知过了多久,透过麻袋可以微微看到天色转亮,原来是已经日上三竿,又大约奔驰了半日,身子逐渐后倾,马蹄声音逐渐减缓,仿佛是在爬坡。又过不多时,自己的身子再次被几个人扛来起来,走了不远,就被扑通一下扔在了地上。 头上的麻袋猛的被揭了开来,孙朗本以为阳光会非常刺眼,慌忙用双手遮挡,不料眼前的处境却十分的幽暗,仔细一瞧,原来是个昏暗的大殿,周围站着许多面目狰狞、****上身的莽汉,手中都持着明晃晃的利斧尖刀。殿角燃着几束火把,扑朔摇摆不定,隐隐约约的照着四周的许多骷髅头,愈发显得阴森可怖。 大殿当中有一把虎皮交椅,椅子上歪身坐着一个大汉,生的满脸横肉,阔口方鼻,胡子像一根根的黑针般丛生密布,身上披着一件虎皮做成的披风,瞪着两只豹子眼恶狠狠的盯着自己,俨然是个威风凛凛的山大王。 “这是什么情况?”孙朗暗自的嘀咕。 怀里炭头突然幽幽的道:“哎……这还不知?臭小子,你被人绑票啦……” “呃……他们是什么人?” “以老夫丰富的阅历所见,他们好像是吃人族,亦或者是山贼。臭小子,你就祈祷吧,他们若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好汉,没准还会放你一命,如若是打家劫舍、杀人不眨眼的恶棍,你就要被人撕票,提前结束凡间任期,重新回到地狱报道啦……” 孙朗吞了口吐沫,双腿颤抖不已,对于炭头的疯言疯语也不再理会,只是暗自盘算着脱身之计。 只听殿上那山大王仔细打量着自己,表情忽阴忽情,突然炸雷般大喝一声:“弟弟!为兄让你下山打家劫舍,没有抢得金银财宝也就罢了,却为何抓回了如此一个骨瘦如柴的无用之人?” 孙朗被他这骤然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又听自己身后一个壮汉大声答道:“哥哥有所不知,此人不仅非是无用,而且是大有可用之处!你别看他瘦小,他却是来头不小!你猜猜他是谁?” 山大王问道:“嗯?来头不小?此人瘦骨嶙峋,就算是下锅煮了,也不够本王饱餐一顿,我哪猜得到他的来头?” 一听要把自己下锅煮了,孙朗顿时心中叫苦不迭,莫非自己果然是羊入虎口,被食人族捉了? 身后那壮汉笑道:“哥哥差矣,此人万万吃不得,他虽然其貌不扬,却乃是孙家之人!” 山大王听了“孙家人”三字,不禁暴跳如雷,双眼环睁,勃然咒骂道:“什么?他是孙家人?就是那个投靠袁术,领兵江东的孙家吗?” 身后壮汉点头道:“不错,正是那个孙家!我们擒住了孙家之人,就可以挟制孙家军,使他们不敢再无所顾忌的前来攻打我们山寨了!不仅如此,更可以要挟他们,迫使他们割地赔粮,滚出江东!嘿嘿,哈哈哈……”语气之间,竟然颇为得意,俨然一副立下了不世奇功的姿态。 山大王大手一拍,两只环眼放出精光来,起身踱步至台阶下,伸手拍了拍壮汉的肩膀,赞许道:“嗯……不错,弟弟机智聪明,竟然擒住了孙家之人,可谓是帮了为兄的大忙!” 那壮汉忙躬身称谢,脸上堆笑道:“哥哥谬赞!弟弟不过是聊效微薄之力罢了。” 山大王点了点头,转头又朝孙朗道:“小子!你既然是孙家之人,定然知道本王是谁咯?” 孙朗看了看他,只觉得他肥头大耳,狰狞丑陋,丝毫不知他是何人,就缓缓的摇了摇头。 山大王暴跳如雷,破口骂道:“咄!孙家竖子!尔都不认识本王,竟然还想发兵征讨咱?你给我记好了!本王不是旁人,正是你们处心积虑,想要剿灭的东吴德王,严白虎!” *********************************** 感谢锐利大大,感谢虎牙美女。 第十九回 因祸得福 孙朗听到这里双眼一黑,差点晕了过去。他头一回独自统兵,任务就是攻打剿灭这个严白虎,没想到还未出征,自己这个主将竟然就被别人擒拿住了。 炭头又是幸灾乐祸的道:“老夫见过倒霉的,没见过你这般倒霉的,小子,你就等着被活剥了下锅洗热水澡吧……” 孙朗不理它,心里只顾骂娘。 原来那座上之人正是自称“东吴德王”的严白虎,下面与他对答的壮汉乃是他的胞弟严舆。严氏二兄弟本来是当地豪族,平素挥金如土,喜好结交英雄,后来看不过朝廷灾战连年,索性招揽了几千贼众,占据了这座泾县中的雁荡山,占山为王,干些打家劫舍,袭扰官府之事。 昨天晚上,严白虎本来是派自己的二弟严舆下山打劫,没想到严舆立功心切,一时心血来潮,竟然混入了孙家军毫无防备的营寨,瞅准了孙朗是主帅,就把他擒获而来,想要藉此要挟孙家军,使其不敢再轻举妄动。 只听严白虎沉吟道:“嗯……既然擒到了孙家之人,的确可以用之要挟孙家军,使其割地赔粮,滚出江东。”一想到这儿,就凶巴巴的朝孙朗问道:“小子!本王来问你,莫非你就是那人称小霸王的孙策孙伯符吗?” 孙朗摇头不语。 严白虎眯起眼睛侧视着他,喃道:“嗯……小霸王孙策当然没有如此年幼,那我来问你,你可是孙权孙仲谋吗?” 孙朗自然还是摇头。 严白虎想了片刻,又问:“莫非你是孙翊孙叔弼,或是孙匡孙季佐?”他近几日正在研究应对孙家军攻伐的策略,是而对孙家的几位公子倒也十分熟悉。 孙朗还是摇头,低声道:“我叫孙朗,字早安。” 严白虎歪着头,满脸狐疑的道:“嗯?孙朗孙早安?本王怎么从未听说过孙家有这号人物?莫非你是假冒的?” 孙朗忙解释道:“我是孙家庶子,是最小的一个……” 严白虎听了这话不禁大失所望,骂道:“我呸!我原本以为你乃孙家四公子之一,没想到却是个庶出的贱种!” 严舆本来以为自己立了大功,对此情况也是始料未及,忙申辩道:“庶子也是孙家之子,或可以用他讹诈些孙家军的粮草回来。” 严白虎不悦道:“放屁!谁稀罕那点军粮?哼!本王向来最恨孙家之人!既然你是个孙家的庶子……来人呐,把这小子拖下去,剥皮挖心,蒸煮了分给兄弟们吃罢!他的头颅割下来,用一根竹竿儿挑了,送回孙家军营之中,煞煞他们的威风,挫挫他们的锐气!” 孙朗听了这里,简直是被呕的七荤八素,原来自己这小小庶子,竟然连当人质的价值都没有,顿时自尊心极度受挫,也顾不上自己马上要被残忍的杀害,扯起嗓子破口大骂:“你奶奶的严白虎,老子乃是镇守横江营寨的主将,你竟敢瞧不起老子?” 严白虎捧腹大笑:“就凭你这小子,连身上的毛都没长齐,就敢说自己是主将,简直是笑煞本王。你们煮这小子的时候,多放点味料,用大火蒸煮,这小子瘦骨嶙峋,需得煮烂了才好吃!到时候煮熟了,也给本王盛上一碗,让本王尝尝鲜,哈哈哈……” 几个莽汉大声应诺,凑上前来,把孙朗抬在半空,就要拖到殿外剖骨挖心。孙朗怒火中烧,只顾挣扎翻腾,张口破骂:“你大爷的严白虎,士可杀不可辱,你杀老子不要紧,凭什么瞧不起老子,庶子怎么了?谁说庶子就比嫡子命贱?老子问候你全家……” 严白虎压根儿不再理他,只是笑吟吟的回到了座中。几个莽汉提着明晃晃的尖刀,伸出水桶般的胳膊,使劲儿把孙朗箍住,像擒杀一只待宰羔羊般,转身就要往殿外走。 正在此时,从大殿的后面,突然有个小丫鬟打扮的人跃步而入,匆匆忙忙的凑到严白虎耳畔低声说了几句话,严白虎表情先是微微诧异,忽而又双眼放光,忙叫到:“慢着!把这姓孙的小子留下来!” 几个莽汉正要提刀杀人,听了这话,只能又将孙朗扛了回来,丢在了地上。 孙朗仍是喋喋不休的大骂:“遭雷劈的姓严的,有种你就杀了老子!老子虽然是孙家庶子,却一点不比嫡生的差!若是皱一下眉,喊一声疼,都也不是好汉!” 严白虎微微点头道:“嗯……你这小子倒也有些骨气。”他对孙朗的谩骂也不生气,竟然表情骤变,笑呵呵的走下殿台,缓缓的来至孙朗身旁,绕着他转了三圈,然后蹲下身来,一张油腻腻的大脸凑过来,仔细的打量他。 严白虎一张大嘴里呼呼的喘起带着腥味的口臭气息,双目放光,像把玩一件稀世珍宝般把孙朗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孙朗被他瞅的心中忐忑,使劲儿的梗起脖子往后躲避,问道:“你……你要做什么?” 严白虎不答话,竟笑吟吟的亲自替他将身上捆的绳索解了开来。 孙朗对他这骤变的态度十分不适应,又错愕发问:“你这是做什么?” 严白虎表情甚是暧昧,笑道:“姓孙的小子,算你走了桃花运,刚才我妹妹在殿后面看见了你,竟然对你一见钟情,芳心暗许,要我这个做哥哥的说什么也要留下你当她的夫婿,嘿嘿,这小妮子的眼光真是叫咱摸不透,咱给她许配过五六个威风凛凛的山寨王,她都不要,却竟然偏偏喜欢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小白脸。” 孙朗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吞吞吐吐道:“什么……你妹妹?看……看上了我?” 严白虎喜孜孜的点头:“不错!以后你就是本王的妹夫了,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快快起来,为兄现在就给你摆下一桌人肉大宴,咱们吃完肉,喝完了酒,今晚就给你和我妹妹完婚!两人洞房花烛,如胶似漆,胡天黑地,他日替咱生一个小山贼出来,你就偷着乐去吧!哈哈哈……” (ps:已签约,再次感谢编辑大大。如果您觉得小弟的书写得还凑合,请您不吝收藏和推荐~谢谢啦~) 第二十回 美人如玉 “什么?我……我凭什么要和你妹妹结婚?”孙朗显得极为震惊,他极度瞧不起这群山贼杀人越货,丧尽天良的行径,故而脸上也写满了鄙夷的神色。 严白虎本以为他会满口答应,感恩戴德,不料却是如此反应,不禁又怒道:“怎么?我妹妹貌美如花,国色天香,看上你这孙家庶子,你难道还不乐意么?” 孙朗看着严白虎生的五大三粗,一副肥头大耳的粗鲁之态,说什么也不信他妹妹长得能有多漂亮,就撇着嘴,一副嫌弃的表情道:“我.....我当然是不乐意。” 严白虎腾的站起身来,指着孙朗就骂:“呔!竖子忒也不知好歹,本王不把你炖了煮肉吃,还把妹妹许配给你,如此天大的厚恩,你不跪地磕头谢恩也就罢了,竟然还敢拒绝?我妹妹闺名叫做严如玉,那可是芳名远播东吴所有山贼圈儿里的大美人儿,多少个山大王前来求亲,都被本王怒斥驳回,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非要本王把你做成一盘人肉大餐才满足?” 他说到这儿,气的七窍生烟,绕着大殿不住的转圈儿,要不是自己的妹妹实在是相中了此人,方才命人告诉自己非他不嫁,现在非把孙朗一刀剁了解恨不可。 一旁的严舆也看不下去了,过来劝道:“你这小子,怎么如此不知惜福?你被我抓来此地,本来是一桩天大的霉运,如今霉运变成了桃花运,世间哪有此等好事?还不快快点头答应?” 孙朗看着严白虎那副恶狠狠的猪头脸,对这位严如玉小姐的长相更加没底,一时间颇为犹豫。忽然又听炭头劝道:“你就从了吧……就算是这位严如玉丑陋不堪,你也不吃亏啊……总比被人宰了下酒吃好的多,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为何不做?” 孙朗寻思炭头之言颇为有理,自己是个男的,在古代可以三妻四妾,就算此时聘个丑陋的媳妇也算不上吃亏。又见身旁壮汉手里的剔骨尖刀闪亮亮的耀人眼目,如果捅在自己身上,定然不会有多好受。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何况别人又不是让自己吃亏,而是入洞房娶媳妇?想到这里,只能缓缓的点了点头。 严白虎抚掌大乐,立刻宣命手下迅速置办酒席,张灯结彩,今晚就为他二人成亲。山贼们哪里操办过婚事,只觉得这可比杀人放火都棘手难办,都如临大敌一般,匆匆的四散奔走,各自忙碌去了。 转眼已至夜里,山贼们果然在大殿里点了几根儿红烛,挂了几个红灯笼,遮住了火把,盖住了骷髅,营造出了一副喜气洋洋的新婚氛围。 孙朗被一群五大三粗的莽汉推推搡搡,你一手我一脚的胡乱穿上了件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大红衣袍;又被强迫的坐到了酒宴之前,极其不情愿的吃了许多不知倒底是不是人肉的饕餮大宴;再半推半就,与一位身穿凤霞彩衣、披着红头绸的姑娘胡乱拜了天地;最后终于莫名其妙的来至了大殿后面的厢房之中,和那位姑娘单独的坐在了洞房牙床之上。 这姑娘竟然还有位小丫鬟,端着一个木盘,恭敬的送到孙朗面前,喜孜孜的递上两盏酒,道:“相公,小姐,请喝交杯酒,从此天长地久,不离不弃。” 孙朗只能端起酒盏,与那严小姐互相交臂对饮。又见丫鬟递给他一根挑头,抿嘴笑道:“请相公挑起小姐头盖,从此举案齐眉,白头偕老。”她说完这话,就偷乐着退身而下,将屋门随手带上了。 孙朗紧张的吞了口吐沫,满脑子幻想的都是严白虎那副油油腻腻、虬须丛生的肥头大脸,一只手颤颤巍巍的提起挑头,缓缓的把那严小姐头上的红盖头撩了开来。 嗯……严如玉者,颜如玉也,但凡叫这种名字的女子,定然是极度丑陋。例如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那位如花姑娘,名字虽然叫做“如花”,却生的似头母猪一般。他一想到这些,满脑子都是如花的那张“花容月貌”的大脸,心中也做好了作呕的准备,索性闭上了眼睛,不敢正目观瞧。 “相公,你为何闭着双眼,为何不睁眼看看妾身?”一声酥软甜蜜的声音钻入了孙朗的耳窝,顿时让他浑身痒痒,忙缓缓的睁开了眼。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只见盖头之下,竟然是一副俏丽的脸庞,两只眼睛似流水一般含羞,两瓣脸颊若春桃一般绽放。映衬着点点红烛,嘴唇愈发娇艳欲滴,嘴角似笑非笑,轻轻上扬,绣口微启,娇柔的道:“妾身见过相公……” “我擦……竟然是个美女……”孙朗看的目瞪口呆,嘴角痴痴的差点淌下了口水来。 如果说孙尚香是英气逼人的话,这位严如玉小姐则是娇媚无限,搔首弄姿,浑然是个天然的尤物。她虽然及不上孙尚香的美貌,却也是甜柔似水,芳情无限,更像是个青楼妓院的风尘女子,让人看起来欲罢不能,欲拒还休。 孙朗痴痴的看着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老夫不能忍,竟然让你捡了如此一个天大的便宜。”每每到要紧的关键时刻,炭头的心灵传语就又暗地里响起。 “炭头大爷,快点回避一下,我要洞房花烛夜了,不要耽误我的正事!”孙朗默默的对它求道。 “不行!老夫偏偏要躲在你怀里,待一会儿你和这严小姐渐宽解带之时,突然蹦出来吓的她花枝乱颤!除非你给我点好处,否则老夫绝不罢休!” “卧槽,好你个炭头,竟然要挟我?” “废话,如此大好的机会,当然要好好的讹诈你一番。”炭头阴阴的坏笑。 “好好好!回头给你十斤粟饼,让你吃个够!”孙朗此时才深刻的体会到损友勿交的道理。 “不行,美食此时已经不能打动老夫了!” “那我下次替你找几只美美的母老鼠,让你爽翻天!你赶紧回避吧!”孙朗苦苦哀求。 “嗯……这还差不多!”炭头见条件中可,要挟成功,便沿着他的衣袖吱溜一下钻出,窜到门外去了。 严如玉双目柔柔似水,看着他只顾发呆的瞧着自己,脸上更是娇媚羞涩,抿嘴问道:“相公,你为何不说话?只顾望着妾身?” 孙朗好不容易才打发走了炭头,忙痴痴的道:“因为……因为你长得好看……” 严如玉听了这话,更是娇羞,提起一娟红色的手帕,捂在嘴边格格的娇笑起来。 第二十一回 大舅哥严白虎 清香扑鼻,美人如玉,香帐葳蕤,红烛招摇。 孙朗陶醉在这如幻的境界中,晕晕乎乎的调笑:“不知道小姐为何会看中在下?想在下何德何能,竟能承蒙小姐垂青怜爱?” 严小姐停下了笑,戚戚的道:“妾身在这山寨之中,整天暗无天日,见到的都是那些五大三粗的莽汉,只知道打打杀杀,毫无半分人情味。大哥为妾身张罗了几门亲事,也都是些粗鲁无礼的山寨头目。妾身一看见他们就觉得心中作呕,更莫提委身想嫁了。而相公却是文质彬彬,知书达礼,妾身今日在殿后偷偷看到相公,就暗中决定,此生此世,非相公不嫁了……”一说到这儿,她又格格娇笑起来。 孙朗大喜,只觉得头晕目眩、心潮澎湃,一来是不相信那个貌若猪头般的严白虎,竟然会有一个如此美貌多娇的妹妹;二来是对自己这爆发的人品感动的五体投地,竟然命犯桃花,寻了如此一门上好的亲事。 “相公,你为何只顾傻坐着?”严小姐娇笑道。 孙朗一愣,答道:“呃……不坐着,还要做什么?” 严小姐笑的花枝乱颤,媚声道:“**一刻值千金,该做些何事,莫非相公还不知道么?”她身在山寨,也不管世俗礼法,说起话来竟然颇为直截了当。 孙朗大悟,既恼恨自己太不知情趣,又抱怨自己只知道暗自里发呆,竟然让佳人主动提出要求。索性双手一推,将这严如玉小姐摁倒在了床上,迎头扑了上去。衾被拥香,一夜昏天黑地,不知所以然。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透,雄鸡也是只报晓啼鸣了第一声,孙朗搂着严如玉的肩头正在睡觉,忽然就听外面咚咚咚的有人敲门。 按道理新婚夫妇新欢之余,第二日必然倦起,不该有人不知情趣的前来打扰,孙朗懒懒的掀开帐子,朝门外大声问:“是何人敲门?” “是咱!咱是严白虎!你大舅子!”门外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 “擦……大舅子?”孙朗这才意识到自己与山贼结成了亲家,无奈的摇了摇头,只能满心不舍的离了温存的香帐,披上衣衫,打开了房门。 迎头就见严白虎咧着一张大嘴,满脸兴奋的表情,二话不说,伸出一双大手就捏住了孙朗的胳膊,将他拖拽而出,径直朝前殿而去。炭头在房门口的角落里守候了一夜,见了这等清醒,又是迅如闪电的钻入了孙朗的裤腿儿,窜到了他的怀里。 孙朗被他拖拽的踉踉跄跄,忙问:“大舅哥,你这是做甚?” 严白虎一边快步走,一边兴致高昂的道:“妹夫啊,你娶了我妹妹,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故而本王要带你去见一下咱们山寨的兄弟们!” 呃……大清早把别人从香暖温存、美人依偎的衾被中拽起,竟然就为了看看山寨的那帮五大三粗的山贼? 严白虎俨然是十分兴奋,强行拖拽着孙朗出了前殿,转过了几个栅栏,翻上了一座小山坡儿,最后终于停下了脚步,喜孜孜的道:“妹夫啊,你来看,咱这山寨是不是甚为巍峨?” 孙朗的胳膊被他钳的生疼,此时居高临下的往下望,雁荡山的苍翠景色尽收眼底。只见这山寨之中仅有一条蜿蜒陡峭的石径通到山下,从上到下,石径上竟然安插了七八座圆木搭起来的城寨,每个城寨上都有碉楼,有岗哨,有弓矢,有檑木,还安排了重兵戍卫把守,显然是极为坚固。 严白虎显得十分得意,笑道:“妹夫,你看大舅哥这座山寨,修建的如何?” 在雄山峻岭之间搭建起城寨,居高临下,占据天险,的确是易守难攻。孙朗不禁惊叹连连,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严白虎又抓起了他的手腕,把他拽着来至了一个山巅上,俯首往下观望,见下面是一个硕大的演武场,场上此时站着上千员山贼,他们个个魁梧如虎,剽悍如龙,无一不是身强力壮,孔武骁勇。 “嘿!哈!”这群山贼手中都提着明晃晃的刀枪,喊着齐齐的号子,正在练习着刺杀搏命之技,动作整齐划一,身法敏捷矫健。清晨的朝阳照耀在他们脸上,将一滴滴的汗水映衬得闪闪发亮。 “妹夫,你看我山寨中的兵勇,比起你们孙家军来,却又如何?”严白虎神情倨傲,语气昂然。 看了这群训练有素的数千山贼,又回想起自己那帮只知道吃李子拉肚子的五百老弱残兵,再看看这座易守难攻的山寨,孙朗的额头上汗水涔涔直下…… 幸亏自己没有发兵前来攻打……不然的话,早就全军覆没,被俘虏上山啦…… 一想到这儿,孙朗竖起了大拇哥,大声夸道:“厉……厉害!” 严白虎仰天大笑,使劲儿拍了拍孙朗的肩头,豪声道:“我的好妹夫,实不相瞒,本王之所以带你来看这些,是想让你也随我等落草山林,从此隐居山头,大碗喝酒,大称分金,逍遥快活一生一世。你与我妹妹双宿双栖,胜似一对儿活神仙。等将来有一天,本王年老气衰之时,就把这‘东吴德王’的位子传给你来坐!你看如何?” 孙朗听了这话一惊,他身为堂堂的破虏将军之子,自然不愿意落草为寇,但又不知该如何拒绝,忙辞道:“小弟何德何能,如何做的了山寨之主,大舅哥万万不可抱此念头……” 严白虎大手直摇,道:“妹夫差矣,本王杀过成百上千的人,却从来没遇到过像妹夫这样临危不惧、豪言赴死之人,本王看你颇有骨气,故而很是喜欢你,才动了这般念头!” 孙朗接着道:“我是孙家之子,如何能成为山越中人?再说了,大舅哥有位一奶同胞的亲弟弟,这‘东吴德王’之位,怎能传袭给我这个外姓之人?不妥……实在不妥……还望大舅哥三思。” 严白虎低声道:“实不相瞒,我那个弟弟严舆,虽然骁勇善战,却是头脑迟钝,显然无法继承本王之位。再说了,你们孙家军什么好的?江东有刘繇、刘表,又有各地的山越势力作乱,谅那孙策小儿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也无法混出天日。你还不如跟随本王,打家劫舍,替天行道,做一世逍遥快乐的活神仙!” 孙朗看着这雄魁的山寨,再看看那群骁勇的兵勇,又想了想自己那位娇滴滴的新婚妻子,心中竟然一动,就想点头答应。 然而他转眼又想起了这群山贼滥杀无辜,吃人肉、害忠良的丑恶行径,又说什么不愿随他们同流合污。 一时间左右为难,又不知该如何拒绝,脸色阴晴不定,眉头紧紧锁起。 正在踌躇之际,突然听到一阵苍乱的脚步声,远远的有个小喽啰奔跑而来,断断续续的道:“报……报……禀报大王,有一员骁将,单枪匹马,在山寨门外叫阵,言辞污秽,不堪入耳,说大王抓走了他们家主将,要您赶快释放,否则就……就……” 严白虎一惊,忙问:“莫要慌张,否则就如何?” 小喽啰伏在地上,接着道:“否则就放把火,少了我们山寨,把大王您烤熟了下酒喝!” 严白虎听了这话,气的火冒三丈,满口钢牙直欲咬碎,骂道:“呔!哪里来的莽夫,从来都是老子吃别人,还从未听说过有人要吃老子!待我会一会此人!”他说完这话,一脚踢开了那喽啰,大步流星的纵身而出,直奔着山下而去。 第二十二回 敲山震虎(求收藏,求推荐) “不知是何人吃了雄心豹子胆,竟然敢独自单枪匹马,前来挑衅滋事?”孙朗看着严白虎气汹汹的冲下山去,嘴里嘟囔着犯疑。 却听怀中炭头又幽幽的道:“严白虎,山越头目也,灵力属兽,手中持一把伏虎鞭,于山林之畔,可使用神技‘敲山震虎’,目前功力属于中等……” 孙朗吃了一惊,忙问:“什么?我这大舅哥竟然也会神技?” 炭头笑道:“这个神幻的三国世界,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到拥有灵力、得获神器之人。所幸老夫有一双天眼,可观众生之相,参透所有人的内在境界,无论是谁,也逃不出老夫的法眼。” 孙朗看了看他那双鼠眼,也不知是真是假,只能匆忙攀在山头,眺目往山下观看。但见清晨的山间全都是云雾缭绕,遮挡住了视线,根本无法看清山下的形势。 过了一会儿,突然听见山下喊声喧天,鼓声隆隆作响,紧接着便有一阵阵的金戈声和打斗声隐隐响起。 显然,山下已经开战了。 然而,这打斗声仅仅响了片刻,渐渐的又消失不见。猛然之间,又听到“啪!啪!啪!”三声清脆的响声,仿佛是有人在挥舞着长鞭抽打岩石。 “嗷呜……嗷呜……” 隔着层层山林,忽然有振振的虎啸之声冲天而起,穿上山头。这虎啸声此起彼伏,层出不穷,仿佛是有许多只老虎同时在仰天怒吼。 虎啸山林,风起云涌,惊起了山间栖息的鸟儿,都吱吱喳喳的朝天上飞去。这喧天的声势听入孙朗耳中,只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然而,又仅仅只过了一小会儿,虎啸之声又全然消失了,山间又恢复了清静,只能听见些许的鸟鸣之声,在云间幽幽回荡。 山底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孙朗不明所以,突如其来的一切奇事,使他的一颗小心脏不停的往外直蹦。 他正在沉沉思索,突然又听到山下传来一阵敲锣打鼓,喜气洋洋之声,这声音越来越近,过了须臾,竟然见一群喽啰簇拥在一起走上山来,他们肩头五花大绑的抬着一个大汉。走到孙朗面前,一齐将那大汉丢在了地上,又恭敬的退身而下。 孙朗仔细看这大汉,见他面容丑陋,傻不愣登,长得似个粗木桩一般,嘴里面骂声连连、喋喋不休,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那位副将,董袭董元代! “董阿呆,怎么是你?”孙朗既惊又疑。 董袭看了看孙朗,停下了咒骂,也惊喜道:“公子!阿呆前来救你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麻绳,不禁又尴尬的笑道:“只不过末将功夫太也不济,不是那个山贼的敌手,嘿嘿……” 还未待孙朗再开口说话,他的那位大舅哥严白虎就得意洋洋的也走上山来,手里拿着一柄黑白相间、形如虎尾的长鞭,高声笑道:“妹夫啊,此莽夫太也猖狂,竟然敢到太岁头上动土,独身前来我山寨挑衅,被本王使出绝技擒获而来,哈哈哈……?” 董袭咒骂道:“我呸!天煞的山贼!竟敢放出一群老虎来咬本将,本将从小就被狗咬过,天生害怕这些张牙舞爪的畜生!有种的你和本将赤手空拳的较量较量,哼,看到底是谁的功夫厉害?” 孙朗这才隐隐的知道,严白虎的灵力属兽,定是可以用那把伏虎鞭召唤猛虎袭击敌人,这显然就是炭头口中所说的那招“敲山震虎”了。 严白虎听了董袭谩骂,也不生气,反而笑道:“这个莽汉浑身都是精肉,做成人肉大餐定然十分鲜美可口!来人呐,找一个大锅煮上热水,将这莽汉丢到里面好好的烫煮一番!他身上的毛发太多,一定要像杀猪一般,先将皮烫烂,再褪干净毛,最后才可食用!” 言辞之下,他竟然对吃人之道颇有研究。董袭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叽里呱啦的胡乱谩骂。 孙朗心想若是自己的副将被人做成了肉包,自己岂不是成了光杆司令?还如何再向兄长孙策交待?忙站出身来想替他求情,抱拳道:“大舅哥,你有所不知,这个莽汉其实乃是……乃是小弟的……” “大事不好,大事不好啦……” 怎知还未待他将话说完,突然又听见一个慌乱的脚步响起,又是一个小喽啰狼狈的奔入,扑在地上禀道:“大事不好!启禀……启禀大王,山下……山下又来了一个少年的白马将军,带领着一帮人前来闯寨,已经攻破了第一道寨门啦!” “什么?”严白虎大吃一惊,骤然大怒:“今天是怎么了?为何竟有如此多的人前来攻寨?” 他说完这话,转头朝孙朗道:“妹夫休要惊慌,谅区区小贼如何能够攻破我七道寨门?待本王再去将他们擒来!凑成一桌饕餮人肉宴,给你解馋!”转身提起了那根伏虎鞭,又纵身直奔山下。一群小喽啰听见这话,也都纷纷敲锣打鼓,舞动旌旗,一起杀下山去。 孙朗攀着山石往下眺望,不知道山下又发生了什么状况。 “嘿嘿,哈哈哈……”董袭看严白虎等人去的远了,趴在地上不住的傻笑:“公子勿忧,山下乃是孙小姐女扮男装,扮做了一个粉嫩嫩的白面将军,带领着五百军士杀过来啦!” 孙朗大惊,忙问:“既然大军在后面,那你为何先前独自在山下挑衅?” 董袭尴尬道:“阿呆太小瞧了这帮山贼,在小姐面前夸下海口,说自己独自一人就可以擒了这个严白虎,,小姐就让阿呆当先锋,快马加鞭独身而来。怎料……怎料……嘿嘿,怎料那严白虎竟然圈养着许多老虎,把阿呆咬的屁滚尿流,伏地哭爹喊娘,反而被他擒上山来……” 孙朗这才猜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孙尚香和董袭知道了自己被俘,跟随着山贼马蹄寻至了雁荡山下,董袭向来不知天高地厚,主动请缨打先锋,却被擒上山来,孙尚香只能统领着五百军士攻打山寨。 只不过,他们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和严白虎的妹妹成了亲,成了这个山寨里尊贵的娇客。所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自家人不打自家人,他们在山下火拼,岂不是自相残杀? 再者说,仅凭孙家军的那五百老弱残兵,如何是这山寨三千精壮山贼的对手?孙尚香柔弱不经的一个小姑娘,面对严白虎那御虎之术的攻击,又岂能全身而退? 一想到貌美如花的孙尚香成了群群恶虎的口中之食,他额头汗淋淋的疾如雨下,心中似有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再也不敢多想,匆匆迈开大腿,纵身也朝山下飞奔而去。 隐隐青山之间,只剩下了董阿呆哭爹喊娘的叫道:“五公子,你别走啊,你替阿呆解开身上的绳索,让阿呆护送你逃走……” 第九十二回 威逼利诱 感谢liliying的9票,感谢smile小羽的5票,感谢有钱骑遍天下的5票。还有没有用的第一、不爱波波糖、johnnyr1992。谢谢你们哦! 孙朗知道,自己当下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此时若是认怂,必定会被黄祖斩做肉泥,但是如果强硬一番,反而有可能会把生性懦弱的刘表惊吓住。因此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仰天哈哈大笑一番,利用这满堂宾客惊愕的这稍纵即逝的一瞬,脑海里不住的转着念头,此时计上心来,已经有了主意。 果然,刘表微微有些惧怕,忙问:“你此话何……何意?” 孙朗转至席间,伸出手一把揪住了那位许都议郎王浦的脖领,把他提拎着来至殿中,一把将其推在了地上,道:“你们可知此人是谁?” “他是何人?”刘表当然不认识王浦。 孙朗答道:“他是曹操派至扬州的使节,奉天子诏令,封我长兄为扬州牧,还要孙家派出一位公子,与曹家的小姐成婚,曹孙两家结为秦晋之好,永无干戈!” “哦?竟有此事?”刘表十分惊奇,显然还有些怀疑。 王浦见黄祖恶狠狠的持刀站在身后,被吓的丝毫没有了使节该有的风范,生怕自己在此地丢了性命,但他一想自己或可以凭借曹公使节的身份活的一命,立马哆哆嗦嗦的道:“对!下官正是曹……曹公的使……使节。啊!如若州牧大人不信,下官有天子诏令为证……” 他说完这话,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掏出了一道帛卷。他未在江中落水,是而这帛卷保存的也甚是完好。刘表忙命人接了过来,捧在手中匆匆一读,惊道:“果然是天子诏令,莫非……莫非曹孙两家是要联手结盟?他们……他们此举意图何为?” 孙朗冷笑道:“刘大人果然是聪明人,嘿嘿,除了这道诏令之外,曹公还给我的兄长孙伯符送去了一道密书,那书信上说:‘刘景升无能,徒拥荆襄九郡,就好像一个三岁的儿童怀里抱着金子在大街上招摇过市一般,人人都可以夺之。再加上孙文台将军亦是死于刘表之手。’哼哼!曹公有南下牧马之志久矣,故而通过联姻来使曹孙两家强强联手,荆州早晚唾手可得,简直是易如反掌也,哈哈哈……” 天子诏令在手,印玺笔墨分明,怎容刘表有半分怀疑?听完这些话,刘表早已吓得脸如土色,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儒俊气息,惊慌的道:“曹孟德竟然想联手孙策攻打荆州?我居我的荆州,曹孟德在他的许州豫州,为何非要与我为难?孙文台将军虽然是死在襄阳,但都怪我手下将领冲动鲁莽,我也是心中痛惜,怎……怎能因此就来讨伐我的荆州啊?” 孙朗见刘表果然经不住自己恐吓,心中忍不住暗自偷笑,又摇头晃脑的道:“可惜啊可惜,我听说曹孟德专门儿爱淫乐旁人的妻女,荆州如此之多花容月貌的舞姬,到时候恐怕都要沦为他的妻妾了。我又听说那曹孟德平生最爱饮杜康美酒,哈哈……州牧大人,你那些窖藏的杜康美酒,也都要成为别人的杯中之物啦!嘿嘿,也不知你这州牧还能做多久,哈哈哈哈!” 孙朗愈是如此说,刘表就愈发心惊肉跳,六神无主的道:“这……这可如何是好啊?” “哼!”黄祖怒道:“主公,莫要受了这小贼的蛊惑!就算那曹阿瞒想要南侵,我虎踞江夏据守,又岂惧哉!” “哈哈哈哈!”孙朗又是一阵仰天大笑,道:“愚蠢至极!曹公坐拥三州之地,不但拥兵数十万,而且手下有良将谋士无数。且不论许褚、典韦、夏侯惇、夏侯渊这些盖世上将,单论徐晃、曹洪、于禁、乐进这些将领,哪一个不比你黄祖个强十倍百倍!就凭你也想抵挡住曹公大军,真是笑死人也!” 黄祖也听说过这些人的威名,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能耐,顿时哑口无言,只能强词夺理的道:“哼!我们有长江之险可以依靠。南人乘舟,北人骑马,曹阿瞒的那些将领虽然骁勇,我们依靠水军迎敌,定然也是胜券在握!” 孙朗更是冷笑:“你真乃愚惑刘大人的罪魁祸首也!曹公大军虽然不善水战,但我们孙家军却已经尽得扬州之地。哈哈,就算你们能苦苦挡住曹公大军,面对我孙家军的侧面包抄,你们难道还有应对之策吗?曹公的军队不擅长水战,但难不成我们孙家军也不擅长水战吗!” “你……”黄祖无言以对,顿时歇了气势,只是气的哇哇直叫,不知该如何作答。 的确,如果曹孙两家联手攻打荆州,荆州九郡根本没有半分可以抵挡和斡旋的余地。 刘表双手撑在案头,听孙朗和黄祖你一言我一语的睁论,越听越觉得孙朗有道理,而黄祖却是在忽悠自己,顿时面露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半哭半泣的道:“哎呀呀!曹孙两家联手攻打荆州,这可如何是好啊!哎呀!荆州基业毁于一旦,我这些美妾,我这些美酒,可该怎么办呐……” 而荆州本来就没有什么得力的谋士,只是有一些五大三粗的武将,都觉得孙朗分析的很是有道理,若论单独抵抗曹孙其中的一家,倒也可以苦苦支撑一番,但如果两家联手,就肯定是城破人亡,丝毫没有还手的余地了。并且,那道天子诏令昭然于此,任凭谁也无法怀疑曹孙两家联姻结盟的真实性。 想到这里,满厅的荆州文武都好似霜打的茄子一般,蔫巴巴的无人站出来再与孙朗辩论。 孙朗见黄祖泄气,刘表萎靡,满堂宾客都点头沉思,心想时机已经成熟,忙来一个就坡下驴,笑道:“嘿嘿,州牧大人莫要沮丧,其实倒也不是没有回旋的余地,除非……” “除非?”刘表听到这两个字,仿佛夜行之人看到了远处的灯塔,双眼一亮,忙问:“除非什么?” “除非……嘿嘿嘿,除非你向曹公俯首称臣。曹公好美色,你就献一些江南美女过去,反正你这里也不缺美女姬妾。曹公好美酒,你就送数百斤杜康奉上,反正你的酒窖里有数不清的酒坛。嘿嘿,你向他呈现出一副无心争取天下之意,那曹孟德周遭有强敌环绕,我料他定然也就没有心思再先来征伐荆州了。”孙朗摇头晃脑,想要把刘表蒙骗到沟里来。 刘表拍手道:“对啊!我本来就无心争取天下,只求能在这荆襄九郡安安稳稳的坐一个州牧罢了!恩公之言甚是啊!来人呐!速速择选一百名江南美女歌姬,好好的打扮一番,送到许都去!还有,把窖藏的杜康没有用大坛装盛一千斤,一道儿呈现给曹公!” 孙朗忙摇手道:“且慢!且慢!光是如此还不够!” 刘表不解的问:“怎么?还要怎样?” 第九十三回 舞麟云爪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眯起了双眼,冷冷的看着黄祖道:“曹孙两家已然结盟,大人只讨好曹公怎么能够?还需再把杀害我父破虏将军的罪魁祸首斩杀当场,把首级送至扬州,如此一来,曹孙两家就都再也无出师之名,不就从此化干戈为玉帛了么!” 刘表恍然大悟,轻声喃道:“照啊!你说的确实有理啊!想我本与孙文台乃是故时旧友,当年也本无意杀害孙文台将军,只不过是黄祖私自将其伏杀,每每思及此处,我常常半夜哭泣,怀念悔恨不止也!我当时还曾经命人把孙将军的尸骨隆重装殓,毕恭毕敬的送给了孙策贤侄。哎!都怪这个鲁莽的黄祖误我啊……”他说完整这话,竟然真的潸然哭泣起来,也不知是真是假。 “要不,就杀了黄祖?”刘表自言自语,一时间犹豫不决。 黄祖听了这话,吓得魂飞天外,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主公!你不可听信这小贼的一面之词,错杀了好人吶!末将这些年追随主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望主公三四啊!” “这……这可如何是好?”刘表当然也是心有不忍,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决定。 不杀黄祖,杀掉孙朗?不可能!孙朗现在是曹孟德选定的曹家女婿,如果杀了他,自己就会同时得罪两家诸侯。就算是丢给我刘景升有千万条胆子,也不敢妄行如此之事,以招来曹孙两家的同时攻伐。 杀了黄祖,厚待孙朗?这样一来可以平息战事,的确是一条上佳之策。但这黄祖是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怎能说杀就杀,说宰就宰? 正在刘表犹豫之际,突然殿后传来一阵哭声。原来是那位蔡夫人听说有人要杀自己的恩公,就怀抱着刘琮冲至殿上,一边不住的摔砸案上的碗碟,一边声泪俱下的嚎啕大哭道:“夫君啊!孙公子是我娘俩儿的救命恩人吶,你怎能恩将图报,行此倒行逆施之事?你就不怕引来人神共愤吗?” 刘表愕然劝道:“何时要杀恩公啦?夫人……夫人误会啦!” 蔡夫人越哭越是悲伤,干脆把怀里的刘琮高高举在头顶哭喊道:“你少骗我,我在殿后都听说啦!我的琮儿啊!为娘不想让你做一个杀害恩公的罪人,干脆就把你摔死在此,免得你长大成了你爹这样的忘恩负义之人吶!你死之后,为娘也就随你去了啊……” 她一边恸哭,一边真的想要把那男婴刘琮摔下。 刘表大惊,忙迎上去把她母子俩一把抱住,叫道:“哎哟喂!你娘俩都是我的心肝儿肺呀!夫人呐,千万不要做这种傻事啊!我答应你,不杀孙公子,不但不杀,而且要礼遇万分,把他当祖宗一般供着,你满意了吧?” 蔡夫人哭的差点儿茬过气儿去,听刘表如此说,才把刘琮放了下来,指着黄祖骂道:“呸!那你还不把这个想害恩公的逆贼杀掉,更待何时?” 刘表最最心疼这个继室蔡夫人,更是疼爱这个小儿子刘琮,因为如此,甚至十分的惧内。此刻见蔡氏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又指着鼻子要自己杀掉黄祖,先前的犹豫之情顿时消弭不见,索性心中一狠,擦了擦眼泪朝黄祖道:“哼!黄将军!非是我无情,实在是你误我太甚也!我的大好荆州不能因你而城破人亡,我荆襄九郡的子民们也实在是容不得你!来人呐,把这误主之人斩首示众,将其首级好好的装裹起来,送到扬州,呈送给孙伯符将军。从此我们两家世代友好,再也不动干戈!” “是!”话音刚落,殿前侍卫又持着长刀而入,要把黄祖待下去斩首。 孙朗见自己满口恐吓胡诌一番,又拿出天子诏令作为如山铁证,果然把这个懦弱无能的刘表吓得屁滚尿流,竟然真的要把自己的杀父仇人黄祖斩杀,不禁拍手成快,喜的不明所以。 荆州的文武和宾客大都是胆小之徒,也都害怕曹孙两家真的同时前来攻伐,听说杀了黄祖就可以平息干戈,从此可以接着过自己的太平日子,也一个个的举手赞成,端起酒樽来纷纷庆贺。 而刘表则是冷面无情,对黄祖的苦苦哀求充耳不闻,只是不住的安抚自己的妻子蔡夫人,又把刘琮抱在怀里不住地逗哄。 所有人都放松了警惕,怎知,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那黄祖见走投无路,再如何争辩也是死路一条,心中对孙朗恨得无以复加,竟然把刀斧手飞踹两脚,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又挥舞起了大刀,骤然朝着孙朗劈头盖脸的砍去。 孙朗刚才忘情的大加恐吓一番,本来就站在黄祖身旁,此时斗然见黄祖迎面砍来,就算是想跑也已不及。 而黄忠听说刘表要杀黄祖,心中也十分的快慰,也没有料到这黄祖会暴起杀人。莫说自己已来不及上前营救,就算是来得及,手中也无刀刃可以抵挡。 黄忠都无可奈何,就更不论贺齐等其他武将了。 “哎呦!手下留情,莫要伤了恩公!”刘表以为孙朗立刻就要血溅当场,慌忙用袖子遮住了眼睛,不敢再看。 “篷!” 眼看着黄祖的刀尖就要劈在孙朗的脑门儿上,突然殿里发出一声闷响,紧接着四下里冒起一阵白色的浓密烟雾,所有人顿时都目不视物。连孙朗也只觉得眼前一片茫茫白色,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已身首异处,还是已升入天堂。 这浓雾中仿佛带着一股酸腐的味道,吸入鼻中,只觉得浑身有数秒的时间一阵酸麻,双脚木木的定在原地,愈发的无法移动。 糟糕,我要翘辫子了么? 过了片刻,浓雾渐渐散去…… 孙朗并没有觉得自己脑门上开花,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疼痛。反而在身前隐隐约约的站着两人。忽悠又有一道清风从殿门口吹进来,彻底把白雾吹散开来,就见前面站着两人,前面之人跪在地上,呲牙咧嘴的不住挣扎,正是刚才想斩杀自己的黄祖。而黄祖后面却又立着一个黝黑精瘦的汉子,身着锦袍,头插雀翎,腰里别着两把宛如龙爪般的锋利匕首,一只手擒拿着黄祖,另一只手提着刚才黄祖的那把钢刀,架在了黄祖的脖颈之中…… 此人是谁?竟有如此能耐?可以在须臾之间把黄祖制住? 炭头叹了一口气,道:“臭小子,为何你这人品如此之好?每次老夫都想着要升天重返天庭了,你却每次又都会被高人相救?” “少废话!此人到底是谁?” 炭头悠悠答道:“哎……此人姓甘名宁,字兴霸,人送外号‘锦帆贼’。他灵力属水,手持一对儿‘锦云龙爪匕首’,可以在数丈范围之内召唤云雾,使敌人身形凝滞数秒时间!嘿嘿,这招神技名叫‘舞麟云爪’,可谓是这个三国世界里最最阴毒无铸的暗杀绝技!” 第九十四回 君子报仇【求收藏,求推荐】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吞了一口吐沫,忙故作镇定的施礼道:“听闻荆襄之地有锦帆贼名曰甘兴霸,称得上是一号杰出的人物,‘舞麟云爪’更是威力无比、天下无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兴霸兄救我性命,受我一拜!” 原来刚才闪电瞬间搭救孙朗的正是甘宁甘兴霸,他少年好勇,在民间打抱不平,做出了许多义举。他成名后在刘表帐下任职,却因为自己出身低微而郁郁不得志,是而早已有另寻明主之意。今日听见孙朗竟然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江东孙郎,便欲趁机结交一番。 他正愁无缘拜见,打眼看见黄祖突然发难,须臾之间无人可以营救,便伸手拔出了腰间两把龙爪匕首。俗话说得好:风从虎,云从龙,他这“舞麟云爪”神技一出,瞬时间就在匕首刃上腾起阵阵云雾,把这个大殿充盈的一片混沌。 果然,那黄祖中了神技,身形微微停滞数秒,数秒虽短,但甘宁早已把握住了机会,夺过了黄祖手中钢刀,反而抵在了他的脖颈之中。 他一击成功,显示了这么一手杀人于无形的本事,本来就有些微微得意。突然听到孙朗竟然不但认识自己,而且识得自己的神技,心中更加的快慰,便把那钢刀递到孙朗手中,道:“这黄祖乃是公子的杀父仇人,还是由公子亲手杀了他才好!” 孙朗接过了钢刀,心中微微忐忑,他还从未亲手斩下敌人头颅,此时见这黄祖一双小眼瞪的浑圆,欲要从里面喷出火来,恶狠狠的看着自己,不禁双手微微颤抖。 然而这种怯弱之感只是一闪而过,他心念又是一横。你爷爷的!这厮杀我父亲,此仇不报,何以为人? 想及此处,他便咬牙切齿,把那大刀斜着挥舞起来,瞅准了黄祖的头颅,一刀斜着劈下! “噗!”手起刀落,颇为痛快,那黄祖顿时身首异处,脖颈上嗞嗞的喷出了血来,可怜叱咤江东的一员大将,竟然被孙朗一顿恐吓威逼弄得主公抛弃,悲催而亡了。 刘表和蔡夫人捂着眼不敢观看,刘琮也是吓得哇哇直哭,满庭的舞姬们花容失色的大呼小叫。而唯独甘宁和黄盖则是抚掌大乐,一起竖起大拇指朝孙朗笑道:“好!君子报仇,就该如此的痛快!孙公子果然是真英雄也!” 孙朗喘着粗气,胸腹中气血翻腾,就好像五湖四海一般奔流不息。 你奶奶的!老子竟然亲自手刃了杀父仇人! “痛快!痛快!哈哈哈哈!”孙朗不禁大笑起来。 他横眉怒目,朝着刘表叫道:“既然如此,州牧大人何不速速把黄祖的首级送去扬州?” 刘表已经完全被孙朗的气势震慑住,点头道:“对,对!来人,速速把黄祖首级用木匣装盛起来,派一艘快船星夜送去扬州,亲自交给孙伯符贤侄!把这尸身血迹快快清理干净,看着太也吓人,莫要吓坏了我的宝贝琮儿!” 孙朗丢了手里带血的钢刀,道:“且慢,待我来修书一封,说明两家休战之意!兄长见了我的亲笔书写,定然会与刘大人尽释前嫌,再也不提当年的恩怨!从此孙刘两家世代同好,再也不生刀兵!” 刘表抚着大乐道:“好!有孙公子的书信,何愁不能化解恩怨?来人呐,速速取来笔砚!” 一声令下,家仆入殿端上了笔墨纸砚,刘表竟然亲自下殿来为孙朗研墨。孙朗大笔急挥,在帛缎上龙飞凤舞的大写特写一番,无非是说自己如何如何思念兄长,如何如何冒着生命危险身入荆州,如何如何的亲手斩杀了黄祖,为父亲报了血海深仇,而刘表又如何如何的愿意与孙家永结同好。 孙朗知道,这可是大好的一个邀功的机会,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在刘表面前展现出恩惠之意。果然,刘表看了这封书信,激动的老泪纵横,朝着孙朗来了个九十度的大鞠躬,不住的谢道:“恩公不禁救我妻小性命,还替我荆州免去了一场刀兵之祸,此番恩情,实在是情同再造。如此大恩大德,叫我如何能够报答啊……” 孙朗自然是装b飞起,一边扶起刘表,一边不住的谦虚客套。 刘表喜极而泣,忙催促家仆打扫干净地上血迹,再重新备下一桌酒宴,和孙朗及荆州宾客们继续笙歌庆饮。宴后,他又备下了千金重礼,美女美酒若干,差人前去许都送给曹操,再置办许多财宝珠玉,连同着黄祖的首级、孙朗的书信一起送去扬州。 从此,孙朗日日在这襄阳城中饮酒作乐,也是好不自在。而那议郎王浦也被刘表赏赐了几个荆襄美女,每天逍遥快活,也忘了北上许都之事。贺齐天天与蔡瑁等人切磋水军战法,张纮则到处采集风土人情和建筑式样。蔡夫人专门为红香、绿萼办置了各式各样的锦绣衣衫、珠宝首饰以及胭脂香粉,喜得两个小丫鬟日日打扮的花枝招展,娇滴滴的明艳不可方物,更是把孙朗乐的合不拢嘴。 不知不觉,七日已过。孙朗觉得玩的玩了,吃的吃了,喝的也喝了,连流氓也都耍够了,是该接着北上许都去干正经事儿了,便起身到刘表居处道别。刘表和蔡夫人听了,自然是再三挽留,非要让孙朗在荆州住上个一年半载再说。 而孙朗只能搬出了天子的命令的借口,说如果晚了北上的行程期限,没准还会被天子问一个欺君之罪。刘表听了这话也就不好再多加挽留,又命家仆办下一桌盛大的酒席,迎请所有荆州的贤士和宾客都来赴宴,专门为孙朗送别。 菜肴丰盛,觥筹交错,满堂宾客都来为孙朗敬酒,嘴里说的无非都是些阿谀奉承之辞。孙朗除了和黄忠和甘宁推心置腹以外,与其他人都是虚与委蛇的逢场作戏。 酒过三巡,刘表突然指着上首坐着的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向孙朗道:“啊……孙公子呐,我来向你介绍一个人。此人乃是我家的姐夫,他的夫人也姓蔡,乃是我家夫人的同胞姐姐。他姓黄,名承彦,可是我们荆襄之地大大的博学贤士!” 孙朗听了“黄承彦”三字,双目一亮,腾地一下从席间离身,忙朝着那老者躬身施礼,道:“晚生末学,拜见黄老先生。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幸何如之!” 第九十五回 莫逆之交【求收藏,求推荐】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那黄承彦是荆襄高士,他的夫人又是蔡夫人的姐姐,因此受了刘表之邀前来赴宴。先前也听说了“江东孙郎”的事迹,知道孙朗是个名扬江东的后起才秀。但黄承彦自恃是个世外隐逸之士,本不想主动和孙朗结交,但却见孙朗竟然恭恭敬敬的朝着自己施礼,丝毫没有成名之人的傲气,不禁心中微微满意,便捋着胡子笑道:“老朽一届山野匹夫,有何德何能,岂敢受孙公子之拜?公子速速起身免礼。” 孙朗仍是微微躬身,道:“非也非也!俗语有云: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晚生今日得遇高贤,真乃三生之幸也,岂可交臂而失之?”他知道黄承彦是高人,因而说话也操起了古腔古调,显得自己是个学问人。 “哈哈哈!”黄承彦仰天直乐,朝刘表道:“嗯!这位孙公子果然是个谦虚好学的后进之才!” 刘表更是高兴:“自然,自然,本官看人何时曾看走眼过?哈哈哈!” 黄承彦有心想考一考孙朗,就又问孙朗道:“孙公子张口闭口都说我乃是贤士,但公子可知老朽贤在何处?” 这倒是个不易回答的问题,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一言不合、一拍两散。孙朗沉思片刻,便自信的笑道:“晚生虽然鲁钝,却知道有句话叫做‘小隐隐于山林,大隐隐于市朝’。因而这世上的隐者也分两种,有的人看破功名利禄,隐居于空谷幽林之中,沉湎于世外桃源,来躲避天下的喧躁和争斗,此谓小隐者也。而有些人却居于闹市朝野之间,他们虽然身处于嘈杂的人世间,却能够大智若愚、淡然处之,就好像莲花从淤泥中生长出来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后一种人就是黄老先生这样的人,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隐士,真正的贤士,真正的高士。” 孙朗这一通奉承丝毫不露溜须拍马的痕迹,却把各种后世的学说一勺烩的都掺杂其中,瞬时就把黄承彦的逼格提升了许多,直听的黄承彦和刘表拍手大笑。黄承彦的确是当世有名的隐者,虽然身负大才,却不愿意在官场同流合污,听了这话对孙朗三分佩服、三分惊奇,更有三分是喜爱。 就这样,一老一少,挨着坐在席间,聊天聊地,聊鬼聊神,畅叙天下大势,品谈世间英雄,竟然结成了莫逆之交。 期间刘表只顾着左拥右抱的调戏舞姬,压根儿不听他俩在聊些什么。那黄承彦聊到兴处,见刘表分神,便笑着对孙朗道:“公子之前所谓的曹孙两家结姻联盟,其实都是诓吓刘景升的虚假之言,实际上压根儿没有这回事,是也不是?” 孙朗心头一凛,佯装迷惑的道:“黄老先生所言何意?” “哈哈哈!”黄承彦捋须大笑道:“公子骗的过旁人,却骗不过老朽!老朽知道,那曹孟德虽然野心极大,但他四周有袁绍、吕布、张绣、刘备各路诸强环绕,定然不会先来攻打对他威胁最小的荆州。而孙伯符虽志在天下,却会首先对屯兵会籍的王朗发动进攻,也不会舍近求远的先来攻打荆州。我说的对不对?” 孙朗见自己的谎言被他拆穿,就仍是假装道:“黄老先生怎么忘了那封天子诏令?曹孙两家联姻,可是赫然写在那张玉帛上的不争事实。” 黄承彦一双老眼全是诡诘的光芒,笑吟吟的道:“哈哈哈,那封天子诏令虽然是真,但曹孟德之所以要和孙家联姻,只不过是为了在拉拢孙伯符的同时,再让孙家派出一人作为驻留许都的人质,以此要挟控制孙家,不让其向北方发展兵力罢了!” 孙朗听了这话大吃一惊,不料这黄承彦竟然什么都能算料到,忙惊恐的道:“老先生低声,这话千万莫要被刘景升大人听到!” 黄承彦哈哈大笑,指着刘表道:“刘景升被美色酒气所迷,难成大事也!我俩在此侃侃而谈,他却只知道怀拥美女作乐,长此以往,荆州必定会沦为曹孙两家之地也!公子放心,正如你所说,老朽乃隐士也,早就看淡了世间的功名利禄,怎会把这些玄机真相告诉刘景升得知?” 孙朗对这位黄承彦佩服的五体投地,心想何不招揽他辅佐自己?但一想他是隐世高人,连刘表这种亲戚都不想辅佐,又怎么会出山辅佐自己?便只能笑道:“黄老先生果然是料事如神!让晚生佩服啊佩服!只可惜……哎!” 黄承彦笑道:“怎么?公子为何叹气?” 孙朗捶拳道:“只可惜我正是那个被选做人质的人,此番去许都成婚,定会被曹孟德长久扣留,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回返江东,想到这儿,故此忧愁不已啊……” 黄承彦却摇头道:“非也非也!我看公子一脸福相,眉目之间隐隐有王者之气,定然不会就此在许都埋没也!公子听我一劝,此番到了许都,千万莫要低调行事,而是须处处锋芒毕露,使那曹孟德刮目相看,方有回转江东的可能性。” “噢?”孙朗对这一说法感觉颇为新奇,忙问:“旁人都说低调行事可以避免灾祸,为何黄老先生却劝晚生处处高调、锋芒毕露?” 黄承彦笑答:“公子有所不知,那曹孟德,当世枭雄也!如果公子平庸碌碌,他定会瞧不起你,就把你丢在一旁不再搭理,日深月久也就把你遗忘了。但如果公子处处卓尔不群,处处展现过人的才华,曹孟德反而会对公子另眼相看,心生惜才之念,才会使公子处处平安无险呐。” 孙朗觉得这黄承彦说话句句语出惊人,句句却又切中事实要害。的确,三国演义中写的清楚,曹孟德生擒了关云长,不但不杀他,反而处处礼遇至甚。最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曹孟德不仅没有派兵围剿,反而亲自骑马远送。 自己不就像是关云长一样,身陷曹营,却心念江东吗? 想到这里,孙朗竟然微微激动了起来,恨不得早日到达许都,与奸雄曹孟德当庭对语,力争一鸣惊人,才不负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 黄承彦和孙朗聊得投机,将将到了傍晚,别人都已喝的杯盘狼藉、醉醉醺醺的散去了,他俩仍然抱膝而谈。又眼看到了入夜时分,殿外漆黑一片,甚至已经响起了草虫儿的鸣叫之声,黄承彦拱手笑道:“公子与老朽相见恨晚,聊得如此投机,但今夜已深,老朽还要赶回庄子里,只能就此告别了。” 孙朗觉得十分不舍,忙叹道:“此次一别,不知今生今世还能否再得相见。” 黄承彦仰天大笑,道:“公子勿忧,老朽在这襄阳城北三十里处有一个庄园,是途径襄阳北去许都的必经之路,公子明日一早离了此地,路过庄园,何不在我家盘桓几日?咱们再畅聊三天三夜,你看如何?” 孙朗听了大喜,朝着黄承彦作了数揖,依依不舍的将其送别出了刘府,又亲自将他搀扶上了马车,驻足良久才转身而回。 怎能料,正是黄承彦这一语邀请之辞,竟然使孙朗遇到了一位叱咤三国年间、数一数二的绝世高人。 第九十六回 黄家庄园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话说第二日一早,刘表就早已备好了十余驾奢华的马车。原来汉江在襄阳城这里转弯儿向西去,而孙朗等人只能北上乘马车继续奔赴许都。刘表得知原先的聘礼都已随楼船沉入江中,就又为孙朗置办下来十几大箱珠宝和名贵药材,竟然比孙策预备的帛缎更加名贵和值钱。 而议郎王浦也是发了横财,不禁捞到了几个貌美的荆襄美女,而且还又收受了数不清的金银,自觉跟着这个孙公子竟然到处都能吃香的喝辣的,果真是不虚此行,此番真是美差中的美差了。 刘表携带着夫人蔡氏、长子刘琦,以及那个襁褓中的次子刘琮,再加上黄忠、甘宁、蔡瑁等一众荆州武将远送十余里。刘表和孙朗手挽着手,尽是一些寒暄道别之语。黄忠甘宁十分想干脆投靠孙朗,却碍于刘表在场,也无法表露心意。 众人正在浩浩荡荡的往前行进之际,突然见远处田野上扬起一片灰尘,竟然有一个身穿土黄色衣衫的肥胖之人飞快的奔袭而来,嘴里不住的大声嚷嚷:“让开让开!莫要拦了老子去路!” 所有人都以为有刺客来袭,顿时拔出了身上的刀剑防卫。甘宁动作十分利落,竟然双腿一蹬,瞬时拔出了腰间龙爪匕首,直接纵身而上想要擒住那人。 怎知那人奔跑的速度飞快,甘宁升腾起了一片白雾,还未等白雾散开,那人就一溜烟儿的窜了过去,直接把雾气冲散了开来,奔着人群就冲撞了过来。 黄忠大怒,喝道:“是何贼子?”说话间从背上挽下了一条紫色的雕弓,开弦搭箭就瞄准了那人。 雕工如满月,飞箭似毒牙。眼看他手指微动,就要把箭射出之际,孙朗却认出了那人正是自己的“快递员”董袭!他已经从炭头那里得知,这黄忠的神技名叫“追魂箭”,一旦锁定敌人,那箭矢就会像是长了眼睛般的紧追不舍,除非是射到了对方身上,否则永不停息,简直与后世的红外制导的导弹一般玄乎。如果这一箭射出,董袭肯定就要菊花爆裂而亡,忙拦在中间喝道:“黄汉升住手,这是我的朋友!” 黄忠一骇,立马松了弓弦。董袭也认出了孙朗,嗖嗖嗖几步就窜到了他身旁,提起大手在两个靴筒里一掠,就把两张甲马神符揪了出来,喜道:“公子!可算找到你啦!阿呆听说你们的船沉了,还以为公子死了呐!” 孙朗见了故人,也是非常高兴。他也不想和董袭多多絮叨,就问他来此所谓何事。 原来董袭在江上找不到孙朗,只能沿着汉江和长江折返跑,到处寻来寻去。有一日回到了曲阿,听闻孙朗在荆州诛杀了仇人黄祖,而且把首级送了过来,果真是大喜过望。孙家军的所有人自然也是对孙朗这又一盖世奇功称赞的不绝于口,孙策就专门修书一封,令董袭送来给孙朗亲阅。 董袭施展出日行千里的神技,不出半日就已来到了襄阳城里,又听刘府家人说孙朗今儿早已经起身背上了,就只能又丛丛往北追来。孙朗接过书信匆匆一看,就见上面写着孙策对自己的褒奖和夸赞,说大仇终于得报,所有孙家军上下都感念孙朗的功劳云云,言语之中尽透着欣喜和对自己的感激之情。最后又专门儿提到了要与荆州刘表化干戈为玉帛,两家约定互不攻伐等等诸事。 刘表听了自然是大喜过望,对孙朗感激的更加五体投地,又觉得孙朗手下能人辈出,竟然有这般可以日行千里的奇人。最后,刘表又带领荆州文武送出了十里路,孙朗再三让刘表驻足,这才依依而别。蔡夫人心念孙朗的救命之恩,自然是潸然泪下,伤心的泣不成声。 孙朗带领着张纮、贺齐、王浦等人分别上了马车,沿着大路迤逦朝北进发,而董袭则是随意四处奔袭,偶尔去前面探探路,又偶尔回荆襄之地买点新鲜特产吃吃,但无论如何,他自恃速度快,就总能够再次跑回来找到孙朗等人。 又行了半日,果然来至一个小小的山头上,就又沿途向当地人打听路径,再走了只一个时辰,只觉风景突然变得迥异,道路两旁都是奇异的山石、参天的古松、以及油绿的竹林,耳朵里时不时的可以听到冷冷的溪水滴落之声。又走了不一会儿,果然迎面看到了好大一个庄园! 只见这院子外用不高也不矮的土坯墙围成一大圈儿,当中是一个木板拼成的院门,左右两旁各写一行文字,左边是“清潭三尺竹”,右边是“宴坐一支松”,门上有一块朽木制成的横匾,又题着“怀溪幽境”四字。 孙朗见这院子虽然简陋,上面的题字却十分的淡雅不群,心想此处定然就是黄承彦的庄院了。就跳下马车,在那木门上轻轻的叩了两下。 怎知,敲了四五下,院子里却没人回声。孙朗就又抬高了嗓音喊了两声:“请问黄老先生在家里吗?” 喊了半天,竟然也无人应答。孙朗朝众人笑道:“看来咱们来的不是时候,那黄老先生竟然不在家。又或者是,这其实并不是黄老先生家的庄院?” 说话间,他手在那木门上轻轻一推,没想到这木门竟然没有锁,也没有门栓,吱吱呀呀的慢悠悠打了开来。 孙朗微微惊讶,心想擅闯别人家的庄院毕竟不妥,但如果就此转身离去,又恐再也无缘得见这位黄老先生,一时间颇为犹豫,不知该进不该进。 董袭这会儿早已追了上来,见孙朗磨磨唧唧的站在门前,就嘴里嚷嚷:“你奶奶的!院主人好大的架子,竟然敢让俺家公子在外久等?”说完撅起大大的屁、股,狠命在那木门上一顶,整个肥大的身躯顿时把木门撞了开来,冲了进去…… 怎料,董袭刚刚进院,就听到了他喊出了一阵杀猪般的嚎啕之声:“哎哟喂!这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啊?走开!走开!都走开!” 孙朗大惊,连忙迈步进入院门,打眼一看,不禁也是大愣特愣…… 只见这门内是一个好大的场院,董袭正在捂着屁、股绕圈儿的奔跑,而在他身子后面,竟然跟着十八九个木头制成的木偶儿,发出阵阵嘎吱嘎吱的声音,紧追不舍的追着董袭! 孙朗自己看这些木偶儿,见它们有大有小,都是用木块儿木条儿拼接而成,有的像是小狗,有的像是黄牛,有的像是鸡鸭,有的像是驴马。有的两条腿儿,有的四条腿儿,在黄土地上捣来捣去跑的飞快。而这些木制动物的嘴部又都用偏平的木板拼成,像个钳子般不住的开合,显然是要把董袭追上大咬特咬一番。 天下竟有如此新奇之事?连木头拼成的玩偶也会奔跑?而且还会咬人? 然而不等他惊奇,就听身后贺齐大声提醒:“公子小心,有木偶朝咱们杀过来了!” 孙朗转头一看,果然见院子角落里又冲出了几个木制的人偶,每个都与常人一般高大,手里提着木头做的刀枪棍棒,骨碌骨碌的一大群,朝着自己迎面打来。 第九十七回 小女阿丑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你爷爷的!三国武将老子打不过,这些木头人难道老子也打不过吗? 孙朗大怒,自从他斩杀了黄祖之后,心里就热血沸腾,也想学那些三国英雄们横刀立马、驰骋疆场。【愛↑去△小↓說△網wqu】转眼看见墙角里横七竖八摆着耙子和粪叉,就和贺齐一人一把,纵身跃上,和那些举着刀枪棍棒的木头人打斗起来。 原来这些木头人虽然耀武扬威,其实却也徒有其表,招式十分呆滞,而且动作有些迟缓。贺齐自然是游刃有余,在棍棒之间穿梭闪避,四五招之内就把木头人打倒了两三个。而孙朗竟然也是小试牛刀,把一个粪叉舞的虎虎生风,拆挑拨刺,左挡右架,竟然也是有模有样,虽然未把木头人打倒,却也是招招占得先机,将其打的歪七斜八。 孙朗哪里知道,自己这副转世的身躯虽然幼小,却毕竟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江东之虎孙坚的后代。俗话说的好,虎父无犬子,自己猛然间上阵打斗起来,竟然发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不错,而且在习武方面竟然颇有潜力和资质。 “哼!哪里来的贼子!擅闯我庄园不说,竟然还敢打我的傀儡假人!” 正在打的不亦乐乎之际,孙朗却突然听到有个女子的声音高声斥起,转头一看,就见这庄园的远处原来有一排茅草屋,屋门口台阶上站着一个皮肤黝黑,头发褐黄,牙齿歪斜,满脸长着麻子的姑娘,正在怒冲冲的挥舞着手指,仿佛像是个大将军一般,在指挥着院中的木偶迎敌。 孙朗心里一阵憋屈,只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竟然差点呕吐了出来。他来到三国年间,看惯了英姿飒爽的孙尚香,看惯了小鸟依人的乔婉,看惯了成熟丰韵的蔡夫人,更是看惯了笑语嫣然的红香和绿萼,却是头一回见到如此丑陋的女子。 他刚想转开目光不再看这丑女,却又瞥见了一件十分惊奇之事。原来那丑女的双手捋着自己的满头披肩的黄色头发,在空中不停的飞舞,而那一根根儿头发却仿佛丝丝纤纤,不绝如缕,末端竟然延长到院落之中,连接在了院子里的一个个木偶傀儡上。这些丝线极细,若不是仔细观察,绝对无法发现。 孙朗一凛,倒觉得这丑姑娘好像是在上演一场木偶大戏,用自己的头发作为丝线,远远的操控着满院子的木偶傀儡。 难道,这是一个也拥有特殊神技的丑妹子? 然而,就在孙朗这一愣神儿的片刻之间,那丑女竟然舍弃了董袭,操纵着满园的鸡鸭驴马木偶都朝着孙朗和贺齐冲杀而来,钳子般的嘴嘎啦啦的作响,不一会儿就把孙朗包围了起来,仿佛是一群嗷嗷待哺的小狼,转眼间就要把孙朗分食。 孙朗大骇,只能挥舞着耙子不停的驱赶这群动物木偶,但木偶又不是真的牲畜,哪里会怕孙朗的耙子,一个个从地上窜蹦起来,在他身上撕咬和撞击。【愛↑去△小↓說△網wqu】有几个外形像猴儿一般的木偶直接窜到了孙朗的肩头,伸出手臂钳住了他的脖子,使他喘不过气来。鸡鸭样的木偶则咬住了孙朗的裤腿儿,让他无法移动身子。这群木偶虽然没有牙齿,但被其咬中,仍然是十分疼痛。孙朗苦苦支撑,渐渐无法挣扎身形,眼看就要被这群木偶摁在地上。 “炭头啊炭头,这丑姑娘到底是谁啊?为何技能如此恶心!速速教我破解之法啊!”孙朗被这群木偶围攻,十分的厌烦狼狈,只能暗中向炭头求援。 “阿丑住手!” 怎知,还未等炭头开口答话,院门突然匆匆的走进一人,正是黄承彦。他今日一早就出门钓鱼,回返而来,听到院子里打闹,就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朝着那丑女喊道:“阿丑!速速住手!这是贵客!” 那名叫阿丑的姑娘听了这话,只能用双手捋了捋满头的黄发,就见那群木偶果然戛然而止,有的从孙朗身上跳了下来,有的松开了嘴,在地上从高到矮的整整齐齐排成了一条长队,就像是一支军队般,歪歪扭扭的迈着步子走到了墙角下面,就此不再动弹了。 孙朗见是黄承彦来了,心想可算是来了救星,忙像翻身起来见礼。黄承彦却亲自上前来扶起孙朗,替他拍打身上的土,又歉然道:“小女无礼,得罪了公子,实在是让老朽过意不去!” 他说完这话,又翘着胡子朝那丑姑娘骂道:“阿丑!此乃江东大名鼎鼎的孙公子也,你得罪了贵客,还不上前来赔罪?” 那阿丑姑娘显然极不情愿,只是噘着嘴不动脚步,却伸出手来捻起了一根儿头发,嘎啦啦的就有一个人形木偶从墙角动了几下,扭啊扭的来至孙朗面前鞠了一躬,又转身站回了墙下。 阿丑撒开了头发,嘴里轻轻哼了一声,狠狠的白了孙朗一眼,就转身进入草屋里去了。 孙朗啼笑皆非、哭笑不得,见这阿丑姑娘不但丑陋,而且性格怪癖,她不想赔礼道歉,又碍于父亲有命,竟然就操纵着木偶朝自己赔礼。 黄承彦觉得面子挂不住,忙赔笑道:“小女天生就是这副倔强的性子,公子莫怪,哈哈……” 孙朗忙客套道:“刚才都是一些误会,晚上又怎么会耿耿于怀?” 黄承彦大喜,帮吩咐庄院里的老仆扫清草屋中的竹榻,备下了清茶淡水,又把孙朗等人迎至其中,黄承彦只是歉道:“家宅鄙陋,比不上刘景升家里锦衣玉食,公子将就则个,千万莫要嫌弃。” 孙朗便忙道:“正是这种清雅朴素之所,才能配得上黄老先生世外隐居高人的身份。” 分宾主落座,喝了几盏茶,二人又是寒暄了几句,孙朗道:“不知刚才令爱可以随意操纵木偶,其中藏着什么奥妙?” 黄承彦微微叹了口气,道:“不瞒公子说,小女闺名月英,乳名阿丑。老朽的妻室蔡氏早亡,当时阿丑只有不满五岁。她本来就天生丑陋,故而性格也十分冷淡。她母亲死后,就愈发的孤僻了,每日只喜爱用木头拼接木偶玩,不喜与人打交道。她长到一十五岁时,满头黄发越长越长,突然有一天竟发现可以通过发丝连接木偶,使之随意受自己的操控,你说奇也不奇?” 此时孙朗也回想了起来,黄承彦之女叫黄月英,是三国年间有名的一位才女,原来就是这位阿丑姑娘,就故作惊讶的道:“如今天下奇人辈出,令爱有如此技艺,也算是个神奇之人了。” “哎!”黄承彦又是长长叹出一口气,道:“只不过,她整日与这些木偶为伴,既不知道梳妆打扮,也不知道女工针织,今年已有二十一岁了,仍然还未出嫁。老朽也曾替她寻过几门亲事,怎料她却处处刁难未婚夫婿,把别人一个个的都吓跑了!这么大了嫁不出去,哎!你说是不是让老朽担忧至甚?” 孙朗点头道:“嗯……这倒是一件烦心事……” 黄承彦瞥了一眼孙朗,突然脸上带笑,道:“我看孙公子年纪轻轻,又和老朽如此投缘,何不干脆认老朽做岳丈,迎娶了小女,公子看是如何?” 第九十八回 独唱情歌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什么?”孙朗身子一颤,听这黄承彦替女儿的婚事操碎了心,竟然饥不择食的要聘自己为女婿。他想起那黄月英丑陋的面容,说什么也想和她成婚。 此时却听怀里炭头阴阴笑道:“嘿嘿臭小子,关了灯都一样,你就答应了吧!” “呸!老子懒得理你!”孙朗一边暗自与炭头斗嘴,一边起身鞠躬,面露难色的道:“黄老先生厚爱,晚生受宠若惊。只不过……只不过晚生此次前去许都,要奉旨迎娶曹仁家的千金为妻,怎能先去令爱成婚?哈哈……不可,万万不可。” 他想出了这一条借口,不禁暗地里为自己的聪明机智点赞,又抱怨自己命犯桃花,怎么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人为自己说媒聘妻。 哎,这也是幸福的烦恼。 “哈哈哈!”怎知黄承彦听了这话也不以为忤,竟然捋着须髯大笑道:“公子勿忧,老朽只是与公子开个玩笑。实不相瞒,前些日子老朽已经托当地的媒婆为小女说了一门儿亲事,过几日啊,小女就要出嫁了。只求她此番不要再过多吊难那位未婚夫婿,老朽就谢天谢地,谢自己的八辈老祖宗啦,哈哈哈!” “可喜可贺啊!”孙朗虚惊一场,顿时浑身轻松,喜道:“既如此,晚生还可以在宝庄讨一杯喜酒喝!” “不错!不错!哈哈哈!”黄承彦美滋滋的笑个不停,显然对他那位未来的佳婿颇为满意。【愛↑去△小↓說△網wqu】 就这样,孙朗便在这黄家庄园又住了下来。白天和黄承彦执杯畅谈,晚上和黄承彦抵足而眠,一老一少两人长聊天下大势,更是愈发的投机投缘。 庄子里虽然是粗茶淡饭,但也吃的十分上口舒适。而且农家有自产的谷粟,轧制成上好的黄面,在揉成饼在炉火上烧烤,便做成了芳香扑鼻的面饼,正是炭头最爱的食物。故而炭头就索性钻进了庄园里的粮仓和厨房再也不出来,热火朝天的做起了一个偷食的硕鼠。 过了一两日,那黄承彦忙着操办家中婚事,就忙得分不开身了。孙朗就只能自己到处游玩打发时间。而孙朗每次碰到那黄月英,她都是默默不语,转头就离开,只顾低着头蹲在地上,拼接玩弄自己的那些木偶傀儡。 孙朗心想自古奇人多怪癖,倒也不以为意。但又想不知是哪路奇葩男子,竟然要迎娶这个面容丑陋,性格冷淡的丑姑娘。每每想到这儿,孙朗就摇头微笑,暗自替那位不知死活的兄台担心。 不知不觉已是两天之后,孙朗不让贺齐等人陪同,也抛下了只知道在粮仓里偷食的炭头,独自在这山间晃晃悠悠的四处游玩,见这山间茂林修竹,流畅曲水,果然是一片苍翠清幽的景色,不禁心旷神怡,胸怀舒畅。 天气阴阴沉沉,没有刺眼的日头,清风拂掠山间,让人精神为止一振。 他来到一个小溪河畔,坐在一块儿大青石的下面,看着鱼虾游嬉,水草飘摇,自觉心情愉悦,就翘起了二郎腿,自得其乐的哼起了小曲儿来。 怎知,他刚“楞根儿里根儿楞”的哼了一句,突然听到“哎……”的一声长长的叹气之声…… “咦?”孙朗觉得颇为惊奇,莫非这清幽的山间,还有另外一个人? 他还以为自己是幻听了,就站起身来四下里寻找。但只见到处都是婆娑的竹林和崎岖的山石,哪里有半个旁人的影子?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就在这会儿,突然那个声音又想了起来,悠悠的吟哦了一首《诗经关雎》出来。 这声音真真照照,清清晰晰的钻入孙朗耳窝,使他再也不敢怀疑之前是幻听。他知道这首《关雎》乃是描写的古时候男女之间的相思爱情,说白了就是古代的情歌。 这青天白日的,是谁闲的没事干,在这山间骚骚的大唱情歌? 孙朗只能顺着那声音寻找,绕来绕去,绕到了自己身后的大青石背面来,往上抬头一看,见青石上面竟然坐着一个青年男子,约莫二十出头年纪,仰天躺在青石面上,左手捏着一柄白色的羽扇,正在一边扇风,一边苦大仇深的轻声吟哦。 孙朗觉得此人打扰了自己的雅致,就抬头问道:“喂!你是何人,大白天的闲的没事干,却在这里大声喧哗个什么?” 那人却不搭理孙朗,只顾仰天叹气,嘴里接着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窈窕淑女……哎……可怜我的窈窕淑女……天下万苦,也抵不过相思之苦啊……” 孙朗听了这话,才知道这人竟然是个为情所困的痴情男子,心中倒也微微对他有些同情,就开好言解道:“大好男儿,应该毁家纾难,投军报国,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在战场上统帅千军,在朝堂上封侯拜相。为何偏偏却要无病呻吟,怨天尤人,整日只知道念着男女之情,丝毫没有一点英雄气概?” 孙朗说的气血沸腾,豪胆纵横,吐沫飞溅的十分畅意,怎知那人却竟然无动于衷,只是懒懒的瞥了一眼孙朗,继续摇着扇子喃喃的道:“可笑啊可笑……你这小毛孩子,又如何能够体会的到我的寂寞之心和相思之苦?” 孙朗见对方不过大自己几岁,竟然就称呼自己是小毛孩子,心中微微有些来气。但他同情这男子情场失意,就也没有发作,就也双手一撑,也翻身上了那杆大青石,挨着那男子坐下,问:“你倒是于我说来听听,你有何寂寞,有何相思?” 那人听了这话双眼一亮,腾地从青石上坐了起来,问孙朗道:“怎么,这位兄弟愿意听我诉苦?” 孙朗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点头道:“反正我也闲来无事,就听你说说又有何妨?” 那人竟然脸上微微露出喜色,道:“从来都没人愿意听我抱怨,不料兄台竟然愿意! 他说话之间,天生的阴云竟然散开,露出了一条窄窄的缝儿来,一道阳光射下,照的孙朗睁不开眼睛,忙道:“愿意愿意,你别磨磨唧唧的了,快些说吧!” 那人点了点头,突然又转喜为悲,哭泣了起来,道:“哎!可悲,可气,可叹,可伤!再过三日,我就要结婚了……” “嗯?你有病吧!”孙朗愕然问:“而且是病的不轻!结婚是天大的喜事儿,别人结婚都是高兴,叹谓有情人终成眷属,你这人好生奇怪,怎么却在此处形影自伤?” 第九十九回 忧郁男子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怎知那男子竟然伏在青石上,哭的愈发悲伤起来,道:“你知道什么?若是真能团团美美的结婚也就罢了,然而我那日思夜盼的未婚妻子却是黄家庄黄承彦的女儿阿丑姑娘,她听说是我上门迎亲,就专门立下了一条规矩,说迎亲那天要有个‘五不’的规矩,要我必须按照这‘五不’的规矩来接亲,否则的话,宁死不会嫁我,你说我是不是可悲?” 就是他哭泣悲伤地这一会儿功夫,天生的乌云又遮住了阳光,竟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这雨细如牛毛,洒在脸上十分的舒爽,孙朗就也不已为意,他听说这位男子竟然就是要迎娶黄月英之人,心中觉得十分好奇和惊讶,就点头问道:“嗯……我是也听说过黄家姑娘性格怪癖,喜欢刁难上门迎亲的夫婿,但不知她所谓的‘五不’是什么?” 那男子擦了擦泪,哽咽道:“所谓‘五不’者,就是迎亲那天,她一不坐轿子,二不骑牛马之类的活畜,三不乘车驾,四不让人背,第五么……还不能双脚着地。你说她这也不坐,那也不坐,就连走着接回去也是不行,如此故意刁难我,摆明了是不想嫁给我嘛!” 孙朗听了这话哑然失笑,他只知道那黄阿丑姑娘喜欢刁难人,却不料会如此刁难未婚夫婿,果然是个奇葩的丑女子。怪不得会长了这么大还没嫁出去,也怪不得会急的那黄承彦成了那副样子。孙朗越想越是好笑,就噗嗤一下乐了出来。 那男子见孙朗发笑,就怒道:“你这人!不同情我也就罢了,为何还笑话于我?” 轰隆隆,天边传来几声雷鸣,仿佛老天爷也在衬托这男子的心情,天气随时跟着他的心情变化。 孙朗忙摇手道:“没有!我何曾笑话你了?哈哈……只不过……那个黄姑娘长得皮肤黝黑,头发褐黄,满口都是歪斜的牙齿,脸上长满了痘痘和麻子,而且性情乖张冷漠,只知道和玩偶们打交道,如此一个性格怪异的丑女,兄台不娶也罢!兄台如此英俊儒雅,还愁以后找不到媳妇儿么?” 孙朗好言相劝,不料那人更是生气,不住的捶胸顿足,嚎啕大哭道:“你懂个什么啊!不准你这样说我的黄姑娘!她虽然丑陋,但是心地善良,她虽然性格怪癖,但却是一位名倾天下的大才女!我此生非他不娶,非他不娶也!” “嘎啦啦!”天上电闪雷鸣,顿时风雨大作。那人猛的站在大青石上,指着天大声咒骂道:“臭老天!我一悲伤愤怒,你就下雨刮风打雷,你也与我作对吗?臭老头,臭老天!” 倾盆般的大雨泼洒下来,孙朗看着男子单手指天,恰如一个高高的避雷针,忙一把将他摁倒,道:“别骂了,小心被雷劈!”说完就扶着那人跃下了青石,四下寻找一番,发现这青石底下斜斜的,正好可以避雨,就把那人一起推入了石头下面,二人蜷缩在了一起。 那人又是骂,又是哭,嘴里絮絮叨叨的不知过了多久,渐渐的心情平复,抽抽噎噎的不再言语。 孙朗一边拧着自己身上被淋湿的衣服,一边抱怨道:“这天气真是见了鬼了,刚才还是大晴天,竟然说下雨就下雨。” 那人歉然道:“对不住,都怪我一时情绪失控……” 孙朗问:“怪你什么?” 那人指着自己的脑子道:“从小我就有这本事,只要是一悲伤,天生就阴云密布,一高兴,天生就阳光四照,一发怒,天生就电闪雷鸣,一哭泣,天上就小雨淅淅。刚才我为情所困,一时间没有把控住情绪,故而引得你浑身被淋湿,抱歉了……” 孙朗听完这话大惊,觉得这天下真是无奇不有,忙从地上站起来,左右打量那人,问:“你可以凭借自己的情绪操控天气?这可真神了!咦?莫非你也是一位拥有神技的三国高人?啊……还未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那人悻悻的道:“高人可不敢当,小可不过是在南阳地界种地读书的一个乡野鄙人,复姓诸葛,单名一个亮字。” 孙朗听到“诸葛亮”这三个字,惊的浑身酸麻颤抖,双腿一软,竟然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诸葛亮?孔明?卧龙? 孙朗这才回忆起来,仿佛历史上这孔明的的确确就是那位黄承彦的女婿。而此地在襄阳之北,也的确已经临近了孔明躬耕隐居的南阳隆中。 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卧龙诸葛孔明,竟然是如此一个娘娘腔、为情所困的忧郁男子? 孙朗仍是惊讶的合不拢嘴,结巴着问:“你……你你你……你说你就是孔……孔明先生?” “咦?小可的表字的确是孔明,你是如何得知的?”诸葛亮也微微有些惊讶。 孙朗抱拳道:“孔明先生大名如雷贯耳,小弟我当然知道!” 诸葛亮笑着摇了摇扇子,道:“我有什么大名,我不过个种地的农夫罢了,连个媳妇儿都娶不到,可怜我这个孤独寂寞的可怜人儿了,呜呜呜……” 他说完这话,就又要拂袖而哭。天上顿时又是阴云密布,孙朗忙摇手道:“别……别哭了!我怕一会儿又电闪雷鸣的!” 诸葛亮抽噎着道:“我也不想哭,只不过我太也可怜,不哭不足以平复心中的伤痛啊……” 孙朗越想越是无法理解,为何这位叱咤三国……不对,是叱咤整个中国五千年历史的最强谋士诸葛孔明,为何是个如此郁郁寡欢的痴情狂,而且他喜欢的女子还是那么一个丑陋、孤僻的黄月英。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又或者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儿了吧…… 然而,不管怎么鄙视他,不管怎样的不可思议,孙朗也都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同志,他最见不得别人伤心哭泣,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三国上最最有名的诸葛孔明? 而且,这个诸葛孔明现在俨然是因为失恋而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丝毫没有了羽扇纶巾的风雅气质,长此以往,历史岂不是要更改?叫天下再无卧龙,再无三顾茅庐,再无火烧赤壁,再无六出祁山? 孙朗想到这儿豪气纵横,就伸出手来一拍胸脯,另一只手指着诸葛亮鼻子骂道:“咄!大好男儿汉,岂能如此娘娘腔的哭哭啼啼?让人听的好不厌烦!不就是个黄月英吗?老子来帮你搞定她!” 诸葛亮也不知道“搞定”是何意思,但听孙朗之意,竟然是胸有成竹的对那“五不”的规矩有破解之法,立刻破涕而笑,问道:“你有何妙计?快快说来!” “呃……”孙朗呈一时口快,就说自己可以有破解的对策,此时被诸葛亮一问,登时懵逼在当场。 你奶奶的!你是大名鼎鼎的卧龙孔明,都没有办法,我特么哪里想得出来办法? 第一百回 大艺术家(求收藏,求推荐)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然而,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自己信誓旦旦的承诺可以帮诸葛亮娶回黄月英,如若说话不算话,自己这江东孙郎的名号还怎么维系下去? 想到这儿,他只能硬着头皮道:“妙策总会是有的,你放心,三天之后,我保证让你欢天喜地的把黄家姑娘迎接回家!让你痛痛快快的办一场婚事!” 诸葛亮大喜过望,喜极而泣,伏在地上抱住孙朗的大腿哭道:“哎呀呀!没想到我孔明今天竟遇到了如此一个大好人!你若是能助我迎亲成功,我诸葛亮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的恩情啊……” 他突然收敛了哭声,伸出袖子在脸上抹了一把眼泪和鼻涕,问道:“哎呦,还没请教你的名姓呐!” 孙朗道:“区区贱命何足挂齿,在下江东孙朗孙早安是也!” “哟!近日里闻名江东的孙朗孙五公子,竟然就是你?”诸葛亮双目放光,竟对孙朗十分膜拜。 “嗯?怎么,孔明先生听说过我?” “那可不是!五公子频频施展妙计,兵不血刃的攻占了曲阿城池,令那刘繇束手而亡,如此用兵如神,实乃我辈之楷模啊!” 孙朗听诸葛亮都如此夸自己,不觉微微得意。你奶奶的!连孔明都夸咱用兵如神,真是想低调都不行! 孙朗大话都说出去了,就只能装模做样的道:“既然如此,孔明先生两日之后来黄家庄找我,我定会亲授你迎亲妙策,咱们就此别过了。” 诸葛亮大喜,伏拜于地,高声叫道:“孙公子慢走……留神脚底下的山石……两日之后,孔明定会亲赴宝庄,听公子指点教诲……” 孙朗大摇大摆的往黄家庄园走,一边走,一边心里不住的瞧不起诸葛亮。哼!说什么卧龙凤雏得其一人,就可以得天下?就他这副死气掰咧的鬼德行,哪里有半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然而他一进庄园,就毫不停步的直奔粮仓而去,在粮仓里找了半天没找到炭头,就又快步来至了厨房。 昏暗的厨房里空无一物,只是灶上的铁锅里发来了嗫嗫嗫的咀嚼声,孙朗把锅盖一掀开,果然见里面是一锅锅巴,炭头正在趴在里面快快活活的大吃特吃,肚子已经撑的溜儿圆,但两颗大板牙不停,只顾把锅巴往嘴里猛塞。 孙朗二话不说,就求道:“炭头大爷啊!快帮帮我啊!” 炭头嘴里面塞得慢慢的,含糊不清的答道:“怎么啦怎么啦?又捅了什么篓子啦?” 孙朗就把自己如何偶遇到了诸葛亮,如何见识了他那操纵天气的神技,自己又如何一时冲动,答应了要帮他迎娶黄月英,都一五一十的诉说出来。最后,坦白说自己对黄月英提出的那“五不”规矩毫无办法,只能求炭头鼠爷帮忙。 怎知炭头却丝毫不觉新奇,只顾吃着锅巴道:“按照历史记载,诸葛亮的老婆就是黄月英,就算你不帮忙,他也会把黄月英迎娶回家,你操的哪门子的闲心?” “不行!”孙朗大急,道:“自从我们降凡以来,已经有许多历史发生了改变了,例如太史慈被我收服,韩当被太史慈斩杀,黄祖被我提前玩弄致死,这些都和三国志上记载的真实历史有所区别。你又怎能担保那诸葛亮一定就能把黄月英娶回去?” 炭头又不耐烦的道:“他是诸葛亮,有通天彻地之能,区区一个黄月英又怎能难得倒他?你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而老夫此时不过是只臭老鼠,诸葛亮都解不开的难题,你我又有何办法?” 孙朗大急,只能把那诸葛亮如何为情所困,如何看起来有些抑郁症泛发将于了炭头听。而炭头却只顾对锅巴情有独钟,丝毫不理孙朗。 孙朗大怒,就揪起了炭头的尾巴,想把他从锅里提出来。怎知这臭老鼠却两只爪子抓住了锅沿儿,宁死都不肯放手。 “哼!损友勿交!你不帮我,我自己想办法!” 孙朗见炭头如此冥顽不灵,就气鼓鼓的一甩袖子,迈着大步子推门而出,来到了院子里,坐在了台阶上苦苦思索。 一不能乘轿,二不能骑马,三不能坐车,四不能让人背,五还不许双脚着地。还要把新媳妇儿安安稳稳的接回家中…… 你奶奶的,这人是有多变态,竟然如此刁难自己的未婚夫婿。 “变态,变态,变态!”心中气恼不过,孙朗就张口骂出了声儿来。 怎知恰巧儿,那位黄月英正好由打此处经过,听他咒骂连连,也不懂他骂的是谁,更不知道“变态”是什么意思,就大大的白了他一眼,独自个儿蹲到了院子的墙角底下,接着拼接自己的木偶儿去了。 孙朗朝着黄月英做了一个鬼脸,就远远的看着她在那里制作木偶。 但见她把一块块木条和木板拼接在一起,先摆成动物的外形,把木条锯断,得到自己想要的长度,再一个个的连接起来。古时候没有钉子,木工家具等都是用榫子连接,说白了就是在木头上挖槽儿,形成若干个小小的卡扣,把两块儿木板卡嵌在一起。 孙朗光看这黄月英制作榫子,就看了大半天,倒也微微佩服她的耐心和定力。又看她在木头的一端挖孔,用一根儿圆圆的木条儿做轴枢,从小孔之中穿过,就形成了动物四肢的关节了。 果不其然,这些杂乱的木头用榫子和木轴连接在一起,果然成了一个木偶儿。黄月英伸手捋起一束头发,黄发中的一根儿顿时延长至了木偶上,那木偶儿嘎吱嘎吱响了两下,果然活转了过来,在地上颤颤巍巍的转圈儿。 这木偶儿有四只粗腿,一个麦秆儿做成的尾巴,头上还高高的伸着两只大犄角,孙朗看了半天才看出来,这原来是只牛。 黄月英显然对这个木偶儿十分的喜爱,抿着嘴格格直笑,很显然,天底下的所有人和所有事都让她冷漠而对,却唯独对木头制作的傀儡情有独钟。 孙朗却颇是不以为然,他前世是个铁匠,最讲究的就是武器的精美,说到底,他有些处女座的完美主义精神,所有经过自己手中制作出来的艺术品,都必须要栩栩如生和巧夺天工。例如,武器上必须要有繁藻美丽的脉络形状,木制品上更是要有镂空的花纹和漂亮的雕饰。 然而,他一看黄月英制作的这个木偶儿,虽然会动,虽然能隐隐约约的看出是一只牛,却又傻又呆,又粗又糙,全用一块块平直无味的烂木块儿生硬的拼凑起来,丝毫没有一丁点儿艺术品该有的典雅气质。 看到这里,孙朗表示极度的不屑,就忍不住在鼻子里冷冷的哼了一声:“切……什么狗屁玩意儿啊!” 第一百一回 一石二鸟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黄月英听到了他的话,转过头来冷冷的道:“你有能耐,你来做一个看?” 孙朗不服气的站起来,还口道:“2做就做,有什么了不起么?” 黄月英冷笑道:“哼哼!就凭你这小鬼?我看你能做出什么好东西来!” “瞧不起人?我要做出来,还做的比你好的话怎么办?”孙朗叉着腰,和这个丑姑娘脸红脖子粗的争论起来。 黄月英脸上全是鄙夷的神色,撇嘴道:“哼!如果你做的木偶比我的还好,我就甘愿拜你做师父!要是做不出来,你就当众跪在地上,朝本姑娘磕三个大大的响头,再喊三声姑奶奶!” “好!一言为定!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谁也不许反悔!”孙朗两手一拍,心里十分的气恼。他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被妹子瞧不起,何况对方还是个丑陋的妹子? 黄月英就不再理他,嘴里轻轻的哼了一声,转身拾起地上的木偶小牛,头也不回的去了。 孙朗被黄月英呛了一肚子的火儿,气鼓鼓的在院子里转悠,满脑子都在想如何制作一个精美绝伦的木偶,一举把黄月英的所有木偶儿都给比下去。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他只顾着和黄月英赌气,就浑然把诸葛亮迎亲的事儿抛在了脑后。 到底做个什么?到底做个什么? 那黄月英做的玩偶都是简单普通的关节连接,没有任何的巧妙和玄机,也毫无任何的艺术性可言,纯粹是靠着她的神技驱动。而自己如果不做出一个暗藏机括的精致玩偶,如何能够让她心服口服? 做只什么动物的玩偶才好呢? 他猛然想起刚才黄月英做了一只木偶小牛,就眼前一亮,叫道:“我知道了!” 我怎么忘了,正是那位诸葛亮发明了一种名叫木牛流马的运载工具,可以仅凭一人之力,轻轻松松的驮运数十斤重的粮食。 而后世的许多人早已按照文献记载重新还原出了木牛流马的实物模型,说白了,就是依靠着机械杠杆原理,结合物理学中力臂力矩的学问,由一人轻松的撬动杠杆,使那木牛流马在地上爬行罢了。 黄月英的“五不”条件是一不骑活畜,二不乘轿子,三不坐车驾,四不让人背,五不能双脚着地。咦?!我如果制作出一个木牛出来,再将其大加改良一番,让那黄月英安安稳稳的坐在上面,不正好可以用此帮助诸葛亮迎亲了吗? 而且,我也借此制造出来了可以让黄月英叹服的高端木偶儿,不是正好可以让她心服口服吗? 如此一石二鸟之计,何乐而不为! 孙朗想到这儿,喜得抓耳挠腮,小心窝里直犯痒痒。他既然有了主意和计划,就快步来至客房,喊出了董袭和张纮,也不多解释,带着他俩直奔后山。【愛↑去△小↓說△網wqu】 后山种满了参天的古树,都是人迹罕至的僻静之处。孙朗指着满山的树林,问张纮哪一种树木是上好的家具雕刻木材。他看不上黄月英使用的那些劈柴杂木,若要想制作出精美的艺术品,必须精挑细选上佳的木料。 张纮擅长建筑,对木材自然是研究颇深。他虽然不知道孙朗要做什么,却只能依言奉命行事,捋着胡子慢悠悠的在树林间徜徉了半天,左瞧瞧右看看,摇头道:“若论木材,自然是数花梨、酸枝、檀香、紫楠为上上之品,但这个树林里都是普通的野树,却没有什么佳材。” 孙朗受不了他这慢性子,只不住的催道:“普通一点的也行,只要是比劈柴好一些就可以!” 张纮点了点头,来到一个大树旁,在树干上拍了两下,笑道:“若说再次一点的木材,就非这种椴木莫属了。这椴木有油脂,耐磨蚀,木纹细,不易开裂,乃是雕刻或木工的上佳材料。” 孙朗也不等他絮絮叨叨的说完,就打断道:“快,用你的鲁班墨斗,替我伐一批木材,我有重要用途。” 张纮就奉命掏出墨斗来,在这椴木上挨个儿的弹线丈量。董袭早就已经飞快的取来了斧子和铁锯,沿着张纮弹的墨线劈砍。 说来十分神器,只要沿着那墨线抡斧劈下,竟然像是切豆腐一般轻松,不一会儿的功夫,硕大的一根树木就倒在了地上。张纮笑呵呵的接着弹线,董袭就身形快速的继续劈锯,不出一炷香的时间,参天的古木就被分割成了十数张上佳的椴木板材。 孙朗只听说过这鲁班墨斗的神奇,却没想到有如此之高的效率,一边拍手大喜,一边命董袭把这些板材都运回黄家大院。又拉着张纮一起,挽起了袖子,捋起了裤腿儿,肩膀上搭一面粗布汉巾,俨然像是个专业的木匠一般,紧锣密鼓的制作起木牛来。 孙朗不会做木工榫子,觉得这种连接方式是在太过复杂和笨拙,干脆找了几个铁犁,在土砖垒砌的熔炉中生大火,把铁犁放入泥塑的坩埚中烧熔成炙热的铁水,在沙土砌成的模子里钻出若干个小孔,把铁水注意浇灌而入,再反复锻打,半天的时间就铸造锻炼成了几十个尖尖细细的小铁钉。 牛的关节用木棍儿做轴枢?no!no!no!时间久了断轴了咋办?孙朗可不用这蠢笨的方法,把铁水灌到沙模里,再锻打无数遍,在用磨刀石将其抛磨的锃光瓦亮,顿时做成了五六个圆柱状的“轴承”,装在了木牛的关节连接之处,的确比那木棍儿做轴的木偶儿结实美观耐用的多。 转过天来,孙朗仍是不知疲倦的制作和加工。木牛的框架做好了,他仍然觉得不满意,还要在上面罩上一层外壳,使之具备牛的外观。这些工作却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在木头上雕刻而出。 工作虽然繁琐和复杂,但还好有张纮和董袭在一旁打下手,两人一个负责弹线,一个负责跑腿儿,果然是事半功倍,效率倍增。张纮精通建筑,却从来没见过孙朗这种木工手艺,为什么一个粗粗的铁针般的东西,用锤子咚咚咚敲砸两下,竟然就可以牢固的把木头连接在一起?比起传统的榫子,这效率可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看来这位五公子果然是聪明颖慧,非比凡夫俗子。 刨子发出呼呼声,锯子发出嗤嗤声,铁锤敲钉子发出咚咚声,仿佛是个恢弘盛大的交响乐的演唱会,把这黄家大院儿折腾的好不热闹。许多黄家庄户都赶过来看热闹,觉得同样是制作木工,孙朗的手艺精湛纯熟,采用的方式也是形形色色,远比他们家小姐黄月英制作木偶的方法来的新颖和新鲜,不禁都看的津津有味,一个个的指指点点不肯离去。 他和张纮在这里热火朝天的忙个不停,黄月英却只是远远的朝这边张望,见一大帮庄户围着孙朗,脸上露出的都是惊喜神色。她虽然心中十分狐疑和好奇,却又抛不开面子过来观看,只能不屑的哼了一声,又钻进屋子了。 第一百二回 木牛迎亲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且说到了第三日一大早,黄家大院里一片热热闹闹的气氛。 庄户们帮忙张灯结彩,红笼高挂,早已把院子理打扮的喜气洋洋。黄月英虽然不喜梳妆打扮,但婚姻大事当头,可不能丢了黄家的颜面,也只好顺着众人心意,被街坊邻里的七大姑八大姨胡乱打扮一通,静静的坐在闺房里等着新郎官儿来迎亲。 她虽然孤僻冷漠,曾经刁难吓走过三五个未婚夫婿,却心里也按捺不住好奇的念头,不知道这回这个诸葛孔明究竟会时使出什么样的法子,来破解自己提出的那苛刻的五条规矩。 除此之外,她对孙朗到底热火朝天的做出了一个什么玩意儿更是大为好奇。那孙朗昨天在院子里砌哩咣啷的折腾到了大半夜,后来就没有动静了,看来他定然是知难而退,发现这木偶儿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就灰溜溜的逃走了。 她想到这里,也是忍不住抿嘴直笑,幻想着孙朗当众朝自己下跪认输的场景,心里早已盘算好了要如何把那孙朗狠狠的当折辱一番。 而黄承彦则是急的满头大汗,在院子里像只热锅上的蚂蚁走来走去的团团转。原来他也早已听说,自己的那位宝贝闺女又给那位隆中诸葛家的贤婿提了一个十分苛刻的要求,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而男方迎娶的队伍却丝毫不见踪影,莫不是又像前面几次一样,事到临头,男方又被吓得不敢来啦? 上次就是这样,她那闺女用自己的木偶在院子里摆成了一个奇门八卦大阵,非要别人男方破解这个阵法才可。阵法一催动,数十个木偶一起耀武扬威的嘎嘎直叫,俨然一副要把人生吞活剥了的节奏,直接吓的男方还未进院门儿,就屁滚尿流的抱头鼠窜了。 已经明媒礼聘的婚事,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山间农庄里的邻里庄农们早已把此当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来对待,因而今天,黄家大院的门前又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不知多少人,都是附近的乡邻就里,早早的赶来要再看上一次热闹,叽叽喳喳的议论纷纷,笑谈着这位古怪的黄家小姐到底嫁不嫁的出去。 “听说这黄小姐此次迎亲,是一不骑活畜,二不坐轿子,三不乘车驾,四不许让人背,五还不能双脚着地。而又听说那位男方娇客的家居住在隆中,离此有十余里路程,嘿嘿,我看他如何把这位黄小姐迎回去!” “没戏啦没戏啦!咱们这里自古有个规矩,新娘子必须要在午时之前接到男方家中。哈哈,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那男方还不见一点儿动静,我看呐,这桩婚事,又要油枯灯尽—玩儿完咯!” 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听入了黄承彦耳中,更是急的他满脸哭丧。他知道此次这个夫婿复姓诸葛,单名一个亮字,乃是隐居南阳的后起高才之士,有经天纬地之才,神鬼莫测之能。本来是万千才俊之中令他最最满意的一个人选。他心想这诸葛亮聪明绝伦,定然会有破解自己女儿刁难的办法。不想竟然连他也是束手无策,这日头都这么高了,竟然还没有来。 一想到这儿,黄承彦也顾不得自己世外贤士的身份,捋着胡子拍着脑门儿,在这院子里不住的抱怨和跺脚。 “哟哟哟,黄老爷子别急啦,山下有动静啦!兴许是接亲的人来啦!”突然一个庄户听见了山下的吹吹打打之声,忙示意大家都不要再说话。 果然,由打山底下飘上来一阵滴滴嗒嗒的敲锣打鼓之音,听起来颇为喜庆。过不一会儿,就见有一大帮人,都是穿红挂彩,喜气洋洋的上山而来。 黄承彦大喜,忙在扒在门口偷偷观看,刚刚露出一个眼来,心头就是大吃一惊。就见迎面几人身穿红色的锦袍大摇大摆的走来,有高有矮,有胖有瘦,不是别人,正是孙朗、贺齐、张纮、董袭等人。而在他们身后,还层层叠叠的跟着几十个人,手里拿着锣鼓和唢呐,热热闹闹的一起簇拥着上山而来。 黄承彦还来不及多想为何孙朗这帮人会替诸葛亮来迎亲,就见接亲的队伍来到门前,往左右一分,中间竟然露出了两个高高的木制的大牛出来。 就见孙朗伸手在那木牛的脑袋上拍了两下,那木牛竟然“昂昂”的叫了两声,吓得所有人都往后退了三步,还道这木牛活过来了。 黄承彦仔细观瞧,但见这木牛约有一人高,通体用红漆围裹,下面有四条木腿儿,被雕刻成牛腿之形,尽透着一股粗壮有力的感觉。而最前面则是一个高高的牛头,长着两个威风凛凛的铁犄角,牛眼,牛鼻,牛嘴牛舌,都是栩栩如生的宛如活物。牛屁股后面有一根儿长长的碗口般粗的圆木杆,不知道作何之用。而牛背上则架着一个木头拼成的座椅,诸葛亮正高高坐在其中一个牛背上,笑吟吟的朝着黄承彦拱手道:“小婿拜见岳丈大人,天色已经不早,咱们快快把令爱千金迎接出来吧,哈哈哈……” 他说完这话,就把手朝着另外一只木牛一指,意思是请黄小姐坐在那只木牛的背上随自己回家。 围观的众人顿时就不服了,都凑上来你一嘴我一嘴的议论:“你这个大牛是木头制的,不算是活畜;二也没有轱辘,不能说是车驾;没顶没棚,也不能说是轿子;如果黄小姐坐在上面,倒也的的确确符合了那‘五不’的要求。只不过……你这木牛能动吗?不能动的话,怎么把黄家小姐安安稳稳的接回家去?” “就是就是!徒有其表可不行,还要会动才行!” “是也是也!这木牛如此庞然大物,就算是有二三十个壮汉也搬不动抬不动,若是它自己无法动弹,看你们怎么把小姐接回家!” 孙朗朝着众人哈哈大笑,道:“怎么不能动?你们给我瞧好了!”说完得意洋洋的手一挥。 说话间,董袭和贺齐就转身来至两个木牛后面,伸手抓住了那个木杆儿,轻轻的往下一摁,那木牛嘎吱嘎吱一阵响,前面的两只牛蹄竟然高高的翘了起来。董袭与贺齐又把那木杆儿往上一抬,两只前蹄往前一摆,撑在了地上,与此同时,后蹄却又抬了起来。 众人还未看懂是怎么回事儿,贺齐和董袭就又把木杆儿往下一压,后面两只牛蹄往前一迈,又落在了地上,而前蹄则又像是听了命令,再一次高高的翘了起来。 就是这前后牛蹄一次一抬一翘的几下,那木牛竟然真的大大的往前迈了两步。而贺齐和董袭却是面带笑容,丝毫没有任何的劳累之意。 就这样,董袭和贺齐轻轻松松的上下摆弄木杆儿,那牛蹄就一前一后的不住往前攀爬,果然是嚯嚯嚯的向前不停的运动了起来! 不仅如此,前后牛蹄之间的距离隔着有两米远,一抬一落的往前迈步,这运动的速度竟然一点儿也不慢! 第一百三回 卧龙岗上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所有人都啧啧称奇,如何也是琢磨不透其中的原理。【愛↑去△小↓說△網wqu】这时,丫鬟簇拥着黄月英来至门前,她微微撩起一角红盖头,仔细看了一下这只木牛,不禁也是花容失色,对这木牛感叹的无以复加。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黄月英只是稍稍瞥了一眼,就已经看出了这木牛的玄机。原来那根儿长长的圆木杆儿伸入牛腹之中,里面连接着三四根儿短短的横木,每个横木又都搭接到了四只牛蹄上。只要那长杆儿上下一动,横杆儿就跟着前后摆动。通过横杆儿的传导,把长杆儿上下摆动的力转化为了四蹄前后摆动的力,因此才能带动着四只牛蹄前前后后一上一下的往前倒腾。 而那根长杆儿足有三四米长,利用杠杆儿原来,其力臂远远的大于横杆的力臂,故而能够产生更大的力矩,所以贺齐和董袭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撬动木牛前进。 黄月英当然不知道这叫做机械杠杆传导原理,但凭借她多年来对木偶的研究,再加上她本来就是聪颖****,故而也已经隐隐理解了其中的奥妙。而且,这木牛上竟然没有一个木榫,而是全部用一根根儿细细的铁钉栓接在一起。再者说,更教她惊奇的是,牛的关节处、长杆儿和横杆儿连接处,全都是用金属的轴枢连在一起,比自己使用的木棍儿轴枢坚硬结实了不知道多少倍。 抛开之前的叹谓之处都不说,最最让她叹服的其实还不是这些,而是这只木牛的造形。这牛虽然是木头做的,但那铜铃般的双眼,铁戟般的牛角,粗壮的牛腿,健硕的身躯,都雕刻的栩栩如生,如果站在远处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只真的牛立在这儿一般。就光这一手雕刻的手艺,就足以秒杀自己制造的所有木偶儿了。 黄月英从小痴爱制作木偶儿,但直到今天才意识到人外有山、天外有人,原来自己往昔引以为傲的木偶儿手艺,在这木牛面前,竟然全都不值一提,仿佛是一丝萤火飞到了太阳面前,暗弱的几近于无。她叹服不已,就看着孙朗轻声问:“这……是你做的?” 孙朗哈哈大乐,道:“怎么样,阿丑姐姐,这木牛符不符合你那‘五不’的规矩?” 他一边说这话,一边又在牛的脑袋上拍了两下,那木牛又是‘昂昂’的高叫了两声。众人仔细看,原来孙朗在牛头里面装了一个线缝的皮制气囊,又在上面开了一个小小的气口,按动机关之后,气体压缩,果真发出了类似于牛一般的叫声。 黄月英先前还挂不住脸上的面子,此时见这木牛如此巧夺天工,对孙朗佩服的无以言表,但她毕竟脸嫩,就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 这声音虽然细弱蚊声,但却真真照照的传入了诸葛亮的耳中,诸葛亮大喜过望,乐的差点从牛背上翻下来。所有的乡邻也是拍手起哄,簇拥着要把黄月英推到牛背上。 “且慢!”黄月英突然轻轻喊了一声,顿时像一盆冷水般浇熄了众人的热情。 一个庄户问:“怎么?这木牛符合‘五不’的规矩,难不成黄家小姐还要反悔么?” 黄月英摇了摇头,干脆撩开了自己头上的红盖头,红着脸朝着孙朗盈盈拜下,轻声道:“你的木偶儿比我的高明了太多,我输的心服口服,甘愿拜你为师父,求你教我做木偶儿的技艺……” 孙朗大喜,心里寻思我不过是用历史上诸葛亮发明的木牛流马的原理,再结合后世的科学技术,制造出了这么一个改良版的木牛出来,不料竟然收了一个女徒儿。但他也丝毫不客气,命红香绿萼上前把黄月英搀扶起来,笑道:“阿丑徒儿莫要多礼,教你这些手艺又有何难?咱们还是赶紧把婚事办完才好!你的那位未婚夫婿,猴儿急的都已经连眼珠子也掉在地上啦!哈哈哈……” 孙朗又朝着身后迎亲队伍道:“你们都傻愣着做什么?都给我热热闹闹的吹打起来,接新媳妇儿回家咯!” “噢!噢!噢!接新媳妇儿回家咯!”众人被他这一嗓子喊的回过了神儿来,顿时沸沸扬扬的炸开了锅,簇拥着把黄月英搀扶着推上了牛背,董袭贺齐分别上下撬动一根儿长杆,锣鼓喧天的离开了黄家大院,下山直奔隆中卧龙岗而去。 黄承彦见自己这女儿终于嫁出去了,不知是喜还是悲,站在院子门口咧着嘴直笑,眼里面却是老泪纵横。他现在才意识到是孙朗帮助诸葛亮做出了木牛,对自己这位小友感激的更是无以复加……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最美妙的时刻。黄月英虽然丑陋,但梳妆打扮一番,在红烛的映衬下,也是颇有些动人之处。隆中卧龙岗的草庐虽然简陋,但也是依山傍水,清新雅致。二人新婚燕尔,又都是身怀大才,没聊几句,就和对方投机至甚,竟然畅聊诗书经史,差点连正事儿都忘了干。 转过天来,诸葛亮心情大好,因此每日天气也是十分晴朗明媚,日头高照之下,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孙朗答应了要教授黄月英制作木偶儿的手艺,因此也只能安心的住了下来。那王浦虽然急着回许都复命,但收受了金银美妾,便也不好执拗孙朗的意思,就也勉为其难的在这山野之间玩乐起来。 不知不觉又是两日已过,这期间孙朗把如何锻打铁钉和轴枢,如何选择椴木木料,如何凿刻镂空木雕,如何制造杠杆儿联动机构,全都毫不保留的传授给了黄月英,其中有些技艺需要长期的练习才能熟能生巧,孙朗也就只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黄月英个人了。 而黄月英虽然生性孤僻,但结婚之后经受了爱情的雨润,竟然也微微变得有些开朗了起来,再也不是先前那副冷若冰霜的姿态。而她越是听孙朗传授技艺,就越是对孙朗暗自佩服,越是佩服,就对孙朗越是毕恭毕敬,到得最后,这黄月英竟然对孙朗比对自己的夫婿诸葛亮都热情半分。 第一百四回 孙朗习武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且说这一天,孙朗教完了黄月英木工手艺,看到了黄月英把原来黄家庄院中的所有木偶假人都像嫁妆一般也带到了卧龙岗来。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入黄家庄院之时,曾经提起粪叉犁耙和黄月英操纵的木偶假人打斗,后来虽然被一群木偶儿围攻的颇为狼狈,但自己左右腾挪之间,一招一式使的竟然颇为畅快淋漓。 而现在索性现在也是无聊,何不再与木偶儿假人打斗一番? 孙朗想到这儿,两只手心直发痒,找到了黄月英,让她再是施展神技,指示木偶来和自己打架。 黄月英正在练习雕刻技艺,就疑惑的问:“师父,干么要我打你?万一打伤了,我可赔不起。” 孙朗正色道:“沙场之上流血掉脑袋都不怕,又岂惧被这木偶儿打?莫要多说,你只管打来就是了!” 黄月英现在十分听孙朗的话,见他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之态,只能放下手中的活计,笑着捋起了一丝褐发,攒在手心捻一个口诀,霎时间发丝延伸至了墙角一个木人儿身上,那木人儿嘎嘎响了两声,提起了一只胳膊,脚下大步一迈,就朝着孙朗打来。 孙朗嘿嘿一乐,也迎头而上。眼看着木偶平着抡出左拳,孙朗就身子一矮躲了过去,单膝提起,想飞踹木偶的下三路。正在洋洋得意,为自己的这类似泰拳的一招妙招高兴之时,怎知那木偶儿右拳挥出,由下而上的来了一个上勾拳,砰的一声响,不偏不倚的正好打在了孙朗的鼻梁上。 “唉吆喂!下手这么重!”孙朗捂着鼻子蹲在地上,只感觉一阵酸麻,眼泪都忍不住流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黄月英关切的上前来问:“我就说师父不要逞能,这木偶儿下手又不知道轻重,看看看,挨打了不是?” 孙朗腾地站起来,怒道:“再来再来!刚才不过是一时失手!哼!若是连这几个傀儡都应付不来,还有什么颜面自称是江东之虎孙文台的儿子?” 黄月英仍想劝阻,却见他意念坚决,摇了摇头,只好又施展神力使那木偶儿冲了上来。 孙朗刚才一时不小心,就被这木偶儿打了一拳,此时心里憋着火,便抖擞起精神,又气冲冲的迎了上去。眼看着木偶儿又抡起左拳,平直着朝自己脸上打来,便身子微微一侧,竟然轻灵的躲闪了开来。【愛↑去△小↓說△網wqu】 木偶儿一击未中,右臂横抱,想要箍住孙朗的脖子。孙朗吃一堑长一智,哪里还会再中这连环攻击?嘴里嘿嘿一声冷笑,身子骤然往下一蹲,躲开了木偶儿的胳膊,右腿伸出,顺着势头在地上横着一摆,使出了一个地堂腿的功夫,正好扫在了木偶儿的腿上。 只听嘎拉拉一阵响,那木偶儿的双腿之间的木棍儿轴枢竟然应声而断,孱弱的身躯在空中晃悠了两下,稀里哗啦的摊在了地上,竟再也站不起来了。 孙朗大喜,站起来望着黄月英,面露得意之色,意思是看我多牛b,几下就把你这木偶儿打瘫了。黄月英见孙朗这么一个从来不会武功之人,须臾之间竟然就颖悟了破解木偶儿招数的方法,不禁也是替他高兴。 孙朗尝到了甜头,心痒难耐的道:“这算什么?你再催动两个木偶儿同时夹攻我!” 黄月英依言而行,神技使出,又指挥着两个木偶儿一左一右的同时上前夹攻孙朗。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同时和两个木偶儿为敌,孙朗顿时感觉难度加倍。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又被打的浑身伤痛。 虽然疼痛,但孙朗竟然十分的欣喜和快慰,原来自己这个转世的身躯竟然也不算太差嘛,先天的骨骼和肌肉之中暗藏着习武之人的基因。一招一合之间,汗水挥洒之间,可以感受到那种豪气纵横的畅然和快意,仿佛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置身于茫茫疆场之上,在刀林剑雨间厮杀搏命,在飞石暗箭间闪转腾挪。 内心的激情和冲动可以转化为无穷的动力源泉。孙朗一开始动作僵硬,身影缓慢,被两个木偶儿逼的手忙脚乱,差点没有被打趴在地上。但过了一个时辰,他竟然越来越如鱼得水,越来越游刃有余,而拳脚出招的速度也渐渐加快,渐渐由只会闪躲招架,变成了可以稍稍还手。 天道酬勤,皇天定不会辜负苦心之人。又过一个时辰,孙朗瞅准时机,眼看着木偶儿伸拳一击,便伸手抓住了木偶的手腕儿,单腿向前伸出,别住了木偶儿的身子,胳膊一扭,使出了一招类似于柔道中的背摔招式,把那木偶儿向前甩了出去。 而另外一个木偶儿恰巧纵身而上,不偏不倚的正好撞在了一起。又是一阵嘎拉拉的声音,两个木偶儿自相残杀,瞬间七零八落,又变成了一堆烂木头了。 就这样,赢了两个,就再和三个打。打赢了三个,就再和四个打。每天每夜,孙朗都和木偶儿泡在一起,丝毫不知疲惫和厌倦。三天之后,孙朗还要再打,黄月英却突然发现自己所有的木偶儿竟都已经被孙朗打坏了。 她也丝毫不觉心疼,因为她现在已经看不上那些烂木头做成的弱木偶儿了。她跟着孙朗学了这些时日的木工技艺,已经可以用后山的椴木,再加上铸锻出的铁钉铁轴制作出更加结实和灵活的木偶儿了。 孙朗自然是摩拳擦掌的要和这种改良版的木偶儿较量一番。怎知刚刚一上手,就被劈头盖脸的打的落花流水。原来黄月英本来就聪明伶俐,一经孙朗点拨,竟然窥晓了木偶儿制作的浩然烟海。她现在做出的这种改良版木偶儿不仅木材结实,而且全都是用钢铁做轴,身上还披着带倒刺儿的铠甲,乍看之下就觉得威猛了不少。不仅如此,关节和结构设计的更合理,故而动作也就更加的灵动和迅捷,与之前的那些呆傻迟钝的木偶儿简直有天壤之别。 第一百五回 坐而论道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心里不服气,怎么也不信自己只能欺负欺负那些烂木头,就咬牙切齿的与这高级木偶儿死磕。匆匆又是三日之后,黄月英已经基本学完了孙朗的铸造和雕刻手艺,因而把那木偶儿改造的愈发强大。而孙朗也是鼻青脸肿的和其苦苦单挑,才终于能够将将的把一个木偶儿干翻在地。 虽然苦痛,虽然遍体鳞伤,但不知不觉之间,孙朗的武艺已经是突飞猛进,身体素质也是大幅度提升了。初时一跃的距离还不足一丈,而此时竟然可以跃出两丈多远;初时还躲闪不开木偶儿的拳头,而此时却已能够兔起鹘落的拆招合招,徜徉在铁拳之间而毫发无损。 且说这一天,孙朗终于开始了和两个改良木偶儿的较量,正在飞速的左右闪转腾挪之际,突然听到耳边一声清峻的嗓音响起:“哈哈哈……孙公子闻鸡起舞,焚膏继晷的练武,这份毅力着实让人钦佩,但人的筋骨终须不是铁打的,何苦整日与几个傀儡假人较劲儿?” 孙朗听了这话一凛,忙纵身往后一跃,想躲开木偶儿的夹击。他日夜不辍的习武,此时一用力,竟然可以窜腾出五六米远。而黄月英也是收了神技,想听听夫君要说什么话。 诸葛亮招了招手笑道:“孙公子何不入屋来,和亮畅聊一番,也算是歇息片刻,总好过累坏了身子。” 孙朗之前见诸葛亮只会哭哭啼啼的为情所困,与史书上描写的那位神乎其神的诸葛孔明实在是相去甚远,是而心里微微瞧不起他。但此时见他满脸似笑非笑的邀请自己聊天唠嗑儿,也是好奇他要说些什么。又正好感觉浑身酸疼无比,心想也是要休息一下了,就撇下了那两个木偶儿,迈步来至草庐之中。 诸葛亮的胞弟诸葛均此时才十多岁,跟随着诸葛亮住在这卧龙岗上,上前来恭敬的燃上一柱清香,又沏上一壶淡茶,孙朗和诸葛亮就面对面的盘膝而坐,畅聊起来。 然而聊来聊去,无非都是聊得一些孙朗的家事,江东的战局等等等等。言语之间,孙朗也听不出这诸葛亮说出的话有何高明和深奥,只觉得他连黄承彦都不如,完全不像是那位历史上描写的“未出茅庐,已定天下三分之势”的卧龙孔明该有的样子。 怎知又枯燥的聊了几句,诸葛亮却话锋一转,突然问道:“孙公子乃是千金之躯,为何却要苦苦的练习武艺?岂不知为人主者,只需懂得俘获人心、运筹帷幄的本事就行了,那些冲锋陷阵的粗活儿,交给手下的武将去做就可以了。” 孙朗听了这话微微一笑,仰头满饮了一盏茶,用袖子擦了擦嘴,毅然道:“孔明兄有所不知,我父亲乃是赫赫有名的江东之虎孙文台,而我的长兄孙伯符更是名震天下的小霸王。【愛↑去△小↓說△網wqu】嘿嘿……父兄如此英雄了得,我又岂能落于人后?那****偶然和木偶打斗了一番,发现颇有意思,故而沉湎其中不能自拔,说什么也要练就一身功夫,将其打到不可!” “哈哈哈!”诸葛亮仰头笑道:“公子差矣,公子差矣,孙文台虽然勇猛,但贪功冒进,才中了荆州军的埋伏。孙伯符虽然少年英雄,但刚愎自用,不听人劝,早晚也难成大事。正所谓将兵者不如将将者,能够使天下武将豪杰为公子所用,才是逐鹿天下的上上之策。因此,若是有志于天下者,还是应该偃武修文,多学学兵法和谋略,方是正经的道理。” 孙朗听了这话不禁心头来气。凭什么你诸葛亮要这么诋毁我的父兄? 但他转头一想,似乎这诸葛亮说的也对。史书上对孙坚和孙策就是这样评价的,孙坚自恃勇猛,贪功冒进,得了传国玉玺之后更是愈发的目中无人,这才会误中了黄祖的暗箭。而孙策则确实是刚愎自用,不听人劝,就因为民间有个名叫于吉的方士教唆民众信教,便杀了于吉,最后反遭于吉的仙灵报复致死。 似乎这个诸葛亮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烂,只言片语之间,对形势的分析,对旁人性格的鉴定,都极为的妥帖和正确。莫非他先前是身陷情场之中,所以才整日哭哭啼啼,显得十分懦弱无能?而现如今已经心满意足的娶了媳妇了,所以又恢复正常了? 更何况,他还有个十分变态的神技,竟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感情操纵方圆四五里地之内的天气变化。招雪引雷,呼风唤雨,却是还有些神神叨叨。 想到这儿,孙朗再也不敢瞧不起这个诸葛亮,只是微微的叹了口气道:“哎!我岂不知应该多学权谋之策?但孔明先生有所不知,自我孙家军渡江东以来,我接二连三的命悬于一线之间,却总是被别人搭救性命。先是被董袭搭救,才免于成了太史慈的戟下之鬼;后来又被贺齐营救,才没有成为汉江中的水鬼;最后还被甘宁甘兴霸救了一条小命,否则的话,我早就被黄祖一刀劈成两瓣了。” 孙朗又饮了一盏茶,双目中十分兴奋和冲动,接着道:“我虽然先前命大,一次次的被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我不日就要去许都了,到时候如果再遇到什么危险,哪里还有人会来救我?若不能想父亲和兄长一样有点自己的能耐,又怎能在人前立足,受人尊重和礼遇?” 诸葛亮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十分有道理,点头道:“嗯……原来公子志向远大,想要在许都一鸣惊人,免得被那曹孟德看不起,成了他长久的人质。” 让孙朗在许都不要低调,而是要处处高调的争取一鸣惊人,这本来是黄承彦交给孙朗的计策,不料这诸葛亮竟然猜到了他内心的目的和想法。孙朗拱手道:“孔明兄料事如神,小弟佩服佩服。” 诸葛亮却不答话了,只笑吟吟的拿起了他那柄白羽折扇,伸出手指在上面的羽毛之间不住的轻轻拨弄,又时不时的抬眼斜睨孙朗,再者就是地下头观看扇面,似乎上面写着文字一般。过一会儿又伸出左手来,拇指扣在其余四根手指上来回的盘捏,又压在羽毛扇上不住的摸索。过了好半天,突然双目一凛,猛的把那折扇倒扣在了榻上,竟然哈哈哈的仰天大笑起来。 孙朗对他这神神叨叨的举动愕然不解,忙问:“聊得好好的,孔明兄为何高声大笑?” 诸葛亮呵呵一乐,道:“孙公子想学征战天下的万人敌之武艺,整日只和这群木偶儿假人打斗,就算打到胡子花白了,又岂是吕布、许褚、典韦、夏侯惇这些人的对手?” 第一百六回 窥晓天机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见这诸葛亮装模作样的把手中扇子摆弄来摆弄去,本就心中纳闷儿不已,此时又听他说这样的话来,心头顿时升起一股奇异的念头,忙从榻上站起来问:“孔明兄说这话,莫非是有练功习武的绝技教我?” 诸葛亮不答话,只是笑着拿过了两个茶盅,把一个斟满了茶水,而另外一个则空着,笑问:“公子看,这两个茶杯哪个更重一些?” 孙朗不知道他是何意思,只是狐疑的答:“一个茶盅里盛满了茶水,而另外一个却是空空如也,自然是那个有茶水的盅更重一些。【愛↑去△小↓說△網wqu】这是连三五岁的孩童都知道的常识,又岂用多问?” 诸葛亮拍手道:“对啊!公子既然知道装水的茶盅更重,就更应该知道事物内在和外表的区别。这空茶杯即便是再精美,再昂贵,它里面没有盛水,就终究无法与装满水的茶杯相提并论。” “孔明兄是想用这茶盅装水来比喻人体的内在和外表?有些人虽然外表光鲜亮丽,内在却十分空虚,有些人随便外表朴实无华,内在却十分充盈和饱满?”孙朗猜度的问。 诸葛亮连连点头夸道:“公子的确聪明,哈哈,果然是江东才俊,后起之秀,竟然一点就通!” 孙朗继续纳闷儿道:“可是,这和我练功学艺有何关系?” 诸葛亮摇着扇子答道:“不但有关系,而且关系极大。你来看,这茶盅就好比人的身体,而这茶水就好比人体内的灵力,公子就算是把强身健体的功夫练的再出神入化,体内也还是空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半分灵力,终究是个徒有其表的空茶杯罢了,又岂能与别人那些体内充满灵力的谋士武将们相提并论?” “呃……”诸葛亮这一席话把孙朗说的心头一塞,顿时哑口无言。 诸葛亮把自己的那柄扇子提起来让孙朗观看,笑道:“公子不妨来看,亮体内的灵力属神,我这把扇子名叫‘璇玑占星扇’,可以演算天空中前十年与后十年的星象变化,虽不敢说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但占卜上下二十年之内的天下运势还是可以的。这个神技名叫‘窥晓天机’,是我的第一招神技。另外还有一个想必公子已经见识过了,则是可以随自己的心情控制天气变化,风雨雷电无不可以随意驱动,名叫“呼风唤雨”,是我的第二招神技。嘿嘿,我有两招神技在手,就好比是个盛满了水的茶盅,到底是公子这个空杯厉害,还是在下这个满杯厉害,公子心里应该明了吧?” 什么?竟然还有人可以同时身兼两种神技? 不仅可以呼风唤雨,而且可以算天算地,窥晓天机?这诸葛亮也太变态了吧! 孙朗往那扇面上一看,果然觉得甚是奇特。原来那扇子背面普普通通的毫无新奇之处,但正面却有一片靛青黑紫色的星空漂浮在白色的羽毛上,组成了一幅夜空中的星象图,繁星点点,不住的眨着眼睛,时不时的还有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煞是美丽。很显然,这诸葛亮就是通过这个扇子里的星象来推算前后十年的天下大势的。 怪不得他可以未出茅庐而定天下三分之势,原来靠的是这个“窥晓天机”的神技。 孙朗想到这里来不及再过多惊讶,也不觉得这个诸葛亮是在显摆自己神技的神通,只是感觉一振说不出的凄凉之感。他既伤心,又颇受打击,感觉老天爷对自己极度的不公平,自己好说歹说也算是个神仙下凡,却连这个三国年间的随便一个普通人都不如。 蒋干会隐身,小乔会变身;太史慈会闪烁,孙尚香会驭风;黄盖会自虐,严白虎会驱虎;许劭会司命,董袭会神行;张昭会理财,张竑会盖楼;黄月英会操控机器人,蔡瑁会打造舰船;黄忠会发射制导神箭,甘宁会撒雾伏击暗杀;就连那位更年期的吴国太,竟然也会喋喋不休的唐僧念经,上次搞得自己痛不欲生,差点把黄疸都呕吐出来……。 而眼前这个诸葛亮就更别提了,不但可以随意操控天气,而且还可以窥晓天机,你说变态不变态? 而自己呢?自己什么都不会……只会插科打诨,靠着嘴皮子上的功夫以及那点来自后世的经验来唬弄别人。 自己哪怕是会他们这些人的任何一种神技,再加上自己的智勇双全,何愁不能扬名立万,在这三国年间都些许惊天动地的大作为?又何须处处被人搭救性命,搞得自己仿佛是个孱弱的无能之人,丝毫没有半点的霸气可言? 想了这么多,孙朗愈发的颓靡,干脆低下了头,像个霜打的茄子般没精打采,黯然的道:“的确,你自己就有两种神技,而我却是个丝毫没有灵力的凡夫俗子,什么神技都不会,根本无法和别人一较高下,就算是再刻苦的努力也是白搭。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去许都,乖乖顺顺的做一个小小人质,听凭那曹阿瞒如何发落处置我算了。” “哈哈哈……”诸葛亮突然仰头大笑起来。 孙朗没好气的道:“你何必耻笑于我……” 诸葛亮抚怀笑道:“岂敢岂敢,亮就算有天大的胆子,又怎敢耻笑公子。只不过,公子也无需自怨自艾。公子的劣势,却恰恰是你最大的优势。公子体内没有丝毫灵力,却好过了旁人有灵力之人千倍万倍。” “此话何意?”孙朗听出诸葛亮话中有话,顿时又抖擞起精神来。 诸葛亮又是笑而不语,把两个茶杯都推至孙朗身前,又命诸葛均取了一个小小的汤匙来,拿在手中在那个盛满了水的茶盅里舀了一勺茶水,倒入了空杯之中。又接二连三的舀了三五下,全都倒入空杯。不一会儿的功夫,两个杯子就都变成了半杯水了。 孙朗觉得这帮世外高人都是一个德行,都喜欢故作深沉、故弄玄虚,从来不爱正儿八经的说话,不卖两下关子就浑身不痛快,但他急欲知道答案,就诚恳的问道:“孔明兄到底是何意?速速告诉小弟,快别再卖关子了!” 诸葛亮放下汤匙,摇头晃脑的道:“人体内的灵力,都储存于任督二脉的气海。任脉连通足三阴、手三阴经脉相贯通,名曰‘阴脉气海’;而督脉则与足三阳、手三阳经脉相贯通,名曰‘阳脉气海’。而灵力共分金、木、水、火、土、风、雷、音、影、兽、心、神十二种,其中金、火、土、雷、兽、神属阳,而木、水、风、音、影、心属阴。灵力好比茶水,而人体内的任督气海则好比是茶杯。公子体内的茶杯虽然是空的,但如果可以像这个汤匙舀水一般,从旁人体内窃取灵力,存贮于阴阳二气海中,岂不是就也可以释放神技了吗?” 第一百七回 盗取灵力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听这诸葛亮一会一句任督二脉,一会儿一句茶杯茶水,仿佛是听金庸武侠一般,完全听的懵了神儿。 什么跟什么啊,吸取别人灵力,你当是吸星大法? 莫非这诸葛亮是看我无聊,在跟我鬼扯淡? 诸葛亮还以为他没有领会,就接着解释道:“《道德经》中有言曰:‘天地有此虚静,故日月星辰,成象于天;水火土石,成体于地。象动于上,故万物生;体交于天,故万物成。所以虚静之妙,无物不禀,无物不受,无物不有。万物都是出入于阴阳,才能升降造化。成就万物,与万物并作者,皆是此虚静之妙。’意思是说人的心境应该是空明宁静状态,只有不受外界事无干扰,没有一丝杂念与污染,空明一切,湛然朗朗,才能够接纳万物,吞吐万物。” “常人体内都是或多或少的有些许灵力,故而无法称得上一切虚静空明,但公子却是毫无灵力,故而恰恰像是一个空空的茶杯,可以接纳万生之灵,使之采为自己所用。” “就好比一个汪洋大海,想要再汇入一条河流也是不能,但如果是一个深不见底的空空的深坑,则可以包容所有江河湖海,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诸葛亮越说越是起劲儿,但孙朗却是越听越是糊涂,莫非有文化的读书人都是这副啰里啰嗦絮叨不清的鬼德行?还是说他故意绕弯儿,要把我带到沟里去? 最终,他到底是忍不住打断诸葛亮的话头:“孔明兄说了这么多,小弟却只听懂了你说的那句‘可以窃取别人灵力,使之为己所用’了。干脆磊落爽快一点,你就直接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诸葛亮又伸手捻起了那杆汤匙,道:“若说的简单点儿,公子现在缺的就是一个能把别人杯里的水舀到自己杯中来的勺子罢了……如果有了勺子,就可以随意盗取旁人灵力,使之为己所用了……” “勺子?”孙朗愣愣的问:“什么勺子?” 诸葛亮站起身来,用扇子排着自己的胸口,笑道:“前些日子,亮使用这‘璇玑占星扇’观测数年前天象,见东南方紫薇星泛红,天空中有二星坠地,主天宫之中有两位神仙降世临凡来到了世间,其中一颗星十分暗弱,而另外一颗则是大如斗、极其的光亮。亮当时还十分的诧异不解,直到见到公子之后,才知道了其中的玄机。” 孙朗越听越是新奇,莫非这诸葛亮真是神鬼莫测,连自己是神仙下凡都能算出来? 诸葛亮哈哈一笑,用扇子指着孙朗道:“亮本来对那颗暗弱的星不感兴趣,就把心思都放在了那颗明亮的大星身上。掐指一算,竟然发现那是一只天宫中的仙宠,平素专好偷嘴盗窃,人送称号曰“窃灵”,长着一对儿神通广大的双眼,可以盗窃旁人灵力……” 听到这里,孙朗更是惊讶的浑身冒冷汗。【愛↑去△小↓說△網wqu】莫非他说的是炭头?他又怎么会得知炭头的秘密?孙朗不敢信这诸葛亮竟然有如此神通广大的能耐,也只顾着替炭头保守秘密,就连连的摇头,装傻道:“孔明兄说的……说的什么啊……为何我……我什么都听不懂……” “哈哈哈哈!公子莫要再掩饰了,亮都已经算到了。”诸葛亮竟不理他,说完就迈着大步出门而去。孙朗不解,只能匆匆跟在他背后。 只见诸葛亮在竹林间绕了几道弯儿,来至一个昏暗的小屋之内。这屋子里光泽黯淡,到处摆着锅碗瓢盆和柴火炉灶,原来是间简陋的厨房。诸葛亮二话不说,伸出手来就在一个铁锅盖子上猛然一揭…… 锅里面是一些残羹剩饭,白白的像是珍珠。而上面则趴着一只硕大的黑老鼠,显得格外的显眼,孙朗定睛一看,这老鼠不是别个,正是炭头! 炭头也是吓了一大跳,瞪着一双鼠眼瞅着锅外面的二人,咕噜一下吞下了嘴里的白米饭,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两个人看着一只老鼠,一只老鼠看着两个人,一时之间,气氛颇为尴尬凝重…… 还是孙朗机智聪明,见这诸葛亮竟然发现了炭头,脑筋一转,忙故作惊讶的道:“啊!哪里来的老鼠?还偷食吃,快打!快打!”他转身从角落里抽起一根笤帚,就想往锅里狠命的拍打,好让炭头顺势逃走,躲藏起来,再跟诸葛亮来一个死不认账,无论如何都不承认自己认识这只老鼠。 怎知炭头却一点儿都不配合,竟然纹丝不动的趴在锅里,伸出一只爪子朝孙朗摆了一摆,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哎……臭小子,别装了,这诸葛亮手中的那只羽毛扇神通广大,可以演列出前后十年内的星象,他擅长观看天象,已经算出来老夫的存在,再是躲藏也没有半分用处了。” 什么? 孙朗虽然极其的不愿相信,但这是摆明在眼前的不争事实。这诸葛亮不偏不倚的正好打开这个锅盖,恰恰就发现了躲在里面偷吃的炭头,不是事先算到的,难道是捉迷藏找到的? “哈哈哈哈!”诸葛亮又是摇着扇子一阵大笑,道:‘紫金花狐貂,窃灵神鼠,早年间本是二十八星宿之一的虚日鼠,负责镇守凌霄宝殿。后来因为喜欢偷东西,在蟠桃宴上偷吃仙桃被发现了,就被贬做了四大天王饲养的一只宠物。怎知因为他调皮贪玩,一不小心,竟然随着天宫中的小神仙将世临凡来到了此地。我说的对也是不对?” 他竟然连这也能测算出来? 孙朗见这诸葛亮不但找到了炭头,而且还说出了自己和它的前世尘缘,不禁对这诸葛亮测天算地的本事更加佩服的无体投地。心想此时再也无法狡辩了,只能朝着诸葛亮恭恭敬敬的作了一揖,道:“孔明兄果然是神鬼莫测,连我俩的前世之事都能被你算出来。哎……不错,自从我降世临凡以来,每时每刻都是和这只老鼠相依为命,若是没有他的相助,我孙朗又怎么会有今日的名声和威望?只求孔明兄帮我俩保守这个秘密,不要传扬出去,否则的话,我俩就再无宁日,这只老鼠只怕也会遭殃了……” 诸葛亮摇了摇头道:“公子勿忧,我把这紫金花狐貂说破,并非是想拆穿公子身份,而是想教公子学会神技罢了。刚才亮说过了,公子想要把自己这个茶杯中灌满水,就必须从别人身上偷取。公子缺少的,不过是一把汤匙,而那个汤匙不是别个,正是这只紫金花狐貂。这老鼠神通广大,一双鼠眼不禁可以窥晓万物,而且可以盗窃旁人灵力。他虽然是一只其貌不扬的老鼠,却是一个最最奇异的神器,有了它,公子何愁不能纵横天下,驰骋海内?与吕布马上打斗一番,大战个平手又有何难?哈哈哈……” “啊?” 炭头还有这本事?怎么他从来没跟我说过? 孙朗奇异的转过头,满是疑问的看着炭头,似是像他质问,这诸葛亮说的到底是不是实话? 炭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像是承认了诸葛亮所说的话。 “你……你真的可以盗取旁人灵力?你……你有如此神通,为何……为何一直瞒着我,不告诉我?”孙朗十分愕然不解,仿佛是被自己最要好的朋友欺骗了一般,满心都是伤心和不快。 第一百八回 生锈铁剑【求收藏,求推荐】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炭头却摇着头道:“不行,这个神技没办法教给你!故而也就一直未曾告诉你。” 孙朗立马猴儿在地上苦苦求道:“好鼠爷,好炭头,快快教教我啊,我也想和旁人一样拥有神技啊!” 他在左边求,炭头就把鼠头扭向右边,他又来到右边求,炭头就又把头扭向左边。只把尾巴朝着孙朗,翘的老高,甩在半空不住的摇晃。 孙朗不住说好话,想让炭头把那神技的法门告诉自己。怎知炭头突然变的很生气,叉起腰来狠狠的道:“哼!老夫凭什么要告诉你这些?老夫又不曾欠你债,又不能欠你情,凭什么要处处帮你?” 孙朗听了这话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一股无明业火从心头骤然升起。你爷爷的,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倔老鼠!就指着炭头骂道:“你个死耗子!臭老鼠!有这么神奇的技能竟然还藏着掖着不告诉我?你个忘恩负义的,若不是老子救你,你早就被饿死在山上了!哼!多亏了老子每日弄粟饼给你吃,又把你好生照料,有好吃的都首先想到你,还给你抓母老鼠让你爽,你奶奶的!你看看你,现在都吃成一个肥耗子了,若不是我,哪里有你的今天?” 他这一发怒,惹得炭头也是大怒,回骂道:“呸!老夫又何曾没有帮你?若不是老夫,你怎么会不废周折的收剿了山越?怎么会兵不血刃的攻破了曲阿?老夫凭什么要帮你?说不帮,就不帮!” “好你个忘恩负义的死耗子,你竟然说这种无情的话。好!既然你如此无情无义,老子今天就跟你一拍两散,以后再也别相见!我看看没有我,你害能活的了几日!哪天来只野猫把你叼走了,可别求我!”孙朗气的胸口翻江倒海,感觉有一股怒火憋在心头不吐不快,就恶狠狠的说出了这些气话来。 诸葛亮听不见炭头说话,却见它趾高气昂,显然十分愤怒,又看见孙朗发这么大的火儿,忙劝道:“哎呀呀!小生不过是想给公子指一条明路,怎知却惹得二位争吵起来,罢了罢了,错都在小生,二位息怒,二位快快息怒啊!” 孙朗也不搭理诸葛亮,袖子一甩,把那个锅盖砰的一下盖在了锅上,将炭头死死的扣在了其中,头也不回的扭头出门而去了。 哼!此生此世,再也不依赖这只臭耗子了! 孙朗气鼓鼓的直接出了茅庐,随便找了一条树根儿底下坐着,伸出手来拾起了地上的树枝儿,在树干上狠命的胡乱抽打。 切!有什么了不起?没有这只死老鼠,老子照样能活的好好的! 就这样,他一边嘀咕着生闷气,一边拿着大树解气。不知不觉过了好几个时辰,其间黄月英驱赶着木偶儿过来找他玩,想和他继续练武,也被他悻悻没好气的驱赶开。又有董袭踩着甲马神符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趟,每来一次都和他打声招呼。 孙朗更是发火儿,骂道:“呸呸呸!都别来理你,你们都会神技,就来老子面前显摆么?都走!都别理我这个什么都不会的无能之人!” 董袭被骂的一头雾水,只能乖乖的溜走了。后来诸葛亮也来了,蹲在河边劝了他半天,让他消消气,他又是爱答不理的驱赶开了诸葛亮,仍是独自个儿坐在那里生闷气。过不一会儿,连两个小丫鬟红香绿萼也来了,喊他回去吃饭。 将将到了当天傍晚时分,夕阳西下了,山间只剩下一片昏霭。孙朗不想被众人再打扰,只想找个清幽的地方平复一下心头的怨气,就沿着山坡一路往下走,不一会儿竟来到了一个清幽的小山涧里。蹲在溪水边,拾起地上的鹅卵石,往溪水里乱抛乱砸,激起一阵阵的水花儿,嘴里不住嘟囔着臭骂:“臭老鼠!死老鼠!有本事的再也别来理我!看你不被野猫叼走!” 正在此时,却听地上吱溜一声。原来是炭头窜过来了,爬上了孙朗的肩头,默默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孙朗伸手在肩膀上扫了扫,没好气的道:“滚滚滚!别来理我!哼哼,现在没得吃了,肚子饿了,又想起我来了?晚了!” 炭头叹了口长气,喃喃的道:“臭小子,你果真是想窃取别人的灵力,拥有神技?” “不想!我就是个无能之人,要什么灵力,要什么神技?就让我像个怂包一样在许都呆一辈子好了,谁也别来理我!”孙朗满腔都是怨念,说出来的都是气话。 炭头又怅怅的道:“人在做一个决定之前,一定要做好万分的考虑,否则的话,日后无论如何后悔,也是再也无法弥补和挽回。我再问你一遍,你千真万确是想拥有窃取旁人灵力的神技吗?” “废话!切……谁不想自己有能耐,被人敬畏和仰视?谁又想柔弱无能,每次面临危险时只等着别人来救自己性命?”孙朗撇着头,显得十分坚决。 “哎……好吧……”炭头又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语气之中充满了悲伤之意,伸出双爪纵在自己胸口前,嘴里叽里呱啦的念了一阵“麻里麻里哄”的咒语,说时迟那时快,一阵白烟升腾而起,召唤出了那把混元珠伞出来。 这是它第三次召唤这把神伞了,每次都能在里面掏出神奇好玩的物事,孙朗心中微微一动,却又不好意思扭头观看,只能一边昂着头,一边瞥着眼角的余光偷偷观看。 只见炭头又是伸出爪子来,在里面一阵掏摸,胳膊猛的往回一收,突然双目放光,道:“就是它了!” 炭头这一次竟然一次性成功的摸对了伞下的宝贝,孙朗也是十分好奇,就忍不住扭过了头来观看,见它竟吃力的从那伞底下拽出了一把铁剑出来。 莫非是个宝剑?莫非是我的专属神器?这是孙朗的第一反应。 但等他看到炭头把宝剑全都拽出来,就感觉失望透顶了。只见这铁剑约莫三尺长,寸许宽,浑身生满了褐红色的铁锈,刃上还有些许的缺口,原来是一把残破不堪的破剑。 “这么一把破剑,有何用处啊?”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孙朗觉得很失望,故而语气里也充满了抱怨。 炭头答道:“这是个宝贝,你只管留在身边,千万莫要丢失了!”说完伸出自己的胳膊来,用大板牙咬在了上面,登时鲜血淋淋的淌下,把胳膊伸在铁剑之上,一滴滴的血珠儿滴在上面,不一会儿就把这铁剑覆盖成了一片殷红之色。 第一百九回 人鼠合一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孙朗看的新奇,就蹲下身子来看炭头这非凡的举动,只见那剑身上的锈色都变成了一股血红,过不一会儿又突然迸发出阵阵刺眼的光辉。【愛↑去△小↓說△網wqu】孙朗连忙用袖子遮挡住了眼睛,只觉得这光芒把幽暗的山间照的甚是明亮。过了好一阵,光辉渐渐散去,铁剑又黯淡了下来。孙朗这才撤去了袖子,再一看那铁剑,又恢复了锈迹斑斑的颜色,那些炭头的鲜血,显然都已经渗入到铁剑里面去了。 “这是做什么?这铁剑有何神奇之处?”孙朗愈发的好奇,刚刚想要张口问,就见炭头爬到了自己的手上,张开大板牙,又在孙朗的手指头上咬了一口。 孙朗冷不丁一真吃疼,想要缩手,却见炭头用爪子摁住了他的手指,把上面冒出来的血珠也一滴滴的洒在了铁剑上。 又是一片殷红,又是一片光辉升起,又是过了好久好久,光辉散去,铁剑再一次吸收了孙朗身上的鲜血,恢复成了铁锈之色。 “这铁剑就是我的专属法宝了么?”孙朗顾不上手指疼痛,兴奋的连连发问,那把铁剑从地上提起来凌空挥舞了两下,只觉得这铁剑甚重,迎着风发出呼呼的声音。【愛↑去△小↓說△網wqu】又在石头上砍了两下,迸发出缕缕火星,也未把石头砍断。 除了锈迹斑斑之外,这铁剑仿佛并没有其他任何特点和长处。 孙朗见炭头仍是神色严峻紧绷,也不好再过多的发问。就听炭头道:“你记住,你在孙家的头号敌人,不是吴夫人,不是孙翊,而是那位孙权孙仲谋。他那双碧绿色的眼睛可以读取旁人的内心,随着年龄的成长,这读心之术会愈发的威力强劲。因此你日后和他说话之时,务必要躲开他的目光,心里想着其他的事情,否则的话,你的小心思全都被他读走,可就处于万分被动的境地了。” 孙朗不懂为何炭头会突然提起孙权,就笑问道:“先说眼前之事,这把铁剑究竟有何神奇之处啊?” 炭头仍然不理这茬,又语重心长的道:“你以后会了神技,却仍然要处处谦虚谨慎,须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世间的奇人异士太多太多,而且还有许多会灵力属神的人。遇到这种人,你只能乖乖的认怂,千万莫要以卵击石,闹个飞蛾扑火的下场。你的神技虽然可以盗取灵力,却无法盗取属神的灵力,这一点,你可要千千万万记住了。” 灵力属神?不就是诸葛亮这种人么?孙朗觉得诸葛亮确实很变态,会两个神技不说,而且还都很让人无语抓狂。遇到这种人,的确要躲着点,以免被人一勺烩了。但炭头为何要说这些话? 他还来不及纳闷儿,就听炭头又道:“还有一点,你的兄长孙伯符再过一两年就要殒命,这也是命中注定之事,生死无法强求。就算你再想救他,也是于事无补,到是谁遇到那位神通广大的于吉,可千万莫要太过较真,该罢手时就罢手,该认输时就认输。只有孙策死了,你才能成为江东之主,欲成大事者不可感情用事,这点你也要牢记于心……” 孙朗听炭头仿佛是在像嘱咐后事一般,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就不耐烦的催道:“好了好了,你说这些将来的事有什么用?到底我的神技是什么啊?这生锈的铁剑到底有何用处啊?” 炭头满脸凄然,看了孙朗一眼,然后闭上了眼睛,双爪又纵在胸前,嘴里哇哩哇啦的念了老长一段儿咒语。 说来奇怪,它那渺小的身躯中心,竟然突然发出了淡淡的紫金色光芒,这光芒一看是还像是一丝萤火,却不料越来越大,越来越旺,越来越刺眼!仅仅是须臾之间,光芒竟然把炭头的身躯都包裹了起来,再过了片刻,就看不到炭头的身体了,只能看到一团发着紫金光亮的圆球,在地上滚来滚去…… “咦?”孙朗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十分惊讶。只见这发光的圆球在地上滚了两圈儿,突然在地上蹿腾起来,像是一道闪电一般,嗖的一下钻入了孙朗的嘴里!孙朗还来不及闭嘴,那光球已然从嗓子眼儿里钻入了腹中! 孙朗忙低下头来,见自己的胸口里隐隐发光,这光亮一路往下走,来在自己的丹田之处,莹莹的不肯散去。突然唰的一声响,那光芒竟然弥散开来,沿着身体的七经八满四下扩散,孙朗竟然通体都发出紫金之色,宛如一个晶莹剔透的金人一般。再过片刻,这紫金色的光竟然钻到了自己的双眼之中,两个眼球似是一对儿探照灯一般,发出一阵刺眼的光束,照的这山间浑如白昼。 他既好奇,又兴奋,不知道炭头在鼓弄什么玄虚,还在观赏着自己身体的奇异,突然胸口传来一阵针扎般的刺痛,紧接着这刺痛感就散布到了全身各处,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身上撕咬一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种痛苦之感不是常人能够忍受,但所幸孙朗毅力惊人,残存的微弱意志使他顾不上询问炭头发生了什么事,只能身子一翻,扑通一声跌入了溪水之中。“滋滋滋”的乱响,白雾升腾而起,原来是他的身子炙热滚烫,竟然把周围的溪水都给汽化升腾了,小溪里飘荡着水藻,触碰到了他的身体,也瞬时变成了一片枯萎,成了煮熟的青菜。 双眼之中更是剧痛,就像有人用匕首腕出了自己的眼球一般,是一种裂彻心扉的疼痛,几欲让他晕厥过去。喉咙里也喊叫不出来,仿佛有个东西硬生生的梗在了喉中,任凭他怎么仰头大叫,竟然也发不出半分声音来…… 痛苦、绝望、昏天黑地、撕心裂肺,孙朗只觉得双耳之中嗡嗡鸣叫,突然又有一个沙哑的嗓音响起,似是炭头在说话,悠悠的道:“臭小子,你现在已经脱胎换骨了,老夫把自己那双神眼给了你,故而你现在的双眼具备了吸取灵力、模仿别人神技的能力。但无论怎么模仿,体内的气海却是唯一的,故而只能身怀一种模仿来的神技。但无论如何,你也万万不可志骄意满,尤其是遇到身怀两种绝技的强人,更是要谦卑恭谨,处处提防!哎……老夫最不喜腻腻歪歪的絮叨不清,也不想多说了,你记住老夫的话,今后就好自为之吧……” 第一百一十回 少冲涌泉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感谢锐利大大,感谢虎牙大美女,感谢编辑给的推荐机会。么么哒。】 不知道浑浑噩噩的过了多久…… 孙朗再次睁开眼来,酸软无力的仰面躺在地上,浑身上下已经不在疼痛了,只是感觉脑袋还有一阵酸胀的不适。耳朵中的轰鸣声也已经静寂了,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旁边小溪里泠泠的流水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孙朗已经模模糊糊的记不起来了。 他下意识的伸了伸手掌,竟发出一阵格格格的骨骼错动的响声。再伸手一摸,握住了一个长长的物事,触感冰凉,歪着头一看,原来是那把通体锈迹斑斑的破铁剑。 一看见这铁剑,孙朗模模糊糊的似是记起了一些晕倒前的事情。据炭头说,这把铁剑虽然其貌不扬,但却是一件神奇的宝贝,而且还融合了炭头和自己的体内鲜血,要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妥妥帖帖的随身带好,千万莫要丢失了。 嘿嘿,一把生锈的铁剑,能有什么用处? 炭头呢?这死耗子估计又跑到锅盖底下偷食吃去了。 且不管它,此时天已渐渐拂晓,估计我也在这里躺了一宿了。还是早点回去,才是正理。 孙朗想到这儿,就伸出双手想在地上一撑,然后顺势坐起身来。怎知他刚刚后脑勺离开地面,眼前嗖的伸出了一个油兮兮、胡子邋遢、肥头大耳的大脸出来,红红德酒糟鼻子差点儿都贴到了孙朗的脸上。 孙朗被这一脸的折子和胡茬儿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把脖子往后一梗,和这人拉开了些许距离,这才看清,原来是董袭。 董袭咧着大嘴一笑:“公子,你怎么睡在这里?两个丫鬟说你昨夜一宿未归,急匆匆的让阿呆出来寻公子,阿呆踩着甲马找了老半天,这才找到呢!” 咦? 说来奇怪,透过孙朗的双眼,竟然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他一边嘴里支吾道:“我……我昨夜出来玩,累的困乏了,就在这小溪边上睡着了……”一边又睁大了眼睛,和董袭那对儿牛一般的铜铃大眼四目相视。 天下真是无奇不有,孙朗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说着董袭的眼睛一路瞧进去,竟然可以看到他的体内气息,沿着周身的奇经八脉的大小周天来回运转,都发出淡黄色的光,仿佛是像树木的根茎一般盘根错节。而董袭的腹部以上,胸口以下,正好有任督两个气海,正在源源不断的向周身运输着灵力,这灵力像是小小的溪流一样,汩汩的汇聚在一起,全都涌入了董袭的两只脚上! 什么鬼?我竟然可以看到董袭体内的经脉和灵力? 然而,还来不及孙朗惊讶,更加新奇、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愈是瞪大了眼睛使劲儿看,愈是觉得清晰明澈,愈是清晰,有一股欲望和冲动想要把董袭体内的灵力擢取过来。 他眼瞅着董袭的灵力都积蓄在了双脚之上,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潜意识涌入大脑,猛的伸出了左手捏住了董袭的脚,小拇指指尖的少冲穴正好摁压在了董袭足底的涌泉穴上。 这少冲穴乃是手少阴心经的末端,而涌泉穴则是足少阴肺经的末端。手少阴心经和足少阴肺经都是人体十二大经脉中的阴脉,全都连接着任脉阴气气海。 奇异的事情产生了,只见董袭体内汇聚在脚上的灵力,像是高高的水库突然开了一道闸口,竟然咕噜噜的顺着董袭的涌泉穴涌入了孙朗的少冲穴!淡黄色的光像是一条有了舍命的灵蛇,又顺着手少阴心经一路而上,沿着孙朗手臂直接灌入了胸口的任脉气海当中! 仅仅是须臾之间,孙朗的气海里就已经存储了大量的土属性灵力。他只觉得胸口一阵堵塞,有一股说不出的压抑和窒息感,气血翻腾,直欲呕吐出来,急忙把手往后一撤,手指上的少冲穴离开了董袭足底的涌泉穴,灵力泄出的闸口关闭,淡黄色的光线也顿时终止了。 而董袭却是挥然不觉,仍是呼哧呼哧眨着两只大牛眼,一脸呆萌的问:“公子,你摸阿呆的足底作甚?捏的阿呆十分的痒呢!” ?孙朗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脏只是咚咚咚的乱跳,狠命的咽了口涂抹,又张开嘴深深的呼吸一口,平顺了自己体内翻腾的气息,强颜欢笑道:“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有些不舒服,可能是半夜着了风寒,你把我速速搀扶回去吧。” 董袭听了这话,忙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替孙朗披上,干脆蹲在地上把孙朗背了起来。别看董袭平时大大咧咧,照顾起人来到十分的细心。他把孙朗背好了,迈开大腿就想回卧龙岗去。 怎知刚迈开步子,孙朗突然瞥见了躺在地上的那把铁剑,忙道:“阿呆,把这铁剑帮我带上,拿回去。” 董袭匆匆扫了一眼,笑道:“嗨!若说宝剑,咱们孙家军营中多的是,公子若想要,改日阿呆使用千里神行之术,不出半天,就可以扬州给公子拿回一把来,保证是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这把铁剑都生锈了,连刃口都崩坏了,公子要这破烂儿做甚!” 孙朗摇头道:“不不不!我就要这把剑,你照办就是了。” 董袭听了这话,只能老老实实的“哦”了一声,弯腰拾起了那铁剑,迈开步子往卧龙岗跑去。 原来他那神行之术只能一个人用,但凡背负着旁人,又有如背着千斤巨石,就再也无法日行千里了。饶是如此,董袭凭借自己的两条大粗腿儿,竟然奔跑的一点儿也不慢,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已经回到了卧龙岗上。 他把那铁剑随便往院子角落里一丢,就嚷嚷着要红香绿萼上饭上烫,说公子饿了一宿了,又惹了风寒,要速速的补充些饭食。 孙朗其实也不是虚弱,恰恰相反,却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轻健。只不过他刚才猛的吸取了很多灵力,一时间难以在身体周转开来,都凝滞在了胸口,故而短暂的难受和阻滞。此时被红香和绿萼一通招呼服侍,热毛巾往脸上敷,温水往肚子里一喝,又吃了一些饭菜,顿时又周身通畅起来,只觉说不出的精神和爽快,仿佛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红香绿萼见公子并无大碍,都一起拍着胸口念佛。而孙朗则莞尔一笑,起身离了她俩,直奔竹林后的厨房而去。 他想找下炭头,问一问刚才的种种诡异现象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百一十一回 大象无形 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快步来至厨房,正有一个老妈子在里面烧火做饭,大铁锅架在炉灶上,柴火噼里啪啦的响,火苗红彤彤的,把铁锅烧的咕噜噜作响,腾腾白雾直往外冒。 看来炭头肯定不在这铁锅里偷食儿,否则岂不是要被煮成“烤白薯”了?就转身在这厨房里面翻箱倒柜的寻找,把所有的碗儿碟儿钵儿罐儿都翻了一个底儿朝天,也丝毫未发现那只死耗子的身影。老妈子也不敢多说半句话,只能躲在角落狐疑的看着他。 孙朗无奈,只能转身出了厨房,又来到了粮仓里,又是一通寻找,哪里有炭头的半点儿身影? 死耗子!不知道躲到哪儿调戏母老鼠去了! 孙朗一边骂,一边绕着院子找,怎知老鼠没找到,却发现孤零零的角落里,斜斜的靠着那把生锈的铁剑。他心头好奇,就走上前去,把铁剑提在了手中。 此时精神头儿来了,就再一次仔细的打量这铁剑,只见它普普通通,通体全是铁锈,完全无法入孙朗这个一流铸剑师的法眼。剑要怎么样才算剑?要刃薄锋铸,要寒光隐隐,要一剑封喉,要吹毛利刃。而且,不但要锋利,还要有艺术性和观赏性,例如在剑脊上雕刻精美的花纹,在剑柄上镶嵌晶莹的美玉,等等等等…… 对这个连剑都称不上的顽铁,孙朗恨不得把它一把丢掉,但心里又记着炭头对他的嘱咐,一定要把这剑好好的带在身边,就只能无奈的提起剑来,在院子里找了一块儿粗糙的大青石,把这铁剑抵在上面,一前一后,嚯嚯嚯的磨了起来。 他想把这铁锈磨掉,那样的话,起码看起来更加闪亮,更加让人舒心一些。怎知使劲儿磨了大半天,那一层层的铁锈非但没有被磨掉,而且竟然连一丁点儿摩擦的痕迹都没有! 你奶奶的!什么鬼啊?孙朗越来越觉神奇,骨子里铁匠的基因使他热血冲头,骂道:“我就不信玩不过你!”说完在卧龙岗上四下转悠,找了一块儿合手的石头,不住的往那剑刃上敲砸,但砸了半天,累的孙朗大汗淋漓,这剑刃非但没有任何变形,反而把那石头给崩去了一个角儿。 他偏不信这个邪,就算耗到海枯石烂,也要倔的让顽石点头。就又气鼓鼓的来至厨房,用风箱呼啦啦的鼓动大火,把铁剑伸进了烈火中焚烧。过了片刻,把剑抽出来,看剑刃已经被烧的通红了,就又找了个铁锤在上面使劲儿的敲砸。心想这会铁锈总要被砸掉了吧? 不料,待这铁剑慢慢的冷却下来,原先的炙红之色又变成了一面锈褐色,那层铁锈依旧没有半分破损! 耶?!见了鬼了! 孙朗既惊又奇,想仔细研究下这剑到底有何古怪。他知道铁锈的成分就是三氧化二铁,是铁在收到空气和水分的腐蚀之后,被氧化所致。三氧化二铁硬度又不高,按说应该十分脆弱才是,怎么会如此的质地坚硬,像是生根了一般长在了剑身之上? 他把眼睛凑在剑柄上,顺着炉中火光细细观察,这一看不要紧,却发现在这剑柄上隐隐约约的刻着一些模模糊糊的花纹。再睁大眼睛使劲儿的看,见这其实不是花纹,而是一行篆体的字。篆体在三国年间使用的非常频繁,故而孙朗也可以勉强认识,见上面共有八个字,乃是:“大象无形,万法归宗”。 “大象无形?万法归宗?”孙朗自言自语,越来越觉得这剑有点神奇。他知道这八个字都是出于老子的《道德经》,其意思不过是指世间万物都是变换多姿,随着时间流逝而幻化形态,没有固定的外表,没有统一的外形。但不管如何的变化,却都离不开一个“道”字。“道”即是天道,人道,地道,王道,是天底下万物都要遵循的一个基本规律。 这剑上为何刻着这么一句话?孙朗不明所以,就提着铁剑又来到院子里,施展开了前些日子练就的一点儿武艺,把这个铁剑挥舞了起来。 身轻如燕,说的是武林高手。孙朗虽然达不到这个境界,但微微觉得自己一蹦老高,一窜老远,仿佛身子换了一个人,就像个老鼠般可以上梁钻地不费吹灰之力,在院子里四处蹿腾,把一柄铁剑挥舞的虎虎生威。正在兴致高昂之时,孙朗使出一招苏秦背剑,把那铁剑由后至前斜着挥出,紧接着用一招马踏飞燕,脚尖一点就跃身来至半空,手腕一转,在空中挽出一个美妙的剑花,其动作潇洒流畅,其姿态俊才风流。孙朗大喜,自觉成了名震天下的武林剑客,手中握有杀人刀,随时都可以取人性命于须臾之间,从此除暴安良,劫富济贫,要做一个闻名于世的大侠客、真豪杰。 他这一高兴,嘴里就也不想闲着,心想总要喊出个口号装装b才是,但喊什么口号呢?不暇多想,就张嘴大喝一声:“大象无形,万法归宗!吾乃绝世大侠孙朗是也!哈哈哈!” 孙朗嘴里刚刚说出那个“宗”字,突然就觉体内的淡黄色灵力涌动而出,顺着他手掌钻入了铁剑之中。说时迟那时快,那铁剑竟然猛的升腾起一阵轻微的黄光,嗖的一下脱开了孙朗的双手,长度迅猛的缩短,而宽度则逐渐的加长,仅仅是眨眼的一瞬间,竟然就变成了一块个锈迹斑斑的扁平铁块儿,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小土坑。 孙朗惊的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忙俯身上前,把那铁块儿拾了起来,见上面仍是锈迹斑斑,但底部却是偏平的一道光亮的镜面,上面阴阳凹凸有致,竟然雕刻着一副图案。再仔细一看,这图案上是一个小人儿骑着马,手里拿着一面令旗,左右各有一行小字,分别是“甲马之神”、“日行千里”。 这不正是和自己给董袭制作的那甲马神印一模一样吗? 只不过,那董袭的甲马神印背面是个精美的砚台,而自己的这个确实一块儿极不入眼的顽铁。 孙朗的一颗小心脏扑扑乱跳,隐隐约约记起了炭头嘱咐他的话,说自己已经拥有了盗取别人灵力的本事,可以复制别人的神技…… 莫非……难道……我汲取了董袭体内灵力,现在也可以日行千里了? 第一百一十二回 百步穿杨 这个诡异的想法一从他脑海里冒出来,他就飞一般的钻入了草庐,胡乱找了一两张纸,用牙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在那铁印的阳纹上涂抹一番,在那纸上一印,果然成了两张甲马神符。再把神符一左一右的塞进了自己的靴筒,伸脚在地上跺了两下,心里不住的忐忑打鼓…… 到底是不是真的可以日行千里啊? 拜托,别忽悠我啊…… 孙朗平复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的抬起了一个脚尖,轻轻的往后一蹬。只觉得脚底下的地面突然拱了起来,像后世的百米赛跑时使用的起跑踏板,又像是在脚底板装了一个大号的弹簧,猛的一下就把自己的身子往前一弹。 嗖…… 孙朗只觉耳畔突然升起一阵疾风,身子离弦的飞箭也似,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突突突的窜出了卧龙岗的山坡。两旁的树林飞速的簌簌往后倒退,而脚底下则不停的有土地凸拱起来,推着自己往前奔跑。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坐上了速度最快的布加迪威龙,百公里加速也就只有两三秒时间,呼啦啦的气流吹得自己脸上猎猎生疼,头发则是在风中凌乱招摇。路两边偶尔会有推车骑马的行人,根本来不及看清楚身影,就已经甩在了身后百米之处。 “啊啊啊啊啊啊!” 孙朗像是在坐过山车一般仰天大叫,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恐惧。须臾间,见两旁是漫山的丘陵,须臾间,又来到了一望无际的平原。这一会儿,路边还是乡村集镇,而下一会儿,则置身来到了杳无人烟的幽林沼泽。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迎面就见一条弯弯的大江横在眼前,这神行之术又不能在水面上奔跑,孙朗就只能沿着江水飞奔。又在江岸上跑了一小会儿,斗然看见旁边有个不大也不小的城,濒临着江水高高耸立。 孙朗慢慢的学着操控自己脚下的土地,就缓缓的收敛体内的灵力。果然,感觉着土地拱起的幅度越来越小,而自己的速度就越来越慢。恰恰到了城门之下,脚底下的泥土突然倒着往后一拱,就像个刹车一般,正好把孙朗向前的身躯顶住,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孙朗大喜,庆幸自己并未像董袭那样蠢笨,第一次用这神行之术时竟然停不住脚,还狗啃泥般的扑在了地上。他正在得意,突然听到城头上有人大声喝道:“呔!下面站的是何人?为何此时入城?这几日僻郊有山贼袭扰,所有城门都封闭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孙朗抬头瞅了一眼城头上的人,原来是个守城的兵卒,手里挽着一柄弓箭,正在指着自己的脑袋。好汉不吃眼前亏,孙朗就哈哈一乐,道:“我又不知你们这里的规矩,故而走错了路。既然不让进,我就去别处了,咱们回见。” 他刚刚转身,想要在施展神技而去。又听那兵卒骂道:“我呸!山贼袭扰,这方圆数百里都被烧杀抢掠了一个精光,你怎会不知道?我看你定是个山贼派来刺探军情的奸细!来人呐!打来城门,给我把这小贼抓上来,带回城里交给将军好好审讯一番!” “是!”这人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头目,一声令下,果然有一队小兵下城而来,吱呀呀的打开了城门,出来要抓捕孙朗。 孙朗微微一乐,心想老子百公里加速只需几秒钟,只用一瞬间就可以把你们这帮人甩开好几条街,何不等你们有的近了,再发动神行之术,吓你们一大跳? 动了这个调皮的念头,孙朗就笑吟吟的抱起了胳膊,垫着脚在原地等着,看那群人走的近了,眼看就要上前擒住自己了,就抬起脚来,准备在地上使劲儿的一蹬,让这群傻不愣登的兵卒吓一大跳。 怎知他刚刚学会使用了这甲马神行之技,当然还用得不甚纯属,脚底下微微一拌蒜,身子竟然没有蹿腾出去。而就是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那一帮兵卒已经恶狠狠的团团扑了上来。 孙朗暗呼一声糟糕,这要是被他们擒住,一旦自己身上担负了其他人,就再也无法施展神行之术了。然而,他压根儿还来不及为自己的托大深深懊悔,眼角却瞥见了一个小兵伸着手朝自己的肩头摁来。 孙朗和木偶儿假人练习了许久的武艺,在潜意识中早已形成了狡兔一般的反应。眼看着那只手就要攀住自己肩头,就身子微微向右一侧,正好躲开了这凶猛的一击,膝盖狠狠的往上一提,不偏不倚正好捣在了那小兵的肚子上。 那小兵顿时觉得肝肠寸断,躺在地上不住的扭来扭去,显然极为痛苦。孙朗也未料到自己使出的这一击竟然有如此力道,还想说声对不住,却见后面又有七八个小兵,平时为虎作伥惯了的,见孙朗竟敢还手,就一起挥舞着长刀长矛砍刺了过来。 孙朗只能抖擞精神,使出了浑身解数,在这些大刀长矛之间左闪右挪,宛如一个穿林的飞燕般轻灵潇洒。按说这些兵卒人数众多,应该须臾间就把孙朗制服才是,但孙朗之前都是和改良版的钢铁假人练武,相较之下,其威力和迅猛不知道甩开了这些小兵几条街。因此无论那些长刀长矛有多么的锋利和密集,却总是擦着孙朗的衣角掠过,竟始终不能挨到他的半分皮肉。 但毕竟是双拳难敌四手,孙朗虽然可以躲闪开兵刃的攻击,却始终也无法还手。正在想方设法的寻觅空机,想要打倒几个小兵之时,耳中却听到砰砰砰一阵乱响,小兵们手里的兵刃竟然歪七扭八的飞了出去。他们都愣在了原地,不明所以然,只能呆呆的左右张望,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孙朗也觉得极为诧异,停下了身形,顺着声音往上观瞧,见城门上站着一个威风凛凛的武将,手里挽着一柄雕弓,不住的射下飞箭。嗖嗖嗖的乱响,每一箭都不偏不倚的射中了小兵手中的兵刃,却丝毫没有伤到小兵们的一须一发。 是谁有如此精准的箭法?孙朗抬着头再仔细的眺望,见那个武将三四十岁左右年纪,五短身材,胡子有些微微的苍然,不是别人,正是黄忠黄汉升! 只见黄忠射完了所有小兵手中兵刃,大声暴喝一声:“咄!你们这群小兔崽子,怎敢对贵人无礼?”他说完这话,单手按在城墙的大青石上,用力一撑,竟然直接从十余丈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下坠速度极快,眼看就要摔在地上,他却拉开弓箭来不住的往地面上激射,每次一根箭射出,他就受到到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下坠的势头就缓慢半分,飞箭嗖嗖嗖的射出,到得最后,他竟然稳稳的双脚落在了地面上,丝毫没有摔落的创痛感,反而脸上全是喜色,看起来十分的高兴。 黄忠大步上前来,伸出大手挨个儿的抽了那帮小兵一人一个大嘴巴子,又单膝跪地朝着孙朗一抱双拳,大笑道:“前些时日匆匆一别,汉升日夜思念恩人。不想今日竟然又有缘得见,真是喜煞我也!” 第一百一十三回 追魂神箭 黄忠说完这话,又站起身来,伸出脚挨个儿在小兵们的屁、股上一通乱踢乱踹,嘴里喋喋不休的骂道:“不长眼挨千刀的小杂种们,你们可知此人是谁?此人就是本将平日与你们说的江东孙郎孙大英雄!就连刘州牧大人见了孙英雄也都是毕恭毕敬,你们算是那门子的狗杂种贱坯子?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还是嘴里灌满了黄汤马尿?竟敢朝着孙英雄舞枪弄棒?也是孙英雄大人有大量,未曾与你们较真,否则的话,你们这群小兔崽子早见了阎王殿里的判官,喝了孟婆汤投胎去了!” 小兵们如梦初醒,吓得哆哆嗦嗦跪伏了一地,磕头虫一样的求孙朗赎罪,嘴里不停的喊不知者无罪,大人不记小人过,求放过一马云云。 而孙朗则呆呆立在原地,脑子里想的完全不是这一回事儿。他看那城头离着这里少说也有几百米远,而刚才黄忠则是挽起雕弓射出连珠箭,仅仅是须臾间,就在人群之中不偏不倚的射中了七八柄长刀和长矛。 刚才小兵们都在嘈杂的打斗,而长刀和长矛也是在不住的挥舞,能够在这么远的距离,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此精准的射中长刀长矛,而且又不伤到小兵们的一丝一毫,这份功力是有多么的精湛? 抛开这些不说,这黄忠竟然敢从十余丈高的城楼直接跳下来,再依靠射箭的反作用力消弭自己下坠的势头,最后稳稳当当的轻轻落在地上。若是按照后世物理学的原理计算,考虑城墙的高度和重力加速度,折合成重力势能,需要每一箭又么迅猛的威力,才能全部抵消? 孙朗看着这违反物理学尝试的一幕,心头又浮起了一个奇思妙想。 你爷爷的!董袭的千里神行之术虽然好玩,但怎能比得上黄忠这追魂神箭威力迅猛?只会跑路有什么用?不能和别人堂堂正正的正面较量,终究也是白费。 心念及此,他睁大了眼睛观察黄忠的身体,见他体内暗流涌动,有一股金色的灵力从督脉而出,蓬勃的沿着手少阳三焦经流向了手指上的关冲穴,就笑吟吟的走上前去,伸出手拉住了黄忠的手,道:“不知者无罪,他们虽然对我动粗,但也未伤到我。反倒是刚才那位被我踢中腹部的兄弟,此时应该多去看一下大夫。黄将军何必责骂他们?我与将军阔别数日,心里也是十分的思念和牵挂,不知道将军近来安好否?” 黄忠见孙朗挽着自己的手,心里大喜,又听他说话句句嘘寒问暖的对自己十分谦卑恭敬,心头更是暖洋洋的,干脆两只手握住了孙朗的手,感激道:“末将只是个小小参将,怎敢令公子挂怀于心?真是折煞末将的福寿也。啊……公子何不随末将入城,咱们品酒饮茶,多叙叙旧?” 然而就是这不知不觉之间,孙朗把手指与黄忠的穴位按在一起,已然盗取了黄忠体内属金的灵力,顺着他的奇经八脉在体内游走了一个小周天,竟然再无先前的气血不畅的感觉。他体内运气,脸上去镇定自若,叹了口气道:“哎!我何尝不想与黄将军畅谈?只不过……只不过我还要赶去许都奉诏完婚,实在不能再在此地盘桓了。” 黄忠听了这话一愣,这才想起了孙朗明明北上去许都了,自己当时还曾送出襄阳城外数十里,现在出现在这里的确十分奇怪,忙问:“对了,孙公子不是北上许都了吗?为何又独自来到了这里?” 孙朗笑着答道:“实不相瞒,本公子近日学会了一种神行之术,来到这里仅仅需要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啊!我现在就要去了,黄将军,,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了!” 他有心想在众人面前露一手神行的绝技,就摆出了百米起跑的姿势,得意道:“诸位看好了,我在地上一蹬,就可以眨眼间窜出数十丈远。” 有这么神奇的事儿?黄忠和小兵们都围拢过来,瞪大眼睛看这位孙公子展示神技。只见他右腿一抖,由弯变直,眼看就要有一股极强的后座力把孙朗推出,所有人的心瞬时间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上。 怎知……孙朗在地上蹬了一下,竟然没任何反应,又蹬了两下三下,仍然没半点儿动静。 孙朗大窘,额头上的汗水直往外冒,站起身来,心想定是哪里出了什么差错,就扒开靴筒看了一看,见两张神符仍在,但为何却不管用了? 情急之下,他干脆把神符抽出来揉成了废纸丢掉,又从怀里掏出两张新纸,咬破手指,在铁印上涂抹血迹,在印到之纸上,再把新印的两张神符塞到靴筒里,又在地上蹬了两下…… 还是没反应…… 什么情况啊?在众人面前出糗,孙朗觉得很没面子,就把那铁印又掏出来,拿在手中使劲儿的甩了两下,骂道:“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 嘭的一声闷响,这铁印被他一甩,竟突然暴涨,一瞬间又变成了那柄生锈了铁剑…… 黄忠等人见孙朗满头大汗的忙和了半天,又是在地上蹬,又是掏出纸塞来塞去,都不理解他要做什么。此时叫他凌空甩了两下手,竟然就把一个铁锭变成了一柄长剑,都惊讶的连连赞叹:“哎呀呀!孙公子竟然会这手变戏法的绝技,真是厉害啊!” 而孙朗则更是焦急,心想这神技时灵时不灵,到底是什么情况?他就又挥起了那铁剑,嘴里又喊:“大象无形,万法归宗!” 嗖! 口诀刚一喊出,铁剑的外形又发生了幻化,竟然变成了一柄弯弯的木胎弓! 孙朗这回终于全明白了。原来自己这盗取神技的本事最然神奇,但同时间内最多只能拥有一种神技。而这铁剑不知是不是融合了自身体内血液的原因,竟然也能随着自己拥有神技的不同而变幻成不同的神器。 孙朗看了一眼自己手里这木胎弓,普普通通,又简又陋,丝毫不像黄忠的那柄雕花铁胎弓一样精美和威猛,莫非也能让自己施展追魂神箭? 孙朗目光一瞥,看见黄忠背上插着一壶箭,就伸手从中抽出了一根儿,搭在弦上,举头看见天空中正好飞来一行大雁,就使出气力,把这木胎弓拉了开来。 这弓是用韧性极佳的木条制成,也不是非常强劲,是而孙朗也可以将将的拉开,他当着黄忠之面射箭,也不怕自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眯起眼瞅准了领头的那只,颤颤巍巍的瞄准了老半天,叫道:“看我射这大雁的右翅!” 第一百一十四回 沉痛教训 话音刚落,手指已松,铮的一声响,飞箭像流星一般直射而出,夹带着空气爆裂之声,势头竟然十分的迅猛。 然而,力道虽然强劲,但孙朗何时曾练过射箭?这飞箭射出的方向却和那只大雁偏了老大一截,竟然直冲着雁队的后方飞去。眼看就要擦肩而过,不料那箭头似是长了眼睛,在空中突然转了一道弯儿,又直勾勾的朝领头那只大雁射去。 追魂神箭,名不虚传,一旦瞄准地方魂魄,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也永远不会停歇,果然比后世的导弹还厉害!这飞箭从大雁队伍的后方射向了前方,竟然嗖嗖嗖德连续射穿了六只大雁,最后终于噗的一下穿入了领头大雁的右翅之中,才停了下来。 天空中响起一阵哀鸣,七只大雁呼啦啦的先后掉落在了地上。前面六只大雁被飞箭穿膛而过,已经不活了,而领头那只大雁却只是被射中了右翅,摔在地上还未死透,嘎嘎嘎的不住挣扎。 小兵们见这孙公子不但会变戏法儿,而且还可以一箭落七雁,都对他膜拜的无以复加,拍着手直起哄叫好。 而黄忠则是更加的惊叹连连,他先前也只知道孙朗是个世家子弟,虽然名震江东,但终究三分靠才能,七分依赖父兄基业。此时见他二话不说弯弓就射,竟然轻轻松松的射下了七只大雁,心中就觉得十分惊讶。 黄忠年轻时虽然好射箭,但也仅仅是有准头,有力道罢了,直到了三十多岁时才领悟了这指哪打哪的追魂神箭的技艺,此刻见孙朗不过十七八岁,竟然就已经有了自己三十多岁的功力,不禁是又惊讶,又惶恐,惊讶惶恐之余,又对孙朗佩服的五体投地。 孙朗狐疑看着自己的双手,如何也不信自己竟有如此的本领的。沉吟片刻,心想自己已经没了神行之术了,还是应该快快回隆中去,就朝黄忠道:“黄将军,麻烦借我一匹快马,我要赶回隆中去。襄阳离隆中不远,想我快马加鞭,过不了半天就赶回去了。” “襄阳?什么襄阳?”黄忠有点犯疑,道:“公子在说笑吧?此地哪里是襄阳?分明是长沙城啊!” “嗯?长沙?”孙朗听了这话,脑子里完全懵了,忙抬头朝着那城门上方观望,见上面果然清清楚楚的刻着两个大字:“长沙!” 孙朗浑身一阵冰凉,仿佛掉到了冰窖里面,颤抖着嗓音问:“黄将军……你……你不是随着刘景升驻守襄阳吗?怎么来长沙啦?我……我怎么也跑到长沙来啦?” 黄忠忙答道:“孙公子怎么忘了,末将在酒席宴上调戏了刘大人的舞姬,差点被砍头,还好公子求情,救下了小人一命。刘大人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就把小人贬到了这长沙来当一个参将。” “哦……的确有这回事儿……”孙朗这才回忆了起来,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窘境。原来之前自己只顾迈步奔跑,却全然没有管方向和距离,竟然不知不觉得沿着湘江跑到了长沙城来。怪不得这里荒无人烟,丝毫不能和那繁华热闹的襄阳相提并论呢、 来时容易去时难,自己踩着甲马神行之技而来,此时却已经舍却了这日行千里的能耐,而偷来了黄忠的追魂神箭技能……孙朗不是不清楚地理,长沙是后世的湖南省会,而隆中则是在河南境内,一个河南一个湖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相聚着有近千里之遥…… “老天爷啊!我该怎么回隆中去啊!那么多人还在等着我呢!”孙朗满脸苦笑,却是束手无策。 黄忠见孙朗犯难,心道此时不套近乎,更待何时?就凑上前来禀道:“公子勿忧,原来公子是想去隆中。嘿嘿,这路程虽然遥远,但也不是丝毫没有法子迅速到达。” 孙朗眉毛一挑,忙问:“汉升将军有何良策?速速说来!” 黄忠笑道:“长沙虽然距离隆中有数百里之遥,但就好像军中呈送八百里加急文书一样,由五名军士护卫公子,牵领十匹上好脚力的良马,昼夜兼程的沿大路奔袭。每五十里换一匹马,一日可以赶近百里路,过个四五天,就可以到达隆中啦!” “啊?还是要四五天?”孙朗还以为黄忠有什么好一点的法子,没想到竟也是个折中之策,但想想在这交通不发达的古代,能在四五天之内从湖南赶到河南,也的确已经是极快的速度了。就只能怏怏的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这个办法。 黄忠大喜,想拉着孙朗回城中住上几日,好多加交流一下感情。而孙朗哪里还想再过多耽搁?只是匆匆的吃了一顿饭,就慌慌张张的让黄忠挑选了十匹良马,由五个骑兵护卫,备足了盘缠和粮食,快马加鞭的朝着北方赶去。 黄忠送出城外,依依不舍,大声喊道:“孙公子!他日有缘再见,我黄汉升就算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恩情呐……” 晓行夜宿,昼夜兼程。孙朗心想张纮贺齐等人找不到自己,定然已经急的心乱如麻,就只顾催促着马队没日没夜的赶路。果然如黄忠所言,每跑个数十里,座下的马儿就乏了,就只能再换骑另外一匹马。如此跑了三天三夜,终于过了襄阳城,又赶回了隆中卧龙岗来。 虽然三天三夜不慢,但是舟车劳顿,人困马乏,孙朗也是被折腾的够惨。他痛定思痛,吸取经验教训,一路之上感慨良多。 原来自己这偷取神技的能耐是黑瞎子掰棒子,获取一个的同时也就会丢掉另外一个,而每次获取别人的神技,又都需要以肢体相接触,通过经脉的联络进行攫取。看来神通广大的神技也不是说有就有,说得就得的。 他一路胡思乱想,竟按照获取的难易程度,把天下的所有神技分为了三等。第一等是最简单的,就是董袭、张纮等人的神技,这些人都是自己身边的亲密之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找个借口偷取而来,可谓是取之即来,挥之则去,不费吹灰之力。 第二等则有些难,就是黄忠、甘宁、太史慈这群人的神技。这些人虽然对自己毕恭毕敬,但离着自己却有十万八千里之遥,又怎能随随便便的说取就取? 而最最艰难的,当属第三类人的神技,诸如吕布、许褚、典韦、张飞,以及自己的那个后妈吴夫人等等。这些人都是自己潜在的敌人,莫说让自己伸手触碰他们一下,就算是靠近他们半步也不太可能,又怎么会轻轻松松的把神技盗取过来? 因此,归结完这三类神技之后,孙朗就对自己现在拥有的这招追魂神箭极为的看重,再也不敢随随便便的将其丢掉,再去置换其他的技能了。 第一百一十五回 晴天霹雳 一上卧龙岗,迎头就见红香绿萼两个小鬟红着眼睛,跺着脚,守在门口朝外不停的张望,现在是在急切的等候自己的消息。老远看见自己上山来了,两个小丫鬟像小鸟儿一般顿时活了过来,上来一把搂住孙朗的脖子,破涕为笑,眼泪都擦在了他的衣衫上,用不知是抱怨还是关切的语气问:“公子,三四天的时间你跑哪儿去了?所有人都急坏了,都下山去找你了。只有诸葛先生掐指一算,说你去南边游玩去了,今天定会安然无恙的回来,我俩也不信,就守在门口眼巴巴的等着。天可怜见,公子竟然真的回来了,真是老天爷开眼了!” 孙朗笑着拍了拍两个丫鬟,心中不禁对诸葛亮愈发德佩服,竟然连自己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能回来都能准确无误得算出。他让两个丫鬟去准备些饭菜,好生招待几个送自己回来的长沙骑兵,又吩咐准备一些金银细两送给他们。 安排完了这些事,孙朗就快步的跑到了院子里,见屋里屋外的果然是冷冷清清,人们都忙着下山去寻找自己了。他也顾不得这些,就有又跑去厨房,想把炭头找出来。 炭头这只老鼠,虽然爱卖关子爱装b,有时候说话阴阳怪调的没个好声好气,又贪吃懒惰不思进取,又唯利是图见利眼开,又但总体来说却是个极其讲义气的朋友。自己和它吵了一架,它就良心发现了,传授给了自己这么一个神奇的技能,竟然天下神技皆可为我所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千奇百怪无往不利。 此时,孙朗对炭头的怨念都转化为了感激,想要把它尽快的找出来,再亲自做一顿饕餮大宴,让它通通快快的吃上一个够,算是自己对它的答谢之意。 他来到厨房,又是一阵翻箱倒柜,揭锅掀碗,把小小的厨房找了个底儿朝天,竟然还是没有炭头德半点踪迹。 糟糕……我最后一次见它,好像就是在那个溪水之旁,后来我晕倒了,醒来就再也找不到它了。 莫非……他不会是被山里的猫头鹰,或者是野猫草蛇之类的给叼走吃掉了吧?! 一想到老鼠在山林中的天敌的确不少,孙朗顿时慌了神儿,急得团团乱转,却又丝毫没有办法。 突然灵机一动,对了!那诸葛亮算天测地无所不能,上一次就轻轻松松的在祸盖下面找到了炭头,我何不去求他帮忙算上一算? 想到这里,他就快步跑到了诸葛亮的草庐外面,此时董袭张竑贺齐等人都回来了,见了面都围了上来嘘寒问暖。孙朗却没空理他们,见诸葛亮德门锁着,就咚咚咚一阵敲门。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屋里出来了诸葛亮吟诵的声音,紧接着又是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道:“是何人扰亮清梦?” 你爷爷得诸葛亮,每次睡醒前都要背这诗么?孙朗心里一阵臭骂,就索性撤开几步,冲上去直接撞开了门。进去二话不说,双手抓住诸葛亮的肩头不住地摇晃,大声问:“先生先生,我的那只老鼠哪去了?你快帮我算上一算啊!” 与他的激动相反,诸葛亮却是一副懒洋洋的神态,推开了孙朗的手,淡淡的道:“那只老鼠么?已经走了……” “走了?什么意思?走哪去了?” “走了,就是死了,公子连这种委婉的话都听不懂么?” 嘎拉拉一个焦雷在孙朗耳边响起,差点让他晕了过去。只觉头晕目眩,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抖着嗓子问:“不……不可能,它是一个神通广大德老鼠,怎么会说死……说死就死?” 诸葛亮微微叹了口气,答道:“连佛祖都会坐化圆寂,更何况是一只仙鼠?每个人来到这世间都有他的归宿和终点,强求不来,夺也夺不去。公子现在已是超凡之人,这些生离死别之事,倒也不必过多牵绊……” “我不信!我不信!”孙朗仍然情绪激动,摇着头打断了诸葛亮的话语。但他稍稍恢复了一下自己的理智,心想这诸葛亮何时曾算错过?如若炭头没死,为何这么多天都不现身? 他嗖的一下从背上抽出了铁剑,攥在手中死死的,双目中欲要喷出血来,咬牙切齿的问:“是谁杀的它?是哪只山鹰?哪只野猫?你告诉我……我就用神箭把这山里的所有飞禽走兽全都射死!一个不留!!” 他心中痛恨至极,也不等诸葛亮答话,就想转身迈步而出,用追魂神箭大开杀戒,让满山的飞禽走兽们都替炭头偿命。 “公子慢走!那老鼠不是被野猫飞禽所食,而是化成了一股清魂,和公子你合二为一了啊!”诸葛亮叫他失去了理智,忙大声吧真相喊了出来。 又是一个晴天霹雳,宛如五雷轰顶一般炸在了孙朗的头顶上。整个人瞬时从岩浆般的暴脾气转化成了北极的冰山,一动不动的僵直在原地。 “你……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哎!亮曾经说过,那老鼠是天上的仙宠下凡,拥有盗取灵力的神通,只不过却需要以人肉体内的奇经八脉作为载体。那老鼠感念公子恩情,就舍去了自身的肉体,化作清魂进去了公子体内,把自己的那双神奇的双眼传给了公子,让公子也拥有了盗取灵力的神通了啊……” 听了这些话,惊恐,无助,悲痛,懊悔的感觉一股脑儿的袭来,像一柄柄尖刀般扎刺着孙朗的心窝。怪不得炭头一直不告诉自己它可以盗取灵力,原来是要以自身性命为代价才能实现。怪不得它听说自己想要获取神技时那么的紧张和激动,原来这是以死相逼,以命相搏。又怪不得它在那个小山涧里,不住地嘱咐絮叨,恨不得把将来三四十年自己可能要遇到的危险和敌人都一一交代清楚…… 原来,它已经知道时日无多了……而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自己…… 是自己的一时贪婪,才非要妄图和别人一样拥有神技。是自己一时任性,才那样愤怒的和它争吵。是自己的无知,才面对好友的逝去无动于衷,丝毫没有做出任何阻拦和救助的举动。 而所有所有的贪婪、任性、无知,竟然害的自己在这三国年间唯一的知己好友匆匆离去,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来不及说。 刚才自己还说要杀尽罪魁祸首,诛灭山间的所有飞禽走兽。而现在才知这罪魁祸首其实就是自己。我孙朗罪大莫及,还有何脸面再存于这朗朗乾坤之间?就算自己有通天彻地之能,又有何用? 想到这里,他心里一横,不知是绝望还是畅快,猛的提起了手中的铁剑,朝着自己的脖颈里刎去。 第一百一十六回 进发许都 “公子!不要!” 董袭、贺齐等人站在门口,听孙朗和诸葛亮二人你一言、我一句,嘴里讨论的都是老鼠,一头雾水的不明所以。突然见孙朗神情激动,竟然要挥剑自刎,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忙一前一后的扑了上来,想要拦住。 怎知,此时的孙朗已经今非昔比,眼看贺齐先朝着自己的手臂扑了过来,忙向后一撤手,紧接着单拳挥出,正好击打在了贺齐的胸口上。余光又瞥见董袭撕心裂肺的嚷嚷着冲了过来,顺势向旁边一让,抬起脚来一钩,正好绊在了董袭的大粗腿上。 扑通扑通两声响,董袭与贺齐一个往前摔,一个往后倒,都是狼狈的摔在了地上。按说贺齐武艺也不错,但他匆忙之间只顾着救孙朗性命,怎会料到这位公子竟然武功突飞猛进,朝着自己说打就打? 孙朗见无人再阻碍了,就又提起剑来,准备饮刀成一快。然而正是这打斗的一会儿功夫,突然听身后的诸葛亮大声清斥道:“竖子不足与谋!那老鼠一片苦心,想让公子拥有一技之长,进而征伐天下,建立赫赫的不世功业。怎知你却只知道寻死,丝毫没有雄心大志!如此懦弱之人,有何面目再见那神鼠于九泉之下?又怎么对得起你这孙文台之子的身份,怎么对的起江东父老对你的爱戴和希望?” 诸葛亮大发雷霆,果然带动的天空中风云变色,唰的亮瞎了一道闪电,又嘎啦啦的响起了一通炸雷。这炸雷好像是当头一棒,击在了孙朗的心头,而那铁剑刚刚擦到了他的脖颈,就停了下来…… 的确啊的确,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自当建功立业、封侯拜相,才不负了这一个大好的身躯。就算是要死,也应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如此横剑自刎,是何英雄? 吧嗒……吧嗒…… 几滴泪水落了下来,溅在了剑刃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原来是孙朗的双眼中已经留下了两行滚滚的清泪。 孙朗把铁剑放下,转过身来朝诸葛亮恭敬的鞠了一躬,道:“先生点醒于我,一语惊醒梦中人,此番恩德,实在不浅。” 说完这话,他又昂起头来,挥着剑指着东北方,用睥睨众生的眼神扫了一眼门前的诸人,沉着嗓子道:“传我之令,明日一早就离开隆中,去许都会一会那位曹孟德!” 众人看他刚才还像个泄气的皮球,而片刻间就变得伟岸霸气,不禁欣喜激动,虽然不明白他为何一会儿要自刎,一会儿又落泪,但听了这一句话,都是热血冲头,浑身似打了鸡血一般,恨不得立马赶到许都,和曹操手下的谋士武将们一较高下。 第二日一大早,孙朗果然带领着张纮、贺齐、董袭、王浦等人,离了卧龙岗草庐,朝着东北方的许都进发。诸葛亮和黄月英远送至山脚下,久久不忍挥别。 黄月英舍不得自己这个师父,眼泪汪汪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木偶儿,只有一寸多高,却满是机关,轻轻扭一下机括,竟然就可以簌簌的站在手心儿里打拳舞剑。原来她跟孙朗学了这许多事,一窍通,百窍通,先天的聪明伶俐都转化成了惊人的悟性,竟然做出了这种不需要神技催动就可以动弹的木偶儿来。 孙朗自然是十分欣慰,笑着收下了这个精致的礼物。又见诸葛亮走上前来,语重心长的道:“公子此去许都,有三个人不得不防,需要切记。” 孙朗一凛,忙问:“是哪三人?莫非是许褚、典韦、夏侯惇么?” 诸葛亮挥了挥扇子,摇头答道:“公子说的都是武将,虽然有一身蛮力,却如何是公子的对手?亮所说的三人,乃是荀彧荀文若,郭嘉郭奉孝,以及程昱程仲德。这三人号称是曹孟德手下的三大谋士,个个都有运筹帷幄扭转乾坤的才能。荀彧性情温和忠厚,擅使阳谋,到还好对付,但那郭嘉和程昱却是城府极深,用的都是阴谋诡计,公子一定要多加防范。” 孙朗也听说过这三个人,就点了点头,拱手道:“孔明兄大才,世上无出其右者。何不出山辅佐小弟?与我一同驰骋天下,将来封侯拜相,岂不快哉?” “哈哈哈哈!”诸葛亮听了这话竟然仰头大笑了起来,笑了半天才道:“亮曾经说过,任何一个人来到世上都有他的使命和归宿。亮的归宿不在公子这里,而辅佐公子称雄天下的人也不是亮。” “莫非先生是在等那个织席贩履的刘备刘玄德吗?”孙朗突然问道。 诸葛亮听了这话一惊,用一种异样的眼神不住的打量孙朗,觉得自从认识他以来,接二连三的另自己刮目相看,此时竟然可以道破天机,说出自己的运势来。就微微一笑,朝着孙朗躬身道:“公子一路保重,数年之后,你我说不定还有可能成为敌人。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到时候有缘再见吧……” 孙朗凄然一笑,心想这诸葛亮显然是已经提前算出了自己的命运,死心塌地的要等那位刘皇叔来三顾茅庐请他出山,最后成为蜀汉宰相,六出祁山讨伐曹魏,却出师未捷身先死,最后陨落九丈原而死。 强扭的瓜不甜,孙朗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就又朝着诸葛亮和黄月英施了一礼,手一挥,带着一队从人骑马飘然而去,直奔许都去了。 一路上,孙朗把那柄铁剑拿在手中不住的观摩把玩,用布擦来擦去,又找个皮囊包裹了起来,系个绳子绑在背上,显得极为珍重。两个小丫鬟却不知道他为什么把这么一个生锈的烂铁头当做宝贝一样看重,歪着头不住的纳闷儿。 “公子公子!这铁剑是古时候的君王的佩剑吗?” “不是……” “公子公子!这铁剑是天上神仙用的宝贝吗?” “也不是……” “那公子为何把这破烂当宝贝一样供着?” “因为一看到这剑,就让我想起一位故人来……” “哦,那也没必要整日带在身上吧?看起来好丑呢!” “当然有必要,剑不离身,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哦!那这剑有名字吗?” “本来没有,但是我自己给它取了一个名字。” “哦?什么名字啊?” “炭头神剑!” 第一百一十七回 闭门冷羹 从襄阳南阳一路北上,便是张绣的势力范围,张绣此时依附归顺于曹操,自然对孙朗和王浦毕恭毕敬,甚至还派出了部队一路护卫。再走数百公里,不一日,已经来至许都地界。 这许都即为后世许昌,原为一个普通城郡。但此城三面环山,一面傍水,北方百余里处即为黄河,西北依靠嵩山山脉,西部有石人山、白云山、伏牛山等山脉阻隔,南部有大别山、博山等山脉横亘,只有东部是开阔的平原。在冷兵器时代,如此地形无疑是易守难攻的战略要地。 而曹操挟持天子以后,不想再沾染何进董卓等人荼毒蹂躏过的长安洛阳的衰败之气,故而另立新都,在此地建起了皇宫,成为了汉末建安年间的最后一个都城。 进了许都外城,在坊间市里穿行了许久,百姓见是官家仪仗,就都纷纷左右躲避。过了半个时辰,终于来至一个巍峨的皇宫之外。远远的看去,巍峨峥嵘,气派宏伟,一个个宝兽飞檐,一面面琉璃金瓦,五一不隐隐透露着一层王气,好一座气派的大汉禁宫。 大汉王朝的最后一位傀儡天子,汉献帝刘协此时就居住在这宫殿之中,而那位名冠千古的乱世奸雄曹操曹孟德此刻也定是虎视眈眈的雄踞于此,日日夜夜的都准备着称霸天下。孙朗一想到这些,不禁胸腹中气血翻腾,一股“鹿死谁手,或未可知”的豪气油然心生,就连握着缰绳的手也剧烈的颤抖起来。 然而,王浦领着一行人却不去皇宫,而是绕了一个弯儿,转道儿向东,迤逦来至一个诺大的宅第门前。这宅第光院墙就整整占去了一条大街的宽度,府门十分宽阔,上面有一面黑底金字大匾,上写“曹府”二字。布满铜钉的朱漆大门半掩着,通过一道细微的门缝儿可以隐约看到里面有亭台楼阁层层叠叠,门口则戍卫着一大帮面容肃穆、手持矛戈的军卒,乍看之下,竟然比刚才那个皇城宫殿还气派堂皇一些。 门口的一个军校上前拦道:“何人进府?报上名来!” 王浦笑呵呵的上前道:“烦扰将军进去通禀一下曹公,就说议郎王浦奉曹公之命,前去扬州宣读天子诏令,现在已携孙坚之子孙朗在府门外候着了,想见曹公一面。”他说完这话,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块儿鹌鹑蛋大小的银锭子,塞到了那军校手中。 军校在手里掂了掂,道:“在这儿候着,容我进去禀告一下曹公!”说完就进府去了。 孙朗看了这就不乐意了,问王浦道:“我是来奉天子诏令完婚的,为何不先见天子,而是要来巴巴的见曹公?” “见曹公就是见天子,不见曹公,见了天子也是白搭!公子是聪明人,怎么连这点儿道理也琢磨不透?”王浦挤眉弄眼的朝孙朗使眼色,一边低声说,一边示意他不可太过大声喧哗。 是了!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名为汉臣,实为汉贼,这是天下所有人共知之事。但孙朗怎么也无法料到,这曹孟德竟然僭越无礼至此,俨然是在皇宫外又建立了一个******,满朝文武只知道有曹公,而不知道有献帝,真正是人神共愤,天理不容! 然而,自己身在矮墙下,又怎能不低头?曹阿瞒虽然是个奸雄,但我孙朗又岂是泛泛之辈?终有一日让我龙归大海,鹰击长空,定要卷土重来,以匡扶汉室,除了你这个奸贼! 想到这里,孙朗只能强压下自己心头的恶气,淡然一笑道:“哈哈哈……曹公救驾靖难有功,乃是我大汉的赫赫忠臣,的确是该先来拜见曹公。” 王浦呵呵一乐,就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候着。过不一会儿,那个军校就大摇大摆的走了回来,道:“不巧了,曹公今儿不在府中,这位姓孙的公子,还是先去驿馆歇着,过几日再来吧!” 这人说完,就大摇大摆的回去了。只剩下王浦一脸的尴尬,只能朝孙朗赔笑道:“哟,这也太不走运,看来公子只能去驿馆歇息几日,哈哈哈……” 孙朗心里虽然有气,也只能照着王浦的安排,住进了许都皇宫外不远的驿馆之中。这王浦虽然是曹公手下之臣,但收了许多孙策和刘表送的金银,是而对孙朗也是极尽谄媚和奉承之态,不仅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客房居住,还从自己家中的仆人里挑选了几个手脚麻利的,专门伺候孙朗的饮食起居。 转眼又过了两天,王浦又来驿馆请出了孙朗,带着他再来曹府拜见曹公。和上次一样,军校又收了一小锭银子,再去府中请示,出门来又是撇着脸道:“不走运啊不走运,曹公今儿上朝拜会天子去了,仍然不在府中,你们还是下次再来吧!” 孙朗和王浦只能再次无功而返。又过三天,再去曹府拜会,仍然是一样的结果。 俗话说的好,再一再二不再三,接连三次被人赏了一个闭门羹,饶是孙朗再有涵养,此时也已经无法再忍了。回来的路上,孙朗和王浦并肩骑马而行,而董袭则替他背着铁剑跟在后面。孙朗越想越是生气,再也无法压抑内心的怨气和怒火了,就朝王浦没好气的道:“既然是前来奉诏成婚,王大人就直接把我带到曹仁家里,和他的千金大小姐结了婚就完事了,何必非要见那曹孟德?哼!只要成了亲,就算是接了诏令,完成了使命。到那时候,我就带着曹家小姐南下归江东去了,谁还管他见还是不见?” 王浦听了这话,仿佛是受了惊吓般,忙一脸惶恐的示意孙朗收声,压低了嗓门道:“公子万万不可再说这等大逆不道的话来!你可知这许都城中到处都是曹公的眼线耳目?而且所有的禁军将领也都是只听从曹公号令?你不见他?你想不见都不行!他没空见你,你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等着!与曹小姐成婚虽然是天子诏令,但其实是曹公的意思,不见他就想完婚?没那个门儿!没有曹公手令就想出城去?更是想都别想!” 第一百一十八回 一言不合 他说这话,孙朗则只顾冷笑。谁说没有曹公手令就出不了许都城?大不了从董袭身上再盗来神行之术,直接飞速的闯出门去,看谁又能拦得住我? 王浦见孙朗一脸怒色,只能又劝道:“下官也知道孙公子是当世英雄,连孙伯符和刘景升那样的人都对公子毕恭毕敬,但是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公子寄人篱下,还是收敛一下心性,于人于己,以及对于下官的仕途,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孙朗却不答话,心想反正我随时都可以逃走,现在只不过是有碍于未完成天子诏令的奉旨完婚之事,若是走了,须不好交代。既然如此,就索性陪他们玩玩,看他们能对我使出什么鬼花样儿来! 想到这儿,他岔开话题,哈哈一乐道:“王大人所言甚是,真乃一言点醒梦中人,倒是本公子失言了。只不过……我倒有一件事想打听打听,不知道曹仁家的那位千金小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儿?姿色如何?品行如何?贤淑否?端庄否?嘿嘿……我和她眼看就要成婚了,打听一下我将来的妻子,总是可以的吧?” 一听这话,王浦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捂着嘴乐道:“嘿嘿,嘿嘿嘿……若说这位曹家小姐么……哈哈哈!” “你笑什么?这曹家小姐怎么了?”孙朗心里泛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王浦忍住笑道:“关于这位曹小姐么,下官也曾听人说过。曹仁将军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将她视作掌上明珠般看待,因此从小被惯坏了心性,天生一副刁蛮任性的性格,可以算得上是一位混世魔王。嘿嘿嘿,公子摊上这么一个主儿,可是要小心提防了啊。” 孙朗听完这话,整个心里拔凉拔凉的。本来还以为自己虽然跋山涉水的被送来做人质,但起码也能算是艳福不浅,能够娶个貌美多娇的大家闺秀,此时听这王浦一描述,顿时像霜打的茄子蔫了神儿,心里的怨气更甚,就挥起了鞭子,在盗骊马的臀上使劲儿抽了两下。 盗骊一阵嘶鸣,想要撩起蹄子往前飞奔,但现在是在许都的闹市街区,两旁都是摆摊儿的小商小贩,脚底下也是穿梭如织的行人,哪里能够飞奔?就只能耐住了性子,突突的低叫两声,又安静了下来。 怎知,正对着盗骊马头,在街对面竟然也来了一匹高头大马,通体白色,而其中又隐隐藏着稀疏的红毛,乍看之下好像一只粉色的马儿。孙朗还头一次见粉色的马,忙仔细观看,见这马四腿细长,脖颈高耸,双目炯炯有神,鬃毛如雪缎一般披撒下来,和黑不溜秋的盗骊一比,果然是一匹既漂亮、又神骏的宝马良驹。 而这粉马的背上又架着一副镶金嵌玉的华丽雕鞍,鞍座上面坐着一个锦衣的公子哥儿,十五六岁左右年纪,身形不高,体形微胖,面容白皙,头戴一顶紫金束带,身穿着白色的锦袍,背后还裹着一个朱红色的彩绣披风,显然是个大家贵族的纨绔子弟。 在这纨绔公子的背后,又跟着十余匹马,背上都驮着一帮家丁打扮的从人,他们身上都背着弓箭,手里提着一些死了的兔子和飞禽,显然是刚刚出城打猎,满载而归。 这小小街道本来就十分狭窄,仅能容两骑并肩而过,此时却乌压压的挤了如此多的马匹,顿时引起了交通堵塞。 那公子连正眼儿都不愿意瞧孙朗一眼,就瞥着嘴道:“让开!让本少爷的马队先过!” 孙朗见对方马多,而自己这边就只有自己以及王浦、董袭的三骑,以少让多,倒也应该礼让,就示意王浦和董袭驾着马往后倒,都排到了自己的身后,让出了一匹马行进之路。 那公子见有路通行了,就一边挥着鞭梢驱赶路上拥挤的行人,一边驾马跻身而过。一双圆圆的白脸上全是鄙倪的神色,显然对这只有一匹马能通过的窄路十分不满。他和孙朗的马儿交错而过,无意间就瞥了孙朗一眼,见他身上穿着灰色长衫,骑着一匹毫无风采可言的普通黑马,背上还背着一柄锈迹斑斑、全是缺口的破铁剑,就哈哈一笑:“土马驮土人,土人背土剑,真是好笑!” 孙朗见这公子趾高气扬的模样,本来就心里不喜,听他说这话,就也笑道:“嘿嘿,土人再土,总比绣花枕头一包糠,沐猴而冠不知耻,却还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的好!” “你说谁是绣花枕头?谁是沐猴而冠?”那公子听了顿时勃然变色,一双雪白的脸登时涨的通红,嘴微微的撅了起来,细眉倒立,怒目圆睁的看着孙朗,显然极为愤怒。 “哈哈哈!”孙朗笑的更是开心,看着远处,摇头晃脑的道:“我就是自言自语的随便一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谁的心里发虚,谁自己知道!” 那公子简直要气炸了,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和自己顶嘴,而且是冷嘲热讽的指桑骂槐,破口骂道:“好小子!竟敢太岁头上动土,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来人呐!给我打他!” 他这一声令下,身后的那十余匹马上的随从都一个个的扔了手中猎获的飞禽走兽,直接从马背上翻身而下,抄起了身上兵刃,喊杀着就朝孙朗砍了过来。 孙朗怎能料到这公子说动手就动手?单手在马背上一拍,也跳下地来,从背上抽出了铁剑,举起来格挡下了两个长刀,又抬腿踹开了几个刺来的利剑,和这帮人打斗在了一团。 这个狭窄的闹市本来就十分拥堵,突然有十几个大汉舞枪弄棒的打了起来,登时炸开了锅,马鸣声,人喊声,小孩哭叫声,摊贩上的锅碗瓢盆稀里哗啦摔落声,顿时仿佛开了一个水陆道场,稀里哗啦的十分热闹。 那个公子胯下的粉马儿受了惊吓,萧萧的叫着不停的往后躲。那公子也微微惊慌,一边拉缰绳稳住马儿,一边伸手指挥着随从们打斗。 孙朗手里的铁剑虽然处处钝口,一点儿也不锋利,但所幸质地坚硬,自己用铁锤砸了半天也丝毫没有反应的铁锈,此时像一层坚不可不摧的盔甲,把铁剑包裹的严严实实,和这帮随从的兵刃拼砍在一起,虽然迸发出缕缕火星,但却丝毫不落于下锋。 孙朗一开始最担心的就是自己这铁剑被敌人砍断,见它十分给面子,就愈发放开了手脚,施展开自己和木偶儿傀儡练出的功夫,和这群凶恶的家奴随从周旋开来。 第一百一十九回 大打出手 “打!打!打!给我把这小贼打死!”那公子躲在一旁不住地喝骂。 而王浦果然是见风使舵之辈,见孙朗惹了事儿,早就调转马头,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一溜烟儿的跑不见了。 唯独只有董袭最忠诚,见公子被人围攻,就骂骂咧咧的从马背上跳下来,手里也没兵刃,挺着庞大的身躯就直接赤手空拳的冲了上来。 孙朗身材瘦削,属于矫健灵敏型,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穿梭盘旋,游刃有余,丝毫不显阻滞,再躲闪挡拆敌方合力攻击的同时,还可以偶尔伸出手来打倒一两个。 而董袭则就不同了,他身材肥大,虽然有一身力气,但在这闹市里却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好似一个大力士被丢到了河水里,用不出半分力道。再加上他本来手中就没有兵刃,过了没一会儿,一不留神,就被两三个随从掀翻在地。拿着捆猎物的绳索,把他结结实实的五花大绑了起来。 那公子见逮住了一个,喜得拍手大小,踩着马镫下地来,撩起马鞭在董袭的身上一阵乱抽乱打。一边抽打,嘴里面还一边格格格的笑:“狗东西!看你还敢不敢再惹本少爷!” 董袭疼的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叫,而那公子却显然对别人的痛苦十分享受,觉得抽的不过瘾,又在腰里抽出一把小刀来,蹲在地上噗噗噗的往董袭的大腿上扎,仅仅几下,董袭的腿上就像自来水开了闸一般,滋滋滋的往外喷血,痛的在地上不住的打滚儿,嘴里连连的骂娘,却一句都不求饶。 孙朗忙于应付恶奴家丁,一直没有注意到董袭的状况,此时突然听见他惨叫连连,看见那富贵公子脸上笑吟吟的,依旧拿着刀在扎董袭,心里不由一阵愤怒。 哼!我不过是和你有些言语上的口角,怎知你竟然如此欺人太甚,喊人围攻于我也就罢了,怎能还伤人体肤? 孙朗一怒冲冠,恨不得立刻料理了眼前这帮凶恶难缠的对手,过去把董袭解救出来。怎知就是他这一分神之际,竟然险象环生,几柄长刀横扫过来,差点把自己头皮削掉。还好孙朗身形矫健,身子向后一倒,使个铁板桥的功夫,刀刃擦着自己的鼻头略过,可谓是惊险至极。 “怎么办啊炭头,帮我想个脱身之计啊!”孙朗又习惯性的默默念叨,想再找炭头暗中指点。然而他突然又意识到,原来炭头已经不在了,自己应该坚强而独立,再也不能依赖别人的帮助了…… 心念及此,黯然忧伤。就是这惊魂一刻之间,孙朗竟无意中瞥见街旁有个卖甘蔗的老汉,挑着一担细细的甘蔗,被打斗吓得瑟瑟打斗,蜷在角落里不知闪避。 孙朗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暗叫一声:“有了!”就伸出铁剑平平挥出,使出一招“玉笛横吹”,挡开了前面砍来的刀枪。又身子腾空而起,左右双脚依次向后踢出,用出一招“马踏飞燕”,踹飞了身后袭来的敌人。 落地之后毫不停歇,一个打滚儿翻身至卖甘蔗的老汉身旁,嘴里大喝一声“大象无形”的口诀,把铁剑变成了木胎软弓。 又朝老汉道了一声:“老伯,借你甘蔗一用!”说话话捏起了三只甘蔗,把一头儿搭在弦上,瞄准了街上的家丁,手松弦鸣,甘蔗像流星一般激射而出,直奔家丁飞去。 他这一连串儿的动作兔起鹘落,全部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完成。家丁没还没回过神儿来,就听见砰砰砰三声闷响,三根儿甘蔗削的尖尖的一头儿就先后势大力沉德撞击在了三个家丁得胸口,仰天就倒,摔在地上捂着胸口哇哇直叫,显然十分疼痛。 其余家丁又要冲上去,又是砰砰砰一阵乱响,孙朗接二连三的射出“神箭”,甘蔗四处飞扬,像穿串串儿一般把一个个家丁打的满地找牙。家丁们这才发现了不对劲儿了,抱头鼠窜的想躲起来,挤着抢着往街边的巷子里窜。然而也是没用,那甘蔗像是长了眼,拐着弯儿也飞入了巷子,噗噗噗的都射在了家丁们的屁股上,疼的他们捂着腚,吓得他们以为是见到了鬼,再也不敢逗留半分,头也不回的叫嚷着跑了。 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那个公子蹲在地上,手机提着一把小刀,呆呆的看着孙朗。他也对孙朗露的这一手绝艺十分惊讶,张开了嘴,半天都忘了合上。 而孙朗哪里管他这些,把弓拉到了最最饱满的程度,搭上了一个最粗壮的甘蔗,铮的一声响,甘蔗像炮弹一样轰了出去,仅仅在空中飞行了须臾,就不偏不倚的正好打在了那公子的脑门儿上。 那公子“哎哟”一声叫,仰头就往后翻,倒在了地上起不来,很明显疼的要命,又或是被打懵了神儿,躺着不住的哼哼唧唧。 孙朗冷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了一贯铜钱递到那老汉手中,算是偿了他甘蔗钱。就笑吟吟的走上前来,先替董袭松了绑,看他虽然腿上挨了数刀,但幸好皮糙肉厚,也未伤及筋骨。 他帮董袭料理了一下伤口,就笑吟吟的来至那公子的身旁,骂道:“叫你再恃强凌弱!叫你再以多欺少!叫你再随便伤人!” 每骂一句,孙朗就伸出腿来在他屁股上狠狠的踹上一脚,三脚踹完,那公子没有哀声求饶,竟然继续哼哼唧唧,不住的尖着嗓子喃道:“哎哟……哎哟……” 孙朗也没察觉他的异样,只觉得不解恨,就伸出手来,揪住这公子的脖领,另外一只手狠命的朝着他那圆乎乎,白嫩嫩的脸上啪啪啪的抽了三个响亮的耳光。 三巴掌下去,那公子跟雪一般白的脸蛋儿上顿时变得红彤彤的,再加上刚才被甘蔗撞在脑门儿上的那一个红印子,此时俨然像个年画里胖乎乎的善财童子,看起来十分可爱。 而这公子竟然一点都不感觉疼痛,反而脸上露出一副陶醉享受的表情,嘴里仍是嘤嘤嗡嗡的嘟囔:“打的好,打的舒服,快点儿再打几下。” 孙朗一愣,大骂道:“我呸!你个贱骨头!以为我不敢打么?”就把他身子翻了过来,举起手在他屁股上抽打了四五下,肉头头的十分有弹性,因而每次打上也是啪啪啪响的干脆。 不料这公子非但不吃疼,反而扭了起来,笑着道:“大侠……高人……你打的真好,真舒服,快点再打……再打……别停……千万别停……” 第一百二十回 女扮男装 嗯?这人要么是傻了,要么就是疯了,怎么求着我打他? 一丝寒意袭上孙朗心头。 莫非,这丫是个受虐狂? 一想到这儿,孙朗就要把这公子翻了过来,看他脸上全是一副熏熏欲醉、飘飘欲仙的享受神色,坐在地上伸出手,抓住自己的衣角,求着道:“大侠,求求快点打我啊,别停啊!” 孙朗胸口一堵,一股呕吐之感从胃里翻腾上来,忙捂住嘴憋住。 你奶奶的!不走运,竟然遇到个变态!孙朗想到这些,就再也不想碰他了,站起身来就想走。 怎知董袭却对这公子恨得无以复加,破骂:“小贱种,当咱不敢打你?”说完撩起了腿,朝着那公子的脑袋上踹了过去。 然而董袭的两只腿上都被扎的伤痕累累,此时失血过多,就也脱了气力,另一只支撑腿晃悠了一下,踢出去的那条腿就一歪斜,没有踢到那公子的脑袋,却不偏不倚的正好踢到了他头顶的那个紫金束带上。 铛朗朗一阵响,束带从他的头上落下,摔在了地上。而那公子满头长发顿时飘然而下,水银泻地般的披在了肩膀上,显得十分妩媚和娇柔…… 啊?!!竟然是个女的?女……女扮男装? 孙朗和董袭都是大吃一惊,咧着嘴半响说不出话来。 的确,这公子伸出雪白的胳膊挽了挽披下来长发,又在脑袋后面扎成了一个小髻,满脸都是羞涩和喜悦神情,眼神儿里又全是小鸟般的惊恐和紧张,似笑非笑的站起身来,揪着孙朗的衣角喃道:“你真好……你随我回家好不好?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孙朗差点儿没扑在地上,嘴一只张着,却不知道该如何答话,也久久的忘了合拢上。仔细打量这个女扮男装的妹子,见她比自己足足矮了一个头,身材一点儿也不苗条,却是胖乎乎肉嘟嘟的。眉目也没有绝世佳人的貌美,但五官却搭配的十分妥帖,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头,樱桃小嘴和红润润的脸颊,以及额头上那缕缕细细的秀发,拼凑在一起,都显得十分可爱和俏皮。当然,那红润润的脸颊,有可能是被自己抽了两巴掌才变成这样的。 谁说美女必须要瘦如飞燕,俏似西子?这种胖嘟嘟、圆滚滚、肥溜溜的感觉,的确是一只另辟蹊径的美。非但如此,而且在美之中,还透着一股萌萌之意,让人一看之下,就产生一种莫名的亲近之感。 又怎能料到,这胖乎乎的妹子竟然喜欢被自己抽打?还……还因为这事儿看中了自己,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朝自己表白,非要拉着自己和她回家? “我……我……我不能……”孙朗正想婉拒这胖妹子的一番好意,但一时又思维呆滞,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借口和理由。 这胖妹子顿时嘟起了嘴,佯装不乐意道:“不行!从来没有人敢这样打我,你是头一个,我偏是看中了你,就算拿天下所有的奇珍异宝来交换,我也不依!” 她说完这话,就使劲儿拽着孙朗的胳膊往家走。但她力气小,却又拽不动,憋得一张圆溜溜的脸通红。 孙朗心想自己是天子钦定的曹家女婿,怎么能说跟着她走,就跟着她走?虽然有一丁点儿心动,但自己又不知道她家是什么来历,总不能漫无目的的说去就去吧?万一被人诈骗绑票儿了咋办? 但就是这犹豫的一会儿,街头上呼啦啦的一阵喧闹,原来是那帮被打跑了的家丁心念自家小姐还独自留在街上,就回去叫了帮手来。孙朗打眼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但见这群家丁也真是有能耐,竟然叫来了一支上百人的军队,蹲在街头弯弓搭箭,齐刷刷的指着孙朗。 原来家丁远远看见孙朗和自家小姐拉拉扯扯,还以为小姐是被孙朗挟持绑架了,心里自然焦急万分,但骇于孙朗箭法超群,又怕他情急之下撕票杀了小姐,只能站在远处逡巡着不敢过来,让军士们用弓箭瞄准孙朗。 人群里走出一个家丁,衣饰华丽些,明显是个管家,咧着嘴道:“胆大包天的臭小子,你现在已经被我们重重包围了,还不快快放开我家小姐,束手就擒,更待何时?否则的话,老子一声令下,把你射成一个马蜂窝!看你还神不神气!” 怎知他话还未说完,那小姐就撇开了孙朗的手,叉着腰气鼓鼓的走过去,伸手求抽了那管家一个大嘴巴子,又伸腿踹了他两脚,臭骂道:“不知死活的狗奴才!你想把谁射成马蜂窝?嗯?” 她又走到后面,挨个儿把蹲在前面的一排军士打了一个遍儿,嘴里不住的骂:“一帮饭桶蠢货,还不快点收了弓箭?” 骂完了,又转身回来,依旧拉住孙朗的手,笑道:“你别怕啊,这帮饭桶都是我爹的手下,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你就乖乖的跟我回家吧,我带你去见我爹爹啊!嘻嘻!” 家丁和军士们都傻了眼儿,不知道小姐是哪根筋转过不来,竟然对这个死对头如此温柔,却又对来营救她的人打骂不休。 这会儿一整条街道都被军士堵了一个水泄不通,孙朗就算是想跑也跑不掉了。还想再找个借口说辞说辞,却捏着那小姐肉嘟嘟的小手又滑又腻,握在掌中所不出的温柔酥软,心头上不禁一荡,就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只能在小姐的牵引下,迈步随着她沿着街去了。 家丁和军士们也都是见风使舵的主儿,鉴貌辨色的功力练的如火纯情,见小姐对这个对头笑颜如花的像一壶蜜一样。又见孙朗长得眉清目秀、器宇轩昂,心想自家小姐定然是花痴犯了,肯定相中了这位俊俏小生,就也都嬉皮笑脸的凑上来,左一句大爷,右一句祖宗,比伺候亲爹还亲,簇拥着孙朗去了。 鸡飞狗跳的大街上只剩下了凌乱的摊位和歪七扭八的甘蔗,董袭想跟着去,却被一帮家丁轰了回来:“去去去!你这肥厮,滚到一边儿凉快凉快去。想要跟我们去,就赶紧死了去投胎,早点换个俊俏点的外貌再来!我家小姐呐,只喜欢俊俏的小生,不喜欢你这种丑陋的野汉!” 董袭急的哇哇直叫,也顾不上腿上伤口,只能悄悄的跟在这群人后面,看他们把自己的公子劫掳去了哪里…… 第一百二十一回 倾心相许 一帮人起着哄,只是在那条狭窄的街道上一转弯儿,就把那小姐和孙朗簇拥着带到了一个府宅旁。没走正门儿,而是在高院墙上开着的一个侧翼小门儿进入。 孙朗见过的豪绰世面多,觉得这宅子虽大,院墙虽高,但总也没有刘表的家奢华靡费,因此也就无心观赏宅中风景。只留心看到这府宅里无论是丫鬟老嬷,还是家丁杂役,见了这小姐都像是母鸡见了黄鼠狼一般,一是很受惊吓,神色慌张凌乱,二是拘束不安,原地站着大气儿都不敢多出一口。 孙朗也懂,这位小姐肯定是个娇生惯养主儿,在家里欺负下人惯了的,是而她一过来,才使这些奴仆们如此的恐慌。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使人见之变色的刁蛮小姐,对自己却是百般依从,像个温柔的小黄莺,围着自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会儿说:“这是我荡秋千的院子,回头和你一起来玩。”一会儿又道:“这是我家的小湖,里面可以划船观荷花,回头也带你来!” 孙朗也不知该如何应答,只能摇着头感叹自己命犯桃花,打人都可以惹的别人倾心相许。正在走神儿,突然又听这小姐道:“实不相瞒,我爹爹先前给我定下一门亲事,但是我不想嫁给那个素未谋面的人。我看中你了,就只想嫁给你。我带你去见我爹爹,你说好不好?” 孙朗听这小姐如此直截了当,不但敢爱敢恨,把男女的****之事全都挂在嘴边,而且还一上来就要和自己谈婚论嫁。想到这里哭笑不得,想开口婉言相拒,还没张开嘴,却又看到那小姐撒开了自己的手,滴溜溜的跑进了一间厢房里,嘴里大声喊:“爹爹!爹爹!我找到中意的郎君啦!我不要和旁的人成亲啦!” 孙朗还没回过神儿来,就被一群家丁推推搡搡的挤进了房门。这群家丁脸上尽是坏笑,挤眉弄眼的朝孙朗道:“进去吧,进去吧,臭媳妇总归要见公婆,脸嫩什么?你被我家小姐相中了,算是天大的福分,别磨磨蹭蹭啦!” 孙朗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自己竟然又要莫名其妙的娶一回新媳妇儿,真也是幸福的烦恼了。被这群人推了一个趔趄,就踉踉跄跄的冲进了厢房,见里面古色古香,原来是一个私人的书房。迎面端坐着一个中年的老爷,四十左右年纪,生的肥嘟嘟的浑圆,双手双脚十分短小,肚皮和西瓜一般鼓着。孙朗知道,这人一看就知道定然是这位小姐的爹爹了,因为也只有他生出如此一个胖乎乎的女儿来。 而那小姐则是像个溜溜球,挂在她爹爹的身上,扭啊扭的不住撒娇:“爹爹,今儿个女儿遇到了一位公子,女儿看到他第一眼,就一见钟情,倾心相许了。”她手指着刚进门儿的孙朗,喜孜孜的道:“你看你看!我看中了他啦!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非他不嫁了,再也不要和那个坏人成婚了!爹爹你说好是不好?” 那位老爷正在喝茶,听了这话差点喷了出来,心想果然是女大不中留,出门儿打了一趟猎,没见到捉回来什么飞禽走兽,没想到竟然带回来一个男子。不仅如此,而且相中了别人,张口闭口的要和别人谈婚论嫁。这老爷稍稍定了下错愕的心神,打眼扫了扫孙朗,觉得他只是个普通的毛头小子,虽然长得有些许儒俊,但也并无什么过人之处,再加上孙朗刚才在街上打斗了半天,此时闹得浑身脏兮兮皱巴巴,背上还负着一柄锈迹斑斑的破铁剑,哪里有一点世家子弟的姿态?这老爷越看越是看不上眼,就斜睨着没好气的问:“我来问你,你这小子是哪里人士啊?” 孙朗心想对方怎么说也算是个长辈,还是应当恭敬一些,就抱拳答道:“晚生一介草民,姓孙,江东人士。” “唔……”那老爷点了点头,心想这小子是个草民,又没什么特别的能耐,怎么能配的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古时候讲究门当户对,对这出身看的极重。就又拍着女儿的背柔声道:“好闺女啊,你看看这小子灰头土脸的,哪里比得上和你订亲的那位世家公子?你还是别添乱,过几天乖乖的按先前的约定成婚吧!” “不要不要我不要!”那小姐顿时撒起娇来,躺在地上滚来滚去,哭哭啼啼的叫:“我连那人的面都没见过,怎么能嫁给他?我就喜欢这位孙哥哥,我要嫁只嫁给孙哥哥!” 孙朗也是个聪明人儿,虽然是被别人赶鸭子上架的带至此处,却也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出了前因后果。原来这位小姐先前就已经许下了婚事,却又不满意,因此就整天缠着她爹爹说取消婚事。不知道这小姐是不是有受虐倾向,反正被自己暴打了一顿,竟然就爱上了自己,因此匆匆忙忙的带着自己来见他爹爹,求爹爹去悔掉原先的婚约。 而此时,这个老爷一脸难色,满面苦相,显然是先前定好的那亲事也不是说取消就能取消的。这道理也对,所谓人无信不立,这么一个大户人家,自然也是要顾些脸面,怎能处处都由着这刁蛮小姐的心性,和别人约好之事,怎么可以说反悔就反悔? 又或者是,这位大老爷压根儿看不上自己这么一个臭小子,不舍得把他的宝贝女儿下嫁给自己这么一个“穷小子”。 反正无论如何,先前的亲事取消不掉,自己的桃花运也就是一朵虚无缥缈的镜中之花。妹子到不了手,自己也就没必要傻傻的再在这里浪费时间。孙朗就尴尬的笑了笑,朝着那老爷和小姐分别施了一礼,道:“小可一介布衣,怎敢妄想与小姐婚配?小姐既然已许下亲事,料想定是一桩美满姻缘。小可还有要事在身,这就告辞了。”说完退步而下,想要出门而去。 他这几句话说的不卑不亢,既抬高了小姐的身份,又给足了她面子。那老爷听入耳中,倒是微微觉得这毛头小子说话还有些儒雅得体,但心里却又巴不得他快点走,免得惹得自己的宝贝闺女只顾哭闹,就轻轻的点了点头道:“嗯!那你就快走吧!” 而那小姐听孙朗要走,登时不依了,拉住了孙朗的胳膊,噘着嘴哭道:“不行!不行!孙哥哥!好哥哥!我不许你走!我非你不嫁!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去哪儿!” “呃……”孙朗看着她鹅蛋一般的圆脸蛋儿上满满都是珠帘儿一般的泪水,仿佛是个红彤彤的苹果上挂着露珠一般,看入眼中说不出的娇嫩可怜。孙朗最见不得女人哭,更是经不住妹子朝自己撒娇,更何况又听见这小姐“孙哥哥、孙哥哥”不停叫,身处此情此景,任凭哪个心如顽铁的男人,也都会化成一股缠绵的绕指柔。心里顿时软了,就停下脚步柔声道:“谢谢小姐厚爱,只不过……你爹爹不同意,你又有婚约在先,我也是没办法啊!” “我不管!”小姐只顾摇头,哭道:“我就只嫁给孙哥哥,别人一律不嫁,不然的话,我就撞死在这儿,看最后是谁赢谁败!” 第一百二十二回 首遇强敌 孙朗听这小姐哭的跟个泪人儿一般,竟然宁死也要跟自己在一起,心里浮起一阵莫名的感动。俗话说的好,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妹子投怀送抱的非要跟自己在一起,自己哪里有拒绝之理?在古代一夫可以有多妻,就算不能多妻,也可以多纳几个娇妾。自己虽然马上就要奉诏和曹仁家的那位千金小姐成婚了,但此时先娶个媳妇儿又有何妨?反正那个曹阿瞒也迟迟不肯接见自己,和曹家千金完婚之事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反正那曹家千金长的什么样也不知道,说不定连这位胖嘟嘟的美貌小姐的一半儿都赶不上呢! 想到这儿,孙朗就转回了身子来,竟然有些舍不得走,舍不得这个胖乎乎的小妹子了。 天下的父亲和自己的女儿之间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这老爷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陌生的男子仅仅初次见面,竟然就要舍下自己,只要跟这个臭小子走,心里登时醋意大起,满腔的怒火就全都赖到了孙朗身上。他声如洪钟般的喝问:“阿娇!我来问你,这臭小子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如此?” 那小姐抽噎着道:“孙哥哥武艺高强,独自一人打倒了我家几十个随从。而且人又长得俊,我就是喜欢!” 孙朗则柔声问那小姐:“原来你名字叫‘阿娇’?”心想人如其名,这位阿娇小姐果然够会撒娇。 阿娇转过头来答道:“是啊,这是我的闺名。孙哥哥以后喊我阿娇妹妹就好啦!” 孙朗大乐,轻声道:“阿娇妹妹!” 阿娇满脸羞得通红,声若细蚊的答应了一声:“哎……”竟然破涕为笑,一双圆圆的杏眼盈盈的瞅着孙朗,说不出的柔情似水,浓情似蜜。 然而,他俩只顾着上演这种亲昵的举动,却全完全没有注意一旁那位老爷的反应。那老爷看自己的女儿和一个毛头小子如此卿卿我我,却对自己这个父亲冷言冷语,顿时火冒三丈,心里仿佛有一千个醋坛子一起打翻在地,再也无法按奈心头之气,嘴里大喝一声:“好小子!我倒要看看你是如何的武艺高强,竟然能让我家闺女如此神魂颠倒!” 他话音未落,左手把阿娇轻轻推开,撩起了右手拳头,迎面就朝着孙朗打了过来。 孙朗正在和阿娇甜言蜜语,双眼里全是旖旎温存的场景,怎能料到这么一个胖乎乎的老爷竟然会功夫,而且性子暴躁如此,竟是说打就打?匆忙间惊出一身冷汗,看这一拳极其凶猛,如果打在身上,非要筋骨寸断不可。也来不及多加思量,只能身子往地上一躺,来了一个驴打滚儿,狼狈的躲开了这骤然般的一击。 那老爷也微微诧异,自己使出了三成力道,本想教训一下这个少年。怎能料到这个弱不禁风的少年竟然可以躲闪开来,心想自己万万不能在女儿面前丢了颜面,就把一双拳头挥的密不透风,接二连三的朝孙朗打去。 孙朗心想自己刚才侥幸躲开一击,接下来的攻击如何还能招架?就爬起身子在地上用力一蹬,嗖的一下窜出了门外。那老爷不依不饶,迈动一双短腿儿,挺着大肚子,就也冲了出去,跟在孙朗身后不住的挥拳击打。 二人来至院子里,这老爷在一双拳头上的功力果然有极深的造诣,每一拳打出都携带着隐隐风声,夹带着劈山裂石之力。孙朗只和一些木偶儿假人打斗过,此次却是平生第一次遇到如此强劲的敌手,便抖擞起了精神,丝毫不敢有半分的懈怠。他虽然会使追魂神箭,但此处又无箭矢,也没有街道上卖甘蔗的老汉,那个神技算是完全白费了。就只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迈开两只腿不住的在院子里奔跑,只觉得耳畔呼呼呼的直响,拳风刮在脸上隐隐生疼。 还好,院子里有许多假山怪石以及盆栽林木,孙朗仗着身法灵动,在其间钻来钻去,眼看着每次那老爷的一双拳头就要擦到了孙朗的衣角,却又都擦着边儿掠过,全击在了假山和盆栽上。一时间,院子里嘎啦啦的作响,到处飞的都是木屑和石片,就连角落里一个小亭的柱子都被打中了一拳,差点断裂开来。 家丁们本来围在门口乐呵呵的围观,想看看小姐如何撒娇,也想看看老爷是不是会接纳了这个少年。怎料老爷突然发怒?见了这等骇人的声势,就一个个吓得抱头鼠窜,灰溜溜的躲到了院子角落里,生怕误中了老爷的重拳,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那位阿娇小姐急的大哭,跺脚直喊:“爹爹别打了,爹爹放过孙哥哥吧!”每一次那老爷的拳头挥出,这小姐都捂着眼睛不敢看,生怕自己的情郎孙哥哥死在当场。她灵机一动,突然大喊:“爹爹,你再如此为难孙哥哥,女儿就撞死在此!看你后不后悔!” 她这么一喊,那老爷立时脚下微微迟疑了片刻,他醋坛子翻腾,刚才使出了看家本领,却又丝毫挨不到孙朗的一片衣角,心里早就已经窝着一肚子的火儿了,此时如何还肯罢休?就指挥着院子角落里的家丁道:“你们几个,给我把小姐拦住,别让她做傻事!我今日非要教训教训这小子不可!”说完又迈开步子朝孙朗追了过去。 家丁们听老爷如此吩咐,哪里敢说半个不字?见小姐竟然真的跑着要往柱子上撞,就纷纷上来把小姐拉住,任凭她如何挣扎,也坚决的不敢松手。阿娇寻死未果,只能哭哭啼啼的骂自己的爹爹不讲道理。 孙朗虽然脚下不停,耳朵里却听的分明,心里十分的感动。他先前还以为这阿娇小姐不过是小姑娘心性,兼之有些怪癖,因此才对自己一时倾心,怎料此时却竟然为了自己的安危甘愿去死,真正是诚惶诚恐,心田甚慰,一股柔情蜜意油然而生。眼瞅着那老爷脚下迟疑了片刻,自己稍稍可以喘一口气,心想如此良机怎可错过?就铮的一下从背后拔出了那把铁剑来,迎面朝着对手劈去。 怎知这老爷却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就让你使兵刃,看你敌不敌的过老夫!”竟然不闪不避,举起手要硬生生的接住孙朗的铁剑剑刃。 孙朗见了大惊,暗呼一声:“不好!” 他被这老爷追的疲于奔命,情急之下才挥剑反击。本以为这老爷会躲闪开来,怎能料到他竟然摊开手掌强行抵挡剑刃?自己这把铁剑虽然驽钝,但总归也是金属利刃,岂是他那血肉之躯可以相比的?这老爷虽然凶恶,但总归是阿娇小姐的父亲,万一自己把他的手掌切断,那可如何是好? 心念及此,一种莫名的恐惧和悔意从孙朗脑海里浮起,驱使着自己往回撤手,然而惯性所致,收手却已然来不及了。 第一百二十三回 化石神功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孙朗见手中铁剑朝着那老爷的手掌斩去,不忍看他血溅当场,只能闭上了眼睛。 “锵!” 一阵清脆的响声像钟磬一般振起……孙朗大骇,睁开眼来,见铁剑上竟然迸出了缕缕火星,而那老爷的手掌却是连皮都未破一层,像个铁钳子一般捏住了自己的剑刃…… 孙朗的手臂被震的一阵酸麻,脑子里则完全懵了,不知道是何道理。 按理说,自己的这铁剑虽然不甚锋利,但总归是金属,为何斩在这老爷的手心里却丝毫不见损伤?而且,金属与皮肤相触,又怎会出金石相交的铿锵之音?又怎么会冒出阵阵火星? 惊惧之下,孙朗并不慌乱,忙屏气凝神,瞪圆了双眼仔细观察这位老爷的身体,见他体内暗流涌动,一股土黄色的灵力气息顺着奇经八脉涌入手少阴经脉,汇聚至了他的双拳之中。孙朗见过这种土黄色的灵力,和董袭体内的相仿,如果没有猜错,应当是土属性的灵力吧。 莫非这位老爷也会神技? 不知为何,现在他的双眼可以看出对方体内气息的流动,却无法像炭头一样可以辨识出眼前之人的前世今生。因而只能凭猜测以及对方体内灵力的颜色进行揣度。 果不其然,孙朗定睛往这位老爷的手上看去,证实了他的推断和揣测。只见这老爷的胳膊从小臂至手掌,竟然全都变化成了冰冷冷的青色石头,五根手指擒住了铁剑剑刃,出了格格格的金石摩擦之声。而他的大拇指上则戴着一枚石质的粗大扳指,上面刻着盘根错节的类似于刀刻的甲骨文样的字体,乍看之下就知道不是一件寻常之物。 难道这就是他的神技和神器? 这老爷是谁?难不成也是三国成名人物? “哈哈哈!臭小子!让你见识见识我化石神功的厉害!看你还敢不敢再勾搭我的宝贝女儿!”那老爷见孙朗脸上满是惊恐之色,十分得意,手上愈用力,把铁剑的剑刃抓的更紧了。 化石神功?什么鬼?听着就变态! 莫非这人的手臂可以随意的化为坚硬的石头?刀枪不摧,水火不惧? 这可让人怎么还手? 孙朗又是焦急,又是惊讶,感觉从来没有直面过如此强劲的对手。使劲儿往外拔剑,却仿佛泥牛入海般无法撼动半分半毫,脑门儿上豆大的汗水直往外冒,沿着脸颊滑落下来,流到了脖颈之中。 那老爷见了还以为是他的泪水流下来了,又是一阵仰头大笑:“臭小子!怎么如此孬种?竟然被吓哭了?我看你还是撒开手,朝着我磕三个响头,再跪地誓再也不靠近我女儿半分,我兴许就能饶你一命!” 他这话说的一点儿都不错,此时孙朗若想脱身,只有一条法子,那就是松开握着铁剑的手,然后掉头就跑掉。 然而这铁剑是凝聚着炭头鲜血的遗物,孙朗曾经信誓旦旦的誓过:“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此时就算是死了,又如何舍得将其遗弃? 孙朗心里一横,天生的那股不怕死的倔劲儿油然心生,淡淡笑道:“就算是死,我也绝不撒手!老匹夫,你女儿已经全心全意的跟了我了,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接受这个现实吧!” “嘿!好小子!倒还有点倔脾气!”那老爷见孙朗如此铁心,就又笑道:“既然你找死,那可别怪我无情了!”说完伸出了另外一只手来,搭在了孙朗的肩头。簌簌一阵响,这只手也登时变成了坚硬的岩石,微微一用力,五根手指就似个镊子般,在孙朗的肩胛骨上捏了下去。 格格格…… 孙朗只听到耳边一阵骨骼碎裂的声音,顿时有一股彻骨钻心的疼痛由肩头传入大脑之中,双眼一阵漆黑,差点疼晕了过去。但他宁死不肯屈从,就强忍着痛感苦苦支撑,摇摇欲坠的仍是站在原地。 那老爷愈得意了:“怎么?臭小子还不撒手求饶?如果我再加半分力道,就可以把你肩膀捏成粉碎了,你怕还是不怕?” 孙朗咬着牙道:“老匹夫,休想让我求饶!”他一边忍着巨痛,一边颤抖着举起左手紧紧的摁住了那老爷的手腕。他想把这石头手臂从自己肩头掰开,但却仿佛是蚍蜉撼大树,根本无法扳动一丝一毫。 “哈哈哈!好小子!你有种!”这老爷又是一阵大笑,心里升起了一股恻隐之心,微微松开了手指,想放过孙朗一马。 原来他之所以要和孙朗打斗,一来是想微微教训一下孙朗,哪里会真的把他打死打残?二来则是想在女儿面前展现一下老爹的威猛,意思是你满心欢喜的情郎其实不过是个孬种罢了。此时已然占了许多便宜了,看着孙朗如此的有骨气,倒也暗地里佩服,心想适可而止,这小子兴许已经惧怕了,就先松开了握着铁剑的一只手,笑道:“老爷我就喜欢这种不怕死有骨气的人!你这小子虽然喜欢拈花惹草四处留情,但终归也是个铁铮铮的汉子!哈哈……今日看在我女儿的面子上,就饶你一命,你赶紧离开我家,从此再也别出现在我面前啦!”说完这话,又准备松开钳着孙朗肩膀的右手。 然而,令他吃惊至极的事突然出现了。不知道么回事,他想把右手抽回来,却被孙朗用单手紧紧的握住了手腕,根本无法抽动。抬头一看,见孙朗憋红了脸,正在使出平生的力气紧紧攥住自己的右臂。 老爷登时大怒,骂道:“臭小子!你想干什么?给脸不要脸么?” 孙朗却突然嘿嘿一乐,道:“大老爷,我劝你得意的话莫要说的太早,你且看看我的右手!” 那老爷一凛,转头看孙朗的右手,竟然现他右手中的那柄铁剑不知什么时候凭空消失了。而孙朗的右手拇指上不知何时竟也戴上了一个扳指,与自己的这个石扳指相仿,却通体是锈迹斑斑的生铁打造! 老爷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狐疑道:“咦?你这小子,怎么还会变戏法?” 然而,还未等他话音落地,突然余光瞥见眼前一黑,竟然是孙朗右拳挥出,猛的朝着自己的面门打来。 诚如孙朗所料,这老爷的化石神功可以随意的把自己的四肢化为石头,用来攻击敌方,不仅有开山裂石之力,而且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暗想这个孙朗实在太也无礼,自己明明准备放他一马了,这毛头小子不跪地谢恩不说,竟然还敢反戈一击。盛怒之下,这老爷嘿嘿一声冷笑:“好小子!有种!看来今日不让你吃点苦头,你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说完伸出左拳正面迎了上去,心想双拳相交,这小子那嫩嫩的小拳头如何是自己这只石拳的敌手?说什么也要把你打的胳膊骨折断裂不可! “砰!” 一声轰然巨响,两个拳头不偏不倚,硬生生的正面撞击在了一起,竟然炸出了腾腾粉末烟尘,遮挡住了两人的视线。 第一百二十四回 以硬碰硬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ps:可能一直追书的朋友看出来了,小弟作为一个新人,一开始不太懂网文的套路,前十万字有些虐主,风头被配角抢了不少,说白了就是不够爽。 但是随着连载的进行,以及部分书友们提意见,小弟逐渐的开!窍!了!没错,开窍了!主角后面也会越来越厉害,文章越来越爽!打许褚,斩吕布,戏貂蝉,约蔡琰,多得是嗨点,万请书友们继续支持。最后感谢一下你狂vs我拽,混魂滚粗的推荐票,不剧透了,继续努力码字去了\(^o^)/】 两人顿时被石灰烟尘笼罩在了其中。这老爷目不视物,心头却是一阵纳闷儿,按道理这毛头小子那细嫩的小胳膊被自己的石拳打中,现在就算是胳膊没有断,也应该已经被打的鲜血横流了。然而……为何却未听见他出一丝疼痛的喊叫声?莫非……这小子已然被自己打死啦? 而且,这烟尘是从哪来的?石拳打在血肉之躯上,为何会冒起烟尘? 烟雾缓缓散去,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了前方……这老爷不看则以,一看又是一惊…… 只见孙朗非但没有喊疼,反而是笑吟吟的站在对面,脸上全是一副轻松自如和得意洋洋之色。他的右臂也没有断裂或是受损,反而……和自己的化石神功一眼,也变成了坚硬的岩石! 两个石拳相交在一起,以硬碰硬,仿佛像是彗星撞上了木星,顿时炸出了漫天的飞屑和烟尘,竟然打了个骑虎相当,不分上下! 这老爷错愕的喝问:“臭小子!你从哪里学的这化石神功?老子的独门绝技怎么你也会了?” 他哪里知道孙朗身怀盗取灵力的神奇技艺,天下所有神技都可以信手取来,以为自己所用。孙朗见情势危急,匆忙之中干脆舍弃了黄忠的追魂神箭,趁左手抓住他手腕的同时,手指扣在了他的穴位之上。仅仅片刻之间,土属性的灵力就像泄闸一般的涌入了孙朗体内。 孙朗一经得手,学着这老爷体内的气息运走,也把灵力集中在了双拳之上,果然两只胳膊也化为了坚石。他嘿嘿一乐:“老爷子,您这神技不过尔尔,我一学就会了。你可千万留神!莫要栽在我这么一个臭小子手上了!”说完这话,右腿呼呼变成了一条坚硬的石腿,横着踢出,朝着那老爷的下盘踢去。 “嘿!好你个臭小子!老子怎么会栽在你手里?”这老爷果然有大将风范,危急之下并不慌乱,一边咒骂,一边把肥胖的身子向后一跃,躲开了孙朗的攻击。左手变拳为掌,顺着势头突然从上而下一切,朝着孙朗的头顶斩去。 孙朗见他这一招十分精妙,兔起鹘落之间不但躲开了下盘的攻击,而且还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反而朝着孙朗出了致命一击,无奈之下,只能侧头躲避开来。 然而就是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那老爷竟然右手反扣住了孙朗的左臂,左手斩下后揪住了孙朗的衣襟,胳膊使劲儿一甩,像个链球一般把孙朗丢了出去,顿时解开了自己手腕被孙朗捏住的不利局势。他一经解困,就接着顺势而为,两条短腿儿不停,在地上奋力一蹬,像个皮球在地上弹起一般,又朝着孙朗打了过去。 而孙朗身子腾空,也是不慌不忙,腰身在空中一扭,来了个鹞子翻身,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还未站住脚跟儿,见那老爷已经欺身而上了,只能挥舞起了一双石拳,和对方周旋较量了起来。 如此一来,两人又在院子里打做了一团。这一次打斗却和之前孙朗只顾落荒而逃的情形大不相同。他二人的双拳双腿都可以变化为坚硬的岩石,每每相交都出轰隆隆的山崩地裂之音,俨然一副不相上下、你死我活的架势。而院子里那些典雅的盆栽、奇异的花木、珍惜的山石们可是糟了大殃,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成了一团乱糟糟的垃圾,七零八落散掉的到处都是。那些用名贵木材建造起来的房屋则更是不堪一击,每次石拳击打在上面,都嘎啦啦的留下一个大洞,瞬时变成了一堆不中用的破墙残垣。 那帮家丁们更是看傻了眼儿,一边疼惜这大好的园子被打成了废墟,一边暗地里替老爷捏一把汗,生怕老爷阴沟里翻船,输给这么一个默默无名的后生。 而那位阿娇小姐此时也不再寻死觅活了,她本来以为自己的情郎孙哥哥要血溅当场,被爹爹打的体无完肤,但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这位孙哥哥竟然可以和自己的父亲一较高下,不禁愈的觉得他是个神通广大的盖世英雄,心里的爱慕之情仿佛是涨潮的江水澎湃汹涌,不由的大声叫喊来:“孙哥哥好样的!孙哥哥威武!孙哥哥留神,小心我爹爹的重拳!我爹爹身子胖,脚步慢,你可以转到他背后攻击!”。 那老爷听了这话,心里那叫一个气,自己的女儿非但不支持自己,反而胳膊肘往外拐,竟然替一个外人加油打气,不但如此,还把自己的弱点告知给了对方。然而无论他如何生气,却越打越是惊讶,惊讶这孙朗为何竟会自己的独门绝技,而且用的也十分纯熟利落。越是惊讶则又越是焦急,自己苦练数十载的石拳竟然久久无法把孙朗制服,心里便躁的像团乱麻,又气的似吃了火药般翻江倒海。 他盛怒之下,炸雷般大喝一声,把全身的气息全都凝聚在了右臂之上,使出百分百的力道,挺着一个重重的石拳朝着孙朗打去。 孙朗见这老爷气的双目呲咧,咬牙切齿,而他的右臂则是岩石皲裂,仿佛是一条条青筋和血管般虬伏。暗料到这位老爷子定是动了真怒,这一拳定是使出了毕生的功力,不敢硬接,只能身子腾空跃起,在半空轻盈的一翻,双脚跃到了身后的一个高高的院墙上面,躲闪开了这惊天僻地的一拳。 而那老爷的拳势哪里还停的住?朝着孙朗脚下的那堵院墙就撞了过去。 轰! 好似是一列高运行的火车猛烈的撞在了山石之上,厚厚的院墙挨了这么重的一计石拳,顿时被炸开了一道巨大的裂口。那老爷圆溜溜的身子像个子弹般从缺口中穿出,直接闯到了院墙外的大街之上。 而孙朗本来站在院墙上,院墙轰然倒下,他就也只能跃步来至大街中。 这一下子就愈更加热闹了。大街上本来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沿街叫卖的小贩,突然见院墙炸裂开来,都弄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儿,吓得四下逃窜、仓皇而逃。只一瞬的时间,原本喧闹的大街就变得冷冷清清,只剩下了孙朗和那老爷两人。 二人虽然换了一个打斗的场所,却丝毫激情不减。那老爷刹住了脚步,又朝着孙朗打去,而孙朗还未落在地上,就也只能挥起拳头迎击。 你来我往,拳打脚踢,仿佛是两个拳击手在街心上较量,只不过手上戴的不是拳击手套,而是石头裹敷起来的坚硬石拳。 第一百二十五回 大将曹仁(第二更)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求订,您的支持是我莫大的动力。谢谢!) 这老爷身体臃肿肥胖,四肢短小的可怜,脚底下的步伐本来就缓慢,又打了如此许久,渐渐的体力不支,此时越来越挪动不开步伐了,就只能站在原地与孙朗打斗,依靠着自己拳法精妙、力道沉重的长处,来弥补自己度迟缓、身形缓慢的缺点。 两人越打越久,孙朗则回想起了刚才阿娇小姐的提醒,也逐渐的现了他这一身形缓慢的缺点。正所谓避其锋锐,攻其不备,孙朗就不再和对手正面交锋,而是迈开步子,流星一般的绕着这老爷不住的来回打转儿,转到对方身前时,则用双拳护住要害;一旦转到这老爷的身后,就挥起拳头专门儿攻击他身体上没有化成岩石的皮肤。这老爷为了避免自己受伤,只能站在当中随着孙朗转圈圈儿,狼狈的扭动自己肥大的身体,像个陀螺般滴溜溜的打转儿,用石化的双拳和双脚来抵挡孙朗的攻击。 一个身轻如燕,一个肥胖浑圆,一个潇洒迅捷,一个臃肿不堪。两人耗了许久,慢慢的孙朗竟然逐渐占据了上风,而那老爷却累的满头大汗,越来越支撑不住了。 眼看这这老爷转不动了,孙朗瞅准时机,猱身而上,挥拳打中了那老爷肥大的屁股,只觉得肉嘟嘟的像是海绵,而那老爷似乎并不疼痛。孙朗想看来还是应该打肉少骨头多的地方,这样才能叫对方吃疼。孙朗就继续转着圈儿寻觅时机,专门儿挑身上肉少的地方打。 而那老爷的胳膊本来就比孙朗的短很多,所谓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孙朗行如鬼魅的到处偷袭自己,却丝毫没办法还击。身上、腰上、背上、肩膀上,接二连三的被孙朗打中,果然是疼的撕心裂肺,看来石拳的确比软绵绵的拳击手套打人狠得多。 终于,这老爷不仅被打的浑身疼痛,而且转来转去的天旋地转,只觉得到处都是孙朗的影子,头顶上还有数不清的小鸟儿和星星在飞来飞去。两条短腿儿一个拌蒜,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但他仍不服气,还是不想认输,就高高的撅起了屁股,晃晃悠悠的想从地上爬起来。 孙朗见对方已经无法再支持了,便停下了脚步,来至这老爷身后。看到这老爷浑圆的身子仿佛是个肉做的足球,玩心大起,一股恶作剧的冲动浮起,抬起腿来,想一脚踹在这老爷的屁、股上,把他像球一样滴溜溜的踢出去,或者是让他来个狗啃泥般的扑倒,彻底击垮他的斗志和自信心。 战场上打败对手的最佳方式是斩下敌将头颅,而此时在大街上较量,孙朗再也想不出比踹在敌人屁、股上更好的获胜方式了。 刚刚把腿抬得老高,这一脚还未来得及踹下去,耳中却突然听到一个惊慌的喊叫声老远的传来:“孙公子!万万不可!快快住手!不可无礼!” 这不是那位议郎王浦的声音吗? 孙朗一愣神儿,就收了腿,转头一看,果然见议郎王浦老远的跑了过来,他身后面跟着董袭、张纮等人。 原来董袭见公子被人掳走了,脑子也不算傻,悄悄地跟在后面追踪了半天。见众人把孙朗押入了一个诺大的宅院里,左右无计,只能回到驿馆喊来了张纮。恰巧儿王浦也在驿馆中,三人马不停蹄,就一起赶了过来。 孙朗哈哈一乐,指着那肥胖的老爷得意洋洋的道:“你们来看,本公子今日和此人大打出手,以强克强,现在只差最后一脚,就可以大获全胜了!”说完再次抬起腿来,又想踹那老爷的屁股。 怎知王浦却似是吓丢了魂儿,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纸,浑身抖的犹如筛子,冲上前来颤颤巍巍的扶起了那了胖老爷,然后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朝着那老爷不住磕头道:“曹……曹……曹将军……孙公子无礼,将军莫怪……将军莫怪……” 孙朗登时懵了圈,满脸狐疑的问:“他?他是那门子的曹将军?” 还没等王浦回答,那胖老爷就一手捂着身上被打紫了的肥肉,一手指着孙朗,咧着嘴问:“王大人,你认识这臭小子?” 王浦左看看胖老爷,又看看孙朗,表情哭笑不得,一拍大腿,叫道:“嗨!你们……这……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呐!” 胖老爷双眼瞪得圆圆的,疑声问:“怎么?我怎么和这臭小子是一家人了?” 王浦苦笑道:“这臭小子……这臭小子不是别人,正是天子诏令里要与将军您家小姐完婚的那位孙五公子啊!” 胖老爷大惊,指着孙朗问:“他?他就是孙文台将军之子?孙朗孙早安?” “可不是吗!”王浦表情尴尬至极。 孙朗也是张着嘴久久不能闭上,从嗓子里憋出了几个字:“你……你就是曹……曹仁将……将军?” 王浦忙道:“什么曹仁将军?你应该喊岳丈大人!” 孙朗这一下可是站在风中凌乱不已,被雷的外焦里嫩,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四起,抖一抖全部可以掉到地上。他平复了一下战战兢兢的心神,稍稍理了理思路,原来在街上碰到的那个阿娇小姐竟然就是自己的未婚妻子,而这个胖老爷不是别人,正是曹操的手下大将,自己未来的岳丈大人曹仁曹子孝。自己不明所以,竟然和未来的岳丈大人大打出手,不仅如此,还把岳丈大人打趴在了地上。还好王浦及时赶到,不然那一脚如果真的踹下去,以后和岳丈大人天天见面,得有多么的尴尬? 想到这儿,孙朗觉得无地自容至甚,恨不得立马找一个地洞钻进去。 正在气氛尴尬至极的时候,突然一个温柔的身躯扑了过来,原来正是阿娇小姐。她跟着来至街上,听到了王浦说的话,这一下可是喜从天降、芳心大慰。使劲儿的搂住了孙朗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兴奋的道:“好哥哥,原来你名叫孙朗?原来你就是我的那个未婚夫婿!这下可好了,咱们的婚事是天子定下的,谁也无法再阻拦了!”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双目之中秋波盈盈,仿佛对孙朗刚才抬腿要踹自己父亲的屁股丝毫不介意,反而觉得只有如此举动,才体现出孙朗的英雄气概。 孙朗也无法对曹仁视而不见,只能轻轻的掰开了阿娇的胳膊,满脸堆笑的上前去,朝着曹仁深深的一揖倒地,拜道:“晚生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得罪了岳丈大人,实在是该死!该死!求岳丈大人万万不要记挂在心,大人不记小人过,宽恕了晚生的无礼罪责。” 曹仁老脸顿时挂不住了,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叱咤天下的大将,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子,被自己的女婿打趴在了地上,这可是比杀头掉脑袋都让人憋屈的事。只能背起手来,仰头看着天上,清了清嗓子道:“咳咳……哼!你哪里得罪我了?刚才我俩不过是切磋一下武艺,打成了一个平手,难解难分,不分高下。我没伤到你,你也没伤到我!” 孙朗听了这话,顿时明白了曹仁的意思,忙哈哈一笑道:“正是正是!岳丈大人神功盖世,武艺群,就算是吕布小儿也不是您的敌手,哈哈……晚生这么一个默默无名之辈,又怎么可能碰到您的半分皮肉?晚生苦苦支撑,打的浑身虚脱无力,这才和岳丈大人将将打成了一个平手。由此可见,姜还是老的辣,论武功么,岳丈大人还是高明了不知多少……” “嗯……”曹仁听孙朗给自己一个台阶下,脸上不悦的神情顿时缓和了,点头道:“你的武艺虽然比我差许多,但在后生晚辈之中,也算是不错了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回 金屋藏娇(第三更) (感谢篁宸欧尼酱的打赏和推荐票!) 阿娇听父亲赞赏孙朗,更是芳心大悦,上前来搂住父亲撒娇道:“爹爹!好爹爹!既然孙哥哥如此优秀,那你还不快点儿准备我和他的婚事儿?” 她这一挨上来,碰到了曹仁身上被孙朗打的淤青的伤处,顿时疼的曹仁直咧嘴,气鼓鼓的道:“哼!急什么急?谁说我同意他能娶你了?” 阿娇听了这话,满脸的笑容顿时凝滞住,疑惑的问:“你还不同意?我和孙哥哥两情相悦,你又怎么能不同意?就算你不同意,我俩的婚事是天子定下的,你又怎么能反悔?” 曹仁哈哈一笑,瞥着嘴道:“天子?天子算老几?现在朝廷上下还不都是你伯父说了算?只要他摇一摇头,那张天子诏令就是一个没用的空文!” 孙朗听了这话登时警觉,心头一凛。曹仁是曹操的族弟,是而他说的这个所谓的伯父,肯定就是那位奸雄曹****。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名为汉相,实为汉贼。他把自己诓骗到许都来,说好听点是来奉诏成亲,其实无非是想把自己扣做人质,以此来要挟身在江东的孙策。的确,只要那曹操张口说一句话,就完全可以悔去这门亲事,到时候自己非但没法怀抱美人归,反而会真的被软禁起来,再也没有回返江东的可能性。 曹仁此话一出,曹阿娇立时又不依了,扭来扭去把两只胳膊甩来甩去,嘟着嘴啐道:“臭爹爹!坏爹爹!先前说女儿必须奉诏完婚,现在却又说这种话!哼……我看你就是因为被打不过孙哥哥,所以才故意为难他!” 曹仁老脸一红,忙结巴着道:“胡……胡说!我何时打不过这臭小子了?简直是满口胡言!” 曹阿娇伸手指在脸蛋儿上刮了两下,吐着舌头道:“切……不知羞!刚才明明被被孙哥哥打的抱头鼠窜,满地找牙,狼狈不堪,趴在地上迟迟站不起身来,还大言不惭的说和他打了一个平手。连女儿都替你羞羞羞了!” 曹仁极爱面子,忙打断她的话,大声道:“哼!我是你爹,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的婚事就是我说了算!我若是不同意,你伯父也不会为难于我!” 曹阿娇大怒,伸出两个肉嘟嘟的小拳头在父亲的胸口乱锤乱捣,又觉得十分委屈,干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曹仁毕竟爱惜自己的女儿,见她哭成这样,顿时慌了神儿,怕打着她的肩头不住安慰。但安慰来安慰去,那阿娇却哭的愈发厉害。 曹仁无奈的乱摇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儿来,大声道:“好闺女,别哭了!你想和这臭小子完婚,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却有个前提条件!” “什么前提条件?”阿娇顿时不再哭了,大眼睛眨阿眨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曹仁笑了笑,不理自己的闺女,却朝着孙朗道:“臭小子可能有所不知,我家这个闺女名叫阿娇,是我的掌上明珠,从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谓是全府上下的万千宠爱全都集于她一人身上。嘿嘿,如果你想和我家闺女成亲,这礼聘的规矩嘛,也万万不能马虎了。” 孙朗点了点头,道:“令爱对晚生青眼有加,乃是晚生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她是大家闺秀,这礼聘之事自然要隆重奢华。不知道岳丈大人有何规矩,不妨悉数说来。”孙朗心想这曹仁开口要聘礼,无非是些金银财宝、绫罗绸缎之类,自己从荆州刘表那里带的钱财大大的有,这点聘礼还是送的起的。 曹仁笑着点了点头:“嗯……你先别急着喊我‘岳丈’,你能不能完成我这个条件还不知道呢!嘿嘿,刚才我俩大打出手,把我一个大好的园林都打成了一个废墟,因而必须要赔偿于我!” 孙朗还以为他要如何刁难自己,听了曹仁的话,不由笑道:“原来是这个,晚辈一时鲁莽冲动,和老爷打了起来,损坏了贵宅,的确是万万不该。”转头朝身后的董袭道:“回驿馆取黄金一百斤,赔偿给曹将军。” 董袭应了声诺,掏出甲马神符来,准备用神行之术回驿馆取金子,料想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可以回来。怎知刚刚迈起腿来,曹仁却突然摇着头道:“非也非也!我提的条件并不是让你赔偿金子!” 孙朗觉得甚是好奇,忙道:“噢?您不要金子?那也好办!”转头要朝身后的张纮道:“子纲先生,你擅长建筑,不知多久可以修复这个园林?” 张纮捋着须髯沉吟片刻,答道:“禀公子,修葺这个园林只需给我两日时间。” 怎知曹仁又摇了摇手,道:“非也非也!我也不是让你修葺这个园林!” 孙朗这下可纳闷儿了,狐疑不定的问:“那按照曹将军之意,是要提出什么条件?” 曹仁哈哈一笑,踱着步子绕着孙朗转了两圈,昂着头道:“你想和我家闺女在一起,就必须要效法古人,学习汉武帝迎娶馆陶公主之女陈阿娇时的礼仪,在我家园林的废墟空地里建起一座金色的大屋子出来让她居住,作为聘礼。我闺女名叫阿娇,这个聘礼的名字就叫做‘金屋藏娇’!因为时间紧迫,所以这屋子必须要在三日之内建成,必须富丽堂皇,通体金色,这才配的上我家闺女高贵的身份。怎么样?你小子做的到吗?” 孙朗一愣,也记起了历史上确有“金屋藏娇”这个故事。说的是汉武帝刘彻小的时候,说长大了想娶自己的表姐,馆陶公主的女儿陈阿娇做夫人。众人都问他准备如何迎娶,他就说我要建一座大大的金屋子,让表姐住在里面。因为有这个故事,就有了“金屋藏娇”这段千古佳话。 没想到,这个老爷为了让刁难自己,竟然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来。孙朗琢磨透了其中缘由,就站在原地不住暗自冷笑。 曹阿娇又不依了,继续撒娇道:“哼!天底下有谁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建造出一座金色的屋子?爹爹分明是在故意刁难!”阿娇对她爹爹恼的无以复加,觉得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曹仁摊开两手,面露一副无辜神态道:“这可不能怪爹爹了,爹爹都已经网开一面,替他想好了一条出路了。如果想要入赘我曹家,就必须展现自己过人的才能。他如果不能完成,就该乖乖的知难而退。” 曹阿娇又哭了起来,嘴里乱骂:“臭爹爹,坏爹爹,三天内盖个金屋子,你来盖一个我看,你这是诚心使坏,不让女儿好过!” 曹仁哈哈大笑:“爹爹哪里诚心使坏啦?这个姓孙的后生不行,没准别人行呢?哈哈哈!” 阿娇不住啐骂:“呸呸呸!还说不是诚心刁难,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三天盖一座金屋子,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能有人盖得出来!” “谁说没人盖得出来?我就能……” 孙朗突然打断了他父女俩的对话,淡淡的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回 分头行动 “嗯?”阿娇和曹仁都是一愣神儿,回头看着孙朗,见他自信满满的站在那里,脸上露出一种轻描淡写的笑容。 孙朗咳了咳,若无其事的道:“不错……一座金屋子,三日之内,富丽堂皇,我盖得出来……” 曹阿娇泪汪汪的眼里全是崇拜,觉得自己这位意中人不但武艺高强,而且是处处异于常人,随口说出一句话,都透露着他的雄雄自信和咄咄逼人的气势,只觉得他的形象又魁伟又高大,同时又不失风采奕奕和气宇轩昂。爱慕之情无法排解,就又扑上来搂住他,轻轻的喃道:“孙哥哥,我就知道你是个大英雄,又会射箭,又……又打的人家那么舒服,不仅把我爹爹打的屁滚尿流,而且还会盖房子……嘻嘻……阿娇指天发誓,这一辈子跟定你了。” 曹仁对孙朗的淡定和从容也是微微诧异,又见闺女和孙朗如此亲昵,忙上来拉开,道:“不像话!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子成何体统?我就不信这小子能在三日内建起一座金屋子!”他转头朝着远处的一个管家道:“去给这小子在宅子里挑一块空地儿,所有建筑材料都提供给他!三天之后的这个时间,我来看他盖的金屋子,如若没有,就一辈子别再见我家闺女!” 说完话,曹仁抚着自己身上的伤处,一瘸一拐的想走。突然瞥见自己的女儿仍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孙朗,就把她一起拽着就走。曹阿娇拗不过自己的爹爹,只能朝着孙朗喊道:“孙哥哥,我相信你一定能盖出一座金屋子来的!我等着你来娶我,你可千万别辜负了我啊……” 孙朗听她张口闭口的喊自己“孙哥哥”,整个小心脏都快化了。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在三天内盖出一座富丽堂皇的金屋子来,不只是为了自己这个胖乎乎的美女未婚妻,而且还关乎自己的面子问题。 管家上前来,带着孙朗在这个府宅里逛了一圈儿。看见有许多风景秀丽,傍水临桥的好地皮,这管家却都不选,偏偏选了一个府宅里最偏僻、被打的最凌乱的一块儿空地给孙朗,原来是寻思反正孙朗也盖不出金屋子来,给他好的地段反而是浪费,还不如把最差最偏僻的地方选给他。这管家指完了,也不多说话,就哼哼冷笑一声,扬长去了。 孙朗也不生气,只是呵呵一乐,见这块空地虽然偏僻清幽,地面却十分平整扎实,正好打地基,盖金屋。迈着步子丈量这块儿空地,发现面积不大,如若想显得气派,就只能盖一座阁楼,略微沉吟片刻,心里已经有了主张和创意。 董袭凑上前来道:“公子,那胖小妞刚才拿着小刀扎俺,她那胖老爹更加不是个好东西,难不成公子真想娶那小妞?” 张纮抢着答道:“要娶!必须要娶!” 董袭纳闷儿的问:“咦?子纲先生,又不是你结婚娶媳妇儿,公子都没说话,为何你却要答的如此畅快?” 张纮慢悠悠的答道:“董将军有所不知,这桩婚事不只是关乎公子个人的幸福,而且还关系到我们几个人能不能返回江东。不仅如此,更是关系到江东所有人的颜面。试想一下,公子若是白白的来许都一趟,却又空手而回,不是太也令那曹孟德耻笑了吗?从此以后,我江东之士还有何颜面立足于天下?孙家军还有何颜面占据江东?” 孙朗看了一眼张纮,心想果然不愧是子纲先生,一下就能看出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其实也不担心曹孟德会把自己扣压在许都,毕竟自己可以偷取董袭那日行千里的神技,一日之内就可以飞奔回江东,任凭谁也阻拦不住。但如果两手空空的返回江东,说好的媳妇儿没娶到,自己的老脸还往哪里搁?曹魏的那群武将和谋士们会怎么看自己?这可是提升到了一种空前的高度,关乎到了两家诸侯的政治利害和军事博弈,关乎到了未来的天下大势。 但凡涉及面子问题,都是一个有志气的男人无法置之不理的问题。孙朗有志于天下外,自然也不会甘愿落下一个两手空空仓皇而逃的臭名声。而且抛开这些煌煌之言不说,孙朗也对那个曹阿娇也是怦然心动,巴不得和她结成连理之好。心念及此,就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斩钉截铁的道:“子纲先生所言不差!我一个人的幸福又和足惜?江东子弟的颜面才是最重要的!这个娇滴滴的胖媳妇儿,我孙朗是娶定了!” 张纮点头微笑,以示赞许,沉吟片刻,却又蹙眉起来,喃道:“只不过……要在短短三日之内建造起一座金屋子来,这可真是比登天还难呐……我虽然擅长建筑,但也只是会营造木质建筑,若说是金子做的屋子,却真是一筹莫展,想不出任何计策啊……” 孙朗哈哈一笑,拍了拍张纮的肩膀道:“子纲先生勿忧,本公子山人自有妙计!你只管回驿馆把贺齐喊来,让他带上三十名随从,全权听你指挥。两日之后仍在这里会和,我要看到此地已经建造起了一座三层的木质阁楼!子纲先生可以做到吗?” 张纮不暇思索,就点头禀道:“三十名随从,两日时间昼夜不歇,再凭借着在下的神技,建造一座木质阁楼绰绰有余了。只不过……那曹仁要的是金屋子,公子建一座木阁楼有何用处?” 孙朗也不正面回答,只是笑吟吟的道:“子纲先生只管造出一栋木阁楼来即可!其余的全交由我来办!先生记住,这阁楼要建的有多气派,就多气派!有多豪华,就多豪华!总而言之,要高端大气上档次,酷炫狂拽吊炸天!咱们分头行事,就此别过!”说完头大袖一挥,也不回的就拂袖而去了。 张纮和董袭面面相觑,丝毫摸不透其中的古怪和奥妙,但回过头来一寻思,这位公子虽然平时经常举动异常,例如在黄家宅院做木牛,在汉江船上人工呼吸等等,但每次却都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次别人要他做金屋子,他却吩咐做一个木阁楼,难不成他有点木成金的本事,可以把木楼变成金楼? 但公子向来高深莫测,特立独行,二人也不敢再过多怀疑,只能分头行事,各自忙碌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回 点木成金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董袭展开神行之术,眨眼间就窜回了驿馆。从曲阿本来带了五百军士,但来至曹操的地盘不能如此招摇过市,就仅仅留下了几十名随从,其余的都遣返回去了。董袭把前因后果简短的跟贺齐一说,二人马不停蹄,就带着三十名随从飞的赶至了曹仁府中来。 张纮的神技就是盖木制建筑,使用一副鲁班墨斗,在军营之中可以迅的搭建起木寨和塔楼,而在民居建筑上也十分的有一番造诣。他趁董袭回去叫人手的这会儿功夫,一边沉吟思索,一边用树杈在地上画出了一副建筑草图。 胸中有成竹,下笔愈有神。大工匠的风范就是如此,弹指一挥间,心念中就可以衍生出无线的创意和灵感。有钱好办事,大家大户舍得使银子,办任何事都能顺风顺水,成批上好的木材说送来就送来,什么斧凿锯尺等工具更是一应俱全,全部供张纮调配和使用。一帮人说干就干,砰砰嗙嗙热火朝天的开始施工起来。 这府宅里的家丁们听见了动静,知道他们是那位姓孙公子请来盖楼的,就笑吟吟的凑过来围观,想看看他们如何能在区区的三日之内盖起一座金屋。 但见张纮的墨斗弹来弹去,数十随从的身形快如鬼魅,一个人竟然可以顶数十个人的劳力,不出半日,搭起地基,不出半日,平底起栋。过了一宿,装上了大梁,数个时辰以后,按上了雕花的门窗,又过了大半天,竟然就已经喜封金顶了。 一帮家丁们见这效率竟有如此之高,惊讶的瞠目结舌。虽然瞧着新奇,却也忍不住奚落和嘲笑,一个家丁笑道:“奇哉怪也,说好的是建个金屋,你们却盖了个木屋。虽然度奇快,但又有屁用?我看你们还是别在这里浪费时间,赶紧灰溜溜的滚出去吧!” 另一个人反驳他道:“呸!干嘛要撵他们走?他们虽然盖了个没用的木阁楼,但总比这里这里空荡荡的一片土地的好。别人忙着替咱们府中盖楼,咱们却要将人赶走,天下哪有这般不讲情面的道理?” 刚才那家丁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也对也对!反正平日里无聊,让他们在这里盖楼,我们也好瞧个热闹!嘿嘿,哈哈哈!” 家丁们觉得这话说的有道理,就一边起哄,一边继续围观,到了第二天傍晚,天色昏黑一片了,就都做了鸟兽散,回屋各自休息了。 那位曹阿娇小姐按耐不住好奇之心,期间也来看望过几次,也只是看见了一个普普通通木阁楼,哪里半点儿金屋子的影子?而院子里忙忙碌碌的只是几十个不认识的人,她那位念兹在兹的孙朗哥哥不知道去了哪里,莫不是觉得盖金屋不成,故而挂不住面子逃走啦?一想到这儿,不由为孙朗暗暗焦急,更为自己的婚事郁郁寡欢,一夜辗转反侧的无法入眠。 转过天来,太阳还没升起来,只在天际线上露出一丝丝微光。有个起床早的家丁一大早儿出来撒尿,正好路过此地,睡眼惺忪的抬头一看,竟然看到这里矗立着一座金灿灿、明晃晃的三层阁楼,晨曦照在上面,金光闪闪,像是万点龙鳞般闪闪亮亮,煞是好看!这家丁还以为见到鬼了,怎么昨日还是一个未完工的木楼,今天就变成金子做的啦?这一惊吓可是非同小可,肚子里憋了一宿的尿顿时哗啦啦的全撒在了裤裆里,屁滚尿流的朝着前院儿跑去,嘴里大喊大叫:“不……不好啦!老爷小姐快来看呐!大家伙儿都来看呐!见了鬼啦!真有金屋子啊!” 这个家丁到处嚷嚷,声音里满是惊惧和恐慌。他这一喊不要紧,果然惊动了整个宅院里的人,些许片刻,那位曹仁就匆匆赶来,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衣,外衫搭在肩头,还来不及穿上,显然是刚刚起床。 曹仁之所以定下这个“金屋藏娇”的要求来难为孙朗,是想到除非神通广大的神仙施法,否则这个孙五公子万万不可能在短短三日之内盖出一座金色的屋子来。他有心要瞧一瞧孙朗出丑,就吩咐下人全场替他监视院子里的动静,昨儿个也曾听说一帮人忙忙碌碌的在院子里干的热火朝天,拉锯子、锤凿子、磨刨子,无非都是些最常见的木工手艺,盖得也就是座再也普通不过的木楼。 虽然建造度出奇的快,但再怎么说也只是个木头的罢了。木头和金子有着天壤之别,任凭你盖得有多快,仅凭这质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处软肋,就可以全盘否定孙朗的努力和成果。 他听了这个消息大喜,本打算今天早上过来,就把孙朗好好的羞辱一番,说小小后生为何竟敢用一座木楼来搪塞和敷衍本老爷?实在是无礼至极,索性乱棒打出,再也不让自己的女儿见到他,好教自己出了被孙朗打趴在地下,还差点被当球一样踢出去的怨气。 然而,就是今天早上,他还没睡醒,就突然听家丁嚷嚷着说院子里真的变出来了一座金屋子。他还没来得及从床上爬起来,就惊的一屁股摔倒了床下,连衣服都来不及穿,拖拉着鞋,就大步流星的奔了过来。 曹仁还未走近,迎头就看见院子里矗立着一座豪华的阁楼,上下共三层,每层之间有飞檐隔离开,顶上做琉璃宝塔状高高耸起,墙壁上,窗棱和门扇上都是精美的浮雕,雕刻着夔龙飞凤纹、鸳鸯戏水纹、双蝶穿花纹等等,都是寓意着男女双宿双栖之意。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奇特的,最奇特的是这楼阁果然真的是通体金色!阳光一照,金光闪闪,简直让人睁不开眼来! 曹仁都快吓疯了,就算是砸破脑袋也无法琢磨透,一座木头搭起来阁楼,怎么会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座金光灿灿的高楼广厦? 孙朗此时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楼的门口,脸上带着一股虽然疲倦之色,却笑的十分畅意,道:“怎么样?还未到三天时间,老爷子看我这金屋子盖如何?可配得上你家令爱千金吗?” 曹仁的嘴本来就大,此时张的愈大大的,好像一只河马一般,惊讶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而张纮、董袭、贺齐等人也是琢磨不透其中的缘由。他们三人整整忙和了两天两夜,困乏至极,就倚着院墙睡着了。今儿早上醒来,竟然见公子果然把那个木楼变成了一座金楼,不由又是佩服又是诧异,莫非我们的这位五公子真的有点木成金的神通?(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回 挥金如土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这会儿那位阿娇小姐也来了,双眼红通通的肿起了老高,显然昨晚又是哭泣不止,又是整夜未眠,此时却看见昨儿个那个全用木板搭起来的楼阁竟然真的变成金色的,而自己的心上人则像个大英雄般的站在楼下,用一副篾视苍生的气势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不由先是惊奇,又是欣喜,再也掩盖不住对孙朗的爱慕之情,直接上来又是一把搂住,嘴里不住的说:“孙哥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果然盖出了金屋子!如此一来,阿娇终于可以和哥哥在一起了!” 曹仁看自己的女儿又和孙朗缠在了一块儿,惊讶之余,一股不服气的心情又是油然而生,走上前来,伸手在那楼壁上摸了摸,触之冰凉,的确是有金属的触感。再伸手摸了摸,上面起起伏伏的有些刺手,确实似有一层金子般的外表裹敷住。又伸出手指在上面敲了两下,出了“咚咚”的声音,仿佛并不像敲在金子上一样铿锵有声,反而像是敲在了木头上绵绵振振的虚浮无力。 难道孙朗真的有点木成金的本事? 其实不然…… 曹仁虽然心下狐疑,但又怎能猜到,其实这座阁楼仍然是用木头制成,只不过却被孙朗连夜刷上了一层金色的油漆。 汉朝时期已经有了漆器,但一般都是黑色红色亦或是普通的黄色,但却没有金黄色的漆。若想在木器上加工出金黄的效果,则需在木制家具上镶嵌金箔,如此才能使其出金子般的色彩。但调配黄金色的油漆,却是后世明清时代才明的工艺。 自从立下约定那天起,孙朗就吩咐张纮、董袭、贺齐三人日夜不停的盖楼,而自己则是回到驿馆,翻出了刘表赠送的数百斤黄金,送至城里的工匠处,命其全部打造成薄薄的金箔。工匠从未见过有人出手如此阔绰,竟然要把上百斤黄金全都打成金箔,见其中有利可图,自然是满心欢喜,热火朝天的打造了起来。 孙朗骑上了盗骊宝马,又赶回驿馆喊上了十几个随从,直接飞奔出城到了附近的山林之中,找了几十株参天的乔木。这乔木喜光,一般生长在山坡向阳之处,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大规模野生生长,因此也不难寻找。 乔木又称漆树,其树茎中的汁液是上好的防腐漆液,也是古时候制作油漆必备的材料。孙朗拿出刀来,专门挑树干上的韧皮部位割去,在把木桶接在下面,果然滴滴答答的流淌下了漆液来。一个刀口儿干涸了,就再换一个位置割取。十几个随从见公子如此,也就纷纷效法,仅仅半日,就已经满满的接了十几桶上好的漆液。 孙朗马不停蹄,又返回城中,找了一家染衣铺买了五六盆朱红色、白色、土黄色三种染浆,分批依次倒入漆液之中,用木棍搅拌均匀,现颜色不纯,就继续倒入各色染浆调配。待红、白、黄三色染浆恰好达成一定比例了,果然这漆液就变成了一股黄灿灿的颜色。 然而,这黄灿灿的颜色与金子的颜色仍然差之甚远。孙朗又来至了工匠处,收回了已经打造好的金箔。那工匠自然是九分交货,一分留作了自己的利头。孙朗挥金如土,自然也不以为意。命人把这金箔全搬到了一户农家,放到了磨面用的石磨上,用一头毛驴拉动磨石,把金箔全都一缕缕的塞入石孔里。这金箔薄如蝉翼,十分柔软,此时被这石磨一碾压,顿时全化作了星星点点的金粉。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更能使金化粉,拿扫帚簸箕收集起来装入麻袋里,竟然有大半口袋之多。当然,磨金粉的过程中浪费极大,许多都未研墨充分,自然全成了那家农户的报酬。 孙朗把这些金粉分成十几份,都挨个儿的也倒入了漆液里,再一搅拌,金粉均匀的掺入了金黄色的漆液里,果然成了十余桶金光闪闪的金色油漆! 把木桶用布帛封住口,避免漆液干化,提到了曹府大院中,已经是第二日的傍晚时分。孙朗见张纮等人已经累得睡着了,也不想打扰他们,就吩咐随从们继续赶工,把这些金色油漆涂刷上去。 古代哪里有油漆刷子?孙朗却有点子,找个圆柱形的木头,上面裹一层麻布。木头中间掏孔,穿一根儿铁轴,架在粗木树杈上,顿时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油漆辊子。几十个随从用这着自制的辊子,竟然觉得十分新奇,故而工作效率也是出奇的高。 边边角角处辊子辊不到,孙朗就再买上五六杆大号儿的毛笔,专门儿用来涂刷狭小之处。这阁楼虽然有三层高,但面积不大,因此工作量也不是十分巨大。一夜之间,油漆已经风干凝固,果然使那木屋子变成了一座金光闪闪的金屋子! 千金散去还复来,孙朗为了泡妹子,把从刘表那里得来的金子全都使了出去,再配合张纮的神技,果然在三日之内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金屋藏娇”任务。 孙朗见曹仁在楼壁上敲来敲去,生怕他现这是木头刷金漆的屋子,忙上来拦住,笑道:“岳丈大人,别瞅啦!你说过只要我三日之内盖出一座金屋子,就答应把令爱许配于我。怎么?现在这金色的屋子就在此地,难不成你还想鸡蛋里挑骨头,来个死不认账不成?” 曹仁虽然觉得极其不可思议,但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出天底下竟然会有金子般颜色的油漆,可以把如此一个巨大的阁楼涂刷成金色,就纳闷儿的问:“你小子到底用了什么法门儿?为何一座木屋子,一夜之间就能变成通体金色?” 孙朗摇头晃脑的道:“天机不可泄露,山人妙策,岂可告知于你?” 曹仁指着院子里其他的屋子道:“其他的这些木屋子,你也都能变成金屋?” 孙朗哈哈大笑,道:“只要老爷肯花钱,把你这个园子都变成金色的也没问题!” “哎呀!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曹仁伸手瞧着自己的脑门儿,皱着眉头暗自叹服。 曹阿娇不住的在一边儿旁敲侧击道:“爹爹!愿赌服输!此时孙哥哥已经盖出金屋子了,你说话就该算话!还不快点成全了我和他的婚事?” 曹仁无可辩驳,觉得这个孙公子不禁武艺高强,而且有骨气,有气魄,同时还有点木成金的本事,就点了点头,意思是接受了这个女婿,接着道:“嗯!既然如此,臭小子,我明日一大早就带你去见曹公!” 孙朗听说自己马上就要见到那位名震千秋的旷世奸雄曹操曹孟德了,顿时心头一凛,一股莫名的紧张感油然而生。但仅仅紧张片刻,却又兴奋起来,恨不得早点在曹孟德面前一鸣惊人,使他对自己刮目相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回 旷世奸雄【求收藏,求订阅】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既然接受了这个女婿,曹仁就吩咐下人在府宅里安排了数间上好的厢房,让孙朗、张纮、董袭以及那几十个随从都一块儿搬了过来住下。曹府最不缺的就是房子,虽然都是些客房,却也比那些简陋的驿站好上不知多少倍了。 当天晚上,曹阿娇就吵着闹着要入住那座金屋子,非要家丁们把自己闺房里的床榻和妆奁都搬过去。孙朗忙过来拦住,解释道:“这金屋子刚刚建成,里面甲醛标,对身体不好,还是多多通风,闲置一段时间再住进去才好。” 曹阿娇自然听不懂什么叫做“甲醛标”,听孙朗解释了大半天,只能含糊的理解一二,觉得孙朗高深莫测,知道许多旁人不知晓的大道理,愈的对他言听计从,每句话都像是金科玉律,就乖乖的打消了搬进去的念头。 府里的家丁们见这位刁蛮任性的混世魔王竟然如此听孙朗的话,都深深感叹一物降一物,也难怪这位孙公子有如此艳福,谁让别人可以制住阿娇小姐呢?他们一传十,十传百,也听说那金屋子“甲醛标”,如果居住其中,会被恶鬼缠身,不久就会患上难愈的重病,就干脆再也没人敢接近那个金屋子。如此一来,再也没有人现这金屋子其实是刷了漆的木头屋子了。 且说第二日一大早,曹仁就带上了孙朗和张纮,又约上了议郎王浦,准备去面见曹公。孙朗心想有自己的岳丈引荐,你曹操总不会再闭门不见了吧?心中就微微的得意,想看看这个曹孟德到底有什么值得神气。 怎知,曹仁却不往以前孙朗等人去过的那个曹操府宅去,而是骑着马径直出了许都北面的城门,又沿着一条大路向北行了约莫十几余里地。渐渐的看到了一个高高耸起的台子矗立在远处的平原上,估摸着约有十几层楼高,极其的巍峨雄伟。隐隐约约间,仿佛可以看到上面插着数不清的蓝色军旗以及峥嵘锋利的剑戟。 张纮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便问道:“难不成曹公在此处?” 曹仁还未答话,孙朗就已然猜度到了,答道:“我听闻曹孟德在许都以北建下了一座高台,台下有寨,寨中屯兵。用此来日夜操练士兵,准备逐鹿中原,问鼎天下。因此取此台名为‘射鹿台’,不知是也不是?” 曹仁听自己这个准女婿见识如此的广,这“射鹿台”建好未足数月,他竟然能准确的把其来源和用途说的头头是道,丝毫不像个乳臭未干的世家子弟,不禁也微微诧异,点了点头示意赞许,叮嘱道:“等会儿见了曹公,千万要小心恭谨,万万不可太过锋芒毕露了。” 孙朗笑了笑,忙道:“自然自然,一切都听岳丈大人吩咐。” 一行人继续赶路,曹仁身体肥胖,故而他胯下的马只能慢悠悠的走。那高台看着在视线中,但若是想到得跟前,竟又走了接近半个时辰。 终于来到台子下面,只觉得遮天蔽日,像是个后世的高楼一般立在身前。 曹仁领着众人来至台子侧翼,下了马,登上了台阶,往上一看,竟然有近百级台阶要爬。孙朗年轻气盛,自然是爬的上去,而曹仁大肚翩翩,张纮王浦都已至中年,爬的大汗淋漓,气喘连连。而从人则牵着他们的坐骑缓缓跟在后面。 曹仁一边爬,一边抱怨:“我可不愿意来这地方了,每次来,都能要了我的老命。要不是为了你,我才不来呢!” 孙朗无奈的笑,只能搀扶着自己的岳丈爬上去。足足用了一炷香时间,众人走走停停,这才来至台子顶上。 一上来,一片辽阔的景色尽收眼底。台子形状是长方形,足有近百余米宽,两旁有高耸的塔楼,是汉朝建筑的显著特点,名叫阙,以此来彰显身份和气势。中间是个气派的大殿,琉璃瓦,雕梁栋,恢弘磅礴。张纮痴迷于建筑学,自然不住叹谓这射鹿台的雄伟气魄。 而孙朗则更加都这位不曾谋面的乱世奸雄曹孟德微微有些佩服了,按照历史记载,曹操在官渡之战打败袁绍后建了一座铜雀台,可谓是名垂千古的著名建筑。未曾想现如今的这个射鹿台,竟然就已经有了如此让人热血沸腾的气势。 而且,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建这么一座高台?像秦二世胡亥只会在阿房宫中日夜纵酒,汉末桓灵二帝只知道与内侍伶官混在一起,这种无道的昏君,手握着天下苍生的性命,却只知道纸醉金迷,日夜笙歌罢了。 而曹孟德这个旷世奸雄,却专门建立起如此一座高台来操练军士,由此彰显他志在天下的野心。现在这高台上,感受着天空中飒飒烈风,眼望着下面广袤丰饶的中原大地,的的确确会使人心生一种唯我独尊和舍我其谁的豪迈之气。怪不得曹孟德会横槊赋诗,吟诵出“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千古豪言壮语。也只有他这样的枭雄,才能在中华大地上纵横驰骋,使江山易鼎,使万民臣服。 当然,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原来的三国历史,现如今的这个三国中,多了一个来自后世的搅局者孙朗,他站在这高台之上,胸中也顿生一股俾睨天下的豪情壮志,誓言要与这旷世奸雄曹孟德一较高下,看看到底鹿死谁手。 过了老半天,曹仁终于喘匀了气,说道:“走吧,曹公先下当在大殿之中。事不宜迟,咱们快去见他!”说完就领着三人直朝大殿而去。 殿门口站着一个黄门官,见是曹仁来了,忙趋步进入禀报。过不多时又出来,引着众人往里走。 里面都是两人才能合抱过来的柱子,四下里全是些雕梁画栋和宝兽飞檐。孙朗无心观看着大殿的盛景,就见大殿两旁站着一排排军士,手里都持着矛戈斧钺。再往前走,两旁站立这三五个文人谋士打扮的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 其中一个谋士正在迈步来至当中,高谈阔论的说道:“宛城张绣已归附于我;荆州刘表素来胸无大志;南边的袁术称帝之后众叛亲离,正在遭受孙策的攻击;东边的吕布则正在和刘备争夺徐州,闹得不可开交。属下以为,这些人都不足为虑,唯独北边的那位袁绍却久有南下攻伐之志,是我们的最大威胁!袁绍现在正在攻打公孙瓒,可谓是后方空虚,腹背受敌。当次千载难逢之机,主公应当机立断,迅出兵,偷袭袁绍的大本营,一举将其覆灭!” 孙朗不认识这人,只知道他在讨论曹军现在的行军方案。再往前看,见前面有一个高高的案台,案台的左右两旁分别站着两个大汉,左边的一个又高又胖,像个铁塔一般魁梧,身高足有近一米九;右边的一个则长得十分狰狞凶恶,脸上全是横肉,鼻梁正中心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直顺着脸颊延伸到了脖颈之中。 而这两个大汉中间,则又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头戴一顶嵌玉流云冠,身披一件宝蓝色的锦缎长袍,面容清肃矍铄,双目不怒自威,见曹仁领着几个不认识的人进殿了,忙摆手示意那谋士不要再多说了。 孙朗心中一凛,顿时屏住了气息,见这人有如此的气场和威严,知道他定然就是那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枭雄曹操曹孟德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回 危言耸听【求收藏】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曹仁快步上前,倒头就拜,高声道:“末将曹仁参见主公!”他虽然是曹操的族弟,但军中无论亲疏,一律按照主臣之礼称呼。孙朗等人见他拜了,也只好跟着拜下。 曹操看了一眼曹仁,又扫了几眼孙朗等人,却突然认出了王浦,心中已经隐隐的猜出了这几个人来的目的,就慢悠悠的道:“诸君免礼,曹子孝匆匆忙忙的赶来,所为何事啊?” 曹仁起身道:“回禀主公,王浦奉天子诏令南下江东,带回了孙坚孙文台将军的第五子孙朗。嘿嘿……末将心想这孙朗是我家的女婿,就寻了个后门儿,带他来拜见主公。”他说完这话,就逐一介绍了孙朗与张纮。 曹操是如何一个精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孙朗已经到了江东了?他之前是有心想羞辱一下这个江东来的人质公子,是而故意的不接见。没想到这姓孙的公子还听有能耐,不知道怎么就提前认识了自己的岳丈曹仁。 然而不管怎么说,人质终归是人质罢了。在他的眼里,小小的人质根本犯不上自己耗费繁忙的时间去接见。就微微一笑,压根儿不搭理孙朗,反而是踱步下了台阶,来至了张纮面前,面色恭敬的道:“张子纲先生乃当世大儒,名扬天下,操虽然身在许都,却对先生十分的久仰。哈哈……今日一见,果然人如其名,名不虚传!” 张纮见曹操跳过了孙朗,竟然上来就与自己寒暄,顿时觉得十分尴尬,拱手道:“微名不足挂齿,曹公实在谬赞至极了……” “哈哈哈!”曹操仰头大笑,捋着须髯道:“子纲先生何必如此过谦?既然先生来至许都了,当然也不能枉来一趟。来人呐,替孤起草奏折一封,表奏张子纲先生为治书侍御史。再在许都城中置办一所上好的宅院,供先生居住!” 这曹孟德仗着自己挟持了天子,可以随意的封官封爵,表面上是起草奏折上表,实际上不过是走走形式,全都凭照他的一句话罢了。然而更叫人气愤的是,他竟然只和张纮说话,只对张纮封赏,却完全不把孙朗放在眼里。 果然,有个谋士走上前来,摊开案上一卷玉帛书写起来。写完之后,曹操压根儿都不过目,就摆摆手示意谋士退下,意思是写成什么样都无所谓,反正那天子也不敢违抗自己的举荐。 他顿了一顿,又扫了一眼孙朗,笑道:“孙文台将军如此英雄了得,独占虎牢关下,杀的董卓丢盔弃甲而逃。嘿嘿……只可惜天不假年,英年早逝。他的儿子既然奉天子诏令来了,就入赘曹子孝家中,安安心心的当个上门儿的女婿吧!”说完一拂袖子,示意曹仁等人退下。 什么?这就完了? 孙朗这一下可是被气的七荤八素,只感觉胸腹中的五脏六腑像是被揉在了一起,翻江倒海的无法忍受,嗓子眼里有一股恶气直欲脱口冲出,不吐不快。 而曹仁却巴不得自己这个女婿不要太过锋芒毕露,他毕竟老道一些,知道自己这女婿虽然满腹才华,但只不过是个江东的人质罢了。曹公今天是心情好,才恩准了自己的女儿与他成婚,如果恰巧心情不好,没准都会驳回这桩婚事,把孙朗软禁起来,再也不能自由活动。 他毕竟爱惜自己的闺女,也已经被孙朗的才华和魅力所折服,因此想尽量帮助这个小女婿,就忙躬身谢道:“多谢主公恩准小女的婚事!既然如此,末将这就赶回去,为这两个孩子操办婚事去了!” 曹操笑了笑,又点了点头。曹仁听了就准备退步而下,见孙朗竟仍然直挺挺的站在原地,也不知道谢恩,就拽了拽他的袖子,低声道:“臭小子,还不快点拜谢曹公?” 孙朗听了登时一笑,来了个九十度的大鞠躬,高声道:“孙郎孙早安拜谢曹公大恩!” 曹操也不理他,背过身去迈步上阶,想继续讨论行军大事。抬腿刚刚登上了第一阶,突然耳中听到孙朗继续大声说道:“曹公身处中原四战之地,万万不可贸然征讨袁绍,否则身死城灭,后果不堪设想!” 曹操的身子仿佛触电了一般,乍然颤抖了一下,顿时转过身来,双目放出电来瞪着孙朗,大声喝问:“你说什么?” 曹仁更是吓得魂儿都飞了,心想你这臭小子不是作死么?曹公没刁难你这小小人质,而且还言出必践的恩准了婚事,你应该感恩戴德、谢天谢地,感叹自己祖坟上冒青烟才对,怎能如此猖狂的大声谈论曹军的军国大事?而且……而且还敢咒曹公身死成灭? 他忙想喝止孙朗,正要开口,却又听曹操说道:“你别阻拦,让他说下去!” 曹仁听了这话,只能退步而下,乖乖的站在了殿旁。 孙朗呵呵一乐,接着高声道:“曹公虽然辅佐天子,遥令诸侯。但这天子却像是个奇珍异宝,在昏暗的原野上出灿灿之光,任凭谁都想抢夺去。古语有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曹公的周围强敌环绕,哪个不想把皇帝据为己有?他们个个都是虎视眈眈的望着许都,****夜夜准备着前来攻伐。因此,曹公此时万万不可贸然去攻打势力最强的袁绍,以便给其他势力带来可乘之机啊。” 曹操这才知道,原来刚才孙朗听了那谋士之言,因此才大声提醒。他心下起疑,就阴着脸问:“依你之见,我周围有哪些强敌环绕?又是谁想前来征讨我了?” 孙朗背起双手,在这大殿里踱来踱去的说道:“宛城的张绣虽然暂时归附,但素有异心,我料定其日后必反!曹公若是不妨,定会在他身上吃一个大大的苦头!” “吕布虽然和刘备在徐州的事儿上闹矛盾,但那刘玄德素来以虚情假意闻名,专门儿爱招揽民心,连陶恭祖主动的送给他徐州他都不要,又怎会甘愿与吕布争夺徐州?因而我算定那刘备定然会把徐州拱手让给吕布,自己却去驻扎在徐州外的小沛,形成掎角之势,共同对抗曹公。” “荆州的刘表和寿春的袁术也就罢了,但那袁绍袁本初又岂是善与之辈?他袁家四世三公,威望负于四海,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坐拥冀、青、并三州之地,虎踞河北沃土,粮草丰实,兵力雄厚,手下更有颜良、文丑两员盖世名将。嘿嘿……就算他此时正在征讨公孙瓒,曹公又怎能短时间内就将其一举攻破?到时候不但未打下冀州青州,反而被张绣吕布袁术等人趁机攻袭许都,偷鸡不成蚀把米,不是身死城灭,贻笑与天下,又是如何?” 原来他每言每句都是针对刚才那个谋士的话进行反驳,那谋士名叫戏志才,听完了这些话,顿时气得满脸通红,挺身而出,指着孙朗骂道:“咄!你是哪里来的贼子?竟敢如此危言耸听,动摇我军军心?按照军法,应该斩示众,以儆效尤!”(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回 指认群雄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孙朗哪里容他把话说完?先是仰头哈哈一笑,紧接着义正言辞的指着戏志才骂道:“呸!你身为曹公帐下谋士,不思进谏忠言,反而想出如此昏招来蒙蔽曹公,是何狼子野心?曹公未治你的误主之罪,你就该谢天谢地了,反而还敢大言不惭的站出来说话,真乃无耻之极也!” “你……”戏志才登时语塞。 孙朗咄咄逼人,上前一步问:“你什么你?” “你……你放肆!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戏志才气的肺都快炸了。 孙朗又是哈哈大笑,骂道:“我呸!你是曹公帐下谋士,我是曹仁将军女婿,咱们同殿为臣,共同商讨曹军处境,为何我不能说话?更何况刚才是曹公让我说下去的,曹公都允许了,你却不允许,难不成你比曹公说话还有些分量吗?你身为人臣,却不从主公号令,实乃罪加一等,罪不容诛是也!” 戏志才本是个要面子的人,曹操手下谋士众多,他本来没什么出头的机会,今天好不容易抓住个良机来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不料却被孙朗一通乱喷乱骂。他是饱学儒士,讲究的是讷而不言,贤良忠厚,自然比不过孙朗伶牙俐齿的连珠炮般的语言攻击。欲要反驳,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不容易在牙缝里挤出几句话,却又被孙朗抓住把柄,愈的遭受一通攻击。情急之下,怒火攻心,喉头一甜,噗的一声,竟然被气的吐了一大口鲜血出来。只觉双眼一黑,两腿一软,就像根儿面条一样软绵绵的瘫倒在了地上。 孙朗见曹操无视自己,想找个由头展现一下自己的才能,恰巧进门时听见这戏志才高谈阔论,而且说得漏洞百出,把柄一大堆,便趁机语出惊人,把这戏志才批了个狗血淋头。不料这戏志才如此不中用,竟然被自己气的口吐鲜血,这也是始料未及之事。只能在心中暗叫一声对不住这位老兄了。 原来刚才曹操召集手下谋士,正在商讨议论行军方案,孙朗等人进来时,恰巧儿是轮到这戏志才言。曹操广开言路,是而每个人的意见都要听一听,这戏志才虽然是个不入流的谋士,但曹操也不打断他的建议。 然而,这戏志才竟然建议自己放弃那个众叛亲离的袁术,反而去攻打实力最强的袁绍,还没听到一半儿,曹操就已经觉得大大的不以为然了。怎料此时孙朗却竟然一字一句的辩驳出来,说出的话全都暗合自己的心思,不禁大为好奇。见戏志才被孙朗三言两语骂的竟然吐血倒在地上,就摆摆手示意手下把他抬出去。又转身来至孙朗面前,严声问道:“你长篇大论的说了这么多,还把我的谋士给骂倒了,但我终归没听明白,照你的意思,我此时应该先攻打谁?后攻打谁?” 孙朗笑道:“禀曹公,袁术僭越称帝,人神共愤,天下离心,实乃强弩之末也。俗话说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四路诸侯都恨不得一夜之间剿灭了他,就好像是一箱珠宝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曹公不抢,别人就会去抢。是而曹公自然应该顺应大势,优先攻伐袁术,在淮南大抢特抢地盘。与此同时,又不可不妨西南边的张绣,严防他起兵造反!吕布若是和刘备强强联手,则对曹公威胁巨大,何不使出离间之计,挑拨他二人的关系?使其分崩离析,这样才能化整为零,各个击破。” 他说到这儿,门外突然进来一个小卒,慌慌张张的禀道:“报主公!前方细作来报,刘备撤出了徐州,驻扎在了徐州城外三十余里的小沛县中。此时徐州之地已经尽属吕布所有了!” 曹操心头一颤,不料这孙朗刚刚预言说那刘备会把徐州拱手让给吕布,这边的细作就进来禀报了这一军情。莫非这小子看似年纪轻轻,却真有料事如神之能? 他暗中已经对孙朗另眼相看,却又不显露在脸 上,把孙朗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傲然笑道:“孙文台将军英雄盖世,生出的儿子果然还有点见识。只不过,你张口闭口都是在夸袁绍实力雄厚,说他手下谋士如云,武将威猛。但你可识得我这大殿之中又有哪些武将和谋士?” 孙朗环顾一周,虽然不认识这些人,但曹操手下那几个闻名于世的武将谋士无非也就是那些,信口道来又有何难?就指着台子上那个身材又高又胖的大汉道:“听闻曹公帐下有一员大将名叫许褚许仲康,身材高大,力能扛鼎,英雄盖世无人能敌,人送绰号‘虎痴’,若是没猜错,定是这位将军了!” 许褚身材高大,是而一眼就能认出。他听孙朗竟然如此夸耀自己的名号,就点头朝着孙朗笑了笑,以示回敬。 孙朗踱了几步,又指着右边那个将军道:“这位将军威猛绝伦,浑身一副铮铮铁骨,我猜一定是那位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典韦将军了。” 史书记载,典韦面容凶恶,长相野蛮,因此也十分容易辨认。但这典韦生性傲慢,只是横了孙朗一眼,昂着头不再看他。 曹操见这小小的孙朗竟然一眼就辨认出了自己手下两员护卫将领,就微微佩服他的见识,就伸手指着大殿一旁的几个谋士,问:“那这几个人你可认识?” 孙朗扫了一眼这几个人,心里暗呼一声不好。若是有炭头在此,自己当然可以将这些人全都辨认出来,但炭头已死,这几个谋士个个都长得文质彬彬,几乎都是一般模样,自己又怎能一一认出? 但赶鸭子上架,自己身处不利之困境,就必须要一鸣惊人。曹操既然有心要考一考自己,自己又怎能不试着猜上一猜? 想到这儿,孙朗只能再仔仔细细的打量这几个,突然看到其中一个年纪轻轻的谋士长得面黄肌瘦,满脸病容,甚至吹一阵风都会摇摇欲坠,俨然是一个男版的林妹妹,就上前拱手见礼道:“素闻郭嘉郭奉孝乃名冠当世的青年才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他知道历史上的郭嘉体弱多病,三十多岁就英年早逝了,便料定此人定是郭嘉。 果然,那人也身子微躬,还了一礼,很明显,他就是郭嘉没错了。 而在郭嘉的身旁,却还站着几个人,却唯独有两人体内灵力旺盛。孙朗仔细打量,见其中一个已有四十多岁年纪,尖嘴猴腮,三角眼,八字胡,一脸冰冷,脑袋昂的老高。而另外一个则是三十多岁,面相忠厚,慈眉善目,笑吟吟的看着自己。 孙朗想起了临别时诸葛亮对自己的嘱托,说曹操手下有三大谋士,除开郭嘉之外,还有荀彧和程昱。荀彧乃是大儒,擅使阳谋,而程昱却是老奸巨猾,擅用阴谋诡计。 孙朗哈哈一笑,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朝着那位面相忠厚之人先鞠了一躬,恭恭敬敬的道:“晚生末学,拜见荀文若先生,听闻先生有王佐之才,今日一见,幸何如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回 大气磅礴【求收藏,求订阅】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荀彧果然十分平易近人,丝毫没有瞧不起孙朗的意思,呵呵一乐道:“幸会幸会,公子好眼力,好见识!” 孙朗又复还礼,最后才走到了那贼眉鼠眼之人的身前,拱了拱手道:“若没猜错,这位先生想必定是程昱程仲德了!” 程昱见这孙朗先拜见郭嘉,再拜见荀彧,竟然最后才指认自己,就没好气的冷笑道:“哼哼!好一个小小后生,你既然认识我?为何却最后一个指认我?” 孙朗一愣,心里却暗自偷乐,已经知道了这曹操手底下的三大谋士争风吃醋,平时肯定积怨颇深,自己无意之中逐一指认,不料他却十分在意,便笑道:“压轴出场的都是重量级人物,仲德先生年纪最长,自然要放在最后面指认。”他用年龄来说事儿,既没得罪荀彧和郭嘉,也满足了这程昱的虚荣心。 果然,程昱僵冷的面容上露出一股笑意,挥了挥袖子道:“嗯……罢了罢了!” 孙朗只能抿着嘴回到了殿中,又指着其余几个谋士道:“曹公手下谋士如云,诸如陈群、董昭、毛玠、荀攸者,也个个都是响当当的角色,无一不是名冠天下的饱学贤士。曹公礼贤下士,求贤若渴,亲贤臣远小人,这才能令天下群雄望风来投啊!” 他最后来了句总结的话,顺道又拍了曹操一通马匹。曹操果然微微面露悦色,不再像之前那样冰冰冷冷,问道:“依你之言,我手下这些人比袁绍手下的人还强一些咯?” 孙朗忙补充道:“强!当然是强!袁绍刚愎自用,不听劝谏,早晚败给曹公。只不过曹公现在还不能和袁绍正面硬碰硬的交战,只能韬光养晦,逐渐展自身实力。不出五年,定会和袁绍有一场殊死大战,到时候曹公一举平定中原,进而驰骋天下,王霸之业指日可待也!” 他名为拍马屁,其实暗中骂了曹操一顿,说是王霸之业,心里却暗中说的是“王八之业”。 曹操最大的敌人就是袁绍,最最忌惮的也是袁绍,听了孙朗这些话心里暖洋洋的,同时也暗自佩服孙朗的见识过人,如此年纪轻轻,竟然把自己手底下的几个大将和谋士辨认的一个不差。但曹操是当世奸雄,又怎么会被孙朗的几句花言巧语给蒙住?孙朗毕竟是孙策的亲弟弟,来许都不过是过来做人质的。曹操刚才想试探他一下,才让他说了这么多话,但其实这大殿之上哪里有他半分说话的份儿? 在曹操的眼里,像孙朗这种年纪不过二十的世家子弟,不过就是些巧言令色之徒,只能仗着口齿伶俐说一些大道理,而实际上却是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 戏志才虽然被气的吐血倒地,但他说的话没错,堂堂曹营岂能任由如此一个毛头小子随意指点评述?曹操看孙朗刚才出尽了风头,就想再挫挫他的锐气,顺道儿折损一下江东之士的脸面,就笑道:“说了这么久,也是乏了。我们去外面看看!”说完信步!而出,走到了殿外的射鹿台上。 曹操走至射鹿台的正面昂挺立,面露一副得意神色。许褚典韦以及郭嘉等人分立左右。孙朗和张纮也跟了过来,往下放眼一看,不由一惊。 原来他们刚才是从侧后方爬上的这射鹿台,紧接着就进了大殿拜见曹操,是而一直未有机会看到这射鹿台正面前方的景色。此时居高临下的一看,不由自主的倒吸一口凉气。 但见这台子的正面也是一排高高的青石台阶,下面寨连着寨,营连着营,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到边际。数不清的士兵们都穿着蓝色军服甲胄,排对排,列对列,正在整齐划一的操练,粗略一估算,少说也得有十余万人。手里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各式各样的兵刃直教人看花了眼。而远处战马啼嘶,铁蹄飞踏,在沙土场地上扬起了一阵阵烟尘,仿佛像是天兵天将般述说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孙朗从未见过如此威猛,如此人数众多的军队,惊愕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典韦知道曹公有意要吓一吓孙朗,就走上前去,振臂高声喊道:“曹公在此!三军拜见!” 他嗓门极大,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台子下面操练的军士顿时止住,笔直的站好,又齐刷刷的举了三下手中兵器,一起喊道:“拜见主公!拜见主公!拜见主公!” 数万人几声呐喊,这声音足以震彻天地,只觉得耳膜轰隆隆作响,脚下的地面也在不住的跳动。曹操大喜,就一边挥手便将士们示意,一边斜眼看了看孙朗道:“怎么样?尔江东军可有我手下将领们这般的威势?” 他本料定孙朗一个小小毛孩儿,定然已被吓得尿裤子了,侧头一看,却见这孙朗竟然丝毫未有任何惧色,反而是双眼放光,面露一股喜悦兴奋之情。 孙朗看到如此大气磅礴的场景,非但不怕,反而是热血冲头,内心激动不已。我江东子弟何时也能有如此规模宏大的军队?带领这样一直铁军驰骋天下,才不辜负了这大好的青春年华! 他虽然激动,却又如何听不出曹操是想讥讽孙家军势小力微?就豪声答道:“我江东军此时的确没有如此人数众多的军队,但江东子弟多才俊,各个都是以一敌十的男儿汉!曹公当年被董卓追杀缉捕,后来在陈留散尽家财,招揽兵勇,当时也不过只有数千人。然而曹公英明神武,四下征战,攻城略地,不过区区数载,就将军队扩充至如此规模。而我孙家军也是刚刚到江东没多久,依靠从袁术那里借来的两三千人,现如今不仅攻克了扬州,而且会稽、吴郡也是指日可破!嘿嘿,我们江东子弟虽没有曹公这样的经天纬地之才,但依靠着艰苦创业,勠力同心的精神,再过个三年五载,又怎能说不会有如此规模的军队呢?” 他这一大堆话说的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既抬高了曹操的功绩,又从侧面委婉的表述了孙家军现在虽然弱小,但终有一日也会展壮大。 曹操点头微笑,觉得孙朗倒也有些胆识过人,非但不惧怕,反而敢荡气回肠的说如此之多话,就愈的再想试探一下他,见射鹿台下满满的站着数不清的曹军将士,便故意的长叹了一口气,朝着身后的几位谋士道:“我麾下兵多将广,仅仅驻守许都的就有近十万众,但虽然知道粗略的数量,却不知道精确的人数。就算是逐一清点,也需要耗费三五日才能数清楚。诸位都是聪明之士,替我出出主意,可有什么办法,能够既快,又精准的数清楚军队的人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回 斛兵之策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感谢赫连兄的月票,么么哒】 众谋士听主公问策,都低头沉吟良久。的确,三国时代的军队没有名册,士兵们的数量少的时候还好管理,一旦有上十万人,就不容易再清点具体的数量了。主公提出这个问题,倒确实是个难题。 程昱从来都不甘落于人后,思量片刻,第一个道:“可以让众军士战成方队,每排二十人,数一数共有多少排,最后便可计算出军队的数量来了。如此一来,就不需要挨个清点,不失为一种妙策。” 曹操摇头道:“十万人马战成方队,那得需要多大的场地?光整整齐齐列队的时间就要耗去不知道多久时间。这方法不好,不好……” 荀彧禀道:“臣有一策,可以把十万人马分成十余个小队,每队分别清点人数。最后再相加在一起,化零为整,应当是一种比较迅的方法。” 曹操点了点头道:“这方法虽然对上了路子,却略显笨拙。我军现在只有十余万人马,但难保将来展至数十万、上百万,难道说也把百万之众分成小队分别清点吗?如此数来数去,加来加去,把头都算晕了!这个方法不好,也不好……” 众人听这两个方法曹公都不满意,就一起皱眉沉思,再也没人出半点儿声音。曹操转过头来,见孙朗站在那里低着头抿嘴直笑,就问:“莫非你有妙策道来吗?” 孙朗见曹操果然问自己,就上前一步道:“回禀曹公,在下的确有一计策,无需清点人数,也不用排列队伍,就可以计算出百万众兵马的具体人数。” “哦?”曹操双目一亮,道:“什么妙策,道来!” 孙朗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儿,道:“曹公可以找一片百余亩的空地,命人挖一个平坦的大坑出来。命一群士兵跳入大坑之中,把这大坑挤得满满的,无任何的落脚之处。然后让这群士兵上来,数清人数记录下来。其余的所有士兵就分批次逐一跳入坑中,也是站的无落脚之处,然后再上来。如此循环往复,最后只要记录下一共有多少批次的士兵进入坑中,就可以计算出士兵的总人数了。就好比用石斗斛米一样,一坑士兵就好像是一斗米,十坑士兵就是十斗米,这样一来,既不用列队清点人数,也无需分小队逐一计算,而且这个大坑还可以反复利用下去,可谓是最佳的计策了。” 曹操对这“斛兵”之策闻所未闻,仅需让士兵们排队分别进入坑中,像称米一样分批次称取就可以了。只觉得这点子虽然新奇,却的确也不失为一种上佳之策。他此时对孙朗竟有些微微的敬佩了,便点头道:“嗯……果然是个好办法!”又命左右道:“传令下去,即日起在射鹿台之测挖掘一个大坑,专门用来斛兵!” 一旁的部将领命下去了。荀彧也觉得这计策好,连连的点头称赞。而程昱则觉得十分没面子,自己出的点子被主公无情的驳回,而孙朗出的主意刚刚说出,曹公竟然就接纳了。 曹操见这孙朗既有见识,又有妙策,便想再试探试探他的勇气。就又扭头朝着属下道:“来人呐!把我的马儿牵过来,我要骑马冲下去,检阅一下部队!” 说话间,属下部将就从台子一角牵过来了一匹高头大马,通体墨黑色,鬃毛闪亮如缎,马尾长若瀑布,四蹄健硕,躯干遒劲,一看就知道是匹贵的宝马。 曹操二话不说,跨身上马,笑问孙朗道:“你可识得此马?” 孙朗根本不假思索,昂然答道:“此乃是大宛良马,飞奔起来连影子都追赶不上,故而名曰‘绝影’。”本来那个闻名天下的“赤兔马”也应属于曹操,但此时吕布未灭,赤兔马还是吕布的坐骑。这匹马通体黑色,外形又如此神骏,孙朗料定肯定就是那匹“绝影”无疑了。 曹操微微一惊,怎么也猜不透这么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儿怎么会见识如此之广,一语就说对了自己这宝马的名字,便挽起马缰,问:“你来时可曾骑马?” 孙朗禀道:“回曹公的话,在下当然是骑马来的。”说完自己走到了那大殿的侧边,把自己的那匹盗骊马牵了过来。 曹操看着盗骊马一身炭黑的毛,其中还夹杂着些许银白色的杂毛,四腿不长,极其瘦弱,就微微一笑,用鞭梢指着台下道:“我闲暇之时,常常跃马飞奔冲下台阶,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胆量和马术。你敢不敢随我一起?” 孙朗往这台下一看,见全是滑溜溜的青石台阶,上面还隐隐约约生着淡绿色的苔藓,每个台阶不足一尺宽,而整个台阶的坡度却极其的陡峭。就算是人迈步下阶也要千万小心,更何况是马儿飞冲直下?如若马蹄在青苔上一打滑,马腿折断不说,整个人都会飞着甩出,从这个一百多级的台阶上滚落下去。 然而,他知道自己的盗骊也是一匹神马,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这曹操和自己呛上了火,摆明就是要想着法儿的羞辱自己,如此嚣张狂妄,自己怎能退缩?就轻松一笑,答道:“这有何难?在下就随曹公冲下去!” 曹仁见自己这小女婿把自己来时的叮嘱全都忘了个一干二净,今日里在曹公面前变着花样的作死,不由的心急如焚,忍不住劝阻道:“臭小子!你疯了么?若是从这台阶上摔下去,可不是好玩的!你想让我闺女守寡么?” 孙朗却大声道:“岳丈大人多虑了。曹公如此高的兴致,小婿怎能不舍命陪君子?就算是赔上一条性命,又何足惜?”说完双腿在马肚子上一夹,马缰稍稍一松,那盗骊马便萧萧鸣叫了两声,拔起四蹄来,沿着这台阶冲了下去。 曹操大叫一声:“好!有胆量,有气魄!”挥起鞭子在绝影的臀上一抽,也像流星一般冲了出去。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回 跃马飞阶【三更】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求收藏,求订阅,一起看欧洲杯把,西班牙来啦~~】 众谋士知道主公经常玩着危险的游戏,虽然见多不怪,但也难保没有闪失,只能快步下台,紧紧跟在后面。典韦平时爱跟主公玩着骑马下冲的游戏,就也牵过了自己的战马,紧跟着奔下台阶去。 从又高又滑腻的台阶冲下,较量的可不是马的度。一来比的是骑马者的勇气,只有把生死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真猛士,才敢在沧海横流之间尽显英雄本色;二来比的是坐下之马的胆量,马虽然是畜生,但也有恐惧之感,如此斜着直往下冲,简直有如过山车一般猛烈,若非宝马良驹,自然没法做到气定神闲;第三比的是马的灵活程度,四肢蹄子在窄窄的台阶上闪转腾挪,要的是一股剪枝裁叶的巧劲儿,如果马儿愚笨拙劣,定会脚下拌蒜的摔下去不可。 而第四么,则考验的是骑马者的骑术。冲下台阶不比在平原上驰骋,只要一条直线的往前冲就好,非得骑马者做好三件事。第一是左右拉动马缰,指挥马儿左右转向,躲开石阶上滑不溜求的青苔。第二是前后移动自己在马背上的重心,控制马往下奔跑的节奏,使其能够每次都落脚在台阶之上。第三则是需要控制好前进的度,过慢会输给对手,过快则会控制不住脚步,一头直接栽下去。 孙朗勇气倒是足足的,但却从来没玩过这个。凭着一股不怕死的决心冲了下去,盗骊马第一脚就此踏在了台阶的边儿上,一个趔趄,第二脚又踩到了一块儿青苔之上,差点往前飞了出去。还好这宝马乃是上古神驹,危急时刻两条前蹄在地上飞的捣了两下,后腿微屈,来了个急刹车,把身子稳在了台阶上。 孙朗惊出一身冷汗,暗呼一声侥幸,拍了拍马头以示奖励。便是这一缓之际,曹操骑着绝影,后先至,早就冲到前面去了。没过一会儿,典韦也骑着一匹黄骠马越了过去。 典韦见孙朗停在了半道儿逡巡不前,还道他怕了,回过头来哈哈大笑:“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怎么样?后悔了吧?哈哈哈哈!” 孙朗在后面看曹操,一会身子往前倒,一会儿身子往后压,一会用力左右拉扯马缰,一会又拽住缰绳收缓绝影的度。他悟性高,脑袋转的飞快,便隐隐现了其中的窍门儿。伸手再拍了拍盗骊马,低声道:“好兄弟!刚才怪我不得法门,现在我懂了,咱们再追上去!” 他刚说完这话,都没有用双腿夹击马腹,那盗骊马似是听懂了孙朗的话,后蹄一蜷一蹬,平直的往前窜出,朝着典韦追了上去。 这一下孙朗懂了,眼看盗骊的前蹄儿快要落在台阶边缘上,就身子重心往后一仰。左边有一大块儿青苔,就使劲儿往右拉扯缰绳,使盗骊转向往右。马的度若果太快,孙朗就轻轻扯动一下缰绳缓解下坠之势。 这盗骊马毕竟是宝马,灵性高,身体素质好,岂是典韦胯下那匹黄骠马可以比拟的?闪转腾挪,马踏飞燕,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反了典韦,朝着前面的曹操追了过去。 典韦气的哇哇大叫,恨不得冲上去把孙朗从马背上拽下来,心里一着急,就挥鞭子抽打了一下黄骠马。怎知这飞跃台阶最忌讳的就是急于求成,那黄骠马臀上一疼,四蹄频率骤然加快,顿时乱了节奏,前蹄绊在了后蹄上,顿时朝前摔了出去。 典韦自然也自由落地摔飞出去,像个皮球般落在台阶上弹了两下,台阶牙子磕在肉上生疼,还好他皮糙肉厚,武艺也是极高,危机之下并不慌乱,五指在台阶上狠命一扒,把身子稳稳的停在了台阶上,免除了直接滚落下去的危险。 如此一来,这三个人的比赛,他算是提前退出了。倒在地上咧着嘴直骂孙朗,说他影响自己挥,心里也对他生了怨恨。 越往下冲,孙朗把控的就越娴熟,越娴熟,盗骊马和他配合的节奏就越妥当。四蹄哒哒哒的敲在台阶上,声音脆动,仿佛是在弹钢琴。黑色的身影来回扭转,又好像一只黑天鹅在翩翩跳起芭蕾舞。 如此一来,竟然离着曹操越来越近。孙朗心头兴奋,想起了身在襄阳之时黄承彦对他的建议,说来到许都之后,务必要处处锋芒毕露,处处展现自己的胆识和才华,这才会使曹操另眼相看,不至于埋没于许都。反之,如果处处谨小慎微,反而会被曹操瞧不起,真的成了一个永久扣留在许都的小小人质。 想到这儿,孙朗心里一横,管你是不是一介枭雄,管他娘的什么强龙不压地头蛇,老子偏偏要过你,走在你曹阿瞒的前面!就铤而走险,大胆的放开了缰绳,使盗骊马的度凭空提高了数成。 这盗骊马也真是给力,下坠势头越猛,脚下的步伐却踏的愈精准,原先是每五个台阶一跃,此时变成了每八个台阶一跃,四只蹄子下面像是驾驭着飒飒清风,竟然追上了曹操,和绝影仅仅差些一个马头的距离! 眼看就要反了,突然地面一平,眼前一片坦途,原来是已经下完了台阶,来到了射鹿台下面的军士面前。 道路被成排的军士阻挡,这场比试也就到了终点。曹操和孙朗一起紧勒缰绳,两匹宝马同时嘶叫一声,在曹军将士面前人立了起来。 曹军将士见两人两骑从天而降,宛如天神下凡一般威猛霸气,都拜服于地,齐声高呼:“威武!威武!威武!” 曹操横刀立马,仰天大笑,朝孙朗投来赞许的眼光,高声叫道:“孙文台将军英雄盖世,未料生出的儿子竟然也有如此的胆识和气魄!我手下战将数百,敢随我跃马飞阶的不过五人,看来江东之地介是鼠辈,唯有你算得上一号人物!你这小子,很是合我的脾胃,生子当如孙早安,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可就什么都不愁了,哈哈哈哈!”(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回 霹雳奔雷 记住本站网址;书路() 孙朗本来在暗自惋惜,如若这台阶再多十级,没准儿自己就能反曹****。但想想也算了,今天自己又是骂的谋士吐血,又是与曹操当庭答对,又是辨识曹魏群雄,还献出斛兵妙策,又跃马飞阶,也算是已经出尽风头了,虽然以微弱劣势落败,但总归已算是非常不错了。 他正在自我安慰,所听到曹操说出了那句“生子当如孙早安”的话来,不由的心头一颤,一股不知是欣喜还是骄傲的心情油然而生。 原来在历史上,曹操也说过类似的话,只不过却不是说的自己,而是说的他二哥孙权孙仲谋。 官渡之战后,曹操坐拥中原,进而南下攻伐,第一个目标选定了孱弱的荆州。那时候刘表已经死了,荆州基业都传给了幼子刘琮,政权都被蔡氏夫人把持。没错,就是那个被自己人工呼吸了的蔡夫人。 那刘琮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被江水淹过吓破了胆儿,亦或是母亲太过强势把他压迫的苦不堪言,总而言之是十分的懦弱无能。听说曹操数十万大军压境,整日里只知道啼哭。蔡夫人一介女流,没什么主张,就听了兄弟蔡瑁的建议投降了曹操。 后来曹操又去攻打东吴孙权,隔着长江望去,见东吴水寨旌旗蔽日,战舰雄雄,兵将们个个虎视眈眈,俨然一副要与曹军决一死战的架势,便手指着江东言道:“生子当如孙仲谋!若刘景升之子豚犬耳。”意思是生儿子就应该生一个像孙权这样的,与刘表的那个猪犬一般的儿子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而后来到了南宋末年,大词人辛弃疾登上北固山,放眼展望淘淘长江,感叹南宋统治者懦弱无能,也写下了“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的千古名句,意思是如若孙权再世,南宋怎会还偏安一隅,任由金狗屠戮欺凌?定会像孙权一样渡江北上,收复失地,昭雪靖康之耻。 怎能料到,这历史上的一切一切,竟然因为自己这个重生降世的不之客而改变了。现在不过是建安元年,曹操连官渡之战都还没打,竟然就已经出了“生子当如孙早安”的感慨。 历史就是这么诡异和奇妙,就像国外有那个一个马掌上的钉子可以左右一场战争,进而颠覆一个国家的故事一样。孙朗就像一颗小小的钉子,横插入了这个三国的这段历史长河中,竟然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历史奔走的轨迹。 而以后还有多少历史等着孙朗去改写?孙朗不得而知。曹孟德的这句夸赞之词到底会成为一段千古佳话,还是成为众人嘲笑的把柄?孙朗更是倍觉压力山大。 正在暗自皱眉思索,突然听到岳丈曹仁一声惊呼:“女婿!小心!” 孙朗心头一惊,顺声一看,见身旁有个庞大无比的身影朝自己打了过来,匆忙之间也不暇细看是谁,就下意识的身子往后一倒,后脑勺都贴到了马背上,那人的身子刚好掠过,从孙朗的身子上面横着飞扑了过去。 孙朗挺起身来,这才有时间看是谁?定睛一瞧,看那人回转身来,原来是大将典韦。 原来这典韦生性就是个火爆脾气,些许小事儿就会大雷霆,尤其是看到血以后,更加会激起内心残忍好杀的本性。方才跃马飞阶时被孙朗甩在了身后,又看到了自己身上在台阶上摔打流出的血,一股怒火和冲动无法克制,就蛮不讲理的朝着孙朗打了过来。 只见他刚刚落地,还未等身子站稳,就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圆球形的铁锤来,在地面上重重的砸击了几下,每砸一下,地面都是轰隆隆的作响,而典韦的身子仿佛是触电了一般,雄浑的肌肉上竟然隐隐浮起一层类似于静电一样的光亮。待砸击到了第三下时,典韦通体出电光,两眼里直欲喷出火来,铁锤往前一伸,双腿在地上一蹬,像是西班牙斗牛场上的野牛,又好似茫茫夜空里的一道亮白的闪电,以飞快的度向自己扑了来。 孙朗猜不透这典韦为何如此大的火儿,也看不出他这浑身带静电的模样是什么鬼把戏,却知道这典韦乃是当世数一数二的名将,如果稍一大意,没准儿小命都要不保,如何还敢大意半分?双腿在马镫上一踩,跃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心想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老子现在也有神技,难道怕你?眼瞅着典韦抡锤打来,便把灵力全都集中于右拳之上,簌簌作响,右拳变为了岩石之色,挺身而上,迎着典韦冲了过去。 “臭小子不知死活!”曹仁见自己这个女婿真是太也不知道天高地厚,和自己较量较量也就罢了,这典韦是谁?典韦独身闯荡敌营的时候,你这小子还在吃娘奶呢!他手里那个铁锤名叫“霹雳奔雷锤”,在地上敲击的次数越多,积蓄的能量就越大,冲撞过来的度也就越快。刚才典韦在地上敲了三下,这一击连自己都抵挡不住,更何况你这个小小的孙朗?不逃跑也就罢了,怎么还敢上去还手? 一来这曹仁知道孙朗是自己女儿的意中人,如果被这典韦打死了,自己那个小心肝儿不知道会多伤心。二来则见孙朗文武双全,胆识过人,的确是一个让人十分喜爱的后进之才,如此死了实在可惜。便挺身而上,把双臂都变作了坚石,短腿儿飞快的紧捣,一溜烟儿的冲了上去 典韦的度快若奔雷,眨眼儿的功夫就已经冲了过来,他挺起手来使出一击重锤,还未打在孙朗身上,曹仁却是后先至,挺着两个岩石盾甲般的胳膊护住胸口,硬生生的把典韦的攻击接了下来。 “轰!”的一声巨响,重锤和岩石击打在了一起,曹仁的小短腿儿在快的后撤三步,势头仍然抵消不住,身子往后一仰,身子翻到了在了地上,就像个皮球一般浑圆浑圆的滚了出去,滴溜溜的滚了十几丈才停下。 被曹仁这么一阻挡,典韦那势若惊雷般的攻击顿时被消弭了一大半儿,但仍然有极其威猛的势头,仍然止不住向前的攻势,又朝着孙朗打来。孙朗哪里会像曹仁那样只顾抱头抵挡?伸出单拳,正面朝着曹仁击去。 “轰!” 又是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就好像一道从天而降的闪电劈中了山石一般,炸起了数不清的石屑。 孙朗只觉得一股极大的力道把自己往后推,就好像打地基时的夯土机重重的砸在自己胸口一样,瞬间觉得气血翻腾,感觉五脏六腑随时都要爆裂开来。而双脚压根儿无法再继续站稳,踉踉跄跄的朝后迈了十步才站住。而自己的整个右臂仿佛已经没有了知觉,上面的岩石铠甲也嘎啦啦的皲裂开来,石屑不住的往下掉落。 而典韦被曹仁阻挡之后,此时的力道已经没有那么强劲了,前进的势头顿时止住,也朝后迈了三大步,站在了原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回 树大招风 然而这典韦却丝毫不愿罢手,像是打了鸡血般无法克制自己的意识,双眼如电,直勾勾的怒视着孙朗,仿佛他盯上的人如若不死,他就永远不会罢手。双手把那铜锤高高举在头顶,又往地上继续砸击。一锤砸下去,身上嗞嗞作响,两锤下去,静电缠身,三锤下去,地面隆隆作响,典韦身上电光四起。 孙朗的小心脏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刚才仅仅敲了三锤,这典韦的霹雳奔雷就已经有那么威猛的声势,合曹仁与自己二人之力才将将的抵挡下来,若是任由他敲出第四锤亦或是第五锤,谁还能拦得住?自己这区区一个岩石手臂岂不是会被他的铜锤撞断? 眼看着典韦果然把铜锤举起来,准备再敲第四下,突然不知在哪里横空飞出了一把形似钩镰一样的物事,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铁链,哗啦啦的勾在了那铜锤的柄,钩镰绕着锤柄转了四五圈,连同典韦的手腕儿一起捆住,又突然猛的往后一收,典韦的身子连同他手里的铜锤竟然一起朝着后方飞了出去。 孙朗仔细一看,原来这飞镰乃是典韦身后的许褚掷出,通过一个铁链紧紧的攥在许褚手中。许褚把那典韦拽到了身边,水桶一般粗的胳膊横着一扫,就轻轻松松的箍住了典韦的脖子。而典韦像是发疯了一般怒骂:“放开我!我非要宰了这个羞辱我的臭小子不可!” 他一边骂,一边双手掰住许褚的胳膊,想挣脱开来,但仿佛是蚂蚁搬大象,竟然丝毫不能掰动半分,急的双眼冒出电光,双腿在地上乱蹬,嘴里面哇哇直叫。而许褚也是眯着眼哈哈直笑,像个弥勒佛般朝孙朗道:“你别怪他,他有羊角风,发起疯来六亲不认。除了俺谁都拦不住。” 孙朗看的瞠目结舌,只觉得曹操手下大将果然个个名不虚传,典韦够厉害了,没想到许褚更厉害,连那么蛮牛般火爆脾气的典韦都可以随意按压住。 曹操看了半天,仰头哈哈大笑,上前来拍了拍孙朗的肩膀道:“好小子,竟然还有两下子。典韦这霹雳奔雷般的冲撞,连几十头牛都拉不住,你和你岳丈两人竟然可以把他止住,也算是十分不俗了!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功夫,果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啊!” “哪里哪里!方才典将军手下留情,饶了我一条小命,在下还要多谢他的不杀之恩呢。曹公万万不要再谬赞,否则在下愈发无地自容了啊……”孙朗见识了典韦和许褚的无穷危机,因此连忙谦虚几句。 曹操听他不骄傲,更是满意,点头道:“嗯!年轻人丝毫不心浮气躁,处处谦虚恭谨,不错,不错!”言语之间竟是颇为的赞许。 他转头看见典韦仍然在癫狂不定,就来至跟前道:“你何必心急如此,两个月后我要在这射鹿台下大摆一场宴武大会,三军将领都可以上台一对一的比试,到时候自然有你一展所长的机会。” 典韦听了这话,果然是像被打了一针镇定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嗓子里喘着粗气,像个兽人般强压下了自己的怒火。许褚见他好了,就松开了胳膊,把那铜锤也还给了他。 曹操朝曹仁道:“既然如此,子孝就回去挑一个黄道吉日,为阿娇和孙朗成婚吧!这个孙朗孙早安是后一代中的杰出人物,配上你们家阿娇,可谓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到时候我也会送上一份贺礼,贺喜你家聘得佳婿!” 他说完这话,就跨上了绝影,想要离去,刚走了不远,像是又记起了什么,回身朝孙朗道:“两个月后的射鹿台宴武大会,你也来吧!到时候宾客如云,正好叫你认识认识。而且顺道儿还可以拜见一下天子,你看如何?” 孙朗也不知道这所谓的宴武大会是什么玩意儿,但曹操诚邀自己,而且听说还可以见到那位汉天子刘协,何乐而不为呢?便拱手道:“多谢曹公之邀,朗定然准时赴会。” “好!哈哈哈哈!”曹操大悦,调转马头,信马由缰,驾着绝影,又沿着那石阶冲上射鹿台去了。 曹仁见曹操走的远了,这才带着孙朗张纮一起从侧边小道儿离了射鹿台,又返回许都的曹府来。 曹操等人来到殿中,还未来得及坐下,程昱就凑上来禀道:“主公!今日这个姓孙的小子又是枉自评述我军机大事,又是胡乱指点我们曹军将领,更可气的是,竟然还敢和主公您齐头并进的奔下石阶,实在是无礼至甚,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曹操淡淡的道:“噢?依程仲德之见,此事该如何处置?” 程昱伸出一只手来,在自己的脖子里一抹,阴着嗓子道:“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 “万万不可!”荀彧听了这话抢上前来道:“这孙朗孙早安身怀大才,怎可说杀就杀?主公万万不可听程仲德一面之词啊!” 程昱忙辩道:“哼!正因为他身怀大才,才要杀了他以绝后患!你别忘了,他是孙策的弟弟,早晚成了那孙伯符的左膀右臂,此时不杀,他日放虎归山,想杀都杀不死啦!” 荀彧是个忠厚之人,又反驳道:“古人有云:欲成王者之事,必须有包容天下之心。大海有百纳之胸怀,才能使万川汇聚。主公连一个年纪轻轻的后进之才都容不下,又怎能招揽天下才子慕名来投?杀死孙朗容易,但若想挽回天下士子之心,可就难上加难了啊!” 程昱还想再辩,曹操却打断了他的话,转头问郭嘉道:“郭奉孝如何看此事?” 郭嘉不紧不慢的上前来,虽然动作迟缓,语气却十分的坚决,斩钉截铁的道:“回主公,依臣之见,这孙朗不但不能杀,反而要好好的优待,其原因有三!” 这郭嘉虽然一副病殃殃的神态,却每每语出惊人,曹操微微一惊,忙问:“哪三条原因?速速道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回 筹备婚礼 郭嘉禀道:“第一,诚如荀文若所言,这孙朗虽然是孙坚的儿子,但现在投身在曹公账下,也算是曹公的座上之宾,如果仅仅因为一点点追名逐利之事就将他杀死,则从此以后,就再也没人愿意前来投靠曹公了。” “第二,我们命孙朗来许都与曹家小姐成婚,无非是想把他扣留在许都当做人质,从而来要挟南面的孙策,使他不敢贸然的挥师北上进军中原。但如果我们现在杀死孙朗,那么一切计谋就都成了泡影,非但如此,孙策也会以杀弟之仇起兵讨打许都,到时候我们北有袁绍,东有吕布,本来就已经十分本动,如果南边还有孙策前来夹击,可就真的沦为四战之地,陷于泥潭而无法自拔了。” 他说完这两点,曹操就捻着胡须大点其头,显然十分中意这种说法,忙问:“那第三条原因又是什么?” “这第三么……臣听闻这个孙朗乃是孙坚将军五个儿子当中的唯一一个庶子,和他的二哥孙权,三哥孙翊以及继母吴夫人都有不少的嫌隙和宿怨。主公何不对他好一点儿,没准儿他会反叛了江东军,从而实心实意的投在主公麾下。就算不能,也或可以从他嘴中套出许多江东军的机密和军情。如此一箭双雕之计,为何不用?” 曹操听完郭嘉的建议抚掌大悦,显然极为满意。程昱还想再劝谏,曹操却道:“程仲德无复再言!郭奉孝的建议甚合吾心!传我之令,孙朗成婚那天,命朝中大小文武群臣全都去赴宴贺喜,再为我也备上厚礼一份,由荀文若带去!这小子虽然是孙坚的儿子,孙策的弟弟,但却很对我的脾气!”说完这话,就笑着离去了。 荀彧和郭嘉紧跟其后,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了程昱满脸怨毒阴狠的现着,思量着怎么才能相出一招阴谋诡计来陷害孙朗。 抛开曹操不言,所说孙朗等人回来的路上,曹仁一道儿都闲不住嘴,抱怨孙朗不听自己的劝,本应该老老实实的低调沉默,怎知孙朗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儿爱处处抢风头。说什么年轻人就应该踏实本分,太过锋芒毕露了反而会招来旁人的嫉妒和陷害。他心里已经完完全全的认了这个女婿,是而言语之间全是设身处地的关切之辞。 而孙朗却大大的不以为然,说曹公无论如何也不会加害自己。曹仁问为什么,孙朗却不愿和他过多解释,因为他知道这曹仁虽然是自己的岳丈,但毕竟是曹操的心腹大将,就算是一家人了,但自己寄人篱下,这防人之心也不可有丝毫的警惕。 曹仁则俨然以长辈自居,唠唠叨叨的对孙朗循循善诱,孙朗听的烦了,就岔开话题问:“岳丈大人,曹公说下月要在射鹿台举办宴武大会,还说天子也会到场,不知道是什么?” 曹仁见女婿终于愿意和自己答话了,就兴高采烈、涂抹纷飞的答道:“你有所不知,曹公自从建好这射鹿台后,规定好每年都要在这里举办一次盛大的酒宴,两个月后的十五乃是月圆之日,正好对酒当歌,众人赏月饮宴。只不过喝酒的同时,还会摆起一座高高的擂台,让众武将上台一对一比武,以助酒性,谁要是最终胜利了,就可以使用曹公头顶上的金盔来盛酒喝,可谓是荣耀至极。与此同时,又会有文臣谋士们吟诗作赋,歌功颂德,的确是个热闹盛大的场景。” 孙朗隐隐的记起,历史上的曹操的确喜欢摆下这种露天盛宴,来彰显自己的功德。后来建成铜雀台,还曾经在上面横槊赋诗,其子曹植也作出了名垂千古的《铜雀台赋》。不料现在才是建安元年,这曹营中就已经有了这种习俗。 然而一想到获胜者要用曹阿瞒戴过的金盔盛酒喝,孙朗就恶心的直犯胃,暗想这古人的许多举动果然无法以现代人的视角去直面体会,用别人戴过的头盔喝酒,头皮屑一大堆,不觉肮脏,反而引以为荣。 二人一路走,一路聊,又说起了许褚和典韦的武功和神技,曹仁自然又是一番大加吹嘘,说我们曹营里的将领个个身怀绝技,典韦和许褚不过尔尔,更厉害的夏侯惇还没出来呢。孙朗暗笑自己的岳丈太也好面子,被典韦像皮球般冲撞了出去,此时却还嘴硬的说别人技艺平平。 不知不觉的便回到了曹府之中。曹阿娇早就守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张望,一听说伯父准了自己和情郎哥哥的婚事,喜的像只百灵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又像糖稀一般黏在孙朗身上,除了晚上睡觉,其他时候都要和他在一起。 话说第二天一大早,曹仁就匆匆的开始准备布置二人的婚事了,翻滥了历书,精挑细选的定了一个适宜婚嫁之日,吩咐府中所有的家丁全都上阵,张灯结彩,扫屋漆墙,裁制新衣,置办酒食。曹仁官居郡守之爵位,家里面自然是十分富足,黄灿灿的金子如流水一般的往外花,说什么也要办一场最最豪奢的婚礼。 而孙朗大多数时间则被曹阿娇缠着不放,稍稍有闲暇之时,就把黄月英送他的那个木偶儿小人儿掏出来,看它打拳,但凡从悟出一些武学上的要义,他就到院子里把这些悟到的拳脚演练实践一番。曹仁忙和着操办婚事,见自己这个女婿如此爱好练武,自然对他更加喜爱。 匆匆半个多月已过,转眼就已经到了大婚之日,孙朗穿着一身绫锦朱袍,头戴一顶镂花攒金束冠,由十几个下人簇拥着站在曹府门口,专门儿恭迎前来贺喜的宾客。孙朗以前辗转流离,在马背上征天下,在刀剑中留余生,因此平时都是穿的十分随意。但此刻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锦衣绣带的这么一打扮,果然是个面若冠玉、倜傥风流的俊俏公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回 宾客盈门【求收藏,求订阅】 在他身旁,专门儿安排了一个六七十岁、颇见过些世面的老管家,负责为他通报介绍前来贺喜之人的名讳,以避免孙朗见礼时莫要失了礼数。这老管家知道,曹仁大人结交的要么是朝廷贵胄,要么是许都的豪财富贾,怠慢了哪一个也不好,因此便格外的打点起精神,认认真真的为孙朗介绍着宾客。 来一个,这老管家就介绍一个,把官职爵位和姓名都说的一清二楚,一个不差。孙朗就见为首的是一帮五大三粗的武将,这里面有典韦、许褚这两个先前见过面的名将,也有于禁、乐进、李典等虽闻其名、未谋其面的武将,甚至还有什么夏侯霸、夏侯玄、李通、牛金这等不入流的小角色。除了在外和袁术交战的夏侯惇、夏侯渊、曹洪等人,仿佛许都周遭的武将们竟全都来了。 许褚朝自己乐呵呵的笑,典韦则仍是甩着脸趾高气昂,其余的人都是朝自己拱手相贺,显得极为客套和亲近。曹仁见这些重量级的人物们都来,只好亲自出门相迎。 武将的后面则是文臣,人数太多,孙朗只能粗略一听,都来不及逐一相认。只模模糊糊的听到其中有荀彧荀攸、郭嘉、程昱、陈群、钟繇、司马朗、国渊等等,竟连那位被自己骂的吐血的戏志才也差人送来了厚礼。除此之外,曹操的几个儿子里,曹彰、曹丕也亲自前来道喜,曹植此时还不满十岁,是而未能到来。 曹仁既诧异又惊喜,诧异的是为何曹家入赘一个女婿,这满朝的文武竟然全都不请自来了?而惊喜的也是感慨我曹家有天大的面子,办个红事儿把许都的所有达官贵人全都惊动了,简直比皇帝上朝还要热闹和隆重。 孙朗更是高兴,打心底儿里感叹自己这趟许都之行没白来,娶到了一个丰满可人的大胖媳妇儿不说,还有这么多曹操手下的文武众臣屁颠屁颠的前来为自己随份子贺喜,如此荣耀谁曾有过?若是自己远在江东的孙权、孙翊、孙匡三兄弟知道自己这小小“人质”结个婚有这么大的排场,非得连肠子都悔青了不可。 他俩又怎么知道,这群武将谋士里只有许褚荀彧等人见过孙朗,大部分人都压根儿没听过孙朗这么一号人物,只知道他在曹公面前出尽了风头,颇得曹公赏识。既然曹公传下命令,要满朝文武都必须来参加孙朗的婚礼,也就不得不从,就全都备下了豪礼,一大早儿赶过来了。 进入曹府,曹仁故意引着各位同僚们往那个金碧辉煌的金屋子前面兜了一圈儿,说自己这个女婿如何如何珍爱自己的女儿,非要用这“金屋藏娇”的典故来迎娶阿娇。又夸他如何如何有能耐,仅在区区的三日之内盖起了这么一座灿灿的金屋子。 众人都觉得十分新奇,想上前观摩把玩一下这座金屋子,但曹仁忙一把拦住,说这金屋子刚刚盖好,上面会散发一种名叫“甲醛”的诡异气体,会让人中毒生病而亡,非要在阳光下暴晒数月之后才能靠近。 众人对这所谓的“甲醛”气体闻所未闻,心里自然半信半疑,但用鼻子使劲儿一闻,仿佛的确是在散发着一种酸酸臭臭的味道,心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都一个个的挥起袖子捂住鼻子,匆匆忙忙的走了。 众宾客们座位的次序也是一门儿学问,和上朝时一样,左边需是文臣,右边得是武将,而曹彰、曹丕这两位小主公自然需要坐在上首,其次是许褚、典韦、荀彧、程昱这些肱骨之臣,最后才是一群不入流的小角色们的座位。光是接待这些宾客们落座,就用去了一二个时辰,再加上婢女摆上美酒佳肴,更是花去了接近大半天的时间。 落座已毕,曹家的小丫鬟打扮的花枝招展,牵引着那位曹阿娇小姐走来出来。她一身凤冠霞帔,头戴红盖头,身上珠玉玲珑,环佩叮咚,还散发着一身淡淡的脂粉香味,果然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模样。 曹阿娇一想到可以和情郎哥哥结为连理,竟然收起了自己刁蛮任性的倔强脾气,专门儿练习了大半个月的礼仪和身段儿,就为了在满堂宾客眼中看起来是一个温婉知慧的贤淑女子。 按照当时的习俗礼仪,二人对着天地三拜九叩,焚香祝祷,对饮三杯酒,一杯交臂对饮,一杯敬父母,三杯洒在地上以敬天神,就算是完成了这大婚的礼节。锣鼓唢呐吹吹打打,把曹阿娇又送至了洞房之中。 孙朗则站起身来逐一向满堂的宾客敬酒,在坐的无一不是公卿将相,任凭谁也不能怠慢了半分半毫。 敬到许褚面前,许褚一脸笑意,蒲叶般的大手在孙朗肩头不住的拍,显然和孙朗是惺惺相惜,颇为志同道合。而敬到典韦和程昱面前时,这两人仍是一副趾高气昂,不屑一顾的神态。孙朗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就匆匆喝了杯中酒,继续往后敬。 每敬到一个人面前,孙朗就满饮樽中之酒。他知道这酒杯里喝的都是米酒,就算多喝点儿也不会有事。但怎知道米酒虽然没什么度数,喝多了一样的上头,再加上厅里小风一吹,到得后面,竟然有些上头了,脑袋里晕呼呼醉醺醺的,渐渐开始犯起了迷糊来。 恰巧在这会儿,孙朗扫了一眼,见角落里的一个小案上坐着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长得又黑又丑,满脸苦相,低着头在那里喝闷酒。别人都是杯来盏往的十分热闹,唯独只有他冷冷清清的好不凄惨。孙朗不解,就走上前去,一手端着酒樽,一手指着这人问:“我大喜的日子,你为何哭丧着脸,是何道理啊?” 那人明显官职不高,见是孙朗来自己跟前了,就匆忙的站起身来,强颜欢笑的答:“回孙公子,在下今年已经虚度二十四载了,却因为长得丑陋,至今仍然未寻到自己的佳偶。今日却见到公子抱得美人归,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伴侣,故而见景生悲,哀然自伤身世,以至于面容凄惨,扰了公子的大好心情,勿怪勿怪……”(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回 文姬归汉 孙朗斜着醉眼打量此人,见他一脸麻子,满口龅牙,果然是有够丑陋,就安慰道:“就算是找不到佳偶,兄台也可以混迹于风月场所,纵情笙歌,夜夜春宵。只要有钱,每天都是洞房花烛夜,绝品佳人儿左拥右抱,这一辈子也算是风流倜傥了。大好男儿,何必如此形影自伤呢?” 孙朗平时最瞧不起为情所困的男子,觉得女人不过是男人的衣服,只要穿着合身得体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得痴情如此。 那人却叹了口长期,锁眉道:“公子差矣,在下只羡鸳鸯不羡仙,只求能像公子这样找一个红颜知己,夫妇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虚度到老,其他的就再也无求了。整日沉溺于纸醉金迷之中,纵情于骄奢淫.逸之间,非是我辈之所求也。” 孙朗听这人说出这等话,心里暗骂一声:“书呆子!丫注定孤独一生!”就喝了樽中酒,转身想走。 怎知这人见孙朗一口干了,也惆怅的举起酒杯来,哀叹道:“旁人都不愿和我饮酒,唯独公子愿意。董祀不过区区一介屯田都尉,却能得公子如此礼遇,实乃荣耀之至也。”说完也是一仰头,把酒一饮而尽。 董事? 孙朗觉得这名字新奇,就转过头来问:“你叫‘董事’?你这官儿挺大啊!” 董祀忙解释道:“是‘祀’,祭祀的‘祀’。在下只是个小小的屯田都尉,就是管种地的小官儿,公子莫要取笑在下了。” 董祀? “你是董祀?”孙朗微微诧异,上下打量此人。 董祀一头雾水的道:“怎么?公子竟然认识在下?” 孙朗倒不是对这董祀很感兴趣,却知道《后汉书》中有一节名叫《董祀妻传》,这个董祀看来其貌不扬,但其实他的老婆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大名鼎鼎,让人闻之变色,如雷贯耳。不错,这董祀的老婆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创作出了《胡笳十八拍》的一代才女蔡琰蔡文姬。 这蔡文姬乃是东汉末年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从小知文擅墨,通晓音律。后来董卓祸乱汉廷,蔡邕身亡,蔡文姬就被匈奴劫掠去了漠北之地长达十二年之久。曹操素闻蔡文姬乃是当世才女,就舍下重金把她从匈奴赎了回来,嫁给了董祀为妻。后世把这段故事改变成了戏曲,名曰“文姬归汉”,乃是一段传唱千古的佳话。 你爷爷的,你这小子有蔡文姬做老婆,还敢在我面前说自己孤独寂寞冷?孙朗心里也不知是一股酸味还是醋意,反正就觉得董祀这小子不怎么地道。 但转过头来一想,原来是自己错怪了这人。此时乃是建安初年,蔡文姬十有八九应该身在匈奴,并未和这董祀结为夫妇。这董祀自己还是光棍儿一个,倒也不足为奇。 心念及此,孙朗就对这董祀说:“你这名字起得好,没准儿以后会讨个好媳妇儿!”就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董祀只能躬身谢道:“多谢公子吉言,哎,但愿吧……” 孙朗转身来至董袭身旁,拽着他的衣袖把他拖到了一个角落里,低声道:“阿呆啊,本公子交给你一个任务,让你出趟院门儿,你意如何?” 董袭是人来疯,因为性子直爽,因而和别人自来熟,此时不知怎么和许褚套上了关系,正在热火朝天的划拳猜闷儿喝酒赌输赢呢,听了孙朗这话,满脸不情愿的道:“去哪儿?公子让咱喝完酒再说。” 孙朗语重心长的道:“你戴上甲马,只管往北边跑,如果看到一条全是黄沙的大河,就找个艄公载着你渡过去,继续往北跑,如果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了,便到了目的地了。” 董袭挠着头问:“去大草原做什么?公子大喜之日,为何让阿呆去大草原?难不成是去放羊牧马么?” 孙朗点头道:“对!若是看到许多放羊牧马之人,就向他们打听一个名叫“蔡文姬”的女子,若是找到她了,就返回来向我复命。但是你要记住,那些放羊牧马的人都十分野蛮,你千万不可和他们打斗争吵,否则最后吃亏的定然是你自己。” 董袭听了这话沉吟片刻,一脸坏笑的道:“公子真坏,刚刚结婚,就又想着别的女人,还让阿呆去做那牵线搭桥之人,嘿嘿……哈哈哈……” 孙朗哈哈直乐,拍了拍董袭的胸脯,挑着眉毛道:“你果然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连这点小心思都猜得到。是男人哪个不爱偷吃呢?这叫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替我做成此事,本公子重重有赏,快快去吧!” 董袭嘿嘿大笑,只觉得替公子做这种红杏出墙的事儿是他的莫大荣耀,更加佩服公子的学问,把这种在外勾搭女人的事儿说成是“红旗不倒”和“彩旗飘飘”。就义不容辞的回到座上,喝了一大口酒,叼上一大块儿肥肉,趁着没人注意之时施展开了神行之术,出了曹府大门儿,一直奔着北方的大草原去了。 孙朗转身回来,接着敬酒,心里喜孜孜的琢磨。一来是蔡文姬如此一个大才女沦落在匈奴那里被披发左任的野蛮民族摧残和蹂躏,实在是太也焚琴煮鹤,有伤大雅,自己这么一个怜香惜玉的大英雄,见到才女沦落虎口如何能够袖手旁观?二者说,文姬归汉乃是千古佳话,给那曹阿瞒留下了一个英雄救美的历史赞誉,我孙朗身为一个后世之人,既然知道了蔡文姬的下落,这块腻的流油儿的肥肉为何还要落在别人口中?何不提前把她救回来,使她俯首贴耳的感激于自己? 没错,孙朗想起了自己以前做过的一个梦来。在那个梦中,他是九五之尊的东吴大帝,而御阶下的文臣武将们竟然都是一个个的巾帼女子。他现在结交了武艺超群的孙尚香、会变身的小乔、刘表的妻子蔡夫人、可以操纵机械化部队的黄月英,如果此时再把蔡文姬招为己有,不就越来越离着自己那满朝巾帼的梦想越来越接近了吗? 听说蔡文姬很会弹琴,到时候爷坐在躺椅上,让她为我弹上一首小曲儿,岂不是人生之一大乐事吗? 自己还有要事缠身,否则的话,早就盗取了董袭的神技,亲自跑去漠北草原迎回蔡文姬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回 吴起孙武 一边寻思着从匈奴那里赎回蔡文姬的事儿,一边接着敬酒,待敬完了最后一人,正要回身,突然听座上一阵喧闹,转头一看,竟然见是许褚赤红着脸膛,正在发火儿。而他身边坐着于禁,李典,乐进三人,正在围着许褚不住的讥笑。 只见许褚的大脸上汗涔涔的直下,一副不服气,但又不能不服气的神情,像是赌钱赌输了的小孩儿,在和其他几人争辩。争辩了半天,其他三人仍然对他嘲笑不止,许褚压抑不住怒气了,就伸出大手在桌案上重重一拍,震的满桌鱼肉酒水飞溅,汁水都洒落了出来。 孙朗见识过这许褚的威力,生怕他一怒之下控制不住情绪,再把那个带着锁链的钩镰甩的飞起,忙凑上前来问:“喝酒喝得好好的,几位贵客为何争吵起来了?” 许褚指着于禁的鼻子骂道:“喝酒就喝酒,这厮鸟却给俺出了道题目,说解不出来就是乌龟儿子王八蛋。俺乃‘虎痴’是也,怎么能当乌龟儿子王八蛋?但这题目俺又解不出,你说于禁这贼厮是不是诚心害俺?俺当了乌龟儿子王八蛋,他再抢去俺那‘虎痴’的绰号,实在是气煞俺也!” 他一句一个“乌龟儿子王八蛋”,听的满堂人都哄笑起来。许褚愈发觉得没面子了,九尺高的铮铮铁汉此时像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红着脸低着头不说话,觉得既委屈又尴尬。 孙朗见了这一幕哑然失笑,这才弄清楚,原来这几个人觉得喝酒索然无味,就互相出谜题立赌约,猜不出谜题的自然要被送上一个“乌龟儿子王八蛋”的“雅号”。于禁虽是武将,却也是个文武兼修的人,乐进和李典亦是通晓一些兵书,自然在这种游戏中占足了优势,是而没来几轮,就把许褚这个大老粗难住了。 许褚又非常好面子,在战场上断头流血都不怕,却唯独怕在众人面前丢了脸面。此时窘在这里,又猜不出谜题,又不甘心承认自己是王八蛋,只能大汗淋漓的不知所措,一米九的身高也想钻到桌子底下去躲藏起来 孙朗看他四人围起的书案上摆着四根儿竹简,上面分别写着一条谜语,原来是四人轮番出题目,交换着互相猜,谁猜不出谁就算输。 孙朗对许褚颇有好感,因此有心帮他脱困,就笑了笑道:“许将军乃是我家贵客,他答不出的题目,我自然应该代为解答。我若侥幸答出,功劳就算许将军的,我若是答不出来,这乌龟儿子王八蛋就算在我头上,与许将军毫无半点瓜葛。” 许褚一听找到了个救星,大手一挥就把孙朗揽在了怀里,求道:“姓孙的娃娃,俺知道你聪明,上回还替想出了挖坑来斛兵的窍门儿,快帮俺解一解这几道迷题。”说完拿起了一根儿竹简送到孙朗面前。 孙朗被许褚搂的浑身酸疼,简直要喘不过气来,就脸红脖子粗的看那竹简,上面写着“只会打仗的皇帝”几个字。这些字歪歪扭扭,形如蝌蚪,一看就是出自于禁这几个只会卖弄风雅,实际胸中毫无点墨的武将之手。 “只会打仗的皇帝?打一什么?” “打一古时人物的名讳。”于禁看着孙朗,脸上似笑非笑。 孙朗心想这题倒也简单,看来这几个武将无论如何卖弄风骚,都也是表面附庸风雅,其实粗俗不堪,怪不得程昱、荀彧等人不屑一顾。微微一笑,就信口答道:“只会打仗,还是皇帝,这有何难,依然是我东汉王朝的那位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了!他以放牛娃出身,起兵于南阳郡,手下有云台二十八将,剿灭了新莽政权,中兴了我大汉王朝。” “哟!竟然打对了!”于禁见孙朗打的如此迅速,也是颇为惊讶,就又提起一根儿竹简递了过来,孙朗定睛一看,见上面写着“保护禾苗”四字。 孙朗琢磨了片刻,信心满满的答:“禾苗者,青绿色也,保护禾苗,自然就是卫青了!卫青官拜大将军,奇袭龙城,七战七捷,追击匈奴单于数千里,可谓是一代名将,实乃我辈之楷模也。” 于禁点了点头,不禁佩服孙朗年纪轻轻却博闻强识,就又捻起了第三根儿竹简,笑道:“这第三个题目嘛,倒和你们孙家有点关系。” 孙朗信手接过来一看,见上面写的谜面乃是“小霸王征战江东,无往不克。” 小霸王?肯定说的就是自己的长兄孙策孙伯符了。无往不克,自然说的就是孙策战无不胜,把江东之地全都收入孙家囊中,进而建立了三国之中的吴国了。孙朗沉吟了片刻,就斩钉截铁的答道:“这一题暗指孙伯符一统江东,东吴崛起,天下三分呈三分之势。东吴崛起,自然说的是那位战国时的大将‘吴起’了!他主张吴起变法,使楚国的军力空前强……” 怎知这话刚刚说到一半儿,心头就猛的一颤!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心生,就止住了说话。 啊哟!不好! 我怎么这么傻! 此时仅为建安初年,天底下还压根儿没有“东吴”这一个说法呢!我只顾着答题,却忘了这个! 他心思颇为机敏,顿时想起了自己此时身处曹营,环绕周围的都是曹家的谋士和武将。自己一不留神说漏了嘴,若是听入他们耳中,岂不是会怀疑自己心存异志,想要三分天下,和曹公分庭抗礼? 曹操素来多疑,而此时这厅堂之中必然不乏他安插的耳目。万一这句话传入曹操耳中,自己这小小人质恐怕就要当到海枯石烂了。没准儿还会惹得那曹阿瞒大发雷霆,对自己动了杀心都说不定! 还好他危急之中竟不慌乱,眼瞅着于禁面露得意之色,忙挥手打断道:“不对!不是吴起!是另有其人,容我三思片刻!” 于禁压根儿不知道“东吴”是什么,自然也不会出一道暗示“东吴崛起”的谜题。他好不容易逮到了孙朗的错误,正准备开口大叫:“不对!你答错了!”怎知还没开口,孙朗就又反悔了,只能耐住了性子,再听孙朗继续猜题。 “孙武!” 孙朗又想了片刻,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是孙武!小霸王姓孙,武功高强,无往不克!因此这题的谜底乃是‘孙武’!是也不是?” 于禁听孙朗竟然又答对了,只能叹了口气,怏怏不乐的道:“算你聪明!你赢了,许仲康找了个好帮手!” 孙朗左看看右看看,想观察一下有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刚才的口误,见大家要么在乐呵呵的饮酒,要么在交头接耳的畅聊,似乎都未发觉自己刚才所说的“东吴崛起”四字,就擦了擦额头上的汉,长长的吁了口气,算是躲过了一场口舌之劫。 他又怎能料到,在他身后不远处,却又一双阴毒的眼睛正在仔仔细细的盯着他,把他刚才的言行和举动都记在了心间。(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回 力大无穷 孙朗正在暗自庆幸,突然觉得背后一拱,胸口一紧,喉头一阵窒息,耳边响起了一阵洪钟般的大笑声:“哈哈哈!姓孙的小兄弟,你果然是聪明过人,帮助俺躲过了一劫,真乃俺的大救星也!要是俺做了乌龟儿子王八蛋,这一辈子可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哈哈哈!” 孙朗这才搞明白,原来是许褚见自己连着答对了三道谜题,替他解除了当乌龟儿子王八蛋的困局,因此高兴的从背后用树桩般粗大的胳膊搂住了自己的胸口。许褚肚子本来就大,此时盘膝跪坐在地上,一个肥大的肚子愈的凸了出来,顶在了孙朗的后腰上。他每说一句话,肚子就会起起伏伏,像个后世的腰间盘按摩机一样,拱的孙朗的小腰差点折断开来。 孙朗只觉的腰背疼痛欲裂,喝了一肚子的酒水眼看就要全部呕吐出来,心中顿时闪过一个莫名恐惧的念头:莫非……这许褚是曹操派来暗杀我的?他们先设下计策试探我,看我是否心中怀有异志,又用这种法子来取我性命? 心念及此,一股无明业火骤然从孙朗心头升起:好你个曹阿瞒,竟然阴险至斯!不暇多考虑,忙伸出右手塞到了许褚的肚皮和自己的后腰之间,想把许褚推开一点。左手则簌簌的化作了青石,使劲儿的钳住了许褚的手腕。 许褚有多大的力气?他这样把人抱住,连典韦都无法寸动半分,更何况是孙朗?任凭他如何的在许褚那大肚子上推搡,也无法撼动半分距离。人在面临死亡之时,会突徒劳无功的做出许多反抗和挣扎之举。孙朗料定这许褚是想杀害自己,是而就愈的不住抵抗和挣扎。虽然无用,但总比闭目待死的好。 恰在此刻,他的手指无意中正好摁在了许褚肚脐之下三寸之处的关元穴处,指尖刚刚触碰,顿时觉得一股极其强大的灵力气息顺着手指涌了进来,想停都停不住。仅仅片刻,那气息就填充满了自己的胸口气海,把原来体内储存的曹仁灵力排挤的荡然无存。 孙朗也没意识到生了什么,右手仍是狠命的把许褚的肚皮一推,左手则掰住了许褚的手腕,突然之间不知道哪里生出了一股神奇的力道,这么杠杆儿般的一翘,许褚的那肥大的身躯竟然像个皮球般从自己背上翻了过去。孙朗瞬时一弯腰,只听轰隆一下巨响,自己竟然把许褚来了一个背摔,把他结结实实的砸在了那个摆满竹简的小案上! 嘎啦一声响,这书案被许褚那肥大无比的身躯这么一砸,竟然顿时瘫成了一堆稀烂的木屑,压在了许褚的身子底下。 满堂宾客本来都在高兴的喝酒作乐,谈天说地的好不自在,猛的被这轰雷般的巨响一吓,全都身子一颤,手中的酒淅沥沥撒了一身。 许褚有多重?身高九尺,用现代的计量单位差不多一米九五左右。身上的肌肉扎实遒劲,很少有虚浮的肥肉。如此算来,少说也有个两百五十多斤吧? 众人都清清楚楚的记着,曹公当年和许褚玩笑,曾用五头蛮牛拖拽许褚,这许褚竟然面不变色的立在原地,双腿丝毫未有往前移动半厘。 怎能料,曹家新入赘的这个文质彬彬的小女婿,竟然凭借只手之力,把这个大号秤砣般的铁汉子给掀翻在地? 所有人都傻了眼儿,目瞪口呆的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气氛一时间十分安静和凝固,只能听到许褚哼唧哼唧的从地上翻身爬起来的声音。 孙朗低头看着自己双手,已经褪去了化石神功的岩石之色,变成了普普通通的黄色皮肤,丝毫没有任何异样与不同,他已经意识到,刚才肯定是自己无意间偷盗了许褚的灵力。但为何突然变得力大无穷?难道这就是许褚的特点和技能? 他也不敢多想,就屏住呼吸看着许褚爬起身来,严防他在对自己突施偷袭。而身旁还有典韦、于禁、乐进等十几个曹魏武将环绕,若是他们一起上来夹攻自己,就算自己有百般神通,又如何使这群人合力的对手? 然而,正在他怀疑之际,于禁却突然上前,不住的抱怨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许褚道:“哎呀!你这个许仲康,让我怎么说你好?你平时就爱用你那大胳膊箍住别人,怎么却不体会别人的感受?你这胳膊像个螃蟹夹子一般,就算是个粗大的莽汉也耐受不住,更何况是孙公子?” 许褚一脸尴尬,朝着于禁不屑的一哼声,又挠着头来至孙朗面前,眯着眼笑道:“嘿嘿,姓孙的兄弟,对不住!刚才定是俺一时兴奋,没把持住胳膊上的力道,让小兄弟难受了。哈哈!还好你这小兄弟力气也不小,竟然能把俺给丢出去,实在是叫俺佩服至甚也!哈哈,你人聪明,力气也大,果然是个真豪杰、真英雄也!” 孙朗见这许褚一脸笑意,像是弥勒佛般慈眉善目,这才松弛了紧绷的神经,暗中忖度:原来这许褚并无害我之意,原来他身上有无穷的力道,因此平时容易控制不住力气而无意伤害到别人。刚才倒是我多疑了…… 想来也对,那曹操是个千古奸雄,就算是想害人性命,也应该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来一个神不知鬼不觉,让自己悄然无声的消失在这个茫茫世界中。又怎么会在如此的大庭广众之下,采用如此低劣的杀人手法? 但无论如何,今天之事也是给孙朗敲响了一记警钟。自己身在曹营,处处都有奸猾小人伏于左右,我在明出,敌在暗处,指不定今日的宾客之中就有哪个是曹操派来的耳目眼线。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是应该处处提防谨慎,以备不测之事。 许褚赔礼道歉完了,见孙朗仍是默默不乐,就上前来拉着他,要和他掰手腕比力气。满堂宾客都知道许褚力大无穷,从来遇不到对手,这孙朗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是许褚的对手? 但怎知孙朗竟然哈哈一乐,从容淡定的答应了。二人俯身在一个小案上,一只粗大的胳膊,一只细弱的胳膊,交叉着攀在了一起,简直是不成比例,俨然像是蚂蚁在和大象比拼力气一般。(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回 虎痴弟弟 然而,两个人真的开始掰手腕了,竟然掰了个骑虎相当,两只手一会儿往左偏一点儿,一会儿往右偏一点儿,谁也无法把对方扳倒。 众人从来没见过许褚扳手腕的时候还需要胀的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突了出来,喉咙里出低沉的吼声,显然是用上了十成的力道。但饶是如此,竟然也奈何不了孙朗。 而孙朗也是一样,剑眉倒立,咬牙切齿,胳膊不住的颤抖,汗水豆大般的从脸颊上滑落下来。 曹仁本来在后堂张罗,突然听说自己的女婿把许褚撂了个跟头,就捣着小短腿儿匆匆赶来,又见孙朗在和许褚掰手腕,二人骑虎相当、不相上下,不禁大为惊叹。他思考良久,已经暗暗猜到原来自己这个女婿不知道是聪明过人还是天赋异禀,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学会对方的成名绝技,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法子将对方打倒。 先前自己这女婿和自己比试武艺,须臾之间竟然学会了自己的化石神功。此时和许褚较量,定然又是学会了许褚那力大无穷的功夫。不可思议也好,神乎其神也罢,总而言之自己这个女婿可谓是个神人,把自己的阿娇托付给他,可谓是找对了人。 曹仁见两人仍是争的不可开交,孙朗虽然不落下风,但他那小胳膊在许褚的粗手臂面前,就好像是个麦秆儿一般柔嫩,万一把胳膊掰折了咋办?曹仁心疼自己的女婿,忙上前驱散开围观的众人,大笑道:“哈哈哈!二人骑虎相当,掰了一个平手。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这女婿还要忙着敬酒入洞房呢,如此掰下去,就算是明天早上也掰不出个胜负!许仲康还不住手,莫不是想让我闺女今夜独守空闺,新郎官儿却陪着你在这里耗一晚上吗?” 许褚听这话在理,就大点其头道:“不错!你还要忙着生小娃娃呢!再耗下去,新媳妇儿可要怪俺不知情趣了!”说话间猛的收了臂上之力,想要作罢。 怎料他收了力气,孙朗却还没来得及手。就好像平衡的跷跷板上突然一头儿的人蹦下去了,一股极其威猛的重力排山倒海般的按压下去,顿时把许褚那猪腿般的手臂结结实实的摁在了小桌案上,余势还未消弭,只听耳中又是轰隆一声响,那小桌案的四条腿儿顿时一齐折断,桌案的面板也嘎啦断为了两截。 许褚的胳膊被孙朗这么一摁,整个身子差点儿倒栽葱般的摔在地上,还好他天生神力,腰部腹肌用力,猛然用自己的大肚子往地上一顶,竟然像个不倒翁一般又弹了回来,稳稳的坐在了地上。 孙朗这才收了力道,忙起身赔礼道:“哎哟!许将军让着我,我却不知天高地厚,得罪莫怪!” 众人的脸都绿了,他们知道许褚向来爱面子,今日接二连三的被孙朗撂倒在地,如何肯善罢甘休?一个个都大气不敢多喘一口,准备看这个虎痴如何的大雷霆。 怎知许褚的那张大脸上却丝毫不见任何的怒色,反而是笑意盎然,眼睛都被肥肉挤成了一道儿缝儿,从地上蹦起来,迈着大步上前来,把孙朗又搂在怀里,大声笑道:“小时候俺娘跟俺说过,俺本来有个双胞胎的哥哥,和俺一样有水牛般的力气。只不过那哥哥活到三岁就夭折了。俺娘说了,若是以后碰到个力气和俺一样大的人,定是俺那个哥哥转世投胎,要俺无论如何也要和他结拜为兄弟!姓孙的小子,俺许仲康今日要和你拜把子!” 孙朗这次已有防范了,见许褚一把搂了过来,忙用力顶住,以防自己再次被他的大胳膊压迫的窒息。听许褚说竟然要和自己结义拜把子,心想这是天大的好事儿,又有何不可? 刚要笑呵呵的开口答应,突然听曹仁拦道:“不行!许仲康是在太也胡闹!你与我同辈,而孙朗是我女婿,你和他拜把子,就又比我小了一辈儿,这辈分不久乱套了吗?不可,万万不可!” 许褚哪里管这些?伸手一把将曹仁推开,叫道:“谁管你这曹胖子?就算是比你小一辈儿,俺也要和你家女婿结拜!” 满堂众人都哈哈大笑,不住的奚落道:“你比曹仁将军小一辈儿,也就被我们这群人都小一辈儿了,难道你也无所谓吗?” “无所谓!无所谓!”许褚一边嚷嚷,一边把孙朗摁在地上,伸脚踢开了桌案,二人跪在地上倒头就拜。曹仁见拦也拦不住,听许褚又把他老娘的话搬出来说事儿,自己也是无可反驳,就只能无奈的一笑,忙命下人呈上了香案,焚起了清香。满堂宾客知道这许褚乃是曹公面前一顶一的红人,起居饮食都不离左右,他既然坚持要和一个小小人质结拜,众人又如何能执拗他的意思?就都笑吟吟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 许褚是个粗人,也不会说什么誓词。但孙朗却知道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就朗朗的把那“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词都念了一遍。许褚大喜,就也跟着祷颂一遍。 二人叙过长幼,许褚比孙朗大十岁,本应该孙朗该叫许褚一声大哥,而许褚则应喊孙朗一声小弟。但许褚坚持说孙朗是自己那夭折的哥哥转世投胎,无论如何也坚持要孙朗喊自己小弟,而自己则死乞白赖的非要喊孙朗大哥。 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也许是许褚天赋神力,从小到大找不到可以与自己比拼力气之人,故而颇觉高处寂寞不胜寒。此时突然遇到了如此一个智勇双全的兄弟,自然是又欢喜又高兴,简直是乐开了花,合不拢嘴。 而孙朗则也十分的兴奋,见这许褚如此威猛无铸,却又和自己如此的情投意合,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许都竟然结拜了一个英雄盖世的异姓兄弟,自然是求之不得,心胸大快。他见许褚笑的坦然朴实,丝毫没有任何的绵里藏针之意,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疑心太重,错怪了这位“虎痴弟弟”。 过了好半天,许褚才渐渐的收止住了哈哈大笑,突然又记起了曹仁的话来,忙把孙朗往后堂推搡,嘴里不住的叫道:“好哥哥,快去入洞房吧!可别耽误了正事儿,曹家的小媳妇儿……阿不对,应该是俺的嫂嫂,此时定已等的心里焦急了,你应该赶紧进去替咱许家传宗接代才是!等他日给俺生一个小侄子,俺来传他武艺,教他万人敌的功夫,哈哈哈!” 他坚持把孙朗认成自己的那个死鬼老哥,竟然认为孙朗不姓孙,反而是和他一样姓许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回 织锦玉带 孙朗看闹了大半天,外面天色已晚,一弯明月挂上了梢头,正该自己去欢度春宵的时候了,就逐一朝着宾客们见礼道别。许褚只顾催道:“别磨磨唧唧的了,快点去吧!我等全是粗人,哪里需要你这些礼数?” 孙朗无奈,只能被推推搡搡的送至了洞房门口。厅里的宾客们有的继续喝酒取乐,有的则意兴阑珊,就别过了曹仁,出门回自己的府宅去了。 孙朗独自来至洞房之外,见隔着淡淡的窗纱,里面有数盏红色的喜烛扑朔不定,微弱的光影之畔,隐隐约约的是自己那位胖乎乎的娇妻坐在床头,正在等着自己这个情郎哥哥进门去,和她共度春宵,从此恩恩爱爱,偕老一生。 孙朗的小心脏扑扑直跳,正要推门而入。突然斜刺的黑影里不知是谁猛的伸出一只手来,拽住了自己的衣襟。孙朗大惊,以为又有人暗算自己,心想我现在身怀许褚的神力,又岂惧你们这些宵小之辈偷袭?正要使出力气擒拿住那人的胳膊,却听那人压低了嗓音道:“孙公子勿惊,是自己人!借一步说话!” 孙朗听这声音似是没有歹意,心下起疑,就收了神力,随着那人转身来至了洞房门外的阴影之处。 趁着朦胧的月色,孙朗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五十多岁年纪,须苍然,满脸萧索之意,眉目之间透着一股沧桑和忧郁。又记起此人好像也是前来贺喜的宾客之一,但因为人数众多,自己确实回想不起他的名字,就疑声问道:“阁下是何人?为何如此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般?” 那人也不见礼,开口就答:“公子怎么忘了,吾姓董,名承!也是前来为公子贺喜的啊!” 董承?刚才有个董祀,现在又出来一个董承。这董承的名字仿佛很是耳熟,但也许是自己喝多了酒,头昏脑涨,却又一时回想不起来,他到底是何来路? 孙朗狐疑不定,就问:“原来是董大人,不知道拦下晚生所为何事?” 董承也不多说话,只是打眼看了一下左右,见静悄悄的并无旁人,就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来了一个狭长的锦盒,送给孙朗道:“孙公子大婚,吾也未带什么贵重的礼物。这份儿微微的薄礼,万望公子笑纳。”他一边说这话,手却在那锦盒上轻轻拍了三下,小心珍重的递给了孙朗,双目凝重而严肃,仿佛这锦盒里面有个十分重要的宝物。 孙朗猜不透这董承到底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也不知他是好意好事歹意,一时间十分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下这个锦盒。 正在此时,有一两个小丫鬟从次经过,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个不停。董承大吃一惊,匆忙把那锦盒往孙朗怀里一塞,转身就走,消失在了月色之中。小丫鬟见孙朗呆呆立在门口,就一起笑道:“咦?公子怎么还不进去?莫不是害羞了么?嘻嘻……” 孙朗见这董承如此疑神疑鬼,心想这锦盒之中定然藏着不可告人的玄机,忙把锦盒藏到身后,尴尬的笑道:“啊……先透口气,马上就进去,哈哈,哈哈哈……” 一个小丫鬟噗嗤一乐,捂着嘴道:“公子注意身体,可别累到了,明日起不来床来,哈哈!” 另一个小丫鬟还听不懂,问:“为何会累到?他和小姐在里面做什么?” 先前的那个小丫鬟顿时红了脸,啐道:“呸!傻丫头,不该问的别乱问!等我一会儿再偷偷说给你听!嘿嘿……”两个小鬟格格直笑,声音越来越低,渐渐的听不见了。 孙朗见两个丫鬟走的远了,就背过身去,偷偷的打开了那个锦盒,见里面也没有什么特别新奇的物事,只不过是个翠绿的锦织玉带,三指多宽,上面绕着蟠龙,腾云驾雾的甚是威猛。当中的那块儿玉的确是个好物事,温润如脂,像是美人的肌肤般晶莹结白,就算在这薄薄月光下也可以出淡淡的清辉,当是一块儿上佳的羊脂白玉。 一条普通的玉带,这董承为何如此神神叨叨、鬼鬼祟祟的塞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怀里揣的是炸弹呢…… 孙朗一边犯嘀咕,一边把那个锦盒拎起来,沿着墙根儿甩到院子外面去了。手里只剩下这个玉带,细细的把玩和观摩,想摸索出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出来。怎知刚刚转身回到门前,突然“吱呀”一声响,房门竟然打开来了,露出了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来,原来是自己的那位新娘子曹阿娇。 原来曹阿娇耳听自己的夫君在门外和小丫鬟打情骂俏,却迟迟不肯进屋门,顿时酸溜溜的醋意大,也不管自己还戴着红盖头要等着新郎官儿掀开,直接自己掀掉了,推门走了出来。迎面就见孙朗手里拿着一条好看的翠绿色的带子,还以为是哪个丫鬟送的定情信物,一把就夺了过来,嗔道:“好哇!才刚刚结婚,就在外面和小丫鬟偷情了!” “哪里有?你冤枉我!” “若没偷情,那这玉带是哪个送你的?” “这……这个……” 孙朗想说是董承送的,但又想到此事其中定有蹊跷,不能随便就说出来,就把说到一半儿的话给咽了回去。伸手想把这玉带夺回来,但那曹阿娇却一溜烟儿的转身回到了屋里,坐在了香罗帐里仔细的观看。 孙朗无奈只好跟了进来,刚刚跨进门槛,一阵浓郁的清香味道就扑鼻而来,闻之使人浑身一阵酥软。再打眼一看,见这洞房之中烟罗朱帐,红烛招摇,檀木所雕成的桌椅上细致的刻着不同的花纹,处处流转着所属于女儿家的细腻温婉的感觉。靠近窗子边,那花梨木的桌子上摆放精致典雅的铜镜和胭脂盒,而床榻上则铺着粉红色的织锦衾被,上面绣着鸳鸯戏水的花饰。枕头边有一面轻罗小扇,上面画着一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图,无一不尽透着柔情旖旎的境界。 孙朗在山越山寨中结过一次婚,但那严如玉小姐毕竟是山贼的妹妹,闺房虽然有女儿气,但却不像这曹阿娇的如此奢华典雅。他也去过姐姐孙尚香的闺房,那就更不用说了,里面刀枪剑戟林立,俨然一个兵器房,哪里有半分柔情似水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回 衣带血诏 孙朗本来想夺回玉带,但突然被自己这新婚洞房中旖旎的气氛所感染,整个心都被融化了,就挨着阿娇坐在了床头。看她雪白的脖颈上丝丝秀盘绕,像是流苏一般披洒下来,娇嫩的脸庞上胭脂若隐若现,像是春天的桃花般璨丽多娇,原来是专门儿为了今日的大婚而特意的梳妆打扮了一番,莹莹的眸子正在仔细的观瞧那条玉带,眼睫毛似花蕊一样眨啊眨的。 她要看就让她看吧……反正这条玉带也有什么特别之处。女人犯疑心病,恰恰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她重视自己,在乎自己。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床头看娇妻,越看越美丽。孙朗只顾欣赏自己的老婆,柔情蜜意盎然于胸,就全然不管那条玉带了。伸出手来从背后楼住她,只觉得肥嘟嘟的又柔又软,原来自己的新媳妇儿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搂起来丰满而又温存。 嘿嘿……让孙权孙翊孙匡那仨二货后悔去吧……你们觉得来许都是刀山火海,龙潭虎穴,又怎能料到我孙朗却 孙朗既拓宽了眼界学成了神技,又结交了数不清的天下豪杰,最后还娶得了如此一个美貌多娇,如花似玉的大胖媳妇儿? 孙朗一边暗自嘲笑孙权等人的无知和胆小,一边伸手准备为阿娇宽衣解带,嘴里柔声道:“夫人,春宵一夜值千金,咱们干赶紧办正经事儿吧……”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阿娇却突然大叫一声:“果然有蹊跷!”扭过头来就把那手里那玉带指给孙朗看,脸上都是圭怒的神色,小嘴儿嘟着,又显得十分委屈。 孙朗吓了一跳,把头凑过去,看她手指的地方,那玉带的反面竟然用绿色的丝线缝起来,在末端留着一个敞开的线头。按道理这玉带如此精美,丝线的末端应该严丝合缝的织成一个闭环,以防日久年深自然脱落开才对,为何却在这里留着一个线头儿。 这个异样之处是如此的微小和隐蔽,若不是心思缜密的女子,仅凭自己这个粗心大意的男儿汉是永远不会现的。 阿娇像是抓住了孙朗的把柄,脸上阴晴不定,似笑非笑,又像是委屈不已,心想这里面定是藏着别的女子送给孙朗的定情书信。就把玉带送到嘴边,用牙齿咬住线头儿一扯,果不其然,那条丝线顿时簌簌的从玉带中脱落出来,在上面留下的一道口子。 而口子里面,果然是藏着一张白色的布帛,端端正正的折叠着藏于其中,上面隐隐约约的似是有若干行淡红色的字迹! 孙朗心头一凛,怎会料到这玉带之中竟然还藏着书信?模模糊糊的觉得这一幕仿佛是在哪里看到过,但一时之间却又回忆不起来。眼看着阿娇把那白布抽了出来,气呼呼的道:“好你个臭不要脸的!你果然背着我在外面偷情,刚才还想抵赖!” 孙朗瞬时哑口无言,想要把这白布夺过来,自己却也好奇上面写的是什么,就拿过一盏红烛来,和阿娇一起低头观看。 但见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仿佛是人用手指写出,而笔墨全是红色,一开始的文字十分清晰,而越到后面则越是干涩枯竭。好像……这是有人用牙咬破手指写下的一封血书! 孙朗的小心脏都快从喉咙口跳出来了,就凑近了烛火,仔细观看这血书的内容,写的乃是: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阁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连结党伍,败坏朝纲,敕赏封罚,皆非朕意。夙夜忧思,恐天下将危,大汉四百年基业欲将广厦倾颓也。 朕心念孙文台将军之威,三战虎牢关前,夜袭洛阳城宫,驱逐董贼,伏诛乱党,披肝沥胆,忠心赫赫。每尝忆将军天不假年,英灵早逝,未尝不泪泣如雨,感叹忠魂易凋也。 而卿乃孙文台将军之子,名扬江东,忠勇过人,有乃父遗志。可念高祖皇帝创业之艰难,为朕之‘张良’、‘萧何’,纠合忠义两全之烈士,殄灭奸党,复安社稷,除暴于未萌,祖宗幸甚!怆惶破指,书诏付卿,再四慎之,勿令有负!” 孙朗只看到开头而那个“朕”字,就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到这封书信的来头了,待从头到而的读完,顿时整个身子如坠冰窖,冰冷冷的全都僵在了当场。 日了狗了……老子记起这个董承是谁了…… 汉献帝刘协身旁有个董贵人,是这个傀儡皇帝唯一一个知心的人。而董承不是旁人,正是董贵人的父亲。 汉献帝被曹操挟持,周围都是曹贼安插的眼线,无举无措之际,只能让磕破手指,写下血诏,想以此为信物,传令天下豪杰共同举兵勤王救驾,诛灭曹操这个欺君罔上的逆贼。 但曹操耳目眼线众多,汉献帝只能让董贵人缝在了玉带之中,暗中递给了自己的父亲——车骑将军董承。 而历史上的董承的确曾经接收过皇帝的衣带血诏,后来纠集了刘备、马腾、种辑、吴子兰、王服等七八人一同密谋反叛,想共同起事诛杀曹操。怎料这义举还未实施,却泄露了风声,曹操事先得知,把众人杀的杀,宰的宰,除了刘备外逃,马腾远在西凉之外,其余人全部伏诛。就连那位董贵人,也被三尺白绫缢死在宫中…… 很显然,谁收了这个衣带血诏,谁就是接到了一个烫手的山芋,只要稍不留意,随时都有被曹操的手下查水表的可能,弄不好还会家破人亡,死于非命。 问题是……这汉献帝刘协脑子进水了么?为何没把衣带招给董承,反而是托付董承带给了自己? 看来历史的轨迹再一次生了扭转和偏移,这汉献帝并不相信董承,而是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自己这个江东来的“人质”身上。想想也有道理,董承是个柔弱无能的文臣,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帮书呆子向来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若非如此,也不会还未行动,就被人告密而事了。 而那汉献帝给自己过赐婚诏书,知道自己来到了许都。自己是小霸王孙策的亲弟弟,又在江东有极高的人气和威望,汉献帝想通过自己之手,把这诏令传到许都之外去,以此诏令天下诸侯起兵伐曹,勤王救驾。(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回 一炬成灰 难不成自己真的奉这个诏令,暗中诛杀曹操,把天下大权都归还给刘协,使他做一个名正言顺的大汉帝王?亦或是趁机逃出许都,返回江东,把这血诏示出,进而统帅天下诸侯共同伐曹? 你爷爷的!大汉亡不亡与我有半毛钱的关系?我特么又不是像你们一样世受大汉皇恩,定需肝脑涂地的忠心报国。我孙朗只不过是个从后世来到三国年间的穿越者,谁管你是不是皇祚不振,社稷将倾? 还说让我做他刘协的“张良”和“萧何”,辅佐他重铸汉家江山?嘿嘿,莫说我没有张良萧何的能耐,就算是有,又怎么会助你? 不论谁做皇帝,我不都一样的在家炒土豆丝儿吃?你刘家的江山要丢,与我何干? 刘家做不了皇帝,后面曹家会接任。曹家干不了多久,自然又会有司马氏来篡夺,司马以后还有杨李赵朱各姓轮流来,说不定我孙朗哪天心里不爽,也要夺个皇位坐坐,就凭你一封血书,就想让我铤而走险,去暗杀曹操? 没门儿! 片刻之间,孙朗脑子里念头转的飞快,就已经打定了注意。他知道这血书就像是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被曹操的亲信之人现,从而要了自己的小命。何不先来一个毁尸灭迹,死不认账? 心念已定,他伸手就想把血书夺过来放在蜡烛上烧掉。怎知阿娇也是惶恐的思量半天,见孙朗夺书,就也猛的回过了神儿,大声喊道:“孙哥哥……你……你竟敢……竟敢串通天子,密谋诛杀我伯父?” 孙朗大骇,忙示意她收声,压低嗓音道:“什么叫串通?是天子写给我的,又不是我主动写给他的!你小声点儿,小心隔墙有耳!若是被外面的人听去了,保证你明天就做小寡妇!” 阿娇却腾的站起来,原本粉红的小脸都吓得毫无血色了,惊慌失措的道:“不行……伯父从小最疼我,对我也最好了……我要去告诉他!”说完拿起那血书,就向往门外走。 孙朗一口大气差点儿没喘过来,没想到自己这新婚妻子竟如此胆小怕事,果然是女子无知,红颜祸水,如果这血书交到曹操手里,自己哪里还有命在? 但眼看她就要夺门而出,万一任由她闯到院子里,惊动了外面满堂饮酒作乐的宾客,那可就全都玩完了。 而自己又不敢高声喝止,亦不能多做解释,危急之下,一股邪恶的念头从心头横生。 《水浒传》里写得好,宋江因为那阎婆惜现自己和水泊梁山晁盖等人暗中传递的书信,心生歹念,就宰杀了她,上演了一幕宋三郎杀妻的好戏。 此时情急,莫非自己也要效仿那宋三郎,杀了这曹阿娇灭口?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孙朗顺手从一帮拿起了那个蜡烛,把蜡烛拔下,露出了烛台上一根儿明晃晃的尖刺,迈步猱身而上,朝着阿娇的后心扎了过去。 然而,孙朗是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平时只做行侠仗义的事,连落水的妇孺都会挺身相救,又怎么会对自己的新婚妻子暗施毒手? 他看到曹阿娇那浑圆的身姿和如墨的秀,想起了她对自己的情有独钟,心顿时软了。眼看烛台就要扎到她身上,胳膊猛的往下一摆,噗呲一声响,竟然扎破了她的衣衫,在她那肉嘟嘟的屁.股上轻轻的刺了一下。 “哎呦!”阿娇一声轻呼,立马停下了脚步,站在了门口。 孙朗脸都青了,只觉如此实在太也唐突佳人,赶忙丢了手里烛台,嘴里支吾道:“对……对不住,你……你别出去告密,否则我就完了……” 怎知阿娇不仅不喊疼,竟然反而转过头来,含情脉脉的看着孙朗,柔声道:“坏哥哥,你不让阿娇告密就好好说嘛,为何要动粗……真是讨厌……” 孙朗尴尬道:“我一时失手……” 他话刚说一半儿,阿娇却凑了过来,又娇羞的偎在孙朗怀里,细弱蚊虫的道:“好哥哥,你继续打我好不好?很是舒服呢……” 嗯? 孙朗感觉头顶上仿佛是个焦雷闪过,把自己轰的外焦里嫩。这才回忆起来,自己这个娇妻取向有点不正常,与常人大大不同,就细声细语、半劝半诱的道:“打你有何不可?只不过……你先把那血书还我。” “不还!我还是要去拿给伯父看!”阿娇也不知是在故意取闹,还是当真,把那血书塞到了自己的衣襟里面,双手捂着胸口,满脸都是似笑非笑的神色,让孙朗琢磨不透。 孙朗大怒,骂道:“小贱人!看来你还是吃硬不吃软的主儿!”说完就使出神力,把阿娇拦腰抱了起来,扑通一声丢到了床上,伸出手掌在她屁.股上抽了一下,接着威胁道:“把血书交出来,不然接着打!” “啪!” 一声清亮的响声,阿娇捂着被打的地方,扭头啐道:“啊哟!好疼!坏哥哥,怎么手劲儿这么大?”孙朗看着自己手掌,这才想起自己偷取了许褚那力大无穷的神技,因此虽只是轻轻一拍,恐怕也有千斤的力道,心想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如何受到了,就满脸歉意,想要赔礼。还没开口,却见阿娇突然转嗔为喜,嗲声嗲气的道:“不过……不过我喜欢……嘿嘿!” 孙朗只感觉胸口一堵,一口鲜血险些喷吐出来,差点儿窒息而亡。没想到这个贱骨头如此的贱,看来若想要回血书,只能接着打了。 “啪!啪!啪!” “哎哟……哎哟……哎哟……” 孙朗接二连三的抽打,而阿娇则不住的娇声求饶,说是求饶,却又催着孙朗停手。 而孙朗则不住的咒骂“ “小贱人,还不还我血书?” “再打十下就还!” “十下了,还不还?” “再打五下就一准儿还……千万别打脸,不然留下伤痕,明天被人看出来就不好啦……” “啪!啪!啪!” 过了也不知多久,孙朗都累了,瘫在了床头。而曹阿娇终于露出了满足的笑意,从怀里掏出了那封血书,放在一根儿蜡烛上点着了,火苗燃起,须臾之间就把这封汉天子用血泪写成的救命书信给烧成了一片灰烬。 若是汉高祖刘邦泉下有知,听说后世有这么一对儿新婚夫妇,通过打屁.股的方式来决定天子血诏的归属,非要把胡子都气歪,从陵墓里跳出来不可……(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回 心生归意 阿娇心满意足,自然就又对孙朗千依百顺,把头闷在他怀里,细声细气的道:“刚才阿娇说要把这血诏之事告诉伯父,其实是跟哥哥闹着玩儿呢。哥哥让奴家做什么都可以,血诏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阿娇既然已经嫁给了哥哥,就已是哥哥的人了,就算哥哥是十恶不赦的贼子也好,是大奸大恶的逆臣也罢,我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一生一世都会从了哥哥。除非……” 孙朗听她信誓旦旦的说会为自己保守秘密,心中顿时浮起一股感激之情,就问:“除非什么?” 阿娇糯糯的道:“除非……除非你嫌弃阿娇,不要我了……” “怎么会呢?我疼爱你都来不及呢。”浓情蜜意,燕尔相依,孙朗心里早已甜丝丝的了,就一手撩开她的秀,在她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正在这会儿,屋外却传来一阵匆匆的敲门声,原来是天已大亮,几个小丫鬟红着脸来喊孙朗与阿娇起床。 孙朗微微惊讶,往窗外看去,这才现他俩折腾了一宿,天边已经泛起了薄薄的晨曦,远处也传来了若隐若现的鸡鸣声,原来天已经亮了。 孙朗一脸苦笑,自己守着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胖媳妇儿,自己这洞房花烛夜竟然什么都没干,只是啪啪啪的打了一宿,又烧了一张天子的血诏。一想到自己的的新婚之夜被那汉天子刘协搞砸了,心里又浮起了一丝恨意。 二人整衣出门,在一群小丫鬟的簇拥下去前厅用早膳。阿娇走路一瘸一拐的,甚是还有些站不稳,孙朗一宿没睡,也是十分困顿。几个小丫鬟见了这种情况,都捂着嘴偷笑,暗中议论和猜度着昨夜洞房里生的事儿。 士绅大户人家的规矩果然多,孙朗虽是入赘上门的女婿,但新婚之后也要拜祭曹家祖先,再向岳父岳母奉茶见礼,又要答谢一众亲族等等,诸多事宜忙忙活活,不知不觉五六天转眼而过。 后来又听说曹仁、典韦等大将突然接到军令,说吕布占据了徐州,又和袁术结成了儿女亲家,强强联手共同抵抗曹军,因而率领一波生力军,奔赴前线支援夏侯惇等人去了。战事吃紧,说好的那个在射鹿台上的宴武大会,就此也取消了。 曹仁走了,曹阿娇就成了府里的山大王,与孙朗整日胡闹,把府上折腾的鸡犬不宁。期间这一对儿小夫妻自然也鸾凤交合,顺水推舟的做了名副其实的夫妇。孙朗整日优哉游哉的好不快活,完全把那位可怜巴巴的汉天子刘协的泣血之言抛在了脑后。 光阴似水,东流不息,转眼就过了一个月有余。且说这一日,孙朗独自在曹府中转悠,心想自己离开江东少说也有个一年半载了,这一路之上虽然坎坷艰辛,也遇到了许多奇遇,见识了诸多奇人异士,但落叶总需归根,自己婚也结了,使命就算完成了,何必再在许都耗下去? 姐姐孙尚香现在怎么样了?小乔妹子和周瑜的婚姻和谐否?太史慈在军中混的如何?还有……那个令人讨厌的吴夫人死了没? 想起这么多故人故事来,一种淡淡的乡愁竟然从心头浮起,孙朗竟然有些归心似箭了。 难不成老子还真的在许都耗下去,给你们这帮孙子当人质? 更何况,我现在今非昔比,只要从董袭那里盗取来日行千里的神技,沿着许都一路向南,不出一日就可以返回扬州了。 然而,他一想到董袭,脑子里却是一愣。董袭?董袭怎么还没回来?他不是受了我的命令,去漠北的大草原寻找那个芳名远播的蔡文姬了吗?按道理塞外草原离着这河南地界也不过千里之遥,他仅需一两日就能回返了,为何却迟迟不归? “公子!公子!阿呆……阿呆回来啦!”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孙朗正在愣神儿的时候,突然在背后听到董袭的声音,转过头来,果不其然,竟真的是董袭迈着大腿飞奔了过来,双手在腿上抽出了神符,跨开一个弓字马步,在地上滑行了三四丈远,终于刹住了脚步。 孙朗大喜,忙上前问:“阿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董袭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用手在旁边的水缸里捧了口水喝,喘道:“别……别提了……” “什么别提了?别着急,慢点说!” “嗨!阿呆按照公子的命令,一路向北跑,出了关隘,渡过了一条全是泥沙的大河,别人都说那叫‘黄河’,不一会儿功夫果然就看到了一片宽阔的大草原,草原是全是牛羊! 嘿嘿……阿呆感慨公子料事如神,竟然知道哪里有大河,哪里有草原。这草原的风景真是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阿呆只顾着看风景,就一时大意,却被一帮手持弯刀,骑着骏马的野蛮人给抓走啦!” 孙朗一惊:“手持弯刀?骑着骏马?野蛮人?” 董袭点头道:“不错!那帮人披着头,只会叽里哇啦的乱叫,却不会说咱们中原汉人的话语,把阿呆抓到了一个大帐篷里,这一关就关了十余日。说来奇怪,他们住的虽然是帐篷,但个个却都是生吃肉食,喝的也全是马奶,阿呆吃不惯,故而这些日子都饿瘦啦……” 孙朗沉吟道:“若我没猜错,这群人定然就是匈奴了……” “咦?公子怎么知道他们是匈奴人?”董袭十分惊讶,对孙朗愈的佩服了。 孙朗一挑眉毛,忙问:“怎么?我猜对了?你被匈奴人抓了,后来又是如何逃脱出来的?” 董袭哈哈大笑,答道:“阿呆本来很是绝望,思量着这次说什么也要死在草原上了。突然有一日,竟然有个女子来至了关押咱的帐篷里,问我是不是汉人。阿呆现她会说汉人的话,就和她多聊了几句,这一聊不要紧,不承想那女子却突然哭起来了,说自己姓蔡……” 孙朗听到这里狂喜,打断道:“她姓蔡名琰,字文姬,是汉朝大官儿蔡邕的女儿,因为董卓祸乱京师,被匈奴人劫掠去了塞北,是也不是?”(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回 千里传书 “诶?”董袭拍着大腿大笑:“公子真神了,怎么句句都能说对?不错!这女子就是叫蔡文姬!阿呆想起了公子派咱去草原上找一个小妞,也是名叫蔡文姬,可不就是找对人儿了么?大喜之下,这蔡文姬竟然把自己带出了帐篷,说是带咱去见她的夫君,也就是匈奴的大王,好像是叫什么‘左贤王’的。” 孙朗一凛,忙问:“左贤王?” “不错!左贤王!那家伙生的像个禽兽,比阿呆长得还丑陋。蔡文姬恳求左贤王放了咱,但那左贤王一开始还不肯,后来经不住蔡文姬哭求,就答应了” “然后呢?然后你就回来啦?” “阿呆怎么会就此回来?咱想起公子说过喜欢这个姓蔡的小妞,就让那左贤王把这蔡小妞一起放回来,怎知那左贤王竟然大雷霆,说这蔡文姬是他俘获的女人,属于他的私人财产,除非用五千斤黄金去换,否则休想返还中原。” 孙朗惊的瞠目结舌:“五千斤?这厮也真敢狮子大开口!” 董袭也骂道:“不错!他娘的不要脸!那蔡小妞听了这话,哭的越伤心了。说让我回来谢过公子,还让咱给公子带来书信一封。” 他说完这话,就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薄薄的羊皮来。孙朗知道塞北无纸张,也无竹简,蔡文姬只好把书信写在羊皮上面,匆忙打开,见上面用似隶非隶,似行非行的书法写着慢慢一大篇,这书法飘逸、酣畅醇厚,一点一墨之间尽显着清丽秀逸,一勾一划之间印透着痛快淋漓。 按道理这蔡文姬乃是一介女流,写的文字应该是娟秀的蝇头小楷才对,怎料却写的如此行云流水,挺拔遒劲。细细一想就琢磨通了,这蔡文姬的父亲蔡邕是汉末的大书法家,史无前例的开创了“飞白体”书法,为后世的王羲之、颜真卿、欧阳询、米芾等人奠定了基础。蔡文姬是一代才女,自然也写的一手好飞白,倒是不足为奇了。 研究完书法,孙朗就仔细的阅读信上所书文字,董袭看不懂,就凑过来问:“公子,这信上全是蝌蚪蚯蚓般的字儿,写的是个啥意思?” 孙朗答道:“这蔡文姬在心中哀叹自己的身世悲苦,年纪轻轻遭受大难,父亲被奸臣所杀,自己在逃难的途中又被匈奴劫掠而去,委身屈嫁给了匈奴左贤王。” “唔……怪不得咱见她整日哭哭啼啼的,原来身世如此的可怜……”董袭哀叹起来。 孙朗接着往下读,见这书信的最后面写着: “孙公子身在中原,而琰陷于漠北。公子不以路途遥远,遣使节赴胡虏之地相救,此恩此德,琰无以为报。唯有****弹抚素琴,为公子遥歌奏曲,上达神明,下祷衷愿,佑公子福泽绵长,千秋鼎盛也。公子以有为之身,当佐王辅帝,拓土开疆,建不世之功业,万勿以贱妾为念而徒费心神。琰遥拜泣书。” 读完这信,孙朗思绪良久,感慨良多,心神仿佛随着书信飞到了千里之外的塞北草原,看到了蔡文姬凄寂的坐在荒原之上,飒飒的清风吹得她衣衫飞舞,遥望着南方家乡而不得归返,只能日夜以泪洗面,用芊芊玉指弹奏着怀中素琴。 “公子,这最后一段儿又是啥意思啊?”董袭又问。孙朗却仍然在走神儿,未听到董袭的话。董袭就又大声问:“公子!公子!这最后一段儿是何意思啊?” 孙朗这才猛的回过神儿来,哦了一声,答道:“那蔡文姬听说了我在派人寻找她,因此十分感激,说此恩此德无以为报,当日日抚琴祝愿我一世平安。还劝我不要再以她为念……” “哦……哎!”董袭听了这话长长了叹了口气,道:“可惜,可怜,如此一个美貌的佳人儿,却被一个比咱长的都丑的人霸占为妻,想想都觉得不公平……老天爷可真是不开眼……” 听了这话,孙朗又是心头一阵语塞,仿佛看到了一个清理绝伦的素雅女子被一群虎狼围绕,****受尽折磨****,永生永世都过着非人的生活。或许她像王昭君一样,会在西域为匈奴单于生儿育女,老此一生;或许她会像牧羊的苏武一样,****夜夜看着天边的鸿雁,思念着千里之外的家乡;又或者……她还要在那里苦苦等上十余年,等着那位奸雄曹操一统中原,用强大的武力胁迫匈奴单于归降,乖乖的把自己送回来…… 然而,历史的年轮却在我孙朗手中不歇的更改。才貌双全的佳人岂可沦为胡虏泄.欲之玩物! 孙朗一拍胸脯,豪声道:“可惜什么!可怜什么?我要把她救回来!” 董袭愣道:“咦?公子要把姓蔡的小妞救回来?可是……公子哪里来数千斤黄金去赎她?” 这的确是个问题,孙朗刚来许都时,为了给阿娇建金屋子,把刘表赠送的百余斤黄金都碾成金粉做成油漆,涂刷在墙壁上了。就算没有碾碎,仅仅百余斤黄金,也和千斤之数相差甚远。 而自己又是个入赘的女婿,就算把那阿娇打开了花,估计她也凑不出五千斤黄金来。 到哪里去筹备这五千斤的赎金?这倒是一个让人想破脑袋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然而,孙朗就是这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每次都是大话先说出去,回头再慢慢想办法。他相信人定胜天,凭借自己这个来自后世的聪明大脑,总也能想出一个办法来。 既然话都撂在这里了,孙朗心想来而不往非礼也,就转身来至书房里,找了一块儿锦帕,提起笔来想要给蔡文姬来封回信。但思量半天,也不知该写些什么,又想到这蔡文姬乃是大才女,自己万万不可落于俗套而被她看扁了,就心生一念,何不给她回一诗? 孙朗肚子里也有些墨水,就沉吟良久,提笔写到: “秋雁传鸿信,塞上闻空悲。 素琴如卿泣,胡笳待月飞。 明年花日,回汉终有期。 定远生入关,苏武终得归!”(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回 生财之道 这七绝之中提到自己看到了她的书信,感同身受,恨不得随着明月的月光飞到塞北,去聆听她那美妙的胡笳琴曲。后面又说明年春天花开之时,自己无论如何也一定会把她搭救回来大汉来。 诗的最后一句又分别提到了两位身入西域而终归大汉的历史人物。“定远”指的是东汉明帝年间的班。他奉旨出使西域,平定边陲五十多个国家,为汉朝的边疆稳定和文化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官拜西域都护,爵封定远候。年迈之时向皇帝申请汉,明帝恩准,他才返回了阔别五十余载的洛阳。 而“苏武”就更不用多说了,奉汉武帝之命出使塞北,却被匈奴人扣压在西域牧羊,持节云中长达十九年之久,两鬓斑白之时,终于重返大汉…… 孙朗想用这两位汉朝的英雄人物来比喻蔡文姬此时的处境,自觉瞬时把她的逼格儿提升了n个档次。若是她看了这诗,定会觉得我孙朗也是一位当世大才子,所谓知音知己是也。 他也不管当时还是汉朝,根本还不盛行这种五言律诗,更是不顾自己的毛笔字写的歪七扭八,和蔡文姬的那飞白体书法差之千里。就小心翼翼的把这锦帕折叠成了一个大雁的形状,递给了董袭,道:“可得让你辛苦一阵了,今天歇息一日,明天再去塞北跑一趟,把这封信交给蔡文姬亲启。” 董袭一乐道:“咱这神技乃是公子赐的,何谈辛苦之有?又何须歇息一日?我现在就出,天黑之时就已经到蔡小妞身旁啦!” 他说完这话,迈腿就要走。突然又一脸坏笑的问:“嘿嘿,这里面定是写的情话,咱能拆开看看么?” 孙朗笑道:“当然能看……反正你也看不懂!” 董袭嘿嘿傻笑,展开神行之术,嗖的一声窜出了门外。孙朗见他走了,就背着手,埋着头,踱着步子,苦苦思索在这三国年间的赚钱财之道去了。 若想赚钱,就要奇货可居。若想奇货可居,就得做点儿别人没有的东西拿去卖。 不仅如此,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够五千斤黄金,光是别人没有还不行,还非得是达官贵人喜欢的奢侈品才行。 这汉末三国时期,有什么奢侈品可以奇货可居的大加贩卖? 孙朗一边思量琢磨,一边在曹府院子里晃悠。晃悠了大半天,手快把头皮挠破了,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正在怀念炭头,若是有那只神奇的老鼠在,定然可以帮自己想出一个办法来,忽然听到丫鬟喊自己,原来午时已到,要去吃午膳,想想肚子也是饥肠辘辘了,就迈步往回走。 正走在路上,突然瞥见右手边是一排矮房子,上面有个大烟囱,正在咕咕的冒出青烟来,原来是这曹府中的厨房。 而厨房的门口,正在蹲着一个老妪,手里拎着一个陶制的罐子,把米在里面淘来淘去。这罐子像个大大的炮弹,上面是圆口,下面是锥弧形底儿,罐子两边儿各有一个小耳,外面罩着一层灰不溜秋、黄不拉基的釉面,表面像是枯树皮般丑陋粗糙。 孙朗凑上前去,厨房里的老妪们见是府里的相公来了,纷纷躲在一旁不敢说话。孙朗朝她们淡然一笑,就只顾低头看这釉罐,见这罐子的釉面上还画着一些凹下去的图案,应该是烧制时用树枝划出来的。再看厨房角落里,还摆着三三两两的陶盆和陶碗,有的也是褐黄色,有的却是淡淡的出绿色,但无论如何,这些陶盆釉罐也都是些粗糙的瓷器制品,丝毫没有任何艺术价值可言。 孙朗一拍脑门儿,这才回想起来,英国佬喊咱们中国叫做“a”,说的就是“瓷器”。而瓷器在中国展的历史源远流长,往上可以远远追溯到原始氏族部落时代,然而那时候的陶瓷制品全都是普通的陶土烧制而成,并无任何新奇的特点。后来到了秦汉之际,人们开始在陶土外面施加釉面,使陶瓷具备了一定的光泽和亮度,使其逐渐的代替了昂贵的青铜器,成为人民日常起居的必备之品。 但此时的陶瓷粗俗不堪,仍然无法称之为艺术品。唐代出现了唐三彩,表明劳动人民已可以烧制出彩色的釉面了,唐三彩类似于纸人纸马,是达官显贵入葬时的陪葬品,说明在这个时代,陶瓷已经具备了成为奢侈品的一些潜在价值。 而到宋朝,随着经济的繁荣展,则是瓷器大展的一个时代了。定窑、钧窑、磁州窑、耀州窑,甚至是赫赫有名的龙泉窑、景德镇瓷等等,全都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涌现出来,成了宋朝皇室极为喜爱的观赏玩物,也成为了文人墨客附庸风雅的上品。 元有元青花,明有斗彩鸡缸杯。到了清朝,官窑大大展,能工巧匠们为了取悦皇室,在瓷器的烧制上无所不用其极,下足了苦功夫,更是有珐琅彩、釉里红、粉彩、新彩、豆青釉等等诸多新鲜样式瓷器涌现出来。瓷面上不再是单一色彩的釉面,更加掺入了花卉、山水、人物、诗词等多样艺术元素。瓷器的外形更是多种多样,将军罐、莲子罐、花觚、蒜头瓶、鹅颈瓶等等多种多样。 而清代瓷器则更是以康雍乾三代为盛。康熙年间有朗廷极、雍正年间有年羹尧,乾隆年间有唐英,都是苦心孤诣的专门儿明瓷器的新鲜样式,用来取悦皇家不断提升的鉴赏品味。尤其是唐英,担任景德镇督窑官五十余载,明了釉面新彩近六十种,可谓是将瓷器的外形和色彩推向了一种极致。 很显然,到了明清两代,瓷器已经不单单是一种日常起居所必备的容器,而是成为了一种富贾贵族炫耀自己财富的象征,成了一种传遍中华文化的艺术载体了。 若是能在这汉末三国年代就烧制出那些匠心独具、巧夺天工的瓷器来,再凭借自己此时再许都的人脉,把这些艺术奢侈品以高价推销贩卖给许都的那些权倾贵胄们,不就可以赚大钱了吗? 孙朗一拍拳头,大叫一声:“老子当过铁匠,当过木匠,还当过小小粉刷匠,看来这次又要当一次烧陶师傅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回 高岭土矿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孙朗为了救回哪个远在千里的一代才女蔡文姬,竟然不顾自己这曹府尊贵女婿的身份,也不想吃午饭了,直接找到了府里的大管家,挑选了二三十个粗壮的家丁,带上铁锹和锄头,跨上马,直接出了城门,奔着许都城外的深山老林而去。 许都以南有紫云山,西边有个尧山,都是不大不小的山头儿。孙朗问清楚了路径,带着人先浩浩荡荡的朝尧山进。数十个家丁本以为这位府中娇客要带着自己去山中打猎,但回头一想打猎为何要带着锄头?为何却又不带弓箭?一琢磨不对,想抽身而回,但却都畏于这公子的身份,生怕他在小姐面前告上一状,自己的屁股非要被小姐打开了花不可,故而没有任何人感说半个不字。 来至尧山,孙朗却不往山坡上爬,而是只驻足在山麓下,寻找未有岩石和植被覆盖,地面是赤红色的土地。凭借穿越千年的经验,他知道这种不长植物的红土之下,极有可能蕴藏着一种白如糯粉,质地细腻的土,名叫高岭土。这高岭土貌若白面粉,原名白云土,因是元明之际在景德镇附近的高岭村广泛现和使用的,故此得名。用其制作成的瓷器不仅外观滑腻如脂,而且可塑性和耐高温性极佳,是烧制瓷器的上品原材料。 而这高岭土矿虽大多分布在江南地区,但在河南、河北一带也是广有蕴藏。先秦和秦汉时代虽然民间已经开始烧制陶瓷,但却只能称作“陶”,而却称不上“瓷”,究其原因,不但是在工艺和技术方面大为落后,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未使用这种细腻白滑的高岭土作为烧制的原材料。 孙朗的如意算盘早已算好。若是在这汉末三国时期现一片蕴藏量丰富的高岭土矿,用其烧制出精美的瓷器来,再在这许都城中大加贩卖一通,不就可以赚大钱,大财了吗? 孙朗为了撩妹也算是拼了,带着家丁们翻山越岭,爬来爬去,现了十余片表面不生草木的红土地,但锄头一通乱刨,挖地三尺,却丝毫未现半点儿高岭土矿的影子。 但孙朗知道磨刀不费砍柴工的道理,自己本来就是个半路出家的蹩脚烧陶师傅,若是不用这上佳的高岭土,而使用当时的普通陶土应付的话,是肯定无论如何也无法烧制出可以名噪一时的精美瓷器的。 大半天过去了,仍然是没有半点儿现。这尧山不行,孙朗就带着众人迤逦来至了另外一座紫云山旁,继续的挥着锄头挖掘。渐渐的日薄西山,孙朗只能怏怏的带着家丁们空手而归,第二日一早再次出,到山间继续寻找高岭土。 家丁们虽然心中藏有怨言,但一来是畏于阿娇的声势,二来是知道这孙相公神通广大,有点木成金的本事,带着咱们到处掘地,没准儿是在寻找什么宝藏呢?就都收起了性子,随着他东掘西锄,忙的热火朝天。 如此早出晚归的过了三天,且说这一日,有一老一少祖孙俩由打这山下经过,见孙朗等人正在掘地,那老者瞧着新奇,就牵着自己的孙子停下步子观看,看了半天,笑道:“老汉每日经过此地,都见你们这帮人在此开山刨地,是在寻找何物?” 曹府的管家刨地刨的腰酸背痛,正在没好气儿,见是个穷苦的平民,就没好气的骂道:“臭老头儿,关你屁事?” 那老者听了这话,胡子都翘了起来,哼了一声,就要牵着自己孙子离开。 孙朗远远看见这老者须苍然,满脸的皱纹像树藤一样,操着一口中原口音,应当是个经验丰富的本地人,心想鼻子下面有嘴,与其在此蛮干,何不找当地人打听打听?忙上前去唱个团揖,道:“老伯慢走!晚生有一事相问。” 老者见孙朗彬彬有礼,就停下脚步,回身问:“公子有何见教?” 孙朗恭敬的道:“手下人不知礼数,得罪勿怪!老伯见多识广,晚生只想问一下,老伯可曾见过一种白的像面粉一样的土壤?” 那老者寻思片刻,反问道:“面粉一样的土壤?莫非公子说的是‘土姥太’?” “土姥太?土姥太是何物?”孙朗愕然问。 那老者笑着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在我们这里有个传说,相传很久很久以前,世间突然流行一种奇怪的疾病,人人胃酸,心呕,肠胃不适,无食欲,方圆百里的郎中无一人能医。无奈,人们登天坛之顶祭天七七四十九日以求神灵相助。此举感动上天,便由天上的神仙化作一人间姥太前来相助;她采来天坛顶峰之土,并将面团放到土中炒制,制成了一种面粉装的土壤,然后让病人服用,几天后相继痊愈。人们为了感谢这位神仙,就亲切的称这种土壤为‘土姥太’了。” 孙朗听完这话极力的思索,回忆起那高岭土也叫观音土,在古代闹饥荒的时候,的确是有许多饥民会吞食它用来暂时缓解饥饿感。而高岭土中富含各自矿物质,没准儿真能解治胃酸、肠胃不适等疾病也说不准。 “老伯!哪里有那种‘土姥太’,可否告知晚辈?若能找到,当有重金相谢!”孙朗有些迫不及待了。 那老者拍了拍怀里小孙子的脑袋道:“公子可是问对人了,老汉从小在此山中长大,闭着眼睛都能在山中走一个来回,这山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我都了如指掌。我家娃娃去年厌食胀气,老汉的确曾为他掘过‘土姥太’吃。既然公子想要,老汉就带你去,又有何妨?” 孙朗大喜,不住称谢。那老汉思索了一会儿,辨明了方向,就带着众人往深山里走去。翻过山头,来到了向阳的一侧,见山脚下有一大片红土地。老汉拿过一个锄头,在地上轻轻掘了三五下,果不其然,红色土壤下面顿时开采出了一大片米白色的高岭土! 三下五除二,把表层的红色土壤层层拨开,下面的高岭土竟然占据了大半个山坡,竟是一个蕴藏颇丰的高岭土矿!(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回 一本万利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关键时刻还是要问这种阅历丰足的老司机!孙朗喜不自胜,忙取出一锭金子酬谢这位老者,那老者哪里能意识到这“土姥太”的经济价值?只以为这是再也寻常不过的普通土壤罢了,见孙朗竟然拿出一个灿灿光的金锭子给自己,忙摇手道:“公子出手太也阔绰!区区指引一下,何足挂齿?你这锭金子把这座山头买下来都也足够了,老汉如何敢收受?” 孙朗则执意要把金子送与老者,笑道:“我家老母脾胃郁结,已经卧病数月,眼看就要不治身亡了,正等着这‘土姥太’救命呢!老伯实在是救命恩人,这金子说什么也要收下!”他说这话心里也丝毫不觉别扭,反正那位恶毒的吴夫人也不是自己的亲妈,咒她一咒也丝毫没有任何的负罪感。 那老者再三推辞无果,见孙朗心意坚决,就只能笑着收下,领着小孙子飘然而去,从此广置田宅,竟然摆脱穷困,成了一方富绅了。 孙朗目送这老者远去,就吩咐家丁们如火如荼的采掘起来。家丁们都是在曹府中锦衣玉食惯了的人,极少能体会民间疾苦,是而都未曾听说过有这种像白面粉一样的土,用手指挑一撮儿,放入口中一尝,只觉其味道略微有些苦涩,但苦涩之余,却又有丝丝甜意,使人回味无穷。还想多吃,孙朗忙把他们拦住,说这东西吃多了会出人命,万万不可多食。历史上的确不乏饥民因吃多了观音土,导致全部都积压在腹中无法排出,因此引起重症身亡的例子。 家丁们见孙朗表情严肃,就相顾骇然,只能作罢。但无论如何,几天的辛苦努力终于换回了如此一个硕大的白面土矿,也算是成果颇丰,就卖出浑身力气挖掘起来。 高岭土质地松软,十分容易刨掘,几十个人锄头铁锨一齐上阵,不一会儿就掘出了一大堆。在篓子里铺上一层厚草,再把高岭土装入篓中,用扁担挑起,一担一担的往回运。孙朗嫌这样效率太低,就在城中买了十余辆牛车,让车夫们都赶到这山脚下来,一牛车一牛车的往回拖,不出两天,就在曹府大院的角落里高高的囤积起了小山一般的一大堆高岭土。 有了高岭土的储备,仅仅是完成了第一步。用高岭土只能烧制出普通的陶罐,却制作不出精美的瓷器。瓷器与陶器的最大区别,就是在外面施加了一层釉面,这也正是汉末时期陶瓷匠人们还未掌握的工艺。 而制作釉面的要材料,则是各种各样的矿石。所幸中原华夏民族对矿石的应用源远流长,在青铜器冶炼过程中对其大加利用,在殷商和先秦时代就已经趋于成熟。而此时为汉末三国时代,金属矿石在兵器冶炼中的应用已是更加的广泛。 还好孙朗的前世是个出色的铁匠,对金属矿石当然是了然于胸,不像高岭土那样的陌生。古代的金属矿物的开采和食盐一样,都控制在官府和军队手中,老百姓无权私自挖掘。按道理孙朗想在这古代得到金属矿石可谓难上加难,但他灵机一动,却是瞬间想出了法子,上门儿找到了自己刚刚结拜的兄弟许褚许仲康,说自己需要一些形形色色的矿石,请许褚无论如何都要帮忙凑齐。 许褚早已经认定孙朗是自己转世投胎的哥哥了,就算是成堆的金银珠宝也能豪气阔绰的送与孙朗,何况是区区的一丁点儿矿石?许褚胸脯一拍,豪声道:“哥哥太也见外!走!俺带你去取矿石去!”也不问孙朗要矿石有何用处,就带着他同乘一辆马车,手挽手的来至了许都城中一个衙门之中。 这衙门名叫少府,是汉朝专门设立的掌管山海地泽收入以及皇室手工制造业的库府,其中又有个官职名叫武库令,正好是掌管军队兵器的冶炼和制备的人。这武库令听说是曹公帐下的大红人,都尉许褚亲自来了,不但来了,还说要约见自己,心想真乃是天降的升官财的良机,就屁颠屁颠的飞奔而来。 许褚和孙朗翘着二郎腿,品着茶坐着等,见这武库令进门儿就倒地磕头,满脸堆笑的极尽阿谀之态,他打从娘胎里生下来,就没见过如此大的官儿,今日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如何还肯丧失了机会?磕完头就站起身来,为许褚端茶倒水,捶肩揉背。 许褚则臭骂道:“咄!为何只给俺捶背?这是俺家哥哥,快快也与他捶一捶!” 那武库令虽然不认识孙朗,但混迹官场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果然不同寻常,忙凑上前来,像个亲儿子般又是替孙朗揉腿,又是替孙朗扇风。直让孙朗感叹,原来这汉末三国时代也讲究走后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到哪里都行得通。 许褚趾高气扬的说明来意,这武库令正愁没东西可孝敬二位上差,听了这话喜从天降,就忙吩咐手下的人去屯库之中挑选格式各样的上好矿石,共计数十余种,杂质多的不要,品质不纯的也不要,像是从沙子里淘选黄金,一一精细区分开来,整担整担的装入牛车,由库府中的兵卒亲自押送护卫,全都送到了曹仁府中。 孙朗大喜,连连夸赞这位武库令的服务态度好。这武库令听了这赞扬,就差没跪在地上喊孙朗亲爹了,把二人远远送出一里多,嘴里不住道:“孙公子日后但有所需,尽管来府库中,只需一句话,这矿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全都给送到府中去!”又站在街头目送孙朗远远去了,这才回返。 孙朗回到曹府,逐一清点好几牛车的矿石,倒也全都认得。孔雀绿色的是绿铜矿,褐黄色的是黄铜矿,赤红色的是含红铁的赤铁矿石,黝黑色的是含铬的铬铁矿石,淡银色的则是铅矿石和锡矿石。其余的诸如赭石、黄土、石青、石绿、白至、朱砂、孔雀蓝、煤黑、绿泥石、青金石等等十余种,都是古代绘制壁画时的颜料矿物,也可以用在陶瓷的彩绘上。 高岭土是从山间挖来的,不够可以继续去开采;矿石是从大汉府库中调取过来的,缺了可以再去找武库令要。孙朗这制作陶瓷的原料备齐了,却丝毫未花自己的一分钱。他命人在院子的僻静处垒起了一个四五丈高的小土楼,中间有火洞,上面有烟囱,用作烧制瓷器的炉窑。 孙朗看着万事俱备了,就只欠制作精美的陶瓷了。他准备让后世的瓷器成为风靡许都城的奢侈品,让所有达官贵人们都来购买,最好还能开一个奢侈品专卖店,把这个一本万利的买卖永久的做下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回 胸无大志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孙朗在曹府中忙和着烧制陶瓷,曹操却只顾着前方日益吃紧的战事。吕布夺了徐州,竟然和袁术联手,真不可不谓是一大心腹之患。又听说北边的袁绍攻打公孙瓒势如破竹,势力日益壮大,而南边的孙策,西凉的马腾也都是在攻城略地,逐日展壮大。这中原四战之地果然是让他焦头烂额,日夜为军事操劳。 这一日正在军帐中皱眉沉思战策,突然见程昱慌慌张张的进来,便问:“程仲德匆匆赶来,所为何事?” 程昱见左右无人,就上前禀道:“主公整日操劳前方战事,可还记得那个孙家派来的五子孙朗孙早安?” 曹操还以为程昱进来有紧急军情要报,听了这话眉头一舒,笑道:“哦?那个姓孙的小子?我不是命他去和曹仁家的闺女成亲了吗?” “主公有所不知!”程昱则面相焦急不堪,和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奏道:“那小子心怀异志,看来是非杀不可!否则养虎遗患,后悔莫及啊!” 曹操仍是不紧不慢的道:“程仲德慢点说……那孙早安如何心怀异志了?你说来我听听……” 程昱答道:“主公有所不知,上次您命令朝中所有文武群臣都去给孙朗贺婚,大家伙儿便一股脑儿的全去了。席间无以为乐,于禁将军和许褚将军猜题解闷儿,于将军出了道‘小霸王征战江东,无往不利’的谜题,让许将军猜一位古人名讳,许将军却猜不出来……” 曹操哈哈大笑,道:“小霸王姓孙,雄战江东,武功赫赫。这题的答案显然是‘孙武’嘛!许仲康不读诗书,不通青史,连这么简单的题都猜不出来!” “主公英明!只不过……许将军猜不出来,就在席间起了火儿来。那个孙朗为了圆场,就替许将军猜出了此题,主公可知那姓孙的小子猜出了个什么谜底?” “什么谜底?莫非他猜错了?” “正是!那小子张口说:小霸王孙策平定江东,乃是寓意‘东吴崛起’之意,因此这题的答案乃是‘吴起’!” 曹操满脸疑惑,问:“吴起?东吴崛起?他此话何意?” 程昱见主公心动,就继续煽风点火:“主公怎么忘了?我大汉王朝夺得是秦朝的天下,而始皇帝平定六国之前乃是春秋战国时代。那时候在江东之地有个吴国,乃是天南一霸。阖闾夫差二代吴王把吴国经营的民丰物埠,国力鼎盛,又有伍员孙武两人辅佐,向东扫灭楚越,向北威胁赵齐,可谓是盛极一时。孙朗无意之间说出这话,正是显露了他想效法阖闾夫差二王称雄江东,重建江东吴国的狼子野心啊!” 曹操听了这话一凛,也隐隐觉得孙朗这话中仿佛的确暗藏着雄雄野心。当时是汉末三国时代,世间压根儿还没有孙权建立的东吴这种说法,因此一提起吴国来,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那个吴国。 莫非这个小子真的心存异志? 程昱不住苦口婆心的劝道:“主公!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小子不杀也要杀,否则日后必为巨患啊!” 曹操则低头沉吟不语。左想想程昱之言,右想想郭嘉之谏。若说留着这个孙朗,他文武双全,见识不凡,如若任由他造反生事,没准儿还真的是一大祸患;但若说真的杀了他,又担忧江东孙策以报仇之名顺势起兵,万一他联合起吕布、袁术来一同攻打自己,那可真是寡不敌众了。 程昱还要再劝,却见曹操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事,淡然一笑,道:“程仲德勿忧,吾早已安排了夏侯霸每三日去曹仁府中探视孙朗一次,暗中窥察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何不把夏侯霸传上殿来,问上一问孙朗近来的举动?” 程昱大喜,拍手笑道:“原来主公早有防范,如此甚好!” 夏侯霸乃是曹操的家族之人,日夜守候在曹操身畔,类似于贴身侍卫,听曹公传命,匆忙赶入帐来。曹操问:“吾命你日夜监视孙朗的动静,近期可现他有何非常的举动?” 夏侯霸禀道:“回主公的话!属下的确去曹府打探过三五次,那孙朗前些日子出了几次城,去的都是许都附近的僻静山林中……” 程昱双眼一亮,激动的问:“他出过城?去山林里做什么了?” 夏侯霸道:“也……也没做什么……就是挖了些土回来,都屯到了曹府之中。” 曹操和程昱相顾而视,搞不懂孙朗为何大老远的要出城去挖土。 夏侯霸又道:“后来…..后来孙朗又去过一趟朝廷中的武备府库……” 程昱以为又逮到了把柄,上前来抓住了夏侯霸的胳膊,叫道:“他去过武备府库?定是密图谋反!他是不是串通府库官员,暗中偷了许多武器兵刃回去?快说!” 夏侯霸天生胆小,被程昱这过激的举动吓了一大跳,结巴着道:“没……没……没有……他就是在府库中借了点儿烧炉用的石头,也都用牛车拖回曹府去了。” 曹操完全不懂了,狐疑的问:“他又是挖土,又是借烧炉的石头,到底是要做什么?” 夏侯霸答道:“属下一开始也纳闷儿,就用钱贿赂了曹仁府中的一个管家,从他那里打听了半天,才知道原来那孙朗不过是想用这些泥土和石头来烧制陶器,府中的后院儿里垒了一个四五丈高的土炉窑,挽着袖子赤膊着上身,肩膀上搭着一个汗巾,活像一个煤窑匠人,整天泡在那些泥土和矿砂之中,连那位曹仁将军的小姐都有些冷落了……” 曹操听完这话,紧张的神色登时缓和了过来,仰头大笑道:“竖子胸无大志,我还道他是个抱负远大之人,怎料却只知道做一个工匠,程仲德多虑了!哈哈哈哈!” 程昱满脸迷茫,如何也想不通这孙朗为何要大张旗鼓的烧陶,就喏喏的道:“可是…..然而……” 曹操大手一挥,打断道:“程仲德休要再谏!有这个功夫不如多研究研究怎么对付吕布和袁术!”转头又向夏侯霸命道:“尔去武库传我之命,凡有孙朗所需,一应为他备齐。从此以后不用再监视他了,他虽然身怀大才,却是胸无大志,这种人不足为虑,既然立志要做一个烧陶匠人,就且由他去吧!” 他说完这话,又冷笑一声:“嘿嘿…..孙文台若是在天有灵,知道自己的儿子如此的没有志向,没准儿要从坟里气活过来了,哈哈哈……”接着伏在案头研究排兵布阵去了。 程昱进谗未果,反而自己碰了一鼻子灰,只能怏怏的退下。夏侯霸听说不用再隔三差五的去曹仁府上监视孙朗行迹了,可谓是少了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也乐呵呵的转身而去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回 烧陶师傅 【感谢混魂滚粗的月票和打赏,加更】 曹仁领兵出去支援前线的夏侯惇了,他的长子曹泰也随父出征历练,次子曹楷和三子曹范都还是小屁孩,因此这府中就数曹阿娇和孙朗的地位最高。是而无论孙朗在府中怎么折腾,也没有下人敢说三道四。非但如此,一些佩服孙朗神通的家丁还主动过来帮他忙东忙西,说跟着孙相公可以学能耐,学本事。 他们的确而已学能耐,学本事,不仅如此,而且可以长见识,增阅历。 只见孙朗用木板制作成了一个直径约有半丈的圆盘,在中间掏一个洞,在洞中套上一个铁轴,支撑在地上。又用麻绳搓成履带,缠绕在圆盘的边缘,履带连在一个改装过的小水车之上,水车则架在府里假山的小瀑布之旁。 这玩意儿是做什么用的?众家丁都只能瞧个新鲜,却丝毫不明就里。 只见假山的瀑布飞流而下,冲刷着水车的叶轮,水车骨碌碌的转动起来,带动着麻绳也簌簌的传动,纵向的力通过一系列的机械机构转化成了横向的力,把那个撑在地上的圆盘也带动的高旋转了起来…… 众家丁何曾见过这后世的机械传动原理?都拍手叫好起来。虽然叫好,却仍然完全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何用处。 而孙朗制作好这则毫不停歇,带领着五六个人把高岭土摊在地上,用铁锤敲砸,将其中的块儿状的高岭土矿石都敲砸成细小的粉末状,敲完后再放到舂米用的水碓里不住的捶打。几次三番之后,高岭土矿已经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面粉”,用水调和冲洗,去掉其中的渣质和泥沙,再用手反复搓揉,亦或用脚踩踏,使泥团中的空气全都挤压出来,并使其中的水分均匀分布。 试想一下,如果这原材料都满是杂质,又怎能制作出精美的瓷器来呢?瓷器的胎质是否细嫩,触感是否润滑,都是辨别其好坏优劣的关键标准。而这胎质的区别,也恰恰是先秦那只粗劣的“陶器”与后世明清的精美“瓷器”的重要区别。 孙朗深知磨刀不费砍柴工的道理,这个工艺步骤名叫“炼泥”,极费时间,也极耗气力,还好孙朗此时身怀许褚的天生神力,挑选的家丁又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干起来倒也不觉辛苦,数天有余,就已经炼好了制作精细瓷器所需的一堆细胎土,仿佛像是面粉和成的面团,让人看了都忍不住揪下一块儿来尝一尝。 在这几日内,董袭回来了一趟,果然带回了那位蔡文姬的回信,孙朗匆匆打开一看,见仍是在羊皮书卷上写着飞白体书法,这次则是用汉乐府体裁写成的小诗,估计是那位蔡大才女见自己给她写诗,不甘落后,就同样用诗的体裁回信。 诗中无非是表明她如何如何感谢自己要营救她返回大汉的好意,更是高度的赞誉了孙朗少年侠义的举动,还说自己一定会像班和苏武一样孤守绝漠,不沦生志,等待着孙朗的好消息。 然而让孙朗欣喜惊奇的是,她所作乐府诗的最后,竟然用了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作为结束。孙朗知道这是《诗经》中的名句,说的是女子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中,耳听着窗外凄厉的鸡鸣,心中愈的思念自己的意中人。若是能看到那个心中的情郎,自然是心中欢喜无限,就算是天上打雷下雨,也丝毫不以为意了。 她把现在的处境比喻为风雨如晦,孙朗觉得十分妥帖。但竟然把自己比喻成她心目中日思夜盼的那个“君子”,这可真是始料未及之事。 孙朗看的面红耳赤,扑扑心跳,就继续给她回信,安慰她不要心急,自己一定会想办法把她赎回来云云。信的格式用的也是乐府体裁,却借用后世秦观所作的《鹊桥仙》中词句,把“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等词语都揉了进去,俨然成了一封暧昧的情书。 董袭歇了一日,就又北上去送信,他每次都挺享受大草原的美丽风光,倒也不觉劳累。 跟蔡文姬写信调情之余,孙朗的干劲儿就更加的足了,摆在他面前的虽然是一堆烂泥,但过不多久就会变成许多精美的瓷器,这些瓷器又会变成黄灿灿的金子,把哪位千古才女从匈奴手中赎取回来。 之前的那五六个精壮家丁继续炼泥,孙朗又选了两三个手巧的小生跟随自己进入下一道工序。 胎土备好了,下一步工序名叫“拉坯”。先前做好的那个机械转盘终于有了大用场,捧一堆胎土放在转盘上,胎土就随着这转盘高旋转了起来。用手扶在胎土上,随着手掌的曲线,可以把这胎土挤压拉制成圆润的瓷器外形。 孙朗对这项工作明显不是十分擅长,一开始胎土太硬,几次都拉不出坯型。后来才现原来是土里的水分太少,就在一旁放个水钵缓缓的往胎上淋水。淋的过多了,胎质太过柔软,竟然又瘫在了转盘上,成了一堆烂泥。 家丁们见天底下竟然还有孙相公不会的事儿,都觉得十分诧异,屏住呼吸的围成一圈儿观看。就见孙朗试了三五十次,终于把柔软的胎土拉成了一个瓷器的坯型。 众家丁这才看出来,原来孙朗制作的是一个樽。这种樽是秦汉时代的为官当权者家中最常见的装饰品,全都是用青铜器制成,却从来没见过用陶土制作的。心想孙相公果然不同凡响,处处都透着一股神秘色彩,让人琢磨不透,看不清心思。 他们却不知道,孙朗为了拉起这么一个樽的坯型累的连双手都要断了。这是一份极其精巧的细活儿,需要手上的力道十分细腻,但他此时身怀神力,稍稍一动下指头,就会把坯型拉破。而胎土的收缩比率同样需要注意,高岭土的收缩率约为二成左右,若是稍不注意,烘烤时就容易破裂。还好孙朗一来是有经验,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二来是毅力惊人,有一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心态,好不容易尝试了数十次,终于拉出了这么一个樽来,可谓是皇天有眼,天道酬勤了。 把这樽的胎型拉好了,还需脱胎和切胎,总之都是要将这胎型修整的愈光洁圆润,放到阴凉通风之处晾晒,使其渐渐凝固,过几天就可以变成质地坚硬的坯型了。 空闲之余,孙朗则教给那几个家丁这拉坯的诀窍。几个家丁都是府中做手艺活儿的能工巧匠,上手起来颇为迅,竟然一点就通,比孙朗塑出的坯型还好一些。 孙朗哑然失笑,心想既然自己有了接班人,往后就不用亲力亲为的再自己干这种细活儿了。干脆只指点家丁们拉坯的造型,什么葫芦瓶、鹅颈瓶、莲花盏、朝天盂、高足碗等等七八种后世的瓷器样式,全都一一的教会了他们。(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回 青花玉瓷 家丁里有个叫陈小四的年轻人,长得眉清目秀,也是颇有灵性,四只手生的像嫩笋,十分的细巧,四五天时间就学会了许多瓷器样式的制作。孙朗见他孺子可教,就用金子赏他,又把一些更加复杂和繁︽2, 把窑门用泥砌封住,只留下一个小口用来测看火候,窑的燃料是松柴,不仅耐烧,而且可以最小的避免火烟。点燃松柴,烈火顿时升腾而起,通过窑口的小洞,可以看到里面全部成为了一片红色的火海。 烧窑火候的把控极为重要,一般要控制在一千多度的高温。孙朗每隔半个时辰就用一个长铁棍伸入窑中,通过固定时间内铁棍烧红的程度来探测温度。这对他来说也是家常便饭般的手艺,一个铁匠如果连炉温都控制不好,是根本无法锻炼出宝剑来的。 如果炉温低了就命人扇风助火,如果高了则要需停止加柴。十余个家丁守候在窑的另一端,手里抱着柴火随时待命。另一头则有五六个家丁拉着一个硕大的风箱,为窑中烈火扇风助势。 如此持续了近一个晚上,到了凌晨丑时附近,孙朗命所有人停下了加柴和扇风。到了第二天清晨,窑中火势渐消,最终自然消退成了几缕青烟,就此熄灭了。孙朗脸上全是自信的笑容,用铁锤敲开窑口通风,又过了半天,等窑里面温度恢复常温了,烟尘也消散的差不多了,就命人进去把土匣一个个的抱了出来。 剥开土匣的那一刻,所有为之辛苦劳作了数月的人都是一副疑惑的神色,不知道里面到底蕴藏着何物。又好像在等待着自己的孩子降生,脸上写满了希翼和期许。 土匣上的泥土已被大火烧成了黑色,用铁锤轻轻一敲,就层层的剥落开来。仿佛是蚕蛹破茧,化成了美丽的蝴蝶,里面果然是一件件白如凝脂,光亮如玉的瓷器! 而且,这些晶莹欲滴的瓷器上还画满了各式各样的淡青色图案与花纹,看上去是如此的淡雅与凝重,温润而端祥 第一百五十五回 开业大吉 当然,孙朗毕竟是个半路出家的烧陶师傅,带着一帮临时拼凑来的蹩脚伙计,烧制出的瓷器外形自然是略微有些瑕疵。例如有的瓶口多出了一块儿胎泥,看上去像是长了一个瘤子,应该是拉坯时手误所致;有的在白玉般的胎上隐隐带着黑斑,估计是炼泥时胎土未过滤干净;还有的瓷器干脆裂了开来,在瓷体上留下了蛛网般的细缝,应该是火候拿捏的不够精细,导致胎体受热过多而膨胀所致。 粗粗一清点和选摘,成品率竟然只有不足五成,近半数的瓷器都是残次品。孙朗三下五除二,把这些残次品一个个砸在地上,顿时变成了一堆烂泥破瓦。众家丁见这些残次品虽然美中不足,但比起当时所惯用的陶碗陶罐来说,仍是精美了不知几十倍几百倍,一个个都大喊肉疼,甚至还有几个人冲上前来,想拦住孙朗。 然而孙朗此时身怀神力,就算是十只蛮牛也阻拦不住,区区几个家丁又岂能拽住他?那个陈小四心疼不已,哭着抱怨道:“孙相公住手啊!这些瓷器虽然有瑕疵,但拿回家当淘米的容器使,总也是件上佳的典雅之物,更何况我们忙活了数月有余,总归也是我们的一番心血。相公将他们都砸碎,实在是太过暴殄天物了啊。” 孙朗却充耳不闻,噼里啪啦的砸完了残品,觉得十分畅快淋漓,叉着腰高声大笑道:“你们知道什么?若想奇货可居,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仅凭这些成品,咱们就可以发大财了,还在乎这点儿次品做甚?等以后赚了打钱,在场的所有人都重重有赏!” 他说完这话,就按照先前的分工,把众家丁细分成了三个小队。第一队是身强力壮的,负责炼制高岭胎土;第二队是手巧的,由陈小四带队,负责按照图册上的样式在转盘上拉坯制造胎型;第三队则是些干粗活的,专门给这两拨人打下手。 家丁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觉得这瓷器虽然精美,但如何能够用之发大财?但既然相公如此说,又心想制作陶瓷虽然辛苦,但总比在府中打杂役来的高端一些,而且又十分有成就感,就一个个的按部就班,各司其职的继续忙碌起来。 孙朗见分工已毕,就回到屋中准备好好休息了一下。忙忙碌碌的许久,他也乏了,此时有阿娇带着红香、绿萼两个丫鬟轮番为他揉肩捶背,倒水洗脚等等,自然是陶然若失,逍遥自在的不可尽述。 且说第二日一大早,孙朗就带上了贺齐,骑着马在许都城中晃悠。转了大半天,终于发现了一条最最繁华的大街,恰巧坐落在许都城的中轴线上,一头儿连着许都的正面最大的城门,一头儿则直接通达皇宫。 只见这大街上川流不息,比肩接踵,沿街到处都是叫卖的商贩和挑着帘儿开门面的酒家,端的是许都城的商业中心。不仅如此,由打这大街转入一旁的小巷,则又通向许多朝廷大员的府宅,因而这些朝廷大员若想从家出门儿去皇宫面圣,必须经由这条大街。 来自后世的商业嗅觉使孙朗打了一个激灵,挑了一个这大街上最好的门面,付出了重金给整个儿的买了下来。不但是这样,还付给这门面旁边的小商小贩们每人一大吊五铢钱,让他们远离这里做生意,走的越远越好。 有本钱的买卖不难做,这道理到了任何时候都行得通。曹府的家丁们都在忙着制陶,又不好抛头露面,孙朗就让贺齐带上几十个江东随从做帮手,用牛车把那些成品陶瓷都搬运了过来,再把这门面好好的修葺装饰一番,收拾的焕然一新,制备下崭新的家具和柜面,再给随从们每人订做一件儿青直裰,全都打扮的像柜台伙计模样。 忙忙碌碌的又是五六天,孙朗看着自己这铺面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就心痒难耐,等不急开业大吉,在后汉三国年间贩售自己制作的明清瓷器了。 8.. 五六天后,是初八的大吉日子。 许都的那条轴心大街上,喧闹鼎沸,车马拥堵,数不清的百姓们乌压压的围在一个门面之前,探头探脑的往里看。但围观的人实在太多,后排的看不见里面的情形,就只能踮起脚尖来,亦或是站在牛车上,还有人干脆爬到了一旁的歪脖树上,伸着脖子观瞧那门面之前的情形。 只见这铺面正中有一个朱漆的木门,门楣上横着一块儿木制的牌匾,黑底金字,龙飞凤舞的写着“江东孙氏瓷器”六个大字。而匾额的右下角又写着四个小字,仔细一看,原来是写匾之人的落款,题的是“颍川钟繇”四字。 许都的百姓都知道,这钟繇钟元常乃是当世一顶一的大书法家,平时多少人登门求字,他都不肯提笔赐书,这会儿到底是谁有如此大的脸面,能请到钟繇来亲自为之题写匾额? 然而,这还不足为奇,更奇的是,在那匾额之下的街中央,则有七八个身穿青衫的男子,伴随着一旁的锣鼓声,排着队正在跳着一种诡异的舞蹈。只见他们每人两手中各持一段红帛手帕,不住的左右摇摆,左腿先往前迈两步,右腿紧跟着往前捣两下;右腿撤下,左腿也跟着往后撤步。脑袋则像个拨浪鼓,一左一右的乱颤。 汉朝的舞蹈讲究端庄典雅,女子纤巧的体态随着悠扬的编钟翩翩灵动,透着一股优美柔和之态,譬如卫子夫,赵飞燕,都是汉朝舞女之中的佼佼者。这许都天子脚下的百姓们见识颇多,却从来没见过这种像犯了羊角风一般的舞蹈,疯疯癫癫之中,透着一股俏皮喜庆之意,把这大街上的气氛推向了喧热的高潮。 他们又如何知道,这是孙朗为了活跃瓷器铺开张的氛围,而专门教授给铺面伙计们的大秧歌舞蹈。他知道若想在许都城里引起轰动效应,就必须搞出点儿花样,弄出点儿动静来。不出他所料,这后世的秧歌舞一出,果然把大街上的人都吸引了过来,围得自己这店面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 第一百五十六回 漫天要价 过了大半天,孙朗见这大街上都已引起了交通拥堵,围观的少说得有数百人,自己这制造声势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大手一挥。敲锣打鼓的乐师顿时停下吹奏,音乐戛然而止。铺面的活计们也顿时停下了跳舞,排着队进入了店中,小心翼翼的把之前烧制好的青花瓷一个个的抬了出来,摆在了店面前的一个铺了红绸的桌子上。 街上的围观众人像是看到了天上的不明飞行物一般,仔细的打量着这些蛋清般白花花,上面又印着淡青色花纹的容器。在他们的印象里,陶器都是灰不溜秋的模样,上面一般是没有花纹儿的,唯独只有青铜器上才会铸刻花纹,一般也都是夔龙纹,饕餮纹,金铭文字等等,可是曾见过这种在白白的陶器上面印着青色小儿画儿的玩意儿。 百姓们不明就里,就唧唧喳喳的议论起来。 孙朗伸出双手示意众人收声,又一抱拳,高声道:“各位乡亲,各位父老,小人乃是江东来的客商,在天子脚下开个铺面,想赚取一点儿微薄的钱财,大家伙儿有钱的不妨上瞻购买,没钱的也可以观瞻一下,口口相传,替小人扬播一下名声,小人在此多多谢过了!”说完朝着百姓们鞠了一躬。 围观众人里有个文士打扮的人,自恃有点见识,就斜着眼儿问道:“说的这么热闹,你到底卖的是何物事啊?” 孙朗哈哈一乐,答道:“小人贩卖的乃是青花瓷器,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摆在家中,可以代替青铜器作为装饰之物,也可用用作酒杯饭碗等日常器皿。” 他说完这话,就那起一个瓷杯来,伸出手指在杯上弹了两下,“当当”两声脆响,果然是像敲打钟磬一般响亮。 那文士走上前来,也拿起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左看看右看看,见这小碗果然像一个玉碗般晶莹剔透,在口沿儿上还散发着微弱的光,像是镜子一般明亮。学着孙朗的样子也伸手指弹了两下,的确也是像编钟一般振振有声。再看上面的花纹,描绘的乃是一副“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人物逼真生动,端的像是一件宝贝。 文士捋了捋胡须,点头问:“东西倒是有些新奇,只不过你这玩意儿是如何制作出来的?为何我们都从来没见过?” 孙朗又是打了个哈哈,从文士手里把瓷碗夺了过来,用袖子擦了一擦,端端正正的放回了桌上,笑道:“这可是用我家祖传的秘方制成,岂能透露于你?你要买就买,不买的话就莫要问这么多” 那文士愈发觉得新奇,就端视着孙朗双眼,问道:“我问一问你这瓷器卖多少的价钱,总该可以告诉吧?” 孙朗也不答话,只是伸出了五根手指头,默默的看着文士。 这文士沉吟片刻,猜道:“五个铜钱?” 孙朗大摇其头。 “五贯钱?” 孙朗仍是摇头。 “十五贯??”这文士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 孙朗一脸不屑的答道:“错了,是五十贯” “什么?五五十贯铜钱?买你这么一个破碗?”那文士咧着大嘴,觉得天放到了天底下最最可笑的事儿。 按照汉朝的货币换算,十贯五铢钱等同于一两金子,这文士听说一个小小的瓷器竟要卖五两黄金,自然是觉得滑天下之大稽。 他这一嚷嚷,围观的百姓们顿时也炸开了锅,你一嘴我一嘴的议论。这个说:“区区一个小碗就卖五十贯钱?实在太贵了!俺打了一辈子的柴,也从来没赚到过如此多的钱呢!” 另外一个搭话:“没准儿别人这真的是宝贝呢,说句实话,俺年轻的时候也曾游历四方,却从来没见过这等新鲜的东西!” 那人又道:“罢了罢了,管他是不是真宝贝,反正俺们这种穷老百姓是买不起的,还是回去贩卖俺的柴火去咯!” 还有一人起哄道:“走吧走吧!我看这家铺面迟早关门大吉,这个姓孙的店老板非要赔一个血本无归才罢!” 说话间,就有许多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铺面,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剩下的一半儿没走的都是看热闹的,仍是抱着手议论纷纷,却不肯上前来购买。 贺齐见人都三三两两的走了,显得十分焦急,朝着孙朗劝道:“公子!咱们又是敲锣打鼓,又是跳秧歌舞,辛辛苦苦的大半天,这才把众人都吸引过来,这会儿为何却要用高价把他们吓走?我看这瓷器虽然精美,但卖个五贯钱也就可以了,为何偏偏要卖五十贯?这这不是自寻绝路吗?”≠≠, “你知道什么?”孙朗干脆斜身靠在门槛上,高高的翘着二郎腿儿道:“这群人虽然走了,但咱们这瓷器却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不出半日,咱们这价值五十贯的瓷器就会传遍整个许都城,就会有更多的有钱人前来观看和购买了!” 贺齐半信半疑,只能挠着头退身而下。孙朗又命店伙计们在门口竖起了一个高高的木牌子,上面题写上了“精美瓷器,五十贯一个,分文不还价”的字样,告诉过望的路人,这瓷器就是价值五十贯,就算少了一个铜钱也买不走。 过了几个时辰,剩余的那一半儿围观的人也都走了,瓷器仍然一个都没卖出去,又过了半天,铺面门前偶尔只有几个过往的路人指指点点的经过,却丝毫没有半个人驻足盘问。 贺齐以及店伙计们都觉得十分丧气,没想到自己跟着公子做一个生意,竟然落了如此一个冷冷清清、门可罗雀的下场。但他们看孙朗时,却见他仍然只顾翘着二郎腿,两眼似睁非睁的打盹儿,仿佛是胸有成竹,坚信最终会有人花五十贯五铢钱的高价来购买自己的瓷器。 又过了一整天,这门前连过望的行人也没有几个了,偶尔有三两个人经过,都用袖子掩着嘴偷笑,似是在嘲笑孙朗的瓷器铺没有丁点儿的生意。一旁的卖李子、卖猪肉的摊子上却十分的热闹,和瓷器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众伙计们此时已是心灰意冷了,干脆都瘫坐在了地上,没精打采的晒着日头,懒洋洋的提不起一点儿精神。 “哐哐” 正在困顿之时,猛听到大街的尽头儿几声锣响,竟然传来了一阵喧闹之声。家丁们本在昏昏欲睡之间,听到这动静仿佛是打了一阵强心剂,都从地上蹦起来,翘首往大街的尽头观看,就见车马仪仗繁华,数十个衣着锦绣的随从拥着一个马车,浩浩荡荡的朝着瓷器铺赶了过来。 第一百五十七回 坐地还钱 这马车仪仗大老远的驶了过来,还一路的敲锣打鼓,声势极为浩大,顿时把散落在街道上的老百姓们的注意力又都吸引了过来。只见马车在孙朗的瓷器铺门口一停,车门儿打开,从里面缓缓的走出了一个身高九尺,腰阔十围,参天巨人般的大汉出来,迈步踱到瓷器铺门口,在摆满瓷器的桌子上重重拍了两下,用洪钟般的嗓音问道:“哪个是店主东?速速出来说话!俺要买你家的瓷器,为何却没人招呼?” 他这么一叫嚷,满大街的百姓又趋之若鹜的像潮水般围拢了过来,他们听这个巨汉竟然要买瓷器,冷落了几天的瓷器铺终于要有生意了,就都想赶紧过来瞧瞧热闹。 孙朗听了这大汉的嗓音,再斜眼一瞟,见他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结拜“弟弟”许褚许仲康,就懒洋洋的从门槛上翻身起来,踱步来至桌前,佯装不认识许褚,笑呵呵的道:“你的的确确要买我家的瓷器?你买的起么?” 许褚一拍胸膛,大声嚷道:“废话!你可识得俺是谁?” 孙朗心里偷笑,见自己这结拜弟弟竟然颇为合作,俨然是要和自己唱一出双簧,就上下打量了一下许褚,佯装疑声道:“你如此身材高大,如此膀大腰圆,又是如此的孔武有力、威风凛凛。出门乘坐车驾,还有仪仗伴行,如若小人没猜错,你定是朝中的一位将军吧?” “不错!算你小子有眼!”许褚伸出大拇指,对孙朗以示赞许,自夸道:“俺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大司马曹孟德曹公帐下的护军都尉,人称‘虎痴’的许褚许仲康是也!” 他一说出名号来,所有百姓们都一起倒吸一口凉气,有异口同声的发出了一声轻轻的惊呼声 “虎痴”许褚的名号在这许都城如雷贯耳,大家都知道他有拔山之力,亦有万夫不当之勇,乃是曹操面前的大红人。不承想如此一个朝中的大官,竟然来买这孙老板的瓷器了 孙朗假装惊讶的屁滚尿流,朝着许褚倒头便拜,道:“我道是谁,原来是许大将军!许将军莅临我店,实乃蓬荜生辉也!” 许褚一咧嘴,从桌上拎起了一个青花瓷盏,问道:“哼!别拍马屁了!快说,你这瓷器卖多少钱一个?” 孙朗皱着眉头,做出一副深思熟虑的表情,过了半天才指着门口那个牌子道:“本来小人这瓷器么是卖五十贯钱一个,分文不能还价但是但是小人仰慕许将军威名已久今日终于有缘得见”他顿了顿,长长叹了口气,道:“所谓宝刀赠壮士,红粉赠佳人!哎!也罢!难得将军肯赏脸买我的瓷器,这瓷器嘛我就分文不收,免费的送与将军了!” 他说完这话,就把那个瓷盏往许褚怀里推,意思是干脆忍痛割爱,要分文不取的赠送出去。 “我呸!” 怎知许褚却突然破口大骂一声,伸出铙钹般的大手,叉开五指在桌子上重重一砸,咣啷啷一阵响,满桌的瓷器都跳了起来,差点从桌子上掉落下去。许褚双眉倒立,怒目圆睁,炸雷般骂道:“你奶奶的店主东!瞧不起俺么?如此精美的瓷器,就算是五十贯卖于俺也算便宜,又怎能免费的送给俺?” 孙朗被许褚这火爆的一吼吓了一大跳,心想自己这个弟弟演起戏来真他娘的投入,就假装哆哆嗦嗦的道:“那那以许将军之见,该当如何?” “五十贯太少!俺给你六十贯钱,买你这个瓷盏!”许褚想都不想,竟然往上加价。 孙朗摇头道:“不行不行!许将军是我敬仰已久的人物,我如何能赚你的钱?你既然执意要给钱,那我就收你十贯钱,多了分文不要!” “去你奶奶的!还是瞧不起俺?老子别的没有,身上最多的就是钱!我出七十贯,买你一个瓷盏!” “万万不可!那我就屈就一下将军,收你二十贯好了” “二十贯太便宜,老子出八十贯,你卖还是不卖?” “除非你给三十贯,否则我说什么不也不卖!” “九十贯!” “那就四十贯” “你奶奶的!这么好的东西如何能卖那么便宜?老子出一百贯!” “我索性就让一步,就四十五贯卖于你 他俩你一嘴,我一句,一个抬价,一个不停的让价, 配合的天衣无缝,把这出双簧演的逼真至极,也让满场的围观百姓都看傻了眼儿。从来都是卖方漫天要价,买方坐地还钱,今天倒是新鲜,这买方竟然不停的把价往上抬,而店主东却一脸的不情愿。而且抛开别的不说,这位抬价的人还是当朝大官儿许褚都尉。莫非这瓷器真的是一种绝世宝贝,才引得这种达官贵人这样高价抢购? 就见那许褚抬了半天的价,已经把瓷盏叫到一百五十贯一个了,额头上都是汗,累的气喘吁吁的道:“小子,我告诉你非是俺想买你的瓷器,实在是俺家主公,就是当朝大司马、车骑将军曹大人看中了你的瓷器。他说了,你家的瓷器不但精美绝伦,而且品质温润如玉,再加上上面刻印着花纹儿,摆在厅堂之中乃是一种上佳的典雅之物。他不但要买,而且要高价买,这样才能彰显自己高贵的身份。不但要高价买,而且要一下子买两个!他说了,一个摆在自己家中,一个要呈送给天子,作为进贺之礼!” 许褚抬起了一个拳头伸在孙朗的脸前,用威胁的语气道:“因此今日你想卖也得卖,不想卖也得卖!俺出五百贯钱,买你三个!一个呈送曹公,一个进贡天子,一个留着俺自己把玩!你到底卖还是不卖?嗯?!” 孙朗看着许褚的大铁拳在自己眼前直晃悠,简直比自己的脑袋还大,就尴尬一笑,佯装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叹道:“哎既然将军执意如此,小人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啦!”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孙朗就从桌上精心挑选了三件青花瓷器。第一件是个青花瓷盘,上面着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手持银枪,胯下白马,正在追逐一帮敌寇,孙朗笑道:“这上面画的是‘卫青东征突厥’,小人祝许将军可以像汉武帝帐下的大将卫青一样,在沙场之上无往不利,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建万世之功业,名垂昭昭青史之上!” 许褚一听乐开了花,笑道:“唷?你这玩意儿还有讲头?哪我问你,我另外的两个瓷器一个要送与曹公,一个要贡给天子,却选什么样的花纹才好?” 第一百五十九回 瓷器换骏马 如此一来,许多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更加的追捧这种“私人订制”瓷器了。有的人想追求心仪的女子,就订制一个写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瓷瓶。有的想贿赂上司,就把自己的阿谀之辞和歌功颂德的夸赞都写在瓶上,已达到双重的效果。 孙朗累的不行,就在许都城中广招擅长雕刻,擅长绘画的艺师,把他们雇佣过来,代替自己的工作。这制陶队伍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庞大,到最后,孙朗俨然成了一个只指挥,不做工的小老板了。 原材料要么是开采来的,要么是朝廷白送的,场地是曹家的,孙朗只用支付人工钱,而瓷器每个大约卖五十贯钱左右,实在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他粗略算了笔帐,一个瓷器五十贯,除却人工成本约两十贯,那么每个有三十贯钱的净利润。按照汉朝的计量单位核算,三十贯五铢钱约合三两黄金,在古代一斤又折合十六两,因此每卖出一个瓷器,孙朗就可以净赚差不多0.2斤的金子。这样的话,只要自己卖出两万五千多个瓷器,就可以凑齐五千两黄金,把那位蔡文姬从匈奴单于手里赎回来了。 虽然遥遥无期,但总归有了发财致富的门径。他的小算盘算的啪啪乱响,就整天幻想着文姬归汉之时那种英雄救美的感觉。 这一日,孙朗正在监督着匠人们制陶,突然见身旁黄影一闪,竟然是董袭扭着身子飞奔回来了。 孙朗上前就问:“怎么样?那蔡小妞可又有回信了?” 怎料董袭停下脚步,却一脸的怏怏不乐,像是熊孩子打碎了花瓶一般,结巴道:“禀公子这次去漠北没碰到蔡小妞,却被匈奴单于捉去审问了一顿” “嗯?他为何审问你?” “实实不相瞒咱去的时候偷了府里的一个瓷罐子,想拿去草原上找牧民换马奶酒喝不料却被那匈奴单于手下的蛮兵发现了,逮着咱就去见了那匈奴单于” 孙朗忙问:“那匈奴单于身跟你说什么了?” 董袭挠挠头,道:“匈奴单于倒没怎么理咱,只不过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那匈奴单于却看中了咱手中的那个瓷碗他说他说他们草原上有的是牛羊肉,更有的是千里草原和沃土,唯独缺的就是这种能盛水、盛酒、盛马奶的瓷器。他还说” “还说什么?”孙朗听董袭吞吞吐吐,心里甚是好奇。 董袭哭丧着脸道:“他还说他不要那五千两黄金啦!若是公子想赎回蔡文姬,就给他供应一千件精美的瓷器。只要这瓷器一到草原,他立马用盛大的车驾把蔡小妞隆隆重重的护送回来。不仅如此他还说他愿意和公子做长久的生意,用草原上的骏马来和公子交换。” 董袭本以为自己偷瓷器的举动引的这匈奴单于出尔反尔,公子定然会对他大加责备一番,怎知孙朗却丝毫没有发怒,而是双眼发亮,面露一种惊喜无限的神色。 只听孙朗边沉思,边嘀咕:“一千件瓷器就能赎回蔡小妞?非但如此,还能用瓷器换草原骏马?” 他深深的知道,古代中原汉民族之所以屡屡败给北方的少数民族,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汉人多为农耕,不善骑马。试想一下,哪个战争不讲究机动性第一?站在地上的步兵怎么可能打得过来去如风的骑兵? 而自古以来,马匹也正是中原王朝最最奇缺的东西。相传汉武帝时整个大汉王朝只有区区数千匹战马,为了与北方匈奴骑兵抗衡,武帝刘彻专门营造了上林苑,命大将卫青在其中饲养培育优良战马,同时训练大汉骑兵。经过多年的苦心繁育和训练,才建立起了一支庞大的、可以和匈奴相抗衡的大汉骑军。 素来都说南人乘舟,北人骑马。自己在江东的孙家军最擅长船上的水战,却唯独缺少的也是骑兵。如若自己和匈奴单于攀上关系,换来大匹的草原优质骏马,他日建设起一支强大的帝国骑兵来,纵横天下,驰骋神州,谁还拦得住老子? 反正自己是流水线生产,成本儿也极低,一个瓷器换一匹骏马,何乐而不为?≠≠, 孙朗双手一拍,大呼一声:“好!”,捶了两下董袭的胸脯,夸道:“阿呆果然是本公子的福将!你可是立了一件大功!” 董袭听的云里雾里,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的过错为何瞬间变成了立功,待想多问两句,却见孙朗早已经匆匆的去了。只能傻站在原地,摇着头思索这前因后果。 孙朗挑了一个毫无瑕疵和杂质的白坯,在上面亲自用青花勾勒出线条,烧窑之后再涂上彩釉,二次烧制,最后做出了一个上佳的瓷鼎出来。他想把这个自己精心打造的瓷器呈送给匈奴单于,和他拉上更为紧密的关系。 “鼎”者,九五尊荣之器,常用来形容天下和江山。上面花着一个年纪轻轻而孔武有力的匈奴人,手中挽着一支弓,把箭射向了一个老者。年轻人的身后又有十余个弓箭手,也紧跟着把箭射向了那老者;那老者头戴金冠,看起来像个单于的打扮。 孙朗把董袭叫至身旁,告诉他这个瓷器名叫鼎,象征着权利和至尊。而上面画的则是西汉初年的冒顿单于鸣镝射箭夺权的故事。冒顿单于用鸣镝箭射杀了自己的父亲,夺取了匈奴单于之位,后来一统了草原,将匈奴的势力发展至最大规模,可谓是匈奴民族中最最伟大的一代单于。 孙朗让董袭把这瓷鼎亲自呈送给匈奴单于,说他的光辉堪比其祖先冒顿单于,一定能将匈奴发扬光大,重振祖先雄风。而自己也愿意和单于结成商业伙伴,永久的做那瓷器换骏马的生意,一千个瓷器一旦制作好,定会立刻送到单于帐下。而后续也会分批把瓷器送到,希望单于准备好上好的骏马进行交换。 董袭得令,抱起那个瓷鼎,又展开神行之技,前去草原拜见单于去了。 第一百五十八回 私人订制 孙朗琢磨了一下,就又挑选了一个瓷尊,上面画着一个大臣打扮的人,身材高大,皮肤白皙,眉目疏朗,胡须顺美,挺身立于朝堂之上,腰间悬着剑,正在向着龙椅中的少年天子奏事。孙朗指着这瓷尊道:“若是送与曹公,当非这个青花瓷尊莫属!” “这上面画的是什么?”许褚不解的问。 孙朗大声答道:“此乃汉朝大臣霍光是也!他侍奉武帝、昭帝、宣帝三朝,官拜大司马兼大将军,位居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小人思前想后,历史上也只有此人可以和曹公相提并论了!” 这霍光长期把持朝政,还曾经妄行废立之事,把汉废帝刘贺贬成了昌邑王。拿他来比喻曹操,的确也是十分的妥帖。许褚大喜,把这个青花瓷尊也揽入了怀里。 最后,孙朗又挑选了一个瓷瓶,上面画着一只山中之王大老虎,虽然威风凛凛的踞于青石之上,但上方却有一只雄鹰斡旋盘绕,自然是比喻那位汉献帝刘协有名无实,虽然名为天子,却不过是个处处受人挟制的傀儡罢了。 许褚哈哈大笑,命属下将三个瓷器都一起接了过去。古时候的一贯铜钱约有一千文,十贯铜钱则折合一两黄金,现在这三个瓷器卖了五百贯,那就是五十两黄金。许褚也是有备而来,就命随从取出金子付于了孙朗,上了马车,扬长而去了。 车轱辘滚滚而动,许褚的仪仗沿着大街远远而去,走的老远了,仍然能听到许褚那雷鸣般的嗓音从马车中振振的传来:“才区区画了五十两黄金,就买了如此好的稀世珍宝,真是划算,真是值了,真乃捡了个大漏也!哈哈哈哈……” 围观的百姓们都瞠目结舌,心里纳闷儿,难道天底下的有钱人都如此任性?亦或是这许褚脑子被驴踢了,为何花这么多钱买几个瓶瓶罐罐? 人群里有个富贵的老者大摇其头,向众人解释道:“这青花瓷外表精美,形态典雅,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在上面还刻画了许多图案,可以满足达官贵人的虚荣和向往。这种瓷器看似是瓶瓶罐罐,实则可以高高摆在家中,取代青铜器,进而彰显主人高贵的身份和地位,成为新的风靡之物。” 他说完这话,就走上前来问孙朗道:“你这瓷器现在是按许将军的价来卖,还是按以前那五十贯的价来卖?” 孙朗见有人动心了,就笑道:“自然是仍然按照原价卖!不仅如此,我店开展为期三天的降价大酬宾活动,所有的瓷器一律四十贯优惠!” 众人听了这话,愈发的低声议论起来。那富贵老者眉毛一挑,叫道:“好!四十贯,我来买一个!” 这老者一买,其余的人更加炸了锅。有钱的人纷纷三三两两的凑上前来,也要花四十贯买瓷器,而穷苦的平民百姓则只能看个热闹,摇着头感叹自己天生穷命,无福拥有这种彰显身份的奢侈品。 “我要这个画着‘楚霸王扛鼎’的!” “我要这个画着‘汉高祖斩蛇起义’的!” “我要这个画着‘娥皇女英’的……” “别抢别抢,这个‘夸父逐日’的是我的……” 许褚将军天价购买瓷器送给天子和曹公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出半日就传遍了许都城的大街小巷,这江东孙氏瓷器店降价大酬宾的优惠更是口口相传,吸引来了成批成批的富贾之人。他们有的是坐拥千倾的土财主,有的是经商赚利的大商人,还有的是在朝为官的文臣武将,他们都听说许褚将军买三个瓷器花了五百贯,而现在只需要四十贯就可以抢购一个同样的精美瓷器,如此占便宜之事,谁不想来尝尝甜头? 天子和曹公都用的物事,他们却只花一半儿都不到的钱就可以买到,这足以让众人趋之若鹜了…… 更何况,整个诺大的许都城中,甚至是整个天底之下,唯独只有这“江东孙氏瓷器店”一家有这种青花瓷器卖,万一被别人抢购一空了咋办?往后到哪儿还能买到这种上佳的好东西?又万一这个姓孙的老板涨价了咋办?那不就亏大发了吗?想到这儿,就愈发的蜂拥而来,排着队的要买孙朗的瓷器。 天子脚下,大汉皇都,随便往天上扔一块儿砖头,掉下来都能砸到一个做官儿的人,因此有钱人果然也真是多。一开始还是些不知名的小官儿前来购买,有的说是自己把玩,有的说要送给上司做礼物。 孙朗趁热打铁,又强势推出了“天子同款瓷”、“曹公同款瓷”等等,意思是只要把这瓷器买回家,你就可以拥有与天子和曹公同样的瓷器。后来竟然连荀彧、夏侯惇等人的府上管家也大摇大摆的来了,说受府中老爷之命,说连许褚都有青花瓷器,自己怎么能没有,因此无论如何也要买一件瓷器回去。 孙朗见人越来越多,自己身份特殊,就不便再抛头露面了,就把这瓷器店的大掌柜全权委托于贺齐。贺齐这些日子数钱数的手都发麻了,眼珠子都快钻到钱眼儿里去了,劝孙朗道:“公子啊……咱们这瓷器如此热销,为何还卖四十贯钱?不如顺势涨价吧……依我之见,就算涨到六十贯,也不乏人来买啊!” 孙朗则摇头道:“不行!价格一锤定音,说是多少就是多少。三日之内降价酬宾,三日之后仍是卖五十贯,多一文都不行!” 没过几天,第一批囤货的青花瓷器就已经快卖完了。孙朗只能让贺齐主持店铺,自己再回府中制作新的瓷器。他这次对自己要求更高了,在瓷器上做出刻花、划花、印花、贴花、剔花等各式各样的花纹,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瓷器巧匠那样巧夺天工,但也是形态各异,具备颇高的艺术价值。 釉面的色彩也不是单单只做青花了,在釉中掺入铁矿粉,可以烧制出釉里红;掺入铜矿石,则可以烧制出豆青釉;调整烧制温度,增加瓷器胎体的膨胀温度,可以使瓷器表面“开片”,形成网格一样的细裂纹,乃是宋代哥窑的样式;把瓷器表面先用青花勾勒线框,烧制之后再涂抹彩色图案,然后进行二次烧制,叫做釉上彩,可以烧出斗彩瓷。 这斗彩瓷产生于明成化年间,一个斗彩鸡缸杯在当世可以卖数千两白银,放到21世纪则更是可以拍卖到数亿元的天价。孙朗在这瓷杯上画上一幅小鸡啄米图,一下子把斗彩鸡缸杯的历史一下子提高了一千年多。 孙朗把这些精美的瓷器都制作出来,继续送到店铺中卖,式样一多,越发的引来了许都富贵之人的哄抢。又过了五六日,这陶瓷的制作周期已经远远赶不上贩卖的速度了,贺齐不住的派人回到府中催货,说店铺整日被人围堵,若还不供货,自己非要被人活剥了不可。 孙朗哈哈大笑,心中早已有了法子,让贺齐在店中立下一个新规矩,只要有人肯加价十贯钱,就可以享受“私人订制”的服务。所谓私人订制,就是买方先付订金,一个月后提货,瓷器上可以按要求题写上顾客的名讳,亦或是顾客喜爱的诗词,又或是画上顾客喜爱的历史典故等等。 这私人订制的销售模式一出,果然许多人愿意先付定金,等一个月后再来取货。毕竟这样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设计瓷器上的图案和文字,提升自己的品味和发挥自己的创意。贺齐只用在竹简上记录顾客的要求,然后把订单一起送回府中,一个月后瓷器制作出来,再差人送货上门儿就可以,再也不用担心供不应求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