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宸在北极》 第一章 婚礼前的表白(大改) 帝都美色酒店,全球顶端配置的七星级酒店。这时候,一身红色旗袍,浑身上下没有半点首饰,却美得不可方物的黎芷媛正坐在那里。 对面的镜子上,映出了一张满是喜悦的脸庞。即将嫁为人妇的欢喜,还有那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衬得她平日里的女王气势也淡了几分,多了几分母性的光采。 门响了,黎芷媛欢喜地回头道:“世恒,你来了。”可门外却是一张俊美得像是雕刻出来的脸庞,此刻脸色惨白如同一张纸。 谁能想到这是全球排行前十的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 人称狠厉,不近人情的傅北极。所有女人一旦接近他,必定会非死即伤的傅北极。 这时候的他,摇摇晃晃像是喝醉酒般走到黎芷媛身边,拉住她的手恳求道:“小媛,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请你不要嫁给他,请你嫁给我。” 黎芷媛不屑一顾地打掉了他的手,回道:“你说够了没,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如果你要来喝一杯喜酒,我欢迎。如果你还是想说这些有的,没的,那麻烦你给我走。” 黎芷媛的态度那么冷,丝毫没有回旋的余地。傅北极痛苦地说道:“你听我说,我真没骗你。你眼睛受伤的时候,照顾你的人是我。你说要嫁的人也是我。” 黎芷媛好笑道:“那我问你,我醒来的时候,为什么见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你,是世恒。” 傅北极张开了口,却老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能说什么? 他想起了那段黑暗的日子。母亲漫天遍地的血,似乎在无声昭示着傅北极的不孝。 他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不停地发誓道:“妈,我错了。我不该口无遮拦,说出哥哥身世的秘密。我求你,只要你肯活,以后这件事就烂在我肚子里,我谁都不说。” 黎芷媛做手术那天,他妈妈刚好出了车祸。他实在没办法两全,所以只好先待在有生命危险的妈妈这里。反正那个专家也是他花了几亿才从国外找来的,应该可靠。 几天后,妈妈出了加护病房,生命状况稳定。他这才放心地去找黎芷媛。 谁知只是短短几日,天地都换了。那个该死的洪世恒,他竟然冒充自己。而那个号称眼科专家,实际上却是眼瞎的美国顶级专家医生,他虽然医术一流,可居然是个不分东方人脸孔的白痴。硬生生当了洪世恒的帮凶,让他骗走了自己此生最爱的黎芷媛。 而最可怕的是,黎芷媛之后便很爽快地就答应了洪世恒的求婚。还专门飞到法国巴黎去定婚纱。 当傅北极在医院里疯了似地找了好几天,却只在手机上看到“国民女神黎芷媛即将嫁入帝都洪泽集团”的新闻时,他当场就昏了。 醒来后,他发动了所有人去找黎芷媛。他要告诉她,他才是她真正想嫁的人。他想,只要他找到她,他就可以向她解释,在黎芷媛双目受损时,一直照顾她,陪伴她,甚至求婚她的幸运王子。是他傅北极而不是洪世恒那个冒牌货。 然而,找到她的时候,她却对着洪世恒笑颜如花,回眸看到自己的时候,眼里顿时结上了一层冰霜。她不信自己,更不愿见到自己,。 到了今天,总是被黎芷媛拒之千里之外傅北极实在受不了了。 哪怕是垂死挣扎,他也要来告诉她所有事实的真相。他要告诉黎芷媛,她是他从六岁开始就爱上的女人。 从她那时候从一群比她还高,还壮的小孩手里把自己救出来,他眼中便再没有其他人的身影。从她擦擦自己鼻子上的鲜血,对他笑着说:“不用怕,有我在”之后。他就发誓,他一定要成为这世上最有权有势的人。然后给她一张无限额的银行卡,让她能买尽所有她心爱的东西。 当医生说,她可能会失明的时候,堂堂傅氏集团总裁,竟然甘愿扮成一个小护工,给她喂饭,给她喂水。本来以为他的痴心终于感动了她,当她答应自己求婚的那一刹那,傅北极觉得自己真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可谁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一场梦。 在她身上,他耗尽了所有的感情。在她狠心拒绝他一百次后,他也想过要找其他女人。可是当那些丰胸美肤,身材火辣的大美女们,穿着各式各样波涛汹涌的衣服笑着接近他的时候,他却下令将她们都丢出了自己的视野。 当他买醉,希望可以忘记黎芷媛的时候。却悲哀地发现,原来傅北极这台工作机器,已经失去了爱上别人的功能。 傅北极怒了,吼道:“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谁也不能夺走我最心爱的女人。”话音刚落,他便一把拉过黎芷媛没头没脑地亲了下去。 她身上依稀传来一股甜香的味道,让傅北极迷醉不已。可她竭力挣扎,让傅北极忍不住下手轻了些。黎芷媛抓住机会,狠狠地踩了他一脚道:“你干什么。” 傅北极擦了下自己的嘴唇,漂亮地像是黑宝石一样的眼睛,此刻却闪烁着狼一样狠厉的绿光。他说道:“不就是洪泽集团,比我傅氏集团的一根脚趾头都不如。你给我等着,我明天就让洪泽破产,让洪世恒一无所有。” 黎芷媛一巴掌打在傅北极脸上,怒道:“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离开世恒,你别做梦了。我爱他,即便他没钱,我也爱他。我不爱你,怎么都不会爱你。” 傅北极与她对峙良久,终于无奈地低下头,平日里高高在上,帝王一样掌握着帝都四分之一人生计的傅北极,这时候却像个伤心的孩子一样道:“你就仗着我爱你,我不忍心伤害你。所以你就来尽情地伤害我。” 话音刚落,傅北极便掉转头走了出去。他的步伐很慢,可是黎芷媛却只是掏出手帕来整理自己刚刚凌乱的妆容,丝毫没有出言关心他。 他的脚下是一连串彩带,他踩在上面却像是片片自己被撕裂的心。从来都是冷酷无情的他,这时眼角却有片片泪痕。 第二章 渣男贱女的真面目及死亡(大改) 黎芷媛擦干净了嘴巴,厌恶地将那条手帕丢进了垃圾桶。 就像之前,扔掉傅北极送她的二百克拉,号称钻石之王的大钻戒。乾隆皇帝戴过的玉扳指,还有慈禧太后睡过的床。 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在她眼里都不重要。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她之前因为拍戏出了意外,整整一年睡在医院里。那时候,就是“世恒”用一双温柔的手,把要跳楼的自己拉了上来,接着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将她带回了人间。 她到现在还能记得答应“世恒”求婚的场景。虽然她眼睛看不见,可是却知道那时候是冬天。帝都滴水成冰,可“世恒”却带自己到了一处好温暖的地方。 那里到处都是桃,莲,菊和梅这四种花的香味。这本来应该是按照季节,轮流开放的花卉。 真不知道“世恒”是用了怎样的心血培育它们,才能让它们在同一天开放。 香气浓郁中,周围响起了音乐。是黎芷媛最喜欢的“高山流水。” 牵着黎芷媛的人跪下了,他道:“小媛,请你嫁给我。让我做你一生一世的眼睛。” 黎芷媛当时泪流满面,但她第一反应是拒绝。“不行,我已经要瞎了,嫁给你是拖累。” 那人死死握着黎芷媛的手,不让她挣脱,转而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怀中道:“那我就等你一生一世。反正等我们都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太时,你就不会嫌弃我了。” 那个手是那么温暖,那个人说的话比夏日赤阳还要灼热。 满面感动的黎芷媛扑到了他的怀里。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黎芷媛嘴边带着微笑,走到了新郎休息室里,想要给世恒一个惊喜。 可是隔着门,她却听到了某些暧昧的声音。偷偷扒开条缝儿,她看到几个小时前,还和她在民政局前领证,在教堂所有的亲朋好友前,发誓一生只爱她一人的洪世恒。 他此刻亲吻着怀中的女子。而他怀中的女人,是她的表姐白玛丽。 黎芷媛的手,无意识抠住了墙壁。她觉得有一万把刀在同时刺自己的心。 她一把推开那门,吼道:“你们干什么。” 洪世恒大吃一惊。随即义正辞严地说道:“你看到了也好。我喜欢的女人一直是玛丽,娶你是我爸爸的命令。现在请你成全我们。” 白玛丽楚楚可怜地看着黎芷媛。她本来就生得娇小,对上有172的黎芷媛对比明显。 在洪世恒的眼中,白玛丽是一只纯洁无害的小白兔。而黎芷媛却是一头会咬人的猛虎。 可是有谁知道?如果人不去侵犯虎的领地,虎也不会害人。何况黎芷媛本来就是在外人面前是虎,在至亲至爱的人面前却是一只猫。 黎芷媛从小是由姑姑带大,她一直把姑姑当成妈妈看。对表姐也是百般照顾,没想到换来的就是白玛丽看到她什么好东西都要随手拿。 她的名牌鞋子,包包。到了最后,黎芷媛最爱的老公,她也跟着上手了。 “唯有牙刷与男人不可共用的”黎芷媛是真的怒了,她扬起了手,朝白玛丽打了过去。 可是洪世恒却抓住了黎芷媛的手,用力把她往后面一推。 黎芷媛本来就气得发抖,这一下没站稳。她就干脆地摔倒在了地上。 剧烈的疼痛让她再不像刚刚那样盛气凌人,怒气爆表。母爱使得她向洪世恒求道:“救我,救我们的孩子。” 洪世恒却狠狠朝黎芷媛的肚子踹去,脸上再不复平日里的温柔体贴,而是满脸的嫉妒与仇恨。 他一边踹,一边嘴上喊道:“我让你狂,让你傲。不就是得了几个影后的头衔,不就是一年收入超过亿吗?老子想跟你借点钱,你说什么,你说你怀孕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害得我不得不马上和你结婚。 在成为你的丈夫后,你才给了我钱。 我呸,娶了你之后。大家人前人后都说我是个‘吃软饭的’。你也不知道收敛锋芒,到处炫耀你的本事。不让我出去泡妞,还不让我随便从洪泽集团里支钱。你是存心让我难堪对不对。” 黎芷媛看着这样的洪世恒,心渐渐冷了。她真是后悔,自己为何认不清人,结果看上了这么个渣男。 洪世恒看到她倔强的眼神,心里更怒。本来只是打她的肚子,结果后来就变成了哪里都揍。 黎芷媛被他打的鼻子出血,洪世恒却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用力向下扔。 洪世恒的脸开始扭曲变形,他狠狠道:“我告诉你,像玛丽这种知道温柔地待在我身后,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管的女人,那才配进我洪家的门,做洪世恒这个成功大男人背后的女人。” 黎芷媛就在洪世恒没头没脑地乱打一通中,逐渐没了声息。 洪世恒本来踹了她两脚,对她道:“喂,别装死。我不过是轻轻打了你几下。” 可是当他弯下身子,似信非信地摸了下黎芷媛的鼻子后,顿时害怕得大喊了起来。 “救命,救命。黎芷媛死了。” 白玛丽先是不肯置信,随即眼里闪过一丝狂喜。她确认了下洪世恒的话后,立刻娇弱地对他道:“世恒,黎芷媛这个恶女人是死有余辜。可是你不能为了她去坐牢。不值得,而且你还要照顾我一辈子。所以我们现在把她扔进海里,当她是一时失足,溺死了。” 洪世恒本来有点害怕,可是转念一想。这么以来,黎芷媛多年来的积蓄,就是他一个人所有了。 他立刻就听着白玛丽的指挥,将黎芷媛扔进了海里。 一望无际的大海,吞噬了黎芷媛的尸体,也将所有的一切冲刷干净。 第三章 重生(大改) 帝都医院,19岁的黎芷媛突然从医院里醒了过来。她的清醒,把周围的人给吓了个半死。毕竟她之前已经发高烧,昏迷了好几天。就连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书。 说是今天晚上再醒不过来,明天就得办后事了。 谁知道,在护士给她盖白布的时候,她却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那小李护士“哇哇哇”地大喊了出来,老赵医生扶了下眼镜道:“没事没事,这是医学上的假死现象。黎小姐,你醒来了就好” 黎芷媛却已经冷静地去卫生间里洗了把脸,根本没理会这里所有的人。 看着镜中的自己,本该明媚无邪的年纪。因为久病,而脸色发黄。 但仍旧明眸皓齿,艳若桃李,是个明**人的大美女。上面形如新月的眉毛下,下面是双大大的,干净澄澈像水一样的眼睛。微笑时似乎落入了万千星辰。就算不笑时也似乎春风般和煦,衬得她多了些平易近人。 只是黎芷媛知道,今生今世,她都不可能是个善良的人了。 想起重生前她见到的一幕,黎芷媛真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裂了。 是她不好,误把豺狼当家人。害得被陷害赶出去的妈妈,至死没见她最后一面。 害得她软弱无能,却很疼爱她的爸爸被夺走她的遗产后,浑身是病地被人赶出了家门。 还害她聪明可爱,听话懂事的弟弟被人教唆吸毒嫖娼,没过几年就成了警察局的常客。 她狠狠掐了下自己的手,对镜中的自己说道:“这一次的重生来之不易,我要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爸爸妈妈还有小弟,你们等着。我会带领你们走上辉煌之路。 洪世恒,白玛丽,饿狼姑姑,毒蛇奶奶,你们给我等着。我要把你们剥皮抽筋,让你们生不如死。” 第四章 冷漠 “黎小姐,你回来啦。刚才去外面散步时间有点长了,这碗红枣血燕粥有点冷了。我来帮你热热。” “嗯,记得告诉厨师。我不想吃太油腻的东西。所以帮我配些上等的烤松茸来就行。” 三十多岁,有些富态的赵姐点头应了,黎芷媛又道:“记得,再加上些意大利出产的顶级白松露。那个东西味道真独特,只是轻轻一点。顿时清淡的松茸滋味就变得妙不可言,让人好难忘。” 身旁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小雪笑着回道:“这算什么。昨天小姐偶尔提了一句,想吃佛跳墙。傅先生二话不说,立马就让人开了自己的私人飞机,把那香港最有名的厨师给请了来。那位大师傅真有趣,他光是随身携带的菜刀就占满了一间房。做菜的时候,更是用放大镜来看菜色是不是新鲜。只要有一点瑕疵,他就立刻扔了。我看着挺可惜的,那些可都是空运过来的无化肥有机蔬菜,一斤就值几百块呢。” 黎芷媛听了这话,并没有心软。只是愤怒地看了一眼小雪,她被这如冰上浮光,似暖实冷的目光看得浑身发抖。 只是那害怕中,还有一丝不甘。她真是不知道,为什么黎芷媛对傅先生总是那么冷淡,而傅先生却把她当成自己的眼珠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坏了。 为了黎芷媛只动那么两三筷子的佛跳墙,傅先生就足足花了五十万,买了那么大个头的鲍鱼。 更别说,那塞满了好几个衣柜的衣服,光是打开一点缝,就能看到一大片云霞装载其中。每一件都是出自世界级奢华品牌,有一些还是有价无市,手工刺绣出来的精品。 这已经不是一般有钱能做得到的,这是吓死人的有钱才能做得到。 第五章 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用心 而傅先生对黎芷媛小姐的用心,更让每一个见到的人都难免心动。有些事情,不是光用钱就能做得到。还得用心,才可以做得如此周到。 小雪的思维,不由得就飞到了一个月前,她刚刚来的那一刻。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要来伺候谁。只是知道自己被传闻中狠辣无情,连自己爸爸妈妈都不待见的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应聘成功的时候,她心里又害怕又高兴,毕竟这份女佣的工作有不少薪水,足够她每个月还房贷。 来了之后,她原本不少的忐忑顿时散去了。她竟然只需要陪那位黎芷媛小姐谈谈心,说说话,逗她多笑几下就可以。 至于饮食,拖地,洗衣,打扫这些家务都有专门的人来做。 小雪为此高兴了好几天,本来还想着,可以将自己的待遇发了朋友圈来炫耀,收获了好百万个赞。毕竟,那些精美得简直不像人间该有的艺术品,可不是哪里都能见得到。 其中有几件,可是欧洲博物馆里都见不到的。只要把这些照片发出去,再来个现场直播她小雪顿时就会变成网红,每天的打赏都会不老少。 只可惜,这位黎小姐是一位特别不喜欢出风头的人。来这里之前,她就签过了保密协议。不可以将来到这里,看见或听见任何事物泄露出去。如果有稍许违约,她想起了传说中傅总对背叛自己的人是如何处理的,她就不由得打了好几个寒颤。 但是同时,她也在心里暗暗好奇。这位傅总,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都说他为人狠辣,不给敌人任何喘息之机。在商场上,人送外号“傅狼。” 他不允许这位黎小姐走出大门,连她稍稍靠近一下大门,都会有十数个保镖来把她“请回去。” 可是以这几天来看,他对这位黎小姐非常好。好到让她这个刚来几天的小女佣,也隐隐有些嫉妒。 第六章 死亡 而黎芷媛睡在德国订制的天鹅绒做的床垫上,却做了噩梦。前世,死之前的事情全都涌现了出来。她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整个人都梦魇了起来。 当时,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冷了,心变成了铁。没有一丝温度。她咬住自己的手,鲜血从手中流出。她平静地发誓道:“若是我还能够活着,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每一个字却像有千斤那么重。 然而,屋外传来的黑烟呛了她的鼻子。也呛回了黎芷媛的神智。她这才知道白玛丽走时那貌似无意的一瞥,其实含有深意。原来她已经放了火,就准备烧死她。 怪不得,当初买别墅的时候。白玛丽会建议自己买周围没什么水气,却种了很多珍奇果木的这栋。原来就是为了今天,要她的命。 火光中,黎芷媛如恶鬼一样喊道:“洪世恒,白玛丽,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摄像头的另一端,白玛丽看着曾经如白天鹅一样的黎芷媛,现在终于被她害成了一只恶鬼。像个泥巴一样被踩在地上,让她从心里感到高兴。仰天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 那些曾经让她痛不欲生的流言在这一刻停止了。 “看,那个人是黎芷媛的表姐。” “什么表姐,她妈妈不过是个拖油瓶。难怪,姐妹俩一点都不想。” “长得连我们媛姐一个指甲盖都不如,还敢整天和媛姐撞衫。她到底知不知道,天鹅和乌鸦穿上同一件衣服是什么对比。 咱们媛姐活脱脱一个西施,她呢,是一百个东施现世。” “来,陪我喝杯酒。不去,你以为你是黎芷媛。演技盖世,容貌倾城。出演的电视剧,部部收视率飘红。不过就是个稍有姿色的十八线小演员,演技更是烂到报表。你信不信,爷分分钟找个人把你替了。要是你今天不从了爷,小心爷让你在这娱乐圈混不下去。” 让她恶心的男人的手,在这一刻似乎随着黎芷媛这个娱乐圈的超级大佬一起消失了。 一片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电脑发出的蓝光映得她如同鬼魅。再无平时的温婉贤淑,也没有那股柔弱堪怜的小白兔模样。取而代之的,是欲望的火焰。她本来斯文清秀的脸庞现在亮堂了不少,只是她脸上的笑容竟然十分扭曲,看起来委实可怕。 下一秒洪世恒进来的时候,她又立刻无缝对接成了一个小白兔,只是这演技到底有点差。如果对面不是心长偏了的洪世恒,而是那个神秘男人的话,恐怕她早就死定了。 白玛丽用尽手段挑逗着洪世恒,脑子里却不由得跳出了一个俊美得像是雕刻出来的身影。神秘的傅氏集团总裁,英俊多金,高大冷漠。是国民老公排行榜第一名。 他无论哪样,都比洪世恒好太多。让她一眼心动,可惜在这个男人眼里,她从来就不存在。这个男人从来就只有黎芷媛一个人。 他对黎芷媛如海一样的爱意,黎芷媛不明白。她却看得清楚。因为无论这个男人有多么冷酷,却都会在黎芷媛面前变成一滩春水。 也因此她对黎芷媛的恨意,在她一身透明浴袍,却被那个男人下令丢出酒店门口的那一刹那,重成了一座泰山。 而当黎芷媛发现自己再有意识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变了。没有任何人能看得见她,而且她还会飞。 第七章 姑姑生病了 黎芷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看看周围熟悉的城市。她意识到,自己还在帝都。 只是小腹已经不再隆起,平坦得一如从没有鼓起过。 黎芷媛恨意一下子涌上心头,她要去把那对渣男贱女碎尸万段。 顺利地找到了自己嫁人之前买的别墅。果然见到了已经成为这栋环境清幽小别墅的新主人。那对渣男贱女。 恨得牙痒痒的她却拿他们没办法。原因很简单,她现在是个透明人。 不管是拿刀子捅死他们,还是想放火烧死他们。她都做不到。 这还不算,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曾经无比心爱的未婚夫,他把自己曾经拍的,代表两人恩爱的视频,男主角p成了另一个男的。并且在网上发微博说:“虽然她背叛了我,但她永远是我心头的挚爱。” 发完深情款款的这条微博,他便一把将白玛丽揽入怀中,两个人颠鸾倒凤了起来。 黎芷媛看着网上骂自己是荡妇的评论,只觉得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她出道24年,虽然有惊为天人美貌。但却是一直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演戏出的名。可是没想到,那么多年的努力,竟然就这样被眼前的渣男和贱女给毁了。 对于霸占自己的床,在上面做那些事情的人。黎芷媛以为,这应该就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恨的人了。然而下一秒,他们成功刷新了自己对于无耻的底线。 白玛丽和洪世恒温存过后,温柔地扑入他的怀中,对他道:“世恒,现在就把黎芷媛的财产转给我嘛,我妈妈说她现在生病了,需要一笔钱去治病。” 洪世恒亲了下白玛丽的额头,对她说道:“再等等。我现在还得再演一会儿‘恩重情浓’的戏码。” 白玛丽不甘心地说道:“那得等到什么时候,世恒,我妈妈真的病得很重。你说,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贱人。” 洪世恒害怕得一哆嗦,捂住白玛丽的嘴说道:“你干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白玛丽也有些害怕,她抚摸了下洪世恒赤裸的胸膛。轻声细语对他道:“世恒宝贝,对不起,来我亲亲,不生气了啊。”说完,白玛丽那张血盆大口就向洪世恒扑了过去。明明是饿虎扑食,洪世恒却极为享受地让她啃了半天,这才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也是为了咱们的将来着想。” 洪世恒接着看白玛丽不高兴,连忙说了几千几万句该死,这才哄得她破涕为笑。两个人又鸳梦重温了起来。 黎芷媛一口血都呕了出来。幸好她现在是鬼魂,也没人看见。 白玛丽的妈妈正是黎芷媛的姑姑汪小梅。前段日子,汪小梅就以生病为由,跟黎芷媛道歉,不能来她的婚礼,而且黎芷媛还给了她一笔钱来好好调养。 婚礼当天,黎芷媛还关心地跟姑姑视频聊天。她面色红润,胳膊腿有劲地在乡下老家摘柿子,哪里像是有病的样子。 那么,自己的意外,姑姑有份参与吗? 第八章 傅北极只爱黎芷媛 黎芷媛实在不愿意相信,从小把自己带大的姑姑是这种狠心的人。 然而,下一刻现实狠狠甩了她一耳光。洪世恒心满意足地走了之后,姑姑汪小梅和奶奶木兰就走了出来。汪小梅抱着女儿,像是抱着一座金山。木兰则一脸贪婪地打量着整间别墅。 不停地对白玛丽道:“太好了,太好了。黎芷媛那个小贱人总算是死了,她爸活着的时候,处处抢走我的风头。她又在娱乐圈里大放异彩,夺走你的光芒。现在好了,所有黎芷媛夺走的东西,这下都能回来了。” 黎芷媛想起了姑姑和奶奶平时慈眉善目的样子,还有周围人说的:“你姑姑不是你爷爷亲生的,你奶奶是继母。她们母女俩对你好是假的。她们是贪图你妈给的抚养费。” 可是自己就是把这些当成了假话,总是对一脸善意的母亲口出恶言,那样伤她的心。不接妈妈的电话,也不肯用她送给自己的礼物。 后来成年后进入娱乐圈,因为感谢姑姑,就将没什么出色才华的表姐白玛丽带入了娱乐圈,介绍了洪世恒给她认识。还处处照顾她,教她演戏。她以为,这是在报答姑姑的恩情。却没想到,自己多年来一直跟狼共舞。 黎芷媛怒极反笑,她不住地抽自己的耳光地对自己道:“黎芷媛,你真是蠢。落得这个下场,是你活该。” 每一个字,都是从心里发出。她满脸痛楚与不甘地对着苍天喊道:“老天,我发誓。如果还有来生,我绝对不会放过这群狗男女。” 说罢,她眼前就来了勾魂使者——黑白无常。他们朝着她一用力,黎芷媛就身不由己地被他们绑走了。 她也就没有那个机会亲眼见证,几年后这对渣男贱女的悲惨下场。 她更不会知道,日后为她报仇的傅氏集团总裁,号称铁石心肠,用针扎都不出一滴血。更从不对敌人心慈手软的傅北极。 高大的身体此刻蜷缩成一团,俊美的面孔上全是悲伤。他的动作轻柔,脸上却带着笑容正抚摸着黎芷媛的墓碑,看着那总是笑得张扬的女子。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那张明媚照人,让他永不相忘的脸庞。眼泪就这样从他比冰还冷的眼眶中流出,就像是秋天蔓延的细雨。悲凉而且长久。 他默默说道:“傻瓜,你怎么就瞎了眼看上那个洪世恒。现在不但被他害死了,还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你是不是很后悔犯了这个错?如果你还能再选择一次,你是不是就会选择我?” 接着,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傅北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傅北极。他好像被踩着了痛脚。立马乖顺地说道:“不,你没错。你是世上最好的女人。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够好。才会让你一直看不到我对你的心意。 我不该总是用蛮横的态度对你。可是你知道吗?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除你之外的其他女人。” 傅北极身旁的助理小冯跟着他十几年了,也算得上他半个弟弟。看到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傅北极变成了这个样子,心里也是一阵阵地发酸。 小冯看着墓碑,不由得就想起了平日里对傅总的各种传说。旁人都说,傅总不近女色,大把美女倒贴上来,也能当柳下惠。把她们毫不犹豫地从酒店,办公室和家门口丢出去,简直就是铁石心肠。也有些人羡慕嫉妒恨傅总年纪轻轻,已经凭借自己的能力创立了傅氏集团。成为了中国富豪榜第一名而编造出来类似,大概傅北极是个‘同志。’这样的谣言。”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真不知道,对于傅总来说,黎芷媛到底是福还是孽?” 只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能够让冷酷无情到连自己的身体都能不顾,发烧到40度,骨折动了手术第二天还能照常工作的傅总。 就连傅北极的敌人都说过。傅北极是一头孤狼,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让他能有所动容,大概比天要掉下来的概率还难。 这些人要是看到傅总现在的样子,估计得把他们的眼珠子给惊到地上。 他现在,竟然变得这样失魂落魄。从来都是幽黑而不辩喜怒的眼中,此刻更像是被人抽去了所有魂魄,活着的傅北极可以说是真正成了一个完美的雕像。 而这一切,就是因为一个黎芷媛。 第九章 傅北极的痴情 傅北极此时却顾不上任何风度,他只是一个劲地对着那墓碑说道:“我要娶你,一直都是因为我爱你。我爱了你整整二十八年。比你爱上洪世恒,还要早两年。 我要娶你,从来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大明星。更不是因为你那艳冠群芳的美貌,娱乐圈中众星捧月的地位。而是围在我身边的美女虽然多,我的眼中,心中却只能看到你一个女人。” 傅北极说着说着,他终于忍不住在黎芷媛的墓碑前哭得一塌糊涂,没有任何仪态。也是,被人剜了心,当然是痛入骨髓,怎样都活不下去。 她一直都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想起她,他的心里就是暖暖的。刚刚创业,没有一个人肯帮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会步行五公里,走到她的拍摄现场。万千人中,她的身影却被他一眼看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受过的所有屈辱都化作了云烟。 事业开始有些转机的时候,他因为自己长得面犯桃花,招来了不少富婆的青睐。有好几次,都因为他义正辞严地拒绝,丝毫不给对方留一分面子。所以他受到的刁难就比常人多百倍。 可他依旧坚持,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一生,只会有一个女人。那么他就必须保持自己干净的内心和身体,否则她会嫌弃自己的。 当他终于有能力成为万众瞩目的总裁,自认可以匹配得上黎芷媛的时候。 却无奈地发现,黎芷媛眼中从来只有洪世恒这个白马王子。对自己这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却是不屑一顾。 无论他送她多昂贵的礼物,她总是不屑一顾地丢在一旁。然后骄傲地对自己说:“老娘自己有钱,哪用你这个土大款养我。对不起,像你这种霸道总裁不是我的菜。你啊,还是去找个愿意的女孩去吧。” 然后就是轻轻一推,将自己关在她的房门之外,也将自己紧紧关在她的心门之外。 而那次,黎芷媛的受伤,则是上天给他的一次接近她的好机会。 然而,傅北极这时候真的很恨自己。明知道她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人,却还是没有让自己软到足够融化她的心。 为什么去找她解释了一百次,却被她拒绝了一百次后,就心灰意冷地选择出国。为什么在婚礼开始之前,他那时不肯再多一点点耐心,而就对着黎芷媛发起了狂来。 以至于现在,后悔却无路可走的傅北极,只能抱着黎芷媛的墓碑空诉相思。更可笑的是,这还是傅北极第一次如此靠近黎芷媛。然而,却是一个在生,一个往生。 小冯终于不忍,把在地上跪了好久的傅北极拉了起来。对他道:“傅总,您已经在这里待了十几个小时。身体要紧,你还是歇歇吧。” 傅北极身子一歪,顿时就晕了过去。 他病得十分可怕。医生说,这是他多年来积劳成疾,最近又大喜大悲。骤闻噩耗下就受不了了。 说完,显然认识傅北极是什么人物的医生,他似乎是嫉恨,又似乎愤愤地对傅北极说道:“知道你是大总裁。不过也得记住,拿命赚钱是为了有命花。别弄到最后,把钱全都扔进医院来保命。” 小冯千恩万谢地送走了满脸皱纹的医生还有一群面泛桃花的小护士。想尽办法又打发了一大群媒体和八卦记者。 恨不得一个分成八个用的小冯,终于在歇气的时候,忍不住埋怨傅总道:“傅总啊傅总。给您老人家当助理真不容易。 您自从知道了黎芷媛的婚讯之后,就一直吃不喝不睡。我是费了姥姥的劲,才逼着您装装样子扒拉两口饭。 前两天,知道黎芷媛死了。您却当场就晕了。醒来后就扒着黎芷媛的墓碑不放手。 您要再这么找死的话,小冯我也救不了您了。” 小冯说是这么说,可是对着傅北极明显宽了好多的衣服。他还是忧愁得按住自己的脑袋道:“这可怎么办呢?” 第十章 重生遇美男 黎芷媛从梦中醒来,看了下一屋奢华。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已经重生了。然而,这个看似华丽的屋子,何尝不是有一个牢笼。看着那似乎遥不可及的大门,她的思绪就回到了三个月前。 夜色惑人,帝都的晚上仍旧是一片灯的海洋。尤其是美色酒店。这栋美轮美奂,全球首屈一指的七星级酒店。 此时更是衣香鬓影,来来往往的人都是非富即贵。 19岁本来应该是风华正茂的黎芷媛,可因为最近刚刚大病初愈,又接连做了好几个危险镜头,所以走路有些不稳,在这一片人海中,格外扎眼。 那个阎王老头没骗她,她真的重生了。 只可惜,一重生就赶上了最不好的时机。 她19岁那年拍摄了一个某大导演的广告,因此踏入了娱乐圈。 外形出众的她很快得到了大众的关注。人送外号“最美花瓶。” 可惜,她也被国昌集团马总裁的大少爷马蓬看上了,硬是逼着她陪着吃夜宵。她因为不肯,就被马蓬下令在拍戏的时候做手脚。 明明是大冬天,可马蓬却让导演给黎芷媛一遍又一遍拍水下戏。明明她已经拍得很好,可就是不停地ng。周围的群众演员都有些心疼她了,看着对面男子马蓬猥琐的脸,却没人敢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 黎芷媛只是摆摆手说道:“没关系,我黎芷媛既然要吃这碗饭,那就已经考虑好了要付出什么代价。我绝对不会拿我自己的身子,做交易。” 马蓬就在她坚定的眼神和完美到不能再完美的镜头下,愤然离去。 当晚,黎芷媛就发起了高烧。连续烧了三天,医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书。然而,当她所有人都以为她死定了的时候,她却重生归来。 同剧组的人为她能够恢复而高兴。可那这出了名的采花圣手——马蓬又岂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更何况,在他眼里,黎芷媛已经是到嘴边的肥肉。 在黎芷媛刚恢复拍戏的第一天,他便在晚上将黎芷媛在的整个剧组都约在了美色酒店。 黎芷媛很清楚他的心思。,但她不愿意为了自己,拖累整个剧组。 于是她便在众人目光中,跟着马蓬到了他订好的包间。然后明知故问道:“马少,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蓬色眯眯地挑起黎芷媛的嘴巴说道:“你看你多淘气。我好好跟你说,你就是不听,非得我跟你动粗。” 说完后,他就向黎芷媛冲了过去。黎芷媛狠狠踹了他一脚,接着三下两除二地将那他带来的打手都给打倒了。 马蓬吐了口血水后,怒喊道:“我呸,不就是一个长得有几分姿色的戏子,在这装什么高贵,老子就不信今天收拾不了她。” 打手甲心里想道:“马少,你也太会睁眼说瞎话了。那是一点姿色吗?再说了,为了这黎芷媛牵肠挂肚,急得晚上都睡不着的的人,不就是您吗? 打手乙则淫笑地对马蓬地说了几句话,一大群人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 然而,马蓬却不知道自己为所欲为的日子已经到头了,他们马氏在帝度里也很快成为了一坨狗屎,让百姓们茶余饭后说话的笑料。因为他实在不该招惹黎芷媛。这是傅北极自己都不敢随意招惹的人。 而一心想要逃离的黎芷媛,则坐上了到34楼的电梯。那里云集了众多总统套房。平时,只有各国的总统和公主来访时,才会开放。 果然,马蓬虽然有钱。却没来过这号称天下第一烧钱机,胜过医院的美色酒店34楼。 马蓬本来还以为黎芷媛是脑子抽风了,竟然敢来这种地方。 没想到,黎芷媛却像是回到了自己家那样熟悉,三步两拐,就轻易地甩掉了那个马蓬。 看着马蓬在那里愤怒到抽搐的脸,黎芷媛不禁在心里冷笑。真是蠢货,她前世可是在这座酒店里商业演出和度假了好多次。为美色酒店带来了无数生意。所以美色酒店总裁破例允许她进入34楼,并让她把美色酒店当做了自家的后花园。 只可惜,她刚得意没两分钟。那药效发作了。她走三步,就得晕两步。而且呼吸灼热,人也有点不清醒。 她勉力支持,终究撑不住。在人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她恍然见到了一个高大英俊的侧影。 虽然只有一瞬,他却给人的感觉是,只要他立在那里,整片天地的人都会甘愿拜服在他的脚下。 黎芷媛一向心高气傲,能让她有这种感觉的人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她想起了刚才私底下听马蓬和那群打手们说的话。 “马少,你放心吧。那药是从泰国进来的新货。再厉害的贞洁烈女吃了都得把持不住。” 总统套房里更是豪华不已,然而世上最美的一双人儿此时已在房里。其余摆设不过是多余而已。 第二天一早,黎芷媛看了下身旁躺着的男人。的确长得不错,虽然有些太过秀气。不过这世道,能在外表跟她黎芷媛并驾齐驱的男人还真是少。 不过只有一下,她就又释然了。 费了老命从阎王那里拿到的重生机会,可不能这么随意浪费。 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珍贵,是上天的恩赐。让她能拥有一次,把所有曾对不起她的人,亲手送下地狱的机会。 第十一章 一脚踹渣男 然而,她却是刚出虎口,再入狼窝。 那个俊美到极致,可是也邪魅到极致的男人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在她耳畔轻轻道:“我救了你,而且还帮你解决了马蓬。你是不是该回报我。 说实话,看着马蓬被打断了腿,在地上像只狗一样求饶的样子。她心里很痛快,然而下一刻,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这个男人是前世拼命追求她的傅北极。 今世,他比上世更加年轻。不过二十岁的年纪,可是事业上的成就,已经足够让许多五十多岁的商界大鳄们汗颜。 他的版图看似没有上一世更加强大。实际上,几乎全球所有的重要产业,都有傅氏集团的控股。 有人说,全世界已经有十分之一的人在用傅氏集团的电。也有人说,全帝都每天喝的,还有用的水,就是来自傅氏集团。 天下间除了他,恐怕也没人能有这个能力,瞬间就让马氏灰飞烟灭。 黎芷媛很想说服自己,她完全不在乎和这个男人的春宵一夜,她也绝对不会跟这个男人有什么。可她的身体却无比诚实。当傅北极靠近她的时候,当他滚烫的呼吸打在她脸上的时候,她竟然像个真正的小姑娘一样面红耳赤。 听着傅北极得意的笑声,她又羞又恼。 可她堂堂影后,又怎么能在男人面前认输。哪怕这个男人,是傅北极。 于是她反客为主地壁咚了傅北极道:“我不是已经报答过了吗?” 傅北极却扬了下手上的协议,对她道:“只要你签了这个,才算你报答。” 黎芷媛不想答应,可是这个男人却将她牢牢禁锢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她被切断了一切来自外界的联系。不能打电话,不能发微信,更不能和她的家人与朋友联系····· 黎芷媛不由得低下头,用冷水扑面洗了把脸,这才恢复了些许理智。 低下头来,看到手机上面洪世恒的微信。上面写着“媛媛,我有点急事,临时去了美国。那天的约会对不起,等我回来会补偿你的。” 还是和之前一样,把她黎芷媛当成是他洪世恒的所有物。好像无论他做什么,她黎芷媛都会无条件地原谅他,迁就他。 那天晚上,他明知道以黎芷媛的美貌,她随时可能会遇到危险,仍然选择了让她一个人面对。以他的思路来看,黎芷媛聪明能干,这点小风险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是之前的黎芷媛,她一定会很难过。然后再鼓足勇气,继续对洪世恒好。 可是对于经历过十八层炼狱的黎芷媛,她心里只有无限的恨意。 悄然冷笑两声,黎芷媛的目光越来越冷,最后化成了一把冰剑。 先是动作快捷地将洪世恒给拉黑了。接着,她把qq,微信还有手机里所有关于洪世恒的资料和照片全体删除。就好像这世上从来没有洪世恒这个人存在过。 接着从随身的包包里找出化妆品。简单地化了个淡妆。19岁的大好年华,虽然演技没有后来的炉火纯青,容貌也没有那样清冷。但是美人就是美人。一举一动都别有风情,尤其是甩过头发的时候,特别吸引人的注意力。 她自信地对着镜子说道:“看你生得多美,这辈子得好好珍惜自己,千万再不要为了那个渣男牵肠挂肚。” 可他却不知道,再强悍的女人终究需要一个避风港。在她累的时候,在她害怕的时候,能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白皙如玉的脖子上上露出了一片优雅的锁骨。上面没有任何痕迹,可黎芷媛的思绪不由得就回到了那晚。那个男人好温柔,每一个举动都充满了爱意。 黎芷媛虽然前生和洪世恒有过肌肤之亲,却从来没有人那样温柔地对过她。黎芷媛不由得就想起了那个叫傅北极的男人。都说他够狠,够绝,对自己也能下得了狠手。可是为什么她见到的却不是那样的。 好像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愿意挺身而出,为她挡下所有的危险。 她的脸不由得就红了,用力摇了摇,将那个清隽爽朗,俊俏美丽得好像画出来的人给摇出了脑袋。 那个该死的人,逼自己签了那份协议,还想要自己的真心,真是做梦。要不是因为昨天阎王那厮专门上来,提醒黎芷媛,她现在只有六年的寿命。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每一刻都分外宝贵。又怎么会从了他,签那份结婚协议。 现在正在美国开会的洪世恒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被黎芷媛从人生中开除出去。更没想到,自己的苦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此刻的他,连微信上自己被黎芷媛拉黑了都不知道。 第十二章 灭情敌小一号 看到眼前这座坐落在帝都京郊的90年代落成的旧楼,旁边甚至还有陶渊明笔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风景的“众星影视公司”。 黎芷媛突然就觉得鼻头一酸。 这里是她的第二个家。前世,从她十九岁出道开始,到36岁为爱息影之后。她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这里的人一起度过的。 可以说,里面的好友对她来说才是家人一样的存在。 提起家人,黎芷媛满满的勇气瞬间变成了一个泡泡。美丽却虚幻,只要小孩子一个软软的指头,就可以在一瞬间戳破它。 一枚路过打酱油的小伙子,颇为同情这个满面悲伤的女孩,递给了她一包纸巾。可是黎芷媛却只是莞尔一笑,随即便婉拒了他的好意。 她是谁?刀枪不入的影后黎芷媛,怎么会被这点小事击败。 她漠然拿出手提包里面的化妆工具和一包纸巾。当街擦干了眼泪并且为自己补齐了妆。 完事后,给了那好心的小伙子感激的一瞥。 那小伙子顿时滚在了地上。他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笑容。 只觉得被她这么一看,满雪山上的雪都会融化了。即便是春回大地,漫天连地的姹紫嫣红都及不上她那一笑。 这小伙子站在原地傻乎乎地发小,似乎做了个极美的梦。 可是一转眼他就打了个寒颤。似乎有一双眼睛在暗地里盯着他。那比什么武器都厉害,这小伙子刚开始只是觉得微微有些不舒服。等到他对上那眼睛的主人时,他顿时被吓得浑身发抖。 明明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纪,长相更是俊美雅致,一看就有股书香气萦绕期间。 奈何眉间戾气超重,像极了一头蠢蠢欲动的猛虎。眼波流动间,一股血腥气就从中溢出 这人不自觉地就后退了好几步,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狗吃屎。 看这人如此不上道,傅北极心中的怒火这才稍稍抑制了些。没办法,自家老婆实在太美,随便就给他惹了一大坨烂桃花。而且她还吃完了不认账,早上他想了无数个开头来和她求婚,谁知道一摸旁边,清冷没有人烟。 他郁闷了好久,不过转念就打了电话给小冯,交代了事先安排好的计划。 他看着那个步影蹁跹,行路间像极了一幅美人行路图的黎芷媛。嘴角勾出了一抹五十年都没有过的笑容。对她道:“小媛,你想摆脱我。没那么容易。我花了那么大的代价,才能求得一次重新与你相遇的机会。这次,你就是打死我,骂死我,也休想摆脱我。” 傅北极忽然狠厉,忽然温柔的样子让那小伙子受到的惊吓,比他以往二十年受到的都多。 这小伙子两条腿顿时比兔子还快,等到一直飞出了好远,眼眶里见不到那男子的时候。喘了半天气的他,才摆脱了这种不适感。 然而,这小伙子对着手里的酱油瓶看了下,又擦了一把自己额头上满满的汗,眼中毫无焦距,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不过是来打酱油的。” 第十三章 敢来和我抢粉丝,找死 黎芷媛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无意中,落入了某只腹黑狼的圈套。更不知道自己让一个小年轻无意做了好几天的美梦加噩梦。 她只是一个个拥抱自己前生的好伙伴。就连那个嘴碎的李阿姨,她看了都觉得分外亲切。我的伙伴,我的朋友。这一次,我绝对不会为了那个狗屁渣男就离开你们。 今生,我要和你们一起开创美好的未来。 可是转眼,她因为激动而格外泛红的面孔,就被张大到能吞下鸡蛋的嘴巴给破坏了面部的和谐。差一点就让脸孔被咽成了紫色。 因为公司派给她的新经纪人小余,正是那晚那个总统套房里的男人,也是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 他此时正一口一个“媛姐”叫得亲热。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还长了那么一副人畜无害。好吧,黎芷媛再怎么昧着良心说话,也得承认这人确实生得不错。原本应该是一张娘娘腔的脸,可他说话做事间却自有一股俊秀飘逸隐隐透出,压制了他本身的阴柔。尤其当他叫自己“媛姐”的时候,一双桃花眼微微眯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就从中缓缓透了出来。 外面围观的女性有些控制不住地叫了出来。剩下的也是各个面色绯红。黎芷媛向外面打量了一下,那是从扫地的清洁阿姨,到新进公司的秘书们都有。 看来这人还是个老少通吃款。黎芷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突然间就觉得有点透不上气,心里有些难受。尤其是看着别人用饿狼一样的眼神盯着眼前这人的时候 不过,她很快就想通了。不就是生得好看点吗?这世上最好看的人是她黎芷媛,想跟她抢粉丝,你还嫩点。 说完,她笑着对这个男人说了句:“你好,小余。” 前生岁月积聚的演技,让她这一笑风情万种。可偏偏她此时的面容又是十九岁,青春正好。 她这一笑,一张艳如牡丹似的秀脸,刹那绽放到最美处。竟然有几分肖似天边月,雾里花。 眼中似有万千烟花同时绽放。仔细一看,却是亿万星辰落入了她的眼眶。 粉嫩地像是樱桃花苞的小嘴轻轻嘟起,皓如白玉的手指轻轻伸出,向傅北极道:“你好啊,我是黎芷媛。” 这么简单的动作,却让傅北极老半天没了心神。他咬了下自己的嘴唇后,这才笨拙地伸出手道:“你,你,你,你好。我,我是,傅,傅,小余。” 黎芷媛得意极了,总算扳回一局。她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声音清甜至极,自有一股美好的诱惑生出。 从来美人,要不然就是清纯如水,要不然就是艳美入骨。 然而黎芷媛却可以轻易将两种近乎对立的特质融合在自己身上。 一时间,这间不大也不小的办公室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 比脱光了衣服,妄想用身体来诱惑傅北极,来求得上位的低俗女人们,黎芷媛只是轻微的一个动作,就勾去了几乎在场所有人的魂魄。 叶老板最早从黎芷媛酒一样迷人的气氛中醒了过来。他满意地笑了下,心里笑道:“果然黎芷媛是天生的大明星。指甲那么轻轻一掀,就能吸引那么多人的注意力。” 第十四章 美男即新经纪人,也是我老公 黎芷媛出了口恶气,她不再介意眼前这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 这不就是早上被她睡了,然后她跑路甩了的男人吗。被她轻轻一瞥就站不住了,真是没用。不过自己也真是没用。竟然被他一逼,就签了那份协议。好在,这将会是一个永远的秘密,谁也不会知道。 她却不知道,为了能得到她这一眼,傅北极花了多大代价。 前生漫长的五十年,每一天都像是一万年那样漫长。 和日夜思念着她的痛苦比起来,阎王殿里受的雷霆万钧之刑,油锅里一万度的高温。还有几百万把磨得吹毛立断,锋利无比的刀剑。 忘川河里成千上万的幽灵,重生隧道中随时能让人粉身碎骨的旋风,似乎都太轻了些。 肉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心灵上的痛苦。 思念一个人,想念一个人,真能让人生不如死。 所以当贪得无厌的阎王还跟他要了一样东西,才允许他重生来见黎芷媛的时候,已经觉得脏腑具裂的傅北极硬是擦了下脸上的污血,回道:“好。” 傅北极在回忆里微微一笑,却不知道他自己也成了对面黎芷媛眼中的一道风景。此时他的那双桃花眼分外迷人,像极了一个大漩涡。让人由不得沦陷。 黎芷媛却突然心念一动,忍不住向他猛地一下盯过去。他来不及伪装,黑色眼眸便露了底子。 那里面像海一样深沉,似笑非笑间就涌动了万种情绪。黎芷媛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将近20年,自认为阅人无数,可却仍旧无法看透这个人的心思。 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这个人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简单。 他虽然穿着一身那么普通不到100块的衣服,身上那凌人的气势却丝毫没有减弱。 就像现在他明明春风般和暖地对她微笑道:“媛姐你好,以后我就是你的经纪人。”却给人感觉一股天下尽在其掌握的气质。 可她黎芷媛是什么人,怎么能允许别人如此对她。 他们不过是有过那么一夜而已。现代人,谁把这种事放在心上。原本不过是做了场梦,醒了就好。 然而,一式两份的结婚协议,却把他们变成了变成了两个最亲密的人。 她一心想出口恶气,于是便道:“我现在还是个新人,不需要如此优秀的经纪人。老板,不如给我换个普通点的吧。” 她没注意到那名男子,在她夸奖自己优秀时,眉梢眼底的笑意。 傅北极强行按下心底的迷醉,随即在叶老板面前表决心道:“老板,小余哪里优秀了,不过是个刚入行的新人而已,一切安排都听您的。” 叶老板看着一本正经说瞎话的傅总裁,心里也是无语了。这瞎话也说得太颠三倒四了,如果黎芷媛趁势说“对啊,你也知道你不优秀,还不马上退下,免得拖累了本美人。” 那傅总你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叶老板摇摇头,无奈道:“这哪里像是平日里精明强干的傅大总裁。看来感情果然是世上最大的迷幻药,能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还甘之如饴。” 不过毕竟他收了人家傅总的钱,总得把戏演得像样点。 于是叶老板便咳嗽两声,清好了嗓子才说道:“小媛,这是为了你着想。你是公司重点培养的对象,身边没有一个经纪人,那也太寒酸了。” 前世,这位叶老板就对自己照顾颇多。黎芷媛实在不忍心拒绝他的好意,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这个眼中钉。 她就不信了。她黎芷媛两世为人,还能输给这个看起来毛都没长全的家伙身上?都说他是大总裁,可她不怕。 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一抬,她整个人气场十足,周围似乎自带bgm。 傅北极看着这样的黎芷媛,心神皆醉,犹如饮下了一整瓶白葡萄酒。他就是喜欢黎芷媛这样的女王气势。 “喂,别发痴了。我要去和赵导接洽新戏,你还不跟着。” 黎芷媛好听的声音从他耳边传来,傅北极连忙开心地跟了上去,看着他的太阳逐渐温暖了他的整个世界。 第十五章 再遇渣男 黎芷媛跟赵导谈得特别好。 他接下来拍的电视剧是一部青春浪漫偶像剧。剧情简单,典型的三角恋。而黎芷媛演的角色是痴情女二。她要做配的真是当红玉女林慧敏。 赵导的本意,黎芷媛很清楚。他只是看中她的美貌,想要让她成为他新剧女主的一个美貌陪衬。 不过,她黎芷媛是什么人。很快她就会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到底谁是谁的陪衬。 黎芷媛和赵导谈得很高兴,毕竟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一部戏。当她起身要走的时候。却没见到新来的小余经纪人傅北极,只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叫声。 虽然是盛夏,她却像是被人丢进了北极。从里到外都是寒的。老半天,黎芷媛才鼓足勇气望着那声音的来源地。 25岁的洪世恒脸上还很青涩。容貌并不怎么好看的他,胜在那满身长身玉立的气质,像极了从古书里面走出来的温润君子。剪裁得当的西装,更显得他儒雅不已。 尤其是此时含笑望着黎芷媛,周围冷硬的地板似乎都被他温柔的目光给看化了。 黎芷媛呼出来的气都是冷的。她望着这张脸,心里想得却是人真是会演戏。要不是重生一次,她是打死也不会相信这个人是怎样一个混蛋。 “都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得就是这个人,肯定是。仔细想想,他的长相和性格和金庸大师写的《笑傲江湖》里面的“岳不群”颇有几分相似。 自己当初是怎么吃了猪油糊了心,死都要嫁给他呢? 不过不知怎的,小余的脸庞就撞进了她的心里。她不由得就想到:“如果真要说是玉。那眼前这个洪世恒就是块路边摊买的,100块就能买的劣质玉石。裹上几层上等布料也是浪费。而那个小余才是稀世美玉和氏璧。容光一出,震慑天下。” 而洪世恒则一直在那里等着,黎芷媛走过去给他一个拥抱。像是以往很多次,她做得那样。 黎芷媛一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他的想法。她心里恨极,面上却是灿如桃花。袅娜地走近他,准备给他个好看的时候,傅北极却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他手里正拿着一杯冒着热气的丝袜奶茶,看似横冲直撞,嘴里喊着:“快躲开,快躲开,刚做好的热饮。”周围的人却都没被他烫到。可是路过洪世恒旁边的时候,傅北极却突然“脚下一扭,”那整杯滚烫的奶茶顿时倒了洪世恒一身。雪白的衬衣染上了一道道不规则的茶棕色,看起来极不和谐。 但是最好笑的是,洪世恒像个小孩子似地,被烫得哇哇叫,再没有刚刚的翩翩佳公子模样。 黎芷媛心里冒出了一万个笑,由不得控制地给傅北极狂点赞。 想不到这小子还满上道。目标明确,下手快捷狠辣。接着傅北极一面道歉,一面在洪世恒身上狠狠踹了几脚。洪世恒原本剪裁得体的西装顿时成了件抹布,他的头成了鸡窝,手上还有好几个水泡,看起来实在是惨不忍睹。 纵然黎芷媛满腹怨恨,却也忍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这个傅北极,想不到做起事来颇合她的胃口。洪世恒一直对外标榜是洪泽集团的贵公子。 这样让他当众出丑,简直比扇他耳光还过瘾。 黎芷媛悄悄拿出了手机,这么精彩的照片,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相信待会儿的娱乐头条就会非常精彩。 洪世恒被傅北极那么一搞,也就没心情等黎芷媛主动投怀送抱了。 他连忙夹着尾巴逃走了,连句告别的话都没说。反正在他的思维里,无论他做了什么事。黎芷媛都一定会体谅他的难处,然后再大度地原谅他。 当然,也幸好他没说。否则黎芷媛一定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带刺的玫瑰。 洪世恒更不会知道,这仅仅是小意思。日后他家破人亡,睡大街的时候。想起这一幕,还会哭着想。那时候怎么就不知道珍惜钱。随便就把这身奶茶浸泡过的衣服给扔了,这可是法国巴黎的新款。他那时全身上下的行头就值十几万,够他后来整整两年的薪水呢。 第十六章 见渣女 黎芷媛忍俊不禁地,对刚刚脚底抹油的傅北极说道:“刚刚倒是逃得挺快,难道你不怕他找你算账。” 话刚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傅北极是什么人,他一出手就灭掉十个洪世恒。 傅北极却故意做出一脸迷糊的傻样说道:“是吗?我看那人穿得很好看,心地应该也不错。总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把我怎么样吧。” 黎芷媛心里的怒火缓缓上升,直接就摧残了刚刚还灿烂的笑容。她眼底的笑意凋零,她嘴边的笑容却越发美丽。“是吗?我倒是听说穿得好看的人,有一个外号,叫‘衣冠禽兽。’你跟他,没什么两样。” 傅北极很生气,黎芷媛把他跟洪世恒相提并论。可是他眼珠子悄然一转,笑意就悄然进了他的眼睛。他故意道:“放心,我只会对你禽兽,老婆。” 他和黎芷媛的距离很微妙。说远吧,他这番话偏偏让黎芷媛周围的人都听见了。他们脸上的笑容让黎芷媛很不好意思。说近吧,他还真的规规矩矩按照协议上写的,在黎芷媛三尺之外。最后两个字也是压低了声音,只有黎芷媛自己才能听到。 黎芷媛对这种死皮赖脸的无赖实在没办法,只好狠狠跺了一下脚。然后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只留下原地的傅北极一脸奸笑。 傅北极笑够了之后,他走到黎芷媛旁边说道:“媛姐,我送你回家。我的车就在那里。” 黎芷媛没好气地打掉他的咸猪手,道:“不用了,我家离这里很近。我坐公交车回去就行。” 傅北极知道她说的全是假话。黎芷媛现在还没成名,还没有什么经济实力。她和自己的表姐白玛丽合租在帝都西郊,一幢老公寓里。他们现在在市中心,要是开车的话,只要两三站路就能到。如果坐公车,至少要坐13个站。 他很想出言告诉黎芷媛,他家里车库有100多辆世界名车。他还有好几十栋豪华公寓和别墅,巴黎,纽约,东京,帝都,哪里的黄金地段都有他的地产。只要黎芷媛开口,他立刻可以将它们捧在手心,送给她当礼物。 然而,他终究只能看着黎芷媛潇洒地离去,再不敢像前生和之前那样,直接开口说要送她,结果反而惹她生气。不过看着她苗条的背影。他又道:“没事的,你已经是我的妻子。就算只有三个月,你也一定会爱上我。因为这个世上,比起爱我自己,我更爱你。” 而黎芷媛完全不清楚傅北极的“阴谋”,她只是觉得心烦气躁。 怎么就摆脱不掉傅北极这个双面胶呢? 然而她却不知不觉间,就走进公寓的时候,见到了那张清秀文静的面庞,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暂时忘却了要如何逃离傅北极。。 白玛丽看到黎芷媛再不像平时那样,脸上丝毫没有柔情,只有猎人对猎物蠢蠢欲动的欲望,还有那一触即发的仇恨。 她一时间不免有些害怕,问道:“小媛,你怎么了。” 黎芷媛强行压下心中的怨恨,挤出个笑容道:“我没事,只是今天太累了。姐姐,早点睡。” 黎芷媛前世是影后,有时候拍吃饭的镜头。她经常得对着馊了的鸡腿,吃得一脸快活。又或者是连吃五六碗饭,明明就快要吐了,面上却分外和谐地做出一副快要饿晕了的样子。 此时,对上前生自己仇恨不已的人。她的出众演技帮了她的大忙。 白玛丽则完全不同,她看到黎芷媛刚刚即便是生气,也是倾国倾城的相貌。犹如一支红梅,在寒风中飒然生姿。刚刚开樱桃小口说话的时候,就像歌儿一样美妙。而且似乎有一股暗香浮动而来,她整个人如同笼在云雾里那样美妙。她心里的嫉妒与愤恨,顿时就盖过了黄河。 凭什么,她黎芷媛不过是个从小就没娘,老子又软弱的家伙。全凭在她家吃闲饭长大的野丫头。为什么她却能有这么一副花容月貌的好皮囊。 黎芷媛面上笑着,硬是向前挪了几步,走近白玛丽问道:“姐姐,你怎么了。”心里却腹诽道:“你的演技真烂,脸上虽然和善,可那恨得发抖的身体,分分钟还是出卖了你的真实心思。” 只是自己当时,为什么被迷惑了呢?黎芷媛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十岁那年,除了被那对渣男贱女背叛的那天,那应该就是她人生中最不堪的一天。 所以,当阎王问她要不要回到那一天的时候,她差点就牙缝里蹦出个“好”字。 第十七章 杀贱女 晚上睡觉时,看着和自己左方三尺的白玛丽。黎芷媛拿起了早已藏好的菜刀。 磨得发亮的菜刀映出了黎芷媛恨到有些扭曲的脸庞。 只要这么一刀砍下去,她多少年的怨恨就可以了结了。重生前,她已经知道洪世恒是个大渣男。所以白玛丽抢走洪世恒的恨,黎芷媛并没有那么重视。但是身为一个母亲,失去腹中骨肉的滋味却是蚀骨噬心的。何况,白玛丽的母亲和外婆,还曾经是黎芷媛心里最爱的“妈妈”和“奶奶”。 一个女人,同时失去了母亲,奶奶和孩子。 这种恨,让她觉得,即便将眼前的白玛丽生吃下去,也解不了她片刻的恨意。 刀子高高扬起,只要一下,黎芷媛的深仇大恨就可以报了。 然而它离白玛丽三尺的时候,黎芷媛却突然停下了行动。 黎芷媛在原地喘了半天的气,然后才对白玛丽说道:“你给我等着。就这么杀了你太便宜了。 我要你,你妈妈和外婆都身败名裂,还有那个洪世恒,我要挖掉你们身上所有闪光的点,让你们全部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之后再送你们上那条不归路。就算这样,你们欠我的东西也还不了万分之一。” 浇上全太平洋的水,也无法熄灭黎芷媛心中的复仇之火。黎芷媛此时如同希腊神话中的女神一样,只是脸上却闪烁着特殊的光芒。 只因她想起了重生前的一幕。 当时,黎芷媛再有意识的时候,却见到了青面獠牙的阎王,脸色黑如锅底的黑无常和像是涂了一层白粉的白无常。 黎芷媛顿时大怒道:“谁,谁敢勾老娘下来。” 她本来就有1米72的身高,再加上多年来在娱乐圈里打滚过来的女王气势。这一声高声怒喝,真是闻者害怕,听者发抖。 阎王直接从桌椅上滚了下来,他再不敢用看着猎物的眼神看着黎芷媛。但是俗话说得好,这个面子还是很需要的。 于是阎王整理了下褶皱的衣衫,扶了下眼镜对黎芷媛说道:“那个,你死了,当然得来我这里重新投胎转世。放心,我看了下你的功德簿。 你生前做了不少好事。捐钱给慈善机构,老人院。还修了不少桥,造了不少路。按你的功绩,死了是可以投胎当个公主。来,你选一个吧。” 黑无常递给了黎芷媛一个ipad,然而,当他不经意地在她美如新月的眉峰和火辣的身材上面一扫,见惯了美女的黑无常顿时就像是丢了魂魄的凡人。真不知道那个害死黎芷媛的男人是怎么想的。这么个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尤物不要,要那个只有三分颜色,心肠还是黑到能当成墨使唤的白玛丽。 “莫非最近的凡人都是三万度近视,才会分不清好赖。” 第十八章 重生的代价 黎芷媛毫不犹豫地砸烂了那个投胎为公主的ipad,对阎王说道:“给姐换个重生的来。姐要回去,砸死那帮渣男贱女。” “你你你,岂有此理。”阎王终于被彻底激怒,他不大不小也是个神仙,怎么能被凡人这样戏弄。 于是他大笔一挥,写了一连串鬼画符。老半天,陪他千万年的白无常才分辨了出来。接着她掐着嗓子,像个老公鸡似地念道:“下面凡人黎芷媛。本来立下巨大善事,可以转世成为一位公主。享尽人间富贵荣华。在八十岁时寿尽而终。 奈何其冥顽不灵,现判处其下十八层地狱,滚油锅,拔舌头。如果都能忍受,就允其回到十九岁那年。否则,就永坠阿鼻地狱永世不能超生。” 说罢,阎王一阵奸笑。他似乎已经认定黎芷媛会选择向他求饶。到时候啊,这么个大美女。 可是他错了,黎芷媛脸上浮出一个绝美的笑容。仿佛是反映了阳光的冰雪。可是她微微的一个转身,又比什么诱惑人的美女都更加吸引人的眼球。别说阎王,就连地狱里的十八个鬼差都不干活了。他们悄悄躲在暗处,用手机视频记录下黎芷媛的火辣身材,清秒身影。 阎王掌管冥界数十万年,却从未见过如此美艳动人,却又纯洁高贵的女人。一时间,他也有些迷惑了。 在阎王眼里,黎芷媛就像是个孤勇的飞蛾,明知道前路无望。可在黎芷媛心里看来。如果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仇人荣华富贵,霸占了她血肉换来的基业然后再在茶余饭后,把她当成个傻瓜来取笑。 这种痛苦,还不如让她下地狱比较好。而且,她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十岁那年的事情。 那年,她死命揪紧了母亲的衣服。眼里全是渴望。 可是母亲,她却是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掰开了自己的手。尽管是一步三回头,却没有停下离开她的脚步。 而当时母亲最后决绝离开的背影,成了她许多年摆脱不了的噩梦。 后来,她就再也没有见过母亲一面。而是把养育她成人的姑姑当成了妈妈。 可是她前生死了之后,却亲眼见到妈妈撕心裂肺,惨绝人寰的样子,见到了母亲多年来汇给自己的抚养费。 母亲是那样珍爱的一个箱子,里面放着的却不是什么古董玉器,珍珠宝石。那里只是黎芷媛的各种生活照。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后来她成了大明星,各种剧照满天飞。那里更是塞满了她不经意间被人拍下的各种照片。 还有各种流行女装,尺寸也从孩提到大人。 那一刻,自以为是铁石心肠的黎芷媛哭得像个孩子。她很想扑进妈妈怀里,把所有的委屈都告诉她。可自己却是个幻影,无论怎样也无法接近妈妈。 她最后眼睁睁看着,从来都是滴酒不沾的妈妈因为丧女之痛,再加上旁边不停地有人给她递酒。 后来更是有人故意赶走了妈妈身边所有的出租车,半逼半哄着妈妈自己开车。结果刚一上路,对面就那么碰巧地有人逆行。妈妈被酒精和迷幻剂刺激的脑子瞬间反应不过来,就撞上了旁边的栏杆。 妈妈“酒驾”去世。自己那个从来都是软弱,却总会塞给她一些零花钱的父亲,很快“意外”投水身亡。她唯一的弟弟因为没人管教,本来应该是清华北大的好学生,因为被某些人刻意地教导,最后成了个混迹街头的小混混。 那时黎芷媛的奶奶和姑姑则看着手机上显示的10位数的银行卡数目余额,笑得满脸的褶皱像菊花一样灿烂。她的表姐白玛丽和她的未婚夫洪世恒,那时候依偎在她最喜欢的海边别墅那里,笑着看风景。 而那个碰巧灌她妈妈酒的人,不小心把黎芷媛不会游泳的爸爸推进水里的人,还有指导黎芷媛弟弟喝酒,抽大麻的人,就是黎芷媛的表哥,白玛丽的亲哥哥白星。 黎芷媛闭起了眼睛,片片珠泪洒落。浇在嚣张的地狱之火上,那剧毒无比,滚烫有一万度的火苗都被这里面的寒意给冻成了冰块。 黎芷媛就在这种冰与火的交加攻势下一步步向前走。 当时的痛,只要稍稍回想一下,都能立刻让她想再死一次。 所以现在哪怕每一道酷刑,都会掀起黎芷媛的一层皮。她走过的路,鲜血凝聚成了朵朵莲花。她也觉得没什么感觉。因为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事情,她都已经经历过了。如果不能重生一次,救回自己的家人。那么能成为公主,荣华富贵一世又有什么作用。 再说,公主也不过是个被人摆布的工具。如果她运气不好,投生的是个不受宠的公主,那命运可能比一些在富贵主子面前有体面的奴才也不如。如果她运气好,投生成了个受宠的公主。以古代女子的地位低微,她要不然就会成为母亲和父亲的联姻工具,有时候赶上国家大事,还得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和亲。 黎芷媛的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血。可她的一双眼睛却明亮似火。 可不管她走的每一步路有多痛,有多慢,有多难。她却始终都在坚持,因为她一定要回去。 她要拿回自己失去的,更要和妈妈和解,寻回这么多年失去的母爱。 阎王脸上的神色变幻莫测,由刚开始的不屑一顾到害怕,再到佩服。 旁边的鬼差也有点害怕,他没想到这么个艳光四射,几千年难得一见的大美女,竟然是个吃生米的家伙。 他瑟缩着身体,牙齿都打颤地对阎王道:“都说了,让您把这个标准向上提一下,您就是不听。这下好了,真有个人要重生了。” 阎王老半天才回过神来,他抖了下胡子才对那鬼差道:“啰嗦什么,下次再有人来要重生,就把这个难度提高一百倍。我看还有谁能度过去。” 第十九章 黎芷媛的魅力和梦想 熬到了最后,地狱里所有的鬼魂都给黎芷媛加起了油。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能趟过这么多酷刑的人。而且,她还是个女人。 阎王看着遍体鳞伤,几乎站都站不稳的女子。目瞪口呆之余,心里也不免佩服。他赶忙拉了把椅子给黎芷媛,亲自把她扶了起来,然后又踢了一脚旁边的鬼差道:“快坐下休息一下吧,免得等会进重生隧道的时候,没有力气,被里面的旋风刮成碎片。” 阎王由不得最后询问一次:“你真的要重生吗?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你之前过的关卡只是小意思,那重生隧道里面,充满了人的各种欲望。他们会幻化成你最心爱人的模样,召唤你过去。你要是一不小心答应了,立刻就会化成灰烬,然后就永不超生了。” 黎芷媛并不回答。她的力气已经用尽,脸上全是鲜血。但是轻轻擦拭时,仍旧充满了诱惑。 尤其那是隐约露出的脸庞犹如美玉生晕,明珠放华,半遮半掩间别具风情。 别说阎王,就连给她递手巾的鬼差也有点受不住。她轻轻挤出个笑容,勉强忍住身上烈火灼烧一样的疼痛,对那鬼差说了句:“谢谢。” 接着她又抬头,对着阎王也说了句:“谢谢。”话语很慢,但其中的拒绝之意已经十分明显。阎王不知道怎么了,心下不由得有好多失落。 她不笑时,已是人间绝色。现在稍稍露出了笑意,眉间染上了笑容。衬得她整个人犹如一朵含露玫瑰,明媚美艳,不可方物。 贝齿轻咬那不点而朱的红唇,不经意间的举止,便已带足了万般风情。 这本来应该是放了一万度电,诱惑十足的场景。偏偏她眼眸似水,清澈透明。盈盈流动间,骨子里那种那股清纯的气质,像是一般人吃饭睡觉那样,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好似一轮明月曼舞着飘出了天山。皎洁明亮且让人不敢心生亵渎之意。 这让一千多度近视的阎王,刚回到自己那十米之外的座椅上滚了下来。他用力喊道:“不许笑。”心里也不由得骂自己道:“我到底是怎么了。” 黎芷媛一双眼睛如同明镜,清楚透明地反映出了阎王的样子。她平生早已见惯了男人为她神魂颠倒的模样。只是没想到连阎王也是如此。她不由得摇了摇头,心神恍惚道:“我这一生,有无数男人愿意为我生,为我死。只要我一个眼神,他们就像得了什么千金重宝一样,开心地晚上做梦都会笑醒过来。 可那不是我想要的,我这一生应了“红颜薄命”这句话。小时候日子好苦,十天半个月才能吃到几块肉。少年时尝尽各种愁滋味。到了青年,又忙着演艺事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都在编织大家的梦。大家都说,‘像黎芷媛这种大美女,国民女神。她的梦想一定是嫁个超级大富豪,当个无忧无虑的阔太太。’ 可他们有谁知道。从小到大,我的梦里就只有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寓。里面住着我和我心爱的人,我为他生下了好几个可爱的小包子。抚育儿女长大成人,尽情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妙爱情。 和他一起由青丝变白发,每天他给我画画眉,我给他梳梳发。携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如此而已。为什么就这么难实现。” 黎芷媛的手下意识摸了下自己的眼睛。所有痛苦和甜蜜的记忆都涌上了心头。刚才经历了那么多痛楚都没倒下的她,这时候突然昏了过去。 阎王大感意外,他连忙喊道:“鬼医,鬼医,快来,救这位小姐。” 第二十章 黎芷媛的过往1 鬼医告诉阎王,黎芷媛受的伤很重,若是三天后醒不过来,她就会永远留在地狱。投不了胎,也无法重生。 可是只花了一天,黎芷媛就挣扎着醒了过来。 她轻轻摇了下头,对吓个半死的阎王说道:“您这椅子看起来不太稳,要不重新定做一张。” 阎王颇有些不好意思,心里想道。“得赶紧把你这个祸害送走,要不然整天被你这么吓几下,我这阎王的老命都得短几万年。” 他抬头望见黎芷媛如画的眉目间,此时全是坚毅。远远胜过一般号称英雄好汉,实际上一看到这酷刑就晕过去的男人们百倍。 他随即感叹道:“你这女人外表是一朵花,内里却像是铁打的。难道你这一生就没有过脆弱的时候?” 这句话宛如利刃,清楚地剖开了黎芷媛的记忆。不管她在20多岁后多成功,可是总有过那么一段不堪且失败的人生。 风吹起她的衣梢,像极了浸满冰雪的雪莲。绝美却也奇冷。 阎王看她脸上变幻莫测,实在受不了自己的好奇心。于是便忍不住偷窥了她的过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的人生经历简直就是一个逆袭典范,由一个乡村里的小姑娘,经过了千难万险,终于战胜了原有的命运。 黎芷媛从小就家境贫寒。她爸爸微薄的工资,总会被她奶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走一大半,到了月底,她妈妈总会为了家用和她爸爸大吵一架。 还小的时候,连一个一毛钱的玩具都买不起。只能去捡垃圾箱里面大家不要的玩偶。为了这个,她被好多孩子嘲笑过。又因为她生得美丽,难免被一些女孩子嫉妒。所以她就用武力来伪装自己,到处打架,惹是生非。 弄得她妈妈总是用鸡毛掸子来揍她。其实她妈妈不知道,她打的一大半架都是为了妈妈。 因为外人总是会说:“你妈妈长得那么漂亮,嫁给你爸爸可惜,她早晚会拍拍屁股走的。” 黎芷媛当时不肯相信,然而她妈妈在她十岁那年走了之后,她的世界轰然倒塌。在被接到姑姑家生活之后,她觉得得报答姑姑的养育之恩,于是承接了姑姑家所有的家务。 以至于又一次在田里干活的时候,眼睛里无意中受了伤。可她没钱治,后来就落下了旧疾,成年后在一次拍摄过程中旧伤发作,没能躲过一场爆炸戏中,飞溅起来的杂物。差一点就双目失明,再也看不到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长大后,容貌极为出色的她,成了十里八村最有名的一枝花。平时不知道有多少男人争着抢着要帮她干活。 最后,她为了不嫁给村子里书记的儿子,连夜拼命逃出了村子。身上只揣着100块钱,却敢花80块换一张去帝都的硬座。 在横店拍戏的时候。冬天穿夏天的衣服,冷得浑身发抖。夏天穿冬天的衣服,硬是长出了湿疹。 有一次下水拍浸猪笼的戏,头发被竹子勾住,差点被活活淹死。 又一次从马上摔了下来,当下摔断了三根肋骨。 她能逆袭成国民女神,主演的所有电视剧,电影和mv都飘红。值得所有人学习。 也成功地打脸了那些可恶的网络水军和喷子。原来世间真的有才貌双全的大美人,也有不靠自己天使脸蛋和魔鬼身体上位的绝代佳人。 只是她注定了不平凡。所以后来人生中遇到的渣渣比较多。只可惜她虽然聪明,却因为从小缺乏母爱,所以很渴望亲情,这才不幸被一堆极品亲戚当成了摇钱树,攀天梯,沾上了几坨双面胶。 更不幸的是,她早在之前就踩中了一坨名叫“洪世恒款渣男”的狗屎,在他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感情。 这才由一颗天空最闪亮的星从云端坠落,滚啊滚,滚进了他这个地狱里。 傅北极前世番外1 曾经我很好奇,为什么我不能像哥哥一样,跟爸爸姓傅。为什么,我明明有父母,却不能在人前喊他们一声爸爸妈妈。 为什么,我不能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家里。还得被他们送到国外,和爷爷一起生活。以至于我被人当成是个皮球,在众多冷眼的亲戚间踢来踢去,受尽了人间的屈辱打击。 而哥哥,却能在众人的宠爱下,像个天之骄子一样地成长。 而在认识你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人生的种种磨难与不幸,都是老天对我的恩赐。因为苦难可以迅速让一个人成长。上帝偏爱我,所有他用了最快的方法让我变得强大,强大到足以对抗世界给我的种种不公。 这之后,我才能将世上所有美好的事物捧在手心,任你挑选。 我知道你很强大,是女王一样的存在。我欣赏你的美丽,骄傲于你的能干。甘愿在你日月一样的光辉下,陶醉其中,终生不醒。 但我还是得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因为我必须要成为这世上最大的避风港。当你累了或是受伤了的时候,可以在我的怀抱中放开一切,尽情地享受这世上最大的安逸与温暖。 当你难得彷徨,而迷失方向的时候,我可以化身成一座最明亮的灯塔,为你指引最正确的方向。 ——傅北极 七岁那年,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住过的第几个家。 因为从懂事起,我就像是打游击战一样,反复来往于各个亲戚家。 相同的是,那些亲戚们,在收到我厚厚一沓抚养费的时候。脸色都红得像个苹果,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座金山。 我在这些人家里,过得日子不算特别好,也不算特别坏。 跟我皇宫一样的爸爸妈妈家,外公外婆家,还有几个舅舅家比起来,那当然是差太远了。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是他们总是会把家里最好的拿出来给我用,所以我吃穿方面却是没有亏过。 而他们总放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您可是市长大人的儿子,开国名将的外孙。我啊,一定把您当祖宗伺候。” 我当时并不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只是希望妈妈可以把我接回家,不要让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外面。 我会乖,会听话,会不在众人面前喊他们爸爸妈妈。 会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乖乖藏在衣柜子里跟他们玩捉迷藏。等他们喊我的时候,我再出来。 反正就是几个小时而已,那大大的衣柜里面虽然没有什么亮光,可是有好漂亮的衣服在。 那上面有爸爸妈妈的味道,待在里面就好像骑在爸爸的脖子上冲锋陷阵,在妈妈的怀里肆意撒娇。 可是,在待在家里刚过完端午节,他们就立刻把我送到爸爸的老家去。 那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好像我不是他们的儿子,而是什么可怕的怪物。 当然,我当时不明白。对都是政府官员的他们来说,我这个计划之外,又不得不生下来的二胎的确是个定时炸弹。随时有可能,把他们体面的工作,富贵尊荣的生活给炸得一干二净。 我只知道我那次走的时候,气得肚子都鼓了。路上就三下两下把准备送给爸爸的画,上面画着我们一家四口的画给撕了个粉碎。 爸爸的秘书金叔叔看着我长大,也是我的御用快递员。他总是负责任地把我送到爸爸妈妈的“表叔,表姐,表姨,表哥”这些亲戚手里,然后像变魔法似地从怀里掏出巧克力,蛋糕这些高档零食。 哄得我高高兴兴,也让我在住过的每一个地方里,都是孩子们心中的大哥大。 在我心里,他更像是我的爸爸。我见他的时候比见爸爸更多。 看着他慈爱的目光,我再也忍不住,扑入了他的怀里痛哭流涕道:“金叔叔,我不想走。” 我用手指了下家里那栋小别墅,然后问道:“那里明明是我爸爸妈妈的家,为什么我不能像哥哥一样,住在家里。” 傅北极前世番外2 金叔叔却只是爱怜地揉了揉我的小脑袋,对我说道:“北极,不要怪你爸爸。他也有苦衷。以他的家庭出身,能混到今天这个地位不容易。市长这个位置看起来威风,实际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 还有,你外公虽然德高望重,可是也不能公然对抗国家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女婿。” 我当时并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一向神通广大,好像孙悟空那样会变法术的金叔叔都不能让我回家住,那我一定没办法回家了。” 大概是看我郁闷,金叔叔便耐心地哄我道:“北极,你别怕。有你爸爸和外公在,谁敢给你气受。 你就乖乖地去乡下住几个月,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接你。” 说完,他伸出了手指。 我心不甘情不愿,只是给金叔叔一个面子。这才伸出了我的手。 金叔叔的手真大,像是个蒲扇。我的小手却只能握住他的一根手指头。 金叔叔喊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猪。” 说完,他又变起了魔法,从身后拿出了一款最新版的变形金刚,一个迪迦奥特曼,还有一辆最新款的宇宙战车。 我高兴地上蹿下跳,全然忘了马上要离开家里的难受。 抱着那些东西死活不撒手,金叔叔假装生气道:“我们小北极好没良心。有了新玩具,就连金叔叔也不要了。” 我立刻扑到金叔叔怀里,撒娇道:“哪有哪有,北极最喜欢金叔叔了。” 金叔叔道:“那北极该怎么做,来表示对金叔叔的喜欢呢?” 我搜肠刮肚了半天,最后终于想到了。可是仔细想想又不甘心,但最后还是在金叔叔似笑非笑的眼神中,像是壮士断腕般地对他说道:“那我下次去金叔叔家的时候,就不把子晴妹妹的辫子绑在椅子上了,也不抢她的布娃娃玩了。” 金叔叔好笑道:“那很好啊,北极。你是哥哥,得记住让让妹妹。我家只有子晴一个,娇惯了点,你就委屈点。” 我却心里不服,暗自对自己说道:“那个金子晴真是个小间谍。说好了不把我捉弄她的事告诉金叔叔的,她居然说了。看我下次不把她的鞭子给全剪了。让她变成个狗啃头。” 正想到高兴,金叔叔却慈爱地握住我冰凉的小手,为我擦掉玩具上掉下来的一些淡颜色。然后说道:“北极,你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开开心心的。这样老天爷才会眷顾你,给你最大的福报。” 看着金叔叔的目光,我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刚刚我一直在想,该怎么收拾金子晴那个臭丫头。 但是低下头,我又怕金叔叔知道,我刚刚的真实想法。他很厉害的,只要一看我的脸,立刻就会知道我的真实想法。 于是我故意岔开话题,问他道:“叔叔,什么是最大的福报。” 金叔叔却像是一下子愣住了,他整个人笼在似有似无的烟雾里,看起来悲伤不已,甚至留下了泪水。脸上却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这是我从来没见过的金叔叔。 我有点害怕地拉了下他的手,他却只是茫然无措地说道:“一个人,能够在茫茫人海中,一眼便找到那个对的人,当时觉得是老天给的最大的福气,但是后来你才会懂,那可能是老天给的最大的惩罚。 因为你可能因为不经意的一个转身,一句年少气盛的话,又或者是怎么都低不下来的头,就弄丢了那人的手。 从此,不管你多后悔,多痛苦,也再接不上那时分开的双手。 所以,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才是世上最大的福气。” 而我当时并不明白这句话,等到懂的时候,已经是天塌地陷,一无所有。 第二十一章 黎芷媛的过往2 阎王眼里不自觉闪过怜惜,这么一双美妙炫目的眼睛,胜过世间所有宝石。如果真的失去了神采,那该是多么可惜的事情。 黎芷媛却小手一挥,满不在乎地说道:“没事,常言道辛苦得到的果实才最甘美。我的影后美誉不是白来的,更不是靠我的身子睡回来的。每一个奖项,都是我用命搏回来的。” 阎王却看得越加辛酸。因为他是神仙,所以他能清楚看见黎芷媛坚强外表下的痛楚。只是黎芷媛此时的心突然变了。刚刚还是坚强的红色。这时候却变成了粉扑扑的粉红色。 她整个人充满了少女的纯真,看起来就像是只小猫咪,可爱极了。 而阎王却不知道,此刻他从黎芷媛记忆里看到的那个人。她此刻心中想的人,她的心上人。那个照顾她,陪她走过人生最黑暗日子,并且让她深深恋慕的人。 并不是黎芷媛一直深爱的洪世恒,而是她一直讨厌到,连面都不愿意见的傅北极。 人的眼睛有时候会欺骗自己。而老天安排的机缘又让一对有情人生生错过,这是天意,还是人为? 此时的他,只顾顺着自己的好奇心,继续用法术看黎芷媛的记忆。因为这地府生活实在是太无趣,而黎芷媛的人生经历却跌宕起伏,比任何书都精彩。 黎芷媛这时候已经回忆起了那段失明的日子。那时候,她眼睛看不到,却也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 “那时候我拍戏出了意外,在医院里足足躺了一年。 也就是那时我才知道,我自己是个多么大的废物。 平时轻易就能做到,像是吃饭喝水这一类的寻常小事,那时却总是做得一塌糊涂。 比如说,我总是会把滚烫的饭粒洒在我身上。又或者是喝到极其冰凉的水。身上当初都是烫伤的伤痕,或者是因为肠胃不舒服,而需要输液来维持生命。 周围的护士和医生刚开始还对我很照顾,我的经济公司也派来了不少人来探视我。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都慢慢不再来了。周围的喧嚣热闹慢慢归于冷寂。我就像是一朵灿烂的花,遇到了西风,随后成了一地尘泥。” 阎王看得心痛,他有法力。所以他能清楚地看到,那些人在眼睛受伤的黎芷媛面前,是多么鄙弃的态度。跟之前像个哈巴狗一样扒着黎芷媛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他不由得开口问道:“你恨他们吗?” 黎芷媛显然是陷入了回忆里,她再没有之前的强悍。完全顺着阎王的话说出了实话。她双目晶莹,可却始终没有泪水落下。因为那些泪水,都被她咽进了肚子里。 就跟她那个时候一样,外表看起来美艳无俦,内里已是千疮百孔。 她淡淡道:“我不怪他们,真的。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当时,我的病只有做手术,才能恢复。手术成功的几率不到百分之三十。我有一大半的可能,不可能恢复。 而做这个手术的前提,是我能够等到眼睛恢复到奇迹出现的时候。 而我那时已经入行二十多年,虽然收入高,可因为得不停地寄回家给姑姑和奶奶,所以身上没有太多积蓄。 剩下的钱像是扔进水里那样,落入了医院这个碎钞机。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世界仍旧黑暗一片,没有一丝半点光明可以渗进来。 终于有一天,我的心完全绝望了。 我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我完全摆脱痛苦。” 阎王虽然知道不可能,但还是忍不住叫道:“不可能,你当时没来我这里。”好像他也觉得,当时黎芷媛要是死了,是件多么可惜的事。 第二十二章 黎芷媛的过往3 黎芷媛继续平静地说道:“如果可以,我倒宁愿那时候就跳下楼,早点这里,也未尝不是一种福气。 这样,我就不用面对后来的那些痛苦。不用先享受被人捧在天上的喜悦,再体会重重摔在地上的痛楚。” 她的声音淡定,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充斥期间。阎王自问见惯了人间生老病死,却也在一时愣住了。 耳畔只有她清冷的声音,周围寂静无声,连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到。。 “有一双手把我拉了上来,拉回了那个对我来说,漆黑依旧的世界。 我当时恨死了这个人。觉得我人生所有的不幸都是他造成的。因为他不允许我结束我自己这个大悲剧。 于是我用力地踢打他,撕咬他。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完全像是个没有思想的野兽。只拼命地想让他放开我,让我能够去那个传说中没有难过,没有不幸,只有快乐与幸福的天国。 他只是任我发泄,丝毫不还手。可是握住我的手是那样有力,把我牢牢禁锢在他的怀里,哪里都去不了。 他身上的味道像是长在悬崖峭壁上,斗寒风的青松。让我隐隐感到安心。 于是我更加用力对他狠毒,可是当我筋疲力尽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却只是将我揽入怀里,对我说了句:“哭吧。” 黎芷媛这时似喜似悲,显然当时的情景对她的影响很大。以至于她后来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她继续道,“说来可能你不信,从我十岁那年,母亲离开我的时候我哭过一场。那许多年我就再没有过一滴眼泪。 因为我知道,与其把力气用在哭泣,还不如多赚些钞票更现实。后来在娱乐圈里成名之后就更是如此。 有好几次,我已经累得像只狗,只想和我那温暖的床来个亲密的kiss。可是一对上镜头,就会立刻笑得明若春晓,灿胜繁花。因为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唯一可以活下去的方式。 那次,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也是个可以被人捧在手心,细心呵护的女人。我可以在他面前,尽情展现我的伤口。 因为他不会嫌弃我的伤口狰狞,更不会觉得那是攻击我的好时机。他只会心疼地拿出碘酒和纱布,给我刚刚被擦破皮的地方上药。 他一边轻轻地擦,一边小力地吹两下我的伤口。那清凉如春雨的感觉,让我刚刚流不出的眼泪,在那一刻瞬间变成了“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用力地反抱住了他。尽情释放出了这二十多年了所以的委屈痛楚。也是在那一刻,尽管没见到他的脸。我却知道,我的心已经记住了他的模样。从此生生世世,都不会忘记。 第二十三章 黎芷媛的过往4 阎王完全被吸引住了,他继续问道:“后来呢?” 黎芷媛微微一笑,但却是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绝色姿容并没有因此减弱,反而面庞因为浸染了美好的回忆,而变得柔和淡静如月光一样。 她淡淡道:“后来的故事就很简单了。他说他是个护工,可我知道他不是。 哪有护工像他那样,来照顾我这个已经付不起工资的废人。 那时候,我的积蓄已经用完了。小王护士有一次无意中说漏了嘴。我这才知道,原来我能够继续接受治疗。这一切都得多亏了我当时身边的那个人。他一直偷偷帮我垫付医药费。 他说不多,可是我很清楚。那药费单子上足足有好几个零。后来我问小王护士,她用很羡慕的声音告诉我:“黎小姐,你真是好运气。能有一个男人,为你如此付出。这位护工先生他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你。喂你喝鸡汤,给你吃世上最珍惜的保养品。他自己却只是随便扒拉两口饭就算了。 其实小王护士还没说出完全的实话。因为更多的时候,她都看见,这个俊美雅致得像个贵公子一样的男人。他总是啃两个凉馒头,喝口凉水就打发了一顿饭。 只是因为爱黎芷媛,所以他不想让她知道,他为她受过的苦。 而我流着泪问道:“他是不是穿得特别差,连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穿得都不如。” 小王护士欲言又止。而我却是心里雪亮。答案已经很清楚地在我心里。当然是的,因为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我身上。 后来,因为他每天都会来我的身边打转。所以慢慢地,他那司马昭之心,就连我身边熟悉的七岁的小病友小雷,都皆知了。 小雷有一次,在私下里对我说过:“黎姐姐,那位护工哥哥好喜欢你。只要有你在的地方,他的眼睛总是会死死地钉在你身上。而且他的眼睛还会发出亮光,像是天上的星星。” 我故意逗他道:“可是我怎么听说,他每次来都会给你带很多糖呢?” 小雷不好意思地挠了下头,他露出了个笑容。豁牙的嘴,让他看起来奶萌萌的。 接着他一头扎在了妈妈身后,老半天不肯出来。最后才探出一个小脑袋道:“那他还不是为了让我能在你身边多说两句好话。大奸臣,用糖衣炮弹来攻击我,害得我每天都得想破头来说他的好话。 可是我真的不会说了,老师只教了我这么多夸人的话。” 我听了这话后,不由得就笑了出来。那么好听的声音,让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我之前所有的笑或哭,都在聚光灯底下。让我笑,我就会想办法笑得让众人都满意。让我哭,我会哭得梨花带雨,让铁石心肠的人见到,都会被我感动。 然而,那是我戴了微笑面具的原因。 久而久之,我已经忘记了原来我可以笑得如此真实,而又动听。像是一只欢快的百灵鸟,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那棵树。 至于受伤之后,我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肯见。 反正后来来看我的人也慢慢少得可怜,医生也就不来叮嘱我这个老大难,出去晒晒太阳。 直到这个人出现,我才变了。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牵住我的手时,我甘愿被他带到世上任何地方。 而跟着他出去走走,站在太阳地里后。尽情感受太阳的味道时,我真觉得阳光渗进了我的骨子里。 小雷看我笑了,他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整个病房里都是我们的笑声。倒是把死气沉沉的医院添了不少生气。 而小雷则在这个时候,过来拉住我的手,奶声奶气道:“姐姐,你真好看。比花园里的花还好看,只是你为什么看不到呢?真是可惜。” 小雷的妈妈赶紧捂住了小雷的嘴,对我说道:“对不起,黎小姐,童言无忌。” 我轻轻地摇了下头,对我的铁杆粉丝,小雷妈妈道:“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有他在,看不看得到也没什么。因为他经常会讲好多有趣的笑话给我听。而他讲故事的水平很高,总能让眼睛看不到的我似乎看到了整个世界。” 小雷妈妈也用羡慕的声调告诉我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黎小姐,你虽然没办法再看到这个世界,可是能收获一个这样的男人,也是你的福气。” 第二十四章 黎芷媛最早爱上一个人的时候 爱,是什么? 曾经的我,是镜头下光鲜靓丽的女神,是所有人心中的梦中情人。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有好多人举起牌子,疯狂地扑向我,对我道:“黎芷媛,我爱你。” 愿意捧上几千几百万,只希望可以跟我共进晚餐的人,也多得像是天上的星星。 然而我心里却总是觉得,那些都不是真正的爱。 在光怪驳离,璀璨十足的娱乐圈里待久了,我见多了口上 可是,我心里一直渴望的那个他,却一直没出现。 在我失明之后,那些一直围绕在我身边的苍蝇,说愿意为我去死的男人。却像是潮水般消失了。仿佛他们从未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一样。 黎芷媛平静道:“阎王,我不在乎。所谓君既无情我便休。他们觉得我褪下了所有外在的光环,成了一个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废人。我还觉得他们视力不佳,趋炎附势。白长了两个大眼珠子,却只会以貌取人。 “现在想想,我当初自以为自己心明,眼盲心不盲,这才是天大的笑话。” 这几句话充满了怨毒,仿佛天下所有的痛苦都汇聚在了里面。 阎王看到黎芷媛咬牙切齿,面色都全变了的样子。他也不由得有些害怕。 而她的双手,此时用力抠着手心。不一会儿,就已见一片鲜红。 而思绪,不由得就回到了那一天。 我不知道是何时爱上他的。只是那天,我捉住了那个吃馒头的他,硬是逼着他跟我一起喝鸡汤。他拗不过,只好跟我一起喝。可是他喝得很慢,只是一下子就把那鸡汤递给了我。 而我在这个时候,却是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 不是因为我爱哭,只因为我知道,他在这个时候,总会先手足无措地安慰我,然后就是想尽办法地逗我笑。 这样我就可以高声对他道:“快点给我把鸡汤喝完,要是剩下一滴,我就再哭给你看。” 阎王虽然刚刚有些害怕。不过毕竟还是好奇的心占了上风。看起来强悍到扯下好几层皮,还能面不改色的黎芷媛,她完全像个小女生一样撒娇地哭,会是什么样子? 黎芷媛这时候却怒极反笑,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蹦。笑得灿烂地说道:“那时候,听着他急不可耐地往肚子里灌鸡汤。以至于发出了平时绝对不会有发出的嗒嗒声,我脸上的泪痕还没干,就又添了笑容。 等到我笑了起来的时候,我总会听到,他先是舒了一口气,然后本来打算跟我生气,可是那高高扬起的手,只会带给我一阵清凉的掌风。 接着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那快乐的时刻,就是我对他动心的第一个时刻。 第二十五章 第一次求婚 都说男人笑得高声了像打雷。可他的笑声却是那么爽朗动听,仿佛世上的欢乐都凝聚在他身上,那是世上最好听的声音。” 我以前读古书,上面说“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却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我那时觉得,哪怕我真的一辈子也看不见。只要有这个人在我身边,那漫长的余生,也会很好很好。 因为这世上真的有这个会无限包容我,把我的欢喜看成他的欢喜。把我的悲伤当做是他的悲伤。 不,应该说。在我开心的时候,他比我高兴。在我难受的时候,他比我还难受。 而我只需要,静静接收他给我带来的欢乐就好,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 不用像小时候在姑姑家,我得烧出很美味的饭菜,刷干净所有的碗筷。再洗干净一大家子人的衣服,还拖了一大间房子的地,这样姑姑才会对我露出一点点笑容。 也不用像进入娱乐圈后,总是得在合适的时候,做出让人觉得合适宜的事情。这样才能获得大众的追捧,成为国民女神。 偷窥狂上身的阎王,这时候也有点被那男人打动。而且他还隐隐地有些嫉妒。 他硬是在肚子里说道;“那男人生得眉目如画,比一般的女人还秀美雅致,实在太过娘娘腔了些。”然而他心里清楚,那男子身上的气质,如海似山。 光是什么都不说地,就只是立在那里,那沉稳的气质却也让他这个阎王汗颜。 虽然只是如此深情,怎么会在后来做出如此伤害黎芷媛的事,这真是一个人吗?” 黎芷媛的声音却继续响起。“一年很快过去了,我在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真的发生了奇迹。再过几天,我就可以动手术了。 然而那几天,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我等来的会是希望,还是又一次的失望。 其实,我那时候已经习惯了黑暗。但我害怕我会失去身边的那个人。我想,如果我一直是瞎子,他是不是也会跟之前的所有人一样,把我当成是拖累,是废物,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我舍弃。 都说爱情会让人改变,一点不假。在遇到他之前,我有勇气死。而爱上他之后,我却想牵起他的手,一起走完接下来的人生之路。 直到做手术的前两天,我听到了他的求婚。 真是好笑,其实在洪世恒正式跟我求婚之前,“他”就演练过一次。 真傻,我当时只听见了扑通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然后就听他深情地说道:“小媛,请你嫁给我。如果你以后再也看不见了,请你让我做你的眼睛,把我所有能看见的东西都描绘给你听。 春天,我陪你去摘桃花。让你能闻到春天的味道。夏天,我带你去游湖赏莲,让你体会夏天的清香。。秋天,我背你上香山观红叶,让你摸摸会动的,最美妙的秋景。冬天,我默默伴你听大雪纷落,天地寂静无声。” 他说的真好听,说这话的时候他手心里甚至流出了汗水。 他本来身上就有一种奇香,一紧张那香味就越重。 到现在我还能记得他身上的清香,跟一般土大款男人喜欢用的古龙水不同。他身上那股随着四季变换的草木香,是他为了我亲自去采花木而留下的。 有一次,我能闻到那上面的桃花枝上带着些许血腥味。他一向很喜欢抚摸我的头发,那日却离我远远的。 那天后,我的心随着那支桃花一起春暖花开。 后来我就很喜欢天然植物,接了好几个天然植物配方的化妆品广告,还在我家附近种了好几株植物。” 他在那搜肠刮肚地想着好听话,可是越说越乱,最后只好说道:“总之,我会好好照顾你一生一世。让你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余下的人生里,只有欢乐。” 当时我不知不觉间就留下了眼泪。不知道拼尽了多大力气才能制止自己,立刻扑入他的怀中。 那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不幸,却在那一刻认为,我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人这一辈子,可以遇到了真爱的概率大约只有百万分之一。 而我却于千百人中,找到了那个对的他。这一定是我上辈子修了好久,才能从佛前求得这一段缘分。 然后,我就听到一声猫叫。他对那猫说道:“你严肃点好不好。我明天就得和小媛求婚。你得配合我演练几次,免得到时候太紧张了,丢人。” 我这才知道,原来他跪在地上,把一只猫当成是‘我’,来排练跟‘我’求婚。 脸上的泪痕没干,我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第二十六章 重生的代价 阎王听入迷了,于是便接着问道:“然后呢?你怎么不说了。” 黎芷媛合上了眼睛,浑身发抖了老半天,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过了许久,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黎芷媛才说了一句:“没有以后了”。 短短五个字,就说尽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那之后因为她闭上了眼睛,所以阎王没法再从她的眼睛中看到她之后的境遇。 只是那境遇之惨,阎王尽管只想象,却也知道该有多惨。 人说,痴心女子负心汉。这戏码是老套路,可就是在人世间不断上演。 以前的世间是男权社会,女人是男人的附庸。今天的社会,女人走出了家门。不再整天围着灶台和锅碗瓢盆转,也不再用对着男人点头哈腰,活似比男人矮了三个头。 然而,被爱情冲昏头的女人们,往往会相信男人说的:“亲爱的,我来养你一辈子,你就别出去工作了。”这种鬼话,心甘情愿地待在家里。素面朝天,不再化妆,买漂亮的衣服,当个白天二十四孝保姆,晚上的暖床工具。 这黎芷媛这么漂亮优秀,终究还是被一个“爱”字给迷惑,落得了如此下场。 看来感情这种东西,果然是穿肠毒药。 阎王以前总觉得,幸好他是神仙,早已断了七情六欲。不用受感情的煎熬。只是当他见到如此玲珑剔透,玉人一般的黎芷媛时,总觉得心里有一块地方,是痒痒的,甜甜的,还有些酸酸的。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让她喜欢上,有他这个阎王优秀吗? 正好黎芷媛睁开了她那宝石一样的眼眸。阎王便立即忍不住用法术,又再看了下她的过往。 然而他只是看了一点点,就再不忍心往下看。 因为很同情她的遭遇,所以阎王忍不住讲出来几千万年来都没对人说过的话。 他尽量平静下语气,以免被底下人看出什么。道:“几千万年来,有无数人希望可以重生。因为重生一次,就等于有了一瓶后悔药。可以把前一世没做到的事,辜负了的人,重新做一遍,活出一个不一样的,摧残饱满的自己。 然而,却终究没几个人能做到重生,你可知道为何?” 黎芷媛用眼睛征询了下阎王。他觉得有希望了,便提高了些声音道:“因为这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寻常人都有永恒不灭的灵魂。他们在人世间的身体,只不过是灵魂暂时的寄居场所。 如果不走重生隧道,只是过奈何桥,喝孟婆汤。那就永远不会失去灵魂。如果走了重生隧道,却随时会被里面的重生旋风给刮得魂飞魄散,从此成为天地间的一抹云烟。那你还去吗?” 黎芷媛什么都不说,只是跪了下来,而她的眼睛就这样直勾勾地盯着阎王。 从来都自诩是铁石心肠,也被她这饱含幽怨,仇恨,还有满满的倔强给看化了。他无奈叹了口气,手指无意识地揪紧了衣角,然后道:“那你去吧。不过记住。如果遇到了重生旋风,一定不要用蛮力和它相对抗。反正你还可以回来重新投胎当公主,总比你就算可以重生,也会因为伤了根源,落下一个心痛病,到最后只能活二十五岁这个结局强吧。” 黎芷媛却好像还在神思恍惚,根本没听清楚这句话。 她只是向前,一点根本不往后退。 第二十七章 开虐1 阎王不由得叹口气,他心下失落,却不肯失了阎王的体面道:“还是算了吧,当我没说。以你的倔强,就算真的遇到重生旋风,大概也会选择继续走。” 不过我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这么倔强。” 黎芷媛前进的步伐停下了,她并没有回头,流珠溅玉般的声音却随风飘进了阎王的耳里,也进了他的心中。从此,他永不能忘怀在自己那么长的生命里,出现过的这昙花一现的美人。 只因为她说出的话,竟比他这个阎王还更有玄机。她道:“阎王,你是神,你和天地一样,成百上千年前,我们人类还没出现的时候,你们就已经存在了。在你眼里,我如同蚂蚁般渺小。又或者是一只蜉蝣,早晨出生,下午就会逝去。 但是我也照样有我的思想。有我丢了性命,也要守护的东西,和必须要完成的事情。你可以看不起我这个小小的人,但你绝对不能小看我的志向。如果我做不到,那么就算我去投胎,享尽人间富贵荣华,我也不会快乐。” 阎王腹诽,眼睛却不自觉瞟着黎芷媛道:“我哪敢看不起你。我这阎罗殿开创了这么多年,你可是第一个大闹它,而且还熬过了十八般酷刑的女人。而且还,还把我的心给” 黎芷媛故意当做没看见道:“投胎转世,每一世最多也不过是百年光阴。用我们人间的话来说,就是如白驹过隙,一瞬间而已。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有不灭的灵魂,我可以不停地轮回。 可是每一世,我都会改了名字,忘了前尘。 这样,我的那群仇人们,就会在我的血肉至亲的尸骨上,建造出一幢华美巨大的房屋。 他们就能将一大盆污水泼在我头上,在世人给予的“好人,”“君子”的称号下活得长长久久,富贵荣华一世。 这样我便是在别处当了公主,过着再金雕玉砌,纸醉金迷的生活,那我也不会开心快乐。 我只会痛苦不已,因为对那些人的恨已经刻进了我的骨子里,生生世世也不会改变。就算我喝了孟婆汤,前生的仇恨,会永远会折磨我。让我夜夜不能安睡,醒来也只有空对着四面墙壁垂泪。 所以,我只能选择重生,这是我目前唯一的路。” 黎芷媛说完这话就闭起了眼睛。那些曾经以为天长地久,幸福美满的回忆,又一次回到了她的脑子里。 它们不断折磨着她,像是跗骨之蛆。仔细看,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 她回想起了手术前一天,她一直躺在那个人怀里,听他给自己讲故事。她那时候觉得,自己身边的这个人就是她的一切,她的命。 而他将黎芷媛的头揽入胸口,对她说道:“小媛,我爱你。所以别怕,明天这场仗我陪你打。你在里面多久,我就陪你多久。” 听到他安慰的声音,她觉得这个人真傻。可是揶揄完他之后,她又扑入了他的怀里。心里默念道:“你就这样傻乎乎地挺好,因为我就喜欢这样的你。” 他好奇地问道:“你说什么。” 黎芷媛扭过了头,什么都不说,只是觉得特别开心,不停地在那里笑。 流出眼眶的笑意飞上了天际,成为了夜空中最闪亮的星星。 她在那时候,是多么幸福呀。 第二天,那位世界名医来给她做了手术。她却等了好久,才等到了他来握住她的手。 然后,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张脸,却是自己之前,喜欢了那么久。直到他订婚,自己才死心的洪世恒。 他跪在地上,深情款款道:“小媛,我想清楚了。其实比起那容氏集团的千金容韶薇,我更喜欢你。所以现在,请你嫁给我。” 她暗地里喜欢了那么久的男人,也是在自己绝境中对自己不离不弃,让自己决心终身相伴的男人,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她当时差点没高兴地晕过去。现在再想起来当时的心情,却只觉得心灰意冷。 原来她黎芷媛,从来不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刚好相反,她是世上最蠢最笨,运气最差的女人。 第二十八章 阎王的动心 她毫不犹豫地按下了重生隧道的按钮。莲步轻移,便已经踏入了那不归之路。 阎王不知道怎么了,眼里便孕出了一些晶莹之物。 只因数百万年来,他见过无数人进入那重生隧道,可是却从未见人,在里面待了超过一个时辰。 不管进去的时候,有多么英雄了得,一脸正气。出来的时候都会狼狈不已,或是抱头鼠窜,或是面上伤痕累累,仍旧轻捋胡须,保持着所谓的风度。看起来更加可怕。 当时,他心里并没有任何感觉。只觉得那些人好笑, 此时黎芷媛进去,他却由不得最后问一次。“你真的要进去吗?” 黎芷媛并未停下,只是在进去之前,对着阎王真心地笑了一下。 那一下犹如风吹开了云层下,露出了明月皎洁的容颜。又像是暴雨初歇,璀璨夺目的太阳,披着一件极美的彩虹外衣粉墨登场。 阎王愣住了。黎芷媛则只是淡淡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有人觉得,有吃有喝,平安顺遂地度过一生就是幸福。可对我来说,我宁可选择骄傲热闹地大干一场,然后来个华丽的转身再退场,也不要从头到尾当个龙套,只是碌碌无为,一生被人摆布来得强。” 话音刚落,黎芷媛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阎王的视线里,他站在那里许久都没有动弹。 他是阎罗界的老大,他不动,底下的小鬼们也不敢来打扰他。 只能任由他在那里一站就是五十多天。底下人私底下都说他疯了, 有一个年纪较小的鬼说道:“老大不是疯了,而是看上那位黎小姐了。” 另一个看起来年长很多的鬼,连忙捂住那小鬼,说道:“嘘,别说了,小心老大打死你。” 还有一个脸上皱纹多到可以用来泡菊花茶的老鬼,他学孔明那样摇扇子,捋胡子。嘴里还念念有词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还是这么大的一个美人,简直堪比扑克牌中的王炸,一万个妲己附体。别说是对我笑笑,她哪怕是对我招招手,我都能三天三夜睡?????? 哎呦,老婆子,疼啊。我刚刚什么都没说,我只是说了点废话。” 一个体态臃肿,看起来足有九个油桶那么粗的老妇人,扭着那屁股,将那老鬼一拖二拽地扯带回了家里。那老鬼像个狗吃屎的模样,让其他的小鬼心有余悸地看着那个方向。 良久,才有个小鬼不由自主地说道:“现在的男人真是活着不容易。但凡有点惹夫人不高兴的。轻则被毒打一顿,重一点的就会被休了。” 其余人都心有戚戚地点了下头,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立刻回家。煮饭带孩子,免得夫人不高兴。 其中有个稍稍长得平头整脸些的,他又回头看了眼阎王。心里叹了口气,道:“老大呀,喜欢上一个心如铁石,绝对不会对你动心的人,是什么滋味呢? 应该像是吃莲子一样吧。外表清香,心却苦得让鬼都想哭。” 而这些事情,阎王一点都不清楚。 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非得站在这里。 只是有一点,他很清楚。 他只是在想,黎芷媛会不会选择回来。 如果她回来,一眼看到他在这里等候,那她会不会感动地扑到自己怀里。 他知道这个愿望近乎是奢望,连梦里都不会实现。然而人如果不会做梦,又怎么会有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第二十九章 傅北极的重生1 他就这样一直待了五十多天,凡间便是五十年。虽然不敢说沧海桑田,然而已经足够让生养黎芷媛的故乡被水库泄出的洪水淹没,变成了一个泽国。 然而,那个美得让日月无光,山河无色的美人。她却始终没有回来。 那系统里看到,可以让天地坍塌好几次的旋风,将黎芷媛弄得遍体鳞伤,差一点就魂飞魄散。 可是她被那旋风刮倒了好几次,就会爬起来几次。拍拍身上的土,擦干净脸上的血汗,她就会继续前进,直到她重生后的寿命只剩下六年。 其实,阎王有好几次机会,可以用法术把在路上的她阻拦住。 然而,他就是觉得,她会回来。她不过是个女人,嘴上说得再硬,也终究会觉得妥协的生,比直接的死要强。 直到她终于重生成功,痛失所爱的他才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敢承认,内心深处,对黎芷媛的爱意。 他眼里留下泪水,嘴里不停地念道:“昙花虽然只能短暂地盛开一时。但它的香气馥郁,经久难忘。而且如同月下仙子一样柔和洁净,有一种近乎于仙的美丽。 只可惜,黎芷媛,你内里却有一颗太阳般灼热的心,身上流着凤凰的血。所以你终究不是属于我的。 这世间,想必也没有男子能降服你这种女人。” 可是始终止不住自己那颗痛到无法呼吸的心。 他在那里立了半天,像座石化的雕像。空气似乎也被他的情绪冻住,停止了流动。按理来说这时候是他心情最不好的时候,应该没人敢来摸老虎的头。 可是阎罗殿里,就是来了个小鬼,他战战兢兢地请示道:“老大,又来了个要重生的,请您让个道吧。” 话音刚落,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头发花白,但眼神锐利的老头。 仔细一看,他却生得眉目秀致,年轻时候必定是个美男子的老头。 他就像是没看到阎王,只是看着那重生系统中的黎芷媛照片,用手不停地摸着,接着留下了眼泪。 像是秋雨连绵,凉意穿梭在悲凉中。 老半天后,这人才对阎王说了一句:“阎王,我也要重生。” 阎王大怒,张口便对那鬼差道:“岂有此理,本王不是让你,把用那重生的难度提高一百倍吗?你怎么不听。看来,你是想要永堕阿鼻地狱。” 那鬼差刚开始只顾磕头,后来听见阎王要这样严厉地处罚自己,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小的实在冤枉。小的足足把那难度提升了三百倍,谁知道这人还是趟过了。您要不信,可以看看他的手。” 阎王一把把那人的手臂卷起,果然看到上面伤痕累累,有几道还深可见骨,看起来像是猛虎抓出来的。那已经不算是手,只能说是一层薄薄皮肤包裹着的骨头。 阎王愣住了,怎么最近凡人老是来刺头货。 而且这刺头货还长得挺不错,颇像个女人装扮的。 不对,这老不正经的还有些眼熟,阎王仔细看了下,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妈的,这不就是那个害了黎芷媛的混蛋吗?他此刻眼神中流露出的如海一样的深情,却又不像假的。 耳边传来的小鬼声音,“老大,这人前世是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爸爸是帝都市长傅卫东,外公是开国名将叶剑,爷爷是美国最富有的华商傅三海。 但他本人却不是那种没用的纨绔子弟。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自己出去创业,赤手空拳就打下了一个巨大的跨国企业。 而且,你看,他现在都有个八十岁了,还是面如美玉,美得让人一见难忘。 可想而知,年轻时的风采更是惊世骇俗。有无数的女人,像是蜜蜂和蝴蝶一样,围着他这朵又甜又香的花。 可是他却终身未娶,坊间都传说他喜欢男人。 然而,小的刚刚看了下。他将一个女人的照片做成项链,挂在了自己正好心脏的位置上。好像那小小的照片,一直压在他心上。 还有,他那双眼珠子致死都没离开过那照片,那凸出来的样子,看起来实在有些恐怖。” 阎王看着这样的傅北极,心里说不出的复杂。 第三十章 傅北极的重生2 而傅北极却像老僧入定一样,根本不注意周围的环境,也不把那阎王放在眼里。 他的一双眼珠像是钉在那重生隧道上,嘴上痴痴说只是道:“所有人都好奇我为什么终身不娶,他们不知道。 因为我心里有这世上最好的女人,她把我的心房塞得满满的,没有一丝空隙。 所以其他的女人,都成了粪土。她们不管长得如何,品性怎样,与我都没有任何关系。 对我来说,即便小媛你已经死了,或者你生前怎样对待我,可那些女人们却依旧入不了我心。 小媛,我心悦你。即便你永远不知,我亦会长长久久地爱下去,直到地老天荒。你可知否?” 字字说来都像是心头血化成,真真是闻着伤心,听者流泪。 周围好多小鬼已经开始落泪。 阎王也不知道是嫉妒,还是恨。 他故意说道:“那若是我不肯让你进入这重生系统呢?” 傅北极随即眉间的抑郁像是乌云一般,说出的话却云淡风轻。他淡淡道:“那又怎样。我等了五十多年,又过了那么多关,才等到一次可以和小媛再续前缘的机会。这一次,哪怕是要我魂飞魄散,要我这世以后就永世不能超生,我也一定要回到小媛的身边。 我要告诉她,从来我对她就是一片真心,没有半分作假。 谁敢阻挡,我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最后的几个字像是该带着刚刚刀山的锋利与血气,傅北极眼中闪过一闪而过的杀机,更让阎王也忍不住向后退了好几步。 周围有一个小鬼怕老大丢面子,忙扶了他一把。在他耳边悄悄道;“老大,淡定。这傅北极生前已经是福布斯名人榜公布的,全球最有权力的前一百位名人。他所到之处,就连那个国家的总统也得给几分面子。 你别说,曾经有哪个王室公主看中了傅北极,那公主长得也算可人,好吧,是相当俏丽的一枝花。 可是无论她怎么追求傅北极,他都始终心如铁石,怎么都不动心。有一次啊,她穿了比基尼。在那王室的私人岛屿上,举办了一场盛大而且浪漫的求爱party。 那上面有一个“心”字,是用九百九十九万朵香槟玫瑰摆成。 那公主挑起手指,又抛了个媚眼。眉间的宝石竟然是传说中已经沉入海底的海洋之心。正是电影《泰坦尼克号》里面露丝未婚夫送给她的那颗宝石。 那意思很明显,除了希望傅北极可以和她来个鸳鸯戏水。更是告诉他,她有多么富有。只要他肯接受她,立刻就能拥有她的全部。 阎王虽然知道结果,却还是忍不住道:“后来怎么样?” 那小鬼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嫉妒。他道:“结果是,傅北极自己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就让他的手下把那小岛给买下。然后丢了张空白支票给那公主,道:“有什么了不起,我现在就把你全身上下所有的行头都买下,换你立刻给我滚出我的地方,别脏了这么美丽的小岛。” 阎王深吸一口气,这才能缓过劲来,道:“这,这,也太狂妄了吧。” 第三十一章 傅北极的重生3 谁敢冒犯小媛,他(她)就该死 看那小鬼一脸迷茫,他难道耐心地解释道:“你想啊,一个是一国公主,一个是富可敌国的巨贾。媒体记者们当然会把这些事弄得满城风雨。傅北极就不怕被报复吗? 那小鬼恍然大悟。脸上似乎是佩服,又似乎是嫉妒道:“天下哪有傅北极会害怕的事。如果说有,大概就是关于黎芷媛的事,他才会疯狂到完全像是另一个人。” 然而,这小鬼越解释,阎王脸上就越黑。 他显然年纪不够,不明白在一只公狮子面前,夸奖另一只公狮子很好,这本来就是天底下第二大错事。而这两只公狮子偏偏还喜欢同一只母狮子,那这小鬼的行为就是天下第一大错事。 他竭力想要讨阎王欢心,于是便继续道:“老大,您是不知道。这傅北极他从来不是那种任人宰割之辈。他是天生的帝王,可以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区区一个公主,他怎么会放在眼里。 再说,那公主虽说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却远远比不上傅北极心上人的花容月貌,说实在的,小的我只是看了眼他心上人的衣角,就已经觉得那足以让天下所有自称美女的人儿羞愤得去撞墙。 只是傅北极心上人,小的觉得有点眼熟,是不是之前见过?” 阎王已经气得不行了,偏偏在下属面前得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否则被人知道他堂堂阎王,竟然喜欢上一个凡人女子,那他的脸面该往哪里摆。 于是他只好轻咳两声,示意那小鬼说重点。 那小鬼果然道:“傅北极那天之后,就直接打了几个电话。结果那恼羞成怒,扬言要报复的公主。她所在的国家,直接受到了傅北极的报复。 那国家是以畜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却在短短几个月里,无数牛羊染上了瘟疫。 而且之前存在库里的羊毛,也卖不出去。从她国家转出口的石油也被海盗给劫了,人没事,但货都被扣了。” 阎王的左眼皮跳了跳,那小鬼继续道:“后来,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那爱好逛街,最喜欢将整个商场里来的新品都搬回家的公主,他只要一出门,不是被人群踩了脚,就是喝的水里面有一只蟑螂。 而且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听到有人在用无比凄厉的声音喊道:“你这个恶女人,绿茶婊。” 弄得她日日无法安睡,得在门口安六十个保镖。可是那声音却依旧畅通无阻。 彼时,傅北极只是看着那公主害怕的声音冷笑不已,下起手来却狠辣,不容人们情面。他当时对着来求情的人说道:‘谁让她敢说出那样的话。“什么黎芷媛是贱女,她是个坏女人。’ “敢说这样话的人,必死无疑。一国公主又怎样,在傅北极眼里,不过是个没用的草包。老大,小的我好被他这种男友力感动。如果小的是个女的,一定以身相许。” 阎王的右眼皮又跳了跳,和谐得很。他已经习惯握住想要法灭那小鬼的心,只是耐心地听着他手舞足蹈地说着傅北极的丰功伟绩。 “在傅北极凌厉无双的手段下,那国gdp迅速下降了百分之三十。老百姓们都纷纷找那公主算账,还有些人在网上写了帖子专门骂公主,说如果不废了那公主,就要取消君主立宪制。 结果,民怨四起,硬是逼得那国王把那奢侈无度,不得民心的公主赶出了家门。” 听说后来那公主也托人向傅北极求饶过。他却只是转转手上的戒指,悠闲地喝下一杯红酒后才道:“敢冒犯我最心爱女人的人,不管是谁,不管她离我多远,我都要她粉身碎骨,不得好死。” 第三十二章 傅北极的重生4 阎王听了之后独立良久。 那小鬼把傅北极说得再好,可都比不上一见。 这傅北极果然是个狠角色。眼里面英华熠熠,这时候都不是个糟老头子,而是一坛被岁月催熟的酒。 而且他的对一生挚爱——黎芷媛的痴情,还是他对不爱之人的手段毒辣,分分钟给人感觉像是两个人。 说实在的,就是这么面对面看着他,阎王也不由得开始对傅北极有点不寒而栗,经不住心生畏惧。 但他毕竟是阎王。堂堂神仙,怎么可以害怕一个区区凡人。于是他便站得笔挺,瞪大了一双比国宝更加黑的眼圈,硬是在在那里装威武。 然而阎王站在那里老半天,然而头发却掉了一大把。原本还生得不错的阎王顿时像极了一棵枯树,远远望去,比那头发花白,却仍旧眉清目秀的傅北极差远了。 底下的小鬼纷纷在议论阎王,而阎王自己也觉得非常尴尬加痛苦。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他刚遇到情敌,就被对方那超生脱俗的气质给秒杀了,这也太丢神仙的脸了。 过重的压力终于刺激了一把阎王的智商。他清了清嗓子,开口道:“要是想重生也行。只是最近这重生隧道有点坏了,需要检修。 如果你要尽早用的话,得贡献点修这材料才行。” 傅北极在商场上厮杀多年,早已见惯了各种老千。此刻对上阎王,也是丝毫不输气势。只见他向前走了一大步,对阎王道:“我该贡献什么材料,啊。” 最后这句话充满了玉碎金裂的味道,阎王很和谐地向后退了三步,自己还美其名曰:“大人不记小人过。” 实际上底下的小鬼都清晰地见到了他额头上滚落的层层汗珠。 但阎王不知道,此刻,傅北极已经是被逼上梁山的林冲,再没有后路。 如果不能重生,见到他最爱的黎芷媛的话,他宁愿永不超生。 因为这样,他就不用面对那个冷清的,没有黎芷媛的世界。 世人都说,他傅北极长了一副男神脸孔,过得日子也像神仙一样清心寡欲。实际上他很渴望可以过平凡人的生活。 每天下班的时候,可以看着心爱的妻子站在那开放式的厨房旁边,看他做菜给她吃。 他知道,黎芷媛不太会做菜。可他觉得,女人不一定要很会做菜,他会做就行了; 他知道黎芷媛是影后,为了拍戏,经常在现场吃盒饭。有时候到了深山野林里面演戏,她总是会把野果当正经饭吃。 这样很不好,他知道,黎芷媛其实是很挑食的。所有,他特地拜了几名大师傅来学习,甚至后来还考了好几个证书。比如说一级厨师证,甲级烘焙证,法国料理最佳创意奖,神秘东方美食创作者。 甚至他旗下的一家酒店,就是为了给黎芷媛做出美味的饭食而开立的。 他的竞争对手都说,他是个商业鬼才。随便开的一家酒店,都能成为世界知名的美食之王。却不知道,在那家专门给上流社会做饭,外号上流社会御厨房的美色酒店,它最初开设的目的,却仅仅是为了能够给黎芷媛做一顿美味的饭菜。 有好多次,傅北极疏通了她剧组的导演,给黎芷媛送去了他亲手做的红豆粥,山药枣泥糕,茯苓鸡汤,绿豆莲蓉汤圆。 看着她像个馋猫似地吃着,他真的觉得好幸福。 第三十三章 傅北极的重生5 就连助理小冯,这时候像个啰嗦的母鸡一样,在他耳边嘟囔着:“傅总,您为了来给黎芷媛送吃的,耽误了一笔国际大单,真是不划算。还有,那美色酒店一个小时就能收入1000万美元,你却让他们停下所有的运作管理。只为了配合您给黎芷媛做一顿好吃的,这也实在是,太太败家了点。” 小冯知道,这是难得的可以拍老虎屁股的时机。因为只要涉及黎芷媛,老板就会变成一名纯情美少男。这时候不报仇,等到何时?当然是得尽情地出平日里被老板欺压的恶气。 但是其实,笑够了的小冯,心里也有点暗暗为老板鸣不平。 别人不清楚,对他这个贴身助理来说。老板的心思,他比谁都清楚。 小冯更知道,这世上再没有比老板更加痴情的男人。 这话要是被外人听见,一定会当成个大笑话。因为老板总是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异常狠厉无情,对凡是敢动一点点对不起老板念头的人,都会把对方斩尽杀绝。手段之残酷狠辣,堪比猛虎下山,青龙出海。虎啸龙吟下,山林海洋中的宵小无不臣服其足下。 可那背后的辛酸痛苦,又有几个人知道? 傅北极的爷爷傅三海是华人首富,不但财产多,家人更多。傅三海一生光是正式的太太就娶了八个,私底下的情人更是如过海之鲫。有多少儿女孙子,想也知道。 傅北极的父亲傅卫东,是傅三海在解放前留在大陆的原配生的儿子。后来,傅卫东把十五岁的儿子傅北极送去傅家大宅,就是打着一半躲避国内计划生育查寻,一半争产的目的。 一大群亲戚面和心不和,各个像是乌骨鸡似地盯着傅三海的财产。十五岁的半大小子在周围都是虎狼的环境下,连吃一口饭,喝一口水都得看人家的脸色。当然会为了自保,而变成最凶最恶的万兽之王。 然而只有他小冯知道,看起来无坚不摧的傅北极,他有什么缺点。 因为只要一遇到能让黎芷媛开心的事情,老板傅北极就会立刻化身一个二十四孝的好好先生。 他会对小冯一律开绿灯。还会好心情地不去和小冯计较。因为他知道,那几百亿的单子买不回这样的一分钟。那漫长的一分钟里,黎芷媛是因为他傅北极,而舒心畅意地笑一场。 也只有这个时候,黎芷媛才不会抗拒傅北极为她做的事,也不会因为厌恶,而将傅北极送她的法国巴黎,空运过来的紫玫瑰扔进垃圾桶。 对于傅北极来说,黎芷媛是他的魔咒。挣不脱,逃不掉,偏偏自己还乐在其中,受尽百般相思苦,万种被虐难也不退缩。 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小冯暗暗叹了口气。 然而黎芷媛从不知晓,傅北极到底私下里为她做了多少事。 不过只要能见到她松开的眉头,看到她唇边肆意天真的笑容。傅北极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他曾经是那样地绝望过,那时候只有黎芷媛对他露出了微笑。所以现在,他要永远守护她。 然而,傅北极前生,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错过了黎芷媛。任凭他悔断了肠子,而后独孤终老。可黎芷媛就是无法回到他身边。 看着那重生隧道,傅北极发誓。等这次重生成功了,自己一定要小心地,轻柔地把黎芷媛揽入怀中。对她诉尽心中的无限相思。 “小媛,其实你别看外人都说我是霸道总裁。其实我出了做饭,还很会刷碗,拖地,洗衣,做饭。 除了不能怀孕生孩子,所有旧社会小媳妇必须具备的技能,我都会。所以你放心大胆地嫁给我好了,我一定会在家里把你宠成公主。你大可以十指不沾阳春水,因为皮糙肉厚的我来干这些粗活就好。 而在外面,我会化身成女王身边最忠诚的骑士。让你尽情地发出万丈光芒,我就在你身后,为你扫清一切障碍。 请你相信我,不要再抗拒我的爱。因为我爱你的心是热的,甚至是滚烫的。它不跟我的外壳一样,是冰冷的。 也请求你,接受我的爱。 第三十四章 傅北极的重生6 如此卑微,简直不像是傅北极。然而,人总是有多面性的。表面上看到的,往往不是事情的真相。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傅北极呢?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七岁时,被小镇孩子们骂是野孩子,被揍得鼻青脸肿,还只能回去再挨一顿打骂,晚上偷偷躲在角落里偷吃剩饭的可怜虫,他是傅北极。 十五岁时,不管怎么苦苦哀求。父亲却眼都不眨一下就把他送去爷爷的大宅。而那时候,傅卫东明明有能力让儿子即便留学,也可以住在傅卫东名下的豪华公寓里。可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还有对傅三海当年抛弃他们母子,害得他受尽了别人的白眼这一点,傅卫东非常恨。他故意让自己的儿子在父亲傅三海面前晃悠,本身就是出自对父亲的一种报复。 让傅三海知道,他曾多么亏欠了自己的长子傅卫东。也让傅三海那二十几个儿女知道,他傅卫东才是傅家真正的长子嫡孙。 而那个在豪华大宅里,看尽人间冷暖,以至于心慢慢变冷的倔强少年,他也是傅北极。 刚满十八岁,他就立刻从爷爷家搬出来独立。在群狼环伺下苦苦挣扎。只凭一身血肉,硬是从老虎口里抢下了食物。为了省钱,在创业初期,甚至用酱油下饭。以至于瘦成排骨,皮肤黝黑的青年,那也是傅北极。 头破血流,甚至伤筋动骨的相搏下,才拼下了傅氏集团的傅北极。他应该是残忍的,没有一丝人性的。 但现在,他竟然说出这样软弱的话,简直不可思议,堪称奇迹。 然而这一切都只因为,他爱黎芷媛。爱到无法想象,不能估量。爱到他自己想要收回,却怎么都无力阻止他爱黎芷媛的这个事实。 不得不说,爱情就是这样一种极度神奇的物事。 它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会令人迷茫,让一个极度骄傲的人把头低到尘土里。谁先爱了,谁爱得比较深,那这个人就输了。 而傅北极对上黎芷媛,他永远都输。 他的样子落入阎王眼里,更加惹阎王嫉恨。如果愤怒可以加以计算,那么阎王此时的怒火,必定有一万度。孙悟空当年取经时路过的火焰山也没他的怒火盛。 只因为,阎王心中也有对黎芷媛的爱慕之意。只是他故意伪装,不许任何人看出和说破,而且他自己甚至连对自己承认的勇气也没有。 所以,他只能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故意刁难傅北极。嘴里还念念有词道:“这世上从来没人,不对,是没神可以这样痴情的。所以,这必定是假的,假的。” 阎王又跺脚,又是念念有词的样子十分好笑。 不光傅北极在暗暗好笑,就连底下的小鬼都捂住了嘴巴。 于是,众目睽睽下耍无赖的阎王,他便先甩了下自己的头发,然后对傅北极道:“你要是想走这重生隧道,就拿你那五十年,商场厮杀的智慧和经验来换。” 说完这话,阎王得意洋洋地变出了把椅子,凳子还有一壶茶。他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悠闲地闭上了眼睛。那样子真是比神仙还神仙。 他真是太得意了,他果然是个有大智慧的神仙。随便一张口,就说了件傅北极绝对做不到的事。 接下来嘛,只要傅北极一拒绝。他就有借口光明正大地让傅北极回去投胎。反正也没哪只鬼,有胆子说他是滥用职权,阻挡资格够的人重生。 再然后嘛,等傅北极再一次投胎的时候,他就找几个好朋友神仙,让他投胎到天下最穷的人家家里。让他受尽人间所有苦难的事。 不能和心爱的人重聚,饱尝相思之苦。然后,他这个阎王再找个机会,公报私仇把傅北极挫骨扬灰,这才勉强算是报了半剑之仇。 第三十五章 傅北极的重生6 谁敢阻挡我和小媛,我就杀谁 阎王堂堂一个神仙,为什么要如此费尽心机地对付一个凡人? 只因为阎王的心里像是镜子一样清楚。 黎芷媛跟傅北极之间,应该是有某种误会。傅北极绝对不是黎芷媛认为的那种负心汉。如果天下有这种负心汉,那所谓的痴情男应该都能去上吊了。他今天只是粗略地接触了下傅北极,却已经懂了这个比白银还要白的道理。 可是就是清楚,心里的嫉恨才会越重。像是毒蛇一样盘旋着他的心,让他痛不欲生。 而他现在看似悠闲,实际上一闭上眼睛。他就能见到黎芷媛和傅北极比翼双飞,恩爱有加的模样。 他们两个男的是唇红齿白,秀美更胜女子,远望却如一座高山。人站在其下,只会心生敬意,而不敢有任何亵渎之意。女的则是远望气质略显清冷,如淡淡月华铺洒地面。近看却是花中之王,美得让群花在她面前失色还不提。光是她的一颦一笑,都似乎是太阳倾下了一团火焰。灼灼燃烧下的明艳,真是丽得不可言传。 那场面越是男女登对,般配不已。他就越是恨。 抬头望了望傅北极,他却只是不可置否地摇了摇头。那一双饱经世故,看透世情的眼睛犹如x光一般,清楚地将阎王心里所思所想展露出来。 平日里威风八面的阎王,他此时却犹如被钉子钉在了原地,任由傅北极打量。 片刻后,回过神的阎王他擦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气得在原地走了大半天才消了气。 经过这一场,他心中的怒意更盛。凭什么,凭什么傅北极明明是个凡人,却能拥有这样强大的能力。让他这个阎王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只见了耗子的猫,老半天说不出一个“不”字。 对,这一定是他之前走狗屎运。所以他才能顺利走过,千万年都没几个人能趟过的难关,也能拥有天大的权势。 现在他还能平安顺利地重生,接着就顺利和黎芷媛再续前缘。从此两人结为连理,永不分离。 可是天下的好事,哪能都被他给占了。阎王选择性忽略了傅北极曾吃过的苦。只是一脸奸笑地想着:现在,他阎王就是要夺走所有重生的人,梦寐以求的金手指,让傅北极变成一个普通人。这样,他就没法拥有“好运气”了。 然而,傅北极的强大气场,却让阎王也开始瑟瑟发抖。 于是他眼珠子一转,就想到了一个特别恶毒的主意。谁让他傅北极平日里在凡间称王称霸惯了,来了他阎罗界也不知道收敛。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几乎收买了所有阎罗界的小鬼们。他们都被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爱给感动地稀里哗啦,丝毫不顾及他这个真正老大的颜面,还有阎王心中美好的另一半——黎芷媛。 所以他现在就要让傅北极知道,到底谁是这里真正的老大,谁才能够和黎芷媛牵手成功。 于是阎王便道:“现在你要是选择重生在黎芷媛之后五年,也就是她二十四岁,那就去吧。” 阎王心想:“就让你一重生,就立刻和心爱的人分离。” 傅北极却终于忍无可忍了。他毕竟是个狠角色。而且在他的人生里,除了黎芷媛。其他任何人都休想占他一星半点的便宜。 他一把将阎王的脖领子给揪住,在他胸口狠狠踹了好几脚。 然后才对着吐血的阎王说道:“你个王八蛋。老子对你一忍再忍,你却得寸进尺,今天老子就先拆了你的骨头,在砸了你这阎罗殿。” 周围的小鬼都跑出来拉架。有人求饶,有人说好话。可他却一脸狠辣地将所有人都吓退。接着对阎王说道:“谁敢拆散我和小媛,我就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我才不管你是不是神仙,我都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第三十六章 傅北极的重生7 说完后,傅北极便狠狠收拾了一顿阎王。这世上就是有一种人,他们属于倔驴型。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好好跟他说没有任何效果,反而是甩他们两个耳光,再踹他们两脚会比较有用。 一直到阎王喷出一大口淤血,脸上如同开了衣料铺一样的鲜艳,傅北极这才住了手。 远远望去,傅北极看起来更像是正气凛然的阎王,而倒在地上,顶着乌青的眼眶,缩成一团软泥的阎王,看起来连一般体面些的小鬼都不如。 阎王叱咤风云多年,此时看到周围的小鬼和鬼差们在周围小声议论自己。他真是恨不得,地上立刻能有个地缝。这样他就能钻进去,不用听到这些话。 “什么阎王,我觉得他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只会对我们这些善良软弱的小鬼们厉害,一看到真正厉害的家伙,就变成了只软脚虾。” “傅总好帅,要不是他早已经心有所属,而且还心如磐石,对那女的死心塌地,我还真想给他生只猴子。” 这些话语,刺得阎王面目无光。他突然想通了。如果这次不给傅北极个厉害瞧,他也就不用在阎罗界混了。 他眼珠子一转,立刻从地下爬了起来。若无其事地掸了下身上的灰,然后谄媚地说道:“傅总饶命,小的说的话的确是唯一的方法。您生前实在是造了太多的杀债。 虽说是那些人想要杀你在前,但是毕竟人命宝贵。所以小的查了下你的运薄。如果您现在不放弃前世商场里面学来的经验和技能,那您就得重生在黎芷媛重生后两年后。这两年,可是会有很多的变故呦。?” 阎王故意拉长了嗓子,傅北极不由得想起了前世的事情。 十八岁的他因为觉得,自己那时候还没能力带给黎芷媛幸福。所以就没有早早出现在她的面前。 可是,小媛。你知道吗?当我看到你穿着一件白色的公主裙,笑容甜美地出现在美国时代广场的大荧幕上。 而满身灰尘的我,只能扛着瓦斯在荧幕下看着你。那时候,我的心里有多难过。 你是那么的美丽高贵,像是仙女一样迷住了所有男人的目光。在我什么都不能给你,像极了一只渴望吃到天鹅肉的癞蛤蟆的时候,我又有什么颜面出现在你面前。 你可以不在乎,我却必须在自己有能力送你一颗一百克拉钻石戒指的时候,才能踩着五彩祥云,化身成王子出现在你面前。 这不是我的自尊心太强,而是身为男人,必须该有的担当。 可是,上帝却对我那样残忍。那天,我终于签了一个大单,可以送给你一把纽约的豪宅钥匙,手机上却涌现出来你与洪世恒的照片。 你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温柔,好像能掐出水一般。那一刻,我真觉得不如死了的好。这样,我就不用承受这样的锥心之痛。 第三十七章 傅北极的重生8 想到这里,他的心就一个劲地抽。“小媛,对不起。我不该对自己要求那么苛刻,也不该对你那么没信心。我知道,你是那种在乎真心,胜过物质条件的好女孩。” 是我害你有机会和洪世恒那个渣男接触。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你的眼里,都看不到我,这是我的报应。 重生一次,我必定会挽回所有悲剧。 你,信我。 傅北极从回忆里醒来。他脸上的软弱之色顿时变成了坚毅果敢。仔细地打量了半天阎王,确定他这次不敢再乱说的时候,他沉稳道:“那就送我回到,小媛重生的时候。这次,我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到渣男和贱女的伤害。还要和她一起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 阎王大大地送了口气。他正打算动手的时候,突然有点好奇,可却拉不下脸。再说,被傅北极那样一顿收拾,他也的确有些后怕。 于是,他身边的一位小鬼便贴心地,替阎王开口问道:“你们的梦想是什么?你前世除了没能得到黎芷媛。其他男人视为天上星星一般的难题,你都有了。” 傅北极此时不知想起了什么,他的话语像是浸在了月光里。连语气都由不得温柔了不少。他道:“我们国家拥有五千年的历史,比起所谓的金元帝国——美国,至少多了四千八百年。是目前世界四大古老文明古国中,唯一一个不但没有消失,更没有中断的文化大国。 这其中,踊跃出了无数英雄豪杰,他们的事迹被无数人传唱。这才是我们国人应该引以自豪,甚至拿来宣扬给全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的儒家思想影响了整个亚洲。古代日本和韩国使用的,都是我国的汉字。 但是近代以来,却有不少国人崇洋媚外。那其中,有些人宁愿当美国贵妇们养的一只狗,也不肯抬起头来当个堂堂正正的国人。 小媛没说出口,但我能清楚她的志向。她希望可以成立我国最大的影视娱乐文化公司,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我们璀璨夺目的文化。 所以我在前世死前就立下遗嘱,把我大部分的遗产用力成立了一个基金会,来奖励所以在文化方面突出的人才。 这是她的梦,我就算倾尽全力,也会为她完成。” 那小鬼随即道:“那你的家人呢?” 傅北极的那样子异常冷酷,眉间的阴沉更像是数九隆冬里,深深结的一层冰。 他眼睛都不愿抬起,便道:“他们并没有对傅氏集团做出什么贡献,凭什么就因为一个姓氏,就可以躺在功劳簿上,随意嚼用那些真正有才干人的血肉。 你别以为我爷爷愿意把他的基业留给我,是有多青睐我。那只是他其他的儿孙都不如我优秀,会败了他用命打回来的江山。他任命我为集团总裁,其实也是变相地把他的儿孙托付给我,我前生,不知道被那些人当成摇钱树。吃我的,喝我的,还说我的坏话。爷爷把江山传给我,我还觉得委屈呢。” 阎王又有些困惑,可是傅北极已经不耐烦了。他一眼扫过去,阎王再不敢多嘴。 一道金光朝傅北极额头上击了下,他所有的商战经验,价值堪比一座金山的记忆在那一瞬间都被取出了。 在他人来说,本来应该是哭天抢地的事。可他却露出了那样如婴儿般纯洁的笑容道:“我不怕天下没有了,因为我可以再去打。我也不畏惧失去什么金手指。因为我傅北极便是天地间最大的王。万物都甘愿臣服在我的脚下,接着排队来亲吻我的手指。 但是,也许老天看不得我这般得意。所以,他还是给了我一个缺陷。让我此生,拥有唯一的软肋。很奇怪,我却觉得这很开心。因为你是我心中最爱,是我生命中不堪失去之重。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宁可什么都不要。如果我再一次失去你,那么这世间所有的美好,桃红柳绿,便跟我绝缘了。 因为一个人的心,无法被杀死两次。 第三十八章 傅北极的重生9 傅北极进入了重生隧道。和黎芷媛不同,他没有遇到任何困难险阻,很顺利地就快走到了头。 与此同时,他的容貌也发生了变化。原来花白的头发逐渐变回乌黑。布满了皱纹的皮肤逐渐变得光滑细嫩。远远望去,傅北极当真是面如冠玉,俊美绮丽更胜女子的一名花美男。只是他的眼神却像老鹰一样锐利,没有任何人敢将他当成女人对待。 有一种人,他是天生的王者。就算没有任何金手指的帮助,他一样可以拥有无比精准的目光,还有异常锋利的武器。 只因他是上帝的宠儿,所以遇到任何在常人来说,可以让他们挫骨削皮,让他们痛不欲生的难题,对他来说,却都可以逢凶化吉,或者干脆化危机为转机。让敌人猛烈的炮火,淬炼出他傅北极钢铁一般的意志。 有一个闻声而来的小鬼,他连路都走不稳,却好奇地探进了小半个头,悄悄对后面的小伙伴们道:“这世上真有这种傻人?不要天助,要自助。” 话还没完全出口,他得到的回应就是妈妈用力地拉起他的耳朵。一个看起来衣着朴素的女鬼,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巴。她额头上全是冷汗,生怕自己儿子的话传进重生隧道。可是已经晚了,里面传来了傅北极流水溅玉般的声音。“是哪个小孩在外面说话。”她吓得浑身发抖,连连向傅北极道歉。 因为传说中,傅北极很残暴,尤其厌恶孩童。传说中,他曾将一个为了生重病的小孩子,而将那小孩摆摊卖假货来为他治病的爸爸斩尽杀绝。 有顺风耳的傅北极,却只是苦笑了下,丝毫没有为自己辩解的意思。 只是他的脸色越发阴寒,看起来脸色越发阴沉。但当他握住心口的坠子时,顿时便像是春寒陡峭时射进的一道阳光,暖意内在其中。 他继续向前,没有理会身后的纷纷扰扰。只是对自己悄声道:“小媛,大家都说我残暴不已,是个大暴君,还有妈妈会用我的名字来吓唬不肯听话的小孩子。在外人眼里,我比老虎还可怕。 可你知道吗?我心里的苦有多浓,多重。坐在傅氏集团总裁的位子上,一点不比当个普通老百姓来得容易。我得为集团上下几百万个家庭负责,我的任何决策,可能都会影响他们的生计。 所以有的时候,我必须得戴着一张恐怖可怕的面具。只有这样,别人才不敢来侵犯我,伤害我。 就像老虎,都说它很恶毒。可是换个角度想,如果它不是森林之王,没有那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还有那惊人的速度和力量,那它早就成了药铺里面的虎骨药,贵妇座下的虎皮坐毯。 他的双手,不自觉地紧紧捏成了拳头。用力太大,以至于关节都发白了。 望着前面,他仿佛又见到了心爱的黎芷媛,于是他再没有平日里的威风八面。只是脆弱地说道:“他们都说,是我逼着爷爷立我为下一任傅家继承人。可谁能信,这是他自己愿意立我,甚至是逼迫我的。 说实话,我傅北极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当初我被逼出傅家大宅,谁也不靠,就靠自己的一双手和智慧,硬是换来了傅氏集团。男子汉大丈夫,本来就得凭自己的真本事在天地间安身立命,靠天靠地靠祖宗,都不算好汉。“ 第三十九章 傅北极的重生10 可是,后来爷爷却用那稀微的亲情打动了我。我始终做不到那样狠心绝情,拒绝一个和我有血亲,又马上要归天的老人。他用枯瘦如树枝的手握住我的手,向我恳求道:‘北极。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就算没有我给你的基业,你也会成为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但是,现在当我求你,接下这个位子。不要让爷爷的任何子孙颠沛流离,也不要让爷爷花了大半辈子打回来的江山改了姓。要不然,爷爷就是死了也不甘心。’ 傅北极当时鬼使神差地就点了头,只因为爷爷是那漫长的生命里,唯一给过他些许亲人感觉的人。他永远记得,那个午后,爷爷一边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一边和他在花园里下棋的场景。 以至于后来有那么多的麻烦,他也是甘之如饴地受了。 之后,傅北极面对的,就不只是一大堆亲人的无视和白眼。他要面对的是二姑的侮辱,小姑笑里藏刀的讽刺,六叔直接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杂种。九姑为了多分点财产,直接雇杀手来杀他。 他是多么不容易维持着偌大的一个傅氏集团。可是那一大堆姑姑叔叔,甚至几个姨奶奶们都合起来给他使了多少绊子。 什么带着病弱孩子的可怜单身爸爸,还有什么父亲病重,被迫出来进演艺圈的演员。 都不过是,他那堆极品亲戚们用来收拾他的方法。刚开始,他还有心思为自己辩解。后来,次数多了。他也懒得为自己解释。干脆就给外界一个魔王的印象。这样,也省下了好多麻烦。 只是,这次重生。他一定要告诉心爱的小媛。 “不是那样,他们那些人说得不是真的。我从没有伤害过孩子,更没有欺压过良善。那个号称给孩子治病,所以才不得已卖假货的人,他是个假的。他一直到了四十岁都是个光棍。那是为了骗人家的钱,所以才编出的借口。 还要那个号称给爸爸治病的演员,他在那上面声泪俱下地哭诉着,他爸爸是如何快要咽气,就只剩最后半口气。有好多观众被感动了,甚至有些小孩子还砸了自己的零用钱,给他捐款。 而事实上,他那已经病入膏肓的爸爸活蹦乱跳地在夏威夷跳草裙舞,喝着几百块钱一杯的果汁,比那神仙还要快活。 所以,我才让人把这两个骗子给抓了进去,还让人好好伺候了他们几顿。 这既是给我那些不安好心的亲戚们一点教训,也是为了让人知道。随便利用社会大众的善心,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也是会吃大亏的。 至于我的名声,反正也被我那些狗屁亲戚们毁得差不多了,再来一条也没什么了不起。 但我真没想到,你会把那些人的胡说八道当成真的。” 傅北极不由得想起了那一天,素来号称“活阎罗”的他,也禁不住瑟瑟发抖了起来。 那是他在忙碌了好几个通宵,终于完成一件大案子后,接着准备好了一大把红玫瑰,要送给刚刚结束拍摄的影后黎芷媛。 站在那里等待的几个小时,他像个傻瓜,心里也是忐忑极了。 可是下了镜,仍旧美得风华绝代的黎芷媛,却在见到他的那一刹那,脸上如花的笑容瞬间凋谢。冰块在她眼中结出,也刺痛了傅北极的内心。他完全没有想到,黎芷媛会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这个该死的土大款,倒了八辈子霉的大混蛋。 你怎么可以这样践踏穷人。我知道,你是富豪子弟,家里特别有钱。可你别忘了。往上数八辈子,你家里一定也有过泥腿子,有过穷人。你现在这样对农民出身的人,你将来一定会不得好死。” 他像是掉进了黑布隆冬的山洞里,外面到处都是风雪。长大了嘴巴想为自己辩解,可是黎芷媛却一把将那红玫瑰打在他的脸上。对他吼道:“我也是苦孩子出身,最恨那些仗着兜里面有几个臭钱,就看不起穷人的人。所以,你现在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那一瞬间,他的心痛到无处安放。为什么,他如此深爱的女孩,会这样地误解他。 可他当时也是年少气盛,几天几夜只睡两个小时的疲累让他失去了理智,丝毫不肯退让。于是便放了狠话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破戏子。我告诉你,像你这样的女人,老子分分钟可以有一打倒贴,你别给脸不要脸。” 其实,这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只可惜,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怎么也收不回来。 那天,他满心期待的,像那束玫瑰一颗火红的心,只换来黎芷媛火辣辣的一记耳光。 他身边的保镖傅力叔叔,看他脸上那红印子,当下就说要找几个人去教训黎芷媛。可他却生平第一次教训了这位年纪可以当自己父亲,更是看着自己从青葱少年走到如今的傅氏集团老总。 傅力叔叔虽然与傅北极没有血亲,但三代都为傅家服务。也曾对年少时的傅北极关爱有加。对傅北极来说,傅力早已经是傅北极的真正叔叔。 然而傅力却第一次见到,自己平日里十分佩服的少主,他用那样狠厉的眼神,揪住自己的脖子道:“不许你碰她一根汗毛,否则我就把你宰成十七八块去喂狗。” 第四十章 阎王的私心1 傅北极走向了他渴望已久的重生。他是得偿所愿了。然而他不知道,一切都不是结束,而是开始。他的漫漫追妻路,不但道阻且长,而且还被人施了诅咒。 若是他知道,恐怕当场就得提着两把菜刀,前来把阎王剁成两大块。 傅北极重生后没多久,围在重生系统旁看热闹的鬼们大都散了。这世上的事情,大都是如此。不管是多么姹紫嫣红的繁华大戏,在落幕后,只会归于一片死水般的沉寂。只有四五个还留在原地感慨,他们还决定要把傅北极和黎芷媛的故事写成话本,让六界都传唱。 而阎王抹了下唇边的血迹,眼里跳动着诡计得逞后的欢喜。而脸上则露出了一个颇为诡异的笑容,他此时竟然比那冥界的曼陀沙华看起来更嗜血。 而后,有个看起来年岁颇长的鬼,在原地发愣了许久后,这才一拍大腿问道:“糟了,老大。傅北极重生到了黎芷媛19岁,他自己21岁那年。 这本来挺好,因为他是超级天才。21岁的时候就已经事业有成,是整个帝都人人都要高看一眼的商场大鳄。 然而,黎芷媛重生后的寿命却不会超过六年,你现在这么拼了老命地让傅北极重生,甚至不惜动用法术来帮他。 可是,等他发现自己只能和黎芷媛有六年相守的时间后,傅北极会不会恨死你,然后找你算账。说实话,他可真厉害,一个能单挑我们一大帮。您和他,我看着都悬。” “哎呦,我的妈呀。”那小鬼顿时被阎王一脚踹到了远方。他原本想要喊两声,可是看到阎王脸黑成锅底之后,就再不敢说什么。 而阎王被戳中了心思后,他先是在地上转了好几个圈,随后对周围的小鬼都怒吼道:“关你们什么事,都给本王把嘴闭上,否则的话,看本王怎么收拾你们。” 那副明显欺软怕硬的模样让周围的小鬼们都异常愤怒。然而官大一级压死人,他们只好唯唯诺诺地应了。不过,心里怎么想,就?????? 而此时已经被嫉妒和怒火冲昏头的阎王,脸上露出了黑暗的笑容。他悄悄对着重生隧道说起了话,好像傅北极就是那重生隧道一样。因为对上真正的傅北极,他的所有心思都像是小孩子胡闹,一下子就被看穿了。所以阎王只好趁他不在的时候道:“我知道你喜欢她,也知道你这次重生,会竭尽全力去追她。烈女怕缠郎,你迟早有一天会打动她的心。可我不甘心,她为什么会是你的。 还有,凭什么你们可以情比金坚,比翼双飞。却独留我一人痛苦,没那么容易。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也决不允许其他人得到。” 最后的几句话几乎是从阎王的牙齿里咬着出来,染上了无数血腥,光是躲在暗处的小鬼们都能感受到这股害怕。 而阎王此刻眼球里燃烧着异常的火焰,脸色也泛起了不正常的红晕。只因他想起了那个如惊鸿一样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女子。 她是如此美好,骤然掠过他那千万年来一团死水的心境。从此,他的心中泛起了无限春意。然而,她却是凡人,今生今世也不能与他这神仙匹配。不,应该说,拥有那样天人之姿的女人,只有天宫里的仙女才能勉强与其相提并论。只要他想一想她,都会觉得这是对她的一种亵渎。 他知道这是一种孽缘,所以他拼尽了力气想要忘记她。然而,越是不愿回忆,她的容貌就越是明显。 美如新月的眉毛,灿如群星入眶的眸子,樱桃一样粉红娇嫩的嘴唇,高高挺起的鼻梁,还有嘴边沁起来娇俏可爱的小酒窝。怎么看,都是一个清新迷人的小精灵。然而,一说话,一有动作,就立刻会有一股女王的气势充斥期间。眼里跳动的,是从太阳那里借来的光芒。闪耀夺目,令人移不开视线。 第四十一章 只要傅总幸福,我愿成为海上的泡沫 看见阎王因为想起了心上人,脸上露出了痴迷的样子,底下的小鬼怎能不抓住这个大好的八卦机会。他们有的拿起笔来画下了阎王此时的蠢样子,有的则趁机议论了起来。 “那位黎小姐真是好看,我在阎罗界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一个貌似年幼的小鬼,一边谈论黎芷媛,一边情不自禁地留下了口水。 “是啊,是啊。听人家说,女人长得好看,就是那个站在湖边会死鱼,坐在林旁会吓雁。我看黎小姐如果对着天上的天鹅笑一笑,天鹅都得羞愧得从天上掉下来。”又一个貌似中年油腻大叔,他满眼花痴,看起来像是个开了屏的中年孔雀。 “我呸,你会不会说话。那叫沉鱼落雁。不过看黎小姐的姿色,也当真堪得闭月羞花这一赞。我哪,来得比较晚,所以没见过杨贵妃,不过要是杨贵妃长成黎小姐那副模样。别说‘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我就算为她把命给搭上都心甘情愿。”一个看起来二十余岁,实际年纪无人可知的小年轻,他不知道见过了多少美女,却由不得说出了这样的话。 “你们说什么呢?都小声点。自从那位黎小姐走了之后,咱们老大就心情不太好。现在,又被傅北极给狠狠收拾了一顿。我看哪,现在谁都不要去打扰老大。毕竟这失恋,又被人踩在脚下的滋味很不好受。”一个似乎知道内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小鬼好心安慰道。 眼看阎王要转过身了。刚刚还很大胆的一群鬼们顿时心有戚戚地同时逃跑。只有那个刚刚开口,劝阎王的老鬼腿脚不方便。走两步就喘气,所以跑不远。而且怎么都不肯听人劝,硬是躲在离阎王特别近的地方。其他人劝也劝不听,只好自己先跑了。 而阎王其实理智并没有回笼。他一个人立在那里,长长的影子拖在地上,看起来真是落寞不已。 而阎王的脸上却异常兴奋,连说出的话都似乎是滚烫的:“傅北极,黎芷媛。重生后便可以化解误会,顺利相爱吗?没那么容易。我就是要你们就算化解了误会,相守的时间也如此短暂。像是天边的流星,一下子就没了。你们以为我就是要你们早早就阴阳两隔,相爱却不能相守。 因为得到后,再失去的痛苦,比起求而不得,痛上万倍。我就是要你们比我痛苦,谁让我得不到黎芷媛的心,谁让她不愿意留下来。谁让那个傅北极要那么嚣张跋扈,谁要他要表现出一副那么爱黎芷媛,非卿不娶的模样,看着就让人恶心。” 此时的阎王看起来恐怖极了,完全没有之前那副对着傅北极的软蛋样,也没有平时威风凛凛的神仙样。 这个躲起来的老鬼偷偷从阎王的口里得知了真相,她不知道怎的,就流了好多眼泪。 只因为她觉得,黎芷媛和傅北极,真的好让人可惜。 傅北极是好人,生前曾经给她爸妈送去了好多御寒的衣物,这才让她穷得什么都没有的爸妈度过了那个寒冬。而他一手设立的“傅黎芷媛基金”,则让她从一个贫困山区的小女孩,涅盘重生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帝都白领。 从情窦初开的十三岁,一直到青春逼人的二十四岁。虽然比不上黎芷媛的倾国倾城,不过她亦是冰肌玉骨的美人一名。可她一直以来,却都拒绝了身旁所有男子的追求。只因为她清楚,她一生挚爱只有一人。 那个人称恐怖至极,活阎王的傅总。那个总是独自一人看着手机上的照片,活得清心寡欲到非人类的傅总。 她耗尽了一切来打动他的心,可惜他的心是世上最坚硬的磐石,任凭她如何努力,也化不开分毫。所以,她放弃了。选择了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过了一辈子平安幸福的人生。然而,如此优秀的傅总,却是形单影只地过了一辈子。 如今,前世寿终正寝,正打算去投胎的这个鬼,她再想起那个高大挺拔,俊秀昳丽的身影,脸还是不由得红了,像个十八岁的姑娘。 “傅总,我前生花了那么多时间来爱您。可惜您的眼里心里,始终只有黎芷媛一个女人。现在我认输,如果只有黎芷媛可以让您幸福的话,那我会帮您。因为只要您脸上能呈现出春风般的笑容,我就甘愿变成海上的泡沫。因为我也一样爱您,像您爱黎芷媛那样。不求回报,只要您幸福就好。” 这个身影,像是猫一样慢慢接近阎王?????? 第四十二章 两人的婚约1 黎芷媛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五脏六腑里面一阵阵的剧痛,像抽水机那样不断向上抽。四周漆黑一片,恍惚间她还以为自己仍旧在那座别墅里。不过往左面那么一瞧,那白玛丽还在梦里睡得正香。 她悄然走进了浴室里。滚烫的水打在她身上,凝滑如同白玉的肌肤,不多时便多了一片又一片红色的印子。这应该很烫,可是黎芷媛却丝毫没有从那水浪下走开的意图。她满脑子想得,都是怎样来报仇。还有,怎样来洗干净她心中的无限遐想。 那重生旋风果然厉害。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发作了。记得上次发作,还是在那座富丽堂皇,连一些皇室的宫殿都比不上的别墅里。 她的脑子里不由自主的就出现了那个高大英俊,艳丽得像是女子的男人。越想,她就觉得心口的疼痛越重。所以她拼命地摇着头,要将那三个月的时光连同那个男子,还有那一纸荒唐的婚约完全摇出脑袋,仿佛那些人,那些事从来不存在她的生命中一样。 可惜,那只是仿佛。 她不知道怎么了,为什么只是单纯的一夜情,就会被那个男人捉住,硬是要对他负责。看他生得一表人才,比女人还美的样子。想必只要招招手指,多的是女人愿意送上门。 直到她想清楚了这个人的脸。她这才想起,原来是他。是那个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都不肯放过她的男人。 她当时真的很愤怒,前世是用巧取。玫瑰,跑车,还有大钻戒轮流往她脑袋上砸。这一世他则变聪明了。用的是豪夺加巧取,比以前更可恶。犹如恶狼加狐狸,险恶又狡猾。 巧取的时候,她可以将他所有的礼物甩到他的脸上。豪夺的时候,她也可以誓死不认。然而,当二者结合起来的时候,她却有点?????? 当她被关在那个黄金笼子里的时候,她就打定了主意,此生绝不会屈服。她是飞在广袤天空中的大雁,绝不会愿意当一只笼中的金丝雀。哪怕这笼子,是用黄金,钻石还有珍珠做成的。是无数女子心里羡慕至极的富太太,少奶奶生活。可是对她来说,只有自己亲手挣来的钱,花起来才踏实。别人给予的,哪怕是天下至尊的皇后之位,她也不在乎。因为所谓皇后,不过是皇帝的一枚棋子。甚至可以说是皇帝的奴才。要不然为什么说,皇后是总走在皇帝身后的女人。 只有那些最没出息的女人,才会以嫁个富豪老公,拴住那个富豪老公为人生的目标。整天泡在美容院,生怕自己脸上多了一条皱纹。又拼了命地生儿子,全部考虑自己的身体情况,也不顾忌肚子里面女宝宝的生存权。这样以夫为尊的思想,正是女人的耻辱。 真正美好的女人,是走出去,和男人一样厮杀在职场上。岁月流逝,会带走她们姣好的容颜。可是同时,也会留给她们一颗宁静安好的心。 她黎芷媛前生想做的,是站在心爱男人身边,和他并肩携手,一起面对风雨的女人。然而,这个心愿就像是肥皂泡。五光十色,一阵风来就碎得连渣都不剩。为什么呢?因为这肥皂泡是用玻璃做成的,碎片全被黎芷媛吞进了肚子里。和着血泪的她发誓,重生一世,她要做一个狠心绝情,对敌人斩草除根,对自己珍重以待的人。 也许会有人骂她自私,她会冷笑着还击他们道:“人生在天地间,谁也不是圣人。有点私心很正常。再说,你如果连自己都不珍视自己,别人就更会把你当成是脚底的泥,随意践踏。” 如今的黎芷媛,已不相信任何男人。更不需要他们用花言巧语来再次哄骗她,伤害她一次。 重生一次,她势必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自我。 第四十三章 两人的婚约2 但是,有没有人能告诉黎芷媛。当你遇到一枚貌似霸道总裁,实则整颗心都扑在她身上的总裁时,她该如何拒绝这个男人。 那天晚上,当她已经待在那座皇宫里面三个月,却第一次发作重生轨道带来的后患。 那个像狼一样的男子,平日里都是衣冠楚楚。那天却是衣衫不整,狂躁地在她床边走来走去。还赤红着眼睛,看起来可怕极了。 她就那样默默看着他,把所有来给自己看诊的医生,都骂到抬不起头,接着又在床边守了自己一整夜。 这个男人,应该是心疼自己的吧。不然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神情。仿佛正在受苦受难的人,是他而不是她。 然而,黎芷媛看着他的脸。心里想得却是,这是一个怎样演技高超的骗子。如果不是今天下午的那件事,想必现在,就算铁打的心肠,也会有点化了吧。毕竟有一个男人,对自己的衣食住行打理得无微不至。黎芷媛的一些生活细节,比如说,不喜欢吃番茄,却最喜欢吃研到七分碎的番茄酱,当她亲眼见到那个男人,他把身上价值几十万美金的手工定制西装,围在自己身上当围裙,然后仔细研磨每一颗西红柿,甚至还小心地挑走所有的西红柿籽的时候,她真的觉得,有一束阳光射进了她的心里。 只可惜,她忘了一件事。冬天里的太阳看起来很大很好看,实际上等它落下去,留在当地的人,就只能感受到更急刺骨的寒冷。就如同,她曾对洪世恒付出的真心,让她啃了一嘴玻璃碴一样。 曾经以为狗血到离奇的故事,只会出现在她出演的电视剧里面的故事,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好神奇。第二反应是,好可怕。这一定是假的,是梦。 而且,这个故事是真实的,真实到足以粉碎她对眼前男子仅有的一点点好感。再把自己置于冬季的西伯利亚雪地里,让那零下三四十度的,号称地狱里吹来的鬼风吹醒她的理智。让她能变成和那天气一样寒冷的人儿。 这样,她才能活下去。 那些尘封在她心底深处的往事,这时候却复苏了过来。 七岁刚懂事的时候,她就听人说过。“黎芷媛,你可是个千金大小姐。”“黎芷媛,你是落了毛的凤凰。不过这贵种就是贵种,果然是国色天香,不像一般人家能生出的女孩。” 那些或是讥笑,或是羡慕的眼光,她前世从来都没注意过。如果她家祖上真是个很有钱的大地主,那就,就好了。她就不用每天上山砍柴,回来喂猪。包揽了家里所以的家务活后,还得抽时间在煤油灯下看书。 只是听得多了,她终于有一天,对着那群不怀好意的小孩喊道:“不许你们乱说了,否则等我真成了千金大小姐,我第一个就把你们的皮给拆了。” 那群半大不小的小孩,正是猫憎狗嫌的年纪。听了她的话。四散逃走,可是嘴里还不忘喊着。“黎家的天仙生气了,大家快跑。”“明天咱们再来。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像是画里的一样,咱们明天谁都得来呀。”“好,不见不散。” 她那时候拼劲全力打跑了那群小孩,自己却一屁股坐在了山坡上掉眼泪。 “哼,谁不希望自己可以是个千金大小姐。每天睁眼就是各种漂亮衣服。什么活也不用干,只需要美美地坐上马车,等王子来吻自己的手背就好。” 可是,黎芷媛走到了河水旁,对着水照自己的模样。微风吹过,似乎都在感叹,这比世上所有的花都美丽惊人的容貌。 黎芷媛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盈盈的眼波和水波和在了一起,也不知道是谁为谁增添了丽色。 她再看看自己的手,上面却有一块砍柴时留下的伤疤。 对于常人来说没什么,可她却生得那般倾国倾城,眉笔难描。连手脚都比一般山里的女孩子们生得美丽动人。这块疤看起来,就显得格外明显。犹如满月中的一点褐色,难看极了。 第四十四章 两人的婚约3 当时她还不知道,也不相信那些鬼话。就算对于自己超出常人的美貌,也没有什么太过的感觉。毕竟,人最熟悉的就是自己的样貌。整天看,就算是嫦娥也会看腻。 她那时候,只觉得那些人真的好讨厌。就总在她砍柴,还有放牛的时候来捣乱。还得她只能躲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悄悄地看书。生在一个那么贫穷的地方,她要走出那一望无际,层峦叠嶂的大山。那就只有高考这一条路。 那时候,黎芷媛也不清楚。生在那样家徒四壁,什么都没有的家里。她那超出常人人的美貌,就是她自己最大的灾难。村支书13岁的儿子,早已经把雪肤花貌,冰肌玉骨的黎芷媛当成了碗里的肉。 一匹布,三只羊,贪婪的她继奶奶木秀兰就定下了她的终身。然而,这一次,她一向软弱的爷爷黎良才却反抗了。 他不顾木秀兰的软磨硬泡,硬是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把那聘礼送回了村支书家,还当着众人的面说道:“我家小媛已经许人了,你们谁都别来打她的主意。” 村支书看着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的黎良才,他脸上的神气,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平日里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的村支书,硬是收回了那聘礼。 为了这件事,木秀兰足足半个月没给黎良才一个好脸色。当然,难听的话也是撂了一大箩筐。 “你那小孙女除了长得那张脸,还有什么地方值钱。” “村支书家那么有钱,他家至少有两头牛。这婚事不答应,怎么你想让你那小孙女,上天嫁玉帝不成。” 只可惜,她那时候太年幼,不懂木秀兰慈眉善目的面孔下,藏着的毒蛇面目。她竟然还安慰起木秀兰道:“奶奶,我会为你挣来十头牛,咱们不稀罕他们家的。”现在想起,当时木秀兰听了这话后,当场眼睛底就能夹死苍蝇。只是勉强挤出个笑容道:“好,我们小媛真乖,奶奶记住了。”结果在她独自一人逃亡帝都,风里雨里终于闯出一番事业的时候,木秀兰果然来要债了。 木秀兰和她的女儿,跟前世的黎芷媛要了一辈子的钱。想到这里,她就恨到骨子里。 并不只是为了那些以亿为单位计算的钱,还有那些错给的关心。 “小媛,乖。你妈妈走了不要紧,你以后就是姑姑的亲女儿。有姑姑一口干的,绝不会给你一口稀的。”汪小梅身后藏着一大笔黎芷媛妈妈赵改红寄来的钞票。她像割肉似地,从怀里抽出了一两张面额最小的。然后竭力挤出了笑容对只有凳子腿那么高的黎芷媛说道:“乖,姑姑给你零花钱,你去买两朵珠花戴戴。” 木秀兰笑得和蔼。“小媛,乖。把姑姑家的哥哥姐姐们的活都干了吧。他们上了一天课很累了。我们小媛是好孩子,会替大人分忧吧。” 这种瞎话让没有扁担高的黎芷媛,踩着板凳开始了做饭,烧水,刷锅,洗菜。 甚至再后来,把她身上背着的所谓婚约,也拱手送给了她的表姐白玛丽。 第四十五章 两人的婚约4 当时的她,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早已有了另一纸婚约的事,并不是她爷爷说来推拒村支书家婚事的说辞。当爷爷用慈爱混合孺慕的目光打量着她时,她只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明明她是爷爷的孙女,为什么爷爷要用那样佩服的眼光来瞧她。 但是木秀兰和黎良才当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却敏锐地察觉出,这事一定有蹊跷。 木秀兰当时就在心里呸道:“你个老不死,当初说好了会把我的女儿当成是你亲生的。结果呢,这有了好的,你就不想着我嫡亲的外孙女,只想着你那狐狸精投胎的孙女,你可恶。” 她直觉上就忽略了这么多年,汪小梅从娘家得的接济,还要赵改红给女儿黎芷媛的抚养费。她只觉得,这些钱,还不够,怎么都不够。 怎么才够呢?人心不足蛇吞象。前世木秀兰将黎芷媛的骨头里的骨髓都吸干了,还觉得不够。 黎芷媛紧紧捏住了拳头,对自己道:“木秀兰,你给我等着。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世事如戏,这话说来一点都不假。曾经让她那样深爱的奶奶和姑姑,她们其实是披着人皮的豺狼。而那个整天只知道挥舞耙子,对种地说得头头是道,其余的连半句都不说的人,却竟然会是李麒誉的儿子李芳才(为了躲避仇人,所以改为黎良才。在江左的方言里,衡和良发音相近) 而她那个整天只会教教小学生的老爸,没事就喝得醉乎乎的老爸。胡子垃碴了也不剪,衣服臭了也不换的老爸,竟然会是出身海内名家的李家子孙。这样算下来,她黎芷媛的本姓也是李,正是李家第一百三十二代子孙。家谱中记得清清楚楚。“杜衡芳芷”,她正好是芷字辈的孩子。 那个从清朝开始便出了二百多进士,其中有十一名是尚书,侍郎,巡抚,布政使这种不是在中央掌握大权,就是封疆大吏的高官。 这种事,前世打死她也不信啊。然而,今世当她看到爷爷送给她的护身符,看到里面有一个眉眼间长得和她很相似,但却多了一分飘逸出尘的美男子照片,还有后面写了这一连串的话时,她确确实实地信了。 “吾儿衡才,我李氏一族自明末清初便已是着名家族,奈何三百年繁衍下来,内里污糟一片,外又适逢乱世。我李氏已是将倒之树,只待为父闭眼,李氏顿时便会倒塌。 为父今年已是七十高寿,虽死无怨。然却觉无颜面对祖宗,更愧对吾儿。但我相信,我后辈子孙必定有出色之人,可以重振我李氏天下。 留下万贯家财,不如留下祖上德行。 吾儿,切记。为人当以信为本。人无信不立。更需要以仁为本。富而不仁,如树无养分。凡我子孙,当将取得财富回报社会大众。大清宣统三年” 那俊秀飘逸到快要飞出来的行楷,虽然因为执笔人年纪老迈,再加上心情不佳,所以有了多处的停顿。然而,这却像是明珠微瑕,丝毫无损它本来的光芒。字字句句都是爱子之心。 当她看到李杜资字麒誉(当时的人流行喊字,不喊名。)留下的家谱,再回忆起自己家取特殊名字的方法,那一刹那,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 很奇特,通过这张照片,黎芷媛隔着一个世纪看到了自己曾祖父的风采。那种血脉间的呼应,让她对自己素未谋面的曾祖父,莫名既有了好感。 第四十六章 两人的婚约5 他们已经隔了四代,可是眉目却生得有七分相似。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从前她就好奇,为什么自己的祖父是普通至极的长相,丢进人海里认不出。可却生下了如此眉清目秀,美丽得像是年画上仙童的爸爸。 就算他总是喝酒,把自己灌得死醉。就算他早早就发了褔,胖胖的身体让他原本俊朗的五官有些走形。可是走在那没多少人的小山村里,仍然像是白鹤落进了鸡窝里。 这就更别提黎芷媛了。那超越世俗的美,简直不像是人间该有的绝色姿容。回头率百分之七百的天生影后脸。哪怕戴上墨镜,也多得是人能认出她。 小的时候,还总有人会在背地里嚼舌根。 “这黎芷媛和她爸爸黎芳鸿都长得好美,不像是黎衡才生的。” “说不定啊,这黎衡才是喜当爹。” 她当时还年幼,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不过却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于是她跑出去和对方打了个头破血流,回家狠狠挨了一顿骂。 现在她才懂,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她身上,流着李麒誉的血。那个一生下来,就全是传奇的人。 而李麒誉的事迹,哪怕在这小山村里,也多得是人传颂。 听说他一生下来,就满屋红光。当时就有位路过的大师对李麒誉的父亲李岸光说道:“令郎龙凤之姿,天日可表。年方二十,必可飞于九天之上,并且光宗耀祖,让李家名垂青史。” 李岸光果然大喜,他本来就是四十方得一子,之后再无子息。从此对这宝贝独生子更是宠爱到了极点,同时也是严厉到了极点。 而李麒誉长大之后,不但是位美男子。而且是个才华横溢的大官。儒家思想和官场思想非常和谐地体现在他身上。他是洋务运动的发起者,是近代中国中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在江左极有名气。孙中山建立内阁的时候,都十分仰慕他的风采,并亲自在他遗照前鞠了三个躬。 然而,万事过犹不及。李麒誉树大招风,他活着的时候,没人敢来捋虎须。他死了之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将当时对李麒誉的羡慕嫉妒恨,发泄在了李麒誉没有本事的老儿子李衡才身上。 他被夺了家财,赶出了李家大门。后来更是为了躲避仇人,完全改名换姓。 从此,这世间除了黎芷媛脖子上的照片,再没有证据能证明李衡才曾经是金玉为堂,珍珠作铁的江左李家后代。 他,只是这个穷山沟里面,靠种地为生的农民黎良才。 而相同的命运,也发生在了他的独生子黎芳鸿身上。他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却在那个特殊年代,被女友花言巧语地哄着,把那比金子还珍贵的机会让给了女友。所以后来黎芳鸿一生就只能留在这穷山沟里,成了个靠给小孩子们教书来换一年份红薯的穷酸。 尤其好笑的是,黎芳鸿因为对自己的初恋女友念念不忘,一直到了快五十岁时才成家。弄得黎良才快七十岁才见到了孙女黎芷媛。 见到黎芷媛的第一面,他就知道。是父亲回来了。他家里振兴的希望,全在这个叫黎芷媛的孩子身上。 刚出生的孩子,大都是皱皱巴巴的。可是黎芷媛却像是花间自然生成的一颗露珠。洁白晶莹,美而不妖。 她的那双眼珠,生得真是好。一点也不怕他这个老迈得像是枯树的爷爷。墨丸似的眸子盯着黎良才,竟然让伪装了大半辈子的他,浑浊的老眼里留下了颗颗泪珠。 谁能知道他心中的苦?他是一个富贵公子,却大半辈子颠沛流离,连自己的本来姓名都不敢告诉别人。 而夺走他家产的族人们,却在海外过着富贵糜烂的日子,这让他怎么甘心。 明明,他才是李麒誉的儿子。 第四十七章 两人的婚约6 可是那曾经在教科书里面看到的江左李家,映在上面的那个清末推动了洋务运动的大臣李麒誉,他却不敢告诉任何人,这就是他怀中孙女黎芷媛的曾祖父。 他更不敢告诉任何人,他孙女黎芷媛其实早已许配了华人首富傅三海家。 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他更不知道,傅家还会不会认这门亲事。毕竟如今今非昔比,谁会愿意娶一个小门小户的女孩子为妻。 可是看着自己怀中父亲的遗照,他顿时又有了劲头。悄悄摘下来那洗澡也不离开身子的项链,他把那照片送给了自己的孙女。 “父亲,您的在天之灵,一定得保佑芷媛嫁到傅家,让咱们家能重振雄风。也好让人知道,您的直系血脉,是凤凰,不是山鸡。” 所以,他尽力培育自己的孙女。教她念诗,教她唱歌。让她竭力成为一名名门淑女。甚至最后用自己的老命做代价,用自己的棺材将黎芷媛运送出村子,让她去帝都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然而,用心良苦的黎良才却没有教会黎芷媛狠心,以至于她和她的父亲一样,被一个“情”字害得不浅。以至于将自己原本如宝似珠的未婚夫丢弃,还不自知。 天下最难琢磨的,也就是这个“情”字。 重生后,黎芷媛受了不少世事纷扰。然而这世间最大的惊吓,却说最大的是莫过于此。 她知道了自己,为什么这么得傅北极的青睐?也知道了前世今生两辈子,他为什么都不肯放过她? 也是因为这样,她对傅北极的恨意高到不能再高。让她甘愿用自己的一生做赌注,赌他一定“不幸福”。 红色礼服,红色洞房里,比她前世更加显赫的婚礼。然而前世,她被渣男背叛。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于是在那男子缓步走过来的时候,她先丢出了一纸已经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随即拿下了自己头上的盖头,她看都不看那结婚协议书,只是对那俊美得像是女子的傅北极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娶我。我答应你,你会得到你想要的。所以,现在你也把我想要的给我。”她的声音是那么冰冷,完全不带任何感情。和片刻前,满脸红晕的新娘简直是两个人。 傅北极脸上的血色顿时褪净,他惨白了一张脸孔道:“新婚之夜,当场休夫。黎芷媛,你把我当成了什么?” 那声音真是伤心,像是失了伴侣的大雁。又像是没有爱人的比目鱼。每一个字,都像是血海里泡出来的。她甚至隐隐闻到了血腥气。然而,黎芷媛却并没有心软。她回过头来,对着那唇红齿白的男子,只是哼了一声。立刻就转够头去说道:“就这样,你要是想娶我,就先签了这份离婚协议书。” 说完,她连连冷笑道:“少在这里装痴情,我看了恶心。那一纸婚约,上面写的不是黎芷媛和傅北极,我是你爷爷的一根龙头拐杖,我们的婚约是一把开启你爷爷金库的钥匙。” 第四十八章 两人的婚约7 傅北极愣住了,他完全不知道黎芷媛在说些什么。在他眼中,黎芷媛就是黎芷媛。是他的最爱,和她的农民出身,高人千万等的容貌没有任何关系。 在他心里,她始终是那年他被送到乡下,在山里迷路时来为他指路的北极星。 因为有她在,傅北极才可以忘却被父母冷落的痛苦,才可以咽下母亲秘密带给他的伤害。 重生后,他花了点手段,将她禁锢起来。原因是他想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他希望自己的户口本上,不再只有自己的名字。 有她名字的房产证,才不会只是几十栋美轮美奂,却空洞到只有他一人的房子。有她在的地方,他才愿意洗手作羹汤,让厨房的抽油烟机变成个大烟枪。有她在的地方,无论多晚,他都要开夜车回去。因为那是家,是何时都有一个他心心念念的人住的地方。 当黎芷媛答应他们婚事的那一刹那,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那些曾经令他痛不欲生的过往,让他难看到自己都嫌弃的伤痕,在那一刻变得无足轻重。他那时候把黎芷媛揽入怀中,对黎芷媛说道:“小媛,我发誓。我会好好待你一生一世。” 其实,那何曾不是对自己说的誓言。傅北极,从此之后,你再不是独自一人。不用自己一个人吃饭,喝酒,娱乐,还有??????睡觉。 想到这儿,傅北极的脸有些红了。别看他两世为人,可是真正有过鱼水之欢的,却只有那个夜晚。那实在太美好,让他一生都难以忘怀。不过他以后,就可以天天拥有那样的幸福了。 可在他心中,是窗前明月光一样的黎芷媛,却是那样冷酷。完全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就像前生那样,总是在他以为最靠近她的时候,一把将自己丢进无边无际的北冰洋里。 那里又黑,又冷,哪里都见不到光亮。他想要挣扎,却在呛了两口水后,浑身冰冷地落入了彻底的黑暗中,那里面吞噬了一切。没有光,也没有声音。傅北极也是如此,成了个北极冰人。 傅北极曾经在乡下度过的那些黑暗的夜晚,成人之后受过的各式屈辱,都比不过这一刻的痛楚。因为那时候,他心里装着一颗北极星。有她在,他的心里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因为她是光明的,温暖的。有她在,他的心里总会有一丝春风,吹活那冰天雪地的生机。 那些他的敌人给予的痛楚,他才可以有力气反击,可以痛骂。可是有没有人告诉他,当眼前给与自己一刀的,是自己最爱的人的时候,他该怎么办? 第四十九章 两人的婚约8 罗密欧的最爱是什么呢?不是他自己,而是朱丽叶。所以在她捅自己一刀的时候。他完全不顾忌自己,只顾着关心地问她:“吓着了吗?别怕,我没事。我不痛,真的不痛。这些伤口看起来可怕,其实一点也不痛。” 罗密欧会强装坚强,忍住痛苦,给自己心爱的人一个释然的微笑。因为他知道,朱丽叶也同样深爱着他。 然而黎芷媛却给了,傅北极连续两次心口的刀。他躲不开,也从没有想躲。因为握刀的人,是黎芷媛。是他为了她,决定要成为一个超强者的黎芷媛。是他为了她,甘愿当一个家庭妇男的黎芷媛。是他发誓要一生守护的黎芷媛,是他比自己的性命更加珍爱的黎芷媛。 可是,傅北极比罗密欧要可怜。至少,朱丽叶不是故意伤害罗密欧,只是因为所谓的世仇,被家人逼着才捅了他一刀。傅北极悲哀地看着眼前看似轻飘飘,实际上重达万钧的离婚协议书。他脑子里突然涌出了一个可怕,可怜又可悲的想法。以至于这个念头稍稍一露出苗头,他就把它掐死在了摇篮里。 可是他的心里却始终有这个声音在那里回荡着:“是不是一直以来,黎芷媛从来就没有爱过他。所以她可以对他如此洒脱。所以她能那样一次又一次决绝伤害他。” 这个想法像是钝刀子一样割着他的心。反反复复,割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傅北极。 傅北极拼了命地挣扎,想要逃脱。然而,他最终无奈地发现,原来那诸多努力,不过是在自己的生命里画出来一个叫做黎芷媛的圆圈。原本高大威猛的傅北极,在里面却渺小地像是蚂蚁。他自己心甘情愿地画地为牢,把钥匙扔进了太平洋里,不愿走出那座名叫黎芷媛的监狱。 他突然觉得心口剧痛,不停地喘气。老半天才得以看清楚对面那张如花的娇颜。她脸上的厌恶像是灭绝师太的倚天剑,刺得他几乎致死。 可是为什么呢?傅北极拼了命地回想着。为了娶她,他挨了妈妈那样重的一巴掌,还有比万斤还要重的一句话。 “如果你要娶黎芷媛,等我死了以后再说吧。”他却毅然选择离开那个名不副实,没有丝毫温暖的家。选择割弃了还有一丝眷恋的妈妈。因为他知道,就算妈妈现在不清楚,以后一定会知道。黎芷媛对于他来说,是天意,是命运,是他余生绝对不能也不愿割舍的心之所爱。 然而,当他为她甘愿放弃一切,舍去所有。当他们之间有了夫妻之实,而她又答应下嫁的时候。 他心中的喜悦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都说人生有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他却觉得,就算有一万件这样的喜事加起来,也比不上黎芷媛愿意嫁给他,让他来得开心。因为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爱,是刻进骨里,纹在心上的。对她的爱,是即便海枯石烂,天塌地陷都无法改变的。前世孤独终老,不是他找不到对象。而是在他心里,从始至终只有一个黎芷媛,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姑娘。没了她,纵然这世上有再多的桃花。对他来说,而不过是些开残的败品。见识过黎芷媛这朵世上最美丽的鲜花,其他女子,又怎能再入他的心。 第五十章 两人的婚约9 前世,黎芷媛离开这世间的时候,傅北极也就成了一具被抽走魂魄的行尸走肉。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眼睛里都只有“工作”两个字。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勉强压制住自己心中对黎芷媛的想念。周围的人从不在他面前提起黎芷媛。毕竟,傅北极的凶残有目共睹。大家都认为,傅北极追求影后黎芷媛失败,还被她当众拒绝,他一定觉得很没面子。没人相信,傅北极是深深地爱着黎芷媛。爱到无路可退,只好自欺欺人地骗自己说:“没事,她只是有点事情,所以暂时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然,其他人眼中,黎芷媛因为意外去世了,傅北极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而然就忘记了她。 可是,这世上有一种男人。他看起来残暴,凶恶,似乎没有任何人可以打动他的心。其实,只是因为他的爱,一生只有一次,而且只会给予那个特殊的人。 就像昙花,默默地准备了一生。花开的时候,香气馥郁,十里之内都能闻到。然而,它这一生只会灿烂那一夜。短暂地盛开之后,就会选择壮烈地死亡。因为这世间,再没有那个让它一见倾心,永久不忘的女子。所以,它也不会再为了其他女子再次开放,用月光下,华丽如一只探戈的花瓣来取媚其他女人。 他手下的人被他逼着加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班。有的连家门都找不到了,有的整整一个月都没跟太太亲热了。还有的,孩子都打电话来找妈妈了。 好多人私底下都叫傅北极作工作狂魔,自己喜欢加班,把公司当成家,还逼着手下的人也跟着犯这癖好。有个叫阿蜜的小年轻,看着傅北极即便因为熬夜加班,仍旧风采夺目,犹如盖世明珠,熠熠生辉,又似出鞘利剑,锋利无匹。比起周围一些比国宝还国宝的莫名喜感眼圈时,对比更是闪瞎一大片人的狗眼。当然,有一些人听说过傅北极铁石心肠的传说,她们对于傅总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然而,有一些,却总是心存侥幸。觉得那不过是传说,这世上哪有男人会不喜欢女人的。 就比如说,这个阿蜜。她身高160,脚下踩着8公分的高跟鞋,莫名就觉得自己能入傅总的眼睛。当然,如果她见到黎芷媛的话,就会连比较的念头都不敢有。因为这太明显了。天上的明月宁和不争。只因它清波荡漾下,萤火虫素来自傲的,黑夜中微弱的光芒便荡然无存。更别说,阿蜜就算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还是比黎芷媛矮大半个头。因为黎芷媛是造物主偏心造出来的宠儿,是天生就该活在聚光灯下,受到万众追捧的国民女神。 不过,真的很可惜,黎芷媛这时候已经死了。尽管她的“意外”死亡让她的一大批影迷无法接受,因此甚至引发了大规模的抗议。 不过人死就是死了,那么多人的痛惜与挽留,并不能留下风华绝代的黎芷媛。娱乐圈本身就是一个更新换代极快的地方,虽然没人能取代黎芷媛那惊为天人的容颜,还有她那演什么像什么的整容般演技。但终究,新的电视剧还得继续开拍,新的综艺也得有大咖上位。 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是“死者为大。”之前傅北极与黎芷媛的种种纠葛,随着黎芷媛的死亡掩埋于黄土之下。所以刚进公司的阿蜜,她并不清楚黎芷媛对傅北极的重要性。也不知道,黎芷媛其实一直就活在傅北极的心里。也没多重,有五指山那么重。傅北极自诩是变化多端,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却无论如何跳不出黎芷媛这如来佛的手掌心。 阿蜜只是看着傅北极眉头攒在了一起,她的呼吸突然就跟着加速。整个人不由得就春心荡漾,开始呼吸乱想了起来。 第五十一章 两人的婚约10 看她这个样子,周围扫地的陈大姐在这里已经好几年了。因为和阿蜜是老乡,所以两人一向交好,当下陈大姐就像也没想地过去提醒她。“千万别被傅总那副冠绝天下,具有欺骗广大无知少女的容貌给骗了。昨天,就在昨天。我还亲眼见到有个丰胸细腰的美女来向他投怀送抱,那美女身穿一件至少绣了一百只蝴蝶的v字裙,群口就差点开到了肚脐眼上。 那个波涛汹涌啊,简直可以和层层的大海波纹相提并论。公司见到那一幕的男人都流了口水。接着,那美女一个媚眼再抛过来,所有男人都流了鼻血。然而,这里面并不包括傅总。 因为他竟然无动于衷,将那美女当成了粪土。当场就来了这么一句。‘小姐,你是不是进错门了。我这里是正经公司,不是小姐该来的地方。’ 傅总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瞟这美女一样,只是故意加重了‘小姐’这两个词,听起来瞬间让人联想到这两个词的另外一层含义。” 陈大姐说得绘声绘色,实际上她远没有说出当时傅北极的冷酷。当时,他是直接一个耳光甩过去,把那美女的脸都给打肿了。本来就只有两分俏丽的面庞,这下子顿时变成了个大猪头。陈大姐从来没见过傅总那么可怕,他的脸色是不正常地红,完全没有平日里云淡风轻,天塌下来也不会害怕的样子。 而且他还用力地揪起了那美女的脖领子,对她道:“你给我记住了。小媛她没有死。你白玛丽永远别想代替小媛。因为你就是她脚边的泥土,怎么都比不上她一根小指头。” 陈大姐看,那叫白玛丽的美女也不是个善茬。一般女人受了这种侮辱,要不然也得落跑。有的个性刚烈的,还得跟那侮辱自己的男人来个同归于尽。可是白玛丽却只是擦了下唇边的淤血,柔美地对傅总道:“北极,不对,是傅总。你要知道,她再好,可是也已经离开你了。你整天想着一个不在世上的人,只能是苦了你自己。不如放开怀抱,怜惜我这个一直爱你的人吧。” 陈大姐说着说着,脸上就露出了恶心的神色。阿蜜听了之后,也是心里顿时对那个白玛丽恶心死了。谁都知道,她和自己表妹黎芷媛的未婚夫洪世恒一直暧昧不清,没想到却还想要同时吊着傅总,这简直是无耻无下限。 可是再想想,原来傅总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的心里顿时凉了半截,转而又五味杂陈。再然后,阿蜜想到傅总的魅力十足,基本上应该算是天然的发电厂。只要有他在的地方,绝大部分女人的目光都会在一瞬间被他吸引过去。就算他什么都不做,只是安静地坐着,也像极了古希腊神话里俊美高贵的神祗。这样的男人,本身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更别说,他那富可敌国的财富。傅总的办公室,里面用的看起来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实际上,他墙上随便挂着的,却是梵高的真迹向日葵。更别说,他随意扔在桌子上的玉器,也得是慈禧太后戴在脖子上的吉祥物。 阿蜜得到傅氏集团offer的时候,一向吝啬的老爸都掏了腰包来奖励她一个豪华包包。原因无他,因为她那一辈子迷信股票,彩票的老爸相信,阿蜜跟着傅北极这样的老板,绝对是前途无量。 阿蜜咬了下牙,她决定无论如何也得试试运气。可是对着陈大姐,她却表现除了一副已经了解的样子。嘴上和手上都极为客气。陈大姐本来就是个没多少心眼,善良朴实的中年妇女。要不然她也不会在这个充满了狂蜂浪蝶的公司待了这么久,她很快就心满意足地走了。 所以陈大姐没注意到阿蜜一闪而过的狠绝。有些女人,愿意自己出去打拼,成为一棵树大根深,美艳灼灼的桃树。像是黎芷媛,她明明就有盖过世上所有女人的风姿,却偏偏不以自己的容貌为代价,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一切。她只会努力进步,用演技来征服观众。而有些女人,天生就是藤蔓。她们的人生信条就是,找到一个“好”男人、抓紧他,就能拥有一切。像是那个有了洪世恒,还想来招惹傅北极的白玛丽,又像是这个见到美色,就走不动道,想来个人财两收的阿蜜。 第五十二章 两人的婚约11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云开雾散的下午,阿蜜特意对着镜子化了老半天的妆。上身穿着一件黑白相点的外套,下面是一件樱红色的套裙。整个人看起来端正贤淑,偏偏脖子上挂着一只hellokitty的饰物,让她整个人又多了两分可爱。 清秀的眉眼因为多了化妆的修饰,看起来多了一两分妖艳。阿蜜极其陶醉地看着镜子,脑子里自动脑补出了一大串少儿不宜的画面。然而,她低下头来,看了眼自己的平胸。顿时气短了两分。就连12公分高跟鞋上面像是蝴蝶一样的金色流苏,也不能让她感到丝毫高兴。 一切,就从阿蜜见到那张惊鸿一瞥的照片开始。从前阿蜜不相信,让傅总久久不忘的女人到底有多美。她刻意回避所有跟黎芷媛有关的话题。就算在路上,见到关于纪念黎芷媛的活动,她都会像是见到了毒蛇一样迅速地躲避。 然而,有些事情是逼不过去的。再丑的媳妇终究得见公婆。想要接近傅北极,就绝对避不开黎芷媛。因为黎芷媛就是傅北极跗骨之蛆。 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有那么完美的女孩? 阿蜜只是不经意间见了下那个女人的身影。她正坐在桃花树下的秋千旁。大半张脸都隐在桃树里。仅仅露出的小半张脸,也有很大部分被乌发遮挡。仅仅露出的一小星脸,却如芙蓉一样秀致,浅水那般盈盈可人。 黎芷媛看起来似乎在简单地拨弄着头发。人人都会做的动作。她做起来却包含着七分清纯的性感,九分俏皮的妩媚。阿蜜从来没想过,如此矛盾的气质可以糅合在一个人身上。 阿蜜不甘心,她再仔细看看,想要找到黎芷媛的缺点。却终于在那重重黑影中找到了,那一汪清可见底的泉水真影。却原来,那是她的眸子。那真是比夜空中的星星还闪亮,让人一见之下永难忘怀。同为女子,阿蜜看着黎芷媛。她心里涌现出了嫉妒,仇恨等等各种情绪。 然而最终,她只能低下头来,不得不说句实话。这黎芷媛的确是女人中的女人。怪不得傅总会为了她神魂颠倒,甘愿付出一切。 不过,这男人嘛,是一种没长性的动物。妈妈说过,只要是男人,都会偷腥的。活着的老婆都阻止不了野狗去偷着撒尿,何况是一个死了的女人。 那样优秀,像是天边太阳一样耀眼的傅总,怎么会一辈子只喜欢一个女人呢?当然,这时候的阿蜜刻意选择性忽略了之前被傅北极拒绝得足足有一打的女人。那里面真是环肥燕瘦,各种口味都有。 她满脑子,这时候都是傅北极美丽到让人能呼吸暂停的脸孔,还有他随便丢弃的,一枚价值几十万的领带夹。 贪婪的火焰烧亮了她只是略微比缝开那么一点点的眼睛。此刻的她,真是像极了童话里的恶毒女配。偏偏她自己还不自知,搔眉弄眼,以为自己有多美。 第五十三章 两人的婚约12 甚至,她还把自己腿上的裤子剪短了一些。那时候已经是大冬天,外面可以说是滴水成冰。平日里办公室最爱美的周小姐,她这时候也穿上了又长又厚的靴子。这样一来,阿蜜就成了鹤立鸡群的美丽“冻”人。远远望去,一片暗涛汹涌的争夺傅北极大战,暂时。 而那天,刚好下了班。一个粗心大意的新进职员,竟然关掉了所有的灯和暖气。一时间,这座79层高的大楼,竟然只有一个傅北极。 可是他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和害怕。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南极冰人。白天里拼命工作,好不容易才让自己能暂时忘记黎芷媛。 他以为这个方法很有用。其实,在没有人的时候。他总恍惚间能见到巧笑倩兮的黎芷媛。她用当时眼睛受伤时才用的温柔语气问道:“阿福,快点过来。” 当他伸出手的时候,这才意识到原来黎芷媛根本不在。傅北极当场就愣住了,他拼了命地跑回了顶楼自己的私人房间里,整个人冒着严寒,可是想起黎芷媛不想看见他的心思,所以他就那样痴痴地在窗外望着黎芷媛照片。那样卑微,简直不敢让人相信这是不可一世,对着一国公主都不肯低头的傅北极。 阿蜜的眼睛在见到这一幕后,突然有些刺痛。腿上也突然好冷,她硬是从脸上挤出个笑容。乖巧地送了杯热茶,对傅北极道:“傅先生,休息一下吧。” 傅北极却彻底无视穿得特别少,这时候完全是靠爱发电的阿蜜。他只是痴痴地盯着睡着的黎芷媛照片。眼里都是爱意。 阿蜜实在受不了了,她决定得先先下手为强,来个霸王硬上弓。说完,她便假装脚下一滑,准备半真半假地往傅北极身上倒去。她的幻想中,男人温暖如火炉的身体瞬间让她的身子彻底软成了一滩水。 可是下一刻,现实就狠狠打了她一记耳光。 那男人不但一个转身,轻巧利落地摆脱掉了她。而且,还把她花了几万块买的名牌丝巾当成了破布似地扔在地上。 傅北极这时候用力地擦着自己的手,知道手破了皮,渗出了一片红血丝才停下。 他那样嫌弃地看着阿蜜,好像她是什么妖魔鬼怪那样厌恶的眼神,足以在那一瞬间,瓦解掉所有怀春少女的勇气。当然,再怎么贪图荣华富贵的阿蜜,也在那刻奔溃了。 她忘却了对傅北极的恐惧,大喊道:“傅先生,你为什么这么对阿蜜。阿蜜才是真心爱你的人。那个照片上的黎芷媛,她无论再好,也已经不是人了。 这句话,顿时激怒了傅北极。一直以来,他都幻想着黎芷媛没死。今天被阿蜜拆穿了,他当时就气得差点活活掐死阿蜜。 隔着窗户的陈大姐叹了口气,她默默掰起手指头数道:“第一千七百九十七个。看来这傅总的确是个短袖,这阿蜜也是,谁让她好死不死敢碰那张照片。这都知道,那是傅总的命,谁都不敢碰。上次傅总妈妈来了,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这照片上的女子容光太盛,有些不似良家妇女。’傅总顿时就大怒,当场甩了脸子走人。 第五十四章 傅北极前世报仇 其实,只有他自己清楚。外表失去黎芷媛的伤口好得了,里面的伤口却怎么也无法收敛起来。 因为没有了黎芷媛的傅北极,是不完整的,甚至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失去了最爱黎芷媛的傅北极。是一头失去了爱人的公狼,他发起怒来,可能比一头猛虎更可怕。因为狼这种动物,一辈子只会认定一头母狼。所以当他失去的时候,就绝对不能接受别人扯破他的伤口。因为那上面,是狰狞可怕,会流血的真相。 前世,命人收拾了阿蜜以后,他再不愿意再将自己当做人来看待。俄罗斯产的伏特加,他当成水喝。万宝路的烟,他当成是饭来抽。 到了最后,助理小冯忍无可忍地把他拖到水池边,寒冬腊月,冰冷刺骨的水顿时浇醒了他。可是他是一个装睡的人。在他的梦里,有他最爱的黎芷媛,他不愿意醒啊。 然而,小冯却逼着他醒。因为小冯实在无法接受,他最佩服的傅总,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可小冯知道,傅总这是心病。唯一能救他的就只有????? 于是小冯张口道:“傅总,黎芷媛小姐死得很蹊跷,你要不要仔细查一下。总不能让她死得不明不白,” 小冯无意中的一番话,刺激了彼时颓废,胡子垃碴,还臭死的傅北极。傅北极就在那一刻暗暗发誓道:“小媛,你等着,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当然,小冯这时候只是随便说说。他当然不会知道,就因为自己的一番话。害得白玛丽和洪世恒这一对渣男贱女得到了比黎芷媛还惨一亿倍大的下场。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前世替黎芷媛报仇雪恨的场面似乎还在眼前,今世的幸福却已让他措不及防。也许是老天觉得,他一直以来给予傅北极的命运都太惨。虽然自古英雄多磨难,但对傅北极,老天却着实缺德了些。于是在傅北极重生的时候,他就得到了黎芷媛的允婚。 那一刻,傅北极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于是他立刻就让人包下了迪拜那座全球唯一的七星级酒店。婚礼现场,铺了用九百九十九万朵红玫瑰铺成了“心”字,又用香槟玫瑰铺成了心的内涵。来往的亲友,都用包机接送。所有来迪拜酒店的花费,都记载他傅北极头上。 她说她喜欢中式婚礼,也喜欢西式婚礼。所以他们的婚礼会举办两场。一场在威斯敏斯特教堂。那座曾经见证了威廉王子和凯特王妃的庄严地。 在那里,因为黎芷媛的要求,所以他不许任何媒体进来。可是,仍旧有些人,他们要钱不要命。转扮成清洁工,在场的工作人员。他再怎么小心,终究让一张披着白色头纱的照片露了出去。 不得不说,黎芷媛真是天生的尤物。她像是披上了月光的小精灵。美得倾国倾城还不说,更有几分空灵可爱。 第五十五章 今生的惊喜婚礼 当他挽起她的臂弯,他在神父面前许下爱的誓言时。他知道,这是老天听到了他卑微的乞求,所以给了他一个爱的奇迹。他发誓,他这次一定会好好保护黎芷媛。尽管她现在可能不爱他,从她的眼中,傅北极很清楚地看到,黎芷媛对他没有爱意。 但是在他身边久了,她一定会慢慢爱上自己。他可以用来等待她爱上他的时间很长,前后一辈子。 他还命人悄悄买下了那件无锡最好的绣娘,不眠不休六个月才绣成的中式礼服。他想,那上面有黎芷媛最喜欢的忠贞之鸟——大雁,而且还活灵活现,像是要马上就飞出来一样。就连头盖头上都不同一般的鸳鸯戏水,而是绣了气势磅礴的黄河。 波涛连天,一只大雁凌波而过。轻盈绝妙,只是简单的一个回眸。却让人感觉,似乎天地都为其开路。 看着这件礼服,傅北极像个傻子一样笑了老半天。他手心里捧着一双绣得如云霞般灿烂,像彩虹一样绚丽,价值九十七万六千七百块的绣花鞋。眼里更是满意。 脑海里幻想着黎芷媛穿上这件衣服的美妙,以她的姿色,必定能让这件衣服添上不少光彩。 其实,这一全套的礼服加鞋子更是艺术品。在他出手之前,美国纽约博物馆曾花高价想要收藏这件礼服,傅北极大手一挥阻止道:“这是我的新娘要穿的衣服。世上任何人都不能夺走它。” 有一个黄毛老外大着胆子说道:“这是属于人类的瑰宝,你无权独占。我们博物馆愿意出一千万美金来收藏,这是钱。” 傅北极眸光一转,那黄毛老外顿时雅雀无声。傅北极盯着那黄毛老外,直到他出了一大身冷汗。他看似冷漠,实际上目光化为剑,在那黄毛老外身上戳了好几个洞。然后才说道:“我傅北极新娘想要的东西,当然是世上最好的。你倒是很有眼光。不过你少说了一句,这礼服是人类瑰宝又怎样,如果我心爱的女人愿意,我会把全天下捧在她面前,任她挑选。” 说完,他甩下一张空白支票扬长而去。徒留几个老外面面相觑,想要上去拦下他又不敢。 过了好久,才有人扯着那黄毛老外的衣服说道:“你疯了,你知道那是谁?” 那黄毛愣道:“是谁?” 所有的人都很清楚,这位傅北极虽然年轻,却绝不是好欺负的软柿子。当然,能被华人首富,外号东方雄师的傅三海看中的接班人,当然很有两把刷子。 事实上,他只要打个喷嚏,整个亚洲都得下场雨。 而此时的傅北极,却只是对着那婚礼的礼服笑得眼睛都眯住了。那美丽的桃花眼蕴了水汽,看起来格外引人瞩目。 小冯不禁叹息道,平时傅总总是忙到脚打后脑勺,连吃饭都是边走边吃。可是准备婚礼的那几天,他却事事亲力亲为。看起来,这黎芷媛果然是傅总的最爱,连傅总最爱的事业遇到了黎芷媛,也只有羞愧逃走的份。 傅北极有多爱黎芷媛,就连喜宴上用景德镇青花瓷盛摆的餐品数字,也是她最钟爱的六。更别提,上面有黎芷媛平日里最喜欢的雨过天晴花色。 婚礼声音响起的那一刻,所以的女孩子们都围着手机,对那个盖头下的女孩嫉妒不已。因为这些东西,是她们做梦都不敢幻想的。 然而,这一切美丽得像是一场梦。总是有一个华丽的开始,却在一个最难以相信的情节处结束。硬是被人从美梦中拖出来,面对鲜血淋漓现实的傅北极,他高高扬起了手臂,眉间乌云密布。 而黎芷媛则毫不畏惧地盯着他,心里想道:“狐狸终于露出尾巴了。你这个该死的混蛋。先是刻意关我,随后又假装痴情骗我。不过就是为了我们的一纸婚约,为了你爷爷的财富。”越想到这儿,她就越恨。因为“渣男”就像是老鼠,必须随时灭了它才行。 傅北极简直比上一世的洪世恒可恶一万倍,她的手捏成了拳头。像是把蠢蠢欲动的宝剑,准备随时出鞘去给傅北极一个教训看。 然而,傅北极最终却只打碎了黎芷媛面前的一只施华洛奇水晶玻璃杯。他的衣服袖子都没有碰到黎芷媛。因为太爱,所以即便被她践踏了男人的尊严,踩碎了脸盆那样大的一颗真心。所以即便他这时候,已经疯狂到失去理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可却仍旧记得,不能,也不愿伤害黎芷媛。 第五十六章 契约婚姻——结束 两人在那里对视许久,最终低下头的人,还是傅北极。他双手发抖,停顿了好久,却终于在那份离婚协议书上签上了歪歪扭扭的名字——傅北极。有生以来,他的字从没那么难看过。 然而下一刻,他看着黎芷媛欣喜若狂地拿起那份离婚协议书时,那一刻的他,真是后悔重生。他好想现在就一头碰死,这样就不会有好像一万只虫子在咬他的心那样,又痛又麻。 盼望了好久的愿望突然实现,他是一下子升入了天堂。随后,又被眼前的人儿给打入了地狱。可是他不忍心伤害黎芷媛,只好自己站在自己的书房里三天三夜。看着上面黎芷媛的照片,手则抚摸着自己心口那串从不离身的项链。他无法接受自己和黎芷媛待在一个空间里。于是他便让手下人准备私人飞机。他需要找一个地方去疗伤。 然而,巴黎的浪漫,柏林的严谨,维也纳的乐符,纽约的纸醉金迷,还有拉斯维加斯的豪赌。都无法抹去他心中那个身影。他悲哀地发现,整个世界似乎处处都是黎芷媛。他没有刻意地去想念她,然而“黎芷媛”这三个字却像是被人刻在了他的心上,怎么都忘不掉。 每到一处,他都住在有一万英尺的豪华别墅里。里面各种佣人,管家还有厨师,把他的“家”打理地像是酒店一样。所以,他也就像是个客人。不用自己下厨做菜,也没有满心牵挂的人儿。现在是网络时代,只要打开电脑,开开视频会议 他每天忙完公务,就会开着车在市区里四处乱转。看着那些平凡的人,他们忙着挤地铁,忙到连饭都得拿在手里吃。 可是,他们却有一个温馨的家。里面会有一个人儿等着他们回去。不管多晚,他们都会有一盏灯在等着他们。 然而,傅北极不知不觉间落下了泪水,他独自一人站在了红绿灯前。十字路口中,他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一切只因为两个小时前,他又一次控制不住地用自己的手机搜索了黎芷媛。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然而,这两百九十七次的最后一次,换来的却是查无此人。 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当然黎芷媛跟他结婚的时候,她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只对外公布她的英文名字。——“爱丽丝。” 心灰意冷的他打开手机到处乱翻乱看,却无意间搜到了一个叫“明宸”的女孩照片。她长着一张跟黎芷媛一样的脸孔。出道之前的名字,还有人生经历却没人知道。 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了前两天,手下的一个私人经理打电话来时,也隐约说过,黎芷媛似乎改了艺名。现在那人已经和黎芷媛联系不上了。 黎芷媛啊,黎芷媛。你果然够狠。傅北极突然开其了车,一直到海边才停下。他拽下了脖子上的项链,准备让他前后两世的爱恋来个终结。 第五十七章 结束即开始,两人婚姻继续 这时候,他却收到了爷爷发来的消息。那一刻,云开雾散。他的心突然不再彷徨。 打电话让人给他准备了一架私人飞机。他飞回来国内。并且对黎芷媛提出了一个要求。“我要求,这份离婚协议书在三个月以后再生效。” 黎芷媛当时正在拍摄一个广告,她穿着很薄的纱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可是在镜头下,立刻就表现得极为得体。他看着就心疼,然而他无法阻止她去拼搏梦想。 因为为梦想而努力的黎芷媛,是最耀眼夺目的。他让手下的人把她找了出来。 巧笑倩兮的她,在见到他的那一刻顿时又愤怒又不屑,嘴里讽刺道:“何必。你已经举行了婚礼。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堂堂一个大总裁,为了完成爷爷的心愿,甘愿娶了自己从没见过的女人——你好伟大,好牺牲。那现在干嘛还不卸磨杀驴?我全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寸价值。” 傅北极用力咬了下嘴唇,随后咽下口中的血腥道:“没错,我爷爷的股份要在三个月之后才能转给我。在这段时间里,我还需要和你的婚姻。所以,我们三个月后再分道扬镳。” 傅北极的声音突然转卑微了。他道:“我知道你也很爱你爷爷,那想必你不想违背他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黎芷媛停住了,她愣了老半天。随后才从嗓子里挤出了这么一句:“好,不过就三个月。”说完后,她便丝毫没有留恋地离开了。 只是她走了之后,听到屋里传来的呜咽声。虽然竭力压抑,却仍旧能听到一两声十分凄惨的声音。几乎是在那一瞬间,黎芷媛想起了自己悲惨的前世。 18岁的黎芷媛已经是远近几个村子里有名的一朵花。 很快,聪慧能干的她又得到了帝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也因为如此,她被村支书的儿子看上,被他用尽了手段来折磨。那段时间,她每天晚上都害怕得不敢睡。 然而姑姑“重病”,奶奶“摔折了腿”。她们凄凄惨惨地跟自己诉说自己的委屈,让她不得已,接受了村支书家的聘礼。 迎亲的前一天,黎芷媛78岁的爷爷病死了。临死前,他一只手紧紧拉着心爱孙女的手,另一只则紧紧指向远方。 黎芷媛知道,爷爷是想对自己说:“孩子,你跑吧。不要待在这里一辈子,不要嫁给那个整天喝酒赌博的二流子。” 她握着爷爷的手,默默地点了头。逃命的时候,她就在爷爷的棺材里。旁边是没有任何气息的爷爷,远方却传来了吹吹打打的迎亲声。 那一刻,她对那村支书家的儿子真是恨到了极点。今天是她爷爷去世,可是他们却都不肯多等一日来迎亲。 她当时也是如此泪流满面,却不敢让任何人听见。棺材里要是传出哭声,那她爷爷的苦心不就全白费了。 爷爷本来还有两三个月的命,因为听说了自己和村支书儿子的病后,当场气得中风,又为了能为自己创造一个逃出去的机会,所以才拒绝治疗,把所有的存款留给她来逃命。 初来帝都时的辛酸,哪一样不像狂风暴雨,打在彼时只有18岁的黎芷媛身上。 而她一面读书,一面在演艺圈里奋斗。这里面的苦痛,又有多少人知道。 大家都觉得,她既长了那么一张天使般的脸孔,又能够在娱乐圈里混得风生水起,必定是一个受尽上天宠爱的天之骄女。 却没人知道,她自己曾经打落牙齿,还一口口把那些牙齿咽下去的日子。 今世重来,她发誓,一定要这些人百倍偿还。那些骗她,欺负她之人。她再不会心软。然而,她却的确欠了爷爷一笔人情债。 所以黎芷媛虽然假装没有听到房间里,不正常的响动。但是却还是默许了傅北极的要求。 第五十八章 演戏时秒杀女主 解决完该死的婚事,黎芷媛回了拍摄现场,毕竟日子还得过。除了那件该死的婚事,还有那个像是练过忍者隐身术,时不时会出来捣乱的傅北极以为。黎芷媛过的日子还是很惬意的。 那天拍摄开始前,眉眼弯弯的赵导对黎芷媛说道:“明宸,等会儿你要记住得演出这个千金大小姐朱英的刁蛮,不讲理。最主要呢,你得显示出咱们这个女主角林慧敏饰演的海容,她的善良柔弱。” 黎芷媛在肚里腹诽道:“不就是要狠狠收拾那个女主角,让我演的朱英,来狠狠收拾白莲花女主海容。你放心,我一定办到。” 面上却是笑颜如花道:“导演放心,我一定好好表现。” 赵导安心啦,他喊了一声“action。” 黎芷媛迅速进入角色朱英。今天得拍好几场戏。上午的戏,是朱英出场的戏。下午的戏,演得却是女二朱英如何收拾女主角连楚楚。人物反差很大,对演员的角色掌控力要求很高。 剧情很简单,设定在民国时期。平民女子连楚楚因为欠了钱,所以要被妓院给掳了去 没想到路遇富家少爷秋正泽。两人电光火石间产生了爱意。秋正泽顿时将指腹为婚的女友朱英丢到了脑后。 高官之女,名门闺秀出身的朱英满心欢喜地嫁给了秋正泽,换来的却是秋正泽的冷落。她刚开始是一位温良贤淑的女子,准备用自己的爱心挽回丈夫的心。 在她发现丈夫的真爱,原来是外面青楼里面卖艺不卖身的连楚楚时,愤怒的朱英再也无法忍受。她用的方法很扭曲。她将连楚楚赎身,让她在家里伺候自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丈夫每天多来自己的面前晃悠。她甚至都决定,只要丈夫肯对自己好一些,她就可以允许丈夫纳连楚楚为妾。 然而,丈夫和连楚楚的‘深情厚意’让朱英疯狂,后来她变成一个完全变态的怨妇。一面折磨着连楚楚,一面在自己丈夫面前刺激他。骂他是个窝囊废,没办法守护自己最爱的女人。 说实话,自古女二多惹人厌。何况是这样一个扭曲疯狂的人设。 然而,黎芷媛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当她出场的时候,可以秒杀在场的所有人。当然,饰演柔弱白莲花女主的林慧敏也是这样。 拍出场戏的时候,黎芷媛穿着一身白色为底,绣了许多黄绿色小碎花的旗袍,在午后的阳光下弹着琴。一截白色的小腿像是莲藕一样,泛着羊脂玉般的光泽。大红色的绣花鞋让她的脚显得更加白皙,让人生出无限遐思。周围的工作人员都在“无意间”打量着黎芷媛,在那之后都不由得咽了下口水。 不少人都在心里想到:“虽然是女二,但是这美貌真是太给力了。” 的确,黎芷媛绝对不是那种只凭美貌的花瓶。她平日里最喜欢读书。那股书香气,是骨子里自带的。是多少化妆都无法加上的“腹有诗书气自华。” 尤其是那轻轻抬眸的一瞬间,盈盈般的纯洁。樱桃唇边轻巧晕出的一个笑容,真可以说得上是惊艳了整个时光。 这一长镜头,有一张被放到了网上,几乎在那一个小时里,演员明宸的粉丝就增长了数十万。 而林慧敏的粉丝,则只是小打小闹地多了个几千。 第五十九章 演戏秒杀女主2 出演灰姑娘连楚楚的林慧敏,早在在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黎芷媛的目光中,就已经气得七窍生烟。 当她再看到明宸的微博下,有人这样写着。 “好美的小姐姐,你放心,那个瞎了眼的男主不要你,我爱你一万年。”——薛定谔的猫。 “真是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见到太幸运。冲着这小姐姐,我也得熬夜追剧。”——小狗狗 “以前不喜欢冲vip,只觉得不值。但是有这个明宸小姐姐出演的话,我绝对提前就冲好会员。”——一只来自北方的狼。 “舔屏真美好,剧荒太可怜。快让明宸出现吧。”——孤独的我。 而林慧敏的微博下,却有人不停地说她好丑,说她活该是“明宸”的丫鬟,长得就是一副丫头样。 林慧敏简直气得快要升天,在心里怒骂道:“那是因为剧情需要,老娘演得是个灰姑娘。出场的时候,当然就得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你们这群瞎了眼的混蛋,平日里说怎么爱我,怎么爱我。一看到那个狐狸精就被迷走了” 其实林慧敏本来就生得娇美清秀,更胜在那柔弱的气质。像极了春风里飘飘而起的柳枝。 所以她也就干脆利用这外型,还有这姓氏。在公众面前做出一副林妹妹的样子。果然收获了一大批粉丝。 她的微博下面,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我家的林妹妹真是可怜,我好心疼你哟。”她平日里竭力做出一副宽厚大度的模样,只可惜,和她演对手戏的人,是丽质天生的黎芷媛。太阳的耀眼,月光的柔和,完全集中在了黎芷媛身上。让需要日月精华才能生存的林慧敏完全成了一个可悲的陪衬。 她心头的嫉妒之火,让她素来的忍功有些退步。她实在是忍耐不下去。 这个该死的黎芷媛,不就是一个偏远山村里出来的土妞。却在爱情上跟她抢世恒哥哥,在事业上跟她抢粉丝。她怎能容忍这个出身卑贱的黎芷媛,就这样夺走她所有的光芒。 她唇边湛出了一个可怕却绚丽的笑容。整个人就像是一条鲜艳的毒蛇,左手拿起手机打电话的动作像极了吐信子。 阴谋的乌云一时间在黎芷媛头上缓缓移去,而黎芷媛看起来却似乎毫无所知,只是用心地在记剧本和揣摩人物。 下午的戏码很快就来了。林慧敏要演被黎芷媛惩罚当烛台,用双手来举蜡烛的戏份。明明她在剧中是被害者,她一双眼眸柔情似水,很努力地向摄像机送去了盛满可怜的秋波。很快那被欺负到绝境,哗啦啦留下的泪水像是坏掉水龙头的模样,就这样留在了摄像头里。只可惜做作得太厉害,有些不自然。 当镜头转向黎芷媛的时候。却只见她的眸中含着晶莹如珍珠一样的眼泪,却拥有火焰般的仇恨。嘴里说着恶毒的台词,行动中摧残林慧敏饰演的女主连楚楚。可是微微扬起的手指,发抖的身体,还有爱恨交织的眼神,却让人从她身上每一个细胞中,都能读出满满的她对丈夫的爱与恨。 观众一直被忽略的一件事,这时候很容易就通过黎芷媛的表演联想到,这朱英(黎芷媛演的角色)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明明是原配正室,却被丈夫告知自己的一颗心都在外面的女人身上。 她由爱而生恨,所以折磨小三也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黎芷媛那副倾国倾城的模样下,藏着的高深演技,简直让朱英这个虚拟的人物活了。不知道甩出演什么都像林慧敏的林慧敏好几条街。黎芷媛表演的时候,赵导都得提前准备两台摄像机。好让其中一个被黎芷媛感动到流泪不止的时候,另一个可以及时补上。更别说,放出剧照后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观众,几乎所有见到这一幕的人都落下了泪来。 第六十章 复仇开始篇:收拾林慧敏1 负责化妆的赵姐还有她的女儿,就是被黎芷媛感动的人儿之一。 她此刻正眼眶通红地给黎芷媛化妆,做下午的造型,并且提出了要签名给女儿的想法。 黎芷媛很顺利地应了,她对这位坚强的单身妈妈很有好感。 赵姐做得造型很不错。昨天上午拍摄的是少女时期的朱英。所以留着厚厚的齐刘海,头上挂着一枚蝴蝶形状的金色流苏,脖子上还挂着一枚俏皮的金丝猫项链。再加上她本来就是19岁的年纪,这些打扮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少女气息十足。 今天要拍摄的是,朱英出嫁的一幕戏。 黎芷媛闭上了眼睛,好让赵姐发挥本领。而赵姐将黎芷媛的刘海用黑色的小发夹夹起,只露出光洁得像个剥了皮鸡蛋的额头。那上面上几乎没有细毛。周围云雾一样,就像是墨泼上去的一样的头发,摸上去手感极好,像是上好的丝绸。比起电视剧上那些模特的护发广告,而且黎芷媛的头发放上一个发梳就能一泄到底。 穿着一身大红戏服,美得像仙子一样的黎芷媛顿时勾起了赵姐的回忆。她也曾经穿过婚纱,娇羞地等待出嫁。然而她遇到的却不是良人,而是一匹中山狼。 赵姐摇摇头,似乎竭力想忘却自己不堪的过往。她岔开想法想着,这场戏份,要有一个演员来给黎芷媛梳头。都说以前的女子出嫁,要有一位福寿双全的妇人来为她梳头赐福。 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堂。像黎芷媛这种头发厚重,长相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女子,戏里面遇人不淑,可是戏外却必定会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安泰的日子。 不像自己,赵姐想起了前夫猥琐的笑容,还有银行卡上单薄的数字。她的心整个揪在了一起。手就有些不稳,将一两把头发打在黎芷媛的眉间和眼上。像是一笔写错了的别字。 可黎芷媛美如新月的眉毛显得格外平顺,下面蝴蝶一样的睫毛正在翩然起舞。明明是错乱的头发,在她身上出现却照旧光彩夺目。也是,绝代佳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打扮得艳丽一些,妖娆。穿得素净一些,清纯。蓬松着头发,粗布麻衣也照旧是天姿国色。 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黎芷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她悄悄地把那头发拨弄了回去,她还对赵姐说道:“没关系,慢慢来。距离下一场戏还有点时间。” 声音清甜如蜜水,更增三分丽色。她整个人就像是出了水的芙蓉花。既艳丽十分,又清纯颇具。明明是演戏出嫁,却美得让赵姐这个女人都动心。 只有黎芷媛自己知道,今生今世,她是不会再有为男人动心的时候了。 第六十一章 拉拢帮手 看到黎芷媛生得极是完美的脸后,赵姐忍不住对黎芷媛说道:“明宸小姐,你演得真好。如果我是男主,一定分分钟爱上你,而不要那个整天只会哭哭啼啼的女主。你看你,长得那么,那么,那么的好看。剧里的男主一定是瞎了眼,才会看不上你。”说完这句话,她又悄声说道:“为什么明宸小姐你不是女主呢?我看你和林慧敏小姐演戏的时候,总是感觉她就是个绿叶陪衬,而你的强大气场则是隔着荧幕都能感觉得到。” 黎芷媛浅笑一下,唇边的梨涡若隐若现,比起林慧敏刻意的娇弱,黎芷媛的清甜柔美更加天然质朴。赵姐不由得有些恍惚,半晌后才回过神来,耳边只传来黎芷媛的声音:“赵姐,你真是过奖了。演戏而已,又不是真的。先别说,我的演技还有待提高。 再有,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烂角色,只有烂演员。只要用心地去揣摩剧本,小人物一样能让观众印象深刻。” 这是娱乐圈里普遍的一句话,但是从黎芷媛口里说出来,却不像假的。赵姐从事演员化妆师也有好几年了。她亲眼见过有些大牌女演员,就因为演了一个讨喜的角色,而被公众追捧到了天上。也见过有些慈眉善目的大善人,因为演了一个特别恶的角色。结果出门买菜的时候,都会被人用臭鸡蛋砸。上公交车的时候,都有小孩子会被这个大善人吓哭。 然而,戏曲小舞台,人生大舞台。许多表面上的东西往往并不是真的。就像《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他长着一张道貌岸然的君子脸,行事作风却比他口中魔教中人要残忍一千倍,无耻一万倍。 想到这儿,赵姐不由自主地摸了下自己的手臂。那90度的高温咖啡杀伤力,还有那12厘米的高跟鞋威力。两者随便其一,都一点不弱原子弹。同时被人在这样对待,把自尊当成抹布一样被人丢弃。她真是想死的人都有。 赵姐还没想完,黎芷媛却已经细心地递给赵姐一瓶清凉油,并对她道:“赵姐,昨天林慧敏不小心把热咖啡洒到了你身上。你的手应该很痛。我特意去我家附近买了这个,希望你可以早日康复。” 黎芷媛本来就生得明**人,这时候眉眼酝酿着善意,更显她心慈貌美。比起那镜头前楚楚可怜,似乎一阵风就能吹散,镜头后却凶神恶煞,把她周围所有人都当成猫狗。心情好的时候,小心逗弄着一会儿。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一只人形垃圾桶,想要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的玉女掌门林慧敏要强上一万倍。 赵姐当场就忍不住掉下泪来,接过那清凉油的手都有些抖了起来。 赵姐刚想说两句感动的话,可余光却扫到了远方。那个为了演灰姑娘,而从头黑到尾的黑乌鸦——林慧敏。她这时候正满脸愤怒地走了过来。 她立刻脸色大变,赶紧将那清凉油塞进了自己兜里,生怕林慧敏发现自己接受了黎芷媛的好意。 她很清楚,在林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洪泽集团的内定儿媳妇林慧敏面前,她实在是太渺小了。 林慧敏平时就喜欢拿赵姐当成出气筒,而今天上午刚刚被黎芷媛抢走了风头,她的怒气一定更盛。赵姐这个局外人忍不住想开溜。但是手上小小的清凉油又让她忍不住为黎芷媛捏一把冷汗,脚底抹油也有些慢。 可是站在暴风口上的当事人黎芷媛却一直满面平和,仿佛即将来临的是春天的毛毛细雨。 后来她干脆闭上了眼睛,完全无视从远方走过来的林慧敏,只是左手一直摸着怀中硬硬的凸起,好像要抚平那戏服上的褶皱。 那样的气定神闲,仿佛在她面前,傲气十足的林慧敏,不过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 第六十二章 世上最大的蔑视 这世上最大的蔑视,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对你恨得牙痒痒,你却无视我为空气。 林慧敏果然气得不得了,她再顾不上眼前还有个赵姐,反正在她眼里,也没人敢和林氏集团为敌。 她像个疯子似地,一把将化妆台上的东西都扫到了地上。一时间,口红,粉底,眼线笔还有一些杂志都像是遇到了秋风的叶子一样,凄惨落魄地归于尘土。 这个气氛十分诡异,可黎芷媛却根本不在意。不应该说,她表现得更加自在,恍如白玉的一双手像是燕子一样灵巧。左手伸入了口袋,右手则从包包里拿出了一瓶矿泉水。这副悠然的样子,像极了在空山新雨后,静静品茗的世外桃源里的仙人。 反观林慧敏,她叉起腰,完全没有一点名门千金的样子。反而做出了一连串连那些骂街的泼妇都做不出的动作。她啪地一声,向地上吐了一口痰。眼神中含有轻蔑,左手指着黎芷媛的鼻子骂道:“你个小贱人,竟然敢抢走我的风头。今天我就让你好好看看,什么叫我的厉害。”则右手扬起了巴掌,准备向黎芷媛打去。 赵姐一时间觉得心都停了半截。然而一直闭着眼睛的黎芷媛,这时候却好像睁着眼睛一样。双手随意挥舞,就已经一把拉住了林慧敏的手。林慧敏还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就已经听到咔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接着一股剧烈的疼痛就涌上了她的心头。林慧敏再也没法像从前那样冷静,她的嗓子不受控制地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 林慧敏这才感到那么一丢丢的害怕,不过更多的是不甘心。她不信黎芷媛敢怎么对付她,她们林氏集团可是帝都排名前一百名的大企业。爸爸妈妈又说了,今年年底要把她嫁给门当户对的世恒哥哥。 所以素来骄傲跋扈的她,这时候口里丝毫不让。还大放厥词道:“你这个贱女人。仗着自己那狐媚功夫抢走了世恒哥哥。可是我告诉你,他不过就是和你玩玩。世恒哥哥是我的,他家里不会允许一个戏子进门。林叔叔和容阿姨说了,只有我这个林氏集团的大小姐才能配得上他。” 黎芷媛听到洪世恒的名字,嘴边冷笑两下。前世,正是那坨狗屎牌渣男害死了她,今生她正是要这渣男抵命。没想到,正打算睡觉,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她心里得意,这才愿意睁开了眼睛,尽情打量眼前这个蠢女人。前世,就是因为她从中作梗,用自家的老爸当筹码,这才让黎芷媛和洪世恒吃了那么多苦头,最后才“终成眷属”。 今世重来,黎芷媛本来打算放过林慧敏,因为她们都是被洪世恒那个渣男欺骗了的人。现在看来,有些人却不值得原谅。 她铺好了雷,却没有拿枪逼林慧敏跳进来。黎芷媛心里想着,既然你林慧敏自己找死,我黎芷媛又何必不成全你。 黎芷媛这双漂亮得不像人间该有的眼睛,此时藏满了刀锋。她整个人看起来再没有了往日的平易近人,而是像极了一把即将出鞘的宝剑,熠熠生辉,让人不敢轻视。 林慧敏看着黎芷媛,心里的害怕就像晚上海边的潮水,一波一波地向她涌来。她好像被绑在海边桩子上的人,眼看就要被海水淹没。 可是她却忘了一件事,一个溺水的人,越是挣扎,就越会呛水。何况她刚刚为了怕周围人泄露她的恶行,所以就故意一个人前来,还赶走了周围几乎所有的人。 现在势单力孤,大概只有缩在角落里,那个化妆的黄脸婆可以帮忙。 第六十三章 可恶的林慧敏 林慧敏没办法,只得拉下了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脸。声如铜铃般地求道:“快来帮本小姐,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 林慧敏自从出了娘胎,还从来没有说过这样低三下四的话。现在紧急情况下,她要求人,可却仍然说得不伦不类,摆脱不了颐指气使的感觉。 可是还没等她说出第二句话,黎芷媛已经从怀里掏出一颗药,含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矿泉水后,向林慧敏喷了过去。林慧敏顿时成了一只死狗,摊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弹。 看到这一场面的赵姐,她的心里不知怎的,虽然有些害怕,可是更多的,却是,特别,极其地爽。 平日里被林慧敏欺负的场面这时候都涌现了出来。让赵姐本来对林慧敏稀微的同情,全变成了大仇得报后的快乐。就像是炎炎盛夏里饮下了一杯冰水,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舒展的。 赵姐甚至生成了这个念头。拿起脚下的高跟鞋,狠狠地在林慧敏脸上捶几下。就像她平日里对自己做的,把自己的尊严踩在地下变成沙土。 赵姐是个单亲妈妈,老公出轨后就和七岁的女儿相依为命。她每天都得接女儿放学,还得省吃俭用地送女儿去学芭蕾。她的女儿在艺术方面很有天份。再苦再累,她也不能葬送了女儿的前程。 其实赵姐当年也是一枚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奈何命运让她遇到了一枚莲子男。长得清秀可人,吃起来却苦滋滋的渣男。她那时候20岁刚出头,大学一毕业就被渣男老公灌了迷魂汤,甘愿为了家庭牺牲而待在家里当全职太太。 结果脸上多了色斑,菜刀切了手指,烟熏了眼睛,美女远离了人群后成了精心伺候老公的黄脸婆,换来的结果却是老公的一纸离婚协议书。 那个她曾仰慕于天的老公,用那样不屑的声音对她道:“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当年我遇到的那个可人儿。快点签字离婚,我要和我的‘真爱’双宿双飞。” 彼时,她丈夫的“真爱”正挺着六个月的肚子,小鸟依人地靠着她丈夫,对她丈夫道:“老公,我们的‘儿子’快出生了,你可千万得让他有个正经的名分。不然,咱们老家的人都笑话你只有一个赔钱货,你没有儿子送终。” 她的女儿是那样聪明,懂事。平日里就因为性别,就得受老公一家人的轻视。现在,还得受这样的侮辱。那一刻,母爱的爆发让她签了那份离婚协议书,并且没要每个月仅仅1000元,连水电费都不够的补偿。她要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女儿,她的妈妈是个有骨气的人。 她开始到处找工作。然而,一毕业都待在家里做家庭主妇的全职太太,她再次找工作很难。就算找到,薪水也不高。 逼不得已,只好来伺候这个爱挑剔的林慧敏。然而,她既是给林慧敏当丫鬟,同时也是这位千金大小姐的笑料。长得娇美的林慧敏,平日里最大的消遣,就是拿赵姐的伤口打趣。 第六十四章 黎芷媛的魅力 赵姐真不懂,这位一位衣着时尚,出身豪门的大小姐,万人追捧的大明星。为什么人后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看你脸上那么多的皱纹,怪不得你老公出轨。一个不讨自己老公欢心的丑女人,怎么还有勇气活在这世上。快点去死吧。” 同为女人,她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然而,她需要这份工作。女儿的学费,生活费还有抚养权逼得她不得不低头,把林慧敏的侮辱吞吞咽下,在人后才敢表露出自己的仇恨。 黎芷媛细腻柔滑的手,这时候适时握住了赵姐的手。她的体温安抚了赵姐的慌乱。 不知道怎的,黎芷媛虽然是个刚刚出道的农村新人,背后也没有什么势力。但是赵姐总感觉,跟黎芷媛在一起,她就像身旁有一个定海神针,心特别踏实。 赵姐突然感觉到了,这是天生的领袖风范。和她的出身,家庭背景完全无关。 从前家外的公司领导,家里的老公就是有类似的气质。一只天鹅,即便生在了鸭子窝里,一样改变不了她高贵的血统。 赵姐心头踊跃的想法被安抚住了。黎芷媛是查探人心的高手。她看赵姐的神色就能猜出她的想法。 她冷然一笑,像是雪山上的雪莲,高洁无瑕,灿烂晶莹。但是吐出来的话却也如雪一样寒冷。她轻挑下眉毛,随后便对赵姐说道:“如果你相信我,按照我说的做。我跟你保证,再过不久,你会是整个帝都娱乐圈最有名的化妆师。你女儿的抚养权不会被你前夫抢走。而且你的前夫会因为失去你这么一位能干美丽的妻子,而深深地后悔自责。” 赵姐看着黎芷媛,似乎从来不认识她一样。她从来都是温言细语,连重话也不愿意多对周围的人多说一句。所以,片场的工作人员们大都喜欢和黎芷媛多来往。 而现在的黎芷媛却冷漠,凶残,不带一丝温度。像极了即将捕猎的猛虎,蠢蠢欲动地要将猎物撕成碎片。 拨开了表面温润柔和,美玉一样的面具,终于露出了里面坚硬的,如冰一样寒冷的内在。 尽管只是稍微见了一点点浮冰,赵姐却觉得似乎有一座千丈高的冰山在向她扑过来。随时会将她撞成碎渣。 她很害怕,然而黎芷媛口里说的东西太具有诱惑力,实在让她无法拒绝。 赵姐正在犹豫,这时候耳边偏偏又来了轻飘飘的一句。“赵姐,你看着我给林慧敏喷了一口迷药水,却在当时没有阻止,也没在事后叫人来。所以她这次如果没有被我整垮,将来你说,她会不会把你当成是,我的同党来报复你呢?” 流珠溅玉般的声音,却流露出金碎石断的决心。 赵姐抬头望了下,眼前说话的人是一位仙子一样的旷世美女。可她却完全没有寻常女子的柔弱。眉眼间酝酿的是心计,还有手到擒来的十全把握。 她说的话,像是传说中海面上人鱼的诱惑。一旦答应了她的呼唤,就会立刻沉入海底。寻到价值连城的宝藏,还是从此成为海底的遗骸,就得看自身的运气。 然而答应还是不答应,决定权已经不在赵姐手上。 黎芷媛安稳地坐在一旁,甚至悠闲地给自己倒了杯茶。似乎一层云雾笼住了她的周围,让人搞不清楚她的真实想法。 这样的黎芷媛怎么看都像是古代仕女图里安静柔雅的淑女。然而,赵姐很清楚地看到。黎芷媛黑宝石一样的眼中跳动着复仇的火焰,她明媚的脸庞因此更加美艳。比起那些只会哭哭啼啼,来博取男人同情的弱女子。眼前强悍的大女子黎芷媛更让人想对她顶礼膜拜,希望得到神祗一样的她稀微垂怜。 复仇之曲在这一刻正式响起,所有仇人都将成为黎芷媛驾驶的复仇马车下,那些可悲又可恨的螳螂。 而赵姐,也因为自己做对了这个选择。终于让原本惨烈的人生,有了急刹车。人活着本来就只能靠自己。哪怕遍体鳞伤,也别想着靠别人。尤其是,那些说过,要照顾你一生一世,所以你就安心待在家里相夫教子的男人。 骄傲自信,自己就可以放出万丈光辉的黎芷媛。是傅北极的最爱。他一生最欣赏的,就是运筹帷幄,在看似无望的绝境里,三言两语就扭转了乾坤的黎芷媛。 然而,这时候的黎芷媛,却并不相信这世上有完全陶醉于自己妻子光环,并甘愿做个成功女人背后男人的傅北极。尤其是,这人是前后两世都惹她讨厌至极的傅北极。 第六十五章 演员的敬业 今天关于黎芷媛的拍摄很晚才结束。初冬的天本来就黑得比较早,天上就像有个大冰盆倒了。寒气瞬间打下了原本就已经垂头丧气的柳树枝。 眼看天上乌云密布,仿佛一大块墨盒被打翻了。相信再过不久,就会下一场暴风雪。工作人员大都收了工就走,留下来几个要收拾布景的,嘴里也都在骂骂咧咧,感叹自己怎么就命苦摊上了这种差事。哈两口白气,这才干起了活。 这时候,换上冬装的,温柔貌美的黎芷媛便主动提出,要主动帮他们搬东西。有人代劳,这种事没人会拒绝。 何况是这么一位善良平和,说话都好听得像唱歌的大美女。有个20岁出头的,光是看着黎芷媛就有点站不稳路。然而,下一秒。黎芷媛刷新了他对女人的看法。那么厚的袋子,她竟然抗在肩膀上说走就走,那副大力士的模样,正像是小时候动画片里看过的大力水手。 他不禁感叹道:“明小姐,你真厉害。很少有女人这么能吃苦,搬了好多东西都面不改色。” 黎芷媛微微对他一笑,那可真如奇花初绽,蓓蕾怒放。暗夜中,只见她如明珠一样熠熠生辉,冻得通红的脸庞就像擦了一层腮红那样诱人。春天里的樱桃也没她的脸好看。这小伙子看得呆了,差点原地摔了一大跤。站起来的时候,大家都冲着他笑。他自己也很不好一丝 大家都是长眼睛的。黎芷媛在这部戏里发挥得很不错,这两天只放出了剧照,就为黎芷媛吸引了那么多的粉丝。相信只要一上映,黎芷媛一定能借“朱英”这个角色圈一大波粉丝。而黎芷媛偏偏又是那种有颜值,却非得凭自己的努力吃饭的人。这就更让她招人喜欢。 所以当导演刚喊卡,黎芷媛瑟瑟发抖上岸的时候,在场的工作人员就有的递毛巾,有的送热水。还有的左右打量了两下,看林慧敏不在,干脆就说起了林慧敏的坏话。 “明小姐,你真是好敬业。这么冷的天,让你跳污水你就跳。让你在水下待三个小时,你就待三个小时。你不知道,这出来的效果好唯美,和那些p出来的结果完全不同。” 有个看起来年纪不过三十,这几天受够了气,竟然完全没有顾忌林慧敏,说出了全部实话。“拽什么拽,不就是投胎技术比较强,比我们会选爹妈。除了这个以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赶得上明小姐。整天眼睛长在头顶上,看谁都不顺眼。明小姐,你知道吗?林慧敏她的戏份本来在b组,本来按照计划,三天前就得结束。 没想到这个千金大小姐,她总是在发脾气,要不就是说水下戏的那个水太脏,逼剧组的人去给她买矿泉水,要不就说水下戏的那个水太冷,让剧组买台加热机来把整个水池里的水加热。说什么今天实在太累了,明天再来拍。” 一个较为老成的中年女子连忙堵住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小年轻,只是林慧敏的跋扈让她也无法忍受。左右打量了一下,看着四周无人,她便低声道:“你也知道,咱们这部剧的背景是民国初年。剧组为了制造出民国初年的布景,几乎出动了上下五百多名工作人员,搭了四个月才弄好。 而这搭建好的外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就说好了在今天就得拆除。多维持一天,就得多付出数十万的租用场地的钱。更别说,那些临时演员的佣金还有摄影机器的租用费用。她这么一弄,至少得害剧组损失上百万元。” 黎芷媛朗声笑道,像是秋天里高挂的太阳。只让人感到清爽,而无丝毫盛夏酷暑时咄咄逼人的灼热。她道:“所以喽,像她这么坏的女人,就应该受惩罚。” 周围的人吓到了,这话人人都在心里想过,却没人敢出口。毕竟,林氏集团和洪泽集团都是颇有势力的上市公司。 黎芷媛却似乎没见到那些人善意提醒的眼神,只是滔滔不绝地说道:“大人之所以和孩子有区别。正是成人之后,会有冷静理智的思想,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当然,敬业也是人该有的美德之一。就算是个孩子,也应该懂得,今天老师布置好的家庭作业得按时完成。依我看,林慧敏连个孩子都不如。身为一名演员,就应该知道。既然拿了投资人的钱,享受了一般人做梦才能拥有的奢侈生活。就该做到剧中人物应该做到的人和事。做我们这一行的,受伤也是家常便饭了。怎么别人都吃得了这种苦。她就是公主娘娘,一点都不肯吃。 不想吃苦也行,就乖乖待在自己爸妈的翅膀下喝他们的奶就行,出来现什么眼。” 第六十六章 谜一样的黎芷媛 黎芷媛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满意都是嘲讽。看起来不但无损她的美艳,反而那讽刺的神气让她披上了一层特殊的光彩,像是一只得意的波斯猫似地,淘气,可爱,却又高贵神秘。 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谜团,明明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可是那强大的气场,却丝毫不弱堂堂林氏集团千金。就像是只天生的凤凰,哪怕受到小人的诋毁,说她是只难看的土鸡。她也终究有一日会翱翔于九天之上,让所有人都见到她的体面荣耀。 有些人打量着她似笑非笑的眼底,就不由得有些害怕,这时候已经开始闭口不谈。而黎芷媛的目光则似乎是无意,对上了赵姐手指暗暗指的方向。那里放着一个外表看起来没任何特殊的大垃圾袋,只是边上露出了一片黑色衣角。 黎芷媛一不小心将手里的保温杯掉在了地上。几滴开水溅在了她的衣服上,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她则一面感谢大家的好意,一面蹲在地上假装想要整理衣衫,其实是趁机将那衣角塞了回去。然后扛起了那垃圾,才对周围的人说道:“我好累,我想先回家去睡会儿。这垃圾我先处理了,免得留在现场发臭。” 人们都以为她是害怕了。也是,嘴上过过干瘾谁都会,真要是得罪帝都权贵,恐怕明天就没法见到太阳了。 大家心照不宣地给黎芷媛让了条路。只是她走过去的时候,似乎隐隐听到有人在这样小声嘟囔。 “哎,真可惜。还以为这位明小姐可以狠狠收拾一下林慧敏,让她知道知道厉害。没想到,她竟然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只是面子光的驴粪蛋。” 黎芷媛却没有还嘴,甚至没有回头。唇边释出一个成竹在胸的笑容,仿佛目标已经达到,也是,这世间,哪有黎芷媛掌握不了的人或事。 只除了那个邪魅,神秘,高贵,无法琢磨他想法的男子。其他人,黎芷媛可以很轻易猜出他们的所思所想。唯独那名俊美得像是雕塑,可是也冷漠得像是雕塑一样的男子,她猜不出他的真实想法。 说他冷血,他对所有人都是冷心冷面。可当他对着她的时候,却是柔情万种。那时候,她被关在别墅里出不来,为了报复,她就故意说出了好多为难他的事情,没想到,他却一一做到了。那些事,不是有钱就可以做得到,还必须花费好多心思。比如说,她故意提要求,要吃他亲手做的小笼包。而且里面的汤汁必须是90度,上面的褶子必须是18个。而他只会含笑答应,然后真的挽起袖子为她进厨房。 说他真心,他来欺骗自己的感情。前世今生,他都是为了金钱而接近自己。 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重生一世,她深刻地体会到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想要抓住一个男人来改变命运。这种想法是可笑而且可鄙的。 许多事情是做出来的,她不需要那些没用的口舌来为向自己证明真心。相信男人的心意,只会拖累自己。 她现在要做到,就是做一个执棋之人。精心布好棋局,将所有人都当做她手中之棋。前进,后退,左攻,右挡,让事情的发展顺遂自己的心意。 她凌然一笑,人如雪中红梅。摇曳生姿,却绝美不可侵犯。向前走出的这一步,将会让整个帝都的风云都随之变色。 第六十八章 赵导的无奈 离这个地方不久,站着一个地中海明显的中年人。虽然因为上了年纪,曾经帅气的容貌有些失色。然而岁月却带给了他另一股成年男子的魅力。其实,身为国内最有名的第四代导演赵亦刚,他手下片子曾经有好几部在豆瓣上获得了9.0以上的高分。用的演员全是德艺双馨,长得清一色是天然美女俊男,像是花园里的花儿叶儿似地,群芳争艳,苍翠欲滴。各个都是没有任何动过刀子的网红脸。 那时候的日子是多么好呀。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整个娱乐圈进入了一个怪圈。一些既没演技,也没操守,不是科班毕业,甚至完全不知道演戏为何物的所谓“流量”开始爆红。 随后,劣币逐出良币。一些真正有演技,而且又敬业。受伤之后仍旧坚持出工拍摄的好演员则被排挤两人出去。 这主要是因为进入千禧年,80后和90后熟悉的琼瑶剧和金庸剧逐渐开始没落。而一些当红的网络小说或者游戏则成了影视剧的新宠。 而一部走红的影视剧,则会拉动相关的小说原着,漫画,动画还有电影等一连串产业。各方资本纷纷看好网络文学这块大蛋糕,争相想要进来分一杯羹。 所谓的流量明星就像是皇帝的新衣,资本则是夸赞他们的大臣。他们像是美丽的肥皂泡那样在空中肆意盘旋。 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人才可以滚蛋。还大众一片好的文艺天空。让大家可以尽情地啃着滋味美,外表更美的精神食粮。 所以,有些事赵导也很无奈。林慧敏虽然没有演技,却是时下最火的流量明星之一。上的好几档综艺和真人秀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虽然他很怀疑,这些数据被林氏集团做过手脚。毕竟,这林慧敏是林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不过,现在就是这样的年代。资本涌向影视圈,用钱收买各种公众小号。把长相稍微柔美,性格也娇气爱耍性子的林慧敏硬是说成了一个天真活泼,爱开玩笑的小公主。 说实话,要不是看着他们林氏集团的面子,赵导早就想把林慧敏的角色换给黎芷媛。 赵导纵横娱乐圈那么多年,他却从来没见过像黎芷媛那样的大美女。眼波盈盈,似乎是一弯清清浅浅的小溪。身材如柳,纤细地仿佛能作掌上舞。 尤其让人着迷的是她的气质。顾盼流连之间,自然生辉。不管她演得角色是什么样,在她的倾情演绎下,好像都有了生命。 而且,她还十分敬业。今天的戏是水下戏。天气已经接近零下,而她却得穿着单薄的纱衣在水边,一次次地演女二朱英跳水的一幕戏。 剧里因为始终得不到男主秋正泽的爱,朱英选择了以死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跳水前的半分钟,黎芷媛对着镜头眼中含泪,目光中混合了对父母的愧疚,对秋正泽的爱而不得,对海容的稍稍亏欠,唯独没有对生的眷恋。 朱英就是这样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没有了爱情,她无法选择爱上其他男人,只好在日复一日与丈夫,丈夫真爱海容的斗争下耗干了原本如花的生命。最终将这一池碧水当成了自己的埋骨之处。 她穿着一袭朱红色的衣裙,上面绣满了各色的牡丹花,头上带着一朵赤红色,足足有指头那么大的珍珠。脖子上挂着一把麒麟送子的金锁,脚下则踏着那个年代少见的紫色高跟鞋,纯金打成的海棠花纹在悄然怒放。 这身大红大紫的打扮,寻常人穿起来未免俗气。可是黎芷媛却足够美丽,像是这世上最艳的一朵花。在她身上,任何值钱的东西都会被压下。浑身的珠光宝气也掩不住她自身的高贵清华。 看着她的戏,赵导这个年过五十,早已见惯了人生悲欢离合的大导演似乎也有些触动。谁都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年轻时候的疯狂还有热血早已被他封存在了记忆中。现在看这段朱英跳水的戏,他的那颗热心仿佛跟着活了过来。 第六十九章 如父亲一样的赵导 换下戏服,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包得只剩两只乌丢丢的眼睛露在外的黎芷媛,她亲自来跟赵导道别。 父爱上涌的赵导顿时贴心问候道:“明宸啊,回去喝两大碗姜汤。发一身汗后再好好休息。今天冻着了吧,明天还得拍几场情绪起伏特别大的戏,我期待你的表现。” 黎芷媛看着这位因为发福,眉眼越见慈和的导演。嘴边回了一个乖巧的笑容,梨涡越见明显。她的心里不知怎的,一些歉疚就像浪花似地,一波又一波地打在了心口上,让她呼吸难受。 这位赵导对她帮助颇多。外人说他们是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而前世的黎芷媛正是因为他的帮助,她才能登上国际影后的地位。而她重生后,对这位曾经的恩师充满了感激之情。 前世的记忆慢慢地涌了上来。 “小媛,你看这场戏你应该这么发挥。”胖胖的身体为了给她示范武戏,竟然在大热天穿起来一百多斤的铠甲打给她看,结果闪了腰,岔了气,拔了十三个火罐才好。 “小媛,你看这天这么热,你喝点冰镇饮料吧。不过别喝太多,伤胃。”15度的红豆薏米粥,外表用一瓣菊花花形的杯子来盛。里面是他对自己这得意弟子的一片爱惜之意。不管黎芷媛前世再怎么聪慧无双,总是“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关键时刻遇到贵人才发的家。 而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黎芷媛的贵人,从来不是应该是她大靠山的父亲。相反,她的父亲还是个大拖累,是个大包袱。 黎芷媛的父亲黎芳鸿是个中看不中用,整天只会酗酒打老婆的男人。黎芳鸿打走了老婆赵改红,还总在喝醉的时候乱摔家里的东西。 所以她和弟弟从小是爷爷带大的。后来爷爷摔了一跤,身体大不如以前,她只好到了姑姑家生活。 不管在外人面前有多强悍。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她始终是一个渴望拥有父爱的小孩子。心底里,她总希望可以有一个大英雄爹爹。在她难过的时候,站出来为她遮风避雨。在她迷茫的时候,为她点醒方向。 而年纪和她爸爸差不多大的赵导,就替她担任了父亲的存在。 现在,她却得利用他,来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因为没人,比品质端正的赵导更适合当证人。 早已下了决断,她心头的酸涩却怎么都褪不下去。 强行咽下了喉咙里的不适,她满眼都是讨好,微笑道:“赵导,我先走了,不然会赶不上最后一班地铁。您路上也小心点。” 赵导看着被包成一个包子,少了明日里的艳光四射,反而多了些活泼可爱气质的典型小姑娘黎芷媛。脑子里不由得就回忆起了自家七岁小女儿小洲的模样。 平日里,小洲要是有什么诡计要实施,也会如此装可爱,装乖巧。 可黎芷媛平日里却是一副极为淡然的模样。仿佛任何人在她面前,都会忘却自己那些显赫的身份。比如说,xx院的院长,又或者是yy部的长官。在她面前,似乎只会记得自己从母体中脱体而出时的模样。 骨子里的黎芷媛天不怕地不怕,哪怕泰山在她面前坍塌,她也只会轻呼一口气,坦然地吹散溅在她身边的碎石粉末。 然后再回给观众一个平静的笑容。“看,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淡极始知花更艳,那刹那流出的芳华,却已经是许多女子一生多及不上的绝代风姿。 第七十章 傅北极帮黎芷媛 此时的黎芷媛一个优美如仙鹤的转身,给赵导的迷惑印象极深。似乎高贵两个字就是黎芷媛的转数名词。所以随后,当一个满身傲气,看起来活像一个斗鸡。身上虽然挂着一辆跑车的行头,行为举止却像极了暴发户的女子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没人能将黎芷媛和这个女子联系在一起。 有时候乞儿,就是穿上了公主的衣服也不会变成公主。因为那独有的皇家气质,不是简单的一件衣服可以带来。平日里的林慧敏就因为撑不起那衣服上的一百粒珍珠,而变成了个衣裳架子。 当黎芷媛扮演她的时候,却不得将自己脸上的如血的腮红扑上三层,再给自己抹上姨妈色,制造出过分的烈焰红唇。而且举止尽量嚣张,能用动作蔑视人,就绝不开口。这才勉强使得自身的美艳被压下去,流露出些许庸俗。 黎芷媛应以为傲的影后演技就是好,可以让她肆意装扮成任何人。只要是她见到的,活着的人也能学到十成十的像。 然而,她最出名的,却是她无限大的脑洞。 “只要敢想,就一定能做到。”这是她前世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句话。 果然,好好跟赵导告别后,她立马就想到了一个新的念头。 这听起来很疯狂,但是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建立在幻想中的。天上的飞机,海里的潜水艇,最早都是来自人类的理想。可是一代又一代人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终于让“想”变成了真。所以她也要为赵导,甚至是中国娱乐圈做一件大事。让“流量时代”彻底终结,让真正有实力,肯努力的演员们可以有发挥的空间。 “流量时代”这件皇帝的新衣,只有扯破它的遮羞布,才可以丢掉娱乐圈里的烂果子。让我国的影视作品去芜存菁,真正走向世界。 前世的赵导就是因为始终无法拍出一部被全世界认可的,能代表我国的影片而抑郁成疾。 最终引发了心脏病发作,以五十六岁的年纪逝于拍摄现场。 “赵导,老师。你等着我。我来帮你实现你的理想。” 将所有的念头压在了脑后的黎芷媛离开了。而令她没想到的是,满面微笑,却有心头有些困惑的赵导迅被几名黑衣人带走了。 赵导的第一反应是反抗。可是他却像婴儿一样被那几个大汉捉住了。当他想要喊出口“救命”两个字的时候。其中一名黑衣人将衣服上面傅氏集团的标记露给了赵导看,他顿时像是熄了火的汽车,丝毫没了反抗的心,任凭他们把他带到哪里都好。 这世上的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生存规则。而整个国家的人都知道,得罪总统不可怕。因为总统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而真正控制国家命脉的十大财阀家族才是不能得罪的大佬。 而这傅氏财团,就是本国第一大财团。在国外也享有盛名。甚至连英文中也有“fushi”这个单词在。该国人员,最熟悉的就是傅氏集团的标记。 当然,当赵导见到那位传说中容貌俊美绮丽得不输女子,还年轻得不像话的傅氏集团总裁,久经世事的他也呆住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 而傅北极轻启比血还要红的唇,对他说的一番话。顿时让赵导飞到了天上。原来这世上真的有梦想成真这种事。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了个馅饼,还是他最喜欢的茴香馅。 赵导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笑,差点把下巴帮子给笑掉。 而一身白色西装的傅北极看着窗外的漆黑,身姿却像融入了从帘子里漏进来得溶溶月色中。虽是皎洁胜雪,却也清冷孤绝。似乎苍茫天地间,从来就只有他一人。 仿佛那个曾温暖过他两世时光,让他岁月流香,天地静好的女子,从未出现于他的生命中。 只可惜,这是仿佛。 第七十一章 我愿守护你一生,只愿你安好 夜色太深也太清冷,后来甚至飘起了雪花。天地之间顿时变成一片银白的童话世界。可惜,总有一些肮脏人或事总是在洁白的掩护下慢慢发生。 黎芷媛将穿上了自己衣服的林慧敏带进了剧组后面,自己休息的睡袋里。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就有人把林慧敏扛走了。 黎芷媛和躲在暗处的傅北极都很清楚,那是对黎芷媛一片恨意,希望黎芷媛能碎尸万段的马蓬。是在暗中跟踪了她许久,想找机会报复的马蓬。 谁能想到,曾经的帝都百强企业之一的马氏集团,会在一夕之间灰飞烟灭。 只因为,马国昌生了个不成体统的儿子。更因为这个儿子,惹了不该惹的人。 月色朦朦胧胧地,什么都看不清楚,甚至连平日里最亮的北极星也若隐若现。 而立在意大利进口的天鹅绒窗帘,却傅北极嘴角弯起,似笑非笑。他看起来很难过,但却夹杂着那么一星半点的愉悦。整个人似乎披上了一层奇妙的光辉,璀璨耀眼。 说来好笑,人生当真如戏。前些日子,傅北极竭力想要避开她,心却没有一日忘却过她。 那日,爷爷说三个月后看他是否和黎芷媛恩爱,他身边亲近的助理特别气愤。这分明是老爷子不放心傅北极,想要牵制他想出的借口。可傅北极却一反前些日子的郁郁寡欢,行动胜于思考地,立刻来到了黎芷媛身边。 他之前自降身价地给她当起了经纪人,可惜她看不上。后来他便租下来她家对面的房子,日夜看着她。 他身旁知道内情的助理都在笑话他,是英雄气短。可他却坦然一笑道:“你们知道什么,我这叫甜蜜的疯狂。” 可不是疯了,他明知道眼下公司里那些亲戚们虎视眈眈,却仍旧守在他心中的那颗唯一亮着的星星旁边,对她的爱情之火不但从未熄灭,而且还有演变成大火的可能。 有时候,隔着房门,傅北极看到对面灯火下黎芷媛读书的身影,线条优雅地像一幅画,他心中一天扥烦闷就会缓缓散去。重生的傅北极知道,未来,她会从古老神秘的东方,走向全世界。让世人都见识到黎芷媛所代表的我国独有美丽韵味。这是他的女王,然而通往王位的道路上往往充满了波折。女王当然可以将所有障碍斩于马下。但是杀敌一万,往往要自损八千。前世,他这时候还没有能力帮助她。不管他那时候再心疼,只能见着她拼劲全力地往前走,而出不了任何力。 第七十二章 给渣男送礼物 傅北极握住了心口的项链道:“小媛。这一次,哪怕你心里没有我,我也会死皮赖脸地待在你身边,一直磨到你心里有我为止。我会帮你完成你的心愿。让你前进的路途少些荆棘。如果你将来要吃一千分的苦,我就在背地里替你吃掉九百九十九分。这样你会看不到我血肉模糊的惨状,不会心疼,不会掉眼泪。但是我还是有点坏,因为剩下的一分苦我会在你面前吃掉,这样你才会心疼我。我才能将你揽入怀中,让你永远无法离开。 因为你最绚丽的时候,是你最开心的时候。同样,那也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你开心,我就开心。因为我爱你,所以我的喜怒哀乐都由你决定啊。” 想起了心上人,而陷入甜蜜回忆中的傅北极,他许久都不说话。可是嘴角却微微翘起,本就生得艳好的眉目这下更如同云蒸霞蔚,远看美不胜收。 赵导先是看得流起了口水,心中暗想:“这要是能把傅北极挖去,给我当演员。不说演技,光就这张脸就能迷死多少女的。” 然而,下一刻。傅北极冷冷盯着赵导的目光,却让他瞬间像被丢入了外面的寒冬中。刀子一样的风吹在他脸上,冰慢慢冻住了他的动作,也冻住了他的思想。 赵导先是发呆,然后愣住了好久,这才想起传说中这位傅总好男色的传闻。 再看看周围的保镖,虽说身手不凡。刚才把他扛起来就像拎着一只鸡。但是长相却是一个赛一个的肤白貌美。 “我的天啊,救命啊。我没有瞧不起断背,但我委实不能强迫自己变成个断袖啊。”赵导光是动了下这个念头,就觉得比吞了只苍蝇还让他难受。浑身发抖得望着傅北极,希望他可以高抬贵手放过自己。 他连忙把自己的衣服裹紧,想了想不放心,更恨不得现场在地上刨个坑,然后把头塞进去。没有了那英俊到有些横肉的脸,想必这位喜好不同常人的男人就不会看上他了。 赵导这样的小举动,落在周围的保镖眼里,只觉得好笑。他们跟在傅总身边,当然明白那些传言有多无稽。不过是一些女人,看上了傅总美貌又多金,想要上手却被傅总不留情面地拒绝,才放出了这样的谣言。事实上傅总看似无情,实则是太情深,他的心房里有一个人塞得满满的,连空隙都没有。这样的傅总,怎么会爱上其他人。 而赵导和傅北极达成的交易,黎芷媛却丝毫不知道。她现在正忙着干自己的事情。 她刚刚走出片场,立刻化妆打扮成片场工作人员潜回了片场。接着就穿起来早就准备好了的林慧敏的衣服。又戴上了帽子和墨镜。还化了一个特别浓的妆,只是她本身身高太高,所以只好换上一双平底鞋。 就这样,黎芷媛变成了林慧敏在外招摇,好让大家拖延报警的时间。 走在她身边的赵姐心里有些害怕,不时探头探脑地问道:“黎小姐,这样行吗?” 黎芷媛安抚她道:“不好,你大大方方地走,这么缩手缩脚地,不是摆明了告诉所有人,我不是林慧敏吗?” 她接着压低了声音问道:“你送那个‘垃圾袋’的时候,有人怀疑吗?” 赵姐回道:“没有。谁都知道林慧敏经常发大小姐脾气,总是会把一大堆还很好的东西砸个粉碎。然后让我这个‘御用清洁工’来打扫。我还在外面撒了不少清洁剂,所以绝对不会有人怀疑。” 黎芷媛满意道:“那就好。” 马蓬,我把你的初恋女友,你孩子的妈妈还给你,这份大礼可好。 洪世恒,我让全帝都都知道,你的未婚妻给你戴了绿帽子。你可欢喜? 第七十三章 捉奸 在黎芷媛刚刚重生的时候,她就遇到了这个狗屎一样的男人。当时她并没把他放在心上,结束了那段被监禁的日子后,她更是早就淡忘了这件事。 当她准备报复洪世恒的时候,打听了他周围所有人的信息。当然,林慧敏的资料也是如此。她的妇科资料显示她在三个月前做过流产手术,胎儿是两个月大。而那个时候,洪世恒已经去了军营里封闭训练半年,没有军事命令无法外出。 也就是说,林慧敏肚子里的孩子不姓洪,那姓什么呢?帝都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但是属于真正名门世家的就那么几家,他们绝对不愿意让儿女随意嫁娶。 剩下的都是些暴发户。和用王羲之的墨宝来装点墙壁的傅北极家比起来可是差远了。就好比林慧敏的父亲林平和马蓬的父亲马国昌。大家都知道,林氏集团大小姐,和马氏集团公子马蓬从小青梅竹马。他们两家算得上世交,原本都是一个村子的,两家父亲由一个泥腿子,一个街头大混混乘上了政策的东风,还钻了政策的漏洞而摇身一变成了用鱼翅来漱口的有钱人家。不过这样的家庭结婚才最合适。 孩子们差不多年纪,又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家大人也已经默许了两人的婚事。一对到了年纪的小儿女,一时情动,就做了越轨的事,以至于女方珠胎暗结。 本来,奉子成婚也没什么大不了。这个年代,女孩子最好的嫁妆就是肚子里面的宝宝。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马氏集团在一夜之间突然破产。林慧敏也被父母勒令和马蓬分手,再嫁给门第相当的洪世恒。 身为母亲,居然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这点非常可恶。可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如果生出没爹的孩子,将来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黎芷媛拿着这份报告,同样是女人的立场,让她犹豫了很久,都不知道该不该公布这件事。黎芷媛并不觉得婚前性行为是一种多么可耻的事,也不认为这世上只有男人可以在婚前出去鬼混,婚后再来个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顺着梯子来个大团圆结局就行。 但是,女人比男人多长了个子宫。成年后的性行为,往往是男人可以跑路,而女人却得承担怀孕的风险。不过,幸好林慧敏跋扈的样子提醒了她一件事。毒蛇,是救不得的。 农夫好心救了蛇,却被蛇咬。屠户聪明地宰了狼,剥下来它的皮卖了才是真的。 直接宰了敌人很解气,但是引出幕后的醉迷祸首就难了。 所以黎芷媛打了个电话给娱记,也发了条匿名短信给自己的表姐白玛丽。 这时候,也差不多该去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了。 美色酒店地下停车室,昏暗的环境中有几辆车都看不清楚。 但是几名帝都最有名的狗仔队这时候却耐心十足地翻找着。 果然,在这停车场小角落里,找到了一辆看起来是名牌,却颜色暗沉,好像许久都没有做过保养以至于在一众几百万美元起底的名牌法拉利,奔驰面前特别显眼的桑塔纳。 这车子摇上了咖啡色的车窗,上面还特意拉了窗帘。 第七十四章 洪世恒被暴打 这时候,一个长相勉强算是清秀的女孩子,她怯生生地拉住了旁边看起来书香气十足的男子说道:“世恒,这一定不是真的。林小姐她漂亮又高贵,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然而她的眼睛却故意瞟向那辆车子,脚也在朝着那方向走去。 这男子自然是洪世恒,女子则是白玛丽。白玛丽果然如同黎芷媛料想的那样,当她收到消息的时候,连一刻也没有拖延就把洪世恒拉来了。 她知道,世恒喜欢黎芷媛,却不得不娶林慧敏为妻。也就是说,黎芷媛是见不得光的小三。可就算这样,她也羡慕,甚至恨死了黎芷媛。世恒他长得是那么斯文清俊,洪泽集团是那么有钱,她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名牌手表,芷媛随手就扔了好几条给她。凭什么就便宜了黎芷媛一个人。 这时候的白玛丽完全将黎芷媛自身的努力视若无睹。只是满脑子想着黎芷媛那惊为天人,被捧为万众情人的美貌。在她的思维里,黎芷媛就是一个天生魅惑的狐狸精。小时候在村子里,勾引走了她心爱的村支书家的哥哥。后来来了帝都,短短时间里就钓上了洪泽集团的大公子洪世恒,并且借着他上位。 白玛丽不由得咬住嘴唇道:“都是世恒的功劳。是他帮助黎芷媛,她才能那么快在娱乐圈里站稳脚跟,所以才能用她的钱来买东西羞辱自己。 该死的黎芷媛,你给我等着。等我成为世恒的女人,甚至进一步当了洪泽集团的少夫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思维刚落,白玛丽便“无意中”且用力地将洪世恒待往了那个可恶的地带。刺中洪世恒眼睛的一幕就这样持续地像放电影一样在他的面前继续。那场面顿时把洪世恒的尊严变成了散落一地的玻璃。 更要命的是,那两个人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连周围记者偷偷用手机拍他们,都是隔了好久才发现。 林慧敏见到洪世恒的第一面就愣住了。她不知道洪世恒怎么回来。那副明显做贼心虚的模样瞬间激起了洪世恒火山一样的怒气。脸上横肉满布,再无平日里的谦谦君子模样。 她到底还要不要脸,下个月他们就要订婚了。现在她却背着他偷汉子,还让这么多记者捉住了。这下好了,他们洪泽集团和他洪世恒就要成了帝都的笑话。 今天晚上的报纸头条,他闭着眼睛都能猜得到。 火上来了,洪世恒冲着马蓬就踢了下去。可是他毕竟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就算去军营也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履历多镀一层金。 而马蓬小的时候,家里还很穷。那时候他父亲工作很忙,没时间管教他,就让他当了一大群街头小混混的头。后来他父亲发了家,他才跟着鸡犬升天成了京城四少。 骨子里的狠厉却从未减少过。刚刚遇到那些记者,他突然蒙圈了。这时候清醒过来还能让洪世恒占了便宜。 他一把拉住了洪世恒的手,狠狠地扭了下去。骨头断裂的声音传来,洪世恒发出了杀猪一样的叫声。金丝眼镜落入了地上,很快变成了碎渣。 第七十五章 洪世恒的真心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洪世恒连想都想不到。当他被推入手术室急救的时候,心里还不懂。 为什么只是早上起来,他打算见见好久没见的黎芷媛。他想要告诉她,他是真心地喜欢她的,结果就成了这样。 龙有逆鳞,拔之必死。谁让他胆大包天到敢动傅北极最爱女人的念头,这些事都是轻的。 如果洪世恒一开始就知道黎芷媛的真正身份,就是前段时间风光嫁入傅家的女主人,他还会对黎芷媛产生非分之想吗?也许不会,也许会。 从洪世恒有记忆开始,就没见过那样美丽的女人。 仿佛是耀眼的凤凰披上了一层云做的衣衫。时而欢笑如春天时的清凉小雨,时而皱眉似西施捧心。无论任何时候,人群里回头率都是百分之一万。 她在身边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的好运气。 但是他很清楚,自己的家里不会允许一个演员进门。何况,她还是贫苦家庭出身。 他的妈妈容默雪,尽管自己曾经做过按摩女这样的工作。却很看不起卑微得像草根一样,出生在一年都吃白薯干当主粮家庭里的黎芷媛。 总是说什么“这种戏子出身的女人,最擅长唱念作打。儿呀,你可千万不能让这种女人进咱家门。”“都说街妇进门,家破人亡。咱们这样的富贵人家,你想玩几个小明星是小事,可绝不许你娶这样的女人。” 洪世恒都想好了,有钱人家的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他尽管到时候娶了别人,但内心深处最爱的女人仍旧会是黎芷媛。他会给她买昂贵的宝石,买房子和车子。让她做他没有名分的“真爱”,做他的地下情人。 “除了婚姻,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半年前,要进入军营训练时,洪世恒是这么告诉她,结果她一怒之下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他本来想着哄哄她,可她却连他训练都没来。 随后他提前从军营里出来,她也没来主动见他。他也是有尊严的。何况洪泽集团的公务繁忙,他得帮爸爸挑起这副重担。他的一个朋友这样说过:“女人就得好好收拾。你越给她脸,她就越横。” 这话听得洪世恒非常满意。她黎芷媛不就是个小明星,怎么可能抗拒他带给她的富贵。 所以他就狠狠心,抛下了黎芷媛独自出国公干,冷了她三个多月。那期间,他狠心心肠。一通电话也没打给黎芷媛。只是伊人的倩影总是出现在他梦里,弄得他心里跟猫抓过一样,怎么都无法平静。 现在时间差不多了,他们也该和好了。洪世恒捧着一大把红玫瑰来到了她的家门前,开门的却是她的表姐白玛丽。 她是那样柔弱,完全没有黎芷媛咄咄逼人的美艳。也不像黎芷媛眉宇间都是自信,让人见了就想把她这朵带刺的玫瑰给采回家。 那种几乎一阵风就能吹散的云一样的清秀,却在一瞬间击中了洪世恒的心。他爸爸洪泽说过,一个男人可以有好几个女人。只要够尊重家里的正妻,外面彩旗飘飘根本没事。 于是他便用在接白玛丽端给他茶的时候,用指尖挑逗了她。果然,她面上浮上了一层红晕,胭脂一样诱人。 第七十六章 狗咬狗 然而当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却只看到白玛丽小心翼翼地在那儿看什么,他起了好奇心,想要看的时候,白玛丽却死活都不肯给他看。 他反而更有疑惑,硬是从白玛丽手里“抢”过来之后才知道那是一份人工流产手术同意单。上面有医院的名字,日期。甚至连主刀的医生和术后打的点滴药名和费用都写的清清楚楚。就算要伪造,也不可能伪造出医院独有的发票。 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呢?三个月后就要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竟然曾经为了别的男人堕过胎。 洪世恒当时的怒火真是无以伦比,尽管他并不怎么喜欢林慧敏。男人的尊严却让他恨从心起只是从母亲那里受到的教育让他勉强维持了风度,对白玛丽说道:“这看起来真像是真的,不过不可能。马蓬和慧敏只是玩得比较好的玩伴,没有这种关系。芷媛呢?” 白玛丽却以找黎芷媛为名,将他带来了美色酒店,让他见到了这刺心的一幕。 被背叛的怒火恨不得化为大炮,将这两个人轰成灰。 “戴绿帽子”这种事发生在谁头上都会受不了。何况,他堂堂洪泽集团的大公子,竟然差点娶了一个“二手女人。” 但是心痛,却并没有多少。在他心里,对有花一样容貌的黎芷媛情有独钟。 俗话说狗逼急了还会跳墙。此时的洪世恒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用尽全身力气向马蓬撞了过去。他本来以为自己能赢,毕竟他小时候曾经是菜市场最有力的卖菜小哥,被人轻看欺负了好久,也练出了一把子好力气。 可养尊处优了这么多年,他早已经是温室里的娇花。马蓬身手敏捷地躲了过去。这些日子以来,他在监狱里吃了不少苦头,这下子正好找到了发泄处。 洪世恒的左腿曾经在军营里,“不小心”地从楼梯上摔下来,然后居然就骨折了。 以洪家的实力,很容易找到好医生看病。可他那时候却被人告知只是软组织挫伤,休息两天就好。耽误了最佳治疗期,结果花了大约一倍的时间才刚刚能走。却根本使不上劲,连重物都不能拿。 马蓬一脚就“正好”踢中了洪世恒骨折的旧伤口,一时间,整个停车场响起来的,都是洪世恒杀猪似地叫声。 林慧敏这时候披头散发地冲了出来。她看都没看站在一旁的马蓬。只是一个劲地对地上的洪世恒解释道:“不是这样的,世恒哥哥。你误会了,我只是,只是。是被陷害了,有人把我给拖来,不是,是带来。” 说到最后,她自己都编不下去。洪世恒怒极反笑,他用没受伤的手一巴掌就甩了过去。林慧敏脸上顿时多出了五个鲜红的手掌印。林慧敏被打蒙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她脸上涌现出了愤怒的神气,干脆也一耳光甩了过去道:“你敢打我。” 马蓬,林慧敏和洪世恒就像是地痞无赖打架的样子,很快被记者录了下来,并且来了个现场直播。全帝都的人都见到了这三个豪门子弟像是市井无赖那样,踢打,撕咬地乱打一气。 网上的评论就像这炸开了锅的场面一样热闹。 “我的天,现代版琼瑶剧。” “两男争一女,剧情有些俗,不过我喜欢。” 到了后来,甚至有些海外的账号发言道:“两头公狮子加一头母狮子,动物园?” 洪世恒三人一夜成名,在全国的热度堪比明星不说。就连他们的父母也因此又出了一回名。成了帝都,甚至中国“教育儿女成功“的“典范。” 他们三人的父亲是如何暴跳如雷先不说,就说现在白玛丽的心快要急死了。她倒是真心地想救洪世恒,毕竟她对于洪家的富贵,还有斯文的洪世恒是很满意的。 可眼前这三个打架的人是情敌见面杀红了眼,就像三只疯狗在互相乱咬。她很害怕自己要是卷进去会变搅拌机里的肉渣,所以她便迟迟没有上前去救洪世恒,任凭他哎呦哎呦地叫救命。望着洪世恒满是鲜血的左腿,她脑子里甚至涌现出来一个新的想法。“让世恒被狠狠毒打一顿,最好留下治不好的后患。这样就会没人要他,只有我要他。” 第七十七章 洪世恒被老爸打 虽然只是个20分钟就结束的骨折小手术,但从手术台上下来的洪世恒,还是哭天喊地了许久。 直到他那五十多岁,仍旧目光锐利,下手狠辣矫健的老爹前来。还没等洪世恒说出什么委屈的话来,他就先接到了父亲洪泽火辣的一耳光。 洪泽下手看起来绝不容情,洪世恒顿时就被打肿了半边脸。只是他扎着点滴针的左手和刚刚动了手术,这时候正高高地吊起来的左腿却毫发无损。 望着儿子挨了打后,还一脸无知的蠢相。洪泽本来还有些心疼完全变成了愤怒。他再不顾身边还带着助理小刘,直接就破口大骂道:“你个笨蛋,傻瓜。干嘛把这件事弄得满城风雨。我们洪泽集团最近遇到了一些问题,正是需要人帮忙。你怎么就把你和林氏集团大小姐的事情弄成这样,这下你要你老子怎么从林家手里拿钱。” 洪世恒长得不错,家里又有钱,走到哪里都是万众追捧的大王。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再说了,他虽然害怕爸爸,却也知道自己是家里是三代单传的独子,老爸说得再狠,也不会把自己真的怎么样。 当下他便怒吼道:“我没错,错的是那对不要脸的狗男女。还有你,爸爸,你是不是吃错药了。你不帮我收拾那些坏蛋,反而打我骂我,我不活了。” “哎呀,我可怜的儿啊。你老子怎么这么狠心,把你打成这样。我不活了,天哪。” 洪世恒像个孩子一样哭闹了起来。刚刚下了飞机就往这里赶来的容默雪看了更是心疼。她一把扑过去,把儿子当成小宝宝一样,揽入自己怀里,母子俩哭成了一团。顶级病房也被弄得乱七八糟。 洪泽原本想提点儿子一番,接下来去跟林家道个歉,无论如何先骗来林家的钱,救了洪泽集团再说。现在看儿子这个样子,他绝对不会做低声下气地去林家,说要娶林慧敏当老婆。 公司的事让他心烦,他再没心情待在病房。可是左脚走出医院,右脚就又迈去了儿子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再怎么恨,儿子也不能不管。 之前儿子耽误了治疗,差点废了左腿的意外绝对不能重演。 问完了医生,确定儿子没事。只需要好好休养几天就行,洪泽松了口气后这才觉得肚子好饿。也难怪,他一整天都为了公司的事情忙里忙外,什么东西都没吃。下午刚刚下班,他就从公司里一心想拆台的黄总手机上看到了这条火辣的视频,没当场气得心脏病发晕过去,就已经不错了。 他望了眼顶级病房里正吃着母亲喂的燕窝粥。两只眼睛都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的儿子,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心头的失望。嘴里嘟囔了句:“真是现代版的二世祖,败家子。也不知道这个中看不中用的怂包儿子到底像谁?”他洪泽虽然不是什么绝世聪明的角色,可这么多年,却凭着自己的机智在商场的枪林弹雨里打下一片江山。 第七十八章 洪泽的恶行 洪泽微驼的身躯摇了下,差一点倒了下去。身旁的小刘助理心明眼亮地扶了他一把,关心地问道:“董事长,您没事吧。无论怎样您也该吃点东西,不然您的身体会受不了的。别忘了,您七天前才因为急性肠胃炎进过医院。” 洪泽看着比起自己的老婆孩子,更清楚自己身体的小刘。满是风霜的脸上难得露出了温馨的一面。“没事,孩子,我喝点八宝粥就好,你给我买点去吧。” 说着,他从手机支付宝钱包里给小刘转了一碗八宝粥的钱。还不忘补充一句:“记得要我家附近小巷子里那家的,他们家会多给小半勺。” 小刘受宠若惊地走了,却在离开医院后露出了一个极为不屑和痛恨的神情。他望着支付宝上面“洪总”这三个字,眼前就浮现出了洪泽那张伪善的脸孔。 他往地上重重呸了一口,然后道:“我呸,真是小气。我帮你跑腿多累,你却只顾着自己喝八宝粥,而不记得给我买一碗。真是个十足的铁公鸡。平时办公室的空调都得在热中暑了十个人以后才开。公司里职员都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驴多。 小刘想起自己的血汗钱,总是被眼前这个一脸好人相,肚子里却全是坏水的洪泽给扣掉,他就恨。然而,这却不是他最恨的。 为人父母,谁伤害自己的孩子,就比伤自己还难受。想起儿子,小刘心头的恨意就变成熊熊燃烧的火焰,恨不得现在就将想尽各种办法扣掉他一大半工资的洪泽给烧成灰烬。 他眼里逐渐浮现出了嗜血的神色,恨不得立刻将洪泽当成脚下的蚂蚁给踩死。反正他平日里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不把他们这些打工仔的命放在心上。 可这个贪财的老不死,害他小刘也就算了。却还他儿子却成了间接的受害者。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费,他可怜的儿子才会变成聋哑。直到今天,他遇到了这位贵人。 想起那位出钱给自己儿子治病的贵人,小刘先是满面感激,嘴里道:“傅总,您长得好看,心底更是好。等我儿子好了,我给你卖一辈子的命。” 他随后得意地对着医院的方向说道:“洪泽,你别以为一切磨难就结束了。我告诉你,你儿子现在这样,只不过是小报应。很快大报应就来了,到时候你不但不是洪泽集团的总裁,还得把牢底坐穿。谁让你得罪了傅总。” 小刘的心思,洪泽完全不知道。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大善人。在他眼里,身边的助理之类是猫狗,哄他高兴的时候,他愿意拍拍它们的毛。他心里不爽的时候,却也没有宰了他们吃肉,只是踢他们几脚而已。至于猫狗他们的需求,关他什么事。 喝了小刘送来的粥,精神头好了点的洪泽又走进了病房。他上前几步,想要给洪世恒盖好踢在一旁的被子。然而洪世恒看到他又扬起手之后吓个半死,就连手机掉在地上都没注意。 镶金的手机就那样掉在地上,洪泽恨铁不成钢地捡起来还给他。一瞬间,那张美得不像人类的照片,隔着荧幕都能传递出来的美艳瞬间击中了洪泽的内心。 伊人如水,明媚似春。这样过分的美丽是任何人见一眼都忘不了的。 然而,让洪泽眼睛完全亮起来的是,搜索出的关于“明宸”(即黎芷媛)签下来的代言和商业演出费。那一刻,洪泽好像看到了一座金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起来。 第七十九章 容默雪曾是三陪 “老公,你一定要这样。让咱们儿子去勾引,不,是接近那个明宸(即黎芷媛)?你知道她是什么?一个下九流。你怎么忍心让咱们这么高贵的儿子却碰那个戏子?” 容默雪不可置信地问道。在她心里,自己从本国最优秀的q大经济系毕业,却年近三十,仍然在集团里担任挂名总经理。三千万以上的买卖都需要老子洪泽来把关的儿子,是世上最优秀的。 而黎芷媛虽然生了张美到惊心动魄的脸,至少甩她年轻的时候好几条街。这点她无论如何也得承认,因为这是铁一样的事实。但黎芷媛是演员,在旧社会就是最低级的下九流。这点让容默雪怎么都无法接受。即便她年轻的时候迫于生计,就曾经做过卖肉的生意。 那时的容默雪生得标致,每天来来往往的男人也有好几个。她夜夜当新娘,那满足的快乐是没法说了。 大部分客人都出手阔绰,会给她金链子,金戒指之类的东西。容默雪的爸妈还有弟弟买房的钱都是她这么挣来的,所以家人都把她当个菩萨一样供起来。而她那时最喜欢穿着一件鲜红的连衣裙,骑着当时还很少见的“凤凰牌”自行车。 家乡路上,有一片黄色的油麦花田。村里的劳动力都在那里干活。她总会在路过那儿的时候,故意把小腰一扭一扭地骑着自行车,就像是一朵红艳艳的花飞了过去,十店八村见到的人,都会忍不住悄悄地出来偷看她。 那时候的日子多好啊?可惜女人的青春有限。她做的这种“生意”又特别耗体力。结果到了二十八岁,她就已经有了衰败的迹象。为了下半辈子能有个依靠,就只能随便找个对她迷恋不浅的洪泽。也是在她的牵线下,洪泽跟她的好几个“干爹”拉上了关系。十几年过去了,洪泽从一个小包工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家拥有几十亿资产上市集团的董事长。 容默雪有了钱,有了名声。年轻时候不堪的事情,随即便被她用做善事为名封了几乎所有知情乡民的嘴。有那么一两个乱说话的,不是“意外坠河身亡。”就是家里的房子被人烧了。所以洪世恒竟然丝毫不知道自己最注重名声的妈妈,曾经做过的“好事。” 其实容默雪保养得不错,五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还像三十出头。可以说是半老徐娘,风姿犹存。 可刚刚她放开嗓子吼叫,弄得脸上睫毛膏,眼影还有腮红都糊成了一团。精致的衣服因为13个小时的飞行而皱巴巴的。现在的容默雪老态毕露,完全不像平日里端庄高贵,妆容精致的优雅夫人模样。 洪泽心里暗自嫌弃地吐了口口水,腹诽道:“你又是什么好货。一个暗门子里出来的女人,倒贴都没人要。如果不是看在你给老子介绍了那些‘生意’,还有给老子生了个三代单传的儿子,老子早就把你赶出门了。” 第八十章 洪泽的心愿——有傅北极这样的儿子 想到自己英明一世,竟然生出的这样蠢货儿子。一定是儿子他妈的遗传基因不好。他心里的火气又上来了,面上的话便再没有顾忌,尖酸刻薄,简直就像是洪世恒的后爸。 “闭嘴。你知道这个明宸是什么人吗?她出道没多久,人气就节节上涨。短短几个月,微博的粉丝就涨了几百万。 几家最有名的视频网站,卫视tv都抢着要她上综艺和真人秀。几家广告商也要和她签订合约,要她担任产品代言人,代言费都是七位数。” 容默雪不服地说道:“不过是运气好。” 洪泽怒道:“你给我一辈子运气好,总能赚到大钱试试。” 洪泽一语双关,刻意加重了“运气”这两个字,容默雪被踩中了痛脚,顿时没脸再说了。 告诉你们,老子虽然老了,但这双老眼可比你们这对狗眼看人低的强多了。我亲自看过她演得戏,非常有感染力,能在一瞬间就把观众的情绪带到最高潮。 而且又生得那么一副容貌,简直就是绝世美玉和氏璧,天生的倾国美人。怎么,你瞪我干什么。这明宸其实光是靠她的神仙颜值,就能迷翻一大船男的。可人家却偏偏要拼实力,大冬天拍水下戏,导演让她在水下待多久,人家就待多久。一句抱怨也没有。我告诉你,这明宸配你的宝贝儿子,那是绰绰有余。更可以说,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这话实在难听,容默雪这个当娘的,实在受不了有人这么说自己的宝贝疙瘩。一时间她忍不住想出言反击,谁能想到洪世恒却连忙点头应声道:“是啊是啊。爸,您可真有眼光。芷媛,不对是明宸她真是太漂亮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她这种好看得,好看得。”洪世恒词穷了,最后他干脆来了句:“花容月貌,闭月羞花。爸,您说她比我好得多,还让我能接近她,我一辈子都谢谢你。” 话刚说完,太激动的他碰到了伤口,貌似口水的可疑液体从洪世恒嘴巴旁边同时流出,这副犯花痴的模样差点当场把他老子洪泽气得升天。 容默雪赶紧把洪泽扶到一边坐好。给他拍背顺气,顺便倒了杯热茶喝。 不管心里对洪泽多不满意。也知道他外面有很多女人。可洪泽毕竟是她丈夫,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 洪泽的眼前却总是晃悠着一张脸。那是一张比自家儿子还年轻青涩得多的脸,他长得绮丽秀致像是女人,行事作风却冷酷无情到让他心生膜拜和向往。那是一种弱者对强者骨子里的畏惧和折服。没办法那人实在太有权势。只需要轻轻地一挥手,帝都都要下场大雨。不光长相,就连能力都秒杀他这个草包儿子。他不由得叹了口气道:“真不知道那傅老爷子上辈子是积了什么福,自家打下那么大的家业能传给自己的血脉。如果我这辈子也能有这么个像傅总那样能干的儿子。就是立马闭眼,我也没遗憾了。” 第八十一章 洪泽集团遇到了难关 犯忌讳的话可不能乱说,洪泽想起傅氏集团可怕的影响力,傅三海祖孙俩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腹黑阴狠爱记仇。他的身体不由得哆嗦了两下。 两只有些陷进去的眼睛左右打量了半天,见到没人后才放下了刚刚悬在喉咙上的心。 可是下一秒,他就看到洪世恒不见了。仔细一看,被窝里多了个瑟瑟发抖的身影。他的怒火一下子就爆发了,对着那被窝骂道:“我上辈子不知道欠了你这小王八羔子多少债,这辈子让你当了我儿子来要债。整天为你操碎了心,换你来拆老子的台。” 洪世恒老半天都不肯缩出头来,洪泽也除了大骂,其他的都没法做。毕竟是自己的命根子儿子。好在看他刚刚的表现,对明宸(即黎芷媛)也是有几分真心。 这演痴情汉的角色,最害怕的就是一点真心都没有。半真半假,才最能钓到女人。再强悍的女人也是感性动物,也会对自己这帅气文俊的儿子动心。到时候先得到她的心,再得到她的身子,害怕她会不源源不断地把钱送上来。 洪世恒和容默雪,还有洪泽不愧是一家三口。他们有些地方想得一模一样。这种下贱出身的女人,娶进门来当媳妇是不成。但却很适合当移动版的人肉版本的免费无限额支付宝系统。至于黎芷媛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后,会不会饿肚子,会不会不够钱买件渴望已久的新衣服,他们才不管。 自己这个蠢老婆,白长了一副聪明的长相,连这点都弄不清楚还有脸在这里胡说八道。洪泽突然想到,她还是个大麻烦。要让黎芷媛相信她可以嫁入洪家,需要容默雪配合。到时候她要是摆出一副太过刻薄的恶婆婆模样,没过门又自己有能力赚钱的小姑娘,谁还肯掏心掏肺拿出自己的钱包。 为了自己的洪泽集团,他只好苦口婆心地对着容默雪劝道:“依我看,明宸现在走哪儿都有一大群爱豆的人气,那都是小的。等再过几年,她一定会成为国际大腕,超级影后。到时候她随便动动手指,就能带来至少上亿的收入。” 容默雪听到那十位数字的钱后,反对的声音小了许多,却还犟嘴道:“即便这样,也没必要让咱们儿子牺牲色相。再说了,帝都多得是名门小姐。干嘛非得找一个戏子。” 洪泽看容默雪怎么都不开窍,终于怒了。他本来就脾气不好,嗓门也大。这时候发起火来简直就像晴天响雷,声音格外响亮。他道:“你个只知道在家里享福的女人家知道什么,天大地大,比不上赚钱最大。” 容默雪被骂得灰头土脸,终于不敢再回嘴了。只是满脸不忿,心里想着:“你个小妖精,仗着自己长得好,就迷惑了小的再迷惑老的。你给我等着。等你跟我儿子在一起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洪泽一看到容默雪的神情,就猜到了她的想法。他再也无法忍受,便说出了所有实话。“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我让咱们儿子去讨好她,为的是能顺利度过我们洪泽集团这次的难关。” 第八十二章 洪泽贩毒 洪泽的语气听起来绝望极了,哀沉的声音比刚刚愤怒到火山爆发的怒火更加让人胆战心惊。 “咱们家怎么了。”容默雪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被窝里钻出来的洪世恒异口同声地说了这句话。脸上都是一片紧张的神色。容默雪扑过来捉住了老公的手,洪世恒则刚一动弹就感受到了钻心的疼痛。他哎呦了两声,终究没再乱动。 洪泽看到妻儿的神情,本来是装得难受,这下子是真难受了。他们的真实想法洪泽很清楚。有洪泽集团在,他们是贵夫人和大少爷。没了洪泽集团,哪怕他们的积蓄已经很不少。却也无法接受那骤然降低的生活水平。 “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很现实。说的tmd就是洪泽和容默雪现在的样子。 洪泽不由得心酸了起来。老婆也就算了,不过是个没用的烂货,黄脸婆。可洪世恒是他最亲的儿子,是将来他的继承人。在他的事业出问题的时候,而洪世恒现在满心里只是担心自己目前奢华的生活受到影响,对他老子用了半辈子博来的基业根本不在乎。 也许,一切都是报应?洪泽不由得就想起了那个暴雨如注的夜晚。一个骨瘦如柴,浑身上下都是脓血,看起来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男人就跟软泥一样倒在地上,可是鸡爪似的手却揪住了洪泽的衣角。上气不接下气地对他苦苦哀求道:“求求你,看在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份上。给我打一针,一针就好。我会给你钱的。我把我的房子抵押给你,我把我的车子抵押给你。如果还不够,我把我的老婆也抵押给你。” 这么个乞丐都比不上的货色,谁能想到他在一年前还是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人前风光无限的大商人。只因为他一时识人不清,以为从小到大认识的好友是可信的,全然忘记了自己也是好友事业上的最大竞争对手。一步错,被好友诱导着染了一个“毒”。随后就掉入了无法回头的黑暗深渊,挣扎求救都是徒然。何况,他现在求得人是人面兽心的魔鬼。 而洪泽当时是怎么做的呢?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了,就像那晚的水雾。毕竟那也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他只记得原本他不像和那落水狗一样的人计较。但那人却可恶地很,伸手拉他的时候,把他脚下那双好几千的名牌袜子给弄脏了。 洪泽当场就怒了,他一脚就踢开了曾经在商场竞争上帮过他好多,他拜过把子认的干哥哥的手。当时的心情,就好像他是足球运动员。刚刚来了一个必杀球,心情太tmd的好了。 天上像是开了个口子,有人拿洗菜盆子不停地往下泼水。间或有闪电发生,洪泽的脸庞被映得透亮。他此时再无平日里的笑眯眯模样。而是脸色扭曲,像是终于摆脱了人皮的嗜血野兽。 他却微微一笑,对着地上的“泥团”轻飘飘地说了句:“你的房子和车早就被银行拍卖了。至于你老婆,也早就是我的人了。” 第八十三章 黎芷媛找曾经被洪泽害过的人 帝都京郊,一辆出租车缓缓向前行驶。车上的黎芷媛看着手机上的调查资料,嘴角不自觉地就勾了起来。一生普通到没法再普通的顿时艳光四射,尤其是她戴在耳边那满大街都有的耳环,瞬间像是雪后阳光。明洁鲜媚,闪瞎了无数人的眼睛。那开车的女司机就差点出了事故。 闭目养神的黎芷媛,没注意到自己身后有一辆平凡至极的出租车。那戴着墨镜仍旧掩不住浑身上下出众风姿的司机真是古怪极了。有人招手希望他停车,他却连眼皮子都不肯扫对方一眼,只是死死地和前面的车保持一段距离。一个五大三粗,背上有六个大包,手边还提着三个鼓鼓手提箱的大汉,他往地上吐了口口水后道:“我呸,有什么了不起。不就长得好看点。脸那么白,就更涂了粉似地,比娘们还娘们,哪有老子的英雄气概。”话音刚落,他背上的包突然破了一个,满地的红枣滚得到处都是。这大汉只好满脸晦气地低下头来捡枣子,“咔嚓,”他的裤子又裂了?????? 一个学生妹打扮,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女孩,她在撘车被拒后眼里却是冒出了一大堆桃花。她道:“好帅的小哥哥,真是神仙颜值。我一定要上微博去搜他的号,来个‘舔屏。’刚刚他‘唰’地一下过去的动作,真是好帅。莫非他是哪个超级明星,正在拍戏。不对呀,那我怎么没看到摄像机。” 黎芷媛在的出租车很快停在了一群破旧的民房边。后面那辆则在黎芷媛下车的时候稍稍减慢了速度,随后又以正常的速度离开了。 黎芷媛一步步向这些掉了漆的民房里走去,丝毫不顾忌周围人向她投递过来的异样眼光。 也是,这村子是出了名的留守村。男人们几乎都在外面打工,留下来的达到大都是老人和小孩。他们什么时候见过黎芷媛这样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有些人甚至偷偷跟在了黎芷媛的后面。 而黎芷媛看着手机上的道行,终于停留在了一座最破最烂房子前。她悄声问了下门边一边用搓板洗衣服,一边玩手机的女人道:“请问这里是赵国庆家吗?” 那女人不肯抬头,只是回道:“不用那么客气,这里是老赵家,你有事吗?” 黎芷媛回道:“我想找越西婵小姐。” 那女人这才勉为其难地抬起头来,她眼里像是闪过一抹惊艳,随后道:“不用那么客气,叫我老赵嫂就行。”她眼里闪过一丝怀念,随即又低下头来道:“好多年都没人叫过我名字了,真是一下子都适应不了了。” 之前调查显示,越西婵的真实年龄不过才三十岁,从她标致的眉目间依稀可以看出,昔日她也是个俏皮秀丽的女孩。只是一双眼睛已经苍老了,沧桑得像六十岁老太婆。 黎芷媛擦了擦眼睛,实在难以置信她就是手机照片上那个穿着白色纱裙,站在一群少女中扮演白天鹅。眉眼间全是活泼灵动,爱唱爱跳的小姑娘。 不过转念再想,人都会被遇到的经历改变。那时候的越西婵家境富有,父慈母爱,自然是个精灵一样可爱讨喜的小姑娘。恐怕根本不知道这世间的险恶。也不知道,来自好像亲兄弟一样的人给与的一刀,有多痛,多难以防备。 于前世的黎芷媛是如此,于这越西婵的爸爸,曾经洪泽集团董事长的拜把子兄弟越泽,也是如此。 不过黎芷媛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貌似无意地微微一笑后开口道:“你好,老赵嫂。我是路过的,想来讨口水喝。” 黎芷媛不笑的时候,已经美得像是传说中的西施。此时她眼中含着透彻的冰雪,却笑得如同柔柔的春风。白里透红的肤色像是能掐出水一样,整个人像极了一枝立着的桃花。那一瞬间,越西婵似乎回到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家里来来往往的大明星似乎也没有眼前的黎芷媛半分美貌。 可是现在?????,越西婵的头又开始痛了。她赶紧给自己点了根烟,吐出一口烟雾后才平静了心情。随手指了下旁边的水井,示意黎芷媛自己去打水。 但心情却很不好。像是出气似地,她用力地搓起了本来就已经发白的衣服,一下两下,差点把衣服给撕成两半。嘴里还含糊不清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不就长得好看点,顶个p用。老娘当年也是千金大小姐,连饭碗都没端过,住的房间洗手间都比现在这鼻屎大的客厅大。我妈在后花园里还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是花了一万多块钱从外国买来的名犬。” 村子旁边一个明显是流氓打扮的人对着黎芷媛吹口哨,同时喊道:“嗨,美女,别听老赵嫂的疯话。我们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她脑子有点问题。” 话刚说出口,他就觉得后面凉飕飕的,好像有狼在盯着他。可他一回头,迎接他的是一个大拳头。 那人晕在了地上之前还在想:“怎么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女,会是个身手利落的女土匪呢?” 愣住的同时还有越西婵,她有些害怕地问道:“你是谁?你不是普通路过的。你到底是谁?” 黎芷媛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只是麻利地用起了乡村人才会用的轱辘打上了水。看着那缺了口子,勉强可以称之为“瓢”的器皿。她再看了下里面清澈透明,几乎可以照见人影的井水。她就像个小孩子似地地一口喝干,嘴里还赞道:“还是乡村里的水最甜,比自来水好喝多了。” 黎芷媛越是这样,越西婵就越害怕。她不停向后退地问道:“你是谁?是谁?” 黎芷媛轻轻地放下了那瓢,朝着越西婵走了过来。她脸上带着笑,行路间步步生莲。就连说出的话也是清甜妩媚。即便那话的意思,瞬间就像给滚烫的油锅里,泼进去一大盆冷水。 “曾经的越氏集团大小姐越西婵,天上明月一样的姑娘。现在竟然沦落到这基本上算得上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农妇。看来这世事真是比我演的电视剧要精彩多了。” 第八十四章 黎芷媛的精神父亲——越泽 这句话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越西婵此时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见到了鬼。她的脸上顿时涌现出了潮水一样的恨意,随即变成了极度的害怕。洗衣服的盆子倒了,她被泼了一身的水竟然也没感觉。只是奔溃似地大喊道:“不,我听不懂你再说什么。” 随后她便疯了似地逃倒了屋子后面的猪圈里面躲了起来。身体缩成一团,她还嫌不够。口里不停地念道:“不是,不是,我不是越西婵,我不是越泽的女儿。不要拿走我的小提琴,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去,不要。” 黎芷媛追到了猪圈,她根本不在乎里面的脏臭。只是看着越西婵此时的样子,她知道自己不能心软。 有些人,他们从小生活优渥,所以遇到一点点问题,就会把自己藏在乌龟的壳里面。然而害人的恶人,却绝不会因为被害人躲了起来就打消害人的心。他们会一直不停地害人,直到害人者和被害者死去一个。 黎芷媛没见过越西婵的父亲越泽,却读过他的自传,也见过他建起来的五十六座希望小学。她就是越泽资助的一大批穷困生之一。黎芷媛心里对越泽有几分仰慕之情,像是尊敬父亲一样尊重他。 然而前世,她却相信了洪世恒父子的谎言。以为越泽不过是个装模作样的伪君子。所以她后来就把越泽资助她的钱十倍地还给了那小学, 今世重生,她因为想要报复洪世恒,就偷偷调查了洪世恒父子的私事。她知道,先从洪世恒的爸爸开始动手是正确的。没了头上遮阴的大树,以洪世恒的本事,三天就会被人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她这才了解到越泽其实是一位真正重情义的好汉子,用两只手打下了一个天下。只可惜他太相信从小长大的兄弟洪泽,所以才会落得不得好死,死后还有一大盆脏水泼在他身上的恶事。 黎芷媛真的很后悔。怎么会把恩人越泽当成了大恶人。可惜,恩人的性命是挽回不了了。但她可以替恩人报仇,帮他唯一的女儿重新振作起来。 两人在猪棚里僵持了好久,谁都不肯动。越西婵以为黎芷媛已经走了的时候,黎芷媛的声音却悠悠响起。 “越泽,1950年生于洪家村。他和洪泽集团的董事长洪泽同名不同姓,这似乎是巧合。” 越西婵有点动容。她当然清楚爸爸和洪泽的关系。他们两人从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双方父母是邻居,感情好得像是一家人,所以才娶了一样的名字。在那个年代,两家父母甚至开玩笑说:‘如果这对孩子是一男一女,将来就让他们当夫妻。’ 然而,这对发小没当成夫妻,却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甚至背着大人,偷偷搞了个结拜仪式,发誓要当一辈子的兄弟。后来商品流通不再是资本主义尾巴,他们便携手一起出来打天下。 洪泽办建筑行业,越泽就卖小商品。两家人走动很多,越西婵小时候是把洪泽当成爸爸看的。然而,却发生了那件事。” 黎芷媛的声音突然变了,她用讽刺的语气骂道:“只是越泽这家伙真坏。他好好的生意不做,竟然暗地里吸毒,后来干脆走上了贩毒的道路。不知道拆散了多少美满家庭。 不过都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警察来抓他的时候,他因为毒瘾犯了而死在了大街上。也算是死有余辜,谁让他坑害了那么多的人。” “死有余辜”这四个字被黎芷媛加重了语气,最后一句话也被她故意咬文嚼字地说得很慢,为的就是让可以躲在猪圈角落的人能听清楚。 果然,黎芷媛见到那洗到发白的衣角开始在猪圈前晃动。于是她加大火力,用世上最难听的话来侮辱越泽。 越西婵终于忍不住,眼睛瞪大了几乎要从眼眶中掉出来。她手里提了把杀猪刀冲出来喊道:“我跟你拼了。” 可越西婵本来就没练过,现在情急下要拼命,自然比不过前世为了演武打戏,而真正练会了截拳道的黎芷媛。越西婵几乎使出了这些年所有学过的把式,什么市井无赖用的,还有她老公生气的时候毒打她用的那些功夫,可是黎芷媛只是那么轻巧地动几下,就避开了越西婵所有的攻击。 越西婵终于气喘吁吁地倒在地上,黎芷媛却气定神闲地道:“怎么,终于耍完了?”那声音听起来像是刚刚在晨边的小树林散了个步,话里话外都透着清爽的阳光。 越西婵看着出了一身汗,更加美丽诱人的黎芷媛。再想起自己不堪的经历。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手上还胡乱踢打哭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不是你的对手,你是把我当成被猫抓住的老鼠吗?没错,我现在就是一坨烂泥,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月亮。你就放过我,让我当一辈子烂泥不好吗?” 又哭又叫,终于让越西婵有了一丝生气。她不再像之前那样,是个会动的木偶。 这样的哭泣,黎芷媛前生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那对于黎芷媛来说是奢侈品,她根本没时间也没资格拥有。 小的时候,她忙着各种考试。只有为学校考来全省前十的名次,她才能用那微薄的奖学金完成学业。成年以后,她进了娱乐圈。那是一个耽误一秒钟,就会被人抢走好不容易得来出镜机会的地方。 为了不饿死,为了能拥有不被人当成蚂蚁随时踩死的底牌,她只能用尽所有时间来学习各种技能。 洗衣,做饭,刷碗,拖地。是一般人必备的生存技能。而她还需要同时兼顾外面的枪林弹雨,时间久了,她有时候都忘了自己是个柔弱的女孩,更加厌恶动不动就哭泣的人。“拼命活下去都要耗尽力气了,哪还有力气哭泣。” 今天看到越西婵的眼泪,她感觉很讨厌。黎芷媛从来就是一个为了自己目的,而能不择手段到连自己都可以下手的人。 于是她便开出了诱人的条件。果然她一开口,越西婵便停下了哭泣。她心里默默想道:“越总,你女儿可不像你。天塌下来也不会哭。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女儿重新站起来。因为在我心里,你给我父亲一样温暖的人。所以你的女儿,自然就是我的妹妹。” 第八十五章 黎芷媛帮越西婵离婚 “你是谁?怎么在我家里。”说话的人背着画板,手心里还染着颜料。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白衬衫,牛仔裤。长着一张白净的脸,浑身上下散发着书香气。怎么看都是个老实文弱的人,和调查显示得不一样 可是越西婵却瞬间颤抖了起来。她想起了嫁给这老公后日夜不堪的折磨,还有反抗后被更狠狠毒打后的伤痕。她的身体不由控制,眼睛不自觉地朝黎芷媛那里瞟去。这个看起来身如细柳,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去的女孩。越西婵只认识她不到半天。却总感觉,她很强大,强大到可以将所有阻碍她的人,伤害她的人都踩成碎片。 黎芷媛没有辜负越西婵的预料,她瞬间明白便了眼前人的身份。她上前道:“你是越西婵的老公。”其实她今天走了这么多路,已经很累了。然而她的容色却没有丝毫衰减。如凝脂一样的皮肤微微染上了疲惫。让见到的人不由得想上去关怀她,安慰她。 越西婵的老公咽了口唾沫,温柔地对黎芷媛说道:“这位小姐从哪里来,有什么事。” 黎芷媛什么人没见过,他的这点小心思在她眼里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不过这事麻烦还在越西婵身上。 黎芷媛略一低眉,眼里竟然蹙出了水汽。黑珍珠似的眼睛里这下像是凝上了些许露珠。本来就生得美得不像人类的黎芷媛,这下子真真比一枝带雨的梨花还让人心生怜惜。 越西婵老公哪里还能把持得住,他立马走上前准备来个安慰美人,顺便干点少儿不宜的事。 随后他被三道视线给盯住了。越西婵拉住了她老公道:“老公,这是我的远房表妹。今天特意来看我。越西婵老公这时候满脑子都在黎芷媛身上,他只是在想:“谁在说话,影响我和这位大美人的会晤。仔细一看,原来是越西婵。他想也没想就当场抡圆了巴掌,准备给这不懂事的黄脸婆狠狠一个教训。这次一定要把她打到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睛。 黎芷媛闪电般地伸出了左脚,越西婵的老公连哼都没哼就被黎芷媛绊倒了。 他站起来之后这才了解,眼前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原来是专门来收拾他的。 这下子他没有了顾忌,叉着腰像是个市井无赖似地,什么难听话都倒了出来。 黎芷媛不在乎。她只是问越西婵道:“怎么样,接下来你想做什么。” 越西婵看着曾经大学校园里初见时,那个立着画板给她画像的白衣少年。那个他们结婚时对她发誓,虽然现在住得破,吃得烂,以后却一定会给她完美幸福的老公。她将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珍贵,她舍不得让他那拿画笔的手去干任何杂事。可他却经常因为自己的画卖不出去,而拿她当出气筒。尽管每次他打完她,都会跪下来道歉,而下一次他就打得更狠的老公。 她一忍再忍,只因为她相信老公是爱她的。在这个五光十色,男女之间感情还不如一张纸的时代,她能有个对她忠心十足的老公,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而现在,他却当着她的面,公然和其他女人搭讪。越西婵悲哀地想到:“岁月终究改变了我最初爱过的人,他现在根本就不是那个曾经说要一生一世好好照顾我的人。不,应该说我最早爱上的人,他一直是装的。如果他是真心爱我,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到现在,他连最后的伪装也不屑有了。什么永远只爱我一人,如果有违背就不得好死的誓言,都是骗我的。 越西婵看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对着一个陌生人。所有对他的爱意都已被他亲手葬送。她的心终于冷了,随即转过头对黎芷媛说道:“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总归这个人跟我没一毛钱关系。” 黎芷媛满意地点了下头,而看在对面的越西婵老公眼里,却是致命的诱惑。“好吧,看在这黄脸婆给他带来这么漂亮的一顿大餐份上。今天就不揍得她进医院了。意思意思给两脚算了。”他喉咙动了动,扶了下眼睛后像饿狼一样像黎芷媛扑了过去。 他脸上再没有刚刚装出来的斯文,黎芷媛冷哼了两声。随即借着他扑过来的身体,来了个漂亮的过肩摔。越西婵老公重重地摔倒在地,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黎芷媛就已经一耳光又一耳光地扇了起来。 她一边打一边骂道:“你个王八蛋。自己没本事卖画,没办事赚大钱。你完全可以找个普通上班族的工作,和你老婆好好过日子。可你却什么活都不肯干,只会把气都撒在你老婆头上。像你这种男人,简直比公厕里面的排泄物还不如。那大街上讨饭的都比你要脸。” 越西婵的老公就是这样一枚窝里横的衣冠禽兽,他对着窝囊没用的老婆什么事都敢做。有时候发起性子来还会在她身上弄出好多伤痕。可是对着仙女长相,魔女作风的黎芷媛,他再不敢耍横。而是连连求饶道:“救命啊,小妹。不是,大姐。饶了我吧,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以后我一定和小婵好好过日子,再不对她说半句重话。” “小婵,快来救救老公。我以后一定乖乖当你的好丈夫,再也不会去找什么小红,小翠的。” 回应他的,是一大盆米田共。就那样毫无预兆地泼在了越西婵老公身上。他一瞬间蒙住了。清醒过来后,他到处去找是谁干了这种事。然后他发现,那个拿着散发阵阵恶臭面盆的,貌似是他一直看不上的老婆越西婵。 这不应该是一直讨好他,对他任劳任怨的妻子吗?为什么这个女人是这样陌生。 越西婵脸上有痛楚,但更多的是终于摆脱了腐肉的酣畅淋漓。多少年了,她没有过这种感觉。也是,不好的婚姻就像是壁虎断掉的尾巴。虽然那时候很痛,但总会有新的长出来。 第八十六章 越西婵的不幸,由她自己造成 越西婵正想跟黎芷媛道谢,而黎芷媛却冷冷地来了句:“也许你所有的不幸,不是洪泽造成的,是你自己一手促进的。又或者说,是洪泽为你种了一颗恶的种子,而你亲自给它灌溉浇水,终于毁了你原本一片光明的未来,让你这块美玉落入了越陷越深的泥沼中。” 黎芷媛生得好看,像是古画里的西施活了,悄悄从画里跑了下来。眉毛弯弯,蕴着柔柔的气息。如春风扑面。可是仔细看下,她美如玉的脸上全是自信,眼波流动间,却自然流露出一股杀伐果断的狠劲来。 那是长期处于上位者才会有的气势,越西婵不由自主就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明明比眼前的黎芷媛大12岁左右,却乖乖地站在原地,让她责骂。 黎芷媛看越西婵还肯受教,心里满意下说道:“人嘛,成年之前靠父母,成年之后靠自己。没错,洪泽害你失去了越氏集团大小姐的位置,但那时候你已经十六岁了,而且还得到了维也纳音乐学院小提琴专业的录取通知书,算得上是少年才俊。只要你肯努力,未来应该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大音乐家。 和现在缩在这里洗衣服的农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吧。” 越西婵下意识地想要反驳,然而看着黎芷媛似乎洞悉一切的眼睛,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好低下头来,任凭黎芷媛指出她的弱点要害,越说越想拿东西堵住了越西婵的肺管子。 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又或者是她被今天这些离弃的事情给弄疯了。竟然会觉得挨骂也是件好事。很久以前曾经有很多人间接地问过越西婵:“你是否觉得,自己这一生的悲剧,都是洪泽害的。你有没有想过,有一部分原因是出在你自己身上。” 越西婵当时是怎么做的呢?她总是歇斯底里地喊道:“你胡说,你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凭什么在这里胡说八道?我的童年和少年很富有,也很快乐。18岁以前,我根本就是一个现代版的童话公主。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穿该穿粉红色的裙子,还是穿白颜色的衬衫。我爸爸是上市大公司越氏集团的董事长,妈妈是xx大学的音乐老师。我的这双手曾被美国着名音乐教授赞美过,说这是一双上帝创造的,拉小提琴的手。” 然而现在,她的一双手已经像是死树皮。整天泡在洗衣水和洗碗水里,早就没了之前拉小提琴的灵性。 她那时候逼听众去看,丝毫不管他们的想法。只是一味提高声音道:“我有什么错?都是洪泽的错,都是洪泽的错。亏我还将他当成爸爸来尊敬。可他却骗走了爸爸的命。那么好的爸爸,会让我骑在背上,会给她讲故事的爸爸。他没死在创业时期的敌人手里,却死在了他最信任的兄弟手里。” 她说到这里,总是会死死抓住听众的手说道:“我是千金大小姐,我本来应该过着钱多事少离家近,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可就是洪泽,害得我没了爸爸,没了妈妈,什么都没了。” 换来的结果是什么,听众往往还没听完她的话就跑了。她根本找不到武侠小说里会见义勇为的人。这世道,到底还是跟红顶白,长着一双势利眼的人多。。唯一愿意替她出头,跟她一起骂一骂洪泽的人,就是她当时的男朋友,后来他们就这样理所应当地在一起结了婚。 以上事重复了n次,怎么都不顺利的她决定要嫁个男人改运。都说女人的命运靠男人决定,18岁的她,为什么看上了老公呢?除了老公对她一片真心,她对老公一见倾心的最大原因就是,老公说过,他家里跑车跟拖鞋一样多。只要嫁给他,他就会帮她爸爸报仇,并且带给她不输给童话故事里王妃的奢侈生活。越西婵听了之后大为感动,二话不说就跟老公领了结婚证。那之后跟他回老家才知道,他家乡里的确是会跑的拖拉车跟拖鞋一样多。她想走,老公就跪下求她。甜言蜜语一大筐。“一夜夫妻百夜恩,你就这样舍了我。”“老婆,你别这样。我现在是穷,但我总有翻身的一天。” 一天又一天过去,她从如花少女逐渐变成了满腹怨恨的少妇。怨天怨地怨运气,却从没想过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她是遭遇过不幸,但人活在世上哪有一帆风顺的。比起许多坐上船后,骤然被风浪打翻的人来说。有一笔爸爸给的钱,还能暂时地缓冲一下生活的她,已经很幸运了。是她自己寄希望于别人,自己不肯努力奋斗,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黎芷媛道:“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你那时候如果肯接受乍然改变的命运,选择出国留学,选择吃苦。那你现在的命运,一定不会是这样。 我听说你爸爸给你存了一笔教育基金,虽然不多,但应该够你当时的学费和生活费。那你为什么没去读?”黎芷媛声音不高,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越西婵这么多年捂起来,不愿意给外人看的伤口。却原来,那里根本没有愈合,只是她自己骗自己说已经好了。 越西婵愣住了,她想要辩解却再说不出话,“我,我,我。”她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刚刚离开住惯了的大宅那时候的,她哪里哪里都不习惯。也是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原来世上“钱”这种东西,是最不值钱的物品。 她不过是随便用了两瓶香奈儿香水,吃了三次顶级菲力牛排。还有住了两夜的五星级酒店,她的钱包就迅速从一个大胖子瘦身成功成为一个瘦排骨。 当她没钱再买名牌包包的时候,也就是她被迫暂时休学维也纳音乐学院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那时候她以为,自己不过是暂时中止了梦想。却没想到,那其实就是她另一场人生的开端。 第八十七章 越西婵的极品妈妈 那时候无家可归的越西婵,已经是走投无路。除了那个女人,她谁也求不了。于是她只好张口去求那个在爸爸出事前就早已和爸爸离婚,因此保留下来一大笔财产的,据说叫妈妈的生物。 那女人在电话里拖拖拉拉了老半天,直到越西婵威胁说要找她现在的老公要钱,她这才勉为其难地答应道:“好了,我知道了。咱们就在我家附近的那个咖啡厅见。你记住,一定要进最里面的包间。那里外面人看不清楚里面人。” 越西婵放下了电话,随即走到了咖啡厅里最里面的包间,那里设计得很漂亮。以前爸爸妈妈经常带她来这里。 然而,当时她穿着一身等同于一辆跑车的衣服。现在却?????。刚刚带自己来的服务生,他是个新手,不认识以前这里的老客越西婵,也没有把脸皮练到比城墙还厚。干脆就嘀咕了起来。“怎么回事,这种穷酸鬼也来咱们咖啡厅。可别是‘观光客,’只坐不点。” 越西婵满腹的怨恨在那刻爆发了。她干脆利落地把自己脖子上的白金链子拿下来,张嘴就报了那家咖啡厅最贵的饮品和餐点。然后对那服务生说道:“少狗眼看人低。这链子给你了,不用找。” 那服务生顿时变得恭敬了一些。但还是有些不屑地说道:“没问题,你随便坐吧,我让人给你准备点吃的和喝的。” 在那个能容纳十个人的大包厢里,越西婵却像只卑微的蚂蚁。她在一桌子花花绿绿的酒水点心面前,心里那点小小的喜悦散去之后,却只剩害怕。 那是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本来她打算今天找家可以的金铺卖掉以后,当她好几个月的生活费。结果,只是上嘴皮碰了下下嘴皮,她就得吃几个月的土。 精致可口的点心顿时变得难以下咽,越西婵只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 接下来就是长达三小时的等待。一直到午饭点快变成了晚饭点,外面服务生又有些忙碌的时候。 咖啡厅门外这才停了辆据说已经很低调的全球限量版法拉利。车是火红的颜色,瞬间便吸引了外面专门停车的小弟目光。 他用比刚刚那个服务员谦卑一万倍,几乎要把头低到泥土里的声音,小声凑到那车的窗口问道:“马太太,您是不是还是老地方。” 车门打开了,下车的女人整个人更是从头红到脚,脸色红得活像扑了三十斤腮红。只是一副巨大的墨镜几乎挡住了她的大半张脸。让原本秀丽的眉目顿时如蒙上了烟雾,让越西婵觉得陌生不已。 这是她的亲生母亲,越西婵无论如何认不错。妈妈穿得那么显眼,一定是为了让她现在的老公知道。她今天来见自己的女儿了,说不定,她还打算把自己接回她现在这个家。 不管在这里等了多久,妈妈还是来了。看来妈妈是很爱自己的。越西婵的心里有了一丝温暖。她真的很想扑进妈妈怀里,尽情地向她诉说这些日子来受的痛苦。妈妈会用那双柔柔的手拍着她的头,告诉她说:“没关系,小婵,无论如何有妈妈在。”然后她再告诉妈妈,她只想得到她的一点点帮助,并不想到她家住,去破坏她目前的家庭。 然而下一刻,她的妈妈却拐进了对面的包厢里。那里有一大群阔太太打扮的人。有一个比较富态,浑身上下挂满了黄金首饰的,声如洪钟地对着越西婵的妈妈喊道:“马太太,快来,三缺一。”、 她的妈妈则笑颜如花地对着那妇人说道:“就来。”隔壁传来了麻将声还有人的笑谈声。 有个听起来比较尖刻的声音说道:“马太太,我们早就约好了,你怎么才来。是不是看不起我老公。” 她的妈妈柔柔地说道:“怎么会。只是今天小蓬有个家长会,我得去开。你也知道,他马上就高考了,我得和他的班主任打好关系,这样有助于早点送小蓬去美国留学。” 听这慈爱的语气,谁能想到9个月前。这女人还是越太太,身旁站着另一对父女,共同向世人勾勒出一副和谐美满的模范家庭样子。 众人讽刺地有,羡慕地也有,说话的贵妇面上恭敬,心里却鄙夷地吐槽道:“我呸,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个二婚头,后妈胚子。整天到处这么说,不就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之前的短命鬼丈夫越泽死了以后,她很快就找了个比越泽更好的。想要气死那些想要看笑话的人吗?”不过,这妇人也有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谁让她是跟着老公进城的农妇。她老公早就嫌弃她人老珠黄,而且举止粗俗。如果不是她给他家生了三个儿子,这会儿早该把家里女主人的位置让出来。 对上生过一个女儿,仍旧年轻貌美得不像妈,身材更是宛若少女的越西婵妈妈,她由不得又说了好几句酸话。 可是这越西婵当着人面,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甚至主动开口道:“大家累了吧,我点了些百合绿豆汤,给大家去去火。” 伸手不打笑脸人,香甜至极的点心配着美人笑容,终于让对面的包厢安静了下来。而那味道飘进了越西婵在的包厢里。她看着自己面前已经冷掉的普通咖啡,硬到下不了嘴的面包。她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她妈妈说道:“哎呀,不好意思,我得上趟洗手间。” 话音刚刚落下,她就拐进来越西婵在的包厢里。看着桌上的残羹冷炙,她再看看已经面黄肌瘦,像是惊弓之鸟的女儿。第一句话就是:“哎呀,今天本来约好要跟老公和小蓬一起去吃晚饭。谁知道遇到了个打秋风的亲戚,真是晦气。赶紧打发了。” 她妈妈的语气,似乎她的亲生女儿越西婵就是路边一只野狗。她炫耀似地越西婵说道:“要说我先生,那真是一等一的好。” 第八十八章 越西婵不堪的过往1 “很会赚钱,对我也是一心一意。比你那个木头似的老子真是强太多了。我儿子马蓬也是乖巧懂事,有这样的家庭,我真是太幸福了。”越西婵妈妈甜甜地这样说着,像个怀春少女。 不管过去多少年,那天那一幕越西婵永远都忘不了。在妈妈来之前,越西婵已经等到心里起火,她有些模糊地想道:“妈妈之前怎么都不肯见我,现在却特意这么高调来见我。是不是想告诉我,她不想要我了。” 而现在听到妈妈这番话,她彻底地大彻大悟。“以妈妈现在的马太太身份,只要出来见人,就一定会被媒体堵截。所以她干脆穿得招眼点,约我在这种豪华的大咖啡厅里。周围都是一大群贵妇,这样万一有记者拍下,她也可以推脱说不过是打麻将的时候,不小心遇见了个想揩油的穷亲戚。” 她当时真的很想掀翻桌子,对所谓的妈妈吼道:“那你就回去找你老公儿子好了,来找我干什么。对,你只有马蓬一个儿子。我根本不算你的女儿。那好从今往后,我和你一刀两断,再也不是母女。就算你以后再来找我,我也不会认你。” 话说得很绝,她却没有那个底气。毕竟她当时身上连一毛钱都没有。如果不跟妈妈求救,她接下来就得睡大街。 因为常年养尊处优,连自己的衣服都不用洗。已经四十岁的越西婵妈妈看起来还像刚满三十。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唯一和她不和谐的,就是脚下那双平底鞋,球一样的肚子,还有见到自己女儿越西婵时尴尬的神色,好像她来见的人是个祸害。 见了好久不见的女儿越西婵后,她只是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坐。”随后便对着领班点了一桌子的菜。 按道理,这咖啡厅是不卖中式小吃,可是当越西婵妈妈从包包里拿出一大串钞票,连点都没点就直接甩到那经理脸上的时候。 那经理顿时被砸得合不拢嘴,连连说道:“稍等,稍等。” 随即,越西婵面前又上了满满一桌子菜。不过这次所有的东西都高档多了。比如说中午,她吃的不过是一般的燕窝。这次吃得就是一份要三千块的极品金丝血燕。 至少需要三天三夜才炖得好的超级佛跳墙,里面的鲍鱼就有碗那么大。 那女人白皙的手指轻轻拿起价值几百美元一份的麝香猫咖啡,她的动作仍旧高雅。而越西婵看着自己全身上下不足五百块的行头,再看看脚下那双15元前买的地摊货布鞋,心里不由自主地就像被人灌了一瓶山西老醋,连打个嗝都是酸的。 原本想好的说法这下什么也说不出来。反而是对面的女人有些按耐不住,她直接把自己的包包扔给了越西婵。然后起身道:“那里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爸的生日。拿了钱,以后就别来找我。我现在是马氏集团的夫人,不像跟你这种穷酸扯上任何关系。” 说完后,她就像逃也似地走了。不愧是芭蕾舞演员出身,那动作袅袅娜娜。怀孕已经7个月的那女人仍旧四肢纤细。刚刚没注意看,脸上似乎也没长斑。 越西婵在那里坐了好久,一直到餐厅打烊,她才如梦游一样拿起了包包。 那天晚上,住在一家小旅馆的越西婵,满脑子都是妈妈那沉浸在幸福里的样子。她莫名地想到一个疯狂的想法:“如果我坐在妈妈的位置,是马太太的话,那该多好。” 再然后,妈妈又给她打了回电话,说是要和她和好。她被带入了马家,当回了千金大小姐。可是总有人在暗地里说:“不过是个高级打工的,一点都不用怕。”这话听多了,她的欲望开始膨胀。 她不想要当一辈子拖油瓶,她要成为下一任马家的女主人。丢人现眼又怎么样,违背伦常能如何?最重要的是,兜里的钱包是鼓鼓的。结婚证上的男人是马氏集团董事长。还有,可以帮她报仇就行。 所以那天早晨,当越西婵穿着一身透明睡衣,切切地在那个名义上的父亲,实际上气质也成熟老道地又几分像爸爸的老男人面前晃动。那马氏集团董事长看着18岁像颗鲜嫩果子的越西婵。脑子里想到了一张类似的脸。妆容再好,终究敌不过岁月摧残,眼底隐约有了些鱼尾纹的她怎么能比过青春正好的越西婵。 他终于把持不住,做了那传说中违逆人伦的事情。其实这对继父与继女,不过是一个周瑜,一个黄盖。 那天晚上,越西婵控制不住地就笑出了声。她似乎已经看到自己妈妈被赶出了大门,过得比她当时还更凄惨。她成了马氏集团新的夫人,人人都得点头哈腰地来讨好她。 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害死爸爸的洪泽。要让亲爱的送他去坐牢,再向全世界的人宣告她爸爸越泽是无辜的。 太过兴奋,起来喝妈妈送来的冰果汁的时候,她忽略了妈妈眼底的恨意,还有那味道似乎有些特殊的果汁。那晚,她做了个噩梦。梦到马蓬来跟她共赴云雨。 越西婵脸上透着娇媚的笑容,让大男孩马蓬更加控制不住。他迫不及待地脱了衣服,关上了房门。 第二天清晨,当越西婵看到本该是马蓬父亲马国昌躺的地方,现在躺着那个青涩的少年马蓬。他们如出一辙的脸庞,瞬间粉碎了她对未来的美好幻想。 她拼命地站在浴室里冲洗,却怎么也冲不掉发生的事实。噩梦不可怕,可怕的是醒不过来。醒不过来的噩梦也不是很糟糕,最糟糕的是一个更大的噩梦朝她冲来。她就像是被噩梦堆成的雪团裹在里面。看着它被人踢了一脚,在雪原上越来越大,自己跟着变得变得喘不上气,看不见一丝光亮。她拼命对自己说:“没事,我只要谁也不告诉,他们就会拿我没办法。”那之后,原本活泼开朗的少女变得沉默寡言。早出晚归的她,很少遇到那两父子。 然而两个月后验孕棒上那两条鲜艳的红色,彻底终结了越西婵少女时期所有的幻梦。 第八十九章 当年真正的真相1 那之后,越西婵在妈妈的安排下,在美国旧金山一家高级医院的vip病房里,生下了那个不知道爹是谁的孩子。 那天妈妈抱着她生的孩子,慈爱地说道:“小婵,都是小蓬不好,对不起你。不过你放心,他已经知道错了,他爸爸狠狠教训了他一顿。你现在就安心养身体,别落下什么后遗症。放心,对外我就说我生了一对双胞胎。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外孙,我一定会好好对待他。” 妈妈慈爱的眼神,还有之后递过来的银行卡,让越西婵羞愧不已。她为之前有过的抢妈妈老公马国昌的念头感到羞耻,哪里还敢计较马蓬强奸她的事实。 迫不及待地接过了妈妈给的银行卡,生怕妈妈后悔。还有那张纽约一家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拿到手后就离开了马家,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再然后,就是遇到用奖学金来留学的老公,和他相遇,相爱。 那段甜蜜如酒的回忆被黎芷媛清如流水的声音打断。“也许你觉得你妈妈是个很好的女人,大度地替女儿和继子养私生子。可是事实也许和你想的刚好相反。” 越西婵下意识地反驳道:“你胡说什么,” 黎芷媛轻描淡写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你妈故意在自己的亲生女儿喝的饮料里下药,为的是讨好继子。可她没想到,在那之前,你早就爬上了她老公的床。” 多年来的隐秘被一朝戳破,顺便夹带着匪夷所思的真相。越西婵愣住了,她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许久后才傻傻说道:“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只是声音太低,连她自己都不信。说完后她下意识地去看地下的老公,发现他还没醒来,心里不自觉舒了一口气。可她没注意到老公已经眨了几下的眼皮。 可黎芷媛却没打算放过越西婵,她用清冷的声音继续说道:“你妈妈生的两个小弟弟里,有一个是你的亲生儿子。但你儿子父亲到底是谁,你自己也不知道。因为那是你被马蓬和马蓬的爹在48小时内同时睡过之后生下的孩子。” 越西婵奔溃地大喊道:“别说了,别说了。你不是人,你是鬼。”她跪在了地上,求道:“求你别再说了,如果你还有一丝良心的话,就放过我这个可怜人吧。” 黎芷媛心里想道:“我是死过一次,忍受了十八层地狱才能重生的人,当然是早已没有心的鬼。我会有仇报仇,有怨抱怨。那些大度到别人割了自己的肉,还替他们递纸巾的顶级圣母玛丽苏——夏紫薇们,才不是我黎芷媛。再说了,你以为你做的那些事很隐秘,实际上那是富豪圈里心照不宣的秘密。我前世就听说过,只是这一世我还没来得及进入那个顶级富豪圈子。” 蜡黄的脸上都是憔悴不堪的神情,一双不甚明亮的眼睛里全是恳求,这时候的越西婵是很可怜的。黎芷媛却根本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感觉,她清楚。一个人身上长了疮。只有剜了它,才有可能长出新的肉来。真正能让越西婵活过来的,只有毁掉她所有不切实际的美梦。这样她才能振作起来,才能蜕变成一个自信强悍的新时代女性。 她用力掰开越西婵捂住自己耳朵的手,对着她的耳朵吼道:“真相很丑陋,谎言超美丽。但我今天就是要戳破你的幻想。让你知道,那些原本根深蒂固你脑子里,影响你行为的原有信念。比如说什么,对妈妈的一些稀微的愧疚,对老公的抱歉。那些都不过是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就算再美,也不过是没有根基的假房子。风一吹就会倒。 真相是,你当了你妈的棋子,就算你稍微偏离了她为你设想的原有轨道,你仍旧达成了她将你带进马家原来的想法。而你这么多年,一直活在你妈的阴谋里。就连你所谓相爱多年的丈夫,也不过是你老妈为了把你赶得远远的,而找来的演员。 越西婵这时候只会摇头了,她反复道:“不会,不可能。”仿佛是一台坏了的录音机。只是那声音越来越小,眼中原有的光彩也终于熄灭。 黎芷媛却微微一笑,道了句:“是吗?”整个人如同花园里开得最美的牡丹。她那双好看得像是万千星星的眼眸里,盛着喜马拉雅山的冰雪。嘴边梨涡若隐若现,明媚可人。 看起来只是轻轻一抬脚,实际上却用了超大的力气,朝越西婵老公胸口踩了下去。原本“昏迷中”的越西婵老公顿时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 他不敢再装晕倒,也不敢骂黎芷媛,于是便柿子捡软的捏,对着风霜满面,几乎是五十岁女人模样的越西婵张口大骂道:“你个臭贱人,还不过来扶老子。你瞪什么瞪,竟然敢这么对老子。你等着,老子将来翻了身,一定把你捏成渣。” 傅北极知道,他的女王这时候在收拾贱男,他最好不要出去抢她的风头。只是那只始终用余光盯着黎芷媛的贱男让躲在远处的傅北极感觉很不爽。那是他最心爱的女孩,他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以至于想多看她两眼都得像做贼似地偷偷跟着来。那地上的男人算那颗葱,修了几辈子的福,居然敢盯着她看了五分钟。他的媳妇儿,他自己都没多看几眼呢。 傅北极心里的阴暗点一万倍,想要弄死这贱男的心有一亿点。 下一秒,他的女王就没让他失望。而那趾高气扬像只大公鸡的男人也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长得美的女人,未必会是个“心善”的好人。还有什么叫做“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黎芷媛似乎觉得什么东西影响了她的耳朵,干脆就走上前去咔咔两声,扭断了他的两条腿。他的脸色顿时白成了一张纸,连“饶命”两个字也喊不出来。 越西婵本来想过去扶老公,但是想起他那么多年对自己的不堪手段与折磨,脚就停下了。 第九十章 当年的真相2 同时越西婵心里涌起了一股极深的恐惧。眼前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人,真是太可怕了。她再不敢反抗,乖乖地让黎芷媛卷起了自己的袖子。 哪怕是躲在后面的傅北极都能清楚地看到,本来年纪轻轻的一双手上都是伤痕和老茧。有些是被热油烫伤的,有些是干活的时候剐蹭的,最多的就是被人用利器打的。有时候是剪子戳的,有时候是衣架抽的。 最可怕的就是从右胳膊上延伸至手背的,一条像变异版的巨大蜈蚣一样的伤疤。时隔多年,那伤疤却仍旧难看。粉红色的肉皮和周围的肤色无法融为一体,又有点像一条正在吐着粉红色信子的小蛇。可以想象。如果当时再受伤重一些,或是医治不及时。越西婵就会变成现代版杨过。 她将泪流满面的越西婵拉到了老公面前,就那样冷冷地盯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怎么都不像是能做出这些兽行的男人面前。 越西婵老公嚣张的气焰顿时一收。不知道怎么了,黎芷媛是这样光彩荣耀的大美女,是世上最美的一个人,可面对她的时候,总有一股说不清的压力让他喘不上气。 他甚至有些感觉,黎芷媛也是世上最冷的一个人,像是零下一万度冰雕出来的塑像,正常人根本融化不了她的冰冷。 他低下了头,不敢再和黎芷媛的目光对视。肚子里想了一万个版本来解释自己为什么动粗。 就连那个最令男人难堪的真相,逼到绝境了,他也有那么一点点可能想要说。而黎芷媛却干脆利落地直接道:“你老婆婚前的这些事,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对吗?”越西婵老公瞪目结舌,嘴巴像是吞了个鸵鸟蛋,老半天闭不上。 越西婵努力摇头道:“不,不可能。我老公不知道。”却在黎芷媛的目光和她老公的表现中悄然无声。 黎芷媛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眼前这枚叫越西婵的小白女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做久了夫妻什么秘密都守不住。你当时年纪太小,为了生那个孩子用了剖腹产,肚子上留的伤疤怎么也去不掉。别人也许发现不了,但和你同床共枕十几年的老公怎么会不知道? 你当时该不会解释说是割阑尾炎留下的吧。那两个伤口的距离似乎有西天取经的距离,你这么解释你老公反而会更确信你生过孩子。” 话说完后,她不再盯着越西婵骤然发白而后又变红犹如川剧变脸后的面庞。只是一个劲地盯着越西婵的老公看。 周围针落有声,所有人都不说话。两股巨大的压力朝越西婵老公袭来。他不禁后悔道:“真是倒霉,怎么今天就遇到了这西施一样的阎王。”当然他不知道,后面还有个更大的活阎王在。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听见这个名号他会吓出一泡尿来。 黎芷媛盯到两个男人都快发疯的时候。她突然似有“敬佩”,又似乎是不屑地对越西婵老公说道:“如果我没猜错,是越西婵她妈给了你很大一笔钱,让你能把自己包装成豪门公子,所以你才能追到她那一心要钓金龟婿的女儿。后来你娶了你口中的烂货当老婆,这么多年来也一直装作不知道你老婆婚前就生过孩子。不是因为这种事对哪个男的来说都是奇耻大辱,所以你什么也不提。而是你可以用这个当把柄,时不时地从你丈母娘和你老婆身上榨点钱。 不过有时候实在生气自己头上的青青草原,你所以你就会控制不住地打你老婆出气。” 越西婵老公倒吸一口冷气,他震惊地想道,这到底是哪来的女人,怎么说得这么准。 越西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她用两只手死死地护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隔绝所有外界的声音。她疯了似地喊道:“不是,不是,我妈妈是爱我的,我老公也是爱我的。” 她一把扑到老公面前,将老公死死揽入自己怀中。也不知道是想要说服自己,还是想说服老公。她语无伦次道:“老公,你只是因为自己画的画卖不出去,心情不好才会冲我动手。你不知道我以前那些事对不对?” 越西婵老公今天遇到这么多事,早就没了平日里忍者神龟的本事。压在心上那么多年,几乎让他喘不上气的话就那样干脆地脱口而出,把越西婵整个骂懵了。 “我呸,咱们俩第一次亲热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处女。 要不是你妈给我一大笔封口费当嫁妆,老子能容你这么多年。” 说完后,他大叫道:“这位好心的小姐,你现在知道了吧。这个贱货在婚前就给我戴了不止一顶绿帽子,所以我那么对她也是有原因的。” 傻呆了的越西婵似乎找到了发泄口,她指着黎芷媛怒吼道:“都是你,我本来生活得好好地。有爱我的老公和妈妈。你为什么要来告诉我真相,为什么要破坏我的家。你就让我一直被骗,那也很好啊。至少我在被骗的时候,像个神仙一样快乐地活着。” 黎芷媛微不可见地摇了下头,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无法解救人质。而是有些人质被关了好久之后已经心智转变,她们把解救自己的警察当做坏蛋,却将愿意对自己释放出一点点善意的绑匪当作恩人。全然不记得,当初到底是谁把自己逼到角落里。 她突然不想管这个作死的女人,想要任凭她自生自灭。可是脑海里总会浮现出那个像爸爸一样温暖的怀抱。她随即坚定地说道:“如果不是看在你爸爸之前资助过我,我才懒得救你。” 话锋一转,她的声音变得俏皮可爱,就像幼儿园里的老师,缓缓地诱导着做错事的小朋友说实话。 高冷女王突然开始变成了邻家小姐姐,她身上似乎披上了春风柔柔的光泽,艳光四射的太阳有了月光那样迷人的纱裙,让见到的三个人眼睛瞬间都眯了。 第九十一章 越西婵妈妈被傅北极关 这时候“轰隆隆”的声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一道银色闪电划过天空,一个大袋子伴随着降落伞从天而降,差点把正在苦苦挣扎的越西婵老公砸成肉饼。在场的四个人除了黎芷媛外,都很好奇那堪比肥猪的袋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而里面不负人所望地传来了几声吼叫,“救命,饶命。傅总,傅爷,傅祖宗。” 那里面挣扎着露出了一张布满了皱纹的脸,只是和越西婵有几分相似,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谁。 只是这个女人脸色惨白如纸,像是几个月没见过太阳一样。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不堪的伤痕,看起来比长期被老公毒打的越西婵竟然更惨。 黎芷媛一见之下便认出来这正是三个月前马氏集团破产前,就抛夫弃子,独自一人带着巨额财产消失的马氏集团夫人越西婵生母。她的心里咯噔一下,有些可以被她模糊后的事情似乎瞬间清楚了。 这世间,大约只有一个人可以把携带大批财物出逃的越西婵生母捉回,并让她接受如此惩罚。黎芷媛心里对自己说道:“这是傅北极因为其他原因做的,绝对不是为了她黎芷媛做的。”可嘴角却不自觉弯了起来。天气再冷,她的心却像揣了个热水袋。 本来被越西婵气到没逻辑的话这时候也顺利了许多。 黎芷媛道:“你妈妈当时肚子里怀的,是洪泽的骨肉。可是洪泽的地位,让他不能轻易离婚。所以你妈妈就退而求其次,选择了马国昌那个白痴当接盘侠。 但孩子只要一生下来,验过dna就瞒不住真相,所以你妈妈选择了自己的女儿来做讨好马蓬的礼物。你想想,当你这个女儿被马蓬糟蹋了,那马蓬不就成了你那个受害者妈妈手心里的肉,随便她揉捏。别说要他奉献出自己的dna,或者是让他那个担任亲子鉴定的亲舅舅该证明。就算是立刻要他的命,我看当时还只有18岁的他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你妈妈终究算错了一点,就是你会先睡了她老公。不过这样更好,你难过了一阵之后就觉得这样更能拿捏住马国昌父子的把柄,让他们往后对她是言听计从。” 越西婵的妈妈此时想起了自己之前那几个月,却觉得似乎是度过了一生那么漫长。 她原本在马国昌破产前,就抛下一切,带着大笔现金去了纽约市一家豪华别墅。那里,她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却突然在一夜之间,有人带她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赌博。 她本来想着,小小整一把就行。谁知道她却赢了好大一笔钱。不但拥有了原本十倍马氏集团的钱,还有些小小的剩余。能让她把迪拜那间豪华总统套房当成自己家,还能奢侈地环游世界一百年。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有生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这个。身边美男如云,再不用讨好老公继子,还有照顾那些所谓的儿女。当然是自己快活,最重要了。 被钱冲昏头的她决定来把大的。没想到却落入了傅北极早就给她准备好的网。在刚开始半个月的好运用光之后,已经泥足深陷再也不拔出的她变得扭曲疯狂。她不停地对自己说:“下一次,下一次一定翻本。” 房子,车子,珠宝还有奢侈品们逐渐在剩下的半个月里,被她扔进了赌场这座看不见底的深渊里,连个响声都没有就消失在了一片寂静黑暗中。 从小出生在小康家庭,刚刚大学毕业就嫁给了越泽的越西婵妈妈,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贫困。 没有0.1美分,她怀里的就是9.9美元,就买不到10美元的套餐。这里的白人现实得很,前一刻还笑眯眯地喊道:“missma.weletonewyork.”下一刻,他们就会用同样温柔的语气将自己的行李打包,然后赶出那座金碧辉煌的房间。 她用手死死扣住房门,却换来高大的黑人保镖把她活活拖走,然后像甩泥巴一样把她扔出了房间。嘴里还用不伦不类的生硬汉语嘀咕道:“好一个重女人,丑女人。”越西婵妈妈那时候虽然已经五十多岁,却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所以保养得极好。 她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如此对待。气得冒烟的她还是低下头来收拾起了东西。她那时候以为,自己一定跌入了地狱。却在一大群不良少年堵住她之后,她才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恐怖地狱。 那个可怕的夜晚,就像当时她女儿和马蓬的那个夜晚。越西婵妈妈她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杯红酒。姿态优雅闲适得,像是夜间出来漫步赏花的诗人。而这次,越西婵妈妈成了受害者。 眼泪缓缓从她饱受摧残的眼中流出,她眼中再无光彩。但是死亡有时候,代表了重生。 那天之后,她似乎放飞了自我。曾经的越西婵妈妈成了过往,一个艺名“angel”的老小姐就此诞生。 周旋在不同的男人周围,用肉体换来短暂的物质享受。时间久了,她竟然也觉得这种日子不错。尽管才一个月,她已经觉得以前那种端着的贵妇生活太累。 像现在,穿得“透心凉,”行为举止来个“心飞扬。”这次是人过的日子。尤其是那天,她见到那位少爷。 华美高贵,艳丽得不像话的少年。她很高兴接到了这样的客人,可那少年却冷冷地一样盯过来,仿佛有一个大冰块把她冻在了当地无法动弹。随即她被关了起来,每天都会有人来送吃的,但却没人敢和她说一句话。 她像是被关在一个透明的世界里。那里只有她自己一个,最可悲的是,她却能见到外面繁华热闹的世间。人来人往的闹市里,孩子们在哭闹,大人在攀谈。而她只能自己对着自己说话解闷。 看守她的人也把她当个死人,在她面前说话没有任何顾忌。 “这女的,老得能当傅总的妈了,那天竟然还在傅总面前搔眉弄眼的,真是恶心。” “生下来就是一副荡妇模样,怪不得以前她那男人死了没两天,她就赶紧又嫁了个。现在这个男人又死了,她就又忍不住找了个能接近很多男人的工作。” 第九十二章 傅北极的爱意:大女人背后的男人 “这种女的,比咱们乡下的婆子都不如。老公一有点事就收拾钱跑路,连儿女都不要。” 越西婵的妈妈本来就因为自己当了小姐而觉得很难堪,被人认出自己的身份。现在却待在这样的环境中被人羞辱,她变得越来越害怕,对那个傅总的恐惧也上升到了无穷度。 一直到今天,被关了许久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太阳。 “妈妈,怎么是你。”越西婵这些年来只能通过手机视频来看看妈妈。不过她这种小村里只有一家小店有wifi,她又忙着干活来供老公消费,所以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她没见过妈妈的消息。 反正以她妈妈贵妇的身份,也不太适合有个穷酸女儿。 越西婵妈妈却没有见到女儿后惊喜的表现。她的智商已将在这几个月被关的情况下成了零。她是真的相信那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刻骤然见到自己算计了那么多的女儿,她就像遇到讨债鬼一样,跪在地上朝着越西婵磕头,还一个劲地求道:“小婵,妈妈错了,你当了鬼别来缠着我。我不应该灌你喝酒,不应该骗你去给马蓬生下孩子。可是我也没办法,我怀了洪泽那个王八蛋的种,洪泽他不认呐。眼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一天天减少,那些以前跟我称姐妹的人都跑了,我得每天去写字楼里点头哈腰地伺候人,看人的脸色过日子。我哪能受得了。 妈妈在说什么,越西婵什么都没听懂。是妈妈陷害了她吗?眼前这个苍老到不像人的妇人,真的是她那保养甚好的妈妈吗? 电光火石间,越西却婵想起了一件被她藏在心底记忆之门的事。因为太可怕,所以她把那天的事情当成了梦。许多年里,她都想不清楚。 这一刻,也许是过重的压力刺激了她的智慧。越西婵终于想起了爸妈离婚前数月的那个,离奇到诡异的夜晚。空气闷热得像是着了火,她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便偷偷藏在了妈妈的更衣间里。妈妈的许多衣服都是貂皮,狐皮还有单薄的轻纱制成,最怕热了。果然,在妈妈的更衣间里越西婵做了个好梦。 一个几乎把天给震落下来的响雷惊醒了越西婵。她下意识地喊道:“爸爸,妈妈。”揉揉眼睛后她想起,今天爸爸应该出差了。有一个雷来了,越西婵很害怕。她虽然是勇敢的好孩子,今天却想找妈妈一起睡。 走了两步,妈妈的卧室门外却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声音。越西婵在很多年后还记得那不堪的一幕。也在家破人亡的时候想起,自己为什么当时没把这件事告诉爸爸。要是说了,是不是爸爸就不会被那个杀千刀的洪泽害了。她就会一直是那个象牙塔里生活的公主,不会体会到各种人世间的辛酸。 人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苛求以前。因为那时她悄然打开那扇传说中潘多拉的盒子一样的房门后,同时就像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雷电交加,瞬间照得越西婵的脸就和闪电一样惨白。外面唰唰的雨点,有些被风带进了没有关好落地窗的越家别墅。也不知是泥土的腥味,还是这不堪的一幕,越西婵当场就吐了起来。 而那个最后神清气爽走出爸爸房间的男人,似乎不是马国昌。 “你们家破产不是一天两天。可为什么之前,你妈从不主动联系你。路边见到你,都会立刻找路逃跑。反而在你和马蓬偶遇之后,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提出要接你回马家生活?” 你分到了一大笔钱的妈妈却从来没主动出现在你面前。那时候你就该知道,她不在乎你,你就不该对她心存幻想。以为她还会来管你。” 黎芷媛的声音继续响起,而越西婵此刻已经只能自欺欺人地说道:“我妈对我不错。”也不知道是为了说服自己,还是为了说服黎芷媛。 黎芷媛没有理会越西婵,只是道:“也许你觉得,凡是父母,都会无条件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愿意好好地疼惜和爱护自己的子女。 可是这世上就是有一种女人。在她眼里,丈夫也好,子女也好,都不过是可以利用的工具。你不过就是你妈掉下来的一块肉。没了你,她也许会痛上一段时间。但是时间久了,对于再婚之后火速有了另一块肉的你妈来说,自然你就没那么重要了。” 虽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你这块肉却明显是她的负担,她肚子里那时那块肉却能给她带来荣耀和体面。你说,换成是你,你怎么选?” 越西婵向黎芷媛扑了过去,怒吼道:“你胡说什么,我妈她,我妈她。” 黎芷媛一个转身干脆利落地避过了疯子一样的越西婵,嘴里不停道:“我们人类一生中,可能从事很多职业。但在这世上五花八门的职业中,只有父母是不需要考上岗证的。只需要那一瞬间的激情,外加十个月无培训时光,他们就可以成为父母。 当然,里面有好妈妈。黎芷媛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唇边勾出了一抹苦涩的笑容。“妈妈,我好想你。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这么伤心。现在你在哪儿,你还会想念我这个坏女儿吗?” 黎芷媛骤然露出的脆弱让躲在树后的傅北极心疼不已,可他没法在她面前暴露。这样她就又会逃走,所以他只能上前一步后又悄悄躲起来。而他那意大利手工制作的皮衣,就这样落入了黎芷媛的余光中。 不知怎的,黎芷媛失落的心情突然一收。仿佛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因为他会在后面做她最坚强的后盾。让她免于颠沛流离,让她可以尽情在人生舞台上释放自己的光芒。 第九十三章 漫天飞的貂皮大衣,是傅北极爱黎芷媛的心 越西婵妈妈说完了这话后,飞也似地逃跑了。只恨爹妈为何少生了两条腿,没办法逃命再快点。 却在傅北极的一通电话下,很快助理通过越西婵妈妈身上的gps定位仪,很快又把她给捉了回去。虽然这个女人已经失去了名誉,地位,财富,如今什么都不是。但在关键时候,却会是一把插进洪泽心脏的刀。 知道了傅大大就在附近的黎芷媛,像是莫名其妙地被人打了好大一针鸡血。朱唇轻启,犹如一只小巧俊秀的樱桃。一米七的身高去活似有两米八的气场。她斗志昂扬地对越西婵说道:“很遗憾,你遇到了一个职位能力与岗位严重不符合,而且人品低劣的妈妈。所以,你该及时止损,认清现实后好好凭自己的能力奋斗出一片天空。而不是被你妈以亲情和利益为诱饵,变成她稳定马家地位的一颗棋子。” 越西婵连愤怒都无力了。她只能用刀子一样的目光地向黎芷媛看去,却在她的云淡风轻默默败下阵来。 黎芷媛貌似轻描淡写,实际上每个字都像一把刀。血淋淋地割开了越西婵多少年来不愿意面对的真相。越西婵想反抗,想挣扎,却最后只能任凭黎芷媛将那么多年她真正不幸的原因道出。 原来一直都是她最爱的妈妈拿着屠刀,而她却做着母慈女孝的美梦,才会在刀口下无处可逃。 越西婵张口想再次反驳,却发现所有能骗过自己的言论,在眼前的黎芷媛面前都变得苍白无力。 她想哭,却再没有一滴眼泪。空洞洞的眼里最后只剩下一片坚定之意。一种名为“勇敢”的力量在她体前汇聚,看着黎芷媛面无表情,却隐约鼓励的眼神。 她用袖子擦了下胳膊,随后朝着黎芷媛鞠了个躬,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懂了。我的悲剧,一半是命运不公,另一半是自己不反抗。 从现在起,以前的越西婵死了。以后就是一个新生的我。请你帮我结果了我这段婚姻,也帮我送走眼前这位女士。这是我成年后最痛苦和不幸的祸害。” 黎芷媛笑意盈盈道:“你妈妈现在已经不是马氏集团的夫人了。” 越西婵愣住了。“怎么可能。” 黎芷媛挠了下头皮,然后道:“没什么不可能。除了太阳不会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看着越西婵投过来的羡慕眼光,黎芷媛不自然地咳嗽了两声道:“这事不是我做的,是那个马蓬得罪了傅北极,所以招来了报复。” “傅北极,是那个传说中傅氏集团的总裁。帅到没朋友,美貌更比金钱多一百倍。平生酷爱踏月漫步,身姿比月色更美的傅北极。”越西婵先是一脸狂热,随即看见黎芷媛明显不自然的脸色,脸颊边不知何时飞来的红晕,她心里便若有所思。 她用力摇摇头道:“只不过是故意笼络我的套路。千万不要上那个老司机的当,否则必定悔不当初。” 然而,寒风吹乱了她的衣角,也吹乱了她的心。她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下。毕竟已经很冷的天,就算她穿了很多衣服,站在室外,仍旧会冷得发抖。 傅北极一向是天大地大,没有他的黎女神大。他为了黎芷媛,连跟踪的狗仔都做了出来。现在又怎么可能忍受他心爱的姑娘发抖。于是他便立刻拿出手机,命令直升机1号上的助理道:“立刻给你家夫人送件衣服来。” 助理满头黑线道:“可是傅总,您刚刚才让直升机1号丢了越西婵的妈妈,那上面有全球最新的定位仪。这会儿再扔衣服,可是没那么精准的了。” 傅北极冷酷道:“你哪来那么多废话,那就多扔个几千件貂皮大衣就行。俗话说得好,普遍撒网,才能重点捞到鱼。老子告诉你,没有可是,否则就炒你鱿鱼。” 助理顿时石化。这个败家傅总,他知不知道那就等于把几百万扔进了大海里,还听不见个响动。 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这助理很清楚,只要事关黎芷媛,傅总就会完全没有理智。 饭碗最是宝贵。反正那钱也不是他的,他这个太监干嘛替皇帝心疼。他随即拿出手机吼道:“老王,立刻把仓库里的十台直升机开出来,从东北仓库里取出一千件上等紫貂皮制成的衣服,用定位仪确定了黎芷媛的位置,以此为中心来个天女散花,一定要让黎芷媛收到这衣服。” 十分钟后,漫天的紫貂皮大衣飞得这小村里到处都是。有些老人见到了,兴奋地喊道:“哎呀,我今晚有擦脚布了。” 黎芷媛看到这夸张的一幕,顿时就猜到这是谁干的,她心里有了一些动摇。前后两世,她一直都是孤身一人。无论面对多大的风霜,也从不会有人像这个人,在自己冷的时候,还有关键的时候,站在自己面前挡走所有的困难。 越西婵和她老公也由不得仰头捡起了这貂皮大衣,只是越西婵不像之前对老公百依百顺,而是一脚踩在他的脚上,恶狠狠地道:“你个王八蛋,欠抽。”话音刚落,她就一耳光把老公抽到了一棵大树上,吼道:“不许乱吼乱叫,否则老娘送你去喜马拉雅山,又或者是把你卖成鸭子。” 越西婵老公越听越害怕,他原来以为老婆不过是闹闹脾气,哄一哄就好。没想到她这次是来真的。 他怎么能失去这个白天的全能保姆,晚上的暖床女佣。于是他赶紧卖惨道:“老婆啊,我错了。我对你实际上是爱意滔滔如流水,” 以上恶心话脑补九十九句。第一百句的时候,黎芷媛终于受不了这渣男对越西婵含情脉脉的眼神,给了他一拳。 越西婵老公哼都没哼就晕了。 而树后的傅北极看着黎芷媛威风凛凛的背影,他不由得陶醉道:“是啊,是啊,我是美男。不对,我不是世间第一美。老婆,你才是天下第一美。我收拾马氏集团,也都是为了你。苍天啊,我对我老婆真是天日可表的真心,你看到了吗?” 第九十四章 黎芷媛的富有 “我的女孩,你还是这么善良。一个人不管重生多少次,骨子里的东西却改变不了。善良到让我心痛,让我无论走到世界的那一端,心里始终想着你,念着你。” 黎芷媛倒是冷静,她道:“快帮我找件你老公的衣服。” 黎芷媛拿出了包包里的离婚协议书,签上了他的名字后又按了下他的手印道:“走吧,我们去办手续。” 越西婵愣住了,她道:“可我老公还在这里躺着。” 黎芷媛道:“看来你是真不知道姐是干什么的。去找套你老公平时穿的,姐让你看看什么叫影后的演技。不过先把你这废物老公捆起来,免得他醒了误了咱们俩的正事” 三十秒后,一个戴着黑色墨镜的越西婵老公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如果不是越西婵知道猪圈里才是真正的老公,她还真的会以为现在背着画板的人,就是她的老公。 民政局里,看着手上的离婚证。越西婵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尽情享受着美妙的日光。这都是多少年没有过的感觉了。 她恬然道:“谢谢你,我请你吃顿饭吧。”可是打开钱包,那里面所有的东西就都被她老公用各种各样的借口给“借走”了。当然她老公从来没还过一分。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想办法补窟窿,这时候却破口大骂道:“孙子,软饭男。老娘以前吃错什么药,还是脑子被门给挤了,竟然会看上那小子。” 黎芷媛扬了扬手里的钱包,满意道:“今天我先请你吃,不过得记账。以后你必须还给我。” 越西婵对着如此坦然要报酬的黎芷媛,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就浮现出了洪泽,假仁假义地说什么“不用,不用,做人要助人为乐,要了回报很可耻。”的那张可耻的脸。 双目晶莹后,她只说了两个字:“多谢。” 黎芷媛却道:“我说傅先生,跟了我那么久,也该出现了吧。” 傅北极不好意思地露出了个脑袋,黎芷媛干脆利索地揪住他的耳朵道:“你干嘛一直跟着我。”越西婵却是看得叹为观止。原本以为黎芷媛就已经是天人般的人物,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容色丝毫不逊于她的人。 重点来了,这是个男人。唇红齿白,美得像是画上的仙人。眉不画而黛,自成宝剑形状。越西婵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就算当年她老子没出事的时候,她也从来没见过这种极品男。但这种男人适合远观,不可亵玩。她竭力劝自己道,别的不说,光他脚下的运动鞋就足够她一年的生活费。然而傅北极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眼神,却怎么都瞒不了他的真正心思。 此时的傅北极不是商场上人见人怕的修罗,也不是刚刚拿下傅家家主的弱冠少年。只是一个对着心上人撒娇的腹黑狼。他被抓包后丝毫没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思想觉悟。反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道:“那路又不是你开的。我只是顺便,顺便地跟着你走而已。” 当傅北极一脸凶狠的时候,黎芷媛跟他斗智斗勇丝毫不心软。可是看他露出了少年模样,她这个心理年龄早已经是大妈的人,实在不好意思跟这小屁孩计较。再说,他现在的举动也的确令黎芷媛好气又好笑。 于是她故意道:“原来是这样。那就是我眼睛出问题了。那个扮成出租车司机,跟在我后面不超过一千米偏差的人,似乎长了一对和你一样漂亮的眼睛,一对和你一样美丽的眉毛,还有一个和你一样可爱的嘴巴,也是误会?” 前后两世,傅北极从来没接受过黎芷媛这么高的评价。他当下一跳五尺高,对黎芷媛道:“能让明宸小姐夸赞一声美的男人,相信这世上除了我傅北极,其他男人重新投胎一万次也达不到这高要求。所以尽管你的评价很高,我还是厚颜无耻地接受了明宸大美女的赞美。” 话音刚落,傅北极就听到“咔嚓”一声,随后有一种名叫“裤子”的东西灰溜溜地落了下去。里面白色的小内裤露了出来,他当初提着裤子落荒而逃。周围立刻开来一辆加长林肯,将傅北极连人带裤载着落荒而逃。 傅北极被拆穿了心思,灰溜溜地逃了。看着那扬长而去的身影,黎芷媛不禁莞尔。别人不知道,可她却很清楚。傅北极所有的衣服都是纯手工定做。夏天的吸汗透风,冬天的保暖轻薄。而且还坚固得很,没有个三次五次的暴力行为,是绝对不会伤筋动骨地下岗。 一定是他死死地跟着自己,丝毫不注意衣服被丛林里猎人设下的铁丝勾上,所以才闹了这么个大笑话。黎芷媛看着他落荒而逃的样子,忍不住就哈哈大笑了起来。好看的眉眼染上了盈盈笑意,就像清晨含着露水的花苞缓缓绽放,秀美中带着不染尘埃的脱俗之美。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因为傅北极,她可以变得如此轻松快乐。越西婵却一下子看呆了。 她心里涌现出来一种特殊的感觉。酸酸的,涩涩的。可是眼下她咽下了所有的情绪,只顾怯怯地跟着黎芷媛,像个小孩子。 黎芷媛进了大型超市,买这个买那个。那细心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爱护妹妹的大姐姐。 随后她带上越西婵去了一间公寓楼。那是帝都最好的楼盘中最好的中间层。房子足有两百平米,是一间复式楼。 打开房门一看,那硕大得不像话的水晶灯就让她瞬间亮瞎了眼。接着,意大利的手工地毯,德国的限量版沙发,还有紫檀制成的书桌,上面有一个赤金造的香炉正在缓缓净化着空气。香气若有若无,仔细一看却是一条经久不散的紫红色直线。 这真像是传说中的藏宝洞。里面真是奢侈,什么都有,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比如说什么澳洲的考拉模型,超大的天体望远镜。可以看得出,主人品味不但高贵,而且独特。 第九十五章 洪世恒泡白玛丽1 像梦一样,洗完澡后找换洗衣服的越西婵走进了足有她旧家三个那么大的试衣间里。三十六双名牌高跟鞋正像冲锋陷阵回来的将军一样,威风凛凛地看着穿着洗得发白衣服的越西婵。 无论哪一件,她都害怕得不敢摸。生怕价值好几个单元房,磕了碰了一片瓦,都得是她不吃不喝三年才能赚回来的。 她缓慢地打开了衣柜。那里面是各个季度的最新款衣服,搭配着同色的珠宝和高跟鞋放在模特身上。一时间,越西婵的一对眼睛都不够用了。默默挑了件貌似最低调的白色衣服。上面什么图案都没有,素得像是一片洁白的雪花,穿上身倒是有股说不出的惬意。 而她出来后,黎芷媛的第一句话就是:“真有眼光,这是我今年去杭州一家顶级丝绸店里特意定做的睡衣。比起那些意大利产,这富有我国风情的睡衣,更是我的最爱。” 越西婵惊道:“那这件衣服。” 黎芷媛伸出五根手指摇了摇,越西婵顿时呆住了。她再仔细看了下黎芷媛。她换了一身粉红色的家居服,鞋子上甚至有一对“hellokitty”的图案,沐浴后的稍许湿头发就那样随意地披散在衣服上,越发显得苗条纤细,风华无双。满屋子的珠光宝气,都及不上这个倾城俏佳人自带的美丽动人。 她看了眼手机上最讨厌三人发来的微信,面色由气愤的红,转为纸一样的白,再变成气色红润的红。她变得随心所欲,越西婵却看得心惊胆战。她不敢多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任由黎芷媛那样打量着她。许久后她才道:“还真有那么几分点像我。去屋子里挑双内增高的鞋和一副墨镜,再化个这上面的妆出来。” 黎芷媛扔给了越西婵手机,上面是她自己参演电视剧的剧照。 迎风独立,风吹起她的白色衣角,如玉树上堆着雪做的花苞。仔细再看,云鬓上没有任何珠翠,只有乌发如墨包围在她的周围。像极了一朵被黑泥润育的梨花,比起那些在头上和衣服挂上几十斤金子的女人更多了高贵典雅,远望如同谪仙。 即便同为女子,也见过好几次黎芷媛,可越西婵依旧为黎芷媛的美丽所动容。 越西婵换上了衣服墨镜和鞋子之后,照着那镜子看了下,她确实有几分像是黎芷媛,但论起气质,却远远不如她。 黎芷媛倒是很满意越西婵,真不枉费她特意救越西婵一场,她对越西婵说:“这就行了,接下来几天的七点,你都去美色酒店二十七楼的西餐厅待三个小时就行。”语气颇有几分高深莫测,摸不准黎芷媛真实想法的越西婵听话地走了,黎芷媛悄悄跟着她。在她低头点饮料的时候,拍下了她的背影,用微信发给了白玛丽和洪世恒。 给白玛丽的:“姐姐,我今天有点事不能去赴约世恒,你代我去迪士尼游乐场怎么样?我们约好了在家门口见,他这时候应该在开车在家门口的路上。” 给洪世恒的:“世恒,我这几天都得在美色酒店跟人谈剧本。所以今天的约会,我暂时不能去了。” 收到微信的两人,表现也是截然相反。已经到门口的洪世恒本来打算打道回府,可他忽然想起了黎芷媛家里还有个表姐。虽然长得清秀文弱,但胜在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楚楚可怜,光是站在那里,就让人起怜惜之情。反正女人这种东西,是多多益善。洪世恒顿时整理了下自己的鲜花和蛋糕,敲门道:“白小姐,你在吗?今天咱们一起去迪士尼乐园玩好吗?” 白玛丽在洪世恒敲门第三下才打开了门。头发梳成了公主头,还穿着一身时下最流行的羽绒服。脸上打了淡淡的腮红,显得气色上佳。上了大地色眼影的眼睛遮不住兴奋,她尽力保持平静的语气道:“好啊,请进。”心里却早就嘶吼道:“欧耶,大佬快到碗里来。” 洪世恒不知道接近了多少女人,一看白玛丽这副欲擒故纵的样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咳嗽了下,拿出手里的鲜花递给白玛丽道:“这鲜花再美,也比不过白小姐的国色天香。” 话刚说完,他就不由得鄙夷了下自己。这白玛丽的容貌给黎芷媛当丫鬟都不合格。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连脚趾头都知道这是假话,白玛丽听了之后面色红润得像个苹果。她竭力告诉自己说要淡定。于是她平缓了下灼热的呼吸,羞涩地笑道:“哪里,哪里。我表妹黎芷媛才是你口中的大美人。也就只有她,才配得上洪泽集团的大少爷。”话语里没有一股酸味,眼角边氤氲甚至出了几滴泪水。果然不愧已经达到了白莲花的王炸级别。 洪世恒号称泡妹高手,每年都得把过的妹子,比他吃的米粒都多。当然他甩掉那些女人的速度和追求女人的速度一样迅捷。这个秘诀就在于,他老爸心狠地要棒打鸳鸯的时候,他只敢躲在老子后面擦擦眼泪,说两句情深意长的废话,可却连却医院看看那为他割腕的妹子都不敢。而他没被老子发现,或者是现在奉老子之命前来泡妞的时候,他温柔的眼里甚至能掐出水来。 当下他便适时地扶住了要昏倒的白玛丽,情意绵绵地对她道:“白小姐,身体不好,要注意休息。走,我现在扶你去休息。” 低下头的白玛丽,嘴边露出了一丝含义深远的微笑,原本娇弱的眉目间竟全是狠厉。一瞬间后又重新抬起了头,她道:“这怎么好意思。”可是胳膊已经像是藤蔓那样死死攀上了洪世恒的胳膊。 洪世恒再也控制不住心头的绮念。连续几个月被关在只有雄性的军营里,又被公司的事情绊住了腿。他已经好久没有如此接近异性。眼前这女孩明显就是愿意的,他怎么能让佳人失望呢?当下他便横抱起了白玛丽。白玛丽装模作样地喊了句:“不要啊,洪总。我是芷媛的表姐。你这样,让我以后怎么面对她。” 第九十六章 洪世恒泡白玛丽2,还有黎芷媛的心乱了 这话只是短暂激起了洪世恒的理智。花花大少可不是白来的名号。甜言蜜语张口就来:“玛丽,其实我的真爱一直就是你。” 白玛丽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激动坏了。她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她很有自知之明。黎芷媛是天上的月亮,美得不像是人间该有的绝色。清辉照耀下,她不过是只黯然失色的萤火虫。 黎芷媛的光环太盛,无论有多少男人见了弱柳扶风的她,说爱她可以去死。可当他们再见到黎芷媛的那一刻,他们就会再也移不开目光。 那种灼热的目光,像是火山。既有男人滚烫的心,也有白玛丽剧烈的嫉妒之心。 而嫉妒有时候会拉低人的智商,让白玛丽本来就没有几分的智商变成负数。前世也好,今生也罢。白玛丽对黎芷媛恨得眼里出血的时候,都会刻意忽略掉黎芷媛为了拍摄影视作品而付出的努力。比如说,反季节拍戏给她带来的痛苦。冬天瑟瑟发抖着薄纱裙,夏天被厚厚的古装戏服捂出一身痱子不说,还弄馊了整个人。 有一次,她拍古装水下戏的时候,头套拉住了道具,差点活活淹死。 而白玛丽呢,前世在拍水下戏的时候,因为那口井里面的水比较脏,她就不肯下去。硬是逼着导演买了好几十桶的矿泉水。背台词的时候也不肯好好背,只肯念“一二三四五六七”,导演骂她是块木头。她还振振有词道:“反正用的是配音,不用原音。导演你干嘛鸡蛋里挑骨头,故意找茬。” 要不是前世她有黎芷媛这个影后表妹做靠山,还勾引了不少政商名流。有人替她到处擦屁股,就凭她那烂演技和品德,早就被一脚踢出了娱乐圈。 这一世,明显白玛丽的智商仍然是下线的。现在洪世恒深情款款地对白玛丽说道:“虽然你没有黎芷媛美丽,也没有她聪明,更没有她能干。但我就是爱你。在我眼里,你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姑娘。” 这种前后矛盾的情话,白玛丽竟然也信了。她也不想想看,既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大美女。那他洪世恒干嘛还要将就个低配版的小家碧玉。 她将头埋在洪世恒怀里,如蚊子般说道:“洪总,我这么个卑微的小女子,竟然能得到高贵如王子般的你垂青。以后就算我死了,也没有遗憾了。” 眼泪缓缓滑过她的面颊,洪世恒顿时化身情圣道:“放心,我绝不负你,要不然就让我不得好死。” 说完,洪世恒就抱起了白玛丽,两人一起共赴鸳梦。 夜色深沉,唯有瓶子里装的百合花默默注视着这一对男女的情事。瓶子里时而有冰冷的光芒闪动,不过屋里忙着的两人都没有注意,还以为那是玻璃反射的光。 黎芷媛对着那画面,悄悄点了个“保存”键。她想起了自己的前世。那时候她还小,一踏入娱乐圈就遇到了对自己展开攻击的洪世恒。她当时想着,如果他向我表白一百次,我就答应他。却没想到,只是七次拒绝,他就露出了真面目。 “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个臭戏子。你看不上老子,老子本来就是对你玩玩。” 黎芷媛当时狠狠打了他一巴掌,吼道:“滚。”心里却难免难过,还给他找了一大堆借口。“一时气愤,是假的。” 当然这话在“他”后来照顾她复明后,就理所应当地变成了一句戏言。她满怀憧憬地交给了洪世恒一颗真心,却换来他将榨干积蓄的自己置于死地。 “洪世恒,你最可恶的就是欺骗我的感情。你明明知道我为你付出了真情,你却将它弃如敝屣。这次我要让你知道,随便欺骗人的感情,是个什么下场。” 与此同时,黎芷媛脑子里又响起了一个人绝望苍凉到又有了一点点希望的声音。“那个照顾失明的你,那个人是我,不是洪世恒。”他又多骄傲,在皇帝面前都不会折腰。可他却一次次地在被黎芷媛狠心决绝后,保持着死不要脸的精神,隔三差五地就来跟她表白。每次的最后一句都是:“我爱你,所以前世一直照顾失明的你,那个人是我,不是洪世恒。” 神采飞扬地来,黯然失色地离去。这样循环了n次后,她的心逐渐有了动摇。就像是千万年来冰封的雪山,有了一丝裂缝。外表掩饰得再好,终究抵不过内心的那个声音。 “要不再相信他一次,相信这世上确实有这样一个男人存在。他会为了自己奋不顾身,会为了自己付出一切。男子汉的尊严,可以被他当成脚垫。只为了,能接近自己多一点点。” 黎芷媛没有注意到此时自己的脸是多么红,连摄像机另一面里的那对男女都比不上。她拿了个透明水晶杯,给里面依次倒入红酒,每一瓶都是八零年出产的拉菲。喝酒时,随意慵懒,那样子比那些广告上的十八线明星和小网红强多了。可是她的心,却始终平静不下来。 视频拍摄地,事后的白玛丽柔情万种地靠着洪世恒道:“以后,我就是洪少的人了。你可不能辜负我。” 洪世恒小声地安慰她道:“怎么会。你忘了,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所以他们对出身低的女孩没什么偏见。今天还对我说,只要我喜欢,谁都可以娶进门来。” 白玛丽兴奋地听着这话,脑子里已经幻想出来一副穿着水晶鞋,嫁给洪世恒这个白马王子的美梦。 而洪世恒这时候却已经开始整理衣服,怀里一下空了的她,突然有些害怕地揽住洪世恒。对他道:“那你什么时候见我妈妈,她说明天要来一趟帝都。” 洪世恒下意识地就要拒绝,却想起了黎芷媛之前说过的。她从小母亲就走了,是姑姑把她一手带大,像是妈妈一样。 他顿时道:“没问题,我明天亲自开车来接你妈妈去帝都好好逛逛。” 第九十七章 越西婵和黎芷媛的对比,还有姑姑来了1 白玛丽感动地亲了下洪世恒的脸,洪世恒则亲昵地拔了下白玛丽的鼻子。怎么看都是一对相爱的人儿。可是男的心里想的是,黎芷媛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还有她满到快要溢出来的口袋。而女的心里想的是,开着宝马带着老妈兜一圈帝都,好好炫耀自己钓了一个金龟婿。这场面,果然是和谐地很。 第二天一大早,一个穿得花里胡哨,举止有些不自然,与这豪华的帝都火车站不符合的的村姑出现在了帝都火车站。 她出了火车站,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洗手间。最后还是有个好心人提醒她道:“一直走下去,最左边的就是洗手间,她才找到了正确的点。” 解决完了人生大事,她不知道怎么才能让那自动感应自来水管出水,可这次却不愿意丢人。于是她假装动作缓慢,其实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别人的动作。 很快她就学会了这里方便的自来水使用方法。丝毫没注意到身边人异样的目光。有个人不小心碰了她一下,她立刻愤怒道:“你干什么,瞎眼了?出门前把眼珠子搁在家里了。你知道老娘的衣服有多贵吗?你就算去讨十辈子饭都要不到我的衣袖。” 那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汪小梅却已经看到撞她的人,是个衣着光鲜,手上戴着十个钻石戒指,脖子上还吊着个大金链子的女人。在这富贵名流云集的帝都,说不定这是哪个贵妇。 汪小梅马上换了张脸道:“没关系,下次小心就好。” 越西婵肚子里鄙夷地说了句:“狗眼看人低。”面上却微笑道:“哪里哪里,是我不小心才对。”走出洗手间,她暗暗给黎芷媛发了条微信道:“明宸小姐,都做好了。纽扣型的窃听器放进去了你姑姑汪小梅的皮包。放心,那个是最新版本,可以在不充电的情况下保持一周工作。” 黎芷媛面无表情地答应了,眼底却跳动着异常的火焰。 也许是黎芷媛这段时间表现得太温柔了,越西婵搬到黎芷媛房子里一段时间后,好吃好喝地养着慢慢就没了之前的瑟缩之气,竟然大着胆子说道:“明宸小姐,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能干,你姑姑可没半点像你。能生出那种贪慕虚荣,主动爬上自己妹妹男朋友床的这种人,最差劲了。” 黎芷媛神情一肃,眼里更见冷色。丽得惊人的眉间全是厉意,当真是雪后红梅,凌寒独自开,冷艳中带着傲视寒冬的意图。连同发过去的微信也是如此。“没办法,天生贱人。欠收拾的贱骨头。” 眼前的傅北极,则心疼地想要上前。把号称强大到每一个毛孔都是钢铁的黎芷媛,揽入怀中安慰。可想起了她对自己的态度,敢把天给捅个窟窿的他,只敢默默收回了抬起的手,用饱含怜惜的情调道:“别这样,小媛。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别再为那些不值得的人愤怒和伤心。” 黎芷媛不知道怎么,竟然有些失落。她冷冷道:“愤怒是有,伤心一点都没有。” 傅北极再也控制不住,将她揽入怀里道:“在我面前也要装吗?曾经视为亲生母亲去奉养的姑姑,却一直把你当成行走的aim取款机,这种痛快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尽管你现在装得没事了,但当时和你姑姑斩断亲人的缘分时,一定很痛吧。” 黎芷媛看着傅北极全是关心的眼睛,原本想要出口的恶言恶语全都缩了回去。这个人的怀抱是那样温暖,让黎芷媛由不得想要沉沦。 前后两世,她已经好久没有如此放松自己。哪怕是毒药,至少也是个上面抹了蜜的。黎芷媛没有抗拒的动作,给了傅北极最大的安慰。 “小媛,也许你现在还无法接受我。但这次我绝对不会放手。我会一直努力,直到走入你的心房。” 屋里一片宁静,外间艳阳高照。冬日里再寒冷,也终究敌不过这一刻的岁月静好。看来今日果然是个万事皆宜的好日子。空气中弥漫着适合恋爱,谈情的味道。 越西婵一边往回开车,一边想起来昨天和黎芷媛的一番谈话。 洗完澡后,她上网查了黎芷媛的消息。太久不用智能手机,她查起来没有电脑操作起来方便。 百科上说,黎芷媛是某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村出生,18岁才来帝都发展。如今19岁,已经签约好几个大集团的年度代言人,并且参演的电影演技受到业内广泛好评,正打算冲击好莱坞奥斯卡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打进好莱坞的华人女演员。 只是几个月前,突然改艺名为“明宸,”这件事有点奇怪。明明黎芷媛这个名字和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娶的新娘重名,用这个本名可以增加知名度。越西婵瞬间佩服道:“芷媛姐真是厉害,能有便宜占却不占。不愧是传说中的女版超级大佬大族,真真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又想了想自己19岁的经历,越西婵真是觉得自己太失败了。 那时候,她生完孩子,回了国当了一间普通师范大学的学生。搬进宿舍的那天晚上,面对睡得如小猪呼呼的室友。她鄙夷地想到:“这里连我家的洗手间大都没有。” 那之后,不繁重的课业让越西婵也想过利用业余时间却打工赚钱,可是却没有人愿意用她。 毕竟一个才19岁的大学生,能找到什么好工作?能吃苦的都不愿意干,不吃苦的哪有傻瓜愿意出钱请这样一个没经验,没学历,只会乱发大小姐脾气的越西婵。如果是做人八面玲珑,不管遇到什么人,做什么事都能受到客人欢迎的黎芷媛,那就另当别论。前世初来帝都的那一年里,红了以后投资餐厅的日子里,她总能把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打理地井井有条。 她也是要脸的,太丢人的工作她不肯做。然而电视剧里的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却真实地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兜里没有钱,带给她太多麻烦。路边看到一只烤玉米。她都得想着。如果花了这两元钱买了,今天下午餐厅里能填饱肚子的一碗糙米饭就得打水漂。 第九十八章 黎芷媛从来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她也想过,可以找好朋友帮忙。以前总是奉承她的人,现在看见她就跑。更别说以前轻而易举就能拥有的华衣美食,这时候也成了天边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即。 眼看一日三餐都没了油水,她终于下定决心,拉下面子。软磨硬泡地好不容易求舍友帮忙,找到了一家餐厅服务员的工作。 记得那天面试的时候,她刻意打扮了好久。穿着那件两年前出产,1万块买的裙子去上班。却在迟到五分钟后,受到了一起兼职人的厌恶。越西婵还率先挑了一条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工作服,忍受着上面廉价洗衣粉的味道穿上了它。却在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烫了客人的手。 越西婵泪眼汪汪地跟经理告状道,那客人是她之前认识的朋友,看到她落魄就由不得出言讽刺,所以她才会一时恼恨就烫了人家的手。 满嘴都是别人的错,终于在十分钟后让好脾气的经理忍无可忍。越西婵没想到经理比那朋友还更过分,她自认为是个柔弱的娇娇女。 经理怎么可以冲着她吼道:“我们是开餐厅的,那就是说,只要掏得起钱进来吃饭的人都是祖宗爷爷。而服务员之类的是孙子。没错,你以前是天上的仙女,可现在到了这个地步,你还装什么大小姐。 我告诉你,你现在就是只脱了毛的凤凰。如果不是老子看在你以前给的小费多,根本就不会用你这个废物。现在乖乖去给客人赔罪,我还能留你一口饭吃。否则的话就给我滚,我这里不是善堂,不养没用的废物。” 她气得当场就穿着工作服走了,谁稀罕这种烂地方。而后,她却总是心疼那件绚烂得像是云霞一样的衣服。似乎从失去它以后她就落入了用体力打工更不堪的地方。 遇到了处心积虑的老公,他得到了妈妈的钱来纠缠她。明知道她所有的过往,却日日夜夜拿着婚前失贞当借口,忍受着那男人的侮辱。 而越西婵当时不但没想过反抗,甚至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公。以至于默默忍受着他的毒打,还给他找理由,甚至倒贴钱给老公。 “守身如玉这句成语,不光是女人要遵守,男人更是要遵守。”越西婵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就涌现出了黎芷媛的这句名言。 那时,她看着沐浴后秀美得像是水中红莲的黎芷媛,越西婵突然不由自主地想到:“如果哪家公司请到黎芷媛当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这可是赚翻了。” 她喝了一口红酒,久违的甘醇让越西婵后想到:“黎芷媛是如此年轻,是怎样拥有这些财富的呢? 她是某个豪门白胡子老爷爷的禁脔?可是,那个一直住在他们家对面的貌美少年,他明显是出身豪门,而且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他非常爱黎芷媛。那样浓烈的爱意,几乎是只要黎芷媛愿意,他可以把命送给她玩耍。有那样的极品痴情男,黎芷媛哪里还需要卖身体。 本来这些话,以前的越西婵是绝对不会说的。可是后来,大约是那里太暖和,让越西婵冰封已久的心也跟着活泛了起来。她的智商明显下线,竟然情不自禁地问道:“这些都是那位那天扔貂皮大衣的美貌少年送的?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黎芷媛脸黑了又红,看起来十分有趣。半晌后,她才回道:“这都是我自己挣的。”话语很高,掷地有声,且没有停顿。 黎芷媛用力拍了下越西婵的头,用力教育她道:“你这个小脑袋瓜里能不能不要整天想着这些什么情啊,爱的。你最新要改的,就是脑子。 女人不一定要靠男人才能活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只要你自己有本事,够硬气,一样可以活出自己独特的风韵美丽。” 越西婵满脸钦佩······ 黎芷媛看到成果显着,却把脸侧过去,一面让越西婵看到她此刻的怀春少女蠢样。她明显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道:“今天那个人的确想追求我,但我并不愿意接受。因为我希望得到的爱情,是对等的。那应该是男女双方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因为互相爱慕而最终决定共度一生。而不是说,把他自己认为的好,强加在我身上。” 越西婵看着明显口不对心的黎芷媛,心里默默腹诽道:“好一个装出来的逼。我相信,凭你的姿色,钱是你自己独立挣的。可那颗心却不是你自己的了吧。你虽然样样比我强,可这男女之事,毕竟我懂得比你多。依我看,你很喜欢你口里面那个讨厌到极点的家伙。只是好面子,还有其他的什么理由,才让你一直不敢接受他。” 想起那美貌少年的深情目光,再想想自己休了的窝囊废老公。越西婵的手下意识地去拿红酒,想要暂时忘却烦恼忧愁。结果那酒果然是香醇浓厚,岁月积淀后别有风味。她忍不住再去拿一杯,黎芷媛却狠狠地打了一下她的手,对她道:“喝一杯就够了。” 越西婵有些哀怨,不就是刚刚说了两句真话吗?黎芷媛至于这么生气? 可黎芷媛却丝毫不心软越西婵的可怜相。在她眼里看来,不努力而一直待在井底的人是可耻的。她愿意主动推一把自己努力出来的青蛙,却绝对不会主动伸个竹竿拉一只待在原地,只会呆望着天空的青蛙出来。 她悠哉地喝完自己杯子里的酒,看着剩下瓶子里红得像血一样的酒。黎芷媛眼底放出别样光芒道:“这可是终极秘密武器,为特定人物准备的钓金龟婿绝杀宝物。表姐,你该怎么谢我呀?” 越西婵:“······”第二天一早,她就奉命来监视黎芷媛的姑姑。 官方理由:“救急不救穷。我帮你离婚,给你地方住,是为了让你给我做牛做马,而不是弄个祖宗回来服侍。” “我黎芷媛是你越西婵的恩人,所以你更该好好帮我除掉我的敌人。不,换句话说,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第九十九章 黎芷媛姑姑的贪婪 那个被监视的村妇自然是黎芷媛的姑姑汪小梅。越西婵不懂,为什么黎芷媛会把百科上说的,养育她成人的姑姑当成仇人。只是在她回房睡觉的时候,若有若无地听她说了这么几句话:“有时候收养一个孩子,未必是真心爱她。那外人都称赞的伤心人,可能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她是为了那孩子亲生母亲给的巨额抚养费,而不是真的觉得侄女可怜。小婵,你记住。看这世上的人,得用心去观察,去感受。而不只是用眼睛去分辨这个人的好坏。 真心爱你的人,舍不得你吃苦受罪。不爱你的人,你死了她都不会皱下眉头。” 越西婵心里有所触动,回望了下黎芷媛。却只见到她一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佳人倾国,却也遗世独立。似乎没有人能够走进这个强大到能随意扭转别人命运的女人。但那个美貌少年,却好像是例外。 洗手间里,汪小梅缩手缩脚地拿出几年前才买的红色丝巾给自己围上,在镜子前转了好几圈。她满脑子都是女儿对自己说的:“妈,我有了个未婚夫,他是洪泽集团的大少爷洪世恒。过两天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今天先请您这未来丈母娘过来享享福。”她完全没有考虑侄女黎芷媛在几个月前曾经说过,遇到了一个男人洪世恒,对他颇有好感。毕竟黎芷媛的爸爸黎芳鸿和她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弟。某种意义来说,黎芷媛就是她收留在家里一个不用钱的丫鬟。 她之前订婚,却待在她爷爷的棺材里逃婚。这让她足足一年都受尽了村支书的“虐待”。(注意:村支书也就只是倒两句酸话给她,毕竟她男人家也是那村子里的大族。) 如果不是那丫头良心发现,时不时寄钱回来。她早就不认这个侄女了。 想到家里银行卡上的数字,汪小梅就高兴。她的独生子可以娶媳妇了。黎芷媛和她那个不守妇道,被婆婆说两句就逃走的妈妈看来还是有点用的。 汪小梅满面春风地来了,决心一定要给女儿把关。如果真是高富帅,就分分钟结婚。领了结婚证,好换点聘礼来给她三十岁的哥哥娶媳妇。如果是冒牌富商,她就得一脚帮女儿踢掉这个废物。女人的青春有限,怎能耗费在这没钱的男人身上。 从洗手间里出来,汪小梅就站在那里等。三十个钟头的密闭生活,让她几乎要晕过去了。她眼前浮现出了自己未来的人生。披红挂绿,穿金戴银,所有人都只有跪在地上舔她的脚。 火车早到了三十分钟,兴奋的汪小梅在外面的寒风里待了好一会儿后,才见到了差不多一年没见的女儿白玛丽。 她不再是那副土里土气的打扮,也不再穿着旧衣服。而是从头到尾都是新的。 一身几乎盖住大半个身子的白色羽绒服,上面点缀着金色小流苏。下半身穿着棕色打底裤,上面绣着一朵朵紫色小花。脚下踩着七厘米的黑色小长靴,油光水滑的模样必定是真皮。头发柔顺地挽了个髻,上面还簪着一只圆润的白色珍珠发钗。看起来温婉大方,冲淡了只有几分秀气的眉眼。汪小梅很满意,女儿一定找了个钱多的好对象。 白玛丽亲昵地牵着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那男人穿了件藏蓝色西服,还打了红色领带。本来清隽的眉眼这下子看其多了些颜色陪衬,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十足。 汪小梅瞬间变脸,满眼嫌弃地看着洪世恒,别的不说,那男人身上传得戴得应该就不超过两百块。汪小梅英明地想了拆散女儿与准女婿的三十六计。她遂态度冷淡地说道:“怎么玛丽,这就是你男朋友。”吊着眉毛,脸上全是不屑,那副样子活像个讨债的。 洪世恒脸上的表情有些挂不住了。可是想起昨晚和白玛丽的云雨温存,害她今天早上起床迟了,耽误了解她妈。 还有他最终只能和她恋爱,而不能娶她的事实。顿时对白玛丽多了几分歉疚。于是他便温柔地对白玛丽道:“你好伯母,我是洪泽集团总经理洪世恒,是芷媛和玛丽的好朋友。” 白玛丽忙对面色不豫的洪世恒道:“世恒,我妈妈坐了三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这会儿是太累了才会这样。不如我们先送妈妈去酒店,你去把车开过来。” 洪世恒答应地走了,白玛丽把妈妈拉到了一旁人少的地方,也再没有之前乖巧温柔的样子,而是狠狠掐了下妈妈后才愤怒道:“妈,你这是干什么。” 汪小梅看了下周围没人,她也不再端着态度装高贵了,直接就一屁股做到了地上。大吼大叫道:“我了个老天爷呀,人家家里的闺女都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我咋就这么命苦,生了你这么个讨债的。之前在家里的时候,我拼命地干活来伺候你,舍不得你那白细的手指碰一下冷水,你现在就这么回赠你妈?” 白玛丽从小就见惯了目前的妈妈这种撒泼打横,她没有扶起来妈妈安慰。而是冷冷道:“在我们家里干活的,是黎芷媛,不是你。别说我,妈妈的手也嫩得很,不比我这小姑娘的差。” “你个死丫头胡说什么,小心你妈我撕了你的嘴。”汪小梅见女儿当众顶撞自己,一个巴掌就招呼了过去。 “你敢?我可是用妈给我的美貌,交了价值数十亿的洪泽集团太子爷当男朋友。如果妈妈现在毁了我的脸,那就当不成洪泽集团的丈母娘。”白玛丽毫不胆怯地回话,让汪小梅硬是把已经收不回去的巴掌打在了自己脸上。 她来不及喊疼,立刻拉着女儿的袖子问道:“闺女,这是真的?你真搭上了市价几十亿的上市公司太子爷。那你怀上了没有,没有就赶紧吃点排卵药,什么多子丸的,你多吃两颗,怀个五胞胎,他们家的老人就会让你进门了。”说完,她直接上手要摸几下白玛丽的肚子,似乎那里住着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第一百章 黎芷媛是总裁夫人命 周围人看着这对奇葩母女,眼里投射除了各种各样的神色。白玛丽再厚的脸皮,这时候也被她妈给弄得有点下不来台。 她连连打下妈妈的手,对妈妈说道:“乱摸什么,一会儿在世恒面前注意点。就你这个样子,世恒会连我也小看的。” 白玛丽看着妈妈刚刚发脾气后弄得满头脂粉的样子,就觉得讨厌。她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就勾勒出了一张和黎芷媛生得有几分相似的面庞。 明明是个大半生贫困潦倒的乡村小学老师,在城里待不下去的返乡知青。四十岁才有了妻子赵改红。可黎芳鸿却拥有那样美丽的容貌。她懂事的时候,已经有些皱纹爬上了黎芳鸿的面庞,他的脸就像被人蚕食过的满月,那上面还有些类似桂树的斑点。 可就算这样,黎芳鸿教书的样子,仍旧能迷倒十里八乡的大姑娘小媳妇。他摇摇晃晃地提水浇地的时候,往往会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涌出来看他劳作。那简直就是农村版的粉丝疯狂迷恋偶像。白玛丽看着这样好看的舅舅黎芳鸿,心里慢慢就有了浓厚的嫉妒。为什么,她的妈妈没有舅舅一半的漂亮。害得她也······ 就是有这样的父亲,才会有生得如此曼妙的黎芷媛。不但聪明能干,而且容颜丽得惊人。小时候她曾怀疑过,她是某个国家失落在民间的公主。不,公主哪有黎芷媛的仪态万千。 小时候她们一起上学,无论遇到多么复杂难解的数学题,她只需要静静思索一会儿,就能给出正确精准的答案。 而她因为思考而锁住眉头时,是犯了心疼病的西施。站起来回答问题,神采飞扬的样子,又好像是东边刚升起来的太阳。人群中的她,永远是男生心里的女神。也随时随地,把她这个柔弱美人白玛丽比成渣渣。恨她,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种下了种子罢。 洪世恒这时候开着自己那辆是传说中非常低调的灰白色路虎,实际上早上刚刚经过车店保养的全球限量版车子过来了。 那拉风的车加上洪世恒温润如玉的外表,瞬间俘获了在场一大堆女人的心。这俗话说得就是好,不怕渣男坏,就怕渣男帅。 当他走向白玛丽,并且在她手上落下一吻的时候,在场所有女人的心都疯狂了。谁能想到,这是一个会把怀有身孕的结发妻子逼上死路,而眼睛都不眨地立刻娶另一个女人的凉薄之人呢?就算此刻,他怀里搂着白玛丽,还纡尊降贵地来迎接她妈妈。嘴里说着世上最动听的情话,做的是最浪漫的事。可他心里,却着实没有一丝一毫要娶白玛丽为二奶的想法。他只是单纯地想要以白玛丽为跳板,去进一步接近黎芷媛。然后娶黎芷媛为二奶,再光明正大地用点二奶的钱来救洪泽集团。 不少人偷偷照下了他的样子,有些年纪小的干脆就窃窃私语道:“好帅,好有钱的男人。老天,我要给他生猴子。”洪世恒本来很得意,可是想起了老爹的嘱咐。洪世恒的手下意识地将白玛丽揽入怀中,让外界的摄像头不能拍到白玛丽的脸。白玛丽感受着怀里的温热,丝毫没注意其实这是洪世恒的诡计,为的事不让外人看到她真正的脸。她这时候暗暗竖起了大拇指,对妈妈比了个“v”的姿势。汪小梅心领神会,用满含笑意的眼神来告诉女儿,她果然深得她老妈的真传。看中了个家财万贯,长相英俊的高富帅。 就连那车都是高级货,她那准女婿就那么轻轻一按,刺眼的阳光就像是打败仗的男人一样,垂头丧气地被赶在了门外。车里就像春天一样温暖,她用力咂摸了一大口叫不出名字的英文饮料。它洁白如雪,比她家里养得奶牛身上现下来的奶还要细腻。最重要的是,它还热乎着呢。寒冷的大冬天能喝上这么一口,路上的困乏疲惫还有冰气都被赶出了身体。她忍不住又喝了两大口,一不小心把饮品弄到了身上,她忙用袖子去擦。 白玛丽本来就有些嫌弃,妈妈这种不雅观的喝法,现在看到她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样子就更生气。打开了车子后备箱里的背包,白玛丽看都没看,就从里面拿出一家衣服扔给了汪小梅,还没好气地道:“快换上,一会儿你就少说话,多办事。千万不要在世恒面前丢我的人。” 汪小梅本来很生气,直接打算用耳光招呼过去。可是想起家里面至今没有娶媳妇的儿子,她的手就落了下来。“死丫头,你给我等着。等没人的时候我再收拾你。当女儿的敢这么跟妈说话,活腻歪了吧。”她骂骂咧咧地换起了衣服,全是什么下九流上不了台面的话。 白玛丽气得不得了,她冷冷地看了眼汪小梅。汪小梅这才有些害怕,这样的女儿让她感到陌生。仿佛自己不是她的母亲,只是她的一个下属。 不知道怎的,汪小梅眼前突然浮现出另一张脸。不笑时皑皑如高山上最顶端的雪,皎皎若云间半羞半露出真颜的月。灿笑时恍若一抹金色的阳光。乍然冲破了墨色天空的封锁,刹那间便光芒万丈。照耀大地,让看到的人心里都震撼不已。原来这世上,有如此华丽又素净的美人。 汪小梅不禁咬了下唇,手指捻着想道她同样美貌果然的父亲和爷爷,汪小梅再抚了下自己只是秀丽的面庞,不由得就心浮气躁了起来。 黎芷媛的长相应该是属于极富有侵略性的美,可却看得人心里总是暖暖的。刚刚来家里的时候,汪小梅很不满意。可她妈妈木秀兰把她拉到一旁对她说:“小梅,你是不是傻。这女的她妈那么有钱,你替她养女儿,怎么的也得薅她妈的一身毛下来。你要不干,这钱不就全落你那便宜老子手里了。他可是三天两头地惦记着黎芷媛这个丫头片子。 第一百零一章 黎芷媛的少年 妈妈不屑地说着继父,汪小梅只能随身附和。木秀兰的嗓门就更大了些。她道:“他总说什么我家芷媛生下来就是要当总裁夫人的命,闹得整个村子里的人把这当笑话。你就算帮你老妈一个忙,赶紧把这丫头带回家里养。日子久了,也许你便宜老子的病就好了。闺女啊,别再让别人指着你老妈的脊梁骨,说我前一个老公被我克死了,后一个老公又被我害得生了病。” 那粉红色的钞票,还有妈妈的恳求。让汪小梅留下了黎芷媛。尽管她知道,妈妈是觉得没有血亲关系的孙女,养着特别碍眼。她也知道,黎芷媛妈妈赵改红寄回来的钱,总有一大半进了她老妈自己的口袋。但是她的确需要钱,来维持自己家的正常生活。她老公是个整天说大话,不喜欢吃苦受罪,还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她当初看上他那张俊脸,硬是拧着脖子,绝食三天换来的亲事。这会儿却舔着脸来求娘家帮扶,这当然得付出代价。 再说,那时候刚来到她家的黎芷媛还没有凳子高,却总是用萌萌的声音说道:“姑姑,这个碗我来刷就行。”刷到满头大汗也不停。“姑姑,这个被子我来洗就行了。”她人还没被子大,好久才洗干净了一角。 就算是养条狗,时间久了也会对她付出真感情。尤其是这个嘴巴很甜,整天抢着干活的侄女。虽然没有血亲联系,也只是为了她的抚养费而收养她。却在日久天长的收养中,汪小梅对黎芷媛产生了些许感情。 可唯一让她不满的是,黎芷媛太漂亮了。大大的眼睛澄澈明亮,犹如星子。村支书的小闺女玩的芭比娃娃也没有她俊。看着儿子和老公整天把碗里的好菜放进她的碗里,汪小梅就觉得很不舒服。但想到自己家里那些脏活累活都被黎芷媛承包了。还有那句“娃娃小的时候都灵气,大了就俗了。”她也就没去管黎芷媛。什么点心,牛奶,巧克力,那都是给她儿女的。儿子一大半,女儿一小半。至于黎芷媛这个小拖累,是连边都沾不上。 可整天砍柴的黎芷媛却在到了青春期后,像是拔了节的春笋那样,每年蹿高七厘米不说,还越长就越美,气质居然也跟着变得高贵典雅,一点不像这个穷山沟里的小姑娘。 十六岁时,她简直美得不可方物。举手投足间,她似乎见到了春天来临时,河边绿色的春波在暖阳下熠熠生辉。她既像是一只失误而落在鸭子窝里的天鹅,又像是画上走下来的没人。尽管穿着白玛丽替换下来的旧衣服,她却比穿着新衣服的白玛丽美上几千度。 每天下午,她都能见到有不少男孩来给洗衣服的黎芷媛送情书。她穿着汪小梅不要的红色毛衣,拼命往上拉,却遮不住她苗条的身材。 头发随意地用了根黑色发带绑起来,下边还围着个几乎把汪小梅整个下身都包起来,对黎芷媛来说却像是裙子一样的绿色围裙。那么俗的一身衣服,穿在得天独厚的黎芷媛面前,只不过是为她增添了少许风情。 黎芷媛总是会先擦擦手指,然后用泡得发白的手指将那些情书收下,再礼貌地拒绝对方。她的说辞很老套,也好用。“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 汪小梅总是能看见自己1米56的亲生女儿白玛丽。在同龄人中不算矮,却在总比她高一个头的黎芷媛面前,变成了小矮人。白玛丽眼底喷出来两团火焰,只是她强行将其藏在了,被黎芷媛完全覆盖过的影子下面。 第一次见到这一幕的汪小梅嘴上说不在乎,心里却总有股莫名其妙的怒火。她问道:“小媛,你也不小了。隔壁村的你大表姐都结婚了,你要不也从那里面找个对象。那村支书的儿子喜欢你好几年了,你要不明天和他见个面看看。当然,活就不用干了。” 黎芷媛却总是用看似温柔,实际坚定的动作敲打着衣服。“梆梆梆梆,”就是一种无声的拒绝。汪小梅知道,黎芷媛这个丫头不安分。她一心想着考大学,离开这个连自来水都没通的穷山沟。尽管心里知道,以黎芷媛的花般姿容,就算是村支书家里那台经常烂掉,出不来画面里的,《射雕英雄传》里翁美玲版黄蓉都比不上。但汪小梅心里就是涌起了一股嫉妒。凭什么,这样山鸡变凤凰的机会,不是她的女儿白玛丽的。只是习惯了慈爱姑姑的模样,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第二次见到这一幕的汪小梅,她心里很窝火。她用话语敲打着黎芷媛,希望她克制自己,别再给自己家招来那么多狂蜂浪蝶。 但美女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的大磁场。何况黎芷媛这种有史以来,世上最大磁矿。她竭力赶出去外面的野狗,却忽略了自己家里不安分的贪嘴猫。 那天,她看到自己的老公和儿子被黎芷媛打得头破血流时,她毫不犹豫就给了黎芷媛一个耳光。“你这个小贱人,仗着自己生得好,就勾引我的老公和儿子,你怎么不去死。” 不堪的回忆结束,她对着女儿说道:“孩子,我们去哪儿。” 她女儿又恢复了往日里的弱柳扶风道:“心康酒店,帝都大酒店,仅次于招待各国政商名流的美色酒店。这次如果不是世恒找关系,妈妈根本住不上这么好的酒店。世恒宝贝,你真好。”说着,她旁若无人地亲了下洪世恒的脸颊。 白玛丽本来就生得娇弱。她这么撒娇更惹洪世恒怜惜。他温柔却又带着几分炫耀地笑笑说道:“哪里,咱们是一家人嘛。” 汪小梅也笑笑道:“对,是一家人。”他们三人微笑的样子都是神同步。没人注意到,帝都火车站远处,停着一辆普通至极的桑塔纳。 仔细看来,却有着几个身穿便服,耳朵上绑着蓝牙的的人。他们在以这车子为中心的圆周,五米内外反复走动。 第一百零二章 两人感情破冰 而车里面,是两张无意中贴近得非常近的脸。傅北极脸上是奸计得逞后忍不住的奸笑,而一心专注着ipad上的黎芷媛却并没发现自己已经无意中滑落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黎芷媛通过傅北极的手下观察着姑姑一家人的动向。她心里已经有些感动。怎么会有男人这么心细,她还没说,他就已经为她办妥了一切事宜。 面上是冰块脸,嘴上也不示弱地道:“谢谢你,我会报答你的。”唇边却不自觉露出了个笑容。若隐若现的梨涡让她看起来可爱极了。 傅北极把脸凑了过去,对黎芷媛道:“那亲我一下好不。” 这欠揍的话,顿时让他收获了五个鲜红的大掌印。这两天已经习惯了n次被揍,这次终于被佳人亲手打了的柑橘,简直是妙不可言。傅北极陶醉的猪头脸模样,让黎芷媛又好气又好笑。她刚想上前去给他揉揉脸。傅北极却先变了脸。他脸上全是乌云,竟然比车窗外的天色还要沉。 黎芷媛刚想说:“怎么,不就一个耳光都受不了。那你就给我趁早滚。还说什么要一辈子守护我,直到我答应做你女朋友前都会一直进攻。” 傅北极就心疼地把她的手伸进自己怀里。久违的暖意让她有些不适应,和男子如此的接近,那滚烫的身体更是瞬间让她眼角的泪水流了下来。 一滴又一滴,那是黎芷媛心里的寒冰化成的水。化开了,春天才会来。 她把傅北极的两条胳膊搭在自己肩上,对脸色已经成了夏日骄阳的傅北极说道:“别动,我只是眼睛里进沙子了。” 胸口传来濡湿的感觉,傅北极任由她抱着,一句话也不多说。这时候,所有话语都是多余。只有默默的陪伴才是黎芷媛最需要的。哪怕他的胳膊由刚开始的又麻又痒,逐渐变得没有知觉,他也没有丝毫动弹。 黎芷媛不动弹了,她在这个暖暖的怀抱里睡着了。馨香的感觉,让傅北极觉得自己的整个人生都圆满了。前后两世,他都是权倾天下的傅氏集团总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指尖随便漏下的沙子,就能养活一个贫穷省里头的人。 傅北极将怀中熟睡如婴儿的黎芷媛更深地朝自己抱了下,然后道:“大家都说我什么都有,我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可他们谁知道,从前世到现在。我唯独没有的,是你的心。我最想要的,也是你的心。 现在这一刻,曾经无数次在我的梦里出现。可是每次醒来,身旁只有死寂的黑夜,而没有你。 如果时间可以停留在当下,我愿付出一切去交换。” 在傅北极怀中,像个女土匪似地找了个最佳位置的黎芷媛。她却做了个很久之前的梦,梦里她回到了十七岁生日。她人生中最不堪的日子之一,从那以后,她再也没过过生日。前世她粉丝最喜欢在她微博下面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因为那天,姑父和表哥觊觎已久的色心,终于在姑姑去了隔壁村的亲戚家串门时,变成了实际行动。她那时已经偷偷练了爷爷教的功夫十年。砍柴的时候,总能两斧子把一颗不小的坏死树给砍倒。 所以姑父和表哥一前一后准备包抄她的时候,她先是一腿把姑父踹飞,随后一斧子劈了表哥的裤子。她用一根绳子把两个人给捆了起来,扔进了柴房。然而等回来后的姑姑给她一个说法。 姑姑和现实却都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不是很重,只是几乎打碎了她的心,而已。接下来姑姑拿起了大棒子,把她打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她一直没有还手,也没逃走。直到,姑姑要放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她才放开腿,像兔子一样跑到了后山藏了起来。 接下来黎芷媛似乎被梦给魇住了,她死死地抠住傅北极的手臂,弄出了十条血痕。傅北极觉得痛,可他却没有动摇。他要承受黎芷媛的痛苦,他要分担她的不幸,他要给她一世的幸福。 所以黎芷媛一边拳打脚踢,一边嘴里喊道:“姑姑,不是我,我没有勾引你的丈夫和儿子,是他们想要侵犯我。” 傅北极听着听着,眉毛就拧成了疙瘩。我的女孩,曾经在黑暗里带给他唯一希望的女孩,你竟然曾经落入泥沼中吗?那你是不是很难受。我这个人真混账,为什么没有提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帮你挡去所有的不幸和灾难。 眼泪从傅北极眼角掉出,渐渐和黎芷媛的眼泪混在一起。 她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对傅北极说道:“那时候我最痛的不是身体,而是心。明明姑姑都知道,姑父和表哥像狼一样的眼神。我是一忍再忍,可他们却越来越过分,所以我才还击的。一个女孩子的初夜,绝对不会交给两个贪恋她美色的强奸犯。就算姑姑养育我成人的恩德也不能让我动摇处罚他们的决定。 但我没想到姑姑就因为这个把我赶出了家门,我在她家附近待了一天一夜。我希望她可以回心转意,却只等到她将一盆冷水泼在我身上。” 黎芷媛望着车窗傻傻地说道:“那天是个滴水成冰的夜晚,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外面等着。风跟个刀子似地刮在我身上,我却始终相信,姑姑会相信我,她会来带我回家。以至于第二天邻居发现我的时候,我的衣服已经和皮肤变成了一体。他们足足撕下了我一层皮才把我从冰雪人的状态中拯救出来。我那时身上滴答滴答地淌着血,可姑姑的话才真的让我难受。 黎芷媛望着傅北极的眼睛道:“她扔了我的行李,对我说永远别进她白家的门。”眼边未干的泪痕让她看起来犹如一只含着露珠的花苞,看起来格外惹人怜惜。 傅北极心疼地不知道做什么。过来好久,他才用尽全身力气把黎芷媛揽入怀中,语无伦次道:“别说了,别说了。小媛,我不知道你受过这么多的苦。我自己经历过,知道被最亲爱的人背叛的感觉是什么样子。如冰刺骨,痛彻心扉都不足以描述当时的苦楚万分之一。 第一百零三章 不要脸追妻 黎芷媛看似满不在乎,甚至是用半开玩笑的语气地对傅北极说道:“不过那也有好处,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怕冷了,因为我经历过世上最冷的一天。所以你不要再对我好,没用的。我身体流的就不是热血,是冰。我的体表温度总是30度,是个标准的冷血动物。”仿佛这样,她的那些伤口在藏起来之后就能自动愈合。其实,她眼里那些熠熠的水光闪动,强撑着的模样,更让傅北极心疼不已。 他顿时控制不住地对黎芷媛道:“其实你可以不用那么坚强。在我面前,你能尽情地当个可以撒娇的小女人。外面的那些风霜,都由我来替你挡住就好。” 黎芷媛望着他许久,终究还是别过头颤抖着身子说道:“别说了。我说过,我黎芷媛不需要男人。我想要的,自己都可以有。” 傅北极却不像平日里那样顺着她,而是捉住她的手道:“那么爱情呢?你真就不想谈一场恋爱吗?” 黎芷媛冷笑两声,随后道:“我体验过了,付出一切,轰轰烈烈地付出,最后还搭上了自己和孩子的一条命。这真的够了,我的心已经死了。重生归来,我只是一个为复仇而活的女人。” 傅北极看着这张脸,心里剧痛不已。 “小媛,你以为的,不一定是真的。就像我们前生第一次相遇,其实那应该是久别重逢,你一直是我心口上的朱砂痣。我把你的脸刻在心里最深的记忆里。就算曾轮回转世,我也没有一天忘记过你。只可惜,你却从来不曾记得我,更是残酷地关起了你的心。不让我进入。” 爱而不能,还得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另嫁他人的痛苦,比凌迟要痛苦万分。 重生隧道里的那些事,根本算不了什么。可他终于还是忍下了快要跳出来的心,压下了因为接近爱人的悸动,因为他不要好不容易进攻下的堡垒再次丢失。 他便改口道:“那时候,你一定是希望有个人可以在你冷的时候给你取暖。很抱歉,我没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像你曾经对我做过的一样。但以后只要有我在,就绝对不会让你独自一人面对寒冬。”而后,他全身戒备。不是怕黎芷媛打他,而是怕自己说错话,惹她难过。 看着黎芷媛没有大变的神色,他心里似喜似悲。高兴的是,自己终于可以接近黎芷媛那么一个指甲盖的距离。难过的是,他始终害怕。在告诉黎芷媛心事之后,她会又一次地怒吼道:“你别再胡说八道。我小时候从来没见过你。”然后就拂袖而去。给自己和她再画上一道天堑。让他纵然长着翅膀,也无法飞渡这距离。 其实,现在傅北极就算说了埋藏在心里这么久的话,黎芷媛也已经听不清楚了。 她的眼里现在只能看到一个傅北极。 他的眼神是那样温柔,像是春天的第一场雨。热流流入自己心田,将她素来的谎言沙漠浇灌出了讨喜的绿色。又像是世上最好的药。她这才知道,原来真正治疗因爱而产生的伤口,也就只有面前这个男人的爱。他的爱让她剜掉了心里这么多年没法对外人说过的隐秘。结果竟然是这样痛快淋漓的酣畅。能让人痛,却快乐着的,应该就是这样的治愈系爱情吧。 傅北极看着温柔如水的黎芷媛。心里是说不出的喜悦,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那几乎可以将铁石融成柔水。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七岁那年住过的那个乡下。曾经他以为的人生无尽黑暗,在那个夏天结束。在那以后,无论他的人生有多痛苦,只要想起那个夏天,那个夜晚。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小姑娘,她用那样坚定的声音告诉他说:“北极星是天空最闪亮的星,你自己就可以为你带来光明,又何必去仰望别人,乞求人家碗里的剩饭。” 眼里似乎有一万颗星星的小姑娘,笑起来,眼里就像像下了一场划破黑夜的流星雨。他的光就在那一刻开始正是拥有。只要想到她,他就有无限的勇气继续这个又苦又累的的世界上生存。 而那曾经将他带离所有不堪的人,她现在已经成了个大姑娘。美貌惊人,让所有人对她迷恋不已。但她却忘记了他,前世,她不止一次地把他当成色狼。这一世,他们之间只有那张废纸能证明夫妻关系。而鲜红的离婚协议书亦像头怪兽,张牙舞爪地存在,让他时刻难受。 前后两世,他为她倾尽一切。前世三千美人,如锦绣烟花般刻意散落在他面前,只想博得他一句赞美。可生得容颜如玉的他,身旁却唯有醉时天上明月,给他的好友——影子相伴。醒来指尖清风,抚慰他寂寞空虚的心灵。为了她,他奋斗出来这么一片天空。然而,她却并不在乎。前世,她就是娱乐圈女王。今生,在娱乐圈那么几天,她就已经混得风生水起。而且为了让外界不清楚他们的夫妻关系,她还将自己的艺名改为明宸。平日里用的微博也是“演员明宸。”这就是黎芷媛。那个他发誓要永远守护她,她时刻标榜,她自身强大,不需要任何人保护。 前世和重生初期,他追求她用了强硬的手段。结果被无数个平底锅打飞。又或者换来,她以死相逼,让他不准接近她半步。 好在,爷爷大病一场。用枯瘦的手替他拉回了这段姻缘。 被黎芷媛踩碎了无数次自尊的傅北极。他终于决定,既然舍弃不了黎芷媛,那就要严格遵守“死不要脸追妹子的套路”。就算是被活活打死,他也得在吐血身亡之前喊一句:“夫人,在下是你的人。你要打要杀都行,唯独不能把为夫赶出去呀。” 秉持着当代美男生存法则。他租下了黎芷媛对面的屋子。她换一个地方,他就把她对面的房子买下。开价是市场的三倍,高兴得房东连家具都不要,连夜就搬走。 第一百零四章 那时候照顾我的人,是你 至于心爱的人对他使用暴力,他则坚定不移地奉行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其实,在她柔柔(目测也就能打碎三块砖头)的巴掌下,经常头破血流的他却笑得无比淫贱。 “我心爱的小媛记住我名字了。”啪,他左右脸上各自多了五个鲜红的掌印。 “我最爱的小乖乖今天居然只打了我三下,她是不是体会到了我对她绵延不绝的爱。”结果是立刻飞来的武林中失传已久的“追魂夺命脚。” 白天,他精神抖擞地跟着她去剧组开工,把她招股得无微不至。弄得剧组里的其他女演员都来问黎芷媛,这种任劳任怨,还长得养眼的男经纪人是哪里招的。她看着傅北极和女演员聊得那么开心,不由得就怒从心头起,想一脚把他踹飞。 晚上,他任由她蹂躏,让他做这做那。穿着卡通图案的围裙切菜的时候,他为能偷偷看着观看电视剧的黎芷媛而贱贱地快乐着。 终于老天有眼,他在挨了无数个白眼之后,终于换来了如今的局面。傅北极现在真想出去烧香,去谢谢老天给他如此大的幸福。 趁着现在的气氛很好,他终于忍不住对黎芷媛道:“小媛,你还记得我们前世第一次见面吗?” 黎芷媛顿时回想起了那天。她心里不自觉地乐开了花,面上却假装没好气地回道:“当然记得。那是我得了金马影后。你来为我庆祝。包下了美色酒店还有方圆十里以内的建筑物。上面挂满了各色彩灯,像是霓虹一样绚烂。最中间的美色酒店则用红布写着的‘黎芷媛,我爱你。’ 恋爱中的人,眼神都不一样。黎芷媛再怎么强悍不承认,她终究是个女人。丘比特的弓箭射来时,她根本无力反抗。如果不是那天正好和妈妈大吵了一架,她才不会那样狠心地对待用妈妈的方式来给自己私底下庆祝生日的傅北极。 想想有些愧疚,她的声音有些低了。说道:“送花这种行为是很老套,而且恶心的。我黎芷媛是堂堂的影后,怎么会被你这种行为感动。再说了,微博当场就瘫痪了,你说,你真是对不起我,我平时最崇拜的那个微博程序员,人家那天是新婚,急着入洞房。你要怎么赔人家?” 黎芷媛刚刚的样子,是个别扭的小姑娘。任何一个长着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她不过是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装装样子,想要男人哄哄她。 傅北极却像是瞬间脑子进水。他真的信了。也是,他追妹子的本事实在不咋地。怪不得会被黎芷媛给狠狠揍了好机回。脑子抽了的他当场就回道:“对不起,我下次会把这些钱全捐回给你家乡建希望小学。” 黎芷媛差点被气得吐血,她看了半天傅北极的脸,终究是甩了下袖子后道:“算了。看视频吧”可洪世恒和白玛丽却上演了一出活春宫,把黎芷媛给臊得脸蛋通红。 看着黎芷媛粉扑扑的小脸,再没有平日里的女王气势。心中极其特意的傅北极突然神秘地说道:“我知道你的想法。辛苦赚回来的钱,应该先自己享受一下再捐出去。这不是自私,而是疼爱自己。” “人在爱别人之前,应该先爱自己。可我做不到,因为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人不是我自己,而是你。” 这是黎芷媛听过最夸张的表白。如果是别人说这话,她早就脱下高跟鞋砸破了他的头。可从傅北极嘴里说出来,却显得那么真挚。 黎芷媛有些不可思议地回过头望着傅北极,他脸上这时候收起了平日里嬉皮笑脸的神色。无比坚定地握起她的手,对她说道:“小媛,我比你想象中的更爱你。你的一个笑容,或者是一个转身。都被岁月拿着刀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所以,你的痛楚,无奈,心酸,还有愿望我都清楚。你最难受的是,从小母亲丢下你和弟弟改嫁。最无奈的是,不能让最疼爱你的爷爷享受到你赚回来的钱。最心酸的是,曾经以为的亲人,白玛丽一家人的背叛。所以你最想做的,就是狠狠报复他们。” 所有心事都被说中,黎芷媛却没有像之前那样竖起浑身汗毛,而是不自觉地怔怔问道:“那我为了报仇。打算利用你做的那件事,你也知道吗?” 傅北极什么都没说,只是手指放在嘴唇下面打了个响指。抛了个飞吻,嘴角坏笑了一下,看起来当真是个20岁的大男孩。 黎芷媛问道:“这样做可能会让你失去傅氏集团总裁的位子,丢掉你爷爷上千亿的遗产继承资格,你也愿意吗?” 傅北极俊美的脸孔全是笑意,像是春日暖阳。瞬间将黎芷媛心中的寒冰砍下大半。她的眼泪止都止不住地往下掉下来泪。傅北极脸上的笑意还没收,他便一边手忙脚乱地给黎芷媛擦眼泪,一边嘴里喊道:“小媛,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不要难过,有什么不开心的就打我骂我好了。你这样哭,就像有一万把刀子在割我的心。我好痛苦,你救救我。笑一个给我看下行不?我的小媛是这世上最美,最好,最善良的姑娘。所以,笑个给我看看。” 他的话语里带着祈求,身上更是带着独有的古龙香水味。淡淡的,甜甜的,像是糖果,又像是花香。此时似乎特别浓郁,如果不是此时在密闭的车子里,她根本就闻不到这股味道。 她问道:“你这香水该换了,总是一个牌子烦不烦。” 傅北极有些无可奈何道:“那也没办法。我生下来就有这股味道。听我妈说过,我家的男人都有这种遗传。不过你放心,情绪激动的时候才会重到你闻出来,平时你是闻不到的。” 这熟悉的话和味道直接就勾起了黎芷媛心里最深处的记忆。前世那样痛苦的日子里,只有那人是她的冬日艳阳。 她的声音不自觉地就带了丝颤抖道:“前世,照顾失明的我的人,是你?” 第一百零五章 黎芷媛的幸福和白玛丽的不幸 傅北极迫不及待地点了下头,他的眼神是那样澄澈,完全没有了平时嬉皮笑脸的样子。这不是他第一次说这样的话,而黎芷媛却第一次愿意认真地问道:“那为什么,你没来陪伴我做手术?”太过激动,她的话语甚至带了丝颤抖。 傅北极想起了前世那段日子,他实在不愿让黎芷媛知道这些事,却不愿意让她再继续误会下去。于是他便将黎芷媛揽入怀中,淡淡道:“前世,我无意中发现了妈妈的一个秘密。结果导致了我的家庭破碎。妈妈开车自杀。还好抢救了过来,不过她余生再没有见过我这个儿子。” 黎芷媛听得心惊肉跳,浓浓的痛楚和悔意席卷了她的身体。原来那时候,他经历了这种事情。她应该要陪伴在他身边才对,却亲手将自己已经伤痕累累的挚爱推入绝境,也将自己送上了死路。她到底是又多蠢? 像是感觉到了黎芷媛的不安,傅北极亲吻了下她的额头道:“人的亲情观念真的很特殊。养育长大的恩情,竟然敌不过一张亲子鉴定书。将近三十年的父子之情,夫妻之情,都在一夕之间崩塌。不过,这个所谓的美满家庭既然是建立在谎言之上,就该像沙子垒起来的城堡一样,被真相的海水,冲成一地狼藉。小媛,你会介意我的家庭吗?又或者说,如果我不再是我妈的儿子,你还会要我吗?” 黎芷媛却许久都不说话,傅北极由刚开始的稳操胜券逐渐变得心乱如麻。正当他打算继续说些甜言蜜语的时候,黎芷媛捧住了傅北极的脸,朝着心里想要的地方亲了一下,然后道:“傅北极,你给我听好了。我黎芷媛喜欢的人是你,所以不管你是否穿着王子的衣服,我都爱你。那些狗屎都不如的上一代恩怨,就让它随风散去。了不起你失业了,老娘养你一辈子。” 傅北极先是愣住了,随后坏笑着说道:“遵命,皇后娘娘。小的一定会做个贤惠的家庭妇男。白天做菜扫地,晚上嘛,暖床。” 最后的话,傅北极故意说得很暧昧。他的身体也故意蹭了过来,想要无限度,无节操,尽量多地占便宜。黎芷媛却没有丝毫羞涩,直接热烈地回应着他。车子里的真情流露,顿时和外面的虚情假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窗帘外,却只见洪世恒将白玛丽哄上酒店后,抬起头刹那,便发现了闪光灯朝自己亮了下。他忙追过去,却发现是个******,脸上有几个小痘痘,看起来就是一副书生模样的小姑娘说道:“小妹妹,你可以收起你的手机吗?毕竟给你的偶像一点自由的呼吸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热爱。” 话刚说完,他就给这眼镜女一个媚眼。让那眼镜女差点吐了出来。但她毕竟是个精心培育出来的人。于是当场她便忍住恶心,装成一副呆头鹅的样子,木讷地应了。 洪世恒很满意。他貌似谦逊地走了,实际上却得意洋洋地想着:“果然像本少爷这种美男,想要做什么都是无往而不利。”他嘴角弯起来的样子实在惹人讨厌。这眼镜女在洪世恒走了一会儿后,顿时变了一种样子。脸上的神情一肃,利落地把拍到的照片发给傅北极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就舔了一下屏幕上的盛世美颜。 她又嫌弃地瞅了眼那扬长而去的洪世恒,骂道:“真不要脸,也不知道去照照镜子。就你那长相,给傅总舔鞋都不够资格。渣男,明明在网上宣布,正在追求明宸小姐,却在背后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小心你遇到一匹披着美人皮的胭脂狼,啃光了你的脊梁骨才对。” 黎芷媛也是面色绯红,眼眸含水,看起来直是一朵完全怒放过的花。她看着傅北极,短暂的一眼,却带着两生两世的眷恋。是什么时候,她对这个男人有了好感?又或者说,他是什么时候,闯进她心里去的呢?也许是她被他囚禁的那一个月。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也许是被她至少拒绝了一万次,每次都会如灰太狼般碎碎念道:“我一定会回来的。”长长的影子拖在地上,落寞且凄楚。可他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却总会积极到不要脸地喊道:“老婆,我又回来了。” 她竭力把他推出自己的门外,可他却固执地用自己的方式把他的样子刻在她心里。等她发现的时候,却发现他早已在她心里最深处。 也许更早的前世,在他总会按时送来的鲜花时,她为那十万次的红玫瑰心跳的那瞬间,就是她对他动心的第一刻。 想到这儿,她又扑入了傅北极的怀中,久久不愿出来。傅北极将头紧紧靠着黎芷媛,手臂有力却适当地留下来呼吸的空间给黎芷媛。砰砰砰的心跳,拉进了两颗心。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和事可以分开他们。就连那视频上的人和事也一样。 两人互相对视,傅北极控制不知自己内心的绮愿,脸又一次朝着黎芷媛过去。黎芷媛没有拒绝地闭上了眼,等待着他的亲吻。这时候,ipad上却传来了洪泽的声音。 “你个逆子。”这声音像是雷一样,瞬间打破了视频外和视频内的和谐璧人。 红着脸的黎芷媛顿时围魏救赵道:“快看外面,有好戏看。”傅北极哀怨地想道:“老子怎么这么倒霉,每次到了关键时候都有些碍眼的人出来捣乱。” 在自家老婆面前却不敢有任何不满,把两只白玉般的手拍出了红印,只差拍脚道:“是啊,非常精彩。真不愧是我老婆通知的,来得比预料中的还快。” 黎芷媛这时候完全沉浸在外面的现实版本狗血琼瑶剧里,丝毫没留意到傅北极哀怨的眼光。 “你个臭不要脸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不过是个贫穷山村里出来的十八线小演员,竟然敢勾引我儿子,你找死啊。” 第一百零六章 白玛丽被暴打还有傅北极的身世秘密 帝都贵妇圈里的典范容默雪,此时发挥出了老将的实力。她当年当三陪的时候,有过不少被原配追着打的经验。后来嫁给洪泽尽量洗白了黑历史,但那段时候像彪悍的原配们学习的,并且实地锻炼出来的打骂人的本事,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不,她左掌出了个降龙十八掌,右手成爪状,来个九阴白骨爪。那个战斗力,真是你爷爷的委实惊人。那个恶狠狠的模样,胜过你奶奶的刁钻泼辣。公子哥儿出身的洪世恒犹豫了下,后来还是觉得自己哪怕是真上去了,估计也只有被挠出一脸血痕的份。于是他镇定地当起了乌龟,一步一纳米地朝白玛丽走去。 如果说白玛丽刚开始只是假装害怕,实际上是本能性地使出了第一千零一招——装可怜。那么当她的一层皮被容默雪揭起,她的肉正在容默雪的指甲缝里。 她顿时嗷嗷叫道:“救命啊,妈妈,世恒。快把这个疯婆子带走,她是想要我的命啊。”这次的绝对是货真价实,绝不掺水的求饶。 周围人都投射来了同情的目光,却在一群身穿黑衣,彪形大汉的怒视下一个个逃走。而洪世恒本来想要上前去救白玛丽。却被一个保镖巧妙地一挡,顿时使不出任何力气。 其实,他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心思去救白玛丽。一个小明星,不过是个漂亮的茶杯。用过后就没意思了,扔了碎了也没那么可惜。反正价格低廉,随时可以再买一套。 尤其是,洪世恒看到了自己父亲极其冷淡,却如电般的眼神。他顿时如老鼠见猫,浑身无法动弹。他平日里最害怕的就是父亲用这种眼神看着他。这往往代表,他回家要挨鞭子了。他父亲很会打,虽然不会伤筋动骨,却往往让他好几天趴在家里无法动弹。 看着黎芷媛眼中复仇的快感。傅北极心里得意,看来老婆真的不把姓洪的王八蛋放在心上了。也不枉他将这些资料发给洪泽。只是,他是不是该整理下衣服准备登场。不然一会儿白玛丽被打死了,他和老婆大人制定的复仇计划也该泡汤了。 他曾经在早上,拦下了准备拿刀子跟洪世恒拼命的越西婵。只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复仇。不是杀死洪世恒这个人渣然后去坐牢。而是夺走所有洪世恒的光环。让他从金字塔的顶端落入凡尘。品尝一下正常人早上挤地铁公交车,中午吃外卖,凌晨加班的日子。 温室里长大的洪世恒,绝对吃不了这种苦。他仿佛已经见到了洪世恒这个冒充他的王八蛋凄惨得流落街头的日子。 高兴之余,他的余光不经意间扫到了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如鹌鹑一样的身影。 根据助理给的资料。那应该就是黎芷媛的姑姑,白玛丽的亲妈。她怎么能像个没事人,看着别人对她的女儿又打又骂,甚至扯下了她的外衣,露出了里面的内衣。不少男人都忍不住朝着白玛丽若隐若现的香肩望去,有一些甚至当众做出了猥琐的动作。 他不心疼,他只觉得痛快。敢这么对他傅北极最爱的老婆,应该卖进窑子里。但汪小梅这副模样,却着实让他心头不痛快。 之前从黎芷媛嘴里知道,汪小梅则是典型的窝里横。除了教育自己女儿的时候,她在外面很少开口。亲眼见到目前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他眼前就浮现出了妈妈的样子。 和哥哥争吃的,总是“北极,你哥哥要赶着上课,他先吃。”那时是下午2点。傅北极马上要去一个离家比较远的亲戚家“暂住。”火车在10分钟后开,而他从早上一起来就被藏在了哥哥的床底下,一口水都没喝过。身子僵硬地爬出来想要吃块奥利奥,却没想到是最后一块。 和哥哥抢电视器的遥控器,总是“北极,你哥哥写完作业很辛苦,他先看。”那时他为了能考到一个好成绩,已经整整十天没有看过电视剧。 和哥哥争一个限量版奥特曼,总是“北极,你哥哥考试得了班里第二名,他先看。”那时,他正拿着一张全校第一名的卷子给妈妈签字。妈妈却把傅北极的骄傲当成废纸,拿来擦了桌上哥哥不小心倒出来的牛奶。然后才回过神来问他:“北极,你怎么了,为什么脸色这么难看。”他一把甩过妈妈的手,头也不回地跑回了自己房间哭了起来。 “北极,你的游戏账号给哥哥用一下。都是兄弟,你干嘛那么小气。那不是虚拟的?”他在自己的服上面有好几个好友。私底下他们总会搞个聚会,在家里像是老鼠一样见不得光的傅北极,在这些好朋友里面找到了家的温暖。而哥哥却将他好友们一起做任务得来的武器私自卖掉,把钱揣进了自己口袋里。他的好友们因此完全不听傅北极的解释,并和他决裂。傅北极实在气不过去质问他哥哥的时候。他哥哥振振有词道:“那算什么。傅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你这个意外的二胎,趁早给我滚蛋。免得连累爸爸妈妈和外公。”妈妈听到他们吵架,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了他一耳光。还骂道:“这么小气,真不像你爸的儿子。” 他冷哼一声,想要对妈妈和哥哥道:“到底谁才真的不是爸爸的儿子?我婚后的意外二胎足月儿,还是你怀胎八月早产的宝贝第一胎儿子。” 望着家庭合照上笑得灿烂无比的一家四口,他再次把这噎得他嗓子疼的话咽了下去。 尽管时间久了,他习惯了妈妈的偏心,也不会像孩子一样乞求妈妈的怜爱。但他仍旧不想让世人都知道,他妈妈曾经做过的不堪事。更不想让这件事毁了神一样的爸爸。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前生妈妈自杀的那天。他崩溃地跪在妈妈病床前,打肿了自己的脸来求妈妈原谅自己。尽管,做错事的从来不是他。 第一百零七章 渣男与深情男的对比 “北极,你怎么了。”黎芷媛的小手轻轻抚摸着他的额头。那柔腻的感觉瞬间让他的心回温。他回给他一个温暖无比的笑容。“芷媛,我没事。有你在,我便无惧这世间所有流言蜚语。因为我要为了你,保重身体,强大自身。这样我才能为你保驾护航,让你畅心所欲地做你任何想做的事。” 听到了黎芷媛清甜如水的声音,本来犹如悬崖上常年不见阳关的阴暗总裁傅北极,一秒改变成恋爱画风的总裁。他突然用柔情无限的眼睛盯着黎芷媛,将她拉入自己怀里。并且说道:“小媛,有你在身边正好。”黎芷媛被这一眼看得心跳加速。她觉得特别甜。比喝了蜜还甜。两世为人,她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明明这个人什么都没做,但在他的眼中,黎芷媛只能看到一个自己。仿佛,她就是他的天地人间。 她脸上发烫,嘴里却说:“干什么,突然这么看人家。”而且连忙把头望出车窗外,不想让这个总欺负自己的坏蛋看到自己脸红的样子。 而外面的闹剧,也仍在继续。其实白玛丽毕竟是农女出身。从小就干惯了农活,只是这一年来,先是靠表妹黎芷媛,而后找到了洪世恒这个冤大头。 真要和容默雪斗,她早就能把这个养尊处优数十年,连碗都不洗的贵妇给推倒在地上。事实上,她此刻早已脑补出了一系列“容默雪被她毒打”的版本。 但她望了下在一旁满脸苦恼的洪世恒。那几天的温存里,她经常从洪世恒口里听到“我妈说,我妈说。”看来他们母子的关系很好,这样她就不能得罪未来的婆婆。免得将来斩断这条豪门之路。 其实,她真是多想了。一来,洪世恒从没有想娶她但现代人谁把这种事放在心上。二来,看着老爹阴沉的脸,洪世恒哪里还敢乱动。 不能还手,只能躲了。她像个老鼠一样在地上找洞。一双12厘米的高跟鞋格外碍事不说,而且还早有一群黑衣人把她围成了一个圆圈。此刻她就算这世间瞬间变异,长了翅膀都逃不出去。 白玛丽努力咽下口里的腥味,对自己道:“镇定,淡定。拿到一把烂牌不一定输,人贱必有天收。” 容默雪却是下手更不留情。瞬间让她的耻辱值破万。 傅北极叹了一句:“真赞。” 黎芷媛皮笑肉不笑地道:“哪里赞。” 傅北极坚定不移地说道:“当然是容默雪赞。恶人自有恶人磨。” 黎芷媛捏了下他的耳朵道:“反应挺快,下次继续努力,以争取考试尽早及格。” 傅北极顺势亲了下黎芷媛的手,对她道:“那这样算我过关了吗?” 黎芷媛呸了他一句,脸上却是止不住的笑意。犹如春天里洒下的第一缕阳光,山间开放的灼灼桃花。明媚鲜艳,充满了生机。看呆了的傅北极忍不住又亲了下她的左脸颊,这下子乐极生悲地换了一耳光······ 车外的白玛丽却已经快要忍不下去。她刚刚伸出手来打算打过去,却见到了妈妈恳求的眼神。 “千万不能放过这头肥羊。”白玛丽默默收起了拳头,包出一包泪水来求洪世恒出手解救自己。 对付恶婆婆的三十六计第一计,维持住被恶婆婆欺压的可怜形象,求老公。 白玛丽不知道。眼前的男主角不是傅北极。他不但不是某只护妻狂魔腹黑狼,还是个还没断奶的奶嘴男。 白莲花极品的白玛丽柔情似水地望了眼洪世恒,刹那间看出了他的一腔男子汉心肠。 尽管洪世恒太清楚自己父亲是个什么人。平日里在外面是一副温厚谦让,气润如玉的老好人模样,但暗地里,他曾经亲眼见过父亲把一个弄脏他裤脚的农民工给踢到吐血。当时他的眼神,真如嗜血的猛兽。全无平日里的柔和气质。 美人梨花带雨的模样往往特别能让洪世恒心软。于是他便大着胆子走到父亲身边。拉了拉父亲的袖子。看到父亲并没有动怒的样子。他喜上眉梢地认错道:“爸,我知道我又让您失望了。您小心点身体,千万别把自己气出个好歹来。免得你这不孝子我变成个没爸爸的孩子,可怜死了。” 说着说着,洪世恒竟然真的哭了起来。特别不值钱的金豆从他脸上缓缓滑落,那陈恳到比老酒还陈的态度顿时让洪泽一肚子的火发不出来。 洪泽城府极深,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心里却气得快要喷出一口老血。他悲哀地想着:“他妈的,又给老子上眼药,来个套路认错。老实个两天后就再出去乱来。只是这小子有句话还是说得没错。他这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模样,老子怎么敢死?怎么地也先得给他找个豪门亲家。让儿子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和把世恒当半个儿子看的岳父,他洪泽到时候才能死。” 而洪世恒为了演戏逼真一些。他干脆一边哭一边用手挡住了眼睛。免得他老子发现他是假哭,越要拆了他的骨头。 正巧,他这时候从缝里看到老爸似乎将捏起来的拳头缓缓放下。洪世恒顿时高兴地想道:“太好了,这就是雨过天晴的征兆。” 于是他作死地连忙走到父亲身边谄媚地求道:“老爸,对不起。你看到的这些都是误会。我保证,我明天就会去泡明宸(黎芷媛艺名)。现在你先让妈妈放了玛丽吧。毕竟她是明宸的亲表姐,而且把明宸拉扯大的姑姑也在这儿。你让老人家这么看着,不太好吧。” 结果,洪世恒的右腿上猛地被他老子踹了一脚。他老子忍无可忍地怒吼一声。“滚。”他瞬间得到了被个黑衣保镖扛回去的待遇。像个麻袋一样的洪世恒,还不忘对地上已经被他老妈蹂躏地不像人样的白玛丽深情款款地保证。 第一百零八章 我会用一辈子对你好,就够了 洪世恒道:“玛丽,你放心。我会继续求爸爸妈妈,让他们放了你。所以你别怕。” 他说着那样深情的话,眼里全是爱慕之意。却只让白玛丽的心一点点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扛着他的保镖悄悄耳语道:“大少爷,如果您再不安静点。老爷可是说过,我可以用点暴力手段。” 望着保镖壮硕的肌肉,小鸡一样的洪世恒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他悄悄地闭上了眼睛,西子捧心似地为心爱的女人白玛丽掉起了眼泪。这次可是传说中的飞流直下三千尺,他的西装都被弄皱了。 被打得浑身青紫的白玛丽。她满脸愤恨地看着,缩起脖子像是鸵鸟一样躲在一边的洪世恒和汪小梅。仿佛,她白玛丽只是路边的一只小狗,而不是他们最心爱的未婚妻和女儿。 鼻血一滴滴涌出来,裸露在外的肩头好冷,周围手机的闪光灯更让她难过。一道道视线就像是倚天剑那样,劈裂了她的自尊和骄傲。 原来,不管她怎么努力。用洪世恒给的卡去买了多贵的衣服,白玛丽始终比不上黎芷媛。 因为黎芷媛的钱,是自己赚的。而白玛丽的钱,却是用身子睡回来的。除了这个,白玛丽还不由得想起来总是在黎芷媛身边的那个男人。 还有那句网上说的据说十分有名的女人至理名言。“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爱你,不能看他说了些什么,而要看他做了些什么。” 白玛丽不由得就想起了那个总是穿着15块钱一件的衬衫,却满身贵气的男人。 他自称是黎芷媛经理人,但在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里,白玛丽很明显地可以读出他对黎芷媛的爱意。 她亲眼见到过。那天她们一起去拍戏。为了能让片场拍古装戏,头上戴了好多首饰的黎芷媛睡得舒服一些。那男人整整三个小时没动,用手臂给她当枕头,并且时不时地拨弄一下她的头发。力度恰恰好。既不会弄散她复杂到六个小时才能梳理好的发髻,也没有吵醒号称睡觉很轻的黎芷媛。 也是在那一刻,这个男人同样走进了白玛丽的心里。 他真是生得太好看了。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 黑色眼眸平日里深沉如海,让人捉摸不透他的真实想法。只是在见到黎小姐的时候。那眼睛顿时像是宝石一样放出了光芒。 虽然年纪有点小,应该二十左右,面孔有些青涩。但是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帝王一样的气质,他整个人就如同宝剑一样熠熠生辉。仿佛天地间所有的人,都愿意心甘情愿地拜倒在他的脚下。 当然,看着他衣着寒酸。白玛丽动了一下的心骤然歇了。她白玛丽才不会嫁给一个穷酸。连一顿西餐都请不起的窝囊废,光有一副好看皮囊的花架子。又不是演员,不能靠脸吃饭。 当然,她刻意忽略了虎视眈眈待在那男人身边的其他人。她只觉得,那些不过是苦口婆心地劝他进娱乐圈的娱记。 这一刻,她如此屈辱地在街边,却不由自主地幻想着,如果黎芷媛身边的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男朋友的话,他一定会挡住他妈妈的拳头。再坦然地站在她身前,对他妈妈道:“妈妈,这是我心爱的人。我希望你可以像爱我一样爱她。” 如果傅北极听到了这段话。一定会对她说道:“没错,老子很爱自己的媳妇。可绝对不会选你当媳妇。别说重生一次,再投胎十次都不可能。” 傅北极这时候只顾着揪心。因为黎芷媛看到这时候却直摇头,甚至忍不住叹气道:“就算洪世恒对白玛丽没有真感情,到底是陪他睡了好几天的女人。他要是个爷们的话,就该上去阻止他妈妈的疯狂行为。” 傅北极心里咯噔一下,就开始心疼黎芷媛。爱恨分明的她当然不是对白玛丽产生了同情。前世,就是这个女人害死了她,还有她未出生的孩子。哪有一个人会圣母到原谅这种绿茶婊。 只是如今的事情很像她前生遭遇过的。一定像是点了“播放键”尘封在心底最不愉快的记忆像电影重新被放出,黎芷媛一时间心痛如绞。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掐住自己的掌心,出血了也不缩手。 而容默雪刁钻的话,的确如傅北极想的,至今响在黎芷媛耳畔。 “一个下九流的戏子,也想进我们洪家门。” “还没结婚就先有孩子,真是不要脸。我们世恒这么好,怎么看上了你这种伤风败俗的女人。” 其实黎芷媛知道,这些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做过按摩女的容默雪,骨子里瞧不起国民女神的自己。 又或者说,她不能接受一个出身比自己低,拥有过人美貌,却凭着自己的努力奋斗而不是男人,独立打出一片天的黎芷媛。那会日夜提醒着她一件事。“你是个靠身体上位的贱人。” 然而那时,很傻很天真的她一心帮助陷入危机的洪泽集团重新出发,想说努力付出会让容默雪接受她。节节上升的集团业绩让洪泽对她这个准儿媳满意地无话可说。 可容默雪的眼睛却仍旧放在头顶上。无论她做什么,容默雪都对她没有一句好话。黎芷媛无论怎么做,容默雪总能挑出毛病来。她们像是天敌一样的婆媳,关系非常紧张。 而那本来应该是灭火器,挡风石的洪世恒。却一味地半劝半哄她道:“她是我妈,你就不能让让她。”“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妈妈把我养这么大,不是为了让我娶个老婆来忤逆他们。” 想想当时给洪家当牛做马,却换来洪世恒的背叛。洪泽的利用,还有容默雪的鸡蛋里挑骨头。她就觉得愤怒和可悲。 傅北极这时候吻住了她,用最原始也是最有用的方法带给她安心。随后他亲昵地拉了下她的耳朵道:“没事的,所有一切都过去了。过去的时光无法重来,但现在我们在一起,而且我会用一辈子来对你好。这就够了,不是吗?” 第一百零九章 渴望真爱的白玛丽和黎芷媛 事到如今,白玛丽自认为已经没有退路。她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道:“如今是网络时代,任何图片只要曾经在网上发不过,就绝对不会永远消除。 洪世恒是洪泽集团的大少爷,和她这种小演员爆出绯闻,只能证明他魅力无边。可她却很快就会被人骂上热搜。其实现代人,谁会在乎这种事。 不过她到时候会被网友的人肉搜索,给扒出祖宗十八代这倒是真的。。 到时候,她们全家都会上电视。全家欺压黎芷媛,还有抢走黎芷媛妈妈给抚养费的事情不知道会不会曝光?白玛丽心头一惊。不过再想想,这不过是小事,只要他们一家死不承认,甚至反咬一口说是黎芷媛不念她妈妈的养育之恩,胡说八道就行。反正家里有当年她爷爷写给妈妈汪小梅的拜托书。 白纸黑字,记录着的是一个年纪大了,无法亲自抚养孙女的老人对自己孙女未来的担忧,还有麻烦自己继女的抱歉。现在用来当威胁黎芷媛,甚至毁了黎芷媛的工具正好。 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虽然黎芷媛把她带入了帝都。又总是会以各种生病,拍片子没空的理由让白玛丽“趁虚而入,”这才能让追求黎芷媛ing中的洪世恒,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被她白玛丽特有的女人柔弱气质吸引,进而两人天雷勾动地火,有了亲密的关系。但在白玛丽眼里,这些都是黎芷媛亏欠自己的。 从穿开裆裤开始,凡是雄性生物。哪怕是只公兔子,都会喜欢在黎芷媛怀里蹭。幼儿园开始,黎芷媛就收情书收到手软。更别说那个村支书家里那个三天两头来死缠烂打的儿子。 想当初黎芷媛逃婚,她那未婚夫就天天来她家跟她献殷勤。时不时地给她送些好吃的,还牵个小手,亲个小嘴啥的,终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黎芷媛的未婚夫成功地和半推半拒,满面桃花的白玛丽进了村边的小树林。 草丛响了半天,红晕羞涩的白玛丽却听那村支书儿子第一句话就是:“玛丽,你知不知道芷媛她怎么样。” 黎芷媛,黎芷媛,又是黎芷媛。她似乎是白玛丽的魔咒。从小到大,凡是她白玛丽心仪的男人,最终都会被黎芷媛的美丽所吸引,进而失恋。但白玛丽真没想到这个片刻前还跟自己翻云覆雨,耳边情话一箩筐的男人。他竟然会立刻去关怀另一个女人。 在白玛丽的思维里,这都是黎芷媛的错。她如果肯乖乖嫁给村支书的儿子。村支书的儿子就不会倒过来追求她,她也就不用有那么耻辱的一天。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在被子里哭了一整夜。 所以初次见到洪世恒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她这次一定要把洪世恒抢到手。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行。只要黎芷媛不开心,她白玛丽就高兴。当然,白玛丽绝对不肯承认。她是看上了洪世恒的钱。跟他在一起,什么工作都不用做。不用熬夜拍戏,也不用拼命背剧本。更不用受导演的批评。银行卡上的数字就像是天天吃着肥肉,朝着满意的滚滚身材发展。 于是乎,一般人要是遇到这种侮辱,早就退步了。而白玛丽只能一边挨着打,一边发挥阿q精神地在心里恶狠狠地想道:“你们都给老娘等着。等我当了洪泽集团的少奶奶,一定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她没注意到洪泽后面开来的几辆车里的大汉。也是,洪泽贩卖毒品那么多年。有好多见不得光的隐私,同时豢养了不少打手。他们有些还跟东南亚的妓院有关系。他知道自己这个混账儿子。见了漂亮妞儿就走不动道,没想到这次让他去泡黎芷媛,他竟然出了这么大的差错。 当然,这都是白玛丽这个贱女人的错。浑身上下都透着个“狐骚”,难怪他那个儿子控制不了自己,犯了这么大的错。洪泽为自己儿子找到了个背锅的,顿时心里舒畅不少。 洪泽面色如常,却有一片阴云凝聚在眉间。心里暗暗发誓道:“一定要把这风骚的妞儿,卖到最多客人光顾的妓院,才能解他心口这恶气。 傅北极看着这副渣男贱女互殴的场面。白玛丽明明气得要死,却仍旧死咬住洪世恒这块烂猪肉不松口的模样。他顿时笑得乐不可支。还不忘回头拉了下黎芷媛道:“小媛,你快过来看。这可真是太精彩了。等会儿放在微博上,一定瞬间有上亿的点击率和评论。” 他却只觉得一道倩影在面前一晃,接着唇边就传来了温热的湿意。原来是黎芷媛突然吻住了傅北极。他先是一愣,随后热烈回应了起来。 事后,满面春风的傅北极,什么都没问。只是将黎芷媛抱在怀里,用他的身体温暖着黎芷媛。老婆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的话,反正美人在怀,心里颇为欢喜。这件事怎么样都不亏本。 傅北极心情大好,甚至哼起了小曲。滴答滴答,像是春天竹叶边滴下的露珠。 其实片刻前,傅北极想要心疼地说道:“那你前世是不是也遭遇过这种事情。” 但这个时候,无言的拥抱比多么华丽的辞藻都更有用。他的举止温柔,明白地显示出了。他才是真心的爱黎芷媛,要问心意有多重?很少,大约一万万两那么重。 “我爱你,所以你不好的一切,在我眼里也全是好。我爱你,所以如果你有什么做不好的地方,也都是因为我先做了不好的事情。” 让黎芷媛感动到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她真的没想到,傅北极在提起之前她和洪世恒的往事时,脸上踊跃的竟然不是嫉妒和介意她曾经有过其他男人,而是心疼她的遇人不淑,痴心错付。 前世的她混迹娱乐圈半生。在影视作品里演透了别人的爱恨情仇。别人都说,黎芷媛演得真好。只有她自己知道,戏里往往有着大团圆结局的她,在戏外名利双收,美貌绝伦的她是多么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 第一百一十章 傅北极英雄出场,救妹妹白玛丽 然而,这个世界往往对女孩子有太多的歧视。春心萌动的年纪,喜欢上一个穿着白衬衫,笑起来比阳光还灿烂的少年,是每个女孩子都会做的事。但他们有一些会成为美好的回忆,是女孩子们心底的白月光。有些则是披着羊皮的狼。就像前生,洪世恒耗干了她的青春。让她从懵懂无知的18岁,一直到决定斩断情缘时的36岁,如果再算上嫁他为妻时的38岁,那么就是一个女人的二十年。 一个女人一生,最美好的像花一样灿烂,也像花一样短暂的20年,她都用来爱着一个人渣。而后堕入泥潭,人财全失。 在古代,她前世的这种行为叫做婚前失贞,需要浸猪笼。在现代,她前世死了之后还被不知名的键盘侠以口水为刀子,躲在荧幕后,自诩是正义的使者,却用最恶意的揣测来侮辱一个女孩子的死后清名。 傅北极决不能允许有人如此对待黎芷媛。所以前世他将洪世恒和白玛丽这两人的行为公之于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黎芷媛是被冤枉的。她没有做对不起丈夫洪世恒的事,是他们洪家和白家联合起来硬是要了这个无辜又痴情女孩的命。 那天晚上,不太年轻的傅北极对着黎芷媛的遗照喝了一晚上的闷酒。 助理小冯心疼地把傅总扶回了房间。看到他醉梦中还是喊着“芷媛,你别走。我不计较你和别的男人有了孩子。只要你能一直在我身边,我愿意把你的孩子当成是我自己的。” 这个模样,在黎芷媛嫁给洪世恒之前,他也听过。只有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女人,才能不计较她不堪的过去,甚至甘愿喜当爹。选择无私的包容。傅总,能遇到你这样的男人真是何其有幸。那个黎芷媛真是瞎了眼,不要您这样的绝世好男人,偏偏要洪世恒那个大渣男。不过,傅总也确实有点毛病。爱一个人需要说出来呀。您总是一副高冷总裁范,把所有的爱意藏在心里。明明胸中汹涌澎湃着火山一样的热情,偏偏说出来的话嘴欠又讨厌。 人家做小买卖开网店的都知道,要把自己的货吹得天上有地下无。最好是有三分实力吹成一百分。您倒好,一万分的情意只露出0.001分,能追到妹子才怪。您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是怎么混上傅氏集团总裁的? 而看着傅总怀里那条永不离身,洗澡也不取下来的项链。小冯不由得地想道:“如果有一天,黎芷媛知道了您对她的情意,哪怕只知道了一半,她会有多悔呢。”满地寂静无声,唯有古典大钟默默昭示着傅总又过去了宝贵的一天,而他居然还是个灭绝人种——处男。 小冯猜对了。重生后的黎芷媛,此刻心底的确为知道的傅北极一半的深情而深深感动,也越发地气当时那个眼不瞎心瞎的她自己。“洪世恒,你竟然敢欺骗我的感情。冒充我最爱的人来骗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到底是有多蠢,才能把死鱼的眼睛当成圆润光滑的珍珠。为了爱洪世恒那个渣男,她忍受了未来婆家人所有不公平待遇。为了爱洪世恒那个渣男,她亲手踩碎了傅北极的一片真心。还是为了爱洪世恒那个渣男,她付出了一切。 幸好,她重生了。也幸好,她遇到了傅北极。他始终坚定地爱着她,无论被她误会和赶走多少次,他都始终用自己的心来温暖她的心。于是,她走出了黑暗,走向了真正光明的重生。只是,她却只剩下不到六年的生命。无法与他享受到老,也无法和他一起看自己的儿孙长大成人,绕于膝下玩耍。 得到的时候不珍惜,想要的时候又留不住,这大约就是老天对她当初不珍惜傅北极的报应吧。 在傅北极怀里的黎芷媛许久都没说话。已经是冬天,傅北极穿的衣服也算厚实。但他这时候竟然感受到了湿意。 傅北极没想到黎芷媛进的重生隧道已经被阎王那个死老头子动了手脚。否则他就算是上天入地,把阎王殿拆成碎片也要逼着阎王吐露救黎芷媛的方法。 现在的他,只是从怀里默默掏出了个手绢和一个化妆包,递给了黎芷媛擦拭和补妆。他还懂事地看着车窗外,黎芷媛不叫,他就不回头。 黎芷媛擦干了眼泪,她一向是乐观的。一个人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与其整天难过,不如和傅北极快活地过完下半辈子。于是她便瞬间精神十足地大喊道:“危机便是转机。我的万能傅先生,你准备好了吗?” 傅北极不疑有他,先在黎芷媛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接着才调皮地敬了个军礼后,对黎芷媛说道:“ok。” 他对着镜子调整了下自己俊美的脸厚,随即来了个最上镜姿势,急得连头发都没乱,鞋也没掉。只是面上稍微焦急地喊了句:“住手,放下我的妹妹。” 他的这句话,就像是一颗石子被投入了千层波浪里。全场人顿时石化。洪世恒顿时来了力气。他怎么能容忍一个跳梁小丑在自己面前撒野。何况老子洪泽又在面前,天大的祸事自然有他去扛着。 谁知道他刚一张嘴:“你个小瘪三,哪来的滚哪去。”洪泽立刻一耳光甩过去。并且恶狠狠地对他说道:“再给老子多说一句,老子立刻打断你的腿。”说完,他卑躬屈膝地缓步走到傅北极面前求恳道:“对不起,傅总。我儿子瞎了他的狗眼,冒犯了您。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这臭小子计较。我回去自然会狠狠收拾他。” 容默雪第一次见到老公对儿子下那么重的手,那一巴掌好像是打在她的脸上一样。她不自觉地问了下身边老公最贴身的秘书道:“这人是谁?” 跟着老公见了不少商场上大风浪,私底下是老公情人的秘书这时候浑身发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白眼一翻,干脆晕死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场闹剧 任凭容默雪给了她三个大巴掌,那秘书都没醒过来。 洪泽没空搭理自己的情妇。毕竟现在自己小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哪有空管别人。他嘴里期期艾艾地笑声叫道:“这没出息的东西。”脸上的笑容将皱纹堆成了褶子。可这也架不住自己的腿肚子发软。毕竟在自己面前的是,有“笑面阎王”“玉面修罗”之称的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 而傅北极似乎很好奇,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老不休。他一向不喜欢把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时代周刊上。而媒体又碍于傅氏集团可怕的影响力,而没人敢去老虎头上拍苍蝇。 洪泽就从他没动手的举动中,看出了他似乎对自己没什么恶意。就是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地上的白玛丽。 想起前段时间听说过的。傅氏集团原总裁有个失散多年的孙女,是他年轻时结识了一位风尘奇女子所生的后代。傅老爷子放出风来,无论是谁能把这孙女找到,他都会给予重奖。 他立刻变脸道,毕竟出来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他早就练会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盖世神功。眼前这么大头肥羊走来走去,任凭谁都很难不动心。 他高高地吼了句:“老大,老二,老三”给我过来。扬起手掌,那三个摩拳擦掌,正打算把刚刚要卖掉白玛丽的打手们脸上顿时多了好几十道血印子。直把他们打出了两颗门牙。 洪世恒就像是白玛丽的亲爹一样,走过来对着差点被自己卖了的白玛丽跟前。嘘寒问暖道:“小丽,你还好吗?对不起啊,伯父和伯母刚才是一时误会,才会这么对你。容默雪,快过来把咱儿媳妇扶起来。世恒,你这小畜生愣着干什么。把你老婆背起来。” 容默雪看了老公使过来的眼色,顿时回道:“我的亲亲闺女呀,是谁把你害成这个样子的呀。你老娘心疼死了。” 不得不说,生活中的影后是最多的。看那容默雪哭天抢地的样子,比还在发呆中的汪小梅还更热情。不知道的人真还以为白玛丽是她的亲女儿。 黎芷媛不由得吐槽道:“果然,这洪家人的厚颜无耻是一脉相传的。” 哭天喊地的白玛丽突然见到了一张美得让日月无光,甚至有些雌雄莫辨的俊美脸孔,她一下子呆了。 这不是平日里跟着黎芷媛的小助理吗?怎么会让洪泽集团的总裁点后哈腰地叫了声“傅总。” 更让她蒙圈的是,那绮丽少年居然走到她身旁,流光溢彩的眼睛闪亮了下对她说道:“妹妹,你还好吗?”她再看了下周围人180度态度大转变。眼珠一转,脑子里就有了主意。 白玛丽似乎对着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哥哥很适应。喊了句“哥哥”,整个身体就要向他倒了过去。黎芷媛当下就气得想随便抄起一把菜刀去和傅北极,还有白玛丽算账。 车旁边的眼镜女急忙道:“淡定,夫人。傅总也只是为了戏剧而勉强牺牲色相。要怪只能怪那个白玛丽太不要脸。” 黎芷媛怒吼一声道:“要你提醒老娘,老娘是瞎子,还是白痴。这计划是老娘和你那傅总一起制定的。” 话是这么说,她还是四处张望着凶器。她想起了自己平日里最喜欢打网球。那么傅北极的车子上一定有一打。她随即命那眼镜女从后备箱里取来。 看着满满两箱子新产品,大小形状都有的网球。黎芷媛的心突然软了下。可是随即怒气腾腾地望着白玛丽离傅北极只有三寸的距离。心里道:“傅北极,如果你敢让她碰你一根毛,老娘今晚就让你睡客厅,跪搓衣板。明天再一纸休书休了你。以后咱们再也不见。” 周围所有傅北极的人看着黎芷媛气得快要爆炸的样子,都暗自替傅总捏了把汗。他们都知道,夫人是傅总的心肝宝贝。不管傅总在外面是多么呼风唤雨,让所有人俯首称臣。在夫人面前,他只有乖乖被揍的份。而且还是被打肿了左脸,还会笑嘻嘻地贴上去右脸的那种。没办法,刷存在感就得这样。要是从眼中淡去,慢慢也会从心中淡去。 而傅北极像是长了顺风耳一样,他本能地就避过了白玛丽歪过来的身体。白玛丽本来以为他会接住自己。所以摔的力气很大,结果一下子磕到了地上的石砖,真的把脑袋摔出了血。 血之花在白玛丽身下缓缓开放,汪小梅这下装不了冷静了。她再害怕,终究是个妈妈。何况现在,明显知道自己女儿来了个大靠山。她不知道傅氏集团在找孙女。还以为,这个比她侄女黎芷媛还生得美的男人傅北极。是她女儿白玛丽找的下家。 汪小梅心里赞道:“不错嘛,虽然娘娘腔了些,但看起来很有本事。这群厉害得要吃人的富豪在他面前竟然摆不出一丝架子。” 她当下便冲到洪世恒面前,狠狠打了他几个巴掌。容默雪看到这个下贱的村妇居然敢打自己的宝贝儿子,气得当场就想和她拼命。可洪泽却死死地扯住了她,悄悄对她耳语道:“让她打,最好把儿子给打个半死。”随后用眼神示意儿子洪世恒不准反抗,默默被汪小梅暴打就可以。 于是心思各异的众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洪世恒被汪小梅抓得满脸血痕。他那金丝眼镜也掉了,衣服上到处都是皱纹和污渍。洪泽看得神清气爽。似乎打得不是他儿子,而是游戏里的虚拟怪兽。他儿子被打得越惨,过关奖励就越丰厚。 白玛丽的亲妈汪小梅其实也挺聪明。她明面上是为了女儿出头,实际上是猜到女儿多半不会嫁给洪世恒了。那就不能吃亏,她的女儿是白陪人睡觉的吗?不趁乱从洪世恒身上拿东西,怎么对得起刚刚在车上她的装聋作哑,看着女儿和男人公然亲热不说下注意点影响。 这种有钱人身上拔根汗毛都比他们的大腿粗。 第一百一十二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女儿,坚持住。老妈拿够了,不,是教训完了这臭小子就来救你。”汪小梅眼里先是闪烁着人民币的光芒,手下绝不留情。儿子的房子,儿子的老婆,都在这上了。 只是这小子身上怎么没有现金。汪小梅想了想,大概是现在的城里人都光用微信和支付宝了吧。 没钱,就用人抵账。汪小梅开始摸洪世恒身上值钱的东西。摸着摸着,就变了味道。汪小梅家里那男人实在太没用。向她求婚的时候就没车没房没存款。却胜在长了张花里胡哨的脸。村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只要他愿意,抛了媚眼能分分钟为他生猴子。勾勾手就能钓到一打眼冒桃花的小姑娘。当年,她就是肚子里揣着白玛丽的哥哥,婚后六个月就生了孩子。 只是岁月不饶人,在农村生活的人就算再怎么不情愿,再怎么压榨她的娘家。也总是得象征性地挥舞几下耙子。尽管她老公总是从早上10点,太阳升到正中央的时候下地干活,中午吃完午饭在地里戴着草帽睡在凉席上。还有下午4点阳光明媚的时候,他就回来。可他现在眼底的皱纹能夹死一堆苍蝇,看着就堵心。 而这姓洪的小白脸真不愧是富家子弟。皮肤就是好,摸起来油光水滑,像是村子里刚刚被宰杀过的白皮小猪,浑身散发着好闻的气息。可以做成猪肉丸子冻起来慢慢吃,也可以现场放点冰糖进去做成皮光水滑,晶莹透亮的红烧肉。 反正现在也不是她女儿的男人了,就别便宜其他女人。她先用一下好了。 洪世恒被能挑两担水的村妇汪小梅上下其手,他这个立不起来的软饭男无力反抗。只能不停地喊着:“爸爸,妈妈,快来救小恒。小恒好痛好痛呀。”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像极了三岁孩子。 这副妈宝男的模样惹起了好几个人的唏嘘不谈。 黎芷媛边叹气边摇头道:“真是烂泥加狗屎。老娘当初是瞎了十八代祖宗的眼,才能看上他吧。”她的眼睛下意识瞟向白玛丽。这时候已经没那么生气 傅北极这个时候好似太痛苦妹妹受伤,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实际上他用手比了个“v”的手势给黎芷媛看。 口里还在无声地说道:“媳妇,我可比比你的前夫强多了。你看,我半点都没有碰到你那白莲花表姐。所以刚刚冲出去救她的那场戏,请你当做我演技太好,暂时奥斯卡影帝附身。暂时抢了你的饭碗,是我罪该万死。但你绝对不能入戏太深,以为我对你那表姐有什么想法。 我可是为了媳妇你,守身如玉了一辈子的人。那时候,向我投怀送抱的美女,可是如云一般多,而且各个都是肤白貌美大长腿,比你表姐好看一万倍。 哎呀,我说错了。我怎么可以说除了媳妇你之外的女人漂亮呢。媳妇,你不要罚我晚上睡客厅。大不了,我回去主动跪搓衣板。”黎芷媛瞬间脸发红,把探出去的头收了回去。心里甜蜜,嘴边却嗔道:“真是喜欢假公济私。明明是你自己因为洪世恒是我的前夫,而为难了他。却偏偏做出这副矫情模样来惹我心软。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恶狠狠的拳头朝着傅北极意思地招呼了过去。 傅北极一秒变脸,他看似无意地“轻轻”踢了地上的洪世恒一脚,嘴里还“无意中”说了句:“你个死没良心的男人。真是枉费你戴了200万一只的瑞士皇家定制版劳力士表,脖子上还挂着300万一条的英女王专用首饰店里卖的钻石项链。没想到,你竟然比穿30块衬衫的男人都不如。他们至少还知道,要在父母面前维护自己的老婆。无论怎样,都不能让父母碰自己心爱的女人一根毛。而你真是禽兽也不如啊。” 洪世恒被这力度十足的一脚踢中了左腿上的旧患。他顿时嗷嗷叫道:“我的妈呀,痛死宝宝了。”接着就昏了过去。 容默雪再有城府,这时候也忍不住一滴滴泪掉下来。车子上的黎芷媛却变回正常红润的脸色,眼中微微荡漾的情波比秋水还有神。她默默吃起了傅北极专门去稻香村里给她买的绿豆糕。嘴里念道:“真是清凉下火,延年益寿的好东西呀。” 黎芷媛的纤纤玉指指了下洪泽,心里却不安地想道:“看来为了钱卖儿子的事情也有。不光只是电视剧里的虚构情节,和万恶的古代才有的事。这洪泽果然是个人物。怪不得前生一口一个我闺女地叫着,骗了我在娱乐圈里那么多的积蓄。对付这种老狐狸加饿狼,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黎芷媛那一行人却都松了一口气。默想道:“傅总,夫人心情多云转晴,看来您今晚不用跪搓衣板,也不用睡客厅了。” 傅北极这时候则适当地露出了既怒又心疼的表情,让洪泽极为满意。他暗自笑了几下,摸了下嘴唇下方并不存在的胡须,余光却扫视到容默雪似乎要做出什么愚蠢的举动。 这个笨蛋女人。今天把白玛丽打成这样。傅北极一定会为了自己的妹妹出头。现在只有白玛丽的养母把洪世恒糟蹋毒打一顿,这笔账才能扯平。这婚事也才可能结成。 洪泽的默许纵容了汪小梅的野心。她本来已经揍得累了,当然她从洪世恒身上也偷,或者是正大光明地拿够了东西。她气喘吁吁地坐在一旁休息。听了这话,她再次冲上去蹂躏洪世恒。 两眼发光的她一秒决定采用迂回战线。什么手上戴得,脖子上有的,甚至后来连洪世恒身上穿的衣服都给扒了下来。这料子这么好,回去可以让女儿在二手网站上卖掉。又或者说,当个抹布也不错。不得不说,汪小梅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智慧。 直把一个吓昏过去的人给折腾醒。这战斗力,真是tmd强,堪比王者级别的玩家。当然,是在有傅北极这个超强外挂的情况下。否则她今天晚上就会以故意伤害罪,被关在派出所里。然后再有几个黑道上的兄弟,好好伺候她。 第一百一十三章 有其女必有其母 汪小梅这时候晕圈了,又被钱砸晕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意识到,这个美貌少年是谁?为什么他要出来保护自己的女儿,还说是她女儿的哥哥。 再仔细看看,她家的祖宗一百二十代里,似乎都没出过这么标致的人物。眉如远山,细看却似剑锋。眼眸亮如北极星,高悬在夜空中,让月亮都沦为陪衬。衣着很普通,却有一股骨子里的贵气怎么都止不住地散发出来。像是一块裹了冰的玉。虽然绝美,却有着穿透骨头的奇冷。似乎看着他多一秒钟,就会觉得无端地发冷。 不管无论怎样,先认下这个便宜的贵族亲戚再说。要是有钱,就让她女儿啃下一层血肉。要是没钱,再来个从此见面不相识。 她这才注意了下,地上血流满地的女儿。白玛丽虽然昏迷着,脸上的血色却没怎么退去。就像是个扎了个眼的气球,里面的空气是慢慢漏光的。 什么都不知道的汪小梅舒了一口气后,又有些嫌弃地想道:“怎么这么娇气。当年你那个不要脸的表妹黎芷媛,把你老子和哥哥脱得只剩裤衩后关进了柴房里。我回来为他们做主的时候,她还拿起烧火棍,把你老子和哥哥打得满世界求饶。你怎么就没她一点本事。对于欺负你的人,十倍百倍地打回去。” 汪小梅的思维里,根本没有她老公和儿子想要侵犯黎芷媛,她才会反抗,把他们打得半死的概念。她的脑子里一直有另一个版本。 她好心收留了一个没血亲的侄女。结果她狼子野心。长成了风骚的尤物后,反过来勾引了一直对她忠心耿耿的丈夫。还顺便诱惑了她那老实巴交的儿子。要是没她,她那爱家的好老公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她那聪明善良的乖儿子也断然不会做那种事。 所以,她狠心对待那个生得美,所以为自己惹来饿狼觊觎的黎芷媛是轻的。没把这件丑事抖露出去,让众人都知道黎芷媛把她姑父和表哥给打成那样,让黎芷媛在整个村子里没脸,她真是比庙里的观音娘娘还善良。 只是午夜梦回,或者是像现在这样,偶尔想起黎芷媛的时候。会不自觉地觉得,像黎芷媛那样活得痛快酣畅,遇到欺负她的人就狠狠地收拾回去。这似乎才是一个女人该活出的样子。 这一年多来,黎芷媛不在家干活。她必须得起早贪黑地干活。这才发现原来要维持一个家,需要付出那么多。米缸里没米了,她得去翻过两座山,才能找到卖米的粮店。去的时候很累,可毕竟什么都没拿。回来的时候,手里除了100斤大米,还拿着酱油,醋,老公爱下酒的鸡爪,儿子喊了两天的游戏人物手办。 大包小包地把自己变成个肥猪,她却没有猪那样的智慧。知道养一身有用的,可以让人吃的肥瘦肉。上了年纪的她,也和她老公一样,变得又老又丑。年轻时候勾搭的相好,这时候都不愿意让她搭车。偶尔路过的村子里,最好心赶马车的七叔也会摇着头训斥她道:“汪小梅,你真是太黑心了。你侄女在家里拼死拼活地干活,你才能安稳地在家里做阔太太。啃着她的血肉作威作福。 人心都是肉长的。她对你比对亲妈也不差了。你却怎么对那花骨朵一样的孩子。大冬天地往她身上泼一身冷水后,还把她赶出去。你这是人干的事吗?你这么黑心,小心有一天遭报应。” 她当时就火了。真恨不得说出黎芷媛那小蹄子是怎么勾引她老公和儿子的。想了想这事真是丢脸,她硬是压下了心头的愤怒,叉起腰当自己是机关枪,火力十足地说道:“老娘不怕,老娘行的正坐得直,晚上有人敲门都不怕。” 七叔若有所指地盯着她,心里想到,这话实诚,汪小梅刚刚当了母亲后,发现养一个孩子简直就是在往水里扔钱。 奶粉钱,尿布钱,营养品钱,还有儿子上学的钱加起来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她老公把好听话说得比她喝过的凉水还多,却怎么都赚不来他们一家三口的活命钱。 没办法,她那指头上面连一个老茧都看不见。一看就知道平时家里做姑娘的时候就什么活都不干。 而且这青春年少,又不甘寂寞的美妇。她需要雪花膏,需要漂亮的红纱巾来满足她的虚荣心。但她没有一技之长,更吃不了苦力饭。娘家挖来的钱怎么也填不了她的欲望之井。漂亮的衣服和包包,不只是对城里的女人有吸引力。所以这汪小梅就只能把自己卖掉,晚上半夜时分来做“买卖”。 七叔又想起了明明知道老婆在怎么赚钱,却舔着脸花着老婆卖身钱,来喝酒泡女人的白老四。他竟然把主意打到了侄女黎芷媛的身上,简直不是人。七叔呸了一声道:“流氓加妓女,你们俩绝配。没良心的东西,迟早断子绝孙。” 这话一出,气得汪小梅当场在原地直跺脚。许多话都再也捂不住。“我呸,装什么清高。黎芷媛那小蹄子生得多美。别说十里八乡再找不到比她还好看的姑娘。你就是看看电视剧里那些搔眉弄眼的女明星,也没有几个姿色比我家的黎芷媛更高。我看她不光诱惑了我家里的狗,也诱惑了你这死老头。” 她这话换来了一鞭子。七叔头也没回,可那鞭子却像是生了眼睛。又准又狠地,差点把她眼睛给打出来。汪小梅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那次黎芷媛去砍柴的时候。却不小心让柴末溅了进去眼睛。一个晚上后两眼发红,七叔连夜带着她去了省城的大医院。医生看了这伤情后,对着七叔痛骂道:“怎么现在才来,再晚两天的话,这孩子的两只眼睛就费了。” 七叔想想当时那不过十七岁的黎芷媛,她眼眶通红,像个活兔子。却先出言安慰自己道:“没事,我还好。也不用什么昂贵的药,我姑姑没钱。医生叔叔,你给开点消炎药就好。” 第一百一十五章 我愿为你放弃自尊,只求你爱我 他就愤怒道:“坏种,坏种。”当然那天走路都有些不稳,全凭着七叔帮忙才勉强回家后的黎芷媛,她什么也没提。她只说,她是简单地去医院处理过后就再去烧饭了。 汪小梅想到当时黎芷媛和往常一样利落的动作,再看看如今白玛丽低声呻吟的模样。心里就不由得想道:“你个臭丫头。我看你就是太娇生惯养,小姐的身子丫鬟命。不要脸的赔钱货,你没投到富贵人家里,却学了一身的毛病回来。折腾你老娘,算什么本事。” 汪小梅眼里流露出的厌恶,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亲生女儿被打成这样。她这做娘的却是要钱不要女儿,现在还满眼嫌弃的样子。洪泽看她这副凉薄自私的模样,就觉得恶心。可是转念一想,这样待会儿和她提白玛丽的婚事时,只要给她一张空白支票,就什么都解决了。反正这种山野村妇,估计连一百万都没见过。要说服她,比吃顿饭都容易。 傅北极心里却涌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心疼。“我心爱的女孩。比起我性命,我更珍惜的你,你究竟在家里受了多少亏待。所以前世,我追求你的时候,你才会表现得那样冷漠。因为你曾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封闭了自己的内心。但你其实也是渴望一份真爱。所以才会遇到那个假情假意的洪世恒,就被他的一点小恩小惠给收买了。为他心甘情愿地付出了二十年的青春,好不容易醒悟过来,却又因为他的家事,错过了见恢复光明后的黎芷媛最后一面,而让她误以为,洪世恒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人。以至于她最后搭上了自己和肚子里孩子的一条命。 “小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前世,我没及时出现在你面前。今生,我又用了错误的追妻方法。 前世,当他还没有那个能力守护黎芷媛的时候。他就知道,要在守护黎芷媛的路上努力奔跑,他要成为全世界最配得上黎芷媛的男人。 那时候他想得是,要拼了命地赚钱。他知道,钱不是万能,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那时候,他还没那个能力守护黎芷媛。甚至连一只口红都无法买给黎芷媛。这样的傅北极,自惭形秽。他觉得自己不配出现在黎芷媛的生命里,更不配得到黎芷媛的爱。” 当他凌晨一点钟从简陋到只要两个人的公司里加完班出来,在地铁上啃又冷又硬的过期面包的时候,疲惫到连话都说不出的他还是会拿出手机,看着上面黎芷媛微微而笑,恍若春风里的桃花,他就全身百病全消。仰天大笑道:“小媛,你等着我,一定会功成名就后,用一百辆大奔驰来接你。我要给你前世界所有女人都渴望的幸福。”周围寂静无声,一两个跟他一起上地铁的人把他当成了喝醉酒的疯子。 后来他的事业有了发展,更是经过了种种非人的折磨后,他获得了他爷爷的肯定,成为了傅家第三代掌舵人。也顺利成为了全球最有权势一百人,是所有女人心中的完美老公。 他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送给自己心爱女人礼物。香港铜锣湾地区的两万英尺的大豪宅。宝马,奔驰,法拉利,路虎,各种名牌车子当玩具。二十克拉到两百克拉的大钻石被他当成弹珠送给黎芷媛。每一样,都是顶级。当然,它们被当成上等垃圾送进了垃圾箱。 很长一段时间里,黎芷媛家附近的流浪汉,都得放倒了好几条好汉才能当得上。傅北极不懂,这不是撩妹必备终极武器吗?为什么越砸钱给黎芷媛,她就越厌恶自己。傅北极很喜欢黎芷媛,喜欢到无法忘却,也没人可以取代黎芷媛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前世他五十岁的时候,还是单身。因为那富可敌国的财富,还有岁月沉淀后带给他的成熟美男子气质,所以他仍旧是国民老公第一位。数不清的美女像杨花一样扑上来,却都被他冷冷拒绝,碎了不知多少人的放心。 曾经有家八卦杂志采访过傅北极,问他心中的理想结婚对象是谁?他毫不犹豫地地对全世界宣扬道:“我傅北极从七岁开始,心里就只有一个女人。”杂志炸锅了,微博疯狂了。吃瓜群众们都很好奇到底是谁能拿下傅北极这块千年冰山,万载铁树。 他的贴身助理小冯找人去除这条新闻的时候,不禁摇摇头。他最清楚。傅总对于黎芷媛从喜欢到深爱,花了一个晚上。为了守护住这份真爱,他花了一辈子。 为她,他让自己变得无比强大。重生后,他因为太害怕失去黎芷媛,所以用了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害她离自己更远。 什么男子汉的尊严,什么放不下的面子。遇到黎芷媛之后,傅北极才知道。为了爱,他也同样可以让自己变得如此不要脸,变得像小草一样无比卑微。 因为他终于了解,在黎芷媛心里,最在乎的不是钱。而是比火焰山的还要滚烫的真心。 因为黎芷媛心里一直有个角落,是十七岁那年的冬天。寒冷刺骨,哪里都是无望的黑夜,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 傅北极面上装作非常关注地上的白玛丽。实际上,白玛丽的情况实在是太不好了。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血痕,衣服也被抓破了。刚刚被狠狠殴打了一顿后,还被几个黑衣人给抓了起来。那真是受足了惊吓。刚才又货真价实地在地上一磕,按理说,这副模样是非常楚楚可怜的。但在场的她哥哥,妈妈,还有男朋友,准公婆,却没有一个人关注她。 就像曾经的黎芷媛,被最相信的人背叛。满怀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如今天道轮回,曾做过恶的人,终于受到了报应。 白玛丽因为失血过多的,这时候慢慢变得气若游丝。终于无力地倒在地上,陷入了昏迷。“恶人自有恶人磨。”傅北极和黎芷媛心里同时如斯想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众生百态 两人都很满意。而傅北极尤其反应快。他如影帝上身一样,嘴里大喊道:“救命啊,快来救救我妹妹。”脚下四处乱走,还差点摔了一跤。看上去活脱一个关心则乱的好哥哥,所以他没有任何实际来救妹妹的举动,才让洪泽越发满意。 明明一个电话,傅北极就能叫来二十架直升机和三百辆救护车。而且,他眼里并没有一丝怜香惜玉,却假装慌乱。一边放声大喊道:“快来人呀,快来救我妹妹。”一边用力地一脚把洪世恒,当个地上的皮球一样给踢到了白玛丽身边。 灰头土脸的洪世恒再不敢像平时那样飞扬跋扈。而是乖乖地低下头,余光扫视了下这个看起来颇为脸嫩,应该比自己小好几岁的黎芷媛小助理。之前他们每次相遇,他都能感觉到此人对着自己莫名其妙地恶意。而且洪世恒每次都会遭遇特别倒霉的事。 喝口茶,能喝到100度刚煮开的水。买个鞋,脚一崴,脚脖子当场就成了一个大馒头。更别说,送花给黎芷媛。那一定会出来一个类似大妈,大爷,小妹妹之类的人物,他们长得属于大海中的一滴水。丢进人群里九成九认不出。可却像和洪世有仇一样。总把他精心挑选的花朵给踩成烂泥巴后,泡得比兔子还快。让他在原地抓狂,却不知道该跟谁算账。 但却个子比自己高出一个头,长着一张俊美异常,绮丽到雌雄莫辨的脸。眼底的恨意却让他看起来像是剧毒璀璨的罂粟花。强烈的毒从他身上每一个毛孔中散发出来。洪世恒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诡异,洪世恒不但没了之前的风度翩翩,他还先用眼神去问爸爸:“我能不能救这个女人。” 洪泽被儿子的愚蠢给震惊了一把,他秒来了个“再不去老子打断你腿的眼神杀。” 得到他老子的确认后,他这才把白玛丽抱了起来开车去医院。他的动作一瘸一拐,看起来真是好笑。 洪世恒始终没有抬头看一眼傅北极。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会对黎芷媛的小跟班这么恭敬。 而洪泽则对着傅北极恭敬地说道:“傅总,真是对不起。大水冲了龙王庙,咱们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不过没关系,咱们毕竟是亲戚,相信很快就能冰释前嫌了。” 傅北极则愤怒地说道:“你们竟敢如此对待我傅氏集团的大小姐,等着我家的律师信吧。” 他气呼呼地开了帝都火车站的银白色保时捷追了上去。整个人都似乎在极度愤怒中。 而洪泽不怒反喜,美滋滋地对老婆容默雪说道:“这事成了,咱们儿子找到比林氏集团更好的靠山了。” 容默雪终于忍不住心头的愤怒,她狠狠掐了下洪泽的腰对他吼道:“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这时候竟然还笑得出来。儿子刚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我要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好好安慰下,你怎么让他去送那个白玛丽去医院。万一儿子再受了什么伤,怎么样。” 洪泽看着这个跟儿子一样蠢的老婆,终于忍无可忍地给了她一脚,然后一把拉住了马上要冲过去的容默雪。威胁她道:“你敢过去,我就跟你离婚。把我的秘书扶正,让她喝傅氏集团大小姐的儿媳妇茶。”容默雪愣住了,脑子里迅速思考着傅氏集团这四个金字招牌。她的脸上涨出了猪下水一样的红,用几乎大家都听得见的声音对着老公耳朵问道:“是不是那个传说中控制了全球五百强企业百分之十股份,常年盘旋在福布斯富豪榜首位的傅氏集团。” 洪泽这时候心情极佳,想到自己精心培育的儿子马上就要嫁入傅家,不对,应该是娶傅家的女儿。他也就不计较容默雪这上不得台面的举动。喜上眉梢地把容默雪拉到身后,美滋滋地想道:“能让傅北极发狂的人,这世上还没有过?看来今天儿子挨的这顿打实在是太值得了。” 其实,能让傅北极心甘情愿去死的人,就在不远处的车子里。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只留给黎芷媛这个女人。傅北极看似无意地朝黎芷媛的方向投去了柔情无限的一瞥,心里默默对黎芷媛道:“很抱歉,在你最寒冷的冬天,我没能成为像天神一样及时出现,为你驱散冬日玄冰的男人。以至于你的心受了很重的伤,更害你被洪世恒那个人渣骗了。 以前的事情无法改变,但我向你发誓,以后的人生里。我会尽全力守护你,和你一起携手,去体会这世间的种种美好。让你只有笑容,没有忧愁。 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从那个绝望的冬天中拯救出来。因为你身边包围着的,是我满满的爱。 她正颇有兴趣地看着她老公的演技,冷不防地受了傅北极含情脉脉的一瞥,她心头躁动后,不由得又甜滋滋的。一颗心像是被人捧上了云端,整个人都飘飘然的。 她突然觉得空气好热,用手扇风来阻挡别人看到自己的脸红。 嘴边呢喃道:“真不愧是我看中的人。既完美表现了自己对‘妹妹’的重视,又没有碰到那个白玛丽。看来晚上可以奖励他吃颗糖。” 周围的人有些定力不足的,哈哈笑了起来。黎芷媛害羞了。她红着脸大吼道:“吵死了,不知道要安静点吗?”于是大家变成捂着嘴偷乐。 这时候,黎芷媛却突然觉得心痛难忍。重生隧道里的旋风留下的后遗症这时候突然发作。把留下来照顾她的助理们吓了个半死。他们尽管来得迟,却也知道夫人就是傅总的心头宝,命根子。要是夫人这时候有什么,而他们没有及时告诉傅总的话,他们的命就完了。 眼镜女急打忙慌地要打电话,冷汗直冒的黎芷媛却夺下了她的手机。她勉强挤出个笑容道:“我只是有些胃痛,吃点药就好。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猪蹄子洪世恒 黎芷媛态度强硬地抢了她的手机道:“北极为了帮我报仇,笑盈盈地搭上了他傅氏集团总裁的位子陪我赌这一把,他付出了一切,现在正是关键期。所以你不要干涉他。” 眼镜女看到和傅总一样可怕的夫人,心惊胆战地松了手。可总是害怕。 幸好黎芷媛过了一会儿后,果然恢复了正常的血色。她这才平复了下心情。看着远处正在卖力演出“兄妹情深”的傅总,她还是决定,得挑个合适的时机把这事告诉傅总。 其实黎芷媛尽管知道傅北极深爱自己,却还不够透彻地了解他。他一直就是个越遇到关心的人出现问题,就越会沉着冷静地为自己的爱人解决问题的,心理无比强大的男人。 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一个在任何时候,都能率先想着保持维护自己利益的行为,再加上对亲戚朋友们完全不留颜面的处理,而被网友评为五十年难得一见的冷血动物。 彼时四十岁的傅北极却只是一边看着网上的谩骂,一边想着自己灰暗的童年。悄然躲在给自己倒了杯红酒,还没醒好的酒中,甜蜜中带有苦涩。这味道让他得意。 “什么叫只爱自己。人如果不爱自己,怎能要求别人来爱你。” 世上总会有些不堪的人,他们常常会无比痛恨那些居于高位的人,当着人面,他们特别地卑躬屈膝。可是转过身来,他们又会戴上面具,想尽世上最恶意的词汇来诋毁高位的人。 理由五花八门,可其实只有两句——因为你长得美,因为你比他们有钱。所以你就该被那些不如你的人给骂得狗血淋头还不能还嘴。 就像那些躲在键盘后的王八蛋。他们敲动着手指,用最恶意的揣测来企图把他拉入地狱。前世,刚刚将爷爷三房的二叔给送进了监狱。顺便将二叔手里的股权收回手里的时候。二叔家里的三个女儿,七个儿子都堵在家里要他给个说法。辱骂,恳求,威胁。他们去电视台,去视频网站播放傅北极残忍到同根相煎。 舆论有时候的确可以逼死人。只可惜遇到的是他傅北极。他才不会被网络暴力击垮,他只会冷笑着,把所有命运给予的不公狠狠还给那个无良的老天。 帝都医院里,最顶级的医生被傅北极喊来,紧急处理了六个小时,才从阎王手里抢回了白玛丽的命。 手术之前,却有一段不和谐的插曲。那性格有些耿直的老医生问道:“谁是家属,快过来签字。”汪小梅却犹豫地在地上打转道:“我女儿不就是小小地磕了下脑袋,怎么就要动这么大的手术。你们该不会是故意骗钱,才小病大治的吧。” 老医生被气得笑了起来,如果不是看在傅北极的面子上,他当场就开骂了。脑震荡,还伴有脑外血肿。竟然在受伤好几个小时后才送医,这简直就是在慢性杀害人。 冷静了下,老医生道:“你女儿再不动手术,就会没命。哪怕现在动了,也有很大几率会得后遗症。你这当妈的就只管钱,不管女儿的死活了。” 汪小梅的脑回路却和正常人不一样。她以为老医生是被她问倒了,所以才会恼羞成怒地遮掩真相。于是她便冷冷地哼了一句,犯了个白眼后,越发得理不饶人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些穿白衣服的人,那就是白扒皮投胎。我当家的,去年得了感冒伤风似的小病,要是在我们农村。吃点药睡一觉就能好的病,可你们大医院却非得给人挂水,说是得了病毒性感冒,害我除了医保,还花了整整伍佰元的住院费。最重要的是,我错过了好几天的生意,这些钱怎么算。我不管,你快给我女儿擦点药水。不,是贴个创可贴就行。” 老医生差点被气晕,洪世恒这时候却无比英勇地站了出来,对看起来修养极好,却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马上就要爆发的医生劝道:“我来签,里面的是我老婆,一切责任我来负。医药费我已经交过了。医生请你救她。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他本来就生得清秀,这时候特意整理了下妆容,换了新衣服。脸上的血痕让他添了病弱之人的怜惜感。不得不说,洪世恒和白玛丽的确是绝配。他们骨子里就是同一种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装柔弱的绿茶婊。 他的那个眼泪汪汪地往下掉,竟然十分具有美感,活脱琼瑶剧里的大猪蹄子走下了荧幕。那医生十分感动,一边回手术室一年嘴里碎碎念道:“这女孩真可怜,有这么个妈。不过幸好还有个好丈夫,疼她一辈子呦。” 汪小梅有些不甘心地哼了句:“浪费钱。”洪世恒则对着傅北极含情脉脉道:“无论手术的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嫌弃玛丽。我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一生一世。”这副样子,似乎傅北极才是他洪世恒的爱人。 纵然傅北极已经做好了准备,仍然被这洪世恒给恶心到了。他只能用力地答道:“哪里哪里,刚才我真是误会你了,世恒。还以为你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蛋。因为怕父母,就让自己的女人随意被他们践踏都不敢说出一个字来维护她的怂包。”傅北极的语气亲近了不少,话语却像棉花里藏着的针,刺得洪世恒好痛。他的脸上更是红一阵白一阵,差点脸皮掉在地上。 不过想起傅氏集团的富有。他还是继续深情款款地回道:“哪的话。我洪世恒心里只有玛丽一个女人。为了她,我宁愿上刀山下油锅。刚才要是大哥你没来,我也已经决定要为了玛丽放弃洪泽集团的继承权。当一个平凡的上班族,和玛丽好好过日子。” 傅北极道:“好妹夫。”话语里承认了洪世恒的“驸马爷”身份,洪世恒脸上的泪珠都来不及干,立马高兴地抱住了傅北极道:“好大哥,咱们永远是一家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 傅北极的极品兄弟们 汪小梅这时才醒过神,她看了下衣着简朴的傅北极。态度颇不恭敬地问道:“什么大哥,妹夫的。喊得我头都晕了。你是谁呀,我女儿什么时候成了你妹妹。” 其实,她本来还想叉着腰跟傅北极说话。奈何对方生得太高,足足比她高了两个头。人家又有一股气势,像是座大山,压得她说不出话来。 傅北极看着汪小梅,心头恨意翻滚。就是这个女人,伤害了他捧在手心里,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的黎芷媛吗?眼神如刀,恨不得将汪小梅凌迟。 他面上却无比柔和,如散落一地的月华道:“妹夫,还不把这个欺负我妹妹的恶毒女人赶出去。” 洪世恒早就巴不得了。他堂堂洪泽集团大少爷,什么时候受过今天这种鸟气。受傅北极的,那是他要攀附傅氏集团。对这村姑,他才没有半分忌惮。 只是考虑到白玛丽,他还是道:“哥,这样不太好吧。万一玛丽她醒过来,毕竟这汪小梅是玛丽的养母。” 傅北极刚淡淡道了句:“没事,有什么我扛着。总不会有人放着我傅氏集团的大小姐不当,跑去做一个村姑。” 傅北极的话,顿时给了洪世恒无尽的勇气。他立马喊道:“老大,老二,老三,快把这个恶女人丢出去。” 三个身材魁梧的黑衣保镖顿时出现,将汪小梅扔了出去。她苦苦挣扎,还咬了老二一口。老二怒了,一耳光把汪小梅打晕了过去。 洪世恒的伤口这时候似乎又疼了下,他这下敢走到汪小梅跟前,狠狠踹了她两脚后又道:“你个王八蛋,敢打老子。今天老子就让你知道,马王爷长了几只眼。” 汪小梅脸上顿时多了好几道血痕。傅北极满意地看着这一幕,没有上前制止,只是假装自己很累。找了个位置坐下,顺便向自己的爷爷打起了电话报告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妹妹。 爷爷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想必他年轻的时候结实的这位红颜知己的确很得他的宠爱。 傅北极不自觉地就想起了自己没见过面的亲奶奶。那个傅氏老宅里流传的美好传说,像天上仙女一样的女人。父亲嘴里放荡淫贱,改嫁过好几回的女人。却是同一个人。 许多被压抑已久的记忆被重新翻腾出。他不由得就想起了以前那些猪狗不如的日子。前世,他曾经被人欺辱忽视了十八年。他曾经以为,只要自己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还他足够的爱。所以,他已经变得冷血至极。 然而,父母亲始终不肯对外承认自己的身份。他明明是父母合法婚姻下诞生的结晶,却在外面养了十八年。就连“傅”这个姓氏,都是挂在他爷爷早年失踪的私生子下面。 亲哥哥都将自己当做猪狗,更别提家族里面那些爸爸的异母兄弟生的堂兄弟们。爷爷用十辆大车,还有自己御用的傅总管,将他接进美国的傅家大宅。对外宣称是他和那红颜知己的孙子。傅家老宅里住的人,都知道他的真正身世。 在爷爷面前,一大堆堂兄弟姐妹们,几个年纪比他还小的姑姑叔叔们。对他表现得那叫一个亲热,各个恨不得挖下自己的肉来给他炖汤。他们以为,十八岁前一直被人欺压的傅北极,就会这样沦陷在了这所谓的“亲情”中。 傅北极想了下,幸好自己从来就习惯了只投入一点点。不像黎芷媛那样,对着姑姑投入了母亲的爱意,所以才会被那个豺狼姑姑给伤得那么深。 傅北极的人生,早已习惯了别人在对他微笑的同时,往他身上狠狠插上两刀。所以如何防卫,如何反击。已经成他的一种本能。 果然那天一群气势汹汹的堂兄们在给爷爷问完安的时候,就挡住了他。撕下了平日里兄友弟恭的假面具,他们开始向他身上泼脏水,扯下他的旧伤口来取笑。 某个堂兄x尖刻地说道:“这叫北极的小畜生是咱们傅家的人哪?那他来咱们傅家大宅的时候,怎么跟他妈姓?该不会是他妈偷人生的吧,哈哈哈。”他生得面如满月。虽然生得眉清目秀,容颜与傅三海有五分相似。一张大饼脸却总让人想多笑话他两句。望着乡下来的堂弟傅北极,他却长了一张和爷爷一般无二,甚至秀丽雅致更胜爷爷从前的脸,就让他生气。 什么原配之孙,不过是个早年被爷爷扔在大陆上改嫁的女人。早就不是傅家的人了。她的血脉凭什么继承傅家的家业。 傅北极不自觉凝起了拳头,眉宇间恨意凝聚。他们凭什么这么说奶奶。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闺秀,突然被丢在了烽火狼烟的乱世里。没有自保能力,却生得那么一副如花似玉的容貌。为了保住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选择改嫁,似乎是她当初唯一的路。再说,爷爷娶了一个又一个,凭什么奶奶要为他守身如玉。奶奶那时候才不到二十岁,正是一个女人开得最鲜艳的时候。想有个好男人爱她,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 就因为她选择了重新选择自己的夫婿,而又没有遇到一个好人。所以她就被爸爸傅卫东当做耻辱,想尽办法地隐瞒这件事。还被傅氏里华衣美食的公子哥们当做笑料,茶余饭后都得取笑一回。 “这可不能乱说。这傅北极的长相一看就是咱爷爷一模一样。他一定是咱傅家的种。”某位善良的堂兄y,可惜他说完这话后就被一群兄弟们狠狠打了起来。任何团体中,都不会容忍自己的小兄弟,却同情被欺负的弱者。 堂兄y被扁得掉了两颗牙齿。可是对着爷爷十分宠爱的堂兄x却什么都不敢说。堂兄y父亲在家里地位很低,在家族企业中担任的职务也不高。跟堂兄x在家族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的爸爸相比,自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豪门中没有真正的兄弟。往往多一个人,就代表老爷子甜美的遗产蛋糕得多分一个人。 第一百二十章 傅北极的打怪 如果是家族中已经有势力,而又从小见到大的堂兄弟姐妹们,那也就算了。能在豪门中平安长大的孩子,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要不就是一只披着一张老虎的皮来抖威风的狐狸,要么就是一只凶狠的饿狼。而突然闯进来的傅北极,看起来土里土气。不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入侵者,还是一个好欺负的杂碎。 堂兄x给堂兄z使了个眼神,平日里像是乌骨鸡一样斗来斗去的他们顿时恨不得把对方亲上两口。他们同时吼道:“兄弟们,收拾这个杂碎。”一群人顿时像卷起的沙尘暴一样冲向了傅北极。 他们选对了剧本,却错把老虎当病猫。下一刻,他们就深刻地体会到了“人不可貌相,所以他们用斗来量海水,注定会被大海打了个喷嚏,就掀起的巨浪给卷得连渣都不剩。” 他们就尝到了傅北极的手段,这个看起来像女人一样秀美的堂弟,竟然是个练家子。没错,被人当成皮球一样乱踢来穿梭于各个亲戚家的傅北极,偏偏又生得如此绮丽动人。他自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身好功夫。 很快堂兄们就一个个肿着脸,豁了牙,成了现实版的二师兄。和刚刚被打得特别凄惨的堂兄y比起来,竟然更惨几分。 堂兄y虽然也被踢中了几脚,受的伤却意外地轻。他只是故意呻吟着:“哎呦,哎呦。以此来博取同情。实际上一双眼珠偷偷朝傅北极望去,大拇指弯了两下,用来代替自己不能弯下来的脊梁背,表示自己很感谢傅北极的手下留情。 看着傅北极递过来的理解眼神,他觉得舒心,而且竟然莫名有种快感。毕竟倒在地上哎呦喊饶命的堂兄x和堂兄z,平日里可是没少欺负他。 怎么办,他一秒钟变得好崇拜这个堂弟。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把欺负自己的人收拾回去。可他却只能忍着,别无他法。形势比人强,他哪一方面都斗不过自己的堂兄弟们。想要平安地待在傅氏家族,他就只能咽下所有的苦果。 如果说离开家族,他早已是家族豢养的金丝雀,习惯了锦衣玉食,起居都有人打理的生活。现在就是打开笼子,他也已经不会自己去觅食了。 想到这儿,堂兄y忍不住递给傅北极一个眼神。“小心,他们会去爷爷那里给你告黑状。” 傅北极却全部在乎。只是哼了声站在那里,仿佛面前想要收拾他的堂兄弟们都是渣渣。 这个举动果然激起了堂兄们的怒火。堂兄z死鸭子嘴硬道:“你给老子等着,老子一定会收拾你这个私生子,没人要的野种。” 这明显戳中傅北极心窝的话,换来的是傅北极踢断了他的腿。他动作凌厉如霹雳。却又快如闪电。堂兄z纵然跟着家族给请来的跆拳道老师学了好久,仍然抵不住这能跟乡下野狗抢食物的暴力一拳。 堂兄z被打翻在了地上,吐出来一大口血后,又被人揪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又比我高尚到哪里去,不过跟我一样都是私生子的后代。如果说我是高仿版的私生子,你就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私生子。这点我甘拜下风。” 堂兄z眼里冒火,拼命地挣扎。可是傅北极看起来很瘦,双手却有千斤之力。他身体被控制,脑子就跟着进了浆糊。乱踢乱打像是街上的混混。嘴里还喊道:“你胡说,爷爷是办了纳妾的礼仪才娶的我奶奶。” 这话一出,周围的堂兄弟们顿时笑了起来。堂兄z意识到自己上了傅北极的当,面红耳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傅北极这时候张开了眼睛。那双漂亮得像是三月桃花的眼睛里此刻聚集了天下间的戾气。幽深得比宇宙间的黑洞还要广阔。堂兄z本来正打算和傅北极拼命,这时候却不自觉地发起抖来。 只能见到傅北极踩着他的胸膛道:“爷爷这辈子有那么多女人。除了我的奶奶是正是举办过婚礼娶进门的原配,其他人都不过是小妾。你有什么了不起,就仗着你那个办过两桌酒席的如夫人奶奶?” 他的话刺中了一众堂兄们的痛楚,只是他们看到堂兄z的下场,就明白谁都不是傅北极的对手。只能恶狠狠地推出堂兄x做代表。堂兄x早被吓尿,他被傅北极拉入怀里,对着他耳朵说道:“有些人遭遇天灾人祸,所以才落入了不幸中的人。但真正有能力的人只要肯努力,就总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不努力,只会怨天尤人,甚至躺在祖宗的牌位上啃姓氏的人最差劲了。” 这些伤害过他的,身体流着和他相通的血缘的所谓亲人让他进一步清楚,这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如果自身不够强大。那就只能被人欺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受罪,却没办法出手保护。 前世,他这时候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在娱乐圈里苦苦挣扎,戴上欢乐的面具。用自己的力量努力带给观众片刻的感动和欢乐。在她遭受网络暴力的时候,他没办法及时出现在她面前保护她。那个时候她眼睛受了伤,他为她放下工作。日夜的陪伴和悉心照顾,却始终不能让他银行卡上的数字变得丰满起来。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摆在他面前。那就是,他养不起黎芷媛。 好不容易他回到了家族,拥有足够财力的时候,她却成了洪世恒的未婚妻。 此后经年,傅北极不知道快乐是何滋味。 今生,他虽然为了重生,而没了那么多年商场上厮杀的经验。但前世的记忆还在。也算得上是意外收获。当然,当他知道阎王为什么给他这个残余的金手指的时候,他恨不得拿刀把阎王和他自己都斩成渣渣。 前后将近一百年的商业智慧积累,终究是傅北极可以动用自己的财力,给黎芷媛最好的保护。让她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 第一百二十一章 洪泽变得善良 他知道黎芷媛一向经济独立,但他却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在她的面前,然后像个要糖吃的孩子一样,冲她撒娇道:“看,都是你的。” 傅北极和洪世恒说话。另一边,黎芷媛从傅北极助理口里得知。他已经和傅三海通过电话,爷爷的助理管家说,爷爷已经坐了私人飞机,准备来看自己这个受尽了委屈的孙女白玛丽。 今天过后,外界所有人都会知道。平民女孩白玛丽,逆袭成为傅家公主。而且还有一个挚爱未婚夫洪世恒,简直是人生典范。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在白玛丽和洪世恒的结婚典礼上,在她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之时,当众拆穿她的身份。让她瞬间失去一切。这才是,真正的报仇。也是对曾经欺负过黎芷媛的姑姑和奶奶,最大的嘲弄。 黎芷媛瘫倒了地上。她完全没预料到。傅北极居然愿意为了她,做到这种地步。刚刚知道傅北极计划的时候,她曾经问过他:“为了我,失去那么多年苦心经营的事业。为了我,失去爷爷,爸爸和妈妈的亲情,这些真的值得吗?” 傅北极却只是笑笑,什么话都没说。她不知道他曾为她付出的一切最好。这样,她就不会难过,不会愧疚。他要的,一直是她对他的爱。是她在他身旁,陪他一生一世。是他们一起拥有下一代,看他们长大成人。 她的微笑,他愿意付出人生一切来交换。所有伤她,害她之人。他会亲手,帮助她把他们送入地狱。 所以,区区傅氏集团总裁,也没什么了不起。爷爷觉得,这是他给孙子的恩赐。可在他眼里,这是随时可以拿回来的死物件。黎芷媛,才是他永不放手的挚爱宝贝。 此时的黎芷媛,却不在傅北极预想得一样,在他们的家里等着他回去。而是在傅北极爷爷傅三海面前,坦诚了所有的欺瞒。 商场如战场,久经风霜打磨的傅三海眼底何其锐利。两世为人,黎芷媛也不曾面对过这么难缠的人。可她始终没有低头,只是平等地和他仰望。直到傅三海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事情揽到你背上。” 黎芷媛淡然一笑,傅三海似乎通过她,见到了自己的恩人李麒誉。隔了大半个世纪,曾经影响过世界的一代伟人早已化为黄土。而他的曾孙女,却完美地继承了他的血脉。 她一直以来都很坚强,也很绝。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是。因为她从来都是没有人依靠。这次,准备报复白玛丽的时候。她就已经做好姑姑汪小梅和奶奶木秀兰会向媒体反咬一口的准备。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那些所谓的亲人。他们会用这个当做吸血鬼的武器,把她身上的肉给挖下来烤着吃。而一大群人会高举着正义的旗帜,做迫害她的帮凶。而她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男人义无反顾地为她付出一切。而她却无法回报他唯一的愿望,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么她就不能让他失去亲人和事业。因为,她爱他。所以她要他好好地活下去,哪怕她不在他身边。 老狐狸傅三海终于在死一般的寂静后开口了,他的回答却在黎芷媛的意料之外。 医院里,“傅总,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洪泽一边热情地和傅北极打招呼。脑子里不由得就浮现出了最先见他的那一面。 傅北极恶心了半天,终究还是笑笑道:“哪用这么客气。叫我北极就好。洪总,我们是一家人。”心里却想道:“你个贪得无厌的老混蛋。还是个利令智昏的大笨蛋。老子的行踪哪有这么好追踪。要不是老子默许你知道那些事,我的助理们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把我的投资计划告诉你。” 洪泽喜上眉梢,连连道:“对,没错。”思绪却飞到了初见傅北极的那天。那是在傅北极爷爷的三房孙子生日那天,他有幸沾儿子的光去了趟位于美国加州的傅家大宅。 飞机上,他一遍遍地照镜子。领带太艳,还是换个灰的。灰色太没色调,还是换个银白色的。头发这里发蜡用少了,有点乱飞,还是再抹点精油。 下了飞机,他破天荒地上了一辆计程车。只为了悄悄跟着那些同样去傅家参加宴席的客人,而不被发现。好跟着学习那些上流社会的礼仪。 下飞机的时候,是白天。加州的夏天,蚊子都成精了,满天飞来飞去。在傍晚来接洪泽的车子上,他一边抹着清凉油,一边道:“你们这群王八蛋蚊子,好在还给老子留了张可以见人的脸。” 司机是他用惯了的老人。已经习惯洪泽这自欺欺人的模样,居然还能昧着良心随口附和道:“不错,不错,洪总您是世上最帅气的人。” 这话顿时换来了一顿好打。平日里最吃这一套的洪泽,这时候却怒气冲冲地吼道:“闭嘴。要是你再敢乱说,老子,不是,是我就把你开了。” 司机被吓个半死,他什么时候见到傅总变成这样过。于是他当场就拍胸脯保证道:“老总,放心,小的以后再也不乱说了。”洪泽又给了司机后脑勺一巴掌,他差点把车开到海里面去。洪泽受够了惊吓,本来想立刻让这司机滚蛋。但想了下毕竟是他用了好几十年的开车工具,还知道他不少的丑事。再说现在得让傅家人觉得,他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人。于是他平复了下心情柔情无限道:“连老总都不许叫,叫我老洪。” 司机被这句话膈应地几乎马上就要把隔夜的饭吐了出来。不过看在饭碗的份上,他还是顺着老板的毛,说道:“是的,老洪。”不过心里却想道:“今天实在太诡异了。不是老总疯了,就是我疯了。” 洪泽表面镇定。实际上拼命用手机恶补傅氏家族的成员。只可惜,看了三个小时,还是没能认清谁是谁。 第一百二十二章 洪泽想要巴结傅北极 这名门豪族就是一棵树大根深的大树。主干当家人傅三海已经年过八十,却至今不肯交出家族继承人的名单。 偏偏傅氏集团又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大财团,一举一动都足以影响这个世界。所以外界都在质疑,到底是谁能脱颖而出,夺得傅氏集团下一任继承人。 洪泽思虑良久,终于觉得要几处都讨好,这样才能处处不落空。他和老婆儿子,把所以傅家下一任子孙都结交了。今天他儿子就去了傅家二房的七姨妈那里。 古朴典雅,低调中透着华丽的傅家大宅,就坐落在全球最多富人区的加州山脉里。 远远望去,它和绵延了几千张的加州山脉竟然没有任何区别。浑然一体,雄壮中透着绮丽。也不知道是不是洪泽的错觉。他总觉得,这宅子就是加州山脉这顶皇冠上最闪亮的明珠。有了它,这加州山脉才有了夺目的光彩。 它的周围都是喷水装置,最夸张的是竟然有一条人造河围着傅家老宅。怪不得每年的加州大火,傅家老宅都安然无恙。而这河,听说是以前皇上才有的护城河。 他心头不由得一紧,学起了之前观察过的别人的做法。为了表示自己的尊敬,他在刚刚到这之前五十公里,就已经把司机给赶下车,假装是自己开车来的。 刚到第一道门口,他就被门房逼着下了车。不,应该是自己折服于傅家的豪富,而主动下车来表示臣服。可看着门房那趾高气扬的模样,他不由得想到。这傅家的一个仆人,居然都比他堂堂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更有范。 第一道门口就有喷泉。明亮胜星,宛转如月。一只跃跃欲飞的大理石老鹰在喷泉的上面。两只铜制成的足足和门并肩的石狮子,上面已经布满了锈痕,且依旧昂首挺胸地守卫着百年豪门世家傅家的门第。 不是一流的豪门,绝对沾不到这里的半片土。 洪泽对着别人威风,可在这里就是一只乖巧的小猫。陆续有些私人订制的车子进入了傅家豪宅,洪泽羡慕嫉妒恨地盯着他们。心里想道:“有什么了不起。总有一天,老子也能开着车走进这里。” 第二道大门则雕刻了两条直飞入天的龙。栩栩如生,好像随时要破出墙壁,冲上云霄。 第三道大门什么都没有。却也最不敢让人小看。因为那门却是用金丝楠木做的。大约几百米高,上面镶嵌着沉香木雕成的傅三海画像。是用现代熔接技术拼上去的,正释放出幽幽的光芒。别说材料,光是这制造工艺的难度就已经堪比金字塔。 洪泽越发小心谨慎,不敢有什么多余动作。生怕高咳嗽一声,就会被人小看了去。看着周围有满月那么大的牡丹花。他不由得想道:“到底是谁有这个福气,可以成为这傅氏老宅下一任的主人。” 然而,在看到傅北极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傅家下一任继承人铁定是他。 因为傅北极的样子,就让他终身难忘。尽管只是一个侧影,却给人干净到透明,像是水晶玻璃的感觉。可其实却是加强版的钢化毛玻璃,没人能看清那背对着人的一面,长成什么样子。 他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周围的事,洪泽也只能见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寂而苍凉,似乎是甘肃沙漠里那一弯月牙泉。清浅,却长久地流了千万年。沙漠里的旅客无不对其顶礼膜拜,渴望得到他一星半点的润泽。 洪泽不由得问了下领他前来的仆人道:“这个小伙子是谁?” 系着燕尾结,身上白衣西装如初雪般洁净,举止高贵如世家公子的男仆一副完全不想理洪泽这白痴的模样,瞬间让他醒悟。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余额足足有一百万的银行卡,假装是借打火机,态度恭敬地压低声音把密码告诉这男仆。 那男仆哼了一声,倨傲地回道:“这当然就是老爷子在外面红颜知己生的儿子又生的儿子。不过,这是外人知道的。” 男仆的手做出了数钱的姿势,洪泽只觉肉痛。他好不容易刀头舔血,赚回来的钱就这样丢进了水沟里。 但是想起傅家下一任继承人,他还是咬牙拿出了这笔钱。足足一千万,是他本来想要在美国买座房子的。 那男仆还不满意,又伸出了手。只是眼里的讥讽之色没有那么重了。“岂有此理,你这小子贪得无厌。不就是傅家的下人,你有什么好拽的。” 可是怒火到了喉头,他又给咽下去了。没办法,傅家的人,哪怕是只狗。都得是祖宗十八代有皇家血统的狗。比他这个泥腿子暴发户,要高贵上一千八百倍。 洪泽从怀里掏出了纽约市中心的豪华公寓房产证,对那男仆道:“借我只笔,总可以吧。”声音极力装着威武,奈何他人在屋檐下,脊梁骨都是弯的,哪还说得出厉害话。他把准备好的给秘书的金屋藏娇的,房屋产权让渡书上的名字涂掉,又把这送给了男仆。 男仆看了下上面的平米数,还有黄金地段。这才满意地笑了下,对他答道:“我倒是听一些老爷少爷们说过,这位外面来的少爷似乎是老爷子原配血脉传下来的孙子。是真是假,我也不确定。” 说完,他迫不及待地给那产权让渡书签上名, 洪泽若有所思地看着那身影,心里已经决定要来个人生最大的赌注。 他赌赢了。短短一年,他因为傅北极而赚了往常十年才能有的利润。他越发觉得傅北极是个天才,想要永远成为他身旁的一只狗。只可惜,那大少爷从来都是秒都不秒他一眼。 他却能查到傅北极的投资方向。这大少爷买进的任何股票,投资基金,他都跟着买。钱来得太容易,让他失去了理智。最近上面查得紧,本来跟他一起干贩毒的人,最近被抓了一大批。剩下的也都收敛了痕迹,免得被人发现。他却趁机屯了好多货。 第一百二十四章 傅北极爷爷的情史 黎芷媛收集这资料的时候,心里没有多少对越泽的同情。她之前是冷血动物,所以她就觉得越泽是自作自受。他老婆是没落了的大家闺秀,所以他就把她宠成心肝。他老婆让他吃屎,他就不敢去喝尿。 越泽是个泥腿子不假,可也没人拿刀逼着他老婆嫁给他。更没有人对他老婆欺瞒过越泽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他老婆看中嫁给越泽后可以享受的丰富物质,还有她娘家想要越泽的一大批聘礼。所以大家你情我愿地结了这婚。凭什么越泽老婆能凌驾在越泽头上,觉得自己特别委屈。 可是意外遇到了傅北极。他的爱融化了她的坚冰。让她甘愿为其变得柔软。 黎芷媛的脸有些烫了。心像是在油锅里反复煎炸,她反复地问自己:“黎芷媛,你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因为傅北极爱你,你就肆无忌惮地凌驾在他头上。伤害他,利用他。不过还好,现在所有的委屈都由你自己一个人受了。北极,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想到和傅三海爷爷签的合约,她就觉得心里踏实。那是一份对她极其好的合约。能让她亲眼见到自己的仇人白玛丽一家落得非常可怜的下场之后,再向全世界承认她是一个多么坏的女人。毫无廉耻之心地利用傅北极对她的爱,让全世界傅北极的粉丝们都来唾弃她,这就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 此时,傅三海正对着傅北极说道:“我的好孙子。为了你,你爷爷我可是卖了老命演出。你这回一定要把我的孙媳妇拿下,早点给我生个曾孙哪。” 傅北极看着爷爷慈眉善目,满脸都是关爱的样子,他心里不由得就暖暖地。努力拍拍胸脯,雄壮地抬起腿道道:“您就放心吧。孙子我天天都加班加点,就为了您能早日得偿所愿,那我现在先走了。” 说完,傅北极开开心心地走了。身后,却传来了爷爷的低声。“对不起。” 傅北极脚步停下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傅三海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等待着傅北极的审判。 那一个瞬间恍如一个世纪。傅北极知道,这是爷爷在对他的原配妻子忏悔。他终究是违背了挑开她红盖头时的誓言,娶了一房又一房妻子。如果他今天不回答,爷爷会一生内疚。而他也会因为爷爷的痛苦而痛苦。 傅北极想起了许多事情。今世重来,他看到了许多前生忽略了的东西。 那些欺负傅北极的堂兄弟们,他们没少在傅三海面前告黑状。可傅三海却前后两世,他都只是装聋作哑,用行为来表示对傅北极的袒护。 刚开始创业的时候,他需要一千万美金当启动费。可以他一个无名小卒,为什么会有银行毫不犹豫地借给他两千万美金。贫贱时喝的一口白开水,比富贵时喝得一大杯龙井都让人觉得心里甜。同样,受人恩果,需要千年记住。只可惜他前生不懂事,伤了爷爷的心。 还好,他重生了。除了可以找回自己的爱情,还能守护住自己的亲情。 “奶奶,往事如烟,就应该随风散去。如果您今天活着,也该是八十岁即将入土,将万事都看开的年纪。 何况您早已是往生之人。想必数十年前,您早已入了黄泉,喝下了孟婆汤,将前尘往事全部忘却。投了个好人家,过着儿孙绕膝,夫妻恩爱的好日子。那么北极今天替您原谅了爷爷,让您安息,也放过内疚了几十年的爷爷可好。” 于是他便回给爷爷一个灿如春花的笑容后,微微道:“爷爷,我知道。您和奶奶从小是邻居,是青梅竹马。长大后自然就成了一对。 年少时的初恋总是最刻骨铭心。何况奶奶一直陪着您从一个两手空空的穷小子,打拼成跺跺脚,整个大陆都要晃三晃的人物。这样的情分,是一生只会开一次的昙花。于我是,与您也是。 傅北极想起了自己不幸的前生,随后又想起了现在幸福的人生。唇边的笑意便如窗缝里关不住,而漏进来的春光。耀眼夺目,整个人比天上的太阳更让人印象深刻。 傅三海仿佛见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他正揽着面色潮红的妻子。怜惜道:“对不起,娘子。你把身子给了我,我却连什么都给不了你。” 初经人事的妻子实在害羞,谁能料到片刻前她竟然主动在他面前宽衣解带,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而当时妻子把头用力埋进他的怀里后,用蚊子声呐呐的一段话,更成了他往后人生里挥散不去的噩梦。“三海,我知道你心里对我好,这就比什么金银财宝都足够。老话说得好。男人是女人的天,是女人的太阳。只要你一直好好的,那我就永远都有光。”妻子坚定的话语,让傅三海把妻子揽入怀中,只希望一生一世都不要分开。就像戏文里唱得那样。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度过一生。 等他们都老了,他要数着妻子的白发对她道:“你的头发是我染白,你的皱纹是我亲手画上。我对你真的好坏。所以下辈子,你都只能嫁给我。狠狠地收拾我,来替你这辈子报仇。”只可惜相逢在乱世,有夫妻的缘分,有子孙的传承。相爱却最终没能携手走到永远。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傅三海终身的痛。 尽管傅北极现在用理解的神情对他说道:“这和您没什么关系。他却依旧老泪纵横道:“可是终究,是我负了你奶奶。要是那时候我坚持带她去台湾,也许她也就不会遇到那么多坏人。” 傅北极看着自己的爷爷,心里百感交集。前世,不说其他,光是傅三海这三个字,就是金字招牌,能帮他揽到不少客人。然而前世,他却只将这当做耻辱。因为世人眼中,他身上从来都是只有傅三海孙子这一个标签,而他也曾试图努力解释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傅三海和傅北极不同的选择 他却发现,世人会舔着脸,翘着二郎腿地点击荧幕说他是站了爷爷的光。他不努力,别人就说他是个二世祖,啃老一族富二代。 他气个半死。终究是奈何不了键盘侠们。只能自己默默用功,用实力来打那些的连。花了好多年,拿下了美国石油公司的百分之七十股权。又使得已经濒临破产的美国夏威夷酒店重新焕发生机,这才让傅北极这个名字在世人眼中活跃起来。终于,众人谈论起他傅北极的时候,会翘起大拇指赞道:“傅老生了个好孙子,正可谓是后继有人。” 而这时,他总能看到爷爷眼中闪烁的晶莹。而后没人的时候,那个号称曾经被人打断三根肋骨也没掉一滴泪的自家爷爷,他突然抱着傅北极哭成了一团。嘴里不停念道:“爱妻,我们的乖乖孙子好有出息,你看到了吗?以后我下黄泉见你的时候,也有脸告诉你,我们的儿孙都很安好。活得平安富贵,尊荣体面。” 傅北极心里觉得恶心。他不好意思推开傅三海。却有种讨厌的感觉。他把这叫做“鳄鱼的眼泪。” 爷爷临终前,死死抱着奶奶的照片,让他更觉得想吐。着的时候不曾好好珍惜,人都死了,才这么讲究真心,又有个屁用。活可时光荏苒,他一心恋慕着黎芷媛,所以做出了和爷爷当年相同而又不同的事情。他这才慢慢有些懂爷爷。 人生有时候真的会有些无可奈何的错过。你以为那只是一瞬间,其实那就是一生。就像是长江水往东面流的时候,无意中让西面的一朵小花连着根坠入河畔。于是那开得正鲜艳的一朵花就被迫离开生养它十几年,他最爱的故土,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日子。 贱民出身的傅三海。年仅三十的傅三海,带着全部身家,一点点碎金子逃到台湾。而后九死一生地成为了台湾最大的房地产商,后来又成了迁居美国,成了华侨商人里最名声显赫的巨鳄。 外人看来,他爷爷是传奇。是无数年轻人心中的偶像。他的存在,向世人宣告着。只要你肯努力,咸鱼也可以翻身。而傅北极的成功,多少沾了多少他爷爷的光。 亲身听傅三海讲过这段经历的人,包括傅三海的儿孙们。他们大都和外面的人一样,拍手赞美傅三海有多能干。前世,十八岁初次进入傅家大宅的傅北极却说了句:“爷爷,您真不容易。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您会愿意做一个平凡家庭的男孩。父慈母爱,衣食温饱。家里有点富余的小钱,能让您每天晚上喝点小酒。外面的猪圈,牛棚和粮垛子都是满满的。炕头上躺着心爱的妻子和儿子。这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这话一出,傅三海顿时震惊了。几十年来,他听惯了别人对他歌功颂德。猛地一下有人这么对他说,他一时间恍惚就回到了年轻时比刚挖的苦菜还苦的日子里。 怎么从一个小商贩打拼成一个大富豪,这条路自然是不平顺的。高收益往往代表高风险。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替打仗的军阀偷运粮食,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来的。有一次,他被军阀甲下面的军官给捉住了,要枪毙他。枪都抵在了傅三海的脑门上。可他急中生智,随便指了个人说是军阀乙的奸细。趁那军官分神的时候,他抢过了那人的枪,把那军官当了人肉盾牌,这才丢了货物保住了命。 “我对不起你奶奶。就因为我穷,我们前几个孩子才会那么小就死了。你奶奶月子没坐好,落下了一堆病。后来我们的日子好了,可她的身体有了亏空。能怀上你爸很不容易。医生说了,那时候如果她再流产,就会终身不育。所以我们商量好了,她先等我几个月。等孩子生下来,她过了百天,身体休养好了,我就在海的那一边等她来。可是我足足等了五十年。先开始在台湾那里等,后来又换成了美国的那里等。望穿了秋水,望断了魂魄,却始终没见到那个让我相思刻骨的人儿。北极,你知道那又多痛苦吗?” 傅三海终究忍耐不住,他在遣散所有人之后对着傅北极哭了起来。前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傅北极觉得自己能呼风唤雨的爷爷好可怜。他尽管拥有一切,却始终无法换回心头最爱的那个人。而彼时的傅北极也不会知道。几年后,他也同样尝到了这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原来失去心爱的人,是那样痛苦的一件事。仿佛失去了所有活下去的精气,成了一个会动的木偶。生命中的一半从此硬是被命运给砍下一块,从此心不再完整,人也不再正常。 最可悲的是,因为拿刀的是老天爷,人即便是再厉害,拼了老命挣扎也都无法与它搏斗。傅三海是如此想的。所以他彻底失去了他的初恋爱妻。而傅北极却宁愿赌上一切,也要选择重生来挽回一切。于是傅北极拥有了黎芷媛。 傅三海的思绪此时已经飞回了几十年前那些惊心动魄的逃难日子。再苦再累,他始终抱着一个念头。平安到台湾,创下一份家业给老婆。 荆棘扎了脚底板,野狼在他睡的地方怒吼,这些他全不在乎。 他打扮成了捡驴粪蛋的难民,兜里的大黄鱼抹上了一团臭狗屎。头上不停传来飞机的声音,地上则哪里都是大炮。 一个不注意,他刚刚喝水的地方就飘来了一只人的手。又或者跑慢一点,他的腿就不会只有一点挫伤,而是整个人都会被炸成粉碎。 这样的情况,他没办法带上即将临盆的妻子。只能让她待在老家待产,而他则看着天上的星星,把它们当成最爱的妻子。 又一次,傅三海怀里的大黄鱼露了馅,他被土匪打了劫。谁知道这时候天空丢下了一枚导弹,当场就把那些躲避不及的土匪炸上了天。 第一百二十七章 傅三海的痴情 傅三海当时疯子一样地跑回土匪的地方,把能捡回来的大黄鱼统统揣进怀里。尽管它们已经是断指残臂,但他却无比珍视地把它们放进怀里。 另外,他还做了一件事,让他顺利地到了台湾,可也让他终身后悔。 “当时的场景,我简直想想就会吐。地上到处都是尸体,却散发着阵阵烧焦了头发后的恶臭。 可是北极啊,你爷爷我真不是人哪。我冲上去,把一个还带着体温,上面布满了血痕的人身上给扶了起来。他的脸是那样年轻,才是个十五岁的半大娃娃。 当时的国家很乱,很多人也是被政府用苛捐杂税给逼到没了其他正经活路,所以才上山当了土匪。就凭他们刚刚没有要我的命,还给我留了两条大黄鱼来看。他们就不是一群穷凶极恶的大坏蛋。用那样哀求的眼神看着我,希望我能救他。我犹豫了半晌,却在他的脖子上看到了一枚金耳环。我忙不迭地把它扯下来,竟然发现上面有颗湛青碧绿的祖母绿。足足有小指头那么大,绿莹莹得如同一汪碧水。再仔细看又像是穿着草裙的杨贵妃。虽然粗布麻衣,其凤华仍旧不减旧日风姿。 那一瞬间,我动了贪心,就做了不该做的事。 我知道这么做很无耻,如果只是为了我自己,我是断然不会抢那样一个人的物件。尤其那人对我苦苦哀求道:“求求你,那是我爹给的传家宝。要是丢了,我没脸见我爹。”可我还是眼睛都没眨地就抢了那枚戒指。我对自己说,那时身上还背着你奶奶和你爸爸的两条命。我需要多多的钱,来让我的妻儿过好日子。”傅三海泪流满面,他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声音哽咽,却没有停顿。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他那时候一定会放手。财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这世上,没了任何东西,他都不害怕。可失去爱妻,却让傅三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行尸走肉。除了工作,浑然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 傅三海以为怀里的是他唯一能见到妻子的道路。而他那时候还不知道命运的残酷。也不知道自己的一时贪心,为他的人生带来了多少波折。 傅北极眼神复杂地盯着自己的爷爷。想起了之前的传闻。“傅董事长的二儿子和大儿子年纪怎么差这么多,要不是傅董事长的儿子都结婚早,二十岁出头就有了儿子,而傅总本人是他爸爸的老来子。那么傅总这个做侄子的,就该和他二叔差不多年纪了。” 在那个年代,为了在大陆不知死活的妻儿,能一直耗到了将近四十岁再续弦,傅三海也算得上是痴情男儿一枚了。傅三海的帅气,和他对妻子的爱情。在当时的台湾民间,是一众新嫁娘心里最会幻想的偶像。 傅北极在老宅的时候,经常听到别人把他爷爷当成偶像来崇拜。他心里却如斯想道:“真的爱一个女孩。就不该在她没结婚的时候,就让她怀孕。在那个女人给陌生人看了脚就要上吊自尽的年代。他这么做简直是把他最爱的女人推上绝境。让他的爱妻用性命来证明妻子对丈夫的爱。这是无耻的男人才会做的事。就像曾经的洪世恒,他也是让黎芷媛怀孕后,才提出迎娶她。” 想到这里,傅北极就觉得恨。如果是他的话,他会怎么对待黎芷媛呢?他必定会在婚后,才会允许她怀孕。重生后他们的那一夜,他就让人偷偷放了避孕的药物在她的茶水里。 他真的很矛盾。一方面,他害怕她会离开。另一方面,他却给了她,随时都有甩了他重新开始的机会。 只因为害怕她眉头蹙起,害怕她的心儿流泪。所以甘愿自己忍受随时会失去她的痛楚,也不愿意让她的心蒙上任何尘埃。 沉浸在往事中的傅三海没功夫看傅北极的脸上。否则他一定会吓一大跳。哪有人是柔情百转和冰封万里同时跳转的。 傅三海现在脑子里鬼使神差地想到,那时他年近四十后,续弦娶的二十岁的夫人对他说过的一番话。 他那年轻美貌的继妻,心疼地把傅三海的头揽入怀里,对丈夫柔声劝说道:“没事的,老爷,都过去了。大姐她贤良淑德,一定会体谅你的。”却被他当场发狠推到地上,他痛苦地将手指插入发端,嘴里不住地念道:“不,这一切都是我的报应。我后来才知道,因为和那濒死的小土匪抢那个宝石戒指,我才晚了直接上台湾的船。那艘船,后来就沉了。” 傅三海痛苦地捶头道:“为什么,为什么我拼命推开了死别,却怎么都无法拒绝生离。老天对我那片刻的贪心,竟然处罚我妻离子散,这真是太残忍了。如果可以,我宁愿死也不想失去我的爱妻。 傅北极悄悄递给了傅三海一枚手帕,心里也默默惋惜道:“虽说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可您到底还是没为奶奶守身如玉,奶奶也迫于生计改了嫁。一对那么好的鸳鸯,曾经好得一刻都分不开的两个人。最终还是被无端拆散,当真是世事如戏。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地在上面演出,璀璨过,绚烂过,最终走向那个尘泥满地的结局。” 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和黎芷媛。阎王的影子不自觉地在他面前滑过。虽然脑海里有几千几万个不可能。终究是告诉自己道:“没事的,我们不是爷爷和奶奶。是不会被任何外界的力量拆散。因为就算是天要夺走我最心爱的人,我也不会让他得逞。”语气坚定,可是傅三海却还是没有反应。只是傻傻呆呆地如同木偶,让傅北极心疼好多。同病相怜,他知道爷爷为什么痛苦。 当初,爷爷离家三年后,外界就传来了他的死讯。本来奶奶是死也不信,任凭娘家的父母怎么劝说都不肯改嫁。 第一百二十八章 傅三海的痴情2,傅卫东渣渣出场 傅三海从怀里拿出个金锁给傅北极看。想必是这么些年,傅三海一直贴身戴着这枚金锁,所以上面还有着傅三海的体温。 前面是祥云,后面刻着他爱妻的生辰八字。那是他用自己赚回来的第一桶金给妻子买的,妻子却硬要他戴在身上。 爷爷当时因为抢到那价值连城的宝石戒指,他便兴奋地快要晕过去了,只想着快点逃跑,哪里还在乎丢了这么个小玩意。 那以他爱妻的属相打造,见证了他们夫妻间感情坚定不移的金锁,竟然成了拆散他们夫妻的利器,这世间的阴差阳错,真是从未停止过。 从他丢弃那片金锁开始,就弄丢了自己最爱的人。此后经年,就连她的魂魄都不曾入他的梦。直到五十年后,傅三海终于从长大成人的孙子傅北极手里拿到这个金锁。朦胧中,他似乎见到了尚且是十七八岁,青春年少的妻子。她正朝着自己微笑,抓着自己的手来跟自己撒娇。 “有你在,我就都够了。还要这金子干什么,挂在脖子上乖累人的。”妻子红着脸,甜蜜蜜地如此说道。 “可是,这个可以保佑你。”傅三海迫不及待地如此对妻子说,希望她可以接受自己对她的好。 毕竟,他们结婚的时候,因为他穷,所以她是半夜里悄悄到他家,没用吹鼓手,只让他背着她回家。岳父母脸色特别难看,不光是他们丢了面子。更因为妻子肚子里怀上了他的孩子,他们才不得已接受了他这个除了身上的衣服外,什么都没有的穷汉。 因为愤怒,妻子的陪嫁只有她亲手绣的手帕。上面有三片水纹,就代表她这一生,只认定了傅三海这个人。她好瘦小,大概是这些日子以来,因为未婚先孕,受尽了家里人的白眼吧。 背着媳妇的他,那时候就发誓。总有一天,他会让她穿上最美的衣裳,戴上最昂贵的首饰。让他最爱的媳妇回到家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来仰视她。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他让一个完美无比的傅三海活在了自家爱妻的心里,也让她从此,心里再也容纳不下别人。 傅三海离开的第一年,傅北极奶奶经常站在村外面等他。傅三海离开的第二年,傅北极奶奶总是在夜里看着台湾的方向落泪。傅三海离开的第三年,傅北极的奶奶在亲眼见到这把熟悉无比的金锁后,当场就昏死过去。 而后接连三天,奶奶都看着那只是爷爷从不曾离开身子的金锁发呆。她哥哥耗费了大半碗珍贵的米汤,才从阎王手里抢回了妹妹的性命。随后他把那该死的金锁往地上一摔,它顿时四分五裂,就像傅北极奶奶已经完全没有温度的心又被人狠狠地撕裂,没有了半点温度。 “你干什么,这是三海给我的定情信物。他人都不在了,你为什么还要毁了它。哥,我恨你,我恨你。”奶奶拼了命地想从哥哥手里抢回那金锁,却只换得自己红肿的手指。奶奶哥哥本来心疼地想把妹妹扶起来。却在听到那惨绝人寰的声音,还有之后撕心裂肺的痛哭终于惹毛了奶奶的哥哥。 傅北极的奶奶,是当时十里八乡最有名的一朵花。她尽管嫁过人,生了孩子,却依旧是美艳十足。每天上门提亲的,都快把门槛踏破了。而她总是随身带着把小剪子。把所有热情,觊觎,惊艳还有爱慕的男人们全部逼退。青春虚度,守着一个灯儿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过活。硬生生地将一个二十才出头的少妇,给磨成了七八十岁的老妪。而这,也成了奶奶的父母怎么都放不下的心事。 临闭眼前,二老还是用枯瘦如柴的手臂紧紧拉着奶奶的哥哥,用尽最后的力气说道:“儿啊,你一定得好好待你妹妹。瞧她的样子,对那个死没良心的大概是着了魔了。那么多来提亲的好人家都不肯应,只说什么会等丈夫回来。我真是后悔,当初宁可一碗堕胎药给她灌下去,也比看她现在成了个活死人强得多。” 奶奶的哥哥含着眼泪,把父母的眼睛闭上。从此对外甥和妹妹,更加用心地照顾。只是,他那老婆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经常用“吃软饭的。不要脸的小姑子”为由,让他妹妹像条狗一样地干活。有几次,他还看到他老婆偷偷放了自家的表哥进家门,就为了能多看他那艳名远扬妹妹两眼。 他是横档竖挡,终于给妹妹找了户好人家。谁知道,她却把人家给赶了出去。放了话说要为丈夫守一辈子寡。眼瞅着她就三十了,婚事却还没有着落。 他实在受不了了,便一把将怒吼像个纸片一样的妹妹道:“你现在死心了。你为了你那个老公,把全家折腾得人仰马翻,已经够了吧。祸害,当初就不该把你嫁给他那个窝囊废。他死了还不消停,还给我惹祸。要不是我对外宣称他是不小心掉进河里淹死了。让人知道你有个跑到台湾的资本家老公,咱们全家都活不成了。” 再后来,他身旁那个满头珠翠,穿金裹银的女人,却并不是傅北极的奶奶。世事弄人,他立刻就成了台湾黑帮盯上的肥肉。拼劲全力耗到四十岁,终究被一个公主似的富家女看上。她让自己的放眼,如果傅三海不立刻娶了这为当时台湾机关政府中,权倾一时的重要人物女儿为妻,他就会没命离开台湾。傅三海嘿呦一笑。既然得不到自己的真爱,那就把娶进门的女人都当做生财的工具吧。而后,他一步步娶进门的姨太太们,也大都是傅三海打天下的工具。每娶一个,就能得到她们的父兄帮助,或是价值连城的聘礼,这买卖划算得很。 他始终将自己家产的一大半私自藏了起来,在他临终的时候送给了儿子傅卫东。 当然,他那眼里只有哥哥的爸爸,一毛都没分给他。 第一百二十九章 傅北极追妻之路1,努力 傅北极并不在乎这点钱。反正他自己挣来的金钱已经是一座大山,而他自己也是个聚宝盆,每天都会生出钱来。再说,那时候他一心恋慕着黎芷媛。实在没空,和几乎是陌生人的爸爸和哥哥较量这种事。 但在心里,却对爷爷傅三海有了不同的认识。 爷爷生前的于勇律师宣读完遗嘱以后,他的几个堂兄弟姐妹们差点没当场生吃了他。他那时已经有了爷爷的风范。对于能动脚的,坚决不动手。唰唰几脚,就免费送了那些堂兄弟们几堂跆拳道课。 因为气愤,来个老爷子守灵的人就只有他一个。来给老爷子换寿衣的人,也只有他一个。 拿了爷爷几乎大半辈子,好几次差点被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的财产的他爸爸。手一刻不停地把钱塞进了口袋里。嘴里却嘟囔道:“老不死。抛弃我妈,害得我从小被人叫反动派,资本种。你现在落得这个下场,是你活该。” 傅北极当场就给了自家老子一个眼神杀,他老子看到傅北极一副想杀人的模样。他当场被吓得浑身发抖。随后又觉得丢脸。反正是自家儿子,想打想骂那都是自己随便。于是外界号称老好人的傅卫东便硬挺着脊梁骨说道:“怎么,儿子想打老子。果然是傅三海这老狼教出来的小狼,连长相都是出人意料的讨厌。” 傅三海回过了头道:“想要骂爷爷的话,就先把手里爷爷给的钱财吐出来。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骂爷爷是混蛋吧。”傅卫东气得一耳光打过去,他却顺势抓住了老子的手,对他道:“你没资格打我。爷爷的财产,本来有一部分是我的。你全给了你的大儿子。所以你的养育之恩,我就算还了。至于生育之恩,如果能选,我绝对不会选做你的儿子。你生了我,却不爱我。把我当做耻辱,猪狗,现在又凭什么要求我孝顺你。” 那拳头重重落回到傅卫东身边,他感受到了一股强劲的拳风后差点摔倒。而傅卫东在原地气得跳脚,却拿自己这个反叛的儿子没有办法。 傅北极轻轻地给爷爷擦洗身子,冰凉的触觉让他的眼泪不由得滴了下来。 这个给过他些许亲人温暖的老人,是真的离开了。他笑得真开心。终于放下了所有心里的负担,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只是手心紧紧捏着,让傅北极悲痛中也觉得些许好奇。他转头望向爷爷死死抓在手心里的奶奶照片。他在那一刻,才真的理解了一直以来被爸爸深深恨着的爷爷,他似乎不是那么薄情寡义。只顾着自己风流快活,丝毫不管家里结发妻子的死活。 如果不是深爱一个女子,为何会对从来没叫过他一声爸爸,而且还要他儿子来抢财产的儿子傅卫东百般纵容。 如果不是他一直以来给的关爱与照顾,从小被各种欺压的傅北极,又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有如此大的出息。 想到前世,傅北极将爷爷气个半死,他就后悔。他将爷爷的头揽入自己怀中,对他道:“爷爷,您是个好爷爷。费了老命来帮您孙子追妻。您简直是好爷爷中的战斗机。” 傅三海高兴地差点一蹦三尺高。他的孙子终于愿意原谅他了。他道:“只要我孙子喜欢,我付出什么都愿意。” 傅北极看着像个发春的小姑娘似的爷爷,哭笑不得地离开了。只是他爷爷又回了句:“北极。慧极必伤,情深不寿。世事从来没有两全。就算将来你没有黎芷媛,也别绝望得去死。毕竟,这世上的好女孩多得是。” 傅北极没有回头,他知道爷爷是好心。只是他爷爷还是不够了解他。他从来不会为了黎芷媛去死。他只会好好地活着。让她的影子一直活在这世间,在记忆里画地为牢,独自一人来个天荒地老。 看着手机屏幕里传来的傅氏集团千金白玛丽即将与洪泽集团的总经理洪世恒订婚。越西婵竖起了大拇指,对黎芷媛道:“您老公真是高明。”黎芷媛一个眼神杀回来。她顿时改口道:“当然,明宸小姐是世上最棒的女人,所以能配上你的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男人。” 她的思绪回到了前些日子,傅北极向黎芷媛表白的那一天。 那天早上,黎芷媛突然一个电话把被窝中的她给叫起来。却让她当着自己的面,脱掉了所有的外衣。 黎芷媛一双眼珠直勾勾地盯着越西婵。越西婵莫名抖了两抖。黎芷媛慢慢解开了自己衣服上的纽扣,那白皙的锁骨更是让越西婵感到。“妈的,老娘是刚出虎口又进狼窝,救命啊。” 真相却是,那天晚上她换上了黎芷媛的衣服,戴上墨镜在一家西餐厅里坐了整个晚上。领班看着她穿得巴黎独家定制的本季独一套的新款,估价在一万美元左右的衣服。昨天新闻还说过,这是傅氏集团的代言人明宸所特有的。 他立即笑容满面地说道:“明宸小姐,请问今晚要吃些什么。五分熟的菲力牛排,再来一瓶70年的香槟。” 越西婵看着金碧辉煌的装潢,真是有一种如在梦中感觉。只要她待在这里几天,这里的一切就都会是她的。这个黎芷媛,她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会这么有钱。 这时候,她的面前出现了一个男人。“芷媛,好久不见。” 那声音低沉,让人心里痒痒的。以前听人说过,有种男人的声音听了就让人想怀孕。当时越西婵还不信,她在自己那个渣男老公后,已经心如止水,就差没把头发剃了当和尚。然而,这个男人仅仅是一道声音,就让她这个三十岁的失婚妇女都动了心,其他女人恐怕一听他的话,就会顿时失了魂魄。 可没等她回头,看清楚那男人的长相。就听到他怒吼一声道:“你是谁?” 她被这犹如晴空响雷的一声吓得不轻。回头一看,却见到了此生最美的一张脸。 第一百三十章 越西婵的因爱生恨 片刻前,餐厅里的烛火若隐若现,窗外放着一朵接着一朵的烟花。上面清楚地有几个字样。“iloveyou.”餐厅里所有的光亮这时候都灭掉了。四周一片寂静无声。 一首古典音乐-“高山流水”却在这时候响起。傅北极踩着闪光灯亮相,他的样子,却比闪光灯更加夺人视线。“亲爱的老婆,今天是我们结婚一个月。虽然你总是说,不希望我在公众场合和你一起出现,也不希望我当众喊你老婆。但我就是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给你一份礼物。你很想念妈妈吧,我找到了她的·······” 傅北极此时脸上柔情无限,柔软得让餐厅里仅仅留下的侍应生女人们,都疯狂地拿起手机拍起了照片。不知道有谁在小声嘟囔道:“这个女人真是好运。竟然有这么帅气的” 越西婵清晰地映出了傅北极的绝世姿容。他手里捧着一大把玫瑰花,满眼都是失落。 嘴里呢喃道:“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是这么讨厌我。宁愿让个替身前来看我,也不愿意多见我两眼。难道我真的就那样让人厌恶。” 越西婵的心突突地跳着,钟摆上的指针似乎也没她的心走得那么快。她像中了魔一样出声安慰道:“不关你的事,是芷媛她不懂得惜福。有个像你这么好的男人,真是睡梦中都会醒过来。” 有人说过,眉如远山是形容女人眉峰生得美不胜收,形如剑锋才是对男人的贴切形容词。可是在见到这个男人的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眉如春山,不画而黛。笑起来的时候如淡淡的秋波滑过,熠熠生辉的眸子与眉毛相映生辉。 但远山也好,终究不是为她打开了神秘的入谷之门。他是黎芷媛的丈夫,眼里心里只能看见他一个女人。 之前见过的那个洪世恒虽然生得倒也不错,但在这傅北极的比较下,顿时成了一个渣渣。 越西婵想起了再次遇到洪世恒的一面,心里百感交集。她真是丢人。口口声声说恨死了洪泽两父子,却在初见的时候,完全认不出洪世恒。只觉得而且很眼熟,好像什么时候曾经见过。 她仔细想想,大约是那男人属于走在街上回头率有个六七个的人种。只是见识过傅北极那样的绝色美男后,越西婵再难把眼前这个穿着纯白色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看起来像是公鸡一样的男人放在眼里。 她当时只是淡淡地嗯了声:“你好。”就再没有下文。这时候手机里传来了黎芷媛的微信。 “把这男人灌醉,然后带到501包房来。” 越西婵不敢反抗黎芷媛的指令,她当下便热情地跟这男人攀谈了起来。 双方都有打蛇随棍上的意思,那男人显然也希望立刻和眼前的“黎芷媛”来个生米做成熟饭,所以他拼命地给越西婵灌酒。 可是到了最后,先倒下去的却是他。越西婵拿出餐桌下面一个小水桶,忍不住戳了下那男的道:“你个色狼,真以为姐看不出你的意思。告诉你,你这种套路早就被姐用烂了。” 她扶着这男人上了上面的包房,却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名片。“洪泽集团总经理洪世恒。”这几个字瞬间点燃了越西婵心中的复仇之火。 越西婵拿起了手上的刀,眼前浮现出了妈妈被那个男人抱起,两人进了爸爸的房间好久都没出来。间或里面发出一些她不懂的声音,让她迷惘。再然后,一向身体强壮得比牛还好的爸爸,他慢慢变成纸片一样的人。 家里豪华的家具,连同她最心爱的小提琴都被债主拿走。再然后,曾经站在舞台上面表演的公主,变成了满身灰尘的农村妇女。越西婵从此由天堂跌入地狱。 这一切,都是洪泽那个王八蛋害的。 “你tmd,洪泽,你没想到你的儿子今天会落到我手里吧。那好,我今天就来个父债子偿。” 黎芷媛按住了她的手,把她拖出来房间。越西婵正打算反抗,却看到打扮得妖媚动人的一个女人从远处走来。 不多久,房间里就传出了不堪的声音。 越西婵正打算开口,黎芷媛却抢先说道:“小婵,你知道报复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吗?” 越西婵迷惑得摇了摇头。黎芷媛道:“不是杀了这个人,而是夺走他所有的光环。世人眼里的洪泽,是一位事业有成,精明十足却又不失宽厚的长者。公众敬佩他,如果让世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再夺走他们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洪泽集团,这是不是比直接杀了洪泽还要来得好。” 越西婵愣住了,她下意识地点了下头。黎芷媛悄声道:“那就乖乖听我的。” 黎芷媛身上似乎总有一种魔力,让人不由得敬畏。越西婵努力地对自己说道:“这仅仅是敬畏,她绝对没有对黎芷媛产生过害怕。” 片刻前,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像是春天的风儿。又像是骚在心上的羽毛,让人不由得就为之沦陷。片刻后,他的声音却那么冷,哪怕是最冰冷的冬雪,都没有他话语中的冰凉。只因为自己不是能令他冰山融化的那个人。 越西婵的心里不由得有些痛。她知道自己这个念头不该有。黎芷媛帮了她离婚,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富贵生活。现在她还要帮助自己报仇。可以说,没有黎芷媛,就没有现在的越西婵。她完全可以算是越西婵的救命恩人。但在看到黎芷媛的时候,她心中却总是有些隐隐的嫉妒。 首先,黎芷媛实在太过美丽了。不是那种回头率一百,而是回头率一百万的概念。在大街上随便扔块砖头。被砸中的十个人中有九个都是爱黎芷媛的。剩下那个必定是瞎子。而她越西婵呢?早年富家千金养成的气质,早已经在这十年的痛苦中被削减成了散落一地的渣渣。 人总有一股劣根性,到了哪个朝代也不会变。 第一百三十一章 傅北极对黎芷媛的付出 看着不如自己的人,却过上了比自己强千百倍的生活,心里总会有那么点子不平衡。如果之前黎芷媛只让她的嫉妒升高了那么一丢丢,那么在见到傅北极的那刻起,她的怒火就变成了一大堆。 下一刻,她的怒火变成了感动。 她的手机突然大动,原来是微博上爆出了一个热点。原来黎芷媛拍戏的地方发生了意外,黎芷媛现在生死不明。越西婵看见傅北极疯了一样开车出去去黎芷媛拍戏的地方。她也不自觉地跟着去。 火光冲天,似乎有一条淫贱的火蛇在火中翻滚。它贪婪地吞噬着一切生命。大家呼喊着,逃命着。唯独一个背影,朝着那火光奔了过去。 他看起来孤寂又苍凉,像是一只扑火的飞蛾。其实黎芷媛于他而言,又何尝不是那漫天的大火。他尽管知道那会焚烧自己,却始终不愿意离开黎芷媛。 而火焰外,一身古装剧戏服,满脸是灰尘和汗的黎芷媛则灵敏地拍了下越西婵的背道:“怎样,今天那个姓傅的小子没去骚扰你吧。他真的好讨厌,我恨不得一辈子不要看见他。” 越西婵当时吓了个半死。不知道自己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听着她那样点评傅北极。她只是隐约觉得,黎芷媛似乎在用这样确定的口吻来说服自己。因为她不确认,这世上有人会对自己那么好。 越西婵突然就心绪变了。她只是淡淡告诉黎芷媛道:“你老公为了你,现在正在火场里四处搜寻。”黎芷媛脸上神色大变。她口里念道:“不,不可能。这世上不会有人对我这么好,你在说谎。”下一刻,浑身都是烧伤和烫伤的傅北极出现了。漫天大火,他眼中却只有一个黎芷媛。他丝毫不管自己身上的痛,只是将黎芷媛死死揽入怀中道:“还好你还在,幸好你没事。小媛,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黎芷媛的眼中慢慢渗出了泪花,她拼命拍打傅北极道:“你这是干什么,你吓死我了。为什么要为了我做这么危险的事,你以为这样我就会心软吗?你真是小看我了,我是铁打的黎芷媛,永远不会为了你而心软的黎芷媛。”可是,她最终还是融化在傅北极的怀里,像是一滩水。 越西婵就在其中,成了这一副郎情妾意面貌的不和谐点。她心里的怒火继续上升, 为什么,这个黎芷媛能那么好命。不但自己拥有那么多的钱,还能拥有这个美丽又专情的男人。 天高海阔,越西婵的心却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黎芷媛这时候全然不知道越西婵的心已经改变。只是收到了傅北极送来的请帖。 他说白玛丽怀孕了,还一个劲地感叹这女人命真大,被人那样殴打一顿,竟然也没丢了肚子里的孩子。 他预料中的,老婆给的奖励吻却没有。反而收获了一枚笨蛋的回应。原来黎芷媛早就发现了。 那一连几天,白玛丽都早出晚归。回来的时候面色绯红,脖子上还有些草莓的印记。最重要的是,黎芷媛在她的手提包里找到了不少避孕套。 黎芷媛看着陷入爱河的白玛丽,心里冷笑不已。洪泽集团规模不算小,创始人洪泽的老婆容默心眼却小得像针眼。黎芷媛前生就是在容默雪的手下吃了不少苦头。 按照前生的记忆,这时候洪世恒应该正和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谈婚论嫁。 看着熟睡的白玛丽,黎芷媛笑得灿烂。对她说道:“姐,我送你一份大礼可好。” 她手上的银针威风凛凛,平放在那里的避孕套就像是被打败的敌人一样。一个个头上都挨了好几下。 过了没多久,白玛丽果然坐立不安了起来。她开始反胃,贪睡。房间里,属于她的卫生巾数量也不再减少。 那天,白玛丽从卫生间出来,她满脸害怕地走了出来。 黎芷媛故意关心地问道:“姐,你怎么了。” 白玛丽扑到黎芷媛怀里大哭了起来。黎芷媛表面安慰,心里却想道:“这就怕了,你的苦日子还在后面。” 白玛丽问道:“小媛,你知道这附近哪家医院可以做人流。” 黎芷媛明知故问道:“你怎么了。” 白玛丽眼中含泪,突然给黎芷媛跪下道:“小媛,都是我对不起你。我喜欢上了世恒,世恒也喜欢上了我。所以我,我,我。” 黎芷媛当下表现地十分愤怒,把白玛丽赶出了家门。 等到了晚上,黎芷媛才圣母地说道:“你们真心相爱,我应该成全你们才是。只是你现在已经怀孕了,应该让他娶你才是。怎么可以流产。这对你身体不好。” 白玛丽正中下怀,她暗自得意。果然黎芷媛还是那么善良。于是她便道:“洪家家大业大,他们不愿意让我这么个野丫头进门。” 黎芷媛道:“那今天晚上我陪你先见见洪世恒的妈妈,相信她会看在你肚子里孩子的份上,让你进门。” 白玛丽感动地抱进黎芷媛,满眼都是感动。 黎芷媛面上色若春晓,不过开心的却是另一件事。她见到了久违二十多年的妈妈赵改红。她还是那么美丽,和她记忆里的那个风姿绰约的少妇竟然没什么改变。唯独有的,是岁月带给她的风情与成熟。母女抱头痛哭,所有的心结都在不言中解释清楚。 傅北极在旁边流着泪道:“太好了,老婆,以后咱们一家人就团圆了。” 黎芷媛难得没有冲他乱吼,只是对他微微一笑道:“是啊,晚上我们一起包饺子吃。”赵改红看着女儿满面春风的样子,就知道女儿嫁对了人。这女婿不但长得好看,对女儿也好。她又在心里感叹道:“同样是嫁人。我的那个老公黎芳鸿不但是个花架子。他的心还不在我身上,我真是悲催。”他那个样子真是好笑,让黎芷媛两母女笑个不停。 晚上包饺子的时候,傅北极是一脸小怨妇样地任凭黎芷媛喊叫。 第一百三十二章 大流氓傅北极 她让他去煮饺子,他就不会去包饺子皮。赵改红看在眼里,心里对傅北极这个女婿特别满意。她特别把女儿拉在一旁说道:“女儿啊,你可是找了个好老公。他还送了你弟弟去美国留学,把他的衣食住行都打理得妥妥当当。而且,你家里面的摆设,一看就知道是照着你最爱的样子打得。小媛,有这样的老公,是你的福气。” 黎芷媛眼睛顿时湿润了。分离这么多年,妈妈还知道她的喜好。可见妈妈是多么关心她呀。她真的很高兴,自己重生了,可以和妈妈,弟弟和解。更高兴自己能拥有傅北极这个男人。红着脸道:“我知道。”赵改红已经十多年没见女儿。之前每次见她,她都会拒自己于千里之外。 这次,却和自己这么亲近。她心里高兴,就对这件事的元老傅北极更加满意。“北极长,北极短,”叫得黎芷媛心里直发酸。傅北极享受着黎芷媛妈妈的母爱,心里不由得就有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她是他的亲生母亲,却从未爱过他半分。幸好,老天爷是关爱他的。让他有了黎芷媛和她的家人。他发誓,绝对不让任何人抢走她们。 傅北极则趁她上洗手间的时候,故意跟着她道:“哎呀,我的吗。这咱家的醋罐子被打翻了吗?怎么到处都是醋味。”黎芷媛嗔道:“哪有。”可脸色已经不像之前那么难看。她一把将脸上都是面粉的傅北极赶出去,还振振有词道:“快出去帮忙,你不想早点吃饺子。” 傅北极道:“想是想,可我更想要一样东西。”他似笑非笑地盯着黎芷媛,让她脸上逐渐红云满布。黎芷媛故意跺了下脚道:“我不理你了。”可是脚下却一滑,她自觉地送上了一枚自己的香吻。 身旁传来咯嘣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还有妈妈略显慌乱的声音。“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看见。你们俩继续。” 黎芷媛特别不好意思,她捅了下傅北极道:“都是你这混蛋。有什么事不能等到天黑吗?妈妈也在这儿,这真是太丢脸了。” 傅北极立刻学以致用地厚颜无耻道:“没错,老婆说得很对。现在还没等到月黑风高。不过现在妈妈还在,我们不能太过分,所以你就在我的脸上亲一下。我吃点亏没什么的。” 黎芷媛一肚子什么“老人不良的话”顿时被眼前这个大流氓气了回去。她只有落荒而逃,才能避免被这个小子活活占便宜给气死。 两人顺利送完了丈母娘,傅北极还信誓旦旦地发誓道:“妈,月底我们就举行婚礼,你可一定得来。” 回应他的,是赵改红甜蜜的笑容,还有黎芷媛在他肩头狠狠的一掐。傅北极正想和老婆亲热一下,却被终于逮到机会的她顶着花瓶罚站。 不敢违抗老婆的傅北极只好一边罚站,一边说道:“哎呀,老婆。你是不知道,那个白玛丽一听说她就是傅氏集团二十年前丢的那个女儿,当场的样子有多好笑。先是不可置信,接着就是满面狂喜。配着她身上那些白绷带,简直就是个可怕的游戏怪物。真的太精彩了。” “捧高点,谁让你放下来了。”捧着个花瓶罚站了半个小时,莫名一肚子委屈的傅北极小盆友终于还是奋起反抗了。 毕竟,压迫越大,斗争的角度就越多。他终于去厨房偷了块猪血抹在自己后脑上,还把剩余的猪血抹在地上。接着倒在那花瓶摔在了地上的位置,自己大声喊道:“哎呦,哎呦。” 听到动静后急忙跑出来,拖鞋都只穿了一只的黎芷媛她急得直跺脚道:“北极,你怎么样。你哪里疼。天哪,怎么这么多血。你等着,我去给你拿药箱。” 傅北极脸上不自觉露出个奸笑,口里撒娇道:“不要药,要亲亲。亲一下就不痛了。” 他本来就生得高大,1米73的黎芷媛在他面前竟然有小鸟依人的感觉。这时候左推右挡,黎芷媛果然没办法顺利给他清洗“伤口。”情急之下,她用力把他的头往自己这边一塞。 前一秒对他道:“你是不是根本就没受伤,不然怎么这么有力气。我都用上洪荒之力了,还挣不开你的怀抱。” 下一秒,精于下厨的黎芷媛就尝到了猪血的味道。她怒道:“你个骗子,居然敢骗我。”她拿起了一个大抱枕再度攻击起了傅北极。 傅北极一边跑,一边解释道:“我这也是活学活用。下午白玛丽那样子,让洪世恒非常心疼。我就跟她学了。”他的解释只换回了飞溅而来的羽毛。黎芷媛下手真狠,那些枕头都似乎有了生命,打得特别准。 黎芷媛这时候突然停了下来,喊道:“哎呦,眼睛疼。” 傅北极急忙过去给她吹眼睛道:“都让你别追了。你那眼睛以前做工的时候受过伤,最怕这个了。” 黎芷媛像个受了伤的小孩子那样道:“那你以后都别让我难过了,好吗?” 傅北极本来嬉皮笑脸地想要回答。他知道老婆是误会了。以为他被解聘了,就什么都做不了了。然而有些特别碍眼的人可以赶走,可有些人生大事却是怎么都阻止不了的。肚子里的翻江倒海终究是让黎芷媛听见了。 她抬头望了望难得不好意思的傅北极。他正闭着眼睛,对着肚子念咒道:“我的宝贝肚子,求你别叫了。你老子我也知道到点该找地方让你排出废物,来个一身轻松。可是小媛她难得对我投怀送抱,所以我······ 第一百三十四章 婚礼前的两对亲家 洪世恒和白玛丽的婚礼举办得十分盛大。各国王室,政界名流都纷纷前来参加。 美色酒店今天全被包了下来。来往的人如果没有祖上十八代的血统证书,就算再有钱,也是不能进来的。白玛丽的妈妈汪小梅和外婆木秀兰早已因为养育傅家大小姐有功,而站在婚礼现场指手画脚。老的说道:“怎么不全用金子装饰。”小的说道:“怎么我女儿的头纱上没有一百克拉的大钻戒。”出言粗俗,行为更是不得体。众人面上因为她们是傅家大小姐的养母和外婆而奉承她们,实际上心里都很瞧不起她们。 趁着上洗手间的时候,木秀兰把汪小梅揽入怀中,悄悄问道:“不会露馅吧。”汪小梅信誓旦旦地保证到:“放心吧,妈。我们买通了那个亲子鉴定的医生,再说,也是傅家先把玛丽当成他们家丢了好多年的大小姐。我们玛丽也是为了老人家不上心,所以才勉为其难地答应扮演这个大小姐。” 汪小梅嘴上客气,实际上早已贪婪地把那天傅三海送来的感谢财物都揣在怀里。有一瞬间,那来送财物的人都好奇,这个女人为什么没变成大胖子。 洪泽和容默雪作为傅氏集团的亲家,今天新郎的父母,他们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将自己淹没。身边不断有人吹捧道:“洪董事长,洪夫人,真是恭喜恭喜。” 洪泽面上装得淡定,眼里却闪烁着喜悦的光芒。他连连道:“哪里哪里,我那犬子有幸被傅氏集团的大小姐看中,这是他的荣耀。” 对面说话的董事正是常年跟洪泽不合,想要把他赶出洪泽集团的大头目。洪泽早就看他不顺眼,今天终于逮到机会狠狠收拾他了。 不得不说,洪泽在吵架这方面,段数还是很高。比起那能动手就绝对不会动口的山寨版贵妇容默雪,岳不群上身的洪泽显然更加清楚,怎样才能气死一众嫉恨者。他左手按了下自己的心头,做出个男版西施捧心的模样来。不得不说,还颇有欺骗人的效果。跟他儿子洪世恒故意吃软饭的样子,还真他妈的有几分相像。 不但容默雪立刻哭天抢地道:“老公啊,你怎么样。”一群马屁精也立刻围住了洪泽嘘寒问暖道:“洪董事长,您没事吧。” 洪泽得意地冲着那个董事一笑,右手则遮住自己的脸,故意装作悲戚地对周围人道:“说起来,我儿子和傅家大小姐傅玛丽也真是不容易。真是历经了千难万险,才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修成了正果” 在场一些人顿时呕吐在肚子里,就连容默雪也有点佩服自己老公的厚颜无耻。明明是他死活看不上当时还是白玛丽的富家大小姐,带着一群打手把她活活打流产,可当那平民小姑娘有了“傅”这个姓氏,他就立刻翻了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这真是去他爷爷的火箭速度,没他奶奶的翻脸精。 不过,在场诸人只是想想“傅氏集团亲家”这六个字,顿时就压下了心头所有的寒意。听着洪泽面上犹如一汪春水般说道:“起初,我自己也还被蒙在骨子里。直到他把要结婚的对象领来,说是要娶她的时候。我当时那个高兴呀,真是骨子里都高兴。虽然她是个贫穷山村里出来的小姑娘。但是肤白貌美大长腿,人也聪明懂事。我一看到她,就觉得她投错了胎,她应该是我的亲生女儿。不过没事,嫁给我儿子之后,她就是我的女儿。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傅家竟然不肯接受我儿子,还逼着玛丽她堕胎,我真是心疼死了。我的孙子呀。” 一直是洪泽心腹兼情人的秘书立刻扑了上去,她抢先一步地把洪泽抱在自己的怀里,对他道:“洪总,没事的。”容默雪则在旁边气得跳脚。今天是她儿子的结婚典礼,这小贱人穿得花枝招展地出来干什么。 洪泽面带桃花地看着这两个女人为了自己快打起来的场面。他心里暗自得意。接连扑了好几层粉,洪泽的气色看起来好了许多。就连那困扰了洪泽许多年的噩梦,让他难以安然入睡,必须要靠安眠药才能有几个小时的睡眠都淡了下去。 当然,洪泽的愧疚只有那么一丢丢。当他在梦里见到自己结拜大哥越泽的时候,他总是会怒吼道:“我没错,是你错。你自己愿意抽,我才卖给你的。你病了自己治,死了自己埋。” 然而,他的身体却始终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就颤抖,以至于后来给他看病的医生都说了。“洪总,如果您再不注意点,就会变成心脏病。到时候,就真的没办法治了。” 那一刻,洪泽突然觉得好害怕。这样的软弱持续了好一段时间,就像是一条盘旋在他心口的毒蛇,朝着他的心不停吐信子。 他花了那么长时间和经历,才让洪泽集团由一个小家庭作坊变成了一个上世大公司。他还有那么多美女没去睡,那么多赌场没有进,怎么就得了这么重的病。最重要的是,自己还有一个除了投胎技术比较强,其他什么事情都比不过外面三流人家出身的儿子。儿子再差劲总是自家的好。他得为洪世恒的前途考虑。有洪泽集团在,自己儿子就算能力不足,也是总经理。 现在有他在,儿子可以大树底下好乘凉。要是哪一天,他死了······ 洪泽不敢去想这个问题。却因为最近让儿子去泡黎芷媛,想不到却有这样的好处。想到自己马上要成为傅氏集团的亲家。洪泽就觉得像是喝了杯凉水。其实之前,他也喝过凉水。不同的是,之前是在大冬天,现在却是在大夏天。 前一段时间,他简直倒霉到了极点。就连喝口凉水似乎都会塞到牙缝里。那些海洛因的交易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被查封了好多。洪泽怎么找人打点他们都不肯通融。 第一百三十五章 傅北极想要出手灭掉情敌,以及两人的亲热 更糟糕的是,早些时候洪泽看这买卖不错,就把集团里的钱都投了进去。所以这次不但损失好大,更是可能因为亏空公款而被关进去。 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洪泽意气风发地看了下34楼。耳朵里不停地,整个新娘休息室用的都是特别低调,仔细看来和普通人结婚没什么区别的样子。实际上却是富贵自在其间。 黎芷媛看着白玛丽。额头上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是她头上带着英女王当时结婚时用过的头纱,如云似雪地那样堆叠在那里,像是天上的明月落入了她的发间。 和她比起来,黎芷媛身上那着一身普通粉红纱裙,就显得有些逊色。然而,黎芷媛实在太过美丽。那么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股特殊的魔力。白玛丽气得不得了,不过看了下自己身上新娘牌子上写的“傅玛丽”三个字,她的怒火顿时就熄灭了。 黎芷媛此时却没空管白玛丽。只因为这个场景太过熟悉,她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前生。她也是如此高兴要嫁给心上人。谁知道,等来的却是一头人面兽心的禽兽。她的手不由得摸上了自己的小腹,却摇摇头苦笑了下。前尘往事都该随风散去,人总该向前看。 白玛丽得意极了,她以为自己这个无所不能的骄傲表妹终于认输了。也是,她如今是傅氏集团的大小姐,是洪泽集团的儿媳妇。她就是天边的月亮,黎芷媛这个星星只配当她的陪衬。 她带着甜蜜的笑容道:“表妹,你怎么了。脸色怎么不太好。” 黎芷媛竟然没有立刻回答,她停了一下,像是梦游一样后才道:“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你现在这里忙,我有点事先走了。” 白玛丽看着黎芷媛身上的伴娘装,连连冷笑道:“有什么了不起,就算你穿得再美,今天也终究是我的配角。我白玛丽,不对,是傅玛丽才是今天这出戏的女主角,” 黎芷媛刚出房门,就被一个熟悉的怀抱给拥入怀里。她害羞地闭上了眼睛,准备承受着来自他的爱意。 可她睁开眼睛时,却只见到了傅北极一双犹如星辰的眼睛,还有那里面如桃花的她。她的面色娇羞,像一朵被雨水滋润过的花朵,舒展开来,莽苍盛放。已经没有了平日里高高在上,冷若冰雪的女神模样。粉嫩嫩的小拳头自动用了打死苍蝇的力气捶在傅北极怀里。听见他故意求饶道:“饶命啊,老婆大人。” 她的心就像是喝蜜那样甜。不知道怎么,黎芷媛反而更加喜欢这样的自己。无数次的梦里,她渴望能出现一个傅北极。对她百依百顺,对她呵护备至。被她打出去一万次,仍旧愿意跑回来一万零一次。就像黎芷媛也从不知道,原来她能这样美。 被爱情滋润的女孩,是世上最美的。她鬼使神差想起了这句话。 可是耳边,竟然真的响起了这句话。她傻乎乎地道:“你怎么知道我想说这句话。” 回应她的,是傅北极的坏笑。黎芷媛顿时气得不得了,而傅北极却将自己的眼睛贴进了她的眼睛,深情无限地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爱你,甚至于超过爱我自己。那样卑微地对待你,渴求你对我一丁点的爱。不,你就算是骗骗我,或者是同情我,给了我一个舒适的笑容,我就会感觉自己像个神仙一样轻飘飘的,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黎芷媛的眼泪不由得就落了下来。她拼命地给自己擦眼泪,可那却越来越多。最后她泣不成声道:“北极,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傻。你的条件这么好,完全可以去外面找个比我强一千倍,一万倍的女人。哪用得着总被我欺负,被我伤害。” 傅北极眼里也有了泪花闪烁,听了黎芷媛的这话后,他眼神无比坚定,语意却故作轻松道:“没办法。世上的女人再美再好,终究不是黎芷媛。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很小。小到只有我和你。别的女人哪怕挪了一个脚跟进来,都会让我喘不过来气。” 他轻轻地用手拨开黎芷媛额上的湿头发道:“其实有好多次,当我被你那无情的语言狠狠伤害时,我都希望自己不要再爱你。可是面对你,我的理智总是维持不了三秒钟。我他妈的宁愿自己不是个大丈夫,说的话是放屁,我都不愿意放弃你。 只要能看到你的脸,看到你开心地笑。我就会恬不知耻地继续追求你。看到你身边有别的男人。哪怕知道那是你非常尊敬的赵导,我也会立刻派人给他新投入的电影投上一个美金,让他高高兴兴地去美国拍片子。这就是我这个小气,无耻,会无道理地吃醋的傅北极,我一身缺点,你还要吗?” 黎芷媛此时脸上的泪水已经干了,她一把将傅北极的头揽入自己怀中道:“要,当然要。像你这种妖孽,出去总是祸害别人。总得我这个女神甘愿牺牲自己来收复你,这样才能保护广大女同胞别受你的害。阿弥陀佛,谢谢上帝。” 两人耳鬓厮磨许久,黎芷媛才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离开。今晚,也是她作为傅北极的妻子,第一次在人前亮相。她要让所以人知道,傅北极的太太是她这个大美女。 脸上带着娇媚的笑容,犹如含着露珠的一朵玫瑰。本来想要见见新娘的洪泽瞬间被迷晕了头。总算他还有分寸,知道自己这驸马爷的身份来之不易,于是他便只是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只是他之后站在黎芷媛刚才短暂停下来和他打招呼的地方,反复地闻着,心里是很满意。 傅北极脸上极其不爽,任凭是谁被觊觎了媳妇,都会有杀人的冲动。何况,这个人还是曾经媳妇的前夫。他眼里闪烁着杀意,暗暗吩咐道:“今天的宴会结束了,就把这个变态扔进太平洋里喂鱼。” 第一百三十六章 傅如海与傅北极:两生花一荣一枯 他那刚二十出头的助理小冯,探头探脑地答应道:“好嘞。” 这时候,傅北极突然感到后背一重。“好弟弟,咱们好久不见。”他心头一冷,抽了好几口气,这才有勇气回眼望去,果然是他的好哥哥傅如海。 此时他穿着一身纯黑色西装,完美地显示出了不错的身材曲线。左手拿着一杯香槟,右手慵懒而又亲密地拍着傅北极的肩膀。别人要是看见了,还以为他们兄弟间感情特别深厚。 当然,这副分外和谐的兄友弟恭的图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傅如海那不算特别高的个头。站在别人面前他或许还算是个不错的清秀美男子,可在足足有189cm,偏偏生得面如桃花却自带英气的傅北极面前,傅如海顿时变成了见了老鹰的小鸡。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傅如海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当然清楚,自己的长相偏柔美,和他的妈妈叶晓柔极其相似。不过他毫不在乎地威严一笑,那双独有的丹凤眼刹那间熠熠生辉。看着那和他妈妈几乎是同款的傅北极牌子的桃花眼。他顿时信心十足。对自己说道:“不管怎样,还是凤姐同款眼眸比较霸气,看着就多了几分领袖者的魅力。 傅北极把他哥哥的小心思尽收眼底,他嘴角露出了微微嘲讽。也不知道是在嘲讽傅如海的做作,还是自己曾经对他的孺慕。 他们相差十岁,儿时的傅北极眼里,哥哥不仅是无敌的存在,而且还是一个特别关照他的人。上树掏鸟蛋,哥哥在底下托着他。下河捞丁丁鱼,哥哥手把手地教他怎么用网。妈妈偏心眼地把所有餐桌上的好菜都放到哥哥碗里的时候,他总会亲自夹个鸡腿放到傅北极的碗里。 他,曾是傅北极心里最爱的亲人。所以,当他给傅北极心上来一刀的时候,他才会感到比爸妈还要重好几倍的痛。 那时候的傅北极不懂,曾经那么爱他的哥哥,怎么就会变成这个样子。后来他慢慢了解道,有一种东西叫做天赋。又或者说叫做王者碾压青铜。时光就像一枚照妖镜,把一个人丑陋的一面完全地曝露了出来。傅北极每一次的考试成绩,每一次参加竞赛后得到的冠军奖杯,都似乎在无声地讽刺着傅如海的无能。 想起傅如海那些暗中耍的小手段,傅北极身体不动声色地退了好几步,努力收敛着自己身上的王者气息。他这个哥哥虽然有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且造成了他那么多年的颠沛流离。 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不是傅如海的错。而且,他的身世也十分可怜。 不过,有些事他愿意遗忘,并不代表他愿意原谅。有些事,有些人,是他永生都无法忘记的。比如说,黎芷媛。也比如说,自己的这位哥哥。当下他便冷淡疏离地道:“傅总,这次来有事吗?” 傅如海有些生气,他明明是一腔热血。而傅北极脸上却明显写着“我很不欢迎你,请离我一百米远。”但大庭广众之下不便发作。于是他故意挤出笑容,如同春风拂杨柳般问道:“弟弟,你这是干嘛。这里大都是咱们傅家的亲朋好友,谁会把你的身份报给计生局。再说了,你可是堂堂傅氏集团总裁,就算有这么点小麻烦,想必也非常容易解决。” 傅北极看着这个满口亲兄热弟,实际上已经用这番言论给自己惹了一堆麻烦的傅如海。当下就准备翻脸,他冷冷道:“也是,我的事谁敢乱写,我就揪下他的脑袋当球踢。”这话说得趾高气昂,话语里满满地都是自信。傅如海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一肚子全是怒火。明明他是光明正大的哥哥,而傅北极只是一个凑巧打不掉的二胎。 二十年前,妈妈说自己生了病,要去乡下养病。回来的时候,手上却带了个可爱的小包子时,他当时是欢喜雀跃的。那个家家都只能生一个孩子的年代,已经十来岁的他,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个弟弟妹妹。 “北极”这是他为弟弟取的名字,意思是希望弟弟可以像是天上的北极星。光彩荣耀,永远占据着天边最高最好的位置。 他那时候是多么希望弟弟可以待在家里一辈子。可是,爸爸妈妈却在弟弟刚刚满月的时候,就把弟弟送走了。他至今都记得弟弟被送走的那个下午,他对着爸爸又踢又打,嘴里不停地嚷着:“弟弟,让弟弟回来,我要弟弟。” 爸爸只能苦笑着劝他道:“如海,爸妈也是没办法。你弟弟留下来,你爸爸的乌纱帽就要搬家了。最近抓计划生育的人盯得很紧。爸爸要是没了工作,你就没玩具可以玩,也没漂亮的新衣服,还不能打游戏。” 当时的傅如海无力反抗父亲,只能大声喊道:“我不管,我不管,你把弟弟接回来,我只要弟弟。我不要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爸爸当时似乎有些好笑,又似乎有些感动地问道:“那你弟弟的奶粉钱和尿布钱怎么办,也是你来挣。” 傅如海昂首挺胸道:“没问题,我已经是大人了。我来挣弟弟的奶粉钱” 他的话虽然没实现,但他却总会在弟弟在家的时候,尽量给予他关心和保护。所以曾经,傅如海是傅北极生命里最大的信仰。 但随着年纪的增长,傅如海与傅北极之间的关系却慢慢地起了微妙的变化。“老天是公平的。”这句话却完美地体现在了傅北极身上。他不仅出色地遗传到了父亲的全部容貌和母亲勾人魂魄的桃花眼。而且竟然还神奇地得到了祖父的精明强干,父亲的圆滑世故,再加上外公的大度雍容,简直是完美无敌的存在。 他虽然刻苦勤劳,即便因此有人会夸他如天上星星般闪烁。然而日月之泽,光照大地,其芒岂是区区星辰可以匹敌。 只要一站在被老天爷特别偏爱而造出的玉人傅北极身边,就会被比成皓月之下,毫无光亮的萤火虫。也包括,他最心爱的她。 第一百三十七章 傅如海的小学鸡表演 傅如海不怪自己的女朋友,真的不怪。却忍不住心里那个可怕的念头。他常常想,是不是傅如海和傅北极,天生就是相克的。不然为什么,有傅北极在的地方,众人的目光,就只会盯着他。 世人,总是容易倾向强者。他这个弟弟傅北极,是个智商超过两百,对任何事都能轻易做到的天才。再配上他那精致到像是被上帝亲吻过的脸蛋,要是哪个女人看不上他,那才是奇怪呢。 他应该为了弟弟的成功,而感到与有荣焉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要连他最爱的女朋友都喜欢上傅北极呢? 他的心里,却逐渐开始对傅北极有了黑色的渴望。以前是希望他成功,希望他摆脱原生家庭的痛苦。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强烈的希望他好,变成了深度的渴望。渴望他失败,渴望他倒霉。甚至于渴望他消失。 这个念头大概是这个时候起的。刚开始那些知道傅家事情内情的人,明里暗里地损他傅如海两句。 什么“傅如海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看似是海,实际上始终不是。” 还有什么“不就比傅北极会投胎,早十来年出生,要不然的话傅家和叶家怎么能把那么聪明能干的傅北极养在外面,让这个长得不好看,也没什么大本事的傅如海当权呢?” 后来,傅北极以20岁的年纪就执掌傅氏集团,在内让一干老臣俯首听话,在外增长了上百倍的利润。福布斯名人榜上他在最前头,照片大得几乎占了整个版面。而他傅如海只是最偏远的角落里,屁股挤了个小地方。 这时候,就连不知道的人提起傅家时,总会夸傅北极这个外面抱来的私生子一脉的孙子特别能干,全然不提傅家其他人的聪明能干。 而“你看,这个傅x穿得人模狗样的,办事怎么总不如傅北极呀。” “长得好看,傅z肚子里没真材实料叫草包,长得美丽又有盖世才华的,叫天之骄子。” 其实这些人也就是为了巴结傅北极,所以才这么说,而且这话也不是专门针对傅如海,它顺便把傅家所有的第三代孙辈都骂了。可是傅如海就是觉得他们实在故意针对他。仿佛全世界都在跟他一个人做对。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说,“你这个没用的窝囊废,快点滚蛋,把傅家名正言顺的嫡长子位子让出来,让你弟弟能顺利地以傅卫东的儿子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些话听得多了,在脑子里过得多了。傅如海内心里对弟弟傅北极的爱也就像是被蚂蚁蛀过的堤坝。再深沉的爱,也经不起这样日复一年的啃食。 而眼前傅北极的笑容似乎正好踩到了他的伤口。傅如海此时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那些曾经十分可恶的声音。 傅北极什么话也没说,可傅如海就是觉得他在向自己示威。他似乎昂首挺胸,得意洋洋地在说:“你有妈妈的偏爱又怎么样。她把全部的爱给了你又怎么样。无论如何,我有老天的偏爱,我又帅又有钱。所以围着你转的女人,不管高的矮的,还是胖的瘦的,最后都会成为我傅北极的迷妹。谁让你没我高,没我有颜值,还没我有本事。” 傅如海一股子莫名火气突然就上了头,他便理所当然地打算责备傅北极两句。反正傅北极也一向只会唯唯诺诺地道歉,傅如海从来没想过,在外人面前凶恶得如同狼一样的弟弟傅北极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他只觉得,这是他傅如海比傅北极更厉害的证明。又或者说,这是他傅北极欠傅如海的。尽管这个理由荒诞不堪,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不能勉强说服。 可好巧不巧地,他眼睛这个时候正好向左转了转,父亲母亲相携而来的身影尽数落在他眼底。 傅如海当下便灵机一动,有个更好的主意在脑子里成型。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放下了香槟,接着亲热地拉住傅北极的手,对他看似温柔实则讽刺地说道:“爸妈好久没见你了,有一点点想念。听说你前段时间结婚了,是那个李麒誉的曾孙女。 真是可怜呐,为了爷爷的家产,你娶了个村姑。” 傅如海故意加重了最后两个字,眼里似笑非笑,全是讽刺。可偏偏面上还摆出一副慈爱哥哥的模样,看着真让人作呕。 当然,傅北极一瞬间呆呆,根本不想是平日里能够举一反十,任何人都操控不了的桀骜模样,就更是让傅如海满意。于是他便说得更加畅快。“妈妈一听说你娶了李麒誉的曾孙女黎芷媛后,竟然在家里躺了好几天。 我劝了她好久,说什么你对那个什么土包子黎芳鸿的女儿黎芷媛,那不过是一时兴起,不是什么真心真意。她这才好了些,恹恹地喝了几口粥,还是不肯出房间。所以她到底也没来参加你的婚礼,让你难过了吧。不过弟弟,你这么善解人意,一定能理解妈妈的心意吧。 所以,我代表咱妈参加了你的婚礼,只是露了下面就赶紧走了这种事,你也一定要理解呀。这一边是咱妈,一边是你。你总不能把你哥给拆成两个人吧。 还有你也清楚,哥是个很善良很疼你的人,不通知家里的亲戚朋友来,甚至阻止他们来,也是为了你好。丢脸怕啥,就怕咱家的亲朋好友知道,你娶这样的女人丢光了爸妈的脸。 不过这些日子,我听你周围的人说,你好像是对你那老婆很是上心。每天嘴里最常念叨的,就是给你那老婆买好吃好喝好穿。而且,今天爷爷要嫁私生孙女这么大的场子,你竟然还要带她当众出席。我看你对她用心至此。干脆不如等这场婚礼结束,你把你那土包子老婆叫到咱家里来,我给你说两句好话,相信咱妈会看在我的面子上,让你们俩进门。” 他哪知道。傅北极那一瞬间的呆傻,是因为他想到了黎芷媛,所以他整个人都变成了甜甜的,粉红的小学鸡。 第一百三十八章 傅如海与傅北极的对峙 这两兄弟。一个是真正的小学鸡,一个是因为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小学鸡,果然是同父同母生的一对亲兄弟。 不同的是,傅北极很快就醒悟过来了。对于哥哥那冷嘲热讽的实际意图,他苦笑了下,随即便如同指间清风般放过,丝毫不在意。 只有你在意一个人,他对你的指责,才会让你痛不欲生。他早已对自己所谓的家人心寒了,当然不会为他们的事情而感到痛心。 当然,他也不会像前世那样,对着傅如海释放出的一点点温暖就感动到流泪。因为那个曾经对他爱如至宝的哥哥,早已在岁月的侵蚀中变得面目全非。 如今再在他面前的,是傅卫东唯一的儿子,傅家的长子嫡孙。 此时的所谓劝慰,在傅北极看到父母亲的身影后,也只落得一个好笑。 却不知道是在笑自己,还是在笑哥哥。 这是傅如海施舍路边的一条流浪狗,而困于亲情怎么都不容易得到的自己,彼时竟然将他吃不了的残羹剩饭当成了美味佳肴。 傅北极手指不知不觉间捏成了拳头。他心里也有恨意在缓慢凝聚,而嘴上却丝毫不露。只因为他那个该死的嘴上没把门的哥哥,这时候歪打正着地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此时的傅北极人还在这里,心却早已飞到了黎芷媛那里。他不由自主地想道:“是啊,可以娶到芷媛,真是我这辈子最最幸运的事情。天知道我有多爱她,那简直是像是发了疯,着了魔一样的喜欢。 在心里默默地爱了她两辈子,而后又追得鞋都掉了,踩了一脚的荆棘,这才能抱得美人归,这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这世上,只可能为了她,我愿意将自己变成狠厉的一匹狼。同样地,也只可能为了她,我也愿意收起自己所有的刺,变成一个没有刺的刺猬。” 傅北极一脸的似水柔情被傅如海尽收眼底,他却脑回路清奇地,自以为聪明地以为傅北极认怂了。他先是愣住了,虽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涨满了她的胸口。 毕竟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把傅北极说到还不了嘴。以往,他虽然不反驳,却总会找些其他话题来岔开他的思路。这样,等他想再指责傅北极的时候,却发现要不就是场合不对,他得保持谦谦君子的模样。要不就是过了时间,他得赶紧上班去。难得有这种机会,他干脆就像个喇叭似地,把肚子里所有关于黎芷媛和傅北极的话都说了出来。 然而他越说,傅北极的眉眼就越见温和。往常凌厉如剑的眼神似乎被柔和的春风一浸,只剩一抹暖意融融。 他间或抬起眼皮来,看了下明显趾高气扬的哥哥傅如海。傅北极竟然控制不住地笑了下,他这哥哥也的确是个奇葩。智商是个好东西,可惜它却没有爱上过他哥哥。 因为下一秒,他看傅北极实在没骂不还口,就饿觉得骂他实在没意思。眼看爸妈就要过来了,兄弟间太过诡异也不好。沉重的环境,要不然会让人灭亡,要不然就会刺激人的智慧。 傅如海竟然开始说起了黎芷媛的种种坏话。他说的每一句,就像在傅北极心里狠狠扎上一刀。痛得他的呼吸快要颤抖了,撕裂了他的理智。让他恨不得下一刻就把他的哥哥傅如海揍成肉饼。 又或者说,说出那个让他痛苦了一辈子,却为了母亲死活没说出口的秘密,让他哥哥来承受这一切。这样,他就会没办法开口继续说黎芷媛的坏话。这个念头在傅北极心里不停打转,几乎就要成真了。 只因为傅北极可以容许别人说他自己不好,却绝不允许别人说黎芷媛半个“不”字。在傅北极的心里,一直都是爱黎芷媛胜过世上所有的一切。 本来已经打算平静看戏的心情被打碎,傅北极心里积聚的怒火逐渐上升。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染过血的宝剑,永远比放在剑鞘里连灰都不敢拉上的剑要锋利。傅如海与傅北极,便是这样的典型对比。 傅北极久居上位,统帅着一大批人,早已积威于内外。只是皱了下眉头,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威压缓缓释放在空气中。 更何况,傅北极本来就不是一个书香锦绣里长大的,不是人间疾苦的贵公子傅如海。前后两世为人,他都是在一众亲戚的踢皮球,冷眼旁观的情况下长大。而他前世又曾经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商场里混过的老油条。是刀山血海里打滚出来的功名,他的气势委实惊人得很。 就算前生商战上的记忆已经没有了,但那曾经五十余年的商战场上,磨炼出的金戈铁马之气怎么会随便消失。 只见傅北极眼底逐渐凝聚起了一大片冰意。绵延得无边无际,让人感到没有尽头的黑暗和寒冷。就算盛夏,那也可以冻死一只野熊。 傅如海的声音不知道怎么了,变得越来越低,甚至最后他的头也彻底埋了下去,不敢抬头与傅北极对望。 一向习惯了人生一帆风顺,从来没遭遇过任何困难所以就总是得意洋洋的傅如海,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觉得今天这场景明显画风不对。为什么傅北极没向自己求饶,也没向自己表示道歉。害得自己都没机会及时跟他说:“没事,弟弟。哥哥原谅你。” 可是等了大半天,黄花菜都凉了。却不但没等来傅北极的服软,只等来了他眼底的寒意森森。他想开口说两句话来缓和气氛。却发现自己的声音早在这个过程中,地被傅北极的寒意冻住。他想反抗,却发现自己早已没有了说“不”的勇气。浑身瑟瑟,看起来倒是颇有几分病柳扶风,弱不胜衣的西施捧心的模样。 只可惜,他脸上佯装的坚强让他本来秀美精致的五官看起来有些扭曲,像是一只断了翅膀的百灵鸟,它却在拼命地啄着那些想要帮助它的人。这种情形,实在让人对他心疼不起来。 第一百三十九章 傅如海爱黎芷媛 平日里,别说谁敢在傅如海面前说这种话,光是对方稍微对他有些不好的态度,都早就被他砍成了渣渣。可是此时他的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了起来,捏着的拳头只能握紧又松开。 眼看着妈妈就要朝着自己来了。傅如海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他放飞了自己的自我,让自己的内心来撕心裂肺地大喊一声:“妈妈,北极欺负我。”接着就扑入了妈妈的怀里痛哭起来。这个演技之精湛,堪比奥斯卡影帝。当然了,这场面之轰动,当真可以说是举世无双,活生生在洪世恒和白玛丽的婚礼上,开了第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 而他如果真的这么干了,一定会成为明天这个帝都的最大笑柄。 傅北极看着无端笑得贱兮兮的哥哥,他这下子倒是真的愣住了。老半天后他才开口问道:“傅如海先生,你是怎么了。” 傅如海回头望去,却只见妈妈在远处和一个似乎认识了很久的阿姨聊天。没有妈妈在身边,傅如海乖宝宝明显斗不过傅北极坏宝宝。 不知怎的,他有些害怕今天的弟弟。虽然早知道他从刀山血海里捞出了一大笔家当,但却从来没见他在自己面前爆发过。在傅如海的印象里,傅北极总是低着头,向自己恳求道:“哥哥,你跟妈妈说一句,让我在家里多待两天。” 而曾经听说过的一些事开始在傅如海脑子里复苏。他这个弟弟,曾经单挑了美国十大黑帮的大佬,并且让他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傅家明里暗里有一些不服气他当傅氏集团总经理的人,站在他的门口挑战他,最后却只剩下“顺傅北极而生,逆傅北极而亡。” 本来他还不信,觉得那都是些势利眼们为了巴结傅北极而乱编的。直到今天亲眼见到他的杀气,却是头一次。傅如海觉得傅北极好陌生。又可怕又冰冷,完全不像平日里虽然日渐沉默寡言,对着他这个大哥却有起码尊重的样子。 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见过日本动漫里,彻底爆发后的超级赛亚人孙悟空。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都有一万的怒气值。 他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做。退下,太丢人了。不退,又明显不是对手。其实他真的该感谢那个农村土包子小冯。 刚刚傅如海像是拉不出便便的时候,小冯焦急的声音却从他耳边传来为他解了围。“傅总,老爷子喊您有急事,咱们快走吧。”傅如海很想喘好大一口气,他硬是把它们全都吃进了肚子里。冒着涨肚的危险,他勉强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对傅北极说道:“北极,爷爷有事,你就先去吧。” 看着傅北极扬了扬手,做出的让自己闪开一条路的动作。 傅如海心里有几千几万个不服气,却只能乖乖让出一条路。看着傅北极扬长而去。咬碎一口黄牙却只能和着血泪往下吞。 傅如海自己没发觉,他举着香槟的左手却有些摇晃。右手连忙握住左手,一不小心却把自己的手机掉在了地上。价值8999的最新款苹果ipad顿时成了个真正四分五裂的苹果。 傅如海顿时心疼地哇哇大叫,倒不是为了那小一万块钱。而是那手机荧幕上黎芷媛那张最新出炉的,古装剧剧照。在刚刚那不可抗力的用力下,已经变成了传说中的一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baba。 而那本来如水胜月,似云仿荼的美人。原本她一袭白衣,身依翠竹。面湖而坐,发丝清扬中根本看不清楚她的真实色相。却已经让人感觉这是美人如花隔云端。韶华璀璨,容颜绝世。真正当得起倾国倾城这四个字。 此等美人根本不需要金玉珠钗,那些反而会拖累了她。头上只有一根梨花白发带,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发饰。此情此景,当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面前的是一汪秋水,她眼中又何尝不是。那狭长的丹凤眼美得惊心动魄,却媚而不浮,妖艳中却自带清丽。她只是静静地看着远方,眼中似乎有千言万语。那是对自己久久不归的情郎暗含的想念,怨恨,爱意还有离愁。 这万般纯静包裹着的风情,似乎透过荧屏传了过来。傅如海自认为自己不算是个好色的男人。却在看她的第一眼,就莫名其妙地迷上了黎芷媛。他发现自己似乎是发痴了。不管何时何地,他都总是似乎只要看她一眼,就能忘却世间所有的烦恼。传闻中能够倾国倾城的美女西施,最喜欢用春光乍泄来博人眼球的普通女星重点部位,又怎及这黎芷媛静立的一个身影。 傅如海平日里也算得上是个见惯了各色美女的权贵公子哥,可在见到黎芷媛这剧照的第一眼,他就沦陷了。平日里,傅如海一直都是把关于黎芷媛的各种东西当成宝贝。 甚至不惜为了它,生平第一次和妈妈顶嘴。 “妈,你干什么。为什么登了我的空间后,把我最爱的明星照片给删掉。” “我把这照片删了,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咱家好。你给我发誓,一辈子都不许和这个叫什么明宸的小明星见面。不许想她,更不许念她。” 妈妈刺耳的声音还有扭曲的面容现在想起来还让他觉得害怕。在他的印象里,母亲一直是一个温柔到连重话都不会说的女人。当初对着弟弟傅北极,也总是用糯糯的声音劝说他离开家。所以对着傅北极不孝顺妈妈,不听妈妈说话的事情,他也觉得特别生气。为了补偿妈妈,他就一直当一枚听妈妈话的好宝宝。不过这次不同,黎芷媛实在生得太美丽,她的笑容太具有诱惑。似乎是染了冰雪的牡丹。艳到了极处,也明到了重点。 最重要的是,似乎冥冥中有一股牵引力,让傅如海对黎芷媛欲罢不能。比起其他那些他上了手后两三夜就丢在脑后的小模特网红,她似乎就是他的命运,是他的女神,是他的主宰。 他,竟然无法不爱她。而且是发了疯似地爱她。 第一百四十章 黎芷媛爸爸和傅北极妈妈的那些令人难忘往事1 这是傅如海生平第一次嘴上答应妈妈,实际上却依旧我行我素。原来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让人变得疯狂,变得如痴如醉,甚至变得不像他自己。 傅如海总是一次次地偷偷把黎芷媛的照片洗出来,接着在妈妈歇斯底里的声音中,把黎芷媛的照片撕裂。 看着那粉碎得如同雪花一样的照片和海报,傅如海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撕裂了。 也是平生第一次,他一把推开了妈妈,用手护着有黎芷媛照片的手机,对着妈妈怒喊道:“够了没啊。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东西你都要干涉。穿什么衣服,上什么学校,和什么同学交朋友。现在,连我喜欢什么女生你都要管吗?好,我告诉你。我就是喜欢这个影视明星明宸。不,应该说我爱她,比爱这世上所有人,所有事,甚至是你这个妈妈都更加喜欢,更加爱。你有本事今天就打死我,否则我绝对不会放弃追求明宸。” 话音刚落,一个响亮的耳光就重重打在了傅如海的脸上。他被打蒙了,不可置信地问妈妈道:“你打我,你居然打我。这三十多年来你从来没碰过我一根指头,现在竟然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而打我。” 心里不知道怎么了,一股倔强劲上升。傅如海遂口不择言道:“既然你一定要管我,连我爱谁这种事都要管。那你当初干嘛要生我,你干脆生个傀儡出来不是更好。你想要他上前就上前,想要他退后就退后。你为什么要生我。” 妈妈叶晓柔当时是什么表情呢?她像是被雷劈过了,瘫倒在地上,老半天都起不来。她的一双勾人魂魄的桃花眼,此刻充满了绝望,全然没有平日里的神采飞扬。平日里因为保养甚好而不见什么的鱼尾纹和几根白头发这时候都出现了。 她似乎一瞬间被人抽走了所有魂魄,嘴里不停地念叨道:“冤孽,这真是冤孽。” 傅如海这才有些害怕,他小心翼翼地放下了手机,先是看了下手机屏幕上黎芷媛的照片没有被删掉,而后才走过去摇了摇妈妈的手,求着妈妈:“妈妈,我错了。以后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再也不跟你顶嘴了。” 一遍又一遍,他似乎成了没有灵魂的木偶。只除了偶尔瞟几眼手机,他再没有其他动作。也幸亏叶晓柔这时候成了半个没脑子的笨蛋,否则她一定会难过死,害怕死。因为一直以来,她最害怕的事情成了真的。 天,难道你真的有报应吗?她的思绪回到了三十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没有月亮,连星星都很少。可再黑的夜晚,也抵不住一对年轻人放肆的激情。简陋到只有几根稻草的小茅屋,也抵挡不住两个相爱的人。 云收雨散后,看着身旁的恋人,脸色绯红的叶晓柔真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好的人。她爱的人,正好也在爱着她。这不就是最好的事情。平日里在知青点里,他们就是众人都看好的一对。她干活的时候,他总会在不远的地方唱山歌,而他下河的时候,她总会帮他擦汗。两人或是相视一笑,或是像是做贼似地偷偷签下手。所有的话语都早已在不言中。那时候,叶晓柔年方十八,正是好青春。她又长得美,是远近闻名的一朵花。虽然因为家里的原因,没人敢在明面上多跟她接近。但在私底下,如果她肯对着一个男人笑一下,让他立马去死都无所谓。而黎芳鸿是刚满二十的少年。唇红齿白,面如冠玉,像是画里的仙人一样。他干活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会因为能得到离他特别近的位置而眼红得打起来。 在那个年代,两人应该算得上是典型的小鲜肉和小鲜花。用今天的话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惜,那个年代,却把该有的爱情当做洪水猛兽。那时候的知青们一旦有了关系,生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回城了。所以他们才只好偷偷摸摸地来往。 小山坡上,小河里,到处都留下来他们爱的痕迹。 她爱他,而他也爱她。当时青春正好,身边又有心爱的人陪伴。只觉得,就是一辈子待在那个穷山沟里,也是值得的。 毕竟,当时叶晓柔的爸爸被打成了反派,一家人都在牛棚里关着。就算要回城,也绝对轮不上她这个出身黑五类的人。 可没想到,黎芳鸿竟然会把好不容易社里推荐的上清北大学的名额给了她。 还记得拿到那张上大学的通知书时,她先是愣住了,随后不可置信地扑到了黎芳鸿怀里痛哭流涕的模样。 不管过了多少年,叶晓柔永远也忘不了当时黎芳鸿的样子。 “晓柔,只要你能好,我什么都愿意放弃。”而后黎芳鸿被他爸爸用大棍子打出了家门。可他仍旧把叶晓柔递过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还了过来,强硬地对着她说:“没事,晓柔,我还有下一回机会,先把你送出去要紧。”她能说什么呢,只能在黎芳鸿的肩膀上默默哭泣,嘴上还不停地念道:“傻瓜,你这个傻瓜。你爸倾家荡产才给你弄来的名额,你怎么就给了我。” 任凭她怎么打,黎芳鸿始终不还手。乡下的日子是那么难熬,可那个晚上她觉得是那么美妙。无论以后的人生如何,那天的放纵,叶晓柔永不后悔。包括后来两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傅如海,她也觉得是自己人生中最珍惜的宝贝。 而和黎芳鸿情意绵绵,巫山云雨的那一晚说的话,她那时候躺在黎芳鸿里发过的誓,至今想来,似乎还在耳边。 “芳鸿,谢谢你把回城的机会让给了我。你放心,我先回城读大学,等再过几年,你回来的时候咱们就结婚。” 黎芳鸿的声音如雾一样轻柔,也似云那般虚无缥缈。他不愿意心爱的女人看轻他,但爱情却会让一个本来特别骄傲的人变得患得患失。 让他低到尘埃里,再从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你是一只美丽蝴蝶,我真怕你会飞离我的身边 “我心爱的小宝宝,你这么美丽高贵,又这么漂亮热情,像是一只七彩斑斓的蝴蝶。等你回到城里,一定会有不少人围着你转。到时候,你真的还能守住你的心吗?” 这话说给刚刚以身相许,满心满眼都是黎芳鸿的叶晓柔听。简直就像是在一锅滚烫的热油里。倒进了一桶开水。 她当时特别生气,气得身子都发抖了。黎芳鸿看着叶晓柔这样,他忙用力地把她揽尽怀里,求饶似地对她说道:“对不起晓柔,我错了。我不该这么胡说八道,要不你打我,或者骂我,可就千万别这么折磨自己,我看了心疼。” 说着,他真的就举起叶晓柔那比白玉还美的手臂,在自己的脸上“咣咣”地打了起来。清脆的耳光声在夜里听着特别地响亮。 叶晓柔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地向天发誓道:“你真是该打,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放心,如果我会对你变心,就让我死了。” 她说得斩钉截铁,吓得黎芳鸿连忙捂住她的嘴,不让她继续胡说八道。而叶晓柔委委屈屈地转过身子道:“你下次要是再敢这么胡说八道,我再也不理你了。” 自古以来,梨花带雨的美人最是惹人怜惜。黎芳鸿没有回答,只用清凉如春雨的吻结束了两人之间的谈话。 第二天,送她上大学的时候,两人离别时都是依依不舍。靠在黎芳鸿肩头上的叶晓柔轻轻地对黎芳鸿说道:“芳鸿,你一定要快点回城,我们好快点结婚。” 黎芳鸿亲密地点了下她的额头,从怀里掏出个薄薄的信封,小心翼翼地对她嘱咐道:“我暂时不上大学了。村里有小学,村长亲自来邀请我去教学。我实在是拗不过就答应了。这是我预支的两个月工资,你先拿着。以后每个月十号,我会去看你,再把钱带给你。” 叶晓柔看着满眼关心的黎芳鸿,她的眼泪又流了出来。“他是骗她的。他一定是为了她能够安心地上大学,而主动去揽下了村里面那个又破又旧的小学教学工作。” 黎芳鸿用力地给她擦了下眼泪,他自己也控制不住地掉下了眼泪。 车子要发动了,黎芳鸿催促道:“快点上车吧,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 望着远去的黎芳鸿身影,叶晓柔发誓,她一定不会辜负黎芳鸿。 可她又有什么法子。爱情哪里分时间空间和对错,它是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也是世上最不堪一击的东西。它汹涌澎湃地把叶晓柔席卷,让她完全抵御不了彼时傅卫东的诱惑。 那时候,她只是个穷学生。虽然有黎芳鸿寄给她的钱,可她依旧穷到连五毛钱的菜都吃不起,顿顿只能吃白馒头就凉水。 冬天吃的虽然冷得像冰,害得她之后得喝两大碗热水,可毕竟不坏。只是每个月来例假的时候,她得狠狠心买点热汤热饭,那以后的几天她就一天只吃一顿饭。而夏天的馒头经常馊到苍蝇馋地在上面铸了窝。那嗡嗡的声音,是她一生的噩梦。 所以一大碗皮光水滑,卖相甚好到让她做梦都想的红烧肉,就成了她的梦。她那时候甚至偷偷发誓。谁可以请她去吃一碗红烧肉,她就愿意嫁给他。 这么想着,黎芳鸿的身影逐渐在她面前浮现。叶晓柔摇了摇头,心里暗自怪自己道:“你真是的,怎么可以还想着嫁给别人。芳鸿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能辜负他。” 然而,那个带她去各种高级舞厅,吃外国料理的傅卫东,让她的梦成了现实。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知道,傅卫东是美国着名华商傅三海的亲生儿子。嫁给他,代表她可以摆脱右派女儿的身份。代表她可以重新过上荣华富贵,人上人的日子。 看着一身西装西裤,还戴着礼帽围巾的傅卫东,他简直活脱脱像是《上海滩》里走出来的许文强,他戴着一副黑色墨镜,在一辆火红色的跑车上,用极绅士的话语吻着车下叶晓柔的手背,还对她求道:“冯程程小姐,可以跟我共进晚餐吗?” 周围人或是艳羡,或是妒忌,或是责怪,或是怨毒的眼神让叶晓柔轻飘飘了。本来想要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了。她像是做梦一样跟着他走,让他微凉的手指蔓延了她的整个身躯。再让他滚烫的呼吸温暖了她冰凉了许久的手,还有心。 再之后,他会亲自送她回来。告诉她,明天再来接她吃饭。本来就是绝顶美人胚子的叶晓柔,珍珠翡翠一上头,绫罗绸缎包裹身,她顿时成了香港电视剧里的千金大小姐。 她从没有想过,照着镜子,她可以美到那种程度。“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此诗来形容此时的叶晓柔,真是再合适不过。也是,以前在乡下,她虽然青春年少。可因为父母的原因,总是皱着眉头。虽然说病西施也很惹人怜惜,可她却觉得,此刻眼里放着光的她,比起之前任何时候都美。甚至于,比跟黎芳鸿在一起的时候也美。 想到黎芳鸿,她一汪秋水般的眼睛沁出了湿气。她在难过,如带雨梨花,镜中的美人满眼哀伤似黛玉落泪。这相互辉映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 叶晓柔不由自主地想着:“瞧你,生得多美,怎么能不找个又帅又有钱的男人。黎芳鸿除了那张脸,他还有什么。他给你的东西全部加起来,也不如傅卫东送你的一件衣服。” 说着,她便珍惜地抚摸着这些东西。双手摸过那比泉水还柔的衣服,她脸上的泪水瞬间便被衣服收纳了。就像是黎芳鸿曾为她擦拭过眼泪的手。上面因为干满了农活,而满是老茧和伤口。 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脑海里却又出现了那句话。“你是一只美丽的蝴蝶,真怕你会飞离我的怀抱,再也不回来。叶晓柔摇了摇头,全心全意地将思维投入到另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孔上。 第一百四十二章 骄阳对明月: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那是受过磨难后,而越加挺拔的一个人。像是撑过寒冬的青松,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搏击冰雪的毅力。所以他不像是大学里其他军干部子弟那样,浑身上下都是富贵病。也不像是那些土大款们,全身充斥着铜臭味。 比起芝兰玉树般的黎芳鸿,他竟毫不逊色。犹如骄阳对明月,前者骄傲烈烈,后者柔和如水。正像是春兰秋菊,各有千秋。 而这时候的叶晓柔已经从同学们的口中,陆陆续续得知了一些傅卫东的身世。 说来,他也算是美男多坎坷,英雄出磨难。傅卫东他,虽然有一个全世界最有名的爸爸,早年却如同私生子一样长大。不,应该说是遗腹子。 傅卫东还在他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他爸爸傅三海就逃到了台湾。随后他妈妈就改了嫁,他是顶着一个巨大的黑帽子在继父家长大。一个没爹的孩子。那自然是吃一碗饭,喝两口水,都得看别人的脸色。 他的成长过程中。那真是谁想踩他两脚,就可以踩他两脚。而就算成绩再好,年年考得全班第一。到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上大学的高考成绩被人顶了,满腔愤慨地在村里种地。还得时不时地替母亲家的亲戚当免费劳力,来换几口残羹冷炙。 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爱捉弄人。它总在人最不经意的时候,给人一个转机。 原来傅如海一直都没忘记过傅卫东母子。他后来又去了美国。靠着自己的努力奋斗成了华人首富。而是想尽办法地找寻妻子和儿子。终于,在改嫁后奄奄一息的妻子身边,父子俩来了个世纪大会面。 那之后,为了弥补儿子。傅三海大笔一挥地给了傅卫东好几间大公司。豪车,珠宝更是随便儿子挑。 比如说现在,叶晓柔吃着一块黑巧克力。感受着唇里面由苦涩变成甜蜜。这仿佛昭示着,她从此以后一帆风顺的人生。 毕竟,现在只有市长级别的人物,才能吃到这正宗美国出产的高级巧克力。小时候,爸爸还是高干的时候,她曾经伏在他的肩头撒娇。 那时,她嫌弃地把这种黑巧克力扔在地上。嘴里大喊道:“人家不要吃这个,它是苦的。人家要吃甜甜的牛奶巧克力。” 那时候,妈妈气得要揍她。这可是十分稀罕的东西,别的人家连见都见不到,她却这么糟蹋。 爸爸则一把把她搂了过来,小声地哄着她道:“小柔乖,小柔不哭。看爸爸给你变魔术。”说着,他的手往兜里一掏,竟然真的变成了牛奶巧克力。还有各式各样的糖果,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之余,叶晓柔狠狠地奖励了爸爸几个吻。她甜甜地笑了,那时候的笑容是包了好几斤的蜂蜜。 再后来,像是噩梦一样的灾难开始了。它像一场狂风暴雨,把叶晓柔这朵温室里娇嫩的鲜花打入了地狱。 爸爸妈妈先是被抓进了监狱,哥哥们也都经常被毒打。她被迫脱下了心爱的公主裙,剪掉了像是云一样的大辫子。穿上了宽大不合身还散发着阵阵恶臭的衣服,在乡村的土地里默默地当着想要改进思想的资产阶级小青年。 烟熏了眼睛,刀切了手指。这些她都不怕,只是偶尔干着活的时候,她会小声地唱着《天鹅湖》的音符。似乎这么做,她就还是那个金色宫殿里的小公主,从来没过过这种乱七八糟的日子。而她会被黎芳鸿吸引,也正是在一个她低声吟唱的夜晚。她的歌声吸引来了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清秀文弱的他打跑了那些二流子,可身上却也挂了不重的彩。她自然是感谢他的。偷偷去河里,捞了几条公家的鱼。她却看到额头上包着厚厚一层白绷带的黎芳鸿,对着她微微一笑,接着像是做贼一样,压低了声音悄悄道:“你的《天鹅湖》唱错了一个地方。那里本来应该是唱得高音,而你用了低音。” 他好看的手指模仿着指挥棒,一上一下地帮她矫正着音符。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有点不对劲。有点甜,有点想笑,就像是被眼前的手指挠得整颗心都是痒痒的。 想笑就笑吧,她欢快地笑了起来。比山里叮咚的小溪声还要悦耳。黎芳鸿的个性是先礼后兵,豪华说完了,他正打算绷着脸,好好地数落一下眼前这个快要连衣服都撑不起的小姑娘。谁让她那么爱美的。晚上出去还不把脸涂黑点。还有,她竟然敢偷公家的鱼。这要是被人发现了,非得在公社人保组里待个三年五年,一辈子都别想回城。 可这个时候,叶晓柔竟然对着他笑了。村里那么多知青,人人都是十七八岁爱唱爱跳的少年。只有她,即便是笑起来,似乎也是在苦海里泡过。眼里的忧伤挥之不去,让人看了无端跟着难过。 而现在,黎芳鸿才知道,原来叶晓柔真心笑起来是那么好看,眉眼具笑,仿佛是像是一抹悄然开放的丁香花,绝望中仍然不忘怒放的忧郁之花。让人由不得想要去怜惜她,保护她。甚至于想要看到她毫无芥蒂的纯真笑容,会是什么样子。 几年之后,黎芳鸿终于见到了那种笑容。当时的她,身披白色婚纱,像是童话世界里的公主。由她风霜满面,却依旧不改雄风的父亲牵着,递给了另一个男人。 那一刻,黎芳鸿的脸上竟然在笑。眼泪滑过脸庞,他却依旧勉强自己笑出来。因为如果不这样,他担心自己下一刻就会心痛而死。 所有的人都说他们是天生一对。只有他那饱经世故的老父亲总是对他说:“芳鸿。你以为我反对你们在一起是因为她是资本家的女儿,还有你为了她放弃了我拼尽全力给你换来的上大学资格。都不是,这个女孩子太美太妖,她不是你为她付出一切就能留得住的。她是个魔鬼,需要有人用昂贵的东西来为她补充营养,所以她才能维持住天使的外型。” 第一百四十三章 终究爱情敌不过现世 当时的黎芳鸿是怎么说的呢?许多年后,已经被酒精和尼古丁摧残得不像人样的黎芳鸿想起了当时的自己,不知是该庆幸自己当时的勇敢无畏,还是嘲笑着自己彼时的愚蠢无知。 少年大都意气风发,认为事实无不可行。他完全不把爸爸的话当成一回事。更不相信,和自己发誓要永远厮守在一起的叶晓柔会抛弃他。 他甚至于轻蔑地对爸爸说道:“爸爸,你说的绝对不会实现。我爱晓柔,晓柔也爱我。等她上完了大学,我也会去上。到时候我们就结婚,我们会生一堆可爱的孩子,幸福美满地度过这一生。” 他爸爸重重地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儿子是陷进去了。也是,人年轻的时候,谁没有一时热血上头,为爱拼命。黎芳鸿飞蛾扑火似地将自己的一切都撘进去,只希望叶晓柔可以好。 他这个做爸爸的可以说什么呢?他已经看到了黎芳鸿的未来。被爱情之火烧得体无完肤后,再被现实磨光了爱的勇气,他需要做的,只是等待。只待岁月给自己这傻儿子沉重一击。这样他才能认清现实,好好过接下来的日子。 然而,他爸爸没想到的是。这件事会毁掉儿子的一生,还间接影响了孙女黎芷媛的爱情和人生。他更没想到,几十年后,他最爱的孙女黎芷媛会和叶晓柔的儿子傅北极有那么深刻的爱恨情仇。 也许是老天故意安排的。他要让叶晓柔欠黎芳鸿的,千倍百倍的从她儿子身上讨回来。 这人生之精彩,真是没有任何一只生花妙笔可以熊蓉出来。 而彼时的黎芳鸿,自信当然是来自于那一天。他生得眉目如画,一双丹凤眼甚为迷人。那时笑了后,他的手又朝着叶晓柔的方向伸去。可以说,世上没有任何女孩子可以抵挡这一倾国倾城的笑。 可等了许久,他的心都有些忐忑了。他才见到叶晓柔低着头红着脸,红霞朝着她的耳畔蔓延,几乎让她整个人成了一只熟透了的鲜桃。桃花眼中似乎有秋水流淌,让他不由得看得呆了。手又一次自然地握上了叶晓柔的手,这次他用了些力气。将这缠绕得分不开的十指放在胸口,又将她的头放在他的肩膀上,让她再也不能离开。 怀里是温香软玉,他脑海里无端出来了这首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几千年前的古人和他们是一样的。古人们也会因为身旁有心爱之人在侧,而衷心地向老天乞求。 “上天,请你保佑我们能一直在一起。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而天,我向你发誓。一直到我白发苍苍,发落齿摇,我仍旧会爱她如初,并且为可以有她在我身边而感到无比欢悦。” 之后两人两情相许,生死不辜负的爱情更是像是戏本子里唱的一样。那个年代,如果女人愿意把身子给另一个男人。那就表示她将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了他。 这段属于少年时的叶晓柔和黎芳鸿的爱情,美好得比烟花更绚烂。可也像是烟花一样。刹那的热闹后,最终会化为一地沉寂,什么都不留下。 黎芳鸿的工资很有限,除了自己和爸爸的生活必需品之外,他还得承担叶晓柔的学费生活费。 他也很想带女友去吃牛排。那不仅仅是干净卫生,还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穿着昂贵得体的衣服,在环境优雅,还有小提琴演奏手在那里表演的西餐厅用餐。享受着玻璃窗外众人各式各样的目光,这本身,就是一场精神上最大的狗粮。可黎芳鸿终究只能在梦里才能实现这一点。平日里,他只能带着她去苍蝇乱飞,污水横流的不知名小饭馆。两人点上一盘油炸花生米,你一口我一口地小心翼翼地吞咽着。 这样没有钱的日子,很难过。但叶晓柔坚持下来了。她知道,自己不单单已经是黎芳鸿的人了。她还欠了黎芳鸿的。是黎芳鸿在他爸爸用全家家当,甚至是卖血得来的钱。换来的那张大学录取书上填了她的名字,所以她才能在梦里出现的大学里念书。那么,她只能用自己的下半生,来报答他的大恩大德。 可是,傅卫东出现了。英俊潇洒,多金温柔的他,像是传闻中的罂粟花。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就让她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更别说,眼前这些昂贵的礼物。每一件,都能唤起她深埋已久的记忆。 原来,她还可以是那个童话故事里面的公主。她可以任性骄傲地守着宠爱活着,而不必顾忌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又或者说,那段公主的记忆只是因为恶劣的环境,只能允许女汉子叶晓柔同志活下去。所以她只能把那个小公主叶晓柔关在她内心深处最黑暗的地方。 现在,天神一样的傅卫东把那个黑暗的她释放了出来。她解放了,她自由了。 时隔多年,她竟然可以再度拥有幼时的奢侈生活。这失而复得的喜悦让她心生贪婪,也让她无法放手。 那天,和她要好的室友寇文莉在接收傅卫东送来的贿赂后,又一次劝她和黎芳鸿断了。 那个像是她亲姐姐的人,亲切地劝她道:“晓柔,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先是天仙似的,干嘛在那个又穷又没本事的黎芳鸿身上浪费时间。要我说,你就跟了傅卫东。他可以给你想都想不到的荣华富贵。说不定,你爸妈的案子都可以平反。” 她当时是怎么想呢?也许是看着寇文莉手上的大金戒指,她有些动心。对她室友都能这么好的男人,难道会不善待她一生。也许是那句“爸妈”触动了她心里最深处的记忆。 她已经有好几年都没见过爸妈了。听说他们的类风湿又犯了,不知道牛棚里的人会不会给他们找医生。 都说财能通神,权除了不可救死人,肉白骨,其他什么都能做得到。傅三海这么有钱优势,如果她叶晓柔真成了傅家的儿媳妇,那么他随随便便地打一通电话,是不是救她父母于危难之中。 第一百四十四章 老一辈的恩怨情仇 为人子女,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可以平平安安。更别说,她还有两个疼她如珠如宝的哥哥。 叶晓柔的手指在不停地纠结,就像她此刻不安的心情。进,难。退,也是难。 这个时候,她突然听到了一声轰隆声。几颗大枣滚了出来。叶晓柔看到那如红心一般的器物,脑海里不由得就浮现出了上次大雪之后,黎芳鸿满身是雪,像极了一个冰雪做成的人。他一瘸一拐地来给自己送这些东西,她心疼地想要看一眼他的脚脖子。却只见到他的脚踝那里肿了好大一片。 她心疼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讨厌,要来看我不会晚点来。我又不缺你这点吃的,你看你的脚,万一骨折了怎么办。” 黎芳鸿当时真的觉得一股刺骨的痛从脚上开始,慢慢地在往全身蔓延,可他怕她担心,更怕她难过。所以他拼劲全力地对她微笑道:“我没事,你慢慢地吃吧,我先走了。” 说着,他又准备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叶晓柔的大学。叶晓柔一把拦住了他,当晚红烛闪闪,鸳梦胜春。 黎芳鸿真心觉得,那些关于叶晓柔的传闻,都是有心人故意栽赃陷害的。 再以后,他整整三个月没来到叶晓柔的学校。但他没想到,这会让他心爱的她,选择放弃他。 三个月后,脚上还打着石膏固定的黎芳鸿,知道了心爱的女人叶晓柔要另嫁他人的消息。他发了疯似地要去问个清楚。 他爸爸看到他疯狂地要拆掉脚上的石膏,完全不顾自己是30天上才打的石膏,现在有很大一部分可能会变成瘸子。 但他还是拼了命地冲了出去,去参加了他最心爱女孩的订婚礼。 叶晓柔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用像是遇到鬼一样的表情来面对他。她和她的丈夫,用施舍乞丐的语气递给他一封厚厚的红包。嘴里像是赏赐路边一条可怜受伤的流浪狗似地说道:“黎先生,这是我们夫妻俩的一点心意,希望你接受。” 黎芳鸿当众拿起了一瓶20年的法国红葡萄酒,婚礼现场顿时有人尖叫了起来。 叶晓柔更是如同受了惊吓的兔子,楚楚可怜地如被风吹过的柳枝。她将流未流的眼泪,盈盈地在脸上伫立,像极了秋天里被秋风摧残过的一汪清泉。看起来让人心疼,让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比如说曾经的黎芳鸿,比如说现在西装笔挺,挡在叶晓柔面前的傅卫东。 黎芳鸿大笑三声,当场用牙咬开了那瓶红葡萄酒。那像极了血液的葡萄酒就那样从他的唇角流下。接着,他用力摔碎了那瓶葡萄酒,咬着嘴唇对叶晓柔说道:“我祝贤伉俪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接着,他用力地走了出去。完全不顾脚上流出的阵阵鲜红。也是,心已经如此之痛,哪里还在乎脚上的区区之痛。也就是那之后,本来还有一丝希望可以好的他,完全不能复原。他走路间带着跛,就像是明珠蒙尘,美玉有瑕。偏偏他有那么出众的一张脸,所以这极度的完美中,恰恰蕴含的唯一的不完美,就显得那么突出。 叶晓柔疯狂地笑着,眼泪却不知不觉间滴了出来。是啊,老天是长着眼睛和耳朵的。那个晚上说的话,他怎么会听不见。 “如果变心,就让老天惩罚她掉进地狱里去的话。” 这话果然在三十多年后应验了。尽管这三十多年里,她过着荣华富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 这期间,她的爸爸妈妈相继平反,她又重新成了开国元勋的女儿,而不是彼时落魄无比的落架凤凰。 一双儿子。大的继承家业,小的虽然只能以傅家私生子的身份养在外面,却出落得一身本事,让许多德高望重的前辈都忍不住羡慕她有这么厉害的儿子傅北极。 她嫁给了美国华人首富傅三海的儿子傅卫东,当上了帝都的市长夫人,成了众人眼里妥妥的人生赢家。 但当初欠过黎芳鸿的债,老天都一笔笔地帮她记着。 三十多年来,她一直死守着那个秘密。可没想到,有一天她的小儿子,会娶了黎芳鸿的女儿。而后她的大儿子,会疯狂地爱上黎芳鸿的女儿黎芷媛。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是用无比坚定的语言,告诉自己的儿子傅如海:“你绝对,不能继续爱黎芷媛。否则妈妈就死给你看。”傅如海瘫倒在地,他痛苦地拿手抱住了头,叶晓柔眼里痛楚自秀,但却不改坚定意志。 她把手伸了出去,想要安慰一下儿子,可随后又收了回来。 “儿子,我不能让你一错再错,去爱你自己的妹妹。”想到这儿,叶晓柔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一把拖起了傅如海,完全不顾他哭得死去活来。 这母子俩闹了个鸡飞狗跳,但来来往往的人只要一见到他们的脸,就会立刻退避三舍。毕竟,谁也不敢对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的家人怎么样。就算众人都听说过,傅北极似乎和他的家人有些不和睦,但只要傅如海一天姓傅,叶晓柔一天是傅北极的亲生妈妈。就局对不会有人冒着天下之大不违来得罪他们背后的傅北极。 这就是权势的滋味,而“傅北极”三个字在帝都,甚至在全球,都是可怕实力和滔天富贵的代名词。 他是一条飞舞于天际的龙,逆鳞便是黎芷媛。谁敢轻易触之,则必须承受他的雷霆之怒。更别说从他的心口拔下黎芷媛。如果不是那个人不是叶晓柔的话,相信他早已死了一万次。 所以把黎芷媛的照片放在心口,更是把她的一张最美古装剧照当成了手机屏幕。敢做这种事的人,除了傅如海,就是那个不怕死的傻大胆洪世恒。 如果说,傅如海是小心翼翼地把黎芷媛的照片放在胸口。那么洪世恒对于黎芷媛的感情,就几乎是变态了。他每天都得找个无人看着的地方,冲着手机屏幕上舔无数次。他时刻幻想着,下一刻将黎芷媛收为己用。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黎芷媛的照片是刚出狼窝,又进虎穴。傅如海那只碎裂的手机没有落到其他人脚下,却正好落在了洪世恒的脚下。 他先是看见了那让自己日思夜想的芙蓉秀脸,顿时喜上眉梢。这段时间老爸管得严,他又要攀上傅氏集团,所以处处都得在众人面前演戏。什么孝顺父母的乖宝宝,体贴入微的好爸爸和好丈夫。整天那么演着,他真觉得,自己快成了黎芷媛那种专门演戏的演员。 可人的心,终究是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洪世恒无论吃饭睡觉,还是办公陪白玛丽,他总会一个晃神,就看到或是黎芷媛那窈窕纤细的身影,或是她皎洁如月的气韵,又或者说是她明媚无俦的容颜。 每一样,对于男人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让人疯狂,让人心甘情愿地做出违背理智的事。前世有好多男人便是如此,为了影后黎芷媛,甘愿付出大半生的积蓄。那都是他们一点一滴攒起来的血汗钱。 但这其中最疯狂的人,当然是傅北极。他当真是为了黎芷媛,将自己的一生都搭了进去。 为了黎芷媛,傅北极风雨不改地每天去给她的坟墓上除草。原因是:她是那么爱热闹的一个人,现在却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朋友陪着玩,也不能再无大江南北旅游去见识各个国家的秀丽山河。所以如果我不去多陪陪她,我怕她寂寞。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唯独冲不掉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爱。相反,他的伤口在岁月中腐烂,最终变成了一道不可愈合的伤。 那年那天,傅北极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事业有成,风光无限。可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允许任何人女人接近他三尺之内。总是为他打理这件事的助理小冯,心疼地说道:“傅总,您现在还在发烧。外面下着像是脸盆倒出来的水,你就别去了吧。” 他当时觉得小冯的脸都是模糊的。滚烫的身体让他的理智有些模糊。可他却毅然地拔掉了吊针,对着快苦恼死了的医生护士还有小冯坚定无比地说道:“我一定要去,我要去看芷媛。如果你不送我去,就直接把我埋在她旁边。反正她死了以后,我也早不想活了。” 小冯叹了口气,他对着好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傅总又生气又心疼。最终赌气地把他背了起来,嘴里嘟囔道:“我知道您是早想死了。可您想过没有,您死了,谁来照顾黎芷媛的爸妈。”果然,原本还是奄奄一息的傅北极犹豫了。 他有气无力地对着小冯说道:“那咱们去一下就回来。”小冯则长长地舒了口气。也不知道是该愤慨傅总的痴情,还是该感谢傅总的痴情。前者让傅总为了黎芷媛几乎丢了性命,后者却让傅总为了黎芷媛,咬牙坚持地活在人间。 只因为傅北极知道,黎芷媛嘴上说得再狠,心里始终是牵挂父母的。其实,这世上有谁会愿意和父母斩断关系。只有一次次地被父母伤害,被父母利用,大概才会对父母完全死心。 傅北极当时苦涩一笑,似乎见到了心爱的黎芷媛。他对她道:“你看,你比我好多了。你的爸妈至少还是真心爱你的。”照顾了她的父母许多年。 他为了黎芷媛,终身未娶。原因竟然是:我心里爱着一个人,即便她的身躯已经不再这个世上,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所以我不能娶了另一个女人,哪怕是为了逃避失去她带给我的痛苦也不能。因为伤痛,至少可以让她每天都清楚地来到我的梦里,威风凛凛地拿着菜刀对他吼道:“你个王八蛋,敢出去找小鲜花,老娘一刀砍死你。”当她像个掌管千军万马的女将军一样要打劫他时,他一定心甘情愿地交上自己的一切。 真不知道如果傅北极知道了这件事,会不会嫉妒地把他大哥和洪世恒都踹得吐出一口血,再打断他们的狗腿。谁让他们敢狗胆包天,觊觎黎芷媛的照片。 黎芷媛的一切,都是属于傅北极的。其他任何人哪怕是想得到她的一张照片,也要经过傅北极的同意。 洪世恒不清楚这一点,正如他不相信在傅北极的心里,黎芷媛的地位胜过世上所有人加起来的分量。如果清楚,他一定会在稍微犹豫后,删掉所有黎芷媛的照片,再跪下给傅北极道歉。 毕竟,黎芷媛这个女人,在今生是他终生渴望而不可得的存在。而前生黎芷媛的一颦一笑,他也总是存在心脏这台无限额存储的电脑里,时不时地回忆一番,那其中的乐趣,当真是回味无穷。 前世,他为了得到黎芷媛,用了那么卑劣的手段。冒充黎芷媛的救命恩人,让她芳心错许,误会真爱。而在得手之后,又亲手将金玉一样珍贵的黎芷媛亲手打碎。让她从此之后,不再相信任何男人。害得傅北极和黎芷媛之间,有了那么多的误会。 但无论前世和今生,他都可以拍拍胸脯,理直气壮地大喊一句:“我洪世恒心里最爱的,始终是黎芷媛,不是白玛丽。” 且不说两人之间的容貌,是一个月里嫦娥,一个泥里打滚的母猪。光是两人的风韵气质,就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仙缘奇葩,一个是内里污秽的白莲花。如果不是她及时爆出傅氏集团千金的身份,洪世恒是铁定不会娶她的。怀了孕又怎么样,打掉不就好了。反正愿意为他洪世恒生孩子的女人,从这位于cbd的美色酒店顶楼99层起,一直可以排到南京城。 按理说,混迹娱乐圈的女孩,或多或少都会染上些俗世尘埃。毕竟这世上没有真正的仙女,谁也都会有些人间烟火。可黎芷媛的出现,却完全颠覆了洪世恒的想法。以前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更不会对一夜情之后的模特小网红们付出真心。 第一百四十七章 洪世恒的处女情节,还有他的爱而不得诅咒 这女孩过早地凋零了,却对洪世恒没造成任何影响。也是,这种事男人本来就不吃亏。再说了,洪泽也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妨碍到他唯一宝贝儿子的前程。很快,洪世恒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美国留学。完全不管那对失去女儿的父母有多痛苦,也毫不顾忌他们在这个法院,那个检查院里跑来跑去为女儿讨公道。 “公道”二字,只存在课本里,存在孩子们纯洁无暇的思维里。而真是的人生有的时候是这样。当你有权有势的时候,你指着鹿可以说它是马。当你无权无势,完全的血淋淋真相也可以被擦得亮光光。 那对伤心欲绝的父母终究没能为女儿讨回公道,还得眼睁睁看着把女儿害得那么惨的洪世恒,他一把之前的污点,他们的女儿一把从人生里抹去。而他们的女儿,死了以后还得承受着种种社会不公平的待遇。 这场精心的杀人策划,洪泽是主谋,各大八卦杂志是帮凶。洪世恒貌似是最无辜的人,他什么坏事也没做。可他却是一切悲剧的来源。 而这个源头在最开始到美国的时候,也不是那么好过。那时候,洪世恒还很年轻,远远没有后来的铁石心肠。他几乎每晚都会被噩梦惊醒。汗水打湿了一件又一件睡衣,他只能不停地待在浴室里洗澡。似乎这么做,就能洗掉手上沾过的血。 然而,手上的血可以洗掉,心里的血却怎么也洗不掉。他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的建议是,寻找替代品。也就是说,说不定再找一个女朋友,他的病就好了。 为了让自己能重新开始人生,洪世恒很快就交往了一个金发碧眼,丰胸厚臀的外国女朋友。 她最喜欢对着他发嗲,让他的骨头都酥了。她还很开放,两人认识的当天晚上,就有了实际上的关系。 那天,看着她娇媚得像是被水滋润过的眉眼,洪世恒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那个晚上,洪世恒枕着新女友的玉臂,睡得志得意满。 为了感谢她,也是迷恋她这个性感的尤物。洪世恒开始疯狂地给新女友买东西。看着她脸上灿烂的笑容,他心里觉得好得意。 可是时间久了,他发现自己开始对这个女友索然无味。就像花了一万美元,买了一条只价值一百美元的裙子。怎么想,怎么膈应。 许多之前被他可以忽略的事情浮上了水面。新女友对自己热情大方的种种动作。再想起她房间里到处都可见的避孕套,还有之前听说过关于她的一些传闻。洪世恒这下子平静了。他在无形中把这个女人看成了自己的初恋。都说男女平等,自己的初恋也一定不是处女。想起和她的那一晚,她没有落红,她是个婊子,是个娼妓。 这种想法似乎非常正确。他完全忽略了女孩子的处女摸也可以是剧烈运动后自己破裂的事实。因为前者是美妙的幻想,是他愿意相信的存在。而后者,则是丑陋的真实,代表了他洪世恒真的是个现代版陈世美加王八蛋。 所以他选择性地为自己找到了理由开脱。同时老天也似乎在帮他凑证据。两个月后,他和这位女朋友分手的晚上,他就亲眼见到前一秒还哭得死去活来,差点让他不忍心的她,下一刻就和另一个男人勾肩搭背地回了家。 临进家门前,他们就忍不住了,来了个现场版的天雷勾动地火。那尺度之大,让他只看了一眼,就逃得远远的。 果然没错,女人都是下贱的。 那以后,他开始放飞自己,不再做噩梦,也不再对抛弃女孩子给她们造成的恶果放在心上。当然,有一些女孩不在乎。有一些女孩,则被他一时的冲动,毁掉了整整一生。她们往后的日子里,总会受到丈夫的挑剔,婆家的小看,只因为她们少了那张狗屁都不是,几百块钱就能修复的膜。这种事,如果被傅北极知道了,一定会痛骂一顿那些无耻的男人,还有没用的女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个女人一辈子最美好的,是她的未来,是她和爱人相濡以沫,共同度过每一个日起日落的期望。 有处女情结的男人,他本人就是对心爱女孩最大的伤害体。为了那无关紧要的东西,放弃掉黎芷媛,是最蠢的事情。所以前世当傅北极知道黎芷媛已经怀了洪世恒孩子的时候,他选择了接受。他爱她,他愿意当她腹中孩子的爸爸。可惜,她那时候只把他的真心,当做了地上的狗屎。 而洪世恒则不一样,他换女人,和换衣服差不多。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女人爬上他的床,而其中唯一让他有些心动的,是以前那个被自己抛弃过后,选择用自杀来让自己铭记她一生的一位小网红。 至今,她发给自己的绝命视频通话,都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洪世恒面前。 “洪世恒,我诅咒你。你有一天会遇到这世上最美最好的女孩。你会深深地爱上她,像发了疯着了魔一样地爱上她。但她却不会爱你,而你无论付出多少都永远得不到她的心。这样你就会体会到今天我的痛苦,知道爱而不得,被人玩弄感情是多么痛的一件事。” 他当时是怎么做的呢?怀里抱着新交的女朋友,手里提着一杯新打开的葡萄酒。他用有些微醺的声音对她道:“那你快去死吧。说不定死了之后,就能遇到那个能让我为她如痴如狂的女孩。你顺便告诉她,千万别放过我,因为我已经好久,都没体会过爱人的感觉。” 话说完,他一把就吻上了新女朋友。忙着做某些事情的他,一把就将碍事的手机扔到了地上。 那手机另一端发出了似乎从地狱里传来的声音。那么惨烈,那么决绝,直接就让洪世恒没了和新女友办事的心情。“洪世恒,你这个魔鬼。我诅咒你,你以后遇到的爱而不得的世上最好的女孩,她会亲手送你下地狱,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第一百四十八章 洪世恒被修理开头 那大概是一年前的事情,以洪世恒换女人的速度,他还能记住这个小网红,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但这种奇迹,不是建立在又有一个女孩为他而死了,也不是建立在他的愧疚之上。而是,建立在他无比的屈辱之上。 从出生到现在,他从没有感受过比那几天更加委屈的日子。 洪世恒当时以绝无仅有的耐心和那个网红通完了话,这让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善良。竟然在她挂断视频通话之前没有主动挂断,也没有主动拉黑对方。毕竟,那是曾经跟自己有过床笫之欢的女人。他身为一名大男人,应该有这种度量。 他完全忘记了,以前把一些女人伤到体无完肤时。他的嘴脸,有多难看。而现在他的善良,是建筑中美人在怀心喜之的情况下。就像一个大户人家,家里有了娶妻添丁的喜事,所以他毫不吝啬地丢给了路边的叫花子几块碎银子。 即便如此,他的网红前女友仍旧很开心。她是如此卑微地向洪世恒乞求着对她仅剩下星星点点般的爱,甚至是对她的同情。 可是,她错了。她错爱上了一个人渣,一个比畜生都不如的人渣。哪怕她此时已经在99楼上,几乎要将星辰踩在脚下。底下发出了那么多人的呼喊声,她的爸爸妈妈甚至跪在地上来恳求她不要干傻事,可她依旧在听到一些声音后,对这世界完全绝望,随后采用了最决绝的方式,让她最爱也是最恨的男人,永远记得自己。 而那声音,让她选择了自尽的,是洪世恒和他新女友的一些恋人专属动作。虽然他已经极力克制,但欲望到了极处,总有些是控制不住的。而那些暧昧声音就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活活地逼死了这个傻姑娘。 她明明有大好年华,楚楚动人的美貌,疼爱自己的父母,网上的微博账号坐拥几十万的粉丝,光是拍一个视频,就能获得上万的版权收入。虽然现在还不多,但以她的年纪来看,未来可期,是网红界未来一颗闪闪发亮的红星。甚至还有一个爱她入骨的男人,不管她怎么迷恋洪世恒,也不管她是如何不爱他,可他就是一直在原地,默默地等待,等待她偶尔会回头看他一眼。 有时候看着她,傅北极会觉得看到了曾经为爱疯狂的黎芷媛。不同的是,前世的黎芷媛被洪世恒和白玛丽联手害死之后,再次活转过来的,就是一颗完全要复仇的心。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重新让她的心门对他敞开。 但他有信心,他一定可以等到。无论是五年,十年,还是五十年。只要黎芷媛在他的心里一天,他就绝对不会放弃追求黎芷媛。而如果黎芷媛不在他心里,只怕要等到山无棱,天地合,白天星辰现,夜晚太阳升的那一天。 可就为了一个不爱她的人,丝毫不顾惜那些真正疼爱她,把她当做心肝宝贝的人。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放弃自己的生命,并且发出那样恶毒的诅咒来希望洪世恒永远都记得她。 可是,她的愿望又怎么会完成呢?一个人如果死了,她在这世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会像被风吹走的沙土,最后什么也不剩。会唱歌会跳舞,能让许多人印象深刻的活人达不到的愿望——让洪世恒死心塌地地爱上她,死后又怎能实现。 那手机另一端顿时安静了,死一样的安静,如死水微澜,让人心里由衷地感到害怕。洪世恒顿时没了办事的心情,只感觉又回到了十八岁的那个秋天,秋风扫落叶,百物凋零。他最难忘的初恋,就是在给他打了个最后遗言的电话后,吞下了一整瓶安眠药。 他的新女友不知道洪世恒怎么了,她娇媚地攀上洪世恒的脖子,却被他用力打开。那女的顿时怒了,说了句粗话:“我靠,你以为你是谁,除了床上功夫比较强,你其他的哪里都不算。” 洪世恒一听这话就火了,他一个耳光就抽了过去。娇小的小女友顿时成了个被打碎的玻璃。她嘤嘤地哭了起来,而洪世恒的耳边却传来了一阵剧烈的风声,好像什么东西掉了下去。 可是,那不是东西,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消逝了。他的心上也像是刮起了一阵寒风,随即他整个人都觉得寒冷刺骨,哪里都不对劲。 因为下面,很快传来了警笛的声音,救护车的声音,还有周围人尖叫和痛哭的声音。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不舒服。但那仅仅是因为手机的另一端传来了那个女孩死后的模样。她因为从高层上跳下去自杀,而弄得身体上和脸上七零八落的伤痕都暂且不提。可是她那双绝望不甘的眼睛,却在那一瞬间让他想起了那件可怕的事情。 那个晚上,洪世恒又一次失眠了,他赶走了那个面色潮红,浑身上下没有三尺布的新女友之后,开始像个游魂一样在各个房间里飘荡。200多平方米的房子特别豪华,可也特别地大。洪世恒感觉自己就像只小蚂蚁,暴风雨来临前夕,漫天都是水汽,可他却哪里都找不到合适躲雨巢穴。 天快亮的时候,他开始疯了似地翻箱倒柜找从前医生开的抗抑郁的药。他觉得,自己就是触发了和以前经历过的痛苦事太像的事,所以精神有些不正常了。可是哪里都没有,他的额头上不停地滴下汗水,整个人也找得特别急。这个时候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就像是有人用力地摩擦着玻璃,那个声音让他觉得好不安。他愤怒地一把推开门,在身穿制服,戴着大盖帽的对方眼里,见到了一个像是疯子的男人。 这个人,头发散乱,双眼无神,而且还胡子拉碴,哪里还是从前又风流又帅气的洪泽集团大少爷洪世恒,简直就像是一只鬼。他大叫一声,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害怕,也没有做贼遇到兵的自觉。而是觉得丢人,为自己衣冠不整就出来而感到丢人。 第一百四十九章 洪世恒的思想认知——都是你们的错,不是我的错。 这是洪世恒认为自己唯一做错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衣冠楚楚地出现在警察叔叔面前。他要尽快逃到浴室里清洗。可对方却显然不是他这个想法。 又或者说,对方并不想放过他。 只听“啪”地一声,他的手就铐上了那冰凉的手铐。那像一条剧毒小银蛇的感觉,至今还在他脑海里盘旋。 他愣住了,对着警察叔叔,社会主义乖宝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可是仔细想想他什么也没做错过。就算昨天那个小网红真的自杀了,也是她自己找死,不是他害死的。 望了下自己脚下那价值好几万的名牌拖鞋,洪世恒突然勇气倍增。他用力瞪了那警察半晌后,才运足了全力骂道:“你他妈的凭什么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告诉你,我爸是洪泽。你要是把我给惹恼了,我让你全家不得好死。” 可惜,这次洪世恒踢到了铁板上。那个貌似圆脸敦厚警察一向最厌恶这种纨绔子弟,何况根据掌握到的证据,就是洪世恒的抛弃,才导致了那女孩的自杀。现在他竟然毫无愧疚自省之心,反而这么嚣张跋扈。 难怪小傅先生下了死命令要狠狠收拾洪世恒,这种恶人就是欠收拾。 这位警察出身平民,平生最恨的就是那些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随便欺负善良好人的恶人。捐款救了他妈一命,而后又做好事不留名,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连个报答他机会都没有的小傅先生傅北极,他就由不得想要说一句:“你他妈的长得倒是不像小白脸,做的事比小白脸还无耻。人家起码还卖了肉,你就是因为投胎技术比较强,所以才能祸害了那么多个良家女孩。那姑娘多好,看她网上发的视频就知道她是个斯斯文文,大大方方的好女孩,这棵好白菜就被你这么个猪给拱了,你还让人家断了白菜根,你简直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不就仗着你投在了好人家。真说起出身,你只不过比我强了那么一点点。你老子娘当年的那本子烂账整个帝都上了年纪的有谁不知道。当面捧着你,不过是三分钱财七分起哄。你还真当自己是金龙,你只是一条披着龙皮的赖皮蛇。整天拽得像个二五八万而已的不入流货色。比起人家小傅先生差了不知道十万八千里。 人家名义上是出自美国华人首富傅家的私生子一脉,实际上却是市长傅卫东的儿子,开工大将军叶庭的亲外孙。 而且他长得比你小白脸多了,眉眼间常年开着一朵桃花,却从来不勾搭女人。做事间更是从不含糊。手起刀落之间,就让几间濒临破产的公司重新焕发生机。而且还捐赠了那么多钱给学校和医院,帮助了好多没钱的穷学生和穷病人。想想给自己家患了白血病的老妈他在心里暗自发誓道:“小傅先生,您对我有再造之恩。今天无论是为了您,还是为了这个无辜惨死的女孩,我都一定会帮您整死那个” 当场他的怒火就蹭蹭地上升了起来,当警察这么多年,对付这种外强中干的混蛋,他一向最有招了。何况这次,他还有傅氏集团在后面撑腰。那个洪泽集团,根本连看都不够看。 打定了主意,这位警官当即假装不小心,实则重重地捏紧了拳头打了过来。洪世恒这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怎么受得了这个,他那娇嫩得像是婴儿一样的鼻子上顿时涌出了鲜红的液体。看着散落了一地的红。洪世恒蒙了。鼻子上的疼痛贯穿了全身,但愤怒之火更是瞬间让他快要爆炸。长这么大,他洪世恒什么时候受过这种鸟气。大怒地想要举起拳头想要还手,可那人却滑不留手,他根本碰不到那人一根头发丝。 正当他愤怒到了极点,大吼大叫道要去公安局里告他胡乱抓人,还打人的时候,那人却阴阳怪气地跟他道歉,说自己是一时手滑,并不是故意的。 不知道怎么,看着那二头肌比他脑袋还大的警察,洪世恒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任凭他像是拖麻袋一样将自己拖出房间,塞进警车里。他心里想着:你给我等着,等我出来了,让我爸弄死你。” 县官不如现管,胳膊扭不过大腿。洪世恒很快就为自己的话付出了代价。 警笛大作,他的手上却没盖着黑布。他还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睡衣,周围人旁观的眼神足以杀死他。车开得很慢,车窗还开着。时不时会有人朝着洪世恒扔臭鸡蛋,骂他道:“你个王八蛋,现代陈世美。”他先前还记着要反抗,可后来却发现自己每反抗一次。那开车的警察就会将警车拐了弯,或者来个急停车。他被撞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怒气简直要到了峰值。这个不知死活的小警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才敢这么对待他这个洪泽集团的继承人。 似乎是感到洪世恒要喷火的目光,那警察先是毫不在乎地一笑,随即怪里怪气地对着空气说道:“有些人啊,就是现代陈世美,最好你以后都生不出孩子。”可他的眼神,却死死地盯着洪世恒。 等到了局子前五百米,那警察又给他下来手铐,还给他丢了件干净的衣服。等到了局子里,他好不容易认为自己熬出头,这下终于找到地方可以有冤说说冤,有苦诉苦。反正“官”这个字是长着两张口。有理没钱进来你准倒大霉。像他这种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一定会得到大家的特别待遇。 结果,他果然得到了。让他终身难忘,让他在出去的很长时间又重新做起了噩梦。当然,他是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受到了亏待,所以才会做噩梦。再不像上次,他是觉得自己有些做得不对。这一次,他觉得世界上所有人都再跟他做对,都是他们的错,是他们把他害成这样的,不是他洪世恒的错,不是。 第一百五十章 傅北极前世如何收拾洪家父子 对于傅北极来说,黎芷媛三个字足以是一座世上最大的牢狱,让他固步自封,永远无法逃出。因为他是心甘情愿被囚,所以就像没人可以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没人可以将傅北极从思念黎芷媛的牢狱中救出。所以,他对于那个害他如此的恶人,那真是咬牙切齿,刻骨铭心的恨。 因为他前世曾经看到,自己最爱的黎芷媛是怎么被洪世恒变成了那个模样。哪怕知道这只是视频,可他也能从中读出她临死前的痛苦不堪,被爱人背叛的屈辱无奈,还有对腹中胎儿的眷恋不舍。这让傅北极心如刀绞,痛苦地无法呼吸。本来他以为,黎芷媛结婚的那一刻,已经是他生命的终结。没有了黎芷媛,他活着也只是行尸走肉。 他曾经想过,在那天终结自己那无用的生命。反正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她做原动力。所以他才能在创业初期,每天吃一顿饭,而且还是开水就放了好几天卖不出去的打折包子。为了不让妈妈自杀,他只好忍住把嘴巴撕裂的痛苦,在爸爸面前保守秘密,不告诉爸爸哥哥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自己才是他唯一的亲生子。妈妈说,这是为了他爸爸好。因为爸爸是很爱妈妈的,爱到山崩地裂,爱到能为她付出一切。别说性命,就算妈妈要爸爸去摘天上的星星,爸爸也只会乐呵呵地去找那把梯子。 所以,不让他爸爸知道,他爱了几十年的妻子,其实早就已经用了世界上最丑陋恶毒的方式背叛了他,也不让他爸爸知道,他疼了别人的儿子几十年,却亏欠虐待了自己的儿子那么多年,是傅北极尽孝的方式。 至于他,只有在午夜梦回见到父亲时,才能像个小孩子一样朝着爸爸撒娇。白天的时候,就算再难过也只能在父亲面前强行忍着。这真的很痛,简直像被人拿着钝刀子在割。在傅北极心里,像一座山一样沉稳,盖世英雄一般的父亲,他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及。 这个时候,他就会不停地看着黎芷媛的照片。从她出道时的青涩模样,一直看到她大红大紫,成为红透半边天时的国民影后模样。看着看着,他的心就好过多了。 无论如何,不管他走到了多么走投无路的地步,这世上总有一个让他活下去的理由——黎芷媛。 为了心爱的她,他愿意让自己变得特别伟大。伟大到将妈妈酿成的苦果一口吞下,只因为即便这世上所有人都离开了他,背弃了他,他依旧心里有她。为了心爱的她,他可以放下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装扮成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护工。日夜地陪着她,照顾她。甚至为了让她不怀疑自己的身份,真的住进去鸽子笼一样的病房家属陪护院里,三顿都只吃拌了酱油的半碗米饭。 甚至后来,愿意接受那个和他毫无血缘关系,却是属于她和另一个男人的孩子。只要是男人,都会介意这一点。为了父亲不发疯,傅北极选择了隐瞒这件事。 他自己,却为了黎芷媛,甘心承受这一切痛苦。 他是一腔真心地去求她,结果换来的,却是她在婚礼上无情的拒绝。她用这世上最冷酷无情的话语将他的真心踩在地上,那一刻他真的有种想要将眼前女子和自己同时撕碎的心。可是到了,他只能选择粉碎自己。因为他实在下不去手,伤害他最爱的黎芷媛。 可没想到,他捧在手心里的黎芷媛,舍不得让她有一点磕碰的黎芷媛,竟然被洪世恒那个混蛋打碎了。查出真相那一刻,他恨不得将洪世恒砍成渣。 甚至后来,洪世恒自食其果。因为老子贩毒的原因,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尝了第一口毒品。反正洪世恒也不缺钱,他老子会给他买单,再不济还有从黎芷媛那里继承的遗产。 他向来相信自己的好运。觉得幸运女神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眷顾他。只是没想到,那一次他再没被命运看顾。 他的父亲,靠着贩毒起家,不知道坑苦了多少家庭。他做梦也没想打,有一天真的会应验那句话。“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 等他发现洪世恒不停地打瞌睡,身体干瘦得像僵尸,还不停地从锡箔纸上吸着他卖出的海洛因之后,洪泽几乎就要疯了。他真的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报应的。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为了能让儿子好起来,还有一丝理智的洪泽不顾老婆儿子的苦苦哀求,硬是把他关进了戒毒所。洪世恒就这样戒了吸,吸了戒。反反复复好几次,最后连戒毒所的医生都用既可很又可怜的声音对着已经头发花白的洪泽劝道:“我说大叔,你这儿子眼看着就是一坨子烂泥,你还是别扶了。趁着现在你还有几个铜板,快点看好了。等你将来闭眼的时候,那银子说不定比你这个废物儿子都管用得多。你对他那么好,他却到处乱说你在卖毒品,这种儿子要他干什么。” 洪泽当时露出了个比哭还要惨的笑。惨白的脸色竟然和他的儿子一样,看得那好心的医生长吁不已。只道又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洪泽其实却在认真考虑着这医生的话。 这戒毒,往往最考验的是家人。久病床前无孝子,这个道理放在哪里都一样。洪世恒总是来偷家里的钱,洪泽根本无力避免家里的这个内贼。洪世恒就像是一只掉进米缸里的老鼠,他甚至还在毒瘾发作的时候,威胁自己快点把从缅甸进来的货给他,否则就把他贩毒的事情宣扬得到处都知道。 他那时候正准备大捞一笔,然后送儿子进国外的戒毒所试试。可是把心一横,他突然就下了个决定。 这种毒儿子不要了,他要去国外重新找个女人生儿子。 再然后,他就踏入了傅北极给他精心设计设下的圈套。 第一百五十一章 恶人需要冷暴力 由此,洪家正式家破人亡。洪泽贩毒被抓,没多久,他老婆容默雪和儿媳妇白玛丽就都卷了家里剩下的财物跑了路,只剩下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被福利院带走了,洪世恒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那晚,傅北极对着黎芷媛的遗照泣不成声地说道:“小媛,我给你报仇了。我说过,那些伤害过你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只是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为什么。” 那天晚上,他饮下了一整瓶的伏特加。胃里火烧火燎的痛,却绝赶不上心里像被针扎过的痛。此后经年,他一直都得靠着这种烈酒才能入睡,才能暂时忘记失去黎芷媛的痛。当然,他喝坏了胃,有好几次因为胃出血而被送进了医院。面对愤慨的医生,关心的小冯,他始终只会摇摇头淡淡地说道:“我没事。” 当然没事,因为没有了黎芷媛的傅北极,不过是一个世界上到处乱漂移的躯壳,根本不是之前风流倜傥,即便冷着一张脸也能够吸引万千少女的傅北极。他的眼里除了工作,再没有其他。 这样的日子过得非常快,眨眼间傅北极就到了风烛残年。临死,他捧着黎芷媛的照片不肯撒手,眼睛都不肯闭着地看着黎芷媛的样子。 再然后,他就得到了老天的垂怜,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从重生那刻起,他就发誓,今世重来,他一定要将黎芷媛死死绑在身边。即便她恨他,他也不愿意再眼睁睁看着她掉入火坑。 他要救她,还要让洪世恒品尝到这世界上最大的苦痛。 有些人会在这样不舒适的环境中,开始反省自己到底做错了。还有自己当时为什么做错了。怎样才可以不再犯。 其实这也是监狱的作用。将人监禁起来,再加上一些经过特训的人来看管,让人真心悔过。 而洪世恒明显是后一名叫死不悔改的那种人。他在极端的环境中,性格中原有的坏因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繁衍生息着。终于成功地由1个繁衍到了1亿多个。 更甚者,他遮住自己的眼睛,假装看不到自己做的那些脏事,再将所有的污水泼到别人头上,这就是洪世恒。自以为名门出身,所有行事都光明磊落的洪世恒。 所以,他受到了傅北极特别关照过的,名门子弟应该有的待遇。 洪泽给的钱,让洪世恒吃的是五星级酒店里主厨送来的大餐,估计每顿餐费也就是能让一个四口的中产之家吃整整一年。睡得是家里特地拿来的天鹅绒被子。连枕头芯都是精心挑选过的蚕茧做的,既清凉去火又没有平常蚕茧扎着皮肤。 唯一和外面不同的,大约也就是没有美女抱着暖床了。 但在这里待了三天的洪世恒,却觉得这里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狱。因为这里是个没有光,没有声音的监狱。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那里面还有世上最冷漠的人心。 以前有人说过,北极最冷。冷到会出现极夜,漫长到没有一丝光亮的黑夜,让人心里感到彻骨的害怕。每一个思念黎芷媛的夜晚,傅北极就是这样忍受着这样锥心刺骨的想念度过。 但其实北极也很暖。它上面生存者北极熊,北极狐,北极兔,北极狼,还有人类。表面的寒冷隔绝了外人的伤害,充足的食物让北极成为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人间天堂。 就像是北极人类最喜欢建造的冰屋,傅北极也很喜欢盖房子。他喜欢盖起天下最大最多的房子,让吃不起饭,看不起病的人都住在里面。得到食物,得到治疗,得到人间最大的温暖。 但在看到监狱里发来的视频那一刻,他明白了。他还应该再建立一个世界上最可怕的监狱。里面关着各种衣冠禽兽。免得他们出去害人,害得好多无辜父母痛失骨肉,让受害的家庭们支离破碎。更重要的是,害他失去了最爱的黎芷媛。让他每天在疯了和痛不欲生中煎熬。 监狱里的警官们都得了傅北极的吩咐,也都清楚洪世恒到底干了些什么。所以大家众志成城地对付一个恶贯满盈的恶棍,一个用好听话来骗女人,而后又无情地地抛弃已经到手女孩的衣冠禽兽。 在那个炼狱一样的地方里,任何人都不理会洪世恒。他无论说什么话,大家都当他是空气。他住的是单人牢房,除了每天给他送饭,其他的时候他都待在房间里,哪里也不去。因为他就算去了,大家也都会把他当成是瘟疫一样逃开。他刚开始还没觉得怎么样,反正他也瞧不上那些五大三粗,待在拘留所里的人。可过了两三天,他却觉得自己口里面的山珍海味,还比不上其他人口里面没有一丝热气,却抹了厚厚一层老干妈的大馒头。 也许是在洪世恒眼里,长得像猪狗一样的他们都是有说有笑地吃饭,而他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一旁。别人的热闹,最终成了他寂寞空虚的背景版,越发映衬得他似乎是个猪狗不如的家伙。 是没人对他用热暴力,没让他弄破一层油皮。可是,这种无言的冷暴力有时候更加可怕。它会让你开始怀疑自己是个神经病。或者说,是让你产生幻觉,让你觉得自己是个神经病。 时间长了,你就会真的觉得,你变成了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这是傅北极曾经亲身体验过的。以前在一户亲戚家暂住的时候,对方因为他打了自己家里的小孩,就对他实行了冷暴力。每天不让他和自己家人说一句话,也不让他上桌吃饭。甚至让自家的小孩对外宣布他有病的传言,让所有的同学都远离她。 他那时候每天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玩耍。离发疯只有一线之隔,全凭那张黎芷媛的照片,才让他始终有着指路明灯,没有放弃前进的希望。 而洪世恒,显然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快要奔溃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你欲为剑,我便为盾 那监狱里不缺他吃,也不缺他喝,更不会有人打他骂他。大家都是文明人,不喝酒不打架。 这高级的惩罚手段,是傅北极从当年的乡下学来的。是当年的同学这么对他的。他们觉得自己非常善良,完全没有对这样土包子一样的同学太残忍。却不知道,他们每一个嫌弃的眼神,都像刀子一样狠狠地扎在傅北极的心上。而他们嫌弃地让傅北极快走开,或者是唱儿歌来形容傅北极是个没爸妈的孩子,更是给他带来了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痕。 世上万物,都有正有反。只要打破技术壁垒,没有任何事不可以通用。比如说,一个惯偷如果回头是岸,完全可以成为一名特别优秀的侦查痕迹的警察。一个杀人如麻,下手不留情的人,如果杀的都是犯了杀人,抢劫,强奸这种恶贯满盈的人,那大众只会为这样的人鼓掌,并且封他们为英雄。 所以冷暴力这方式用在曾经的傅北极身上很痛,因为他是个好人。所以他不会轻易用在别人身上,也禁止自己手下的人随便用。这正是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洪世恒却很明显,适合这种惩处方式。因为他不是人,他是鬼。他是摧残无数少女美梦的魔鬼。 追求女孩子的时候,他化身为琼瑶剧男主角。深情款款外加山盟海誓,让任何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难以抗拒。追求成熟女人的时候,他化身为智慧型美男子,不间断地嘘寒问暖加死缠烂打,好多女孩因此成为洪世恒石榴裙下的俘虏。 所以,这么个爱泡妞,习惯了热闹的人,最适合这种刑罚。待在六星级酒店般的总统监狱套房里,却不许任何人跟他说话。他在这个单间牢房里待了三天三夜,除了自己的影子什么东西都没见过。 这种刑罚,比世界上任何一种都残酷。人是群居动物,不可能脱离群体而单独行动。所以当一个个体来到一个新环境的时候,他会渴望得到众人的认同。而像洪世恒这种家伙,从来都是被众星捧月惯了的人,他们习惯被人景仰。这么个声色犬马,酒色财气样样俱全的所谓贵公子,突然有一天被人当成空气对待。那简直就像是让一个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突然顿顿青菜豆腐。 不但会营养不良,严重地还会因为不适应而得了心理障碍。果然,洪世恒什么时候都受过这个,他又怎么受得了这个。 心里想着老子会快点来救他,望穿了秋水,却怎么也盼望不到父亲大人迷人的身姿。他怎么会知道,这时候他的老子正因为自己家的一笔大生意(有关毒品)而在缅甸忙着,对于儿子因为风流而被警察请去协助调查的事情,他完全不在乎。反正他已经事先打点过了,儿子也不会吃皮肉之苦。 而被他打点的人物,早已经成了傅北极的属下。没办法,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谁的大腿比较粗,大家就会朝着那只大腿冲。再说,洪泽自以为聪明,实际上他做的那些事,早就被傅北极察知。他还收集了不少洪泽贩毒的证据和当年他陷害越泽的证据。 他知道,越泽当年曾经资助过他最爱的黎芷媛。这个貌似冷血的小丫头,其实心里是最重情的。她一直很渴望父爱,所以才会把稍微对她好一些的年长男人都当成父亲来崇拜。比如说,白玛丽的父亲,也比如说带她入行的赵导,和越泽。 可惜,白玛丽的父亲是一个衣冠禽兽。他竟然对和自己女儿一般大,从小在自家长大的侄女动了那种龌龊的心思。伙同自家一样混账的儿子设下计谋来害黎芷媛。之后,又因为两个彩礼钱,把黎芷媛强行嫁给村里村支书家的儿子。只要想到黎芷媛曾经受过的这种苦,傅北极就觉得心里一阵阵抽得疼。他最爱的女孩,怎么就吃了这些苦呢。想到这里,他就想要把这些人千刀万剐。 但转念想想,他最爱的黎芷媛是个快意恩仇,喜欢自己杀仇人毁尸灭迹的烈女子。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在后面跟着,向世人展露被黎芷媛杀死人的恶状。 她若要战,他便是她最强韧的盾牌。她若要成为这世上锋利的宝剑,他便愿意退让一步,成为这世上最钝的剑鞘。 所以现在,他只能在等,等一个特别好的机会,将这些东西无声无息地送给黎芷媛。让她能有这世上最有力的武器,将曾经伤害过她的人和事斩成碎片。 各方势力影响下,洪世恒在派出所里只待了三天,可他却觉得比得了他平日里三百年的时光,吃足了他十辈子都吃不到的苦。 三天后,洪世恒彻底老实了,平日里总是长在额头上的眼睛这下子老老实实地长在了眼眶里。手不停地捻着上衣,再怎么生气也不敢发作了。 只是在记笔录的时候,那冷嘲热讽原脸的警察似乎是受了谁的指使,竟然完全不在乎他洪泽集团总经理的身份,气得他当场就想像往常那样拍桌子怒吼道:“别以为你是警察我就怕你。” 只是平时这个特别帅气的打开方式,是建立自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情况下。这次他已经连续三天没跟人说话,再说心里已经对这圆脸警察产生了极度的畏惧。总觉得他似乎是包公在世,他就是马上要被轧了头的陈世美。 胆怯之下,洪世恒那手拍得不够响,声音不够亮,连目光都是躲躲闪闪地不敢看着那警察。看得那警察心里好笑道:“这他妈的明显就是一个形容词可以概括——“弱鸡。” 如果不是曾经见过这混蛋是怎么不把女孩子的性命当一回事,还有抓他的那天他的嚣张模样,圆脸警察可能真的会把洪世恒当做一个可怜宝宝。说实话,他不想放着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牲口出去祸害其他无辜清白的女孩子。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为洪世恒编织的网 想起了小傅先生的嘱托,他又忍住了。反正最多也就是这几个月,这个该死的洪世恒他还会进来的。 到时候,他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道轮回终有报,用阴谋诡计得来的荣华富贵,就像是沙子垒成的城堡。风一吹,浪一打,就会消散地毫无痕迹。而任意地牺牲无辜之人的性命,用人血馒头来交换美好生活的洪家父子,也会付出惨烈的代价。 有时候看着洪世恒的微博,看着他网上炫富的照片,穿着睡衣和各种女孩子的亲密照。还有他在下面发的各种无脑微博,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说其他人,光是他那上初中的女儿,就总会被这个混蛋吸引,口里振振有词地把这种心灵毒鸡汤当 什么“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嫁个好男人。” “一个女人一辈子只能有一个男人,多了的就是坏女人。” “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面相夫教子,不能出去和男人一样拼杀。” “洪总好帅,真是国民老公,我现在就要给他生猴子。” 他听到女儿这么说的时候,立马就一大耳光抽了过去。没想到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儿因此更加叛逆,满脑子都是偶像剧情节,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老套路充斥着他的脑子, 她居然胆大包天地买了张飞机票,要追随偶像洪世恒一起去马尔代夫度假。要不是她的护照正巧被他带到了单位上,同事们又发现了这个在机场大吵大闹,拦住飞机不肯起飞的是他的女儿,恐怕他晚上回家后发现只有四面墙壁的时候。丢人事小,才十几岁的女儿在外国要是出点什么事,他连哭都来不及。 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洪世恒,看他怎么收拾他。这圆脸警察是典型的笑面虎,他是个办案多年经验丰富的老刑警。那演技真是杠杠的。当下他便冷笑了三声,看似无意地对着面前的文件夹,实际声音大到洪世恒压住耳朵都能听得到。 “王八蛋,大坏种,活该断子绝孙的王八蛋。” 圆脸警察眼里全是嘲讽和诅咒,激得洪世恒顿时一肚子火上来了。不过想想,要忍耐。只要今天做完了笔录,警察局就不能再扣留他了。没想到下一秒,那圆脸警察竟然“阿嚏”地大喊一声。厚厚的鼻涕甩了洪世恒脸上和鼻子上,没有一块整的逃脱。 那像是小虫子一样的鼻涕和那恶心的感觉熏晕了洪世恒。下一秒,他准备要咆哮了。这警察的这东西都溅在他脸上了。他那平日里要用上万块保养的脸蛋,滑不溜丢地比刚剥壳的鸡蛋还光的脸蛋,怎么能受得了这种下贱人的恶臭。 连续几天的冷暴力终于让他恼了,让他完全丧失了理智。只见他一边疯狂地砸着问话室里的东西,一边大吼大叫道:“我是洪泽集团大少爷,你们凭什么这么对我。等我出去了,我要找律师来告你们。” 圆脸警察故意不闪不避,用自己的身体撞到了桌子上的一大堆文件,还有两个玻璃杯。 水渍溅得到处都是,那场面真是狼藉不已。 在公安局里公然捣毁警察的办公物品,还咆哮对他问话的圆脸警察。这下子,洪世恒请来的律师也无话可说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洪世恒以“妨碍公务罪”和“轻微袭警罪”被关了十五天。 当然,在这十五天里,他吃的是珍馐百味,享受到的却是冷到刺骨的冷暴力。 半个月后,当他走出拘留所那一刻,放他出来的正是那个圆脸警察。他貌似谦让好奇,实则神补刀道:“你看你这小孩子,正是太较真了不是。叔叔我又不是说你,我只说在说xx电视剧里那个抛弃妻儿的渣男,他真的是有史以来最无耻的乌龟儿子王八蛋。” 洪世恒看着这貌似忠厚老实,实则满腹鬼胎的圆脸警察这么明显的指桑骂槐,直气得肚子里一阵阵地疼痛。不过这次他已经吃了教训,只能忍一忍算。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谢谢啊。”真恨不得每一个字都成为枪炮,把这个圆脸警察轰成渣渣。 但他不敢,这十五天像是地狱一样的生活,已经让他初步学乖了。像是动物园里被鞭子教训得怕死了的大笨熊。不过洪世恒比熊聪明多了。他竟然在回到家里的别墅沐浴完后,躺在床上时想出了这件离奇事的理由。 当然,他为此得意了好几天。这个世上,哪里去找像他这么聪明又俊美的男人。如果傅北极听到了洪世恒的这番自白,大概会翻个白眼就离去。谁会跟这种神经病计较。 只要看看这冠冕堂皇,蕴含了洪世恒所有心血的理由,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厉害的天才。 官方理由1:“整个帝都也找不出比他更加善良的公子哥。” 官方理由2:“他是个大大的好人,不忍心让这群警察们没有工作。” 最不可能的理由:“他老子明知道自己儿子受了天大的委屈,却不敢出来为儿子主持公道。他爸爸不疼他了,或者是外面有了私生子。不然为什么会因为一个区区网红的死,他怎么不像之前那样出来为他摆平一切。” 洪世恒完全没想过,自己在傅北极眼里,论真正实力,是个蚂蚁一般的人物。论私人仇恨,夺妻之恨简直是不共戴天。论公共仇恨,他爸爸贩毒,不知害死了多少无辜百姓。 所以,洪世恒一步步走向了傅北极为他编织的网中,也是自在情理之中。 比如说,他和白玛丽的婚姻。比如说,他此刻得意洋洋地幻想着将来在傅老爷子面前挑拨离间,最后将傅氏集团占为己有,改名为洪泽集团。 还比如说,他此刻见到了傅如海掉在地上的那只手机。屏幕上碎裂的黎芷媛照片让他心疼不已,瞬间就有了弯下腰去捡的冲动。然而,他身子只弯了一个弧度,自始至终只弯了那么一下下,就跟个弹簧一样。 第一百五十四章 洪世恒的调戏和黎芷媛父亲出场 还得是坏了的那种弹簧,因为如果是一般的弹簧,也是有骨气的。要么不弯,一弯就得来个给劲的弧度,这样才不负这一弯的力度。 这洪世恒吧,看起来是个身高一米七的男子汉。尽管清秀文弱了些,但好歹也是可以勉强杀死一只鸡。这个平日里的风骨,委实弱了些。比如说,招惹女孩子的时候,总是甜言蜜语一箩筐,恨不得上天去把星星摘给他口中的宝贝,却总会在家里面的老子大发熊威至极,缩成一只王八。 他的初恋情人是如此,而白玛丽也是如此。此刻,他生平却第一次犹豫了。在着要弯不弯之际,觉得自己千万难。弯了腰,就是丢了自己的脸面,丢了傅氏集团的脸面。不弯,又舍不得那上面黎芷媛的照片。 那如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的照片,似乎在何时何地,都会立刻吸走人魂魄的照片。遇到黎芷媛之前,他从未想象过,人间会有这样的绝色。 安静时如流水捧月,活动时如彩云散雪。如果说,这世间的流云因见她而散,春花因遇她而谢。他洪世恒绝不会因此而感到任何吃惊。 不过,最吸引他的,还是黎芷媛对他近乎仇恨的态度。那简直,像是他杀了她全家似地深仇大恨。按照他泡妞多年得来的经验,一般女人会对男人有这种感觉,多半是这个女人看上了这个男人,所以她特意做出一连串不对劲的事情来,吸引这个男人的目光,让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个女人身上。 果不其然,在几次感受到她热烈的“追求”目光后,他的心难免动了。这么个漂亮得不像人类的姑娘总朝着他抛媚眼,是个男人恐怕都没办法拒绝。 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比起那眉眼间似乎氤氲着一层若有若无的烟雾,本来就美艳动人的容貌上似乎又铺上了一层明珠般光泽的黎芷媛照片比起来,还是傅氏集团女婿的身份比较好。 想起自己的高贵身份,他想起了无数的金钱和权势。于是他当下便用力地咳嗽了两声,悠闲地靠在了一张桌子前,像是一座姿态极完美的雕像,只坐等着有人来给他捡手机。毕竟,这能够巴结到未来傅氏集团总裁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 翘着二郎腿,就差叼根雪茄,他现在很像港片里的大佬们,但这仅仅是假设。 等了许久,洪世恒却只见到穿梭得井井有条的服务生们。他们或是拿着一两杯透明到可以照出人影的香槟,或是拿着精致得像是雕刻出的艺术品一样的点心。脸上是得体的笑容,对着无端端霸占地方的洪世恒没有露出一点不满。只是用英伦贵族风范十足的主人态度,以及无可挑剔的待客之道。用他们的行为举动,告诉洪世恒一件事。他们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而洪世恒只是个不合时宜的客人,甚至于——是个入侵者。就像是一座群芳满园,皆是高贵名种的花园里,突然出现了一根杂草。又或者说,是一个穷了好多年,突然中了张彩票,变成了大富翁。但他从里到外都透着寒酸气。这就是现实。一个要饭的,就算穿上了王子的衣服,他也不会变成王子。 反而,那王子的衣服会变成牢笼,锁住他想要自由自在飞翔的心。像是小孩子都喜欢乱跑乱跳,真正的王子不会在乎那是几万块,还是几十万块的衣服,只会觉得趴在地上一整天,抓到几只蜗牛是这世界上最开心的事。可装成王子的乞丐却会觉得衣服上的一根金线,都能换他接下来一年的食物,所以他会小心翼翼地看着这衣服,不让它沾上一点灰尘。晚上睡觉也不肯脱,只对着那衣服傻笑。 强将手下无弱兵,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周围来往的所谓佣人们,却并不像平日里洪世恒见到的那样,会立刻帮这位身娇肉贵的贵公子捡起来。 他们脸上挂着谦和却不卑贱的笑容。似乎端着酒水和点心是世上可心的工作。这些都是跟着傅北极的人,那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的贵气,更像是一国王子。洪世恒觉得嗓子上像是堵了什么东西,他突然觉得有一种想法。也许他洪世恒,真的就连给傅北极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他去给人家倒夜壶,人家会一脚把他踹得远远地。 他就这样呆住了,许久后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似乎想要抓住些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抓不到。周围的人都开始窃窃私语了,他却 一股怒气从洪世恒的心口直冲到他的脑子里。这一刻,他真感觉自己像是京剧里面的丑角。他拼劲全力装出的高贵,仿佛只不过是成了他人口里的谈资。 这真是可恶。再怎么说,他洪世恒也是马上要成为傅氏集团总裁的人,怎么能容忍别人如此地狗眼看人低。 当下他运足了力气,准备畅快地喊一句:“你tmd瞎了眼,快把那支手机给老子捡起来。” 一只漂亮到不像凡人的脚却适时地出现,解决了他所有的困难。 这只可能是一个人——黎芷媛。她恰当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让洪世恒顿时将原本的怒气纷纷咽了下去。 他用尽了洪荒之力打了个嗝,接着用了四海八荒的力气来表现了个自认为最美的笑容对黎芷媛道:“明宸小姐,你好。我就是那个给你送了九百九十九朵烈焰玫瑰的洪世恒,小恒恒啊。” 黎芷媛看着眼前这张与傅北极截然不同,娘娘腔十足的脸,忍不住就想呕吐。她稍微一动脑子,就有无数个主意出来。出口之前,她的身子先向后退了几步。 而这个时候,她身后传来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话音。“你这个小流氓,离我女儿远一点。” 这个声音像是平地一个雷,把黎芷媛炸得四分五裂,她脑子完全蒙圈了。良久后,她才用力咬着自己的唇,掐着自己的手心,用这股剧烈的疼痛让自己清醒。 第一百五十五章 爸爸,为什么你从来不维护我 身后的人,竟然真的是自己两世加起来,已经几十年没有见过的父亲。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纵然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真是一位大文学家。他笔下的这首悼亡词流传千古,感人之处就在于他对妻子的真挚怀念之情。 无独有偶。后世有位叫元稹的诗人也写出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词曲到动人之处,让人禁不住落泪。 在人类普遍拥有的情感里,亲情和爱情同样重要。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会让你在绝境里仍然有坚持下去的希望。 因为你知道,这世上有爱你胜过自己的人,所以你要为了他们而珍视自己的生命。 所以,前世黎芷媛死的时候,才会那么绝望。因为她不止失去了自己的爱情,同时早就失去了自己的亲情。 前世,黎芷媛因为是影后,所以经常要扮演一些网络小说改编小说的人物。她也就慢慢读了很多网络言情小说。 一般的小说里,女主角大都会有一个渣爹。这渣爹必定生得一表人才,但耳根子软,总会听信恶毒白莲花的挑唆,对勤劳勇敢的女主各种嫌弃。 许多读者会在评论区里骂那个男人不是人,是无耻之徒。每一个键盘侠都可以肆意畅快地骂着这个虚幻的人物,却没有一个人敢对真实的封建家长似的父亲提出抗议。 因为前者,是跟自己没有任何血亲的外人。而后者,却是给予自己生命,在自己懵懂的年纪里,是一座大山般伟岸的男人。甚至于,丈夫和父亲是一个女人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他们贯穿了一个女人的全部生命,是她心里最重要的避风港。 所以,如果成长经历完全和重生文小说里前世被渣爹欺负得特别惨的经历相同,那就不知道是喜还是悲。 但她和那些重生文女主不同的,就是她始终没改变的,是心里对父亲的爱。 许多次,她梦里出现过父亲站在她面前,像一座山一样替她挡住所有的风霜。即便她后来成为了一代风华万千,完全自己妥妥一座大靠山。可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始终是那个渴求父爱而不得的小女孩。 现实总会很快地打她的脸。他从来不会在任何外人面前维护自己。他总是大义凛然地站在外人那一方来狠狠收拾自己。 其实黎芷媛小的时候特别困惑。为什么隔壁孙姐姐的爸爸就算女儿闯了天大的祸,她的爸爸也总会在外人面前维护自己女儿的脸面。她爸爸会用力地把揪住他女儿耳朵的那只手给打掉。愤怒地把那个比自己高两个头的人给推开,嘴里大吼道:“不许你伤害我的女儿,我女儿有什么错,我自己会教训,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那大块头比孙姐姐爸爸要强壮得多,可比起气势来却要矮上好几截。因为人都有私欲,对付别人的时候都会十分力气只使用七八分,再留下两三分自保。可父亲,为了自己的女儿,却会用尽全力。这便是传说中的“父爱。” “爸爸,为什么无论发生任何事,为什么无论我做对或者做错了什么,你永远都是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来指责我。身为父亲,你难道不应该至少一次也好,无条件地相信我,袒护我。” 而现在,面对此刻如同一只母鸡一样维护自己的父亲,黎芷媛愣住了。她心底积聚了许久的寒意在那一刻有了裂缝。她想上前去抱抱父亲,却发现自己的腿早已凝固在当地,无法动弹。 “爸爸,我现在是在做梦吗?您真的保护了我吗?但是您现在维护了我,那么等会儿,您还会在姑姑和奶奶面前,维护我吗?如果您做不到,就请你现在就走。不要让我对你先有希望,随后再失望。 吃糖吃到一半被抢走的孩子,往往最痛。因为她已经品尝过甜的滋味,就更不能容忍失去。” 话是这么说,她到底心里激动,眼中波光闪闪,似乎下一秒就要掉下眼泪。 洪世恒见到黎芷媛梨花带雨的模样,心里积聚的怒火早已散去。他色胆包天地上前一步想要牵黎芷媛的手,换来的虽然是极度的愤怒与生气,但看黎芷媛亦是花树凝雪,皓月清辉之貌,他当下便愣住了,随后哈哈大笑道:“都说笑得好看才是美人。可见了明宸小姐之后才知道。原来真美女动怒也是国色。‘我见犹怜’这个词,便是为了明宸小姐您造出来的。” 洪世恒动作轻盈地整理了下衣服,摆出了个自以为最美好的动作,整个人如同一只开了屏的孔雀洋洋得意。 那老头却用力把他往后面一推,差点让他摔了个大马趴。 洪世恒完全怒了,他一向都是被人捧大的,什么被这么个明显是个又穷又没钱的臭老头教训过。之前被黎芷媛顶撞,那是看在她是美人,他有心相让。现在怎么会让这个老头子占便宜。 但黎芷媛却用手指拉了一下那个老头,让洪世恒当下便改变了主意。难道这个满面风霜,早生华发的臭老头还真的跟黎芷媛有什么关系。那可就另当别论。于是他当下上前几步,压低了声音对那个老头说道:“你乖乖地给老子让开,老子抱得美人归的时候会给你好处。如果你不让,老子会让你死得很惨。” 这个不算高大的男人,却始终坚定不移地站在黎芷媛面前。 黎芷媛当下愣住了,对着自己两世加起来,已经几十年都没见过的父亲,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无论如何,父女之情血肉相连,是什么都割不断的。 她颤抖了半天,还是叫不出一个“爸。”但身体已经向前走了好几步,对着洪世恒不卑不亢道:“某些人是已婚身份,希望别来继续打扰其他人的生活。免得其他人误会,这样不太好。” 第一百五十六章 让我们父女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黎芷媛是语带双关,一会儿在宴会上正式身份拆穿,而洪世恒却误会她是提醒自己已是傅氏集团的女婿。他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娶黎芷媛当二房。 所以,黎芷媛接下来的话,他就有些没听到。“我手上是没有戴戒指,微博上也没有公布结婚照。那只是我不喜欢把自己的家事当做博取公众视线的噱头。要知道,姐是靠实力出来混江湖的。” 但黎芷媛向前迈了几步,那威严的气势顿时让洪世恒有些瑟缩。她故意压低声音,慵懒而魅惑地对他劝道:“今天这里来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傅大少再不知道收敛,惹出什么闲话来可就不太好,毕竟您马上就要娶一位贤妻了。” 她的声音特别清脆悦耳,眼波流转中自成妩媚。可偏偏媚而不俗,清而不妖。和那些喜欢发嗲的女人不同,他整个人不带一丝的谄媚之气。就像她这个人。虽然在娱乐圈里打滚,却全无风尘气息。玉手清扬,一双丹凤眼因隐约的怒气上升而氛氲得更加妩媚。 洪世恒一时愣住了,他想起了自家妈妈的要求,还有未婚妻的家世。等回过神的时候,却发现黎芷媛已经走远了。他当下气得在地上直跺脚。嘴里却只敢振振有词道:“哪里的老王八蛋,敢坏你爷爷的好事。等你爷爷我下次再遇到你,一定扒了你整张皮。” 不过,那老鬼的眼睛倒是熟悉得很,在哪里见过呢? 那老人被黎芷媛的小手拉着,他心里满是忐忑不安,心里想要补偿女儿,千言万语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最后只能瑟瑟地说道:“女儿,你还好吗?” 简单的四个字里,饱含了一位父亲的愧疚,黎芷媛一下子心酸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的亲生父亲。 她嘴上没说什么,眼睛却已经开始四处打量了她的亲生父亲。 他老了,记忆中总是精神奕奕的拿着粉笔讲课的爸爸,或者是拿起棒子要教训她的爸爸,又或者是亲眼见到她在姑姑家累死累活地干活才换来一点点吃的,却无动于衷的爸爸,似乎都不再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他如今,真的是尘满面,鬓如霜。但和前世不同,还没有入土,让她感受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痛苦。 真是奇怪,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从没有对她好过半点,可她却总能记住他像是萤火一样给她的点点温暖。 那个她摔倒的晚上,他将她背了回去。那个他背上的温暖,她永世不忘。她干活累了,他也总会从左面的兜里翻翻,再在右面的裤子里面找找。 总会翻出那么一点点零钱,她欢喜雀跃地拿着这钱买了一串少得可怜的麦芽糖。那焦黄色的麦芽糖,在卖糖人的手上四处飞舞,就像是一只蹁跹的蝴蝶。那味道真甜呀,甜到日后她进了娱乐圈,因为不肯被马蓬潜规则,而故意被马蓬安排了真打耳光的,甜到她因为拍戏断了三根肋骨,躺在床上三个月的时候,仍然觉得心里是甜滋滋的。 她在打量父亲,她的父亲也在打量着她。已经中年的黎芳鸿这一年着实不好过。爸爸死了,女儿逃了。最重要的是,黎芷媛逃婚之后,村支书就把他家围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学生,根本没力气也没胆子和凶神恶煞的村支书一家对抗。所以只能任凭对方夺了自己的差事,让自己跟其他泥腿子一样下地干活。 除了那十年,他什么时候下过地。以前接着教书先生的差事,村里的人都很尊敬他这个秀才。他就借着下课补习的名头,跟别人家交换耕地。 而这次,他丢了差事,而且还得罪了村支书一家,再没人刚帮他一把。 而黎芷媛寄回家的钱,也大都被后妈和继姐用各种名目的打秋风给弄走。他懦弱又善良。即便女儿写的信里面再三吩咐了这些钱是只留给他一个人的。 可没奈何,他后妈今天跟他哭着说:“鸿儿啊,咱家的米没了,你再不给我点钱,你妈我就要饿死了。”明天他继姐和继姐夫又会跪在他面前求道:“鸿儿,虽说咱俩不是同父同母生的。好歹咱俩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姐夫和你姐一家人饿死呀。” 没办法,他的钱就这样一点点地流进了所谓家人的口袋里。他眼睁睁地看着所谓家人的肚子一天天肥了起来,而他自己却差点活活饿死。 村里也有些好心人会劝他道:“你家里人都不是好东西。他们好手好脚地却不去干活,只吃着你女儿寄给你的钱。你以后可别再上当了。”他转天就把这些话一字不落地说给了继母和继姐听。听说他那柔弱的继母当晚就拿了一根白绫,一瓶敌敌畏,还有一把菜刀到了那些好心人家里,现场演绎了一场杨白劳与黄世仁中可怜的白毛女。 听说那几户人家,分别赔了一头牛,两只猪和三只羊。在农村,这基本上就是一个家庭大部分的财产。 在那之后,村里人见了黎芳鸿就躲得远远地。 傅北极来找他的时候,当时黎芳鸿捧着一本特别旧的《红与黑》正入迷地回想着自己那光辉亮丽的青春岁月,突然就就见到了这个矫健如苍鹰,健朗似青松的男人。 他比自己高出好大一个头,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朱,像是画上走出来的仙人。他的那双眼睛,和他记忆中那个人的好像。像是一朵俏丽的桃花,不笑时也似有清泉流动。可那眼神却异常锐利,既像出鞘时寒光凛凛的宝剑,又像是搏击天空的雄鹰。 真是难以想象,长得那么妖孽的一个男人。傅北极站在原地不动,只是打量着黎芳鸿,黎芳鸿就感觉到似乎又一股千斤重的压力先是网一样将她紧紧包围。 更别提和傅北极面对面地对视。 黎芳鸿吓了好大一跳,他以为自己遇到了打劫的。可仔细想想,他那时候已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家里的米缸,面缸都已经空了一大半。冷锅冷灶,他吃得胃痛。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不由得又抱怨了起来。 “当时就不该把回城的资格让给那个女人。否则我就是大学生,哪还需要在这种荒郊野外受苦。”他正按照往常怨妇模式开启似地没完没了地说着,没想到,他就遇到了眼前这个人。他说要带自己回城去见见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并且要让自己出来作证。证明他的女儿曾受过的罪。 黎芳鸿有些犹豫,他害怕。对继母和继姐的手段,他怕到骨子里。但对女儿黎芷媛,他有深深的愧疚,最后,他还是答应了。 毕竟,这可能是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来维护自己的女儿。他是父亲,他一直都想这么做。只是以前没有勇气,而对上傅北极的眼睛,他很确信,眼前这个年轻人是能够带给女儿一生幸福,能给他这个老丈人说出实话勇气的好男人。 身为父亲,黎芳鸿对女儿有太多的遗憾。所以,他更想,有人可以替自己好好爱自己的女儿一生一世。 但没想到,跟他回城之后,却发现原来傅北极他是······ 他竟然是那两个人的儿子,他怎么能娶自己的女儿。 黎芳鸿思绪纷飞,却只见对面的傅北极亲昵地把黎芷媛揽入怀中,意味深长地对她道:“岳父是个很不错的人。” 这话却是发自肺腑。黎芳鸿就算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不对,他却是深爱女儿黎芷媛的。傅北极特意威逼利诱。给了他一张签过名的空白支票,还给了他好几套帝都黄金地段的房产,他却始终闭紧了牙关,没有透露女儿的任何消息。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一无是处,黎芳鸿就像是一只平凡无奇的蚌,肚子里藏的爱却像是容华无双的珍珠。 黎芷媛有些感慨,她对黎芳鸿实在太过陌生。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他们两父女相处的时间恐怕还不够一年。 小时候,黎芳鸿不是喝得醉乎乎的,就是卷起袖子来表示自己生活都不会干。长大了,她开始在娱乐圈里打拼,有时候忙起来,连年都得在横店过。 久而久之,黎芳鸿的面容开始在黎芷媛的记忆中模糊。只有支付宝和微信记忆住了黎芷媛还有一个父亲的事实。 这种仅限于银钱之间的父女关系,在黎芷媛眼里看来比一张纸还要薄。以至于她当年惨死在洪世恒和白玛丽的手下时,根本没想过要去看看自己多年不联系的父亲黎芳鸿。 同样地,当黎芳鸿饱含热切,想要上前去拥抱黎芷媛的时候。她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黎芳鸿眼里一闪而过失望,但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对女儿有太多亏欠。长达十九年的疏离,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弥补的。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今天说出所有的真相。他,要在众人面前维护一次自己的女儿。 黎芷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离去,她的心上似乎被人划了一道浅浅的伤口。但却像是有人在不停地往那个伤口上撒着盐巴。她无力地倒在傅北极的怀里,似乎是在问他,又似乎是问自己:“你说,我爸,他来干什么。” 傅北极将黎芷媛紧紧揽入怀中道:“当然是为了帮你作证。芷媛,我们今天就让白玛丽和她的一家变得声名狼藉。这需要一个有力的证人。证明他们一家是怎样像吸血虫一样榨干你们黎家的血。你父亲,是最合适的人选。” 黎芷媛怒道:“难道不让他出现就不行吗?你以前不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刚刚你怎么不出来。” 她近乎于无理取闹的话却并没有让傅北极讨厌,他刚刚确实是故意制造了一个机会,好让他们父女可以相认。他爱她,所以不希望她跟自己一样,没办法在还能享受到父爱的时候,把父爱推之门外。 而她此时的表情,证明了她之前被人亏待了好久。傅北极又是心疼,又是怜惜地抚摸着她的头,轻轻说道:“芷媛,因为这个世界上,我最爱你,所以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即便那个伤害你的人,是你自己。” 黎芷媛愣住了,她目光躲闪道:“你在胡说什么” 傅北极将黎芷媛揽在怀里道:“刚刚我恨不得把我的哥哥给砍成两块,差一点就出手了。但你父亲替我做了。不是我懦弱不肯出来。而是我看得出来,你很爱你的父亲。趁着这次机会,让你们父女重修旧好不好吗?” 黎芷媛疯狂了,她拼命地敲打着傅北极道:“不好,一点也不好。” 傅北极用力将她揽入怀中,用一个深吻结束了她所有的反抗。她的苦,他最清楚。 无非是害怕自己又一次的满心期望,被她的父亲打个粉碎。他对着黎芷媛的耳朵道:“相信我,我看得清楚。你父亲是真心想要悔改。给你一次机会,也给你父亲一次机会。不要像我这样,有父母兄弟,却不能相认。” 傅北极想到了心中的隐痛,他的心像是被人用刀子在一点点地割。强行运用了所有思维才压下了心里的苦楚。可是看到黎芷媛脸上捶着的泪珠,瑟瑟发抖的她就像是一枝带雨的梨花。他一下子心疼了起来。 伸出左手,傅北极先是缓慢却又仔细地为黎芷媛擦干了泪水,接着心疼地将黎芷媛温柔地揽在怀里对她道:“没关系。无论如何你还有我。从此之后天地间你不会再是缥缈孤鸿,只有自己的影子相伴。” 听着傅北极沉稳的心跳,黎芷媛的心顿时平静了许多。没错,就算天塌下来,她也有傅北极在身边,她不怕。 何况,他说得有些话,也的确是真的。她的确想知道,爸爸是否会在众人面前维护她。 如果他会,那么她就给她一次机会,让他们父女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第一百五十七章 婚礼开始 一场极为盛大的婚礼举行了。穿着婚纱的白玛丽笑得极为惬意,珠宝加身顿时让她本来清秀的眉眼多了几分珠光宝气,挂满了各式各样名贵的珠宝,简直就像是一个首饰架子。在场的不少贵妇们不禁在心里暗暗好笑。这真是几辈子穷了好几辈子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再一回头看看,她那“养母”汪小梅和“养外婆”也是同样的打扮,心里就更加不平衡了。 好几个打扮得体,全身上下透着贵气,嘴里却透着酸气贵妇窃窃私语道:“真是,走了狗屎运吧。不如怎么会正好收养个女儿是傅氏集团走失了多年的女儿。” “听说是奉子成婚,不要脸的女人。我们那时候多纯洁呀,都是结了婚才有孩子。” “是啊,我们那时候多好。”不知怎的,这些话触动了叶晓柔的心思。她想起了自己下乡时的情景,眼泪就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 傅卫东连忙问道:“晓柔,你怎么了。” 叶晓柔心思稍稍有些乱了,毕竟当了多年的市长夫人。她只用了一刻便镇定了下来,对着傅卫东撒娇道:“人家才没有哭,只是刚刚那道菜里洋葱太多了。” 叶晓柔哭起来真是梨花一枝春带雨,让人我见犹怜。她多年来养尊处优,保养得很不多,远看就像刚刚三十岁一样。再说,她本来就正是女人四十如虎的年纪,风韵比起那些嫩瓜一样的小姑娘,更加可人。他当下就安慰了起来,“老婆,你别哭了。我知道是我不好,让你难过了。你看,咱俩现在还在外面,你给我留点面子,等晚上回来家,你想怎么处罚我都行。” 叶晓柔看他急得满头大汗,平日里的张扬威势一扫而空,她当下破涕为笑。 傅卫东连忙给叶晓柔擦擦眼泪,拉着她的手一起安静地看婚礼。 周围的这些人大都是人精,见到这对和傅北极几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夫妇,嘴上当然是一个赛一个甜。什么“这还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远远望去如同谪仙。” 白玛丽听着这些话,她反而更加得意。看来这傅氏集团果然是财大气粗,傅北极之前打下的江山肯定很值钱,以后一定要好好地讨好爷爷,让他尽早把傅氏集团的财权交给她一个人。 到时候,这些胸大无脑,只仗着自己出身好,嫁得好的女人们一定会羡慕嫉妒恨她的好运气。也是,这世上还有谁比她白玛丽更好运呢? 哪怕是生得出众无双,像是仙女下凡的黎芷媛,现在也只是她的陪衬。这就是她想要的婚礼,从此以后那个卑贱如泥,谁都可以践踏的白玛丽就消失了,从今以后这世上只有傅玛丽,洪世恒的太太。对,还有肚子里面洪泽集团继承人的妈妈。 在傅北极的牵着,黎芷媛的陪衬下,白玛丽慢慢地走向了自己的结局。她身后的荧幕上不断放着白玛丽和洪世恒恩爱的往昔,还有他们穿着唐装和西装,在全世界各地拍摄的婚纱照。 傅氏集团在全球可怕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巴黎的凡尔赛宫,罗浮宫随便挑。美国的华盛顿旧居,英国女王的私人领域。每一处,都留下了两人爱的痕迹。或是深情对望,或是情意绵绵地搀扶着对方,后面或是层峦叠嶂的林海,或是波涛万卷的深洋, 不得不说,男的是丰神俊朗,女的是清秀文雅,端的是一对璧人。这条路走得很快,一下子就到头了。傅北极将白玛丽交给了洪世恒,顺便翻了个白眼给他。她身旁站着的洪世恒也是长身玉立,颇有些“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如果不仔细看,还真难把他和“衣冠禽兽”这四个字联系起来。想起他曾经对黎芷媛做过的事,傅北极真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 他的眼睛不由得就瞥向了黎芷媛。他有点害怕,黎芷媛对他是否还有眷恋呢?他以前很确定,黎芷媛是很恨洪世恒的。她亲自定下了这个计划,准备送洪世恒去见阎王。他无所不用其极地配合她,希望她可以心想事成。 可现在计划马上要成功了,他反而有些不确定了。就像一个人千辛万苦地要往上爬上,到山顶的那刻他却会恍惚,质疑。 爱的反面是恨,黎芷媛那么恨傅北极,是否是心里对他还有所眷恋。如果是,他该怎么办。不管黎芷媛逃到哪里,他都能把她再抓回来。可如果黎芷媛的心里还有洪世恒,他又能怎么样。 黎芷媛不知道怎么地,她就想起了自己前世今生的两场婚礼。都说女孩子穿着婚纱嫁人是最美的时候,可她的两世。一次,真心错付,搭上了自己和孩子的两条命。一次,却是将良人的心伤透,错把情郎当豺狼。 她摇了摇头,不禁想道:“黎芷媛,你可真是眼光差。” 她的手心沁出了汗水,耳边却传来了傅北极温柔如水的声音。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黎芷媛身边。嘴里不忘叮嘱道:“等咱们这件事解决了,咱们再办一次婚礼。到时候,我会请来欧洲的王室贵族,美国的世代财阀,让你在全世界的瞩目下,成为最幸福的新娘。” 黎芷媛听着这紧张的声音,也不知道怎么地。她眼中还有泪水,可唇边却已经不由自主地有了笑意,这一笑真是流光溢彩,刹那间让整个金碧辉煌的美色酒店失去神采。纯白色的晚礼服几乎遮住了她整个身体,却遮不住她完美的魔鬼身材。别说男人,就是女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她全身上下只露出了一截圆润地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藕一样的脖子。身上没有一件饰物,只有眉心的蓝得像大海一样的宝石,在灯光下闪耀着隐约的血红色。这是传说中末代沙皇最珍视的一款收藏,是傅北极今天千求万泡,她才愿意戴上。 第一百五十八章 正式开撕 淡极始知花更艳,真正的美人不需要胭脂水粉那些俗物里干扰她的丽色。只需要最简单的装饰,就能让日月无光,星河失色。 因为她本身就代表了“明**人”这四个字。如黎芷媛,才能配得上这传说中皇后戴过的首饰。只有她骨子里的宁静淡雅,才不会被这首饰的光芒夺取本人该有的神采。 果然,她那牛奶般的皮肤透着淡淡的光泽,足以让每一个男人移不开目光,让每一个女人发疯。 洪世恒又一次看呆了。但他看到旁边的傅北极正深情款款地看着黎芷媛,还拿出手帕来给她擦眼泪。掂量了下自己的分量,没办法和傅北极较量的他,只能微微地叹了口气。 这声叹息特别低,唯有站在他身边的妻子白玛丽才能听得到。她面上仍旧高贵典雅地笑着,心里却已经恼怒不已。从傅北极的眼神中,他是深爱着黎芷媛的。 “你个该死的黎芷媛,参加我的婚礼还穿得花枝招展,抢走我所有的风光。不过你也没比我好到哪儿去。傅北极他已经娶了老婆,你不过是个小三。我还是明媒正娶的洪太太。你给我等着。我以后一定会跟爷爷说,绝对不让你进傅家的大门。” “洪世恒先生,请问您是否愿意娶白玛丽小姐为妻。无论贫穷富贵,都不会离开您的妻子。” “白玛丽小姐,请问您是否愿意嫁给洪世恒先生当妻子。无论贫穷富贵,都不会离开您的丈夫。” 两个人笑着答应了。而这时,婚礼上传来了黎芷媛的笑声。她像个女王一样,走到了洪世恒面前,对洪世恒道:“表姐,表姐夫,今天你们结婚,我送你一份礼物可好。” 说完,她身后的荧幕上出现了不少图像。有些,是白玛丽当初和村支书儿子的私通照片。尺度之大,堪称三级。有些,是洪世恒婚前和各种模特小网红的亲密照片。照片上,大多是男子衣冠楚楚,女子妩媚可人。两人情意绵绵地看着对方,似乎要这样一直到天荒地老。 在场的所有人都石化了,他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而白玛丽却疯狂了,她小腹隐隐传来不适。她一向工于心计,心里即便对此时的黎芷媛恨到了骨子里,仍旧勉强自己露出了个笑容。她一把拉住旁边的洪世恒,对他道:“无论如何,你想要和傅氏集团联姻,今天就给我撑住。” 得到了洪世恒扭曲到变态的笑容后,她稍稍松了口气。随后她眼珠一转就来了主意。动作迟缓地向前走了两步,刻意表现出还没显山露水的小腹。她低声下去地求道:“表妹,我知道你也喜欢世恒。可是世恒他毕竟喜欢的是我。而且你现在也已经有了我哥哥,就请你放过我们吧。” 白玛丽生得娇弱,只有不到160cm的身高。现在又因为怀孕而穿了平底鞋。站在踩着10公分高跟鞋的黎芷媛面前,就像一只高贵优雅的仙鹤对上了一只软弱无能的病鸡。 这个画面应该怎么形容呢?本来应该是仗势欺人,偏偏黎芷媛生得璀璨明媚,而白玛丽却只是寡淡的长相。无论是气场,还是颜值,她都妥妥地完美碾压了白玛丽。再说,白玛丽是傅氏集团大小姐,而黎芷媛只不过是个小明星。貌似仗势欺人的,应该是白玛丽。 何况,黎芷媛直接就向后退了几步。然后用极其嫌弃的语气对白玛丽说道:“我说表姐。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用这种老套的宫斗手段,你是不是太落伍了。何况,就算要让北极相信是我为了你那个没用的老公而陷害了你,那你也得问问北极,他信不信呀。” 说完,她骄傲地问道:“老公,你相不相信白玛丽说的这些话。” 傅北极挑一挑眉,用比阳光还灿烂的声音回道:“当然不信。这世上我只信你说的话。其他外人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我只当她放屁。不对,她说的话在我的心上,连屁的声响都不如。” 在场所有人都轰动了,比起白玛丽和洪世恒的婚约,他们更在乎的是,傅北极竟然结婚了。大家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住了傅北极和黎芷媛,几乎要将他们裹成粽子。 白玛丽看着这情况,心里就觉得特别嫉妒。为什么,黎芷媛到底哪里好。为什么她可以得到人人羡慕嫉妒恨的傅氏集团总裁夫人。而她拼劲全力,却得不到她想要的一分一毫。 傅北极和洪世恒,岂止是天渊之别。光是傅北极眼中的爱意,就如大海般深沉,似天空般宽阔。她从没见过这世上有男人会如此深爱一个女人。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似乎只要那个女人开口,他愿意将天地捧在她的脚下。 她的手无意识地掐着自己,剧烈的疼痛让她清醒,目前的情况刺激了她的智商,她咬了咬牙,朝着母亲和外婆的方向哭泣道:“哎呀,我真可怜。表妹你从小没了妈,我妈含辛茹苦地把你当做亲生女儿养大,你就这样来回报我。” 这话像是提醒了汪小梅和木秀兰。她们立刻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起了黎芷媛的恶行恶状。从她七岁那年妈妈离开一直到她十八岁那年离开家里。似乎黎芷媛在家里就从来没干过活,一直以来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而且她也不是被表哥和姑父伸出了罪恶的魔鬼之爪,逼得她不得不离开家里。还似乎,她这一年多来寄回家里的钱,都是她爸爸享用了,她们没有克扣下一分一厘。 黎芳鸿再也听不下去,他两步走到黎芷媛面前,护着她说道:“你们胡说,你一分钱都没给过我姑娘,你拿什么养得她。这么多年,你一直把我姑娘当牛做马,你们一家人都不是好东西。” 他老了,记忆中总是精神奕奕的拿着粉笔讲课的爸爸,似乎都不在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那个她曾经以为无所不能,可以解救她于危难间的爸爸,眼角爬上了皱纹,鬓间多了些许银丝。 他挺拔如松的脊背塌下了许,再也不能像往常那样,因为她说错一句话,就拿起棒子要打死她。 亲眼见到她在姑姑家累死累活地干活才换来一点点吃的,却无动于衷的爸爸。 他此刻只是一个爱女心切的老人,一个想要弥补自己过错带给女儿痛苦的老人。 这样的他,让黎芷媛觉得陌生,让她不敢靠近。可是,却莫名地叫她心里暖暖的。 他如今,真的是尘满面,鬓如霜。但和前世不同,还没有入土,让她感受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痛苦。 她们就像是念经一样,整天在他耳旁念道:“都是你不对,都是你不对。你为什么把回城读大学的名额让给那个女的。你让给你姐姐的话,她就不会嫁给你姐夫那个乡里人。不嫁给你姐夫那个乡里人,她就不会整天拼死拼活地下地干活。不比鸡起得还早地不下地干活,她就不会把手和脸都弄得那么粗糙,整个人看上去老得那么快。你当时如果把名额让给你姐姐,她就会是个城里人。吃着公家饭,每天朝九晚五地上下班,住着有卫生间,有厨房的大房子。再找个城里人,以后一家子都是城里人。” 念得多了,黎芳鸿真心觉得姐姐汪小梅受过所有的苦都是自己造成的。乡里不再有公社了,搞成家庭承包联产制,他姐姐汪小梅没有及时跟上改革开放的春风,没有养猪养鸡来发家致富也都是他的错。他误了姐姐的一时,就该把自己老婆起早贪黑赚来的血汗钱白送给姐姐,还有把亲生女儿黎芷媛送给姐姐家当免费的烧火丫头。 甚至后来,他隐约从村人口里知道,他的姐夫和外甥对女儿做了什么非人的事。他也照旧只能在家里喝点闷酒,当面到处否认。 他一来是没人撑腰,他硬气不起来。二来是以他的思维来看,这种事不管真相如何,只要传扬出去就都是女儿吃亏。一个身子不干净的女人,哪有人上门提亲。 所以当日村支书家来给女儿说媒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一来是为了怕女儿嫁不出去,二来也是真心地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 他不懂,为什么老爹会被他的这个决定活活气死,而他的女儿会拼了命地打他骂他,嘴里吼道:“你疯了,那个人他是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大流氓。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闲的,就只会靠着村支书的老爸穷耍威风,你怎么能答应把我嫁给他,你这不是害了我一辈子吗?”他从没听过那样绝望的声音,像是被推到了火坑里。让黎芳鸿的心好痛,痛到难以呼吸,痛到心里深处,一种名叫“父爱”的东西,似乎有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马上要破土而出,重新复苏。 真是奇怪,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从没有对她好过半点,可她却总能记住他像是萤火一样给她的点点温暖。 那个她摔倒的晚上,他将她背了回去。那个他背上的温暖,她永世不忘。她干活累了,他也总会从左面的兜里翻翻,再在右面的裤子里面找找。 总会翻出那么一点点零钱,她欢喜雀跃地拿着这钱买了一串少得可怜的麦芽糖。那焦黄色的麦芽糖,在卖糖人的手上四处飞舞,就像是一只蹁跹的蝴蝶。那味道真甜呀,甜到日后她进了娱乐圈,因为不肯被马蓬潜规则,而故意被马蓬安排了真打耳光的,甜到她因为拍戏断了三根肋骨,躺在床上三个月的时候,仍然觉得心里是甜滋滋的。 她在打量父亲,她的父亲也在打量着她。已经中年的黎芳鸿这一年着实不好过。爸爸死了,女儿逃了。最重要的是,黎芷媛逃婚之后,村支书就把他家围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先生,这辈子连鸡都没杀过。根本没力气也没胆子和凶神恶煞的村支书一家对抗。所以只能任凭对方夺了自己的差事,让自己跟其他泥腿子一样下地干活。 除了那十年,他什么时候下过地。以前接着教书先生的差事,村里的人都很尊敬他这个秀才。他就借着下课补习的名头,跟别人家交换耕地。 而这次,他丢了差事,而且还得罪了村支书一家,再没人刚帮他一把。 而黎芷媛寄回家的钱,也大都被后妈和继姐用各种名目的打秋风给弄走。他懦弱又善良。即便女儿写的信里面再三吩咐了这些钱是只留给他一个人的。 可没奈何,他后妈今天跟他哭着说:“鸿儿啊,咱家的米没了,你再不给我点钱,你妈我就要饿死了。”明天他继姐和继姐夫又会跪在他面前求道:“鸿儿,虽说咱俩不是同父同母生的。好歹咱俩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姐夫和你姐一家人饿死呀。” 没办法,他的钱就这样一点点地流进了所谓家人的口袋里。他眼睁睁地看着所谓家人的肚子一天天肥了起来,而他自己却差点活活饿死。 村里也有些好心人会劝他道:“你家里人都不是好东西。他们好手好脚地却不去干活,只吃着你女儿寄给你的钱。你以后可别再上当了。”他转天就把这些话一字不落地说给了继母和继姐听。听说他那柔弱的继母当晚就拿了一根白绫,一瓶敌敌畏,还有一把菜刀到了那些好心人家里,现场演绎了一场杨白劳与黄世仁中可怜的白毛女。 听说那几户人家,分别赔了一头牛,两只猪和三只羊。在农村,这基本上就是一个家庭大部分的财产。从此之后,所有人见到黎芳鸿这个傻瓜都躲着走。 黎芳鸿其实也知道亏欠女儿,可他实在没办法。他两岁时就没了亲娘,后娘人前待他如珠如宝,人后却跟脱了人皮的鬼一样,处处刻薄亏待。 第一百六十章 反抗伤害女儿之人的真正父亲 她们就像是念经一样,整天在他耳旁念道:“都是你不对,都是你不对。你为什么把回城读大学的名额让给那个女的。你让给你姐姐的话,她就不会嫁给你姐夫那个乡里人。不嫁给你姐夫那个乡里人,她就不会整天拼死拼活地下地干活。不比鸡起得还早地不下地干活,她就不会把手和脸都弄得那么粗糙,整个人看上去老得那么快。你当时如果把名额让给你姐姐,她就会是个城里人。吃着公家饭,每天朝九晚五地上下班,住着有卫生间,有厨房的大房子。再找个城里人,以后一家子都是城里人。” 念得多了,黎芳鸿真心觉得姐姐汪小梅受过所有的苦都是自己造成的。乡里不再有公社了,搞成家庭承包联产制,他姐姐汪小梅没有及时跟上改革开放的春风,没有养猪养鸡来发家致富也都是他的错。他误了姐姐的一时,就该把自己老婆起早贪黑赚来的血汗钱白送给姐姐,还有把亲生女儿黎芷媛送给姐姐家当免费的烧火丫头。 甚至后来,他隐约从村人口里知道,他的姐夫和外甥对女儿做了什么非人的事。他也照旧只能在家里喝点闷酒,当面到处否认。 他一来是没人撑腰,他硬气不起来。二来是以他的思维来看,这种事不管真相如何,只要传扬出去就都是女儿吃亏。一个身子不干净的女人,哪有人上门提亲。 所以当日村支书家来给女儿说媒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一来是为了怕女儿嫁不出去,二来也是真心地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 他不懂,为什么老爹会被他的这个决定活活气死,而他的女儿会拼了命地打他骂他,嘴里吼道:“你疯了,那个人他是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大流氓。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闲的,就只会靠着村支书的老爸穷耍威风,你怎么能答应把我嫁给他,你这不是害了我一辈子吗?” 那是黎芳鸿第一次见到女儿哭。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女儿不会哭。十岁,她妈妈跑了,她第二天就去地里割了三斤猪草。喂完了猪以后,她笨手笨脚地烧了碗米粥给他。看着焦黑得不成样子的米粥,端着它的女孩笑得露出了没门牙的样子,黎芳鸿突然忍不住哭了。他抱住女儿大哭,发誓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传给女儿。十岁的女孩却只是一个劲地对他说道:“爸爸不哭,爸爸还有芷媛,芷媛会一直陪着你的。” 那一刻黎芳鸿真心觉得,自己这女儿好坚强。有她在,老天对他似乎还不是特别残忍。可过了几天,一个微雨的早晨,他姐姐就回娘家了。她用狼盯着兔子的眼神看了半天黎芷媛,随后大大咧咧地就开口道:“她像要这个没妈的孩子,不想耽误他再娶。” 美其名曰说是要替他照顾两年。可他却觉得,自家姐姐一定没安好心。可他姐姐一瞪眼,后妈一流眼泪,他只好无奈地选择妥协。看着女儿动作拖沓地收拾行礼,嘴唇却硬是抿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黎芳鸿的心都要碎了呀,他走到女儿身边,嘴唇犹豫了好几下,却最终没有开口要留住女儿。 秋雨连绵,下得都是愁。黎芳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女儿眼中全是渴望地被他的姐姐汪小梅带走,他的眼眶也湿润了。那一刻,他发誓以后一定要对女儿好。 家里的工资,被后妈拿走了好多。他只能悄悄地从牙缝里省出吃的给女儿,看着女儿每次恋恋不舍回“家”,黎芳鸿的心都像针扎一样痛。可没办法,他就是没法走到姐姐面前,光明正大地对姐姐说:“我要我的女儿回家。” 这样姐姐会让后妈来打他,来骂他,像小时候那样,用全世界最恶毒的话来攻击他。他畏惧了。所以再之后的许多年里,他唯一能做的,只有保持沉默。死一样的安静,仅仅比死人多出了一口气的他,想要反抗的话到了嘴巴边,最后和着血泪一起咽下去。 男儿血气就这样一天天地压抑着,直到那个晚上,他见到自己乖巧的女儿偷偷藏进了爸爸棺材里。那么晚,那么黑,还那么冷,他却分明从女儿眼中见到了倔强的火焰。那是属于年轻人的激情,是曾经不甘于满足现状的黎芳鸿自己。 黎芳鸿也不知道怎么了,他鬼使神差地一把拦住了身穿孝服的姐姐和姐夫。一向不善于人机交往这一方面言辞的他,穷尽了脑汁地跟姐姐套话,跟姐夫划拳。 耳畔传来了村里不少人的窃窃私语。 “这个黎芳鸿,真不像样。他老子才刚死,他就要把女儿嫁到村支书那里去。”“听说他女儿早就不清白了,勾搭了不少男人。这种女人也就幸亏长了张画出来的脸,否则谁家要她这种烂货。” 他听的痛苦,干脆一拳挥了过去。他那个衣冠禽兽般的姐夫被打蒙了,随后见到倒在地上像瘫烂泥的黎芳鸿,他满腔的怒气在众人面前都发不出来。只能脑补一下黎芷媛那美丽的面庞,柔软得像杨柳一样的身段,嘴里碎碎道:“亏你生了个好女儿,否则老子这次一定要你的命。” 黎芳鸿当时手捏成了拳头,痛苦的眼泪缓缓从眼眶中流出。心里却有一丝甜蜜。“女儿,无论如何,明天你逃走的事不会有人发现了。以后咱们爷俩,最好一辈子也别见。这里到处都是衣冠禽兽,你可一定要逃出去。” 果然,第二天的葬礼过后,黎芷媛不见了。村支书,继姐和姐夫,他们带来一大帮人来他家找他算账。他却只是像个石头一样,不反抗,不还击,但也绝不开口。 任凭石头打在脸上,让他斗破血流。任凭教书的差事被人一朝夺去,以后只能务农为生。任凭从此之后,他会一无所有。 但至少这一刻,他像一位真正的父亲,为了女儿可以牺牲一切的父亲。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世上最伟大最好的男人 一位曾无数次在黎芷媛梦里出现过的,伟大的男人。他的身影逐渐和她记忆里的一些重合了。 前世,她刚刚进入演艺圈。一个月工资只有那么点,在几乎是寸土寸金的帝都,她挣回来的钱,只够在租下一间只有5平方米的地下室后一天吃一顿泡面。阴森森终年不见阳光的200平方米地下室,却住着100多名名叫“北漂蚁族”的人们。 帝都,是一座金光灿烂,吸引着无数冒险者前来探险的金矿城市。大部分的人,除了心里的梦想什么都没有。每天都有人来到这座城市,每天都有人离开这座城市。 对于其他人来说,逃离是一张火车票就能办到的事。对于她来说,不成功唯有死。 老家是早已回不去了,她的逃婚已经斩断了她和老家唯一的联系。除非她可以成为一个光彩亮丽的大明星,给那个多年来只知道封闭的小村子带来更多利益,她才能回到那片生他养她的土地,见到她的父亲和爷爷,否则她就会是一只没有根的蒲公英。只能在漂浮中失去回家的方向。 身体上的痛苦不是最难受的,心灵上的折磨才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 她知道,那时别人都嘲笑她,不理解她,甚至出言侮辱她。她所赖以坚持的原则,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大大的笑话。 大家都觉得,既然进了娱乐圈,就该知道自己是进了名利场,进了战场。为了能多几个出镜的镜头,为了能获得拍照时的c位,为了能得到更好的影视资源,不知道多少女人会爬上富豪,名导的床。正所谓钱货两讫,有人愿意花钱来买一时的快活,有人愿意用自己的年轻美貌来交换一个成功的机会。这几乎是这个圈子里约定俗成的道理。不识相的,就会被众人排挤,被怨恨。 有好多女人都遗憾自己没有空灵绝世的美貌,让男人一见之下就魂牵梦绕的魅力。所以当长相倾国倾城的黎芷媛出现,她有花般容貌,水样灵秀,只要稍稍肯低下头,就能换来高床软枕,换来荣华富贵。只是她不肯,用出卖自己尊严的方式来获取那些东西。她就被群起而攻之。拍戏的时候,总会有人故意踩她两脚,发放盒饭的时候,她总会拿到那盒最冷最素的。甚至,在可以后期电脑加工就代替的情况下,她需要对着一大袋真蛇来演戏。 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她出丑,等着看这仙女一样的黎芷媛,被世俗污染,失掉翅膀,变成一朵被人从枝头强行摘下,狠狠蹂躏的花。 但令大家都大跌眼镜了。她拍戏特别要命,要撞到墙了,她的本能反应竟然是真的一头装上去,只为了拍出来的镜头效果好一些。拍打斗戏让十根手指甲断了,环境太恶劣没有冰袋,她就把手浸泡在雪地之上,十分钟后就继续开工。吊赛威亚,她腰上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演跳城墙的戏,她真的从50米的城墙上往下跳。那外表弱不禁风西施,实则拼命三娘堪比娱乐圈铁娘子的模样,不仅打动了很多观众的心,也让一些有良知的导演动容。比如说赵导,他进入娱乐圈时也是一心想着要拍出世界上最好的作品,让全世界都看看他们华国的魅力。可是娱乐圈是个大染缸,逐渐让他面目全非。 他开始为了名利,把短小精悍的电视剧拍成小脚婆娘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的烂制作。把一部有大咖加持,流量助力的电视剧在放映的时候,每一集就40分钟的电视剧,让前情提要就放20分钟。 这么做,可以赚到钱,那就行了。他儿子可以上国外的名校,老婆能衣食无忧地当阔太太。至于良心这种东西,早就是一文不值了。 混迹娱乐圈那么多年,他几乎见完了天下所有美女。 直到他见到黎芷媛。一开始他很看好这个小姑娘。因为她生得真美,像是暗夜里的一道艳光,那是一种惊心动魄,会让人发狂的美。 这世上,有人的美丽让人迷恋,她的美丽却让人沉醉,让人甘愿为她奉献一切的美丽。 尤其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黎芷媛不光人美,还是一个能吃苦的人。看到她在镜头前,面不改色地拿起一条毒蛇放到自己腰上当皮带演戏。一下了镜头,拿开那蛇后,她却无助地瑟缩在树下发抖的模样。赵导似乎见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也是什么都没有,但有一腔激情,愿意为了心里所爱事业放弃一切的勇气。 她就像是一朵绝境中开出的红玫瑰。别人越是打压,她就越是努力。慢慢地,她在娱乐圈中有了一些小地位,也有了一些粉丝,很多知人善用的导演都喜欢用她。片酬提高了,她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帝都市中心,租下一套属于自己的房间。 搬家那一天,她打开窗户。让阳光照进来,红木做的家具散发着阳光的清香,倒映着阳光的色泽,她呼吸着那清甜的空气,对着窗外的绿景,干下了一杯二锅头。 可娱乐圈这种地方,身为明星,你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不能太邋遢。黎芷媛生得貌美,却不肯接受有些潜规则的合同。导致她出席活动的衣服和配饰都是自己掏腰包购置的名牌货。没办法,愿意赞助她的,是一些没品牌,质量也不好的。 为了那些吃掉她大半生活费的衣服首饰,黎芷媛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人前光鲜靓丽,人后自己烧开水泡面吃。 但她毕竟也是一个人。超市里采购生活必需品的时候,她也会眼红。那些新鲜的猪肉散发出的特殊香气,红得艳丽的蛋糕都会让她忍不住在柜台前多站几分钟。随后低头划拉一下手机,算算房租,水电,交通这些开销。这时候再看着手机微信里的钱,原本该是五位数的月工资,不知不觉间就被这些零散东西合成的怪物给啃得只剩下两位数。 第一百六十二章 让我治好你心上的伤 想想自己孤身一个人在帝都,总得有点积蓄傍身。她只好无可奈何地从柜台前走开。逼着自己不去看那些诱惑人的食物。 这个时候,她总会在自家门口,发现一些从生产日期看,是属于超市里卖剩下的面包和快要过期的食品。看着这些东西,她一边快速流利地把这些东西塞进了肚子里,一面在吃那些香甜到无以伦比的食物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就是这些吃的,支撑着她最初进入娱乐圈后难过的那几年。 送这礼物给她的人肯定很了解她。知道她身形高傲,不肯接受嗟来之食。所以才把上好的食物包在过期的食物包装盒里送来给她。 那时候,她还不懂是谁送的礼物。可现在,看着一向怯懦的黎芳鸿像一座大山一样挡在自己面前,他时不时看向一旁的傅北极。 黎芷媛这才恍然大悟。是啊,这世上除了傅北极,谁还会为她这样费尽心思。身为一名跨国公司的大总裁,除了他这个傻瓜,还有谁会为了一个女人而亲自洗手作羹汤。 恐怕连这世上最普通的男人都很难做到。华国男人,普遍认为女人应该貌美如花,相夫教子,围着灶台转一辈子。 就算后来女权主义兴盛,女人开始走入职场。也会有很多女人觉得,自己是女人,就该为家庭牺牲。牺牲事业,牺牲青春,牺牲美丽。到头来人不年轻了,不漂亮了,成了和社会脱节的家庭主妇。心甘情愿躺在老婆奉献而功成名就的老公就以这个为理由,出去来个彩旗飘飘。 在那些男人眼里,妻子的奉献是天经地义的。他们躺在妻子的血肉上保养得如花娇嫩是应该的。而不如妻子优秀的男人,是一个混蛋。 真正能够从心底里接受一个和自己一样优秀,处处散发着强大女王气场的男人。不说绝无仅有,至少也是凤毛麟角。黎芷媛以前从不相信这世上会有男人能体谅她,更不可能是传统思想观念严重,恨不得只生男孩的那些豪门。反正她觉得自己是豪门,不需要嫁到那些穷讲规矩的豪门里穷受罪,当一台合格的生育工具。 可,黎芷媛就是遇到了这样的绝世好男人。他一点点地驱走了黎芷媛心中的寒冷。黎芳鸿这才知道,原来被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和保护,是这么温暖的感觉。 有一种人,他就这么挺立在那里,什么都不做,却会让你心里感到特别地踏实。 在今天之前,她一直好奇,爸爸怎么会一夜间转了心思,敢来对付从前畏之如虎的继母和继姐呢?这就等于让一只兔子和一只老虎对抗,谁有这样的本事呢? 黎芷媛忍不住向旁边望去,却见到傅北极对她笑得温柔。他的笑意像是春日里和煦的阳光,从她冰封的窗户里不留情面地扯进来。 看着他的脸,她心里最后的那块寒冰也融化了,流淌满满的不是泪水,都是喜悦。她前后两生,都有一个愿望潜藏在心底。她不愿意面对,更不愿意相信。 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大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踩着五彩的祥云来娶我。只是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冷血无情的影后黎芷媛,她其实心里比谁都渴望能狗被人珍视,被人宠爱,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甚至,她很爱那个坏爸爸,臭爸爸。她其实很渴望亲情,却到后来,她自己以为不再渴求。 因为前世,她同时遭到了亲情和爱情的双层背叛。 无数次的试探中,黎芳鸿总会在黎芷媛和汪小梅之间,选择汪小梅。 他似乎觉得,黎芷媛是他的女儿,就是他的私有财产,他就能像捏橡皮人一样,捏个让自己满意的出来。 想起前世,黎芷媛对姑姑汪小梅的心思,姑姑和奶奶像是樊胜美她爸妈那样挖她的钱,她一半是渴求真心,一半却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讨好她的爸爸。 她为了爸爸,几乎对那些人有求必应。她成功了,换来了回家时,爸爸给她的一个温暖的拥抱,还有一句贴心而肯定的话。“女儿,你很棒。你姑姑和奶奶生活得都不容易,咱们全家就你一个特别有本事的人,你可一定要帮帮她们呀。” 为了这些话,她心甘情愿地成为姑姑一家的行走人肉款提款机。她拼命地去拍戏赚钱,结果进了医院,双目失明的时候被洪世恒骗婚,他骗走了她的一颗心,还联合表姐白玛丽,姑姑和奶奶骗走了她和腹中宝贝的命。 没有什么打击比同时失去亲情和爱情更加可悲。所以从重生那一刻起,她就发誓这一世,绝对不会再爱上其他人。反正一般男人要的贤良淑德,她一样也没有。手里拿的是恶毒女配剧本,干的事都是流着血的杀人事。 像是今天,她亲手将那些曾伤害过她的人送下了地狱,让他们比她前世悲惨百倍,她心里却没有一丝愧疚。反而觉得很痛快,可是痛快之余,心里也生出了些其他的想法。她想要爸爸和傅北极理解她,支持她。哪怕爸爸只会在私底下战战兢兢地对她说一句:“女儿,你做得好,是那些人不对,所以你才会对他们那么狠。”哪怕傅北极只会对她说一句:“我相信你。”她的心也会好受很多。 但她在今天之前,很清楚这只是个梦。梦想很丰满,处处遂人意。现实很骨感,总逼得你要挥刀割肉。 她的爸爸,是绝不会当众维护她。而现在这个梦成真了,黎芷媛蒙住了。她像是陷入了一片难以看清道路的大海中,迷雾盖住了她的眼睛。 张开嗓子想要说话,却发现喉咙早已被堵住,什么也说不出来。脸上似乎有冰凉的液体流过,她用手去擦拭,却怎么都擦不干净。那就像是一片大雨,瓢泼了她的整张脸,却滋润了她干枯已久的心灵。 望着黎芷媛发自真心的泪水,傅北极心里好难受。 第一百六十三章 以我两世颠沛,换卿真心一笑 他明明,是这世上最希望她可以永远绽放那种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的那个人。不管这世上发生什么事,不管是不是所有人都会笑他是傻瓜,为这么一个不爱他,而且还另嫁他人有了孩子的女人一心一意,他都始终坚持着自己心中的爱意。 从这世上有黎芷媛开始,就注定会有傅北极。他是为她而生的,注定要为她辗转反侧,为她心如刀绞,却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只因在这个世界上,相信有很多人会喜欢貌美过人的黎芷媛。其中也不缺一些真心爱她的男人。但他确信,这世上绝没有人,会比他更加爱她。 他的爱比天高,比海深。只要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会爱她一直到地老天荒。而当他前世快要离开这世界时,他那时的爱早已是到了无路可退的境界。 竟然会有人问他?你到底有多没有爱过一个人?当然有,他爱那个人爱到卑微地头摔到土地里。爱到让对方把自己撕心裂肺,连自己都嫉妒,有一天自己竟然会爱别人超过自己。 他也想过无数次的放弃,却在看到她展露的一个笑容,流下的一滴泪水后随即土崩瓦解。 长在心上的花,如果要剜去,大概只有取走他的心才能做到。可他不是传说中无心能活的圣人比干。 芸芸众生,谁没有沉浸少年的时候。因为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无所顾忌地爱上那个专属的他(她)。一时热血上头,为爱拼命本就是常事。但总会因为年少气盛时的一个斗嘴,或是一次谁也不肯先低头的一个转身,就弄丢了对方的手。 接着他们可能会痛彻心扉地大哭一场,转身就会为了所谓的家族联姻,世俗偏见,被迫放开自己的最爱。随后漠然地听从长辈的吩咐,娶妻生子,平淡地度过柴米油盐的一生。 只是,在放弃那个自己年少最爱的那一刻起,人看似是成长了。其实是不过被世俗捆绑,懂得了向这个世界妥协。 大家都开始嘲笑每一个扞卫自己爱人,不愿意放手用感情来交换自己的蠢货。却不曾想过,那就是曾经的愿意为爱走天涯的自己。 而于傅北极而言,他半生颠沛孤苦,大半是因为爱上黎芷媛所为。但他却从没想过放手,只会在夜深人静之时,对着她曾送给自己的礼物,道一句“皆是命中注定。” 而后在重生之后,继续朝着她这块不可能夺下的阵地拼命。哪怕继续地屡败屡战,却只要看到她眼底发出的那点点星星般的光芒,就足以慰藉他在追她道路上的痛苦与无奈。 他想上前把黎芷媛拥入怀中,吻去她的泪水,让她的脸上只有欢笑。 可他终究什么也没做。心病还须心药医,有些事只有她自己能接受,能面对了,他才能治好她露给他看的伤口。否则他若用强,只会让她难受一辈子。之前他将她囚禁一月,她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自杀就是他最好的前车之鉴。 他无法,再让她有一点点危险。尤其是,来自于他。因为他是这世上最爱她,最希望她能幸福一生的人。 望着满面泪水的芷媛,他默默地退了一步后想道:“就是这样,芷媛,不要在我面前伪装你的喜怒哀乐。尽情地向我释放你的悲伤,让我治好你的伤口。在我心里,你任何时候都很美。笑得可爱时是这样,痛哭流涕时也是这样。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对你的爱天地可鉴,让所有人都看得到。虽然你总是患得患失,对我若即若离。 但我要告诉你,我会一直等你。桃花易谢,却能存根。到了明年春暖花开之际,它必定会再露芳姿。与我而言,只要你回头,我必定在原地等待,不离不弃。 我今天就是要让你看清,你自认为不好的一面,难堪到自己都不愿接受的一面,在我这里,却都是我心疼你的一面。” 他不知道,黎芷媛也是一样深爱着他。所以他的情意,她都明白。只是她还是禁不住想要再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要和爸爸和好。”她知道他一定会说。“因为我把你完全地放在心上,满心没肺地都是你。所以你的心,就是我的心,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所思所想。” 这样她才会觉得心安,原来他是真的这样深刻强烈,炽热明朗地爱着她,爱着这个曾经无数次地拒绝他,带给他无数痛苦,而在这两日之前,从未对他好过半分的女孩。 原来,她也会被人这样毫不顾忌地深爱着,宠着。可以做一个骄傲任性的小公主。 像是现在,傅北极一把将黎芷媛揽入怀中,对着全世界的媒体宣布道:“这位就是我的太太,是这个世上我最爱的人。” 随之他贴着她的耳朵,低声对她道:“前世到现在,你都是我心中唯一的爱。你的一举一动,无一不在我心里,这样你还要问我是怎么知道你心里最深的渴望吗?” 语言温柔,每一个字都像是浸满了玫瑰花的甜香。酝酿得是历经时间考验后的深情。其浓似酒,却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握住她的手更加温暖。她感动地看着傅北极,心里想道:“谢谢你,北极,让我可以和爸爸有机会和好。” 有你们在我身边,我会特别有勇气。黎芷媛她当机立断地用力推开了准备上前骂她的姑姑和奶奶。她将自己积聚了那么多年的愤怒与伤心一次性宣泄了出来, 这一刻,她不再前世时刻都需要在公众面前维持着女神人设,说出去的每一句话,展露的每一个笑容都要经过九次思量,七次思考。 她也不用害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网络暴力人肉得体无完肤。因为她现在有了傅北极。这个男人,他就像是一座大山。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他都会帮她揽下所有罪责。 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只愿换她真心一笑。 第一百六十四章 爱情不能勉强,更不分对错 谁敢再劝她说,这不是爱?谁敢再对她说:“不要相信这个妖魔一样的男子,他的眼睛有魔力,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沦陷。这世上的男人都一样,他们见到漂亮的女孩,就会想方设法地把她们弄到手。他们是世上最高明的猎手,会说这世上最甜蜜的情话。 什么“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卿绝。”“山河拱手,为卿一笑。”“爱美人不爱江山。”古今中外,不知道出了多少任帝王。唯有英国的爱德华八世,才为了能娶心爱的华里丝·辛普森而放弃了英国的王位。 其他的,大都在权势和爱情面前,选择了权势。 男人是这样,女人也是这样。 黎芳鸿大概自己也不知道,他酒醉的时候说的许多醉话,其实都被黎芷媛听见了。一个聪明早慧的女孩,她从别人的口中懂了很多事。 又或者,自家影集里那少年意气风发,如熠熠生辉明珠的爸爸。那个和爸爸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却为了一个好前程而抛弃了爸爸的女人,还有爸爸因此而意志消沉,四十多岁都没娶妻,无奈自家妈妈赵改红一直暗恋着爸爸,拖到了快三十都没嫁人。最后外公外婆没办法了,只好贴上聘礼,把老姑娘妈妈嫁给了老男人爸爸。 听说妈妈嫁人那天,外公和外婆在宴席上就没吃几口,回家后更是从他们的房里传来了一晚的呜咽和哀叹声。 黎芷媛知道,这是外公和外婆在心疼自己的女儿。妈妈对爸爸一片痴心,不惜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拒绝了好几家特别好的婚事,也要嫁给爸爸。按理说,她应该是很爱爸爸的。 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离开爸爸,官方理由(即大家都说的理由)是妈妈受不了奶奶和姑姑像个吸血鬼一样来要钱的行为。可黎芷媛却觉得,妈妈是被爸爸伤了心。 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会为了他付出一切。妈妈不在乎爸爸是不是穷,是不是窝囊,但却特别在乎爸爸是不是真心爱她。 她为了爸爸,愿意跟爸妈翻脸,和哥哥吵架,累死累活地干活挣钱,还要忍受别人的闲话,与全世界为敌。她以为,自己是为了爱。只要爸爸也爱她,她的一切牺牲就不算牺牲。 却没想到,爸爸在背后捅了她一刀。 那刀名为“不爱。”又或者说是“太自信赵改红会永远爱黎芳鸿。” 因为不爱,所以不在乎妈妈对他的奉献和牺牲。妈妈给姑姑和奶奶再多的钱,爸爸都觉得那是应该的。因为不爱,所以他从来不曾对妈妈嘘寒问暖。甚至不肯给累了一天的妈妈倒杯冷水喝。也因为不爱,在妈妈试探说要走的时候,他没有一句留下妈妈的话。 其实前世的很多年里,黎芷媛都在想。那个下午,如果爸爸说了留下妈妈,关心妈妈冷暖的一句话。妈妈就一定不会走,不会丢下她那么深爱的丈夫和女儿。 可爸爸终究还是没说。妈妈再好,他就是不爱她。这是妈妈的殇,也是妈妈的劫。 她见过当时妈妈的表情。像是被抽走魂魄的木偶,整个人都被掏空了。她从没有见过像超人一样赚钱养家,做出美味饭食的妈妈会那样。 所以从进入娱乐圈开始,她就注意着看好自己的心。她一定不要像妈妈那样,把自己的真心交给另一个人。却被他弃如敝屣地踩在脚下,还振振有词地道:“我没错,我只是不爱你。” 是的,爸爸没错。他不是个好丈夫,也不是个好爸爸,他说的许多话都是放屁。但他这句话没有说错。 爱情不能勉强,更不能随意产生。 过了这么多年,黎芳鸿开始为往事而后悔,他愿意挺身而出为女儿说句公道话。但要问他是否爱赵改红,他仍旧会这样说:“她很好,我对不起她很多,但我不爱她。” 前后两世都在这种原生家庭里长大,又遭遇过渣男洪世恒,完全没感受过甚至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真爱的黎芷媛。 在这样一个让人痛快淋漓的夜晚,一个青松般男子的支持下,她彻底放飞了自我。有恃无恐地学起了村子里的悍妇,叉腰怒骂道:“你们两个王八蛋,吸血鬼。从小到大就只会在我爸爸面前挑拨离间。你们害得我们家闹得四分五裂,你们简直是魔鬼。” 这活脱脱就是电视剧里面的恶毒女配。长得明媚鲜艳,举止霸道蛮横。周围的女人们为傅北极捏了一把冷汗。娶回这样的母老虎,以后别说出去养女人,恐怕连多看女人一眼都要被挖双眼,砍双腿。年纪大的只不过是惋惜,有些年纪小的就忍不住落泪了。毕竟她们中有很多人想要给傅北极当小老婆的。有这种爱吃醋的大老婆在,她们这种痴心情长的小火苗当然只能妥妥地熄灭了。 当然,这个男人见了之后感觉无比和谐。年轻俊彦算什么,权势滔天算什么,被一个小小,不,应该被个超级泼妇管得一点自由都没有,他还那么得意。看来一定是被这恶女给欺负习惯了,都没有男权了。 的确,傅北极眼里只有宠溺,哪有一丝娶了悍妻之后的害怕和痛悔感觉。他似乎在说:“加油,我亲爱的老婆。你喜欢做的,我都会让你去做。” 其他人,其他事,在他眼里都只是虚无。他妈妈不对劲的晕倒,自然也没落入到他眼中。没办法,他老妈弱得像是冷风一吹就能倒的温室花朵。每年都得在他老爸的面前上演一次琼瑶女主伤心落泪,晕倒伤身的戏码。他早就习惯了,更联想不到这件事可能会跟台上黎芷媛的爸爸产生什么关系。 此刻他眼中注意的,只有白玛丽摇摇欲坠。她颤抖地对上洪世恒的眼睛,却发现里面除了慌乱,还有隐隐地求恳。比起冰冷无情,这更让她觉得心寒。 这种情况下,他不是该先向自己解释吗?毕竟过了今天,他们就是夫妻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爱情会让人变成白痴 解释他爸爸没有吸毒,他更没有招惹那么多女孩。他是真心爱她的,没有对她说过谎。 可对上他不能说话的眼睛,她明白了。不,应该是,她早就想到。洪世恒从来就不是真心地爱她,他只是看上了她的身份。 “只是洪世恒,我是真的爱上了你。初见时,你那文雅俊秀的模样就刻在了我心上。此后再遇,你翩翩而来,踩着一地落红,就那样走进了我的心里。从那以后,我的心就为你沦陷了。你一次次看向黎芷媛的眼,是那么狂热,我只当不知。因为我想只要我一心一意地为你付出,总有一天你会看到我的好。 我为你怀了孩子,你爸妈让人来打我。你躲在你爸妈身后什么话也不敢说,你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心痛吗?我那么爱那么爱的男人,我肚子里孩子的爸爸,却不敢在他父母雇打手来打我的时候,站出来为我求一句情。随后你的求婚,你的甜言蜜语,也都是为了我成了傅氏集团的孙女吧。否则恐怕我死在路边,你都不会为我掉一滴眼泪。” 想到身份,白玛丽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管洪世恒怎么样,她终究不希望他有事。尤其是,在今天她的婚礼上。否则的话,她这个刚刚回归傅氏集团的孙女,就会成为明天整个帝都的笑话。 想到这儿,她便给了洪世恒一个安静下来的眼色。随后慢悠悠地开口道:“无论如何,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请你安静一些,不然傅氏集团的脸会被丢光。” 她的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不管她家以前做了多少卑鄙无耻的事,今天她是以傅氏集团大小姐的身份结婚。如果她丢人了,傅家也就丢人了。” 可傅北极却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她,嘴角更是噙着一丝冷酷的笑。和刚刚对着黎芷媛的样子,简直是天差地别。 刚刚是春花般皎洁明晓,此刻便是冬雪那样寒冷孤绝。别说白玛丽怕到了骨子里,就连黎芷媛也一时间有些迷惑。这个人真的是对她百依百顺,连说话声音都不会高声的傅北极吗? 他只是冷酷地对白玛丽说道:“你以为你真是傅家大小姐。那不过是我造成的假象。傅氏从来就没有失落在外的小姐。我为的就是”他手一挥,气势如虹,似在指点江山。 身后的荧幕上顿时出现了傅北极之前让村子里有良心的人写的证明。字字句句间皆如刀都透露出了之前黎芳鸿说得没错的证据。 这世上,的确存在这样不要脸的吸血鬼亲戚。打着亲戚的名义,逼你办这办那。如果你是心软的,他们会揪住你的大腿,从你小时候爬树摔下来,到你下河掏鸟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而如果你却是为难,办不了那些事。 你一句不愿意,他们就各种抹黑你。网上放黑料,电视台上节目,还开虚假直播。 白玛丽面对这份已经收集了多年,无懈可击的证据,她的腿渐渐软了。嘴巴一开一合地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想要上前去靠一下洪世恒,暂时软弱地依赖一下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爸爸。 可洪世恒却像躲瘟疫一样,重重地把她推开,然后飞奔在黎芷媛面前,求道:“明宸小姐,不是,是傅太太。我求你,求你跟傅总说个情,让他放过我。” 他像条狗一样求着黎芷媛,完全没有在乎到刚刚那一腿,让那脚下踩着12厘米高跟鞋的白玛丽重重摔倒在地。鲜红从她身上流出,她整个人脸色都惨白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她一把扯住洪世恒的衣服,不知是骂还是求道:“你这个混蛋,快点救救我呀。” 白玛丽眼里分明是彻骨的眷恋。她对洪世恒还有期望,之前的狠话只不过是伤心难过,但远远没到绝望。 她觉得有什么温热的液体随着她的大腿流下,她整个人顿时如同撕心裂肺那样痛。除了身体,还有内心。从知道腹中孕育了一个小生命起,她就对它有了莫名的爱意。她总是在想。这个属于她和他的小生命。会长成什么样子呢?如果是男孩,他一定会长成帅气逼人的小伙子。如果是女孩,她也应该是个美丽到让所有人惊叹的大美女。 可惜,一切都是假的。这孩子的父亲对母亲的感情全是假的,一如他现在看到黎芷媛身下鲜血,却不肯伸手搭救的慌乱样子。他的眼神里有慌乱,有害怕,却唯独没有关心和爱意。 黎芷媛再坚强,那时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既为自己识人不清,选了颗中看不中用的烂心白菜而苦痛。同时,母亲的天性让她为自己未出世的孩子而感到悲凉。自己当初到底是怎么了,怎么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这个人渣。 可是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呀。当她住院之后,在她身边细心照顾的人儿,他现在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一时间,黎芷媛心里有些唏嘘。这白玛丽,看来是真的爱上了洪世恒。前世今生,眼前的这对男女毁了她的父母,毁了她的孩子,也毁了她对幸福的渴望。她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对仇人心软。 只是,这女子痴情错付的场景到底让她有些不适,她向后倒了两步,正好落入傅北极怀中,傅北极明了地道:“我们这就回去。” 说着,他干脆的一个公主抱,将黎芷媛抱了起来。还贴心地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她今天累了。和父亲重归于好的喜,大仇得报的喜,已经足以耗尽她的所有力气。 洪世恒却急了,他本来以为白玛丽是救星。没想到她却是个没用的废物。他赶紧一脚踢开她,根本不管那一脚是否正中白玛丽的肚子。 他的一对眼珠子,都只见到了傅北极对黎芷媛,基本上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倒。而刚刚黎芷媛脸上明显动容了。 到底是心软的女儿家。 第一百六十六章 渣男比老虎还毒 是啊,嘴上说得再狠,也见不了他这么凄惨的样子。只要他现在马上跪下,磕头求饶,说一说他们的父子之情,那么黎芷媛一定会可怜他,帮他跟傅北极说情。这样老爸可以保住了,洪泽集团也可以保住了。 和老爸和荣华富贵比起来,脸面这种没什么用处的奢侈品实在没用。他一个标准的姿势就跪了下来,哀切地乞求道:“傅太太呀,我求求你,帮过我跟傅先生说句情,帮帮我。” 黎芷媛看都不愿意看这个肮脏的男人一眼,她的注意力都在彼时不远的白玛丽身上。 女人真是傻,对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嘴上说得再狠,心里却总是舍不得的。像是白玛丽现在,只用恨极了的眼光盯着她,丝毫不恨洪世恒。 黎芷媛轻声对傅北极道:“放我下来吧。” 傅北极关心道:“要我帮忙吗?” 黎芷媛道;“我自己的事,自己处理。” 傅北极不高兴了,他道:“我是你丈夫,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黎芷媛璨然一笑,胜过万千繁花盛放。眼底星子闪烁,她比阳光更灿烂,只是亲昵地跟傅北极撒娇道;“你个醋坛。好了,我知道说错话了。晚上回去我会补偿你的,现在你退回去好吗?” 傅北极轻轻点了头,脸上柔情无限。这一幕落到白玛丽眼底,直接就让她有了拼死的动力。 她挣扎着站了起来,盯着黎芷媛的目光几乎要将她吞噬。眼底流露出了剧烈的恨意,几乎要将她平生受过的所有罪都发泄出来。 为什么老天要创造出这么完美的人儿?她是天生的大美人。如牡丹一样国色天香,却艳而不妖。又像出水芙蓉那般,但清而不淡。真难想象,这世上竟然能有女人同时兼具清纯和魅惑两种风格。 其实,只要拥有二者其中之一,就足以让世人瞩目。可黎芷媛偏偏拥有这两种。这种难度,就像是一个人,同时拥有两种水与火的特质。 太阳的灼灼逼人,和月亮的柔和静雅在她身上得到了神奇的调和。 就像她曾出演的一部电视剧。她在里面同时演男人和女人。可是却不同一般女演员的短板。她演得男人英气威武,迷倒万千少女。演得女人风情万种,成为无数男人心中的梦中情人。 有一种人,她天生就适合生活在聚光灯前。 因为她本人就是吸引众人目光,是天空中最闪亮的星星。镜头前,她随意发挥的一个动作都能引起大众追捧。 被她戴过的帽子,手套,甚至是擦在她口上的口红。都能在瞬间多上好几百倍的魅惑,让厂商赚得盆满钵满。 可惜这个人,她是黎芷媛,而不是白玛丽。 黎芷媛,黎芷媛。只要有她在的地方,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被她吸引住。而她白玛丽就变成了黎芷媛光辉下一只黯淡无光的萤火虫。 可怜,而且可悲。 黎芷媛刚刚出道的时候,就有马氏集团的大少爷马蓬想要花100万来换跟她春宵一夜。 而白玛丽却只能拼命在,一大群年纪可以做她祖父的男人中间搔眉弄姿,以求得一点点上镜机会。 可是她的性格却顽固而倔强。宁愿吃尽苦头,也不肯像她一样接受潜规则。 每次一见到她,白玛丽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也不肯在男人面前露出一分苦。 那么黎芷媛就不用受那么多刁难。世恒也就不会喜欢上她。今天,她也就不能顺利上位。 就因为黎芷媛太坚强,所以白玛丽的柔弱才格外引人瞩目。除此之外,白玛丽没有一点能比得上黎芷媛。 只要想到这里,白玛丽的心中不由得就生出了嫉妒之火。燃烧之盛,几乎要将黎芷媛烧成粉末。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同样,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 黎芷媛前世结婚那天,刚刚发现两人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完全可以用手机拍下他们两人苟且的视频。 以她那时候的影响力,只要发到网上。立刻就能让这两个人身败名裂。 可是,她总是想着。这会不会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眼睛欺骗了自己而已。 其实,只要洪世恒那时候肯站出来,对自己说一句:“小媛,你看到的一切都是假的。”那么自己一定会信。”沉醉在爱情中的女孩都是这样,她会蒙上自己的眼睛。把洪世恒说要加班,要出差,要应酬的借口当成真的。对着晚归洪世恒领带上的香水味,口红印,当成不小心蹭上的。 一次两次是不小心,三次四次是比较不小心,九次十次就是特别超级的不小心。演戏高手黎芷媛,动了真情好变得好蠢。那么蹩脚的演技也会信。明明那时候,他总会目光躲闪地说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晚归和不归的理由。她却总会靠在他怀中,像是在说服他,也像是说服自己反复道:“没事,我相信你,你不要这么紧张。” 可其实紧张到颤抖身体的,是她啊。像是那时,她颤抖的手让她一时不忍,也让她准备给他一个回头是岸的机会。男人嘛,总会出去鬼混一两次,只要记得回家就行。这是圈里一位老大姐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本来就不同,男人婚前婚后都能有很多女人,这会被当成男人有本事,有能力的象征。而女人一旦多交了几个男朋友,就会成为被万人所指的荡妇。 何况,她那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宝宝。就算她有能力肚子抚养孩子,却不愿意让孩子成为一个没有爸爸,到处受欺负的人。她自己就在那种单亲家庭里长大,深深懂得单亲家庭对一个孩子来说,伤害有多大。 再然后,她就成了那个用身体温暖毒蛇的农夫。好心救蛇,结果被蛇给咬了。也是那个时候,她明白了。这世上却是有一种人,连畜生都不如。 虎毒不食子,禽兽也有怜惜幼仔的本能。而人,有时候比老虎恶毒多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俗世夫妻,纠缠太久容易伤 尤其是渣男,那真是毒药中的毒药。他们大都有一副好的皮囊,像是糖果上五颜六色的包装,吸引着人的目光。刚吃的时候,会享受到蜂蜜柚子茶一样的酸酸甜甜。 但那清香的水果茶中,酝酿着的却是浓厚的毒药。许多低级渣男都是属于谈恋爱时甜言蜜语,恨不得把心掏给女友。接着就会诱拐你和他发生关系,再以你不纯洁为由抛弃女友。许多男人,他们自己不是处男,却一定要求自己的女友是处女。这种封建社会留下来的渣滓,在今天如此开放的社会里,仍旧流行。 中级渣男,他们会在和女友山盟海誓地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后,再痛哭流涕地跪在女友面前,对女友哀求道:“对不起,我爸妈给我安排了一件婚事。我不能对不起我爸妈。” 高级渣男,属于凤凰男牌子。用小白脸骗个孔雀女回家。一大家子都吃老婆家的,喝老婆家的。还会时不时地学咆哮教主马景涛,对老婆大吼大叫道:“这是我家,这是我妈。你为什么不能让让她,无条件地服从她。” 这个惨烈呀,足以让每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变成一个灰头土脸,对渣男男友无条件服从的黄脸婆。再被男友以你不漂亮,不年轻为由,光明正大地抛弃。 也有人说,既然知道这渣男有毒,为什么不能避免。 这件事,难。 少女情怀总是诗。每一个少女都做过琼瑶梦。梦里,会有一个又帅又有钱,明明有富二代美貌女友却不要,偏偏会爱上灰姑娘出身的女主角,也就是每一个看剧少女自己的化身。 但正如每部偶像剧都会以男女主角排出千难万险结婚作为大结局。却没人说过,这之后两个人会怎么样。 恋爱,是风花雪月。婚姻,却是柴米油盐。俗世夫妻,纠缠太久容易伤。 婚姻里,很难评定一个人是否更爱一个人。或者说,还像婚前热爱另一半那样爱。 这世上,一百个男人里有九十九个会被乱花迷惑了眼,剩下的那个是傅北极。无论多少弱水在他面前流过,他都早取了那一瓢饮。多少朵花儿在傅北极面前开放,想要博取他的一分怜惜。但他的心,就是冷冰冰的,像是东北四九天里旷野放置的石头。 爱上一个不会爱自己的人,最终只会伤透了那些美若春花的女孩一颗少女心。有许多女孩都在暗地里骂傅北极。骂他残忍,骂他没有人性。他却只是淡淡一笑,如冰山阳光。 很美,很纯,美到让人绝望。海上的冰山深处,是永恒的黑暗与寂静。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消除他的寒冷。 只除了一个人。一个让傅北极甘心情愿放下所有戒备,舍弃一切拥有。 那样深情款款的眼神,倾尽全力护着她的双臂,看得白玛丽又是嫉妒,又是愤恨。凭什么,凭什么她黎芷媛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她?她心上盘旋着愤恨做成的毒蛇终究出了洞。两者结合起来,势要将黎芷媛毁灭个干净才甘心。 她当即冷笑两声,对傅北极道:“亏你这么喜欢这个小贱人,她早就暗中和你哥哥勾搭上了。” 傅北极当下一个耳光打过去,声音怒道简直要杀人。他道:“我从来不打女人,尤其是怀了孕的女人。但显然,老天要我知道。这世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必须要狠狠教训,才能让她记住这疼。” 这一掌显然很用力,白玛丽的半边脸都肿了起来,她嘴边伸出鲜血。脸颊却因为莫名的兴奋而有了红晕。 她像是失心疯了一样,摸出手机,将手机上,她偷偷录下来黎芷媛工作时的剧照,和傅如海痴恋黎芷媛的视频合在一起的视频。那是她本来打算在几天后,送给黎芷媛的一份大礼。 洪世恒愣住了,他看着傅北极脸上罩着的寒霜,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恐惧。这个男人的可怕,他已经亲眼见识过了。真可以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谈笑间就让他们洪泽集团灰飞烟灭。 对着他,洪世恒本来的愤怒没有了。只有如果让黎芷媛出事,这个男人一定会把他们整个洪家作为陪葬。 他可不想为这个蠢女人去死。踉跄两步,洪世恒像狗一样爬到了白玛丽面前。他张开大手就是一个大耳光,打得白玛丽清醒了过来。她不可置信地问道:“世恒,你疯了,我肚子里还有孩子。” 洪世恒整个人像疯了一样摇晃着白玛丽,不停地对她道:“你才疯了。快点向傅总和傅太太道歉,删掉视频。” 白玛丽看着洪世恒这个模样,本来以为不会再痛的心又一次剧烈地抽痛起来。从四肢百骸到心,她身上的每一寸都在痛。为什么,为什么,黎芷媛总能拥有这世上所有男人的倾慕,拥有她渴望了半生,费尽了所有心血而不能得的东西,黎芷媛总能轻易得到。 “黎芷媛,你这个恶毒的贱女人。我一定轻易地不会放过你,我一定要她失去一切才甘心。”这么想着黎芷媛和傅北极翻脸后的事,身体上的痛似乎也没那么重了。 那曾经因为她失去所有光芒的过往,才会重新释放出耀辉。 “快看,那就是白玛丽,是黎芷媛的姐姐。不如我们向她拜托一下,让她帮忙拿一下黎芷媛的作业笔记。”童年时的黎芷媛成绩是全校第一,她不过是中上。 “玛丽小姐姐,你能不能帮我给黎芷媛带份情书。我先谢谢你了。”面色发红的少年郎,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封粉红色的信封,上面还搁着几朵清晨开的枣花。 “白玛丽,演戏认真点。你对着镜头为什么就只会瞪眼,揪头发,翻白眼。你这样我怎么用你。”各个导演千篇一律的嫌弃话语,让她的手暗自掐出了一片鲜红。 黎芷媛似乎永远是天边的明月,那么亮,那么高高在上地俯瞰着人间百态。 第一百六十八章 无论任何时候,我都相信你 而她白玛丽不过是凡间的尘土,努力了千百次向上翻飞,也只不过是徒劳无功。除了让人讨厌的灰尘,什么也留不下。 那日后让黎芷媛身败名裂的视频提前放到了微博上。看着那视频上传完毕的提示,她嘴边露出了一丝快意的笑容。 那是属于胜利者的笑容。她似乎已经看到了傅北极和黎芷媛决裂,黎芷媛失去了深爱的傅北极,痛苦得要死了,要疯了。 黎芷媛,她白玛丽过的不好,就也不会让你好过。傅北极不是很爱你吗?为了你甚至不惜赌上傅氏集团的名声,那她就让他知道,你是个多么不堪的女人。 让他知道,她白玛丽即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女人,也不是他傅北极可以随意操控和侮辱的生命。 腹中的疼痛更加剧烈,失血过多让她的意识开始消散。她拼尽最后一口气地冲着黎芷媛,还有四周正在被清场的客人吼道:“快来看呀,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黎芷媛。她是傅北极的妻子,却在暗地里勾引傅北极的哥哥傅如海,她不配当傅北极的妻子。” 周围人都朝着黎芷媛这里看过来,但她却丝毫不惧。傅北极以前告诉过她,不是事实的东西,她为什么要怕?心虚的时候,做错事的时候才要躲起来,面对谎言的时候要及时站出来,谎言才不会变成一个越来越大的雪球,最后把当事人压成渣渣。她是清白的,哪怕全世界都不相信,她知道,自己身旁的傅北极也一定会选择信任。 果不其然,他从后面环抱住了黎芷媛。男人的气息拥抱住了她整个身体。头靠在她的肩膀上,两人的呼吸几乎融为一体,那是甜润的。这完全下意识的无声动作却让她从心底感到暖。 像是现在,看到黎芷媛明若初雪的眼睛,和她身后傅北极那锐利的眼光,谁敢怀疑白玛丽的话是真的。 白玛丽看着周围人明显是用看白痴的眼神来看着自己,她心里觉得好不安。难道她拼劲全力做的拆散傅北极和白玛丽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指间清风,没有任何影响吗? 不,她绝不相信。她白玛丽不会一辈子都输给黎芷媛。事业输了,男人不会输。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是一个样。 可微博上她传上去的视频却被黑了,没法打开。甚至她的手机在下一秒,根本再打不开这个视频。好像这个能证明黎芷媛和傅北极哥哥傅如海关系特殊的视频从来没有存在过。眼前的一对夫妻,他们看着对方的眼睛里,只有信任,爱意,丝毫没有芥蒂和愤怒。 一种剧烈的痛袭击了白玛丽的身体,她再也支持不下去。能做到这种雁过不留痕的事情,只有傅氏集团。这说明,傅北极面对黎芷媛不贞证据的时候,完全没有犹豫,第一刻就选择了相信她。 一时间,“仗势欺人”这四个字在她的脑海里闪过。在傅北极紧紧握着的黎芷媛手上飘过。 那双似乎永远只有淡漠的眼睛,时不时看向黎芷媛的时候,却是溢满了柔情。从来都是对着外人回避三尺的傅北极,亲昵地点着黎芷媛的手指,还拍着她的胸口道:“干嘛气成这个样子不是都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别气了,快点笑一个。” 说完,他自己先咧开嘴笑了。像是春风拂过大地时,依次活转过来的万紫千红。眼底是孩子般的纯真笑意,他更是戳了戳黎芷媛的咯吱窝,惹得她哈哈大笑才肯停止。 黎芷媛笑得好看极了。本来眉眼中的戾气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去了,她自己也没注意到,此刻她眼中只有神采飞扬的肆意少女模样。 前后两世,她都活得战战兢兢。每天都在担心睁开眼,没有米下锅。每天闭上眼,耳边都是这些那些人的讽刺与谩骂。 她活着的每一天,哪怕是娱乐圈中天后级别的影后黎芷媛,也都只是在刀尖上舔血,过得辛苦极了。白天累死累活地像只狗一样地拍戏。一个荧幕上威风八面的镜头,往往需要七八个小时的化妆,对戏,再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表演出来。往往拍完,她身上裹着的堪比东北大棉袄厚的好几层戏服都会被汗打成湿巾。 灰头土脸地返回酒店,洗完澡就变成了僵尸,恨不得一天一夜不动弹。可她往往只能在四个小时后就从床上爬起来。 重重的黑眼圈被粉底遮盖,拍打戏留下的伤痕有戏服掩饰。她如一只木偶一样光鲜靓丽地出现在镜头前,根据写好的剧本,自己控制笑或者哭的角度。笑要笑得如阳光般灿烂,哭要梨花一枝春带雨,让人怜惜不已。 顿顿吃着白水煮白菜,还得看着微博上那些捕风捉影的键盘侠们发表的言论。眼泪不经意间流落了下来,在无人的角落里让风来吹干。 她是大明星,她拿着别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她有比花还美丽的容貌,她有随时能变化成另一个人的演技。 所以她为了拍戏。冬天穿夏天的衣服,热得长出了痱子。夏天穿冬天的衣服。光着两条大腿拍泳衣广告。 拍古装剧的水下戏,唯美动人的戏背后是她的假发套被笼子勾住,险些就真的被水淹死。 打戏精彩绝伦,她是实打实地练了好几个月的跆拳道。身上的青紫几乎盖过了本来凝如羊脂的肌肤。举办发布会的时候,她几乎拿不起话筒。 这所有拿命拼来的一切,却还是有人嘲讽她。她又有什么办法。这世上最可怕的是悠悠众口,最没用的也是悠悠众口。 不少女人,她们貌美有能力,却碍于世俗偏见,只能离开职场。而当你把别人口中的闲言碎语当成个屁给放了,那么什么难听的话都没用。 反正,她身旁有最爱的亲人,爸爸妈妈相信她。最爱的恋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坚定勇敢地站在她身旁鼓励她。这天下之大,又何必为了那些不相干的人让自己不开心。 第一百六十九章 从没有人能接受春节时和恋人的分隔两地。 因为她的粉丝们大多是喜欢少女扮相的她,她每次演一部电视剧,就会和片中搭档的男演员传出绯闻。如果她和谁谁谁炒成国民cp,那简直就是一台现成的国民情侣加万能印钞机。 相貌等对的男女演员,再配上电视剧和电影里或凄美或哀婉或纯情或真挚的爱情故事,简直是能立马红遍半边天。 再后来她年纪增长,开始演一些有层次有深度角色,同龄女演员转型都会猫冒了很大的风险,可她气质中同时兼具男人的英气俊朗和女人的柔柔可人。再配上她那时美得如夏花绚烂,一个回眸间就蕴藏了千般风情。 一部代表作《爱》里面男装英俊潇洒,女装艳丽逼人的扮相,足以让里面众多青春正好却略显青涩的女配角演员,退避三舍。 只由她一人,独占春色。可就算她的事业如日中天,她却终究找不到一见之下就爱到你死我活的男人。更别说,愿意让她甘心下嫁,洗手作羹汤的男人。 好多人觉得稀奇,以黎芷媛的美貌,只要稍稍退让一步,数不清的富商巨贾愿意娶她为妻。 她自己也相信,有很多人愿意为了她发疯,为了她去死。 但那些人,她都不爱。这些人爱的是她那美若天仙的皮相,不能理解她皮囊下的灵魂,还有她的思想。 他们不懂,为什么她宁愿推掉一个价值一千万的广告,也要安静地读完一本《红楼》。他们也不懂,为什么她那么崇拜武则天。 她心里的理想配偶,终究是一个能理解她的愿望。明白她想要做一只能跟心上人比翼双飞的老鹰,越是经历风霜,就越有不屈梅花的品格。不愿意做一只柔弱不能自理的笼中小黄莺。即便衣食无缺,也终究没有自由。 不能活得自由自在像她的偶像武则天同志,那她宁可死。 武则天同志,一千多年前的男权社会,颠覆了传统的男尊女卑,当上了至高无上的天子,让天下男子都来朝拜她这个女儿身。可就算她当上了皇帝,也没办法随心所欲。更没办法左右后人的想法。 每一个男性登上皇位,后宫都至少后宫佳丽三千。可他们是男人,性别决定了他们的做法没错。而武则天是女人,她一生中经历的男人多了,就被人看作是淫荡。 大概是因为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中国伟大的帝王唐太宗。 这个名字已经成了明君的代表,贞观之治是中国最璀璨夺目的清明盛世。 在讲究女子贞洁的古代,再嫁的武则天就永远成了那些迂腐史官下钉在耻辱柱上的恶毒女人。 小时候的黎芷媛,在看到电视剧里面武则天把王皇后,萧淑妃的手脚给砍掉,再杀死那么多仇敌,她心里觉得这个女人好恶毒。 可当她看到武则天带着金光闪闪的皇冠,坐在万人之上的龙椅,享受着所有人的跪拜时,她心里不由自主地涌现出一种渴望,一种难以言说的羡慕。就想:“如果我也可以是那个站在万人之上,被所有人朝拜的女人,那该多好。 难道就因为我是女人,人生就被‘贤妻良母,相夫教子’这八个字给完全困住。 我就一定要按照奶奶和姑姑说的那样,初中都读不完就早早辍学。十四五岁出去打工,十六七岁就嫁人生子。二十多岁孩子一大群,甚至三十多岁就当了奶奶。不,这绝不是我想要的人生。我要的,不仅是走出这片大山,更要走出厨房,走入职场。和那群男人们在职场上狠狠地厮杀,要成为比男人更厉害的女人,让大家都看看。我们妇女一点都不比男人差。” 为了这个目的,她承受了很多流言蜚语。没办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哪怕是最伟大的帝王他死了之后,也必然无法保持自己生前 不少史书家都以最恶毒的想法来揣测武则天。她大概也想到了,所以后来干脆就留给后人一块无字碑。 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活着的时候,大碗吃酒,大块吃肉,还有大把地睡美男就是人间最美好的事。 至于死了以后留个污名还是好听名声,那反正死人都是没感觉到。他奶奶的,管他呢。 生怕自己体重重了一丢丢,就对不起观众买的vip。 她瘦到半夜饿着肚子,画个大饼来给自己止住饥饿的感觉。 可能是太饿了,大饼开始散发出香味。她嘴角勾起了一抹甜蜜的笑容。可一下秒,独自一人缩在无人的角落里,风来默默吹干她的泪水。 她很冷,却没有一个人能温暖她的身体,温暖她的心。 那些年,人前娱乐圈天后,风光无限的代价。就是她要迎合粉丝们的需求。她不能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一样谈一场真正的恋爱,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男友怀里撒娇,甚至于不能和她的男友亲吻,更别提其他亲密的动作,甚至是不能结婚。 她不想耽误一个正常的男孩子,而且她想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一个男孩,愿意为了她被无限期地雪藏,永远在她有限到可怜的时间里,当一个比周末父母还更惨的地下男友。 所以她也就没有关心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真的存在这种男人。 当然,黎芷媛的爱情观很正确。她认为,许多时候,恋爱失败都源于一方的不信任。黎芷媛相信,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不会愿意和女友在公众场合不能牵手,不能在私人场合拥吻,甚至不能对外承认自己和女友的关系。还有,女友要他及时出现,他就必须出现。相反,他要女友立刻出现,女友却不太可能立刻出现。因为女友总是要进组密闭拍戏。有时候忙起来,连过年都没时间休息。 黎芷媛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其他的也许有些罕见的人都能做到,可最后一条却绝对没人能做到。华国人最重视阖家团圆的春节,从没有人能接受春节时和恋人的分隔两地。 第一百七十章 猫和老鼠般互相揣测的爱情,注定没有好结果 万家灯火闪亮的除夕,外出谋生的家人也会回来。大家对着久别重逢的亲人,用一碗热饺子干了这一年的辛酸苦楚。 可她却从来只能在这种日子里,在各种节目晚会中消磨时间。平日里特别大方的时间君,这个时候特别吝啬。宝贵到三斤黄金都换不回来她亲自去男友家里拜访的时间。 这样的她,值得人爱吗? 爱情里,需要两个人互相付出。只靠一个人的爱,是维持不了多久。 可这世上却有万分之一的男人,能做到这一切。将对方给的万分之一的爱,变成一万。不管被女友爽约多少次,都能在之后笑着原谅女友。他能在自己特别累的时候,还硬撑着给女友亲自煮一锅粥。他也能忍受许多孤单的夜里,只凭着对女友的一腔思念,把原本她对自己一亿分之一的思念,变成一亿。 因为那个男人是傅北极,所以他的爱,所以没有什么公平或者不公平。 只可惜,彼时的黎芷媛不明白一点。她把感情和商品划上等号。认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人会傻到冒泡地来爱一个几乎不能给予他回应的女孩。 她演的电视剧里,总会有爱得轰轰烈烈,愿意为了爱情你死我活的人。她总会演得特别好,让同剧组和她对戏的演员们,嫉妒的同时对她心服口服。 不少人还在私底下打听她能演得这么这么逼真的原因。她总会开玩笑似地对着镜头回答说:“因为我相信,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么完美痴情的男人。被一个女人伤得这么厉害,还能继续深爱着这个女人。我渴望这种男人,乞求这种男人,却又绝不相信有这种男人存在。所以我才能在戏里热情地释放着对这种男人的喜爱。” 大家总会把她的肺腑之言当成假话。成年人的世界里,真话往往是稀缺品。 说一个成年人善良,不再是夸人的褒义词。它往往会给主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正因为现实生活中很难实现,大家都很渴望能够在一个地方看到说真话,做善事的人得到好报,而恶人得到恶报。 演员,电视剧,文艺作品才有了生存的空间。好男人被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现代人需要的童话故事滋养着人的内心。 戏中演员,有时候难免会在卿卿我我的戏份中戏假情真。娱乐圈中因戏结缘的夫妻不在少数。 可黎芷媛却总是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她把“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句在大多数人眼里是正确的话奉为座右铭。不肯打开自己的心房,也不愿意接受眼前傅北极的真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所至也。”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 傅北极实在太爱黎芷媛,爱到无路可退,爱到他表面上似乎不爱。 他能够为了她彻夜不眠地做一份小礼物,却没有勇气当面送给她表明心迹。也能够为了她拼死拼活地打拼,却不敢在她面前说一句“我爱你。” 他怕,怕自己那洪水般的爱意会吓到她。他每次,只能控制自己,释放出一点点的爱给她。她说得那么清楚,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一个男人比爱自己的性命,更爱她。也不相信,这世上存在比电视剧更深厚的爱意。 他以为,人生还很长,他有足够的时间能打动她。却不知道,命运早写好了他们这一世的剧本。 一个固执地逃,一个固执地追。一个不相信爱,却渴望爱,一个心里满满都是爱,却只敢表现出一点点。 这样的爱情,像猫和老鼠,注定没有好结果。 比如说到了晚上,黎芷媛的卧室和客房大得像是宫殿。里面都放着一张足够三五个人翻来覆去的床。可上面好冷,冷到像是冬天的铁,任何温度放上去,都会被迅速地传递走。她隔壁别墅里的傅北极,看着她房间里亮着的灯火。心疼地想着:“小媛怎么还没睡。她明天还有五个通告。早上要到沙漠去出外景,下午要飞回北京排练节目,晚上还要参加明星真人秀。今天她也是拍了八场戏,打了六个小时,怎么还不累到倒床就睡呢?她是不累吗?要不我去给她送片安眠药。她要是再不休息,明天肯定很难受。” 打着这光明正大能见到黎芷媛的理由,他的心里特别甜蜜。可是,在她家的门口徘徊了好久,他敲了好久的门,没有人应门。门是半掩着的,可他不敢进去。 敢上天,敢入地,什么都敢做的傅北极,不敢打扰黎芷媛。他怕她会生气,他怕她会不理他。太爱,会让一个骄傲很过的人变得特别卑微。 那扇似乎在邀请傅北极进去的门,终究还是没能等到那个敢进去的人。 傅北极不知道,此时的黎芷媛就在门外喝着酒。她听到了应门声,她来开门了。可打开了门,却连个影子都没有。 喝多了酒,她没注意到地上那瓶粉红色包装的安眠药。只是向天怒吼了句:“我靠,老天,你刚刚让我梦见一个大帅哥,怎么我下来之后那人就遁了。难道我真的那么可怕,恐怖到没人敢娶我? 为什么呀,我有美貌,我有钱,我有能力。我不需要男人养,我甚至可以养男人。为什么我就不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嫁掉。” 酒瓶碎了,她站在家门口肆意地发着酒疯。往日的狗仔今天却没出现,被那个本来应该进门来给她擦眼泪的人轰走了。 那人自作聪明地认为,黎芷媛今天不安生,是被狗仔骚扰的。他去赶狗仔了,却没注意到,酒水泪水混合在一起的黎芷媛,正等着人来擦拭。 数不清的珠泪从她春花般娇美的容颜上滑落。她有些失控地问苍天道,为什么,她就找不到一个可以在深夜里安慰她的人。 也许,一切只因为猫和老鼠般互相揣测的爱情,注定没有好结果。 第一百七十一章 说不出的爱,是真爱 那个夜里,她哭了一个晚上,眼睛都哭成了核桃。像是要把与生俱来的委屈全都哭出来。为什么,她不过是想要追求一个能真正理解她心里想法的男人,这个男人能将她当成一棵共同抵挡风雨的大树。而不是把她当做琼瑶剧里柔弱到像是藤蔓依附大树那样,离开了男人就不能存活的柔弱女主角,她的这种想法就被人当成是怪胎呢? 被赶走的记者们心里要是看到这一幕,心里一定难受极了。这可是影后黎芷媛。号称绝色铁娘子,从不在戏外哭泣的黎芷媛。要是拍下她一个人孤寂冷清像是月里嫦娥的照片,那一定价值好几十万。 一个说不好,还能升职加薪。可面对脸黑如锅底一样的傅北极,他们实在不敢赚那种拿命换的钱。 她不知道,这样的男人早已存在。就在她间隔三尺之处,可却因为怯懦不敢走近,而硬是让他们之间始终保持着三尺的距离。 “傅北极是个胆小鬼,他不敢对心爱的女人说爱。”这话说出去,连鬼都不信。他平日里比孙悟空还放肆。 爷爷麾下的老臣子们,各个都有六七十岁。几乎每个人都是从刀山血海里滚出来的功名。一个眨眼,就能有三十斤的鲜血涌出来。而且,他的那些叔叔们都是老臣子们看大的,在他们眼里,傅家最得宠的二少爷傅卫西,不过是个奶娃娃。哪怕他那时候已经五十多岁,执掌了傅氏集团三十多年。 更别说,平日里对他其他那些四十来岁的叔叔们。基本上都是面服心不服。嘴上尊敬地喊着:“三少爷,四少爷。”举止也很有礼貌。可老臣子们就是有办法,让傅三海的儿子们没办法顺利接受他们手下的产业。 傅三海的儿子们总是对这些貌似忠厚,实则圆滑的老臣子们气得没办法。但又没办法放弃。因为他们像是最好的烈马,驾驭他们的快感,就像乘上了一架波音飞机。 偏偏,只有世上最好的猎人才能降服他们,让他们为之所用。而这个人,是傅北极。 这些最爱给人使绊子的老臣子们,唯独,对他这个原配嫡孙敬佩有加。有一位看上去最忠厚,可也最狡诈奸猾最厉害的费董事在人后面常说:“傅北极孙少爷,是所有傅老爷子的儿孙里最像他的那个。他是一头猛虎,总有一天会青出于蓝,创立比傅三海更大的事业。” 彼时的傅北极,不过二十五岁。就已踩着无数人的尸骨,淌过流成了大河的鲜血,成为了傅氏集团掌门人。 有好多人都把他形容成妖魔鬼怪,说他长得丑陋无比。甚至还有传言说,他甚至吃过人心。否则他怎么能那么会计算人心,把所有事情都算得点滴不漏,让所有人都成为他棋盘上的棋子。 可偏偏,他在黎芷媛面前,却总是节节败退。像个未经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想对她好,却只敢买下她家附近的别墅。日夜看着她,送给她亲手做的好吃好喝。她不开心了,忙碌了一整天的他会以贴心粉丝的名义,在她的微博下写上几千或几万字的安慰话语。她开心了,他会对着她发出的照片笑得像个孩子。 可他偏偏不敢在众人面前承认喜欢她。如果黎芷媛知道前世的傅北极的行为,她一定会狠狠扇他一个大耳光,然后对他吼道:“你怎么是这样一个胆小鬼。喜欢老娘就直接对老娘说。你不说,只会揣测地对黎芷媛好,让老娘怎么知道你喜欢老娘。 还有你不说,你怎么知道,老娘不会喜欢你。是,老娘是说过,‘我黎芷媛对豪门太太的位置不感冒,老娘自己就是一个豪门。’” 黎芷媛拒绝的是那种人头猪脑,只迷恋她那张明若春晓的脸和魔鬼般的身材的无良富商。 每次见到他们,她总会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是一块瑞士限量版的劳力士手表,是一件巴黎手工名牌西服,又或者说是一个价值连城的景泰蓝花瓶,是一只身家不菲的西施犬。 那些人娶她,就是为了向世人宣告,他们多了一件美丽的衣服。 傅北极当然和他们不同,可他却从不敢走到黎芷媛面前,对她大吼一句道:“妞,老子爱你,老子要娶你。”说完后一把扛起黎芷媛拉她去领证。 如果她这么做了,黎芷媛一定二话不说就嫁给他。她再怎么强悍,始终是女人。女人,就是需要浪漫,需要勇敢的男人。不是一个只会像偶像剧里男二号那样默默付出,当面却说不出一句爱的男人。 而且,她看似冰冷,实则内心如火,爱恨都很强烈。如果她真心地爱上一个人,就会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也不怕他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危险。 她不要金,不要银。真心胜过真金 只要那个人,把一颗真心捧着送给她,她就会抛弃自己的所有跟着那个人。 遗憾而又可笑的是,这世上总会有些人,用自己的方式去守护着爱人,却自以为聪明地不告诉对方,让自己和对方都痛苦。 傅北极对黎芷媛就是如此,她往前走三尺,他就向前走三尺。她向后退九步,他就往后退九步。减法里面有这样一条规则。当减数和被减数同时加上或减去一个相同数值时,差不变。 他们之间的距离看似减少了,实际从没有降低。 傅北极就站在她的别墅外等了她一个晚上。深秋的夜里,更深露重,寒气一点点从他的脚边渗入。他却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一样。 两眼盈盈如明镜,里面清晰地倒映出那个一片黑色的别墅。那里有他一生的渴望。但目前,他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一点。 知道了,别人就会拿她来要挟他,逼他就范。他不怕威胁,却怕她会受到一点点伤害。她是他的心,是他的命,他绝对不能看着她有一丝受伤的可能。 他没办法在人前太靠近她,以免得给她带来灾难。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不能进,不能退,便是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爱 可他也不能够远离她。这会让他心痛如绞,让他像疯子一样没有灵魂,让他失去没有活下去的欲望。 每个人都得活着而赚钱,他们都有目的。有些是为了功名利禄,有些是为了家人安康无忧。 而他从来就只有一个念头,让黎芷媛可以到他的身边享福。为了这个愿望,他每天都拼命练习英语,练习拳击,想尽办法地去讨爷爷,爸爸妈妈,甚至是哥哥的欢心。 别人眼里的一家和乐,背后却是他每天无数次地忍住想吐的感受才能做得到。 他有很多头衔。xx大学的教授,yy学院的院长,zz公司的法律顾问。 这些让他闪闪发光的头环,却唯独没有“傅卫东和叶晓茹的儿子”这个最朴素,他最需要的光环。让他不是孤儿,却胜似孤儿。他从来,就没有过家人。那个他称呼为爸爸妈妈的,傅卫东和叶晓柔的家,从来就只有一个儿子傅如海。他,是见不得光的二胎,是会让爸爸的市长官位受到眼中威胁的定时炸弹,是他母亲眼里的人形支付宝,还是他哥哥眼中别人家的孩子。 他始终不是某个人心中最重要,最无可替代的人。但他心里却有一个最重要,最无可替代的人。 他是八岁那年遇到她,只用了一个晚上,他就爱上了她,用了半生来为她奋斗,又用了半生来铭记她。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爱她。只知道自从八岁那年相遇,她便是他此生的唯一。 那一天,她将迷路而且哭闹的他领出大山的时候,她就是他心中的指路明灯。 她在他心中留下来一粒爱的火种,一年复一年已经变成了一团可以烧尽一切爱的大火。 他不停地爱她,用尽全力地爱她。后来,他爱到了不爱的地步。爱到任何人都看不出傅北极爱黎芷媛的这个真相。爱到现在,他累了一天,却不睡觉地站在她家门口站岗。 这也是目前,他能做的最奢侈的事。专门挑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万籁俱寂到连月亮也配合地特别暗沉,让黑暗吞噬了所有真相。这个时候,他才敢毫无保留地释放出对她的爱。 静悄悄地走到她家别墅的门口,想象着风从里面带出来她的气息。就足以慰藉他寂寞的前半生。给他足够的力量,去对抗人生中各种苦难折磨。 看着这别墅,突然就有“好酒,再来一杯。”里面似乎传来了黎芷媛的醉话。他听得真切,差点控制不住地走了进去。 可仔细一看,周围明显就有他二叔派来的奸细。他的脚停顿了,打了个哈欠就回去了。 仿佛他只是有些睡不着出来赏月。然而,那只是骗过了其他人。没有骗过他自己。 他从来就不爱赏月,只爱比月中嫦娥更美更清冷孤绝的那个仙子。 他想把她拥入怀中,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她。用最热烈的吻来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告诉她,他这些年对她的思念。 可他没有办法,他现在还不能很好地保护她。所以他只能冷静地走开。任凭心里的那团爱火烧得他额头都滚烫了,却硬是用意志压了回去。 傅北极的这些想法,这些爱,黎芷媛当然不知道。因为他从没有在他认为安定之前,亲自告诉过她。他怕自己的爱会造成她的负担,会给她带来伤害。 所以他只能偷偷地躲起来看她,念她。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用幻想中的快乐来麻痹自己。 他和她,明明只有一墙之隔,偏偏一个醉倒,一个不敢进去。这短短的距离,像是咫尺天涯。就算是能博风斗浪的大雕,也断然飞不过去。 因为这是情劫,是傅北极注定逃不过的,名叫黎芷媛的劫。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总在费尽心机地猜,你想要什么,你喜欢什么。然后我拼命地赚钱,把所有你喜欢的都捧在你面前,让你能随意挑选。 傅北极曾傻傻地以为,这么做对黎芷媛就是好。他的身边太危险,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年纪轻轻地出去创业,有了成就后被爷爷召回傅氏集团,很快就就拿到了傅氏集团的总裁位置。看似是风光无限,实则背后的辛酸自不用说。全是血泪在没人的地段往肚子偷偷咽。 可他目前,还很危险。前门有虎视眈眈的叔伯兄弟,他们在等着傅北极出一点错,就在傅北极爷爷面前告一状,夺了他手里的大权。左门有尚存观望心思的爷爷傅三海。他很爱自己的原配,也愿意补偿傅卫东没法名正言顺领回家的多余二胎傅北极。可他毕竟是傅家的大家长,他需要为傅家上下几百口,他的嫡系子孙几十人负责。傅北极表现再突出,他也不可能把那么大的一个傅氏集团都交给他。右门有他的母亲叶晓柔。他总是不停地给傅北极施压力,要他像台印钞机那样,不停地给她送钞票。开口闭口就是“你是傅氏集团总裁了,这么点钱对你来说还算事啊。”他一个不愿意,叶晓柔就会有一千一万个理由出去说他的坏话。说他不孝,说他不好。母亲声泪俱下的表演,总能让傅北极在众人面前变成一个不孝子。 又一次,他刚把集团里员工的工资发下去,银行卡里出现了一个五位数。他妈就又跟个催命鬼似地来要债,一开口就是一百万。他一时怒了,没有给妈妈钱。换来的结果就是网上黑他的材料。 那语言之恶毒,好像他不是他妈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孩子,而是他妈杀父的大仇人。后院的他爸爸傅卫东,一直都是冷眼看着这一切,看着别人是如何伤害傅北极,如何对付傅北极。但傅卫东从没有出面阻止过那些人。甚至,连安慰一下受伤的傅北极都没有过。 傅卫东有自己的考虑打算,但归根结底,傅北极不是他的最爱,他不愿意为了这个定时炸弹一样的儿子,对抗伟大的父亲和奸猾的兄弟们。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太爱一个人,有时候反而不敢靠近 傅卫东的冷漠,像一把刀。重重划在傅北极的心上,让他比被父亲痛揍一顿的黎芷媛还要痛上好多倍。这之后的许多年,他经常会问自己。“我到底有哪里做的不好,为什么爸爸不喜欢我。我还需要做些什么,才能得到爸爸的一句肯定。” 在看着黎芷媛资料的时候,他都会觉得特别难过,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怜惜之意,从他的胸膛一直涌到脑门。 他好悲痛,现在还不能立刻出现在黎芷媛面前,将她拥入怀中,对她说:“没事,万事有我。你只需要尽情微笑,其余烦恼忧愁都交给我来解决。” 再转身警告那个不心疼黎芷媛的男人。对他说:“我傅北极捧在手心里的人,我舍不得动一根手指的人,怎么能被其他男人那样任打任骂过呢?即便你是她的父亲,也不能如此对待他最爱的女人。” 从生下来那刻,他就有许多愿望。如果这个可以实现,其他的都实现不了也没关系。他很想光明正大地告诉全世界所有人,他爱黎芷媛,他想拉着黎芷媛的手,向全世界宣布“总有一天,我会让世上所有人都不能欺负你。哪怕是你的父亲也不允许。因为你是我的女人,我会护你一世无忧安好。” 他的助理小冯不甘心地对他说:“傅总,您心里只有黎小姐,怎么也不想想自己。黎小姐的爸爸打她,起码说明她爸爸还关心她。而您的爸爸傅卫东,则是完全不在乎您的生死。 就像上次,您和林氏集团谈判,三天三夜没睡觉来收集资料。第二天,他就带着您妈妈上门来要钱。是,您父亲是没有帮您母亲要钱。可他也没有开口制止您母亲。 他真冷漠,那样子好像您是一个外人,不是他的亲生骨肉。” 傅北极只是云淡风轻地说道:“习惯了。”那样子,让小冯更加心疼。到底是怎样的受欺负,才能让一个儿子对自己父母明显的吸血鬼行为如此不在乎。这后面,藏着多少心酸眼泪。 傅北极心里想得却很简单:“反正傅卫东市长和夫人还有一个儿子,他们不缺儿子。” 被欺负和冷漠习惯了,父母偶尔给予的一点温情会变成不适应现象。 比如说今天早上,睡眼惺忪的他打开门,就看到他妈妈那种妆容精致也盖不住通宵麻将后满面疲惫的脸。 她大大咧咧地走进了傅北极的家,连拖鞋都没换。看着地上被踩出的一个个脚印,听着那高跟鞋“咯吱咯吱”的不和谐噪音。傅北极突然觉得,他的心上也被踩上了同款的黑色。又脏又臭又吵人,简直比垃圾回收站还味。 他妈妈却完全没注意到儿子已经半黑的脸。再说就算发现,她也只当他是感冒发烧,吃片药就好。她却连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只是把今天打麻将一家吃三家后,高兴地去商场血拼,心血来潮买下的衣服,顺路给他送过来。 看着妈妈热情似火地招呼他让他换上给她看看,甚至还仁慈地开口允许他暂时回家十分钟。傅北极脱口而出就是:“妈,你是又需要钱吗?要多少,我马上给你转。” 他妈妈叶晓柔当场就愣住了。她呆呆地问道:“你是我儿子,我给你买衣服天经地义,你是怎么了。” 说着,叶晓柔很自然地想把傅北极拉过去,像平时抚摸大儿子傅如海那样摸摸小儿子傅北极的头。 可她却只触碰到了他的肩膀。她一直都没注意到,傅北极有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而傅如海只有一米七八。平日里傅如海穿着内增高,看起来才和傅北极差不多。 她对傅北极,其实一点也不了解。除了在她肚子里装的那十个月,她和傅北极,没有相处过一天以上。 她想着,反正这孩子这么聪明能干,少关心一点也没事。这孩子从小就在乡下长大,少吃一点好吃的没事。这孩子这么皮糙肉厚,摔伤碰伤也会很快就愈合,所以不用去查看他的伤口也没事。 那些事像洪水一样朝着傅北极扑过来。他有时候真的招架不住。只有看看黎芷媛,他的心才会不那么痛,不那么累,不那么喘不过来气。 她一直以来,都是他的救赎。他的贴身助理小冯不明白,为什么傅北极那么好的条件,却只死追黎芷媛。死也要在这棵树上吊死,不去看看漫山遍野的奇花异草。其实原因很简单,他傅北极一生一世只动过一次情。此后总有桃花十里,也不及他心中独自钟情的一人。 他的情已经全给了她,心里满满当当都是她,再没有其他空余的位置来容纳他人。甚至只有幻想着和黎芷媛在一起的开心生活,他的嘴角才会上扬。面对那些似乎永远处理不完的公务,他才有了吹口哨的动力。 然而,他却从没有亲口问一句黎芷媛:“你喜欢我为你做的一切吗?你爱我吗?” 这是他的错,也是他的劫。 其中的理由特别可笑,也特别真实。 那就是,傅北极自卑。能够呼风唤雨的傅氏集团总裁,却也有害怕的时候。 他不敢说,他真的害怕。他怕她会嫌弃他。她是那么好的姑娘,好到他不敢触碰,怕他的脏手会玷污了她圣洁的身子。她不需要做什么事,只用那嫌弃的眼神看他一眼,就足以让他掉入地狱,永不翻身。 就像小时候,他想要得到大人的认可,他就拼命地表现优异,聪明,能干,乖巧,懂事。果然,他得到了那些亲戚的喜爱,成了那些亲戚口中名副其实的“别人家的孩子,”当然,也成了亲戚们用来教育自家孩子的蓝本,最佳典范。 可,那些孩子是亲生的,是那些家的主人。而他是被寄养在那里,是客人。那些亲戚再怎么对他好,始终和亲生父母差了一层。他们会为了他考了一百分,而高兴三分钟。但却会为了自家孩子考了七十五分而安慰他们三天,还会找辅导老师给自家孩子提升考试成绩。 第一百七十四章 傅北极被妈妈亏待的原因 每次,见到那些孩子们在自己的亲生父母怀里肆意地撒娇,捣蛋,甚至是哭诉着自己的委屈,傅北极都会觉得心里好难过。像针扎一样痛。为什么,就没人会把他的小脑袋放在怀里,让他肆意地哭泣。 为什么,他明明有家,有爸爸妈妈。却非得在各个亲戚家里反复地挪窝,好不容易回趟家,却不是像贼一样东躲西藏,不敢让计生办的人发现,连一顿饭都吃不上,就会像垃圾一样被父母踢出来。 这些事,他觉得是自己的耻辱。他不敢告诉黎芷媛,是怕她会嫌弃自己。而他不告诉亲生母亲叶晓柔,是因为他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在乎这小事。 对,在叶晓柔的心里,任何关于傅如海的事,哪怕是他掉了一根头发,都是大事。而关于傅北极,哪怕他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摔得头破血流也只是小事。 这就是叶晓柔,她的眼里心里只记着一件事,她的偏心有时候连傅北极的外公和外婆都看不过去。 可叶晓柔每次都会这么辩解,她有一个可怜的大儿子,他和傅北极不一样,他不但没有傅北极聪明,没有他睿智,不像傅北极,是个被丢在荒岛上,还能开辟出一番事业的鲁滨逊。 看着父母默默点头的模样,她心里不知是喜是悲。喜的是,连爸妈都被骗过了,其他人更不在话下。悲的是,为什么如海就不如北极聪明睿智。商战中,永远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甚至有“小玉面诸葛”的称号。 论起体格,更可以徒手打死老虎,比武松更男人。难道就因为如海不是傅家的亲骨肉,而是她这辈子最亏欠之人的血脉,他就要一辈子活在傅北极的阴影之下。不行,她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傅如海是她刻骨铭心初恋带来的结晶,她要好好守护他,让他拥有和傅北极一样的东西。 所以,她就下意识地把桌子上的好吃的,商场里的漂亮玩具,还有把所有的母爱都给傅如海,对傅如海每好上一分,她心里对那个人的歉疚就会少上一分。毕竟,如果她的傅如海跟了那个什么都没有的人,那就只能一辈子窝囊在乡下,怎么能有机会出国深造,怎么能这么年轻就办公司,怎么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她却完全忘记了,傅北极就算再怎么有本事,他始终是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儿长大,像棵风一吹就倒的小草一样长成一棵能遮蔽天空的挺拔大树。 这过程,该是经历了多少凶险。她有关心过傅北极吗?或者说,她有关心过年幼的傅北极没喝过母奶,身体比一般孩子虚弱,是后天吃了多少补品和锻炼了多久才补回来的。再有,傅北极成长的过程中,被人嘲笑说是“父母不要,丢弃的野孩子时,”他会有多难过。 傅北极长大很苦很累,而叶晓柔从未想过,更别提担忧。她甚至经常为了傅如海来跟傅北极要钱。打的旗号五花八门,其实都是一句话。“你比你哥哥有本事,你要好好帮帮他。我是你妈妈,你说话你不听吗?”说得那样理所当然,字里行间都透着慈母心肠。可落在傅北极耳里,只让他的心越来越痛。一次又一次的冰水泼在他心上,让他的心上结满了三尺的寒冰。以至于后来他重生后,再次想起前世被妈妈亏欠的种种事端,傅北极已经完全不觉得心寒,他只觉得习惯。 无论今生还是前世,他妈妈的心都像是被蒙上了纱布。让她看不到傅北极的痛苦,他又怎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当初,叶晓柔为了荣华富贵而抛弃了初恋情人,却又一直在心底留着他的地位。她晚上做梦,总会想起初恋情人那温文尔雅的气质谈吐,那时而清凉如春日小雨,时而像是点点蜂蜜淋在期间的吻,还有他虽不强壮却热情到让她整个人都融化期间的臂弯。 而她的老公傅卫东,是很帅很有情趣。可他总是很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是休息的。有时候她睡到半夜,摸了下旁边的枕头还是凉的。 这个时候她的眼泪就控制不住地往下掉。“芳鸿,如果是你,你一定不会像卫东这样冷落我,你会日夜都陪着我。” 回答她的,是一屋子金碧辉煌的家具和冷清一地的寂寞。 唯一能打散她寂寞的,是傅如海。这个小小的孩子,来得这么及时。让她安稳地坐上了傅家大少奶奶的位置,让她的父亲和兄弟们都跟着受惠,从牢里放出来之后直接就住上了别墅,有了佣人。 她几乎是用性命来爱这个小小软软的粉团。尤其是,得知了傅如海dna报告的那一刻。 她觉得好愧疚,片刻后却觉得特别开心。抛弃黎芳鸿,等于挖掉了她内心深处最重的那块肉,她整个人都像死过一场的痛。 婚后,她时常会沉浸在离开黎芳鸿的痛苦中难以自拔。都说初恋是刻骨铭心的,她刚刚和黎芳鸿分手的时候还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自己不过是割舍了一段不合适的恋情。爱情和理想,理想更美。 可慢慢地,她就觉得那一抽一抽的痛逐渐蔓延了她的心脏。黎芳鸿的样子总会时时刻刻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想把他从脑子里赶出去,却怎么也做不到。有一种爱,已经深入骨髓。黎芳鸿是叶晓柔心中的刺,是她心上永不愈合的伤口。 可偏偏若是拔出黎芳鸿,叶晓柔也就活不下去了。 万般的愧疚几乎要把她整个人吞没,她总会忍不住在家里的各个地方,用手指蘸着水,写下黎芳鸿的名字。一笔一划,划下的都是相思。 这种愧疚加怜爱的心思,让她总是觉得,要对傅如海加倍的好。不能让傅卫东儿子傅北极,抢走黎芳鸿儿子傅如海的东西。 这些话像是魔咒一样闪烁在她的脑子里,前世今生都不曾忘却。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有些事或人,错过了便是一生 很多傅家知道内情的叶晓柔亲人都暗中好奇,为什么叶晓柔她不知道怎的。明明两个儿子都是情深的。可她就跟发了魔障一样,总是看不到自己那懂事乖巧的二儿子。整颗心,都偏向习惯啃老的大儿子。 以至于后来,她才发现,一直被她忽略的这个儿子,其实早就默默地长成了一个男人,一个她完全不了解的成熟男人。 身材高大颀长、气势逼人。剑眉桃花目,似乎天生有着对女人有着致命的诱惑力。如果叶晓柔不是傅北极的亲生母亲,几乎就要被他这个比女人都要美的妖孽迷住。 挺鼻如峰,唇角微勾,好似暖如春阳。但也仅仅是假设。他生得如此秀美绝伦,可此刻的眼里却有着亘古不化的淡漠,如冰雪一般。 他冷静到可怕地直接对叶晓柔说道:“妈妈,我不习惯你用言情攻势,你如果要钱可以直说。” 叶晓柔喉咙一酸,平日里能说善道,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再把黑的说成白的嘴巴此刻却吐露不出任何话语。 她害怕了,她心虚了。对上皎洁如天上月,同时也孤清冷傲如天上月,总是高高在上俯瞰人间百态的儿子傅北极。她的花招,都成了无用功。 傅北极说的都是实话,她要怎么反驳。从来没有过的挫败感布满了她的整个身体。恐惧让她的眼泪控制不住地要滴落下来,泪眼朦胧间她竟将眼前的傅北极看成了他的父亲傅卫东。 她这下子有了说服自己的借口。她是把对傅卫东的恐惧转嫁给了傅北极。都怪那个该死的傅卫东,当初娶她的时候说得千好万好。以后会对她温柔体贴,会什么都听她的。 现在呢?整天在外面应酬不回家。偶尔回来一次也只是洗澡和换衣服,连饭都不跟她吃一次,更别提温存了。这简直就是把家当成了宾馆,把她叶晓柔当成是暖床工具。 想起上次从傅卫东衬衫上闻到的香水味,再看看他脖颈上的草莓印记。心里对傅卫东冷落自己的怨恨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之前不敢对傅卫东发泄出的一切,这下子有了出气口。反正这个是自己儿子,想怎么打,就可以怎么打。哪怕告到法院,也没人会为母亲打了儿子这种事当法官。 说时迟那时快,她抬起掌来毫不犹豫地在傅北极脸上狠狠打了一下。傅北极本来如白玉的脸上顿时多了好几道血痕。他却不闪不避地站在那里,如一棵青松。 叶晓柔看见他这个样子,心里好受多了。小心翼翼地地从自己的包包里拿起了化妆物品。打理好自己的妆容和外表后才大模大样地从儿子家中离开。 从头到尾,都没有注意到傅北极用身体挡着的那张黎芷媛的照片。也是,她从来不注意傅北极的家。如果是傅如海,他房间里多了什么,少了什么,她总是一眼就能看出。 傅北极脸上全是淡漠,他早已习惯母亲的偏心。那火辣辣的感觉却没有挡住他内心的喜悦。他终究还是没让任何人发现自己的软肋,他要保护的黎芷媛。在他的隔壁好好地住着,在他的心上平安地睡着,等着他去吻醒她。 可叹命运弄人,他将自己的心思藏了起来,以为只要没有人知道黎芷媛是他的弱点,是他的软肋,他就能在完全掌握傅氏集团的时候,才向她说出自己的心意。 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演戏演得太好,以至于瞒哄过了所有人,却也骗过了黎芷媛。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意是无法永远掩藏的。他总会明里暗里地关心黎芷媛,终于让她察觉。那一次,她貌似无意地笑着对他说道:“你爱我吗?如果爱,我便嫁你为妻。不管你以后遇到多大的难关,我都会握紧你的手,和你一起面对。如果不爱,我便远离你。” 说完这话,她便低下了头。说是开玩笑,她手心却全是汗水,抬起头望着傅北极那一刻,她脸上的红霞比天边烧着的火都明艳。 他当时觉得心都快停了,天知道,他那时候多想回答一句爱。他多想将她永远留在身边。执子之素手,永世不相离。 可他终究只能一点点掰开她的手指,任凭她眼中闪烁的星光慢慢熄灭。然后故作冷漠地开玩笑道:“这个玩笑可开大了。我要是娶了国民影后黎芷媛,还不得被全国上下你的粉丝团们问候我的十八代祖宗,以后出门都得被人扔臭鸡蛋。” 黎芷媛只是笑笑,脸上浮起一团比哭还难看的惨白,对着他说:“没事,真没想到我黎芷媛竟然也会自作多情了一场。只是我这个人小气得很,当不了恋人,咱们不可以当好朋友。以后请你离我远一些,不要再做那些会让人误会的事。 我这个人一向是爱恨一根筋。你不爱我,我不会纠缠你。但以后,我也绝不会爱你。” 他当时不清楚这话的真实性。等清楚的时候,便付出了千刀万剐的代价。 如果他知道以后黎芷媛真的就心如铁石,任凭他怎么哀求都不回转的话,那时候就算天上下刀子,他也一定会将她拥入怀中。用他滚烫而热烈的吻告诉她,他有多爱她。 可惜,世事永远没有如果。 只有天知道,他那时心有多痛,他是如此深爱着她,但却只能让她以为他不爱她。他的身边那时全是荆棘,他不能让她跟着她受苦。他却没有亲自问她一句:“你愿意吗?”甚至,对黎芷媛几乎等同于“愿意”的一句话,曲解为了不愿意。 此后黎芷媛将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富商追求者。无非就是长得好看些,钱多了些,这些在她眼里,不过是只漂亮又肥壮的金钱龟。 她不信他的真心,不信他是如此深刻而强烈地爱着她,又能怪谁呢?黎芷媛从小生活得战战兢兢,早已经是心如冰雪。妙龄时期的一次动心,一次想要让自己幸福快乐的机会。 第一百七十六章 没有任何人可以在傅北极面前侮辱黎芷媛。神,也不可以。 这就好比冰山融化,铁树开花,还得是万年一次。错过一次,便是一生。“我不爱你。 ”黎芷媛喜欢上傅北极的时候,他说的这句话,足以让她痛不欲生。再没有满心期待,却被人重重地打碎赖得痛。也没有什么,比你深深地爱上一个人,却被他告知,他从未喜欢过你来得痛。难得的一次心上冰块融化,竟然换来了那么重的伤害。 此后她将自己的心门关闭,再不允许伤害过自己的人进去,又可以怪谁呢? 两人的情侣之路异常坎坷,不管他多么不愿意放手,此后他还是弄丢了黎芷媛。 一切都是老天安排的。不管傅北极多厉害。能斗那么多商场上的对手,不管是多么厉害的千年老狐狸,都没一个是他的对手。 家里面老是来打秋风的亲戚朋友。爱打他骂他的妈妈,忽略他的父兄,最后都对他产生了骨子里的畏惧,再不敢在他面前多说一句话。 可他却斗不过一个“情”字。黎芷媛是傅北极的劫,对于她给的刀剑,他从来都是无法避免。可即便他甘之如饴地承受她给的痛,却无法避免人生惯有的“聚散离合皆是缘。” 前一世,他们的缘分就只有那么短。如烟花一瞬,却是刹那永恒地留在了他的心头。 此后经年,黎芷媛一直在反复地对他说,自己不爱他,怎么都不爱他。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重重地划在他的心上。让他痛得连呼吸难以为继。饮下的每一口水,都似乎是绝望。 痛到极致,他曾想挖开那个女人的心,看看那是不是石头做的。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 然而终究不舍伤害她,举起刀斧,也只是朝着自己的心下了刀。好好享受她带给自己的痛,好借此来忘掉她。 他像把自己这个人从头到尾装进去黎芷媛的心,可她不愿意,他又能怎么样。不管多心痛,多难过,他都始终无法彻底放弃去爱黎芷媛。更别提,伤害她。 他对她的爱,没有多少,只比他爱自己多一点点。想要下手挖走对她的爱,可却发现爱她,似乎成了他的一种本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只要他活着,她就不会离开他的心。因为她早已和他的心结为一体,挖走一块她,会再长出一块她。 纵然他愿意鲜血淋漓地放弃她,却始终无法敌过内心深处对她的渴望,还有爱。 重生后,他囚禁了她。任凭她眼中恨意弥漫,刺得他心肺具伤,肝胆欲裂,他都无法放她走。 他已经失去她五十多年了。每一天,他都会在梦里见到她。和她再次重逢的那天,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不然,他怎么能见到自己梦中人呢?她喝醉了,把他就地办了,那一刻他本来是拒绝的。 他喜欢她,他希望她在清醒的时候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他。他更害怕,她在清醒后,会恨他。 可他不是圣人,不是那些虚伪至极的伪君子。 他刚试图把她推开,让自己滚烫的呼吸可以平复一下。他那爱了两世的女孩却一把将他压在门上。整个人如八爪鱼一样按住了他,接着做起了传说中调戏良家妇女的恶霸才会做的事。 最要命的是,她还学起了那经典的台词。“你叫吧,你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就这样如一直轻盈的蝴蝶般,扑向他的怀中。吐气如兰地勾住他的脖子,吻了下他的额头对他道:“别动,今天你是我的。” 那一刻,他所有的理智都逃到了九霄云外。只想一把拉住自己此生唯一的风月,一起进入永不清醒的幻梦。 第二日清晨,看着在他臂弯间熟睡如小猪的她,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圆满了。 他要做的,就是一步步守护在她的身旁。让她慢慢爱上他。他想,这一次,不管是谁,都不能再拆散他们了。 可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他们。一般美女的美丽,只会让人痴,让人醉。可黎芷媛的美丽,却具有一种魔力,让人能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一切。如果她出生在古代,恐怕连那个魅惑得让纣王性命,江山都可以不要的苏妲己也未必能及得上她。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汉武帝时李夫人的美誉,用在今时今日的黎芷媛身上,其实更加贴切。 虽然他一直爱的是黎芷媛外表下那颗寂寞的心,他知道褪下明星光环的她,是个渴求真爱的小女子。却没预料到她的艳绝天下不仅能够让人疯狂,连神仙都无法避免。当他亲眼见到出现在命运簿子上,黎芷媛重生后的性命只能二十五岁时,他差点奔溃。 为什么,老天总是要夺走他所有心爱的人或者事。不,这一次,就是天都无法阻止他。 他实在不能接受自己重生后,又会有一大部分时间会失去黎芷媛。他对黎芷媛的感情,是真挚的,是无可替代的。没有她的日子,每天都是种折磨。 他囚禁她,让她恨他,但却是为了她好。因为他需要亲自下来趟地府,把自己的寿命分了她一半。 傅北极永远记得当时那该死阎王脸上的表情。“你,你疯了。人都爱命,也惜命。 每个人都恨不得将自己的命延续一万年,你却要将自己本来就不过百岁的命分给黎芷媛一半。莫非你是白痴?” 说着,他煞有其事地用观尘镜看了下傅北极与黎芷媛的过往。那可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大叫道:“那个黎芷媛生前没有给过你一个好脸色,总是拒绝你,远离你。重生后也是看到你就又打又咬,活脱脱一个泼妇转世,她家还特别穷你是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给挤了。那么多出身名门世家的温柔淑女对你投怀送抱,你不要,要她。我看你不止眼瞎,耳朵也······。” 阎王的最后一句话没有出口,他已被傅北极打昏。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在傅北极面前侮辱黎芷媛。神,也不可以。 第一百七十七章 宁可负尽天下人,也绝不负黎芷媛 骂他傅北极,他无所谓。反正他心狠手辣也不是第一天。商场上人心险恶,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有好几次,他都差点折在别人的明刀暗箭之下。 商产如战场,想要活着,就只能比别人更狠。在别人下手杀你之前,你先取下他的脑袋。 “傅狼”的外号不是白来。狼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他一生只会有一个配偶。狼会忠贞地对待妻子, 而他的柔情呵护,这世上只会给予一人。 所以他决不许任何人在他面前骂黎芷媛。心里想着骂她也不行。 她是他心中的女神,是他的信仰。是他的光,是他此生唯一的风与月。 他的一生,宁可负尽天下人,也绝不负黎芷媛。眼前是神又如何,阎王的权势法力,在他眼中,一文不值。 这阎王不过是个枉受人间烟火的泥胎塑像,根本不懂什么叫爱。他只会用强权威压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 他也是喜欢黎芷媛的。而且是深入骨髓,刻骨铭心地那种喜欢。这让傅北极很不爽,他前世在很多人眼中看到过这种光芒。因为见到心上人,而刹那间绽放的彩耀,比满天烟花开在黑色夜幕上还好看。 唉,都怪自己家老婆太美貌,不但能引来人间的狂蜂浪蝶,就连见惯了人间绝色的阎王,也难以控制地爱上了她。 多了一个情敌不过分,大不了就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反正黎芷媛只能是傅北极的。谁来跟他抢,他都不会再次放手。 之前,他就是太轻易放手了。他忘记了,感情经不起猜疑和试探,同样经不起轻易放弃。这次,就算高高的山峰没有棱角,变成了平原。滔滔江水枯竭,白天星辰现,夜晚白日出,他也绝不会再次放手。 只是这种喜欢很无耻,他明明那么喜欢黎芷媛,眼里都是嫉妒与不甘,却连对自己承认的勇气都没有。 他现在诸多为难,不过是在吃醋暗恨。 不像他,被黎芷媛拒绝了那么多次,却还是不会对自己说谎。他爱黎芷媛,爱到无路可退,爱到被她逼入绝境,还是无法停下爱她的心思。爱她如幼年时初见那恍惚的一眼,便定了他的一生。 她那纤纤如白玉的指尖轻轻一勾,他便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傅北极此时脸上阴云密布,而阎王手下的判官见到一个翩然如玉的贵公子突然变成那个样子,也是吓得不轻。 傅北极心里怒极,面上却越发平和。眼里蕴含的感情深于海水,他道:“我知道你是神仙,在你眼中任何凡人都不过是蚂蚁。你随便翻弄,就可以操控我们的人生。但我告诉你,在我眼里,你一文不值。因为不管你怎么乱搞,我心里都始终只有黎芷媛一个人。” 阎王被说中了心思,他低下了头。心里暗暗想道:“我就不信,你可以为一个女人割舍这么多。我现在就暂时寄存下你的寿命。等你们都到了四五十岁再来问你一次。 你之前对黎芷媛那么痴情,无非是她在盛年去世。成了你心中永不老去,再也不凋零褪色的牡丹。我倒要看看,这一世重生,等你们都人到中年。 你的黎芷媛美貌落尽,变成半老徐娘。额头长出皱纹,眼角多了鱼尾纹,皮肤松弛,容貌衰减。而你这男人却仍旧是一枝花,魅力十足。我再给你身边安排几个莺莺燕燕。当然像黎芷媛那种国色天香的少有,可那些女孩却胜在年轻。每一个都嫩得像是能掐出水来,我倒要看看你那时候,还能否对那样的黎芷媛充满爱意。” 想到这儿,阎王得意洋洋地看了眼对面的傅北极。他眼中如黑夜一般暗沉,似乎阎王的满腹心思都被他完全吸纳,了解。 唇角微微一勾,傅北极似乎在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我告诉你,你想得那些事不会发生的。我傅北极,一生一世的挚爱不会变。她只会是黎芷媛。 很多人都说,她不是电视剧里那个完美到连头发丝都顺直柔滑的女神。现实生活中的她不完美,有一身的缺点,完全的女汗子人设,还有一颗强化的玻璃心。1000摄氏度的高温也烤不化,一个不小心还会把我扎得鲜血淋漓。可我就是喜欢她,我就是爱她,像疯了一样地爱她。 她的所有缺点,在我眼中都是优点。 比如她总不喜欢给制作方面子,不参加娱乐圈中几乎是潜规则的酒局。这么做得罪了不少大佬,给她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还有,她明明可以在拍摄的时候用替身,却坚持自己学习各种技艺。有弹琴的镜头,她就苦练三个月。手指上到处都是伤,只为了不足十秒的出镜。有做菜的镜头,她也会不怕油烟熏着,自己亲自下厨做饭。还有下地干农活的真人秀。别的明星要不就嫌农村特别脏,要不就不会干活,反正连一般的十八线小明星都不愿意去。当时已经是娱乐圈影后的她却愿意,二话不说地配合着节目组所有的拍摄工作,要求却只有一个。要为她的家乡父老拍一个短短的小视频。她要让养育自己的姑姑,姑父,表哥,奶奶,爸爸还有家乡那片贫瘠的水土,经过她这个大明星的影响力,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滋润。” “小媛,你这个傻姑娘。你明知道,只要你开口,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可你就是不肯平白无故地接受别人给你的好处。死心眼地认为欠人家的一定要还。你姑父对你做出了那么多的坏事,你却还愿意对大众隐瞒,还替他们进行宣传。我都不知道你是傻,还是太过善良。 从小缺爱,让你特别渴望爱。哪怕是假象的亲情,至少也是哺育了你十多年的家。只是,你可否想过就是因为你的善心,让本来已经对你死心姑姑和姑父又一次打起了你的主意。他们像是吸血鬼一样到处借债,卖惨,半骗半哄地让你替他们还债,而你为了钱只好多多拍戏,最后才会发生那场意外。让你伤了眼,差点从此再不能看不见这个世界。” 第一百七十八章 人间没有情痴,傅北极也该是如此 想到黎芷媛那时候受过的苦,傅北极就觉得心里好痛。她受过的苦,他永远是感同二倍地深受。 他爱她,超过自己,可她却从不知晓。针扎一样慢悠悠的疼慢慢从心脏延展到全身,呼吸都有些困难了。“小媛,你那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故意要让我难过吗?我看着你那么痛苦,我只会比你痛苦一千倍,一万倍。” 阎王此时已经不太清醒。他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黎芷媛,把她当成是自己万年寂寞生命里一个普通的过客。 可他做错了,黎芷媛是一只惊鸿,惊艳了他的心,也让他永远无法忘怀。这些日子,他都一直在用观尘镜观察凡间黎芷媛的动态。 从她的前生,一直看到她后来重生后的样子。他发现,这黎芷媛像朵雾里的花。朦胧中带着的美感让他欲罢不能,也让他越来越迷惑。 似乎几万年间,见惯的各色人类都被颠覆了。 幼年时,她生存环境恶劣。必须得自己下地才能得来糊口的剩饭。可她没有放弃过读书。 油灯下,煮饭的间隙,砍柴的空档,都是她读书的好时候。 十岁不到的她已经是个美人胚子。每次她站在山野上,漫山遍野的桃李花似乎都失去了颜色。她眼里放出的光芒更是有如十丈高。 那是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童年黎芷媛。她那时候尽管父母都不在身边,心里却想着“我要好好读书,将来找一个好工作,让爸妈和姑姑姑父都享福。” 再然后,是进入娱乐圈中打拼的二十几年。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好的年华,她都用来打拼事业。 二十出头时,她如一朵出水芙蓉。年近而立时,美得像一朵红艳动人的木棉花。过了三十五岁,就成了一朵高不可攀的雪莲花。 而且,她似乎永远看起来过不了三十五岁。美得足够让一代人永远铭记她的美丽,再用她的名字来命名那个时代。 她结婚的时候,甚至有这样的传言。“黎芷媛离开了,一个时代结束了。” 那些年里,身边围着的各国政要,富可敌国的富豪们多如牛毛。可她始终不喜欢他们,对他们连一个好脸色都没有。 阎王本来以为她是装腔作势,娱乐圈中有很多女明星都是如此,以退为进。谁不想趁着自己年轻美貌,赶紧嫁个玉树临风又家财万贯的好郎君。从此摆脱灯红酒绿的半个风尘女子生活,当一个贤良淑德的贵太太。 她却公然在一个富商包下整个魔都最豪华饭店一天来给她求婚的时候,放话:“我黎芷媛从来不需要一个男人的姓氏来让自己高贵,我本身就很高贵。我也不认为娱乐圈女人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婊子无情,戏子无意。 相反,我觉得科学家创造着物质财富,而我们演员在创造艺术,这是精神财富。像是传统的太极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艺术和科学是殊途同归的为人类谋福祉的。” 那天,是冬日里的圣诞节。沿海的魔都虽然没有下雪,可那湿冷裹着的寒意竟然比冰天雪地的帝都还更深。 黎芷媛的脸都被冻红了,可她说话时眼睛却依旧明亮。那里面燃烧着一团火焰,那是不肯接受这世俗对女人偏见的反抗之火。 那扬言说要包养黎芷媛一辈子的富商当场脸上红一片白一片。他不是蠢人,黎芷媛这话是在变相地打他的脸。 他也是万花丛中过,花叶沾满身的富家公子出身,平日里总会有无数女人对他投怀送抱。他怎么受得了这个。冷哼一声,想要放两句狠话。可看到黎芷媛暗处的傅北极时,他又扼制住了自己的动作。 为了这么点丢面子的小事,丢了自己的小命真不划算。可毕竟心里不舒服,于是他又在心里呸道:“不就是仗着你那张狐狸精的脸,迷惑住了傅氏少总。他这个人是出了名的唐僧,不近女色。对你的痴恋,不会持续太久的。” 想到两人之后不会有好下场,此富商心里高兴地离开了。 他全没注意到此时的黎芷媛站在那一大束花海中,心里暗自想道:“我也想找个好男人嫁了。可他在哪里呢?能够理解我的心,支持我的工作,处处疼爱我,呵护我,而不是爱我这张脸的男人在哪里呢?”想得太入神,她全没注意此时自己不太冷了。 傅北极就站在她不远处,为她挡住吹向她心口的寒风,默默守护着她。只是黎芷媛此时特别落寞,没有回头,也看不到傅北极眼中如海一样深沉的爱意。 阎王的心一下子就揪紧了。他应该十分恨傅北极。这个区区凡人几次三番地让他这个神仙在自己属下面前丢光了脸。 可他对黎芷媛的痴情,却是透着屏幕都让他心疼。到底是有多爱,才能用如此卑微的态度守护着她。 不,这一定是假的。阎王强行对自己这么说,企图说服自己。免得自己对傅北极这个混蛋心软。 他仅有的理智让脑子飞快运转,他深深地决定,自己得不到的人,绝不会让这个蝼蚁一样的区区傅北极得到。 他心里如此想着:“本王绝不相信这世上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和‘终身所约,永结为好,琴瑟再御,岁月静好’的爱情。’所以的男人都是一样,没长性。你和本王都一样,不会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想到这儿,阎王便和颜悦色地对傅北极说道:“那好,既然是你自愿的。我就把你的命分她一半,不过本王可以给你一次后悔的机会。这是一颗同命丸,只要你捏碎它,就可以在黎芷媛这一世三十五岁前收回分给她的命。那时候你至少还能活到七十。人活七十古来稀,机会难得,千万别错过呦。” 阎王的样子,十分得意。他似乎已经见到了黎芷媛和傅北极翻脸,而后傅北极后悔莫及地捏碎了这同名丸的样子。人间没有情痴,傅北极也是如此。 第一百七十九章 遇到傅北极,女王黎芷媛变得娇弱 初次见到傅如海,是在拍第一部电视剧的晚上。 大夜戏,又是以武打戏为主。结束了就是凌晨四点。就算现在的黎芷媛是19岁,年轻力壮,也觉得有好多吃不消。她整个人都觉得特别累,沾着枕头就能着。 身子不由自主地望向远方,傅北极说过今天虽然很忙,但还是回来接她。 她冷哼一声,完全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却还是拒绝了同场演员好心送她回家的提议,站在平日里他来接她回家的位置上,翘首以盼地等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傅北极却没有回来。黎芷媛突然担心,傅北极会不会出了什么事。往常,他从来不会迟到一分钟。他说过:“有我在,不会让小媛你独自面对黑暗。” 一语双关,他的眼里亮着的光,在那一瞬间照亮了黎芷媛的心。 她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上那块冰似乎有了破裂的痕迹。她害怕,这是她的保护伞。她绝不允许再一次破裂,于是她一把用力将自己的手抽回来。谁知道,他却不像平日里对她柔情呵护,百依百顺的模样。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死死地握着她的手。力度之大,让她感到好痛。 可他似乎更痛,眼中那无边无际的疼痛似乎蔓延了他的全身。他的身体在发抖,手也在发抖。 抖到让她的心开始颤抖,开始不安。她故意扭开头别扭地答道:“那你还不赶紧放开我。我拍戏要是迟到了,你养我啊。” 说完这话,她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懊悔得跺了好几次脚。这不是肉肥猪跑进屠户家,自己找宰吗? 她的脸开始滚烫,傅北极并没有乘胜追击地道:“是啊,我愿意养你。” 周围却寂静一片,安静得连他们二人的心跳都能完全听到。 明明是大冬天,她却热出了一头大汗。额头上的汗逐渐滑落,又滑又湿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还差一点迷住了她的眼睛。她粗鲁用力地打算一把抹掉。可却有人先行一步,他在仔仔细细地擦着她额头上的汗水。微凉的手指轻轻擦过她的额头,让她觉得心跳得更快了。 理智告诉她,她应该在下一秒,就用力地甩开了他的手。可情感却让她没有甩开他的手,只是任凭他将自己抱入怀中,听他说着那些好听的话。 “小媛,我为你在法国买了一座庄园。里面全是你喜欢的薰衣草。等你拍完了戏,就去那里放松一下。” “小媛,那里的薰衣草是我亲手种的。花开的季节,香飘十里,漫山遍野都是粉粉紫紫的,像一座天堂,你一定会爱上那里的。” 他的话小心翼翼又柔情似水,点滴落在她的心头。让她本来就好不容易凝聚的理智,瞬间被冲得一干二净。 以傅氏集团的权势,他完全可以用强来逼迫她屈服。可他没有,他只是低下了自己一贯高高在上的头,在哀求。恳求她给他一个陪伴在身边的机会。 他的手心也沁出了汗,黎芷媛答应他的那一刹,他一把将黎芷媛抱起,在整个房间里转起了圈圈。他的笑声那么爽朗,让她的心似乎也受到了感染。 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她此刻脸上有那么美的笑容。比天下间最灿烂的玫瑰都要丽得惊人。 天边慢慢显现出了鱼肚白,一个影影绰绰的身影逐渐清晰。黎芷媛急忙上前几步,还没说话,唇边先有了笑意。 可一个不小心,她竟然被路边的石子绊倒了。重重摔在地上,左手边传来了一阵血污的味道。 放在以前,她根本不把这种小伤放在心上。反正,也没人能依靠。喊痛只会给别人攻击自己的机会。就算前生,眼睛受伤可能以后都看不到东西的时候,她也只是在床边枯坐一夜夜,从没有泪水能冲破她眼中的堤坝倾泻出来。就像她的悲伤,从来不会表现在外。 可最近也许是跟傅北极在一起的时候久了,她竟然变得娇弱。 生平第一次,她想要依靠一个人,想要信任一个人,想要倒在那个人的怀里,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告诉他。 她是怎么了?还没等她想明白,一只白细的手就已经向她伸了过来。 黎芷媛尽量压抑住自己紧张又兴奋的心情。一抬头,却见到了一个与傅北极极其相似的人。 他穿着剪裁得当的西服,气势温和纯净。下巴上的青色在夜色朦胧间显得耀眼,就连他眼角时不时露出的少许鱼尾纹,也只是为他增添了许多魅力。 “小姐,你没事吧。”那人微笑着向她伸出手,暖如春风。和似乎是冰雪做的傅北极不同,这是个完全被春天造出的妙人儿。 他的动作是那么优雅,人也是那样富有亲和力。和那个总是威胁她,囚禁她的傅北极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她看着这张脸,却只想到了傅北极。在那个豪华的牢笼里待着的一个月,还有出来拍戏的这几个月,她找遍了关于他的绯闻,却没发现一条。 就像一台毫无感情的机器,他身边汇聚的是开机器的运作师傅,维修师傅。 待在雍容华贵,却也没有任何温度的银色办公室里,他整个人也似乎成了银子打的雕塑。 只是这世上没有一个雕塑师,可以雕刻出他的风骨,他的仪姿。 不笑的时候都是世上最美的一块玉,那么他笑得时候,该让多少女人为之神魂颠倒。 她自认为长得漂亮,可跟他比起来,却也难分伯仲。 她是仙女,而他是妖孽。一颦一笑,手指流连在她心上,肩膀上,他貌似冰凉的唇轻轻触碰她的额头上时,她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好快。 扑通,扑通,比起之前的洪世恒,他要魅惑得多。 不谈出身,光是那张脸,就足够不少女人投怀送抱。更别说,他那刚满二十岁,就并购下了一群五十岁老臣子都拿不下来的傅氏集团项目。随后得到了傅氏老爷子的真传,以私生子孙之身继承了傅氏集团总裁大位。 第一百八十章 她大概是仗着他爱她,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吧 可他明明应该是和她有婚约的傅氏集团总裁嫡长子一脉,怎么会是个私生子。 豪门贵族都有些不可告人的隐秘,作为看客,看得热闹。作为当事人,只会有无尽酸楚。 以不该有的二胎之身被父母从家中赶出,以私生子之身在傅氏老宅里生存,他到底付出了什么代价。被多少人伤害过,才能有如此冷淡的面容。冷到似乎连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多少怜惜的感觉。 工作一忙起来,他可以三天三夜不出公司大门。记起来或是饿得实在不行了,就跟机器人充电一样填鸭似地塞进去几只包子。实在太忙的时候,饥饿也会被打退。 可偏偏这样工作狂似的他,将时间当做生命的他,从不曾将给她做饭的任务假手他人。 他很忙,忙到经常连吃饭和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可无论他怎么忙,都会亲手为她做一份爱心早餐。 官方理由:服侍她的人里,不能只有女的。 私人理由:傅北极不喜欢太多男人盯着黎芷媛看。 最初听到这理由,她只觉得荒诞可笑。不就是这个男人想找了个理由来亲近她吗?干嘛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以前她被他关在那所别墅的时候。刚开始,她经常当着他的面,把他辛苦做的早餐扔进垃圾桶。而他眼里没有任何波动,只会再去厨房,再为她煮一份早餐。 那早餐,各个都是摆成了她最喜欢的hellokitty模样。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才能把朴实无华的食材做成那样可爱诱人的样子。 她那时完全不想知道。又或者说,哪怕知道,她也完全不在乎。 只是后来,有一次她无意中动了一口他亲手煮的牛奶。他居然就跟个孩子一样上蹿下跳地跳起了鬼步舞。手上隐隐有白光掠过,像一块白色胎记。黎芷媛一时间很好奇,傅北极手上有胎记吗? 一个晃神,就被他捉住了自己的手指亲了一口。那痒痒麻麻的感觉,好像触了电,喝了酒,她的耳朵道脖子都红了。 抬眼望了下傅北极,幸亏他还沉浸在她喝了他亲手煮的牛奶的喜悦里,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失态。 她深深呼了口气,一股莫名的失落却不由自主地涌现了上来。为什么,他没有趁机再轻薄一下呢?这一次,她不会躲开,不会赏他耳光,更不会用自残的方式让他远离她。 他却只是离她三尺外开心地唱歌跳舞。那样子,好像做成了什么几十亿的大生意。其实,他不过就是看见她喝了一口他给她亲手煮的牛奶。 那时候,看着他有些通红的眼底闪烁的光芒,好像星河落入了他的眼眶,她突然觉得喉咙好痒。 “要不,你也吃一口。看你工作多累,眼睛都熬红了。”这话在她脑子里过了好几遍。等她终于控制不住放它出来的时候,傅北极已经不在了。 空荡荡的房间,她第一次觉得是那么空虚。往常,傅北极总会待在她的身边叽叽喳喳。她觉得厌恶,却没注意到他的那些声音让这个屋子不再那么寂静,死一样的安静。 “傅总昨晚应酬开会到了一点才结束。他回房间却还问了你的事情,碎碎叮嘱了一个小时后才睡得觉。 因为他怕他一走,你会吃不到他亲手做的早餐。那你会不开心。其实黎小姐你怎么会不开心呢?他花了两个小时做的早餐,不是每天都被你拿去喂了垃圾桶。 可你知道吗?今天傅总要在上午八点搭乘私人飞机去巴黎,要不就会赶不上一个大集团的收购计划。可他还是六点就起床给你做了早饭。 可能是睡眠不足,他把自己的手指给切了,还熏了自己的眼睛。黎小姐,你真是好幸运,能有傅总这样的绝世好男人。” 说这尖酸刻薄还带着羡慕话的人,是女佣小雪。黎芷媛知道,这个小女佣对傅北极有些异样的想法。其实,何止是她。那座别墅里只要是雌性,就连母蝴蝶都会特别青睐傅北极。她本来不介意,那一刻却无比希望那个别墅里只有她一个雌性。 当然,她期待已久的这个愿望没有实现。更可怕的是,她竟然觉得很欣喜。尤其是,傅北极当着她的面,赶走那个叫小雪的可恶女人。 小雪凄厉的声音在她的脑海中反复回荡,竟然让她的心有所触动。 “傅先生,傅先生,那个黎芷媛她根本不把你当人。 你送她的,慈禧太后戴过的,驱魔辟邪的黄金麒麟锁,她连一眼都没看过就扔进了垃圾桶。 更别说,那一屋子的衣服。她是看到一件就剪烂一件。只是你一直自欺欺人,不停地让人去买新的。所以才让那几个衣柜满满的。其实你只要打开衣柜一看就会知道,那上面的标签都没撕下来过。” 那样凄厉的话,像是恶鬼一样揭穿了傅北极一直以来自欺欺人的真相。 这个别墅里所有长着眼睛和耳朵的人都知道,却没人敢说出的话。大家又不是傻瓜,黎芷媛明摆着是傅北极的心肝宝贝。她的一举一动都能影响着傅北极的心情。那干嘛要说出那些长相丑陋,更让人遍体鳞伤的话语,让傅北极勃然大怒,拿一众仆人当出气的炮灰。 黎芷媛自己却是没有什么感觉。她一向敢作敢当,做过的事情没一件不敢认。小雪说的全是实话,也是她故意这个小丫头机会,让她去接近傅北极的。 她想着,这样傅北极享用了这个小美人,他就再不能在她面前凹痴情人设,她就可以以这个为借口,让他放她出去。 看着黎芷媛当时冷漠中带着了然的眼神,傅北极只觉得万刃裂心。 她黎芷媛怎么这样,践踏他的心意,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她可以不喜欢他,不在意他。 但爱她,追求她,是他的权利。逃避他,拒绝他,是她的自由。她可以拒绝他的心意,可为什么,她要这样狠狠地伤害他。 她大概是仗着他爱她,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吧。 第一百八十一章 谁先爱,谁就输。谁更爱,谁也输。 爱情里就是这样。谁先爱,谁就输。谁更爱,谁也输。 她不爱他,所以可以全身而退。而他爱她入骨,就只能画地为牢。 她知道,即便他再怎么恨,也无法做出一点点伤害她的事。更别提,对她放手。 所以尽管在那个奢华得像皇宫一样的家,她根本连看不都不想看一眼。 他还是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下,黎芷媛就会爱他了。” 他每天还是会坚持给她送礼物,会给她下厨做饭吃。 这追妻嘛,最重要的是“不要脸,有毅力。”他反正是不会放手的。 至于身边的花花草草,抱歉在黎芷媛这朵牡丹面前,顿时来了个秒杀。他心里早已全是黎芷媛,又怎么会爱上其他女人,甚至是多看其他女人一眼。 可即便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得出他爱她,她却依旧装着白痴,不肯承认这一点。 小雪对他,他早就看出来了。这小女孩看似单纯,实际上满眼的爱意都快流了出来。每天化着厚厚的妆容,假装脚扭了,或是胳膊痛,来个投怀送抱,希望他可以怜香惜玉地抱住他,在来些和谐的人生大事。再然后就会说不要名分,只要能留在他傅北极身边,她愿意一辈子当个地下情人。 她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傅家是全球顶级的大财阀,傅北极又是玉树临风的美少年一名。跟着他,比做很多男人有名分的妻子都好得多。 他本想着直接开口让她滚蛋,却在小雪风情万种地蹙眉中看到远处黎芷媛的身影而动摇。 看着黎芷媛果然眉毛不同寻常的跳动,那眼中踊跃的异常神色,他觉得心都快停了。 他最爱的人,她也跟他一样,看不得他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这是不是说明,在她心里,他不是毫无地位,而是很重要。 其实,他也不奢望更多。只希望在她眼中,他可以是一个芝麻那么大就好。比她总是看不到他要强很多。 这样,他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每天,都让黎芷媛眼中多看见一点点的他。 他从不在乎别的女人生死,尤其是想要勾引他的女人。 这个叫小雪女人唯一的作用,就是替他做一项实验。 科学研究证明,一男一女在一起,会分泌出一种叫做“爱情荷尔蒙”的物质。电视剧也会这么演,如果有小三出现,一定可以促使男女主角的感情升温。 他满怀欣喜地布了这个局,对着小雪眉目不曾温和许,但却让她给自己送早餐,送午餐,送文件。 结果,就试出了这么一个结果。 傅北极低头看了下小雪,说不出是失望,还是别的。他只会像个机器人一样摇着头。 看来今天这个醋缸子计划不但失败了,变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还把他的心肝脾肺肾都砸了出来。 他觉得胸口好痛,一阵阵的蚀骨之疼从他的心脏渐渐蔓延到全身。握住她的手好痛,想着她的头好痛,浑身上下竟然没有一块地方不再爱着黎芷媛,所以也就没有哪里是不痛的。 这世上,在没有比你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人,她却将你给她的真心打碎来得痛了。 在黎芷媛眼里,他傅北极一文不值。她恨不得他去找其他女人,这样他就自由了。 此刻,他紧紧地握住黎芷媛的手,但从她眼中,他只看到了庆幸。没有爱的儿子嫉妒,没有爱的女儿愤怒,更不会有爱意这个父母。 原来,她是真的如此不在乎他。就算他为她耗去一半的寿元,仍旧换不回她半点的爱意。 昨晚他对着阎王振振有词的话语似乎还在耳边,今天就瞬间打脸。 昨晚分了她一半阳寿时,他觉得很痛。但想到黎芷媛能陪他活很多年,他觉得一切都值得。可那一瞬间,他觉得好痛。痛到他几乎不想活着。这样也好。他才会死心,之后对那个叫黎芷媛的女孩完全放手。 他似乎不应该再爱黎芷媛了。不爱,就不会有期待,不爱,也就不会被伤害。 但不爱黎芷媛,他还怎么活着。漫漫人海里,能找到一个心爱的人是多么不容易。找到她,和她相处是多大的神仙缘分。 如果能放手,那他就不会是傅北极。换句话,只要他还活着,还有呼吸,就绝不会放手。 傅北极扬了扬眉毛,他周围的助理小冯闻弦歌而知雅意。这个作死的小雪是惹恼了傅北极,她竟然该说夫人的坏话。不知道夫人是傅总的逆鳞,绝对不能碰吗? 小冯毫不犹豫地拍了下手,一大群黑衣人立刻把小雪拖了下去。小雪挣扎着大喊道:“傅总,傅总,你是喜欢小雪的,你不要赶小雪走。” 可傅北极只顾着贪恋地看着黎芷媛,根本没空理会她的话。只觉得魔音灌耳,像是传说中的杀猪叫。 他抬起头来对着小冯说道:“怎么不堵住嘴巴,不怕吵到夫人吗?” 小雪愣住了,她像个被抽走魂魄的木偶一样让人拖走。只是很快,门外传来了小雪凄厉的叫声。 她不甘心地大喊道:“黎芷媛,你这个贱人。我恨你,我不会放过你。你这个······”随后的话语没有出口,想必是黑衣人们被吓到了,怕傅总怪罪他们办事不利,把这个敢说黎芷媛坏话的女人堵住了嘴巴。 黎芷媛被这声音吵起来了,她心跳有些快,最终摸了下胸口后,故作冷漠地对傅北极道:“第十九个了。傅北极,你还真是祸害。” 傅北极立刻一改刚才的冷漠态度,转而温柔地对黎芷媛说道:“所以你就把我收了吧,免得我出去祸害别人。” 傅北极的眼里像是藏着星光,见到她的时候会亮得惊人。让她口里面的那些刻薄话,统统都出不了口。 以他的智慧,很容易就看出她是在故意地伤害他,他却满不在乎地一次次原谅她,甚至送上门去找虐。 她像是被那别墅里的一月念了咒语一样,脑子像是不知不觉间放入了他的身影。 第一百八十二章 她伤他入骨,他却只愿护她安好一生 忙碌的,空闲的,笑的,哭的。还有,他就像是念咒一样,不停地在她耳边说道:“小媛,我爱你,比爱这世上万物,都更加爱。” 她刚开始觉得很讨厌,哪有男人这么没皮没脸。可听得久了,就像做红烧肉的时候,总会有些调料渗进肉里一样。她的心,似乎有些动摇了。 尤其是那天下午。天上下了好大的雨,整片天空都是黑的。别墅里的佣人们都躲了起来,暗自在说,今天傅总绝对不会回来。 她想也对,这里只有一个要么就装逼死人,要么就整天会对他发脾气,让他难过的黎芷媛。完全没有前世里那个整天为了保持女神人设,而连说话都不会高声的温柔淑女黎芷媛,他干嘛要回来。 只是,想起了早上他说:“我一定会回来,陪着你时”,眼里暗藏的光辉,她总觉得心似乎很不舒服。 就像小时候妈妈离开家之前,说这话的样子。 “轰隆轰隆。”天空划过了一条银色长蛇,黎芷媛看着身边82年的拉菲,心情却一点都不好。 可他却还是回来了。冒着狂风暴雨,披着闪电雷霆,像是一个威风八面的神将一样出现。 那一刻,她就像是紫霞仙子,看到了那个能拔出他紫青宝剑的那个人。 那天晚上,她破天荒地没有赶他出去睡沙发。而是让他留在房间里的那张床上,问他道:“你总说你很爱我,还说和我一样是重生回来的。那我想问你,你爱我什么,我浑身上下几乎都是缺点。” 傅北极只是沉默不语,他的那双眼睛似乎会说话。里面包含着怜惜,痛楚,不满,指责,最终化为如汪洋大海一样的爱意。 她自以为掩藏得很好,却忘了商场大佬傅北极,一生不知道见识过多少人。她这种小儿科的伎俩,根本不够看。 他本来想着立刻赶走小雪。可后来又觉得,不如留下她,看看黎芷媛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嫉妒。都说沉浸在爱情里而不自知的女人最需要催化剂。 小雪,就是他用来刺激黎芷媛最好的棋子。 他总是让小雪给他送文件,送早餐,而不让其他人送。尤其是喜欢当着黎芷媛的面前,让小雪给他切牛排。虽然他从来没碰过小雪一根手指头,更没对她说过除了“放下吧。你出去吧。可以了。”这三个句子之外的话,可这已经足够让小雪对他产生了不必要的想象。 她非常殷勤地送傅北极各种礼物,傅北极也没从黎芷媛眼中看到任何情绪波动。 但这蠢逼的计策还是在继续,他这个总裁在恋爱中智商完全成了渣渣。 可他忘记了一件事,小雪竟然会胆大包天地跟黎芷媛说些有的没的话。她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使者,要提他讨公道。 可她问过他吗?他就是喜欢被黎芷媛欺负,就是喜欢被黎芷媛伤害。黎芷媛要做周瑜,他就是黄盖。 她要打,他跑上去给她递鞭子。 她重生是为了报仇,本不该注意那些东西。更不该对这个囚禁了自己一月的男人心软。 那个小雪勾引傅北极,离间她和傅北极关系的时候,她竟然是长舒了一口气。 可傅北极当时的表情,黎芷媛这辈子也忘不了。他像是彻底被激怒了,他眼底隐约有血腥踊跃,看起来恐怖极了。 黎芷媛本来以为傅北极会让人把她赶出去,这样她就自由了。可他看向她的那一眼,却是柔情无限。用力按着她肩膀的手,微微发颤着。却犹如清风拂山岗,一点也不痛。 即便是如此伤痛的时候,他仍旧记着,不能让黎芷媛痛。 那一刻,她突然有种错觉。这个整天把爱她挂在嘴边,和她一贯“爱一个人不会挂在嘴边”的人生宗旨似乎不符合。 也许每一个人表达爱意的方式都不一样。可傅北极却是实实在在地用生命在深深地爱着她。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很严肃。没有平日里对着她说话的轻松与惬意。 她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了,都说他是冷面总裁,为什么在她面前的傅北极,不是那个不会哭,不会笑的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也不是符号似的网红励志偶像,新世纪的富家公子哥傅北极,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有优点也有缺点的人。 他会为了她洗手做羹汤,堂堂大总裁弄得灰头土脸。也会为她吃醋,嫉妒。每次见到他气得像个小学生一样原地打转,她心里总会有小小的波动。 那似乎是喜悦。她对自己说,那中感觉仿佛几千年前见过一次,身体里的血脉似乎有些和他呼应,让她觉得眼前的人应该是她的至亲,而不是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就像她身在国外的弟弟一样,给人的感觉踏实而又温暖。 可骗得了别人,却始终骗不了自己。 面对他的时候,她会面红耳赤。他触碰她的时候,她会心跳加快。甚至和他一起散步,什么都不做。也会让她感觉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害怕。她不信自己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动摇情绪。她从来,都是自己的主人。 可这人对她的爱,既像是牛皮糖,死缠着她不放。又像是广阔天空,普通的一瞥中包含的深情足够让任何女人动容。如此相反的爱,像是水与火,本来应该是水火不容。可天地为炉,万物为铜,谁不是水火作用下的产物。 他对她的爱,总给她一种错觉。她,似乎就是他的全世界。 她觉得很离谱,拼命地阻止自己这可笑的想法。却心却越来越偏向这个答案。他爱她,似乎不是嘴上说说,也不是玩玩就算。 她用自杀来逼迫他放了她,更在他们的新婚之日,送了他一份离婚协议书,可之后他却成了她的私人助理。一个跨国企业大总裁,银行卡余额分分钟突破十位数。却甘愿做一个月薪不到2000端茶送水的小弟,住在她家对面那栋破旧的楼里面。 第一百八十三章 女二秒杀女一 黎芷媛想破了脑袋,也找不出其他理由来解释。她的思维在纽约,真相在北京。两字之差,就隔着大半个地球,中间那太平洋又岂止是十万八千里。这傅北极就算是孙猴子转世,也很难飞过去。 她是故意的,不去想那个她最不愿意回忆,却也最接近事实的理由。 他似乎是爱她的,而且是非常非常地深爱。 在黎芷媛的理解里,爱情是可笑而无用的东西。小时候妈妈还没走的时候,爸爸总会喝酒。喝醉了就会拼命摇晃她道:“小媛,爸爸好痛苦。为什么那个女人要离开我。我这么爱她,没她会死的。” 妈妈则会一把打过爸爸的手,对他高声吼道:“你告诉我,你是爱我还是她。” 那时候的妈妈分明,是在用近乎恳求的态度对爸爸说这句话的。不知道为什么,妈妈平平无奇的五官因为眼里还带着希望,而变得流光溢彩。 彼时完全不懂男女之情是什么东西的黎芷媛,她迫切地希望爸爸可以说一句:“改红,我爱你。”哪怕是骗骗妈妈的,也好。 可爸爸醉气熏天,几乎是呓语地说了句话,就让妈妈奔溃地大哭了起来。那种绝望到不能再绝的哭声,黎芷媛到如今都忘不了。 从那之后,她在采访的时候总不忘了说这句话。“昨天是她,今天是她,明天还是她。我的世界,从来都只是她,只是她。”用来回答她对理想配偶这个标准问题。 这句话最初,是在她临时拍戏加上去的台词。那是黎芷媛前世的第一部戏。她只是个小配角,还是个万年女二。 她那场戏,却正好赶上了一场男女主角生离死别后正在诉说衷肠,她却好死不死地充当套路中的反派,先是在一旁躲起来躲着看戏,接着就用手段来折磨刚刚劫后余生后的定情男女主角,最后被大开了女主光环的女主,一刀赐死。 一接到剧本,就有特别多的人被毙了,关键来了。他们是“自动赴死”,每个人都视死如归。这个角色是太绿茶了。只有一场镜头,什么内容都表现不出来。 而男女主角是现实生活中有名的恩爱夫妻,网上被他俩代言过的情侣同款衬衫,耳机,都卖到断货,堪称某宝的卖场神器。 网上他俩的微博下,还有一大堆死忠粉。其中一个特别疯狂的说什么“谁敢拆散我心中的男神女神,老子就干死她。” 我累个去,这妥妥的人身攻击微博留言竟然有一大堆人响应。这电视剧和生活必须分开,难道没人给这群键盘侠说过。 可现实就是如此。那俩是天王天后,全民偶像。哪怕只是演的他俩之间的小三,也简直是青铜落在两个王者中。还没演出来,就已经是要被人那刀分分钟秒的 要是演出来,说不定会被好多人在现实中扔臭鸡蛋,那是最低级别的待遇。 这对刚出道就得罪了马氏集团马蓬的黎芷媛,是唯一仅有的机会。 她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来答应了试镜。结果运气好,前面两个稍微有些名气的一个跑路,一个根本看不上这个机会。她那天就误打误撞地得到了这个机会。 到了现场,她没遇到什么为难。当然,她这么一只小虾米,除了长得有点人模狗样,其他哪里都没能入那天王的眼。再说了,那天王妻子也适时地充当了一块人肉盾牌,让她老公看都根本不用正眼看她一下。 她低下了头继续看剧本。她可不是什么大角色,敢和这种娱乐圈的大佬叫板,肯定第一时间被人秒了。 “珠儿,我好爱你,你不能离开我。”男主角满眼痛惜, “放心,我绝不离开你。”女主角柔情似水,珠泪满睫。 “你们这对狗男女,我绝不放过你们。”黎芷媛吊着威压出场,随后被男主一剑刺死。死前她和男主对望的那个镜头里,黎芷媛含着泪水,盯着摄影机转了大概三秒半。她什么话都没说。只那一双明亮如星的眼睛,似乎在追逐着她心中的月亮。那绝望中仍然带有一丝希望的眼神,似乎在问:“你喜欢过我吗?又似乎在乞求:“求求你,你怕是骗我,也别告诉我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 接着她便重重倒在地上,身上原本藏着的假血也从口中吐出,她的手在地上用力撕扯,希望可以拽到男主角的一片衣角,却最终力气用尽地倒在地上,无力的看着男女主角悠悠幸福地甜蜜在一起。 本来这应该是很养眼的一幕,却因为之前有了黎芷媛的表演,让人无端觉得,这对男女的幸福是建立在黎芷媛这个反派女二的痛苦之上,没有什么可值得为他们高兴的。 这都说,不怕反派坏,就怕反派帅,其实反派如果太美,也会让正派女主失去光彩。一个女子如果痴情起来,并且为了情而丢了性命,本身就会让人联系不已。 何况,女主和这个小反派比起来,也差太远了。这女主只会瞪眼,表示高兴也只会一个劲地靠在男主怀里说道:“幸好你没事。”典型的白莲花玛丽苏女主,外加脑残琼瑶骨灰似粉丝。 刚刚黎芷媛“手刃她”的时候,动作快捷狠辣,偏偏自带三分仙气,越发显得这女主柔弱得过了人,活像风一吹就倒的纸片人。 黎芷媛的美丽,毋庸置疑,可以让日月无光。光是静静地看她,就会觉得有一层明珠的光辉在慢慢闪耀。而女主角,就算加上后期十八层滤镜,脸上也有名牌化妆品的加持,仍然没有天生尤物黎芷媛的半分容色。 “呜呜呜”有几个年轻的小场务掉下了眼泪,导演也是眼里红红的。他用宽厚的手轻轻拍了下黎芷媛,说了句:“演得好。”这比雪山上的雪全融化都难得。 黎芷媛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所有的在场人都感动了。和她对戏的演员,从他那样不屑的眼神里。 第一百八十四章 对白莲花没兴趣 黎芷媛看得出来,自己是个靠睡男人上位的绝色艺术品。(注意:属于高仿。) 这无形中是个让人一看就恨得牙痒痒的角色,却成了黎芷媛演艺生涯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可在后来却成了轰动一时的经典。都说人生无常,福祸难料,果然是如此。 拍对手戏的男演员已经拿了好几个奖项的影帝,怎么从角色里走出来,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事。那天,他却通红着眼眶对黎芷媛道:“对不起,我看错你了,你不是花瓶,不是徒有其表的流量,你是一个真正的演员”。这男演员的太太眼里全是嫉恨,可混合着钦佩,看得也让人舒服。 她在黎芷媛耳边静静说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你不是在演戏,而是在演自己。” 黎芷媛只觉得心似乎痛了一下,像是被人拿针扎了两下。抬起头,望着那女演员得意洋洋的面孔,她不禁说了句:“靠,你也不是什么好货。两面三刀的演技派。” 那女演员心中愤恨,却想着自己身份高贵,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十八线小演员计较太失身分。可抬头望着黎芷媛时,却发现天空那时候有一轮极美的月亮正高悬在黎芷媛的头顶。皎洁月华流于她身,令无数人只是想象叹为观止的嫦娥似乎就应该是黎芷媛这个样子。 这女演员再看看自己老公的眼神,总有那么一点点压抑不住的狂热,在黎芷媛身上打量。她气得当下走了好几步,要重重甩黎芷媛几个耳光。 黎芷媛侧身一挡,这人反而摔了个狗吃屎。黎芷媛暗暗摇了下头,心里刚刚涌起的难过又化作了动力。 都怪这张脸和盖世演技惹的祸,她又要惹人了。 不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不是你不伤人,人就不会伤你。你比人美,比人强,就会成为他人羡慕嫉妒恨的理由。 被攻击,她从来不怕。怕得,是握刀之人是她的至爱亲朋。 像是爸爸,像是妈妈。他们说她是废物,要她去死的话,只是稍稍回想一下边角,她就会觉得痛不欲生。 那个女天后演员说得没错,她却是演得是真实的生活。 妈妈当时就是这样绝望而又带着乞求的话语对着爸爸乞求爱情的。可爸爸却身体力行地告诉了妈妈一件事。 黎芳鸿不爱赵改红,永远都不爱。就算赵改红为了他,当了老姑娘,得罪了外公外婆,成了整个村子里的笑话,黎芳鸿仍然不爱赵改红。 妈妈当时就崩溃了。她走之前,准备了一桌好菜,还对黎芷媛说,这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叫她千万要小心看好自己的心,别被笨男人给骗了。 她永远记得妈妈说这话的语气。不是歇斯底里,而是平静。绝望到极处,原来不是嚎啕大哭,而会变成一潭死水一样的无波五澜。 她像是做梦一样记住了妈妈的话。绝不恋爱,绝不爱人。不期待,不爱,就不会被人所伤。 这就成了她微博上置顶的一句话,也成了黎芷媛最常被人记住的一句台词。 很多她的骨灰级粉丝都经常在她的微博小号下面大呼“女神威武,求爱的话语都这么霸气。” 媒体记者和微信公众小号也把这句诗一样的表白梗配上了很多她戏里面的男演员,组了个“小仙女cp”,让她吸了不少粉丝。 大家都说,这是一句特别美的情话。堪比“一生一世只爱你”。看来黎女神果然是人美智商高,不是那种只有外表的大花瓶。 可傅北极的所作所为,总会让黎芷媛觉得奇怪。他似乎是因为爱她,所以愿意容忍她。爱她,所以让他愿意付出一切。他会为了她,低下自己高高在上的头颅,也会张开翅膀,默默守护着她,让人狠狠收拾曾经想要潜规则她的马蓬。让马氏破产,让马家永世没有翻身之地。 有一次,他让人接她来吃晚饭。她不情愿。可隔着几步路,看到一个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人。故意走了两步,假装崴脚,上前来主动受伤来求他关怀,求抱抱。 美人垂泪,楚楚可怜。十个男人里有九个会心软,按照以前,黎芷媛心里会不屑地想着:“这下傅北极要破功了。” 以他肤如凝脂,色若桃李的这种妖孽长相,没有女人能敌过他的一笑。别墅里有小雪,外面有这朵烂桃花。在外面会有千千万万个小雪和烂桃花。 她以前从不在乎,可这一刻,却隐隐希望,他不要和这个女人有一点牵扯。哪怕是这个烂桃花似的女人此刻紧紧抓住傅北极的手,也让她觉得特别扎眼。 似乎,傅北极再不打开那女人的手,她就想剁下那只该死的大猪蹄子。 傅北极像是听到了黎芷媛的心声,他回头微微一笑,顿时让满山的冰雪为之融化。 再回头望向那地上摔倒美人,眼里立刻又结满了冰霜。似乎他从没有动容,脸上似乎像覆盖了一层冰霜,满脸都是嫌弃。那美人落了好久的泪,他都没有伸手去扶她一扶。只是一把拉住了她的手,满眼都是柔情。 真难想象,这么一个温柔到连说话的是慢慢地,怕惊吓到他的男人,下一刻就冷冰冰地拒绝那人道:“我太太小气得很,也狠毒得很。你要是再在这里呼救,恐怕你就会死的很难看。” 她恼了,当场就想拆穿这个男人的谎言。他却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用貌似深情实则霸道的吻堵住了她所有想要出口的话。 她没有任何理智,只知道意识回笼的时候,已经见到地上说崴了脚,特别痛的美人早已经逃之夭夭,她想要扇他一耳光,却觉得自己脚下站得很不安稳。 想要打他似乎下不去手,不打他,他似乎身体又烫了起来,想要做那些奇怪的事。最终她只能面红耳赤地想出了个围魏救赵的好方法。 “你说马蓬的事,是不是你做的。”说完这话,她顿时头更低了。自己真是太蠢,这话也能说。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她是他的全世界,是他唯一的挚爱,也是他唯一的家人。 耳边传来他的笑意,黎芷媛越发觉得想要买块豆腐撞死。 马蓬事件,就是傅北极爱黎芷媛的最好证据。 那次,黎芷媛关闭已久的心门被傅北极说打开就打开,她甚至没时间拒绝。妈妈说过,爱情是洪水猛兽,女人一旦沾染了,就会痛不欲生,会将自己的性命交给男人玩耍。 所以,男女之间,可以讲性,却决不能讲爱。前者是万物繁衍生息之必然,后者却是让女人被男人心甘情愿地摆布之代价。 但她真没想到,傅北极可以为了她,做到这种地步。 马蓬虽然被上次的傅北极给狠狠警告了一次,马氏集团因此破产。 这个男人,似乎是为了黎芷媛,才会将马蓬一家踩入深渊。否则的话,这种见不得光的事,几乎每个成名之前的大企业都做过。只是后来,有的收敛了,有的做得更加荫蔽。 为什么马氏会在一夜间灰飞烟灭,马蓬走在路上会很快被人毒打一顿,然后就被关了起来。罪名是吸毒,贩毒,强奸而被人控告无期徒刑。 一时间,马氏集团的消息成了整个帝都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马蓬没有思考过自己做出了什么错事,反而他对黎芷媛却是愈发恨了。在他的思维里,他害黎芷媛是理所应得的。而黎芷媛反抗也好,愤怒也罢,都是不应当的。至于踢到铁板,被傅北极狠狠整了一顿之后,他就更恨黎芷媛了。 当然,傅北极是一个跨国公司的总裁,他收拾不了傅北极,同时心里对他也充满了畏惧。他就只能把所有的账都算在黎芷媛的头上。在他心里,黎芷媛不过是傅北极一时兴起玩玩的女人。他伤害了黎芷媛,既可以让傅北极心痛一时,又不会让他特别地憎恨自己,当下他便乐得像个偷了油的老鼠。而如果他知道,伤害黎芷媛比伤害傅北极本人更让他痛,不知道日后落得比死还惨的结果时,他会不会后悔今时今日的选择。 那天,她得到一个消息。马蓬从监狱里逃了出去,并且在他监狱的门上写着,马蓬绝对不会放过黎芷媛。 本来嘛,黎芷媛当然不会把这种落水狗放在心上。几个月前,就算没有傅北极的干预,她也会让马蓬知道,这么叫做招惹了不该碰的人,会是什么下场。她的人生信条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十倍还之。 她随即准备好,并等待了好几个礼拜。 然而,和她预想得不一样,她始终都没等到马蓬来。那个行事容易冲动,精虫上脑就什么都不顾的少年,这次似乎在监狱里学聪明了。 他变得有耐性。有好几次,黎芷媛都能见到自己房门上面有被破坏的痕迹,房间里也总是会有威胁信函送来。她看了之后,心里却没有一点害怕。只是冷哼道:“想开战是吗?我黎芷媛随时奉陪。我会让你们知道,我到底是软柿子,还是硬石头。” 与其一直要防备,不如主动出击。 她从三天前开始,就一直感觉到身后有人跟踪。其实,这是傅北极。他知道有人要害黎芷媛。只是他知道,黎芷媛生性好强,他希望可以成全她,让她亲手处理掉这个马蓬。果然,今天等到了马蓬。 她在心里默默想起了之前调查来的资料。马蓬和林慧敏其实是一对恋人。虽然林慧敏一直强调,自己只爱洪世恒一个。事实上,马蓬和林慧敏不但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而且还有了肌肤之亲。 只是在马氏集团破产之后,林慧敏就被自己的父母要求,和马蓬一刀两段。 黎芷媛手里拿着一份林慧敏做人工流产手术的病历,日期正是三个星期前,嘴里露出了个悄然的笑容。 那是武士举起武器前会有的样子,是送林慧敏的一份大礼,也是送给她表姐白玛丽的一份大礼。 晚上回去,她把这份病历卖给了她的表姐白玛丽。 果然,白玛丽带着洪世恒去捉了奸。随后,一大群记者将暧昧的林慧敏和马蓬拍了照。一时间,“原马氏集团总裁之子马蓬,搭上了林氏集团大小姐,现任洪泽集团董事长内定儿媳妇这样的大新闻,分分钟让微博瘫痪。 黎芷媛刚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很能干,高兴地在公寓里喝了好几天的酒,可后来却从小冯的口里,知道这都是傅北极的安排。 对于傅北极心中,凡是敢于冒犯自己心爱女孩的男人,通通该死。 黎芷媛最初知道这条消息的时候,心里的感觉却五味纷杂。理智告诉她,这件事是傅北极为了自身的利益做的,这件事之后,她甚至为了报答,就代言了傅北极旗下的貂皮大衣。 她最近有些红起来了,这貂皮大衣卖得特别好。可是情感却总往另一个方向偏。 他跟着她一起去救越西婵,他送一飞机的貂皮大衣给他当礼物,他还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在片场里的她,这一切都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就成了洪水,他无法控制地爱上了她,其实也让她渐渐地爱上了他。 她开始害怕会失去傅北极,就没告诉他关于他哥哥追求她的事情。 不过仔细想想,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似乎从没听他提起过自己的家人。她也从没有在他的微博里,看到任何关于家人的照片。他就像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除了偶尔和爷爷傅三海有些亲近的话语,其他的那些所谓骨肉血亲,堂兄弟们那还真是不如没有的好。 要不就是只会给他扯后腿,要不就是专门出去告他的状。 而他的家人们,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她更没从他的朋友圈里,看到过一次他们一家人的合照。 他说,她是他的全世界,是他唯一的挚爱,也是他唯一的家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眉宇间温柔中却带有化不开的忧愁。她那时候突然觉得,心像是被什么人用力撕扯着,好痛。 第一百八十六章 婆婆,大伯子和我爱傅北极 她从来没见他的爸妈主动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关心过他的一次生活。有一次出席活动,她见到了傅北极的妈妈叶晓柔。她紧张了半天才过去跟叶晓柔打招呼。可讲了半天,叶晓柔竟然都不知道眼前的小姑娘是她的二儿媳妇。 她那时候似乎习惯了他的蛮横霸道,早上吃过他亲手煮的早餐后。破天荒地问了句:“傅北极,我们什么时候和你爸妈吃顿饭呢?” 傅北极脸色大变,黎芷媛没有见到她预料中的惊喜。只是掩饰地说道:“我先走了,晚上给你做你最爱吃的宫保鸡丁。少油少盐,少辣,加一点点醋。火候三分。” 说完,他亲了下黎芷媛的额头,再然后就匆匆地跑了,好像是在害怕什么。 黎芷媛看着他的声音,嘴里嗔道:“笨蛋,干嘛跑得这么快,人家又不是想怪你。”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此时眉梢带着喜气,如水的美艳缓缓运转,像是个玉雕成的美人。真让人心神欲醉,让人无法不仰视她的美。 她对自己说,她只是在想:“傅北极,你平时到底在父母面前是什么样子。我一定要在你父母面前狠狠告一状。” 她这么想着,脸上也似乎有柔情流动。她的心底,已经却隐隐地开始期待,期待见他父母的样子。 她幻想了无数次和傅北极妈妈见面时的样子,却没想到,真正见面的时候,她却在为傅北极鸣不平。 她拼命对自己说,她对傅北极的心结还没解开。但自己的心却没办法骗自己。它咯噔了一下,还有些疼。 是的,不管她多么不愿意承认,她就是心疼了那个叫傅北极的恶男。 她知道他是计划生育下不能回归正常家庭的二胎,却不知道他在家里的境遇如此不堪。 他妈妈对他,几乎是对一条家养见不得人的臭狗态度。比起她爸爸偶尔会塞给她一些零用钱,还会关心地打骂她,他似乎更加可怜。 他的爸妈,连骂都懒得骂他。 叶晓柔眼中,黎芷媛是个想勾搭她大儿子傅如海的狐狸精。长得越美,就越可恶。尤其是如今,身如修竹,头发和身上都没有任何装饰品,穿着古装剧里的戏服,可能是刚刚拍了打戏,衣服有些破碎,科二她看起来却高贵典雅得像是公主。 叶晓柔心里涌起了一种熟悉感,这女孩似乎在哪里见过。同时她心里也跑出来些许醋意,就算自己当年容色最盛之时,也不及眼前的黎芷媛万一。 心里打定了主意,这位浑身上下挂着辆价值保时捷全球限量款的跑车行头的贵妇叶晓柔,和傅北极气质神韵很像的叶晓柔,她微微一笑后便只是貌似温润地向黎芷媛问好,实际句句强硬。字里行间都在劝她,她配不上她的儿子,请她离开她的儿子。 黎芷媛心里愤怒,傅北极妈妈对她的态度,让她很不高兴。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只感觉自己像是大夏天被人灌下了一大碗猪油。又恶心又腻,淋在身体上的猪油像条小蛇,缠绕在她身体边。那从心底里伸出的不悦让她假装惊喜地对望,当场便对那有一样心思的贵妇回道:“那太好了,希望你以后管好你的儿子,别让他一天到晚地缠着我,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那贵妇高傲地扬起了头,像个天鹅一样。说出来的话却比癞蛤蟆还难听。“我家如海是天下第一的大帅哥,年纪轻轻的又是大总裁。当然就招女人爱,他偶尔也会被几个长得风骚的狐狸精迷住。 不过没关系,那种出身不好的女人,是决不允许进入我们傅家,当我们傅家独生子的媳妇。” 对着那样难听的话,如果是平常,她早就回骂过去。可当时她的嗓子就像被什么堵住了,心突然跳得比平时快了些,有些话明明想要按捺住,就是没办法控制地出了口。 “你不是有两个儿子。怎么你说傅如海是你唯一的儿子?” 那贵妇像是见了鬼一样,连忙捂住她的嘴,一把就把她拉到了没人的地方。 “不管是谁告诉你的,总之不许你再提。否则我就让你以后在帝都混不下去。” 说话的贵妇显然是认真的。她用手指戳着黎芷媛,几乎要把她的头给戳下来。黎芷媛不知道怎么了,她没有反抗。这贵妇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要对付她比对付一只鸡还容易。可她就是愣住了,心里想着:“这是傅北极的妈妈,我不能这么对她。” 这时候,好巧不巧黎芷媛看着远处的傅如海,一个晃神,她似乎见到了傅北极。准确地说,应该是十年后的傅北极。 她的声音不受控制地就软糯了下来,完全没有刚刚连打十四个小时的女侠风范。不再咄咄逼人的黎芷媛,让叶晓柔在她身上似乎见到了那个故人。 她心肠一软,开始劝道:“你年轻轻轻,嫁个好人家不是麻烦事。只是你别看上我儿子,他是要娶个门当户对的闺秀,你的出身,实在是。” 可黎芷媛这时候却发呆了。叶晓柔从黎芷媛的目光看过去。 傅如海正朝着黎芷媛打响指。叶晓柔当场就怒了,她扬长而去,走前还放话,说这辈子都不可能接受黎芷媛当儿媳妇。 黎芷媛站在活动现场好久,却仅仅在想一件事。 这个傅如海,他怎么就是傅北极的哥哥呢? 当然,他们长得很像,都像那个叶晓柔。除了那双眼睛。一个晃神,黎芷媛似乎见到了傅北极在对她甜蜜地说道:“小媛,你好。”。 下一秒,傅如海就高傲地向她伸出了左手,那样子似乎笃定她会上他的车,跟他一起出去玩。 黎芷媛瞬间觉得自己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从里到外都是油腻腻的。 黎芷媛很清楚对方的真实目的,她下意识就想吐。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别生气,自从她开始拍电视剧,每天都有无数人来给她送礼物。 第一百八十七章 背弃全世界,站在她的身旁,对她说:我信你。 就像菜市场里的菜,五花八门。向她献礼的人和手段也多得是。那些人,她眼中也就是棵烂白菜,或者是一头随地可以发情的猪。 置之不理就好,可那天她在开直播的时候,却因为受到了他送来的小礼物而特别生气。 其实,她的粉丝里比这更过分的有的是,有些人甚至每天都会在她的主播空间里刷好多礼物,只为在她面前混个脸熟。 她都不过是不理睬,从来不把那些人放在心上。 只有这个人,让她从里到外觉得不舒服。也许是他是傅北极的哥哥,所以当他顶着一张和傅北极如此相似的脸,眼中是和他弟弟一样的倾慕,还送给她一句特别俗气,却又很玛丽苏的留言时,她会尤其生气。 “我爱你。” 傅如海总会发类似的话给她,她却总会想起和他相似的那双桃花眼中流恋出的爱意。却让她好不舒服。她脑子里油然而出了这个念头。 她可是他弟弟的老婆,他就这么无耻吗? 这个念头惊讶到了她。原来一个人真的会有习惯。黎芷媛表面上讨厌傅北极,却能枕着他的肩膀睡一个晚上。当她害怕恐惧的时候,居然不再像前世那样,恐惧害怕都藏在心里。无论多么可怕也不发声。她叫了,还特别想要叫“傅北极。” 仿佛只要她一叫,心里就会生出无限的勇气来面对所有的困难。 这个念头惊讶到了她,她狠狠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可还是觉得自己像是飘荡在茫茫无际大海上的一根浮木。 她素来以为自己不喜欢傅北极,他难过高兴,都跟她没有关系。这一刻却突然觉得,他过得不很好,她似乎心里也不会好受。会难过,会失望。甚至如果有办法能让他开心起来,不管多难她都愿意做。 下一刻,她就觉得自己好像喘不上气。一股特别大的愤怒充斥了她的身体,让她油然而上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她不是讨厌傅北极吗?不是恨他恨到,晚上做梦都杀了他好几刀吗?她怎么会对那个男人产生特殊的情愫呢? 可她现在,只想抽他妈妈和哥哥这两个无耻之徒两耳光。不是为了,他妈妈不接受她黎芷媛是她的儿媳妇。她黎芷媛素来骄傲,从不为自己不能成为谁的儿媳妇这种事情而难过。 她只是为了,她妈妈和哥哥对傅北极的伤害。 似乎从来不是,“爱不能,不爱亦难。”而是“从没有不爱。” 所以在他从火场里救她出来后,面对再次傅北极投递过来的热烈目光,她在人前假装没有看懂,也没有像是对其他男人那样,当众说难听话赶他走。反而和颜悦色地问他道:“你好,我是最近的新演员明宸,也叫黎芷媛,你是。” 傅北极一本正经地答道:“你好,我是黎芷媛的老公傅北极。” 黎芷媛又问:“你不是有一大堆身份吗?傅氏集团总裁傅北极,傅市长的二儿子傅北极,开国名将叶老的外孙傅北极。这每一个头衔都像是镶了金边,沉甸甸的。” 傅北极却一把将她拉入怀中,紧紧地盯着她,对她说道:“可我觉得,我只有一个身份。黎芷媛的男人,其他什么都不是” 她愣住了,思维一下子就回到了好几天前。那天,是一个光彩明媚的下午。 那人微笑着伸出手来道:“你好,我是傅如海。傅市长的独子,开国大将军叶老的外孙。” 他虽然笑着,眼里却藏着不可一世的光。让人瞬间便认出,他不是傅北极。真是难以想象,同父同母生的两兄弟,怎么会气质完全相反。 明明都长得像妈妈,可那傅如海简直就像《笑傲江湖》里挥剑自宫的林平之,从头到尾都透着一个“娘”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不是错。但太过重视自己的仪容,恨不得脸上沾上一点灰,就赶紧翘着兰花指来擦脸的这一系列动作,却是太他妈的小白脸了。 而同样的动作,如果发生在傅北极身上。就是秀美雅致中英气十足,贵气内敛而又自成。 又或者说,傅北极的眼睛是桃花,是只为她一人盛放的桃花。傅如海的眼睛仔细眯起来也有些桃花的味道,他那却是见人就开的桃花。 微博上有很多傅如海的照片。他和许多前女友在一起的时候,都会笑得眼底开了朵桃花。 唇边溢出化不开的笑意。她牵起了他的手,决定要相信一次爱。 所以她面对此刻白玛丽的指控,她拼了命地想解释。而不像从前那样,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反正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她又不能把别人的嘴巴给缝起来。 可现在,她却拼命地在傅北极面前辩解。她不想要从这个人眼中,看到对自己一丝一毫的怀疑。他的不信任,会是一把深深扎入她内心的刀,让她心痛欲裂到无法忍受。 傅北极满意地看到黎芷媛满头大汗,说话都期期艾艾了起来。“北,北极,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他突然觉得她眼中沁满泪水的样子好可怜,不想再让她继续这么难过和不安。 尽管她的不安,会让他特别安心。但他还是不忍,让她有一点点的伤心难过。 他和她之间,似乎永远是如此。她不管作了多少妖,干了多少伤害他或是让他疑惑嫉妒的事。只要她一个笑容,他就可以原谅她。 比如说现在,傅北极一个用力就将黎芷媛拥入怀中。他亲吻了下他的手指后,笑着对她道:“我的心里满满地都是对你的爱。如此,你还要问什么蠢问题吗?我无论在任何时候,心里都只爱你。” 他的声音是如此温柔。他的吻和手指都是那么冰冷,可却像电流一样击中了他黎芷媛的心。 “他是相信她的。”即便看了白玛丽准备的那么多所谓证据,即便他的哥哥表现出了和她关系暧昧的样子,他的妈妈更是对她很不满,他还是选择背弃全世界,站在她的身旁,对她说:“我信你。” 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爱她,她爱他 重生后从来都不肯对人低头的黎芷媛,在那一刻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 再次待在他温暖的怀抱里,真是恍如隔世。这一刻,她终于懂了,原来只要可以待在这个男人身边,她就会觉得特别满足。 她看着眼前的傅北极,想起了自己老公为自己做过的事,不由得嫣然一笑,那可真真是奇花初绽,美玉生晕,明艳不可方物间仿佛有着一汪清浅小溪在缓缓流动。傅北极握住了她的手,眼底全是信任和宠溺。 再看看地上的洪世恒和远处的傅如海,她由不得暗自吐槽了一下。对,男人里还有洪世恒这种长得颇像狗娘养的,嘴甜会哄女孩的。嘴巴一张就是一个谎,不少女生被他骗得晕头转向,丢财丢命。 她走到了白玛丽面前,高声地对全场人宣布。“我就是有老公宠,你羡慕嫉妒恨有什么用。你没有傅北极这么好的老公,是你倒霉,是你眼光差,更是你的报应。从小到大,你只会羡慕我,嫉妒我,整天想着法子来害我。 从来不想想好好考试,考个好成绩,将来靠自己。只想着不劳而获,靠男人过好日子。又或者像今天,靠着坑蒙拐骗来夺傅家的家产。现在你知道了吧,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白玛丽看着高高在上的黎芷媛牵着傅北极的手说这话,再看到傅北极眼里心里只有黎芷媛的样子。 这位地上如烂泥一般的高级键盘侠白玛丽,她怒到了极处,干脆笑得灿烂了起来。那是飞蛾扑火前的笑容,是她生命倒计时的开始。 这一笑让白玛丽咳嗽的速度更快,喉咙里涌出的鲜红也更多。血从她身上不停流出,带走了她年轻的生命。 很快,她就会像前世的黎芷媛那样,走上绝路。 她终于控制不住地晕了。再多的阴谋诡计加挑拨,对上了傅北极这样的男人,只能是鸡蛋碰石头。 他爱黎芷媛,他将自己的整颗心都给了黎芷媛,他又怎会不信她? 看着地上晕倒的白玛丽,还有在她身边哭爹喊娘的汪小梅和木秀兰。黎芷媛心里只觉得一阵阵寒意和恶心。 如果不是傅北极如此爱她,如此信任他。如果换成任何一个男人。她的这些话就会在他的心上刻下抹不去的痕迹,成为他们夫妻以后生活的污迹。 这个该死的女人是打算临死还要给傅北极和她以后的生活埋下颗炸弹。她眼前一花,只感觉有一耳光朝着自己而来,却是重重地打在了傅北极脸上。 那一巴掌显然是用足了力气,傅北极脸上顿时一片红肿。他却是毫不在乎,只是关心地问黎芷媛道:“你还好吗?没被吓到吧。” 她心疼地问道:“你怎么样,没事吧。”看着他脸上的伤,还有他毫不在乎的样子。黎芷媛反而怒了,她一把挡在他身前,对着那保养得当的中年贵妇道:“你干什么打我黎芷媛的老公。你以为你是我老公的妈就能这么为所欲为吗?” 叶晓柔显然是愣住了,这三十多年没人敢这么跟她说话了。尤其是,这本来还应该是她儿媳妇,该跪在地上讨好她的人。 仔细看看她的脸,心底一股恐惧油然而生。叶晓柔战战兢兢地问道:“你叫什么,你父亲是谁。” 黎芷媛大声回答道:“我叫黎芷媛,我爸爸是黎芳鸿。看,他就在那里。刚刚他还替我出头说出了白玛丽祖孙的恶行。” 黎芷媛值的地方,让叶晓柔的心顿时停了。三十年前的噩梦在这一刻重现,她像是中了魔一样念道:“黎芳鸿,你是黎芳鸿的女儿。” 黎芷媛骄傲地点了下头,手指更加紧紧地握住了傅北极的手。真是谢谢他,他们父女才有和解的一天,她才可以享受到完整的父爱。 而叶晓柔此时已经到了奔溃的边缘。她摇摇欲坠,身旁的傅卫东和傅如海都看出了有些不对劲。 傅卫东连忙安慰道:“老婆,你别这样。怎么说也是我爸爸定下的婚事,而且北极看起来也是很爱他这个老婆,所以你不喜欢也得接受。” 傅如海则一边含着泪水,一边痛苦地说道;“没事的,妈妈,我以后会慢慢放下对黎芷媛的感情。我再不会爱她。” 傅北极也是焦急地上前,想要关心叶晓柔。而叶晓柔则一把打开了傅北极的手。像是终于找到了发泄口,对着傅北极严厉道:“都是你这个混小子,你谁不好娶,你娶她。” 又一个重重的耳光打下来,傅北极不知是被打晕了,还是有些昏头了。本来已经有些红肿的皮肤这下子更是破了一大片。偏偏他肤色极白,这下子就像一瓶红墨水打翻在一块白绸缎上。 黎芷媛又生气又心疼地摸了他的脸,然后怒怼叶晓柔道:“你干什么。” 叶晓柔已经晕了过去,黎芷媛有些害怕道:“北极,你妈妈没事吧。” 傅北极眼里全是担心,手里也有好多汗水,可还是将黎芷媛拥入怀中安慰她道:“没事的,你也会为了我。放心,无论如何,我不会和你分开。” 黎芷媛颤抖的身体不再摇晃了,她无比相信这个男人会为她遮挡一世风霜。 而此时的叶晓柔,其实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看着这张和记忆中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她仅仅是陷入了三十年前的回忆。 “芳鸿,我有点事也跟你谈。”她的声音很急。 “晓柔,以后再说好吗?上次去看你,我花了大半个月的工资。我爸很不高兴,说你是狐狸精。而且现在我私底下收了好几个孩子,周末也没时间。这样吧,下个月,我就买硬座票来见你。反正也没几天了。” 可又想起他穿着土里土气,还在火车上压得特别皱,带着浓烈的汗臭味和脚气的衣服,她顿时来了个主意。 “芳鸿,我们分手吧。” 那是一句让叶晓柔以后人生被分割成两段的话。她埋葬了自己的爱情,选择了不用忧柴忧米的后半生。 第一百八十九章 叶晓柔的爱情1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有拼劲全力地去爱另一个人。那时候的爱情单纯,没有掺杂世俗的功利。不管是谁对谁,都是特别真诚的。 年长之后,我们学会了成长,学会了妥协。学会选择一件对自己有利,但却伤害自己感情的事情。 就比如当初的叶晓柔,她选择了对自己一片痴情,而且能救自己父母亲和哥哥的傅卫东,放弃了那个看起来像是个垃圾一样毫无用处的黎芳鸿。 好多人都在羡慕嫉妒恨,说了一千一万句酸话。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觉得她做的这个取舍特别对。富家公子哥和贫穷男友之间,任何女人都会选择前者。 过程可能不同,有人会哭哭啼啼一场再嫁,有人会给自己找很多个借口再嫁,还有人会选择对着父母兄弟,或者神佛说出自己的不愿。最终结果都是,披上嫁衣,嫁给荣耀。 只是,那之后,也等于傅太太亲手杀死了天真单纯的叶晓柔。 更糟糕的是,她从那以后,再也没爱过。理智告诉叶晓柔,傅卫东再英俊多金,风流儒雅,对她是一心一意。除了工作忙一点,对她几乎是百依百顺。可情感告诉她,她不爱傅卫东。跟他在一起,她的笑容是演出来的。傅卫东的眼睛是一台摄像机,她需要时刻在他面前,表现得人前温柔端庄,人后风情万种,娇媚可人。 而傅卫东的吻和热情总能让她忘记一切烦恼。尤其是那么多的珠宝首饰。嫁给傅卫东之前,她曾经是叶家的千金小姐。是锦绣里长大的。衣柜里的衣服曾经能开一间衣服店。可到了傅家,她才知道,原来傅家的衣服能让她开一百件衣服店。 各式各样的衣服,来自全世界的款式,每一件都出自知名的设计师,用了最上等的料子,足够让一个普通的四口中等阶级的家庭吃上两年的衣服,就那样随便地扔在傅家的别墅仓库里。像是古代皇宫里的美人,打扮得那样精美也只为了帝王的偶尔一回顾。可帝王自古便是后宫佳丽三千,能出头的就那么几个。 好多衣服,她连穿都没穿过就过时了,直接扔进垃圾桶,或是变成拖地的抹布。 她觉得这种生活是一种梦,她少女时期的幻梦。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可是她错了,她的心里,始终爱着黎芳鸿。她经常会想起黎芳鸿。吃饭想,睡觉想,做梦还在想。 有时候,吃着厨房里法国大厨做的可以媲美七星级酒店的美食,她会想起插队的那些年里,黎芳鸿给她烤过的红薯。 明明什么都没有放,甚至刚开始还烤得半生不熟。可咬在嘴里,却是那么地甜。焦焦的,黄黄的小红薯皮,恨不得让人把它也给吞下去。 离开黎芳鸿的很多年里,叶晓柔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 还有,再见到那个为自己烤红薯的人。 甚至,她看着睡在枕头边的男人,会把他幻想成黎芳鸿。看着傅卫东喜欢什么东西,她总是会一个恍惚,会想到:芳鸿,他会不会也喜欢。 许多年后,叶晓柔还在想着那通电话。如果那个晚上打完电话,黎芳鸿立马就出现在她的面前。那她一定会抛弃自己所有的理智,二话不说就嫁给他。 人这辈子,不可能永远这么清醒理智。哪怕是疯,她也要这么疯一回。她爱的人是黎芳鸿,不是傅卫东。他有好多缺点。睡觉会打小小的鼾声,白白的皮肤上冒出一个个像彩虹一样的小泡泡。衬得他整个人都像个可爱的小猪猪。刷牙时会故意把泡泡蹭到她的脸上,非要她亲亲才往下掉。他一个月挣得钱,会把一大半都用来给她买衣服。她一拒绝,他就会说。“你是我的妻子,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说这话的时候,他露出了两颗小虎牙。艳丽的梨涡多了清澈可爱,满眼都是爱意。让人由不得沦陷在他的柔情里。 收拾了所有傅卫东送她的礼物,一时间小小的宿舍都被这珠光宝气震慑了。在室友的羡慕嫉妒恨值满到报表的那刻,她放话道:“我都不要了,我只要芳鸿。” 但换下脚上穿了很久的高跟鞋时,她居然有些不会走路。 别别扭扭地走着,身后只传来了崔志琪讽刺的声音。“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选那个有钱人。” 她没理那个可恶的室友。她想着,这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阻住不了她要跟黎芳鸿在一起的心。 可他没来。不管她在电话里说得多狠多绝的话,甚至狠心提了分手,他都始终没来。 不知道人大都有没有过这种感受。你以为一个人很爱你,你也很爱他,所以你愿意为了他放弃一切,可那个人却怎么都不愿意为你疯狂一次,及时地出现在你面前。 那天晚上她在操场上坐了一整个晚上,吹了好多冷风。滚烫的泪珠烫坏了她的心,让她整个人都千疮百孔。 第二天她就浑身发抖地躺在床上。室友们忙着上课,忙里忙外照顾她的人一个都没有。不,不,她要冷静下来。她要相信黎芳鸿。可再去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她已经没有力气走过去了。犹豫了很久,她从打包好了的行李里,找到了傅卫东送她的一只大哥大。这大概要一万块钱一个,贵的她从来不敢拿出来在人前显眼。就怕一拿出来,就会被人绑票。就连她的室友都没见过她再次给黎芳鸿打了电话,希望他来看看自己。电话那头嘟嘟地响着,她的心似乎又活泛了起来。可那村里商店的人接完电话后,再次传来却传来了黎芳鸿爸爸的声音。 “叶晓柔,你这个扫把星。你赶紧给我滚,我儿子不要你了。他不来看你就是他要结婚了,就是村书记的二丫头。都是你,本来他能考出去当体面的城里人,现在他只能待在村子里当个没用的教书匠。就当我求你,我们家得罪不起村书记,你快点走吧。” 第一百九十章 叶晓柔的爱情2 后面的话,叶晓柔已经听不见了。她只觉得自己的理智没有了。满脑子只有之前看过的一部爱情小说。“大多数女孩都会爱上一个男人,并且为了他付出一切。不同的是,有些女孩可以壮士断臂治好自己,有些却只能为了渣男丢掉宝贵到只有一次的性命。” 她十五岁爱上黎芳鸿,二十岁愿意为了他放弃嫁入豪门的机会。可她换来的,却是他无情的抛弃。 眼泪从她的眼中再次流下,她整个人都蒙掉了,像个木偶一样呆立在原地。好久后,她才听到室友寇文莉对她说道:“怎么,你还放不下那个黎芳鸿。听我一句劝,选傅卫东吧。至少他能让你现在这么难受,能有一碗红烧肉吃。” 叶晓柔那时候已经没有思想了,寇文莉又是心疼又是难过看着呆呆傻傻的叶晓柔,她叹了口气,就去给叶晓柔买早饭了。 傅卫东那时候去了香港管理公司,不过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告诉她,只要打给他,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时间,他都会第一时间飞来帮她处理事情。 他的声音是如此温柔缱绻,像是一根羽毛搔到她的心上。叶晓柔的心突然沉了下去。仿佛盛夏时在碧绿清凉的湖水里泡了个够,一股凉意油然而生,赶走了她身上不正常的热度。 她张开嘴就想跟他说自己生病了,想让他回来看看自己。 可是眼角扫到了那个破旧的蛇皮布袋上,她又犹豫了。手边的大哥大拿起又放下,她不知道该不该按那个挂断电话的键。 “晓柔,你怎么起来了。你还在发烧,我给你打了点粥,喝了才有力气对抗病魔。”寇文莉永远是一个老好人模样。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想捧那个有钱人的臭脚,也用不着做得这么明显。”这样尖酸刻薄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那个崔志琪。 这个时候,素来和她不好的室友崔志琪,她故意把一串假珍珠踩在地上。望着叶晓柔手里的大哥大,眼里的嫉恨几乎快要流出来。指桑骂槐地说道:“谁要戴着这个假货,被人嘲笑。” 寇文莉一向老实,不是贪慕虚荣之辈。这时候也忍不住赞叹了一句。“真不愧是美国大富豪的儿子,看这大哥大,我还只是在港片里见过。听说一个就能比得上半个房子。晓柔,你真是好幸福。” 叶晓柔这时候心里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她不肯跟任何人说话。 寇文莉也就算了,崔志琪立刻就小人之心地觉得是叶晓柔看不起她崔志琪。也是,谁让她没长着那双偷人魂魄的眼睛,没有她长得那么会招男人喜欢。 她当下就掐着嗓子继续不干不净地讽刺道:我说,都钓到了这么个大款,怎么还不老实地待在家里当阔太太。哦,人家是深情款款的圣女,对乡下的穷男友一片痴心,所以迟迟不肯接受那傅卫东的追求。只是跟他出去跳了舞,出去吃了外国人开的,那个贵死人的洋餐。还把他送来的衣服都穿了,首饰也戴了。我说晓柔,你身上那串珍珠项链是正宗日本产的吧。听说一颗就有鸡蛋那么大,圆润透明,在暗夜里都会放着光芒。” 叶晓柔狠狠地盯了崔志琪一样,她反而更加用力地回嘴道:“我说晓柔,你也别吝啬,把你那傻大款送你的礼物都拿出来,给姐们都开开眼。赶明儿你那穷男友来的时候,我好跟他好好说道说道,你这小粉蝶的追求人是多么舍得为你砸钱,” 叶晓柔再也控制不住了,她想要解释,想要回骂,可她却悲哀地发现,她连骂人的词也忘了。乡下待着的那几年,她都没有学得太过泼辣能干。一切都有黎芳鸿帮她顶着。回到城里,她又遇到了对她百依百顺的傅卫东。享受着傅卫东对她的种种关心,她却在不知不觉间地这种无限极的宠溺中,变回了原来那个爱撒娇,爱落泪的小女孩。 一时间,她竟忘记了如何反击。她受过的教育里,没有一条教过她该怎么对付这种市井出来的泼妇。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崔志琪眼中的恨意此时应该已经化成了一把倚天剑和一把屠龙刀,将眼前的这个人砍成了渣渣。她本来就很嫉恨叶晓柔的美丽,她对长得俊美过人的黎芳鸿和玉树临风的傅卫东都很有好感。 奈何她长得实在太难看。一双单眼皮老鼠眼让她无论怎么化妆打扮,看起来都活脱脱像是只老鼠。更别说,她家里没钱,所以她总是穿得特别难看,吃得也很少。 160厘米的身高,居然只有35公斤。像个竹竿,一吹就倒。 还在继续,寇文莉终于忍不住上前去让她别说了。两人撕打了起来,崔志琪更是难听的话全不顾及。 什么“怎么,咱们这小粉蝶还男女通吃。我说,扣扣,你可别被她清纯的外表给骗了。她是个毒蝴蝶,专门吃老公的肉,啃老公的骨头。”叶晓柔终于忍不住了。她逃也似地跑出了宿舍。可那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却继续在她脑子里回放着。“我呸。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谁没看见她上午还跟她那个乡下的穷男友卿卿我我,晚上就上了傅卫东的跑车,一晚上都没回来。不就仗着她那张狐狸精的脸。没关系,女人的青春很有限。等以后她老了,长皱纹了。我看她怎么用那张狐狸精的脸去勾引男人。” 她像个游魂一样在操场上四处转悠。却发现这里似乎哪里哪里都有黎芳鸿和傅卫东的影子。她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时候,她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上次黎芳鸿带着乡下特有的红薯干和大枣来的时候,脸上比太阳还灿烂的笑容,她心里一酸,像个神经病一样冲了出去。 她发誓,如果这时候黎芳鸿还肯来见她。那么就是刀山火海,她也愿意陪他一起过。 然而,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风尘仆仆的傅卫东。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不许任何人伤害我老公 五秒之前,叶晓柔似乎已经绝望到无法再绝望。她呆呆地坐在操场上,一直到天月将白。都说所有的黑暗都是有尽头的,可她却觉得她的黑暗是无穷无尽的。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感觉。你为了一个人,愿意放弃全世界。可那人却将你无情抛弃,只留你在原地绝望。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她茫然地抬起头,只看到天空中仁慈的月亮已经隐去。她黯然地想着:这么美的月色,却也会结束。看来世上所有美好灿烂的事情最终都会像一首优雅动听曲子。曲终人散,空留一地残红。 而这月亮,却只是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人间百态,从不想要伸手帮扶一把,也从没因为某人的痴缠眷念,而多停留一分。 这一刻,她特别想要去死,一个女孩子,当她的爱情破灭了,她就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 像是有一个声音在指引着她,走去大街上,一辆车子就能解决她所有的痛苦与无助。她的脚像是被控制了似地抬起,还差几步路她就走到了马路中央。 远处传来了车子的“嘀嘀”声,她闭上了眼睛。 可人生的机遇就是这么奇妙。下一刻,当她抬起头来再看到金光闪闪阳光像是龙的鳞片,更像是一把宝剑一样刺开云层的时候,傅卫东像是天神一样出现在叶晓柔面前。 他手心的温度是那么滚烫,让她的心也跟着温暖了起来。他大声地责骂道:“你干什么,没看到车子来了吗?你有几条命。” 他在骂,可身体却在颤抖。他看着叶晓柔的眼神是如此温柔,像是海水。却全是傅卫东对叶晓柔的情。 他一把用力将叶晓柔拥入怀中,这一次叶晓柔没有拒绝。 再之后的三十年,像流水一样飞逝过。除了她结婚前的那次疯狂,直到今天,她才再次见到黎芳鸿。 他老了很多,只有眉宇间依稀流着当年的风姿。再次见到他的她百感交集,恍如隔世。她的喉咙哽咽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 可再看看,他的女儿,却成了她的大儿媳妇。她的大儿子,还一心恋慕着黎芷媛,这简直就不是一个“孽”字可以形容。为什么老天要这么折磨她。t 不,这一定是黎芳鸿精心策划的。他恨她抛弃了她,他要报复。所以他让女儿同时勾引他两个儿子。 他怎么可以这么做,如海可是他们的儿子。他难道要为了报复,让兄妹乱伦,让她痛不欲生。 想到这里她突然来了力气。忍不住出言讽刺道:“果然是乡巴佬的女儿,一点教养都没有。”这三十年来叶晓柔都是一派端庄贵妇的模样。今天突然讽刺人,还把眼睛眯了起来,满眼的怨毒之意,当场就看呆了傅如海和傅卫东。 傅北极因为和妈妈不太熟悉,所以没有察觉到。不过看着妈妈这么担心,他还是忍不住关心道:“妈,你没事吧。” 叶晓柔毫无例外地打掉了傅北极的手,讽刺道:“我还没死,你是不是很失望。” 黎芷媛很是生气地拿起了叶晓柔的手,对她道:“都跟你说了,别打我老公。怎么,你瞪眼我就怕。我告诉你,虽然说你是我老公的亲妈,我应该尊重你,但你如果继续这么对我老公,我一定会让你知道。他现在是我黎芷媛的男人,不是你怀里撒娇的三岁孩童。要打要骂,你得先问过我。” 叶晓柔呆住了,傅卫东有些看不过去。走到黎芷媛面前对她训斥道:“你怎么说话的。你既然是北极的妻子,就等于是晓柔的女儿。你应该讨好你的婆母,而不是处处跟她做对,让她厌恶你。” 黎芷媛轻蔑一笑,随后大叫了句:“小婵,过来。” 越西婵喊道;“来了。”她递给了黎芷媛一只手机。黎芷媛把它送给了傅卫东,并且在他耳边静悄悄地说了两句话。傅卫东脸色大变,嘴里道:“你,你。”却再说不出话来。 越西婵不动声色地望了眼傅北极,心里全是甜蜜。正了下神色,她搀着一对饱经风霜的老夫妇前来,他们狠狠地揪着洪世恒的脖子道:“你个王八蛋,还我们儿子的命来。”越西婵什么也没做,但她眼中的恨意却那么重,浓到化不开。这是洪家欠她的,她要让洪泽付出代价。 果然只过了这么一会儿,场面就变成乱哄哄的一场。简直看不出半个钟头前,这里还举行了一场让全世界动容的婚礼。 新郎洪世恒这时候只想快点离开。却没料到身后早已来了圆脸警察。那圆脸警察皮笑肉不笑地一把抓住洪泽的手,随后硬硬地对他道:“洪先生,您涉嫌贩毒,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她也就没有注意到,自己那站在台上晕倒中的婆婆,此刻已经大变的神色。 洪世恒和容默雪立刻哭爹喊娘地拦住了那圆脸警察,可那就像是螳臂当车,毫无作用。 养尊处优多年的他们像是两头蠢猪,只空有一副绣花皮囊。 而黎芷媛嘴里噙着痛快的笑意看着这一切,心里充满了喜悦。 叶晓柔捅了几下傅卫东,却只看着自家那泰山崩于前,也只会想办法踢走泰山的老公,竟然变成了这样。没办法,她只能继续准备开骂。她决不允许黎芷媛这个女人继续迷惑她的儿子。 可傅卫东却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别胡来,黎芷媛手上有北极的dna验证书。只要拿出来,世人就都会知道北极是我的儿子,我这个帝都市长就成了带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会名誉扫地的。” 叶晓柔不可置信地看着傅北极。她最了解这个儿子,他虽然年轻,却已经是傅氏集团的董事长。平日里在他身边的,绝对没有那个狗胆能得到他的dna,除非他自己主动献上。 这不可能,她这个儿子,她最了解。心性和外表一样冰冷,绝不会为一个女人随意动心。尤其是一个戏子。低三下四的供人玩乐之物。 第一百九十二章 能让傅北极爆发的人,从来就只有黎芷媛 可叶晓柔却不知道,越是冰冷的人,心里可能越藏着一座火山。当他碰到那一点火星,就会瞬间爆发,而能让傅北极爆发的人,从来就只有黎芷媛。在傅北极心里,黎芷媛不是戏子,是他最珍惜的宝贝。 果然,当她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时,他用和刚才完全不同的眼神,不动声色间将黎芷媛护在身后的态度告诉她。“妈妈,只是我的太太,请你尊重她,不要伤害她。” 叶晓柔疯狂地大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好儿子。她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好儿子,他现在一颗心都在黎芷媛的身上。完全不记得她生养他的恩情。 叶晓柔这个人,最喜欢把所有的错都推到别人的身上。像是当年,她喝了一碗傅卫东亲自下厨给她做的燕窝红枣粥之后,选择嫁给他。却在之后的三十年里,一直觉得这是一场阴谋。 不然他怎么能正好找到机会,在那天捡到因为失恋而失魂落魄的她,再之后跟她求婚呢? 所以,背叛黎芳鸿不是她的错,全是傅卫东的错。亲眼见到了黎芷媛后的理智终于回笼。她对着傅卫东柔情地说道:“我没事了,我不会冲动。” 黎芷媛忍不住挑了下眉。暗自赞叹道:“好厉害的演技。明明讨厌傅卫东至极,竟然能装出一副很爱傅卫东的样子,果然生活中的奥斯卡影后是最多的。”不过,这位女士貌似是她老公的亲妈。她这么想是不是不太,好吧,是太不好。 可回头看着傅北极的时候,果然见到他眼中也是三分嘲弄,三分厌恶,外加三分熟悉和一分冷淡。她顿时了然了。恐怕叶晓柔这个技能,从小没有少在傅北极三父子面前上演。 为什么只有傅北极看穿了呢?不是傅北极特别聪明吗?不对,关心则乱。她装晕倒,傅北极一次也没看穿过。 那就只能是傅夫人在他面前表演得最多,让他对这个技能自动免疫。就像一个人得了某种传染病,如果愈合了,可能终身都有抗体,不会再次感染。她的心,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几下,好痛好痛。 “北极,我能看懂你对母爱的眷恋。但究竟是经历了什么事情,才让你对母亲演戏看得如此稀松平常。你平时在家里,到底受了多少亏待。” 黎芷媛忍不住紧紧握住了傅北极的手,他觉得好痛,却又觉得莫名的心安。 眼前这个身材高挑纤瘦,像一枝翠绿的竹枝的黎芷媛,是这世上最好,他最爱的女孩呀。 他笑了。如同冰雪辉映着阳光。比起眉目如画,生得明**人的大美女黎芷媛,如今的傅北极风采也一点不差。叶晓柔却只顾着盯着黎芷媛看,她真是像极了当年的黎芳鸿。 可她绝不是任人宰割的黎芳鸿。她是驾驭一切的王者,甚至可以说是补天的女娲。谈笑风生间,就可以让帝都的名门世家灰飞烟灭,还让她的老公如此畏惧的女人,简直不像是黎芳鸿生的女儿。 她抬眼向下望去,果然见到了黎芳鸿正含着泪水,看着这一切。 果然,黎芳鸿就是男版林黛玉,是一枝湘妃竹,上面点点斑斑都是泪痕。最吸引人的,就是他满含泪水,委屈至极的表情。 当年她结婚的前一晚,就是他的这种表情,让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害怕了三十年,委屈了三十年。现在,他的女儿来替他要债了。而黎芷媛却是真正能抗击风雪的花中四君子。 喜怒哀乐都无比吸引人的目光。这时候她眼中含恨,平日里盈盈秋水一般的眸子中,今日盛开着一朵曼陀沙华。充满了血腥,看起来竟然有一种别样的美。 之前办婚礼的时候,似乎没有见到傅如海,她又跟傅北极闹了好久,以至于根本没空去熟悉傅家的家务事。 然而,黎芷媛这段时间里解开了对傅北极的心结。她便让越西婵调查了许多关于傅家的秘密。 可能是因为百年大家,傅家的每个人都似乎有许多见不得光的事。比如傅北极并不喜欢自己的家人。如今看来,这传闻不假。 这就好办了。本来她还在担心,以后和婆家人怎么相处。她和其他女人不同,并不认为自己嫁给了傅北极,就等于嫁入了他整个家族。在她眼里,自己不过是嫁了个喜欢的人。所以她并没那个义务来讨好婆家的人。但毕竟,他们是北极最亲近的人。那么哪怕是为了北极,她也得在不委屈自己的前提下,接受傅北极家里那复杂的关系。 现在看来,她之前的担忧是多余了。傅北极是时刻站在她这边袒护她的。有他的信任,黎芷媛什么也不怕。看着黎芷媛得意洋洋的样子,艳丽的面容更加秀致。像是美玉上面晕了一层光华,让人爱不释手。 傅如海不知道怎的,看到满眼都是傅北极的黎芷媛和妈妈对抗了起来,他就下意识地就站在了妈妈面前,斥责黎芷媛道:“你干什么。我妈是你婆婆,你是她女儿,快跟她道歉。” 黎芷媛却只是不屑地说道:“凭什么。她欺负我老公,我凭什么给她道歉。” 是啊,老公。傅北极才是黎芷媛的丈夫,而他傅如海,只是黎芷媛的大伯子。他怎么就这么蠢,一直没有查探到明宸的真实名字。也没有在弟弟的婚礼上多待一刻。 不知怎的,心突然很痛。傅如海突然想起了初次见到黎芷媛的那天。他开着豪车,见到了一个小姑娘在和一个大块头吵架。 这小姑娘生得眉目如画,好一派绰约风姿模样。即便是现在满目怒气,也仍旧是国色天香。见惯了美人的傅如海,也忍不住停了下来看她吵架,更别说她周围围了那么多看热闹的人。 只见她操着一口纯正流利的美式英语,将身高比自己足足高两个头的美国人骂得狗血淋头。那美国人可能是恼羞成怒,想要动手。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兄弟争妻,序幕 “小心。”傅如海急忙出口,可黎芷媛的动作却比他的话还要快。只见她一个漂亮的转身,身体像蛇一样灵活地避开了那美国佬抬起来的巴掌,接着一个鲤鱼打挺,一踢腿就把那美国佬给按下了马。 传说中的四两拨千斤,就是如此场面。不少年轻人拿出了手机拍着视频放到网上。微博上顿时出现了“新时代女侠怒打美国佬”的视频, 傅如海看得叹为观止,他忍不住向前,将黎芷媛的距离和她缩短一大步问道:“这位小姐,不知道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个便饭。” 可好巧不巧,他的手机突然响了。“如海哥哥,你怎么突然走了。伯母让你陪我吃完饭后再无看电影的。”这声音嗲嗲的,跟她的主人一样。 傅如海本来觉得,那女孩已经生得够美,不算是一般的庸脂俗粉。一颦一笑都很有江南水乡女子的温柔。可跟眼前的黎芷媛比起来,却还是差了很远。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远处的黎芷媛就是如此。朦胧中带有的美感,比起刚刚那个娇弱作态的千金大小姐,要多了好几十倍的丽色。 她像是电视里的武打巨星那样干脆利落地打完后,像个女王一样,从那鼻青脸肿的美国佬怀里拿出了一个钱包。却只是拿了其中几张钱后,像扔垃圾一样把那钱包丢还给了美国佬。 她笑着比了个“v”,张扬着得意的眼睛,对那鼻青脸肿的美国佬义正辞严地说了句:“想要偷东西,也该找个真正的软柿子。本小姐可不是个大花瓶,中看不中用。” 那美国佬还想要偷袭,却被她狠狠一脚踹在地上。那之后她像是真的恼了,毫不留情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光了那美国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 不要小看女人,也不要欺负女人。欺人者,终被人欺。” 不知怎的,这一刻傅如海突然想起了这句话。可却觉得似乎见到了明媚的阳光,照到了他的心里。从小到大,他见过的都是些笑不露齿的名门淑女。就连刚刚那个打电话来的千金大小姐,在他面前也总是装着。无论喜怒哀乐,都似乎是被尺子衡量出的标准。 看多了这种典范,就像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对于娇柔做作的名门千金态度,就觉得特别讨厌。 生平第一次,他有了想要抱抱这个女人的心思。 周围好多人都鼓起掌来,可也有人胆小破事。甚至说:“好泼辣厉害的女人,这种祖宗以后谁娶回去,都得要了对方的命。” 傅如海一听就火了。平日里老妈教过的教养什么的都丢进了臭水沟里。 他当时就怒怼了回去。“你知道什么,这叫勇敢无畏。你这个大男人都只会在面对小偷的时候畏畏缩缩,还不如这个小姑娘来得爽快酣畅。” 那人显然也是怒了,不过看着傅如海的那辆车,就知道他肯定出身高贵,于是只能憋着气说道:“还不就是你看上那小姑娘了,所以才那么大方。” 傅如海没有反驳,这是他的本性。他平日里也是如此,对于美人来者不拒。才不像他那个没心肝的弟弟,美人都对他投怀送抱了,他却能像个木头一样不动,把美人裹在被子里丢出去。 他在心里想着:“等下和妈妈安排的相亲对象吃过饭,就去安排私家侦探查查这个女孩。看她高扎着马尾辫,会不会是这附近的大学生。” 他这么想着,当下就找了私家侦探。可没想到,妈妈为他安排的那位千金大小姐颇有脾气,一看他要调查一个长得那样惊人美丽的小姑娘,立刻就犯起了千金大小姐脾气。 他只能乖哄着她,答应她再也不去调查黎芷媛。 当时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做一时的错过,就是一世的错过。他初遇黎芷媛之时,她不过十八岁,没有重生,也没有遇见傅北极。她的心是一张白纸,还没有为任何男人伤过心。 如果那时他有上前却握住黎芷媛的手,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傅如海。”而后他没有放开那只手。相信他们之间会有一段新的故事。 而不像现在,明明最先见到黎芷媛的是他,可娶了黎芷媛,和她幸福甜蜜地在一起的人却是傅北极。 傅如海觉得一阵心痛,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撕扯着,却全没留意傅北极和黎芷媛已经不在这里了。当然,快要昏倒的他爸妈也第一次被傅如海忽略了。 他觉得自己满心满肺都是愤怒。就像是小时候他拼命努力地考了全班第二名。而后却发现刚刚从乡下回来,连电脑都没见过的弟弟,竟然一举拿下了全校第一名。他知道他不该生气,他是个大方的好哥哥。应该为弟弟的好成绩而感到与有荣焉。 但心里就是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地说着:“看你弟弟的那个嘚瑟样。他能考那么好的成绩,却把成绩单藏起来不给你看。等爸妈都问的时候还三催四请。他就是为了吊足爸妈的胃口,让爸妈都知道你有多不好,而他有多好。” 那时候的愤怒似乎又从久违的记忆中跑了出来。 “黎芷媛,我绝对不会对你放手的。”傅如海暗暗下了决心,就算黎芷媛是他弟弟的妻子,他也一定要把她抢回来。他要证明,傅如海绝对比傅北极强。 了结了心愿的黎芷媛和傅北极,这时候正在美色酒店34楼的卫生间里换衣服。 傅北极的衣服很昂贵,是法国专门定制回来的西服。不过脱起来比较简单,一下子就换成了家常穿的衣服。黎芷媛的就比较麻烦,她的伴娘装足足有两米长的拖摆。身上戴的宝石看上去朴素,实则特别昂贵。穿戴的时候,要三人帮忙才能做得到这个堪比民国画中美人的造型。当然,要拆下来的时候,她怎么都觉得透不过气。 傅北极站在女洗手间外等了半天,他终于忍不住勾勾嘴角道;“芷媛,要不我帮你吧。” 第一百九十四章 做饭的男人最贤惠 明明隔着一层,而且黎芷媛知道只要自己不发话,他是绝对不会进来的。可这一刻,她却还是不争气地脸红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蹭着的红晕,偏偏耳边还传来特别一本正经的话语。“不要害羞,反正我们之间什么都见过了。”她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早上,某人对她的痴缠。几乎要跟她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那时他无赖的样子似乎还在眼前,此时他的无赖就再次复苏。 刚刚她特别害羞,不肯睁眼瞧他。这时候不由得贴着门缝,仔细地看了下傅北极。他的衣服已经散乱,隐隐露出结实而健美的胸膛。头发也特别蓬松,可他的眼睛却比星星还亮,这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漫画书里走出的少年。 “夫人,你想看老公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看,没必要这么遮头遮尾的。”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发现了黎芷媛。那眼神照在她身上却像是探照灯。弄得她又热又讨厌。 这赤裸裸的调笑意图,瞬间让她的怒气值爆表,她摘下了自己的高跟鞋,随便挑了个位置就丢了出去。当然,那力气刚刚够打死一只蚂蚁。 “哎呦,”傅北极大声叫了起来。黎芷媛愣住了,她明明随意丢的,扔中傅北极的概率比天上掉馅饼还低。 可是心里还是着急了。她连忙喊道:“北极,北极,你怎么样。” 外面一阵静悄悄,黎芷媛这下子完全不顾自己刚刚的矜持,她连忙跑出来喊道:“傅北极,傅北极,你在哪里。” 空荡荡的美色酒店34楼,此刻就如同她前世葬身火场的那个别墅。她像是被人抽走了所有力气,慢慢地瘫倒在地上。她自言自语地问道:“傅北极,你在哪里,你不是说,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我做了什么,你都会一直爱我。可怎么才一下,你就走了。” 一个用力的拥抱将黎芷媛拥入怀中,她懵了。傅北极却长舒了一口气。仿佛终于卸下了心口的大石头,他像个孩子一样委委屈屈地道:“终于肯跟我说实话了。我这才知道,原来我在你心里还是有一点地位的。” 这话似乎是有魔力,让她所有的思想都被禁锢。整个人可以看到的,感受到的,都只有傅北极。 她刚刚还在想,如果让她再次见到傅北极,她一定要狠狠地对他发一顿脾气。对他放狠话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跟你走。什么山盟海誓都是假的,是放屁。洪世恒也曾经对我说过这种话,还是说抛弃就抛弃了她。可如今她张开了口,却老半天都没反应。 也许是想起片刻之前,他被自己的母亲扇了耳光,却只是笑着擦掉了嘴边的鲜血,将她护在身后时不忘笑着对她说:“我没事,习惯了。” 随即挺直了脊梁背,像一座山一样为她挡去所有的冰冷与霜尘。他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对母亲也没有低过头。他只是念在血亲,而没办法还手。却仍旧骄傲地站在那里,浑身上下都是高洁不可侵犯之姿。仔细想想,刚才叶晓柔为什么突然不打骂他了。也许也是发现傅北极是如此出尘脱俗的一个人儿。 可现在,他却用了这样低微的话语来跟她道歉。为他片刻前,几乎是贪玩孩童使出来的伎俩而道歉。 黎芷媛的心突然就觉得软了下来。本来一肚子火都发泄不出来了。 他笑得好像天边初初生出的阳光,恬静温柔得不像样子。可能是怕惊吓到她,他递过来柔柔缓缓的手都是那么好看。 她笑着将自己的手毫无保留地递给了他。生平第一次,她觉得,只要跟着这个人,就算跟他去天涯海角也好。她相信他,她爱他。 等她意识回笼的时候,她已经在车子上。身上的衣服也被人给偷偷换了。这个人嘛,自然是想也知道是谁。 她的脸又红了,却不愿意被傅北极看见。只好掉过头,将傅北极的笑声关在左面车那里。可车子里,还是环绕着一股暧昧的味道。两人之间距离太近,他身上的所有味道她都能全部闻到。 淡淡的香水聚而不散,环绕在他身边让他整个人都看起来绰约了好几分。 她有些迷糊,头越发得痛了。想要推开他却浑身没力气。这分明是调侃,黎芳鸿素来是谦谦君子,跟她之间的男女之事都要她主动一些。可这个人,浑身上下写满了“诱惑,”“危险,”“恐惧。” 她应该推开他,可却觉得他像朵致命的罂粟花。越是想要挣扎,逃离他的诱惑。越会觉得,他像一杯醉人的酒,让人忍不住沉沦其中。 “嘟嘟嘟,”她听到了一阵不正常的电器响声,让她瞬间理智回笼。仔细看了下周围,原来自己已经回到了和傅北极一起住的别墅。一阵饭菜的香味和烟传了过来。她这才感觉到,自己肚子有多饿。 今天一整天她面对的事情实在太多。前世的仇人得到报复,曾经的亲人冰释前嫌,还和傅北极的妈妈大干一场,她实在是没任何力气了。 可这会儿,想到傅北极,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朝着那地方走过去,果然见到了一切的来源。 那个穿着英国进口毛衣,却毫不怜惜地卷起值她1年学费的袖口,笨手笨脚地在厨房里煮粥。 煮了倒,倒了煮,大概耗了七八次。那些她好久都见不到的珍贵材料,又红又大的枣,白到晶莹剔透如珍珠一般的桂圆,还有比黄金颜色还正的米脂小米。此刻正散发着诱惑人的滋味,就像眼前这个傅北极一样。他很魅惑,很撩,像是随时等她亲吻的样子。 前世,一位娱乐圈着名前辈女星曾经对黎芷媛说过。认真给女人做饭的男人最可爱。尽管在傅北极眼里,那些东西只是垃圾。是只能哄哄小女孩的心灵鸡汤。 但当他毫不犹豫地倒掉那些宝贝又死贵食材的时候,黎芷媛觉得自己的心似乎被人用一根羽毛挠了下。 第一百九十五章 男人的三从四德 痒痒的,软软的。像是有人在拿柳条在挠她的心。她那颗原本坚硬得像铁的心,就在这样的撩动中滚了起来。运动生热,从里面生出的温度,才是化解冰山最好的方法。 黎芷媛遇到傅北极,再加上他热情似火的炙烤,又怎会不化成一汪春水,环绕在他身边呢。 何况,这做饭的男人最贤惠,最可爱,还最撩,这话简直是太合黎芷媛的口味。新时代的男人,就是得这么好才行。 厨房里的人还在忙碌。菜刀挥舞在粘板上的声音格外好听。她想进去帮忙,却被傅北极用眼神告知。“歇着就好,一切有我。” 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对他道:“好香,是我最喜欢吃的佛跳墙吧。这道菜要连续十几个小时都上火才做的好吃,你这现做,味道怎么样?” 傅北极唇边绽开一个笑容,他才不会告诉她,他已经看了十几个小时的佛跳墙。就像早上,她问他昨晚干什么去了。他也只是敷衍地说在上班。 事实上,他做的就是世上最伟大的事业之一——“追妻。” 他不知道这样的辛苦,是否只会得到她偶尔一口的“好吃。”却知道听到她赞一句,“你辛苦了。”会让他所有的疲惫都瞬间全部结束。 她不需要知道他为她付出了多少,只需要永远像现在这样。坦然放下挽起的袖子,百无聊赖地到处走了起来。悠闲得像是神仙。 白润的脖颈像是莲藕,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傅北极觉得自己突然心跳加快,头随意向上一瞥,却正好看见天花顶上面有两条长长的对联。 三从: 一、太太出门要跟从 二、太太命令要服从 三、太太说错话要盲从 四德: 一、太太化妆要等得 二、太太生日要记得 三、打骂要忍得 四、花钱要舍得 横批:三从四德。 他顿时玩心大起,对黎芷媛吹了个口哨后道:“嗨,小媛,朝上看。”黎芷媛的脸顿时有些烫,还有些哭笑不得。 “小媛,你怎么进来了。”满头汗水的傅北极,他的手指上有些红色,让黎芷媛又心疼不已。她连忙给他裹住伤口,随后有些生气地对他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痛不痛。” 说着,她对着他的手呼呼了起来。傅北极觉得手上清凉凉的,就像他从前在乡下热得睡不着的时候,打了一大盆井水往头上浇的感觉。 他一把握住了黎芷媛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头向她倾了过去。 黎芷媛有些害羞,却没有反抗地闭上了眼睛。 满室遮不遮住的风月,化作一汪柔情缱绻。良久,头昏眼花的黎芷媛,在听到耳畔传来的低沉笑声后,不甘示弱的小心脏瞬间爆发。 她不受控制地随便说道:“我又不是要吃什么特别稀奇的菜,你随便做做就好。反正你也要吃我的。” 她说的时候是理直气壮,没有一点犹豫。可这话一出口,看着傅北极似笑非笑的样子。她这才反应过来。当下就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她这是在胡说八道什么。 傅北极笑够了,表示出了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嘴里却不正经地说道:“是啊,我迟早是要吃你的。” 说着,他又把头靠了过来。黎芷媛这下子避过了,她气喘吁吁地装作看菜,拿起了那半成品就放到嘴里。 刚一入口,她就忍不住赞叹道:“这做的还真不错。北极,我一直以为我每天吃的都是你让厨师做好,自己白占个名头。就像打游戏的时候,请了外援,不是自己亲自上阵打的。没想到,你竟然能做得这么好吃。这味道好熟悉,像是从前我爷爷做的家乡风味。北极,你以前去过我家吗?” 之前看她吃得津津有味,傅北极也跟着吃了起来。听到了这话,他停顿了下来。脑海里全是小时候待在那农村里。那户亲戚刚好很嫉妒他爸爸,所以就把所有的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不给他吃,不给他喝。还能找出一大串理由。什么“北极挑食。”“北极是有钱人家大少爷,总是看不上我们做的吃的。” 爸妈毕竟很忙,金叔叔也不能常来。而且金叔叔来的时候,他总会被安排去其他人家家里。或者是假装在睡觉。来送钱的金叔叔很忙,也很相信爸爸老家的人,就没有多怀疑。 所以那段时间,他经常摸着饿扁的肚子,看着那户人家的坏叔叔,碗里放着一大碗红烧肉,筷子上还夹着金灿灿的鸡蛋。他只有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包谷饭。喝了尿个两回,肚子就跟他的仇人似地,叫得他耳朵都痛了,四肢也没有一点力气。 这时候,他总会去摇村子边那棵大枣树。上面落下的红彤彤的,像火一样的小灯笼,总能熄灭他肚子里的饥火。 而那个总会帮他一起摇枣子,还帮他赶走身边欺负他的小朋友的小女英雄。那个曾经带他走出那片后院荒山的女孩。此刻正在他的怀里,是他最心爱的妻子,这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 她的唇角不由得勾了起来,本就漂亮的一双丹凤眼微微眯着,将开未开的芳菲好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比完全曝露的酮体更让人臆想翩翩。 傅北极心上似乎开了一朵桃花,他手下不经意加快了速度,整个人都沐浴在三月的春风里。 太过兴奋的心情,就是厨艺精湛的他,不但切到了手指,还煮坏了他花了十几个小时才做成的佛跳墙。 当他把一碗煮得特别难吃,大概已经不能用佛跳墙这三个字来形容恶。嘴边咧出笑容对她道:“对不起,心情太激动。不是,我太久不做了。” 哪有太久,明明就早上刚做过。只是因为紧张,所以才做错了吧。黎芷媛一把就抱住了他,送上了自己的红唇,许久后才松开道:“没关系,我现在也不是很饿。或者说,我想吃那个肉肉”。 第一百九十六章 你怎么这么热,是生病了吗? 傅北极的脸不红,却一把将她再次拥入怀中。解开了自己的衣服。 两人之间的空气迅速升温,吃肉的地点也到了卧室。那碗精心做了几个小时的佛跳墙最终没有进黎芷媛的肚子。 半夜,饥肠辘辘的她吃了一碗傅北极给她煮的面,随后在他怀中安心地睡着了。好久没有的安眠,只因为身边那个人是彼此的心之所爱。 只要在他(她)身边,天塌下来也不害怕。因为他们会握紧彼此的手,共同面对接下来的所有危险困苦。这一刻,他们相信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他们分开。 他们曾经兜兜转转那么久,却最终还是找到了对方。普通人用一眼认定此生挚爱,随后用一辈子来实行“相见不如怀念”。让被迫无奈放手的恋人成了心中永不磨灭的白月光。而傅北极,却用了两辈子来将黎芷媛磨成自己心口的一颗永不褪色的朱砂痣,殷红如血,心脏每一次的转动都提醒着他,他的心上刺着黎芷媛。 夜色很深,却挡不住一对相爱的人儿激情似火。而夜色同样能遮掩住很多东西。 比如说,现在在帝都野外见面的一对中年男女。 男的满面风霜,眼神早已浑浊。头发上掺杂着不少银丝。只有皱纹还不是很深厚的额头显示着他的真实年纪。他的拳头捏成一团,眼里全都是火。只差一点,就可以把站在对面的女人烧成灰烬 这女人纹丝不动,像是丝毫没有感受到对面男人的切齿恨意。她的长相本来就偏甜,目光流转中自有一番楚楚可怜。 尤其要人命的是,当叶晓柔二十岁的时候,做出西施捧心的模样,让黎芳鸿不忍拒绝她的所有要求。 现在叶晓柔虽然上了年纪,可仍旧是一副怯怯的,害怕的小鸟依人模样。她真真是“白莲花”的鼻祖。话还没出口,泪先如雨往下流。让人禁不住心生怜惜。 她不停地拿着手帕来擦眼泪。除了眼角偶尔露出的皱纹能暴露出她的真实年纪。她的皮肤仍旧细腻白皙,手指像是一样雪白柔软。 这股天然而成的可怜,而形成的媚态,是天下所有男人的死穴。 尤其是黎芳鸿这种特别爱怜香惜玉的,叶晓柔的眼泪基本上是他的终结者武器,百试百灵的老招。即便她现在心里想说的话,和甜蜜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已经给这张银行卡里充了很多钱,只要你让你女儿离开我儿子,我可以保证你们父女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她想这么说,不过想想自己小儿子傅北极看着黎芷媛的眼神。再想想傅北极年纪轻轻就有了那么多钱。她开不了口了。 可再想想大儿子看着黎芷媛的模样,她心里油然而生的害怕几乎要把她覆盖席卷。 不,她决不能允许傅如海的身世被拆穿,她不许自己千辛万苦得来的家庭幸福被破坏。 她眼睛一转,就倒入了黎芳鸿怀里。眼里全是深情,让黎芳鸿心头一软。过往三十多年的怨恨此时全化作了虚无。 他死死地抱住叶晓柔,对她道:“晓柔,我好想你。” 夜还很长······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以前,读这首诗的时候,傅北极只觉得唐明皇太过昏庸。一个男人,处理不好事业,还让自己的女人来替自己背黑锅,真是tmd无耻。 可当他早晨,看到他背弯里熟睡如小猪的黎芷媛,他心里涌起了一阵难以言说的甜蜜。 似乎那些痛苦的过往,饱尝相思之苦,爱而不得的事情都已过去,以后他们的生命里只有欢喜。他最爱的女孩,不会再受到那些风霜侵袭,只用享受他给她的甜蜜就好。 黎芷媛睡着的样子实在很美,像是初生的婴儿一样纯洁无暇,又像是一朵刚刚打了花苞的海棠一样秀美。她的睫毛尤其长,像是一把把玉雕成的扇子,一动一动间像是蝴蝶飞舞在花丛中。 他忍不住吻了下她的眉头,却不料吵醒了她。这个小没良心的,她昨晚靠着他睡了一晚上,却在清醒后一脚把他踹下了床。 傅北极愣住了,好久后他的唇边才勾起了一抹笑容。他笑着对她道:“我先走了。你昨晚累着了,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补补。” 说着,他开始找昨晚丢得到处都是的睡衣。声音走远了,黎芷媛才敢探出头来看看。 现在想骂他两句,却满脸红晕地一边看着手上那枚,经典电影里林青霞戴过的足有鸽子蛋那枚大的钻戒。 浴室里面洗澡的时候,她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 “小媛,吃早饭了,吃完早饭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傅北极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她着急中生乱。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拿换洗衣服进来。身上那件早已经皱得厉害。 浴室外映出了一个人影,门把上传来了声音。。她急忙道:“等等,我的睡衣还在外面。” “所以呀,我不过是来给你送睡衣。”果然,一直修长白皙的手递过来了一套崭新的睡衣。 像是被翻晒过,浑身散发着阳光的香味。这男人怎么连这动作都这么撩,她一把夺过那睡衣穿了起来,全没注意她高挑的身形在玻璃上缓缓映着,像是古代仕女图中半掩半露的出浴美人。雾气缭绕,若隐若现,差点让傅北极当场晕了过去。 他连忙跑到另一个洗手间,坐在地上半天,才用那冰凉至极的地砖缓过来劲。 他不能太操之过急,免得小姑娘跑了。他一定要有耐心。片刻后,毫不知情的黎芷媛一边在心上人的喂食下,喝着颜色极正的燕窝。她忍不住问道:“北极,你的手怎么这么热,你是生病了吗?” 第一百九十七章 绝路中也绝不出卖感情 傅北极当然不能说出实情。可是黎芷媛的眼睛就那样望着他,里面有关心,有担忧,还有了然的理解。他内心的不安与茫然顿时平息。刚刚妈妈打来的电话带给他的痛苦,此刻截然而止。 他道:“没事。”可黎芷媛却道:“别瞒我。刚刚你和你妈妈打电话的时候,我听到了。你和你妈妈之间,到底为什么闹得那么僵,比我和我爸还不好。” 傅北极愣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那些耻辱的过往此时都在他面前复苏。耳畔似乎传来了那些曾让他痛苦到想死的话语。他用力地揪住头说道;“别问了,别问了,求你别问了。” 黎芷媛心软了,她一把抱住傅北极道:“好,既然你这么不想说,那我就不问了。只是我想告诉你,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是你的妻子,我愿意和你一起面对所有的事。” 傅北极点点头,无力地抱住了黎芷媛,像个迷失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的方向,心里似乎平复了些,他缓缓开口道:“妈妈不喜欢我,从小就不喜欢我。妈妈喜欢哥哥,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给哥哥。” 黎芷媛不可置信地抬头望着傅北极,似乎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一个家庭里,父母会偏爱某个孩子很正常。像是她家里面有她和弟弟。在口粮不够的时候,爸爸把她送到了姑姑家,把弟弟留在了家里。 可即便如此,她那个蠢到总会被姑姑抢走食物的爸爸,还是会把自己仅剩的钱平均地分成两半,给她和弟弟的永远没有差别。更别说妈妈在的时候,她和弟弟总能分到两块差不多大的红烧肉。 都说原生家庭会对一个人造成影响,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黎芷媛的爸妈早年离异,基本上没有给过她什么父爱母爱。可他们却用实际行动告诉了黎芷媛这件事。 “你是我们的孩子,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宝贝。我们不会因为你的性别,就歧视你,更不会因此夺取本该给予你的任何东西。所以你也别因为自己生来是女孩子,就觉得低人一等,觉得自己比男人差。你不差,你可以凭着自己的双手挣钱,挣饭。 所以就算你喜欢抽烟,喝酒也没关系,你不是个坏女孩。那些钱是你自己挣来的。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别人的看法都是狗屁,你是谁只有你自己说了才算。 记住,你将来可能会嫁给一个男人,成为一个男人的妻子,再成为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但你一定要时刻记住,你还是你自己。除了为老公和孩子付出,你还是可以美美地化个妆,穿上心爱的高跟鞋,去街上买两件漂亮衣服。这不是败家,而是爱自己的新时代好女人代表。” 黎芷媛时刻都记着父母的教诲,所以她的择偶条件一直都很严苛。必须是能接受她的优秀,并甘愿为之骄傲,甚至为之退让的男人才能当她的丈夫。为此,前世她错过了很多男人的告白。 从青涩年华就已经如花似玉的二十岁,一直到成熟美艳,冷绝高贵的三十多岁,被她拒绝的男人据说可以打二十多桌麻将。 那次,她双目失明了,演绎生涯基本上是结束了。偏偏她签了很多合同,广告商和影视投资商们都逼上门来跟她要赔偿金。 她赔完了那些钱,也将自己的半生积蓄都丢到了海里。 那时候她应该算是落入谷底了吧,是一颗坠入凡尘的星星。那时候,却还有一个人跟她求过婚。那人跪在地上说:“小媛,请你嫁给我,让我照顾和保护你一生一世。” 可黎芷媛还是拒绝了。那个人长得风度翩翩,还是个豪门贵公子。在女神黎芷媛最苦最难的时候,来跟她求婚。在一众少女眼中,这简直是新世纪的绝版好男人。 微博在一瞬间瘫痪了,好多人都为她惋惜,在她的微博下留言。 “女神,今天跟你表白的男人长得不错,家世也好,他看起来是真的喜欢你。 “女神,你没看到他深情款款的样子,还有被你拒绝后难过伤心黯然离去的身影。我觉得,他是真心爱你的。不然,不会有那种表情。” “黎芷媛,你不过是个戏子。还是个已经双目失明,一毛钱都没有的戏子。你凭什么拒绝那么帅的大帅哥。” 这些还是已经过滤了好几层的留言。其他太难听的,让她的经纪人汪雪都不敢读给她听。怕她一时动怒,会气出什么好歹来。 不过对于那个男人,汪雪也有些动容,她从黎芷媛一进入娱乐圈就开始带她,几乎可以说是看着黎芷媛长大的。她忍不住对黎芷媛道:“你要不考虑一下,你年纪已经不小了。现在眼睛又看不见了,还没存款。嫁人也许真的是你最好的归宿。” 黎芷媛却仍旧固执地摇了头,让汪雪叹了口气后走了。临走之前,她问道:“为什么,你就不能接受那个人呢?” 黎芷媛听得懂汪雪话语中的关心。她没有像对旁人那样,用满不在乎的语气回答。而是叹了口气道:“很简单,我不爱他,所以我不要耽误他。” 她的声音很低,语意却很坚定。汪雪跟黎芷媛相处十几年,知道她外表虽然乖巧随和。其实内里坚定果敢,一旦下了什么决定,或是起了什么心思,都绝不可能改变。 汪雪叹了口气出去,却听到身后的黎芷媛那样说:“小雪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谢谢你的好意。只是我的丈夫,必须是和我心意相通,能够了解我内心深处真正的喜好。否则那就是将就,我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孩,何必将就。” 这话说得神采飞扬,仿佛是一只翩然而起的大雁。虽然被迫害得失去了翅膀,却仍然有着昔日的风采照人。 汪雪不知道怎的,就想起那个人虽然追求了黎芷媛很久,还是说要照顾黎芷媛一生,却总是希望黎芷媛可以放弃她的演艺事业,专心做他一个人的太太。 第一百九十八章 肉汤是最好的安慰 在很多人眼里,能够当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太太是一辈子最大的幸福。而如今黎芷媛双目失明情况下,愿意花钱为她治疗,而后照顾她一生的男人更是痴情。可那代价却是从此以后要失去自由,没有自我。 就像汪雪小时候看过的那则故事,一个满头珠翠的娘娘,看似是逗着笼子里的鹦鹉玩。其实,那鹦鹉才是在逗着娘娘玩。除了这个,这娘娘再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 她不能对自己丈夫的拈花惹草提出任何意见,还得笑着对来分自己丈夫的小三小四们称为姐姐妹妹。她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地做点让生命有意义,有趣的事。还不能离婚,她不像现在的女人有离婚力。 老娘可以宠着你,也可以甩掉你。这是现代女人才有的独特超能量。 汪雪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个什么都要管的男朋友。她掏出了手机,发了条微信。“我们分手吧。” 发完之后,她浑身上下都感到特别的痛,却痛而快乐着,酣畅淋漓得如同月事来得顺畅那样神清气爽。 好女人,都需要渣男的磨砺。然后才知道女人,如果活得不自由,找到一个只会把自己当成他所有物的男人,那还真不如死了得好。 她暗暗说了句:“芷媛,谢谢你给我勇气。你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孩,配得上最好的男人。希望你可以快点遇见那个好男人,和他一生一世在一切。携手闯荡天下,何其畅快随意。” 当时的黎芷媛没有遇到傅北极,可如今的她遇到了,并且接受了傅北极。她知道傅北极是由衷地爱她这个人,而不是爱她这张脸。 她也爱他,所以他心里想说的,她听。他不想说的,她不问。她信他,一生都信。 他现在半真半假的话语,她没有拆穿。因为她相信,傅北极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他每次对她撒谎的时候,总会用小手指摸一下脖子上的项链。 现在他的项链被磨得发出了阵阵银光,他的额头上蹙着很深的皱纹。她便知晓,他心里必定有万分纠结。 他的心疼,从来也是她的心疼。只是既然他现在不想说,她就当做不知道。 “你看我哥现在是一家大型房产公司的总经理,是风光无限的国民老公。可不客气地说,我哥公司里的流动资金都是我妈给的,是她刮了我的肉来让我哥充胖子。”傅北极只敢避重就轻地讲着母亲的偏心。 即便如此,也足以让黎芷媛愣住半天。她不可思议地问道:“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妈妈。我爸就算再怎么打我骂我,也不会把我的口粮全抢了给我姑姑。他总是记得,不能饿死我。” 傅北极叹了一口气,他还是没有说出那个真正的理由。妈妈和哥哥毕竟是他的亲人,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背弃他们。 于是他便淡淡道:“十根手指都有长短,何况是两个给她带来不同境遇的儿子。我哥哥的出生,让我爷爷对妈妈的娘家人施以援手。外公和舅舅们很快就以完全的清白之身出了监狱,并且东山再起。 外公开始继续从政,舅舅们开始做倒爷。他们家里挣下了金山银山,就更把我哥哥当成了福星。 无论我哥哥走到哪里,大家都会像捧着月亮那样对待他。 而我,却是一个本来就不该存在的人。我妈妈没发现怀孕的时候,我爸爸特别高兴。因为计划生育政策,我爸爸常年只有我哥哥一个儿子。可华国人,一直讲究多子多孙多夫妻。他特别想再和我妈妈有个孩子,可十多年过去了,尽管他很努力,我妈妈却没有动静。” 黎芷媛呆住了,她不由得问道:“你不是因为是多余的二胎,会影响到你爸的仕途,才会被送到乡下寄养吗?” 傅北极脸上滑过一道流星似的泪水,眼中的悲伤也是转瞬即逝,如果不是黎芷媛和他特别熟悉,几乎要以为他根本没难过过。 眼底波光盈盈,他的笑容让一般人觉得很舒适,可却让黎芷媛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痛楚。就像一汪平静得像是镜子的湖水下,藏着难以言说的旋涡。 傅北极心里的奥秘,可能比那更深,更臭。她不由得想起叶晓柔。那个看起来那么端庄大方的女人,像是天使一样温柔可亲的女人。她到底对北极做了些什么,才能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她有那样深刻的黑暗感受 她有些后悔了,不该强逼着傅北极说出自己隐藏在心底最不愿意回忆起来的真相。每个人都会有些最不堪,最不想告诉人的事实。她爱他,就尤其不该让他告诉她这些事。 她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连忙拿出手帕擦擦自己的泪水,顺便一把抹干傅北极脸上的泪水,故作轻松道:“我不想听这个故事了。你看,弄得我眼里都进沙子了,你要赔我。” 傅北极还沉浸在刚刚的难过中,一时难以自拔。却看到一只秀美如花苞的小手在扯着自己的大手。像个娃娃般蹭着自己,她撒娇道:“快点带我出去玩,我要出去玩。”眼底仍然有着一股发号施令的气势,只是被那满目关怀一冲,赫然有了温润琉璃的感觉。 他不由得扑哧一笑,满脸的愁云都散去。黎芷媛从小独立自强惯了,遇事也很有主见。再加上前世今生的几十年娱乐圈摸爬滚打,早已是百毒不侵的女王架势。 骤然向他撒娇,难免不伦不类。前世今生的黎芷媛,都是宁可被人打死,都不会低下头来说一句软话的人。看来,他在小姑娘心里地位着实不低,才能让她这样纡尊降贵地来安慰自己。 他反手握住了黎芷媛的手,对她道:“夫人这样安慰,为夫很是满意。只是希望可以吃点肉汤,这样就会百病全消。” 黎芷媛还没反应过来傅北极话里的肉汤是什么意思,就已经被他拉入怀中吻了起来。呼吸是烫的,他也是烫的。而她是甜的。 第一百九十九章 母子 他刚开始只是想逗逗她,却在不停的亲吻中逐渐迷失了所有理智。眼前的这个人儿,他童年时在还不懂“爱”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已经爱上她。 他用尽了所有力气来对她好。相思两世,分给一半寿命。终于换来了她的一次回眸,让他如何不珍惜。 手指不由自主地探向了她的衣服,宽敞的厨房里逐渐升温。黎芷媛只感觉对面的男人像是一匹狼,又像是一团火。 她被吃干抹净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果然,天底下的男人都是会骗人的。刚刚那副委屈的模样,一定是装的。他是为了现在,现在。 实在不好意思地回想,她在起床沐浴的时候看着自己身上的痕迹脸都红了。“这个该死的傅北极,是多久没有碰女人了。明明他们前几天还,怎么今天精力就这么旺盛了。” 更可恶的是,她腰酸背痛,他却精神奕奕。换衣服的时候,他脸上那痞痞的笑容,让她气得掐了他好几下。 水从她的皮肤上滑落,她打算出去跟他好好算账。不是说,他要给她做好吃的,做滋补养颜的燕窝。怎么现在燕窝没吃到,反而被他吃得死死的。 可想了好久的借口,拖了好久后走出浴室,却只发现让她想了半天的人根本不在床上。 准确地说,原本该待在卧室的傅北极,此刻根本不见人影。床边只放着一张字条。“我有点事,先出去了。早餐我放在餐桌上了,你用微波就能吃。我查了你手机上的通讯录,你今天有一个通告要赶,是去一个大商场做剪彩。 我们昨天大闹一场,处理了洪泽和你姑姑两家。而后才公布了结婚的消息,现在微博上的评论已经炸了,咱们家附近一定会有很多记者蹲守。 你今天要不就别出去,让我帮你处理一下绯闻。要不就出去的时候小心一点,别被人围堵住。又或者,你可以等等我一起去。我可以通知那个大商场改天再进行剪彩活动。然后我们再一起把家还,来做点有益身心的运动吧。” 一笔行楷行云流水,最后一句话尤其写得飘逸好看,在后面画了一个大写的爱心,让她整个人都觉得暖暖甜甜的。。真难想象,现在还能有人写得一手好字。 黎芷媛仿佛见到了那张俊美雅致的脸上浮现的深情万千。 她当然知道待在屋子里更安全,外面的风雨有傅北极就好。可她更想要出去和他一起面对那些记者。她不是丝萝,而是可以与他并肩的大树。 看着这张字条,她心底不由得就生出了柔情。这个人,想要让她待在屋子里可以随便用点手段。之前他就曾经把她关在别墅里,让她那么恨他。不过现在他变了。他是如此地尊重她的想法,让她想去就去。 这个世上,果然是存在一个能与她心意相通,一生一世理解她爱她的好男人。想到这里,她脸上不自觉地晕上了两层红晕。 对傅北极的少许怒气,早已不知不觉间烟消云散。她高兴地穿上了衣服,化好妆容后美美地出门了。 傅北极看着黎芷媛出门后长舒了一口气,看来这下她是不会见他妈妈了。也就不会被他妈妈刁难,困苦的事情就让傅北极一个人承担就好,他抱着烈士的心态开着车子去见妈妈了。 傅家别墅,不同平常富贵人家的雕梁画栋,恨不得刮三层金子刻在屋子里。但来往的佣人都特别有礼貌。他们身上的一件素色佣人服装,外表看起来只是盐一样的白。实际上却是杭州丝绸雪缎,一小截都够外面普通人家吃好几年。 此时他们都被打发了出去,安静的屋子里脸落了根针都能听得到。他妈妈一直不说话,只有脚下的拖鞋踢踏踢踏地在响,让傅北极的心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那拖鞋是有年头的紫檀做的,隐隐地发出暗沉的色泽,就像这栋房子的三位主人一样,太富贵反而不喜欢太招摇。但一饮一食,无不精雕细琢,极尽妍巧。 可笑的是,这栋房子里明明还有第四个主人。这第四个主人却从来,连这房子里第三个主人收养的一只流浪狗都不如。 两母子就这样对视着,谁也没有先开口。空气像是被冻住了,本该是世上最亲近的两个人,因为常年不见面而造成了太大的生疏。 良久,傅北极先开口道:“妈妈,你还好吗?”话里藏着很浓厚的关心,可叶晓柔却只顾淡淡地抬起脚,凝白如玉的脚和脚下价格极高,可以说是一两黄金一两的紫檀浑然一体。她整个人都似乎笼在了一层特殊的烟雾里,如梦如幻。 叶晓柔真是生得好,一举一动都是妍好。哪怕现在她对傅北极说出的话,跟美好没有半点关系。 “没什么好不好的,总算没有个好儿子关照,才没被另一个坏儿子气死。” 这么刻薄的话,从她的口里说出来却是说不出的好听。似乎被她责骂,也是件很开心的事情。如果不是傅北极已经承受了太多次他妈妈的笑里藏刀。他几乎就要以为,妈妈口里面说的好儿子是他,不是他哥哥。可惜,事实永远是相反的。 妈妈的眼里和心里,永远只有他哥哥傅如海。她连生都不想生他。那瓶感冒药是在她确认怀孕之后吃下去的,为的就是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打掉他。 不然的话,虽然傅北极可能会影响他爸爸的仕途,但计划生育政策从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华国人骨子里最相信多子多孙多福气。早些年,没有开放二胎,都有不少家庭为了拼一个儿子而偷偷生。这种事情都是民不报,官不管。傅北极爸爸是市长,爷爷是美国首富。谁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 他心中思潮翻涌,用一种难以意会的悲伤眼神看着他的妈妈。他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则故事。森林里的老虎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强壮,一个瘦弱。 第二百章 狠心与嫉妒 森林里的老虎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强壮,一个瘦弱。食物不足的时候,老虎会选择把那个瘦弱的扔掉,尽全力抚养那个强壮的虎仔。傅北极妈妈的口头禅就是‘北极,你比你哥哥聪明,所以妈妈把应该给你吃的核桃给你哥哥吃了。他需要多补补,你不需要。’” 她可知道,他的确不稀罕那些东西,也愿意尽量帮扶自己没什么大本事的哥哥。 可这并不代表,他愿意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拱手送给他哥哥。再大方的人,看到路边可怜的乞丐,都只是随便在他的破碗里扔几个钱,而不是把全部身家都施舍给他。 何况,傅如海从傅北极身上,已经夺走了太多。他抢走了妈妈全部的目光。让一个孩子,这辈子都没喝过母奶。 想到这里,他心里很难受。便对妈妈说道:“我先走了,妈你放心,我没事不会回来。不会碍你的眼,也不会抢哥哥的东西。你的财产,想留给哥哥就全留给他吧。不过,我现在的股份是爷爷给的,后来的财富也是我自己炒股赚得,所以我自己留着了,不给你了。毕竟我现在是个有家室的人,不能饿着我老婆。” 他说话的声音一直很低,但最后一句却说得神采飞扬。叶晓柔突然就觉得,黎芷媛对傅北极的影响,委实大了些。大到他仅仅是想到黎芷媛,就能笑得这么开心。 像个孩子一样,这么多年,叶晓柔从没有见过他的脸上露出过那种笑容。如释重负,似乎没有任何忧愁。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萧索湛然。叶晓柔突然喊道:“站住。”声音急切,让傅北极的心里又升起了一线希望。妈妈是不是叫住他了。太好了,妈妈叫住他了。他已经几十年都没听妈妈叫过他了。前世,他拆穿了哥哥身世的真相害妈妈自杀后,她余生再也没有跟他在私人场合说过一句话。 他的眼因为有期盼,而像星星一样明亮。 下一刻,他妈妈就打碎了他所有的希望。 “和那个不知道叫黎芷媛,还是叫明宸的戏子离婚,否则你就永远别进这个家门,永远都别叫我妈妈。” 叶晓柔的眼睛很美,像是一汪春水,又像是一朵芳菲。此刻和双桃花眼中却全是凛然冰意,没有半点仁慈。 就算对上杀父仇人,也不过用如此的眼神望着他。可如今的叶晓柔,却在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被她忽视了好多年,一直渴望母爱的儿子。 她眼里没有一丝怜悯,只是不停地看着傅北极。她能看出傅北极有多爱黎芷媛。爱到骨子里,爱到卑微里,爱到失去她就会死的地步。却还是对他,说了这样的话。 她一直冷冷地看着傅北极,之看得傅北极同样的桃花眼中也渐渐结了冰,从眼里一直蔓延到心脏,让他整个人都似乎成了冰雪做成的人。 冷若冰雪,却也是洁若冰雪。他道:“不可能。” 简单的三个字,却分量重于千斤。傅北极从来不可能放弃黎芷媛,也不会让任何人逼着他放弃黎芷媛。 叶晓柔怒了,她这个小儿子从来对她都是百依百顺,什么时候有过忤逆。天下的婆婆都是一个心思,儿子不好,就是儿媳妇撺掇的。昨天和黎芳鸿谈了一场后,听了黎芳鸿赌咒发誓说的,绝对不是他让黎芷媛来报仇。她就更觉得黎芷媛这个女孩子不简单。 黎芷媛是一肚子坏水的恶女人。她在扮猪吃老虎,一面嫁给她的小儿子傅北极,一面又对着她的大儿子傅如海放电。当然把如海迷得晕头转向这件事比较可恶。毕竟如海这两天为了她要死要活,让她看了非常心疼。 至于傅北极,反正不是她面前长大的儿子。那么多年,他第一次说话,第一次走路,她都不在身边陪伴。再浓厚的亲情也是培养出来,在时间和空间的隔离中变得冷淡。 何况,傅北极还是傅卫东的儿子。是那个拿荣华富贵来诱惑她,害她背叛了自己坚贞初恋恶人的儿子。 当下,她便将内心深处对傅北极稍微的爱意压下,恨屋及乌地破口大骂道:“这个恶女人,坏女人。把我好好的乖儿子带坏,看我不好好收拾她。” 傅北极终于忍无可忍,骂他没关系,他却绝对接受不了任何人在他面前骂黎芷媛。他妈妈,就更没有资格。 当下他便冷冷地回道:“请问傅夫人,你是以什么身份来这样评价我的太太。” 叶晓柔更怒,这一定是黎芷媛撺掇的。不,说不定是他们父女俩沆瀣一气。黎芳鸿这个混蛋,在她面前假大方,没想到背地里却调教女儿来跟她做对。 那个黎芷媛就是个讨债鬼。听了爸爸的话,专门来跟她报仇的。想起昨天傅如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得看着黎芷媛照片发呆的样子,她就觉得又心疼,又害怕,还生气。 她乖乖仔傅如海为什么变成这样,都怪那个该死的黎芷媛。长得和她那个父亲一模一样,骨子里更有一股透出来的魅力。清而不妖,媚而不浮。眼波流转中自成妩媚,让人看了第一眼就舍不得移开眼睛。眉宇间却有一股书香气缓缓流动,端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叶晓茹虽然上了年纪,却一向自负美貌过人,不输给那些二十出头的嫩瓜秧子似的小姑娘。 却也在初次见到黎芷媛的那刻,害怕过她那张与黎芳鸿极其相似的脸后。被她的美丽惊叹过。这世上竟然有如此标致的人儿,可见造物主是多么偏心。 同为女人,叶晓柔当时就一口怒气堵在心口。几乎让她快要喘不上气。 几乎没有办法维持她那张高贵雍容的仪态,她迫不及待地,地就出言讽刺黎芷媛勾引她儿子傅如海。其中到底有几分是为了自己儿子打抱不平,还是自己在嫉妒黎芷媛得天独厚的美貌,连她自己也说不清。 第二百零一章 婆媳交锋 她只知道,这张无比相似黎芳鸿的脸上,只该出现对她无比顺从的表情。 他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地爱她,不会拒绝她的所有要求。 她跟他提出把回城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她,他愿意是应该的。不愿意才是不对的。就像多年前,她结婚前几天,那个晚上他来找她,她和黎芳鸿又发生了一次关系,她以为这样是补偿他。毕竟,她能遇到傅卫东是他牵线搭桥。卸磨杀驴之前,给驴美美地吃一顿,也算得上善良了。 没想到她结婚的那天,高朋满座。来得无一不是帝都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却穿得那么寒酸来恭贺自己。哥哥们竭力阻止他,他却满眼通红地咳嗽着灌下那么多的酒水,留下的那些眼泪是不对的。 他就算是伤心,也不该让差点让傅卫东对她起了疑心,以为他们还藕断丝连。她都已经陪了他那么久,还不够吗? 她那时候虽然愤怒,却还是愿意原谅他。直到婚后一个月,她看到了那张显示她已经怀孕一个月的化验单。那一刻,恨意盖过了爱意。她真想冲出去杀了那个该死的黎芳鸿,已经害她临近结婚前,犯了那个致命的错误。 孩子到底是谁的,让她纠结害怕了好久。冒着赌一赌的风险,她生下了孩子傅如海,他的血型跟她一样,她却还是不放心。偷偷用娘家的关系把傅如海的血和傅卫东做了检验,孩子不是傅卫东的,那就只能是黎芳鸿的。 她好害怕,这个秘密有一天会被拆穿。内心纠结了好久,还是没有丢弃掉傅如海,并在之后给与了傅如海全部的母爱,没有给傅北极一丝一毫。 不仅仅是傅北极太优秀,像是天上的北极星。跟他在一起的人,总会轻而易举地被夺走所有光芒。而是因为随着傅如海一天天长大,她发现自己竟然能从脸蛋酷似自己傅如海的身上,看到曾经黎芳鸿的影子。 丝毫不像的两个人,却是一样的气质。都是清隽文秀,温润如玉。一下子就把她的回忆拉回到了她刚刚下乡那时候。 十六岁的年纪,对于村民来说是朵格外俏丽的花。何况叶晓柔本就生得美丽,如一阙最有诗情画意的宋词。凌风而笑,恍若神仙妃子。 十里八村的男人们都在看到她那一刻心动摇了,女人们都在背地里诅咒她快点死。领导们不知道给她动员了多少次工作,让她嫁到乡里,这样就可以摆脱不光彩的身份,能做个三代贫民。被她义正辞严地拒绝后,就格外地针对她。 让她浇粪,挑水,种地都比常人多干一倍,还得时不时地防备着村里一群饿狼似的老光棍。这些她都咬牙坚持下来了。最不能让她忍受的,就是动不动就查禁书。 在那个科学知识不值钱,科学家们都是臭老九的年代。叶晓柔心里却怀揣着一个当科学家的美梦。每次干活太累了。她总会在夜晚的时候,挑一个没什么人的草垛子,眺望星空。她总会甜甜地幻想。有一天,她能坐上自己亲自造的航天机器,在太空中自在地遨游,和日月星辰为友。 睁开眼睛,她只有干不完的活。 如果说身体上的痛苦很难受,那么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曾经视同生命的课本被烧毁。火光熔融中,被烧掉的是她的梦想,还烧死了那个曾经美好到相信世上有公理,她爸爸总有一天可以沉冤得雪的叶晓柔。 满脑子都是化学公式,物理定律,还有生物原理的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年纪越来越大,再也没办法像那些年轻的十五六岁小孩一样心无旁骛地记东西。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梦破灭。 她的痛苦,没人能理解,除了黎芳鸿。他对她从来都是温声细语,没有半句重话。为了保护她,他甚至可以被打得头破血流。为了她回城的梦想,他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了他。 而她直到发现傅如海身上和黎芳鸿那么相似的情况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如此爱他。 她开始把所有美好的词语都拿来想象黎芳鸿。所有傅卫东不好的时候,比如说他应酬晚回家,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还有他不解风情,不给她庆祝结婚纪念日,晚上却粗鲁地向她求欢,弄得她腰特别痛的时候。叶晓柔都在想,如果是黎芳鸿,他才不会这么粗陋地对待他。 回忆里的人总是特别美好,可一旦成了现实就会很丑陋。 看着眼前酷似黎芳鸿的黎芷媛毫不畏惧地对视着自己,叶晓柔不但没有爱屋及乌地用怜惜的口吻询问她的身世。反而习惯性地用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语气对她说道:“呦,我当是谁。不就是最近出演一部青春浪漫偶像电视剧里面的女二号吗?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务实。以为上了几个综艺节目,拍了几场真人秀就是一名艺术家了。其实不过就是个供人耍乐的玩意,那些出身下贱的东西。本夫人连正眼都不瞧她一下。”叶晓柔自己也没发现,她此刻是多么尖酸刻薄。完全没有平日里的高贵大方,也没有温良淑德。只有恐惧,极端的恐惧。 她已经适应了这样富贵且养尊处优的生活,不想被打回原形。 黎芷媛似乎一点都不生气叶晓柔的指桑骂槐。。她只是用一种羡慕的语气问道:“傅夫人,你样貌真美,一点不像五十多岁的女人。平日里是不是常在用燕窝保养。” 叶晓柔扫了她一眼后,不屑一顾道:“那是当然。我吃的可不是一般的燕窝,而是最上等的野生血燕。一个要好几万。” 黎芷媛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生,羡慕地盯着叶晓柔脖子。她伸出手来,似乎想要摸一下许久后,她才道:“傅夫人,你脖子上戴的鸽血红宝石项链多少钱,看上去好贵。”声音绵软,带着一丝讨好,让叶晓柔得意不已。 第二百零二章 爱一个人,爱她的优点容易,爱她的缺点却很难。 果然这个酷似黎芳鸿的人也跟黎芳鸿一样是个没出息的乡下人。 当年抛弃黎芳鸿果然是对的。像他这种人,看着长得像是一块美玉,内里全是草包。她越想,越觉得轻松。如海对这女孩显然是一时兴起,回头劝劝他就好了。 她还在好好思考,怎么让儿子被拒绝后死心,没想到儿子只喜欢上了这么一个打大发的村姑,亏得她还在看到黎芷媛的第一面就害怕了那么久。 担心她是奉父命来报仇,担心儿子的身世被拆穿,更担心儿子用情太深,会伤了自己。毕竟她的儿子个性都随她,一旦爱上谁就会一心一意地对待对方。得不到对方,会比死了还痛苦。 心里顺畅的她低下头来,仔细看了下这项链使用铂金打造而成。滑不留手,如雪一般透明。正中间那殷红如血的五克拉红宝石,衬得她皮肤更加细腻白皙。脖颈就如同天鹅一样优美,她骄傲地回道:“是天文数字,你有钱也买不到。” 黎芷媛似乎意料到了叶晓柔的表情,她却一改之前的卑微。一秒钟神变脸为御姐,脸上精光闪闪,说话也开始变得不卑不亢。她回道:“那请问傅夫人,你是否认为你脖子上的这项链,是你高贵身份的代表。” 叶晓柔不知道怎的,突然有些心虚。黎芷媛她似乎和黎芳鸿不同,待在她身边,能感觉到一种黎芳鸿没有给她的压力。 黎芷媛那自身强大,所以可以秒杀众人的气场。叶晓柔趾高气扬的气势一收,她有些中气不足地道:“当然。” 黎芷媛眼里突然也放射出精光,说话也一反之前的轻声细语。犀利独到,字字如刀。 “傅夫人,你脖颈上那条项链,来自南非最大的红宝石矿。那里出产的宝石色泽温润,是上等极品。而且每年产量极其有限,只有一些世界上的顶级家族才能拥有。可你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那里的鸽血红,是用采矿工人的血染红的。” 最后一句俨然带着血腥气,张牙舞爪地朝着叶晓柔而去,让她勃然大怒。“你什么意思,你这个有娘生没娘养,没家教的女人。” 这话显然刺痛了黎芷媛,让她一下子就再没有仅存的礼貌。她为什么没有娘,还不是叶晓柔害的。 “有些人倒是有娘养,可做出来的事还不如我这个没娘养的。”黎芷媛淡淡道,平静的语气下是她潜藏了多年的怨恨。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仗着自己投胎技术好,而总喜欢对着别人说三道四的人。 没有人有资格却取笑别人的伤疤,那下面是那些爱看笑话的人从没有体验过的痛苦。 “你,你说什么。”叶晓柔呆住了。 “我说,你自以为高贵。却从没想过,你口里常喝的燕窝,是那些卑贱的工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悬崖上采的。你脖子上戴的鸽血红,是那些下等的采矿工人磨干了手上的指纹,弄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肤才采集到的。你的贵,是人家的贱滋养出来的。你”最后的话被黎芷媛硬生生堵在了嗓子眼,差一点把她气得喘不上气。 她从小就得自己照顾自己,又加上貌美如花,总会有人在她耳旁说些有的没的。时间久了,她也就学会了那些难听的话。平日里见到哪些让她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从来都是仗义执言。今天却不知道怎么了,有些话没说出口。比如说什么“都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是鲜花可惜。我倒觉得,是那坨子牛粪太可惜。它用自己全部的营养滋养了鲜花,到头来却只换得她忘恩负义的抛弃和对外人的闲言碎语。” 她不停地按住自己跳动的心口,对自己说:“我不过还是没气糊涂,这个女人,毕竟是市长夫人。我要是这么对她,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却全忘了,自己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理。遇到不平事,她绝不会忍气吞声,绝对会一出口,再出口地怒怼回去。 这世上吃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吃亏。这是她的座右铭。可那天,黎芷媛犹豫了。心里想了一千一万个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真相却永远只有一个。这个傲慢又无礼的女人,是傅北极的妈妈。只要是跟他相关的人或事,她第不忍心残忍对待。这样温和地对叶晓柔,简直不是黎芷媛该有的态度。就凭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往日准能把傅北极这个妈妈气得升天。 傅北极啊,他似乎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手指轻轻一点,唇间轻轻一吻。她就跟被勾了魂一样,脸红心跳不说,还总做出些丢人现眼的事情来。 人说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傅北极那些看似简单的撩拨动作,早已在心中重复了五十多年。 最普通的像是“我爱你”三个字,他已在心中对着黎芷媛说了这么多年。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经过反复排练。最后,他对她的爱便成了落入蚌壳里砂砾,会被蚌用血肉打磨成一颗美好的珍珠。岁月越是碾压,光泽就越是动人。 傅北极对黎芷媛的爱就是如此。细水长流中藏着的,是积攒下的黄河。他靠近她后,轻抚她的皮肤,亲吻她的脖颈,手穿过她的内衣直到胸前,轻轻解开她身上的内衣扣子。每一次和黎芷媛的亲密接触,对他来说都像是梦一样迷幻美好。他只敢轻柔地对待她,丝毫不敢伤了她,伤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美梦。 他的唇是如此滚烫,手是如此温暖,触摸她后就像点燃了一团火。又像石头会被滴水穿过。他的感情,粗神经如她也终于感觉到了。 所以深情的傅北极让一向爱憎分明,绝不肯吃亏上当的黎芷媛变了。变得柔软,没有那么锋利,不会太伤人的同时,也不会伤到自己。 任何事都有两面性。黑暗衍生光明,光芒下总会有阴影。爱一个人,爱她的优点容易,爱她的缺点却很难。 第二百零三章 最后一次的婆婆侮辱媳妇 黎芷媛是一个面恶心善的好人,刀子嘴豆腐心。骨头断了都会尽量保持着微笑,可她的坚强,有时候像把双刃剑。太过尖刻,总会让身边的人跟着受苦。 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荧幕上的她,演绎的角色各个活灵活现,美好得像是花心里长出的可人而。可现实生活中的她,却总会在不经意间伤害周围的人。前世,对她有过知遇之恩的赵导,就曾经领略过她毒舌的厉害。 那次,赵导无意间得罪了马氏集团的总裁夫人。被逼着喝了两瓶的xo后还得下跪。马氏当时是赵导那部戏的最大投资人,赵导的这部戏又有很多敏感点,很难通过广电局上映。赵导当时推掉了很多工作,专门来拍这部戏,为此还和妻子分了居。 他不得已朝着马氏集团的总裁夫人下跪,周围人谁也不敢站出来阻拦。只有黎芷媛,她当众泼了马氏集团总裁夫人一瓶冷酒,还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借给了赵导。在那之后拍下了这段视频,作为马氏集团仗势欺人的铁证,引起了网友尤其是她粉丝的一众讨论。 那之后,被黎芷媛保护了的赵导忍不住劝她道:“小媛,你的舌头像是刀子一样锋利,这样不太好。伤敌人容易,也就等于伤己容易。” 黎芷媛当时特别愤怒,她觉得自己的一腔好意都喂了狗。可冷静下来想想,也就只有对真心她好的人才会那么对她说话。旁人如果一心想要利用她,完全可以继续捧着她, 可傅北极,却像是这世上最好的剑鞘。他随时准备,接受她所有的刺。 即便被她割得伤痕累累,他也甘之如饴。至少可以让他享受来自她给的伤,让他暂时接收到来自她皮肤的触碰。 想到傅北极,黎芷媛刚刚因为谈起汪小梅的痛苦心思淡了些。两世为人,她第一次有了那种心思。因为那个人在,觉得莫名的安心。 她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去面对痛苦,可那段时间,她却有了一个人想去依靠。莫名地信赖,莫名地想依靠,让她脸上沁出了柔柔的笑容。如玉月华,倾泻似水。 刚刚话里的怨气,谈起她的姑姑汪小梅时的愤恨,似乎也有些淡了。有傅北极这样精心的爱,她很难变回原来必须用狠毒做武器来伪装自己,才能活下去的黎芷媛。 汪小梅忘恩负义,拿了黎芷媛爸爸的钱却虐待她。还放任她的老公和儿子来占黎芷媛的便宜。黎芷媛对她恨得咬牙切齿,重生的那天起,她就时刻准备着圈套给她和她的女儿。 傅北极那个傻瓜,她那时候那么讨厌他,他却还是在私底下为她做好了报仇的准备。明明,他自己在傅氏集团有很多敌人,就算他才华盖世,可以一一收拾了。可捧出一个莫名捏造的傅氏集团大小姐,伪造她的出身,来历,也是绝不简单的。更别说,还得让傅爷爷帮忙圆谎。傅爷爷是很疼爱傅北极,但他更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商人。没有利益的事情,傅爷爷不会做。 心里想着,这个傻瓜,他干嘛要为了她付出那么多。 嘴边轻轻勾起,原本的冷峭已荡然无存。 把这一切尽收眼底的叶晓柔,却顺理成章地理解为她已经知道自己对黎芳鸿做过的事情。她本来就做贼心虚,又被和黎芳鸿长相几乎一样的黎芷媛那样一瞪。当场就心绪不稳,差点站都站不下去。 黎芷媛看见叶晓柔一瞬间惨白的脸,理智顿时回笼。一股愧悔顿时席卷了她的身体。这可是傅北极的妈妈,生他养他的妈妈,如果因为她而受到什么伤害,那她可真是罪过大了。 想到这儿,黎芷媛连忙扶住叶晓柔,把叶晓柔搀扶到一边休息。还倒了杯热果汁给她顺顺气。那小手软绵绵得像是春草一样,拍在叶晓柔的胸口,却只让她满脑子形成一个念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她是装的,一定是装的。叶晓柔顺顺胸口享受着黎芷媛给她的舒服按摩后,第一时间却只想到了这一点。 一双眸子像是不见底的黑色旋涡一样,想把黎芷媛完全吸下去。她要打压黎芷媛。要看到这张完美无瑕的脸上,出现悲伤而痛苦的神情,她才会开心,才会快乐。 于是她一把推开了黎芷媛,再次挺起了身板,甚至用手指头指着她说道:“用不着你管,你个下贱胚子。” 叶晓柔想的是,黎芷媛不敢反抗的,一定不会。她们两人的身份如同云泥,区区蝼蚁岂敢与虎争辉。叶晓柔这么想着,却心虚地低下了头,不敢再去看黎芷媛一眼。果然见到黎芷媛白细的手指拧成一团,似乎在尽量遏制自己的怒气。 她因为叶晓柔是自己最爱人的妈妈而尽量忍让,而叶晓柔却变本加厉地开始数落了起来。 “一个要饭的村姑,就算穿上公主的衣服,也不会变成公主。铜器外表包上一层金,它还是铜,不是金变成金子。” 黎芷媛以前听过许多这种类似的话语,没有一次放在心上过。“小贱人,小娼妇。”比这难听一百倍的话语从嫉妒她容色的很多女人中说出来过。 可从没有一个人能把这些嫉妒人的话说得如此文雅秀美,却又掺杂了如此多的恶意。 叶晓柔脸上有一层隐隐的光华,因为兴奋而脸颊都爬上了红晕。 黎芷媛越是隐忍,叶晓柔就越是过分。她此刻已经认定黎芷媛不敢跟她翻脸。只是没想到,叶晓柔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黎芷媛眼中怒气急聚,却没跟她当场翻脸,而是怒极反笑。当即冷笑三声道:“好,好,好。” 玉足一抬,黎芷媛当众把叶晓柔给撂下了。还在路过已经懵了的叶晓柔耳边轻轻说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在你是某人的妈妈份上,我暂且原谅你。如果你下次再敢这么侮辱我,我绝对不会这样简单就放过你。” 第二百零四章 女人可以活得有尊严 流珠溅玉般的话语中似乎藏着可以斩断水流的绝世名剑,一个小明星,居然敢说话那么横。黎芷媛难道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帝都市长的夫人。 已经走远的黎芷媛高挺脊梁。走路走得端正挺直,没有一点叶晓柔想象中的轻盈乱颤。叶晓柔甚至可以想象到黎芷媛是什么深情。永远一副骄傲的面容,仿佛对峙的两人中,她才是那个身份高贵的人。叶晓柔这么想着,手指却有点发颤。 走两步去追上了她,却见到她独自一人走进了洗手间。 这里,不需要任何伪装。黎芷媛眉宇间果然有一股怒气环绕。本来就出众的五官更加美艳过人,竟然隐隐有了一丝清纯的感觉。 魅惑加静好,高傲加冷淡,竟然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像是日月一样夺目,让人敬畏。 又或者说,她本身就气质清冷如月,眉毛蹙着的时候更是如同月亮一样高高在上。骨子里的桀骜不驯透了出来,她整个人便如月一样高不可攀,简单的两句话就让叶晓柔这个养尊处优数十年的贵妇下不来台。让她心生恨意之时,还有几分畏惧,真是可怕。 叶晓柔看呆了。她忽然有种感觉,眼前这个黎芷媛说得是真的。她似乎真的能有摧毁自己的本事。即便她碍于什么东西,不敢对自己下手,那也绝不是畏惧她的身份。 她发着抖想起了黎芷媛刚刚说过的那两句话。 而那两句话,叶晓柔至今不忘。“傅夫人,你自己做成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吗?你除了是叶英的女儿,傅卫东的妻子,你还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吗?你有为心中想做的事情或者珍惜的人努力过,拼搏过。明知道会受伤流血,还是愿意为了他(它)而奋斗牺牲过吗?” 叶晓柔当场就愣住了。脑子里似乎有无数个声音在响动,却没有一个声音能回答这个问题。 从来从来没想过的这种事,怎么会有答案。叶晓柔一直以为,自己是人生赢家,是所有女人都羡慕嫉妒恨的对象。成为市长夫人前,她靠爸爸活,靠黎芳鸿活。成为市长夫人后,她靠老公活。再现在,她资助自己的儿子傅如海公司,让儿子能够扬名立万。 她是珠宝店和名牌包包店的常客。每天就是喝喝茶,逛逛街,买买衣服,再做做保养,再开心地拍个美美的自拍就好。 天大的事情都不用操心,微博下不知道有多少粉丝在羡慕她这样的生活。她从没感觉过自己这人生赢家的日子有哪点不好,直到这一刻。 她却觉得自己像是《楚门的世界》里那个主人公一样。一举一动都像是照着写好的剧本在演。没人在乎她到底喜欢什么,爱什么。观众只在乎她演得好不好看。 又或者说,观众记住的是她所扮演的角色。“落难公主,豪门贵妇,贤妻良母。”没人记得,她青春年少时藏在心里最深处的梦想。 说来可笑,别看她现在只热衷于穿衣打扮,可她少时却几乎是纯素颜,只喜欢抱着书本啃,一心想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做华国未来的钱学森,居里夫人。 那时候,她总是会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们携手并行,大家在一起热烈讨论,如何造出华国第一个航天航天器。讨论到了激烈处,大家还会大吵大闹起来。不过年轻人就是这样。血气方刚,吵一会儿就好了。 那时候的叶晓柔,眼里散发着那么好看的光芒。粗劣的照片也难以掩盖住她的芳华。她满心满肺都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为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将来为华国造福。一切却在爸爸入狱后,失去了所有的可能。 那时候坐在教室里的她,时刻都想着如何凭自己的努力,让上级领导破格录取她去上大学,用自己的努力来换爸爸出狱。却不知道,自己早已是下乡的铁定人选。 当她终于被剥夺了读书的资格,当她的老师含泪送她离开校门的时候。十六岁的叶晓柔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时不时会有碎钻石一样的星星放出光芒。 她的世界,原来所有光亮都被剥夺。黑得看不见尽头的夜,正慢慢朝她袭来。再然后,遇到傅卫东,叶晓柔觉得自己是遇到了光。她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她都要抓住人生的最后这个机会。 这三十多年来,她从来没想过换一种活法。记忆里那个曾经为梦想拼搏的倔强少女,早已成了她上辈子的事情。 所以,当她再次见到黎芷媛的时候,才会觉得那样不舒服。不光是为了她无比酷似黎芳鸿的脸,还有她的个性。 今天她早早就来了,身为市长夫人,她的位置特别优异,不但是一间装修豪华的空调房,还早早地有人端上了茶点。 请她的人也特别地点头哈腰,她只需要站在台下等着剪彩就行。 而她穷极无聊时往外看了下,却见到了黎芷媛。好像是在调整机位,能够最好程度地表现出今天商场里的好东西,黎芷媛一直配合着做动作。那天的天气格外冷,足足有零下十度,她披着貂皮大衣走出去都觉得冷,何况黎芷媛还在穿着薄纱裙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走来走去。那若隐若现的皮肤让人看着就觉得冷,她却仍然面带微笑,对着每一个来给她加油打气的影迷说道:“谢谢你们”。 仿佛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站在冰冷的台上是件多么开心的事情。 这样的大冷天为一个尽善尽美的镜头而吃尽苦头,她却仿佛来这里站台,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而她的快乐,慢慢感染到了周围的人群。那笑容,像是秋天里结的枣子。满满地挂在商场里每一个人的脸上。 第二百零六章 叶晓柔杀子 这样会让她回忆起曾经对不起黎芳鸿的一切。会让她痛不欲生地回忆起自己那惨痛的初恋。 可一想到黎芷媛和傅如海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她就觉得可怕。这两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一起的,可傅如海却闹得越来越厉害。最近还开始绝食,说如果不让他和黎芷媛在一起,他就再也不吃饭。 弄得叶晓柔只好对傅如海说道:“不是我不成全你们,而是你弟弟很爱黎芷媛。你上次也见到了,你弟弟看着黎芷媛的眼神含着多少爱意。”傅如海果然偃旗息鼓,让叶晓柔心里安慰不已。 她想着,既然舍不得让大儿子傅如海受委屈,那就让傅北极背锅吧。反正他有本事,背锅比他哥强。至于黎芷媛,叶晓柔是一定要让傅北极和她离婚的。她绝不能接受,黎芳鸿的女儿当她的儿媳妇,更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傅如海日夜看着黎芷媛而难过。 反正是个村姑出身的小明星,就让傅北极给她一笔钱,打发她到国外,这辈子也别回来。 叶晓柔却忘记了一件事。傅北极可以不在乎一切她妈妈从他口里夺走的粮食,可他特别在乎黎芷媛。比起自己的命,他更爱黎芷媛。 而且,他并没有外表看得那么强大。至少他的内心深处,一直住着一个小男孩。他特别稀罕他妈妈,特别渴望妈妈的爱。像是现在,他就很想问问妈妈,为什么她可以那么用温柔的笑容,来冷酷地把一个儿子的所有东西抢走,再把那些东西都给自己另外一个儿子。” 尤其好笑的是,他还一次又一次地送上门去给妈妈虐。只要他妈妈稍稍一勾手,他就相信妈妈愿意再爱他一次。 看到妈妈此时眼底冷酷的光芒,傅北极理所当然地认为妈妈是又要让自己把黎芷媛让给哥哥。眼底的光逐渐熄灭,他对自己的妈妈道:“妈,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和小媛离婚,更不会把她让给我哥。我爱她,比爱这个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爱。” 叶晓柔顿时勃然大怒,她一把将傅北极拉入怀中。嘴里怒道:“你说什么,你给我再说一遍。” 傅北极眼底冷峭渐生,再不肯像之前那样顺从妈妈。他看着自己的母亲,一字一句道:“我不会放弃黎芷媛,我爱她。比爱这世上所有人,都爱。” 叶晓柔一个耳光就打在了傅北极脸上,她像是失去理智似地大声叫道:“滚,快给我滚。” 她心里其实是渴求自己儿子来跟她道歉,说他错了,像以前千百次那样顺从她的要求。 可她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傅北极走得干脆利落,连个背影都没留给她。 屋子静默地可怕,叶晓柔害怕起来了。她像个疯子一样追出去的时候,脚下那不是一般富贵人家就能用得起,被某些世家垄断了,是身份的象征——最好的紫檀断成两截。可自己那听话的儿子傅北极就是没有回头。 她坐在地上痛哭了起来,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老公今早上对她说,让她放弃劝傅北极和黎芷媛离婚,还说她最近变得很不可理喻。两个儿子为了黎芷媛,以后一定会变成仇人。她还遇到了三十年前的初恋情人黎芳鸿,他时刻都会毁掉自己的幸福生活。 叶晓柔不懂,她是哪里错了。之前的人生里,老公又帅又有钱又听话,儿子也是如此。爸妈和哥哥们都把她当个小孩宠,可现在却突然觉得她每天出去逛街,买名牌,打麻将,做美容的生活特别没意思。 明明她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穿得是珍惜衣料做的衣服,吃的是山珍海味。可她就是觉得,突然间人生没有了意义。 她过的日子,似乎和一只波斯猫没什么区别。打扮得漂漂亮亮,为老公和儿子挣面子,给娘家人捞好处。可她呢?那个十六岁刚刚插队时,眼里仍然有种希望的光。爱唱爱跳,总喜欢给孩子们讲故事的叶晓柔呢?对镜自照,她只见到了一张完美到无懈可击,像是戴了面具,喘气都要特别漂亮优雅上镜头的叶晓柔。 她怎么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呢? 想了很久,叶晓柔才想到。不,这一切都是黎芷媛的错,她叶晓柔没错。 她要拆散傅北极和黎芷媛,让所有人都看看,她叶晓柔没错。 傅北极从别墅里出来,他心里好难过。打开手机,微信里很多黎芷媛发的语音。可能是片场拍戏太累,她只能发些简单的话,还有几个可爱的表情包。 黎芷媛心里觉得很抱歉,可她却不知道,只要听见手机那方传来了黎芷媛的声音,不管多短,傅北极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现在真想走到黎芷媛的身边,对她说出了很多积压在心里很久的话。“我知道妈妈不喜欢我,根本不想生下我。” 是啊,这个事他谁也不敢告诉,一个母亲居然要处心积虑地害死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亲眼查探到那些真相,他又怎敢相信。 以前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虽然爸爸是市长,自己这个意外的二胎会毁了他的前途。 但毕竟爷爷是美国华人首富,爷爷能在他18岁那年帮他伪造一个私生子一脉的身份,为什么早年间却不能把他接到美国抚养。 还有,爸爸如果真想生下他,并且留在身边,只需要去孤儿院办理一个收养手续,就可以让他以养子的身份,留在傅家。又有谁敢去告发堂堂帝都市长,傅三海嫡长子,叶英的女婿。 排除掉所有不可能因素,唯一剩下的那个,就算你再不愿意相信,可那就是真相。 调查来的资料显示,他妈妈怀孕的时候,明明早就发现了,却故意让自己感冒。去药房买了感冒药,希望以傅北极不健康为由,打掉他。 不过可笑的是,走进正式人流手术房的时候,那个医生无意间说了一句。“这是假药,淀粉做的。” 他才得以幸存。 第二百零五章 叶晓柔的偏心 这所有敬佩黎芷媛的人中,除了叶晓柔。 她光是看着这样的黎芷媛,就觉得心里好不舒服。头晕眼花,喘不上来气。 叶晓柔竭力摇头,企图把很久以前在乡下见到的那件事给甩掉,却怎么也没办法把那个老生产队长说过的话给甩出脑袋。 有些事,是曾经划在她生命中的轨迹,因为有了那些好的还是坏的事,她才会是如今的叶晓柔。叶晓柔的丈夫傅卫东看得出,他一向是爱叶晓柔的一切。叶晓柔的儿子傅北极也看得出,他最怜惜妈妈受过的罪,也为妈妈的坚强和勇敢而自豪。甚至连黎芷媛也知道,从傅北极的口中,她能感受到叶晓柔曾经是个热情又单纯的女孩。只是经历太过悲痛,才让她变成了这个有点偏执的样子。 可惜,这个道理,只有叶晓柔自己和她最疼爱的儿子傅如海看不出。 黎芷媛以前在乡下的时候,总会听到这么一句话。“飞不出妈妈怀抱的雄鹰,会永远是一只鸡窝里的笨鸡。” 当时是寒冬腊月,滴水成冰。村支书却逼着自己的儿子去田里插秧苗。他那儿子细皮嫩肉地,估计平日里连油皮都没破过。 突然被凶神恶煞而且常年不在家的老爹提溜起来,他的魂都差点没被吓掉。 当时黎芷媛觉得,这个村支书是小题大做。他的儿子,将来一定能接替他当村支书,衣食无忧地度过一世,有什么好值得难过的。只有她这样寄人篱下,不得不处处仰人鼻息的女孩,才需要做苦工。 后来再遇到这样的情景。黎芷媛才明白,那村支书是一片苦心。父母无法为孩子一世遮风挡雨,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变得很老之前,教会孩子们自己去捕杀猎物的技能。 叶晓柔现在觉得心里隐隐不安,许多年后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还可以活得像黎芷媛那样随心所欲,不像她。整日就是待在别墅里,被一堆乱七八糟的规矩包围。 吃喝坐卧,都要有规矩,不能丢傅家和叶家的脸。有时候她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样货品。摆在那里,展示着傅家和叶家的家教和美丽。叶晓柔这独立个体的思想,从没有人在乎。 叶晓柔明明心里全是嫌弃,却还得对晚归的丈夫陪出好脸,忍受他酒后粗鲁的求欢。她没有赚钱的本事,在丈夫面前无法硬气。这真真是他妈的,太憋屈了。哪像黎芷媛,她今天站一天台的钱应该够她吃好几天。自己用本事赚回来的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叶晓柔越想越恨,她以前从没觉得这样的日子不好过,她微博下的粉丝也都鼓掌赞扬着她人生赢家般的生活。 可如今,她却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睡着后看到很多美好事物的人,就像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她看到了很多美妙的东西。烤鹅,暖炉。可猛地一下惊醒后,却发现自己无处可走。 从极端的快乐到极端的痛苦,只需要一个美梦破灭。卖火柴的小女孩能升上无忧无虑的天国,可她却只能在这个红尘俗世中苦苦挣扎。 想到这儿,叶晓柔就无比痛恨将她叫醒的黎芷媛。认为她现在的心绪翻涌,不开心到极点的心情都是黎芷媛的错。以前不认识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个人生赢家。 她正想多对黎芷媛回怼几句,却发现黎芷媛早已经走远了。空留她一人气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 那之后,她又借口找了好几次黎芷媛的麻烦,每次都是无功而返。那之后,她又为了傅氏集团平白无故多出的大小姐傅玛丽而烦心了起来。 那个看似文弱,其实一肚子鬼心眼的女人,她不知道在傅卫东的身边见到了多少。 她把儿子傅北极叫来,耳提面命地对他道:“你可要小心,这个傅玛丽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你可别让你的财产被她抢走。” 傅北极心里很清楚叶晓柔的想法。她只是怕多个人出来分财产,抢了哥哥的那一份。至于他,在妈妈眼里他特别厉害,根本不需要担心。 果然,当傅北极对妈妈笑着回道:“妈妈,放心,我会让哥哥的财产得到保障。” 听到这话后,叶晓柔像是放下了什么大的心事。脸上沁出的晓柔是那么真诚,和刚刚对着他那个皮笑肉不笑的假笑比起来,要多好几十倍。 傅北极不动声色地走了,他早已不会对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而难过。 叶晓柔却气得跺了跺脚,她想着,这个混小子,怎么不待一会儿。她可是他的妈妈,她还有些话想告诉他。那个叫明宸的小演员,她想收拾,他还不赶紧给她想办法。 不过没事,反正在婚礼上还能见得到。叶晓柔想到自己儿子傅如海的钱还能保得住,心里就觉得温暖。 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更可怕的事发生了。 婚礼上傅玛丽的身份被拆穿了,叶晓柔高兴地以为自己儿子傅如海的财产不会被分了。可黎芷媛的身份却暴露了。 这个似乎是上帝宠儿,天生就该生活在聚光灯下的美丽生物,她果然是蛇发女姬美杜莎。 她是来复仇的。她是黎芳鸿的女儿,嫁给了傅北极,傅北极还那样疯狂地迷上了她。 叶晓柔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她谈过惊心动魄的恋爱,她明白傅北极看着黎芷媛的目光代表了什么。 天崩地裂,日月坠落,也不能让傅如海不爱黎芷媛。不顾一切,拼了命也要爱她。她越是拼命地想要阻止,就越是清晰地看出,自己是多么地无能为力。 世上有哪一种力量,可以阻止一只公狮子去爱一只母狮子。 可偏偏,傅如海也号称自己爱上了黎芷媛。为了黎芷媛,傅如海今天要跳河,明天喊割腕。虽然跳河的水,深度只到成年人的腰。而割腕的刀,连把梳子都割不开。但她还是怕了。 她很不希望,从傅如海酷似黎芳鸿的那双眼睛里,看到悲伤。 第二百零七章 只有她真心地爱上他,此刻才会对着他笑得如此好看。 算起来,他妈妈真是傻。以为收买了医生,收买了保姆就没人知道这件事了。这世上没有钱打动不了的人,只有钱感动不了的黎芷媛。 只有她真心地爱上他,此刻才会对着他笑得如此好看。看着她笑,仿佛什么难过的心情都会变好。 他不由自主地就走到了黎芷媛身边,一把将她紧紧抱入怀中后对她道:“我好想你。” 他的拥抱好紧,几乎要把她完全吞噬。黎芷媛刚开始觉得喘不过来气,她微微挣扎了一下,却换来他更深刻地挟制。 她有些喘不上气,慢慢地却从他的拥抱中,感受到了他的痛苦,伤心与无奈。他从未在她面前表现得如此痛苦,除了那次她在别墅割腕自杀的那次。 他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二十岁就能执掌傅氏集团的天才少年。仿佛一轮永不坠落的骄阳,那天却跪在她的面前,用那样沉痛的眼神看着她,对她说:“只要你能活下去,无论你要怎么样,我都答应你。” 如果不是爱她爱到了极处,这个男人怎么会低下那样高的头。想到昨天白玛丽的败场,她就觉得心头又酸又暖,他一定是很累了吧。傅爷爷,傅家的兄弟姐妹,没有一个是省心的。昨天偷偷调查了下傅北极的过往,他的爸妈也不是好相与的。 他爸爸也就算了,对傅北极利用之余,还有一丝温情。可傅北极的妈妈却是个从没有见过的奇葩。 说她不爱儿子吧,她对傅如海的爱有目共睹。说她爱儿子吧,黎芷媛的手,不知不觉间就捏成了一团。这世上哪有这么粗心的母亲,连自己怀孕了都不知道。她还故意吃感冒药,就是想用畸形儿的名义打掉打掉傅北极,又不想让老公知道自己是故意堕胎。更不想让自己承担一个杀害亲子的恶名。 她用力抱住傅北极,想要给他温暖,想要对他说道:“北极,我在这里。” 感受着傅北极的体温,她酝酿着词语想要安慰他道:“胡说,天下哪有妈妈不喜欢自己孩子的。你被送到乡下去,只是为了怕影响你爸爸的仕途。” 可内心里却有另一个声音在对黎芷媛说道:“以叶家和傅家的势力,傅北极明明生下来就可以送到国外,为什么却在乡下长大,还被那几户人家那样欺负。” 想起初初见到傅北极幼年时的照片,他那副瘦弱的模样。足足像是一只饿了好几天的耗子,身上的衣服尽管洗得很干净,却都是亲戚们淘汰下来的旧衣。 他的眉宇间也全是抑郁,简直和如今神采飞扬,不可一世的傅北极是两个样子。 傅北极就算被送到乡下,好歹也是傅市长的儿子,乡下的穷亲戚们大都需要仰赖傅市长多照顾,怎么敢这么对他的亲生儿子。 一个很可怕的答案在她心里渐渐成型,而她不愿意往那边想。原来人性真能如此卑劣。是傅北极的妈妈在推波助澜,那些人才敢这么亏待傅北极。 叶晓柔啊,叶晓柔,你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黎芷媛困惑了,傅北极却心疼地问道:“小媛,你怎么了。是我把你按痛了吗?”她笑着摇了摇头,不愿意让傅北极察知她的真实想法,对他道:“我只是饿了,今天拍了好多戏,还一直有人给我打电话,希望可以访问我们,我都给拒绝了。” 傅北极有些期待地问道:“为什么要拒绝呢?”他眼中分明写着“我很愿意公开我们的婚姻情况,你难道不愿意吗?” 黎芷媛看着他从刚才片刻的软弱中已经回转过来,心里一轻松,遂用轻松的语气开玩笑道:“我可是饿死了。某人不是说过,要当我二十四孝的好老公吗?你现在再不去给我做饭,小心我就不要你了。” 她是开玩笑,傅北极却害怕得堵住了她的嘴,道:“你是故意来惩罚我吗?明知道我最害怕这个了。” 他掌心里全都是冷汗,黎芷媛更是看见傅北极一瞬间脸都白了,完全没有平日里的云淡风轻,也没有片刻前的软弱。她放下心来的同时又觉得三分开心,三分好笑地对他说:“放心,这天底下只有你这个大傻瓜会把我当成宝似地。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其他人,没有你这么傻,我之前那么对你,你居然还愿意为我这么付出。” 傅北极却是笑了,他笑得极为好看。进了笑意的眼睛犹如盈盈秋水里飘着的桃花,从里到外都是清新美丽。黎芷媛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好看,比她这个正牌女人还好看。 她看得呆了,不知不觉间觉得左脸上一热,原来傅北极在她脸上香了一下。她红着脸去打他,却见他步履轻盈地一边得意地晃头,一边逃进了厨房。 厨房里传来了傅北极切菜的“咚咚”声,一股清新瓜果味道飘了出来。时不时还有天然气燃烧后传来的蒸汽,人间烟火布满其中,按理说应该很讨厌。尤其是像黎芷媛这种,曾经为小龙女属性。前世,她一年中有八个月待在剧组吃盒饭,有那么一点休息时间也用来拍广告,上综艺节目。以至于她最不爱在家里做饭,总喜欢点两个外卖对付。以至于她的经纪人汪雪曾经为了在她耳边来了追魂夺命吼。 “你可是大明星,颜值和身材管理是命根子一样重要的东西。你再吃这种多油多盐的食物,小心以后当不了演员。” 她笑着说:“是你总给我提食物,觉得麻烦吧。” 汪雪总会摇摇头,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艺人总要熬夜,吃冷饭。你的肠胃不太好,难得待在家里,就找个阿姨做点好吃的吧。” 每次这个时候,黎芷媛的脸总会拉下来。那小嘴嘟得,就差挂个油瓶上去。她那狡猾的眼珠子一转,汪雪摇了摇头,心想,黎芷媛又要装疯卖傻了。 第二百零八章 烟火人间,仙女下凡 果然,汪雪一提这个话题,黎芷媛就像八爪鱼一样扒在她的身上,对她道:“小雪姐,我就知道你最好。来这里专门给我做吃的是不是,快点吧,我都要饿死了。” 黎芷媛平日里总是一副高冷御姐的模样,让原本的美色因为清冷而不敢让人心生亵渎之意。这时候像个邻家小妹妹一样撒娇,就像一朵清新的百合花。汪雪叹了口气,只好认命似地收拾起来这个狗窝一样的屋子。边收拾便唠叨,可黎芷媛总会插科打诨地混过去,就是不愿意请阿姨。以至于每隔一段时间,汪雪只能像是捡死尸一样来黎芷媛的家里打扫战场。 每次这个时候,汪雪都得控制自己的心情,不如她真恨不得立刻掐死黎芷媛。长得那么一副人模狗样的艳丽姿容,每次出现在荧幕上都是一副满满的小仙女模样。可怎么就有本事把自己家整成个狗都嫌弃的地方。 吃过的薯片袋,方便面袋子到处都是。丝袜随时会出现在家里的各个角落,像是几只总也打不死的耗子。再配上她那凌乱到堪比鸡窝的头发,汪雪每次都得揪住她的耳朵朝她吼道:“注意气质,你是仙女,不是妖女。” 黎芷媛总会嘻哈一笑,心里暗暗想道,你还没见到我早上丢出门的那些战利品,看到那些,你才真的会发疯。 汪雪看见黎芷媛又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她只好叹口气去给黎芷媛收拾东西。 其实黎芷媛也不是不想收拾东西,只是觉得没有意思。家里只有她一个,冷清清地。随便做点什么吃的都会剩下。要是请阿姨的话就更糟。她可是绝世美女,万一请来一个居心不良的阿姨,给她拍下些什么照片,那她可就要死得很惨了。 女明星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很重要。不管你是红透半边天也好,还是半红不紫,如果保持良好的形象,或是贤妻良母,或是青春美少女,或是美艳少妇。那总会有戏送上门来。如果名声毁了,那下半辈子都休想接到戏。而且因为是公众人物,下半辈子都得戴着口罩出门,免得在超市里采购生活必需品的时候,被人当成耗子。 所以她一直没有请阿姨。偌大的别墅只有她一个人住,更像是一个豪华点的宾馆。 她有时候也会想象,那些有好多人居住的,热热闹闹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子。 大家热热闹闹地做饭,吃饭,刷碗,看电视。时而玩闹似地拥成一团,是否很美好。 她只会幻想一下那个热闹的大家庭聚居场景。免得想象过后,只能对着空荡荡的客厅,喝着啤酒流泪。 如今,她有了傅北极。前几天下午,他把她拖去了超市,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 她本来并不情缘跟着他出去逛街。她以为,像他这样的大总裁,一定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说是给她做饭,一定是让厨师做好了,盗了人家的号。他说不定连盐和糖都分不清楚,连衣服全都是搭配好了之后全让人送到家里去。 再有,她开始接一些活动了。在群众面前,得保持形象。可没想到,号称她老公的这枚总裁最不爱走寻常路。他二话没说就拿出一枚医用口罩给黎芷媛戴上。 拉着黎芷媛,到了一家卖特价商品的大型超市。 他穿着一身能够把这家超市都买下来的衣服,却在黎芷媛的耳朵旁边轻轻念道:“当下我们一起冲进去买那个限时打折的牛排。我跟你说,那比平时便宜15块钱。这家的洗洁精今天搞大促销。你只要买够198,他们就免费送你一瓶。再有,这家有一种5l的果汁,价格一样的情况下,要比其他家的要多0.5l。” 黎芷媛看着他如数家珍地说着这些对打折商品极其熟悉的话,却随手就把手上那块劳力士精品手表塞到口袋里。突然就风中凌乱了。 尤其是,他冲向蔬菜水果区的时候。那眼光之毒辣,身手之迅速敏捷,堪比江湖历练多年的家庭主妇。挑选的菜,各个水灵饱满,像是刚从地里摘回来的。反观黎芷媛,倒是笨手笨脚地像是他的陪衬。 周围有个貌似五十岁,慈眉善目的大妈,看着傅北极的动作,眼里全是艳羡,对黎芷媛道:“小姑娘,这是你男朋友吧。对你真体贴,哪像我们家那口子,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黎芷媛又一次头昏了,她很想问那大妈一句:“你盗版我台词了,给点版权费呗。” 傅北极已经把黎芷媛揽入怀中,笑着对那大妈说道;“这是我太太,我们已经结婚了。她今天感冒了,我不让她出来,她非得出来。” 接着他在黎芷媛耳朵边轻轻说道:“要不想身份暴露,就点头。否则我可就当众扯下你的口罩了,反正我不怕被人曝出我是已婚,而你害怕。” 黎芷媛果然被这个男人的无耻给恶心到了,看着他漆黑的眼睛。她无比相信,如果她真心要走,这男人真的什么也干得出来。 没办法,她只好让傅北极占着她的便宜,拉着她的手一起逛超市。 可走着走着,看着他细心地为自己挑选脂肪不高,又是今天生产的新鲜酸奶,她突然就觉得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有一些被撞到了。 以前,有好多男人愿意送一万朵玫瑰给她。却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陪她逛逛超市,给她买一些对肠胃好的瓜果蔬菜。 他尽量在用自己的方式,来对黎芷媛好。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她感觉,自己是插翅难逃。 他把她的冰箱塞得满满的,也把她空荡荡的心塞得满满的。这是第一次,她觉得,这里是她的家。 她现在觉得,比起自己之前曾经干净到一点尘埃都没有的别墅。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是湛青碧绿的,像隔着一层透明的琉璃。她就像是真正的仙女,没有人气。冰箱里常放的,是她的保养品而不是瓜果蔬菜。 第二百零九章 公众后的黎芷媛,是个想要糖吃的不爱哭小姑娘 冰箱里偶尔来根翠绿到要滴下水的黄瓜,都是用来做面膜的。就像她,皮相再好,总不是专门美给自己看。她前世今生,没有做过什么事。保持得美美的,在公众面前出现,满足大家对公主的幻想,对扮演角色的移情,就是她所有的工作。 顺便把这些照片发到微博上,让很多网友羡慕她管理身材的得当,餐餐都吃得很简朴。也有些人拍她马屁,说她把攒下来的钱全拿出来做善事。还有些人说她是故意做作,家人肯定把好吃的都藏了起来。否则就凭这点存粮,她家里人肯定都没的吃。 她每次都是边看边笑,那笑容却像是浸过冰雪的凌霄花。很明丽艳质,却也很冷。 从没人想过,如果有家人和黎芷媛同住,她的冰箱里怎么会那么冷清。包括前世,追求她的很多男人。 总会请她去高级餐厅。那些请她吃饭的男人,有很多甚至不知道她根本不喜欢吃冷食,特别喜欢喝热汤。 很多次,她都是自己独自一个人去那种地方。她会先洗澡,梳头,化妆,再配好衣服首饰和包包。 揽镜自照,那里面的美女明眸皓齿,艳若桃李。如云的头发挽了一个发髻,上面镶着一枚紫晶璎珞做成的步摇,稍微一摇头,就能看到那金色流苏像是活了的七彩蝴蝶。在她身边甘心做陪衬,配上脚下两厘米的鞋字,黎芷媛看起来高挑而性感。 眼波流转中,如同一只贵族血统的金丝猫,行路间自有一股慵懒的妩媚。可那里面没有神采。她觉得,自己和那高级餐厅里挂着的一副名人字画没有差别。很美,却没有温度。周围服务生看着她,心里想着,她真是优秀,又美又有钱,简直是人生美好到像是开了挂。 可她却在羡慕那些服务员们。至少他们回到家后,可以有真心对待他们的家人。会给他们做一顿不精美,却很有爱心的美味。那味道,叫做妈妈的味道。调料,是家里特有的调料。 是黎芷媛毕生渴求,却总得不到的食物。让那些一百克要好几千的牛排,吃在她嘴里,也总感觉没什么滋味。 她不过是需要在朋友圈和微博上发出这样的照片,好让粉丝们知道他们的偶像此刻正在享受地吃大餐,而不是落魄地自己吃路边摊。 大家都觉得,明星,小仙女,就应该有上流社会人的样子。像她曾经在影视剧里扮演过的千金大小姐,顿顿都吃五星级酒店的饭菜,像是“温泉蛋,高级鱼子酱,白松露。” 最好一筷子就能吃完一碟,那些烧制了很诗情画意场面,同时也特别瘦的菜,真真是高贵。又站得像个傻子一样高,又贵到喘口气都比别的地方食物贵。 其实,她很喜欢那种大排档。三五个好朋友在一天劳累的工作后,开两三瓶啤酒,撸串,再划拳。那才是她最梦寐以求的事。 哪怕她肠胃不好,不能多吃路边烧烤摊。她也喜欢那样的氛围。朋友们都聚在一起,是多么热闹而又开心的一件事。 可她却不能拥有那些平凡。只能在网上截点图,发在自己注册的小号下面,过过干瘾。 曾经,她对人付出过真心。最后只落得无父无母,无朋无友。 而后,她开始封闭自己的内心。除了几个特殊的人,她不愿意在任何人面前表露出真正的自己。可有时候,她对那些心里真正在乎的人,反而会刻意捣蛋。比如说,把家里弄得一团乱,就是想引起汪雪的注意。她希望有人能够骂骂她,不要让她永远那么坚强。 会哭的小孩子会有糖吃。她不会哭,也想有糖吃。做梦也没想到,她现在会有傅北极。他认真地把从超市里才买回来的新鲜水果,蔬菜,色泽红润的猪肉和小排有条不紊地冻到冰箱里。又开始把其中一些拿出来剁成馅,和了面打算做成速冻饺子,馄饨。还烤了蛋糕,面包和烧鸡。 厨房里飘来了一阵阵饭菜香,她的心也觉得好香。 有傅北极的地方,很温暖。她偷偷靠近他,却听见他说什么。“好的,妈,你放心,我不会抢哥的东西。你别说死,我这就过去。” 他紧急地停下了手边的工作,对黎芷媛道:“对不起,我今天有点事要出去,你先别收拾厨房,女孩子的手很娇贵,碰多了洗碗水不太好。”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自己额头上落下了一吻。 凉玉般的皮肤觉得又痒又麻,她不由得嘴唇勾了勾,没有像平时被他轻薄后勃然大怒,用手指擦掉他亲吻过的地方。尤其是,她看了下傅北极留给她的好几张字条。钉在一起,像是厚厚的一叠。真不知道这个白痴是怎么想的。做了那么多吃的,他一定累坏了吧。那干嘛不好好休息,怎么还要回来收拾厨房呢。 他就不能,给她些关心他的机会吗?她的心,就算是石头做的,也会有些为他做的事而感动。 她挽起了袖子,开始收拾厨房。里面五花八门的食物,应有尽有。她真的很累,但累却也是幸福着的。 人类似乎都有一种本能,会因为食物而放松心情。她厨房里的油烟机吸满了比平日里十倍的烟,油光水滑得像个富态的地主婆,她擦得它的时候,它似乎还带着笑容说道:“看你嫁了个多好的老公。” 她怒了,一把把那油烟机上扔了抹布,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 “小媛,我要吃鸡腿。”姑姑甜蜜地这么说, “小媛,我要吃鸡蛋。”表哥流着口水这么说, “小媛,我要吃羊肉葱花饼。”姑父睡眼惺忪地这么说。 她二话不说就去洗手做饭,又黑有小的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足够让整个小山村里的人羡慕不已。姑姑一家的饭食总是那么好。 却没人知道那美味背后的真相。饭的原材料好,可她的手艺也很不错,她还特别有谦让的美德。 第二百一十章 对三从四德男人动心 辛苦了一整天后做出的饭,却总没有她享用的份。 她姑姑总可以找出一千一万个理由,用堪比奥斯卡影后的演技,或是泪流满面,或是花言巧语。再用手紧紧握住黎芷媛,汪小梅这时候会把心底里所有想说的话最终汇成一句。“你别吃,让我们吃。” 姑姑的手,只有这个时候有温度,像妈妈一样的温度。所以她每次都会傻乎乎地放手。会在姑姑一家人享用她热得一头汗水才做出的美食时,捧着一碗昨天剩下高粱米煮成的酸饭在那里流口水。 一次又一次,黎芷媛幻想着姑姑一家可以正式接纳她当家庭成员。一次又一次,她得来的只有失望。在姑姑一家人眼里,她不过是个白做工的傻瓜。 想到这里,她就恨得十指紧握,指甲弄到肉里都没感觉。血一滴滴地滴落,手心传来的痛却不能丝毫减轻黎芷媛心中的痛与悔。 为什么她曾经会那么蠢,就是看不清人的真情假意呢?她被坑了那么多次,却依旧觉得,是自己哪里还做得不够好,所以才得不到亲人的怜惜。 她忘记了娱乐圈中打拼多年得来的金玉良言。想要知道谁害你,首先想想谁能从你的被害中得到好处。 她曾经太相信姑姑和表姐,觉得自己有什么东西,完全可以和姑姑表姐共享。却忘了,任何人看到漂亮的东西,主人又特别和善的时候,都会兴起贪欲。 把主人所拥用的一切都占为己有,再杀人灭口。成王败寇地把黎芷媛说成强盗,把自己包装成无辜受害者。 白玛丽,汪小梅,洪世恒,你们三个,果然是好,好,好。 “啪”地一声,好像什么东西被黎芷媛无意中弄到了地上。这打断了她本来越偏激的思路,也让她沉重的心情豁然改变。她连忙捡起来地上的东西,却发现是一本小册子之类的东西。 这只可能是一个人做的。可能是他走得太匆忙,那上面沾着面粉,还有个小小的蝴蝶结。滑稽而又突兀,却因为旁边“傅北极”三个字,莫名地有种和谐感。 她用沾着血的手翻起了这小册子,嘴角不自觉地就上扬了起来。 很出人意料的字,和他平时的风格很不同。没有神采飞扬,全是规规矩矩的正楷。可以看出写字人当时的认真心情。 “早饭不要吃蛋糕。虽然我烤的时候,特意选了你最爱吃的不太甜榛子蛋糕,但你总是要拍戏的。为了避免你上镜时候不漂亮而在背地里哭,早饭喝200g牛奶,两只鸡蛋,还有我给你做的全麦面包两片就好。嫌麻烦可以不抹黄油,可一定得夹新鲜的草莓。 像是怕她误会,这里的字迹也跟着杂乱起来。“多吃新鲜的水果会水灵,我可不是怕麻烦才不给你做果酱,我会每天都给你送一批过来。” 黎芷媛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地笑了,是你想利用这个机会和我多说两句话吧。搭讪人的技巧真老套,像是个没谈过恋爱的小闷骚。 她闭上了那本小册子,把它当成宝贝似地放到了自己的怀里。 眼前又浮现出了傅北极的脸,她忍不住回忆起了他的日常行为。 明明那么有钱,却不喜欢露富。上班的时候,是衣冠禽兽,总是打扮成衣冠楚楚的都市精英模样。从里到外都是一丝不苟,连头发都用发蜡打理得一尘不染。 真难让人想到,他不上班的时候,总是穿着t恤。像个大男孩,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小虎牙。 可他在某些地方的表现,又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尤其是撩她的时候,说的话,做的动作。总能让她不知不觉间就面红耳赤。 当她真想对他发怒的时候,他又会做出一大串傻到冒泡的事。这些事情,认真而又傻气,让黎芷媛忍不住动容,忍不住正视他对她的心。 像是现在,黎芷媛的手不经意间摸过了傅北极写的“午饭和晚饭”栏目,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傅北极的真心。 她把那小册子捂得特别紧。似乎这样,她曾经痛苦到无比的心痛可以缓解,她可以暂时忘记一些往事。 傅北极,他似乎是老天送给黎芷媛的解药。让她嫩总是笑得开心。让她在拍戏的时候状态特别好,和对手拍戏时,基本上都能一条过。 傅北极不知道黎芷媛的心理变化,或者他就算隐约感觉到了,也不敢对她多造次。因为情深,所以情怯。 他只知道黎芷媛能稍稍和他多接近一点,他就该谢谢漫天神明保佑。他只敢多给她做点好吃的,多帮她打理家务。尽量地遵从新世纪的三从四德,让黎芷媛的空间里,多挤进去一点有他的空间。 过来几天,黎芷媛已经习惯了傅北极的存在。她想对他说:“要不今天你就别走了,留下来,只是住我隔壁。”可傅北极却匆匆走了。一屋子的凄清冷漠把她包围,她第一次觉得,这里安静地不像人住的样子。 她骗自己说,她只是习惯吃完了傅北极送来的饭。那天她浑身能量十足,早早就拍完了戏。 可回到家里,百无聊赖的黎芷媛在床上滚来滚去,她心里却想得全是傅北极。刷刷视频,赖在床上装死尸,怎么也阻挡不了他的脸,在她面前晃动。 肚子叫了好久都不想要点外卖。外面是大冬天,天空已经黑了一大片。外卖小哥也挺累的,就别给人家添麻烦啦。黎芷媛这么想着,心里却莫名地,特别想傅北极。她想要打电话给傅北极,告诉他她好累,好想他。理智告诉她,傅北极现在应该很忙。年关将近,各个公司现在都很忙。 可是,感情胜过了理智。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按了傅北极的手机号码。她还在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软糯声音告诉他,她想要吃他做的蜂蜜燕窝。 她从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如此把自己如此柔软的一面暴露给一个人看,还是一个她曾经恨之入骨的男人。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为傅北极,和一群盗图贼拼了 “欢喜冤家。”妈妈发了这条微信后,又紧接着发了另一条。 “他必定是爱你入骨,却又不会表达,才会弄成这样。” “这世上,最说不清的就是谁欠了谁。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别人卖你的时候可能会是1块2毛。愿意划了那2毛,是人家大方。不愿意划,你也只能在说人家小气后把那2毛钱给人家。妈妈看得出来,他很爱你,才会做出那么多小气的事情。 人生难得遇到真爱,刻意地话,别辜负他。错过了一个人,可能就是错过了一辈子。” “那握住那个人的手,就是握住了一生吗?”黎芷媛困惑地发了这条微信,随即撤回。她不该对妈妈说这种话,妈妈就是为了一段真爱几乎埋葬了自己的一生。 她现在这么说,是在妈妈貌似已经好了的伤口上撒盐。情伤,是跗骨之蛆,会伴随人一辈子。不想起来就算,想起来了,还是会让人心里一阵阵地揪着疼。像是被人拿钝刀子在割,里里外外连呼吸都是痛的。 手机的另一端过了好久,才发过来这么一段话。“你别因为爸妈的悲剧,就认为这个世上没有真爱。” 很简短的一句话,透过冰冷的荧幕传递过来。她却觉得心潮翻涌中带着温暖。 她真的该相信这世上还有真爱吗? 她的手指乱动,却已经点开了傅氏集团的官方微博。那上面可以看到,傅北极正在开会。 虽然只露出了一个高大俊美的背影,却让很多女性在下面发了很多花痴的话语。 这两天,因为傅氏集团突然多出了一个大小姐傅玛丽,很多股东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她本来很担心他,彻夜工作会对身体造成很大伤害。 现在看来,他的小日子过得似乎很滋润。 她以为,他是在忙着,帮她打怪。他很忙,她不该给他弄很多麻烦。肚子实在太饿了,打开冰箱,看到琳琅满目的吃食,她特别想念那个做饭的人。他的微博下,却有那么多女人要给他生猴子。 “啪”地一声,她的手机差点光荣牺牲。 她的脑子,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昨天。她把这冰箱里的东西发了朋友圈后,妈妈给她点的赞,还在下面写了这么一大串评论。 “宝贝,一个男人只有很爱你,才会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要珍惜呦。” 她心里想着,我还没发微博上呢。要不找个小号发上去。心里却有另一个想法,不,这太丢人了。 手指不受控制地把这些都发到了小号上,上面没有多少粉丝关注。只有妈妈,越西婵,还有弟弟知道这是她的小号。 可那天,却有一个粉丝立刻说道:“你喜欢就好,我可以一直为你做饭。时间?一辈子,够不够。” 这话似乎自带声效系统,隔着冰冷的荧幕,她似乎看到了那个穿着hellokitty睡衣,站在厨房里炒菜剁馅的男人。明明是冬天,他却热出了一大头汗水。为了怕汗水滴到锅子里,他时不时就得用袖子擦一下汗水。 她就站在厨房角落里,看着他似乎被汗水眯了眼睛的时候,特别想冲过去为他擦拭。 用她柔柔的手,抹去他所有的汗水与劳累。可她有些犹豫了。她想,这男人说不定在演戏。以前也有很多男人说自己愿意为了她而做这做那。 虽然是虎头蛇尾。毕竟开头是只威风凛凛的老虎,还是在某些特定时候,击中了她的少女心。可当她再提出一些要求的时候,他们顿时就吓得四散而逃。 现在,说不定也是傅北极这个男人的苦肉计。她刚刚迈出去的脚步停顿了,呆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不带着男主角光环。却愿意为了她而在那里发光发热。 比起她电视剧里那些高高在上,动不动就把女主角虐个死去活来,女主角还死心塌地爱他的男人。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就像画上仙人走下来的男人。脸上有汗水的傅北极,显然更加让她心动。 她又想出去给他擦汗,却无意中在手机上看到了一条转发上千万的微博评论。 “会做饭的男人最棒,给我亲爱的老公点个赞。” “老公,我要为你生猴子。” 一个长相男生女相,眉宇间全是弱柳扶风的男大明星,在参加明星真人秀的时候,展露了做饭的技能。底下的女粉丝们各个像是喝醉了似地,不停地吹捧他。想必他的经纪公司也在推波助澜,短短几个小时,这件事就成了微博顶端,上了当日热搜榜前十。 过了半个小时,这个又成了热搜第五。不少粉丝在下面写着“好帅好有型的男人,他看着屏幕的时候我真觉得我的小心脏都要停了。” 一向对这种事不在乎的黎芷媛,这次却不由得握紧了手机。那个做饭的手,是p了傅北极的手。 愤怒涌上心头,她完全忘记了这一世,她只是一个刚刚红起来的小明星,不能和那个已经成名多年的顶级流量硬来。也忘了这个圈子的潜规则就是,只要能炒起人气,让公众记住艺人本身名字而不是只记住角色的名字,那就什么手段都能使得出来。 这个出了名的,没演技,该死的花瓶顶流,只会瞪眼,干嚎。他抄袭谁的不好,为什么要抄袭傅北极给她做饭的照片。 那是她心中的桃花源,却被娱乐圈中肮脏的手变成了追逐名利的工具。 她只记住一句话,王者对青铜,准是找死。但她一定是王者。 她却在自己大号开不了的时候,开着自己的小号在下面和那群脑残粉们怒怼了起来。不,应该说是单挑和群架。 她一个人,单挑对方一群。黎芷媛这个女汉子,果然不是一般的勇气可嘉。赵改红和越西婵都看得心里一惊,其他人不知道那是黎芷媛的小号,她们却非常清楚。一时间,两人拼命地在下面给她私信,让她千万别气昏头登了大号。可两个人的心却截然不同。 第二百一十二章 他爱她,胜过一切 赵改红是真心地为女儿担忧。而越西婵,却是隐隐地有些嫉妒。诚然,她很感激黎芷媛帮她摆脱了那个没用的丈夫,帮她开创了新的人生。 可她也在嫉妒比她出身差得多的黎芷媛,却有一个如此深爱她的丈夫。嫉妒如此潇洒美丽的少年郎,是属于黎芷媛,而不是属于越西婵。 越西婵的手下不自觉也开了几个小号,把自己初次见到傅北极时候的心情都记录了下来。 从网上搜了好几张傅北极的照片。他似乎永远是笑着的,可眉宇间却总有化不开的难过。像是漫画里走出的忧郁王子,他很漂亮,也很冰冷。 越西婵想着初次见到傅北极,嘴角不自觉勾出了一抹笑容,打字的速度也加快。 “那时候,我正在被贫困的生活困扰,被嗜酒的老公毒打,过得苦不堪言。遇到l小姐和f先生之后,我的人生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摆脱了我的无良老公,我可以重新学习之前想学而学不到的东西。我很感激l小姐,可我觉得自己开始疯狂地爱上一个不可能会爱我的男人。他就是l小姐的老公f先生 他是如此优秀,像是天边的太阳。我知道他不会爱我,甚至不会在意到我。但我就是想要在心底默默地爱他。” 她写完这段话后,对着镜子看了下自己残败的容貌。无奈地叹了两口气后,立马抓了一张特别贵的面膜保养。 脑海里幻想出一张比月亮更恬静温柔的脸,笑起来却似乎有万千星光闪亮的眼睛,似乎有无数明媚都融化在她身上。就算仙女,大概也没有她那样的红艳牡丹花都羡慕的容貌。 越西婵脸上涌现出来嫉妒和羡慕,而被她羡慕嫉妒恨的对象黎芷媛,这时候却完全没有淑女的风范。她根本没空想越西婵,她只顾涌起洪荒之力,像个英勇的女将军那样,和那群有眼无珠的家伙们对骂。 她不喜欢,傅北极被盗图。她尤其不喜欢,在她眼皮子底下,有人敢盗傅北极的图。这世上,可以拿傅北极图怎样的女人,只有她黎芷媛。 “你们眼瞎吧,这货根本不会做饭。这视频一看就是p的。两个手一个白,一个黑,你们是开了多少级的美颜滤镜才能看下去。还有,哪有人做饭会在滚烫的油里倒水,除非他不想要命了。” 微博上顿时炸了,竟然有人敢辱骂她们的偶像。要知道,这偶像可是成功扮演了一个特别秒杀少女心的角色。 可能看到她小号是女人,大家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是个好欺负的软柿子,群起而攻之地对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社会风气,向来如此。欺软怕硬是常态,见义勇为是少数。若非至亲,谁愿意为自己招惹一堆专业技能是喷口水的键盘侠。 “你个一看就知道是老姑婆的女人,知道什么。我老公那叫不走寻常路的帅气。你看他炒菜时把菜往空中丢的那个样子,简直比周星驰星爷在《食神》里演的都精彩。” “大家不要理会这种键盘侠,反正公道自在人心。” “你一定是羡慕嫉妒恨没有这种男朋友,才这么变态地诅咒我们的偶像。” “对,像你女人,谁娶你谁倒霉。” 黎芷媛一直觉得自己的心理其实很强大,前世大红的时候,有人在网上黑她,说她是绿茶婊,是圣母白莲花,还说她睡遍了娱乐圈的影帝和资产界们的大佬们,才得到了上位的机会。 她向来对这种话不屑一顾。这次却特别生气。也许是因为,这次被盗图的是傅北极。 “什么叫做娶她的男人特别倒霉。”她明明是一枚特别优秀的女人好吧。出得厅堂,演的戏特别有代入感,是票房灵药,能看哭一大票观众。她长得也很美。是那种美到颠倒众生,上到八十老头老太,下到三岁还不会说话的小孩子,都会夸奖她美丽的那种。 愤怒地连上了好几个小号,把那堆人都给大骂了一顿才感觉轻松了点。 她丢下手机,这才发现刚刚自己愤怒地跟网友们干了一场,这会子竟然浑身都是大汗。 浑身的汗臭味让她好不适应。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她准备去洗澡了。 浴室里的水声和灯光及时阻止了她的犯罪。可有些东西却怎么都阻止不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去听着他传来的歌声,原本清冷的家里顿时添了几分人气。黎芷媛只觉得心神荡漾。一向都是杀伐果断狠厉的面容上,此刻全是柔情。 那浴室是半透明的,里面清晰地倒映出了傅北极的身影。 高挑的身材上有两米长的大长腿,那上身波涛汹涌的地方简直太让人容易联想到某些少儿不良的场面。他的体型真健美,线条真流利,像是常年健身,或是练习过舞蹈后才能拥有的完美躯体。 说男人立如松很好看,其实如玉树雕成的男人,立在水雾缭绕中,也有一股朦胧的美感。 黎芷媛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借由地板的凉,来缓解自己心中的热。 可有些欲望,却是怎么都遮盖不住的。她暗暗想道:“怎么回事。都在地上坐了这么久,手还这么烫。” 傅北极穿着浴袍走出来的时候,她尤其觉得自己好像有了反应。 没办法,一滴滴水珠落在他如玉般的雪白皮肤上。从他优美的脖颈一直流到里面。偏偏他的睡衣扣子还没完全扣好。 笑容暖如春阳,勾着她的手却充满诱惑。她突然觉得,只有“妖孽”这个字眼才能形容眼前的傅北极。 她咽了一口口水,完全忘记了自己今天是为了谁而生了那么大的气,也忘了自己从前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甚至这一刻,她连自己是谁也忘记了。 只知道,自己面前,站着一个叫傅北极的男人。满心满肺地感觉到的,只有一个他。 他靠近了她,在她耳边轻轻呼气。还有他那样热烈的话,像根羽毛一样,搔得她的心痒痒的。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两人的亲近 那一瞬间,她的心似乎安定了下来。就连几天前,联系不到那对曾经被洪世恒逼死女儿的父母,都觉得没有那么生气。 洪世恒一共逼死了两个女孩。一个是他的清纯初恋,一个是被他抛弃后绝望自杀的女孩。 第一个女孩那件事后,这件事上了好几天的微博热搜。大众义愤填膺地要把洪世恒千刀万剐。 几个大v和公众微信小号也都看到了这件事的热度,拼命地炒这件事的热度。一时间,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善良的。让人忘记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真香反定律,一样会成立。 洪泽本来就是黑道大哥出身,流氓的手段很直接,有时候也很管用。 枪子底下,谁能硬气地起来。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戴着正义面具的人们,又有几个不是舔人血馒头活着的。 当几只死马的头被砍下来,送给那些大v的编辑,当微信小号的幕后操作者们被威胁家人的安全后。 所有的公众号都选择了沉默,而公众的注意力也很快被某某影帝和某某影后闹离婚的八卦绯闻抢走。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残酷而又真实。肉不疼在自己身上,谁也不会知道有多痛。 芸芸众生,大家都在为了生存而费尽全力,谁还会为别人出头伸张正义。 就算是好了,又有谁会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仍然愿意帮一个清白而又可怜的女孩,讨回公道。 就像当初,洪世恒初恋自杀女孩的父母在四处奔波无果后,终于双双病倒过世。而第二个女孩的父母,却在回到老家后苟延残喘。 有时候,权势富贵面前,正义是如此地不堪一击。 她不认识那两个女孩,却觉得那两个女孩的经历和她好像。她们一样是出身贫寒。不同的是,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后,粉身碎骨后又得到了重生。她可以好好守护这一世的家人,让他们免一世烦忧困苦。 可那个女孩,却只剩下粉身碎骨。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命。她的父母也曾经度过如此难过的,思念女儿的痛苦吗?她的弟弟,也如此无助地在夜里,想念过她这个姐姐吗? 黎芷媛不自觉地陷入了幻想,越想越难过。 直到傅北极的手,勾住了她的手。 “小媛,别生气。我能够被拍到,是我的荣幸。至少证明了在你的心里,我不是毫无位置。所以你才会拍下我给你做饭的照片。而且你心里有对我的感情,才会拍得那么美,让人家盗图的看上,你说是不。” 他似乎在说,是她黎芷媛喜欢傅北极,想要把他给怎么地了,才会有那种不纯的感情掺杂在照片里,才会被盗用肖像权的人给看上。 我去,这男人改话意思怎么这么强。还有被盗图的现场人物是他,她干嘛那么生气。她刚想反驳,却发现他已经将她紧紧拥入怀中。 她能感受得到他骤然变热的呼吸和吻。 “小媛,我等不了了。” 她彻底蒙圈了。似乎是明白,又似乎很迷糊。手下意识地想抵触,却换来他更深的压制。两人之间的距离几乎成了负数,她只觉得和他认识的一幕幕都在眼前重复,初见时,疯狂一夜后被她甩了后,仍然贴上来的他。再次见面,将她囚禁。只为求她一纸婚约。第三次再见,为她,狠狠修理洪世恒,白玛丽。 为了她,给自己的事业带来那么多的麻烦,他却毫不在乎。 她的手不知不觉间放弃了抵抗,他却气喘吁吁地停下了。 他在耳旁轻轻对她说:“我知道,你现在心里还没彻底接受我。我不会在这个时候乘人之危,让你有机会恨我。我说过,会给你满满的爱,让你慢慢地爱上我。” 黎芷媛不自觉间留下了眼泪,落到了傅北极的手上。他就像被烫到了一样,对她连连道:“小媛,你别哭。我答应你,我以后再也不这么靠近你,我也不逼你了。只要你能让我待在你的身边,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他好着急,刚刚看到她眉宇间凝出的愁苦之意,他毫不犹豫地就过去安慰了她。宁愿让自己当一个小丑,也希望从她的脸上可以看到欢笑。 可他预料到了她的坚强,却没有估计到自己的懦弱。他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她对他来说,从来都是一味毒药。亲近她时,闻到那欲罢不能的香味,让他忍不住想要更多。结果差点又让她退避三舍,把两人之间好不容易化开的距离再次结上冰块。 可黎芷媛现在却没有丝毫感到痛苦,她只觉得心疼。他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总是那么从容不迫。仿佛天地都在他的掌握中,没有任何人或者事,能让他动容。 可他现在却在她面前,说着那样卑微的话。只为了能获得暂时留在她身边的可能。 她呆住了,等她回过神来,却看到傅北极已经走了。她的心一下空落落的。 刷微博来打发时间,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刚刚被人骂个半死的小号已经没人骂了。 她能见到的,只有红到像是太阳的伞。这一刻,她似乎知道为什么她今天这么暴躁。明明那不是在说傅北极,却在一瞬间激起了她的怒火。 她在替一个人不平。凭什么傅北极这么优秀,却得不到这种夸奖,还得被人盗图。她的傅北极,才是全世界最适合得到“居家好男人,外出优秀男人”的夸奖。 不过,她是怎么不被那群网友们骂的。似乎有什么人,在她的头顶上撑起一把伞,挡走了所有的风雪。想到这儿,她顿时像抱着烫手山芋似地丢下了手机,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道:“这个男人,他一直都关注她吗?大号也好,小号也好,他随时都将她的所有事,放在心上吗?” 她不信,所以就特意给正在忙的他打了个电话。她想,他心里一定还是事业更重要。可心里却总希望,他可以丢下事业来看她。 第二百一十四章 善良的黎芷媛 果不其然,他迟迟没有回电话。她不知道怎的,心里难过失望之余,却舒了一口气。 人真是矛盾,她希望看到他不顾一切地来看她,又希望他能坚守自己的岗位,为了傅氏集团上下几千人的生计,在公司里发号施令。 这么想着,肚子越发饿了。她连忙换上了一身普通至极的运动衣,还戴上了墨镜准备出去。 没办法了,山不来就我,只好我去就山。 却在打开别墅的那一刻,见到了匆匆赶回来的傅北极。他身上还带着很重的灰尘味,混合他本身的味道闻在她鼻子里,却觉得那么安心。 “你怎么在这里。”黎芷媛故意装深沉,却怎么也阻挡不住嘴边沁出的笑容。她想见他,想到发疯。 “我在开会,却接到了你的电话。想想人生哪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生命无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活一天少一天。能跟你在一起就是世上最美好的事,比赚多少钱都有意义。所以我回来了,来守护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意义。”他的眼睛真美,像是星海。说这话的时候,他眼底都在发光。她的心就像是泡在温软的水里,整个人一点点地暖了起来。 她在这样的注视中,脸变得越来越红,一直到脖子都滚烫了。 她认真地对他道:“现在人也已经看到了,你走吧,公司里的人一定很需要你。” 傅北极似乎有些受伤地问道:“你真的想赶我走吗?”他的样子,像是一只随时会被主人抛弃的小奶狗,让黎芷媛觉得自己的心好乱。 心脏扑通扑通地跳,手指开始不停地搓,汗水从额头上不停冒出来。 黎芷媛不知不觉间就脱口而出道:“哪有,我只是希望你别因为我而造成什么严重的事故。傅北极,我相信你不缺钱。可你公司里的员工们,他们每个人都在等着固定的工资来维持生活。他们将信任给予你,追随你坐着平凡而伟大的事情,希望你别辜负他们,做一个合格的傅氏集团总裁。” 傅北极的脸一下子就变得煞白,他对黎芷媛道:“那在你心里,我是否就是一个那么没用的废物。要不就会把追随我创业那么多年的兄弟抛在脑后,不顾那么多家里等米下锅的员工。要不就会辜负你,让你望穿秋水地这么等着我。” 黎芷媛愣住了,她拼命摇头。却被傅北极重重地一笑给震惊了。 “别这样看着我,你这样的眼神,让我总忍不住想要吻你。”他的脸若有若无地擦着她的脸蛋,那唇几乎就要贴上她的脸颊,她顿时叫道:“流氓。”脑子里这才反应过来,她被傅北极给整了。整个人落荒而逃,可那声音却是娇媚中带着明朗。一扫刚才的不快,她现在心里是清风霁月,暖如春风。 尤其是,她听到傅北极接下来的话。 “小媛,你相信我。我可以不辜负我的员工,也不会辜负你。” 他的这句话不断萦绕在黎芷媛耳边。让她冰冷的动作有了温度。眼中带着暖意,她想对他说,明天她会有一场有爆破戏。 以一个入行二十多年的老前辈来说,那种只是小意思。拍真人秀的时候,节目组为了效果好,常常会要求嘉宾们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做出很多危险动作。她经常最多手上腿上会留些小伤痕,也常会对两眼泪汪汪的经纪人汪雪说道:“别哭了,这是假的。工作人员处理得很好,不会要命。汪雪听了黎芷媛云淡风轻的话,经常会哭得更惨。拼命拍打黎芷媛道:“你个死丫头,为什么不用替身。你刚刚差点就从悬崖上真的摔下去了。” 看着黎芷媛依旧固执摇头的动作,还有她眼睛下那块剧烈的乌青,还有她手臂上到处的红肿一片。汪雪立马毒舌道:“快去上个药,等会儿还有几个镜头要拍。我得跟摄影师和后期效果师说一声,给你开十级滤镜的美颜,免得你这‘盛世美颜’不能表露出来,上了你粉丝的心,让他们给我寄一大堆的刀片来。” 黎芷媛一把抱住汪雪,对她道:“就知道你好,谢谢你。” 汪雪看着狼狈到头发都乱了,仍旧笑得没心没肺的黎芷媛。再看看她美艳到连灿烂的日光都能逼退的容颜。也不知道是该恨她的固执,还是佩服她的勇气。 都说娱乐圈特别好,明星又赚钱又轻松。谁能看到聚光灯下他们的惨。熬夜拍大夜戏,受伤后仍旧继续拍戏,透支生命地去表演。有时候一个特别美的镜头,甚至会以人命的代价拍成。 这是对艺术的奉献,也是一代代电影电视人对美的追求所甘愿的牺牲。 作为一个良心演员,亲自上阵,呈现给观众最美的镜头,这无可厚非。不愿意用替身,是黎芷媛不觉得自己的命就高人一等,也不觉得别人的命就低贱如蝼蚁。 一花一叶,都是值得尊敬的生命。它们拼命地来到这个世界,开花璀璨,或者是绿叶陪衬,都值得人敬佩。 这个世上,也许很多人都会轻贱别人的生命,但黎芷媛却永远不会。 她永远都会用自己的笑容,来给观众带来希望。生活虽然特别痛苦,但总有一些人,心里是充满了正义和爱。 也会一直笑对世间所有风雨。一向坚强到无以伦比,号称“娱乐圈第一好汉”的黎芷媛,她今晚却想着,怎么扑倒眼前这个男人。 怎么让他抱着自己入睡,想要他安慰自己,让自己有个可以依靠的臂弯。 然后再告诉他,她不是一个特别坚强的人。她其实有很多害怕的东西。比如说老鼠,比如说蛇,比如说黑,比如说痛。 室内戏份,有时候会有蛇。那一大团黏糊糊,又滑丢丢的东西。时而吐出信子,露出三角的头,两个眼睛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人,。哪怕知道是无毒的蛇,她仍然会只见一次都会吓得发抖,而后恶心得想吐。 第二百一十五章 撩妹撩到她眼里进了沙子 他低沉的话语像是春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润物细无声地在她耳旁,轻轻对她说道:“只要你不和我离婚,我可以把这些东西都过户在你的名下。这样如果我出轨了,你就随时可以把一文钱都没有,吃你软饭的我扫地出门。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做任何背叛你的事,连做梦都不会。” 他是边笑边说着这样矛盾的话,可他的眼睛里全是认真,没有半点调笑。握着她手心的手也是那么滚烫,让她的心也跟着热了起来。 她竭力对自己说,她没有爱上他。却怎么也欺骗不了自己的心。这个男人,他把自己的心挖了出来给她看。她看到了,那里面满满的都是对她的爱。 她尽力平复着自己的呼吸,对她说。她只是,被他说话时的豪气给感动了。却怎样也掩盖不了她内心波涛汹涌的起伏。 “那有什么关系。你的手不累更重要。”这句甜蜜又温暖的话,让她的心也是甜甜的,她似乎已经看到了往后三十年的人生。都会似这天饮下的蜂蜜燕窝一样甜蜜又润滑。 她很没出息地,觉得,自己眼睛似乎有些刺痛。尽管只有一点点眼睛进沙子的感觉,可她就是觉得自己很low。竟然自己身体力行地验证了“真香定律。” 她后退了几步,按住自己的胸口不停地问自己,自己是怎么了。她不缺钱,娱乐圈的工作等于是在印钞票。前世,赚到钱太多的她,曾经毫不眨眼地捐出了好几千万美金给慈善机构。 这一世,她才刚刚出道,还没有多少积蓄。可毕竟长得美,又有演技,拍的电视剧放出几张剧照和初步的预告片后,迅速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虽然她目前还不是超级顶流,但也有不少综艺邀请。人气就是钱,公司要她趁热打铁地开了几个直播空间,她赚了不少钱。 上个世纪,很多女人进入娱乐圈刚开始是为了钱,接着是为了成名,再然后就是嫁个富豪,脱离自己“戏子”这种不光彩的名声。很多嫁入豪门的女明星,都会绝口不提自己之前的经历。 帝都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黎芷媛前世刚入行的时候,曾经为一个艺名叫文绣的女演员做过配角。 凭借着在一部制作美轮美奂仙侠剧里面演出的女三号“汪雪”让观众深深喜爱。 这个不脑残,特别理智,得不到所爱之人,却又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甚至最后还为了成全女主和男主,选择了牺牲自己。这个角色无论是在电视剧里拥有的完整故事线,还是人设的饱和度,都比三观不正,为爱不顾一切的傻白甜女主要强上一百倍。再加上打光,滤镜的作用。长相不是很美艳,却如一抹冬天新下的雪那样清新的文绣,表现出来角色人设加持下的盛世美颜让她一炮而红,成了当时最红的女明星之一。 很多观众纷纷给编剧寄刀片,说要改变这个结局,要拯救“汪雪”,让剧里的“汪雪”和同样颜值高男演员终成眷属。 虽然这种事当然不可能成功。但两人组成的cp让观众欲罢不能。好多热心网友还把他俩的视频剪辑了下来,取名叫“神仙cp” 好多综艺节目和真人秀邀请他俩一起上,公司趁热打铁地把他们炒作成了荧幕情侣,一时间,华国中文绣气势如虹,好多人都舔了好久他俩的真人cp。 文绣曾是黎芷媛心中的白月光,一颦一笑间都是端庄可亲,温柔贤淑。刚入行的时候,黎芷媛还只是个新人。就算天赋超群,也总会因为紧张而念错台词,或者是做不对表情而被导演骂。好在她拍戏肯拼命,别人不肯吊的威压,下的冰水还有真刀明箭拍的戏,黎芷媛都肯拍。 拍戏把十根手指甲都给毙了,她还是会不吭一声地继续拍。没有导演会不喜欢如此拼命的演员。 尤其是,她还长着如此狐狸精的一张脸。娇弱似娴花,眉峰如新月。姿容明媚无邪到连花都要自惭形秽,行动间却毫不含糊地像个一百八十斤的女汉子。 导演慢慢地也就对黎芷媛有了欣赏,会时不时地教她怎么拍戏。 黎芷媛很珍惜这难得的翻身机会,她一直拍得很认真。 可她的美丽是把双刃剑,为她带来人气的同时,也为她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那天,她明确地拒绝了一个富少的陪酒建议,随后便被随便找了个理由,而扣留在家中一整天。 等她好不容易到了片场,大家都在等她一个人。那些眼光里,包含指责,厌恶,怜惜和同情。 本来就害怕那个富少偷袭而一夜没睡的黎芷媛,又没有接到剧本而提前研究。 结果,就造成了尸骨。本来要和她一起对戏的文绣拍吃饭的镜头,却因为黎芷媛的原因频频ng,结果文绣足足吃了七碗饭。 演员都要控制身材,平时文绣就算戏份再重,也只会吃一个苹果当晚餐。这下子她非得等会儿吃点药,把吃下去的东西都吐出来。 别说其他人用那样的眼光看着黎芷媛,黎芷媛自己也觉得很对不起文绣。 文绣却只是拍了下黎芷媛的肩膀,对她说:“没事,再来一条吧。反正我也很饿,这下就不用再吃了。”当事人都不介意了,导演和经纪人也就不好意思再骂黎芷媛了。 黎芷媛忐忑地抬头望了眼文绣,却只看到她笑得那么温柔,像是浸了水的月光。那一刹那,黎芷媛似乎见到了自己的妈妈。她不由自主地就道:“妈妈。” 文绣比黎芷媛大九岁,对于黎芷媛本能地有一种爱护小妹妹的感觉。她对于黎芷媛喊妈妈的话,本来觉得很好笑。可却看到对面的女孩眼中满含泪水,像极了一朵瑟瑟发抖的山茶。 窈窕的身姿在风中越发显得弱不胜衣,仿佛一枝随时会随风而去的柳枝。文绣想起那个开着宝马来接黎芷媛的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不由得心里一动。 第二百一十六章 同情心泛滥的黎芷媛 再看看如带露花苞,秀美不可一世的黎芷媛。她心里就像吞了只苍蝇。这样的她,只有19岁,前途已经无量。将来追求她的富豪一定不可胜数,何必在乎那个人。 可黎芷媛一向是那么硬的性格,她会愿意低头吗? 文绣看着黎芷媛,心里在转各种主意。不知道怎么了,抬头望向黎芷媛的时候,却发现平日里总是坚强到无以伦比的黎芷媛,这时候却露出了如此柔软的一面。让人看见了忍不住怜惜。她遂道:“叫姐就行,别叫妈,把我叫老了好多。还有,你记住,咱们娱乐圈中有个潜规则。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不能再演少女,也就会没戏来找你。 两个女的之间差三四岁,就演母女的多得是,你现在是青春靓丽一枝花,又长得这么一副艳光四射的脸,多得是男人愿意在你后面追你。可姐已经快三十了,还没你这么俊。所以你下次别叫姐了,让姐听见没什么,让其他女人听见了,肯定以为你在故意挑衅。” 黎芷媛心服口服地回答了句。“好的,谢谢。” 文绣觉得心情舒畅了,她看着对面生得一副晶莹剔透好皮肤,犹如盖世明珠的黎芷媛,又忍不住道:“你可得稳住。咱们女人,得靠自己,千万别只想着嫁个好男人,就能一劳永逸。你要是有这种想法,会死的很惨。” 黎芷媛好感激地点了下头,心里想道:“妈妈也总会在她紧张的时候,拍拍她的肩膀,对她说:“没事,下一次会更好。我的小媛是世界上最好的姑娘,你特别聪明能干。只要用心,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黎芷媛那时候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妈妈了。妈妈走的时候,也大概是如今文绣的年纪。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见到了心里已经陨落的星星。 彼时还是少女的黎芷媛自己曾经想过,自己到了文绣那个年纪的时候,也要活成她那个样子。不依靠男人,只靠着自己就活出了独有的风采。 却没想道,自己这副容貌,会引来那么多人的嫉妒。连她真心相信过的这位大姐姐似的文绣,也会背叛她。 那颗黎芷媛心中的星星,还没有继续朝着天空上升,就选择了自己下降,暗淡,直到让黎芷媛心中的光一起熄灭。 黎芷媛不愿意往那个方向想,可有些事情却总是真相。 那个曾害她拍戏失败的贵公子,最终成了文绣的丈夫。而曾经劝她珍惜青春,好好拍戏博取事业的文绣,成了文绣自己口中最没用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也都有自己的选择。只要落子无悔,那无论做任何选择便无可厚非。 只是那之后,她再不肯轻易相信人。 而且很多次,黎芷媛都在想。是不是所有女人来到世上,都会逃不掉爱情的劫。为了爱人,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洗手作羹汤,变胖生孩子,然后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老公和孩子,这是社会给女人的定位,可黎芷媛觉得这是枷锁。 很多职业女性,她们完全有不输给男人的头脑。在商场上杀伐果断,和男人们一起争取企划案,生存的空间。却被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各种潜规则逼迫着,拔掉自己身上骄傲的七彩斑斓羽毛,由一只孔雀成为一个没用的弱鸡。 黎芷媛不甘心那样的命运,她要反抗。文绣是她的榜样,是靠自己的女人典范。可没想到现在她的榜样,却要告诉她,原来女人最终还是要靠男人的。 文绣和清末那位敢休掉皇帝的皇妃同名,却远远没有后者的果敢勇武。而且她原来也不是一个善良的大姐姐,只是这红尘俗世里最普通势利的一个人。 正当很多观众都期待文绣的下一部作品时,她却迅速答应了一位豪门贵公子的求婚。消息一出,好多粉丝心碎,而黎芷媛却是心寒。 有不少人在她的微博下留言。“女神,你真的要嫁人了吗?” “女神,今天的女人要保持离婚力。把一个男人当成你终身的依靠,你会后悔一生的。” 黎芷媛也是其中之一,她没发那些话到微博。心里却很清楚,那个人是个四处乱泡女人的花花公子。可当时的文绣已经爱到不管不顾,她满脑子都是未婚夫的甜言蜜语,或者说是镶着金边的豪门。 她还干脆地在嫁入豪门前放话,自己再不出来演戏。结果怎样。她成功了吗?短短的四年里,她就下了三个崽。微博上,经常会放出她和丈夫,还有一儿两女的照片。很多粉丝,慢慢成了她的支持者。还有些综艺节目,邀请她们一家人一起入境。 笑得特别温柔的文绣,总会和同款温柔的丈夫被称为新时代模范夫妻。那之后的三四年,黎芷媛继续在演艺事业上打拼,可文绣却固步自封,只靠着秀恩爱来博取眼球。用幸福阔太太的人设来换取流量,换取钱。 可黎芷媛却总能在微博上看到,她那丈夫出轨小明星的新闻。有一次,她甚至亲眼见到了她那丈夫和一个女的特别亲密地走进了一间酒店套房。 两个小时后,他们都换了身衣服。女的面色娇艳,像一朵桃花。男的英俊笔挺,高大不凡。 当时黎芷媛就给文绣发了张照片,希望她能质问自己的丈夫。他怎么可以这么做,婚姻的忠诚难道只是对女人,男人就不需要吗? 女人的名字,不该只是软弱。健康的婚姻里,需要男女都用心地去维护。 可黎芷媛把照片中的酒店名称,房门号,还有时间都发给文绣后,晚上两人还是以恩爱夫妻的姿态出席了一个活动。 当时黎芷媛差点没砸了手机,这个女人怎么这么软弱无能,一点都不像她曾经幻想过的勇气可嘉的温柔大姐姐。她简直是一匹太过善良,让人随意乱骑的马。 她从那个时候发誓,以后一定不再管这种破事。 第二百一十七章 黎芷媛的打脸 结果,就打脸了呗。事实证明,黎芷媛的同情心,有时候会泛滥一下下的。尤其是,对曾经帮助过她的人。哪怕知道那可能是假象,前世里至少也曾经安慰过她无助而暴怒的少年现象。 文绣的丈夫在一场覆盖了全球的金融风暴中,因为投资失误,而赔了大部分的财产。剩下的财产有个一两千万。如果愿意抛下面子,要做个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文绣是明星,可在真正成名前也是贫寒出身。巷子里走街串巷长大的姑娘,在过了好几年养尊处优的富太太后,文绣表示,她愿意和丈夫一起吃苦。 却没料到丈夫已经走火入魔。作为一个富二代,他从小就是出入有豪车代步,住的是名牌酒店,吃的是五星级餐厅。没有五位数的衣服鞋袜,他不会上身。洗衣粉有一点点残留的衣服,他也不会穿。 要让他猛地一下变成一个穿100块普通衬衫,脚下配着两三块钱买来的拖鞋,在菜市场里走来走去地买菜,比杀了他还让他难过。 他认为,一个没钱的男人,不能让妻儿过衣食无忧日子的男人,不配叫人。只有赚很多钱给太太花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所以他不顾妻子文绣的苦苦哀求,拿着剩下的财产去了美国拉斯维加斯赌场。 三天三夜地豪赌一场,却将自己仅剩的财产输了个一干二净。 如此劲爆的消息被曝出,满眼血红的文绣丈夫进了医院,曾经京城四少级别的贵公子级别人物,沦入了地底。 公众最是对这种名门凤凰变土鸡的名人隐私类新闻感兴趣。不然,当初洪世恒的绯闻怎么会满天飞。 不同的是,洪世恒的爸爸有黑道背景,大家调侃几句也就算了。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热闹可以,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头送上去让人家砍。 可文秀丈夫这次却成了一个没用的纸老虎。痛打落水狗,看着别人会因为伤痛,而难过地满地打滚的狼狈模样,是每一个人心里都有过的龌龊想法。 黎芷媛在前世失明的时候,就体会过这种感觉。落入黑暗,她很害怕。 曾经见过五彩斑斓的世界,是万人之上的大明星,她见过的世界比普通人多得多。骤然从极致的美丽,到美丽中含有一丝缺陷。 她的失明,就等于一个完美到不像人类该有的塑像被人打碎,那种痛感,只有她自己能体会。 其他的人,在发布了几次的安慰后,就变成了恶毒。 经纪公司要跟她解约,微博粉丝转向其他明星。更有甚者,有人在微博下这么写道。 “一看你就是个绿茶婊。我妈说了,你在你姑姑家长大,却勾引你姑父和表哥。长成你这个样子的,不勾引男人都对不起你那张脸。装什么清纯,你的钱都是男人给的吧。也是,你常在晚上发的那些拍戏很累的照片,其实是运动得那么很累吧。这么大年纪还不结婚,跟你一样大的,孩子都遍地跑了。” 那猥琐的话,让黎芷媛简直听不下去。她以为这个人是被盗号了,却在他说出几句话之后,完全被气得昏过去。即便在娱乐圈里修炼了那么多年,涵养也都被这群忘恩负义的键盘侠们给气到负值。 恶意,她从来不怕。可怕的是,那些朝她攻击过来的,全是她曾经以为是自己好友,或者是被她当做自己人的人。 这些诋毁黎芷媛的人中,有好大一些是被黎芷媛帮助过的。她对善事一向很热衷,资助了不少贫困学生。这个微博号,她认识。 那是一个从黎芷媛家乡,那个贫瘠到无法再贫瘠的山区出来的孩子。黎芷媛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用脏脏的小手拉住黎芷媛的裤腰,递给她一根黄瓜后对她道:“姐姐,谢谢你今天来给我家捐赠的东西。这是我妈妈给我留的午饭,我请你吃。” 那黄瓜因为被抓得太紧,已经有一些破了。碧绿的汁水流过他的手,把他黑熊一样的手冲出了好几道沟沟。可他的眼睛依旧是那么明亮,那么天真无邪。眼里装的,是满满的对黎芷媛的感激。 黎芷媛弯下身子,对他道:“我看你家里有很多书,你是不是很想读书。” 那个小孩点了下头,随后又摇了摇头。黎芷媛好奇了,问他道:“怎么了。” 他用脏脏的手擦了下手背道:“家里没有钱了。我只能在家自学。不过老师和同学们都对我很好,他们会送我一些用过的课本和用不完的铅笔头。挺好用的,比姐姐你送我的也不差。 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学习,考出比在校的同学们都好的成绩。到时候,爸妈就会再送我去学校里学习。” 黎芷媛想起了他父母的苦样,明明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却已经苍老得像是三十岁的人。 嘴边不由得就露出了一丝笑容。那孩子急忙拉住黎芷媛的手道:“是真的,我一定不会比那些在城里的孩子们过得差。” 黎芷媛心里刚刚不由得想到的事情是:“你永远不会再有回到学校读书的那一天,你会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出去打工,十七八岁就结婚有孩子,三十多岁有孩子,一生都注定离不开这里。” 他抬头望向黎芷媛那一刹,脸上也成了一个小花猫。可那希望的光芒,却闪烁在他的脸上。让人忍不住,对他心生怜惜。她想起自己的弟弟,也和这孩子差不多大。要不是有她这个姐姐,他应该也是这样的命运。 那一瞬,本来打算马上就走的黎芷媛拿起手机改了行程。她放弃了一个出场费是几千万的活动,选择牵起了这孩子的手,对他道:“那以后,姐姐送你去学校好吗?” 那小孩点头那一刹,黎芷媛分明从他的瞳仁里看到笑得灿烂无比的自己。那时她已经入行好几年,如何在镜头前表现出最完美的自己,对她来说已经是收放自如,如同吃饭喝水那么普遍的事情。 第二百一十八章 人性的善和恶 而且,她已经可以挑选一些剧本。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替身,龙套,女四女五,稍微露脸的角色都得演,不演第二天就没有钱开饭。 小有积蓄的她,甚至可以分期付款地买下帝都郊区的一套小房子,再把表姐白玛丽接来一起住。 姑姑尽管把她赶了出来,毕竟姑姑把她养到这么大,一定对她有感情的。她只要对表姐特别好,姑姑总有一天会再次接纳她。而爸爸,她也给了不少钱。不为其他,只为她的生命来自于他。 没有人能够永远仇视自己的父亲,尤其是当她离开从小长大的山村,和爸爸隔开了好远的距离之后,她开始无比思念那个总是喝得醉醺醺,说话做事一团糟的爸爸黎芳鸿,还有抚养自己长大的姑姑。 爸爸在拿了她的钱之后,会手忙脚乱地从兜里掏出一些瓜子,花生,糖果之类的东西给她路上吃。可姑姑,似乎只对她的钱感兴趣。 想到这里,她就头痛。姑姑一口一个不是图她的钱,只是为她保管着,等她将来出嫁的时候再给她带上。可她又不是傻子,那些钱光是放到银行里,每年得来的利息,就足够老家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过一年。 她只是渴望亲情,渴望来自“亲人”的只言片语。 家事让她如此烦心。就算上最轻松的综艺,她也很少能笑得这么轻松。 小孩子都是天使,她送往国外读书的弟弟是一个,站在眼前的也是如此。也许是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让那还不懂什么叫明媚无邪,国色天香的小孩子惊讶道:“姐姐,你真美。比课本里说过的仙女姐姐还漂亮,要不我以后就叫你仙女姐姐吧。” 小孩子的话一向最纯真,黎芷媛那时候觉得,课本上学的东西也是很有用的。 善良的人,会得到好报。现在出手帮助人,真的会让伸出援手的那个人从心里感到无比的快乐。 她开始资助这个孩子。这个孩子的父母对她感恩戴德,赌咒发誓地说将来要让这个孩子给她当干弟弟,好好替她效力一辈子。 她不过当成句戏言,她什么都不缺,尤其不缺替她卖命的人。但她会因为这话语里的情意而感动。觉得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多一点。 没想到,她亲自让一个没有能力把握自己命运的山里孩子,成为了一个走出大山后,过得体面又尊荣的都市精英后,他给她的报答就是如此。 在她最难受的时候,在她心上最柔软的地方捅了她一刀。眼睛看不见,她很伤心。 而得知这世上有这么恶毒的攻击后,除了愤怒,她更有痛到绝处的心脏骤停。她的爸妈很不负责任。却从没有让她觉得,生而为女,有多低男人一头。 她走出大山后,尽管受了那么多男人都没有的“优良待遇,”却一直不觉得自己错了。她只觉得那是老天给她的考验。只要她拼命地努力就能摆脱社会给女人的固有牢笼。就是觉得,哪怕没有遇到一个霸道总裁,她黎芷媛自己也能变成一个霸道总裁,能靠着自己的努力活得很好。 但在她赚了那么多钱后,却发现原来她不管多成功。不结婚生子,在众人眼里就是异类,就该被讽刺不还嘴还不够,还得在受伤的时候,被人这样伤害。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丑陋,恶毒。 早在文绣那件事后,她就该知道的不是吗? 那时文绣丈夫的一连串作死活动,终于让他把自己成功地以挪用公款的罪名被警察逮捕。 随之引发的诺米多骨牌反应就是,股东和消费者对其所经营的公司完全失去了信心。债主盈门,每天都来文绣家要债。有几次,文绣家还被泼了油漆,用血红的字写着:“再不还钱,要你全家的命。” 文绣的三个年幼的孩子被吓得哇哇直哭。树倒猢狲散 破产后,文绣夫家迅速败落。 文绣家住的豪华别墅被银行收走,她名下的其他物业也被夺走。 大家都以为这位女明星会趁机向法院提出离婚控告。毕竟如果脱离了夫妻关系,她就能把老公仅剩的财产全卷了过来,从此抛弃老公,和儿女们在国外过着富足的生活。又或者说狠心一点,把孩子们丢下,反正她才不过三十多岁,正是一个女人风姿绰约的年纪。 要再嫁人,也没那么难。 没想到文绣既没有选择逃跑,也没有选择抛弃老公和孩子们。反而选择了重新复出演艺圈,用高片酬来给老公还债,来赚钱养家。尽管她很清楚,娱乐圈中的铁规则是,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除非之前有过曾经轰动全华国,成为一代人荧幕记忆的女演员。其他的,就只能演妈妈之类的功能性角色。 再怎么说,文绣也曾经是红过一段时间的女明星,怎么受得了这个呢。 可是,在片场再次见到文绣的时候。身边有八个助理服侍的黎芷媛,却见到浑身发抖的文绣一边对特意来探班的女儿说道:“妈妈没事。”一边离开女儿几步远再打喷嚏。 母女俩在片场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只有彼此能够温暖对方。 文绣复出后的人气并不高。尽管她的演技真的很赞,却也无法抚平她额头上的法令纹,和松弛的皮肤。岁月无情地碾压过,谁能逃过那把杀猪刀。清秀丽质的文绣,在几年的富太太生活中,变得富态。 胖,成了观众们嘲讽她的另一个理由。她的微博下面每天晒出的,是她白水煮豆腐的照片。她坚强地带着儿女用力生活,下面的微博却常常是 “大胖子,难看死了,快滚,免得玷污了我高贵的黎芷媛女神。” “当初说要退出娱乐圈的时候,你不是很威武吗?怎么现在秒怂了。” “快滚,我们需要的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仙女姐姐,不是你这个年过三十的老奶奶。你以为你是黎芷媛,那么多代表作加身,又美得不像人间的女人。她和小鲜肉对戏,那是满屏的粉红泡泡,怎么看怎么配。 第二百一十九章 黎芷媛的恶 “而你呢,是黎芷媛的反面版本。” “说实话,光是看着你和那二十岁的小鲜肉对戏,老子都觉得浑身不对劲。你是不是孩子生多了,身材都走样了。” “你也不看看你眼底的皱纹,几乎都能夹死一大串苍蝇,你怎么还敢演少女。你去演男主角的妈挺合适。” “演戏也不挑剧本。那种玛丽苏的剧又恶心又过时,你怎么也演。带坏了我家孩子,我跟你算账。” “不管怎么说,以前也是红过的明星。怎么就落得这种下场,可惜可惜。” 人有时候邪恶起来,比魔鬼还可怕。这些网络暴力,可以把一个人逼疯。黎芷媛无意雪山加霜,却架不住有人把她和文绣相提并论。 毕竟,她刚刚出道的时候,是文绣的配角。如今她大红大紫,文绣却沦落给她做配。哪有这么好的宣传噱头。 投资商,愿意看到黎芷媛和文绣演的戏更红,这样他们能多赚点钱。公众想要多看到黎芷媛和文绣撕逼,这样他们能看戏外戏。微博上,吃瓜群众披上了厚厚马甲,想要发泄现实生活中的不幸。 各个群众,竟然如同万众一心的雪花一样。看似乱飘,实则慢慢地堆积成了雪山,硬是让文绣和黎芷媛的关系越来越剑拔弩张。 文绣结束拍摄的那天,她的小女儿朝着片场的黎芷媛踢了一脚。而这件事迅速占据了微博热搜榜头条。 当然,还有文绣痛哭流涕地求黎芷媛原谅的照片也足够让喷子们忘乎所以地乱骂一通。 娱乐圈是一个特别现实的地方,在这里,一个女星如果三个月没有作品,或者三天都没有发微博,她就会成为被观众遗忘的废物。 很多人都对文绣的私生活感兴趣,而不是对她精湛的演技感兴趣。 因为她的经历本身就很传奇,自然就造成了卖点。为了养家,文绣上了好几个直播空间,把自己的感受原封不动地展示给公众看。其实,这就是在把自己的伤疤揭示给别人看。 节目上,文绣像是祥林嫂一样,没有高清镜头,也没有美颜滤镜,文绣在上这组节目的时候,选择个纯素颜。娱乐圈中的女明星,不上妆就出镜,等于不穿衣服出门的普通人。这勇气也很可嘉,一时间这个节目名声大燥。 文绣的公众影响力多了好几倍,却是用最不堪的手段达到的。 拍戏现场,有好多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文绣,那眼神就跟刀子一样。 好多次,黎芷媛都看到文绣悄悄抹了一把眼泪,随后就在镜头前笑得温柔端庄。这是她生存的手段,只有这么笑,才会有人看她演的戏,才能有生存下来的钱。 文绣也想继续维持着仙女的人设,可是整个红尘都在逼她落入凡尘。也是,她离开娱乐圈好几年。不用说容貌,对很多圈内规则都不熟悉。怎么能跟年纪虽然大了些,却上有盛世美颜,下有经典代表作加持的黎芷媛相比。黎芷媛的美丽,是跨越时空的,让人一眼就能记住的美。 那时有位大作家曾经说过,像黎芷媛那样的大美人,五十年才出一个。 文绣只能继续上节目卖惨,说到动情处,文绣还落下了滴滴答答的眼泪。同样是演员的黎芷媛,这一刻也很难看得出她是不是在演戏。 但她不愿意往那个方向去想。文绣的生活已经如此痛苦,不缺她一个人上去补刀。 黎芷媛不停地对自己说。不管这个世界有多么疯狂,有多少爱作假的人。 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她愿意相信,这个世界,还是美好多一些。 文绣一定是真心的。那动人的眼泪几乎覆盖了她原本精致的面容。她几乎是在哀求公众,给她和孩子们一条活路。 不知道怎的,黎芷媛又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妈妈因为爱爸爸,心甘情愿地当了一个人人笑话的老姑娘。她的爱情是疯狂的,像是一把火。当妈妈得不到她所爱之人的回应,就变成了一团烧毁自己的大火。 她抛夫弃子,重新出去打拼事业。黎芷媛虽然恨过她,却在这些年里慢慢懂了她。对着一个不爱自己,而且不愿意振作起来,整天喝酒的丈夫。还有家徒四壁的生活,任何女人都会走。 虽然这和文绣的选择截然不同。但黎芷媛已经能够理解妈妈。只可惜,她始终找不到妈妈。或者说,妈妈不愿意见她。 也可能是她不会说话,明明很在乎妈妈,却总会说出相反的话。一张嘴就会得罪人,可她就是改不掉这个毛病。 文绣本来可以在国外过着逍遥的日子,本来不用这么委屈地出来演戏,被人这样羞辱,甚至把自己的伤疤展示给大家看, 于是她慷慨地拿起手机,给她送了好几个小蛋糕,黎芷媛还觉得不够,又登了好几个小号给文绣送了好几个小火箭。 因为太显眼了,唯一的几个送礼物的账号,文绣特意在事后跟黎芷媛道谢。 而黎芷媛是唯一一个给她送礼物的人,事后文绣很困惑地问她道:“为什么,你当初不是在众人面前总是跟我做对吗?而且我女儿还踢了你。那你现在干嘛要帮我。” 黎芷媛最见不得文绣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管怎么说,她以前也算得上是个二线明星。而且,她有点像她的妈妈,就更该和她妈妈那样勇武,做了决定后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像现在这副软弱无能的样子。至于孩子,她还不至于和一个不懂事的小孩计较太多。总归她做的事问心无愧,那小孩长大了就会懂。 这个世界,不一定是非黑即白。有时候貌似对你好的人,不是真的对你好。貌似对你坏的人,也不是真心对你坏。 于是黎芷媛高傲地扬起头,对她道:“我可不是帮你,我只是觉得你演戏演得挺好,和你演对手戏很轻松容易过才帮你的。 第二百一十章 黎芷媛的悲伤 还有,下次要是再上这种卖惨的节目,事先也让你的经纪人看下剧本。虽然你是在讲述真人真事,但公众可不管这些。他们有时候,只想看到自己最想见到的,而不是最真实的。 你掉眼泪的时候,睫毛膏和眼线糊成一团,简直是只鬼,哪里是平日里优雅又知性的‘汪雪’女神。” 黎芷媛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文绣生扑了过来。她眼里满含着泪水,对黎芷媛道:“谢谢你,我知道你只是刀子嘴,实际上特别善良。” 黎芷媛一把推开文绣,却发现她特别有力,怎么都推不开她。只好任由她抱着自己。 事后,她对自己反复说道:“老娘一定是突然手抽筋,才不是觉得她瘦得一把骨头特别可怜。还有,老娘才没有觉得她像老娘的妈妈,她只比老娘大九岁。” 可思绪却总会回到文绣那张干枯的脸上。文绣一向保养得很好,说她只有二十多岁也有人信。不过这段日子,她被好多事情折磨得太惨,才会看起来有四十多岁。和风华正茂,美得不似人间该有绝色的黎芷媛比起来,她居然真的像是剧中扮演的那样,像黎芷媛的妈妈。 很多人都在文绣的微博和直播空间里这样发流言和弹幕。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她的头发是染黑的,她才不过三十多岁,居然已经有了银丝。 抱着同情她的心思,黎芷媛对文绣颇多照顾。有了她这个影视圈大佬,总算没什么人敢为难文绣。偶尔有人说,黎芷媛是在作秀,当个表面好人,也会因为两位当事人表现得姐妹情深,而变成随风而散的烟。 跳梁小丑一样无用,而且呛得人咳嗽不已的烟。 再后来,文绣因为年纪大了,在圈内接不到什么像样的角色。干脆就改行当了黎芷媛的经纪人,也恢复了她的本名——汪雪。 刚开始知道文绣的本名时,黎芷媛愣了大半天。她问道:“这不是你走红那部电视剧的角色,你居然真的叫汪雪。” 文绣,不,应该叫汪雪。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说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但话却很利索:“所以说一切都像是梦。我最早出道的时候,当时有一部《清朝末代皇妃》的电视剧特别红,里面就有一个末代皇妃,她叫文绣。是末代皇帝溥仪的妻子,却选择了和他离婚,成为了当时那个时代最有名的女人。 刚好,我和那位扮演文绣的演员长得有几分相似,经纪人就劝我说。‘干脆你就叫文绣算了,这样能蹭热度,’让网友对你混了脸熟。我当时特别想红,所以就答应了。再后来,就,就” 黎芷媛替她说道:“你凭着处处学习那个演文绣演员的仪态,甚至在网友称呼你为“小文绣”之后,拿到了汪雪这个角色,然后就凭借汪雪走红。再之后,遇到你现在的丈夫。草根——富太——平凡。我去,你这人生简直是好几个系统叠加,这再好的编剧也写不出你这种人生剧本吧。” 汪雪苦笑了下,满是愁苦的眉宇间仍旧能见到昔日的俏丽,她道:“是啊,我现在都觉得自己像是做了场梦。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穷。穷到有一次,我们全班女同学都买了一款明星戴过的假项链,只用一毛钱。我的好朋友们戴上了熠熠生辉,差点闪瞎了我的狗眼。而我却没钱买。 可那时候我不愿意承认我没钱,反而扬长了脖子对那些同学们说,我是不稀罕那些东西。鬼知道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做梦都在拥有那条假项链。后来我成了大明星,第一件事就是买上上百条项链,后来做了富太太,更是每天换三条。” 黎芷媛道:“你也是不容易。不过你怎么这么虚荣,没有钱就说没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等以后再赚钱买不就行了。” 黎芷媛一向不在乎什么豪门,她自己出身小山村,在发达以后也没有避讳这一点。对着媒体,大讲自己小时候漫山遍野地乱跑。渴了就用手捧起点山泉水喝,饿了就随便摘下一个果子吃下去。 那时候,天是蓝的,水是清的。就连偶尔会乱叫的蝉鸣声听起来都是那么悦耳。因为她有妈妈,会变魔法的妈妈,把她弄得满身泥巴的衣服变成香喷喷的衣服。她生活的小山村什么都很贫瘠,唯独阳光充足。 那有很多用处。洗衣服的时候,怕浪费柴火。在太阳下面晒一晒,那水就充满了阳光的味道。暖暖的,让妈妈浸满了洗衣粉的手看起来,像是有彩虹围绕着。 妈妈常说:“这么让太阳多晒晒,就能把人心里的阴暗给晒出来。我的女儿记住,你永远要像这么阳光这么灿烂呦。” 看着眼前的汪雪仍旧是一副懵懂的样子,她又是生气又是怒其不争道:“看看你现在这副模样,不就是受了点那么的苦,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好歹还被父母呵护过,被老公真心地爱过。就算现在那些人,那些事都离你而去。可曾经被疼爱过,被人当成宝贝的记忆却不会被丢在阴水沟里。而我,却连这些记忆都没有。你觉得荧幕上的我很美很幸福,生活中的我就也该是如此吗?你错了,那些微博,公众号拍到的,是我在生活这部电视剧里的表演。 除去聚光灯上的笑容,我其实从没有真正地开心过。” 黎芷媛的眼睛很美,像是一片跌入了星星的海洋。可那海洋,流淌的,却是满满的悲伤。 汪雪一下子就愣住了,她一直以为黎芷媛是很好的,就和大众以为的一样。什么都不缺,什么都有。 金钱,地位,男人。今天她才知道,黎芷媛没有快乐。她的喜怒哀乐,都是演出来的,而不是发自真心的。 看着从她眼底流出的泪水,再看看即便流泪,还是美得让人怜惜不已的黎芷媛。汪雪心里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道该怜惜她,还是愤恨她的贪心不足。 第二百一十一章 后悔没学黎芷媛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轻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梅定妒,菊应羞。画阑开处冠中秋。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 看着黎芷媛的脸,再看到她家里那一排排的酒。汪雪不经意间就想起了这首诗。她读书不多,老师当时上课的时候就只记住了这一首,嫁给老公的时候,还被他取笑了好久。 他说他们是书香世家,娶回来的媳妇不能不会诗词歌赋。她就跟着学了。他说他们是有规矩的豪门,她就该一言一行都注意,别丢了他们家人的脸面,她也跟着听了。丢掉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甘心隐退当一个全职太太。 婆婆是一个名门淑女,早年奉父母之命嫁给了公公。两人说不上举案齐眉,却也是相敬如宾。汪雪总能见到,她的公公和婆婆经常像个木偶人一样对坐着,说什么话都像是事先对好剧本。 那时候,婆婆总喜欢在后花园里的一棵梨花树下坐着。若有若无的阳光照射下来,让人看不清婆婆的面容。只感觉她像是一阙柔如春水的词曲,立在那里似乎随时会随风而去的凌波仙子。 微步只见,罗袜生尘。她洁白如雪的衣服被风辽东,似乎和那散落了一地的梨花交相辉映。姿态飘然如仙,风韵比起她这个曾经的大明星更深一筹。 汪雪不知道怎的,就想起了一个人,黎芷媛。她出席活动的时候,总是这么打扮得格外娇艳。 精致的妆容绷住了她的面容,让人看不出她真实的表情。即便如此,她还是清丽中带有一抹难以言说的妩媚。 早年是美如谪仙。这些年却是美胜天仙。说话谈吐间自然就吸引了男人的目光,一般女星做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很轻浮。而她做的话却是高洁不染尘埃,半掩半露间越发给人撩的感觉,让人移不开目光,就像是现在的婆婆一样。 婆婆似乎很欣赏李清照,经常念她的词。念着念着,眼里就有了泪水。混合着特殊的光芒,她整个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富有生气的。 而她最常念的,就是这两首。 “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点绛唇 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 倚遍阑干,只是无情绪!人何处?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 ” 汪雪投其所好,和婆婆相处得甚是融洽。人心都是肉长的,纵然婆婆刚开始不喜欢汪雪的戏子出身,可日子久了,她又生了好几个孩子,婆婆终于是软了心肠。 婆婆带着她参加了好几个聚会,引荐了不少贵妇。但每次婆媳相处,婆婆却总会在最后说这么一句:“李清照虽然有才,却是中年不甘寂寞,再嫁失贞,无耻淫荡。我说媳妇,你可不能布那个女人的后尘”。 汪雪乖巧地点了头,把婆婆的话都记在心里。却会不自觉地想。这么一个一板一眼的贵妇,是否在他的心里,也曾经有过那样一个人,在她最好的年华和她相爱,最后因为父母之命被拆散,然后婆婆就铭记了那个人一辈子。 汪雪很为婆婆唏嘘,觉得她那段恋爱没成功很可惜。没想到最后,却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汪雪最终还是从一只贴满了凤凰羽毛的土鸡,被打回了原型。 她的婆婆则是选择了宁为灰烬,不为尘土。她穿着一件生前最喜欢的白色衣服,选择了抱着一卷年纪和她一样古老的书,跳下了自家的游泳池。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只是监控摄像头拍到她自杀的画面时,却只见到她嘴边勾出的那一抹像是孩子一样的笑容。 本来很难过的老公看了之后,只是呆呆地说了句。他们母子三十多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母亲这么开心。往常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母亲总是笑得很客气,很疏离。 汪雪只能抱住老公,竭力给他温暖。他们毕竟有孩子,爱情不再,也还是亲人。她应该收起所有心思,帮老公度过难关。 但那之后,老公像是被放了最后一根稻草的骆驼,选择了去拉斯维加斯。上了飞机,他才发了条短信给出来找他快发疯的汪雪。 汪雪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怪老公。却知道,老公伤心了。谁都年轻过,谁都爱过。可他却在自己最难过的时候,得知了母亲内心深处可能对另一个人有着排山倒海似的爱,甚至为了那个人,选择轻生,他真的受不了这个刺激。 再然后,汪雪的人生就坐上了往下的过山车,直到如今当上了黎芷媛的经纪人。 这会儿看着几乎清丽出尘的黎芷媛,她近乎不染尘埃地立在那里,再从黎芷媛手里看到这首诗,汪雪一时间百感交集。 当时觉得很没用的知识,现在却觉得真是看得太少了。有许多事情曾经那一刻以为是寻常,过后却再也找不回来。 像是没有继续在娱乐圈中打拼的岁月,早早结婚生子隐退后错过的观众缘。汪雪总会这么想,如果她当初继续在娱乐圈中打拼。那她现在是否已经自己开了公司,招揽了年轻艺人。又或者她今天即便不能像黎芷媛有钱有名,也该能自己独立。黎芷媛说得没错,男人不可靠,自己最可靠。可的老公是如此温柔帅气,轻轻一勾手指,她就自己乖乖地走了过去。 她老公特有钱的时候,他们是很好很好地。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总会嘴角带着一丝笑容,来亲自给她画眉毛。用的是几万块钱的眉笔,他总会笨手笨脚地弄坏了好几个。她觉得有些糟蹋,她老公却是坏坏一笑,在她嘴巴上蹭过后,再在她脸上亲吻道:“我尝到了这世上最甜的东西。” 她坏笑着去打他,满屋子都是温馨。风月悄然升起,缭乱了一池春水。 第二百一十二章 喝醉的黎芷媛 那时的她以为,这样就是一生一世了。岁月静好便该是如此模样。一个大大的房子里,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这个是女人最大的幸福。 她在丈夫的宠爱中,在世人的羡慕中,只顾活成别人期望的样子。吟风弄月,对夫家的隐患截然不知。想来,后来落到如此下场,也跟她没有及时地未雨绸缪有关系。哪有那么多的岁月静好,每一个人最终都得学会在人生旅途中如何背负起千斤重担。 汪雪当初,对只在书里和电视剧里见到这样的女人。疏狂倦懒,却又敢爱敢恨的女人心里充满了鄙夷。 却未料到,那样的女人,才是活得最真实。 如黎芷媛,如李清照。她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她们真切地爱过,恨过。 虽然不确定自己会有好结局,至少也能骄傲地对世人宣称。“这个世界本女王来过,爱过,恨过。我的一生干完了我想要做的事,我有遗憾,却从不曾后悔。” 李清照,充满才气,不甘命运安排。初嫁良人纳妾,她敢直呼其负心薄幸。丧夫后,面对一份“真爱”,面对世俗的眼光,女子再嫁即为失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社会,她这样等于拔出刀剑,和整个社会对抗。个人的力量何其渺小,简直像是一朵渺小的浪花要翻出大海。 李清照就好像螳臂当车中,那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螳螂。她像一个飞蛾,为了那点光亮冲过去。完全不顾自己会粉身碎骨。 汪雪不由得念道:“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大多是如此吧。” 正巧,黎芷媛也念出了这句话。她道:“女人啊,你的智商在爱情中,一定是下线状态。” 汪雪吓了一大跳,再看看,原来黎芷媛已经睡着了。她抱着很复杂的念头给黎芷媛盖了被子。不管怎么说,她现在还是汪雪的老板,是汪雪的衣食父母。 她那价值百万美金的胸和脸蛋,可千万不能冻坏了。否则卖了汪雪的肾,她都赔不起。 看着李清照诗集,汪雪又一次陷入了沉思中。李清照再嫁错人之后,宁愿选择刚烈地坐三年牢,也不肯和一个渣男共度余生。她真勇敢。都说一个坏男人是件烂衣服,粘在身上会让皮肤溃烂。可没有几个女人敢脱下那件烂衣服,让世人的眼光凌迟自己。 像是汪雪自己,她就不敢这么做,不敢发誓要和命运斗到底。不愿意和在绝境中的丈夫离婚,一部分是对丈夫却是有感情。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还有三个孩子。一部分却是害怕世俗人的眼光。他们之间的感情其实早就出了问题。汪雪对于总是很晚才回来,回来的时候衬衫上有着香水味,脖子上还有着吻痕的丈夫,心里不是没有怨恨。 后面几次的录制恩爱夫妻真人秀,他们其实已经是貌合神离。只不过她丈夫为了维持企业家良好形象,为了孩子所以不敢离婚。而她除了爱孩子,不希望他们在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也主要是不敢离婚。 她舍不得富太太的位置,不愿意孩子们的财产被其他女人生下的孩子占据。离婚后的男人,只要有钱,就是潜力股。而离过婚的女人,则会被人说成是没人要的破鞋。 她怕世人的眼光,更怕父母的眼泪和指责。 爸妈观念很传统,一直认为女人就应该恪守本分,在家里相夫教子。她去娱乐圈,让父母好生不满。好不容易她嫁了前夫后,才借着前夫的脸面让自己进门,哪里还敢再做一丝一毫违背父母心里乖乖女的形象。 尽管,她也对其他男人动过心。那是一个没有她前夫有钱,没有她前夫有地位,更没有她前夫会说甜蜜的话,来哄人高兴的男人。 可他看着她的时候,总会笑得那么甜蜜。好像她是世上唯一的珍宝,让她脸红心跳,也觉得害怕不已。她怕走在街上,会被人指责说是个坏女人。所以她不敢接受那个好男人。会做饭,会接送她的孩子,还会照顾发烧时候的她。 哪怕她现在离婚了,可也总觉得自己曾经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就一世都是。她有时候也真羡慕黎芷媛,她总是活得那么肆意潇洒。似乎天地间所有的烦恼都无法入她的眼,进她的心。 包括现在,黎芷媛喝醉了。朝着汪雪大吼大叫的样子,都让汪雪觉得,很是羡慕。她从喝醉的黎芷媛身上,发现了好多小秘密。 ‘’为什么咱们华国历史上所有的储君都必须是男子,女子无论多优秀也无法承继皇位。” “咱家历史上有多少能干的女人。太平公主不能干吗?为什么她帮助两个哥哥夺回皇位后,下场是被侄子李隆基来个卸磨杀驴。还要落下个恶名,一辈子被人辱骂。凭什么武则天嫁了两个男人,还有最后养了些男宠,就要被骂淫荡。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武则天就算有很多男人,也是在前家死了以后才找下家的。比起那些说是纯情,却动不动后宫佳丽三千的皇帝,武则天要强多了。 比如说刘邦,都说他是汉高祖,史上第一个草根逆袭成的皇帝,特别伟大。可在我黎芷媛眼里,他奶奶的不过是个忘恩负义的大渣男。没发迹之前,娶了结发妻子吕雉。那时候吕雉是个很温柔贤良的女人,刘邦不务正业,都是吕雉在辛苦持家,没有一句怨言。 吕雉给他生儿育女,帮他照顾两位老人,还帮他一起打天下,差点丢了性命。换来的就是刘渣男在当上皇帝后,要一脚踢开帮助自己创业的结发妻子吕雉,要把他真爱的小三戚夫人扶上位。如果刘邦真的做成功了,吕雉和她的一对儿女还有活路吗?都说吕雉残忍,可一个女人在被真心相待的丈夫逼入绝境时,在自己的一双儿女向她伸出手,乞求她的庇护时,一个泣血母亲的反抗,却被男人们写的历史,评改成有史以来最恶毒的女人。” 第二百一十三章 做个好女人 “恶毒的不是女人,是这个世道。好在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捆在女人头上的绳子,稍微轻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我们聪明女人,千万别糊里糊涂地自己再去给人家送人头。职场黑洞也没这么坑的,知道吗?”这话让汪雪听得十分舒畅,仿佛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在一瞬间全部张开。 她点点头,满脸都是钦佩。在她看来,黎芷媛虽然“年幼”,可看问题却十分精准狠辣。 下一刻,黎芷媛说的话,又让她五味杂陈了起来。 “你知道吗?以前待在老家的时候,那些所谓年长,见多识广的阿姨叔叔们总会这么说。当鱼,就得小心渔夫的钩网。做妖精,就得防备道士和仙家。当女人,就要遵从女人的本分。没出嫁前,好好听爸妈的话,出嫁后安心地给老公生儿育女。” 当一个白天一毛钱都不挣的免费保姆,晚上还得暖场的女佣。其实汪雪那时候也会这么想。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出去工作,妥妥地每个月能挣好几万。 那个那个首富之女傅小小,那个那个高官之妻叶晓柔,不就能出来照常工作吗? 可人家投胎投得好,要不就含着金汤匙出生,要不就嫁了个特别体贴,又对老婆百依百顺的老公。这是命,得认。谁让她们没有投成这样的人家,也没有找个这么好的人家托付终身。” 刚刚还有些睡意的黎芷媛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高声叫了起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命由我不由听。别人的看法都是狗屁,你是谁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 我不认命,决不认命。人活着总有一些值得坚持的东西。若是为了利益就可以屈从,那人和一头见到食物就去争抢的猪有什么区别。 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但绝不可曲。金让人,银让人,理不让人。 所以我拒绝了很多富豪让我当情妇的提议,也有一些被我迷倒,表示愿意娶我当正房太太,我也没答应。 年纪一天天增长,虽然我创下了很大的家业。可我知道很多人明里暗里都在说,我不识相,是个大傻瓜。 我成了很多人眼里的大笑话。很多人都很不解,富人一桌饭,穷人十年粮。他们眼中,嫁给有钱人特别好。好多记者都来问我为什么不肯当有钱人的妾室或妻子。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这么劳累。起早贪黑地拍戏,还得应付那些被我美色所迷,经常来捣蛋的男人。 我只是纯粹地认为,爱情是两个心意相通人的事,多一个人就不是爱了。我黎芷媛爱一个人是一心一意的,所以要求他回报我同样的爱。如果我得不到对方完整的爱,那我宁愿放弃。 曾经有人把我当成一只蚂蚁,想要碾死我。他以为我没办法还手,但没想到我却用了两败俱伤的方法和他拼了。我要在那美少年身上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用尽全力地咬下去,咬得对方的手上露出了白骨。就像我以前在老家打死,偷吃我家里晾晒腊肉的秃鹫一样。不劳而获,贪心不足,都该死。 绝不束手待毙,就算要死,也要想让杀我的人付出代价。我可是有毒有刺的花,敢贸然摘我,一定会刺得对方鲜血淋漓。 我想落得今日这个下场,应该会被很多人嘲笑我笨。也有人会同情地说我傻。可如果要我自己说的话,我恨,可绝不悔。就算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妥协屈从,迷失本心,那绝不是我。” 说完这话,黎芷媛彻底醉倒了。汪雪把黎芷媛扶到床上休息,却看到她床头边放着一本《资治通鉴》,那书正好翻阅到了《唐史》。上面还有着黎芷媛的批注。 真看不出来,外表那么随性的一个人,平日里给粉丝签名都是飘逸的行书。 可这会儿,她写出来的字却是端正挺直的行楷。似乎昭示着,这个写字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认真。 “那个长孙皇后,她的一生倒是圆满。都说她是男人梦寐以求的贤内助。我看也是。既生养了那么多孩子,又把老公的小三和婚外生子们照顾得那么好,简直是千古第一圣母。可她年幼时便丧父,被异母兄长长孙安业从家里赶出。小小年纪跟着哥哥两人一起去舅舅家讨饭吃。就算她的舅舅高士廉对她很好,从不有半分慢待。可毕竟她是姓长孙而不姓高。寄人篱下的生活,真是连喝口水都得记着别人的恩德。 嫁了人之后又得服侍公婆,跟着丈夫辗转流离。好不容易安定下来,来了玄武门之变。她和她的家族,压上所有砝码来帮助丈夫李世民打天下。一番刀光剑影,她终于当上了皇后,却呕心沥血地尽职,直到丢了自己的命。我去,这种叫圣人,叫吃饱了撑过的凤姐。 这不是我黎芷媛喜欢的风格。我黎芷媛要做,就要做个最自私自利的世俗人。我要我的丈夫只能有我一个女人。我还要嫁给他之后日日享福,否则我就不嫁了,免得嫁过去成了加强版凤姐。拼命工作,还把不该自己揽的工作都给抢过来。到最后,赔光了嫁妆,弄垮了身体,还被人以“无子”为理由,生生地弄了好几个小妾给老公睡。她还不能对老公的这种行为进行批判。 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给男人的特权。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男人婚前婚后都可以有好多女人,女人只能贤惠地接受自己的一大串“新妹妹”。《甄嬛传》里的皇后就是如此,她明明心里很痛苦自己老公轮流睡小蜜,脸上却只能表达出温柔端庄。这是她身为皇后的职责,她只能如此。 一旦她表露出一丝嫉妒,那就是属于“七出,”是要被休弃的。而古代,被休回娘家的女人大都是要死的。皇后虽然被太后保住了后位,她的后半生,却都过着连死都不如的日子。 第二百一十四章 刻骨相思为何起 其实皇后很可怜,她出身卑微,可她的亲生母亲就是被父亲硬是遗忘后贬妻为妾,她独自一人在朱府里默默无闻地长大,好不容易命运给了她垂青,却那么短暂。 她的爱情,如昙花一现。那个男人,对她只是一瞬间的喜爱,可她却爱上了那个送她手镯的男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姐姐夺走了自己的一切。 本来她才是皇帝的妻子,却只能看着自己的亲姐姐鸠占鹊巢,连她的孩子最后都被害死,皇后又怎会不恨。 而她最可悲的就是,一直到死都没有怨恨过那个男人。只是恨甄嬛这个小人。其实皇后,甚至整个社会女人不幸悲剧的根源都是不负责任的男人。他不该那样对待皇后。又或者说,是已经成为了天经地义的一夫多妻制害了她。古时候的女人,大多把贞洁当成比性命还要重的东西。一旦被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看了脚,就要自杀。哪怕对方只是无意,或者是为了救助对方。这样的女人,又怎么会把“天”字出头后是“夫”的丈夫,他的风流当成一回事。 后来,社会开始发展。好多女人知道不好,却不敢反抗。好多女人选择当全职妈妈,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不敢和社会固有的观念做对,但我敢。 我黎芷媛要反抗这种制度,就算与全天下为敌我也要这么做。旧的制度像是灶里的柴火。一根柴,只能承担一定时间的燃烧。如今的社会,我要做那些已经开始知道这种制度不对,不敢反抗女人们的榜样。 我是公众人物,有好多人拿我当偶像,会跟我学。我就要教会她们,如何当一个自立的女人。如何做一个永远有魅力的女人。 一个女人,只要心是年轻的。就算她到了八十岁,一样是个值得男人爱的女人。因为她的嘴巴仍旧可以说出甜美的话,手依旧可以做出优雅大方的举动。 我知道,这条路很苦,很难,充满了荆棘,动不动就会把我刺得鲜血淋漓,但我不会放弃。总有一天,别人会知道我黎芷媛是对的。 “这个时候,别人就不会说我妈妈特别无耻。抛夫弃子,我妈妈没有错,她只是放弃了一个不爱她的劣质男人,在一个好母亲和一个好女人之间,选择了做一个好女人。我妈妈是好女人,她不是坏女人。” 最后一段话,黎芷媛写得特别大。汪雪看得百感交集,眼前不知怎的一片模糊,突然间眼泪滴答滴答就落了下来。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和黎芷媛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她知道黎芷媛不是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形象。也知道她从小就没了母亲,别的女孩在妈妈怀里撒娇,讨要洋娃娃。她却连手上被烫伤都不敢说,还得自己拼了命地去刨食吃。 汪雪不知道,此时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美国南部有名的富人区,占地一万英尺的游泳池。里面正有一个男子,对着黎芷媛的资料看。 这屋子外表并不富丽堂皇,甚至有点像是农家乐的村房。 可仔细看,这里面放着的各幅书画无不是当代或前朝的名家手笔,紫檀木做的摆设器具上面刻着若隐若现的龙纹。不经意间透着的古朴雅致。让人锃目咂舌。 他手边放着一杯麝香猫咖啡,悠悠地散发着一股香气,聚而不散如游龙一般。呈着咖啡的器皿是英国王室专用,上面的狮子像是要飞出来一样。 说书的都说富贵者当金玉满堂。殊不知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是在日常的一饮一食,一言一行中透出含而不露的贵气。 这里像是一场幻梦。南柯一梦,醒来都是假的。可这里,却不是虚幻而容易碎裂的美丽肥皂泡。这是真正的宫殿,是天下人都想要来的荣华富贵安乐窝。 可这里,不是一般人能住得起的。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那电脑里的文件如果拿出来,应该连堆积如山这四个字都不够用,还得加上汗牛充栋,成山填海这几个词才勉强够用。 每一份文件后,都有上百个人事安排。层层勾结,如同蜘蛛网,他不管是动了谁,都会导致利益链的失衡,明里暗里的敌人们会联合起来对付他。 这里安静得可怕,夜色像是一头长着獠牙的巨兽,吞噬着一切情绪。这男人却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他的手指静静敲击着键盘,发出有规律的敲击声。蓝色灯光映出他的脸,却是个极其年轻俊美的男子。 都说男子美,应当是如潘安,宋玉。可这个男子却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目光流转间,似有阵阵杀意流动。让人不敢因为他的年轻,而对他心生轻视之意。 看了半天的文件,他似乎是疲惫了。用手指松快了下头皮,不食人间烟火的这男子,此时方才有了些人的味道。 会劳累,会心生厌恶。也是,这样的生活他一出生就开始过。 别的孩子还没有出生,母亲会经常给他唱歌,给他讲各种故事,希望孩子出生,是个开心的好孩子。 而他的母亲,却在明知道怀孕的情况下,吃了感冒药。她是如此不希望他出生,怕他会抢了哥哥的地位。他不禁黯然一笑,手指似乎有温度,拂过冷冰冰的手机后,对着朋友圈里和哥哥在一起,笑得花枝招展的母亲说道:“妈,如果我想抢哥哥的东西,他早就活不到现在了。你也清楚对不对,哥哥和我比起来,连渣都不如。” 他闭上眼睛,翻了好久母亲的朋友圈。却只能见到母亲和哥哥,和爸爸,和外公外婆,舅舅舅妈们。甚至和她的好朋友聚会的照片。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 他有些失望了,把头转过去,却看到窗外不远处,有一个孩子正在母亲怀里吃奶。 第二百一十五章 傅北极外公和外婆的爱情1 傅北极连忙把头转了过去,那少妇是把自己的胸脯敞开的,有些东西她不能看。可脑海里却总浮现出那年轻不貌美的少妇。她长得真是普通,简直是掉进人群里就找不到的长相。 他平日里从不把这种人肉背景板放在心上,这次却觉得眼睛刺痛。 仿佛什么东西扎在他的心上,让他一抽一抽地难以呼吸。 那少妇脸上全是为人母的柔和光辉。距离有点远,他听不见那少妇说着什么话。可却能猜测到,那少妇或许嘴里道:“我的包子真漂亮,和母亲一样漂亮。”又或者,在唱着甜蜜的歌,哄着自己的孩子入睡。 无论哪种,都足以让他痛不欲生。 这一瞬间,这男人的心先是被成千上万把刀子在凌迟着。所有经历过的苦楚。被亲戚欺负,被堂兄们戏弄。被爷爷利用,都不如被妈妈厌恶的神情让他受伤。 他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像这个世上所有的孩子一样,渴求着母亲的爱。而母亲却是如此深深地厌恶着他。从不把关爱的眼光投射在他身上。 甚至,站在他的面前,像一棵树一样阻挡住了父亲对他关心的目光。 似乎他从不曾是她的亲生骨肉,而是他是她在这世上最大的仇人。他最常听到她对他说过的话,就是“你别想抢走如海的东西,你休想。” 他那时候还小,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揪紧了妈妈的衣服对她拼命解释道:“妈妈,我没有。我只想回家和妈妈在一起。我不会抢哥哥的东西,我只会要我该得的那一份。” 他无限渴望的目光,往往只会换来一个重重的耳光,几声歇斯底里的怒吼。 “什么你的,傅家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儿子傅如海的。”说得那样理所当然,似乎眼前那个扯着她的袖子,哀怨地乞求她多看一眼的孩子,不是她十月怀胎所生。 他那时候也有困惑,不过看着家里的影集里,放着母亲幼年时的照片。年幼时的妈妈,便是个粉雕玉琢的水晶娃娃一样可爱的姑娘。 再大一些,便能见到悠悠桃花间,有一颜色妍丽,犹如奇花凝聚的少女独立其间。明眸皓齿,桃李年华,真真是占尽人间秾华。 她彼时穿着一件白色的公主裙,上面有泡泡一样的装饰。衬得她整个人像个吹起了的大蛋糕。 本来应该是很难驾驭的风格。偏偏妈妈是站在一片桃花林里拍的这照片。 这片桃花林是多美的一个景象啊,外公一家都在这里留下了非常幸福的影像。尽管它后来,毁于十年动乱时的一场大火。但曾住在这里一家人的幸福时光,却是无比真实地存在过。即便年代久远,黑白照片还是发黄的。但傅北极还是据地好像身临其境一样,见证了一段不被时光改变的真爱。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犹如陶渊明笔下的那个世外桃源。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也没有压迫。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让看到的人都忍不住发出甜蜜的笑容。 傅北极知道,那是外公特意为外婆种的,是一片真正的人间仙境。里面满满地,是外公对外婆的爱。 再冷再苦,有你的地方,便是家。这是外公外婆的爱情誓言,是傅北极一生都追求的境界。 他心悦一人,却不能像外公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该怎么做。舍不得放弃,却不敢靠近。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说来外公叶英和外婆钱素素的邂逅,也是颇有传奇色彩。 外婆家中是钟鸣鼎食之家,在清朝时便赫赫有名。几乎每一代,都有族人在政府中历任高官。 多年来,钱家的祖宅经过多年经营,堪比皇宫。 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 所以尽管外婆出生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可童年却在家族的庇护下过得无忧无虑。而后出落成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的美貌少女。甚至有文人专门用诗来赞美。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钱氏有女素素,婉如清扬。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她又留学法国,与徐悲鸿大师师从一人。学得一手中西合璧的画,是一个真正的才女不说,还在日常的生活中,代替早逝的母亲,打理着整个家族的人情交际。 来往的亲戚都夸赞钱素素真是滴水不漏,八面玲珑的厉害人物。面上是一朵花,心里是一盆火。 早年的照片,钱素素虽然脸上是笑着的,眼底却是冷的。好像一枚泛着冷光的昆仑美玉,绝美绝冷。也是,生活在兄弟姐妹一大堆的家族里,又是女儿身无法继承家族,还掌管着家族内里的账册,几乎是钱家女主人。她日常要遭受的刁难,和面上的风光一样多。 仔细看,钱素素那冰影儿下面,却隐约泛着一丝淡红。妙龄少女爱俊郎,这是人的天性,钱素素也不例外。 不知有多少男人,想要娶她为妻。也不知有多少人猜测,会是谁,能摘下这朵高岭的牡丹花。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第二百一十六章 痴心女子负心汉 为博红颜一笑,曾经有人一掷千金。抬出的聘礼前后十里,以黄金为送礼物的箱子,包着礼物的是杭州最好的丝绸,上面还有着最好绣娘做的苏绣。鸽子蛋大的珍珠为上面添了些色彩,十丈高的珊瑚像是一团烧着的火。 其奢华程度让天下瞩目。 还有一个贵公子,拿来的礼物是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 可钱素素皆不屑一顾,放眼道,她钱素素要嫁,便要嫁这世上最好的男人。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娶她的人,不可以再娶妻纳妾。 男人的这种劣根性,像猫一样爱偷腥,偏爱家外的野花。 熨斗儿熨不开眉间皱,快剪刀剪不断我的心内愁,绣花针绣不出鸳鸯扣。两下都有意,人前难下手。该是我的姻缘,妹子,耐着心儿守。 偷情带给人的感受,像是毒品,男人大都戒不掉。钱素素也因此饱受非议,但她手掌财政大权,父亲也不敢太过逼迫,只好由她蹉跎几年。反正钱家的家世和钱素素的才貌都摆在那里,她不会嫁不出去。 然而最终,摘下这朵春花的,不是高官之子,也不是富豪之弟。外公是一个穷小子。一个名不见经传,穷了好几辈子,唯独生了一副好皮囊的穷小子。 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若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看其外貌,最是极好,却难知其底细。 这么说,似乎也有些不完全正确。外公原本也是富豪之子,出身却有些尴尬。不,应该说是传奇。 外公生父,曾是外婆家的原主管。而后外公生父发家,这段曾经为人奴仆,被人呼来喝去的过往则渐渐不被人所提。 而外公,却是青楼的外室所生。据说外公生母,原本也是出身良家,是个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美人。 只是家道中落,又遭遇连年战乱,才被迫落入风尘。 “浑身雅艳,遍体娇香, 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 脸如莲萼,分明卓氏文君; 唇似樱桃,何减白家樊素。 可怜一片无瑕玉,误落风尘花柳中。” 和外公生父的相遇,让外公生母散尽了风尘多年,攒下的家财为自己赎身。 外公生父得到外公生母给的钱,用它做了一笔买卖。而后发家致富,又另娶了一位出身清白的闺秀为妻。从此仕途通顺,财源滚滚。 而他靠女人起家的事情,也成了外公生父一身的隐痛。不少人都在明里暗里,用他纳妓为妾,有辱斯文的事情来为难他。 外公生父嘴上常会说。“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对着爱妾,他会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亲吻着爱妾曾经光滑得像鸡蛋的手,现在却为了自己下厨,而常有些伤口的手。他知道,爱妾是个好女人。她原本也是大家闺秀,是时运不济,所以才美玉蒙尘。 她的心愿很小。只想将一生托付于他,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死后有个牌位,不用做孤魂野鬼。 可族里本来就对爱妾的出身和他们同居的事情颇有微词,全靠有她陪嫁的那些珍奇古玩,翡翠玉器,各个都价值连城。族里那些光会吃干饭,什么事情都不做的长辈们才闭上了嘴巴。 正是有了它们,才有了他事业是的基石。让他从一株需要别人庇护的小草成为一棵树大招风的大树。有了权利,可以让一些嫉恨他的人闭嘴。也可以让有些难听的声音更加大声地萦绕在他耳朵里,他像是想要摆脱这些话,立马又道:“我心匪石,不可转也。爱妾,你还记得你我相见的第一面吗?” 外公生母眼中还带着泪水,可嘴边已经有了微笑。“便是我丢出的乞求姻缘的石头,砸中了一个少年薄幸郎,所以现在让我受这般折磨。” 她说着那样害羞的话,玉面微红,却是国色天香。外公生父再也无法掩饰住心中的绮念,一把抱住爱妾,共赴一场美梦。 满室旖旎,睡着以后,看着她光洁如玉的额头,真真是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外公生父忍不住轻轻一吻。 可再看着爱妾的玉臂,他总会有一个可怕的念头翻滚,这双像藕一样的胳膊,到底曾经被多少人枕过。而那刚刚让爱妾打消顾虑,两人鱼水之欢的诗,其实全文是这样。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那些人的明里暗里的嘲笑,妻子明里暗里的劝诫。 “纳妾也该挑个出身清白的人,那种腌臜地界出来的,能是什么好货。” 他眼睛一瞪,妻子又成了贤惠大方的太太,只是眼里那嫉妒的光芒,她怎么都掩饰不住。也是,一个女人总会嫉妒被她丈夫抱在怀里的另一个女人。哪怕另一个女人,对她毕恭毕敬,而那女人生的儿子,也是一心把她当做亲生母亲来孝敬。 “一个千人骑,万人跨的婊子,这傻子还当正房太太一样供着。” 早些年,他一定会狠狠地回怼回去。“从来纨绔少伟男,自古侠女出风尘。”爱妾对我的付出,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比的。” 他说的是真话,可真假有时候没有那么重要。当孤身一人的真理被像流水一样的谎言八面包围时,真理就会变成谎言。 第二百一十七章 傅北极外公生父的爱情故事 原来谎言真有无穷的魔力,只要坚持说谎,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再坚强的人也会动摇,再荒谬的事也会变成真理,不仅能骗倒别人,连自己都会信以为真。 有了钱之后,为了表示他的品味高雅,外公生父开始和一些名人雅士交往。 这些人也好是奇怪。当着面,总会夸赞外公生母的美貌,羡慕外公生父的好运。能有一位这样红尘奇女子陪伴。可背过身,却总会传一些私语。 说傅北极外公生父是靠女人大腿上位的,而且外公生父起家的钱,还是那女人的卖身钱。 这些话说多了,外公生父心里也有好多不好受。 流言很可怕,杀人不见血。每一个人,都可能在无意之间用口舌为剑,活生生逼死一条性命。 要压死一只人高马大的骆驼都很重要,只需要往它身上放最后一根稻草。何况,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民国时期,民风仍旧保守。外公生父一直以为自己不在意爱妾的出身,他是发自内心地怜爱她,懂得他灵魂的人,在这世上,只有外公生母一个。 他想要照顾她,给她衣食无忧,儿女绕膝的下半辈子。 他会和她携手,一起看这子孙满堂的好日子。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这是他对爱妾发下的誓言。 外公生父昔日的主人,为他们的结合,送来了祝福。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 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先民时期,鸠占鹊巢并不是贬义词。而是讲述一个像鸠一样的女人,在经过一场盛大的婚礼后,嫁给了像鹊一样的男子。两个人有了孩子,家里热热闹闹的。 可有一些贫贱却也送了两首诗来讽刺他,让他特别不舒服。 (1)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2)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前一首是汉代的班婕妤所作的歌曲,后一首是杜甫写的诗。虽然讲的不一样,可实际意思都相同。 讲述了一个女人被丈夫抛弃,随后丈夫另有他欢的事实。 最初看到自己家门口有人塞进来这首诗的时候,外公生父手上的青筋都快碎了。 这世上的人真可怕。怪道都说“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没钱的时候,他活得虽不舒适自在,却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整天在脖子上套着一个环,做什么都得用尺子去量。想打什么人,还得瞻前顾后。 外出时,他结交的朋友。最初时,大家都是彼此帮助,真心以待。一起喝酒,一起偷鸡,一起挨先生的打,再一起背着先生偷吃。 没有血和泪,只有欢和笑。每个人都活得很开心很开心。 可从他有了钱之后,或者是他成长之后,一切就都不同了。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似乎他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靠着爱妾的嫁妆。老天似乎在偏爱他,让他在乱世里不凭着血肉就打下了一片江山。 对那些话,外公生父只能暗自叹息。默默想到,风总会攻击那棵生得最高大的树。 他被攻击,也是他强大的一种象征。 这些话听多了,终究会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尤其这个人已经不再是寄人篱下的苍白少年,而是可以主宰一方生灵生杀大权的霸主。 思绪,不停飞舞。外公生父想到了那些曾让她特别不开心的回忆。 年少时的情况不断涌现出来,傅北极外公生父当时心里颇不好受。 当初外公生父在钱家做主管的时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虽说比不上后来的富有至极。承蒙主人厚待,他也是见识过不少好东西。 何况,乱世里,风云变幻。皇帝轮流做,军阀天天换。战,而使四海不宁。每一个皇帝,都需要钱。养兵养百姓,这才会有人听他的话。生活在钱氏,等于有一个特别粗的大腿可以抱。代价是,要面对内部特别强烈的竞争。 这也是钱氏的传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没有牙齿的狗,主人不会养。忠心又有用的狗,主人才甘愿养。 内有门客,粮食,军队,像个小朝廷,当然会有僧多粥少的情况。 而钱氏任凭皇帝换,我自永久为宰相的背后,是无数被牺牲的普通门客。 傅北极外公生父,是踩着好多人的鲜血,才能上位。尽管,钱家给那鲜血立了个碑,还取了两个好听的名字。“牺牲,”“意外。” 民间甚至有戏言,说蜀山中自有一位钱天子,聚天下之财而自建阿房。抽干门客们的血,来养肥自己,这是每一位皇帝都会做的事,钱氏也不能避免。 民国时期,钱氏老宅已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浩浩荡荡,几能碾碎天地。老百姓甚至戏言。“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钱氏一大家。” 不知有多少妃嫔媵嫱,王子皇孙在烽烟里,失去高贵的身份。他们辞楼下殿,辇来于钱氏,朝歌夜弦,为钱氏客卿。 豪族之收藏,朱门之经营,紫殿之精英。各大世家几世几年才有的财富。取财于民。倚叠如山。罗列其间。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钱氏家族人视之,却不甚惜。 白玉为堂金做马尚且不足,珍珠如雪金如铁也差了点。 钱氏族人,早已司空见惯了这各种俗称的好东西。 第二百一十八章 傅北极外公生父的宅斗 傅北极外公生父怎么会像外面刚刚能温饱的市井小民那样,没见识地把一般的珍珠玉器当成宝贝。 但那些东西姓钱,不是傅北极外公生父所有的。人要生存,要有发展,要实现梦想,终究是需要钱的。当外公生父从外公生母的手里,得到好多金子时,一切就改变了。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它可以使黑的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黄色的奴隶可以使异族同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诅的人得福,使害着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即使她的尊容可以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妖艳;它会使冰炭化为胶漆,仇敌互相亲吻;它会说任何的方言,使每一个人唯命是从。它是一尊了不得的神明,即使它住在比猪巢还卑劣的庙宇里,也会受人膜拜顶礼。 有了这个做本钱,外公生父理想中的房子,车子,事业一样样地从梦中走了出来,变成了现实。 他的人生在金钱和智商的双重加持下,处处顺遂。甚至连娇妻爱妾,爱子都陆续奔到了他的碗里来。 唯独人言,让他难以释怀。 第二天,他看到镜中正梳妆的爱妾。 脂粉香泽,用意修饰,花钿绣袄,极其华艳,香风拂拂,光采照人。心里的那点子遗憾又没了。 “娶妻娶贤,纳妾求美。”谁家宅门里没有点子龌龊事,谁家老爷发家前,没做过什么龌龊事。 可惜,他控制了自己的罪恶,却没有预料到他妻子的疯狂。 贪念,滋生于欲望。而人的欲望是疯狂的大风,无限的火焰。 一旦发作,足以令天地变色,江河干涸。 那些负责家里食物供给,而不得不外出打猎和耕种的男人们,有好手也有庸手。 就像打来猎物多和收获粮食多的男人们渐渐不愿意将他们辛苦得来的成果分给那些出力不够的庸手,妻子们也总不愿意自己的丈夫去睡别的女人。 多睡两天自己的老公,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是那时女人们唯一能做的事。 有能力的男人们,比起帮助穷朋友。他们更愿意用这些去换一个如同花一样美好的女孩,甚至更多自己想要的东西。 毕竟有些女孩儿漂亮地象夜空中的星星,耀眼夺目,走在人群中自然会吸引上万人的目光。比如傅北极外公生父。 也有的女孩,象地下的污泥自贱卑微,或者是中人之姿的容貌,让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提不起对她们的兴趣。 外公生母的颜色不知胜过外公正室多少千倍。女人,总有嫉妒心。 即便那是个毫无威胁的女人,但她所拥有的美丽足以让每一个妻子感到可怕。 尤其是,拥有这种惊心动魄美丽的女子,本身就是最大威胁。 可笑的是,这个女子并不认为自己很美。曾在青楼待过的她甚至是单纯的。真正地如一朵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她甚至从没想过,用自己的美丽为自己换取什么。那副不争的模样,却让全天下的男人都疯狂到,见她第一面便愿意把自己的性命交给她玩耍。 这种美,在她后来因为生病不断呕血,面色惨白后,可依旧没有半分削减。就像一朵美艳无双的牡丹,突然素到了极处,也是一种明月清辉流淌过的素净之美。 病重的她,更加楚楚动人。连鬓边的几缕不听话的头发,都只是为她添了几丝风情,让人难以为她移开目光。 映在对面外公正室的女子眼中,惊艳,嫉妒和自愧不如的火焰更添了几把柴火。她满心的愤恨更浓烈了。 女人心就像大海,总会藏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外表贤惠大度的女人,心里的嫉妒之火就会越茂盛。 像那些得不到原本粮食的人们开始嫉恨那些好朋友,完全没有想过之前那些粮食是那些好朋友辛苦得来的。外公生父的妻子,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外公生母资助外公生父,她和儿子怎么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分给他们是情分,不分是本分。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施恩太过反成仇,就是如此。也许一开始,有些善事就不该做。 一个有钱的女人,可以有一万种活法。最蠢的,是把钱给老公,让他去创业,再给自己找一堆好姐妹回来打麻将。 可惜,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们就是会犯傻。傅北极外公生父的两个女人,都犯了傻。 而失去粮食的男人们,通常只是恨那些好朋友为什么不再给自己活下去的粮食。从不想着,为什么自己不去努力增加自己的技能,不靠着自己的双手奋斗出好的未来。 像是傅北极外公生父的妻子,她就从没想过让自己的儿子多学点本事,只是一心把儿子拴在身边,教他怎么跟傅北极外公斗,所以后来傅北极外公的异母兄弟,斗不过他,也是情理之中。 厮杀中长大的狼,远比一只羔羊要有本事活下去。 男人和男人之间有了争斗,为了生存,为了财富,也为了更美的女人。女人和女人之间也有了争斗,胜的一方可以嫁给有本事的男人,生下多多的儿女,成为更高贵幸福的女人。 二者本质一样,想要钱。认为钱能带来幸福。不同的是方式。 男人的争斗用剑,用枪。女人的武器是笑和泪,甚至是孩子。为了获胜,人和人之间开始有了无穷无尽的勾心斗角,血流成河。 对败者而言,他们的下场可能比死还惨。有钱不能买到一切,可人最可怕的就是人活着,钱没了。 对于胜者而言,他们看到的是无上的权势和无尽的财富。 外公正室,在面对家产和丈夫的威胁,在丈夫一次次停留在外公生母那里时间后,心里的嫉妒成了春风拂过的野草,越来越茂盛。 第二百一十九章 傅北极外公生父原配的嫉妒 聪明伶俐的外公出生,更是让外公生父的正室那原本还能勉强压制的嫉妒,变成了一座随时会爆发的火山。 她很想揪住自己丈夫的脖领子问道:“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我从待字闺中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世道里,男人是能三妻四妾的。你要娶多少小妾,我都不能妒,不能恨。甚至我得亲自把你送到她的房里,来成全我的大度名分。 可你知道吗?我也只是一个女人,我也希望我丈夫的夜里,只属于我。 而不是属于其他女人。尤其,还是那么一个下贱东西。 她却拥有这样的美丽。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瓌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攘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 那小妾主动进门敬茶的那天,是一个好日子。陪嫁来的丫鬟特意给她从里到外打扮一新。以一身大红为主,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喊溃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掉梢眉,身量苗条,体格窈窕。镜中之人,明显与闺阁女儿不同。 不知何时,她已是粉面不含春,内有威风,表面却不露声色。丹唇未启,先生笑意。 镜中之人容貌端方,秀丽从容。可眼波流转中,分明有杀意一闪而过。 脑海里已有无数个主意生出。她终究不再是闺阁中,有父兄庇护的无忧小姐。如今的她,需要成长为能庇护父兄,还有她儿子的参天大树。 外公生父原配可以尽量压抑对外公生母的嫉妒,尽管那快要把自己烧尽。可身为女人,她无法接受别人的孩子,比自己的孩子要优秀。 为什么,老天要让一个妓女的儿子,比她这个正经良家所生的儿子,好上数倍。 想到那生得粉雕玉琢的小孩,三岁便能认识上千个字,还能默读出《三字经》,《童子规》,《千字文》,她心里就不由得冷。像是坠入冰天雪地里的窟窿里。到处都找不到出口,只有永恒的黑暗和寂静。 手指甲无知无觉地嵌入肉中,她合住眼睛,想了很多。似乎整个人挣扎在黑暗与光明中。却终究在心偏向黑暗那块的时候,睁开眼睛,释放出精光大盛的光芒后开口道:“还是给我换了吧。这衣服上的金线都有好几斤重,没的让人骨头疼。就换我那件家常的月白缎子袄,青缎子掐银线的褂子,白绫素裙,头上的珠玉也给拆掉,换些普通的素白银器便好。” 她的陪嫁丫鬟愤愤不平,连连在耳边对她喃喃细语道:“小姐,您就该穿着这身衣服去,好叫那窑姐看看,什么叫大家闺秀。” 外公生父原配摇了摇头,轻声对丫鬟道:“若说出身名门,我可是听说过。这位姨太太原本家中不光是楼台亭阁缦回,金玉为马的豪富家族,祖上还出过好几位殉国的将军。若不是本代家主无能,子孙不肖,只怕她也该是个金尊玉贵的千金小姐,怎会落入那烟花柳巷。” 那丫鬟还是有些愤愤不平,但明显对于那姨太太家族中几位殉国的将军还是有些耳闻。她的神色一正,嘴里不由得就冒出了这句古诗。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话从外公生父原配的丫鬟嘴中出来,这尊敬之意明显真材实料。 外公生父原配看这贴身丫鬟脸上的向往之情,她不由得就重重拍了下梳妆台。那丫鬟再不敢分神,帮小姐卸掉头上的珠翠,改清丽的装扮,可丫鬟脸上的向往之意却是有增无减,让外公生父原配心中无名火,越来越重。 外公生父原配从小就与这贴身丫鬟一起长大,对她的心意能猜得七七八八。看着她这样,外公生父原配心里的不满裹挟着醋意,就慢慢增长到了一个极度。 就像堤坝里的水,满到快要溢出来。 这丫鬟片刻前还在为她抱屈。她虽制止了,心里却是觉得她说得很不错。 这丫鬟是她的人,死心塌地地替她着想。此刻竟然也佩服起那青楼奇女子的先祖。可见忠臣烈士,遗爱自在人心。 再想起那天初见那爱妾时,朦胧间听见她在如此吟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着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初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已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侬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第二百二十章 傅北极外公生母和外婆生父之间的缘分 正是一面低吟,一面哽咽。那边哭的自己伤心,却不道这边听的早已倾倒。这曲子听来,只觉得再刚硬的心肠都能被唱软。心有戚戚,让听者同悲。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外公生父原配顺着歌声寻过去,只见到一个如太液池旁烟波翠柳的身影。缓缓移步而去,却什么都没有见到。 一时间,百感交集。 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嗟佳人之信修,羌习礼而明诗。抗琼珶以和予兮,指潜渊而为期。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 于是洛灵感焉,徙倚彷徨。神光离合,乍阴乍阳。 于是屏翳收风,川后静波。冯夷鸣鼓,女娲清歌。腾文鱼以警乘,鸣玉銮以偕逝。六龙俨其齐首,载云车之容裔。鲸鲵踊而夹毂,水禽翔而为卫。于是越北沚,过南冈,纡素领,回清扬。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抗罗袂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珰。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忽不悟其所舍,怅神宵而蔽光。 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反,思绵绵而增慕。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外公生父原配终究还是把“若说她低贱,只怕是说不下去。而且我这一身珠光宝气,落在她眼里只怕只会落得“俗气”二字。如同乞儿乍富,刻意卖弄。她家里是何等泼天的权势,她是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让老爷知道了,说不定以为我的大度都是装出来的,借着机会刻意为难这位新妹妹。所以还是打扮得素净些好,不扎眼”这些话说出了口, 然后,外公生父原配摆出了正室该有的气度。端庄正座等待着外公生母出现的那一瞬。然后她所有的骄傲和自尊。在见到外公生母的那一瞬,变成了渣渣。她有些懂了,为什么外公生母能得到外公生父的万般宠爱。 竦轻躯以鹤立,若将飞而未翔。践椒途之郁烈,步蘅薄而流芳。超长吟以永慕兮,声哀厉而弥长。尔乃众灵杂沓,命俦啸侣。或戏清流,或翔神渚,或采明珠,或拾翠羽。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扬轻袿之猗靡兮,翳修袖以延伫。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人忘餐。 有这样的女子陪伴在侧,日间谈诗论词,夜里红袖添香,当真是人间嘉事。 缥色玉柔擎,醅浮盏面清。 何妨频笑粲,禁苑春归晚。同醉与闲评,诗随羯鼓成。 看到外公生父原配久久未接外公生母的茶,那丫鬟顿时急了。她悄悄拽了下外公生父原配的袖子,提醒道:“小姐,您要为难这小浪蹄子,有的是机会。可今天是她给您下跪敬茶,你可别在这个时候失了体统,让外人看了笑话不说,还会被老爷埋怨的。” 外公生父原配这才回过神来,无论任何时候,这正房太太的位置,她须得坐牢了。体统是她的根骨,大度是她的面子,哪点都须得做好。 于是她笑着接了外公生母的那杯茶,并且伸手扶起了外公生母。对她道:“往后都是自家姐妹了。虽说你虚长我几岁,但这个家里须得分大小。所以以后还是你叫我姐姐吧。” 外公生母本来心里有十分忐忑,毕竟自己出身不体面,却偏偏有老爷的宠爱,还生了儿子。最怕的就是遇到一个心尖子小,容不下的大妇。 听到这话后,她立刻对目光洁净如秋水。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的外公生父正室有了好感。 连连道:“妹妹知道,自己出身下贱,如今能有一地安身,已是不易。日后必定恪守小妾之道,好好伺候老爷和姐姐。顺便好好教养儿子,让他将来做您儿子的得力助手。” “咱们一家子,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外公生母是很有诚意地说这句话,却让外公生父正室脑海里迅速勾勒出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其乐融融的照片。 一口血在喉咙里吐不出,像有一根刺重重陷在心中,血肉模糊她却笑着回道:“那敢情好,嫁给老爷那天起,我便是如此打算的。” 晚上回去,她拿了一卷诗词,吟诵窗下,默默享受着这快乐的人生。 脉脉西风吹来,她如一株随时会化去的秋菊,让服侍她的下人们惊叹不已。 外公生父正室只是面上对外公生父和外公生母都很好,可私底下却早已开始了小动作。 活在世上最美爱情里的外公生母还没有感觉到危机的来临,一场巨大的风雨,就要冲着她铺天盖地地涌下来。 像她这种仙女,原本就不该下凡。 冰肌玉骨秋为神,雪肤花貌春绘难。 这是少年时的钱老爷,也就是傅北极外婆的生父,在见过外公生母后为她写下的诗句。钱老爷也是个不错的少年郎,而且对傅北极外公生母是一见钟情。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人还是傅北极外公生父,是他最好的朋友,发誓要当一辈子好兄弟的那人。 除了这珍贵的友情,否则就算是让他与天做对,他也不会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出去。 第二百二十一章 年少未懂曲中意,再知已是曲中人 金紫少年郎,绕街鞍马光。身从左中尉,官属右春坊。 刬戴扬州帽,重熏异国香。垂鞭踏青草,来去杏园芳。 追逐轻薄伴,闲游不着绯。长拢出猎马,数换打球衣。 晓日寻花去,春风带酒归。青楼无昼夜,歌舞歇时稀。 日高春睡足,帖马赏年华。倒插银鱼袋,行随金犊车。 还携新市酒,远醉曲江花。几度归侵黑,金吾送到家。 好胜耽长行,天明烛满楼。留人看独脚,赌马换偏头。 乐奏曾无歇,杯巡不暂休。时时遥冷笑,怪客有春愁。 遨游携艳妓,装束似男儿。杯酒逢花住,笙歌簇马吹。 莺声催曲急,春色讶归迟。不以闻街鼓,华筵待月移。 赏春惟逐胜,大宅可曾归。不乐还逃席,多狂惯衩衣。 歌人踏月起,语燕卷帘飞。好妇惟相妒,倡楼不醉稀。 戟门连日闭,苦饮惜残春。开琐通新客,教姬屈醉人。 请歌牵白马,自舞踏红茵。时辈皆相许,平生不负身。 新年高殿上,始见有光辉。玉雁排方带,金鹅立仗衣。 酒深和碗赐,马疾打珂飞。朝下人争看,香街意气归。 游市慵骑马,随姬入坐车。楼边听歌吹,帘外市钗花。 乐眼从人闹,归心畏日斜。苍头来去报,饮伴到倡家。 小妇教鹦鹉,头边唤醉醒。犬娇眠玉簟,鹰掣撼金铃。 碧地攒花障,红泥待客亭。虽然长按曲,不饮不曾听。 他本豪杰,挥剑如云舞,洒踏似流星。却因“墙头马上初相见,一见卿卿即断肠。” 她偶尔的一次回顾,却在无意间便误了他的终身。 从此,不管他身旁有多少蜂蝶环绕。他永远的梦里,都只有这个女人。有她的笑,她的泪,让他欢喜到像个孩子一样翻跟斗的模样,也有让他难过得潸然泪下的断肠之时。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是一个娑婆世界,娑婆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人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他是钱氏下一任家主,家族重担在身,像是一重重华丽的枷锁,锁住他想要自由自在的心,让他无法自在地去爱一个人。 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 人生若只如初见,夜雨霖铃终不怨。 世间如此沉重,华国民国时期,更是一团混战。钱老爷是家中嫡长子,要继承家业的。他只能经常看着月亮,念着那首佳人曾经做过的诗词,聊以**。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 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 博得嫦娥应自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你道是啖肉食腥膻, 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孤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他的心上人本富贵安乐,父慈母爱,奈何乱世里的女子,身如浮萍,柳絮一样地只有风作弄。无端落入风尘,背过身子咽下泪水,转过身子来装出笑容。心里再有奇心肠,奈何世人诽谤心自伤。 愿卿得以好归宿,下半身无颠沛,无困忧。 钱老爷经常会想她,想到肠子都痛了。有时候恨不得自己从没来过这世间,这样就不用被这样的相思之苦给困住。 甚至有时候会想道,幸好,她跟的人是自己的好兄弟。他没有这么大的家世,没有那么多烦人的规矩。家中娶的妻子也是温良贤惠,必定能容下这可伶又可爱的女子。 世上的事情永远无法全如人意。如同天上饱满的月亮,只在十五十六出现。除了这两天,就都会有缺陷。成长,便是不再吵闹沿途风景不能尽如人意。而是学会将能看到的东西都放在眼里,留在心上。 世事浑浊,但心中自有一片清明的桃花盛放之地。愿我们归去之时,都是那个清风朗月的少年。能怀藏那颗曾经炽热的初心,去那个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没有爱别离,求不得的地方。到那时,他一定要提前牵走心爱女人的手,让她的眼中永远看不到别人。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池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陆游与妻子唐琬曾是无比恩爱,却终究被父母之命拆散。 钗头凤(陆游)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钗头凤(唐婉)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钱老爷初次看这戏的时候,曾为戏曲中的这两人被拆散而难过不已。后来想想,他还不如陆游。至少陆游曾经拥有过唐琬,而他一直是做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美梦。 她的丈夫,钱老爷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除了出身,她没有一样盖得过他。每一个女人,都会期盼能有一个盖世英雄做意中人。他不是,所以送她去找自己的英雄。 而后,他最喜欢看得就是《西厢记》也偷偷地为崔莺莺和张生最终能结合而感到由衷地欣喜。 又一次他在看戏的时候流泪,周围的听差见了,递帕子的时候忍不住道:“爷,您看戏都痴了。” 是啊,是痴了。正是年少未懂曲中意,再知已是曲中人。 却未料到,有一天,他会成为戏中人,而不是一个单单看戏的人。 只是他想演抱得美人归的张生,命运这个编写剧本的坏作家,却偏偏让他做了红娘。 第二百二十二章 爱她,所以成全她 让他如今,看着别人成双成对,自己空流泪。 有些爱,是禁忌的,永远无法触摸的。曹植的《洛神赋》精彩绝艳,千古流传之下仍然嚼之生香。但它的诞生,却是作者最痛苦的时候。最伟大的诗篇,往往会诞生在最痛苦的时候,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司马迁被处宫刑,而后有《史记》写出。屈原被流放,后有《楚辞》问世。苏轼一辈子政治不得志,却在文坛上大放光彩。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曹植在文学史上留下的光辉灿烂的一笔,背后却藏着对嫂嫂甄宓的深深恋慕。 她是兄长之妻,兄长还是下任皇帝。也就是说,她是他的嫂嫂,亦是他的君主。他不能,也不敢在任何人面前,表露出对她的爱意。 他不怕死,却不愿让她落入危难。心里却相思难忍,同时也为心上人含冤而死,哥哥不懂珍惜佳人而难过。 可他不能明目张胆地表达对她的爱,只好假借对洛神的爱,写出了对甄宓说不出口的爱。 惊鸿一瞥,千百年来心境皆是如此。曹植永远记得心上人如春华一样容易消逝,却又美好万千的模样,傅北极也是如此,永远都记得心爱的黎芷媛,是这世上最美最好的姑娘。 而钱老爷心中,也永远记得初见外公生母的那一面。如梦如幻的女郎手上拿着一支粉红色的小伞,对钱老爷道:“你好。是你的金表掉了吗?” 声音好听得像是黄鹂唱歌一样,他愣住了。那女郎却司空见惯这样的场景,她以为这是一个用手段的登徒子。 于是幽幽离去,只留给钱老爷一个臆想联翩的背影。钱老爷半晌后才反应过来,他追过去。想要再见到那人,却只见方离柳坞,乍出花房。但行处鸟惊庭树,将到时影度回廊。仙袂乍飘兮,闻麝 兰之馥郁;荷衣欲动兮,听环褐铿锵。靥笑春桃兮,云髻堆翠;唇绽樱颗兮,榴齿含香。 纤腰之楚楚兮,风回雪舞;耀珠翠之的的兮,鸭绿鹅黄。 出没花间兮,宜嗔宜喜;徘徊池上兮,若飞若扬。 蛾眉欲颦兮,将言而未语;莲步乍移兮,欲止而仍行。 羡美人之良质兮,冰清玉润;慕美人之华服兮,闪烁文章。 爱美人之容貌兮,香培玉篆;比美人之态度兮,凤翥龙翔。 其素若何,春梅绽雪;其洁若何,秋蕙披霜。 其静若何,松生空谷;其艳若何,霞映澄塘。其文若何,龙游曲沼;其神若何,月射寒江。远惭西子,近愧王嫱。生于孰地?降自何方?若非宴罢归来,瑶池不二;定应吹箫引去,紫府无双者也。 尤其是她正好朝着自己眨了下眼,钱老爷的心在那一刻动了,像是春夜下的碧草。有雨水滋润,再怎么被人阻拦,还是茁壮地长了起来。 火坑也好,洪水猛兽也好,他心底,总归是有了这个人了。 可惜,与他心中佳人心意相同的人,不是他。 花前月下暂相逢。苦恨阻从容。何况酒醒梦断,花谢月朦胧。花不尽,月无穷。两心同。此时愿作,杨柳千丝,绊惹春风。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 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 这两首诗词中的主人公,都是他的好兄弟。 此情轮转万千,到底无法放手。至少心里总是有一个位置,是属于那个特殊的人。 爱情是这世上最奇妙,最难以琢磨的事。 两个人,不管外表看起来多登对,但也会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心灵而无法共通。他爱着一个永远不可能爱他的人,他也永远不能触碰的人。人说他这是痴,是自苦。但他觉得,这样很好。心里有一个人想着,爱着,盼着,生命才有了意义。 至于放弃那个人,将心满满地都给另一个人,他做不到。他早已心之所向,情有所属。情之所钟,不由而向。情之所起,无人知晓。但得分晓,却已是刻骨深情。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终究意难平。若要断绝,只怕天地成空。 每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拼劲全力地去爱一个众人眼中不值得的女人。因为大家都会在成年人的名利场中,将自己的婚姻当做买卖。 他没资格爱那个像明月一样皎洁无暇的女子。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望。她实在是个太美好,像佛祖手中之莲花。高洁不染尘埃,而又玲珑剔透的女人。犹如白玉雕成,极尽妍丽。 而钱老爷即将要娶的妻子,见她第一眼时,对她的印象其实极好。 头上挽着黑漆油光的髻儿,蜜合色的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线的坎肩儿,葱黄绫子棉裙:一色儿半新不旧的,看去不见奢华,惟觉雅淡。 有仆人知道钱老爷曾经特别迷那位青楼奇女子,现在看到要娶这位秀丽端庄的名门大小姐,心里都是戚戚。 市井之人,最喜欢打听名门的私隐。听到这个,戏班子里的人都高兴坏了。终于又有话题能说了。自动就脑补成“痴情女子负心汉。”闲话里面说得多了,免不了传给了外面的家人。大家由私下说,这位未来的少夫人容貌虽然清雅秀丽,却算不上倾国倾城。不过是肌肤微丰,身材合中,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绝比不上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远望似霁月光风耀玉堂。近看是红粉朱楼春色盛的原先管家知己,如今大老爷的小妾。 慢慢变成了光明正大地说这种话。钱老爷觉得对未婚妻很不好意思。毕竟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妻。虽无爱,却有义。 他连忙出言制止,命人将几个传谣言最厉害的重重打了板子。 第二百二十三章 宫斗,宅斗,周而复始 他未婚妻脸上神色丝毫未动,似乎完全没听到这些冒犯的话。眼中波光潋滟,挤出一个温柔如春水的神色道:“小郎君,你这可有些过了。不过不过是些不懂事的外面人在乱嚼舌根子,和自家的佣人有什么相干。都知道钱家的家教最好,你这将他们都赏了好几板子,不就坐实了外面的谣言。 你今日虽说将他们在阴私处上了家法。可世上总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这还是等于打了他们的脸,让他们如何为你继续办事。 不如看我的薄面,饶了他们。毕竟,以后,他们还得,为,为我们办事。” 最后的话,这姑娘已经脸红了。说得话都有些慢了。红霞从她的脸上一直蔓延过去。脖颈上的皮肤镀上了一层金色,看起来迷离而神秘。 脸上的深情又那么慈悲,像是画像中的观音菩萨。钱老爷这时候突然觉得,这姑娘当真有趣。 慈悲得可爱,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却硬是披着一层猪的皮。 这小家伙还聪明得很,话说得八面玲珑,滴水不漏。既替那些多嘴多舌的下人们撇清了关系,又暗中奉承了一把钱家。 听得钱老夫人应了一声,“是啊,真是好姑娘。我说儿呀,这正主都不介意了,你又有什么好放在心上,倒无端自贬身份。和那些下三滥的人一般见识,拉低了自己的身份。” 母亲一语双关的话,让钱老爷心里一震,几天前母亲说得话,此时不停地萦绕在他心中。 “那等下贱门户出来的女人,绝不能入我钱家的门。至于那管家想要娶她做小妾,这倒是无妨,反正他也不是我们钱家的人。” 她明明生着一双丹凤三角眼,应当是很有威势的。但只是笑着替那些求情的时候,那两弯柳叶掉梢眉平添了月光的柔和。仿佛有星星落在她眼眶中,更衬得她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却待人如此和善,眉宇间洋溢的都是发自肺腑的善意。 这些气质,如冰与火一样水火不容,如今却竟似很和谐地统一展现在了她身上,当真是个有趣又堪怜惜的人物。钱老爷想起母亲说过的,这位小姐虽不是太过貌美,却是温良贤淑得很,以后必定能持家有方,与你恩爱白头。 钱老爷不知道的却是,当他转过身子后,他的未婚妻和他的生母对视一眼,眼里却全是怨毒。 他那未婚妻见钱老夫人这般悲感,自己也不觉伤了心,陪着落泪。又道:“爷是太太养的,太太岂不心疼;就是我这即将进门的,也不过是当下人的缘法,伏侍一场,大家落个平安,也算造化了。 要这样起来,连平安都不能了。那一日那一时我不劝爷?只是再劝不醒。偏偏那 些不知好歹的贱人又肯亲近他,也怨不得他这样。 如今我们劝的倒不好了。今日太太提起这话来, 我还惦记着一件事,要来回太太,讨太太个主意。只是我怕太太疑心,不但我的话白说了,且连葬身之地都没有了!” 钱夫人听了这话内中有因,忙问道:“我的儿!咱们再有几日便是一家人了。你有什么便只管说。一家人不说两句话,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面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 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 钱老爷未婚妻道:“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 钱老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钱老爷未婚妻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 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爷也大了,里头外头姑娘们也大了,今日虽然遇到了些花头粉头,明日里说不定就会遇到些难打发的冤家。 况且有些姑娘们是清白人家出身,又是两姨姑表姐妹,比不得外面那些下贱女子,不让进门。爷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要是闹出点什么事情来,这可怎么好。 再说,虽说是姐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既蒙老太太和太太的恩典,把我许配给也,那派在爷屋里的大小事,如今跟在园中住,都是我的干系。 太太想:多有无心中做 出,有心人看见,当做有心事,反说坏了的,倒不如预先防着点儿。况且爷素日的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嘴杂——那起坏人的嘴,太太还不知道呢:心顺了,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没有忌讳了。 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落个直过儿;设若叫人哼出一声不是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还是平常,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 行,岂不完了呢?那时老爷太太也白疼了,白操了心了。不如这会子防避些,似乎妥当。太太事情又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便罢了,既想到了,要不回明了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件事,日夜悬心,又恐怕太太听着生气,所以总没 敢言语。” 钱老夫人听了这话,正触了那青楼名妓之事,直呆了半晌,思前想后,心下越发感爱未来儿媳。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得这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混忘了。你今日这话提醒了我,难为你这样细心,真真好孩子!也 罢了,你且去罢,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索性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点心儿,别叫他遭塌了身子才好。自然不辜负你。”钱老爷未婚妻低了一回头,方道:“太太吩咐,敢不尽心吗?”说着,慢慢的退出。 第二百二十四章 装逼的女版岳不群 这话落入了钱老爷耳朵里,他将本来想送给未婚妻的礼物收起,那紫晶璎珞珠串闪闪发光,他却闭住眼睛暗自叹了句:“女人,果然都是不可信的。” 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人不可貌相。他见过的美人里,比她美的人多的是。 但这姑娘的性格,却能够装得这么像。要不是他今天偶尔听到了,还真以为她是外表看起来这么大度雍容。 和自家那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飞扬跋扈。双眼在不经然之间会露出贵气的祖母,像狼一样,让人觉得不舒服的真小人类型的厉害祖母比起来,她更是王炸。 虽然是出自豪门,却有时候太喜欢居高临下。大事小事都要钱老爷母亲听她吩咐,可却又瞧他不起。总说什么。“我家,是如何如何地金银遍地,富贵满堂。” 那天,他母亲请祖母来茶会,小坐一下。她却先让丫鬟来传了话。 “等会儿吧。”一等就是一下午。母亲屁股都没挪窝,看得他腹中生气不已。 那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让钱老爷立马就联想到,爷爷当年该有多生气。 他的这位未婚妻,似乎从没有把他这未来夫婿放在眼里,还让丫鬟来丢弃了他曾祖父多年前从一名高僧手里求来的佛珠。 说什么价格太低,做工粗俗,有污凤目,平白降低了钱氏身价。可这毕竟是先父所留,而且是由高僧加持开过光的吉祥物。 全家都把这个当成先祖遗留下的吉祥物,敬这个佛珠三分。她却一开口,就要扔掉这个吉祥物。 可外公生母和自己的仆从说话就好像对亲人一样,哪个手中有钱有势的人会做到这样。 像爷爷当时的这个未婚妻,虽然和那小厮说话很温柔,但骨子里却在俯视他。人世间最高贵和最不高贵的气质交叠地出现在钱老爷面前,谁都不会舍鱼而取熊掌。 当然,一只名不见经传的小鱼要是配上,上好的大葱,上好的盐粒,经过厨师悉心地烹调,再被包裹上好的餐具,让一个有名望的人用自己的手,把它轻柔地端出来,的确可以让一些见识过小场面的人,把它当成宝贝。 而熊掌如果落入泥坑,被人反复地踩。骨子里都渗入了泥,就这辈子都没办法翻身了。 他想到爷爷虽然娶了个悍妻,但毕竟她的厉害是在明面上,而他的未婚妻却明显是个伪君子类型的人物,他比爷爷惨多了。 不过幸好,他最爱的人,没有嫁给他,这就是世上最好的事情。 他至少可以假装笑着,大度地祝福他们。 西风吹堕红蕖里,照见鸳鸯自在眠。 成人之美,有时候自己也会快乐。 即便,背过身去,他总会对着烛火默默流泪。 这是他背负的姓氏——“钱”,为他带来的人前万丈光彩荣耀,人后千斤重担。 结婚,结的是两姓之好。看得是门当户对,血脉姻亲,缔结婚盟永远是这世上最牢固的同盟。托生在豪门大族中的男女。落地那刻起,口里就噙着金汤匙。荣华富贵一生的代价便是,必要时需要牺牲婚姻,牺牲真爱。 他有时候甚至会幻想,如果生在普通人家,是否就会避免这些问题。 但看看自己周围一派富贵风流,柔香软红之地,他又动摇了。 日常靴子上都嵌着金粉,上面掺了真金绣成的,活灵活现的金蝶似乎有了生命。这种奢侈的生活已经成为他的日常。 他只能对自己说,其实,就算平民老百姓家,也是如此。没人可以称心如意地过一辈子,谁的一生心上都会有些堵着的大石头。任凭他权势滔天,也无法搬走。 秦始皇没有年幼丧父,又没有母爱。汉武一生都在被亲人利用和利用亲人的道路。唐太宗杀死亲兄弟上位,宋太祖最后被亲弟弟毒杀。成吉思汗生前威风凛凛,尸骨未寒就看着自己的儿子们骨肉相残。 这是很普遍的道理。每个人都会周而复始地从婴儿——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走去。 每个人也都会在失去,和得到间痛苦不已。 一个人即便再能干,再优秀,他也只有一双手,一对眼睛,能做到的事情很有限。少不得要假借别人的力量来做到一些外人看来不可能的事。 可如果是外人,要如何信任对方。连络有亲,方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为了家族,他娶了现在的妻子。又或者说,他娶了一座金山。 娶妻之时,轰动全城。 钱老夫人当时尚在,其人精明强干,是理家的一把好手。人情往来,老爷少爷们特别有出息,可以多多结交。哪些只是花架子,做做样子就好。 哪家夫人和哪家夫人为了争儿媳而弄得如斗眼鸡一样,哪家妯娌不合,其家不乐。大家族里,都有些见不得光的私隐。一句话说错,往往就会扎了人家的心窝子。你目前花团锦簇,人家当然就忍了。可等你有一天落魄了,那些旧日里积攒下的冤仇,只怕就会一股脑子发泄出来。 钱老妇人却总能把这些人情门户理得特别清楚,八面玲珑得让所有人都挑不出错来。大家都赞,钱家老夫人能当大半个家。 饶是如此,为了娶那个有名的媳妇,她还是日日忙乱,直到十月里才全备了。 而那些日子里,钱老爷只当自己是个随人摆弄的木偶人。 今日听别人说着:“妆蟒洒堆、刻丝弹墨并各色绸绫大小幔子一百二十架,昨日得了八十架,下欠四十架。帘子二百挂,昨日俱得了。外有猩猩毡帘二百挂,湘妃竹帘一百挂,金丝藤红漆竹帘一百挂,黑漆竹帘一百挂,五彩线络盘花帘二百挂,每样得了一半,也不过秋天都全了。椅搭、桌围、床裙、杌套,每分一千二百件,也有了。” 明日又听老母吩咐监办的都交清帐目,忙得喉咙都发炎了。吃着山菊花泡过的绿豆水,眼睛都熬红了。却总说没个空暇来休息,不肯对独子的婚事有一点放松。 第二百二十五章 汉宫飞燕,西周褒姒 钱老爷心里烦闷,虽是他的婚事,却更像是两家的势力联盟。他不过是个漂亮的装饰品,点缀在两家从此后亲如一家的太平盛世上的一颗金纽扣。 他不是人,心里真正爱的人不能娶回家,娶回家的人又不是真心相待。心烦意乱下,他只能在家中各处走走。寄情于物,暂时排解苦思。 他家中本就是豪富。厅殿楼阁竟都峥嵘轩峻,就是后边一带花园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葱蔚洇润之气, 此时正是人口日多,事务日盛,主仆上下都是安富尊荣,今日为独生子娶妻且是嫡长子,日用排场,自不能将就省俭。 就连一向严谨的家规,这时候都松快了不少。反正目前最重要的是给钱老爷娶妻,其他人若是要趁机胡闹些,往日里钱老妇人眼里不揉沙子,这几日倒是糊涂了不少。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卸,花神退位,须要饯行。闺中更兴这件风俗,所以jiazhong中之人都早起来了。 那些女孩子们,或用花瓣柳枝编成轿马的,或用绫锦纱罗叠成干旄旌幢的,都用彩线系了,每一棵树头每一枝花上,都系了这些物事。满园里绣带飘摇,花枝招展,更兼这些人打扮的桃羞杏让,燕妒莺惭,一时也道不尽。 钱老爷已是快要成婚的人了。但钱氏一族,人丁虽旺。主枝却很是凋落。钱老老爷也是独子,没有兄弟扶持。钱老妇人也没有嫡亲兄弟。等她驾鹤西去,不给儿子找个厚实岳家看顾,她又岂能放心。 钱老爷的心事,钱老妇人心知肚明。她虽是侯门锦绣女,年幼时却随担任晚清外交官的父亲游历各国,思想远比一般的贵妇开放。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 馀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 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朱、张,皆应运而生者; 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 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 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 今当祚永运隆之日,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自朝廷,下至草野,比比皆是。所馀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邪之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下,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中。 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 既然发泄,那邪气亦必赋之于人。假使或男或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为仁人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 置之千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千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千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 纵然生于薄祚寒门,甚至为奇优,为名娼,亦断不至为走卒健仆,甘遭庸夫驱制。如前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 近日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花街柳巷中的女子未必大恶,女儿都是水做的骨肉,只珍珠一般品性的。而落入风尘的女子,大都是命苦得多。如蒙尘明珠,泥沼美玉。非是爱这人前歌舞欢笑,人后咽泪装欢的日子。 只是当时的女子大都依附在男子身上,如皮毛焉附在皮衣身上。再绚丽的毛,如果没有朴实的皮,也是会支离破碎。 身如柳絮随风舞,身世浮沉凭雨打。这美丽得婉约空灵。既像是一汪春水汇聚而出的宋词。灵秀钟灵,天地杰气似乎都毓于她一身。 初次见到她时,钱老夫人心里存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思。以为见到的是个会珠玉满头,俗不可耐。或者以退为进,表面很清纯,实际上特别爱钱的女人。 可她错了。她见到的是以为一位误落于尘世的凌波仙子。灿烂如春花,洁净若冬雪。 她的美丽,竟已是令人不能想像的,因为她的美丽,已全部占据了人们的想像力。如果星辰因她坠落,日月因她无光,钱老夫人绝不会奇怪。 她走路的姿态也没有什麽特别,但却令人觉得她风神之美,世上简直没有任何言语所能形容。 她身上穿的是纯白色的,一尘不染的轻纱,屋子里虽然没有风,但却也令人觉得她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她面上也蒙着轻纱,虽然没有人能瞧得见她的脸,却又令人觉得她必定是天香国色,绝代无双。 钱老夫人见过她的照片。当时只匆匆一瞥,只看到了她那双明媚的眼睛。很亮很干净。像是天上的星星般明亮,落入星河中,不像个青楼女子,也不像凡尘女子。反而很像圣女,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女。 就连偶尔起来的波澜中有着忧伤,有着难过,唯独没有风尘女子该有的媚俗。举手投足间,就自有一股高上不可侵犯的圣洁之姿。 此时见到真人,那名伶在台山唱曲,钱老夫人在台下听曲。她本该用看待戏子,玩意的心情来看待这名伶。那一刻觉得,却有很多人都常用“星眸“来形容女子的美目,但星光又怎及她这双眼睛的明亮与温柔。 汉宫飞燕,西周褒姒,大约就是这个样子吧。 第二百二十六章 倾城美女如祸水 有很多人都常用“春山“来形容美女的眉,但纵是雾里蒙胧的春山,也不及她秀眉的婉约。 想想她平日里打听来的这名伶的家世,钱老夫人不禁肃然起敬,想起了那位名伶祖上,曾有几位大英雄。一生皆为国为民,几乎到了为国而忘家。死时几乎是两袖清风,留给后人的是几间烂草屋,和几只吃饭的破碗。 可见她祖上之人毫无藏私之心。这样的女子,就算落入风尘。看在她祖上的薄面,也是可以容纳进门的。 本来她也想成全儿子,左右是个妾,纳了便纳了。大不了那妓女生下儿女,有她这嫡亲祖母亲自抚养,将来嫁到哪家去,也不至于被小瞧了去。 奈何,她却发现,儿子对那青楼女子,似乎是动了真心。疯魔了一样的心。本来钱老夫人以为,女人的美丽最多使人眼花缭乱。而这女子的美丽却可使人发疯,使人宁可牺牲一切,甚至不借牺牲生命,只为求得她对这人的微微一笑。 佛祖拈花一笑,是大慈大悲地普度众生。而这名伶的笑,却是世间最大的魔咒。足可以让人突然变成了她的奴隶,恨不得将他所有的一切全都拿出来,全都奉献到她的脚下。 那一刻起,钱老夫人就知道,这个祸害一样的女人,决不能进钱家的门。她不是洪水猛兽,却比洪水猛兽更可怕。女人的美丽到了一个地步,会是祸水。 男人永远追求两样东西,权势和美女。可有句话说得好,美女太美了,就只适合帝王拥有,或是深埋于地下,过着永不见天日的生活。 她的儿子不适合这样的生活。他是一把剑鞘,是钱袋子。不管台面上的皇帝换多少个,总需要一把剑鞘来为自己解决后顾之忧。 所以她的儿子,只适合为宰相,这是家族赋予他的使命,也是他注定要走上的路。 不适合他的人,应该被除去。 那一日,钱老夫人心疼儿子,便将他引到了一处地方。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荼诩埽入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到蔷薇院,傍芭蕉坞里盘旋曲折。忽闻水声潺潺,出于石洞;上则萝薜倒垂,下则落花浮荡。钱老爷纵然多日抑郁,这时候也忍不住道:“好景,好景!” 钱老夫人却拿起一杯茶后道:“此处置一田庄,分明是人力造作成的: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无脉,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那及前数处有自然之理、自然之趣呢? 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恐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即百般精巧,终不相宜……” 钱老夫人含意甚深的目光,让钱老爷心头凛然失色。他道:“我知道了。我会成全我最爱女人的心愿。毕竟,鸟是要飞在丛林里,鱼是要游在水里。我配不上那样的女孩,所以放手是个不错的选择。” 钱老夫人漠然看着眼前哭成泪人的儿子,将他揽入自己怀中,听着他哭得更加剧烈。 而后,那位名伶被赎身,顺利地和自己心爱的人终成眷属。 而钱老爷也正式准备迎娶他那位未婚妻。 各处古董文玩, 俱已陈设齐备;采办鸟雀,自仙鹤、鹿、兔以及鸡、鹅等,亦已买全,交于园中各处饲养;那边也演出二三十出杂戏来;一班小尼姑、道姑也都学会念佛诵经。 于是钱老夫人略觉心中安顿。遂请未婚妻到园中,色色斟酌,点缀妥当,再无些微不合之处,钱老夫人才敢题本。本上之日,奉旨:“于明年正月十五日上元之日贵妃省亲。” 钱府奉了此旨,一发日夜不闲,连年也不能好生过了。 转眼元宵在迩。自正月初八,就有听差出来先看方向,何处更衣,何处燕坐, 何处受礼,何处开宴,何处退息。又有巡察地方总理关防听差,带了许多小听差来各处关防,挡围幕,指示钱宅人员何处出入,何处进膳,何处启事种种仪注。外面又有工部官员并五城兵马司打扫街道,撵逐闲人。钱老夫人等监督匠人扎花灯烟火之 类,至十四日,俱已停妥。这一夜,上下通不曾睡。 至十五日五鼓,自贾母等有爵者,俱各按品大妆。此时园内帐舞蟠龙,帘飞绣 凤,金银焕彩,珠宝生辉,鼎焚百合之香,瓶插长春之蕊,静悄悄无一人咳嗽。钱家上下等在西街门外,牵拉夫人等在荣府大门外。街头巷口,用围幕挡严。正等的不耐烦, 忽见一个下人骑着匹马来了,钱老夫人接着,问其消息。下人道:“早多着呢!未初用晚膳,未正还到宝灵宫拜佛,酉初进大明宫领宴看灯方请旨。只怕戌初才起身呢。” 钱老爷听了道:“既这样,老太太和太太且请回房,等到了时候再来也还不迟。” 于是钱老夫人等自便去了。园中俱赖钱老也照料。执事人等,带领听差们去吃酒饭,一面传人挑进蜡烛,各处点起灯来。 忽听外面马跑之声不一,有十来个听差,喘吁吁跑来拍手儿。这些听差都会意, 知道是来了,各按方向站立。钱老爷领合族子弟在西街门外,钱老夫人领合族女眷在大门外迎接,半日静悄悄的。 忽见两个太监骑马缓缓而来,至西街门下了马,将马赶出围幕之外,便面西站立;半日又是一对,亦是如此。少时便来了十来对,方闻隐隐鼓乐之声。一对对凤蛄旌,雉羽宫扇,又有销金提炉,焚着御香,然后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过来,便是冠袍带履,又有执事太监捧着香巾、绣帕、漱盂、拂尘等物。 一队队过完,后面方是八个听差抬着一顶金顶鹅黄绣凤銮舆,缓缓行来。钱老夫人等连忙过去迎接。早有听差过来,搀扶起钱老夫人等来,将那銮舆抬入大门往东一所院落门前。 第二百二十七章 钱老爷 娶妻 有听差跪请下舆更衣。于是入门,听差散去,只有昭容、彩嫔这两个陪嫁丫头等引着未婚妻下舆。只见苑内各色花灯蹲疲皆系纱绫扎成,精致非常。上面有一灯匾,写着“体仁沐德”四个字。 未婚妻入室更衣,复出上舆进园。只见园中香烟缭绕,花影缤纷,处处灯光相映,时时细乐声喧,说不尽这太平景象,富贵风流。 却说钱老爷未婚妻在轿内看了此园内外光景,因点头叹道:“太奢华过费了。”忽又见听差跪请登舟。钱老爷未婚妻下舆登舟,只见清流一带,势若游龙,两边石栏上,皆系水晶玻璃各色风灯,点的如银光雪浪; 上面柳杏诸树,虽无花叶,却用各色绸绫纸绢及通草为花,粘于枝上,每一株悬灯万盏;更兼池中荷荇凫鹭诸灯,亦皆系螺蚌羽毛做就的,上下争辉,水天焕彩,真是玻璃世界,珠宝乾坤。船上又有各种盆景,珠帘绣幕,桂楫兰桡,自不必说了。 但见画栋雕檐,珠帘绣幕,仙花馥郁,异草芬芳,真好所在也。正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作宫。 几个丫鬟也都是荷袂蹁跹,羽衣飘舞,娇若春花,媚如秋月。神仙一般的人物。真让人想不到,前几天钱老爷的未婚妻还因为一时气愤,随手将手中的热茶盏扔在这其中一个人额头上,当场把那女孩的额头给烫出好大一个口子。 现在看来,有个丫鬟额头上留着厚厚的刘海,上面金色的华胜在缓缓放着光,银色的流苏一摆一摆地像是一只金色的蝴蝶飞舞在白色的花朵里。不说材料,光看那雕琢手艺,应当是失传已久的前朝宫廷手艺。 老话常说,有千金在手,不如有一技傍身。光是这手艺,大概就价值千金。不是超级富豪之家的姑娘,真是舍不得用。比如她,就有这么一个。 此时一个丫鬟一样的姑娘,却戴着和她一样的东西。真真是有些东施效颦的感觉。 那样子真让人有点说不出的感觉。钱老爷心里更是不知是什么滋味。 热水加碎瓷片弄出来的痕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消除。那丫鬟每天照镜子的时候,应该会很恨她的主子。她是如此暴虐,将女人最重视的珍宝,脸蛋给害成这样。 可她又会感激自己的主子。因为主子给了她一个那么值钱的物件补偿。好像这丫鬟自己就是一个铜做的物件,不小心摔碎了,主子给她补了些金子,她就开心得想要上天。 钱老爷本来想要替这个女孩分辨几句,却想起了自家老娘送给自己的几句诗。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他不敢冒这个风险。他想,哪怕他不能和她在一起,知道她是平安的,快乐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他也是开心地。 至少,证明年轻时候意气风发,鲜衣怒马过街,银枪风流的钱老爷,存在过。 而她,就是年少的钱老爷活过的最好证据。,不是那个人称天下钱袋子的钱家家主,更不是在他死后,子孙不肖到数十年便败光了家财,让一个锦绣遍地,珠玉为石的百年钟鸣鼎盛家族,烟消云散。 得知那名伶病死之后,钱老爷大醉三天三夜。期间烧了房子,拆了屋顶,偷了张家的鸡,拿了李家的狗。 可以说,把所以年少时候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一大遍。钱家对外封锁了消息。而他的那一篇祭文,却流传了出去,成为千古难易之文采。 只因情深,才能在痛极的时候,做出那样的诗来。 余虽有妻有子,然妻儿尽皆醉心功名利禄之辈,无一人能如卿卿知吾心。奈何神女无心,只襄王有意。 余之妻儿有其心,而无其德。现在虽有余大树可依。然人之性命非草木,终有归去之日。唯恐妻儿日后无靠,余只得加倍严厉。表明冷酷无情,实则为爱之深,责之切。奈何妻儿只记得余之冷心冷血,丝毫不知余内心对其之爱。 余驾鹤西去之日,届时,只怕妻儿无一丝悲痛之色,只会高兴不已,大放鞭炮来庆祝。为终于可摆脱余而开心不已。然余零丁孤苦,只因由卿之旧照,方可舒缓心情。而卿之照片,余未尝一日相离也。 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能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吾早知汝子与吾女之情,只是看破不说破。吾身上未实现之梦想,希望他们可以实现。 终究一日,世人会解除对卿卿之误解,明卿卿之情感动天。余只望死后有灵,魂魄可与汝相会,到时吾必定紧紧握住卿卿之手,告知卿卿,吾之爱,其纯其真,天地可鉴。 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 钱老爷的猜想没有错,他死后,果然妻儿没有一个悲痛。和他做了好几十年夫妻的妻子,对他破口大骂。她噙着泪水骂道:“这个没心肝的男人,外人都说他温润如玉,有古君子之风。对我特别好,从来不打不骂。可只有我知道,他从来就没把我当成是他的妻子,甚至没把我当成是一个女人。我在他心里,不过是头传宗接代的母猪。 他的魂,整个都在那个已经死了好几年的婊子身上。那婊子真是勾魂魄的狐狸精转世,她的儿子又抢走了我的女儿,他们这对母子俩都最好去死。” 第二百二十八章 傅北极外公父母的爱情来由 想起自己那个被拐走的女儿,钱夫人就恨之入骨。她的女儿,是如此出众的大家闺秀,本来应该匹配这世上最好的男人。 她女儿,相貌清丽动人,有黛玉之貌,却无黛玉之孤高自许,目下无尘。 她的笑容很美,每次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沉睡的花苞开出了绚丽的花朵,一瞬间能令人忘却呼吸。 想起她临私奔的那个夜晚,正是冰雪初融,春风拂面。可钱夫人的心却瞬间坠入了寒冬。 她像个疯婆子一样把鞋都跑掉了,跑到老爷面前请求老爷去找当地官员,截杀那个娼妓之子。他竟敢诱拐主家之女,真是死一万次都抵不过这罪过。 可老爷却只是淡淡地说了句:“随她去吧。”就把女儿与家仆私奔的事情抹的一干二净。 看着钱老爷的神情,钱夫人绝望了。她暗中派人却截杀,却发现自家那号称神鹰的暗卫,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些人。 钱夫人心下伤痛,只好看着女儿的旧照片来聊以**。从年幼的垂髫小童,到如今的瑰丽少女。钱夫人实在想不通,女儿怎么会变成这样。 却在无意中,看到了一张这种照片。 她笑着,嘴边却却似笑非笑,眼神里带着隐而不发的怒气,气质神韵竟然和路王如出一辙。 那是钱夫人让她去和相亲对象见面时照的相。 钱夫人不禁打着自己的耳光道:“傻瓜,连自己的孩子都不了解。人人皆云钱家大小姐善良大方,甚至有些软弱可欺。 若不是托生在钱夫人腹中,而是个妾室肚子里爬出来的。以她面团一样的性子,早被啃的连骨头都不剩。却不曾想过这幅软弱的外表下藏了一颗和她父亲一样的玲珑心肠。果真是虎父无犬女。” 只是他们父女俩,却总用这种手段来对付钱夫人。 恼恨之下,钱夫人还是舍不得撕掉女儿的照片,她只能把所有的怨恨,都发在如今手上的这篇祭文。 因为她此刻,很希望自己笨点。往常她觉得自己长了十七八个心眼,现在却觉得,笨有什么不好呢,人说大智若愚。 若她有一日能真真正正变成一个烦恼不萦于心的笨人,那才是她最大的福气。就像现在,那祭文上的每一个字,合起来的每一层意思,她都能理解。所以每一个字都变成了一把刀,刺得她鲜血淋漓。 她尽心竭力爱着的父女俩,为另一对下贱的母子所迷,想尽办法地逃离她,这真是太大的讽刺。 钱老夫人笑着笑着,眼里就流出了眼泪。 脑海里,全是初次见到钱老爷时候的样子。 那时候她扮成男人的样子偷溜出去,正在楼上喝茶听戏。看着那拥有绝世姿容的名伶满是泪水,她不由自主地就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这名伶若不是拥有如此艳光四射的脸,想必也不会被人如此当成万物一样四处追逐。” 好一个“匹夫无罪,怀壁其罪。“后面突然开口,把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手拿折扇的公子,年纪大约二十,面如冠玉,神态潇洒。 风度翩翩,谈吐不俗,穿着虽不华丽,但腰间的玉佩是钱家特有的珍稀美玉,上面还刻着嫡脉才能有的花纹。定是出身钱氏,想必就是如今风头最劲的钱家公子。 钱夫人族中无论男女大都生的极美,她的亲友皆是容貌俊美至极之人,可那男子的风华气度竟丝毫未被自己的父兄比下去。要说有何不同,那便是自己父兄常年被西北草原上的劲风吹拂,被太平洋上的巨浪拍打。所以俊逸中含着英姿勃勃,眼前的男子却给人一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 她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只顾看着这公子清隽的眉眼,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眼中的如海深情,其实是对着台上的名伶,而不是她。 钱夫人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三十二年了,一个女人一生能有多少个三十二年?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十二年,她的眼里心里只能看到一个人。那个总是云淡风轻,却能在谈笑间掌握一切的人。那个得天独厚,得日之光,拥月之华的天之骄子。她知道自己身份低微,遨游天际的龙只有光彩万丈的凤凰才能匹配上。 那名伶不过是只小山鸡,只能远远地看着钱老爷。钱夫人是这么想的,却没想到钱老爷的痴情。 只有谈到那名伶的时候,钱老爷眉梢眼角才会有隐约的笑意。那是她从没见过的。就像冰雪消融后,万物复苏时开的第一朵迎春花。虽然渺小微弱,却昭示着春天来了。那一刻,钱夫人的心突然狠狠地跳了一下。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老爷居然会这样温暖和煦地笑,而不是平时那副看似温柔实则冷漠的样子。她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做。 钱老爷当时正想着之前和那名伶的一场谈话。他似乎未想到那名伶竟会如此坦白,将自己种种过往全部告知。 她明明是个冰肌玉骨,弱不胜衣的美人。不知多少人为见她一面,而花费无数钱财。 可她却丝毫不肯示弱,也不肯接受他的钱财。 她只是说:“我们是朋友。陪你聊天,我很开心。你若是金银俗物来侮辱了我,以后便再也不是我的朋友。” 眼眸中波光潋滟,似有光华流转。 钱老爷一时有些发愣,手里的折扇也顿了下。他从小接受的教育是,青楼女子都不是好货色,就算是会做好事,说好听的话,也不过是以退为进。 他只是错过了一下,就只见到他身旁的那位,心思玲珑剔透的管家转眼便接着问道:“这位小姐真是坦诚,只是你我初次见面,你又不知我的身世来历。难道不怕我家少爷是敌非友?” 他的管家微微一笑,当真是如同春风拂面。平日里管家的话中却隐隐带着一股凌然威势。尤其是最后话中那个“敌”字,更是带着透骨的寒意。可今日,他身上却只有暖暖的春意。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伯牙子期 两种极不协调的肢体动作呈现在他身上,更显得一分妖冶与魅惑之美。 见惯了美人。本不会对女子随意动心。 可遇到了像她这种如玉雕成,连眼神都透着玉色生烟的美人, 这女子有着那样艳光四射的名号。秦淮八艳若是在世,恐怕也难敌她微微一笑。 可却将钱老爷和管家都带来这个最普通的小摊子上吃馄饨。 空气中弥漫着馄饨的肉香和香菜,辣椒这些调料的味道,钱老爷看到最普通不过的陶瓷碗。 白色的馄饨在红色的辣椒油衬托下,像是一片染了红色的白布。 如此简单的饭菜,这名伶却吃得无比香甜。那馋相让钱老爷和管家也饿了。 钱老爷这一刻,没有了王孙贵胄这层身份束缚,他不再像之前在家里时那么介意金箸玉筷,焚香抚琴的用餐环境。又或者说,这是“近墨者黑。”这名伶身上似乎有一种魔力,可以让她身边的人都被气得发狂。即便这个人修养再好。 可是生生气才像是个真人不是吗?以前的管家总是对谁都是一副温润有礼的谦谦公子,可实际上他的每个动作都是经过精雕细琢的完美。哪个字如果没有深思熟虑就出口,马上就会给人捉住把柄。但自从遇到了这名伶,他不知道做了多少不该做的事。被她气得半死,伤得痛心。可也被她给的快乐而心绪充实。 慢慢地,他渐渐改变了。他的笑容不再是完美无瑕的精致瓷器,而是像眼前的馄饨一样真实且温暖的烟火制物。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儿。 钱老爷曾经在在一棵紫薇树下看到了一身白衣,淡然抚琴的管家。只见他十指如同灵动的鸟儿一般在琴弦上飞舞,优美中略显清冷的琴音就落入了钱老爷的耳中。间或有一两朵紫薇花落到管家的白衣上,就好像开在了皑皑白雪上,紫花白雪竟然极为相融。看着这样的管家,钱老爷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句汉诗“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 不过只有这么一次,钱老爷只听过这么一次。 琴音缓缓,钱老爷似乎看到了巍峨的高山,又似乎听到了淙淙的流水声。 仿佛天地虽大,可这山谷却尤其幽静。唯有钱老爷一人独立其中,安于平静。心远地自偏,他真想有这片刻安宁。 琴音袅袅,好似山涧小溪缓缓流淌,又似林间小鸟阵阵歌唱,清幽却不失生气。钱老爷心中不平之气不知不觉间被这琴音洗涤,心境便似湖面无波。 纵然钱老爷从小与他一起长大,见过他千般面貌,却也只见过一次那样的他。 而如今这名伶也见到了。也许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面对如此美女,只要是男人当然有心思。反过来也一样。 现在的钱老爷只觉得,自己就算是与管家朝夕相处,也觉得有些神智失常,何况是这位名伶。 “第一次见面又如何,知不知道你的真实姓名又如何。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是给人叫的,跟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无关,跟咱俩今天在这喝酒更没半分干系。今日结交两位好兄弟,与你我的身份地位完全无关,今天在这小酒馆喝酒的也只是三个好朋友而已。人生在世,总是烦恼之事多而欢乐之事少。 且尽今日之欢,忘却来日苦痛。“这名伶落落大方,毫无利用之心存于心内,故而话语之诚也是出自肺腑。 管家听闻此言,眼中高洁的冰雪更加熠熠生辉,春暖花开下,衬得原就俊美的面容更加盖世无双。虽说是三人在一起。可却像是成了那专门给两人开辟的场所。 他二人开始饮茶谈心。先前两人说话还有些顾忌,但后来却是话语投机,当真如同伯牙子期一般。 钱老爷就这样看着两个人在喝酒贪心,心里一阵阵地沉了下去。 他们像是一对璧人,而他是个多余出来的物件。只能看着他们十分欢喜,两手相握间,情意都在互相的心中。虽料想对方虽仍有隐瞒之事,但也不以为忤。而二人颇多心意相通之处,倒像结识了许多年一般。 钱老爷不由得就想到以前说过酒逢知己千杯少果然不错。 他实在不愿意这么被忽略,于是便开口道:“常言道,夜犬晨鸡,各司其职。世间无人不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来争生活。路边叫花子虽然可怜,但或用恳切语言或用民间小区来向人乞讨,人因此便给衣给食。原也是叫花子们的一项吃饭本事。” 那名伶交友高兴之余,随口而出。“高明啊,我所遇之人提起路边叫花子所用语言若非同情弱小便是恃强凌弱。但像公子这般思虑者却很少。我们每人的银钱都是凭自己辛苦所挣,别人要取当然要凭他们的本事。” 钱老爷只觉得这几句话听下去,心中说不出的甜蜜受用。 看到名伶面有赞扬之色,钱老爷见此心中欢快,叙说得更欢快了。”很多人都认为我刚刚做得有些过分,很少人会认为我做得对。因为我很有钱,却对路边小花子如此小气。不料今日姑娘竟对我的看法大加赞赏,真是多谢。”来,我们再干一杯。三杯一碰,三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彼此皆有惺惺相惜之意。不管他日如何,这一刻,钱老爷和这名伶都只是三个知己好友。 人生道路上,总会有那么一刻,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聚在一起或是互相取暖,或是一起合作拿东西。谈天说地。哪怕是胡说八道,也觉得那么开心。 只是后来,这三个人各自有了自己该走的道路,也有了全新的身份。那么从此再想起对方的时候,就不会只有知己相交的欢乐,更多的是猜忌权谋和算计。 少年人的友谊尤为坚固,可老年人的友谊就很奇特。 就像一张白纸,一旦染上墨迹,就再也变不白了。有些能变成一副旷古奇作,有些却只是浪费纸的涂鸦之作。 第二百三十章 生命无常 下一刻,钱老爷就看到那名伶丢下了一块帕子,他抬起头来,却见到了比星星还灿烂的她。 钱老爷从小见惯了环肥燕瘦的各色美人,却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笑容。既像黎明时分划破黑夜的第一缕阳光,从里到外都是又暖又明,又似寒冬腊月里凌寒盛开的梅花。淡淡释放着芳香,让人难以移开目光。 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睛也在笑,是那种他已经遗忘了的真诚。没有德性的美貌,是转瞬即逝的;可是因为在他的美貌之中,有一颗美好的灵魂,所以你的美貌是永存的。 她笑着说着:“我不知道将来的史书上会怎么说我。也不管世人说我是什么绝代妖姬,红颜祸水。 我只知道,我会隐在你们名字的后面,成为一个被众人忽略的符号。其实,我的存在在大多数人眼里不过就是一缕尘埃,一丝青烟,风一吹就散了。可是我知道,这世上总会有一个人她在乎我的喜怒哀乐,在乎我做过的每一件事,她在乎我在这个世上留下的一点一滴。每次想到这个人,我就觉得我要好好活下去,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才算对得起她。” 那一瞬间,钱老爷觉得,自己似乎被一种名为“爱情”的特殊情感给击中了。他很想成为这名伶口中那个特殊的人, 他做出了许多疯狂的事,让他自己都匪夷所思。 钱老爷是爱那名伶的,可钱老爷不能只爱这名伶。为王者,王旗之下皆是自己的子民。他除了是钱老爷,更是钱家家主。他要保护钱氏上下几百族人的安危。 乱世之中,人若手中无权无势,或是心中没有血气争心,就只能依附强者才能存活。 天下人皆认为钱老爷雄霸一方,何等威风。却没想过但凡能有些许退路,谁愿意做这火中取栗的钱老爷呢? 木强则折,兵强则灭。一个人拥有太多常人难以拥有的东西。 盖世富贵,滔天权势,绝色艳姬,那么也就会招来那些人的怨恨。 因为怨恨的目光,从来就和嫉妒的目光是一对孪生兄弟,只会相依地来到人间,而从不会夭折哪一个。 他看起来虽然高高在上,实则是处在风口浪尖之上。人站在风口上,容易被吹得飞起来,看到很多人看不到的绝景。正所谓登高可望远,也可观珍奇景物。 可会水的鱼儿浪打死,也是真的。一旦有王权更替之事发生,就等同从九重天上摔下,怎会不粉身碎骨。 可有时候,人是不能犹豫的。只那一瞬间,钱老爷犹豫了。因为那一瞬,他还不懂什么叫做。‘’只要拥有怀中女子的手,便是天长地久的幸福与欢乐。” 他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块手帕被自己的好友捡了起来,而他犹豫了一下。心里觉得像被什么东西刺了好几刀,血肉模糊,眼前却出现了十里红妆,锦绣富贵。 就那么一下,他的人生,以后就只剩下了这八个字。 再以后,他失去生命中不死的一部分,留下来的也就跟畜生没有分别。 生存与虚伪之间,钱老爷只能选择虚伪。他说他喜欢雨,但是下雨的时候他却撑开了伞;他说他喜欢阳光,但当阳光播撒的时候,他却躲在阴凉之地;他说你喜欢风,但清风扑面的时候,他却关上了窗户。 为王者无安宁。因为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当这个人成为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谎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 只除了他自己,不能骗过自己的心。 爱情,它会随着全身的血液,象思想一般迅速通过了百官四肢,使每一个器官发挥双倍的效能,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鹰眩目;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戴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邱斯(希腊酒神)显得迟钝。 爱情也可以让所有虚伪化为全无,只留下纯真,让人可敬。 钱老爷见过成为夫妻的那对男女 灵隐寺正殿,高大庄严的佛像前,有两人跪在最前面。男的从头到脚都是洁白如雪的打扮,只腰间有苍绿一点,偶尔被白袍映出莹莹光芒。让人无端想起一句诗。“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女的着一身素色衣裙,可仔细看,她的领口和袖口绣满了紫色小花。山林里随处可见却不知姓名的花草,比不得牡丹雍容,海棠富贵。可是却带着磅礴的生命力,四季轮替地点缀着大地。直衬得那女子原本淡雅的面容,多添了几分艳色。 本是极普通富贵人家的打扮,可却处处在细微处精心装扮,他二人的出众风姿也因此更增华彩。周围香客们都忍不住多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就连解签的庙祝,专司香炉的小沙弥也偷偷用余光扫视这对嘉人。只见他二人拜完佛后,你搀我一把,我扶你一下地站了起来。本是青春年少的年纪,哪里需要对方搀扶才能站得起来,只是心里有爱,举止间难免亲昵了些,他二人还时不时对视而笑,惹得一众围观之人心里好生嘀咕。有男的羡慕这女子的大好颜色,也有女子被这男子的丰神如玉吸引。更多的人见他二人衣饰华贵,举止有礼,起了攀附之心。但他们刚想上前和这二人攀谈,就有武僧前来劝阻。无论他们怎样纠缠,总是不能靠近这对夫妻半步。 钱老爷就这么看着,心却像沉入了无边地狱,怎样都浮不起来。 他觉得这样很好。却没想到老天那样无情。那名伶之后会早死。 当真生命无常,想做什么就要去做。免得老了,留下遗憾。无法欺骗自己的钱老爷,就只能写几篇祭文,来纪念自己心中死去的爱。 适当的悲哀可以表示感情的深切,过度的伤心却可以证明智慧的欠缺。 第二百三十一章 爱一个不该爱的女人 钱老爷知道这么做非常愚蠢,理智告诉人们,应该做哪些事情,可情感却总在理智的另一端。 钱老爷两腿早陷在思念那名伶的血海里,欲罢不能,想回头,就像走到尽头般,叫人心寒,退路是没有了,前途是一片沼泽地,让人越陷越深。 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恋人的眼中有它净化了的火星;恋人的眼泪是它激起的波涛。它又是最智慧的疯狂,哽喉的苦味,吃不到嘴的蜜糖。 人生苦短,若连一个真正爱过的人都没有,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 遇到她,是钱老爷心中的劫。所有人都说,她会拖着他,把他拖垮。可钱老爷却觉得,和她相处的每一刻,都那么动人。 她喜欢笑,喜欢独处。最喜欢吃桂花糕,笑起来嘴边会沁起一个甜蜜的梨涡,艳丽丽得像是化不开的桃花。 和她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做,他也想傻笑一下午。甚至愿意为了那短暂见到她的时间,而放弃和一位大军阀的会面。 玻璃窗下映出她的侧影,如一脉淡然幽远的菊花,让钱老爷移不开视线。 他像个小偷似地,贪心地吃着那不属于自己的糖。要防止别人看见,他不停地对说:“我不爱吃糖,不爱吃糖。” 说的次数多了,钱老爷就有些信以为真了。 可到了夜深人静,面对这庭燎绕空,香屑布地,火树琪花,金窗玉槛;说不尽帘 卷虾须,毯铺鱼獭,鼎飘麝脑之香,屏列雉尾之扇。真是: 金门玉户神仙府,桂殿兰宫妃子家。 这是天下人都追求的荣华富贵安乐窝。不管这里多么寻常的一件摆设,都值得他们用毕生心血去换取。 毕竟,许多粒夜光之珠照得人满眼生花。 每个角落里,都堆放着十余株高达数尺的珊瑚。 珊瑚枝上,挂满了一串串红的玛瑙、绿的翡翠、白的珍珠,以及一些常人见所未见的宝物。 最远的一个角落里,竟有一张锦塌,虽然陈旧,却极美丽,锦榻旁竟还堆放着十余坛泥封未除的美酒。 白天看起来金碧辉煌的屋子,到了夜晚,却像是一头老虎。 正张大了血盆大口对着钱老爷,,死命地要将他一口吞下。也是,没有他最心爱的人在其中,这华丽硕大的房间就只像头巨大的野兽。 除了冰冷还是冰冷,这是钱老爷在落下两行泪珠时,唯一可以感受到自己还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告诉钱老爷,他还活着。 他不是一个泥胎木偶,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不是妻儿用来利用的工具,不是所有人眼中的完美人物。 却被世俗的人,逼上了那条不能回头的路。众人都觉得,因为钱老爷人品特别好。所以那不怕风霜露欺,总是在深秋,百花凋零时才缓缓开放的拒霜花,它感受到了钱老爷这个救世主出世来解救世人,所以才会刻意打扮出那副艳丽华彩的好姿容,出现在盛夏。 他却在时候苦笑,这分明是高帽子,只要有钱,谁家都能用几盆冰来养出拒霜花。 只是,当他那个最喜欢漫步在,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就像误被天上的神仙打碎,香醇的气味笼罩着歌舞升平建康城的妻子,她插着一朵拒霜花,问他道:“夫君,我好看吗?” 钱老爷看着她,只想到累累白骨。这不符合季节开放的拒霜花,背后是多少花农的辛苦培育。 是用多少人的鲜血,才能浇灌出如此艳丽,像血一般的拒霜花。它的盛放,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钱老爷一件事。 富贵无极,本身就是血泪满衣衫。 他稍微表现了下自己的不满。却见到妻子脸上一瞬间没有了血色,朝着他的唇,用力咬了起来。 嘴里还不停道:“我偏要碰你,碰你这里,碰你那里。你这个伪君子。都说食色性也,是人之大伦。我为了让你爱我,戴了那么久的面具。我装贤良,装淑德。明明那么喜欢那些华丽得像是血一样的衣服,可偏偏装成这喜欢朴素得像是月光的衣服。 因为你喜欢莲花那种“出淤泥而不染,”不喜欢艳丽牡丹的咄咄逼人。我就逼着我自己去改变本性。 我的骄傲,不允许我这么做。可我的心却告诉我,只要能让你爱我,做什么都值得。” 字字如凤凰泣血。钱老爷的妻子本身就是个骄傲的名门千金,为了他不光洗手作羹汤,还宁愿当他心上人的替身。 钱老爷有些动容,想要去搀扶他妻子。可他妻子接下来那样怨毒的话,却让钱老爷气得不得了。 她用世上最鄙薄的话语说道:“可是为什么,我都愿意为你改变成另一个人。一个世上我最看不起的妓女。可你却从来就不爱我,你从来就不用睁眼瞟我一下。” 刻意在“妓女”两个字上加重声音,让钱老爷心里顿时生起了一大把火。她怎敢这么说他的心上人,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罗。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 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 留灵修兮憺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 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 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 君思我兮然疑作。靁填填兮雨冥冥, 猿啾啾兮狖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 思公子兮徒离忧。 钱老爷一怒便把他的妻子推在地上,嘴里道:“你知道。” 他妻子满脸都是横肉,道:“我又不是白痴,怎么会不知道。你” 他愣住了,从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和妻子说话。任凭妻子百般讨好,他都觉得无趣。 看了一个人鬼的样子,再看她神的样子,不会让人觉得她很美,只会让人想吐。 第二百三十二章 情义无价 也是那个时候起,钱老爷更加喜欢发呆。他的高贵,是用无数卑贱之人的鲜血浇灌而成。他没有资格小看那些人,他应该像那个心底深处最重要的人说过的那样,做一个好的钱家家主。 这么想着,她婀娜的体段,行动间犹如凌波仙子漫步的美妙身姿,就又撞回了脑袋里。 她的眸子真真似好似如三月的桃花,悄然间春意朦胧,却高洁不可侵犯。 那盈盈的秋波,悄然流动间,毫无媚相,却美得让人窒息。 所以他不能行差踏错,所以他只能特别完美。 钱老爷可以欺骗世上所有的人,却阻止不了内心深处的那深厚的思念。他对名伶的爱,便是情如大海,无穷无尽。所以写下来的悼亡词,也就格外感人。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姊娣悉慕媖娴,妪媪咸仰惠德。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鉏!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疚。故樱唇红褪,韵吐呻吟;杏脸香枯,色陈顑颔。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岂招尤则替,实攘诟而终。既忳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自蓄辛酸,谁怜夭折?仙云既散,芳趾难寻。洲迷聚窟,何来却死之香?海失灵槎,不获回生之药。 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鼎炉之剩药犹存,襟泪之余痕尚渍。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委金钿于草莽,拾翠盒于尘埃。楼空鳷鹊,徒悬七夕之针;带断鸳鸯,谁续五丝之缕? 况乃金天属节,白帝司时,孤衾有梦,空室无人。桐阶月暗,芳魂与倩影同销;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绝。连天衰草,岂独蒹葭;匝地悲声,无非蟋蟀。露阶晚砌,穿帘不度寒砧;雨荔秋垣,隔院希闻怨笛。芳名未泯,檐前鹦鹉犹呼;艳质将亡,槛外海棠预萎。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芳枉待。抛残绣线,银笺彩缕谁裁?褶断冰丝,金斗御香未熨。 昨承严命,既趋车而远陟芳园;今犯慈威,复拄杖而近抛孤柩。及闻蕙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尔乃西风古寺,淹滞青磷,落日荒丘,零星白骨。楸榆飒飒,蓬艾萧萧。隔雾圹以啼猿,绕烟塍而泣鬼。自为红绡帐里,公子情深;始信黄土陇中,女儿命薄!汝南泪血,斑斑洒向西风;梓泽馀衷,默默诉凭冷月。 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在卿之尘缘虽浅,而玉之鄙意尤深。因蓄惓惓之思,不禁谆谆之问。 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据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何也:昔叶法善摄魂以撰碑,李长吉被诏而为记,事虽殊其理则一也。故相物以配才,苟非其人,恶乃滥乎其位?始信上帝委托权衡,可谓至洽至协,庶不负其所秉赋也。因希其不昧之灵,或陟降于兹,特不揣鄙俗之词,有污慧听。乃歌而招之曰: 天何如是之苍苍兮,乘玉虬以游乎穹窿耶?地何如是之茫茫兮,驾瑶象以降乎泉壤耶?望伞盖之陆离兮,抑箕尾之光耶?列羽葆而为前导兮,卫危虚于傍耶?驱丰隆以为庇从兮,望舒月以临耶?听车轨而伊轧兮,御鸾鹥以征耶?闻馥郁而薆然兮,纫蘅杜以为纕耶?炫裙裾之烁烁兮,镂明月以为珰耶?借葳蕤而成坛畤兮,檠莲焰以烛兰膏耶?文瓠瓟以为觯斝兮,漉醽醁以浮桂醑耶?瞻云气而凝盼兮,仿佛有所觇耶?俯窈窕而属耳兮,恍惚有所闻耶?期汗漫而无夭阏兮,忍捐弃予于尘埃耶?倩风廉之为余驱车兮,冀联辔而携归耶?余中心为之慨然兮,徒噭噭而何为耶?卿偃然而长寝兮,岂天运之变于斯耶?既窀穸且安稳兮,反其真而又奚化耶?余犹桎梏而悬附兮,灵格余以嗟来耶?来兮止兮,卿其来耶? 若夫鸿蒙而居,寂静以处,虽临于兹,余亦莫睹。搴烟萝而为步障,列苍蒲而森行伍。警柳眼之贪眠,释莲心之味苦。素女约于桂岩,宓妃迎于兰渚。弄玉吹笙,寒簧击敔。征嵩岳之妃,启骊山之姥。龟呈洛浦之灵,兽作咸池之舞。潜赤水兮龙吟,集珠林兮凤翥。爰格爰诚,匪簠匪莒。发轫乎霞城,还旌乎玄圃。既显微而若通,复氤氲而倏阻。离合兮烟云,空蒙兮雾雨。尘霾敛兮星高,溪山丽兮月午。何心意之忡忡,若寤寐之栩栩?余乃欷歔怅望,泣涕彷徨。人语兮寂历,天籁兮篔筜。鸟惊散而飞,鱼唼喋以响。志哀兮是祷,成礼兮期祥。呜呼哀哉!尚飨! 那以后钱老爷日渐年迈,却将这首诗牢牢捧在怀里当成宝贝,谁也不得多看一眼。以至于他后来的子孙,一直把这首诗当成传世珍宝。花了好多心思从钱老爷那里拿来,拿来后却生了好久的气。 不过一首破诗,值什么。其实,这也是宝贝。情义无价,真正能穿越时空,打动人的东西,往往是炽热的情感。 第二百三十三章 痛苦诞生希望 世上最动人的诗篇,往往诞生于最痛苦的境界里。一代词宗李煜,国破家亡前写的诗篇都是一些境界很低的浓词艳曲。 可国破之后,写出来的却是传颂千古的名篇。 这世上最美丽炫目的珍珠,往往在最危险的海里才有。 就像一把最锋利的宝剑,需要铸剑师的心血献祭,才可金蛇绿龟般的纹路,夜夜寒气冲天的模样。 而这世上最感动人的东西,往往是最朴素的东西。 至亲的人的一句怜惜,挚爱之人亲手斟来的一杯粗茶,都足以让人泪流满面。一套娓娓动听的话只是一首山歌。 一条好腿会倒下去;一个挺直的背会弯下去;一丛黑胡子会变白;满头卷发会变秃;一张漂亮的脸蛋会干瘪;一对圆圆的眼睛会陷落下去——可是一颗真诚的心哪,凯蒂,是太阳,是月亮——或者还不如说,是太阳,不是那月亮;因为太阳光明灿烂,从没有盈亏圆缺的变化,而是始终如一,守信它的黄道。 都说,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一艘新下水的船只扬帆出港的当儿,多么像一个娇养的少年,给那轻狂的风儿爱抚搂抱!可是等到它回来的时候,船身已遭风日的侵蚀,船帆也变成了百结的破衲,它又多么像一个落魄的浪子,给那轻狂的风儿肆意欺凌! 可在钱老爷眼里心里,傅北极外公生母,永远都是初见时,那个外柔内刚,豪爽爱笑的好女孩。 钱老爷没有众人想象的那么坚强,他有很多害怕的东西。他怕这个乱世的名如草芥,恨那些军阀的贪得无厌和狠辣,恨这官场的污浊,想要改变这个吏治腐败,黑暗无光的华国。但这一切,他自己做不到。因为这条路注定是苦的,是难走的。 他无法承受失去最后的一丝念想。 因为傅北极外公生母是他最大的动力,只有她的照片陪她一起走,他才能有继续下去的动力。 她的那张照片里,她将手帕扬起,遮住半张如花娇颜。 得体的旗袍包裹住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本该是诱惑。偏偏她气质就如大家闺秀一般,高洁不可侵犯。 如此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举动,看起来也是清纯极了。 谈着这曲子的时候,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手帕上绣着的桃花像是活了一样。配上那翠翘金雀玉搔头,她整个人就如同一枝风中杨柳,说不尽的惹人怜惜。 高洁处,如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是钱老爷年幼时,亲友们说过的话。 可他们若是见了这名伶,也得自打嘴巴。 世上最大的戏子,其实不在台子上。而在生活里。 梨园之人多重情义,这才是钱老爷在年长时,经过人生的感悟后,才得出的道理。 他们有钱人家,没一顿吃的不是足够穷人吃十年饭的珍馐百味,可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装个亲兄热弟,说得是父慈子孝。可每一句甜蜜的话下,都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坑。 吃起来,就像是上了战场打仗一样。哪会有食髓知味的那一天。 他有时候真想,就那么平平静静地和自己家人吃一顿饭。清粥小菜,粗茶淡饭,偶尔有个放了一小勺猪油的菜,大家都推来让去。可那样的饭食中,有人间最珍贵的亲情。 钱老爷有一次,就见过家里传来的戏班。他们一群人吃着席间大老爷们的剩菜,可他们却吃得那样香甜,脸上充斥着高兴的神采。 因为贫贱,大家需要抱在一起取暖。因为富裕,每个人都想多吃多占。 人间的道理从来都是如此。 帝王不需要朋友。唐太宗光照后世,可还是杀死了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才上位。 自古功高盖主的权臣,有好下场的,只有一个范蠡。 他的前半生,辅佐君王成全一番大事业。后半生,携带绝代佳人西施逍遥江湖,而后又挣下万贯家财。他的一生比别人两辈子都精彩。 弹琴酌酒喜堪俦,几案婷婷点缀幽。 隔坐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 能够和一个心意相通的佳人永远在一起。大都是如此春风得意,外加骄傲,不把整个世界放在眼中。 在钱老爷的认知里,傅北极外公生母,就是一个外柔内刚,风尘侠女的人物。出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 是他梦寐以求的人物。 倦绣佳人幽梦长,金笼鹦鹉唤茶汤。 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 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 水亭处处齐纨动,帘卷朱楼罢晚妆。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书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没有好坏之分,只有用者人心。 而读了很多所谓圣贤书的人,也会有很多斯文败类。 他父亲就曾经有一名仪表斯文,孔门下读了不少墨水的下属。 小时候经常带钱老爷去骑马打猎,是钱老爷比较信服的一位叔叔辈分的人物。 可没想到,他实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王八蛋,连婊子都不如。他早年一家因疾病而亡,多亏父亲接济才将全家入了土。 没想到他竟然恩将仇报,出卖了父亲的行踪。而后父亲虽然在傅北极外公祖父的拼死相救下,保下性命。 可他既然背叛父亲,就知道再没有后路可走。干脆设下陷阱来捉拿父亲的家眷好向军阀邀功。害得父亲赔了好多钱财,还害得祖母受了惊吓后一病不起,家里也因此穷困潦倒了好一些日子。 想起那段日子,顿顿青菜萝卜,几乎连点肉腥都见不到的日子, 就像她接下来弹的曲子,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原本富贵安乐,锦绣中长大的千金小姐。却在乱世中失去一切,父母早亡后不幸将白玉般的身体染上瑕疵。 第二百三十四章 大厦将倾的钱家 从天堂到地狱,当真可怜,可她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曲中虽然有怨恨,更有高兴地想要活下去的感觉。 就像一棵从没有感受过雨露滋润过的杂草,无论经历了多少困难,甚至是被人踩在泥土里,她仍旧能闻到泥土的香味。努力地开出一朵朵艳丽的花,来回报这个残忍的世界。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曲中仙子不见人影,原来是换上了一件月白色的旗袍。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珠翠,脸上更是卸掉了所有妆容。 自古烟花女子都是靠着极致的妆容来吸引男子。大多人不敢卸掉脸上的妆,这就如同自杀。 可她这么一来,却是淡极始知花更艳,配上她熠熠生辉的眼睛,真真是那首古诗“人面桃花相映红”。 钱老爷 范蠡曾经因为国家,而亲手将心爱的西施送去吴国为妃。难道当时范蠡就不想不顾一切带西施走,两人永不分离吗?是范蠡没有那个能力守护西施吗? 不,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个人的小情小爱在国家的大是大非面前只能被牺牲。如果当时范蠡就带西施一起泛舟西湖,成全自己小爱的同时,会给吴国发难越国的借口。越国的百姓会因他们的爱遭受灭顶之灾。所以范蠡和西施为了千千万万越国的百姓,他们妥协了。 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 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 私怀谁克从,淹留亦何益。 僶俛恭朝命,回心反初役。 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 帏屏无髣髴,翰墨有馀迹。 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 怅恍如或存,回惶忡惊惕。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 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春风缘隙来,晨溜承檐滴。 寝息何时忘,沈忧日盈积。 庶几有时衰,庄缶犹可击。 皎皎窗中月,照我室南端。 清商应秋至,溽暑随节阑。 凛凛凉风升,始觉夏衾单。 岂曰无重纩,谁与同岁寒。 岁寒无与同,朗月何胧胧。 展转盻枕席,长簟竟床空。 床空委清尘,室虚来悲风。 独无李氏灵,髣髴覩尔容。 抚衿长叹息,不觉涕沾胸。 沾胸安能已,悲怀从中起。 寝兴目存形,遗音犹在耳。 上惭东门吴,下愧蒙庄子。 赋诗欲言志,此志难具纪。 命也可奈何,长戚自令鄙。 曜灵运天机,四节代迁逝。 凄凄朝露凝,烈烈夕风厉。 奈何悼淑俪,仪容永潜翳。 念此如昨日,谁知已卒岁。 改服从朝政,哀心寄私制。 茵帱张故房,朔望临尔祭。 尔祭讵几时,朔望忽复尽。 衾裳一毁撤,千载不复引。 亹亹朞月周,戚戚弥相愍。 悲怀感物来,泣涕应情陨。 驾言陟东阜,望坟思纡轸。 徘徊墟墓间,欲去复不忍。 徘徊不忍去,徙倚步踟蹰。 落叶委埏侧,枯荄带坟隅。 孤魂独茕茕,安知灵与无。 投心遵朝命,挥涕强就车。 谁谓帝宫远,路极悲有余。 可钱老爷那些不肖的子孙,却只顾着猜度是什么和氏璧之类的绝世奇珍,觉得能卖个超级好价钱。整日里乌骨鸡一样地互相斗着,大把银子丢出去,就为了立个唬人的架子,完全看不出外面风暴降至,真真是可笑。 至今,有些在钱家附近上了年纪的人,还能记得当时从钱家抬走了多少东西。毕竟钱家当时就是那一方的土皇帝,掌管着那里所有人的生死。谁家没有几个在钱家当过差的家人,一些事情总能口口相传地留下来。像是沟渠里偷偷流动的水,没有任何刀可以斩断他。 枷楠寿佛一尊。枷楠观音像一尊。佛座一件。枷楠念珠二串。金佛一堂。镀金 镜光九件。玉佛三尊。玉寿星八仙一堂。枷楠金玉如意各二柄。古磁瓶炉十七件。 古玩软片共十四箱。玉缸一口。小玉缸二件。玉盘二对。玻璃大屏二架。炕屏二架。 玻璃盘四件。玉盘四件。玛瑙盘二件。淡金盘四件。金碗六对。金抢碗八个。金匙 四十把。银大碗银盘各六十个。 三镶金牙箸四把。镀金执壶十二把。折盂三对。茶托二件。银碟银杯一百六十件。黑狐皮十八张。貂皮五十六张。黄白狐皮各四十四张。猞猁狲皮十二张。云狐筒子二十五件。海龙二十六张。海豹三张。虎皮六张。麻叶皮三张。獭子皮二十八张。 绛色羊皮四十张。黑羊皮六十三张。香鼠筒子二十件。豆鼠皮二十四方。天鹅绒四卷。灰鼠二百六十三张。倭缎三十二度。洋呢三十度。哔叽三十三度。姑绒四十度。绸缎一百三十卷。纱绫一百八十卷。线绉三十二卷。羽缎羽纱各二十二卷。 氆氇三十卷。妆蟒缎十八卷。各色布三十捆。皮衣一百三十二件。绵夹单纱绢衣三百四十件。带头儿九副。铜锡等物五百馀件。钟表十八件。朝珠九挂。珍珠十三挂。 赤金首饰一百二十三件,珠宝俱全。上用黄缎迎手靠背三分。宫妆衣裙八套。脂玉圈带二条。黄缎十二卷。潮银七千两。淡金一百五十二两。钱七千五百串。 往常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大家族。当然是钟鸣鼎食。一饮一食,无不极尽妍巧。不选用大量的肉,而是选择最当时新鲜的食材,用最巧的心思做成。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人家,到底气象不同。 人口日多,事务日盛,主仆上下都是安富尊荣,运筹谋画的竟无一个,那日用排场,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求同心 这也是小事。更有一件大事:谁知这样钟鸣鼎食的人家儿,虽说是诗书传家,如今养的儿孙,虽然数以百计,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钱老爷可算是其中一名最粗的大树,抱住他过活的人数以百计。众人都说他是什么什么天才,是什么什么能干的王孙贵族。 龙孙凤子,必定是会生下天日之姿的孩子。果不其然,他生下的孩子们几乎各个都是有一副好皮囊。 尤其以钱大小姐为尊。冰肌玉骨,新月曲如眉,太液池水似眼波。不止是容貌美丽似蟾宫仙子,且品格端方,行为豁达,随分从时,故深得下人之心,就是小丫头们亦多和钱大小姐亲近。 平素里住的地方,如神仙洞府一般。朱栏玉砌,绿树清溪,真是人迹不逢,飞尘罕到。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赵飞燕立着舞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宝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钱大小姐枕着红娘抱过的鸳枕,西施浣过的纱衾,真真如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 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欲偿白帝宜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位钱大小姐,红妆艳色,照浣花溪影,绝代姝丽。弄轻风、摇荡满林罗绮。自然富贵天姿,都不比、等闲桃李。帘栊静悄,月上正贪春睡。长记初开日,逞妖丽、敢与牡丹争媚。 行事果敢,颇有乃父之风。奈何生于乱世,又是女儿身,就连婚姻大事都无法自己做主。 最后在钱夫人的逼迫下,选择了与家中一仆人私奔,一代名媛就此消失在众人眼中。徒然惹众人闲话之余,没人想过,她竟然会嫁给未来的一代开国将军,为钱家保留下了随后的一脉香烟。 至于其余诸子,再没一个有出息的儿孙。钱老爷逝世后,大厦将倾,随即而来的便是树倒猢狲散。有的逃到了台湾,有的逃去了美国。更多的,是脱下了那个尊贵的“钱”姓,改姓为金,千。脱下了额头上的点翠金步摇,手上的祖母绿扳指。玉一样从没浸过阳春水的手,开始染着洗衣水,泔水。 他们开始真正化入平民百姓里,没有留下一丝往日贵族的生活气息。 其后几十年,钱家终究成为传说。是历史里一缕轻飘飘的烟,只有偶尔的戏台子上会有一点点钱家的影子。但也不敢太明显,毕竟一个资本家,哪怕他是个兢兢业业,在灾荒之年还经常舍粥的好人,也不能以正面形象和真正的名字表现在舞台上。否则,让那些心里嫉恨钱家曾富可敌国的人看了,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像是蒲公英一样,四处乱飞。钱家有一支却漂洋过海在美国落地生根,随后国内原来剩下的几脉跟着复苏。 谁都没有想到,百年后,钱先生的外孙一脉又成为了美国华人首富,还有了傅北极这样的人物。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洒美少年,常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僚兮,如玉树临风前。,岩岩兮,若孤松之独立。其醉兮,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世事如戏,果然如此。傅氏家族的事情,从此也一直被演唱着。 劫惑心色,唯爱永恒。时光可以改变一个美貌少女。让她光洁如玉的额头上爬满了皱纹,也可以让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变成一个满头白发的耄耋之年。 和一粒沉睡千年后,还能再次开放的睡莲比起来,人的性命真是不值一提。像是一枝蜡烛,红艳艳地燃烧过,随后暗淡,变成一团死灰。 几十年人生,像做梦一样。最快活的,就是那几年。可人也很伟大,世间万物皆有情,人为百兽之长,万物之灵。他的寿命虽短,却可以用各种方式告诉这个世界:曾有这样一个简单的,笨拙的爱人的少年。他为了心爱的女孩,洗手作羹汤。也曾豪掷千金,只为博取美人的一个回顾。更是为了她,和家族长辈抗争过。 虽然失败了,毕竟努力过。 年少时,哪个人不认为天大地大,任我遨游。认为这天下大事,没有事是少年做不到的。 失去她,就是告诫他最好的方法。人力与天地比起来,终有穷尽。但爱,不会随着时间而褪色,只会如一坛陈年佳酿,越来越香。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感谢,在他最美好的年华里,可以遇到她。遇到这么一个值得他爱,值得他怀念,值得他用一生去铭记的姑娘。 傅北极的先人如此,傅北极也是如此。血脉里一脉而成的,是刻骨之痛令吐血,却仍旧操着多病多愁身而不悔相思。 那一天,他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她颂经中的真言。那一月,他摇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她的指尖。那一年,他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她的温暖。那一世,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见。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喜乐平安。 否则他看似完美无瑕的一生,就会真的像从没有沾过尘埃的佛祖手中之莲。没有半点遗憾的人生,不真实得可怕。他是佛前一朵莲花,他到人世来,被世人所悟,他不是普度众生的佛,他来寻他今生的情。 而后化梦为诗,他还在后面写着“都说西施是芳华绝代的美女,小可觉得,如果西施就生成了小姐的模样,想必她才能迷倒吴王。” 这首诗到底没有落入傅北极外公生母手上,否则就可能是另一番故事。可世事从来都是如此。 第二百三十六章 前缘错 如梦幻一般。又如露珠,落到谁的手上,都是缘法,勉强不得。 缘来缘去终会散,花开花败总归尘。 那首诗,它落入了傅北极外婆生父的家中长辈中,长辈见到自家这个乖乖仔竟然对一个青楼女子这般迷恋。大怒之下便请出家法,把傅北极外婆生父揍得皮开肉绽。 从此,这首诗和傅北极外公生母一样,成了傅北极外婆生父可望而不可即的朱砂痣。 他是真的爱那个女人,所以更清楚那个女人在没有爱的环境下,是无法存活的。 那空灵绝美,像是幽谷兰花的女子,不属于他,属于他的好兄弟。 在他撞破她在好兄弟怀中落泪的那一刻,他的这首诗注定就成了一首禁忌。 外公生父终究只是外姓。就算很得老家主的信赖,少主也视他为骨肉兄弟。可终究是寄人篱下,许多事情都不愿提,也不能提。可少年郎,都有些难以言说的心事。梦中会有一个女神,让他们毕生追求不已。 求之不得,便寤寐思服。 遇到外公生母,是一场意外。外公生父见到自己少主朝着这位艳冠群芳的名伶望去,眼中满是钦羡与爱慕。他顿时也起了争强好胜之心,论起琴棋书画,为人处世之道理,他有哪点比少主差。不就是少了个出身,那种不由得他做主的事,岂会让大丈夫自愧。 于是他便赠了佳人一首小诗。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诗中满是爱慕一佳人,求而不得,故而哀怨缠绵之意。送诗的是一位风流俊俏少年。 常年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磨成了精明能干于内,温润君子的外表。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瑟兮僩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 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收到信的女郎很快回了一封信。 “青青子衿1,悠悠我心2。 纵我不往3,子宁不嗣音?4 青青子佩5,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6,在城阙兮7。 一日不见8,如三月兮! 郎情妾意,便尽在其中。 外公生母,的确是个有才有貌的好女子。她虽落入风尘,却比很多大官都有骨气。八国联军进城之日,家破人亡的一孤女,却敢在台上当场演唱“杨家将。” 幸亏那些人听不懂汉语,否则外公生母早已死了十万次。 那次之后,外公生母大红。她本欲被侵略自己国家的敌人杀死,以成全自己的名节。却不料,被戏班看上。“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当时的社会,演员绝对是一个被人欺负到爆表的职业。当了戏子的人,在某种意义来说,连“人”都不算,只是一种供人取乐的玩意。 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明面上是名角戏子,下了台子就是供人亵玩的妓女。 外公生母有万般不愿,终究抵不过那个黑暗的世道。破瓜的那个晚上,她望着身旁为自己出了上万两大洋嫖资的恩客,只能在心底对自己哭着说道:“没事,我会找到一个好男人的。从前妈妈说过,我一出生就有人给我算过命。我是能当一个好的贤妻良母。” 她的愿望实现了吗?实现了,那个冲着她微笑,送给她一块帕子的男人,让她一见钟情。 她相信,这就是老天赠给她的良人。外公生父,起先只想和外公生母玩玩就算,却在和她的相处中,真正动了心。 她真的不像一个风尘女子,一举一动都像是端庄温柔的好女人。 他只是向她吐露了自己的一些难处。她就赠了好几十块大洋给他做生意。 外公生父那一瞬间很震动,脱口而出便是:“你是做如此买卖的,还是把钱留着傍身。” 外公生母的脸在那一刻变得煞白,她不由自主地响起了幼时母亲慈爱的笑容。那些一家人欢快度过的时光。母亲像是抚摸着世上最好的宝贝一样,对她说道:‘’我的女儿是这世上最美丽最好的人儿,必定能匹配这世上最好的男人。” 她终究是成了母亲口中美貌的佳人,她的美貌却让她成了一件被众人追捧的货色。她不是人,只是一件装饰品。谁的权势大,谁比较有钱,她会被装饰在谁的衣服上,成为那人的战利品。 她从来不是谁的妻子,只是谁的艳遇。但她很想成为一个人的妻子。陪着那个人慢慢变老,帮忙碌了一天的他洗衣做饭,给他生儿育女,看着她和他的孩子慢慢长大,体会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 她似乎是不干净的。不管用多少玫瑰花瓣来沐浴,不管用多少外国香水来喷洒,那些男人的恶臭汗味,那些流在她身上的口水,似乎怎么都除不干净。 外公生母默默发呆的时候,一改平日里明媚无邪的大家闺秀模样,倒酒的步伐都慢了几步。唇中话语未吐,眼泪先落。她本就是一等一的容貌,这会儿扮起病西施,更添了三分弱柳扶风的柔弱之态。 看得傅北极外公生父心里一酸,口里不住地喊“该死,该死。我不是已在妹妹面前起誓此生再不提我那心胸狭窄正室的名字了, 怎的今日多喝了几杯黄汤,就说起了胡话。妹妹,你最是大度。切勿跟你这糊涂夫郎计较,气坏了身子多不划算。” 傅北极外公生母这才收起眼泪,怯怯地说道:“哥哥,我也不想如此。但我就是控制不住。妾身原本也是良家女子,只因被这乱世所误,才会脏了身子。” 第二百三十七章 不求荣华富贵,但求一世安稳,岁月静好 可我的心不脏,我把所有财物翠钿金钏,瑶簪宝珥,锦袖花裙,鸾带绣履全都交给您,不是为了什么,而是看重您的人品高贵,会与妾身厮守终身,会给妾身一个家。 不求荣华富贵,但求一世安稳,岁月静好。”她一边说着,一边垂泪。本就生得妍好的眉眼更加如同笼了一层烟雾上去。 冰神玉魄姿,奈何独一人。心底太良善,犹如观音生。让人由不得怜惜,由不得将她捧在手里,将所有的宝贝送给她,让她能一展欢颜。 “如卿所愿。”傅北极外公生父把怀中的丽姬拥入怀中,心里则思绪翻涌了起来。 得到外公生母,是他情之所钟。但也该感谢少主有成人之美的好意。若非少主赠金于他,玉成好事,他又岂能替丽人赎身,成全他二人的一段真情。 只是,他有时候,会觉得有些心里烦闷不安。毕竟,他是借助别人的力量得到了这如花美人。 同时,也让他得到了一个意外惊喜。 本来以为外公生母赎身后,就会什么也没有。旧衫光髻,身无长物。 当时就有人对他说道:“妇人水性无常。’况烟花之辈,少真多假。他既系六院名姝,相识定满天下;或者南边原有旧约,借兄之力,挈带而来,以为他适之地。” 他当时特别生气,怒道:“这个恐未必然。” 而后又有人道:“既不然,江南子弟,最工轻薄。兄留丽人独居,难保无逾墙钻穴之事。若挈之同归,愈增尊大人之怒。为兄之计,未有善策。况父子天伦,必不可绝。若为妾而触父,因妓而弃家,海内必以兄为浮浪不经之人。异日妻不以为夫,弟不以为兄,同袍不以为友,兄何以立于天地之间?兄今日不可不熟思也!” 她陪嫁来的私家珍宝里,有翠羽明珰,瑶簪宝珥,充牣于中,约值数百金。又抽一箱,尽玉箫金管,古玉紫金玩器,约值数千金。夜明之珠,约有盈把。其他祖母绿、猫儿眼,诸般异宝,目所未睹,莫能定其价之多少。 有了这些东西,他才有了做买卖的本钱。他本该是很感激自己的妻子的 可这几年这话听得多了,他也渐渐动摇了。至少终其一生,外公生父都只把外公生母安置在一家外宅中,她终身都没有入外公生父家的家谱,没有成为她想要做的一个贤妻良母。 换身粗布麻衣,吃点清粥小菜。看着平凡的人间烟火,我会觉得踩到了实实在在的土地,心里踏实又温暖。每天只是守着老公和儿子好好过日子,看着他们笑,自己也开心的傻女人。 我将真心寄明月,奈何明月向沟渠。欢场女子阅人无数,大都懂得这个道理。你的丈夫不仅是你的丈夫,更是你的君王。丈夫,可以爱。君王,可以敬,可以怕,但绝不能爱。 一代倾国名伶,让无数名流为之疯狂,打得头破血流的她却不懂这个道理,真是可笑。 这世间的阴差阳错从没有停止过。如果当时傅北极外公生母选择的是钱老爷,可能是另一番故事。钱老爷虽然仁诺,却未必没有敢为了心上人拼死一搏的勇气。 像他自己曾写给名伶的告白信。“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都会努力去得到你的心。得到你的心我会和你白头到老,我会一直握着你的手不松开,和你分享我的喜怒哀乐。得不到你的心我会选择洒脱放手,你会成为我心头的朱砂痣,窗外的白月光。等我老了,我会告诉我的孙儿们,我曾经爱过两个不是他们奶奶的男人。告诉他们,曾经和你一起经历过的事情,是我人生中最美,最不后悔的回忆。爱就爱了,恨就恨了,痛痛快快女承认。总归这些好的或不好的记忆是我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那名伶,却把红拂女当成了榜样。她选择了傅北极外公生父。期盼他能成薛平贵,能成李靖。她不求有王宝钏那样当皇后的福分,终究希望能像红拂女那样,终身有所依靠。 上穷碧落下黄泉,此情悠悠见天地。鸿都客引会广寒宫,织女星盟证长生殿。 这一代名伶,最擅长作舞。舞动时花间如醉,身轻如燕,可作掌上舞,比汉宫赵飞燕更美,更绝。 自信,神仙本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尘缘倥偬,忉利有天情更永。不比凡间梦,悲欢和哄,恩与爱总成空。跳出痴迷洞,割断相思鞚;金枷脱,玉锁松。笑骑双飞凤,潇洒到天宫。 旧霓裳,新翻弄。唱与知音心自懂,要使情留万古无穷。 谁令醉舞拂宾筵, 上界群仙待谪仙。 一曲霓裳听不尽, 香风引到大罗天。 看修水殿号长生, 天路悠悠接上清。 从此玉皇须破例, 神仙有分不关情。 桂轮芳,按新声,分排舞行。仙佩互趋跄,趁天风,惟闻遥送叮当。 〖玉芙蓉〗宛如龙起游千状,翩若鸾回色五章。霞裙荡,对琼丝袖张。 〖四块玉〗撒团团翠云,堆一溜秋光。 〖锦渔灯〗袅亭亭,现缑岭笙边鹤氅;艳晶晶,会瑶池筵畔虹幢;香馥馥,蕊殿群姝散玉芳。 〖锦上花〗呈独立,鹄步昂;偷低度,凤影藏。敛衣调扇恰相当, 〖一撮棹〗一字一回翔。 〖普天乐〗伴洛妃,凌波样;动巫娥,行云想。音和态,宛转悠扬。 〖舞霓裳〗珊珊步蹑高霞唱,更泠泠节奏应宫商。 〖千秋岁〗映红蕊,含风放;逐银汉,流云漾。不似人间赏,要铺莲慢踏,比燕轻扬。 〖麻婆子〗步虚、步虚瑶台上,飞琼引兴狂。 第二百三十八章 怜惜故人子 弄玉、弄玉秦台上,吹箫也自忙。凡情仙意两参详。 〖滚绣球〗把钧天换腔,巧翻成余弄儿盘旋未央。 〖红绣鞋〗银蟾亮,玉漏长,千秋一曲舞霓裳。 可那名伶还是输了。她从第一眼见到那个人起,便输了人,输了心。 痴情女子负心汉,今古情场皆同。问谁个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和死。笑人间儿女怅缘悭,无情耳。 连带着她生下的外公,也有些被人看不起。明明外公生父是靠着外公生母起家,却不愿意旁人提这点。 而后,外公生父突然病逝,外公遂被大妈生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赶出家门,理由是“娼妓之子,血统不纯,不知是否是吾家血脉。” 真真好笑,他们身上穿的,平日里用的,都是他们口中娼妓之子风尘数年,所积攒下的私利。却踩着别人的尸骨,啃着别人的血汗,说着苦主的不是。 那天,天上下着好大的雪。只穿着单衣的外公,只有十来岁,就丧父丧母,一心把大妈和哥哥当做唯一亲人的外公,连一件衣服都没收拾地被赶出了门。 他奇怪地看着披着貂皮大衣的大妈和哥哥手里袖着暖炉,时不时还有丫鬟给母子俩加着没什么烟,却很有温暖,又耐烧的兽金碳。 前几天,他还是锦衣貂裘的富贵小公子。怎的今天,就成了一只野狗都不如的家伙。 他想要过去握住他们的手,像是从前做惯了那样。他们却像是打掉垃圾一样打掉了他的手,对他凶神恶煞道:“还不快滚,你这个下贱的娼妓之子,野种。” 他们眼里闪耀的光,是那么旺盛。几乎要把外公叶英烧成灰烬。 外公就被那种凶神恶煞的眼神看呆了,眼睁睁看着那漆成朱红色的大门缓缓闭上,像是一个长着血盆大口的怪兽闭上了嘴巴。 他陷入了一场噩梦,一场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 所有的朋友都离去,所有的亲人都翻脸。一个很大的世界,却只有她一个人。 良久后,清醒过来的外公大吼道:“我不是野种,妈妈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不是坏女人。” 可他的小手实在太小,即便拍得手都肿了,都没有把那扇门敲开。 只有手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掉,落入有三尺厚的雪中,顿时消失不见。间或一点,如红梅般耀眼,却无人欣赏。 也许是,他实在敲太久了。门居然打开了,外头刺眼灼人的光芒直射进来,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像是他家里惯用的电灯,像太阳一样明亮。一只长得十分难看的小狗跑进去了,似乎它也知道那里面是天堂。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天堂。 外公大喜过望,他的胸口汹涌着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看来,大妈和哥哥始终是对他好的。却没注意,原来让他激动的是一个“冤大头。”白晃晃的,几乎要和地上的雪融为一体。 良久,小狗没有出来,而外公也没有进去。 原来里面的人从没有允许他进去。在他们眼里,外公还不如一条流浪狗。 他们往外丢出了他,以后就休想让他再回头。这是外公在门外带了一天后发的誓言。 从此外公彻底从一个朱门锦绣贵公子,成了落架凤凰不如鸡。 他刚开始,连怎么觅食都不会。乞丐里面也是喜欢拉帮结派的。像叶英这种生得文弱,又特别漂亮,像是天上跑下来的仙童。简直就是众人眼中的一块没有骨头的肥肉。 叶英真的比狗还惨。白天吃的是残羹冷炙,晚上睡在稻草窝里。 外婆的父亲钱老爷曾是待外公的父亲如同亲兄弟,又深爱外公生母。 几曲屏山展,残眉黛深浅。为甚衾儿里不住的柔肠转?这憔悴非关爱月眠迟倦,可为惜花,朝起庭院? 忽忽花间起梦情,女儿心性未分明。 无眠一夜灯明灭,分煞梅香唤不醒。 昨日偶尔春游,何人见梦。绸缪顾盼,如遇平生。独坐思量,情殊怅恍。真个可怜人也。 他实在不忍见到外公流落街头。再有,他也十分佩服外公的生母。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外公生母,曾经也是外婆生父的梦中情人。雪肤花貌,冰肌玉骨。谈笑间,便是倾国倾城的姿容。落泪时,如丁香暗结,惹人怜惜不已。 钱老爷不认为女人出身青楼很下贱,只觉得外公生母是被迫的,是个好女人。 事实证明,虽然外公生母总是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却也能为了外公生父而放弃红极一时的生活,褪下珠钗宝石,洗手作羹汤。 他也曾为佳人豪撒千金,只为能获得芳心。奈何对方虽是风尘女子,却是一个有情有义,心志坚定的女子。 因佳人另有心上人,便对有才有貌的钱老爷丝毫不假颜色。要知道,即便嫁给钱老爷,当个外室,也是能够衣食丰足,平安保暖一世。可见外公生母,当真是一个好女人。 又是他的多年好友,他才忍痛割爱,成全了两人。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能够见证这样一段感情,外婆生父钱老爷觉得,他很伟大。 本来以为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不料两人纷纷早逝,终究是留下了现在这个稚童。 外婆生父看着在街角抢野狗饭吃的外公,小小的人儿手上脚上都是冻疮,嘴边却偏偏有个小小的酒窝。 笑起来,艳丽得如他生母一样。可那时候,却如芙蓉泣露,让人心里好生怜惜。 也不知道他冻了多久,饿了多久,才会手里捧着那么一块馊了的窝窝头,吃得那么津津有味。 外婆父亲钱老爷在叶英身上,见到了他母亲当年的影子。 第二百三十九章 爱却不敢爱 钱老爷当时就流下了眼泪,一把抱起傅北极外公叶英。摸了下他的头,拿下了他手中那块馊了的窝窝头。 把他带回了家,充作亲子来细心教养。 钱夫人本就怀疑钱老爷心中有人,这时见他突然领回一个小乞丐模样的孩童,说要充作亲子教养,心里已经起疑。 且这孩童洗干净脸后,便是个粉雕玉琢的公子,比那戏台子上的花旦还要勾人,行为举止也是大方得体,绝不是出自小户之人该有的气概。心里便是已猜疑叶英是钱老爷私生子九分。 为此,他妻子虽然没有与他大闹一场,却总在背地里为难叶英。 吃的饭食,总是最差最冷,需要他自己烧火来热一热。到手的衣服,虽是绫罗绸缎做成。总会三两天就开了线头。 叶英本是锦绣公子,对这一切该有怨言。奈何多日在街头流荡,早已没有了之前贵公子时期的盛气凌人。 寄人篱下,能白天有口饭,晚上有个铺盖睡,那就不错了。 他白日里辛苦干活,挑着空来好好学习,倒是吸引了少时的钱素素,她满腹才华,颇有谢道韫“未若柳絮因风起”的才华。 奈何家族中男子大都是群锦绣心,草包肚的蠢货。 如今遇到一个面貌俊美的差不多孩子。便喜出望外,经常给他解说一些句子,两人之间生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情愫。 其实,外公叶英和外婆钱素素在一起长大。府中早有流言,奈何钱夫人暗中给予了一些方便,有主母在上面压着,自然底下的人什么也不敢说。 钱夫人当然看不上叶英的出身,她不过是想借机看看钱老爷是否对这两个小儿女亲近有反应。若他二人果然是至亲兄妹,那钱老爷必定反对。 奈何钱夫人最后来了个东吴招女婿,弄假成真。也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欢喜。 钱素素随了叶英去后,终究是得了个有本事又对她一心一意的好夫郎。比起家族中动不动就得接受一堆好妹妹的堂姐妹们,不知幸运多少。 这对男女无话不说,亲密有加。两个拥有不平等地位,却有平等的灵魂的心,逐渐靠近,并且成了世上最亲近之人。 叶英自幼丧父丧母,生前父母却着实做过一段时间的恩爱夫妻。他尚且年幼,不懂大人之间的龌龊。只记得父母是夫唱妇随,琴瑟相合,着实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看到眼前钱老爷夫妻俩的客气,只觉得太过陌生。总觉得夫妻便是一体,不该如此生疏。 又见到钱素素总是眉间愁苦,便生了怜香惜玉之心。只觉得如果能令钱素素有片刻欢颜,自己便是做什么都可以。 于是他总会送钱素素一些小礼物。亲手草编的蚱蜢,外面庙会上买的胭脂,外面说书馆里私下珍奇的话本。礼轻情意重,钱素素出身豪门,最不缺的便是山珍海味,金珠玉器。这样用了心的小礼物,更加讨她欢喜。 钱素素开始把心中很多心事说给他听,可在无意中把自己的心交给了叶英。 比如说,她对这个摧残女人的世界有多么厌恶。 “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爹爹满心里都知道。如今因看重我,才叫我照管家务。”钱素素愤恨地这么说着。“你们别忙,自然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是议论甄家,自己盼着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 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她本就生得美,明眸皓齿,桃李年华。让人见了后,不怎么心动都难。这么一落泪更加惹人怜惜。如芙蓉泣露,玉碎昆仑。 叶英看着这样的钱素素,不由得就想伸出手来安慰她。可手还没伸出去,就又退了回去。主仆有别,有些事,他做不得。 钱素素父母貌合神离。她又是个女儿身。纵然是脂粉堆里的英雄,比寻常的男人强得多也无用。众人眼中,钱素素终究只是用作联姻用的工具。 如果钱素素真的够狠毒,那也总能在这富贵大族里活下去。反正这里面的女人,大都是泥塑的金刚。外面亮,里面黑。 嘴甜心苦。看上去是观音菩萨一般的慈悲温柔,实际上却是赤练蛇一样的狠毒。但钱素素不同,她面上很坏,实际上却是豆腐渣子做的心肠。她的性格看起来要强,实际上只要别人先服软,对她说两句软话,她就会心软。 她的坚强,她的凶恶,不过是一层保护膜。她其实是善良的。 善良得惹人怜惜,让人由不得想要靠近她,温暖她。 钱素素她,真的很不容易。 在树大根深,赫赫扬扬近百年的钱家里,曾经因家主钱老爷重病,执掌过一段时间的家务,就被诋毁得名声丧尽。 没办法,打理一个家就是容易这样。上下担着不知多少层关系,每一层关系就有一层油水,前面软脚虾一样的人物后面,可能挂着厉害的金刚。 除了叶英,钱素素再没有一个知心人。 慢慢地,她的心里有了这么个人影。他甘愿为她做尽天下间所有事,却不敢靠近她半分。钱素素真的很痛苦,却没想过叶英心里比她还痛苦。 叶英想过拒绝她,却看到她日夜忙碌,让钱家那堆吃干饭,什么都不会做的人享福后,还只得了谩骂后,看到她单薄瘦削的身影。满心满肺都是心疼所爱的锥心之痛。 有时候,叶英还会发了疯似地朝天吼道:“老天,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耍我。我生下来享受过父母疼爱,紧接着又在最幸福的时候,失去了他们。随后被自己信任的大妈和哥哥赶出来。” 第二百四十章 天堂地狱,一念之间 想起那时候被赶出门,像条丧家之犬的痛楚,叶英只觉得心上似乎有蚂蚁在爬。又痛又痒,还说不出滋味。再想起钱素素笑颜如花的模样,他像是吃了一块大大的糖。 再然后,叶英的心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复摩擦。天堂地狱,反复来往。只觉得眼花缭乱,什么都分辨不出来。 他闭上眼睛,泪水哗哗而出道:“老天,那时候我真的很恨你。 可是,当我爱上钱素素的时候,我以为,我以前遇到所有的苦难,都是为了今天遇到她,呵护她。老天你其实对我还挺不错,让笑颜如花,行为似春的叶英带给我那么多快乐,驱散我命中原有的痛苦和孤寂。 为什么,现在你要让她离开我。难道你让我诞生在这个世上,就是为了不断夺走我所有心爱的人和事。那为什么你不夺走我的生命,为什么。因为你要让我活在这世上继续受罪是不是?没那么便宜。” 他的手拿出了手枪,想起自己谋划的天下大事,心里微微生出了不舍。可是转念一想,纵然能得到如画江山十万里,若没有心爱之人携手与共,那夺来又有何用? 孤寝冷被,行单只影,夜夜彻骨思念,哪是一个凄字可道。纵然美人如云,偏俺只念旧绿衣。 别说阎王易过,小鬼难缠。实际上两个都很更难过。 男人的眼睛,看到美女和财宝会动容。看到比自己强的男人,想要杀了对方,让对方死无葬身之地。 阎王是神仙,见过了车载斗量的美女,见到黎芷媛的时候,一样脚软得走不动道。 他看着比自己哪里哪里都强的男人傅北极,嘴里却逞强,哪里哪里都不肯承认他比较厉害。 所以就提出了那样过分的要求。他要傅北极把自己的寿命平分,给黎芷媛。这样,黎芷媛才可以避免今世重生25岁就夭折的命运。 这种事,叫做真正地舍己为人。自己碗里吃的不够了,还愿意把自己所剩下的,尽情地与他人分享,这张叫真爱。 不轻易说出口,不代表不爱。潜藏在内心深处,如休眠火山一样的爱。 一旦爆发,势必石破天惊,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平凡人,总会做着神仙看来愚蠢又无聊的事。为了跟自己不相干的人或事,拼命,努力。甚至让自己坠入危险,也丝毫不肯推脱。 可这就是人,力量弱小到无法和牛比较。却能为了心中那个最重要的人,拼命努力。 山间有一猛虎,看中一群麋鹿。鹿无力与虎搏击,为保种族不被全灭,必会有一麋鹿将虎引开。 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头一钩,也从悬崖上蹿跃;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高些,老斑羚角度稍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想不到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四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烧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它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已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调换位置。 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 可那是出自父母爱子之心,禽兽有时候拥有的爱子之心,比许多人类要强得多。 古代宫廷,华美异常,武则天不得后位,她的子女会死无葬身之地。为得后位,用亲生女儿的鲜血来做赌注,让自己戴上那顶皇后娘娘的凤冠。 武则天狠毒吗?王权与性命之间,很多人会选择性命。可若是,只有王权才能保住性命呢? 汉武帝生母王娡,早在嫁给武帝生父景帝刘启时,就已经嫁给了金王孙,而且还育有一女金俗。 其母臧儿贪图富贵,硬是让王娡与金王孙义绝,选秀进入太子宫中,成为太子妃妾。 彼时,金王孙不肯妻子改嫁给他人。甚至还闹上公堂,要县官大老爷还自己一个公道。本想着一入宫门深似海,哪有那么大机会能得到太子垂青。 奈何他那前妻王娡就是有如此大的魅力。进入太子宫没两天,就引起了太子刘启的注意。并在几日侍寝后被封为良娣。 第二百四十一章 黎芷媛刚重生 也许有好多人会好奇。不是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怎么这王娡有夫有女,还能改嫁。刘启贵为皇太子,也不嫌弃王娡。 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是赋予了后世汉族这个族名的伟大帝王,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用血肉博回天下的平头百姓。 乱世里人命如草芥,若是再讲究礼教,不允许一定年纪的鳏夫寡妇们进行男欢女爱,那会导致人口减少,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来给国家提供兵员,提供食物。 食色性也,人之本性。只除了那个将黎芷媛看得特别重的男人。 那个小国公主脑子里,却不由得跳出了一个俊美得像是雕刻出来的身影。神秘的傅氏集团总裁,英俊多金,高大冷漠。是国民老公排行榜第一名。 他无论哪样,都比洪世恒好太多。让女人一眼心动,随即沦陷在他深情的目光中。 可惜在这个男人眼里,只有对黎芷媛如海一样的爱意,很多女人从来就不存在。这个男人从来就只有黎芷媛一个人。就算她那时候已经死去很多年了,可他仍然没有打算,娶其他女人为妻。 黎芷媛不明白。那个小国的公主却看得清楚。也因此她对黎芷媛的恨意,在她一身透明浴袍,却被那个男人下令丢出酒店门口的那一刹那,重成了一座泰山。 真心相爱,有时候比合法的婚姻要更值得尊敬。她恨傅北极的无情,也羡慕他的深情。 只可惜前世的黎芷媛在遇到了坏人洪世恒,错付真心后且被他坑得那么惨,就再也不肯对任何人付出真心。 那小国公主看到傅北极如此自苦,有时候甚至期盼黎芷媛重活一世,能提前就知道了洪世恒的真面目,她应该会怎么做。 重生后,完全不知道两人之间有过怎样纠葛的小冯,有时候都会想。旁人都说,傅总不近女色,大把美女倒贴上来,也能当柳下惠。把她们毫不犹豫地从酒店,办公室和家门口丢出去,简直就是铁石心肠。也有些人羡慕嫉妒恨傅总年纪轻轻,已经凭借自己的能力创立了傅氏集团。成为了中国富豪榜第一名而编造出来类似,大概傅北极是个‘同志。’这样的谣言。”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真不知道,对于傅总来说,黎芷媛到底是福还是孽?” 只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能够让冷酷无情到连自己的身体都能不顾,发烧到40度,骨折动了手术第二天还能照常工作的傅总。 就连傅北极的敌人都说过。傅北极是一头孤狼,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让他能有所动容,大概比天要掉下来的概率还难。 这些人要是看到傅总现在的样子,估计得把他们的眼珠子给惊到地上。 他现在,竟然变得这样失魂落魄。从来都是幽黑而不辩喜怒的眼中,此刻更像是被人抽去了所有魂魄,活着的傅北极可以说是真正成了一个完美的雕像。 而这一切,就是因为一个黎芷媛。她不肯让傅北极接近她,她赌上性命都要离开傅北极。 而前一晚,傅北极却为了她,勇闯地府,分了她一半寿命。 如果她没死会怎么样。黎芷媛有时候午夜梦回,会这么想上一想。 重生后不久,傅氏集团总裁对外宣布,他已不是单身。大家都对他口里面那个叫“黎芷媛”的女人羡慕嫉妒恨。 这个时候,如果她再用黎芷媛这个名字,只怕就没法摆脱傅北极这个恶魔了。 黎芷媛看着眼前的艺名选择。她毫不犹豫就选了“明宸。” 明者,日月同辉。宸者,君临天下。 所以从现在开始,她就是明宸。 拍第一场戏,她早就有了准备。周围人在寒风凛冽中,等着化妆的女主角。有些体力不支的人已经冷得发抖,明宸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 周围人问道:“你没事吗?”她脑子里全是一些其他想法,良久后才淡淡笑道:“没事。” 她这一笑,正如万千烟花同时开放。虽然短暂,却是光彩耀目。 周围人愣住了,不由得道:“你长得真好看,比花儿还好看。不知道傅总新娶的那位夫人有没有你这么好看。” 黎芷媛一下子愣住了,她想起了那一纸不平等条约,心里颇感到无能为力。 可是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重生后的每一分钟,都是格外珍贵的。她接下来有许多事情要做,实在没空伤春悲秋。 何况后来,她也想通了。不就是离婚,有什么了不起。她有钱有貌,还担心没男人追求。 这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一个女人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年代。只要你有本事,可以赚来很多钱,就不会有人能把控一个女人的人生。黎芷媛想起前世,那本来是看不上富豪的,他们总是说“婊子无情,戏子无意。” 就算黎芷媛外号叫“国际黎,”囊括了所有国际上的大奖,他们仍旧看不起黎芷媛的 追求了自己好几年,一直到去年,自己因为受了伤住进医院,而还对自己痴情一片的洪世恒,终于打动了她的芳心。 然而,他们背叛她的时候,她却只想着如何救肚子里的孩子。没空管眼前的这对渣男贱女。反正在她眼里,这一对人已经是死人。 “不忠所爱,视若死尸。” 也许她骨子里,就是个凉薄的人。所以对于傅北极前世说,会把她肚子里的孩子当成是他亲生的这种话,视若无睹。 黎芷媛那次住院花了好多钱,她这时候还是个刚出道的素人。兜里连一分钱都没有。却住在豪华得像是五星级酒店的vip病房里。专家级别的医生整天来查房。她前世曾经在医院里待过那么长时间。光是闻到那个消毒水的味道,就能想到她这次住院是花了多少钱。 无论她对着医院的人怎么说,医院的人都不肯说是谁帮她垫付了这么多的医药费。只是十分恭敬地对她说道:“黎小姐,请你安心休养。” 第二百四十二章 前世蠢逼的黎芷媛,为爱昏头 “所有的都不用担心,有那位老总在。”他们刻意加重了那个“老”字,想让她分神认错。 可是,这是欲盖弥彰。有什么人能有本事把她安排在帝都最有名,号称烧钞票,喘口气都比别的地方贵的医院,又是什么人能让这么多在国际上都很有地位的医生,毕恭毕敬地对待她。 这世上,只有一个男人能做得到。那个年纪轻轻,已经是傅氏集团总裁的男人。那个囚禁了她,逼迫她签下一纸婚书,妄图捆绑她一世的男人。 他对她的好,必定是想要挟恩自重。她不愿意欠人。于是便在那个晚上,把所有他给的首饰还清之后,顺便给他写了张欠条。 那上面写着,必定日后会十倍奉还他给的医药费。偏偏这个时候,她老家传来消息,说她奶奶生了重病。 黎芷媛冷笑两声,回道:“那你就让她去死好了。” 话还没说完,她就挂断了电话。 她奶奶那张慈眉善目的脸孔又浮现在她面前,让她恨得牙痒痒。 前世,她爸爸妈妈就是被这个老巫婆给拆散,最后她又被这个老巫婆给害成了一台移动的取款机。 今世,休想她再重蹈覆辙。黎芷媛看着镜子,不由得就笑了出来。可是毕竟自己现在是活生生的人。没办法去告她奶奶那个大巫婆,也没办法指证白玛丽的恶行。 黎芷媛想起了那个时候,她正挣扎着向前走,她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挣扎着走到外面去,喊人来救自己的孩子。 然而,她远远低估了白玛丽的狠毒,还有洪世恒的懦弱无耻。 下一刻,白玛丽就拿起了一个大花瓶往她头上一砸。黎芷媛的头上顿时被砸开了花,可她仍旧下意识往地上一跪,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但是虽然她的肚子没着地,毕竟头上多了伤口。眼看自己的孩子要保不住了,黎芷媛再不复刚才的骄傲。她用从未有过的低贱入尘土的样子。拼尽全力爬到洪世恒脚下,沾满了鲜血的双手,拼命扯住他的衣服求道:“世恒,救我,救我们的孩子。” 洪世恒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黎芷媛。她以往从来都是一副哪怕天塌下来,她也会轻轻地吹口气。然后用力撑住那快要坍塌的天。回头对自己释出一个灿如春花的笑容。因为有她将自己多年的积蓄借给他,所以濒临倒闭的洪泽集团才能起死回生。因为有她用圈子里的人脉帮他联络操作,他才能顺利当上洪泽集团的总经理。洪世恒想起了黎芷媛的好处,手不由得向她伸了过去。 同时他心里依稀想到,你早这样多好。像一只乖巧的猫咪。像白玛丽这样温顺地待在我身边。不要总是张牙舞爪,让所有人都看到你有多能干,让我在你日月一样强大的气场下,被比成一颗毫无光彩的星星。 白玛丽看在眼里,心里恨在心头。她眼珠一转,刚刚还生龙活虎和洪世恒大战了三百回合的他,顿时晕倒在地上。那又进气没出气的样子,演技之烂,简直可以去评选金扫帚奖。 如果是平时,影后中的影后——黎芷媛一定会对她表姐好好评头论足一番。既然是演晕倒,为什么不翻个白眼。既然要演一个弱不经风的小白莲,为什么脸色不是面黄肌瘦,或者是脸白如纸。而是面孔红润,鲜艳得像是个快能掐出水的苹果。 然而,洪世恒却信了。他一把甩开黎芷媛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开始变得冰冷的手。而是紧张地握住白玛丽还很温暖的手,拼命地安慰道:“玛丽,你怎么了。你撑着点,我带你去找医生。” 说完,他将白玛丽抱了起来。明明应该还昏迷的白玛丽,这时候却隔着洪世恒,向浑身浴血的黎芷媛笑得无比欢快。 原来一个人偏心起来竟然这么严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比白玛丽严重多了。而且她是洪世恒名正言顺的妻子,腹中还怀着洪世恒的孩子。可他却始终只有那个弱不禁风的“真爱”白玛丽,全然不顾对他痴心这么多年的妻子黎芷媛。 黎芷媛的心渐渐随着身体冷了,她恨得眼里都要出血。她保养甚好的长指甲无知觉地,死死地抠地板,竟然“啪”地一声断了。黎芷媛默默流着眼泪,每一滴从她的腮红上滚落,都像是殷红的血一般。 到底为什么,她会瞎了眼,看上这样的男人? 之前传出婚讯的时候,大家就都说她命好,嫁了个认识许多年的人,还是洪泽集团的太子爷。包下了一个六星级酒店来举办婚礼,还邀请了整个娱乐圈和政商名流来参加。由此可见,她老公有多疼她。 婚房也设计得很独特。一座别墅在寸土寸金的帝都拔地而起,足足有一万英尺。当时不知道有多少人说她好命。 却没有人知道,这些大部分都是来自她的腰包。她黎芷媛是什么人,号称五十年才出一位的大美女。天上的恒星都有一颗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一年的演出费,代言费,还有经商赚来的钱,足够买下整个洪泽集团。 所以从来不是因为钱而嫁给洪世恒。她从来就是因为爱,所以才会选择洪世恒。包括她腹中的孩子,也不是她想要进入洪家的尚方宝剑,而是因为她对洪世恒的爱才诞生的一个小生命。 她没想过要洪世恒为自己负责任,因为她自己养得起孩子。 可当他提出,要和自己结婚,好负起父亲和丈夫的责任时,她却应了。因为她真的好喜欢洪世恒,她不想失去这个唯一可以接近他的机会。 却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其实洪世恒从来就没有爱过爱自己。他只是骗黎芷媛说爱她,然后为爱冲昏头的黎芷媛就轻易地信了他的谎言。 现在回想,他总是恍惚的神情,几乎加不完的班。总是不识趣,在他们约会时打电话叫他回去的妈妈。每一样都说明了洪世恒有问题。 第二百四十三章 黎芷媛的心,那个美男子 容默雪那个真正的婊子。 默雪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 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 年轻时候虽然不是颇有姿色,与黎芷媛如日中天,似月在怀的美丽绝没有半分可比性。 也没有大家闺秀的贤良端庄之态,却极其具有小家碧玉的秀气。尤其那双总喜欢装成楚楚可怜的眼睛,让她整个人像极了一株柔弱不能自立的江南烟柳。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 仿佛一阵清风吹过,她就会随风而去。让男人一见之下就会生出怜惜之意。反而对她的五官没有那么在意。 这像极了随时会被人欺负死的。琼瑶小说里的人物长相。而且还好巧不巧地,拥有琼瑶小说里女主角的柔弱。 下贱出身,原本不是错误。有些小聪明,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好。擅长察言观色,如果用在正途,那绝对能挣来一份不错的家业。反正她身边还有一个特别有本事的老公洪泽。肯听话的壮劳力, 这对夫妻着实是一对。心里有多少龌龊心思,面上都可以表露得柔弱可怜。 容默雪总会让天下间所有的男人心中正义感爆棚,拔剑而起,为这善良又可怜美貌佳人而做出一些所谓的正义行为。而丝毫不管这个佳人杀过人,还是放过火。反正佳人 都一定是有苦衷的,她是被迫的。 当然,那些家里钱过北斗,米烂陈仓;赤的是金,白的是银,圆的是珠,光的是宝。也有犀牛头上角,亦有大象口中牙的男人,才有资格沾沾容默雪的衣角。其他的,连容默雪的一片衣角都不配碰。 都说骏马却驮痴汉走,美妻常伴拙夫眠。她的老公洪泽生得仪表堂堂,温润如玉。却是个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隋何。只鸾孤凤,霎时间交仗成双;寡妇鳏男,一席话搬唆捉对。略施妙计,使阿罗汉抱住比丘尼;稍用机关,教李天王搂定鬼子母。甜言说诱,男如封涉也生心;软语调和,女似麻姑能动念。教唆得织女害相思,调弄得嫦娥寻配偶。 容默雪睡过至少超过五千个男人。再用自己的这些钱,给老公洪泽做本钱,让洪泽有发家的本钱。 她这么做,是聪明。一个女人的青春和美貌,是吸引男人的本钱。容默雪知道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毒药加迷幻剂。所以她不是心甘情愿地要往洪泽这个火坑里跳。而是选择相互利用,一个想要特别多的钱,一个宁愿戴无数的绿帽子。 那天他们落得这个下场,洪泽和容默雪他们被赶出了家门,变成乞丐在街上乞讨。又能去怪谁?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彼时的黎芷媛,看着仇人获得很惨的下场。她却是自嘲一笑。看了下自己皓如白玉的手指,仿佛看到上面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她悄然一笑,百媚横生。即便亲眼见到自己当初如此失魂落魄的场景, 黎芷媛仍旧是风华绝代的大美人一枚。她能淡定地看待自己的过去。只是手指甲渗进了肉里,她也没空在乎。 因为她现在没空打理自己的外表,只是如同痴傻一样,对自己说道:“黎芷媛啊,黎芷媛。你生得这么美,又是堂堂影后,追求你的富豪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是你却从中选了一个最差的,你真是眼瞎。” 是啊,那时候的黎芷媛是真蠢。 “而且,你还搭上了自己孩子的命。” 想到孩子。她顿时又有了力气。黎芷媛一把抹干了脸上的眼泪。毕竟她是娱乐圈中出了名的坚强大姐大。而且现在又是一个准妈妈。 她拼命地想要站起来,可刚刚伤心又伤身。所以她只能无力地倒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喊救命求救,希望有人可以来救她。但是很可惜,这幢华丽巨大的房屋,此时却空寂得可怕。像是一个巨大的怪兽,吞掉了黎芷媛仅剩的希望。没有一个人前来帮她一把。 她拼命大喊大叫了许久,却只能听见她自己的回声。 也是,她今天就要嫁给自己最心爱的人。 今天是她的新婚之夜,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不识相,来这里打扰新婚夫妻。 满屋子都是喜气洋洋,黎芷媛却因为失血过多而没有力气。她只能像个虫子一样,用尽全力从黑暗的渣滓洞里面往外爬。有生以来,她从没有尝过这样的侮辱。当时在娱乐圈里演戏的时候,也在很危险的环境里演过戏。可这不一样。当时那样做,是拼命工作,是敬业,是荣耀。她要用自己最惊艳的表现,来向世人证明,她不是一个流量花瓶。 白玛丽透过隐形摄像头看到了这一幕,心里别提有多痛快。 然而黎芷媛现在却没空理那对渣男贱女。她知道现在这么做,是屈辱。可她脑子里想的全是,怎样快点爬出这栋监狱一样的房子,爬到外面去找人救自己的孩子。 女人,只要当了母亲,想法就会改变。 她可以很恨孩子的父亲,却无法对自己身上有的骨肉产生恨意。 她脑子里竟然有了那个人的声音。只要你肯嫁给我,我愿意当宝宝的父亲。 那个声音好吵,让黎芷媛想要睡觉都不可以。就像她腹中的孩子一样,告诉她,她必须要或者。 于是她拼命努力地往外爬,越是用力,黎芷媛的体力就耗损得越快。她身上流出的血,逐渐在后面流出了一排蜿蜒曲折的血路。 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红,而黎芷媛的红则成了所有新房的红中最鲜艳夺目的一抹。因为这是以生命为代价所酿出的红。 跟自己骨肉相连的孩子,就这么慢慢地从她的身体里剥离了出去。 黎芷媛的心刚开始是热的。她还能闻到那铺天盖地的血腥气,还有那个俊美得像是漫画里走出的美男子。 第二百四十四章 黎芷媛前世 他真的好奇怪。她无论怎么对他,他似乎都不在意,也不肯离去。 她开始笑,想起了自己之前演过的一场戏。“你我初遇,就不是偶然,而是你精心谋划。我与你一路结伴而行,谈笑风生间你对我埋下了一张情网。后来我逃离你的府中,你虽然一时惊慌失措,但很快就查到了我的踪迹。想来我从明阳城到子国都城的一举一动都在你眼中吧。然后你制造了一场重遇,再次与我邂逅。你赢了,你得到了我的心。现在你告诉我,你下一步想要干什么。用我离间我的父兄,然后以此为功,打下你哥哥,得那太子之位对不对。” 那场戏里,她演一个白莲花女主。被男配骗得团团转,把男主伤害得特别重。 她当时拍完戏,还把那个愚蠢的女主骂了好几遍。 原来,一直是她自己识人不清。戏里是这样,戏外还是这样。 眼泪落下,把她的心烫得火一样地痛。可慢慢地,滚烫的心开始变冷,直到后来她的心变成了石头。就像打铁后被放入冷水后的工序。 从滚烫,到没有一丝温度,只需要一刻钟。就像深爱一个人,到深恨一个人,也只需要一刻钟。 她咬住自己的手,鲜血从手中流出。她平静地发誓道:“若是我还能够活着,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 很普通的一句话,每一个字却像有千斤那么重。浸染了血,又在油锅里翻滚过,真的很独特。 然而,屋外传来的黑烟呛了鼻子。也呛回了黎芷媛的神智。她这才知道白玛丽走时那貌似无意的一瞥,其实含有深意。原来她已经放了火,就准备烧死她。 怪不得,当初买别墅的时候。白玛丽会建议自己买周围没什么水气,却种了很多珍奇果木的这栋。原来就是为了今天,要她的命。 火光中,黎芷媛如恶鬼一样喊道:“洪世恒,白玛丽,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摄像头的另一端,白玛丽看着曾经如白天鹅一样的黎芷媛,现在终于被她害成了一只恶鬼。像个泥巴一样被踩在地上,让她从心里感到高兴。仰天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 那些曾经让她痛不欲生的流言在这一刻停止了。 “看,那个人是黎芷媛的表姐。” “什么表姐,她妈妈不过是个拖油瓶。难怪,姐妹俩一点都不想。” “长得连我们媛姐一个指甲盖都不如,还敢整天和媛姐撞衫。她到底知不知道,天鹅和乌鸦穿上同一件衣服是什么对比。 咱们媛姐活脱脱一个西施,她呢,是一百个东施现世。” “来,陪我喝杯酒。不去,你以为你是黎芷媛。演技盖世,容貌倾城。出演的电视剧,部部收视率飘红。不过就是个稍有姿色的十八线小演员,演技更是烂到报表。你信不信,爷分分钟找个人把你替了。要是你今天不从了爷,小心爷让你在这娱乐圈混不下去。” 让她恶心的男人的手,在这一刻似乎随着黎芷媛这个娱乐圈的超级大佬一起消失了。 一片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电脑发出的蓝光映得她如同鬼魅。再无平时的温婉贤淑,也没有那股柔弱堪怜的小白兔模样。取而代之的,是欲望的火焰。她本来斯文清秀的脸庞现在亮堂了不少,只是她脸上的笑容竟然十分扭曲,看起来委实可怕。 下一秒洪世恒进来的时候,她又立刻无缝对接成了一个小白兔,只是这演技到底有点差。如果对面不是心长偏了的洪世恒,而是那个神秘男人的话,恐怕她早就死定了。 白玛丽用尽手段挑逗着洪世恒, 黎芷媛再有意识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变了。没有任何人能看得见她,而且她还会飞。 黎芷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看看周围熟悉的城市。她意识到,自己还在帝都。 只是小腹已经不再隆起,平坦得一如从没有鼓起过。 黎芷媛的恨意像一条条小毒蛇,盘旋在心上,不停地吐着信子。 过往所有一切一下子涌上心头,她要去把那对渣男贱女碎尸万段。 顺利地找到了自己嫁人之前买的别墅。果然见到了已经成为这栋环境清幽小别墅的新主人。那对渣男贱女。 恨得牙痒痒的她却拿他们没办法。原因很简单,她现在是个透明人。 不管是拿刀子捅死他们,还是想放火烧死他们。她都做不到。 这还不算,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曾经无比心爱的未婚夫,他把自己拍的视频,主人公p成了黎芷媛和另一个男的。并且在网上发微博说:“虽然她背叛了我,但她永远是我心头的挚爱。” 发完深情款款的这条微博,他便一把将白玛丽揽入怀中,两个人颠鸾倒凤了起来。 黎芷媛看着网上骂自己是荡妇的评论,只觉得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她出道24年,虽然有惊为天人美貌。但却是一直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演戏出的名。可是没想到,那么多年的努力,竟然就这样被眼前的渣男和贱女给毁了。 对于霸占自己的床,在上面做那些事情的人。黎芷媛以为,这应该就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恨的人了。然而下一秒,他们成功刷新了自己对于无耻的底线。 白玛丽和洪世恒温存过后,温柔地扑入他的怀中,对他道:“世恒,现在就把黎芷媛的财产转给我嘛,我妈妈说她现在生病了,需要一笔钱去治病。” 洪世恒亲了下白玛丽的额头,对她说道:“再等等。我现在还得再演一会儿‘恩重情浓’的戏码。” 白玛丽不甘心地说道:“那得等到什么时候,世恒,我妈妈真的病得很重。你说,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贱人。” 洪世恒害怕得一哆嗦,捂住白玛丽的嘴说道:“你干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白玛丽也有些害怕,她抚摸了下洪世恒赤裸的胸膛。白皙的手指特别柔,像水蛇一样。 第二百四十五章 重生 黎芷媛觉得身上很疼,一会儿觉得自己似乎在天上飞。 她不禁掐了下自己的大腿。自己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怎么这该死的身体怎么会继续无法控制。 “黎芷媛,你为什么要去见洪世恒,你知不知道你已经结婚了,背着老公去倒贴别的男人,你真的有那么下贱吗? 他心里根本就没有你,他早就和不知道多少女人在暗地里勾搭上了,你还要为了那个男人犯贱到什么地步。” 这熟悉的声音,温度就像是冷得像是浸过腊月的冰雪。 黎芷媛不可置信地睁开眼,正好对上了一双因为嫉妒愤怒和沉痛而有些通红,却仍旧流光溢彩得像是琉璃一样闪耀的眼睛。 天,这是她的丈夫傅北极。帝都第一贵公子,全球都排的上号的大总裁。 可是这是怎么回事,她不是已经报了仇,还和傅北极和好了。为什么傅北极现在会这么对她。 难道她又一次死了吗? 她正在困惑,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派系统打出的字。“没错,你现在进入了一套新的重生剧本。” 这套系统里,你也是重生,而且必须在三个月内让男主爱上你。否则你就会永坠阎罗。 那熟悉的声音刚落,黎芷媛就晕了过去。 等到她再醒来的时候,脑子里已经被植入了一套新的记忆。 她是死了,而且是犯了毒瘾后被人活活打死。她死之前,傅北极娶了她的继姐白玛丽,成了她的姐夫。 黎芷媛自嘲一笑,这可比她上一个时空里的死亡还可怕。 不过,为什么她和傅北极现在会这么亲密。 她的四肢,被他牢牢禁锢。他的气息,满满地充斥着她的整个身体。 这个场景,她觉得特别熟悉。一个离谱的念头萦绕在她心头。 难道她重生了,老天看不惯前世那对渣男贱女还有恶毒继母对她的伤害,给了她重新再来的机会。 她正惊悚又纳闷的时候,傅北极一瞬不瞬的盯着她,“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黎芷媛惊魂未定地盯着他,理智终于回笼,靠!她真的重生了! 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她和傅北极结婚一个月后,她受到继姐白玛丽的邀请,去参加她的生日派对,结果偶遇了她的初恋洪世恒。 硬是被家长拆散的两个人刚聊几句,黎芷媛的丈夫傅北极就赶到了。 他寒着脸,红着眼眶地将伏在洪世恒肩头落泪的黎芷媛抓了回来,然后就和她强行发生了夫妻间最该做的事情。 想起洪世恒那个恶心的表白模样,她突然有些庆幸,幸亏傅北极及时赶到,否则跟洪世恒那个渣男呆在一起,她会恶心死。 她的沉默,落在傅北极眼中,却是默认。他心头一痛,想起今晚她在洪世恒肩头落泪的那一幕,他心头的愤怒之火又开始熊熊燃烧。如果今天他没有及时赶到,她是不是就要送一片青青草原。甚至是,离开他。 这个想法,光是冒出来,就让他觉得心痛欲死。因为他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他是如此,深深地爱着这个女人。 只是她到底知不知道,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任性地抛下他,冷漠地拒绝他。 想到这儿,他的动作开始狠厉了起来。 “有话好说,有话好说。”黎芷媛脑子还有点迷糊,直觉却开始狗腿起来。身子不由得想缩一下,可对方却 “没什么好说的。” 她的手指用力掐进了他赤裸的肩膀。 她看着这张妖孽一样的脸。此刻却满是汗水,充斥着欲望,变得更加光彩夺目。 黎芷媛心里十分怀疑自己是不是刚重生就要死在这张床上。 那边鼻青眼肿的阎罗王满意地看着这对男女,对身边的鬼差道:“做得好,谁让这对男女之前让老子受够了气,老子现在就让他们也好好品尝一下这滋味。” 一旁的鬼差一脸苦笑,看着小孩子恶作剧一样的阎王哭笑不得。 第二天早上,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黎芷媛醒来,却看到了一屋子熟悉的摆设,她不可置信地拿了下身旁的手机,果然日期是她前世死亡前的七年。 也就是说,一切都来得及。她还没有偷看傅北极的重要土地竞标书里的底价,也没有被洪世恒和白玛丽关进地下室里日日打海洛因,甚至她的哥哥,也没有被洪世恒陷害,背着性侵犯资助贫困女生的罪名,而声名狼藉地离开娱乐圈,最后醉酒后车祸身亡。 她几乎要跳起来,太好了,这一世,她一定要弥补之前的遗憾。有仇报仇,有亲保亲。 砰砰,响起了敲门声。她吓了好大一条。打开门才发现原来是管家赵妈送红枣汤来了。 年近五十的赵妈脸色很不好,像是一夜没睡。却还只顾着苦口婆心地劝道:“小姐,求您别再闹幺蛾子了。听老婆子和你哥哥的话,好好地跟姑爷过日子吧。 姑爷是性子冷,可他对你却是特别上心。那个洪少爷嘴倒是甜,可您婚前为了洪世恒闹自杀,那个洪少爷却连面都不敢露。 反而是姑爷,他守了您一天一夜才走,那个眼神呀,都能滴出水来了。 婚后您为了洪少爷,大闹陆家,差点把陆老爷子气得进了医院。他不也是念了你几句,就原谅你了吗? 老婆子知道,他太凶了。可您想想,他和离白少爷从小没娘,爸爸也早就续娶出国,是陆老爷子一手带大了他们兄弟俩。你却做得那么过分,他不生气才怪。 而且他为了尊重你,这么长时间不跟你同房。要不是昨晚你太,他是绝对不会。” 赵妈猛地一下住口,她也是女人,很清楚昨晚的事情对小姐来说是个怎样的打击。 第二百四十六章 改变 小姐一直对洪少爷死心塌地,连大少爷的话都不听也要跟着洪少爷,碰到昨晚的事情,小姐不气死才怪。 黎芷媛却一反常态,没有大吼大叫道什么“我才不稀罕,他一定是在演戏。”“皓震都对我是一片真心,我对他也是矢志不渝,我绝对不会爱上其他男人的。” 她只是眼神清澈地盯着赵妈道:“赵妈,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和洪世恒有什么。” 赵妈顿时像是被雷劈,像是被钉子钉在了原地,整个人都呆了。 一刻钟后,她像是疯魔了一样反复念道:“不好了,大少爷,小姐疯了。快送小姐去医院。” 黎芷媛一把抱住赵妈,在她身上闻到了一股食物的香味,而不是继母汪小梅身上那些名贵香水,一瞬间她感受到了真正妈妈的味道。遂感动道:“我没疯,赵妈,我只是想通了。洪世恒无论是颜值,家财还是人品,都是个渣渣,我以后不会再搭理他,也不会为这个渣男流一滴眼泪。” 赵妈欣喜若狂地任凭黎芷媛抱住她,两串泪珠留下。 黎芷媛默默想道,上一世的她活得太蠢了,把真正疼她爱她的赵妈赶走,听继母汪小梅的话,成功地把自己作死。 明明老公傅北极才是她真正值得爱,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可上一世的她就跟脑残似的,一心恋慕着渣前男友洪世恒的挑拨,用尽手段要和傅北极离婚。 跟他吵了无数次架,和父亲黎芳鸿闹,和傅爷爷炝,和一母同胞的哥哥吵,闹得鸡犬不宁,就为了让傅北极讨厌自己。弄得整个薄家和王家没人喜欢她。把一手好好的牌打得稀烂! 弄到最后,偷了傅北极的重要商业规划书后,满心期待地以为能和洪世恒终成眷属。谁料,众叛亲离的她,却被洪世恒和白玛丽关进地下室,日日打海洛因。毒品侵蚀了她的理智,让只有二十多岁的她,迅速变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太婆。而那些伤她害她的人,却各个雍容华贵,满面尊荣。 那些人实在是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去,想再给她一个机会让她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 这一世她一定不会重蹈上一世悲惨的覆辙,傻兮兮的听从继姐白玛丽和继母汪小梅的撺掇,像个木偶娃娃一样,听她们的吩咐。 想到这里,她唇角蓦地勾起一抹冷笑。 那个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继姐白玛丽,她其实早就已经暗地里和洪世恒勾搭在一起的,却还是时不时地因为替自己“主持正义”,而被自己喊到家里来做客。 结果她很快就给傅爷爷留下了极佳的印象。经常邀请她来玩。因为有抚养自己长大爷爷的面子,所以一向寡言冷漠的傅北极见到她出现在傅园都没有多说什么。 可能因为白玛丽表现太好,后来白玛丽继女的身份,竟然被一向重视出身的薄老爷子无视,一心想要撮合她和自己最得意的孙子傅北极。 而她则为了洪世恒而背叛傅北极,偷了陆氏企业的秘密,害得陆家元气大伤。 收拾好行李跟他私奔的下场,就是洪世恒和她的继姐白玛丽上床,还合伙把她关进地下室,日日注射海洛因。她那个老妈汪小梅,则向她炫耀自己亲生女儿嫁给了傅北极,满脸得意。 黎芷媛就在这样的悔恨交加下,像瘫烂泥巴一样生不如死,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想到前世悲惨下场,黎芷媛的拳头就无意中捏成了拳,白玛丽,洪世恒,汪小梅这一世你们等着我来虐你们! 前世你们欠的,我一样一样都会从你身上讨回来! 同一时间,薄夜宸打了个电话回来询问黎芷媛的近况。 他的语气仍旧冷淡,但对着赵妈却礼貌周到。听得赵妈心里一暖。姑爷真是疼爱小姐,不然怎么会爱屋及乌地对她这个下人也礼貌客气。 得知她没有很伤心后,傅北极终于放下了一颗心。他几乎微不可为的叹气,却没有逃过电话那头的赵妈。她挂断电话后连连叹气。这可真是绝世好男人。婚前小姐为了那个洪世恒自杀,他就来陪了小姐一天一夜才走。 婚后虽然表面对小姐冷淡,实际上却对小姐关怀备至,总是旁敲侧击地从她这里挖小姐的喜好,想尽办法让小姐开心。这傅园大管家的位置,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上的。如果不是爱屋及乌,她这个陪嫁过来的新人,怎么能坐得上这个位置。 这么好的姑爷,怎么小姐就看不到呢?为什么小姐眼里,只有那个她自杀了,都不来看一眼的洪世恒呢? 休息了一天后。 黎芷媛就去学校了,临走前她注意到了管家赵妈的脸色很好,想必是昨天的话让她特别开心。 赵妈是看着她长大的老人。也是当年陪着妈妈来帝都王家的远房堂姐。哥哥黎芷明特意让自己陪嫁的。来傅园没多久,工作认真负责的她就得了傅北极的信任。 只可惜前世的自己听了汪小梅和白玛丽的劝,疏远了赵妈。 这一世,绝对不能这样了。 她礼貌的说道:“赵妈,我先回学校上课了。” 赵妈欣慰地看了她一眼,这样乖巧听话的小姐,她足足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了。 自从那个贱人,带着那和她一样下贱牌子的女孩进门,小姐的脾气就越来越坏。 以前她无论有什么事情从来都只会和自己说,自己也能提点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至于虽然小姐脾气骄纵,却没什么恶名,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现在却······ 嫁人后肆无忌惮地和自己的老情人约会,被丈夫抓包后还和丈夫大吵大闹,口口声声说自己的真爱是老情人。作死,把丈夫的爷爷差点气得进了医院还没半点悔改。 还总是让自己滚蛋,说自己是助纣为虐的狗腿子,让自己别多管她。有好几次,伤心不过的她都在晚上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可是想起太太临死前的嘱托,又总是狠不下那个心来。 第二百四十七章 再遇渣男 她和太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她老公死得早,虽然有一副好身板,却不是一个有大脾气的人。 五大三粗的她,其实是个比鸡胆子还小的家伙。那时候在乡下,就是多亏了太太照顾,才没有吃过大亏。 后来老爷发了,太太要走了,她哭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太太就来问她,要不要和她一起走。当个保姆,工作不忙,还能领一份不比白领低的薪水。 她当时就感动地留下了眼泪。太太在的时候。她虽然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寡妇,可薪水丰厚,又只是需要给非常自律的大少爷做顿饭,再带带小姐那样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日子过得比一般的白领还幸福。 如果没有太太,她还不知道会过成什么样子。弄口饭吃都难,别提说把儿子送入帝都最好的学府,现在又出国留学。 太太的恩情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唯一能报答的,就是自己这条老命。所以小姐之前再怎么为难她,她都忍住了。 总想着,小姐是太太的骨血,会有清醒过来的一天。只是每回一想到小姐居然管那个姓汪的叫妈,她就对老爷极度的鄙夷。 自己从前在乡下,就觉得黎芳鸿实在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兔儿爷。 除了脸好看点,会说两句甜言蜜语之外,庄稼地里的活是一样也拿不起来。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 大家都说,太太能嫁给黎家流落在外的大少爷是太太修了几辈子的功德。 可有谁见过,那个破烂到连一张白纸都买不起的家。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少爷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还有那个只能用草纸给穿着草鞋,四处割猪草,却还能考出全年级第一的黎芷明。 那天,太太她刚产下小姐后不久,就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赵妈无比愤懑,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让她的男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地活得像个玻璃柜里放着的洋娃娃。那男人又做了什么,除了会念两句风花雪月,什么都听不懂的酸诗,他什么也不会做,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之前生活这么艰难,让太太身体亏损得那么厉害。太太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表面上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背地里却和那个汪家和别人搞破鞋后,鼻青脸肿地带回个拖油瓶的汪小梅卿卿我我。 不守妇道也就罢了。侯爷又不是不认自己的孩子,好好地云姓不赶紧给孩子冠上,偏偏要跟着母姓,这不是让孩子将来让人戳脊梁骨么? 今天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又或者说是因为昨天给她做的猪肉丸子太合她的胃口了,吃得比平常都多呢! 我的天,如果能天天看到如此乖巧可爱的小姐,她会天天给她做小龙虾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小姐有这样的变化就是好事,今天得跟大少爷报喜,还得给死去的太太上三炷香。去世的太太只有一儿一女,唯一的牵挂也是他们。 至于那个男人,赵妈满面厌恶地“呸”。当年的事,其他人不清楚,她老婆子还能不清楚。太太,就是被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害死的。可惜小姐那时候太小,少爷跟她不敢告诉她实话。后来想说,小姐也已经被带坏了,她不再相信他们了。 b大门口。 黎芷媛看着熟悉的学校大门,她深吸了一口气,真好!她真的回到七年前了! “小煊?” 身后忽然响起熟悉又情意绵绵的声音,黎芷媛情不自禁的背脊一僵,即便是化成灰,她也听得出这是谁的声音! 曾经她愿意用生命去守护的人,现在却只想把对方千刀万剐。 上一世的她,轻易地相信了洪世恒隔三岔五的诉苦,认为傅北极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大魔头。不但拆散了无比相爱的她和洪世恒,还把洪世恒整得差点进了监狱。 为了拯救被傅北极推入绝境后的洪世恒。她不惜背叛傅家,在傅家和薛家的重要商业策划案时,偷走了傅北极竞标土地的底价,让洪世恒用高于100万的价格,夺得了那块土地的竞标权。 傅家因此元气大伤,傅北极更是被剥夺了薄氏企业的总裁之位。 她则趁机收拾行李,和洪世恒私奔。 再然后的事,是农夫与蛇的加强版,还是现代版的陈世美与潘金莲?她有点不太清楚了,因为毒品损害了她的健康。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冰凉的海洛因注入了她的血管时,她听到的声音。 “滴答滴答,”那是自己的心在滴血。洪世恒和白玛丽赤身裸体地被她抓奸在床。洪世恒表面赌咒发誓说再也不敢了,转头却用一杯酒把她迷倒,随后把她扔进了阴森诡谲的地下室里。 她至今记得洪世恒来地下室就是给自己送结婚请柬,脸上那洋洋得意的表情,看着新娘的名字写着帝都一个名门千金,黎芷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原来他不仅仅是不爱她,也不仅仅是外面有白玛丽一个女人,他根本就是披着情圣的皮装模作样地在骗她。 他之前那些情深的模样,都是假的。 “黎芷媛,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我都要为你的智商捉急了,连我早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你都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你,我只是在利用你而已! 我就是要你为了我坐牢,这样我才能摆脱你这双破鞋,和出身名门,高贵无比的千金小姐双宿双飞!”洪世恒得意的笑声,像是一把把刀子,刺得黎芷媛千疮百孔。 后来,白玛丽也来了。和被她捉奸在床时不同,她脸上都带着诡异的笑容,每天都用一根针管给自己注射一种特殊的液体。她拼命抗拒,却无法逃脱。直到自己对那药液上瘾。洪世恒才对自己说,那是海洛因。 第二百四十八章 渣男表演 “怎么?很意外吗?这才是真正配上我的女人。高贵的出身,清白的身子。你除了有个好脸蛋还有什么能配得上我?早就和傅北极睡过了吧,不干不净还说要跟我永远在一起,你配吗?” 他举着请柬揪着自己的头发逼着自己去看。眼中全是厌恶,完全没有平日里的情意绵绵。 黎芷媛的眼眶都红了,洪世恒却继续得意地继续说道:“你跟你那个王八蛋哥哥黎芷明一样可恶。 我说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仗着自己是当红流量明星,还开了一家影视公司,是王家下一任继承人。他居然敢处处给我脸色看,让我离你远远的。说我是只癞蛤蟆,根本就不配碰你这天鹅一根毛。 他以为他是谁,竟然那么羞辱我。说我再敢纠缠你,就要我的命。好啊,他想要我的命,我就先要他的命。 是我和你那个继母动了手脚,录下了那种视频。还让那个女生配合。说他性侵犯资助了三年的贫困山区女学生。你是没看到,他被所有人指责成强奸犯变成过街老鼠的那个样子,真是太痛快了。” 黎芷媛当时听完这话,顿时失去了唯一的理智。她猛地向他扑了过去,她那时已经被注射了太多海洛因,手脚无力,哪里是洪世恒的对手。可因为极度的愤怒,还是扯住了洪世恒的裤脚。 那价值上万的纯白色西装顿时有了个血污的痕迹,洪世恒当时就像是要气死了,他一脚将黎芷媛踹开,并且随意道:“你那个哥哥也是笨蛋,那个女生根本就是你继母的远方亲戚,是你继母刻意放在你哥哥身边的一枚棋子,他居然看不出来,还处处对她关怀有加。 亏他还能混龙蛇混杂的娱乐圈那么久,简直是老天爷瞎了眼,给了他踩中狗屎后的老运气。” 黎芷媛吐出很大一口血,仍旧不死心地想要拉住洪世恒的裤脚,可惜洪世恒已经吸取了教训,怎么肯让黎芷媛肮脏的手再一次弄脏他的衣服。 他轻轻一躲,对黎芷媛来说,却是致命打击。她呆呆地说道:“你不是说你爱我,那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哥哥虽然总跟我吵架,可他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这话她反反复复地说着,也不知道是在问洪世恒,还是问自己。 洪世恒轻蔑一笑,仿佛在看一个白痴。厌弃道:“我爱你,你也不照照镜子,看你配不配得上。不过是一只被傅北极丢了的破鞋,竟然还妄想嫁进洪家,还去纠缠我吗。 黎芷媛胸腔里全是积压的血。强撑着抬头,却先听到这么一句话。“落到这一步都是你自己咎由自取的! 你应该感到庆幸,我没有让你和你那个哥哥一样,喝醉酒了自己开车去死,还要天天给你打海洛因。因为你还有最后的一点剩余价值。”她抬头望去,洪世恒说这话的时候,表情狰狞。完全没有平日里温润如玉的模样。 极度的绝望淹没了黎芷媛,她当场吐了好大一口血,并且发誓道:“洪世恒和白玛丽,你们这一对渣男贱女!如果有来世,她一定会加倍地,从你们身上讨回来这笔债。” 那之后,就是像暴雨一样的拳头,还有一些模糊不清的片段,她已经记不清了,似乎是关于傅北极的,又似乎是关于白玛丽的。 终于成功嫁入陆家豪门的白玛丽,在她面前炫耀的场景,成为了她前世最后,也是让她永生不能忘却的痛苦回忆。这就是他们给她打海洛因的目的。摧毁她的肉体前,先毁灭她的精神。 稍微一想起的前世,就是一个烂到骨子里的大伤口,让黎芷媛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痛的。 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才有勇气缓缓转身,接着就看到了上下辈子都让她无法忘怀的脸, 洪世恒正眼神温柔地看着眼前娇媚可人,却稍微有些憔悴的女孩,“小煊,你没事吧?我这两天很担心你。”。 洪世恒长得并不十分突出,身上有一种很迷人的忧郁气质,让人心疼。尤其是鼻梁间架着的那副金丝眼镜,让他看起来温润如玉,十足的衣冠禽兽。当他双眸柔情似水的注视着一个女人的时候,很少有女人能逃脱他的掌心。 以前的黎芷媛就是这样,每每被他的情话给哄得忘了一切,傻傻地为他奋不顾身。 如今,傻逼才会继续被他迷惑。他这长相在妖孽一样,色若桃李的傅北极面前,也差太远了。以前是她眼里糊了屎,现在可不会了。 “没事,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见面了。”上当这么久,也该她拿回主动权了! 黎芷媛语气冷淡,说完就别过脸不看他,可身体却在微微发抖,看起来像极了一朵被烈风中残酷打击后,勉强摇曳的花。 任何一个男人见了柔弱的女人,都会立刻激发起他们最大的保护欲望。何况,黎芷媛生得如此美丽。容光绝代,肌肤胜雪,有如莹玉塑成。平日里被她的刁蛮任性弄得再烦恼时,见一见她如此瑰丽的面容,都能让他立刻消气。何况如今。 果然,洪世恒心疼地道:“小煊,你为我受苦了。” 黎芷媛唇边冷笑不已。重回一世,她当然知道说什么才能勾得洪世恒对她更加放不下,也只有这样她后面的计划才好进行。 她欲拒还迎的样子让洪世恒更加心疼了,上前一步握住黎芷媛的手,却被她躲开了,但他并不气馁,以为她是怯于傅北极的威慑力,“小煊,我爱你,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一直等你的。” 黎芷媛都快冷笑出声了,但她忍住了。 洪世恒又说:“我不会让你为难的,以后在学校我会尽量和你保持距离,但是……傅北极要是再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就算和他拼了,我也要保护你。” 他语气慷慨激昂,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英雄。黎芷媛还是没有说话。她就只是看着他声泪俱下的表演,怀疑自己前世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第二百四十九章 傅北极突然出现 怎么从来不怀疑眼前满嘴情话和那个曾抱着黎芷媛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着傅北极如何残忍对待他的人,是不是一个人。 死过一次之后再看一次他的表演,方觉假得可以。他从未爱过她,他一直爱的人,也不是白玛丽,而是他自己。在他眼里,所有女人,都是他将来登上洪氏集团总裁的棋子。 洪世恒见她咬着唇微垂着眼睑的样子还以为她在伤心,情话说得更顺溜了,“小煊,你受委屈了,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黎芷媛缓缓抬眸,“什么办法?”她还真想再听听洪世恒说的假话。 虽然她上一世不知道听了多少,耳朵都快长茧了。不过被关进地下室后,就什么都没听过了。 这时候再看看,他还真是虚伪。明明他根本就不敢,把他嘴里说过的任何话变成现实。偏偏要装出一副英雄好汉的样子。 偏偏那时候的她蠢得可以,居然把这些话当成金科玉律。 洪世恒顿时噎住了,“我……你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然后,像是逃也似地就飞走了。似乎后面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他。 看着他的背影,黎芷媛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个该死的渣男,只有嘴皮子的功夫。一听见傅北极三个字就腿发软,也不知道自己前世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居然觉得是傅北极太可恶,把这么善良柔弱的洪学长吓成这样。 胆小到连当着傅北极的面说一句爱她的话都不敢,要这种男人干什么。嘴比蜜还甜,心却像眼镜蛇一样毒。 想想前世,哥哥最终落得的下场,黎芷媛的心就好痛。她自己咎由自取也就算了,还要带累家人。 也不知道他要怎么收买那个女生来害哥哥。她唯一知道的是,那个女生是继母的远房亲戚。 可是继母是帝都李家的千金。李家树大根深,远房亲戚不知道有多少,该怎么找呢?她一边朝宿舍走去一边在想这个问题。 哥哥是王家下一任继承人,又是当红流量小生,有那个时间和金钱可以资助很多贫困生。 前世她浪费了大好时光在这个渣男身上,以至于虽然哥哥对自己很疼爱,从来不对自己隐瞒这种事,可自己连诬陷哥哥的女生到底叫什么,来哪里都不知道。 尤其可笑的是,当年哥哥出事时,一事无成的自己居然去求洪世恒和继母汪小梅来救哥哥。 今生重来,她除了要调查出那个陷害哥哥的女人,要她付出代价。还要洪世恒和汪小梅这两个始作俑者,一样付出代价。*** 回到学校后的第一个晚上,黎芷媛就去了不会被人打扰的图书馆复习功课。前世她浪费了大好时光,今世她要全部补上。老公长着腿会跑,钱会变成护肤品挥发掉。但学进去的知识,却会成为伴随你一生的财富。让你可以有力量,守护你最心爱的人。 真正投入状态学习后,顿觉时间飞逝。 直到耳边窸窸窣窣的传来不少人凳子擦地的声音和轻微的脚步声,黎芷媛才发觉外面已经一片漆黑了。 她抬手看了眼手表,都快十点了,随即合上课本出了图书馆。 却在门口遇到了室友张灵溪。她很自然的和她打招呼,“你每天晚上也来图书馆复习吗?” 张灵溪愣了两秒,显然有些意外黎芷媛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还一脸笑眯眯的样子。可能是做狗仔的直觉她明显感觉黎芷媛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有着公主病的大小姐,冷静理智了许多。 “要不要一起回去。”黎芷媛微笑道。她本来就生得极美,秀眉明眸,肤白胜雪。 这样和善地笑着,真真如明艳桃花照流水,让人很难讨厌,甚至是拒绝。 可张灵溪却斩钉截铁道:“不行。” 张灵溪刚一出口顿觉不妙,她这八年都清冷惯了,也克制惯了。可不知道怎的,这从前和黎芷媛斗嘴时的毛病却还留了下来,真是讨厌。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的她,是梁氏千金。和王家千金黎芷媛杠起来,有妈妈疼爱的她,可比被后母带大的黎芷媛厉害多了。可如今黎芷媛还是那个富家千金,现在的她,却是一个没钱没势,从偏远地方考来,连三餐都得靠打工才能赚来的穷学生。 如果黎芷媛要为难她,那她一定逃不掉。 到底在那个穷家里混了八年,张灵溪眼珠一转就想出了十七八个主意。可黎芷媛却笑笑道:“没事,是我没考虑好。你有事的话,就先走吧。” 她的笑容如此和善,以至于她都走远了,张灵溪才勉强反应过来。看看破旧的手机,上面到处都是因为摔打而留下的痕迹,膜也有些掉了。张灵溪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道:“等我这次再发了工资,一定得给自己先买个新手机。一定,不交给爸妈和小武了。“ 自己得快走了。 黎芷媛一边回去,一边想着。刚才有没有给张灵溪留下什么坏印象。要是有怎么办。前世,张灵溪做了很长时间的狗仔,拍过不少明星。除了因为私人原因,从来不拍影后梁相思和她那个流量小花妹妹梁琳。其他重量级人物影帝傅离白,当红小生赵观潮,当红小花舒晴,都入过她的镜头。 如果有她帮忙,一定能查出来前世到底是谁害了哥哥。可惜,她之前太作,虽然没有故意因为张灵溪的身世而欺负她,却也没有给过她什么好脸色。 而且,两人小的时候还抢过糖吃,她还因为张灵溪笑过自己是个没妈,只有后妈的孩子咬过她,该怎么才能让张灵溪帮她呢? 从图书馆回到宿舍的黎芷媛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以至于当她看到似乎有什么东西停在那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想对策了。 暗夜沉沉,本就给人一股无形的压力。那近在咫尺的车,又和他的主人傅北极给人的感觉总是一样。张扬且霸气,人群中总是最显眼的存在。人烟稀少的这里,也如同有一只鸷伏的兽隐藏在黑处,让她整个人就像是被一张无形的网给罩住了。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天,傅北极怎么会突然来学校了? 一身比墨还黑的西装,像是刚从吊唁会上下来,脸色更是如锅底一样的王奇年挡在黎芷媛面前,“少夫人,请。” 第二百五十章 知道你现在不会相信我,但时间会证明一切。 黎芷媛站着没动,她不是不想去,只是在思考要怎么跟傅北极解释。她不是没看清楚,所以没有扑上来,只是天色太黑了,有些看不太清楚,所以才没有赶紧过去迎接你。这理由,只会让傅北极觉得自己,是个找理由都不会找的女人吧。 王奇年却声音骤然寒冽了几分,“夫人,boss不喜欢等太久。” 他其实很讨厌这个愚蠢又没眼光的女人! 他刚开始不知道boss为什么要娶她。boss年轻有为,势力遍布全球。全世界那么多女人做梦都想嫁给boss,偏偏她一天到晚就想着逃跑。只以为boss是为了尽孝心,毕竟陆家是名门望族,陆老爷子还做不出悔婚的事情来。 可是慢慢地,他发现不是这样。 boss,他,真的爱上了这个黎芷媛的女人。而且还是,心里眼里,只能容得下她这一个女人。 刚刚看出这一点的时候,他觉得可笑。他甚至很想把这个女人赶走。 因为她不爱boss,却把boss的心缠得紧紧的,堵住了boss的眼睛和耳朵,让他看不到,也听不到别的女人。 这简直不能用缘来形容,而是孽。可是后来,他看到boss守了为了宋子安绝食自杀的这个女人一天一夜时,他才彻底了解到,原来,这个叫黎芷媛的女人。她不是boss的孽,而是他的命。 如果黎芷媛离开了boss,只怕boss也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吧。 黎芷媛不清楚王奇年的心思变换,她只感受到了王奇年眼底的嫌弃和鄙夷。想起之前自己为了洪世恒几次逃跑,都是眼前这个王奇年把她带回去,她就冲他笑了笑,真是得多谢他,要不然和那个渣男多待一秒,她都会觉得恶心无比。 她笑完后接着朝黑色宝马走去,留下了像是被雷劈过的王奇年。天哪,少夫人笑了。她已经和主子结婚一个多月,却从雷没有笑过一次。 这还是那个为了渣渣前男友宋子安,闹得整个傅园鸡犬不宁的少夫人吗?这还是那个永远眼睛长在头顶上,从来对他不屑一股的少夫人吗?这还是那个永远不会笑,比boss还像万年冰山的冷美人少夫人吗? 赵妈说得没错,少夫人的确是脑子有问题了。不是进水了,就是被人用大棍子打了。 那边的黎芷媛刚上车,她就看到了某男的脸色不善。比起王奇年的沉冽如霜,某男更多了一种寒彻逼人的威压,。 车子缓缓启动,密闭的车厢内,空调极为给力,弄得空气沉闷且令人窒息。 傅北极盯着她老半天没说话,弄得黎芷媛紧张兮兮。天,这可是比他大发脾气还可怕。黎芷媛咽了咽口水,没话找话道:“有话……好好说······我,今天······的事,可以,解释。” 她说得断断续续,满头汗水,冷不防对方猛地一下用力,就已经将自己牢牢禁锢在怀里。 这怀抱像火一样热,她被捏住了下巴看到这张放大的俊脸上写满了愤怒,吐出来的声音却阴冷冰骇,“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跑来学校见你的薛同学?” 气压骤降十几度,冷得让开车的王奇年都忍不住打寒战。 看着单薄瘦削,面色还有些憔悴的黎芷媛,王奇年刚刚还特别恨她的心思突然你转,居然暗暗为她捏了把汗。昨天把少夫人带回去的时候,boss就是这样。面色青得像是《喜洋洋与灰太狼》里的青青草原。又有点像是《西游记》里青面獠牙的妖怪。 当然,boss要是妖怪。那当然是唇红齿白,眉目俊美无暇,比女人还好看却不妖娆。世间任何照相机都无法捕捉其孤高冷清如天上月风采的妖怪。 只是boss毕竟是雄性。对于想要夺走他怀里女人的另一头雄性,和时刻想要背叛自己和另一头雄性私奔的少夫人,下手绝不容情。 听说少夫人早上起床的时候,身上都是一块青一块紫。可怜的少夫人,今天可千万别惹恼了boss。 本来以为少夫人又要出言反驳,说她和宋子安是真爱。台词王奇年都听少夫人说腻了。有时候他都搞不懂,为什么boss要留着这么一个心里根本没他的女人在身边。 明明,只要他勾勾小指头,就会有无数女人愿意投入到他的怀抱里。 可偏偏,他一个也看不上。没想到少夫人却出乎意料地说道:“我没有。今天是他叫住我,而不是我故意叫住他。而且我承认我以前喜欢过洪世恒,但……我想过了,毕竟我们已经结婚了,而且不管是颜值还是……家世,他跟你比都弱爆了。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他了。” 她语气认真,黑眸坦荡地和boss对视,脸上没有丝毫的撒谎痕迹,也丝毫不惧boss身上散发出来的冷意。 王奇年却更替少夫人捏一把冷汗。我天,少夫人,您说假话也得说得像一点。您婚前为他闹自杀,婚后为他大闹陆家,弄得全陆家都值得您想跟boss离婚的决心,现在却说这种话,您是几个意思。 果然,一股森森寒意却又从傅北极眼中缓缓释放。“你倒是长进了不少。”如果说刚才boss的寒气只是一场小雪花,现在就是鹅毛大雪,似乎连空气都能被冻住。 周围安静地像是掉根针都能听得见。傅北极始终什么都没做。 他禁锢着黎芷媛的手臂越来越紧,几乎成了一个铁臂,黎芷媛差点连呼吸都不顺畅,抬头望去,他眼里的冷意丝毫没有收敛,而是成了一把把冰剑,直看得人都心里发毛。 不知道怎么了,他不打不骂,却黑眸微眯的样子,让黎芷媛觉得越来越害怕。 毕竟他可是一个大总裁,结婚那天她还对他放下豪言说这辈子只爱洪世恒,和他结婚完全就是利益关系。他的自尊心怎么受得了这个打击,现在又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相信她。。 黎芷媛决定豁出去了,表白道:“知道你现在不会相信我,但时间会证明一切。” 在傅北极森森的眸光下,黎芷媛艰难地说完这段掏心掏肺的话,随即闭上了眼睛,一副任凭要打要杀的模样。 傅北极的神色更冷了,眼神审视着她,好久都没有话说。 第二百五十一章 傅北极的偏心,心上人总会打破你的原则 他的这种冷处理,比黎芷媛爸爸破口大骂还要可怕。 前者只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装模作样。毕竟,黎芷媛是她爸爸用来跟她哥讨价还价的摇钱树,她爸爸怎么可以真的把她弄出个好歹。 而后者,却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又像是天气晴好,碧波万顷的海面上,突然来了一大片乌云。死沉沉的黑暗,几乎要把整片天地吞噬。 可这个时候,就是一片沉静,无光无声。 黎芷媛以前听哥哥说过。傅北极商场的敌人,好多都是死在这种不说话战术下。 傅北极正准备用手去抚摸下她的额头,却看到她的身体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这男人气场简直就跟魔王一样强。他以为她害怕自己,好不容易才压抑了一些的怒气再次爆发,有愈演愈烈之势…… 黎芷媛立马就察觉到了他的怒火。她脸色一窘,脑子却飞速转动。想办法,一定要想办法。上一世她愚蠢又作死的天天和他对着干,最后落得那么凄惨的下场,这一世她当然要学聪明点了。 傅北极可是大boss,可以助她通关斩将的金手指啊,一根十分粗壮的大腿。 她连忙伸出三根手指,发誓一般说道:“我发誓,我中午真的是无意中遇到他的。” 黎芷媛额上黑线滚滚,看来要让傅北极相信她并不是那么容易啊! 没办法,新婚当天就放话说一辈子都只爱宋皓震,咳……她真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巨坑啊! 黎芷媛幽幽的叹了口气,决定出杀手锏“如果我说,我是听了我哥的话,想要和你好好在一起,你会相信吗?” 傅北极直直的盯着她,唇角弯起一抹弧度,神色不比刚才冷冽,让他的容颜看起来更加完美。可那脸上,却积聚了一层像是夏日暴雨前的乌云。 就像他接下来吐出来的话,照旧冰冷。“果然学聪明了,会拿哥哥出来当挡箭牌。”压在她腰部的力道丝毫不减,声音也很是冷沉。 黎芷媛看了他一眼,真是不知道到底怎么做他才能相信自己。这种时候,只能豁出去了。 下一秒,她直接吻住了傅北极的唇。 原本只是蜻蜓点水,甚至讨好般的吻。可是近距离感受着眼前的男人。许多前生的事情竟然不由自主地涌现了出来。 前世,她和傅北极刚结婚那一两年,他对自己其实还是挺容忍的。不管自己怎么闹怎么作,他都忍着不肯说她半个不好。甚至还投资了她哥哥的影视公司,帮她哥哥拍了新电影,让哥哥成功转型幕后当导演。后来俩人的关系闹得那么僵完全是她自己作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傅北极对她并不坏。 不到一秒钟,她就被傅北极推开了,眼底一片冷意。 黎芷媛无辜的眨了眨眼睛,“你不喜欢吗?” 傅北极眼底滑过一抹诧异,有些不敢相信黎芷媛会在自己面前露出如此娇憨可爱的一面。 每次他们见面都是吵架,她在自己面前从来都只会维护那个男人,对自己的亲近不仅抗拒还冷冰冰。 可现在她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如果不是换新花样了。那就是伪装得太好,想要暂时让他放下警惕心。 傅北极眼里突然闪过一把如火般的愤怒。她在骗他。可是一会儿后,他又一把将她拉到了自己怀里,扣住她的后脑勺,霸道的封住了她的唇。 傅北极的吻真的很用力,他似乎是想把黎芷媛揉进自己的怀中,让她从此再也不能离开。本想再进一步,结果怀中的女人就往后躲了躲,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刹那间,傅北极的脸色如霜降般冷冽,周遭散发出一种森冷的危险气息。他真恨她,恨她怎么这么会装。怒火几乎要把她烧成灰烬。可强行逼迫自己熄灭怒火,以避免不小心误伤她之后,却更恨她,竟然装了,为什么不装得时间久一点。恨自己,为什么甘愿被她骗。 黎芷媛双颊被他亲得浮起了两抹红晕,乖巧的垂着眼睑不语。 思绪不由得飘远,这个男人矜贵倨傲,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的王者霸气。 他还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洪世恒和他比起来隔的可是一万阶天梯! 放着这样的极品老公不要,上一世的她真的是又蠢又瞎…… 这辆车是全球顶级配置。空调也是最新的人工智能空调。车厢内的温度本来是刚刚好,可这会黎芷媛却觉得冷,仿若置身于冰窖,情不自禁的打冷颤…… 为了以防某男的愤怒蔓延,她连忙解释道:“我这两天嘴巴上火的厉害,已经有两处溃疡了,喉咙也疼,我怕传染给你……” 她说完后,傅北极的脸色并没有好很多,他只是兴味地盯着她的神情,确定她是在说假话后,继续吻了下去。 不同开始的还带一点轻柔,这个吻简直是充满了愤怒。 正在开车的王奇年连忙识趣的打开音乐,专心听歌开车…… 黎芷媛被亲得伤口好痛。她干脆豁出去了,一把推开傅北极。扒开自己的嘴唇,将溃疡的位置给他看。 当看到她下嘴唇内壁和牙龈上的两处白色溃疡时,傅北极心中的火气瞬时消散得干干净净,只余下浓浓的心疼。是他刚才太用力,所以弄成这样的吗?看着就好疼, “送你去离风的医院看一下,他今天值班。” “不用啦!傅离风可是全球顶尖的医生,应该给那些更有需要的人看病,我这点小病就不劳烦他了。而且我听说他很有原则,不排队的人,管你是什么背景,他都不会给看。” 傅北极的脸突然红了,他当然知道弟弟很忙,而且不随意接受别人的预约看诊。 两个弟弟都有自己的原则。离风从不允许自己的医院里存在特权关系户。哪怕是市长的公子,当今最红的影后梁相思,她那十四岁后才找回来的妹妹梁琳,他都没有给过特权。 不光离风如此,离白也是。娱乐圈那个声色犬马,争名夺利的竞技场,离白却始终保持着初心。用心打磨演技,呈献给观众最好的体验。 第二百五十二章 傅北极 真心被抛弃 用自己的外表获得粉丝支持,吃了流量红利,却正确地引导粉丝消费。做直播带货也好,货物代言也好,从不乱割粉丝韭菜。 离白不喜欢关系户,他从来不允许任何人在他的戏里安排。离风违背了父母的意思,硬是要去当医生。全家都反对。只有他鼓励,他支持。 可现在为了黎芷媛,他却在打破自己最疼爱弟弟的原则。只为了,让她不要痛。 因为哪怕是小小的口腔溃疡。看着那疼在她身上的伤口。不知道怎的,他忽然觉得,这似乎比疼在他口里,还让他感到痛苦。 “口腔溃疡自己会好的,我这几天注意点饮食就好了。” 黎芷媛声音软绵绵的,听起来就很乖顺。 傅北极微微皱眉,心里想着:嘴巴里面两个那么大的溃疡,喝水都疼吧!待会给离风打个电话让他送点药过来好了。 “回去后我让赵妈最近做饭清淡点。” “嗯,谢谢啦!说起来,赵妈来了这么短的时间就成了傅园的大管家,还得多谢你呀。” 她只是为了拍马屁,傅北极却心虚似地转过了头,耳根子都有点红李 结婚一个月来,黎芷媛还是第一次见到傅北极露出这种的样子,刚才害怕的心情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她发自内心的冲他甜甜一笑。 她像是get到了什么技能,原来大魔王吃软不吃硬啊!而且,这大魔王似乎对自己还是有几分关心的。 人家对我好,我当然不能冷脸相待啊! 上一世自己各种作死的和他对着干,每次都惹得他雷霆大怒,耗尽了他对自己的耐心,下场自然也是一次比一次惨。 看来,以后和他相处的时候要适当服软才行。 …… 傅园别墅。 赵妈见姑爷和小姐俩人面色如常的一起回来,顿时惊呆了,直到黎芷媛笑着叫了她两声才反应过来。 总觉得这两人间有些不太正常。不过,是越变越好。 “姑爷,要厨房准备点夜宵吗?” 傅北极看了眼旁边的黎芷媛,“你能吃吗?” 黎芷媛怔了怔,摇头,“我……喝点赵妈熬的绿豆汤就好了。” 口腔溃疡,真的是没有胃口吃任何东西啊! 赵妈顿时心疼地忘了规矩,她一把把黎芷媛拉过来,问长问短道:“小姐,你哪里不舒服,早上出门的时候怎么没告诉我。现在好了吗?要不要我打个电话给少爷,或者是请个医生来家里。” 傅北极在听到“少爷”这两个字,心里就浮现出了那在王家旧照片上看到的温情一幕。 乡下的院子里,一个面容青涩,却已经出落得如晨间清风的少年。把一个因为换牙而豁着嘴巴,却犹如晓露芙蓉,娇美难言,甚是惹人怜爱的小女孩紧紧抱在怀里。 两人容貌有四五分相似,穿得虽然旧,却都洗得干干净净。 那少年就这么笑着,他的笑容像是破开乌云的骄阳,让人心情顿时开朗。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姑娘紧紧地攀着他咧嘴大笑。似乎自己抱着的,是个了不起的大靠山。 芷媛是他的人,很早他就认定了是他的人。虽然抱着她的少年是她的亲哥哥,他也不想让她心里总是记挂着他。 更何况,那人结婚前。傅北极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从来没人打过他,也从来没人敢打他。 想到那日飞溅的鼻血,他赌气似地一把将黎芷媛揽入怀中,道:“她没事,给她熬点蜂蜜水就好。” 赵妈眼里滑过一抹诧异,姑爷和小姐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不过面上依然毕恭毕敬,“好,那姑爷你呢?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傅北极点头,“嗯,再泡杯茶端到书房。” 黎芷媛心中大喜,太好了!巴不得傅北极忙到很晚,没时间想起自己。她拿出课本来继续复习,今天的功课还需要温习。毕竟,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学习了。期末考试,她不想再挂科,或者,靠着白玛丽“帮助”过关。 她的帮助,是没安好心。和她妈妈从小对她的捧杀教育一样,是想要用这种方式,把她变成一个一无所成的废物。 重生一世,她不会再让她们的奸计得逞。 书房内。 傅北极看着书,却久久都没有翻过去一页。生平第三次,他这么因私废公。每一次,都是因为黎芷媛。 第一次,是得知她进了医院。心疼不已的她,连夜开了十个小时的车回来看望。却从她继母口里,得知她因为要和男朋友分开才绝食。那晚,他抽了一个晚上的烟。眼泪也不知道是呛得还是怎么回事,糊了他一脸。 第二次,是新婚之夜。他满心欢喜地想要对她倾诉,自己多年来的相思之情。 母亲很早就离开了他,父亲也一直带着新娶的妻子和离风离念住在国外。 没有人教过他该怎么对待心爱的女人,他也不会像洪世恒那样说些甜言蜜语的空话虚话。他只会给钱,因为他觉得钱能够带给心爱的人幸福。 但他其实心里却有几句积压了很久的,非常肉麻的话,想要在新婚之夜告诉她。 “芷媛,我爱你,比起爱我的生命,我更加爱你。你嫁给我,当了我的妻子。我会把我的心,送给你。”他从前看离白主演的爱情电影时,曾经这样取笑过他。 “离白,哪有男人会在现实生活里说出这种话,这也太恶心了吧。” “哥,那是你还没遇到那个你命中注定的人。如果你遇到了,别说就只是说这句肉麻的话,就算是把你的命给她,你也会愿意。” 他那时完全不相信离白这吊儿郎当的话。只当这是弟弟用来安慰自己的一句话。他觉得好笑,却也觉得欣慰。这么多年,尽管他受尽了苦难,可弟弟却始终保持着那一颗赤子之心,这便足够。 可弟弟的那句戏言,却一语成谶。 遇到黎芷媛那一刻,他懂了一件事。即便他满身黑暗,早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光明。 可因为这世上有这个女孩存在,他就会愿意去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美好。 那一刻,不早不晚地在人群中遇到她,从此便认定了她。 “我爱你。” 他想真心诚意地说出这句世界上最俗气的话,顺便把自己的心当做那张无限刷的黑卡附赠品送给她。 可还没开口,就对上了一张如冰雪般皎洁,也如冰雪般寒冷的面庞。 第二百五十三章 总会有人,打破傅北极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客观 “我不会爱上你,永远也不会。”那张对着傅北极,永远是灿烂如花,让他远远旁观就觉得美不胜收的脸。 对着他傅北极时,永远只有一个表情。 “冷漠”。她的眼睛很美,像是桃花一样写满春意。可她的春天似乎在远方,因为她永远在望着远处。看着他时,就像一台没有焦距的照相机。 他不但看不到自己的身影,而且她的脸上,永远写满了对他的厌恶。这番无情无义的话,瞬间将他打入无边地狱。 他刚开始不可置信地望着她,伸出手想要留住她。可她却立马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大的毒蛇一样,手比拉满了弓弦的箭还要快地那样避开他。 她还用手帕擦被他触碰过的地方,出血了也不阻止。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要擦干净点,我要擦干净点。不然世恒会不要我,不然世恒会不要我。” 她不知道,她每擦一次,就像是重重擦破了他心上的皮。 一点一点的血肉涌了出来,模糊一片。他一边用力按压着胸口,一边想着,她大概会觉得,这些都是狼藉得像是醉酒之人乱吐出出的污秽之物。 在之后,他天天想尽各种办法来讨好她。可却只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那满满的对另一个男人的情意。 他每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痛苦,为了另一个男人折磨自己,为了另一个男人守身如玉。 原来她的继母没有骗他,一直以来,他都在自己欺骗自己。 心里真的一直有另外一个男人。她,很不情愿,甚至是被绑着上了婚礼的现场嫁给他, 那一刻,他的心随着那张无限刷的黑卡碎了。 以前他不明白什么叫做心痛如绞,也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为了一个永远不回来的人流眼泪。 不就是感情吗?一个男人没了,再去找一个就好。他很盼望有个父亲。后来母亲果然做到了,她用一百万把离白从那个女人手里买了回来,卖给了父亲。 父亲果然回来了,他是为了自己所爱之人所生的儿子不要受到苛待,所以被迫回来的。 母亲故意视而不见,并不代表她不知道。她时而猜疑,时而讨好,时而怒吼,时而发狂,让父亲和她的战争依旧如火如荼,甚至,有了越演越烈的情势。 每次,面对要夺门而去的父亲,母亲都会歇息地里地把他和离白扔在地上,朝着父亲大吼:“你要是赶走,我就把你的儿子都杀了,杀了。” 父亲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母亲歇斯底里地把他和离白像是垃圾一样扔在地上,秀美的眉目间全是阴翳,还小的离白吓得哇哇大哭。他抱住离白笑了起来。那是被打过多次后学到的新技能。他长得很像父亲,笑笑给母亲看,母亲就不会动手再打他和离白。 大家都说,他傅北极长得像父亲,从里到外都像。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对于心上人的死不放手,明知道对方心里没有自己却还愿意自欺欺人的这一面,他更像母亲。 明知道她虽然有一片大海那么深厚的情意,可那些情意从来都不是对着他。她只会像烈火一样,灼痛他的心。 以至于昨晚听到她又跟那个男人见面后,嫉妒之火几乎要把他烧成灰烬。他终于忍不住让她成为了自己真正的妻子。 第三次便是现在。他明明知道,这女人心里根本没有他。不然她不会毫不犹豫地用冷言冷语伤害他。听到那些话的时候。真的会让人觉得,活着还不如死了。 至少死了,就不用受这种折磨。她不爱他,可他却如此卑微地想要留下她。哪怕是她深深恨着他,也无所谓。 就像现在,接到那个神秘人打来的电话,还收到了洪世恒和黎芷媛在一起的视频。他真的恨她,气她。可是她一委屈,他就想冲上去保护她。她一难过,他就想为她擦干眼泪。哪怕知道她只是小小地受了点病痛,他都控制不住地想要赶紧找药来为她抚平伤口。 他真的很气,气自己为什么很轻易就被黎芷媛影响。可是,他就是这么没出息。这么鬼迷心窍地让她主宰着自己的喜怒哀乐。 手不由得握紧,等他注意时,书上已经是狼藉一片。 实在是看不下去书,他终于生气地丢下了那本已经被他刚才胡思乱想时揉得不成样子的书。 在那里走来走去,不想去想黎芷媛。可是黎芷媛的面容就是在他面前挥之不去。似乎这个人,就是他脑子的一部分,没必要清除,也清除不掉。 他终于拿起了手机,给离风打了个电话,一开口却是:“我记得上次资助你的医院一批进口西药,那里面口腔溃疡的药好像快过期了,你送点过来吧,反正不用也要丢。” 那边传来水声哗哗,还有离风打着哈欠的声音“大哥,现在都几点了,你怎么还不睡。” 傅北极冷冷道:“少废话,给我去拿。” 电话那头正打算睡觉的傅离风听见大哥语气不对,他只好识相地去拿。这段时间真是太累了。自从大哥娶了那个女人,她几乎天天作妖。前两天还差点把爷爷气得进了医院,害得他天天医院家里两头跑。真不知道大哥是什么脑袋。 他想要女人,振臂一呼不知道多少女的洗干净陪他上床。为什么偏偏喜欢这个黎芷媛。就算是长得漂亮点,这么不识趣,三天两头想要和他离婚,他怎么也不嫌烦。 “不会呀,那些都是最新生产的,离过期要两年多呢。大哥,你是特地要来给谁的吗?”傅离风真是委屈,找了半天东西居然是白做。想起明天天不亮就得赶飞机,这会儿还被人吵着不能睡。他有点气,可是又不能对着大哥发。 所以就干脆拿出牙刷,一边挤牙膏一边慢吞吞地说。 傅北极脸上顿时一红,语气也烦躁了起来:“费那么多话干什么,你找到后快点送过来,要最好的,让你的助理送过来就行,我知道你明天要赶5点出国的飞机。” 正在刷牙的离风差点没戳到自己的牙龈。大哥什么时候这么烦躁过了。 大哥一向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冷静理智客观。商场上无论是敌是友,对大哥的评价也都是“机器人一样地动作精良,几乎没有人类的情绪。” 第二百五十四章 傅北极的失常,只能是因为黎芷媛 以前不管遇到多么难缠的对手,大哥都没有改变过自己的云淡风轻。 总是在谈笑间,就设好了一张巨大的网,让对手毫无喘息之机。 面对爸爸,大哥也是占上风的时候多。毕竟,爸爸,他是大哥养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地位。这在所有社会里,都适合。 记忆中,无所不能的大哥几乎没有这个样子过。 只除了上次,那个女人大闹傅家的时候。 而且,大哥一向很疼爱他。经常说,不要以为自己还很年轻就熬夜。是医生更要清楚怎么保养自己的身体。怎么会在这个点给他打电话影响他休息。 略一思索后,傅离风故意道:“不好了,大哥,那个药我找不到了。好像是昨天不小心把它当成过期药处理了。” 果不其然,傅北极的声音顿时急了,一点都不像是平日里杀伐果断绝不眨眼的冷血总裁。“谁让你这么不小心的。别人急用可怎么办。芷媛她得了口腔溃疡,看着就好痛·····” 他猛地一下住口了,傅大总裁要是这点自觉性都没有,那他这么多年真是白混了。可惜强将手下无弱兵,离风虽然是大学时才回国跟着他混,又却已经得了他的三分真传。这么几句,傅离风就已经把前因后果都听清楚了。 果然是那个女人的事,也只有她能让大哥这么失常。 想起上次,她大闹傅家后,大哥卑躬屈膝地给众人道歉的模样,他的怒火就忍不住沸腾了起来。他的大哥,是夏日炽阳般的人物,什么时候向别人低过头。尤其那些人里,还包括虽然一手把大哥拉扯大,却只是把大哥当做控制爸爸在集团中位置棋子的爷爷,和从未关心过大哥,快三十年和大哥说不超过三十句话的爸爸。 “咳……大哥,你很少这么反常的,明知道我明天要早起还打扰我休息。哦,我就知道你一定是为了你那个妻子。” 傅北极不说话了,离风却以为傅北极听进去了。这可真是大好机会。他大哥一向性格执拗,对于认准的事情和人都绝不放手。之前为了黎芷媛,弄得他和离白都那样了,他也不放手。这次终于忍受不住黎芷媛这个心里装着其他男人的女人了吧。 他一兴奋,唠叨起来就没完,似乎想把所有的怒气都一次性发泄出来,语气也高了许多。“哥,要我说,这女人就不能太宠,不然她就上天了。你看看她跟你结婚以后闹得那些幺蛾子,我看她就是不想跟你过。” 说者无意,傅北极却心里一痛,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就显现出新婚之夜,那个决绝离去的倩影。顿时声音像是泡了冰冷冷的自话筒里传过去,“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你亲自送过来,二十分钟之内必须到,否则我明年就停了给你的资助,你还得来傅氏企业上班。” 离风:“……” 他是做了什么孽?为什么脑子一热,就说了那个女人,不对,大哥说了,应该叫大嫂的女人坏话。惹怒了大哥这只大魔王,他根本没好果子吃好罢。 ****“她之前为了那个男人,寻死觅活,恐怕身体不太好。来的时候换上医生袍,再带上你的医药箱,给她做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傅北极冷静如斯道。 喝了一杯蜂蜜水后,黎芷媛便准备回房间洗漱睡觉了,她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端茶的赵妈电话响了起来。 然后,她就被叫住了,“姑爷,你能帮我把茶端到书房给少爷吗?” 黎芷媛看着满面奸笑的赵妈,这简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得,太tmd明显了。不对,是醉翁之意不在茶。她动作极为缓慢地接过来那杯茶,“……好。” 就算她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赵妈都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她真的很想跟赵妈和好,毕竟她在王家呆了将近二十年,是如今在王家,唯一敢在爷爷和爸爸面前提过世妈妈的人。 妈妈,是陪着王氏上任董事长唯一儿子在乡下吃苦的发妻原配。如今大家提起王太太,却都只会想起,李氏集团大小姐汪小梅。 还会惋惜,如果不是汪小梅早年跟人家私奔还生有一女,秀美雅致又大方雍容的帝都第一气质美女,怎么会便宜了黎芳鸿这个流落多年,在西北农村长大,三十多岁才回归王家,却什么都不会,只会啃老的废物败家子。 没人想过,她妈妈的青春,无私奉献给丈夫和儿女的青春,也是非常珍贵,甚至是独一无二的。 前世的自己也是如此,在汪小梅多年的抚养下,完全遗忘了还有一个亲妈。甚至觉得那样粗俗的农妇妈妈,是她的耻辱。 汪小梅教育得她又蠢又作,在赵妈和傅家人面前败尽了好感。 相比之下,白玛丽就特别突出地好。她每次应她的邀请来傅家氏,都表现得谦逊有礼。 怎么看都是一个端庄大方,贤淑温婉的名门千金,给傅家所有人都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这也是她后来为什么能讨傅爷爷欢心的原因之一。傅爷爷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尊敬旧仆人,不骄傲做作的千金。 重生归来,黎芷媛是不会再给白玛丽这种机会了的! 想到白玛丽母女俩,黎芷媛气不打一处来。可再想想赵妈平日里对自己和哥哥的疼爱,黎芷媛补了一句,“赵妈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的。” 赵妈欣慰地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姐一觉睡醒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不做作,不故意捣乱,就像小时候那个人见人爱的小姐,让人看了就想笑。 少爷的越洋电话响个不停,她急忙地出去接了。这个好消息,她得第一时间告诉少爷。他在国外那么辛苦地拍片,不就是希望妹妹可以过得舒服些吗? 站在客厅内的黎芷媛深吸了一口气,加油,黎芷媛,你已经不再是之前的你。这一次,你一定可以改变你自己的命运,也可以改变你哥哥的命运。 因为你不再是那个愚蠢,自私,敌友不分的黎芷媛。你是妈妈夸过的,这个世界上,最美丽可爱的黎芷媛。你是哥哥夸过的,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黎芷媛。 第二百五十五章 只要黎芷媛冲他笑一笑,他就会连自己的命都舍得给她。 三楼书房门口。 黎芷媛停下脚步,蓦地想起了前世自己唯一一次进这里,是在晚上偷偷摸摸的进来偷电脑上关于“傅氏集团”的土地开发案资料。前世,就是因为她偷了报价,才会让洪世恒在最后关头,用一百万的微弱价格优势,赢了傅北极。 不但给傅北极带来了重大损失,还害得他没了傅氏集团总裁之位。 而她在报价那天,收拾了行李。等待她的,却是爱人和亲人的双重背叛,不见天日的地下室,和万恶的毒品。 脑海中那些不好的回忆挥之而去,她情不自禁的深吸了一口气后,才缓缓抬起素手敲门。 叩叩叩—— “进来。” 傅北极的声音低沉清冽,磁性悠扬,这还是黎芷媛第一次发现他声音非常好听,果然换个角度看到的问题都不一样了。 黎芷媛推门进去,见傅北极正埋着头在看什么文件,她估摸着他以为是赵妈所以,丝毫不设防。 她这才发现,书房很清冷,装修也非常男性化。这里,似乎没有任何女人气息。 她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想着放了茶就离开,可桌上堆满了文件,她只能找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空的地方放。 蓦地,傅北极抬起头来,一把抓住了黎芷媛的手。 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就这样盯着黎芷媛看,漆黑胜墨的眼里情愫错综复杂,幽深得仿佛能吞噬时间。 黎芷媛呆呆地被他盯了许久,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手有些发酸了,他还是不说话。黎芷媛也不敢出言提醒。 突然,他却放开了黎芷媛的手,黎芷媛顿时晕头转向,还在半空中的茶就这样洒了一部分出来,刚好溅在傅北极全手工定制的灰色衬衫上。 冰凉的茶迅速浸透了衬衫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傅北极情不自禁的皱眉,显然很不悦。 黎芷媛心里“咯噔”了一下,明明是你自作自受,偏偏还做出这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来。 不过她还是忙不迭的放下茶杯,抽了几张纸巾帮他擦拭。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帮你擦干净。” 说完,她很认真的帮他擦掉茶渍。一只白玉雕成般的手,却紧紧抓住了她的手。 她以前听妈妈说过,男人的手指大多修长,像是竹节一样,有一串又一串老茧那样的最好。这样的男人才能下地干活,不怕吃苦,就跟她爸爸一样。(作者云,你妈是骗你的。她根本不舍得你爸吃苦。你爸的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如果像是白玉,一定会很娘娘腔。 洪世恒就是这样,他是书香气多,可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脂粉气。 可她抬起头来,看到那手的主人。俊美中透着高贵,像是希腊神话里高贵的神祗,哪有一点女人气。 个人,他正目光幽远地盯着她。里面是她看不懂的情绪,下意识地让她想要远离。他那眼睛却像是黑洞一样,把她所有的情绪,甚至是整个人都给吸引了进去。 如果是其他女人,傅北极肯定会以为对方是故意的,从小就是众星捧月长大的傅北极,几乎每次到外面,都会有女人故意往自己怀里靠,还说是非常非常地爱自己,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举动。 每次遇到这种女人,他都会毫不留情的让对方滚蛋。也包括那个穿着一身轻纱,泪眼婆娑地说是奉他爷爷的命来服侍她的。 他想着给爷爷两分面子,让她自己换上件正常的衣服滚蛋,那女人却····· 想想他都恶心。 那次事件后,他爷爷忧心忡忡地要给他相亲,可他都拒绝了。因为他那时候眼里,心里,就只有一个人—黎芷媛 尽管他清楚地知道,黎芷媛并不爱他,甚至讨厌他,恨他,可他却无法不爱黎芷媛。 也许她不记得他们第一次相见的事情了,可他不会忘记。就如同黎芷媛这个人,已经在他的心里扎了根。如果要砍去她,大概得连他的心一起挖走。 他是如此深爱着她,可她的心里,却只有 他的心突然痛了起来。黑眸也暗了几分,却变成了比星星还亮的眸色。 黎芷媛却惊呆了,她连忙跑到傅北极身边叫道:“离殇,傅北极,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她还没报仇,这个能帮她报仇的金手指怎么能失灵呢?可是心里的慌乱却像血一样,止都止不住地往外冒。就像是被谁拿刀子在心上捅了一刀。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却知道,决不能眼睁睁看着傅北极这么难受。 因为他难受,她会更难受。 傅北极表面哎哎叫道:“我,我突然有点不舒服。”实则细细观察了她几秒。发现她脸上和眼底都是掩饰不住的慌乱,不像是故意做戏后,心情突然好了许多。像是刚才赵妈冲的蜂蜜水被他喝了一样,毛孔都是舒畅的。 他立马眼尾微微上挑,嘴边也有了笑意。尽量恢复如当初的冷冰冰道:“你弄脏了我的衣服,帮我拿去洗了。” 黎芷媛愣愣的看了他一眼,刚才他是骗了她吗?就为了要她去给他拿一件衬衫换吗?这个人,真是太可恶了。不知道她差点被吓死吗?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也来了脾气。这个臭男人,不给他教训,他要上房揭瓦吗? 傅北极不说话了,眉毛拧成了一团,这个不解风情的女人真是够了。他都那么明显地求和了,她怎么还不顺着台阶往下走。往日,他公司的下属要是看到他说话这么温和,早该谢天谢地谢菩萨了。 他冷哼了一句,自己就是不动。黎芷媛也装着看不见。过了许久,傅北极终于忍不住“阿嚏”一声。 黎芷媛也忍不住了。可她却是忍不住笑了。一时间,整个书房都是黎芷媛的笑声。她的笑声真是好听,天边最美的一片云都忍不住停下来,傅北极本来的怒火又算得了什么。何况他本来就是,只要黎芷媛冲他笑一笑,他就会连自己的命都舍得给她。 第二百五十六章 大电灯泡傅离风 看着她如此开心,傅北极唇边也忍不住勾起了笑容。这是她嫁给他之后,第一个如此真心诚意的笑容。而不是三朝回门,硬是装给娘家爸妈看的假笑。 傅北极暗暗发誓,芷媛,今生今世,他都会让你永远像今天这样这么开心的。 黎芷媛却愣住了。傅北极也会笑。前世,和他夫妻那么多年,她都没见他笑过一次。结婚那天,也是若有若无。弄得她都以为,他也是被迫商业联姻,实际上真爱是他从小的青梅竹马,门当户对的帝都梁家大小姐,影后梁相思。 他这次的笑,是进了眼睛的。这么笑起来,像是初雪映着阳光,又像是调皮的浮光跳到了新雪上荡秋千,竟然比当今最红的影帝大人,他的亲弟弟傅离白还要好看。 黎芷媛不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看错了。结果,果然是错觉吧,下一秒,她就看到傅北极手故意往上又往下,溅起的水点一下子就溅到了黎芷媛的脸上。 黎芷媛正呆在那里,冷不丁地被人泼了东西,她顿时大叫道:“你干什么。” 傅北极一脸傲娇地转过头去,什么话都没说。可傅凉如玉的手指却放在扣子上不肯动。 许久黎芷媛都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却在这个时候打起了响指。 手指的方向是朝着她打,黎芷媛瞬间懂了,大魔王是不满衣服上湿哒哒的。可是这样子,他直接说不就行了,干嘛搞这一出,像个小孩子一样。 想起平日里不苟言笑的傅北极居然变成这个样子,她忍不住扑哧一笑。 傅北极像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一样,立马回头盯着黎芷媛。 黎芷媛被他的眼神盯着,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心跳加速,她猛地往后退了一步,“我去给你找一件干净的衣服过来!” 傅北极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懒懒的掀眉瞥了她一眼,朝她勾了勾手指头,那意思却再明显不过。“过来。” 黎芷媛恨不得双脚能钉住,一点都不想挪动好吗! 可是傅北极的眼波似乎有魔力。平日里霸气十足,令人不敢直视。夫妻这么多年,她竟然第一次发现,他是一双桃花眼。 此刻眼波盈盈,像是打翻了一坛老酒,让她不由得迷醉。 在他灼灼的桃花眼注视下,她像是被人施了魔法一样,脚不受控制地朝他走过去,无声的询问他:有事吗? 傅北极一把把她拉入怀中,她在傅北极的眼里看到了一个慌乱的自己,还没开口就看到他头低下了,向她吻了过来。 黎芷媛并没有动弹,她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接受傅北极。 在傅北极再次开始亲吻黎芷媛的脖颈,下巴时。黎芷媛就像是被电击过,整个人看似无法动弹,实则是不想反抗。 她放开了推开他的手,也停下了所有反抗他的动作。陡然将藏在身后的手指绞紧,准备迎接接下来的狂风暴雨。 她必须用行动来证明她已经想通了一切。 她不再是前世那个愚蠢的黎芷媛,她不会再为了洪世恒守身。那个渣男,他不配。 前世,这一世,她只为自己活。 傅北极在全球的势力范围这么大,如果利用好他,一定能成为自己报仇的一大动力。 想是这么想,看着他的手指慢慢过来,她的衣衫渐渐滑落。她还是呼吸苦难了起来。 感受到脖颈处传来的热气,她开始拼命地给自己做功课。 根据前世的经验来看,只要不反抗,他就不会对她太残暴。毕竟他是傅氏集团的总裁,对于投降的敌人,总是会留几分情面。而且,她还可以用和他搞好关系,来让他帮哥哥一把。重生一次,她太珍惜自己前世没有好好珍惜的家人了。 傅北极看到她完全不反抗,心里一股喜悦不由得涌上心头。之前她对他所有的欺骗和利用,似乎在这一刻化作了虚无。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昨天晚上。他一心一意地讨她欢心,却仍旧只换来她约会旧情人的结果。被怒火烧昏了头的他,强迫她做了那件事。 看到她的眼泪,他也很心痛。可是想起那种销魂的感觉,他又忍不住怀念。 把她拉到怀里,她甜美的气息让整个清冷的书房,都变温暖了不少。 两人的唇越来越近,黎芷媛甚至能感觉到傅北极的手已经不规矩。 “砰”。门忽然被人骤然推开了。 “大哥你……” 一身医生袍的离风,刚说了三个字就卡住了,这啥情况。比离白拍亲热戏的现场尺度还大。 大哥他不是一向对女色非常冷淡吗?上次爷爷送去的女人不就被他毫不客气地丢了出去吗?还说如果有下次,就把送上门的女人卖到中东去。 这样的大哥竟然会面色潮红,衣冠不整地当一只衣冠禽兽。大新闻呀,大新闻。 只是大哥,您干吗这么瞪着小弟。一股欲求不满的样子。小弟是医生,可不会治疗这种病。 傅离风看了下同样衣冠不整的黎芷媛,这才悲催地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貌似,好像,无意。他成了传说中的电灯泡。打扰了大哥的好事,他该不会被拖出去斩首吧 他轻咳了一声,“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我出去等,你们继续,不用理会我!当我是空气。” 离风边说边往门外退,话还未说完就感觉自己身上被大哥钉出好几个窟窿了。 他的眼神好像在说:“有你这么大的空气吗?” 他被大哥刺得脚都站不住了。心中哀怨不已:明明是大哥叫自己过来的,他哪里知道黎芷媛也在大哥的书房啊!再说,他就是来给黎芷媛做身体检查的。 黎芷媛这时候气息有些平静了,她脸色囧囧的松开傅北极的手,“我去给你拿衣服了。” 说完,她就转身走了,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逃得飞快。 她认识进来的这个男人,他是傅北极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傅离风,也是世界上权威的脑外科专家,目前经营着自家的私人医院。 第二百五十七章 兄弟情深 门关上后,离风明显感觉到了房间内的气压骤降了十几度,他轻咳了一声,“大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会先敲门再进来……” 傅北极的脸色还是很不好,在傅离风看来就是典型的人类生存必须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影响了大哥这件足以媲美吃饭喝水大事的罪魁祸首,就是他。 他讨好的将手里提着的袋子放在桌上,“这里面除了大哥你要的口腔溃疡的药,还有离白为大哥精心准备的惊喜,保证让你满意。” 最后一句话,他说得别有深意。 “你可以走了。”傅北极冷声哼道。 “得令!我这就退下了。” 得到特赦令的离风连忙转身离开,却在门口遇到了拿着干净衬衫再次返回的黎芷媛,他随即笑眯眯的打招呼,“小嫂子好啊!” 黎芷媛看着他虽然在笑,眼里却有几分冷气。感觉想想出嫁前哥哥说过的话,还有嫁进傅家后赵妈嘟囔的话。 一般豪门里大都是兄弟争斗。同父同母地争斗都很正常。傅家三兄弟尤其特殊,同父异母到了一个极端。 傅北极是原配长子,傅离白是情人所生,傅离风是继室所出。 可他们的感情却是出人意料地深厚,比很多穷苦人家的兄弟感情都好。 她顿时感叹。哎,都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呀。 还好,不像前世。那时离风也来傅园别墅了,但却是因为傅北极的脸被自己抓伤了。 可现在…… 因为她的醒悟,并没有发生和上一世一样的事情,那他是来干嘛的?看到傅离风身上还没换下的医生袍,手里提着的医药箱。她突然有个大胆猜想。 “那个,离风,你为什么,穿着医生袍就来了。”黎芷媛故意道。 “我明天有点急事要去美国,所以就提前穿上了,免得去了机场还得再换。”傅离风面不改色地说着假话。可他毕竟本性纯良,从小生活环境又太优良。所以不太会说谎。一出口就是破绽。哪有人会在上飞机前刻意换上医生袍。 何况他还是傅氏集团一向低调,不喜欢到处宣扬的三公子。而不是那个招摇得像花孔雀一样,四处闹绯闻的娱乐圈影帝,二公子傅离白。 “什么急事。”黎芷媛咽了下口水,咽下去的却是自己的心乱如麻。 “你别管了,你先过来,让我给你做个身体检查吧。”傅离风一边没好气地打着哈欠说着这话,一边动作麻利地从医药箱里拿各种工具。 可黎芷媛却不是一个听话的病人。她一边刻意闪躲,一边叭叭叭地问个不停。 傅离风终于忍不住道:“你快一点,我今天刚刚做了五个小时的手术,马上要开的那个学术会议,又是要坐三十几个小时飞机的。我现在真的很累了。要不是大哥亲自打电话来,我才不会······” 他猛地一下住了口。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抱怨自己多嘴。大哥最不喜欢他这么多话,总是说对一个人好,不需要让她知道,默默关心就好。 他不认同这句话,却不敢不听大哥的话。 可是已经晚了。他这话语一出口,黎芷媛就愣住了。稍稍一下,黎芷媛掉过头,丝毫不顾忌撞到了前面的傅离风,居然跑了。 傅离风手上还拿着听诊器,被她猛地一撞,差点跌倒。可那人却没有回头扶他一把。 他傅三少也是有脾气的好不好。要不是为了大哥,他这个世界名医怎么会纡尊降贵地,大半夜亲自来给这个女人检查。 没想到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却如此忘恩负义。离白说得没错,这个女人,大哥把心掏给她,她都能把它揉碎了扔出去,何况他这个区区小叔子。 气不过大叫道:“站住,我还没有给你检查完呢。” 可那女人却,“你好!麻烦你帮我拿进去,谢谢!” 说完,黎芷媛也不等离风拒绝,便将衬衫塞到了他手上,然后迅速跑了。 离风:“……” 卧槽他好不容易从冰窟里出来现在又要拿着定时炸弹进去? 回到卧室,打开花洒洗澡。温热的水打在身上真的很舒服。水雾弥漫,黎芷媛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眸光如水,眼中含春。 她不知道怎么了,就是忍不住想笑。她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只知道一想起今天傅北极那个小孩子模样,她就觉得唇角不自觉上扬。 许多年后,当她已经成了两个包子的妈妈,再看着厨房里忙碌着的傅北极,她嘴角也是如此翘着。 因为心里想着一个人,念着一个人,嘴边的弧度自然会好看得像彩虹一样。因为里面酝酿的感情,本就是世间最美好的色彩。 洗完澡,打算穿衣服的黎芷媛忽然听到敲门声。她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连忙躲进浴室。给自己做了无数个心里建设,并且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后,才敢走过去开门。 目测,那个速度比龟兔赛跑时,胜利者的速度稍微快一点点。 她一边揪着衣服往前走着。一边这样想着。他们现在算什么。她是暂时和大魔王和好了?原来大魔王就这么好哄。送点吃的喝的就行? 以后要是讨好他,就这么做。 但是这么快,就要那个事情,是不是有点,有点那个吧。 她终于走到了门边,打开门,却只看到了赵妈。黎芷媛说不出自己是怎么了。就觉得,心里似乎一闪而过了,一种名为失望的东西。 貌似毫无所知的赵妈,只顾着一边将手里的袋子递给她。却故意把头凑到了黎芷媛耳边,细心介绍道:“小姐呀,这可是国外最新进口的药。姑爷对你真有心呀。” 黎芷媛心里涌起一股暖暖的情愫,原来傅离风除了来给自己看病,还是来给自己送药的…… 已经好久没有人这么关怀过自己了。爷爷太年迈,除了必要的节庆活动,平时都在国外休养。 哥哥进了娱乐圈后总是很忙,一年能跟她视频两次就该烧香了,几个月前就出国拍摄电影去了。而爸爸,她冷哼一声。从她妈去世一个月,汪小梅却怀着三个月的孩子进门那一刻起,她就再没有父亲了吧。 第二百五十八章 兄妹情深 她假装不在意没人关怀,甚至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可是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没人不盼望自己可以被家人宠爱。 前世的她故意惹出那么多事来,其实不过就是希望家人多看自己一眼,结果却是越闹越凶。 大家都说她是个一身公主病的恶劣千金,比旁边不是黎家亲生的白玛丽还差。只有洪世恒,偶尔给了自己一些关切的目光,结果自己就把他当成了生命的救赎。现在想想,他那时的眼神,就是看着一只流浪狗。 也许人会因为一时善心,而给一直流浪狗一块发霉的米糕,可他却不会给那流浪狗一个完整的狗窝,一块刚出锅的馒头。 因为没人,会去爱上一只狗。尤其洪世恒他曾经无意中说过,穷人身上,有股地铁味道。黎芷媛身上,就永远都有洗不掉的地铁味。而白玛丽则因为是名门的小姐生的,所以那一半的血液永远高贵。 白玛丽,洪世恒,想到这两个名字黎芷媛就咬牙切齿。 她曾经是如此相信他们,深爱着他们。他们却双双背叛了她,还送她入死路。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赵妈关心的话语继续传来,像是一阵春风,适时地吹开了黎芷媛心里的那层厚厚冰壳。 可是,冰壳里面那些不愉快的前世记忆,却绝对不会轻易消失。他们是如此恶毒,不仅害了她,还害了她的哥哥。害了这世上,唯一关心她,爱护她的亲哥哥。 “这里面有口腔溃疡的药膏,还有姑爷亲手写的这两天注意事项。你用之前看下。”赵妈温柔的话语继续传来,黎芷媛勉强收回了笑容,冲她挤出了个笑容。 过往的痛苦不会再重复,这一世她必定会好好珍惜自己已有的家人。 “我没事,谢谢赵妈。”黎芷媛举起药膏谢了下赵妈就准备回去。 赵妈却拦住了她,对她道:““小姐,老婆子倚老卖老,不得不多唠叨一句。姑爷对你可是真好。老婆子来傅家这么多天了,可是看见姑爷有多疼自己那两个弟弟。平日里连一句重话都不说,一点油皮也舍不得让他们碰。 可是为了你上次大闹傅家,差点把傅老爷子气得进了医院。他第一次和自己两个弟弟吵了起来。 小姐你总说姑爷对你凶,可你是没看到那时候的姑爷。他是真恐怖呀,比起他平日里对你的样子,要可怕一万倍都不止。” 黎芷媛想起了刚才他的怒火,不由得不寒而栗。他的怒火,她最是清楚。光是那么一点点,就足以让她粉身碎骨。要是多一万倍,那她岂不是骨头渣子都找不回来了。 赵妈看到黎芷媛听进去了,不再像之前那么排斥。心里一开心,于是又道:“小姐,你可真的别再犯糊涂。姑爷是帝都最有名的贵公子,又是傅家的长孙。他爱面子也是应当的。你说你之前做了那些事,哪件不打他的脸。他能忍耐到现在,已经是很看重他们傅家的脸面了。” 黎芷媛想起了之前被她气得差点出了问题的傅老爷子,就觉得一股歉疚涌上心头。傅北极丧母后,自幼就和年幼的弟弟傅离白一起养在爷爷膝下,她却把他爷爷气成那样。 他的脾气大,你跟他硬来不会有好果子吃。赵妈真的很心疼小姐,所以小姐就听赵妈的话,不要再和姑爷做对了吧。”她意有所指,黎芷媛岂会不明白,赵妈一定是见她若有所思的样子,以为她还在想念洪世恒这个渣男,怕她激怒傅北极吃亏,于是才不怕死地多说了这么一句。她身边这么多人,总算有个真心疼爱她的,而不是指责她,她觉得心里一暖,微笑着点头,“多谢赵妈提点。” 赵妈笑得满面春风,像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似地,一把将黎芷媛拉入怀里,像是拍小娃娃似地,拍着她哄道:“那咱们早上可说好好了,小姐以后要放弃洪世恒那个渣男,以后和姑爷好好过日子的。 姑爷真的对你很好,还怕你为了刚才的事情而感到尴尬,让我亲自来给你送药。小姐你可别再成天惦记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感受着赵妈怀里母亲的温度,黎芷媛点了头。 没错,她前世是很作,现在突然改变招人讨厌也很正常。但是,她还是想要听到一句好痛的话。哪怕只是一句,也能让她泡过深渊的心,感到无比温暖。 赵妈欣喜若狂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跑了。她要赶紧打电话,把小姐回心转意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少爷。 那个家里,少爷表面上对小姐恶言恶语,可姑爷和小姐不和,真正一直担心着的只有少爷。 哪怕在国外拍片,也要隔三差五地发微信,打电话来询问妹妹和妹夫的近况。 他心里是很疼爱这个唯一的亲妹妹。只有不太会表达。就像他妈妈一样,明明很爱他爸爸,爱到乡下的时候,天天自己把地里的活和家里的活都包了,也要让自己的男人能有空闲时间在家里唱唱戏,摆弄两下水袖。 想到这儿,赵妈就揪心。黎家就是一个虎狼窝,没一个好东西。 老爷要不是被少爷请出来的老太爷狠狠教训了一顿,早就听了汪小梅那个恶女人的话,让白玛丽那个给小姐提鞋都不配的私生女嫁了过来。 想到那个贱女人,赵妈就不由得恶心地“呸”了一声。 一个父不详,连姓都不知道的女人,也敢妄想姑爷这种绝世好男人。做梦吧她。 赵妈捂着胸口道。幸亏呀,少爷厉害。求着逼着老太爷出面,给小姐促成了这门婚事。 只是可怜的少爷呀。十年前,黎家被那个老不休的爹一通乱搞。一个好好的豪门竟然差点破产。 黎家的经济条件不好,可毕竟收拾骆驼比马大。少爷却毅然放弃了心中热爱的医生梦想,去了娱乐圈赚钱。就因为老爷口里的父子亲情,为了自己唯一的妹妹不要吃苦。 只可惜,那像吸血鬼一样的老爷,用这个当借口,把少爷当成了一台无限提款机。 少爷的血汗钱呀,竟然被拿走了那么多。一个风光无限的偶像明星,私底下的存款竟然不足十万元。 第二百五十九章 好哥哥黎芷明 黎芷媛看着赵妈离去的背影,还有袋子里的药,她呆呆地出神。从前,每次她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哥哥都会这样温柔地给她找药。他总说,自己将来一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大夫,给自己最疼爱的宝贝黎芷媛治一辈子病。 可是,为了自己,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黎芷媛立在那里,眼眶却湿润了。 重新活一世,她才知道。这个世上真心疼爱她的人是存在的。是她前世没有眼力,才硬生生和他们离了心。 这世上,赵妈和哥哥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抛弃黎芷媛。想起自己前世为了洪世恒那个渣男和哥哥吵得天翻地覆的模样。再想想哥哥被人污蔑成强奸犯,前途尽毁,抑郁自杀的前世,她心里真是悔恨相加。 哥哥,这一世,黎芷媛绝不会让你重复之前的命运。 突然响起的微信提示音解救了还沉浸在悲伤情绪中的黎芷媛,在看到白玛丽发来的一连串关怀问候语时,黎芷媛眼角的泪痕没干,唇角却已经勾起一抹冷笑。眼底闪烁着复仇之火,就算浇上太平洋的水也没办法熄灭。伤我至亲者,害我性命者,她必百倍还之。 【芷媛你怎么不回我短信啊?】 【芷媛你是不是又被傅北极欺负了?】 【要不我现在去傅家找你?有我陪着你,傅北极肯定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好姐姐白玛丽 【芷媛你难道真的被傅北极欺负了?他这个禽兽人渣,我一定告诉洪学长,让他来替你报仇。】——好姐姐白玛丽 【芷媛,你还没死吧,死了我还得埋你,太不方便我泡妞,所以你还是先别死。】——恶毒哥哥黎芷明。 哥哥的口气还是这么差,就和她手机上的备注一样讨厌。黎芷媛看得直想掉眼泪。 重活一世,黎芷媛才明白。嘴巴上总是恶毒讽刺你的人,有时候未必是真心害你。而那些嘴里像是抹了蜜的人,却有可能随时捅你一刀。 哥哥黎芷明无疑是前者,白玛丽母女俩还有她爸爸,都是后者。“好姐姐白玛丽。”背叛她,给她打海洛因。还夺她丈夫,她到底有哪一点配得上“好姐姐白玛丽”这六个字。 不像哥哥,他是真心地关怀她,疼爱她。从小到大,只要站在哥哥身边,她总会觉得自己有这世上最大的靠山。 哪怕哥哥经常忙得看不到人影,可她前世为了洪世恒绝食,一向说很疼爱自己的爸爸不让佣人给自己送吃的。 就连过年都不肯回家,被爸爸说是狠心绝情的哥哥,那几天却回家住,还不停地送吃的进来。 无论何时,黎芷明对黎芷媛的爱始终没有变过。 十年前,王氏公司曾经陷入过一次危机。明明已经收到哈佛大学医学院录取通知书的哥哥,撕掉了通知书,进入了娱乐圈。 她当时不懂为什么,哥哥为什么可以放弃和他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现在想想,他是为了让还年幼的自己,能继续过着富裕的生活,让年迈的爷爷不用太忧心。或者还是,为了让自己的父亲有脸继续当王氏董事长。毕竟,这个篓子是他们的爸爸闯的。 彼时三十多岁的父亲,常人眼中看来是年富力强。可他毕竟出生不久就失踪了,人生有三十年在乡下度过。就不断发展的人来说,他早已被定型,不可能再次翻盘,却不死心地硬要接受公司业务,结果闯下大祸,要18岁还是个孩子的哥哥来补救。哥哥能怎么办,他只有放弃自己原先想当医生的梦想,进入了娱乐圈去赚钱,才免去了爸爸的牢狱之灾。可那之后,爸爸却觉得哥哥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五万,十万地要,一次比一次开口大。 娱乐圈赚钱,不是嘴上说得那么好听。娱乐圈的人,也没有外人看起来的那么风光。 那里的水很深,虽然哥哥的长相算得上出类拔萃。跟她有四五分相似的容貌,丰神如玉。 美丽中带有英气俊朗。一点都不娘娘腔,笑起来很温暖,像是春日暖阳。不笑却很帅气,让人移不开目光。优良的外型条件,让他搭档彼时同样青涩的梁相思出演的电视剧一炮而红,外号还叫“国民校草。” 可那地方毕竟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哥哥有好几次,都受了好重的伤。明里的风光,暗里都是伤痛。 十年光阴如水而逝,从没名字的龙套,替身,再到有些戏份的配角,男三,到如今的影帝黎芷明,王氏影视传媒董事长。 哥哥他,走得很不容易。 整天在片场吊威亚,拍打戏。骨折了也不敢休息,拄着拐棍继续拍。 东北零下四十度的天气,他穿着一件大衣就光着腿在大街上跑。海南零上四十度高温,穿着羽绒服装了四个小时的冻到发抖。 最好的青春,他都用来打拼事业。别的男孩,在肆意享受着青春的美好。交女朋友,喝酒,踢球,哥哥却得时刻保持偶像人设。去哪里都像是做贼一样待着口罩,吃口指甲盖那么大的肉都得嚼二十八下才敢进肚子。 为了不脱粉,他不敢谈恋爱,不敢轻易地和合作的女演员传绯闻,甚至不敢结婚。 每次生病,他都从来不敢告诉家里人。就因为他希望自己的亲人相信他真的就像电视屏幕里那样,过得很好。而不是下了屏幕后,累到像一条狗,随便歪坐在椅子上就能睡着。 然而他的心意,却变成了他被压榨的源头。他给黎芷媛和爷爷的每一分零花钱,没有一点留在过黎芷媛和爷爷手中。 爸爸傅振华和继母汪小梅,总会想出一千零一种的哭穷的方式,像蚂蚁搬山一样,一点点蚕食了黎芷明所有的积蓄。 想到这点,黎芷媛就恨。前世,当千黎芷明被指责为性侵犯荏弱少女的时候,他们不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支持哥哥,只是忙不迭地和哥哥撇清关系。还以不曝光哥哥的种种“不孝”的事情来做筹码,逼着哥哥把剩下仅有的积蓄都交出来。他们简直无耻到了极点。也是,陷害哥哥的是汪小梅,说不定她那个爸爸也有份。 第二百六十章 重生认豺狼 虽然说虎毒不食子,但这个世界上比老虎还毒的,是人。 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她这个不成器的女儿,早就是她爸的眼中钉了。尤其是有了弟弟出生后,她哥就更是那个叫叶清君孩子的拦路虎。 【要不我和洪学长现在去傅家找你?有洪学长保护你,傅北极肯定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好姐姐白玛丽 【乖女儿,你现在还好吗?昨晚你就这样被姑爷带走。姑爷脸上还那么难看,文姨担心得一个晚上都睡不着。你不要紧吧,要不让你姐姐去你家里陪陪你。有她在,姑爷多少也得看着你岳父的面,不敢把你怎么样。】—比妈妈还亲的兰姨。 看到最后一条消息,黎芷媛差点笑出声。手机上的时间明明白白地显示着现在是半夜1点,汪小梅居然要不然就说,让黎芷媛回家,要不就是让白玛丽来傅家找她?还大言不惭的说有她陪,傅北极不会对自己怎么样。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简直是司马昭之心。 让白玛丽穿着一身透明睡衣在她老公面前晃来晃去,再虚弱地扭脚,跌入她老公的怀里。洪世恒就是那个总会心疼白玛丽,而跟她有亲密肢体接触的善良男人。 挑拨离间,示弱诱惑,前世她可是把这两招发挥到了极处。每次,黎芷媛对于傅北极有一点点动摇,她们就会把洪世恒叫来,再让她老公看一次她是怎么在洪世恒怀中痛哭。 结果闹得黎芷媛和傅北极总是剑拔弩张。就算有哥哥会缓和关系,也总是好不了几天。甚至后来,黎芷媛对总是维护傅北极的哥哥,也起了讨厌的心思。 现在想想,黎芷媛觉得自己上辈子不但瞎了眼,脑子里也是进了屎。 竟然会相信白玛丽说的话,误会了老公傅北极是那种心狠手辣的无耻小人。 还相信白玛丽和洪世恒,他们只是普通朋友。都差点当着她的面亲上了,这他妈还乱喷什么粪,不过到底是谁给她出的这主意? 她妈,还是黎芷媛那个被美色迷惑,连自己亲生女儿是谁都分不清楚了的爸爸。 她记得前世自己去学校后也是和洪世恒私下见了面,傅北极不知道怎么就知道了,和今晚一样去学校把她抓了回来,俩人在车上差点打了起来。告密的人是谁,只怕白玛丽自己最清楚了。 毕竟为了表示她们像亲姐妹一样,没有厚此傅彼,上了大学后,黎芷媛父亲就让她们和梁家的两个女儿梁琳和张灵溪住在同一件宿舍。 一个念头在黎芷媛心头出现,这一世因为她的醒悟,很多事情都改变了。 就像今晚发生的事情一样,前世,回到家,赵妈见到傅北极脸上的抓痕对她没有一点好脸色,后来离风来帮哥哥处理就过伤口后,见到她可没有刚才那般笑眯眯的样子。 而她回到房间后委屈又难过,收到闺蜜白玛丽暖心的短信后就让她过来陪自己了,还拉着她一起去客房睡觉,把傅北极气得够呛。 这一世,黎芷媛叉起一块葡萄放进嘴里慢慢咀嚼,慢悠悠的回过去:不用了,我现在很好。 发过去后,久久没有回音。 不用猜,黎芷媛都能想象白玛丽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发过去后,白玛丽果然因为没有借口来傅家而暂时没有打电话来。黎芷媛兴奋地跳了起来。 太好了,看来有些事即便起因相同,只要她用心地去改变,结果就会不同。 那么这一世她,和哥哥,都可以逃过一劫。 兴奋地盯着手机屏幕,黎芷媛斗志昂扬。等着吧!这才是开始,接下来,她会一一拿回属于自己的所有东西!她还要找到那个陷害哥哥的女人,让她粉身碎骨,提前见阎王。 五分钟后。 白玛丽又发过来了:真的吗?芷媛你千万不要硬撑,心里难过一定要告诉我。妈妈说了,虽然哥哥不疼你了,但还有我们在,你跟我是世上最好的姐妹,任何时候你需要我,我都在的。 真是会说话啊!三言两语就给自己立了一个特别高的人设,还挑拨了她和哥哥的关系。难怪上一世的自己被她耍得团团转, 不过从某个角度来看,她的人生还挺励志的。一个被众人背地里唾弃过无数次的私生女,却凭借着高明的手段和深沉的心机一步一步走上了人生巅峰。 和她那个和保镖私奔后狼狈回归家族,众人冷嘲热讽不停,却最终成为了黎家女主人的妈妈,真有一比。 当年陪着流落在外的黎家继承者爸爸在乡下吃苦受罪的人是妈妈,可最后却是受益的,却是柔弱不能自理,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曾经帝都第一气质美女汪小梅。 黎芷媛回想着汪小梅对自己的好,对哥哥的好。她现在终于了解。为什么哥哥和汪小梅闹得水火不容,除了偶尔的年节回来吃顿饭,平时根本连看都不看汪小梅一眼。 明明他是个外冷内热,很懂礼貌和感恩的人。 “黎芷媛,你有没有脑子,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她对你和我从来都是百依百顺,对自己儿女白玛丽和王清君却是百般亏待。生活费,零花钱,都比不上他们兄妹的一个零头。 为什么,她总是包庇你逃学,甚至劝我不要那么辛苦地读书。白玛丽和王清君却是少学一点点,她都要毒打一顿。 因为她知道,逆境出人才。爱之,适以害之。汪小梅是在用自己的方法毁了我们兄妹,想要我们变成两头肥胖的,这样当生活的利刃刮过来的时候,我们连逃跑都做不到的猪。” 从前哥哥说过的话,黎芷媛都会大力反驳。可如今却都萦绕在心头。 曾经,她是那样的信任继母汪小梅,把她当做生母一样地敬爱。对她所有的所谓建议,都毫不犹豫地照单全收。 然后,就照着她给她规划的人生轨迹,一点点从有点公主病,但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变成一个满身公主病,见谁都刺谁的刺猬公主黎芷媛。再然后,被她的女儿牵引着,走向毁灭。 重活一世,她终于辨认出了那些抹在蜂蜜下的毒药。这才知道,原来一直把豺狼当做家人,挥刀相向唯一疼爱自己的家人。感觉竟然是这样痛彻心扉,九死一生。 第二百六十一章 打怪第一步 幸好,老天让她重生,幸好,一切都来得及。这一世,她一定会让这一对一模一样的能干又无耻母亲汪小梅和女儿白玛丽付出代价。 “你在想什么,嘴唇好点了吗,上过药了吗?” 黎芷媛傻傻呆呆地摇头,他没好气地道:“过来。” “怎么还不过来。”某腹黑男一把将黎芷媛抱入怀中。黎芷媛脸红道:“你干嘛呀。”他却一改之前的戏谑语气,拿出了药膏,对她道:“啊。” 她像是中了魔法听他的话张开了嘴,傅北极眼里闪过一丝温和后,仔仔细细地为她上了药。 。今晚,他禁锢她的时候,她拼命地想跑。可当他没有禁锢她的时候,她却忘记了逃跑。 感受着她沐浴后身上的清香,手指轻轻摆动,她睡衣的扣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解开。 她觉得很凉,忍不住伸手抵了下他,却换来他轻轻一扯,自己那件顶级丝绸做的睡衣就这样被拆掉了一大半。 换作平常,她一定得暗暗可惜。这可是日本皇家丝绸,上面还有顶级苏绣,价值不菲。 可这会儿,她却觉得自己身体好热。半掩半露间,腰盈盈不堪一握。香肩细腻如玉,他的吻就这样慢慢滑遍了她的全身。 黎芷媛被他亲得浑身发麻,很想抵抗一下,却想起了今晚的事情。 他如此生气,却在看到她生了一点点几乎不算病的小病后,迅速让弟弟前来送药。他知道自己为洪世恒折腾身体,还差点气坏了他爷爷,他还是选择维护她。他亲手为她写下了这小病需要的注意事项,丝毫没有假手于人。 她收回了抗拒的手,任凭眼中骤然有万千烟花盛放的他,一下子吻住了她的唇。 夜,还很长。只是这个夜,不再像傅北极之前人生的黑夜那么暗沉。他的爱,此生唯一的救赎,在他的怀里。 黎芷媛两世为人,却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整个人好像天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又像是碧湖里随意游动的鱼儿。她控制不住地喊出了声,双手和双脚都像蛇一样,缠住了傅北极的脖子,腿······ 翌日早上。 醒来后的傅北极神清气爽,他带着笑容把黎芷媛最喜欢的抱枕放入她的怀里,才离开了房间。 脸上虽然照旧面无表情,可神态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黎芷媛醒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傅北极的身影,但昨晚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好像抱了一个超大的抱枕,难不成是…… 她一抬眸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粉色大公仔,她连忙下地捡起了那公仔,这可是哥哥送的。 上面却贴着一张纸条。“我有点事,要出国一趟。”凌厉的笔锋,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再看看周围,还有没有他留下来的东西,可是找了一圈,除了柜子里最新款式的名牌衣服包包,其他什么都没有。 咳……果然是她想多了。 傅北极就是个大灰狼,吃干抹净就走人,怎么可能如此细心。 她心里,却有若有若无的失落。昨晚,他只是把她当做泄欲的工具吗?那为什么,昨晚要为她做那么多事,好像他心里,她很重要似的。 昏昏沉沉地吃了早餐到了学校,她却听路上有不少人在议论纷纷。 “听说《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剧组要来咱们学校招新人演员了。” “《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这个ip很火啊!不知道谁这么幸运能被选上,说不定就大爆了呢!” “是啊!我们也去报名吧!就算被选去当个梁相思身边的丫鬟也不错啊!” “我想成为傅离白,不,是我家老公的丫鬟,哪怕是个路人甲也行。至少也能要个签名。” ……“听说,这次还是梁家和傅家合作开发的ip,这两家不是竞争对手吗?” “有利益自然就可以和解。这个世界上哪有永恒的敌人。” 黎芷媛脚步微滞,虽然重活一世,但每一件事情还是和原来的步调一致,前世《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剧组也是这时候来b大选角。 因为是帝都两大豪门梁家和傅家一起合作的ip,还有两个大家族的重要成员影后梁相思和影帝傅离白的共同出演,所以轰动全国。 尽管当时的她当然不感兴趣,满心都扑在洪世恒那个渣男身上,却也听了一耳朵。毕竟傅家和梁家几乎垄断了整个华国的影视行业,所以当时两位主演的海报几乎贴满了整个帝都。 俊男美女的组合既重量级,又足够养眼。 但白玛丽就不一样了,她不但报了名,还从五十多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拿到了女二的角色。前世,这部电视剧播出后为她圈了一波粉,也是她正式踏入娱乐圈至关重要的一步。 前世的她并不知道白玛丽是如何拿下这个角色的,只当她是因为美貌和实力,至于运气,反而没考虑。因为一般电视剧的女二都是很讨人厌的。 可现在想想,这个女二不同其他影视剧中会讨人厌的女二。因为《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是七年前的小说,所以这个时候女二敢爱敢恨的人设已经比天仙设定的女主角讨喜。 前世,影后梁相思的妹妹,娱乐圈这两年的新起之秀梁琳,哥哥公司里如今正捧着的当红流量小花舒晴。她们都有这个意图抢这个角色。凭借裴雨萌现在的咖位,如果不玩见不到光的手段才能拿到这个角色,怎么可能得到的这个角色。 哼,不管前世裴雨萌用的是什么办法拿到的女二角色,现在,她都会不遗余力的抢到这个角色! 本来因为傅北极的态度而有些茫然的她,顿时燃起了一股斗志。报仇救哥哥要紧,谁有空理傅北极那个狗男人。 她拿起手机开始搜《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的原着小说,还有剧组的导演。常言道,有备无患。傅北极怎么对她有什么了不起。新世纪女人嫁得好,不如有一门自食其力的本事。 回到宿舍开始做简历,一直做了好几个小时才满意。 她伸了下懒腰,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那个,我要过去,麻烦你让下道。”一个冷淡却不失礼貌的声音响起。 第二百六十二章 白莲出场,恶心不死人不偿命前篇 黎芷媛愕然地抬头,发现张灵溪在,张灵溪是梁家养女,摄影系的系花,为人高冷,被誉为她们系的高岭之花,平时都不怎么爱搭理人,成天都是自己拿着相机进进出出,鲜少呆在宿舍里。 而她们宿舍的另外一个美女梁琳是梁家亲生女儿,是帝都有名的富二代。 前世因为她性格骄纵公主病,跟梁琳还吵过几次,所以俩人关系很恶劣,而白玛丽跟梁琳关系比较好,自然就形成了两派。 不,实际上是三派。张灵溪谁也不帮谁,跟宿舍其他三人的关系平平淡淡。 这也难怪,张灵溪和梁琳的关系,本来就有点尴尬。 黎芷媛记得,张灵溪本名梁灵溪,是帝都豪门梁家的二小姐,和她多少在小时候的豪门宴会上见过面。结果八年前却在一次体检中被曝光是假千金,是出生时被抱错了的。 接着,梁家真正的女儿梁琳回归梁家,本来说梁母舍不得而留在梁家的梁灵溪,不知道怎么硬是改了自己的姓氏离开了梁家,而后彻底消失在帝都时尚圈,直到这次上大学,梁家才又和她有了联系。 但她很奇怪,除了偶尔见一下梁家养父母,梁家父母给的钱她一毛都不要,靠着自己兼职打工和当狗仔为生。 黎芷媛想起前世,她最后居然获得了不少摄影大赛的奖项,而且还成了一个大狗仔,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和不少明星都保持着紧密联系的事,只觉得从心里就佩服。这才是人生逆袭的典范。 有心想要开口和张灵溪多说几句话,可惜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怪只怪她前世和张灵溪没什么交集,偶尔几次见面也是打个不停。 她对张灵溪的事情不关注,关于张灵溪身世的事迹,她也是听白玛丽和洪世恒说的。不然,有了张灵溪的帮助,就可以调查出那个被哥哥资助,却反过来咬哥哥一口的女人是谁? 现在应该也不晚,黎芷媛正想开口和张灵溪打招呼。却看到张灵溪的床上掉下来一张照片,她俩的床铺正好挨在一起,照片飘下来就落在她脚边。 她弯腰捡了起来,递给正准备低下头捡照片的张灵溪。 张灵溪眸中滑过一抹讶异,“谢谢。” 黎芷媛弯唇,“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她说的是事实,可张灵溪却愣住了。黎芷媛知道她的身世,黎家又和梁家交好,所以以前的黎芷媛是不会和她主动打招呼的。 这些普通的举动,却带给了她久违的温暖。从她身世拆穿的那一刻起,就再没人敢接近她。就算是平时对自己颇为疼爱照顾的大姐梁相思,她也碍于养母华士兰的态度,不敢和大姐多来往。 不想大姐因为她,被养母华士兰责怪。也不想因为她,让养母华士兰不开心。 尽管十四岁后,华士兰再没把她张灵溪,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可她,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看着从前和养母华士兰的合照流泪。 黎芷媛本来是觉得,既然老天爷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她就要慢慢改变自己以前的臭脾气,她不仅要拿回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还要和周围的同学们搞好关系。尤其是这个张灵溪。 和张灵溪交朋友,对调查哥哥被人陷害的那件事故还有她日后在娱乐圈的发展,一定很有好处。 而且张灵溪曾经是梁家二小姐的身份,让她还能有一份特殊的资源。 那就是,她的姐姐,是时下最当红的影后梁相思。 张灵溪深得影后姐姐梁相思的宠爱。和她交好,能在日后哥哥被诬陷的时候请求梁相思出言相助。 毕竟要从现在起,就杜绝一切伤害哥哥的隐患。 但现在看到张灵溪清澈的眼神和里面由衷的感谢,她原本一肚子拉拢利用的话顿时说不出来。被全世界重重伤害后,仍然能保持有如此纯净的心。这不是笨蛋,而是一如既往的善良。 这一刻起,黎芷媛真心地把张灵溪当成好朋友。 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被人孤立的感觉,有多不好。 她刚刚跟着父母哥哥从西北农村老家来到帝都的时候,只有四岁。还是个相信世界非常美好的孩子。 所以她不懂,为什么周围富豪家庭的孩子们就总是把自己当成瘟疫,就像在自己面前放上一把锁,不让自己参与他们的活动。做任何事都不叫自己,却偏偏爱在她面前一起行动,让她当个又聋又哑的怪物,却被逼着笑着看他们热闹。 那感觉,真的是,很不好受。特别,特别地,不好受。 尤其是妈妈去世了以后,大家都下意识地远离她这个没妈的孩子。她像是生存在一个透明玻璃里。虽然里面有城堡,她更想出来和小伙伴们一起爬树。 开始作,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的吧。宁愿被全世界敌对,也不愿被全世界忽略。 而那个时候,唯一正面和她杠,而不是背地里给她使绊子的,就是张灵溪了。 当时她特别恨她,现在想想。帝都这么多年,记忆里唯一的暖色,就是撩起裙子,和张灵溪在地上扭打的画面。 小孩子的打架,当时记下了很深的仇。成年后,却觉得非常有趣。 “芷媛,你真的回来了吗?我听小琳说在楼下看到你了。”白玛丽的声音蓦地在门外响起,打断了黎芷媛不愉快的回忆。 楚楚动人且让人毫不设防,典型的柔弱白莲花!她前世最好的姐妹白玛丽,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黎芷媛现在却恨不得把她立马大卸八块。 想想前世,大家都说白玛丽不是好东西。赵妈,哥哥反复地说,她反复地替白玛丽辩解,还一直都把裴雨萌当做亲姐妹,从未有过半分轻贱她私生女之意。 这个她这么信任的好姐妹,白玛丽却夺她男朋友,给已经被关进不见天日的地下室的她打海洛因。最后还嫁给了她的大佬老公傅北极,彻底取代了她黎芷媛在黎家傅家的地位。 白玛丽简直是世上最可恶的女人,她真应该被千刀万剐,五马分尸。 黎芷媛的手紧紧捏成了拳头,白玛丽却完全不知道她的这些心思,她和往常一样欣喜的上前握住黎芷媛的手,满面关怀。 第二百六十三章 白莲后篇 她道:“芷媛你怎么来学校了?今天不是说不能来学校了。你放心,我会帮你点到,老师不会发现的,爸爸和哥哥也不会知道。你放心,你是黎家的千金小姐。不努力也有家产可以继承。像我这种没名分的私生女,才需要不断学习。” 她说着说着,就掉出了眼泪,本来就生得一派柔弱的眉目此刻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可黎芷媛却并没有如往常一样,马上过去安慰她。 白玛丽正哭得动情,再说也习惯了黎芷媛的关怀,只当黎芷媛一时愣住了,忘记安慰她,只是一边哽咽,一边继续道:“那晚你被傅北极带走后他没有把你怎么样吧?他的样子好可怕!像是吃人的大魔头似的……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清秀文雅的脸上写满了恐惧和担忧,真实到了极处,完全看不出一点表演的痕迹。 黎芷媛冷冷地看着白玛丽唱作俱佳的表演,面上尽量控制不露声色,心里却全是恶心。 白玛丽抬头一看,黎芷媛脸色不大好,秋水一样的眸子中全是黑雾,以为她被自己激起了对傅北极的恨意。对她不过来安慰自己的事情,立马就不以为意。让黎芷媛和傅少翻脸,这才是她的真实目的。只要能达到,有点小小误差算什么。 白玛丽心中涌起一股计谋得逞的得意,脸上却满是自责的表情,声音几乎都哭得有些变了。 “芷媛,都怪我不好,前天我不该硬是让你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 我是真的不知道洪学长也会来。自从爸爸硬逼你嫁给傅,不是那个以后,咱们两家就断了联系。 说句大不敬的话,我觉得爸爸做的太过分了。毕竟你和洪学长认识在先,爸爸就为了傅家的权势,而这样棒打鸳鸯有点太过分了。 不过,他也是为了咱们叶家好。毕竟那时候,你不嫁入傅家,咱们叶家就没有流动资金了。”白玛丽这么说着,心里就心生不满。那个老家伙,平日里说什么把她白玛丽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关键时候还不是把这么好的婚事给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黎芷媛。 洪学长这段时间都憔悴得没有人样了,我看着心疼,就请他来我的生日派对上逛逛。没想到傅北极竟然下手那么狠,洪学长今天都没法来学校了。” 这话真是滴水不漏,既没有明面上指责傅振华,却凸显出了洪世恒为爱成痴,傅北极是大魔头的形象。同时还处处表达出对黎芳鸿的尊敬。就算这话被黎芳鸿听见了,只怕也会觉得,自己有一个多么听话懂事的继女,简直比黎芷媛这个整天做妖的亲生女儿前一百倍,一千倍。 如果不是场景不对,黎芷媛简直要给白玛丽鼓掌了,这是一个多么厉害的女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本事简直炉火纯青。当演员真实屈才了,她该去当小说家。这自导自演的才能,放眼整个全z国,国民女神梁相思加上天才导演傅乐都不一定有她这个技能。 白玛丽就这样自己自说自话了半天,终于累了。原本以为,黎芷媛会接口,将傅北极的缺点说上一箩筐。 可黎芷媛一句话都没说,她只是就那样盯着白玛丽的脸,她的目光像是x光,白玛丽不知道怎么地,被她寒意森森的目光这样盯着,突然就打了一个寒颤。 不知道怎么地,她突然觉得,今天的黎芷媛好像和以往不一样。 黎芷媛却突然笑了一下,淡淡的开口道:“没事。” 白玛丽愣了一下,随后就恢复如初。她就说妈妈多心了,哪有两个晚上就把一个人个性完全改变。黎芷媛就是个蠢货,以往自己每次说傅北极的坏话,黎芷媛都会顺着她的话,和她抱怨傅北极有多么的冷酷不近人情,前段时间,她不就在自己的怂恿下,大闹公司,让傅家所有的人都对她讨厌到了极点, 光长美貌不长脑子的大笨蛋,和她那个妈妈一样,注定要成为她嫁给傅北极的踏脚石。她妈斗不过自己的妈,她也不会斗过自己。 以后也不会有改变。 她脸上神色变换莫定,黎芷媛却从她的脸上,看到了她妈妈汪小梅那张伪善的脸。 “芷媛,你才是黎家大小姐。你姐姐不过是个拖油瓶,你想拿她的东西就尽管拿,我看谁敢多说一句。”一点不顾忌亲生女儿白玛丽快要流泪的模样,把她手里的玩偶都给了黎芷媛,这是她的继母汪小梅。 “芷媛,虽然你妈妈去世了,可是雪姨就是你妈妈,以后我会比你妈妈对你还好。”温柔美貌的中年妇人挺着个大肚子,还忙前忙后地亲自下厨给她做饭,黎芷媛心头真是温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好,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后母。 可现在她才懂。原来有一种杀人,叫做捧杀。把你捧得不知道天高地厚,让你觉得地球都该绕着你转,哄着你快活,让你不学习任何本事,再然后把你丢进满是野兽的丛林,这就是汪小梅的手段。 黎芷媛看着白玛丽与汪小梅几乎一样的脸,突然很想把心中的那个想法告诉她。你整天这么装,累不累。干脆你就撕下你的假面具,咱们真刀真枪地干一场。 前世,你白玛丽不是靠“自食其力”名门千金进入了娱乐圈。因为是叶家继女,又有她这个傅北极太太的大力支持,得到了不少戏份出彩,人设讨喜的角色。 后来更是自己成立工作室,不接特别尺度大的戏,吻戏床戏绝缘体,名副其实的玉女。 一向挑剔的傅爷爷对她也没话说。所以,风光无限的她后来才能顺利地嫁给傅北极吧。 黎芷媛心里冷哼一声。那么今生,她就取代她所有的角色。不但让她永远都不能得到前世的高度,让她永远无法没机会靠近老公傅北极,根本别提沾染上老公傅北极的一根汗毛。 想到白玛丽一腔谋划全落空,黎芷媛就觉得心里无比地爽。还有,昨晚傅北极的身材是那么棒。亲吻她时,又是那样的热情如火。那样的画面,岂能再让另一个女人占有。 第二百六十四章 有趣的黎芷媛 那一头的白玛丽久久没看到黎芷媛回答。有些慌了,素来处变不惊的她带着稍许着急说道:“芷媛,你怎么了,是不是傅北极不让你告诉我。你放心,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洪学长,有他在,傅北极不敢拿你怎么样。” 黎芷媛故意叹了口气,“算了,我不想提了。傅北极有多厉害,你也清楚。我既然已经被他欺负了,断然不能让洪学长也送上门来被他欺负。” 白玛丽内心狂喜,果然黎芷媛心里还是有洪世恒的。 这样,以后就让洪世恒以后多跟黎芷媛交流,最好让黎芷媛和洪世恒旧情复燃。看傅北极能受得了一个背叛他的妻子多久。到时候她再和他偶遇几次,凭她的楚楚可怜,相信不难打动他的心。 想到那个如神般俊美,像太阳一样刚刚在上的男子,终究会属于她白玛丽。以后看谁还敢在背地里说,她白玛丽是个连父亲都不知道的私生女。 傅北极太太的名分,足以洗刷掉她以往20年里人生所有的耻辱。 白玛丽似乎已经看到傅北极把她拥入怀中。欢喜之余,她真心地安慰黎芷媛道:“你也别太伤心了,洪学长说他是真心爱你的,无论多久,他都会一直等你。”是啊,等黎芷媛和洪世恒重修旧好,傅北极就是她白玛丽的了。 黎芷媛看她那一脸得意的样子就觉得不爽。傅北极现在还是她黎芷媛的丈夫,她就这个样子,恶不恶心。 计上心头,她故意一脸哀婉的样子,“我和他是不可能了。” 白玛丽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洪学长温润如玉。优雅大方,这么好的男人一旦错过,你会追悔莫及的!” 黎芷媛心里在冷笑,不错过他,她才会后悔莫及。嘴里却说,“原来洪世恒在你心中这么好啊!” 黎芷媛本是故意试探,结果却毫不意外的看到了白玛丽眼底滑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慌乱, 但也只有半秒钟她就调节好了情绪,“芷媛,你在胡说些什么啊!不是你之前一直在我面前说洪学长有多好吗? 再说我是你最好的姐姐,我怎么可能抢我妹妹的男朋友。我说这么多,其实只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 白玛丽一脸被冤枉的委屈表情,眼里还流露出对黎芷媛极度的关心。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位全心全意为了妹妹幸福考虑的好姐姐。 黎芷媛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半是认真开玩笑的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喜欢洪世恒呢!” 白玛丽被她的话惊得心惊肉跳,难道黎芷媛发现了什么?不可能的!她和洪世恒每次都很小心,以黎芷媛这种单纯没心眼的个性是绝对发现不了的,她注定被自己玩得团团转! 白玛丽心思变换极快。只是一瞬间,她便换上了委屈的表情。什么话都不说,就待在那里用一双似乎会说话的眼睛盯着白玛丽。 眼波盈盈,似乎下一秒就要掉下眼泪。这白玛丽果然是个卖惨大王。这种老套让人反胃的卖同情招数也能卖个好价钱。 也好,猫捉老鼠总要慢慢戏弄够了才会杀。今世,她一定要白玛丽尝到失去一切,然后再死。这可比一下子弄死她要有趣多了。 她脸上露出了个极其具有欺骗性的笑容,若无其事地道:“我开玩笑的啦!看把你吓的。” 白玛丽悬着的一颗心瞬间落了地,都怪她刚才太着急了,把洪世恒捧得太高,黎芷媛那么爱他,吃醋也属正常。 看来以后要更加小心了。 她佯怒的说道:“这种玩笑不能随便乱开的啦!” 黎芷媛笑着说:“好,我知道了。走吧!马上要上课了。” 她当然注意到了白玛丽变幻莫测的脸,她隐隐有种感觉,白玛丽可能已经和洪世恒勾搭在一起了,要不然她也不会表现得这么慌乱。 呵!真是越来越好玩了。 白玛丽心中则惊疑不定,怎么感觉今天的黎芷媛和平常的她完全不一样?她总觉得,黎芷媛似乎是在骗她。 不过只是一瞬间,她又把这个可笑的念头给摇出了脑袋。黎芷媛从来没有骗过她。比起她哥哥,她和自己这个没血缘的姐姐感情更好。什么都跟自己说,还让她去傅家。 虽然如此,她仍旧忍不住再次朝她看过去,站在侧旁的她正好看到了黎芷媛胸口处若隐若现的红色草莓,作为过来人的她怎么会不明白? 一瞬间,胸口似燃起了熊熊怒火。凭什么?黎芷媛除了有个好家世还有什么?她凭什么得到两个这么优秀男人的喜欢? 先别说傅北极,就说比他稍微次一点的黎芷明。也简直就是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脸和身材都无可挑剔的,时下最红的流量小生。 过分细长的眼睛像桃花一样迷人。眉峰却如剑,添了好几分英气,压下了他本身长相中的柔美。深黑清澈的瞳孔散发出一股让人见之就想亲近的平和。五官的每一部分,都是完美的二次元漫画花美男的高度还原。 老天赏饭吃,给他这脸也就算了。他还演技高超,可塑性极强。拍戏时能驾驭多种风格,温柔和冷漠无缝切换,没有任何违和感。 188的身高,怎么穿都是衣架子,还是各大时装周常年的受邀请嘉宾。 混迹娱乐圈十年,带领的王氏影视传媒已经是梁家和傅家都不能小看的新起之秀。 她以前,也曾经幻想过赵观潮。因为他们并无血缘。 可那个男人,根本瞅都不瞅她一眼。还找了她母亲,让她好好管教她。那晚,母亲打在她身上的棍子,让她心头的血和着背上的血流了一地。却把黎芷媛当做手心的宝。 和傅北极一样地关心,疼爱黎芷媛。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不让情绪外露,和黎芷媛一起离开了宿舍,朝教学楼方向走去。 *张灵溪在一旁看戏看得忍俊不禁。这样的黎芷媛很陌生,可是也很有趣。 第二百六十五章 目前危机 她似乎,不再是之前那个愚蠢冲动,满眼都是洪世恒的黎芷媛。也没有把白玛丽的话当成圣旨,甚至是,她在戏弄白玛丽。 张灵溪多经患难,心思比起同龄女孩要灵敏地多。何况,当狗仔的,哪个没有十分灵敏的触觉。白玛丽和她男友洪世恒的事,她光是看见他们在一起的画面,就能脑补出好几十万字的开车小黄文。更何苦他还实际撞见过几次。 为了大家是室友的原因,也为了小时候的几面之缘,张灵溪曾经暗示过黎芷媛几次,可她完全听不进去,只一心恋慕着洪世恒,还指责自己是诽谤,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她当然一气之下什么都不管了,也从此对黎芷媛敬而远之。 没想到黎芷媛这次却故意来个请君入瓮,看来是还有后招要对付。狗仔的只能告诉张灵溪,眼前的这个人有趣得很,有许多大料可以挖。 刚进教室。 黎芷媛就听到了周围同学们议论纷纷的声音。 “那不是黎芷媛吗?我还以为自己昨天看错了,她居然也会来上课?” “我就说我没看错,她昨天真的来学校了,还和洪学长手拉手了。” “听说她家公司快要破产了,估计是没资本挥霍了吧!” “小声点!人家再怎么说也是千金小姐,还有那张狐媚子一样的脸。就算自己家里不行了,也还有洪学长,宋学长,顾学长啊!” 黎芷媛冷静的听着那些女生的嘲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古来今往都一样。 她和傅北极结婚的事情并未对外公开,知情的只有洪世恒和白玛丽。 搁前世,听到这些她早就忍不住暴跳如雷了,但现在,她觉得没那个必要。 前世的她是个作天作地的公主病大小姐,性格骄纵,从不顾虑他人的感受,有什么说什么,几乎没有朋友,所以就格外珍惜白玛丽,对她那是掏心掏肺。 因为家世好,学习也很随性,就连考上b大也是因为艺术类分数线低。 她随便地选了个艺术点评系,想着以后随便画两张画,或者是点评一下什么艺术品,就可以躺着赚钱。 但可惜的是,前世的她只顾着谈恋爱去了,经常旷课,还傻兮兮的将哥哥公司和傅北极弟弟傅离白公司里的好资源,送给了好姐姐白玛丽,眼看着她一步一步走上娱乐圈的最顶端,她还为了她高兴不已。 什么都不会,一点一点的蹉跎自己的年龄,最后是她想出去上班也找不到工作了,更别说搞艺术了! 简直愚蠢至极! 因为之前旷课太多,黎芷媛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些跟不上,她将不懂的全部划上记号,想着今天晚上没活动没课的话,就去图书馆查阅资料。 这时候,一个人影突然撞入了黎芷媛脑子里。 她想起了自己宿舍里的张灵溪。亲生父母那边家境很差,还有个弟弟跟她要学费。所以她经常要出去做狗仔兼职。 黎芷媛不禁感叹。命运真是奇妙。 小时候她们总是吵,张灵溪仗着妈妈,给了黎芷媛很多麻烦。可现在,她却觉得张灵溪是她最能信任的人。 因为她的人品值得相信。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放弃到手多年的荣华富贵,再去过那种泥沟里打滚的日子。还有一件事却是以前的黎芷媛也不得不承认,就是张灵溪的学习成绩很不错。 回归原本的家庭后,她中高考成绩都受了影响,却还能考到年级十五名,并最终考回帝都b大。 那么干脆就聘请她当自己的老师,毕竟前世,她可是获得过国际摄影大赛金奖的人物。 打了电话给张灵溪。她没接,黎芷媛也不急。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得日积月累,才能起效果。 又翻了好半天课程表,黎芷媛才发现原来自己这一整天都刚好没课。去图书馆复习了一上午后,下午干脆就出去买了《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的原着,漫画,动漫还有周边衍生产品,来熟悉一下书中赫连如玉这个角色。 她忽然有了新的想法,艺术这条路对目前的她来说,有点太遥远了。而且艺术无国界,无界限。干脆就学哥哥一样,进娱乐圈,拍戏。然后把前世让给白玛丽的好资源统统拿回来! 原着中,林月如这个角色是个刁蛮任性且敢爱敢恨的公主,从小在马背上长大,自然得有在马场上练习的经验。 这一点没问题,爷爷傅振华最喜欢骑马。黎芷媛和黎芷明兄妹小时候更是在西北长大,骑马技术惊人。从外形条件来说,她完全不输给白玛丽,至于演技,她都活了27年了,不会比才20岁的白玛丽差。 所以,她完全有信心被选上。 白玛丽前世不是踩着自己和其他人爬到了娱乐圈的顶端吗? 这一世,她要让她永远爬不上去! 翌日上午。 《封狼居胥将军—何嫖姚传》剧组来b大公开选角,地点就在学校的操场上,黎芷媛赶到的时候发现现场人山人海,报名的人排成了一条长龙。 她知道,这是自己必须抓住的一次机会,从外形条件来说,她完全不输给白玛丽,至于演技,她都活了27年了,不会比才19岁的白玛丽差。 所以,她完全有信心被选上。 “咦?那不是黎芷媛吗?她居然也会来排队报名?” “堂堂千金小姐也跑来跟我们抢角色,真稀罕啊!” “我听说她家公司好像出了什么状况,而且她又不是她爸唯一的女儿,她继母生的一儿一女对她会没有威胁?” ……“我看她长得挺漂亮,身段这么好,比很多明星都要强,说不定真能靠脸选上什么烂角色。” ” 那些人议论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被黎芷媛听到了,她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唇角却弯起了一抹似有似无的讥笑。 虽然她们的话不好听,但至少有一点说对了,有白玛丽姐弟俩在,她就不是她爸唯一的女儿,她哥哥也不是黎家唯一的正统继承人。 第二百六十六章 对角色的理解 何况,自从汪小梅进门,她爸已经很久都没有关心过他们兄妹俩。人走茶凉,自古皆然。汪小梅虽然早年跟人私奔过,毕竟只是一两年,后来回到娘家又改嫁给她爸爸之后就养尊处优,所以现在仍旧年轻貌美。 而她妈妈早年在乡下时,曾经是十里八乡最美的一朵花。陪她爸爸吃尽苦头,就算是后来回到黎家拼命保养,还是老态尽显。她生前最后病着的时候,甚至看起来像是比她大三岁爸爸的妈。 她爸眼里,她继母生的姐姐和弟弟才是真正的宝贝疙瘩。他们兄妹俩,恐怕连渣渣都不算。 上一世她稀里糊涂的葬送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重活一世,她虽然想把傅北极当做自己的金手指,对于他的柔情,她有了一丝丝的动摇。但经过这两天傅北极的不闻不问,她心里更明白了一个道理 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没人敢欺负你!才能守护自己最爱的哥哥。 一个人,终究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所以,她不会再被动的去等待,而是主动寻找机会。 白玛丽面试完出来本来很开心。听导演的意思,她好像还比梁琳更有希望。不愧是大导演,连梁家和梁相思的面子都能不买。 然而一抬头,看到了还在排队的黎芷媛时,她脸上毫不掩饰的滑过一抹震惊,“芷媛,你 怎么会来这里?”声音里,带着别人听不出的颤抖。 说着,她便想把她从队伍中拉出来。即便黎芷媛蛮横不讲理,可她的美丽,像是天上的日月。光芒照耀大地,让她不由自主地就感到害怕。 黎芷媛不着痕迹的推开她的手,半开玩笑似的说道:“我来试试,说不定就被选上了呢!” 她笑容不同以往的傻乎乎,明媚中带着明晃晃的侵略性,像是天际耀眼的骄阳。黑眸转动间,自有一股妩媚流出。却不同她对着镜子练习一百次才能做到的楚楚可怜,而是透着清纯的妖娆。 白玛丽不知道怎么地,看着黎芷媛的脸,她就愣住了,完全不记得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同样都是新人,她长得比梁相思的妹妹梁琳还要漂亮好几分,甚至比梁琳还多了丝我见犹怜, 可只要站在黎芷媛身边,她就总觉得,自己是皓月下,一只不自量力的萤火虫。 等白玛丽再有反应的时候,黎芷媛已经进去很久了。 不知道怎么地,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白玛丽的心里突然有点堵。为什么自己只是个没名没背景没人气,十八线开外的小明星。五官充其量更只是清秀文雅的她,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里,什么资源都撕不到,而黎芷媛却拥有这样惊人的美貌。 就算她那么作,也能因为高颜值而吸引那么多男人的目光。比如说,傅北极。有黎芷媛在的地方,他的眼光,从来没有离开过她三分钟。 导演傅乐看了一遍黎芷媛的简历,而后打量了她一眼,容貌和气质跟时下最流行的超人气偶像,王氏影视传媒董事长黎芷明有四五分相似,上上品。 女二号赫连如玉这个角色在原着中长相明媚艳丽,像是盛夏咄咄逼人的阳光。 从长相来看,黎芷媛比前两个应聘者梁琳和白玛丽都要合适。 他拿起笔画了个圈圈。再打量了一遍黎芷媛, 和其他面试者不同,她的简历上写着,小时候长在西北,简历后面还附有好几张她参加过马术俱乐部举办的场地障碍赛拿奖的奖杯照片,以及她跳舞时矫若游龙,翩若惊鸿的照片。 可见这个女孩马上的功夫非常不错,身形也很优美。 面试其实很简单,越是什么很重要的角色,其实看的东西就越简单。因为真正演技高超的人,越是能够表演得毫无痕迹。像白玛丽那样会点才艺自然是加分项。但能够把一门简单的技艺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才更加吸引人。 黎芷媛看着吴导演的表情,就知道自己之前做的那一番功课是对的。前世白玛丽拿到女二的角色后,特意央求自己带她去马场学骑马,所以才在简历里加了这项。 她可是从小成长在西北农村,她亲自放过马,说起骑马,一点不输专业选手。 傅乐放下笔,“你是学导演专业的,怎么想到来演戏?” 黎芷媛不卑不亢的回道:“导和演本就是一家,作为一名大四的学生,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也愿意做更多的尝试。” 傅乐好奇地问道:“你可以谈下对这个角色的理解吗?” 黎芷媛侃侃而谈道:“赫连如玉这个角色是个刁蛮任性且敢爱敢恨的公主。她虽然很喜欢男主,却从没有使用手段拆散男女主。只是在男主与女主分手的时候,才向男主表白。而且后来为了救出被逼婚囚禁的男主牺牲了自己。 唯一不好的是女二人设,会和女主角“抢”男人的设定,可能会让原着粉丝攻击。尤其女主角听说是影后梁相思,说不定会引来她的粉丝围攻。” 傅乐点了点头,“分析得很透彻,那么你为什么不来演女二号赵昭仪。这个角色戏份也很多。而且要的就是倾国倾城。我看你的外貌挺适合。而且你还会跳舞,我看你的简历上写着,会跳民族舞。” 黎芷媛坦诚道:“因为我更喜欢赫连如玉这个角色。她的人物个性鲜明,敢爱敢恨。不但比起花瓶一样存在的女二赵昭仪,要有挑战得多。甚至于女主角赵灵儿的风头,也有点被赫连如玉抢去。” 吴导惊讶地看着黎芷媛,这个小姑娘脑子挺聪明,这点都清楚。 而黎芷媛看着吴导继续道:“时代变了。白莲花女主现在不是很吃香,黑莲花属性的女主其实更受观众欢迎。女主角赵灵儿是白月光,可要是一不小心,也会演成白莲花。 而这个可能有点绿茶的女二如果演好了,就会像从前一部大红电视剧里的反面人物蒋贵妃一样,非常出彩,丝毫不输给女主角梁相思。 至于您说的,会被粉丝围攻。我相信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这次的演出也是我证明自己的一个大好机会。我不会退缩,只会付出十二万分的努力去塑造这个角色。, 希望您能给我机会,我一定会好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