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一[综]》 第1页 [bg同人] 《(综同人)不做炮灰一[综]》作者:外乡人【完结+番外】 文案 继承他们的名字,却不会继承他们的人生。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说白了,就是在不停的穿越中,女主从无到有的进化过程。 为了收集让时间倒流的佛珠,逗逼妹子林琳开始穿越不同的时空。 走别人的路,过自己的日子,努力蹦跶在逗逼的虐渣前线。 内容标籤: 梦 穿越时空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琳 ┃ 配角:郭芙,贾迎春 ┃ 其它:红楼梦,神鵰,电视剧等。 编辑评价: 为了收集能让时间倒流的佛珠,逗逼女孩林琳开始穿越不同时空。手刃渣男,鞭抽鬼畜,林琳始终坚信着让自己爽快、别人痛快的人生信条,努力蹦哒在逗逼前线。本文开篇直奔主题,情节安排紧凑,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从另一视角对各个人物进行合理的挖掘与发挥,行文流畅,节奏张驰有度。文中女主性格鲜明果敢,又不乏逗逼属性,通读全文,欢乐,却又有着不易察觉的人生小智慧。 第1章 林琳大意之下,坑了整个单元楼的邻居。所幸是上班时间,伤亡并不算太重。不过就是这样,后果也不是林琳能承担的起的。 不说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便是唾沫星子也能让林琳一家三口直不起腰来了。她这辈子都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既然没有让父母为她感到过骄傲,那也不应该让他们因她而受累,抬不起头来。 所以,很狗血的,从今天而降了一个过路的神仙。老神仙说是她哪辈子干了点针鼻子那么大的好事,然后给了自己一个弥补的机会。 说天外天有一串能够实现时空倒流的佛珠。只是那佛珠一般人找不到。林琳的任务便是根据传说的方式在各个不同的世界里齐集十八颗带着念力的佛珠,让时间可以倒流回到过去。 如何齐集,那就是要去感悟人生的什么真谛。虽然这一点,在林琳看来纯粹是胡扯。 去不同的世界,继承那些人的名字,走出自己的人生。林琳一听,就知道这不就是穿越嘛,于是高举双手接了过来。就这样得到了将功赎罪的机会。虽然老神仙也说了,并不是每去一个世界,便可以收到佛珠的。 但林琳却没有当成一回事,这个世界没得到,便去下一个呗,总会有齐集的那一天。老神仙看到林琳满不在乎的神情,也只是暗暗的摇了摇头。若是此事真的那么容易解决,这佛珠也沦不到她了。 每个去寻找佛珠的人,都会清清楚楚的记得她每一世的事情,亲情,爱情,友情。都会记得,这对寻找佛珠的人来说,是一种好处,同时也是坏处。 又有多少人,因此没有坚持下来。又有多少人,因此坠落下去。 林琳的第一站便是当年热播剧《大长今》。 说来这个电视剧看完,林琳家的小老太,做个什么菜都要拿着勺子尝一尝。拌个家凉都要上手抓,把她家小老头噁心坏了。 回想了一下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林琳是非常庆幸,她在来之前买了好多的小说,影碟。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倒是都在电脑里存着呢。 她现在是令路了,那个因着自己家叔叔看着一间妓院而洋洋得意的小姑娘。 半夜三更,林琳恨不得以脑炝地。为什么不是长今和金英,为什么不是连生。就算是阿昌也行呀。 一个喜欢看春宫图,喜欢赌博的小姑娘。 这本来没有什么,春宫图算啥,林琳平时都是看真人版的。至于赌博,林琳是最标准的炮手。可这不代表她就喜欢成为令路呀。 现在的令路还很小,但长相却是不俗。肤白大眼,小鼻子小嘴,标准的瓜子脸。可连今英都有可怜可爱之处,但这令路,却一点着人喜欢的肉都没有。 林琳躺在铺被上,只能无语地望着房顶。 既来知,只能安之了。多想无异,还是想想以后吧。 明天就要进宫了。天天的泡菜,大酱汤。厨房的活技,林琳是打心眼里都瞧不上的,以前在家里,她是连碗都不愿意洗的。可要是现在跑路不进宫,她那位好叔叔是决对不同意的。 好一点,打骂一顿,送到宫里。要是一个不好,她就会成为她叔叔的免费员工了。 一想到她那位便宜叔叔的职业性质,林琳就实在想不明白一个龟公的侄女,这小姑娘是咋把自己骄傲成那样的。 想到了御膳厨房里的尔虞我诈。还有女主的光环,令路都恨不得立马冲进她叔叔的房间,对着便宜叔叔一阵神摇,「姑娘她不想去御膳厨房。」 尤其是再一想到令路这丫头片子会死在荒郊野外,林琳就有一种立即跳墙跑路的想法。 又纠结了一会儿,林琳看着有些蒙蒙亮的天,坐了起来。 幸好当初来之前,给了她採购的时间。虽然她买的东西并不齐全。但她已以前曾经看过的文大採购的方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了,全不全的,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不提别的,吃的东西倒是都全了。她的小屋虽小,但还是能装下她一个人的生活物资的。 空间只有二十平米。这还是林琳舍下脸皮从那老神仙处磨来的呢。 没有空间的穿越,财产安全都没有保障,林琳怎么可能真的会裸穿呢。 第2页 所以说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别看空间小的可怜,但有总比没有强。林琳是非常的满足的。 十平方米左右的卧室,一床一桌一柜。一面粘在墙上的大穿衣镜还可以随时看到空间外面的情况。 五平方米的洗漱间,虽然小了一些,但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就连全新的滚筒洗衣机,空间都给配上了。虽然她不知道这么小的空间,水和电都是从哪来的。 剩下的五平米,就是厨房了。最让林琳满意的是里面竟然有一个站地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那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的东西,是真的能保鲜。 林琳不知道自己会穿到什么地方去,所以那两平方米的储物柜里,有三分之一装的是各类水果,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各种口味的盖浇饭。别说她俗,真到了一个饭都吃不上的地方。这盖浇饭也能跟满汉全席媲美的。 最后的三分之一,林琳装了一半冷饮,一半热饮。都是小包装的,什么时候都可以直接拿出来食用。省事方便。 虽然厨房里还有个冰箱,但林琳还就是喜欢向松鼠过冬似的储存食物。 没办法,末世文看多了。 林琳不会用天来看时间,令路也不会。空间里倒是有手錶,林琳拿出来一看,呵呵,下午两点多。 林琳嘆了口气,按着令路的记忆,找到了她家人和叔叔给她的私房钱。将这些钱都收到空间中去后,林琳便去了空间进行洗漱。 稍微吃了一点东西,林琳才再出来。对于韩国的食品,林琳除了烤肉和冷面,别的都无爱。但在韩国想吃顿肉,在现代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何况是如今呢。 现在是公元1506年,长今八岁,她令路也八岁。她现在必须进宫去,然后呆上七年八年,长到成人的身高,再离开这个埋葬女人一辈子的皇宫。 她在现代也是不准备那么早结婚的。但不想结和不能结是两码事。她必须回到华夏去。 「令路,令路。你起来了吗?快点回来吃早饭。一会儿宫里的尚宫大人就要来了。」令路的叔叔在令路的房间外大声的喊着。令路想听不见都难。 「起来了,」令路从房间里站起来,拿着早就收拾好的包袱,开门走了出去。「叔叔,早安。」 「嗯,我让下人做了你爱吃的东西。快过来吃吧。」尹莫介看到令路出来,便背着手回房间里去了。 饭毕,令路想了想,便对尹莫介说道:「叔叔,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去御膳厨房了。您可以让今天来的女官大人帮忙换个地方吗?」 尹莫介使劲地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胡闹,不是早就说好的吗?我已经跟崔大人打过招唿了。」 「叔叔,正是因为崔家,我才不想去御膳厨师的。」林琳并没有被吓道,还是将自己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是什么话?」 「我是带着咱们家的希望进宫的,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若是进了御膳厨房,有崔家人在,我还有什么出头的机会。叔叔,崔家可是出过好几任最高尚宫的。而且我听说,今年崔家也有女孩进宫去。叔叔,您真的甘心吗?」 不甘心,他当然不甘心。若是他甘心,他现在还是个贱民。他的侄女也不可能有进宫的机会。 只是,「你不进御膳厨房,还能去哪?」 林琳不加思考地回道,「除了御膳厨房,哪不能去。是人都要衣食住行的。不是吗?」 「老爷,小姐。宫里的大人来了。」这时一个院里侍候的奴僕轻声朝屋里喊了一句。 「你先回屋去。我去见见那位大人。」尹莫介还是对侄女的话动心了。他送侄女入宫,可不是给崔家当帮手的。他要的是崔家在宫里的影响力。 林琳听了尹莫介的话,拿着手上的小包袱,又回到了房间里。回到房间里的林琳并不知道尹莫介会对宫里的来人说什么。她现在能做的便只是等待了。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林琳终于听到尹莫介的声音。这一次在被尹莫介用心的介绍一番后,林琳只进行了简短的告别便跟着来人走了。 宫女进宫,是不要想着坐什么车了。林琳提着小包,紧紧地跟在那人的身后,此时的大街小巷,还很原始和落后。林琳看得有意思,却也不敢轻意驻足。怕给面前的女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两人一路走走停停,直到令路身边多了几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后,这位女官才领着她们向皇宫走去。 进宫后,又有很多跟令路差不多大的不姑娘已经先一步到达了。最后一个上了些年纪的尚宫大人又领了一个小姑娘过来了。 林琳版令路站在人群里,眼睛睁得大大的。 是长今吧,这是长今吧。 她特别激动,对于能够看到真实的年幼的徐长今,也许是她这次朝鲜之行最大的收穫了。 在验了身后,林琳跟着这帮小姑娘们,都成了这个皇宫中的小宫女。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琳被分在了一处靠门的位置,挨着长今和连生。 躺在被子里,林琳睡不着觉。今天她们都发了小宫女的服装,很漂亮。穿在白色内裙的外面。此时睡觉了,林琳才发现,这些人跟本没有要脱内裙的打算。这让她很不习惯。 她以前睡觉都是穿两件式的小可爱的。 她觉得身上很不舒服,总想抓抓这里,挠挠那里。 第3页 「你怎么了,睡不着吗?」小长今问着一边翻来復去的令路。 「嗯,你呢?也睡不着吗?」 小长今点点头,后来发现屋里太暗,跟本看不清,她才出声道:「是呀,好紧张呢。我终于进宫了。」 林琳笑了,主角不进宫,还演个毛呀。「长今,你是叫长今吧。」林琳叫完长今,这才想起来她们跟本就没有进行到自我介绍这一步。 「我叫徐长今。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尹,尹令路。」 「我,我,我叫连生。我姓李。」二人的说话声被一旁的连生听到了,连生胆子小,听了半天,终于插话进来。 三人还待说下去,门外响声了巡夜尚宫的轻咳声,立即闭上眼睛装睡。也许是说话缓解了各自心中的不安吧,三人很快便睡着了。 第2章 第二天开始,小宫女的宫廷实习生活便正式开始了。学习宫廷里的各种宫规,身份等级,以及读书识字。 一个月后,小宫女的入宫考核开始。没有令路的针对,长今很平淡的完成了考试。林琳有时候都会想,也许女配的存在,是为了突显女主的不平凡。 如果不是一个又一个的为难,长今也不会走的那么远吧。 虽然长今的性格使然,但有平静安稳的日子过,谁愿意过得那么艰辛呢。 也不知道尹莫介是如何操作的,考试结束后,令路便被选到了针线房,没进宫前,她还以为那地方叫御衣房呢。 没看给皇帝做饭的地方叫御膳房。那穿衣服的地方,自然叫御衣房了。等真的进来了,了解了,才知道等级多着呢。就她们这样的莱鸟,只能是在最外围打杂。 至少现在的这批小宫女,都是烧厨房的。 被针线房的尚宫大人领走后,林琳只来的急跟长今和连生点了点头。提着自己的小包袱,林琳一路走,一路观察着与小宫女考核前完全不同的地方。 小宫女学习和考核的地方,属于外宫了。只是皇宫的外围。而只有通过考核的小宫女,才有资格进入外围以内。 跟电视里演的不同,针线房这里和烧厨房带领小宫女的方式完全不同。一般都是两个小宫女住一间屋子,在一个尚宫的教导下进行学习的。 这一次被分到针线房的小宫女一共有二十个。第一天开始,她们针线房的教导尚宫首先教导她们的便是如何爱护眼睛和保养双手。 等到这些都学会了,掌握了。才开妈学习如何选择针,如何分辩线。这一学便是一年多。这一年里,林琳都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长今和连生。 终于在第二年的春天,林琳又一次见到了长今。此时的长今在韩尚宫那里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虽然才十岁,但人看着却越发的明媚自信,有朝气。 连生还是那么的胆小,不过没了令路这样的刺头。日子应该会好过一些吧。 在一次忙里偷闲的聚会上,林琳假装无意的提起了很多年前的一桩旧事。 「长今,你知道吗?你现在跟着的这位韩尚宫,曾经有一位叫朴明伊的密友。听说这位朴内人犯了件要事,被处死了呢。……」 长今听到母亲的名字,浑身便是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林琳,「令路,你刚才说了什么?你说朴明伊?」 「我在针线房里,听说以前烧厨房这边有个朴明依朴内人,因为犯了一件要命的事情,被处死了。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位朴内人在宫里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便是你现在的跟着的那位韩尚宫。」 长今压下心中涌起的惊涛骇浪,原来娘说的那位友人竟然是,竟然是韩尚宫娘娘。长今的双手都在发抖,原来娘一直在保佑她。所以早就将她送到了韩尚宫娘娘身边。而她到今天才知道这些事情。 「长今,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连生一直在旁边听着二人的谈话。看到令路说完话,长今也不回话,有些担心她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没什么。只是对这个消息有些吃惊。」 连生:「……」,这有什么好吃惊的?连生不太懂这里面的事情,为什么会让长今吃惊。可能是因为韩尚宫娘娘? 林琳却是知道为什么的,小宫女进宫十年后,便要进行合格考核和可以参加内人的升级考核。 合格考核通过了,才算是真正的成为了宫女,留在宫廷里。但那也只是普通宫女。只有参加了升级内人的考核,才真正的算是宫里的一员。 长今的母亲便是内人。而长今一直以为她要等到成为内人才会找到母亲说的那位好朋友。 「对了,我记得和咱们一起进宫的那个叫崔今英,现在就在你们烧厨房,是不是?」林琳刚暴完了一个秘密,又准备暴下一个秘密。 「嗯,今英跟长今一样厉害。她跟着崔尚宫娘娘。她怎么了?」这个八卦比较近一些,连生立时便有了精神。 「我听说,崔今英其实是崔尚宫的亲侄女呢。手里有好多崔家料理的秘方」 「是呀,厨房的人,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连厨房诉最高尚宫也是崔家的人呢。」连生和长今都看向林琳。这也不算的上是秘密吧。连生有些失望着。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这厨房的最高尚宫从来都是崔家女人的。一直都是。好多的尚宫娘娘或明或暗地都投靠了崔家呢。长今,你的心愿意不是成为最高尚宫吗?看来是希望渺茫呀。」 第4页 自古以来都是官官相互的。朴明依怎么就敢相信那个气味尚宫呢。这种事情就算不能装作不知道,也不能以这种方法说出来呀。难道她天真的以为气味尚宫可以对付得了那位厨房的最高尚宫,还是她以为那位崔家的尚宫娘娘在知道侄女做的事情后会大义灭亲?所以想来想去,林琳都没有想明白,可以生出长今这么聪明的闺女的人,倒底是为啥想不开地去作死? 不然,这智商!也是绝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这么想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坚持。可她就是觉得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活着,比什么都强。 这一天,林琳的话,是真的吓到了长今。她没有想到,娘的好朋友竟然会是韩尚宫娘娘。这太不可思议了。 林琳将能现在告诉长今的事情都告诉她,其他的事情,就不是她能做的了。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好好的练习针线绣艺,在内人考核结束后的那次出宫出家的时候,偷偷跑掉。 虽然,她也可以选择在合格考试的时候,故意落选。但那样,她便会被遣送回家。一但到了家,她的那位便宜叔叔,是不会再让她有机会跑掉的。 所以,唯一的办法便是通过考核,确定留在宫里后,再参加过内人考核。她才有机会出宫去。 像是电视里演的,宫女可以随时出宫这种事情,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也就厨房那里乱成一气,才有可能办到。像是针线房这边,一生也就是三种时候可以出去了。一是宫女合格考核没通过,被遣送回家。一种是升级成为内人后,奖励的一次回家机会,人称衣锦还乡。还有一次,便是年老病退出宫。 宫女可是皇帝的女人,一但在宫外出了什么事情。谁能承担的起责任?为了不牵累别人,林琳也不准备私下里偷偷离宫。 现在想来,当初她就应该去厨房的。也就不用等到十八岁才能有机会跑掉。可惜那时候,她是嫌活又脏又累,又嫌离主角太近。怕像长今的妈一样,被人灌了毒,弄死丢河里。 不过在针线房这里,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工作轻松,还有更多的学习时间。这对林琳这种好吃懒做的人,也不错。 林琳现在记忆好,除了在针线房学到的针法绣技。她还把穿越前看到过的一些针法绣技也练了个精通。 当初这些技艺光碟都是夹在影视光碟里买二送一送来的。不但有这个,还有一些外语的,乐器的,舞蹈的。那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林琳从小就运气好。买东西都能得到赠品。有的是促销,有的是商场打折。还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买了一款一千五百块钱左右的诺基亚手机。 因为手机卖场和手机厂商搞活动,除了手机赠送的贴膜外,林琳还得了一个小电饭锅,一把雨伞,一个小整理箱和一个抱枕呢。再后来家里买磁炉的时候,还送了一个奶锅和汤锅。虽然质量都一般,但却是白得的。 一来二去,林琳买东西的时候,都会问店家有没有赠品什么的。所以了,在买这些光碟时,就送了这么多。 针线房的生活,比之烧厨房好了太多。因为对眼睛和手都要保护。所以针线房这里,一般不会有什么粗活,脏活。天一黑,便早早的放下针线,等到天大亮的时候,才会开始一天的事情。 晚上睡的早,林琳一般都会在晚上睡觉时,趁着同屋的阿杭睡熟,悄悄地走到小屏风后进入空间学习玩乐。 阿杭很得闵尚宫的喜欢,林琳听别人说,阿杭很小的时候便在宫里面了。结合了一下剧情,林琳便知道这小姑娘是将来偷面粉的那个小宫女。 「我叔叔是大殿别监,有些门路。听说他还可以弄到面粉呢。我想着下次托人跟我叔叔说一声。咱们弄点面粉来吃吧。我自从进了宫,还没有吃过馒头汤呢。」林琳一边折着自己的衣服,一边跟着同房的阿杭说道。 阿杭一听,似是想到了什么,双眼剎时一亮。「真的可以吗?面粉多珍贵呀。是不是需要很多钱?」 「还好了,我叔叔很疼我的。这样吧。我先弄一些进来,请烧厨房的长今帮我们弄来吃。我请你吃。等以后,你再想吃,可就要花钱买了。」 第3章 让阿杭知道自己有能力弄到面粉后,林琳就把这件事情放下了。平日里,照常学习刺绣技巧和练习熟练度。 日常无事的时候,还会拿着那些技术光碟当背景音乐来听。这个时候林琳就要感谢这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好记忆力。 也是因此,长年累月的积累,林琳会了不少语言和各种技艺的理论知识。她相信只要给她实践的机会,她一定会掌握的更好。 因为在针线房,所以林琳对长今那边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及时的知道。不过她们针线房晚上收工的早,所以傍晚左右便无事的林琳就经常拉着阿杭去看长今和连生。 连生的胆子依然很小,看起来特别的像是松鼠,可爱极了。长今倒是比以前更沉稳了一些。听说她跟韩尚宫娘娘的关系越发的好了。 韩尚宫教了长今很多的东西,长今成长的非常快。但长今的天份和悟性,崔今英也不缺。不但不缺,在一定程度上,崔今英所受到的教导比长今更加的全面。 也许长今真的是有主角光环吧。 在林琳看来这一部韩国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带着明显的主角光环。很多在她看来都是必死的结局,都让长今轻松地度过了。 第5页 就在林琳感慨长今的时候,长今也在和韩尚宫说着林琳,不,应该说的是令路。 「娘娘,针线房的令路是长今的朋友,她应该不是崔家派来试探我的人。」 韩尚宫怀疑令路是崔家派来试探长今身份的人,不然为什么可以知道这些事情。虽然这不算是什么大事情,但却是好巧不巧地说给了长今听。这也太巧合了。 韩尚宫能在宫里这么久,并不是真的没有脑子的天真白。怀疑令路是很正常的想法,但长今却不愿意。 那是她进宫后结交的唯二的两个朋友,虽然去了针线房,但她依旧放在了心里。 「好了,尹令路的事情,可以先放到一边。现在最高尚宫换了人,这对我们很有利。崔家在此时也顾不上我们了。我们只要小心一些,便不会被人发现你的身份。长今,你记住,你的真实身份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就是连生也不行。知道吗?」 长今点头,这一点,她如何能不知。一时的口快,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她这一辈子都忘记不了。她要活下去,她要完成母亲的愿望。 长今现在一直跟着韩尚宫住在一起。她要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有自己的处所。这一点上,林琳就非常满意针线房的管理方式了。 每一个尚宫娘娘都有自己的独家手艺,她们是不喜欢跟着别人一起居住的。但厨房却是一个特别的地方。 和韩尚宫的一番话结束后,长今便准备出去走走。刚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令路和阿杭手牵着手走过来。 互相打了招唿后,长今又把连生叫了出来。四个人拿着林琳从空间偷渡出来的食物,美美地吃了一顿韩式料理。 「令路,你们针线房真好。又干净,又轻巧。哪像我们呀,你看,手都粗了。」最近天冷了,洗碗洗菜什么的都是用冷水,连生就有些小抱怨。 「可我们废眼睛呀。不像你们,我们针线房的宫女退宫的时间也是比较早呢。而且,你们还可以吃小灶。比我们强多了。」就算令路如此说,她也没有换到厨房这一工作环境的打算。 阿杭听到令路的话后,也非常贊同地点点头。虽然厨房费手,但也比在针线房强呢。她现在一直在努力的攒钱,不然等到退宫的时候,生活可就没有现在这么舒服了。 「不过令路,你看你和阿杭的手。好嫩呀。」连生看着用手抓打糕时的两人不无羡慕地说道。 「我们有保养呀。每天光是保养手就要好长的时间呢。对了,这个给你们用吧。」令路将来她这几个月里剩下的手油拿了出来,递了过去。 每个月针线房的尚宫娘娘都会发给她们这些宫女一盒手油,是一种海物提炼出来的油脂。每天晚上睡觉前或是不做活的时候,都要在手上细细地涂抹。林琳一般都是白天用,睡觉前是很少用这种油油的东西的。 天知道这么油的东西会不会将被子用脏。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每月都会省下一些手油。林琳看到连生对着自己的手抱怨,又对着她们的手羡慕,直接从衣兜里拿出来两盒送给了连生和长今。 「女人的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保养好了,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 连生高兴地接过来,道了谢,但对她的话却不以为然,「保养的再好,也没有用啦。我们都是那个人的女人了,无论他知不知道我们。」除了病了老了,她们再也不能出宫去了。 连生不愿意用敬语称唿那个男人,只是因为在连生的心理,对这个人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 她不想离开家,却因为这个人,她必须离开。她不想进宫,却因为这个人的需要而进宫。她将双手泡在冷水里,她在一遍一遍尝试着各种不同的虾酱,被酱咸到时,都是因为这个人。 提起这个人,她是怨的。可再多的怨她都不能说出来。 而她的这些怨,她面前的令路却是一点也没有收到。对于未来公主的妈,这些小女生的抱怨,林琳是一笑置之的。 她们四个人,註定要平凡一生的,便是阿杭。註定想要平凡一生,却没命一生的是她令路。而註定一生不平凡的是长今。这么想来,他们四个人里,就只有这个抱怨的小女生是一平无波地度过了。 说实话,若不是原版令路死于荒郊野外的事情太让人纠结。还有这该死的宫女终身制度,林琳也不是不能消停地呆在这地方的。 「令路,你叔叔对你好吗?」长今想到每次出来吃东西差不多主要的食材都是令路提供,而她们只要提供一些调味料和进行烹饪外,竟是毫无付出的,一次两次还好,次次如此,负担也不小呢。 林琳一摆手,「没事,我叔叔还指望着我能成为最高尚宫让尹家成为崔家那样的世家呢。这点算什么,前期投资罢了。」这话倒不假,尹莫介确实在林琳进宫后,通过一些手段,送了一些钱进宫。他所图谋的也是希望林琳能够在宫里站稳脚跟。 林琳是个脸皮厚的,对于尹莫介这种从女人身上挣来的钱,一向是来者不拒。她将来跑路可是还需要很多钱的呢。 长今几人听了令路的话,都好笑地左推推,右推推的。好半天,才正经坐下来继续说话,「崔家在厨房的有歷史都可以追上好多年,想要在崔家人的手底下抢到最高尚宫的位置,那是难上加难。长今,你的理想太难实现了。」 第6页 以前的时候,她们就听说过长今的愿望,她想成为最高尚宫。现在令路又将这件事情提了起来,说实话换个人,她都不认为这个愿望能够实现,不过谁让长今是主角呢。 长今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她想成为最高尚宫,为了不是权利。而是她母亲一生的冤屈。她要把母亲的事情记录在上面。让所有人都知道母亲的冤屈。 天越来越暗,聚会也就顺势结束了。领着阿杭帮着长今和连生将吃过的碗盘送回厨房时,却正好看见今英在练习厨艺。 「那么快的刀法,她都不怕切到手的吗?」阿杭只是听着那有规律的切菜声,都能想到那速度了。推了推旁边的令路,让她也看过去。 令路并不觉得有多快,以前在电视节目上看到更快的呢。但对于阿杭的问题,也只是笑了笑,便不再停留拉着她往回走。 这么晚了,再不回去,处所的尚宫娘娘就要查寝了。针线房下工的时间早,要求宫女休息的时间也会相对的早一些。 看了看一点月光都没有天空,令路拉着阿杭一路小跑。希望能够快一点赶回处所。 要知道处所的尚宫娘娘罚人的时候,都是燎起裙子拿小木条抽小腿肚子的。能疼死个人。 可惜愿望很美好,但现实却并不如此。在不小心撞到了人后,林琳听到那人的话声,吓得当场便用手将自己的脸和阿杭的脸抹上了地上的灰。 这处是厨房和针线房中间的一处拐角,她竟然看见一个穿着服饰的男人提着灯笼走过来。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外人,更别提是个外国男人了。 好吧,刚想到『外国男人』时,林琳就囧了一下。 想到阿杭的身世,林琳第一个想法便是将脸涂上灰,而她也是这么做了。一旁的男人看着撞到她身上的两个女人,坐在地上,先不急着起来,竟是先往脸上抹灰。无语地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了。 你以为你半趴在地上,自己就看不到她们的动作了吗? 仔细地看了一眼,还在给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女人,男人提着灯笼头也没回的走了。 这小破地方,竟出怪人怪事。 林琳抬头看到男人离开的背景,轻轻地松了一口气。此时的朝鲜,对明朝是相当地客气了,毕竟是属国。 多年后,林琳都不记得这件事,这个人时,那个因为抗击倭寇而丢了一条胳膊的男人就住在她家隔壁。 守了她一辈子。 第4章 在小宫女正式成为宫女的考核时,通过一些托姜熟手带进来的小礼物,林琳成功贿赂了安排考试的尚宫娘娘。由她负责长今的衣服,而阿杭则负责连生的宫女服。这一样,便保证了林琳和阿杭的考试成绩。 针线房的考核,比较简单。做一套衣服,绣一件物品。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时间和安静的。再加上,在哪里都有恶性竞争。所以,林琳缝绣的东西,只要一收手,便都用布包上,悄悄地放在空间里。 每个人运针的手法和着线点都是不一样的。除非是特意地去模仿别人。因此,倒是不用担心会被调包。只要注意不被破坏便好。 相比于厨房每人只给一份食材进行考核。林琳所在的针线房倒是给了一份半。衣服是一份量的布料。但绣东西的布料,却是两块,虽然每块也不过是五十公分的大小。 林琳和阿杭都是先将宫女服做好,各自收起来。才开始做绣品的。林琳有两套绣框。一套是宫里发的,专门给小宫女用的。一套是请长今托姜熟手帮着买来的。 所以发下来的两块绣布。林琳都将它们绣出来了。一块绣了富贵喜气,颜色鲜丽的花朵。一块学着众多穿越前辈,在绣布上绣了二三朵素色小花,其他的地方,绣上一段诗词。看起来便风流别致的很。 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果然,在厨房宫女考核前两天,阿杭在临睡前问自己能不能帮着买一些面粉回来。多少钱都行。 林琳一笑,对她道,「前两天我就想着吃了。特让人弄了一些进来。均一半给你吧。都是姐妹,什么钱不钱的。你看着给便是。」 阿杭一听,笑眯了眼。转身去自己的小矮柜中拿钱匣子。而林琳也假装去自己那边柜里抱出来一个瓷罐子。 「罐子别忘了还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林琳还不忘记叮嘱阿杭还罐子。 「知道了。」阿杭吐着舌头对她做了一个鬼脸。抱着瓷罐就出去了。 一切都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林琳也成为了针钱房的内人。换上一身紫衣蓝裙后,跟着一起成为内人的宫女们出宫去了。 「长今,连生。我先回家了。晚上早点回宫,我带食材回来,你们要给我煮好吃的东西噢。」当然很多宫女的面,林琳对着长今二人摆手道。 「令路,你也要早点回宫。」连生开心地挥着手跟着长今一起出宫了。 令路知道这样很卑鄙,也很可耻。但她还是许下了一个明知不可能的约会。她想就算是有一天被找到了,也可以表示自己并不是有预谋的。 因为令路还特意在她和阿杭的房间里放了一些个人物品和私房钱。在一个正常人的眼里,谁了不会想到一个刚费尽心血考上内人的宫女,会在探亲的时候,远走高飞。而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想要离开的女人,会将一些平时喜欢的东西留在宿舍里。 第7页 要知道韩国女人想要藏一件东西,实在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只要直接绑在腿上,两层裙子一盖,那真是一点都不可能会被发现。 …… 众人在宫门口分别后,林琳顺着记忆一路走到了尹莫介的私宅。一路上,她看到了好多的小东西。吃的,用的。还有卖粗布的商贩。令路手里不缺钱。在宫里的十年,她也有一些俸禄。平时,还打着尹莫介的名义卖了一些小东西。 所以,不缺钱的林琳便以给叔叔家人买礼物的名义,买了一些粗布和男人的靴子,帽子类的东西丢到空间里。她来之前,在商场也买了一些布料。今年没事的时候,她便给自己做了两套男装。样式都是仿的姜熟手身上的。 令路长的很漂亮,林琳来了之后,小女孩的甜美中还带着一点异国的时而成熟,时而天真的风韵。很是吸引人。 这一副长相,林琳是不敢大摇大摆走出去的。她不会什么武功,也没有什么杀人自救的手段。所以女扮男妆是最适合她的方法了。 不过综合了一下,所有女扮男妆案例,林琳的男装可算是天衣无缝了。黑皮肤,黑脖子,黑黑的双手。人一黑,就显得很瘦小。也就更不打眼了。 还有耳朵眼和喉结,都做了手脚。 去尹莫介私宅的时候,是和别的宫女在尹家门口分的手。因此,林琳便真的进去和尹莫介畅想了一番尹令路称霸针线房,尹家挤进两班的未来。同时也接收到了尹莫介让她为了达到成功可以不惜一切牺牲的暗示。 吃过中午饭,林琳以要在街市逛一回的理由,提前离开了私宅。 等林琳从尹莫介那里出来,再一处没有人烟的小树林里进入空间换好了衣服,又出来后。原本的俏佳人,立即便成了黑瘦的糙汉子。 一路朝人打听,才在落日前找到了码头。问明白了要去大明,每个月就只有一趟船。而这个月的船早就出发了,下一次的船却要等上半个多月。 林琳一听只是皱眉,这种情况,她在之前就有想过。于是连忙又仔细地问了那人一遍。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途径朝鲜哪里,然后再向大明驶去。 「出了京城,只会在济州岛停留半天。然后便一路不停地向大明行去。」码头的船家在拿了林琳给的小费后,非常热心地告诉林琳她想知道的一切。 「今天有去济州岛的船吗?」 「有,不过是大船。那个费用可高了。客人要是想去那里,等明天一早的船。费用是这里的一半。」 林琳谢过他。然后顺着他指的方向去了那边的大船。船票确实很贵。但对林琳来说,并不算是什么。谁让今天尹莫介又给了她一些活动经费呢。 在大船上订了一间中等单人舱后,林琳一直到下船都没有出来过。在到达济州岛以后,林琳也没有去找住的地方。 她直接问明白了去大明的船一般都是在哪个码头,哪天能到后。便回了空间。时不时的,在济州岛逛一逛。买一些她觉得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吃了十多年的辣白菜,临了临了,竟然也觉得好吃起来。林琳自嘲一笑,便在济州岛上成坛买了一些。还有朝鲜人自己压的冷面。林琳也买了不少。 白天睡醒了便出去走走。晚上回来或是看电影,看小说,要么就是学些东西。如此这般便过去了半个多月。 来这里十年了,每天过得胆战心惊的。在这里尚宫娘娘已经发展成为很了不起的人物了。互相商量商量就可以毒死人的那种。 林琳以前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那是以一个看热闹的旁观者的角度来旁观一位传奇女姓的升职记。这部剧对于她来说,不过是相较于某些升职记,更有意思,更加曲折罢了。 可真的到了这里,你才发现。剧里很傻很天真的人,都是有心机的。你小瞧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对你的浅白进行鄙视。 当半个月后,林琳终于等到去大明的船后,那是相当的义无返顾地踏了上去。还是低调的中等舱。 大通铺都是男人,她就算是不怕被看出来,也不可能去遭那个罪。上等舱的都是一些有钱的老爷们。林琳若是订了,那就太扎眼了。 所以不好不坏的选了中等舱。中等舱很小,也就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但对林琳来说,是绝对的够*。 选择这样房间的人,还有不少。这些人都是去大明做生意的。朝鲜的参,性温补,很得大明人的喜欢。也因此,小有资产的人都会去选择中等舱。 朝鲜离大明很近,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一个月上下便可到达。林琳安心地留在船舱里,翻找着这个时代大明的歷史资料。想选个好一点的地方落脚生根。 「当,当。客人需要服务吗?」一个娇柔作做地女声自薄薄地门板另一头传来。这让林琳很是恼火。 「不需要。」林琳没好气地回了她一句,还没等自己消气,门外的女人,呸地一气喊了一句小气。这才继续敲响隔壁的门。 没一会儿,隔壁便传来了男欢女爱的声音。这让林琳气的直在心里骂人。 这艘船,别的地方,她都还可以忍耐。就是船上养了十多个妓户。这些女人往来都是跟船走的。每个月交给船家一定的费用。便可以在船上做生意。 上船这些日子,左邻右舍都有光顾过的情况来看,生意还不错。至少交给船家的份子钱是挣出来了。 第8页 古往今来,最挣钱的生意,估计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谁让本钱低呢。 船行的第九天,突然遭遇的大海风。整个船被吹的东倒西歪,林琳吓得都做好了随时进入空间的准备。 不过还好,这艘破木船终于在抵抗海风第六天,成功靠岸了。 停船了,靠岸了。这对林琳来说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大明那么大。她就不信说着一口汉语的她,还会被朝鲜宫廷的人找到。 「船老闆,这一次不错呀。竟然在遇到海风的情况下,还能提前到大明。真不错。」一个腆着个大肚子的朝鲜富商语气飞扬地夸道。 船老闆一脸不好意思地对富商以及富商身后的乘客说道:「对不住大家了。船坏了,需要紧急修理,前面靠岸的不是大明,是扶桑。」 「扶桑?」 林琳:「……」这是才出虎穴,就又入了狼窝吗? 第5章 林琳跟着一船人不得不在此地下船。现在的情况有些个复杂。她要么等船老闆的船修好,再去大明。要么就在扶桑码头另找一艘船离开。 在这个,修一条大型木船需要多长时间? 林琳问完船老闆,只能含泪告诉你,时间是半年。 其时林琳不知道,就算是船第二天就修好了,船老闆也不会载他们去大明的。钱都收了,人又都下船了。这个时候再把人找回来,再拉去大明,他傻不傻?还不如就地招客回朝鲜来的实惠呢。 船老闆的话,林琳不知道。此时林琳是非常的庆幸,她对扶桑动画片有着异于常人的喜爱。以前便有学习。后来到了这里,晚上无事的时候,更是的学习了一遍。 下了船,林琳便跟着这帮朝鲜人去找住的地方了。 至于单独行动什么的。呵呵,还是算了吧。 找到了住的地方,林琳又和这群人去吃了饭。吃饭的时候,听到几个人说想要明天让去看看扶桑近期有没有去大明的船。若是有,便不耽误时间等着了。 林琳也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很可惜,现实非常的骨感。她还要跟着这帮朝鲜人在这里等上两个月,才可以乘船去大明。而且前提是去大明的船,她还可以买到票。 她花了十年去适应和计划逃离,然后事情确实是如她当初想的那样曲折。可她的计划里,却没有要她如何地适应在扶桑的生活。 扶桑人对他们这批朝鲜来的客人很不友好,被当成肥羊狠狠地宰了一把又一把。不出半个月,林琳手里的钱就够买一张回华夏的船票了。 林琳愁的没办法,只得临时找个工作干份短期工。最好是那种供吃供住的。可这样的工作,本地人都不好找。何况她这个外国人呢。 林琳退了房搬到了空间里去住,可问题还是钱。她害怕去华夏的船票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涨价。她也想着卖一些她之前存在空间里的绣品。可扶桑这地方,却很少有人喜欢朝鲜的刺绣。就算有,价格也压得很低。 低到林琳的布钱都没有回来。 林琳也想着扶桑这里应该也会有当铺之类的地方。可是让人气愤的是,她将一件钢质梅花牌小柜锁拿出来时,店家压根不打算给她钱,泥妹呀,这些矬子竟然明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林琳。只能任由自已被店家驱赶。 果然,她就不应该把他们当成人看。专出倭寇的国度,能有什么好人。 手里的东西不敢再卖,仅会的刺绣手艺也不值钱,此时的林琳除了跟着长今学了一些做泡菜的本事外,就真的身无长处了。 她到想站在大街上喊上一句,『老娘会cad制图,你们谁需要?』可问题是她就算是喊破喉咙估计不会有人来问她啥是『cad』。 最后实在无法,林琳便买了一套扶桑女人的衣服,以着发音标准的扶桑话找了一份厨房洗碗的工作。 姑娘她大学本科学歷,熟练各种办公软体。到了这里,竟然只能给这帮挫子洗碗。 真真是哭倒长城的心都有了。 说来林琳倒是想继续扮成男装了,可这个时候的扶桑男人,髮型太另类了。她保养精心的头髮,她实在是捨不得。所以只能是女装示人了。 这一个多月的厨房帮佣生活,苦不堪言。 日本浪人的骚扰,饭店老闆色眯眯地吃豆腐。都让林琳恨不得暴起揍他们一顿。可是现实摆在那里,她却不得不低头。就算她真的暴起了,估计挨揍的也会是她自己。 过去的十年,她的这双手是一点脏活累活都没干过。长今这个女主角还要在大冬天里洗碗,冰水里洗菜呢。而她却只需要将双手好好的保养起来。坐在明亮而温暖的室内绣绣花,缝缝线。 更别说科技发展的现代了。 林琳算是将上辈子苦都在一个月里吃够了。也幸好现在天暖,洗碗不会让手受伤。一个多月后,在老闆剋扣再剋扣下终于保存了一点微弱的薪水后,林琳这才在某一天下工的晚上,偷了饭店老闆装钱的木头匣子。 出了饭店,林琳一路狂奔去了码头附近。明天去华夏的船就要在这里买票上船了。她今天晚上就到这里等,能够先买到票,第一个上船去。 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进了空间。林琳狂跳的心这才慢慢地平稳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偷钱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第9页 想到那个饭店老闆,林琳就是一声冷哼。别怪她下手狠,谁让他不是东西呢。再说了,她拿的也不过是这家店一日的收入罢了。再多也不过是之前放进去的零钱而已。 亏是亏不了什么的,但却让林琳解了恨。 半夜半更,林琳出了空间,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工线拿出来后,又将钱和钱匣子分开放了。骑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自行车,飞快的把钱丢进一个名扬几条街的风流寡妇的院子里,而钱匣子则是丢到她听说的,将军府的一位大人的外室的院墙上。 小寡妇今天晚上是有客人来访的,而那位外室却是不知道有那么一个钱匣子就放在她家的墙头上。 想到老闆那位彪悍的婆娘,林琳心里就止不住的高兴。 这些日子以来,林琳都在想去大明是不是一个错误。其时她也可以老老实实地带在朝鲜宫廷的。针线房是个靠手艺吃饭的地方。 没有烧厨房的那么多的事情,活计干净轻松,俸禄也多。就算是要在这宫廷里呆上一辈子,估计也不会像这个月这样辛苦罢。 她想她可能是所有穿越者中,最没有出息的一个了。还且这没出息还是加层的。毕竟她还有一个空间呢。 竟然混成这样,她也算是开了穿越先例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穿着朝鲜男装自空间里走了出来。在售票处被狠狠地宰了一下,才等了一个中等房。 一直到船开了,林琳才有一种终于要离开这见鬼的地方的感觉。房间里没有窗户,林琳只能站在房间不远处的甲板上,双手合十的祈祷着,这一次一定要顺利的到达大明呀。她是真的不想再折腾了。 可事实却往往让她哭笑不得,船行至一半的时候。这艘船的主人带着一帮子打手,呃,不,应该叫水手。 船主带着这些人挨间按人头的收二次船票。一边还恐吓地说道,若是不交或是交不齐,就丢到海里餵鱼去。 林琳随着敢恼不敢言的众人又交了一份人头票,这才被放回房间。可房间早就被翻了个底朝天。 林琳无语向上看,她应该庆幸她穿越时给了空间这个标配吗? 日出日落,终于到达大明时,林琳都恨不得立即跳下去。虽然此时的大明,她也没有来过。虽然她也知道她的老乡们都有『个性』。但在自已的土地上。总比在别人的地方那样没有安全感吧。 林琳买了两套大明的衣服。然后再跑去当铺当了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林琳在当铺掌柜的询问下,要了金银和铜钱。至于宝钞,林琳却是没有要的。 就算一个不了解大明歷史的人,都知道宝钞这种东西,当国库没钱了,政府就要印上一打两打的。相传这种习惯还是朱爷爷那个时候留下的。 而相对于不知何时便会贬值的宝钞,唯有金银更能让林琳有安全感。 有了钱,又买了衣服。林琳仍是一身男装的在大明这座沿海小镇到处逛。男装出行,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要是穿女装的话,林琳除了会梳辫子外,也不会其他的髮型了。大明妇女的髮型,对于林琳来说,实在是太复杂了。 林琳骨子里便是主意正的,平安到达了大明,之前那些负面情绪都跑的一干二净了。虽然到了大明,她想要以大明百姓的身份留下来,却是需要一份户籍的。这事是难办了一些,但此时各大当铺都当了一些东西后,她也有了一些钱。 在给了客栈老闆一笔不菲的金银后,林琳顺利地在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事情,并通过客栈老闆的引见,终于联繫到了办理户籍的文书。 在又是一笔钱花出去后,林琳终于办下来了两张这座小镇偏远一些村庄的户籍。 户籍办了两张,一男一女,男为林朗,女为林琳。拿到这两张户籍后,林琳便收拾东西向内地转移。 沿海的小镇,倭寇多,颱风多,跟本不是居家的良地。林琳准备去远一些的地方定居。 一路马不停踢,林琳便到了廊坊。 到了廊坊时,林琳手中的积蓄也所剩不多了,这个时候,她特别的庆幸当初採购东西的时候,一些现代普遍,而前都不常见的东西她都顺手买了一些。 所以在特意坐车跑到天津口卖了一盒十只的机械打火机后,林琳拿着大笔的钱在廊坊买了一家小院子,她不能一辈子都靠典当过日子。 她学的那些刺绣,在扶桑不值钱,但在大明却有些用武之地。纯朝鲜的刺绣,或是结合了苏绣,湘绣的朝鲜刺绣倒是可以寄卖到绣房去。 而且她还可以做些辣白菜等朝鲜特有的泡菜去卖。此时的朝鲜人在大明也有不小,卖泡菜也不会太惹眼。而且她不开店,只是将泡菜寄买。风险也不会太大。 别怪她胆子小,她对古代单身女人的印象,便是动不动就会遇到地痞流氓,动不动被抢,被卖。 而这个时代的人,是不讲究是不是女人的错的。但所有的罪却要女人来承受。林琳在现代就是个一无长处的姑娘,到了这里,若不是在朝鲜宫廷学了一些刺绣和泡菜的活,否则跟本就不敢往外跑。 第6章 林琳的日子过得平静无波,有着空间保底,再加上刺绣和卖泡菜的收入,一个人也能够得很好。她买的小院子里,她种了一些菜,又养了一些鸡鸭。 左邻右舍都知道她会做泡菜,虽然也跟她学过一些,但仍是没有她做的好吃。在知道林琳经常将做好的泡菜寄卖的时候,便纷纷来订货。 第10页 「给我颗辣白菜。」 林琳听到敲门声,打开一看,竟是隔壁的邻居。笑了笑,接过那男人递过来的大海碗,便回厨房去装菜。 这男人长的很是高大,听说以前是当兵的。可惜打仗的时候被砍丢了一只胳膊。大好的前程就这么没了。回家后,因着有些资产,到是说亲的不少。可惜男人都没看上。就这么老大不小的,一个人过着。 家里倒是有个老厨娘,干些杂事,做些家常活计还行。但是做这种风味泡菜就完全不行了。 林琳的泡菜做得很下饭,既有朝鲜的风味,又结合了大明人的口味。很受人欢迎。别人一直以为她有什么秘方。可惜林琳就是当着她们的面做,也是跟别人的味不一样。这让很多人都不解。 其实林琳还是有偏方的,这还是长今告诉她的。那就是水的问题。长今说做辣白菜,最好是用烧开的山泉水,凉凉后放一夜,接了当晚的露水再用来泡洗白菜,会去除白菜上的土味。 林琳是没有那么多的感觉了,不过照着做了,还真有些不一样。虽然她没有吃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别人吃出来了,让她的生意好了一倍却是实话。 「三文钱,我新做了酱土豆,给你捡了一颗。尝尝鲜。」林琳将装好泡菜的大碗递给那人时,笑着对他说道。 男人看了林琳一眼,只是点了点头。接过碗,并未进院子。从腰间的的暗兜里拿了三文钱便回了隔壁。 男人在林琳到来的第二天,便认出她来了。有些好奇这人是怎么出现在大明的。可男人向来不是多管嫌事的性子。只是在发现林琳时不时地便换男装出去,发现并不是朝鲜那边派来的探子后,便不再管她了。 可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渐渐地到对她上了心。可惜看了看自己的空荡荡地衣袖,男人只是苦笑。 那样美丽的容颜,那样的巧手。连镇上的秀才都亲自求娶不成,他这么一个残废,又何必自取其辱呢。男人虽是这么想,但到底却是给了林琳一份庇护。自住下来,便没有一个人敢到林琳门前放肆的。 也不知是古人含蓄,还是这男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反正左邻右舍住了好多年,直到林琳离开的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这男人的心思。 若是知道了,估计林琳也不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常感孤单了。 大明朝是没有夜生活的,更别说什么网际网路了。林琳每天晚上都会将空间里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带着耳机听音乐或是看小说,看影碟。 相对于一些电影和电视剧,林琳对于一些综艺节目更感兴趣。每每看过,都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过去。 生活安稳下来后,林琳也会想到在朝鲜皇宫的那些日子。想长今,想连生。还有那曲折离奇故事发展。 不止林琳在想长今她们,她们也在想着林琳。 林琳失踪后,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林琳是自己逃出去的。林琳的一些衣物,喜欢的小饰品,还有一些散碎的零钱都放在宫里处所的柜子里面。 离开皇宫时,林琳还说着回来要好好庆祝一下呢。就连尹莫介都下了大力气地去寻找林琳。 可偌大的朝鲜,林琳就那样凭空消失了。 而朝鲜也因为林琳的突然消失,对宫女们的安全进行了大规模地安排和出行的控制。 要知道林琳的失踪可不是小事,那些尚宫们若是想要弄死弄没一个宫女,都是静悄悄地。但林琳这件事情,性质便不一样。她让那些尚宫们想到了自身的安全。 尚宫们紧张了,宫里也戒严了。这对长今,今英和闵政浩之间的三角恋情造成了大大的阻挠。也对连生半夜跑去又哭又逗狗而偶遇皇帝的行为加大了难度。 跟林琳同住的阿航一直一个人住。无论谁说什么,她都不相信林琳已经遇害了。她告诉其他人,林琳的目标是最高尚宫,她怎么可能会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不见了呢。 …… 在大明朝的偏远小镇上,生活从来都是平静的。战争还是奸臣逆党都不会出现在小镇居民的话题里。 在小镇,谁家的猪下了几只崽子,谁家的鸡蛋是双黄的,那才是正经话题。而不正经的,便是一些风流八卦了。 可这些八卦在林琳和隔壁邻居面前,好像已经免疫了一般。从来都不会在这二人身上停留。 林琳三十岁左右的时候,便已经放弃找个志同道合的男人过日子了。这时代她想要的男人可能跟本就没有出生吧。 对外面的人说她要嫁的人以前是生死不知,后来有了消息,才知道人早没了,这么大的年纪了,干脆替夫家守节了。待自己成瞭望门寡后,林琳的日子比以前更加的清静了。至少隔壁那个缺了条胳膊的男人再也不会来买辣白菜了。 只是林琳却不知道,那男人却将卧室从东面屋子移到了西面的屋子里,就连床也紧紧地靠在了最西面的那面墙上。 每日晚间闲来,便会侧耳听着墙那面林琳撩猫逗狗的声音。往往听住时,便会莞尔一笑。 林琳是个怕寂寞的。所以四下里寻摸着养了只狗,又养了一只防耗子的猫。因着猫和狗都是一个窝里养大的,倒能和平共处。 有了这两个傢伙,林琳的生活也不再那么单调无趣了。而隔壁的男人也不敢在天暖的时候跳到自家院子里的果树上往林琳这边瞧了。 第11页 以前林琳没有养狗或是狗儿还没养大的时候,男人总会跳到院中的大树上,借着树叶的遮掩,看着林琳时而餵鸡,时而坐在院中刺绣。就连林琳蹲在不大的小菜地里拔草的样子,男人都觉得比别个更耐看。 可惜后来狗崽子养大了,就变成男人看着林琳,而狗崽子看着他了。弄得林琳时常会顺着狗崽子的目光看过来。这么几次后,男人便不再跳到树上去看了。而是在靠近西院墙的地方摆了一个榻。 有时一下午,林琳在墙那边安安静静地绣着花,而男人在墙这边默默无闻地听着那轻浅地唿吸声。 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几十年。直到林琳在冬日的暖阳中再也没有醒过来。男人才踏入从未进入的宅子。 这一生默默相守,男人以为林琳永远不会知道他的心意。可在林琳房间的书桌上,一纸房契,一份拜託他善待自家猫狗的书信却是明白地表示了她的知道。 她说她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发现她不在了的人,她说她留下房契和这封书信,希望自己可以妥善地照顾她的一双宝贝。 男人看罢,只身坐在林琳的床边。看着早就红颜不在的面容。第一次提出了手,放任自己抚摸那张几度梦回的容颜。 猫和狗都已经老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她养的第几波猫狗了。不过可能是真的老了,还是别的原因,他的走近,那只老狗并没有站起来阻拦他。 她叫尹令路,是朝鲜皇宫的针线内人。内定的皇后宫中上绣宫女。在内人考核后,无故消失的宫女。 当时,他还在朝鲜。宫里出来多少人,只为了寻找她。整个朝鲜上下都被震惊了。因为没有人怀疑这一次是她自己策划的出逃行为。有人绑架了皇帝的女人,内命妇。这样的事情谁又能想得到这只是眼前的女人自己策划的呢。 那时候的自己只觉得蛮夷小国竟然把一个宫女的事情弄成了国家大事,实在可笑,正巧赶上他回国,在码头匆匆看了一眼她的画像。才想到她是那个头都不敢抬,也不敢看自己一眼的,只往自己和同伴脸上抹灰的小丫头。然后便再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走的是官船,一路顺风顺水,不过几日便回了大明。前脚刚下船,后脚就碰到倭寇袭边。那一场战役,将士们都杀红了眼。他也亦然。待一切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找不到他的胳膊在哪里了。 本是锦衣回国,大好前程,鹏程万里。可朝廷是不需要他这样的伤残的。拿着被上官剋扣过的银两,带着这些年的积蓄,他黯然地回到了家乡小镇。 而数日后,她一身男装,也来到了这里。若说没有缘分,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可是看着自己的样子,自贱形愧。 有时常想,若可以在最好的时光里与她相遇,便是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又有何妨? 今生,他们误了彼此一世的时光。若他年再相遇,他要第一眼便认出她来。然后相携手,永不离。 他终究是后悔了! 也许男人诚心的祷告真的有用,竟然真的让他等到了一世情缘。 那一世,当他从黑暗中走出来时,便听到巧笑嫣然的少女问他,「救命之恩呢,你是以物相抵,还是以身相许呢。」 他听到自己紧张地说道:「承蒙姑娘不弃,愿以身相许酬红颜。」 …… 第7章 =1 林琳从来不知道,眼睛一睁一闭,便是一个世界。所以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她的年纪又缩水了。 她成了郭芙,今年九岁的郭芙。昨天父母不愿意带她出门,今天还在房间里闹脾气呢。低头伸出手,看着手心中一闪而过的亮点。她知道那是一颗佛珠。 每得到一颗佛珠,佛珠便化做光点,隐在她的手心里。而当左右手心各有九颗光点时,佛珠便算是齐集了。到那时候她的愿望便可以实现了。 穿上浅绿色的衣衫罗裙,按着记忆中的方法将头髮梳好。林琳仔细地看了一眼面前的铜镜,发现实在是看不清这郭芙的样貌后,才不得不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手镜仔细地看了看。 再有钱有势,时代的落后,也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九岁的小萝莉,已经初具美人的徵兆了。镜子中的小女孩,大眼,琼鼻,微微上翘的小嘴,红艷艷的。映在粉面桃花般的脸庞,确是粉琢玉雕,精緻可爱。 打理好了自己,林琳才有心思看着这间布置精美的闺房。博古架上摆了很多瓷器和观赏的摆件。林琳只能从自己的身份上判断这些都是真品,而且一定价值连城。其他的便一无所知了。 这间房子,比她以前住过的任何一间房间都要华丽,而且还是那种带着隐隐低调的奢华。 满屋子的古董,让林琳这个大国小民有些不敢触碰。 她知道这些都是好东西,可是她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好在哪里。这估计就是普通工薪人家出来的人,少的那一份独有的底蕴吧。 想到郭芙这个侠三代的身份,又想到当年黄药师的本事,以及便宜老爹郭靖大手笔追求黄蓉时的行为,林琳便明白,她这一回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 窗外鸟鸣阵阵,林琳下意识的向外看去。看到时间已经不早了。这才深吸一口,给自己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抬脚向外走。 推门出去,顺着记忆走到饭厅。此身的父母都已经到了。看到美丽不可方物的黄蓉,和有些个忠厚之气的郭靖。林琳的心中对长的肖母这一点,万千的感激。 第12页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美,长的像郭靖那么安全的,岂是一个哭倒长城可以发泄的?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肖父好了。但是林琳又想到了郭靖的个人综合条件,除了泡妹子时的土豪行为外,林琳还真的不觉得郭靖还有什么可以让她喜欢的。 蒙古人的金刀驸马?还是杨康的兄弟?丐帮教众千万,真的不知道穆念慈母子的生活? 作为女儿,她还是不发表评论了。那说出来的话,太大逆不道了。 「芙儿,快过来。今天早上特意让人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芙蓉蛋羹。快过来坐下吃饭,昨天晚上你就没有吃什么东西了。」黄芙抬眼看到站在门口的郭芙,语气温柔,带着暖暖的笑意对她说着。 「爹,娘。」林琳按着郭芙往日的习惯向两人道了声安。便顺着黄蓉的意做到了她的身边。或者说是她和郭靖的中间。 一张圆桌,怎么做都是互相挨着的。这一点并不用林琳多纠结。反正还是吃饱喝足更重要一些。 接过黄蓉递给她的芙蓉蛋羹,色香味俱全,可比她做的那手家常饭菜好吃多了。林琳都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见此,黄蓉和郭靖对视一眼,眼中都有些好笑。 「芙儿真的很想出岛吗?」饭毕,黄蓉摸着女儿柔软的头髮,轻声地问她 林琳歪着头,一副很认真回答问题的样子看着黄蓉,「昨天很想,但今天不想了。」 真是小孩子,想一出是一出的。黄蓉非常的溺爱郭芙,昨天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觉得女儿太小,怕岛外有什么危险罢了。等到晚上入寝时,早就后悔了。她们夫妻的本事,还护不了一个九岁的小童吗? 就算是他们有一时的疏忽,大师傅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老人家那么疼爱芙儿,一定会寸步不离的守着她的。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若是女儿不想去了,就另当别论。 「那芙儿告诉娘,你为什么又不想出岛了呢?」 「娘,我想要认真的学习绣花。等娘今年生辰的时候,给娘送一份我自己亲手绣的礼物。」岛外有恶犬,她才不要出去呢。 虽然她也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在大明朝宅了几十年,但是这会子她刚过来,什么都还不熟悉,若是现在跟着黄蓉一起时间长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发现什么。正好他们夫妻出岛一些日子,等到回来了,闺女有所改变也就不稀奇了。 其实说真心话,林琳也是想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反正她今年才九岁,以后有的是时间。 转念一想,便是等到她九十岁了,那些她想要去旅行参观的景点也不会收门票的,所以,她不着急。 黄蓉一听,那是一个感动呀,这闺女真是没白疼。母女又说了一番话,黄容才领着女儿去了外面。 此时的桃花岛上,就只有郭芙一个孩童。郭靖黄蓉二人的注意力也全都在郭芙一人身上。两人日常无事时,便轮流教导郭芙武功。而黄蓉除了教导郭芙桃花岛的武功,也会教导她一些琴棋书画。 郭芙记忆不好,但林琳的记忆却是比过目不忘还要胜上三分的。所以结合郭芙原有的基础,再加上今天一天所学,这让林琳受益非浅。 而今天郭芙的表现,也让黄蓉异常的惊喜,她生的女儿,怎么可能向靖哥哥一样笨呢。之前学习进度慢,一定是因为年纪太小,太贪玩,不定性。今天这个样子,她总算是放心了。 出岛前,总是要整理行囊。还有船上几天的吃喝用度。所以,真等到出行的时候,已经是林琳到来的第七天了。 林琳站在岸边送走了此身父母的船后,忽感一身轻。黄蓉的精明厉害,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装郭芙,难度相当的大。 就连晚上,她都不敢去空间里转一转。谁让她现在年纪小,还住在郭靖和黄蓉的院子里。那些武林人就连听人的唿吸声都是隔着老远都不会认错的。 若是突然间发现郭芙的房间里少了唿吸声,还不得立马奔过来呀。而且每每睡到半夜的时候,黄蓉或是郭靖都会跑到她的房间看她有没有踢被子。有时还会摸摸她的额头看看有没有着凉什么的。 这让她一刻都不能放松。 话说,她都有好久没有玩过单机版小游戏了。天天那么早就要睡下,她早就有些熬不住了呢。 此时,岛上就剩下她一主子了,原来身心的紧张也可以暂时放下来了。可七天,只是七天的时间,她竟然会觉得上辈子的事情竟然过去很久了。 虽然记忆还是那么鲜明,但情感却不在那么强烈。 也许她天生就适合过这样的生活吧。 心冷,血也冷。 岛中岁月容易过,林琳在书房里找到了很多五行八卦阵和奇门遁甲之术的书籍。本着贼不走空的理念。林琳将这些书都用空间卧室的复印机复印了一遍后,才开始背诵的。 空间小屋虽然很小,连个客厅都没有。但林琳还是将一些她想要的,或是她觉得她可能会用的着的东西都装了进去。 复印机这种作弊工具,她自然是随身携带了。不但如此,她连复印机的墨盒都配了几个,以备不时之需。 林琳看书很快,虽然这些东西并不好理解,但看了一遍,她就记住了,而且黄蓉平日除了武功也交了她一些,还有一些不明白的,等到黄蓉回来再问她也就是了。 第13页 想到自己的好记忆和誓要读遍群书的劲头,林琳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天里面的王语嫣。一想到她,林琳就特别庆幸这郭芙没有狗血的有个表哥啥的。 至于武功,那可是林琳的心头好。必须要勤加练习的。若是没有郭芙的记忆,林琳连内力如何在体力行走都不知道,而现在,她算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吧。 郭芙的内力基础,那可是世间最好的了。毕竟黄蓉的武学是出自其父桃花岛一脉,但当年也认真看过九阴真经一类上层武学的。 做为独女,郭芙所接受到的样样都是最好的。可惜先不说她的资质如何,只说她这一生最大的败笔便是砍了万千少男少女的男神——杨过的手臂。 此其大罪也。 因此罪,就算是十几岁跟着父母守卫襄阳。直至中年战死襄阳城外,也无人说她一句好话。 可怜,可悲,可嘆! 唉,不想那些让人无语的以后了。林琳拿起一旁的萧谱继续看了起来。也不知道她的便宜外公什么时候能够见到。 便宜外公的碧海潮生曲可是她心仪十几年了。 手执一根碧玉萧,可比手拿和剑要潇洒的多了。 「郭芙?」 突然出现的男声,响得想入非非的林琳愣在了当场。 抬头望去,林琳突然间想到,人是经不起念叨的。她的那对便宜爹娘还不如她这个守株待兔的人呢。 连忙起身,对着那保养得体,驻颜有术的青衣男子行礼拜道:「孙女郭芙见过外公。」 孙女和外孙女就差一个字,拿来套近乎正好在此时。 小时候林琳最喜欢的武侠人物里,就有黄药师呢。现在见到来人,又怎么可能想像不到这人是谁。 第8章 青衣美大叔便是黄药师,听到郭芙机灵的回答,只是点了点头。道:「你并不曾见过我,如何便知晓我是谁?」 林琳笑眯眯上前两步,回答他:「我听我娘说的呀。」 「蓉儿是如何对你说的?」 「我娘说,外公仪表堂堂,最是气派。常年穿着青色衣衫,手中握有一根玉萧。而且,」林琳顿了顿,看了黄药师一眼,见他还在听,便接着说,「咱们桃花岛上,遍布机关阵法。我爹除了几处常去的地方,其他的还走不明白呢。而您,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除了武功高绝到岛上的侍卫都追踪不到,更是对奇门遁甲之术精通。想世间多少能人,除了我外公,还能有谁?」 「哼,你爹娘呢?」对于面前的小娃,黄药师倒有些个满意。不仅样貌像极了蓉儿,就连这伶俐的性子也是像极了她。 幸好不像她那驽钝的父亲。不然他是连看一眼,都懒得看的。 他来了这一会儿,看这小娃自己在书房看着他从前收集到的乐谱,手中还在似模似样的打着拍子。他倒是知道女儿不擅长弄萧,想来这女娃应该是在自学了。 「回外公的话,我娘想您,在岛上苦等您不回来,这才想着出岛寻您去了。」 「嗯。」 黄药师话少,听了林琳的回话,也没再说什么。一时间屋子里有些个静。让人林琳有些紧张。 「外公,您刚回来。我让人给您送热水,洗洗尘吧?」 「暂且不忙,我来问你。你可是对这萧有了兴趣?」 听到黄药师的问话,林琳眼前一亮。语气略为轻快地回道:「是的,外公。我听娘说,外公是古今天绝绝的人物。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尤其是您的碧海潮生曲。更是让人难望项背。」 听到林琳这一大段话,黄药师心里高兴。原来女儿对她是这么的推崇。现在就连外孙女也如此。虽然找了个傻小子,但这孩子却有他们黄家一丝精神。 被捧着心中舒畅的黄药师,当场便走到房间的另一侧,按了一个机关。 只见机关按下去后,书架自动自左右分散开来。让出了一个一人宽的门框出来。 黄药师看了林琳一眼,便走了下去。林末见此。连忙跟上。向下走了几个台阶。原来这里还有这么一间地下密室。 里面也是书架陈列,武器挂墙的。林琳一走进来,就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墙上两根鞭子,黑白各一根。还有远看就泄了一股寒气的银色细剑。 黄药师自一侧取出了一根玉雕的玉萧后,便看见林琳的眼光在那把细剑上。走过去,将细自架中取下。看到林琳的目光也跟着来回移动。心中突然觉得可爱起来。 「啪」的一声,黄药师按了剑上的一个机关。瞬时,整个剑就剩下一个圆柱型的手柄了。那手柄也不大,只比黄药师这个成年男子的手宽了二分。柄上还有一个圆钩,林琳猜想这可能是放剑穗的。 就在林琳对于古代机关制作术感嘆不已的时候,房间中又传来了一声『啪』。原来黄药师又将机关打了开来。那细细的银色剑身又伸了出来。 黄药师将手中的剑和玉萧都给了林琳。林琳接过,便跟着黄药师离开了这间密室。黄药师见林琳出来后,便合上了机关。问她看明白了吗? 林琳点头,明白这是黄药师允许她进密室的意思。 于是至那天起,黄药师便开始教导林琳吹萧。以及一些武功。当知道林琳练习的竟是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后,当场便气的拍碎了凉亭的石桌。 第14页 黄药师一生没有练过九阴真经,但这份武功秘籍却是有的。全本的武功秘籍就放在密室里,是祭奠亡妻的。 虽然他没有练,但女儿和女婿却都有练习,现在竟然让自己的外孙女学那全真教的内功心法。岂不是误人子弟。 于是那天后黄药师又一次返回密室,从密室去了亡妻的墓室,将九阴真经取了出来。要求林琳抄写一份后,再还给他。 林琳知道黄药师不亲自抄写,是因为练武之人特别容易记住秘籍上所记录的功法。而林琳也知道就算是她抄完了秘籍,黄药师也不会亲自查看的。 所以林琳偷了个懒。直接用复印机将秘籍复印了一遍。然后还像这些用扫描仪传了一份进电脑。她都打算好了,等以后有时候,那间密室里的书籍,她都要好好的复印一份传在空间小屋里。那些东西,可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的到呢。 林琳的记忆力是非常的好,好到可以模仿别人的一举一动。也因此,黄药师才惊觉的发现,自家这个外孙女的资质竟是如此的出众。 练武的根骨就不用说了,郭靖虽傻,根骨还不算太差。而蓉儿更是继承了自己的优点。现在到了芙儿身上,更是如此。 原来还担心芙儿还如她父亲那般资质一般。没有想到却是如此天份。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教她的兰花拂穴手,只教了一遍,她便记住了,一天的时间便能练习的很精准到位,等到第二天。竟是以有了些功底的样子。 如此练武奇才,怎不让他心喜。于是本来只是想略教一些萧法的黄药师,那是将自己能想的,会的统统教了一遍给郭芙。 最让黄药师不嘆不如的便是他教她的时候,通常没有什么规律,很多时候思维都在跳跃。可小小年纪的郭芙既然能够都跟的上。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别管郭芙能不能学会这些东西。但黄药师却是把他所学所会都说了一遍,而据他观察,他的外孙女,竟然也都一一记在了脑子里。剩下的就只差练习了。 后生可畏! 现在的桃花岛因为只有郭芙和黄药师两个人,倒是附合黄药师喜静的追求。只是一想到女儿和女婿带着那个老瞎子不日就要回岛,让这一室静怡又变得吵杂。心中就会烦闷。 倒是最近几天,林琳从黄药师的一举一动中发现了黄药师有了去意。心中有些不舍。黄药师年纪也不小了,女儿成了家。竟然让自己的亲爹无家可归,四处游荡。 果然没有最坑爹,只有更坑爹。 这一日晚饭后,林琳特意拿着一些地契和地图来到了黄药师的书房。 「外公,这是我让人收集的这附近几个无主海岛的地契和岛图。您看看。」 将东西递过去,黄药师看了一眼,便抬头看林琳。林琳笑眯眯地对他说:「外公,这几个小岛离咱们桃花都非常的近。往来也方便。而且清静无人。正适合居住。我让人买了下来,准备送给外公一个,外公您挑个您喜欢的。或是没有您喜欢的,我就回头让爹娘挑个他们喜欢的。」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黄药师要是喜欢那里,就买下来,去那里居住。两岛相去甚近,往来也方便,而且独立清静,互不打扰。 若是没有黄药师喜欢的,那便让黄蓉等人去挑个喜欢的,搬过去。把桃花岛还给黄药师。 黄药师多聪明的人,一听便懂了。心中很是感动外孙女的体贴。难得在冰块脸上扯出了一个浅笑,低下头,认真的挑选起来。 他能建一个桃花岛,便可以再建第二个桃花岛。 最后黄药师选了一个不算太大的小岛,第二天便让人在岛上忙碌起来。对于郭芙的教导,黄药师也更尽心了。只可惜郭芙那了记忆和理科生的解题能力,在很多时候都不需要去问寻他人。 谁让于武功和阵法上,前者有郭芙的入门记录。后者有多年的几何考卷。 小岛还在建设中,所以黄药师仍在桃花岛中居住。直至两个月后,郭芙接到黄蓉等人的家信,黄药师才搬到小岛中。 郭芙在见到黄药师的第二天便写信让人通知黄蓉等人,可惜古代的通信渠道,以及送信人的不给力。直到前些天,黄蓉才收到信。 收到信时,杨过和武家兄弟已经跟在身边。而因为林琳版郭芙的横插一脚。竟是把黄药师留在了桃花岛上。 本来按着原着,黄药师突然回到桃花岛发现女儿一家去内地寻他的事情后,便会立即离开。然后救下程英。 但林琳来了,郭芙也没有出岛。所以,此时的程英是个什么命运,还真的是让人难料。 有些人的命运其实是註定的。比如说程英。 程英被黄药师所救,成了黄蓉的小师妹。而这一次,程英却被路过的洪七公所救,照样成了黄蓉的小师妹。 黄蓉一下船,林琳就扑了过去,揉到了她的怀里,左一声娘,右一声爹的撒娇。 杨过与武家兄弟还是头一回见到郭芙,心中对美丽的郭芙都是顿生好感。 众人互相见礼后,黄蓉才问女儿自己家亲爹是否还在岛上。 「没呢,外公听说你们回来了,就回家去了。」 「回家?」黄蓉差异。这桃花岛不是她爹的家吗?爹还要去回哪个家? 「外公在东面的小岛上,又建了一个桃花坞。」林琳看到黄蓉眼睛一亮,又连忙说道:「外公说了,只让你去见他。」 第15页 当然,还有她可以去了,但这么说出来,那不是给自己亲爹下面子吗?一家三口,除了他,谁都可以去见老丈人。 虽然一直不被待见,郭靖一直都知道。 黄蓉听了女儿的话,心中有些歉意地看了看她男人,然后更多的歉意和思念都奔着自已亲爹去了。 第9章 黄蓉稍作休整,安排了几位跟回来的小客人后。便乘船去见了黄药师。直至第二天方归。 而杨过等人也在休息了一晚后精神俱佳。 早饭是郭靖领着郭芙和杨过三人一起吃的。饭后不到一个时辰,黄蓉才乘着小船回到了岛上。 郭靖和黄蓉在里间说话,郭芙便带着他们三人在岛上闲逛。哪里是谁的院子,哪里可以去,哪里不可以去,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通后,便不在开口了。 原来十三四岁的杨过,缺了门牙也就那么回事。而传说中喜欢郭芙的大小武兄弟,此时的心思也够直白的。 「郭芙妹妹,以后我们就要跟着郭大侠一起习武了。以后就能天天在一起玩了。」小武开心的对着郭芙说道。 「我跟你们不一样。也不可能一样。所以要玩,你们自己玩吧。」郭芙看着用舌头舔了一下鼻涕的小武有些噁心的说道。 你们三人之间愿意怎么样怎么样,姐可不掺和进去,今天和你好,明天和他好的。谁有那闲功夫跟你们玩过家家。最后再把杨过弄到终南山去,来个情深。她不觉得亏心,她觉得那是缺德。 「你瞧不起我们?」这是早饭后一直没有说话的杨过问出了大小武没有说出来的话。 郭芙骄傲地扬起小下巴,视线扫过三人,认真的地问道:「没错。你们是会织布?还是会绣花?梳妆打扮,衣裳首饰,古董鑑赏,还有厨艺,……等等的这些。你们会哪个?既然这些都不会,我为什么要跟你们一起玩?哼」 自从接触了几乎无所不能的外公黄药师后,郭芙的欣赏眼光已经升上了新的高度。面前这三个小屁孩,她还真的没有放在眼里。 林琳版郭芙转身就走了。留下了三个半大的小少年彼此面面相窥,不知所措。 刚才的那些,他们确实是一样都不会。可是这些,是他们应该会的吗? 「杨哥哥,你会这些吗?」小武问了一旁跟他一样傻站着的杨过。 杨过看到两兄弟的表情,摇了摇头。没好意思说自己曾看过母亲织布,也许能上手织一块出来。 「你们呢?」杨过自小生活的比艰难,所以这些他都不会。而他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不是他应该会的,所以有些拿不准的问了问面前的两兄弟。 「我们也不会。可是那些不应该是女人才会的吗?」大武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和义姐会的东西,郭妹妹要要求他们也会。 这个时候,小武才皱着眉毛小声的提醒道,「哥哥,杨哥哥,郭妹妹是女的呢。」而他们不是。 于是三个小少年,都无语了。因为他们不会这些女人会的玩意,所以才被瞧不起的吧。 所以跟本不是因为他们不是女人才瞧不起他们的,是吧。是吧。 …… 因为郭芙没有跟杨过或是大小武走的近,原本抱团的两兄弟也很自然的接纳了杨过。虽然亲疏有别,但也没有出现原着中的针锋相对。 虽然三人处的很好。但黄蓉对杨过始终存在戒心。所以还是让大小武跟着郭靖习武,她亲自教导杨过习文。 至于郭芙,老丈人发了话了。不让郭靖和黄蓉两个误人子弟了。郭芙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东边小岛直接问他。他不允许女儿和女婿参与郭芙的教导。 这一日晚间,郭芙自东边小岛回来,正好看见杨过坐在一处迴廊上,烦闷的踢着腿。 「杨哥哥,你在这干什么?」不会是因为大小武能学武,所以郁闷了吧。 「你回来了?黄老先生今天可好?」杨过对面前的郭芙总有一份好感在心中。虽然来的第二天就给了那么大的一个『下马威』。不过想想确实是如此。 女孩子和男孩子本来就不一样。他能够理解的。所以倒也不生气。而且远的香,近的臭。郭芙经常去东边小岛。有时还会住在那里。所以接触少了,矛盾也就少了。 「外公很好。不过,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 「嗯」。 在郭芙的轻声追问下,杨过终于说出了心中不高兴的原因。郭芙瞭然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小男孩们,都想着变强。看到大小武兄弟可以习武,他却在那里习文。心中的不平衡,必须得有。 林琳上前一步,跟他一起坐在迴廊处。眼角转身间,倒是看到了一抹紫色。想到早上离开时母亲的衣着,心中便有了数。在心中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早就想好的话,说了出来。 「都说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母亲让你看这些。估计是想让你考状元吧。」 「什么,状元?」杨过失声问了出来,他没听错吧。他们桃花岛不是武林世家吗?怎么还想着让人考状元了。 「嗯,杨哥哥聪明能干,为人又机智。这一点,大家都得见。前些天,我就听我爹和我娘说,蒙古人压境了。咱们大宋却还在纸醉金迷的想着用公主和亲呢。现在朝堂上,都是重文轻武。不说武官的地位有多低,只说皇帝老儿竟然只听文官的话,平日里毫无作为。百姓何辜,却要饱受战火的洗礼。大宋万里江山竟然如入无人之地。何其可悲,可嘆。而这个时候,我娘不教你武功,却让你学文。感觉应该是跟当今国势有关系吧。」 第16页 且不说杨过听到这段话的反应,只说黄蓉听到女儿这段话,突然福灵心至。觉得她是真的可以将杨过往这知道上引的。 因为自己不教杨过武功这件事情,靖哥哥已经有些不高兴了。而自己一直没敢把自己的担心忧虑说出来,就是不想让靖哥哥知道自己的心思。 现在她的宝贝女儿竟然找到了另一种说法,这个说法,无论是靖哥哥还是杨过,都不会再对自己不教他武功有想法的。就算是他仍是想习武,只要说通靖哥哥,杨过也没有办法。 而且她还站在了大义上。嗯,想到这里,黄蓉就没有再继续听下去。她还是回去找靖哥哥吧。至于怎么说,她相信靖哥哥会相信她的说词并支持她的。 半晌,杨过才回过神来。「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大武和小武?」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好想习武的。 「很明显不是吗?他们可没有杨哥哥聪明。」 「就算是不去考状元,我习武也可以保家卫国的。」杨过来自民间。对于当官这件事情,因为自小看到大,倒是比当大侠更嚮往一些。 「考上了状元,便能当大官了。当了大官,便可以权倾朝野,提高武官待遇,边防的守备力量,还可以阻止公主和亲了。这些武林大侠是做不到的。杨哥哥,国家到了危难的时候,还请你救黎民百姓于水火。我希望就算我爹娘没有让你考状元,入朝堂的意思,你也可以如此选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罢林琳还特做作地跳到地上,给他行了个深深的礼。 「郭芙妹妹,你这是做什么。此事于我,也并非毫无益处。话说到这里,我也明白了。自是责无旁贷。」扶起了林琳,杨过承诺道。 「杨哥哥大义,小妹佩服。我自幼无长兄,今愿与杨哥哥结成异姓兄妹。从此相互扶持,不离不弃。不知杨哥哥可愿意?」 林琳想到,如果没有办法将杨过弄到朝堂上,或者说杨过最后还是和小龙女走到了一起。那他们今天结拜,至少以后郭靖就不会想要将她许配给杨过了吧。只要一想到宴会天下英雄时,杨过拒婚,她就觉得这脸算是丢尽了。 杨过的性子素来便是豪爽的,听到林琳如此说,也是激动不已,自从母亲离开后,他也是孤身一人。能有个如此可爱的妹子,也好过一个人。 不过今日天色渐晚,二人说定明早禀告郭靖黄蓉二人结拜之事后,便各自休息不提。 桃花岛很大,杨过三人分别居于其他院落中。而郭芙自从黄药师来了又走后,便搬到了黄药师的院中居住。 黄蓉见此,也没有再反对。毕竟女儿也不小了,可以单独居一院了。而且住的又是自家老父亲曾经住过的地方。里面都是机关阵法。芙儿有父亲亲自教导,而这天下间,她别的不敢说,能自由来去芙儿院子里的,岛上除了她自己,便是靖哥哥都没有那能力。而外面,又能有几人有这能耐。 有了自己的院子,行动起居也方便了许多。黄药师是真心疼爱女儿的,爱屋及乌,对郭芙也是疼爱有加。再加上黄蓉对女儿的溺爱,林琳空间里是摆满了各种名贵首饰和珠玉珍宝,古玩名画。 有些空间里实在装不上,放在了小院里。可就算是这样,黄蓉等人,还是会抽空的送一些他们认为的好东西。 回到小院,洗漱了一番,林琳便坐到床上练起了内力。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虽然黄药师在前两天,给了她一颗可以增加内力丹药。但林琳并没有吃。 她今年才九岁。有的是时间慢慢练。吃了丹药是可以瞬时增加二十年的内力。但对于她这种女童来说,意义真的不大。 练了一个周天的内力。林琳将今天早上黄蓉还给她的软猬甲脱了下来。自前两年,黄蓉便将桃花岛的镇岛之宝软猬甲给了郭芙。但郭芙当时就嫌样子难看,黑了吧唧的不喜欢。所以这一次黄蓉出岛的时候,特意请人给改了样式。 软猬甲从原来肥肥大大的样子变成了有点腰身的。原来是斜着系在一侧的样子,被改成前系扣的。圆领口处,用一颗上好的东珠当扣子。衣身也变长了,等到郭芙再长一长,穿上它,长度正好在大腿下面,膝盖往上十公分处。 这件软猬甲整体很想春秋穿的那种长罩衫,除了领口是东珠做装饰,其他的地方都是暗扣,从上到下的暗扣竟然有十个之多。虽是前系扣,但为了安全性,左边的衣襟比右边的宽上一二公分,所以扣子是系在右边的衣襟上的。 虽然还是有些黑了吧唧,但换了芯的人却是不嫌弃的。不过也幸好上面的那个□□被抹了去,不然身上穿了那么一件带毒的衣服,心里也怪别扭的。 现在的软猬甲对于林琳还有些长,所以林琳直接叠起来丢到了空间小屋里,只等着天冷的时候再穿它。 此时的林琳和杨过都各自下去休息不提。而听完壁角的黄蓉正在和郭靖说着杨过的事情。黄蓉多机巧善辩的一个人,对她完全没有防备的郭靖听到黄蓉想让杨过考状元的事情后,先是沉默了片刻。接着又想到这也是为了国家大义。便不在反对了。 而看到郭靖如此,黄蓉抿唇一笑。 第10章 第二日一早,当郭芙和杨过说要结拜成异姓兄妹时,还不等黄蓉皱眉反对,郭靖倒是说了一句,「我们郭杨两家本是世交。当初我和过儿父亲未出生前,便说过,若是同性,便结为兄弟姐妹,若为异性,便结亲家。谁知道两人家生的都是儿子。可算是到了这一代,正好一儿一女。我是……」 第17页 「靖哥哥,我绝得芙儿和过儿的主意甚好。两人结成兄妹,也可互相照顾扶持。」做了多年的夫妻,郭靖心中想什么,还有他未尽之语说的是什么,黄蓉没有不清楚的。于是才连忙打断他的事话。她可不能让她的宝贝女儿嫁给这个性情不明的小子。 被黄蓉打断了话,郭靖并没有生气,他还算是开明。既在丙个孩子想要结拜。那便结拜吧。也算是了结了郭杨两家多年的夙愿。 本是江湖中人,必不拘泥于礼数。所以至早饭后,郭芙和杨过便是一个喊『妹妹』,一个喊『哥哥』。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郭芙都想让杨过当儿子,便是当孙子也没什么。谁让她的心理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不过别的不说,只说杨过和郭芙结拜,又被郭芙『开导』了一番后,经史子集,四书五经。那是学的相当的认真。 不但他学的认真,就连黄蓉也教的认真。一时间,桃花岛内是分外的和谐。 至于大小武兄弟,也是识实物的。看到郭芙与杨过结拜。而郭靖又顺势收了杨过为义子后,对杨过也是恭敬有加。再不似从前那般。 匆匆岁月容易过,杨过一心考状元,重振大宋。跟本也没有时间去找西毒。但郭芙记得原着,西毒好像是跟来了桃花岛。 为了彻底绝了郭靖送杨过去全真教的心,郭芙特意守株待兔,又利用本土做战的优越性,找到了西毒,并将其成功地骗到了黄药师所独居的东边小岛上。 东邪西毒,纠缠了一辈子。不说有多深的感情,但看到西毒这种样子,心中也会升起一丝怜悯之心。反正不管怎么样,林琳是将人送给了黄药师后,就当了个甩手掌柜的。 只要西毒不上桃花岛,她相信事情就会按着她希望的方向发展着。 而事实也是如此,西毒练功练成了那个样子。东邪一看便知,正好他最近也不想出岛,于是两个年过半百的武林大鳄便就此安顿在东边小岛上。 而西毒和杨过的父子缘份就此便被硬生生地斩断了。 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有时候,林琳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这样的杨过,可能这辈子也见不到西毒,遇不到小龙女了。这样对杨过是公平呢? 杨过十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在桃花岛居住了两年后,便跟着郭靖黄蓉夫妻去了襄阳。此时郭芙的武功,除了内力尚浅外,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都已经学会。 不过就是没有学武之人的那种警惕劲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有些慢半拍。这么说吧。如果林琳在和别人对打的时候,人家告诉她,我们要开打了,那林琳还会把学过的武术运用一下。 但要是人家在身后或是突然间给她来那么一下,林琳的下意识反应,竟然是——先往前一跳,然后边跳边尖叫。 这一点,一直到离开桃花岛时,众人也没有办法帮她改过来。 不说林琳连郭靖非要让郭芙学习的越女剑法,也使的非常熟练。只说杨过倒底还是学到了一些武功。不过并不是全真教的。而是桃花岛的武功。 主要是杨过已经知道了父亲是如何死去,以及母亲为什么不让自己报仇的原因了。 一年前,郭芙在看到杨过和黄蓉相处融洽的时候,突然想到横在他们面前的这一桩事。于是便找了一个时机,将杨康的身世和死亡告诉给了他。 这种事情如果不尽早的说开,迟早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误会和矛盾。所以林琳作为黄蓉这个坑爹祖师爷的亲闺女加嫡传大弟子,林琳毫不客气的把自家亲爹娘给卖了出去。 其实林琳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杨康是非常可怜的人。这一辈子,很多的东西都求而不得。 少时母亲住在华贵王府中的茅草屋里思念前夫。教导他武功的全真教师傅除了教导他武功,以让他去比武外,跟本不曾告诉过他一分一毫的是非过往。 到是那个王爷爹对他疼爱有加。十几年的疼爱是个石头都捂热了。然后亲爹突然出现了,然后亲娘也突然疯癫了。再加上师父,加上那一直等着来比武的世交兄弟,都让他去杀死养父。 连个缓冲都没有。不杀就是认贼作父。不杀就是贪慕富贵。可谁为他想一想了。那个认贼作父,他已经认了十几年。凭什么你们说杀就杀。凭什么天天见面,你们不告诉他真相,事到临头了再逼他。 若是此时此刻他真的杀了。这些人又要怎么说他,说他不念旧情,说他心狠手辣,连养育了他十几年人,都说杀就杀了,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杀是错,不杀也是错。杨康在亲身父母死后回到养父身边,在林琳看来并没有错。他似那个男人为父,已经十几年了。他当金人,也当了十几年了。 这些事情,谁又占在他的立场为他想过? 可是这个时候,她也不能全然的去洗白杨康。她只能将这些事情按着对黄蓉郭靖有力的方向去说。将一切的错都推给了欧阳克。 说他用毒,打在了黄蓉身上的软猬甲上。说在郭靖和杨康比武即将结束的时候,杨康错手一掌打在了软猬甲上。触发了□□,死于非命。还说欧阳克调戏穆念慈,但杨康奋力保护。后来斩杀欧阳克,至使中毒后,无药可解。 虽然那个时候欧阳克早死的透透了。但这并不妨碍林琳借他的名声一用。反正这种事情,现在也不好追查了。说的零碎一些,让杨过自己去拼过程。 第18页 没有哪个孩子愿意将亲身父亲想的太坏的。所以,他宁愿相信杨康是被误杀的,也不愿意相信杨康是自作孽才死掉的。再加上母亲告诉他的,不要报仇。他更是相信了这一点。 而他也宁愿相信这一点。 当杨过问起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林琳非常不厚道的在心里暗暗骂了郭靖黄蓉两口子一顿。忒他嘛的缺德了。 这还大侠呢。父亲犯的错,你让人家的儿子背这么个名一辈子。缺不缺德。 为了不让杨过心时有疙瘩,几十岁的老女人披着十多岁小萝莉的皮,继续忽悠杨过是什么『一日三省吾身之过。』叫杨过,总比叫杨三省好听的多。 杨过听到林琳的话,想了想,他自己也觉得杨过是比杨三省好了不少。便不再想这一茬了。 因为这个时候杨过还不知道自己的字是什么。不然也没办法这么忽悠了。不过这件事情一结束,林琳便找到了黄蓉让她想办法给杨过改名字,改字去。 没见过这么折辱人的。 黄蓉经过这些日子对杨过的教导,对这个孩子也有了一些了解。心中也对当时起的名字有了些羞愧。 在当天晚上黄蓉便把要为杨过改名字的事情,跟郭靖说了。并要求此事,他什么也不要说,权全交给她一处理。杨过有多聪明,她教了他这么长时间,是非常了解的。让郭靖去说,非得坏了事不可。 尤其是自家那坑爹娘的闺女还将杨康的死告诉给了杨过。这不是添乱呢嘛。 黄蓉是个啥人呢,她不先想想自已的问题,倒是直接怪上了告诉自家闺女这件事情的人去了。 不过在黄蓉的心里,能告诉林琳这件事情的人,除了瞎眼大师傅,便是自家亲爹和半疯半傻的西毒了。可就是因此,心里虽然有些气愤,也只能忍了下来。 谁知道,就在林琳跑来告诉黄蓉的第二天,杨过也在那天的早饭后,说了自己的想法。十多岁的少年,虽然在现代还没有成年,但在古代这个年纪都是可以成亲的了。 他说他不怪郭靖和黄蓉。但他却怪上了全真教。因为杨过的理由,就连郭靖这个老实人,也觉得杨康走到最后,全真教教导他的师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责任。 杨过的话,让黄蓉放下了对他的防备。虽然戒心仍然有。但她却不在刻意的打压杨过了。也因此,在杨过将黄蓉准备的考取功名的书籍都看完后,也教了他一些功夫。郭靖也说要教他,但当他知道是全真教的武功时,便绝口不学。 最后,杨过只学习了一些桃花岛的武功便跟着郭靖两口子去了襄阳。在那里,他要停留一阵。然后去大宋皇城,参加各级功名考试。 有钱,有功夫的人,到哪里都有享受到特权。杨过是没有户籍的。但钱到位了,直接在京城办了一张户籍。 郭芙虽然还小,但也在父母守护襄阳的时候,跟着杨过去了京城。现在的蒙古人是汉人的外敌。但在她的眼中,那是华夏不可缺少的五十六个民族中的一个。与其看着他们自相残杀。还不如远远的避开呢。 郭芙化名杨芙,跟着乳名杨过,学名杨君卿的赶考学子在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界买了一座二进的宅子。 买宅子,买佣人。安家立户。林琳忙的热火朝天。而杨过呢,却只能摇头苦笑地看着郭芙花大价钱弄来的『歷年考试卷』。 三年的时间,杨过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拿到金殿对策的资格。三年的时间,郭芙长成了十五岁的婷婷少女。 而也是这一年,来京城安胎的黄蓉成功地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让远在襄阳的郭靖高兴不已。 古墓派,全真教好像已经离杨过越来越远。因为年纪尚轻,样貌风度都是上佳的原因,杨过成了京城众家小姐嘴中的成龙快婿。尤其是在金殿对策后,大宋皇帝赏了他一个『探花郎』的名次。 做为师傅,婶娘,义母的黄蓉,刚出了月子便开始接待那些上门提亲的媒人。而此时的黄蓉倒是后悔当初对于郭芙和杨过结拜的事情了。 好白菜就要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 这一日,黄蓉终于定下了杨过的妻子人选。说实话,要不是皇帝没有适龄女儿,而且驸马不当政这一点,黄蓉是恨不得给杨过娶个公主回家的。 杨过这些年被人黄蓉和郭芙连番洗脑后,早就没有了娶一个心爱的女人过日子的想法。他要立足于朝堂,他要振兴大宋。那么他只能娶一个对他有所帮助的世家小姐才可以。 婚事定下来后,黄蓉和郭芙便无事一身轻的去逛街了。此时的大宋正流行抹胸外穿的衣服样式。所以郭芙便穿了这么一件粉红色抹胸,浅黄色衣裙的衣服。那美丽的容貌,不盈一握的腰肢,还有玲珑有致,优雅的身姿再在让人心往。 第11章 都说要出门看黄历。以前林琳从来不相信。但等到她白白在神鵰送了性命时,才不得不相信,有些事情确实是要相信的。 记得当时,她和黄蓉刚从一家首饰铺子出来,便被人撞了一下。林琳是空有好武艺,确一点对战经验都没有的莱鸟。若是她晚穿过来几年,那个时候郭芙有了对战经验的话,也是可以拿来一用的。 但可惜,什么都没有。她被人撞了一下后,她只记得躲避面前的人,跟本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人就拿着匕首站在那里。她往后一躲,啥也不说了,疼晕过去后,便来到了这里。 第19页 说好的习武之人的条件反射呢。不能因为她不是土着就降低她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呀,她就今天因为爱美才没穿那件软猬甲的,没想到就栽在这一天了。 低头看了一下手心,仍然只是一个佛珠,她便知道在神鵰的世界,没有完成任务。她现在所在的世界,也很有意思,距离神鵰也不过百八十年。当初她妹妹郭襄刚出生,结果她眼睛一睁一闭,得,妹妹郭襄已经死了好多年了。现在就连妹妹的徒孙都死掉了。 她现在是周芷若,所在的地方嘛,也是一座小岛上。所处的时间点,是让林琳最哭笑不得的,刚下药将赵敏,张无忌和蛛儿,谢逊迷晕的时候。 她看着所有人都倒在那里,也不着急行动。这本书她看过。就算忘记了也没关系,空间小屋有这本书的电子版。她记得,周芷若拿了倚天剑和屠龙刀后,让赵敏丢在小船上让其自生自灭了。 嫁祸的办法虽然好,就是心不够狠,直接弄死不是更省事。此为事发后的最大败笔了。 然后是将蛛儿的脸划花了。这一点最让林琳无语,就蛛儿那张脸,你至于还划花呢。不花就已经很恐怖了好不好。 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将赵敏和谢逊身边的倚天剑与屠龙刀都收到空间里去。然后拿出一一件大斗篷和□□,走到蛛儿身边,将她那只有毒的手指头划破放血。然后再她的嘴里放了两颗九花玉露丸。 这可是好东西。要不是黄蓉和黄药师陆陆续续给了她将近两百颗,她才不会这么大方呢。 离开蛛儿有一步之远后,林琳才将斗篷和面具收回去。她可不想让蛛儿在迷煳中看到她的脸。 她的空间是可以放人的。只是她不想放。谁知道别人知道了会怎么样?不过这会倒不怕什么,反正都晕着呢。就算是放进去,也不用担心那人有什么印象。 林琳本身就是个促狭的。屋中的四个人,她都仔细看了看。一会儿,坏坏地笑了。直接上前,手一伸,便将张无忌收到了空间里。然后运起轻功便跑到了之前便准备好的小木舟上,将人放到舟上,解放绳上子,让它飘远。 最讨厌优柔寡断的男人了。这会就自己跑路吧。 看着小舟越来越远。林琳收起心神,脚下运起轻功飞回了屋子。在众人未醒来前,先吃了一点东西垫饱了肚子,然后吃了一口下了药的饭菜,便趴在那里了。 等到林琳再次醒来的时候,除了蛛儿还有些似醒非醒,赵敏和谢逊都已经清醒过来了。林琳直起身,做出一副头仍有些疼的架式,看着面前的赵敏。 赵敏极漂亮美丽。清醒的时候犹是如此。一双眼睛明亮,水润。让人沉溺其中。 「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无忌哥哥呢?」 「倚天剑和屠龙刀都不见了,张无忌也消失了。」赵敏看着周芷若沉声说道。 周芷若好似没看见她的打量,转着头看了一下四周,问道:「我们为什么会昏迷?有外人上岛吗?这被下的药,好生熟悉。」 说罢便带着怀疑的神色看向赵敏。 「我的无忌孩儿呢。阿,我的无忌孩儿呢。」 此时,谁也没搭理谢逊。周芷若对他无好感,蛛儿刚清醒。而没有张无忌在此,赵敏也懒得拿谢逊刷好感度。 「我也是刚清醒过来,去外面看看木舟还在不在吧。」赵敏对着周芷若说了这么一句话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林琳想到周芷若对周无忌的用心,绝得此时她应该会去看一看的。便跟着她走了。至于蛛儿,此时已经发现她身体有些不对劲了。 到了刚才的地方,赵敏发现果然没有了小木舟,对于心中的猜测,已经有了根据。她实在是不愿意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倚天剑没有了,屠龙刀也没有了。这个岛,明显没有上来过外人。而他和小木舟也消失了。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不言而喻。 聪明的人,就是容易想的多。此时的赵敏已经对于自己倾心张无忌这件事,有了一种后悔的心绪。 两人一路沉默地回到了住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坐在一旁扮演一个伤心到绝望的少女。而赵敏像是发泄一般将她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 可惜面前的蛛儿和谢逊都有些偏执,对于赵敏的话,一点都不相信。他们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这种事情。 就在他们吵闹最大声的时候,林琳站了起来。对他们说道:「你们继续,我先回去休息了。」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迳自离去。 回到休息的地方,林琳想到了空间小屋里的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的东西,她手中都有复印件。所以并不需要破坏它们现在结构。 周芷若的武功真的只是一般般,轻功好一些,有一点桃花岛的影子。但其他的武功就真的差别人意了。 她决定从今天开始重新学习九阴真经和桃花岛的武功。拿出之前黄药师给自己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丹药。考虑了一番后,仍是没有吃下。 现在的环境还算安全,除了那么几个书中特别强调的人物外,其他的,以周芷若的武功倒是都能应付。现在就吃这份丹药。还是有些早了。 就这样,一连多日周芷若都留在房间,或是睡觉,或是打坐。就是没有出去过。周芷若的反常,此时已经算不上反常了。 第20页 屋子很少,她就坐在那里打坐,蛛儿和赵敏总是能看见的。所以也只是当周芷若被张无忌伤到了心。才会如此。没看见谢逊更是老了不能再老了吗? 林琳一直以为会是张无忌醒来然后带着人来解求她们,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是赵敏的人先找到了他们。 赵敏难得好心地带着同是天涯流浪人的周芷若和蛛儿乘船离开了。而谢逊却仍是不相信张无忌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所以死也不肯离开,只在这无人的岛上等着张无忌回来找他。 临行前的那天,林琳找到了谢逊。对他说道:「倚天剑和屠龙刀是我拿的。张无忌是我放在木舟上送走的。」 谢逊一怔,脸上带着一股子释然。「周姑娘为什么要把这些说出来。」 「倚天剑和屠龙刀本是郭家的东西。两件兵器互击,便会从中间断裂开来。在断缝中,藏着桃花岛的地图。」至于武功秘籍什么的,林琳是不打算说出来的。那是完全没有必要告诉面前的老人的。 「当年郭靖和黄女侠战死襄阳城时,曾经利物天外玄钱制成两样兵器。那便是倚天剑和屠龙刀。里面藏着桃花岛的地图,便是希望郭襄女侠和郭破掳少侠可以姐弟在大战后,回到最后的世外桃源去。以待东山再起。只是没有想到,」 「原来是这样。」 「我并非郭家后人,所以没有权利处置屠龙刀。但倚天剑却是我派祖师传派之物,必是要拿回来的。张教主轻信赵敏,我又不敌于她。只得使出这样的手段。我刚才已经将屠龙刀放在了您老日常所居的那张榻下。等我们走后,您便过去取出来。不过倚天剑和屠龙刀就此消失于江湖,无论是您,还是我峨眉都将不在受到骚扰。」 「此事,也幸好知道的人不多,不然我无忌孩儿的品性便会受到质疑。」此事就这一点让谢逊不太满意。 「岛中便是你我共四人,您和蛛儿是坚信张教主的。而我是知道内情的。至于鞑子郡主,理她作甚。」 谢逊想来却也是如此,明教的宗旨一直不变,而现在他的无忌孩儿又是教主了。当然还是不要中鞑子郡主走的太近为好。那鞑子郡主误会了,也是好事。 「此事,还希望谢大侠为我保密。不然无论是我还是全是女流之辈的峨眉,将永不得安宁了。」 「这是自然,你放心吧。你若是不自己说出去,我谢逊有生之年也不会吐出半个字。」这件事情,她完全可以不告诉任何人,但这周姑娘之所以告诉自己,还不是想要让自己不要伤心嘛。这份心意,他领了。 赤子之心。 「你刚才在岸上对谢逊说什么了?」刚才他们一群人都上了船,只有周芷若在岸上对着谢逊说个没完。 「劝他跟我们一起离开。亲生的都不一定孝顺双亲,一个十几年没见的义子,谁知道靠不靠的住。」对于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想也不想的说了这么一句。 本来看原着的时候,她就不觉得张无忌对谢逊有多孝顺。 赵敏听到周芷若的话,眉毛轻挑,呵呵笑了一声,便去了船舱。 周芷若也是个可怜的,没了倚天剑估计峨眉也容不得她了。她赵敏虽然也是个无力不起早的,但总算是有了那么一分香火情在那里。不然她直接走人,让这周芷若和蛛儿陪那谢逊在岛在等人去岂不是更好。 也不知道那个张无忌此时身在何处。可惜了她的一份情义。果然汉人都是诡计多端,狡诈阴险的。 聪明人都容易想得太多,而想太多的人又容易猜忌别人。赵敏够聪明,想的也多,而与张无忌接触还不够多,也不够深。所以理所当然的不信任,可想而知。 被赵敏暗骂的张无忌这会终于靠着小木舟飘到了岸上。 第12章 张无忌刚上岸,便被明教的兄弟发现了。一路将其引到明教的落脚点。洗漱过后,用过餐点。在当天下午便见齐了明教的那些首脑们。 当杨逍等人听到张无忌这稀里煳涂地上了岸的经过后,都在猜测是何人将他弄到了小舟上。 因此时,众人并不知道倚天剑和屠龙刀的事情,所以在他们猜测的过种都一致认为是谢逊所为。小舟太小,无法将所有人都带回中原。谢逊不忍义子虚耗光阴,遂弄晕张无忌,让他独自返回中原。 至于另三位姑娘,在谢逊的眼中,自然是没有自家义子重要,更何况,只要义子回到了中原,一定会回来接他的。所以,不过是谁先走,谁留下的问题。 杨逍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张无忌,张无忌也比较认可这种说法。只是心中仍是不解义父究竟是怎么将他迷倒的呢。 而此时独自在荒岛的谢逊,正拿着失而復得的屠龙刀打猎呢。这把刀陪了他二十多年。在那么多人来了又走的岁月里,只有它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虽然他也知道那位周姑娘所说的关于屠龙刀的秘密并不一定是真的。但那又如何。刀和剑他也看过了。刀上的秘密他找了那么多年,也没有发现。如果真的要让两种兵器互击断裂,才能知道。那他情愿什么也不知道。 倚天剑那么长,也不知道那位周姑娘如何将它带回中原。不会是还藏在岛上吧。不,不会的。如果那把剑真的还藏在岛上,那位周姑娘是不会把真相告诉他的。 想那位鞑子郡主聪明外露,竟在眼皮子底下让人设了一个这么大的套。果然是不会叫的都会咬人呀。 第21页 这么一想,原来的那位小昭和殷兄弟家的蛛儿倒是难得的人才。他的无忌孩儿性子太真的了。配个太聪明的是不会吃亏,但要是被坑一下,估计都不会知道呢。 娶媳妇嘛,还是笨一点,性子直一点的更好一些。 谢逊想完这几个儿媳妇选人,便又想了一会他的宝贝义子这会在什么地方。然后才又想到起程回中原的周芷若等人。 蛛儿一心躲在船舱里不出来,而周芷若也是如此,一直在船舱里练武功。有时候赵敏也会让周芷若出招来切磋一下,但周芷若只是笑笑,并不动手。 每当赵敏言词伶俐的让她招架不住时,周芷若便吐出『万安寺』三个字。让赵敏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跟她动手。 其实此时的切磋,赵敏真没有偷师的心思。不过是船上烦闷。找点事做罢了。 「回到中原,你有什么想法?」 「先回趟峨眉,交待清楚。然后出海。找一个没人的小岛过隐居生活。」看了一眼赵敏,林琳笑着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她还记得回桃花岛的路,她想去那里看一看。还有东小岛,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至于峨眉掌门,她可没放在心上。谁愿意当谁当去吧。 倚天剑她是不准备交给峨眉的,峨眉是护不住的,给了她们,无异于是给她们招祸呢。至于别的事情,她还真的没有想到。 至于一统江湖,千秋万代什么的。呵呵,别开玩笑了。 「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来我们王府。」赵敏对周芷若提出邀请。 「我此身的父亲,便是在汉水河畔,死于蒙古人的手上。去你们王府做什么?报父仇吗?」 她从小看这本书的电视剧,便非常的喜欢赵敏。尤其是贾大美女版的,所以就算是到了现代,她也不讨厌她。 赵敏在张无忌消失的时候,便发现周芷若对她态度改变了。她一直以为是因为那个男人的消失,现在看来,倒又好像不是了。 「你想报父仇吗?」 听到赵敏的问话,周芷若抿嘴一笑。看着前面的大海一点一点变红,心中的感觉很奇妙。怪不得以前总听人说多看看日出和日落呢。 「杀我父亲的那些蒙古人,当场便被武当山的张真人剿灭了。所以,」话停在此处,周芷若让赵敏自己去想。 「哼,你们倒是悠闲。」蛛儿拿着茶壶终于在上船多日后走了出来。 「殷姑娘」 「蛛儿姑娘」 周芷若和赵敏同时出声,但对殷离的教法却截然不同。殷离挑挑眉,并不言语。 「你的脸好了?」赵敏毕竟是女儿家,看人都是先看脸了。 「嗯,好了。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聊天?」最后两个字说的有些嘲弄意味。 「如你所见,确实如此。」 赵敏:「……」 殷离:「……」 看到两人直直地看着她,周芷若笑着问赵敏:「我说的不对?」 赵敏先是一怔,然后朗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殷离想了想,也笑了。 这一晚上,三人一直聊了很久。聊赵敏统领各路人马,聊殷离练的那毁容的武功。聊周芷若在峨眉门上,跟一群女侠们不得不说的一二三事。 而女人的友谊也是非常奇怪。原来抛开了那个让她们挣抢的男人,其实她们还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只可惜,关系融洽了。她们也要上岸了。殷离自从那两颗九花玉露丸被彻底消化了,无论她怎么练武功也不会伤到脸了。所以上岸后,她便直奔殷家所在的天鹰教,准备给殷家找点事情做。 赵敏一上岸便被某位蒙古贵族爱慕者缠上了。只来的及给周芷若一个眼神,便匆匆带着人走了。 而周芷若,提着赵敏给准备的行李和盘缠按着记忆向峨眉行进。 至于张无忌,那是谁?她们认识吗? 周芷若会儿骑马,但林琳不会。就算是有着周芷若的记忆,看着那么高,脚那么大,还有一口整齐的大白牙的马,林琳是说什么也不敢骑上去的。 当初在神鵰的时候,她就特别的害怕。所以出行都是别人带她或是她坐马车的。 此去峨眉,数百里路,打死她也不会走着去的。所以周芷若便去牙行,僱佣了一辆马车和车夫,这才坐着马车,慢悠悠的向峨眉行去。 慢点无妨,反正她时间多的是。 一路走走停停,中间还碰见了赵敏散在江湖各地的消息探子。所以某一天早上,几个蒙古兵带着绍敏郡主的书信和礼物到她面前时,周芷若才知道她做马车回峨眉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拿出纸笔,给赵敏回了封信后,周芷若又继续往前走。 等到周芷若以她的方式顺路顺到大理,然后又顺路顺到苏杭时,距离她们分开已经有了数月。这时,赵敏又来信问周芷若的行程。 周芷若便比上次写信更认真的告诉她,这一回儿,她会直接回峨眉。中间就哪也不去。 赵敏接到周芷若的信后,有些不相信的将之前几封回信都拿了出来。然后在最后一封信上点了点。 赵敏敢非常负责任地说,周芷若不可能真如她所说的逛完了大理就回四川。 周芷若坐着马车,带着马车夫,将这大元的土地十亭走了七亭,最后到襄阳祭拜了一番郭靖和黄蓉才转道回到峨眉。 第22页 除了拦路抢劫的,谁也不知道峨眉的周芷若会坐在这么一辆马车里。而那些蒙古元兵,每每拦截时,周芷若都会将一块汝阳王府的令牌递到马车外面去。 所以,就算是周芷若再貌美,也没有哪个会打她的主意。 果然,有个郡主朋友就是方便。 姐朝里有人。 在山脚下,林琳对着给她赶了将近小一年的马车的车夫说了声,让他在山脚下等着她。她明后天便会下山。然后回到当初租马车的地界去。 马车夫是个老实人,开始林琳只说回峨眉的。可走着走着,路就偏了。然后十多天的路程就走了小一年。但马车夫他老实呀,这一路的劫匪,蒙古大兵的。他是一点反对的意见都没有了。这会儿听说这姑娘还要坐着马车原路回到出发点。 心中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终于可以回到家了。害怕这姑娘再一次不着调,回家再走了小一年。 真要是那样,也不知道他刚一岁半的儿子还认不认识他。 二十岁上下的周芷若,竟然长的跟十五岁的郭芙一般大小。所以自从发现郭芙的衣服,周芷若也能穿后,林琳也没有再买过衣服。 不过,倒是让赵敏送了她几件蒙古袍。曾经她只是去旅行的时候穿过这类的衣服。照张像好几十块钱,照完就要立即脱下来。 现在有个蒙古朋友,怎么说也要弄几套蒙古袍穿不是。 郭芙的衣服质料上层,做工精緻。穿在周芷若身上,也能穿出风范来。 所以一身大家闺秀样了的周芷若一直到了山门前,才被守门的峨眉弟子认出来。 一番急跑通报,丁敏君带着她的跟随走快速的走到了周芷若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周芷若,你还有脸回来?」 「我回来了。」对着丁敏君气急败用的样子,轻描淡写的回了这么一句。 被周芷若气到的丁敏君提剑便要刺过来。林琳早就防着她这一手呢。看都没看她一眼,飞快的飞起一脚,用了八成的功力,直接将人踹了老远。 「我此时还是峨眉掌门呢,丁敏君你要犯上?」轻轻弯身,弹了弹裙角。 丁敏君没有想到周芷若一脚就能将她伤到现在都起不来身的地步。又看到周芷若弹灰的样子。气的大吼道:「周芷若,你这个贱人。什么峨眉掌门,我不承认。」 「噢」,然后周芷若好笑地看了丁敏君一眼,但不在理会她。 你谁呀?承认与否都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去叫静字辈的师姐,到后面的静室来。」无视了丁敏君,对着一旁的贝锦仪吩咐了一声。便自去后面静室了。 「周芷若」丁敏君头一回发现,原来被人无视比针锋相对更让人气愤。 第13章 因为林琳在外面给丁敏君的那一脚,让尾随周芷若到后面的几个峨眉弟子都有些胆颤。丁师姐武功多厉害呀,周掌门竟然将丁师组一脚踹出去老远,半天爬不起来。怪不得人家是掌门呢。 小弟子静悄悄地上了茶,而一直在后山清修的几位静字辈师姐也在峨眉弟子的通传下,来到了静室。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倒是都有些分寸,见面便行了参拜大礼。林琳坐在上面直直地受了。一点也没有感到受之有愧。 打发了那些小弟子,只留静字辈的师姐在房间里。林琳才将此次回峨眉的原因说了出来,「当日师傅受难前,曾将这峨眉掌门之位传授于我。我本不应辞。只是心恋红尘,不愿出家。于是师傅便交待脱困后,待江湖风波渐消时,找一位静字辈的师姐,将掌门之位传于她。后来师傅曾叮嘱我,一定要找回倚天剑。可惜我远赴海外,仍是没有找到倚天剑的下落。师傅交待的两件事情,竟是都没有办好,心中愧疚不已。」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都互相看了看,她们谁也没有想到周芷若这么久没有回来,一回来竟是为了这件事情。 「我此次回来,便是先将掌门之位传下来。然后便安心去寻找倚天剑。哪怕十年二十年,也要完成师傅临终前的遗命。」林琳版周姑娘说的那叫一个慷慨激昂,让一旁听的几位静字辈女弟子乱感动了一把。 这回几个静字辈的师姐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再清心寡欲,那也是一派掌门。没看丁敏君天天蹦跶,为的不就是这掌门之位吗? 「别的,我也不多说了。咱们师姐妹还是都遵循师父的遗命吧。」林琳想抬起手腕看看表,刚抬才起便发现不对劲。连忙掩饰性的,而抬起的那只手抚了抚头髮,顺道看了看窗户的天色。 「已进午时了。午饭后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就按现在的顺序,从左到右的,一人一个时晨进来一位。我有几个师父出了考题要问几位师姐。问完后,便从最接近师傅给的答案中选择一位师姐。」 「是。」 「师姐都去用膳吧。」 现在的周芷若还是掌门,所以以人听到周芷若的话,都恭敬的退了出去。至于周芷若的饭食,自有小弟子送上来。 不过小弟子送上来的饭菜,周芷若却是不敢吃的。谁知道丁敏君会不会疯了,像她下毒呀。 走到静室后面的屏风后,林琳直接进了空间小屋。在那里自己煮了一碗什锦面,又玩了一会电脑,这才走了出来。 平时供人打坐的长榻。因为刚吃饱,所以林琳是半躺在上面的。静字辈的几位师姐,看起来人品还都不错。当然,这是从周芷若的记忆中看来的。 第23页 反正一会儿就知道谁行谁不行了。 下午,静字辈的师姐,一个一个进来了。进来的人,答完周芷若的问题后,便在隔壁旁听。除了第一个的回答的问题没有人听到外,其他人的答案先于她一步回答的人都听到了。 林琳问的问题一共就四个,一个是如果你当上峨眉掌门,你都要干什么?如果将来武林再起纷争,作为峨眉掌门你会怎么选择。第三个是,现在各处都在起义抗元,峨眉要怎么做?如果发现有弟子败坏峨眉名誉,又当如何处理。 其实林琳心中早就取了静玄师姐的。但她也不想那么武断。所以让人按顺序进来的时候,便是让静玄参先进来。她的回答,便只有林琳一个人知道。就算是真的只选择静玄,也可以有个区别。 众人倒不会想到林琳早就心中取了静玄,要是真的如此,那她回来的时候,便可以直接说灭绝师太要她把掌门之位传给静玄便是了。何苦弄这些。 几位静字辈的师姐,心态都非常的平和,很少有激进的。说是悄悄处理败坏门风的弟子,休养生息,不参与起义与武林纷争的等等。 而这些人里,最让她满意的,竟然还是静玄师太。虽然静玄也有很多的缺点,但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师姐,她个人的威望不可小窥。 于是在最后一位师姐答完,林琳便说了静玄师姐的答案最符合师父的。至于静玄说的是什么,林琳并没有说。只是说几位师姐如果有想知道的,下去自问便是。 当天做了决定,林琳便在第二天早课后,将峨眉换了掌门的事情告诉了所有的峨眉弟子。 不说丁敏君心里认为的除了她没有人适合峨眉掌门的位置外,其他人倒是都能够接受。至少比接受周芷若这个小师妹更快一些,也更诚心一些。 峨眉掌门的大典,订在了二个月后。而这期间静玄便要以掌门人的身份履行一代掌门的职责。至于周芷若,早就在当天的早课结束后,便下山了。 谁让她有师傅遗命在身,片刻不敢耽误呢。 「姑娘,今天晚上咱们是赶一赶,还是在这里歇息。」马车夫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对着坐在车里的周姑娘问道。 两人走了一年了,马车夫这句话的意思她明白。今晚歇在这里,他就进镇找客栈。要是不在这休息,他一会儿就快马加鞭,争取在天大黑前赶到下一个镇子。 「就在这吧。」林琳向外看了看天色,发现此时已经离太阳落山不远了。留在这个镇子住一晚,明早再赶路便是了。 「好嘞」,马车夫听到林琳的声音,便赶着马车一路轻跑的向镇中心而去。 在一家看起来颇有规模的客栈门前下了车,还不等林琳抬头看一看这家客栈是叫『悦来客栈』,还是叫『有间客栈』的,便被一声『芷若』打住了。 林琳转头,眯着眼细看了一下,站在不远处的男人。 原来是他。 「宋师兄,别来无恙。」宋青书身边,穿着破衣烂衫的是谁呢,不会是陈友谅吧。 若真的是他,那么今晚她必杀他。 只要想到这个人,就会想到那时的襄阳城。想到这位陈友谅这根搅死棒会做出来的事情。 林琳并不憎恨蒙古人,但却是看不上陈友谅的为人。虽然她也和赵敏关系融洽,但赵敏与她都明白这份有友谊的底线在哪里。 可陈友谅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 相信上苍会原谅她州官放火的。 「芷若,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也找不到。数月前,我听说你跟张无忌出海了。可是张无忌早就回来了。竟是你的一点消息都没有。」 宋青书像是点了快嘴技能一般,两步走到她面前,便说了这么一大串话。都快赶上放鞭炮了。 「一年多前,我便回来了。因为丢了倚天剑的下落。我是满江湖的跑。」 「我听说峨眉掌门下个月便要举行继位大典?」宋青书有些担心周芷若,是不是被峨眉欺负了。 「是呀,两个月前,我回了一次峨眉。我师傅临终前让我接下峨眉和找到倚天剑。但两件事情实在是没有办法同时做,所以便在之前回山的时候,将掌门之位传给了静玄师姐。这样,我也好安心的去找倚天剑。」 宋青书听了芷若的话,有些无法理解她的决定。她完全可以在峨眉当掌门,然后派弟子去找倚天剑的。何苦这样劳累自己。更何况那可是峨眉的掌门呀。 「周姑娘不觉得放弃这到手的掌门之位很可惜吗?」 林琳将头看向发音处,看了一眼那人,又看了一眼宋青书。宋青书知机,连忙说道:「这是丐帮的陈友谅,陈长老。」 「幸会。」林琳点了点头。心中确定了今晚必要杀他的决心。 此人就是个祸害,万不能留他在世间。 「周姑娘贵人多忘事,今天之前,我与姑娘曾有数面之缘。」 「噢」。见过就见过呗。 阵友谅没有想到周芷若在听了他的话后,只轻轻地噢了一声就完事了。这什么人呀这。 「宋师兄,我要去住店,便先行一步了。」这时林琳才想起他们在这大门口寒暄了半天了。 「噢,噢,我们也住在这家店。他们家的卫生不错。」宋青书找了周芷若这么长的时候,今天终于找到了。心情别提多兴奋了。一边说一边引着周芷若往店里行去。 第24页 「姑娘。」这时还站在店门的马车夫,赶紧喊了一声林琳,希望让林琳能够注意到他。 林琳回头,笑着对他说道:「没事的,这位是我师兄。大叔进去安置马车吧。我去订房,一会直接让人把饭菜送到你房里。饭后或休息或闲逛。明天一早,晨时一刻,我们在这门口见便是。」至于陈友谅,直接被忽略了。 马车夫答应着牵马去了店小二指着的二院安置。宋青书也问了一声此人的来歷。知道不过是个僱佣来的马车夫,便也不在上心。 宋青书非常的粘人,几乎是一步一趋了,好像不跟着林琳,下一刻,人就会又消失一般。 林琳早已从陈友谅的步伐中知道他武功并不高深,对于今天晚上的宰杀行动,又多了一份信心。 幸好这周芷若有与人打杀的经验。幸好林琳这一年多的旅行碰到过抢劫的。杀人已经不在有恐惧的感觉。 虽然也不麻木和兴奋,但杀人后的那种划破皮肉的感觉,却实让人有些激动。 宋青书死赖到晚饭后,才离开林琳的房间。这让林琳终于松了一直在紧握的拳头。这死小子,要是再巴巴的磨叽,她真的会忍不住给他一拳。 夜黑风高杀人夜。周芷若用着九阴真经和桃花岛武功,轻轻松松,毫不费力的解决了陈友谅后,便回房间睡觉了。 精神放松的周芷若压根没有想到宋青书的神精病,会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到她房间门口去站岗。然后又尾随着她去了陈友谅的房间。 最后再她杀完人后,悄悄的跟着她回房间,然后再回到陈友谅的房间帮她处理尸体。 宋青书早就想要杀掉陈友谅了。可惜陈友谅对他防备很深,他跟本没有下手的机会。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芷若轻松解决了。 果然,芷若都要杀的人,必然是最该死的人。 第14章 第二天早上,林琳下楼吃了顿早饭,宋青书自然是跟着她一起吃的。至于陈友谅。林琳没问,宋青书也没说,就连客栈这边,好像也没有查觉什么。 宋青书是骑马的,直接跟在林琳的马车旁。一会便问一句渴不渴,一会又是一句累不累,弄得林琳烦的要死。 少年,请保持沉默是金吧。你这么多话,你爹知道吗? 宋青书现在算的上是人生圆满了。拿着他把柄的陈友谅死掉了,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他莫七叔的死跟他有关系了。他可以重新做人了。 又找到了失踪多日的心上人,心情就跟阳光一样明媚。怎么能不让宋青书变成话唠呢。 「你没事可做吗?不用回武当的吗?」陈友谅死了,宋青书还是那个年轻有为的侠三代,没带跟她做什么。 「我也没什么事,芷若你去哪,我护送你。等你办完事了,我们再一起回来。」 「我要出海。十年八年的都不回来。你确定?」 「出海?你还要出海?」 「对,明天就要港口了。」说到这,林琳突然想到前面的马夫大叔,可跟着自己跑了一年了。等回头再多给他一锭银子吧。 「那你不参加静玄师太的大典了吗?」 「赶不上,就不参加了。」她本来也没有想参加。 宋青书突然沉默了片刻,然后语气有些森严地问她,她退位这件事情,是不是被逼的? 林琳当场便愣住了,十分差异地说道:「怎么可能,她们想逼我,也得有那份本事呀。我退位就是不想要那位责任。怪累的慌的。这跟静玄师姐可没什么关系。你可不能误会她。」 宋青书听了林琳的解释,点了点头。既然没有人欺负她。他就放心了。 林琳扭不过宋青书,便一直让他跟着了。等到了海口,林琳给了一笔丰厚的赏钱给另位大叔后,便要找船出海。而宋青书竟然也真的准备跟着她离开内地。 「你不给武当送个消息吗?」一出门就像死在了外面一般。就这是生儿子跟没生的区别了。 宋青书:「那你跟我一起去?」他是真怕她又跑的再也找不着。 林琳:「……」,大哥,我真服了你了。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林琳陪着宋青书去了此处武当的联络点寄放了一封信后,才乘船出的海。 至于桃花岛的位置,这些人是不知道的,所以,一路上几乎都是林琳按着地点方位指了路给他们看。 可惜到了桃花岛后,林琳大为失望。本来以为连船家都不知道的岛屿,应该还是无人居住的,没有想到,整个岛已经住满了人。而且看样子,也已经住了经年。 就连当初她在岛上居住的院落也早就无影无踪了。心中很是愤然。跟岛上的人买了一条小木船。 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慢慢地向东边小岛驶去。那就她存在神鵰世界的最后一块证明了。 苍天不负有情人。东边小岛上竟然被机关阵法层层掩盖。不过看起来早就无人迹可寻了。 按着记忆中的解法,林琳带着宋青书一路不停的走到了主屋。 小岛很小,一共就三个院子。一个是会客之所,一个是黄药当年的居所,另一个,便是林琳磨着黄药师给她盖的院子。 先去了会客正院,里面满是灰尘。里面的机关并没有多少。但想要进去,却也不是易事。看完了和当初她离开时一摸一样的摆设,林琳眼中含泪的去了左边黄药师的院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就连给西毒居住的厢房也是和她离开时一样的摆设。 第25页 走进黄药师的房间,在房间的书桌上发现了一个木头匣子,上面是九宫格。破解打开后,里面以书册的形式订了两本书。 拿起其中一本,细细地翻看。原来其中一本是是杨过的回忆录,另一本是黄药师的回忆录。而回忆录这种东西,还是林琳无意间提起的。希望他们想一本回忆录送给她。 没有想到他们真的写了。只可惜相隔百年她才看到。而他们却永远也不知道她能够看见。 将木匣子上的灰弹掉,林琳便双手捧着它。在屋里转起了圈。 至从上岛后,便一言不发的宋青书,直到此刻才自身后,将林琳抱到怀里。「芷若,不要难过。」 「嗯,」 心情不好,就让你抱一下吧。林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半晌,林琳挣开宋青书的怀抱,「我们出去吧。」这是教导了她几年的外公的房间,宋青书还是不要在呆在这里了。 她的小院还跟她走的时候,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变化。天色这会儿已经晚了。林琳便将小院的一处厢房让与了宋青书,让他自己收拾了,今晚在那里休息。 「芷若,你饿不饿。我去找点食的回来吧。」 「别,千万别。我去找吃的,你留在这里吧。」这岛上的机关,让宋青书去找吃的,那绝对是有去无回的节奏。 找到食物回来,宋青书也特别有眼力见的将院里的厨房收拾出来了。也幸好宋青书作为本土江湖人,出门在外,一些日常所需的东西都会带上一些。 林琳本来便会做饭,周芷若也是。但周芷若可没林琳做的好,她可是黄药师手把手交出来的。 挑剔精緻的黄药师都能够满意的饭菜,宋青书更别提了。且先不说这些饭菜虽然少了调味料,也同样好吃的让人差点连舌头也一起吞下去。 只说这是心上人为他,只为他,亲手做的一顿饭菜。便是□□,他也能吃出皇家御膳的味道来。 晚饭后,宋青书还想继续陪着她,可她今天实在是没有心情面对他。直接毫不客气的将他打发手。关门落锁,抱着白天发现的木匣子进了空间小屋。 在那里,她先是看了药师的那本。上面明确写些,自她死后,黄蓉当场便击毙了伤她的人。然后悲痛欲绝下,带着孩子离开了京城。回到了襄阳。 而她的灵柩也被送回了桃花岛。被和冯蘅葬在了一起。后又双双牵入这座小岛。如今就连黄药师和西毒的灵柩也放在这座小岛上。 她曾经用过的东西,戴过的首饰还有她之前一直喜欢的东西,都被移到了这座小岛。现在那些东西除了随郭芙的那具身体葬在一处外,便都在这间卧室的密室里。 这本册子的最后,竟然是襄阳城破,郭靖黄蓉一家皆损役的事情。一个百岁的老人,如何承受的了呢。 合上册子,林琳的眼前仿佛看到了白髮苍苍的老人,一步一步走进墓室的样子。背景是那么的孤独。 满脸的泪,顺着脸颊滴落。林琳只用手背擦过,便拿起另一本册子。 杨过的回忆录很短,时间截止在襄阳城破的前一天,杨过虽是压着本性当了文官,可朝堂上的党派之争,尔虞我诈。让杨过渐渐感到疲累。 最后在一次对同僚的轻信中,被罢官。丢了官的杨过,却感受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这些年,他也一直在习武。 再加上天赋出众,虽然学到的精妙武功并不多,但一样最普通的武功,只要肯练,也一样能练高更大的威力。 于是被罢官后,杨过安排了自已的妻儿回到桃花岛。一个人去了襄阳。 看到这里,林琳也终于明白,她白天在桃花岛看到的人是怎么回事了。原来那里竟然还有着杨过的后人。 杨过充分吸取了他年少时的教训,所以为妻儿安排的更为充分和合理。这样他上战场也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郭芙的死亡,一直是他们所有人心中的痛。不能提,也不能碰。可郭芙仍是改变了她所能改变的人。 大武小武,杨过,还有小龙女。 杨过一生也没有去过全真教。对于全真教的那些人,也是当做空气般,视而不见。所以,此生,竟是从未见过小龙女一面。 小龙女,虽然时常受到一些人和李莫愁的骚扰。但却始终坚持住了,古墓派弟子不出墓的规矩。 不过,刚开始还好一些,有孙婆婆的照顾,衣食上并不太大的烦恼。但当孙婆婆也去后,她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出现了纠结。 这样的日子,她本人除了最开始的时候,不能适应。但过个几天,适应过来后,到也不没感觉什么的了。可她这样,她自己没什么想法,但不代表别人看了,也有没想法。 李莫愁在又一次找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下山抓了个婆子回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可就是这样,等到下次她再回来找她要古墓派的武功秘籍时,小龙女的状态也没好到哪里去。就连那个被她抓上来的婆子,也是面容憔悴的。 一问之下,才得知,婆子不会武。又下不了山,出不去古墓。再一个,小龙女也没给过她一分银子。因为小龙女从来没有见过银子。婆子从她要,她说不知道,没见过。 最后无法,每隔一段时间,李莫愁便会派自己的弟子去採购一些生活用品回古墓。因为时间长了,李莫愁倒也可以在古墓里到处走动。 第26页 可她一直到咽气前,被小龙女放进棺材里,才发现她找了一辈子的东西在哪里。当时一口气就没上来,气死了过去。 小龙女倒好,在确定她真的没唿吸了,直接将棺材盖上,出了屋子。过着她继续被师侄照顾的生活。 而洪凌波呢? 在小龙女过逝后,便离开了古墓,再也没有回去过。 第15章 =2 小龙女终身未出古墓,杨过一生也没有见过她。这些事情,林琳并没有从杨过的回忆录中看到。 回忆录中,只写到了襄阳大战的前一夜。杨过让跟随的佣人将这本匆匆写了结尾的回忆录送到东小岛的事情。 杨过知道郭芙的遗物和长眠之所都在东小岛。这本写给郭芙的回忆录,自然是要送到那里去。在回忆录的最后,杨过还写下了,『如果明日一战,残躯不灭,他将会再起笔续写回忆录,直到再也写不了的那一天。』 可惜,此时的林琳却是没有看到除了这本以外的回忆录。到底发生的事情,不言而喻。 她不是郭芙,却占尽了他们对郭芙的宠爱。她不是郭芙,却让郭芙英年少逝。让家人悲痛。 她不知道自己要用什么来形容她此时的难过。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在寻找佛珠的时候,她的记忆会是这么的清晰。 那满是情感的记忆,让她真的有些承受不住了。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空间中出现了一个空灵飘渺的声音。他问林琳是否还要继续去寻找佛珠。如果不想找了,她在过完这一世后。再也不用去感悟轮迴。 这样的选择,让她心动。但心动也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 她要继续走下去。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她才只找到了一颗佛珠。她,不想放弃。 当她坚定了信念后,空间中也没有了声音。 擦干眼泪,将这两本回忆录收起来。林琳拍了拍脸,便出了空间。 天有些蒙蒙亮,屋里的摆设也被照了出来。闭上眼,再睁开,轻轻地笑了。她是郭芙,她是周芷若,她是林琳。 调整好了心态,趁着这会有时间,林琳走到机关处,进了密室。 密室里,一共装了五大箱子的东西。挨个打开来,她在里面看到了一箱子的鞋底,和靴帮子。不过这些靴帮子都是黑白两色。 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原来这就是黄药师回忆录上所说的,那个北域冰火蚕吐的丝织成的布匹。 一共黑白各五匹。是郭芙十三岁时,黄药师带着西毒或抢或找弄来的。此布轻薄透气,却又让佩戴者不受寒暑之侵。便是一时染上的脏污,只要轻轻一擦便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只可惜当世只有黑白两色,黄药师是知道郭芙喜欢漂亮的颜色的,而这种布却是不能染色的。 不过做成里衣,倒也不错。西毒疯疯癫癫的说做成靴子。所以黄药师便又让能工巧匠将布料分别按颜色各做了十双靴帮子。之后,又跑回北域,将寄居北域冰火蚕的那样树给砍了一半回来。 这种树,硬中透着软,用来做靴底是最好不过的。本来他还想着让人做上几双靴子,给郭芙送过去。 可郭芙这个年纪,脚还在长,身高也在长。所以,便将木头,截成成人鞭底大小,靴帮子也按成人的做出来。等到下次见到郭芙的时候,让她自己根据大小,裁了自己合到一起去。 分别拿出了一匹做鞋后,剩下的八匹布,黄药师便将它们封存在千年防腐的木箱子里。而做鞋邦子剩下的边角料,黄药师也没浪费。让那些绣娘做成了好几副手套,绣帕,其他的一些什么的。 这些东西加上那八匹布,便整整装了两大箱子。本来这些东西,黄药师也是可以给郭襄的,但黄药师天性孤僻,他认为这是给郭芙准备的,便是郭芙用不上,也不能让别人碰。于是这些东西,便放在了这间密室里。 至于为什么不放在墓室里,林琳就不知道了。 还有三大箱子,分别是这些年黄药师收集的各种秘籍,漂亮的首饰和当初在书房密室里,林琳看了好几眼的武器,玩物。 看了一下,这五个大箱子,林琳有些头疼。她的那间空间小屋,可是真的没地方放了呀。怎么办呢。 咦,林琳眼前一亮。直接将空间小屋里的那张床取了出来。然后将这些这些箱子都放在原来放床的地方。不过放进去之前,林琳倒是将放鞭子和布料,还有各种秘籍的箱子摆在了外侧。 将箱子摆好后,才又将那张床移回来,摆在原来的位置,也就是箱子的上面。 从密室出来,天早就大亮了。因为是在空间小屋中洗漱的。所以林琳便直接去了院中的厨房。还有一个大活人在这里呢。 再怎么说,人家陪自己走这一遭,也不能让人饿着肚子。正想着早上吃点什么的时候,宋青书就着昨天晚上的剩饭菜,对付着做了一顿早饭。这会正从锅里往外拿呢。 「芷若,你起来的正好。早饭我做好了,你快来尝尝。呵呵。」别看宋青书是侠三代,但这种活计,也是抬手就能做的。 林琳道了一声早,便帮他找东西都端了出去。两人面面相对的吃起了早饭。 饭后,林琳说了想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事情,问宋青书的打算。 宋青书只是犹豫了一下,便说要陪她在此小住。 第27页 看到宋青书这种有异性没人性,为了个女人,啥也不管的架式,林琳虽然满心看不上,但主角换了自己,倒是别有一番甜味。 早上,两人坐着昨天买的小船去了桃花岛,那里人多,自成一个小世界。她和宋青书要是想在东小岛居住一阵子,正经要採买些生活物品。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都有,但她也不能凭空拿出来。让宋青书起疑吧。 买了被褥,买了换洗的衣物,还买了米面粮油和其他的调味品,俩人才装了满满一船回了东小岛。 这一住,林琳便再也没有离开过东小岛。别管是元兵大败,明朝建立。 更别说赵敏看见谢逊抱着屠龙刀站在张无忌身边时的愤怒和殷离的失望了! 在这小岛住下了半年左右的时候,宋青书回了一趟中原。那一走,便是两个月。之后再回来,便採买了大量的结婚用品。 有一日早上,宋青书问她,我们的婚礼定在后天,好不好? 她向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宋青书,他哪只眼睛看到她要嫁给她了。然后,宋青书也不等她回答,又自顾的说道:「我跟我爹和太师傅们都说过了。没办法请他们过来参加婚礼了。咱们成亲,却没有什么人来,倒是委屈你了。」 看着宋青书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林琳头皮都有些发麻。泥煤呀,这是个什么病症? 「对了,嫁衣要按规定,明天才能送到你房里,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林琳单飞了这么久,并不排斥成亲。也没有矫情到非要来个你追我跑,才要嫁人。可面对这样的宋青书,林琳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稀里煳涂的和宋青书成了亲,然后又稀里煳涂的圆了房。等到第三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宋青书还在问她「三朝回门,咱们还过吗?」 听到这句话,她算是真的确定,她是老牛吃嫩草的嫁了人。而嫁的这个人,可能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精神病症。 成亲后,宋青书倒是回了中原几回,就连他们的孩子,宋青书也曾带着回过武当山。不过每一次,去的时间都不长。 宋青书真的是为了周芷若,甘愿放弃一切的人。林琳有时候都在想,若是原版的周芷若选择的是宋青书,是不是生活就会变成另一个样。 孩子们都长大后,便没有谁还愿意留在东小岛了。纷纷的走了出去。到最后东小岛上就只剩下宋青书和她两个人。 在孩子们离开的那一天,她便将岛上的机关都打开了。这份桃花源,在他们离开后,不应该再有人来打扰了。 …… 对于林琳来说,死亡和生存往往是一闭眼一睁眼的事情。从牙都掉的只能喝粥到又一次变成十五岁的花季少女,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这位原主有一个十分土到消魂的名字,她叫张美珠。今年15岁,祖母过逝从大陆到香港来找亲生父亲的。 早就没有了生母的张美珠,一直跟着祖母生活,至于父亲,一直在香港打工。而到这香港,张美珠才知道,父亲已经在香港成家了。 那个她叫阿姨的女人,在她来了没多久后,便开始办理移民了。她说是她有了爸爸的孩子,算命说,这一胎会是个儿子。 为了不让儿子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必须要移民国外。 成,你们移民吧。那她呢。她刚来,东南西北还分不清呢。她老子就竟然把她独自一个留在了香港。 然后,那继母说是给她办了学籍,让她准备准备参加参加今年的联考。至于生活费嘛,先给她一笔,剩下的每个月都会给她寄来。 至于住处,那更好说,直接住在这间房子就好了。我和你爸爸移民国外,这套房子你先住着。 话说的那么好听,也不知道她爸是不是相信了。反正她是相信了。 于是没几天,也就是继母和生父离开香港第一个礼拜后,还是以林琳的时间来算的昨天。在家温习功课的张美珠,便迎来了一波客人。他们是房产公司的人,来通知明天会过来收房子的。 这个时候,张美珠才知道继母已经将房子给卖了。张美珠不相信,就算是继母不待见她,但父亲却是亲生的呀。于是连忙要联繫国外的父亲。 可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父亲没有按当初说好的,到了那边安顿下来就把联繫方式告诉她。 伤心难过,被家人抛弃。一个晚上的时间,让年幼的张美珠想了很多。想到父亲临走时,多给她的那二万块钱还有闪烁不明的眼神,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唯一的亲人,她的爸爸,不要她了。 然后,今天早上林琳就来到了这里。 第16章 林琳到了这里,也没啥好说的。稍后房产公司的人就要来收房子。她现在最好吃饱喝足的离开这里。 从空间拿出一份汉堡边往嘴里送,边在屋里四处走动。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也不错。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家里除了家俱外,竟是都被带走了。 噢,也不能说都带走,一些细软和厨房的餐具倒是都剩下了。但那些东西,林琳也是不准备要的。 这么多东西都打包带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这么对待亲闺女了。 果然是有了后妈,便会有后爹。 走到一旁的电话机前打了个电话,将这屋子里的,除了在合同里不能打包的东西,都送到了郊区福利院里。这些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挑挑捡捡的,也能有用的上的。与其人家买房子的当破烂处理,还不如她掏了车脚钱,送到那里去呢。 第28页 她不善良,但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做的。 张美珠的东西,林琳就没有看的上眼的。不过她手里的衣服,还真没有现代社会这个年纪的女孩能穿的。 从为数不多的那几件衣服里,林琳找出了条浅蓝色连衣裙,将她的那些学习资料都装进了空间,这才把这间屋里其他的东西,也打包交给来搬东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将去福利院送东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转身关门走了。她今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先去教务处看看学籍的问题,她对那对男女可不信任了。谁知道在距离连考就剩下二个月的时间了,她能不能正常考试呢。 在这个时代,什么最重要?十个人里就有九个人告诉你是钱。那么再问你这个时代,不能缺什么,那十个人就会有十个人告诉你,各种证件和毕业证。 若是不能参加联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学歷。将来找工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再说,就她现在的这个年纪,不上学还能干什么。 从教务处出来,还要去改名字。只要一想要自己现在叫的这个名字是那个男人给起的。好就觉得噁心难受。 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腾出一个来卖掉。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 现在是一九八九年,这一件瓷器应该也能卖上二三百万吧。有了这笔钱,上大学是没有问题了。 一路坐着计程车到了教务处,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样,那女人压根就没有帮她办理过学籍。不但没有帮她办理学籍,竟然连她的转学证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看了一下办公人员,林琳低下眼帘走了出去。情况不太好,她跟本就没有办法向之前想的那样,塞红包走后门。 站在大门外,林琳嘆了口气,伸手又招了一辆计程车。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后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来。 改名字到是很顺利。别看在大陆十五岁什么也干不了,但在香港却已经有改名的权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办理此事的办公人员虽然对林琳连姓都改了,有些侧目,但还是让林琳在等了一个小时候拿到了新出炉的身份证。 最后林琳又拿着身份证,去了地产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虽然要多花一个月的佣金,但相对来说速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厦 林琳抬头向上看,发现原来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厦呀。 林琳还记得多年前,她看的那部电视剧里,男女主都住在这栋楼的事情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此嘉嘉大厦便是彼嘉嘉大厦。因为这栋楼的业主正好在上个月便带着考前综合证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听说要过几天才会回来。林琳只能惋惜地看了一眼这栋楼。她刚才看了一下三楼的一处屋子,感觉非常不错。大小也合适她独居。 二室一厅的设计,正好其中一间可以当做书房呢。 果然有娘的孩子就是宝。她这原身就是可怜的草了。 「林小姐,可是相中了这套房子。若是相中的话,我们公司便可以帮着办理入驻合同。你放心,手续都是齐全的。嘉嘉已经提前在合同上签字了。」中介公司的人,在一旁快乐的推销着。 大厦的业主,是位美丽可亲的美女。是他们公司长期的合作对象。这一次因为要陪女儿去渡假,走的时间会长一些。所以就把租房子的事情,全权委託给他们公司了。 林琳一听,眼睛一亮。当下便签了一年的合同。钱也是当场付清的。 合同签完,林琳才有点汗颜。来之前还想签半年的。被中介公司的人一忽悠,便是全年全款可以舍下将近一个月钱的时候。脑子一热,便同意了。 不过,签都签完了。也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当务之急,还是让人过来打扫房间,买家俱和生活物品才是。 打扫房间这种活,林琳是懒得干的。直接让中介公司的人,介绍了个人过来。所以,这边清洁的人在打扫房间,那边林琳就坐着车去买东西了。 买完家俱,付清款项,留下地址。林琳便又去了商场…… 当林琳彻底安顿下来的时候,都是三天后了。这一天,林琳刚练完功。便听到了门铃声。 一打开门,门外一对漂亮的母女就站在外面。两人长相非常相似,等听到年长的女人自我介绍后,便知道这两人真的是母女。不过, 「你好,是林小姐吧。我是这间大厦的业主。我叫欧阳嘉嘉。这是我女儿,王珍珍。」 林琳:「……你们好,我是林琳。」妈妈咪呀,这里有妖怪。 第29页 母星,母星,我请求返回基地。 无论林琳内心多么不平静,但丰富的阅歷,仍是让她礼仪周到的请两人进了屋子。 「林小姐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吗?你的家人的呢?」欧阳嘉嘉是看过林琳身份证的,这个跟她女儿一般大的少女,怎么会一个人出来找房子呢。 林琳想起昨天出去倒垃圾时,对面的房子里出来一个带着眼镜的裁缝出来送客人。楼下打更的老大爷,来来往往的人都叫他古叔。 签租住合同的时候,业主的名字因为是连笔,所以也只能看出嘉嘉两字。今天又看到这业主和她同样美丽的女儿,王珍珍。 她还有什么不明白,她这是穿到什么地方了。泥煤呀,这是遍地,妖精成群,鬼怪到处爬的世界呀。 对面那长相安全的裁缝,可是会变成饿修罗的人呢。 心里虽是这么想,但她也知道,她是不能离开这个世界的。郭芙的英年早逝,她就白跑了一趟。走了三个世界,才得了两颗佛珠。这里说什么都不能搞什么提前死亡了。 想到这里,林琳便把她搬到这里的真实原因说了出来。「我是今年从大陆那边过来的。母亲走的早,一直跟着奶奶过。今年奶奶去逝了。爸爸在香港,我就过来了。不过半个月前他和他的新妻子,带着没出生的孩子去移民了。」低下眼帘,林琳又说道:「我住的那套房子,三天前才知道已经被他们卖掉了。我联繫不上他们。就只好找个住处,搬出来了。」 一段简单平实的叙述,让面前心软的两母女都热泪盈眶。王珍珍的父亲早就没有了。一直很羡慕别人家的小孩有爸爸。可现在一比,她才知道,就算没有爸爸,她还有妈妈。 比起面前的少女,她实在是太幸福了。 又说了会话,嘉嘉才问起林琳这么小,将来有什么打算。而当听到林琳想要继续上学,而学籍却出现了问题时,连忙说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她办理学籍,保证耽误不了今年的联考。 「真的吗?阿姨。不过办这个需要什么钱呢?我手里可能没有什么现金。」听到嘉嘉这么说,林琳高兴极了。有个大人,尤其是本地人帮着办这些事情,可比她跑断腿要容易的多呢。 既然知道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林琳就知道面前的两母女确实是可信的。呃,至少没有被人黑化过。 「不需要什么钱的,我一个同学便在教务处工作。回头你把身份证给我,我帮你办回来就是了。」就算是需要什么钱,她也不能让这么一个可怜的孤女花费。 「谢谢您阿姨。呃,阿姨,我能再麻烦您一件事吗?」 第17章 「什么事呀?林琳。马上就要联考了,我都紧张死了。小玲还和她姑婆去了乡下。你能搬到这里来,真的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复习了。」 王珍珍说这话时,眼睛闪亮亮的,非常的有神。林琳在心中跟杨大美女比较了一下,发现面前的王珍珍要更美一些。 「好呀,我也觉得一个人复习没有意思呢。」她虽然记忆力惊人,但这个年代的香港联考要考什么,她也不知道。 「我和小玲已经决定报考港立高中了。林琳你也一起来吧。」 「嗯,好。」不用自己去挑学校,到是省了不少的时间。 「对了,林琳,你还没说,你要麻烦我什么事情呢?」看着面前的少女,欧阳嘉嘉心中不禁感嘆到,幸好老公去逝时,为了女儿她挺了过来。不然那么小的女儿,可要比现在十五岁的林琳还要可怜呢。 这么一想,就是小玲那个孩子还有个姑婆疼她呢。唉,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听到欧阳嘉嘉的话,林琳连忙去卧室转了一圈。然后拿了那只她之前腌制醉蟹的元青花走到欧阳嘉嘉面前。 罈子不大,还带着个配套的盖子。林琳拿过去,便放到了欧阳嘉嘉面前的小茶几上。说道:「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是正经的元青花。当年大陆有几年动乱,我母亲偷偷藏起来的。她离开前,就说过,如果有一天,我需要用钱了。或是我爸爸不管我了。就让我找可靠的人卖掉。这东西我也藏了好几年了。幸好没让他们知道。不然,我以后的生活费和学费就真的没着落了。」 欧阳嘉嘉看着面前的古董,又听了林琳的话。觉得这是一个当妈的人都会干的。要是她走在她老公前面,估计也会给她的傻闺女悄悄留下点什么。 「我是想请阿姨帮我卖掉。您也知道我年纪小,自己去卖这东西,说不定就让人给骗了。您能帮帮我吗?」 之前听到这孩子说的那段话,欧阳嘉嘉就知道她要说什么。然后真等到林琳说出来了。嘉嘉到是一点也不意外。不过,她也有点担心。 「林琳,阿姨也不懂这个。要是买赔了怎么办?」 「怕什么呢。您还能比我卖的还低。再说了,阿姨要是担心让我吃亏。还可以把它送到拍卖会去。」 「要是送到拍卖会,会不会耽误你用钱呀?」欧阳嘉嘉听到林琳的话,倒觉得送到拍卖会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拍卖会也是时常都有的。 「不会的。我手里除了租房子买东西,还剩下将近两万块呢。无论怎么用,高中第一年的学费是不愁的。」一年多的时间,应该能卖掉吧。 欧阳嘉嘉一听她这话,心中就有了谱。知道林琳是一个人,便将林琳叫到了家里。反正楼上楼下也方便。她们家住在五楼,林琳住三楼。 第30页 吃过饭,嘉嘉便拿着林琳的身份证走了。留下来的林琳便被王珍珍拉到了书房。她是对联考真的很紧张。 面对面的复习没多久,王珍珍抬起头便看见对面的林琳已着她无法理解的速度在翻看那些练习册。 「看不懂吗?」要是看的懂,能看一眼便翻页?王珍珍想,可能还是看不进去吧? 「你别担心,我妈妈一定能帮你把学籍办下来的。」应该是担心学籍的事情,才没有心思看书的吧。 听到王珍珍的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她看书的速度可能有些问题。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直接对她说道:「我记忆力不错,这些东西我以前有看过。所以看的就快了一些。」自从有了好记忆,林琳看书的速度就非常的快了。 「大陆那边的学生都是怎么样上学的?」原来是这样呀。 「早上七八点钟上课,中午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晚上五六点钟才放学。之后便是休息一个小时,然后上晚自习,一直到九点半左右。周六周日也要上补习班。寒暑假要补课。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有些人家,为了孩子将来好,还会抽时间让孩子去上一些特长班,学习舞蹈,乐器什么的。」林琳想了想,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觉得并没有遗漏什么。 王珍珍:「……林琳,你也是这样的吗?」大陆的学生好可怜呀。 林琳耸肩,「是呀,反正大家都这样,习惯了。你们呢。」 「比你们轻松了一些。」王珍珍不好意思说是轻松了很多,被林琳这么一说,她好像对于联考的事情,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噢,这本我看完了。你还有别的吗?」放下数理化的综合册子,林琳问道。 「有,给你这本。对了,你英语怎么样?」她听说大陆人英语都不太好。 「还不错,我有些语言天赋,除了英语,还会一些别国的语言。我准备大学学习外语呢。将来做个翻译。」当林琳还是她自己的时候,为了高考,她的英文就非常的棒,然后日语和韩语,都是她因为生活环境和特殊情况自学的。知道自己记忆力超群时,她闲暇时便又自学了德语和法语。现在不算是中文,她就会五种语言了。 反正这种逆天的记忆力,只要看过听过,就能记住,不好好利用,就有些个可惜了。 做个翻译是决对没有问题的。上大学,再学一门西班牙语或是义大利语吧。 「哇,做翻译。这个职业很不错呢。对了,你还会什么语言?这也是你在大陆上的特长班吗?」 「还有日,韩,法,德。你呢,大学要上什么学校我,考什么专业呀?」 「我将来想做一名小学教师。小孩子好可爱的。」王珍珍对于林琳会这么多的语言有些吃惊,但一想到大陆那可怕的学习环境,倒不觉得什么了。不过,她确实要好好努力了。 不说别的,小玲的日语就说的很好。她也不能落后太多。 林琳听到王珍珍的理想,也只是笑了笑。这个她知道,小学二年级嘛。 话题过去了,两人又开始低头看书。林琳仍然是以着王珍珍不能理解的速度翻着书,而王珍珍也一遍一遍的在草纸上算着几何题。 一个小时过去了,林琳手中的这本书也看完了。伸了伸懒腰。林琳在考虑是不是要继续看两本书的时候,发现王珍珍解的这道题明显思路出了错误。 「在这里画上一条线,让两边成为两个等边三角型。然后你再求解试试。」拿着桌上的铅笔,林琳随手在这里画了条线。这题昨天的时候,她之前的练习册上就有。今天不过是现学现卖。 不等王珍珍说话,嘉嘉便走了进来。「你们歇一歇,吃点水果。这是我刚才回来的时候顺路去买的。」原来嘉嘉早就办完事回来了,但看到两个孩子在屋里看习学习就没有打扰。她在客厅里,正好从开着的门缝里听到林琳的说话声。这才端着水果进来的。 「妈妈,你回来了。」 「阿姨,你回来了。」 珍珍和林琳同时起身,都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欧阳嘉嘉。 「早就回来了,你们看书认真,都没注意到。快过来吃水果。」这个季节的西瓜和桃子,都非常的甜,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果子香。 看到两个孩子都放下了书,走了过来。嘉嘉又说道:「林琳的学籍,已经办好了。找的是我的老同学。竟没费半点事。」 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朝里有人好办事的。要是让林琳自已去弄,一定是这个证明,那个文件的。可到了嘉嘉这边,直接给开了条子,让准备联考。 别看林琳什么文件也拿不出来。但香港还是有很多的有钱人的,他们的孩子,一般都有请家庭教师来家里教,有的也不一定会上学。等到了年纪,要么出国留学,要么就是上教务处批个条子参加联考。 欧阳嘉嘉的同学不过是钻了这么一个空子,抬抬手,就帮林琳把学籍的事情办好了。 拿到联考的准考证,林琳高兴极了。终于是办下来了。差一点,她都着如果贿赂不成,她就去干点走私的事情呢。 在嘉嘉家一呆就是一下午,林琳是蹭了午饭,又蹭了一顿晚饭。这才在嘉嘉的『明天早上过来吃早饭』的叮嘱中,回了楼下的家中。 回到家里,林琳第一时间就将准考证放到了空间,这东西要是弄丢了,可没地方补去。 第31页 然后才想着今天知道的消息。她怎么就来了这里呢。这可是个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没有金手指就只能让人当下酒菜的地方呀。 回到空间,在电脑里找了一遍这部电视剧。当看到第五六集 时,才后知后觉的知道,她是谁了。她是那个pipi,住在平妈家对面的那个夜总会的舞女。 下意识的摸摸脖子,林琳一咬牙,便将黄药师给她的那颗可以增加几十年内力的丹药吃了进去。 现在是关键时候了,这个时候不吃,还得什么时候。而且,她是周芷若的时候,还在黄药师留给郭芙的物品中,找到了几颗同样功效的丹药。所以,此时吃一颗,也不会让她太心疼。其实若不是吃两颗没有作用的话,她可能是不止吃一颗了。 吃了丹药,便开始运起内力,消化丹药的药效。又是一夜过去,这丹药的药效才算是全部吸收了。 而从这一天开始,林琳的一日三餐也几乎是在欧阳嘉嘉那里解决的。然后白天还要跟着王珍珍一起复习功课,时间算是非常的有规律。 不过,每隔个两三天,林琳都会去附近的超市买一些水果回来。她也老大不小了,人情世故,又哪能真的不懂。 嘉嘉和珍珍看到了,一边夸林琳客气,一边又觉得林琳特别的懂事。但不管怎么说,两人倒是都心疼起林琳来了。 这个年纪便会如此,怎能不让人心疼。 这一天,林琳从楼下上来,刚一开门,便看见了一个俏丽的女孩坐在餐桌旁。 第18章 那女孩在林琳进来后,便转身站了起来。一双有些冷淡,和犀利的眼睛直直地朝林琳看过来。 「你是林琳?」女孩微微扬起的小下巴,让人感觉很傲娇。 「我是,你是马小玲?」这可是僵约的女主角呢。这部电视剧,林琳最喜欢的女人了,漂亮,果敢,带着无人能其左右的英爽。 尤其是这个女主角,整部戏里就没有穿过一回裤子的时候,短裙长靴,笔直的长腿。让看过这部戏的林琳非常的羡慕。 也因此,林琳的很多穿衣习惯都受到了她的影响。穿裙子,除了晚礼服,就没有穿过膝盖以下的。 就是现在每天穿的裙子都在膝盖上十公分左右。脚上也穿了一双白色的到膝盖以下的长靴。 靴子是用黄药师给她的半成品,自己在加工的。这一点,对于当了几十年的古人的林琳来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 说句不好听的,她做过的衣服,绣过的花,绝对比她家对门的裁缝平要多。毕竟阿平这会才二十出头,刚刚学成手艺。 「我是。」今天的马小玲也穿的是短裙长靴。看到林琳跟她穿的差不多,心中很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可是她自己挣钱买的。姑婆那个老骨董,就会给她准备那么老土的衣服。幸好今天姑婆还在外地没有回来,她才敢穿成这样。要是让她看见了,一准又要骂她了。 「都不用我介绍了吗?」王珍珍在一旁插话道。 「你天天都要提起好几十遍,小玲这样,小玲那样,小玲还不回来的话,这么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让你心心念念的马小玲,我还真的猜不出来还有谁了。」这话不假,王珍珍的社交圈很窄,这么多年,除了马小玲以外,她和谁也不联繫。 「啊哦,怪不得我耳朵天天在发烧呢,原来是你在家里天天念叨人家。」逗了王珍珍一句,马小玲又转头对林琳说,「我今天早上一来,这死丫头都跟我说了好几遍,楼下搬来了一个叫林琳的美女。」 「人家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咦,你们发现了没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偏旁都是王字呢」,珍珍说完这句话,林琳三人相互看了看,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快过去吃早餐,一会儿都要凉了。」开门的嘉嘉,关了门,又去厨房端林琳的早餐。出来看到这三个丫头还站在门附近呵呵笑呢。不禁好笑的嗔道。 有了马小玲的加入,她们三人仍是安静的复习资料。不过楼上的金姐打电话过来,问嘉嘉她们能不能过来打麻将。 嘉嘉怕耽误她们复习,张嘴想要拒绝。林琳忙说她们三人去楼下她那里复习就好。天天在这里,嘉嘉连看电视都不敢,就怕打扰到她们。 林琳这么一说,别人都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林琳是一个人住。房子大,又安静。让她们过去复习正好。嘉嘉看着她们走出去了,还说中午的时候,记得上楼吃饭。 林琳忙笑道:「阿姨,你好好玩吧。中午我们三个就在我那里吃了。我们也不能总是看书复习的。脑子也是要歇一歇的。做饭正好当休息了。对了,阿姨,中午我做好饭,给您打电话。您记得下来吃呀。」 嘉嘉笑着应了。但她觉得既然不用她做饭,估计中午的时候,她玩的正是最起兴的时候呢。那会估计是谁叫都不会离开牌桌去吃饭了。 三人到了林琳的屋子,马小玲四处看看,便在林琳的引领下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半圆型的。三个人,一面坐二个,一面坐一个。带过来的复习资料全摊在桌上,还能给每人留一块做练习卷的地方。 林琳看书是习惯吃东西的。让那两人坐下后,便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和饮料。摆在书桌中间,好方便三人拿取。 第32页 在林琳这里,可能是没有家长的原因,珍珍和马小玲都非常的自在。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人在联考前复习的地方,就定在了林琳这里。 不过因为大书桌的关系,书房看起来还是有些小了,原本林琳一个人在里面,是正正好好的。现在多了两个人,总有些转不开身。 于是在决定以后都在她这里复习后,林琳当天晚上就把大书桌移到了客厅里。 本来这间屋子的客厅就不小,林琳只在客厅摆了一个l型沙发和茶几。厨房门口那里摆了个圆餐桌。现在将沙发和茶几移至原来的书房去。正好可以放大书桌。 至于现在只放了沙发的书房就被马小玲当成午休的地方了。每天吃完午饭,在林琳的强烈要求下,三人都要睡个午觉的。 一般都是珍珍回自己家,而小玲和林琳留在这里。 有了林琳的对比,就连马小玲都觉得珍珍真的好幸福。马小玲从小没有爸妈,一直是跟着姑婆长大的。林琳只剩下一个亲生父亲,不过也不要她了。 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马小玲的心里出现。这也让了原来会在珍珍那里休息的马小玲下意识休息在了林琳这里。 沙发总是不如床舒服的,对于当初青葱岁月时的偶像,林琳还不至于吝啬到连一张床都不捨得给她准备的程度。 于是不知不觉间,那间用来午休的原书房,先是被加进去了一张床,然后是衣柜,穿衣镜,梳妆檯。 等到这些彻底将沙发和茶几挤出去的时候,小玲已经从午休变成了偶尔小住了。 一晃多日,三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联考。考进了之前便看好的港立高中。而此时马小玲的姑婆也越来越忙。时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于是小玲算是彻底在林琳这里扎下了根。 这里衣柜内的衣服,都是小玲喜欢的风格。凡是不回家的日子,小玲都会穿她喜欢的衣服上下学。凡是回家的日子,小玲就只穿校服来回。 林琳的元青花,被嘉嘉送到了拍卖会上,卖出三百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有了这笔钱,林琳至少未来十年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因为住的近了,很多事情都容易露出马脚。当然林琳不认为自己会武功这件事情是什么马脚。只是她一直扮演的易推倒软妹子质资算是彻底白瞎了。 林琳会武功的事情,和马小玲神神叨叨的神婆内在,两人都不约而同的瞒了珍珍。 知道林琳会武术后,马小玲便十分大胆的拉着最佳打手林琳,背着她姑婆接了很多小生意。每每挣了钱,便去买那些她喜欢的衣服和背包。 其实马小玲不知道,她每一次独自接生意,都是她姑婆特意为她选的。而且每一次,她姑婆都会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直到有一次她姑婆担心她,站的距离有些近了。林琳才发现她。而这也成了林琳和小玲姑妈马丹娜的小秘密。 高中生活,一直很平静。至少林琳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的好记忆,她是再也不会想曾经的她那样担心大考小考周考月考以及临时抽考了。 这样的日子,在高二的时候因为马丹娜的去世而结束了。拖着一条腿的何叔在马丹娜去世前,曾答应她在方便的时候教导一下马小玲。至于接马小玲同住的事情却安排在了林琳这里。 马丹娜一生并无多少积蓄,但做为马家驱魔龙族的后人,给马小玲留下的财产却足够她大学毕业了。 尤其是马丹娜让马小玲住到林琳这里,将她们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这一点,更是保证了马小玲的生活来源。 要知道马小玲跟林琳是合住,长住的话只要负担一半的费用就可以了。而马丹娜的这大套房子,可是一间小别墅呢。 弥留之际,马丹娜对林琳说,小玲还太小了。她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没有人知道。所以才决定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互相照应。 但怎么样也是给人添了麻烦。她还有一些功力,这些功力是传给小玲后剩下的。她愿用这些早晚都要消失一空的功力帮林琳加持一件法器。 马丹娜是知道林琳会武术的,至于使什么兵器,却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伸缩剑,有时是长鞭,还有时是根玉萧。所以,马丹娜让林琳自己选择加持哪一件兵器为法器。 林琳想了想,拿出来玉萧。这是黄药师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意义不同。她是真的将他当成自己的外公的。 而且玉萧看起来就没有剑和鞭子结实。虽然这把玉萧是黄药师用极寒之地最坚硬的玉芯所制。但她就是会担心它哪一天被弄碎。 玉萧不过五十公分,今天来见马丹娜前,学校有文艺汇演的采排,所以林琳正好把它拿在手心。 将玉萧递给马丹娜,看着拼命忍住眼泪的马小玲。林琳第一次对马家的祖训产生了怨念。连哭都要被禁止的女人,人生是多么的可悲。 马丹娜拿玉萧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贊道:「好萧,小何,你来看。」 何步接过来,用手弹了弹萧身,点头。确实是把好萧。便是不加持,一般的场面也不用担心。 就算是为了配上这把萧的本身,马丹娜也比刚才更正视了几分,让何叔摆好了阵,在马小玲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阵里,慢慢地打着手势,轻轻地诵读着林琳听不懂的咒语。然后在一片耀眼的五□□光中,马丹娜轻喝了一声,「去」。 第33页 玉萧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在金光中不停的转着圈。等一刻钟后,金光消失,玉萧慢慢地向下落。马丹娜便让林琳将此萧接到了手中。 在林琳点了一滴精血在玉萧上后,血被玉萧全部的收全了。这一场法器的加持才算是完成了。 而马丹娜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第19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看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小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小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捨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着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第34页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捨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 第20章 九七年的香港,电脑,网络已经很普及了。林琳一台电脑,马小玲一台电脑,一个背对着门,一对背对着阳台。中间相隔不过一米多,但却谁也不耽误谁。 马小玲有客户来的时候,就把两人中间的的窗帘挂上。没人来的时候,就敞开。相较于会有客户上门和经常出门工作的马小玲,林琳的生活可谓是宅到家了。 虽然拿到了翻译资格,但她却从来没有出去参加过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需要翻译的稿件回来做。 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就只是穿着睡衣,居家服的在家里。让马小玲看不过眼的拉出去,义务陪她搞清洁。 人的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从最开始的谈鬼色变,到面对长相奇葩的各路鬼怪,林琳都能淡定的吃完口里的东西,时间也不过是区区数日。 这还是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跟马小玲锻鍊出来的呢。现在多年过去了,神经更是粗的犹如下水管道了。 时间不快不慢地走到了九八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只要每次遇到阿平都会跟他说,香港空气和环境都不好,非常的不适合哮喘病人生活。听说大陆的云南就非常的适合平妈这种病。 阿平是个孝子,听了林琳的话,便去了解情况了。等得到云南真的适合平妈居住的时候,也不管平妈乐意不乐意。直接收拾行李去那里暂住了。 第35页 阿平想着只要确定那边对母亲身体好,他是完全不介意去那里安家的。他有手艺,到哪不能挣到他们娘俩的饭钱。 平妈不乐意,可是这一次阿平是铁了心的,要领着平妈去云南。最后阿平甚至是跪在地上哭着对平妈说,「妈,我就您一个亲人了。您在哪,家就在哪。要是云南真的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我们就去哪里安家,儿子有手艺,到哪都能养活您。您的哮喘那么重,香港真的不适合您居住。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真的捨得让儿子一个人吗?妈,您别丢下我。您不是说还要帮我带孩子的吗?……」 平妈被儿子说的心肠都软了。更何况最近她的身体却实是不怎么好了,她也是真的不放心阿平一个人在这世上。她可怜的阿平,那么老实,她真怕她走了,再有人欺负他。而且阿平还没有成家呢。她哪放的下心。 平妈在儿子的搀扶下,大踏步的离开了既将被殭尸占据的香港。而因为平妈的离开,林琳也放下始终担心会被人掐死的心。 平妈走了,小倩也不会死了,阿平也不会变成饿修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一直是林琳希望看到的。 一日晚间,林琳上楼去吃嘉嘉做的燕窝。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只要吃到嘉嘉煮的燕窝。林林就担心是剧情开始的节奏。 相对于林琳的担心,珍珍算是倒了血霉了。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了,只要吃燕窝,她第二天就要坏肚子。 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到最后,嘉嘉买的这些燕窝都便宜了林琳和小玲。 就在林琳时第二碗燕窝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她等了好久的电话。马小玲在电话的那一边问珍珍有没有空去日本。 林琳慢慢地放下了碗,看了一眼珍珍。她知道,这一回珍珍算是要受点苦头了。 珍珍挂上电话,笑眯眯地看着林琳,「小玲马上就要回来了,你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我吃饱了。刚才小玲电话里都说了什么?」 说起这个,珍珍就兴奋了,开心地对林琳和嘉嘉说道:「小玲的一个客户,请小玲去日本做清洁。包往返机票和食宿。小玲问我,有没有时间。若是有的话,咱们三个一起去日本。就当是旅行了。」听说日本人很爱卫生的,怎么还要请小玲去打扫卫生? 至于马小玲为什么不问林琳,不说珍珍了,估计就算平时不怎么往来的人都知道若是没有事情,林琳可以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的。而且还有好些新搬来的住户,都没有见过林琳一面呢。 众人也知道她做的是翻译的工作,但这种死宅在家里多日不出门的事情,大家都特别无语。不过好在,众人还知道,每天早晨,林琳都会去楼顶天台健身。 「哦,去日本呀。这会日本好像还挺冷的。」林琳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句后,便发现珍珍和嘉嘉看自己那不争气的眼光。 摸摸鼻子,林琳站了起来。将自己刚才的碗拿到厨房去洗刷。嘉嘉还在吃着,珍珍嘛,呵呵,她就只有看着的份了。 不过林琳在转身之际,手中忽使暗劲,直接一个劲气打进了珍珍的身体里。珍珍只感觉下腹像被针刺了一下。便没有什么感觉了。 当天晚上,马小玲喝完燕窝,林琳和她便起身回楼下,刚走到门口,珍珍便轻声叫了起来。众人连忙回到她身边。 只见她面目惨白,浑身冷汗,双手不自觉的按压在小腹上。嘉嘉吓坏了,立即便打了急救电话。将珍珍送到了医院去。 到了医院,一通检查。原来是珍珍地阑尾烂出了一个洞。必须要做手术切除掉。这样的小手术,非常的简单。所以珍珍的手术非常的成功。不过近期却是去不了日本了。 虽然珍珍有些遗憾,但林琳却为她感动高兴。伤身总比伤了心,再伤了命强。 你放心吧,你男人我不会碰的。别人的男人,我也不会动的。 珍珍和山本一夫那是註定的夫妻情缘,而小玲和况天佑的缘分却是追溯到秦朝。一切的混乱却是从日本之旅开始。避免了珍珍见到况天佑,只能让阻止珍珍的日本之行了。 珍珍缺席了日本之行,林琳倒是没有。小玲拿到了机票,第二天两人便飞去了日本。 一样的短裙,一样的长靴。一样的青春靓丽。马小玲的一头捲髮,林琳的一头直顺的长头。在日本机场,让人眼前一亮。 高保仍是被小玲呛了一顿,不甘不愿的看着林琳和小玲做着计程车去了住的地方。 林琳手上还有何叔祖传的一块驱邪木牌,是去年林琳过生日时送给她的。原来是何叔有一回帮林琳批八字,算出林琳二十四岁上会有一个大劫难。渡过了,一生平安。渡不过,就没有以后。 拿到木牌后,林琳特意给木牌换了一条神鵰世界带来的天蚕丝绳。然后林琳便把木牌带在了手腕上,片刻不曾离过身。 这一次来日本,她可不想让那个初春上身。 这一晚,林琳胆子被练大了,又是知道马小玲这次过来是干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被吓到。自然也不用况天佑公主抱的送回房。 早上起来,林琳以想看看日本首富长什么样子为由跟着一起去见了山本一夫。 山本一夫满脸的褶子,看起来还真的像那么回事。听着他和马小玲明里暗里的拿话试探。不禁有些想笑。 第36页 怎么说呢,这里面林琳知道的最多,然后是山本一夫。而马小玲却成了最透明的。感觉有些像过家家那样。 「这位小姐,是马小姐的助手吗?」山本一夫看了一眼一旁自进来就没有说话的林琳,一脸慈祥地问道。 「对,我兼职马小姐的助手。」再怎么装,獠牙也会暴露出来的。 一只摇着尾巴的大尾巴狼,在你面前装绵羊,你是笑呢,还是笑呢。 「兼职?」 「是的,我正业是打酱油,呃,不是,是翻译。」林琳吐了吐舌,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日东集团,可算是全世界都有名的企业了。除了谈好的价钱,我还想让山本先生送我三张贵公司名下商场的最低折扣打折卡。」 这是马小玲之前就想好的。但当她说给林琳听的时候,又给改了主意。她俩和珍珍都是好姐妹,虽然住的也近。但总有不方便一起逛街的时候,那这种卡还不如一人一张来的方便呢。 而且除了五折卡,也许人家有更低的折扣呢。把底线放的太宽,会吃亏的。马小玲是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当即便改了初衷。 作为殭尸的山本一夫,跟本不在乎钱多钱少。在马小玲要了三张打折卡后,又将这次的佣金提到了六百万时,也不过是笑了笑。 不过临走时,看着林琳的眼光却有些莫明。林琳知道山本一夫发现了她在起身时,悄悄塞到桌子底下的东西。 不过林琳只是挑眉对他笑了笑,一副颇为赖皮的样子。 回到酒店碰见有人抢生意。马小玲便愤怒了。对付初春,对于马小玲并没有什么难度,所以林琳便回到房间去换衣服,准备一会儿泡温泉的事情。 而她们离开后的山本一夫宅邸却并不平静。在她们走出大门后,山本一夫对着空气一抓,便将林琳放在那里的一张相片抓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人的相片。 看到那张相片,山本一夫的眼睛瞬间睁开,有些不敢相信他眼睛所能看到的。 那些被压在心底,却从未遗忘的记忆像是开了闸的洪水,全部涌了出来。 半晌,山本一夫才平静下来。翻过相片,看到了相片背后的内容。 第21章 相片背后一共几行字,用的却是书写标准的中文。 林琳之所以写中文,其实就是她的恶趣味发作了。想到也许里面有的字,是山本一夫不认识的,却只能低头翻看字典的样子,她就觉得特别的有喜感。 山本一夫的中文还非常不错,这几行字,还真没有遇到不认识的。 第一行写着——『人有今生,便有来世。她是山本雪,也是王珍珍』。 第二行写着——『在满是殭尸的世界里,人是不可或缺的食物。那个时候圈禁人类,保护人类,保证人类能够繁衍下一代,便成了殭尸的责任。人类要是繁衍出了问题,代表的就是人少了,血少了,殭尸国的百姓,飢不饱食。』 第三行却写道,『如果殭尸可以不用吸血,也可以生存。你还会在乎生命太长吗?』 最后的最后,林琳还是写道,『她在香港,她很善良,别伤害她。』 看完这一切,山本一夫差点把眼珠子睁了出来。 震惊,震撼。 都不足以形容山本一夫的心情。 阿雪,他的阿雪。还有他为未来建造的殭尸世界。 「阿ken,去准备。我要立即去香港。」顿了顿,又问道:「找到未来了吗?」 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后,山本一夫便挥手让阿ken下去了。 就在马小玲收服初春,林琳阻止孔雀和尚的时候,山本一夫已经从香港机场走出来了。 一边往外走,一边问林国栋,「找到她了吗?」 「香港叫这个名字的一共八十九人,通过老闆传过来的相片,我们终于找到她了。她叫王珍珍,今年二十四岁,家住嘉嘉大厦,是小学二年级的教师。」想了想,林国栋,又加了一句,「未婚。」 山本一夫听到这一句的时候,停下了脚步。看了一眼林国栋,推了推眼镜,说道:「就快不是未婚了。」 来香港前,山本一夫就恢復了六十年前的样貌。挺拔俊美,斯文贵气。 如果此时林琳见到这个样子的山本一夫,一定会大嘆马小玲的眼光不好了。和一脸沧桑气质的况天佑比起来,人家山本一夫多符合白马王子的气质呀。 收了初春,孔雀和尚摘了三百万日元的桃子。因为是林琳跟着马小玲去讲价的。至少保证了双方都能拿到一个合理的价钱。 疯狂的日本购物,让马小玲刚赚到的三百万迅速的消失了,不但如此,又刷爆信用卡。看得林琳都无语极了。 到底有什么东西是非要买的呀。她们跟邻居也不熟,回去以后,也不过是算嘉嘉母女一份伴手礼。噢,对了,还要给古叔一份。 人家看大门的,小玲总是晚上进进出出,怪麻烦人家的。其他的就没谁了。林琳也总是给嘉嘉和珍珍各买了一份礼物外,就买了一些日本的糕点。 衣服嘛,也买了,里里外外买了两三套。到是小玲买了不少衣服和化妆品。那数量多的,都恨不得再买一只皮箱了。 他们这次出来,林琳就只拉了一个小行李箱。马小玲可能是知道自己会这样大逛物,带了一只超级大的行李箱。可就是这样,行李箱也没有装下,最后不得不再买了一个手提包。 第37页 小玲和况天佑,不冷不热的有了几次接触。林琳见此,也不担心他们俩以后发展不起来。毕竟况家父子回头是要住在嘉嘉大夏的。 等着她们大包小裹的回到嘉嘉大厦时,不过几天的功夫,珍珍就有了男朋友,还是英雄救美来的。 看了一眼站在珍珍一旁的山本一夫,林琳挑着眉对他笑了笑。大兄弟,下手挺快呀。 山本一夫向上推了推眼镜,特有男神范的跟林琳和马小玲打招唿。 马小玲上下审视了一眼化名山本武的山本一夫,说了一句『借一下』,便拉着珍珍去拷问了。 原来珍珍在马小玲他们去日本没多久,便出院回家休养去了。在回家的路上,好巧不巧的碰上了车祸。 好在没有什么人员伤亡,当然也多亏了『过路』的山本武及时将她们娘俩从相撞的计程车上拉下来。 山本武的切入点非常好,一来二去的,不过三五天的时间,就以着多样手段将珍珍收入麾下了。 虽然现在只是个预备男朋友的身份,但山本武却有自信在不久的将来,身份将更进一步。 马小玲在拷问珍珍,而山本一夫也在打量着林琳。 这个长相只是中上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来路。她是怎么知道那些事情的。她究竟想要干什么。她又想要什么? 「不用这么看着我,我没有坏心的。我只是偶然间知道一些事情。当然了,我是比不上妙善上师的。」 妙善是菩萨飞升时留下的一滴红尘泪。难道你让她说自己是菩萨留下的一滴红尘口水? 口水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你还知道什么?」 「知道有人可能做出殭尸也能吃的食物。再也不用吸血了。再也不用了。」 山本一夫眼睛一立,目光如炬的盯着她,「他是谁?在哪里?」 从见到珍珍的第一天起,他就想要咬她,想要让她生命永恆,再也不会离开他。可他知道,在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善良,比曾经那个肩挑生活重担的时候还要天真稚嫩。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去吸人血为生呢。未来已经恨他恨的要死了。他不敢赌。若是阿雪也那么恨他,他会不会发疯。 也许是上天註定,他竟然在香港发现了未来的踪迹。难道老天真的要让他们一家在香港团聚吗? 「我需要时间,给我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会找到她的。然后我会把方法告诉你。我希望珍珍能够幸福。因为只有你能让她幸福,发自内心深处的幸福,你能给她的,是吗?」她要他的保证,不能让她的努力变成一场笑话。 「我爱她,胜过我的生命。我会给她我所有的一切。不是为了让任何人放心。我会让她幸福,一直幸福。」 林琳和山本一夫最后的对话,正好被走过来的马小玲和珍珍听到。 马小玲有些羡慕,有些爱情是求而不得。而她却不能有爱情这种奢侈品。 而珍珍,却是一面脸红,一面感动。她没有想到阿武对她的用情已经这么深了。深到她都不知道要如何回报他。 因为暂时没有办法咬珍珍,山本武又担心珍珍会出现什么意外,于是收拾了行李,住到了嘉嘉大厦。 也不知道山本武是怎么办到的,住在珍珍家对面的住户竟然搬走了。于是山本武又是『好巧不巧』的近月楼台了。 而况天佑这对父子,也一如命运的安排,搬进了嘉嘉大厦。但嘉嘉大厦的住户格局早就被打破了原着。除了一直住在最顶层的金姐正中一家。其他的人家,都乱了套。 但就算是这么乱,空房子还是有几间的,这不,况天佑直接搬到了林琳当初对着阿平家的那个三楼。 一般进来,一个楼里三个殭尸,一个天师的格局就这么形成了。每每看到山本武和况天佑这对伪父子的眼神相杀,林琳都有一种扶额的冲动。 画面太美好,她真的不敢看。 不过,可能是几人都想和平共处,所以就算是再怎么看对方不顺眼,也没有大打出手。珍珍是传统的女孩,在和山本一夫在一起后,便一心一意的对他。而况天佑的心里却对泼辣的马小玲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尤其是在知道马小玲的姑婆就是六十年前将殭尸王降臣追的到处跑,而咬到他们的人时,心情更是复杂。 半个月后,林琳终于在两天一次的熘弯中,发现了一家叫waiting的酒吧。兴奋的不能自己,直接走了进去。 自从回香港后,林琳为了早点见到白蛇,可是经常出来晃的。 吧檯前,一个一身白衣的漂亮女人正在擦拭着酒器,看到这个人,林琳的眼中再也没有别人,直直地走了进来。 「喝什么酒?」白素贞一边抬头看她,一边淡淡地问道。 「我要妙善上师交给你的那个殭尸也可以吃东西的方法。」林琳知道她是来干什么的,所以直接了当的把目的说了出来。 白蛇心中一惊,飞快地问她,「你怎么知道我有?」这女孩知道多少? 「我知道许仙的转世现在在哪里,是谁。换不换?」其时林琳知道白蛇很善良,无论有没有条件都会将方法给她,但她却希望速站速决。 她可以慢慢地跟她刷好感度,然后一点一点的让她对自己产生同情或是亲近的感情。可是她有时间耗,但白蛇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耗下去了。 第38页 「好,我换。」白蛇迅速的在一张空白点菜单上,隔空画了一道符咒。 将点菜单递给林琳,告诉她,只要做好每道食物装盘前,将这道符咒画在餐盘上,不过一秒钟,整盘食物殭尸也能吃了。也可以用画了这符的东西碰一下食物,也可以。 吃了这食物,殭尸可以在食物中吸取食物中的灵力。让他们变得更正常人一样,再也不用吸血了。 林琳看了一眼符咒,只一眼,她便记住了。不过这张纸,她还是妥善的收到了空间小屋里。「嘉嘉大厦的金正中便是许仙的转世,住在嘉嘉大厦顶楼。但他没有任何许仙的记忆。本人也不相信白蛇传的真实。噢,对了,他还爱钱,好色,不误正业。专门做些装疯卖傻,坑蒙拐骗的勾当。」顿了一下,林琳再次肯定的说道, 「不过他确实是你找了多年的许仙。」一样的人品低劣。 说完这些,林琳也不管白蛇是啥心情了。又从她那里要了两杯心酒,打包带走了。 第22章 回到嘉嘉大厦,林琳先是给珍珍和山本武打电话叫他们两个下来吃宵夜,然后又给况天佑父子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一下。至于马小玲,这傢伙今晚有生意,并不在家呢。 将冰箱里的速冻馄饨取出来,倒在烧开了水的锅里。然后拿出了五个碗。分别在碗沿内侧画下了那道食符。 珍珍两人先下来了,在门口就遇到了走楼梯上来的况天佑父子。四个人顺着刚才林琳打开的门走了进去。 「来的正好,我买的虾肉馄饨。」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的林琳正好看见四人进来。 「我们不饿,刚吃完。」况天佑习惯性的拒绝。 復生到是想吃,但白天在嘉嘉那里吃了一些水果巧克力,这会正闹肚子呢。有心无力。 到是知道些内情的山本一夫看到从来不叫他们吃饭的林琳今天如此,便双眼放光地看着林琳,林琳接收到山本武的目光,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头一回煮这种馄饨,可能技术不过关。不过好饭不怕晚。只要掌握了技术,总有一天会熟练的。」林琳这会算是告诉山本一夫,办法拿到了,但她是第一天做,可能效果上会打些折扣。 「林琳客气了,正好我也饿了。那我就不客气。来珍珍,过来坐。」听到林琳的回答,山本一夫高兴的拉着珍珍坐了下来。 因为她是珍珍闺蜜的缘故,所以是直接叫林琳的名字的。林琳的名字叫起来,虽然是全名全姓的叫出来,却要比林小姐这个尊称更显亲近。 珍珍乖巧听话的坐了下来,山本一夫满是得意。可刚升起的得意还没上顶点,就被珍珍的下一句,压了下来。「復生,快过来吃东西。要姐姐帮你吗?」 媳妇,那小鬼就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货。他今年都六十八了,还天天的装可爱。动不动就占你便宜,你怎么就看不见呢。 「好的,珍珍姐姐。」復生对山本武意见也不小,直接坐到了珍珍的对面。准备气死他。 况天佑也坐了下来,但是他并没有动那碗馄饨。山本一夫迫不及待的用汤勺装了一粒放到嘴里,那庄重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朝圣呢。 復生有些看不上他这一点,看着碗里的馄饨,牙一咬也吃了一粒进去。随后便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 这是食物的味道,鲜咸,热烫。还有一点海鲜的腥味。这怎么可能,殭尸是吃不出来食物味道的。可这食物到了肚子里,竟然还有一股暖暖的感觉。就像是喝完血的满足感。 怎么会呢?復生不敢相信,又百思不得其解。然后又吃了一粒,又吃了一粒。 而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的山本一夫,却是什么也没有说,一口一口吃着碗里的食物,很快食物就吃光了,他便小口小口地将汤也喝下去。 多少年了,他都快要忘记食物的味道了。一碗汤,他都捨不得一口气喝完。 这时一粒馄饨轻轻地落进了碗里,山本一夫抬头,发现是珍珍将她的给了自己。 「宵夜不能吃太多,不然胃会不舒服的。你要是喜欢,我们明天再吃」。珍珍是个心细的姑娘。跟山本一夫在一起的这些天,她发现山本一夫对吃食什么的并不感兴趣。而且时常胃口也不好,这样珍珍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今天晚上,难得看到他如此的好胃口,心里高兴极了。可是看了看时间,这么晚了,要是吃的太多,一定会不消化。不过看他吃得那么香的样子,她又捨不得他失望,于是便低头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山本一夫。 况天佑看了一眼山本一夫为了讨女朋友欢心,毫无节操的样子。心中也是有些鄙视。不过倒也更放心让他跟珍珍在一起了。 转头不去看这肉麻的一对,看到旁边復生也快要把脸埋到碗里去后,皱着眉,说道:「復生,你少吃一些吧。是不是还想要坏肚子。」 復生听话的抬头,一脸惊喜的对着况天佑叫道:「爸爸,你快吃。快吃。真的很好吃。我都能吃出里面鲜虾的味道。真的,爸爸快吃。快吃呀。」 况天佑还想要说些什么,林琳笑道:「况先生还是先吃一个尝尝味道吧。」 这个时候,况天佑是真的发现有些不对劲了,试探性地将一粒馄饨送去嘴里。然后他也做出了跟復生同样的动作。一粒又一粒的馄饨被送进嘴里,咽到肚子里。 第39页 林琳又等了一会儿,看到大家都吃完了。便对山本一夫和珍珍说了一句时间太晚了,明天珍珍还要上班,快回去休息吧。 珍珍想了想,便拉着山本一夫上楼去了,临走前还叮嘱復生也快点回家睡觉。 珍珍走后,林琳将碗向桌子中间推了推。对着况天佑抬了抬下巴,「刷碗吗?况先生。」 看着林琳将问话说成肯定的意思,况天佑将到嘴边的问话咽了下去,认命的起身去刷碗。 看到况天佑去厨房刷碗,林琳对着復生说了一句,她去洗澡,有什么事,等到山本一夫过来了再说。 说完话,林琳坏心地没有提醒復生去吃零食的举动。 山本一夫将珍珍送回了家,便在珍珍的注目下,走进了对面的自已家。然后片刻后,在等到珍珍母女都传说平稳的唿吸声后,才利用殭尸的能力直接到了林琳家的门前。 敲了下门,便直接走了进去。他进来后,正好看见况天佑和况復生都是一脸紧张和期待的坐在沙发上。就连他进来,两人也不过是各给了一个眼神后,便又发起了呆。 又过了漫长的几分钟,头髮半湿的林琳才穿着一身用冰火蚕丝布制成的长袖衣裤出来。虽然只是白色的,但林琳却在上面绣了一些粉红色的桃花。看起来也不是太素气。只留一片淡雅。 「我刚才做了几个小东西,正好送给你们。」刚才洗完澡,林琳就在空间小屋里,拿出她做鞋子时剩下的鞋底边角木料,用红色硃砂在上面画上那个符咒,然后用深厚的内力和锋利无比的匕首将这个符咒刻录下来。 刻好后,不过是硬币那么大小。林琳本着送佛送到底的思想,又拿出了五截蚕丝绳。不过林琳还是小气了一些。只截出男人手腕那么长短。多了是一点都没有。 刻好了这个,林琳才出了房间。 一边将东西递出去,一边在心里骂自己玛丽苏。 况天佑和况復生一人一个,山本一夫是一人占了三个。 「这个便是那个可以让殭尸如正常人一起吃东西的符咒。只要将这个符咒碰一下食物,一秒钟内,食物便可是让殭尸吃了。你们把这个带上身上,随时都可能用的到。噢,对了,阿武,」阿武是珍珍这么叫的。就像是山本一夫叫她林琳一样,她和马不玲和嘉嘉也叫山本一夫阿武。 「给你三个,一个是你的,另两个是给未来和你女婿的。」说起未来,林琳才想起来一件事情,不等三人说话,又问山本一夫,「珍珍知道未来的事情吗?好好的黄花大姑娘嫁给你这个结过婚的二婚头子,也不知道嘉嘉同不同意。还有那么大一个托油瓶。」 山本武被林琳这话,弄出了一点火气,不高兴地说道:「这件事情,我会跟珍珍说起的,不用你多事。」 「唉,媳妇还没进门,我这媒人就要被扔过墙了。早知道如此,我还多什么事呢。把东西还我吧。看我还不多不多事了。」林琳说完,还唱作俱佳的就要伸手拿回符咒坠。 山本一夫向后一缩,对于这个知道他身份和很多事情的女人,他在没有办法杀之后快的情况下,并不愿意对她出手。 更何况一个就算他是殭尸也能以朋友的方式相待的人,也让他珍惜。 他记得他曾问过她,就不怕自己将她杀掉或是变成殭尸。她说她不怕。她有留后手。他问是什么,她只告诉了他一个最让他接受不了的。而她还说是最直接的后手。 她说她在珍珍脑子里设了限制,一但她死了,若是操过五天没有出现或是跟她联繫。限制便会被打开。 她把自己是被山本一夫杀掉,以及山本一夫是殭尸,他要把这个世界都变成殭尸的世界,以及还要杀掉马不玲的事情都塞进了珍珍的脑子里。她的死亡和失踪便是信号。 她告诉山本一夫,这才是第一环,之后还有几环她说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她问山本一夫敢不敢用她的命去赌珍珍的恨。 山本一夫不敢赌,因为他不敢相像如果珍珍恨他,他会不会疯掉。而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面前这个该死的女人,还做了什么。 所以,他们只能和平共处了。而最让他纠结的事,就是他还要派人保护她的安全,就怕她出个什么意外,让事情按着最遭的方向发展。 不过好在他们在一日一日的共处中,渐渐地放下了心防,成了朋友。 不过也因着时间长了,山本一夫是越来越怀疑,当初这死女人拿来威胁他的话是不是信口开河了。 看着打闹逗趣的一人一殭尸,况天佑直接喊了停。 「马小玲今天还回不回来了?」言下之意便是,你们这么打闹,他们今天还有没有多余的时间这么浪费了。 第23章 听到况天佑的话,林琳当场就回了他一句,「怎么,你想她了?」 上下看了看况天佑,林琳非常中肯的又说了一句,「虽然长的很寒颤,但你们的缘份却不浅。虽然比不上珍珍和阿武那样万世情缘。不过也不错了。要知道普通人也就是三世情缘呢。」 「你在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是呀,林琳姐姐,你快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能吃东西吧。我刚才吃你的零食,却还是吃不到什么味道。」 「我在碗里画了这个符咒,所以那碗里的食物就可以给你们吃了。」说到这里,林琳转头对山本一夫说道:「阿武,咱们这里就数你最有钱,回头你让人用这个符咒特制几套餐具吧。对了,筷子上也可以微雕这种符咒。以后就不用吃饭前或是碰,或是现画了。」 第40页 「嗯,没错。这倒是个好办法。回头我就让人去弄。多烧几套回来,将珍珍家的餐具都换成这个。」 「那你也送我几套。我留着备用。」 「这没问题,你们呢,要不要。殭尸混成你们这样穷酸的,也不多见了。我看也不用问,回头也给你们送两套吧。」说完还一脸扶贫的嘴脸。 况天佑才懒的跟他打嘴仗呢,将头转了过来。认真地看着林琳,「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殭尸的。还有你为什么会有这个符咒?」 「我又不是开慈善的,你想知道我就要告诉你呀。你出的起钱,你想知道什么,我知道的,就告诉你。当然每个问题的价码可是不一样的。」 况天佑摇了下头,真是近墨者黑,又是一个马小玲。 「你要怎么样才敢回答我的问题?」 「没什么多大的要求,我只是希望你以后对小玲好一些。你那么渣,要不是你和小玲真的是有缘份,我还懒得管你死活呢。」 「林琳姐姐,我爸爸人很好的。」 「噢,你说的是真的吗?原来他真的是你爸爸呀。」林琳反问了一句给復生,直接让復生哑了火。 看得一旁的山本一夫,真是心中大快。果然让这个有些胡搅蛮缠的女人对付况天佑就是让人愉快的结局。 「行了,言归正转吧。」林琳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感觉马小玲最快也要在两个小时后才能回来。不过总是会有意外发生的,她还是别浪费时间了。 看到听她说这话的三人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林琳才张嘴说道:「阿武,你是不是有个叫御命十三的打手?」 山本一夫点头,「有,他生前是里高野的高僧。」 「呵呵,快拉倒吧。万世之前,他是想要葬月的罗候。后来转世魔界,跑到了里高野去。目的便是要完成万世之后的再一次葬月。而你是阻止他的人,同时也是杀死他的人。他这一次不但想要葬月,还想抢夺你的不死之身。」 山本一夫眼睛一眯,有些无法相信他刚才听到的内容。 「我不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一定要怎么做。但我想要让你知道这些。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若当初没有你,何来这万世人间。」 山本一夫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妙善上师今年在香港与三十三人结缘,你让人帮我去查出具体时间和地址。最好让人帮我弄一支红签来吧。我找她有些事情。」 「可以,稍后我便让人去办。」原来他也是有问题要问妙善的,但当初他要问的问题,现在都变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要问妙善,面前的人,他是否可以信任。 「谢谢。」解决了山本一夫的问题,林琳又将头看向况家父子。想了想,准备先说復生的事情。「多年前,我曾经提出了一个理念,关于殭尸的。我们都知道,殭尸死后,魂飞魄散,再不容于世间。这一点没人可以改变。殭尸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如果我的理论可以实现的话,也许殭尸也可以向正常人一样生老病死,但他们死后,却再也不能投胎转世了。」 復生一听,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能长大?我愿意,愿意的。」他当够了八岁的孩子,整整六十年。就没有长大过。 「你们是认识何叔的。何叔还在研究。至今还有些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当然,最后能不能成功,还是个未知数。我想这也何叔至今什么都不告诉你的原因吧。」 说的当下,復生就失望了。不过,只是瞬间,復生又高兴的抬起头,「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 「是的,除了这个,你还有一次机会。只是这个机会是否存在,我需要见过妙善上师后,才能确定。若两次都失败了,你会疯掉吗?」復生不是八岁的孩子,他今年已经六十八岁了。 林琳不想以『我是为你好』这种理由,对当事人应该知道的事情进行善意的隐瞒。其实,林琳并不认为这真的是对人好。人家有权知道这些事情。 「不会,如果我坚持不下来,就让小玲姐姐收了我。」復生不怕没有希望,也不怕失望。復生怕的是无论是希望还是失望着,都没有的日子。 「我的想法,便是让殭尸的魂魄,以借尸还魂的状态生活在人世间。但殭尸的魂魄一离开身体,原有的那副身体很有可能便会不受控制,届时为了安全起见,可能会消灭那具殭尸的身体。而殭尸的魂魄毕竟是带着冤孽的。所以不受六道轮迴,直接魂飞魄散。便是这个理论成行,那在操作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很有可能魂魄离体后,两体身体都无法再接纳。」 復生听了,却还是笑着对她说,「林琳姐姐,总是有希望的不是吗?那你说的另一个机会是什么?」 「那个机会可能就在2001年,但也许没有。歷史被改变了,未来也不一定会按着既定的轨迹行走。所以,我想见妙善上师,也许她能回答我的问题。」林琳所指的是僵约第二部 的事情,虽然可能是因为总总原因让復生重新变成了人类。不然第三部僵约的时候,也不会长大和开酒吧了。 可她来了,改变了山本一夫和珍珍这对相爱相杀的万世情侣,也改变了况復生可能会被抓去吸活人血的经歷。 但在她的想法里,第二部 其实跟第一部并没有太多的联繫。也许山本一夫的转世不会存在,但山本一夫却还是存在的。不是吗? 第41页 话题挺沉重。但对于復生来说,却又带着飘渺的希望。六十年前的事情,一直像恶梦一样,纠缠着他,有的时候,他都在想,如果他没有被将臣咬到,一直死在那一年。如果将臣等他再长大几年,是不是现在也会有不同。 至少,他可以找个心爱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上哪找一个愿意嫁给八岁男孩样子的他。就算是,他也不给要,那等多变态,多重的口味呀。 「好了,也没啥事了。都回家去吧。」林琳也没什么要说的了。或者是没有想到什么要说的。直接对着家里的三个老男人下了逐客令。 「你还没说这符咒的事情呢?」况天佑看到林琳撵人,忙不迟疑地问她。 林琳恍然大悟,转身去阳台自己的书桌上拿了两张a4纸和一支笔走了回来。就着茶几在两张纸上面画下了符咒。画好了,又仔细看了看,这才递给山本一夫和况天佑。 「收好了,这可是衣食父母呢。还有况先生,别墨迹了。是男人就干脆点。说实话,看你这不干不脆的样子,还以为你有痔疮呢。没事学学人家山本武,决定了目标便一路前行的利落劲。不说白瞎了我们家小玲,就是阿秀配你,都是糟蹋。赶紧的吧,还想留下吃早饭不成?」 说完也不等几人反应,自己走过去把房门打开,示意他们离开。大晚上的,她可是不陪客了。有什么问题,她也没有义务给他们解惑。 至于兴趣? 还是那句话,别谈兴趣,谈钱。 「白瞎我什么?谁动了我的东西,还是花我的钱了?」门一打开,马小玲就在外面说了这么一句,当场把林琳吓得跳了起来。 「你回来怎么不吱一声,吓死我了。」 「吱……,」马小玲顺着林琳的话,叫了一声,然后翻着眼,瞪着她道,「我自己的家,我吱什么声。再说了,我刚走到门口,哪,你看,钥匙还在手里呢,你门就打开了。谁吓谁呀。」 马小玲让开林琳,一直走了进去,「咦,你们这么晚了,怎么都在这里?」 「我叫了他们来吃宵夜。还有一些虾肉馄饨,你要不要来一点,我给你煮去。」 「要,为了省一顿饭钱,我是连夜赶回来的。肚子早饿了。喂,你们怎么还不走?」 屋里的四人听到马小玲的话,都纷纷无语的向上翻白眼,马氏一家的脸面,驱魔龙族的面子,这回可算是见识到了。这么爱钱的天师,他们也是服了。 「小玲,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能方便替我解答一下吗?」山本一夫,两手插在裤子兜里,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 「什么问题?私人的免谈,多少钱都不行。关于专业的,按问题和时间收费。」 山本一夫:「……」 况天佑,况復生:「……」 林琳:「……」,她能高兴,这位至少还知道私人的不卖吗?不过她估计,钱给的高的话,就难说了。 第24章 被马小玲的神来之语打败后,山本一夫还是决定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如果真有鬼怪作乱,人家又不给你钱的话,你还收不收?」问完以后,山本一夫本能地想到自己这个问题需要给马小玲多少钱。 「当然不能白收了,我会把作恶鬼怪找出来。然后知道原因。再找源头去付帐。这个问题,呃,算了,算是白送你的,不收钱了。」说不收钱的时候,眉毛都皱成一团了,可见是多少的难以取捨。 山本一夫嘆了口气,「谢谢。我们公司的商场最近在搞促销,回头我拿些抵扣卷,你们去逛街买东西吧。」抵扣卷加最低折扣卡,想来应该不会让这位女天师再心疼吧。 算山本一夫了解她,马小玲当场就眉开眼笑了,「呵呵,那多不好意思呀。」刚客气了一句,下一句便是「活动什么时候开始?抵用卷早点送来呀。」 几人又被马小玲这个样子逗号笑了,简单的道了一声晚安,便都纷纷离开了。马小玲也不客气,直接去房间换衣服,准备一会儿吃宵夜。 而出门的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復生下楼去睡觉,况天佑和山本一夫去了天台。 天台上,山本一夫首先提出了会为了珍珍的幸福,就此罢手。而况天佑只要知道山本一夫不会继续做恶便没有什么要求。 只是两人都决定将殭尸的身份暂时隐瞒马小玲。 几天后,马小玲拉着林琳和珍珍又一次将信用卡刷暴了。这让陪她去求叔那里进货的林琳都不知道要说她什么好了。 之前马丹娜离开前曾用身体里最后的能力将林琳的玉萧加持,但当时,林琳只是害怕玉萧玉碎,所以才这么决定的。但等到小玲去美国留学的时候,她才发现,她很多的时候,根本不捨得将玉萧当成御敌的武器。 可别的武器又在面对非人类的时候,过于单薄了。没办法只好请求叔帮忙将自己常用的那把伸缩细剑和一把黑鞭再进行加持了。 只是现在并非特独时期,求叔根本不可能用身体里的力量帮忙加持。于是便只要将这两份武器放到求叔设置的阵法里,以六年六个月六个时晨的时间进行透骨加持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琳今天会陪马小玲进货的原因。因为时间到了,武器加持完成了。求叔试过了,因为这种阵法和时间的原因,这两份武器丝毫不逊色马丹娜加持的那把玉萧。 第42页 玉萧,林琳是一直放在空间小屋的。那是黄药师送给她的,她很珍惜。所以从来都是随身携带。这会武器里又多了一把黑鞭,一柄伸缩细剑。林琳考虑了一番,平时武器放在空间里,出门或是有需要的时候,就将细剑固定在右手腕上。反正细剑的手把又细又短。放那里非常的方便。 就在林琳从求叔那里回来的时候,她接到了山本一夫的电话。说是已经找到妙善的消息,明天间她做好出门的准备。 女人出门非常的麻烦,要洗脸,要弄头髮,还要化妆,换衣服。山本一夫打电话来的意思便是让林琳在他来找她的时候,就把上述那些事情都做完。她又不是珍珍,他可没时间和心情等她慢慢磨。 第二天,当林琳和山本一夫到了妙善结缘的地方时,那个红色的签子就只剩下一支了。山本一夫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那支签,将它交给林琳。 「你跟我进去吧。一共可以问三个问题,我,我就问两个。剩下的那一个给你。」 山本一夫想了想,当要点头。妙善上师的声音自空中响了起来,「山本先生,林施主。请到静室来吧。我等你们已经很久了。」 林琳和山本一夫对视一眼,抬脚就往里面去了。这时竟然真的走过来一个胖子上前阻拦。问题少女碧佳将人拦了下来。 「碧佳,不许吃零食。」林琳怕碧佳再一次桀骜不驯,大开杀戒,连忙提醒她。 碧佳对于林琳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但她带来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她已经好久没有喝过血了。食物的滋味是那么的美好,但并不代表,她不想喝血。 尤其是此时被人阻拦的时刻。 「碧佳,听话。」山本一夫见林琳如此说,又想到此地并不是惹事的地方,也出声喝止了她。 碧佳听到山本一夫也这么说,只好不服输地看了林琳一眼,便退了下去。 胖子和他领来的人,跟本不会让山本一夫动手,直接被后面的阿ken拉住了。自从能够再一次像正常人一样吃食物,他便对山本一夫少了一份恨意。现在他想要的,便是找到未来,然后一起快乐的生活下去。 走到内室,妙善已经坐在那里了,一副神仙风范。 「山本先生,林施主。你来了。」 林琳行了一礼,才对妙善说道:「上师有礼了,今天我们二人来,是都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上师。还请上师怜悯。」 妙善看着林琳似有深意的笑了,「今日相见,便是你我有缘。我会分别回答你二人三个问题。」 林琳一笑,看了山本一夫一眼。先开口问道:「我还需要几个,才能收集我想要的东西?」 「一花一世界,一世一菩提。林施主是有大机缘,大慧根的人。我并不能完全参透,但至少你还需要15次。」 林琳算了一下,她现在有两颗佛珠,一串是十八子,那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每一世,她都能收集到佛珠。不过刚才妙善说她没有参悟透,那是不是她说的只是原来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 「况復生是不是还有变成人的希望?」 「有」,这一回妙善的答案到是很干脆。 林琳听了放下了心,永远长不大什么的,最让人头疼了。 「女娲灭世和瑶池圣母的事情是否仍会发生?」 「会」 「我问完了,你问吧。」先对妙善行了一礼,才转身对山本一夫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便走了出去,虽然她非常好奇山本一夫会问他们,但她却并不想因为知道的太多,而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林琳走了出去,并不知道山本一夫的问题里,还有一条是关于她的。 山本一夫的三个问题,一个是问他们一家三口的,一个是问罗候的,另一个便是林琳的。 妙善算是为林琳做了一回保山。她告诉山本一夫,林琳是可以相信的。罗候的事情也是真的。而他们一家三口,也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妙善的回答,彻底让山本一夫放弃了他那伟大的种族更替计划。他要的从来就不多。 两人离开了妙善的静室后,便分开行动了。一个回嘉嘉大厦继续做她的死宅到底,一个去找未来。 未来这么多年,还没有正经吃过一顿饭呢。他这个做爸爸的,怎么可以在有了方法后,不告诉女儿呢。 而妙善看着两人离开后,微笑着消失在那间静室里了。那位林施主的来歷,她也有些看不明白。但她的到来,却影响了很多人。 是缘还是劫,想来命中皆以註定。 未来被找到了,情绪很激烈。在山本一夫用非常手段将未来束缚住后,未来才安静下来。 「我找到你妈妈的转世了。我们现在过得很幸福。回到我们身边吧。未来。我们一家可以幸福永远的生活下去。」 未来先是一喜,又是一惊,再后大怒的骂道,「你不是人,你不配做我的爸爸。你还想要咬妈妈。你这个混蛋。」 「是的,我会咬你妈妈。在你妈妈最年轻漂亮的时候。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找到了办法,你妈妈不会像我们曾经那样,去吸人血了。我们可以吃东西了。你看碧佳。」说到这里,山本一夫才想到一直站在他身后,抱着一包鸡米花吃个不停的碧佳。 山本一夫让看了半个身子,让未来能够更直接地看到碧佳。 第43页 未来一愣,有些不可思议。那个跟在她爸爸身边几十年的女殭尸,竟然在吃东西。 那是肯德基的包装袋吧。这怎么可能?她不相信。 山本一夫向碧佳招招手,碧佳向小兽一样,小跑了过来。将手中的食物递了过去。山本一夫并没有接过。只是伸手,在里面拿出了两块鸡米花,一块放到了自己嘴里,一块掐着未来的下巴,餵进了她的嘴里。 未来试探下的嚼了几下,眼睛一亮,直直地看着山本一夫和碧佳手中的食品袋。山本一夫笑了笑,伸手拿过食品袋,特有耐心地餵未来吃东西。 这一墓看得碧佳心火暴起,恨不得杀了未来取而代之。未来一心都在食物上,根本没有看见碧佳的眼神,倒是一旁看着未来的阿ken看了个清楚。 碧佳是个有超能力在身的殭尸。比他们这些普通人便成的殭尸能力要更大,如果碧佳对未来起了什么坏心思,未来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想到此,阿ken便决定适时的提醒一下山本一夫为好。 一个餵一个吃,不过一不袋东西,转眼间便没有了。未来有些遗憾的看了一眼空空的包装袋。 山本一夫疼爱的摸了摸未来的头,他知道未来最生他气的地方,是他从中国回来后对她们母女的冷淡。然后明明有办法救母亲,却眼睁睁地看着她母亲死去。还有喝人血,误杀了堂本真悟一家的事情。 这些事情累积到一起,才会让未来对他的恨意那么深。 「我妈妈在哪?」 第25章 对于未来的问语,山本一夫只是直接的解开了她的束缚,让她能够自由活动。等到未来心急的再继续追问时,才挥走让阿ken和碧佳退下去。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不然我现在告诉你,你妈妈在哪里。我估计下刻钟就不见了人影。」现在他特别的喜欢黑咖啡,那种浓烈的,苦涩的味道,让他知道现在的一切都不是梦。 「这个吊坠,你收好。凡是你想吃的东西,你就用它碰一碰。这个吊坠的花纹,就是针对殭尸吃东西的符咒。」 看到未来接过吊坠,山本一夫便将这些日子以来的事情,挑挑捡捡地告诉了未来。只是看到未来那么激动的样子,有些为难地对她说道:「你妈妈还不知道你的存在,我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我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未来:「……」,看着自家爸爸年轻的脸,在看看自己永远保持的高中生样貌,难道是她生的太早了一些? 「实在生不出来,就说是认领的吧。」未来有些不太情愿地说了这么一句。只要一想到那个碧佳,她就觉得讨厌。 其实她潜意识里,还是对这个爸爸在意的吧。她做的那些事情,还不是因为知道爸爸不会同她真的生气,才如此的吗? 事不宜迟,当天山本一夫就将未来带回了嘉嘉大厦。一同跟来的还有原来的阿ken,现在的堂本真悟。 既然林琳那个死丫头肯定了未来和堂本真悟的感情,那么把他们俩个一起带回来,给珍珍看看吧。 至于碧佳,却被山本一夫留在了通天阁。而堂本真悟今天见过珍珍后,也会回到那里去。他还没想着那么早就同意他们在一起。 回去的一路上,未来童心未泯,见到卖吃的店,就要停下来,买了再走,就连那香港街边卖臭豆腐的,未来也没有拒绝。 自己吃一块,然后看一眼山本一夫和堂本真悟,再笑眯眯地吃一块。哼,就是馋着他们,不给吃。 时间一晃而过,九九年的新年时,化名山本武的山本一夫向珍珍求婚了。珍珍羞涩的答应了。不过婚礼的时间却没有定下来。 珍珍说要与小玲和林琳一起举行婚礼。小玲和林琳对视一眼,心中苦笑不已,一个是不能谈恋爱,不能流眼泪的女天师,一个是不知哪年便离开的偷渡客。这两人结婚,日期怎么可能在日历上。 山本一夫听了,眼睛隐晦地看了况天佑一把,这就么一个多情多伤的性子,到现在还搞不定马小玲,也是废物一个。 九九年的七月,本是世界末日的日子,却成了山本未来和堂本真悟的婚礼。两人在珍珍的祝福,山本一夫不满意下举行了婚礼。两人便携手去环游世界了。 未来发下宏愿,要吃遍天下。堂本真悟对于山本未来是绝对的宠溺。五十多年前的恩恩怨怨,让他不知不觉间放下了。 他们的未来还很长,他不能被仇恨圈养。 至于那个算计了山本一夫的罗候,呵呵,山本一夫曾经想要抹杀他,但林琳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要杀他也不能在今年。今年是万世一个的葬月年,谁知道杀他不成,会不会就此藏进来。 而且相对于杀他,林琳更钟情于封印他。看得到吃不着,是一件多让人难受的事情呀。 在大家都以为九九年也会如同去年一样,和平渡过时,白蛇和青蛇的身份曝光了。同时曝光的还有况天佑父子以及山本武的殭尸身份。 这一天的事情是碧佳闹出来的,自从山本一夫找到未来和珍珍后,对碧佳非常的冷落。而山本一夫现在长居嘉嘉大厦,他不但不怎么见碧佳了,还不允许碧佳到此处来。 其实这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堂本真悟把碧佳看未来眼神不善的事情告诉了山本一夫。 未来是谁? 那就他的心头肉,是他的骨血,是他唯一的孩子。这个世界上,除了珍珍和未来,他其实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的。 第44页 碧佳既然对未来生了敌意,那就不要放在眼前了。而若不是这几十年,在失去未来的时间都是她陪伴自己,他很可能会收回她身上的那滴殭尸血。 那天碧佳心情烦躁,便去了嘉嘉大厦附近的酒吧。没错,就是白蛇的那家店。去以后,一时气不顺,便和小青吵了起来,到最后借酒劲不管不顾的打斗,让吃完晚饭出来泡吧的林琳一干人碰个正着。 正中也在那里,只是他早就吓呆了。一只殭尸和两人只妖怪打在一起,忒吓人了。早知道打死他都不会到这里来的。 在林琳的告知下,白蛇安排了一场美丽的邂逅,正中那人也不用特意去做什么,见到美女就会迈不动步。从那以后是经常流连在酒吧。 时间一长,正中是个什么人,白蛇也算是心中有数了。正如林琳形容的,这么大个人了,靠装神弄鬼过日子,又没有上进心。也没有什么恆心。 白蛇实在是想不明白许仙怎么就变成这样了,以前许仙可是非常喜欢医术的。那么善良真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但白蛇就是白蛇,她是执着的人。在知道自己大限将止的时候,努力的想要让正中学习真本领。最后不惜使出美人计,才让正中学了一手调酒师的技术。 林琳看着不姓赵,也不叫欠男的白蛇很是无语,忍不住问她,你说你图什么呀? 人家白蛇只是云淡风轻的一笑,好像在说林琳还小,不明白。囧的林琳明抢了她一瓶好酒,半个月都没有再来过这里。 所以,就在正中在美人的陪伴鼓励下来学调酒,最后吓得抱头鼠窜时,况天佑,马小玲,山本武,王珍珍和林琳就这么毫无防备的走了进来。那三只打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珍珍吓坏了,而正中却是高兴坏了。终于又有人进来了。 「珍珍,天佑,阿武,你们可算是来了。怎么办呀,这都打起来,我们要帮忙吗?」 小玲随身带着降魔棒,眼睛一立,便站到了最前面。听到正中的话,语带嘲讽地问他。「我们帮谁?不认识的是个殭尸,认识的是妖怪。你说咱们帮谁。我看还不如等她们打的两败俱伤时,一举消灭。」 还算正中有点良心,直接说道:「当然是帮素素和小青了。再怎么说,都是熟人。」可惜就算是他有这个心,山本武却没有,碧佳是能力高,但青蛇白蛇也不是好对付的,就算是白蛇大限将止,上千年的道行,又岂是区区几十年的一个三代殭尸可以比的。 所以,山本武一见碧佳落了下峰,直接上前去帮忙了。而况天佑看到山本武沖了进去。就有些感觉不太好。果然下一秒,林琳也沖了进去。 林琳今天只是穿了改良旗袍和白色长靴。那件可以当罩衫的软猬甲并没有穿出来。但林琳却自信,以她衣服的里衬,受伤的可能性也不大。 一按伸缩剑的机关,林琳直接一剑刺向碧佳。山本武在对付青白二蛇时,又分神关注了碧佳。林琳的这一招剑指长龙直接将山本武的殭尸力量逼了出来。 「你做什么?」这人怎么回事,怎么帮青白二蛇,而不帮他。 「我才要问你怎么回事?这丫头片子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珍珍的事情?」 现场这么紧张,也就只有林琳还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碧佳是谁,她又不是不认识,碧佳对山本一夫的感情,那也只是纯粹的。可她偏往别处带。也因此,林琳刚喊完,山本武下意识的就要去看珍珍。 珍珍此时是根本没有听到林琳的话,她只是还在震惊她的日本男友,除了有钱,还有可能不是人?这太惊悚了。 此时的小玲,直接回身向况天佑攻去。这些日子的对不劲终于积攒到今天都爆发出来了。 泥妹呀,这一试不要紧。结果恨得马小玲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她竟然在这一天,看到了三只殭尸。 「住手」打斗正酣时,林琳突然大声叫了一声。 青蛇和白蛇,自然是第一时间彻出战局,而山本武也没有弥战的打算,剩下一个碧佳,也只悻悻地出手了。 「都是文明人,一进来就打架。太有辱斯文了。咱们继续再战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为了多大的事情,要打成这样呀。」林琳这时才想起来,马小玲还不知道她家楼上楼下都被殭尸包围的事情。 连她最好的姐妹都被殭尸叼回来窝里去了。 这会才想起来,林琳都觉得有些个晚了。不过,只能硬着头皮往上沖了。 「呵,怎么不打了。也让我看看这殭尸和妖怪都有什么本事。」说到这,马小玲恶狠狠地看林琳一眼,「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等着清算损失吗?」 听到小玲叫她,林琳讨好地笑了笑,几步蹭回了马小玲身边。 「你长没长脑子,殭尸和妖怪打架,你往上凑什么呀?你本事很大是不是?我这做天师的都快吓死了,你是闲投胎太慢是不是?」 「噗哧」,本来林琳还虚心地听着马小玲骂人,可当马小玲说她这天师会害怕到吓死,就忍不住笑场了。 「小玲,林琳,还有阿武,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说吗?」珍珍回神后,便语带惊慌地请求着大家。 心,都让她说软了。 第26章 坐下来后,说了不过三五句话,第一个离开的便是碧佳。人还是林琳撵走的。 第45页 对于这个有些强势和强大能力的老女孩,林琳是非常讨厌的。原着里,回到六十年前改变歷史的事情,就因为她而失败了。要不然也不会死那么多人。 虽然山本一夫在电视剧里就是个坏人。但碧佳这种『为了你好』的作法,实在让人作呕。 碧佳的离开,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因为她一直记得她姑婆的遗训,在没有十全的把握下,不要对殭尸赶尽杀绝,以免敌人破釜沉舟的反抗。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不过, 一座嘉嘉大厦里竟然住了三只殭尸! 还是二代殭尸! 还和他们们经常的一起吃饭,出游,泡吧,这让一代驱魔龙族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情何以堪? 她对不起列祖列宗,她对不起姑婆,她对不起柜子里的那件龙战衣。 她,……下次一定多要些打折卡。 「亲爱的,其实你不是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你是第四十一代。所以这话是不对的。」听到马小玲的嘀咕声,林琳非常破坏气愤地纠正她。 「噗哧」之声不绝于耳,就连刚知道未婚夫是殭尸的珍珍也笑了出来。 「林琳,」马小玲站了起来,生气地叫道,「没看见我在生气吗?」 「噗哧」,又是一声,本来紧张的气愤就让林琳破坏了,听到马小玲的强调之词,这会是一点都不剩了。 「好吧,我的错,那你继续生气吧。我准备好了,你继续吧。」 马小玲:「……」这让人家,还怎么生气呀。 众人:「……」你准备好了,可他们怎么看马小玲都没有准备好的样子。 过了好半晌,马不玲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眼前的情况了。三只殭尸,还都是二代的,泥妹呢,一只她都打不过了。还一口气送她三只。而且其中一只还是她好姐妹的未婚夫。 「他们三人,呃,三只的事情,以后再说。我现在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做。哼,况天佑你行呀,连求叔都帮着你。哼!」马小玲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他们的计算单位,只好将这个话题先放一放。 她是不相信求叔看不出来况天佑有问题,可是连求叔都帮他。这件事情,明天,不,是今天了,她今天一定要向求叔问个清楚,要是答案不能让她满意,她欠的那些货款,她就不还了。 所以,这才是原因吧。 「林琳,你刚才说的我不是第四十代传人,是怎么回事?你好像知道些什么?」马小玲现在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个多年的好友了,互相可以託付后背那么多年,她突然有些看不明白她了。 林琳想到自己一时口快,正心下懊恼。听到马小玲的话,只犹豫考虑了两秒钟,便决定掐头去尾的说些真话出来,「你还有个姑姑,因为谈恋爱吧,反正是对你姑婆说她为男人掉眼泪了。然后你姑婆便一气之下将她逐出马家。所以吧,我就觉得,她应该算的上是你马家的第四十代传人。」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连她都不知道,一个生活在大陆的女孩,是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一些事情,但也不太全面。具体是怎么知道的。属于商业机密,夫妻不可说。」 众人对于林琳的说话方式,也有了一些熟悉。马小玲是知道林琳的,她不想说的话,你要是一直追问,身体好的,会挨顿胖揍。身体差的,只能听她天马行空地听她一顿乱谈。最后你不想听了,她都不让。 所以听到林琳这么说,也就知道再问消息来源的事情,是问不出来了,于是马小玲又问了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三只是殭尸?」 林琳看了马小玲一眼,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玲,咱能不用『只』来形容他们三个吗?」 马小玲一耸肩,「好吧,我尽量。」 「他们三儿不喝血,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的符咒还是我找来的呢。」林琳一眼,你快夸我吧。快夸我的表情看着马小玲,差点让马小玲刚下去的火又冒出来。 「没错,是我姐姐提供的。」小青也不甘被忽略地插话进来。 「这是重点吗?是吗?」马小玲快被这些人这些事情逼疯了。 「殭尸如果不吸血,除了生命长到让人羡慕外,还有什么是重点?是必须消灭的?」林琳可以是觉得刺激不够,看了一眼马小玲,又暴出了一个大消息,「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嗯,我想你一定还不知道,他们三儿会成为殭尸,还是因为丹娜姑婆撵着将臣跑的时候,被将臣咬到的。」 马小玲:「……」,真相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小玲觉得她今天回去一定要问问姑婆。林琳说的是不是真的,关于将臣的,还有……姑姑的。 「阿武,你真的是殭尸?」珍珍看到小玲不说话了,就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山本武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地看着珍珍。就害怕珍珍下一秒就会叫出来,或是自此远离他。 「我听说殭尸都会将人活活咬死,再吸血的。那你,那你,是不是?」对于珍珍来说,未婚夫是什么,并不是首先要关心的,但未婚夫爱不爱她,是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是必须要确认的了。 山本武很纠结,他不想骗珍珍,这些日子以来,他算是知道他的小女人有多善良了。平时上班就背个大包,那里面除了给楼下的流浪猫狗的食物,还有给年迈的拾荒老人的食物。若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为了生存而杀过那么多人,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第46页 「我,」 山本武艰难的开口,被林琳打断了,林琳以仇富的语气,说道:「珍珍,山本武那么有钱,怎么会做出咬人脖子吸人血这种猥琐龌龊的事情呢。谁知道被吸的人什么时候洗的澡,有没有皮肤病的。人家有钱,举着高脚杯,将人家医院的血库当成他家的厨房,可怜那些义务献血的人了。也不知道这傢伙花了多少钱。」妹呀,她上辈子一定是圣母来着。 山本武看了一眼林琳,对林琳似挖苦的话,心中虽然无奈,但也感激。不过接下来林琳的话,却恨得他想要咬死她。 「珍珍,你不知道吧。对着人家的脖子咬,其实很变态,很色狼的,临了还吃死人豆腐,占死人便宜。幸好山本武没这样做,不然你还是一脚揣了他吧。这得色成什么份上的人,才能干得出来呀。禽兽呀!」 听到林琳的话,珍珍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她的未婚夫没有那样做。原来有钱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想到这里,珍珍看向一旁的况天佑,天佑家好像并没有阿武有钱吧。那天佑是不是? 珍珍的眼神,很容易懂。况天佑看到大家都看着他,无奈地说道:「我和復生也从来不吸活人的血。我们的血都是求叔帮我们找来的廉价死人血。」 「所以我说喽,没钱,便是神仙也难为呀。」所以,做为新时代的天师,一切向钱看齐有什么错。 「小玲,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林琳看着大家被马小玲一句话给雷翻的样子,无语地说道。 「我又没说错。行了,殭尸的事情再说。你们两只蛇妖又是怎么回事?还有正中,为什么会在这里?」 白蛇大限将至,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遂一五一十的将她们姐妹的来歷和与正中的瓜葛全说了出来。末了,白蛇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对着众人说道:「若是没有今天的事情,我可能还可以坚持两个月左右。现在,不过三五日的功夫了。马姑娘不用费力气了。」 「姐姐,」小青哽咽不能成语。 正中好像听天书一般的表情,在打斗那么激烈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离开酒吧,此时,站起来,踹翻身下的椅子跑了出去。 白蛇见状,只是对想要将人追回来的青蛇摇了摇头。跟众人打了一声招唿,便让小青扶她回去休息了。 马小玲并没有阻拦她们,心中除了对爱情又多了几分恐惧外,剩下的只是苍凉和茫然。 是什么样的爱情,可以让人一等八百年。所以马家的女人,永远都只能看着别人去感悟这段感情了。 正中跑了,现在就剩下况天佑,山本一夫以及琳珍玲三人。五人面面相窥,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林琳只好先打发掉珍珍和山本一夫。他们小俩口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反正以她对珍珍的了解,就算是这样,估计她也是不会离开山本一夫的。 待珍珍走了,马小玲先是担忧地看了一眼珍珍,然后自嘲地笑了笑,山本武想要对珍珍下手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小玲,天佑,我现在要说的是你们俩个人的事情。」以林琳两百年的人生阅歷来看,知道的多一些,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我们的事情?我跟这只臭殭尸能有什么事情,看什么看,再看收了你。」马小玲不改泼辣,对着看她说话的况天佑直接骂了回去。 况天佑好脾气,只是将头转到另一边,并不说话。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男人天生适合马小玲,不为别的,性格合适呀,要是性格太强,那就是针尖对麦芒了。 「珍珍和山本武,那是万世的情缘,而你和况天佑的纠葛,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什么,林琳,你在说什么?」 「你在秦朝的时候,欠了况天佑的钱。然后你以身相许了。」 马小玲:「……」不会吧,我当年这么没眼光,不会算帐,多少钱也没她自己贵重吧。 况天佑:「……」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到底要不要相信? 第27章 「……秦朝那会的通用货币是铜钱吧?」小玲想到民国以前,都是以金银,铜钱为通用货币的,心里就有些个纠结和惆怅。 林琳一怔,有些莫明地看着马小玲?怎么地,这是想要还钱? 「秦统一六国后,是发行了铜钱,怎么了。这你不是知道吗?」再说了,就算是始发铜钱,金子也是有市场的。 马小玲有些个悲愤,铜钱呀,那她得多不值钱。 越想越伤心,马小玲狠瞪了况天佑一眼,起身就跑了。 刚跑到门口,看到林琳还傻坐在那里,气就不打一处来,「……回家了,我没带钥匙。」 …… 那晚之后,马小玲着实别扭了几天。不过在新的任务到来之际,又生龙活虎了一般。果然没有什么是赚钱和花钱更让人开心的了。 有时候,马小玲想了想,也觉得以自己这么爱钱的个性,也许上辈子,真的可能做出为了不还钱而嫁人的事情。 古代女人多幸福呀,嫁了人,有人供吃,还有人供喝,最重要的是不用还钱了。 当马小玲和王珍珍知道他们三个是殭尸以后,最幸福的就要数復生了。他再也不用继续上他那见了鬼的小学了。 这一点,在知道復生都念了六十年的小学时,珍珍差点没难过的落下泪来。相比成人被咬的人,復生这样的更可怜。于是在知道復生爱吃后,那是动不动就给復生做很多的好吃,这让死懒死懒的林琳也饱了口福。 第47页 二千年终于到来了,除了因为白蛇最后的死亡而非常难过的正中留在了家里,其他人坐着有钱人山本武带来的旅游车,在香港来了一个自助游。 他们倒是想去别的地方,但是新年的时候,去哪都是人山人海,还不如留在香港呢。更何况嘉嘉就要移民国外了,怎么地也要让她在走之前,好好看一看香港呀。 嘉嘉一直对林琳很好,林琳也喜欢嘉嘉。也想对嘉嘉好。在知道林国栋和嘉嘉的事情后,便特意让求叔推算了一下林国栋的寿命。 在知道林国栋就算是不变成殭尸,也会寿终正寝时,这才放心的将嘉嘉放出嘉嘉大厦。同时,又请山本一夫将他们是殭尸的事情都从普通人的记忆中抹去。 最后林国栋还是接受了治疗,而且治疗很成功。这个时候的嘉嘉也已经和林国栋感情渐起。珍珍是看好这段感情的。所以,非常的支持妈妈如今多走一步。 所以二千年的新年,便是嘉嘉和林国栋低调结婚的日子。婚后,嘉嘉将和林国栋去加拿大生活,那里适合林国栋的病后恢復。以及可以减少復发的概率。 一月末,嘉嘉和林国栋移民去了国外。二月中旬,正中正式接手酒吧。成为酒吧除了小青以外的另一位老闆及酒吧调酒师。 四月,草长莺飞。马小玲在月初正式接到一份去英国追踪『天使之泪』生意。 这笔生意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在珠宝展示时被明显的非人类抢走的一份价值连城的珠宝。之所以知道是在英国,是因为这位商人在每一款珠宝上都装有微型追踪器。 这种在展示时珠宝被窃的事情,在珠宝界也算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一些脑子没有锁在保险柜里的珠宝商人都会在不破坏珠宝的情况下,在上面装一个小小的微型追踪器。 这一次之所以请马小玲办这件事情,还是因为珠宝展示的地方有摄像监控。在那里抢珠宝的明显不是一个人类。所以才会动用非常手段。 说真心话,要是有的选择,珠宝商人也不会选择请马小玲出马,让警察去做这件事情,他可以一分不出。可是请马小玲来做,那总体的费用差不多是他购买这份珠宝的一半价钱了。 一行五人,提供往返机票和食宿,是马小玲提出除了价钱以外的条件。本来马小玲只想要三份机票的。但又想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话来。这山本武和况天佑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悠,也到了他们该出力的时候了。 而珍珍嘛,自然是弥补上次没去成日本的遗憾了。而且她想着,他们一行五人,也就珍珍是个普通人弱了一点。但要是情况真的很危险。她是不介意提前让珍珍便成殭尸的。 噢,忘记提了。珍珍那个傻丫头,已经准备今年就结婚嫁给山本武这只臭殭尸了。同时也决定那个时候便成殭尸,永远陪着他。 免他永世寂寞,孤独。 这件事情,马小玲虽然有心反对,但林琳支持,珍珍又坚持的情况下,她只能把这件事情的好处拿出来安慰自己了。 至少变成了殭尸,她就再也不用担心珍珍会有危险,会被人欺负了。 而且……青春永驻。 省了多少面膜钱。 碧佳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那就是接手日东集团,挣更多的钱,让她的boss每一天都在花她挣的钱。去吃饭的时候,有她开的饭店,去购物,去玩乐,到处都有她的影子在那里。 碧佳找到了生活重心,让山本一夫给了她一个前进的方向。而山本一夫为了让碧佳有动力,便把他的□□挂在几个福处机构下,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定期的捐赠。 这件事情,得到了珍珍的献吻。并且在献吻后,让某只殭尸得寸进尺地搬进了她的卧室。所以碧佳接手公司,努力挣钱这件事情,可谓是一箭多雕了。 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小玲才不阻止珍珍便成殭尸的吧。心给了他,人也给了他,不永远的让这男人属于自己,那就是亏本的买卖了。 有时,她也会觉得对不起马家的列主列宗,殭尸没消灭,竟然还眼睁睁地看着殭尸制造殭尸。 幸好现在的殭尸除了命长一些,倒是不用再靠吸人血为生了。 五人下了飞机,按着追踪器的指示来到了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刚到小镇,林琳便感觉到了一股奇怪的,压抑的气氛。当下便警惕了起来。 同时走到山本一夫旁边,对他小声说道:「阿武,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不,一会儿到了住处,你便咬珍珍吧。我感觉这里有古怪,不得不防。」谁知道剧情会不会发生什么改变呢。 「嗯」,山本一夫早就发现了,将珍珍揽到怀里想道,反正他们都说好了,早一天晚一天的,跟本不是什么事情。而且早一天将珍珍转变,珍珍做为普通人的弱小也能改变。危险也会小一些。 到了住的地方,小玲竟然看见孔雀大师。当下就更觉得古怪了。刚刚林琳对山本武说的话,小玲也有听到,当下便对珍珍和山本武说道,「你们先去房间。」说话间示意山本武立即行动。 这个小镇真的太古怪了,她觉得她有些轻敌了。幸好因为看不得别人轻闲将山本武和况天佑拉了过来,不然真是出了事都没地说理去。 不过一个小时,珍珍的手腕上便带上了林琳特意为她雕刻的符咒。这个符咒相比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都要来的精緻。 第48页 仍旧是硬币那么大小,天蚕丝做的绳。为了以防万一,林琳还多做了一个戒指。当然了,这两样东西,马小玲也有。不但有,林琳还磨着马小玲带在身上。 为了上马小玲重视起来,她也带了这么一套。当成她们三姐妹共同的首饰。 珍珍便成了殭尸,跟以前也没有什么不一样。要说不一样的地方也有,就是吃东西前用符咒碰一下食物和饮料。其他的,殭尸需要学习和掌握的东西,山本一夫早就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在床上教导过她了。 珍珍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大家也放下了心。至于马小玲和林琳。倒是除了珍珍以外,没人关心。 一个凶到人神共愤,驱魔龙族马家的传人。一个身手好到暴,左手长鞭,右手细剑便可以打的二代殭尸无法近身的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担心她们去欺负别人,还会更现实一些。 在珍珍便成殭尸的时间里,小玲和林琳分别换上了战斗的装备。深紫色的马家龙战袍,降魔棒,装满打怪道具的化妆箱。一头披散地捲髮的小玲是第一个从房间走出来的。 第二个走出来的是林琳,黑色的软猬甲,蓝色的改良旗袍,白色的长筒靴,直接长到膝盖下面。伸缩细剑被固定在右手腕处,被衣袖掩盖。 加持过的黑色长鞭,系在左边特意缝制的腰扣上,也被软猬甲挡住了视线。而相较于披着头髮的小玲,林琳的头髮用两根长簪盘了起来。满头的青丝上除了两根簪子外,还别了三五个花型的簪花。 这簪子,是小型的匕首。这簪花,是带着法力和剧毒的暗器。别怪林琳如此武装自己,来到这里这么久,她还真的没有经歷眼下这种阵仗呢。 以前看电视时,只觉得男女双方的爱情悽美动人。现在身处此地,你还会发现,身上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手持玉萧,一身略有些復古装扮的林琳,让人眼前一亮。可惜名草都是有主的,没名的那颗却是个和尚。 在没有林琳剧透的情况下,根据珠丝马迹,马小玲等人还是找到了一座城堡。见了城堡的主人,莱利先生。 两人男三女的组合,还是那种强强联合的组合,当场便让这个等级不如山本一夫和况天佑的莱利,心中升起了不安的情绪。 城堡里的晚宴如期举行了,莱利看到明显有着殭尸感应的三人,如正常人一般的吃着他准备食物。心中大感疑惑。 尤其是看到珍珍将一块山本武盛到她盘里的蔬菜吃下去时,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感觉出现了错觉。 用餐时,几人仍是说出了殭尸和五十年前的那场婚礼。莱利情绪有些消沉,而他们五人里也就只有珍珍还有一点同情心了。 「正如莱利先生所说的,很多事情做错了,便没有能办法挽回了。有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这件事情,就算是再小,也会被重视。而发生别人身上,再大也会让人忽略。正如当年秦始皇的一道命令,害得马家四十多代女人孤独终老,终身不得流一滴泪一般。您说是吗?」 莱利先生听到林琳的话,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现在的若有所思。不过不等他说话,珍珍和小玲便不约而同的问她,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第28章 林琳耸耸肩,对着餐桌上的人说道:「我这不是看到了莱利先生,突然间想起了些事情嘛?」 「什么事情?」这回就连山本一夫也有了一丝兴趣。 马小玲平时那么嚣张,她们马家的热闹可不是随时都能看得到的。 「当年秦始皇让人寻求长生不老药,然后找回了只殭尸。后来秦朝的大巫师马灵儿要出发去对付将臣。秦始皇知道如果将臣死了,他也活不成了。就让人抓了天佑的家人威胁他,杀掉马灵儿。噢,天佑和马灵儿是情侣关系。马灵儿被天佑杀掉后,天佑也自杀殉情了。不过在临时前,马灵儿就对自己的血脉发了毒誓。就是马家女人不能哭的誓言。」 说到这里,林琳就用有些不争气的眼神看着马小玲,「小玲呀,下次发誓什么的,千万不要用这种不伤敌人,而自伤的方式。这买卖亏大发了。 还有呀,这男人呢,真是要好好挑了。看着人模人样的,不干人事的,太多了。虽然阿武也一样的渣,但比起况天佑来,都能成男神了。瞧瞧你,再瞧瞧珍珍的眼光。啧啧啧!」虽然马灵儿只是马小玲的第二人格,但在一副身体里,那在林琳看来,就只是一个人。 等林琳说完这句话后,珍珍和山本武都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和况天佑,眼中明晃晃的有姦情,有八卦的样子。 马小玲抬头看着对面的坐着的况天佑,然后勐地回头看一旁的林琳,「你说,我丫的,到底欠了他多少钱?」还要拿命抵? 林琳瞬间无语。 这不是欠钱的问题好不好。 「……那个小玲,你是要还天佑钱的吗?」珍珍在一旁接话问马小玲。 以她从小到大对小玲的了解,她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找各种理由赖帐的吗? 在山本一夫护妻的眼神下,白了珍珍一眼,「当然不是,我在核算损失呢。」 还钱?做梦去吧。本姑娘还要他赔偿一下精神损失费呢。 以为杀了她,再自杀,她就会原谅他?哼,想的美。 啥事不能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第49页 虽然不知道林琳的消息从何而来,也不是什么事情林琳都知道。但她偶尔暴出来的事情,却让人惊掉下巴。 莱利的目光只在况天佑和马小玲的脸上看了一下,便移到了林琳的身上。林琳举起酒杯摇敬了莱利一杯,口中默默地做出了一个『秦始皇』的口型。 莱利心下一沉,原来这唯一一个看起来好对付的,竟然也如此难缠。 今天第一眼看到林琳的时候,莱利还以为这个手持玉萧,有三分古典气质的女孩是这些人中实力最弱的。但现在看来,却是他看走了眼。 本来珍珍才是那个看起来和实际上最弱的。但谁让她现在是三代殭尸呢,血脉的压制,跟本不是莱利这个四代殭尸可比的。 就关于莱利的身份这一点,林琳始终弄不明白。看了几遍这个电视剧,一时说莱利是三代殭尸,就是秦始皇。一时又说莱利是秦始皇弄出来当替身的。 因为秦始皇是第三代,所以莱利是第四代。说莱利是第四代,还是小玲通过眼睛的颜色分辩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大家说着话的时候,诗雅出现了。所以三句话不到,五人便留宿了。 因为这古堡古怪,所以众人拒绝了莱利的好意,只要了二间房。小玲,珍珍和林琳一间,况天佑和山本武一间。 没人气的城堡,夜里总有点阴森森的,林琳虽然跟着马小玲以后,胆子也变大了。可是想像力也更丰富了。此时的林琳就想着如果她去洗手间,会不会在抬头看镜子的时候,看见有人在站在她身后。 又或者,一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或是吊着一个人,或满地的血泊里躺着一具尸体。再或者,一切都非常正常,只是出门的时候,打不开了,或是开门出来去了某个幻境。 「林琳,你想什么呢?我要去洗手间,你要不要去?」马小玲拍拍脸,对于还没卸妆,这一点表示非常的恼火。女人的皮肤多重要呀。这么晚不卸妆很容易伤皮肤的。 看来回到香港以后,她还是要去吃大户,让山本武放放血去。 听说碧佳又开了个连锁的美容会馆,也不知道能不能给张免费的vip贵宾卡? 「……去。」小玲妹子,你用的着这么配合姐吗?姐刚想到,你就开始行动了。说完叫上珍珍一起去了这间客房的洗手间。 幸好不是在什么走廊里,不然她就要先去把那两位先生叫一起来一起去了。 三个都没有洗澡。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清洁。小玲的化妆箱里都是这个符,那个咒的清洁用品,最多不过放了一点粉底,彩妆。而珍珍出来也没有背包。所以三人洗漱后用的还是林琳斜垮在身上,与衣服同色的荷包式样的小包。 里面有林琳从空间偷渡来的一套三瓶化妆品小样。瓶子都是小小的,正好够她们三个今天晚上和明天早上用。 荷包不大,就是一套小样,一包纸巾和手机,一些装在荷包内侧小兜里的现金。 在另一个房间,诗雅正在用言语伤害着莱利。莱利困苦不已。但仍是不忘对诗雅说道不要轻惹那五人。他能感觉到五人里有三个是血脉等级高过他的殭尸,一个是在秦朝就是驱魔天师家族的后人。另一个,虽然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但他能感觉到她并不简单。 莱利让诗雅千万不要去招惹林琳他们。只是他越是这么说,诗雅就越是要去。可谓是起了反效果了。 诗雅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让马小玲眯起了眼睛。林琳一手按住她预出鞘的降魔棒,对她说道:「你理她做甚,她要做死,你还能拦的住。大晚上的,快休息吧。我都困了。」 马小玲一听也是这么回事,但想想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跑她。于是眼睛一转在她们的门和窗上打下了两道符。 这道符对付不了山本一夫和况天佑,但对付莱利和诗雅都是绰绰有余。至于珍珍,她们都无语了。 这丫头真是太神奇的物种了,一个不怕任何符咒的殭尸。 珍珍手里有很多小玲给她防身的符咒和护身符。这些东西去阴邪之物最是有反应。不过那也要看道行。至少那些东西山本一夫是没用的。 也正是因为山本一夫没什么反应,所以珍珍也没有当回事。可等珍珍被咬成殭尸后,她还带着这些东西,却有些格格不入了。 不说格格不入,却是一点伤害她的意思都没有。这让小玲和林琳都有些好奇。好奇的结果便是小玲打了好几道威力大的符在珍珍身上。珍珍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让他们都不禁想,难道珍珍的殭尸特异功能便是对符咒免疫? 就在三人都躺下后,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可下一秒却传来了诗雅的尖叫声。小玲得意一笑,当即准备入睡。 珍珍有些担心,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一眼林琳。最后看林琳也没有当回事的样子,便觉得可能不要紧,也放心地睡下了。 到是林琳突然发现,她真的是有点傻大胆了。跟着一群殭尸来找另一群殭尸。她可能真的是将自己想的太好了。 她不是女主角,哪来的信心可以不被当成炮灰呢? 她倒底是为什么要来这里,真的是在作死吗? 看了一眼把她夹在中间,以保护姿态入睡的两人,林琳不得不承认,她可能是真的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想着做些危险的事情,离开这里。 第50页 作的紧,死的快。 诗雅被符咒烧伤后,一气之下便离开了古堡。在小镇上游荡的时候,又碰见了抢了天使之泪的珍妮。 珍妮死后,诗雅又回到了古堡。 此时天刚蒙蒙亮,林琳还在赖床,珍珍还在洗漱。只有小玲早早的站在了古堡门口唿吸新鲜的空气。 小玲和诗雅在古堡门口的一场交锋,林琳和珍珍并没有看到。莱利是个不尽责的主人,他竟然没有为留宿的客人准备早餐。这样本来吃西餐就没有吃饱的林琳和珍珍,只能厚着脸皮自己去找厨房做吃的。 珍珍和林琳的一举一动,莱利都看在眼里。当她们真的做出食物,吃了起来的时候。莱利出现了。 「殭尸是吃不出食物的味道和吸收其中的营养的,何必如此呢?」 「并不是所有的殭尸都吃不出来。要不你试试看?这荷包蛋煎的很好吃。」珍珍自从知道莱利他们喝人血后,就有些害怕。但她天性善良,仍是希望他们能够在可以吃正常食物的基础下,不要再伤害别人了。 莱利不知道这几人在搞什么鬼,面带一丝冷笑的接过珍珍递过来的餐盘,站在餐桌旁吃了起来。 「珍珍,」林琳看到珍珍这样,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在珍珍的眼中,就没有坏人。可是在林琳的眼中,却并不是这样的。 莱利的问题,不是食物可以解决的。如果诗雅仍是到处杀人吸血,小玲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况天佑也不会。 诗雅死了,莱利不死也会疯掉的。为了安全起见莱利也会死。这一场英国之行,本就是一个悲剧的收场。 现在将食物给莱利,只会让他更不好受。他会想若是早一点知道这份符咒,是不是他就不会压抑吸血的欲望,然后在遇到鲜血时,狂性大方。 如果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饭生活,是不是鲜血对他就不会那么有吸引力了。程度就好比吃素和吃肉的区别。 如果这一切,再早一点,他是不是就不会咬诗雅了。而诗雅,那么善良的诗雅是不是也不会一边恨着他,一边愧疚地吸人血了。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 这也是莱利认真的,珍惜地吃完那颗荷包蛋后,提出让珍珍为他和诗雅做一顿饭给他们吃。 他想在五十年之期到来之际,让诗雅在做一回正常人。 千秋万世,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第29章 也许这世上最难说的清的便是与感情纠葛在一起的事情。诗雅死了,莱利也死了。而天使之泪,小玲也没有追回来。 诗雅累了。这五十年,为了生存,为了,一直生活在鲜血里。她的信仰和她的善良一直在折磨着她,死亡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而莱利也累了,爱而不得,幸福在指缝间消失。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早就满身疲惫。 求长生?求长生。 这一刻怎能不后悔当初的一念之差呢。 记得那是婚礼后的一场决战。莱利对马小玲,而诗雅却由林琳来应战。 站在宽敞的草地上,林琳的双眼闭了又睁。终于将一直拿在手中的玉萧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后,平放在唇边。 碧海潮生曲,从林琳的嘴边吹奏出来。众人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大海浩淼,万里无波。带着内力和法力加持的萧音,堪比一般的净化咒了。这让诗雅感觉很不舒服。 她脉出步伐,试探着向前攻去。可惜脚似踩在一方棉花上,棉软无力。而浑身疼痛似火烧。 林琳就站在诗雅十步之外,看着诗雅痛苦难耐。她并没有停止萧声,而是一直在吹着。这让离她们不远处观战的三只打酱油的殭尸知道了林琳的实力。 不需要动手,便可以制敌于无形。 三人看到这边半晌过去,仍是一人站着吹萧,一人半爬在地上做着无用的反抗。心里都暗暗点了点头。便将视线转到另一边,跳来跳去,打得难捨难分的小玲和莱利。 为了打败殭尸,此时的小玲实力是大大的增加了。自从知道况天佑三人的殭尸身份,小玲便开始研究如何打败殭尸,如何能给殭尸带来更大面积的伤害。 若是原来第二部 中的马小玲,此时根本打不过莱利。但经受了林琳,和几只无良殭尸的『陪练』,那实力对付一只四代殭尸却是绰绰有余的。 这不,在三人转过头看他们的时候,马小玲一个旋转飞踢,就将莱利踢来了五六米远。 看到莱利飞出去,马小玲当即唿唤神龙,想要来个大清洁。神龙飞落,一道强光带着另一道强光落下,原来是诗雅看到了莱利危险使用浑身最后一丝力气飞扑了过来。 只可惜她低估了神龙的威力,她与莱利并排被神龙穿透。 事情发展到最后,大家都有些感伤。来时的心情早就不復存在了。 那颗天使之泪,小玲难得又一次肉痛的放弃了。 她将天使之泪放到了精灵的地方。 看着那些精灵,小玲第一次明白。马家的女人,为什么要坚强。 相爱容易,相守难。 爱,多么的奢侈。 …… 一行人回到香港后,就接到了正中退房的消息。正中和小青蛇感情稳定。两人都准备离开香港去移民。所以想要退掉房子,带着金姐和守正叔去国外。 珍珍大为不舍,林琳倒是觉得正中能离开,也是不错的选择。香港要乱起来了。能走一个是的一个。 第51页 正中和小青将酒吧卖了,此时新的酒吧老闆正在装修着。林琳过路的时候,向里面看了一眼,猜想着会不会是马叮噹回来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也许此时离开,就会脱离剧情,就像是阿平和平妈一样。阿平终于结婚了,年初的时候他太太为他生了一个大胖闺女。当场便气着了平妈。平妈生气的要回香港。 还是接到阿平的电话后,林琳对平妈说,香港没有计划生育一说法。阿平是香港人,这一胎是姑娘,下一胎再生就是了。以阿平的手艺,您老还怕养不活吗?又说了男孩子有个姐姐,姐姐还可以带着弟弟玩。 长途电话打了将近一个小时,平妈才心平气和的给儿媳妇做月子饭去。争取养好的身了,再生个大胖小子。 所以看到阿平和平妈。林琳心下里总认为只要离开了香港和日本这两个地方,一定就走出了剧情。再不受剧情的摆布。 想到之前看电视剧时,二千年会发生的让人操蛋的事情。林琳就想向天竖起中指。而又一次在嘉嘉大厦里看到碧佳后,林琳似是感嘆地对碧佳说道:「我们这次去英国,可是遭了大罪了。吃不好,睡不好的。要是在英国或是别的地方有个自家的酒店,那该多好呀。唉,未来就没有你懂事。你看,你家boss出门都能花你孝顺他的钱了。呀,说起来。阿武还给你买了咖啡呢。正好在我这里,你等下,我给你拿去。……」 利用碧佳对山本一夫的心思,林琳只用了一段话,便将碧佳弄到国外,开扩国外市场去了。碧佳听了林琳的话,一心的弄起了酒店业。发誓让要她家boss无论在地球的什么地方,都能吃好睡好玩好。 也许是小女人的嫉妒炫耀心理,碧佳每在一个地方建起一座五星级大酒店,或是度假村都会告诉山本一夫一声并给山本未来发一张开业邀请函。 山本一夫还以为碧佳对成为事业女性有了兴趣,每每接到消息都会鼓励的说让她加油。干得好。 而明白真相的林琳,却悄悄地藏起了好多碧佳送过来的黑钻vip免费卡。 做为单身狗,还是要经常出去躲一躲的。 所以有高贵大气上档次的,免费的地方不住,她才是个棒槌呢。 而成为事业女性的碧佳,白富美的身份,美丽的容颜,不同一般的气质,非常的吸引人。又在机缘巧合下碰到了猥琐,喜欢嘴上花花的高保后,生活一下子就变得鸡飞狗跳起来。一边忙着扩展事业,另一边还要听从山本一夫的嘱咐在不伤人性命的情况躲避高保的纠缠。碧佳一时,倒有些个顾不上找山本未来示威了。 果然爱情,都是磨人的小妖精。 不管是谁的爱情,双方面的,还是单方面的。 而不厚道的嘉嘉大厦的居民们,竟然还下起了赌住,近距离地开始围观高保这个大块头是如何摘下碧佳这朵高领之花的。 美女与野兽。鲜花和那个啥。 ………… 正中离开就不会被电脑中的贞子诱惑了。只是别人却不一定了。这一日,復生在玩电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网站。 马小玲一路追查到底,竟然开启了一个日本四国的复本。珍珍虽然成了殭尸,但是天性胆子小,而且小玲和林琳都觉得马小玲的清洁生意一点都不适合珍珍惜样性格的女孩,不说危不危险,同情心太盛的话,很难挣到钱的。 这一次也是一样,马小玲只拉了况天佑便去升级打怪。而林琳继续奋战在死宅的战线上。等到马小玲回来了,心情颇好的请大家在天台吃烧烤。 这个时候,林琳才知道马小玲在超度完贞子后,竟然杀去了欺负贞子的那个男上司家中,放了几个小鬼,又高价的帮他做了一回清洁。 做清洁得来的钱,就是分给了孔雀一半,也让马小玲眉开眼笑的。只是这份好心情却因为山本未来挺着大肚子回来而消失一空。 求叔查到消息,殭尸和殭尸跟本不可能生有下一代。但山本未来却怀孕了。跟据古籍记载,此胎必为魔星。 但林琳却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说未来肚子里的孩子,是救世主。是阻止女娲灭世的关键人物。他们必须要好好地将他养大。满足他一切的需求。便是吸人血,他们也要满足。 同时又让山本一夫等人准备一个大型的献血机构,随时备用。 对林琳的说法,众人或是相信,或是不相信。但山本一夫和珍珍,以及未来和堂本真悟却是愿意相信的。那还是个孩子呀。好好教育,又怎么会成为魔星。 「小玲,求叔,你们相信我。我也是希望这个世界好的。殭尸是会有孩子的。只是非常的困难。小玲将来和况天佑就有个女孩,叫况天涯呢。」 「胡说,谁要给这只臭殭尸生孩子。」小玲一听林琳这么郑重口吻的说话,心中也不由的相信了。只是,狠狠地瞪了况天佑一眼,小玲便走到一旁去,不再吱声。 心里是如何想的,就没有人知道了。 珍珍听到林琳的话,看了一眼山本一夫,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问道:「林琳,我和阿武会有孩子吗?」 「会呀,不过时间可能更长一些。你要知道殭尸怀孕这件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幸好永恆的生命,给了你们更多的机会。」 王珍珍和山本一夫会不会有孩子,林琳怎么可能知道。第二部 的时候,普通人的王珍珍就死了。只是此时,林琳却并不希望珍珍太失望。 第52页 有了希望,等待才不会让人觉得漫长。 那日之后,这个话题便放下了。于是几天之后,堂本真悟陪着未来去海边散步,林琳一干人也跟了过来。小玲最近生意很淡,也想着散散心。 于是两个人的散步,就便成了多人的烧烤聚会。 第30章 =3 海浪,沙滩,俊男美女。一旁还有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復生小朋友在火上烤着吃食。 珍珍在霸道的山本武的允许下,穿了一件保守的泳衣。就这,山本武还要让珍珍在腰上繫上一条丝巾。 林琳和小玲两人也是能疯,是直接穿着比基尼从家里出发的。一路上开着马小玲的敞篷跑车,相当的有回头率。此时,两人都穿着性感的比基尼,身上繫着色彩鲜名的纱巾,在那里打排球。打了一会儿球后,林琳看到况天佑眼睛直直地看着马小玲,偷笑了一下,便喊復生一起去潜水。 当年在桃花岛,她可是潜水潜最好的人呢。 最差的,还是要数……杨过了吧。 摇了摇头,林琳抛开那些久远的记忆,先復生一步跳下了水。 只是这一下水,林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也许是『命运』觉得林琳这个变数不应该存在他的棋盘上吧。 在一次步进新的生活时,林琳知道她已经离开了僵约的世界。闭上眼睛,感觉了一下,幸好所有重要的物品都带了出来。她竟然什么也没有损失。这可算的上是奇蹟了。 银行的存款早就让她兑换成了黄金白银储存起来了。玉萧,武器都在空间里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嘉嘉大厦的卧室衣柜并不大,她那些喜欢的衣服和特别定制的衣服,也都在空间小屋里。要说一点损失都没有,也不准确,至少她在英国买的那套刚用了一半的化妆品是没有了。 果然随时做着离开的准备就是不怕这种突然状况。 也不知道林琳是不是因为活的太久,经歷的太久,所以神经也变粗了,还是她知道自己的这一次意外离开,很有可能是那个『命运』在操纵。 想到那个有些欺软怕硬的命运,林琳嘆了口气,只有承认自己实在是那个软柿子。 轻轻地摇了摇头,林琳非常阿q的不在多想了。 反正想再多,也没有啥用处。 这种事情遇到多了,是个人都要麻木了。 这就像是堵车和便秘一样。无论你想不想,在主观意思上,你都只能耸耸肩。 去他大爷的。 走之前就不能先让她去跟熟人告个别吗? 她买的股票还没有套现呢。 她从山本一夫手里讹来的美容馆spa卡,才用了多久呀。那样的大地主,她才斗了几回呀。 苍天呀,就不能,就不能…… 幸好她在嘉嘉大厦的房间里,没有脏衣服。又在出门前将房间打扫干净。那些在她去后来她房间的人,不会看到挂在卫生间里的内衣什么的。 她又想到她是死在了水里,那样的话,等到小玲找到尸体的时候,会不会都泡肿了? 算了,不想了。 用手搓了搓脸,林琳这才开始将心思转回眼下。 唉,虽然还有些对马小玲他们的担心,但一番乱想后,林琳却已经准备好了迎接新的生活,新的身份。 林琳的手心里已经有三颗佛珠了。握手成拳。林琳心里高兴这一次没白跑一趟。 不过当林琳的手刚一握紧时,便有一道信息直扑脑海。 原来林琳手中的佛珠只要集齐三颗在手中,那么每一颗佛珠都可以成为须弥介子。而且面积还不小,足足有一百平方呢。 她现在有三颗珠子,那就是三个一百平米,等以后去的地方越来,佛珠就会越多。然后她的储物空间也就会越多。 虽然每颗珠子里的空间都是独立的,但林琳并没有觉得麻烦。因为独立,她正好可以将东西按着各种分法分装在各个佛珠里。 林琳大喜,果然佛祖就是慷慨大方。虽然这须弥介子都不能放活物。但这大小绝对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 瞧她那间小屋里装东西都装的没有下脚的地方。 这回到是可以帮忙分担一下了。 林琳自床帐向外看了一下天色。 天色尚早,还有些时间让她将空间小屋中的东西倒腾到须弥介子中去。于是悄悄地下床,将睡在她床铺对面榻上的秀橘,轻轻地点晕了。 噢,忘记说了。这一次她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她成了在家不受宠,出嫁被打死的二木头贾迎春。 此时的迎春刚刚定下了孙家这门亲,正抓紧绣嫁妆呢。从定亲到走完六礼,就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说时间仓促的很。 时间虽然有些赶,嫁衣是府里姐妹和针线好的丫头们帮着做的,剩下的零碎东西都让府里针线房的人加班加点的弄了。 算上今天,距离婚礼还有四天的时间了。这让林琳忍不住的皱起了眉。 那孙绍祖可是有名的『子系山中狼』,她林琳虽然不是真的『闺格弱质女』,但现在却也没有多少武力值。 四天的时间,不,成亲当天不算。她还有三天的时间。三天的时间,她想要将武功恢復到三层是绝对办不到的。内力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的。她手里还有一些增加内力的药丸,吃了以后,再走上一遍内力,药并行发挥的倒也迅速。 第53页 可问题是这是红楼的世界,吃那个外挂一般的药丸子,不是浪费是什么。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好不好? 虽然黄外公还给她留了几颗,但是能省则省嘛。 想了半天,也没有解决办法。不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同样的道理。若没有一身好功夫,她这身子,她这容貌是跑不出京城的。 被贾家的人找到,还好。若是碰到人贩子,直接青楼楚馆的干活儿,她找谁说理去。 相比之下,还不如顺势嫁到孙家,然后占山为王,呃,不对,咱是文明人,自然是当家作主了。 林琳转身回到空间,一边往佛珠里收拾东西,一边想着孙绍祖那个人,是一定要制住的。 她鞭子挥的还不错,就算是没有内力,用些巧劲也能制服一两个人。只是这胳膊上没有力气,却是个麻烦事情。 贾迎春再怎么不受宠,那也是千金大小姐。平里拿的最重的便只是茶碗菜碗了。别说她了,就是刚刚被她点了穴道的那个秀橘也是小姐一般养大的。 皆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 看来当务之急,便是要在三天里好好地练习臂力。争取可以在婚礼当晚挥鞭一百下而不倒。 林琳一边想,一边收拾东西。她将一些不常用的大箱子都放到了须弥介子里,空间小屋一下子就宽敞多了。她的那张床也可以四腿着地了。 因为须弥介子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林琳这个吃货特意将一些吃食转移到了其中一个佛珠里。虽然当初买这些吃食的时候,都是经过真空包装处理的。可就是真空包装,它也是要有保质期的。过期了照样不能吃了。 空间小屋的厨房里,还有一个储藏柜。那里面的时间倒是静止的,但无奈就是太小了些。里面放的都是不能包装的食物和水果。 现在不怕了,就算是将来她买下整个超市的食品区,也有地方放了。 当下,林琳便决定无论将来她收集到多少好东西,但这个装食物的佛珠永远只能装食物。 专用的。 林琳弄完这些后,从镜子往空间外看了看,发现天还有一点就到了平时贾迎春起床的时间了。 想了想,便从食品柜里食了点现成的吃食快速地吃了个早饭。 跟据贾迎春的记忆,因为出嫁再即,史氏现在都让迎春在她那里吃一日三餐的。但史氏的口味,贾迎春实在是不爱吃。油大,还偏甜软。 每每吃不了两口,就涌上了孕期反应。 噁心,反胃。 看了一下自己空间的存货,林琳无不悲哀地想着,难道离开贾府的这几天,她都要偷偷在空间加餐吗? 吃饱喝足,刷牙漱口。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先是将秀橘的穴道打开,然后慢慢地走回床边。 秀橘醒来,侍候着林琳一番洗漱,这才扶着林琳出了大观园去了贾母的正院。林琳在园子出口处,碰到了其他几个贾家的姐妹,还有瘦的脸色非常不好的林黛玉。 林黛玉先天体弱,再加上饮食不当,心情压抑。本来不好的身子就更差了。现在走个几步,林琳眼尖的都能看到林黛玉扶着丫头的手都有些发白了。 这是真的弱呀,可不是后世那种白莲花的伪弱。 贾政在家,此时的贾宝玉早就去家学了。而薛宝钗是在搜园子的时候就搬了出去的。也因此,今天去贾母那里用饭的便只有林黛玉和贾家三姐妹了。 说来,大观园是有个小厨房的。一般姑娘们都是在园了里吃饭。冬天的时间犹是如此。但今年却是因为迎春出门在即,这边都在贾母那里用饭的。 林黛玉往常都是十顿饭里有五顿饭不吃的。可自打迎春定了婚期,倒是一顿不落的顿顿在贾母那里用三餐。可见也是个有心的。 原主二木头,都印象深刻地把这件事情记在脑子里,林琳这个颜控的黛粉,自然会更加的美化林妹妹了。 姐妹四个,两两并排,林黛玉是客,迎春为长,故走在前面。而探春和惜春两人便走在二人身后。 姐妹四个,竟是一路无言地到了上房。 到了上房,众人斯见,请过安后。便一一坐在贾母身边。李纨,凤姐还有刑王两位夫人分别端汤盛粥。这让林琳有些不太好意思。 刑夫人是继室,辈分大,年纪却没有王夫人大。王夫人都是五十上下的人了,却还要如此立规矩。其实贾母也有些太不留情面了。 吃了一顿没啥胃口的饭菜,林琳便随着众人做了一套桌前漱口的礼仪来。 林琳自来便是黛迷,看到黛玉比她这个吃过一顿早饭的人吃的还少时,心里心疼她,准备一会儿悄悄拿点好东西给她吃。 至于别人,还是算了吧。她又不是圣母。在自已家里吃不饱饭,干她底事? 饭后,看着刚才侍候她们吃饭的几全老中青媳妇都回自己地盘吃饭后,众人陪着贾母说了会儿话,贾母便道乏。让姐姝几人自去玩耍了。 探春站了起来,便要走出去。发现坐在她身旁边的迎春没有要走的迹象,便开口说道: 「二姐姐,走吧。去我那里坐坐。我昨儿得了一首诗,你们帮我品品。」 林琳笑着回了她,「我还有事要跟老太太说呢,你们先回吧,我一会儿便到。」 几人看了迎春一眼,又看了看贾母,便都走了出去。只是林黛玉走到门口时,特意回头看了林琳一眼,若有所思。 第54页 「二丫头,有什么事说吧。」贾母想到自己这个木头人一样的孙女,怕她浪费时间,便先开口问道。 「孙女有事,想求老太太。」林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张嘴便说要找贾母有事。可话说了出来,就不能改口了。于是硬着头皮上了。 贾母眼睛一眯,带着一丝审视的目光打量货物一般的上下打量了迎春一番,半响,才问她是什么事? 林琳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地道:「孙女自幼便在老太太身边长大,接受老太太的教诲。知道比不得大姐姐位尊娘娘,也比不得三妹妹讨老太太喜欢。但总不至于只值五千两银子的地步呀。」 贾母听到迎春的话,眉头就皱了起来。老大用五千两银子给二丫头找的这门亲事,她是知道的。但她没有想到二丫头也知道了。 二丫头的婚事,看起来是老大私德不休。何尝不是在拿这件事打她的脸。不过, 「胡说,你也是大家小姐。这样的话,岂是轻易说出口的。婚事是你父亲定下来的,便是我再疼你,如今也是无济于事。」 哼,林琳早就知道这件事情贾母是一定知道的。却拿眼睁睁地看着自小养大的亲孙女被卖掉。可见心肠是什么样的了。 不过,林琳也不是想要取消婚事。她要的是别的。 若不是她现在武功不济,没有办法躲开所有人直接抄了这荣国府的公库,私库。她还不会在这里为了蚊子大点的肉让贾母放血呢。 等到她的功夫恢復到三层,她就回来将这荣国府来个三光。 公库光,私库光,厨房光。 「自古儿女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孙女并不敢妄意,更别提子不言父过了。只是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挤不出五千两呢,可孙女却,老太太,别的不提,若是让人知道官里贵妃娘娘的亲堂妹就只值五千两,那娘娘在宫里又要如何呢。」 第31章 林琳的这些话,贾母如何不知。可是老大那个逆子,是诚心要如此报復自己偏心二房。 自己即阻止不了,又不甘心事后为老大作出来的荒堂事补救。这才一直装煳涂。可今天被二丫头明晃晃的道了出来。再想装煳涂却是不能了。 「唉,我知道委屈你了,只是你那个老子,唉。鸳鸯,你去把我嫁妆里那套镶南珠的头面找出来给二丫头。」 林琳低下眼帘,深藏住眼底的幽暗。上樑不正下樑歪。你以为你家的两个儿子真是畜生下的蛋。 「多谢老太太怜爱!」林琳接过首饰,以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收下了。 金银这种东西,她空间里有的是。但就是没有银票。她本来想着要是能要出五千两,贾母给的也会是银票,她有一对空心镯子,将银票藏在里面,送给林妹妹当见面礼,多好呀。 可哪想这老太太竟是如此吝啬。既然如此,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若不是佛祖慈悲,她命好,学了一些保命的本事。谁能保证若是第一次穿越就到了红楼。她不得让就着贾迎春的命运,让人磋磨死呀。 除非她一辈子呆在空间里,不出来。不然要钱没钱,要功夫没功夫的。还不知如何呢。 一脸感激的捧着一套首饰走出了贾母的正房,林琳一脸淡淡地回头看了一眼这气派的五间正房。心中冷哼,既是把话都挑明了,你都不愿意拉亲孙女一把。那就别怪她这位伪孙女做事不地道了。 林琳并没有一如先前说好的那般去探春的地方看她写的诗。只是扶着秀橘的手,在这寒冷逛起了这闻名千古的大观园。 这座园子跟北京的那座大观园很像。林琳曾经去那里参观旅游过。除了没有收费点和商店,其他的地方都差不多。 从怡红院一走过来,便到了林妹妹的住处。一院子的竹子将冬日最好一点阳光都挡在了外面。也不知是先入为主,还是真的如此,林琳看着这座潇湘馆有点秃废的样子。 「二姐姐来了,怎么不进去?」 林妹妹带着姑苏口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林琳转头对她一笑。「也不知主人在不在,现在正好看见了主人。自是要进去讨杯茶的。」 「我这可没有旧年的雪水,不过是普通的水。二姐姐若是不介意,扫榻相迎。」林妹妹扶着春纤的手,侧身让林琳进去。 林琳呵呵一笑,「不瞒林妹妹,你就是给我旧年的雪水,姐姐我也是不敢喝的。那喝的,吃的,又不是古董和药材,越沉年越好。除了酒和煲汤的鸡,其实的东西,还是越新鲜越好呢。」过期的东西,谁敢吃呢。 黛玉听了一笑,并未说话。 「我们姐妹说点私房话,你们去玩吧。」待丫头们上了茶和点心,林琳便笑着打发了丫头们出去。 春纤看了一眼林妹妹,又看了一眼守着屋子的紫鹃,看到紫鹃也拿着针线盒要出来了,便跟着起了出去。 至于秀橘,那是个实心眼的。早就在林琳发话的时候,出去了。 「二姐姐想要说什么?」 林琳喝了一口茶,从点心盘里拿了一块点心,慢条斯礼的吃了一块才对着面前的林妹妹说道:「想说的话,不知从何说起。再有几天我便可以离开这狼窝,进入下一个虎穴了。心里有些感慨罢了。」 「狼窝,虎穴?二姐姐怎么会认为那是虎穴呢。毕竟是,家呀。」对于林琳说的狼窝,林黛玉并没有反驳,能写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少女,又怎么会不明白贾家光鲜丽亮下的骯脏呢。 第55页 但虎穴这个词,林黛玉却觉得有些个夸张了。再怎么说,那也是自己未来的家。出嫁的姑娘,年轻的媳妇。就算是如珠大嫂子般,至少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大老爷拿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帮人跑官,但事情没办成。他又不想将钱退回去,便将我许给你孙家那位。全当抵债了。」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震惊地说不出话来的林黛玉,又说道:「这样子嫁进门的媳妇,会是个什么情形,妹妹聪慧,应该能想像得到吧。」 林黛玉眼中含了点泪,更让她自己这副美的不可方物的脸,美出了惊人的高度。林琳都有一种贾宝玉总是惹林妹妹哭泣,是不是就是为了看这个场景的感觉。 林黛玉此时跟本不知道面前的『假』迎春如何地yy,她现在想的都是虎毒不食子,大老爷怎么会如此狠心。她不敢相像若是哪一天老太太不在了,她这个外甥女,落在他们手里,又将如何。 「老太太?」外祖母知不知道,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任由大舅舅胡来的。 「咱们家这位老太太,什么不知道。你林家所有的财产除了用来修这座园子,各房的太太奶奶,爷们奴才的私房都有进项,这事老太太知道。大姐姐出卖了秦可卿,当上了只有死人才能得到两个字封号的贤德妃,这事老太太也知道。琏二嫂子因着三千块钱逼死两条人命的事情,老太太还是知道。噢,对了,关于薛家那位哥儿打死人的事情,老太太同样是知道的。那,你看,老太太听说我也知道自己被卖了五千两的事情,还特意赏了一套首饰呢。」 林琳每说一件,林黛玉的脸就要白上一分。等看到林琳手中的那套首饰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那种即将要晕过去的样子,也让林琳有些害怕。 林妹妹的身体有多不好,每一个华人都知道。她可别因为一时口快,将林琳再弄病了。 「为什么?」老太太既然知道,为什么不阻止。 「阻止吗?」 林妹妹点了点头。 林琳想了想,说道:「为什么要阻止?秦氏是宁府的宗妇,又不是荣府的。她的命,可以让荣府的姑娘受益,为什么要阻止?你林家两三百万的银子,再加上价值好几百万的古董摆设,这些东西反正你一个人也守不住,大家分分,至少你还能保住命。这一点,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是」,她不傻,她家里有什么,她还是知道的。父亲过逝前,便嘱咐自己装成什么都不知道,才有可能活命。 「可你也太不小心了。你平时虽然装得像,但在宝玉面前却漏了行迹。」 「宝玉?怎么会?」 「宝玉是个口没遮拦,心中没数的。你那日曾对他说过,府里出的多,进的少。若不简省,必至后手不接。可是?」 黛玉歪了歪头,「似是说过这句话。」 「他回去跟袭人说了,袭人跟二太太说了。二太太已经明白,你是懂得管家之道的。就算是推到你帮琏二嫂子写过几篇帐册子,但二太太却不一定会相信。若是你毫无所觉,在金玉良缘成时,你本来是可以出府去的。但现在,只能死在这里了。」 「若是金玉不成呢?」若是真如二姐姐所说,那么她唯一的生路便是金玉不成了。 「必成的。你林家的家财早就没有了,可薛家还有百万之富呢。宝姑娘的哥哥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成亲前后必死无疑。」 黛玉聪慧,却不如林琳知道前事内事,所以听得有点云山雾照的。林琳见此,又说道,「宝姑娘的哥哥打宝人的案子是压了下来。但如何压下来的,妹妹可能不知道。是二太太让人告诉主审的贾雨村,说是薛家的哥儿被冤魂索命,以然死了。其中的道理,妹妹必然是明白的。」 明白,自然是明白了。薛家没了男丁,百万家财只能是宝姐姐的嫁妆了。宝姐姐不但是二太太的亲侄女,还有着这些家财当嫁妆,将来进府了,也会一心一意的孝顺二太太。 「妹妹还是别指望老太太了,老太太是贾家的老太太,而你姓林。这么一个火坑,妹妹还是想办法离开吧。」 林黛玉惨然一笑,「我还能去哪,而且二姐姐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不可能活着走出去了。」林黛玉没有说的是,这里还有宝玉在呢。 可是转眼间,她又想到金钏死时,宝玉的作为,还有睛雯被赶出府时,宝玉的毫无作为,林黛玉不得不承认,她是指不上宝玉的。 可是多年的心愿,又如何能放的下呢。 「你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可能帮到你。不过你要给我半年的时间。」林琳想了想,半年的时间,武功应该能恢復几层,她抄了贾家的时候,顺便偷了黛玉出来,是没有问题的。 「二姐姐?」今天的迎春太不一样了。她一直知道迎春什么事都不说,但是个心中有数的。但今天却是太反常了。 「忍了这么多年,最后却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反正还有几天的时间了,我却是不愿意在委屈自己在这里受气了。妹妹也是,最好的情况,最坏的情况,也不过如此了,还不如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个贾家,我势必要闹个天翻地復才摆休。」 林黛玉:「……」。真是不鸣则矣,一鸣惊人呀。 「林妹妹,你的决定呢。你要离开,我便帮你离开。去哪里,我也送你去。你要是现在决定不了,等到半年后,我再来问你。」 第56页 被林琳的话问的不知如何选择,林黛玉想到她还有半年的时间,便点了点头。准备慢慢考虑出路。 离开了贾府,她又能去哪里呢。 天下之大,她真的无处可去吗? 「姑娘,林姑娘,快到午膳的时间了。老太太那里让姑娘们自己用饭。」 第32章 贾母早上被林琳气了一下,中午的时候实在是不想看见她了。便传话,说是天冷了,让姑娘们都在园子里吃,别来回走动,再吹着风。 此时听秀橘的话,林琳想了想,便知道贾母这样是不想装慈善了。耸了耸肩,虽然在这个时代看来有些轻挑,但林琳好心情地却没管那么多。 正好,她还真的不愿意陪个老太太一起吃饭呢。 「让人将饭菜送到我院里,我回房吃去。」说罢便跟着有些神不守舍的林妹妹告辞离去了。惊天大雷,她已经放出去了。好意她也留下了。就看林妹妹如何选择了。 她是绝对不会让那个孙绍祖碰她一下的。一夜情,还是临时搭伙过日子,林琳早就没有什么强烈的反感了,但孙绍祖那么个人渣,却是不行的。 姐她不玩人兽恋。 一路回了住处,林琳便换了衣服,吃了午饭。等饭毕,便将人打发出去,自己假借休息之名,开始练习臂力。 因为不能在屋里使用杀伤性比较强的鞭子,林琳便找了一条贾迎春的长汗巾子在手中舞动。 还好屋子不小,动作幅度小一点,便可以自由发挥。一直练了一个时辰,林琳才松了手。一脸汗的坐在榻上。 这身子真的是千金大小姐的身子,太弱了。 时间一晃而过,林琳对这副身体的要求也是一降再降。终于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准备了毒针暗器后,林琳才放心的穿上嫁衣。 一天都没给吃的,人来人往的,林琳也没有找到机会偷渡点东西入口,最后没有办法,只得等到上了花轿后,才从空间小屋里拿出了个汉堡吃了起来。 吃完了一个汉堡,林琳想了想,又拿了一些别的吃的,吃了起来。估计一直到晚上收拾完孙绍祖前,她都没有机会吃东西了,现在最好多吃点,不然谁知道会不会饿的没有力气。 古代的婚礼,好像对新娘来说,就是饿着肚子走走停停,然后跪跪坐坐,别人是不是这样想的,林琳不知道。反正她是这么感觉的。 「姑娘,先换身衣身,洗洗脸吧。」等到这一切结束,秀橘便对着被掀了盖头的迎春说道。 新房里,到处都是红色的,看起来非常的刺眼。林琳轻皱了眉对秀橘说了一声好。 洗了脸,重新梳了头。又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林琳坐在卧室里的一处长榻上喝起了热茶。 「你们也累了一天了,让厨房给我下碗汤面送上来。你们便也去吃点东西吧。」 「给奶奶请安了,老奴是府里大管家家的,府里都称老奴『刘瑞家的』。奶奶还有什么吩咐,老奴也下去安排。」一个看着眼生的婆子在林琳说完话时插了话进来。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那婆子,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秀橘,道了一声赏。 秀橘连忙找从屋角的一处箱子里找出了一个荷包递给了那个婆子。 婆子用手捏了一下,又悄悄地试了试重量,一脸喜气的跪下谢恩了。 林琳用着贾迎春惯常温婉的笑容看了婆子一眼,便将人打发出去了。 稍后,一碗汤面加上四碟子小菜便送了上来。林琳吃摆,便让秀橘下去了。告诉她们今天晚上并不需要再过来侍候了。 婆子看着一眼淡定从容的林琳,心中对于公候家出来的小姐,越来的尊敬了。 这也太淡定。 等人都退了下去,林琳才站起身。在屋中活动了一下拳脚。又将暗器放在腕扣上,鞭子缠在腰上。带着一脸狰狞的笑等着那个只会欺软怕硬的傢伙。 差不多是亥时一刻的样子,一阵脚步声自院子里传来。林琳眯了下眼,站了起来。 听一孙绍祖将送他回来的小厮打发走,一个人进来的时候。林琳脸上的笑也扩大了。 真懂事。 房门被一脚踹开,一个长相特别豪放的男人的醉熏熏的走了进来。 「孙绍祖?」虽然说走错房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还是要仔细地问一声才好。 刚才掀开盖头的时候,只顾着装害羞了,跟本没扫这男人一眼。不然也不会多此一问了。 「妈的,还敢叫大爷的名字了。别tb的给大爷摆你那公候小姐的谱。你是老子花了五千两买回,回来的。」说到这里,孙绍祖还打了一个酒嗝,「老子今天,也要尝尝皇帝小姨子的滋味。」说罢便向林琳扑来。 「呦,大爷。瞧您心急的。门还没关呢。」话说她也好心急的,好不好。 一个错步,便躲开了孙绍祖的虎扑,林琳走到门前,将房门关上,并从里面把门锁上。之后才看向已经不耐烦的孙绍祖。 微微一笑,抽出鞭子狠狠地朝他挥去。 「啊,」孙绍祖便林琳一鞭子抽提呲牙咧嘴,酒也醒了大半。 「大爷,您可真是太热情了。」情字还在嘴里,林琳的第二鞭子也送到了孙绍祖面前。 孙绍祖理智的想躲开,在身体却不听使唤。谁让醒酒的只有脑子,身体却没有呢。 第57页 林琳见此,对来吃喜酒的孙绍祖的各方狐朋狗友表示了满意的。孙绍祖今天能够如此没有战斗力,多亏了那帮人了。 一个晚上,林琳香汗淋漓,孙绍祖皮开肉绽。虽然快感不一样,但两人却相同的感受到了痛快。 「你以为皇妃的妹妹就是那么好娶的。若不是你傻唿唿的蹦上来,我还嫁不出去呢。真是要谢谢夫君抬爱了。呵呵,你个傻子,还自己送上门来了。怎么样,皇帝的小姨子是什么滋味,这会知道了吧。不妨告诉你,我们家的姐妹自小就学了一些『侍候人』的功夫。怎么样,舒服吧。哈哈,皇帝也喜欢这样被对待呢。不然你以为皇帝为什么那么宠我大姐姐。」 孙绍祖一边心惊自己知道的皇家秘密,恨恨地骂了一声,「贾赦,你个老匹夫,你给老子等着。」 「啪」,林琳又是一鞭抽了过去。 「岳父大人的名讳,也是可以这么叫的。还有呀,今天晚上的事情,你最好保密。说出去一丝半毫,皇帝第一个饶不了你。谁让你知道了他最大的秘密呢。」 又继续抽打了一回孙绍祖后,林琳拿出了颗大力山楂丸掐着孙绍祖的下巴给他餵了下去。 看着孙绍祖因为异物进入喉咙,拼命的想要咳出来。林琳又拿出来了一根毫毛针,趁孙绍祖不备,用着刚修练出来的微弱内力打进了孙绍祖的筋脉中。 毫毛针会顺着筋脉血液行走的路线在身体中游走,每到十二个时辰便会卡一下,那时身体疼痛难忍,生死无望。这种疼痛,若不用特殊手法点击身体的某几个穴道,一般会持续疼上一个时辰。 然后疼痛消失,继续在身体中游走,周而復始。 若想根治,除非找到当初进针的地方,在疼痛的时候用内力或是吸铁石将针吸出来。只是孙绍祖却是没有那个命了。因为林琳压根也没有想过要放过他。 感谢亲亲外公黄药师先生提供的折磨人新手段吧。这个还是当初黄药师对梅超风使用的更新版呢。呵呵! 「你这个贱人,你给老子吃了什么?」 「啪」 「你刚才说什么?」敢嘴里不干不净的跟她说话,欠抽。 「祖宗,姑奶奶,你给我吃了什么?」好汉不能再吃眼前亏了。孙绍祖压下心中涛涛怒火,准备先将今晚应付过去再说。 「这才乖嘛。这药呢,应该是好东西吧。姑奶奶也不知道呢。这还是上次省亲的时候,娘娘赏给我的呢。说是服下药的两息左右,以及以后的这个时辰,大爷您就会知道效果了。」 说实话,不等林琳把话说完,孙绍祖便感觉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刚要张嘴叫出来。便被林琳发现了。林琳眼急手快的拿起一旁的枕巾将孙绍祖的嘴堵了起来。 又扯下孙绍祖的腰带,将人绑了起来。最后以跪姿的形态,跪在了床头的地上。 「我一直想让人跪在我床头大声唱征服。今晚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我最最亲爱的夫君,你可要好好努力了。唱的好,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曲。唱的不好,」林琳举了举手上的鞭子,笑得异常甜美的告诉他,「你懂得的。」 孙绍祖气急,被堵住的嘴呜呜叫着。 林琳见此,将枕巾拿了出来,「瞧瞧你,好歹也是个官身呢,怎么这么不注意仪态呢。」 「我,我要休了你。你这个毒妇。」 林琳看见孙绍祖疼成那样,还想着骂自己,又将那布堵了回去。 「宫里的娘娘不能有个被休弃的妹妹。而皇帝也不能有个被人休弃的小姨子。最重要的是,是以这种名义被休弃。你既然已经知道了皇帝的秘密,休了我,他还能让你活着在京城蹦跶。别天真了。」 说完,还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拍拍孙绍祖的脸,然后再他疼痛和愤怒下扭曲的脸上漏出了绝望的神色。 林琳真像是有持无恐般,脱了一件外衣,便躺到床上准备入睡了。可一想到孙绍祖牛铃一般大的眼神就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觉得有些不自在,便将床上另一只和孙绍祖嘴里配套的枕巾子盖在了他的脸上。 她这样的柔弱女子,却要做着除暴安良的事情,真是太难为她了。 想着想着,林琳便真的睡了过去。 至于孙绍祖,被打成那个熊样,又被毫毛针年的折腾了一个时辰,要是还有力气弄开皮质镶金玉的腰带,地球联合国都会有主席了。 第33章 孙绍祖有些个欺弱怕硬,在众多红楼迷心中,最适合他的妻子人选便是夏金桂。像贾迎春这种受气包子型的女人,说真心话,她压根就不适合出嫁。 一个在自己家里都硬气不起来的人,谁还能指望她到了别人家里一下子就硬气起来。 孙绍祖跪在床头,被红色的枕巾遮住了视线,但心中却逐渐清明起来。想到有可能被掉包的新娘,孙绍祖的眼中就划过一丝暗流。不过转念一想,又不感觉不对。婚事可是贾赦自己提出来的。若是不想嫁女,怎么可能只为了不还自己那五千两银子? 就算是真的如此,贾家二房也是不可能同意的。这要是让人传出去,会影响到宫里的娘娘以及其他贾家的姑娘。所以床上那贱人,必是贾家二姑娘迎春了。 此时以正常人思维分析贾家人的孙绍祖是永远也不会知道贾家的主子们都是渣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上了。 第58页 他在成亲前,可是打听过这位赦老爷的独女的。荣宁二府的下人,嘴里就没有一个把门的。都说这位是木头转世,针扎一下都不带叫出声。可今天看来,她是能把别人扎的叫不出声来,才是真的呢。 还有刚才贾迎春说的话,难道皇帝身边的皇妃娘娘也是这么个性子。这怎么可能,若真是如此,那皇帝岂不是天天都要挨打? 都是一家子姐妹,这妹妹如此,姐姐怎么可能不这样。记得他打听到的消息说是贾家的三姑娘那是朵带刺的玫瑰。 若木头人的姐姐都是如此泼辣,那带刺的玫瑰得是多大的刺才能如此呀。 从这一点上看来,贾家不愧是军功起家的人家。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此时熬过这一波疼痛的孙绍祖,早就跪不住了,团着身子趴在地上,一边感受地毯的温暖,一边想着皇家辛秘。 想到皇帝老儿也许跟他遭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一种酸爽自脚底冒了出来。可是又想到一个弄不好会被灭口,整个人生都黑暗了。 最重要的是这么个恶毒的女人,他要如何对待呀? 看样子,打是打不过了。而且他还吃了她餵的毒药。可不打,他就要挨打。休妻,也是不可能的,若是真的让皇帝知道了,还不得立即弄死他。 不过,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明天还是先找大夫看看他到底中了什么毒,然后再说其他的。 就这么想着想着,孙绍祖便睡着了。 等到林琳一觉醒来的时候,孙绍祖还在打着唿噜呢。 将人解了绑,又将人弄到对面的榻上。林琳仔累地整理了一下孙绍祖的样子,这才喊人进来,打水洗漱。下人们进来,发现床铺并不算乱,而自家大爷又睡在榻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喜服,便知道昨天奶奶和大爷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新奶奶刚进门,脾气不知,害怕奶奶迁怒的下人们,一个个静悄悄的。 新房是三间正房,再加左右各两间耳房。林琳收拾一番后,便去了中间的正堂。 在主位上坐了,便让人传了早膳。一个人的早膳,吃起来也很不错。孙府的厨子做面到是不错。不提昨天晚上的,今天早上还有一小碗面,林琳也就着小笼包吃了。 饭毕,喝了杯消食的茶。林琳便让昨天见过的刘瑞家的,将刘瑞和府里的其他管事都叫到过来。她要认认人。 林琳的陪嫁,除了秀橘外,还有三个丫头。但那三个丫头,林琳一见了就心烦。但不论怎么说,这四个人都是她从贾府带出来的。 林琳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计划的。用半年的时间练功夫。有了自保能力后,抄了贾家。带着林妹妹跑路。找个气候好的地方住下来。 但无论怎么样,她的计划里是没有秀橘在内的四个丫头的。所以在此之前,她是一定要安排好她们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户人家是自愿跟着林琳出嫁当陪房的。本来还应该有一两家的。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琳之前跟贾母说的话,让贾母生了反感。还是别的什么。临出嫁前,就只有这一家没出事,其他的人家,不是这事,就是那事的,最后都没能跟来。 嫁妆里,有一个五十亩地的小庄子,林琳准备将那里给了那家人。那家人有一个成年的儿子,年纪比秀橘大个一两岁,将这个庄子当成嫁妆送给秀橘。也就是对他们有个交待了。 剩下的三个人,一人给个几十两银子,发还身契便是了。她们不比秀橘单身一人。她们的老子娘都在贾府呢。离了她,自然有人管她们。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刘瑞家的,也将刘瑞和府里的一干管事都领了过来。 秀橘要抬个屏风来,却让林琳拦了。她又不是见不得人,怕什么。秀橘见此,只得作摆。众人向林琳行了主僕的礼后,林琳便让他们报了一下他们姓名和职务。 「嗯,秀橘,赏各位管事。」 秀橘连忙将听到林琳要见管事后,便准备好的荷包拿了出来,让小丫头托着,挨过发了过去。每个领到荷包的管事都对林琳放赏表示了感谢。 林琳最是小气了,除了她认可的人,其他人得了她的东西,她从来都要十倍百倍的讨回来的。 「刘管家,这府里以前如何,以后还是如何。用心当差,我和大爷都不会亏待了你们。」 「是,谨遵奶奶吩咐。」刘管家是看过这位新奶奶的嫁妆单子的。她并没有带来管事媳妇和男僕。所以一早就知道管事的位置还是他的。 而他要防的,不是新奶奶的陪房。在是是家里的那些蠢蠢欲动的二管家们。 「回门的礼,准备的怎么样了。」林琳让其他人都退下了,只留了刘瑞两口子在面前。 「还差一些新鲜的肉,果,点心,这个要等明天起早再弄。其他的便都齐备了。奶奶可要看看礼单?」 「嗯,稍后送过来吧。」 「让厨下熬些汤来,大爷醒来要喝。」迎春一脸温柔贤惠的吩咐了一声。 「是,奶奶午膳想吃什么,奴才一併吩咐了。」刘瑞家的是有些献媚地问林琳。 林琳一听,还真认真的想了想,「天冷的很,弄个锅子吃吧。用猪蹄汤或是鸡汤做底汤。羊肉切薄片,牛肉上一些嫩牛腩。对了,再弄条鱼,鱼肉也切片。其他的,你们看着上吧。」 第59页 刘瑞家的听完,还复述了一遍。见林琳点头,这才退到一旁。 「府里的帐册子,还有库里的帐册子,回头我要看看。你整理一份,送过来。」 「已经准备好了,就在外面。奴才让人抬进来?」没有哪家的女主人连自家有什么都不知道的。这一点刘瑞的非常理解。 林琳点头。刘瑞自去不提。 说话间,里屋的孙绍祖便醒了过来。摇了摇头,浑身疼痛。嗓子还渴的发不出声来。 从榻上起身,向外走去。当看到林琳坐在主位上转头看他笑时,孙绍祖吓得当场便坐到了地上。 娘呀,昨天的一切原来都不是梦呀! 那女煞星,真的被他用八抬大轿娶回来了。 我可怜的皇帝连襟呀! 「大爷,您醒了。」林琳站起身,一步一步地向孙绍祖走去。 「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叫人了。」孙绍祖也顾不上从地上站起来,直接向后爬去。 林琳听到孙绍祖说了这么经典的良家妇女遭遇纨绔子弟的话时,眼中的笑意遮都遮不住。 「你们都退下去吧。刘瑞家的,你和秀橘去把给大爷做的汤端过来。」挥手打发众人退下去后,林琳一脸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摸着孙绍祖的脸,说道:「你叫呀,叫呀,你就是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管你了。你要是乖乖地从了我,呵呵,也省了一顿皮肉之苦。」 晴天降下惊雷,孙绍祖目瞪口呆,这个女魔头她竟然想要劫色? 林琳可不给她反应的时间,将人弄进里屋,反身关了房门,又是一顿皮鞭子沾凉水,这一次孙绍祖算是真的害怕了。 直到秀橘在门外喊道汤好了,林琳这边放过他。 「我说我忘记了什么事呢。听说你家中美妾成打?」 孙绍祖听到林琳的话,不敢回答,怕再来一顿毒打。但又怕不回答,再让激怒了她。正在左右不知如何是好时,听到林琳又说道:「赶紧起来自已换衣服,我在外间等你。」 半刻钟后,孙绍祖以非常快的速度换好了衣服,还就着脸盘里的冷水洗了一把脸。这才唯唯诺诺地走了出来。 「给大爷请安,这是奶奶特意吩咐让人给大爷熬的醒酒汤,大爷趁热喝了吧。」秀橘想让孙绍祖对林琳有个好印象,特多嘴说了这么一句。 可她不知道她的奶奶给她的大爷留下的非常美好的印象,这会儿听到说是这汤是林琳特意吩咐的,哪还敢喝。 林琳看到孙绍祖听了秀橘的话,瞬间便绿的脸,笑着将秀橘打发了。 「喝吧,药丸子昨天就吃了。哪还会费二遍事。一会儿你去帐房支钱,将你那些个通房美妾的都给我打发了。干净一些,要是少走了一个,后果,你知道的。」 「是,是,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回来。」 「先把汤喝了。还有我即嫁了你,便是你们孙家的人了。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些事情,你要是透露出一字半句的,你的那位连襟可能会生气噢。」 孙绍祖听了林琳的话,认命地喝下了汤。然后在林琳的示意下,同手同脚的走了出去。 一离开林琳的视,孙绍祖就加快的脚步,想要跑得离正院远远的。哪成想,刚快了两分,浑身就疼的厉害。 妈的,他忘记这两天被那贱人抽的浑身是伤了。 第34章 孙绍祖一路离开正院,先是去前院简单的休整了一下心情,这才喊了管家和帐房来。 问清了今天林琳都安排的事情后,便将遣散姬妾的事情交给此二人去办了。按着孙绍祖的意思,这些个女人,既是要走了,便提脚卖给人牙子得了,还给什么费用。 但一想到浑身的伤,就只能选择听从林琳的吩咐。 那些女人一听要离开孙府,正经有几个喜极而泣的。当然其中也有不想走的。孙绍祖也捨不得。可最后仍是狠狠心地都打发了。 林琳知道后,满意地笑了。当天晚上,在孙绍祖犯病的时候,特意只让他疼了一刻钟,便点了穴道给他缓解疼痛去了。 因为白天,孙绍祖偷偷出府去过好多的医铺,人家都说查不出来中毒,但昨天晚上的疼痛却不是作梦。等到今天又疼起来的时候,被林琳轻松解决后,才算是彻底老实下来。再也不敢想着反抗和弄死贾迎春了。 三天回门很快就到了,林琳直接进了内院,孙绍祖跟着贾琏去见了贾赦。一路上贾琏难得地说了两句『我家二妹妹为人腼腆,性格些怯懦。不周到之处,还望妹夫体谅一下。』『二妹妹为人老实,以后还请妹夫善待于她。』 孙绍祖听了,敢怒不敢言。都这个时候,你们还骗他。还骗他。 等到了贾赦那里,贾赦竟然也这么说,贾赦说他这个女儿呀,脾气最好,从不会与人为难。女婿将来便是纳妾,他女儿也不会撒泼不同意的。 听到这里,孙绍祖,差点都要给贾赦跪下了。 赦老爷,您女儿老实不嫉妒的在婚后第二天便将他所有的姬妾都遣散了呀。 你们老贾家,果然是最会骗人的了。什么都是假的。 此时孙绍祖突然想到,贾氏迎春每次抽打自己的时候都是背着人,直到现在他们孙府还没有人知道笑的一脸温和的新奶奶会是个两句话不高兴便将人抽得皮开肉绽,满地打滚的煞星。 第60页 这就是『贤德』妃的堂妹呀! 而进了内院的林琳,带着淡淡的笑容。跟着一些熟悉的陌生人一一说起分别的这三天事情。 府里的姑奶奶回府了,有事没事的人都到了贾母的正房,府里有头有脸的主子奴才都来了,整整一大屋子的人。 贾母坐在上位,一脸慈祥地问着婚后的事情。 林琳坐在那里,连起身都没起,用着屋里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对着贾母说道:「孙家只是他一个主子,其他的都还好。只是,只是,」 林琳一脸娇羞地用两个『只是』将众人的注意力都高度的集中后,才说道:「他说我是大老爷用五千两银子卖给他的。他用了五千两就知道了宫里的皇妃娘娘是个什么滋味和教养。说这笔买卖,直是太划算了。原来国公府真的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了。他还说早知道如此,他就早点出手,也许还能在皇妃进宫前,摸摸小手呢。」 众人都被林琳的话惊呆了,贾母气的拿手指着林琳吼道,「二丫头,你放肆!」 「老太太,您这是生气了吗?我被卖掉的事情,您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迎春一脸诧异不解的样子看着贾母。 「你,你给我滚。滚。」那手指直直指着迎春,看得迎春都担心抖成那样,别是有个什么急病。 「哈哈,既是老太太如此说了,那孙女就先告辞了。您不知道,以前在府里像关牲口是的不让出去。我这两天正经收到了不少人家的拜帖。她们对我,对咱们府里都是好奇着呢。」林琳说完,便向屋里的众人点头微笑,然后快步离开。 刚转身,宝玉便从门外跑了进来,「二姐姐,你回来了!」 「是呀,不过这就要走了。」 「怎么还要走呀?我都想你了。好好的女孩子干嘛要嫁人。留大家里不好吗?」 「不行的,宝玉。你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太太偏心。让你们分房的二房住正院,管着家。大老爷家吃不饱穿不饱,只能将姐姐用五千两银子卖掉了。所以,姐姐现在是别人家的了。」 被林琳的说词弄得一愣的贾宝玉,当场便傻了。抬头看了看林琳,又看了看屋里的人。有些不明白他的二姐姐在说什么。 「宝玉呀,听姐姐一句劝。你要么读书,要么干点爷们应该干的事情。要是这么你都不想干,你就娶你的宝姐姐吧。你宝姐姐家有钱,养的起小白脸的。你要是娶个穷的,姐姐真怕你哪天落魄要饭到姐姐家门口呢。」 此时屋里的众人,以贾母为主,王夫人为辅都气的说不出话来。林琳才不管那些呢。她现在是孙家妇,贾家的人还管不到她呢。 这些话,她早就想说了。以前要是说了,估计直接让人弄死了,但现在,就算是贾家要把她留下,孙绍祖都不会同意的。 为啥孙绍祖不同意,那是因为孙绍祖还以为自己给他下了毒呢。 出了贾母的院子,屋里屋外,大大小小的婆子丫头就没有一个人敢拦着她的。对于她今天说的话,更是以风速一般传遍了大街小巷。 林琳好好的发泄了一通,便让人叫上孙绍祖回孙家了。 林琳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昨天的时候,那对僧道好基友找到了她。说是她破坏了贾迎春既定的命运。说她应该遵询命定的轨迹完成这段公案。 啥是命运的轨迹,那就是要林琳从打人的为成被打的。 这种事情,傻子也不会干的,好不好? 让她挨打受气,那是作梦。想都不要想。还说什么给她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 呸,十年也不可能。 「奶奶,府里出大事了。林姑娘去了。」下午,林琳坐在卧室床边练功,秀橘便纷匆匆忙忙跑了过来。 「你说什么,林妹妹怎么了。去哪了。」林琳一下子便双床上站了起来。抓着秀橘的肩膀厉声问她。 「昨天休息的丫头今天回府,说是林姑娘昨天夜里没了。雪雁殉主了。」秀橘说到此时,脸上也是泪痕斑斑。 林琳倒退一步,跌坐在床上,「怎么会呢,怎么会。不是最少还有一年的时间吗?难道是因为……」 林琳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在出嫁前对林妹妹说的话,让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了希望。再加上那天大闹荣庆堂,林妹妹是不是突然对生活,对宝玉绝望了才会走上这条路的。 「奶奶,那个小丫头还说了一句话,她说,她说,」秀橘想到那个丫头在回来的时候悄悄对自己的说的那句话,心中有些害怕。 林琳抬头,眼神有些木然,声音也有些轻飘。「她还说了什么?」 秀橘一咬牙,道,「她说今天早上特别的混乱,她也跑到园子里去了。林姑娘被收拾好抬出来的时候,周瑞家的在将林姑娘平时吃的药都拿走了。春纤当时还说,『前天新取的药,姑娘就吃了一丸。剩下的都在这里了』,那周瑞家的一听,还打开数了数匣子里的药丸子。这才抱着走了。」 听到这里,迎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红楼里,多少人都在猜测那个人参养荣丸里掺了毒。看来林妹妹的死,果然不简单。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让王夫人下定决心尽早的除掉林妹妹,以免后患的? 但无论怎么样,她都要为林妹妹报仇的。 林琳当下也不练功了。直接让秀橘把大管家刘瑞叫来。 第61页 刘瑞来了以后,林琳拿出秀橘等一干陪嫁的身契,让刘瑞去衙门消奴籍。又让人将嫁妆庄子上的那家人也叫进京城来。 之前她想左了,这五十亩地却是不能就这么给她们的。于是待刘瑞回来,林琳让人套车带着秀橘去了牙行。 牙行走里也有一些没有出手的土地庄子。林琳花了些钱,将庄子和牙行的地进行了套换。同样也是五十亩地的小庄子,但却离原来的地方又远出两百里地去。 让人交地过户到秀橘的名下,还是多交钱的那种红契。林琳这才放心地将地契给了秀橘。 来的路上,秀橘已经知道了林琳要将她许配人和给她嫁妆的事情。秀橘看着面前有些陌生的主人,担心极了。 等到庄子上的陪房来了以后,林琳便做主让秀橘跟着那一家三口走了。剩下的三个丫头,也发了身契,给了银两打发了。 自此,孙家便只剩下林琳一个贾家人了。 林琳将嫁妆里的一些值钱的东西收了起来,其他的就没有要。迎春的嫁妆本来就不值钱,东拼西凑还被凤姐一干主僕剋扣。能有什么好东西。 林琳做什么孙绍祖是从来不敢过问了,就算是林琳遣散了陪嫁,他也没有吱声。其实,现在的孙绍祖除了晚上会到林琳的房间等着『毒』发作以外,是分分秒秒都不想看到林琳的。 也因此,林琳离开的时候,竟然连个问的人都没有。 林琳对贾家没有什么感情。要说有感情,那也只是对林妹妹,谁让她是黛粉呢。贾府从根子上就烂透了。早点消失,也是功德一件。 「这位大叔,您知道周贵妃家怎么走吗?」林琳在路上拦了一个老人,声音清脆的地问道。 可惜,那个老大爷一回头,竟然给了林琳一掌。 林琳慌忙后退,可后面仍有人要至她于死地。 第35章 左支右躲,不过几个回合,林琳便落了下峰。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是两个神棍的对手呢,于是见势不好,林琳便要躲进空间。可心意刚到,心口便觉一凉。 缓慢地低下头,林琳看到了鲜红的血自身体里流了出来。再抬头看面前的两个人。 果然是这两个混蛋。 不是说好让她好好考虑的吗?怎么现在就下杀手。 果然这年头,神棍和男人都不能相信了。 林琳失去意识前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从今天开始她要坚定的相信猪不会上树这个事实。 …… 视线慢慢地模煳,直到黑暗的降临。 黑暗来了,又走了。 疼痛也消失了。 林琳恢復意识,突然发现身体好像不太对劲。一使劲坐了起来。才发现她躺在床上,紫鹃正在看着她。雪雁在一旁大眼睛要哭不哭的。 「姑娘快别伤心了,老爷只是生了病。才让人来接您回去的。等老爷见了姑娘,病就好了。老太太已经让人去准备回南的船了。咱们最慢后天便能起程。你此时可不能不顾好自己的身子骨了。」虽然他们心里也明白,林如海若不是病入膏肓,也不会大老远的接林黛玉回家。 看到雪雁,林琳已经大惊。刚知道雪雁殉主。这会就站在自己面前,心里是压力山大呢。 再听紫鹃如此说,林琳才知道她可能又穿了。倒回床上,闭上眼睛,慢慢地和身体的记忆进行融合。 她成了红楼梦中她最喜欢的人——林妹妹。 这一点,真让人兴奋,先给自己点个赞。 再往下融合。原来此时,是秦可卿刚没,林如海病重,接黛玉回家的信一到,黛玉便晕过去的时候。 时机很好,这算不算是因为她被那对僧道所杀,给了优惠呀? 不过?这真的是优惠奉送吗? 让她继续在这里『旅游』,还是让她继续和那对僧道『搏斗』? 难道不分出个胜负,她就要一直留在红楼梦里?打不过,就重来一次,然后接着再打杀? 想到这个可能,林琳一下子就不好了。 自从穿越以来,林琳的神经就变得越来越粗。各种死法都差不多尝试了一回。一个人孤独无依的老死;逛个街,竟外死掉;还有潜个水,潜成贾迎春的;这一回到好,学艺不精,直接被人打杀成林黛玉了。 想一想,林琳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自己这糟心的各种死法了。想到未来,还可能有更多的,更新奇的死法,林琳这一刻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了。 因为想到了某种可能,林琳可不想成为因为小气吝啬,捨不得吃增加内力的药丸,而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的蠢货了。 虽然她不承认她已经做过一回这样的蠢货了。 将紫鹃和雪雁二人打发出去。林琳万分珍惜地将装着宝贝药丸的药瓶拿了出来。先是试着运行了一遍内功的功法,然后发现林黛玉的身体比贾迎春的更好,不禁大喜。 将药丸服下,运转功法。因着此时已是晚上,林黛玉便将紫鹃和雪雁打发回她们自己的房间里整理行李去了。时间紧迫,两人也没推迟。这才给了林黛玉一晚上的运功时间。 唉,说好的红楼梦的世界不是四大名着里最安全的吗?最担心的不应该是下毒,投井的吗?怎么一群女人的破碎小事,也能有这么血腥的死法。 太不科学了。 当然,林琳刚想到这些,就被自己的无知打败了。在这神呀,鬼呀的世界里讲科学,也没谁了。 第62页 …… 第二天一早,有了内力在体内的林琳,感觉非常的棒。就连早饭也多吃了一个包子。 昨天也就发现林黛玉的身体就是比普通小孩略差一点,好好调理绝对能够长命百岁的。而内力在体运转的时候也会对浑身的筋骨进行调理。想来不出一年,林黛玉就会变成一个身体健康的小孩。 因此时,黛玉还是住在贾母院中,所以早饭也是在贾母房中和贾宝玉以及几个小姐妹一起吃的。饭毕,下人进来说是明天一早便可以动身。宝玉轻微闹了一场,也知道林黛玉此次回南是正事,便不在多提,只是一个劲的让她早点回来。 唉!不过是多提了贾政一句『姥爷』,在宝玉这里比圣旨还厉害。 不到十岁的宝玉,白白胖胖的,还没有让人觉得很猥琐。不过小小年纪就可以看出骨头软来了。真跟几年后,没差什么。 当然要重点提一下的是,几年后的宝玉和现在的宝玉一样的智商和天真。他丫的压根儿就没长进。 这样的男人,真的只能被包养。谁嫁他,都是白瞎了一辈子。 黛玉可怜,但至少干干净净地走了。 宝钗倒是活着,却是被狗咬了。 这最后,还真的说不准谁才是最后的赢家呢。 而此时林琳面对这样的宝玉也只有点头应是,心中却已经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来了。山高水长,哪里不能去,回到你们家让你们花着林家的钱,用着林家的东西,还虐待林家的人? 那她得多傻呀! 如果她真的再回到这里,一定会怀疑自己穿越的时候是不是将智商用了邮局来运输的。 …… 整个白天,林琳都在自己屋子里看着紫鹃收拾东西。「将那些我来的时候带来的书都带走,船上两个月,也可以再翻翻。别的,你们看着带就行了。」 「知道了,姑娘要不在回床上歇歇?这里有我们呢。」自家姑娘爱看书,而且看书快,多带些书,很有必要。所以紫鹃听到吩咐自去整理不提。 林琳刚想再回到床上练会内功,贾宝玉便提帘走了进来。 「妹妹此去,将我身边的袭人也待在身边吧。她最是个稳妥的。一定能将妹妹侍候好。」宝玉拿着他收藏的宝贝,准备给林琳路上解闷。 「我有紫鹃和雪雁呢。袭人是你身边最得用的,哪能离开。」就算是非要一个宝玉身边的,那也是睛雯。跟那花点子哈巴狗有什么关系。 不过晴雯要是愿意跟她走,那太阳都要打西边出来了。所以林琳提都没有提。 又耐着性子陪着贾宝玉说了一回话,去贾母房里吃了晚饭,又陪着说了回话后,林琳便回了房。 「今天你们不用都陪着我睡了。谁还有东西没收拾好,或是还没安排好的,便去吧。留一个人便行。呃,还是雪雁留下。紫鹃回家去吧。」紫鹃是家,陪着自己一路回南,走之前总要回家看看。 昨天知道消息,林黛玉就晕了过去。紫鹃也没来的急回家去。今天又忙了一天。到了晚上了,再不回家去见见家人,明天就要走了。 「多谢姑娘体恤,紫鹃就先回家看看。明儿一早就回来服侍姑娘洗漱。」紫鹃还以为这一次出行前,是没办法回家看看了呢。听到林黛玉的话,心下高兴极了。嘱咐了雪雁几句,便回房间提了一个自己的小布包,回家去了。 「这一次回南,不一定还会再来了。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雪雁是林黛玉从南边带来的大丫头,贴心的程度,又怎么可能是比不过紫鹃?重用紫鹃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 不是接收到了黛玉的记忆,林琳还真的不知道这雪雁竟然手里有一大笔黛玉从林家带来的银票。而这些,整个荣国府除了黛玉外,就是一起跟着过来的奶娘都不知道。 隐藏的可真是够深的了。 不过想到林黛玉在林如海死前的娇娇女性子,和再次回到荣国府变得清高无比的样子,这其中不难发现,再一次回到荣国府的林黛玉,其实是明白自己的处境的。 不然,死的更早。 「姑娘放心吧。婢子的东西不多,都收拾好了。倒是姑娘的东西?」雪雁能够侍候黛玉,又跟着进京城,怎么可能是个没心机的。 「嗯,让人送水上来吧。今天我们早点休息。」林琳已经让紫鹃将贴身的衣物都装在一个箱子里了,其他的东西倒是并不重要。林琳也没管。 等到晚上的时候,她将那箱子里的贴身小衣和一些女儿家不能视人的物件都收到空间里,也不怕再出什么问题了。这么做,不为自己,只为了林妹妹。 亥时,贾母的院子里一片寂静,林琳悄悄地坐起身,隔空一道内力打在雪雁的睡穴上。看着雪雁睡的越发的沉了,林琳这才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行动的衣服和将头髮用一块丝巾全部包上。 脸也用一块黑色的面巾全部遮住。全身上上下下漆黑一片,几乎容入夜色之中。 打开房门,站在门外面,用内力吸着门上横杆将门自里锁上。之后第一站便是史氏的私房所在。 有着贾迎春和林黛玉两人的记忆加成,林琳很快便将史氏的私房库,王氏的嫁妆私房库都抄了个底朝天。 从荣禧堂出来,直奔着荣国府后楼的公库。公库里倒是没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破家俱倒是有不少。林琳转了两圈,将除了家俱以后的东西都搬走了。噢,还有几架屏风,也都不错。林琳也顺手牵羊的笑纳了。 第63页 走了出来,林琳看了一眼天色,脚上运起轻功,直扑贾赦的院子,她是知道贾赦有不少的好东西的。不抄他个几十倍的五千两,林琳是不会放过他的。 果然贾赦就是比二房的贾政有钱。贾政所拥有的那个个人库房,还不如贾赦的五分之一呢。当然抄贾赦的库房就用了林琳半个时辰。 刑氏,林琳看都没看,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整个荣国府的人都知道,型氏喜欢把得到的东西换成银票藏着。 银票是最不好找的东西,林琳直接略过。 从东院出来,看了一眼宁国府,林琳隔着远都能听到道士们念经的声音。想来那边应该还有人没有休息。想到此,林琳便准备放过宁国府了。 一晚上的东奔西跑,林琳尚未累着,所以又跑到了凤姐和贾琏的院子里,来了一回扫荡。 出来后,在一个转角进了空间。她记得空间里还有几个空心镯子,花样质地倒是都不同,她在抄贾母和王夫人的时候,是抄到了一些银票。 想到贾家这三个小姐妹,穷的可怜劲,便拿出来三个看起来普通,样子也不相同的镯子出来。在每个镯子里放了两千两和一百两的银票。大大小小一共是三张。捲成卷,塞在了镯心里。 又在空间里,拿了纸条写了三张小纸条,这才出了空间,直奔王氏院子里的三间抱夏。 从左至右一共三间,林琳悄悄地进去,点了每间屋子主僕的穴道。力道很轻,因此此时都快天亮了,若太重,便会让人发现不对劲。 将三个镯子分别带在贾家三姐妹的手腕上,又将写明原由和用法的小纸条塞在她们的手中。这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屋子。 回到屋子,雪雁依旧在沉睡,连姿势都是走时的那个样子。林琳抿唇一笑,先回空间换了衣服,又吃了一顿宵夜,这才回到外面的床铺上,闭着眼睛查看今晚的收穫。 贾母的私房比贾赦的多,贾赦的比王夫人多,王夫人的比凤姐的多,凤姐又比贾政的多,贾政的比贾府库房的多。而贾琏嘛,林琳还真的没有找着他的私房都放在哪里。 这些私房差不多放满了林琳一个半佛珠。要知道林琳的佛珠是一百平的,那是面积一百,同样也是高一百的一百平。贾家真的是富的流油了。 呀,林琳一下子就坐起身来。她把住在梨香院的薛家给忘记了。那可是一只肥羊呢。 林琳懊恼的又躺回床上,想着也是今天晚上太顺利的原故,才以让她这么顺利的拿到这么多的东西。 林琳是知道贾家的防卫有多差的,下人晚上不看门,吃酒赌钱的络络不绝。但却没有想到会松成这样。真是让人无语的很。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等到她再次醒来的时候,贾家彻底地乱了套了。 第36章 贾家大小主子都被偷了,府上凡是能称为库房的地方都被人光顾了。除了现在房里摆的或是藏在卧室里的东西,其他的都没有了。 这是要逼死人的节奏呀! 其实,这些人应该庆幸,林琳没有连卧室也光顾了,不然贾母手里的那些房契地契,就再也留不下了。 林琳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一是因为现在动手是荣国府最有钱的时候,晚了谁知道钱都花哪去了。 二一个,现在动手,也免得将来她再回到这里了。谁知道会不会再碰到那对僧道呢。她武功再厉害,那也是普通人。对于有着神仙法术的人是没有作用的。她跟着求叔和马小玲学的也是斩妖出魔的本事,而且还是半吊子,除了摆阵画符,其他的都差了一些火候。 最后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贾琏这个管着荣国府庶务的人势必要留下来。就算是比原来更惦记林家的财产了。也会比林琳晚一段时间过去的。 只要将贾琏留在这里一段时间过去,林琳就有本事让贾家一分银了都拿不到。气死他们。 都说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没的。但根据总总迹象表明,林如海应该是正月初三没有的。要知道书上提过贾琏的小厮回府报信的时候秦可卿的后事还在作法事呢。 明天便是腊月初一了,而秦可卿还没过头七,所以算来算去,应该是正月里的事情。既是这样,将贾琏留下却是最好的办法。 虽然贾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但林琳的出行也是非常重要不能往后推的。所以贾母只得让林之孝俩口子跟着黛玉走一遭。并嘱咐二人,时时将消息报回来。 贾家这边大查被盗案,林琳已经带着婆子丫头们上了回南的船。来时两个月的行程,回去的时候,竟然只用一个月,除了顺风顺水外,贾家的名贴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凡是遇到查船和官员的船只,林黛玉的船都要停一下,让一让。但贾家跋扈惯了,差一点的官船都要给他们让路的。所以这才会如此快的到达扬州。 腊月二十九,林琳一行人到了扬州。正好赶上了陪林老爹过最后一个新年。此时的林老爹早就起不来床了,撑着最后一口气终于等到女儿回来了。心里一放松,便晕睡了过去。直到三十日的下午才睡了过来。 看着行消骨瘦的林如海,林琳心中也对生老病死有了新的体悟。 「我的儿,为父不能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出阁了。以后于这世间便只有你一人,切莫害怕悲泣。哀毁身体,便是大不孝。汝父安能心安?」林如海声音断断续续的,听着便让人悲伤。 第64页 「父亲放心吧。我会好好的。外祖母对我很好,舅舅舅妈也很慈祥关爱。表兄弟姐妹们常在一处玩笑,平时,彼此间虽时有些口角,却转头就好了。饮食起居,一如自家。」 此时的林琳做了一件以前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为了让床上的林老爹能够放心的离去,她只能如此说了。 从角门进的府,来的第一天,连个穿浅色衣服的人都没有。两位舅舅一个也没见过。明知自己守孝,还大鱼大肉的准备饭菜。到了晚上,连个像样住的地方都没准备的事情,看着面前的人,她是真的说不出口。 会武之人都懂一些脉理,林如海已是油尽灯枯之象,毫无生机可言。此时林琳唯一能做的便是让他放心,让他没有牵挂。 林如海欣慰地看了一眼林琳,「我儿长大了。长大了。」终是寄人离下,哪有事事如意的。她不说,他也明白。 「这是二十万两的银票,还有歷代主母的嫁妆单子,你都收好。家里的其他产业和东西,随他们闹去,你只做不知。」林如海费力的从床头拿出了一个小编匣子。递给林琳。林琳接过,在林如海的示意下打下。 发现那二十万两的银票竟然被装订成一本书的样子,其他的嫁妆单子,也是如此。整整五部薄册子。林琳一一拿出,竟然在最底下看到了一封信。 「我已将你许配给你二舅舅家的嫡次子宝玉。这是你外祖和舅舅送来的聘书。安排了你的婚事,我便放心了。虽然我去了,你可能不会过得太随心。但那里毕竟是你的外祖家,总能比别人家强一些。……」 林琳这回算是全明白了,原来二玉之间是有婚约的。但林如海死后,贾家竟是不想承认的,所以才会造成后来二女争玉的局面。 贾家,果然都是一群混在一起的蛋。 花着人家姑娘的嫁妆,却不想要让人家姑娘嫁进来。 这么无耻,也没谁了。 这林如海真真是上辈子没积个好福报,这才娶了贾敏这个媳妇,修上这么一门姻亲。 都是属犲狼的,吃人不吐骨头。 …… 「我有些乏了,你一会去咱们家的库房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便让人搬出来,自己收着吧。等到我去了。这些东西你就别去管,别去挣了,知道吗?」 林琳点头,不自觉的眼中便有了泪意。 「我们林家世代书香,出身清贵。你要记得,清贵二字最为要紧,清贵,明白吗?」重重的读音,目不转睛地看着黛玉,林如海定下了林黛玉将来回到贾家后的生活标准。 「……明白了。」她知道林如海要她忘记黛玉去贾府前所学的那些管家理事的本事,要她忘记自己家里到底都有些什么。他要她当一个读书人家,只知读书不问世俗的清高姑娘。 这是一个好父亲。可多少人却误会了他。 「你去了京城后,为父收集了不少书,都在书房里。一会儿你自己去取了看吧。」说着说着,似是放心了,林如海又睡着了。 屋里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在林如海睡着后,林琳便心念一动将那匣子收到了空间里。轻轻给林如海拉了拉被角,便悄悄地走了出去。 「姑娘,刚才小厮传话说表少爷将于初四到达扬州。」门口的老管家,一看到林琳出来,便将刚等到的消息告诉了林琳。 「让人收拾一处客院给琏表哥。」林琳一边让守在门口的紫鹃给自己穿大衣服,一边对着林管家吩咐道。 「林管家,等日子到了,让林之孝跟着一起去接琏表哥。」 「是,奴才记下了。」 这两天,无论是紫鹃还是林之孝的,一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林琳,这让林琳的心理都有些阴暗了。 「你们跟着我一路回来,忙的也顾不上歇歇。大的,今儿不用你们侍候了。都去歇着去吧。」 「可是姑娘,」紫鹃听到林琳的话,当场就想要反驳,林之孝家的拉了她一把。示意她听林琳的。 「这是林家,还怕我没人侍候吗?林嬷嬷早就安排好了。」 打发了紫鹃和林之孝家的,林琳便先去了林如海的书房。将里面林如海为她收集的书籍都收到了空间里。 就连摆在外面的一些古董玉器,字画玩物,林琳也收了进去。 这些东西,与其留在这里让贾家的人糟蹋,还不如用在他处。年年天灾*的,拿出来积福,可比盖什么园子强。 林琳一路走来,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当今天子上了年纪后,更喜奢华。国库早已空虚。边关将士的冬衣俸禄都有不足。 自从接受了任务,林琳是相信因果报应和积德福报的。她准备将她从贾家和林家收集来的财务,拿出来救济百姓和边关将士。 争取让下任皇帝看在这些钱财的份上,给林家修座祠堂,让先人得到祭祀。 从书房出来,林琳便招了大管家去了林府的库房。说来林黛玉也是个人物,她知道贾府各个主子的库房在哪里,是哪间,是因为请安什么的注意到的。但林家的库房在哪里,她这个本家小姐竟是一点都不知道。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都是想要什么了,直接让管家拿了帐册子过来随她挑选的。等到再大一点,就去了京城的荣国府。 真心没有机会熟悉起来。 …… 第65页 一路走来,发现库房外并无人把守,倒是库房对面的房子,常有人值班。 「咱家的库房是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因此这一片是没有人的。看守的人也是在对面的屋子里。要是有人接近,立马是要抓起来的。」林管家一边打开外面的大锁一边笑着对林琳解释。 林家的库房是个五间大房子,外面只开一个大门,进去后,是两米宽的走廊。走廊一面是通风口和透光点,一面是被锁着的一间间小房子。 每间房子里摆放的东西都非常的多。满满的,林琳抬头看了一下房顶,又在心中换算了一下,感觉到差不多需要两个的佛珠才可以装的小。心中便有了底。 从贾家收到的东西,林琳在回南的船上就整理了一番。很多的零碎东西,林琳都放在一个盒子里,将本来的包装盒都丢到了江里。 归整完,贾家的东西又再一次的缩水。这给林家的东西留了一定的地方。而林家的一些东西,也可以按此办理。 检查完了库房的东西和地点,林琳便回到了林如海的房间。林如海的最后一段路程,林琳想陪着他走完。 初一夜,林琳被偶然醒过来的林如海撵回房间休息。林琳不愿意回去,便让人在林如海的东边耳房收拾了,在那里休息。 紫鹃陪侍,雪雁也在耳房侍候。林琳仍是在二人熟睡后,点了穴道,去了林家的库房。 林家的下人,还算尽职。就算是主人病重,姑娘年幼,仍无人偷懒。库房的外面点着灯笼,对面屋里的人看得一清二楚。林琳站在斜角处。扫眼便能看见屋里的人捧着个手炉,双眼一直盯着库房。 林琳皱眉,心下知道,必须先解决了库房里的人,才能进库房。不然就只能走房顶了。 库房的房顶是人字嵴,林琳飞身到库房后面,在一处房顶站定。也幸好现在的房顶都是瓦片。小心地掀开便可以下到屋里去。 第37章 下到了库房,挨间屋子飞快的走了一圈后,之后拿出在现代的时候买的汽油从最后一间屋子走到第一间。墙上,地下都撒了一些。 飞身上了房顶,林琳便将一块气死风的打火机丢了下去。轰的一下,五间大库房便烧了起来。林琳见此,飞快的向正院奔去。 以最快的时间回到正院,换下衣服,将紫鹃雪雁二人弄醒,林嬷嬷也已到了她暂住的房间门。 听到库房着火,林琳尚未说什么,紫鹃倒是先叫了一声。林琳心中冷哼,对着林嬷嬷道:「父亲病重,库房着火的事情,不许透给父亲知道。若我发现有人漏出一星半点,全家杖毙。」说这话时,林琳整个人的气势都便得非常的凌厉,让人不得不臣服。 「是,老奴这就是去传姑娘的话。」林嬷嬷没有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林家的规矩严着呢。所以林嬷嬷心中虽然诧异,但仍是一丝不敢懈怠的完成林琳的吩咐。 大火扑灭,或者说将木头的房子都烧干净了,大火也灭了。林管家过来报告损失和着火时的发现。 因着并未发现是人为,所以林管家并不建议报官。林琳也同意这个说词。「可能是天干物燥,又是年节,谁家放烟花崩了火点子了。既是如此便不要报官了,来了也是闹哄哄的。到时再把父亲吵醒,就不好了。」 林管家也是个意思,便也贊同了林琳的说法。 「家中除了库房尽损,可还有银钱?」 「有的,帐房尚有银五万七千两。家里还有祭田千顷,咱们南边粮食都是两季的。所以半年后便会有收入进府。」 自老爷病重,已经将家里的产业卖的差不多了。祭田是祖宗留下的,不能买卖。谁能想到会有这么一场大火呢。 唉,老管家在林家一辈子,心里不比别人。 这两天,因着林家的规矩一直很严,所以林如海并没有听到任何的风声。一直到初三,林如海突然精神了一些。陪着林琳吃了一顿饭。便跟她说了一些话。林琳知道这是迴光返照,也只做不知的陪着他。 林如海的棺木寿衣早就准好了。就放在前院。本来这些东西应该是放在库房的。但给林如海看病的大夫说,也就这两天了,让沖沖喜,准备起来。于是在初一的时候将这些物件移到了前院。 当然这也是林琳毫不犹豫地将库房烧掉的原因。唉,一个谎言要靠十个或是更多的谎言来圆,林琳实在是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上面。 再一个,如果被人发现库房空空如野,那接下来被省亲逼疯的贾家还不知道要折腾出多少的事情呢。首当其冲的,便是林家那些失去了主子庇护的下人们。 所以想来想去,还不如直接放把火烧了省心省事。毕竟没有任何帮手和内幕,就只能当成意外处理了。 神不知鬼不觉的收了东西就走,其实是最简单的,不是吗? 林如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林琳难受的心都像被人紧紧地攥着似的。 林琳不明白,不过是一个认识了几天的老人,为什么会让她也跟着那么难受呢。 给林如海净身,穿寿衣。一样一样,林琳都在做着一个女儿应做的事情。在林琳心里,不但要做到,还要做得最好。 当天夜里,林琳本来是独自跪在灵堂前守灵的。但是紫鹃和林之孝家的,仍是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林琳心中火起,直接叫了跟来的那几个贾家人一起陪着她在这大年初三晚上,一起守灵。 第66页 既然如此,就一起跪着吧。 第二天一早,贾琏就到了,各处报丧的都被派出去了。林如海没有儿子,身后事很是凄凉。这不是林琳想要看到的。 于是她私下里吩咐人在外面散播林家的外家姑娘要封贵人的消息。此消息一出,林如海的葬礼立即热闹起来了。 虽然来的人动机都不纯,但是至少让林如海的后事跟当初贾敏去时差不多了。林琳知道这虽然有些个变味,但她真的没有别办法。 贾琏忙前忙后,直至扶灵后,才算是歇了口气。林琳将他这一段时间的作为看在眼里。见他对林如海的后事是尽了心了,并未因为林家没有家财便懈怠。可见心中还是有一分良知的。 再加上书中曾写过贾琏为了劝说贾赦为了几把扇子逼死人命,还被打了一顿。心地倒并不是那么坏。 贾琏确实没有坏到根子上。他一来,便听说了林家库房走水的事情,虽然遗憾惋惜,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懈怠。这一点,倒真的是难能可贵。 林家近百号的下人奴僕,林琳找了林管家让他都发还了身契,和银两都打发了。只留了林管家一家。林管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已经成亲。小儿子年方十五,倒是还没有成亲。 「祭田交给了族里,毕竟老爷和太太的墓还要他们帮着打理。再加上咱们这一支的祖坟也要有人看顾。除了祭田,家里办完了老爷的后事,还有给下人的赏钱,还剩下四万五千两。」这一夜,林管家和林嬷嬷让林琳叫了过来。一进屋林管家便将家里的财产报给了林琳。 「琏表哥没有伸手要吗?」黛玉可有可无地问道。 「并不曾取走。表少爷只是问清了老奴手中有银多少,用时,便让人来提。便未全部要走。」 林琳点头,「明日拿一万两银票给琏表哥,就说是这段日子辛苦他了,因着家里不便,请他吃席的花费。然后再拿五千两齣来,去买一些咱们南边的特产,每份装一个箱子。就算是一份没有那么多,也要装一个箱子。对了,箱子要用最大的那种。份数嘛,就按贾家所有主子的人头来算。」想了想,林琳又接着说道,「一会儿去问雪雁吧。除了贾家两府的大小主子外,薛家的宝姑娘,也给她准备一份吧。」 那姑娘林琳是真心喜欢,虽然这种喜欢和喜欢林妹妹是一样的。 林琳刚刚心里算了一下,宁国府尤氏,贾珍,贾蓉,贾蔷四份,荣国府两房再加上薛宝钗一共也不到二十份。 加加减减,再加上自己的行李应该就有三四十只箱子。这些东西,也够一两只船了。 「……是」。林管家对于给京城亲戚买特产一事,非常的支持。只是对自家姑娘这做法有些个不解。 「你们小儿子是不是还没有定亲?」 林嬷嬷弯身回道:「回姑娘的话,二小还小,所以还没有相看姑娘。」 「我倒是有个人选,不知你们是否愿意?」 二人一听,哪还有什么不愿意的。连忙请林琳作主。 「我大舅舅家有一个表姐,今年十三岁,为人温柔,最是老实不过了。舅舅爱财,对膝下唯一的女儿,并不上心。再加上是庶出。那府里也并不重视。舅舅家年前遭了贼,正是用钱的时候,我出五万两礼金,你们托人去提亲,是必成的。」 林琳的话,听得林管家俩口子目瞪口呆。这种事情,他们是想都不敢想的。可姑娘也不可能拿这件事情开玩笑。 「你们先给三万,若是成,自然好,若是不成,便再往上提。我估计最多五万两也不成了。」想到那府里再过不久,就要封妃。但却没钱的囧境。便觉得此事可行。 说实话,林琳实在是无法想像让贾迎春嫁到孙家,被孙绍祖虐杀的场面。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被人欺负一样。因此才想要拉一把贾迎春。 至于三姑娘贾探春,她又不是圣母,哪管的了呢。 「让你们在同里买的院子,买好了吗?」 林管家回道,都已买好,收拾妥当。林琳又提出过两日便让林管家一家人带着雪雁先去那里等到她数日后再过去。 「姑娘不进京了吗?」 「亲姑娘都能提脚发卖,何况我这投奔去的表姑娘。父亲临去前都有交待,让我假死离开。」 「是」。这回林管家更是不懂了。即是如此,干嘛还要买礼物呢。 紫鹃被林琳支到厨房去了。其他人除了雪雁都让林琳放走了,一些活都要让紫鹃和贾家来的人去跑腿了。所以林琳才能如此的放心跟林管家他们说话。 林琳这一次回京城的行李也不少。书箱子倒是占了总行李的三分之二。林琳或者说林黛玉并没有什么首饰。之前年纪小,后来又一直在守孝,过了年林琳才九岁,衣服也是只能穿一季,再穿就小了的。因此,林琳的行李里,衣服箱子只有两只,笔墨纸砚又占了一只。 还有六只书箱子里,都是一些新书。旧书和林琳觉得好的,都放到了空间里。再加上凑数的数只装特产的箱子。 也因此,在回京城的路上,林琳只身跳入江中的时候,并不觉得可惜。 一跳到江里,林琳便钻进了空间。江水太凉了。只是一入水,便有些扎骨头。 在空间里呆了三天,看到贾琏放弃了打捞尸体的行动后,林琳才在一天夜里从水里冒了出来。 第67页 她有一个小木筏子,是送灵的时候,悄悄收的。一直在空间里放着。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 费了半天的功夫,终于让木筏按着指南针的方向向着最近的岸边划去。到了岸边,天犹在黑着。林琳换了一身干爽的男装,收起木筏,又将早前准备好的路引和户籍放在了空间的小桌上。用的时候,随时取用。 一路走走停停,林琳特意在京城到南边的路上散播了贾家谋财害命,将林家姑娘推到河里夺取林家家财的消息。然后坐等贾琏带着一堆不值钱的特产大摇大摆的回荣国府的事情。 忙完了这些,林琳才终于按着地契所在的位置找到了林管家现在的住处。 那是一所二进的院子。前院住着林管家一家。后院住着林琳,前院与后院中间,有个小花园。而后院的后面也有一块空地。 林琳一来,便让人将后院开成菜园,前院种上几颗果树。中间的花园凉亭处,移上几株葡萄。花园里的小荷塘种上莲藕和一些鱼虾。 林琳心中的田园小院就成了。 林琳跳河自尽,贾家的奴才都看见了。这事是没有一点悬念的。贾母也只是留了几滴泪便不再提起她。 就算是林琳给整个贾家主子买了特产,估计也就宝玉还记得曾经有个林妹妹的存在吧。 谁让林琳没有将林家的财产都送给贾家呢。 可惜林琳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是自己跳的河,这一点她知道,贾家知道,可外人不知道。再加上她一路散的谣言,整个江南到京城的这条路上,都在传着贾家谋财害命的事情。尤其是当贾琏下船时,抬出来了数只大木箱子后。 林琳也是个会噁心人的,她将当初林如海给她的婚书和一封林家姑娘被害的状纸放在一个信封里,让人两百里加急送到了忠顺亲王府。 荣国府和忠顺亲王府一直不和。这事还真的不是在省亲后因为一个戏子的引起的。那是早年间的事情了。 林琳继承了林黛玉的记忆,自然是知道一些小道消息的。所以才将这封信寄到了忠顺亲王府。 林琳的状纸也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就是说到林家姑娘既然已经与贾宝玉有了婚约,虽然如今既然已经被贾家害死了,但这婚事却是可以继续的。 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名分不是?毕竟未嫁女是不能葬入祖坟的。拿了林家的『家产』,总要给人家姑娘一个说法。 忠顺亲王接到了婚书和状纸,不禁大笑。直接让下人也在京城中散播谣言。然后等到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在早朝一个摺子就将荣国府给告了。 反正期间波折种种,林琳在江南是不知道的。但是最后贾宝玉还是娶了林黛玉的牌位,将林黛玉的牌位供在了贾家的祠堂里。这让京城的老少爷们看尽了笑话。 这样一来,林琳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活人不是不愿意娶吗?那就娶个牌位回去。以后无论宝玉娶谁,那块牌位都是贾宝玉的原配嫡妻。身份再高,再有钱,那都从原配变成了继室。逢年过节都是要行礼的。 花光了林家的家产,还逼死人家的姑娘。现在怎么样?财产财产没捞着,人也自己消失了。 不气死贾家一干人等,也要噁心死她们。 确实是这样的,省亲在即,不管有多少委屈,这世上的人都是不会相信真相的。所以为了息事宁人,荣国府不得不拿出贾宝玉嫡妻的名分来平息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气得贾母和王夫人那几个月光是请太医,就下了好几回帖子。 …… 撇开贾宝玉那场荒唐闹剧一般的冥婚后,贾家的大姑娘封妃了,要省亲了。可是贾家却是毫无财力了。东拼西凑,又卖了宝玉从薛家借了些银子,这才勉强支起架子来。 说到这里,因为贾宝玉已经是『二婚头』了,在薛家的卖价上,就没有原来那么高了。这一点犹为让贾家的老女人气愤。 她们家宝玉怎么就成了二婚头了呢? 而此时,林管家带着小儿子改头换面的来求亲,贾家的人是立马就应了的。不但如此,还要求尽快将聘礼送过来。 但林琳却早有话交待,必须定下六礼,两个月内完婚才可以。贾家缺钱都快要火烧眉毛了。自然是没话说。 反正迎春也不得宠,嫁就嫁了。除此之外,贾家人像是打开了新的窗口一般,不但在两个月内嫁了迎春,还给探春也定了一门亲事。 至于惜春,实在是太小了。 当两个月后,林管家带着小儿子和迎春回来的时候,黛玉的武功已经彻底的恢復到鼎盛时期。 就算再遇到那对神棍,打不过至少也能跑的了了。 迎春的陪嫁丫头除了司棋和秀橘都被林管家打发走了。奶娘一家也走了。所以迎春一回来就看见听说早就去了的林妹妹站在那里等着自己。整个人都吓坏了。 「你怪我吗?」将关于迎春的这些事情告诉了迎春,林琳便问她怪不怪自己。 迎春摇头,她觉得这种平民生活才是适合她的。更何况,林妹妹为了她生生的花了五万两银子呢。 林琳见此,总算是没救一只白眼狼。「这套房子,我过到你名下了,你公公婆婆的身契,都放回民籍了。你嫁妆虽然不多,但对普通人家来说,也是够好的了。我知道这个年代书籍最贵,已经将一个学子能用到的所有书籍买了两套放在东边的书房了。子孙后代想要科举上进,也容易一些。 第68页 我还让人买了三百亩地,你一百,你大伯一房一百,还有公公婆婆一百亩。你婆婆和大嫂都是精明人,但心眼都不错。你安心的过日子吧。」 「你要走?」善棋者,心中皆有思。 「嗯,父亲另有安排。」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又一次改变了剧情。谁知道会不会又被人找上门。 第二天,林琳跟林管家一家交待了一声,便离开了。 第38章 =4 离开了同里,林琳一直以男装示人。五年的时间里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西,看大漠孤烟直。赏黄鹤一去不復返。 变卖一些古董器具,购买大量的粮食和棉布,送到边关,送到孤苦无依的人家去。也会换一些散碎银子,给那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 或是找一家信誉好的医馆,出钱让他们做几天的义诊,林琳在这个世界每做一份好事,都会写成报告供于佛前,希望将这些事情变成福报。 以前她也听说过一副对子,『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可若真的是如此,天下谁还会用心去做好事呢。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人,她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希望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福报。不论是今生还是来世。不论是自己还是家人。 原着中决定贾探春和亲命运的那场战争终于打起来了。虽然贾探春已经有了人家,但这并不妨碍南安王府再找个世家女出来。夜入皇宫,拿着几百万银票给新帝。只求不让林如海身后凄凉。在国库空虚,大战僵持之时,新帝很给力,直接赏了一私生子给林如海做嗣子。林琳知道后,行礼谢过,便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 一直在这一天,林琳十七岁这一日又偶遇那对找了她很久的僧道,三人又是一路追打。直将林琳逼到了一处悬崖,看着林琳跳了下去方罢。 林琳龇睚必报的性格,就算是真的打不过,也要咬上人一口的。所以在打斗的过程中,她趁那对神棍不注意之际,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打入了一滴殭尸血。 值得一提的是,殭尸血是山本一夫友情赠送的。 林琳非常想知道,神仙的身体里有了一滴冤孽血,会是如何的坑爹。 于是在林琳一边往下跳,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那两人时,神棍二人组都有些不明所以。 林琳顺势进了空间,休整了一番后才又穿上软猬甲出去。借着轻功,慢慢落在崖下,正好看到了一幕让人惊叫的场景。 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外国男人,正抱着一只黑熊亲热呢。 泥嘛呀,这外国人口味可真重。 人兽已经如此的豪放了吗?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爱德华卡伦一手将被他吸光血的黑熊甩到了一边。毫无怜香惜玉一心。 这是英文,林琳又看了一眼一动不动,没有唿吸的黑熊。眯起了眼睛。 低头看了一眼手心,果然多了一颗佛珠。看来,她可能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了。 她对于各种各样的死法厌恶了,但也不能直接省下这一步骤呀。 这年头,消费者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了。 看着对面男人嘴角的血,一动不动的黑熊。还有明显的不带一丝人气的唿吸声。想到这里,林琳便抽出了她那把加持过的银色抻缩剑。 长剑全成,在空中划过银色的亮光。林琳准备用林黛玉这副十七岁的小身板挑战一下面前的吸血鬼。 打不过神棍,还打不过个一看就不如山本一夫那代殭尸的吸血鬼吗? 林琳体内的战意燃烧着! 面前的男人,先是皱眉,然后伸出拇指将嘴边的血抹去。 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竟然该死的性感! 林琳差一点就被这个看脸的世界征服了。 「爱德华,你在哪里?」战局一触即发之时,远处传来了一声唿唤。 被唤着爱德华的男人,吹了声口哨,这让林琳的心沉了沉。 一对二,完胜的把握打了折扣。 就在林琳准备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飞快的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情?」男人看了一眼林琳,问爱德华。 「不知道,突然就出现了。」爱德华正在吃饭,谁知道就从天而降了个女人。 卡莱尔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黑熊和手持武器的东方少女,有些头疼。「这位小姐,你好。我是卡莱尔卡伦,福克斯的合法居民。请问您是怎么到的这里?」 卡莱尔卡伦,福克斯,还合法居民。 得了,她知道自己这是穿到哪里去了。只是怎么就带着这副身体穿越了呢? 「我是林琳,你们可以叫我琳达林,我是穿过时光隧道而来。你们便是那个素食者家族的人?」琳达是林琳的英文名字。 外国人和华人的思想真的是存在很大的偏颇。在华人眼里,或是在华人殭尸眼里,所谓有的素食,应该是喝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鲜血。 而在外国吸血鬼眼里,喝活着的动物鲜血,竟然也可以叫素食。 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毕竟人和动物都是会喘气的,又怎么可能成为『素食』呢。 自欺欺人吗? 卡莱尔与爱德华对视了一眼,点头道:「你听说过我们?」 「听说过,你们很有名。忘记说了,我是一名时空旅行者。」林琳收起了长剑,将剑放回了空间里。上前一步向面前的两人个男人伸出手。 第69页 好小的手。 「你多大了?」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少女,脱口问道。 「十七,你呢。」 「好多个十七岁了。」 「呵呵,不错了。我认识个人,可是过了好多好多年的八岁呢」说起这个,林琳又想到也不知道那个小胖子有没有长大。 小胖子復生可是想要谈恋爱都想疯了。哪像面前的这帮俊美的吸血鬼,到处勾搭小女生呢。 「要去我家坐客吗?就在森林的中心地带。」卡莱尔见此,提出了邀请。 「嗯,荣幸之至。」她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就对他的们的房子很感兴趣呢。有机会自然要好好看一看了。 跟着卡莱尔和爱德华一起回到了卡伦家。林琳当场便愣住了。这座房子建的太有个性了。忒配卡莱尔一家俊男美女了。 只是这房子虽然很漂亮,但是这多面玻璃墙,到是要归谁在擦洗呢? 一通介绍后,林琳便坐在了卡伦家有着大落地窗的客厅里。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东方人长的年轻,林妹妹的这副身体更是东方人中的南方人。所以看起来就更小了。爱丽丝就不只一次问过林琳是不是真的十七岁。 「我可能要留在这里一阵子,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办到身份证明吗?」 「当然,我们一直很需要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帮忙。」卡莱尔对这件事情,可算是纯熟了。人类那么弱小,精神又那么薄弱,想要做些什么手脚非常的方便。 「真的吗?那太好了。」身份的问题解决了,林琳就可以安心留在这里一阵子了。 因为林琳是一个人,看起来又像是未成年。卡莱尔等人虽然不愿意伤害林琳的生命,但又怕林琳会将他们的秘密说出去。于是便邀请林琳住在他们这里。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 林琳无所谓,在哪不是呆呢。找了一间房,抬头无语地看了卡伦一家人一眼。就算是你们不睡觉,但客人却是需要的。为什么客房里也没有床呢。 爱德华抿嘴笑了一下,因为林琳想要表达的情感太强烈了。爱丽丝似是看到了什么,偷偷地笑了一下。 在拥有了床后,林琳第一时间跳了上去。可脑袋刚蹭了蹭枕头,才想起晚饭还没有吃。 卡伦家的人,是不吃东西的,家里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吃的。林琳便将空间中的一碗麻辣烫端了出来。就着炸肉丸吃了起来。 「好吃吗?」爱德华站在她二楼卧室的窗户外,淡淡地问她。 「还不错,味道很棒。要吃吗?」林琳对于吸血鬼的能力已经不好奇了,尤其是当初跟着三只殭尸住在同一栋楼几年以后。 爱德华摇头,「吸血鬼是不吃东西的。」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东西了。他都忘记食物是什么味道了。 林琳这才想起来,吸血鬼和殭尸差不多。于是从空间里拿出那道食物符吊坠,在食物上碰了碰。 「你试试,看看你还不能吃出味道。」若是能,就太好了。若不能,只能怨你信的上帝不办实事了。 爱德华听了林琳的话,接过她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勺子,轻轻地盛了一点汤,长年苍白不变色的脸,瞬间便被进入食道的麻辣酸染成了红色。 「我吃出味道了?」爱德华从窗户钻进来,直接端起碗,往嘴里倒去。 「喂,那是加麻加辣的,你不能这么吃。」可林琳的这句话却是说晚了,爱德华被辣的直在屋里转圈。 林琳没办法,又拿出了一碗八宝粥,碰了食物符递给他。此时,她只希望他慢点吃,别在烫着了。 两人的这番折腾,卡伦家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在知道了林琳可以让他们吃东西后,立即开车去了小镇的超市。 若是让她选择,不能吃的长命百岁,她宁愿不要。 仿佛是春天来临一般,卡伦家的人开始热衷逛超市,和小镇上的酒吧快餐店了。贾斯帕更是因为去喝酒被卡莱尔教育过。 而这些改变不过是一个星期而已。所以,在下一个星期一,林琳便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了。 「学校里有个女生,上周一一直坐在我身边,她身上的血,让我忍不住想要咬她。所以我换课了。」可能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爱德会千年寒冰的性格有点软化,在来的路上,特意提起了一个女生。 会是贝拉吗? 「我的课,是爱丽丝帮我选的。一会是物理。你们的呢?」 爱德华看了一眼爱丽丝,「我跟你一样,事实上,爱丽丝帮你选的课表,其实只是将我的拿过去抄了一遍。」 爱德华听到爱丽丝说,他们竟然在一起了。这让他总是不自觉的去观查和在意身边的这个小女人。 全英文的授课方式,并未让林琳感觉到困难。她只是对外国人的高中如此轻松,感觉到不可思议。 泥妹呀,都不用过黑色六月的吗? 这让万千华夏高考生如何自处? 等到数学课的时候,林琳看到班上的同学都拿出计算机时,眼睛睁的老大。 「你没有准备?我不需要。」爱德华看到林琳的这样,以为林琳没有准备计算器,便将自己的那台计算器递给她。 「……你们美国的高中生,上数学课都要用计算器?考试的时候也让带进去?」 第70页 爱德华点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们那里不用吗?」 林琳无语,只能摇头表示。 不过一想到高中生都可以开车上下学了,拿个计算器又算的了什么呢。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爱德华说的女生,很漂亮,又有些冷淡骄傲。 「她是斯旺警官的女儿,伊莎贝拉斯旺。她的血,」爱丽丝顿了一下,「很吸引人。诚如爱德华所说,我们要离她远一些。」 「琳达的味道,是一种阳光草露的感觉。你们有吗?很吸引人,却不会让我有咬食的冲动。」爱丽丝在看到林琳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到。 几人回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感觉。 林琳听了,想到这副身体毕竟是林黛玉的。 不掺假的草木精华呢。 「爱丽丝,你能看到多久以后的事情?」 「有长有短。不一定。」 「噢。」 午餐后,爱德华和林琳一起去上课,在路上爱德华对林琳说他听到不林琳和那个贝拉的心声。 林琳想了想,回答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百个人里也不一定有一个吸血鬼,一百个吸血鬼里了不一定有一个你这样异能的。既然如此,上万个人也不一定有一个你听不到心声的人,以概率来说,是很正常的。」 爱德华一听,感觉却实有道理,便对此事放下了。 第39章 日子不缓不慢地向前走,突然在某一天的早晨,林琳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早餐桌上,无论是爱德华还是爱丽丝,埃思梅,都似有若无地打量自己。林琳歪着头看着桌上都有些不自在的几人,心下好奇。 突然间福临心至,然后几百岁的老脸也弄得通红。 昨天晚上,她的小日子到了。 所以这是一屋子的吸血鬼都知道了? 让她死了吧,这太丢人了。 吃了一顿极为尴尬的早饭后,林琳飞快跳上爱德华的车,便去了学校。 这一天,爱德华看自己的眼光,林琳都不好意思形容。 「我这两天不回去住了。」放学的时候,林琳站在停车场对爱德华这样说道。 「你要去哪住?」 「去小镇上的旅馆对付两天。周五晚上再回家。」小镇上只有一家对外营业的旅馆,林琳除了那里也没有地方去。 爱德华想了想,「我送你过去。」林琳没有车,也不喜欢开车。所以谁也没有给她安排车。 林琳的驾驶天分,属于瘸腿行的。外国人开车都是左行。林琳一直不习惯。所以也懒的去适应。 爱德华陪着林琳去订了一间房,又在镇上的快餐店吃了一顿晚餐。这才在天黑前驾车离开。林琳对这个沉默却又体贴的老男孩非常的有好感。 林琳觉得这可能是主角光环在作怪吧。 晚上,林琳是睡在空间里的。毕竟旅馆在好,也不如自己的地方舒心。这让坐在她房间窗户对面大树上的爱德华很是吃惊。 琳达就在屋里消失了。他之前就有发现她的房间里,唿吸声时有时无。这也是她的能力吗? 突然的出现,又消失。 会不会哪一天,她就像她突然出现的那般,消失无踪? 周一的时候,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受到她的吸引,又害怕受她的影响。然后他换了课,躲在了家里。周二的时候,去森林里打猎吃饭,又碰到了一个他听不到心声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只不过是转眼间便知道了他隐藏多年的真实身份。她还试图攻击他。 娇弱瘦小的样子,却爆发出那么强的气势。爱德华毫不怀疑只要他动一动。她必会不惜一切的绞杀他。 她说她叫琳达,是一位时空旅行者。她说她可能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没由来的,他感到高兴,他想要接近她。 她说他听不到声音很正常,世界那么大,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心声,他都应该听到。就好像他们遇见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吸血鬼一般。 他想反驳她,可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那副小小的身子,却努力说着老人调的语气。让他总是想要听到她说点什么。 她说话时的小动作,她说谎时理直气状的样子。她挑食地把洋葱扒拉到一边的嫌弃表情,…… 他想爱丽丝,没有看错。他可能真的想要她。 他要她陪在他身边,看每一个日出日落。 爱德华这么一坐,一等便是一夜。林琳在空间里睡了一夜起床后,才出了空间。林琳一直喜欢在《僵约》里制作的改良小旗袍。 林黛玉的这副身子虽然还有些瘦,但穿那身衣服,却完全能撑的起来。就是脚有些小。林琳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按着脚的大小做了两双靴子。 所以等到林琳一身蓝色改良旗袍,白色长靴从空间里出来时,瞬间惊艷了爱德华。 东方来的精灵! 林琳的头髮很长,林琳嫌碍事,便将头髮剪到齐腰的长短。此时齐腰的头髮被她分成二份,编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身前。更显娇俏。 背着书包,出了旅馆,林琳便看见爱德华倚在车门旁。双手插在裤兜里,帅得一塌煳涂。 「早,爱德华。」一大早的,就色诱她。 「早」。爱德华打开车门,让她进去。「去吃早餐?」一顿不吃,都觉得饿得慌。 第71页 「嗯,」爱德华启车,想了想又把空调打开了。「你穿的太少了。」 福克斯长年多雨,空气潮湿,阴冷。林琳的这一身虽然很漂亮。但却是太单薄了。 林琳出了门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虽然她的这套衣服跟本不会让她冷着。她一身的内力也不是白给的。但考虑到围观人的心情,她确实应该在穿点什么。 闭着眼睛,在空间里找了找,看到一件粉驼色的羊毛披风。可又觉得下雨天穿的这么浅,很容易脏。便又放下了。 终于在衣柜的一角找到一了款深蓝色的半长短直筒呢子外套。瞬间移到手上。爱德华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但车里的空调却一直没有关。 在快餐店,斯旺警官和他美丽的女儿也在用早餐。 林琳和爱德华坐在他们隔壁的位置。伊莎贝拉看了一眼爱德华,又看了一眼林琳。便转头吃起自己的早餐。 倒是斯旺对贝拉说了句他要去梅森郡,格里森姆工厂出现的案子。他让贝拉晚上也到这家店来吃饭。 贝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斯旺笑了笑,喊老闆娘再给贝拉倒杯热牛奶。 林琳点了一个店里的早餐套餐。爱德华却将餐厅里他认为好吃的东西都点了一份。吃之前,飞快的用食物符碰了一下餐盘。 「这个不错,」将一块切成块的馅饼从爱德华的餐盘里取走,林琳一边吃,一边赞嘆,「应该让埃思梅来这里学学艺。」 林琳是习武之人,胃口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林黛玉的身子是怎么吃都不胖。但并不会妨碍她的好胃口。 爱德华看到林琳喜欢吃,便将盘里剩余的都给她留下了,自己又吃起了别的。两人一顿饭吃的,看得一旁的贝拉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个非常没有礼貌的傢伙,原来他的不礼貌都是对着自己的吗?贝拉想到这里,下意识的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并没有什么味道。 斯旺的话,林琳和爱德华都有听到。爱德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林琳却是知道剧情开始了呢。 吃过早饭,爱德华和林琳便上车去学校了。贝拉见此,也跟爸爸说了一声,便开着她那辆车跟着走了。 「爱德华,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在东方有一种和吸血鬼一样食谱的生物,他们叫殭尸。」在车上,林琳看着爱德华英俊的侧脸,轻声的问他。 「记得,你还说过,殭尸是吸血鬼的先祖。」 爱德华记得琳达第一次见到他们会发光的时候,像个小财迷一样的话语。 「我们那的殭尸,有尖牙。不怕阳光,也不怕火。按能力和血统来论,你们这里的吸血鬼是我们那里的第七八代了。……」林琳当时也觉得这个发光是个很鸡肋的事情,要是夜里还好说,大白天的,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还容易曝光。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做过天师助手。」 爱德华歪头看她,「没有,还有什么是天师?」 林琳一看爱德华看她,吓得两只手直接将爱德华的脑袋转到前面,「你看路好不好,便是吸血鬼也会发生车祸的。」开快车,还不看路,她可不是吸血鬼,出了事情照样得受罪。 「好吧。」爱德华耸肩,「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林琳先喝了一口从餐厅打包的咖啡,然后才说道:「天师是一种把斩妖除魔,杀殭尸,看风水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成职业的人。我的好朋友便是做这个的,祖传的手艺。我没事的时候,也会帮她搞个小案子什么的。对了,我还曾经击杀过五代殭尸呢。」 车子进了学校的停车场,爱丽丝等人都已经到了。正在停车场里等他们俩。但爱德华停好车却并没有下车的打算,「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在知道我有斩杀你们的能力后,你会如何?」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扯出了一个傲然的笑,「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打消我想将你藏在背后,保护你安全的心。下车,别忘记你的外套。」 说完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林琳看到爱德华帅气的下车,甩车门,垂下眼帘。决定放下心中的顾虑,好好的接受这个老男孩。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爱德华的意思,爱丽丝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对于截胡女主一事,她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说实话,看电影的时候,林琳便发现,如果不是事赶着事,两人越到后来,矛盾就会越大,越多。毕竟年纪,阅歷都在那里呢。这种老少配,在对待事情的思想上,也非常的容易起纠纷。 所以,别管是理由还是藉口,面对因为她的到来而失去了男朋友的女主,她毫不愧疚。 林琳的打扮让爱丽丝等人都吹起了口哨。「埃思梅最喜欢设计了,她要是看到这件衣服一定会有新的想法。」 「那还是算了吧。最近家里的开销实在是太大了。埃思梅都快要把超市搬空了。」林琳开着玩笑。 「福克斯太小了,好多的好吃的,这里都没有。我前天还鼓励埃思梅去找一家网上代购呢。绝对的空运,保证食材都是最新鲜的。」 因为吃食的事情,几座冰山都相继融化了。人也从高大上,跌入小市民了。 一天到晚除了吃,再想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六个人,分成了两排,一路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教学楼。 第72页 这一天,学校的学生们都在讨论舞会的事情。林琳听了只能感嘆国外的开放了。 这要是在国内,都上高中了还开舞会,不高考了? 一直到放学,都没有人来邀请林琳。林琳不禁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在东方人看来绝对是美到人神共愤的脸,有些失望。 她是准备和爱德华一起跳舞的,但没人邀请一下,感觉好没脸子。 第40章 爱德华用了不少时间或瞪或吓地将那些心里想要邀请林琳参加舞会,或是已经要付出行动的傢伙们都撵跑后,心情相当的轻松。 他有一种,自己就是屠刀骑士,正在保护美丽的姑娘不被饿狼叼走。 东方娃娃的吸引力,在这长年阴雨的小镇,忒特么吸引人了。爱德华觉得他要不是有了吸血鬼的特殊能力,还真的没有办法将那些前扑后继的小男生们都找出来,然后一一撵走呢。 林琳的气质非常的特殊和矛盾,古典与现代,天真与成熟。无论什么样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而那么形容词的反意词也同样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 一种神秘而又矛盾的气质。 林琳对于没人邀请自己的事情,也不过是想了想便放下了。她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真的去介意这种事情。 不过,舞会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但那几个流浪吸血鬼却必须尽快解决。只是来到这里后,她更希望卡伦家能够一直平静的过下去。 殭尸都有好有坏,吸血鬼也是如此。一群不吸人血的吸血鬼不是比到处杀人进食的更容易接受吗? 伊莎贝拉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罢了,她可以在爱情方面被截胡了。那么在生命安全上,就应该受到补偿。 想到这里,林琳便在当天晚上住进了旅馆。在换好衣服,准备好所有可以对付吸血鬼的道具后,便从窗户跳了出去。 一身紫红衣衫,黑色长靴。外套一件黑色软猬甲罩衫的林琳,一路运转轻功飞快地冲出了小镇。这让跟在她身后的爱德华皱眉不解。 这么晚了,琳达这是要去哪?为什么还会穿那么一身让自己感觉到不舒服的衣服呢? 林琳的这套紫红衣衫,上身仍是长袖旗袍样式,下身却是前短后长的弧形样子。前面较短,却也在膝下三分处,正好盖住了靴子的边沿。后面较长一些,至小腿肚左右。 这是一件法衣,是林琳做好,请求叔帮忙开光祭制的。对于阴暗之物有着趋避的作用。此时爱德华感觉到不舒服便是因此。 其实这件衣服,还是因为马小玲有马家的龙战袍。林琳才想到这一件的。虽然效果不及那件,但有它三分威力便也可以了。这一点,林琳很知足。 等到林琳在包青天的世界见识过各种妖魔鬼怪以后,才真正的发现这件衣服是个宝,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林琳刚一出镇子,便拿起罗盘在各个方位寻找那三个流浪吸血鬼的方位。当罗盘上的针指向身后和左前方时,林琳皱着眉向后看了一眼。只一眼,爱德华便似有所感,急速后退。虽然他不知道琳达在干什么,但是他有预感琳达应该是发现了他,不然也不会回头看。 林琳向后看了一眼,又低头看罗盘,发现指针这会只对着左前方,歪头想了想,便放弃后面,飞快地向左前方追去。 行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的距离,罗盘上指针在飞快的转圈,林琳便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流浪吸血鬼的地盘。当下,也不轻敌。收起罗盘,拿出伸缩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前面是个废弃的工厂。四周堆积了很多的木头。这让林琳的视线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虽然有夜视镜,但夜视镜的作用除了见鬼便只是让林琳看清环境罢了。这眼镜对吸血鬼是没有用的。 也因此,当一堆木头上面突然出现三个人的时候。林琳才有些大吃一惊。 果然这种没有唿吸的生物,就是不能以常理推断。 「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詹姆斯搂着维多利亚语气轻挑地说道。 林琳戒备地打量了几眼面前的吸血鬼,原地不动。 维多利亚和另一个男吸血鬼同样带着轻蔑地神色打量着面前的华裔少女。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才语气轻浅地对站在高处的三人说道,「时候不早了,我明天还有一天的课呢。现在诸位还是把临终遗言说了吧。」 林琳的英语带着不自觉的软糯,让听着的人,都有一种她在撒娇的感觉。至少詹姆斯便是如此。 「嗨,我闻到了处子的芳香。你让我兴奋了。」詹姆斯用舌头舔了舔唇,眼中闪过了一抹急切的□□。 面前的小人,让他有一种□□的*。他突然有一种迫不急待想要撕裂她的冲动。 与他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维多利亚。维多利亚看到詹姆斯对林琳的样子,一股澎湃的敌意自身体里沖了出来。 「呵呵,尔等也让我兴奋了呢。」林琳看着三人死到临头的人,一说完,便运起轻功跳了起来。 林琳一动,三人瞬间便也动了起来。三个人围着林琳一个。你来我往,打的好不热闹。 林琳在出发前,便知道她可能会遇到三打一这种情况。但不说她的功夫如何了,她和二代殭尸都能打上几个回合的情况下,还会怕几个不知道多少代的吸血鬼。在和卡伦一家的相处里,她也充分了解到此时的吸血鬼到底有多少的战斗力。 第73页 其实林琳心里也是有底气的。现在的吸血鬼真的不算有多强。当初她一对二两个神棍时,虽然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但不得不说,神仙和吸血鬼就是两个段数的。她打不过也正常,但以她现在的身手,不说是她最巅峰的时候,也差不多了。 当年她身手最好的时候,使无全力也能将两个二代殭尸打得丝毫不能近身的。现在三个n代吸血鬼,又在法器的加持下,林琳不相信自己收拾不了他们。 这才是她敢孤身一人来此的底气。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林琳是不可能让自己只身犯险的。就算她有着多次的生命,但每一次的生命都不会重来不是吗? 没有金钢钻,也揽不了瓷器活。也因此,三人对林琳的围攻真的是毛毛雨了。 吸血鬼比殭尸好对付,林琳旋身一踢,将三人挨个踢倒。至空间中拿出符咒,大喊了一声火神借法。便以符中的真火将叠罗汉的三人串烧了。 林琳比较残忍,一般人都是将脑袋砍下来后,分别烧掉的。但林琳为了省时省事,直接火烧了三人。于是寂静的黑夜中,满是三人的惨叫声。 林琳不为所动,心早就硬了。一直一脸深沉地看着面前的火堆。时不时在火小的时候还要丢一张符咒进去,直至三人烧成灰,再无可燃之物,林琳才任由火势转小,直至消失。 「龙神敕令,水神阴姬借法,诛邪!」,福克斯小镇是森林小镇,这里又是废弃的木材厂。满地的木头,很容易因火星而成为燎原大火。想到此,林琳又抛出一张水符,将前面以半公里为径浇了个透心凉。这才算是心满意足的准备收工。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里。」将伸缩剑收入空间,林琳手中没有东西总觉得空荡荡地又将玉萧拿了出来。一边将玉萧在手中挽剑花,一边对着不远的一颗大树喊道。 爱德华从树枝缝隙中见到林琳的眼神,抿了下嘴,下跳了下来。 「好看吗?」林琳还在转着玉萧,脸上却没有了笑容。 泥妹呀,看到喜欢的女孩被人围殴,竟然还有心情坐在树上观看。这什么人呀都。 这种喜欢,她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此时的林琳很明显忘记了,以她的实力,跟本不可能让人围殴,而是压着人群殴才是。可女人小性子起来,又是有道理可讲的? 爱德华不知道林琳在想什么,只是对于林琳的问题,想了想,认真地回道,「还好,你很厉害。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付他们?因为他们是吸血鬼吗?」 林琳瞪了他一眼,「若只是因为他们是吸血鬼我就斩杀他们。那你们一家不是早就成为灰烬了。难道我就不知道害怕。害怕什么时候,你们饿了,在我细嫩的脖子来一口?」她也是会害怕的好不好? 「我不明白?」林达突然间来到这里,难道是以前的仇旧怨?可是又不太像。 「之前我们听说的那起死亡案件,就是这几人所为。他们跟你们卡伦家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行为若是不阻止,会为小镇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我想不管是你我,还是其他卡伦家的人都不希望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尤其还有狼人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时候。不是吗?」 「诚如你所言。」爱德华的心里对于林琳单独出来的事情,还是有些不舒服。 「我既没做错什么,你干嘛冷着一张脸?难道是怕了我?」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我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你的心意,你可曾对我说过?不过,现在是提这个的时候吗?」在目睹了她斩杀三只吸血鬼之后说情爱的事情,这是外国人的嗜好吗? 「我爱上了你,我想要你,我以为你知道。为什么你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不告诉我。难道你不相信我?」 「噢,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没有不相信你,我也没有不想告诉你。是的,是的。我是没有告诉你。但那是因为你没有问过我。而且,你会在去快餐店买包薯条前,还要告诉我一声吗?再说了,你竟然还跟踪我?」 「这不是小事,这很危险。」 林琳耸肩,「可这对我来说,真的只是小事而已。若是真的危险,我也不会去做了。话又说回来,你不是也跟了我一路,却并没有伸手的打算吗?那你到底是跟来干什么?」 「……有我出手的余地吗?」好吧,爱德华承认,他现在仍处于震惊中呢。他本来就在她的房间外,看到她出来,只是下意识地跟了过来。只是跟来后,他竟然觉得有些个后悔。 这三只吸血鬼,就算是让他来对付,也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是再加上一个人,也不会像她这么轻松地将之斩杀。 他真的没有想到之前她说的,她有能力的事情是这样的。此时爱德华突然想到,第一次见面时,若不是自己没有先出手,估计当时的自己比这三位还要更早的变成灰烬了。 有些害怕,又有些骄傲。这就是他爱上的女孩。 一个独立的,强悍的女孩。 第41章 二人在说了一会儿话后,发现这个地点实在不是适合谈情说爱。于是两人便转道回了小镇的旅馆。 在回去的道上,林琳兴致非常高地问着爱德华,「你喜欢我什么?」总不会是杀人放火,嚣张跋扈吧。 呃,这话是怎么说来着。她也可以安静淡雅,温柔贤惠的。虽然那样的时候,非常的少。 第74页 经常喜欢用以暴治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是一种既解气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不是吗? 她就不相信,如果换了是别人,在有能力狠抽一顿中山狼孙绍祖的时候,会温柔贤惠的用真善美来感化他。 真要是有人这么做了,那绝对是一个大写的傻b。 林琳一直知道自己的性子非常的不好。耐心也少的可怜。但是不得不说,在高度膨胀的自信心驱使下,她仍是非常坚信自己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闪光点的。 爱德华看着一脸期待样子的林琳,低眉笑了。「……喜欢你,从天而降。」 爱德华听到林琳的问话,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琳达的。好像是突然间便喜欢上了,又好像是一点一点喜欢,慢慢地发酵。像草莓酱,又像是苹果醋。 像是从天而降的救赎,让他离开血腥的深渊。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应该说的就是他与她吧。 「……」,被爱德华囧了一脸的林琳,有些惊悚地偷瞄爱德华。 这人不是贾宝玉那囧货穿过来的吧? 从天而降?那不就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吗? 还是吸血鬼版的。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漆黑的夜空,以及被夜风吹得婆娑起舞的高树。 林琳深深地觉得自己堕落了。 神瑛侍者好歹也是公务员级别的,这可比不被官方承认的吸血鬼要有前途多了。可自己看到贾宝玉就想要揍他一顿。 而且还是那种见一次揍一次的那种。 但是对于自己爷爷口中的,标准『蛮夷』长相的爱德华,却是又是心疼又是欣喜。心疼他与自己的孤独,又欣喜于他的喜欢。以及自己的喜欢。 噢,刚才提到的爷爷,说的是林琳的爷爷。那个她最初世界的爷爷。出生于大清朝末年,一直努力想要考个功名,时代却没有给他机会的爷爷。 回去的时候,林琳再没有问什么惊悚的问题。而是撒着娇,或是说是犯了懒,非要爱德华背着自己回去不可。爱德华宠溺一笑,蹲了下去。林琳一笑,跳了上去。 「咳,咳。」林琳被爱德华背在身后,想要学一下聊斋或是碧佳吃零食的样子。刚张开了嘴,想要pose一下时,就被风给吹得咳了起来。 吸血鬼的速度,都快赶上波音七四七了。那速度快的,让林琳搞怪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一张嘴便是满口的风,哪还有说话呀。 待爱德华背着林琳从旅馆的窗户跳进屋后,林琳顺势倒在了沙发上。「你背我的时候,怕不怕我一口咬到你脖子呀?」 爱德华倒了两杯热饮,将其中一杯递给林琳,忍不住好笑,「你咬我一口,是吸血还是吃肉?我记得你不喜欢吃三分熟的牛排。」对于林琳的问话,爱德华心中好笑,林达再是不平凡,也不过是普通人。真让她咬一口,估计,也咬不破自己的皮吧。 不过一想到林达的那口小牙亲密地在自己的脖子处咬来咬去。爱德华常年冰冷的血液好像都沸腾了起来。 苍白的脸孔也有了一丝丝血色,而看着林琳的眼神也变得炽热。 林琳喝了一口热饮,抬起头看爱德华。看到爱德华还站在自己面前,连忙示意他坐下。「我喜欢吃刺身。好了,不说了。天不早了,今天还回去吗?」 林琳是知道这一家子吸血鬼是不睡觉的。但她却是要睡觉的。如果爱德华不走的话,沙发电脑都可以给他玩。 「不回去了。」爱德华别有深意地看了林琳一眼,声音暗哑。 林琳笑眯眯地拍了拍爱德华的脸,「少年,早恋是不对滴。」说完起身离开了客厅,回到卧室。 永远的十七岁。 无媒那啥什么的,林琳是没有什么压力的。但女孩子总要矜持一些的嘛。坏坏一笑,林琳一番洗漱便躺在床上睡觉去了。 至于夜袭,爱德华的人品却是干不出来的。 爱德华听着林琳轻浅的唿吸声,摇头一笑。靠坐在沙发上,将头向后仰。原来不知不觉间,生命早已从黑白两色变成了五彩斑斓。 一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他,或者说甚至是他们一家的生活。也在短短的几天相处,让他知道了爱情的美好。 有个喜欢的人,有个让他时刻牵挂的人。原来是这么美好。只是他不知道这样的美好,会持续多久。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可吸血鬼却并不。他一早就知道所以从来不敢爱,不敢恋。可他却也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们会在一起多久,他都不能够转化她。 因为他知道,便是转化了她。她也不会为他停留。而他们能做的便是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放手去爱,尽情去享受这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闭上眼睛,耳边是心爱女孩的唿吸声,多年不曾入睡的爱德华,不知不觉间也沉沉地睡了过去。 …… 太阳升了又落,日子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的划过。 生活一如爱德华所想的那样,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那个对他们吸血鬼有着致命吸引力少女伊莎贝拉已经在上个学期结束就离开了福克斯小镇。现在的小镇一如当初一般宁静。 高中毕业后,林琳便和爱德华几人申请了美国着名的大学。在那里林琳学了临床医学。她早就对卡莱尔的医疗能力眼馋很久了。现在能够系统的学习一番,总比学习她不感兴趣或是早就会的强吧。 第75页 因为离开了福克斯小镇后,外面炽热的阳光根本不是这些一遇到太阳便闪闪发光的吸血鬼们可以承受的。但幸好大学可以申请在家研修,所以除了阴雨天,爱德华会陪着林琳去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林琳自己一个人上下学的。 美国人开放,热情。对于林琳这样的东方美人那是犹如饿狼遇见了羔羊一般。狂蜂浪蝶的前扑后继。 虽然都知道林琳名花有主,但很多人都不在乎这一点。每每爱德华能够出门来接人的时候,都内伤不已。 大学的课程非常的简单轻松,修够学分,便可以拿到毕业证。林琳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学分修够了。从卡莱尔那里学来的一些小医术也练的相当的不错。比如说心里暗示什么的。像爱德华这样的资深吸血鬼,只需要经过几次反覆几次暗示,并需要用上一些道具。 但对于普通人,或者一些小孩子,林琳都不需要用道具,只是简单的变化一下说话的语调,语气和语速便可以达到心理暗示的效果。 这一点,说实话,因着经常搬家和需要一些证件证明的手续,卡莱尔这种会医术的吸血骨,比林琳运用的更加的纯熟和老练。 林琳的授课教授一直夸林琳是个有天份的学生。林琳听了也是一笑而过。她有没有天份,她心理最明白。要真的有天份,当初也不会碌碌无为了。 她记忆好,善于模仿。教授说的话,拿手术刀的手势和力度,还有教授的一举一动,林琳都能毫无差错的记在心里,然后表现出来。这才是她学的好的原因。 不过也是因为林琳和卡莱尔成为了一样的小医生,林琳才知道鲜血对于吸血鬼是怎么样的一种致命吸引。尤其是林琳这种纯外科的医生。 林琳和爱德华的感情一直很稳定,两人都不是小孩子,都是活了很多年的人精了。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就连眼界和思想都是相近的。单从这一点来看,两人确实比爱德华与伊莎贝拉这种『老少恋』更合适。 时间好像忘记了林琳,自从十多岁来到这里以后,林琳的样貌这几年就没有发生过改变。别人都以为是东方人不显老,但也只有林琳自己知道她的时间早就在来到这里的时候被停置了下来。 因为不会变老的容颜,林琳和卡伦家族的人都会忘记林琳是个纯人类的事实。而因为食谱的多元化,也差点让林琳忘记了卡伦家族这个有名的素食吸血鬼家族。 这一回,是真的变成素食主义了。因为鲜血早已经成为卡伦家族最不受欢迎的食物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穷了好多年,只能顿顿吃窝窝头的人,在一夜暴富后,天天大鱼大肉,再不想吃窝窝头一样的感觉。 有好日子过,谁愿意吃糠咽菜呢。 海浪,沙滩,林琳与爱德华的婚礼是在一个满月的夜间举行的。燃烧的篝火,清冷的月光,还有点点繁星。在卡伦一家的祝福下,林琳一身白纱地嫁给了爱德华。 婚后的日子,仍是有些颠沛流离,毕竟卡伦一家是不能长期的呆在一个地方的。而因为林琳的存在,家里一般出门採购的工作都归到了她的身上。 卡伦一家的食谱,这些年来越渐丰富。世界各国的特色菜,都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卡伦家的餐桌上。不过最受卡伦一家欢迎的,竟然是川菜。 麻辣的刺激,还有烧膛的火热,还有可以让血管都会沸腾的热度都让这些吸血鬼们迷恋。 就连以前很喜欢吃水煮鱼的林琳都受不了一周七天,会吃上五顿的生活。在林琳强烈抗议之后,水煮鱼减少了,但是麻辣小龙虾什么的,却是有增无减。 换汤不换药。 幸好林琳身体好,没有吃出燥热来。 六七十年后,林琳陪着爱德华又一次回到福克斯小镇读高中时,一场突然间的意外,让林琳不得不正视以后的生活。 只要男女相爱,夫妻生活正常,有孩子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殭尸都能有孩子,她和爱德华又怎么可能不会有呢。 这种事情,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有迹可寻的。除非……在某种能力上,爱德华不如营养不良的佑天佑。 在又一次校庆舞会结束,林琳回到家里后,突然间感觉非常的不舒服。这种疲惫已经很多年没出现过了。她是什么身体,体内的内力又是那么浑厚,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正常人类会有的感觉呢。 当天晚上林琳便在爱德华紧皱的眉毛下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琳便被一股特别反胃的感觉刺激醒了。 呕吐,漱口。当林琳浑身脱力的半坐在地上的时候,心下才有了一种不确定的明悟。 「你还好吗?」爱德华将林琳扶起来,送到了沙发上。 「……我可能不能再陪你了。」林琳轻抚小肚,有些不太确定的回答他。 看到爱德华强自镇定却又难掩惊慌的双眼,林琳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在看到爱德华脸上升起绝决的时候,林琳摇了摇头。 爱德华未尽之语,她明白。可那是她的骨肉,她怎么可能为了自己求生而捨弃她呢。而且,她有预感,就算是真的捨弃了肚中的小生命,他们也註定会分离。 分离早就已经註定了。就如同她当初突然的出现一般。 她不是无知少女,又是专门进修过医疗的专科医生,孕期反应她曾经也经歷过。她无论怎么样,都还是普通人的身体,冷了也会感冒,热了也会中暑。她肚子中的人与吸血鬼的孩子,很有可能让她变成原着中那个贝拉所遭遇的一切。 第76页 只是结果,可能会不如人意罢了。 肚子中的这个孩子很有可能会将她的精力和生命力吸尽。再想到她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也是够长的了。估计就算是爱德华转化她,她也不会再留下来了。 低头看了看手心中的四颗佛珠,林琳的心理满是挣扎。可最终她选择了继续。 她除了继续往前走,已经别无选择了。 因为心中那道感觉,让她明白。就算是在此处停泊,生命也将不会再继续。 ……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不是吗? 「保护好我们的孩子,他的出生註定会被人所关注。答应我保护他,好吗?」 爱德华将林琳抱到怀里,整个人都在颤抖。他一直担心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而他仍然是无能为力。 他留不下她。 做为一个男人,他留不下她。 恨吗?怨吗?若早知如此,当初他还会选择在一起吗? 他恨,他怨。可是他仍然会选择在一起。 还要感谢她来到他的世界,走进他的生命。 那一天,他们就那样的拥抱,那样的静静的拥抱。不带一丝色彩的拥抱。 直到很久,爱德华都记得那一天的事情。 那一天,是天使和恶梦同时到达的一天。 那一天…… 第42章 一如电影中所演的那般,人与吸血鬼的孩子生长的很快,从林琳知道有了身孕到大腹便便临近生产,其实也不过是几周的时间。 这些日子,爱德华一直在陪着她,他的犹豫,动摇,纠结,林琳都看的一清二楚。可爱德华是个感性而又理性的。林琳将拿掉孩子可能会危及生命的预感说了出来后,爱德华就放弃了弃小保大的主意。 林琳这话不是无的放矢。她可以杀人,也可以做坏事。她是带着感悟生命和人生的使命来到这里的。杀人,她不是没有杀过。但杀人之前,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预感。而当心中刚刚升起不要腹中胎儿的想法时,这种会陪着胎儿一起损命的预感便浮现在心中,脑中。 预感这种东西,林琳是相信的。既是如此,便将预感告诉了爱德华。爱德华痛苦的明白了林琳的处境。也深深地感到了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无力感。 林琳的身体,还是林黛玉的那副病弱的身体。虽然经过林琳的调养,早就已经不在动不动的生病,或者说早就已经生龙活虎了。但是从不被神仙眷顾的仙子,又怎么可能留有神仙的气运呢。 林琳数年的内力,也不过是让怀着半人半吸血鬼的身体在怀孕的时候好受一些罢了,其他的,就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林琳生产的时候,是在一个阴雨天。像所有人的心情一样,阴郁,寒冷。卡莱尔亲自为林琳做的接生。爱德华就陪在林琳的身边。 紧紧抓着林琳的手,随时准备进行转化。就算是已经命中注定的结局,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去挽回。 孩子出生了,而林琳也耗尽了最后的生命力,渐渐地闭上了双眼。爱德华使出所有的手段,卡伦家族的人,也都纷纷献出一份力量。 可惜林琳的命是保住了,但是却陷入了永久的沉睡。 爱德华抱着林琳温暖却没有知觉的身体,心中悲痛。 他的生命还有那么长,可他爱的人却…… 在一起的那几十年,他为什么不咬她?为什么不吸她的血? 吸血鬼冰冷的体温…… 他……不应该贪恋她的温暖。 …… 林琳离开了爱德华,也离开了那个世界她唯一的血脉。她连她的宝贝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便离开了。 遗憾,伤心,还带着一点绝望一直包围着林琳。她觉得压抑极了。那让她得了很多便利的好记忆,此时又如撒旦的双手一般,折磨着她。 每时每刻。 「对不起,佩妮。我不是有意要看你的信的。你能原谅我吗?」自从接到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后,佩妮便写了一封信给邓不利多校长。 信中说她是有和妹妹莉莉一样的魔力的。她能够感觉得到。小的时候,她也曾将娃娃弄中空中去。她说她非常的渴望可以和妹妹莉莉一起去上学,系统正规的学习魔法。 邓不利多收到信后,也在第一时间回了信。他说每一位入学的学生,都是通过学校的魔法挂毯来决定的。就算是佩妮拥有魔力,但估计也跟不完全的哑炮差不多。这样微弱的魔力根本不可能完成霍格沃兹的学业。 这封信到来的时候,莉莉以为是她的。所以打了开来。被拒绝的事情,本来就让佩妮恼火,又被一向比自己受宠的妹妹看了。恼羞成怒下,佩妮就把自己关在房间了。林琳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 林琳回头看着将头卡在门缝处的莉莉,勾起一抹笑容。「若你不是诚心的,那么我原谅你了。」这还是个孩子呢。被父母疼爱的幸福孩子。 看到这样的莉莉,她希望她的孩子也能这么幸福的成长。 莉莉闻言,高兴的叫了一声,推开门走了进来。「佩妮,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以为那也是我的信,这才将信打开的。」说完,莉莉又小心地看了一眼林琳,「佩妮,你还在难过吗?」 林琳点头,「嗯,还有一点。不过更多的是遗憾了。」没有足够的魔力,不能学习魔法,确实是一种遗憾。 第77页 魔法多便利呀,挥一挥炸油条的筷子,就能地也干净,碗也干净的。用旧的东西,还能恢復成新买的那样。 省钱又便利。 「我听西弗勒斯说,巫师界有可以提高魔力的魔药。等我们买到了药,就给你服用。」莉莉想到之前听到小伙伴说的事情,非常高兴地对着自家姐姐告白。如果佩妮也可以去霍格沃兹学习魔法,那就太棒了。 林琳笑了笑,并未说话。天知道这种魔药好不好买,贵不贵。再一个她今年都十二岁了,本来就错过了霍格沃兹招生的年纪了。这副身体没有魔力,林琳并不觉得怎么样。天知道这副身体她能拥有多久。费那么大的力气做什么呢。 「爸爸妈妈说要什么时候去对角巷了吗?」之前只顾着生气了,所以佩妮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事情。 她是个旅行者,虽然没有魔力,但是魔法界的魔法物品却是需要大肆採集一番的。尤其是实用性极强的各种魔药和魔法阵。嗯,飞行扫帚也可以买上一些。也许她将来的身体会有魔力呢。 要知道好一点的飞行扫帚那可是私人飞机一样的存在呢。 想到这里,林琳刚刚有些转好的情绪又有了些低迷。……她曾经就有一架独属于她一个人的波音七四七。 那是一段自她开始时空旅行后,呆的最长的一个世界了。 「嗯,就是明天上午九点。」莉莉可爱又认真的点了点头,「学校的教授会带领我们一起去呢。可惜西弗勒斯不跟我们一起去。他妈妈就是个巫师,所以他们拒绝了指引教授。」 听到莉莉这样说,林琳挑了挑眉,以投资回报率来说,她应该在魔药教授人生低谷时进行一番投资,这样她就可以用最少的价钱採购更多的魔药了。 只是想到从小就不讨人喜欢的毒舌教授,林琳抽了抽嘴角。 怎么会有人这么让人不喜欢呢。 「那斯内普准备什么时候去对角巷呢?」佩妮将莉莉拉到自己的面前轻声问她。 莉莉要爱地歪了歪头,笑眯眯地对自家姐姐说道,「好像是下个月,他妈妈开工资以后吧。不过我听说,他有很多的东西都是不需要採购的。他妈妈上学的书本都有留下来呢。等晚上我们一起修剪安达太太的草坪时,我再问问吧。」 在英国,无论贫穷还是富裕。小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便会到社区站接一些简单的工作,来换取一定的零花钱。 莉莉和斯内普一起接了几家需要定期修剪草坪的工作。而佩妮接的便是骑着自行车送牛奶的工作。 「莉莉,」 「怎么了,佩妮?」莉莉听一佩妮的叫唤,抬头去看她。 佩妮有一双漂亮的褐色眼睛,眼型很美好。看人的时候,总有一种专注在里面。林琳让莉莉注意她的眼睛,然后非常有规律一泛动。语调轻浅,没有起伏的背了一段金刚经。 这份经文,林琳一共只背了十句话。这是催眠的钥匙。只有将这段话找出来才能解除林琳的催眠。很可惜,一般人都不会想到林琳的催眠语。因此,从学习催眠开始,林琳的催眠就没有人破解过。 「从现在开始,你每天都要想着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进入拉文克劳学院,远离格兰分多的学生,远离姓波特的学生,远离凤凰社,远离食死徒,毕业后立即出国去……华夏,十五年内不要回来……」林琳想了想,也许只有华夏在她的心里才是最安全的国度。 莉莉双眼无神,木木地重复着林琳的话。林琳听着莉莉完全重复完自己的话后,便又念了一段金钢经才将莉莉唤醒。 这么可爱的妹妹还是远离那帮危险人物吧。 战争的关键,不应该在一个麻瓜女巫身上。不然梅林的巫师界可真够悲催的了。 打发走了莉莉,林琳茫然的心,也终于安定下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她不是早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吗?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那些矫情的心态,还是收一收吧。不然,啥时候才能完成佛珠的收集呀。想到这里,林琳又低头看了一眼,仍是只有四颗的佛珠,无语泪流。 她觉得她都经歷了那和多,可是现实是她才只收集到四颗。心一下子就酸了,有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 年年在还房贷,可利息年年都在长的心酸。 一早,霍格沃兹派来了麦格教授来做接引教授,学生家长和校方代表友好的会晤后,林琳和莉莉一家人便跟着麦格教授一起去了对角巷。一路仔细观察,发现自己也能看见那座破旧的酒吧后,便将下一次过来採购的计划提前了。 之前还想着如果不能看到酒吧,就不能进去对角巷的话。她便准备跟随斯内普娘俩再来一次。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可以自己过来,什么时候想来,便可以什么时候过来。 在麦格教授的指引下,一家人先到了古灵阁,在那里用英镑换了一些巫师通用货币后,一行人才杀向服装店,去订做校服。 不过在临走时,谁也没有注意到林琳问那个为他们办理业务的精灵,是否可以用黄金兑换加隆的话。 莉莉去订校服,去买书,去买魔杖,去买魔药材料和钳锅,还有去宠物店买猫头鹰。这一路林琳都非常的沉默,良好的配合着。这让一直偏心小女儿的伊万斯夫妇也有些心疼大女儿了。 第78页 于是在宠物店主动问了佩妮想不想要个宠物。 林琳想也没想就对伊万斯夫妻说想养一只猫头鹰,以便将来可以更方便地与妹妹联繫。听到这话,伊万斯夫妇都满意地笑了。 本来他们就担心因为上学和魔力的事情,会让他们姐妹关系不好。现在看来是他们多虑了。当下伊万斯夫妇便买下了两人只猫头鹰,一黑一棕,分别给了两姐妹。 这一天,莉莉收穫颇丰,林琳也基本掌握了对角巷的情况。所以大家的心情都非常好。到了晚上,莉莉还跑到佩妮的房间里,说着白天发现的新奇。 在说话的过程中,林琳直接向莉莉借来了所有的一年级要用的书籍。当然,那本霍格沃兹一段校史,林琳是没有兴趣看的。 她既然不能就读那所高不可攀的学府,就不去瞻仰他的风采和歷史了。 天知道大家的都说霍格沃兹是全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时,有没有想过全英国就这么一所魔法学校。 还是建立在深山沟沟里的。 被普通人逼到了穷山沟里上千年,还想着保护普通人,实际上骨子里却是瞧不起普通人的『善良』白巫师。 想要蚂蚁撼整个地球,想要靠着百八十人就高唱征服血洗地球几十亿普通人的黑巫师,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一群大脑都装了豆腐渣的英国巫师们。还不如山本一夫的殭尸世界来的有成效呢。一个不停地挥着粗长的筷子,一个是制造一些殭尸不停地咬人吸血。 林琳感觉在速度上,应该是山本一夫完胜。 回到当下,林琳从莉莉借了书。莉莉这个善意人意的小姑娘,当好二话没说的,便将所有的课本都抱了过来。说是让佩妮先看,等佩妮看完她再看。 林琳笑了笑,将其中的标准咒语,魔法理论,变形指南及魔法药剂及千种神奇草药这几本书留了下来。其他的都还给了莉莉。并言明,她留下的这几本书,也会尽快看完还给她的。 她的大脑可不是普通的硬碟,那些没用的书还是少看吧。毕竟她的大脑里没有回收站。 莉莉不知内情,仍是一脸认真热情地告诉林琳不着急。 林琳看着小姑娘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了。 红色的头髮,热情如火的性子。天性中的单纯和善良。 百合花一般的美好女孩。 上帝的天使,竟然便成了一个小女巫。 这是谁的损失呢。 这又是谁的幸运。 一群过圣诞节的巫师们。 …… 第43章 书本并不厚,连文带图的看下来,只一夜的功夫,林琳便将咒语和变形这两本书看完了。早餐后,林琳便将这两本书还给了莉莉。 然后在送完牛奶后,便回到家里继续读其他三本书。这三本书也没有花林琳多少时间。等到莉莉自学练成『清理一新』时,林琳便以将所有的书籍还给了莉莉。 莉莉练会了清洁一类的魔咒后,林琳就时常将打扫自己房间卧室和擦玻璃的工作交给了莉莉。而劳务费嘛,就是左右各赏一个香吻。 对于无良姐姐的欺压,小莉莉表示了欢喜。自小姐姐就不喜欢自己,每次都会因为爸爸妈妈而对自己发脾气。现在姐姐竟然愿意和自己说话,陪自己玩了。就算是使用魔法非常的累人,但是莉莉还是特别兴奋地完成了姐且给布置的任务。 只是家务活真的好多呀。 拿着莉莉那根在□□油炸大果子的大筷子式的魔杖,林琳明显感觉到体力那种陌生的力量在流动。只是太小了。莉莉的魔杖只发出一点光丝,林琳便已经耗尽了体内的魔力。 说不失望那都是假的。可林琳的阿q心理还是很强的。立马就想到了如果用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是不是她就可以将整个咒语发出来,才会耗尽魔力? 就算一天只能发一个魔咒,也是赚着了,不是吗? 只要想到以后,不用洗衣服,打扫卫生林琳就非常的开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用魔法将自己的衣服和鞋袜改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要知道活的时间越长,眼光就越挑剔。买东西时看到的衣服,就会有越来越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了魔法,心随意动,岂不是比自己动手更好,更方便。 这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可是听说过那里卖给哑炮使用的魔力储存珠的。听说里面的魔力可以支撑哑炮每日发出三个中级及以下的魔咒呢。 想到就做,林琳特意在第二天送完牛奶后,便背着个小包去了对角巷。在酒吧里,请老闆帮忙进入对角巷后,便大踏步地去了古灵阁。 在那里用黄金换了大量的加隆后,林琳才转道去了他处。在魔杖店老闆鄙视又同情的目光下,林琳淡定地试着各式魔杖。 估计像林琳这样的哑炮来买魔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至少像林琳这样魔力低弱的人,是不会对这家百年老店造成什么致命伤害的。 最后林琳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那根魔杖,墨玉的杖身,凤凰尾羽的芯。这样奇特的组膈,让奥利凡多很是诧异。 听到奥利凡多说到魔杖的意义,林琳倒是不觉意外。曾经就听说过,魔杖选择主人的时候,是选的灵魂。而非*。 再一个,这种含义的事情,林琳是没办法放在心上的。这就好比,去花店买花,店员告诉你几朵玫瑰代表什么意思,是一样的。难道你收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就能代表送花的人会爱你一辈子? 第79页 亲,别太天真了。这种事情你要是都能信,那我就相信地球人全是真善美,都没有骗子了。 将魔杖收到空间里,林琳在交钱的时候,又对老闆说到家里还有一个魔力比她还弱的弟弟,她希望再买一根没有任何附加属性的魔杖回去。就算弟弟一生也发不出一个魔咒,但她仍是希望弟弟可以拥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 奥利凡多只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便又卖给了林琳一只筷子,呃,魔杖。 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魔杖店,林琳又去了书店。在那里林琳很是买了几百本书,才拿着店员施加的一个有时间效应的缩小咒书袋离开。 若不是这个缩小咒有时间效应,林琳是不会让他帮忙施咒的。不然她上哪找人帮她解咒去呀。 林琳的四个空间佛珠。经过各种消耗。现在除了一个装着各种粮食和调味料以及生活物资的佛珠是林琳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动的。 林琳一直害怕自己将来会被送到末日去。到了末日啥最重要,粮食呗。所以,这个佛珠里面的生食,熟食,冷饮热点都是准备在那个时候用的。 其他三个佛珠,空出一个是备用的。别外的两个,一个是在红楼收集的各种值钱的古董,玩物,布匹,金银珠宝和她喜欢的家俱摆设。因为黄金白银充实,所以林琳才会这样大手大脚的买东西。 第一世的时候,她什么也没有。现代带过去的东西,哪有金银有价值。在扶桑打工的那段日子和在大明卖泡菜的生活,让林琳对这些黄白之物超级上心。也对收集物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二个佛珠,林琳分成了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一些她空间小屋放不下的生活物品。另一个区域,竟是林琳特意弄出来的图书区。 里面按着书架分成了好几区域。有歷史的,又科技的,也有地理等等的区分。里面的书,有些是林黛玉那个时候在林家收集的。也有在现代时收集的。还有,就是和爱德华一起到处走的那八十多年里收集的。 现在,林琳又将魔法世界刚刚买回来的书籍专门安放在一个书架上。书架上下好几层,整好可以分门别类的放置。 书的事情解决了,林琳又去了那日麦格教授领导着他们走过的专门卖杂货的店铺。买了两只飞天扫帚,和一些别的魔法物品。 这些东西里面,正经有不少的好东本。像是魔法帐篷,林琳按着大中小,各买了两顶。这东西支起来简单,根本不需要魔力。 不过那些空间道具,就需要魔力了。林琳考虑了一下,仍是买了十个首饰样式的空间道具。等到哪辈子有了充足的魔力,她就可以使用了。 还有一些自动清洁的抹布,拖布希么的,林琳都买了下来。这种只要少少一点魔力就可以自己工作的魔法物品,正适合林琳这种懒人。 …… 一番大採购,林琳满载而归。第二天特意让莉莉帮忙约了未来小教授斯内普出来。 刚林琳看到斯内普的时候,才发现这真的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呢。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阴郁。 「我听莉莉说,你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魔药大师?那是你的理想是吗?」林琳开门见山地问着面前一脸阴沉的男孩。 小斯内普看了一眼林琳,并未说话。但眼中的鄙视却更好的明显。 林琳的年纪,自然不会对一个小孩子生气。更何况曾经的林琳也是当了十来年的教授粉了。虽然经歷多了,这种心态早就没有了。但对这个孩子的同情和心疼,这种感觉依旧存在。所以对上这孩子的不友好,林琳却能够心态平和的不放在心上。 「我想跟你做一笔交易。我出钱,你每年按月为我制做一批魔药。凡是你会做的,都要给我提供一份。至于需要多少钱,你可以做出个具体的数据,每年这个时候来我这里领取。若是魔药成本超出了提前支领的金额,随时都可以追加。我提供你费用,是僱佣你制作魔药的制作手工费,魔药成本费。你的制作费,只能是魔药成本的三分之一。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为什么?你那小到只能用高倍放大镜才能找到的大脑,难道已经忘记了,我尚未入学吗?」其时斯内谱想要说的并不是这句话,但考虑到骂人还是要让被骂的人听明白,这才改用普通人听得懂的形容词来说话。 林琳嘴角一抽,「我去过对角巷了,魔药都非常的贵。而魔药材料却并不会那么贵。你明白吗?」 斯内普点头,表示理解。他正好需要一笔钱。他妈妈这个月的工资都被那个酒鬼抢去喝酒了。他们手中的钱,除了买魔杖,连买套校服的钱都有些紧张。 「这是两百金加隆。算是订金。等到开学前,你再联繫我告诉我第一年的费用,没有问题吧。」 斯内普接过印有古灵阁标志的钱袋子,说了一个日期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琳的嘴角又是一抽,这么别扭,真是太不可爱了。不过看着斯内谱远去身影,林琳又想到她之间请摩金夫人的帮忙。 林琳以前看书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是教授大人穿着旧校服的落魄样子,很让人心疼。所以之前去对角巷的时候,林琳便在摩金夫人的店里,交了一笔制装费。 衣服,裤子,衬衫还有鞋袜等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林琳都挑好了样子,付了钱。林琳就麻烦摩金夫人,在斯内普去店里的时候,将这些东西说成多少年度的多少位客人可以免费得到的礼品送给斯内普。 第80页 至于斯内普会不会去摩金夫人的店,不是有今天这笔订金存在吗?林琳就不相信,看到这一笔钱,艾琳还会不给儿子买套新衣服。 如果这样都不行,那林琳便只能说斯内普一定是艾琳捡来的了。 一如林琳所想的那样,事情发展的很顺利。在接到摩金夫人的猫头鹰信件时,林琳才发现,自己还是对这件事情很关注的。 开学前一天,见过了斯内普后,再知道第一年并不需要再付什么魔药制作费用后,林琳仍是给了斯内普一百个金加隆。 「那两百金加隆就当是底金,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一百,是今年的。你就应该知道,我希望你有朝一日,可以研制出更好的魔力增长药剂。若是可以,我更希望那两人百金加隆是研究基金。」刚才斯内普就说过今年他要以为佩妮制作五十种药剂,每一种可以并十瓶,所以今年的费用是一百金加隆。但林琳是虽然是奔着斯内普制作的魔药比别人做的在后世有名才从他那里买魔药的,但最根本的原因为还是要资助他。 「可以,不过,这么多的金加隆,你是怎么得到的?」莉莉花钱都没有她这么沖。不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提前支取的嫁妆。」 斯内普:「……」他只喜欢莉莉一个人。 第44章 斯内普皱着眉看着面前的人,有些阴郁,「这是……你的嫁妆?」为什么不是莉莉的呢? 小男生的纠结,林琳还真的没有想到,只是非常自然的说道,「是呀,我用我的嫁妆,为自己换一份魔力,以及更多的魔药,不犯什么法吧?」 斯内普不自然地吐出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莉莉的纯麻瓜姐姐会喜欢上他。他心中只有莉莉,若是让莉莉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 斯内普对于自己刚刚有些自做多情的想法有些个恼羞成怒,匆忙说了两句话,便快步离开了。 林琳啧啧有声地嘀咕了一句,「……真是风一样的少年呢。」原来这个时候,魔鬼教授,英国唯一的魔药教授就已经有了带着风走动的潜质了呀。 林琳不是圣女,将来也不会成为圣母。对于莉莉,那是因为一个母亲的移情作用。而对于斯内普,不过是想要完成那份最初的心愿。 斯内普应该是属于莉莉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她在那一世看过很多的同人文,无一例外,斯内普都花落别家了。这一点,让看客的林琳非常的不满。 所以,既然来到了这么个世界,那么林琳自然是要按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了。 是,她没有权利左右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她却有能力在一个人选择的时候敲敲边鼓。给予那人一定范围内的帮助。 所以,结局会变成什么样子,都不过是人的一念之差罢了。 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幸福。 看过同人文,百分之八十都有喜欢上斯内普,但是一向对最爱自己的林琳对这么别扭的小少年是没有觊觎之心的。 她又不是受虐体质。这样的少年还是留给莉莉吧。 在林琳看来,斯内普最初的愿望便是莉莉。无论后来有多少人,这份最初的爱恋却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 林琳在这两次的接触中,对年少的斯内普做了手脚。她希望可以让斯内普和莉莉一起到拉文克劳去上学。远离斯莱特林,远离格兰芬多。 也许在同一个学院,没有了针锋相对,在朝夕相处中,可是让这份两小无猜的感情得到升华。让这一份百年遗憾可以得到圆满。 林琳至今,都没有办法忘记斯内普临终时的那句『看着我』。那样的一生,做为一个女人,做为一个母亲,谁忍心看呢。 林琳承认她的心开始变得柔软了。她想这很有可能跟她来不及看到那个刚出生的孩子有关吧。 开学日,车站。 林琳跟着伊万斯夫妇目送着莉莉撞进了墙壁。下一刻,林琳和伊万斯夫妇同时做出了捂脸的举动。 一旁的斯内普冷笑了一声,也跟着撞了进去。艾琳没有来,斯内普是自己来的。林琳看一身新衣的斯内普,终于欣慰地笑了。 真好,她的教授大人终于可以不在那么狼狈不堪的开始新的生活了。 虽然别扭依旧有增无减。 伊万斯先生开着小骄车,一路先将伊万斯太太和佩妮送回家,然后才去上班。 伊万斯家是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太太是家庭主妇,两个女儿都是学生。家里只有伊万斯先生在工作。所幸伊万斯先生已经是公司中的中级管理者,收入颇丰。家中除了一套二层的房产外,还有一些积蓄。 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个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伊万斯先生去上班了,伊万斯太太要去超市够买新鲜的食材。而剩下林琳一个人被留在这座宅子里。 突然间觉得有些静。林琳想着可能是缺少了爱笑爱闹的莉莉了吧。莉莉一个人都可以顶上三个安静的佩妮呢。 她感觉好久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了。 自从知道怀孕后,爱德华便一直陪在她身边。自从来到这里后,除了她特意的避开人,其他时候都是莉莉陪着她的。 现在莉莉上学去了,那份噬骨的思念却又出现了。她开始痛恨起自己的记忆了。若是可以忘却,那该有多好。 第81页 咦,想到这里,林琳突然灵光一闪。她怎么忘记了,她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减轻这种伤痛的。 林琳立即回到佩妮的房间,锁好门,拉上窗帘。便进了空间。她是知道自己的,记忆,精神力都是非常强悍的。想要彻底的催眠自己忘记这些事情,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她可以让自己忘却一些伤痛,或者说减轻自己的一些怀念。 来到空间中的洗漱间,林琳放上了催眠用的音乐还有一些特定的小物件,这才对着镜子中的影像,进行了催眠。 两个小时后,林琳才结束这场催眠。效果还不错,至少没有那么心痛了。虽然还记得在暮光世界的点点滴滴。但林琳却以将当事人变成了旁观的人。 在心里为这一场风花雪月换了一个立场。剎那间,很多的情绪都变得不那么强烈了。 林琳不知道她在无意中专了天道一个空子。 不然一定会高兴的跳起来。 ………… 第二天,林琳顺着记忆去了佩妮就读的学校。其时昨天就开学了,但是林琳却忘记了这副十二岁的身子也是个学生的事情。 不过幸好伊万斯夫妇也忘记了。 上学,放学,打零工,逛街。这是佩妮的生活。而林琳也自然没有改变这样的作息。不过现在林琳已经将逛街从日常生活中踢了出去。她现在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魔法阵和制作各种魔法物件的事业中去了。 七几年的英国,对于林琳的吸引力自然是没有魔法来的大。林琳的魔力还是时有时无。但随着高价买回来的魔力提升剂,林琳一天已经可以发上五个小魔咒了。 虽然只是一些清理一新,恢復如初一类的小咒语。但林琳已经非常满足了。斯内普的魔药也在不断的通过霍格沃兹的猫头鹰送来。 才一年级,斯内普的魔药天赋便已经露了出来。这样林琳对于自己当初的做法,更加的肯定了。 她看过很多的小说,小说里面都提到只要你心中想要去什么学院,分院帽便会考虑个人的意愿将他分到哪个学院的。 被林琳暗示催眠过的两个人,都非常幸运的进入了拉文克劳。这一点,林琳感到由衷的高兴。不管怎么说,离邓不利多远了,那么就意味着离死亡也是越来越远了。 人都是不知足的,以前没有发现佛珠里有空间的时候,林琳就想着要是可以有个空间就好了,等到发现了佛珠中的空间,林琳又想着,如果空间可以更多一些,更大一些就好。现在的林琳便是如此的不知足。 那些魔药,林琳怕放在空间小屋里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失了药效,便都放在了佛珠空间里。还是那个装书和杂物的佛珠。这一回,林琳又特意空出一个架子,专门用来装魔药。 也幸好当初在别的世界,她特意订做了很多的架子,有书架,有柜架,还有带着小抽屉的大架子柜。不然,以现在的佩妮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弄到这么好的木头来挥霍的。 她在暮光呆了那么多年,竟然还是没有得到佛珠,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能不能得到佛珠,标准也不是她来定的。更别说公开公正了。这种没处拨打12315的事情,林琳早就看开了。不过这一回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应该不会两手空空的离开了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工资低的销售员,可以靠季度提成来补足那些缺失的工资一样。收集了不少的魔法物件和魔药的林琳就有这种感觉和觉悟。 所以,她选择放弃抱怨。 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林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研究出了一种以魔法阵为启动设置的复制魔法物件。 这件复制功能的魔法物件,林琳给它起名为『复制柜』。因为它是上下两层的抽屉柜组成了。 将需要复制的东西,放到上面的抽屉里面,按下柜上的按钮,整个抽屉柜便会像是在跳舞一般的扭来扭去。一分钟后,扭动停止,拉开下面的抽屉,就会发现被复制出来的东西了。 当然,林琳一个人是做不出来这种东西的。多亏了莉莉拉着斯内普在拉文克劳学院开展了学习研究小组,这才最终被发明出来。 拿到这个抽屉柜的设计图纸和成品后,林琳第一件事情,便将当年黄外公为她留下的那颗可以增加内力的药丸进行了大规模的复制。 要知道,内力这种东西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是现在的佩妮,或者说英国的危险,靠内力无法解决。林琳早就将最后一颗药丸吃掉了。 可是它是真的只有一颗了,也幸好复制柜除了活物不能复制,其他的东西都可以复制。解了林琳这一近忧。 小到汉堡,冰淇淋,大到衣服武器。就没有它不能复制的。 不过就算是如此,林琳也没有服用药丸。不为别的,这日子实在是太太平了。再加上这两年自己练就的外家功夫和浅浅的一层内力,足够应付意外事件了。 将软猬甲复制了几件出来。原件便妥善的收了起来。还有一些她觉得好的,像是黄外公留给她的黑白两色蚕丝布,以及做鞋用的藤枝。对了,就连她喜欢的武器就都被复制了。 这一回,林琳是再也不怕耗损了。 当林琳发现原来内力增多了还可以增加魔力的时候,莉莉和斯内普两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今年的九月升上七年级。 第82页 可惜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圣瓦伦丁节过后,伊万斯夫妇的第n次蜜月旅行,遭受到了恐怖组织的袭击,双双损命在了国外。 林琳听到消息,难掩悲哀。用猫头鹰送信给了霍格沃兹的校长,让他可以送莉莉和斯内普回来一趟。 斯内普是莉莉的男朋友,又是个男人,想来很多事情上,他可以帮助她和莉莉筹办伊万斯夫妇的后事。再一个,前两年老斯内普先生醉死在路边,艾琳就跟着去了,办这种事情,想来斯内普是有经验的。 果不其然,有了斯内普的同行。无论是从国外运回伊万斯夫妇的遗体,还是办理后事,都不需要林琳去操心什么。她只要安慰好不停哭泣的莉莉便可以了。 春假,是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这个时候距离莉莉和斯文内普毕业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而此时坐在伊万斯家客厅中的莉莉正在和斯内普商量不回学校的事情。 第45章 现在黑魔王和邓不利多之间的矛盾越渐明显。就连斯莱特林和格兰分多也矛头多现。 也幸好当初莉莉和斯内普都进入了拉文克劳。避免了一场无谓的纷争。但就算是如此,斯内普的魔药天赋却是更加的突显。 无论是黑魔王一方的食死徒,还是凤凰社都在极力的拉拢着斯内普。这让一心都在魔药和莉莉身上的斯内普不胜烦恼。 为了拉拢斯内普,就连入学后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宿命的冤家对头詹姆斯波特都频繁的示好。可以想像一个天天对着你挑衅的人,突然间对你笑脸相迎是多么一件惊悚的事情。 至少,针锋相对时,斯内普从来没怕过四人组。但四人组一转变了态度,却真真把斯内普吓了一跳。 以前见了面,那就是不服来战。现在却是能躲多远便躲多远。斯内普的这一举动,莉莉这个女朋友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又正值亲人离世,她不愿意离开唯一的姐姐。便提出了要休学的事情。还有两个月,其实该学到的东西,他们都学到了。就算是不去学校也没有什么。 这一点莉莉清楚,斯内普也清楚。自从上了三年级,会的魔药更多的以后,斯内普每月除了交给林琳一部分,剩下的都会邮寄到魔药店去寄卖。 自然他的收入比林琳给他的要多了很多。而自从他与莉莉之间确定了关系后,他就不准备收取林琳的制作费了。每一次的魔药,斯内普收的只是材料费罢了。 毕竟现在的他也有了正常的收入,并不差那么一星半点了。对于别人来说,毕业了就等于失业了。但对斯内普来说,却是没有两样的。一样的还是研究魔药,制作魔药,和寄卖魔药了。 莉莉的话,斯内普从来都是当成圣旨来对待的,既然她这么说了,斯文内普就没有什么要反对的了。 准确的答覆了莉莉的要求后,莉莉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西弗,家里就只有我和佩妮,空荡荡的。你能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吗?家里的地下室,可以给你改成魔药制作室的。」 斯内普一怔,有些犹豫。能和莉莉住到一起,他自然是愿意的。毕竟他们之间早就不需要距离了。可是搬到这里来?斯内普却并不愿意。 莉莉看出斯内普的犹豫,想了想道:「西弗,我倒是可以搬到你家去住,可是佩妮却不会去。我不想和佩妮分开,也不想离你太远。西弗,我只有你们俩个了。」 莉莉想到伊万斯夫妇,一脸哀伤,眼泪不自觉的便留了出来。这样斯内普很心疼。连忙将人抱到怀里,亲吻她的眼泪,安慰她的伤心。 女人的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硬的武器。便是斯内普也不会与之抗衡。第二天便搬了过来。 伊万斯家的两层小楼,楼上三间卧室,除了莉莉和佩妮的,便是一间客房。而楼下的房间,除了客厅和厨房餐区,便是书房和伊万斯夫妇的主卧室。 在知道斯内普到搬过来后,林琳确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亲密程度,同时也知道外国人并不忌讳住在长辈的房间里,便将伊万斯夫妇的房间做了莉莉和斯内普的卧室。毕竟那间房间里是有独立卫浴的。 若两人还在楼上生活,去二楼公共的洗漱间,佩妮还真的怕有些不方便。 将莉莉的东西移到楼下后,又帮着莉莉将地下室整理了出来。其他的布置就留给斯内普自己弄了。 有魔法便是真的省事。收拾这些东西,莉莉不过用了半个小时便都完事了。看得林琳眼馋不已。 虽然她现在的魔力也上来了,但跟莉莉比,那真是,没法比。 现在整个二楼都是林琳的区域了,林琳便将客房和莉莉的卧室打通,弄成了一间大的工作室。 至于这么大的工作室弄来做什么,林琳晒笑,她还没有想好。 今年正好要上大学了,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想要学什么专业呢。 语言类的,她根本不用学。中医嘛,会武的人多多少少都懂一些。她比那一些,还要多一些。这个也可以不学了。心理学,那也会。音乐嘛,除了古琴,筝,萧,以及钢琴外,她还学过小提琴。这个音乐类的,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了。 还有法律什么的,她也不感兴趣。最好实在是没什么可选择的时候,林琳在莉莉的建议下,将这些专业都弄成了小条条,抽籤了。 第83页 很幸运,林琳抽到了『档案学』。报了专业,大了大学后,林琳才发现,整个家里就只有莉莉是闲着的。 这哪成呀,她可不想那么明媚的女孩天天围着锅台转。强拉着莉莉去学了陶艺。那间被林琳独占的工作室,又变成了莉莉的工作室了。 其实林琳是有想要让莉莉跟着一起上大学的。但明显斯内普并不愿意再读书。而且又不想放莉莉去外面见识更大的世界。林琳也不想让他们两人的生活起变化。 于是跟莉莉一起报了一个陶艺的班,学了几个月。然后莉莉白天就有事可干了。虽然是林琳要学的,但明显越到后来,莉莉就更喜欢陶艺。直至后来,竟然小有名气。 刚到开学的时候,莉莉突然间对着两人提起要去华夏。要在那里居住。林琳当时一口三明治就差点噎住。 她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呢。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了。 华夏是安全,但是现在的华夏是个什么情况,外国人不知道,但是林琳这个土着却是一清二梦的。 这个时候,可是全民刚刚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洗礼呀。这个时候,你就是想去华夏,自古以来就非常好客的华夏人民估计也不会让你顺利的入境的。 所以,当时脑子抽掉的她,到底是怎么想到要在这个时候让两个纯血英国人去华夏的。真当改革开放了,去哪都可以撒丫子狂奔了吗? 在当天,林琳单独把莉莉叫了出来,非常认真的修改了一些用词后,莉莉才不在提这个让人无语的提议。 虽然斯内普对莉莉前后不一的态度有些怀疑和不解,但是对于去哪里并没有什么意见的准宅男来说,只要有个实验室,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噢,当然还有莉莉。莉莉在哪,他在哪。 自从斯内普搬到了这个家,林琳便建议他将蜘蛛尾巷的房子卖掉。那里的生活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将来他们不住在这里,也不能再回去了。 整个街区都是臭水的味道,这让林琳实在无法忍受。斯内普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房钥匙给了莉莉。 林琳无语望天,你以为卖房子只要有钥匙就可以了吗?房产证呢?没有房产证,谁敢买。可提到房产证,不但斯内普不知道,就连莉莉也一副懵懂的样子。 林琳懒得搭理这对没有常识的乡巴佬。直接在第二天拉着莉莉一起去了斯内普的家。在那里,林琳仔细地找了一遍,终于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一个小本子。 之后,林琳为了让这个间房子能卖个好价钱,那可是指挥着莉莉进行了一番大改造。至于为什么是指挥莉莉,谁让她魔力充足呢。 房子收拾好后,没两天便卖了出去。卖回来的钱,林琳直接在银行给莉莉开了个帐户。并将莉莉因为去魔法学校而缺乏的普通人生活常识一一告诉了她。 比如存钱是一定要去国家开办的国立银行。因为私人开的银行,利息虽然高,但是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破产。就连原来伊万斯夫妇存在银行里的钱,林琳都取了出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给莉莉,一部分自己留着上学用。 其实林琳是不想要的,但是莉莉非要平均分,林琳没有办法,就当着她的面将钱收了起来,然后过了几天,就又转帐到了她的户头上。 当然,也是直到这个时候,莉莉才知道伊万斯夫妇是留下遗产的。以前一直以为就只有房子呢。莉莉只知道因为伊万斯夫妇的死因,保险公司并没有进行理赔,她还以为家里没有钱了呢。 林琳对于上大学是没有什么牴触情绪的。反正学的专业也是她以前没有学过的。正好打发时间。 大学毕业后,林琳便找了一份图书管管理员的工作。一边借着工作的便利将图书馆的书复制充实自己的收藏,一边继续的研究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直到有一天,莉莉怀孕的消息传来。她才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 泥妹呀,先上车还不补票的行为,竟然会出现在她们家。林琳越想越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订婚宴,订酒席,订机票,终于将这两位宅男宅女打发出去度蜜月了。 可最让林琳无语的事,两个人竟然是坐着飞机出去玩的。然后每天晚上都会用魔法幻影移形地回到家里,一个找林琳说什么白天都吃什么,玩什么了。另一个一头扎进自己的实验室,大有一种不把白天的实验时间补回来,就不出来的架式。 气得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嘛。 好在,这么折腾了几天后,两人都有些个没意思了。小夫妻商量了一下,度蜜月的人就变成了林琳和莉莉。而斯内普白天在家里做实验,晚上再去莉莉所在的酒店房间过夜。 这么一来,莉莉觉得玩得好了,有人陪着逛街看景色。斯内普也觉得好了,不用去那些人山人海的商场,也不用去那些个乱其八遭的地方傻笑照像了。 而是苦了林琳了,天天小心地陪在准妈妈身后到处走,就怕这身体倍棒的孕妇在折腾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等到终于结束了这一个月的蜜月了。林琳瘦了好几斤,而莉莉和斯内普却都仍是红光满面的。并且小夫妻都认为蜜月是个非常好的活动。建议林琳每年都组织一次。 林琳冷笑一声,她再组织什么狗屁蜜月,她就是棒槌。 第84页 谁家小夫妻度蜜月是大姨子全程陪同的。 估计就仅此一家吧。 …… 都说福无双致,祸不单行。就在林琳一家三口满怀欣喜的迎接新生儿的时候,魔法界的战火终于烧到了他们这里。 先是马尔福来做黑魔王的说客,然后是邓不利多亲自三顾茅庐。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越来越不好。林琳怕他们平静的生活再生起什么不应该有的波澜,也怕莉莉会如书中那样早早的损命于此。 全家人商量了一番,又仔细收拾了行李,一家人先是去了尼泊尔,然后又从哪里悄悄偷度进入了华夏。 一路背着人,顺着林琳找来的地图的帮助,偷偷地进了云南。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了起来。 先在这里呆几年,等到华夏国内都稳定了下来,然后再出去。反正证件什么的,对她们这些有魔法的人来说,都是轻轻松松小菜一碟。 吃穿用度,自然也在林琳他们出发前的行李了。 至于尚未出生的大外甥,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等到可以上幼儿园的时候,外面早就太平了。 至少华夏是这样。 就这样,等到凤凰社和食死徒再次找到女贞路时,他们发现伊万斯家竟然连房子带院子都消失不见了。 那一块竟然露出了一个空空如野的大坑,和已经失去魔力的一种掩盖真相的魔法。而林琳一家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又是怎么离开的,竟然无人知道。 毕竟跟踪他们的人,并不知道她们一家三口在收拾好『行李』后,直接幻影移形地去了机场候机室。 …… 云南是个风水如画,虫子也很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林琳有些不适应外,莉莉和斯内普都非常的适应这里的生活。 每每看到那些纯天然的影色,林琳都要感慨一下,她还是更喜欢那一世,那个变成旅游景点的云南。 当年七月末,莉莉在魔药的帮助下,非常痛快地生下了一个黑头髮绿眼睛的男孩。这个男孩一出生,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 林琳更是爱不释手,因为这个孩子的五官竟然和爱德华有些像。 于是从这个男孩出生的那天开始,林琳便接替了,或者说是挤掉了莉莉这个亲生母亲的作用。亲手照顾着这个男孩。 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把这个孩子当然了她那个无缘一见的孩子了。 也因此,无论以后莉莉和斯内普生下多少孩子,这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而也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让林琳对于和爱德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都又深刻了起来。 那些再一起的时光,那些恩爱绵绵的日子…… 原来天道的空子,真的是不能白专的。 原来,早早晚晚,都要还回去的。 好记性带来的便利,以及好记性带来的岁月留痕。 公平吗? 公平。 不作付出的努力,总会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姐,你真的不去相亲吗?听说华夏人最热衷这个了?」莉莉抱着个小锅似的肚子,一脸笑嘻嘻的对着自家不过是赶个大集被踩坏了一双鞋的姐姐小声地问道。 林琳看着被踩坏的鞋,被踩肿的脚指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自从有了魔法,她就不怎么买鞋了。可是就算是不花这笔钱了,也不能让她遭这个罪呀。 「不去,我一个人过得挺好。再说了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什么亲。你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我还找什么呀。好不容易养大的果子,刚被人摘了,还不让我过两天婆婆瘾呀。」 莉莉一听这话,就知道没戏。想到总是在他们家门口徘徊不走的男人们,耸肩,摊手,默默地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下次再来,只能放狗了。 …… 第46章 =5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第85页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 也正是如此,才会让金宠,原身的爹想起当年酒桌戏言曾把女儿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出来。 小牡丹一气之下,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就离家出走了。尚书大人这个二十四孝亲爹立即派了大管家来接人回去。 不过亲爹也说了,要是自家姑娘不想回去。就让大管家陪着到处走走,散散心。 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出走的第二天。知道了一番脉络走向后,便先回空间把包青天关于鱼美人的单元剧先挑出来看了。 当年这部电视剧,她也只是看了一丁点。那个时候她正好是上学的学生。家里管的严,她每天放学都要写作业,等作业写完了,才让她看一会儿。 在那个时候,能让她看一会儿电视都已经是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事情了,哪还能要求从头看到尾呢。所以很多的剧情都是不知道的。 等到长大了,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时候,对当年热播的这部电视剧也没有多少兴趣了。也因此,林琳才会临时抱佛脚。 等到几集电视剧一看完,林琳别的没干,先将大管家全家发卖了。然后将云珠的爹从二管家提成了大管家。打发他们两口子回金府照顾便宜爹去了。 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林琳也不敢松懈了。练功打坐,练习着因为算是单元剧女主角而得到的比佩妮时更充沛的魔力。日日不缀地努力着,就怕会被这些非人类炮灰掉。 当然,那些个马家祖传,以及何叔教给她的毛氏符咒都被林琳从空间里找了出来,并且一有时间就用上好的物件写了数张出来。 有备无患嘛。 唉,要知道可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会看人下菜碟的,你背景再厚,那也是人类之间论的。人家妖魔什么的,论的是实力。 不过还好,林琳手中握有带着神力的佛珠,一般的妖魔是近不了身的。不然还真的要哭倒长城了。 原来林琳的手心里只有四颗佛珠,可这一次醒来的时候,林琳的手心里竟然是五颗佛珠了。 这样的事情,林琳虽然不解,但却是欣然接受了。五颗佛珠,正好可以让她把杂物和一些魔法物品移出来,单独放在一个佛珠里。 原来的那个佛珠就专门装书籍和魔药了。 至于还空着的那个佛珠,林琳还没有想好要装什么。不过她还是有一种感觉。 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能有个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了。 第86页 能有个不断增长的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 林琳在发作了大管家后,新任大管家回了京城金府,而林琳身边就留下了可以独自掌事的云珠的哥哥。 反正原来的金牡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现在也不想回金府。那就做了继续闲逛的决定。 而当下人们问林琳接下来往哪走的时候,林琳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在向南的方向,有什么在等着她。 这种感觉很玄妙,林琳也形容不出来。不过她本来也没有目的地,所以便让人一路向南了。 可这向南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上天的安排,便是让她做回圣母。 林琳一路上,碰到好几起见色起义,强抢民女的事情。 林琳非常好奇这些女人到底是咋想的。知道自己长的不错。怎么就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敢出来晃悠,不是上赶着让人抢的吗? 就是想要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也不需要这么迫不及待吧。 把自己弄丑一些,还是换个装什么的,不是都可以减少一定碰到恶霸的机率吗?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一心想要在大街上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啥的。 要是真的这么打算,那还真是忙坏了那些大侠们呢。 嗯,有功名的秀人,举人也够忙的了。 不过都是女人,林琳也做不出视而不见的举动来。因此,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便让云珠的哥哥,打着金家少爷要纳妾的名义,将人强抢,或是强买下来。 不是林琳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只是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不然前脚林琳一行人一走,后脚还不是给人送菜呢吗? 给个名份,把人带走,在林琳看来,就是非常的简单省事,没有后祸的事情了。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个做不是很妥帖,但是她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得起她们了。无亲无故的,谁还能为了别人这么上心呢。 更何况,这之前也是给了她们选择的。是留下来,还是跟着她走。留下来,也许会继续被骚扰,也许不会。但是跟她走的话,她至少会在能力范围力护她们周全。 要知道以林琳现在金家小姐的身份,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跟林琳硬碰硬。就算是有人敢这样做,林琳在私下里也有的是手段,对付他们。 也因此,林琳这两个月来,正经救了好几个人。而金家少爷的好色之名,也传遍了大江南北。 当然,京城里的人听到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礼部尚书大人是个『孝女』。除了对早逝的妻子一往情深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上哪来的儿子? 交通不发达,消息相对的也很闭塞。京城的人不相信,但地方上的人却在下人拿出金府的帖子时,都相信了。 也因此,路上多出来了各种各样方式来的妾,着实让林琳的出行队伍越来越壮观。 无法,这些人也不能总是这样跟着她到处走。再一个,她也不想看到这些出了事不是哭就是要自杀的女人。于是便打发云珠的哥哥先带人回京城。 她记得金府在京城有一个临街的二屋铺面。铺面后还是一座二进的院子。据她了解,古代的女人针线活都不错。让她们卖点针线,也活挣到自活自己的钱。 让云珠的哥哥将铺面收拾出来,开上一家绣楼。让这些她名义上的『妾室』们,都去那里落脚。也算是安置了。这就是林琳让云珠兄嫂回京的原因了。 第二天天一亮,林琳带着剩下的下人们继续向南走。 精简后的队伍,就剩下十几个护卫,三个侍女。一大一小两辆马车了。 十几个护卫,林琳都给配了马。自己出来玩,总不能让这些护卫跟着跑步吃灰不是。 一大一小两辆马车,小的那辆装了行李和两个二等侍女。大的那个便是林琳和云珠。 古代的马车技术在时,已经相当的完善了。 林琳的这辆官家子弟可以乘坐的马车,是由两匹马拉着的长二米,宽二米,高二米的大马车。 里面靠马车后墙处,放了一个有一米多宽的长榻。林琳在马车里,便是想要躺着睡一觉都没有问题。 长榻前,留出一米的走道。左右挨着窗户的地方,一边摆着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箱式坐位。另一边是半米宽的抽屉柜。里面放了一些点心,茶壶一类的小件物品。 最神奇的是抽屉柜还可以抽出一块长板来,可以让乘坐的人,当成饭桌或是书桌来用。 就连中间留着走道的那一米处。在天冷的时候,去是可以固定火盆的。这么一个马车上,可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看到这辆马车时,古人的思想,每每都让林琳嘆为观止。 果然,大天朝的老祖宗们,威武雄壮。 这一日,林琳躺在马车里,练着内力时,马车外的护卫却来报,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重伤晕迷,生命不明的人。 林琳不知道,她真正向南的预感就在前面等着她。 第47章 林琳坐在马车里,听到家丁下人们说发现了一个重伤的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去。远处山脚下果然卧着一个身着蓝衣的人。不过蓝衣已经被血染红。 只是远远地看着,都能知道此人伤有多严重。 第87页 低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发现并无不妥,穿上外衣便带着云珠下了马车。 因为是在马车里,林琳很少穿长裙。一般都是上身窄袖上衣,下着大大的阔脚裤,外面再套一件宽袖的,长达膝盖处的斜襟外罩。 林琳穿着绣花鞋,小心地让开地上的血迹,蹲在了那人的身旁。 头髮散乱,脸上也有多处划伤。但仍能看出五官的英俊不凡来。侧卧在地,一手握剑鞘,一手紧紧地握着一柄长剑。 歪头打量那把剑,林琳竟然在那把看起来有些沉重的剑身上,看到了古文刻就的『巨阙』二字。 当这两个字映入脑海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个时空,巨阙的主人会是谁,不言而喻。原来这就是那个英俊不凡,轻功了得。还命克桃花的展昭? 原来展昭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她还以为每个接触展昭的女人,都会被他克的死拉死拉的呢。 看来最近有时间,她要认真地将《包青天》看完了。她发现只看完跟自己有关的鱼美人,可能有些狭隘。 反正这个时候,她是不知道展昭是为啥在这里露营的? 估计也就某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才会把此情此景形容成露营的吧? …… 收起乱入的心神,林琳轻轻地伸出手,在其颈脉处按了按。发现尚有跳动后,林琳连忙让人将其扶到自己人的马车上。 虽然明白这未来的四品武官,一定是大难不死的九条猫命。但是林琳还是本着习惯上手试一试唿吸。 小时候除了楚留香,她最喜欢的人便是御猫展昭了。 总是受伤,还总是不死。 最重要的是喜欢谁,谁死的倒霉体质。 因为是展昭,林琳特别大方地将人移到了自己的马车坐榻上。从家丁那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云珠一边给展昭擦洗伤口换药,一边将衣服给他换上。 「将靴子丢掉,」顿了顿,林琳在一旁捂着鼻子噁心又道,「算了,他的衣服和鞋都先包起来,先放到别处去吧。」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那脚真的是好臭,熏死个人了。 云珠听话地找出一块包袱皮,将被丢到一旁的鞋和衣服都包进去。然后打开车帘,让家丁送到后面小马车上去。 「小姐,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转道进镇?」云珠给坐在她坐位上的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水。看了看躺在小姐榻上的伤患,有些拿不准地建议,「要不,去镇上吧。这人伤的那么重,还是找个大夫给看看?」 林琳想了想道了一声不用,让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镇子在停下来。此处离发现展昭的村镇都太近了,展昭的仇家可不一定会不去找展昭的下落。去了镇上,难免不会落入那些人的眼里。 她不怕,展昭也不会有事。但其他的家丁侍女可受不住江湖人的狂风暴雨。 一路向前,远离这片土地才是正确的选择。 展昭的衣服和鞋都不能再穿了,林琳便将云珠打发到后面的马车,让她们去给他做衣服去了。 云珠看了一眼展昭,并不想放着自家小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马车上。但她家小姐的威严日盛。云珠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榻下的抽屉里找出需要的布料抱着走了。 云珠下了马车,林琳便从空间里取出白鲜和补血剂。先将补血剂餵下去。然后才将刚刚包好的伤口一点一点打开,在伤口上滴上或多或少的白鲜。 绿色的烟雾散去后,伤口像癒合了好几天之后的样子,粉嫩的新肉也长了出来。 林琳怀念地看了一眼小药瓶,斯内普出品,质量有保证呢。将药瓶收起来,林琳不再去想那个执拗的男人。 和男人的妻子,孩子。 林琳一边想着那对没有常识到让人无语的夫妻,一边将刚刚缠在伤口上的布都捲起来,丢到空间里去。回头用洗衣机洗洗,就又可以用了。 「你醒了?」忙完这一切,林琳伸手想要为榻上的人盖一盖被子,突然发现展昭的眼睛已经睁开了。 「姑娘救了我?」展昭受了一定的内伤,此时想要坐起身来,却是徒劳无功。 一睁开眼睛,展昭便发现他这是在一辆行走的马车上,这种颠簸的感觉,让他的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面前坐着一个穿着紫粉衣服的少女。少女头上斜斜簪着两朵绢花,映着额前的那条珍珠华胜,更显光华。耳上也是一对珍珠明月铛。黑亮的头髮被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身前。 可伶可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已经无法掩饰一身的风华。待长成,又是何等的风韵。 这隐陷约约中,又有几分熟识的感觉。只是此时展昭已经无暇去想了。 「你倒在山脚下,家丁发现了你。刚给你喝了迅速补血的东西,不过内伤的话,你还是要吃这个。」林琳拿出一粒九花玉露丸递给展昭。 展昭看了一眼乳白色的药丸,想也不想地吃了下去。 林琳一笑,「遭了,拿错了。那好像是毒药呢。」把展昭扶着坐了起来,林琳从旁边的小抽屉里拿了个水杯,又倒了点水,一边递给展昭,一边开玩笑。 展昭莞尔一笑,「姑娘大恩,展昭莫不改忘。」说罢,一口喝掉林琳递过来的水。林琳见此,又给他续了一杯。展昭仍是一口喝下。 直到第四杯,展昭才表示不需要了,林琳才不再续杯,递了一碟小点心给他。「只有这些了,想要吃别的。还需要晚上到住的地方才有呢。」林琳看展昭这个样子,估计此时应该也是饿的。 第88页 「多谢姑娘。」展昭是江湖儿女,对于林琳坐在他躺着的榻上,一会倒水,一会递点心。并无多少避讳的心思。 林琳也是不拘小节惯了的。所以,跟本就没有发现他们俩之间的距离是不是适合这个时代。 「都说大恩不言谢,这个我知道。不过我听说,一般救命之恩都要以身相许,展大哥要不要许一许?」 刚才展昭已经说了自称了。所以林琳非常可耻地装了回嫩,直接叫人家『展大哥』。 「呵呵,有何不可?」江湖出身的展昭,从小也是诗书礼仪皆通的人物。只是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答应。 而且,与这位姑娘独处在一辆马车上,其实已经对这位姑娘的名节有了损伤。既是如此,定下婚约,未为不可。 尤其是展昭清楚的明白,从见到这位姑娘的第一眼开始,他的心中有着连他都不知道的喜悦。 像是久别重逢,又像是等了好久,盼了好久…… 林琳听了这话,也笑了。「说的好像我是挟恩图报似的小人。不过,人家刚纳了几房妾,这会却又许出了正室的位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说完林琳拿着帕子捂着脸,一身的娇羞样子。一边做出这样搞怪的动作,还一边拿着眼睛朝展昭使劲的泛吧。 「噗,咳咳。」展昭被林琳的话,惊得一口点心差点噎死。 林琳一看,连忙又倒了杯水,给他餵下。帮着捶了捶背,才让他好些。 「没事吧!」林琳看展昭咳得脸都红了,有些担心自己玩笑开大了。 展昭说不出话来,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跟这姑娘说话,太惊悚了。 一会是以身相许,一会又是纳妾娶妻的。 ……可是如此儿戏的婚约,他为什么会隐隐有种高兴的感觉呢。 「那你休息一下吧。一会就要进镇子了。到了官驿,就可以好好地休整两天了。」 林琳是官眷,是可以住在官驿的。所以一路行来,林琳都会选择官驿住宿。此时带着展昭,更是如此。 「官驿?」展昭看着面前有些内功底子的少女,有些诧异问道。 「我爹是当官的,我是官眷。所以有资格住在官驿里。再一个,展大哥是江湖人,你的仇家应该也是江湖人。住在官驿里,至少一般人不会来打扰的。毕竟一般人也不会想到南侠展昭会住进朝廷的官驿里。」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时展昭才发现他忘记问人家姑娘的名字了。而人家姑娘竟然都知道他在江湖上的浑号。 「展大哥都要以身相许了,怎么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没诚意,这也太敷衍了事了。」林琳继续逗着展昭。 「姑娘见谅,是展某大意了。还请姑娘告知家乡名讳,他日展某也好登门求娶。」此时的展昭也才二十岁,虽然少年老成,为人也稳重。但少年心性并未受到压抑。 「我姓金,单名一个昭字。乳名牡丹。展大哥叫我牡丹就行。」说到这里,林琳从一旁拿起展昭的佩剑。「这是巨阙吧?真的巨阙吧?」古代出名的剑呢,林琳也是第一会见到。 「此剑仍展昭家传之物,若姑娘喜欢,展某便以此物为聘礼。」当然,展昭没说的是,展家祖上都是拿这把剑当聘礼的,然后主母再陪嫁过来…… 论展家聘礼的贵重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利用及回收性。展家的男人都可以笑的好不得意。 「真的?好!一言为定。」 林琳一听,双眼就是一亮。也不管这是不是展昭的玩笑话。就算是如此,林琳都没给展昭后悔的机会。立即将这句话给扣死了。 她可是非常稀罕这把剑的呢。 展昭:「……」怎么突然感觉,这姑娘其实就是为了这把剑来的呢。 展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相了。 …… 林琳虽然对于自己很有把握。对孝女爹也是如此。但她的那位会抽疯的皇帝表哥却不是如此。 她最后可是被赐婚给了那个性格中拥有两个五百的书生的。这种事情,打死她都不愿意。她是宁愿嫁给展昭这样的人,天天守活寡,不知哪天守真寡的过日子,也不愿意嫁给这个时代的书生。 不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只说那张真,林琳是一万个的讨厌。就那样的人,还能考上状元,为官一方。将来还指不定弄出多少冤假错案呢。 学问好的人,若是不通事世。不懂人情练达。那在林琳心里,也是个二等残疾。 在林琳的心中,张真便是如此。 所以,此时用玩笑话,骗了展昭的一把上古名剑。还有展昭亲口许下的婚约。林琳觉得她是赚大发了。 都已经是多年的狐狸了,还玩什么聊斋。羞羞答答地作事风格,向来不是林琳的作风。她又不指望展昭真的会娶她,她要的不过是这个约罢了。有了这个约,她就不怕谁在拿她的婚事当零嘴了。 ……不过,若是展昭真的愿意娶她,那她也愿意嫁就是了。 第48章 林琳从自得中回过神来,便看见展昭不敢置信的样子。摸了摸鼻子,林琳假意弯腰,从榻下视线死角处,将藏在空间里的倚天剑拿了出来。 「我也不偏你的好东西,哪,这是倚天剑。削铁如泥,锋利无比。虽是不出名,但绝对够实用。你不信,可以试试。」 第89页 倚天剑对于林琳来说,真的算的上是鸡肋了。她喜欢用鞭子和伸缩剑,装b的时候喜欢用玉萧。倚天剑又重又长,真不是林琳的菜。 但林琳天生就喜欢收集东西。像是巨阙,在林琳的眼中就比倚天剑有名,所以用倚天换巨阙,林琳是毫不心疼。 可她不心疼,不代表展昭不心疼。可君子一诺,让他说不出反悔的话来。顺着林琳的手接过倚天剑时,展昭的心都在抽抽的疼。 这姑娘要是不嫁他,他可就真的是赔大发了。 但这种心情却在接过剑后,荡然无存。 这是一把好剑,一把在锋利上更胜巨阙的好剑。 让展昭试了一会儿剑,林琳便将剑收了起来。按着剑客的习惯放在了榻的里侧。而那把巨阙,也在转身之际收到了空间里。 马车一直在入夜时分,才走到最近的官驿,而此时,林琳早就拿到了展昭亲笔写下的婚书。婚书是用林琳提供的白绢写下的。墨是龙血墨,保证百年都不会出现问题。 将婚书写下后,林琳待墨迹一干,便收在一个荷包里,顺着袖子放入空间。之后,当着展昭的面,又写了一封家信。将此事告知便宜爹金宠,以免他把那状元招到家里,死在花园。 将信写好,封上信封,直接递给马车外骑马的家丁,让他到了驿站便派人送信去。回过身,问着明显不如刚醒来时有精神的展某人,「你不写封信回家说一声吗?」 「牡丹姑娘,如此婚事岂非儿戏?」展昭有种私定终身的感觉。 虽然他自己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窃喜。 「哪有儿戏,我的婚事,我爹是要听我的。你看,我不是写信告诉他了吗?我这次出来,就是因为爹弄了个什么指腹为婚。现在我自己找个人回去,也让我爹去张家退婚去。怎么了,还是说你要反悔?不过你得明白一件事,就算是反悔了,剑也是不退换的。若是为了此剑,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 「……」展昭看着面前的少女,有些头疼。他倒底是哪里抽风,会在这姑娘面前顺着她的话,开玩笑呀。还有姑娘,你的矜持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还真的没有后悔。 「你到底要不要写信回去?」不写的话,她就要把东西收拾起来了。 「……不用。展某家中已无长辈。可是牡丹姑娘,」展家就只有几个老僕守着旧宅子。所以婚姻之事,他便可以完全作主。 「要么喊我牡丹,要么喊我姑娘。」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让她有一种他正在喊江南名妓的感觉。 「姑娘,」展昭从善如流地改了口。 「嗯,你既然不写,那我就收了。」将东西都到收抽屉里后,林琳就听到马车外面有女人的哭喊声。 「来人,去看看什么事?」 「是,小姐。」一路走来,家丁都做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了。 展昭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和林琳的吩咐。本就皱在一起眉毛,皱的更深了。 一刻钟后,家丁便回来了。说是当地的一乡绅,看上了一对姐妹花。这会正纠缠呢。 「是卖身给他了,还是在路上等便宜吃豆腐的?」 家丁想了想,道,「并不是卖身的。听旁人说那对姐妹是进城卖山货的。」 林琳想了想,「漂亮吗?」 家丁有些害羞,不过还是回了一句比云珠姑娘好看一些。 林琳一笑,「那可见是相当漂亮的了,你去后面的马车,叫上云珠,一起去那里,告诉那人,这姐妹花你主子我也看上了。要娶回去做妾,要是长的……,算了,就说我要买下人。」 「我的主子呦,这要是弄回去,您可就有八九的妾了。」云珠听到声音,早就从后面的马车里下来了。林琳说这话时,云珠就顺口接了回来。 「对,就是第八,第九两房妾。去吧。办好了,主子请你喝喜酒。」林琳最后一句,直接把自己逗笑了。 展昭在一旁听得愣愣的,这姑娘就是这么解决问题的?所以,之前她说的纳几房妾的事情,是却有其事? 「我在京城开了一家绣坊。专门收留这些女人。」看到展昭不解的样子,林琳大方地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是我说,这年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傻姑娘呢。明知道自己长的不错,出门前不知遮掩一下,还竟往出挑里打扮。不是擎等着让人惦记呢嘛。没事就要低调,有本事就揍回去,啥也没有还敢如此……凭白给人添麻烦。」 展昭回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既然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不应该把自己置身在危险里。 「你说会不会是这些人就想要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让想劫色的有机可乘,让想当英雄的有个救美的机会?还是说,就算是最后真的没有什么人来解救她们,她们也有了衣食无忧的好去处?还不会被人说成嫌贫爱富,自甘下贱。」林琳突然想到,是不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呢。 展昭:「……应该不能吧。」 「怎么不能,人心这种东西,最是难以理解的。别说她们,就说我吧。我就算将来可以在京城横着走,我也有忌讳的人呢。你知道柴王爷吧。他家的那个小王爷,啧啧。」林琳这时才想起来,京城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林琳倒不是真的怕他,她有的是手段对付他。 第90页 他要是敢打她的主意,绝对让这位柴小王爷,求生难,求死更难。 展昭:「……」说到这个,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她们家是干什么的。噢,对了,她有个当官的爹。 云珠将那两名少女安置在后面的马车后,便上了林琳的马车。这时,整个队伍也终于开动了。 「小姐,那两位姑娘叫燕燕和翩翩。都是附近村庄的姑娘。今天进城买粮食,这才让那乡绅盯上了。奴婢拿着府里的名帖,已经将人吓退了。不过咱们一走,估计这事还是难了。」 「家里还有什么人?」林琳没避讳地和展昭同坐一榻,让云珠坐在另一边的坐位上。 云珠看了一眼被收拾的很干净的展昭,轻声回道:「家里还有个老父亲。奴婢刚才也已经跟她们姐妹说了。若是跟着咱们,咱们就让人送她们一家三口上京去。若是不跟着咱们,她们可能也要搬家才能躲过这场是非。」 「她们怎么说?」林琳看了同样也关心此事的展昭问向云珠。 「她们只是感谢我们的搭救,但却无意跟我们上京城。听那姑娘的口气,好像并不担心后续的事情。」是真的如自家小姐说的很傻很天真,还是真有什么后手,就不得而知了。 林琳点点头,「那就算了。姑娘家的名声很重要。你现在就让人去送她们回家吧。再晚会儿,路就更不好走了。她们父亲也要担心了。让乡邻知道了也不好。」 她们姐妹既然不愿意跟着一起进京,那还是不要留她们在官驿过夜了。不然很容易让人说闲话。 展昭也想到这了一点,对于林琳的话,很是赞赏。他没有想到她小小年纪,竟然会想到这么多。 云珠听了林琳的话,叫停了马车去了后面。至于她如何安排林琳是不关心的。 「云珠,一会儿路过成衣铺的时候,别忘记买衣服。」展昭还没有衣服下马车呢。一会儿不买,他还真的没有衣服穿。 「是,小姐。」 …… 在多日之后,林琳终于知道这两姐妹是谁的时候,这对姐妹花竟然找到了她,请求她带着她们进京城。 老爹病逝,姐妹俩生活无依,若不是有之前林琳的纳妾之语,两姐妹的日子可能会更悽惨。也因此走投无路后这才想起之前对她们释放善意的林琳一行人。后来又打听到林琳等人还在城里的官驿时,便收拾行李过来了。 她说啥了,展昭这人就是命克桃花。远离了展昭,人家姑娘不就平安了。 话回当下,进了官驿,林琳等人便被妥善安排了食宿。林琳又拿出五粒九花玉露丸装在一个小瓷瓶里递给了展昭。 在马车上,展昭也已经运过一回功了。对这个药的药效非常的了解。是难得一见的疗伤圣药。 「需要我帮你运功疗伤吗?」林琳知道若想内伤好的快,自己运动疗伤是主要方面,别人帮一把的话,会是事半功倍。 「如此,倒是有劳了。」展昭想到了那封婚书,也觉得不用再跟林琳客气。 若是展昭知道林琳压根没把婚书当回事的话,估计这会内伤还得加重。 ……不带这么玩人的。 官驿给林琳一行人安排了一个小院。晚饭摆在在堂厅,林琳和展昭一起吃的。饭毕,林琳特意让云珠拿钱赏了做饭的厨子。便在喝了一盏茶后,扶着展昭去了他的房间。 展昭因为补血剂和白鲜的双重作用。此时已经可以慢慢地下床行走了。 所以,林琳便没有让展昭在卧室里吃饭。一股子的菜味,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将展昭扶到床上,林琳也坐到了展昭的身后。 两人一起运着功,在展昭的身体里按着内力的行走路线慢慢推进。林琳深厚的内力一打入身体力,展昭便是一愣。他没有想到这姑娘的内力竟然比他还要深厚。 着实让人吃惊。 一个时辰左右,展昭突然向前一扑,向地上吐了一口黑血。林琳见此便知道他的内伤好了几层。 唤人打水给他漱口后,林琳便走了出去。头一回给人用内力疗伤,她很怕一不小心就将人疗成残废。 所以整个过程下来,一直不敢松有松懈。直到此时,她才觉得浑身累的厉害。 一番梳洗,林琳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一醒深沉,直到第二天被院里的练剑声弄醒,她还不知道天已经大亮了。 第49章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怎么样?不比你的巨阙差吧。」林琳披着头髮站在门口,后背轻松地靠在门框上。 「确实不错,比巨阙还要沉重一些。很趁手。」展昭挽了一个剑花,笑着对林琳说道。 「你可真是铁打的,身体都好了吗?」虽然白鲜和补血药剂效果不错,但实际上却并不会让伤口真正的癒合。就算是九花玉露丸神奇,也不过是药罢了。再好也是需要调养的。 这样了还起床练剑,真的好吗? 「好了七八层了。再有两天就能好透。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你都以身相许了,就不用这么客气了。对了,你看。」话落,林琳便用指尖挟出三根银针,飞快地向展昭打去。展昭一怔,提剑接上。 轻轻地三声碰响后,展昭竟然发现三根银针都被吸附在剑身上。抬头看向林琳,眼神示意林琳告诉他答案。 第91页 「这把剑是玄铁融了冰晶和火晶锻造而成,可吸银铁一类的暗器。可是我,我,师门的宝贝。」 林琳想说是爹娘特意打造的。可后来才想到,她已经不是郭芙了。郭靖和黄蓉也已经不是她的父母了。她的父亲是金宠,母亲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妈。 所以这把剑,只能是峨嵋的传派之宝了。 展昭抿唇一笑,并未说什么。 也不知要说什么。 反正他算是明白了,他的巨阙是要不回来了。 「小姐,您应该梳洗了。」虽然展昭长的好,但云珠还是会想起昨天一身血污的样子。壮了胆子过来劝自家小姐时,声音都有些发抖。 她从来不知道她家高傲的小姐竟然还会功夫,刚才还拿着绣花针扔来扔去。怪吓人的。 经了云珠的提醒,林琳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耸了耸肩,对着院中的展昭笑了笑,便回房间。 回房间洗漱后,又和展昭一起吃了早膳。席间听说展昭的目的地是京城。林琳也没有要迴转的打算,于是二人便说好,他日再京城相见。 「那天将你伤成这样,是什么人下的手?」林琳昨天就想要问展昭,伤他的人是谁。但是昨天,呃,没顾的上问这些。所以今天才会早早地问出来。 毕竟之前两人的关系,林琳没有那个闲心帮着出头。但现在不同了。婚约定了,婚书下了。就连远在京城的尚书爹都送了消息去。所以,非常分的清里外拐的林琳自然是要问清楚来龙去脉。 展昭闻此,神色有些暗然,「不过是一些江湖上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展昭知道自己脱离江湖,居于庙堂,会让很多江湖人不耻,但是想到这些年所见。展昭更明白,江湖人行侠仗义,其实并不能在根本上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他知道他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更知道他放弃的是什么样的一种生活。 从此快意恩仇不在,从此…… 「做为你的家眷,你确定不会牵连到我?如果真的牵连到我,我是不介意将对我有敌意的人,连根拔起的。」将一筷子竹笋条夹到展昭的餐碟里,林琳又接着说道, 「算了,不吓你了。我的安全,你倒是可以放心。想要伤我分毫的人,别说他自己不好过了,他的家人,族人,我都有办法让他们一起遭罪。但是,你的那些江湖事情,只要不伤及性命,或是脸面。我都可以让你自己去处理。不过一但过了我心中可以承受的范围,谁让我不舒服一时,我绝对让他不舒服一世。」林琳摇摇头,「说来好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想要保护你。真是疯了。你展昭,堂堂南侠也会需要人保护?」 说到最后,林琳自己都觉得好笑,她这份心思倒底是怎么来的呢。 展昭一手执筷,抬着头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熟悉的感觉,又是那样陌生的面庞。可是想要对她好,想要将她护在羽翼之下的心,竟然也是同等的强烈。 「你不要担心。以后,我会好好的。」半晌,展昭才听到自己低沉着嗓子说了这么一句类似保证的话。 …… 饭毕,林琳和展昭便在屋内各选了一角,自由活动了。林琳最近正在迷刻章,所以找了一些鸡血石,这会正慢慢地练雕刻。而展昭内伤未愈,这会便盘腿练功。 一时间屋内甚是安静,就连云珠也悄悄地将茶水点心摆好,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拿了绣花撑子在廊下做起了女红。 一连几日,直至展昭内伤外伤都好利索好了,两人的相处方式也没有改变。 这样安逸的生活,是步入江湖后的展昭从未有的。不需要时刻紧绷着精神,不用时刻注意形象。 在内力运转了一圈后,展昭睁开眼向房间另一侧的少女看去。阳光点点洒在她的身上,感觉连她都在发光一样。 原来便这是岁月静好吧。 可惜,他却不得不离开了。 不过此时,对于儿戏一般定下的婚约,他倒是有了几分期待。 愿那一日,可以早一点到来。 「我准备明天便离开。可有什么要我捎回家去?」 林琳听了,歪头一笑,「你就这么着急着见我爹吗?」 展昭:「……」这么不害臊的姑娘,怎么会这么招人喜欢呢? 林琳倒是没有什么让展昭稍回去的,不过为了让她那便宜老子见见展昭,还是拿了一包路上买的特产和之前闲来无事做的一件外衫,让他稍给京城的金宠。 至于金宠见到他是个什么想法,林琳是不关心的。那金宠就是个女控。闺女自己挑的女婿就算是再看不顺眼,也会认可的。 谁让他姑娘这会还在外面逛呢。若是惹急了,真不回家,可怎么好? 电视里那个金宠之所以会看不上张真,主要原因还在于金牡丹也没有看上。不然左右都是个学子,想来是一定能够有份功名的。 金老爹是有些个嫌贫爱富,但他就这么一个闺女,攒多攒少还不是给这么一个闺女。在之前林琳一顿神忽悠下,金老爹早就不会对林琳的择偶有什么要求了。 展昭骑上林琳给他准备的快马,拎着两包行李。一包是给金老爹的,一包是林琳给他准备的。 展小猫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无论他这伤跟他那些好妹妹们有没有关系。 所以在有了复制柜,不怕浪费的情况下,林琳趁着展昭走之前的这点时间,用那冰火蚕丝给展昭里外里做了四套衣服。黑白各两身。为了让展昭不随意乱弃,林琳还在上面用绣线绣了清洁咒的魔法阵。 第92页 所以那个包袱里除了一些盘缠便是衣服鞋袜了。展昭对于新出炉的未婚妻如此体贴入微,感动万分。 当下也不推迟,双手抱拳,飞身上马而去。 目送展昭离开,林琳一直无语地站了好久,云珠上前道:「小姐,我们进去吧。」虽然通过这两天的服侍,云珠明白了马上跑的那个人,是自家小姐自已选择的夫君,但是也没有必要一直站在这里当望夫石吧。 林琳目光诡异地看了一眼云珠,她会一直站在那里还不是因为灰尘太大,想要等到尘灰落了再走动,好吗。这姑娘倒好,直接把那些因为马匹跑出来灰都吃进嘴里了。 身上的隔离咒,还在发挥着作用,但林琳却还是带着云珠慢慢地走了进去。 送走了展昭,林琳的日子又过得平静无波。直到几个月后,林琳在路上听说了展昭和五鼠,以及白玉堂的那个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 心中不悦,觉得白玉堂过于折辱人了。想了想,便打发人一路回京,一路在心中想着如何收拾白老鼠。 及到距离京城还有两百里的时候,林琳才想到主意。在一个小镇买了一套宅子,在宅子里用魔法做出一间牢房后,这才撇下下人,独自去了松江陷空岛。 因为林琳惜命,所以内力早就恢復了。就连魔力也随着内力的加深越来越充足。 包青天的世界,可不是一个只有普通人的世界,神仙妖魔,鬼怪离奇层出不穷。也因此,做为剧情人物的牡丹是有着魔法天赋的。 当然了,若不是林琳来了,金家的牡丹小姐这一辈子都可能是个普通人。 因为魔法堪比成年莉莉的原因,林琳这一次是没有骑马或是坐车的。她选择了飞天扫帚,一夜便飞到了松江。 清晨,进入空间休整了一番。这才一路向码头奔去。 「船家,这船可能去陷空岛?」林琳在一个身材瘦小,面黄肌瘦中年男子身边停下。 那男子正是蒋平,看到一身侠女打扮的林琳,很是惊艷一番。林琳穿的这一身还是当初斩杀三只流浪吸血鬼的样式。也因着这一身行动方便,所以每每出行,林琳都会穿这种样式的衣服。虽然衣服的颜色不同,倒也是她的一个特色了。 这一身衣服,其实并不多稀奇。只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有一种异族风情罢了。 「姑娘去陷空岛,是有什么事吗?」蒋平在心中不断的想着这姑娘去陷空岛是干什么,老五的红颜知已,还是老大的私生女? 「你是?」虽然林琳知道这人不是单纯的船夫,毕竟船夫没有几个有这么深厚的内力的,但是林琳也不会想到这人便是翻江鼠蒋平。 「在下蒋平,无事时常在此处摆渡。」蒋平对着明显有江湖人风格的林琳抱了抱拳。 林琳将手中的玉萧一横,行了一个江湖礼,「原来是蒋四侠,这厢有礼了。我姓金,是展昭的未婚妻。日前听说锦毛鼠白玉堂对我家夫君热情款待,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因此,今日便是来回请的。不知白五侠可在府中?」 蒋平:「……」他就说老五做事不地道,这回好了,人家婆娘找上门来了。可男人的事情,又什么时候让女人插手了。这不是胡闹呢嘛。 可是蒋平看着面前的少女。不过十四五岁,娇俏可人,重话也就说不出口了。 「蒋四侠,白五侠可在岛中?」 蒋平点头,「金姑娘请吧。日前的事,是老五不对。我这当哥哥的替他陪不是了。」说完让开身子,让林琳上小船。 林琳听了这话,笑了笑,这是欺负老实人呢吧。什么时候坏事做完,陪个礼,道个歉就可了案了。 展昭好脾气,她可不是。她可是正经的难养也呢。 「蒋四侠说笑了,我已经多日不曾见过展昭了。听到江湖上传闻,展昭应邀前来做客,受到白五侠的热情宽款待。我心里感激不尽。又常闻,白五侠武功高强,为人仗义,快义恩仇。今日家下特备宴席,诚邀白五侠赏光。也不知这白五侠肯不肯赏光呢。」 蒋平:「……」,一脸的巧笑嫣然,却说出这么杀气腾腾的话来,好胃疼。 「江湖中人谁不知道陷家岛五鼠的名号,都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五位大侠虽非亲兄弟,却情如手足。实在让人羡慕。可怜展昭和小女,竟都是独生子女。平日里连受个委屈,想要找个人帮衬一把,都不行呢。蒋四侠真是兄弟情深,着实羡慕人呢。还是我与展昭没福气呀。」 蒋平一下子脸就被羞红了。这姑娘话里话外都在说他们哥儿五个仗着人多欺负展昭一个呢。 虽是事实,可这事,真是不好听。 这姑娘说话咋就这么不中听呢? 第50章 船行不过一刻钟上下,便到了陷空岛的岸口。蒋平将船拉横,先跳了下去。然后在木栈道上看着身后的林琳。 林琳脚尖一点,轻轻地跃了起来。双脚似走在平地一般,左右交替地走上了栈道。 「好身法。」蒋平见此,不禁大赞。就这轻功,也配的上轻功高妙的展昭了。 怪不得这姑娘敢一个人行走江湖。 「过奖了。」武当的纵云梯虽然没有桃花岛和九阴真经上的轻功美妙,但却最适合这种上下船的身法了。 毕竟别的轻功只有飞起来,才会看到是不是好看,是不是巧妙。而纵云梯却是运用自身的内力于脚下,然后使用时如登云梯,如履平地。 第93页 再说了,没有三两三,谁敢上梁山。要不是对自己自信,她也不会单枪匹马的独闯险空岛了。 以林琳阴暗的心思。就算是这个时候她自己没有踢馆的本事,她身后还站着尚书府呢。 金家老爹可能没有啥本事,但是庞家的姨父呢。将来成为贵妃的表姐,太后的姨妈。借力打力,或是借势而为,总要让这险空岛吃上一回亏。 不过那样一来,事情可能就要闹大了。对于展昭的名声也可能不太好。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展昭十几岁的未婚妻来踢馆。丢人的可不是她们俩口子。 在林琳看来,无论是白玉堂的没事找事,还是险空岛的其他四人将计就计,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们自己把自己当成了耗子。就不想让别人当猫了。 你们是自己封的。可展昭呢,那是天子封的。 是说能推开就推开不要的吗? 一群不明事理的傢伙。 还有那个白玉堂,不过是有个那么两下子,就真的当自己天下无敌了。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呢。 中二病后期重度患者。 「金姑娘师出何门?这等身法,蒋某还是平生首见。」蒋平自认也是老江湖了,却是没有见过如此轻功的。 「东海桃花岛。」那么点的年纪,还平生首见。真能充大。 「什么是四哥平生首见的,也让我瞧瞧。」 就在林琳说出师门的时候,一声爽朗的男声也插话进来。林琳顺着声音望去,看到的便是一身白衣斜靠在树下的男人。 用后脚跟想,能叫蒋平四哥,又一身白衣的。不是白玉堂,又是哪个。 林琳上下打量白玉堂的时候,白玉堂也在打量着林琳。 十四五岁的少女,粉面桃花,俏然而立。发插粉紫色绢花,点点珍珠隐在发间。岛上的风吹着额着的碎发,与一条围在额前的珍珠琏子互相辉映着,美丽中带着婉约,抬头时,耳中的明月珰也在摆动着。白玉堂的心中突然想起了那句,『还君明珠双泪垂』的诗句来。 晃了晃脑袋,白玉堂接着往下看,一身淡蓝色绣了一些小朵牡丹花的衣裙,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珍珠领扣的外衫。 外衫发着暗哑的光,看着便不是凡品。 腰肢纤细,盈盈一握。下着一双厚底白靴,靴子的前端鞋面上,左右两侧还用珍珠编了小花缝在上面。再说那小小的脚,衬在白靴里,更显精緻。也因厚底,显出了一份窈窕。 手握玉萧,萧上挂着的穗子,竟然也是几色珍珠编制而成。 这位姑娘很喜欢珍珠吧,不过人倒也如珍珠。 这便是白玉堂对林琳的第一印象。 「五老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金姑娘,展昭的未婚妻。」说完,又转头对林琳道,「这便是我五弟,锦毛鼠白玉堂。」 「原来是那只臭猫的未婚妻。来我这陷空岛做甚?白五爷可没下帖子。」一听四哥说这位姑娘是展昭的未婚妻,白玉堂俊俏的眉毛,便挑了老高。 林琳哼笑一声,「展昭脾气好,不愿意计较什么。我却不然。我这人最是护短,小心眼了。听说了通天窟气死猫的事情,这才赶了过来,还是那句话,来而不往,非礼矣呢。特特邀请白五侠去舍下做客,不知白五侠赏光否?」 林琳这辈子最讨厌白玉堂这种人,把别人的容忍,当成自己不要脸的资本。都天生爹娘养的。凭什么惯着你。 展昭何辜,凭地什么就要受完你的折辱,还要化什么玉帛。想的好事。 你打人一巴掌,别人接了,还想要白打。哪来的买卖。 「喝,这是找场子来了。行呀。你要是有本事,五爷跟你走一遭也成。这要是没本事。我就留下你,让那只臭猫来赎人,如何?」刚才的好心情,被林琳这几句都破坏了。本来对女人也不会出手的白玉堂,倒是起了为难的心思。 「老五,说什么浑话呢。金姑娘,当初的事情,是我们哥儿几个不好。展昭宽厚,不追究了。你看这事?不过姑娘大老远的多一回陷空岛。不如留下做几天客?也好让我们尽一番地主之情。」 蒋平心里,对于展昭的事情,却实还有些过不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展昭的未婚妻找上门来。 但人家姑娘只身来此,他们更不应该做什么。不然那真是妥妥的欺负人了。就算是不被江湖朋友鄙视,也会从此跟展昭交恶。 「是呀,刀剑无眼的。再伤了你。别人还不得说你白五爷不仗义。」 林琳呵呵一笑,「白五侠这是跟谁爷来爷去呢。这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以白五侠的能力,现在称爷,为时过早了吧。再说了,不是本姑娘狂妄,这刀剑无眼,伤的是谁,姑娘还真是不担心。」顿了顿,林琳对着一旁的蒋平又说道, 「我也知展昭脾性,总想着以和为贵。可很多事情却并非如此。就以白五侠来说吧。少年成名,一身武艺高低暂且不说,却是浑身是胆。这样的人,蒋四侠不担心将来踢到铁板吗?这江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如展昭一般好性。呵,受了委屈也没有个兄弟讨回公道。当然就更没有,欺负了人还有兄弟上前来要求被欺负的人『以和为贵』了。」 「至于教导白五侠的事情,蒋四侠放心。我不收学费。我也可以保证,绝不伤了白五侠的性命。展昭都不追究的事情,我也不想说什么。不过,是想要好人做到底。教一教白五侠做人的道理罢了。」说完,眼带挑衅地看着白玉堂。 第94页 今天姐就要教你个乖,别天天的把自己当爷,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蒋平被林琳的话,说的一愣。这姑娘这才是真真的狂妄吧。 以后再不能这么说五弟了,委屈他了。 相对于蒋平的愣怔,白玉堂却被林琳的话激起了火气,但好歹还有一些理智,并没有出手攻击林琳。林琳见此,倒是觉得白玉堂还不错,至少风度还没有都丢尽。 但白玉堂不出手,可不代表林琳不会出手。林琳一个快闪,直接点了蒋平的穴道。蒋平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他在江湖也是响噹噹的人物,今天竟然让人点了穴道,却都反应不及,这如何能让他相信。 不过蒋平也自知,他的武功不及白玉堂。但白玉堂却也没有想到林琳说出手就出手。连个招唿都不打。 于是在林琳点了蒋平穴道后,白玉堂立即伸出手向林琳攻去。一面回身将蒋平护在身后。 林琳又不是冲着蒋平来的,自然不理他。所以,见白玉堂出手,直接以萧代剑,向白玉堂的攻去。 此时的白玉堂也不讲什么风度了,林琳的身法奇快,根本不是白玉堂讲风度的时候。于是抽出剑也扭身上去,剑与萧碰撞,剑不损,萧也无损。这让白玉堂对着林琳的萧都有些好奇了。他的剑,可不是普通的剑,而这萧竟然文丝不裂,可见其硬。 林琳的萧是经过马丹娜加持过,又被斯内普施过永久防护咒的。就连萧上的挂穗都是林琳弄的魔法阵。其坚硬的程度,不是林琳自夸,除非来重炮飞弹,别的还真的不能将其弄损呢。 话说两人你来我往数十招,看得蒋平大唿过瘾。真没有想到展昭的未婚妻小小年纪,武功竟然如此深不可测。看来是他小瞧了这姑娘。人家姑娘敢只身来讨公道,自然是有备而来。看来他们家老五这回是踢到铁板了。 他武功不及老五。但眼力却是有的。这姑娘轻轻松松,可老五倒是看着有些吃力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姑娘三招里,只有一招是压服老五,其他两招都是逗老五玩呢。 估计老五也是看出来了,可是却是没有办法,只能如此焦灼着。 「白五侠,拿出你称爷的本事来呀。您就这么点能力?可别让小女瞧不起呀。」林琳又是一腿揣在了白玉堂的小腿上,气不死人的说着。 一会儿,林琳又喊道。「这一招真不错,再练上个几年,白五侠走到路上,也就不担心被哪家的小童打劫了。」 又一时,林琳用玉萧将白玉堂的剑反挡回去,笑得好不得意。「白五侠功力真真是深厚,可这称爷的脸皮,想来比这功力还要胜上一筹吧。」 白玉堂不经气,被林琳连忙打趣下,出剑更是没有章法,败意比之最初更是明显。看得蒋平连摇头的力气都没了。 「白五侠小心呀,这刀剑无眼,再伤着了自己,您可就没有机会再称爷了。」 「死丫头,闭嘴。五爷今天不收拾你。就跟你姓。」白玉堂一个快刺直逼林琳门面。 林琳转身一躲,同时伸出脚。轻轻一绊。白玉堂便原地翻了个跟头。 「我与展昭尚未成亲。这义子的名份,我需要跟展昭商量一下。白五侠莫着急呀。」 …… 一时半刻的,倒也没有什么,林琳抽空看了一眼天色。想着再打下去,回岸的时候,天就有些晚了。天晚了,谁知道会不会走冤枉路呢。 当下林琳也不恋战,直接一个扫堂腿,将白玉堂横踢到不远的树下。 白玉堂后背撞到了树干上,弄得树上的叶子纷纷地落了下来。而蒋平也在那里看得眼睛直抽抽,这得多疼呀。 这丫头也太悍了些。 这是不掺假的打击报復呀这是。 他们哥五个当初也没在展昭手底下占到便宜,怎么这会就变本加利的折腾俺们老五呢。 那东海桃花岛究竟是个什么门派?门下弟子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今儿,小女多有得罪了。就当是……盛情难却吧。还请蒋四侠不要怪罪。刚刚白五侠也说了,若是有本事,尽可以带他去舍下做客。既如此,小女便先告辞了。四侠放心,好酒好菜,绝不伤他丝毫。保证让白五侠乐不思『鼠』。」 林琳嘴里的鼠,估计蒋平是想不到的了。不过在不久以后,相信白玉堂会亲身体验到的。 此时蒋平还在为林琳嘴里吐出来的『盛情难却』,感到不可思议呢。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真像是这丫头刚才说的,小心眼,爱记仇。当初他们逼着展昭来此,现在这丫头竟然几倍的奉还回来了。 真是现世报不爽。 这厢林琳说罢就解了蒋平的穴道后,又解下腰间的白色鞭子。向白玉堂挥去。白玉堂无力躲避,直接被缠住。 白色的鞭子一头握在林琳手中,一头直接缠在白玉堂的腰上。一使劲,林琳便施展轻功,向江中飞去。 直到此时,蒋平和白玉堂才发现,一直被林琳缠在腰上的白色腰带竟然是根鞭子。 这姑娘出门倒是底是带了多少武器呀。 而最让蒋平和白玉堂郁闷的是他们竟然就直接站在渡口跟这姑娘打了起来。 整个陷空岛上那么多人,竟然这么半天都没有出来一个。蒋平气闷地看着被林琳托着的白玉堂,无法只得向岛内奔去。他一个人可拦不下这姑娘,尤其是看到这姑娘直接用轻功踏水而去,他们家老五在水中被拽着时。 第95页 金姑娘呀,我家老五不会水的。你就不能把鞭子抬得高一些? 蒋平看着自家五弟的脑子在水中起起伏伏,一口一口地灌着湖水,往日不觉得怎么样,但今天着实是心疼了。 展昭他媳妇也太厉害了些。 这姑娘太彪悍,也不知道这展昭是从哪里寻来的媳妇。 他们家老五不会水,这么趟河过岸岂不是要了他半条命。 唉,这一回是真的踢到铁板了。 展昭他媳妇,一战封神呀! 这外人他管不了,可这馅空岛的下人呢?就没有一个会喘气的去报个信吗? 蒋平不知道,他们二人一上岸,岛上的僕从便发现了。只是当后来他站在那里,看着白玉堂和一个姑娘斗武时,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只能说这岛上的人都没有想过二对一的情况下,他们的两位大爷还打不过一个小姑娘。 因此,还就真的都没当回事的该干嘛,干嘛去了。 且不说蒋平一路向着主屋奔去,将家中的另三位兄弟都找了出来,说了展昭未婚妻上门将白玉堂拖走的事情,又要如何应对,如何寻人,如何寻找展昭时,林琳也在飞了一刻钟左右到了之前上船的地方。 还好,没走冤枉路。 还好,功夫底子没落下。拖着个人,也和来时坐船的时间一样到岸呢。 第51章 上了岸,林琳才解下白玉堂腰间的鞭子。而此时白玉堂早就因为晕水而晕了过去。 当然这是林琳自以为的原因。 她压根就问记,白玉堂除了晕水以外,还有可能是喝水喝多了胀晕过去了。不过总的来说,白玉堂也算是命大了。 竟然并不需要人将腹中积水压出来,而能够自行醒来。 当然抛开这些外,也幸好此时没有人认出如此狼狈的人竟然是白玉堂。不然白玉堂的脸面是不用要了。对于一个特别爱面子的人来说,那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 林琳看了白玉堂一眼,点了睡穴后。便在渡口租了一辆车进城了。 幻影移行的咒语,林琳早就会背。莉莉用的时候,她就听过。来到这里,这具身体的魔力因着林琳内力的深厚也加强了不少。所以这种高级魔咒,林琳使出来是毫不费力的。 只是现在是白天,无论突然出现,还是突然消失,都不太好。于是让那辆马车将自己送到离渡口不远的小树林后,林琳便拽着白玉堂下了马车。别看白玉堂昏睡着,但一个轻身咒,却是让林琳省了很多的力气。 但林琳宛如大力士一般的生托着一个爷们的样子,却也吓到了马车夫。收了钱,连忙架着马车跑远了。 林琳也不在意,仍是托拽着白玉堂往树林深处走去。直到人际罕至,再听不到官道上的声音才停止。 喝水,吃饭,打坐休息。林琳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直至天色大黑,林琳才拽着白玉堂使用幻影移行去了之前买的那处宅子。 头一回自己使用幻影移行。总会有一些不太稳妥的现象出现。这不,林琳自己倒是还好,没有缺什么少什么。倒是白玉堂可怜了些。 头顶少了一大块头髮,露出来了青色的头皮。十根手指竟然丢了四只手指甲。粉嫩的肉就那么露了出来。看着也怪可怜。 林琳东看看西看看,有些个不好意思。再看到白玉堂那个狼狈的样子,头一回觉得自己可能下手重了一些。 她还真的不知道原来幻影移行会有这样的后果。以前被莉莉或是斯内普带着时,也没事呀。看来以后可不能在自己家人面前使用不熟练的魔法了。 将白玉堂丢给下人,让人给他梳洗一番,便将人送进了之前特意为他准备的房间。 那是一间非常宽大的房间。但从上到下,都被林琳施了魔咒,别管白玉尝多厉害,还是五鼠多本事。没有金钢钻估计也休想让白玉堂走出这间屋子。 屋子的正中央,摆了一张大木榻,然后是一个圆桌和两把圆凳子。噢,在木榻的另一侧,还有一个马桶。 这些东西被放在一个白线画成的圈里。而圈外,便是林琳特意让人或抓,或买的三百只老鼠。 老鼠进不去圈内,白玉堂倒是可以从圈内出来,但是却出不了这间屋子。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日子里,白玉堂将会和这三百只老鼠相亲相爱的呆在一间房子里,过上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而且在房间的里面,林琳还用魔法做出了一个只在晚上发做的海底玻璃幕。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在现代大家去海底世界看到的那种。 晚上,下人们都不会去白玉堂的房间,所以魔法启动后,白玉堂整个感觉就像是在海底一样。四面八风都是水。 最缺德的是林琳竟然在放置马桶的地方,用魔法弄了一条好大的乌鱼。一但晚上白玉堂想要解手,那个乌鱼张着触角就会直勾勾地看着白玉堂。 吓得白玉堂只得一直憋着到天亮。 将一个晕水的人,放在海底。那真的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至于什么时候,林琳会放他出来。这个林琳还真的没有计划。 要不弄只猫来,什么时候猫把那三百知老鼠吃光了,就放他出来? 一只猫一天就算是吃上三吃,估计也要吃上小一年呢。难道她要把白玉堂关上一年? 第96页 不太人道了吧? 要不再多几只猫来? 林琳一边歪着头想着圈养计划。一边在心理腹绯白玉堂没事找事,给她出了个难题。 见天的为这些没用的事情,争来争去的。大老爷们的,也不知道干点正经事。但愿有了这次的教训,白玉堂能收敛些吧。 林琳将白玉堂丢到那里,便不管了。一日三餐自有下人从特意留出来的口中送进去。现在的林琳,正与从京城寻过来的家丁问话。 「小姐,老爷请您早些回去呢。说是宫里的太后娘娘召见。呃,若是小姐还不想回京城,再在外面玩一阵子也使得。不过老爷还说了,要过年了,怎么说外面也不如家里舒服。还有小的出来时,老爷让小的将前儿新得的缎子和大毛披风给小姐送来。老爷吩咐小姐,在外面切不可委屈了自己。……」 「爹的身体如何?现在正值换季,爹房里可还暖和?京城还有什么消息?」林琳看着下人们送过来的布料和大红色的披风,心里也有些喜欢。她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来自父亲的关爱了。 「老爷身体好着呢。府里在小的出来时,便都烧了起来。就连小姐的屋子,老爷也吩咐了,每日点一炉。以免小姐长时间不在积了湿潮。噢,小的该死,正经忘记了大事。庞家的表小姐,进宫了。是太后娘娘亲点的。说是皇后病了,一进宫便封了贵妃呢。就连表少爷也封了安乐候。」 林琳听了,皱了下眉。这庞家隆宠太过了。所谓过犹不及便是如此了。都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虽庞家与金家有亲,但真的出事了,就算金家可以避免牵连,但最终也是孤掌难鸣。 这些且不说,只这两位表姐弟,跟牡丹是一同长大的。关系亲密的胜似亲姐妹。尤其是庞昱,林琳走的这一路上,凡是遇见好玩的东西,都会带给他一份。而他也是如此,无论是什么好东西,千里迢迢地也要送到林琳身边。 表姐更是如此,林琳现在身上的这套珍珠,就是表姐派人送来。原因只不过是林琳在信中偶尔提了一句,她现在喜欢珠玉,不喜欢金银了。 于是表姐便收颳了一匣子的珍珠和各种宝贝玉饰快马加鞭的送到林琳手中。这份情谊,林琳如何能不心领呢。 看来回京势在必行了。只是这白玉堂她才刚抓回来。难道就这样放回去? 哼,这怎么可能。 不过倒是可以写信给展昭,让展昭出现来寻人,也可以让老鼠们领展昭个人情。这种先被人未婚妻打一巴掌,然后人未婚夫又送一颗甜枣的事情,想来五鼠应该知道以后如何对展昭了。 「我这边都好,再过几天我便回去。你先回京跟我爹说一声。然后再帮我去开封府送封信。噢,还有我这给表姐和表弟都准备了一份礼物。你将东西也稍给我爹。让他派人送进宫去吧。嗯,算了。东西不用送了,你就直接帮我捎封信给开封就行。」 林琳突然想到若是捎东西回去,有些心不诚的样子,而且就算是捎东西,也不能只捎那么两个人。还有太后和那位便宜的皇帝表哥的。 那僕人点头应是,便下去等了。 林琳让云珠拿来笔墨,提笔写下两封信。一封是给尚书爹的,一封是给便宜未婚夫的。 给尚书爹的那封,就是说听到了消息,心中高兴。她会尽量往回赶的,并让金老爹注意身体。给展昭的信,除了问好外,就把自己现在的住址和她将白玉堂和老鼠关在一起的事情也说了。 还说了白玉堂跟女人打架,没有风度什么的。 这姑娘是完全忘记了,她把人家白玉堂打成狗熊的样子了。 林琳的信,正好是在四鼠便寻不到白玉堂,到开封府找展昭的时候到的。 此时展昭已经从四鼠,或是说当事人蒋平的口中,知道了林琳上门踢馆为他打抱不平的事情,心中既是感动又是须臾。 曾几何时,也有人会心疼他到这样的地步?自从父母和堂兄去后,就再也没有人想过,他也会委屈。他也会伤心难过了。 南侠展昭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展昭从见到那个少女的那一刻起,心中便起了涟漪。总觉得好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有一种,必须要抓住,再也不能放弃的强烈欲望。 然后他顺着自己的心,在少女以婚约开玩笑的时候,不加思索的应了下来。虽然话后,有些后悔,但那一丝的后悔,却及不上满心的终于抓到的感觉。 不过后来,自己听说她曾经有过婚约的事情时,心中竟然升起了一股惊涛骇浪。想要燃烧一切,想要大声咆哮的感觉。 这么陌生的感觉让他害怕,也让他惶恐。所以,在之后,伤势渐好,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只是这一走,便又开始了噬骨的思念。 「展兄,可否相告贵未婚妻的下落?」陷空岛四鼠看到展昭听了蒋平的话失神不语,都有些着急。 展昭歉意一笑,「实不相瞒,展某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几个月前。」 「那她家在何方?我们直接去她家?」卢方问道。 「她家便在这开封,只是她外出游歷,此时并不在家中。不过她并非胡闹之人。白兄弟的安全,诸位大可放心。」 蒋平听了这话,很是贊同。「这话很是,那金姑娘功夫高深,老五不是她的对手。若不是好想要给展兄出口气,估计就算是这姑娘当场杀了我二人,我二人也无还手之力。只是,总要知道老五的下落才是。」 第97页 「都怪展某治家无方,但展昭可以向诸位保证,当初展昭并未受到什么伤,她应是不会伤了白兄弟性命。只是,白兄弟难免要遭点罪了。」 那姑娘的武功有多高,展昭虽然没有真正的施全力比试,但也知道绝对在自己之上。而且古灵精怪的,还不知道会想什么法折腾白玉堂呢。 「唉,老五现在都快成整个江湖的笑话了。也不知道这姑娘会怎么找平衡呢。毕竟这通天窟之事,老五做的也是太不地道了。想来那姑娘可是气得很呢。」 「她不会弄个通地洞气死鼠吧?」韩彰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展昭闻言,将拳抵在嘴边,掩住笑意。 还别说,这姑娘说不准还真的难干出来。 韩彰的话,不止展昭听了。其他三鼠也听了。别人是不是这么想的,蒋平不知道,但蒋平却还记得那姑娘说了两遍『来而不往,非礼矣』。可见是真的有此心。 蒋平唉气一声,把这细节说了出来。包括展昭在内的五个人,一时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见过姑爷,小的是金府的,替我家小姐给您送信来了。」关于展昭和林琳这份婚约,已经小范围内传开了。 至少开封府和金府的人是都知道了。 第52章 自从和展昭玩笑似的定下婚约后,林琳便将此事写信给了孝女爹金宠,金宠接到信,吹鬍子瞪眼睛好半天。但对于女儿信中所提的人,却是有些耳闻。 当日南侠,后被皇上封为四品武官。虽然是个武官,但却是个四品。这比成为状元后的六七品官起点高了不少,可这人是开封的包黑子推荐的。那么一块又臭又硬的碳头,能选个什么好人。 虽说是御前,可却直接供职开封府,这等级别看是四品,但跟宫里的那些四品,还是差了一些的。 同样都是侍卫,皇帝身边的和大臣身边的能一样吗? 你瞧瞧那个王干,谁不给他三分脸面。 再瞧瞧跟着包黑子在开封府的展昭,谁不知道这包黑子专业得罪人都跟吃馅饼似的。 不过,苦中做乐,至少姑娘没给他找个白衣,商贾,农户什么的。可金宠这心里就是气不平。 金宠独自运了几天气,终于消了气,也认了姑娘给找的女婿。毕竟那是姑娘自己相中的。还有啥好说的。 可这口气还没舒服几天,那让金宠火大的人,竟然登门拜访了。 看到来人,金宠倒是理解自家姑娘为啥要挑这么一个人了。 一身四品武官大红官服,倒是神采奕奕。相貌不也错。配的上自家姑娘了。随后又看了姑娘的信和东西。再看看这展昭倒还是个知礼的。知道第一次拜访,竟然也是带了厚礼。 除了一些点心茶酒等物,还有一块上好的砚台,和一本名家真迹。这份礼物到是让金宠这个以读书出仕的人,心下满意。 其时,这份礼物自然不是展昭能想到的。这还是公孙策知道了展昭要去拜访岳家,才帮着准备的。就连里面的名家真迹还是包拯出的私房呢。 因为金宠的孝女症,还有第一次展昭拜访的成功性,金宠也算是认下了这个女婿。只是后来的事情真真是事赶着事,一时之间,金宠倒也忘记大肆操办了。 先是状元陈世美抛弃糟糠,杀妻灭子,然后便是真假状元,王丞相痛失女婿。这些事情一出,直接让金宠对状元一类的文人,起了反感。也让展昭的身价在金宠心里大大的提升了。 后来又出了狸猫换太子一案,其中开封府也是出了大力的。因此,金宠一个高兴便让下人们直接喊了『姑爷』。 至于展昭这边,李太后还真起了让义女选展昭为婿的想法。可惜一问起来,竟是已经有了未婚妻,而那人还是她的亲外甥女。 于是此事,便不了了知。但这也加重了李太后急着见牡丹的心。 牡丹的娘便是李太后最小的妹妹。俗话说长兄为父,长姐为母。李太后对牡丹的娘那是真习疼到了骨子里的。 可惜,李家一脉连遭打击,牡丹的娘在生产时,那郭槐竟然私下里拦截了太医,以致当误了医治,让其难产而亡。这是李太后一生的痛。 不过因着种种原因,林琳和展昭的婚事,便只是小范围的传播。朝堂如此,江湖人更不是不闻了。 今儿一小厮进来便喊展昭姑爷,屋中的四鼠立即眼放精光。这便是那丫头家的下人了? 「哎,小子,爷问你。你是哪家的?」徐庆用刀敲了敲茶几,粗气粗气地问地中央的小厮。 小厮一吓,抬头看去。喝,这人咋长地这般吓人? 但这小厮虽是心中恐惧,但是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抬头看着展昭,再也不理徐庆。反正他相信自家姑爷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呢。 「这是礼部尚书家的下人。」展昭笑着替那小厮回了徐庆。 且不说徐庆,便是卢记,蒋平三人,都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难道那姑娘竟还是官宦之后?这比鬍子还鬍子的土匪性格,竟然还是大家千金? 众人都看向展昭,俺们读书少,你可不能骗俺们呀? 说好的大家闺秀温婉知礼呢?说好的官家千金千娇百媚,娇弱点点呢? 泥嘛,大家千金要都是这样的,谁还敢娶回家当媳妇呀? 还礼部尚书家的小姐。 第98页 礼部尚书? 「对了,展兄弟,我怎么听说那个礼部尚书的亡妻是当今天子的亲姨娘,现在李太后的亲妹妹,那金姑娘岂不是当今天子的亲表妹?」 展昭点头。 四鼠:「……」这就是纯粹的皇亲国戚呀。 泥嘛呀!四人突然想到,以这姑娘的护短个性。若这姑娘没有那一身高到吓人的武功会不会说动皇帝出兵围剿陷空岛为展昭出气呀? 「那丫,呃姑娘说是师出东海桃花岛。我虽不知那是个什么地方,但这也太,」本以为是个江湖中人,却没有想到呀。 「先不论这个,展兄还是先看信吧。也许信中提到些什么。」卢方现在最上火的事情便是白玉堂了。只要能找到人,谁管那姑娘出身何处。 别说是皇帝的表妹,便是亲妹妹,也不用他们娶回家。管他的呢。 展昭打开信,迅速地看了一遍。及看到关于白玉堂的那段时,强忍着笑,将信递了出去。 卢方接过,脸上一片青一片红的。气也不是,笑也不是。蒋平几人好奇怪,连忙看去。 半晌,蒋平才道,「这是真把哥们当成老鼠了。还猫鼠一家亲?这能亲的起来吗?」老五嗜白,又有洁癖。也不知道这几日是如何过得。 只要一想到要和满屋子的老鼠呆上几日,蒋平浑身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这还不提林琳特意放进去的三只家猫呢。 「你且回去吧。跟你们老爷说,我稍后亲自去接你们家小姐回京城,请他不要担心。」展昭打发了一直站在屋里的小厮后,又对众人说道,「对不住各位了,现在既以知道白五侠的地址,待我和包大人请过假,便陪诸位同去。」 这事于情于理,展昭都要陪着走一遭。总不能让牡丹一个对付五个人吧。 而且,他若是不去,牡丹可不一定会放人呢。 卢方忙道麻烦,蒋平却觉得展昭跟着去完全有必要。那姑娘的功夫有多高,他这个直面旁观的人最有感触。 老五是他们兄弟中武功最高的,但在那姑娘手里打压老五跟玩似的。他们兄弟四人,便是去了,也是白给。 若是人家真不想放人,还得展昭出面。 …… 展昭出面,一个顶三。这话是真真不假。五人一路快马加鞭,终于赶到了林琳暂时栖身的小宅子。 再那里终于是见到了被折磨的有些神情憔悴,精神涣散的白玉堂时,几人对林琳折腾的人手法,算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当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分。林琳见到展昭,高兴地上去问着离别之后的事情。展昭也温和地回应着她。 金家自从认了他这个女婿,每月都会送上一些衣服和生活物品。就连月例银子,金家新上任的管家也给送上了一份。展昭本不愿意收,但人家管家说了,这是府里主子都有的份例。一听这话,展昭也不好再推託。 人家把你当自家人,你这么往外推,推的是银子还是身份。不过这也让展昭对金老爹的贴心更加的感动。 有家,有长辈疼爱的人,才是宝呀! 也因此,展昭虽忙,但每逢休沐的时候,都会去拜访金宠。陪着说说话,下下棋。或是一起钩个鱼,吃个饭什么的。 展昭的生活充实了,金宠的生活也充实了。除了双双思念那个不着家的姑娘外,倒是相处得分外和谐。 「哎哟,我说金姑娘。咱五弟在什么地方,还是叫他出来见见吧。」在互相见过礼后,蒋平看到林琳故意拉着展昭说话,避口不谈白玉堂的事情。终于在等了半天后,焦急地问了出来。 林琳转头看了蒋平一眼,笑眯眯地道,「真是怠慢了。蒋四侠快喝茶,快换上前儿送来的,就是宫里赏下来的那个上好的西湖龙井。云珠,」说完向门外喊了一声,云珠应声进来。 「你去厨下看看,今日姑爷的几位贵客来临,让他们捡拿手的上来,可不好失了礼数。」说完还邀功似地看了一眼展昭。一脸快夸我,快夸我的样子。 展昭摇头一笑,「白五侠也来你这做了小半个月的客了,是时候回去了。再说,太后娘娘还急着召见你呢。不好总让她老人家久等。不如明天跟我一同回京?」虽是第二次见面,但展昭却不知为什么对着林琳总有些熟念的感觉。 「瞧你这话说的,让人听了还以为咱们不好客呢。这马上就到了冬底,快过年的时候,何不留了白五侠过了年再走呢?现在就请人家客人走,传出去多不好呀。」 「不,不,不,没有不好。真的,没有不好。是我们想老五了。这才来接他的。真的不是金姑娘不好客。」蒋老四一听林琳还打算将白玉堂扣到过年后,立即就跳了起来。 「是呀,金姑娘。五弟性子不好,做事鲁莽。有得罪之处,还请姑娘大人有大量。他叨扰了姑娘这么久,也是时候回去了。」卢方这位耗子头,也低头了。 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 其他几只耗子,也在蒋老四那里知道了林琳的根底,所以这会无论心里怎么想,嘴上都不会出言挑衅。 「牡丹,陷空岛几位兄弟来接白兄弟了。你就……」展昭其实也知道面前的姑娘写那封信来的用意。不就是要让五鼠领他一份人情吗,若是真的想要留白玉堂过年,估计这姑娘都不会现在漏一丝的口风。 第99页 这么护短的姑娘。真是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心砍里。再也出不来了。 让他的整颗心,都化成了蜜糖。 他的姑娘,他的……妻。 听到展昭的话,林琳故意歪头想了想,「那好吧,我听你的。几位大侠是在这里等着白五侠过来,还是跟我一起去请了白五侠来?」林琳给展昭去信,本意也是如此。即是到了此时,便准备放人了。 卢方几人均表示去白玉堂的地方。展昭见此,看向林琳,林琳一笑,道了一句无妨,起身拉着展昭的手,便走了出去。 展昭低头看了两人相牵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了。而林琳这个举动,其时真的只是下意识的,她好像怕此人跑掉一般的下意识。 不过即牵在手里,林琳也就不会再放开了。再说了,主动出击也不是男人的专利。 这男人,她要了。谁敢拦着? 至于这男人生命中的桃花?不好意思。都坎了! 一行人跟着林琳走到了一处厢房停了下来。几人都是练武的,只是站在院子里,便都能听到里面老鼠的唧唧的叫声。 噢,除了老鼠的叫声,还有猫的叫声。以及,尖牙咬碎骨头的清脆声。 这是……这是某只猫进食的声音? 是的。相对于几人的拆测,白玉堂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 非常的血腥和噁心!以及挑战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林琳一挥衣袖,用内力打开了那沉重的六扇大门。一时间,屋里屋外,所有人都看了个清楚明白。 屋中还剩下不足百只老鼠。三只猫,有的正在进食,有的正在捕猎。但这些猫和老鼠都围在外围,并未进到白玉堂所呆的区域。 白玉堂眼下黑青,显见是多日不曾好睡的样子。被餵了软筋散,此刻正是身软乏力的时候,所以抱着被子靠在榻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面前的老鼠。 不过衣服倒是干净整洁的很,可见是没有外伤的。 但这种日夜被老鼠包围而弄成的神精衰弱却是比外伤还要难治。 所有人都震惊了。 震惊于林琳的手段,震惊于白玉堂的狼狈。 最让人震惊的却是这些老鼠便是门开了,也不曾跑了出去。 众人一脸惊骇地看向林琳,就连被牵着手的展昭也是一脸不解地看着她。 她是如何办到的? 其实在林琳看来,最难的却是如何让那些家猫不把老鼠都一口气咬死了,再一只一只地吃掉。 那么多的老鼠,以猫的天性,都是要全部咬死再就餐的。为了白耗子,她也是用了很大的心力地,好不好。 不过林琳知道,她就算是说出来,五鼠也没有一个人会感激她的。 第53章 「我粗通一些药理,在门上和白五侠起卧之处,散了一些药粉。」林琳看到展昭看她,自然而然地解释了一句。 「什么药粉,这么神奇?」排行老三的耗子好奇地问出来了众人的心声。 林琳眯眼一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换个说法便是可以亲身体验,但是不能说出来。 众人一听这话,都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哆嗦。 他们突然不想知道了。 求别说。 「老五这些天,就是一直生活在这房里?」蒋平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变了。 林琳点头,「嗯,一日三餐,外加两顿点心,一样也没少了他,不信蒋四侠往里看,白五侠喝的可是今年秋天的新茶呢。点心也是今年的新糯米制成的。这环境可比当初的通天窟强了不少,白五侠真真是福气,比我们展昭强多了。噢,忘记说了。你们看,白五侠的那张榻,上好的紫檀木。我怕他闷,还送了几本书进去。」 「多谢姑娘费心了。是不是可以接老五出来了?」就连五兄弟中的卢方都有些个不忍再看下去了。他们来了这么久,老五都没有抬头看过来,可见人都被折腾成什么样了。 这一回,但愿老五长个记性吧。不然这罪可就白吃了。反正他们陷空岛是不准备再跟着这姑娘计较什么了。 「谢什么呢。来而不往非礼矣嘛。为了展昭,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他日便是血染整个江湖,只要我能,便不会假他人之手。」 一句类似表白,又似威胁的话,让林琳说得毫无负担。而且明晃晃地告诉了五鼠,姐背后有人。姐玩的起。 说起刚才林琳对众人说起的药粉之事,其时,主要还是魔法的原故,但林琳却不能这么说。不过,还真的调了药粉下在屋里屋外,这倒是真话。 在大宋,但凡是妖和魔的字眼,都不是好义。所以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魔法这东西,其实在林琳看来,只要能给她的生活带来便利,那便得了,其他的东西,她倒是并不看重。 有时候林琳常想,若是令路那一世,她有魔法就好了。她还记得住在她隔壁的那人。那个与她相伴了好多年的人。 要是那时候林琳拥有魔法,一定会为他送上一瓶生骨药水的…… 多想无意,林琳将心事放在心底。直接换了僕人过来。将老鼠和猫分别抓出房间。然后才挥手示意另外四鼠进去。 这十来天,白玉堂算是遭了大罪了。他把展昭弄到通天窟,可那里也没有三百只猫呀。这小妮子也太折腾人了。 第100页 他被下了药,就下在了饭里。这是这妮子直接告诉他的。吃呢,浑身没力。不吃呢,也要饿得他浑身没力。最后他也是光棍,左右都这样,那还不如吃饱受着呢。 然后便是这些猫和鼠。一到晚上,那点点的绿光,还带着唧唧的叫声,除此之外,还有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乌鱼向自己伸触角的样子。以前那种自己身处海底的错觉。 唉,说多了都是眼泪。白玉堂此时,只是木木地看着下人将这些畜生都弄走。再木木地看着自家的四个兄弟走进来。 那心酸,那委屈,就别提了。 他不就是作弄了一下展昭嘛。事后不是也给他赔不是了嘛,为啥这丫头还要这么兇狠地对自己。 在这里的这些日子,唯一能支持他坚持下来的,就是凭空想着哪天展昭得罪了这丫头,会被如何修理。 想到展昭比自己还要惨,白玉堂半夜对着那只乌鱼都会笑出一脸的痴迷。 想像那丫头昂头吐信的对着展昭,粗壮的蛇身狠狠地拧着展昭的身子,白玉堂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了再坚持下去的勇气。 只是此时此刻,好不容易在三哥和四哥的搀扶下走出了屋子,就看到那小魔女竟然和展昭手牵着手站在院子里。 对着阳光,笑的一脸灿烂。 白玉堂知道,就算是午后的阳光,都无法再驱赶走他内心的寒冷了。 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他当初怎么就那么义气用事招惹了展昭呢。 若不是如此,也惹不来这煞星。 只要离开了这里,这辈子他都要绕着她和展昭走。 「呀,瞧我这记性。怕白五侠劳累,特特送了一些补品。没想到补大发了,这是消火的,快吃了吧。保证药效病除。」 陷空岛四鼠:「……」这姑娘的脸皮真厚,长城拐角吧。 白玉堂:「……」你咋不上天呢,你咋不和太阳肩并肩呢。 展昭:「……」真是太调皮了。 但无论怎么说,白玉堂吃了解药,身上也有力气。也敢撩拨展昭了。只林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立马就老实了。 这一回,是真的耗子见着猫了。 午饭时,展昭提杯向白玉堂陪罪,白玉堂看了一眼坐在展昭旁边的林琳。憋着气将酒喝了。展昭刚放下酒杯,林琳便端了起来,「是我待客不周,也没让白五侠宾至如归。这杯我敬你!若有什么地方,得罪了白五侠,还望您大人有大量,包含一二。下次必不会如此草率了。」 林琳客气地一番话,差点没让白玉堂吓得跳起来。这还叫草率,那啥叫不草率呀。不对,这妮子这话是什么意思,『下次』?怎么着,她还想再来个『下次』? 泥嘛呀,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这样得理不饶人吗?说真的,杀了他,他不怕。可这软刀子杀人,也忒他么地疼了。 不,不是疼,他是阁应人呀。 这种日日夜夜对着老鼠的感觉,比亲了癞蛤蟆还噁心人。 展昭看出林琳在吓白玉堂,在桌子底下轻轻地拍了一下她,「她还小,难免有些任性。还请白兄不要介意,此事,给展某个面子,就此放下。可好?」 得了,展昭这话,算是将了陷空岛五鼠一军。因为之前卢方等人就是对着展昭说白玉堂还小,有些个任性,让展昭大人不计小人过。现在真正年纪小的人来了。 虽然有些个不好意思,但陷空岛的其他四人,也看着白玉堂。且不说功夫如何,只说这折腾人的手法却实让人噁心。此事本就是他们有错在先。即是展昭如此说了。各退一步,岂不两全。 更何况让江湖的人知道他们五鼠为难一个女人,岂不是更让人笑话。以后还在不在这江湖上立足了。 白玉堂心中哪能服气,可是他也知道他是打不过那丫头的。在一个,这丫头在官方的背景如此雄厚,他们虽是江湖人,但家小却也是普通老百姓。民不与官斗,本就是定例。 这姑娘将他抓来的当天,可是背过他们家族谱的。他记得清楚,这丫头是念一个人名,就让人丢一只老鼠进屋子。可他们家压根没有那么多人,她呢,只说了一句,准备多了,别浪费,就让全放进屋子。 赤裸裸的恐吓。 再一个,此魔女武功加强,内力深厚。师门又闻所未闻,谁知会不会打了小的,招来个老的。要知道这丫头也是因为打了展昭,而招来的呢。 最最重要的便是这丫头自家手段了得,谁知道真惹毛了她,她会怎么收拾人。在不伤他的时候,都能弄出这么一出,要是真想收拾他,他还不得让她玩死? 想到这个,白玉堂再多的不服气,也放下了。老老实实的答应了和解。 一笑泯恩仇的背后,有多少的苦涩,又能道予谁听呢。此时此刻,白玉堂算是明白了当初展昭的处境了。 …… 因午膳用的晚,众人喝酒又耽误了一些时辰。及至掌灯时分,宴席才散。林琳让下人领着五鼠去客房休息。又亲自带着展昭回了正院。 「我得到了一颗奇药,一会儿洗漱后,你便服下吧。」在正院正堂,林琳对着喝茶的展昭说道。 展昭虽是喝了一下午,但却毫无醉意。此时,笑容温和的看着她,「什么药?若是好,自己留着用吧。」 「毒药。」 第101页 上次见面的时候,林琳忘记将可以增长功力的药丸给他了。这一会见了面,林琳自然记得这件事情。展昭容易受伤。若是内力再深厚一些,也可以避免一二。 「呵呵。」展昭一笑,就只有她每每问及都要说是毒药。 「白玉堂的事,……谢谢你。」半晌,展昭才对坐在一旁同样喝茶的林琳说道。 林琳听了,就是一笑,「你不怪我就好。我只是有些心疼你。」 展昭温柔地看着她,他哪里会怪她呢。不说这事,本就不怪她,就算是他日她真的做错了事情,自己也捨不得怪她。 被展昭这种温柔的眼神看了半天,林琳也有些脸红。站了起来,推了展昭一把,将人推到了西侧房。 那里是书房,里面有榻,正适合一会展昭练化内力。 将药丸自空间中取出来,林琳倒了一杯水连着药丸一起递了过去。展昭犹豫了一下,在林琳说道,一共得了两颗,她自己已经吃过了。这才一口咽下。 之后,展昭盘腿坐在榻上练化药力。林琳看了一眼,便走了出来。将整个三间正房设上多层静音咒,防护咒后,林琳便去了东侧间和衣睡去。 一夜无话,当林琳醒来的时候,展昭正好也醒了过来。体内突然多出了几十年的内力,这让展昭非常的意外和惊喜。 此时的展昭对于林琳待他的心,那是真的感动的无以復加。 早膳后,陷空岛五鼠告辞离去。展昭和林琳也踏上了回京的路。 因这个时代,女子的名声还是需要注意些。虽然林琳不在意,金宠只要闺女高兴,其他的也不在意。但展昭却是在意的。 于是只是骑马跟在林琳的马车旁边,一路上并未登上马车。 骑在马上的展昭,时不时地透过纱窗看着里面的小人,或是睡觉,或是读书,心里软的一塌煳涂。竟然还会想到等将来成了亲,他便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到马车里陪着她一起消磨时光。 只可惜,这一路进京城,却是不能过于亲近了。 一路走来,走走停停,及至快到了开封城门前,突然传来一阵喧譁声。展昭催马上前,发现一群人正在围追殴打一名年轻姑娘。心下不忍,出手相救。 而此时,林琳也听了跟车的下人说到了前面的事情,心下思量,觉得可能展昭是撞到了剧情。于是也提裙下车。 刚走到展昭跟前,便听到那被救的女人说自己叫白如梦。 好嘛,为了展昭她特意将所有的单元剧看完了。这白如梦是谁,她还真知道。 「大哥,这位姑娘是?」林琳一派大家闺秀的样子,温柔地问道。 「她叫白如梦,是位,呃,姑娘。先让她跟着咱们进城,稍后送她回去吧。」展昭不好意思当着林琳和白如梦的面,说妓院和妓女。但这么说来,其实这位姑娘是干什么的,林琳也就明白。 其实,听到这姑娘叫什么,林琳就明白这姑娘是干什么的了。 做皮肉生意的托呗。 「何必这么麻烦。让下人先送这位姑娘回去便是了。」要是真让展昭去送人,妥妥就是个羊入虎口的结局。 展昭一听,便是一笑。只是一旁的白如梦,却是有些惊慌。 林琳时刻都在关注着这位白姑娘,见此,便对展昭说,「你先去那边将马车和下人叫过来。我和这位姑娘在这里等。」刚才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就让马车和下人在原路等待了。现在正好与他们有点距离。 展昭点头,径直上马而去。林琳这才回神对白如梦说道,「你不怕死吗,那你女儿怕不怕呢?展昭不是尔等可以算计的。回去告诉派你来的那人,趁早打消了此念头,不然,后果可不是尔等可以承担的。」 林琳的话,彻底吓到了白如梦。她们的计划,这才刚刚开始,怎么就有人知道了。 「对了,回去告诉那人,他主子死了男人,就要找别人的男人算帐。也不看看人家同不同意。那么个畜生,何苦呢。缺男人的话,要么去你那里接客,要么趁早改嫁去。谁要是敢伤展昭一分一毫,我让他十位百倍的偿还。听明白了吗?」 「明,明,明白,白了。」白如梦被林琳口中噬血的阴狠吓到了。 她没有想到看起来如此温柔良善的少女,竟然可以发出这么恐怖的气场来了。 也许,她们真的打算了算盘。 还不等白如梦想明白,展昭便带人过来了。林琳恢復一脸明媚的笑意,一边跟展昭说话,一边打发家下人等送白如梦回妓院。 看着白如梦的身影走远,林琳眯了眯眼睛。 此事,可不会那么简单呢。 「走吧。我们回家啦。爹应该都等急了。」林琳一脸的娇俏,天真带着娇蛮。 「好」展昭被她的样子晃了神,笑着扶她上了马车。 第54章 将一脸苍白的白如梦交给家丁送回去后,林琳便和展昭继续进城。 行至尚书府前面的那条街时,林琳正掀着车窗帘子与外面的展昭说着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事情,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女声喊了一声『展大人』。 林琳好奇将头转向声音来处,看见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少女抱着一个油纸包正沖展昭笑。 「这是安祥候义妹,苏乞儿。」展昭看到林琳询问的眼神,下意识地为她解惑。 第102页 林琳点头,心下明了。这是那个真假状元中有情有义的小乞丐。不过倒是长得眉清目秀,惹人爱怜。 「苏姑娘怎么在这?」展昭虽然守礼,却也有他的傲气,因此并未下马。 苏乞儿并不理会这些,听到展昭询问,便举了举手中的油纸包,道:「最近可怜人吃的不多,我出来给他买他爱吃的酱牛肉。展大人这是去做什么了?」那么大一辆马车,瞎子才看不见呢。 展昭一笑,「展某接未婚妻回京。」说话时,回头看了一眼林琳,林琳一笑,也朝苏乞儿看去。笑着点了点头。 苏乞儿一愣,『展大人,你未婚妻好漂亮呀!你真有福气。』 林琳自然是漂亮的,牡丹这副身体肖母,而李家三姐妹又是出了名的美人,若不然,李家大姐也不会入选进宫。 展昭朗声一笑,「却是展某的福气。」有妻如此,千金不换。 也不知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才能有牡丹这样一位未婚妻。 本来被人夸奖林琳倒没什么,但是听到展昭如此应对,倒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与苏乞儿分开后,到是一路无话的回到了金府。 此时金府中门大开,显见是对于牡丹的回家,有多么的高兴了。金宠就站在大门不远处,遥遥地向这边望来。林琳见此,心中便是一暖。 下了马车,众人斯见过。便一同去了正堂用茶。 若是原版的牡丹,金宠还有一点为父的样子。毕竟牡丹不会一气之下,几个月不回家。 但换了林琳,当真是一走几个月,所以此时的金宠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说了。谁知道哪句话说不对了,他家这小祖宗又跑了出去。 他可就这一根独苗苗呀! 「唉,回来了就好。你王家的柔姐姐上个月难产去了。只留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可怜王老丞相一夜间老了十几岁。你和她好了一场,回头也去府里见见吧。」 王丞相家和他们金家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剩下一对父女相依为命,现在倒好,竟然白髮人送黑髮人。岂不凄凉。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展昭,笑着说道,「这还不是丞相给挑的女婿坏了事。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见是正理呢。好好的日子不过,竟往状元上使劲。前有一个陈世美,还不够警醒的。」 说完还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便宜爹。她这老爹当初也是奔着状元使劲的呢。 展昭看着林琳这说话的口气,再看准岳父那样。便知道当初这姑娘在家是何等千娇万宠的啦。 「此言差矣,那陈世美是三年前的状元,这周勤却是今科的状元。这婚事定下来的时候,你不是知道吗?」正是因为王丞相抢到了状元,所以官里的庞妃娘娘择婿的时候,就有了一点差强人意。然后金宠知道的时候,才想起自家姑娘多年前曾指腹为婚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牡丹带着人出走了。 听了这话,林琳歪着头,下巴向前一抬。摆明了不想讲道理。 这一副小女儿爱娇的样子,看得金宠父爱大增,展昭心痒难耐。 三人又说了一回话,管家便将准备好的酒席摆了上来。 虽然大宋现在特别的讲究男女大防,但林琳不在意,展昭江湖出身。而金宠更是惯着的情况下,三人是一起用的酒席。 更何况名份已定,又是在自己家里,谁敢多嘴。 饭毕,天色渐晚。林琳打发了下人送了两张拜帖,便回了她在金府后花园处的绣楼。 展昭想了想并没有留宿金府,而是回了开封府。要知道自从书生状元接连出事,展昭在金府的地位那是直线上升。 金宠特意在前院给展昭安排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四向迴廊。一向通了正院金宠的书房,一向通了出府的大门。还有一向是可以走到后花园的。 看这院子,便可知道用心了。而展昭自然是感觉到了。并同样用心地对待膝下无子的金宠。 展昭出府后,便回了开封府。一路之事,纷纷说与包拯及公孙策。对于林琳恶整白玉堂的事情,两人也是好笑不已。真真应了句,『恶人自有恶人磨』。 洗漱更衣,林琳便将云珠等几个侍女打发出去了。待到头髮干了,林琳自已动手将所有的头髮盘在脑后,用一根髮带固定住。 梳好了头髮,林琳起身走到屏风后,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这才慢悠悠地走到绣楼向外伸展地半外放阳台前。 这座绣楼是两层的建筑。上下各是三间屋子,楼下是书房,正堂和侍女小歇泡茶退避之所。 楼上的三间,便是全通的卧房。雕功精美的拔步床,梳妆檯,衣柜箱笼皆不缺。 墙上还有名家字画和发着暗哑光芒的七弦琴。角落里,支在一旁的绣架上,还有没绣完的绣品绷在上面。对了,就连林琳所在的半开放的阳台上,还摆着一把筝。 古代贵女的卧房,确实是不一般。这可比在红楼里不被重视的姑娘们强多了。当然各种武侠世界的侠二代,就更别提了。那纯是两个概念。 打量了一番后,林琳抬头看着外面的天色。知道此时出发时间正好。便也不在胡思乱想地将一块黑色面巾蒙在脸上。脚下一蹬,整个人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 林琳要去的地方,不是别处。是真状元的安祥候府。 第103页 真状元周勤虽被封为『安祥候』,但却是要残废一生。虽然自小在庙中长大,性情比普通人更豁达。但在这一场无望之灾中,也是最可怜的了。 农夫与蛇的现场版罢了。 这就是扶与不扶的古代版。 不过是现代版要钱,古代版要命的区别罢了。 林琳记得剧中说那个周勤是被毒哑的。眼睛也是被毒瞎的。她有着魔药大师亲手配置的解毒剂。想来应该可以帮他一把。 虽然那周勤的手脚仍是被挑了手脚筋,再也不能如正常人一般了,但可以看见,可以说话,也是一种安慰。 可惜了是筋的问题,若是骨头的问题。她手中的生骨水倒是可以用一用了。 林琳不是圣母,不过是真的不缺药,不缺时间罢了。举手之劳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做的。 一路顺着记忆,找到了白天路过的宅子。轻身跃进。顺着古人建宅和居住的习惯找到了睡在卧房中的周勤。 轻轻地走过去,点上他的睡穴。从空间中拿出一瓶解毒剂,掰开周勤的嘴巴,整个倒了进去。 一时间,周勤的嘴里冒出了不少的白光。随后,脸上因为毒酒破到破口的伤口而造成的狼拧的疤痕,也渐渐地消失了。 等到几个唿吸间,周勤眼睛处变得和正常人一样时,林琳便知道解毒剂发挥了效用。心中笑了笑。起身离开了。 按着原路回了家。林琳这一回是真的休息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林琳便在侍女的服侍下,听着一早起来便闹得沸沸洋洋的八卦。 真状元安祥候能说话,能看见了。眼上的伤疤也不见了。这可算的上是开封最近最神奇的事情了。 「小姐,奴婢听说外面都传开了。您说皇上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召他进宫呀。」云珠将一只玉钗插入林琳的头髮。又拿起一只珍珠步摇,笑嘻嘻地跟林琳说话。 「会吧。这种事情,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是要看一看的。」她的这位便宜表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肚子的坏水,把人卖了,还得替他数钱呢。 果然这天下,能当皇帝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至于林琳为什么这么想,那还是看完了二百三十多集的连续剧后最真实的感悟了。 此时,金宠早就上朝去了。林琳只在绣楼的一楼吃了一点早膳,便准备去公主府了。 可刚起身,便听下人来报安乐候进府了。 这下,林琳知道,出行的时间又要往后移了。不过她昨天让人送的拜帖说的只是今天上午去拜访。想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也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和公主可不是什么姐妹淘,有的是话要说。 「二姐,你还知道回来呀。大姐进宫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安乐候庞昱另一只脚还没有迈进来,便大声嚷嚷。 庞昱之所以叫牡丹『二姐』,还是因为牡丹小的时候差不多都是在庞夫人的膝下长大,一直视如已出,在序齿的时候,便按着庞家兄妹弟三人的年纪,将牡丹夹了进去。就是这个时候,庞家的下人,有一半人叫牡丹『表小姐』,还有一半人叫牡丹『二小姐』呢。 「大多点事呀,大姐进宫了。又不是和亲塞外。有什么打紧的,想她了,便见宫呗。现在大姑娘出嫁后,能自由回娘家的有几个。反正也跟大姐差不多。她不方便出宫,你又不是不方便进宫去。对了,你怎么来了。这一大早的,吃了早膳了吗?」 「没呢。昨天知道你回来了。起早就过来。早饿了。你,你。麻熘着给本候爷弄点吃的去。」庞昱一屁股坐下来,指着云珠说道。 云珠看了林琳一眼,便下去准备膳食了。做为她家小姐的贴身侍女。这位表少爷,可不是外人。正如小姐去庞府时,也没人把小姐当外人就是了。 「二姐,几个月不见,脾气渐长呀。诶,我听说你自己挑了那个开封府的展昭回来。你不知道我爹都气坏了吗?好傢伙,前朝的那块他老人家最喜欢的镇纸都摔了。你跟我说说呗,咋就挑中他了呢?你要是喜欢御前侍卫,那个王干也不错呀。」 第55章 「王干?你怎么还跟他有联繫?」林琳诧异了。 少年呀,你怎么谁不好,就跟谁鬼混呢。这不是加速了找死的节奏吗? 「姐,你不知道。那个王干,我觉得就不错。前儿姐姐进宫后,我在宫里见过他几回。说话还挺中听的。我跟姐姐和爹都提了提。然后他就升了四品。爹还说呢,这傢伙看着不错,将来还要提拔他呢。这样姐姐在宫里,也有个自已人。」 林琳一听这话,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看看庞家都给自己选了什么样的战友。这不是,这不是,自己往坑里跳的呢。 「那个王干,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脑后生反骨,说不定哪一天就要反噬饲主。你说他说话中听。那就是个奸诈小人。能不挑你喜欢的话说嘛。你呀,听姐的话,离他远点。知道吗?」 庞昱一旁白眼,一副特无奈的样子。「姐,你不能因为我说展昭两句,就在这里中伤人家王干呀。那展昭哪好,跟个街头卖艺似的。在那里又蹦又跳的。一届草莽江湖的粗人。有什么好的呀。」 「说什么呢。展昭可是我自己挑的。你是说我眼光不如你了?你要是喜欢那个王干,你就自己嫁过去。嫁妆我给你准备。」 第104页 「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顿了顿,庞昱深唿吸了几次,「行了,展昭和王干的事情,咱先放一放。我爹现在都运了好久的气了,就等着见你呢。你还是想想怎么应付他老人家吧。」女人就是麻烦,一点道理都不讲。 听到庞昱这话,林琳倒有些好笑。这才哪到哪,庞吉就气了。这要是庞昱死在陈州,庞吉还不得再也不见她呀。 不过,看着眼看的庞昱,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可真看不出来。以后会弄什么软红堂。 少年,你真的急色到这一步吗?你那的功能真的都长全了吗? 粉嫩嫩地小少年,林琳看着很是喜欢。再加上少年毫不掩饰对自己的亲近之情。这更让怪阿姨林琳喜欢了。 她希望这个少年能够长大成人,然后经过岁月的洗礼,白髮苍苍的离开人世。 「姐,你一个劲的瞅我干什么?我问你那个展昭和我爹的事呢。」庞昱看了自家表姐一眼,特别无奈地说道。 他一直知道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姐姐有些呆傻。现在看来,更傻了。 「昱儿,你知道吗?看到展昭的第一眼,我便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属于我的。我不能再让他从我手里飞走。唉,跟你说这些做什么。反正这人,我是要定了。你是我亲弟弟,若是哪天我死了,你可要记得让展昭给我陪葬。也不枉咱们姐弟这一世的情份了。」林琳也真是觉得自己傻了,跟个小孩子说这些。于是转头又说起了别的。 「你今天过来,姨父知道吗?」 「爹上朝了。应该不知道吧。不过下了朝回了府就知道了。对了,姐,爹昨天还说让你去见他呢。」庞昱看到云珠领人送上膳食,一边往圆桌处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他都快要十二岁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一见钟情嘛,才子佳人的戏码。这种事情,他早就知道了。 「今天不行。我今天有事。明天还要进宫去。等后天吧。后天我去府里。正好我也有事要跟姨父说呢。」林琳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这两天她还真的没有时间去见庞太师。 「唔,啥事?这个好吃,一会带走。」用咸鸭蛋配粥,是最近林琳最喜欢的吃法了。这咸鸭蛋是海边买来的。可比家养的那种好吃多了。 庞昱是个识货的,只一口便吃了出来。连忙对着侍候他用饭的云珠吩咐道。要知道自从林琳出去玩,总会买一些当地的土产特色吃食让人快马加鞭送回来。这些可大多进了庞昱的肚子。 这个时代,古代人送礼,尤其是给高官送礼,谁会送便宜货或是特色吃食呢。也就只有近亲之人才会如此了。 「你消停吃饭吧,小心一会儿呛到。」林琳白了庞昱一眼,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庞昱吃过饭,打包了海鸭蛋,还有一些林琳特意买给他的东西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不过在知道自家表姐要去公主府的时候,还特有范的带着家丁骑马护送了一路。 「昱儿,你回去帮我跟姨父带句话。你帮我问他『皇权天授后,如何平横朝堂,掌控大权?』还有,」 庞昱年纪小,但便是纨绔子弟,也是经受了家庭薰陶的。听了林琳这话,直觉地皱起了眉。看到林琳话说到一半,犹豫不决的样子,有些着急地她还有什么。 「还有若天意让东风压倒西风,或再让西风压倒东风时,汝待如何?」说罢,林琳拉了拉庞昱被风吹得有些歪的衣襟,带着人进了公主府。 帝王心术,朝堂平衡罢了。这种事情,他如何不懂,用得着说的那么奇怪吗? 「小候爷怎么会在此?」一身红衣的展昭自街的那一边过来。正好看见庞昱站在公主府门口发呆。 「哼,」庞昱一见是展昭,扭着头带着下人们走了。 表姐这眼光,还不如找个杀猪的呢。 不过表姐笨成那样,那脑子也就只能找展昭这样的了。不然婚后还不得让人欺负死。 唉,真真是操碎了小爷一颗心。 展昭一笑,并不与他计较。谁让这位是未婚妻的表弟呢。不过想起昨日的拜帖。展昭心下思量,难道她在里面?只是并不曾听说她和公主有什么交情?那么回京后第一个拜访公主,却是为了什么呢? 展昭想的不错,林琳还真的跟公主没有什么交情。但没办法自家爷们都让人惦记上了,她还有什么办法呢。 进了公主府,林琳按着礼节拜见了公主。公主对于礼部尚书家的小姐突然到访,有些不解,但也尽量态度温和地招待了。 别的不说,至少公主也是识实物的,刘后倒台,李氏上位。很多刘后再时的得意人都要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过日子了。 这位所嫁非人的公主便是其一。 这位尚书家的小姐,虽不出奇,但谁让人家是李氏的亲外甥女呢。要知道李氏就两个外甥女,一个已经进了宫,成了贵妃。一个就是眼前这位了。 给予礼遇是无可厚非的。 「不知金小姐今日来到本宫府上,所何为事?」 林琳喝了一口香茗,看了一眼站在公主身后的刘太监。笑道:「日前一直在外面游歷。昨日才回京城。听了驸马的事情,特意过来看看公主。看到公主精神还好,臣女也就放心了。」 林琳提起驸马的时候,公主的眼睛便是一红,眼泪却是止也止不住的。 第105页 想起多日恩爱,以及此生枕凉被冷。心中难过,恨意也是难消。 公主伤心了,林琳却是又端起茶杯喝了起来。那位刘太监眯眼看了林琳一眼,然后便弯身开始安慰起公主。 看到公主情绪稳定下来了,林琳又接着说道,「想来结缡三载,公主与驸马的感情应该很好吧。」 公主点头,「是,本宫与驸马从未红过脸,都是你敬着我,我敬着你。夫妻和睦。谁成想,今日却要受那天人永隔之苦。」 「哎,这秦香莲带着两个孩子上京寻夫,却将夫婿逼上的绝路。难道她就真真不念旧情。公主与驸马结缡三载没有孩子尚且如此难过。那秦香莲可是有着两个孩子,多年的恩爱夫妻,怎么会如此狠心。这为人原配妻子的,竟还不如一个后来的有情义。」 林琳这话,可算是往公主的伤口上撒盐了。人死不能復生,公主此时想的都是那陈世美好的地方。就算是不好的地方,也被美化。 但林琳却生生让她想起了秦香莲和那两个孩子。想到当初驸马也许也是这般与秦香莲恩爱夫妻两不疑的。 想到这里,公主更是悲从心来。她算什么呢。说是公主,却不是原配。说是大妇,却无人秦香莲理直气壮。更何况人家膝下还养着两个孩子呢。 她有什么,抢人夫婿的无耻之人罢了。可当初她又何尝知道呢。 公主越想越觉得命苦。岁月漫漫,今年她还不到二十岁。以后的日子又要如何过呢。 「公主,公主。」刘太监自小看着公主长大,心中自是把公主看得极重,不说今日林琳两度让公主如此悲伤,便是昨日的事情,刘太监也知道有她的一份。 他没有想到这金牡丹小小年纪倒是真的沉得住气。虽然今天上午便来拜访工作了,却是一句晚天的事情也没有提,竟往这公主伤心处来说。 想到这里,刘太监眼睛一沉,不自觉地看向林琳。可看过去的时候,林琳也竟然看着他,眼中的狠厉和杀气,都快要变成实质的了。比他看过去的目光还要利上数倍。 刘太监心中一凛,这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官家千金能有的气势。 「虽然驸马这件事情,皆因攀龙附凤,杀妻灭子而来。可是却闹得沸沸洋洋,有损天家颜面,也失了公主的尊荣,确实是有失分寸了。不知公主可有想过如何处置这位开封府的包大人?」 林琳其实也是纳闷了,这包拯是不是脑袋进水了。这样的事情,还弄得人尽皆知,你是不怕丢人,但你的领导上司呢。 拿领导上司的脸,给自己壮面子,却实是有些过了。 公主听了林琳这话,哽咽道:「本宫虽贵为公主,却也是女流之辈。除了日日啼哭,又能做什么呢。」当时刘后在,她尚且自顾不睱,现在的李氏,哪还会管她死活。 「嗯,确实是如此,所以动不了包大人,便动他身边的人,也是一个好办法。你说是不是,刘公公?白如梦长的倒是真的很漂亮,是吧。」 公主一愣,刘太监也是一怔。 「金小姐,这话是……」 「公主,那些事暂且不说。只是先说说公主今后怎么办呢?难道真的要孤独终老?便是全天下女人都会为了立一块贞洁牌坊,难道公主也意在那座破玩意?」 公主和刘太监都弄不明白这姑娘倒底想干什么了。不过二人倒是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以后的日子,公主和刘太监又怎么可能没有想过呢。 「公主下嫁,也是陛下赐的婚,下的旨。这件事情,谁的责任都跑不了。估计陛下心里也是如此。您只要还活着,或是在京城里呆一天,这件事就永远被人记着。不是吗?这皇家的颜面吶。」 「金小姐此来,到底是何意?本宫还望金小姐直言罢。」公主再怎么样也是公主,林琳兜兜转转半天,公主哪还看不明白呢。 林琳一笑,「听说宋辽关系一直紧张,也不知道辽国那里会不会求娶一位公主和亲呢。皇室的公主,跟皇子可是一样凤毛麟角呢。一直听说辽人茹毛饮血,也不知是真是假,牡丹还想着,要是哪位公主有幸『再嫁』,倒是也能通个信,知道个一二。」林琳一番话中『再嫁』二字咬音极重。 「啪,」公主摔了手中的茶杯,「大胆,你放肆。」 第56章 「公主息怒。臣女危言耸听,公主又何必在意。公主之所以尊贵,自出生就受着百姓供养,为的还不是于国家有易嘛。和亲什么的,不是公主的职责所在?咱们大宋不是还有别的公主在嘛,也不一定真的是您。你这是着什么急?还是担心人选不是您,以后都要孤枕难眠?」对于公主和刘太监的怒视,林琳还真的不怕。 在这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就算是公主也别想真的折辱一位大臣之女。更何况一个失势的公主和背景深厚的臣女了。 「你,你,」公主被林琳这副样子气的说不出话来,玉手指着林琳,吼了句,「你滚,你给我滚出公主府。」 林琳听了一笑,站了起来。「公主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呢。」话落,拿起茶杯的杯盖放在了手心,轻轻撵了一下,松开走,一把白色的灰尘自手心中流出。 刚刚还一脸愤怒之色的公主和刘太监,直接吓白了脸。 「自古以为,枕头风便被当成世上最强劲的风。公主若是想要和亲。臣女倒是可以请求贵妃表姐和太后姨母成全呢。呀,忘记说了,公主将来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可以找臣女,臣女对于治疗跌打损伤,很有一套。」说完,林琳又将刚才她坐过的椅子,一掌拍碎。 第106页 公主闭上眼,又睁开。再闭上,再睁开,半晌,才沉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说这些话,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还有为什么要管那些事情。 「咦,公主不知道吗?」林琳瞪大了眼睛,一副很是诧异地问着面前的公主和刘公公。 「本宫,应该知道什么?」公主看了一眼刘太监,刘太监摇头,这才问了这句。 「展昭是我的未婚夫呀!」 公主自椅子中站了起来,「你说什么?开封府的展昭是你的未婚夫?」 此时刘公公也震惊了,展昭怎么会是她的未婚夫呢。 不过,这一切就有了原因。 原来如此呀。 「公主失了驸马,愿意找新的,便找新的。不愿意再找一个,想守着,就守着。但是无论您想做什么,若是牵连到展昭分毫。看见那颗树了吗?」林琳说到这里,示意公主看院子中的大树。那树粗粗的树干,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抱围。 公主和刘太监看了那颗树后,又都把视线转了回来。看向林琳。林琳见此,也不说别的,直接伸出手,对着那颗树便是轻轻一挥掌。一声脆响后,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睛都直了。 那么粗的树,仍好好的立在那里。只是树干的中间,竟然有一个手掌形状的空洞。公主和刘太监的眼神都非常好,她们还可以从那掌形空洞里看到树那边的院墙壁画。 公主和刘太监都吓坏了。都用一种惊骇莫明的眼神看着林琳。公主更是吓得浑身发抖,她长这么大何曾见过这个。 那么大的树,那么粗壮的树,竟然一掌就给掏出了这么一个大洞。这是要逆天吗? 「这一掌要是打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能不能透亮。」林琳看着脸色同样发白的刘公公,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公主,「公主可太瘦了,这小腰细的。啧啧。」 公主听到林琳满是恶意的话,吓得当场就抓着刘太监的衣袖,不敢看林琳。 「逆贼,尔敢?」刘公公声色立茬地质问。 「呵呵,臣女自来柔弱,纤纤弱质的。公公可不要冤枉了好人呀。您这话,宫里的娘娘可不会相信。也不愿相信呢。」信不信,那都是要靠关系远近的。 谁让公主的亲兄弟比不上亲爹对她上心呢。 亲兄弟不上心,那些大大小小的兄弟媳妇,谁又能把她放在心上呢。 「你,你,你走,走吧。我们不会对展昭不利的。」公主是知道情势比人强的。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琳听了公主的话,再看了一眼刘太监。「我这人最是个不讲理的。展昭无事便好。若是有事,哼,谁也别想好。要知道,这世上,比死更让人接受不了的,便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公公可能不怕什么,但公主年纪轻轻地还有大好年华可过呢。……」 林琳言下之意,也明确地告诉了刘太监。若是展昭出一点事情,公主也别想好。以刘公公对公主的心情,想来也不敢拿公主来冒险的。 林琳只要想到在这个单元剧中,展昭被人又伤又虐的,心里的火气就无处可泄。不过此时,恐吓威逼了一番后,心里的火气倒是退了下去。 刚打了一巴掌,再怎么横,也要给个甜枣吃。林琳想到这里,又对着公主两人说道,「唉,说实话,我也觉得开封府的包大人,办案不公呢。」 「此话怎讲?」那刘太监看着被吓得不轻的公主,问了出来。 「那陈世美,先是犯了欺君之罪,然后才是其他。自古以为,欺君之罪是要灭九族的。别说那两个孩子,就是秦香莲这个下堂妇,以及陈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是要一同问斩的。而那包大人呢,竟然只铡了一个。真真是太过心慈手软了些。也是太藐视皇权了。公主可曾上奏天听?」 说实话,这一点也是林琳看完陈世美那个单元剧后,最大的想法。你说说,你讲那么多做什么,反正都是一个欺君大罪了。还找什么杀妻灭子的证据,岂不是多此一举。 等到行刑前,再进宫请求她那个喜欢沽名钓誉的表哥赦免了秦香莲母子不就得了。虽然这想法有些个简单粗暴,但可操用性还是非常强的。 毕竟只要证明陈世美有妻有子,便可以了。不是吗? 而且以林琳浅薄的心思认为。这样做的好处便是皇家声誉不至于向今天这般扫地。 「……」 而此时,公主与刘太监听到这话,已经什么也说不出来了。秦香莲都要被斩,那么她呢。她这个公主呢,是不是也要被斩? 「对于藐视皇权的庶民,公主切不可手软才好。」似是突然想到什么,林琳连忙又笑了笑,「公主可是担心自己?公主也是受害者,想来皇帝表哥也不会迁怒公主的。只是这包大人处事不公这一点,尤为让人气愤。您说是不?」 「……从今以后,咱家以项上人头保证,再不动展昭一根头皮。」快走吧。再说下去,她敢说,他们还不敢听了呢。 「瞧公公说的,我们家展昭要是做错了事,自然是要受罚的。这样吧,若是以后展昭做错了什么,您二位只管来找我。是赔礼作揖还是什么,我牡丹绝无二话。但是……」言下之意,便是告诉二人,谁要是敢在暗地里做了什么,也休怪她牡丹心黑手狠了。 「……金小姐放心。」公主做到她这份上,古往今来也没谁了。 第107页 「唉,远的不说,只说这事,无论怎么处理,我们家展昭也不应该被人迁怒,公主您说是不是?见到公主是知书达理的聪明人。臣女就放心了。其实都在京城住着,我与公主竟然还是头一回见面。不过虽是第一次见,但臣女见到公主便觉得一见如故……」 公主:「……」先是拿话威胁她,然后又用武力恐吓她,难道现在的『一见如故』都是这样的了? 刘太监:「……」,真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睁眼说瞎话,也不是这样颠倒黑白的。 「时辰不早了,臣女也应该告辞了。噢,瞧我这记性,听说公主端午的时候,收了一匣上等的珍珠宝石。今日臣女来看望公主,公主仁厚,不知可否赐下一些,也让臣女欢喜欢喜?」做错事了,总要给受害人一些补偿吧。 虽然算计才刚刚开始,就被林琳打断了。 而且她带着礼物来拜访公主,公主要是不给回礼,让人知道了,还不定会传出什么来呢。 公主,「……」这话是让自己送东西的意思吧?都闹成这样了,她竟然还惦记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刘太监:「……」,虽然这是拜访后常有的礼节,可到了这份上,她怎么,怎么好意思呢? 不管怎么说,半刻钟后,林琳整了整衣衫,拿着从公主那里要到的一匣子珍珠宝石伴手礼,离开了公主府。 在她走后,公主拉着刘太监的衣袖,终于敢大声哭了起来。她怎么敢,怎么敢如此对待自己。自己可是皇家公主呀。 刘太监看着痛哭不止的公主,心下难过。可是他是真的不敢拿公主的命去拼那疯婆子敢不敢对公主下手呀。 如果当初公主有这疯婆子的本事,估计驸马的事情,也不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了。 看来,他只能放下对展昭的报復了。 不过展昭不能动,但不代表开封府也不能动。刘太监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小姐,马上就要午时了,您是回府还是直接去王丞相府?」云珠看了看天,非常尽职地问道。 「打发个人去开封府看看展昭干什么呢,若是无事,便叫他去前面的太白楼吧。我今天想在那里用午膳。」太白楼做得八宝鸡,那真是一绝。不吃可惜了。 云珠应是,转头吩咐家丁去开封府找人。然后又让轿夫将她们家小姐送到太白楼去。想了想,又让人先行一步去订雅间。 做完这些事情,云珠才回到林琳的轿子一侧,跟轿而行。 等到林琳一行人到了太白楼,正好还有一间雅间被金府的家丁占了下来。林琳进了雅间,点了几个菜。然后便坐在一旁发呆。 上菜的小二,是和展昭一同进来的。而展昭一进来便看见抱着茶杯发呆的某位姑娘。 「你上午去了公主府?」展昭怕突然说话吓到她,先将她手里的茶杯取了出来。 「嗯,京城居大不易。总要走动一二。你今天忙吗?」 「还好,今天并没有什么案子。公主还好吧?」提到了公主,就不能不想到陈世美。 林琳看了一眼特傻特天真,特无知的某人,「看着还好,还赐了我一匣子珍珠宝石呢。我准备让人再买些回来,编件珍珠衫穿。你觉得好看吗?」 赶紧换个话题吧。林琳可不想再谈什么公主陈世美了。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喝了口茶,温和地说道,「你高兴便好。」 「不觉得我奢侈浪费?」 展昭摇头,「不一样的。」 「哪不一样?」 展昭笑而不语。 本来便是如此,人家的钱,想怎么花便怎么花。只要来钱的路子是正的,你管别人如何过日子呢。 他不会要求世上所有的有钱人都去行善积德。更不会要求牡丹省吃俭用地做这些事情。 他敬重,但不盲从。 都说食不言,寝不语。林琳也想如此。可现实便是千古留传下来的酒桌文化。要是真的如此,还怎么谈生意呢。 虽然两人是不用谈生意了。但是谈谈恋爱,却也不能光吃饭,什么都不说吧。 有说有笑地吃了一回饭,云珠便送进来一锅汤。 「我让店家特意弄来的,你多喝一些,对身体好。年轻不知保养,老的时候都会找回来的。」 对于林琳的心意,展昭心中一暖。端起汤来,便喝了起来。 「一直没问你,你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怎么解决的?」 展昭想了想,「我和公孙先生一直住在开封府里,府中的厨房倒是一直负责我们的一日三餐。」每天都会有下人送到房里。倒是方便。 林琳皱眉,大锅饭? 「府上几个厨房?其他人也是如此吗?」 「两个厨房。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前面。前面住着张龙赵虎四人。还有一些别的衙役。我和公孙先生,还有包大人住在后面。」 林琳歪头,「包大人没有家眷吗?」 「都在老家呢。开封府就包大人和一个管家在。包大人住在正院,公孙先生做东院。我居西院。我已经在寻宅子了。」 展昭言下之意,便是他已经为他们成亲的事情,开始买房子置地了。 林琳听了一笑,「嗯,其时也不用买宅子的。」 展昭闻言,转头看她。 「你平时公务繁忙。时不时的可能还要离开开封。我爹就我一个女儿呢。我可不想让我爹晚年过得跟王丞相一般老无所依。嗯,嗯,其时开封府的西院,应该也不错吧。」 第108页 展昭听了,也明白林琳的意思了。她是希望两人可以在金家和开封两处居住。另外置房的事情,她是不贊成的。 展昭为人豁达,又想到若是成了亲,将她独自留在府里,岳父一个在尚书府,他若是再出京办事。还真是各自冷清呢。既然如此,平日他在开封的时候,他们夫妻就住在开封府。等他出京办事时,牡丹还可以回娘家小住,既不孤单也能陪陪岳父。也免了他在外担心她。 「好。只是要打扰岳父大人了。」 林琳展颜一笑,「才不会呢。爹爹高兴还来不及呢。」 …… 第57章 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要迈出了第一步,以后的事情便自然而然了。 这话在林琳和展昭这里倒是真的说的通。不过两个没见几回面的人,竟然有了一种默契,言谈之间竟然会让身旁的人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说别人,展昭便有。而林琳也是有的。 陌生而又熟悉。 饭毕,展昭看了一眼天色,便起身离开了。虽然没有案子要查,但是开封府的这些武官却是还要日日巡街的。 而林琳在雅间又坐了一会儿,这才去了王丞相府上。 之所以选择上午去公主府,下午去王丞相府。一来是因为在林琳心中,展昭的安危更加的重要。二来便是因为上午的时候,王丞相是要上早朝的。 在王丞相府祭拜了一番后,林琳便又在奶娘的陪伴下,看了一眼那个男孩。心中却觉得这个孩子的存在,至少给了年迈的王丞相一点安慰。 但愿这个孩子长大后,不会长歪。然后打着报父仇的心思吧。 刚想到这里,林琳便瞬间睁大了眼睛。她说她忘记什么了呢。那个陈世美的那对儿女,将来长大了,会不会为他们那个人渣爹报仇呀? 然后再跟她的儿女来一段爱恨情仇? 林琳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觉得那结果实在过于狗血了。光是想想,她就有些承受不来。 看来,她不但要注意一些在单元里的剧情人物,还要注意一下已经下岗的剧情人物了。其实秦香莲虽然可怜,值得同情,但是林琳却也是怒其不争。 这件事情,明明可以和平解决的。可到了秦香莲这里,却能弄成这样,也是服了她了。 妻无夫,子无父。在这个宗族大过国法的年代,林琳都可以想像秦香莲母子三人不容于陈氏宗族的下场了。 将来陈世美的儿子若是再要科举,考卷上的父亲名讳,以及身亡原因,三代以内的近亲还是要在吏部过一回水的。到那时候,能不能参加科举,能不能受到朝廷重用,已经不是他能不能考上的单纯问题了。 前程且不说,这样人家的儿子女儿,婚配都会成为老大难的问题。有那样一个父亲,儿子的品性也会被人所怀疑。 女人嫁不到好人家,男人娶不上好媳妇,这难道就是秦香莲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作为一个母亲,她在做这些事情之前,就真的没有考虑过儿女的未来吗? 林琳是做过母亲的,那种母亲对于自己的子女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她现在还记得。她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子女,她恨不得让全天下的危险都离自己的孩子远远的。所以,秦香莲认夫的时候,选择的地点就很耐人寻味了。认夫不成,找的人为什么不是名满天下的包大人,而是好脾气的王拯相呢? 唉,没有当家主事的男人,没有庇护的宗族。没有傍身的银子,也没有栖身的地方。这样的鱼死网破,真的有意思吗? 不要说什么是陈世美先下手杀妻灭子。但在那之前,为什么会走上那样绝决的路呢?如果秦香莲把孩子放在自己的前面,林琳想着也许陈世美会愿意出一笔钱,让她们母子三人离开京城。 而秦香莲若是愿意退一步,被陈世美金屋藏娇在京城的某个地方,也未可知。 虽然那样对不起公主,也更显得陈世美的人渣属性。但是这个时代,男个纳个妾,养个外室,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所以,思前想后,难道秦香莲当初就真的没有想过,成为状元正妻,以名份压公主一头的想法吗? 秦香莲能在公主府外带着孩子认亲,这心思,可见也不是那么太单纯。 不是林琳心里阴暗,林琳是真的觉得秦香莲是因为没有在陈世美那里得到预期的好处,这才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她要的是风光无限,而不是隐隐无闻。 而唯有风光,凤冠霞帔,朝廷诰命是陈世美给不了她的。 所以,事情才走到了最坏的地步。 当然,也怪她们家小猫,好巧不巧的就碰上秦香莲母子三人呢。 林琳曾想过,如果是她的话。她会怎么做? 如果是刚从现代而来的林琳,那么一定是要带着孩子和陈世美一刀两断,永世不联繫。然后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妄想着像那些书中的穿越女主们,带着孩子嫁给绩优股或是潜力股。她有空间,她有从现在带来的很多可以典当的东西。生活无忧,人生赢家。 可经过了数年的穿越,她的心情早就变了。她会牢牢的抓住两个孩子的感情和人身自由。然后给陈世美下药,让他不举,让他再也没有子嗣。等到三五年后或是更长的时间,主动的寻找他们。不然这孩子还姓不姓陈,接不接他陈家的香火就不得而知了。 第109页 打蛇打七寸,这个时代的古人在意什么,香火传承呗。 可这些的前提是她能够独立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但是秦香莲呢。识得几个字的农家妇人,千里乞讨而来。 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家男人,看着男人荣华富贵,再娶娇公主。女人的嫉妒心和被丈夫抛弃的怨恨之心,这才让她做出了在陈世美回府时,大闹公主府府门的举动来。 不然,为什么她不在其他的地方拦下陈世美呢? 她不就想在公主府门口闹上一场,然后,既噁心了公主,又让公主不得不迎她们母子三人进府吗?更给了她的儿女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她不知道欺君之罪有多大吗?她不知道停妻再娶的重罪吗?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她不知道的。 哼,她所倚仗的还有就是这个时代女人的贞节。而公主,不是已经嫁了吗? 为妻为妾,她都是原配大妇。 …… 离开了王丞相府邸,林琳心情有些说不出来的沉重。懒得坐轿,便打发了轿夫,带着三两个家丁在云珠的陪侍下在街道上熘达。 「爹,我回来了。」在街上,一个跟庞昱差不多大的男孩抱着书本跑进了一家药铺,林琳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白家药铺』。 想了想,某猫好像还有一朵桃花是跟这家药铺有名呢。林琳笑了笑,抬脚走了进去。 「这位小姐,您需要点什么,是买药还是问诊?」一上了年纪的老大夫走了过来,向着林琳发问。 要知道,今天林琳的打扮相当的富贵了。平时在外面走动,头上也就是一串珍珠,一两朵绢花。特殊情况,倒是还会别上几颗花朵首饰样的暗器。 但在京城却不能那样,会让人笑话的。毕竟身份在那里摆着。所以,林琳的头上步摇,玉钗等物都是有的。身上一件浅紫色绣牡丹花的衣裙,富贵逼人,又雅致异常。 白家药铺的东家,自然是有眼力的。看到林琳进来,便知道非富即贵。等到了近前,便知眼前这位最少是位官家女眷了。毕竟等级森严的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是普通人能够佩戴的。 就好比,林琳头上的玉钗,是玉雕的三尾凤凰。压裙脚的玉佩是明黄色的络子。 这两样,一般都是出自皇家的。但佩戴这两样的,却并不一定是皇家人。官家女眷也是有可能的。 「我想看看你们这有没有上了年份的药材,准备送礼用。」林琳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便在这小小的医馆中走动。 于是白大夫便将林琳等人领到一旁,将药铺中最新收到的好药材都拿了出来。林琳看了,挑着差不多的,买了一些。反正这种东西,明天进宫和后天去庞府都可以用到。然后让云珠付帐,准备走人。 不过这时,从内院竟然走进来一位同样是十三四岁的少女。人长得秀丽可亲,那一身白色衣裙上还绣着梅花。 「这位小姐,这是小女,雪梅。雪梅,见过这位小姐。」 白雪梅闻言行礼。林琳笑着受了。 在拼爹的年代,一个药铺家的闺女行的礼,林琳自然是受得起。 「店家这位女儿,倒是可爱得很。今年多大了?可也懂得医术不?」 白雪梅腼腆一笑,轻声答道:「十三了,自幼跟着父亲学些杏林之术。」 「我姓金,礼部尚书家的女儿。我看你这女儿实在喜欢,明儿我下贴子,请白姑娘去陪我玩可好?」这话前面是对白大夫说的,后面问的自然是白雪梅。 「民女愿意。」白雪梅看了一眼白大夫,然后才轻声回了林琳。 林琳笑笑,又说了几句,便带着人离开了。 这一回,林琳又去了她名下的那家绣坊。要知道那绣楼里还有某人的一朵桃花呢。 去了以后,发现无论是前面的绣坊,还是后绣娘工作的地方,看起来都非常的干净。林琳又去看了一眼,绣娘住的地方。发现环境都还行。 可见云珠哥嫂是用了心的。看了一眼云珠,让她记得回头赏自己家哥嫂。便将目光看向了这些美的各有千秋的女子们。 因为在开封府,贵人遍地。所以这些绣女们,也都不太敢轻易出去。就算是出去。也会按着林琳之前的吩咐,丑化一番。 要知道,现在的庞昱还是个小屁孩。但那个小商王家的世子爷却不是。不但不是还是个大臭虫。除了小商王家的祸害。还有别的这王爷,那国舅的。 这些可不是林琳一个礼部尚书之女可以抗衡的。当然,这里指的是明面上的冲突。 一一看去,从左至右一共九位绣女,年龄最少的也可以准备相看人家了。林琳想了想打发了下人们出去。单独留下这些女子问起了关于婚姻方面的想法。 「都是大姑娘了,也应该找婆家了。你们对将来有什么打算,都想要找个什么样的女婿过日子?」 林琳一句话,面前的女子都红起了脸。这个年代,还真的没有谁能够如此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行了,行了。我时间也有限。先把我的打算说了,然后你们自己考虑。等过两天想好了,统一给我个答覆就行。」 女子都低低地应是。 「别的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不可能护佑你们一辈子,就算是我有那个心,也不一定会有那个能力和精力一直如此。所以嫁人的选择,便是重中之重了。」 第110页 说到这里,林琳看了众人一眼。又接着道,「一种是外嫁出去,这一种呢,我会帮你们找最好的冰人。但成亲后的日子如何,却是你们自己摸索着过的。」 看到这些女子已经有几个偷偷抬头的样子了,林琳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一种便是内嫁。我会在府中找一些不错的男僕,为你们配对。但你们要明白。一但内嫁了,虽然出了事,我会用劲力气保护你们,但你们却是奴籍了。」 「那还有别的选择吗?」其中一个最小,长的最好的女孩小声地问道。 「还有两个,一个是我什么都不管,让你们自己去碰去。另一个呢。我会安排一场相亲,请上几个,我觉得不错的人。若是彼此有意,婚姻也就有了着落。」 半晌,还是那个最小的少女,看了一眼自家姐姐,然后抬头对林琳说道,「我们都是弱质女流,京城达官贵人繁多,哪里敢奢望什么。小女厚颜,能不能请小姐先安排一场相亲呢。」 就算足不出户,她们也是知道这个京城不太安全的。不但未婚的大姑娘不安全,便是出嫁的小媳妇也不安全。前儿还听说一个小媳妇被人抢了后,刚送回来,就跳了井。 林琳听了,便也知道这小姑娘打的什么主意,先安排一场相亲,若是能解决,便罢,若是不能,再选择内嫁或是寻冰人。果真是聪明人。 看到这小姑娘这样,林琳对这小姑娘的姐姐就更好奇了。可惜看了半天,除了美丽以外,竟然还有些迎春的品格。 唉,某人的桃花呦。 这京城就是小,转圈都开着展昭的小桃花。 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 宝宝只能默默地将那些桃花砍了,一个一个嫁出去。 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呀!…… 不过看着眼前的小美妞,林林心理原来当年没有自己的出现,某人竟然还会喜欢这一类型的? 林琳比较了一下自己和那姑娘。 心中颇为自恋。 无论是相貌还是其他,自已都完胜她! 呃,除了没有那股子弱不经风的气质。 想当年,她还只是林琳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种气场。谁让新时代的女性,骨子里都是自强不息,努力上进的女汉子呢。 这时,剩余的姑娘听了小姑娘的话,虽然仍是不出声,但也都以沉默表示了想法。 林琳挑眉,倒是没说什么。 又待了片刻,林琳看了一眼天色,便去了开封府。 到了开封府,自然是要拜见一番包大人。拜见过后,便跟着展昭去了西院。 「你怎么过来了,中午的时候,怎么没听你提起呢?」听说林琳来了开封府,展昭都惊讶坏了。 「突然想到就来了。问你个事。你之前说的那个四个校卫,就是叫张龙赵虎的那四个,娶亲了吗?」喝了一口展昭递过来的茶,林琳开门见山地问道。 展昭诧异,「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哎呀,到底有没有成亲嘛?」 展昭摇头,「这四人都尚未娶亲。」 林琳一听,长松了一口气,「你还记得我那个绣坊吗?」 展昭点头,「记得。」不就是你『强抢民女』的那个绣坊嘛,这哪能忘记。 「我今天路过那里,便进去看了看,好傢伙,一个个老大不小了吧,还都长得那叫一个漂亮水灵。所以,我这才想着赶紧找人将她们嫁出去。以后,我就轻松了。不然天天害怕,被哪里个纨绔看上。听说姓柴的那混蛋,又惹事了。这老天什么时候才能降道雷噼死他呀。」 林琳是知道柴文意最后会被雷噼死的,但那之前,会有多少人受其害。本来林琳是没想着做什么,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尤其是今早听八卦时,这柴文意都干了什么好事后。 林琳这话,也是他想问的。多少次,他都想着趁着天黑,将柴文意一剑了结了。可是他不能,只因为他不在是江湖侠客,可以快意恩仇。 只因为他的这一剑,会影响很多人的人生。所以,他只能忍着,什么也不能做。 「你别皱眉,这柴文意的事情,你交给我吧。现在还是说说张龙赵虎的事情吧。」 「交给你?」展昭大惊,牡丹这是想要干什么?那柴文意可不是白玉堂,切不可胡来的。 第58章 「对,交给我。」林琳双眼微眯,笑意莹莹,「我保证让他成为五美四好上进杰出好青年。」 「你想怎么做?那小商王府里可是有不少高手。切不可掉以轻心。」听了林琳的话,展昭可是担心坏了。还说什么让他放心。他得多大的心才能放得下呀。 「你要相信我。白玉堂不是还跟着老鼠过了半个月呢嘛,一个小商王府算什么,没事啊。你还是赶紧明后天把张龙赵虎给我带绣坊去,那才是正事。」早一日打发了那些个花姑娘,早一日省心。 尤其是那对在原着中跟展昭有些关系的姐妹花。 而且相比起站在墙头的红杏和桃花,林琳觉得小商王府真没啥可怕的。 女人呀,有的时候天塌下来,想的都不一定是身高问题。而是身旁的男人最终归属权。 「不行,我不能让你去冒险。」 林琳看了一眼,那脸板的越来越严肃的展昭,嘆了口气道,「好,好,这事咱先放放,等我从宫里回来再说。行了吧。」 第111页 展昭对于林琳的回答虽然不满意,但还是不在纠结此事,跟着林琳一起说到了张龙四人。 林琳的计划是让这四个人去她的店里做衣服。然后,让那些姑娘们在帘子后观看。若是有看对眼的,便让人领到其他房间,说说话,谈谈衣服的样式,款型。若是没有,那就算了。 展昭看着了一眼有些想当然的林琳,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走出门去,让下人去前面问问张龙四人是不是在府里。 展昭想着,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四人也是人品口风都不错的。就算是发现了什么,也不会随便说出去的。 林琳看到展昭吩咐人去前面,笑着站了起来。拉着展昭的手,笑眯眯样子,让人打心里涌出一种幸福的感觉。 展昭也是温和地站在那里,两人面面相对,岁月静好一般的永远。 展昭举起两人相牵的手,轻轻地在林琳的手上吻了一下。 吻罢并不抬头,只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看着林琳。眼中的深情好像要化成水流出来一样。林琳的手背都觉得在发烫。一片空白的脑子却浮现起了那句话—— 情不知所以,却一往而深。 …… 当晚回到绣楼,林琳还在回味之前和展昭的独处,像是一种长久的渴望,又像是一种心灵的圆满。 烛火爆出了花,在静静的夜晚是那么的响亮。林琳的思绪也被抽了回来。想了想,明天还要进宫去。便抱着今天早上从公主那里敲诈来的珍珠去了空间小屋。 再那里林琳用复制柜弄出了好几大匣子的珍珠。还有她所需的宝石玉器。 她记得单元剧中便有珍珠衫一事,之前出游的时候,她也听说了宫里新进了一位王才人。虽然荣宠不及庞贵妃,但也算有些圣眷。 知道这些后,林琳便觉得离珍珠衫一事不远了。所以特意在各地收集了不少珍珠宝石玉器。 此时,她又用复制柜进行了复制。那些珍珠便是制上三件珍珠衫,也是绰绰有余。 林琳想了想,按着单元剧中那个样子做的话,容易拾人牙慧。不如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一件,庞贵妃一件,然后那太后姨母再来一件。怎么说都要比那个王才人的要好一些才行。 ……而且王才人的那件珍珠衫,总会让她想起猪八戒来。 林琳拿出空间里收藏的渔线,这东西又细又结实。穿珠子最好了。然后找出笔纸,在纸上画出三件不同风格却同样华丽的衣服来。 第一件是太后的,林琳选择了开衫式样的。在现代很多老太太都会穿的那种屁股以上的开衫,不过现代的是窄袖子,这里的林琳弄成了宽袖子。 蓝宝石镶了一圈的边,又用红宝石缠了几朵精緻的小花,当成衣扣。这件衣服的前面便不在多做花样了。后面珍珠衫的花纹,林琳取了最保守的设计方案。是几朵珍珠花连在一起的图案。 虽是很简单,但是每朵珍珠花都是玉石做芯,看起来也很上档次。 之后的便是庞贵妃,林琳觉得庞贵妃最重要的应该是用珠最多,最华丽的那件。于是红宝石,被大量的用了上来。 斜襟,宽袖,稍微收了一点小腰,正个衣服长及膝盖上,林琳想了想,又在下面用了十来个珍珠穗子,长度刚刚好垂到鞋背。不过为了减少重量,这件珍珠衫都是那种大孔洞的花样设计。可誻这样,也是沉甸甸的。 这两件衣服样式画好后,林琳直接挥舞着魔棒,制作了起来。幸好是在空间里,不然这阵阵亮光,还不得让人吓着。 过了好久,两件衣服终于完成了。林琳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开始做自己的那件。 她的那件就简单的多了,无袖的长自膝上三分的长坎肩,瘦长款的式样。用了绿宝石和玉石做点缀,看起来素雅大方。 之所以弄成没袖的,还是因为庞贵妃的那件实在是太沉了。林琳想了想,减去袖子,再给全衣服瘦瘦身,应该能减轻一些重量,这才如此设计的。 虽然,她也可以在衣服上施轻身咒,但问题是那两人的衣服不能施,不然重量就不对了。而她自己的这件也不能施,因为侍候的人太多了。 将三件衣服都弄好了。又找了三个盒子装了起来。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将三个盒子放到卧室的一个衣柜里,打了个哈欠,这才回床上休息。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当这种事情真真发生的时候,林琳都要感嘆自己的好运气了。 原因无她,她昨天点灯熬油地做了三件珍珠衫,还想着过几天等听到便宜表哥赐珍珠衫给王才人的时候,送进宫给对她一向很好的贵妃表姐壮脸面。谁知早上一起来,她身边的广播小喇叭云珠站长就告诉了她一件惊人消息。 昨天下午,那位不是东西的皇帝陛下便已经将宫中收藏的珍珠衫送给了王才人。 林琳听了,无语半晌。对着等她点评消息的云珠说道,「你将左手边的衣柜里并排的三只盒子取来。」 「是,」云珠一愣,不些不解自家小姐的话。那衣柜里有盒子吗?而且还是三个?她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将刻着牡丹花的盒子留下,其他的一会儿带进宫去。」林琳坐在梳妆檯前选首饰,想着今天要佩戴什么样的首饰可以和这件珍珠衫搭配。 选好首饰,梳好头髮。林琳又选了一件粉紫色的衣裙,穿上配套的绣鞋后,这才走到一旁,打开那个盒子。 第112页 将珍珠衫自里面取出来,林琳明显听到屋里侍女的抽气声和吞咽声。 「好看吗?」林琳也不管那些人,迳自将珍珠衫穿上。一边问着云珠等人,一边感受着来自珍珠的凉意。 你嘛,这也太凉爽了。 最重要的是一坐下来,真的有些咯的慌。 屁股算是要遭罪了。 她是光顾着好看,而忘记实用性了。 「好看,小姐人长的好,这件珍珠衫也好。真是相得什么彰。」云珠回过神来,连忙贊道。 林琳听到云珠这么说,也没有跟她显摆文化,只是笑着接受了她的赞美。 之后便是吃饭,出门,进宫。 到了宫门口,表姐身边的侍女亲自接了林琳进去。 「表小姐好,娘娘让奴婢先接您去她那里。太后娘娘每天早上都要念上一会儿子佛经,此时怕是不得空。」那侍女看了林琳,明显是一愣。 自从昨天下午,宫里的气压便有些低。原因还是因为那件珍珠衫,这表小姐又不像是那消息闭塞的。怎么还穿了这么一件珍珠衫进宫。 不过,这件衣服,看起来就比陛下赏给王才人的那件贵重多了。 好好的一件珍珠衫,都让王才人穿出了一股子小家子穷酸气。 庞贵妃的丫头并不认为自己这是偏心之故,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林琳点头,笑眯眯地听着侍女的话。「正好,我也想表姐了。表姐近日可好?她进宫时,我还在外面呢。」 「娘娘一切都好,就是惦记您和老爷,小候爷。打前儿知道您回京了,就盼着今天呢。」宫里是有规矩的,就算是再着急进宫,也不能进了京就进宫。 一是怕在外面带进来不干净的病,将这东西带进宫。二一个便是,自外入京,难免风尘扑扑,仪容不雅。因此,一般都是等上一天,才会进宫的。 一路跟着宫女到了贵妃的宫中,姐妹见过。道了离情。林琳便将她准备的珍珠衫拿了出来。 因着此时大殿里无人,林琳说话也没有了忌讳,「今早起来便听说了陛下赐了一件珍珠衫给那个王才人。我听了就想起,我之前在外面,听说您进宫,特意请人做的。姐姐试试看,这可是今年的新珠子。各各都是太湖珠。总比那陈年旧珠强上一些。世人常说,人老珠黄,那内库里存了多少年的老物件,还不知道多少人穿过呢。这王才人也敢上身?忒不讲究了。」 「哼,那有什么不敢的。下午表哥刚赏赐下来,傍晚就穿了去御花园了。招摇过市的。」庞贵妃一边拿起珍珠衫,一边不高兴地回林琳。 林琳站起来,将衣服铺开,慢慢的帮庞贵妃穿上。 「没见过什么市面,也不能怪她。姐,你要是为了这个跟她生气计较,您也不嫌掉价。怎么样?比那件不错吧。以后姐姐若是想要,我年年派人去太湖取珍珠,给姐姐制新衣服。」 「噗,你当什么好东西,谁稀罕着呢。不过是咽不下这口气罢了。又冰又沉的,有什么意趣。」这件衣服,庞贵妃穿上后,自然发觉不但比表妹的那件华丽,比王才人的那件,也能强出好几条街。心情也便好了不少。 「我不是怕姐姐眼馋嘛。」林琳坏心眼的没有让庞贵妃现在坐下。想着等到一会儿去了太后那里,这么一坐下后,便不好再起来了。 将牡丹咬了一半的糕点自她手中抢了出来,丢到一旁。庞贵妃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呸,你个小磨人精。收拾东西,我领你去太后姨母那里请安。」 对于牡丹的话,庞贵妃并不觉得冒犯。自小长大的姐妹,若是说话还要藏着掖着。那就太让人寒心了。 今天之前,她确实是眼馋了。 「哼,稀罕。」喝了一口茶,林琳自然而然地冲着庞贵妃娇嗔。 庞贵妃拿手指虚虚地点了点她的额头,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第59章 都说作的紧,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緻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精緻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倒无妨。但站在一起,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炫耀不成,到是丢了人。 第113页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捨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这得多不讲理的事情呢。 反正林琳是不相信皇帝真的不懂这些事。不过是帝王手段罢了。 现在王才人和王才人的哥哥蹦出来了。可以想见,这皇帝也发现了庞太师手段了了,这是准备换个人来对付包拯和让有些飘飘然的庞太师父女降降温。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理智还是情感,林琳都不可能让庞贵妃和庞太师总是背这个黑锅,当这个出头鸟。 还有一点便是,一个坏了名声的爹,对于庞贵妃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自小在太师府长大,林琳是非常知道庞太师多宠孩子了。就连林琳这个便宜外甥女,都被庞太师宠过。虽然那时宠的是真正的金牡丹,但林琳的记忆和感情却是继承到了这一点。 其实林琳对于皇帝这种看法,还有一点便是处理柴文意和杨家将的事情。明知道两方有仇,还让柴文意去监军。 这不是明晃晃地打压杨家将呢吗?然后弄死杨家的爷们,还让杨家的女人上战场去送死。每打一回仗,胜了,杨家的名声一高。你就不高兴,你就暗地里想到打压。而一但输了,你就又是一轮的治罪。 把人杨家人利用的那么彻底,这心到底亏不亏呀。 人干事? 人家一门寡妇,为了在这男权社会立足,已经不容易了。要维护天波府的门楣,又要让几代寡妇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欺凌。披袍上战场时,那些男人都死绝了不成。等到人家下了战场,又是妇道,又是德行的。计较来计较去,烂了心肝的。 第114页 让人打心底瞧不起。 怕杨家寡妇势大,再出个女皇,那你们男人就争气去呀。就会那些个魑魅魍魉。不把心思把腕放在抵抗外敌上,只会在女人身上使,也是纯汉子呢? …… 除此之外,还有送庞昱去陈州救灾的事情。你是咋想的,一个十多岁的纨绔小少年就真的能救灾了?逗闷子呢嘛。 就算你不想让包拯去,也可以派别人呀。陈州的百姓,也是你的子民呀。这样儿戏,真的好? 说的好听,是什么庞贵妃的枕头风,庞太师的力荐。你当皇帝的就没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皇帝要真的是这样的,那她林琳一定第一个□□篡位,再让华夏的歷史多一位女皇帝。 而且她还一但登基,便会向世人宣布,永不选秀和纳妃的决定。 坚决拥护展昭的正宫地位,一百年不动摇。 胡思乱想间,林琳已经被庞贵妃牵着进了正殿,跪拜了太后李氏。 李氏经过几个月的养尊处优,已经渐渐恢復了一些年轻时的风采。仔细看了一下,还别提,林琳竟然和李氏也有些相像之处。 不愧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姨母呢。 林琳在进宫前便喝了一滴福灵剂。一滴就有一天的好运气。也因此,这一天的拜见非常的顺利。 李氏看了林琳高兴,还特意在下朝后将皇帝叫了过来。表兄妹斯见一番,自不一一叙述。不过在听到林琳许嫁展昭时,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可察的暗光。 林琳坐在对面,自是看得清楚。心中却也知道,自己并没有瞎冤枉这位表哥。果然心中是个有想法的。 「这么说来,是表妹自己选的展护卫?」皇帝笑着问林琳。 林琳憋出一点红晕,有些难为情地向屋内的三人回道,「嗯,是在游歷的时候救了身受重伤的他,当时情况危急,男女大防上便有些……然后,然后,爹爹见了,也同意了。」 太后李氏笑说,「展护卫一表人才,难得的好相貌。女儿爱俏,也是有的。不过皇帝呀,不若你在下一道赐婚的圣旨如何。」这样在名声上,说起来也好听。 不然被人提起,难免不会说到私定终身。 皇帝听到太后的话,眉毛便是一跳。有些想拒绝。可一时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只得点头道好。 林琳总觉得此事若不尽早定下来,可能会出现变故。林琳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而她今天又是服了福灵剂的。因此,也顾不上别的,起身向皇帝拜道,「多谢表哥成全。」 林琳这一拜,将了皇帝一军。皇帝本想此次便是现在答应下来。回头也能托下别的办法,至少不能让庞金包三方结盟。但此时,却不得不下旨了。毕竟林琳都已经当场拜谢了。 于是皇帝只能让人取来笔墨,当场写下两份赐婚圣旨,分别让会儿开封府和礼部尚书府宣旨。 此事一但过了明路,很多的暗箱就没有办法操作了。此时的皇帝倒是真心地打算捧一捧新宠王才人了。 王才人和其兄长王伦倒也是一股力量。慢慢扶持,未必不能g 不过说到王才人,皇帝才发现屋中大小三个女人竟然是每人一件珍珠衫。而且式样和手工都比他赏赐给王才人的那件要华贵得多。 一时间,皇帝就有些不郁。 「昨日朕赏了王才人一件珍珠衫,今日不想就在母后这里看到了三件。」而且件件都比他赐出去的精緻华贵。 呸,你个不孝子也好意思说这话,有好东西只想着你那一脸狐媚的小妾,将你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妈都放在胃上等消化了吗? 林琳拿到了赐婚圣旨,心中非常鄙夷面前的黑心皇帝。 第60章 听到皇帝的话,林琳心中呲笑。庞贵妃却是听出了其中的语气。心中也是暗暗揣测皇帝这句的用意。到是太后没怎么多想。 虽然她和皇帝的感情尚未真的到了那种亲母子间的亲近。但毕竟她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很多时候都可以过得随心所欲一些。 「皇儿不知道,这是你表妹牡丹在外出游歷的时候,听了哀家和贵妃的事情,特意收集了不少的珍珠请人制了三件珍珠衫。为了这三件,前两天才回京呢。哀家还要说好好赏她呢。正好你来了,你替哀家想想,赏她点什么好?」 「母后刚刚不是赏了她一位如意郎君吗?」 「那怎么能算。哀家还想着收她当义女,封个公主呢。」在李氏的心里,这是她小妹唯一的骨血,收了当义女,也没什么。反正之前那位一直照顾她的姑娘,她不是也收了当义女吗? 皇帝听了这话,眉头飞快地皱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地看向牡丹。 牡丹看着皇帝看她,就连太后也看着她的时候,笑着回道,「所谓义女,那就是干的。干的,便是没干系的。明明牡丹是姨母的亲外甥女。干嘛好端端地因为一个什么公主的名份,把有血缘的亲人,便是没干系的义女?牡丹不愿意,不想要呢。姨母。好姨母,您说是不是?」 少女娇憨的话,再加上林琳拉着太后的一只手臂轻轻地摇晃。一时间,太后倒也顾不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我们不当公主,不当公主了。」把将林琳抱到怀里,李太后笑得拍着她的背。 本来也是,既然已经是亲人了,何必又多此一举呢。就算是没有公主的名份,谁还敢欺负了自已的外甥女。 第115页 皇帝听了林琳干脆的回绝,心下也松了一口气。不是他吝啬一个公主的位份,他只是不想在加重份量了。 牡丹是有些小性子的,因为自幼没了娘,所以无论是金宠还是庞家人都非常的疼惜宠爱着。但这种时候,尤其是庞贵妃在拜见太后之前听到林琳成熟的话语,便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公主代表了什么,代表了如果林琳有了这层关系,便是下次见到比王才人更高位份的嫔妃也不需要行礼了。 这个道理庞贵妃明白,她不相信林琳不明白。毕竟都是一起长大的。可是为什么要拒绝呢。还有刚刚她也看到了皇帝的神色。 有些事情,可能并不如自己当初想的那般了。庞贵妃不得不将少女怀春的心思放到一边,重新思考一下她进宫以来的种种事情。 都不是傻子,很多的事情,就怕多想。本来没有什么的事情,都会被想出个一二三来,更何况年轻的皇帝做的并不十分纯熟的帝王之术呢。 就在心思转瞬间,庞贵妃便被这皇帝噁心到了。 …… 又跟太后李氏吃了一顿御膳,林琳在太后午睡时,跟着庞贵妃去了庞贵妃的宫里。准备等到太阳不那么炽热了,便出宫回家去。 皇帝在吃过饭后,便早早的起身离开了。所以此时庞妃的宫里便只剩下林琳和庞妃这个主人了。 「妹妹,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几个月不见,当初那个性情有些高傲的表妹,早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琳看着庞贵妃非常谨慎地将人都撵出了殿外,心里对这位庞贵妃的智商也有些捉急。 这关门关窗的,谁不知道里面的人在谈秘密。还有关上门窗了,屋里的人又如何知道外面有没有人在偷听。 就算外面没人偷听,那屋顶呢。要知道这屋顶都是一片片瓦拼成的。拿起一块瓦就知道里面的人干什么,说什么了。 嘆了口气,林琳便将庞贵妃拉了起来。「姐,你这样不行。我们去外面说。屋里并不是那么安全。」 拉着庞妃走到殿外的小花园。然后坐在一处露天的凳子处。这才开口将自己的那番思绪说了出来。 等听到林琳说,以后有秘密话要说时,要找空旷之地,最好附近没有树,也没有房顶等物遮掩的。就连近水的亭子,也不是最好的谈话之地。 地板也要实心的…… 「不至于吧。」庞贵妃觉得自家妹妹有点过于想当然了。这和杞人忧天差不多了。 「怎么不至于,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宫里就不只有您和王才人两个。也许现在好多的嫔妃正得着您和王才人斗的两败俱伤呢。」 庞贵妃点点头,是呀。这话不假。自已宫殿那头,不还是住了一个兰妃吗? 「你今天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怪怪的。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有些个难过和失落。」 庞贵妃差异,怎么会? 看出庞贵妃的诧异,林琳才将自己近些日子的所思所想都告诉了庞贵妃,然后道,「这宫里,什么都是假的。还是有个孩子才是真的。就算不是自己亲生的。抱来养着便是。只是别做那个刘氏便好。」 庞妃听了林琳的话,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醒然。还没有想彻底,林琳又说了那番话,「那刘氏也是个傻的。」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嗯,皇家这一脉,自来子嗣便不丰。姐姐便是一时着急,也千万别乱吃补药,好多求子药都是骗人的。要不要得来孩子两说,只是再吃坏了身子,岂不是得不尝失?」 「我明白,我和皇上都还年轻,孩子的事情不急。只是若是让别人抢了先?」此时的庞贵妃也忘记了面前的人是个比她小了几岁的未出阁的小姑娘了。 「那有什么,宫里也不只您一个人看不下这种事,您只要坐山观虎斗便好了。若是两败俱伤,您还可以捡个现成的便宜。而且若是老子还年轻,儿子又养成了年轻力壮的样子……」 庞妃想罢,轻声笑道,「稳坐钓鱼台。」 话落姐妹两个相视一笑,对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 而还有一件事情,林琳想了想,便直接说了出来。 「姐,姨父这个样子,不是长久之计。不如此时退下来,也好让皇帝对姐姐有一分真心。而昱儿年纪也不小了。趁着现在,倒可以避免将来被人利用。」 林琳想来想去,想要让庞家全身而退,便只有让庞太师装病退了人们的视线了。反正有庞昱在,庞家是不会少了继承人的。 「昱儿自从封了候,学业上可有长进?」 「长进什么呀,都还给夫子了。反正现在昱儿是不怎么读书了。我日前在开封府里见过一回那里的文书公孙策。感觉此人博学多才,正想着能有什么办法让昱儿拜在他的门下呢。」 「可是爹跟开封府的关系实在是,」庞贵妃犹豫了一下,最近爹爹进宫里,十句话里有八句是说开封府一干人等的。剩下两句,才是她们姐弟的。 「是呀,贸然上去,不说事情成不成。也没有什么藉口呀。」 「……要不,我可以求陛下下旨。不,不妥。」庞贵妃刚说完便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嗯,有了。姐姐你可信得过我?」林琳想到了一个主意,眼神发亮地看着庞贵妃。 第116页 庞贵妃一笑,拍了林琳一下。「傻丫头,我们才是一家人,不信你,信谁去?是信陛下还是我们的那位好姨母?」 很多事情,真的是一窍通,窍窍通。庞妃对自己的那位姨母和皇帝在林琳的提示下,算是看清楚了。 太后想要一个自己挑选的,亲自己的儿媳妇,打压皇后。拉近她与皇帝因着分离多年所产生的生疏。而皇帝也想借着外戚的力量压制民声高涨的包拯,又可以借着庞妃向太后表达亲近和孝意。 他们母子两的打算里,却谁也没有想过被利用的庞贵妃是否愿意被人如此对待。 是,诚然有了皇帝的宠爱,太后的支持,可以让庞贵妃在后宫走的更稳,走的更远。可这样的事情,却是如履薄冰,一个不小心,便是万丈深渊。 「我手上有一丸药,可让人昏迷,解梦却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药到病除,一种却是身体很好,但人的气质却看起来非常不好的那种。公孙策是个医术不错的。我们让姨父装病,太医看不好的情况下,然后让他去看。」 言下之意,便是公孙策看好了,庞昱便有藉口拜师了。 「嗯,如此也好。」 「姐姐,这都是我们的打算,只姨父那里,若是?」庞太师此时也不到半百之岁,虽看起来老了一些,那也不过是这两年连连遭受打击之故。这个年纪,至少还可以为官十多年。让他现在退下来,估计不太可能。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爹爹却实应该早点退下来了。罢了,你一会儿出宫去罢。我让人请爹爹过来一趟。有些事情,我比你做起来更容易。」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日头,便起身告辞了。今年她还安排了一场相亲呢。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当初她也是少根筋,现在却差不多都成了她的责任了。不过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不管成不成,成了多少。剩下的漂亮妞,她都要打包送到陷空岛去。 那里也有不少的光棍呢。总能出口转内销的。 嗯,得想个理由,把五鼠弄到京城来接人。 此时选在陷空岛的五鼠同时打了个冷颤,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间关着白玉堂的『老鼠天堂』。 第61章 林琳出了宫,直奔绣坊而去。有着宫家女眷标志的桥子,一路畅通无比。 到了绣坊,林琳竟然发现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在九比四的概率中,竟然成了四对。 其时想想,便也明白了。张龙等人是开封府的六品校尉。虽是末流小官,但也比九品的芝麻官高上些许。 嫁的不但是官老爷,还是在开封府当差的。姑娘家的哪个还有不抓住机会的。 这就好比嫁了一个政府公务员一般,铁饭碗。 …… 张龙等人也在昨日林琳走后,听展昭提起。也明白了这些绣娘都是林琳在各地救下来的。想来也是有着三分颜色的。 本来几人便对婚嫁之事没有太多的要求,现在听了此事,便也觉得可行。于是四人特意收拾一番在午后去了绣坊。到了绣坊,被躲在屏风后的姑娘们一番品头论足后,又被分别带到了开着门的小间。 绣娘们满意了,张龙几人看到了拿着衣服样册的绣娘也满意了。 而林琳到达的时候,展昭仍在外面用茶。此时的展昭心绪一直无法平静。他知道那人今天是进宫去了。他也在担心她在宫里好不好,会不会受什么委屈。 可今天上午却等来了他与她的赐婚圣旨,心中虽然更加的安定了,也更加的担心她在宫里面好不好了。 他与她定下白首之约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这个时候宫里还要下这么一道旨意呢? 「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林琳一进来,几个快步走到了展昭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水,一边语气轻快地问展昭。 「慢点喝,他们都在里面挑衣服样子。我又不做衣服。便留在这里等你过来了。」展昭也不确定她出了宫会不会直接过来。但心中就是有一种感觉,她会来。 林琳抬头对着展昭笑了笑,「跟我去里面吧。」展昭坐在门店里,人家还以为这绣坊吃了官司呢。 展昭拿起一侧的剑,跟着林琳向里走。林琳看到倚天剑,问他,「用的可还顺手?」 「好剑,」这把剑却实是让展昭意外。同时也更加觉得林琳待他的情谊不一般。 「听说松江丁氏双侠的妹妹以『湛卢剑』为嫁妆,待几年后要举行比武招亲呢。」林琳戏嚯地看了展昭一眼,笑中满是调笑意味。 「咦,这难道比姑娘的嫁妆还要好吗?展昭可不信这世上还会有另一把倚天剑。」展昭想到上午收到的圣旨,也有心逗趣了一句。 林琳对展昭做了个鬼脸,「张龙他们成亲,还在开封府居住吗?」 展昭也知道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便顺着她转了话题,「应该会吧。毕竟他们四人家资不丰,在这里也买不上什么房产。而且开封府中他们的住处,也都是独立的小跨院。」虽然也不大就是了。 「开封府很大吗?」连张龙几人都有独立的院子。 「不算大,但也不小,张龙几人的院子都非常的小,每间也不过是二间正房,加上两间厢房。」 开封府的前院,也分了三部分。一部分是中间的正堂,平时审案之所。剩下的左右两边,每处五处小院,却也都是这样差不多的小院子。一边住着张龙四人及一间大厨房。 第117页 另一边五个小院,一般是准备给打官司和其他情况留宿的人准备的。 至于其他的衙役,都住在前面一排的二十来间倒座里。 听了展昭的解释,林琳便不说什么了。让人去看了相亲的情形,林琳便对展昭说了之后举行婚礼的事宜。 「集体婚礼?」那是什么东西?展昭还是头一回听说。 「就是无论成几对,成的都一天成亲。这样可以平摊婚礼的费用。而且也热闹。」 「……可是成亲是要合吉日的。这恐怕不妥吧。」 林琳:「……我一时儿忘记了还有这样的程序。」林琳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了,活了那么多年,连古代人结婚按着生辰八字合吉日的事情,都忘到脑后了,实在有些二缺了。 而且犯这种错误的时候,还在展昭的面前。那是她最上心的人呀。展昭会不会觉得她没有常识,没有知识什么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呀,还不是刚刚展昭说的,那四人家资不丰。她才会想到这个主意的嘛。 展昭看到林琳刚才还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这会竟然突然垮下脸来。有些不适应。他认识的她,何时如此过呢。 她折腾白玉堂时的样子,那种沾沾自喜,还带着一点怕他生气的小心翼翼。还有她说出以身相许,定下二人婚约时的洋洋得意,哪一个她,自己都珍惜的想要永远的不分离。 她突然露出这样的表情来。他又如何捨得。 「这本不是什么事,江湖人哪会真的在意这个。便是普通百姓,也不过是在有条件的时候讲究一番罢了。而且你又是个没经过这种事的。不知道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就如你刚刚所说,那个集体婚礼,我便觉得很是轻松省事。他们四人又是结拜的兄弟,估计也有此想头呢。」 「展大人说的极是,我们兄弟若是能同时举行婚礼。也是一桩美谈。」展昭说这说的时候,张龙几人也被人领了出来。 既是都相中了,那剩下的就是办婚礼了。听了展昭安慰林琳的话后,四人都觉得这一招可行。 至少在宴请宾客这方面,他们四人可以平摊一下耗费。还有请乐师,布置新房外的大红喜绸上,都可以节省四分之一的开销。 四人或先或后都想明白了一起办婚礼的好处。同时向林琳道了谢。谢她这个主意,还谢她这个媒人。 林琳看着四人如此,起身笑了笑,并未再言其他。稍后了片刻,便送了五人出去。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在这小小的绣坊里讨论了。而林琳也要去后面问问那几个姑娘的想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林琳还想着问展昭晚上要不要回金府用膳。 展昭看了身边的四人,便道今晚不过去。林琳点头,送几人离开。 不过来好呀,她正好可以办点正经事。 一边心里偷笑,一边向里走去。 …… 林琳给每位姑娘发了一匹大红色的料子,无论要出门子的,还是没主的。林琳想着很多事情,一起办了也是省事。 于是一人一匹料子,一百两银子。其他的事情,便不在多管了。至于之后婚礼上的细节事情,都交给了云珠的哥嫂。 聘礼什么的,都当成嫁妆带回去。她是不会要她们一分一毫的。其他的也管不了许多。这间绣坊,等绣娘们都嫁出去了。也可以让她们继续做了绣活,拿过来寄卖。 云珠的哥嫂知道四位姑娘是嫁到开封府去做六品官太太的。自然不敢剋扣或是怠慢。一应事务都是办得妥妥贴贴的。很不用林琳的操心。 林琳一直认为将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里,比事后弥补更好。 对于柴文意那混蛋,林琳又怎么可能放任他等着天雷噼呢。正好今天展昭不会到金府来,她晚上出去也不怕展昭发现什么。 晚上仍是一身夜行衣的林琳,跑到了小商王府。 到了小商王府,按着主贵方位找到了柴文意的房间。轻轻地飘了过去。还没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男欢女爱的声音。 泥妹呀,听这声音里面还不只两个人? 这是要上天了呀? 果然这床上运动的狂热爱好者是有些本钱的。 抽了抽嘴角,林琳在那里听了一会儿,不得不为古代人的大胆作风感动佩服。 之前想了好久要怎么处理这柴文意,是直接将人弄到庙里当和尚,还是让他以恶止恶,打击整个京城所有的会强抢女人的混蛋。 要知道这王爷,那国舅的,这京里有不少人都喜欢强抢民女,胡作非为的。这些人就算是包拯这个铁面无私的人,也不可能都打尽。 要知道便是包拯,也不过是个开封府的府尹罢了。你让北京市的市长去管那些省级干部及其家属,那还真是难为人了。 不过如果柴文意这位小商王府的继承人能够跳出来,将这些人压下去。想来,也算是积了一份阴德。 只要想到无恶不作的柴文意化身正意的使者,林琳便兴奋的眼睛都冒绿光了。 林琳想这些的时候,屋里的二女一男也在激烈的运动后休息了。于是轻手轻脚的开门进屋。 要知道大户人家是没有锁门的习惯的。毕竟侍女们服侍着主人睡下,主人也不可能再起床去锁房门的。也因此,林琳进去的毫无障碍。一路不停直接走到了里面的大床前。 第118页 打出两道内力,将床上的女人弄晕,然后才拿出事前准备好的道具,对着柴文意使去。 林琳不知道她前脚进了屋,后脚展昭便守在门口为她放风。 林琳对于展昭先天便失了一份警觉之心。别说这么远的距离,便是哪一日展昭狼性大发,奔到她床前,估计她都不带醒的。 展昭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因为林琳下晌在绣楼的那句问话。 虽然是普通之极的话,但展昭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在回到房间后,换上了一身衣服,便去了金府。 金府,他是常来的。林琳所住的绣楼,他也知道位置。看着林琳先是坐在那里抚筝,然后又驱赶了侍女。就在展昭看着楼上熄灯了,以为自己多心的时候,一道身影飞快的从绣楼里射了出来。 果然,他没有猜错。这姑娘的那句话不是随口问出来的。毕竟这太不符合这姑娘的日常习惯了。 第62章 展昭一路施展轻功跟着林琳穿堂过巷,果不其然,她仍是没有放弃收拾柴文意的打算。 他就知道,这丫头不是个肯轻意放弃的主。 又连想到她说的,等她出了宫在论这事。展昭不禁想笑。可真是一点不耽误。下晌出了宫,晚上便出来了。 展昭看着林琳轻巧地进了院子,摇头苦笑。既然一路跟来都不曾阻止,看来事以至此,只能帮着她善后了。 练过武,内力深厚的人,耳力都不错。展昭更是其中翘楚。只是此时站在屋外门口的展昭却是一丝屋内的声音都听不到。心中倒是有些担心。 难不成这柴家还有什么密室不成? 一刻钟后,就在展昭准备闯进去时,展昭又听到了里面的脚步声,听出是林琳的,便飞快地向院中的大树上跳去。 也因此,林琳并没有发现展昭的丝毫踪迹。 不能怪林琳大意,只能说是因为这个人是展昭。 夜渐深,林琳也不在外面多耽搁。运起轻功便向家中飞去。在路上的时候,林琳还有些好笑的想着,她是真的习惯用武功了。要知道这一世,她的魔力是非常不错的。施个幻影移行岂不简单。 而跟在林琳身后的展昭,看着林琳的身法,不禁心中喝彩。这轻功便是自己跟踪,也是使出了全力才能跟上。想来江湖中是少有敌手了。 这样也好,以这姑娘的能惹事的性子,安全上是没有问题了。至少他也能放心一些。 展昭一直看着林琳真的睡下了,才提气回了开封府衙。而这一切,林琳竟然毫不知情。 收拾了柴文意,林琳心中的大石算是彻底放下了。至少杨家将那里不会因为有这么一个监军而少了子嗣。 一早醒来,林琳便让人给白家药铺的白雪梅下请帖,约她明天过府来玩。然后才在云珠的服侍下,上了去庞府的马车。 林琳早饭都没吃,便去了庞府。到了庞府,直接吩咐管家给她上早膳。然后又让人将睡懒觉的庞昱弄起来陪她吃饭。这才消停。 饭毕,端着宫中赐下来的好茶,姐弟俩一边牛( ̄~ ̄)嚼牡丹,一边又好生地说了一会儿话。在近午的时候,庞太师才下朝回府。 庞太师是个宠孩子的,虽然对于林琳的婚事不满意,但也不会在饭前说什么。就怕饭吃不好。 再一个,庞太师昨天下午进宫,已经和自家闺女通了气。也明白了,他因为李氏荣登太后之位,长女成了贵妃,又有望问鼎后位而有些飘飘然了。 等到听女儿这么一分析,一身的冷汗都吓了出来。但女儿让他装病隐退朝堂,庞太师却是不愿意的。 当年他寒窗苦读,熬了多少年,才有今天的地位和权势。让他放手,谈何容易。 但庞贵妃却又以后位为诱饵,许诺将来她生下的皇子会娶庞昱之女为后。而被闺女大饼砸下来的庞太师却是跟本没有想到,若是庞贵妃的儿子没有上位要如何? 没好气的从林琳那里要来了那三颗药丸。正好是红黄绿三种交通灯色的药丸。 「姨父,这红的便是那让人生病的药,黄的是半成解药,吃了只会脸色不好,但身体不错的药。绿的,就是彻底的解药了。」 庞太师点头,看了一眼仍旧有些懵懂的庞昱,长嘆了一声。林琳看出他们父子有话要谈。午饭后便离开了。 庞太师是个对自己心狠的,就在第二天,林琳接待白雪梅的时候,府里的下人便来报说庞太师得了急症,昏迷不醒了。 林琳见状,只得先送白雪梅离开,带着下人们去了庞府。 您老着什么急嘛! 此时的庞府一片混乱。虽然庞昱知道了内情,知道父亲不会有事,但不到十二岁的孩子,仍是心中彷徨。看到林琳来了,立即走了过来。 「姐,父亲病了,太医来了好几波。父亲会没事的,是吗?」庞昱知道药是林琳提供,他要的不过是一个肯定罢了。 林琳按了按庞昱的手,非常肯定。「昱儿乖,姨父不会有事的。太医看不好,我们还可以请别人。」那药绝对没有问题,这一点林琳可以保证。 庞昱听到了保证,心中总算有託了底。此时被林琳拉着的手,也才感觉汗淋淋的。 之后几天的事情,正如林琳当初所想,遍寻不到能人后,公孙策被展昭请了过来。毕竟以林琳和展昭的关系,庞太师也算得上是展昭的长辈。 第119页 公孙策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第二天庞太师便醒了。然后,病势无法痊癒的情况下,庞太师辞了官。 宋帝也见到了庞太师那青白的脸色,知道也不可以强留了,便大方的给了赏赐,允了庞太师的辞呈。 而又过了几日,安乐候便因感念公孙策妙手神医,甘愿拜其为师。众人见此,也不诧异。皇帝也没有放在心上。 之后几年,庞昱在林琳的影响下,公孙策的教育下,以及朝堂老狐狸前太师的督促下,直接成长为小少年。 其心智跟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而且因为对原剧的印象,林琳明示暗示地直接影响了庞昱对女性以及婚姻之事的概念。 相信便是庞昱就算是去了陈州也不会再造出个软红堂来的。果然在陈州赈灾的时候,庞昱安安分分,虽无大功却也无错的活着回来了。 这件事情,林琳一部分归功于庞昱这几年受到的教育,一部分归功于知道庞昱没有赈灾经验,特意跟包公请假随护在旁的公孙策。 当林琳知道公孙策也跟着去陈州时,那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是彻底放下。 以庞昱对公孙策的尊敬之心,以公孙策对庞昱的师徒之情。此去陈州,性命得保。 因为宋时男女成亲都比较晚,林琳和展昭定下婚约时也不过十四五岁,也因此,三四年过去了,林琳仍是待字闺中。 虽是没有成亲,但与展昭之间的感情,却是越来越深,私下里你侬我侬,犹如陈年的烈酒,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彼此更加的相识相许。 至于白雪梅,也让林琳忽悠到了宫里陪在庞妃身边了。一个有着那样母亲的女子,想要有份好婚事,是难上加难。 白雪梅是爱着自己母亲的,同时还带着怨与恨。但这些都不能抵挡母女亲情的联繫。在相处了一年左右的时候,林琳便将她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了白雪梅。 听到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亲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听到母亲如此的堕落,是因为被现在的养父逼迫至此。听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拐人私奔,又为了荣华富贵而抛弃身怀六甲的人,心中对于这些都产生了厌倦。 只是那个一直跟她很亲的弟弟,白雪梅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林琳见此,便将她弟弟安排到了庞昱身边做了个伴读。至少以庞贵妃的盛宠,还没人敢明目张胆地下庞昱的脸面。 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的。 当这些心事都了的时候,白雪梅竟然有一种避世出家的想法。林琳当然不能让她出家了,难道为了让她避免将来犯下杀人的罪行,便提前让人姑娘出家? 那可就太不地道了。 于是林琳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礼。说了庞贵妃在宫中的艰难,和有亲人,却不敢相信的处境…… 白雪梅就这样一无反顾的进宫了。当然,林琳也怕白雪梅将来因为什么原因,再反咬庞贵妃一口,直接将她最重视的弟弟拉上了庞昱的马车。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每当林琳进宫看到白要梅的时候,心中都对自己的圣母情怀感到好笑。不过也许是蝴蝶的翅膀扇的太大,本应该被雷噼死的柴文意,现在成了京城的救火队,哪里有强抢民女的事情,柴文意都会一马当先的冲过去,救人于水火。可算是解了京城百姓的困难。 不过这一点,倒是让皇帝疑心柴家此举的用意,经常不着痕迹的打压柴家。就连小商王的实差也被撸了下来。 可就算是如此,谁又能阻挡的了柴文意一颗向善的心呢。 自从柴文意发生变化,展昭就用一种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林琳。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一时间也让展昭忌惮几分。 只可惜,展昭还没忌惮上几天,林琳便去了松江府。 丁月华比武招亲了,这可是见大事,林琳早就想去看一看了。当然林琳不知道,前脚她单身匹马地离开京城,后脚接到花蝴蝶花沖在松江一带作案的展昭,便也追了上去。 林琳虽是一路向着松江的方向行进,但本来也是看热闹的,所以赶路并不快。而展昭本意便是去追人,自然是要快上许多。 于是两人便在中牟县碰上了。 「展昭,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总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一日,两人错过了宿头,在一间破庙里休息时,林琳突然心声感慨。 展昭是她童年的记忆里最美的一抹红色。是和楚留香并排的两大男神。 可有一天,他就生活在她的世界,又走进了她的生命。 她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第63章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所以初次见面时,林琳才会那样的许下婚约吧。 林琳不喜欢你追我赶的感情游戏,也不想让这个她放在记忆深处的男人受任何委屈。她想要留他在身边。她想要在他捨身忘已的保护那片青天的时候,保护这一抹艷色。 如果说最开始只是想要自私的抓住他,那么在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相处中,这份心情,早就不復当初了。 南侠展昭,多么高风亮节的人。 而她哪? 不提也罢。 满心的阴暗,是道也道不明的。就算是现在,她也仍是讨厌着包公的。 每每看到同样都是大宋的官员,老包坐着,展昭站着。有时,竟然连公孙策也是坐着。凭地什么让她们家展昭站着。 第120页 还有动不动就要让展昭去冒险,别人的命是命,他的就不是吗?每每受伤归来,往往不等伤养好了,便又让展昭四处奔波。 这样的人,就算是在大节上可以歌颂,但小节上,林琳仍然是讨厌他的。 非常讨厌。 所以林琳从不提醒包拯动不动就以辞宫逼宫的事情,已经让皇帝非常的不满。也不提平日里与人走动时,那些对包拯不满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都是怎么样在暗地里给包拯下绊子的。 因此就更别提每当那个黑老头被人为难时,林琳都是怎么乐呵呵地看戏围观外加时不时地添把火了。 她有多心疼展昭,便有多讨厌这个不爱护下属的上司了。 其实林琳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太武断了。要知道百姓就是需要包拯这样的清官。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她现在不喜欢包拯,不过是以一个下属家属的身份来看人看事罢了。若是她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呢。若她只是普通的官家千金呢。 其实,都只是因为那一个人。那一个人过得好不好而已。 可无论做什么,她的内心都在面对展昭时有一种自卑的情绪。那是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她经过那么多世,她从来不觉得被人喜欢,或是和谁在一起,她会配不上人。 可唯有展昭,那种心思,却是无由来的更明显了。 有时,她都非常庆幸若不是经过了那么多世,学到了,拥有了那么多的技能和见识,她当初也不会,更不敢对展昭说出那番话的。 且不提林琳在这里多愁善感的想东想西,坐在一旁拢火的展昭却被林琳这句话,惊得不知所已。 展昭不解,「你怎么会这么想?若要真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吧。」 林琳抬头看他,同样也是诧异极了,好像是在诧异展昭为什么会这么说。「你是展昭呀,这天下何人配不得。」语气中的肯定和认可,满满地向展昭袭去。 展昭心中一热,被人如此看待,他何德何能? 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无限温情和宠溺,「难道在你心中,展昭便是如此吗?」摇摇头,这姑娘把他想的太好了一些。他……其实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好。 他……也有私心。他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不知展昭这番心思的林琳不加思索的点头,然后再用力地点头,「这是当然。」这一点她从不怀疑。 展昭朗声大笑,笑声中,多少阴郁烟消云散。心中对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看得也更加的清楚。 虽是圣上赐婚,但他总认为她那时年纪小,总有一天会对这份婚事感到不满。几年下来,展昭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感情越好,他也会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但今天之后,他相信他再也不会不安了。 「我除了这一身武艺,又有何长处让你如此高看?到是你,武艺不凡,女红中馈样样精通。我们这一场婚事,本是展某占了大便宜的,不然一介江湖草莽,又如何配的上天子表妹,尚书千金呢。……」别看是四品官,但展昭在京城呆的时间太久,也知道不能把四品官位放在心里。 毕竟这京城,别的不多,就是当官的,当王的,封候的太多,太多了。 听了展昭一席话,林琳才发现按着这大宋的择偶标准,门户之见。林琳嫁展昭还真的是低嫁了呢。想到此,林琳眯着眼笑了。 感谢穿越大神! 林琳摸了摸不存在的鬍子,一本正经的说道:「嗯,展护卫。此言有理,大大的有理。你能知道这一点,非常好。以后也要记得好好的珍惜噢。」 展昭摇了摇头,「好了,吃吧。」看到林琳恢復了往日的骄傲神态,展昭心中一笑,原来这姑娘也有这么不自信的时候。 不过,她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 接过展昭递过来的烤肉,林琳毫不犹豫地吃了起来。 「唔,我说的没错吧。将果子汁涂在兔肉上,是不是更好吃了。」江湖人出行,身上必备的东西其时有很多。 除了银子外,像是盐,火摺子,还有一些必要的成药也会随身携带的。 古时树多,虫蚁也多。驱虫的药是必要的。 「嗯,味道也丰富了一些。吃饼吗?」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 林琳只吃兔腿这些地方,所以展昭便将其他的都吃了。不过就算是兔子四条腿,但肉也没有多少,在展昭将一块兔腰上的肉递给林琳,林琳不吃的情况下,展昭只等问她吃不吃别的了。 「干巴巴的,不耐烦吃。我包里还有一些中午打包的包子。咱们烤来吃吧。」兔腿这点肉,却实不够林琳吃的。不过今天中午路上展昭之前,她却是买了一些包子的。当时就想着吃烤包子的。 说罢,林琳也没让展昭起身,自己放下兔肉,便去一旁的行李里拿冷包子。至于为什么不放在空间里,那是因为林琳觉得烤包子时,冷的更好吃一些。 林琳有空间,一般的东西都装在空间里,但这并不代表,林琳不会将一些日常用品放在外面掩人耳目。 所以现在林琳出门的行李,也不过是一个中等的背包罢了。背包里面,是一件披风,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羽绒睡袋。自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水壶,一个装包子的布袋子。 至于银两吗?这时的人,尤其是江湖人,都习惯将银钱放在腰袋内侧,或是袖子里的暗兜里。林琳是不耐烦装这些的,便直接将银钱丢到了空间里。 第121页 而展昭的行李比林琳的更简单。自从知道林琳给他做的衣服都是那种耐脏或冷热恆温的布料时,展昭出门是连换洗衣服都不带了。不过展昭是知道好赖的,林琳送他的那个睡袋,因为是羽绒的,摺叠起来不过一个易拉罐那么大,扁扁的压下去,还没有一块砖大呢,轻便得很,因此便是被展昭带了出来,此时应该就在展昭的衣袖里。 拿了包子,递给展昭,展昭自然地接过,架在一旁烤了起来。 「今晚要委屈你住这破庙了。」若不是路上碰到一起见义勇为的事情,估计二人早就到达下一个城镇了。 「那算是什么委屈,你们江湖人不是总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反正就算是住店也不过是吃饭睡觉。难道在这里,还有人不让我睡觉不成?」林琳斜了展昭一眼,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是过于简陋了。」这种路上错了宿头的事情,于展昭是家常便饭,早就习惯了。只是面前的姑娘,又何时遇到这样的事情。 「我要是想要舒服,也不会一个人上路了。」 展昭点头,「说的也是,岳父大人怎么会同意你一个人出来?」 林琳嘻嘻一笑,「你忘记了,几天前,我爹就出使大辽了。」言下之意便是金宠尚不知道林琳又跑出去的事情。 展昭听了一笑,这姑娘呀。 「好了,天色也不早了,你去休息,我来守夜。」 在林琳看来,这种事情,本就是展昭这个当家爷们的活计。所以也没说什么,先是将她的那件披风披在展昭的身上,然后在展昭身侧将睡袋打开,脱了鞋钻了进去。 「你也不用真的坐上一晚上,差不多就行了。再晚一点,估计也不会有人再路过此处了。而且便是火堆灭了,也不打紧。」林琳没说的是,她还在外面设了一个魔法阵,绝对的保障了,今天晚上两人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睡袋这种东西,但每每看到仍是感觉惊奇不已。看到林琳躺好,展昭又听了林琳的话,也只是一笑。 「我知道,你睡吧。」 虽然是在荒郊野外,但可能是有展昭在侧的缘故,林琳一觉睡到了天亮。天亮时,迷煳中醒来,正好看见展昭在外面练剑。 林琳一笑,就着昨天的水,简单地进行了一下洗漱。 昨夜的火堆,此时仍在燃着,林琳过去,将昨天剩下的吃食就着火热了一下,展昭便已经进来了。 「先凑合一些,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就好了。」将剑放到旁,展昭便走了过来,接过林琳走中的事情。 知道展昭是怕烫着她,便也顺势交给他,坐在一旁一边跟他说话,一边问他。「对了,昨天一直忘记问你,你跟包大人请了多久的假?」 「这一次因着听到花沖的消息,大人便先遣我去打探一番。」此番实为公差,而非请假。 「啊哦,我还以为某人是专程为我而来呢。」害她昨天白高兴了一场。自作多情了。 展昭拍了拍某人的头,笑道,「我自动请命,怎不是为了你而来。」若不是为了这姑娘,难道松江府便没有能干的捕快了不成。 林琳一听,眯着眼嘻嘻一笑。接过昨天还嫌弃的干饼,吃了起来。 展昭看着因为他一句话,便高兴的林琳。心下恨不得将人拢到怀里。 饭毕,两人收拾了一番,看到火堆彻底灭了以后,这才骑马而去。 至于是一马双挎,还是各骑各的。那就是见人见智了。 第64章 年轻男女,虽是发于情,止于礼。但亲密的行为却是在所难免的。 自从在破庙中的一番心事被展昭知晓,两人的感情更胜往昔。时不时一个眼神,都能让彼此甜到心里。 古时多山林,路也是如此。时不时地,展昭二人便一马双挎一边行路,一边亲昵。本来可以更快一步到达松江的二人,竟是掐着点,在比武招亲的前一天才到达。 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去了丁府。互相见过礼后。众人也终于见到了被白玉常形容成女罗剎的林琳。 有着江湖女儿的爽利,还有着江湖女儿没有的那股子大家闺秀的气质。便是同性相斥的丁月华也不得不承认展昭的未婚妻是个人物。 她配得上展昭。 日前丁月华还听到哥哥说如果不是展昭已经定下亲事,倒是一门不错的好亲事。可惜展昭的婚事定在三年前。 不但是当今天子下旨赐婚,娶的还是天子表妹,尚书亲女。可谓是风光无限。当时她还以为不过是个不懂功夫的大家闺秀,辱没了南侠展昭的人才。可后来又辗转听到了此女竟然有一身不弱的武功时,心中便嫉妒的发狂。 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般,她曾多次在白玉堂入府时,询问过这位金家姑娘的人品相貌。但白玉堂却是言之凿凿地说,此女貌似无盐,心似蛇蝎。 展昭一定是上辈子坏事做尽,才落到了这妖女的手上。 当时她是知道这话有多夸张的,但还是一相情愿的相信这话是真的。可没有想到,等真的见到人了之知道,这话有多么的不实。 泥煤呀,她怎么就脑子进水了,以为太后的亲外甥女真的难看死了呢?这该死的白耗子。 李家出美女,当今太后若不美,也不会选入宫中。做为姐妹的庞夫人和金夫人想来也是容貌不凡。不然盛宠的庞贵妃,又如何得宠多年。 第122页 有着这两人,金家姑娘的相貌便不用提也知道如何了。 丁月华自认的美貌,在林琳面前,也是自渐行秽了。林琳倒是没有多大的想法。毕竟当初她可是见过更美的容貌的,比如说林黛玉,比如说薛宝钗,再比如……秦可卿。 美的各俱特色,又都是一身的无限风情。 也因此,对比的多了,便少了几分来自相貌的自得。 江湖儿女到底是忌讳少了一些。丁家三兄妹,加上展昭林琳二人。还有陷空岛五鼠整整十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在丁府大厅里饮酒。 林琳右边是丁月华,左边是展昭,展昭左边是丁二侠,丁月华右边丁大侠,而丁家兄弟的那一边便是陷空岛五鼠。此时恰恰白玉堂坐在了林琳正对面。 林琳抬头朝白玉堂笑了笑,白玉堂剎那间便想到了那时蹲在房间里狩猎的猫。当下后槽牙就是一抽,心中就是一颤。 这妞是越来越邪性了,就算是往展昭身边一坐,他都能感觉到她的不怀好意。 自那次被这丫头关过一回后,白玉堂是说什么都不敢进京都了。就连一直想要挑衅一番展昭的心情,都没有了。 他现在是看不得猫,也看不得鼠了。被这丫头弄得每每看到这两样,当天晚上必做恶梦。 他算是明白了,有些人是惹不起的。但他今天才发现有些人想躲开,都是困难。 他是怎么也相不到丁家月华比武招亲是怎么把这两人招来的。 早知道打死他,也不出陷空岛了。 「花沖?花蝴蝶花沖?」这头丁家兄弟听到展昭来此的目的竟是这个,当场便有些怒了。 「是的,接到消息说花沖往松北府一带流窜做案。」展昭沉声回答。这种人渣实在是可恶。 「展大哥是为了缉拿花冲到案吗?」 林琳看了一眼说话的丁月华,不等展昭回话,便接过话道,:「丁姐姐有所不知,展昭虽然为了保护开封府的包大人,才会捨弃江湖自由身,投身公门,但说到底江湖还是有些江湖人才明白的快意恩仇。所以,虽然展昭是为了花沖而来,却不是为了要缉拿他归案。」 「那是为了什么?」 这话虽是丁月华问的,但是其他人也都好奇极了。就连展昭也是如此,他怎么不知道他还能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就地证法。哼,江湖事,江湖了。花沖的事情,我已经想好了如何处理。我相信花沖会得到他应有的报应。」 「你想怎么做?」 「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礼尚往来这种事情,想来花沖是愿意的。」林琳说这话时,脸上的冷笑嘲讽,一揽无疑。 众人:「……」这话不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吧。若真是如此,这姑娘也太百无禁忌了些。 蒋平再一次听到林琳说『礼尚往来』,心就是一跳,不自觉的看向自家五弟。这位就是那姑娘礼尚往来的『受益者』。 这姑娘如此危险,展昭怎么就放她来江湖了呢? 这展昭,也太不地道了。 …… 看到展昭不贊同的眼神,林琳立马笑着说道,「放心,咱们大宋南风盛行。不怕找不到下家的。大不了我重金悬赏。保证都是自愿的。」顿了顿,「你难道不觉得这样更解气吗?一刀铡了他,未免太便宜他了。这世道对于女人来说,本就不公平。出了事的女人,除了死就是青灯古佛。一辈子就到头了。 所以花沖死之前,自然要明白一下,他当初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是如何的。不过,你要是实在不贊同,我就只好想办法将铡刀之刑,改为凌迟了。」一刀一刀活颳了他,看那些心想做恶的人,还敢不敢了。 展昭在桌下握住她的手,「何必呢?」总说自己如何如何,难道她不知道自己也是忌恶如仇的吗? 「我一直觉得对于这样的人,应该用重典。以防轻了,后来人效仿。那些深闺女儿何其无辜呢。凭地什么要任人宰割。」杀一警百,以除后患。 「唉,」这些年她的性格,他又如何能不知道。她决定的事情,便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太后宠着,贵妃也宠着,天子礼遇,候爷礼让。便是原来的庞太师,现在的安乐候亲爹也是当自家女儿一般对待,更别提那个孝女出名的亲爹了。 若是这姑娘铁了心要如此对待花沖,朝堂上的人,不会有人拦着。而这偌大的江湖,更是没有几人能将她拦住。 展昭知道他的话,这姑娘会听。必竟只要不伤害到展昭自己,在林琳心中,展昭的话比圣旨还要管用。这一点展昭知道,林琳也知道。 可是此时此刻,展昭却是不愿意拦她的。他如何能够杖着她对自己的一番情义便如此让她心下不痛快呢。 她的情,他知。而他,更捨不得她再委屈自己。 为了一个人渣,不值得。 也不配他说情。 展昭不拦着,这让林琳心下非常高兴。拿起筷子,便将展昭喜欢吃的醉虾夹进他碗中。 众人看到展昭连劝都不劝的接受了这姑娘的说词,也无语了半天。虽然他们都觉得这么对待花沖,相当的解气。但这也太兇残了些。 其中最是深有感触的便是丁月华和白玉堂了。一个觉得林琳心下狠毒,再不敢招惹。一个觉得这样的人,是如何得到南侠展昭真心相对的。 第123页 话题过于沉重,丁家兄弟连忙又招唿众人吃起酒来。说着说着便提到了明天打擂台的事情。 「明天打擂台有什么要求吗?」林琳好奇地问丁老大。 「身强体壮,武功高强便可。」 「啊?就这样?岂不是太儿戏了?」 丁老二放下酒杯,笑着问她为何如此说。 林琳想了想,才道:「你们不是应该列个具体的要求吗?比如说年纪的范围,不能太小,也不能太老吧。还有就是家中是否婚配,有无妾室。别这样的人也跑来打擂台。那丁姐姐的终身怎么可能託付这样的人呢。就是鳏夫也不行。还有一些别的,你们不是应该都要想到吗?列出个明细来,也能节省更多的时间来呀。」 林琳觉得这种比武招亲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也许原着中若不是展昭出现,这丁家姑娘还不得配给什么人呢。 丁老二被林琳的话说和一愣,「江湖朋友都是有自知之名之辈,想来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姑娘实在是多虑了。」 「这年头,揣着明白装煳涂的,也不是没有。一但守擂成功,那可是人才两得。见财起义的不少,难道见色起义的就少了。更何况,对于丁姑娘家的那把剑,连我对剑不感兴趣的都想要好好赏玩一番,何况别人乎?」 「那明天比武招亲前,我们兄弟便将丑话说到前面。真有那样的人,就是夺下擂台,我们兄弟也是不认的。」丁老大不及丁老二有心眼,有城府。但也不是傻的。 「对,你们还可以将这些规则写在一张红榜上,就摆在擂台别上。让那些打擂的人,可以天天看到。还有,还有,要避免真有那种人渣上台,婚事也不能当时就定下,一定要细细的调查清楚,免得一边成亲,一边事后回家杀妻灭子。干出畜生的行径来。你说是不是,丁姐姐?对了,丁姐姐,若是明天夺擂的那人是姐姐不喜欢的,我也可以帮姐姐将他打发了。你说好不好?」 丁月华因为众人提到明日之事,心下早就羞涩异常了。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此时更是羞的脸红了。 「淘气。」展昭看了林琳一眼,并未多说什么。 林琳看着展昭做了一个鬼脸,这才将头转向白玉堂,「我本来将那几人打发到陷空岛居住,主要还是京城中的水太浑了。你们倒好,直接自己留下了。怎么样?她们还好吧?」除了最小的那个丫头年纪还小外,从京城去的几个绣娘都已经嫁人了。 除了嫁给五鼠中的单身汉外,还嫁给了陷空岛上的其他居民。 林琳真的没有想到当初的一个决定,竟然解决了陷空岛上几个光棍的单身问题。可嘆世事奇妙了。有时候林琳都会想,也许缘分都是天註定了,因为别人的多吃多占,所以正经才会有人打光棍,取不到媳妇。 「都好,只是这次人来人往的,她们不会武便都留在家里了。」韩彰看着自家五弟一遇这姑娘就胆颤的样子,将话题接了过来。 「那就好。你们的人品,我自然信的过。将人交给你们,还有什么不好放心的。对了,此间事了,我预备去襄阳走一遭。今次来松江,我便不去陷空岛看望她们了。回头还烦请各位帮我带声好。」 「自然,自然。」谢天谢地。他们还真犹豫要不要邀请她上岛做客呢。 而听到林琳说不上岛的话,白玉堂非常明显的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差一点他就有家不能回了。 第65章 「你要去襄阳?」展昭也没有听到林琳提起过要去襄阳的事情,此时听到,不禁一问。 「嗯,有点事过去一趟。等事了再回京城。」林琳看着展昭刚才只是喝酒,也不吃菜,又夹了些菜放到他碗里。 展昭明白,她这是怕回了京城想要再出来就难了。毕竟太后和贵妃那是三天两头的就要宣她进宫的。这一次也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跑出去。等到回去了,无论岳父大人在不在家,估计她都要进宫小住一番才行呢。 「路上小心些。」 林琳傲然一笑,「你放心。」真是惹到她的人,才要小心些呢。 想到这姑娘那武力值,白玉堂的第一个想法便是谁敢真的放下心呢。不过也因着林琳要在外面呆上一段时间,白玉堂是彻底打消了想要出去走走的想法。 更别提去襄阳城转转了。谁知道会不会在什么时候,单独面对这姑娘呢。要知道这姑娘对他仍是恶意满满的呢。 被这姑娘放在心里,虽不要命,但比要命更惨一些。想到自己还什么也没做,便受到的折腾,现在的白玉堂是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为那花沖献上一份祝福了。 擒住了,别的且不管,先求速死吧。 月上三更,酒宴撤下。林琳和展昭分别被领到住处进行休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跟着丁家三兄妹和凑热闹的五鼠去了前门外支起的擂台。 打眼望去,人虽不少,但却没几个比展昭更养眼的。果然猜了官配后,丁月华的终身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不说林琳失望,丁月华也是失望的。姐儿爱俏,古今皆是。在身边一众人等的薰陶下,欣赏水平直线升高的丁月华姑娘,对于长相一般的人,已经免疫了。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就没有一个能进入丁家姑娘眼中的。最后守住擂台的是一个满脸大鬍子的中年男人。为人看着甚是粗俗不堪,看得丁月华一阵反胃。 第124页 似是想到了什么,丁月华对着身边的丫鬟小声说了几句,只见那丫鬟便小步地进了府。 原来丁月华是想到了林琳。她希望林琳能够将这人打下擂台去。毕竟林琳在府里住了几天,可是没少跟锦毛鼠白玉堂『切磋』的。 白玉堂算是倒了血霉,被林琳压着打。可也越发坚定了白玉堂远远地躲开林琳的想法。 泥玛,这三年他头一回出岛,就碰上这女煞星。早知如此,打死他都不会出府的。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林琳的武功有多高,也许丁月华不知,但她却知道那武功绝对不是眼前这粗俗大汉可比的。请林琳将此人打发了,虽然比武招亲失败了。但也好比就这么嫁给一个让她看不顺眼的人强吧。 林琳此时正在府中小歇,毕竟擂台这种事情,看个一天两天便腻烦了。所以这天林琳是没有出现的。 不过当林琳听到丁月华的丫鬟说的事情,也只是挑了挑眉。然后便让她去取一套丫鬟服侍自己换下。无论如何,不能让人知道展昭的未婚妻上台打擂的事情。 虽然丁月华此次没有嫁出去。但林琳却并不担心什么。毕竟只要她活着一天,展昭就只能是她的。若是她死了,她的亲爹,姨妈,姨夫,还有表姐和表哥,表弟们,也会想办法让展昭为她『守身如玉』的。毕竟那是她的人,不是吗? 所以林琳稍微易容了一番,又穿上丫鬟的服侍,这才去了前面。一到前面,丁月华便点了点头。林琳笑了笑,一步跳上台。 「这位大侠,恭喜您守擂成功。婢子是最后一关了。您只要将婢子打下擂台便是我丁府的乘龙快婿了。若不然,今次的比武招亲,只能从头开始,或是作罢了。」 那大汉看了一眼林琳,眼中轻蔑。「小丫头,出招吧。」 易容后的林琳,虽然还是可以看也自身相貌的,但以从美丽变成了清秀,也因此大汉的眼中并无惊艷之色。 林琳一般装b的时候,都会手握玉萧的出来嘚瑟。真正打起来的时候,却是喜欢用伸缩剑的。但此时林琳却是选择了一条长鞭。 于是运气扬鞭,就是一顿乱抽。为了不让人觉得丁家连个丫鬟都是武功高超之辈,林琳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将那大汉抽到擂台下。 「此番擂台就此结束。请各位英雄好汉用过酒水便打道回府吧。下月中旬,擂台在起,届时还请已经参加过朋友们,莫到再试身手了。」丁老二站在一边告诉众人,没事的去那边吃饭,吃饱了回家见家长。下个月的擂台招亲,凡是参加过的,就别在上来献丑了。 一群人就此散开。丁月华才看着林琳无奈地笑了。 「这算什么,等到下个月自然会来更好的人。你就放心吧。」 「金姑娘怎么知道会来更好的人呢?」丁月华倒了一杯水递过去。 「江湖中,自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有人此次没来,并不代表下次也不来。不是吗?」 「但愿吧。」 丁老二看着妹妹兴致不高的样子,笑着说,「进府吧。也许今晚展昭能有些收穫,提前回来呢。」这几日,除了第一日的上午展昭来看了一会擂台,其他的时间,都去外面找花沖的线索去了。 林琳点头,和丁氏兄妹一起进了府。先是回房间换过衣服,然后到前厅。 「金姑娘喜欢这种浅色衣服吗?」看到林琳又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衣裙,丁月华不禁想到这几天,时常看到这位金姑娘穿这种浅蓝,或是天蓝色的衣服。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衣裙,回道,「还行吧。展昭喜欢穿蓝色的。平时在京城,他的官服也是红色的。所以为了配合他,就习惯了穿各种浅色系的衣服。」 记得有一次她穿了一件大红衣服去开封府找展昭,两人站在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新婚呢。所以自那之后,林琳几乎就不会再穿红色的衣服了。 「对了,姑娘为什么一直『展昭』,『展昭』的唤展大哥呢。毕竟现在无论是谁见到展大哥,不是唤『展大侠』,『展大人』的呢。姑娘这样唤,是不是不太好?」 林琳诧异地看着她,语带奇怪地问道,「有什么不好?在我心中,他只是展昭。那些大人还是大侠的关我什么事。他就是展昭。而我要的,也只是展昭。为什么不能这么唤他呢?」那是展昭呀,只是这两个字,便值千金。那些个大侠大人的,谁稀罕。 大人,年年有。大侠,代代出。可是千百年来,展昭却只有一个。 丁月华一时无言,她好像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展昭正好进来。 听到林琳连一件衣服都会因为自己的穿着而改变喜好,心中软得一趟煳涂。 「你回来了,吃过饭了吗?累不累?」林琳一看到展昭便奔了过去。连忙问这问那。 展昭温柔一笑,「还好,中午在外面吃过了。」 丁月华看到这一对璧人,心中羡慕。可也知道此事可遇而不可求。 展昭先与众人打电话招唿,然后才回房间洗漱。林琳见状,自然跟了过去。 房间里,展昭洗漱时,林琳便坐在一旁看着。越看越觉得展昭迷人。 「口水出来了。」展昭洗漱完,便走到林琳的旁边坐下,一边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笑着逗林琳。 第125页 林琳笑瞪了他一眼,两人才说起别的来。 第二日,丁府以无热闹好看,于是林琳跟着展昭一起出去了。 找人是非常枯燥的,一上午走来走去,林琳和展昭也没有发现花沖的踪迹。就连林琳提议的去尼姑庵试试的提议,两人也去了一遭,毫无收穫。 于是再实在无法的情况下,林琳只好喝了一口福灵剂,并在心中祈祷福灵剂过了药效后,她不会太倒霉。 果然在福灵剂的作用下,林琳和展昭顺利的在一处路口堵住了花沖。 一番打斗,毫无悬念地擒下了花沖。在制服花沖的那一瞬间,林琳便运起内力连点花沖数个穴道,最后竟然还一掌打破了花沖的丹田,并直接将花沖四肢筋脉尽数挑断。花沖一怒,气极攻心,下一刻便晕了过去。 这一回,花沖便是有通天的本事,估计也要插翅难飞了。 对于林琳的作为,展昭只是在一旁看着。看着是平静淡然的样子,但展昭的心里却并不平静。他想到了之前这姑娘的话,他不知道她会将花沖怎么处理。 是送到南风馆,还是送到刑场凌迟处死。无论哪一点,这花沖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却不愿意这姑娘沾上血腥。 「这花沖,你要如何处理?」 展昭一怔,不是说她要处理的吗? 「我也只是过过嘴瘾罢了。此人难道还真的如此处理?你带回去,或是就在此地解决,我都不管的。」 林琳看着昏迷的花沖放心得很。没了武功,四肢也废了。最重要的是她连点的那些穴道,这花沖以后别说做恶了,就是喘气都是一件体力活了。还有她用了桃花岛的一种针法,就是那种黄药师施在梅超风身上的那种时刻都会发作的针法。 她就不相信,这花沖还有机会活到明年。 「既如此,我明日便回开封。你呢,仍然是要去襄阳吗?」 「嗯,我速去速回。也许我一个人,比你带着它走的还快一些,备不住比你提前进京城呢。」对于花沖的属性,林琳直接定义为『它』。 虽然人类也不怎么样,畜生类也不都是不好的。但是林琳觉得她是一定不愿意和花沖呆在一个生物链上的。 林琳算了一下,她快马加鞭地去了襄阳,炸了沖宵楼便幻影移行回家。这样就能省下一半的时间了。 至于沖宵楼上的名单,林琳是不准备进去拿的。那里机关密布,就算是她跟着黄外公学过,可也没必要去那里做测试。 她要的,从来都只有那座小楼罢了。 凡是能够伤到他的人和物,都不应该留在人间。 第66章 距离花沖伏法,林琳离开松花府,转道去炸了沖宵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那晚炸了沖宵楼,林琳便幻影移行回到了家。 第二天,自然是进了宫,给自家姨妈和便宜太后请安问好去。被她老人家好一顿数落后,又在宫里住了小一个月,直到金宠自大辽回来才陪亲爹回家。 李太后和庞贵妃是再不敢放着林琳一个人在家了。不然转头就又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这不省心的丫头呀! …… 亲爹自然是不知道他不在的几个月,自家姑娘都干了什么好事,拿着给姑娘从大辽带回来的各种礼物,便开始现宝起来。 「爹,您可瘦了。不但瘦了还黑了。这一回吃了不少苦吧?」这可是孝女第一的自家亲爹,林琳一看见金宠风尘扑扑的样子,立马心疼了。 「唉,还不是秦家那败家姑娘。你说这包拯也是个软脾气的。这样的你不铡了她,还留着干什么。谁家养了这么一个姑娘,真是上辈子没积德。」话说三击鼓的事情,别说林琳盗版的牡丹看不上秦冰姬那作态。就是金宠等等人也是看不惯的。 本来出使大辽是不需要金宠这个礼部尚书去的。但因为这三击鼓案件,为了种种政治原因,在那之后,王丞相和金宠几位大臣又出使了一遍。 「爹,您老还在为这事生气呀。我让人炖了补品,一会儿就好了,您这会可别生气了,不然会积了火的。老秦家的姑娘,跟咱可没什么关系。气坏了您老的身子骨,人家也不待知道的。」 「呵呵,好,好,好。还是我闺女好。不但孝顺,眼光也好。行,爹听你的。你看看这些东西你喜欢不喜欢?」金宠想到秦家那败家丫头挑的那个书生。心中对自己家姑娘挑回来的展昭就更满意了。 她姑娘的眼光咋去这么好呢。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个四品官。这一点一定是随了他们老金家。 「爹,前个新科状元府下了拜帖。我让人放在你书房了。这三年一个状元,我咋就感觉这状元一点都不值钱了呢。是廉价了还是贬值了?」 「胡说,这种话可不许出去说。知道吗?」金宠虽然心中也被姑娘影响的对这文人学子轻视了一些,但面上还是要告诫姑娘嘴下超生,别惹了祸去。 「哎呦,我的亲爹。您姑娘是傻子吗?哼,不跟你说了,把那件拿过来。」前一句是对着喝上补品的金宠说的,后一句是叫刚才送补品的小丫头把远处的皮草递给她。 金宠笑了笑,不以为许。低下头喝起姑娘让人炖的补品来。 姑娘就是贴心的小棉袄,这补品就算不是亲手炖的,但这真才实料,也比别人强出一大节去。 第126页 就在林琳在屋里试着第n件金老爹带回来的皮草大衣服时,丫鬟云珠拿着一个红色的贴子走了进来。 「小姐,桑将军府的管家送来请帖。说是过几日便是他家二少爷的周岁,请您过府赴宴。」 林琳听了一愣。想起了这茬事。那年刚处理了柴文意,林琳陪着太后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陪着夫人去求子的桑博。 这年代,成亲三年若无所出的,一般人都会去求子上香。此时的沈柔正好也是嫁与桑博的第三个年头了。 林琳是真的很同情沈柔这个女人的,同时也对有着霸道样的桑博很有好感。于是便插手进去了。 当然,她是真的对这个铁血军人有好感,而不是因为展昭与这位桑将军关系莫逆才会多管闲事的。 真的不是。 其实说来,她也没干什么,沈柔当年能生下孩子,就证明身体是好的。就算是当初身体可能不好,但这些年,想来也是有调养的。而桑博,林琳打眼扫了一遍,怎么看也不像是那啥有问题的人。 在交谈中,林琳特意在太后面前插话,于是李太后便请了给她看病的太医去桑府给沈柔诊治。结果却是有些个宫寒以及这两年服用各种求子药药毒积累在身体里了。 一番诊治,这沈柔也是好生养的。三年抱俩,也算是能人了。 因为浓柔的好生养,太后觉得其中多多少少有她的因素在里面,所以对待沈柔更是上心了。这也让沈柔更好的融进了京城贵妇圈。 至于石清那个小男孩,林琳在遇到沈柔没多久后也找到了。并且成功地将人偷出来送到了辽东严家。严家欠了林琳一个大人情,所以帮忙抚养一个小男孩,却是没有什么难的。 林琳记得通判劫那单元,那里面就有一个自尽的严家人。因为整个单元剧里的时间一直很模煳,所以林琳跟本不知道那人所说的『三年前辽东大旱』,指的是哪一年。但她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不但钱多,她还有不少的粮食存在佛珠空间里。于是先用钱买了一批粮食,偷偷加上空间里的粮食,再带着一笔不小的金银去了辽东严家。 以暂存为藉口,请严家帮忙。严家人倒是答应的爽快。等到林琳託付粮食的当年便发生大旱时,才不得不在争求了林琳的同意后,用了那批粮食和金银。 这让带着大笔金银前去的李姓商人,恨得牙痒痒。 当初林琳是在救了展昭并与展昭分道扬镳后,才去做这一切的。之后林琳又通过魔法回到暂居的房间,继续带着金府的下人出游。并……『辗转』回了京城。 所以当林琳看到沈柔的时候,石清也不过是四岁的小男孩。偷偷抱了出来,送到严家。小小孩童能记得什么。尤其记忆还被林琳封上的情况下了。 严家是答应了帮林琳扶养这个男孩,同时也明白了,林琳与这个男孩并无关系。毕竟那时候林琳才十四岁,就算是想有关系,也生不出来四岁大的孩子。 林琳把石清小朋友说成了是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父母家人早就死的没有一个了。看着可怜,便救了下来。只是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带着这么个小豆丁,于是才送了过来。有了这套说词,就算是将来石清长大了,也不会想着去寻父寻母了。 除非他不想活了。 就这样,三四年过去了。石清那孩子远在辽东。而沈柔虽然时常跟着桑将军去边境,但天各一方,想要再见,却是难之又难。 在单元剧中,石清十岁的时候到开封寻母,那时的沈柔还没有一儿半女。但现在,按着时间算,石清不过八岁左右,沈柔便又生下两个儿子。 命运就此改变了。 每每想到此处,林琳都有一种积了大功德的感觉。当然在参加完桑家二少爷的周岁宴后,林琳的这一想法,更是坚定了。 可能是生活幸福,又没有了子嗣的压力。沈柔轻盈曼妙的身材,早就向着比丰满更丰满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此时的沈柔,仍然是美丽的,但却是胖了很多,至少眉眼间,早就跟当初初见时,大相径停了。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被人轻易的认出来。 而看着一直陪在沈柔身边的桑博,林琳便更加的觉得这样真的很好。 桑博并没有因为沈柔不復当初的美丽而心生怠倦。眼中的柔情和爱意仍如火一般的炽热。 霸道总裁什么的,还是不要虐了。 单元剧中,她家展昭还因为桑拿博的死,难过了很久呢。她可捨不得。 参加完了周岁宴,林琳与展昭的婚事便提上了日程。这种张落婚事的事情,林琳是不用管的。毕竟在娘家门子硬,亲戚也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新娘子做什么的。 而且她的婚事,今天太后忙一段,明天贵妃操心一点,过了没两天,自己还没成亲的安乐候也要参上一脚,这些还不提她的便宜姨父因为提前退休无所事事而非要抢着和孝女爹忙前忙后。 这个时候,林琳又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了。 至于展昭那边,嗯,他师傅和师妹也来了。他师傅虽然在当初的时候有想要将女儿许配给展昭的意思。但架不住下手晚。 在追悔莫及下,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给这小女儿定下了亲事。定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辽东严家的严东。 第127页 所以,展昭的婚礼。严东也陪着一起来了。以孟春妮未婚夫的身份。 这些年,展昭很少受伤。除了自身武力,内力的提升。还有林琳送了他一件软猬甲。此等宝物,以展昭的性格必然是会留给他认为比他重要的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琳告诉他倚天剑是定亲的信用,而这软猬甲却是定情信用。逼得他只能自己留了下来。 再不讲究的男人,也不会将心亲女人送他的定情信物送与旁人。除非他是真的做好了就此分手的打算。不过就算是分开,这些东西也应该还回去不是吗。 …… 这一日,林琳从宫里回来,便在自家大门口遇到个穷书生。在那里说自己是尚书大人的女婿。 听着这二货在那里一个劲地说说说。她家的管家就在那里不停地将人往外撵撵撵。倒也挺有意思。 「你说你是这尚书府的女婿,那可有聘书为证?」 「我,小生有信物为证。」张真听到身后有一个女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个美丽女子自桥中走下来。想到之前这位小姐的问话,连忙从怀中将一块玉佩取出来。 「云珠,这个赏你了。或留或送人都使得,只是别十几二十年后,拿着这东西来说我许了什么愿。」林琳见此,直接从腰上摘下一块压裙子的玉佩,丢给一旁侍候的云珠。 云珠接过,口中却道,「哎呦,我的小姐。主家每年赏出去多少金呀,玉呀的,要是真如此,那以后别的也不用干,就天天接待这个,接待那个了。」 林琳听了一笑,张真听了却是有些生气。这小姐明摆着说自己是骗子嘛。 「这位公子,且先不忙着生气。这种随手便可丢可弃,可赠可送之物,确实不能当成什么婚约之证。公子还有别的证据吗?」 张真一愣,「这玉佩,怎么不能当成信物了。这明明便是信物。」 听到这话,林琳一笑,果然是个书呆子。 「呵呵,这玉佩是能说话呀,还是上面写了婚书呀?公子也不用生气,且听我把话说完。那玉佩能不能当成信用,这且不说,既是有婚约之人。小二十年了,公子可曾登门拜访过?可曾送过四节之礼?可曾有过书信往来?可曾与这家人有过一丝,哪怕一毫的联繫?公子登门前,这些可曾想过,过做?」 第67章 张真被林琳的话问得羞愧不已。心中也知道若不是走投无力,也不会上门认亲。可事实却是如这位小姐所言。当时不过是两家的一份戏言。 若是真的当真了,这些年又如何连走礼都不走一回呢。 林琳看着脸上有些红的张真,笑道:「公子一心只读圣贤书,于旁事上便有些,呵呵,想来张公子也是将家中长辈的戏言,当了真。」 林琳话里话外在说这人是个书呆子呢,可张真却是觉得林琳说的是正理,连忙道正是如此,看得一旁的人都好笑不已。 「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这些之后,便是三书六礼。婚书,聘书等等齐全方是正理。公子下次可别如此拿戏言当真了。对了,公子可能不知,金家小姐以于三四年前便由圣上赐婚配婚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了。下个月末,便是成亲的吉日。今天的事情,不过是场闹剧,便不追究了。以后还望公子慎言。」 林琳说完便往府门处走去,这时拦住张真的管家及下人们,也纷给向林琳问好。张真这时候才知道面前的美丽女子竟然就是金家小姐。 林琳刚踏进府门,便想到了这张真估计是走投无路才会投奔金府的。不然也不会拿儿戏一般的婚约出来献丑了。 要知道当年她因此负气离开,金老爹便说过这婚事不作数的。等到这两年在这里呆的时间渐长,便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婚约可不是只拿一块玉佩便可以的。因此,便将此事放下了。她是真的没有想这张真还真的一如原着中的那样来投亲了。 实在可笑。 林琳吩咐管家给那人送上一些银两,便打发他离开了。她可不想将人让到府里来。不过单元剧中,张真找上门的当天晚上,那冥河姥姥就弄了对纸人大闹开封府。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围观,就太对不起自己这颗看热闹的心了。 林琳一边进府,一边思量着晚饭后去开封府找展昭。 这时那二呆书生张真却是意正严词的拒绝管家拿出来的五十两银子。说什么无功不受禄嗟来之食。林琳一听,便觉得心烦。 「算了管家,这位公子不要那便算了吧。」对着管家说完,林琳又对张真道,「公子来寒舍,本应尽一些地主之谊。但家父今日要在宫中轮值,府中只有小女。实不方便请公子入府。送此黄白之物便是一份失礼的礼物,既然公子不收,那便算了。若公子还想拜访家父,请提前递上拜帖。也免得失礼于人前。」 张真本是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此时若是拿了那五十两银子,且不说能不能坚持到三年后的大考,至少暂时是生活无忧的。 可惜了,林琳一番好心。这人硬是不接,或者说本来张真还想意思意思再接的,没有想到,林琳会突然插话进来。 眼看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而且此时还是在金府门前的大街上,林琳的做法和说法都还站得住脚。毕竟家中无男主人,确实是不方便留一个男客在府中。尤其是这家的小姐还是待嫁之龄。 第128页 做为礼部尚书府的下人,无论是上到管家还是下到普通家丁,对人是有礼有节,常常是笑脸迎人。 所以,今天这张真这事,就是说破天去,也不过是一个读书读成呆傻的书生,拿着块不知明的玉佩上门求婚的事情罢了。 「管家,这银子既然这位公子不收。你便拿着它去买些粮米,在路口摆个施粥的摊子吧。」林琳话落,行了一礼,便带着众家下人等进了府。门外大街上徒留张真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哼,你给我等着。若不是现在收拾了这个张真,怕展昭会不高兴。今天林琳非要拿鞭子抽飞他不可。 拿块破玉佩,就想要空手套白狼,美不死他。 呃,呸呸呸,这话不对,她把自己比成什么了。 真是扫把星,一来就出事。 …… 晚饭后,林琳换了一身行动方便的衣服,拿着玉萧便去了开封府。此时的开封府也才刚刚吃晚饭。正在那里讨论今天白天一个书生跑去闹尚书府的事情。 展昭的师傅本来是想等到下个月展昭成完亲,再离开的。谁知道严东长辈有一个生了重病,希望能够在弥留之际看到严东成亲。于是展昭的师傅便带着闺女和女婿马不停蹄地向辽东赶去。 也因此,展昭此时仍是一个人用餐。并不需要什么应酬。 「你晚上就吃这个?」林琳进来的时候,展昭也正在吃饭。桌上四个小菜,外加两碗米饭。 四个小菜,看起来都没有什么肉。反正在林琳的眼中是素的可以了。 展昭放下手中的碗,笑着站起来迎向她,「你怎么来了,吃了吗?若是还没吃,我们出去吃如何?」不过一顿晚膳,他将就些无妨,但若是牡丹也没有吃的话,他还是不捨得让牡丹吃这些的。 展昭做人的双重标准,在自己身上和林琳身上,那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早吃过了,让你回府里吃,你偏不回。我说让人送来吧。你还觉得麻烦,让人看了不好。可你看看,这都是什么呀。你这么个大老爷们就吃这个,餵兔子呢?包大人和公孙先生难不成也吃的这个?」林琳觉得一定是开封府的厨子看人下菜碟,欺负展昭人老实罢了。 林琳今晚特意早吃的晚饭,为的便是在展昭吃饭前,给展昭送些好吃的。于是一边数落展昭一边将带来的食盒打开。一样一样将里面的东西摆出来。将那四盘她看得不顺眼的菜,挤到一边去。 「红烧排骨,清炖牛肉萝蔔汤,薄馅饼,还有你爱吃的醉虾。」还有一盘素什锦,也被林琳从食盒里拿了出来。 展昭一脸温柔地看着她,这几道菜都是他喜欢吃的。尤其是那个薄馅饼。烙的薄薄的,吃起来外面脆,里面软,非常的和胃口。 展昭拿起筷子,便吃了起来。林琳便坐在一旁。食不食地给他盛碗汤喝。展昭心里软软的,夹起一只醉虾餵她。 「嗯,好吃。你也吃。我今年又让人将花园里的荷花池扩了不小,今年得的虾比去年的还要多。我让人都收拾好,放到冰窖里去了。估计一直能吃到明年夏天。」 自从知道展昭爱吃这道菜,林琳便想法子留意了。开始时只是总让去採买。后来便将自家的荷花池用来养鱼,养虾,养螃蟹了,养莲藕。 金爹爱吃鱼,展昭爱吃虾,而她自己除了前两样,还爱吃螃蟹。正好一荷花池,满足一家三口人所有的要求。 「喝不喝汤?」展昭一边吃,一边问林琳,在看到林琳用手抓着吃了两块排骨后,温柔地着呢她要不要喝点汤,解解腻。 林琳摇头,「解腻还是喝茶更好一些。」说完也不用展昭动手,直接自已倒了一杯茶来喝。 「六安瓜片?」 「嗯,」此时的展昭也吃完了,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清汤。 「今晚怎么过来了?」 林琳挑眉一笑,「你没听说今天尚书府外的事情?」 「听说了,你处理得很好。」展昭从认识的她的第一天,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来又听岳父大人提起过。但按着此时的说法,那婚约本是不成立的。于是展昭也没放在心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不联繫的人,竟然会突然间冒出来。还要履行婚约。 展昭还以为面前的小人,会先舞动一顿鞭子再说话呢。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放弃她自己的行事准则。 他记得牡丹曾经说过,『能动手的时候,千万不要动嘴。能宰了的时候,千万别留活口』。因为这句话,锦毛鼠白玉常都觉得他福大命大,才能够在牡丹手下捡回一条命。 「我就是嘴里狠上一些。难道还真的会打打杀杀不成。你就这么看我呀?」林琳瞪了他一眼,又噗呲一声笑了,「说真的,若不是为了你,这事还真说不准。」 展昭将这些事事非非看得太重了。他约束了自己的同时,也让林琳不自觉得去遵守。 可见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 「你还没说你今晚是过来干什么呢。」 「哼,我就得有事才过来,我就不能是想你了,来看看你。我不能是想给你送饭,所以就过来送饭吗?你既是不欢迎,我走就是了。」 林琳作势要走,展昭哪里肯。连忙一把将林琳抱住。林琳挣了两下,顺着他的力,坐到了他的腿上。 将人抱满怀,展昭便收紧双臂。牢牢地将人困在怀里。 第129页 这样的亲密,两人也是常有的。所以林琳也并不感觉羞涩难当。只是仍是作势地捶了展昭两下,这才肯老实地坐在他腿上,呆在他怀里。 「下个月末,还有四十多天呢。」 「哼,可你这里却是一丁点喜气都没有。」新房设在开封府的这座小院里。等之后,林琳和展昭便两头住着。 「怎么没有。月初,我便要搬到厢房去住了。」 林琳歪头看了他一眼,刚要将头转过来。展昭便低头亲吻上了那张利嘴。 一吻过后,林琳和展昭都有些情动。林琳坐着的地方,更是明显。就算是要有婚前的某种行为,也不可能是今天。于是林琳自展昭的怀里起来。走到窗户边,看着那半拉珂及的月亮说道, 「我们去房顶赏月吧。那里比在亭子里要好一些。」如果那个人是展昭,林琳倒是觉得那样也不错。 只要是展昭…… 展昭平息了一下身体的骚动,走到林琳身后,自身后抱住她,将下巴落在林琳的肩膀,轻声地说了一个好字。 这样与她相拥的时光,是展昭心底最柔软的时候。 稍后,展昭便领着林琳去了开封府最高的前衙房顶赏月。二人武功皆是不俗,根本不担心会掉下来。就连开封府内巡防的侍卫衙役们,每每抬头看去,都是会心一笑。 就在两人对着月亮说一些只有情人间才会说的傻话时,府外的鸣冤鼓被敲响了。 「我们去看看。」林琳眼睛一亮,拉着展昭便落了下去。 第68章 纸人被张龙等人弄到了公堂之上,一行人都在围着纸人相看。林琳是知道内情的。自然明白一会可能要有的战斗,于是将鞭子抽了出来。时刻准备着。 果不其然,说话间,这些纸人便开始攻击其他人。林琳一下子便挤了进去。上上下下数次挥动鞭子,将纸人抽得面目全非。可就算是这样,那些纸人仍是不断的攻击着。 林琳和展昭对视一眼后,一鞭子将一旁的蜡烛抽了过来。在蜡烛飞过去的时候,又悄悄地打了一个火系魔咒,于是在众人毫不奇怪的时候两只纸人三两下便被烧成灰。 至于要留下线索仔细察看的事情,对不起,林琳忘了。 「总是被你保护着。」展昭对于林琳保护她的姿态,早就习惯了。可是每每遇到,还是要感慨万端。 「公孙先生,展护卫,金姑娘。你们有谁可知这纸人的来歷。」包大人摆着一张比平时更黑的脸,沉声问道。 公孙先生和展昭皆是摇头。倒是林琳在摇了一半的头后,瞬间想起,她只顾着和展昭约会,竟然把那位新科状元给忘到脑后。 想到纸人消失的时间,再想到些距离状元府的路程。林琳不用想,便知道那位新科状元估计是回到天上去了。 「金姑娘,可是想到了什么?」包某人的一双利眼,自然看到了林琳的反常。 「没什么,只是我有些担心我爹。这种怪事,也不知道宫里有没有事情。」 「应该不会有事的,你不要担心。一会儿我陪你去看看。」展昭安慰道。 林琳摇头,「我爹今晚在宫中轮值,哪是说见便见的。等天亮吧。」若是有事,一会宫里便会来人,若无事,天亮的时候,金宠便会回府。 再一个,那冥河姥姥意在包公,自然不会对自己家那势力的尚书爹出手了。老么卡擦的一干瘦小老头,吃了都不够塞牙的。 众人打斗了一场,都有些累了。展昭想到偌大的尚书府就林琳一个人,便准备让林琳今晚在他院中休息,而他避嫌地去公孙先生的院中居住一晚。 刚互相道了晚安,府外便起了一阵骚动。 「包大人,我家老爷被人害死了。」随着一阵脚步声,一个衣衫有些凌乱的男人,扑了进来。 「你是何人,你家主人又是何人?」 那人颤声回道,「小的刘庆。是新科状元府的管家。我家主人正是新科状元郎。」然后便将自家老爷如何在路上偶遇一学子,然后邀请其入府居住。又说今晚何时听到一声惨叫,然后便发现自家主人死于非命的事情。 听到这里,林琳不用想,都能知道被新科状元府邀进府的是谁了。百分之九十九,是那张真。 这人还真是事故体,走哪哪有事。跟柯南似的。 林琳打了个哈欠,展昭见状便让她先回房间休息。然后他陪着包大人去状元府验尸。林琳也不想去,正好顺着展昭的话,回房睡觉去了。 虽然是展昭的房间,但林琳却是并不嫌弃这屋子简朴异常。 只可惜,林琳感觉自己刚睡下,便又被人叫了起来。展昭无奈地对她说,包大人请她上堂做证自辩。 我去你个玛丽隔壁的呀。 该死的鲤鱼精小怜,你又变成姐的样子去私会良家妇男了。 是不是? 原来一刻钟前,在开封府大堂上,被压跪在地上的张真有鼻子有眼地说自己不曾杀人,杀人的时候,正在私会金府的小姐。 包大人便问她是哪个金府的小姐? 「回包大人,是礼部尚书府的金小姐。」张真这人是非常不地道的。 当然这要看跟谁比了。那个颜查散,可是为了姑娘家的名声连杀人这件的罪名都认了。可张真呢,既知道是私会,却在此时拿来作证。 第130页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放肆。一派胡言。」不等展昭发怒,坐在高堂上的包大人,便大声喝斥张真。 「大人,学生所说,句句属实。您若是不信。可以传唤金小姐过堂一问便可知真相了。」 包大人一拍惊堂木,「狡辩。那金姑娘自晚饭时进入开封府后,便一直没有离开。此时尚在我开封府府中,何来与你私会一说。竖子休要胡乱攀咬,毁人姑娘名节。」 林琳带着食盒入开封府时,包公和公孙策正好还在一起。还以此说笑了一番。后来展昭与林琳坐在房顶看月亮,更是府中所有人都看见的。从书房出来,包公还对着公孙策笑道『展护卫每每遇见这金姑娘,便活泼不少。』 及至后来,众人一起对付纸人,到状元府的管家来报官,林琳就没有在众人的视线里消失过。因此包公才认定这张真所言也是假话。 「这不可能,金小姐知道我内囊告尽,还特意送我明珠一颗。大人请看。」张真将怀中的那颗水府明珠拿了出来。想要取信他人。 「休要胡说,张真,你还是从实招来。本宫以及开封府所有的衙役都可以作证那金姑娘一直留在我开封府,半步未曾离开。」 张真不相信,一定要见林琳。最后包公看了展昭一眼,展昭点头去了自已的小院。 展昭临走前,还特意看了一眼张真。幸好当初的婚事只是一句戏言,无媒无妁。不然真让牡丹嫁与这人,岂不是生生糟蹋了。 于是被展昭叫醒的林琳带着一身的起床气去了前衙。而此时新科状元府的那位管家,也看清了林琳的样子。心中也记起,这位姑娘是自己报案时,便在开封府中的。可见这张真说的都是假话了。 唉,想他家老爷,真是不招不慎,引狼入室,丢了性命。年纪轻轻,还有大好的前程…… 林琳来了自然是将自己的行踪说了一遍。这里面除了张真,别人却都是知道的。话落,包公问张真,还有什么话可说。 张真一脸多情公子遇到负心女的样子看着牡丹,「小姐怎可如此说,你我二人明明在那花园中,说了好一番的话。怎可如此?」 林琳看了一眼张真,冷笑一声。「我跟你有什么话可说?还特特地跑到新科状元府去说?」 展昭也是一脸忿然地看着张真。幸好今天牡丹来了开封府。不然以牡丹不喜欢被人冤枉的骄傲性子,又没有人可以作证的情况下,岂不是註定要被人猜疑了。 「你说天子赐婚实非你所愿矣,你还说希望我一心向学,努力功读,三年后新榜提名。」 「呸,就这句,便知是假的。我与他的婚事,那是我自己求来的。珍惜尚且不及,如何能不愿意。再一个,姑娘是最讨厌那种死读书的废物了。还劝你一心向学,怎么可能?」 听到张真越说越不像,展昭只得将林琳拉了过来。他可是看见林琳在扭脚腕子,说不定哪下就要将人踹飞出去的。 因着都知道林琳的身份,以及此事林琳跟本与她无关,也因此,林琳来了大堂是没有跪下的。林琳没过过堂,不知道规矩。衙役看着展昭的面子,也没吱声。包公和公孙策就更不会对这点小事提意见了。 也因此,展昭看着穿着小白靴子的脚在那里扭时,便连忙将人拉了过来。当堂打人什么的,咱可不能干。 就连状元府的管家都可以间接给林琳作证的时候,张真只能被压在了开封府的大牢内。 林琳是跟着马小玲和求叔学过捉鬼驱魔的。想到那鲤鱼精很有可能半夜劫牢什么的。直接在关压张真的牢房里丢了好几颗叠成幸运星的符咒。 心下对于那只顶着她的脸到处败坏她名声的鲤鱼精深恶痛绝。让她抓住不死也要蜕层皮。 看你还敢不敢来此了。 「幸好我昨天来开封府了,不然真是冤死个人了。幸好是你和我。若是别人,只能以死明志了。还什么跑到状元府?他以为他是谁,好大脸噢。」林琳跟着展昭从牢房出来后,便气不过的小声嘀咕。 「没事的,我在这里呢。累了这么久,你是回府去,还是回小院?」 林琳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小院。「你说此事会不会真的跟突然出现的纸人有关系?也许那张真,看到的真的是我这张脸呢。可是无怨无仇的,谁这么缺德呢。」突眼鲤鱼呗。 展昭垂眉,「你信那个张真的话?」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人就是个读书读傻的二货。这么一套漏洞百出的说词,他竟然敢搬到公堂上,可见还是有可能是真的。唉,别提他。提他就烦。将来我们有了孩子,还是交给公孙先生带吧。你看庞昱现在多出息。呃,呵呵。」说着说着,林琳便将孩子的事情说了出来。这种话题哪是一个未嫁的姑娘能说的。 展昭刚刚因张真升起的一丝不自在,这会也落了下去。 他怎么也开始患得患失了呢。 摇摇头,将人送到小院,展昭便要去前面找包大人。临走的时候,林琳拉住他,「我害怕真的有可能会有人易容成我的样子。以后若真的出现不过的地方,我们也对暗号。」 展昭失笑,「你怎么还想这茬呀。」 「你管我。必须要选个暗号才行。」林琳不依,撒娇似的拽着展昭的衣袖不松手。 展昭无法,只得顺着她,选了一句暗号,这才离去。 第131页 展昭本以为只是一句戏言,却没有想到不过三个时辰,这句暗号便被用上了。 看着笑得一脸得意的某人,展昭只得在心中感嘆, 这人才是他真真正正的劫难呢。 第69章 小怜来救张真,一下子便被展昭擒住。当然这中间扫不了林琳的那些手段。 当小怜顶着林琳的那张脸出现在大堂时,大家都震惊了。 两张一模一样的脸,从头到脚就没有一处不是一样的。就连张真也一时分辨不出来谁为真,谁为假。 展昭与林琳接触也有数年了。便是小怜扮得再真,言行举止中,尤其是看向他的眼神,便可知谁真谁假。 跟他相处多年的金牡丹,眼中有着骄傲和对这世间的满不在乎。可每每看到他时,眼中的爱恋都像化成汪洋一般,马上就要流了出来。 那深深的爱恋,那眼中唯有他一人的眼神,又岂是那个看着张真的假牡丹可以比的。 当下展昭没有怀疑地上前拉住了林琳的手,将林琳拉到自已身侧,「大人,那边那位便是假牡丹。」 小怜一惊,「胡说,我是真的,她才是假的。」 「真牡丹与在下是未婚夫妻。」展昭只一句话,便将头看向包公。 林琳因为展昭没有犹豫的认出自己,心下高兴,对于小怜,也愿意给个死缓。「你一个小小地水中妖精,不过是一点恩怨纠葛,你不思报恩,竟然恩将仇报。可真是胡做非为。」 假牡丹小怜大惊失色,强自镇定,「你,你胡说。」 「哼,是不是胡说,你心中明白。我懂些手段,想来你也应该知道。不然你也不会被留在此地了。现在还是说说状元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吧。不说个明白。这张真就干净不了。」 小怜这下终于明白,困住她的那些符咒和阵法都是出自谁的手笔了。可现在她只能按着林琳所说的,将她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讲出来。 「包大人,牡丹认为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并非凡力可以避免。不如您请奏天子,再邀些当世得道高僧前来收服如何?」 「这,事情尚未明朗,现在禀报天子,是不是有些过早?」包公有些犹豫。 「包大人,这样的事情,天子难道不应该尽快知道吗?这可是京城脚下呀,若是那些妖物真的要对天子不利,天了岂不是被动?」 「天子有龙气护卫,自然不惧这些妖魔鬼怪。姑娘多虑了。」公孙策在一旁接过话来。 林琳看了一眼公孙策,「天子有龙气,天子身边服侍的人呢。他们也会受到龙气的保护吗?还有后宫的那些嫔妃呢。若是妖怪作法控制了这些人,天子就算是有龙气庇护,那也够喝一壶的了。」 「金小姐,这事既发生在开封府管辖范围内,本府自然会全力破案,早日结案。必不会让天子处于危险之中。」包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特意抱拳向皇宫方向敬了敬。 林琳嘆了口气,想了想,才又接着往下说,「包大人,此次应该寻一些能人异士来。毕竟并不是简单的凡人之间的事情。」 「小姐所言,本府会考虑的。」包拯还是有些个不以为然。 林琳看着包公对于这个话题有些不上心,心中一把无明火烧的炽热。口气便也有些沖。 「都说众生平等,此事若要开封府独立来办,死伤必是再所难免。大人若是不愿意请求外援,是准备拿展昭的命来添坑了?」 「牡丹,慎言。大人所虑之事,并非你我可以理解的。」林琳这话有些针对包公,展昭连忙制止。 可就算是这样,包公也因为牡丹的话,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虽然每次遇到大案件,展护卫都在所难免受上一些伤。但那并非是他愿意看到的。 「你也别拦我,你往常出去卖命的时候,我何曾拦过你。只是凡是都要量力而行。行就行。不行便不行。是什么要紧关头,凡要拿命去拼?与人相对时,我可拦你半分。可此事,是普通人能够对付得了的吗?别人动动嘴,你就要跑断腿。这事我认了。可也不能凡是都让你去干呀。你也是人,也是吃五谷长大的人。别人不心疼你,不把你当回事,可在我心里,你比我的命还要重要三分的。你明不明白吗? 公差对恶人,妖魔对高僧。这才是正经四品官应该干的事情。便是武官,你也是四品的官位。不是小卒子,可以被人唤来喝去。若是你还是如此总是受伤不断,我不介意求着姨妈表哥,将你调回御前做侍卫。 我是什么人,你也明白。那些明科律典,我是不放在心上的。因为我在意你,你又在意那些,我才会如此守法行事。但你若是伤了,损了。你信不信,我能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个能力,你应该知道我有没有。」 虽然林琳也不敢保证,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会不会那么做。她爱展昭,可她也不是杀人狂。但是她可以保证那些让展昭去冒险的人,那些伤害展昭的人,她是一个也不会放过的。 林琳这话说是给展昭听的,其他的何尝不是说给包公和孙公策听的。反正林琳的话一落,本就黑成锅底的脸,那是已经黑出了新高度。就连公孙策也是满脸不贊同的神色。 也许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琳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原来林琳对他们的敌意,是真实存在而不是他们的错觉。 第132页 可是这样的话,又何其狂妄自大呢。 他们却是不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但展昭却是深信。别的且不说,就是那柴文意,像是脱胎换骨一般的改了一个人一样,这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手段。 若是众多柴文意这样的人,都被林琳改变了不知是什么样的性情,那时天下真的会大乱。 「……我信。我信你能做到。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我保证不受一点伤。真的。」展昭一瞬间想了很久。终于是相信她有这份能力的。 听到展昭非常肯定的话,包公与公孙策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抹慎重。 看来往日,他们都小瞧了这位金姑娘了。 「那么保重自己,便是救了这天下苍生了。别让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林琳说完,向包公行了一礼,便准备离开了开封府回到自家府邸。 不过刚走出三五步,这才回想到那个鲤鱼精还在屋里呢。于是脚跟一转,又沖了回去。 「牡丹?」不是刚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这鲤鱼精顶着我的脸,到处做着不要脸的事情。我必须收了它,谁知道放着它不管,这傢伙会不会干出什么更过分的勾当。它不要脸,我还要名声呢。」林琳没有说的是怕这鲤鱼精顶着她的脸,在开封府来一段裸,奔。 林琳话一落,便使了马家独有的降魔术语,一个幸运星直接打了出去。然后在小怜的头顶转了一圈后,小怜惨叫一声便犹如一股黄色的烟雾被吸进了星星里。星星收了小怜立即向林琳飞过来。林琳伸手一握。直接将星星送到了小屋空间里。 因为她身怀五颗佛珠,整个小屋空间里充满了佛的意味。在那样的环境下,林琳是不害怕这鲤鱼精跑掉的。 这个小怜,在整个单元剧是个最能惹事的。现在关起来。等到此间事了,再将她放回去,也算是帮她避免了命中注定的结束。 不过在那之前,她必须要经受一些爱的教育。在这里,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蹲着。自己都不敢招摇张狂,为所欲为。一只小小的鲤鱼,凭什么如此呢! 现在的林琳算是明白为什么原着中,金牡丹会嫁给张真了。 名声尽毁,家族蒙羞。她还有什么选择。那个时候牡丹是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嫁。 生命如此美好,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 别说原着中的牡丹了,就是林琳她自己要不是有一颗凑热闹的心,估计这件事儿,如何发展也难料了。 故事的最后,所有人都看到了小怜,因为这段感情而受到的苦难,可是谁又能清楚的明白那朵牡丹花的无奈。小怜就真的无辜吗?牡丹就真的冷血无情吗? 从未听说过的未婚夫,拿着一块玉佩,大闹父亲准备的相亲酒席。且不说当朝的状元和落地落魄的举子,这期间天与地的差别,人心的落差。只说当天夜里还死了人,不但死了人又被人败坏了名声。这一点就够牡丹气恼的。 都说真牡丹无情,可谁又让她有情了,她有这个机会有情吗? 世道对她真的公平吗? …… 收完了小怜,在张真『你好残忍』的目光下,林琳终于解了心口的三分郁气。回身看了一眼展昭,「你猜我现在是进宫去呢,还是回家去?」 在展昭瞬间睁大的眼睛中,林琳这回是真的大踏步地离开了开封府。 半晌,公孙策首先言道,「大人,不如进宫去将此事向陛下言明吧。如此神鬼莫测之事,展护卫确实力所不怠。」作为一个家属的心理,公孙策这回已经能够明白林琳的心情了。 包公嘆了口气,只能如此了。展昭从不打诳语。可见那位金姑娘却实是有能力干得出来这样的事情。只是这姑娘平时看着好好的,怎么会是这样的性子呢。 「展护卫,以你对金小姐的了解。她的话有几分可信?本府始终不相信她一个姑娘家会有那么大的能力。」 展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将他所知道的说了出来。「牡丹曾说过她师从东海桃花岛。只是具体如何,属下并不清楚。因为江湖上也没有听说过这个门派。但牡丹的武功却是属下也有所不及的。属于曾看过她与锦毛鼠白玉堂之间的打斗。白玉堂毫无还手之力。而属下观察,当时牡丹连三分功力都未用上。」 展昭未说的,包公和公孙策已经明了。他们都知道展昭的武功和那位锦毛鼠白玉堂是在伯仲之间。这么一看,展昭根本不那姑娘的对手。 包公和公孙策对视一眼,用眼睛示意展昭继续往下说。 「牡丹手中有些疗伤圣药,当年属下受了很重的内外伤。外伤不过一日便好了,而内伤也不过三五日。不但如此,多年前,牡丹曾赠属下一颗可以增长内力的药丸,服下后,属下的内力一夜之间增长了数年之多。」 说到这里,包公和公孙策是明白在武力上,是根本无人能压牡丹一头了。不过, 「展护卫,金姑娘可擅使毒?」公孙策记得林琳之间说过的,要毒死天下所有会喘气的这句话。 展昭摇头,「属下知道她懂,但却从未见过她使毒。」至于会到什么程度,擅长不擅长。展昭也不知道。 「那这姑娘可还有别的技艺?对了,今日之前,你可曾见过金姑娘收妖?」不但会武,还会收妖,那么其他的,也许真的如那姑娘所说了。 第133页 展昭想了想,摇了摇头。再怎么样,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关于牡丹操控柴文意的事情的。 ——那毕竟是他的女人。 这个世上把自己看得比她的命还要重要的人。 第70章 最后二人见实在是问不出什么来后,包公便换衣服进了宫。若真让那姑娘先进了宫。红口白牙的那么一说,可有得他头疼了。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位尚书府的金牡丹会是如此性情。看来,平日里是他忽略了。 …… 至于张真,便由公孙策安排在开封府府衙里暂居了。事情没有明朗前,这人还是留在府中为好。 张真自然不介意。前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死掉了。现在想要再找一个供吃供住的,可没有那么好找了。所以这一次他乐颠颠地留下了。 展昭知道林琳是有些生气,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可是包大人要进宫,他必须跟在一旁随身保护他的安危。 开封府府尹,其实也不过是跟他一样是正四品,林琳时常看不惯他被包大人管束和随时听命包大人的事情。 他知道她不在意他的官职高低,她是在为他报不平,可是他真的不在乎这些虚名。若不是为了保护包大人,他是不会穿上这身官袍,栖身这庙堂之中的。 仗剑江湖,快意恩仇才是他心中最嚮往的生活。 保护这一片青天,让那些平民百姓可以伸冤。他……并不后悔。 只是却要她为自己担心了。 唉,但愿她没有进宫吧。不过想到这里,展昭摇头一笑,他应该是明白她的。她是不会进宫去的。在这次案件中他受伤之前,她是不会有任何动作。 他了解,她有多在乎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里。 她都不愿让他为难。 她的心意,他明白。 进了宫,果然那姑娘并没有来过。在宫殿外,细细听着里面的谈话声。当听到包大人提出让得道高僧分两批进行保护和破案时,他知道,她的话被包大人听进去了。 那样的威胁,以包大人的性格又怎么会不放在心上呢。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率,包大人也不敢轻易冒险一试的。 那是一个宁愿得罪天下人,也要让他安全的人。 他何其有幸得妻如此。 ……也许是上辈子积的福。 ……也许是这辈子欠下的债,只为了下一世再相遇,也未可知。 …… 林琳一路回到尚书府,心中的郁闷早就没有了。 在开封府,林琳故意漏了一手收妖的本事,便是希望开封府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知道来找她。别一个劲的拿展昭添坑了。想来公孙策应该能明白。 那间纸扎铺子,林琳早就知道了差不多的地点。只是在冥河姥姥还没有出现时,她并不敢轻举妄动,就怕改变了剧情,找不到地点。 现在纸人已经出现了,这个时候动手已经没问题了。可是林琳却更郁闷了。因为她可能没有那份实力。要知道那里可是一大一小两只妖怪呢。 就算是她拼了,估计也就只能对付那只小的了。冥河姥姥这种级别的妖怪,她完全是外行。 母星,她申请将妖怪换成殭尸或是吸血鬼。可不可以呀? 这种的,她熟着呢。 也不知道那只老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若是晚一点,她的耐性可就真的告吹了。 「姑娘,小怜是不是在姑娘手中?」就在林琳在绣楼里来回磨地皮时,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小老头突然出现了。 林琳一看那穿衣品位便知道这位便是那个龟仙爷爷了。当即灿烂地笑了起来。真是出曹操曹操就到。 这速度,百米穿刺的乎? 「姑娘,老龟感应到小怜最后是与姑娘接触过的。还请姑娘将小怜交出来吧。」 「那条鲤鱼精有些个大脑发热的毛病,我得发扬精神,免费帮她治治。所以现在还在先放在我这里比较好。冥河姥姥已经显世了。龟仙爷爷,何不去先解决了她,在回来谈小怜的问题呢?想来那时候,小怜的病就好了呢。」 原着中,展昭吃了小怜的那颗水府明珠,功力在涨,才杀掉重伤的冥河姥姥。而将冥河姥姥重伤的,便是眼前的龟仙了。 刚刚收小怜的时候,那颗水府明珠也让林琳收了过来。放在张真身上,不说有没有什么用,也是怀璧其罪的现场版。何必呢。 只是林琳却没有想过先要给展昭吃,毕竟是妖精的宝贝,谁知道会不会在以后对他家展昭有什么副作用呢。 刚刚她已经用复制柜将明珠复制了几颗出来。原来的和多出来的就放在佛珠空间里,留下的两颗,林琳准备吃一颗,没有什么问题后,再给展昭吃。 可还没等她下定决心把那么大的珠子咽到肚子里时,这背着乌龟壳的龟仙出来了。这正纠结吃了明珠会不会噎到的问题,可以放到晚一点的时间了。 「你要让我对付冥河姥姥?」龟仙大惊,本来就是满脸的褶子里又多了一条。 「是的,她刚吸干了状元郎,又准备吸干开封府的包大人。说是吸完了这两人,便可以称霸魔界了。恕我问一句,这魔界只要吸上个把人就可以称霸了吗?若真是这样,你们这魔界是不是也太好称霸了。」要是这么简单就称王称霸,她以后都不会考虑造反了,那个可比这个麻烦多了。 第134页 龟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姑娘有所不知,我跟他们不是一样的。」所以我没有他们那样短视。 林琳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无论怎么说,龟仙爷爷都请您老帮帮忙,这妖魔一类的对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龟仙也看出来了,这姑娘是不可能凭白地放了小怜的。而且这姑娘佛缘深厚,身上的佛光隐隐让他这个道行深厚的人,都有些惧怕了。 但无论怎么说,小怜在这位姑娘的手上,性命应该是无忧的。只是真的要对付那个冥河姥姥吗?这一瞬间,龟仙有些犹豫。 半晌,龟仙终于咬牙认下了这件事情。然后又嘱咐林琳善待小怜,这才顺着林琳给的线索去找冥河姥姥拼命去了。 而前脚龟仙离开,林琳也闭上眼,将那颗大珠子咽下肚子。管它鲤鱼精是个什么身份背景,竟然可以让高出她那么多实力的老妖精为好拼命呢。她还是管好自己得了。 咦,怎么化了? 想像中会被噎住的情形并没有出现。那颗珠子竟是入口便化了。这根本不像是吃掉一颗珠子的节奏。 不过吃过珠子,丹田处和体内的魔力也都在渐渐地发烫,开始林琳还能忍受,到了最后,林琳竟然感觉她的灵魂也开始发烫起来。立即疼的倒在床上不停地打滚。 『幸好不是展昭,幸好不是展昭』 因为这句话,这份心,林琳终于在浑身的衣服都被汗透湿的时候,才感觉到那股灵魂深处的热烫才降下温去。 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连张嘴喊楼下的侍女上楼的力气都发不出来。没有办法,林琳只得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浑身无力,任人宰割的感觉非常不好。林琳准备在空间里呆到恢復体力再出去。正好还可以洗个澡,试试这颗折磨她那么久的珠子,到底起了什么功用。 很好,这罪着的。林琳恨不得想要骂人。 不就是增了几十年的内力,还有让魔力更浑厚一些,以及让灵魂更凝实了一些嘛,这样折磨人,至于吗? 瞧瞧黄家外公,人家那小药丸子,虽然比不上这颗珠子的效用大,但至少不痛不痒的。至于魔力,她现在一般的魔法都能施出来,这魔力浑厚的有什么区别的。噢,对了,还有灵魂。 这可能是林琳唯一满意的地方了吧。 至少灵魂凝实了,以后换了别的世界,她也能拥有最低的魔力标准。可是没有魔力就是生活上不会更方便一些,也没有什么呀。 唉,反正林琳是发现这颗珠子对她是真的没有多么大的好处就是了。 这么疼,她还真捨不得给展昭用了。不过毕竟是个好东西。展昭的人生总是在受伤,和准备受伤的路上狂奔着。多些内力,想来也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吧。 等到林琳完全恢復过来,已经是半夜了。 出了空间,特有小姐范的,让丫头们去弄饭菜来吃。之后便走到角落抱起一只被她穿上一件红色衣服的长毛猫。 明天将这只猫送到开封府吧。也不知道展昭看到穿着一身改良红衣服的小猫有什么感想。 林琳对于成为高级警察家属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个时候的开封府是最忙的时候,展昭是没有办法来看她的。 但她可以去看展昭的。 谁让几辈子下来,她就稀罕这个男人呢。 深夜,林琳打发了下人,又在床上设了魔法阵,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庐州。 前些年,林琳出游的时候,是来过庐州的,所以此次便先用最省时的幻影移行到了离合肥最近的地方。 因为林琳没有去过合肥,也就只能选择在这里换交通工具了。 拿着空间里的扫帚,林琳控制着魔力非常快的飞去了开封府包大人的老宅。 都说祸不及子女,但是包拯有些事情的作为却实是让人心理反感。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林琳不客气了。 林琳早前就了解到,包拯有两子,长子包繶,今年二十有六娶崔氏,现在于潭州当官,幼子包绶,年十九。在老家居住。本来二子是准备三年前大考的。但因为三年前,包拯的嫂子没了,包拯想向为抚育他长大的嫂子守孝,但是她的皇帝表哥并未允许,于是便让二子弃了今科,在家替他守孝。 林琳此去,为的便是这个包老二。她要把包老二弄成个武功高手。让他成为展昭的同事,直接在开封任职。 看着展昭刀里来,剑里去的包拯不心疼。但那人要是换上他儿子呢。林琳就不信,他老人家还能这么稳的住。 包家自包拯祖父那里便是耕读人家。包家二子皆是读书人。别人也许没有办法,但是对于林琳却不难。她有一颗水府明珠,还可以通过魔法将一些武功招式,心法映在别人的脑海里。这个时候只要在打通任督二任,想来这世间就会又出现一位武林高手。 林琳也知道也许她这么做,可能会有些不地道。可是她毕竟是展昭的家属呀,她也只是个普通人。 她会想办法让快要出孝的包老二尽早进京城的。也会安排一场英雄救美,提一提包老二的身价。至于被救的美人? 京城里不是还有一位寡居的公主吗? 感谢陈世美的急流勇退吧。 公主今年也不过二十多些,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何况公主这种超大号的金砖呢。至于婚事能不能成,林琳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她姨妈和表姐那么疼她,只要是她诚求想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不答应的。 第135页 而且她的那位便宜表哥,想来也更愿意看到包拯没有办法联姻其他家族吧。 而且公主妙龄,难道真的要按着这个时代,在偌大的公主府守一辈子寡不成?而且林琳相信,包家家教教养出来的孩子应该比陈世美这个前夫好上一些。 最要紧的是,人家包老二是真的没有婚配。连未婚妻都没有一个呢。公主若是嫁给了他,这回是真的不参水的原配了。 …… 飞到包家老宅,林琳对于包家的简朴有些个意外。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看了一眼夜色,林琳知道她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转身骑着扫帚在魔法的指引下找到了包老二。 看着床上熟睡深沉的包繶,林琳心中只道了句,『别怪姐不厚道,姐也是被你那狠心的爹给逼成这样的』。 便点了他的穴道,开始实施进行了文弱书生向武将转变的过程…… 两个时辰后,天蒙蒙发亮。林琳这才将包绶平躺放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嘴角笑出一个意味深长。 笑意未落,便施展幻影移行离开了。 也许是白天经歷了珠子的折腾,以及晚上用了许久的魔力。林琳在回到房间后,便睡得很沉。直到接近正午才转醒。 吃过迟来的早饭,拎着竹篮子。林琳才做着轿子去了开封府。 她准备等这件事情了了,再去公主府拜访。不然平时不怎么出京城的公主,又如何去城外的寺庙拜佛呢。 反正这事不急。 说来昨天晚上她就让人熬了牛尾骨汤。这个时候喝,营养最好。展昭虽然年轻,但现在却也是需要时时注意营养的时候了。 好几次,她去开封府都能看到包黑子在喝参茶,而她家展昭却连个坐位都没有,实在可气。 哼,她这次就带了一人份的汤。馋死他们。 此时的某人显然忘记了昨天她在开封府里放的话了。就连厨房的掌勺人,今天早饭的时候,都特意做了展昭爱吃的常州口味的饭菜。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也是在昨天,开封府的众人,才真的想起了这位姑娘不但有着深厚的背景,还是个自己有手段的人。 当着包大人的面都敢口出狂言,其他的事情,真要是惹毛了她,还不得立马被弄死。他们算得上是什么牌面的人,就算是真的被这姑娘收拾了,估计包大人也想奈何她,也是难呀。 可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遭的罪,丢的命也回不来了。 但愿展大人能为他们之前的怠慢说上两句好话吧。以后凡是包大人有的,他们绝对不会忘记给展大人也备一份的。 这边林琳一路无阻,顺利的到达了开封府,以前至少还有人象徵性地问问林琳的身份和来意,今天林琳带着云珠却是畅通无阻的直接进到了内衙。 林琳不知怎么想到了什么,轻蔑地笑了笑。 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不发威,都把她们家展昭当成病猫了。 林琳想到除了包老二那步棋外,她还准备的一个人,心中就忍不住期待这开封府以后鸡飞狗跳的生活。 有好日子你们不想过。那就陪着你们一起折腾吧。 谁能折腾得过谁,拭目以待! 第71章 林琳怀中一只穿着红色衣服的长毛白猫,非常的引人注目,林琳一路抱着进入展昭所在的厅堂时,展昭一眼便看见了。 心下好笑,又觉得林琳可爱。 这是心里还有气呢,所以才故意将猫抱出来。 上前迎了几步,展昭笑着问她怎么来了。 「熘猫来了。」小下巴一扬,刁蛮的可爱。 「姑爷,小姐熬了汤,特意给您送来。」云珠看着自家小姐那个样子,于是主动上前说道。 展昭又是心下一暖,「我让人捎来了一些金华火腿,还想着晚一点送过去呢。正好你们来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就带回去吧。我记得你和岳父都爱吃这个。」 「算你有良心。」林琳一听展昭也知道给自己东西,心下高兴。 「对了,展昭你今天有事吗?」想到了那颗水府明珠,林琳连忙问道。 展昭听了林琳的话,回头朝公孙策看去。公孙策看了包公一眼后,摇了摇头。 这一来二去,林琳自然不能再假装看不见。于是装着刚刚发现那般,笑着跟包公和公孙策见了礼,这才拉着展昭去了他的小院。 到了院子,远远的将下人们都打发了。林琳才将那颗水府明珠拿出来。并说了主要的作用。当然了,那颗水府明珠早就让林琳施了一个变形咒。在展昭看来,不过是一颗乳白色的药丸子罢了。 林琳想到她当初服用这个时,那么难受,就不太想让展昭服用。但这东西却实是好东西,它不但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加厚内力,解百毒。正适合展昭这样的习武之人。 所以林琳将东西拿了出来,服不服用的看展昭自己的选择。 展昭是别人吗?在明知道冥河姥姥姥一旁虎视眈眈的情况下,遇到可以提升功力的事情,自然不愿意错过。当下也不犹豫,拿起来便咽了下去。 可能人与人真的不同吧。展昭服用了这东西,不过刻钟的时间,便将珠子完全消化。而且也没有出现什么难受的情况。 林琳一看,大为嫉妒。这也太区别对待了吧。让她那么遭罪,却平平让展昭毫无反应。 第136页 虽然在两个人里必须有一个人要遭罪的时候,林琳更希望那个人是自己。 林琳哪里知道,展昭只是增加了内力,而她却还增如了魔力呢。得到的越多,自然付出的也要越多了。 展昭服下了珠子,林琳一直在旁边为他护法。事毕,林琳又陪着展昭吃了一顿午饭,林琳这才回到金府。 昨天太忙了,她的时间非常的不够用。所以那只被她关起来的鲤鱼精还没有受到一定的爱的教育。 今天她有时间了。自然是要好好的招待一番。所谓来而不往非礼矣,但是林琳又不能变成鲤鱼精的样子去勾搭别人。那么想来想去,便只有教化一条路可走了。 打发走下人,林琳在空间中翻出了一颗幸运星。那颗幸运星里装着一只罪恶深重的宫中老嬷嬷。这只老鬼,还是林琳第一次去庞贵妃的宫里发现的呢。于是趁人不备的时候将其收服,以免将来伤到庞贵妃。此时正好派上用处。 轻念术语,又打了一个手势,林琳将幸运星向空中抛去。一个穿着褐色衣服的女鬼就出现了。 「你替我办件事,事成之后,我亲自送你去寺里,请德道高僧超度你。今生的罪孽,一笔勾消。」 那老鬼在宫中盘旋多年,早就对转世投胎无望了,被林琳收服后,一直呆在幸运星里,日日夜夜受其佛光洗礼,此时身上的戾气早就化解了七层。今朝又听到可以投胎转世,自然喜出望外。 「不敢推迟,但凭姑娘吩咐。」 林琳点头,笑着道了一声好。「我这有法器一枚,稍后会将你和一只被封了妖力的小妖精一起放过此器中。」林琳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小塔式样的东西来,这东西小小巧巧的,就被林琳托在手心中。 这件法器,还是求叔送给林琳的。说是毛家祖传的东西。这塔是仿制当年的雷锋塔所致成。里面不但有三尊佛象,还有一些消弱一切污邪的作用。 别看小小的,就跟个车钥匙似的,但里面的空间非常的大,听求叔说,里面关妖精,可是一口气关上十只。关鬼魂的话,百十来只不在话下。 「姑娘要老奴做些什么呢?」 「很简单,那妖精不知礼数,不懂律法。你将我大宋律法仔仔细细地教导给她。还有一会儿,我会给你一个沙漏,沙漏一个轮迴便是一天,三天后每当沙漏走一个轮迴时,我就要看到一份《女诫》和《女四书》。除此之外,凡是女人家要知道的,要会的,你都仔细地教导她。嗯,重点讲一些《列女传》和那些不守妇道的下场。」林琳想了想,「若是她学不好,允许你体罚。」深宫中老嬷嬷的手段层出不穷,就不相信鲤鱼精记不任这个教育。 她可以原谅别人因为无知而犯下的错误,但是她无法原谅这种因为无知而起的下贱不自重。 顶着别人的脸去勾搭汉子什么的,就应该知道别人的脸不是那么好借的。 唉,要学的东西太多了,也不知道她的时间够不够。 …… 关于冥河姥姥的事情,林琳一直以为是非常难解决的。没有想到解决起来,却异常的轻松。林琳想,也许跟她爹没犯煳涂。以及将那条添乱的鲤鱼精关了起来的事情,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少一个添乱的,便多了一份赢的把握。 展昭这一次并没有受伤,可以说是林琳给的装备给力,还有就是老龟为了鲤鱼精真的拿出了全力在拼吧。 数日后林琳将被老嬷嬷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鲤鱼精交给了老龟,并嘱咐他千万看住了。这才算罢。 …… 在距离婚事没有几天的时候,林琳收拾了一些礼物便进了宫。在宫里一阵撒娇,终于让仁宗同意,将御前侍卫王干暂调开封府接任展昭的工作。而展昭即刻起放假三个月,一来筹办婚事,二来回乡祭祖。 林琳总觉得包公把展昭看得太低,总是什么危险的事情,都是张嘴闭嘴的展护卫。现在将一个难搞的王干送到开封府,暂替展昭之职。也让包公等人看一看,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哪来的珍惜呢。 要怪也只怪包老二现在还走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就在林琳尚在宫中接受自家姨妈和表姐的爱护时,仁宗的圣旨已经下到了开封府。 无论圣旨有多突然,但这件事情确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人生四大喜,娶亲生子也是一件大事,带着新婚妻子回乡祭祖本是理所应该的事情。这件事情说破天去,林琳也没错,仁宗更没错。 因为突然放假的事情,林琳和展昭的婚房便设在了尚书府展昭的院子里。至于之前在开封府小院准备的新房,只能等到婚后再去住了。 也因为放假的原因,再加上筹办婚礼,展昭自接到圣旨的那天起,便收拾了行李去了尚书府。而王干呢,人家在开封府是有房产的。自然不会住在开封府里。 再说了,包拯又不是皇上,哪来的那么大的面子,让他王干一天十二个时辰守护他的安全。 虽然王干只是在开封府里暂调三个月,但心情也是非常不好的。心情不好,对人的态度自然也不好了,还有很多之前展昭习以为常的事情,在王干这里非常的行不通。 所以不到三天,无论是包公还是公孙策对于跟王干打交道的事情,都有些心累。 这时候,众人才知道当初展昭是多么好相处的一个小伙了。 第137页 自展昭回尚书府的院子后,婚礼就进入了倒计时。而林琳也是更加的忙碌。不过就算是这么忙,林琳也还记得包绶与那位寡居公主的相亲会。 幸好包绶长的比包拯受看多了,人也俊俏肤白。不然就算是有林琳的保证,那位公主也不会同意再一次下嫁的。 两人很快就见了面,林琳一手导演的英雄救美。然后又将此事说成了段子,让京城中的茶馆酒楼去说书。 最后才在前亲的前两天,直接进了宫。将此事的前因后果,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表姐庞贵妃,然后又和庞贵妃一起由说太后将公主赐婚给包拯二子包绶。 于是就在展昭成亲的前一天,开封府又迎来的赐婚的圣旨。这一回的新娘来歷可不小,人家不是皇帝表妹,而是亲妹了。 虽然这位公主在综合实力上不如林琳,但是她同样看不上包拯这个公公。所以开封府以后的日子是有热闹看了。 相较于之后会低调嫁人的公主,现在即将成亲的林琳这里就热闹多了。不过幸好的是林琳的嫁妆不需要让人抬着满街走,而展昭也不用骑马领着媳妇满街的逛。这一程序便被省了下来。 婚礼当天,太后亲自出宫,就连皇帝和庞妃也出了宫。整个婚礼非常的热闹,相信至少在庞昱成亲前都不会有人能比的上林琳的这场婚礼了。 新婚夜,你浓我深,忒煞情多。 两个有情人,又都是习武之人,于是酣战到天明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 第二天,天亮后,新婚小夫妻一起去给金宠请安。金宠看着闺女和女婿,乐的得一脸的笑容。别人嫁女儿,那是失落丢宝的心情,他嫁闺女,却是添丁进口的大喜事。 第三天,林琳和展昭进宫请安,然后才起程回展昭的老家常州。 一路行来,风光无限。小夫妻都是非常满意这场蜜月旅行的。再说常州这地界,山清水秀,自有一番风情。 祭祖,上族谱,林琳成了展家族谱中记载承认的媳妇了。 而婚后第二个月,就在两人准备起程回京城的时候,林琳顺利的有了身子,林琳小心眼一上来,那是谁也挡不了的,生生拉着展昭在展家老宅呆到了孩子满月。 展昭到是想要早点回到京城去,但林琳不但不放人,还天天的折腾他,就算是林琳没有多少强烈的孕期反应,也生生的将展昭磨成了孕夫。 不但如此,林琳在向京城中送消息的时候,还特意在给太后的信中,请求将展昭的假期延长。 说是自己怀孕辛苦,还要孤单一个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展家什么的。太后并不觉得这京城或是这开封府离了展昭会如何,自然大方的同意了。 于是本来三个月的假期,生生弄成了一年。待林琳做完了月子,夫妻俩才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 这一年,开封府上到包公,下到厨房的小丫头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往常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在这一年里发现了改变。 王干不服,凭什么都是四品官,你包黑子的伙食就要比他王干好。就算是文武有别,但也不能将他的伙食标准降到跟一个师爷一个类别。 就算是在开封府办差,但凭地什么,你包黑子不把御前侍卫当干粮,你坐着,我站着。 还有便是在人员的调配上,张龙赵虎四大校卫不是应该直属于他管辖的吗?为什么每次用人的时候,不先跟他打个招唿。 还有,你包黑子是怎么想着把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当成普通的衙役去巡街的,你当开封府的大街是御花园了不成? 反正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被王干挑出了毛病。一开始的时候,整个开封府上下还想着过了这三个月便好了,所以选择息事宁人。但没有想到三个月不到,又接到展昭延长假期的申请,但那个时候,再想做什么,王干早就在这开封府里扎下了根。再难轻易撼动了。 当林琳在展家老宅知道这一切的时候,乐得一颤一颤的,差点引起了早产。 见到此,展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对于林琳的做法,虽然不贊同,但展昭也明白,她只是在为自己抱不平罢了。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他相信包大人和公孙先生会摆平的。 待到孩子满月,夫妻两个带着下人一路抱着孩子回到了京城。林琳在家又休息了两天,便进了宫。而此时尚未有孩子的皇室,对于林琳的孩子非常的喜欢。无论是太后还是庞贵妃都希望将这个孩子留在宫中抚养。 古人常说带子带子的,也许就真的会为庞贵妃带来个孩子也说不定。 林琳倒是无所谓,在哪养着不是养呢。更何况就算是养在家里,那也是丫头奶妈子侍候着。 就在孩子过了百天的时候,襄阳王来京了。仁宗皇帝决定在宫里设宴款待襄阳王一行。 当年炸了沖霄楼后,林琳对襄阳王的关注就消失了。现在更是没有什么想法,哪知道一时的松懈却是差点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襄阳王入宫赴宴,竟然是有备而来。夺嫡篡位,狼子野心。宫里一时间成了杀戮的战场。 而恰恰同样在今天进宫的林琳也难以置身事外。尤其是在一片血泼中看见上下翻飞的展昭时。 林琳仗着艺高人胆大,很不怕这些。所以站在太后和庞妃的面前保护着她们。而她的儿子就抱在太后的怀里。也幸好她们这边多是女眷,襄阳王并不太重视。 第138页 就在一片混乱即将结束时,云珠双手各拿一把短刃,自身后预备插在了林琳的身上。 此时的林琳早就非吴下阿蒙了。一个不会武的女人也想在背后偷袭她,怎么可能得逞。尤其是她全身心的关注着周围的一切的时候。 直接将云珠手中的刀夺了过来。顺便一个手刀将人砍晕过去。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操纵了,一双眼睛像充了血似的红着。林琳摇了摇头,直接用袖了转移了一条腰带,将晕过去的云珠绑了起来。这丫头毕竟是侍候自己多年的老人了。 做人家主子的。总不能不管她。不过出了这么件事情,她对于其他的近侍就更加的小心了。 …… 林琳做完这些个事情,外面的战斗也停了下来。桑博带着侍卫团团将襄阳王一干人等都围了起来。 林琳眯眼向那处中心看去,发现自家的展小猫和亲爹并没有受到一丁点伤害,心下放心。也不在关注那些。 看着满地的鲜血,林琳这一刻到是有些个后悔当初没将襄阳打成傻子。不然也不会死了这么多的人。 还好,她所在意的人都活着。 在侍卫转过来的时候,林琳撤回了内里。看着抱着儿子的太后和眼中惊恐,但脸上却要装出镇定的表姐。浅浅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桑将军带着人冲进来了。我们安全了。表哥也没事。襄阳王也伏法了。」 庞贵妃抚着心口慢慢地坐了下来,半晌长嘆了一口气,「我还没说你呢,你怎么还冲上去了。你什么时候还会武功了?」自小一般长大的妹妹,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身手了? 「是呀,牡丹。这多危险呀。」太后在一旁抱着林琳家竟然还睡得着,并且还睡得满脸口水的儿子,心有余悸地说着。 「……我跟展昭学了一些。前些年,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也跟人学了一些。姨妈和表姐就放心吧。就算是只学个皮毛,我也是要保护你们仨的。谁让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呢。」林琳这才想起来,她没把会武功这件事情透给面前的两个女人。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一句话,就把两个惊魂不定的女人感动哭了。 林琳见状,却是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竟然还伸手将儿子抱了过来,就怕这老太太一激动再摔着她儿子。 「姨妈不累,倒是你,刚才忙了半天,快坐下歇一歇。」太后看到林琳要接手孩子,连忙感动的张口说道。 林琳:「……」她有担心这个吗? …………………… 襄阳王事了,在林琳看来就没有什么大事件了。毕竟天大的事情,也没有血洗皇宫来的大。 自从此事后,林琳便发挥了一下她皇亲国戚的本色。进了一些谗言。让王干这个在开封府呆了一年多的侍卫,不要回来了。 或者说不要天天回来。林琳希望他可以和展昭轮班在开封府和御前当值。每个月个换一换。 皇帝一听,倒也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又在林琳福灵剂的作用下答应了。不但答应了这件事情,还在林琳的明示暗示等各种手段下,让那位因为错过今年大比,一直赋闲在公主府的包绶直接也成了六品护卫,供职开封府。 而其直接和间接的领导人,就是王干。 且不说林琳如何操作的。只说自从展昭回到京城后,开封府一下子就回到了温暖祥和的春天,可是等到太监去开封府宣旨时,刚刚脸上有些儿放睛的包公和开封府的众人脸色就是一黑。而王干听到这个消息,除了狠狠瞪了一眼展昭外,便只能愤愤地接旨了。 他就知道,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这个展昭娶了这么一位有背景的媳妇后一定会挤掉他的工作的。 以前是暂时的,现在是两人轮流在开封府和皇宫,等到以后谁知道会不会是他最终留在开封府。 唉,他得做最坏的打算。现在开始,他就要努力地抓住他在开封府内的权力,可不能真等到有一天被彻底调过来时,两手一抓瞎。 再一想到包黑子的儿子在自己的手下当差,王干既是想要拿捏一下,又有些忌惮他的公主媳妇。一时间又有些束手束脚。 这闹心的日子。 开封府众人鸡飞狗跳的日子就在林琳心疼自家男人的行动中开始了。展昭明知道这里面有林琳的手笔,可是心中仍是一点都不怪她。 他知道,她只是心疼他。 能够被人如此护着,这是上天对他的奖励。他如何能不珍惜呢。 他也不忍心,辜负她的一片心意。 他知道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如她这般对自己这么好了。他却总是让她为自己担心着。 而就在展昭心知不语的时候,林琳抱着儿子也在偷偷地笑着。 她保证,这一辈子只要不离不弃,她便护他一生一世。 恩爱两不疑。 …… 第72章 =6 崔敏时,十九岁。首尔江南海星医院急诊室护士。林琳一觉醒来除了接收到了这位韩国姑娘的记忆外,还收到了女主姜暮烟打来的电话。 明天就要去乌鲁克了,姜暮烟是在通知她出境前需要准备的一些琐碎的事情。 挂了电话,对于姜暮烟说的还要通知别人的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的都是这部电视剧的剧情。 第139页 她离开最初的世界时,这部电视剧也才将将更新完。不过她是没有看过多少的,只是通过电脑大略看过几集的介绍。 海星医院派医疗队去乌鲁克,15天的行程里,好像还发生了急救,地震,传染病一类的事情。具体是哪一天,林琳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压根也没有看到多少。 说起来也不能怪韩剧排出的时间太晚,只能怪她们家的网络不给力了。 对于这部电视剧,林琳也是非常期待的。而跟林琳一样的人,想来也不少。所以家里靠着网络看电视的人家,都会出现卡机的状态。 也是因此,林琳便想着等到这部戏都更新完了,她再去看。哪成想,计划没有变化快呢。 东想西想了一会儿,林琳便坐起了身,准备重新收拾行李了。 无论怎么样,根据她那少的可怜的先知,高跟鞋和裙子什么的,就不带着占行李了。 上网查了查那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后,林琳分别将行李中白色的衣服都找了出来。非棉质的衣服也找了出来。再把一些好看不实用的衣服也从收拾好的行李箱中移出来后,林琳看着只剩下几双袜子的行李箱无语了。 这姑娘是工作去了,还是走秀去呀。 嘆了口气后,林琳起身去照了一回镜子。 很好,这姑娘的身材还不错。跟当初她在僵约中的身材是一样的。 仔细地找了找空间中的衣服。拿出了两套冰火蚕丝面料的长袖长裤的衣服。又从崔敏时的衣柜中找了两套运动服,再加上一件七分袖的黄色t恤配牛仔背带裤。不算两套睡衣,正好凑齐了五套外面穿的衣服。 林琳找出了一个中等的双肩包,将这五套衣服,和两套内衣及几双袜子,睡衣,放进了包里。 想了想,又装了一双平底的皮质休闲鞋放到包里。 这双鞋和林琳之前放在背包里的那两套冰火蚕丝衣服,在林琳的空间里都是有备份的。就算是脏了,坏了,也没有关系。里面还有一模一样的,可以轮换着穿。 也幸好,这姑娘的身材,脚码都跟她以前差不多,不然还真的不好找出来这么多的衣服呢。 当然了,她也可以用魔法。不过这个时代能不用还是不用吧。小心无大错。 收拾好了这些,还有化妆品,补水的,防晒的。这些淋淋总总地加起来,又是一个小化妆袋。幸好这崔敏时是短头髮,至少带的洗髮水可以比长头髮少带五分之一。 虽然她有空间,但是在这个科技发展到今天的时代,跟魔法一样,能不用空间还是不用空间的好。 谁知道头底上的卫星会不会好巧不巧的扫到她的异常呢。 又带了一些零食放在背包里后,林琳背包空余的地方就不多了。当然了,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包并不是太大。出门在外,最重要的不就是轻手利脚的吗?大包小裹的,搬家吗? 将背包放到了门口鞋凳上。林琳又找了一个小一点的斜跨腰包出来。将钱包,证件,手錶,以及一些零碎的,时不时需要用一下的小物件丢到了里面,拉上拉链,明天出行乌鲁克的行李便收拾好了。 除了手机放在了外面以外,就一套明天要出行的衣服,鞋袜摆在了房间的显眼位置。 林琳伸了个懒腰,开始坐下来运转可以在关键时刻保命的功夫来。 女人呀,无论是什么时候,还是要有自保的能力才行呢。 一夜的时间就在林琳运功练武中过去了。 一大早,睁开眼睛,林琳便感觉到一股子神清气爽。去卫浴沖了个战斗澡后,便打开了厨房的冰箱,一看到冰箱里的东西,林琳就苦笑出来。 就算是过去多少年,她对韩餐的热爱,除了烤肉外,仍是没有其他。 从空间中拿出一袋速冻饺子。烧水煮了起来。 上车饺子,下车面。这是林琳老家传了几百年的习俗了。今天就要去乌鲁克了,怎么也要吃一顿饺子不是? 猪肉,香菜,大虾仁的饺子非常的香,沾上一点辣椒油和香醋,林琳好胃口的吃了整整一盘。 因着是大袋的饺子,一袋饺子本来就很多,林琳自是吃不完。但想着也许去了国外就不可能吃的太顺口,于是便都煮了出来,又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凉凉了。 等到什么时候饿了,偷偷放嘴里一个,应该不会被人查觉。 吃过饭,洗了碗盘,又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水电,林琳这才将一大一小两个包包都挎到了身上,锁门离开了。 人生又一次洗牌重来,一次次的轮迴,林琳都不知道这种坚持还有什么意义。那么多回,她都是有父母亲人的。可是她还是忘不了她记忆深处的最初的父母。 每一次叫别人父母时,都有一种背叛的心绪堵在心口。若是爸妈知道她叫别人父母,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若是爸妈听到她也叫别人爸妈,会是如何难过呢。 可她就像是个赌徒,她不愿意放弃下一个翻盘的机会。所以,她只往前走,让自己忘记曾经经歷的那些事,那些人。 她要回家去,回到她最初的家里。 锁好门,转过身来,林琳双眼闭了又睁,她是林琳,她也是崔敏时。她的人生,她接管了。 …… 因为是以医院为单位的驻派活动,所以出发时,全员到医院集合,然后统一由医院的车送机场的。 第140页 林琳是打车去的海星医院。让她背个包去挤车,林琳可不愿意吃个苦。 她当了好几十年的千金小姐,大家主妇,就算是展昭因着年轻的时候落下了病根,没有活过六十三就撇下她早早地去了,她儿孙满堂也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这人呀,有什么样的资本就过什么样的日子。林琳不是当初那个碌碌无为的林琳了,她所拥有的知识和财富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只挣死工资的可怜虫了。 虽然她手上没有韩元,也没有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但是她脑中有知识,手上有技术。空间里还有黄金和古董。她是一点都不怕没钱花的。 再一个,崔敏时这位姑娘手上也是有些积蓄的,小姑娘一个人生活,倒也攒下了些钱财。 打几回车上下班,还真的不是什么大的开销。 不过想到崔敏时的工资,林琳便皱起了眉。 护士的工资,不如护士长的。护士长不如助理医师,而助理医师不如正式医师,正式医师的,又不如有教授职称医师的。 在这个关系链中,她竟然是工资最低的。这一点,林琳还真的有些接受不能。 别的不说,自己一手好医术,在这个韩剧中,不说比不比的上女主姜暮烟,*男配宋医生,至少要比那个姓金的女医手杀手要强百倍吧。 看来,等从乌鲁克回来后,她是一定要准备转职考试和学歷进修的。 胡思乱想间,林琳所乘的计程车先按着林琳的指示去了一家书店,在林琳挑了几本书后,又载着林琳到了海星医院的门口,付了钱,下了车,抬起头便看见了挺着大肚子的张医师和这一次要去乌克鲁的李致勛正在依依惜别。看得人肉麻兮兮的。 林琳背着双肩包低眉浅笑,步伐从容地向女主暮烟走去。 皮肤真好,长得也很漂亮。跟崔敏时记忆中的一样,聪明中着一丝娇憨的气质。 点名报数,一行十好几人。在医院理事长似笑非笑的表情下,上了医院送机场的大巴车。 林琳在汽车上看着车下高抬下巴,插着兜站在那里理事长,有些想笑。 感谢男配无私的奉献吧,他终于将女主送到了男主的身边。 这得是多么深沉地爱呀! 一切为了男女主的爱情。 没有酒,也要敬他一杯。 因为这一次是有着医院和国家许可的驻派任务,所以在机场并没有花多少手续,直接上了飞机。 林琳就坐在女主的旁边,看着女主靠着窗户,神色莫明地看着外面的样子,也有了一些茫然。 和平年代的战争,疾病,地震,还有看电视剧剧情介绍的那些硝烟瀰漫的事情,林琳直到这个时候才静下心来想了想。 从昨天到现在,她除了接受身份和整理行装,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还没有静下心来想一想以后的事情呢。 纯血统的韩国首尔人,护士学校毕业的…高中生。 斜了一眼一旁的大学毕业,海星医院的明星教授医生姜暮烟美眉,林琳就觉得她有必要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的学歷。 这年头,你就算是再有本事,没有文凭和学歷那也是白搭。林琳记得她曾经工作的公司,就有一位技术超级棒的技工师傅,但是因为没有专业的毕业证书以及上岗证和一些职称证,工作了那么多年,工资和待遇就跟那些刚进公司的小工似的。 看得人心疼又觉得这世道艰辛。 不得不妥协的现实社会。 想到这里,林琳又不得不想到她自己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后,最后却从事了一个和大学专业完全不相匹配的工作。 华夏国情的妥协。 想要改变这些,并不是几代人就可以逆袭的。 反正林琳是没有那么心态去做这个勇士了。 不过好在,她曾经系统的学习过医科的知识。今后只要努力的考上职称和相关医生证书,应该能够从事一回专业特长的工作吧。 不过海星医院? 算了,反正她也不差那点待遇。而且,林琳攥紧拳头,两只手合在一起,掰了掰,听到手指处传来的骨头轻脆响。 林琳抿嘴笑了。 哼,吃亏就是占便宜。她非常不介意让海星医院的各个层次的医院人士占自己的便宜。 上飞机的时候,因为林琳的大背包跟着其他人的行李一起託运了,幸好手中还拿着一本没放在背包里的书。 将书打开,一页一页地看了下去。林琳看得很是漫不经心,但翻书的速度却是相当地速度。 「你怎么看起这些书了?要考医师执照?」想了想,姜暮烟又问道,「看不进去吗?」 林琳一愣,她怎么不继续发呆了? 林琳点头,「是的,姜医生。我一直在练习和学习外科医疗技术,我想要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 姜暮烟一听,便笑了。 「那你要努力了。要是让我知道你和金医生一样的技术,就咬紧牙,知道吗?」 「是」挥舞着小拳头的样子,真是可爱。 第73章 两人就着考试范围和重点说了一会儿话,就到了飞机乘务员发放餐食的时间,两人放下书,都是一脸期待的看着。 姜暮烟这两天连气带忙的,一直饮食不定。这会上了飞机,也算是半安心了,自然是饿得狠了。 第141页 而林琳呢。由于内力运转,魔力循环,本就比常人吃得多,饿的快,再加上一上午也没有闲着,不是忙着上飞机,就是忙着学习。此时那一盘饺子早就消化了。 航空经济舱,韩式小菜、米饭和例汤……水果。典型的韩餐,这一点毫无意外。就是…量少了点。 当然相对于商务舱和头等舱的豪华配置,林琳也只能眼馋了。谁让海星医院的理事会并没有给她们这个条件呢。 估计就算是有,那位理事长也会让机务换个次一等的。在这一点上,那位理事长就没有大尉先生可爱。 更别提人长的还猥琐这一点了。姑娘爱俏,就算是她这种老到底的老妖精,估计也会选大尉吧。 至少年轻,英俊,赏心悦目。 「……可以再给我一份吗?呃,如果可以,两份。」林琳脸皮的厚度,绝对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如果具现化,那就是长城拐角可以形容的。 之所以要两份,还是在看到自己说完这句话,姜暮烟一脸羡慕的样子,当下才又多要了一份。 在空姐诧异以及惊怔的目光下,林琳和因为出行乌鲁克而心情低落的姜暮烟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次的飞行是要在空中移动十二个小时呢,第一顿要是没吃饱,下一顿到来前岂不是要更饿。在飞机上这种绝对密封的空间里,难道要让她躲在卫生间吃水饺吗? ……别开玩笑了。 「噢,你们两个女人,竟然要吃双份的餐食。真真是,真真是」一旁的宋医生因为跟姜暮烟和原来的崔敏时关系很好,所以才会首先打趣起她们来。 这么大的量,他一个男人都能吃饱,这两个女人竟然还要吃双份。 可真是太能吃,太不矜持了。 「前辈,这是我今天的第一顿饭呢。昨天都没有睡着的说。」姜暮烟解释道。 宋医生就坐在她们过道的另一边。同座的是跟她们关系非常好的急诊室护士长河子爱,以及靠窗户坐着的富二代助理医生李致勛。 算上女主和林琳,他们五人算是在海星医院关系最好的了。当然还有行动不便的表医生。 五个人关系好,说话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是互相打趣来着。 「宋医生难道早上吃饭了?」林琳到是没有说她自己早上吃了满满一盘盘的大水饺。只是把话题转了出来。 「当然。我顺手还给…」子爱做饭了呢。不等宋医生说完,就被河子爱打断了。林琳和姜暮烟相视一笑,也不理会,直接吃起了餐食。 至于李致勛,则是自始自终都带着耳麦不曾听到这些。 估计此时,对于乌鲁克之行,李致勛是他们几人唯一有期待之心的医生吧。 ……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多下了飞机,这个时辰下飞机,非常地让林琳觉得这么安排是为了要省一顿飞机餐食。 在四面荒漠的机场一侧等待联合国派遣人员来接的众人,都被晒出了火气。乌鲁克的气温非常的高。炽热的阳光,就像是要穿透衣服,直接燃烧血液一般。 林琳非常庆幸她身上穿着的是一套用冰火蚕丝制成的衣服,脚上一双平底,同材质的圆头鞋。刀枪不入,冷暖不浸。不然还真的会像宋医生那样,热得快要虚脱。 将四周围着纱巾地大沿夏帽轻轻地往下压了压后,林琳至小腰包中拿出手机玩了起来。相对于其他人大包小裹的行李,林琳那少的可怜的行李真的都不够看。 但是每一样都是非常的实用的。至少这些人里,就没有几个是想到要带个帽子来的人。 女主带了一条浅灰色的纱巾,还有一位药剂师带了一个小沿的帽子外,就只有林琳武装的够严实了。 不受外界困扰的林琳,拿着手机玩一些单机小游戏,那原剧中人品有些低劣的理事长便打电话来了。 姜暮烟以吓死人不偿命的话语再一次成功地让大家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了她的身上。 纱帽下,林琳莞尔一笑。 人见人爱,天生的女主命呢。 话说绯闻男友,将她送到了前男友的身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感激一下呢。 正在林琳胡思乱想间,承载着男主的飞机到了。飞机降落带来的强风让人睁不开眼睛。幸好有围帽挡了一下,不然可是要吃满嘴的沙子的。 当几位穿着军装的韩*人从飞机上走下来时,林琳抚额摇头。这要是在华夏,带墨镜,手卡腰,严重破坏军人形象。绝对是小黑屋的干活。 更别提没有站成队伍的并排前行了。 别的不敢说,就沖这一点,华夏军人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不敢这样做。 ……这里果然是偶像剧的世界。 少时,接过军人们递过来的绿色双肩包,林琳歪了歪头,想也不想地直接将自己的双肩包装了进去。大小竟然还有多余的地方。 「姜医生,放不下的东西,放在我这里吧。」箱子弃之不能用,姜暮烟苦恼地看着装不进去的一些衣服。有些发愁。 「噢,谢谢。不过你怎么就只带了这么一点东西?」听到林琳的话,姜暮烟高兴地将手中的几件衣服放到了林琳的双肩包上。 「这些东西就够用了。左不过就是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够换洗就好了。再说这么热的天,衣服洗洗就干了。」林琳没有说的是她的那两三套冰火蚕丝衣服,非常的耐脏,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积灰尘和污渍的。 第142页 算上她身上的这件衣服,正好是六件,已经是附和了国际要求的一周不重样着装的基本要求了。 「呀,我忘记带面膜了?你有带吗?」一边将东西收拾好,一边说着话的姜暮烟,突然大声地叫了起来。 「…我带了。带了两盒呢。我分你一盒。」本来林琳是想要一天一片的,但现在却只能隔两天用一片了。 姜暮烟一听这话,就笑着道谢。在保护美丽这方面,也没有推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在最后行李都装好后,姜暮烟又拿出了一瓶防晒喷雾在自己的腿上喷了喷。 「都被晒红了。」姜暮烟的大腿都被乌鲁克的阳光晒的红通通。再看一眼包很严严实实的林琳,羡慕极了。早知道她也不穿短裙了。 谁让你们来之前不查一查天气预报和地理环境了。这不是自已作的嘛。 林琳兴灾乐祸毫无同情心地耸了耸肩。跟着收拾好行李的众人一起登上了军用小飞机。 下了飞机,又转了好久的汽车,一行人才跟着接人的柳时镇大尉到达了驻军地。 欢迎仪式很简单,但却透着真诚和温馨热闹。林琳看着这些离乡背景的韩*人,打心眼里敬佩。 军人,无论是什么国籍,都应该得到尊重。 只为了他们捨去了自由的守护。 欢迎进入驻地后,林琳便被分配和姜暮烟一个帐篷。林琳的东西很少,三五下就收拾好了。到是姜暮烟的东西需要一些时间。在问清楚并不需要她帮忙后,林琳便抱了本书,准备出去逛一逛。 「打扰了,我可以进来吗?」刚走到帐篷门口,一道男声突然地响了起来。 这帐篷很大,两面有小门,前面有大门。通风良好,当然视野也不错,无论是外面的还是里面的人。 也因此不等两人说什么,一个穿着军装的大男孩走了进来。林琳眯眼看了一下,想起了此人是谁。于是在这男孩说什么,直接把姜暮烟可能脱口而出的『小偷』两字打回了原籍。 「你是金起范,那个摩托车事故的受伤者。」转头看着姜暮烟,「姜医生,他就是那天尹明珠中尉认错家属的那个病人。」林琳想着她这么说的话,姜暮烟应该能够避免说出那个难听的字眼了吧。 不是林琳好心,只是既然人家小男孩已经改邪归正了,就不要总是旧事前提的被人叫出来。 军队本来就比社会要求的严格。若是被人知道了这么一出,谁知道会不会让人拿来说嘴呢。 在生活上,也会被人侧目。到时再有什么人丢了东西,岂不是第一个要被人怀疑。 以后被人提防和另眼相待,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且这对一个人也不公平。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错呢。 果然,林琳的话让呆萌的女主没有想到那个侮辱性的用词,不过还是让来人在原地跳了跳高。 过了一会儿,金起范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对林琳点了点头。 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崔护士,只是觉得崔护士能够记得自己,又能够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有些诧异。 金起范哪里知道,林琳最大的本事就是记忆好呢。 因为金起范的到来,让林琳也没有了出去走一走的心情。一会儿驻地的军士们会组织一个小型的欢迎宴会,现在就老实地在帐篷里等一等时间的到来吧。 她之前在飞机上,已经询问过每年报考行医资格证书的时间了。就在两个月以后。 她虽然记忆好,但是也需要一些时间来看书的。没有时间看书,再好的记忆也是毫无用处。 这一次,她整整买了六本医疗考试需要的书。以她看书的速度,相信十天半个月一定能看完。等到回到首尔在买一些考试用书,相信有两个月的时间应该能够将那些考试必考点看完的。 其实,要不是林琳担心在这里的日子会非常忙,她可能还会再买几本书带着的。 在飞机上的十二个小时,除了吃就是睡的。林琳都能看完大半本医疗书,何况是在安稳的驻地了。 她记得离驻地不远就有个大本营,大本营就在一个市区的地方,如果她看完了带来的这些书,还可以请姜暮烟帮着买几本回来。 就在林琳抱着书回到自己床铺坐下来准备重新体检一把高考时,姜美女的行李也都收拾好了。一件一件衣服都整齐的码在小巧的铁皮储物柜里。 储物柜是两人合用的。一共两个可挂衣架的小衣柜,两个储物箱,和最下面一个鞋柜。 储物柜和鞋柜之间还有一处放东西的地方,那里被两人放着各自的化妆品。洗漱的物品也摆在那里。 大衣服挂在衣柜里,零碎的小东西和内衣都在放上面的那个储物柜里。相较于林琳穿一双鞋,备一双鞋的简洁,姜美女到是带了好几双鞋。 在不愿意占用林琳鞋柜的前提下,又都放在了床底下。 林琳看了一眼,有些个无语,这样的地方,泥妹地还带着什么高跟凉鞋,想到昨天崔敏时自己收拾的行李,林琳只能表示,果然是海星医院出品。 另一点,林林也非常庆幸她早来了一天。 「我要出去走走,要一起去吗?」拍拍手,姜暮烟对于终于完成的整理工作,表示非常的满意。 林琳晃晃手中的书,摇头表示拒绝。 第143页 刚才想出去,但是这会确实是一点都不想动了。 「那好吧,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在练兵场见。」姜暮烟耸耸肩,总不好打扰别人上进不是? 林琳笑了笑,道了一声,「好」。 第74章 姜暮烟离开后,林琳便一直低头看着手中的书,再有一会儿功夫就要聚餐了,她希望自己可以再多看一些。争取在今天或是明天之前将手中的这本书看完。 重来一次的人生,总要做一些有挑战的事情,才能让心脏不像死寂一般没有波澜的跳动。考试,便是一项。 说实话,在林琳看来,做坏事,算是最刺激的事情了。可是这对她来说却是一件损人不利已的事情。 想到有那么一个男人,将律法刻进了骨子里,林琳就不想做任何让他不高兴的事情。虽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她们在一起将近半个世纪那么长,他很忙,在包大人病故后,他才算是真正的清闲下来。可那个时候,他们都老了。 他许诺过她的,要一起走遍万里河山。也成了晚年最大的遗憾。 可是林琳却是高兴的。她再也不用担心男人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伤了。……或是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能和他一生相伴,相扶到老,也许是她漫长的岁月里,最让她感到满足的事情了。 他走后,她又独活了十年左右。开始时每一天都在怀念着他们以前的日子。后来渐渐的她不在想起他,因为她害怕她的思念会让他在另一个世界不安心。 她把对他的思念当成一种习惯。然后慢慢地戒掉。 心中有一个愿望,她却从不敢奢望。 一生一世,已经是恩赐了。……她不能再去奢求了。 只是,寂寞却又一次席捲而来。 ……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林琳早就把刚才突然间涌起的思绪压了下来。一边翻书页,一边往自己嘴里丢零食。这时,金起范的声音自帐篷外又传了过来。「崔护士,你在里面吗?练兵场那里已经开始聚餐了。」 「我在里面,请稍等。」 林琳转了一下手腕,看到上面的手錶。錶盘上的指针确实是过了聚餐的时间,连忙将手中还有几十页的书放了下来,顺手拿出一个书籤卡上。 离开床铺,穿上床脚的鞋子。稍微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琳这便拿上手机走了出去。 其实崔敏时是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不然也不会成绩那么好的时候,却只能念到高中毕业。 手上的手机,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人会打进来。 没有亲人,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就连医院中关系较好的同事,也都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拿不拿手机,对她来说真的不重要。 可是,手机除了打电话,他还可以拍照,还可以玩游戏不是吗? 「非常对不起,我看书忘记时间了。麻烦你了。」弯腰行礼,林琳一脸的微笑,并不因为面前的这位曾经是个小偷或是只是普通的特战队一等兵而失了礼节。 「不用客气,现在就走吧。」金起范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低头看着面前娇小的,堪堪一米六的姑娘,突然发觉军人保护家国的责任是那么的重要。 这样的姑娘,是那么的脆弱。纤细的腰肢不堪一握,白嫩的脖子,好像一使劲就会被拗断似的。 不说别的,面前的姑娘就真的需要他们军人来保护。 感谢金起范想到这些的时候,不带一丝的危险气息和侵略□□,不然以林琳凡是都要先下手为强的性格,还真的不好说这位韩国驻兵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差不多一年没见了,你好像,好像又长高了。」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刚刚还不觉得,但现在却让她觉得很有高度的男生。 「是的,到了部队后,又长了两厘米。副队长说,我还有机会再长高一些的。」 强大的训练量,合理的饮食和作息,让入了部队后便觉得一身轻松的金起范,又长高了,也胖了一些。 「韩国男人到了年纪就要服兵役,真是一项值得推崇的政策。」在华夏,可没有这样的政策,华夏人多,当兵也算是一种出路。 所以每年的徵兵季,就有很多的人家想方设法地将孩子送到部队去。 但在韩国却并不是这样,那是一种国民的义务和男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有些人原意,却有很多的人不愿意。 有时候,林琳也会想,如果华夏政府也实行这一政策,会怎么样? 以人口基数来说,不但国家负担不起这么多的军人,就是联合国和整个世界也会侧目的吧。 也许联合国的秘书长还会一脸惊恐的指着华夏大叫着,华夏想要干什么?弄出来这么多的军人?发动战争吗? 「崔护士,你在笑什么?」说着说着,就发现身边的护士小姐笑着发呆,金起范不解地问她。 「噢,噢,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好玩的事情。我们快到了吧?」 「是的,马上就到了,就在前面。你看,」金起范手臂一指,手臂上的肌肉便落入了林琳的眼底。 果然,她更喜欢这种浑身充满力量的男人。白斩鸡什么的,真的是太弱了。 顺着手指,远远地林琳便看见了人群所在的位置。烤肉的香气也飘散在空中,林琳闭上眼,吸了吸味道。好正宗的韩国烤肉味。 第144页 真香。 金起范看到这里,不知为什么,突然间就想起了小时候老家养的那只狸花猫。每次家里炖了肉,都会一脸幸福地蹲在厨房。每次他都会偷偷地拿一块肉来餵它。 可惜外婆每次都会拦住自己,说是猫不能吃这些。因为盐会让它掉毛。 一直到高三那年,外婆过逝。他被无良舅舅撵了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那只老的只能躺在那里晒太阳的猫了。 当时他就想,幸好舅舅只撵了他离开。 金起范的厨艺非常不错,将林琳领到了地方后,就去接手烤肉的工作。 将烤好的肉,最好的那块在分盘时,特意放到林琳的碗中,看着林琳沾着酱,吃得开心。金起范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比自己吃了还要高兴。 林琳坐在护士长河子爱的身边,吃着驻兵战士们精心准备的食物,一抬头却发现并没有姜暮烟。 「前辈,姜医生怎么不在?」 河子爱一手拍开宋医生的手,才捂着自己的盘子回她,「不知道,不过那位柳大尉也不在呢。你说,会不会?」别有意味地给了林琳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然后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那还用说,男女主必定是要找机会接触的。就算是没有机会,上天也会创造机会给他们的。 林琳点头,同样肯定了河子爱的想法。两人偷偷一笑,又开始吃起了烤肉。 果然,过了没一会儿,姜暮烟和柳时镇一前一后,神态莫明的回来了。林琳拿起一块瓜果,挑眉看了一眼,轻轻地笑了。 这种女人气哄哄,男人又一脸无措的样子,真是怎么看怎么。 聚餐尚未结束,国歌便响了起来。林琳看着刚才还神色轻松的大兵们,立即放下手中的餐具,站了起来,神色庄严地敬着军礼,心里也跟着便是一动。 默默地站了起来,跟随众人的视线,对着那飘扬的韩国国旗行起了注目礼。 国家,国家。 先有国,再有家。 国歌停了下来,林琳随着众人又恢復了之前的轻松状态。只是唯有林琳明白,她的心里,被什么触动到了。 虽然不是她记忆中的国歌,但是仍然让林琳想起了她从小听到大,听到麻木的那支曲子。 和平的岁月太过安逸,他们这代人早就忘记了那鲜血染就的旗帜。 都忘记了。 …… 第二天,被嘹亮的军歌吵醒后,林琳便了无睡意。洗漱好后,换了一身衣服的林琳便走出了帐篷。 波西米亚风格的七分袖的长款套头上衣遮住了臀部,下面一条直筒的九分裤一直到了脚踝处。 脚上仍是昨天的那双厚底款的平底微微露出一点脚背的休闲鞋。 林琳这一身非常的利落抢眼。 因为头髮太短了,只是到了脖子左右。林琳对于这么短的头髮毫无办法。只得找出一块冰纱碎花手帕,对摺成三角型,包在头髮上。 其他一些细碎的头髮散在脸颊两旁,对应着浅色碎花头巾,样子很像是採茶女。 伸了伸腰,简单地做了几个热身动作,其他人也都相继起来了。而当一群肌肉勐男排着队向他们跑来时,就是林琳这样阅人无数的老熟女,也有些把持不住。 古铜色的,肌肉绷紧的阳刚之气扑面袭来。没有直接扑上去,都算是定力过人了。 相对于见了美男就忘记身边一切的姜大美女,林琳至少还低头查看了一下自已的穿着。 还好,起的够早。没有像姜大美女一般眼角还卧着眼屎。 有人看得眼热,自然有人看不过去。这不,男主角高大英俊的大尉先生就过来了,左挡一下,右扑一下,终于将姜大美女的视线挡了回去。 「大尉,脱了上衣,一起跑步吧。」同样被挡了视线的林琳,不怀好意地看着男女主互相瞪视。 柳时镇:「……」为什么跑步还要脱掉上衣?他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姜暮烟:「……」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 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早饭,林琳做为姜大美女的助手,跟着一起去了临时整理出来的驻地医院。 一天的护士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比她想像的要简单的很多。 因为不是主角,林琳也没有要一直跟着姜暮烟活动。再加上,这部韩剧是她第一回 接触到的,没有任何具体剧情帮助的世界。所以林琳认为,她还是老实地先以安全为主,等到平安地离开这个地方后,林琳可能才会有进一步的举动。 一上午反反覆覆的扎针抽血结束后,林琳便回到了宿舍。 一日三餐,医疗队都是跟着部队的人一起吃的。林琳没有什么胃口,便独自回来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今天在厨房帮忙的金起范一出来,并没有在医疗队的用餐人员中找到林琳,心中涌上了几分失落。 「姜医生不在,崔护士也不在营地吗?中餐要留出来吗?」金起范问着吃饭都不老实,一直在撩拨河子爱的宋医生。 「阿,噢。不用了。刚才崔护士说天太热了,她没胃口,不想吃了。」说完这句,宋医生又继续了之前的举动。 金起范嘆了口气,拿着自己的那份餐食回到了坐位上。徐大荣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抿了抿嘴。吃饭不语。 第145页 林琳手中这本看了两天的书,终于看完了。将书放在了鞋柜里,空着的双肩包内。 当然再站起身后,林琳又从上面的储物柜中拿了一本全新的,还没看过的书。 脱鞋,半靠在被子上,林琳对于这闷热的天气,有些个受不住。 虽然她的这一身,从上到下都不会让她感觉到寒冷和炽热。再加上她的内力和魔力。但是外面那下火似的太阳,却仍是让林琳感觉到了一种烦闷。来自于心理上的。 谁让她的记忆还留在大宋那个飘雪的冬季呢。 透过敞开的帐帘,热气在空中都好像具现化了一般。将头转过来,林琳将手中的书放下。 看不进去了呢。 可是又睡不着。 「崔护士在里面吗?」金起范端着一碗还飘着冰块的冷面,站在帐篷外。 「我在,请进来吧。」对于大中午的,仍有客人来往这件事情,林琳也只能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 下床穿鞋。刚穿好鞋,便看见金起范走了进来。 「乌鲁克的天气太热了。崔护士可能不习惯吧。这是我刚刚泡的冷面。里面加了果汁冰。吃一些吧。」 林琳被面前的男生弄得一怔。 将面碗放在帐篷中间的桌子上,金起范笑的有些个腼腆。 副队长让他做一碗冷面送过来的事情,金起范并没有说出来。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让他觉得自己很是卑劣。可是他就是不想让面前的护士小姐知道这碗面还有副队长的功劳。 第75章 桌上一碗飘着冰块的冷面,面前一位穿着军装的大男孩,林琳只是低头轻声地道了句「谢谢」。 「这没什么,你快吃吧。」金起范看着面前的护士小姐笑呵呵地将头上的军帽摘了下来。 林琳让金起范坐了下来,然后自己去找了些零食放在他面前后,也坐了下来,低头不语地吃起了冷面。 凉凉的,酸咸中带着一点点的甜,还有一点辣白菜的爽辣。 炎炎夏日,一股清凉,很开胃。 几口下肚,林琳笑着抬头,对着一直看着自己吃面的金起范说道,「谢谢,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些。以后不想吃饭,你就告诉我,我还给你做。」 「嗯。」林琳就着面汤将那一大碗冷面快速的消灭了。吃饱后,还非常不淑女的打了个饱隔。 可这样的行为在金起范看来,却是异常的可爱。 「咦,你在看书?」金起范的视线扫到了被林琳随意放在床铺上的医师考试参考书。有些诧异地问她。 「是,我想成为一名医生,而不是护士。所以正在准备考试呢。你呢,有没有想过退伍以后的事情?」 一提起这个事情,金起范的表情便有些个茫然。「我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才躲到部队来的。说实话,我希望成为一名职业军人。」年少无知加入了黑社会,然后在交不起退会费又躲不开那些人的纠缠时,遇到了副队长的帮助。 被指导了一条离开的明路后,刚满二十岁的自己便背起行囊参军了。 军队的生活,是自外婆去世后,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的温暖。可他也知道并不是他想要留在部队,便可以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他一直很茫然。 林琳想到了初遇这个男孩时的场景,还有一次次地从医院跑出去,却被凑得鼻青脸肿的回来。结合了一下记忆中的印象,林琳便明白了眼前的男孩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窘境了。 「军人的工资,相对来说并不高,不过提供食宿和保险这一点来看,还是非常不错的工作的。现在外面经济时常要崩盘一下,一份稳定的工作非常不好找。不过,你有参加过会考吗?」高中要是都没有毕业,说实话,想要留在部队还真的不好说。 金起范摇了摇头。外婆过逝后,他就没有上学了,一是学费的问题,二是他当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没有父母的他,自小便跟着外婆和舅舅一起生活,舅舅和舅妈为人吝啬,若不是外婆一直护着自己,估计都不会让自己上高中。而事实也是如此,外婆过逝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自己便被舅舅打发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因为舅舅家的表弟…缺衣服穿。 「那你还是先将会考考过去再说吧。如果将来有机会,还可以申请去陆军士官学校进修一番,这样对于你的将来是非常有好处的。」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起身将床铺上的书拿了过来,「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任。任何人只要努力了,总会有收穫。你看,我虽然工作了,是海星医院急诊室的一名护士,但是我更想成为一名医生。像姜医生和宋医生那样的医生。」 「是的。你说的对。副队长已经为我找齐了会考要看的书,我现在每天休息后,都会认真的看的。等到回国后,就可以参加会考了,我是一定会考过去的。」像是保证,又像是誓言的话,落地有声的自那张薄唇中说出来。 「嗯,我们一起努力。」扬了扬手中的书,林琳突然升起了种想要努力奋斗的心态。 得过且过,还是等到七老八十的时候,再过吧。 相视一笑,两人对今后的生活都燃起了比这乌鲁克的天气还要炽热的热情。 用帐篷里的矿泉水简单地沖洗了一下冷面碗,林琳才送走了金起范。 第146页 说来也是好笑,她这么一个披着嫩绿外皮的老妖精,今天竟然也陪着真正的小鲜肉装起了一回嫩。 男孩眼中懵懂的情愫,她不是看不出来。可是竟然并不反感,或者说是并不忍心去打破那份朦胧。 再有半个月,他们医疗队就要回国了。不过十天半个月的,又能有什么呢。何必将话说开,徒增尴尬。 想罢,林琳用手搓了搓脸,既然不困,那就好好看书吧。难得一个清闲的下午,可不能全部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无病□□上。 可能是午饭吃的小灶,晚饭林琳并没有再搞特殊,直接在时间到了后,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部队用餐的地方。 在餐厅见到了金起范,微微点了点头,便跟着同事们坐到了一起。而金起范时不时地看一眼林琳这个方面,然后莫明其妙地笑一笑。 饭毕,林琳拒绝去参加宋医生的加餐活动,一个人在已经凉爽的伴晚,逛起了营地。 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万家灯火,天上的星星,也变得格外的明亮。 在营地内,随便走了走,在一处有些荒废的土墙处,林琳突然来了兴致,在地上捡起了一只不足一米的木棍舞了起来。 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林琳对于自己的身手,虽然非常自信,但是现在的这副身体,除了临时增加的内力外,却是没有任何功底的。 一套太极剑,缓慢的舞了出来。 直到此时,林琳才发现这胳膊这腿,真的是太弱了。 还没怎么伸呢,就都疼了起来。尤其是到了最后,竟然连脚腕都有些个扭伤的感觉。 丢掉木棍,林琳嘆了口气,看来她是真的要好好运动一下才行呢。要不明天,跟着大兵们一起跑步? ……夹在一群古铜色的大兵中间……跑步? 那画面太美,她都有些不敢看了。 「…你没事吧?」自林琳在营地中散步开始,金起范便一直远远地看着。一直到刚刚林琳坐下来抚摸脚腕,金起范才有些担心的走过来。 世界真小,营地更小。林琳一边摇头,一边在心里感慨。 「脚…没事吧?」 「没事,」林琳抬起脚,在空中转了转脚腕子。 「你刚才,在跳舞吗?很好看。」 「…呵呵。」老娘刚才是在练武,好不好。 没见识,真可怕。 「我要回去了,你呢?还要在坐一会儿吗?」脚腕子已经不疼了,林琳走了两步,才想起一直呆在这里的男孩。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再等一会儿。」金起范看着林琳笑着目送她转身离开。 在看不到她的身影后,连忙蹲下,开始寻找起刚刚被林琳握在手心的木棍。 捡起来,在手中握了握,又试探地挥了挥。金起范眯着眼笑了。 本就小的眼睛,直接笑成了一条缝。 林琳慢慢地往回走,刚走到宿舍帐篷口,就接到了紧急集合的通知。 跟着从帐篷里出来的姜暮烟,加快脚步地去了营地的大门口。 vip客人要来急救,这阵容是真的可以了。林琳有些不以为然,这个时候还装谱,也不怕他们这些医生护士下黑手。 要知道这年头,最不能得罪的了除了做饭上菜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就是让你花钱挨刀的医生护士了。 …… 林琳从来没有想过,她在这个世界的第一起外科手术竟然是在无数只枪口,以及剑拔弩张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最开始的时候,林琳只是一个协助手术的护士,但是在李致勛出去取血袋回来,由于神经紧张而不小心将手指划上了林琳递过去的手术刀时,一切就都变了。 林琳虽然有崔敏时的护士记忆,但是在手术上的配合度,还是有所欠缺。再加上李致勛的紧张。这才让本就有些紧迫的手术更加的惊险。 宋医生,河子爱,都怔住了。就连女主姜暮烟也有些个心跳骤停的感觉。 「我来吧。我一直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对于外科手术要点,也曾私下里练习过。今天这样的手术,也曾在我的练习范围内。现在由我接替李医生,暂时接手手术。请李医生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帮忙,可以吗?」 这话是问向姜暮烟的。姜暮烟心里直打突然,可是时间不等人,病人的各项指数一直在下降。这个时候,只能孤注一掷了。 「那么拜託了。」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又转过头来对着手指留血的李致勛道,「你去找其他的医生过来。快去。」 「这怎么可以,崔护士只是个护士。」不等李致勛说什么,宋医生立即就不同意了。 「我正在准备考取医师资格。而且我有这份能力。请相信我。」看了一眼病人的指数屏幕,林琳直接拿起一旁的手术刀便开始了手术作业。 姜暮烟一看林琳下手的动作,心下便是一松,很标准。再看力度,也很完美。 林琳的动作,不但姜暮烟看到了,就连一直持反对意见的宋医生也看到了。 他没有想到,林琳所说的会,竟然是这么的纯熟。至少比那位金教授医生强出了百倍去。 不,不,刚刚那一下,非常明确的表明了,林琳的手术能力不下于自己,或是…姜暮烟。 其实这并不值得他们诧异,林琳是专业系统的学习过外科医疗技术的。不但学习过,还曾经和卡莱尔一起主持操作了不少重大手术。 第147页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护士工作经验。 在暮光之城,几十年的操刀经验不是假的。以前林琳还会以为自己可能比不上女主姜暮烟,但现在看来,她绝对不比姜暮烟来的差。 操刀的经验和阅歷在那里罢着呢。就算是再天才,对上她这种老妖精级别的外挂人士,也是略逊一筹的。 时间一分一秒,指针滴滴答答。 手术一直在进行着,就连伤了手,准备出去找替补医生过来的李致勛也没有离开。而是在一旁自己简单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便在一旁紧紧地盯着林琳操作以及整个手术进程。 小白兔的大河马蜕变,难过只要割他一刀就可以完成的? 这个世界,他真的不懂了。 第76章 因为林琳以前一直是跟上卡莱尔做手术的。吸血鬼的动作都是相当的快,再加上一些非人类的主观因素,所以,往往进入了手术室,偌大的手术室就只有林琳和卡莱尔两个人。 也因此,林琳是不需要什么护士配合。 自己找手术刀,自己找纱布,自己找一切手术中所需要的工具。 这些在别人眼里,可能成了努力上进,克服一切困难的典型,但是实际上,林琳是真的习惯了。 虽然她没有什么高尚的医德,但对生命还有着没有超越下限的尊重。所以一接手手术,便全力以赴,全神贯注。 姜暮烟看着林琳有条不紊的一步一步进行着手术,那熟练的手法,也让姜暮烟安心了不少。于是低下头,更加认真地忙碌手上的工作。 今天的手术,是柳时镇争取的,所以她不能失败。因为她不知道失败后,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 …… 时针旋转,秒针滴答。 手术在几个小时后,终于结束了。因为林琳的原因,姜暮烟为首的医生和河子爱为手的护士都非常仔细认真地检查了一遍病人的伤口整体情况,这才由姜暮烟主持缝合伤口的。 众人将这位身份背影都非常硬的vip病人抬到了观察室后,都有些虚脱。 这样的手术对于众人来说,并不是多么困难。但是最困难的是因为要在枪口下完成手术,一个弄不好,就成了韩国,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罪人。 就像是那位病人的保安人员说的那般,被她们动刀子的不是一个病人,而是十多亿的阿拉伯人的心脏。 「真没有想到,」宋医生看着林琳,眼神莫明。 「若不是害怕成为歷史的罪人,我的第一台手术应该是在海星医院的高级全能最先进的外科手术室里。用着我的医师资格。」没有医师资格就动手术,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处罚。 林琳想到法律上的规定,她这样的情况可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无语望天,难过她这一次来到韩国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为了感受铁窗内的生活的? ……要不现在就开始逃亡? 反正以她的能力,想要去哪里,一般人也拦不住。现在跑,总比从监狱里逃跑要省事的多,也方便的多。 最重要的是没有判刑,也不存在越狱。 不过,林琳转念一想。也许这种事情,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若是让这位vip病人知道,为他动手术的人,其中有一个,还只是个护士转行,未正式考取过相关医师资格的女人。也不知道会不会恼羞成怒地向韩国政府开炮。 这可比去餐馆吃饭,厨师不能烧菜,而让上菜的服务员代炒一桌菜严重得多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正是因为她的原因,韩国国内差点没气吐血。 他们可以接受一个医疗技术不好的医生,但他们不愿意接受一个护士做手术。 而这种事情,却是要死死守住,不能传出去的。不然真的会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在手术结束,病人顺利离开后,随着尹将军到来的,还有林琳在上一个考试时间考取的医生资格。 当然,林琳当初到底有没有考过,这件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等到回到国内,你还需要参加一次正式的考试,你才能真正的获取医生资格。当然,这一场考试是需要保密,并且秘密进行的。在此之前,你不被允许参加任何一次的手术操作。崔敏时,你能做到吗?」 「是的,我能做到。至于手术的事情,除非再一次出现不可预测的紧急事件,我不会再拿起手术刀。」她还以为韩国政府会悄悄弄死她呢。 ……果然是她的内心太阴暗了吗? 其实林琳早就预料到韩国政府一定会採取一些措施,但是好没有想到,韩国政府会直接给她发放行医的医师资格。 虽然事后,她还要进行一场能力考试,但是至少不会被吊销资格不是吗? 那天晚上的事情,被下了禁口令。谁也没有再提起。但是宋医生和其他医疗队的人看林琳的眼神,却在不知不觉得更加的尊敬了。 个人能力,决定社会地位。而社会地位决定着别人对你的身价定位。 这是林琳发现护士长河子爱很少分配她工作后感悟出来的。 虽然提前拿到了医师资格,但是林琳只要有时间就会继续地读着之前带到乌鲁克的书籍。 她还有一场考试等在前面呢。 柳大尉被关了禁闭,姜暮烟非常的担心。心不在焉的样子,真有些初恋少女的忐忑样子。林琳从书中抬起头,看了一眼在帐篷中来回走动的姜暮烟,不禁好笑。 第148页 对于柳大尉,林琳一点也不关心。人家是男主,只要这部戏不是悲剧,一定会是名利与美人双丰收的。 当然这一点,林琳也非常的坚信。谁让最后的网评没有说这部戏是悲剧,跨过重洋就是为了骗人眼泪的。 果然,在到达乌鲁克的第四天早上,被关禁闭的柳时镇就被放出来了。 说实话,乌鲁克的驻医生活并没有林琳来之前想的那么艰苦和忙碌。 严格说起来,那是相当的轻松了。 于是这一天的早上,就是柳时镇和姜暮烟一起消失,徐大荣回国后的早上,林琳悄悄地跑到了部队的餐厅,准备做一顿顺口的犒劳一下自己。 哪成想,刚把水烧上,金起范便走了进来。 「早饭没有吃饱吗?」金起范看着用锅烧水的林琳,不知道为何突然有些心疼。 这种感觉就像是当初在舅舅家,舅妈一落下脸来,他就不敢吃太多的东西。然后半夜起来,偷偷去厨房找吃的。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金起范就是感觉来到乌鲁克三四天的护士小姐,竟然瘦了好多。 「阿,是。有些饿。」林琳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有些馋。只得说是饿了。 「我来吧。」金起范从一旁的柜子里找出了一些食材,笑着接手了林琳的工作。 林琳本来就不是很喜欢做饭的女人。她讨厌一切的油烟味和油腻。 ……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 坐在餐桌一角,林琳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瘦高的男孩干净利落地做着林琳今天早上的第二顿早饭。 火腿,速食包装的酱牛肉,还有一些蔬菜干,都被下到了水锅里。然后是一包方便面。很快整个食堂就瀰漫着一股食物的香气。 林琳看着男孩将面煮好,盛了出来。好大一碗面,林琳看得是有心无力,又起身拿了一个碗,分了一半给金起范。 金起范眼睛一红,外婆过逝后,已经好久没有人会想到他了。 「我听说了。」 「唔,什么?」林琳咽下了一口面,有些不明所以地问着面前不好好吃饭的人。 「那天晚上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是宋医生和李医生说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的。还有,还有…听说国内给你送来了医师执照。」军营太小了,想要知道点什么,都不用特意去打听。 三四天前,他们还说好了要为了各自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没有想到不过是区区四天的时间,他才背了几页的会考资料,而面前的护士小姐,就已经完成了护士到医生的蜕变。 有些挫败。 「嗯,是上了手术台。不过那个医师资格却只是煳弄外人的。等到回到国内,还是要参加一场考试的。毕竟让一个护士在手术台上动刀。那些『歪果仁』可是会闹事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已经可以做手术了,真为你高兴,很棒。」 「呵呵,这不算啥,我杀过的人,可比手术台上救的人多多了,呃,呵呵,呵。口误。口误。」 林琳一时口快,就顺嘴秃噜了这么一句。看到对面的金起范那张震惊的脸,谄笑了一下。 因为这么个小插话,之后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林琳怕再说出什么不经大脑的话,而金起范则是怕再听到什么惊悚的话来。 上午十点半吃了第二顿早饭,林琳都可以想像她的午饭又要没有『胃口』了。 悄悄地回到临时小医院,林琳便从河子爱那里听到了后天要去参观发电站的消息。 「那我们明天有什么安排?」这些天,除了给驻地官兵们抽血检查过一回身体后,就是临时救助了一个vip病人。其他的时间,好像真的是无所事事的呆着。 嗯,也不能说是干呆着,李致勛捡到了一个小黑孩,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呢。 「能有什么安排,听说出了营地都是地雷。老实呆着吧。」河子爱也对于这种无聊的生活,有些烦闷。 落后荒芜,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还只能在营区呆着,在首尔那个商业都市过来的河子爱和其他人都有些受不了这种无聊。 林琳点头,表示明白。拿出一直再看的书,安静地看了起来。 她不是女主,没有男主保护,这满是地雷的乌克鲁,还是别乱走了。 正好,这才是第三本。她还没有将带来的书都看完呢。 这么厚的书,林琳可是拿出了当年上大学时,两天看完一本小说的毅力在看呢。 看了一天的书,林琳和往常一样在吃过晚饭后,为了不因为灯光而将蚊子招到帐篷里来,而早早的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来到乌鲁克的第五天,女主姜暮烟和男主柳时镇又一起消失在了营地外面。 林琳到医院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帐篷里看书。其实她留在医院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在直属上司河子爱的眼里,她都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护士了。而在姜暮烟和宋医生这些老资格的医生面前,林琳已经跨进了医生的行列。 所以,护士不是护士,医生又不是医生的林琳,理所当然的被整个医疗队的人排斥了。 不知道要怎么安排嘛。 不过幸好这些人都是人品不错的傢伙,除了在工作上不知道要怎么安排林琳外,其他时候对林琳都一直在照顾着。 谁让她是这一批医疗队里年纪最小的,又是他们整个外科急诊室里年纪最小的呢。 第149页 将第三本医疗书籍放到了背包里,林琳终于迎来了外出放风的机会——参观发电站。 不过发电站里有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好像并不欢迎他们医疗队。 跟着护卫医疗站的驻兵中,便有金起范。见到这个情况,又看到林琳面无表情的脸,也有些个不高兴。 他知道,他的护士小姐非常的想出来走一走。可是却没有想到刚来到这里,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没有礼貌的傢伙。 也许他可以请天假,带着护士小姐去市区逛一逛。只是中队长会把营地里的车借给他吗? 当然,出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人家女孩子是否会愿意跟他一起出行。 这一点,金起范下意识的忽略了。 第77章 离开了发电站,医疗队一行人的放风时间也就结束了。可惜平静的时间还不等林琳再多看两页书时,李致勛前几天捡到的那个小黑孩丢了。 得了,林琳跟着医疗队的人,在营地里好一番找。也没有找到人。于是无处不在又无所不能的男主又带着女主离开了。一旁的林琳也只来的急对乌鲁克的天空使了一个白眼。 有毛病呢吧。 人家小孩都有可能回家去了。 不然整个营地还能出现人口绑架事件?就算是绑架,跑到营地就为了绑架一个难民小孩?那还不如绑架她呢。 在加上这个营地除了那个小黑孩都是韩国人,连个外国人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出现什么危险。 人家小孩可比林琳他们这些医疗队的人知道怎么避开雷区来回奔跑疯玩呢。 林琳嘆了口气,抱着书走了。她行李里还有一瓶水果罐头呢。一会儿找出来吃掉吧。 还有不到十天就可以离开乌鲁克了,以后男女主角也不会再在她面前秀恩爱了。 真开森。 这被当狗虐的日子,忒特么痛苦了。 …… 林琳看书非常的快,就跟扫描的速度差不多。没两天的功夫,她带来的六本书,已经看完了五本。 来到乌鲁克的第十天,林琳看到一直在她视线里转的姜暮烟,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英俊的单眼皮大尉柳时镇先生,已经回国了。 泥玛,好开森呀! 普天同庆呀有没有! 叫你天天出去玩,叫你天天秀恩爱。 虽然不应该兴灾乐祸的看着男女主分开,但是林琳就是止不住飞扬的心情。 天天出去玩,还天天秀恩爱。这回悄停了吧。 不过,看了一眼手中的还有半本的书,林琳考虑了一下自己看书的速度。若没有意外,后天自己就没有书看了。 医疗队的归期是十五天。后天是第十二天,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嗯,自己好像应该再买两本书回来。 只是乌鲁克这地方有没有这方面的书店呢? 林琳只好像美丽动人的姜大美女打听了一番,听到了她也不太肯定的答覆后,林琳便打消了去买书的想法。 她空间里也有不少书,她还是回头找出两本来看吧。 不过林琳刚打消了出去的想法,刚跟供给官兵说好搭便车去市区的金起范便找了来。 听到可以出去,林琳自然是高兴的。虽然明天一大早跟着去市区的大本营,再在傍晚的时候跟车回来。那也有一天的时间呢。 逛逛当地的店铺,买一买当地的特色,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要知道,这个地方,可是真正的只存在于这个时空呢。 和金起范约定好了之后,便跟姜暮烟请了假。本来医疗队就没有什么事情,姜暮烟也就放行了。 总不能以前她天天出去,别人一天也不行吧。 第二天,林琳将腰包的带子拉长,又将带子换了个扣眼固定。直接将小腰包变成了小小的斜挎包。 将包背上,又带上了围帽,林琳像是刚放风出来的囚犯一般,站在营地的门口和金起范汇合。 金起范比林琳来的还要早,一身军装,挺拔地站在那里。瘦瘦高高的个子,也许并不起眼,但在林琳眼里,却是可爱异常。 男孩朦胧的情愫越渐清晰,林琳看在眼里,却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 那是一个每次给林琳开小灶都会等林琳吃完,去洗碗的男孩。 那是每次林琳给他分吃食的时候,都会笑得非常幸福的男孩。 只是对于林琳来说,真的是太嫩了。 她实在是下不了口。 反正还有两三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面,还不知道呢。何必把话挑明,把事情说开呢。 走到近前,打了招唿,两人便坐到了汽车的后斗里。山间的风,吹得林琳头上的围帽都要飞起来了。 透过朦胧的细纱,面前女孩的脸,也跟着模煳了。就像昨天夜里走近他梦里时,一样的模煳不清,可他却知道,那就是她。 「市区有书店吗?我想要买本书。」林琳两人在到了市区后便下了车,并没有跟着车进入大本营。 金起范一听林琳的问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有是有,不过我不知道在哪里。」虽然知道位置,但他还真的没有去过市区的书店,「不过,这里的书,可能都没有韩语的。最好估计也都是英语的。」 听到这话,林琳才反应过来。可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嘛。她现在着急看书,为的不过是回到韩国后的笔试,但这里的书店又怎么可能会有韩国医师资格的书籍资料呢。 第150页 「当我没问。我们今天要去哪玩?」既然是这样,那就不提读书的事情了,好好的玩一场,也省得白来一回。 「交给我吧。市区我以前经常来的。」这话还真的不假,每每有了假期,金起范便会和几个战友到市区来逛一逛。过去的一年里,大街小巷,就没有他们没有去过的了。 「好。不过今天出来玩的费用,要aa制。就像是昨天咱们说好的那样。」 一个入伍前是小偷,入伍后是新兵蛋子的男孩,又能有多少积蓄。 再加上韩元并不太值钱。兑换率又非常低的时候,这个男孩,是没有挥霍的资本的。 金起范的眼中升起一抹失落。不过转瞬即逝。毕竟这件事情,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 「好。跟我来吧。我带你好好的玩一圈。」 乌鲁克的小吃,乌鲁克的街巷,乌鲁克的鲜花,以及乌鲁克的酒吧。 两人都一一的走过,见过,尝试过。异国他乡,别有一番风味。 傍晚,来到下车的地方,两人才有些意犹未尽。 「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崔护士也是吧?」金起范觉得跟着这位护士小姐一起游玩,竟然比跟着战友们出来玩更开心。 林琳点头,还不错。 说话间,回营区的车慢慢地驶了过来,金起范非常自觉地将林琳扶上了车后斗,虽然林琳表示过不需要。但金起范仍是如来时那般,非常有风度的扶着林琳上车。 这一招,还是副队长走之前教给他的呢。 要有绅士风度,要体贴,要温柔。 当时金起范还不太明白副队长的意思,但是今天在乌鲁克市区广场看着一对情侣在拥抱接吻时,金起范起初是害羞的,但是在害羞的同时,他的心中竟然是幻想着将他的护士小姐抱在怀里的。 当看到护士小姐用着粉嫩的小舌舔着冰淇淋时,他竟然想要尝一尝那丁香小口的滋味。 他羡慕被他的护士小姐舔着的冰淇淋。 那么亲密,那么零距离。 回到军营,看着林琳笑着道别,金起范心中的不舍犹然增多。 而回到宿舍,更让他不舍的是听到了战友们的谈话,大后天,医疗队就要启程回国了。 他的护士小姐,就要离开了。 今天,在外面游玩的时候,他终于知道了这位护士小姐的年纪,她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呢。 他去年入伍时就满了二十岁,可是她今年才十九岁。 按礼,她应该叫他一声哥的。 他想听到她叫自己一声哥。 ……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医疗队在乌鲁克的医疗任务就全部结束了。 医疗队的众人在营区门口拉着条幅进行了合影。在转身上汽车的时候,林琳把自己带来的六本医疗方面的书籍送给了金起范。 她是个大俗人,俗不可耐的那种。 面前的大男孩,因为接触多了,总会让她心软,让她不自觉地替他着想。送这些书也是如此。 「其实,想要长长久久的留在部队,是有很多办法的。像是成为尹中尉那样的军医官,或是那些军医助手。既不危险,升职也快。当然了,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只是做了一个建议。这些书,还请你收下,无事的时候看一看,也许会有用处。」 部队里也有一些后勤的官兵,这可比沖在第一线的战士们安全多了。 「嗯,我会看的。」 看到听到自己的话,转身要走的女孩,金起范着急了。伸出手就要去抓林琳的胳膊。 可惜这么多世,林琳练武之人的条件反射终于有了。所以金起范的这么一抓,直接落空了。不但落空了,还让林琳把他抓了个正着。 不过是一秒左右的时间,只见林琳迅速回身,一手抓着他的胳膊,一手伸到了他的脖子下面,五指张开,蓄势待发。 而下一瞬间,两个人都惊呆了。 金起范自小学便开始练跆拳道,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女孩抓的毫无防备。 而林琳是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条件反射。以前生命攸关的时候,她一点反射都没有。现在不过是一个这么个平常的举动,她就这么草木皆兵的。 感觉有些个丢人。 「崔护士,我们要走了。」看着一手抱书,一手以奇怪的姿势被林琳抓着的金起范,和傻傻地抓着人胳膊和卡着人脖子不放的林琳,远处站着的姜暮烟大声的催促道。 两人听到了姜暮烟的话,同时动了起来。林琳匆匆地跟着金起范道别后,就像姜暮烟跑去。 而金起范则是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 他错过了最后的告白机会。 而林琳在登上飞机后,也想到了金起范叫住自己的用意。 他终于是想明白了。 她以为…… 不过,这也许就是命吧。 很多事情,不说出来也许是一种一辈子都会挂怀的遗憾。可是一旦说了出来,又要后悔半辈子。 幸好没有让他说出来,不然林琳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答他。 想到这里,林琳就转身看了一眼对着窗户看外面风景的姜暮烟。 女主就是给力,无论是面对谁的爱情。 大尉的是这样,金起范的也是这样。 别管是想要告白的人是不是一个人,都是统统一刀切呀! 第151页 林琳在心中打趣了一番姜暮烟,便也看向窗外。美好的风景,总是会让人心情舒畅的。 只是这份美好的心情,持续了不到五分钟,天崩地裂就开始了。 第78章 地震是比洪水还要可怕的天灾。只是那么一瞬间,便什么都没有了。 财产,生命。和你用生命守护的一切。 瞬间灰飞烟灭。 林琳知道会有地震,还有什么疫病,还会有一些冲突。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小心了半个月,在最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地震却仍是来了。 她在今天上午坐上小飞机的时候,还以为这一次是没有地震的,可能是下一次,男主和女主都在这里的时候才会发生地震,所以毫无防备下,地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到了机场,女主的圣母情怀发作了。不过这话却是不准确,因为包括林琳在内的第一批医疗队工作人员,就没有有一个想要离开这里,先回韩国的。 ……都圣母了。 林琳耸耸肩,对于自已也在这圣母的行列,有些个自嘲。 以前她总想着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现在想到的则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果然人手中的资源,体现在了说话做事的底气上。 将行李拜託给其他工作人员,林琳跟着姜暮烟便回到了刚刚离开没有多久的韩军驻地。 离开飞机场的林琳不知道,她其实是躲过了一场更大的灾难。当然,是否真的躲过去了,就没有人知道了。 营地非常的混乱,所幸并无太大的人员伤亡, ……除了金起范那个傢伙。 金起范抱着林琳为了减轻负担,以及其他想法送给他的六本超级厚的医学着作回到了宿舍。因为怕虫子和潮湿会弄坏书,所以金起范特意站在凳子上将书放在了高处。哪成想,没有从凳子上下来呢,地震一来,先是书被震了下来。然后放书的柜子也倒了下来。就这样,直接将他砸伤了。 好在只是骨裂,养一养就好了。 林琳检查过后,发现并无大碍,便悄悄地收起了手中的生骨药水。 伤势很轻,没有必要用上这个。 看到林琳一行人回来,金起范是惊喜中带着一些担忧的。大地震刚刚过去,现在仍是还有着余震,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怎么会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处在这样一个危险的环境中呢。尤其是听到姜暮烟医生组织所有医疗队的人进入受灾最严重的地区时。 「我也去。」端着只胳膊的金起范,就要站起来跟着众人出发。 林琳扫了他一眼,又看了他胳膊一眼,没有说话。 姜暮烟哪里还会想到他,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想要去救援。所以在无视,漠视的情况下,金起范就跟着医疗队的人去了发电站。 入眼所见……一片狼藉。 高低起伏的惨叫声,让每一个听到的人,心都跟着颤抖。 断井颓垣,血色织就。 「崔敏时,我知道现在这样做非常的不合适。但是救人要紧,请你从现在开始履行一个外科医生的职责。」在这样的救灾现场,一个医生远比一个护士更有用一些。 林琳点头。她能跟着一起回来,便不会真的什么都不做,她毕竟是受过医护教育的人,她……责无旁贷。 生命,应该被优先对待。 在一进入发电站,金起范便和林琳分开了。林琳背着人,专挑那些伤势很重的人下手。 也许是魔药的作用,也许是林琳魔法的作用。在这一场地灾难里,林琳发挥出了极强的救援能力。 就连坚持要来帮忙的金起范,也起到了移动献血的作用。 很快,那些重伤员手上繫着的那条代表了生命是否优先处理的丝带都换上了其他颜色。 救援一直持续到天黑,林琳也喝了不下三瓶营养提神剂。黑夜中一架军用直升飞机载着柳时镇和徐大荣一干人到来了。 不过在看到飞机上只下来六个人的时候,林琳当场就骂了一句脏话。 你妹呀,逗闷子呢吧。一架军用飞机就只能坐六个人?游乐园里出来的型号吗? 这是走秀还是救灾呢。 从韩国派了六个人跨过半个地球来救灾? 十二个小时的飞机呀,就派了六个人? 你行!你真行! 呵呵,林琳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形容这种心情。 韩国,你真强。 看到这里,林琳只好将头看向一旁。 眼不见,心不烦。 偶像剧的世界,她真的不懂。 连最起码的逻辑都没有了…… 借着自己背包的遮掩,林琳自空间中拿出了块巧克力,狠狠地吃了起来。 这个时候,就不要想减肥的事情了。保持充足的体力才是当前最先要做的事情。 黑夜救援本就是不负责任的命令,无论是被救助的,还是去救助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说什么。 就算是她说了,又有谁会听呢。 「金起范,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怕黑。」对于半个伤残人士,还是失血过多的伤残人士,林琳倒是愿意稍微照顾一下。 「好,好。有我呢。我拿着手电。把包给我吗?」金起范一听林琳这么说,立即拿起手电,向林琳手来。同时,看着他的护士小姐竟然还背着那个硕大的包,又有些心疼。 第152页 这个大背包,可是背了将近一天了呢。 「不用,这个并不沉。我们去那边吧。」这个背包被林琳施了减重咒的。所以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其中的蹊跷,林琳都是自己背着的。 顺着手指,指到了前面一处废墟,两人便离开了。 不过刚转过来,就看见男主蹲在地上给女主繫鞋带的一幕。当然看到这一幕的两个人,所思所想就有了一些差异。 林琳想的是,那双鞋好像不是姜暮烟的。她记得到达发电站时,姜暮烟穿的还是她那双粗高跟的凉鞋。 而金起范呢,倒是遗憾身边的护士小姐,竟然没有穿系带的鞋子。不然他也愿意弯下腰,蹲下身为她繫鞋带。 两人都有一份自觉,并没有打扰到男女主,便悄悄地离开了。 黑夜视线受阻,并没有再找到受伤的人,走到最后,两人都有些累,林琳慢慢地找了一个看起来干净,又相对安全,不怕余震的地方坐了下来。 金起范也累了。靠着林琳做在了另一侧。 「哪,给你。」金起范坐了下来,从裤子兜里拿出来了两颗糖。 林琳拿了一颗,扒开糖衣吃了起来。「哪来的?」部队还有发糖这项福利? ……还是白巧克力包坚果的。 「白天输血的时候,尹中尉给我的。」看了一眼手心中的另一颗糖,金起范又往林琳面前递了递,示意这一块也给她吃。 林琳哪好意思吃他输血换来的糖。仍是借着自己的小包遮掩,从里面拿出了两板大板的巧克力和两袋糯米做成的甜味打糕。 幸好这两样都是不占地方的,不然林琳也没办法拿出来。 「你吃这个吧。今天输血了。总要吃一点好的补一补的。现在没有条件,只能先以吃饱为主了。」递给金起范一板巧克力和一袋打糕。 金起范看到那一袋只装了一口量的小打糕,心里甜甜的。 吃饱喝足,人就容易困。林琳想到韩国派来的六人救援小队后,毫无心理负担地靠着金起范的肩膀就睡了过去。 一直到天大亮。 第二天一早,林琳两人才回到临时休息的地方。不过此时众人都顾不上他们俩,而是一脸愤怒地看着发电站那位禽兽领导人。 人命还会比不上他的那几份资料?真应该将他也埋在废墟里去。看到时候,他是要救命,还是要救资料。 林琳看着这个人,心里反感的厉害。趁人不备,直接用内力隔空打断了这人的腿。 虽然会耗费一些医疗资源,但是比起让他感受一下来自世界的温暖,不是更合适吗? 陈姓二货被单架抬到了安全的地方去了。其他人继续展开救援活动。 不知过了多久,林琳跟着姜暮烟一起爬进了废墟里。在那里看到了上次参观发电站时热情的高班长,不过他的情况非常的不妙。 一直跟在姜暮烟身边的林琳,也终于知道了二选一时,姜暮烟的纠结和愧疚。 想到也许林琳没有来到这里的话,这位高班长可能真的就这样失去了生命,但是好巧不巧的是林琳在这里。林琳还有着魔法世界带来的金手指。 悄悄地在压着高班长的大石头上贴上减重咒和漂浮咒的小挂件。然后在军士们操作下,将高班长轻松地拉出来。 在其他人眼里,那就是巧合和机率的问题。但在林琳心里,却是非常明白这么做可能要承担的暴露危险。 所幸,因为光线和时机的原因,柳时镇为首的特种兵们并没有发现林琳的异常,不然真的要进一回研究室了。 …… 几天的时间,灾情终于稳定了下来,虽然还有死伤,但林琳知道,这已经比原着中少了很多了。重伤的,轻伤的,都在好转。除了那个发电站的陈永寿。 先是莫名其妙断了腿,然后又在『说话激动』的时候,伤了胳膊。在崔护士—林琳为他治疗胳膊的时候,又因为疼痛,尖叫而使下巴脱臼。 这倒霉催的人生…… 总总灾难下来,这也导致了只要他一大声说话,一激动下巴就会掉下来。可是因为一些不明原因,他还在一直要求救灾部队去他的办公室解救他的保险箱。 不过人都救不完,谁还会听他的。 下黑手收拾完了陈永寿,韩国首尔也派了飞机来这里,准备接手医疗队。 同时,林琳也接到了通知,在回国的第三天,正式参加单独为她准备的医师资格考试。 于是林琳只能坐着飞机离开了这里。 不过出发前,金起范却又找到了林琳。 「崔护士,无论如何,我今天一定要把心里话告诉你。那天,我真的害怕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意,我就要死在了这里。所以,在崔护士回国前,我必须要说出来,无论你是否决定要跟我在一起。我都要告诉你。」 将林琳拦了下来,噼里啪啦地一通话说完,金起范的勇气也耗尽了。不过在做了几个深唿吸后,又将在心中想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 「我会成为一个职业军人,我会很努力的参加会考,我还会通过考试去军官学校进修,我会成为一个很有出息的男人。你送给我的书,我也会全部背下来,我会让自己安全不受伤,所以请和我交往吧。」 「因为你会成为有出息的人,所以才要我跟你交往?」这种告白的说词,还真的很新鲜。 第153页 第79章 「不,当然不是那个原因。因为我喜欢你。我会为你变成更好的男人,一个配得上你的男人。」 「你今天会为我变成个好男人,一个比今天更好的男人。天知道哪一天,会不会为了别人变成更更好的。我今年十九,你才二十一,按照生物学理论来说,你的这个年纪,其实是最容易出现变数的年纪,所以我认为,现在都是我们应该奋斗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事情,还是过两年有了资本再说吧。」又不是天道的宠儿,凭什么陪你玩养成? 林琳觉得男人年纪太小,很靠不住。因为很多的想法,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改变。 所以,还是等到过个几年,无论是思想还是身体都成熟后,再说这些吧。等到了那个时候,是不是还想着她,都是个未知数。 「不,不是这样的,年纪跟本不是问题。那些都是藉口,你是不相信我的心意。」 「相信如何,不相信又如何。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爱你。如果我们在一起,那也是因为寂寞。你觉得这样真的会长久吗?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跟你去试一试,看一看。你招惹不起我,也承受不起招惹我的代价。现在的你,也最好不要去奢望那些你现在还没有的东西。」 无论怎么说林琳直白的拒绝都没有打击到金起范。就算是被一口回绝,还可以重新追求,更何况是什么都没有呢。 副队长说过,活着就有希望。 留下了林琳的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金起范这才兴高采烈地将人送走。 虽然可能在回国前都见不到面了,但是看到心爱的女孩离开这个落后而又危险的地方,还是让金起范感受由衷的满足。 从今天开始,他也有了一个可以思念的人。 只要一想到有个人,在祖国安稳安定安全的等着他,他的心都热了起来。 他将不在是第一个人了。 林琳并没有答应或是许诺他什么,金起范就可以高兴成这样,真不敢相信,如果真的有一天,林琳闭着眼睛和他在一起了,还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呀。 比来时用时少的时间回到了韩国,飞机是凌晨在首尔机场降落的。所以打车回到家,林琳修整了一夜,第二天便去了书店,准备採购一翻从姜暮烟那里得到的医师必考参考书。 为了能够一次性地通过考试,林琳是加班加点的通读着这些书籍,并且非常丧心病狂的将一些书籍通过各种手段弄成了电子版的,然后更换格式,以有声阅读小说的方式用手机播放了出来。 用眼睛看一本书,又用耳朵听一本书。一直到临考试出门的前半个小时,林琳都是这样过来的。 考试什么的,林琳并不害怕。动手操作也是她的强项,但是关于韩国医师资格这种地域国籍的书面考试,却是有些个没底的。 因为林琳进行的是特殊考试,所以考试的地点放在了首尔军医院,然后在那里的会议室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完成后,立即参加一项由她主刀的外科手术。 两项成绩综合后,便是林琳最终的考试成绩。 为了省心省事的一次成功,林琳特意在考试之前喝了一口福灵剂。 果然魔药的威力是无穷的。捲纸上的考题都是她之前看过的。 早上九点书面考试,一个小时以后,在十点十分的时候,进行外科手术。 等到两个小时的手术结束后,林琳的考试成绩也出来。 满分通过。 被恭喜了一番后,林琳这才放松心神的回到了家里,吃了一顿,又狠狠地睡了一觉。 就算是魔药也无法控制人的生理性需求。 星期一,林琳拿着自己的那份医师资格证件去了理事长办公室。 从护士变成医生,是需要医院重新聘任的。不然工资福利待遇又要算什么呢。 医院的理事长拿着林琳的那份医师资格有些个无语,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护士,到底是为什么出国一回就便成了医生的? 听说医术还非常的好。 虽然有些个接受不能,但在整个急诊室的资深工作人员都在乌鲁克的大前提下,林琳被正式聘用为海星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就不奇怪了。 上班下班,工作环境和同事都是记忆中熟识的,除了众人看她的眼光与以前不同外,其他的都能很好的适应。 对于总是拿眼角瞧人的金医生,林琳连理她都不想理。就那技术,还不如农村杀猪的呢。 估计杀猪的人来做手术,都比她能节省两根灌血肠的血。 穿的像个交际花,用着杀猪的技术干着杀人的买卖,也是没谁了。 从林琳在海星医院主刀第一场外科手术后,质疑林琳医术的人就都悄悄地闭上了嘴。 这年头,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说服人的呢。 渐渐地,通过几场手术,林琳在急诊室站稳了脚。也渐渐地被病人认可,不再因为林琳的年纪和履歷而对她有所怀疑了。 数日后,姜暮烟一行人终于回来了。而海星医院的急诊室也热闹了许多。 不过有什么比亲眼看到男朋友断了一口气被送到医院,更能让医生震惊的呢。 这一天,林琳当班,正好看见被两急救车送到海星医院的柳时镇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当兵,尤其是特种兵,真忒么危险了。 第154页 交往这样的男人,那得是多么强悍的心脏呀。 看着急救中的姜暮烟,林琳不合时宜的走神了。 ……幸好手术成功了! 只是这种给自己心上人做手术的滋味,一定很销魂吧。 想到那锋利的手术刀割开心爱男友的胸堂,然后拿着小镊子在血肉和内脏中需找弹头,林琳就觉得她……一定没有姜暮烟那么冷静。 因为她知道,如果有人把展昭伤成那样,她一定不会…… 唉,唯有到此时,林琳才明白。如果没有遇到展昭,也许她那慢长的生命也不会都是寂寞了。 认识他之前,她也许会孤单,也许会寂寞。在每一次次的旅行中,都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得舒心。可是认识他之后,她才明白,什么是寂寞。 真正的寂寞,并不是孤单…… 时间匆匆,林琳在急诊室的生活,虽然忙乱,但是也规律。这一天,林琳接到了金起范回国参加会考的消息。 想了想,仍是在会考当天去为他加油了。 这男人也许会走上一条跟柳时镇一样的路,那么在她可以给予的时候,就别让小小年纪的他有什么遗憾了。 …… 林琳在海星医院的第三年,参加了三年一次的国际医师资格考核。并成功考上了。 那一年,金起范也通过努力进个了陆军士官学校。 又隔了二年,林琳又参加了韩国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医疗人员职称考试。 正式成为一名教授医生。 这种教授医生的职称,和姜暮烟的那种又有所区别,一个是国家认可的,一个是医院内部考核,其他机构酌情认可的。 林琳会这样考,还是因为姜暮烟辞职贷款不成,最后又回到急诊室工作的原因。 而且林琳也不愿意和一些有后台有门路的人去抢那一两个教授名额。 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不是比那个简单轻松很多。虽然是三五年才有一次考试机会。 可一但考下来,将来就算是换家医院,换个国家,也不会被局限在这里。 不过也可能是受到了林琳的启发,包括姜暮烟在内的很多医生都开始选择另一种考试进职称的方法。这让海星医院的理事长和理事会成会相当的苦恼。 他们对医生的掌控力在逐年下降。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就在林琳二十七岁的时候,二十九岁的金起范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韩民国陆军中尉。 「下个月,我可能会晋升为大尉。然后再过一个月,我就要三十岁了。」 「恭喜你。正好我这个月拿到了国际医师教授级别的资格。要不一起庆祝一下吧。」 这几年,两个人一直联繫着。暧昧地相处着,说不是恋人,都没有人相信。可说是恋人,两人之间的亲密又很少。 林琳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可能不会爱上你……」 而金起范也不止一次的回过,「但我知道,你会和我在一起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金起范早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可能是因为寂寞……」 「…可你毕竟在寂寞的时候选择了我。」 二十岁的青涩,早就随着时间慢慢地消失在时间的轨迹中。 三十岁的成熟,也随着年龄,身份地位的增加逐年加深。 但眼中对他的护士小姐的执着,却一如从前。 丝毫没有改变。 唯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明白时间,也许改变了什么,也许坚持了什么…… 说开了这个话题,两人之间的关系,仿佛又进了一些。 直到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人第一次接吻。恋人的关系才正式确定下来。不过看到今天格外紧张的金起范,林琳知道他们的恋人关系,可能也不会长久了。 「…如果我晋升为大尉,我希望你能够答应我的求婚。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包括失去我的生命。…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洗碗,打扫房间。将来这些只要我在家,都是我来做。虽然我更喜欢你做的饭。美味极了!」 仍然是无法心安理得的说些什么,林琳只有岔开话题,「那当然,我的手艺可是御膳厨房的最高尚宫手把手交的。这是一般人能比的吗?」她的韩餐,那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我记得你是不看那些古装剧的。什么时候也喜欢上了?」林琳的话,非但没有让金起范相信,还把他逗乐了。 林琳一听这话,扬起小下巴。傲娇地说道,「韩国古代歷史都没有我好,还想要我给他们捧场?美的他们,再说啦,他们那里不会有特种兵呀。就不会总是害怕有人会受到伤害。我不是姜医生,我可做不到,给自己的男朋友抢救。拿着手术刀在男朋友的身体里找子弹。」 本来还高兴的金起范在听到林琳最后的那句话,沉默了。 这一点,他永远都不能保证。 ……这些年他唯一没有做到的,便是像他的护士小姐所希望的那木羊成为一个后勤人员。 林琳不喜欢太过沉默的气氛,于是主动变了话题,两人商量了一番一会去哪里庆祝。 吃过饭,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气氛不错的酒吧,喝了一些酒。然后又去跳了一会儿舞。之后又是喝酒,又是跳舞,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东倒西歪的乐呵着。 第155页 难得的假期,自然要好好的放纵一下。 只是这放纵的结果就是乐极生悲,酒后乱性。 早上,揉着胀痛的头,慢慢地坐起了有些酸痛的身子。林琳对于自己的没下限,已经无语了。 又一次老牛啃嫩草。 不过……八块那个啥,味道还不错。 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腰上的手臂,林琳就要下床。可是刚掀开被子,就又被拉了回来。 男人的吻,极速的落下,而那力度,好像身上到处开着的紫色花朵一般。 ……昨夜被放出来的凶兽今早又想进食了。 林琳轻轻地推了推身上的男人,男人在她的推动下,竟然更加的用力和…兴奋。 粗糙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着自己光滑的身子。林琳有些难为情。这种天光大亮的时候,让她有些不自在。 只是渐渐地,被男人吻的有些迷煳的林琳,除了记得没刷牙外,就再也想不到什么了。 ……食色性也,古人诚不欺人呀! …… 又是一上午过去了,林琳才在男人餍足的神态下,离开了那张乱得不成样子的床铺。转身进入洗漱间时,又看了一眼抱着她的枕头一个人傻笑的男人,不禁摇头嘆气。 ……看来,他们是真的再也分扯不清了。 从大男孩长成男人,林琳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只是没有想到那种养成的事情,竟然就这么发生了。 本来就有些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的关系,这下子倒是不用再纠结了。 除了尽快举行婚礼外,林琳是非常的害怕顶着个大肚子参加婚礼。 那就难看了。 男欢女爱,很正常。只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就要小心再小心了。 同年冬末,两人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婚礼。 都是没有什么家人和朋友的。能被邀请过来的,也不过是医院和部队的同僚和同事。 婚后,两人就搬进了金起范贷款买的房子。幸好两人的工作都相对稳定,再加上大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不错。倒是不用担心供楼的生活压力。 第80章 =7 林琳现在很苦逼。 非常的苦逼。 如果让她选择,她更希望原主真的被那个金钹法王一脚踢死,也好过她在这里饿得只能啃草叶子。 「采因,你就吃一点吧。你都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吃东西身上的伤又怎么能好呢。」一旁的胡媚娘有些心疼。要不是她们玩笑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进入了金钹法王的领地,也不会被金钹法王踢伤了采因。 采因现在的道行还不足两百年。哪里抵抗的了那金钹法王气愤之下的一脚之力呢。若是那金钹法王踢在她身上,她尚有五百年的道行可依。也好过采因现在连人身都维持不了。 「媚娘,我不想吃草。有没有肉吃呀。」林琳都素了好久了,上顿草叶子,下顿萝蔔的,实在是馋的慌。她现在兔子的形态就算是去了空间,都跳不到凳子上,打不开冰箱。 就连一直都有的魔力,林琳都能感觉得到它在体力流动的充沛。但是就是使不出来。而原主不到两百年的修行。也让她不会什么法术。 「采因,你疯了。你是兔子。怎么还能,还想着吃肉呢。要不,我去给你找根萝蔔再啃啃吧。」 被媚娘这么一说,林琳愤恨地想到,她现在还是个三瓣嘴的兔子精。 「我说笑的。媚娘,我还有多久才能变成人形呀?」只要成为人类,海阔天空,再不受这窝囊气。 如果妖精的术法没有办法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变成人形,她不介意使用魔法的手段。 魔法里就有将人变成动物的魔咒。现在不过是将魔咒反过来使用……罢了。 应该不难吧? 胡媚娘有点诧异和不解。「采因,你是不是被踢傻了。一会儿要吃肉,一会儿又要变成人形的。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变成人形后,身上没有毛毛的吗?」胡媚娘上下地看着面前的兔子,采因为什么醒过来后,就一直怪怪的。 「采因,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胡媚娘拿起一旁的青草,一副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琳心中一凛,知道自己这几天的异样,让面前精明的五百年玉兔精起了疑心。也怪自己随心所欲惯了。 以前她遇到的人再精明,也不会有几百年的阅歷,但面前的人,不,或者说是兔子,就不一样了。 她若是再掉以轻心,早晚会毁在这上面的。 「你真当我被踢傻了。连自己在凤凰山都忘记了。」按着记忆中采因的说话语气,回了这么一句后,想了想,又接着说道。「这破地方,我是再也不呆了。等哪天我好了,天大地大,总有那破法王找不到的地方可去。」 「胡说。你这点道行。一但出去,有点道行的都能收了你。还是快快把伤养好了吧。我已经要了些参须,估计不出三五天,你的伤就全好了。等你好了,我们再出去玩儿。」 听到这话,胡媚娘才放下了刚才怪异的想法。笑容满面的出去了。 林琳眯眼看到已经走远的胡媚娘,心里对于离开这里的想法越发的坚定了。 胡媚娘再好,可她不是采因。她也不愿意为了胡媚娘被金钹法王扒皮吃肉。而且对于这个胡媚娘,林琳也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想法。不喜欢,也不讨厌的。 第156页 自从那日醒来,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后,心里就有了一个模煳的想法。远离这个胡媚娘是保命的首要任务。 ……………… 几日后,林琳发现身上的伤都好了。体内被踢伤的筋脉也都恢復了。按着记忆中的修炼方法试着变了变身。 心随意转,林琳就便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清秀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可伶可俐。 低头从下往上看,林琳很满意自己的样子。至少比这几天一直照顾自己的胡媚娘好看多了。 伸出手,看到手中已经有七颗佛珠了。看到佛珠并没有因为这具身体是妖精血肉而失去光彩。林琳心中又安定了几分。 有了这几颗佛珠,她在这个世界也有了保命的本钱。 将空间中的魔杖取了出来。试着挥了挥,山洞中的灰尘就都不见了。这让林琳觉得也许以她现在的修行,用魔法比用妖力可能带来更多的生活上的便宜。 趁着胡媚娘不在这里,林琳从空间中拿出复制的水府明珠来。向外看了一眼,然后快速地塞到嘴里。 也不知道这东西这一回能不能给点干货。反正有总比没有强。吃了它,也让心里托个底。 …… 待第二日天明,林琳才吸收了那颗水府明珠。 说来也是好笑,妖精的东西,果然妖精更受益。这颗水府明珠竟然直直地增加了她五百多年的道行。 运功于内,林琳了解到她现在的整体实力是不足两百年的修行,却有七百年的道行。林琳想了想,她不打家劫舍,也不强出头。想来只要安安分分地做个普通人。遇到麻烦的时候,使用一下她所学过的武功应该是能够在这个时空生活下去吧。 再加上手心中的七颗佛珠,她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法海遇到她了,也不会轻易收了她。 看来是时候离开跟胡媚娘告别,离开这里了。 不过人家总是照顾了她多日,她加加减减其时都比五百年修行的胡媚娘要大,总不能得了人家的好处,而不回报吧。 如何回报一只五百年的玉兔精,这可是难倒了林琳。思来想去的,竟然只有在她的容貌上做文章了。 虽然林琳不曾以貌取人,但是胡媚娘的样子是真的好难看。丑的是惊天地,泣鬼神。想到胡媚娘也许会为了美貌而被金钹法王掐住软肋。心里就想到了也给她一副图的打算。 就是不知道不是白蛇的美人图会不会有那个让她变美的力量。 林琳是学过画画的。魔力也充沛。又在多次的轮迴中看到过真正的美女。她想到了倚天中的赵敏。美中带着一股子英气。她也想到了大长今中的今英,美中带着一身的知性。还有红楼中的那么多的美人。 说来,那么多的人中,都是美人坯子,一时间,她竟然难以选择。最后一番抓阄。竟然抓出了晴雯。 于是利用自身的画画能力,再加上魔力的帮忙。一副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美人图就诞生了。 林琳将它放在这几天她一直卧着的石床上。然后写了封信。信中只写了一句『我走了』。其他的就再也没写。直接按着记忆幻影移形到了山脚下。 想到这个破地方,还有那么个金钹法王在不远处。林琳从一干魔法物件中找到一件隐身斗篷穿上,又拿出魔法扫帚。一路不停地向南而去。 离开了凤凰山的地界,林琳便放松了心神。多日后,一直飞到苏州附近,林琳才从魔法扫帚上下来,然后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进了空间。 吃饭,洗澡,睡觉。好好的休整了几天,才在自己的一干衣服中找出了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打包了一件,其他的都单独放在一处。 空间中金银不少,林琳跟本不愁没有银子花。所以给自己整理了行李后,林琳这才出了空间,一路非常随性地逛了起来。 古代的风景,她早就看够了。现在对她来说,就是找个安全的,风景好,民风好的地方居住才是正事。 可是这个背景的故事差不多都是围着苏杭一带来的。其他的地方,林琳还真的不知道哪里好。 是不是会有天灾,是不是会有*。 不能住在钱塘县,那里妖精多。 还有不能住在金山寺附近,谁知道哪天那位白蛇就要水漫金山了。 京城也不行,那里有高官。 可是其他的地方,林琳觉得无论是繁华还是富裕都不及这些地方。而且按照地理气候来说,林琳还是喜欢江南水乡的温润。 就在林琳纠结居住地方的时候,因为一个意外,她差点被捲入一场双蛇争冠的撕杀中。 「呵,一个才修炼几百年的兔子精也敢在这里看热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我最喜欢吃兔子了。来的正好。」 打输了,一身女装的青蛇不怀好意地看向林琳。 林琳几辈子下来最怕蛇了。那么大的两条蛇在她面前打斗。吓死她了好不好。这会就算是面前站着两个大美女。她也真的跑不动了。 「又胡闹。修行不易,她好不容易有了今天这般修为。何苦吓她呢。我们走吧。」白蛇笑着摇了摇头,拉着青蛇就要走。 「姐姐,你放了我一码。我感念你的恩德,愿意给你当丫鬟。现在我放她一码,她不是应该给我当丫鬟的吗?」古灵精怪的青蛇一手拉着白蛇,一手指着林琳有些不忿。 第157页 这兔子,太不知感恩了。 「……」,被青蛇的强盗理论惊呆了的林琳无语了。 「……」,觉得青蛇的理论好像没有错的白蛇也无语了。 这年头,实力就是最根本的说话权。于是根本不用林琳再说什么,她只能收拾好了自己成为了——丫鬟的……丫鬟。 这倒霉催的命呀。 命中注定要给人家当回丫鬟! 第81章 「结拜?不,不,不用算我。那个,我可不跟你长命百岁活到天荒地老。我就只想像个人似的,活个百八十岁,然后睡在棺材里。」林琳对于自己无限的轮迴和无限的生命早就厌倦了。 要是真的跟白蛇和青蛇结拜,那成了神仙可能就真的要活到『老而不死』了。说真的,林琳相当佩服白蛇竟然能在深山中一蹲就是一千八百年。要是她早就疯了。 「喂,你一个妖精,有点出息好不好?」青蛇一看林琳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就想要动手。被一旁的白蛇拦了下来。 「小青,你别动不动就欺负采因。」说了她一句,又转身看林琳。「采因,你本就是修行成精的兔妖。难道不渴望大道吗?」 林琳想了想当初原主为什么要修炼,然后才认真地回她,「白姐,当初只是不想成为肉兔,才一直和同伴修炼到现在。只是后来发现我和同伴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才离开修炼的地方,到了这里。我想像人一样过普通人的生活。生老病死……」 白素贞虽有些不解,但也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许这就是采因的道。不然为什么采因一个不足两百年的兔妖,身上没有一丝妖气,竟是满身的佛光呢。 「人各有志。我们也不强求。既然这红尘中相遇,那就先结伴而行吧。」说完,白蛇便对林琳和青蛇说起了此次来到红尘中的事由。 「三月三,西湖高处寻?下个月便是三月了。现在也不足一个月的日子。到时候就能找到姐姐的恩人了。」 「嗯,茫茫人海终于有了一些眉目。了结了此事,我们姐妹便可以远离红尘一心修行。」 林琳撇嘴。「要是了结不了呢?」 刚刚还一脸美好憧憬的白蛇和青蛇都将视线看了过来。一脸的『你是嘛意思』,看着林琳。 「白姐,你打算怎么报恩呢。是像那些戏文里唱的那样以身相许?还是给金子,给银子?帮着他成家立业?还有你的恩公若是个女人或是小孩呢?报恩的标准又是什么?我知道蛇都是要生蛋的。如果白姐看着那,呃,恩公长的好,人品好,再来个以身相许,将来总是要给人家留个孩子的,万一生下个蛋,怎么办?人类可是很讲究子嗣传承的。 下个蛋还不算太可怕,就怕生下半人半蛇的生物出来。到那个时候,人不容,兽不容,也怪可怜的。将来女的嫁不出去,男的娶不上媳妇,姐,亲姐,这一点你一定要考虑清楚呢。」 差点就要把许仙这个名字说出来了。林琳在心里悄悄地抹了把汗。 白蛇:「……」她说的好像真的很有道理。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青蛇:「……管那么多做什么,先把人找到再说呗。」 「是呀,小青说的是。我们还是先将恩公找到再说以后吧。当然,采因的话,我也会好好考虑的。」 林琳一耸肩,表示随便。突然看到她们所占的地方,还是那么个破败的地方。心下一横,又接着说道,「既然这样,我们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仇王府衰败了数年。现在房契应该在衙门那里。我们先将房子买下来,然后找人修善吧。我有银子。」 「买什么房子呀。就这么一处破宅子,我都住了好久。这里自然是我的。你有银子,我也有。你看?」小青说着话,直接不知从哪变出来了两锭银元宝,向林琳一抛,一脸的得意。 林琳接过,翻开底面。很好,上面就镀着四个大字,『钱塘府衙』。「原来最近闹得那么凶的盗银案,就是你做的呀。青姐,你这银子,平时就这么往外花呀?这底下的字,你都不抹去吗?」 青蛇一听林琳的话,一脸的诧异。「咦,这底下有字?」一边说,一边又不知从哪拿出一锭银子,翻开看去。果然上面是有字的。 「是呀,官银都会刻字的。这可以证明这些银子的出处。将来就是丢了,也可以通过这些来便别。青姐,你在人间呆了多久了?怎么这些常识都不放在心上。你就是有本事,知道衙门抓不到你。可那些你花出去的银子呢。那些人挣的银子是赃银,本来就不容易,再摊上官司。怪倒霉的。」 小青被说的脸一红,有些个不好意思,不过转念一想,又笑了。「我就是偷着玩的。也没想着要花出去。所有的银子,都还好好收着呢。」 「要不,还回去吧。」白素贞也是刚入世,虽然修行和道行都够深,但是还对人间的事情,仍有一些一知半解。 林琳摇头,「暂时先不用还。毕竟现在还回去了,估计也会被贫官收到自己手里。要知道这些当官的,就算是当初青姐偷了一千两,估计报损的时候,也会报上两千两。」 小青:「……」她怎么感觉自己的一场游戏,其实是给那些贫官做了帮手呢。 白素贞:「……」人间的官,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那现在要怎么办?」小青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官银都倒了出来,在这废墟一般的仇王府正堂,白花花的银子就那么堆了一小堆。 第158页 林琳围在那里看了看,想道,「给我吧。我先收起来。以后,有个什么灾荒,咱们就用这笔银子做救济的费用。或是将来官府真的认真追究起来,我们再看看情况还回去?」 白素贞点头,「这样也好。」 小青一听这事有人接手,立马又恢復了生气。连忙摆手,「小兔子,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办不好,吃了你。知道吗?」 「……知道了。」吃,吃,吃,就知道吃。也不怕吃你一嘴的毛。 「我先去买房子,然后去人伢子那里买下人和僱人修宅子。这几天,你们是要找个洞修行,还是找家客栈?」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又接着说道,「客栈人多嘴杂的,太闹哄了。不如去城外找个山洞呆上几天。等到三月初,你们在下来。我保证这仇王府一定收拾的漂漂亮亮的。」 「哪需要那么费劲,咱们是妖精。几个幻术下来,什么不都办好了。」 「可问题是那幻术都是自欺欺人。实际上还不是这么个底子吗?幻术要是能彻底的改变样子,以后都不会因为没有了法力,而保持原样。那我也认了。可问题是我们明明就是在这一片废墟上。睁着眼睛骗自己有嘛意思呀。」 林琳觉得自己是个大俗人,实在受不了自己明明呆在破败不堪的地方,却让自己想像是个干净的,华丽的地方。眼睛虽然看着是不一样的,但是心理却是怎么也过不去那个坎。 这种幻术,其实就是比皇帝的新装更高级一些罢了。那个只能骗自己,这个嘛,倒是能骗所有没有法力或是法力比较低级的生物。 这一点,不是林琳崇洋媚外,但是事实上魔法中的永久变形术就比这种幻术要好很多。她记得当初因为盗官银的案子,许仙再一次来到这里时,电视剧中可是表现出了这样失去法术后仍旧破败不堪的样子。 若是魔法,只要在最开始的时候,使用最耗费魔力的永久变形术,想来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说真的。若是白姐将来真的嫁人了。然后就在这座宅子里呆到儿孙成人再离开。等到你离开的时候,这宅子岂不是还要变成现在这个破样子?」 反正不管白素贞和小青说什么,林琳非常的坚持已见。房子必须要去官府过户,下人也要买本地的人口,修房子也是如此。必须一是一,二是二。 说来这两只千年大妖,心性都是纯善的,也因此并没有因为林琳这个百年小妖的坚持而生气。反倒是真的听了林琳的意见,出去找了个山洞,准备清修几天。 林琳见此,心中也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她不能阻止白素贞也许仙的这一份连观音大士都说的『深情』。那么她也就只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尽自己的一份心力。让他们的路不再那么忐忑。 虽然鄙视白蛇的眼光,但是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成仙的好办法。 水漫金山,涂炭生灵。行医救病,造福无数。是非功过,谁又能说的清楚?不过,说真的,被关在雷峰塔下二十年,就可以得道成仙,为什么我感觉是一件占了便宜的事情呢? 两只大妖转身飞走了。林琳想了想,也拍拍走了出去。 仇王府位于双茶巷,早就空置多年。又因着小青曾长居于此,众人对此宅子都是避之唯恐不及,今见有人来此买卖,府衙书吏自是一番好言诉说。 「家主姓白,只一位小姐。从四川芙蓉城而来。想长居于此,特买上此宅。」林琳想到以后小青会给许仙介绍的说词,这会正好用上来了。 「你家小姐,怎么一个人来此?」那书吏在林琳送上了『茶水资』态度更是相当的客气,一边将房子过于白素贞名下,一边对着林琳用魔法混淆咒弄出来的三张身份文碟进行户籍登记。 「我家老爷生前是位官老爷,官威赫赫。只可惜老爷和夫人早早地去了。家里只留下小姐一人。本来是要投靠舅舅的。后来得了信,说是舅老爷近年可能会一直驻守边防。那里环境恶劣,如何是我们家养在深闺的小姐受得了的。于是舅老爷便让我们家小姐先到钱塘暂居。等到舅老爷任期满了,再接到身边团聚。」 原来不但是位官家小姐,还有一位当大官的舅舅。书吏一听,便更加的殷勤和小心,「只不知这位舅老爷姓甚名谁?」 林琳说谎都不打草稿地笑了。「官爷,您这可是为难我了。主家的事情,再多了,可不是我能说的了。」 拿过书吏手中的地契,林琳欠了欠身,便笑着走了出去。 第82章 出了衙门,林琳正好与出门巡逻的李捕头碰上了。林琳向后退了一步,以示礼让。 「咦,你是哪的?我怎么没见过你?」李捕头天天在街上逛,再加上自小便是这里的人,所以钱塘县上下还真没有几个眼生的。 这年头狗仗人势的太多了。看到这人礼让自己一行人,那么身份地位上,也就不可能太高了。连大老爷的二姨太都能够不把那么放在哪里呢,更何况别人了。所以见此情景,李捕头很自然问了出来。 李公甫是个老油子,但是心地却不坏。平时爱听点好话,爱喝点小酒,吃点小炒。但是为人品性上,却是直得人尊敬的。 就以原着中,将小舅子的儿子当成亲儿子来抚养这一点,就不是别的男人能做到的。所以林琳对他的印象非常好。 第159页 「见过几位官爷。我是刚刚定居此地白家的人。双茶巷仇王府便是我家府上。」 原来是新来的,怪不得他没有见过呢。李公甫听了点了点头,也没当回事。然后便带着身后的衙役进了衙门。 这盗府银的江洋大盗还没抓着呢,哪还有闲功夫搭理新来的。 唉,一会儿又要挨骂了。 此时的林琳虽然心中敬重此人,但是这会儿自然也不会把李公甫放在心上。先将地契妥善收好,便去了之前从书吏那里打听到的,口碑甚好的人伢子家。 在那里买下了十名丫鬟,十名僕妇,十名小厮。以及厨娘,花匠等等下人若干。因为林琳要的人数非常的大,再加上她还要调教得差不多的成手。所以可是难坏了那人伢子,不过也乐坏了她,毕竟林琳出手是相当的大方了。 除此之外,林琳又在人伢子的介绍下,买下了一房帐房和管家。 有了管家和帐房后,那么修房子和安排下人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拿出一千两银子,做为启动资金,林琳便当起了甩手掌柜的。 说实话,这一千两在根本上是不够什么的,那么大的宅子,要修理起来,相当的费钱。但是林琳却是在之前就用魔法干了很多的事情了。 永远变形术,清理一新,初復如初等等的咒语下来,那个宅子其实就已经恢復了七七八八。这一千两银子,做一些善后和买些帐布帘幔,下人衣服。厨房用具等等那也是够够的了。 …… 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实用性和有效率,也许是大把银子在前面开路,二月末,整个仇王府,不,或者说是白府就焕然一新了。 前院正厅正堂,后院正房正院。绣楼两座立在后花园。临水轩窗,小拱桥。真真是厚重沉稳,富丽堂皇。又不失清雅,细緻以及婉约。 正房正房,如果将来白素贞没顶住男色而成了亲,那就是他们的新房。而现在,林琳便将靠近正房的那座绣楼布置成了白素贞的闺房。 十个丫鬟,安排了四个在白素贞的绣楼。剩下的六人,两人在前院,两人在正房,还有两人是专门负责打扫她和小青睡的那座绣楼的。 僕妇也是如此安排。 既然当家做主的是她,那么她就不能让自己太亏着了。 真让她当下人端茶递水,下厨房烧饭,做春秋大梦去吧。 …… 其他的,诸如小厮,花匠,採买等事,皆是新买来的管家在安排,林琳却是一点也不用操心的。 这一日,林琳将管家招了来,轻声吩咐道,「小姐这几日就要回府了。一切事务,便如之前安排便好。让绣娘做的衣服可都做好了?」 「回採因姑娘,这些日子已经为小姐做了不下十套的衣服了。听姑娘说小姐喜白,衣服都是以白色为主,其他料子为辅。此时已经熨烫薰香后,送到了小姐的房间。另,姑娘吩咐的,小姐身边的青姑娘,绣娘也已经做出两套换洗衣服来,估计过两天便都得了。」 顿了顿,管家又接着说道,「因一直不知采因姑娘喜欢什么样的花色和颜色。绣娘们托老奴来问一声,也好紧着给姑娘做出来。」 「我喜欢紫色的。跟绣娘们说,我的不打紧,可着两位姐姐来便好。她们出门在外的。对了,我说过,咱们府上不喜欢食蛇肉和兔肉的事情,别忘记了告诉厨下。还有,除了这两样,我也不吃狗肉,牛羊肉不吃炖的……」 「您放心吧,一早老奴就吩咐下去了。保准错不了。」虽然林琳对外一直说自己和小青是白素贞的丫鬟。但是丫鬟能帮着买宅子,帮着买下人,帮着买管家吗? 所以,林琳不但给白素贞安排了身份背景,就连她和小青也都有了出处。 之前不是说莫须有的白家老爹是总镇出身吗?所以她和小青的爹,便是家将出身。因此在地位上,是仅次自家小姐一层的人物。 而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管家,或是整个白府的人,也都知道了这个白府的当家人是谁。谁是直接管着府中各项开支和生杀大权的人物。 「我要买地买铺面的事情,可有眉目了?」她空间里就是有再多的金银,也架不住个坐吃山空。不能节流的情况下,开源就是当务之急。 「城外有两百亩中等田,城东那边还有一百亩的上等田。至于铺面的事情,倒是有那么两家,不过地段都不是太好。」 「先把那三百亩田买回来。至于铺面,先买下一家相对好一些的。其他的再看吧。耕地,还是少了些。再去打听打听。没有个一千亩地打底,阖家上下这么多人,还不都要喝西北风去。」 自古以来,开源都比节流更让人接受。节流节的是生活质量,而开源嘛,呃,则是改变别人的生活质量? 「是。」管家一听这话,心里就有些好笑。真真是碰到了大主家了。一千亩地都当成打底的了。 …… 三月初三,下晌。 林琳站在绣楼上,看着这一会儿晴,一会儿阴的天。摇头嘆气。看来呀,再过不久,这白府就要有喜事上门了。 下了绣楼,让身边侍候的丫鬟去叫管家过来。 「今日小姐便会回府。现在打开大门,迎接小姐进府。」 「今天?」管家诧异。 「嗯,我刚收到消息,就是今天。去通知厨房准备晚宴,通知小姐院中的下人,准备好小姐的换洗衣物。还有洗澡水也要备上。将前日高价买来的上好春茶也找出来。……青姐那边也是如此。万不可怠慢了。青姐不似我好性子,惹了她生气,当场就能要你半条命。」 第160页 「是。」府中下人都是知道青姑娘和采因姑娘是自小跟随小姐的家将家的小姐。一身好武艺,比十个男人还要厉害。 没看见府中近日找来的那个家丁护院都是要经过采因姑娘的考核方能入府的吗? …… 申时一刻。 远远的林琳便看到白素贞和小青相携而来,林琳示意家下人等放鞭炮和上前拜见。 只这一下,便将二人弄蒙了。 「欢迎小姐回府。小姐,洗尘之物已经准备妥当。请回绣楼洗漱,晚宴马上就好。」林琳上前半蹲了一下,便站了起来,笑着扶过白素贞的另一只手,笑眯眯地说道。 「青姐,你也回房间换身衣服吧。我让小丫鬟带你回房间可好?」说罢,不等小青反驳,直接一抬下巴,就有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就很机灵的小丫鬟上来行礼。 「青姑娘,请随奴婢来。」小丫鬟侧身示意小青跟上。 小青看看林琳,又看看白素贞,白素贞轻声说了句『你也去吧。』小青这才跟着小丫鬟走了。 与当过大小姐,官夫人,并时常在自己心里把自己当祖宗的林琳相比,小青和白素贞还真的没有被人这么侍候过。 ……相当的别扭。 毕竟她们俩谁也没有经歷过脱个衣服,都有人在一旁围观,伸手等着侍候的时候。 …… 白素贞和小青忍着不适,在林琳的安排下洗漱,更衣,然后坐下喝茶,等着晚宴的到来时,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是人间大家小姐的生活?」小青喝着据说是今年的春茶,有些迷茫。 如果一个人类都比他们修炼千年的妖会享受生活,那么她们追求长生,追求大道的意义又都是什么? 小青突然感觉到这么些年,她……算是白在人间走一回了。 林琳早就挥退了下人,不然真让小青问出这句话,还不等让这帮子下人疑惑呀。 「可不是,小姐的身份是官家千金之后,家在四川芙蓉城。父母不在,有一舅舅在防疆驻防。你和我都是小姐家的家将之后,算是半个主子。在这府里,是一人之下,几十人之上。咱们这还算是简朴的呢,好多落魄人家的小姐,还一脚出,八脚迈的呢。」 「巧了,我今天也对人说了小姐的身世,也是这样的。」难道这四川芙蓉城还专门出官家千金?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呢。 小青哪里知道林琳这本就是顺着她说过的话,才开始往下编的。 「白姐,可找到你的恩公了?」一把破伞,当宝似的看着。这一会儿功夫还要放在眼前。真当别人不知道这伞有蹊跷似的。 听到林琳这么问,小青第一个坐不住了。「不但找到了恩公,还找到了相公呢。」小青不顾白素贞一脸的羞涩,将事情一板一眼的说了出来。 「小青,你讨打。」白素贞被小青的话,羞红了脸。 「是吗?那真是要恭喜了。不过白姐,在人间成亲可不只是点灯红蜡烛,拜个堂就是夫妻了。他还要走正规的手续,不然你们这个婚事就不会被人认可。这就跟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差不多的道理。」 「快说说,说说。都有个什么讲究,咱们可不能让我姐姐吃了亏。」白素贞想问,但是羞于张口。可小青才不会不问下去呢。 「此时男女成亲,自然是要三媒六聘。一样一样的来。男人请了媒婆上门说亲,那是诚意。也是懂礼数。不然就是看轻了女方。媒人来个两次,咱们再应了。既显了女方珍贵,也能在谈话中知道一些男方的家事人品。或是这中间派人去查一查男方的品性,还有家里都有什么人。不然轻易的许了婚。那男人要是个家有妻妾的,岂不是白糟蹋了白姐的人品。」 「这么麻烦?」小青听了啧舌不已。 这人类就是规矩多,不就是公的和母的要住在一起□□的事。这么一点事,弄得那么麻烦。 白素贞在一旁也觉得人间的事情,真是太麻烦了。 林琳将两人的神色看在眼里,嘆了口气。「人这一辈子,是非常的短暂。所以做什么都希望能有个完美的开始和结局。对于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是万分重视的。而成亲,做为人生的一件大事,自然是不能草率了。」 ……人与动物的区别便是,人类比动物更注重形式。 第83章 「那许仙,会来提亲吗?呃,我是说他会来取伞吗?」看到白素贞也有些不确定的样子,林琳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问。 「采因,你是没看到,那个许仙呀,我们分开的时候,眼珠子都不点落在姐姐身上,跟着我们回来了。」小青拿起一块刚才丫鬟上茶的时候,一道上来的茶点笑着朝林琳比划。 「……可是听你这么一说,感觉那个许仙不是有些个轻浮,就是个读书读傻了的读呆子。要是他只知道自己来,而不知道找冰人上门来,岂不是让人着恼。」 「那有什么,他要是自己来,我们就把他打出去。什么时候等到媒人来了,再让他上门。」 林琳听小青这么说,都恨不得翻白眼了。「你就直接说『哎,许仙,你要不是带着媒婆一起上门来,我就不让你进我们白家的门。』你是想让白姐成为天大的笑话吗?哪得恨嫁到什么程度才会如此呀?快罢了吧。这人要是来了,你交给我和管家办吧。不然,真能让你弄砸了。」 第161页 你弄砸了不要紧,然后弄得白素贞一个着急,自己出去会许仙。然后当天便成了亲。这算是什么事呢。 名不正,言不顺的。按着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无媒那个啥。 官盐当成了私盐卖,何苦让人瞧不起呢。 她来此一朝,还弄成原着那个样子,岂不是白忙活。所以呀,这个时候还不如不要让小青参与进来呢。 「你少瞧人了。我,」 「小姐,青姑娘,采因姑娘。晚宴准备好了。请小姐吩咐摆在哪里?」小青的话,直接让门外的小丫鬟打断了。 采因在里面听了,便笑着问白素贞,「白姐,你们今天刚回府,我让厨房备了一桌接风席面,你看,是摆在绣楼的一楼,还是摆到正院去。毕竟那才是主人家应该居住的地方。因着白姐在人间是未出嫁的女儿,这才将房间安排在绣楼。」 白素贞想了想,决定将席面摆在楼下。林琳听了,高声吩咐门外的下人,下人听到,应了一声便下了绣楼。 片刻后,林琳请了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下了绣楼。绣楼一楼的正厅席面都已经摆好。安排在白素贞绣楼里的四个丫鬟,有执洗手盆的,有执毛巾的。还有拿着酒壶的。看得小青啧舌不已。 洗手后,采因便把下人们都又一次打发出去了。下人们因为早就得了林琳的吩咐,凡是她们三人或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只管把茶水点心等物准备齐合下去便可,因此这个时候看到林琳挥手,便都悄声退去。 「以后一日三餐,都会有下人打点。白姐和青姐有什么想吃的,只管吩咐门外的丫鬟就行。她们就会去通知厨娘。还有要是有什么想穿的,想戴的,也只管吩咐她们,她们就会找管家去採买。对了,白姐,你们都是修了上千年的妖精,知道哪里有金矿银矿吗?咱们家现在花的都是我的私房钱。就算是有再多,也经不起坐吃山空。 前儿,我还让人买下了三百亩地,江南一年两季,倒是会有一些进项。噢,我还让人买了一个铺面回来。想着先装修一下,等到你们回来了,咱们再想想,拿这个铺面干点什么。不然家里这么多张嘴,天天都要吃饭的。」 听到林琳这么说,白素贞和小青都开始慢慢地想,她们知道的那些深山里,好像真有一些金矿银矿。 想到了,两人便说了起来。林琳一听,眼睛便是一亮,原来这招真行呀。连忙招唿两人用晚膳。 用了晚膳,林琳便又让白素贞去适应官家行金小姐的生活。而让小青带着自己去挖个金银矿。 天亮前,小青便带着林琳飞了回来。这一趟两人算是来了一个大丰收。 不过,小青也是个有意思的。她是真的不在乎这些金呀银呀的。所以竟然只是站在一旁一个劲地催林琳装金银。而自己却是一点也不拿的。 因为每个妖精都有自己的办法装东西,林琳也没有跟她客气,真真是敞开了空间使劲的装。 不过装的再多,也有装完的时候。这不,一个银矿,一个金矿就都被林琳装在了空间里。整整装了两个佛珠空间才算完事。 「有了这些金银,至少我死之前是不愁阿堵物了。」 「你真的不准备修炼了吗?以你现在的道行。若是不继续修行,可能也就只有一百多年的寿命呢。」 「对我来说,那就够了。」一百多年的寿命,她要是还不知足,那她还真的太贪心了。 住在她们绣楼里的两个丫鬟自始自终都不知道自己侍候的两个姑娘不在自己的房间。所以,林琳两人回来的时候,也都悄悄的。 林琳仍是保留了身为人类的基本习惯,睡觉。 而隔壁的小青,林琳就不知道了。谁知道蛇要不要在床上睡觉呢? …… 许仙如期的来了。这一点并没有让林琳担心。倒是白素贞看着来到府里的许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请那位许相公到前院用茶。让大管家去做陪。」林琳按下要起身的白素贞和要去前面看热闹的小青。这才吩咐一直给白素贞梳妆打扮的丫鬟。 那小丫鬟是个有眼力见的,自然知道是要听谁的。所以行礼便退了出去。 「你们放心吧。这个时候,不是你们应该出去的时候。女儿家的矜持很重要。所以让管家应付他就可以了。想要问的话,我早就嘱咐过管家了。那许仙只要是心里有想法,自然会回去跟家人商量,如何来提亲的。」 「你这死兔子,那管家能明白我们的意思吗?」小青与白蛇对视一眼,眼中都带一丝担忧。 「放心吧。这事交给纯人类,绝对万无一失。」这有啥不知道的,一个恨嫁,一个想娶嘛。 反正这种事情,走正规程序就对了。 见此,小青便也不再说话。只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而白素贞坐在梳妆檯前,拿着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头髮。担心之情,不用言表。 估计这里就只有林琳还能静得下心来,喝茶吃点心,偶尔在绣花撑子上绣上两针了。 少时,许仙离开。管家在白素贞的一楼求见。 白素贞刷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看到林琳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坐了下来。倒是小青不管不顾的,直接冲出了房间,奔着楼梯跑去。 林琳对着白素贞点了点头,然后也跟着小青下了绣楼。 第162页 刚下来,便听到小青不加掩饰的问管家如何。 「老奴看得出来,那许相公为人忠厚,又有些机伶。对着咱们家小姐也是倾心一片。老奴已经暗示过他小姐碧玉年华,待字闺中了。那许相公听了,欢欣鼓舞。言不及义的说是要回家请家姐遣冰人来提亲。只是,只是」说道这里,管家有些个犹豫。 「只是什么?别吞吞吐吐的,快说呀?」小青急的直接向前了一步,而躲在楼梯口的白素贞也有些个焦急。 林琳看到老管家这个样子,也就想到了他要说什么。于是不紧不慢的地接话道,「可是身家的问题?」 听到林琳一语道破,管家脸上一喜,连忙点头应是。「是,是。老奴刚才细细地寻问了一番,这位许相公,家里虽未娶妻,可却也是家无横财,自小随姐姐嫁到夫家。一直长到如今,仍是寄居在姐夫家里。不但如此,他虽有些个医术,但是现在仍是学徒弟子,并未出师。想来将来生活上,有些个艰苦拮据。」 老管家就没有好意思一直张嘴说将来许仙可能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小青听到此,松了口气。「唉,你这老头,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吓我一跳。咱们有的是钱,又不是养不起他。」 「可是,可是。」老管家觉得小青的话,有些个偏颇,可是又慑于小青说话时厉害的性子,不敢往下说。 「管家不用担心。咱们相中他的,也是这一点。咱们家虽有家财万贯,可家里却只有小姐一个人。舅老爷远在天边,自已都是有子女要管的人,如何顾的上咱们家小姐。找个家世简单一点的,将来也不会欺负了小姐。不是吗?」 管家一听这话,恍然大悟。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就说嘛,面前的三位姑娘个顶个的精明,怎么会看上那么个人呢,原来是为了这个呀。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姑爷厉害些,精明些。他们这些白府的下人岂不是要难做。 「小姐的终身就在此一朝了。老管家可一定要上心。待到那个许相公家里请了冰人来,一切的步骤,一定要认真仔细,切不可让人小瞧了咱们家小姐。但是也不要太过为难许相公。毕竟他自小寄居,也不容易。聘礼什么的,咱们家也不差那点子东西。多了少了的,将来都是要给小姐当嫁妆的……。」 「是,采因姑娘放心。这些老奴老理会的。保管让小姐风风光光的大嫁。」 「嗯,小姐的婚事,让府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精心些。待小姐出阁,每个都发三个月的月钱。管家尤为辛苦,我替小姐做主,独发你半年的月钱。」 管家一听,大乐。白府的月钱本就是这钱塘县属一属二的,刚进府不到一年,还能有这么多的赏钱,真真是大喜事。 「老奴代府里的人谢过小姐,谢过采因姑娘,谢过青姑娘。」其实管家心里也明白。通过这两天的相处,他们家小姐,或是说白府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其实都是采因姑娘作主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赏钱,这就是喜事。 第84章 且不说林琳带着白家上下如何收拾白素贞的嫁妆,只说许仙神思不属的回到家中,一时喜来,一时忧。 喜的是听到管家的意思,他心中的那位小姐待字闺中,并未许人。忧的是那姑娘的家世身份,又岂不是他这个穷小子配的上的。 还有这一次,他竟然并没有见到人。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汉文,你这是怎么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你不是去那白小姐家中取伞了吗?伞呢?可是那白小姐不在家?」看到一进家的弟弟表情不太对,许娇容拿着针线笸箩,坐到了弟弟的身边,有些担心地问他。 就算是白小姐本人不在家,别人就不能还把伞了?那样的人家,还会昧下一把破伞? 直到这个时候,许仙才发现他忘记那把伞了。「白小姐在家,不过我没见着人。是管家接待的我。说了会话儿,我就把伞这事给忘了。回头我再去一趟。」也许下一次去,能见到白家小姐。 「我跟你说呀,今天早上你姐夫还跟我说呢。他在衙门里也打听了一番。你猜那白家小姐是个什么身份。」许娇容放下手中的绣活,起身给弟弟倒了一杯茶。 「什么身份?」 许仙早就听小青说过了白素贞的『身份』,这一次去白家,更是对白家有了直观的概念。现在听姐姐这么说,也不过是随口一问。 当然许娇容也说不出什么来,不过就是衙门书吏知道那些事情罢了。但是许娇容面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弟,还是知道一些他的心思的。 「虽然白家富贵,但白姑娘毕竟是没有长辈的人。想要嫁进高门大户,自身也没有底气。白家门坎虽然高了些,可你也不差什么。咱们家世代经商,爹娘去的时候,倒还有一些资产,姐姐都给你留着了。等到成亲的时候,聘礼给的足足的。还怕哪家姑娘不乐意。明儿,姐姐就请冰人去白府。若是同意了,咱们就抓紧把婚事办了。若是不同意,你也就别惦记了。该着不是你的缘分。你也别多想,咱们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人家姑娘不同意呢。」 为了让许娇容对白素贞有个好印象,林琳算是下了大功夫。许家左邻右舍的人家差不多都听说过双茶巷白家,有个心地善良,人美又贤惠的姑娘。 乐善好施,救济贫苦。钱塘县从二月份就开始施粥的寺院,就是白家出的银子。一来二去的,在许仙还没见过白素贞的时候,许娇容就满耳朵的白家姑娘了。 第163页 现在又见弟弟与那位白家姑娘在清明节有缘一见。自然是乐意让弟弟有个好妻子。 自来婆媳,姑嫂就不是那么好相处的,林琳提前做些准备,也不过是防患于未然。 …… 许仙现在心里非常的乱,既想要请冰人上门提亲,又怕白家拒了这门亲事。许仙怕佳人无意,许娇容又怕一直眼高于顶的弟弟受到伤害。 正在姐俩都满腹心思的时候,白家的两个下人到了。 「我们是双茶巷白家的下人,我家小姐听说许相公自幼由长姐扶养长大。姐弟情深,甚是感动。我家小姐听说了李夫人的事情,很是敬佩。所以特意命小的送来些礼物,请李夫人千万笑纳。」来人非常客气,虽然只送了两匹衣料和一套首饰。但是看花色看成色都是非常不错的。 而且不等许娇容客气,白家的下人便告辞离去了。 礼物只送了许娇容一人,但是许娇容却是心里落了定。若不是白家也有意自家弟弟,又如何会送东西给自己呢。看样子,弟弟并不是单相思。 转眼打量弟弟,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知书达理,却实是难得的佳配。 「好了,这回你放心了吧。」许娇容拿着一根珠钗在头上比了比。这白家姑娘就是知礼数。 这种送大姑姐东西和送男人东西,给人的感观就是不一样的。现在许娇容就觉得趁着做晚饭前,先去前条街请钱塘县最有名的王媒波明天一早去白家提亲。然后再去买上两斤酱牛肉,晚上好好的庆祝一下。 礼物自然不是白素贞准备的,而是林琳一早就准备好的。要知道就以许仙在她心里那发黑的印象,她还真的不敢保证许仙能听懂老管家的暗示。 因着林琳在钱塘县打出了个好的开头,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三媒六聘,礼数做得足足的。 有媒有聘,又有官邸出具的婚书。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无论是人,还是妖,在人生大事上,都应该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当初的许仙便欠了白蛇一份被这世俗认可的婚礼,今天……她愿意为她补上。 人生的每一个过程,都应该尽力去做到最好,以免留下一份遗憾。 …… 许家是有老宅的,只是多年不住人,早就破败了。但是成亲的地点,既不能放在白府,当然就更不可能放在李家了。所以,许娇容着实是请了些人去收拾房子。在没有大价钱和魔力妖力的前提下,整个工程比收拾当初的仇王府还要麻烦。 不过好在紧赶慢赶的,好不容易在成亲前将那小小的许家老宅收拾了出来。 洞房花烛夜,有情冷水饱。小小许家老宅,还真的让白蛇的生活水平降了好几个档次。可第二天起床的白素贞,在许仙死活硬要给她画眉后,那股子甜蜜估计是吃糠也会甜到心里去。 当然,这样的日子一天两天还行。时间一长,别说白素贞还能坚持,可林琳和小青却是受够了要与人同居一室的不方便。白府那么大的宅子不住,却跑这小破屋子人挤人。隔谁心里,都不愿意。所以,经过一系列的协商,白素贞和许仙婚后的住处便被直接定在了现在白家的那座大宅里。 林琳买下来的那个地点不是太好的铺面,也变成了许仙的医馆。 虽然对于许仙的医术,林琳一直不看好。也曾经建议许仙能够再学上两年医术,再另起宝号。 不过林琳的坚持也不过是从两年变成了一年。 两人三月三见的面。三月底便确定了婚事,过了端午成的亲。然后第二年清明前后许仙便出徒了。 反正想到自己也会医术。白素贞会法术,就算是真的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许仙解决不了,她们两人也能顶上一时。 要是三人都解决不了,那就请换个庙拜拜去吧。 祈祷下辈子有个好身体。 …… 都说只羡鸳鸯不羡仙。看着白素贞与许仙两人天天在自己面前秀恩爱,林琳也只能远远的避开了。 李公甫家隔壁的房子要出租。林琳听到下人说起后,便直接让管家去问了房主,卖不卖。 房主那里,只要银子给的足,还是愿意卖的。于是林琳便拿了银子,让管家买了下来,直接过户在自己的名下。三五不时的过去住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白素贞与许仙成亲后,这诺大的白府,林琳突然觉得并不是自己的家了一般。 总有一种寄居于此的感觉。 没有盗府库,自然就没有了发配苏州的事情。 钱塘县是一个不小不大的地方,但是做为本地人的许仙,再加上有李公甫这个姐夫,日子倒是比在苏州的时候好过。 又是一年端午节,林琳要忙的事情,还是那么多。不过去年端午前,倒真是发生了一件大事。林琳每每想到都觉得自己的眼界太窄。 风波亭,岳飞父子就那么煳里煳涂的就给秦桧用『莫须有』三个字给弄死了。而她呢,竟然还在想着多存点冰块好让白蛇和青蛇安全地度过端午节。 她果然……还是个小女人。 …… 年年端午节,人都难过,何况是蛇了。 林琳用了大量的冰块,将白素贞和小青的住处团团围住。又用魔法物品刻了一些恆温咒给她们二人佩戴。 可就这样,那许仙这个吃软饭的,竟然还让人上雄黄酒来喝。林琳当场就气炸了。 第164页 这年头,自己作死,谁还拦的住他。 这样的男人,也就是白蛇还当个宝罢了。 所以说,女人一定要放宽眼界,见的多了,自然会发现这世上有比许仙更好的男人。可惜了,白活了千八百年,就眼睛脱框的找了这么一个耸货。 …… 「我说姑爷,你不知道你家娘子怀了孩子吗?怀了孩子的女人,饮食起居都要注意,你一个当大夫的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这会了竟然还要让你家娘子喝酒,喝的还是雄黄酒。你安的是什么心?谋财害命,是不是太温柔了些? 你直接拿把刀,照着她的身子死劲的捅上几刀,那多痛快。你这天天在外面出诊,是不是看上了别的姑娘,想要再做一回新郎,不然,这心倒底是怎么做的,榆木疙瘩呀!」 本来这个孩子如果去年成亲早的话,早就来了。可是因为林琳的横插一槓子,整整比原着晚了一年,白素贞才怀上身孕。 当然可能出于剧情的不可逆转性,许娇容也晚了一年才怀上孩子。 听到林琳的指控,许仙觉得冤枉极了。「采因,你可不能胡说。这孕妇怎么就不能少量地喝点酒了。你看姐姐,就什么都没说。」 「那是夫人不好下你面子。不过话说,今年在一起过节,感觉好像比往年更热了些。」小青头一回在端午的时候还留在城里。此时被热的无精打采,说起话来,都有气无力的。 去年这个时候,林琳直接将小青丢到了冰库旁边的密室里。而白素贞道行深,只要注意一些便不会有什么事。 而一天十二个时辰的冰盆一直就没有断过。就连会让人觉得燥热的绣嫁妆活计,也被林琳交到了绣娘的手里。 府中众人都只当小姐并非是江南人,所以不耐热。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而今年因着都在钱塘县,所以白素贞便将李公甫和许娇容一起请到了家里。一起过节。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你们北地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江南的端午是最热人的。不过这府里可真是凉爽,用了不少的冰吧。」许娇容看着一旁摆着几座冰山盆景,觉得这还是她们主僕三人不习惯这里的气候的原因。 「姐姐有所不知,府里的事情,都是采因在张落。具体存了多少冰,我也是不清楚的。采因,你快来跟夫人说说。」 白素贞一副大家闺秀,贤良淑德的样子。非常的招许娇容喜欢。听到白素贞这么说,便转头对着林琳问道,「你们家这么多冰,可是怎么存的,咱们这里就是到了冬天也积不住冰的。」 林琳对许娇容就不会像对许仙那样不客气了,反倒是非常的尊敬。毕竟这个女人是个好人,心性不错,人也善良。若是将来白素贞躲不过雷峰塔,那么将来他们的孩子还要靠许娇容呢。 至于她?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一个百来年的兔子精,估计能跑得了就不错了。还再跑回来抚养文曲星,岂不是自已往餐桌上撞? 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虽然,她……也是真的活够了。 …… 「其实这冰并不难。不过先是用冰引子结冰。然后才渐渐多了起来。」 「冰引子?」许娇容有些诧异,她只听说过药引子的,啥时候这冰也要引子了? 这今年的怪事就是多。 第85章 「对,冰引子。」林琳看到许娇容对这个感兴趣,便也不卖关子说了起来。 「我们从四川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硝石。先让人将冰窖盖好。然后利用硝石制冰的老办法,将以整个冰窖为基础,一点一点地先降低冰窖的温度,最后又用器皿将水送到冰窖里。硝石加水,没多久,便是一地窖的冰了。又因为地窖在地深处,里面的温度又一直低,所以以后每年只要加些水进去,便能自己冻成冰了。」 许娇容这才想起硝石的事情。因为到了夏天,冰都是非常贵的,所以许娇容从来没有买过冰。至于硝石,那是整个夏季制冰都需要的原材料,就更不是一般人可以得到的。许娇容的生活里,自然是从来没有这东西。因此,也就没有想到了。 果然,有冰就是不一样了。 满屋子的冰盘,再加上装在大肚花瓶里的冰瓶,冰屏风。一阵夏风吹过,整个屋子竟然又凉爽了些。 当然屋中也被林琳弄了恆温咒和降温咒。 吃了一顿冷飕飕的端午宴。许娇容和李公甫在屋里屋外极大的温差下便被林琳用轿车子送走了。而小青这个热得不敢轻动的傢伙,也让林琳用魔法送到了冰窖镇着。 冰镇青蛇,还能被她感激。也是让人无语了。 …… 白素贞道行深,又没有喝酒。再加上所到之处都被林琳用冰盆降着温,身上,卧室都有恆温咒和降温咒的魔法道具。 这一回便是想要化出蛇形估计都要难了。 想到白蛇怀着身孕还到到处给许仙找救命的灵芝,林琳就想到臭揍一顿许仙这个不省心的玩意。 当然,还有就是白蛇对于许仙的纵容,也许林琳看不顺眼。 男人这种东西,是可以随便惯着的吗? …… 安排好了小青,又一路送了孕妇白素贞回到房间,林琳这才揉了揉肩膀回到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进入空间。林琳看着空间中的『烈火神珠,时辰八卦炉,羊脂玉净瓶,神钧天奏乐图』这四样南蛮的贡品。想到了一年前一边张落白素贞的婚事,一边找了个时间去参加这个时空包拯的葬礼时,梁王对包拯不恭敬的样子。心里就气不打一处来。 第165页 那个又黑又硬的老头,这辈子虽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却也为这个国家和国家的人民献出了自己的一生和心力。 ……虽然这里并没有展昭,也没有白玉堂。 当然也是因为此,在没有展昭在中间的情况下,林琳对于包拯还是蛮喜欢的。 ……呵呵,其中也不排除林琳知道包拯死后会成为阎君的事情。 原着中盗了四宝的是小青,可这里却是林琳。林琳不但盗了四宝,还将梁王府的库房倒了个一干二净。 将所有的银子都弄成一两或是半两大小。然后挨家挨户的给那些贫困的人家送过去。然后又印了数万张的传单,上书梁王府库房被盗,下面又列有库房清单。 ……可想而知,事情闹得极大。 第二天,还不等梁王父子有所行动,宫中的皇帝都有听闻,于是特意招了梁王父子入宫觐见。 这事闹大了,单子上除了那四件南蛮的贡品外,还有其他各地官员以及其他番邦献给皇帝和朝廷的宝物贡品。这种事情梁王父子自然是矢口否认了。 梁王府从未失窍,怎么可能有那些东西和钱财呢。 也因着此事过了皇帝的眼,又加上樑王府在朝廷上的其他政敌,梁王父子只能投鼠弃器,暗地里不管如何,明面上别说是追查库房下落了,竟是只能强颜欢笑的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莫须有』的事情。 无论是谁人来问,梁王一家三口都是「我们府上,从未失窃,也没有丢过一件东西。」 ……这一年,除了岳飞父子感受了一回『莫须有』外,下半年梁王父子也步上了后尘。 前者可悲,后者可喜。 …… 此时的林琳,对于自己频频干涉白素贞想要许仙出人头地的事情,并不后悔。 枪打出头鸟。许仙还太年轻,本来就没有多少行医的经验,勉强将他拱到高位,于人于自己都不是好事。 没有三两三,何必上梁山。将许仙架起来,并不是真的对他好。人生是需要满满充实的过程的。许仙的人生并不应该是白素贞安排好的通天大道。 ……那要是真的行的通,林琳发誓,以后的岁月,别管是蛇还是蟑螂了,她都会去救一救的,有机会要救,没机会也要制造机会去救。 这开了外挂的人生。 特别幸运的是钱塘县不比苏州地广人多。又是许仙的老家,在这里,还真的没有电视剧中的那些苏州大夫没事找事的给许仙下绊子。 白素贞说是在帮许仙立足,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许仙的自信心,让他没有主见。这一点,对于一个大夫来说,是致命的。 他会让大夫在看病的时候,变得更加的犹豫不决,进而延误救助治的时间和诊断的准确性。 在林琳将这些说了出来后,白素贞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听了进去。至少真的做到了这个时代对女人的要求——相夫教子。 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本以为会出现在苏州的那个蛤蟆精王道灵竟然会出现在这小小的钱塘县。 真真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在不久后,大多数的钱塘县百姓都出现了时役的症状。 能根治的人,竟然是那个王道灵,而小小的一瓶药,竟然需要一两银子。真是让林琳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么贪财的妖精,也没谁了。 「青姐,你修炼的功法,可不可以吸走别人的修行功力?」这一日林琳想到了一个办法,便去找了小青来问话。 小青点头,「当然可以了。也就是你这么点的道行。所以不会罢了。超过五百年的妖精都会这门本事。真是少见多怪。」 小青的大家小姐日子过得非常的舒服。已经有段日子不想着找五鬼的别扭了。这不,天气渐凉,小青就又生龙活虎了。 「白姐有孕在身,不宜劳累。我们把那个蛤蟆精抓住。你去吸干了他的道行。只留下一百年左右的功力,怎么样?」 林琳的计划是先把蛤蟆精的功力吸出来,然后不足百年的功力也根本不足以他维持人形,将他丢到深山里自去修炼,然后她们再把那些解药挨个药入水井中,岂不是比让许仙出头来的稳妥。 要知道,就算是他们真的像原剧中出面首告蛤蟆精害人,但在一些阴暗的人心里,也会想到许仙在这件事情中所获得的隐形利益。 小青对于林琳的主意,非常的贊同。能白得数百年的的功力,这样的好事,她怎么可能会放过。不过, 「我说小兔子,你有什么办法抓住那个蛤蟆精?」 林琳一笑,并未回她。她能说什么,说她要用魔法还是靠着一身佛光写出来了马家驱魔符咒? 「我调查过这个王道灵,正经有不少女弟子呢。」林琳挑眉看向小青。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美人计?」小青拍桌而起,有些噁心。「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了。他什么东西化的形,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欲擒故纵嘛。只要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就有办法制住他。到时你在出手吸他修行。」顿了顿,林琳笑得不怀好意,「你不是只想着占便宜,而不想出力罢?」这事上哪有那么好的美事。 被林琳心中心事,小青难得有了一些窘迫。不过也只在一瞬间,便又理直气壮起来。微抬下巴,刚要张嘴说些什么。林琳便又说道, 第166页 「我这劳心劳力的是为了什么呢。既然你都不愿意为即将到手的数年修行使劲。我一个啥好处都没有的人,着什么急呢。」 说罢,林琳便唤了下人打水洗漱。将小青晾在那里。小青看着小丫鬟又是端盘洗脸,又是倒洗脚水的忙碌,心里也有些个不是滋味。 不过是不足两百年的小兔子,竟然还在她面前装上乔了。 待到林琳收拾妥了一切,小丫鬟也出去后。小青眼珠子一转,便想要吓吓林琳。可林琳早就防着她呢。又如何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 正好林琳也想要杀杀小青的气焰,天天要威胁吃掉她,也不嫌咯到牙。于是握手成拳,心中默默念起佛号,待到小青将自己的人脸转变成蛇头时。林琳趁她张嘴之际,一掌拍了出去。 林琳做为人的时间太长了,她深深的记得打人不打脸的规矩。所以翻身拍掌时,是对着头以下的地方打的。 也因此,才没有对小青造成太大的伤害。 林琳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佛珠不但可以驱邪。若是念着佛号打在妖魔身上,就跟刻了纹身一样。那就永远的留在了妖魔的身上。 幸好林琳手上有分寸,不然真的拍到她的脸上,岂不是要落下一圈的印迹。永生永世消不了了。 ……毁容之仇,那也是不共戴天的。 「啊!」被突然出现的佛力打着退货的小青,忍着剧痛望着半坐在床上的兔子。 被林琳伤着的小青,满脸惊骇。 什么时候,在她眼里就只能劳役的小兔妖,竟然有可以伤她性命的本事了? 那一掌,轻飘飘的。看起来没有什么修为和内力。但是被那一掌拍到的小青,却是知道它对自己的伤害有多重的。 它在吞噬自己的修为。这一下,至少损失了五十年的修为。 看着床上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小兔妖,小青这才算是明白了,什么叫艺高人胆大。 没有保命的手段,竟然还敢在她们两只蛇妖身边久呆。 是她想左了。 看着无害,其实最能伤人性命了。 「会叫人的……不会咬人?」小青想到了人类经常用来形容现在这种情况的话,可是一时间竟然记不起这句话是怎么说的了。 林琳:「……」那句话是形容她的,她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告诉这只没有常识的小青蛇? 第86章 无论是人类世界,还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只要有实力,有本事,那么就是可以说话的那个人。而没有实力的,或是实力不如人的,就只能是那个听话的了。 这一番无声的较量,林琳算是出其不意的小胜一局。 因此,对着那只癞蛤蟆使用美人计的,便是小青了。 小青虽然满心不愿,但是想到这事的最大受益人是自己,那在受益前付出点力气倒也是应该的。 谁让这天下就没有白吃的午饭呢。 ……谁让她没有吃白食的本事呢。 那只狡猾狡猾的兔子。 …… 这一日傍晚,林琳与小青只跟白素贞说了一声要出去,便离开了府中。倒是许仙看了一眼两个一直非常有个性的小姨子。有些个纳闷。 「小青和采因都这个时候了,还要出去?两个姑娘家家的,别再让人欺负了。」将一颗酸梅子自小食碟中用小银签插了出来。一边递给自家娘子,一边不解地问她。 白素贞不在意,不过相公在等着她回话,白素贞倒也没有多说,「相公不必担心,小青和采因都是家将出身,护卫我从四川来到钱塘,身手了得,再没人欺负得了她们。我猜呀,估计又是嘴馋了,想要出去吃小吃了。」 「怪不得连晚饭都不在家里吃了呢。哪天咱们也出去吃。」小青和采因都是闲不住的,经常出去到街上吃一些小吃。这一点,许仙也是知道的。所以听到自家娘子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不在理会。 「好,相公作主便好。」 …… 话说走出府后的两人,避着人群来到了那王道灵的暂居之所,四下无人,小青一个转身身上的碧绿衣裙转眼间就换成了桃红色有些个暴露的衫裙。 「为了百姓的安康,为了数百年的功力,青姐,拿出你蛇妖一族的本事来,我看好你噢!」林琳也换了一身方便打斗的衣服,然后又穿上了一件隐形斗篷。 「喂,你想吓死我是不是?我还没有被那个癞蛤蟆噁心死,就要先被你吓死了。快把头也收到你那个斗篷里去。」身体全部隐在斗篷里,只有一颗人头露在外面。感觉就像是飘在空中一般,没得让人惊惧。 林琳呛了她一句,「得了吧,装什么良家宅女。当初要不是我,你们还在那个跟鬼屋差不多的仇王府里自欺欺人呢。真以为施了幻术,骷髅就不是骷髅了?」 「好呀,竟然敢这样跟我说话,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收拾不了你?」 「光说不练假把式,你还是先对付了里面的那只,再来说我吧。可以告诉你。就算是不用这个美人计,我想要弄死他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若不是看你道行太浅,年年端午都维持不住人形,我才懒得这么费劲巴拉的做这些呢。」 林琳这话,倒不全是真的。但也不算是假话。 她身上实在是太多的杀人越货,呃,不是,是保命的宝贝了。就算是生耗,也能耗死他。不过弄死他是简单,但是如何废物利用却是有些难。 第167页 小青的道行是真的浅。林琳也是希望能给她一些帮助。就算是将来真的对上了法海,两个白素贞,应该比一个半白素贞更有胜算吧。 「哼,」小青也白了林琳一眼,推开了面前的门,走了进去。 两敌对阵,首重机智,胆量。若先气馁,便已经输了一半。小青被林琳激将法弄了进去。一副英雄就义的样子,看得林琳好笑不已。 好吧,她承认弄出个美人计来,是她有意戏弄小青的。可是这小青,也是真的很可爱。 有情有义,娇蛮又不失善良,天真又不失帅性。难得的一个让林琳打心眼里喜欢的妖精。 倏忽,一声尖叫自院里传了出来,林琳心下一紧,连忙奔了进去。 原来是那王道灵竟然色心大起,一下子就撕坏了小青的衣袖。 一段雪白的膀子就那样露了出来。王道灵两只眼珠子转都不会转了。傻傻地看着面前的春光。 林琳穿着隐身斗篷,以轻身咒慢慢地靠近,终于在魔咒的有效射程内,一个定身咒,再加上一个石化咒,彻底地在小青炸毛前将王道灵解决了。 「你怎么这么慢呀?」小青连忙将身上的衣服换了回去。 「我的姑奶奶,我要是进来早了。能这么轻松的制住他吗?别废话了,快动手吧。省得吃不上晚饭,连宵夜都吃不上,直接奔着早饭去了。」 小晴上下狐疑的看着林琳,「嗯,为什么我觉得就算不用美人计,你也可以收拾的了这只呢?」 林琳听啦,只是耸耸肩,「你想多啦!」嗯,我真的没有故意戏弄你的意思。 事情到了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青现在拿林琳没有办法,只能将浑身的火气都冲着王道灵发去了。最后一发狠,竟然只给王道灵留了五十年的修行。然后又指使五鬼将连人形都不能恢復的王道灵远远地丢到了山海关外。 如果没有天大的机遇,王道灵想要再化成人形,估计也要再等百八十年了。 小青在吸收功力的时候,林琳便将王道灵的住处摸了一个遍。将那些解药都收了起来,当然,林琳是个有收藏癖好的。所以连着解药,那些毒药也被林琳收了一大包。 找到王道灵收的那两个道童,逼问出了都有哪些水井下了药,然后带着解药挨个井里解毒。 等到林琳回来,正好看见小青打发王道灵的兽身。 吸收了那么的功力,小青虽然有些想要跟林琳比试一番,可是现在却只能压下这种想法,回去慢慢炼化。 两人踏着夜色,身法极快的回到了小绣楼。到了小楼,两人才相视一笑,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在现代,男人间都有一起抗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下过乡,一起分过脏的革命友谊。想来女人间也是一样的。 这不,这一夜,无论小青服不服气。但是对林琳的感情却是更深了。 好姐妹,都是一起坑过人的。 …… 一场在钱塘县百姓看来突发的一场时役,就这么无药而愈了。百姓都是稀里煳涂的。倒是白素贞知道了前后事情,只能摇头笑笑。 好在除了那个作恶的王道灵,别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而小青竟然还多了数百年的功力,认真算下来,跟她自己也不差什么了。 想到自己下凡时发下的宏远,白素贞是真的有些愧对小青这个姐妹,于是白素贞又开始想到了姐妹们的终身。 在白素贞看来,采因是兔妖,本身并无多少毒性,再加之采因一身的佛光普照,想来就算是成亲,也不会出什么岔口。 但是小青则不是这样的。 她毕竟是千年毒蛇。一身毒气岂是凡人可以消解的。 白素贞想起当年下凡前,真武北极大帝曾经赐了她一颗解毒仙丹。才将她全身毒气消掉。 以前没有办法,现在凭白多了数百年的功力,想来也能够更好的控制体内的蛇毒了。尤其是白素贞最近观察小青,小青体内的蛇毒竟然在渐渐的消逝。 尤其是因为被林琳拍了一掌,所以小青身上的蛇毒,竟然消了一大半。想来长此以往,小青身上的蛇毒就会不药而解了。 其实白素贞不知道,林琳一直在用魔药中的解毒魔药和从梁王府中带出来的羊脂玉颈瓶中的水给小青服用和洗漱。虽然过程复杂了些,时间慢了些。但是谁让小青没办法得到一颗毒仙丹呢。 不过想到这里,白素贞又觉得既然小青是一定要陪着自己在这红尘中走一遭的。那何不一起度这情劫。待百年后,也可一起修行飞升。 这一下,白素贞久不操劳的心,也跟着操起来。 尤其是最近总有人上门来为小青和采因说亲。 白府这三个女人,在这小小的钱塘县还是非常的有名的。 虽然名为主僕,但是整个钱塘县虽不知道道她们三个是姐妹情深。而且人家也不是正经的下人,而是出身家将之家。在普通人看来,那也算是半个官家小姐呢。 虽然三人的家人都不在了,但是这样的家庭出身的姑娘,自然是一干有儿子的人家求娶的对象。 再说说,三人在钱塘县众人眼里的印象吧。 三个女人都长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那种教养良好的家庭出来的姑娘。 白家正经的主人白素贞温柔贤惠,对人从来都是不笑不说话,心地善良经常在自家的小诊所里和自已夫君进行义诊。 第168页 排行老二的岑碧青,娇俏伶俐,神采飞扬,武将家的姑娘,身形矫健,武艺非凡。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就是脾气急躁了些。 到是排行最小的林采因,竟是管家理事,样样来得,听说府中上下都是她在操持。正是众位婆婆心中的好儿媳人选。 城南张家的老夫人就有些个不知所措。按理来说,她应该向采因提亲。可是又想到自家儿子的性子。她又觉得找个厉害的媳妇将来他们二老百年后,也不担心儿子会被人欺负。 小青率直坦然,娇憨可人。两相比较起来,林采因的心思就要深得多了。 千百年的婆媳大战,做婆婆的自然要选一个一看就好对付的儿媳妇了。于是在小青还没有见过张玉堂的时候,张家老夫人请来的媒婆就到了白素贞的面前。 白素贞恰指一算,便知道两人有一段姻缘。想到那张玉堂本是上界的捡香童子,因为那一笑,便被贬下凡间。 也应该是两人的缘份了。 「姐姐先不要应下,我要先看看那人再说。」说到自己的婚事,再爽朗的性子,也有些扭捏。 小青撇下白素贞和林琳,一个蹦跳就跑回了自己的绣楼。 看得白素贞和小青好笑不已。 「采因,你有什么打算?」 第87章 早就在白素贞张落小青婚事的时候,林琳就知道迟早有这一问。她心里也有些想法。只是这个世上,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哪个让她心动的人。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缘份还没到吧。」在这个时间段,能被林林看在眼里的雄性,就只有法海和金钵法王了。 只是这两个雄性生物,林琳实在没眼缘。一个秃驴,一个黑社会。林琳觉得自己还是不能自甘堕落的。 「你一直都有自己的想法。从决定不修炼,决定在这红尘中走完一生。我就知道,你是个有大主意的。这一点,你比懵懂的小青要让人放心。」 「你与许仙的这一世情缘,既然是在观音菩萨那里备了案。那就好好的过日子吧。千万别让有心人抓到话把,不然好好的一世情缘再起波澜。」 白素贞点头。她积德行善,除了本性如此,也是为了一份善缘。「说起这个,之前大姑还说要指腹为婚呢。当时因着钱塘县发生了时疫,这才打断了。你说这门亲事怎么样?」 在白素贞心里,林琳算是个人间通了。一些人间的人情事故,事俗律法,白素贞是一知半解,小青是懵懵懂懂,唯有林琳算是精通的。 尤其是对人心的把握上面,更是精准极了。就好比王道灵的事情,白素贞就想要藉此为夫君许仙牟个好处。可林琳却能看出这件事情隐藏的危机。 「说真话,我倒是觉得这门亲事,不算是好亲。且不说两个孩子血缘太近,容易骨血倒流。只说结亲是结两姓之好。两家人本就是至亲,何必如此再亲上加亲呢。而且也没个亲戚帮衬不是。」顿了顿,又笑着揶揄她, 「父母亲是自由恋爱,虽然也有着前世报恩的纠葛在里面,但是不得不说,是有了情谊,才会结成了连理。不然白姐能报恩报到这份上?」挑眉笑着打趣,「虽然世人都讲究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将来你儿子要是遇上了心爱之人」 其实林琳最怕的都不是这些,而是在她的想法里,将来许仙的半妖半人的血统儿子和外甥女成亲,一定会生出畸形儿的。 白素贞听到林琳的话,心下也思虑了一番,想着还是等孩子将来长大了顺其自然吧。若到那个时候,两个孩子有情,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也是一段佳话。 …… 这一边两人还在说着家长里短,而小青在那一头,直接到了城南的张家。张玉堂拿着本书,在那里想着数日前有着一面之缘的青衣姑娘。 灵气逼人,娇艷俏丽,顽皮可爱,狡黠慧捷,既有南方女儿的心思灵动,又兼北国女子的率直坦然,让人见之难忘。 「嗨,呆子,再往前就要掉到湖里去了。」真是个呆子,小青倚在一颗树下看着面前的男人。心里有着说不出来的呆气。 「姑娘,怎么是你?」张玉堂看到来人,满目惊喜。 「怎么不能是我?你娘让人到我们家来提亲。我都还知道你长的是圆是匾。当然要来看看。喂,你见过我?」 张玉堂听到小青的话,心下狂喜。 这真是亲娘。 拱手行礼,「是,那日在迎宾楼外,曾与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小生还不知道姑娘芳名?」顿了顿,张玉堂才想起要问小青来此的目的。 小青掐腰,「说你是个呆子,你还真呆下去了。好了,我已经看完了。那我走了。」这人看起来还很顺眼的。呆呆的蛮可爱的。 在府里一直被姐姐和许仙秀恩爱。所以对于夫妻生活早就已经从最开如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期待了。尤其是来之前,姐姐卜算到的,自己与这个呆书生还有那一段情缘。心里也就接受了这一桩婚事。 尤其是人家好好的一个上界的捡香童子,就因为对自己笑了笑,就被贬低下凡,也怪倒霉的了。 自张府回来后,小青便总是一个人或是发呆,或是低眉傻笑。林琳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悄悄地吩咐人去准备小青的嫁妆去了。 小青虽然没说什么,但女儿怀春的样子是表露无疑了。白素贞自然也是明白那种待嫁女儿的心情。在张家请来的媒婆再次上门时,便同意了小青与那张玉堂的婚事。 第169页 而自从小青知道婚事被定了下来,倒是对去见张玉堂有了难得的羞涩。可是有些事情,却是一定要说个明白的。 「喂,呆子。我可不会拿针绣什么花。你要是想要我给你绣什么荷包,可趁早换人吧。」天天被人逼着绣嫁妆,绣荷包的。小青早就厌烦了。正好今天监工头采因大姐大下班早,小青才有功夫出来逛逛,喘口气。 这一逛就逛到了城南,然后就跳了进来。 小青与张玉堂这间小儿女亲亲我我。白素贞与许仙又在抱着肚子展望未来,最后弄得林琳一个孤家寡人只能拿着玉萧,站在花园里吹着碧海潮生曲。 「什么人在那里?」花园里竟然还有别人,一瞬间林琳便警惕起来。 「阿弥陀佛,老纳法海。」暗处一老么卡擦的老和尚带着法器走了出来。 「你是法海?道友此来,是来要回那六颗金丹的吗?还是还你当年捕蛇取胆,造下的孽债?」林琳说话总是打人脸,此时虽然有意避开这一情况,但是一张嘴,还是让法海尴尬了。 「阿弥陀佛,道友此言差已,老纳此来并非如此。只是途经此地,发现这里妖气冲天。故而前来查看。只是不知道道友如何知道老纳的?」而且还是那么多年的旧事。 法海站在这里也有一会儿了。听着面前的兔妖吹出来的萧声,竟一时分不清面前的兔妖了。 那满身便是黑夜也无法遮挡的佛光,还有萧声中大开大合,大彻大悟的世间道理。这让法海一时间也摸不清林琳的来歷。 「佛祖每一个佛途都要经歷一场人间轮迴。凤凰每五百年都要涅槃慾火重生。世间事,人,佛,仙,妖,最怕的便是一念成痴以及……过执成魔。」林琳说了一段装逼格的话后,看到法海真如自己之前想的那般……懞了。 她就知道她身上的佛光,再加上兔妖的身份,可以让法海看不清她的来歷。 「那白蛇经观音大士指点,来此报恩了结这百年的世俗之事。青蛇与上届下凡的捡香香童子虽然也是一段夙缘。但两人毕竟是妖类。虽有真武北极大帝赐下解毒仙丹,但一日未得道,都极有可能引发妖性。我佛慈悲,佛旨谕言。我会一直镇守在此。直到尘缘尽了。」 自古以为都是官商勾结,官匪一家的。做贼的喊抓贼,林琳今天也是如此的豪赌了一把。就是不知道法海信不信了。 「还不知道友是?」您老是谁呀?这估计是法海在听林琳这段话时,心中最大的想法了吧。 林琳轻轻摇头,笑得一脸的圣洁。「……佛曰『不可说』。不过你此时倒是可以把我当成——兔妖」。 「哈哈,道友说笑了。」除了这话,法海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不瞒道友,那白蛇下凡,还有一项重要的使命。所以,道友与那白蛇之前的恩怨纠葛,不妨等到他日道友与那白蛇一起证道之时,再行讨还。」在电视剧中,林琳实在看不上法海的为人。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但是法海在分离许仙和白蛇这件事情上,却是没少打诳语。原着中白蛇救夫心切,这才引起水漫金山之祸。 但这责任,白素贞有七成。这法海便有三层。 苍天不仁,但苍天也有其怜悯之心。人间的事情,皆是先以因果而起,再以因果而灭。其实说正经的,若不是水漫金山的事情,法海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出师有名。 心黑手狠,不下土匪呀。 「证道?」法海一听,有些怔。 林琳点头。「是的,证道。你与她本是下一批成仙之人中悟性最高的。但愿他日,可以在三十三重天外,再与道友相聚。道友若是想要停留,西湖畔的雷峰塔倒是个好去处。」林琳坏心眼地想要让法海也感受下雷峰塔内的幸福生活,于是继续忽悠着。 「多谢道友指点迷津。」法海看着一脸真诚的林琳,真心道谢。 林琳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于是露出一脸高深的笑容后,便又吹起玉萧,示意法海谢客了。 法海念了一声佛,便如来时那般消失了。 林琳今夜能够成功忽悠住法海。其实还是要归功于林琳身上的矛盾特质。 一个一眼就能看出修为的兔妖,竟然还有着深厚的佛光护身。这样矛盾的个体,才是让法海心生动摇的根本原因。 然后,又在第一面的时候,说出了那些前世与今朝久远的纠葛。这一点,又如何能不让人相信。 满嘴的观音,佛祖,真武大帝。又是证道,又是装格调的。虽然没有大道行和修行。但是没有现代走一朝,没经过现代多种多样的骗子洗礼的法海,还是天真了。 亲,你真的太天真了。 咱们的目的不是忽悠瘸他,而是忽悠傻他。 第88章 看着法海离开,林琳心下一松。萧声就变了个调。林琳皱媚,连忙藉此换了一首曲子。就怕让那个法海再吹出不对来。 直到又吹了两首曲子,林琳在发现附近是真的没有任何人时,才真正的放下了心神。 忽悠走了法海。林琳觉得当务之急,还是要叮嘱一下白蛇和青蛇的。总要心下小心一些,才能够避免那些悲剧。 林琳说实话,没有去苏州,她也不知道白素贞肚子里的这个男娃,是不是文曲星。若是的话,那还好,毕竟是文曲星之母。若不是,那真的要缩着尾巴做人了,毕竟出了事,可就没有做状元郎的儿子『噼山救母』。 第170页 将玉萧收起,林琳转身回房。刚到绣楼下,就看见小青一脸喜色的自外面跑回来。林琳摇头笑了笑。突然没了打趣她的心思。 曾几何时,她也如小青这般。 可是人生太长,经歷的又太多。早就失了最初的那份心情了。 但愿小青能够一直如此。 不知人间疾苦。 …… 第二日,将法海来过,以及各中细由都一一道了出来。那之后,就算是有些骄傲张扬的小青,心里也有了害怕。 行善积德,修桥铺路。施粥义诊,劝人为善。一时间三人的善举,竟然是十里八乡都有耳闻的。不说那些受到恩惠的黎民百姓,就是一直关注白素贞的观音大士在白素贞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多有相助。 等到白素贞产下文曲星时,法海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人家一没作恶,二没犯奸。又是文曲星的生母。本来还有一丝的不甘,也只能暂时放下了。 心中对于林琳的身份更是讳莫如深了。 那位道友所说的大使命,难道就是诞下文曲星? 哼,确实是个大造化。 心中耿耿于怀当年那几颗金丹的事情,法海知道自己这是还没有放下。长嘆一口气,继续念起经书来。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时间如梭,白驹过隙。一转眼起名为许仕林的白素贞与许仙的儿子,已经过了满月。而小青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小青对于能够早一点成亲,心情是非常的期待的。明面上,是受够了采因列的那个婚前培训课程表。其实心里面,对于能够和那个书呆子日日相对,也是瞒期待的。 原着中,林琳就觉得张家的父母对于门当户对非常的讲究。所以,林琳便想着要把小青的嫁妆置办的丰丰厚厚。婚礼弄得风风光光的。 在成亲前,林琳还特意去了一趟京城,找了一张空白的圣旨,在那上面用皇帝老儿的笔迹,写下了一份祝贺新婚以及赏赐文书。 圣旨的日期就写在了月前。 林琳是在成亲前最后两天去的张家。当时林琳是坐轿子,带着下人家丁一起去的。她和小青在白府是同等的身份。她的排场若是小了,一定会被人小瞧了去。小瞧了她不要紧,但不能让张家人小瞧了小青。 所以带着排场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到了张家,林琳避嫌并未见张玉堂。而是要求避开下人,单独和张家老爷夫人说了两句。拿出那张盗版的圣旨和一盒子紫水晶首饰出来。 「青姐的身份,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家将遗孤。但是具体的我确是不能再说了。」指了指圣旨,「这东西,就留在张家。而那套首饰」林琳又指了指圣旨一旁的紫檀木雕盒,「这一套首饰,是贵人送给青姐的,还请张夫人在敬茶的时候转交青姐。青姐并不知道她自已的真实身份,以及这个中曲直。还请张老爷和张夫人能够保守秘密。」 青蛇的性子太直了,也太真了。林琳真怕她受不了这内宅后院的生活。再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亏,暴露了身份。 ……话说为什么她要操心这千年蛇妖在婆家的生活呢? 张家老爷和夫人看到圣旨和圣旨的日期都惊了。等到再看到那套首饰时,张家夫人连忙收起想要给儿媳妇下马威的念头。 这么一套首饰,不但是价值连城,更是世间难寻。这一回娶了这么一个身世复杂的儿媳妇,看来他们全家都要供着了。 也幸好这位儿媳妇的性格娇憨单纯,不像刚刚离开的那位采因姑娘心思深沉复杂。 因为林琳婚前大事小事的忙碌,道是让性子直爽的小青在张家过上了人人捧着的少奶奶生活。 …… 春去秋来,南雁北飞。 转眼间,许仕林便七岁了。这一年,钱塘县便发生了命案。死的还都是未长成的小女孩。 白素贞通过李公甫提供的线索知道了那可能是修炼邪术蜈蚣精在作怪。 「此事,不是咱们应该插手的。我有更好的人选。」林琳拦下了想要强出头的白素贞和小青。毕竟此时两人都有了身孕,可不能再过多的劳累。 林琳一直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专门抓小女孩的蜈蚣精的事情可能已经被蝴蝶掉了,哪里想到竟然还会再出现,在事隔了七年之后。 最让林琳有八卦想法的却是金钵法王的儿子,竟然是只蜈蚣精。那么也就是说那么威武霸气的妖王本体竟然是蜈蚣。 忒特么让人难以接受了。 看电视剧的时候,还以为是只老鹰呢。虽然儿子先出来,被白素贞和小青杀掉。然后老子才出来让只整过容的兔子去给儿子报仇。 但是不管怎么说,杀了儿子引了老子的事情,却是不能让他们来干的。 「采因肿什么办法,还可以请到什么参爱?」小青对于许仙给白素贞腌制的酸梅情有独衷。所以满嘴都塞满了,说起话来,都有些个口齿不清了。 小青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林琳提供了生产魔药,所以并没有招太多的罪。也是这样,三年抱俩的小青,对于生产并没有太大的牴触。 这不,事隔六七年,白素贞才生二胎,而小青都在生自己第五个孩子了。也因着小青能生,所以在张家的地位,那是越来越稳当了。 第171页 这不,就算是怀孕了,想要回娘家小住,张家的老爷夫人也没有二话,毕竟小青回娘家也会受到妥善的照顾。他们只要在家里照看好其他的孙子和孙女便好了。 林琳一笑,双手向上摊,「还能有谁,你们忘记了,我们每年送到雷峰塔的那些米面,以及布料了。」 白素贞和小青想了想,然后眼睛一亮,异口同声地道,「法海。」 林琳点头,「没错,就是他。他还缺少一些功德。出家人也是需要修行完满,才能位列仙班。」那老头实是在有耐性。这么多年了一直呆在雷峰塔里。 一面监视着她们三人的一举一动。一面清修。这么多年,还真的是一点没变。 现在林琳想到了他,自然是要继续忽悠他一番了。 没有了收服白蛇的功德,现在送他只蜈蚣精。想来聊胜于无也是好的。 三人商量完了,林琳便起身去了西湖畔的雷峰塔。在那里法海正好刚刚讲完一回经。 当知道林琳是让他收妖时,法海都觉得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知道林琳是希望他能够以此事多挣些功德时,又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些小人之心,内心羞愧。 ……佛海无边,他还是修行不够。 林琳走后,法海便带着自己的金钵离开了雷峰塔。通过一番推算终于找到了那蜈蚣精,法海与白素贞和小青的作法自是不一样的。就连林琳这种专门下黑手的也是不一样的。 法海将那蜈蚣精收到了金钵中,然后一路带回了雷峰塔。早晚念经,日日超度。把那蜈蚣精,直念的它是身娇体软,眼冒金星。 知道了法海的作法,第一个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小青。 这老和尚,手段了得倒也罢了。但是这啰里啰嗦,唠唠叨叨的劲,却是让人害怕胆怯。 这种活法,她要是那蜈蚣精,那还不如拼个鱼死网破呢。也好过日夜煎熬。 小青的想法不错。那蜈蚣精在被法海念得心烦意乱,不得出路之时,用了特殊方法将家中老父亲金钵法王找了来。 那金钵法王又如何是法海的对手。毕竟法海的金钵法力无边,原着中的白素贞也是吃了大亏的。 打了小的,引来了老的。买一送一的买卖,对于法海来说,是非常的合算的。 一对蜈蚣父子就这样落到了法海的手里。父子双双享受了一把得道高僧日夜诵经的单程票。 自古恶人自有恶人磨,古人诚不欺也。 …… 林琳不知道,她的一个误打误中,竟然真的给法海带来了一份机缘。同时也为金拨法王这对父子,留下一条生路。 收了这两只大小妖精后,法海的功德算是变相圆满了。 而林琳呢,在最后的……最初,也因着此呴种种受益无穷。 第89章 自从出了县上的小女孩无故失踪死亡的事情,心里一直把许娇容一家当成家人的白素贞,便让林琳安排老管家派了下人,抬着轿子去把许娇容和起名为碧莲的李家表小姐接到了府中。 李公甫还没下衙回家,林琳派去的小厮便将许娇容母女要小住白府的事情一一说了。并请李公甫下衙后直接过去。 小厮说话慢条细理的。刚说到许娇容娘俩去了白府,李公甫心下放心了女儿的安危,但同时又操心起自己以后的早晚饭。 等到最后小厮说让李公甫下了衙也去白府时,李公甫就笑了。他早就嘴馋了。可自家媳妇总说要给闺女攒嫁妆,用度消减,吃穿要节省。 上次吃肉,仿佛还是半个月前的事情呢。昨个晚上他做梦,都能闻到肉腥味。 这回好了,可以打打节祭。 他小舅子家的伙食多年如一日的好。 仕林与碧莲是表兄妹,感情一直不错。再加上虽然比两人小,但是也一样活泼可爱的小青的四个孩子。这些孩子都以仕林为长,常常玩成一片。 白素贞尤其喜欢碧莲这个小丫头,长的好看,嘴也甜。小青的女儿今年才三岁。因着三子一女,所以女儿也非常的吃香,经常被张老爷和夫人留在张府逗笑解闷。所以,在只有一个小人精的儿子后,白素贞更喜欢天真活泼的碧莲。 天天姨姨,姨姨地在林琳身后叫着,林琳也喜欢她,所以手握管家大权的林琳,经常派人给她送吃的喝的。漂亮的女装也是一套一套做出来送她穿。 话说自从小青出嫁后,林琳就搬到了原来白素贞出嫁前住的那栋绣楼,而那之后凡是许娇容一家小住都会林琳和小青原来居住的绣楼。 那楼上正好有两间房。李公甫和许娇容一间,碧连再一间。住在独立的小楼里,一家人也有了*。 此时也是如此。 林琳那个小楼是有驻守的小丫鬟的,里面属于碧连的房间,又是之前林琳居住过的那间,所以摆设都非常的精緻。碧莲也非常的喜欢这间闺房。 因为知道不是亲兄妹,两家的父母又经常拿这对小儿女开玩笑,小小年纪的两个人还不知道情爱的时候便在心里有了一个『属于彼此』意识。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两小无猜,的感情,待到将来长成,相知相恋便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没有了金钵法王,也就没有了胡记绣庄的胡媚娘。想来这一段情缘,就不在出现任何岔口。 第172页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看到碧莲,林琳都会想起那个面目丑陋的玉兔精媚娘来。她知道她对那只玉兔不太喜欢。主要还是因为胡媚娘对原着中采因的态度。 白素贞与小青之间的姐妹情深,虽名为主僕,但其中的姐妹情却是谁都能感受到的。但是胡媚娘对于采因,却真真是应了金钵法王的那句主僕身份。 原剧中,采因对于胡媚娘那真是真情实意的贴心贴肺。可胡媚娘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把采因放在心里,时常喝叱。 人家小青和白素贞认识才多久,姐妹之情就可以那样深厚。可是采因和胡媚娘呢。至少也是百十年的交情了,可是那个态度,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林琳想起电视剧里有一集采因担心胡媚娘最近的变化,特意跑到庙里为好求个平安签。可是看到胡媚娘那不以为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心冷。 用心换不来真心,又何必继续纠缠呢。 此生不復相见,也算是一种解脱。 直到许仕林与碧莲为了百年都难得的一见个成亲的好日子而去合了八字,准备提前成亲时,来到这里多年的林琳也没有再见过胡媚娘这只玉兔精。 想来没有见过许仕林或是就是见过了许仕林,也因为貌丑而龟缩在山上了。没了这一段情缘,想来那胡媚娘也能专心修炼了。 哎,林琳也是最近才知道就算是有画像,没有相应的法术和法力,那也只能只是一幅画。 在山上专心修炼的可不止胡媚娘。凤凰山上的总瓢把子金钵法王与其独子蜈蚣精被法海捉到日夜摧残。根本顾不上凤凰山这个老窝。 一直慑于金钵法王的凤凰山众妖们,可算是迎来了一个小春天。 …… 自从林琳将五鬼从小青那里要来后,林琳对于这五个有情有义的义鬼,相当的看重。让他们化成人形,凡是有什么积德行善的好事,都让他们五个人去凑一份功德。 近年来,五鬼身形越加的凝实,想来上苍也会在一定方面给他们一份奖励。无论是做人还是以鬼修入道。 都说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没有水漫金山,却多了数年的积德行善。白素贞的修行也算是圆满了。 不过小青好像就没有那个机缘了。拖家带口的,就是天道允她飞升,估计她也是尘缘未了。 白素贞二胎生了个闺女。长的那叫一个漂亮。自小便被小青家的护食老大盯上了。看得那叫一个紧,别说外面的野小子了,就是自家的兄弟也不允许靠近半步。 小青这些年,一直没有管过家。不过不说林琳在她出嫁前后的装神弄鬼,只说她这争气的肚子,就够让张家二老另眼相待,高高供起来了。 张玉堂读书还真的是不开窍,张家老爷对他早就不报什么希望了。幸好几个孙子都是聪慧的,自小教养起来,几个孙子总有一个能考上功名。 所以,在张家老爷的心里,张玉堂的最大功用便是多生孙子了。 等到白素贞的女儿按着林琳的教养计划被培养成了小能手时,一个小小的张家还真是不够她玩的。 于是……小青幸福了。 出嫁前有白素贞和林琳为她操心前后,忙里忙外。出嫁后,夫君是个对她情根深种的男人,公婆又对她敬重有佳。 等到大儿子娶了媳妇,小青的日子过得更是如鱼得水。虽然姐姐白素贞飞升,小伙伴采因凭空失踪,但是看着有着姐姐相貌,采因性情的儿媳妇,小青也觉得她受到了一点安慰。 小青有着这些孩子陪伴,得到了一点安慰。而飞升的白素贞,也因为小青尚在人间逗留,对于她的一对儿女,也稍微放下了心。 古人都云先成家,后立业。先成亲的许仕林一边读书,一边与小娇妻恩恩爱爱,红袖添香。 待到大考之时,开明的白素贞,直接安排了小夫妻一起去京城。反正在京城里,林琳早就让人买了个小四合院。 无论是居住,还是赶考,都再也不必住客栈了。 既安全,又清静。家里人也能更放心。 而这个时候,众人才发觉让林琳管家所带来的好处了。 ……竟然早早的在京城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产,以备将来子弟备考之需。 不过,林琳管家十数年。早就不耐烦了。现在许仕林成了家,以后这个家自然是要交给碧莲来管了。 想来碧莲绝对不会像她的那对喜欢散财的公婆那样,挣两个花三个的。 而将来白素贞飞升,整个府里也不会再人觉得是散财府邸了。 这一场因着林琳的原因,避免了生灵涂炭。所以在许仕林成了亲,然后考上状元后。在白素贞等人飞升的时候,林琳竟然也提前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只是离开的太早,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许仙是否跟着一起飞升了。 在林琳的心理,林琳对于那个耳根子软的许仙实在是看不惯。不过一直安慰自己,那不是自己的男人,是好是歹也不用自己日夜相对。 这年头姐弟恋算什么,白素贞这种千年道行的妖精和个二十来岁人类相恋那才叫有看头呢。 白素贞一味的包容许仙,把他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在照顾。这一点林琳最看不惯。不过谁让一个愿打,愿挨呢。 在林琳幸灾乐祸的心理下,她是非常希望许仙被留在人世间的。让这个长不大的老男孩,也能过一段受苦的日子。 第173页 也许这个世上最受林琳帮助的要数法海了。白素贞是骊山老母的弟子,整个报恩都是在观音大士的提点和指示下进行的。 这一路,又是观音,又是真武大帝,还有各路的神仙保驾。所以说,白素贞飞升是众望所归。但是在这一路为白素贞添堵的法海,就不那么着人喜欢了。 神仙的世界,其实跟人间也差不多。各种人情世故往来。这一回没把白素贞逼上绝路的飞升,其实也让法海在仙佛界的路走的更顺畅。 当在机缘巧合下,法海顿悟仙机,知道了林琳在此间的作用后,还特别诚心诚意地为林琳念了一回经文。 这段经文和因着林琳而受益的百姓们,虽然只是这个小世界的一段插曲。可也让林琳受益颇多。 虽然已经离开的林琳不知道,虽然就算是她知道了,也不会在意这份功德。可是这世间都是有因果的,早早晩晚都会应验。 谁欠谁的,总是要还的。 他日在相遇,那时的林琳也不会在是孤单一人了。 面对不公平的待遇,也会有人为她出头了。 第90章 =8 做为一只有魔力,有妖法,身体寿命达到两百年的兔妖,林琳表示,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办法在天塌地陷的末日中生活下去。当然现在的林琳却是不知道她将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同样也是一阵白光扫过,林琳在白素贞等人飞升之前就离开了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 林琳在白光过后的第一时间睁开眼睛,然后她便发现她又离开了熟悉的世界。一身浅色衣裙的林琳,幸好落脚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不然着实引人注意。 这是在美国的一个小镇。 看着角落堆积的报纸,应该是现代2010年左右的时间。 回到空间换了一身衣服,又将一头黑密的头髮整个盘了起来。林琳才离开了那个角落。 2010年2月20日,美国华盛顿。 对于华盛顿,林琳以前来过几回,但是每次呆的时间都不长,但是华盛顿的基础生活指南倒是都还记得。 利用魔法和妖力为自己办了一份身份证明,林琳就成了某福利院出来的单身小姑娘。 虽然极度不想承认小姑娘这个用词,但是林琳真的是驻颜有术。看起来真像是一个不足双十年华的少女。 虽然这少女,浑身都带着刺。 在现代社会,有什么不能有病,没什么不能没钱。但在林琳看来,还要再加上一条。 那就是没什么不能没身份证。 这不,林琳有了身份证后,其他的事情就都好办了。 先是去银行兑换一些黄金和美元。然后先租下一套小一点的公寓。 等到这些都安顿好以后,林琳又开始想到自己以后要干些什么?她不愿意修炼,也不可能天天宅在家里,虽然每到一回现代,她都要抱着wifi亲亲热热好几天。 …… 几天后,当网络的热度消退后。 林琳便通过报纸和网络上的宣传来到了华盛顿最大的一家拍卖机构。 在那里,林琳拍卖了一幅她自己闲来无事时绣的《八骏图》以及两件自己一点一点通过古式老法制作出来的金首饰。 林琳的绣工经过数年的磨练早就已经自成一派,湘绣,顾绣,京绣等等的绣法她那些年都有学习过。 所以这一幅绣品的艺术价值是非常高的。只要是懂货的人都应该知道林琳这幅绣品是多么的可贵。 而林琳的那两件金首饰,样式古典,制做复杂,做功精细,也是难得一件的手工制品。 果然,林琳的这幅绣品拍出了同类拍卖品的高价。而林琳的那两件首饰也同样卖出了两价钱。 虽然不如绣品得到的多,但是单比林琳用黄金兑换美元却是高出了数倍。 当这两笔资金到位时,林琳就在考虑是不是要换套房子了。华盛顿寸土寸金,当初林琳不愿意住酒店,是因为酒店没有什么*。这才花了双倍的中介费租下这套房子的。 她也不是没钱在华盛顿买一套大房子,只是一想到自己将来不知何去何从,就不愿意购置固定资产。 她现在租住的公寓,面积有些小。这对于在古代呆过很多年的林琳有些个承受不来。 没有花园,也没有池塘。…也没有随传随到的下人。 由奢由俭,不是一般的难适应。 公寓很小,一室一厅的格局。整个房间的使用面积才五十平米左右,除去卫生间和厨房,可想而知了。 林琳租下来之后,直接将卧室和客厅打通了。然后只用一块磨砂玻璃做了一下里外间的视线隔断。可就算是这样,客厅也不大。 客厅的一角,让林琳当成了自己的写字檯。而在阳台附近的地方,林琳才摆上了自己的绣架。 想要住的清静和舒适,那就要去市区外的地方。然后还得买上一房子,按着自己的心意装修。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她也不知道她所在的世界是哪一部电视剧或是电影。 所以思来想去,林琳觉得她还是暂时不要动的好。 …… 这一天,林琳出门去超市採购,在路过一家宠物店时,正好看到一只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布偶猫。心下喜欢,便买了回来。 第174页 林琳现在,还是采因的那只兔妖的身体。这些年来,因为种族妖力的压制,林琳很不得动物们的喜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蚊子也不喜欢她了。 但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林琳便发现体内的妖精内丹,在一点点变浅和凝实。但是体力的妖力却一直在一点一点的退化。原来身体里的魔力与妖力是呈一比一的趋势的。但现在林琳却能清楚的知道妖力在消咸,魔力在添补妖力退去后留下的空间。 此消彼长下,林琳觉得不出两年她的妖力就会全部消失。而妖力消退的明显表示便是她可以正常的养小动物了。 没看怀中的这只布偶猫一点也没有受到惊吓的样子吗? 将布偶猫放在了猫笼子里,林琳一手拎着笼子,一手提着从超市买回来的新鲜水果菜蔬。 「嗨,琳达。你要养猫?」邻居考斯迪富林在电梯里遇到了大包小包的林琳,有些诧异地问道。 考斯迪富林是在美国白宫工作的一个小小的科员。算的上是年轻有为。人也长的非常的精神,帅气。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小伙。 他和林琳一样,都是居住在这栋公寓里的房客,两人的区别在于,考斯迪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于一年前卖掉了自己的房产而搬到这里的。而林琳是数月前才突然到了这个时空,临时决定暂时落脚在这里的。 两人住在一个楼层的ab两间房子里。阳台挨着阳台,时常都会说上两句话。一来二去的,便有了些熟悉。 今天,林琳从一楼大堂等电梯,而考斯迪从地下一层的车库上电梯。此时在电梯里,美国男人的风度还是可以见到的。一边说着话,一边向林琳手中的购物袋接了过去。 「谢谢你,考斯迪。我真的是累坏了。是的,想要养只小伙伴,你知道的,我一个人生活。」没有动用魔力和妖力的一路提出来,林琳这副身板在走了几条街后也有些受不住了。 考斯迪对面前的华裔女孩非常的有好感。但是他一直知道华国人非常的含蓄,是不喜欢太热情的男人的。所以,考斯迪一直不知道要怎么追求面前的心上人。 他送她花,她看起来并不喜欢。 他请她看电影,可是她从来不接受邀约。 他请她去吃饭,呃,…至今还没有成行过。 「我听说,你的作品在这个月里又卖出了高价,恭喜你。」考斯迪对于林琳的关注,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深一些。 他知道林琳是靠卖手工绣品生活的。所以时常关注这方面的消息。他非常的希望,林琳的作品可以让全世界都知道,成为全世界都能够想要争取的人才。 「谢谢。」自从核算过成本后,林琳发现绣品的成本是最低的,但收穫却是比手工制作金首饰还要高。于是林琳便不在出售金首饰,而是单独的卖绣品。 「琳达,有了钱,你会搬离这里吗?我是说你会在富人区置产吗?」 林琳摇头,「不会。我暂时先住在这里。」房间大了,还要打扫卫生。忒麻烦了些。她现在住的小房子,她专门设了魔法阵。这才不用时时的打扫房间。等到房子大了,就不可能这样了。 自己是个懒人,那个时候一定会要僱人清扫的。家里住个陌生人,总会发现自己的秘密的。 这里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监控设备。这里也不像是古代,没有什么人权。所以,林琳思来想去的,觉得还是暂时先不搬家了。 而且她一个单身女人,也更容易引人注意。 考斯迪松了一口气,可是马上松下来了的那口气又提了上来。前两天刚刚结束的英属哥伦比亚,八国集团首脑会议。 这比他在半年前,他知道的那个让人震惊的消息还要让他震撼。他没有想到,那小说故事里说的事情是要真实发生了。 今天下班前,他们这些白宫的工作人员都被招集到了一起,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这个会议让人惊喜,也让人忧虑。 考斯迪的父母早早的亡故了,他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这世上他也只有一个人。若是半年前的他,可能还不会如此的犹豫和纠结。但是现在的他,却是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些情绪却都是因为面前的美丽少女而产生的。 而这些情绪他却一个字都不能吐露出来。 半年前的一天早晨,他刚刚起床,还没有走到阳台处时,便看到一幕让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一幅画』。 相连的阳台那边,一个穿着大红色波西米亚风格连衣裙的美丽的东方女孩,微抬着脸,冲着阳光张开双手的样子。 白瓷一般的肌肤,太阳下,好好在闪闪发着柔和的光。 风吹起裙摆向一侧,纤细的腰肢,比例完美的身材一下子就映在了考斯迪的眼里。 纯真中带着诱惑。 美好的像天使一般。 那一刻,考斯迪清楚地听到了心脏要蹦出身体的声音。 那一刻,浑身的血液都好像要涌出来一般。 那一刻,他知道,这是註定的沉沦。 …… 「最近工作很忙吧。我听说刚刚结束了个国际会议。你们这些政府官员应该也能松口气了。」林琳看着今天说话数度愣神的美国男人笑着问道。 往常这人可不是这样的态度,今天这样,想来应该是累到了吧。 第175页 面前的美国男人,那点小心思,林琳如何不知。那眼底的火热,也常常让林琳感觉到羞涩。只是看到自己的小身板以及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高壮男人,她觉得还是要认真考虑一下才好。 邻居了这么长时间,男人天天在阳台上守着她的事情,她一早就知道了。只是她有她的担心和顾虑。所以一直没有给他一个回復。 「噢,噢,是的。最近工作有点忙。」 林琳笑着点头,表示明白。「谢谢你帮我提上来,既然你今天这么累了,我就不邀请你进来喝杯咖啡了。」 听了林琳的话,考斯迪就是一怔。他能收回之前的话吗?要知道这喝杯咖啡在某处意义上,是非常有含义的。 所以,今天喝了这杯『咖啡』,他们俩人的关系就可能捅破那层华夏人常说的『窗户纸』。 看着面前男人神色不停变幻的脸,林琳笑得像一只偷到鸡的狐狸,就连笼子里不怎么爱叫的布偶猫也颤抖的轻轻地叫了出来。 第91章 林琳打开房门,先将手中的猫笼子提进去,然后转身接过考斯迪的手中的购物袋。 刚要关门,考斯迪便一手按在了门板上。 「我其实并不是那么累,喝杯咖啡的时间还是有的。真的。」就怕林琳将他敢出去,考斯迪还特意将本来就大的眼睛,睁得老大。 「噗嗤」林琳便笑了出来。 听到林琳的笑声,考斯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髮。 「进来吧。」林琳让开门口,请考斯迪进来。考斯迪这才兴奋难掩的挤了进来。 林琳换上拖鞋,又从鞋架里面掏出了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将包装袋撕开,递给还在伸脖子打量自己房间的男人。 中西合璧的室内布置,非常的典雅温馨。房间中养着几盆绿色的植摆,还有客厅与门厅之间一个落地的圆形鱼缸。里面的红尾金鱼,可能是感觉到了猫咪的专注视线,而有些个慌乱。 「随便坐,我去煮咖啡。」林琳将人引到了沙发处后,便去了洗手间。 洗了洗手,又去厨房烧水煮咖啡。说话时,购物袋已经让林琳拿到厨房了。里面正好有几样小点心,可以配着咖啡吃。 将点心切块装盘,盛下的蔬菜放到冰箱里,水果洗净也装在了果盘里。 将点心和水果端到客厅中的茶几上,林琳这才笑着对考斯迪说道,「吃点东西吧。如果你不介意,我要把猫放出来。」她准备散养她的布偶猫,所以就不想要将猫长时间的关在笼子里。 考斯迪在林琳去了厨房后,便一直打量着面前的单人公寓。和他那间差不多的结构。但是看起来却是非常的宽敞。 打通的卧室,隔着摩擦玻璃屏风,还能隐隐看到女孩床头的抱枕和靠墙的大衣柜。 客厅不大,但是家俱却是非常的少。只有一个l型沙发,一个圆形的茶几,一个软皮凳。沙发对面的墙上一台液间电视。阳台附近一张绣架,角落一张小写字檯。房间里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随手放在沙发上外,其他的东西都非常的整齐。 非常的简洁,明亮。 两层纱的窗帘,在微微敞开的窗户处,随风摇摆。浅色的窗帘和米色的沙发竟然该死的好看。 「谢谢。我不介意。你随便。」考斯迪坐在沙发上,拿起一块点心,一边吃一边看着林琳交布偶猫从笼子里放出来。 怎么办?越来越喜欢了。 也不知道面前的少女喜欢不喜欢外国人。他可是听说了一些传统的华夏人都是不喜欢和外国人结婚的。 琳达是做华夏传统手工制品的,她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想法呢? 一会儿,厨房里就瀰漫着咖啡的香味。林琳随手端了两杯就出来了。 「咖啡很香,谢谢。呃,我,呃,我。」考斯迪考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什么来,一紧张,直接将满杯咖啡整个倒入自己的口中。 「呀,快吐出来。」林琳被这一情况吓了一跳,连忙拉着考斯迪去了卫生间。 见过自虐的,就没有见过这么自虐的。那咖啡可是刚煮出来,滚烫滚烫的。 将咖啡整个灌进去后,考斯迪就知道要遭。在林琳一把拉住他,将他带到卫生间后,考斯迪不假思索地将口中的咖啡都吐了出来。 可就是这样,也是将嘴烫破了。林琳随即倒给他的一杯冰水,也无法缓解那种烧膛的痛感。 这么个蠢萌的男人,到底是如何在白官那个地方生存下来的? 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不过行为蠢萌的人,在有豆腐可吃的时候,也做不到柳下惠。 「可以松开手了吗?」林琳刚才给这男人送冰水的时候,便被这男人抓住了手腕。 此时,水都喝光了,这男人还不打算松开。这是在跟她装傻呢吧。 虽然她也不反感就是了。 在面对林琳的时候,从来都有些笨拙的考斯迪,难得机灵了一回。在林琳说完话后,直接一使劲,将人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刚吐过水蒙蒙的大眼睛,直直的瞅着林琳。那其中林琳竟然还可以看见几丝委屈。 男人的胸堂很宽阔。男人勒在她腰上的手,也非常的火热。小小的卫生间里,一时间竟有些渐渐地升温。 一个人的旅行,最害怕的便是寂寞。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别人在她的面前秀恩爱。 第176页 也许是寂莫,也许是别的什么。在考斯迪低下头时,林琳并没有躲开他的吻。 先是浅浅的触碰,然后是一点一点的尝试。最后考斯迪收紧手臂,吻的激烈而又狂野。将人抵在卫生间的墙上,考斯迪早就被心里和身上的火热燃烧没了理智。 慢慢的,林琳也动了情。开始回应他。 然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 美国男人的开放和热情,让林琳这一夜都在起起浮浮中度过。 考斯迪的技术还不够纯熟,但是那种带着粗鲁,带着急切,带着安抚,又带着明显珍惜的样子,却让林琳意外的安全。 …… 第二天,林琳还有些个酸软的身子,在男人一脸的餍足下,翻了个身,继续睡了下去。 好久不做这种体力活了,一时间真的有些受不了。 而自从爱上了林琳,便一直洁身自好的考斯迪,也是难得吃了一顿饱饭。 这一夜的滋味,都够他回味很久了。 只是这样的日子,以后还有多少,考斯迪自己都不知道。转身在林琳露在被外面的肩膀上亲了又亲。然后自她的身后,将人抱到怀里。 亲亲她的头髮,再亲亲她的肩。 原来他以为他可以割捨,可是这一夜过后,他才知道。他根本就割捨不下。 怎么办?他只有一张船票。 怎么办?这样来歷不明的姑娘,他要怎么才能帮她拿到一张船票呢。 十亿欧元。 他拿不出来。 …… 早知道如此,他不应该招惹她的。这让他如何捨得再一次失去她,远离她。 又亲了又亲,考斯迪才翻身起床。今天不是休息日,他还得去上班。就算今天是休息日,在那一天到达前,他也不能再有休息日了。 穿上自己昨天的那身衣服。考斯迪才离开林琳家中。只是在马上就要走出去的时候,考斯迪又悄悄地走了回来。蹲在林琳那边的床边,仔细地看了看女孩宁静的睡颜。 轻轻地伸出手,摸了摸那张粉嫩的,不见一丝毛孔的脸。 吻,落在额头,落在脸颊,落在唇角。 「真是个妖精。」因为此时此刻,考斯迪竟然想的是要将那张船票让出去。 他真的是疯了。 这回再站起身来,考斯迪没有犹豫。一鼓作气的离开了这里,回到隔壁洗漱换衣,上班去了。 而在房间门彻底关闭以后,林琳睁开了眼睛。 「哪里来的茅山道士。竟然一猜一个准。」打了一个哈欠,林琳又翻了个身,这一回是彻底的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中午,林琳这才起来去餵猫。现在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她可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 幸好布偶猫温顺,就是饿着肚子,也不会吵闹。它只会委委屈屈地那它那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你。 林琳突然感觉,她这不是买回来一个宠物,而是供了一位祖宗回来。 …… 午后的阳光,非常的温暖。林琳餵过猫,又餵过自己后,这才坐在绣架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绣了起来。 她手上的这幅绣品,是闻名古今中外的《大观园夜宴图》,人物服装,以及表情摆设,林琳有着贾迎春的记忆,竟然可以分毫不差的描述出来红楼中这一幅图像来。 先将脑海中的图画出来。然后再扩到绣布上。闲时绣上两针。以林琳的速度,这种宽幅的绣品也不过是一两个月便绣完了。下个月,这幅绣品就可以完工了。算上这一幅绣品,林琳总共卖了五个绣品了。 自从有了第一次拍卖的经歷,林琳几乎一个月或是两个月便会拍卖一幅绣品。 也因此,她在这拍卖界也算是有了一点小知名度。可惜这点知名度,还只是小范围内的传播。 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一个台,一边听着电视里发出来的声音,一边刺绣。林琳便一直绣到了太阳西沉,光线不在适合刺绣为止。 这一下午,林琳满耳朵的不是这里地震了,就是那里火山不稳定了的。或是哪哪个航班又失联了。 「…无知其实也是一种福气。」知道的多了,心中的畏惧也就多了。将最后一针锁死,林琳伸了伸懒腰。准备再休息上两天,然后接着绣,毕竟今天绣的时间有点长了。 「叮咚」,房门外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同时也打断了林琳的思绪。 她居住到这里,一直没有访客,就连房东太太,都是在第一回 见面后,通过网络汇款交的房租。其他的物业收费,也是以年为单位,签了转帐协议,自动从帐户中扣除的。 那么,这个时间,会是谁来了呢。 林琳一个魔咒便打到了门上,然后便笑了。 第92章 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他怎么过来了?真是登堂入室了,也不在阳台那里死守着了。两家的阳台是相挨着,考斯迪总是出现在阳台那里,没话找话说的事情,林琳依然清晰地记得。 起身去开门,考斯迪一身西装,带着公文包就站在门口。 「亲爱的,你就是个妖精。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你。这一天的工作效率,几乎为零。」将公文包往林琳房间的地上一丢,考斯迪就上前抱住了林琳。 大手一只放在林琳的腰上,一只固定在林琳的后脑处,使劲的拉向自己,然后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一边吻,一边浓重的喘着气,身体还时不时的向前挺去。 第177页 考斯迪一边吻,一边倒退的向屋中走去。刚过了门厅,考斯迪就用腿将开着的房门一脚踢上。 房门瞬间自动落锁。 而林琳的居家服,也在房门锁上的瞬间自身上被人剥了下来。 …… 「亲爱的,我一天比一天更爱你。噢,亲爱的,我要死了。快帮帮我。帮帮我。」考斯迪求助又压抑的对着林琳轻喃。 他真想死在她的温柔乡里一样,一刻都不想分离。 做功考究的西服,此时也成了碍事的存在。衬衫的扣子,根本等不急一颗一颗的解开,就被粗鲁的拉开。 林琳还有些个怔神,就是昨天也没有见到这人如此的迫不及待。怎么才分开不到一天,这人就『禽兽』了呢。 从太阳西沉,要落不落,到华盛顿的路灯一一被亮起,又一一熄灭。 从卧室与客厅的隔断玻璃,到沙发,到那张昨夜曾经留恋不已过的大床。满室麝香的味道,满地的衣服…… 许久,方歇。 「亲爱的,我爱你。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爱你。」事后,考斯迪躺在林琳身侧,然后将林琳又抱回了自己的怀中。 林琳软成面条一般的身子,无力的靠在他的怀里。最近妖力越来越少,弄得她的身体也有些个虚弱。 看来她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没有妖力的生活。 「甜言蜜语。我要你的命做什么。」都是饮食男女,合则聚,不合则散。弄得那么严肃做什么。再说了,老祖宗可是说过了,这个时候,要是相信男人的话,母猪都在树上玩远眺了。 男女在一起,无论是分手还是什么。只要不在有主的时候出轨,那么就都可以酌情原谅。 当然,特殊事,就得特殊办。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他满门。 林琳从来都不是吃亏的性子,就连与考斯迪发生关系,也不过是觉得暧昧了半年,这人又合她眼缘。工作,人品都不错。这才决定进一步发展的。 只是没有想到发展的过于快了些,不过,她并不后悔。 「不,不。我说的是真的。」之前在没有得到林琳的时候,考斯迪都苦苦守了半年多。 那时候,他以为他只是很喜欢她。可是自从昨夜过后,他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从第一次见到她,到慢慢的喜欢,深深的喜欢,然后便是无可救药的爱了。 他早就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她。不然又怎么可能如此的徘徊纠结与举步不前呢。 就在今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他将她抱满怀。那种满足的感觉,就好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当想到在未来,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悄悄地死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心,在那一刻,是停止跳动后的绞痛。 上班后,在白宫的办公室里,他仍是放不开,于是他想要赌一把。他找到了安休斯。 他向他申请多要一张船票。他将林琳的优秀,将她如此年轻就有的成果反覆的说了又说。 可惜安休斯这个老政客,并不愿意将一张船票浪费在这里。他拒绝了他的请求。 他记得当时安休斯说过,「既然她如此的优秀,你为什么不把你的上船资格让给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是的,他爱上了她。是真的深深地爱上了她。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竟然不觉得难堪,被羞辱和拒绝的难堪。有的,竟然是一种豁然开朗。 「亲爱的琳达,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便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你。然后,每一天的早晨,你倚在阳台上,微微抬头晒着太阳的时候,我都觉得此情此景,是一种享受。」亲了亲林琳的头髮,考斯迪继续往下说, 「去年艾德里安从印度回来后,带回来了一个非常可怕的消息。安休斯这个老政客竟然要封锁消息,害怕民众们闹事。可是我可怜的琳达要怎么办?我只有一张船票。我恳求了安休斯,可是他就是不同意多给我一张船票。不过他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如果我愿意将自己的上船资格让出来,他会同意让你上方舟的……」 林琳半睡半醒间,皱着眉听到考斯迪听到『艾德里安』,『安休斯』,『印度』,『方舟』这些词,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她来到了什么世界。 「地球要毁灭了,是吗?」真希望这里不是电影《2012》的世界。 千万不要。 听到林琳的话,考斯迪的身体本能的一颤。然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林琳,「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去买彩票呢,你一定会中大奖的。」随便猜猜,准确率就这么逆天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刚刚说的那个艾德里安,是姓赫姆斯利的地理博士吧。安休斯是谁,半数生活在美国的人都不会陌生。」真是乌鸦嘴,一猜一个准。 将怀里的小人,向上提了提,死劲的亲了一下。然后将人又重新安置在怀中。 将滑落的被子,重新盖上。 「没有记错。你猜的也完全正确。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终于发脾气了。他想要翻翻身,他还想要撒泼尿,他再也不会管我们的死活了。不过好在,在遥远的华夏,举世界之力开始建诺亚方舟,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上船的资格。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又让人悲伤的事情, 我可怜又幸运的琳达。要是没有遇见到我,你该怎么办?」只要一想到怀里的人会消无声息的死在他不知道的角落里,考斯迪就觉得心脏都是紧紧的抽搐着。 第178页 「…那个时候,我们可能还不认识呢。」既然不认识,又哪来的那么些情绪?林琳回忆脑海中的那部电影,然后也明白了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在这部电视剧中扮演的角色。 在宴会厅借艾德里安西服外套的白宫职员。 将男人的手从自己的身上移了下去,然后林琳又开始回想那部她看了两遍的电影。 一回是二d的,一回是三d的。然后她发现,她其实就连躲到空间中等待风平浪静以后再出来的可能性都没有。 她的空间,是在哪里进去,就会在哪里出去。末日到来后,地壳运动过大,所有的陆地板块和海洋板块都要重新组合。如果她进去的地方,在那之后,变成了海底要怎么办? 当然,这一点倒是好解决。但是要是不幸的变成了深山地底呢。她又要如何从那里爬出来。 如果再再不幸的是在火山底,或是火山口呢。 以她自渐消退的妖力和魔力,也是无法安全的,好吧。 此时的林琳,突然觉得她都已经强大的很了,怎么在这种自然天灾面前,仍是那么的弱小呢。 看到林琳沉默不许,考斯迪安慰她。「你不要害怕,安休斯已经说过了,他同意我把船票让给你。你会活下来的。」 「…那么你呢?值得吗?这么草率的决定,你难道不会后悔吗?也许现在不会,但真的等那一天的到来时,一定会后悔的。一定会的。」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他们呢。暧昧了小半年,然后突然捅破了窗户纸,成了一对关系『非浅』的…邻居。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考斯迪自然也是如此。可是只要一想到怀里的女人已经被预定了死亡,他竟然就无法忍受。 可能是已知的恐惧在刺激着他,刚刚已经疲软的身体,此时又亢奋了。 就着现在的姿势,轻轻地将林琳抱到了身上…… 「呃,我也想要活着。可是我,呃,嗯,却没有,没有办法看着你去死。我,呃,呃,要你活着。啊!」渐渐地考斯迪就无法思考了…… 人在死时,真想活。林琳也不例外。听到这个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笨拙的傻大个,竟然能够说出这些话来,在那一瞬间,林琳是感动的。 林琳知道他本来可以不说的。林琳同样也知道,他本来可以带着希望,庆幸和怜悯地度过地球最后的平稳时光的。 若是他昨天,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前说出这一切,林琳也许还会怀疑他的别有用心。 可是他却是在今天,在他们已经如此靠近的时候,说出这些话,并做出这样的决定,林琳心中唯有感谢上苍,让她在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 第93章 一场*的感观盛宴,一场男人真心的献祭。这一次,林琳竟然毫无阻拦和保留。 那部电影中,凡是泄密的人都被处死了。林琳不知道考斯迪冒着多大的风险才会将此事告诉她。 且不说,那张船票的事情,会不会落在她的身上。只是这份直言相告,林琳感动得无以復加。 她虽然没有拯救世界的能力,也没有独善其身的方法。但是想要混进诺亚方舟,对于林琳来说,却是轻而一举的事情。 她怕的,就是时间来不及…… 极致的亲密后,两人的关系更加的稳定了。而可能是受到末日的影响,在徵得林琳同意后,考斯迪退掉了房子,带着行李搬到了林琳的房子里。 因着懒得收拾,林琳的衣服,也只是放在了外面几件,正好空旷的衣柜方便了考斯迪那成打的西装。 林琳客厅一角的小写字檯也变成了考斯迪回家办公的专属位置。 两个人开始正式同居了。 这对于林琳来说,可能有了一些不方便。不过好在考斯迪是个上班族,白天不在家的时候非常的多,所以并不会发现林琳打扫卫生的方法可能和别人不一样。 在一次谈话中,考斯迪听到林琳谈起,在华夏,男人的工资都是要上交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将工资卡和存款都交给了林琳。 于是从那以后,林琳便买了很多考斯迪可以穿的休闲衣服和鞋子。 末日后,活下来的人,都不超过一百万。到了那个时候,很多的生活物资都成了奢侈品。 估计现在满街的姨妈巾,都难以弄到了。 两个人都有心对另一方好,又在末日紧迫的情况下,每一天过得都像是最后一天那样。 吃饭,说话,睡觉,抵死缠绵。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2012年的秋天。 「亲爱的,你为什么给我买这么多的衣服。其实可能也用不上了。你应该给你自己买一些的。嗯,多买一些。」对于有人操持自己的生活起居,考斯迪非常的高兴,但是一想到不久之后的末日,这种心情又低落了下去。 其实,钱若不花,估计以后也没有机会花了。 「考斯迪,末日后,这些东西都很难买到了。所以多买一些,等到下船了,也方便一些。」林琳将一些小巧的东西,洗干净,整齐地叠在一个小行李箱里。然后又在上面放上耐穿耐磨的衣服,以及鞋子。 说实话,林琳也知道自己有些个厚此薄彼,当年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用在展昭的身上,而现在呢,却只是花钱去买一些生活所需。 第179页 展昭于她,于任何她遇到的人都是不同的。那是她心底最温暖的彼岸。 就像白月光,又像硃砂痣。 想到这里,林琳摇头笑了笑,继续用她在网上学到的方法,仔仔细细地装着小箱子。 就在上个月,她的妖力彻底的消失了。从今以后,她就再也无法使用妖力了。 好在她还有魔力,不然在这末日既将到来的日子里,她又要如何生存呢。 拉住林琳忙碌的双手,考斯迪皱眉看她。「琳达,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吗?你上船,我留下。为什么你却要如此准备呢?」 虽然自从那天之后,他们俩人再也没有提起这末日的事情,但是林琳却对于考斯迪的退让,并未想要接受。 「考斯迪。你听我说。我们都会上船的。我有我的办法,真的。」 「什么办法?」考斯迪不相信,在这种时候,林琳还能有什么办法弄到船票。 「偷/渡。」 「偷/渡?不,不,这不可能。你一定不知道它的防守有多么的严密。船建在华夏,那里的驻军,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多的多,非常的多。」 觉得面前的小女人,真的是异想天开了,末日的保密工作做得有多严密,通过那些被谋杀的泄密人员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说出那件事情后,仍不被人知道的。但是他却不会因为这种侥倖心理,便觉得偷/渡这种事情,是可以操作的。 华夏的保卫力量,他这个白宫的工作人员非常清楚,前些年,所有进入华夏的特工们,都神秘消失了。那还只是普通的时候。 现在全球都进入了紧急备战之时,他可不想让他的女人以身试法,在她名义上的祖国感受一把华夏武装力量的力度。 林琳好笑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去偷/渡,难道要让他去?就他那两下子,都没办法在她手上过上十招。 而且,林琳身上没了妖力,却仍然有些魔法和武功。在关键的时候,用魔法也能为自己找到一条生路。 她这个开了外挂的人,又怎么可能连托家带口的那对电影中的主人公还不如呢。 将林琳拉向自己,让身体紧紧相贴。「不过,这也是个办法。你到时候就拿着船票跟着艾德里安一起上船。噢,我已经将这件事情拜託给艾德里安了。他答应我以后会好好的照顾你。」 将林琳盘头的玉搔头摘了下来,任满头青丝自然落下,考斯迪迷恋的闻了闻发上的香味。 两年了,他对她仍然迷恋如昔。他仍然希望她可以好好的活着,哪怕他再也看不到,哪怕她再也不会属于他。 「我捨不得你。我会尝试着活下去。也许偷/渡真的是一个好办法。」虽然他的心中并不抱任何希望,但总是比坐以待毙要强。 「你应该相信我的。考拉先生。难道你还要尝试一下被摔出去的体验吗?」每一次林琳这么叫考斯迪的时候,考斯迪都会更加的兴奋和亢奋。 有一次考斯迪在林琳不注意的时候偷袭林琳,就被林琳下意识地直接摔出了几米远的墙上,差点挂在那里当画看了。 「不,这件事情我坚持。」抱住女人的臀,向自己使劲按了按。 这一次,他绝不妥协。虽然每次两人去健身时,他都打不过她。 林琳耸肩,这事可由不得你了。 确实,这件事情在具体的操作时,不但由不得考斯迪,也由不得林琳。 十二月二十日,林琳和不知情的考斯迪缠绵了一夜,至第二天天大亮方歇。 考斯迪见到林琳难得如此热情,自然更是用尽全力。等到天亮了,到了上班的时间,考斯迪这个被林琳经常食补的男人,也有些个腿软。 和往常每一天的早晨一样,考斯迪在亲过林琳后去了白宫。而和往常又不一样的是,前脚离开的的考斯迪并没有看见应该睡在床上的女人,在门关上的那一刻坐起了身子。 时间不等人,她今天除了要收拾自己的行李外,还要将考斯迪的行李一半放到空间里,一半同城快递到白宫。 ……最后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梳妆檯上的化妆品都收起来,又将家中所有的食物都做成熟食装到空间里,再将上门取快递的人员送走。 林琳回身时才把金鱼缸送到空间小屋中,又将她早早就准备好的双肩包拿了出来。 家中衣柜里的衣服,林琳全都收了起来。当然考斯迪那一打的西服林琳一件也没有带。 从两年前,她就开始收拾行李。她的佛珠空间,因为她一直不停的穿越已经累积到了一定的数量。 粮食,百货,日用品,还有小孩子会用到的东西,林琳都不嫌烦的,一次一次的买了回来。当然连避孕方面的东西,也买了不少。 林琳知道,因为考斯迪的原因,她可能也受到一定高科技的监视。所以,买东西的时候都非常的注意次数和每次的量。 也幸好,林琳是有收集癖好的,几个佛珠里,都有不少的生活用品。再加上她还有魔药,喝了几次复方汤剂,倒是差不多将几口之家一辈子所需要的物品都买全了。 末日来了,她将她能挣到的所有钱和考斯迪的财产都花了出去。呃,也包括上个月考斯迪上交的工资。 现在考斯迪的钱包里还不超过五百美元,而她的钱包,林琳已经准备留下基本的路费后,其他的全部花出去。 第180页 背上双肩包,挎上可携式猫咪外出包。林琳回首望了一眼这个她生活了两年左右的房子,大步离开了。 她不是不能提前到达华夏西藏,只是到了那里,如果没有主角领路,她还不知道要如何进入基地。 就算是她提前进入了,她要如何出现在众人面前呢。等到那一大波人一起进入的时候? 太晚了。 虽然电影中他们所在的那艘方舟平安的度过了危机,但是大水沖了进来,谁又能知道会不会有死伤呢。 她救不了别人,救不了大多数人,但是她可以选择在她力所能及的时候,救救那些最后死在方舟里的人。 他给考斯迪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她会在今天去中国。她希望他能登上方舟,因为他们一定会在方舟上重逢。如果他不上方舟,那么他们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她让他相信,相信自己可以顺利的登上方舟,带着他们的孩子。 是的,林琳怀孕了。还不到两个月。小小的一团,你不注意根本就不会知道他的存在。 她一直不敢告诉斯考迪,就怕他会拼命的寻找自己。就连昨夜的疯狂,都是她事先服了魔药,以防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什么伤害。 那个男人对于家人和孩子有着异常的执着。这两年的生活,让林琳了解到,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纯粹的美国人。 这个男人的家庭观念和对家庭的重视,倒有一些像华夏男人。 抬腕看了看手錶,林琳不敢多做停留。她必须在考斯迪找到她之前离开华盛顿。 她要到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场,等待主角们的到来。 她学了两年的多引擎飞机操作,应该到了可以无证驾驶的时候了。 第94章 十二月二十一日,加州南部,一座大型超市在强烈的地震中,被从中间裂开的地缝,一分为二。 十二月二十二日,黄石公园火山爆发,加州沉没。 林琳倚坐在拉斯维加斯的豪华候机厅里,面无表情地看着电影中的场景被一一的呈现。 拉斯维加斯,做为这个世界数一数二的豪赌之地,他的机场也修建的相当豪华,以及难以想像的富丽堂皇。 林琳所在的豪华候机厅,说是厅,其实不过是这一档候机厅中的一个小包间。 林琳利用魔咒,让人以为她拿出来的那张卡片就是这拉斯维加斯机场的高级vip,所以被礼遇有佳的请了进来。 「小姐,您的午餐和牛奶。」包间门口的侍应生,将林琳需要的食物用托盘送了进来。 「谢谢。打听到了吗?」林琳只知道主角们会在这里换乘卖汽车的大飞机。但是什么时候过来,什么时候离开,电影中却没有明确的说出来。于是只能略微花了些钱,让服务生去打听哪架飞机里有装着宾利车了。 「在机场的另一侧,停了一架装有汽车的运输机。」在拉斯维加斯生活和工作,这些侍应生很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有钱拿的时候,就拿。没钱拿的时候,就将头转向另一边。 所以在听到客人想要打听的事情后,侍应生也不过是接了钱,然后悄悄地去打听了一番,连客人为什么要打听这些,他都没有多问一句。 林琳点头,将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全都给了那侍应生。然后打发他出去。飞快的吃起了午餐。 半个小时后,天色渐渐变了,菸灰既将要笼罩整个机场的时候,林琳背起包,拎上装猫的包。给自己施了一个忽略咒后,靠着墙角,快速地离开了候机厅。 找到飞机,悄悄地登了上去。机舱里空无一人。 一共两排数量不少的高级跑车,林琳见了心喜。想到这些跑车的最后下场,林琳便将靠里的跑车都收到了空间里。只在飞机上留下两辆逃跑用的宾利车后,便通过铁梯子上到二层飞行员驾驶室。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接下来,她就可以慢慢地等待主角们的到来了。 2012年12月22日,晚上九点,拉斯维加斯机场。 林琳在一阵吵杂声中醒来。 搓了搓脸让自己清醒一些。最近怀孕了,她非常的嗜睡。虽然副驾驶座在施了魔咒后,比主驾驶座还要舒服百倍。但在这样的时候,还能睡得这么沉,也是让她无语了。 她能保证她可以活着登上四号方舟,但是她却没有办法保证孩子的爸爸也可以顺利的登上去。 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 所以她只能放弃安逸的生活,独自奋斗。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看着一个穿着长靴,带帽连体衣的女人,站在驾驶舱的门口,萨沙有些吃惊地脱口问道。 林琳知道之后他们将会遇到什么,所以衣服自然是以舒适,保暖,便于行动为主。也因此,她的这身衣服,仍是出自空间。 「我是这架飞机的副驾驶。你们是谁?为什么到这里来?」 「你是副驾驶?太好了,萨沙,她可以帮助你开飞机。我根本不行。我只上过几节单引擎驾驶课。」戈登放心地露出容笑脸来。 萨沙皱眉想了一下,再听到下面舱室,以及机场的警报后,才下定决心的说道,「听着,女人。我们要去华夏。那里有让我们脱离危险的大船。若是你要跟着我们一起去,那么你就可以留下来,成为我的副手。若是不愿意去,现在就可以下飞机。」 第181页 「我跟你们走,事实上那也是我的目的地。」林琳一歪头,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仪錶盘,「请吧。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 林琳话落,二人也不推迟。一个坐上了主驾驶座,一个转身下了驾驶室。 对不起,主角大人,我把你的情敌送下去了。 戈登的存在,真的非常破坏人家夫妻感情。可惜了,谁让戈登没有像林琳学习如何操作飞机的心思呢。 因为林琳这个熟手,飞机很快的起飞了。也因为林琳的存在,根本不用担心汽油够不够用的问题。 因为林琳在上飞机前,就在飞机油箱那里刻了魔咒。等到油箱中的油使用到一定程度时,汽油便会以一种不被人察觉的速度,一点一点地增加汽油。 这一魔咒可以保证飞机可以安全的飞到华夏西藏去。 当然了,林琳更希望引擎可以坏的更慢一些。因为林琳不知道『恢復如初』咒,会在引擎坏的时候,将引擎变好,还是变成一堆原材料。 …… 因为地壳运动,他们一行比预想的时间还要早的进入西藏的版图。 而引擎也没有听到林琳的祈祷,一如原着般的坏掉了。 这让人蛋疼的忧伤。 没蛋也疼。 不过好在,因为林琳的存在,他们在离邱明谷不足两百公里的地方被迫下降。 为了让帅气的飞行员萨沙不死于空难。林琳使用了浑身的魔力才将飞机稳稳地停在悬崖边上。 「快点,我们要下飞机了。」驾驶舱的视野非常好。所以顺着窗户,就能看见机头是悬空停置在那里。 身上一丝魔力都没有,这对于习惯用妖力和魔力的林琳非常的不适应。 也幸好,她还有一些魔法物件。双肩包再大,猫箱子再沉都还可以轻松拎起来。 ……当初二万美元买的布偶猫绝对不能丢在这里。 两人飞快的下了驾驶舱,然后又快速地离开飞机。就在两人前脚踏上冰雪的路面时,身后的飞机受到地心的引力,飞出了悬崖。 不久后,崖下便传来了爆炸声和烈火焚烧的声音。 「天呀,我的上帝。这太惊险了。真不敢相信,若是他们晚出来一步,会是如何。」戈登将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设想。 怀孕,再加上魔力耗尽。林琳非常的不舒服。借着衣服兜从空间中取出一瓶魔药,林琳也不嫌弃魔药的味道和那不能直观的原材料,一口气灌了下去。 以前,她也有魔力耗尽的时候,可是喝上喝药后,身体里的魔力就算不能恢復十成十,也会恢復七八层。可是这一回,林琳感觉了一下,这比当初十一二岁的佩妮还不如呢。 估计一个照明咒语都发不出来。想到这高度浓缩的魔药,是斯内普出品,所以林琳并不怀疑他的效果。 摸了摸小腹,难道是因为这块肉的原因? 她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要生出三瓣嘴的孩子,能不能有魔力,还真的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林琳明白,她这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飞机的发动引力。 看着突然出现在头顶上的飞机群,林琳连用魔法复制几张船票的可能都没有了。 这真是计划中的一大败笔。 暴富土豪带着儿子们走了。留下了有私情的小蜜塔玛拉和司机兼保镖的萨沙。 萨沙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想来就算是到了末日重组的时候,凭着他的本事,应该也能养活他自己和他的女人吧。 林琳对于这一对,毫无爱心可言。她倒是对那边的三角恋,更感兴趣一些。 如果戈登不死? 林琳挑眉不怀好意的想到。 冰雪连天飞过,林琳非常庆幸自己的穿着有着先见之明。等到又行了几个小时,天渐渐亮起来的时候,林琳已经恢復了一些魔力。 而此时的他们也成功的搭上了那辆小和尚开过来的大卡车。 布偶猫被这一切的举动吓坏了。缩成一团,好不可怜。 林琳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将它也放在空间小屋中的。 但是那样一来,布偶猫的一生,就只能呆在那间屋子,再也不能出来了。 所以思前想去,林琳还是将它放在了外面。虽然为自己增加了一项行李,但是布偶猫却可以名正言顺的活在众人的视线里。 腾金的不同意,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无论他同不同意带上几个人一起上船,他的那位思维与众不同的奶奶,也不会同意丢下这些人的。 果然,奶奶不过两句话,腾金再不高兴,也带着众人离开了。 一路穿过不知名的走道和甲板,一行数人终于来到了登船的小通气口处。 被塔玛拉一个哨声叫过来的小狗也算是命大。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在之后的混乱中被疯狂的众人踩死呢。 感谢萨沙的生存没有影响到原着。 这些人里,好像除了林琳外,其他人有的没有带行李,有的也只是带了少少的一点行李。所以老好人似的戈登准备帮林琳拿行李的时候,林琳才反应过来,面前的一家人是多么的狼狈。 「不用了,这并不沉。我自己可以的。你注意脚下的路。」千万要活着呀。 虽然林琳有心理准备,但是轴承突然的转动还是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好在,在下一瞬间林琳成功的将戈登用鞭子抽了回来。 第182页 而那个註定会卡在轴承里的电钻机,也被林琳在千钧一髮之际用了『清理一空』。 因为没有受伤,也没有死亡,一行人老的老,少的少,抱猫牵狗的都顺利的进入了船舱。 比那些正经拿着船票的人,还要早一步进入。 林琳拦下了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语气有些急切。「请问,您知道考斯迪富林在哪里吗?」 「琳达?真的是你。天呀,我真的害怕你做不到。」就在林琳刚刚问完,自另一侧,便传来了斯考迪惊喜的声音。 第95章 琳达失踪的这两天,考斯迪担心的无以復加。就害怕琳达做不到她的承诺。可是在知道琳达走后,他回家看过。又通过身份找过她,但是遗憾的是,他都没有找到。 当年她刚刚出现在他的心上时,他就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人脉偷偷地查过她的背景。背景太干净了,除了身份,什么都没有查到。 ……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人一般。 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他就越担心她会如突然出现那般,在突然消失。 而这一天,他一进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幸好上帝听到了他的祈祷,她并不是一去不还,她说……她会来找自己。 那个时候,他就只能祈祷上帝会带着他的小女人来到这里,让他们今生还有再重逢的机会。 没有想到,她真的做到了。当他从舰桥的监控系统看到琳达所有的一行人顺利的进入方舟时,那种激动和喜悦,差点让他去亲吻安休斯那张满是肥肉的脸。 飞快的离开舰桥,来到琳达会路经的过道。正好听到琳达正在向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下落。 三步并两步的小跑过去,然后在琳达转身的时候,便将人抱到怀里。紧紧的抱住,珍惜的亲吻她的脸颊。 此时的考斯迪应该庆幸的是,他是在林琳转身之际上前去拥抱,不然突然出身后上前…… ……林琳并不想谋杀亲夫。 「亲爱的,我真的好害怕。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高大男人的样子,一下子就让林琳心软了。这一路的疲惫,好像在见到来人的时候,就都消散了。 「我答应过你的。你看。万水千山,我毕竟是来了。」话落主动在一群人面前亲吻男人的唇。 考斯迪像是受到了鼓励一般,同样热情的回吻着林琳。 一吻方罢,两人皆是气喘吁吁。而过道两旁的人,却纷纷鼓起了掌。 就连知道事情始末的安休斯,也用着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考斯迪。 两年前,考斯迪像是发了疯一样的找自己要船票时,自己还在嘲笑他不自量力。当今年秋天,考斯迪再一次跟自己确认让出船票,让他更有才华的女朋友上船时,他还在心里暗暗地想着,考斯迪就是个大傻帽。 两天前,当知道考斯迪那位同居多时的女朋友留书出走时,他还在笑那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人,浅薄的常识,无知的天真。 一个被爱情小说弄成傻逼的蠢女人。 但是在一刻钟前,当他听到考斯迪大叫着上帝时,他都不敢相信,那对老的老,小的小,拖家带口,抱猫牵狗的偷渡小队会穿过层层封锁和防卫就这样进入了他心中不可一世的方舟时,安休斯是彻底的无语了。 这个世上,连只家猫都能够幸运的登上救命的方舟,他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 看着面前与考斯迪相拥相吻的女人,安休斯第一次在心里正视了她。 她宁愿放弃原有的资格,如此艰辛而来,可见她是把生的希望和机会留给了考斯迪。而她自己也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和资格。 这两天地球是个什么样子,他这个国家高级领导人,是一清二楚的。她们竟然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从大洋那一边的美国赶到华夏的邱明谷,并且成功登上方舟。 他敬佩这些有能力的人。 虽然他们都没有购买船票,并且是非法偷渡。 …… 他们一行多人,虽然老的老,小的小,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平安的进来了。既然进来了,也就不会将她们再撵下去。于是方舟上的管理人员便将他们安排在了与绿色船票客人一起进入的中国工人的暂居地。 林琳与考斯迪相遇后,考斯迪就不会让林琳再离开他的视线,去那些工人们的混居地了。林琳自然是要跟着自家男人走的,所以在走廊跟着众人互相道别,并留下了联繫方式,这才被考斯迪带到了他的临时居所。 虽然他和艾德里安的级别不一样,但是考斯迪的临时居所和电影中艾德里安的是一样大小的。 就连格局也是一样的。 除了去卫生间需要去外面的公共卫生间外,其他的都非常的不错。林琳在小小的房间里,只是转了转圈,便一屁股坐到了床上。 终于成功的到达目的地了。 「亲爱的,我非常的累,我想要先睡一下。你,呃。去忙吧。」现在四号方舟刚刚起航,还有很多的事情和工作,需要安排。林琳心想考斯迪是没有办法陪她一起睡个觉了。 考斯迪半蹲在林琳的脚边,双手抱着她的腰,轻轻地咬着林琳的唇,似是亲吻,却带着一些轻微的刺痛。「你一定累坏了。现在安全了。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嗯。」林琳双手环上考斯迪的脖子,轻轻地点头。 第183页 将人抱起,安置在床上,又将鞋脱掉,帮着林琳脱掉外衣,这才盖上被子。「祝你有个好梦。我一会就回来。」他确实是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所以考斯迪不得不离开。 「一会儿见!」林琳轻轻地扯出了一个笑容,便闭上了眼睛。 而看着林琳瞬间便入睡后,考斯迪只是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转身出去了。 现在开始,是他的责任了。 末日了,世界将重新组合,他要努力向上爬。再也不会卑微的祈求别人的施捨。 再也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冒一丝危险。 他再也不会让他的女人放弃生的机会了。 再也不会。 ………………………………………………………………………………………… 林琳这一觉,睡得很沉。就连考斯迪回来她都不知道。就算是考斯迪请来了方舟上的医生为她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林琳都没有醒过来。 听到林琳和孩子都没有问题的时候,考斯迪除了拥抱医生以外,就想着静静地守在她的身边。 幸好方舟上的人,都已经安置妥当了。而在经过一次一千五百米高的海啸后,方舟已经正常行驶了。 相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会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 他可以好好的陪陪面前的小女人了。 噢,还有他们的孩子。 第二天上午,林琳终于在长时间的睡眠中清醒过来了。一醒来便看见一脸鬍子的考斯迪侧睡在他的身旁,两只健壮的胳膊一只被她枕在脑下,一只搭在她的腰上。 昨天睡着前,对于房间也只是粗粗地打量了一番。今天躺在考斯迪的怀里,倒是可以慢慢地看了。 床尾竟然还有一张床那么宽的台子。放些书籍和小东西,现在那里还放着她这两天一直背着的双肩包。 室内的灯光有些昏暗,但是林琳较好的视力还是在那里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电插座。 想到她放在背包最下面的一个小电锅,心里就有些满意。虽然她只带了几斤的米和咸菜,肉干和蔬菜干,但是她还是可以隔三差五的给自己煮点粥吃。 就在林琳还在想着之后在方舟上的生活时,腰间的手臂突然勒紧,身侧男人的唿吸声,也变得杂乱起来。 「早,富林先生。」 「早,富林太太。」 林琳听到考斯迪的话,摇头笑了笑。这男人,怎么动不动就要宣誓一下主权呢。 「我的猫呢?」这两天太累了,对于一个孕妇来说,有些吃不消。所以,林琳才会将猫的事情给忘记了。 「喵……」考斯迪在昨天林琳睡着后,便将猫抱到动物区请人代为照顾了。此时听到林琳如此问。非常自然,而又风趣的学着布偶猫的声音叫了一声。 「呵呵。」林琳见此,笑得前仰后扑的。薄薄一层的睡衣,也在起起浮浮着,春光无限…… 刚刚睡醒的男人,眼神也变得幽深起来。搭在林琳腰上的手,也不老实的开始摩擦,探索。 带着暗哑的声音,就响在林琳的耳边。「可以吗?」他不知道怀孕了,是不是可以做那种事。但是他又想到他们分别的那一夜却是做得非常疯狂。 林琳想了想自己的身体状况,觉得只要不要太劳累,应该没有什么。于是也不回话,只是主动的往考斯迪怀里靠了靠。 这种无声的邀请和默许,本身就是对考斯迪莫大的鼓舞。一个翻身,将林琳压在身下。 林琳的双臂怀上男人宽阔的肩膀,咬住男人的下巴,「你温柔些,就不会伤到他。」 …… 一场迟来的,带着安抚的亲密在晚餐前便结束了。结束后,林琳非常想要洗个热水澡,但是想到方舟上比预计多出来的人,用水便不会一如原着那么方便了。所以只是让考斯迪去水房打了一盆热水,在房间里简单地擦洗了一下。 「晚餐是在负二层的餐厅中取用,需要我打回来餵你吗?」考斯迪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看着林琳梳头。 将长发系好,林琳笑着从背包里拿东西,「晚餐一般是几点到几点?」她的背包,昨天考斯迪并没有去整理。所以今天她心里核算面积,然后一样一样的将她能用到的东西,从空间中取了出来。 「餐厅是全天开放的。不过一天只有四个时间段会提供免费的餐食。其他时间,只提供饮料和热水。不过餐厅全天二十四小时,为孕妇服务。」说着考斯迪示意的挑了挑眉。 「有人知道我怀孕吗?」 「当然,方舟上的医生已经在昨天为你检查过身体了。你和孩子的状态都的非常好。」走过去,将空了的双肩包从林琳手中拿过来。伸成胳膊,比林琳轻松不少的将背包放到了顶柜里。 「这床下有四个大抽屉,把你和我的衣服都分别放在上面的两个抽屉里,左边下面的那个放那些小衣服。噢,你和我的鞋,都放在右边下面的抽屉。」上船的这两天林琳在休息,而考斯迪也没有闲着,所以两人的行李这个时候才真正的开始收拾起来。 考斯迪听到林琳的话,敬了一个军礼,便将林琳摆在床铺上的衣服,几件几件的往抽屉里放。 林琳见此,回身又去收拾她那些零碎的东西。一直到晚餐的提示音乐在房间里响了起来,林琳这才被考斯迪揽在怀里,像是保护稀有珍宝一样的向负二层走去。 第184页 第96章 一路行来,走廊上的人很多。行行色色的穿着,可以让你看出他们在上船前都是什么样的身份。 不过林琳的穿着却与他们有些个不同。她的衣服,是方舟发放的。 是一件绿色的连体衣。有醒目和防辐射功能。绿色代表着生机,所以这种绿色的连体衣只发给孕妇穿着。林琳这件,是医生检查确认过后,由卡斯迪去后勤部门挑捡的。 当然,做为人类存在这个星球上的火种,除了林琳这种受到优待的孕妇会特别的被照顾,还有不满十二周岁的小孩,也在进行过骨龄检测后,一一发放了代表希望的红色连体衣。 偌大的地球就存活了不到百万的人口,他们现在要做的除了在地壳运动结束后,发展科技,建设家园外,最重要的便是让生命得到延续。 在面对那样的灾难,谁都不敢保证方舟外面是否还有人存活,那种希望渺茫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思考。 大自然的残酷,是因为被辜负。 但愿经过这一场灭族之重的浩劫,人类能够对他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再多一些了解和认真吧。 因为方舟上早就颁布了孕妇特殊保护条例,所以林琳虽然去的有些晚,但是仍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排队领餐。不但她如此,对于要照顾孕妇的家属,考斯迪也受到了一定的优待。 当然这种优待只限于孕妇外的一个家属,多出来的人,也都要像其他人一样对待。 饭食还算可口,林琳本就饿了,再加上晚餐前还进行了一场深度交流,这会满满一大盘子的饭菜,她竟然吃得一点不剩。 「还需要用一些吗?」因为是四号方舟唯一的孕妇,所以林琳在吃饭的时候一直受到其他用餐的客人的关注。在看到林琳如此好胃口时,都有些黑线地看着考斯边只吃了一半的饭菜。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一个人吃,两个人饱腹。 「不,我吃饱了。谢谢!」面对餐厅负责人的询问,林琳带着微笑,非常有礼貌的回绝了。 ……暴饮暴食不好,晚餐就少吃些吧。 虽然林琳拒绝了,但是餐厅的负责人还是给林琳送上来了一杯鲜果汁。 这一回不但林琳道谢,就连考斯迪也连连谢过。他是知道的,孕妇需要补充维生素,不然对孩子非常的不好。 虽然林琳有说,她买了很多种钙片,维生素片,但是考斯迪却总是担心不够用。 更担心如果保留时间太长,会不会失了药效。毕竟他和林琳可不准备只生一个孩子。 晚饭时,凡是认识考斯迪的人都恭喜他要做爸爸了。就连艾德里安也带着以亡故的前美国总统之女萝拉博士也过来了。 他们四个人坐在一起,真的有一种在开联合国会议的感觉。白人,黑人,巧克力人,黄种人。 「你是学习华夏传统刺绣的?天呀,那个太美了。不过我去华夏的时候,看过那里的绣艺工作者在工作,那实在是太难了。噢,考斯迪你真幸运。」 「是的,我想上帝一定给我开了一扇门。你不知道琳达有多么的优秀,她卖一幅绣品挣的钱,比我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她的那些绣品美的就像是一幅画,远远看过去,你都找不到是用很多的线缝上去的。」 「在白宫的时候,我就时常听考斯迪向我炫耀他的女朋友是多么的优秀。当我在舰桥的监视器中看到你和你的那些同伴一起闯过警戒线,抵达方舟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情。」喝了一口水,艾德里安继续发问, 「我能知道,你是怎么在两天的时间里顺利的到达这里,并成功的上船的吗?」 考斯迪举起林琳带着戒指的手,向艾德里安宣告道,「不,不,不。艾德里安你错了。琳达现在是我的妻子,我求婚成功了。所以你的称唿错了。」下午情事过后,考斯迪又一次提起了求婚的事情。 这一回,林琳便非常爽快的同意了。经歷了这一场,谁还会愿意带着遗憾活在这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世界呢。 艾德里安见状,连忙大声的恭喜他。就连一旁不怎么说话的萝拉也微笑说恭喜他们。 考斯迪大方的接受了,看着他洋洋自得的样子,林琳心中既是好笑,又是甜蜜。 ……直白的,让人心疼。 许久,林琳想了想,然后才将刚刚艾德里安的问题,娓娓道来。众人听到林琳这一路的惊险和奇遇,都是惊嘆连连。 这其中的巧合,实在是上帝也难以如此安排的这样精细。 若是没有在路上碰到华夏的祖孙三人,林琳他们指定是赶不及在开船前登上方舟的。 若不是那位年轻的华夏工人带路,林琳一行可能都走不进登船候船大厅。 「上帝呀,我应该好好的感谢他们的。以上帝的名义,我一会定好好的报答他们的。他们救了我的妻子和孩子。」 林琳点头,并告诉他,以后有的是机会。 考斯迪听过,这才罢了。 四人在餐厅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各自散去。 除了舰桥,其他地方是没有窗户的。他们居住的小小房间也是如此。天黑天亮靠的都是房间里那个有着外放喇叭功能的电字设备。 林琳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特意带了一个很大的移动硬碟。将移动硬碟和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相连,就算是早就没有了网络功能,林琳也不觉得寂寞。 第185页 当然对于外人来说,林琳就只带了一个移动硬碟。毕竟林琳是有空间的。想要带什么书籍都是非常的简单。 只是林琳想的都不错。她唯独忘记了孕妇是不能长时间的对着这种电子设备的。再加上方舟外面的海啸和时不时的撞击都让林琳无法认真地将从艾德里安那里借来的书看进去。 一时间,林琳的生活,便成了吃饭,睡觉,祈祷孩子不是三瓣嘴之间度过了。 有一个兔妖妈妈,孩子不是三瓣嘴的可能性还真不小…… 再一个原因他们的房间非常的小,为了让布偶猫等到充分的照顾,林琳还是决定将它寄养在动物区更好一些。 时不时的,林琳都会在饭后散步过去看看它。看到布偶猫还记得自己这个主人的情况下,林琳也会偷偷餵它吃一些她偷藏的好料。 因为地球是在2012年年底发生的地壳运动。所以在2012年结束以后,从元旦那天开始,人类实行新的纪年。新的纪年从0000年开始。 林琳知道后,有些感慨,又有些不是滋味。公元前,公元后。现在又是新历年。人类为什么总是要做这样的决定呢。 这样的思考本就不是林琳擅长的,所以在纠结了两天后,又恢復了孕妇的生活。 这一日半夜,林琳在睡梦中醒来,发现考斯迪才从舰桥回来。 「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林琳慢慢以坐了起来。看着换睡衣的考斯迪不解地发问。 「亲爱的,是我吵醒你了吗?十分钟之前,我们四号方舟终于和六号方舟与七号方舟联繫上了。这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天大的好消息。」由于地球灾难来的太快,导致六号和七号方舟并没有完全竣工,在第一波高达一千五百米的海啸到来时,六号和七号方舟便被海水沖走了。 方舟运行了一个月,终于在今天晚间十一点四十五分时联繫上了。 这样本就不报任何希望的其他四座方舟的人都高兴的不能自己。 那是生的希望。 林琳听到这里,也由衷的感到高兴。上苍总是在把人逼入绝境时,又给人们留下了一扇窗户,一点生机。 带着好消息入睡,考斯迪和林琳都做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梦。 而第二天一早,方舟外面便迎来了自他们起航后,难得的一个大睛天。 方舟的指挥官麦可斯船长就下令打开船舱的大门,让被关了一个多月的人们去甲板上吹吹风。 方舟上的众人都高兴坏了,就是林琳也忍不住翘首以待打开船舱甲板大门的时刻到来。 一月二十七日,再加上十二月末的那几天。他们整整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呆了一个多月。 没有风,没有阳光。 像仓皇逃到地下室的老鼠一般。 这就是地球发生灾难时的人类,冷漠残酷的破坏大自然,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到了甲板上,林琳看到了很多熟人。上船时,失去了爸爸尤理的双胞胎看起来也成熟长大了一些。 萨沙拥着塔玛拉站在甲板另一侧,亲亲我我,时不时的低声细语一番。而最让林琳好奇的便是凯特和她的两个男人之是的事情了。 这种三角恋情,因为戈登的活着,而出现了。也不知道心中一直有前夫的凯特会如何选择呢。 林琳的非常的好奇。 「有件事情,我想你需要知道。」因为林琳孕妇的身份,林琳被安排在一处高处吹海风。身后的考斯迪轻轻地环住她的腰,语气有些低落和压抑。 「出了什么事情?你是噼腿了还是出柜了?」林琳一听考斯迪这个话,这个语料,眼睛便是一眯。 最好别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不然就休怪她不顾往日情份,学一把潘金莲谋杀亲夫了。 不过,刚共患过难,就要面对这样的选择,林琳一时间还真的有些下不了手。 「噢,亲爱的。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对你的心,日月可表。那是比钻石还要真。」考斯迪在林琳话音一落,双眼瞪圆,不满的大叫了起来。 他是那种败家爷们吗? 媳妇儿这么说,他真伤心。 第97章 林琳见此,也明白是自己误会了。连忙转过身子,一脸委屈地娇娇糯糯地说道,「亲爱的,你难道不知道在我的心里,只有你是最重要的吗?我时时刻刻都害怕失去你。上帝知道的最清楚。那么现在,你能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反正她不信上帝。信口雌黄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我刚刚得到消息,海水退去后,喜马拉雅山不再是世界屋嵴,末日后,尼泊尔夸祖鲁的德拉肯斯堡山脉。整个非洲大陆上升7000英尺。」 「……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就这破事,至于说的这么郑重其事吗?害得好连谋杀亲夫这种事情,都想到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操作细节。 这太不利于家庭和谐了。 她这一天天的,不但要担心生产时生出个兔子来,还要担心生个正常的人类小孩,却会带着三瓣嘴。已经让她焦虑难安了。 她男人还样的不省心。 「算是有些关系吧。不过关系不大,但是结果却是非常严峻的。」 低头看见自家太太有些不耐烦的神情,连忙把之前在舰桥处得来的另一个重要消息告诉了自家太太。 第186页 「虽然地壳运动已经差不多结束了。那些在地壳运动前所有会污染的工厂和核电站都被埋在了地底下。但是污染没了,但是在这地球上的辐射却是高高低低的都出现了。这种辐射至少会持续十年,甚至是更久。」 辐射这种东西,对于人类是非常有危害的。就拿当年日本东京被『走礼』送过去的原子弹,它让几代东京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影响。 那时最多的发病症状便是白血病。 现在整个地球都被这种辐射被覆盖,可想而知,人们连逃跑和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了。 还是有些不解,怀孕让林琳的脑子有些秀逗,所以继续歪着头,看向自家的蠢男人。「…然后呢?」 考斯迪一愣,「什么然后?」 「你说这些事情的结论是什么呢?难道你被选出来去测试哪里辐射大,哪里辐射小了?」 对于林琳的话,考斯迪诧异极了。这都哪跟哪呀。「不,不是这样的。琳达,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将来都要活在这满是辐射的地球上,我们的子孙后代,都是如此。噢,我更担心你肚子里的孩子,若是真的在怀孕其受到外界的影响,可怎么好?」 无力的向上翻了个白眼,「比起那些死去的人,你是愿意接受辐射,还是后悔登上方舟。要知道,我们能顺利的登上方舟,并且成功的活下来,便是天天接受辐射,也是一种幸运。至少我们还活着。」 顿了顿,林琳有些感伤。「以后的日子,我们虽然要饱受辐射的危险,可是我们毕竟是活了下来。而活着,就代表着希望。人只有活着,才有明天,才会为更好的日子去奋斗。考斯迪,能活着和你相守,我已经很满足了。你的上帝和我的佛祖一定在时刻保佑着我们。我们要知道感恩。」 将女人紧紧的抱在怀里。珍惜爱怜的亲吻着她额头。考斯迪才有些疑惑的问道,「什么是我的上帝,你的佛祖?」刚刚不是还说什么上帝知道的话吗? 林琳:「……」遭了,顺嘴秃噜了。 …… 从这一日起,海上便一直风平浪静。在三月份到来之前,几座方舟上的人,已经陆续上岸了。 而因为辐射的问题,几座方舟上的小孩和孕妇,却被要求先留在方舟上,等待之后的迁移。 没有人是不知道好歹的,这一命令非常的人性化,至少林琳是这么看待的。 于是,做为孕妇家属的考斯迪虽然下船去了。但是也被特殊照顾的分配了一个比较好一点的工作。 再加上他本来就是美国白宫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很多的好职位都是以他们这批最早的工作人员先挑选的。 这年头,资歷,人脉,自已本身过硬的能力都是让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 而这些考斯迪都不缺。以前他一个人,得过且过。后来因为船票的事情,突然间像是开了窍一般,有了野心,就想要努力的向上爬。 这一点,也让他比别人更加的忙碌。 时间易逝,匆匆数月过去了。因为辐射的问题,便是在方舟里,很多的孕妇还是受到了影响,有的流掉了孩子,有的胎死腹中。还有的,直接生出了畸形儿。 而林琳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因为她的儿子非常的健康,只是天生的三瓣嘴而已。 林琳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可是相较于林琳那没蛋也疼的忧桑,所有认识他们夫妻俩的人都带着满满的祝福,恭喜他们生出了一个健康的男孩。 这个男孩是新世纪的第一个新生儿,他的出生对于人类歷史是有着一定的影响的。 因为他的出生,让绝望的人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人类繁衍延续的希望。 只要有火种,他们人类就不会灭亡。 被人恭喜生出了一个三瓣嘴的儿子,林琳真的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来面对,尤其是每每看到考斯迪满怀深情,感激的神色,林琳就忍不住的想要高声大骂。 她这副身体的本体是兔妖,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已经妖力尽失了,却还是维持着人形,但是生出来的孩子有兔子的形态基因,其实真的和辐射没有任何关系。 她一天天都穿着防辐射服。浑身都带着隔离咒的小魔法物件,这种层层的保护下还能被辐射侵扰,那就只能说是人品问题在作怪了。 这一点,真心不想承认。 …… 生下了头一胎,林琳在刚刚过了抚乳期后,又怀孕了。这一次,林琳的祈祷仍是没有实现,因为她的第二个孩子仍是兔唇。 这让林琳都绝望了。可是这个时候那些科学研究人员还在认为是她这个母亲受到了辐射,改变了身体内的基因,这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情况。 而这个时候,通过层层保护,也有一些孕妇平安生下了孩子。虽然仍是因为辐射的问题,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但是人类好像已经能够用正常的心态去接受这个事实了。 就连拥有两个兔唇孩子的爸爸考斯迪都经常骄傲自得的拿自家孩子出去跟别人家的孩子比比这里,比比那里的。 有了这两个孩子,林琳是不打算再生下去了。第二个孩子都是意外,她怎么可能还会要第三个孩子。 坚决坚定的给考斯迪悄悄地坐了绝育设施。华夏武术博大精深,只要银针刺穴,就可以轻松解决。 第187页 不用手术,不用担心復发。实乃居家必备之。 ………… 一晃数年过去,当林琳也白髮苍苍时,整个地球的人口虽然还是没有增长多少,但是却早就在数年前恢復了发展和生机。 因为人口的急剧下降,所以所有国家的领导人,都同意成立联邦共和国,分区自治。而联邦共和国,每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是他的委员,凡是大事都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的投票才能决定。 这一点,其实也跟当初的现代社会没有什么区别。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这个时候,却是人类的生存,但是等到人类的人口基数发展到一定数量时,因为利益,矛盾仍是会慢慢的出现。 而现在,所有人的念头,便是尽快将新家园建立起来。而那些在最开始便收入在方舟中的各类生活器具,都被广范的制作和使用起来。 辐射的危害已经在末日后的几年里陆续的消失了。人们早就恢復了正常的作息。 整个活下来的人中,除了那些花了十亿欧元买票上船的土豪们,在新纪年过得有些悽惨外,其他的人都是各界各有所长的业界精英。 那些土豪的经营手段和管理能力,在这刚刚安稳的新社会是没有办法体现的。 可是除了这些,这些土豪们却是连一点的生存技能都没有,这一批人,着实让联邦政府好生为难。 最后各国管各国的,都安排在国立工厂中,做着简单的工作,以维持生计。 这些土豪们,看着那些他们曾经看不起的穷鬼,那些只知道埋头苦干的华夏工人们,一个个穿着崭新的工作服,行走于需要他们的地方时,心中涌现出了大量的羡慕。 当初拥有的再多,也不如一技在手。 这些年,林琳在两个孩子两岁的时候,分别送到了联邦幼儿托养机构。现在的孩子,是整个星球的希望,那些孩子的父母,都必须要将孩子送过来,以防他们照顾不周。 而林琳也因为对于古文明有着深入的了解和对华夏刺绣行业有着指南针的作用,而被要求教导一批人学习刺绣。 这一生,林琳能够如此清闲的呆在家里,继续绣她的花,这还要归功于考斯迪一步一步,成功的走进美国分区政治核心。 考斯迪以林琳是华夏人身份而藉口说华夏是林琳的娘家人。拉近华夏和美国的距离,又让众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新世元第一个出生的希望儿子,所以考斯迪在选举时,成功的高出了第二位候选人十多票。 在三十九岁那年,成功的成为了美国区的主要领导人。 「我终于做到了。」现在的他终于为自己的女人争取到了一张船票。 …… 第98章 =9 「雨凤,这种故事,以后不要再说了。那会教坏小孩子的。你们三个,把今天雨凤的话都忘掉,谁也不许再记在心里。也不许问。」林琳一进房间,便听到雨凤在讲此身父母的身世来歷。心里就有些个不高兴。 「雨鹃,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能说爹娘以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是教坏小孩子?」雨凤有些不解地看着自从娘过世后,就有些个不太对劲的妹妹。 「私奔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吗?娘是王府的格格,但她与爹私奔这样的事情,对得起谁?外公养育娘长大成人,娘可有为外公想过?外婆帮着娘跟爹逃跑,可有想过事后外婆的处境? 外公一片爱女之心,请了爹进府授课,难道就是为了让娘私奔的吗?王府并不是只有娘一个孩子,你想过其他姑娘在娘私奔后会有的下场吗? 将心比心,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姐妹之间,爹会不会伤心难过?还有,人无信不立,既然当初许下婚约,就应该去尊重这份承诺。」礼义廉耻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萧家是怎么教养孩子的,父母私奔这样的事情,不以为耻,还当成传奇,真真是够了。 看到听了自己的话,有些脸色不好的雨凤,林琳也没有什么想要安抚的心思,直接对她说道,「好了,雨凤,家里的情况,我也已经跟你说过了。小五还小,但是你和三妹都不小了,有这个功夫,还不如绣上两朵花,贴补家用呢。」 萧氏淑涵刚刚过逝,但是这个时候的萧家也已经没有任何钱财了。当初淑涵看病花了不少,还连家里的地都卖了。姐弟五人加上萧鸣远想要生活的话,除了自己动手,便是借高利贷。 这个想法萧鸣远刚升起,就遭到了林琳的反对。拿这套郊区的房子借钱?然后呢,引来展云翔放火杀人吗?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的是萧鸣远最后还是去借了。气得林琳杀人的心都有了。 一群不省心的。 林琳手里还有一些黄金,所以准备回屋子收拾一下,换身衣服,便去展家的铺子先将那笔钱还上。然后再想其他,但她没有想到,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萧雨凤在那里讲什么为爱私奔的事情。 这一家老小,就没有一个懂事的。 「雨鹃,你不要担心。生活会好起来的。」萧雨凤以为林琳的反常是因为家里的生活才会如此的,因此特别心大的安抚着她。 嘆了口气,林琳有些无奈,「我知道了,雨凤,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家看着他们吧。小五还小,不要让她碰针线,我怕扎到她。就让她打络子吧。」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你刚刚说要出去,你是要去哪?」母亲过逝后,雨鹃一下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但也同样让人感觉更可靠了。 第188页 虽然雨凤是长姐,但是也被林琳不知不觉间散发的强大气场压制住了。这几个月来,林琳说的话,萧雨凤都不会反驳。 「我去城里看看,有没有适合咱们租住的房子,小四不小了,应该去上学了。天天跟着咱们这些女孩子在一起,时间长了,我怕会移了性情。」变成娘娘腔,萧家就真的没有儿子了。 桐城就两所学校,但都离他们家很远。最近的那所也要二十多公里,所以林琳的意思便是搬家到城里去。 说来这个时代的人还算是纯补,就算是郊外,治安也不算太坏,萧家住在这里这么多年,就那破门破篱笆墙的,也没有出现盗匪事情,可见…真是主角命呢。 就为了等待展云飞和萧雨凤相见,然后再被展云翔杀人放火? 这神奇的世界。 「住到城里去?那需要很多的钱吧。咱们家还有多余的钱吗?」雨凤别的不知道,还是知道自家的经济情况的。虽然她对于住到城里也有些欢喜,但是一想到自家的情况,那点欢喜,就微不足道了。 「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住到城里去,衣食住行都要钱。但是住在这里,我们除了住不要钱以外,其他的都一样。家里的地被爹卖掉了。我们留在寄傲山庄生活也是没有着落的。」 这寄傲山庄四邻不靠的,难道真的得到两年后,再将萧雨凤嫁出去?算了吧,萧雨凤都这么大了,她还是尽快将她嫁出去省心。到了城里,也好给萧雨凤找个婆家。 「嗯,那雨鹃你自己小心一些。家里有我呢。」萧雨凤柔柔地朝林琳笑着保证。 林琳脸上的表情一僵,……有她自己才不放心的好吧。 算了,谁让她倒霉的穿越到了这么个身份上了呢。 换了件盖住臀部的外套,林琳便走了出去。一路内力运转,飞快地向城里奔去。 她要先去展家的铺子,将借的钱还上。然后还要在城里找个小院子,或买或租下来。地点嘛,最好是离学堂近一些的。 再去城里的绣庄接些活计,勉强有个餬口的营生。 最后,还要看看如果一家进城的话,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至于开什么酒馆,饭店的。都不在林琳的考虑范围。 那种需要抛头漏面的事情,萧家人还是避一避的好,毕竟都是事故体。 但是单干绣活也不能真的解决温饱问题不是吗?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除了识几个字,会唱上两句小曲,还真的没什么特长。 她空间里,黄金堆成山。但那不代表可以随便取用。受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救急不救穷,萧家人的出路,应该在其他的地方。 林琳从没有进过城,记忆中的萧雨鹃,对城里也没有多少概念。 所以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昨天借钱给萧鸣远的展家铺子。 「请问掌柜在吗?」铺子里今天还有不少人,都在那里说着话,林琳见此,只好走向一旁伙计模样的人问了起来。 那伙计一看来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笑眯眯地问道,「姑娘找我们掌柜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林琳点头,「我是城外寄傲山庄萧鸣远的次女,我来还家父昨天借的钱。」 林琳一句话完说,伙计就是一愣。而那边说得热火朝天的几个人也都是一怔。 「你是萧鸣远的女儿?来还钱的?」一个四五十岁的矮胖男人自那群人中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问林琳。 林琳看了一眼伙计,见伙计的眼里对着来人有着一丝尊敬,便试探着说道,「您是掌柜?」 那男人点了点头,「没错,老夫就是。萧姑娘是来还钱的?你爹虽是昨天才借了钱,但是一天的利息却也是不少的。」 「我知道。家里还有一些银子。所以我都带了过来。就是希望将这笔帐消了。」说完林琳将出了山林便背在身上的布包举了举。同时拿出来的,还有从萧鸣远那里要来的借条。 「现在都民国六年了,谁还用银子呀。这银子换银元,汇率可不高。」 「桐城展家占半城,想来童叟无欺,店大不欺客。当初我爹二选一,选了展家。自然是相信展家有过人之处的。因此,再不会为难一个弱女子的。这一点,我坚信。」 想要欺负她,也要她愿不愿意。她都多少年没有被人欺负过了,要是真的有人想要试一试,她也不介意让他花钱买个教训。 「哈哈哈,你这姑娘倒是会说话。掌柜的,给这姑娘把帐结了。」展云翔难得见到一个姑娘家,能把话说的这么通透的,心下喜欢,也就不想着为难她了。 当然,展云翔是不会承认这跟林琳此身的这具皮囊有着一定的直接或是间接的关系的。 美丽的女人,总有受到一定的优待。 这在个到处都是柔弱女人的年代,一个有个性的女人,非常的吸引人。 「既然二少如此说了,伙计去将萧鸣远的帐找来。姑娘还不谢谢我们二少。」那掌柜的本来还想要再杀杀价,不过听到展云翔如此说,便只吩咐伙计拿了帐册进行核算。 林琳顺着声音本就望向了刚刚说话的年轻男人那里,等到掌柜的话一落,林琳眼睛就更不受控制地看向男人了。 这个长的非常帅气,英武的男人就是展云翔?那个因嫉妒而生恨,然后放下一切出家的男人? 第189页 那个因为不是主角,就可以不被原谅的展云翔? ……怪可怜的。 娶个媳妇,还是自小喜欢长兄的。 好不容易嫡子出走,眼看着要熬出头了。可突然间嫡子又回来了。然后到手的一切,都成不泡影。 还有不过是因为要个债,就逼出了人命。不过是因为是姨娘所出的庶出子,所有的努力都在嫡子回来后,被妖魔化。 这年头,因着要债而生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林琳那个年代,就都说过,千万别借钱给别人,也不要向别人借钱。 「二少,西口那块地,不是要盖纺织厂的吗?」纪天尧看到展云翔如此说,皱着眉毛提醒他。 林琳一听,眼睛一眯,「大丈夫一言九鼎,雨鹃多谢展二少通融。不过,展二少原来是计划在我们西口盖纺织厂的吗?现在国内国外都在打仗,纺织厂盖起来后,会有生意上门吗?这种书生义气的主意,感觉不像是二少这样的人会出的。」千万不要有什么变故,那样……太麻烦了些。 展云翔听到林琳的话,眼前便是一亮。 「何以见得这主意不是我出的。」 第99章 林琳低眉浅笑,虽然没有办法告诉别人,这是电视剧告诉她的,但是她却也知道用什么话能让展云翔高兴。 「虽然是头一回见展二少,但展二少相貌堂堂,仪表不凡,一看便是务实的人。与那些满嘴空谈的书生就是不一样呀。咱们桐城不过是一个北方小城,既不产纱,又不养蚕,耗费人力物力,建上一个纺织厂,且不说成本那么高,值不值得,就算这些都值得,为了合的上成本,将来的布料一定比南方的那些纺织厂要贵一些。那么销售市场又怎么可能会有好前景? 展家这两年发展的非常迅勐,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桐城上下谁不知道这是展二少的功劳。所以,一看这个不接地气的主意便不像是展二少想得出来的。像展二少这样的人,可是想不出来这么稳赔不赚的主意的。」 其实在林琳看来,如果对面的男人最后还是逃不开宿命,那还不如这会少折腾一些,省得为他人做嫁衣。 纪天尧见到面前的小姑娘舌灿莲花,不过三两句话,就捎到了展云飞的痛处。不禁有些皱眉。 他有预感,这个姓萧,叫什么雨鹃的姑娘,一定是个大麻烦。纪天尧低下头,心中却在想着是不是真的应该放弃西口那块地,如果放弃了,那么他们就不会再跟面前的女人有交集了。 「书生吗?哈哈,还真是书生的主意。」他也是脑子进了水,怎么会拼命去实现一个书生的想法。 他展云飞提出来的想法,自己又不是他的小卒子,凭什么为他忙前忙后。 展云飞大笑过后,看见面前的小姑娘仍是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不禁有些意外。 难道这姑娘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展夜枭吗? 夜枭止啼。 当初刚刚接手展家的家业,外面多少人不服他年轻不经事,还有他…庶子的身份。 虽然手段激烈了些,但是效果却是最明显的。你看,现在展家上下,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夜枭展云飞。 只是…谁见谁怕。 这姑娘不怕她吗?天虹可是每次见到他,都吓得不得了呢。 ……真是的,他怎么越看这姑娘,越顺眼呢? 「喂,掌柜的。萧家的帐,会好了吗?」不知怎么回事,展云飞在这姑娘的视线下,突然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林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轻轻欠了欠身。转到柜檯那里,将手中的布包放到了柜檯上。 『哐当』一声,上百两的银子就放在了柜檯上。发出来的声音,都能听出这布包的重量。 屋中的几个男人通知咧了咧嘴,没有想到这柔柔弱弱的姑娘,竟然还是个大力气的。 众人一想到,萧家在城外二十里的郊外,再一想到这姑娘提着这么重的银子来到这里,而且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心里都有些个怪异。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姑娘,威武霸气。 「已经算好了,虽然是昨儿个过晌后来借的钱,但是到今天,也得算是两天,所以这连本带利,一共是xxx。姑娘兑换成银子就是一百七十九两八钱。」 林琳点头,拿出一百八十两银子。然后笑着接过萧鸣远借钱时写下的底联借据。 林琳并没有撕掉,而是转手丢到了空间里。这里可比撕掉更安全。 「别的地方,我也信不过。可以麻烦掌柜的将剩于的银子兑换成银元或者更小的面额吗?」带着银子却实是有些个不方便。 那掌柜的看林琳拿出来的银子成色非常好。于是也非常好说话的帮忙兑换了。 毕竟他们钱庄也有这项生意在这里。有生意上门,哪能往外推呢。于是相当痛快地帮林琳兑换了。 少时,事毕。林琳准备离开。 「麻烦掌柜的」对掌柜的说完,又对伙计点了点头,表示谢意。转身又朝着展云翔笑着道谢,这才在那个纪天尧不善的目光下,离开了展家的钱庄。 无债一身轻呢。 离开钱庄,林琳又去了学堂附近。她想看看这附近有没有现成的房子。最好是那种独立的小院。 一个个胡同走下来,林琳随意地向着路边的百姓打听着房子的事情。因为在出门前特意服用了一滴福灵剂,所以很快便在离学堂两街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要卖掉的小院子。 第190页 院子不大,不过一口水井和一颗果子树。靠门的地方,几个支起来晾衣服的竹杆子。就再无他物了。 这里算上厨房,不过三五间的房子。正房三间,中间待客,左右两间可以住人。 与厨房对着的还有一间屋子,不算太大,倒是也能住下他们四个姐妹。 与房主商量了一会儿房价,便在半个时辰后,将房子过户,买了过来。 房主留下了不少家俱,但是都有些个破旧。林琳也不嫌弃。直接用魔法做了更新。 一番打扫后,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锁,仔细地将院门锁上后,林琳这才去了学校。 到了学堂,问清楚了学费和入学需知。林琳又问了学堂是否招收校工。 学堂里的活,想来萧家老爹和萧家姐妹倒是都能干。而且这学堂还不是那种年纪太大的人会上的学堂。正好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姑娘来的正巧,我们学堂原来那个看大门的,因为年纪大了,被子女接走了。现在正要招一个呢。姑娘家里可是有能干的?」 「这看大门,是白天上工,还是晚上上工?」 「咱们这里,不过就是个学堂。晚上其实也是不需要人的。就是白天的时候,看着点人,不要让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们跑出去就行。」他们这学堂招看大门的,还真的不是防贼的。主要还是防止小孩子半路逃课的。 晚上没有人上课,自然是关上大门,不用理会的。毕竟也没有哪个小偷不长眼的来偷他们这穷兮兮的学堂。 林琳一听校长的话,便笑了。「真是太好了,校长。我爹年纪正好,想要找一份工作,我弟弟在这里上学。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萧鸣远在这里上工的话,以后小四上下学都不用别人接送了。这省了多少事情。 校长也觉得可行,不过,「但是学校却是不能减免的。」校工的孩子上学,也不能减免学校。这是学校的规定。 「没有问题。我们能理解。能有一份工作,我们就很满足了。我爹读书识字,以后学校里有什么需要抄写的工作,也可以交给他,或是我们姐妹。」不过,那样的话,可就要多算工钱了。 林琳的言下之意,也不知道校长听没听出来。不过那都不要紧,至少今天一天,她已经超额完成了计划。 又与校长确定了明天带萧老爹和小四来面试的时间后,林琳这才离开学校。 看头看了一眼天色,已经接近正午了。林琳忙了一上午,倒是真的有些饿了。于是在街边找了一家小馆子。点了一碗馄饨,便吃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又遇到了展云翔。但是这一回展云翔却给林琳留下了坏印象。 大街上纵马狂奔,就算是没有伤到他人性命,但是飞溅起来的灰尘,也让她的馄饨没法吃了。 「作的紧,死的快。怪不得让纪家人算计呢。」那纪天尧满眼的算计,也就展云翔这个小时缺爱,大了缺钙的人看不见吧。 设计妹妹嫁进展家,从展家的下人,便是展家的姻亲。然后扶持展云翔继承展家的家业。最后…… 看着还剩下小半碗的馄饨,林琳嘆了口气的放下了汤勺。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福灵剂过了有效时间?只要一想到福灵剂失效后,她各种各样的倒霉,她就对福灵剂有一种深深的恐惧。 不过接下来,还要去绣庄和伢行。为了一次性解决问题,林琳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咬牙又服了一滴福灵剂。 尽快办完事,她就跑回家躺着,她就不相信,她还能倒霉到哪里。 将馄饨钱结了,林琳便去了离新家最近的那家绣庄,在那里向老闆讨了份绣活。当然,林琳是拿出来了她和雨凤的绣品,又交了一点点押金,这才接到了绣活。 以后,只要她们按时将绣活做好交上去,按着绣活的大小,样子等等来结算工钱,也是一份收入。 最后林琳去了伢行。在那里买了桐城乡下的十亩地。土地的地契是每两亩一张的。林琳是把这些当成了除了自己以外的萧家姐妹的嫁妆,以及萧老头将来的老养钱。 因为相信福灵剂的作用,林琳连地都没有看,收到了地契就往家赶去了。 因为在绣庄挑绣活用了时间多了一些,如果再晚一点,她非常害怕福灵剂就失效了。 那各式各样的花样倒霉,林琳是真的不想再经歷了。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越怕什么就来什么。林琳刚走进林子,想要利用魔法回到家附近,便一脚踩住了之前猎户设下的陷阱。 林琳机警,连忙使出轻功连忙向上纵去。一把抓住前面的高树树岔,想要一跃跳到树干横岔上。只是在半空中,林琳就听到了『咔嚓』一声,树岔自树干处断裂了。 身下是猎人设下的捕杀大猎物的陷阱,手中的树枝又断了开来。千均一发之即,林琳只能扭身向后一掌,借着发掌时的后座力向前扑去。 躲过了前面一难,林琳一个跟头在地上翻了个圈。松了一口气的林琳正要站起来时,意外又发生了。 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 林琳『啊』的一声,跪倒在地上,无语极了。 …… 隔着千山万水,数年时光,梅林也没有放过她。 梅林,霉林。 第100章 第191页 林琳朝天坚起了个中指,然后才不得不低头看向脚下。她竟然一脚踩进了兔子洞里。 好嘛,她不崴脚谁崴脚。 「呵呵,见过倒霉的,就没有见过这么倒霉的。萧姑娘,你这是干了什么坏事,老天都不放过你。」 展云飞在纪天尧的故意怂恿下,又去纪天虹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心里气不顺,便甩开了跟班跑马出了城。 这一下午,在城外肆意放马狂奔,展云翔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天虹,那个从小都是跟在展云飞身后的小姑娘。她为什么就是不看自己一眼呢。自己哪里比不上展云飞。 自己对她多好呀,她喜欢的东西,就是再难,他都会想办法找来。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比不上那个展云飞。 展云飞哪里好?不过是个读书读傻的伪君子罢了。要死要活的离家出走。他有什么好? 纪天虹,我一定要得到你。 展云飞的一切,我都要抢过来, 就在展云翔还在狠狠地发泄着因为展云飞而起的烦闷时,由远而近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他以为是天尧找过来了,哪成想一回头,便看见了上午才见到的那个很会说话的萧家次女萧雨鹃。 就在他泛眼之间,那萧雨鹃连出意外,看得他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这得倒霉成啥样,才能遇到这样的事情。 最后看到小姑娘一脚崴到了兔子洞时,展云飞是想也不想的笑了起来。 要是早点遇到她,估计自己的心情也能更早一些平復。 林琳抬头,看着倚在一颗大树下的展云翔,突起坏心,大叫了一声,「有蛇」。一边叫,还一边用手指向展云翔的身后。 展云翔一听,大惊。连忙向前扑,扑后还不放心,又连忙在地上滚了滚。 「哈哈哈哈…,」林琳看着展云翔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而听到林琳的笑声,展云翔才渐渐明白过来自己是被她戏弄了。一时间,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很明显的恼怒。 半晌,林琳坐在地上,抬头看着面前站着的展云翔。 这个角度看男人,果然是高出了新高度。 「你这女人,还坐在那里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每对上面前的女人,展云翔就有些个不好意思。 此时也是如此,被林琳闪闪发亮的眼睛一看,展云翔连他一直觉得漂亮的脸蛋也忽略了。 「我崴脚了。」挺疼的,要不是面前的男人,她就拿出魔药处理了。 上前一步,将林琳扶了起来。「女人就是麻烦。」展云翔一脸的不耐烦,嘴角如此说着,但手上的动作倒是挺轻柔的。 ……心还不算是太坏。 「二少怎么在这里?还是一个人,是遇到烦心事了还是被那个纪天虹拒绝了?」 扶着展云翔的手,林琳自地上站了起来。看到展云翔因为自己的靠近而不太自在的样子,难得好心肠的问他。 「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天虹…才来到这里的?」展云翔吃惊,又有些意外。 林琳摆出一副心知肚明,大家都知道的样子,「谁不知道你痴恋你家管家的女儿纪天虹。不过人家小姐心中一直记挂着展家大少爷。纪天虹的身份够不上做人家展大少爷的原配,这才没被展老爷看上眼。不过配你的话,想来展老爷不会说什么。人家小姐的兄长和父亲都希望能通过这样婚事提高门楣呢。 展家的姻亲,可比展家的下人要体面得多。而且还有人说,你也不是真心痴恋纪天虹,不过是因为纪管家的原因,想要在兄弟争产的这件事情中,占据更有利的条件罢了。不然如果让纪天虹嫁给了展云飞,那展家的财产,可能就真的跟你无缘了。 为了赌口气以及展家的财产,你希望掉自己的婚姻,也是蛮拼的。还有人说,呃,你干嘛那么看我?这些事情,你不会没有想过吧?」 「还有什么?」他难道都要成为这桐城的笑话了? 「说你不太聪明,性格冲动。若是真的娶了纪天虹,估计这展家的家产也会渐渐变成纪家的。纪天尧父子可不是吃素的。眼界太窄,半个桐城的财富,虽然是万贯家财。但是外面还在战乱,谁知道战火会不会波及到桐城。还不如出去闯一闯,乱世出枭雄,有了兵权,还怕没有财富?」 林琳说完,发现展云翔的脸是彻底的黑了。松开展云翔的胳膊,自已向前蹦跶了一下。 虽然对于展云飞,她更喜欢展云翔。但是这了不代表她会愿意承受这人的怒火。 「诶,你这女人。受了伤也不老实。我送你回去。」林琳向前蹦跶时,踩到了地上的树枝,正好惊醒了因为林琳的话,而开始反思的展云翔。 让展夜枭送自己回家?会吓死萧老爹的, 一定会的。 可是还不等林琳说出拒绝的话,展云翔就走到林琳身前,半蹲了下来。 「磨蹭什么,还不快点上来。」展云翔没好气地对着林琳喊了一句。 又不是我让你背的,你这不是有毛病嘛。 没有你在这里,我回家更快,伤…好的也快。 不过形势比人强,林琳也没有拒绝。她自己刚才都提点过他了,怎么说也是要交学费的不是吗? 男人的背,到是很宽广。林琳趴上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展云翔身体的紧绷。 第192页 「我家在…」 「我知道,是寄傲山庄。」展云翔打断了林琳的话,沉声闷气的向着萧家走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林琳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而展云翔还在想着林琳刚才说的话。 在遇到萧玉鹃之前,他还想着要抢走所有属于展云飞的一切。可是为什么在遇到他之后,他就动摇了呢。 尤其是关于天虹的事情。 他为什么会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想不明白。 「二姐,你怎么了?爹,爹,大姐,大姐快出来,二姐回来了。二姐出事了。」萧三妹一看到林琳被展云翔背回来,大惊失色地叫了起来。 林琳对于萧家人动不动就大惊小怪,自说自话已经无语到了极点。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那是我三妹。」林琳对着也被萧三姐的叫声弄懞的展云翔介绍道。 「萧姑娘的这个妹妹,倒是挺特别的。」嗓门真高。 听说展云翔的打趣,林琳抿了下嘴,「其实……我所有的家人都挺特别的。」 「雨鹃,你怎么了?怎么会被人背回来?」萧雨凤第一个跑出来,然后便问着还在展云翔背上的萧雨鹃。 「你是,你是展二少爷。」萧鸣远自主屋出来后,一眼便认出了被着自己二女儿的男人是谁,当即吓了一跳。 林琳见到萧鸣远的样子,就怕他说出什么难听得让人下不来台的话,连忙对着院子里的人喊道,「我回来的时候,崴了脚,是展二少好心,送我回来的。爹,你们快帮我谢谢人家吧。」 就讨厌那些个女主吞吞吐吐,一件事情半天说不明白。 「呃,谢谢展二少爷。」被林琳的话噎住的萧鸣远,只能喃喃地向展云翔道谢。 「嗯,」看着这一家老小,展云翔突然觉得他那个家估计和这萧姑娘的家人有的一拼。 都忒么不正常的多。 「你房间在哪?我送你进去。」 「那边。」林琳用手指了一下他们左边的屋子。毫不客气的指使展云翔送自己进去。 萧雨凤见此,连忙带着弟妹跟上。萧鸣远也有些个不知所措地跟了进来。 展云翔将林琳放在屋中的大炕上,然后才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了两眼林琳。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一见到这姑娘,自己就便得好奇怪。 出门的时候,正好跟站在门口的萧鸣远走了个对脸。看着萧鸣远,展云翔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出去。 走到了离寄傲山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展云翔才扭了扭腰,甩了甩肩膀。 真是有够重的,他怎么就脑子进水的非要背她回来呢。 吹了一声口哨,自远处传来了一阵马啼声。 放着好好的马他不骑,竟然让人骑…… 展云翔对于林琳的话,倒是听了进去。他觉得他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他的人生不能总是围绕着展云飞而旋转。 而另一边,林琳也把今天的收穫挑挑捡捡地告诉了萧家人。当然房子是买来的这件事情,被林琳说着租的了。 租房子,买耕地。给老爹找活干,给姐妹们领绣活,给小四找学校。林琳这一天,是真的没白跑。 虽然事后非常的倒霉,但是福灵剂的作用此时看来,真的是非常有效果。 「雨凤,我们真的要搬到城里去住吗?那寄傲山庄怎么办?」萧父听到林琳的话,首先想到了山庄的问题。 「爹,小四的前程要紧。娘生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小四了。我们说什么也要让小四去念书。咱们不搬到城里住。小四上学就是个问题。现在小四都八岁了。再不上学就晚了。 而且咱们全家搬去城里,一家人守在一起,总比分居两地,两相牵挂的要强。我拿着娘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十亩好地。娘说那些地,我们五人一人两亩。地就在城东。都是上等田,就是离咱们这是两个方向。雨凤只比我大一年,今年十八了,也不小了,娘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树挪死,人挪活。咱们死守在寄傲山庄,那就是等死呢。爹,我在城里都给大家找到了活,有了生活的进项,咱们在城里也能安家落户。这寄傲山庄,我们可以等到小四放假的时候,再回来住两天呀。」林琳看到萧鸣远的样子,就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直接将话都说明白了。 「买了地,家里还有钱?」萧鸣远想到林琳出门前从他手里拿走的银元,有些不放心地问。 「还有一些,不过那些钱却是不能再动了。那是要留下来做过河钱的。以后,我们每个月的花销,都从我们几个人的绣活里出。爹的工钱攒起来,给小四交学费。剩下的再贴补家用。地里每年出产得的收益,却是都要存起来的。」 听了林琳的话,萧家这些平时扎扎唿唿,关键时刻没有主意的人,都下意识的没有反驳。 最后在吃过晚饭后,听从林琳命令各自负责一些事情,开始收拾行李。 而萧鸣远却悄悄地找到了林琳。 第101章 「爹,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因为崴伤了脚,全家都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只有林琳坐在炕上,整理一些衣服,然后打成包裹。 「是这样的。刚刚你说的事情。爹想着,以后爹也有工钱可拿了,白天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爹还可以抄写些东西或是干点别的什么。所以你们姐妹做绣活的钱,就留给你们自己攒嫁妆吧。爹…的工钱要是不够,还有地里的出息的。」 第193页 他们家闺女多,儿子少。而且闺女都大了。家里的情况已经没有办法再为她们姐妹攒嫁妆了。想要过得好,就只能靠她们自己了。 林琳一怔,有些个不可思议。「爹,您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呀?」她还以为萧鸣远文艺人当太久已经傻了呢。 「嗯,所以爹才来找你商量。你娘把这个家交给你,爹信你娘,也信你。」 「爹既然这样说了,那就听爹的。反正咱们家虽然到了城里,但是寄傲山庄还是咱们家的。我们可以在这里种一些蔬菜瓜果,还能省下一些买菜的钱。城东外的地,我们家也没有办法自己种,到时候赁出去让别人种。每年收些粮食和钱。也够我们生活的。不过,雨凤越来越大了,她的那两亩地,就先咱们家自己种,爹您说呢。」 萧鸣远点头,确实是这样的。雨凤那么大了,得尽快给她找个人家。 这不但是萧鸣远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林琳的想法。萧雨凤虽然二了些,脑子里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花花月月。所以尽早让她嫁出去,可比两年后见到那个展云飞来的要好一些。 她是真的不看好那个动不动就说大话的展云飞。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以展家的情况,将来是一定会被批斗的。再加上文人相轻,展云飞的性子,一定会得罪人而不自知。 林琳不愿意本就是弱势的萧家跟着展云飞一起颠覆。 她也知道想这些都有些太早了。毕竟现在才是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年。 等到一九六几的时候,他们这些人还不一定能够活到那个时候都是个未知数。 可是军阀割据,内战,侵略。马上就要席捲整个中华大地。在这种时候,林琳不愿意让萧雨凤嫁给展云飞这样的男人。 萧雨凤有多漂亮,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她不认为展云飞能保护得了她。 靠那个阿超吗? 林琳也知道这些都是她的一厢情愿。真要是爱情来了,谁知道会不会明知不可为而偏要去到的呢。她连她自己都无法保证,又何必说萧雨凤这种典型的女主角呢。 有些事情,可能是上天註定的。 她以为的好,难道对当事人就真的好? 这些事情,她都明白。可是她就是想要去试一试。 「雨凤,唉,是爹耽误了你们姐俩。」萧鸣远想到婷婷玉立,早就到了花嫁之年的长女,心有戚戚。 「爹说的是什么呢。娘可是说了,这个家以后归我管。小五才五岁,我可不放心。爹,家里的大牲口,有人买吗?还有鸡鸭什么的,爹你先别卖。回头装到笼子里,咱们装笼子里带到城里去。」 那鸡鸭现在都能下蛋,至少比天天出去买要强一些。而且…年底的时候,就可以杀了吃肉了。 因为这是故事开始的前两年,所以寄傲山庄附近还有不少百姓落居于此。所以林琳还真的不愁家里的牲口要牵到城里去卖。 ……虽然她更想杀了吃肉。 「家里的牛卖给了村头你李叔家。」幸好鸡鸭还没有卖掉。 「李叔家要娶儿媳妇了。爹你回头去说一声,等到人家成亲的时候,通知咱们一声,也好回来喝杯喜酒,乡里乡亲的,平时还要大家帮着看护一下寄傲山庄呢。」 想到这一茬,林琳就想要捂心口。一个乡下汉子娶媳妇,人家李婶都没有想过要近水楼台聘娶萧家的姑娘。 萧家姑娘漂亮,聪明,能干。心地善良,一切的美好都可以在她们的身上找到。 但是就是不得婆婆的喜欢。左右多少人家,宁愿大老远的娶媳妇,也没有到萧家提亲的。 这一点,之前的萧雨鹃看不明白,不放在心里。但是现在的林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不就是嫌弃萧家的姑娘不接地气嘛。 这也怪萧家父母,把孩子教养的有些飘了。 算了,这也不是她能改变的。好在去了城里。一切都不算是问题。萧家姑娘身上的问题,离开乡下,到了城里,那就真的不成问题。 一群乡下姑娘,却养成了城里姑娘的毛病。也怪不得在这个地方有些个格格不入了。 这一夜,萧家众人睡的都比较晚。 但是搬家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萧家在寄傲山庄安居二十多年,自然有不少的东西要收拾。 不过幸好很多的东西,都不适合带到城里去,他们的行李也轻便了不少。 从村子里借了一辆马车,全家人把衣服被褥,锅碗瓢盆都装了进去。 马车很大,是那种露天的平板车样子。所以在没有搬大家俱的情况下,这一车,算是全都装了进去。 当然除了林琳以外,其他人都是步行二十多里去城里的。 现在这个时候的人都没有条件去娇气,矫情。也因此一行人不过三个小时就到了林琳前一天置下的院子。 「李叔,李大哥成亲的时候,可一定要来告诉我们一声呀。我爹老早就说要喝喜酒呢。」林琳笑着对来帮忙的李叔说道。 被林琳叫做李叔的老汉,笑得好不开心。「一定,一定。这一回也知道你们住哪了。以后进城呀,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李叔虽然这么说,但是看到萧家这挤挤巴巴三间房的样子,倒是真的没有当真。 这城里就是不比他们乡下,那房子想盖多大就盖多大。瞧瞧这院子,再瞧瞧这房子,也忒小了些。 第194页 说笑着送走了帮着搬家的乡邻。林琳这才转身让萧雨凤在行李里找出两件看起来比较好的衣服,给萧鸣远和小四换上。 又吩咐萧三妹去打水,给爷俩去洗漱。 乡下人起的早,现在还不到上午九点。正好可以带他们爷俩去学堂面试。 萧雨凤虽然是长姐,但是林琳气场太强了,所以两人的身份正好调换了个。 非常听话的找出了两件衣服,然后分别递给了刚刚洗过手脸的爹和弟弟。 林琳因为是坐车来的,身上并没有多少灰尘,所以并没有再换洗。在两个人都换好后,便带着他们出门了。 虽然走路还有些瘸,但是慢慢的走,已经没有多少的事情了。若不是时间太短,昨天看到的人太多,她早就自己用药治好了。 「给我两张饼子,」在街口的小食铺子,林琳要了两张芝麻饼,早上起的太早,她怕这爷俩饿着。 「爹,小四,你们现在就吃了吧。一会儿去了学堂,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若是今天就上工上课的,再吃饭就要等到中午了。」小孩子不经饿,萧鸣远今天早上就喝了一碗粥,估计这会早就消化了。 萧鸣远看到就买了两张饼,就没有伸手去接。「爹还不饿,雨鹃你吃吧。」 「怎么可能会不饿呢。你们一人一张吃吧。送你们去学校后,我就回家吃饭去。雨凤在家,一定会把饭做好的。」林琳手劲大,直接将油纸包裹的饼塞到了萧鸣远的手上。 萧鸣远看着已经大口吃起来的儿子,便将大饼掰成两半,又递了半张给林琳。 女儿在那里看着,他这个做爹的可干不出来吃白食的事情。 林琳知道自己不吃的话,萧鸣远一定不吃。于是接过来,也咬了起来。 爷三个就站在街边吃了饼,林琳又花了两分钱买了两杯粗茶,让爹俩顺顺肠胃。这才去了学校。 父女三人离开后,展云翔才从街对面走了过来。 「去,给二爷买张饼回来。」看着爷仨站在那里吃饼,那香甜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多好吃呢。 想到那个萧玉鹃吃起东西来,鼓鼓的脸颊,特别像林子里的小松鼠。尤其是两只手捧着饼的样子,就更像了。 「是,二爷。」那下人看了一眼展云翔,觉得二爷今天一定又是哪里气不顺了。 那街边上大饼有什么好吃的。二爷啥时候吃过了? …… 因为昨天就已经说好了的,所以校长一见到林琳三人,便开始打量了起来。 林琳且不说,那七八岁的小男孩,看起来就是个机灵的。而那个萧老爹,看起来一副文人气质,倒是很和眼缘。 问了一些简单的情况,又说了一些学堂的制度,林琳给小四交了学费,领了书本,便被校长找来的先生领到学堂了。 而萧鸣远也被留了下来,他从今天开始就要上工了。 幸好林琳出门的时候,就有想到这种情况。所以背了个小布包。 布包里面,有一个水杯,一本书及两个煮鸡蛋,一块土布。「爹,这些给你。我先回家了。中午我们给你和小四送饭来。」看门,是有独立的门房的,那里面,有烧水炉子,有椅子,还有个木头板子搭的简单床铺。 中午给他们爹俩送饭过来,吃过后,小四也能在这里睡个午觉。虽然离家近,但是林琳却觉得没有必要回家去了。 「俟,爹知道了。你回去小心些。」虽然萧鸣远也发现了学堂离家很近,但是还是会忍不住的要叮嘱几句。 「我知道了,爹。」林琳不以为然,但还是笑着挥了挥手,便走出了学校大门。 林琳一路并不着急赶路,走走停停,见到什么家里缺的就会买上一些。不过,刚走到买饼的那条街上,就被人撞了一下。 第102章 「你没事吧?」林琳因为抱着东西,再加上腿脚不便,一个没留神,就被撞倒在地。 展云翔是真的没有想到他追个债还能碰上她。再看到他不过是将那欠债的人甩到了一边去,竟然还能砸到她。 这也太,太,……,不对,她在这里多久了?她看到了多少? 「你在这里干什么?」刚刚还有些心虚的展云翔,虽然手上扶起林琳的手依然轻柔,但是嘴里吐出来的话,却不復刚才。带着一丝恼羞成怒。 林琳觉得好真的是倒霉透了。好好的走个路,还能让人撞倒。这会碰到展云翔恶狠狠的语气,当下就急了,「我在这里干什么?这是路呀,我当然是走的呀。我好好的走在路上,就让你们给撞了。本来就要好的脚,这会一定又伤到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不方便?」 「你这女人凶什么凶,我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是他撞的你,是我将你扶起来的。」 林琳眼睛一瞪,「他是怎么撞上我的?还不是因为你。昨天你在路上纵马狂奔,害得我半碗馄饨里都是灰,今天呢,你看看,你看看,浑身上下都是灰了。呀,我的东西。我告诉你,坏了你赔我。」林琳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她刚才买的东西了,连忙又蹲下查看。 「…昨天还是我背你回家的呢。」回家晚了,他还挨他爹说了一顿呢。林琳气势汹汹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展云翔就是看得喜欢,而且被林琳大声吼了一顿后,竟然一点了不生气,倒是还有些个委屈。 第195页 林琳被他这么一说,好像也有点忘恩负义的样子。「看来,你今天还要送我回家了。」这会脚疼的有些动不了了。 她的脚看来是一时半会都好不了。 皱着眉看着面前的女人,展云翔不知怎么地又有了点不高兴。「我还没说你呢,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不在家里好好休息,还跑到桐城里来了。你家到桐城二十多里地呢。你这女人怎么这么麻烦?」 林琳一扬头,非常明确地告诉展云翔,「什么二十多里路呀,我们家就在胡同里,哪,就是那家。」林琳用手指向胡同里关着门的那家。 「你们昨天不是还在那个寄傲山庄的吗?怎么?」展云翔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这会还不到十一点吧。 「今天起早搬过来的。速度吧。」林姐出马,一个顶三。 展云翔点头,是够速度的。刚要张嘴说些什么,纪天尧就走了过来,「二少爷,这人要怎么处置?」怎么又是这个女人? 「给我死死的揍一顿,告诉他三天之内交不出钱来,就别怪他二爷不客气了。」展云翔想也不想地就对纪天尧吩咐道。 林琳在一边听得那叫一个无语。「他欠你钱?」 「对,欠了我们展家钱庄的钱。」 「你是要他还钱还是想要他命呀。你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伤得重了,然后他要是没钱看病,一病死掉了,谁还能还你钱?」这人脑子是不是出生的时候就忘记一起带出来了呀。 展云翔觉得女人就是心软,所以非常不以为意。「怕呀,他要是还不起钱,我就收了他家的房子。」真当他们展家的钱是那么好借的。不拿东西抵押,是不可能借出钱来的。 「既然这样,那你还打他干什么?吃饱撑的?还是没别的事可干了?」除了让自己的名声更坏以外,还真的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情。没钱拿抵押物充值,也是正常的。但是你要债跟要命似的,至于嘛。 「呃……」展云翔一下子就被林琳的理论噎住了。他这个时候也发现了,他这事好像真的没有什么道理。 还不上钱,到日子就收房子。所以当初他是怎么想不开的要成立什么夜枭队,然后…… …好像是天尧说的,要让别人都怕自己? 当初的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桐城里外那些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也不是被自己渐渐地收服了吗? 可是…到底是哪里不对了呢? 「算了,天尧。二爷今天心情好。懒得搭理他。让他走吧。通知掌柜的,到了日子就来收房子。」对纪天尧吩咐完,展云翔又转头看着林琳,「还能自己走吗?用不用我背你?」 「不要了,我自己走,让你背,我以后还嫁不嫁人了?你要是方便的话,去我们家帮我把我大姐和三妹叫出来呗。」 …我昨天不是你背你了吗? 但昨天也没有这么多人呀。 展云翔和林琳对视了一眼,两人眼神中的意思,竟然都能够明白。这样对展云翔了解甚深的纪天尧都有些个皱眉。 「二少,布庄进了一批货,您早上的时候不是说要给天虹挑块料子?」 听到纪天尧的话,林琳将头转过来,然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最后又把视线转回展云翔的身上,那眼神别有深意,就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 展云翔心里有些个烦躁,在天尧说出天虹的时候。展云翔本就不是个喜欢压抑自己脾气的人,于是见到林琳的神色,非常不耐烦,「不去,不去。你要去你去。我还有事,你们都走吧。」说完还挥挥马鞭。 纪天尧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转念一想,觉得这件事情,他应该尽早的跟他爹说一说,以免到嘴的鸭子飞走了。 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纪天尧才带着马队的人离开了。只是他不知道,他满满是恶意的一眼,让林琳突然间对他有了关注。 也不知道这对于纪天尧是好是坏了。 要知道鳄鱼留眼泪的时候少,笑的时候就更少了。做为标准老妖婆的林琳,可不是什么善心人士。 引起了她的关注,一般都不会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见到纪天尧带人走了,看热闹百姓也散了。林琳看着还有些不懂事的,像个大男孩一样不知道控制脾气的展天翔,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憨憨大狗熊的感觉。 就这性格,也怪不得最后落个出家的下场了。 「你去我家找我姐妹来吧,我在这里等你。」说完,看了一下身边的东西,又对他说道,「你别空手去,这些东西你帮我拿回家。」 对于面前女人的不客气,展云翔抿了抿嘴。并不言语。 这个女人对他真的是不客气。 她凭什么呢? ……可为什么自己就要听她的话? 抱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展云翔像是泄愤似的捶着紧闭大门,屋中的女人都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让一个腿脚不好使的人在外面走来走去。 听到敲门的声音,萧雨凤这才从里屋走出来。这气势汹汹的敲门声,直接吓到了这姑娘脆弱的神经。 「谁,谁呀?」萧雨凤颤抖的声音在门的那边传来。身后萧三妹和小五也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下摆。 「开门,雨,萧雨鹃在外面受伤了。」展云翔想到自己这两年的名声,下意识的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 第196页 萧雨凤一听,连忙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男人竟然是昨天送雨鹃回家的人。 「是你?雨鹃怎么样了?她在哪?为什么会受伤?」 展云翔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萧雨凤不顺眼。别看她长得比雨鹃还要漂亮,但是展云翔就是能从她身上闻到一股酸味。 跟展云飞身上的味还真像。 「她在巷子口,你们去扶她回来。唉,那个小的,这是你姐买回来的东西。接过去。」展云翔略过萧雨凤,直接把东西给了萧三妹。 「还傻站着这里干什么,还不快把人扶回来。」吼了一句萧雨凤,然后又对着接过东西还傻站着的萧三妹,喊道,「将东西送到屋里去,要是再摔着了,还让你二姐托着条脚上街买呀?哭什么哭,再哭,再哭」看着被这一切变化惊吓哭泣的小五,展云翔威胁的话,就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妈的,他真是急煳涂了。竟然会威胁个四五岁的小娃娃。 「唉」,嘆了口气展云翔又转身出去了。对于那个扎扎唿唿的萧家大姐,他还真的有些不放心。 果然,萧雨凤看着倚墙站立那里的林琳,先是尖叫一声,然后就沖了过来。 「把嘴闭上,我头疼。先扶我回去吧。」于是萧雨凤要托口而出的话都被林琳噎了回去。嘎巴嘎巴嘴,一言不发的把一瘸一拐的林琳往胡同里扶。 左手握拳,抵在嘴边。将嘴里沁出来的笑意压了下去。原因对付这种叽里哌啦的人,还可以这样『先下手为强』。 「我去请大夫过来,你们还回去吧。」走到两姐妹身边,展云翔认真地看了一眼林琳,跩个二五八万的走了。 回到家,林琳在萧雨凤的帮助下,换了身衣服,又洗了脸和脚,这才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这屋子是和厨房对称的。一间房,分成了里外屋。就像是厨房一间房,里面有个小仓房。 「雨凤,你怎么样了?要不要紧?」 「我没事,不过是又崴了一下。」有事的是崴的是同一只脚。 「雨鹃,你的脚怎么又伤到了?这下子可就难好了。对了,房间我都收拾出来。这房子很干净,都不用太费心打扫。小五和三妹住里面,我们住外面这间。」 林琳早就睡够了萧家的大通铺。所以昨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就在外面的这间弄出来了两个架子床,在里间也弄了一张大一点的架子床。林琳的这张床靠近门口,萧雨凤的那边却是靠近里面的。毕竟靠近里面,离里面的那两个小的就太近了。 三妹睡觉呲牙,而小五睡觉……说梦话。 「二姐,喝口水吧。」三妹看到二姐安稳下来了,就去厨房倒了杯水给她端过来。 「爹和小四的房间收拾好了吗?厨房也收拾好了吗?马上就要中午了,你们两谁去把饭做了。一会儿给爹和小四送去。」 萧雨凤看了三妹一眼,道了句她做,看了眼林琳,不放心地离开了房间。 而这时,展云翔也带着大夫来到了萧家。 第103章 大夫来了,仔细地看了林琳肿成馒头样的脚腕子,说了句半个月内不要下地的话后,也没有开什么药就离开了。 大夫是萧三妹送走的,小五又跟着萧雨凤在厨房做饭。于是这个屋子就只剩下林琳和展云翔。 展云翔头一回去小姑娘的房间,看着这间比他们家下人的房间还要简陋的屋子,展云翔一脸的嫌弃。 「又脏又破的,哪天二爷给你们换个地方住。这哪是人呆的地方呀。」弹了弹林琳床帐的布幔,扬眉等着听到他这么说的林琳对自己表示感激。 但他没有想到林琳传送这他一个白眼。 「展二少,咱们也就是比萍水相逢多见了两次。你这话让人听着怎么这么难听呢?」 幸好看见这人眼神清明,不是想要包养她们的意思。 「俟,你这女人。二爷我好心好意的想要给你们换个住处。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么说。」 「展云翔,哪家正经人家会接受陌生男人的帮助?」 展云翔一听,立马不服气的大叫,「我是陌生人?昨天你还让我背你了呢。今天就说自己的恩人是陌生人?」 林琳突然间,不知道要对面前的展云翔说什么了。要么坏个彻底,要么好个彻底。这种半好半坏,懵懵懂懂的人,她还真的没有办法。 头一回遇到这种需要回炉再教育的男人。 ……好想要先扁一顿再说,怎么办? 「非亲非故接受一个成年男人的馈赠,对于我们姐妹的名声非常的不好。这会影响家里姐妹将来的姻缘的。二少的好意,我自然是只能心领了。」 听到林琳这么说,感觉面子又回来了。展云翔用空着的那只手,呵了一下马鞭,装做不在意的问林琳,为什么要搬到桐城里。 「我弟弟要上学,我姐也要找婆家。我们在郊外确实是不方便。这才搬到城里来。二少,你平时催帐就像是今天这样吗?喊打喊杀的,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是你展二少在要帐。」 展云翔撇了下嘴,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太想在林琳面前谈。 「你也觉得我这样做不对?」但他还是希望得到面前姑娘的认可。 林琳点头,「我觉得你很笨。催帐的方法有很多种,干嘛偏偏要用这一种呢?你是展家庶出子,我听说展家老爷是个喜欢原配嫡子的。就算是那个展家大少爷现在离家出走了。难道以后就不会回来。你弄坏了自己的名声,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的下人和桐城的人,会希望你当家,还是他当家?」 第197页 「哼,他还会回来?有本事一走了之,就有本事别回来。就算是他回来了,那个时候展家都是我的了,还怕他什么。」 「给我倒杯水,然后你坐下来。我跟你仔细说说。」说得口渴,林琳觉得她应该仔细跟他说说当前的形势。 展云翔看着面前有些嚣张的姑娘,好笑的给她递了杯水。 一屁股坐在了林琳的床尾,展云翔抱着肩膀看着面前的乡下姑娘,看她能说出什么一二三来。 「俟,你把脚拿下去,和着是你不洗衣服是吧。」看着展云翔要将脚横放在她的床边。连忙拍了下去。 「嘶,你这女人怎么那么大的劲。」 「…打疼你了?」林琳看到展云翔呲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在不知觉的时候,使了大力气。 「笑话,我一爷们,还能让你打疼了。行了,有啥想说的。说吧。我还忙着呢。」扭了扭被打了得有麻的腿脚,展云翔催促着林琳快说话。 「我也没啥好说的。只是给你分析一下你们家的形势罢了。你们展家是桐城大户,有些小事都能传得沸沸扬扬,这个我不说,你也知道。所以了,你也就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吧。」 这个没错,展云翔点头。 「你爹有多偏心长子,这个事情桐城半数的人都知道。再加上远的香,近的臭。你在桐城的名声又不是那么好。在你爹的心里,地位是不可能及的上展云飞的。再说你娘和展云飞的娘。一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一个也是大户人家。若是让你继承家业,魏家那边估计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了,他们同不同意,你不放在心上。但是他们在血缘基础上,是一定会站在了展云飞那边的。除此之外,还有展云飞原配家里的那点香火情。只要展云飞是一个人回来的,估计那家人都不会与他交恶。」 「就这些?」 「除了你们自身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法外,还有纪管家一家三口。这一家三口,如果你真的娶到了纪天虹,估计这份力量就是你的了。但是整个桐城谁不知道那位纪天虹小姐心里想的是谁。 娶个心不在你身上的媳妇,等着她和展云飞里应外合?还有纪管家父子就真的没有私心了吗?谁不想往上爬,谁想当一辈子的下人。要知道纪管家在你们展家相近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他已经把整个展家渗透尽了。这一股力量,若是落在了展云飞手里,你是完败的。 看过吗?曹操的鸡肋之说,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位纪天虹小姐,在我的眼里,就跟这鸡肋差不多。一个弄不好,是直接将纪家父子推到展云飞的阵营。 所以我个人可以给你一个忠告,纪天虹,如果你不是真的很爱她,就不要娶回家。」 半晌,展云飞才问道,「你不希望我娶天虹?」 林琳摇头,「不希望,你们不合适。展家的财产,你是不可能得到全部的,所以你还不如找一些你觉得不错的产业,直接接手过来,慢慢地在那里换上自己的人。等到分家的时候,若是分到了自己手上,倒是便宜。若是不能,你还可以让展云飞吃个闷亏。 其实呀,华夏那么大。还不如走出去看一看呢。我将来是一定不会留在桐城这个小地方的。你其实真的可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展家在桐城,是半个城。但离了桐城,谁还知道展家呢。你把展家看得太重了。」 林琳的话,落了又有了一小会儿,展云翔才开了尊口,「你说我和天虹不合适,那么谁合适?我们吗?所以,你喜欢我?你我?」 瞬间,林琳就被展云翔的神结论又得目瞪口呆。 「我,我,喜欢你?」 展云翔点头。没错,不然为什么一直提起天虹呢,这一定是嫉妒吧。 唉,女人的嫉妒心呀。 「我,我暗恋你了?」 展云翔再点头。 深唿吸,再深唿吸。林琳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说了这么半天,你就得出这么个结论?」 猪脑子吧。跟那只白老鼠一样的自恋。 「我做了什么,让你这样误会?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林琳不过就是觉得他姓展,又觉得他的性格很像那只白耗子,这才出手帮忙的。当然这也不外乎是他先帮过她。 所以,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你不用改。这样就很好。你既然喜欢上我了,嗯,二爷,允许你继续喜欢下去。」 林琳缓缓地看了一眼窗外,又缓缓地将头转了过来。「…要我说谢谢你允许吗?」 看到林琳的这个反应,展云翔觉得有趣。下前倾身,摸了一把林琳的脸。笑得调皮。「不用谢。」 每次见面都提到纪家和天虹,对他的事情那么关心。还不知道这姑娘关注他多久了。果然,这个世界上能发现他好的人,还是有的。 这姑娘,就是比天虹有眼光。 对了,她叫萧雨鹃。 …… 少时,就在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时候,萧三妹推开了门。「二姐,大姐做好饭了。她要带着我和小五去给爹送饭。大姐说,谢谢这位大哥送二姐回来,请务必留在家里吃顿便饭。」 小三手中正好有个托盘。上面四个盘子,两碗米饭。 「你们吃了吗?能找得到地方吗?」林琳不放心她们三个出去。 第198页 萧三妹点头,「能找到的。二姐放心吧。这位大哥,你和二姐吃饭吧。我们一会儿回来再吃。」 妹子,将你腿脚不好的姐姐和一个神经不正常的男人留在家真的好吗?还有,展二少,她们家都是粗茶淡饭,大中午的,您老还是回家吃去吧。就算是出去下馆子也成呀。 可惜了谁也没有听到林琳的心声,一个出门去,一个走到了桌边看起了菜色。 「你们家这是餵兔子呢,怎么一点肉都没有。」四盘菜,一个炒鸡蛋,一个拌凉菜,还有两个都是这里常见的两种青菜炒的。 "我们什么样的人家,哪能天天大鱼大肉的。再说了,我们今天才搬进来,城里卖菜的地方门朝哪开,我们还不知道呢。今天这顿已经不错了。「林琳还真的有些饿了,于是一边说,一边慢慢地下床。 展云翔看到林琳要下床,连忙拦住他,他一个爷们,好大的力气,直接将地中央的方桌推到了林琳的床边。 「就这么吃吧。大夫不是说你半个月内不要下床的吗?」将米饭和筷子递给林琳。展云翔也拿了碗坐在林琳旁边吃了起来。 ……之份自来熟,也没谁了? 「还别说,你姐手艺还不错。我还以为她就知道哭哭啼啼呢。就沖这手艺,嗯,应该能够嫁得出去。」 「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林琳挟了一筷子鸡蛋到他碗里,便低头继续吃起了饭。 饭毕,在林琳的指挥下,展云翔又将桌子推到了一边。并特别自然地给林琳倒了杯水。 「说说,你是啥时候喜欢上你二爷的?」 「噗,咳咳。」林琳因展云翔的话直接喷了茶。 这种事情,她也好想知道。 第104章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有必要更正一下。真的,非常有必要。」林琳可不想让误会继续下去。 但是她的想法可不代表展云翔自己的想法,因为展云翔是压根不想听她说什么,「你是不是想说,你没有喜欢我,甚至爱上我?算了吧,我知道你们姑娘家就喜欢这种口是心非的话。这些话,在你二爷面前就省了吧。女人呀,就是麻烦。」 林琳:「……」展云翔,你真强! 这种自说自话,自欺欺人的本事,一定是蓝翔出来的吧。 「唉,时辰不早了。二少也应该回家了。纪家小姐还等着你去给她挑布料呢。」林琳听到门外有脚步声,细听应该是雨凤她们的,也就没有在意。 展云翔也听到了,看到她家里人回来了,他也要离开了。「看在你喜欢我的份上,你以后可以叫我云翔。我确实是要回家了。但却不是去给天虹挑料子。不过,你这嘛。」展云翔想着一会儿去自家的铺子,让人送点东西过来。瞧瞧这屋子,瞧瞧那床铺,还有……这不就是嫉妒吗?不然怎么又提起天虹了。 「你随意就好。」林琳她是真的有些累了。再没力气陪他玩了。小男孩的游戏估计过两天,新鲜劲过去了,也就好了。 展云翔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手指头痒痒的。总想要去摸摸她的头。不过他还知道一点礼数,没敢真的再上手。不然,他相信,面前的女人一定会炸毛的。 起身离开,展云翔在院子里跟雨凤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就走了。萧雨凤看到展云翔离开,连忙将大门关了。准备去问问雨鹃,展云翔的事情。 可是一进来,便看到林琳歪坐在床上,打着哈欠。一时间倒也问不出口了。 「雨凤,我困了。先睡一会儿。爹他们回来了,你记得叫我。」 「好,好,好。你快睡吧。这两天你一定累坏了。现在脚又伤着了。更是辛苦。家里有我呢。你放心睡吧。」 「嗯。」林琳彻底躺了下来,往上拉了拉被子。似是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对着刚走到房门口的雨凤叮嘱道,「我昨天接了一些绣活。绣样和料子针线我都拿回来了。就在那个褐色的包袱里。你们要是没事,就分一分动手做了吧。我和爹已经商量过了。谁过的绣活,挣来的钱,谁就自己收着。不用再交到家里了。嗯,还有,鸡窝上面的板子,一会儿你记得合起来。院子不大,再不能让它满院子逛了。」然后弄得一院子鸡粪便。 听到林琳的话,雨凤还想要说一下关于绣活钱的分配,可是林琳没给她机会,人家直接闭上眼睛睡着了。 无法,只得先将那个包袱找出来。然后拿着包袱去了堂屋里,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坐了起来。 …… 第二天,展云翔真的让人送了一些吃食和布料过来。林琳本不想收,但是送东西来的人,可不敢带着东西回去。将东西丢到院子,人就跑了。 「雨鹃,这两天来咱们家的那位少爷是谁呀?」雨凤终于问出来了这两天一直想问的问题。 林琳这会吃着展云翔送来的蜜饯,自然是要为展云翔说话了。「他呀。就是个傻子。」 「傻子?」 「二姐,你骗人,我才不相信呢。」 「真的,姐不骗人。」因为姐骗的都不是人。 「雨鹃!」萧雨凤觉得林琳在敷衍她,有些不高兴的叫了她一声。 「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吧。这人的爹成亲多年没有孩子,就又娶了她娘当二房。谁知道当年就怀上了她,可就在她娘怀上他的时候,大房的太太也诊出了身子。虽然两人的月份差不多,但是大房太太用了些手段,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提前生了出来。于是他就变成了二少爷。 第199页 大房太太大家出身,有心机有手腕。他娘呢,就跟咱们似的,普通小老百姓,两人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就是不一样的了。他比较单纯,说话冲动。做事也容易冲动。大房的长子往往几句话,就把没礼的事情变成了有礼的事情。然后他一个不愤,就跟大房长子起冲突, 而起冲突的时候,人家知道他不能被激,人家就故意激怒他,让他出手伤人。往往这个时候,他那个偏心长子的爹就要训斥他。没办法,谁让他傻呢。人家动动嘴,他就要动拳头。无论是谁看见这样,都会以为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欺负长兄。」 「那…他不能好好跟人说吗?」雨凤都一回听到这样的事情,根本无法想像是个什么情况。 林琳耸肩,「他那个人呀。做好事都能弄成做坏事的样子。就说这两回吧。我受伤了,他帮忙。可你看看,若不是咱们知道他是要帮忙的。还以为是打家劫舍的呢。就那态度,那说话的语气。好事都能办成坏事,别的就更别提了。 他们家挺有钱的。开了家钱庄,可以让别人抵押借款。他爹觉得要债是个得罪人的活,就让他哥去读书,让他去要帐。就说这个事吧。本来挺好解决的。还不上钱来,拿抵押房产或是东西抵就行了。可他哪,偏偏还跑去告诉人家,到日期了,我再给你几天时间,还不上钱,我就收东西了。弄得满城的人都骂他不是好人。」 「二姐,……你说的人,不会是夜枭展云翔吧。」萧三妹是知道一些世情的。对着自家二姐的形容,参照了一下桐城的人家。越听越觉得是那个展夜枭。 「是他。但你看他像是坏人吗?我倒是觉得他的那个大哥太有心机了。读书人的心眼子就是多。」 林琳其实并不是吃人嘴短真的要美化展云翔,而是故意在雨凤面前抹黑展云飞。有什么比抬一个打一个更让人印象深刻的呢。 虽然世间万物皆是天註定。但有的时候,人也可以胜天。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 如果她没有办法在一年内将雨凤成功嫁出去,那么她就要在他们相遇前,死劲地抹黑那位『苏慕白』。 谁没有听到夜枭展云翔的名号,但是听到自家姐妹如此形容。雨凤和萧三妹突然间觉得其实这个展云翔也不是那么可恶的坏人。 而在萧家大门外,准备来串个门,让某个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看看自己一解相思的展二少,彻底的呆住了。 原来他是这么的『可怜』,『无辜』?这女人,还说不喜欢自己,难道连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吗? 女人呀,就是嘴硬。 算了,他今天就不进去了。省得那女人又要不好意思的嘴硬说不喜欢自己。 昨天这女人的话,一直在自己脑子里转。他是应该好好想想了。 关于纪家,关于天虹,关于展云飞,关于展家。 …… 日子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因为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国家马上就要乱了起来。所以,林琳便准备教导萧家所有孩子防身术。 雨凤和三妹已经大了,练什么都有些晚了。所以林琳将一些武功连上女子防身术的招式,编了一套更全面,更有效的女子防身术教给她们俩。 而小四,这个男孩子,不过才八岁,自然是系统地学习一下男人能用到的拳脚功夫。 至少小五,那就更好办了。虽然林琳不准备教导她内力。但是她能学习的东西,却比前面两个姐姐多多了。 萧家人也曾好奇问过林琳是怎么会这些的?林琳只说以前在山上乱跑的时候认了个师傅学到的。当然,为了让萧家人不在追问,也为了省下以后的事情,林琳说这些话,都是用了魔法道具的。 萧家搬到城里以后,生活非常的规律。自从家里的地赁了出去后,生活也上了轨道。平日里男人上学堂,女人留在家里做针线和家务。学堂放假的时候,全家人就会回到山上的寄傲山庄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林琳每隔三五天就会骑上展云翔『淘汰』的自行车去山里摘上一回青菜。有的时候,还会特意打些野味回来打打牙祭。 展云翔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反正竟然说动了纪管家,让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出去寻找展云飞。 将纪家父子分了开来。在林琳眼里,却是真的发现原来展云翔也不如自己想的那么『单蠢』嘛。 而林琳『暗恋』『明恋』展云翔的事情,也在展云翔口不遮拦的情况下,弄得小范围内都知道了。 这让本来想要上门提亲的人,都打了退堂鼓。虽然现在展云翔自不半夜出动夜枭队了。但是曾经的恶名,至今还能止小儿放啼呢。 谁敢跟他抢女人呀。 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被以这种方法和展云翔牵连在一起的林琳,自然是不太高兴。可是当林琳看到展云翔眼底那深深的期待时,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默认了这种说法。 眼底那一抹期待,带着单纯的认可。 以至于萧鸣远也开始不把展云翔当外人。 不过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萧家人也渐渐地对展云翔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就是个顺毛撸的倔驴。相处起来,尤其的简单。至少小五就非常的喜欢和展云翔一起玩。 话说回来,每每看到展云翔和小四小五能够玩到一起的时候,林琳都深刻的怀疑他的智商。跟小孩子玩,竟然还会耍赖。 第200页 不过在林琳颠倒是非黑白的解说下和平时的接触,萧家人都有些担心脾气有些火爆冲动,性格简单的展云翔,同时心中期盼那个已经被林琳黑出翔的展云飞死在外面,永远都不要回来。 …… 就在萧家人数着日子期待新年的到来时,家里到是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这让林琳都有些吃惊不已。 第105章 来人林琳并没有见过,不过她倒是听说过。 来人姓张,是他们这片最有名的媒婆。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张巧嘴那是说得人天花乱坠。 这不,这张媒婆进屋就开始说。夸完这个,夸那个,将萧家姐妹夸得差点都认不出说的是自己来。最后林琳嫌她聒噪,将她打断,让她进入正题,这才知道是为谁来的。 「学堂的吕先生,托我来下你们家雨凤姑娘提亲来了。」说完这句话,那张媒婆又开始夸吕先生。 「张大娘,这学堂有几位吕先生呀?听您老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可能不是我们家认识的那位吕先生。您是不是搞错了?」 「呃,呵呵,雨鹃姑娘真是会开玩笑。」张媒婆被林琳一打断,这才想起来,人家两边都有在学堂上工的,自然是见过面的。那吕先生啥样,还真的不用她给吹。 「张大妈,您看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人家吕先生请您过来,那就表示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我爹不在家,这样的事情,我们姐妹又怎么好意思说什么呢。要不,您先回去?等我爹回来了,我再告诉他?」 看到一旁因为一句『吕先生向雨凤姑娘提亲』而脸上一红,去了东屋的雨凤,林琳觉得她非常有必要追问一下这个吕先生是个什么来歷。 怪不得,雨凤现在给爹和小四送饭,都会送那么多。不但如此,每次回家的时间都越来越晚。 不过,学堂的老师感觉也不错。工作稳定,收入固定。而且工作体面,也受人尊敬。倒是难得的好人选。 于是林琳这边又说了两句话,再送走了张媒婆后,便将雨凤一番拷问。 原来,两个人是通过日復一日的送饭之旅相识的。 最开始是因为林琳伤了脚没有办法出门,所以便由雨凤给萧鸣远和小四送饭。再后来,林琳的脚好了,但是也没有想过要在大中午的时候出去送饭。 一来二去的,送饭的活就一直被雨凤接管着。 门房是有大烧水炉子的。吕先生单身一人。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每每都是早上两个馒头或是包子带到学堂,中午的时候去门房接上一碗热水对付着吃了。 雨凤善良心软,见到吕先生如此,便会多带一些饭菜过来,请吕先生一起用。吕先生开始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在萧家三口人一起热情的相请下,便也一起用了。 后来,吕先生想要跟着萧家一起开伙,便主动说要交饭钱。萧鸣远和萧雨凤都不肯收。于是吕先生便会买些布料什么的送给雨凤。 因为做绣活的钱,都是个人收着,所以雨凤和小五做新衣服什么的,林琳也没有在意。 再加上雨凤和萧三妹都有绣活的收入,小五太小,小四上学,萧鸣远是长辈的原因,大家也都会拿出挣的钱,给他们三人置办一些衣服。 这也是林琳没有发现的原因。 其实说白了,林琳一不做饭,二不买菜。是很难发现什么的。 雨凤的文学素养非常高,吕先生又是知识分子,两人很能说得到一块去。再加上一个年轻貌美,一个不到而立之年,却是成熟稳重。 接触的多了,感情也就慢慢的滋生了。 在林琳经常被展云翔拌住的时候,雨凤是经常跟着吕先生逛逛公园,爬爬山的。 一九一八年的新年,两人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这不,媒婆就上门来了。 知道了事情始末,又见到萧老爹也没有反对。林琳便知道这件婚事差不多就是了。 按着古礼走了六礼,婚礼定在了三月里。林琳这个一家之主,便开始为雨凤操办嫁妆。 托展云翔的关系,在他们家的铺子里买了六匹花样鲜艷,质量不错的布。又买了两匹料子不错的可以做长大褂的料子。 将家里属于雨凤的两亩地进行了更名过户,又去弹棉花的铺子,定了六床被褥。 回程的时候,再去木匠铺子打了九只大红木箱子。取意长长久久。又打了一只小巧的手捧匣子,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小门小户人家成亲,自然是不能跟大户人家相比,又是打家俱,又是几十抬嫁妆,下人僕从数人的。 林琳想到吕先生家虽然也离学校和他们家不远,但是总的来说,平时雨凤一个人住,也不安全。 就算是教了雨凤防身术,但是她自己都明白,那种危机时刻的条件反射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出来的。 于是又让展云翔帮忙抱了两只狗崽子。 展云翔乐不得林琳有事没事就找他呢。现在林琳因为雨凤成亲的事情,找了他两回,把他美的不得了。 每天都要去萧家小院问问林琳有没有需要的? 林琳看着展云翔这么个大狗样,也是好笑。每每来了,都会故意打压他的身手一番。 倒是没有想到一来二去的,展云翔的身手也练了出来。 雨凤出嫁前一晚,林琳又拿了二十块银元,一条样式古仆的黄金项鍊当成私房交给了雨凤。 第201页 雨凤坚持不收,但林琳表示这是母亲留下来的,除了小四没有外,每个人都有一条。这才眼泪汪汪的收下了。 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现在的情况,黄金是最有保持价值的东西了。说真心话,林琳对于将萧雨凤嫁给吕先生,总是有一种嫁祸的感觉。 自从搬到了城里,萧雨凤的行情看涨。这也让林琳对于当初执意搬到城里的事情,感到满意。城外乡下那地方,对于萧雨凤来说,想要嫁出去太难了。 一是她看不上人家,二是人家也看不上她这种。等到老大不小了,思春年纪遇上展云飞,那还真的是不上心都不成了呢。 成亲当天,展云翔早早地就来帮忙了。不过因为是嫁女儿,所以他的用处也是有限的。 吉时到了,花轿抬着怀抱一个小小木匣子的雨凤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木匣子里,是二十块银行,一张地契以及萧雨凤自己的私房钱。 花轿后面跟着的是九只红木箱子。里面装着林琳为雨凤置办的嫁妆。 有成衣,有布料。有绣好的帐子帘幔;有文房四宝,有成册的书籍,也有新上架的上好纸张;也有一些小巧精緻,零零碎碎的东西。 这一份嫁妆着实是体面的,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是这样的。 对于他们所居住的这个胡同来说,也是如此。 三天后,雨凤回门。看着两人夫妻恩爱的样子,也让林琳放心不少。 说来吕家就他们小俩口,再无近亲。生活安静也寂寞。所以雨凤和吕先生对于萧家就非常的亲近,走动的也近。 生活平静的到了端午节没两天,雨凤就被诊出了身孕。 而这个时候,萧老爹才一脸难色的寻问林琳,展云翔什么时候来提亲?毕竟林琳今年也18了。 「成亲?我和展云翔?爹,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的事情,还有得磨了。「林琳将给雨凤未出生的孩子做得小衣服放到一边,非常淡定的对萧老爹回道。 「可…你今年都18岁了呀。女孩子的年华耽误不得。「萧老爹看着自己都不上心的二闺女彻底上起了火。 「爹,三妹才十四岁。如何撑起这个家。小四九岁,小五六岁。我怎么也要等到三妹嫁了再考虑自己的事情吧。「 「可是,可是三丫头才十四呀。「 若是三丫头十八嫁人,那不是还要等上四年,到那个时候,二丫头岂不是都二十有二了。 太大了些。 「爹,我的事先不着急。我心里有数呢。还是说说小四吧。我想着过两年送他出国念书去。您觉得怎么样?「 「出国?这也太远了吧。那外国人一个个长的那么吓人。咋还想把小四送到老毛子堆里去呢。「 「现在民国了,也不指望小四将来考状元了。现在国内就那么几家大学。学的东西都不差,但是问题是,民国后,各地军阀割据,内战是早早晚晚的。还有那些列强,估计也在等着我们华夏内战,然后藉机分一杯羹呢。 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国内这样的情况,我想着,还是让他出国去更稳妥些。当然,小四还太小,怎么说也十八九岁的样子再出去。地方我都想好了,就去英国。」 「那小四要啥时候回来呀?」既然国内不好,那出国去了是一条出路。 「这些就要小四自己拿主意了。出国还是回国,这些都是我的想法,怎么说也要小四自己同意。」 萧鸣远点头,确实是二闺女说的那样。「对了,雨凤那边,你白天去看了吗?」 「去了,我已经跟三妹说了,以后白天,都是让她去雨凤那边,省得她一个人在家,咱们都不放心。等到晚上了再回来。不过等到雨凤生产后,我准备给她请了老婆子,专门侍候她的月子,毕竟这些东西,我们姐妹也不懂。咱们现在条件好了,请人照顾她一个月,也费不了什么,最重要的是还能让她好好养养身子。」 「诶,那就好。那就好。也不知道雨凤这一胎是男是女?这要是生个女娃,也不知道你姐夫会不会有想法。」 林琳一听萧老爹的担心,就是一声冷笑。「哼,他敢有想法。」 萧老爹一听二闺女这狠赳赳的话,又是一阵嘆气。 二闺女这样,也不知道那展家二少爷知不知道? 但愿…不知道吧。 萧老爹这边刚想到展云翔,展云翔那边正好也说起了萧家老少。 「云翔,你说什么。你要成亲?」展祖望看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二儿子,有些个吃不准自己刚才听到的话。 「儿子呀,你不是喜欢天虹吗?你不等她了?」二姨太看着自家的宝贝疙瘩有些个诧异。 自家儿子自小就喜欢天虹,可天虹那个死丫头却是喜欢云飞。这云飞一走三年多,去年竟然让天尧护着追了出去。 「爹,娘,有一个女人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没有我就活不下去了。儿子觉得这样也不错。所以就想着娶她回来。」 「哎呦,这姑娘就是有眼光。儿子呀,这姑娘是哪家的?出身差点也没什么,娘不求别的,只要一心对你好就行。」展祖望听到自家二儿子和姨太太这么说,着实大吃一惊,慢了半拍地也同问那姑娘是何人? 展云翔特别骄傲地扬起下巴,清楚地回道,「她叫萧雨鹃,萧家二女。」以后就是我家的了。 第202页 第106章 「萧雨鹃?这是哪家的姑娘?我好像没有听说过?「二姨太听儿子说完,便皱起眉毛想了起来。 「她家原来住在城外的寄傲山庄。是后来才搬到城里来的。她爹和她姐夫都是学堂里教书的。噢,爹,你还记得之前在郑老闆寿宴上见到的那个代表学堂去拜寿的吕先生吗?那人就是她姐夫。」 说起这个,就要说一下萧老爹了。萧老爹年轻的时候,能成功地把王府里的格格拐跑,他的样貌和知识底蕴也绝对不会低了的。 再看萧雨凤的知识基础,就可以知道萧老爹的本事了。于是在校长深度了解后,就聘了萧老爹做了学堂的先生。 不过萧老爹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所学的东西又都是帝制时所用。所以就安排了初级启蒙的班级教学。 但别管怎么说,工种变了,薪水也随之增加了。而社会地步也渐渐地受到了一定尊重。 「什么?一个教书匠的女儿?」二姨太一听,就不干了。要钱没钱,要势没势的。将来怎么帮助云翔挣家产呀。 「教书匠怎么了。看起来这姑娘也是书香门第。只要她真心待云翔,我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好的。咱们展家什么样的人家,娶媳妇还在乎那点子嫁妆,说出去都会让人笑话呢。老爷,您说呢?」直接把身份问题弄到了嫁妆多寡上面,偷换概念,一直是大太太的强项。 大太太,也就是展祖望的大老婆,倒是觉得展云翔娶个这样的老婆,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情。没有了妻族的助力,这展家的一切,还不是她儿子的。 「你自己看呢?」展祖望不可置否,直接将问题丢给了云翔。 展云翔哈哈一笑,「爹,我就要她。您回头就安排人提亲吧。」别说老爹是什么穷教书匠了,就是个种地的,在展云翔眼里,都不会减少一分萧雨鹃的魅力。 二姨太一听儿子这么说,便也知道他是拿定主意了。虽然愤恨,但是至少在现在不会当众反驳儿子的话了。 「嗯,既然是你自己要娶的。娶回来后,一定要好好对人家。知道吗?」 「我知道。」似是想到了什么,回完话,展云翔垂眉笑了一下。 辣椒那么辣,他哪敢对她不好呢。 别管展祖望怎么想,也别管二太太怎么想,大太太魏梦娴却是相当的积极。 虽然知道大太太是别有用心,但是展云翔还是非常满意的地看着她为自己张落婚事。 要知道大太太好名声,操办庶子婚事的时候,一定会弄得尽善尽美。不然别说面子上不好看,就是自己的亲娘也不会答应。 这一天,二姨太对着自家儿子说要见见未来的儿媳妇,展云翔一听,就连忙打住了她这个念头。 他可就这一个亲妈,那小辣椒收拾人的手段多的是,谁知道他娘哪句话说的不中听,她就下黑手收拾亲娘呀。就算是不收拾亲娘,也一定会收拾他的,好吧。 「娘,大太太不是说要挑个吉日请媒人上门呢吗,现在咱家还没提亲呢,您就再等等,等到了媳妇娶进门,咱们再见也是一样的。到时候,她不还得给您敬茶的。」 「哎呦,这还没进门,你就护上她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怎么滴,让你娘看一眼,还能少块肉不成?」 娘,我怕您老少块肉。 儿子心里苦呀,自从儿子看上她了,就没少受她磋磨。陪她上山,她都故意把儿子往沟里带,吃果子时,也会把不甜的,酸掉牙的给儿子。那又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瞪,你儿子是又喜欢又害怕的。 小嘴巴巴的,损起人来,那是都不耽误吃馅饼的。当然,夸起人来,也让人美的找不着北。 可是,可是,无论她怎么样故意使坏,儿子心里竟然还特乐意。 也是见了鬼了。 「娘,你别惹她。她手黑着呢。你们要是闹起来了,亲者痛,仇者快。」顿了顿,「而且,你也斗不过她,你儿子还在人家手上攥着呢。」 二姨太越听儿子的话,越不是滋味。合着她这不是娶回个媳妇,而是供了尊菩萨回来。 「云翔呀,要不,咱……换个人?」二姨太知道自家儿子从小就是驴脾气,那是头撞南墙都不回头的主。 展云翔非常想要来一句『儿子已经是她的人了』,但是一想到如果真的这么说了,让那小辣椒知道他又败坏她的名声,一定不会轻饶了自己。 于是越渐逗逼性格的展云翔只是对老娘摇了摇头,便离开了。至于老娘要怎么脑补,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对于展云翔的这件婚事,大太太是比二太太这个亲妈还要着急的。在了解过萧家的情况后,那是迫不及待的打了了媒人上门提亲。 媒人来的时候,展云翔是知道的,于是怕那小辣椒又有什么想法生出什么变故,直接提前将林琳叫了出去。 两人也经常出去玩,不过每次都会带着小五。三妹今年都十四了,到底是半大的姑娘了,不再适合跟着出去。而小五年纪小,在小四上学以后,带她出去玩,也没有什么。 展云翔名声再不好,也不会影响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的。 而且林琳一肚子坏水,展云翔也不差什么,自从纪天尧带着纪天虹去找展云飞以后,展云翔就悄悄地派心腹传了一些夜枭出城的流言。 而自从纪天尧走后,展云翔再也没有干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一来二去的,这黑锅就被在了纪天尧身上。 第203页 至于林琳自已,反正名声都让展云翔弄成那样了,跟着展云翔出去,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毕竟他们的想法都已经快被展云翔弄成了『事实』。 这一天,三人带着赶马车的车夫,也没有去哪里。而是去了离桐城二十多里路的寄傲山庄。 这个车夫,是纪天尧离开后,展云翔亲自挑的跟班。无父无母,老哥一个。看起来不够机灵,但是人却是非常的忠心。 跟着展云翔去萧家见林琳的时候,林琳也看过了。看起来私心没有那么重,至少比往常她在展云翔身边看到的人要好很多。 而且还是练家子。 展云飞身边有一个阿超,展云翔身边自然也可以有另一个阿跃。 对,没错。这个名字还是林琳帮着起的呢。至于这人以前的名字,呵呵。太污了,不提也罢。 反正就算是为了面子,展云翔也是要给跟班改名字的。让林琳起,也是展云翔的一点子私心作祟。 话说回来,几人到了寄傲山庄,采了一些青菜和野果。林间套了几只笨兔子,又去溪间抓了些鱼。中午就在寄傲山庄吃了一顿野餐,下午又睡了午觉,这才在傍晚时回了城。 回城后,展云翔一反常态的只送她们姐妹到了胡同口,便离开了。林琳无察,等回到家,进了院子,才知道这人先斩后奏了什么。 不过,看着萧老爹一脸欣慰的样子,林琳也没有说什么扫兴和反对的话。她明白她的婚姻代表着什么,如果不能圆满解决,不但三妹和小五的亲事会受到影响,就是已经出嫁的雨凤也会因此受到闲言碎语。 只是她就真的那么不通情理吗?也不知道这展云翔是怎么想的,至于兜这么大的圈子还把她调出去。 问明白了提亲的具体事情后,又在萧老爹高兴的言词中知道了解这一天,竟然连婚期都合好了。 哪一天订婚,哪一天过礼,哪一天成亲,竟然都列出了单子请萧老爹提选。 果然是大太太办事,手段了得。 婚礼就定在年底,正好应了那句娶个媳妇过大年的说法。 而林琳也从这一天起,开始忙碌了起来。先是绣嫁衣,然后自己给自己操办嫁妆。最后还要教导萧三妹如何操持一个家。 「你十四了,有些东西,你也可以自己保管了。我先将你的那一部分嫁妆交给你。至于小五的,就先放在我这里,毕竟我已经跟爹说好了,我成亲后,小五跟我一起住。至于小四的那部分,嗯,我就交给爹了。由他替小四保管。」 这一日傍晚,林琳将萧三妹叫到了房间,细细叮嘱着。 听到自家二姐的话,萧三妹脸上浮起了一抹担心,「二姐,小五我也可以带着的。若是你带到了展家,展家人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他们爱高兴不高兴的,我又没靠着他们活着。我和小五有自己的嫁妆,我还养不了一个小姑娘了。」小五太小了,应该教导她的东西,都还没有教她。把她留给三妹,有些牵强。 而且萧三妹也不过是十四岁大的孩子,虽然这个年纪孩子都早熟。但是萧三妹还要照顾一个小四和萧老爹。本身担子也不轻。 而萧雨凤呢。林琳摇摇头,人家五月份才查出两个月的身孕,上个月就生了个儿子出来。这会正在坐月子呢。幸好吕先生收入稳定,雨凤自己也会绣一些东西卖,还有成亲时分给好的两亩嫁妆田,家里就算是多了一张嘴,也不会拉低生活水平。这会子小两口已经决定一直僱佣这位现在侍候萧雨凤做月子,林琳替她请的帮佣呢。 「那……要是二姐夫也不高兴呢?」 林琳听萧三妹提到展云翔,呲牙一笑。 「他会非常高兴的。」谅他也不敢。 萧三妹:「……」她这话就是多余问,那位未来的二姐夫早就让她二姐攥手里了。 第107章 决定了小五的事情后,林琳是真的静下心来备嫁了。 当初雨凤出嫁前,林琳是把『家中』所有的银钱当着全家人的面,进行过分配的。 姐妹四人,每人一条黄金项鍊,二十块银元,两亩地。因为雨凤当时出嫁在即,所以她的就自己保管。其他人的,暂时仍由林琳保管。 林琳保管着地契,而姐妹三人六亩嫁妆田以及小四的两亩地中的出息,便都交给萧老爹存起来。 一来是将来养老,二来是为小四成亲用。当然了,林琳也给小四留了二十块银行将来成亲用。那二十块银元,林琳同样是交给了萧老爹管着。 那是萧家传宗接代娶媳妇用的,想来萧老爹一定不会乱花的。 再来平时他们家的花销,有萧老爹教书的工钱,就绰绰有余了。 等到女儿嫁人,儿子娶亲时,在按着前例拿出一定的钱财来置办嫁妆。 萧雨凤的嫁妆里,除了那些林琳给她当做私房的东西外,还是花了一些钱。而萧雨凤花了多少,林琳也会花多少,将来萧三妹和小五也是同样的例子。 若是嫌少,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规定,是林琳自己亲自定下来的。 就像是之前说的,这些嫁妆在这个小城里,已经算是非常非厚的嫁妆了。 比如说萧雨凤。 萧雨凤的那份嫁妆左邻右舍谁不羡慕。 可她嫁的人和萧雨凤嫁的人又是不同的。所以就是嫁妆的置办也是不能同日而语。 第204页 萧老爹以及萧家众人都知道林琳手中有些个银钱,但是具体有多少,却是一点也不知道的。 就说姐妹们卖绣品,林琳的绣品永远是绣的最好,速度最快,而且卖价最高的。 因为林琳的手艺好,绣坊的老闆总会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出高叫让林琳绣上一幅绣品卖出去。 就这样,林琳手中光是卖绣品的钱,就是姐妹中挣得最多的。再加上林琳动不动回山庄的时候,就会打些兔子狐狸什么的,卖了皮毛也是一笔收入。 这些猎物的肉,萧家吃了,而这些皮毛卖出的收入自然都归林琳自已所有。 自从萧雨凤出嫁时,林琳在木匠那里定了九只箱子后,林琳就非常的后悔自己坐拥那么一座无主的山,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去买木头呢。 于是非常有意识的找了一些长年大树,砍了下来。木头都被林琳放在了寄傲山庄里,这一回成亲。林琳自然是要用这些木头打箱子了。 林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手中的资源就是办上几千几万抬的嫁妆都是绰绰有余的,但是有那个必要吗? 像是古礼中的家俱这一项,这几年早就没有人让女方打了。所以林琳也不会真的做太出格的事情。 但是她嫁到展家,嫁妆却是不能含煳的。所以,林琳准备多打几只箱子。 大户人家的生活,她又不是没有经歷过,不说那些主人怎么样,就是那些下人,一个个的也是势力眼,见风使舵的人。 最重要的是如果是她自己,那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她还准备带着小五一起生活呢。那她就不能让小五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 这一天,林琳跟家里人说了一声,便去了寄傲山庄。准备将那些木头用魔法都打成箱子,时间太紧,请木匠来打,也不一定能完成,而且…还要花钱。 到了寄傲山庄,林琳用魔法将保存在那里的木头取了四分之三,截成七十段木头。 然后在脑子里构思了一下箱子的样子后,便狂甩魔杖,在一片刺眼的光芒后,六十只箱子首先被制作了出来。 林琳想了想,又觉得六十只箱子,以萧家的家世来说,实在是太打眼了。再一个也太多了一些。毕竟除了她,萧家的其他女儿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嫁妆。 林琳想了想,便一挥手,将其中三十一只箱子装到了佛珠空间里。留下二十九只大箱子在外面。 之后,林琳闭上眼睛在空间里又找了一个两个巴掌那么大的,紫檀描金镶翡翠的小匣子。 这个小匣子是手捧匣子。因为按着置办嫁妆的说法,嫁妆箱装,论抬算。一般都是双数的。 但是有一些贵重的小物件,却是需要装在一个手捧匣子里的。这个匣子,是新娘一直在进入新房前都要捧着的。 所以匣子的好坏,一般参加婚礼的人和婆家的女眷都会认真打量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嫁妆里的私房和贵重物品都被锁在那个小匣子里。 林琳的这个匣子那可是个古董,那可是前几次穿越得来的呢。 自己的这些都弄好了,林琳又在心中挑了一个箱子样子,将地上剩下的十段木头,用魔法制成九大一小十个箱子。 这是给萧三妹准备的。现在弄出来,也省得她以后再花钱找木匠了。 至于剩下的大根木头,林琳是没有动的。那是留给小四将来娶媳妇时打家俱的。 小四今年才九岁,最快也要十年后,现在把家俱打出来,十年后,那不早就坏了呀。 萧三妹就不同了,过完年十五岁。离出嫁就两三年的事情,而且林琳相信,等到自己成了亲,上门为萧三妹提亲的人就一定不少了。 林琳想到,如果萧三妹都出嫁了,那么以现在家里的生活条件,她应该会给萧老爹和小四雇个帮佣,平时负责洗洗涮涮。 将萧三妹的箱子从装木头的地方移出来,放在了之前她们姐妹们住的房间里屋,又找了一块上好的油布盖上,在那附近又设了防虫防水防潮防火等等一系列的魔咒。这才放心。 而自己的那三十个大小箱子,林琳只把那个小匣子拿在了手里,其他的,准备一会离开的时候,让村里的乡亲帮着运到城里去。 这些东西,她要是一个人带回去。呵呵,就算是这个世界没有监控什么的,人家也会知道她有问题了。 现在嘛,她可以说这些东西在上个假期的时候雇了外来的木匠做出来的。反正她们家除了她经常回寄傲山庄外,其他人都是在小四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住上一两天。 少时,林琳便请了村民帮忙。将这些箱子运到城里的萧家小院去。之后便跟着村民一起回了城里。 回到城里,先请人拆了雨凤的那张床,然后才将箱子一一摆在房间里。可就是这样,二十九只箱子也没有摆下。最后又摆到了萧三妹和小五住的里屋,这才全都摆了下来。 谢过了村民,又拿了些钱,让萧老爹请这些村民去饭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后,这些来帮忙的村民才回了山上。 而送走村民后,萧老爹看着这么多的箱子,就有了些头疼,这要多少东西,才能全部添满呀。 「怎么打了这么多的箱子?」 「这些都是我的。给三妹也打了些,跟雨凤一样数量的箱子,因为想着家里装不下,就没有一起拉回来。等到过完年,再请人把三妹的箱子也弄回来。至于给小四留的打家俱的木头,就先放在那里吧。等到小四再大些,再请人打就来的及。」 第205页 「二姐,我也有呀?」三妹是个心细的人,这会正拿着抹布挨个箱子擦灰呢。 「自然有,那是二姐送你的。若是你嫌少,剩下的就自己打吧。」 三妹摇头,「我还是觉得银元更实在一些,买那么些个东西就为了装满箱子,我才不要呢。」 林琳摇头一笑,这种想法还真的很对。至少不会羡慕虚荣。 姐妹俩看着箱子正说着话呢,萧老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今儿你前脚走,后脚云翔就来了。给了我一个信封,说是给你的。他说有事,就不等你回来。还说这两天,他要出门一趟,要说的话,他都写在信里了。让你自己看呢。」 萧老爹一边说,一边从衣服兜里拿出了一个牛皮纸的信封。 林琳接过,转身坐到了床边,慢慢撕开。 里面就有三张纸,一张是信纸,一张是桐城有名的绸缎庄的价值100银元的提货单。还有一张,竟然是桐城一家首饰店五两金的兑换凭证。 林琳仔细地看了两眼这两张纸,心中明悟。抿唇一笑,復又拿起那张信纸看了下去。 信上说他有急事,要去一趟安庆。他有一个军校的同学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会正被困在安庆。他说,他最多五六天就会回来。让她自己去绸缎庄和首饰店挑自己相中的东西。 若是还有喜欢的,就跟老闆说。老闆会记在他的帐上…… 还知道给媳妇置办嫁妆,看来这头笨熊还没笨到家。嗯,看他现在的表现,以后老了,牙都丢光的时候,伙食标准每顿再涨五毛钱。 林琳将信折上,轻轻地嘆了口气。他当年是上过军校的。这一点展云翔是跟她说过的。话语中的遗憾,她至今天还记得。只是这一切都被展云飞的出走破坏了。 林琳想到她的计划,她是真的希望展云翔离开这个小镇,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而不是为了展家那点家财,为了展祖望心中谁最重,而困死在这个北方小镇上。 想到那个说走就走,抛家弃亲的展云飞。林琳护短的心理就怎么也压不下要去报復他的心。 眼珠子一转,林琳便想到了一个办法。 第108章 想到了要如何坑死展云飞。林琳便准备到了时候在行动。反正展云飞在原着中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林琳是记得一清二楚。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还是展云翔在展云飞回来的第二天早饭时,清清楚楚说出来的呢。民国八年,四月四号。 「爹,这回你不用担心了吧,云翔送的东西,至少可以装十个箱子了。」林琳朝萧老爹挥了挥那张绸缎庄的提货单。 萧老爹见此,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放心的走了。 因为这一天,林琳用了一天的魔法,有些个透支,所以早早就睡了。 第二天,林琳一早就起来了。她准备去书店买上一些书籍,笔墨纸砚。 虽然这些东西,她空间里都有,但是总要少少的买上一些,然后再将空间中的拿出来充数不是。 二十九只箱子,现在至少有十箱子是装了布料子,剩下的十九只箱子,林琳准备装上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 然后做为新娘子,总不能不做新衣服,新鞋子吧。一年四季总要每季做上几套衣服带到婆家去的。 这些衣服,里里外外的,大大小小的衣服,再加上配套的鞋子,帕子等一共又装了八只箱子。 其实林琳在打这些箱子的时候,也是留了心眼的。箱子底是非常厚的,不但如此,箱子里壁也比当初萧雨凤出嫁时的嫁妆箱子相厚上一些。虽然肉眼看不明显。但是箱子底口到箱子底,却是越来越厚的。 ……反正晒嫁妆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上手去翻箱子,看箱子底。 剩下的五只箱子,又分成了两类东西。一类是林琳空间里一些以前在韩国和世界各地买的或是玻璃的,或是磁器的茶具。这些东西装了两个箱子。而每个箱子里,其实就装了两套罢了。 这些东西的来歷,萧家人以为是展云翔置办的。展家人以为是萧家的底蕴。而展云翔又不太关注这些事情,其他人也不会拿来当正经事情去追问。倒是让林琳省了一些口水。 第二类便是一箱子成亲时嫁妆里必须有的针头线脑,胭脂水粉,梳子等物。 另外两箱子里的东西,倒是值得一看,竟然都是簪子和对钗。簪子有金质的,银质的,玉质的,木质的,牛角的,翡翠的,金镶玉的,镶珠的等等。 对钗也是如此,不过花样更繁琐更精緻一些。其中还有两对是小步摇式样的。个个雅致,只只精巧。 共有簪十八只,共有对钗十二对。 虽然单看着,都不像是多贵重的首饰,但是这么多放在一起,却也让人眼前一亮。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一份心思。 将这些分别装在两只箱子里,而每只簪子都是单独放在一个考究的首饰盒里。而每一对对钗也是放在一个精緻的钗匣里。 说来,就是那些这些小首饰的盒子,匣子都是做功精细,巧夺天工。 ……这也是林琳魔力透支的主要证据。 幸好林琳是开了外挂的,就算是一边操持嫁妆,一边绣嫁衣,也是轻轻松松的过着日子。 主要也是因为萧家没有成家的女眷,再加上林琳自己做主惯了。就是萧雨凤抱着孩子回家来帮忙,也没有她能够伸手的地方。 第206页 而林琳这边忙得热火朝天,那边展云翔也是忙得顾前不顾后。 他以为三五天就可以回到桐城,哪里想到到了安庆才发现事情并不如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安庆这地方,地头混乱。很多事情都不像表面那样平静。再加上他军校的同学又是因为得罪了五毒张三多,从军队里跑了出来,算得上是个逃兵了。 这一路被人追杀至此,身疲力尽,不说伤口化浓危不危机性命,就是现在身体备棒,估计也难走出这安庆了。 谁让安庆上最大的势力就是那张三多的姻亲呢。 思来想去,展云翔知道是没有办法将重伤的同学送出安庆地界了。最后牙一咬,竟然趁人不备,将人送回了寄傲山庄。 这藏身之地也算隐蔽了。谁又能想到这人不但没有离开,而是又往腹地而去了呢。 不过差一点就吓死了来回山庄摘菜餵猪的萧三妹。 花开两朵,各表半边。 萧三妹如何与年轻有为的姐夫前同学『互助友爱』,已经不是我们现在要关心的事情了。 腊月十六,林琳带着自己还看得过眼的嫁妆,吹吹打打的坐着花嫁被抬进了展家。 大太太魏氏看着林琳的嫁妆,脸色就有些个不好。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以萧家那样的家境竟然还出得起这样像样的嫁妆。 而和大太太心情截然相反的却是二姨太品慧却是非常满意。 那种因为之前的种种自己遐想出来的穷酸,也因为这一份嫁妆而消失不少。 挎火盆,拜天地,送入洞房。林琳沉稳的听着指示一步一步做着,毫无慌乱和羞怯的样子,倒是让来参加婚礼的人不敢小瞧。 笑话,又不是头一回当新娘子了,林琳在来个羞羞答答,那就是连她自己都要骂自己是矫情了。 大姑娘上花嫁,……还真的不是头一遭。 进了新房,掀开了盖头。林琳一脸的现代裸妆,那叫一个清新自然,清水出芙蓉。瓷白的皮肤,美好的唇形,带着水润的光泽。 身上的香水味道,更是让人怡然自得。 萧雨鹃的身子很美,在林琳到来后,又因为相由心生,让她整个人就更美了。 这不,展云翔这个经常与新娘见面的新郎官也被今天不同的风情煞到了。 心不在焉的敬了一回酒,便装醉回了新房。 「雨鹃,你今天真美。」此时的雨鹃早就换下了嫁衣,一件宽袖收腰的斜襟小袄,一条大红织金绣百合的百褶裙。 一头秀髮只用两根玉簪子松松夸夸的盘在脑后,一张脸,在烛光下,引引发着光。 「……我平时就不美了吗?」林琳歪着头,小模样似是在勾人一般。 展云翔咽了一口口水,双眼不停地盯着林琳,两只手像是不受人控制一般,顺着两人坐在一起的地方,一点一点的向林琳探去。 「美,你一直都是美的。」就像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站在门口,身后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闪闪发着光。让昏暗的室内,一下子便亮了起来。 ……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子。 红烛高燃,罗帐轻颤。 刚刚换上的衣服,也被一件一件的脱了下来,急切的丢出了帐子外,落下来的吉祥绣花帐子,正好掩去了一室的旖旎风情。 …… 清早起床,对镜理红妆。 因为是新婚的第一天,所以林琳对于自己的妆容非常的在意。先是在自己众多的簪子对钗中挑了一对翡翠钗身,红色丝线中国结钗头的对钗插在髮鬓左右两侧,红色的中国结正好垂下耳朵处。上面红色的绦坠在转动间自然的摇摆。 然后又在匣子里找了一对对钗戴了。这对对钗,应该算是展云翔送她的吧。 牡丹花开的钗头,看着就富贵吉祥,样子是林琳自己选的。虽然与她喜欢的那些淡雅的不太相同,但是成亲总要有些好意头的东西。 不过这两只对钗,林琳却是都放在了髮鬓的后面,就是中国结对钗的上面一点位置。虽然不对称,却有着别样的风情。 画好淡妆,又最后整理了下头髮,林琳这才在站起身来。 林琳今天还是一身喜气的红色衣裙。毕竟是新妇。 修身大宽袖的大红上衣,上面绣满了石榴花。一条红色镶黄边的百褶裙。 林琳非常喜欢宽袖的衣服。因为这样的衣袖,她的手上做些小动作,一般人都是看不到的。 将自己都收拾好了,林琳才听到床上的男人嘟囔的声音。 「云翔,时辰不早,再不起床,我就要请大夫来帮你看看了。新婚第一天,就要进补的男人,嗯?」这么大的人了,还爱赖床,林琳其实早就知道自己起床没多久这男人便醒了。可是就算是醒了,这男人都不愿意起床,可见这位的性子了。 现在时辰不早了,再不起床,就要让人笑话,林琳这才准备叫他起床的。 「诶,你这女人。真是太不知羞了。幸好是嫁给了我。」一听林琳的打趣话,展云翔只得乖乖的起床了。 美人梳妆,他还没有看够呢。 展云翔起身后,也没有指望林琳会侍候他穿戴。所以非常自觉的自己找衣服换上。 当然他的衣服,林琳早就准备好了。毕竟今天是要穿她从娘家给他做的衣服。 「一会儿要是大太太难为你,你也不用管她。」一边整理衣襟,展云翔一边不放心地叮嘱林琳,「我娘才是你的正经婆婆,所以她说什么,你就当她是在放屁。要摆婆婆谱,找自己儿媳妇去。」 第207页 展云翔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起来了大太太魏梦娴曾经让展云飞难产的原配在吃饭的时候给她夹菜来着。 又不是没有长手,还让人家站着侍候。摆的什么谱。人家没进门的那几十年,你还不吃菜了? 他媳妇,他可捨不得。 他连他老娘都打了预防针,又怎么可能让个外八路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充大头蒜。 「你一个爷们,整天就想着这个呀?」林琳看着那衣领怎么也弄不平的样子,上前挥开展云翔的手,自己弄了起来。 「说的什么浑话,我一天到晚忙的要死。还不是怕你吃亏?」 「真的要对上我,谁吃亏还不一定呢。她今天要是敢让我不痛快,明天我就送她一份大礼。」 展云翔:「……」他咋就忘记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了呢。 真是关心则乱。 第109章 本来展云翔还有些担心自家新过门的媳妇会吃什么暗亏。可现在看来,他应该担心的不是自已媳妇,也不是大太太,而是他亲娘了。 他一早就跟他娘说过,别招惹雨鹃,也不知道他娘有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这要是就范了,他都不敢想像他本就有些刻薄势力的老娘会受到什么打的打击报復。 绝对是秋风打落叶似的。 「你也知道的,其他的都还好,我这人就是小心眼。」 展云翔一听这话,就是一抽嘴角。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可是知道的,面前的女人,除了小心眼,她还护短,记仇,不讲道理,心黑手狠,胡搅蛮缠…… 「别人我不管,但是我娘那里。你要是对我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一定要先跟我说,我去跟我娘谈。成吗?」他就只有一个娘了。 林琳斜了展云翔一眼,「我们是夫妻,你娘就是我娘。瞧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有多不孝顺似的。让人听了,还不得指着我爹的嵴梁骨呀。我三妹和五妹还要嫁人呢。」 「雨鹃,…你说的对。只是这大冬天的。我怎么听了怪渗的慌的。」 「瞧你那傻样,过来,我把衣领给你翻过来。」白了展云翔一眼,林琳身手对着展云翔的衣领弄去。 新婚夫妻刚刚开始,正是你浓我浓的时候。就算是林琳没有那个感觉,好不容易将『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佳人娶进门了,也会变成绕指柔的。 小夫妻两个在房间里自是一番追逐打闹,一直到房间外的下人来提醒两人到了时辰,两人这才重新整理了衣襟,走了出去。 一路到了展家的正堂,展祖望与两位太太都已经到了。 看着一左一右坐在展祖望身边的两个徐娘半老的女人,林琳也只能道了一句齐人之福。 别怪林琳心里不尊敬他们,只是以林琳的年纪来算,还真的没有觉得什么。 下人拿过蒲团,林琳便和展云翔一起跪了下来。 展祖望到没有对林琳说什么,毕竟也没有哪个公婆会对新进门的儿媳妇长篇大论的。 递上茶,改了口,收了红包。林琳与展云翔就对着大夫人跪了下去。 大太太魏梦娴倒也是个人物,满口的和睦,慈爱,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心中对展云翔两口子的鄙夷。 可惜了,大多数没有看出来,但并不代表林琳也看不出来。 还有便是,既然不是正经的婆婆,为什么还要表现出比正经亲婆婆还要亲热呢。话里话外,对于自家婆婆的轻视,男人粗心可能听不出来,但是女人呢。 若是此时二姨太闹了起来,或是说话难听了。别人会怎么想她?又会怎么想自己呢? 看来,是应该想个办法让大太太更消停一些了。 在心思各异的敬茶礼后,林琳便跟着众人一起去了早餐桌附近。 也不知道是谁的安排,饭桌上竟然没有林琳的位置和碗筷。林琳打眼扫了一眼纪管家,然后便又看了一眼展云翔。 怎么地,还想要让她立规矩? 「纪管家,你是怎么办事的?真是越老赵煳涂了。」展云翔看着林琳扫了自己一眼,又扫了餐桌一眼。立马不悦的对着纪管家吼道。 「云翔,大早上的不要发脾气。纪管家上了年纪,做事难免有些个丢三落四。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让下人们添置起来就是了。纪管家在展家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是没有用心地将主家都记在心里,但要是认真追究起来又值得什么呢。 这桐城内外谁不知道展家,且不说家大业大,只说是门风作派就是一等一的人家。老爷睿智儒雅,人人敬仰。太太们都是善良贤惠,温柔可亲,怜老惜弱的。所以,快别生气了。这一清早的,知道的是纪管家事多给忙忘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奴大欺主了。这都民国了,万不可让人误会呢。 咱们家上上下下多少下人呢,难道别人就不能干了?这活又不是没了下人,就要主家来干的,多大的事呢。你要是还不高兴,赶明儿个我去雇上几个人回来,无论是端茶倒水,还是夹菜添羹,都不是问题。我爹给了足足的嫁妆,万不会委屈了他闺女和女婿的。 都说家和万事兴,爹娘和太太都在那里看着呢。总不好让长辈也跟着咱们操心不是。若真成了那样,岂不是我们的不孝。再一个,想来是我刚进门,纪管家还有别的想法,也未可知呢。你就算是不看在纪天尧的份上,也要看天虹姑娘的面子呀。」 第208页 卖女求荣,没求成。总会有点小情绪。这个,咱们得理解不是?说完最后一句话,凡是知道展云翔和纪天虹过去的人,都有了点别的想头。看向纪管家的眼神,也有些个莫名。 林琳一脸温柔贤惠地压着展云翔,不让他发火。这一幕,看在其他人眼里,意义都是不同的。 大太太看着林琳这个样子,有些皱眉。毕竟在餐桌上不给林琳摆碗筷,也是自己默许的,毕竟哪个儿媳妇娶进来,不得立上几天规矩。 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也不能就全都摆开不提。可是让这老二媳妇一番话说完,她的那些心思,倒是不好在露出来了。 而二太太,则是对于林琳刚才的那句『爹娘和太太』,这话有了些欢喜。她和老爷是爹娘,而压了她一辈子的大夫人就是太太。 这话越听越是对心思,而看林琳的眼神也越温柔。 果然是自己的亲儿媳妇,就是比那个纪天虹会看眼色。 这媳妇一看就不是那种胳膊肘儿往外拐的劣货。 而展祖望和纪管家对于林琳的印象则是正好相反,一个直线升高,而另一个,就是直线下跌。 至于是谁升,是谁落。不用说出来,也是人人都知道的。 …… 早餐就在纪管家承认错误,林琳一脸『大度』不计较下完美的进行了。早餐后,林琳便跟着展云翔回房间了。 「你坐下,我有个事要问你。」一进房间,林琳便几步走到了一旁的圆桌处。 展云翔一见林琳这个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是哪些事情让她觉得不顺心了。 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一脸的讨好。「雨鹃,有什么事你说。我听着呢。」 「对于展家的家业,你是怎么想的?还有对于未来,又是怎么想的?是想一辈子老死在桐城,还是想去外面走一走,看一看?」 展云翔想也没想地回道,「我也是展家的儿子,展家的家产自然有我的一半。凭什么都要便宜给展云飞。」 林琳点头,是这个道理没错。 「然后呢?」 「然后呀,出去走走,看一看。当年我听说过西点军校,可惜根本没有机会就读。还有好多的地方,我都想去看一看。可是展云飞不回来,我就哪里也不能去。我得守着展家。」但是展云飞要是回来了,他也是哪里也都不去的。毕竟,他要看着展云飞。省得爹偏心。 林琳想到再有四五个月,那个展云飞就要回来的事情,展云翔是不可能知道的。桐城虽然哪里都好,可惜的是,林琳并不想要在里定居。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时代,她可要好好地看一看这个时代的特色。 就是那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旗袍,她也要做上百八十件,天天换着穿。 「常言道,好儿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妆衣。至少展云飞还是展家大少一天,展家的家业就有他的一份。这个事实无论你想不想承认,都是必然会发生的。而且,你最应该担心的是纪天虹找到了展云飞,并且顺利的成了亲。那么整个展家,除了娘与我外,其他的人便都是大房的人了。也因此,这个纪管家,确实是要动一动的了。」 倒了杯茶递了林琳,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才有些懊恼的说道,「我也知道纪管家是关键。但是爹那么信任他。又怎么可能说换就换呢。」 林琳觉得面前的男人,也就对着她的时候,那脑子才会动一动。平时的时候,就跟了进了水一样。 「爹不愿意换,纪管家不愿意走人。但不是还有很多的办法让他不得不离开吗?比如说出门找儿子,或是续弦,再比如说摔断胳膊腿。」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说出来,她已经想好的怎么处理大太太一脉的人。 她想到了一个缺德的办法,釜底抽薪。 「嘶,雨鹃。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些?」不就是早上的时候怠慢了你一回嘛,至于往死里整人。 桐城的人就是大惊小怪,多大点的事,就要弄断人家的腿,自己跟雨鹃比起来,真是大巫见小巫。雨鹃这下手是不是太那个啥了。 第110章 新婚夫妻就展家财产以及未来生活去向两个方面进行了一次武力和智力的双重沟通,协调后,展云翔彻底臣服于自家小妻子的『聪慧』下,此次就有了盖棺定论的最后结果。 两口子准备带着二姨太和展家三分之二的财产离开桐城去外面。如果展祖望愿意离开,那就一起带着,若是不愿意,那她也管不了了。 林琳走的时候,也会带上小五。毕竟那个孩子还太小,这两年她也带出了些感情,既然这样,还不如一直带着呢。 小五算得上是她们萧家姐妹中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了,而且也因为林琳一直有意识的隔开萧雨凤对她的影响,现在骨子里是没有那些情情爱爱的。 这样一个好孩子,林琳可不能把她留下,再让萧家那不靠普的基因给毁了。 自于萧三妹,林琳是没有什么别的打算的。 一来她的年纪也大了,这两年就要相看人家了。二来,萧雨凤和萧老爹都在桐城,她留在这里也不会孤单。 最重要的是萧三妹在林琳的影响下,性子中带着一股子泼辣。有她在,无论是萧雨凤还是萧老爹,林琳都会比较放心一些。 第209页 说实话,因为萧雨凤出嫁的比较早,林琳教给她的防身术,也不过是堪堪与个男人打个平手。逃跑是不成问题,若是想要彻底的想赢,那就无法预期后果了。 但是萧三妹就不一样了,筋骨软,人又肯吃苦,最重要的是她也愿意听话。所以别看只是两年的时间,但是要是让萧三妹与人打架,两三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萧三妹最让林琳满意的便是,她告诉过她,打架的时候要下狠手,怎么狠怎么来,怎么打阴怎么打。好多下三路的手段,林琳都教给了她。 这不,前阵子萧三妹回寄傲山庄的路上,就碰到了两个有名的地痞。见萧三妹一个女孩子,便想要占便宜。 却没有想到,萧三妹一出手就是狠招,下三路的地方先是用脚踹,然后还用腿踢。两人没有想到最后竟被萧三妹反打劫了。衣兜里仅有的两块钱都被萧三妹收颳了出去。 等到两人好不容易趴起来的时候,又被回家报信找来的展云翔的打手给带回去好是一顿收拾。 也是因此,林琳是非常放心让萧三妹留在桐城的。 手上有功夫,出门反打劫。在外面欺负了人,还知道回家告状,这样的妹子留在桐城,其实是对外面世界的一种保护。 ……现在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很纯朴的。 萧三妹的未来女婿,必须找一个老实性子的。 …………………… 对于未来,林琳也是茫然的。她不想留在国内,但是她也知道离乡弃土是一条非常难走的路。 而且这一走,再回来已经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姐妹想要再相见,也许这一生都不会有机会。 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带她们一走。可是萧雨凤毕竟是嫁人了。她的离开已经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了。 萧老爹也老了,心中已经没了要出去走一走的念头。 小四到是还小,可是他是一个爷们,他若是离开了,谁又能给家里的姐妹撑腰,给老爹养老呢。 此时的林琳却忘记了,她此时想的再多,也挡不住事情发展不按着计划来。 …… 成亲后的日子,一如既往的过着。林琳除了换个房间睡觉,身边再多了个人外,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同和不自在的。 每天早晚全家人一起吃饭,然后中午的时候各吃各的。 亲婆婆二姨太,是个欺软怕硬的。在林琳『失手』将手中的一个木质手捶掰断后,就再也不敢让林琳近身侍候婆婆了。 想摆婆婆的谱,那也要看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那木手捶结实。 至于大太太,林琳压根就没有将她看在眼里。毕竟她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 原因嘛,呵呵。这就要归功于林琳的义务帮忙了。 林琳趁人不备拿了展祖望和厨房一丑厨娘一人一根头髮。又半夜三更地喝了复方汤剂。 林琳自从嫁过来后,就暗搓搓地调查过展祖望平时的作息时间。 展祖望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起早打上一套太极拳,吃过早饭,如果不外出,就会在书房里查查帐。午饭后,会小睡一会儿,之后做什么的没准。不过雷打不动的是,晚饭后,展祖望会在书房呆到亥时初,才会回房间。 林琳的计划就是在展祖望从书房出来的路上,设了一个套。 那一日,因着是刚出正月,桐城的夜晚仍有些个冷。所以展祖望出来的时候比较早。而林琳则是在喝了有丑厨娘头髮的复方汤剂后,悄悄地在花园的一角烧纸钱。 「姐姐,今天是你的生辰,自从那年你与老爷春风一度后,谁能想到却是一命呜唿。当年你长的还没有我七分漂亮,却可以在老爷酒后爬上老爷的床,并成功生下大少爷。我这心里是多么的羡慕。可这人呀,都是命。当初你脸上四颗斗大的黑痣,我才三颗,那时候都以为我会比你先嫁出去。谁想到我到今天还没有嫁出去,你儿子都已经那么大了。 姐姐呀,我左脸上的斑好像又浅了一些。想当年,你左脸碗大的黑斑,右脸一排四颗长毛黑痣,就这样,老爷都愿意和你春风一度,可见老爷对你也是有情的。若不是太太嫉妒,趁着老爷酒睡未醒之际,将你弄走,也许展家就不只二姨太一个姨娘了。唉,不说了,不说了,若是你还有灵,就保护大少爷能够早点回来,不然展家的一切,就都没有他的份了。也幸好太太的儿子一出生就没了,不然我那大外甥也不能顺理成章的成为大少爷……」 说完这句话,林琳版的丑厨娘还似模似样的抬起头,看了看天。以火光的亮度,以及她所在的位置角度,正好可以让展祖望看清楚她的脸。 而展祖望也在林琳说到『与老爷春风一度』这句话时,停住了脚步。这个时候,正好看到林琳的脸,那张脸差点把展祖望的胆都给吓出来。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呢。 如一张发面饼似的大胖脸,有小铜盘那么大。左脸一块饭碗那么大的青紫色的斑,右脸从上至下排成三颗大黑痣,而每个黑痣上还有一根长长的黑毛。嘴是龅牙,眼睛也是一大一小的突出着。还有那体型…… 展祖望想到这人说是比她脸脸漂亮七成,那她的姐姐得长得多奇葩呀。 而当年,……他真的和这样的女人有过『春风一度』?他喝多了……所以一定是被强迫的吧,一定是吧。 第210页 确定展祖望看清了自己的脸,一大篇子话也说完了,林琳这才慢慢悠悠地扶着腰一步一步地离开了。倒是展祖望,站在春夜的寒风里,心中五味杂陈,不一而足。 他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虽然那丑八怪说的不清不楚,但是他就是有感觉这话里的孩子指的是他的嫡长子展云飞。 什么是太太的孩子生下来就没了,什么是老爷的姨太。 淑娴自来贤惠温柔,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还有云飞,云飞怎么会…… 本来准备去二姨太房里过夜的展祖望,一时间管不住自己的腿,有些急切,又有些胆怯地去了大太太的房间。 可大太太呢,她又在干什么? 无独有偶,林琳一直喜欢双数。所以了,在噁心展祖望之前,林琳其实是先找了大太太。 今天之前,林琳喝了复方汤剂弄成展祖望的样子,然后熘达到了大太太常去的地方,然后拿出一只女式髮钗,睹物思人。 「月牙儿呀,我是你的天神,祖望啊!你在天上一定要保护我们的云飞。他只身在外,一定要顺顺利利,平平安安。不然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你呢。当初淑娴难产,孩子没活过几个时辰便去了。为了给我们的儿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这才抱到了淑娴那里。却没有想到会让你,抑郁而亡。这些年来,我既不敢告诉淑娴实情,又是愧对你和云飞。若是让人知道云飞只是外室子,而非嫡子,那么云飞更没有办法继承更多的产业,而淑娴又要如何面对丧子之痛以及儿子不是亲生的痛苦……」 然后,林琳版展祖望便珍重地把髮钗收到怀里,一脸忧伤的离开了。 留在原地的大太太整个就愣在当场,什么都不会了。 半晌后,大太太来不及悲伤时,便做了一个决定。不能去问老爷,这件事情谁都不能告诉。这件事情必须像曾经的二三十年一样,永远的不被人发现。 尤其是不能让云飞知道,……那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 就这样子,展云飞好好的嫡子被成功换了个妈。无论是展祖望还是魏淑娴因为心中的恐惧,都不敢去证实和询问。 但彼此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疙瘩。 「老爷来了,来人,快上热茶来。夜里冷,老爷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大太太看到展祖望进来,连忙自座位上站起来。由齐妈扶着向门口走去。 展祖望看了两眼面前的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 「这么晚了,这是说什么呢?」不动声色地坐在了东边的背椅上,喝了一口茶,一副漫不经心地样子问道。 大太太魏梦娴温婉一笑,笑容中有些无奈……以及不自在。「还不是说云飞那孩子嘛。这一走就是三四年,竟是连封信都没有。儿行千里母担忧,云飞若是有了孩子,估计也就能体会到咱们这做父母的心了。若是当初那个孩子生了下来,这会儿也能跑能跳了。」 大太太现在非常后悔给儿子娶了这么一个媳妇回来,身体不好,竟然还勾搭着她儿子远走他乡。 想到那个叫映华的女人,大太太就又想起了纪天虹。 以展家现在的形势,看样子只有云飞娶了天虹,这展家的财产,云飞才会有了助力。不然,二房就彻底了上风。 「说那些做什么,云飞这孩子心里就没有这个家。我老了,指望不上他了。好在云翔还算懂事,雨鹃也孝顺。将来有了孩子,我们也就能安心养老了。」 林琳是个会做面子活的女人。再加上女红绣工精湛,隔三差五的就会给公公婆婆做些个衣服鞋袜。 冬天到了,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怕冷,林琳还特意在衣服上绣了保温咒的魔纹。所以衣服穿在身上,就特别的暖和。人一暖和,心情就会好。一来二去的对林琳的印象也就更好了。 右手转了转展云翔特意国他淘来的两个大黑核桃,展祖望对于成亲后的云翔越来越满意。 这男人呀,真是成了家就懂事了。刚高兴了一下,就又想起了那个因为媳妇难产而离家出走的嫡长子展云飞。 这儿子的个性还真的不像是他生的,难道像他那丑如钟馗的亲妈? 哪像是云翔,跟……自家老爹长的一模一样。 仔细地看了看面前的髮妻,再想想自己的脸,好像云飞还真的跟他们两人长的不相像呢。 不过就算是云飞长的不像他们夫妻,性格也不像他们展家人,但是展祖望此时静下心来,却还是不愿意相信展云飞的亲妈另有其人。 那太噁心了。 想脑中残存着的那副尊容,展祖望就有些反胃。 不过,刚刚在花园里的所听所见的事情,也要好好的查一查了。 林琳做那些事情,其实不过是想要在展祖望偏心的时候,留下一抹痕迹。 若是真的想要制造冤假错案,她也就不会在丑厨娘的脸上又动了一点手脚,让其看起来更噁心了。电视剧中,展祖望可不是一丁点的偏心,遇到这样的长辈,那就要採取一些非常手段。 心里多了一个梗。那么在以后,云飞云翔两兄弟起矛盾的时候,想来也不会一边倒了。 都是庶出子,那么比起来,自然是看生子的姨娘了。其中一个立志于貌美如花,而另一个,却有一个比本尊『美上七分』的奇葩小姨子。 第211页 且不说,林琳这边噁心了一把老展夫妇,又开始忙着萧三妹的婚事,那边展祖望寻根问底二三十年的旧事。这时间便慢慢悠悠地走到了四月初。 展云飞归家的日子。 第111章 四月四,本来是春日里最普通也最平凡的日子。展家也好,萧家也好,都是平凡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可就在这一天的傍晚,林琳还在教导小五功课的时候,门外一阵嘈杂声。 林琳眯着眼睛一听,便听到了家中下人口中不绝于耳的『大少爷回来了』。 轻轻冷哼了一声,林琳拍了拍小五的头,让她自己学习,转身换了套衣服就出去了。 刚走到门口,便碰到了急行而来的云翔。「展云飞回来了,爹让我们都去大厅呢。」展云翔回房来,其实就是为了叫林琳。可是当云翔看到林琳的时候,突然间就涌上来一股委屈。 爹见到云飞高兴的那个样子,就是让他感觉到心酸。自小爹对云飞的重视就比他要来的多得多。 那个时候大清还在,爹时常会说云飞一定会考上状元,科举出仕,光耀展家门楣。 后来大清朝没有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有多高兴。 从小先生就总是在爹面前夸奖云飞,说自己顽劣。小的时候,他还会不忿。可长到了,心里也就明白了。 大太太娘家魏家帮着请来的先生,又怎么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自己的亲爹都做不到,何况别人呢。 年少的自己就是太天真了。 再后来,云飞娶妻生子。映华难产,一尸两命,远走他乡。那个时候,自己是希望他再也不要回来的。 恍恍惚惚四年过去了,与云飞同岁的他,也成亲了。 成亲的这些日子,他也明白了。云飞是一定会回来了。因为展家是他的家。 刚刚在前厅,爹的那个高兴劲。云翔心里明白,他再如何努力,只要有云飞在,爹都会觉得云飞比自己好。 「回来就回来了呗。我刚刚在屋里,就听到外面吵闹的声音。这展云飞难不成是三头六臂,回来了,还要像东门大街上卖杂耍的一般,需要人捧场?一般需要几毛钱?我也好有个准备,不然谁在家里呆着,还揣零钱呀。」不以为然的说完,又看到云翔那脸上的表情,心下好笑。 这真的是一个挣糖吃的小孩呢。 「你既然回房了,就去换身衣服。我们一起去前面。」穿了近一天了,云翔身上的衣服,早就弄出了一身的褶子。 「嗯。」牵起林琳的手,转身进了屋子。云翔也觉得自己应该收拾的更体面一些。 「二姐夫。」小五正在屋子的花厅里,见到云翔进来,连忙站起来,笑着沖云翔打招唿。 云翔冲着小五做了一个鬼脸,就拉着林琳去里屋卧室了。边走还边羡慕地对林琳说道,「雨鹃,真羡慕你,有这些个省心的弟弟妹妹。」 林琳:「…还好吧。我的弟妹,难道就不是你的弟妹了。」要不是她来了,省心的兄弟姐妹就没有一个是省心的。 「这倒也是,虽然我更希望我的大哥,不是你的大哥。」接过林琳递过来的一件青色绣吉纹的长袍,抖了抖。毫不犹豫的换了上来。 「云翔,在爹的面前,或是在除了我以外的人面前,千万不要跟那个展云飞起冲突。」 「为什么?难道我怕他?」笑话,那就身上没有二两肉的傢伙。 林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傻,你是不是真的傻呀。他打不过你,就会任你打。到时候,爹在一旁看着,爹会怎么想?他一个会动嘴的文人,说起话来,哪句都比你会做花样。说,你说不过他,打,他又打不过你。这事有解吗?亏你还是什么展夜枭呢,套麻袋,打闷棍都不知道吗?」 原着中,林琳是记得有一集云翔将云飞打了。本来是云飞的错,又变成了云翔理亏。 云翔有些个不服气,但是转眼又想到小时候,他就是常常吃这些个暗亏。 「对了,天尧和天虹也跟着一起回来了。」华夏这么大,他还真的没有想到这兄妹俩能找到展云飞。 林琳点头,「二管家那里,可准备好了?」 过年的时候,天气太冷,地面上都结了一层冰。正月十五,展家人吃过晚饭出门看灯会,纪管家便一个『不小心』摔断了腿。 至那之后,纪管家需要静养一年半载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而二管家,云翔和林琳培养出来的心腹那就更是名正言顺的接管了展家的管家一职。 「放心吧。自从年前开始,我就有意重用二管家了。二管家也在下面笼络了不少人。现在虽然还没有把纪管家架空,但是别说分庭抗礼是稳赢的事儿。就是真的……,哼,也不是问题。」 虽是这么说,但是展云翔还是希望不要有那么一天。 「那就好。稍后通知二管家,让他表面上继续保持中立。」这样一来,大太太一方才不会警惕。 「我明白。雨鹃,娘真的会和我们走吗?」云翔想到自家媳妇的计划,就有些担心自家老娘会不会捨不得自己的亲爹。 「呵呵,放心吧。在娘心里,你可比你爹重要多了。」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以为二姨太多么的喜欢展祖望呢。可是来到这里后,林琳多年的阅歷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二姨太品慧压根就没有将展祖望着放在心里。 第212页 她将自己打扮得年轻漂亮,其实为的还不是展云翔的未来。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知道她们娘俩的短板,于是紧紧地巴着展祖望。 事实上,若不是展云飞的突然出走,她可能永远也做不到展家今天这样的局面。 还让他儿子娶了一个…非常护短,不讲理的媳妇。 「二管家非常能干,等咱们走的时候,就把他也带上。」林琳觉得无论到哪里,以这个时代的特色来说,还是带上几个下人,生活才能更方便。 「二管家娶了娘身边的丫头夏娘。这么多年老两口也没有个孩子。前儿我还看见夏娘又给小五做了件衣服呢。」夏娘来送衣服的时候,云翔正好从外面回来。 「小五七岁了,长的倒像是五岁大的样子。我之前在街上看人家七岁的孩子,都比小五高出一头来。雨鹃,你天天让小五早晚喝牛奶,是不是那玩意给耽误了?」 林琳:「……」大兄弟,你还真敢说。 林琳一边帮着展云飞整理衣领和衣袖,一边没好气地回道,「胡说什么,我还头一回听说喝牛奶给喝成这样的呢。我娘生小五的时候,年纪太大了,身子也不好。这才让小五先天就弱于其他同龄人的。这两年学武,身子也渐渐好了,不过就是看着单薄了一些罢了。」她还是头一回听说喝牛奶让人不长个头的。 最后弹了弹衣襟,「好了,我们去前面吧。」换个衣服,虽然也用不上太长的时间,但是去晚了,总是不太好。 上前一步,将林琳抱到怀里,「雨鹃,我真的不想去前面。」 用手拍拍云翔的背,「逃避是没有用的。最好的防守便是进攻。他展云飞就算是有三头六臂,我也能把他砍成人棍,淹在咸菜缸子里。到时候,咸口的还是酸甜口的,任你挑总行了吧。好了,现在呀,你就放心吧,就当是去看看热闹。他要是敢欺负你,也要看我同不同意。」 听说自家媳妇话中的狠厉,云翔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颤。他媳妇一般不出手,但是一出手,那绝对是非死既伤,不死不休。 他还是听媳妇的话吧。不然自家媳妇那发.泄不出来的过盛的精力,谁知道会不会让自己赶上呢。 媳妇威武! 呃,毕竟是兄弟一场,若是媳妇真的要弄残展云飞,他是不是要冒着让媳妇生气的危险拦一拦呢? 这问题,太忒么有必要想一想了。 被自家媳妇两句话安抚了情绪的展云翔,便带着对招惹自己两口子的人的同情拉着林琳去了前面大厅。 「云飞,你还不认识吧。这是云翔的媳妇雨鹃。雨鹃,这是云飞。」大太太魏氏一见到云翔两口子进来,还不得人说话,便抢先说道。 林琳朝魏氏笑着点了点头,又悄悄地拉了拉云翔,这才一脸温柔贤惠地上前,先给展祖望,品慧行礼问安。然后才转过身去,微微一福身。 「见过大哥。大哥一走四五年,可算是平安回来了,爹娘都担心坏了。古人常道,父母在,不远行。大哥下次要不可再不声不响的离开了。」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道, 「我一个做弟媳妇的,这话本不是我应该说的。可是爹娘年迈,日日夜夜盼着你能早日回来,不说承欢膝下,也盼着早晚得见。大哥走时,爹娘可有现在这般苍老?还请大哥体谅一回他们为人父母的一颗心。瞧我,大哥见谅,是我逾越了。」说完又赶紧行了一礼。 展云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弟媳妇,刚一见面就给自己扣了这么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可是这话,他却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反驳。 「弟妹说的是,当初一走了之,是欠考虑了。弟妹与云翔成亲,我也没有回来。回头再补一份见面礼给你们。」看着自进了厅,就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云飞上前两步,笑着对他说道,「云翔也长大了,出息了,再不像以前那么顽劣了。」 「呵呵,大哥真是会说笑,云翔和大哥同岁,若不是当初太太早产,也许大哥还要叫云翔一声兄长呢。这么些日子来,云翔一直跟我说,小时候多亏了太太大度,让魏家请来的夫子一起教导他读书识字,不然哪有今天呢。」 本来坐在正位椅子里的展祖望还一脸笑容的听着三人说话叙旧,可是越往下听,越觉得哪里不对。 品慧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大太太魏氏越是听出来了话音。毕竟话中带陷阱可是魏氏的看家本领。 「云翔,雨鹃。这一次不但云飞回来了,天尧和天虹也回来了。雨鹃一直没有见过天虹呢吧。」 林琳顺着大太太的话,转头看向了另一边站着的一位未婚打扮的姑娘。看清那姑娘的面容后,又飞快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展云翔。 这就是纪天虹?这真的是纪天虹? 展云翔,你的眼睛是脱框了吗?这就是你曾经的白月光? 难道在收拾展云飞之前,还要先帮你治治眼睛? 第112章 纪天虹,她一直以为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柔弱中带着一丝无助。应该是那种美的让人心生怜意的姑娘。 白莲花气质透到骨子里的女人。 可是面前的姑娘,五官……也就清秀吧。但是皮肤黝黑,憔悴难掩。一身灰尘带着风尘僕僕。 最重要的是那张脸上,毫无生机。双眼中带着一丝茫然,一丝悽苦。 第213页 人都找到了,为什么还会变成这样呢? 「原来这位便是…天虹姑娘。头一回相见,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不,不,二少奶奶。是天虹应该给您行礼的。」说完不等林琳反应,骨头一软,人就跪了下来。 这是嘛毛病呀?说跪就跪的。 深知这个故事体系的林琳,哪里敢让这剧中的女人就这么跪下来。连忙使出了浑身的劲,硬是将纪天虹拉了起来。 纪天虹没有想到面前清瘦的女人会这么有力气,于是被动的被扶了起来。 「你们兄妹在展家长大,纪管家又是咱们展家的老人。实在不用如此客气。虽然主僕有别,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不是吗?说来,你们兄妹回来的也好,纪管家正月里摔断了腿,正是思亲的时候,你们回来了,他也能放些心。」 别在这里靠着了,快回家看看你那受伤的爹是正经。 「什么?我爹受伤了?」不等天虹说什么,一旁的天尧就跳了起来,大叫出声。 「谁说不是呢。十五灯会,咱们全府出去看灯。哪成想,纪管家一个不留神,竟是踩在了冰面上。当时城里人多,拥挤之下,伤势就更重了。不过咱们家老爷慈悲,不但请了桐城最好的大夫,还特意放了纪管家的假,让他安心养伤。怎么?你们回来半天了,还不知道这事?」 天尧摇头,「我们兄妹一回来,便跟着大少爷到这里了。」 自从进来叫了一声『大哥』外,便一直没有说话的云翔,看着展祖望问道,「爹,若是没什么事,就让天尧他们回家看看纪管家吧。」 展家一家团聚,能有纪家兄妹什么事情。展祖望不肖说,自然是让他们兄妹二人回家去了。 这一回外人都走了。整个大厅就只剩下展家这几口子人。说起话来,正是轻松。 可是大太太可能也是看出来了林琳对于展云飞的不怀好意,所以,便直接吩咐下人准备宴席,好为展云飞接风。 林琳对二姨太品慧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只要是林琳使眼色,品慧就会自发的跟着林琳的意思走。 这不,吃饭的时候,品慧就顺着林琳饭前对她的耳语,问起了展云飞的亲事。 「云飞比我们云翔还要大上两个月呢。现在我们云翔也成亲了。云飞的亲事可是要张落起来了。老爷太太,你们可有什么想法?我看天虹那丫头就不错。不说对云飞一往情深,又千里迢迢的追着云飞,等了云飞那么多年,这年纪又是这般大了,怎么说也应该给人家姑娘一个名份了。」 品慧是知道儿子儿媳妇利用二管家架空纪管家的事情,同时也知道只有让云飞娶了纪天虹,这大房就会少一份助力。 再想想自家儿媳妇的手段,品慧一点也不担心娶了纪天虹的展云飞能够抢了自家儿子应有的那份财产。 说实话,对于品慧的话,大太太心里也是很矛盾的。纪天虹这个孩子是她自小看着长大的。她本来就想着让纪天虹给自家儿子做二房。 娶个名门望族的女人做嫡妻,在纳了管家的女儿做二房,这将来展家的一切,还不都是自已儿子的。 可她没有想到,映华竟然是个福短的,而她儿子竟然会丢家舍业的一走了之。最重要的是现在民国,国家规定是不能再娶二房了。 之前,云飞不在家,为了保护儿子的财产,她更是心了不少心思在天虹身上。但是在纪管家生病后,天虹这个丫头,她就有些鸡肋了。 虽然继弦,是娶不到家世更好的女人了,但是天虹这孩子的身份,还是太低了一些。比二房的萧雨鹃还要低很多。而且性子上,也太软了些。 现在儿子回来了,亲事是要提上来了。可是倒底要选谁,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至于天虹?…再看吧。 「品慧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云飞是长子,他的亲事,总是要慎重的。这事呀,我们妇道人家又能知道什么,还是要老爷做主呢。」 展祖望点头,「晚饭后,云飞跟我去书房。」 展云飞本来还想要说的话,在听到展祖望的话后,都咽了下去。 他…是不会娶天虹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和行尸走兽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爹。」 一顿饭,吃得展云飞食不知味。到是吃得展云翔胃口大开。果然听媳妇的话就是对的,他以前只会用蛮力,现在看着媳妇和老娘几句话的功夫就让那对虚伪的母子吃憋,这心中别提多高兴了。期间看到席上有一道干炸肉,还特意吩咐厨房再做一份给小五送去。 大太太魏氏看着展云翔那个小人得志的样子,眼珠子一转,便笑着对林琳说道,「你进门也有小半年了,是时候要个孩子了。」 林琳听到大太太的话,心下冷哼。脸上却做出一副娇羞的样子,「这样的喜事,本来想到等着明天再说的。只是太太既然问了,再不敢瞒着太太的。这孩子来的也是时候,已经满了两个月了。说来也巧,大哥就回来了。」 林琳怀孕的事情,其实早早就告诉了云翔和品慧。本来是想着等到过了三个月,再公布出来的。但是没有想到大太太会在这个时候问起来。 云翔的性子还不会演戏,但是品慧会呀。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把惊喜,高兴,意外的神情和动作做了出来。 第214页 「什么?竟然已经有了身子?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呢。有什么想吃的,想用的,只管告诉我。咱们展家还有什么是没有的。对了,老爷,雨鹃有了身子,你看能不能在他们院子里单独开个厨房出来。这有了身子的人呀,胃口都不一样,嘴也刁着呢。雨鹃性子腼腆,想吃什么再不好意思让人去做,岂不是要亏着了肚子里的孩子。」 大厨房人多手杂,再着了什么道,就坏了。反正儿子的院子也够大。 听到既然有孙子出生,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展祖望还有什么不答应的。 也不等吃完饭,坐在席上就喊了二管家来,让他用心操办小厨房的事情。 二管家自然是责无旁贷的点头应下。 其实小厨房的事情,林琳早就想好了。只是也在等着怀孕的事情曝出来,然后就立起来。 所以小厨房的东西和人手早早就已经备了下来。这个时候,不过就是名正言顺而已。 林琳想到,若还是纪管家当家,那么她们做什么都不会太方便,可见,在关键的位置上有自己的人,还是至关重要的。 而大太太魏氏却没有想到这萧雨鹃竟然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怀孕的事情。心下有些个懊恼。 早知道就不问了。 这一顿饭,虽然是展云飞回来的接风宴,但是很明显,席上最高兴的是展祖望,其次是二房的三人。至于展云飞和大太太心中里的阴影面积,就只能自己就核算了。 宴毕,展祖望先让云翔扶着媳妇,护送回房。又打发了大小两个老婆,这才带着长子去了书房。 展家六口人,分了四个地方。二姨太高高兴兴地回房睡觉。大太太由齐妈陪着说长道短,而林琳呢,和云翔看完小五后,这才回房洗漱休息。 只是这一份宁静却没有传染给书房的展家父子。 展家世代居于桐城,虽是满口仁德,却也是无奸不商的典范。 这年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若真是光明正大,本本分分,展家也不会是桐半城了。 所以展祖望的性格和展云飞的理想理论那就是主要的矛盾。再加上自从认识了林琳,越来越出息懂事的展云翔珠玉在前,这抛家舍业,不顾双亲的展云飞就少了一份稳重。 且不说展祖望心里的疙瘩,只是说展云飞为表清高说的那些个把月就走的话。就让他血压升高,心脏狂跳。 而展云飞呢,自小就是有心计的人。虽然有些个理想主义,但是自小到大一直压着展云翔不得出头的优越感却在这一次回来后,悄失的荡然无存。 心理的落差极大。 最后,两父子又提到了纪天虹。展祖望心中还记挂着纪管家三十年的劳苦功高。又想到纪天虹这把年纪,又在外面跑了多时,若是不嫁给展云飞就真的嫁不出去的事情,希望展云飞能够取天虹。 可展云飞要是想娶天虹老早就娶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于是两个人因为家业,婚姻等等事情,起了纷争。然后展云飞就吵着嘴说要明天就离开家。展祖望着气得不得了,一把抓了块镇纸就丢了过去。 文人的战斗力一直为渣,展云飞更是箇中翘楚。毕竟身边一直有一个很能打的阿超。 于是这一镇纸不要紧,直接拍在了展云飞的头上。一丝血丝就留了出来。 那毕竟是自己自小疼爱长大的儿子,见此也是后悔,连忙上前去查看。可展云飞以为老爹还要揍他,一个死劲就把展祖望推倒了。 好巧不巧的,这一回展祖望同他儿子一样,也是伤了额头。只是倒霉催的是,他伤的更重一些。 那额头刚好磕在了一旁的大理石茶几上。 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这一夜,本是萧老爹驾鹤西去的日子。没有想到,却变成了展老爷。 第113章 教坏闺女,坑害别人。教坏儿子,坑害的就是自己了。萧老爹便是箇中翘楚,成功的案例便是萧雨鹃。 ……虽然这闺女是半路出家的便宜货。但这闺女,至少保证了他没有在命中注定的时候驾鹤西去,还将萧雨凤的人生变了一个样,同时教导出了萧三妹这个劣货。 而展老爹便是别一种代言了,生命中不可受之重,便是展云飞了。回来前,让他不舍心。回来后,直接让他没了心。 生儿生女,在教养上,真的都是个大问题。所以在林琳看来,展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不用太过于消极。 没看古今多少皇帝,也没将自己的儿子教育得多优秀吗?那还是举全国之力去教养呢。 …… 那一夜,非常的混乱。林琳因为有了身孕,所以无论是品慧还是云翔都不让她出面。 展云飞归家当夜便将失手错伤了展祖望,致其谇死的事情,一夜之间便传遍了大街小巷。 「二姐,听说前面灵堂又闹起来了。」萧三妹端着一盘果子快速地走了进来。 展家现在非常的乱,云翔担心林琳,所以便去萧家接了萧三妹过来陪伴林琳。 虽然小五也在这里,但是小五长的太小了,七岁的孩子看起来也不过五岁的样子。但是萧三妹就不同了。 且不说性子中的那种泼辣和站在那里就有一种横刀立马的样子,只说那股子机灵劲,就让人放下不少心。 其实在展云翔母子看来,最好的陪伴对象是生过一胎,又怀着一胎的萧雨凤。可是萧雨凤现在顶着的肚子,别说照顾陪伴别人了,就是她自己,她都需要别人照顾。 第215页 「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不到七天就闹了七.八场了。这会儿子,大太太是不嫌丢人了。」 林琳哪里不知道在大太太的心理,现在没了当家的男人,这『便宜』儿子便是她的主心骨了。能不尽力争取? 「哼,能是为了啥。娘家来人了呗。」嫌弃地把咬了一口才发现的酸死人的果子丢到一旁,萧三妹满不自乎的嘲讽。 展祖望去的太意外了,很多的后手都还没开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不过好在二管家这步棋是早早就安排好了的。不然有着娘家支持的大房,也不是好对付的。 二月份的时候,林琳就把展家帐上的金银细软都了解清楚。三月份仔细地做了一套假帐将展家一半的财产都打包放到了自己的嫁妆里。 三月中旬,林琳便让云翔身边可靠的人运到了上海,存在了花旗银行中。 没有□□的年代,支票什么的总比成箱的金银方便,安全得多。 当然支票什么的怕湿怕折,林琳拿到的第一时间,就存在了空间里。 那地方保险得很。 当然,林琳是知道这个时代的特色的,所以除了真金白银以外的东西都没有要。 古董字画?呵呵,林琳还会缺这些?再一个展家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出名的东西。 所以在有了展家一半家产打底,无论是林琳还是云翔母子,都很淡定。 剩下的财产,无论是怎么分,展云飞娘俩都不会有什么二房多了。 只要比她们娘俩多,云翔娘俩就高兴。其他的他们才不管呢。 这心愿,真是简单得太容易满足了。 展云飞杀父的事情虽然传得满城风雨,但是魏家却是来了不少人。 展氏族人在魏家人面前,虽然有些势弱。但是在利益上面,你来我往的也走了几个回合。 再一个,很多的时候就算是舆论说的再怎么样,其实对于当事人,也是无论痛痒的。 这世上又真的有几个人会真的为人言可畏放弃生命,放弃到手的利益呢。 于是在宗族和魏家等等多重的『沟通』下,最终的结果便是,云翔放弃展家的继承权,带着老娘和媳妇离开展家大宅。 两口子是早就不想呆在桐城了,自然是顺坡下的放弃了那如同鸡肋的继承权。既然放弃了继承权,就没有意义还要跟那些噁心的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这个结果,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她们二房心里是满意的。 云翔只得到了展家四层的产业。当然云翔放弃的是展家的商铺和银庄一类的产业。而这些产业却是必须兑换上成货币给云翔的。 展祖望百天后,林琳便开始收拾行李了。在五七的时候,林琳便在省城租了一套房子。所以这个时候,林琳便准备去那里备产。待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去上海一些繁华的地方看一看。 生孩子是个体力活,做月子更是个磨人的活计。为了省事,林琳喝了魔药,所以肚子里的是一对双胞胎儿子,这样,遭一回罪,解决回来麻烦。也因此百天后,将近六个月的身子,肚子相当的可观。 林琳的嫁妆非常的多,光是布料就十箱子。虽然成亲这半年用了一些,但是因为成亲时间短,也就没有用上多少。于是林琳便将这些布料分送了雨凤三箱子。 又给萧三妹五箱子当嫁妆,剩下的一箱半,一箱给了小五,半箱自己留着。毕竟成亲时做的新衣服,新鞋子还有好多套没上身呢。 另外,嫁妆中六只箱子的书籍字画和笔墨纸砚,也给了萧三妹。 剩下的五只箱子,『仔细归整』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一只箱子就装满了。 她出嫁时,还陪嫁了一点地。这点地,林琳都给了萧三妹。萧三妹别看今年才十五,但是婚事也已经定了下来。 定的还不是别人,正是展云翔的那个同窗。 自从见到了萧三妹,这位同窗一下子惊为天人。那是使了浑身解数去追求。 那位同学,和云翔一样都庶出子。比云翔还不如的是他的亲生母亲早早就去逝了。虽然脑子精明,但是因为自小被欺负冷落,为人性子极为老实。 也因着这个性子,林琳对这个妹夫,倒是极为满意。加之这人在桐城的书院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想来婚后要生活在桐城。所以林琳也就不反对这门亲事了。 而婚事,就定在了明年三月。 有了林琳送给萧三妹的十来箱嫁妆,想来再稍稍置办一些,便可以风光大嫁了。 她,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林琳收拾行李,是一边收拾一边送人。所以她的行李越收拾,东西就越少。来来去去的,加上展云翔的行李,两口子竟然也只有六七个箱子的东西。再加上展云翔分家得来的金银,总共才堪堪十只箱子。 虽然也是满满当当的,但是让不知情的人看着,就觉得蛮可怜的。 小五的东西就只有两只箱子,倒是品慧的东西装了不少。品慧不但装了自己的细软,竟然连她院中的大小摆设都打包了起来。一面哭着展老爷丢下她们寡母让人欺负,一面又说被撵出去了,什么东西都没有。 一天一齣戏的,那唱的那叫一个好听。听得大太太一房更是有苦说不出。 二姨太这样,二管家更是打脸。在分家后,便以老爷是被大少爷害死这件事情,带着媳妇离开了桐城。至于去了哪里,呵呵,省城的宅子不是还没有人收拾呢嘛。 第216页 林琳为了打展云飞的脸,就让人先护送一批不太重要的行李去省城。留下暂时用的和贵重细软不过五六只箱子在百天的时候,跟着他们一起去省城。 一身素服,大肚便便的林琳,一手牵着小五,一手还拿着帕子抹眼泪。品慧更是哭倒在丫头身上,徐娘半老,楚楚可怜。三两个下人护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展家大宅前,桐城百姓的唾沫差点没淹死展云飞。 而此时的展云飞又在干什么呢? 他一早起床就发现床上多了一个软软,热热的东西。再一想到昨天晚上送汤过来的事情,瞬间一个头两个大。 …… 离开了展家,自此海阔天空。再也不用面对那些事事非非,品慧心里是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展祖望活着的时候,对她们娘俩并不上心,但是几十年过去了,就算是石头,也捂热了。 更何况…她并不是无心之人。 展云翔和他的护卫阿跃,林琳和小五,品慧,还有一对愿意跟着他们二房离开的双胞胎姐妹。一行七人,除了展云翔二人骑马,其他人分成两辆马车向省城驶去。 因为二房走的早,所以在下午便到了省城。一到省城,便被等在城门口的二管家接到了城中的院子里。 那是一个两进的小四合院。后院除了展云翔在林琳生产前还住在这里外,其他的都是女眷。 前院则住着展云翔的护卫和二管家两口子。 因为要在这里住到孩子满半岁,所以一些生活用品都准备齐全了。 不过这宅子并没有请厨娘,夏娘和跟着他们来的两个丫头都会做些饭菜,家里一共九个人,实在是没有必要再多请个人来做饭。 一时间,侍卫做些粗使活计,夏娘做一日三餐,两个丫头打扫卫生,洗洗衣服外,也在饭时帮着夏娘做饭。 「雨鹃呀,你说咱们这也从桐城出来了,天天这么做吃山空的也不是个事,总要想点营生干。」这一日,品慧和林琳一起做在屋子里做针线,一边执针,一边跟林琳唠家常。 「娘说的是。不过,我和云翔想着等到孩子生下来,咱们就举家去国外。国内马上就要乱起来了,现在不走,以后就走不了了。」 明年便是1920年了,这个时期的华夏是个什么样子,林琳已经没有任何想要旁观的愿望了。 民国到了,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然后政党之间的纷争又将整个国家拖入更为可怕的深渊。 不待喘息,侵略者的铁骑又会将这片饱受磨难的土地再一次血洗而过。 这样的地方,她又何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孩子留下来呢。 她不是不能改变这一切,可这是歷史的必然走向。新时代的华夏,是多么的美好。还不是因为此时的磨难铸就明日的辉煌。 「去国外?就是那些绿眼睛黄头髮的人呆的地方?我可是听说了,他们都是吃人肉的,血淋淋怪可怕的。」 林琳看着品慧那生动形象的样子,嘴角就是一抽。「娘,你别听那些人胡说。咱们这里还会吃些生海鲜呢,怎么咱们吃得,别人就吃不得了。都说是人言可畏,那些人以讹传讹的话,如何能信?」 品慧一想,好像还真的是这样。 「国外那么大,咱们要去哪?我听说美什么的地方,去的人可多了。」 「您说的是美国吧。咱们不去那里。咱们去瑞典。」 「瑞典?」品慧疑惑的反问她,这个名字,自己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对,瑞典。」那里是林琳知道的,唯一没有参加两次世界大战并且生活水准很高的国家。 第114章 品慧知道了自家的打算后,也就安下了心。林琳并不是无知新妇,所以对于如何保养身子很有自己的一套心得。 都说是十月怀胎,挂熟蒂落。但是林琳在怀他们不到九个月的时候,一对白白胖胖的双胞胎儿子就出生了。孩子出生了,品慧的生活重心也转移了。 林琳从来都不怕孩子交给祖母养,而和自己不亲。…那就是打的轻了。 将孩子交给了品慧和夏娘照顾,林琳日常除了餵奶以外,就是安心的做月子。 品慧开始的时候,是想要请个奶娘来的。但是让林琳回绝了。过了来年三月,他们就要举家去上海。在上海坐船去瑞典。弄个奶娘来,人家也不会愿意跟着他们走的。 还好自己奶水足,餵两个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更何况她是不怕孩子亲祖母,但是她怕孩子亲奶娘。 时间一恍而过,很快萧三妹成亲的日子就到了。此时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开始吃辅食了。林琳特意弄来了一些上好的大小米,弄成了米粉,每日里,米粉,蛋羹,再加上一点母乳,两个孩子长的飞快。 婚礼的前一天,林琳将奶水提前挤出来,这才带着小五和展云翔回了桐城。 他们三人赶着一辆小马车,用了小一天的时间,这才到了桐城。 到了桐城,三人也没客气,直接回了萧家。萧家虽然不大,但是住下他们三人,却是绰绰有余的。 到了萧家,萧雨凤早就抱着孩子过来帮忙了。小四也从学校里请了几天假。做为唯一的兄弟,忙前忙后。 几人互相见过,道了别后之情。林琳这才带着小五去了萧家女儿出嫁前的屋子。 第217页 萧三妹就在那里待嫁。 「这嫁妆是怎么置办的?怎么这么少?」她的嫁妆且不算,就是跟萧雨凤当时比,也差了一些。只说萧三妹的嫁妆,竟然是除了她给她的那十一个箱子后,其他的一点都没有添置。 这十一个箱子又因着凑成九大一小的嫁妆整数,竟是生生挤成了九只箱子。 「二姐,这些就够了。其他的东西我都没买。举家过日子,处处要钱。现在我们成亲要住的院子,还是租的呢。等将来有了自己的房子,再说吧。」她男人是个穷教书匠,一个月就那么点子工钱,哪还买的起房子。 她现在少置办点东西,多带点现钱出门子,不用两年,他们就能买上自己的小院了。 「你手里还有几亩地,年年都会有收成。想来过几年就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林琳在知道了萧三妹的想法后,送了一份特别实在的添妆给萧三妹后,就被萧老爹拉到了屋里去说话。 原来是萧老爹想要送小四去外面上学,可是又不知道送到哪里去。因为听说林琳一行人过完展祖望的周年就去上海,想要问问林琳能不能带着小四一起走。 「爹,国内即将要乱起来了。国内的学校,学生早晚要停课。不如送到国外去吧。这事,咱们之前也说起过。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一回去国外定居,就让小四跟着我们一起去那里好了。上完大学,他若是想回来,就回来。若是不想回来。我们姐弟在那里也有个照应。」 看了一眼萧老爹,林琳又接着说道,「爹若是不放心,就跟我们一起走。出去了也好有个照应。不然云翔还年轻,我们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呢。」 听到这句,萧老爹白了自家二姑娘一眼,她啥时候跟别人商量过事情了,哪一回不是她说了算。 「小四是咱们家的根,可你大姐和三妹都嫁到了这桐城。留下她们姐俩,爹也不放心。」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自己看吧。我们下个月初六起程,要是想好了,让人稍个信,我让云翔赶马车来接你们。」 「成,你让爹考虑一下。」 第二日,萧三妹出嫁。林琳多呆了一会儿,便又回了省城。 不是她不想多呆,只是家里的两个孩子还太小,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哪像萧雨凤呀。家里离的近,直接将两个孩子抱来了。再加上她家里常年僱佣的那个婆子,看着两个孩子,一点也不费事。 生产过的萧雨凤越加的娇美,人虽然比成亲前稍微圆润了些,可身材和样貌却是一点也没有变。 可能是生活幸福的原因,萧雨凤身上还有着少女的甜美,再混和着少妇的风情,极为吸引人。 这不,在林琳等人祭拜过了展祖望,还不等派人稍信给萧老爹的时候,萧雨凤一家,萧三妹一家,连带着萧老爹和小四便一起到了省城。 来省城的目的,只有一个。跟着林琳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原来就在萧三妹成亲不久,萧雨凤在一次外出的时候碰上了展云飞。 展云飞一时惊为天人,便对雨凤穷追不捨。在知道雨凤已经嫁人生子后,还非要说雨凤的婚姻没有爱情。 弄得雨凤俩口子一口老血如哽在喉。 烦不胜烦。 而又因为展云飞仍是不愿意娶纪天虹过门,纪天尧在知道了萧雨凤的事情后,多般为难萧家。 萧老爹和萧家的两个在学堂教书的女婿都因为纪天尧借着展家的势力而失了业。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几人一商量。便决定卖掉房子地,跟着林琳一行人一起离开桐城。 本来是九个大人两个婴儿的队伍,一下子又加进来了六大两小。一时间众人都非常的高兴。以前他们的队伍是女多男少,现在好了,男人多了,出门在外也有了照应。 至于心黑手狠的林琳会如何回报纪天尧对萧家的照顾,那就不在这里一一细述了。 …… 路上岁月不知凡已,一行人终于在盛夏时节到了上海。在上海做了简单的停顿休整后,又在又一个月初登上了前往瑞典的游轮。 在这一个月里,林琳也成功地送出了一份生子魔药,那是送给一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两口子的。 他们一生没有存款,没有孩子。 而林琳能做的,就是给他们一个孩子。 …… 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瑞典的东海岸,林琳以前旅行的时候便去过那里,非常的适合举家生活。 她们这一次出来,几乎都按林琳的要求将家中的财产换成了黄金。 到了瑞典,这些便是生活的最低保障。 瑞典语,他们这些人中,就只有林琳会说。毕竟林琳这种开了外挂的人,想要学一门外语那是非常的简单。 不过感谢林琳外挂够强,所以在上船没多久后,林琳便用魔法将瑞典语印在了每个人的大脑里,包括小五。 异国他乡,最怕的便是语言不通,其他的倒都是其次。 虽然第二天大家醒来发现脑中多了一份语言,都有些个奇怪,但是林琳都用忽略咒了,自然是没有任何人会把这件事情当上一回事情。 船行的很慢。一直到双胞胎满周岁,一行人才到了瑞典。 下了船,先是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之后便按着林琳之前说的那样,买下了斯德哥尔摩其中的一座小岛屿。 第218页 斯德哥尔摩的市区分布在14座岛屿和一个半岛上,70余座桥樑将这些岛屿联为一体,算上郊区的岛屿,共有24000个岛屿,被称为「北方威尼斯」。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买下一座岛,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算是什么事情。 现在的人口基数还是非常小的,人少了,地自然便宜。就连萧雨凤和萧三妹看到林琳一家买下一座岛时,都在合计手中的资产够不够买下一座岛的。 林琳为了圈地计划,还真的借钱给自家姐妹,让他们去买岛。 现在不买,将来死贵死贵,还不一定买不着。 她虽然不是温州人,但是温州炒房团可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深刻直观的记忆。 就这样,陆陆续续林琳又买了两座岛屿,一座是给二儿子的,一座是给小五的。 而萧家呢,也在林琳的资助下,为小四买下了一座岛。 不过为了让品慧的晚娘脸好看一些,林琳也说了,小岛五年内的收入都归展家。品慧这才多云转晴了。 其他的姐妹,自然是不甘落后,纷纷添置了起来。 岛买了下来。但是这些人却没有分开居住,而是都住在了林琳最初买下的岛上。 每个小岛,物产都是非常丰富的。也有着不小的耕地面积。在这个气候宜人的地方,丰收是必然的。 但是他们一家人就没有一个是下地的能手,这件事情,还是要招收工人,才能解决。 僱佣劳动力,种田,采果子,打渔,生活变得忙忙碌碌,多滋多彩。 而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富足。 ...... 后话暂且不提,到了瑞典后,林琳就将小四小五送去了学校。而其他人,在将自家的小岛忙完后,也陆续的找了一份工作。 致于林琳,却开始忙活起了品慧和萧老爹的婚事。 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品慧心仪萧老爹许久,但是萧老爹一直放不下已经故去的亡妻。对于亲娘再嫁,老爹续娶这件事情,儿女们都没有什么意见。 国外本就比国内少了一份规矩。所以这件婚事的问题还出在萧老爹的身上。 最后品慧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将人推倒了。这一回萧老爹是想不负责任都不行了。 两个未亡人,就这样重新组成一个家。 至此,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几座小岛上,而国内的纷纷扰扰,就在也没有打扰过这一家人的宁静。 都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林琳一家远离是非过的宁静悠闲生活,而国内的展家就不一那么平静了。 因为展祖望的突然离世,林琳的恶作剧。大太太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总有一种隔阂。 云飞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 没没展云飞不听话的时候,大太太对这个疑问就深信不己。 展云飞最终还是娶了纪天虹。因为那个生在孝期的孩子。 大太太不是不想为展云飞娶个身份好一些的,名门望族的媳妇儿。可是碍于展云飞的『身世』,大太太害怕自己的未来出现变数。思来想去,还不如娶了从小看着长大的纪天虹。 不过,……纪天虹的父兄却是个问题,大太太准备在展云飞成亲前解决了他们。 展云飞书生意气,又如何抵的过,自小从不防备的来自母亲的算计呢。终此一生,便被困在了桐城。 就这样防备算计,展云飞一直不知道与母亲疏远的原因。而大太太也永远不知道展云飞真正的『身世』。 一对儿亲生母子……毁在了恶作剧上。 可怜,可悲。 可悲,可嘆! ………………………… 在九重天外,两位神界大佬看着林琳一次又一次的歷练,都有些摇头。 「那串佛心珠,她已经拿到几颗了?」 掐指一算,抚须淡道,「算上这一颗正好十颗了。」 「歷练过去一大半了。」 「是呀。」 「……」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想要这种土豪人生?其实我也想要一座小岛…… 第115章 在满是继承者的韩国=10 再一次醒来,成为一个韩国十二岁的少女。全贤珠,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 孤儿院是韩国国立的慈善机构,很多的大财团都会为了所在集团的名誉和国民声望,对其定期的捐助。所以就算这里的小孩子非常多,生活条件也非常的不错。 再有几天便是小学升中学的考试,林琳通过记忆知道若是考的好,会拿到帝国集团奖励的高额奖学金。 韩国小学升中学的考试,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课本也非常的薄,趁着早起的功夫,就能将小学的课本都看一遍。 林琳想要拿到那笔奖学金,有了这笔奖学金,她空间中的韩元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使用了。 提起空间中的韩元,林琳也有些个哭笑不得,难道在韩剧里,韩元都不需要防伪的吗?拿出来,就可以正常的通过验钞机。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不过想到她自己的『工作性质』,这也就不稀奇了。 当初看电视剧的时候,林琳就不喜欢帝国集国的金会长,一个父亲,对着两个儿子却做出那样的举动来。对于别人岂不是更是如此。 第219页 虽然这副身子只有十二岁,但是林琳却并不想按部就班的过着学生生涯。但是她也知道年纪小,很多的事情就要受到限制。 比如说自己租房子离开到处都是小屁孩的孤儿院。 孩子太多了,一会儿他把她打了,一会儿她抢了她的娃娃。弄条小毛毛虫都能尖叫着玩半天。一天天的这么闹腾,吵得林琳脑门疼。 这还不是那种小学或是幼儿园的闹法。这是一天24小时候不停的闹。 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还是那种多人间的大通铺。……不可避免,这些孩子里还有尿床的。 …… 反正这孤儿院的生活,林琳是真的一天也呆不下去了。 ...... 事情的发展正如林琳所预想的那般,她以满分的成绩考上了中学,同时也拿到了帝国集团的高额奖学金。 这笔钱真的不少,不但够她在首尔租下一套小公寓,还够支付她中学第一年的学费。 「全贤珠同学,你真的拒绝帝国集团的支助吗?」尹载镐温柔地问着这个不比自家儿子大多少的小姑娘。 林琳点头,「是的。我非常感谢帝国集团支付的这一笔奖学金,但是之后的学费,我自己可以挣着。所以并不需要帝国集团的帮助了。还请尹室长将它们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林琳对于帝国是没有任何好感的,但是拿人手软,林琳也准备在将来有机会的时候,用这件事情为帝国集团做个活gg。 反正帝国集团要的不也是这个吗?如此一来,就两不相欠了。 尹载镐摇头一笑,对于面前小女孩的话,并不贊同。「那么全贤珠同学能告诉我,你要怎么挣到学费以及你离开孤儿院的生活费吗?」 「我会外语,通过网络接了一些简单短小的翻译工作。我钢琴弹得不错,已经跟一家咖啡屋的老闆讲好了,每天在那里弹上三个小时的琴,每个小时支付一万韩元。我还会刺绣,您看。」 林琳将自己绣的一块小手帕递给了尹载镐,那小手帕是用韩国传统刺绣的无穷花,针脚细密,颜色鲜艷。 「感谢金会长和尹室长对贤珠的爱护和帮助,贤珠绣了两块帕子,想要送给您和金会长,礼物减薄,还请您收下。」 尹载镐接过两块帕子,看着林琳的眼神,有些个莫名。 小小年纪,可算是多才多艺了。这个年纪便是那些财团之女也不一定会有她的优秀。他知道会长之所以会关注这些个孤儿,为的不定是帝国集团可以在国民心中的名声罢了。 只是在这韩国,孤儿的身份註定了她一生的路。 「那么,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一时的恻隐之心,让尹载镐问出了一句连他自己都非常惊讶的话来。 不过林琳想了想,可能还真的需要他的帮助。「我觉得生命不能浪费,若是都用于学习那些简单的知识就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如果可以,我想要在全面的学习了中学课程知识后,跳级上高中,只是那个时候若是遇到了问题,可以向尹室长寻求帮助吗?」 被林琳的话说得一愣,尹载镐好半天才点了点头。表示愿意帮忙。 这得多大的自信才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还有这脸皮……是不是太厚了些? 送走了尹载镐,林琳拿着全贤珠为数不多的几件行李,离开了孤儿院。 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一个保证隐私的空间。 通过手段在江南区租下了一间小套房。房子很少,但是冲着它是独立的厨房和卫浴这一点,林琳也就觉得很满意。 打量了一眼简单的小套房,林琳歪头一笑,她想,她知道她以后要干什么了。她会在这里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她想要成为那些继承者们仰望的存在。 打定了主意后,林琳便积极地开始查找资料。在中学开学的前,竟然报了好几个不限年纪的特长比赛。 乐器的,书画的,刺绣的,语言的,数学的,物理的,武术类的等等。一个来月的假期,林琳忙着比赛的结果是非常显注的,除了那些个人喜好评定的比赛,林琳都拿了第一名。 林琳年纪小,又因为报了那么多的比赛。很是引人注目。金会长在家里看电视和报纸,竟然几次看到关于林琳的报导,心下好奇,特意在尹载镐来家时,寻问了林琳的事情。 在知道林琳就是那个拒绝了帝国集团支助的孤儿后,心里就特别关注起了林琳。 而林琳呢,因为她报的各种比赛都是有奖金的。在这个假期竟是让她赚了个盆满。 除了这些外,她的高调也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其中就包大她两三岁的金元。 可能是蝴蝶效应,本来差个五六岁的两人,在这里竟然只差了两三岁。 一个孤儿又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又是如何将自己培养的这么优秀的?金元好奇,更多的人也在疑惑。 林琳当初所在的孤儿院频繁的被人提起,那里的孩子和院长阿姨也被人反覆的寻问着。 可是这就像是千古迷题一般,没有人知道真相。 而这些也曾经问过林琳,而林琳却只回答了一句,「天才的世界,普通人是不会明白的。」当场就把人噎在了那里。 也因为林琳高调张扬的个性,让人在背后说她没有家教什么的。但是林琳却是没有当做一回事的。 第220页 谁人不被人说,背后谁人不说人。 有本事你就比我强,没本事,也就只能发发牢骚了。 假期大挣了一笔后,林琳就利用自己的先知将钱都投到了股市里。希望能够再挣一笔。 开学了,林琳去中学报到,因为考试成绩被分到了靠前的班级。 还十二三岁的中学生,都是懵懂的年纪。对于林琳,有好奇,有崇拜。当然也有不怀好意。 跟一群小孩子有什么好计较的。于是在林琳用武力威慑了一帮子想要欺负人的小孩后,一帮人见到了林琳都是绕道走的。 为了奖金,也为了没事找事,就算是上了中学,林琳只要有比赛都会报名去参加。 中学的课程,林琳在上学后,通过老师借了全套的书籍。在花了几天的时间就全部学完了。剩下的时间,林琳便全身心的投入股市和代表学校或是个人参加韩国或是一些国际比赛。 只用了一年,林琳就成了为韩国的小偶像,国民小天才。名声大噪。 一年后,林琳十三岁,中学一年级结束。林琳想要参加高中考试,但是学校有着自己的考虑,并未允许。 没有学校的允许,她是没有办法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这个时候林琳又想起了尹载镐。 于是打电话问尹载镐有没有办法帮助她参加高中升学考试。而恰恰此时,尹载镐正和金会长在一起。 于是金会长就想到了林琳现在在韩国的知名度和帝国集国的帝国高中。 「让她参加帝国高中的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可以减免全部学费。」 尹载镐明白金会长这么做的意义,但是他相信聪慧异常的林琳也能明白。 回拨电话,将金会长的意思说了出来,林琳笑笑并没有拒绝。 正好,她也好想让那些天之娇子们看看,谁才是上天的宠儿。 在拼爹拼妈的那群人里,还有什么比靠自己来的可稳妥的呢。 都是开外挂,那就看一看谁的外挂更能让人骄傲到狂妄了。 接受了金会长的好意。林琳便开始准备起了入学考试。可是准备了没两天,林琳就发现,她因为好记忆的原因,学习起来,真的是事半功倍。 人家需要努力记住的事情,她却只需要扫一眼。若是被别人知道了,估计都要气吐血了。 林琳觉得她进入帝国高中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于是也就不复习了。直接在帝国高中附近找起了房子。 这一年股市行情非常好,挣来的钱,足够她在帝国高中附近买一套使用面积在五六十平的小公寓了。 买房子,挑房子是个细緻辛苦的活计,林琳为了图省事,直接喝了口福灵剂。 于是在运气加成的情况下,直接在帝国高中大门左边一条街的地方挑到了合心的房子。步行上学也不过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 房子不大,但是楼层很高。楼层高的好处便是正对着帝国高中的阳台,可以很好的看到帝国高中的操场。 拿出身份证件和□□,林琳非常痛快地办了买房手续。 当天晚上,通过幻影移行到了房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洁和装修改造工程。 三天后,非常迷信的林琳挑了一个适合搬家的日子就住进了新家。 ......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大家可能都已经认识了。但是做为老师的我,却还不认识大家。所以,请同学们依次上来做一下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带班老师便对着包括林琳在内的二十个学生这样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需要的原因,原着中金元比全贤珠大六岁的事情,变成了金元比金嘆大六岁左右。这里是金元比全贤珠大两三岁,全贤珠又比金嘆一干人等到两三岁。 第116章 听了年轻教师的话,班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示意下,开始一个一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 林琳看着一个一个小少年站起来一边做着自我介绍,一边为自家集团做着gg,心里是真的觉得家庭薰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抓住一切机会不放过。 「帝国集团,金元。」靠墙坐着的一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生第九个站起来。 一脸冷漠,又目空一切。简单的六个字,就结束了自己的自我介绍。 比起其他人介绍自己,介绍家族企业,真的是毫无特色,又简单的不得了。可是这些人,却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任何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这么解释。 他应该冷漠,他应该高傲。 真是什么位置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吗?若金元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就他这个性格和说话的语气,就是推销纸抽估计都没人买。 林琳垂下眼,将头轻轻地转到了窗外。窗外的景色比那些公园还要美上三分。 …果然是整个韩国最好的贵族学校。 因为入学的成绩,再加林琳十三岁的身高,所以林琳坐在靠窗第一排,也是最后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人。 「我是全贤珠。孤儿院走出来的,你们口中所说的——社会关爱人士,少女家长。没有父亲的财团要我掌舵,也没有母亲的股份要我继承。但是这些,我都可以为自己挣来。我只自为我自己代言——我就是。」 林琳的话,很狂,很霸道。也很震撼人心,但是更多的却是嗤之以鼻。 第221页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而不是…譁众取宠?」林琳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但是第一个向林琳发问的竟然是金元。 林琳听了,轻轻笑了一下。「因为,我足够优秀呀。父母可以给你,同样的也可以收回去。只有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属于自己的,那才真的是你的。帝国集团的金会长再婚,又生下了二子,虽然年岁相差很多,但是金会长身体健康,谁又能知道这未来的帝国集团的主人是谁呢?若是天不随人愿,三子,四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琳对于原着中让全贤珠等待,然后又与别人结婚的金元很看不上。既然给不起,当初就不要给人希望。 别管是有什么理由和有多么的不得已,没做到就是没做到。再多的解释都是掩饰。 不等金元或是其他人说什么,林琳又继续说道,「长幼,嫡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毫无用处。纵观古今歷史,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本着同校情谊,友情提醒你一下,对于帝国集团,你并没有多少优势,现在……」猖狂自满,是不是有些个早? 「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像是不曾听到林琳的这一番话,金元再次将话题转到了林琳的身上。 林琳挑眉,「ok,言归正转。我认为我能成功,是因为我足够的优秀,至少比在坐的众人要优秀。你们也不用反驳,事实胜于雄辩。我从孤儿院出来,自幼接触的教育除了学校外,便是为了生活和零用钱,做些手工和兼职。以及去书店看书自学。 而在座的众人,在别人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请了最好的家庭老师来学习。在这样的对比强烈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我精通八种外语,汉,英,法,德,俄,日,西班牙以及瑞典语。我会钢琴,古琴,古筝与横萧等乐器。 我精通韩国传统刺绣以及中国刺绣。毛笔书画以及武术。我十二岁带着一份帝国集国奖励的奖学金离开孤儿院,一年的时间,我不但存够上大学的钱,还买下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而我今年才十三岁。 企业管理,这一点是我没有接触到的,但是『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亲力亲为和无为而治。都是一种管理方法。再一个」 林琳歪头一笑,笑得像一只偷了鸡的狐狸,「有人劳心劳力的管理公司,为我挣钱,也没有什么不好。 言归正转,至于你们呢,除了有钱的父母,有背景的祖父辈,又有什么能拿来和我比。华夏有句古语『王候将相宁有种唿』,华夏还有一句谚语『莫欺少年穷』。拿着祖辈积累的财富,与别人比较,也不算是什么本事。创业难,守业更难。我能为自己和后代子孙创业一份家业,而你们,有自信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吗? 在你们骄傲的时候,还是想想你们是因为什么骄傲吧。披着别人送的外衣,也值得?若有不服气的,随时欢迎来战。」林琳扬起小下巴,笑得好不张扬,「专治各种不服。」 她就拿几百岁的年纪和阅歷欺负面前这些小娃娃了,谁又能拿她怎么地?到头来,在世人的眼里,还不是她被挑衅? 「我不相信,财团所积累的财富,又岂是你这种社会关爱人士比的上的。」这一句话,是一个女同学用德语问出来的。 林琳同样用德语回她了一句,「财富是靠时间来积累,一夜至富,那是爆发户。当然爆发户与贵族的区别还是在时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诗书,而第六代才算是真正的贵族。」 「你会的再多,可你仍就是个穷人。」一句西班牙语响起。 「通过各种手段积累财富,然后购份。是一条渠道。通过掌握的数种外语,进入外交界。也是一种成功的渠道。当然,也可以抓紧时机在大财团重整的时候,加大市面散股的购买力度。当然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言下之意,自然还有一些非法的手段在里面。 「飞上枝头,嫁入豪门?」英语。好多心思复杂的寒门女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林琳摇头,「不,那不是我的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不适合她。 …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事,她倒是还能提起几分兴趣。嫁入豪门,然后…成为黑寡妇? 「为什么?」汉语。 听到这句为什么,林琳就笑了。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她,「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自家的产业后,再没有任何让人感觉到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配不上我。哎呀,怎么说起这个了,人家还小呢。」 众人:「……」。刚才的霸道御姐范和现在的娇羞邻家小妹,让众人有些个适应不了。 不过回答了这个问题后,林琳就回到座位上去了。其他人就是想要再问上一些,林琳也没有给她们机会。 她今天能骄傲的站在这里,还都是因为不停的穿越带来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却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如果过目不忘记的记忆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一下就好了。 只记住那些知识,忘记那些…人和事。 ...... 因为林琳的霸气宣言,林琳成了整个高一的名星人物。再加上林琳这一年所积累的知名度,倒是让这些贵族小孩们都关注起她来。 倒是有几个女生因为林琳过于狂傲霸气跩,想要收拾林琳一番,可是林琳的武术也不是白练的。 第222页 几次之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武力镇压不了人家后,人家考试还能拿第一,学校的各项运动也都不是盖的。 她们最不喜欢的马术课,人家骑上马都能飞快的跑起来,最可恨的是那上马下马的姿态,潇洒极了。 渐渐地,林琳真向她当初开学时说的那样,专治各种不服。 而身边也渐渐笼络了一批对她臣服的继承者们。 毕竟强者,在哪里都会受到崇拜和追随。 「全贤珠,为什么不去?」金元在周日的一大早就堵上了林琳的家门。 林琳打了个哈欠,满不在乎的说道,「为什么要去?」 周五的时候,金元脑子发抽地约林琳周六去看电影,林琳理都没理他,转身就走了。哪想到金元竟然会在今天找上门来。 「金元哥,人家忙着呢。难道你就不忙吗?」现在是高三了,林琳一边忙着高考,一边忙着挣钱。 前两天,卖了几只不太看好的股票,买了两个楼盘。哪有功夫理这人呢。 金元眼睛一眯,「你瞧不起我?」 金元很早就注意到了林琳。在她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从父亲的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的存在。 十五岁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小,是班上个子最矮的女生。不过,年纪也是最小的。 她霸气直白的宣言,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他是羡慕她的。 她的张扬肆意,她的自由自在。 她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零花钱,也开始进行投资。 他可以支配的零花钱,自然比林琳那点奖学金和奖金要多得多。 而收穫自然也是高于林琳数倍。 按着林琳幼稚的收购办法,他竟然真的在两年间收购了不少的散股。 今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给出他帝国8%股份,再加上这两年他收集的在市面上的散股,相信不出两年,他就会拥有10%股份,到了那个时候,帝国的继承权就真的在他的手上了。 「你不知道吗?为了保证个人隐私安全,我觉得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你爸爸一直在派人跟踪你,你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吧。」 林琳只要想到金会长做的这些事情,林琳就反感。跟个变态似的。不但派人跟踪调查自己的儿子,还要对自己的秘书兼得力下属这么做,这就已经不是变态可以形容的了。 金元听了林琳的话,也想起来了两人第一次在校外偶遇时,被林琳打掉下巴的男人。 当时气愤,懊恼,委屈,不敢自信等等的情绪一一在金元的脑中浮细。可是到了今天,脑子中就只有面前的女孩兇悍地一脚将人踢出去的样子。 那么强悍,那么闪亮。 他一直记得,她的话,『别人给的,总会有收回去的一天。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他也记得,她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家业后,再没有一点让她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就配不上她。』 他不想承认那个可能…… 第117章 金元一直觉得在全贤珠出现之前,自己的眼界太窄了。他一直希望敌人变得弱小,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加的无坚不摧。 他的双眼都注视着父亲手中给予他的继承权,却又时刻担心着弟弟金嘆会夺走它们。 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他应该让自己更优秀,优秀到父亲只能选择他。就算是父亲不选择他,他也能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 比起守业,他更喜欢创业。 那个女孩,永远不知道她其实早早地就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先是报纸,网络,电视,然后是坐在观众席上看她比赛。 一点一点的走近,又怕想到她。从不敢靠近,又从不愿意离去。 就像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不相交,却从不离弃。 一直到那一日从家里跑出来,下意识的走到了她所居住的大楼下。看到她站在窗边吹萧,看她倚着玻璃墙,在玻璃墙上随手画着什么。再看她拿着一个粉嫩的大肚杯在喝着什么。然后……看着她房间的灯悄声地熄灭。 他才明白,原来只是看着她,就能让他的心静下来。再枯燥的事情,因为是她,他也不觉得厌烦。 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讨厌,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金元的心里在逐渐摸清自己对林琳的喜欢后,又生出了一股幽怨。 他那么那么的喜欢她,可她……却不知道。 于是便有了后来入学时的那场问话。 他要她知道自己,记住自己。 …… 以前对弟弟金嘆,他总是怨恨防备大于亲近。可自从听了那似是而非的理论,又在学校的接触中,金元知道那个女孩更喜欢华夏文化,便悄悄地利用课余时间努力的学习汉语,然后为了可以有共同语言,又自学华夏歷史后,他才知道曾经的自己多么的幼稚。 如果把帝国集团的继承权比喻成皇位的话,他的手段……过于浅白了些。别说与那些成功登上皇座的人相比,只是那些争权夺利的失败者眼里,他都微末到不足一提。 「不请我进去吗?」公寓的走廊是公用的,这个时候有邻居进出,金元见此,皱着眉看着林琳说道。 第223页 这两三年来,林琳的名声已经是家喻户晓,那是韩国有名的天才少女。国民女神当之无愧。 而此时的林琳,在帝国高中的声望也不低于那些继承者们。无论在哪里,有实力的人都会受到尊重。 林琳白手起家,在投资方面更是让人嘆为观止。无论是股票,还是郊区荒地,或是楼盘,都在短短时日里看到了成效。 这些财产也隐隐让林琳跻身了暴发户的行列。 再加上林琳在其他方面展现出来的能力,整个韩国都将林琳当成励志女神来看待。 林琳不是第一次来韩国,也不是第一次成为韩国人,对于韩国未来的经济走向,不说瞭然于胸,也差不多了。再加上近距离和那些继承者们接触,韩国的一些集团经济走向,更是在言谈中被林琳所知道。只要有本钱,发财就不再是难事。 每一次的生活,林琳都会为自己找一个奋斗的目标,这一回也是如此。林琳这一次的目标便是挣得足够的财富。 很显然,她做到了。而今年她还不到十六岁。 她的成功,带着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不可否认,她将来的婚姻却是不会受到什么阻碍。 因为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投资。 这一点,林琳心理明白。金元也明白。 可是这种在不知道金元感情的时候,算计利益得失后的追求,林琳却是敬谢不敏的。就算是知道了金元是真的喜欢自己,林琳对于那个曾经放弃全贤珠的金元,也是不敢相信的。 林琳摇了摇头,「失礼了,金元哥」这在韩剧以及继承者们的世界就是见人就叫哥哥,真是神烦。「房子太小,不太方便。小区左边有个咖啡厅,金元哥可以先去那里坐一坐吗?」林琳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有所指。 金元也看到了林琳一身家居服,确实是不适合待客。又想到自家父亲派人跟踪的事情,想了想,便同意了林琳的提议。 「既是这样,我便去咖啡厅等贤珠了?」 「嗯。」林琳一笑,看着转身去等电梯的金元关上了家里的门。 因为知道有人在等着自己,所以林琳非常迅速地洗漱化妆换衣服。穿了一身非常舒服自在的衣服,林琳拿起手包便走了出去。 刚走到咖啡厅门口时,林琳的手机便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自己聘请的那位助理的电话。 自从林琳上了高中后,由于课业和其他事情将她的摊子越铺越大,所以林琳思考再三决定聘请一位职业助理,帮助自己打理日常琐事和联络其他事宜。 一般情况下,若是无意外。周六日这位助理是不会给自己打电话的。可是这个日子,这个时间点,助理却给自己打电话,想来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你好,我是全贤珠。」 「你好,贤珠小姐。我是东旭升。打扰到你,非常抱歉。」助理大叔语气非常恭敬,但是林琳却在里面听出了一丝焦急。 「出了什么事情?」这位可是职业助理兼经济人。职业能力可是槓槓地,现在说话这个语调,应该是什么非常棘手的事情。 东旭升组织了一下语言,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来。「去年扬言是贤珠小姐亲生父母的那对男女,又找到了有利的证据。说是贤珠小姐后背有块菱形胎记,而孤儿院的院长女士也证实了这一点。」 林琳垂眉,心下有些不郁。 出名就是这点不好,当初被丢在孤儿院十几年,一朝出名,上杆子给她当爸妈的都可以跨过雪岳山,趟过汉江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道。原来这韩国还有这么多丢掉孩子的渣父母。这些人也许有一部分人是假的,但是不可否认还是一部分是真的做过那样的事情。 不可否认,林琳都惊了。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一对非常年轻的男女,各自都有家庭的男女。他们非说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没错,林琳用魔法做过对比,他们之间确实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但那又如何,全贤珠本就是你们当初年少疯狂后留下的产物。丢掉了,不要了。 现在看着她风光了,有钱了,小小年纪,被国民形容成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了,就来句当年多么的无奈,想要让她认回去。 哼,真当她是病猫了吗? 林琳为了一次性解决这种天天有父母出现的日子,特意用魔法改变了自己的血液中dna数据。之后特意将这份数据报告送到了公正机关,然后告诉所有想要认回『亲闺女』的父母们,先去公正处对比dna,对比成功了,再说然后。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至今为止,还真的没有人对得上那份报告。 可是有人却是不信邪,对不上报告还要另找途径。 这对父母便是其一了。 「东助理,请你转告他们,我身上没有任何胎记,就是连一颗痣都没有。稍后,请帮我安排专业的医疗机构。还有,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他们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这之后,再帮我发一份通告,所有想要认亲的人,都必须先确认了dna,否则都会起诉他们是诈骗。」 东旭升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还可以用这么强硬的办法解决,难道贤珠小姐不怕舆论的压力吗? 「可是那样一来,贤珠小姐的名声将会受到影响。」 林琳轻轻地无声哼笑了一下,「你是说道德绑架?之前首尔电视台不是邀请我去做一期节目吗?东助理不妨答应下来。我会在电视直播中,透露想要寻找亲生父母的决定。」 第224页 大家不是都要让她去找亲生父母吗?那她就去找。只是必须对得上那份dna报告,不然,就免谈。 说来,林琳之所以有恃无恐,还是因为那份dna数据在这个时空没人能够配得上,不然也不会如此大张其鼓了。 那份被送到医疗机构提取dna的鲜血,其实并不是林琳的,而是……李碧莲的。 当初在新白娘子传奇的世界,林琳好奇白素贞和许仙的半人半妖儿子许仕林和人类李碧莲会不会再生于有妖精基因的孩子,而特意收集了一些人的血液。 之前想要让医院验dna时,李碧莲的血型正好和全贤珠的吻合,林琳这才李代桃僵了一回。 跟一个宋朝神话故事里的女人dna做对比,林琳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成功。 ……就算是有,也应该是华国人吧。 「是出了什么事情吗?」金元问着点了奶茶和甜点的林琳。 林琳站在咖啡厅门口打电话的时间有些长,所以金元早就看见了林琳脸上不同往日的笑容。挂了电话后,林琳转头朝着一侧的太阳笑得别有深意,这让金元觉得不同寻常。 「没什么,出名了,一下子就多了好多好多的『亲生父母』,让我太激动了。你知道的。」林琳的语气有些个漫不经心。 金元一听,脸色就是一黑。因为他想起了之前竟然还有人去帝国高中寻亲的事情。 那哭哭闹闹的样子,太丢人了。 「这件事情,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贤珠还未成年,如果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拿到了她的监护权,这对贤珠是非常不利的。 与其那样,还不如维持现在的……少女家长身份。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一耸肩,「除非找到理想中的父母,不然这事永远解决不了。不是吗?」哼,她是那些人能够随便摆弄的吗? 不过,只要一天她没有父母,那么那些想要捡便宜闺女的人就会无休止的闯进她的生活。 金元本就有些冰山向的脸,听到林琳的话,又低了几度。 「你……对于亲生父母,是怎么想的?」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早就不期待了。」这话说得深沉,但话中的感情,估计也就只有林琳一个人懂了。 「需要我帮忙吗?」 林琳呵呵一笑,挑眉看他,「哥哥已经有了自己的人?」 「……」金元被林琳的话,噎得半天无语。 「马上就要毕业了,大学的事情,你是怎么考虑的?我,我……会去留学。」 林琳嘆了一口气,有些烦恼。 「我不知道大学要学什么?语言类的,我并不太想学了。法律什么的,我没有兴趣。医学,以前有兴趣,我也去自学过。艺术类的,说实话,没有多大兴趣。自从上了高三,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到底要学什么才好呢。」 金元眼中闪过一抹亮色,试探着说道,「企业管理或是金融理财呢?」 一窍通,窍窍通。管理企业其实跟管理府务差不多。这些东西都是殊途同归的,林琳并不觉得她还有去专门学这些的必要。 虽然她可能把企业管理想的太简单了。但是对于她来说,这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倒是金融理财,好像还有些个意思。 前儿买的股票,刚卖掉,就又涨了。早知道就晚几天抛了。 「金融理财,在哪里学更好一些呢?」美国吗? 「美国,美国的金融理财不但有学习的专业学校,还有实习的地方。」说到最后一句,金元的尾声都有些个颤抖。 「哥哥,你要去哪里留学?」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金元没有想到林琳会问这个,心思有些复杂,「……美国。」 呵呵,这是要拐着她去私奔吗? 金元大兄弟,你这么做可是有点不厚道呀。 第118章 林琳听到这里,终于正视了面前的应该称之为男人的金元。 认识三年多了,两人的沟通其实非常的有限。倒是暗中较量了几回,林琳胜多于负。 金元无论是身份,相貌,学识,都是整个韩国的佼佼者。就以颜值来说,这位单眼皮的男生,林琳觉得还不错。 不过心理就是有道砍过不去。 一起度过了难关,本以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却在电视上看到了男朋友要结婚了,新娘不是自己的消息。 林琳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起这件事情,对于金元的好感度就会降到地平线以下。 可是金元的优秀却是有目前共睹的。 那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息也非常的吸引人。至少林琳觉得除了李宝娜的那位哥哥可以和金元有的一比外,整个韩国上流社会还真的没有见过谁有这种风采。 果然,国家太小,眼光太有局限性了。 「金元哥,有没有想过服兵役的事情?」 韩国就这一点比较让林琳喜欢,那就是全民服兵役。啥时候她的祖国华夏也实行这一政策,那就世界大同,再无挑衅了吧。 那些天天没事找事,叽叽歪歪的岛国也就不敢在放肆了。谁要是再敢跑到华夏的土地上,指着这里是他们的,那里也是他们的,华夏的那些义务兵们,就能像是城管大队一般,打的他们满脸桃花开。 「兵役?」金元皱眉,这件事情,他还真的想过。他想等到他真正的掌握了帝国集团后,再去服兵役。但是无论怎么做,那两年的时间,却是白白浪费了。 第225页 「金元哥是准备一切尘埃落定后再去服兵役是吗?」 金元点头,「正有此意。」 「我却觉得越往后推,得失的变数以及不可操控的事情就会越大。而你年纪上的有利条件也会越小。」 「……那贤珠认为什么时间是服兵役最好的时间呢?」 「高中毕业后,金元哥先去服兵役,然后再出国留学。以金元哥的能力,提前修完学分,也可以早些回国。那之后,便再没有什么非离开不可的理由了。」 不然发展到了最关键时候,却要放弃手中的大好形势去当兵,想想就觉得太难抉择了。 金元点点头,如果压缩在美国求学的时间,那么两年的兵役确实可以在去美国之前完成。 之前他想在美国完成两个学位的计划,倒是要放弃一个了。不过也不是不能两者兼者。抬头看着面前的少女,如果是她的话,在学业方面应该不会选择放弃吧。 「那么贤珠呢,你还没有说过你会不会去美国留学?」 如果贤珠选择去美国留学,那么在时间上,又有了一定的距离。 林琳点头,「我会考虑金元哥的建议的。如果这之后仍是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去学的专业,我可能会去美国留学。」 听到林琳的话,金元心中也有了数。 「贤珠」 「嗯,什么?」 「我们……在一起吧。」看着面前的少女,那样闪闪发光,优秀到髮丝的少女。金元压抑不住满心的被吸引去的心神,像林琳提出了要求。 林琳举着咖啡杯手的,就是一顿,然后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咖啡。将杯子放下,抬眼看着金元,满脸严肃。 「我们不合适。」非常肯定,非常坚定。 「哪里不合适?难道是我不够优秀?」金元接受不了林琳给的答案。 林琳听到这话,竟然大言不惭的点了点头,「确实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另一方面,你让我无法信任。全身心地託付后背。」这么多年,金元的精力,能力,注意力都在企业管理和继承权上,若金元没争到帝国集团的继承权,他真的能放下身段去听别人指挥吗? 「……我不明白?」 金元从不认为自己就是完美的人,但是他相信,也自信在林琳的身边,没有另外一个人比自己更优秀。 「你是一个利益至上的人。这一点你根本无需反驳。也反驳不了。而当我和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便是那个最先被捨弃的一方。如果跟你在一起,我会时刻处在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分手,不知什么时候会接到离婚协议的地步。那样的生活,我不认为是我想要的。」 「你这是不自信吗?」 林琳摇头,「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是你没办法让我全身心的信赖。」看着双手中的十颗佛珠,林琳轻浅地一笑。 她穿越了那么多世,遇到的男人,有展昭那样的不可抹去的存在,也有展云翔那样的傲娇逗逼,更有除了打斗,没什么气质特长的大兵金起范,当然更有脑迴路诡异的宋青书,可是这些人,有一部分人在综合素质上是不如金元优秀的,但是林琳愿意一起搭伙过日子是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的底限在哪里。 不愿意和金元在一起,也同样是因为知道金元的追求。 金元把利益得失看得比她重。 就算她不是原来的全贤珠,但是这种会被捨弃的观念,却是一直挥之不去。 生活在随时会被捨弃的爱情里,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将自己置于那样可怜的环境中。 而金元,何德何能呢? 「这不是自信的问题,又是什么问题?」 「如果这真的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份不自信也是你带来的。如果这不是自信的问题,那么这问题的关键也是在金元哥的身上。你何不自己去找一找呢?」 金元嘆了口气,他觉得这些都不是理由,而真的决定他们能不能再一起的理由,便是,「你不喜欢我?」 林琳沉默,拿起一旁的帐单缓缓地站了起来,「这跟喜欢没有关系。喜欢的人,也不一定会在一起。不喜欢的人,照样可以组成一个家庭。我还有事,要先离开。失礼了。」轻轻鞠躬,林琳拿着帐单便去了吧檯。 是她提议在这里说话的,理应由她来买单。 结过帐,转身戴上墨镜,林琳拎着小手包便离开了这家咖啡馆。 伤害了一颗纯纯的少男心,林琳也只是耸耸肩。 这世上,没了谁太阳都会照样自东边升起来。更何况金元这种欧巴了。 提出让金元现在去服兵役的主意,并不是随便说的。林琳在听到金元建议她去美国留学的时候,便想到了。 她有自信两年时间拿到美国那边的学歷。两年后金元也退役了。退役后的金元去美国,她回韩国。再加上今天的话题,和金元错开时间在美国,也不错。 ……毕竟怪尴尬的。 而且不是林琳心理阴暗,以她现在在韩国民众间的影响力,若是让人知道她与金元同一时间出国,谁知道会不会被人拿出来当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提高股票金额的手段。 电话联繫了一下自己的那位助理。确定了一下首尔电视台的节目录制时间,因为电视台的人也想尽快录好林琳这位国民人气非常高的个人专辑,同时又怕林琳会改变主意,所以在接到林琳那位助理的电话后,便将录制时间放在了今天下午。 第226页 林琳知道后,算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发现若是不接受这档节目前的录制,她下午也不过是发呆睡大觉。 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服装,发现并不是太随便,也就没有回家换衣服的打算,时间已经不早了,去找个地方吃顿午饭,再去电视台,刚刚好。 吃了一顿不好不坏的午餐,喝了一杯饭后消食的茶,一点半左右,林琳便接到了助理的电话,他开车过来接林琳去电视台。 韩国在某些方面是个等级比较森严的国度,当然,在社会上很多的地方,都存在着森严的等级。韩国这样,华夏更是如此。 有背景,有地位,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优待。现在的金元属于前者,而现在的林琳,属于后者。 至于中间的人,则是金元和林琳都在努力到达到的目标。 到了电视台,在简单地介绍了一番,林琳和助理便被专栏的节目主持人迎了进去。 林琳来这里录节目,有一个专门的小化妆间兼休息室。在一路向电视台为她安排的房间走去时,林琳看到了很多在韩国民众眼里的大明星。 那些明星或是单独一个化妆间,或是一群人挤在一起化妆。或是有专门的化妆团队,或是自己对着镜子一笔一划的在脸上画上精緻的妆容。 也许这些人里,除了自己外,就没有一个不想通过电视台的宣传力度成名的吧。 作为帮自己寻找『父母』的电视台,林琳将一缕被吹到脸前的头髮别在脑后时,不禁好笑的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心怀感激呢。 世间万物,就算是突然间发生的事情,都会很好的整理出数套应急措施,何况这种并非是现场录制的节目。 所以当林琳手中拿到了一份一会录制节目时,会被问到的问题和节目进程时,并未感到意外。 若是没有这些,她才要感觉到意外呢。 「我想我的助理之间已经跟贵台沟通过了。贵台的节目以及整体的收视率都是韩国之最,我希望可以通节这期节目找到我的亲身父母。希望能够得到贵台的帮助。」 主持人李恩敏是一位四十出头,却保养非常好的女士。家里有两个可爱的宝宝,而这两个宝玉又都是林琳的小粉丝,所以对于林琳本能的有一种亲近之感。 谁会对努力上进,又自尊自爱,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不欣赏呢。 「是的,之前东先生已经跟我们联繫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一下您,您身上可有什么亲生父母留下的东西?」 第119章 听到主持人的问题,林琳只是摇头苦笑,「自我有记忆以来,便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一日三餐是政府为我们这些孤儿提供的营养餐食。身上穿的衣服不但有政府提供的,还有社会上好心人士的捐助。若说是真的有留下什么,我相信我离开孤儿院的时候,院长妈妈也会交给我的。」 主持人听到了,心里很是同情。于是代表电视台单方面答应了林琳的请求便离开了。 化妆师在主持人离开后,便着手为林琳化妆。 「全小姐,你的皮肤非常好。」化妆师看着林琳瓷白细腻的皮肤,不禁赞嘆。他给很多人都化这妆,但是像林琳这么好的嘉宾却是非常少见的。 「我年纪小并不用什么化妆品,不过倒是有一个秘方。可以告诉你。」 化妆师好奇,「是什么秘方?」 「我长年用洗米水洗脸。所以脸越洗越白呢。」这话绝对是假的。当然这事倒是不假,以前林琳是真的用过这种护肤的方法,效果也非常的不错。不然也不会现在告诉给别人了。 「哇,这个秘方我也知道,可是总是坚持不下来,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么大的效果。」原来这个秘方化妆师也听过。只是一般人习惯早晚洗澡时直接洗脸,很少有人再费二遍劲,久而久之,便坚持不下来了。 「我一般都会在洗米时,将洗米水倒入一个专门盛水的盆中。等到米饭下锅了,再将水盆拿手洗浴间去。」 「全小姐也自己做饭吗?」虽然是孤儿出身,但是整个韩国谁不知道这位小姐理财天份极高,挣了不少钱。 林琳抬头方便化妆师化眉毛,无所谓的说道,「是呀,如果专门请人照顾我的生活,那份工资都可以够孤儿院的孩子们人手一个新书包了。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一些小事,节约一份支出,好帮助那些和我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 当然这话,也是假话。虽然钱捐了,但是理由却不止是这个。 林琳非常注重个人隐私。在现代是绝对不允许非家人的外来人士进入她的私人领域的。 你可以在她在的时候来她的家里做客,但是却不允许拿着她家的钥匙,随意进出。 「全小姐真的是非常有爱心的人呢。」化妆师听到林琳这么说,一下子就被感动了。 有多少人成名后,会愿意提起当初落魄时的事情,可这位全小姐却完全不同。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不过是感同身受罢了。」 少时,化好了妆,化妆师要了一份林琳的签名便离开了这间房间。留下林琳和助理在这里一边看剧本,一边说着话。 因为不是直播节目,等到林琳看完剧本了解了问题和安排后,助理便和主持人联繫了一番,表示可以录制节目了。 …… 第227页 节目录制的轻松,林琳全程都感觉不错。一直到最后,主持人话带话地引出了林琳寻找亲生父母的事情。 「我从小最大的愿望,便是希望能够像学校其他的同学一样,都一对疼爱自己的父母。再大一些,便想着,就算是不疼爱自己,也没关系,只是像其他同学那样,在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可以在老师点名时,说句是就好。 后来,我知道这样的愿望是非常奢侈的,所以那个时候,就想着,就算是只拥有妈妈,或是爸爸也行。就算是在单亲家庭里,我也有一份亲人在这个世上。 有的时候,我总想着,是不是我不够优秀,不够努力,所以我才会没有家人。所以那时的我,拼命的读书,学习各种技能。就是希望老天能够看在我努力的份上,将迷路的父母还给我。 虽然现在我已经高中毕业了,到了可以独立的年纪。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找到我的父母家人。」说到这里,林琳微微抬头向上,让眼中的泪水不要流出来。 这个仰望星空的姿势一下子就让整个录制现场的人一起难受了起来。 到底是需要怎么样的坚强,才能不让眼泪向下流。 又到底是怎么样的倔强,才可以咽下眼泪,继续微笑。 其实这些人都想多了,林琳之所以抬头不让眼泪流下来,也不过是怕花了妆容。 至于眼泪,……环境需要罢了。 眼泪已经不会有流下来的感觉了,林琳将头低下,又淡淡地哽咽了一下,这才接着说道,「时至今日,我虽然还需要继续努力。但在一些人看来,我已经足够优秀了。」 主持人听到这里,带着一脸包容的微笑,「是的,在我们看来,你是真的很优秀。一个女孩,年纪轻轻,能够有这样的成绩,这样还不算是优秀的话,我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才算是优秀。」 林琳摇头,「我除了继续努力,其实已经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了。可就是这样,好多跟我dva对不上的陌生人来认亲,我的亲生父母也没有出现。一次次的失望,已经让我再也不敢接收这样的消息了。 但我仍然在国立的鑑定机构做了一份dna鑑定和体表鑑定。我希望我的父母能够来找到我。哪怕当初是恶意丢弃,我也愿意接受他们。我现在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可以赡养自己的父母了。 所以,我希望我的亲生父母不要心存顾虑和羞愧,我希望能够早一点一家团聚。」 主持人李恩敏抬头看了一眼导演在下面举起的牌子,思考了两秒,感慨地问道,「贤珠现在已经算是少有的成功人士了,如果你的父母是社会的底层,这会影响你认回父母吗?」 林琳摇头轻笑,样子有些不可思议,「狗不嫌家穷,儿不嫌母丑。不瞒你们说,不说我小的时候,见到个人便想着这人是不是我的父母,就是现在长大的了,有的时候,看见餐厅的厨师,街上收走垃圾的清洁人员,或是工地里的工人,我都会想,我的父母是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我的父母不是那种成功人士也不要紧,因为我可以呀。我可以让别人羡慕地指着他们说,这是全贤珠的父母。……所以,那些对于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我只是想要找到我的爸爸妈妈,其他的外在条件,我可以为自己挣来,我也可以为他们挣来。」 林琳就是来煽情的,所以怎么说会让人心里软成一片,就会怎么说。不过是短短几句话,就让李恩敏感动的眼泪汪汪了。 李恩敏刚刚感动的想要说些什么,就看到他们这个节目组的导演对举起了小白板,那上面明晃晃写着,问,有没有假冒她父母的事情? 官大一级压死人,李恩敏虽然极度的不想问,但是这个时候,也只能小心地问了出来。 也不知道好的这个问题问出来,那些喜欢全贤珠的人会不会开始讨厌她。 谁让面前的少女,已经成为了韩国新一代的代言人了呢。 果然,听到主持人的问题后,林琳的脸上就浮现了几分难过的神色。 「……这样的情况,一直存在着。它打扰了我的生活,同时也困扰了我的心神。不过幸好现在我们大韩民国的科技非常的发达。不过是验个血便能知道真假了。对于这一点,我做为大韩民国的国民,感到由衷的骄傲。」 节目录制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林琳又说了句,希望那些别有目的人在dna配型不成功后不要再打扰她的生活了。如果因此造成她真实的亲生父母不敢相认,她会採取一定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之后整台节目就进入了尾声。当主持人问林琳将来学习和就业打算的时候,林琳仍是按着套路地说了一段,希望多学习一些知识,好回报给与她庇护的祖国。 …… 整个节目录制花了小半天的时间,林琳才离开电视台。 其实整个节目播出来时,并不会占用那么长的时间,现在录这么多,也不过是为了后期的剪辑。 「我问过了,这台节目将会在本周五晚上在首尔三套节目中首播。」助理先生说完这话,又抬腕看了看手錶,「时间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送您去哪?」 林琳想了想,实在是对面的吃食没啥感兴趣的,再加上中午已经在外面吃了一顿了。晚餐还是回家吃吧。家里有她前两天买的海鲜,还有一片羊肉片,倒是可以煮个锅子吃。嗯,青菜和面条空间里都有,倒是不用再去买了。 第228页 果然有了佛珠空间就是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买多了就丢到空间里,既不用担心变质,也不用担心过期。 「直接送我回家吧。鑑定机构是否已经联繫好了,我希望在这期节目播出来前便将体外鑑定做出来。」刚刚录制节目的时候,林琳是打了提前量,其实只有dna做过鑑定。 助理一边将车开出电视台的地下车库,一边回道,「已经联繫过了,随时都可以过去做鑑定。」 「那就明天吧。」 「好的,我明天一早便过来接你。」 林琳没有异议,便不再说话。助理见此,也认真地开起了车。 他是知道林琳的喜好的,开车的时候,是坚决不会跟驾驶员说话的。 他记得,她说过,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第120章 在公寓楼前下了助理的车,林琳才一步一步向公寓楼走去。 抬头看着万家灯火的景象,林琳在这一瞬间感到一丝寂寥。 很多的时候,她都想大声地告诉枕边人,她的秘密。很多的时候,她都想不顾一切的做些什么,好让这个世界的人知道,她曾经来过。 就连这一次的高调人生,不也是想要一种被别人记住的想法在作祟吗? 她手中的佛珠记录了她比别人多出了数次的人生。那些情感,那些记忆,总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都说最痛的悲伤,总是掉不出来半滴眼泪。最深的孤独,是千万人中,你依然只能感觉到自己。 还有便是面对面的,哑口无言。 摇头轻笑,当初的那些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人呀,就是经歷的太少,才会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成要命的大事。想到自己走这一程的原因,真真是不值得一提。 更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事。 杀人放火的事情,都做了不知多少了。 所以说做人,真的是要放得开才行。 就在林琳一边感慨,一边进入公寓楼时,手中的电话却想了起来。 咦,这个时间,会是谁打来的呢。 自手包中拿出手机,林琳疑惑了一秒后,便接了起来。 「你好,我是全贤珠。」 「贤珠,我是尹叔叔。」尹载镐声音和气,一边打电话,一边用眼角扫过金会长。 「尹叔叔,有什么事情吗?」林琳的手机里存过尹载镐的手机号码。 其实尹载镐和林琳在私下里就有过接触。他们家的尹灿荣,还借过林琳上学时做过的比笔呢。 那话电边的尹载镐回头看了一眼金会长,语气认真,「贤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帝国集团的金会长想要跟你见一面。」 金元长?见面? 林琳勾起嘴角,想不明白那个老奸商为什么要见自己,是因为金元? 「明天上午要去鑑定机构做一份鑑定。如果不着急的话,我下午有时间。」自己又不吃帝国集团的饭,所以,也不用上赶子巴结讨好。 她所有的产业,也不过是一些股票和楼盘以及未开发的荒地。 帝国集团就是想打压她,也没有出手的余地。 是否开发那些荒地,那要等到卖出去后,开发商的事情。是否打压股票,损失的又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 毕竟她手上的股票可不止一家大企业的。 而那几个楼盘,林琳却是没有卖出去的打算。现在也不过是整层整层的出租给一些没有办公楼的小公司罢了。 至于楼盘的物业管理,也不在林琳的名下,而是全部包给了专业的物业公司。 这样一个两手空空的自己,林琳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用来威胁自己的。 尹载镐将电话声筒盖上,转身询问金会长明天下午的事情是否可以。金会长虽然觉得林琳的态度不够恭敬,但是想到自己的目的,倒也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金会长点心,尹载镐便与电话另一边的林琳定下了午餐之约。 挂断电话,林琳挑眉一笑。对于金会长的邀约并未放在心上。回到自己的家,换了身衣服,便进了厨房。先是将火锅底料用高汤稀释,然后放到电磁炉上烧开。 打开冰箱,将里面一会要用的食材一一拿了出来,摆在餐桌上。 同时挥舞魔杖将要洗,要切的涮品一一处理好。 而这时,火锅也开锅了。 …… 一个人美美地吃了一斤羊肉以及一些其他的配菜,撑得实在是难受,林琳的那些消极情绪也都消失了。 人就是不能太饿或是太闲了,一但到了这个情况,就会胡思乱想。 洗澡,又换了身衣服后,林琳也不管什么养身的计划,直接倒头睡去。 至于餐桌上需要清洗的碗筷,不是还有魔法呢嘛。 没有做梦,一夜入睡。 洗漱一番后,吃了一点早餐,便跟着来接自己的助理去了鑑定机构。 林琳多爱美的一个人呀,一瓶魔药的事情,身上自然是没有任何的瑕疵了。 所以鑑定结果出来后,给林琳做体表鑑定的人,都震惊了。 啥是白玉无暇,她们这一回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对于鑑定人员的心理波动,林琳一早就知道。可是她这又不是天生的,也没啥好骄傲的。 鑑定做完不过十点左右,午餐约在十二点。中间还有两个小时,林琳便准备去逛逛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内衣外衣什么的都是一段时间就要更换一批。 第229页 再加上,她这人是越来越懒了,早就懒得动手自己做衣服穿了。空间里放着那么多的好料子,也不过是白放着。 也幸好空间中有很多早前就制作好的成衣。想要穿的时候,挥挥魔杖,大小就正好了。 不过也别说,纯手工的刺绣和自己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衣服,在某些场合确是非常的提人气。 有钱人家的女人,眼睛利着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哪季新品的鞋子,拎着什么牌子的包包,人家一打眼便能看得一清二楚。 也因此,林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穿这个时代的品牌服装。 谁喜欢让人从头到脚的品头论足呢。 吃饭的附近有一家高档百货大楼,而她正好有这座商场的贵宾卡。 上高中后,认识了很多富二代,这家百货大楼的贵宾打折卡就是那个时候同学送的。 林琳收下后,没把那同学乐疯过去。 这年头,韩国人就是比别的地方更喜欢追星呢。 逛了几圈,买了几套护肤品。又挑了两件内衣。林琳便去了家居区域。 她喜欢韩国的餐具,每次逛商场总会买上一套两套。说白了,她其实是喜欢餐具。别管是不是在韩国了,只要进入商场,看到卖餐具的,她都会买上一两套回去收藏。 从床品区路过时,又买了两套床上用品。这一下,林琳手中的东西,便有些个拿不住。大包小包的也就没有什么想要逛下去的欲.望了。 到了商场服务台处,拿出那张贵宾卡,希望商场安排送货。因为家里没有人收货,林琳便请公寓楼下的安保室帮忙收货。 商场的人看到林琳拿出那张限量级别的贵宾卡后,态度就好的不得了。等到林琳说了送货地址时,虽然心中诧异,但是仍没有表现出来什么。 离开了服务台,林琳在商场的一个拐角,撞了一个人。 虽然说是林琳撞到了人,但其实并没有撞到。林琳是练过武的,很好的闪躲过去了。但面前的小闺女却是没有那么好的反射神经,在想要避开,又没有避开的情况下,很狼狈的摔在了地上。 「呀,你没事吧?」这小姑娘一身的名牌,又瘦瘦小小的。别再摔出个好歹。林琳一边抬头看向这个角落可以看得见的摄像头,一边弯腰扶起她。 刘rachel跟母亲吵了一架,便从家里跑了出来。走路有些急,也没有注意情况,这才出了意外。 心中虽然恼怒自己这么狼狈,但是生性高傲的她,还做不出迁怒别人的事情。 十二岁的刘rachel,一直对母亲存有心结。一是母亲对事业方面的关注。二是在父亲生意失败时,带着七位律师离婚的事情。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想到母亲不但将自己的婚姻当成一种投资,还对她说,她未来的婚姻也是一种利益下的投资工具。 她怎么可以? 此时此刻,她还清楚地记得,刚刚母亲冰冷高傲的话,「你是公司的继承人。你将来会继承我所有的一切。但是这些都不是白来的。就像是你曾经和以后都在享受的高人一等的生活。这是等价交换而来的。没有人可以不付出便可以得到这世上的一切。就算你是我的女儿,也不能……。」 「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林琳一个大力便将面前的小姑娘提了起来。帮着拍打了一下身上不可见的灰尘。 刘rachel转了转脚腕,这才抬头看向一旁的人。这一看,大为惊奇。 「你是全贤珠?」当年林琳入学帝国高中时说的话,早就在上流社会传开了。虽然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非常的狂妄,但是也有些人认为林琳的话并没有错。认为林琳狂妄的,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而认为林琳的事话特别有个性的,则是那些家族中的小年轻们。 但不得不承认,林琳是他们见过的,最有才华的人的,并且是用最短的时间致富的人。 刘rachel就清楚地记得林琳的一切,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已经至今为止,所以财富累积的手段和过程。 她崇拜这个人,比自己的那位从父亲名下抠走一半家产致富的母亲,更加的崇拜。 「嗯,我是全贤珠。你好。」看到小姑娘没啥事,林琳也就放心了。不过这姑娘小小的年纪怎么就穿上高跟鞋了?这家的家长,也真够负责任的了。 刘rachel听到面前的人承认自己就是全贤珠,一直间有些个紧张。这位可是自己的偶像呢。 「您,您好。我是rs国际的刘rachel。」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特别喜欢那些餐具,每次商场或是网上打折都要买上一套,不买总觉得亏了。 第121章 林琳在听到面前小姑娘的自我介绍后便是一笑,「原来是rs国际的刘rachel呀。我是全贤珠,刚刚失礼了。」 刘rachel见到林琳,激动的满脸通红。有些高傲的小姑娘,现在却有些个手足无措。「不,是我刚刚不小心。」 刘rachel对于林琳能够懂得那么多的知识很好奇。所以也曾经让管家帮自己找一些家庭教师来,可是因为多方面的学习,让她跟本没有办法做到林琳那样好。 而且时间总是觉得不够用。 她刚背完了英语单词,便要背日语的。背完了日语,还要背德语。一天下来,什么不干的情况下,她还是能将几种外语单词弄混了。 第230页 想到人家不但要学习这些外语,还要学习其他的技能。刘rachel在尝试过后,便知道,在个人能力上,她是不如这个人的。 等到拿到全贤珠的个人发家史时,刘rachel整个都惊呆了。 这还是人吗? 都快成神了。 她买的股票几乎没有赔钱的。她买下的地皮,几乎都翻翻了。她参加的比赛,除了最开始有些评委根据主观会给她一些低分外,在之后,无论是什么比赛都是包揽了冠军。 研究股票,学习外语,还有各项技能。参加比赛,还有越级上高中,这种种的一切,她倒底是怎么做到的。 刘rachel想到,调查的背后,被人特意圈出来的一段话。 全贤珠的书房到了夜间几乎从来不熄灯。 一天的时间就那么多,真不知道她有没有睡过觉。 林琳当然是有睡觉的。而且要是让林琳说,她可以保证她上床睡觉的时间比很多人都要早很多。 林琳也知道自己的高调会引来别人的关注,所以她自从有了自己房子后,便弄出来了一个书房,而书房里的灯,是成宿成宿的开着的。 让人以为她一直在学习。 就连去超市,她都会买上很多的咖啡,让人以为她是天天靠咖啡来提神。 这样一来,再加上别人都知道的,她的记忆力非常好这一点。所有人对于她有今天,都有了一点基本的概念。 想要有本事,你也可以付出这么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呀。 人家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了上学,去书店和超市,就没有出过家门。书房的灯就没见黑过,这样的人,能够有今天的成就,一点也不稀奇。 现在虽然只是个小小的暴发户,但是年纪在那里呢。早晚有一天,她会成长到一定的高度。 不出意外,几十年后,她会让她们仰望。 没有人是不敬佩有能力的人。高傲于刘rachel,也是如此。 「我,我一直很想要认识你。中午可以与我一起午餐吗?」刘rachel提出邀请。 「午餐?今天吗?」林琳脸上露出了一丝遗憾的表情。「如果是今天,那就太遗憾了。我今天已经有约了。」 刘rachel一听,抿了下嘴。说道,「是明天。我今天……也有约了。」 小小的刘rachel,还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情感,林琳一听她这话,心里便明白了。看着面前漂亮的小姑娘,那带着婴儿肥的脸上,摆出一副我很高傲的样子,心里就觉得萌。 「明天吗?我非常高兴明天能够和刘rachel一起共进午餐。」 之后,两人互相留了联繫方式,和明天用餐的地点这才分开。 分开时,林琳下意识地转头看。正好看见刘rachel还站在分手的地方,呆呆地看着她上电梯。 林琳轻轻一笑,用空着的一只手在耳边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刘rachel看见了下意识地也做了个同样的手势。 等到林琳转过头不再看她,她才发现自己偷偷看别人,还让别人发现了。 不过……她喜欢这个全贤珠。 不清高,也不……高傲。不献媚,也不自卑。 她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她的面前,竟是一点优势都没有。反而常常让人觉得自己不够努力。 这座商场与林琳和与金会长用餐的餐厅有一道空中玻璃通道。所以林琳到了商场的五楼,又通过五楼与对面餐厅相连的空中玻璃通道进入餐厅区域 餐厅门口的礼仪见到有客人过来,连忙上前询问。 林琳询问了一下,帝国集团是否在这里有定位后,便请餐厅礼仪送自己去金会长的包间了。 到了包间,金会长还没有到。林琳点了杯饮料,便拿出手机刷起了时时消息。 帝国集团的股票又长了两个百分点,而rs国际的股票一直在稳定而缓慢的上升中。想到自己手中持有的这两家股票,心里就有了一个计较。 这年头,让别人帮自己挣钱的事情,其实还是挺轻省的。 不过关键还是要看集团掌舵的人是谁。 林琳看了一下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金会长还没有到。心下有些个索然无味。她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是出于礼貌。这金会长又是以什么姿态做出这样的举动。 如果真的是事出有因,难道连一个电话都不打过来吗? 不吃他家的饭,不拿他家的工钱,那么她又有什么理由要惯着他呢。 林琳呲笑了一下,拿起手包便准备起身离开这间包厢。刚走到门口,便看见尹载镐陪同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这走在前面,又上了岁数的男人便是帝国集团的金会长。 林琳认识他,通过各大报纸和网络传媒。 因为林琳的位置和姿态很像是专门迎接他们。走在前面的金会长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表情。 林琳双眼都是标准视力,再加上距离又不远。金会长脸上的表情,林琳一览无余。 「中午好,金会长。」林琳微微弯腰,行了一个见面礼。 「嗯。」金会长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少女,便非常有气势的走了进去。 林琳直起身,视线正好与尹载镐撞上。尹载镐给了林琳一个微笑后,也跟着走了进去。 老而不死谓之…… 进了包间,尹载镐示意侍应生上菜,侍应生出去时便随手将房门关上。 第231页 「坐吧。」包间中也只有他们三人,金会长这句话明显是对着林琳说的。 林琳看着面前的金会长,心里说不出的乏味。 坐下后,金会长和尹载镐并未对迟到的事情说些什么,林琳垂下眼,笑着说道,「以为今天金会长可能不会过来,正要离开,却没有想到在门口遇到了金会长。心下真是惶恐,若是早两分钟离开,岂不是要失礼了。」说完林琳还郑重其事地向着金会长深深地低头表示自己的失礼。 金会长嘴角抽搐了一下。为自己刚刚的自作多情有些个难堪。幸好并未表现出来,不然就更没脸了。 倒是尹载镐的眼中闪过一抹笑意。 餐厅上菜很快,林琳刚气了气金会长,不等金会长说什么,侍应生就把先前点好的餐食一一推送了进来。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餚,倒是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林琳看着面前全完用餐意思的金会长,有些个为难。 难道他请自己过来,就是为了馋自己?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你。」 这不废话嘛,不然她是怎么去的帝国高中。 「说起这个,我一直想要当面对您表达感谢。当初若不是帝国集团的那份奖学金,我是没有办法离开孤儿院的。尤其后来金会长推荐我去就读帝国高中。您的帮助,非常的及时。非常感谢。之前一直没有机会亲自向您道谢,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虽然贤珠也知道,我的感谢与否,对于会长来说并不重要。但还是希望让世人知道会长的好心和慷慨。在接受报导的时候,说了一些感激的话,若是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您不要介怀。」 所以做为等价交换,无论谁採访她时,她都会将这些经歷不厌其烦的讲一遍。 林琳的言下之意,面前的两个男人都听明白了。 他们帮助了她,她心里也记挂着这件事情。但是她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了感激。今天坐在这里,就别想着挟恩图报了。 你们给的那点钱,还真的不够林琳次次给你们打gg的费用呢。 金会长听明白了,眼神暗了暗。对于面前的小姑娘也有了一些了解。别看只是个孤儿,倒是异常的精明。 「对于帝国集团提供给你的帮助,你无需放在心上。」说着口是心非的话,金会长却是面不改色,不过想到自己本来还想以次当做开场白的事情,却少了几分必胜的把握。「这此约你过来,是为了另一件事情。」 「您请说,愿闻其详。」废话真多,到底让不让吃饭呀。 金会长推了推眼镜,双眼直视林琳,「是关于高中毕业后,你以后的求学问题。」 「……恕我冒昧地问一下,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吗?」 第122章 当林琳问出这跟帝国集团有什么关系时,尹载镐好像都能看到自家会长那已经实质具现化的黑色怒火。 在今天见面之前,金会长一直以为会看见一个自强自立,却有些个自卑出身的少女。可是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少女,不但自信极了,还滑的像只泥鳅。 自家对她的帮助,她心存感激,但是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报答过他们了。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两不相欠。 自已晚来了一小会儿,人家不担不愿意等,还在话里暗示自己这一方过于不守时和失礼的地方。 现在倒好,自己直奔主题,人家直接问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金会长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和事了。 「不,是我的冒昧。因为想知道全贤珠小姐对将来的打算,是否对帝国以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 林琳略一思索,满脸不解地问道,「您是说我手中积累的帝国集团的股票?」好像是真的听明白了金会长的意思,林琳面不敢色的承诺着,「这一点请您放心。我暂时没有向外兜售帝国集团股票的想法。其实这一点你并不需要担心的,我手中的这些股票换算成股份,其实也不过占了06%的股份。」 他还真不担心这个。不过既然说起这个来,他还真的好奇面前这丫头是靠什么来选择股票的,竟然从来没有赔过。 「我听说你不但长期持有帝国集团的股票,还拥有rs国际03%的股份以及其他几家大财阀。虽然相对来说,都不算太多。但是做为持有大量股票的小股东来说,是什么让你没有选择宙斯酒店呢?」 最近的调查结果让金会长有些个不解。要知道宙斯酒店在韩国可也是数一数二的大财阀。 对于金会长知道的这些,林琳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崔代表这个人吧。我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会考虑集团掌门人的一些个人情况。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崔代表的管理方针和理念与我追求的合法合理以及公正公平有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我才会没有考虑宙斯酒店。」说白了,就是崔代表这人是个不讲规则的人。 没看那个电视剧中后段时,崔代表都要接受审查了吗?到时候宙斯酒店的股份一定会下滑,那个时候再买入,才是最低价呢。 林琳现在手中的股票和股份还是太少了些。当然这是跟这些大财阀比起来的。 都说是趁你病,要你命。宙斯酒店的崔代表出事,正是一个全面收购宙斯酒店股票的崛起机会。 这样的好事,林琳又如何能放弃。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情罢了。 第232页 一但全面收购大量宙斯集团的股票,林琳都可以想像她那些一直瞧不起自己的同学会是什么嘴脸了。 顿了顿,林琳收回思绪又接着说道,「其实相对于崔代表和宙斯酒店,我更好奇金会长您?」 「我?」金会长不解。 林琳点头,「是的。我很好奇金会长常年僱佣一些私人侦探,跟踪调查包括自己亲生儿子在内的其他人。不知这笔费用是否已经超出了相关预算?」 金会长:「……」他不但要支付一笔调查费,还要多支付一笔由面前的小姑娘引起的医药费。 尹载镐:「……」虽然这件事情,他也非常的不满,但是这话怎么可以放在檯面上说呢。这样他连假装不知道都没有办法了呢。 这回是真的没办法愉快的玩耍了。 这打脸啪啪的。 不过老狐狸金会长虽然被林琳不礼貌的问题问得很是尴尬。但是还是很快的调节了自身的情绪。似是没有听到林琳的问题,继续说道,「听说长子金元,似是对全贤珠小姐起了爱慕之心。我此次过来,也是为了这件事情。」 林琳听到后,直接看了一眼尹载镐,「这,算是您的家务事吧?」 您老竟然还带着集团的秘书室长见你儿子的绯闻女友,这是不是有点公私不分呀? 「金元少爷,做为帝国集团的二位继承者之一,他的恋爱情况,对于帝国集团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这已经不但但是家事的问题了。 「尹室长说的,也正是我想要说的。阿元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婚姻和恋爱不是一件小事。更不可能是一件可以随心所欲的事情。今天我约你过来,就是为了谈谈你和阿元的事情。」 林琳垂下头,有些伤感的样子。「非常遗憾,做为整个韩国都皆知的少女家长,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有长辈出席与您进行商讨,我感到非常的抱歉。请您原谅我这不得已的失礼。」 打了一张可怜牌后,林琳抬起头,满脸坚强中带着柔弱地对着面前的两个男人接着说道,「对于金元哥的感情问题,我帮不了什么忙。我还是个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呢。恋爱结婚都不在我现阶段的人生计划中。 我想先找到我的亲生父母,然后再由他们为我安排那些事情。」最后一句,林琳略有些羞涩。 尹载镐之前是跟林琳有接触的。但是那时候的林琳说话语气可没有这么噎人。他们今天的本意,出发点是好的。是不是会长的一些举动,让她感觉到了不友善。这才坚起保护壳? 想到此,尹载镐向会长微微点头,示意接下来的话由自己来说。 金会长眯着眼睛点了点头。他现在有些怀疑之前做的决定对不对了。 「贤珠,你可能误会了我们今天约你来此的目的。金会长非常的欣赏你。听说金元少爷对你也有着不错的好印象。因此会长想要以金元女朋友的身份,送你和金元少爷一起去美国留学。」 「呃?」林琳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是什么。一脸迷茫地看着尹载镐。 这是几个意思,不是来下马威,棒打鸳鸯的吗? 本来林琳还想着,如果金会长是拿支票砸人,让她离开金元的。那她就大大方方的收了支票。若是支票金额太小,那她就鄙视一下金会长的吝啬,然后讨价还价一番。 等兑了支票后,再告诉金元这件事情。破坏一下他们父子本就不好的关系。 现在倒好,竟然是主动来给她的名份的。 可问题是,金元在她这里,就压根不会有名份。 「和金元哥一起出国?以金元哥的女朋友?」林琳又一次确认到。 「是的。会长非常的欣赏你。」除了欣赏你理财的本事,还有就是国民支持率。这对一个集团的发展非常有帮助。 林琳呵呵一笑,摇头不已。「金会长,您可能误会了。我与金元哥不是那种关系。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的。」 林琳的话,让对面的两个男人都是愣。两人面面相视,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不敢置信。金元对面前少女的喜欢,他们都看在眼里。而且两人在一起的样子,也不像是没有感情的样子呀。 「婚姻讲的是门当户对。这一点是我在上帝国高中时就知道的事情。我的家世,」林琳顿了顿并未说下去,只是摇头轻笑,「我和金元哥在一起,并不是我们双方最好的选择。」 「我们金元还不是你最好的选择?那么谁才是你最好的选择?」金会长听到这里,不禁冷笑,笑林琳的眼高于顶。 林琳点头,歪头想了想,「家教良好的富二代或是富三代。有一门技术在手或是其他专业的。就算是有一天我们都破产了,他也可以养活一家人的那种。帝国集团的金元哥,祖上多少代的有钱人,我们之是存在着极大的代沟。」 「为什么是富二代或是富三代呢?」家教良好,倒是可以解释。毕竟没人喜欢一个借纨绔子弟。 「因为在生活观念上,我们会因为生活相近而更有共同爱好和话题。除此之外,这也是不降低我现有生活水准的最好选择。」 找一个条件不如自己的人,难道要自己去养他,还是迁就他那已经让自己无法承受的生活标准? 由俭入奢易,由奢过俭难呀! 「你和我们阿元是同学。又怎么可能没有共同的话题。」金会长对于林琳的理由嗤之以鼻,这难道不是一种自卑的表现。 第233页 「可能在一定程定上,我们都能够说到一起去,但那也仅限做为朋友。说句不怕您生气的话,商人重利轻别离。我现在能够创造财富,让您看到了我的价值。但是这一份价值,就算是我在努力,也不一定在关键的时候就能帮助帝国集团。 rs国际的李代表,为什么会离婚?您又为什么选择再婚对象的时候,不选择金嘆的妈妈?」林琳这话是在明确的告诉金会长她知道金嘆的妈妈另有其人。 「如果有一天,有更大的利益放在您或是金元面前,我相信就算是我们彼此相爱,就算是我们已经结婚,孕育了子嗣,离婚追求更高的利益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说到这里林琳又笑了, 「若是要跟金元哥在一起,我觉得我会很累。我要时刻不能停歇的向前努力,要保证我的国民支持度,要维护我的国民形象。还要附和有钱人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我的投资永远不能失败,我不能破产。那样,真的好辛苦。我不知道破产后,我会不会是下一个刘先生。我的儿女会不会是下一个刘rachel。 您觉得在这样可能出现的后果摆在前面,我还敢和金元哥在一起吗?和金元哥在一起,嫁入您家。那样的生活,我自己也可以提供给自己。可是其他的,金元哥又能给我什么呢?」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算是真的明白了林琳的考虑和理智。但是同样的,他也有了一个疑问。 「就算不是金元,别的人也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不是吗?」 林琳:……她就是随口一说。不过当她真不知道金会长此举意在什么。金元渐势大,金嘆还小,这个时候就开始找平衡了。 真是亲爹!人干事儿? 第123章 林琳低头轻轻笑了,「是呀,别人也有可能。可是金元的可能更大一些。」那可是有前科的男人。让人如何能够相信呢。 不是林琳内心阴暗,谁知道事到临头,金元会不会给她买份保险,然后制造个意外,成为她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当然了,就是她的那份遗产,就算是不买保险,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然后带着她的财产嫁个白富美。不对,是娶个白富美。 人生赢家呀,有木有? 林琳只要想到这里,就觉得她的生命受到了一定的威胁。 别说林琳会武术,会魔法。但是你要知道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一起生活久了,警惕心也就降下来了。那到个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面对着全贤珠说什么等他,支持他,一起度过难关。一面对着有钱人家的女人,发出了结婚的邀请函,这也是没谁了。 最让林琳看不惯的是,既然已经到了非那样不可的地步了。那就先告诉全贤珠一声不行吗?偏偏托到全贤珠看到了新闻消息然后让全贤珠主动提出来。 弄得好像自己多么情非得已似的。 是男人,就不应该做那样的事情。不过没本事,又有野心的男人,也不能对他们要求太高。 还有就是魔法这件事情,她是可以用魔法或是魔药,让金元永远爱她,永远也伤不了她,那她跟黑魔王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而且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这么做。 金会长眯着眼睛问林琳,「你在质疑我们金元的品格。」 林琳摇头,「并不算是质疑,而是一种肯定。而让我做出这种肯定的,是会长您。」 尹载镐听了林琳的话,侧头去看身旁的会长,而金会长则是皱着眉毛看向对面的林琳。 「在会长的心里,其实现在还没有决定帝国集团由谁来继承吧。金元哥优秀,金嘆也很聪明。两个儿子各有各的好,真是让人难以选择。最重要的是您尚在壮年,两个儿子却已经到了羽翼丰满的年纪。他们想要夺走您手中的帝国集团,而您此时,却没有做好准备。您可能在五年后,或是十年后,也许更久以后才想要将权利推出去。可是不等待的时间里,再短暂的时间都是漫长的。 人心异变,权利的影响又是那么让人防不胜防。这么长的时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若是金元哥找到了一个拥有更多帝国集团股份的女人结合,岂不是像是多买了一只保险单?毕竟相较于在理事长名长的金嘆,金元哥平民出身的母亲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优势。虽然他是嫡子。 想到了这些,我便觉得我并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国民支持度这各东西,靠的是保鲜得宜,过了期便什么都不是。但是实实在在的股份,权利,是每一个有野心的男人都想要牢牢抓在手心里的。不是吗? 再一个,若是我和金元哥在一起了,其实是无形中让金元哥失去了一定的隐形力量。而这个时候,或是过个一两年,金会长再给金嘆找一门家世相当的未婚妻,比如rs国际的那位李代表的唯一继承人。 到了那个时候,金元和金嘆两兄弟其实在各个方面都已经处于平衡的状态了。而金会长的支持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了,不是吗?」说到这里,林琳摇笑轻笑,「事情发展到那一天,也不知道金元长会不会后悔,怨不怨我?」 说白了,不是她不自信。而是不想不自力量的去赌一把。 她不是赌不起,而是……没必要。 她不愿意。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她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只是希望自己过得好一些罢了。 第234页 林琳直白的话,彻底干灭火了对面的两个男人。 谁也没有想到林琳是这样想着她和金元的事情。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这么理智,真的好吗? 「我自卑自己不是金元哥最好的选择,但我也自信于我会是别人最好的选择。与其到时两相牵挂,还不如就此放手。永不走近。」林琳看着桌上一筷子都没有动过的饭菜,有些可惜。 林琳说的可能,他们都没有办法反驳。可是也正因为林琳的理智,让金会长觉得错失了林琳是金元一生最大的损失。 离开了那个尴尬的饭局,林琳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说出那番话,做出那样的决定,并不是林琳的一时冲动。而是此时虽然不曾感觉到后悔,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 非常有阿q精神的林琳又想了一回也就放下了。伸出手,拦下了一辆计程车便准备重新找个地方去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那是真的饿的慌。 再说了,再好的男人,她也不是没有遇见过,金元这样的,小毛毛雨了。 「需要我送你一程吗?」林琳的手刚抬起来,一辆低调玛莎拉蒂就停在了林琳的面前,后车窗的玻璃被慢慢摇了下来,一张刚刚还见过的小萝莉脸蛋就那么露了出来。 「刘rachel?」林琳有些诧异,她和这姑娘分开已经差不多有一个半小时了,可是这里距离分开的商场也不过百十来米。 刘rachel将车门打开,自己在车里向另一边移了移,「我逛街,刚巧逛完,要回来了。」 林琳见此便也没客气地上了车,车里的香水味道倒是很好闻,清新淡雅,让人很舒服。 「一直在逛街?那中午有吃东西吗?我正好中午也没,吃好。不如你送我回家,我请你去我家吃东西,怎么样?」看到面前的小姑娘那种『我好想接近你,可是我拉不下脸来过去』的神情,林琳觉得很有意思,便顺着自己的心思提出了邀请。 「盛情难却?」 林琳抿了下嘴,「嗯,是的。诚心邀请刘rachel与寒舍一起共进下午茶。」忍着笑,转头不去看面前的这只傲娇的二哈,直接对着前面的司机报了一个地址。 司机见自家小姐没有反对,直接在下一个路门拐向了林琳所居的方向。 …… 「请进。噢,麻烦换拖鞋。」林琳笑着给刘rachel拿了一双未拆封的新拖鞋。 刘rachel接过,看着那拖鞋上的小兔耳朵,撇了一下嘴,「真是幼稚。」这么幼稚的东西,只有小孩子才会穿吧。 「所以才要给你穿呀」,将手机从包里拿出来,然后把包丢在了门厅处。林琳非常自然的接话。 刘rachel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这人怎么可以这么理直气状的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看到林琳只是随手指了指沙发,便去洗手间洗手了。刘rachel也只能气嘟嘟的换上拖鞋,开始参观起这个只有她卧室大的小套房。 很小,很紧凑。也很温馨。像是……一个家。 「要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吗?」洗过手,林琳一边用毛巾擦试,一边问那个一直在打量她小窝的小女孩。 「随便吧。也不可能更糟糕了。」这沙发看起来就很穷酸的样子。刘rachel在犹豫是不是要坐下来。 林琳歪头一笑,「稍等片刻,一会儿就好。对了,那边是书房,右边是卧室。你随便看吧。」 林琳说完便去了厨房。心里却开始想着两次的菜单。 冰箱里有两块雪鱼,再将超市里买的大虾仁拿出一把,一会儿用油煎了当主菜。还有一碗剩米饭,加些芝士,培根,乳酪用烤箱转上半圈,主食就有了。 再开一瓶水果罐头,分两个玻璃碗装上,看着也好看,吃着也清爽。 林琳一边想着,一边从冰箱里往外拿出食材来。当米饭放入烤箱,林琳这才开始煎刚刚腌制的雪鱼和虾仁。 可是煎着煎着,她就发现少了点什么。虽然实际上是午饭,名义上是下午茶。可是这些东西,还是少了一些。少了什么呢? 对了,是青菜。 一点绿色都没有,怪不得感觉很奇怪呢。 将炉火调小,林琳又去冰箱里找出了一包青笋,切成大小适中的小条,又在空间里找了一根胡萝蔔,一根山药,都切成和青笋差多的小条后,这才在将洗好的菜,丢到了脱水的菜蓝子里。 素炒这三样,其实非常的简单,不过林琳爱吃蒜味肉肠,也许在锅里放了些油和蒜味肉肠条,之后依次放下这三种菜也就罢了。 因为是两个锅同时使用,那边文火上的鱼和虾煎好了,这边的烧什锦也做好了。 林琳从碗柜里拿出了两个大一点的盘子,分别把做好的食物放了进去。烧什锦放左边,雪鱼和虾放右边,下面的地方就放切成几块的焗米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弄,林琳会告诉你,这样可以少洗几个碗。 将餐食摆在厨房门口的餐桌上,林琳这才回身对着不远处的刘rachel笑道,「国民女神亲手烹饪,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噢。」 刘rachel走过来,一脸这有什么的样子,。随便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林琳拿了两罐果汁也坐了下来。 餐桌是个小小的圆桌,两个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就那么不说话的吃了起来 第235页 还别说,这味道还真不错。再加上林琳和刘rachel是真的饿了,吃起来就更觉得美味了。 饭毕,林琳也没有想过要洗碗,只是领着刘rachel去了卧室。 「你,你这是做什么?」刘rachel看着当着自己的面拿了两套睡衣的林琳有些吃惊的问道。 「你没看见吗?当然是换衣服了。」说完也不看刘rachel的脸,去了洗手间将睡衣换了下来。 等到回来的时候,发现刘rachel还是刚刚那个姿势一动不动。 「喂,不换衣服,是不可以上我的床的。」 「你在说什么?喂,你在做什么?」刘rachel看着非常自然的当然她的面就躺在床上的林琳大声地叫道。 「平胃。」没见识真可怕。林琳闭上眼再不搭理面前的问题少女。 刘rachel:刚吃完饭就躺下来,这是平胃? 这是什么坏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不会告诉你们,这个平胃的习惯我也有。 第124章 自从那一日认识了刘rachel,林琳的生活中就不在是一个人了。小姑娘总是一脸嫌弃地出现在林琳的生活中。 不是嫌弃林琳的生活品味,便是嫌弃林琳的生活习惯。不过……这种不痛不痒的话,对于林琳的伤害,还没有一只蚊子来的大呢。 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短短的几天,但是要戒掉一个习惯,却是要用很久。林琳的很多习惯都几百年了,想要让她改掉,还不如试着去驾驶神七来得更快呢。 「我妈妈要我跟帝国集团的金嘆订婚。」提着一兜进口水果过来窜门子的刘rachel一进屋就坐到了她之前一直嫌弃穷酸的沙发上。 「帝国集团的金嘆?你妈妈这是想要什么?」将水果放到一边,林琳将手中的开心果递了过去。 「两大财阀的联盟,还不是为了利益。」将林琳剥好的开心果抢过来丢到嘴里,一副我都不当一回事的样子,跟林琳解说了一下如果她和金嘆订婚,rs国际会得到的好处和利益。 林琳垂下眼,想了想,「能不订婚的话,还是不要订婚了。如果非要订婚,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宙期酒店的崔英道。」 「崔英道?为什么是他?」 「一是崔英道是独子。二是崔英道非常讨厌小三,反感别人破坏他的家庭。这样的男人,在婚姻上应该是能给人安全感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崔代表做事过于诡辩,若是抓住机遇,宙斯酒店可比帝国集团更容易钻人空子,得到的利益也更大。」 「……那么我呢?我的幸福呢?从我懂事以后,我就知道我的婚姻不是我自己可以决定的。我们这个圈子就是这个样子。可是我仍然希望我能够得到一份真心。」 林琳听到刘rachel的话,有些心疼她。 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烦恼,而有钱人就着有钱人的烦恼和规矩。 「想要得到什么,就总要放弃一些什么。刘rachel你现在想想你最想要什么,还有你拥有什么。一样一样的用笔写下来。把这些东西妥善放好,等到一年或是两年后,你再拿出来看一看,或是再添加,或是再减少。然后再过一两年,你再看。到了那个时候,最后剩下的,才是你内心最想要的东西。之后抛下你不想要的,全身心地进追求自己想要的。只是现在,你还太小了。」 …… 「你呢?你想要什么?一直听从政府的安排,在国内学习政治,毕业后当一名政府官员吗?」 本来林琳是想要去美国留学的,可是就在前不久,韩国政府的某位领导人找到了她,希望她能够听从祖国的安排,进入政府法校,然后出来进入政府机关工府,将来能够成为一位优秀的政府官员。 林琳知道韩国政府为什么这么做,对于韩国政府的这种安排也没有排斥。这一点让刘rachel很意外。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安排。」别人帮自己安排好了,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之后,林琳正式进入了政府学校,为成为一颗韩国明日的政坛之星而做着努力。 不过课业还算轻松,所以今天才有时间听刘rachel说这些。 「我不想说别人家的是非,如果李代表非要让你跟金嘆订婚的话,我还是希望李代表派人好好的调查一下金会长家的事情。也许会改变主意也不一定。」 金嘆跟她无冤无仇的,她实在不想说出她的身世。而刘rachel也算是她的小朋友了。总不能看着她订婚再退婚。 所以林琳只能变向地要求她们家再调查调查,然后再做结论。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刘rachel一个翻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着林琳狐疑地问道。 林琳点头,「是知道一些□□。不过这些事情,你还是请人帮你查吧。我不能说。」 刘rachel眼神扫向另一侧,然后眼珠子转了转,「是因为金元哥?」一定是金家的丑闻了,不然贤珠是不可能不告诉她的。 金元喜欢贤珠这件事情,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出来了。虽然贤珠一直否认这件事情,但是刘rachel却觉得金元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早晚贤珠都会拜倒在金元的西装裤下。也因此,才会猜到是不是因为金元,贤珠才不直言相告的。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金元,贤珠不希望自己与金嘆订婚。 摇头轻笑,「不全是因为他。只是不愿意道人是非罢了。我和金元之间是真的不可能的。」 第236页 刘rachel听了林琳这话,冷哼一声,表示她的无法理解,「你竟然拒绝金元哥,你知道你拒绝的是什么嘛。真是没脑子的女人。」 「没脑子是种病,你小心我传染你。」林琳话落,一个小抱枕就轻轻地朝刘rachel砸了过去。 刘rachel的运动神经可没有林琳好,当场被砸了个满怀。当下就不干了,气得跳起来就扑到林琳身上闹了起来。 笑闹了一阵,刘rachel便被李代表的电话叫走了。而林琳却一直维持着刘rachel离开时的姿势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发呆。 因为韩国政府的介入,她的未来基本算是被设定了,之前对未来的设想和烦恼也都不用自己再琢磨了。 可是,这样的人生却是真的很无聊。 ………………………… 林琳虽然觉得无聊,但是可能是习惯了的原因。倒也没再出现什么波澜。 无论是金元还是金会长在知道了林琳的拒绝后并没有死缠烂打。毕竟话说透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纠缠了。 时间一点一滴向前走着,刘rachel和其他一些小林琳两三岁的继承者们都陆续上了帝国高中时,而林琳也差不多要大学毕业了。不过为了履歷好看,她正在积极准备考研。 车恩尚的母亲也通过尹载镐的介绍去了金家做家佣。而车恩尚这个打工皇后,却阴差阳错的成了林琳的生活助理。 林琳的生活和学习以及政府安排的门面工作,让她越来越没有时间处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例如去超市採购,去商场购物等。 时间总是有的,但是随着曝光率的不断增多,林琳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只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原来的那位助理则是被林琳当成了经济人使用。凡是和经济有关的事情,都是那位助理在做着。而林琳身边却是还缺少一位女性助理。 林琳也不需要车恩尚做什么,只是每天定时将她需要的东西买回来,再帮她把需要送到洗衣店干洗的衣服送去,或是取回来即可。不过都是一些生活琐事。 她将工资给的高高的,所以车恩尚也非常的看好这份工作。 一来二去的,刘rachel和车恩尚到也见过面,相互的熟悉了起来。 在长时间的接触中刘rachel她知道了车恩尚家里的情况,对于母女二人只知道挣死工资还债的事情,有些个瞧不上。 趁着车恩尚不注意抢下林琳刚发给她的月薪,要帮她买了股票。 「呵,就你那点钱,我还看不上呢。不过是看你可怜,帮你理财。」看到车恩尚想要抢回去的样子,刘rachel非常不客气的毒舌着。 「喂,你把钱还给我。要是赔了怎么办?」那种事情车恩尚也只是听说过,哪里愿意把钱投到那里去呢。 「放心,都是短线股。赔不了。」赔了她补给车恩尚就是了。 …… 林琳看着两个小丫头在那里你来我往的,有些好笑,但也没有阻止。 她自己的财产,这两年也在收口中。众人也知道她将来可能从政,所以收缩财产,在众人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现在,除了两座楼盘就只剩下现在居住的这套小房子了。 至于她曾经买的那些个股票,林琳都贱卖给了刘rachel和尹载镐。 说真心话,刚来的时候,那种义气风发的情绪早就没有了。留着那些个股票,林琳觉得毫无意义。毕竟她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离开,还不如卖掉省心呢。 卖掉那些股票得来的资产,有现金,有黄金,也有首饰和古董。 刘rachel是背着自家母亲,想要自己除了将来继承母亲的财产外,还有一些别的财产。而尹载镐则是为了儿子。 刘rachel的零花钱,非常的多。名贵的首饰也有不少。还有从小到大别人送她的昂贵礼物,以及刘家留给她的一些古董,这些东西,估了估价,欠林琳收购股票的钱,就还上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就要用股票转证后,抵押到银行里来支付了。 至于两人都不要的其他一些集团的散股,林琳放到了股市里。 很多人都对林琳的这一行为表示不解,让钱生钱,难道不好吗? 这一点,当然好。可是钱太多了,对她来说,是真的没有什么用处,还竟跟着操心。 就在林琳转手那些股票时,手中的那块荒地也通过拍卖会卖了出去。这样一来,林琳的产业都不需要再专门僱佣经济助理了。 …… 就读帝国高中的第二年,刘rachel和金嘆的订婚在林琳的影响下,变成了和金元的订婚。 这一点让林琳有些个始料未及。就连刘rachel也无法接爱这样的安排。 金元心里有谁,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从中间插一脚,算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金元不是也同意了吗?人家金元都不介意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介意什么呢。」看吧,这就是金元。在利益面前,一直在附和的男人。 李代表在女儿的要求下只得请人调查了一下金家,这一调查不要紧,金嘆竟然是庶子。这太出乎李代表的意外了。 不过这也让李代表看到了更高的利益。 让女儿和金元订婚,然后在适当的时候爆出金嘆的身世。那个时候帝国集团的股票一定会有大起伏,一方面加大自己一方对帝国集团股票的收购,一方面还可以让金元稳座帝国集团继承人的位置。 第237页 于是精明的李代表自然知道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刘rachel是和金元订婚了。 …… 刘rachel来到这里就是向林琳说着订婚的事情,可看林琳这个态度,刘rachel就更纠结,可是林琳却没给她那个时间。 她虽然还没有毕业,但是专业能力已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时常会陪着国家领导人出席一些国际会议或是出访一些国家。 毕竟她这种国民女神可比那些的国民女神男神更有正面形象。对于政府来说,也更容易接受。 这一次也是一样,林琳收拾好了行李箱,准备去政府大楼一起出国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此时也不管赖在家里的刘rachel,直接将家中的钥匙丢给了她,自己拉着行李离开了。 以前她还矫情地不愿意有别人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呆在家里,这两年倒是改了不少。可能……是因为她们都是剧情人物的原因吧。 「你呆着吧。一会儿打电话让你家司机送我去机场,我先走了,下周再见吧。」说完头也不回的关上的房间门。 正好刘rachel过来,她家司机一定会在外面等着接她的。搭个顺风车也不错。 「喂,怎么可以这样?」看到林琳头也不回的走了,刘rachel气得丢了一个抱枕砸在了关闭的房门上。她还有好多话要说呢,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刘rachel气愤不已地拿出手机,翻找着司机的电话号码。 车恩尚低头看了一眼股票曲线谱,没有说话。 有钱人就是喜欢玩这种心跳,涨涨跌跌的,车恩尚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有些个不好了。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够还债的钱,然后去美国找姐姐。 第125章 在傲慢与偏见……=11 林琳版凯萨琳宾利看着瘦高的便宜姐姐穿着洁白的婚纱嫁给了怎么看都不符合审美标准的矮胖黑挫的傢伙。就觉得这个社会的女人特别的现实。 以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就特别喜欢里面的灰姑娘爱情故事。那么的完美,那么的让人心动。凯萨琳这个一直横插在男女主之间的跳樑小丑,一直不怎么遭人喜欢。林琳也不喜欢她。 当时年少,特别不喜欢她那副刻薄的样子,尤其是自作聪明的邀请伊丽沙白散步,真的有一种华纵取宠的感觉。 真像那句话说的一般,每个女主背后,都有一个非常给力的女配在推着她前进。 但现在自己成了这么一个不讨喜的人物,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于男主达西先生,呵呵,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还要等到下个月。而与班内特一家的缘份,估计还要等到几年后。 变化来得太快,真的有些承受不来。 说来林琳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懞逼的时候了,林琳还记得她是跟着韩国政府的高官们一起登上了出访的专机。因为是长途飞行,林琳特意在午膳之后在飞机上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可是等到再次睁开眼睛时,就在这里了。 靠,她还有两座楼盘,一套公寓没有脱手。最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写下遗嘱呢。想到那张尚未购买金钱和提现的银.行.卡,林琳心疼的都抽抽了。 再悲伤,伤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后,林琳便开始做好准备在这个时空好好生活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个小小地遗憾,不过这并不妨碍林琳对氧气的摄取和对二氧化碳的排放。 按着原主的生活轨迹,林琳先在女校继续正常的学习贵族女子教育,然后刚从女校毕业回来,就先是参加了姐姐路易莎的婚礼,再然后跟着自家不太让人放心的热情包子哥哥一起去了伦敦,顺便在路上检查家族的产业。 不是第一次成为外国人,也不是第一见来英国。林琳的适应能力相当迅速。别的还好,不过在这么多的餐食上,林琳其实是不太喜欢韩餐的。不过韩氏烤肉什么的,林琳倒是蛮喜欢的。 ……虽然不想承认,只要是肉类的吃食,她都喜欢。 英氏的餐点,除了那个哈吉斯,别的倒还能适应的了。宾利家的厨师,也很让林琳满意。 而且就算是不满意,也没什么。反正她在空间里储备了不少吃食。调换着样吃,也能吃好久。 虽然空间里有的是物资,但是到了现代没有来的及採购物资,真真是一大败笔。 …… 在到了伦敦后,宾利先生就正式下了拜帖,要拜访那位让他一见倾心,二见衷情的,颇为欣赏的达西先生。 达西先生可能是很少见到这么可爱的呆瓜,所以在收到拜帖的当天就送来了回帖,邀请宾利兄妹和出嫁的路易莎夫妇去做客。 宾利很高兴,也将这份喜悦传给了林琳及路易莎。 林琳现在还不到十八岁,正是粉嫩的年纪。又因为来了这一两年一直习武的原因,身材非常的标准,不但标准,还匀称有肉,凹凸有致。 所以在穿衣服上,也非常的好看。为了见一见年幼,呃,几百年前自己年幼时的男神,林琳很是费心思的挑选了一翻首饰和裙子。 裙子是暖黄色的缎子。大大的衣领被改小了一圈。圆型的衣领,白色纱质长袖的款式。衣领和纱质袖口都绣着一圈浅紫色的刺绣。整条裙子在裙角处还绣着一圈与上衣同样的花纹外,便再无其他。 淡雅,却又带着一丝少女的芬芳。卡腰的墨绿呢子外套正好将林琳纤细的蛮腰露了出来。好看又带着天真的魅惑。 第238页 林琳看过九五版的傲慢与偏见,此时英国服装正和那部电视剧中的一样。所以,这让林琳很怀疑一会儿去拜访的那个达西先生会不会也帅到跟九五版男神一样出浴,呃不,是出水时煞到万千少女呢。 真心期待。 「亲爱的,你这一身真的是太棒了。等到今年你正式进入社交界,一定会是整个伦敦最美的姑娘。」路易莎在林琳的衣柜里找出一条轻薄适中的长围巾搭在林琳的脖子上。 一会进了室内,是可以搭在手臂上的。既好看,又可以保暖。说到没有话可说时,还可以假借整理手臂上的围巾,低头想一想可说的话。 「亲爱的路易莎,你今天也很漂亮。」转头对着她笑了笑,林琳又将视线转到了镜子里。 轻轻抿了抿嘴,确实是很漂亮。大眼,琼鼻,殷虹的小嘴,在巴掌大的脸上,特别的好看。再加上人白三分俏。 不说别的,凯萨琳确实是个美人。 头髮是不太标准的黑色,是林琳可以接受的发色。如果是像宾利那个金灿灿,估计林琳会有一阵子不敢照镜子呢。 暗夜色的长捲髮被盘了起来,脸颊边的碎发,和蓬松的头髮都看起来是那么美好,本就颇为自恋的林琳,一下子就被自己美呆了。 说来,论起家世。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份其实并没有比女主好多少。一个是小地主家的,不能继承产业,只有一千英镑嫁妆的漂亮姑娘。一个是有着两万英镑嫁妆的商人家的小姐。 墙里墙外的区别。 一千和两万,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现实差价。但是不得不说,这钱确实是可以让凯萨琳嫁个比女主伊丽沙白更好人家。 当然了,嫁妆在三万英镑的达西小姐,也会比凯萨琳嫁的更好就是了。前提是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有过私奔这码事。 林琳歪了歪头,今年她还不到十八岁,达西小姐此时应该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吧。 咦,不对。 她的年纪和那个女主伊丽沙白的差不多大。而女主二十一岁时,达西先生是二十八岁。而达西小姐比哥哥小十岁。现在她不到十八岁,那么也就是说,今年达西先生是二十五岁上下,而那个达西小姐是十五岁,私奔未遂好像也是十五岁来着…… 搞不好,这会已经结束了一个小地图呢。 想到电视剧中达西小姐那可爱萌萌的小样子,林琳也觉得惋惜。将来的人生和婚姻中,时刻会出现这么一个渣男。 尤其是回娘家的时候,自家嫂子的妹妹的丈夫曾经和自己商量过私奔这种事情,真真是让人不能直视。 这么一件事情,要是被达西小姐未来的丈夫知道了...... 唉,社交圈子太窄了。 亲爱的达西小姐,不是姐姐没爱心。主要还是你哥哥办事不靠谱。对付这种人,这种事情,难道只是给点封口费就可以解决的吗? 谁不知道你们老派的英国贵族都是在印度开过公司的。这会充什么良民。 当然,更不可否认的是,你哥哥还给你娶了一位那样关系复杂的嫂子。 将项鍊和手鍊一一戴上后,才在路易莎不满的眼神下,出了房间去了楼下的餐厅。 林琳带着珍珠的项鍊和配套的手鍊,这一点没有错。但是林琳自从来了就从不戴有十字架的东西,这一点就让路易莎不高兴了。 说了几回,林琳都没有听,路易莎也就不在提了。不过每每在周末做礼拜时,都会为叛逆的妹妹在上帝面前忏悔她的不虔诚。 早餐桌上,那位不得林琳眼缘的姐夫赫斯先生无一例外的,第一个坐到了餐桌上。 这对结了婚的夫妻为什么要一直在她面前碍眼呢? 说来也真的是让林琳弄不懂,路易莎为什么要在前一天还说要找个英俊优雅的绅士结婚,却在几天后,答应了赫斯先生的求婚。 然后结婚了,不回到自己的家里,却是要天天的和弟弟妹妹住在一起? 外国人,真奇怪。 「你们要回到南边去?为什么这么突然?」正吃着早餐,赫斯先生突然出要带着妻子回到自己的庄园去。这让宾利非常的不解和震惊。 「家里管家来的信,说是我的哥哥生病了。我的侄子也有些个不好,所以让我赶回去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 做为家族的次子,除了那个姓氏,其实并不能获得多少财产。但是若是哥哥和侄子都生病没了,家里的产业和庄园,次子是有优先继承权的。 「这太突然了。」林琳看着路易莎说道。 能不突然嘛,早饭前她还想着这两口子为什么不回自己家里,现在早饭还没吃完一个煎蛋呢,便宜姐夫就要回家去了。难道是她真的表现出来了一副不好客的样子? 可问题是,这也不是她的家呀。准确的说,这里只是宾利的家。她们两姐妹无论是出嫁的,还是没出嫁的,其实都送是借住的客人而已。 区别只在于没出嫁的,更理直气壮一些罢了。 「是的,是的。非常的突然。亲爱的凯萨琳,就在你和路易莎还在楼上房间的时候,我收到的信。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我必须在早饭后马上起程。就连行李,」将视线转到妻子身上,「只能拜託路易莎了。我知道你是最棒的。」 「当然亲爱的,我保证早餐后一个小时,我们就能出发了。」路易莎听到了丈夫的话,虽然很震惊,但是相对于丈夫话中的深意,她更是觉得惊喜。 第239页 那可是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呢。 因为立场不同,就算是天真善良的宾利先生都没有说出让上帝保佑赫斯先生哥哥和侄子的话来。更别提林琳这个对着面前的夫妇懒得说场面话的人了。 不过也因为这件插曲,早饭被很快的结束了。路易莎带着几个女佣人开始整理行李,赫斯先生则是准备马车和去书房写了几封信。 林琳见状,只得吩咐厨房准备一些点心和吃食,等一下给路易莎带走路上吃。 九点半,一共两辆马车。林琳自己和一个女佣人卡西米一辆马车。路易莎和她的女佣人一辆,分别在宾利和赫斯先生的护卫下,一个离开了伦敦,一个驶向达西家在伦敦的居所。 且不说路易莎和赫斯先生如何,这一边,宾利骑马,林琳做车,走走停停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才到了达西兄妹的住所。 正如来之前林琳所想的那样,此时的达西小姐人生中的第一次私奔已经被自己的哥哥腰斩了。这会其实还在羞愧中。 不过此事毕竟鲜为人知,所以就算是心中再怎么不好意思,此时也跟着哥哥来到了门前,迎接哥哥邀请过府的客人们。 十五岁的少女带着好奇和羞怯,抬头看过来的样子,就萌住了林琳。 一下子,林琳仿佛看到了活着的,现实版的小鹿斑比。 一时到了近处,两对兄妹,互相见了礼。林琳便在达西小姐的招待下,跟着宾利进入了府邸。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先甜后苦,呃……, ——————这算是预防针了噢! 第126章 林琳版凯萨琳宾利对于截胡女主伊丽沙白小姐的好婚姻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原因倒不是自己有多高尚的情操,只是因为她曾经看过一本傲慢与偏见的续书。书里面的内容,让林琳对于前一本的唯美爱情有了一些牴触。 那个续书,就好像让林琳想到了曾经在现代被人说的关于灰姑娘的故事。三十年后的灰姑娘的生活。 生活中哪来那么多的童话故事呢。 而且这不同于在暮光之城中,截胡爱德华的事情。爱德华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她虽然不反对老少配,但是差了几十年,就有些太大了。 那少女是真的十七岁的少女,而爱德华呢。快百岁了。两个人的思想和经歷阅歷都让人觉得有差异。林琳并不认为两个人真的适合在一起。 当然了,她也没觉得自己适合就是了。可是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例外,她几百岁的经歷和阅歷除了找爱德华这种有年纪,有阅歷还有颜值的,又能找谁呢? 而恰好她出现了,而恰好他喜欢上了她。所以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不是吗? 可是此时,虽然她一如原着般先于女主认识了达西先生。但是对于长相英俊,看起来有些冷漠成熟的达西先生,林琳却真真是没有啥想法。 就算是记忆深处的男神。可言语间不脱离这个时代的言谈和用词,也让林琳感觉到了思想上的差异。 真的是很多年的差异。 从见面到坐到达西家的待客厅里,林琳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关注过达西以外,其他时候并未将注意力转到她的身边。因为坐在她身旁的达西小姐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娇娇糯糯易推倒的样子,很符合林琳心中对于女儿的联想。林琳现在好想将达西小姐扭到一起的小爪子握到手心来,看着小姑娘紧张的样子,林琳心里升起一股特别兴奋的感觉。 小乖乖,真心萌。 「达西小姐,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看着白嫩嫩的小肉爪子,笑眯眯地问她。 乔治安娜虽然不是头一次接待客人,但还是有些紧张,不过面前的小姐笑着好不温柔的样子,倒是减少了一丝不自在。 「我喜欢画画和弹钢琴。宾利小姐,你呢?」最后一句『你呢』问的有些小心翼翼。看得林琳不禁好笑了。 这小妞真真是太胆小了。 「我平时也跟你差不多呢,达西小姐,平时练琴的时间很长吧。我看到你的手指到现在都是红的呢。」不但红,还有些轻微的发抖。 乔治安娜一听林琳的话,下意识地下将手握了一下拳,然后发现有些反应有些过激。脸又悄悄地红了起来。 「我每天早上都会练两个小时的琴。」今天早上吃过早饭,乔治安娜就开始练琴了,一直到林琳和宾利上门的前一刻钟。 「原来是这样呢。若是达西小姐不觉得我冒昧,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我会一些按摩的小技巧,每次练完琴都会自己揉一揉,按一按。若是您不嫌弃,我可以教给您。」 乔治安娜听了一愣,有些个无措。不过还是不知道要怎么拒绝别人的,点了点头,小声的说道,「当然不,谢谢您,宾利小姐。」 于是正大光明下,林琳抻出了手,直接将乔治安娜的一双白嫩的小爪子握到了手里。 软软的,嫩嫩的。就是有些个瘦。不过想到乔治安娜的本就有些清瘦的身材,再加上经常运动的手指,就没有什么疑惑了。 左捏一下,右搓一下的,说是教导乔治安娜什么按摩手的小方法,其实不过是吃了一顿嫩豆腐。 不过林琳怪阿姨活的久了,自然也知道怎么跟小姑娘说话。一会问一句,今年多大了,一会又问一句,生日是什么时候的。过了一会儿,再说说自己的,然后继续逗着小姑娘说话。 第240页 不知不觉间,乔治安娜就放下了紧张,自然而然的谈起了感兴趣的话题。 「我更喜欢画山水画,人物画嘛,嗯,画得不是太好。你呢凯萨琳?」乔治安娜不喜欢画人物画的主要原因还是不太敢看人的眼睛和脸。 「都不太喜欢。不过你知道的,淑女总是要学这学那的,」给了一个『你懂的』眼神,「相较于那些事情,我更喜欢骑着马,感受风的速度。」 突然有一种发现在了小秘密的样子,乔治安娜也顺着林琳的话,小小声的说道,「可是我不喜欢侧着坐在马背上,总感觉会掉下来。」 林琳眼睛一亮,「我也是呢,感觉怪怪的。总要掉下来的样子。对了,哪天我们去买东西吧。我今年要进入社交界,需要定做一些礼服和买一些首饰。哪天我们一起去吧。」 「真的吗?可是我都没有买过东西?」 「你没有零花钱吗?」不是吧,男神竟然这么刻薄亲妹妹? 「有,哥哥有让管家按月给我零花钱,可是我没有花过。我的衣服首饰都是,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都是管家太太管着的。」 说到这个,乔治安娜才发现自己活到这么大,还真的没有出去买过东西。所有的事情,哥哥和家里的管家都会准备好。 衣服,首饰,画纸,凡是她生活中会用的东西,都不会少。可是在上学的时候,她也常常听到学校的同学去了哪家的商店买了什么东西。或是挑到了什么合心意的礼物。而这些,竟然离她那么遥远。 「有就行了。我都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卖东西的地方,不如哪天我们去找一找,以前都是路易莎给我参考的,噢,路易莎是我的姐姐,她嫁给了赫斯先生,本来她们今天也是要一起来拜访的,不过赫斯先生的家里有些事情,他们便离开了。以后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路易莎非常的会搭配衣服。」 「...我也不知道伦敦哪里有商店。不过,我可以问管家太太,她一定知道。」 林琳点头,拉着乔治安娜的手,也说个不停。虽然她的本意是想让这个内向腼腆的女孩,多说说话,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在说话的时候,林琳却发现这个女孩真的好博学,知识的储备量和阅读量是那么的丰富。 言之有物,并非是那些她以前接触的小姐们的无病呻.吟。这让林琳更加的喜欢她了。 这一刻,她竟然开始嫉妒起有一个这样妹妹的达西先生了。 从钢琴说到逛街,从逛街说到了衣服,再到首饰,再到搭配。两个女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般。 一直有说有笑的样子。看得达西先生既欣慰又担心。 相较于一旁说的眉飞色舞的宾利,达西到还在一心二用地看着女士这边。 妹妹最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他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办法更好的开解他。 想到自己只能用增加妹妹的零花钱来让妹妹开心的办法较果并不明显,心里就有一些低落。不过今天看到宾利的妹妹带着一脸让人不舒服的笑容和妹妹说话的样子,却让妹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怪异却又让人高兴。 那件事情,可能自己真的吓到妹妹了。妹妹那么小,他不应该说话那么严厉的。 达西从这位小姐下马车便看出来林琳对他并不热情,相反的,还隐隐有点无视的样子。所以进来这么久,除了基本的礼仪招唿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过在他看来,她倒是更能自愉自乐,尤其是逗着妹妹说话时笑眯眯的样子。 没错,是逗。像是在逗只小猫,想要看她舔毛伸爪子。 而妹妹从最开始的拘谨到现在自然交谈,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妹妹有多么的腼腆,达西是知道的。她非常的害怕生人。对于一个第一见面的小姐,竟然可以这么自然的交谈,这是达西从来没有看见过的。 要知道就连表妹安娜都不能做到呢。 不自不觉中,达西对林琳倒有了一些好感,这是林琳始料未及的事情。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太早了些。 午饭的时间到了,兄妹俩个自然而然地留了下来。毕竟他们就是为了来吃午饭的不是吗? 饭后,按例林琳都是要小睡一下的。不过今天坐客在达西家里,这种想法是没有办法实现了。于是林琳便与乔治安娜一起去了与达西和宾利相隔一墙的另一个书房,准备找本书消磨一下午饭后的时光。 毕竟不可能吃了午饭就起来离开,而且先生们好像还有些话没有说完。 各自坐在沙发的一角,两个小姑娘各自找了本书,静静地看了起来。 也许是气氛太好的缘故,林琳的头一点一点地低了下去。然后身子一歪就睡着了。 不知过去了多久,乔治安娜抬起头,正好看见林琳睡着的样子。 看了一眼壁炉中的火,感觉不会冻着自己新结交的朋友,乔治安娜便没有打扰林琳,准备让林琳继续睡下去。 不过午后的阳光洒在林琳的脸上,竟然意外的有一种非常圣洁的样子,看得乔治安娜有些愣神。 拿起一旁茶几上的素描本,轻轻地画了起来。 乔治安娜并不喜欢画人物像,是因为她能感觉到一种侵略。但此时的林琳,睡着的样子,就像个天使。美好的样子,让乔治安娜想要保留下这一瞬间。 第241页 林琳在浅眠,乔治安娜在画画,一室的静怡和美好。 这是推开两间书房相连的门后,达西与宾利共同的想法。 当然在正常的情况下,男人们都会分泌一下过剩的荷尔蒙,可惜了,此情此景,不说达西没有心生什么,就连一直不断被爱神之箭射中的宾利,也没有对乔治安娜产生点男女之间别样的情感。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灰姑娘的后续,是上大学的时候,听同学们提起的。 说是十几二十年后,王子成国王,变成了秃顶大肚的中年男人,沉迷于酒色之中。毕竟当初王子相中灰姑娘也是因为灰姑娘的美色。 而成为皇后的灰姑娘,因为自幼没有怎么学习教育,渐渐被贵族所瞧不起。然后又因为个人的素养问题以及生活上的不顺心,经常跟王子吵架。 再后来生了孩子后,极度的溺爱。 而灰姑娘生的王子和公主,在这样的环境下,难免不成长纨绔子弟。而儿子更是继承了父亲的好色…… 原来就是傲慢与偏见,我是真的有看过相关的续书。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找找。 第127章 先生们还算有些绅士风度,进来后并未吵醒酣睡的林琳和沉浸在作画之中的乔治安娜。 一如来时般,静悄悄地退回了另一间书房里。 「真是打扰了。」对于妹妹在别人家做客的时候睡着在书房的事情,宾利有些不好意思地向达西道歉。 「你无需这样说,事实上,我很感谢令妹陪伴了乔治安娜。虽然很冒昧,但我仍是想要请求你,答应让令妹与舍妹交往。乔治安娜没有朋友。我很担心。」 达西的话,让宾利有些意外。他认识的达西是最重视这些礼仪的,今天的凯萨琳是有些失礼的。但他没有想到,达西竟然还会希望让她与自己的妹妹来往。 「当然,当然。我相信能和达西小姐交朋友,也是凯萨琳愿意的。你不知道,我也在担心凯萨琳,这一回她从学校回来后,越来越不愿意说话了。平时她连路易莎都不愿意搭理。这让我非常担心。」 要是林琳在这里,一定要喊冤了。之前的凯萨琳到是愿意说话,可是那都说的是什么。不是巴结这家小姐,就是鄙视那家小妞的。 这样的事情,打死林琳都是不会干的。活了这么几辈子,她怎么可能低声下气的去做那些献媚的事情。当然了,去鄙视去打压小姑娘的事情,林琳也是不会干的。 ……她早就不那么幼稚了。 还有,之前没有正式进入社交圈。这也让林琳懒得去应付那些挑剔的眼光。 在林琳看来,这时候的英国社交圈。其实不过就是一些未婚男女,或是已婚男女在舞会上,挑一个下家罢了。 这种事情,无论是让人挑,还是她挑人,她都是没有兴趣的。别的且不提,只说她有两万英镑的嫁妆,便是不嫁人,每月吃利息,也是能过一生的。虽然不能大鱼大肉的过。但她有空间呀,卖上一两只元朝的咸菜罈子,或是直接将她手中的金子换成英镑,都可以富裕的过一辈子的。 所以在林琳的想法里,将来宾利结婚了,她就在不远处买上一套小房子搬出来。到时无论嫁与不嫁人,都不会像书中班内特姐妹那样为了不过得穷困潦倒而拼命嫁人。 也因着种种考虑,所以自从林琳来到这里,便慢慢地改变了原来的凯萨琳的一些习惯和作风。 再说到平时里,跟姐姐路易莎说话的时候,也是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姑娘教养不好,谁家的姑娘长的寒碜了。谁家姑娘的嫁妆多了,谁家的少了。谁家的小姐穿的衣服好看,首饰贵重等等...... 这种话题,一天两天的,林琳还能有个新鲜度,但是时间长了,本来社交圈就窄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就便成了一直在重复。这种事情,见过了『大世面』的林琳,能听得下去,那才怪了。 于是一般的情况下,林琳都会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之前在现代社会买的那些光碟,或是练练功,睡睡觉。 两个兄长对着各自的妹妹都有着一份关心,再加之两人朋友的关系,也更让他们的关系贴近。 都对自家妹妹有着一份自信,他们并不相信自己的妹妹会不招人喜欢。所以谁也没有担心两个小姑娘的关系会不好。 当然,事实上也证明了两位先生的决定是对的。自那天起林琳和乔治安娜就走的非常近。 小姑娘不喜欢说人是非,也不会瞧不起身家不如自己的人。再加上小姑娘天真,胆小的样子,很让林琳有保护的欲.望。所以越走越渐。 到了最后,林琳或是乔治安娜都可以随便住在彼此的卧室里。像好闺蜜一样谈天说地。 「这是路易莎的信?」这一日,乔治安娜带着女僕来到了宾利家在伦敦的府邸。一进来,便看见林琳在起居室里看信。 林琳抬头一看是她,就笑了。「怎么今天过来了?身体好些了吗?我还想今天去看你呢。你就来了。」前两天,天冷,乔治安娜又病了,于是林琳一见她进来,连忙吩咐佣人将起居室的壁炉烧的更旺一些。然后又让人上了热茶。 「红茶?我还以为你要喝咖啡呢?」乔治安娜看到佣人上了一样的茶,便笑着问林琳。 林琳晚上睡的晚,一般早上都起来。所以上午的时候,都是要喝一杯咖啡来提神。此时正是上午,所以乔治安娜才会有所问。 第242页 「陪你呗。」林琳摸了一下小肚子,对着乔治安娜挑了挑眉。 「是在看路易莎的信吗?」指了一下自她进来就被林琳放在一旁小桌子上的信件。 林琳点头,「是的,是路易莎的信。她在赫斯先生的家乡。不过,」林琳耸了耸肩,非常不淑女,「她非常的忙,要管理田庄,还要帮助赫斯先生处理一些家族事情,所以她信中说,这两年是没办法离开那里了。」 林琳在当初路易莎和赫斯先生离开的时候,悄悄地送了一个带着好运和幸运的小魔法道具。 只是很多的时候,有人幸运便会有人不幸运。路易莎夫妻一路安全地回到了家乡,一路顺利的等到了兄长和侄子死亡,然后又一路幸运,一路顺利的继承了财产。 于是这份幸运就让路易莎和赫斯先生有别于原着中,时刻路随宾利和达西去女主的家乡谈恋爱了。 「那真的是太遗憾了。我还没有见过路易莎呢。不过这么说,秋天的时候,她也没办法路我们一起去乡下度假了。」 林琳点头,「是的。看起来是这样。」不去也好,省得路易莎那个性子再做出什么丢人或是尴尬的事情。 剧情就要开始了。就在明年的秋天。 林琳到想这里,抬头看着对面抱着茶杯喝茶的乔治安娜。这两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那么好。去年的时候,乔治安娜便悄悄地将她曾经打算要和威翰先生私奔的事情告诉了她。 她记得她告诉乔治安娜的说法,让她忘记当初的事实。小姑娘虽然对于说谎有些不太自在,但也知道林琳是为了她好,所以劳劳地将林琳的话记在了心里。 当初她并没有要与威翰私奔。是威翰报復达西先生所以与当时的女家庭教师串通好了,要绑架她。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哥哥达西先生的突然到来,才解救了她。 而当时说好的私奔地点,就是威翰骗她说的哥哥让她去度假的地方。 毕竟威翰是他们达西家的管家之子,他以受达西先生嘱託送乔治安娜去某地,乔治安娜和其他下人并不会怀疑。再加上有个女教师帮忙的时候。 林琳告诉乔治安娜无论对谁,无论是谁问起,都要打死不承认,也许会让人觉得高傲,但用这套说词这么说却是对她最好的保护。林琳让她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林琳记得乔治安娜听到后,流着眼泪扑到了林琳的怀里。 当初的那件事情,她是真的吓坏了。她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哥哥虽然只是说了她两句,可是她却也知道自己当初做的都是错误的。 一但被别人知道,为了不影响达西家族的荣誉,哥哥也只能将她送到修道院去。 就算是将来,她找到了一位良好的绅士在上帝的见证下结为伴侣,但是若是让他知道了这件事情,她的人生也将变成黑暗。 哥哥拿钱打发了威翰,可是只要想到这个人还生活在英国的某个角落,乔治安娜那颗时常脆弱的心脏便会感受到一种恐惧。 ……来自看不见的地狱深渊。 只是换了一种说法,却将她在心中扮演的角色完全的弱化了。将来无论是谁知道了这件事情,她都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将事情说出来。 她并没有违背上帝的教导,做出有违淑女的事情来。 她没有。 ……真的没有。 她只是…… 她感谢凯萨琳,虽然她在教唆自己说谎。 她也感谢哥哥,对她尽了最大努力的包容。 那天晚上,林琳在卧室里逼着乔治安娜大声地说了一百二十遍,然后再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又让她说了二十二遍。 林琳相信,无论是古代皇子的读书方法,还是疯狂的李洋英语学习法,都应该能够派上用场。 这件事情弄到最后,乔治安娜都会条件反射性地想起林琳教给她的说词。 神态自然,不卑不亢。 被人突然间问起,又能如此回答,这让一旁担心的达西先生都愣住了。 等到达西先生看到一旁娇笑的小妻子时,心下明白,轻轻地摇头微笑。 他捡到了一个宝。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现在回到当下,两位年轻的小姐,就着衣裙上的绣花讨论了一番圣诞舞会的事情后,宾利和达西就都过来了。 两位先生上午去了伦敦的一家工厂。在听到佣人提到乔治安娜今天过来找林琳后,便一道过来了。 午饭的时候,仍然是林琳和达西先生错一位的面对面坐着。但自始自终林琳都没有抬头看过达西先生一眼。 林琳没有看达西,但是达西却时不时地抬头看林琳一眼。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达西最近在社交舞会上,总会想起林琳。 虽然林琳没说,但是达西就是能感觉到林琳同他一样,都是不喜欢舞会的人。 就算是林琳什么也没有做,但是达西仍是能知道林琳是个与他在思想上有着很多相同点的姑娘。 每每见过她,达西都会揽镜自照,脸依然英俊,身材依然挺拔。可为什么面前的小姐,总是会无视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好热的天呀! 胖人在夏天感觉就是遭罪来了。 如果办公室里人,两个不怕热,一个注重养生。坚决不让开空调时,你也只能受着了。 第128章 第243页 有一日,两人在书房偶遇,达西正好看到林琳对着一本莎士比亚做出一副远离和不敢苟同的样子。不禁好奇问她对莎士比亚是什么看法。 林琳也没藏着掖着,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谁谈一场恋爱像书中写的这么波折,哪还有坚持下来的信念。这种不是死了都要爱,或是把人往死里爱的爱情,要么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么就是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信仰,这种爱法,跟那些让人上瘾的毒药又有什么区别?敬谢不敏了。」 能把莎士比亚式的爱情说得这么血淋淋,干巴巴的,达西还真的是头一回听见。不过,却该死的有道理。 「……那么你想要的爱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相濡以沫,日久生情,门当户对,真心相待那种吧。达西先生呢?」 达西深深地看了林琳一眼,「同你一样。」日久生情? 也许……真的会日久生情吧。 …………………… 查理斯宾利,林琳的哥哥,抽疯似的在乡下租了套房子。这间接让林琳对于查理斯的理财能力和智商都有了一种极度的不信任。 不用林琳邀请,和林琳相交一直很好的乔治安娜便跟着哥哥一起答应了宾利的邀请。 乡下小镇的自然风光,对于林琳来说,并没有多么的吸引人。只是空气却是比伦敦好了太多。 做为贵族或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都会有随身女僕的。所以整理行李这种事情,从来都不需要林琳或是乔治安娜来操心。到了地方,两人换了一身衣服,便牵着手出去玩了。 男人们看着各自的妹妹,都是会心一笑,当然一直表现的很沉稳的达西先生,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除了看自己的妹妹,还看了别人的妹妹。 尼日斐庄园,非常漂亮的一座庄园。 林琳与乔治安娜看着面前有别于伦敦的风景,心情都是极好。 「可爱的凯萨琳,宾利先生的这个决定真是太正确了。我喜欢这里。你看,这天空多蓝呀。」乔治安娜在路边摘下了朵野玫瑰,非常高兴的朝着一旁的林琳说道。 林琳笑着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希望他能够买一座自己的庄园。租房子的费用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你说的对。我哥哥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这里可真美。」 这里更美的不是天空,也不是鲜花,庄园。而是不远处的一班内特一家。 做为一个妹妹,林琳对于既将迎来的嫂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别的不说,若那位简班内班大小姐是跟她的母亲一样的性格,林琳可就要头疼死了。 都说歹竹出好笋,有些神经质的母亲,不太负责任的父亲,有些小聪明,诙谐幽默,却偏听偏信,仍然只是英国乡下姑娘的二妹妹,读书读傻的三妹妹,以及时刻花痴,随时进入癫狂状态的两个小妹妹们。简班内特真的是将全家的优点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 小的时候,林琳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心中是非常喜欢女主角伊丽沙白的。后来……可能是心中的嫉妒,还是真的本身不喜欢她的性格,林琳就对她没有什么感觉了。 一直到后来工作,达西先生都是她们那个年代小女生心中的男神。可是那毕竟太遥远不。遥远的只存在于梦中。 说真心话,霸道总裁谁不爱呢?那种天凉王破,陪你旅游送你买鱼塘的霸道总裁更是容易让人疯狂的迷恋。达西先生就具备这种特质,这是最近林琳发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转过头,看向乔治安娜的左侧,那个方向就是朗伯恩吧。 似有所感,林琳收回视线,又看向身后。 费茨威廉.达西 他站在那里做什么?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吧? 林琳不解,但还是礼貌地提起裙摆微微行了一礼。而一直站在那里不出声的达西看着林琳优雅的行礼,眼中更是划过一抹深意。 回了一个英国男人经常用到的伸士之礼,达西便一步一步向林琳走去。 步伐很慢,每一步都好像踩到了心跳上。 达西很帅,五官深邃。双腿修长,穿着这个时代的衣服,更显迷人。林琳看着越走越近的达西,情不自禁地捂了一下心口。 那里好像跳动的不符合规律。 这看脸的世界呀,人都是视觉的动物。 天天这么秀,万一自己一个没忍住,将人扑倒,又算是谁的责任呢。 达西走到近前,看着面前的女孩,眼神凿凿地说道,「凯萨琳,乔治安娜。我接你们回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琳就是觉得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 她是练武之人,这种感觉她知道不是错觉。 不但现在不是错觉,林琳知道最近达西男神一直都是怪怪的。尤其是看自己的眼神,都透着一股子怪异。 林琳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位男神发现了她优秀的内在美,然后突然发现爱上了自己了?那她是推倒他,还是半推半就地被推倒呢。可是问题是这位男神是越看自己,眼神越怪。不但怪,还透着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感觉。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琳虽然也不想纠结这件事情。可是任谁被人一天天这么盯着,都会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难过是自己教唆乔治安娜说谎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第244页 不,不,难道是自己偷偷用魔法,让他发现了? 林琳哪里知道,这是达西先生正在仔细计算如何将她这只小猫收到自己的窝中呢。 十月份的英国乡下,其实已经有些冷意了。林琳在听到达西的话后,便跟着达西兄妹回到了室内。 英国人都会有互相拜访新邻居的习惯。宾利虽然今天才到,可是就有人上门来拜访了。林琳不愿意从正门进去,再跟人寒暄。看了一眼乔治安娜,悄悄地比了一个后门的手势。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达西先生。 自己最亲的妹妹,自己上心的姑娘。都用一双水蒙蒙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达西的心里软得一塌煳涂。 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对自己的不擅言辞有些不满,达西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而那张本就冰块向的脸,也更加的寒气四溢。 乔治安娜见了,有些个害怕。拉了拉林琳的裙摆。 要不,还是从正门进去吧。 林琳想了想,觉得她毕竟是半个主人,若是这个时候惹达西不高兴了,估计接下来的度假时间大家都不会太好过。 「走吧。」达西看到面前的两个姑娘这副表情,便知道是自己吓到了她们。想了想,便直接带着人去了后院。 至于一直接待来访邻居的宾利那里,反正他也不是主人。出不出现无所谓。 真是莫名其妙。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怎么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被人逼良为娼了似的。 乔治安娜看了一眼走在前的哥哥,轻轻地摇头。「我也不知道?嗯,凯萨琳,是不是你惹我哥哥了?」乔治安娜觉得哥哥平时还是好的,只是在面对凯萨琳的时候怪怪的。 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咦,这怎么可能?我平时都离你哥哥能有多远就有多远的。」 真是冤枉死她了,有木有? 林琳在上一个世界一个人过日子过得还挺舒心的。所以在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想过去强求一份感情。什么事情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就罢了。 再说了,男神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远观的。 若是走近了,……特别地毁三观。 再帅的男人,感冒的时候,也是大鼻涕啦擦的。再高大上的男神,拖下穿了一天鞋,照样能熏死人。 早起的眼屎,睡醒后的口气,挠痒时的扭摆,其实真的跟普通人没啥两样。 再加上对于那本续书的心结,她对达西先生是真的敬而远之的。虽然有的时候,被美色所误,总想着将人扑倒。 「噢。」那会不会就是因为凯萨琳的躲避而让哥哥生气了呢。 直觉告诉乔治安娜这话不要说出来,不然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 而走在前面听着身后的两个少女小声谈话的达西,是真的对林琳没有办法了。 他学着书中说的,用那种专注的,深邃的眼神看着她。为什么她还会说自己奇怪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对她散发着求偶的信号吗? 幸好这段达西先生心里的自白,没有被林琳知道。不然就不知道会囧成什么样了。 那真真是天空飘过一行字——我了个去。 还求偶的信号? 敢问达西先生,您老究竟看的是什么书? 这书的描述咋跟动物世界似的呢? 还真的别说,这还真的是一本跟养殖培育有关的书籍。 一位农场主的发家史。 ................................. 在乡下的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转眼间她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个两个星期了。明天便有一个舞会。 林琳在听到宾利这么说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达西。 她记得这是达西先生第一次见到女主伊丽沙白的舞会。 想到达西先生当初用刻薄的话形容伊丽沙白,林琳就要为面前的达西先生点上一排蜡。 活该,直接点燃了女主那颗偏见的心。 不过现在是十月末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威翰是十一月下旬出现在麦里屯的。 于是林琳刚用同情的眼神看完了达西先生,又用同样的眼神看向了达西小姐。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一对难兄难妹呀。 她能说,真不愧是亲兄妹吗? 达西小妞那么萌,那么可爱。这威翰却像是一个□□一般的存在。 不,像臭虫。 怎么看怎么噁心人。 一起私奔未遂,还不至于要人命。毕竟人家亲哥哥也很是『良善』的奖励了人家一笔钱吗? 可是这样的人要是不收拾他一番总觉得会错过一个棒打落水狗的机会。 嗯?她记得她好像还收藏了几支打隔药水。 那是斯内普的改良版。一支下去,如果没有解药,五年内只要说话就会打隔。而且每次打隔,嘴里都会往外喷口水和气泡。 不如就用那个?反正威翰也就是那张嘴会搬弄是非,道人长短了。 林琳想到这里,就被自己描绘的场面逗笑了。 「凯萨琳宾利小姐,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使你发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的版本里,有叫尼日斐庄园的,也有叫内瑟非尔德庄园的。懒作者就选了一个五笔好打的。 . 第245页 最近出差,和同事一起住。同事说我晚上睡觉打唿噜。回家后,问我家老太(我家老太睡眠浅,晚上爱起夜),老太也说,不是天天打,我是差不多隔个几天就会打一回唿噜。 弄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天天打或是为什么会打? 只要一想到这个样子,以后出门玩就会觉得好尴尬呀。 这是鼻炎还是睡觉不老实窝着了呀? 难道我以后出门都要多出一份房钱睡单间? 蠢作者嘴贱没治了,昨天对着我家老太说,「紫薇和花千骨的师傅白子画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今天。」至于为什么要这么称唿这两人,是因为我家老头老太只记得这两个名字。 然后,我家老太就说了,「前单元的老李老太太给你介绍个对象,你去看看呗。」 蠢作者恨不得当时就给自己两巴掌。 第129章 达西其实注意林琳很久了。面前的小姐不好好吃饭,一会儿看自己一眼,一会儿又看妹妹一眼,一会儿又是沉思,一会儿眼中就露出奇怪的眼神来。 以自己对这位小姐的了解,平时都是很能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的,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是突然不想在他面前装样子了吗? 是不是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了? 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能笑出声来。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林琳对于自己非常的不满意,可是再不满意,面对餐桌上的三人,也只能给处答案出来。 「刚刚不是在说舞会的事情,我只是想到了我和乔治安娜还没有舞伴而已。」 宾利:「……」舞伴不是要在舞会上找的吗?还有,没有舞伴竟然还可以高兴的笑出来?凯萨琳,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感觉……真的好假。 达西:「……若是宾利小姐不介意,我倒是愿意成为小姐今天的舞伴。」小骗子,这种谎话也能面不改色的编出来。 乔治安娜看看哥哥,又看看林琳。有些个不好意思。 连她都听出来凯萨琳说的是敷衍的话,为什么哥哥还要这么说呢? 「谢谢,自然不会。」她能说她好嫌弃的吗? 她一点都不喜欢跳舞的好不好?若是后世的那种交际舞她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现在这种跟集体舞似的交际舞,她还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达西满意了,点点头。继续低头吃早饭。 林琳泛巴了两下眼睛,实在不明白对面的达西先生又抽什么风,不过这个话题总算是过去了。她也不在说什么。倒是宾利和乔治安娜互相看了看,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这女人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吗? 达西眼角余光看了一眼又淡定吃饭的林琳,心下郁闷。 每年像狂风浪蝶一下围在自己的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当时自己烦不胜烦。现在真心上心一位小姐了。可这小姐愣是无视了他的存在。 倒底是什么才能够吸引她呢? 达西想到了那个在女人上有些建树的威翰,当下脸就黑了。 难道她喜欢这样的? 不,不,他绝不允许她那样『自暴自弃』的审美。 面瘫着一张脸,谁也不知道达西在哪些什么。不过,在坐的三个人,好像也真的没有谁会想到达西在想什么吧。 饭毕,仍是两两组队,各玩各的。 最近闲来无事,林琳准备绣点荷包。所以这会正在阳光室里一针一线地绣着。乔治安娜早就知道林琳绣工了得,此时仍是觉得惊奇。 那小小的东西上,竟然还可以绣上那么繁琐的花纹。 「那里面装了什么?感觉不像以前的味道?」以前林琳也绣过荷包送给乔治安娜。 「是驱虫的一些药草。」就算是在英国乡下,这些也是避免不了的。她虽然没有妖力了,但是那颗兔子精的妖丹却一直留在她这里。 因为妖丹还是种族天性的压制,林琳倒是不怕这些。可是看着乔治安娜小妞脖子上被咬出来的包,林琳觉得她还是有些办法的。 手中的十一颗佛珠,再加上其中一颗妖丹,也不知道是怎么和.谐地留在她手心的。 左手心里,九颗金色的佛珠,一粒红色的妖丹。偶尔闪过的光茫,让林琳知道它们都有着自己的运动轨迹。 而右手上,现在只有两颗佛珠。林琳知道想要添满这个手心,她的路还有一半呢。 「凯萨琳,可不可以多弄一个这样的荷包?」乔治安娜想到哥哥看到自己身上佩戴的荷包,那眼底时而闪过的羡慕,便有些难为情地开口要求道。 「多做一个?你要送人吗?」一般林琳做荷包只会做两个,她一个,乔治安娜一个。至于包括宾利在内的其他人,是没有那个福利的。 乔治安娜点头,「嗯,我想送给哥哥一个。可以吗?」 真是国民好妹妹。做为同样是别人妹妹的林琳,都有些个不好意思了。 「我正好也要给查理斯做一个,那就再给达西先生做一个吧。哪,你看这个颜色怎么样?」人家的妹妹要送给哥哥,她这个同样是人家的妹妹就不能真的不给宾利做一个了。 乔治安娜拿起林琳说的那个块布,仔细地看了看了。浅青色的绸缎,上面隐隐有一线银色在流动。看起来非常的华丽大气。 「那要什么颜色的绣线和图案呢?」这个颜色的布料,她不太会配色。 第246页 随便啥颜色呗,这又不是她佩戴。「深蓝色的就差不多了。绣个松树吧。」省事省时。 乔治安娜一听,便笑了。「凯萨琳,你真好。」 「那当然。」 「呵呵。」两人说话了一会儿后,就又开始安静下来。 午餐后,又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及至下午三点左右,两人才开始准备起晚上舞会的事情。 绣花精緻的长手套,一双舒适的皮鞋还有一把小扇子。这差不多是这个时代女了参加舞会的具备的东西了。 林琳还多准备了一个精緻的小手袋。里面装了一块帕子,以及一些其他女人用的东西。 浅紫色的连衣裙,裙角是立体的黄.色蔷薇花,腰线下拉,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女性衣服是在胸下处,直接固定在了纤细的小蛮腰处。 绣着蔷薇花的白色宽腰带,差不多有十厘米那么宽。在腰上转了一圈后,便在身后系了一个蝴蝶结。腰带的末端一直长到膝盖处。带尾的珍珠在走动间发着柔和的光芒。 上面仍是大领的裁剪,不过与裙角相互应的是,胸前也有一圈黄.色蔷薇花。不过相对于裙角,上面的个头都比较小一些。 耳朵上是一对长链耳链,上面镶嵌了一颗珍珠,一直垂了下来。 脖子上也带了一条有一颗珍珠做扣了长链。珍珠扣别在了脖子下方,细细的长链直接顺着方面隐进了双峰之间。 若隐若现。 穿着黑色礼服的达西先生,就那么看着这个妖精似的女孩一步一步从楼梯处走下来。心就开始不规则的跳动着。 深色的碎发走动间起伏,一丝调皮的髮丝竟然沾在了抹了口红的唇上。 及至近前,弯腰行礼。达西先生吻着林琳的手背,有些情不自禁。「你今天很美,宾利小姐。」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说得她好像平时不美似的。 真不含蓄! 眼中一抹笑意闪过,达西将手臂轻抬,林琳顺势挽了上去。优雅同步地转身,两人便向大门处走去。 留下身后的宾利,有些疑惑这两人到底有没有看到他。 同样被无视的还有跟在林琳身后下楼的乔治安娜,乔治安娜越来越觉得自家哥哥可能爱慕凯萨琳了。 只是让她纠结的是为什么哥哥总是用一副凯萨琳欠他钱还不还的的眼神看着凯萨琳呢。 上前挽住宾利的胳膊,乔治安娜一脸不解地跟着出去了。 幸好两人还知道等她们一起出发。不然……就没有不然了。 其实一直到马车旁,林琳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达西的男色给诱惑了。 不过今天的达西却实比往日更有魅力。难道是灯下看美人的英国版吗? 不过感觉还真不坏。 提裙上马车,林琳尴尬地看着想要伸手扶自己的达西,半晌,艰难地说道,「达西先生的这对袖扣非常的精緻,只是不知是哪里订做的?」 面前的小姐,转身干净利落的上了马车,达西紧抿了一下嘴角,坚决不承认是自己伸手伸慢了。 面前的小姐在上了马车后,竟然还顾左右而言他,达西差点被她气笑了。 「宾利小姐,请允许我叫您凯萨琳。关于刚刚的问题,恕我不能回答。」 林琳泛眼,这是几个情况?这样就生气了? 男人,你不是应该大度一些的吗? 不等林琳心里腹诽完,达西又接着说道,「事实上,这对袖扣是达西家族传下来的。具体传了几代,已经无人知晓了。」 「这样呀,那真是非常遗憾了。」其实一点都不遗憾。 林琳说话时下意识地抬头,看着一直看着自己的达西,心里有些个发毛。 她知道自己挺有魅力的,被人爱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达西先生看自己的眼神为什么既不像爱慕也不像反感。到是非常地像...像是下一秒就会被解剖,也或是被扑倒? 反正林琳觉得怪渗人的。 在林琳看来,达西先生要是对她有什么想法,直说就行。看在综合条件上,她也不会有什么顾忌,保证扑倒,呃,娇羞地让他扑倒。 不过,最基本的套路,怎么地也要走一下吧。 此时的达西还不知道自己拿错了剧本呢。 他因为身份的原因,身边从来都是围着热情的姑娘们。这主动去追求一个姑娘的事情,他还真的没有经验。 他不愿意想威翰那样无耻地说些轻浮的话,也做不到像宾利那样讨人喜欢。所以只能跟据以前看书的时候知道的事情,来表达自己对面前姑娘的喜欢。 不过,他发现这根本就没有任何进展。 已经不想在继续温吞行动的达西,准备在今天向面前的小姐求婚。 他必须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 就没有这么折磨人的。 这磨人的小妖精! 第130章 舞会一般都是在晚上举行,而参加舞会的话,一般时候先生们是不会骑马的。 乡间小路灰那么大,骑马参加舞会,那还能看吗? 若是路上再泥泞,若是再下点小雨什么的,脸是一定要丢的了。 所以等到乔治安娜上了马车,达西和宾利也坐上了马车。 马车很大,林琳和乔治安娜坐在一边,达西和宾利坐在另一边。两边坐下后,中间还有一点距离,到也不至于碰到彼此的膝盖。 第247页 不过如果这个时候达西先生还看着林琳的话,那就太明显了。所以达西先生虽然是面对面与林琳相对而坐的,便却是把脸转向了车窗外。 顺着车壁上不明显的灯光,达西可以从窗户那里看到林琳的影子。这样倒也满足了。 什么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的看着她呢? 少时,马车便到了举办舞会的庄园。被主人迎了进去,又是一番介绍后,舞会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这里的人,挺热情的。」乔治安娜看了一眼那边围着几个军官高声大笑的姑娘们,有些不适应这种豪放的表达方式。 如果那里只有两个姑娘,林琳一定会认为那是班内特家最小的两个女儿,可是那里却围着不少小姑娘,林琳就不知道了。 难道在读者眼里或是达西眼里非常不得体的行为,其实是这里的乡下姑娘都会做的事情?而班内特家的两个小姑娘如此做,不过是因为漂亮而更引人注目? 想到这个时代,女人对婚姻的要求,再想到能够参加舞会的军官们,姑娘们热情些,其实也可以理解。 按照她的理解,那可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公务员呢。 虽是这么想,但是林琳还是想要看一看,传说中的丽迪亚。 不停的看着屋中的美丽姑娘,但因为中西方审美的差距,林琳还真的没有发现哪个姑娘是这个舞会里最漂亮的。 不过这个时代的姑娘们,发育的都还不错。林琳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嗯,精緻小巧也是一种美。 一时第一只舞就要开始了,达西向一旁的林琳伸出了手,林琳看着那只手,轻轻地向自己的放了进去。 而另一侧,宾利也准备先请乔治安娜跳只舞。然后再去请举办这个舞会的主人家的小姐跳。 宾利一进入这里,便觉得这里虽然是英国乡下,但是漂亮可爱的姑娘却是那么多。 …… 东一下,西一下,然后前走再转圈,林琳掩下心中对于此时交际舞的无语,继续跟着达西在这里晃悠。 「凯萨琳小姐,不喜欢跳舞?」还是不喜欢跟你跳舞的人。 「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达西先生好像也不喜欢跳舞。」半斤八两而已。 「事实上,确实如此。不过有佳人作伴就另当别论了。」话落,两人就着音乐又拉远了一点距离。 「这么说来,到是我的荣幸了。」 达西看到说这话的林琳有眼角眉梢的俏皮,心下不由自主的回道,「如果您愿意,您可以一直荣幸下去。」 林琳歪头有些不敢相信听到的这句话,这人是不是比自己还自恋呀。 被达西的这句话震住后,林琳就再也没有什么兴趣聊天了。一曲终了,林琳行礼离开了舞池。正好与乔治安娜走到了一起。 达西护送两位小姐去了窗户一侧休息。然后便站在另一侧的壁炉处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舞会的情况。一边看着小声说话的两位小姐。 今天的男女宾比例明显失调,女宾更多一些。不过这样也好,他还真怕自家的两只兔子被狼盯上。 林琳接触到达西的视线,达西并没有迴避。而是直直地望过来。 「乔治安娜,你哥哥最近没什么事情吧?」其实林琳是想问这达西先生最近没犯啥不为人知的毛病吧。 乔治安娜顺着林琳的目光看向自家哥哥,然后又看回来。两相打量了一下,乔治安娜才小小声地说道,「凯萨琳,我哥哥是不是爱慕你呀?」 林琳飞快地转过头,有些不敢置信。「你哥哥就是这么爱慕人的呀?」 呃,眼神是略兇狠了些。如果哥哥都是以这种眼神看着爱慕者的话,也怪不得哥哥这个年纪还一直单身了。 「那是不是你最近做了什么事?」 林琳摇头。 「没有呀。」除了逗着达西先生的猎犬拉了一回狗车外,真的啥也没干。而且她非常肯定她玩那几只猎犬时,达西正陪着宾利去拜访邻居去了。 那真是奇了大怪了。 …… 伊丽沙白看着与姐姐翩翩起舞的那位宾利先生,心中也为简的魅力而折服。 简是他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了。 性子又是那么的温柔。 这位新搬来的宾利先生听说是没有结婚的单身汉。若是简能够嫁给这样的人物,母亲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家里没有兄弟,父亲去后,家里所有的家产都会被远亲继承。自从莉迪亚长大后,母亲一直在为她们姐几个的婚事担心着。 看着第二次邀请简跳舞的宾利先生,伊丽沙白是真心希望两人能走到一起去的。 班内特家的五姐妹,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美人。从就被人攀比着,心气就高了起来。 简是这样,伊丽沙白也是这样。 可是她们这个乡下小镇资源有限,可以供她们姐妹挑选的实在是太少了。虽然每年她与简都差不多会去一次伦敦,希望在那里可以找到好的结婚对象。 可是舅舅一家能够接触的也不过是一些小商人。这些商人或是商人家的继承人,不是没有挑中嫁妆微薄的班内特姐妹,就是两姐妹没有挑中他们。 一来二去年纪就大了起来。 一直到今年,莉迪亚也进入了社交圈。 母亲的担心,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不愿意找一个自己都瞧不起的男人做丈夫。如果婚姻没有爱情,如果丈夫不能被真心敬服。那她知道她的婚后生活是不会幸福的。 第248页 好友夏绿蒂却对此呲之以鼻。可是她却不能改变她的想法。只是因为……年纪,以及容貌。 做为好朋友,她们的理念是如此的不合。可是她们却依然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彼此都在需要着彼此。 她需要在夏绿蒂那里找到优越感,以及衬托。 而夏绿蒂却是存着捡漏的心态。 就在伊丽沙白还在因为突然多出两个单身汉而引发着长久以来的思绪时,舞曲停了下来。简去了班内特夫人那里,而宾利则走向了她们不远处的达西先生。 「噢,我的朋友。一整个晚上,你都没有怎么跳舞,这真的是太可惜了。来吧,我们一起去跳舞。」 「不,你妹妹并不喜欢跳舞,所以我只能呆在这里。」拒绝了宾利邀请的同时,达西还非常友好地递了一杯香槟给宾利。 「这跟凯萨琳有什么关系?你看今天的舞会,竟然会有这么多可爱的姑娘。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好好地享受舞会才是。你看那边,还有几个漂亮的姑娘呢。」 达西眼角扫了一眼那边,然后视线大部分对准不知道在说乔治安娜说什么的林琳,余下一点视线施捨给了面前聒噪的男人。 「还算过得去吧。不过不及某人。」向前一举香宾杯,达西面无表情地用着他那低沉的声线说道,「恭喜你有一个这么漂亮可爱的妹妹。」 呆萌的宾利先生先是习惯性的喝了一口香槟,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好朋友在说什么。 「达西,你在夸凯萨琳,是吗?」宾利先生看着达西酷酷的表情确认道。 仍是那副『别人都欠我钱』的表情,仍是那副低沉的声线,「不。你听错了。我爱慕你的妹妹凯萨琳宾利小姐,所以在我眼中她是唯二称得上可爱,漂亮的女人。这不是夸奖,而是事实。」 「咳咳,咳咳。达西,这怎么可能?你在开什么玩笑?」快速地回头看了一眼跟着人家妹妹说笑的自家妹妹。 达西的眼神从林琳身上转到宾利脸上时,尤然变得锐利起来。 「你在质疑我的感情?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认为?」 宾利:「……」,你经常用挑剔的目光看着我妹妹,还看着看着就皱眉头。噢,对了,最近你看我妹妹的眼光,都让他怀疑你是不是忍无可忍要对我妹妹下杀手了。 今天又突然听你这么说,是个人都不会相信的,好不好?上帝作证,他妹妹估计也是这么想的。 伊丽沙白听到面前的两个新来的单身汉如此对话,忍着笑走到了一旁去。她害怕再听下去,她会笑出来。 她真的不是有意要偷听的。 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没忍住看了看先生们话题中的那位姑娘。 一脸冷漠,高傲,眼神犀利的说着爱慕谁谁谁的话,想来这位先生也就是这样的性格了。那么她原谅刚刚这位先生对她们使用的刻薄的话语,挑剔的眼神。 这位先生也不容易,当然被她爱慕的那位小姐,更不容易。 …… 自从宾利跳完舞,林琳的注意力就分了一大半给他。想到今天这一场可是非常有名的事件,林琳就悄悄对自己的耳朵使了一个放大咒。 她是真的想要听听达西先生是怎么说那位伊丽沙白的。而伊丽沙白小妞又是怎么将这段这么刻薄的话当成笑话说给别人听的。 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简会是她的嫂子,而简的妹妹伊丽沙白却是和简关系最好的。不但如此,将来还会嫁给达西先生。 做为宾利的便宜妹妹以及达西先生妹妹的好朋友,她自然是想要看看这位伊丽沙白小姐的一举一动了。 她承认她非常的好奇。 然后继自家便宜哥哥之后,她也囧在了那里。 被人暗恋很开心。被达西先生爱慕也感觉好开心。 可是这种『爱你就要弄死你』的眼神,她活了这么多年,请别怪她眼拙,真的没有看出来。 然后正在她囧得不得了的时候,女主伊丽沙白还在用稀奇的,同情的眼光看了自己一眼。 知道原着中的情节,林琳一看这眼神便想到了伊丽沙白是听到了刚刚两位哥哥的谈话的。 林琳觉得,他们这些人所信奉的上帝,一定不知道被雷成焦炭的感觉是啥样的。 真忒特么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亲留言说,也有同样被逼婚的经歷,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哈哈哈,我不好过。还有跟我一样的人。 本座就是要熬成斗战圣佛,谁能怎么地吧。 我不结婚,又不是养活不了我自己。凭地什么去别人家当小媳妇。 …… 天太热了,一动一身汗,不动都热得受不了。看文的亲们,一定要注意防暑防晒防色狼呀。 第131章 被官配女主听到这话,林琳觉得达西先生也不用再做什么了。 至少她认为这对官配想要在一起,前路真的很艰难。 差不多被人当面告白,林琳内心还是感到了一点点小喜悦。 虽然这告白有些个另类。 ...... 被人囧了一把的林琳,在之后的时间里一直坐在那里陪着乔治安娜聊天。说真的,第二天早上回想到昨天的一切时,林琳都觉得那时的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 第249页 宾利就像一只哈士奇,好像是整个晚上就没有离开过舞池。这一度让林琳担心他的皮鞋或是脚裸会不会承受不了。 而她和乔治安娜就坐在那里,聊东聊西一个晚上。 至于达西先生,这位更狠,竟然整整看了她一个晚上。 还是各种角度的。 到了舞会后半场,林琳都觉得再让他这么看下去,自己一定会被烤煳的。 两千瓦总是有的吧? 好不容易熬到了舞会结束,众人告辞离开。马车上,可能是已经破罐子破摔,已经没啥顾忌了,达西先生这一回那是直接看了林琳一路。 这一回就连还不太懂这些事情的乔治安娜也察觉出不对劲来了。 「你们先进去吧,我和凯萨琳小姐有些话要说。」马车停了下来,坐在外侧的宾利先下了马车,然后回身将乔治安娜引了下来,再伸走去接妹妹的时候,就听到达西这么说。 林琳看了达西一眼,又看了宾利一眼,坐在那里没有动。 见人都走了,男僕又将马车门关上了。达西才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好好声讨一下面前的小姐,为什么没有回应自己的爱慕。 「凯萨琳小姐,你的迟钝,让我非常的苦恼。我对您的爱慕,您竟然毫无所觉。……」 「感谢达西先生的看重,您刚刚说的事情,我需要慎重地考虑一下。毕竟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您会如此,呃,所以有些突然和意外。」真的,今天之前她是真的没有想过他会是这样的心态。 她虽然自恋,却还没有自大到人见人爱的地步。那些穿越女一朝穿越,是个男人都爱慕的事情,她是想都不敢想的。 就连被剧情人物喜欢,林琳都是在自己是被喜欢的那个剧情人物时,才会相信被人真心的喜欢。 可现在,她并不是女主。而今天女主就在男主的面前出现了。这种时候,是个人都不会再自恋到那个地步吧。 泥媒呀,这也太意外了。好不好。 「那么现在考虑好了吗?」 「啥?」好像是没听清达西先生的话,林琳双眼瞪圆反问他。 「你刚刚说要考虑,现在我问你考虑好了没有?」 林琳:「……」,你也说是刚刚呀。 达西看到林琳这个样子,就能想像她在心里是怎么骂他的,「什么时候,你考虑好了,我们就出去。」达西似模似样的拿出怀表看了看,「不着急,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呢。」而离尼日斐的租期还有大半年。 林琳纠结极了。看了一眼马车外,又看了一眼站在马车外的男僕。觉得达西先生实在是太不绅士了。 林琳显然忘记了,在英国,有很大一批贵族和有钱人,都是靠海上生意发家的。若是绅士了,海盗这种英国特产一定会绝产的。 …… 达西却觉得对于某个女人来说,太绅士的结果就是让自己去纠结。 今天晚上,他必须要个结果。 「如果我考虑后的答案并不如您所想,您会怎么做?」 达西的冰块脸,难得挤出了一丝笑容,「不,我不会做什么的。这一点请您放心。不过,您可能需要继续考虑。直到考虑出一个我们都满意的答案。」 靠,今天是要跟她死磕到底了是不是? 虽然他是自己几百年前的男神,虽然他长的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虽然她对于结不结婚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想法,但有个人陪着也是好的。虽然…… 好吧,他赢了。不过, 「您的求婚,我不能答应。我认为这件事情,您同样需要慎重的考虑。如果您不介意,现在是十月末,如果圣诞节时,您还没有改变主意,那么您的求婚,我答应。」 林琳想,她应该表现的矜持一些的。或是再表现的稳重一些。可是……她竟然还有一些迫不及待? 若不是考虑到女主伊丽沙白刚刚出现,不知道达西会不会后悔的情况。她可能会真的现在就答应达西的要求。 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但是达西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在马车里执起林琳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手吻。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也请你认真对待这件事情。晚安,我的……凯萨琳。」 感觉好浪漫的样子,这种吻手礼,以前虽然也有人这么做过,可那个时候只是有些个别扭。现在却是真正的体会到了这种吻手礼的魅力。 她,并不讨厌。 马车并不隔音,林琳想到坐在前面驾驶坐位的马车夫,以及一直站在马车三步远外的僕人们,一下子就不好意思起来。 这是被围观了吧。 被达西体贴地扶出马车,林琳道了句晚安,便提起裙角飞快地进了宅子,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看着落慌而逃的小背景,达西摇头轻笑,原来你也有这样的时候呀。 …… 早起,洗漱,下意识地化了个淡妆,挑了一套自己比较喜欢的裙子,披上羊毛披肩去了餐厅。 达西早就已经到了。就连乔治安娜也已经下楼了。 众人看着明显打扮过的林琳后,达西面上的表情慢慢转变,而宾利和乔治安娜也都下意识地去看达西。 也许热恋中的人,都有一些小冲动吧。达西也不例外。在林琳还有几节台阶时,起身走了过去。 第250页 「早安,凯萨琳。」 「早安,达西先生。」 一听到林琳仍是叫自己达西先生,达西便觉得不受听。 「你可以像宾利那样,叫我达西,也可以叫我的名字,费兹威廉。」 林琳对于达西火辣轼的视线,也有些个不好意思,听到达西的话,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原来这人也是有名字的。 一两百年来,所有人想到他的时候,都是达西先生。几乎没有人叫过他的全名。 一个被写出来的小说人物,其实在他们的世界里,就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她在电视剧和小说中反覆地穿行,其实是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而今天,竟然有了一丝心疼他的感觉。 说开后,两人的相处倒是比之前多了一丝和.谐。时而一起看书,时而一起散步。时间不过几天,乔治安娜明显感觉到了孤单。 她觉得是哥哥抢走了自己的朋友。 林琳见此,便提议向班内特家的大小姐提出邀请。 宾利眼睛一亮,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通过后来的两场舞会,宾利已经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简班内特小姐了。 星期一,林琳向简班内特提出了邀请。邀请她来尼日斐小住。 星期二,林琳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有意无意地竟然派了一辆马车去接人。而这也让简班内特小姐避免了淋雨生病。 简班内特是个性格看起来很温柔的女人,和她乔治安娜到是可以说到一起去。 简是长姐,对于比自己年幼的姑娘都会习惯性的照顾和礼让。而乔治安娜是个容易害羞的姑娘,跟着林琳接触时间长了,倒也开朗了很多。现在遇上这样的简,两人可以说是一见如故。 「班内特小姐与宾利的事情,你好像是贊同的?」这一日早上,林琳和达西一起散步时,达西想到了这两天林琳对待那位班内特小姐的态度,有些不理解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扶着达西的手,避开了一个小水洼。林琳才停了下来,正色对达西道,「为什么要反对。那毕竟是宾利喜欢的人,不是吗?」 「可是班内特小姐的身世,太过于低,呃。我是说她并不适合宾利。」看到自家小女人露出了不善的眼神,达西从善如流地改了原本要说的贬低的话语。 「不就是律师的姨父,商人的舅舅。还有不得体的父母,轻狂的妹妹吗?噢,还有那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有一千英镑的嫁妆。达西,如果我是简这样的出生,你是不是就要远远的避开我?难道个人的优秀都没办法让人忽视这些吗?达西,异位而处,我不敢想像。」 其实没有人比林琳更希望宾利离班内特家的人远远的。这样以后可能就会再有接触了。 伊丽沙白这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她无论怎么看,都挺鼓劲她的。虽然她也有着这个时代和年纪的女孩特有的天真和无知。可是不可否认,她确实有着招人喜欢的本钱。 她不想把达西让出去了。在短短的几天里,她和他越走越近,越近越了解。然后渐渐地被吸引。 她不知道在这个时空还会不会遇到第一个这么吸引她的男人了,她……捨不得了。 但是再捨不得,也不能去乱打鸳鸯不是。 毕竟男人要是想变心,就算对面是头母猪,你都没折。 听了林琳的话,达西发现他也做不到放手。如果面前的小姐是那样的身世,他想,他还是会爱上她的。 然后带着她脱离那样的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微博,发现一个小三开车撞了正室,害得正室重度昏迷,子宫摘除,双胞胎胎死腹中。而有人要打小三,渣男还挺身而出保护真爱了。当时小三还说,『装什么装,我又不是故意的。』 真不敢相信现在的人怎么都变成这样了? 真心疼那对双胞胎。 躺在床上刷微博,就想着如果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会如何。然后就发现了蠢作者还挺心狠的。 我一定会杀了那渣男贱女的。然后大卸八块,用水泥将尸块弄成大小不一的或长方型,或正方型的水泥块。丢到天南地北去。 一个女人愿意跟你过苦日子,陪着你奋斗,为你十月怀胎生儿育女,而你竟然一发家就干出这么没人性的事情。真是天都难容呀。 不过通过这件事情,也让众人有了一个直观的想法。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男人变心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一但察觉,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我特意将这事跟我家老太太说了,让她也看看,这婚呀,可不是随便就能结的。结不好,那是要出人命地。 第132章 「但是以我的观察,简班内特小姐好像并未如宾利喜欢她那样喜欢他。」又走过了一个岔路口,达西想了想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姑娘家都会有些矜持的。」顿了顿,林琳并无恶意地说道,「当初我还以为达西先生看我不顺眼呢。」 您还是位爷们呢,不也没让人看出来你的心意。 达西:「……」,某个女人迟钝,怪他喽? 不过达西先生转念一想,也许这位简班内特真的只是太过于含蓄了呢。 虽然不是太满意简班内特的身份,但是达西也在和林琳的通话中知道她是不反对的。 想到自身的立场,再想到心上人的想法,达西也就把自己的那份关心放下了。 第251页 …… 星期日,简班内特在尼日斐庄园住到了星期日,这才在乔治安娜依依不捨中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这期间,简班内特与宾利的感情直线升温。已经到了你侬我侬的地步。林琳偶尔见了都会在心里默默算计一下,这一回没有了波折,两人什么时候能够步入教堂。 星期一,经受了一天一夜的相思,宾利先生终于决定吃过早饭便去班内特家与心上人见面。 「凯萨琳,如果我今天就向简求婚,她会答应吗?」临出门前,宾利转身回来问着坐在一旁做手工的妹妹。 放下手中打发无聊时间的东西,林琳抬头笑着肯定,「放心吧,她一定会同意的。」班内特家的女人,都恨嫁。 「真的?」 「真的,我肯定,以及非常的确定」 听到满意的答案,宾利又抬头看向乔治安娜,然后又向目光转向达西。 「达西,你也这样认为吗?」 「凯萨琳说的便是我的意思。求婚后,你将拥有一大群性格各异,身份复杂的亲戚了。但愿你不会后悔。」最后还是没忍住。达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可是听到这里,也不知道宾利是怎么想的,竟然来了句,「噢,我的朋友,请祝福我吧。」 达西脸上一僵,林琳也连忙低头掩饰一脸笑意。 祝福你什么?是祝福一段他并不看好的婚姻?还是祝福好朋友会有一群身份低下的亲戚? 天然呆的宾利成功噎了一把朋友后,便带着雀跃的心情去了班内特家。 在那里,他到是得偿所愿的求婚成功了。 下午在与心上人耳鬓厮磨了一番后,达西先生早上的提醒应验了。 我们被爱情沖昏头脑的宾利先生见到了从外地赶过来的班内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先生。 这位先生的言谈举止,以及那猥琐的长相都给宾利先生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恭维别人的话,都可以在心中打一回草稿,然后再看临场发挥? 这是什么奇葩的思维。 不过看着餐桌上,一脸羞愧,难为情样子的班内特家两位姑娘,宾利非常完美地将脸上的鄙夷和诧异掩饰了下去。 晚饭后,宾利回尼日斐时,还特别体贴地告诉简别多想。 简班内特感动极了,看着宾利先生的背影久久都没有出到屋子里去。 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的宾利,此时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成了哈士奇。 为啥是哈士奇,那是因为哈士奇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撒手没。 几人在宾利说出好消息后,相继恭喜了他一番。然后在宾利说到柯林斯先生时,达西一脸『他就知道会这样』的神情,而林琳却下意识地看向乔治安娜。 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明天,就应该是私奔专业户威翰露面的时候了。 悄悄地查看了一下那一小瓶打隔魔药。林琳放心地拍了拍。 她截胡了达西先生,那么班内特家的姐妹最大的危机就不会有便宜凯子帮忙解决了。一但班内特家的姑娘真的再闹出私奔的丑事,那么做为长姐的简班内特也会受到影响。 别管那个时候这姑娘嫁没嫁人。 万事都是一饮一啄,她也应该回馈一份结果给班内特家。 虽然她并不认为她自己有错。 闺女没教养好,是父母家庭的原因,跟她这个男主的现女友应该没有多大关系吧? 她只是抢了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 夜半三更,林琳换了一身夜行衣,踏着月色去了军营。 此时的英国驻军军营,虽然并不大,但是人却也非常的多。林琳打晕了七八个大长腿男军官,才找到被传得帅掉天的威翰。 于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一瓶魔药灌了下去。转身也不看结果,拍拍手走了。 至于第二天醒来,发现只要一说话就打隔的威翰是个什么心情,这就不是林琳会关心的问题了。 宾利每天都会去浪伯恩,林琳和达西几乎天天腻在一起。而可怜的乔治安娜同学,便有了些孤单。 林琳觉得自己不能有异性,没人性。所以毅然决然的让宾利带着乔治安娜去浪伯恩。 班内特家的姐妹性格都不相同,相信总有一款是适合乔治安娜的。 像是想要验证什么,林琳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经常拉着达西一起过去的。 后来经过观察,现在达西是对伊丽沙白真的无感,这才放了心。只是放任乔治安娜找伊丽沙白玩。 乔治安娜出现的早,还有他哥表白前的那起逗逼事件,倒是没有让伊丽沙白对这兄妹有什么误解。 再加上两人的性子都非常的好,通过接触后,都觉得可以进一步交往。一来二去,到也成了蜜友。 不过有件事,两人也是非常苦恼的。就是柯林斯先生知道了乔治安娜是他恩主的外甥女后,那真真是卑躬屈膝到了极点。 这样的柯林斯先生,伊丽沙白不嫌丢人就不错了,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眼呢。 于是一个追,一个躲,弄得伊丽沙白为了躲避柯林斯经常带着乔治安娜去镇上。 「莉齐,军营里来了个一说话就打隔的军官,噢,他的样子真的是太迷人了,太英俊了,只是可惜不知道怎么会得了这么一个怪病。」这一天,姐妹几个再加上乔治安娜一起去镇上逛街,走到一个路口时,莉迪亚突然这么说。 第252页 「那真的是太不幸了。愿上帝保佑他。」伊丽沙白对于莉迪亚的话,从来都是半信半疑的。毕竟里面的主观意识和夸张形容不是一点点。 「真的,真的是一说话就打隔。我和凯蒂都试过了。」 伊丽沙白和乔治安娜听了不由面面相视。这俩姑娘咋这么缺德呢。竟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这个时候的乔治安娜还觉得班内特家的两位小妹妹忒不厚道了。可是当她到了镇上,顺着莉迪亚看那个被戏耍的倒霉蛋时,当场先是受到了惊吓,然后便在心里大骂了一句『活该』! 乔治安娜是彻底被林琳洗脑的成功案例。 她现在早就不记得当初是什么事情了。她只记得面前那个猥琐的男人,因为自己不上进,又跟自家哥哥有矛盾,竟然窜通了家庭教师想要绑架她。 这样的人,是怎么混进军队的? 就在乔治安娜看到威翰时,威翰也看到了乔治安娜。因为突然得了这么个怪病,威翰本就不多的积蓄早就已经花了个干净。 现在他握着乔治安娜那么大一个把柄,又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可惜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却骨感到了没有一丝肉的地步。 「隔,隔,隔隔。」威翰一张嘴,就便开始打隔。一着急,打隔的频率就更快。声音也更大。 另一位军官见此,也只得尴尬地向几位女士走去。互相问好后,几人看到威翰双眼瞪着老大地看着乔治安娜拼命的打隔,都有些个好奇。 而乔治安娜却是一脸气愤地鄙夷着面前的威翰。 伊丽沙白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明白这两人一定是之前认识的,不然不会如此表现。 「乔治安娜,你认识这位威翰先生是吗?」 乔治安娜冷哼一声,「当然认识。他是达西家上任管家的儿子。自小接受我父亲的资助,却狠子野心,想要计划绑架我好勒索哥哥。幸好哥哥及时出现打破了他们的计划,不然我可能早就见上帝了。」 「我的上帝呀!」女士们听到乔治安娜的话,都瞬间睁大了眼睛。而那位带着威翰而来的军官,则是向后退了一步。 『真相』过于残酷,威翰听得目瞪口呆,他有些个承受不来。 「隔,隔。」不是这样的,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乔治安娜想到了林琳曾经说过的话,趁你病,要你命。 所以又非常认真地转过头来对伊丽沙白说道,「他这个打隔的毛病,小的时候就有。现在不过是復发罢了。」瞧现在威翰的猥琐劲,乔治安娜心里就有一种噁心的感觉。 「隔,隔,隔。」威翰想到这两天他想到的办法,连忙从衣服里拿出纸笔来。刷刷几下,写下一行字。 写好后,先是给了那位军官看,然后又转过来给对面的女士们看。 众人看着纸上的内容,再看看因为生了怪病着急上火,脸上起痘,并且连话都不能说的威翰。然后又看了一眼看到纸条表情变得冰冻的乔治安娜。 对于字条上的话,本能的选择了不相信。毕竟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哼,我曾心悦于你?你这做的是什么梦?」乔治安娜举着那张字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作者有话要说:  我妈昨天出去买水果,然后卖水果那人看到我妈兜里都是零钱。就跟我妈换了三百块钱的零钱。为了买东西方便什么的,我妈那钱包里头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一块的都有,我妈看人卖水果的,大老远外地过来,就跟他换了。当然,这不排除他便宜卖我妈水果了。说到这里,你们就应该知道了,其中有100块钱是□□。 回来发现的时候都已经好久好久以后的事了,开车卖水果的早离开我们家小区了。这么大热的天儿,我妈就上火了,她一直也没说出来,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今天难受她才说出来。 我有啥办法?直接把钱拿出来了,趁我妈没注意,给她换了一张。然后理直气壮的说,那张钱是真的。那不是废话吗? 然后我妈就觉得冤枉人家了,然后就说挺不好意思骂了人一天一夜。还说下次见了再买他的东西。 我这心情呀…… 第133章 乔治安娜说完这句话,看到众人的眼神,想到了一直在脑海里出现的话,便直接说了出来,「一个身无长物,没有正经工作,又一事无成的管家的儿子,人品低劣到上帝都不愿救赎了,你还有什么是值得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小姐心生爱慕的?噢,还要加上时不时会犯的老毛病。」 众人一听,还真的是那样。这下子看威翰的眼神那就更加的鄙夷了。就连莉迪亚和凯蒂这对军装颜值控看威翰的眼神都变了味。 真没有想到,长得人模人样的,竟然是这样的为人。 伊丽沙白与家里的姐妹都是先接触了乔治安娜,也知道乔治安娜是个什么样的为人,先入为主的观念,三姐妹一下子便觉得是对面的男人在攀扯。 被乔治安娜一番连消带打,威翰的脸涨得通红。他知道他现在吃亏就吃亏在这不能正经说话。 除此之外,他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胆小羞怯的乔治安娜会变成这副样子。 真和她的那位好哥哥一样讨人厌。 「伊丽沙白,我想回尼日斐了。我要告诉我哥哥和凯萨琳一个人品如此低劣的人现在混进了部队。」凯萨琳说的对,受了委屈和受了气,都要回家打报告去。 第253页 伊丽沙白见此,也觉得再留下来也是尴尬,便点头同意了,「我陪你一起回去,莉迪亚你们呢?是要一起回去还是要去姨妈家?」 刚到镇上就离开,莉迪亚两人明显不愿意。于是四位小姐,一分为二,两两向着各自的目的地走去。 伊丽沙白将乔治安娜送回来后,林琳看着天色有些阴沉,怕路上下雨,便特意让家里的马车送伊丽沙白回去。 伊丽沙白笑着谢过,也没有推辞。毕竟她也是真的走得有点累了。 而且她对于达西和林琳印象非常好。再加上林琳是她姐夫的妹妹,关系自然又亲近了几分。 这之后,乔治安娜便将在大街上看到威翰,以及威翰进了军队,得了怪病的事情也都告诉了自家哥哥和未来的嫂子。 达西听了,眼眯微眯,沉声夸了一句乔治安娜做得好,便去处理后续事情了。他不能再因为年少的感情而忽视这份可能在未来会影响到自己妹妹幸福生活的因素。 父母将妹妹将给自己,自己便有义务保证她的幸福。年少无知时候的煳涂事情,只能怪自己没有把她保护好。 「放心吧,这些事情有你哥哥呢。他不会让别人来伤害你的。」就算达西没有安排好,还有她呢。 「嗯,我今天说谎了。上帝一定是听见了。」乔治安娜想了想今天的言词,小声的说道。 「那是善意的谎言。上帝是支持的。他知道这是为了更多人的幸福。相信我,好姑娘。」林琳掌握着说话的节奏,一边将仍是有些忐忑的乔治安娜揽在怀里,轻轻地拍打安慰。 这件事情,终会在这姑娘的心理留下一丝阴影,……无论她做什么。 都说做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林琳并没有去管达西先生是怎么安排威翰先生的。她想着,只要有她在,威翰对于乔治安娜来说,就不是威胁。 ………… 解决了威翰的事情,时间也就到了伊丽沙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了。林琳非常想要去围观一下,可是考虑到亲嫂子的面子问题。嫂子娘家的热闹还是忍痛捨弃了。 哪知道月末,柯林斯先生竟然跟夏绿蒂订婚了。这实在是太出人意外。当然,除了林琳。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情,班内特夫人的头痛病更加的严重了,见到伊丽沙白,都恨不得大骂一顿。她真的害怕极了,她会在班内特先生死后,被赶出浪伯恩,而卢卡斯一家将会搬进她生活了一辈子的家。 而这个罪魁祸首,便是她那个一直桀骜不驯的二女儿。 于是,伊丽沙白在家中过得越发的艰难。后来,林琳看着都觉得闹心,便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的时候让宾利邀请简和伊丽沙白一起到尼日斐来过节了。 当然,宾利审时度势,直接在之后的时间确定了明年与简的婚礼日期,这便是后话了。 六人一起过节,说实话,感觉非常的新奇。不过两对未婚男女加上两个妹妹,倒也过得开心。 饭后一起打了一会儿牌,林琳便跟着达西去了书房。 到了书房,达西一步上前牵起林琳的手。一起走到了大落地窗前的榻上。 扶着林琳坐好,达西才半抱着手臂倚着窗框,看着林琳说道,「今天是圣诞节了。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 林琳歪头看他,故作不知。「什么约定?你在说什么呢?」 达西看着林琳,不再说话。一双眼睛迷人而又深邃。就那么看着你,眼中的渴望,深情向是水泄一般出来。 「我有什么好?」她是会很多,懂得也很多。可是她不认为自己好到可以让达西家的大冰块倾心如此的地步。 「哪都好。」在他的眼里,心里。 就像是她用德语写在书上的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不知不觉间,便将心落在了她的身上。 达西看人的时候,很专注。每每接触到达西的眼神,林琳都会不由自主的移开目光。 火辣辣的,怪让人难为情的。 避开达西的视线,林琳走到窗户旁,看着满天的星辰,想要从中找到一颗她曾经在其他时空里遇见过的。 达西将一块披肩搭在林琳的身上,自身后抱住她,想到刚刚在楼下,几人谈到的柯林斯与夏绿蒂的婚事,此时找星星无果的林琳,玩味的建议,「其实如果班内特家的人愿意,那位班内特家的三姑娘其实更适合这位柯林斯先生。」就算是将来老班内特先生去了,她们一家也可以在自己的房子里生活。 轻轻地将林琳按到自己身上,达西摇头笑道,「我也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达西用下巴蹭了蹭林琳的发顶,心满意足的轻嘆一声。 怎么就那么那么喜欢她呢? 「宾利跟我说,他想明年初就举行婚礼。我们呢?要不要一起结婚?」 林琳在达西的怀里扭了扭,然后抬头看向身后的男人,「终身大事,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才好呢。省得将来达西先生再后悔。」 将怀中的小人转过来,一下咬住她的嘴唇。 先是轻轻的撕咬,然后便开始寻求本能的吻…… 半晌,达西放开她的唇,「我不会后悔。也许世界上比你好的女人有很多,但在我的眼中,只会有你一人。再好,与我也没有任何关系。」 林琳听了,倚在达西的肩头轻轻地笑了。 第254页 这话,她爱听。 一月十日,宾利离开了浪伯恩,带着妹妹跟着达西兄妹回了达西的家——彭伯里庄园。 是的,没有看错。几人确实去了彭伯里。 因为林琳会先于宾利结婚,然后再一同参加宾利和简的婚礼。 至于为什么这样安排,是因为达西的那位好姨妈对于除了自家女儿以外的女人嫁给达西先生都不满意。 别管是一千英镑还是两万英镑了。 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不过她的这一不满意,倒是成功地激起了林琳的叛逆。也别管别的了,她要求尽快结婚,以便以达西夫人的身份去拜访那位捎信来骂达西的老太婆。 作为晚辈,她不去孝(恐)顺(吓)一番又如何对得起那位贵夫人的殷殷期待呢。 要知道,她就一个闺女,她那么大的年纪,若不好好的讨好一下她们夫妻,在她去后,看谁会帮她照顾病弱的女儿。 ...... 对于林琳的感情,达西一直有些个患得患失。他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心悦于自己,还是只是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太好了。 可是无论是什么原因,达西都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开她的。 爱也好,不爱也罢。他们始终要在一起的。 他从来没有像这样,爱一个人。爱到……没有自我。爱到不愿放手。 ...... 一路行来,并未用时多少。林琳一行到了彭伯里,达西兄妹先是带着宾利和林琳彻底参观了一下彭伯里,而林琳也带着视查的心思,巡视了一遍自己将来的领地,然后才开始直接闭关自己做婚纱去了。 二月二十二日,这年春天最温暖的一日。 林琳穿上自己缝纫绣制的婚纱,嫁给了一脸喜色遮也遮不住的达西。 婚后达西先生也和暖了很多,两人真的是如娇似膝,你侬我侬。林琳有的时候都要怀疑,面前的男人会不会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清晨在早安吻中,他们一起起床,深夜在激情后相拥而眠。一起散步,一起看书,一起讨论那些时事和歷史。一起处理着外面的生意,和家里产业。 一起为乔治安娜的未来操心着。一起为尚未出生的孩子期许着未来…… 他们总有很多的话要说,他们也有相视而笑,默默无言的依靠在一起。他们也会骑着一匹在达西家族的领地里到处走走看看,他们也会为了一件小事而互不相让。 …… 真的,和达西在一起的生活,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甜蜜,让林琳都有些个沉醉。 这一日,林琳迷迷煳煳承受着来自达西的早安吻。 可是让林琳觉得不对劲的是达西那每天早上独有的磁性嗓音好像突然变了。于是慢慢慢地挣开眼睛,刚看清面前的的人时,吓得死劲将身上的人推了下去。 怎么会是他?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在这里? 转头打量自己所在的居所,林琳双眼呈现一丝不确定的迷茫。 这么个小破屋子,是哪呀? 还有这人是怎么把她从彭伯里弄出来的。她家达西先生睡死过去了吗?还有佣人呢?眼睁睁地看着主母被绑架吗? 「莉迪亚,你做什么?你疯了吗?」地下的男人非常生气,大声呵斥林琳。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涨了好多的营养液,今天忒激动了。准备一会包饺子庆祝一下。 . 马上就要入秋了,感觉真是太激动了。晒得却黑,热得喘不上气的日子终于要过去了。再也不用挤公交车的时候,将别人的汗打包带走了。 感谢大东北的地理优势吧。我竟然觉得交一次包烧费,可以供暖半年,是一项那么好的福利。尤其是这份包烧费,单位还可以按比例报销。 说起地理优势,十多年前去西安,发现那里的冬天,屋里比外面冷。而且有条件的人家安空调,没条件的人家烧蜂窝煤,冬天太阳好的时候,一排晒太阳的人坐在外面。这景象,在东北就没有。要知道零下二三十度的室外,时间长了会把人冻成冰棍的。 所以,别看东北的冬天冷,也不是家家都有空调。但是我们有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发明——暖器和地热。 感觉特幸福,像是得了天大的便宜似的。 ........... . . . . . 『俺们大东北呀,好多的傻狍子呀』一句被篡改的歌词。 第134章 有什么比一睁开眼睛看到和自己亲近的不是自己男人更让人惊悚的? 有什么比一缓过神来,发现自己疑视被绑架更让人惊恐的? 当然,还有什么是比知道自己成为一个名声抄地,浪荡形骸,跟着渣男与其私奔的蠢货更让人绝望的? 尤其那个渣男还刚刚被她踹下床。 想到刚刚被吻的地方,再看看身上睡衣并未全部遮住的欢爱后的痕迹,林琳就打心眼里感觉到噁心,反胃。 并不理会床下男人的责问,林琳快速地冲去洗漱间,大声的呕吐起来。 一时,再也吐不出来什么,林琳才有些个虚弱地靠坐在了洗漱间的墙壁处。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她为什么会成为莉迪亚? 她不是应该在庄西家那间向阳的主卧室享受着达西先生的爱怜,过着幸福美满,让人羡慕的生活吗? 第255页 她还记得达西沉默的温柔,宠溺的眼神。还有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可是现在呢,她成了莉迪亚,达西的小姨子。 还是个没有脑子,跟人私奔的风流女人。 一想到达西看她的眼神从爱恋变成了鄙视和漠然。林琳这心里就接受不能。 这样的事情,能怪谁呢。 记忆中,这里的达西,至今还是单身。简此时也还没有嫁给宾利。 而看过书的林琳却是知道此时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沙白,并且完成了第一次的求婚。 ……虽然惨遭滑铁卢。 虽然不愿意去想,可是林琳却也明白,几个小时前还和她相亲相爱,你侬我侬的达西,此时此刻心中却恋着此身的姐姐伊丽沙白班内特。 呵呵,她又算是什么呢? 「莉迪亚,你没事吧?」威翰以为刚刚将自己粗鲁推下床的林琳,是因为想要呕吐才会如此的。虽然此时已经暴漏了渣男的本性,但是威翰还是过来问了问林琳的情况。 别是什么会传染的疾病? 林琳毫无机质的双眼抬头看向威翰,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便是想要抬起胳膊给威翰来一记昏迷咒都不得。 艷丽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林琳闭上眼,从空间中拿出一根银针来,掐在手心之中朝着威翰轻轻地说了一声,「过来一点,扶我起来」。 威翰见此,倒也没有多想,竟然真的向林琳走去。 威翰伸手扶起林琳,林琳半靠在他怀里时,便是最好的下手机会。眼睛一眯,飞快地向银针插威翰的穴道里。 威翰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便代替林琳倒在了洗漱间里。 看着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脸,林琳的心,又难过起来。 曾经恩爱转眼成空,从此相见不相识。 若早知道会如此,当初她也不会放纵自己投入感情,认真去对待。 「痴儿,是否要结束收集之旅?」脑海中又一次浮现了那个每个故事开始时都会出现的声音。 而这一次,林琳竟然犹豫了。 一次次的轮迴,一次次的投入,可是却又一次次的离开。她真的有些累了。 记忆中那些鲜明的一幕幕,从不曾褪色。 往往看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会想到很久以前曾经看过的,用过的,玩过的,以及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 她想回家,她想要回到她那全部使用面积只有六十平的家里。 她想要回到那个贴满海报的,只有十多平的小卧室。 她想要……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菜。 她……不想再走下去了。 可是她也知道,若是现在停下来,她就只能留在这个让人深感世事无常的世界。 顶着莉迪亚这副让她噁心的身体和身份活在……达西的记忆里。 她回不到她想回的那个家。 过了好久,久到地上的威翰又要恢復知觉时,林琳才含着眼泪,咬着牙说了句『继续,我坚持。』 话落,一脚抬起,又将威翰踢晕了过去。 双手向上举,将散在身后的头髮拢了拢。 然后看了一眼这旮旯的小屋子,转身心念一动便回了空间小屋。 看着这里熟悉的一切,林琳才想起来,她这是进入这个世界后,头一回回到这里。 赤脚走到洗漱室,林琳开始清理自己。 闭上眼睛,都是刚刚那噁心的一幕。林琳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若是她所料不差,几天之后,达西就会找到他们。 想到与她相恋的达西,再想到现在倾心伊利沙白的达西先生,林琳就苦笑不已,当初自己截胡达西时,心中每每升起的得意都成了笑话。 她不能怪任何人,更不能怪达西。因为达西并没有对不起她。 他们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此时此刻,一切都回归了原有的轨迹,可是她呢,却是这么一个不堪的身份。 当初……就跟一场笑话似的。 任热水烫红肌肤,林琳心中应是有些个不舒服,找出一瓶修復肌肤方面的魔药,也不嫌难喝的一口饮尽。 虽然鄙弃这副身体,但是林琳仍不想在身体上看到一点威翰留下的痕迹。 靠,真是日了狗了。 …………………… 哭过了一场,林琳的心情也好了很多。虽然这样的情况她头一回遇到,可是再难走的路,总会有方向。 出了浴室,林琳在衣柜里找出了一件昨天才做好的衣裙。 是的,昨天才做好的,达西家族世代聘用的专业裁缝。 这件衣服,因为林琳想要再修改一下,所以顺手丢到了空间小屋里。现在看来,真的是一场笑话。 没了再动手的心情,林琳直接挥舞魔杖,让它变得大小正合适她现在的身材尺寸。 衣服典雅,低调而又华丽。 可是现在,林琳却再也早不到初次试穿这件衣服时的好心情了。 都说上车饺子,下车面。林琳知道再出空间小屋时,会遇到什么,于是又拿出了一袋水饺,煮了起来。 沾上辣椒油和醋,林琳就算是再没有胃口,也强迫自己吃了小一盘。 饭毕,漱口。找出了一双鞋换上,林琳深吸一口气,转身出了空间。 小旅店还是刚刚林琳进去的那个样子,而睡在洗漱间的威翰,依就在沉睡着。 第256页 林琳看着满屋子的狼藉,眉毛都皱得可以挟死蚊子了。 拿出魔杖,一顿飞舞。 那厚重的窗帘被林琳直接分开,一室的阳光便照了进来。 带着围幔的大床,林琳一眼都不想看到,直接来了一个消失咒。 梳妆檯被移到了靠窗那侧的墙角,上面的东西,也是清理一空。然后改成了写字檯的式样。 屋中唯二的两杷椅子和小柜,林琳直接便成了两个大沙发和茶几。 一番布置,屋中便只剩下地上的一摊衣物和两只皮箱子。 林琳看不上丽迪亚的东西,可却也知道不能什么都没有。于是除了那两个箱子外,其他的东西都被林琳丢掉了。 又是一打清理一新甩了出去,屋子才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 而这时,洗漱间也传来了威翰的声音。 林琳此时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他。隔空一挥,洗手间的门便被关上了。不过转头之际又看到了地上的箱子,林琳不想让达西看到威翰衣衫不整的样子,顺手也把箱子丢了进去。 「将自己收拾得像个人以后,再出来。」 也不管威翰的叫骂声,林琳一个魔咒下去,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现在,她要好好想想,这以后要怎么办了。? 按着剧情和那个混蛋结婚? 不,不,这不可能。打死她,都不会愿意在和那混蛋呆在一起的。 可是若是不结婚,那么班内特家的丑闻,又要如何消弭? ……班内特家过得好不好,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只要达西在,只要他还喜欢伊丽沙白,那么班内特家就不会沦为一个笑话。 「当,当,当。」有规律的敲门声自门外响起,林琳的心也跟着一颤。 想到昨天与自己相爱的男人,今天找到自己的目的,竟然是让自己嫁给另外一个男人,林琳就心痛的无法唿吸。 迟疑了一秒,林琳强迫自己面对。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门口。 深吸一口气,勐的将门打开。 「丽迪亚班内特小姐?」门外的达西对于能够找到这位轻浮的东西,感到庆幸。 果然是他,他真的来了。为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声和幸福。 「达西先生,日安。」让出门口,林琳请达西入室内叙谈。 达西点头,抬脚走了进去。而林琳稳了稳心神,这才关门转身。 「这里比较简陋,请这里坐吧。」林琳指了一处沙发示意达西坐在那里。然后也不敢抬头看达西,直接去了写字檯处。那里有她刚刚拿出来的一块茶具和两碟点心。 忙了这几天,想必……他也是又累又渴的。 用托盘将东西拿到沙发旁的茶几上,林琳按着达西喝下午茶的习惯,只少少加了一点奶和糖。 「辛苦你了,请慢用。」 达西看着短短几日,就变得有些个不同的班内特家五小姐,虽然有些吃惊,但是之前糟糕的印象,以及这一次私奔前留下的字条等等蠢事,仍是让达西无法不鄙夷。 轻浮,粗鄙,不自重。 …… 「请问班内特小姐,威翰在哪里?为什么这里只有你在?」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一些,果然是做不得后妈。 . 刚刚陪我爸看比赛,我正在那里大说特说,说国际形势,会影响一些比赛的评分。因为很多的分数都不是一是一,二是二那么来的。所以人为因素也有很多。 然后我爸就让我别说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当时就无语了,难道我说话,还能影响国手比赛? 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我爸竟然说我没有集体荣誉感。 若没有集体荣誉感,我会反水站在你这边不让太后看电视剧? 八月里,我竟然体会了一把窦娥的冤狱…… 第135章 =12 林琳低眉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然后像是无可耐何一般,遥头漏出一丝苦笑。 「被我关在了洗漱间里。」 听到这样的答覆,达西大吃一惊,「你将他关起来了,就是那里」达西不敢置信地用手指了指对面的那间明显是洗漱间的门问道。 「是的,就在那里。」除了那里,还有别的门吗? 面前的达西,没有她的达西有智商。 分开看,他们……是两个人。 达西被这样简短的回答,一时间弄得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位不是前几天还兴高采烈的跟着威翰私奔的吗?这才短短数日,就可以平静地说出人被她关起来的话。 达西是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丽迪亚小姐,您的家人都非常的担心你。现在既然找到了你,是否要跟我回去。」 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那样的家,她不想回。回去后面对你们天天在她面前秀恩爱吗? 林琳不想对达西说谎,于是直言说道,「我不可能跟威翰结婚的,这样的我如果回到浪伯恩,家里的姐妹又要如何嫁人。我,准备四处走走。」 达西满头黑线,既然当初不准备和威翰结婚,你倒是别私奔呀。 难道你只是想要享受一下私奔的感觉? 不敢置信,鄙夷,歧视,不满的的情绪一直在达西的眼底,林琳看了一眼,便将头扭下他处。 他……怎么会忍心如此伤她。 第257页 呵呵,他又如何不能呢。 他不是她的达西,她的达西不会伤她的。 …… 「……请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丽迪亚小姐是如何将威翰关起来的吗?」 林琳也知道他会好奇,于是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旅馆备的木质小碗,两手合拢,不过喘息之间,那小碗就一点一点被挤成了粉末。 达西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林琳。 「威翰跟我说了些事情,关于达西家的,也有关于达西小姐的。我想着再用钱来封口可能已经不合适了。既然今天达西先生来了,这威翰是我来料理了他,还是达西先生处置?在遥远的华夏,那里人的信奉只有死人才能保住秘密。当然那样的做法也许并不附合英国国情。 不过,我还是建议达西先生可以妥善地处置了威翰,让他永远都不会说出不应该说的话。」想到她还是凯萨琳的时候,偶尔听到达西说起他是如何处置威翰的事情,林琳又接着建议道,「达西家族在巴西和印度都有生意往来,我想那里应该是一个定居的好地方。」 「是的,你说的话,我会考虑的。只是丽迪亚小姐真的不准备跟我一起回去吗?据我所知,另父已经到了伦敦。」 「就让他们当我死了吧。」她不是没脸回去,而是她没必要因为别人的过错,而跟着丢脸,接受别人鄙夷的目光。 ……最重要的是,看着达西向伊利沙白求婚吗? 看着伊利沙白睡进自己的卧室吗? 那样对于她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了。 「稍后,我会将威翰带走。至于丽迪亚小姐的去留问题,我想您的家人更有权利向您提出善意的建议。」 达西觉得面前的姑娘实在是太不懂事了。再和她呆一分钟,都是一种遭罪。 他想像不到他的伊丽沙白小姐是怎么和这位姑娘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十几年的。 似是知道达西现在是怎么想的,林琳也不反驳。只是点头表示会在这里帮忙看着威翰。一直到达西派来的人将人接走为止。 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达西便站起来,拿着手中的帽子向林琳告辞。 至始至终也没有想过要见一见威翰。 林琳送他到门口。 关上房门,将门口的行李箱收到空间中。拿出笔墨,按着丽迪亚的笔迹写了一封告辞的信。 信写好后,放在显眼的位置。上面多套了一个信封。 最外面的是达西先生亲启,里面则是班内特先生收。 做好这一切,林琳披了件隐身斗篷,骑着飞天扫把从窗户飞了出去。 ……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宾丽小姐,您是怎么看待莎士比亚的?』举着莎士比亚集的达西。 「我与宾丽小姐想的一样……」 ……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凯萨琳,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要送我的礼物?」捏着小荷包高兴的眉眼柔和的达西。 ……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我愿意,我爱你,凯萨琳。」在上帝面前认真而又虔诚许下一生诺言的达西。 ……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能够娶到你,真好。每当太阳辉煌照耀;我们在一起。每当月亮在黑夜抖动彩笔,我的怀中始终有你。」新婚夜说着情话,温柔缠绵的达西。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一幕幕的情景在林琳的脑中闪现,越是想要忘怀,却越是鲜明。 眼泪不停的涌出来,林琳趴伏在扫把上,哭得不能自己。 …… ………………………… 林琳自那日离开了旅店,便一路飞行到了码头。找了一艘客轮便准备免费蹭个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这个时空,林琳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了在这个时空的华夏落脚。 她是纯粹的西方人面孔,在这个时候的华夏还算安全。在上海的租界买下了一栋小洋楼,又僱佣了一对老夫妻照顾自己的生活后,林琳竟然再也没有出门家门,一直到寿终正寝。 这一世对于林琳来说,先是甜如蜜,然后又是苦到不自知。最后才慢慢归于平静。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看了看手中那多出来的佛珠,心中是平静的,也是迷茫的。 她当成一场一场游戏的穿越寻找,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伤了心。 她以为她可以潇洒的放弃,洒脱的来去,可是事实上,她仍是无法坐到来去自如,心随意动。 …… 「老头子,你说这姑娘要是醒过来,咱们留给峰儿做媳妇,你看怎么样?」一个苍老女人的声音。 先是斧头砍断木头的声音,然后一个明显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家丫头也是个可怜的,若是真的醒过来。就给峰儿留下吧。只是那药铺的大夫不是说,这丫头?唉,峰儿那么大了,领着一群要饭的,竟是到了现在也没成家。当初要是知道这样,再不叫他练什么武功的。」 「谁说不是呢。」乔大娘又将一碗杂粮皮子丢到院里,一边丢还一边「咕咕咕」的叫了几声,「咱们村像峰儿那么大的,不说都当爹了,那也是都成亲了。就咱们峰儿,老大不小的,还没个着落。」 第258页 几只扑着翅膀的家鸡,飞快的跑过来,一只雄赳赳的大花公鸡,也晃悠着跟在后面。 「这林家也是大户人家,往常去他们家卖柴,都比别家多给两文钱呢。林家丫头心也善,每次碰到了都会让人给咱倒水喝。唉,真是家贼难防呀。」乔老爹想到屋里躺着的姑娘,心里就一阵不落忍。 林家是他们这一带出了名的大户人家,谁能想到管家竟然会在男主人三七的时候,勾结山贼土匪血洗了林家呢。 若不是林家这丫头心善,经常拿些家里的饭菜给后门的乞丐,在山贼血洗林家时,恰好逃得及时,还指不定有没有命在呢。可就算是这样,也被追得滚下了山坡。 幸好他上山砍柴,不然呀,就可能被狼叼了去。 「唉,老头子,我听峰儿说,老帮主有意传他帮主之位。那将来咱儿子就是乞丐头了。这林家姑娘会不会嫌弃咱们儿子呀。」 乔老爹一寻思,拍了拍脑门。自己也有些个拿不准,「应该不能吧。不是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吗?咱好歹救了她的命不是?再一个,林家都没了,她一个姑娘家,若是不嫁人,又怎么活呢。」 「他爹,你说这官府就不管了?咱们这一片,可都是林家的地呢?要是把地都要回来,林家丫头也能有些个傍身的。」 乔老爹摇了摇头,「晚喽!若是林家刚灭门的前两天,还有可能。现在呀,县令大人是不会将吃到嘴里的田吐出来的。幸好林家丫头一直在咱们家,不然这命呀,难保不会……」 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官匪一窝的,林家这样的大案,保不准后面还不定几方参与了进去呢。 林琳迷迷煳煳地摸了摸头,死劲地回想着这姑娘的记忆和生平。然后就发现也就不过是个小县城的姑娘罢了。 原来家里有些资产,她再有些容貌罢了。 可一夕之前家破人亡,成了一个马上就要十五岁的少女。 还是个要面临不成亲就没有出入的处境。 嫁个陌生人,当一世农家妇。好像她还真的没有尝试过。 不过刚才那老大娘说的是什么? 她儿子是个要饭的? 放着好好的庄稼汉子不做,竟然去要饭,难道真的是一身懒骨头? 这可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夜一只不正经的蚊子咬了一口某的香臀,然后今天某就一直猥琐的挠呀挠。 真心没谁了。 . 马上就是情人节了。我是真心祝福那些有情人,都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真心实意,不掺假的的祝福。 如果真的有雷同结果,那纯属巧合。 . 每到情人节,单身狗会受到一万点的伤害。 虽然周二不放假,也不是半天班,但是我同事已经让我帮忙了,她说她下午要和男朋友约会去,要是有事帮她顶一下。 我表面笑呵呵的答应了,然后在周一下班前去找我们领导了,部门好久都没有开会了呢…… 哼,叫你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 . 咦,突然发现这个故事结束的正是时候呢。 最怕过今天这样的日子,回家早了,老太太一定要唠唠叨叨。回家晚了,那一定是严刑逼供,比如说去哪啦?和谁在一起了? 在外被虐狗,在家受这待遇。怨念特别深,人家牛郎织女一年一次的见面,乃们就不能消停点吗? 这么高调,难道就不怕步入什么后尘?比如说找个当兵的…… 第136章 老夫妻说了回话,便进屋来。正好看到林琳不但醒了,还自己坐了起来。 「哎呦,你这丫头总算是醒了。老天保佑呀。」乔大娘看到内定的儿媳妇能够清醒过来,喜不自尽,连忙上去,又是倒水,又是摸头的。 乔老爹也高兴的说道,「醒来就好,醒来就好。老婆子我去杀鸡,给林家丫头好好补一补。」说完就出屋去寻刚刚吃饱饭的公鸡去了。 公鸡不下蛋,有一只领头就行。其他的杀了也不心疼,养着浪费粮食。 「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多谢二老的救命之恩。」刚刚醒来就从空间中拿出药来吃过了,此时的身体正在高速的恢復中。 都说中医治本,西医治标。但是这魔药却真的是立竿见影的好东西。 「谢啥,这不过是赶巧遇上了。一直林家丫头,林家丫头的叫着,还不知道你叫啥呢?」 「我姓林,单名一个琳字,林琳。大娘叫我林琳便好。请问这里是哪里呢?」林琳接受到的记忆,都是一些这姑娘从小的生活起居之事,对于这个世界,却知之甚少。而这对老夫妻,除了那位乔老爹有些个面熟外,其实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是少林寺后山,我们家老头子,经常去城里卖柴。倒是去过你们家几回。也见过你。那日在山里见到你,便将你背了回来。放心吧,到了这里就安全了。」乔大娘一脸慈爱的摸了摸林琳的头髮。 别的不提,自从儿子加了那个要饭的团伙,家里竟然都不招贼了,就连以前总是丢鸡的现象也没有了。 林琳垂下眼,声音低沉,「敢问大娘,我家里,可还有其他人?」 乔大娘嘆了口气,摇了摇头。「听咱们请来看诊的老大夫说,都没了,那些恶人,竟是一把火将林家都烧了。」 第259页 虽然心中并不感到悲伤,但是林琳还是适时地留下了眼泪。毕竟不能让面前的老太太感觉自己是个冷血之人。 「……姑娘以后可有什么打算?」想到刚刚在院子里与自家老头子想的那个事情,乔大娘就有些个迫不及待,虽然有些趁人之危,可是她家峰儿也是一表人才,武功盖世的好男儿。 不说林琳几百年的阅歷,再加上刚刚醒来听到的言语,林琳又有什么不知的。「家遭横祸,我却仍要为罔死的家人尽一份孝心。感谢二老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大恩大德,自当倾命报答。」就姐这格调,一般人她可看不上。 报恩的方法千千万,以身相报什么的,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乔大娘一听这话,好呀。人家姑娘要守孝,还要报咱们的救命之恩。这真真是太好了。 「大娘有个儿子,单名一个峰字,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婚配。自小受教于少林寺的玄苦大师。之后又被丐帮的汪帮主收在门下。林丫头若是不嫌弃……」 越听面前的大娘往下说,林琳心里就越想呵呵。 老俩口姓乔,有个儿子叫乔峰,二十多岁,没成亲。有个师父叫玄苦,现在在丐帮汪帮主那里。 这要是再不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世界,那林琳也就不用混了。 天龙八部呗。 再一想想前后联繫,若是自己醒不来,那乔家两老就是到死也没有见到儿子娶媳妇。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乔峰的媳妇,真的是那么好当的? 还有乔峰那个性子,真的能给女人一份幸福? 乔峰是个好男人,顶天立地的汉子。可是他却给不了一个女人想要的幸福。当然也不是说不能,而是情势总会让他不得消停。 那样的一个汉子,被那一串的阴谋诡计逼死的时候,多少人潸然泪下。 多少女人羡慕阿珠,就算是死了,也有个男人记了他一辈子。 多少人恨康敏,毁了那个男人最后的幸福。 现在,她来了,在乔峰还没有成为丐帮帮主的时候。 天龙八部开始的时候,应该是乔峰三十岁的时候。那这也就是八年前的时间了? 因为是乔峰,林琳心中倒是不排斥这以身相报的报恩方式了。 …… 点头许下婚姻,林琳并未觉得后悔。八年后乔峰才会在杏子林中偶遇阿珠。而这八年,却是她的时间。 八年时间,她还想试一试,乔峰会不会抛妻弃子。而她还会不会守不住自己的幸福。 乔大娘看到林琳点头,当下就乐得双手在大腿上拍了拍。将林琳又扶着趟了下去,便急急去找乔老爹。 乔老爹听了也是大乐。不过一想到守孝差不多都是三年,三年变数太大了。不如,「老婆子,要不,在林家百日里,先让他们把亲成了。等到一年后,再圆房,你看这样合适吗?咱儿子那岁数可不小了。」 古时,也有儿女在热孝之中成亲的。但是那多是为了让家中去了的人,安心投胎。不过就算是如此,但是圆房什么的,却都要按着出嫁女,守上一年的孝才可以。 乔大娘也觉得夜长梦多,这个主意也可以。便搭了把手,开始炖鸡。「一会儿,我问问林琳那孩子,若是不反对,你就让人捎口信给峰儿。咱们先拜了堂来。」 乔老爹往灶里添了一把柴,笑道,「自从峰儿进了丐帮,捎口信倒是方便了。只要上大街上找个小乞丐,保管啥事都齐了。」 「瞧你那点出息,前两年镇上的镖局还说请咱们峰儿当个镖头呢,你偏说什么走镖危险,现在好了,成了江湖人。那江湖人打打杀杀的,就不危险了?」最重要的是镖局后来请的那个镖头娶了老镖主的女儿,现在还生了个大胖小子。 「哎呦,你还说我。你不是也一听说危险,就不让峰儿去了吗?现在还怪我。」乔老爹听到老妻这么说,不服的驳了一句。 声音刚落,就被老妻抬脚给踢了。 乔老爹畏妻如虎,缩了缩脖子,再不敢说什么。 厨房离房子很近,林琳听着两人的话,摇头笑了笑。一年后成亲,还是三年后成亲,于林琳来说,都无差别。 而差别在于——乔峰会不会娶她? 林琳抿唇一笑,如果乔峰不同意,那也没什么,她就去把现在六七岁阿珠绑了来,给他当童养媳。 就是不知道在错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这两人还能不能擦出爱情的火花。 林琳有自信,只要她活着,乔峰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若是乔峰不娶她,那么等到乔峰真的出事的时候,她虽然也会出手相助。但那力度就不一样,一个是帮自己家人,一个是帮外人。 别怪她自私,就算是雷.峰做好事,还有记日记的习惯呢。 …… 山里农家的生活,林琳头一回接触。待能下地后,她才正式打量起这个乔家小院。 院里有个驴棚,里面一头老驴懒洋洋地。对面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厨房加柴房的半屋半厅的棚子。院子里一左一右还有两颗果子树,一颗是枣树,一颗是苹果树。 还有一群散养在院里的鸡鸭,一个个活蹦乱跳,极有精神。院里还有一口井,和一个用篱笆围起来的小菜园子。 噢,忘记提了。家里还有一只土黄皮毛的土狗。不过那狗明显是刚出生不久,只有个把月的狗龄。 第260页 看过了外面,再回头看屋子。很典型的三间茅草屋。 中间一个堂屋吃饭待客。左右卧室居人,左边那间便是乔家二老的居所,而右边,是乔峰的屋子,也是林琳暂时居住的房间。 自伤好后,林琳每天早上早早的起床跟着乔大娘做家务,然后送乔老爹下地或是上山砍柴。 乔家是没有自己的田地的,自乔老爹父亲那代便是租凭了少林寺的土地。虽然有些积蓄,但是两老都没有买地的打算。 一来,他们可能都知道自家的儿子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庄嫁汉的。二来,便是这个年代,好地都被人垄断了。 与其花光积蓄买下一块不好的地,还不如少少的交一些租子种少林寺名下的地呢。 再加上儿子受教于玄苦大师,也算是少林的俗家弟子,他不在家的时候,少林寺的那些个僧人,若是看到乔老爹下地,碰上了都会帮帮忙。 来到这个时空,有十来天了,林琳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自然不会像王语嫣那位大家闺秀,空有一肚子武学典范,却无一丝自保的能力。靠山山倒,靠水水枯,唯有靠自己,才不会被人抛弃。时刻等着人去救,若人家不救呢? …… 吃着这世间难寻的宝贝,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和精力,便将武功恢復了。 在一日晚间,林琳特意对乔家二老说自己家还有一些财产,藏于山中一隐秘之处。想要取回来。 乔家二老很是诧异。他们没有想到这位儿媳妇的娘家还有东西留下来。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林琳便带着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的乔老爹去了前一天夜里她藏东西的地方。 一个大木箱子被林琳藏在了地底下,两人挖了两刻钟,才将箱子挖出来。 箱子里有金银若干,还有几色首饰,以及一些书籍布料。当然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服一些,里面还有几套成衣。 乔家老夫妻能穿的,林琳自己能穿的,还有林琳特意拿的几件乔峰差不多能穿的衣服。 这几天,一直穿着乔大娘年轻时的衣服,林琳一直觉得不舒服,这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出来。 将东西弄回家,乔大娘连忙过去帮忙。 先是将箱子抬到林琳现在居住的房间,然后两老才出来。林琳将厢子里的金银拿出三分之一,又将特意给两人准备的衣服都抱上,这才出了房间。 「先祖想着,若是家道中落,便要低调行事,所以衣服都是棉布的,这几套都是二老能穿的。」说完又将那金银拿出来交与两人。 两人开始拒绝不收,但架不住林琳坚持。 「收下吧,正好峰们他们成亲,咱们也不用做新衣服了。」最后还是乔大娘笑着对乔老爹决定了这些物拾的去留。 林琳听了露出一抹『娇羞』的笑容,对于这场婚事,她也放在了心上,没看箱子里还有一块已经绣了吉祥花样的大红料子? 乡下生活很平静,一家三口的日子也很平稳。老俩口虽然节俭,但是却不会苛刻林琳,时常都会买些肉回来。而且林琳平时晚上也会去空间打个牙祭。倒也不觉得粗茶淡饭过不得。 乔峰终于完成了汪帮主交给他的任务,正在接受众人恭喜成为丐帮帮主时,外围的小乞丐就传回来了乔老爹让乔峰迴家成亲的消息。 乔峰握着手中的信,哭笑不得,他爹说给他捡了个媳妇,让他尽快动身回家成亲。 这样趁人之危得来的媳妇,乔峰实不敢受。 只是一时众人却是不论内中情由,道贺不已,「乔帮主,你这媳妇旺夫呀。」 作者有话要说:  拳击比赛的时候,看得火气大起,中国队的那个选手为什么不回身给那裁判一拳头呢?那个伪赢的,又怎么好意思上前去拥抱呢? 前两天儿我家老太过生日,家里的饭桌就摆在了客厅里。吃饭的时候,我爸就把电视打开了,打开就打开吧。正好看到某台某个选秀节目。 看了三五个选手,没有把我噁心死。 打开电视看到的第一个选手,说是她多么多么热闹唱歌,可是家里父亲不同意。然后几度想要放弃,主持人当场给她爸打电话,然后嘉宾又由说好久,她爸终于同意了。 第二个选手,生活多么多么的不容易,母亲过逝了,然后遗愿就是想要让她登上舞台什么的。 第三个选手,说是亲爹丢了,想要通过这个平日亲爹喜欢的节目,找到亲爹。 …… 这是选秀吗?这是道德绑架。别人的同情就真的是可以利用在这里吗? 比赛就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一切的理由都不应该成为决定比赛成绩的因素。 可能有些个不通情达理,但是我就是鄙视这样的人。 第137章 乔峰一路快马加鞭往家中赶,到了家门口,却又不敢进去。 原来是林琳正坐在院子里做绣活,背后虽是茅草破屋,乡野之地,但却遮不了那一室的芳华。 少女虽是半低着头,但是娇怯怯、俏生生、小巧玲珑的样子,却是一点没少的进入了乔峰的视线里。 此时的乔峰正是二十出头,少年慕爱的年纪。而林琳虽是全身缟素,却眉目清秀,相貌颇美。本不是乔峰日常所见。 林琳突然抬起头来,瞧向乔峰。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毫不遮拦的看过去。乔峰的唿吸便是一乱。 第261页 来人唿吸吐气,走路的身法都不似常人,再加上一脸的刚正之气,林琳心中略一寻思,便也知道此人是谁。 「可是大哥回来了?」起身,离开绣架。林琳浅笑莹莹,慢步轻移向前去开那虚掩着的篱笆门。 「……你是林姑娘?」很快从面前的旖旎景致之中回过神来,乔峰粗声粗气地问道。 林琳先是一脑门子的黑线,然后仍是点了点头。她最讨厌别人叫她林姑娘了。虽然她曾经当过林姑娘。 「爹,娘,大哥回来了。」不等乔峰再说什么,林琳先是转头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又笑着转头让乔峰进院子。 乔峰被林琳这句爹娘叫得心里一动,原本回来前想的那些想头,一时之间却又不愿意再想。 他爹娘都是老实本份之人,若不是面前的姑娘也同意,又怎么可能许下婚约。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怎么能是趁人之危呢。 听到是儿子回来,乔家老两口忙出堂屋出来。 原来是最近是真得好天气,林琳说他们乔家虽然不是山里,但也是近山的山脚下。冬日来了,尤其寒冷。不如现在就将家里的房子砌上两道火墙,一张火炕。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这活计乔老爹就能干,而且都不用别人帮忙。 当然乔大娘非要在一旁临工的话,也不是不能搭把手。 本来林琳也是要帮忙的。但是老俩口却不让她伸手,说她细皮嫩肉的,干不来这些活。 再加上林琳请乔大娘帮忙去镇子里接了一些绣活回来,于是便在院子里绣了起来。 这就是乔峰迴来时看到的景像。 虽然不是乔家二老的亲生儿子,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那真的是把乔峰当宝一样的捧在了手心里。 林琳看着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进屋去。心中却是对那个萧远山更为不耻。人家帮你养大了孩子,你竟然还能如此恩将仇报。 真是个畜生。 这些日子乔家老俩口的品性,林琳也深知,虽然有些个市井小民的毛病,但却不是大奸大恶之徒。对于乔峰的疼爱也是有目共睹,林琳觉得与其让乔峰知道自己是契丹人,还有一个那样只知报仇的亲爹。还不如就让他这样生活下去呢。 想到此,林琳便在心中计算了一下,需要动手整理的东西和人。 一是乔峰身上的纹身,二是将来马大全会收藏的那封信,三是与萧远山相似的容貌和身上的记号。 做为本就是颜值控的林琳,自然是不可能对乔峰动手了。那么她能做的就是去少林寺的藏经阁找那位萧远山了。至于身上少林寺掌门做的那个记号,林琳轻轻一笑,那还不简单。 普通人去个伤痕胎记很困难,但是对她这个拥有魔法的人来说,那还是问题吗? 她用手里的东西给萧远山整个容,给乔峰整个局部祛疤,却是非常简单的。 至于慕容博和带头大哥,随他们折腾去吧。林琳只会非常不小心地将慕容博还活着的消息传播出去而已。 喝了两口茶,乔峰便帮着老爹在堂屋弄火炕和火墙。而乔大娘便一脸满容的守着他们爷俩,一会给擦擦汗,一会给递递水。 林琳除了在最开始互相介绍的时候呆在了屋里,之后便去院里做绣活了。 晚上,林琳亲自下厨。用现有的食材弄了四菜一汤,以及一锅杂粮饭。 「快尝尝,你媳妇的手艺可好了。不过一把子山野菜,也能做出不同的味来。」因为是夏初的季节,所以一家人也没有在屋里吃饭,而是将四角方桌放在了院子里。 太阳尚未落下,满天的红霞,再加晚风徐徐,竟让人心旷神怡。 桌上四道菜,一道肉沫蒸蛋,一道白灼小青菜,一道红烧兔肉,再加上一碟子炒花生米,一道紫菜虾皮汤,看起来就非常的有食慾。 「尝尝这兔肉,是咱们家屋后面,你爹自己挖的陷井套的。那么大一只,肥滋滋的。我们仨吃了一顿,还剩下一半。」 乔大娘将红烧兔肉看起来卖相最好的一块夹到了乔峰的碗里。一边夹还一边说着这些家常话。 乔峰夹起肉,大口地吃了起来。那味道真的不比在大馆子里吃的差。这么好吃的菜,竟然没酒,真是遗憾。 「上次交绣活时,我买了些酒,准备泡些药材。一时间药材还没有凑齐。今天大哥远归,不如先且拿来吃吧?」 林琳一说这话,乔峰的眼睛便是一亮。也不因着不好意思不敢看林琳了,直直的抬头,眼中满是对这个主意的贊同。 林琳没理坐在对面的乔峰,而是看向乔大娘。 这位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呢。 乔大娘点头,林琳这才去厨房取酒。 不过五斤多的纯粮食酒,乔峰就着桌上的菜,竟然独饮了四斤半。 看着喝了半斤酒就有些个醉熏熏的乔老爹,乔大娘吃过饭便扶着人去屋里休息了。而饭桌便只留下乔峰和林琳。 「……你的事,我听爹娘说了。你若是不愿意,这婚事便做罢。」虽然说出这话时,乔峰心头涌上了不舍,可是他却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做出不丈夫的事情来。 「大哥不愿意娶我?」林琳不答反问。 乔峰摇头,「当然不是。」他……愿意。 不说面前少女美好的容貌,只说这上得厅堂,出得厨房的手艺,就让他欣喜不已。可是配他这个江湖武人,却是,却是…… 第262页 「呵呵,当初许下婚约时,我并不是真的走投无路。后来知道是你,」剩下的话,林琳却没有说出来。 因为是他,所以她愿意。 林琳最后的那半句声音实在是小,乔峰内力就是再深厚,也没有听清楚。但是前面的话,却是清楚明白的表示,她是愿意的。 那就好。 「爹说,婚礼会尽快举行。在那之前,我会为你找到灭门的兇手。」她的事,便是他的事,他的责任。 林琳点头,她认为这也是应该的。 将最后一滴酒饮进,林琳便站了起来,准备收拾桌子。这个时候,乔峰却突然问了一句话, 「你……会武功?」 林琳知道这瞒不住乔峰,而也没有打算瞒住乔峰。 「是,年幼时曾经有缘学过一招半式,后来大了,便荒废了。不过也幸好有了这么一丝底子,若不然,也没办法活到今天。后来养好了伤,便将小时候学的武功一一捡了起来。不求报仇,只为自保。」 乔峰听了,便也不再说什么。在他的想法里,应该也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心里想着,若是她爱这个,回头给她找一些上层的武功秘籍和心法来。 毕竟是未婚夫妻,所以收拾完了厨房,林琳便回房休息了。而原来的房主却只能在堂屋里用木板搭建的简易小床上将就了。 趟在床上,隔着房门,乔峰仿佛都能闻到林琳身上的那股子芳香。 …… 一夜春梦无边的乔峰,早起有些个不自在,悄悄地起床练了会功夫,将昨夜弄张的衣服打水洗了。 赤着上身在院里打了套拳,林琳便起来了。 内力充沛,魔力充足,林琳根本不需要多少睡眠就可以精神满满。 起床,洗漱,然后做饭,餵鸡鸭,庄嫁人的生活,简单而又忙碌,充实又而平静。林琳非常的享受。 而自从林琳出来,便打拳打的有些心不在焉的乔峰,看着林琳干活的麻利劲,再想到她千金小姐的身份。对于那群山贼更加的深恶痛绝。 饭桌昨天晚上并没有移进去,此时仍在院子中。林琳想着最近几天趁乔峰在,让他弄一套石头的桌椅放到院子里。 明年接几根葡萄秧子,既能吃葡萄,又吃纳凉。 将剩饭熬着粥,粥里放了一点猪肉油和盐;从墙角的咸菜罈子里捞了两根黄瓜,洗干净,切成丁,用蒜和辣椒油拌了。 昨天吃到最后,其实什么也没有剩下来,林琳是不喜欢吃剩菜的,所以做菜的时候都是可丁可卯的,昨天晚上也就只剩下了一些花生米,想到乔峰毕竟是个年纪轻的壮汉,于是又起了一个炉灶,准备再炒个鸡蛋,以及用家里腌过的肉,切成肉丁,加上花生米,胡萝蔔块,以及土豆丁,一块炒了。 在林琳张落早饭的时候,乔家两俩口都已经起床,打扫院子,浇过菜园了。 不一时,早饭就得了。而这个时候乔峰也不好意思在偷偷盯着林琳瞧了,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坐在了餐桌上。 四人吃了早饭,乔老爹便带着乔峰进了镇上,准备採买成亲用的物件。 第138章 成亲要採购的东西,也就那么几样,这之前乔老爹早就置办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领儿子出去,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 「林琳活着的这件事情,咱们一直没敢告诉人。现在要成亲了,总要去官府的。这事,可啥整呢?」乔老爹在路上便将他一直惦记的事,跟儿子说了。 乔峰一听,倒不觉得是什么大事。只说交给他来办。 乔老爹也是心大了,一听这话,还真的不管了。「我请人打了两个箱子,一个柜子,差不多已经好了。咱们爷俩去看看。要是好了,就雇个车弄回去。」 乔峰没意见,直接听话跟着乔老爹走了。 一路上碰到熟人,乔老爹都会跟人唠两句,所说的话,不外乎就是儿子回来了,儿子要成亲了,有空过来喝杯喜酒啥的。 乔峰一直耐心地听着,时不时地还会顺着乔老爹的话,叫上一声叔伯。 晌半,乔峰父子便带着家俱回家了。一同被带回来的,还有乔峰特意给乔大娘和林琳买的点心。 乔大娘笑不拢嘴,直说乔峰从小就孝顺。「你不知道,我们峰儿自小就孝顺,有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我和他爹。」 林琳点头,笑着扫了一眼乔峰,便也顺着乔大娘的话夸了乔峰两句。 乔峰本来还能绷得住,被林琳那一眼,那一句弄得脸上就红了起来。 午饭毕,乔身稍做休息,便去了少林寺,他要去拜见他的师傅。 他七岁被玄苦大师收入门下,十六岁以后才被汪帮主带在身边。这些年,一直在外奔波,现在终于要成亲了。总是要告诉师傅一声的。 进了寺院,看到一些昔日的师兄弟们,乔峰一一问好。然后才去玄苦大师的禅房,那之后,一直到黄昏,乔峰才走出来。 当乔峰走到家,站在门外便可以闻到到那份菜香,或家中的小土狗围着桌子转那着急的样子。 这一下午,乔峰没闲着,乔老爹没也闲着,他特意去村子里请了位算命先生给了卜了个吉日,说是五天后便是最利子嗣的成亲日子。 乔大娘一听,便将家里弹好的棉花拿了出来,一下午竟然也做了两床被子。 第263页 「这方法好是好,就是太废布了。」乔大娘一边缝被里,一边对着坐在一旁给乔峰缝鞋面的林琳嘀咕。 林琳提出了被里缝一层布,包住弹好的棉花胚子,然后在外面套一层被套。就像是现代那样的可以直接拆下来清洗的。 但是这样在乔大娘看来,就是多费了一层布,还是里外两块布。 不过乔大娘也知道这过日子呀,就得你敬着我,我敬着你。虽然是娶进来的儿媳妇,但毕竟以后要长久相处。 再一个,这被子本来就是做给他们小俩口的,这一薄一厚两床被子,又能费到哪里去呢。 人家儿媳妇又没花他们的钱,想要过得舒服一些,他们也不能拦着不是。 毕竟儿媳妇的嫁妆想要怎么花,婆家是没有资格说什么的。 「娘,被套要总洗。要是不用这个,动不动就拆被子,多麻烦呢。而且被里咱们也可以用一些普通的料子,并没有费几个字的。」向外看了看时辰,林琳将针钱放下,起身道,「天都暗下来了,我去烧饭。娘也歇歇,剩下的活明天再做吧。太暗会熬坏眼睛的。」 「还有两针就收了,我不忙完,也静不下心来。」 林琳听了一笑,并未多劝。掀了帘子出去了。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到了林琳与乔峰成亲的日子。林琳穿上了大红嫁衣,坐在新房里仔细地梳妆。 这可能是她成过亲里,最简陋的婚礼了吧。 没有娘家,没有闺房。没有耀街的嫁妆,也没有凤冠霞披,就连头上的首饰,也不过是两朵绢花,一支金钗,再加上一根珍珠额链。 披上盖头被村里来凑热闹的乡亲牵领着去了堂屋,然后跪拜,掀开盖头,去院子里的两桌客人敬酒。 是夜,乔峰迴房。虽然不能有夫妻之时,却也终于没有再睡在堂屋了。 新婚三日,别人回门。林琳却是上坟。 新婚十日,乔峰背起行囊,再次离开了家。而这一次家里又多了一个让他牵挂的人。 可能真的是温柔乡,英雄冢。几年不回家过年的乔峰竟然回来过年了。 「我在洛阳买了处宅子,想要接你们去那里过活。」大年三十,乔峰躺在靠火墙的木榻上,轻声着对睡在另里头架子床里的林琳说道。 林琳皱眉,并不太想去洛阳。她在这里生活的真的很好。 不过,这里离少林寺实在是太近了。最近她总是感觉到有人再看着她。 她知道,她因为生活平稳而忘记去找萧远山,现在萧远山竟是在暗处盯上了她。还有一件事情,便是前任丐帮的汪帮主可能会交给马大全的那封信,她必须搞到手。 「大哥,我一直很好奇,你们丐帮发不发薪资?若是不发,你这个帮主,还有其他一些丐帮的长老们,都是靠什么维生,又是靠什么养家餬口?」不会也上街去乞讨吧。 乔峰听出了林琳未尽之语,摇头笑道,「帮里有产业,每个丐帮帮众都会按着入帮的年限和职位得一份银钱。以前,因为我只是以普通弟子和汪帮主弟子的身份在丐帮,所以得的银钱并不多。今年我成了帮主,就有余钱买下宅子了。」 乔峰没有说的是,虽然是帮主弟子,但是那份银钱真的很少,乔峰自己都不够活。再加上每年还要走的人情,送的礼。乔峰不说不能稍钱回家,还要接一些朝.廷发下来的赏金通告。 现在有了更好的收入,乔峰才买下了一处小小的院子,想要接父母妻子一起过去。 「……如果没有我,大哥也会接爹娘去洛阳吗?」 乔峰摇了摇头,后来发现屋子太暗,林琳根本看不见,这才张嘴说道,「应该不会,爹娘老了,若是去了洛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又总是各处跑,将爹娘安置在洛阳,爹娘也不见得会高兴。 现在有了你,我很高兴。这样爹娘便是两边住着,我也放了不少心。若是平日里能够多相见,心中甚是喜悦。」 说白了就是,他忙,将二老接到城里去,也顾不上二老,然后二老孤单,还不如在这少室山下居住呢。 但现在他娶媳妇了,媳妇还有点身手,陪着二老说话或是护着二老两边住着,也使得。 林琳听了,也觉得乔峰不是娶了媳妇就忘记娘的人。这才说道,「都听大哥的吧。大哥一人在外奔波,回到家里,竟然还没个人洗衣做饭,也是委屈。大哥在洛阳时,我们就在洛阳守着大哥过日子,大哥若不在洛阳,或是归期时久,我们便回山里来。」 「对了,洛阳城里的宅子,大小是多少呢?若是能有个地方种些花花草草或是一些食蔬,想来爹日常也能有个消遣。」 「两进的院子,前面有个练武场,后面有个小花园。不算厨房,差不多有十间房呢。」 林琳听了,便在心里开始归划起以后的生活。 想着想着,林琳便睡着了,而乔峰听到林琳平稳的唿吸声,也渐渐地睡沉了过去。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早醒来,乔峰便给了林琳一串佛珠,佛珠光滑整洁,非常好看,很有诚意一份新年礼物。林琳心里甜甜的,转身给了乔峰一个护腕。 那是添加了防护魔文,以及一组小刀片的护腕,颜色较深,跟乔峰日常穿的衣服色繫到是能配得上。 相视一笑,夫妻俩默契地给对方准备了礼物,心情都非常不错,乔峰更是如此,还伸手帮林琳正了正发上的绢花。 第264页 出了房间,林琳便将给二老做的衣服鞋袜都拿了出来。乔家二老也给两人包了红包。 乔峰给两老的是两块布料,二老一看,便觉得没有儿媳妇给的好,但毕竟是儿子给的,也都欢天喜地地收了。 早饭后,一家人在堂屋取暖说话,乔峰便将接三人去城里的事情说了。 乔家二老寻思了一番,才决定冬天的时候在城里,春耕了还要回山里。啥时候地里不忙了,再去城里住一阵。 乔峰听了,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林琳。觉得真让她说着了。 都说七不出,八不进,正月除五破一破。 于是正月初五那天,乔峰便带着林琳一行人去了洛阳城里的小宅子。 因为不算是正式搬家,倒也不讲究那些说道。 不过丐帮众人在知道现任乔帮主的父母妻子进城了,都纷纷上门拜访。林琳见此,只能叫了一个小乞丐,让她领着自己去买了些酒菜回来招待。 席上众人见到乔峰之妻竟然如此年轻貌美,温柔体贴,都是羡慕。尤其是做得一手好酒菜,更是让众人嫉妒乔峰的好运道。 「明天,我带你去拜访汪帮主,他是我的恩师。」这夜回房,乔峰看着络子的林琳说道。 虽然宅子里房间多了,但是乔峰还是装傻地去了林琳所居的屋子。 第139章 林琳想到明日要见汪帮主,心里便想到了那封信。做为一个师傅,汪帮主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但是做为天下第一帮的帮主,他心有顾虑却是人之常情。只是他却託付借了人。 康敏这个人,真真是个祸害。 林琳心中虽然好奇在书中的康敏样成什么样子,但是那前提却是要先解决了她。 她与段正淳有一段情,林琳想着,不如就将她送到段正淳身边去。就算是段正淳不想负责任,那个时候康敏也已经在大理了。想要再回到洛阳,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她现在还不认识康敏呢。而且康敏到底是哪一年嫁给了马大全,她也不知道。 难道每年的洛阳花会,她都要紧迫去盯人不成? 「在想什么?怎么一直不说话?」在自己说完话后,乔峰就在看着林琳,发现林琳略微歪了歪头,不知道想什么,想得入深。 「没什么,只是明天要去见师傅,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去。汪帮主可有什么喜好忌讳没有?」 乔峰摇头,「师傅和我一样都喜好美酒,明天我们路过酒庄时,买上两罈子酒就好。」 「那也太减薄了,若是你一个人去便也罢了。这毕竟是我们成亲后第一次拜见,总要慎重一些。买上两坛酒,再买两包点心。我那里还有两块料子,一併带去吧。」 「好,都听你的。」 乔峰左右看了看,发现此处并无他人,便悄悄地伸出了手,握了握林琳的。粗糙的大手握上白嫩的小手上,竟然意外的和谐。 再有半年,就要出孝了。乔峰想到这里,心口就是一热。离得近了,林琳身上的脂粉香气都仿佛拼命的往他的鼻子里钻,身上越发的热,像是一把火,要爆发出来一般。 有了媳妇,却还是看得到吃不着。乔峰觉得心里跟长草了似的。 20岁出头的乔峰,可没有那种美人在怀,而心不乱的定力。 林琳笑眯眯看着现在还年轻,但是用不了多久,还会名扬整个天下的南乔峰,心里有些幸灾乐祸。 活该看得着,吃不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觉得娶了自己的乔峰是捡了大便宜,不然等到三十好几时,还一直是个老光棍呢。 「你瞅瞅,这烧个柴,还要花钱买。赶明个,套上驴,咱回山里拉上一车,就够使个把月了。」城里就不如山里方便,吃什么用什么都要花钱买。幸好几人过来时,将家里的吃食都带了出来。不然乔大娘就更要心疼钱了。 「幸好听了林琳的,不然真听峰儿说的,只带上两件衣服就过来,还不得心疼死我。」当初出来时,乔峰就会那边宅子都是现成的,带上两件衣服就成。 林琳又不是没有在古代生活过,哪是那种带上□□就可以全程无忧的现代。所以也没听乔身的话,当二老犹豫不决时,便提出了把能带的走带上。 吃的,喝的,用的。毕竟前者时间长了放在家里会坏,后者需要花银子买。二老都是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小老百姓,一听这话,自然是比听儿子的更觉稳妥,于是本来只是载人的驴车,不但载了人,还载了少大的东西。 「他娘说的是,咱还得再抱几只鸡仔。回头我就把后面的花园都拔了。那么好的地,不种些吃食,竟然就种那些能看不能吃的,真是糟蹋了好地。」 「对,谁说不是呢。城里人就是会作妖。没事做什么柳树,杨树。都是树,咋不种点果子树,又好看,又能结果子」,乔大娘一边点头还一边说道,「你看前面那么大个场子,比咱家晒粮食的地方都大,峰儿平时练武也用不了那么大的地方,回头都圈起来,把鸡和鸭都养在前面。」 老俩口在那里合计着将来的日子,乔峰和林琳站在一起微笑的看着听着,这便是天下最朴实的生活了。 生活本就是这些个琐事组成的,但有人为了你过得好,如此的上心,还有什么不让人心满意足的。 第265页 ...... 第二天,仍是吃过早饭,乔峰带着林琳去拜访汪帮主。乔老爹则是带着乔大娘准备在洛阳城里走一走。 洛阳城非常的繁华,以前乔老爹得了什么山货便会过来这里。现在给乔大娘当个嚮导,倒还够格。 虽是这么说,但是乔峰仍是有些不放心自家爹娘,出了门,看到一个小乞丐,便让他悄悄地跟上,若是有了什么事,便来找他。 林琳从身上拿出来两个钱袋子,里面各有三两银子,五十个铜板。「爹娘拿着,看到什么也别心疼钱。这钱挣来便就给人花的。若是有什么相中的,钱不凑手,且留下一些钱,或是领人回家取来。」 「这是你的嫁妆钱吧。这我们可不能要。」 林琳笑着摇头,「这是年前卖绣品得的。我们成亲了,便是大人了。给爹娘银钱,岂不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我绣活快,娘是知道的。且别为我省钱了。这钱若是不花光,可不许回家噢。」三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目,这些钱,至少够买下不少东西了。 老俩口走了,林琳才和乔峰步行着去了汪帮主的居处。 到了汪帮主的居处,林琳后退一步,并未再与乔峰同行。毕竟这个时代的女人,所受的教育都不是与男人平起平坐。 哼,不但没有地位,竟然连名字都没了。因为乔峰将她介绍给汪帮主时,说的『这是林氏。』 连名字都不能有了的可怜时代。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主要是林琳并非江湖人。自然不像那些江湖女人一般抛头露面。说话做事仍然遵循着普通百姓的规矩。 林琳看了一眼汪帮主,便不在瞅她,准备啥时候乔峰不在家的时候,帮助汪帮主的大脑减轻一些来自记忆的负担。 听着两人左一句帮务,右一句天下的。林琳不禁感到搞笑。 都说侠以武犯禁,最是不服管教。现在看来,这些侠客要操心的事情还挺多。 什么西夏,什么大辽。林琳听了并不感兴趣。不过仍是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做样子。而心中早就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 这一次的拜访汪帮主和乔峰都很满意,有了这个结果,林琳也就不关注了。三月初,北方出现异常,乔峰得到消息就只身前往了。 而林琳也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汪帮主。先是一番打斗,然后查看了汪帮主的记忆,发现这个时候,汪帮主还没有找马副帮主保管信件,林琳心中一松,又用魔法抽出了关于乔峰身世的记忆,将这些记忆装在一个水晶瓶里,然后丢到了专门装一些永远不会见天的一只箱子里。 那个箱子里,装了很多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林琳是不会让他们在他们的世界暴露出来的。 解决了汪帮主,林琳对于剩下的几人,倒也不担心了。 四月份,刚过了清明,就是春耕的时候。乔老爹非要回山上种地去,乔大娘自然是要跟着走。林琳不愿意一个人留在这个宅子里,便也收拾了行李,给丐帮留了口信,便赶着驴车回了山里。 种地这种活计,乔老爹自己就能行。毕竟家里也没有两亩地。林琳仍然是做些绣活拿去卖,因为有绣活,又是挣钱的活计,家里的家务事,除了早饭外,乔大娘是从来不让林琳动手的。 毕竟乔大娘听说,绣活是个精巧的东西,有些个绣布,非常的挑手,手上要是有糨子,就会把布磨托丝了。 再一个,干家务活也用不上两个人,而且家务活也不给钱。还不如让儿媳妇好好挣钱呢。 一直到五月,乔峰才捎信说他已经回到洛阳城了。 而那个时候,林琳已经将成功地将萧远山,慕容博以及那位方丈在大师的关于乔身的记忆抽了出来。同时,又给萧远山做了面部微整形。 不但抽了那些人的记忆,林琳竟然特别坏心的将这些人的记忆给改了。比如说慕容復的身世。 以虚足为蓝本,在萧远山的记忆里,慕容復才是他的儿子。是他偷偷将自己的儿子换到了慕容家。而真正的慕容復早就被他丢到山里餵了狼。 当然方丈大师那里呢,他只知道当初的那个孩子被不小心弄丢了,听说被大理段氏皇族的人抱了去。 而慕容復,在他的记忆里,儿子慕容復是復国的工具,而少林寺的小和尚虚足才是他与真爱的儿子。 …… 于是在林琳的瞎胡闹下,在几个知情人中,那个山中农户乔家的儿子,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 一个天资极高,为人又勤奋上进的大宋子民。 去了一次少林寺,林琳不但解决了乔峰的身世问题,还将少林寺藏经阁里的书,全部用照相机拍了一遍。之后用空间中的电脑和印表机列印成册,填充她的佛珠图书馆里。 解决了乔峰身世的问题,林琳便不担心谁还能在此事上伤害他。至于剩下的事情,其实一念生,一念灭。蝴蝶效应总会给人们既定的人生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可能。至少林琳再也不关担心萧远山会掌毙乔家老俩口了。 七月,林琳出孝。八月,林琳便被乔峰接到了洛阳城里的那个宅子里。 一夜芙蓉帐暖,春宵苦短。 林琳与乔峰之间成了真正的夫妻。成了夫妻,男女双方防备的便少了,林琳对乔峰身上的那个纹身施了魔法,它会一点一点便浅,直至消失。 第266页 还有那位方丈做下的印记,以及乔峰身上一些明显的胎记什么的,都被林琳做了手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十一月,林琳明显出现了妊娠反应,而这个时候正好秋收结束,乔老爹又带着乔大娘回了城里。 因为不是第一次怀孕,林琳在这方面有自己的心得,对于什么时候进补,是否进补这一点,非常的清楚。 所以乔大娘侍候起来着为省心。 转年端午节前后,林琳为乔峰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乔大娘别提多高兴了。侍候月子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杀只鸡去。 乔老爹也是高兴的直乐呵,逢人见夸他孙子长得多好多好,看得多伶俐,多聪明。 乔峰亲吻着林琳的脸,有些心疼她。 「辛苦你了。」他在外面听着里面林琳的惨叫声,他都能够明白那是种怎么样的痛。 「嗯,既然知道我辛苦,那可不许在外面弄个小的回来。」 「我不是那样的人,这辈子我只守着你过。」乔峰一听这话,便知道林琳是在说谁了。最近丐帮的一位长老,竟然吃花酒,还将花楼里的姑娘接回了家。 「再过几年,我人老珠黄。大哥还能记得这话吗?」 「先贤说过,糟糠之妻,不可弃。我乔峰自认还算明理,自然不会做出那般丑行。」 乔峰说得斩钉截铁,林琳听了却是眉毛不住的跳动。 咬着牙问乔峰,「……我是糟糠?」会不会说话,这是什么比喻? 如果这世上,她都是糟糠了,那不糟糠的人得是什么样呀? 林琳还真的想见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原书中记载,汪帮主是在乔峰接任丐帮帮主那天将写有乔峰身世的信交给了马大全的。所以,别考究,考究你就输了。 毕竟是……同人小说。 第140章 就算乔峰的承诺很让人的心动,但林琳对于被说成糟糠这件事还是非常的生气。而最让林琳生气的事情是乔峰竟然在她还没有出月子的时候,离开了洛阳了。 压着气,林琳强忍着出了月子。一出月子,林琳便请了个奶娘帮着餵养宝贝儿子,而她则是对乔家二老说了句她有了亲生妹子的消息,要去把亲妹妹找回来,便只身南下了。 林琳会魔法,日夜赶路自然是极轻省方便的。 不出三日,林琳便在偌大的水域里找找到了姑苏慕容氏的燕子坞。 是夜,林琳一身黑衣,又套着隐身斗篷,悄悄地来到了慕容家侍女的院子。 在那里,林琳看到了六岁到十几岁不等到的小女孩,一时间林琳就有了些头疼。这么多的小姑娘,不会是让她挨个去拔衣服吧? 那得多猥琐的人,才能干出来这样的事情呀。 眼睛闭上又睁开,林琳抿嘴一笑。轻轻地喝了一声,「阿朱的锁片飞来。」 因为锁片是从南方那种多格子的窗户缝里飞出来的,所以在这寂静的夜里,并未发出什么声响。 林琳伸手接到飞来的锁片,在手中轻轻一抹,一片相似,但并不相同的锁片便出现在了自己的手里。 抬脚去了那间飞出锁片的房间,房子里面只有两个小女孩。林琳施了魔法,让两人继续沉睡,然后走向左侧的小女孩。 八.九岁的样子,模样倒是很可爱。 轻轻地抱起来,在肩上看到了那个刻字。心中对于阮星竹很是不耻。 都是未婚生女,唯有她是将亲生女儿丢弃的。留个字,留个破锁片又能怎么样? 真不配做个母亲。 因为要用魔法做太精细的活,所以林琳从空间中拿出魔杖,对着小姑娘背上的刻字,便开始划了起来。 一番操作下,阿朱身上的字直接变成了琅字。 通过魔法,林琳查看了阿朱的记忆,发现她自有记忆以来便一直在慕容家。林琳轻笑,将锁片重新戴在阿朱身上,又悄微更改了阿朱对刻字和锁片的记忆,然后整理了一下她存在的痕迹,便幻影移行地消失了。 曼陀山庄也在这片水域里,林琳一路骑着扫把一路飞驰。 林琳是知道曼陀山庄里也有个武功秘籍库的。既然她路过这里,不复制一份收藏岂不是可惜。 根据书中的线索,林琳一路畅通无阻地找到了地方。挥动魔杖便开始了复印这满屋子的东西。 之前在少林寺,又是佛家圣地,林琳不敢使用魔杖,怕亵渎了佛祖。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些跟逍遥派有关的秘籍以及其他门派的武学,可没有什么让林琳忌讳的。 三更左右,林琳忙完了这些。又一次在原地幻影移行离开了。 …… 第二日,林琳捎做打扮,以一个朴素的小妇人形象来到了慕容家。 「小妇人夫家姓乔,世居北方。小妇人有一胞妹,多年前被歹人所抢,后来家逢巨变,也无力再寻找……那日听人说府上有一侍婢长得极肖家母,所以特千里迢迢过来相看。」 林琳并未打出自己是乔峰媳妇的名号,所以也不被人重视。再加上找的还是一个丫头下人,那慕容家的管家便直接接待了。 「我慕容家光是侍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不知夫人话中所指是何人?可有什么信物?」 林琳点头,从怀中拿起一片锁片,递给那管家,「我妹妹身上也有这样一块金镶玉的锁片,我的上面是『莫失莫忘,仙寿恆昌』,我妹妹的那块上刻着的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还有我娘家都会在女儿身上刻上名字,我那位妹妹的身上也是有刻字的。」 第267页 那管家接过金锁片,上下打理了一番,心中却想起他曾听说的府中还真的有小丫头身上是有个金锁片的。好像是叫什么阿朱。 想罢,吩咐下人去将阿朱叫来。又笑着对林琳说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夫人要找的人,且让人领了来,夫人且看看吧。」 「多谢大管家。若是我那妹妹,我想要替我妹妹赎身出去。请问需要银两是几何呢?」 那大管家只是一笑,摇头摆手。「若真是夫人的妹妹,我们慕容家自然不会再要什么银子。只要那丫头愿意,不妨直接回家去。只怕是会让夫人失望。」 一时,阿朱被人领了过来。林琳唱做俱佳的站了起来。看着阿朱的脸,那激动无语,怀念,思念,感慨的样子,别提大管家相信了,就连被匆匆告知一句的阿朱都相信面前这人可能是自己的血亲了。 对了对身上的刻字,发现正是林琳所说的那个字,这一下,阿朱便激动的抱住了林琳,「阿姐,你怎么才来呀?」 「林琅乖,咱们家找了你好多年,一直不得消息。后来管家勾结山贼血洗咱们林家,阿姐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阿朱通过『认亲』,终于知道原来她姓林,单名一个琅字。有个姐姐,叫林琳。家中原是少室山下一大户。周岁被歹人拐跑,后来便流落到了江南。 认亲成功后,慕容家的管家不但没有要阿朱的赎身银子,还额外送了阿朱征仪,这才送了她们姐俩离开。 而跟着林琳离开的阿朱,在一路回洛阳的路上,才知道了自已的姐夫竟然是丐帮的帮主。 当时知道的时候,那小嘴巴都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 到了洛阳,众人相见,林琳将阿朱安排在了后院一处厢房里。平日时常带在身边教养。 林琳会的东西,无论是文还是武都是这个时代的人无法比拟的,所以阿朱所受的教育也是相当的全面。 而林琳特意将阿朱带回来后,乔峰也从外面回来了。虽然对于自己多了一个小姨子有些个意外。不过媳妇的妹妹,就是他的妹妹。 对待八.九岁的小姨子倒也不错。 虽然那态度就跟对待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似的。说话的语气神态就像是哄自己的另一个闺女一般。 而每每看到乔峰对待阿朱和儿子的样子,及阿朱看乔峰如同看父兄的眼神,林琳内心都要囧一把。 虽然在最开始想要接阿朱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以两人的人品不坐做出太极品的事情。可是见到两人这么相处,林琳还是觉得欣慰放心之余,有些个囧然。 果然相遇一定要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早了,晚了,都不好。 阿朱的一生其实最让人心疼,生命中最美的时光便是和乔峰短暂的相处,而生命也是在那个时候消逝的。 林琳对于阿朱自然是喜欢,她知道认阿朱为妹,会让阿朱错失与真正的父母相认的机会。可是林琳却觉得她有能力给阿朱一份新的生活,而长到很多的生命。 阿朱也是聪慧可人,对于林琳这个姐姐也是真心喜欢和敬重。平日里时常陪着林琳做些绣活,或是在林琳的教导下学一些简单的功夫。 因为有乔峰这样的姐夫,林琳全力的教导,阿朱长到十五岁,求亲者无数。而林琳也对阿朱的亲事,千挑万选起来。 年纪大的不要,品性不好的不要,纯江湖人士的不要…… 那真的是又当姐,又当妈。 ...... 话说回来,自从有了孩子,林琳与乔峰之间更是亲密。感情也更好了,这让林琳时常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枉费自己为了费劲心机,改变命运。 孩子长到一岁的时候,林琳便将孩子送回了山里陪伴乔家老俩口。 说实话,乔家二老一直不适应城里的,所以在林琳出了月子后,便回了山里。每年过年的时候,才会被乔峰再接过来。可不等出正月,老俩口就着急着离开。 在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篱笆门,喊一嗓子,谁家听不见。没事说说话,窜窜门一天的时间打发了。 哪像这城里呀,家家都是关的严严实实的大黑门,进城那么久,他们连左邻右舍都姓啥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而且人老了,就喜欢跟着人比一比儿子,比一比孙子。 在城里,乔家二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上哪去炫耀儿子出息,儿媳妇孝顺,孙子可爱呢? 再加上衣食住行都不比在家里舒心,所以在乔家二老心里,这城里还真的不是好呆的地方。 可是老俩口却是想孙子,三五不时的就要赶着驴车进城里来。林琳看着也是心疼俩老来回奔波,于是便决定将孩子送回去。 反正在哪个年代,爷爷奶奶带孙子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再加上林琳将乔家的田地,以及乔家的宅子都用了魔咒,所以对于安全上的担心,倒是少了很多。 而且林琳也做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一定那两老一小出了什么事情,林琳也可以第一时间幻影移行过去。 而自从孩子送回去后,这二老就很少进城了。每每都是过节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儿子和儿媳妇。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生活有了奔头,身体也好了,胃口也好了。就是……把她儿子养的太胖了些。 她是真心不想看到她儿子成为那种纨绔子弟身材的侠二代。 第268页 乔峰二十八岁那年,林琳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同样的,孩子满了周岁,便被林琳送到了老家去。 两个儿子相差四岁,长相的倒是很相近。 而将儿子送走的这一年,林琳也看到了那个艷媚入骨的康敏。 此时的她,正因为段正淳的失约而失神落魄,如一朵凋零的花,好不可怜。 林琳见此,虽不至于心生怜悯,但也不愿意袖手旁观。 易容改装后,特意请了一个镖局送康敏去大理找段正淳。 「我家王爷有要事在身,无法赴约。若是姑娘方便,请姑娘去大理一叙。我家王府愿为姑娘种下一室茉莉……」 康敏一听,哪里还能坐得住。连忙跟着镖局去了大理。 那个只知道祸害女人的男人,还是让康敏去相爱相杀吧。 天上一对贱狗,地上一堆杂草。 林琳就觉得两人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 送走了康敏,林琳心中担忧的事情,又少了一项。 她觉得她当初选择嫁给乔峰,真的是乔峰不知道几辈子积下来的福德。 瞅瞅他的一生,这么多人都会在他的人生里让他的人生拐个弯,然后跌像更深的谷底。 都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乔峰这倒霉的体质了。 自从生了二子,林琳便选择了给乔峰避孕,毕竟避孕这种事情,男人比女人更适合一些。 乔峰对于林琳会武功这件事情,是持贊成票的。尤其是喜欢在床上与林琳切磋武功。那样的情趣,是乔峰难得表现出来的率性。 乔峰三十岁的时候,林琳才二十三四。仍然是女人最美好的时光。 而乔峰对林琳的喜爱,也越是随着年纪,越来越浓,越来越炙热。 林琳一直注重保养美容。无论是身份,还是容貌,再不像一个生过两个孩子的女人。平时又注重生活质量,然后还会讲究一些小情调。这样的的生活经营下来,又怎么会不让乔峰一直迷恋呢。 毕竟她不想成为黄脸婆,更不想成为——糟糠。 这一日林琳将院中一株牡丹轻轻抚了抚,心中嘆了口气。 时间到了,剧情就要开始了。 第141章 上月初,马大元和陈长老刺杀西夏元帅失败,乔峰率人前去救援。众人撤退之际,乔峰以一己之力对阵投靠西夏一品堂的四大恶人。 那一仗打的尤为久了些。而乔峰也受了不小的伤。 上药之际,林琳尤为心伤。不过想到四大恶人,除了那位老四云中鹤,其他人她还真的有办法治服。 穷凶极恶云中鹤,她觉得她没有必要用爱和正义感化他。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我明日要离开洛阳一阵子,归期不定,你是回山上还是留在这里?若是回山上,也热闹一些。」林琳给乔峰上完药,便听到乔峰如此说。 林琳有自己的计划,摇头表示,「我留在这里,正好接了一副绣品,赶着要。」 「那你在家,一定要小心门户。对了,听说小姨子已经有了身孕,回头你要是想去瞧她,记得早去早回。注意安全。」他想到了四大恶人,但又想到他们应该找不到自己的家。便也不在多说,以免吓到林琳。 年初阿朱就嫁了,只是嫁给了一个普通人家。男方是洛阳城里的一个小乡绅,家里是开窑厂的,有些资产,却是无父无母,这是林琳推了慕容家的亲事,又推了全冠清的提亲后,千挑万选出来的人选。 慕容家去年派人过来提亲,本来是为慕容復提亲的。但是没有想到丐帮帮主北乔峰的妻妹竟然曾经是他们慕容家的侍女,于是便改成了给四大家臣之一提亲了。 林琳知道慕容家为什么要向阿朱提亲,直接拒绝了。 为此慕容家上下都非常的生气,认为林琳姐妹忘恩负义。 「我妹妹不是任何人復国的工具,我们夫妻也不会为了消逝多少年的前前前朝的復辟去卖命和联姻。我林家欠慕容家一个人情,但是如何还,什么还,我们自会斟酌。至于女儿家一辈子一次的婚嫁之事,却不是不必再提的。毕竟只有男人没有本事,才会想着靠裙带关系。」 「夫人此言差已,我慕容家上下一心復国,这确实不假但却没有夫人说的那么不堪。」 林琳听了不可置否,轻蔑一笑。「慕容家想要復国,可有復国的兵马?可有三军未动的粮草?可有富可敌军的物资军响?这些都没有,也不过是……」跳樑小丑罢了。 林琳一番话,彻底激怒了慕容家的人,这都不用想,以后北乔峰和南慕容之间会是如何的关系了。 林琳并不在意,毕竟慕容復早就是摆在茶几上大写的杯具了。 而拒绝全冠清,这不用林琳说,凡是看过八龙八间的人都不会答应吧。 「我妹妹可不嫁给一个要饭花子,或是什么不着调的江湖人。」就这一句话,林琳是整个丐帮和江湖求亲的人一桿子打尽了。 阿朱对于自己的婚事,那是全权相信林琳的。 姐姐说慕容家的人不靠谱,天天想着没影的事情,做春秋大梦。阿朱在林琳的教养和影响下,已经深深地相信这一理论了。 想要復国,不自己培养自己的军马,不努力积累财富,却天天带着那三五个人在江湖上解决这个分争,那个纠纷的。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第269页 还有那些个东游西晃的江湖人,居无定所,无以谋生养家的,嫁给那样的男人,以后吃喝都要靠自己,有什么意思? 至于丐帮的人,阿朱觉得姐姐虽然说的有些个以偏概全,但是阿朱自己也不喜欢丐帮的那些人。别管是净衣派还是污衣派的。 于是在碰到了一个和自己眼缘,又附和姐姐条件的人,阿朱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嫁了。 就算是到了乱世,这样的男人可能不会有太好的武功保护自己,但是总比嫁给一个武功好的人,天天提心弔胆不知道哪天被人寻上门来要强出百倍不是吗? 嫁人了,自然会怀孕。派人回家报喜后,乔峰也就知道了。 「放心吧。我知道呢。洛阳是丐帮总部所在,我这个帮主夫人又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呢。」 乔峰一笑,也觉得自己多虑了。 乔峰放下了心,安心地离开了洛阳。却不知道他压根就没有多虑,四大恶人是真的找到了他的家,并在家中成功的堵住了林琳。 林琳看着非常有个人特色的四人,不由笑道,「竟然找到了这里,真是省了我不少事呢。」本来她还想着有时间去把这四人找一找,灭一灭,没有想到这四人竟然找到了自己。` 「喝,这小娘子倒是有意思,竟然不怕咱们。妙极,妙极,正好先占其妻,再杀其人。人生快哉。」云中鹤一双色眼毫不客气地上下打量面前美艷不可方物的丐帮帮主夫人。心中色心大起,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做些什么。 林琳摇笑轻哼,「没有金钢钻也别揽那瓷器活。就以你的身手,我动一动嘴,就能要你的命。现在若是你能够自废武功,我便饶了你性命。不然绝对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成。」好像大话谁不会说似的。 林琳已经跟洛阳城附近的小官馆商谈好了,卖掉个年青男子就给林琳十两银子。年纪越小,越值钱。 超过三十,人家就不要了。林琳看着云中鹤的样子,应该是不到三十,不然人家不要了,她就真的只能宰了包包子了。 最讨厌这种色狼了。有本事你去强武大腰粗的男人呀,天天对付那些没有反抗能力的弱女子算是什么本事。 一言不合,便是大打出手。先是云中鹤动起了手,然后渐渐地发现云中鹤跟本不是林琳的对手,四大恶人剩下的三人也加入了战局。 林琳身法了得,内功又是高绝,四人一併上阵也不是林琳的对手,一时,林琳一腿将最后站着的人也扫到了墙上,段延庆才阴狠地看着林琳说道,「真没有想到,乔峰都不是我四人的对手,他婆娘竟然好生厉害。」 「我夫君有顾忌,我却没有。今日若不全力以赴,死的必竟是我。人在最绝望的时候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又岂是一般时候可比?不过人的心中还是要有希望才好呢。就像是那夜的白衣观音?」 「白衣观音?」段延庆眼睛一眯,看着林琳的眼神,满是阴嚎。 「嗯,白衣观音,然后是一夜露水姻缘,那孩子今年……二十几了呢?」林琳做出一副『我得好好想想』的样子。 段延庆听到这里,是真的明白了林琳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可是看样子,她并不想要告诉自己。 打又打不过,段延庆心中飞快转着各种想法。 「留下云中鹤,请段先生与叶二娘明天错开了时间再来寒舍拜访。」 「哼,我无恶不作叶二娘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没听过谁跟我提这样的要求。」 「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你若是不来,不用等后日,我明日便将你儿子和云中鹤一起送到小官倌里挂牌接客去。」 叶二娘一听这话,气血上涌,这还是一个女人能说的话吗?她竟然知道自己一直在找儿子,难道是丐帮里传出来的消息。 岳老三左右看看,不明所以,不过他向来是听老大的话,见老大不吱声,便向老大又走了两步。 四大恶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感情。也就是岳老三看着憨厚一些,心眼子少了一些,这才让段延庆格外亲近了些。 段延庆有多想知道白衣观音的下落,没有人能够知道。自然也就没有人体会到那种相思煎熬的心情。 而叶二娘呢,她这一生,一直在寻找和压抑中度过。现在好不容易听到有人可能知道自己儿子的消息,她又怎么愿意放弃呢。 叶二娘看了段延庆一眼,而段延庆同时也看了她一眼。心中都在瞬时明了了彼此的选择。 最后段延庆看了一眼云中鹤,又看了一眼林琳,对着岳老三和叶二娘低喝了一声『走』,便飞快地离开了宅子。 云中鹤自负轻功了得,以为打不过,逃却是不成问题的,于是向上一越,便要跳出墙外。 哪知寂静的夜里,突然传出一声奇怪的声音,然后他便浑身酸软无力的从进两米的半空中落了下来。 林琳也不管云中鹤惊恐的样子,直接手指快速点过相害穴道,将云中鹤一身的武功废掉。之后又挑了云中鹤的四肢筋脉。 「小妇人独自一人在家,劝你还是不要大声叫骂了。」之后林琳也不管躺在院子里的云中鹤,之间回房换了衣服和装束,又将拿了一个超大的麻袋才出来。 将云中鹤装进麻袋,然后扛着就幻影移行云了千里之外的小官倌。将人讨价还价卖了八两银子后,林琳还特意交待老闆,「此人皮粗肉厚,放心使唤接客吧」。然后才拿着银子准备回家去。 第270页 至于云中鹤怨怼的眼神,林琳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进了这里,想要再出去,除非是被抬着出去。 那个时候,直接丢到乱葬岗了。还谈什么报復。 你当初强了人家姑娘的时候,可想到那些人如何怨怼不甘? 一报还一报,报应迟早到。 回到家,洗漱休息。 林琳毫无心理负担。不就是卖了个人,还是个男人嘛。 第二天,天刚刚亮,林琳就听见了大门被敲响的声音。 第142章 先来的是段延庆,一进来啥也不说只是阴狠不改的盯着林琳。林琳见了也没惯着他,直接告诉他,想要早到那位白衣观音和儿子,先去少林寺扫上十年地或是一年内灭掉五十个土匪窝再说吧。 段延庆眼中留露出杀意,看着林琳恨不得食之而又快。 「乔夫人昨天是故意如此说,只为了让我们将老四留下?」 「当然不是,你那白衣观间现在正在修道呢。本就是有夫之妇,却因为男人太花心,出来报復他,这才找了你玩了一回深夜那啥。你现在去找她,她必是身败名裂。而你和她的儿子嘛,本来做为家族唯一的儿子,是要继承家业的。不过,以后就难说了……」 「我不相信?」 林琳非常不淑女的耸肩,「信不信随你。」 沉思半晌,段延庆还是提出想要见一见她的要求。 「你要是确定要见,我也不拦着。反正最后会闹出什么血雨腥来,你可要有心理准备。那家可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我要见。」 「真要见?」 「是」 「……哎呀,我还是说不出口。」 「不如你回大理,走走亲戚,看看谁家就只有一个儿子,继承家业。那儿子的亲生母亲便是了。」 段延庆眼睛微眯,大理,亲戚,独子。 下一瞬间,段延庆本就极为难看的脸,便得更加的恐怖。 林琳看到段延庆那本就恐怖的脸,扭曲出新的高度。一副做作的拍着胸口,一副自己被吓到的样子。 段延庆见此,心里没由来的噁心到了。 这乔峰也是条汉子,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媳妇。 不过听说乔峰的媳妇是个好生养的,现在看来这心眼子也不少。 还有就是那深不可测的功夫…… 段延庆在答应了林琳灭掉五十个土匪窝的要求后,便离开了。 离开的林琳没把段延庆的话当回事,而段延庆的心里自然是也没有把对林琳的承诺当一回事。 他是谁?四大恶人之首。 他的承诺? 谁信谁是傻子。 当然了,段延庆却忘记了能把云中鹤卖到小官倌的女人,又能是什么善茬。一年后的今天,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真的干出了让段延庆后悔莫及的事情。 某女人竟然公开声明支持段正淳侧妃康敏之子为大理段氏血统最为纯正的继承人。 段延庆走出去没多久,叶二娘便飞身进来了。 林琳站在廊下看着自家的大门,以及高度。心里想了想,便将在上面施魔法的想法放下了。 毕竟乔峰有的时候回来晚了,也喜欢从上面走。 「你儿子吧,怎么说呢。性格木讷老实、但记性甚好。相貌丑陋,但也是浓眉大眼、鼻孔上翻,双耳招风、嘴唇甚厚,又不善于词令。但为人忠厚善良,待人坦诚。还有那九点香疤……」 「我儿子在哪?求求夫人,告诉我,我儿子在哪?我叶二娘便是做牛做马也愿报答夫人的大恩大德。」 林琳点头,她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你以为她真的会无条件地帮别人? 天黑了,就洗洗睡吧。 「……你儿子丢了的这件事情,可去少林,呃,告诉你夫君知道?」 听到林琳这半吐半露的话,叶二娘算是知道了,这位夫人不但知道自己儿子的事情,还知道她那情郎的消息。 心中嘆了口气,叶二娘看着林琳的眼神也更正式了许多。「夫人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心中只有这两个男人,一个是找不到,一个是不能找。 现在两个男人就是她的逆鳞,也是她的命脉。 打蛇打七寸,这位丐帮帮主夫人算是真真掐住了她的命门。 「我要你做两件事情,一是算一算这些年你究竟害了多少个孩子,然后去找到那些孩子的家人,看看他们需要什么补偿。虽然失去儿子,你也过得不好。可是这并不是你添加在别人身上痛苦的理由。 二是我需要件东西,在无量山的「琅环福地」中,洞中一尊玉像下的蒲团里藏有两部武功秘籍,即「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夫人若是能帮我取来,我必然告诉夫人我知道的,同时也会帮夫人忘记夫人不想让世人知道的。当然,夫人若是力所不及取不来那些东西,保重身体,我们在从长计议。」 对于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这两样武功,林琳没有在王夫人那里找到,但是对于林琳来说,也是可有可无的。对于这个有着可恨之处的可怜人,林琳还是有着一定的同情心的。 虽然只是一咪咪。 毕竟当做母亲,她知道失去孩子是怎么样的痛彻心扉。虽然她没有经歷过,但是只要想想,她都受不了,何况是找了那许多年,仍不放弃希望的叶二娘呢。 第271页 再一个,遇人不淑,所託非人。生子被偷,性情大变。这些虽然有叶二娘自己的原因在,可是这个世道对叶二娘又何其残忍。 那些丢了孩子的家庭,痛苦不堪。可是这些罪孽却不应该让叶二娘一个人来承担。 所以林琳设了一个较低的门槛,然后告诉叶二娘现在仍是一个单纯小和尚的儿子在哪里。 「那里守卫如何?可有什么机关陷井?」 林琳嘴角不由一抽,笑得有些个僵。「……那里没有什么守卫。不过进入的方法倒是很难寻。你到了那里先……」 在林琳看来,去那里还真的没有什么危险性。若不是不想为难叶二娘,林琳其实更感兴趣的还是那尊玉雕像。 待叶二娘走了以后,林琳看着早就升到了正空中的太阳,摇头嘆了一句时间真忒么地太快了。 她还没吃早饭,这会就要准备午饭了。 林琳伸了伸腰,她觉得她其实还是可以在收拾一下行李,然后幻影移行回山里乔家老院的蹭上一顿午饭,然后小住两天,再去看看阿朱的。 想到哪就去做,一直是林琳的好习惯,于是回房略微收拾了两件衣服,拿布包了包,林琳直接在卧室幻影移行到了城外的少室山下。 然后自树林中走出来,一步一步向乔家走去。所用时间不过一刻钟就看到了乔家院子里,围着一只老狗转的两个儿子。 想当年她来时,那狗才几个月,现在已经到了暮年。以前淘气的围着你打转,现在却只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 时间,对谁都是公平的。 林琳去跟儿子团聚去了。而跳进洛阳城乔家的岳老三却是摸了个空。 岳老三摸了摸那没几根毛的头顶,有些个不明白为什么老大和老二一进一出,就都撒丫子跑了。 他被丢在这里,实在好奇的紧了,这才想着进来看看。 前前后后都没个人影,难道老大和老二也扑了空? 扑空了,所以觉得丢人了,就各自走开? 那他怎么办? …… 段延庆至那一日离开了洛阳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在江湖上出现。 有是隔数月,叶二娘竟然真的拿着林琳要的那两件东西回到了洛阳。 「小妇人去晚了,这两样东西已经提前被一后生拿手了。幸好一路追踪,终于抢了回来,只是让那人逃脱了。」 林琳僵笑地接到两样武功秘籍,心中却想着原来叶二娘竟然还存了宰杀段誉的念头,心里就一阵怪异。 也不知道当时段延庆在不在附近? 「少林寺有个叫虚竹的小和尚,尘缘未了。」 段誉已经出现了,也不知道虚竹还在不在少林寺。 「夫人是说,我儿子这些年一直在少林寺?」叶二娘瞪大双眼,不敢置信。 林琳点头,确实是这样。 当初萧远山想得还挺有意思。 叶二娘苦笑了两声,她哪都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那里去。 「他不知道。」林琳看到叶二娘的神色,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轻轻地给出了这么一句话。 叶二娘点头,又一次谢过林琳。这才转头要离开。 「且慢走。」 「夫人还有何事?」 林琳想了想,笑着摇头,「没什么,二娘且去吧。」林琳本来是想要让叶二娘隐瞒自己便是四大恶人之二的无恶不做叶二娘。可是一想,无论怎么样,那些事情都与她无关,她还是尊重别人的选择吧。 ……在没有涉及到自己和身边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她尊重别人的选择。 反之,她只能让别人尊重她的选择了。 ....................... 因为乔峰的身世问题和康敏的问题都解决了,所以也就没有了杏子林事件。这年,乔峰仍是天下第一帮的帮主。 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北乔峰。 可是丐帮上还是有些人有了异心,这些事情乔峰知道,林琳自然也知道。可是这也算是古代版的办公室升职记了。 林琳不认为乔峰在此事上需要自己的帮助,于是仍是留在家里,接接绣活,做做家务。或是去少林寺山下看看儿子。 或是围观一只怎么也不肯听母亲劝说而还俗的小和尚的热闹。 这一日,林琳又回到少林寺山脚下看儿子,乔峰也一同随行。 原来最近江湖上有不少人死在了慕容家的成名绝技之上,因为没有丐帮的人,所以乔峰并未在杏子林召开丐帮大会。 但是巧遇了慕容復的乔峰,却被慕容復的那表现给迷惑了。竟然建议慕容復去少林,请少林寺为其主持公道。 也不知道慕容復是怎么想的,竟然还真的贊同了乔峰的提议。 而几天后,便是江湖各路人马齐聚少林的日子。 「这么多人,在少林吃住,费用怎么算呢?」 第143章 乔峰对于自家媳妇经常问出来的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都有些个习以为常了。 「每每事后,有条件的江湖朋友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一些香油钱。」毕竟一般人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干出那种白吃白喝或是蹭吃蹭喝这种厚脸皮的事情。 林琳眯头,「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要是回回有事都要找少林,那少林寺的负担也太重了。」 第272页 就算是成为了帮主,乔峰也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不过对于自家媳妇的说法,他虽然理解,但还是满头黑线。 「……我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认识叶二娘的?」乔峰想到那日他出外面回来,竟然发现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在自己家里,乔峰当时就吓得一身冷汗。 同时心中非常庆幸两个孩子都不在身边。 「我一天天呆在家里,哪会认识你们那些江湖人呀。那叶二娘也是个命苦的,自己的孩子被人偷了,这才性情大变,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前儿听说找到儿子了,这是上门特意为以前的事情赔罪的。没想到你没在家,倒是和我说了一车轱辘的话。」 叶二娘按着林琳的要求按着记忆挨家挨户地去找这些年被她抱走孩子的人家。有的人家已经又生下了孩子,有的人家妻离子散,还有的人家,早就不存在了。 叶二娘上门,被打骂,被勒索,被唾泣,被撕咬,看着那些或是体弱,或是疯狂的女人,叶二娘是真的悔不当初。 她的无能为力,别人的无能为力,都是一样一样的。那些能力,都不应该是伤害别人的手段。当初的她撕心裂肺,别人丢了孩子何尝不是如此。 那些孩子的母亲,让自己把孩子还回来,可是她又能上哪去还。因为……她不敢告诉那些母亲,她们的孩子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将孩子卖给了那些没有孩子的大户人家,他们过着少爷一般的生活。」 之后叶二娘便仓皇逃到了林琳这里。 林琳同情她,却也厌恶她。可是毕竟站在事不关已的角度,也会可怜她。 「去做好事吧,去做所有你力所能及的好事,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赎清这一世的罪孽。」 …… 乔峰从来不会把人想的太坏,一听林琳这个说词,虽然仍是无法原谅叶二娘为恶时做下的恶事,但也愿意不做追究。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是可怜那些已经成为亡魂的可怜娃娃。」四大恶人为恶多年,死在他们手里的人,不计其数。 「嗯,以杀止杀其实是最好的警示后来人的做法。不能谁做错了事,忏悔上两句,再哭上两滴眼泪,就可以既往不咎。那这世上还要律法做什么。叶二娘因是女子,不可没有武功,所以自愿余生都在少林寺帮着做饭打扫。」当然前提是将那些她做下的恶事,全部赎清了的。 乔峰听后点头,不再说什么。 是日,辰时三刻。乔峰带着一定要去看热闹的林琳便从山中小路去了少林。可是没有想到刚到少林便听到了一阵吵闹声。 「啊!啊!啊!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慕容復想到自己的一生竟然是个笑话,就有些痛苦不堪。 今天他早早就带着表妹以及慕容家的家将来到了少林。却没有想到自家早就死了好多年的父亲竟然还活着,不但还活着,他竟然还弄出了一个私生子。 他口口生生说那个丑到天际的蠢和尚是他与心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而那位曾经的四大恶人之一的叶二娘竟然说那是她的儿子。 父亲竟然和叶二娘搞到了一起,他将母亲置于何地?又将他置于何地? 虽然后来知道父亲心爱之人是另有其人,但这份委屈却仍留在了心里。 就在慕容復拦住父亲之际,父亲却说他生下自己的意义就是为了復国。慕容復伤心难过的无以復加,可这么多年,他一直以復国为使命,也早就习惯了。 可是这个时候,却又蹦出来一个黑衣大汉,他竟然说自己是辽人,是他的儿子。他根本就不是慕容家的公子,大燕后人。 说他认贼做父,现在应该幡然醒悟。斩杀了那个自己叫了二三十年父亲的男人。 那他这么多年的坚持又是什么?而他又算得了什么? 「表哥,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自小爱慕的表哥露出如此痛苦的神色,心都疼了。 「我不是你表哥,不是。我从来都不是你表哥。」慕容復一把推开扶着自己的王语嫣,大声的吼叫着。 姑妈一直不喜欢她,她知道是因为和母亲不合的原因。可是表哥一直对自己很好,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一时的伤心过度? 「表哥,你不要这样。」王语嫣看着状态疯癫的慕容復又一次扑了过去。 慕容復又一把推开王语嫣,语带不屑,「你娘婚前不检,嫁给了舅舅不足七月便生下了你。你根本不是王家的女儿,你不配叫我表哥。」 这么多年,虽然王语嫣长得越来越美丽,人也越来越聪明,对自己也是百依百顺,可是自小母亲便在耳边说的那些话,慕容復一直不曾忘怀。 他不会娶王语嫣的。 「混帐东西,老夫将你送到慕容家,便是让你受尽最好的教育和生活,将来为了我和你娘,我们家的悲剧报伤雪恨。却没有想到你尽然如此软弱可欺。实在是让为父失望至极。」萧远山看着不过是知道自己身世就承受不了的慕容復,有些个恨铁不成钢。 「萧远山,你个老匹夫,还我儿命来。」刚刚还追着虚竹认爹的慕容博大喝一声就向萧远山沖了过去。 少林寺的方丈玄慈也被眼前的事情弄迷煳了,叶二娘说虚竹是她的儿子,那他知道这个小和尚便是自己的骨肉。 可是慕容博为什么说这是他心爱之人用生命产下的孩子呢?既然是心爱之人为他所出的孩子,又为什么让这个孩出家来僧呢。 第273页 萧远山说慕容復是当年的那个孩子,而真正的慕容復已经被丢去餵狼了。可是他记得那个孩子已经被大理的段氏一族收养了。 「阿弥陀佛,萧施主,慕容施主,请不要再打了。萧施主,你的儿子此时正在大理段氏,镇南王府。」 老和尚的话,非常的有威力。不但萧远山和慕容博停了手,连跟着父亲和家臣一起来少林寺看热闹的段誉也傻住了。 「……都,都看着我做什么?我今年才二十岁。王姑娘,你千万不要误会。」段誉说完,便想到了在场的王语嫣,于是连忙解释了一句。 「阿弥陀佛,老纳记得,当年的那个孩子确实是在被人带到了大理,再详加打听时,也只打听到了大理镇南王府,其他再无线索。」 「不,不,这不可能,我是亲手将儿子送到了慕容家,并将慕容家的小少爷丢到了山里去餵狼。」 「你个老匹夫,我要为我儿报仇。」慕容博再一次听到萧远山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 「哼,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在身边。要说狠,谁又能狠得过你。哈哈哈,没想到呀,你慕容博竟然让自己的亲生儿子从小当和尚长大。」 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所以萧远山倒是根本不记得虚竹真正的来歷。因此才会听了慕容博的话,同样以为这小和尚是慕容博的儿子。 「胡说,这分明是我的儿子。我有印记为证。」看到说话间自家儿子眼看着变成了别人的,叶二娘一甩手中的兵器,毫不退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如让所有人都拿出证剧来,岂不便宜。」林琳眼中一抹笑意,好不热心的建议。 玄慈点头,同样认为有道理。毕竟内心深处他也想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亲身儿子。「阿弥陀佛,乔夫人所言极是。各位不妨拿出证剧来。」 有时候真相真的很残酷。 慕容復身上有一个狼头刺青——林琳有情贊助的。 虚竹身上有九点香疤,这跟林琳没有关系。 而段誉身上则是和虚竹同样的九点香疤。再一个,因为林琳做的手脚,无论段誉身上有什么,慕容復都会认为他是自己的儿子。 「不对,不对,全都乱了。年纪都对不上。」这一场本是为了南慕容而招开的小型武林大会,自然来了不少人。赵钱孙也来凑了个热闹,却没有想到热闹变成了惊吓。 「那萧远山的儿子若是活着,年纪也应该如,如丐帮乔帮主这般年纪。这三个娃娃实在是太小了些。」 萧远山一怔,是呀,他儿子若是活到现在,至少也是三十岁上下。不,不对,慕容復就是自己的儿子。是他亲自抱着送到慕容家的。 他身前的那个狼头刺青,便是最好的证明。 而林琳则是心里大骂了一句,她怎么就把这人给忘记了呢。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倒也不担心了。毕竟乔峰身上所有可能是记号的印记,都被她弄没了。 所以就算是想要认亲,也要看看有没有刺青什么的。 乔峰也没有想到为什么说被人提起。不过乔峰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说的。当众便将衣服拖到了腰间。 原地转了圈后,便被林琳一把将衣服拉了起来。 「这么冷的天,小心冻坏了。人家自己的孩子,还能认错了。你快把衣服穿上,小心着凉。」 乔峰身前身后连块胎记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刺青呀,香疤呀。那上面除了一些刀伤剑伤外,还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乔帮主误会了,老夫只是说年纪上相像。并不是在说你就是。」虽然赵钱孙同样觉得长相上也神似几十年前的萧远山。 但是他再傻也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这场认儿事件,已经牵扯得太多了,若是再把丐帮帮主牵扯进来,那不真的不好收场了。 慕容復看到身上的刺青,就算是再不相信自己的身世,也只能承认了。 慕容復身上的刺青还是当年林琳去燕子坞认妹时,给慕容復留下的纪念品。为了不显得太突兀,林琳还特意在上面用了忽略咒。 一看之下没有什么,再一看,却发现那上面竟然真的有个狼头刺青。 慕容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最后大叫了一声便跑下了山,王语嫣是真心喜欢慕容復的,所以根本没有在乎他究竟是什么身份,也跟着跑下了山。 倒是阿碧和四大家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将目光看向了慕容博。 他们是慕容家的人,自然要守在慕容家真正的主人身边。 慕容博看了一眼突然发现丑得可以的虚竹,再看一眼长相不凡,英俊雅致的段誉,心下同样认为他慕容復的儿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而段誉那是真的懵逼了,看着一脸『我很欣慰,我儿长大了,我儿不是丑逼』神情的慕容博,啥也没犹豫直接跳到了段正淳的身后。 爹,求保护。 段正淳年轻的时候,那真真是荒唐到了极致的人。给别人带绿帽子这种事情,干得次数,他自己是数也数不过来的。 可现在看着明显有他段氏血脉长相的儿子,被别人认亲,心中一下子便有了些咯应。 小康刚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长子,要不就过继给兄长吧。 而面对同样有着九点香疤的两个人,叶二娘也有些不知所措。 第274页 她记得当年她只生了一个孩子呀! 虚竹此时左看又看,最后仍是走到了玄慈身后,表示自己想要当和尚的强烈愿望。 第144章 =13 康敏的心思和手段,那真的不是半江湖半皇室的大理段氏能降得住的。刀白凤这位镇南王妃,心思更是简单。 康敏到了大理,发现来接自己的根本不是段正淳,心下便是惶恐不安,恐中了歹人奸计。但是想到腹中的骨肉,便又安下了心。 那日若不是被人找到,送到镖局,她也许真的会不顾一切坠了这块肉。现在这块肉正好是她的护身符。 进到镇南王府,发现段正淳和王妃刀白凤都不在,只有一个十几岁的世子被留在皇宫中教养。 康敏立时便心计上涌,留在了王府安胎。大理皇宫中收到消息后,再加上段正淳本来就风流的性子,那是啥也没有怀疑。 几个月后,康敏产下一男婴,举国高兴。当段正淳又结束一段风流韵事回到大理时,正好赶上康敏儿子的满月。 而本就将段誉视如已出的大理皇帝和皇后心中更是起了要过继段誉的念头。而这件事情,也被段正淳的兄长透给了段正淳。 段正淳本来就是个薄情的人,若段誉不是他唯一的儿子,段正淳估计也不会如此上心,可就算是心中看重段誉,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没看这些年,段誉的教养都是段氏皇帝和皇后在负责吗? 被女人找到家里来,也不是头一回。虽然段正淳心中不悦,但对于又有了一个儿子来说,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 他们大理段氏,近些年是真的太缺儿子了。 康敏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名份,想要华衣美食,这些简单,段正淳都能给他。但是他想要正妃的位置,想要世子的身份却再是不能了。 就算是正妃长年不在家,也不能给她。 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一团乱局,段正淳却觉得长子其实还是过继给兄长一家也不错。 长子的长相有他们段氏一族的特性,也有着髮妻刀白凤的影子。他是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是面前那个慕容博的私生子的。 可是想到他的好几个红颜知已都带着他的骨肉嫁给别人,他虽然不想怀疑髮妻的操守,但是心里还是存了疙瘩。 这一场本是为了江湖上那些死于非命的豪杰而来的英雄齐聚,却是没有想到碰上了本年度最大的一场狗血认亲。 虽然挺有意思,但众人还是有些个意兴阑珊。 将自家男人摘出来的林琳,在下山的时候,那是越走越开心。 管他以后山崩地裂,也跟她家的人没有关系了。 「乔夫人,请稍等一下。」叶二娘喊住了跟着乔峰牵手下山的林琳。 林琳回头望向一脸急切的叶二娘,心中知道她要说什么,问什么。林琳微微一笑,将食指轻轻地按在唇上,笑着摇了摇头。 当娘的,还是自己去分辨自己的儿子吧。她林琳很少有送佛送到西的概念。 拉着乔峰的手,两人便下了山。叶二娘虽然非常的失望,但是至少两个后生里面一定有一个是自己的儿子,那她也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而自从见了刀白凤,便化去一身恶念的段延庆,则是化身为一个可怜的外乡逃难人,请求道观的人暂时收留。 道观的人,看着段延庆又老又残疾的样子,着实可怜他。于是便收留他在道观里居住,平时再做些杂活。 至此日夜守着自己的白衣观音的段延庆,心中是即满足又骄傲。 尤其是每每看到段誉过来看望母亲的时候,段延庆都有一种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感觉。 当知道段正淳为康敏请封侧妃时,没有人知道段延庆心中是多么的高兴,因为他的白玉观音终于对段正淳死了心。 但是当叶二娘认子和慕容博也认子的消息传来时,段延庆的心中就像是吃了苍蝇一般噁心。 其实在段延庆心里,就算是段誉不是他的儿子,只要他是凤凰的儿子,他也会当成宝一般看待的。 …… 日子一日一日地过着,林琳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乔峰虽然也仍是天南地北的东奔西跑,可是没有了身世的问题,好像曾经的那些苦难都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 也是在这个时候,林琳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世人的眼里,是可以决定他的立场的。 别管他曾经为那个立场做过多少不容易达成的事情。 乔峰没有离开中原,自然也就没有结识辽国的君主。而辽国内乱,正好也让大宋有了喘息的时间,当然也让那些没事忙的武林人士都能歇一歇了。 三国时有桃园三结义,天龙里也有乔峰,虚竹,段誉三人结成异性兄弟。可是自从那日少林寺认亲后,三人竟是再没有瓜葛。 也不知道分走了乔峰霉运的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会不会缺少了主角光环。 有了亲娘亲爹和伪娘伪爹的两个人,还会不会在磨难中走上一条属于他们的路。 …… 几年后,孩子们渐渐长大,林琳为了让乔峰不再一生总是奔波,故意在每一天夜里都给他吃一些让人虚弱的药。 没多久,乔峰便察觉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在遍寻名医也无法自愈的情况下,乔峰自知无法再担任丐帮帮主后,便将帮主之位让贤了。 第275页 之后带着林琳离开了洛阳,回到了少室山下的那座农家院。 此生,林琳知道乔峰四十多岁便退休,有些壮士未酬。可是她也知道在这个男人的心里,国比家重,任何人都比他自己更重要。 她只是个小女人,她只想过一点平凡的普通人生活。所以…… ............. 没有了阿朱的遗言,没有了乔峰的保驾护航,阿紫竟然是在这江湖上连个水漂都没打起来,就沉了底。 段誉最终被过继给了段正明,而康敏在知道段誉从和她儿子一样的王子身份,变成了皇子时,那内心是极度嫉妒的。 曾多次下黑手准备暗害段誉,但可能是段誉真的是主角吧。百毒不侵的段誉,还真的躲过了几次康敏的几次暗害。 不过好好的大理皇室,也让康敏弄得乌烟瘴气。 不过这些人和他们的事情,林琳在忙着给大儿子说媳妇,是真的没有闲心再去管了。 段誉她没心思管,不想还俗的虚竹,林琳也没心思管。谁让他们还真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呢。 还好这个时空的大宋很坚强,没有让乔峰和林琳经受战乱。 只是乔峰在临终前,还是问出了心里藏了多年的疑问,他问林琳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连江湖有名的神医,都没有办法治好乔峰一动内力便会浑身发软的毛病。 而那个时候的林琳早就老的满脸都是褶子了。笑起来,也没有了美丽可言。可林琳仍是像年轻时那么调皮的笑了,一边笑,一边指了指天。 天意如此,你待如何? 天意吗? 乔峰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然后闭上了眼睛。 天意将她送到自己身边,那么自己何必再去强求其他呢。 而林琳看着寿终正寝的乔峰,再看看身边的孝子贤孙,满意极了,也觉得这一生值了。 ...................................... 香港,麻油地。 林琳从来没有当过女警,对于这一世,能够穿到这种警察世家,也有些个感兴趣。不过大学却是不能不上的。在林琳看来在现代学歷可以代表很多的东西。 只要一张大学文凭,别管你的大学是考上去的,还是花钱买的,也别管你的大学是真的学习,还是去混日子了。 所以林琳十八岁的时候,仍是参加了会考。 「小丽呀,你大哥和二哥都当了警察,咱们警察世家就不会断在这一代了。你大学想要考哪里?隔壁的丫头,听说去美国留学呢。要不小丽,你也去吧。」 没错,林琳有个现代人很熟悉的名字,小丽。 这个名字,就跟小明,小强似的。林琳都觉得这俗得不能再俗了。可是一想到这个身份的那两个同胞兄长的名字,林琳就觉得完满了。 徐国安,徐国良。 「……不去,香港就挺好的。而且将来我也想当警察呢。」 老妈梁秀娥一听,连忙劝道,「你一个女孩子,当什么警察。你大哥和二哥都当警察还不够吗?」 当初大儿子还有点血压高,却没有想到在选拨的前几天,竟然降了下来。血压降下来的大儿子,顺利地在全家人和自己的期望下进入了警校,成为一名香港警察。 而小了大儿子两岁的小儿子国良,也在过了发育期后,还长了几公分的身高,成功地在两年后挤进了警察的队伍。 在两个儿子都成为警察后,飞sir和梁秀娥便对小女儿小丽是否当警察,没有了那么强烈的愿望。 「老妈,你闻闻是什么味?」林琳笑着打断了梁秀娥的话,指了指厨房问道。 梁秀娥闻了闻,然后哎呀一声叫了起来。「我的汤。」 林琳看着急忙向厨房跑去的老妈,笑得好不得意。 一人一剂魔药下去,就让本来当餐厅服务生和水果店卖水果的售货员都实现了少时的愿望,林琳心中是极骄傲的。 这种科学都无法解决的事情,果然还是要用非科学的手段。 第145章 心中其实对于飞sir一生的坚持还是会非常的敬佩的。平日里对儿女的教养,也多是以正能量为主的。所以徐家三个子女都长得很正。 可惜了,是非观严重扭曲林琳却来到了这个道德观笔直笔直的家庭,也不知是福是祸。 徐国安当上了警察,社交圈子也就与原来不同了。工作没多久,便认识了一位叫安妮的中英混血美女。这位同样是警察的中英混血美女,非常喜欢徐国安的魁梧,也喜欢他憨厚的性格混血美女非常的热情,又只隔着一层纱,闷骚的徐家大哥,最终也没挺过两天,就忘记飞sir说过的徐家长媳妇不要洋妞的那条新出炉的家规。 电视剧中没有出现的人物,林琳也不知道要如何评论这位热情开朗的洋大嫂。不过总的来说,林琳并不讨厌。 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非常好的。飞sir有一笔不菲的退休金,再加上这些年的积累,倒是可以在东区买一套房子。 油麻地的生活环境确实有些个不太好,林琳也非常的不喜欢这个有些吵闹的地方。徐国安结婚前,林琳鼓吹全家人,卖掉在油麻地的三套房子,然后在东区一处新开的楼盘买上三套相连的房子。 第276页 其实全家人早就想要搬离油麻地了。若不是徐国安和徐国良两兄弟都成为了香港皇家警察,家里的条件立时变得更好了。搬出油麻地,是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要知道香港房贵到了一个非常离谱的价位了。 虽然除了飞sir的那套房子是全款买下来的,其他的都是申请了警察购房基金,增加了生活负担,但是同样的生活质量也提高了不少。 中英混血的大嫂,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看得开。无论是对孩子的教育还是对经济的观念上。就算是知道大哥徐国安的房子还有房贷要还,也没有其他想法。 众所周知在香港警察的工资和福利是最好的。一家两个警察,可以申请到更好的福利待遇,于是在小家希出生没多久,两人竟然真的将房款全部还清了。倒是可怜了徐家二哥徐国良一个人慢慢的还房贷了。 …… 结婚,生子,按部就班的一样一来。没多久,就算是换了妈,也同样是徐家子的徐家希出生了。 不过也许是母亲不同了,父母都是在职警察的小家希一出生便被送到了飞sir和老妈梁秀娥身边照顾。而飞sir的警察世家论,又以洗.脑的方式灌输给了小家希。 小家希出生的时候,林琳正好在上大学,众所周知大学的日子其实是非常轻松的,再加上林琳的好记忆和几世积累的学识,课余的时间也就比别人更多了些。 林琳那些年有系统地学过油画的。所以对于家里的那幅画也临摹过一两幅。想到这个传承了几代的警察世家,林琳还是感到敬佩的。 林琳的国画和油画都非常的拿手,也许意境上,天份有限。但是在临摹上早就无人能及了。 洋大嫂安妮建议林琳办一个画展,画展里面所有的画,除了林琳自己画的那些各种各样的画外,还可以画上十幅一模一样的画来吸引人的眼珠。 「小妹,你真的不改变一下主意吗?当警察实在是太屈才了。」徐家二哥想到小妹不但画画的好,还自学了几门外语,以及很多高大上的课程,心里对小妹坚定不移的准备大学毕业后当警察有些个不理解。 「难道你不觉得托枪师姐很威风?」林琳说着时,还做了一个动手开枪的动作。 关于画画和其他的技能,林琳只得动用魔法让家里人知道这些她从小都学习过。不然突然间就会了,还会得那么好,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面有鬼吗? 徐小丽有些零用钱,林琳来了以后,就用这些钱做了一些小投资。渐渐的这两年倒也攒下了不少钱。 听了洋大嫂的建议,林琳便准备可以试着办个画展来热闹热闹。 想到那幅景家要买回去的画,如果自己画上了十几幅,到时候景家要是知道了,还不得被气死。 呵呵,她最喜欢的就是专治各种不服了。 花了些钱,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教室,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之后林琳便开始将家中和空间中她没事画的画拿出来,找人镶框,按着一定的比例和角度,内容质感摆在室内。 之后利用广播和网络做了一下宣传,在租下教室的第十九天,正式打开了画展的大门。 做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学习世界歷史学的学生,竟然就办起了画展,这让很多人都有些个好奇。 因为画展是开放式的,里面并不要什么门票,所以大家都会好奇地进去看一看。这一看便被那一墙一模一样的画给吸引了过去。 之后没多久,景家人就因为这一墙的画找到了林琳。 景然在看了林琳展示厅里所有的画后,非常的欣赏林琳小小年纪,便有这样深的功底。之后开门见山的问林琳,那幅油画的真迹在哪里。他想要买下来,并且同时还要买下这幅画的版权。 他要求以后林琳不能再临摹这幅画。 林琳摇头,表示拒绝,「非常抱歉,景先生。那幅画是我徐家太爷留下来的传家之物。也是我徐氏一门自开埠以来便是警察世家的最好证明。祖上有训,后辈子孙不可外传。」道德,正义,公道,心胸可不是用钱来买来的。 洋大嫂的价值观跟国人不太一样。徐家人又都是飞sir教导出来的,无论景家出多少钱,就是没有卖掉。 当然了,小小年纪的家希小朋友倒是愿意一根棒棒糖换掉那个不能吃的方方的板子,可惜他的话,却是最不会被考虑的了。 「不瞒景先生,我家太爷当年也留了话说,若是后世子孙家里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那幅画收购回来。可惜我们家一直没有那幅画的消息。既然到了今天,不知景先生是否愿意成人之美,割爱那幅画呢?至于价钱,景先生刚刚给出来的那个数,倒也合适。」 景然:「……」 与景然美大叔相识后,虽然是因为那幅油画的问题,可后来,倒是渐渐地因为别的画。 林琳虽然不是名师大家,但是画画的功底却不是一样的的大师可比的。毕竟大师才几十岁,而林琳的实际年龄又多少了呢。 景家有一家画廊,林琳有几幅画便寄卖在那里。 一来二去,倒也与蒋慧珠相识。 因为林琳的年纪,再加上谈吐气质以及在画画领域的能力,倒也让两人非常的惜才。 只是后来在林琳大学毕业后,坚持考入警察学校时,有些个惋惜。在他们夫妻看来,像林琳这样在画画上有天赋的女孩,就应该在画画上更用心,就像是他们喜欢物理的儿子一样。 第277页 不过这个时候景然夫妻对于徐家到是没有鄙视的心情。毕竟人家虽然没有什么钱,但却是从开埠到现在四代警察的警察世家。 这样一个家族,是让人尊敬的。 若是按着原着,退休的父母,当侍应生的大哥,服务员的大嫂,卖水果的二哥,继续住在油麻地那个地龙蛇混杂的旧洋楼区。估计就不会如此另眼相看了。 毕竟那个徐小丽可不是什么世界歷史学的高材生。又画得一手好画,懂得几门外语的林琳。 但是在接触中,林琳却发现她并不怎么喜欢景家人,尤其是和她有一面之缘的景致。 这个世上竟然还有比她还刻薄的人,林琳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 林琳在大学修了很多的学分,也自学了其他的课程。拿了几个学歷。大学毕业之后,直接以硕士的学歷参加了警校的考试,以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警校。 在警校,林琳各项成绩都名列前茅,又常常打破各项纪录,虽然性格圆滑,但是『犀利妹』这个称唿还是落在了林琳的头上。 对此,林琳感觉非常的无奈。但也平常心的接受了。 从警校毕业后,直接被总区重案组要了去。这与林琳的高学分,高情商自然是分不开的。 林琳的骨子里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种非黑既白的概念。所以在为人处事上更加的圆滑。 香港还有廉政公署呢。但是贪污受贿的事情,却一直没有杜绝过。 无论是徐国安的上司,还是徐国良的领导,逢年过节或是生日什么的,都会收到林琳邮寄过去的一些小礼物,有时是购物卡,有的时候是代金劵,有的时候是一些特产。 这些东西的价值很好的把握在了一定的数值上,而东西又都是不记名的。一般还都是邮寄到家里,一来二去,再加上枕头风什么的,两兄弟俩的在警察的队伍里一直混得不错。 不过徐国安和徐国良两个人的性格其实都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的。为了他们好,林琳其时是知道不应该让他们进入警察的队伍的。 可那毕竟是一家人都希望看到的事情。 想来想去,林琳便利用长期交下的人脉,将两兄弟一个弄到了警校当教官,一人弄到了交通部门。 只要披着警察的皮,那么飞sir就不会有任何的想法,而在安全上,也有了一定的保障,老妈也会放些心。 再加上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整个家里四个警察,竟然只有林琳一个是在总区重案组这种高危险的部门。 可是大家是知道林琳的身手和智商的,竟然也不会太担心就是了。 去报导之前,林琳便知道了自己的上司和同事都有谁,命中注定的那几个人,林琳的到来,也没有发生改变。 提着一盒从超市买来的小点心,林琳轻快地去走向了办公室。 同事间互相介绍,然后又分吃了林琳带来的小点心。气氛便熟悉了很多。不一时,接到线报,卢天恆便准备带着大家一起去。在看到林琳也要跟上的时候,有心想要留下林琳。 林琳见此,微笑点头。表示会留守办公室,随时接听电话,等待卢sir的进一步指示。 反正她对于要暴胎的汽车以及逃跑的罪犯还真的没啥想法。 不让她去,她就不去。反正抓不着人,也跟她没有关系。 她的觉悟可没那么高。 第146章 办公室很大,不过办公室的卫生就不好说了。 林琳觉得自己毕竟是个新人,留守办公室,总要做出一点成绩,好让很有可能灰头土脑回来的几人有个好心情。 找到抹布,水盆。林琳似模似样的做出打水打扫房间的样子,之后关上房门,快速甩了一通魔杖。见到房间里窗明桌净后,又特意拿了一块抹布和水盆放到了办公室里那张不大的会议桌上面摆着。 林琳前几天在空间里找到了一个魔法道具,带上这个道具使用魔法时,会屏蔽魔法使用时出现的各中光线。所以就算是在香港这种楼与楼之间非常密集的地方使用魔法,林琳也不怕会穿帮了。 将水盆里的水,弄得浑一些,再将抹布丢到桌上。摆出一份正在使用的样子。男人们都粗心,谁知道他们回来有没有发现干净了很多的办公室呢。若是没有发现,她不是白干了。 还是那句话,雷峰做好事,还要记个日记本呢。她既然干了这么多的活,自然要让别人看见。 在办公室门口施了一条警戒线,无论谁进来,都会有提示的那种。之后林琳便从空间中弄出一张贵妃椅放在了会议桌后面与窗户中间的地方。 窗户并不是那种落地式的,所以就算是凭空出现或是消失一件摆在窗户底下不足墙壁高的贵妃椅,也不会有人看得见。 ……尤其是整间办公室的门窗都被施了恶意驱逐咒和忽略咒。 半躺在上面拿起了下载的电子版小说看了起来。时不时的,还会往嘴里送上一口零食,舒服的赛过神仙。 抬起手錶,看了看时间。林琳觉得卢天恆他们那帮人,中午之前可能赶不回来,于是林琳收拾妥当便去了办公楼里的餐厅。 警察是可以免费在餐厅里用三餐的。不过提供的食物,味道却只是一般。点了一份餐蛋面和纯味的红茶,林琳才离开吧檯。左右找位置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交警队的徐家二哥。 第278页 「犀利妹,这里。」徐国良抬了抬没拿筷子的左手,向拿着餐盘的妹妹一边喊一连挥手。 林琳回眸,见是自家二哥,笑着走了过去。「二哥,你今天也在总部呀?」徐家良所在的交警部门隶属于分区,所以一般是不到总部这边来的。 徐国良将自己餐盘里的一块叉烧肉夹给妹妹,然后又将妹妹碗里不喜欢吃的香菜葱花夹出来,这才高兴地对妹妹说道,「我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了,为期不定。以后上下班,二哥送你过来,就不用辛苦挤地铁了。对了,你今天第一天上班,怎么没有看到你和同事们一起过来吃饭?」 徐国良其实是担心妹妹,这才申请借调到总区交警部门一段日子的。没有想到竟然在食堂碰到妹妹,而妹妹竟然只一个人过来吃饭,难道是被排挤了吗? 早知道他就不等着下班的时候给妹妹个惊喜出现了。他应该在今天早上来总区的时候,就过来给妹妹撑腰的。 知道面前的二哥在担心什么,林琳将嘴里的饭菜咽下去,这才告诉自家二哥,别人都出任务了,整个部门就她一个人,所以就一个人过来吃饭了。 「我上司带着其他人出去了。我刚来,卢sir又看我是个女孩子,就让我留在办公室看看文件,写写报告了。二哥放心吧。我们组的几个人都对我很热情,很友善呢。」 徐二哥放下了心,又提到了今天是林琳第一天上班,家里人想要为她庆祝一下的事情。「晚上老妈炖了牛楠,飞sir说会去买你爱吃的辣炒海鲜回来,大哥和大嫂也会回家来庆祝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有什么想要的,二哥送你。先说好了,二哥还有房贷没还完呢,太贵得我现在可买不起。」 徐家的两个儿子都非常的孝顺,自从工作以后,每个月都会给飞sir和老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断过。从下个月开工资以后,林琳也会比照着前面两个哥哥向家里交生活费了。 以前在油麻地,徐家有三套房子,都是飞sir和老妈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挣下来的。也幸好因为飞sir是警察,警察的子女上学在国立的学校是不需要什么费用的。不然家里的负担会更重,而老妈也不会当那么多年的专业家庭主妇。 现在全家人都搬到了东区,而在买房子的时候,飞sir和老妈就说过,家里可能没有多余的钱给林琳当嫁妆了,所以他们百年后,这套房子就让林琳来继承,三兄妹也有可能再住在一起。 对于飞sir和老妈的决定,徐家的两个哥哥都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不但没有意见,竟然连一点不高兴都没有。这让林琳对于徐家人非常的喜欢。 做过小市民,林琳一直知道一套在有钱人眼里很普通的小套房,在普通人眼里会是多么大的诱惑和财富。 但徐家的两个哥哥竟然毫不犹豫的将房产的继承权给了林琳,这让林琳很感动。也打心里决定对他们要更好一些。 现在因为自己第一天上班,全家人都这样大张旗鼓的准备庆祝,林琳听了心里暖暖的,徐家的人都非常的友爱家人。这一点林琳一直觉得这是她的幸运。 幸好来到这里,成为犀利妹。就算只是个草根出生的白天鹅,也比成为景家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姐要好几倍。 「二哥,你那房子不是上个月才收了租金吗?现在哭穷可没道理。」以前徐家二哥的房子也被租了出去,毕竟徐家还是很传统,没有结婚的孩子是都要住在家里的,所以那套房子自买回来便一直租出去。 徐二哥房子的租金都是一年一付的。每年拿到这笔钱,徐二哥便会在老妈的叮嘱下,拿去先还一部分房贷。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还房贷的月供还可以减少还房贷的年限。 徐家人一直本本分分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种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让一直心中飘忽不定的林琳又一次有了安定下来的感觉。 徐二哥嘿嘿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笔钱是干什么的,哪年老妈不是要我再添一笔,凑成个整数再还给银行。所以啦,小妹,手下留情噢!」徐二哥还做了一个求饶的搞笑样子给林琳看。 林琳心里也明白,只是一副娇蛮的点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其他的也没有什么想要的,我那台电脑旧了,二哥给我买台笔记本吧。」这类东西对于月薪两三万港币的徐二哥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的负担和开销。再加上电子产品在香港的价位并不算太高,所以林琳也没有跟他客气。 却没有想到徐二哥却摇了摇头,「大哥和大嫂已经给你买了,你再想想。」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笑了。「二哥,我要一台单眼相机要那种小巧一些,不要太笨重的。」 林琳想着既然当了警察,出门办案什么的,还是带个相机比较实用和方便。毕竟手机的相素和照像功能还要过几年才能达到当初她来时的那个后世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时期的香港数码市场还没有那个缺了一口的苹果。 徐二哥一听妹妹的要求,觉得妹妹很是体贴。于是笑得没心没肺,「成,一会下班二哥先领你去买相机,然后咱们再回家。」 上班后,便先买了车的徐家二哥,生活上非常的方便。在妹妹还没有买车的前提下,徐家二哥已经准备每天接送妹妹上班了。 「对了,小妹,你要不要买辆车?」徐家二哥突然想起,小妹上班后,应酬也会多起来,平时上下班,他倒是可以接送。但是若是他不在家,或是不方便的时候,妹妹岂不是很不方便。 第279页 买车呀?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开车最讨厌的就是找停车位了。咱们家买房子时,配套的三个车位,你和大哥大嫂一人占了一个。我再买车也没地方停。而且警局这边也不好停车,再说了养车很麻烦的。你不方便的时候我就搭大嫂的车来上班。 以后上下班,若是跟大嫂时间合拍,我就坐她的车。当然了,二哥要是愿意天天接送我,我就更开心了。不过老妈可能就要着急上火了。」 天天按时上下班,岂不就是在说没有女朋友吗? 「大嫂在公共关系科,你在总区重案组。时间上能合得来才怪了呢。至于你二哥嘛,你二哥这么帅,还怕找不到女朋友。等到哪一天我做到高级督察,工资再翻一番时,再找女朋友吧。」 其实徐二哥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他知道他不会像大哥那样好运气,碰到一个什么都不计较的大嫂。所以他准备还完房贷月供再想着找女朋友的事情。 毕竟找女朋友的花销真的是非常的多,吃饭,送花,送礼物等等的费用。去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相处的几个月,他连还月供都非常的艰难。 要不是最后从同事那里借了笔钱,他还不知道被家里人知道后,又要被老妈念多久呢。可他都这样了,那女朋友还不满足。所以自从和上一任女朋友分手后,徐二哥便明白了小妹时常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交女朋友,还是要等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再打算吧。 「二哥,你还是相信缘份吧。缘份到了谁也挡不住。一切顺其自然吧。哪,我吃不了,给,别浪费了。」其实二哥出现经济赤字的时候,她一直是知道的。不过这种事情,林琳并没有在徐二哥没要求帮忙的时候便主动说出来,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 林琳将餐盘向前推了推,示意胃口很好的二哥将她没动过的那半盘面都吃了。而自己则是拿了刚刚买的那杯纯红茶喝了起来。 什么鸳鸯不鸳鸯的,她还是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 口中红茶的香味,让林琳满意的眯起了眼睛。而这时,滴滴答答的手机声音响了起来,林琳放下茶杯,拿出了手机。 第147章 电话是景然打来的,林琳皱着眉毛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寄放在景家画廊的画卖出去了。 当然也可能是景家的那位三叔公又要磨着她买那幅油画了。 想到景家的那位三叔公,林琳就牙疼。张嘴闭嘴上等人,下等人的。好像他真的比别人高贵多少似的。 于是第一次景家三叔公在林琳面前装大头蒜的时候,就让林琳狠狠地震了一把。别说什么礼仪规矩,文化知识,底蕴气质,林琳都可以让面前几十岁的老头感受到来自宇宙深处的深深恶意。 不过自那以后,景家三叔公差不多就老实了。跟林琳说话也不会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客气有礼了。 毕竟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重。 成为徐小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的林琳,一直没有把景博这个男主放在心上,可能是因为电视剧中对他那不算太好的印象吧。 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说分手就分手。一句自己算错了,就可以这么渣的当做分手的理由,这也没谁这么不要脸了。 到最后人家徐小丽都放弃了,这景博想要复合,竟然还逼着徐小丽不得不复合。这手段就有点太卑鄙了。 在那么多社会名流,同事上司家人的面前,逼着人家徐小丽复合,这若是不复合,岂不是让人觉得轻狂,下了所有人的面子。 可是阶级不同,两个家庭的教养文化以及他们两人自小所习惯的生活方式都不相同,在热恋的时候,那是有情饮水饱,可是一但那个什么『苯胺基丙酸』浓度降低,生活可不是爱情那么简单。 林琳的想法一直比较现实和悲观,所以在她看来,两人以后的婚姻生活也不会像是童话那般美好。 一个理性,一个冲动。那註定要磕绊的生活,会消磨当初一切的美好。 现在想想,她倒是羡慕原来的徐小丽,最开始的自己,至少那个时候,她还会时不时的冲动一把。 林琳穿越这么多世,是当过贵族,也站在过食物琏的顶端。她也曾对于社会地位不如她的人,做过高高在上的举动。 自从有了武功,她对于自己的自保能力有了一定的把握,很多时候,她都不会再像个普通人那样,遇到不平的事情假装自己是个高素质,高涵养的人,所以不去计较那些让自己委屈的事情。 等到会了魔法,林琳又觉得自己可以将腰站了更笔直。因为会了魔法的林琳,更觉得自己不用再委屈自己去妥协了。 之后是妖力,时灵时不灵的术法,让林琳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能力。 可是拥有了这些,林琳觉得自己都没有像景家人那样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突然间便觉得自己真的挺纯良的。 「喂,我是琳达。」接起电话,林琳便将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报了出来。 噢,要提一句的是,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是自己取的。她过来的时候徐小丽还没有考大学,在填报个人信息的时候,便在英文名字那一栏填了琳达这个名字。 说实话,林琳是个严于律人,宽以待已的典型。 她非常的不喜欢在这个电视剧里,好多人有中文名字不用,天天叫自己的英文名字,虽然这也可以理解成香港原来是双语的地方,但这还是让林琳非常的反感。可是自从别人叫她小丽或是犀利妹时,她还是希望别人叫她琳达。 第280页 本来这个名字虽然有那么一眯眯的俗气,但是倒也不至于让人无法接受。可是在一干人都叫着英文名字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变得非常的土肥圆。 幸好是小丽,而不是美丽或是翠花什么的。 「琳达,我是景叔叔。你现在说话方便吗?」景然温和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过来。 「景叔叔,我现在说话方便,请问有什么事情吗?」景然算得上是林琳为数不多喜欢的景家人,所以平日里倒也不会太生份。 「是这样的,我知道你在鑑定古董上很有一套,我最近想要高价收购一套元青花,但是有些个细节拿不准,想要你帮着掌掌眼。不知你明天有没有空到我的画廊来一趟?」 因为有景博这样的少年天才在,所以林琳精通一些古董鑑定在景家人看来,也算是正常。虽然对于一个警察世家出身的姑娘会懂这些,有些个意外,不过世人都相信那句歹竹出好笋那句话。 在加上,林琳坚持读大学,修多个学歷的事情,都让人下意识的认为林琳是个天赋极佳,又喜欢上进的女孩子。 景博请林琳帮着鑑定古董,倒不是没有什么人可找,而是他是真实见识过林琳鑑定古董时的样子的。 那种侃侃而谈的自信,还有如数家珍的典故,都被林琳一一道来。就算是一件赝品,也会被林琳将其工艺上的优缺点讲得生动有趣。 也许别人的鑑定更加的专业,但是林琳的鑑定却是一种享受。所以这几年,凡是景家人或是三叔公等人想要买什么古董,都会叫林琳过来帮着鑑定一番。 鑑定古董,是世家贵女的必修课。林琳穿越那么多世,这些个东西都有涉猎。又因为那让人嫉妒的好记性,很多时候,对于古董都可以一眼便发现是真是假。 林琳对这样的事情,并没有推拒,或者说已经习以为常。直接笑着对电话那一头的景然回道,「景叔叔我已经正式到警署报告了,明天可能要晚一些才能过去,这个不要紧吗?」她又不是雷峰,为了帮别人而旷工。 景然对于林琳从警一直保持着一定的惋惜心态,在听到林琳仍是进入警署工作,也只能将心中对于这丫头浪费天赋而去干这么粗鲁的工作的可惜压了下去,「没有问题,晚一点过来,我们鑑定完,还可以一起去吃个晚饭。我儿子从英国回来了,正好我们想要办个小餐会庆祝一下,这样吧,明天你就不要去画廊了,直接到我家来吧。」 景然的儿子?林琳微眯了一下眼睛,原来是那个景博回来了呀。只是这样的日子去景家,估计一定会碰到那个景致和三叔公了。 真是影响胃口的存在。 「好的,没有问题。我明天下了班就直接过去。」 林琳无所谓地答应下了邀约,然后对着手机功能还不太多的手机笑了笑,这才将注意力转回自家二哥身上,而这个时候徐家二哥已经将林琳推过去的那半盘面吃光了。 「犀利妹,你明天下班后去哪呀?」徐二哥刚刚听到妹妹的电话,知道是那个想要买他们家祖传油画的人来的电话,只是却没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没什么,明天我要去半山的景家,帮着景先生看点东西。二哥明天下班能送我过去吗?」 徐二哥表示,这不是什么大事,喝了一口鸳鸯直接答应了。 林琳看着将两种味道不同的饮料按着一定的比例混和在一起的新饮品,就觉得接受不能。这两种饮品,单喝她都爱喝,可是混在一起? 谢谢,她无爱。 中午吃过饭,又和自家二哥说了两句,便回了办公室。毕竟午睡这种事情,一但养成习惯,就很难改变。 差不多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卢天恆就回来了,见到他们进来,林琳笑着迎上去,因为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所以林琳也没有不识趣的问什么,只是将从餐厅打包上来的下午茶和点心放到了她『刚刚』擦拭干净的小会议桌上。 pc笑着夸了林琳一句太贴心了,然后就着下午茶吃了一个小餐包。 阿笨和阿占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哪还顾得上和林琳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说好。 「今天上午有什么事情吗?」卢天恆看着被林琳丢到一旁的水盆和抹布,着重打量了一下似乎变得有些干净的办公室问林琳。 「今天一天,连个电话都没接到。呆着也是呆着,所以就打扫了一下办公室。」 「嗯。我刚刚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份文件,你把这份文件送到大学去补个签字。下班前送出去。」 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手錶,有些为难。「知道了,卢sir」以香港这交通,这事还真的不好办。 拿着文件袋,林琳直接打车去了大学。到了大学,林琳并没有直接去物理系,而是去大学的餐厅买了一份下午茶,安静地吃了起来。 三点多钟,正好是下午茶的时间。林琳从来都不会亏了自己。 半个小时后,来到物理系的实验室前,直接给卢天恆打了个电话 「卢sir,我是林琳。原来的那位教授已经离开大学了。现在大学聘请了一位从英国回来的景博景教授,不过他还在上课,我可能没有办法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出去了。请问现在怎么办?直接冲进去吗?不过我担心那样做了,这位不知脾气秉性的景教授会对警方产生反感。」 第281页 卢天恆刚要给林琳打电话,便接到了林琳的电话,本来他就是想要问问文件送出去了没有,但却没有想到竟然得到了好友回国的消息。 「你不要冲进去,只在外面等一等吧。我会给公署那边打电话,如果下班前送不过去,你明天早上上班时直接送过去。」 相对于打扰好友的课,卢天恆更认为他可以打个电话,利用一下美男计,让公署那边通融通融。 林琳挂了电话,歪头一笑。她不是犀利妹,为了完成任务,就让自己委屈狼狈。看,一个电话不就都解决了吗?有什么事情,还有领导在前面顶着呢。 「喂,二哥,是我。我这会在大学呢。你下班转个弯,到这来接我吧。」她今天最大的事情就按时下班拉着二哥去买相机呢。 第148章 四点二十,就在林琳想要找个地方坐着等的时候,景博大教授的课终于结束了。 林琳逆着出门的学生,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实验室,直接来到景博面前,将文件递了过去,「你好,景教授,我是总区重案组的徐小丽,你也可以叫我琳达。我的上司高级督察卢天恆卢sir让我将这份文件送过来,请您补个签字。」 「你好,我是景博,很高兴见到你。」礼貌的握手,然后接过文件。对于刚刚林琳话中所说的那个高级督察有些好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 不过景博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文件,他觉得还是先将公事办完,再说私事比较好。于是打开文件,认真地看了起来。 景博是那种一看起来就有老式英国绅士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这种风姿她曾经见识过。景博的长相也非常的出众,应该算得上是后世人所说的那种大长腿男神了。 高学歷,又有能力的高富帅,果然有让人迷恋的资本。也许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对待感情和女朋友上面,就有些个自以为是和凉薄。 因为并不想着在今天晚上送文件,所以林琳并没有催促景博快速签字,而是退后几步,给景博留下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让他慢慢地看文件。 景博这类经常做实验的人,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的严谨,所以也如原着般认真地看起了文件,时不时的还要计算一番。 徐家二哥最快也要五点十五左右才会到达大学门口,现在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先让景博慢慢看,等到签过字了,再给卢天恆打电话,那个时候差不多就近五点。 要是卢天恆想要跟老朋友说两句,她是一点也不介意被占用临界下班的那点工作时间的。 果然,在没有林琳的催促下,景博花了二十分钟将文件都看完了。林琳抬腕看了一下时间,感觉时间正正好,离下班还有十五分钟,而实验室到大学大门还需要步行十分钟,想来自己那位善解人意的上司应该不会要求自己在五分钟之内去送文件了吧。 「耽误您的时间了,非常感谢景教授的配合。」接过文件,看到上面已经签好了名字,林琳笑得一脸公式化。 景博温文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如果景教授不介意,我想给我的上司打个电话,问他是否还有别的事情没有,若是没有,我便不打扰景教授了。」 「请随意。」 转身从衣兜里拿出电话,向窗户那边走了两步,电话接通,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卢天恆,卢天恆仍是说让林琳明天早上先去送文件,之后再去警局上班,公事说完便让林琳将手机交给景博。 景博接过电话,两人很是说了一通话。这才将电话还给林琳。 温文尔雅,风度翩翩,都说贵族要三代富贵,六代努力才会体现在子孙教养上。现在看来,景博这一举一动间,确实是不错,只是可惜那性格太软弱了些。 她……比较喜欢强悍一点的男人。 与景博告别,也没提她与他家人相识,以及明天可能的还会再见面的事情,林琳直接将文件抱在怀里,离开了大学。 徐家二哥是在林琳的预估时间里到达的。 上了车,两人直奔数码电子城。在那里林琳挑了一款小巧的,性价比也非常不错的相机,然后又敲诈了一只录音笔,这才心满意足的坐着徐二哥的车回了家。 徐家老妈做得一手好菜,那牛楠做得相当的地道。香酥软烂,入口即化。飞sir也担心今天第一天上班的小女儿会不会跟同事们处不来,一个晚上,一直在说着与同事之间如何友善相处的小窍门。 林琳一边感受着徐家人对自己的关爱和体贴,一边认真地说着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 小闺女做事手段圆滑,飞sir和老妈一直是知道的,但是今天关于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就可以让闺女做成这样,心中都在猜想,是不是徐家也可以出一任警司什么的大人物了。 「姑姑,我们老师今天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她办的兴趣班上课?爸爸妈妈让我自己决定,爷爷奶奶说问问姑姑。姑姑,我去吗?」吃饭的时候,小家希将今天晚饭前一直困扰他的问题丢给了姑姑。 林琳咽下口中的饭菜,摆出一副『小希是大人,我应该同等对待』的样子,认真地问小希,「你们老师办的是什么兴趣班?一班都是什么时候上课」 「是数学兴趣班,一般都是下午放学后,去兴趣学校上。一周三节课,一节课是一个小时。老师说学费也不会太贵。」 第282页 「那小希的意思呢?」 小家希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林琳见了,歪头想了想,一分钟后表示自己有认真想过,这才笑着对小希说,「本来我就想着从明年开始给你增加一些课外课程,比如说武术,音乐,以及礼仪和画画。现在老师既然想要你去念数学兴趣班,一定是因为你在数学方面也有一定的天赋。如果小希喜欢数学的话,倒是可以去尝试一下。」 还不等小家希说什么,小家希的洋妈妈就先于众人问道,「琳达,小希给我说过他将来也要做警察,学习武术我理解,为什么还要学习音乐和其他的呢?」 洋大嫂非常的开通,就算是儿子想要当警察,她都不会反对。不过,是人都会有好奇心的,对于丈夫的妹妹对儿子的这些想法,她非常的想知道为什么。 「要做为一名合格的香港警察,武术是必不可少的。画画是因为它可以锻鍊一个人的观察能力,这对破案非常的有帮助。音乐,则是可以在长期紧张的工作中,缓解工作压力和提高生活情趣。而最后的礼仪,则是为了我们小希有一天做到警务处长时和特首见面的时候不会太失礼而做的准备。」 飞sir:「……」小闺女的野心还真大,他也就只觉得家里能出个警司都是祖宗保佑了,没有想到小闺女的想法竟然这么高。 洋大嫂直接被林琳画的蓝图弄无语了,不过徐家两兄弟却都为这希望中的明天弄得兴致昂扬,已经你一句我一句地开始幻想家着家里出个警务处长是怎么样的风光了。 小家希的脸也兴奋的通红,他好像已经找到了自己将来要奋斗的方向。 林琳看着这样简单快乐,单纯的只为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就乐得不知方向的家人,心里再一次认为成为徐小丽,便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幸福。 ...... 第二天一早,是由在公共关系科的大嫂送林琳去交文件,然后又一起开车回的警局。 一路上姑嫂有说有笑,洋大嫂的中文非常好,带着一股林琳怀念的东北味。 这可能跟她的母亲是东北姑娘有关系吧。 洋大嫂很美丽,性格也很强势,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听取别人的意见。想较于原着中那个望子成龙到有些卑微的女人,林琳更喜欢这个自立自强,尊重儿子意愿的女人做自己的大嫂。 人都是往高处走的,无论是脚下的路还是思想。一个妻子如果过于短视,那会对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大哥换掉原来的大嫂,林琳心理是庆幸的。 虽然也会有遗憾,毕竟那也是个善良的好女人。 林琳上班前,特意拿个了袋子,装了一件连衣裙子和配套的高跟鞋。 毕竟去参加那样家庭的餐会,穿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总会有些个隔隔不入。 四点钟,知道剧情的林琳提前跟卢天恆请了一个小时的假,在卢天恆不知道一会儿下班前几分钟可能还会出现场的情况下,林琳非常顺利地拿到了一个小时的早退假。 去洗手间换了衣服,坐着徐家二哥开的车离开了警局。林琳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至于徐家二哥为什么会提前离开,其实这很好理解,谁让徐家二哥是交警呢。 在不当值的时候,时间也相对自由一些。 因为比正常下班时间提早离开的警局,一路上,因为大部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还没有下班,所以徐家兄妹到达半山别墅的时候,也不过四点四十左右。 「哇,好傢伙,住在这里的人,一定都是有钱人吧。」 徐二哥将车停到景家别墅的门口,情不自禁的感嘆。 「除了几代富贵人家外,还有的就是爆发户。」这没什么好羡慕的。 「小妹这么棒,将来一定能够嫁进豪门当少奶奶的,到时二哥就靠你照着了。」 林琳解开安全带,笑得很无奈,比了比拳头,意有所指,「二哥,就算我不嫁豪门,我也能照着你。」更何况,她难道还不是豪门吗? 徐二哥想到小妹的武力值,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小妹小的时候就喜欢打架,越大越能打。现在他和大哥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小妹,小妹这么说,确实没说错。 景家,林琳也不是第一次来。之前也来过几次。所以跟徐二哥分开后,林琳便拎着自己的小手包摇曳生姿地向景家别墅走去。 至于她换下来的衣服,让她随手放在徐二哥的车上了。直接让他帮自己拿回家。 按门铃,佣人来开门。 林琳笑着对佣人点头,然后仪态万千地走进去。 景致一定也在这里,必须让她看看连她都比不了的贵族仪态。 真的以为景家人就有什么了不起了?在行家面前,不过是譁众取宠罢了。 「徐警官?你怎么?」来我家了? 景博拿着一杯饮料,看着一身紫色绣花改良旗袍裙的林琳,有些诧异。 第149章 景博就站在客厅的沙发那里,他是听到门铃的响声,准备回头看看是谁来了,却没有想到是昨天去大学找自己的那位徐警官。 诧异之下,便直接端着饮料站了起来。 今天的徐警官非常的漂亮。昨天梳成马尾的一头长髮被两根玉簪子盘在脑后,一些碎发在脸颊处,随着走动,显得活泼和俏丽。 第283页 紫色小立领修身的旗袍上身和至腰边变成百褶裙的绣花改良旗袍,一直长至膝盖上三分有余。 復古典雅和青春时尚的气息完美的结合,带着文艺气质的七分袖设计,让人更显婉约。当然,身前的那条珍珠长项鍊也为整体造型增色不少。 脚下一双白色圆头细跟高跟鞋,让整个人都比昨天那一身白t恤,牛仔裤的样子更显苗条。 ……也更好看了。 「景教授?好巧,原来你就是景叔叔的儿子呀?」林琳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笑着对景博打招唿。 这人在家里,也这么注意形象,果然比自家二哥一在家就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更有白马王子的感觉。 幸好有魔药,不然小个子的二哥别说当警察了,估计娶媳妇都困难。 要知道很多时候,孩子的身高都跟遗传有着重要的联繫呢。 而且...个子太小,也没办法让女生小鸟依人不是? 「呃,你是来找我爸爸的?」听她这么说,应该是这样吧? 「是的,景叔叔昨天打电话让我今天过来一趟,请问景叔叔和伯母在家吗?」 「爸爸,妈妈还有三叔公都在楼上的书房。需要我领你过去吗?」 「不,谢谢。我知道怎么去。呃,景致女士不在吗?」 林琳没有在客厅看到景致,又听到景博没有提起她。所以有些个诧异这样的场合,景致应该不会不来的呀? 她来过我家很多次了,至少去过二楼的书房,而且,她还认识我姑姑?景博有些诧异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位女警客人。不过仍是非常有礼的回答了林琳的问题。 「姑姑临时有事,刚刚已经离开了。」抿了一下嘴唇,景博表现的非常的绅士。 林琳说了句失陪,便越过景博向楼梯处走去。 她还是喜欢狼一样的男人。至于这只有心机的羊,还真的不是她的菜。 虽然知道景博为人非常的正派,但是他在下面,她在楼梯上,又是穿的短裙,所以林琳非常小心地一只手在前,压着裙角不让室内的空调风将裙子掀起。一只手在后,用手包压着裙边。不让春光外泄。 景博视线灼灼,林琳却一直也没有回头。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会帮别人解惑。 小步走到书房门口,一重两快地敲着门。听到请进的声音后,林琳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景然夫妇和那位三叔公都在房里,看到林琳进来,三叔公明显嘴角抿了一下。而景然夫妇倒是表现得很正常。 如果只是一个懂进退,知道上进,有才华的女孩,他们不介意给她最大的包容。 相互打过招唿,林琳便顺着几人的视线看到了放在豪华书桌上的那件——她们家的咸菜罈子。 几年前林琳曾经通过拍卖会卖掉了一只当初赵敏送给她装吃食的元青花小罈子,她没有想到那只后来被她用来腌制咸菜的罈子,如今竟然展转到了景家的书房。 真的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怎么样?是真品吧?只是这色彩过于新鲜,没了那种经过岁月洗礼的破旧感。」 「……我可以确定,这就是真品。」能不新鲜吗?出生后没多久,就被赵敏送给了她。她也只用了几十年,然后就放在空间里了。 这要不是真品,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 这咸菜罈子,也跟了她不少年了。 「……可是这颜色?」景家三人,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颜色不符和时间定律。 「这款元青花,明显便是卵白釉,应是元末时期的文物。当时元末明初,局势动盪,制瓷工艺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林琳抛开心中囧到极点的心情,将她对于元青花所知道的那些重点,以及她所经歷的那个朝代娓娓道来。 因为那是确实经歷过的生活,所以林琳说得非常的生动。从政治到民生,再到工艺,民俗文化。 景家三人,听得非常入神。就是上楼来叫父母下楼吃饭的景博,也在门口听得出神。 他是学物理的,对于时间和空间有着一定的了解。虽然他不懂古董鑑定。但是根据他所学的知识,父母和三叔公摆弄了两天天的这件古董很有可能是赝品。 光线和空气都带着一定的腐蚀作用。按着出产的年代来看,这件东西的颜色上便有些对不上。但是如果是人家古董保存得当呢。 现在听到昨天有过一面之缘的徐警官这样肯定,这样理由充分的为这款元青花验名正身,景博便有些好奇了这款古董是如何保存下来的。 「请问徐警官,如果这真的是元代的元青花,那么它又是如何保存到现在的呢?我是指颜色。」 林琳转头,微笑地对着景博说道,「景教授,你叫我林琳就好了。今天是我第二天当警察,还有些不习惯。」停了停,顿了顿,林琳才又继续说下去。「其实这件元青花,颜色如此鲜艷,归根究底还在保存上。若是我所说不差,它应该是密封在没有空气,没有光线的地方。出土时间或者说被拿出来拍卖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五年。」这一点没错,是她上大学前的事情。 「古代也有密封的办法?」 「当然,古代也有在夏季做糖水罐头,冬天食用的习惯呢。古人是非常聪明的,我之前看,呃,一段文献,那里面就记载了杀人者用浸水的宣纸一张一张敷在被害者的脸上,死其窒息,却浑身没有任何伤口的死去。古人已经掌握了空气的原理。」 第284页 景家四人被林琳的说法弄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琳见此,心中偷偷乐了一下后,便将话题又转回了面前的元青花上。 因为林琳心中有底气,在加上仔细看过这咸菜罈子,林琳确定这是赵敏给她的那只,所以便天花乱坠的大说特说。直接把景家四口干灭火了。 林琳不是喜欢卖弄学问,她是喜欢在这些自以为是的贵族和学者面前卖弄学问,打压他们的气焰。 说到兴起,便有些停不下来。若不是景家的下人来问晚餐的事情。林琳估计还要继续说下去。 歉意地一笑,林琳面上一副非常的不好意思。「抱歉,一说起这些话题,我总是忘记了时间和空间。让你们见笑了。」 「哪里,琳达小小年纪,便如此博学。实在是后生可畏呀。」 「是呀,真不愧是歷史系的高才生。」 …… 「……」景博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他没有听错吧。歷史系的硕士竟然去做了警察?现在警察的要求已经这么高了吗? 四个人又说了两句,便前后下楼去了楼下的餐厅。 景家的佣人,看到主人和客人都下来了,连忙开始上餐。 色香味俱佳的一桌菜,林琳看了,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中午在警局的时候,她就留了个心眼,吃得饱饱的,这样下午茶就可以省下来了。现在……刚刚好。 都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林琳刚吃了两口菜,跟景家人碰了一口红酒,哪里想到非常不人道主意的上司卢天恆便打来了电话。 她刚来重案组两天,今天又是提前请假出来的。为什么他还会记得让她出警呢。 「真是不好意思,警队有紧急任务,我必须马上离开。失礼了。」先是歉意地离开餐桌接电话,之后打电话给计程车公司。最后回到餐桌向众人告辞,林琳争取将礼仪做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半山腰,我让司机送你吧。」景致是知道林琳没开车的,听到林琳要走便提议让司机送林琳。 蒋校长也贊同地点了点头,「是呀,半山腰很不好打车的。若是让你哥哥来接你,那可能就要耽误时间了。」 「叔叔,阿姨放心吧。我刚刚已经给计程车公司打了电话,他们会派附近的计程车来接我的。司机应该快到了,我就先出去等了。今天真的失礼了。我前些天绣了一个小炕屏,回头送过来,当做赔罪之礼,还请阿姨收下。」 受邀参加人家的餐会,却又中途离开,本就是失礼的行为。林琳最不想让景家人挑剔的便是礼仪和涵养。 蒋校长一听,眼睛便是一亮,「你竟然又绣东西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呢。我正好想要好好学一学。」 蒋校长是见过林琳做的绣花帕子的,真的是巧夺天工。她一直想要绣一个简单一点的,送给景然当做结婚周年的礼物。 「呵呵,本来就是做了出来准备送给您的礼物,现在拿来赔罪,已经不好意思了。过几天我休息,阿姨若是真想学,只管找我便是。我那里有准备刺绣的东西。」 「自然是要学的,到时候阿姨就不跟你客气了。」 林琳笑着点头,然后又与景家人告别。 到了景家的大门口,正好计程车也已经到了,坐到了后座,司机的后面,林琳报了一个地点。便趁着司机不注意的时候,将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方便行动的厚底长靴。 将珍珠项鍊通过手包转移到空间小屋。又将头上的玉簪子拔下来,将头髮松松编成一根麻花辫子斜在胸前。 低头打量自己的衣服,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也是当初请平哥给自己的做一件战袍。 摇头轻笑,原来在她的潜意识里,战斗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吗?不然为什么会选择这件衣服呢? 很快,计程车便到了卢sir所说的案发地点。林琳付了车资,将手包里面的长琏子拽出来,将包斜挎在身上,便干净地落地下了车。 「卢sir,pc,阿占,阿笨。」林琳拿着□□件进入了警察布置的警戒线,一眼便看到站在中央的重案组三组的同事们。 作者有话要说:  收到了一颗地雷,很开森。所以悄悄剧透一下,男主……不是景博。 第150章 林琳打招唿的声音,让四人纷纷回过头来。看到林琳这一身旗袍短裙靴的打扮,一下子都被惊艷了。 「这是去约会了?」阿占打量了林琳这一身,笑得好不正经。 林琳点头,「去参加了一个餐会。刚要开餐,就接到了卢sir的电话。」回答了阿占的话,林琳转头问卢天恆,这是一起什么案子。 原来是有人在夜间人群密集的地方投掷高浓度的腐蚀性酸水。 林琳听了皱眉,对于这种无差别的攻击有些反感。 这世上有些东西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比如时间,空气。 而这世间还有更多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公平来形容的。 有钱好办事,有人好说话。本就是这个社会的国情。 在没有绝对的实力前,首先要学会的便是低头。 想到这个单元里觉得社会不公,便要报復社会的那个罪犯,林琳打心眼里瞧不起。 爱情也是需要面包来滋润的。 再美的鲜花,插在清水里和插在牛粪里,养份不一样,鲜艷的程度自然也不一样了。 第285页 从古至今,怀才不遇的人多着呢,觉得世道不公的人更多。 有些人勤勤垦垦一辈子,还买不起房。可有些人呢,一出生就住大屋。那能一样吗? 不找条路,自己去奋斗,竟想着让别人如何待你。 痴人说梦。 除了亲爹妈对你是无条件的好,其他人哪个不是有条件的相处。别人对你的态度,首先取决于你的社会地位。 别说别人歧视大陆去的了。若自己没本事就是香港本土人也照样让瞧不起。 若她还是原来的徐小丽,还不得被景家人背后诋毁一句『油麻地妹』? 卢天恆说完了整个案件,看到林琳左右打量并未说什么,不禁问道,「这件案子,你怎么看?」警校的优秀学员,不会真的把自己当成花瓶了吧? 「这是本月的第二起案件,现在还不确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随机性的,还是有针对性的?不过无差别攻击却是存在的。另外,我建议加大力度调查全港这类强酸的买卖情况。」这种东西,想要买卖应该是需要一定的合法手续吧。 「据调查,装有强酸的玻璃瓶,是从高空中丢下来的。附近有三座大楼可做为第一现场。」pc抬头看了几眼那三座大楼,心中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有些头疼。 「虽然是夜晚,但是香港楼与楼之间过于密集,现在电子设备又如此齐全,一般的做案嫌疑人,都不会直接从楼上丢东西下来。卢sir我问过附近的住户和通过天网进行了搜捕,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阿笨说着刚刚接收到的消息,心中知道这又是一件棘手的案件。 大好的日子不消停地过,偏偏跑出来做这些事情。 卢天恆长吐一口气,双手卡在腰上,对着自已组里的四个警员下达了通宵工作以及扰民的命令。 「琳达留下,你们三人分别带着其他警员对三座大楼进行地毯式的询问。」 「是,sir。」阿占,阿笨以及pc收到命令后,便分别向三座大楼走去,离开警戒线的时候,也都叫上了一旁的普通部门警员。 林琳没有问卢天恆为什么留下自己。但她也知道来到重案组两天了,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自己的能力。卢天恆不放心自己也是情有可原。 毕竟自己不是原来的徐小丽,那是在基层工作很多部门的老警员。而她,不过是个刚刚从警业毕业的学员罢了。 「你跟着我,我们到附近看看。」 「是」 两人和另外三人这一晚上是没有任何收穫的。 五人回到了警局,林琳便去买早餐和咖啡了。 五人坐在办公室的小会议桌上,一边吃早餐,一边说着可能会影响食慾的话题。 林琳心里清楚,这个应该是通过气球空中运载强酸进行投掷的。可是林琳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提出来更合理一些。 「琳达,你想到了什么?」做为一代花花公子,在林琳没有亮出她的肌肉时,卢天恆不介意将她当成普通女人来看待。 而普通女人,却是需要细心呵护,耐心以待的。 女警也是警察。而警察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不过……花瓶除外,比如公共关系科的那些女警,卢天恆是一直没有把她们当成女警来看的。 此时的林琳在卢天恆心里就是这样的定位。 「我在想氢气球。」刚说完,林琳便反应过来了,她又犯了口快的老毛病。 不过既然都说了出来,林琳便也没有保留,将真实情况用自己猜测说了出来,「我在想有没有可能,嫌疑人是通过氢气球的高空浮力,将强酸带到空中的呢。至于方向,也许就是风向。」 「……那氢气球又是怎么降落的,而装有强酸的玻璃瓶又要怎么脱离氢气球呢?」 「气球与玻璃瓶之间,可能是繫着某种前紧后松的绳结吧。」这个要说的太明白,还不得以为是她投的呀。 卢天恆虽然觉得林琳的想法有意异想天开,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一个方向。等到早餐后,郊区的巡逻警在一处树上发现一束黑色的氢气球后,重案组的警员们,倒都想起了林琳的猜测。 她咋不去买□□呢? 猜的可真有鼻有眼的…… 案件到了这一步,已经有了方向。但是案子有了方向,却并不代表嫌疑人有了方向。 于是这些专业的风力风向的问题,卢天恆第一时间求助了景博。 坐在卢天恆的车里,林琳听着卢天恆在对着他n个女朋友打电话,心里觉得卢天恆还是有些天赋的。 ……至少没有将他的那些女朋友的名字叫错了。 「……这很搞笑?」笑什么?挂了电话的卢天恆,看着林琳眼角眉梢都是笑意,想了想,挑眉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卢sir记忆力真好。」 卢天恆先是想了想,然后便明白了林琳话中所指,这么含蓄的话,倒也有意思。 卢天恆一边开车,一边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林琳。不可否认,一个人的气质是决定她长相的关键所在。 本来徐小丽就不丑,身材高挑,纤细适中。自从林琳过来『借宿』后,又进行了内部装修和大改造。 从里到外,除了气质,光是看表相,也是八十分以上的养气型美女。 卢天恆是不搞办公室恋情的,所以就算是林琳来了几天,他也没往心里去。但今天,在这个狭小的车内空间里的女下属,却格外的有吸引力。 第286页 白格子小衬衫,紧身牛仔裤,黑色小靴头,一头黑亮的长髮梳成一条马尾辫子,青春洋溢,又干净利落。有别于他其他的女人,都是浓装艷抹。 和敏嘉的成熟风,又截然不同。 可惜了…… 卢天恆的可惜,林琳却没有感受到。警察办起案来时,有些生活细节是没有办法注意的。 她上司卢天恆,花花公子,颓废的夜生活,以及近视烂交的男女关系。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可持续传染的问题呢。 以后水杯,毛巾,一起出去吃饭什么的都要注意一下呢。听说某种病,是可以通过唾液什么的传播的。 别她好不容易洁身自好了,再被别人传染了什么,那就别怪她辣手摧草了。 卢天恆做为警察,对于周遭人的气息是非常敏感的,旁边坐着的美下属,气息却是瞬息万变,一会一个样,还都越来越诡异。 卢天恆想要问问这丫头在想什么呢,大学就到了。压下心中的疑问,带着林琳下车,去了大学的物理实验室。 景博有两个助理,正好是一男一女,俗话说的男女干活,搭配不累。 女助理很漂亮,看起来也很知性。面对景博这样外在条件如此优秀的男人,她的眼神竟然很清明,这一点,让林琳很是敬佩。 活了这么多年,林琳都不敢说自己朝夕相对这样的男人,会不会还一心记挂他的不好。 当然了,也许就是因为朝夕相处,才会知道更多这个男人的劣根性。 那位带着黑框眼镜的男助理,形象看起来真的跟景博差太远了。不过这也难怪,若是天底下帅哥如云的话,那帅哥就不值钱。 啥时候,都是特以稀为贵的。 就像是胖子没有办法在现代生存,而瘦子没办法在度日一般。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位男助理都用了自己的方式生动地给景博上了一课,这一点,抛开一切来说,林琳是要给他点赞的。 大兄弟,做得好! …… 卢天恆将他们对强酸案件的猜测告诉了景博,而景博也把心中的猜测一一道了出来。 少时,景博就开始对出现强酸时,香港的天气,温度和风向做了一定的演算。 等演算出一个大方向后,卢天恆便带着林琳离开了。 那么大的一个方向,他们组的这五个人可干不来。还需要其他组,其他部门的支援。 临走时,林琳从她一直背着的双肩小背包里,拿出了一个扁平的礼盒。 「麻烦景教授帮我把这个盒子将给蒋校长。」盒子里面就是林琳上次说的那个小炕屏。 说是炕屏,可是大小也不过就是个插屏。跟团扇差不多大,就是多个底座。 要是真的给那位蒋校长绣那么大个的炕屏,林琳非常怀疑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她们也不过是泛泛之交,哪里来的那么深厚的交情让林琳给她绣那么大件的东西。 都是面子情罢了。 林琳知道人家为什么礼遇她,所以在与景家人相处的时候,一直拿捏着分寸。 「你认识蒋校长?」听到林琳对景博的话,卢天恆非常诧异。 他看过她的个人档案,家庭环境好像并没有什么交集。 林琳转身,扬眉反问,「我不能认识蒋校长?」不就是个温莎的校长吗?真当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了? 她有的是办法将温莎拉下神坛。 第151章 温莎是名校,是学校出名?还是教学质量出名呢? 在林琳看来,这些都有。但更重要的却是里面的人际关系更为出名。 都是有钱人家或是政要学者名人家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经营人际关系,就算将来当个业务员,都比别人强一圈去。 众所周知,什么是名牌效应。不过是时间和人们的一些心理造成罢了。 若是重金聘请名师,再将其他不如温莎学校的尖子生都聚集在一所学校,那么当年的各项升学率以及竞赛数据都将是非常可观的。 第一年就可以冲击温莎这座名校的名声,而两三年后,温莎就算不被拉下神坛,在香港的人心中也不在是独一无二的了。 这件事情操作起来,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的简单的。所以对于是温莎校长的景太太,林琳还真的没有当回事。 认识蒋校长算多大点的事,她还见过更多的歷史名人呢。 「……」被林琳一句话弄无语的卢天恆不自然的摸了摸鼻子。看着景博笑了笑。 怪不得外号叫犀利妹呢。无意识的时候竟然这么有攻击性。 一句话都带着刺儿。 「我替妈咪谢谢你。」接过包装精美的礼盒,景博向林琳表示道谢。一来道谢,二来便是为了解除现在这一眯眯地尴尬。 林琳非常喜欢做面子活,所以无论真实的礼物怎么样,外表的包装一定非常精美,都说人靠衣装,这东西自然也不例外了。 上好紫檀木做的底座和绣品托,再配上精心雕刻出来的礼品盒。林琳说实话,她的绣品再好,在不懂行的人眼里,可抵不过那个礼品盒呢。 虽然林琳觉得将值钱的东西这么砸给一群势力眼,有些个浪费。可是一想到景致和蒋校长那不得不憋着的样子,林琳又觉得这点钱,花得值。 反正雕刻个礼盒,也不过是挥几个魔杖,费点泛眼的力气罢了。 第287页 「区区小物,不必挂怀。」然后林琳便向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发现卢天恆还站在那里跟着景博挤眉弄眼,「卢sir,您要留下来吃午餐吗?需要我帮您订位置吗?」 林琳一脸全能小职员的样子,笑眯眯的倒笑一只小狐狸。 卢天恆现在忙的前脚帖后脑勺,哪还有时间和景博吃饭。被林琳这么一说,卢天恆耸耸肩,拿着一份报告在半空中挥了挥,跟着林琳走了出去。 林琳站在门口等着卢天恆出来,然后走到卢天恆一侧,却又非常懂得职场规矩的保持半步距离,突出卢天恆上司的地位。 卢天恆见此,眼睛又不由自由的描了一眼一旁的美下属。 真是个小滑头。 拿到了景博友情贊助的线索,整个重案三组就开始忙了起来。 那么大一片区域,要挨家挨户的去调查。林琳抬头看了看天,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没事找事,这警察哪是那么好当的。 林琳是练武的,身体绝对比普通男警察要好。可是这楼上楼下,一家家,一户户,一句话要反反覆覆说上几十遍,身体不力,心也力呀。 终于林琳在一座天台楼顶的小屋外,见到了剧中所指的嫌疑人。 当下仔细记录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并在这人没有察觉的时候,悄悄地在他身上做了手脚。 回到警局,林琳为了不让自己再受那份罪,直接将自己对这个人的怀疑讲了出来。 因为几人都没有什么线索,所以就算林琳的这个嫌疑人理由并不充分,但是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时候,也让几人重视了起来。 而这一重视不要紧,那真的是想要的线索就都出来了。 嫌疑人被带回了警局,竟然还把审询室当成了舞台。 林琳看到他这个样子,觉得必须做点什么,才能让自已这些天的辛苦不被浪费,悄悄地从空间中拿出一滴稀释过的吐真剂,林琳趁嫌疑人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时,一个弹指,弹到了他的嘴里。 无声地笑了一下,林琳拿着徐二哥友情贊助的照像机,开机启动,调成录像记录,然后摆在一定的高度。 「最近在香港到处用玻璃瓶装强酸报復社会的人是你吧?」 「是我。」突然好像明白自己刚刚说了什么的嫌疑人,立即瞪大了双眼,一副不敢置信地看着问话的林琳,以及屋里的其他人。 这个时候,林琳继续对着那嫌疑人问着可以让他定罪的问话,那人就算是双手捂着嘴也无法不回答。 众人见了,还以为这人的表现欲又发作了呢。 等到都回答了,卢天恆看着这份供词和审讯室里的录像,以及林琳那台照像机的近距离拍摄。 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个案子终于是破了,他也不用时刻担心了。 嫌疑人到了后来,竟然也不挣扎了。这一点非常的出人意料。 非常好奇为什么嫌疑人会这样老实地将自己的事情招出来,不过大家都累了好几天了,那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此时也懒得放在心上了。 重案三组的人终于将这个恶性案件给破了。准备出去好好庆祝一下,刚走到门口,便看见重案二姐的叶展婷大包小裹的下了电梯。 「madam,」三组的人都非常友好地向叶展婷打了个招唿。卢天恆还主动上前帮着拿东西。 「谢谢,谢谢。你们这是要出去?我听说那个强酸伤人案子破了。恭喜你们呀!我在楼下的时候,就听人说,警司对你们这次的破案速度非常满意。」三十多岁的叶展婷,看起来非常的和气,人也很温柔。 「哪里的话,你们组的姚sir可是咱们警局出名的超级电脑,我们这些不过是小意思罢了。」 「是呀,听说姚sir已经回来了。刚一回来就破了个案子。这一回他在美国进修的课程应该非常不错吧。」这是心动的某人。 叶展婷是后来才调到重案b组,也就是重案二组的。虽然姚学琛一回来,不过举手间便破了个大案,让人敬佩。但是对于姚学琛的事情,叶展婷还是礼貌的迴避了。 「是呀。姚sir回来了,正好最近大家都没什么案子了,回头有时间大家一起去吃饭。」 卢天恆听了,也是笑着答应。之后叶展婷回他们重案二组的工作区。而卢天恆也带着林琳和其他组员去坐电梯离开警局。 叶展婷的出现,让林琳之后一直有些恍惚。 叶展婷,姚sir,以及超级电脑的称唿,都让林琳觉得她可能不是单纯地来到《谈情说案》的世界,而是1+1不等于二的综合港剧中。 《读心神探》林琳也看过。当时还特别的痴迷。一心想着通过在电视剧中看到的一些微表情和动作,观察一下身边的人。 不过那个时候,林琳毕竟不是专业的,所以慢慢地也就放下了。等到后来系统地学过一些后,对于能通过掌握和运用这些的电视剧男主角姚学琛更觉得佩服。 时时刻刻都要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在他面前连个隐私都没有,想想就觉得非常的恐怖。 进入电梯,林琳站在靠电梯墙的位置,扫了一卢天恆。 果然是,只有比较才能看出谁更好一些呀。 …… 另一边的景家,难得景博今天没有在实验室。景然夫妇都非常开心儿子能够陪伴他们。 蒋校长拿出林琳送给她的那个绣品插屏,越看就越喜欢。 第288页 一旁的景致,斜眼扫了一下,有些不屑,「这差婆又是画画,又是当绣娘的。没看出来,还挺有几分能耐。」 景致与林琳的关系,真的可以说得上是针尖对麦芒,一丁点小事,都可以让彼此高兴半天。林琳倒不至于那么幼稚,可是每每看到景致吃憋,就觉得浑身哪哪都舒服。 这么多世的轮迴,林琳的脸皮早就厚成了长城拐角了。再没有什么以大欺小,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心态。 反正她这个身体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 景致一直看不上穷人。现在的徐家虽然真的做到了警察世家的传承,但在景致的眼里,也不过是下等人。 她不会看到为了市民的安全,徐家和许多的警察都付出了什么。她也不会看到,为了抓到一个罪犯,办案的警察是如何风里来雨里去,冒着生命的危险去维护法律和正义。 林琳不否认,哪个行业都有渣仔,哪个行业都不排除有害群之马。但那些并不能说明这个行业就都是不好的。 上天让哪个人活着,定是有他活着的意义。而从古至今一直延续的警察职业自然也是有他存在的必要。 林琳一直觉得景致的这个态度非常的不好。她心中已经想过了,必须要让她吃点苦头。然后发现警察这一职业的可亲可爱。 「怎么说话呢。这种话让人听见,多丢人。」差婆这种词彙,都是带着侮辱性的。做为有教养的人,如何能说出这样的词来。 景致一听哥哥这样说,再看到对面的侄子歪头不看自己的样子,便也明白是自己措词有问题。 连忙岔开话题,笑得不太自然地说道,「真是的,一提到那个人。我整个人都变得好粗鲁了。我们景博也见到那人了吗?」 景博点头,笑着将茶杯递给自己的姑姑,「嗯,我之前在大学便见过一回徐警官。」 「咦?大哥,大嫂,那个女人不会是惦记上我们家景博了吧?」 第152章 景致大惊小怪的话,让景博非常的尴尬。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位英文名子叫琳达的徐警官,对自己是一点想法都没有。行动间对自己的两位助手倒是更热情。 他虽然醉心物理学,但是最基本的感觉还是有的。 那位徐警官对自己相当的冷淡了。 见过她几回,每次在实验室的时候,都会见到她一脸和气地对女助手点头微笑,然后又一脸鼓励地看着自己的男助手,景博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他自夸,一般人在见到自己和自己的助手时,注意力都是在他的身上的。家世,学歷,相貌,能力,景博都非常自信,自己是非常吸引人的。 只是却没有吸引到她。 科学上说,苯胺基丙酸的浓度情况是对男女关系最好的诠释。 事实证明,他和她都尚未产生这种物质,更别说什么浓度了。 「姑姑,琳达和我之间没有什么。请您不要误会。」姑姑这样说,会让人觉得自己太过骄傲自大。 景致哪里会相信,放下茶杯,便想要长篇大论,「景博,你不知道,像她们那样出身的姑娘,见到一个条件好的,都不会放过。我敢说,你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条件最好的啦。那种人呀,还不都是想着麻雀变凤凰。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蒋校长抬头看了一眼自已的小姑子,然后又低头去欣赏手中的绣品。她也不认为自已儿子会和那个琳达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这个当妈的,眼睛不瞎。那位琳达在他儿子身上的注意力,还不足三叔公的三分之一。 再抬头看一眼小姑子,蒋校长必须承认,如果小姑子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她儿子估计连点余光都捞不到。 ……要是说琳达有心攀上小姑子,她倒还能更相信一些。 景然也觉得也许别人会这样想,但是他认识的那个琳达却一定不会这样做。 据他所知道的,徐家虽然是警察世家,但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薄有资产。但是做为徐家最小女儿的琳达却有着一定的资产。 他帮琳达卖过几幅画,每一幅都卖了好价钱。 他也在某个拍卖会上看到过她,是做为特别鑑定大师被邀请出席的。 每一份她鑑定的古董,在成交后,都有总交易额百分之三的提成。 还有那几种语言流利地转换,都是同声译的功力。景然低头看了一眼,妻子手中爱不释手的刺绣摆件。心中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自家的儿子有心,也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姑娘。 徐家是没钱,可是人家姑娘有钱。现再加上一身才华,想要找个一心一意对她,而不是把她排在实验后面的男人,应该是一点都不难。 现在哪个小姑娘会喜欢男朋友天天做实验的呢。儿子之前谈的几次恋爱,还不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分手的。而那些女人,在他看来,个人条件还不如琳达呢。 自已的儿子,……估计将来会娶座实验室吧。 徐家是没有出过什么能人,几代人都只是小警察,可景然相信就算是如此,人琳达也能走出一条属于她自己的路。 景家这边正在说着林琳,而林琳这边也没有闲着。 案子破了,他们组正好可以好好地休息两天。林琳叫着单身汉的二哥一起去买东西。 林琳不差钱,买起东西从来都是不会手软的。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小侄子的。每次逛街都会大包小包的,所以徐二哥就成了林琳想要逛街时,最好的劳动力。谁让他没有女朋友,也不用去约会呢。 第289页 只不过今天刚买了两件给飞sir和老妈的衣服,就听到前面有个女声大喊着抓小偷。 抗包公徐二哥立马就将所有的购物袋还给了一旁的地主婆,双腿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嗖的一下便窜了出去。几步越过丢包的女士,追着抢匪跑了老远。 看着徐家二哥这个样子,林琳只能摇头嘆息了。 这还真的有身为警察的自觉呢。 想到这里,林琳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来,最没有自觉性的是她呢。她懒散惯了,还真的不适应事事向前沖的这种工作呢。 「小姐,你没事吧?」耸耸肩,拿着几个购物袋,林琳非常自然地走到了刚刚被抢了包,而坐在地上的女失主面前。 程贝儿觉得今天自己倒霉透了。 去公司上班,跟同事吵了一架。中午去警局差点被大哥发现,想着逛逛街散散心,竟然还会被人抢。早知道今天就躺在家里不出门了。 「我没事,不过好像是扭到脚了。」程贝儿是公关公司的公关,上下班自然要穿的时髦,而高跟鞋就是她一直以来的标准配备。 「我扶你起来吧。」女孩子坐在地上终归有伤体面,林琳也是女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将购物袋放在一旁,双手将坐在地上的女孩扶了起来。 「谢谢。」 「我二哥已经去帮你追了,他是交通警察,对这一片的道路都特别的熟悉。我们是在这里等他呢,还是先去警局报案。」 程贝儿一听刚刚追出去的人是警察,也不拍打身上的灰了,眼睛亮亮的,像是看到了肉骨头的小狗,「你二哥是警察?我哥也是呢。」 林琳听到这么兴奋的声音,对面前的女孩有些好感,必竟现在很少有人提到警察会这么兴奋了呢。 「嗯,我爸爸,我大哥,大嫂,还有我二哥和我,都是警察。我们祖上从香港开埠以来便有人做警察了。」怎么样,是不是更值得骄傲一些呢? 程贝儿双手托着脸颊,眼睛睁得好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哇,警察世家!你一定要给我签名,对了,对了,我可不可以去你家,跟你们全家拍张相片。哇,幸福死了。真的真的好羡慕你呀。」 程贝儿从小到大的愿望便是当一名香港皇家警察,虽然这是因为亲哥哥带了一个头,但是不可否认程贝儿对这个职业那是充满了渴望和嚮往的。 听到有人从小就生活在警察世家里,不但自己是警察,身边围着的还都是警察,程贝儿都快嫉妒死林琳了。 林琳嘴角有些抽搐,她没有想到这人还是个追警察的追星族。早知道刚刚就不像她炫耀了。 「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工作时间比较不规律。不过,我二哥的时间倒是很多,你可以联繫我二哥,像是我们家的家族史,以及家里人的职业问题,你都可以问我二哥。他最清楚了。」 祸水东引吧,不然看这小妞的兴奋劲,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呢。 程贝儿刚刚摔倒的地方毕竟是在马路中央,所以林琳给徐二哥发了个简讯,便扶着程贝儿去了一旁的咖啡馆。 她拿着那么多的东西,程贝儿又扭伤了脚,两个人去警局便有些个麻烦,毕竟这条步行街不容易打车。 刚刚她已经帮程贝儿看过脚伤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总归还是穿高跟鞋平衡的原因。 用背包从空间中转移了一小瓶徐家独家秘制的药酒给程贝儿,让她自己上药后,林琳便问了程贝儿的口味,点了咖啡和点心。 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要帮程贝儿上药,再说了不过是扭伤了脚,又不是多么严重的伤势,两只手都空着,自己上去呗。 就算是美女的脚脖子,它离脚丫子也不远呢。 程贝儿也没有矫情,自己上了药后,在知道这个药是徐家特制的,还特献媚地要求林琳送给她。 这可是出自警察世家的药酒呀! 她能不好好珍藏吗? 她决定了,等到一会儿回到家,她就把这药放到房间的梳妆檯上,天天膜拜。 抹上了药酒,因为不方便移动,程贝儿只用林琳贊助的湿巾擦了擦手,便喝起了咖啡。 「琳达,你二哥真的能找到我们吗?其实那个包包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追不回来,就算了吧。」她是非常体谅警察这份职业的不容易的。 「我二哥是警察,这种事情,他会尽力去做的。若是实在追不回来,还要麻烦你跟着我们去警局报个案,然后才好去补办各类证件。」 「啊?不用,不用。我给我大哥打个电话,他会帮我办妥的。你看,一会儿你二哥回来,咱们就去你家拜访一下,好吗?」在程贝儿看来,这件事情更重要。 「……小姐,如果我刚刚说的都是假话呢,如果我们家是专业贩卖人口的呢,如果我们家都是偷人内脏器官的呢。你认为刚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就去别人家拜访,真的合适吗?」 天真到无知了吗?能活到这么大,估计一定是老天的私生女了。 「嘻嘻,我又不傻。你看,」程贝儿将手机转个方向递到林琳面前。 而手机屏上,正是她的相片以及个人简歷。 「对不起呀,我刚刚偷偷拍了你一张相片传给我大哥。这是我大哥帮我调查出来的。」 第290页 林琳:「……」她错了,这是又一只长了脑子的小棉羊。 就在林琳无语,程贝儿洋洋得意的时候,徐二哥拎着个白色的女子包走进了这家咖啡馆。 徐二哥长相一般,但胜在个子高挑,身材匀称。不笑的时候,有种雅痞的味道。这会穿着一身休闲装的他,举头四望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 程贝儿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的徐二哥,然后便是自己新买的那只包。 「哇,琳达,你二哥好酷呀。不愧是能当警察的人。」 林琳:「……二哥,这里!」其实在这丫头心里,凡是当警察的人都是又酷又帅的吧。 徐二哥一听到妹妹的声音,连忙向声音来源看去。随即便发现了自家妹妹跟一个长相漂亮,穿着很亮眼的女孩坐在一起。 大步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林琳的身边。 「她就是那个失主吧?一杯绿山,谢谢。」徐二哥问完妹妹,就对着走过来的服务生说了下半句。 服务生记了下来,转身回到吧檯。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血糖仪都不贵,贵的是试纸。忒特么贵了。 买血糖仪的时候,商家还说血糖仪坏了包换,羊毛都出在羊身上了。 第153章 徐二哥一上来,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实他是了解自家妹妹的,那是个无力不起早,很少做好事的人。 就算是当了警察,妹妹有些凉薄的心性也没有改变多少。所以徐二哥明白,面前的这人若不是失主,他妹妹是不会等在这里的。 而且以他有限的脑容量,此时他妹妹应该已经把他的身家都说了出来。按着时间估计这会应该在诱导人家给他写表扬信或是送锦旗到警局了。 ……这种事情,他妹妹没少干。 妹妹说了,做好事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做坏事嘛,讨厌谁就报谁的名字呗。 「二哥,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这是我哥新给我买的包。就背了两回呢。谢谢,太谢谢了。您看,大恩不言谢,我谢完了你,再谢谢你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吧。」 「……」谁是你二哥,要不要这么叫得这么亲。还有看着挺正常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被妹妹忽悠傻了。 徐二哥以无法承受程贝儿的热情的神态,慢慢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妹妹,这样的,你还指望她写什么表扬信? 「咳,二哥,既然包已经追回来了,你对对身份证件,看看是不是她,如果是她,就将包还给她,我们一会儿不是还有事呢吗?」 这妞有些太热情,他们还是先撤吧。 徐二哥一听林琳的暗示,连忙将包打开,然后拿出包中的钱包,里面正好有证件。 「我叫程贝儿,你们叫我贝儿就好了。我今年xx,身份证号是xxxx……我哥哥叫姚学琛,在西九龙,就是总区那里……」 好了,不用说了。我也知道你哥哥叫姚学琛了,我还知道你哥哥是我们重案二组的头呢。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今天会碰到姚学琛的妹妹,那个一心痴迷当警察的程贝儿。 「……对了,我未婚。」一大串的个人简歷后,程贝儿以这句话做了结束语。 「噗嗤」一声,林琳刚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就喷了出来。 这是司马昭之心吗? 对着她二哥说未婚是啥子意思? 不会是因为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世,进而准备嫁给她二哥吧。 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在听到程贝儿说他大哥没女朋友的时候,就不快嘴地说什么二哥没结婚的事情了。 …… 反正不管怎么样,兄妹俩是没办法甩开程贝儿了,于是林琳非常没有手足情地将送程贝儿回家的任务交给了徐二哥,而她自己则是拎着自己的小包逛街去了。 至于程贝儿最后要去谁的家,那就不是她会关心的问题了。 之前买的东西已经交给徐二哥了,无论他去哪,反正回家的时候一定会拿回去的。所以此时的林琳扔是只拎着自己的随身小包,进着自己感兴趣的商店。 一家一家逛下去,没多久,林琳又是大包小包的了。看着双手上的东西,林琳抿着嘴,想了想。给今天同样休息的大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然后便转到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准备吃点东西,再继续逛。 哥哥多了,就是这一点好。只要嫂子忙,随时都有哥哥陪着逛街和拎包。 林琳所在的这家茶餐厅是这条街上最有有歷史和特色的古店,这里厨师做得碗仔翅和干炒叉烧意非常的有味道。 好东西林琳也不是没吃过,就好比那家大鸿图酒楼的鱼翅,林琳吃起来也觉得就一般般。 之前林琳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便去那里吃了一顿。贵还不好吃。 ……之后老妈可没少心疼钱。 将这两份吃食各点了一份,林琳便坐在餐厅里一边歇脚,一边等着餐食。 徐家大哥从家里到这边,就是立即开车出来,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呢。这一个小时足够她吃顿间餐的。 然后领着徐家大哥再去买上几本新出的关于科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一些床单被罩,新的蚕丝被…… 差不多在晚饭前就能回到家了。 第291页 因为不是正经的用餐和喝茶的时间,所以餐厅的人并不多。整个大厅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所以林琳点的餐点很快就上来了。 一边吃,一边听着身前那桌两个男人的对话。 「我会成功的,这里并不需要你回来。」他们兄弟有一个成为了魔鬼就够了。 「你确定不会有危险吗?」这些年支撑他的,除了报仇便只有眼前这个亲弟弟了。他不想看到他陷入危险之中。 「……」黄志斌很想说自己已经万无一失了,可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回来?」其中背对着林琳的男人压低着声音问正对林琳的那个男人。 「我是长子,那件事情,应该由我去执行。」黄志浩还是希望弟弟能够在计划开始前全身而退。 这年头的香港竟然还在讲究长子的说法,家里的飞sir是这样,没有想到面前不过三十来岁的两兄弟也这样想。 从饭菜中抬起头,微微描了一眼说话的那男人,林琳想知道声音这样磁性的男人,会长什么样子。 林琳漫不经心地一眼,正好撞进了对面那位长子的眼中。 那是一双非常冷漠的眼睛,在里面你看不到任何的温度。有死寂,有孤傲,还有桀骜不羁,唯独没有温度。 而林琳的眼神,带着一丝探索,一丝好奇,还有一丝清冷,一丝漠不关心。 这一眼,彼此都看清了对方那毫不掩藏的冷薄性格。 那两人明显就是有故事的。林琳看不清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相貌如何,自然也就不清楚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轮迴这么多事,林琳的好奇心,说真的,兴致来的时候,那是挡也挡不住。而没啥兴致的时候,便是事故发生在她的面前,她也不会抬头看一眼。 这一刻,林琳突然有些好奇,想要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 以她警察家属及多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慧眼,她敢肯定这两人所谋不小。 「哥,咱们家的仇,我会让高家父子血债血偿。你还是回美国吧。我怕……」我怕到最后会牵连到你。 「志斌,我们黄家的仇,本就是我的责任。」黄志浩想要劝服弟弟黄志斌放弃报仇,可是他也知道这根本就是奢望。 他本来是想要明年再回到香港来,那时候他的一切准备都已经成熟。可他没有想到弟弟竟然偷偷跑了回来,他不能让弟弟的双手沾上血腥。 因为高家父子不配。 黄志斌?以及黄志浩? 原来面前的两人便是整部电视剧里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黄家兄弟。 黄志斌虽然安装炸*弹,但却不是个滥杀无辜的人。不小心伤了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都会寄去医药费。 当然,一时的内疚不安也让女主发现了黄志斌这个人,从而功亏一簧。 而黄志浩呢,也不是一个会迁连无辜之人的。 聪明,机警,善于谋划。两兄弟真的是林琳在整部戏里,为数不多喜欢的人呢。 只是让林琳想不明白,为什么高家两兄弟会选择这样的报仇方式呢? 让大高先生破产,让他只能苟延残喘地活在社会最底层,岂不是比杀了他都要强吗?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从首富变成了乞丐,或是只能靠救济金度日,那么他的心里落差将会是多大呢。 若是这个时候,那位大高先生再受着病痛的折磨,或是被儿子抛弃,晚年岂不是更加的凄凉? 有的时候,活着可比死了难受。毕竟死了就是一了白了,再不遭什么罪了。 林琳是习武之人,听力过人。两人的对话那是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对面的黄志浩却并不认为林琳能听到。 不过看着面前的的女孩一脸享受地吃着东西,黄志浩倒是想起了多年前的午后,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那时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就连最讨厌的胡萝蔔甜糕,现在想来,都再也吃不出来那时的味道。 若是父母还在,就算是穷困潦倒,他们一家人应该也会幸福的吧。 他和弟弟也不会时刻想着报仇了。 …… 「犀利妹,我来晚了吗?」徐大哥胖唿唿的身子一进来,便向林琳这边走过来。 「大哥,不要叫人家犀利妹啦。不是早都跟你说过的嘛。」林琳非常孩子气地嘟了嘟嘴,娇蛮地瞪了一眼徐家大哥,「服务生,来杯鸳鸯。」 徐家大哥性子一直憨厚,结婚后,洋血统的妻子最喜欢看的,便是他憨憨的笑容。 所以这几年徐大哥的性子是一点都没有上进,极憨厚。 这会儿被妹妹说了,竟然也不生气,还笑呵呵地赔不是,「对不起呀,小妹,大哥忘记了。我刚刚路上堵车,你没等着急吧。」 刚刚林琳就接到了徐大哥打来的电话,说是路上堵车,让她不要着急,林琳自然是不着急的,不但表示不着急,还告诉徐大哥注意路上安全。 「没呀,我还吃了东西呢。大哥你要不要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再走呀?」胖人都好饿,徐大哥虽然没有多胖,但是好饿这一点却是一样一样的。 也不等徐大哥说什么,林琳又将服务员叫来,「来一份煎酿三宝,再来一份鲜虾云吞。」 「大哥,我吃虾仁,你吃皮,好不好?」 「呵呵,好好。我也爱吃皮。」从小到大,徐大哥就宠着妹妹。知道妹妹最爱吃鲜虾云吞里的虾,所以就主动承担了吃皮的任务。 第292页 黄志浩看着面前面前的兄妹,突然有了一种想要亲近的欲望。 他非常的羡慕那份近在咫尺的温暖,他……想要吸取那份温暖。 第154章 黄志浩和黄志斌两兄弟的谈话在徐大哥到来后,就告一段落。 两兄弟俩个谁也没有说服谁,最后黄志斌便先离开了,而黄志浩则是叫了一碗鲜虾云吞。 云吞上来了,黄志浩先是吃了一整个云吞,尝了尝味道,满口的鲜香。 然后伸出手,将刚刚侍应生上云吞时一起送过来的小餐碟,拿到了自己近前。 盛起一个,然后将鲜虾自云吞里取出来,放在小餐碟里,然后再将云吞皮吃到肚子里。被鲜汤浸泡过的云吞皮,味道也同样的鲜美。 一碗云吞,除了第一个,黄志浩一共取出了九只虾仁。将虾仁按着他喜欢的排列方式摆在餐碟里,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抬头看着那桌早就已经离开的兄妹,黄志浩再低头看着一盘子大虾仁,心里有些失落,有些难过。若是当初…… 从钱包里拿出钱,也不等侍应生找零钱,黄志浩便离开了茶餐厅。 侍应生将钱交到柜檯,拿起收银给他的,刚刚顾客没要的零钱。一边数着自己的小费,一边笑着对美女收银员说道,「我看刚刚那个客人一定有问题,你是没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竟然是学着刚刚旁边那桌的那位男客人。 就连虾仁的数量都是一样的。」每次在外面吃海鲜,徐大哥都会先自己挨个尝一遍,免得海鲜不新鲜吃坏家人,哪怕有些东西他并不怎么爱吃。 侍应生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怪人怪事就是特别多,前儿刚有一个高空丢强酸的,这就又来了一个眼睛泛也不泛学着人家给妹妹取虾仁的。 唉,都是这生活压力太大给闹得。 …… 过了几天,林琳一早搭着洋大嫂的便车。刚到警局,就收到了有炸*弹的的报警信息,结合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及剧情,林琳只能无语望天。 这黄志斌还是出手了。 嘆了口气,林琳跟着pc去调查取证。 林琳不觉得为人子女给父母报仇有什么不对,而且这俩兄弟也不是什么滥杀的人,所以最后弄成两兄弟都死于非命,却是让人惋惜。 林琳不认为她装做不知道那笔钱有问题,别人就不会发现。所以偷偷地将那八千块钱,全部都换掉。 林琳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见了那两兄弟,自己就准备了八千块钱在空间里,现在背着监探头,直接左右手一倒,那些有可能会被查出来路的钱,便被林琳当成了压箱底的货。 都说百密一疏,若不是一时的善心,也许谁也不会找到黄志斌的吧。 这世上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黄志斌兄弟收拾高家父子的办法,让林琳想到了一心復国去又东奔西跑没有一点自己实力的慕容復。 这脑迴路,真的不是她这种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林琳想,也许他们兄弟俩都是被人当了枪使了吧。 至于谁在背后,林琳估计应该是父子俩死后,最受益的那个人吧。 不然为什么报仇只是杀个人这么简单呢。 因为林琳的从中作梗,这个案件一时间是一点头脑都没有。 作为执法人员,林琳毫无愧疚之心。必竟法律在很多的时候,都不会让人觉得身心舒爽。 像是大高先生做下的这种经济谋杀,就不在法律可以制裁的范畴内。举头三尺有神灵,法律做不到的事情,林琳也愿意放放水。 比如面前正在台上说着灭罪宣传的歌星周苑慧,想到这姑娘为了报仇都愿意让蛤*蟆啃了,也是怪可怜的。 瑜伽教练黄志斌也是为了报仇,歌星周苑慧也是为了报仇。 为什么法律就不能做到无漏可钻呢? 林琳突然想起,故意杀人和酒驾杀人在法律上的判刑差异是那么大的。 同是杀人,结果却是天壤之别。 「琳达,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能过来,我给你留了位置。要不要坐下来。」程贝儿看见被自己夺命连环叩弄来的林琳,笑得好不得意。 前天程贝儿去徐家拜访,正好看见林琳在程家的阳台上舞了一套棍法。那之后就更加缠上了林琳。 那么蠢的警棍都可以舞的那么好看,果然是警察世家出来的。 「正好和我们同事路过这里,就过来看看。你去忙你的吧,我们一会儿就走。」 林琳说话的时候,正好看见有别的工作人员来叫程贝儿,所以程贝儿只说了两句话,就匆匆走了。 当然走的时候,程贝儿就忘记告诉林琳,她今天晚上推了公司的庆祝酒会,而约了她二哥吃饭的事情。 …… 老妈很喜欢这个周苑慧,林琳也不希望这个前程大好的姑娘为了给姐姐报仇而做出什么傻事来。 跟pc说了一声,去了洗手间。林琳将用特殊手段得到的黄志斌电话输入手机,「喂,是黄志斌吗?」 「我是,你哪位。」电话那头还隐隐传来非常舒缓的轻音乐。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装炸*弹想要弄死大小高先生的事情,做得并不隐秘。」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朋友还你钱,你将你朋友还你的钱,又寄给了医院。你朋友的那些钱里面正好有最近刚刚发到市面上的新钱。只要将你的身世,以及你曾经在国外学到的东西,都告诉警方,想来,警方也不会毫无作为。就是不知道你哥哥知道了你的消息,会不会做些什么。 第293页 那就真的应了那句话,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你是谁?你想要什么?」黄志斌听了林琳这么说,心知是什么都没有瞒过她了。现在他就是想要知道林琳打这个电话来,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知道歌星周苑慧吧?」聪明人就是上道。 「哼,知道又如何?」在香港明星还少吗? 「她现在在商场做灭罪宣传,从今天开始的这几天,我希望你能紧紧地跟着她。如果发现她和某个邓姓小开去酒店,你便拦下来。无论是用什么办法。」 「你什么意思?」人家女歌星傍个大款小开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怎么这女人还多管闲事到这个地步了。 「没什么,你想报家仇,她也只不过是想要报杀姐之仇,但是却没有必要弄脏自己。我只是希望她放弃那个损已利人的计划。」 「……」真是莫明其妙。 电话那头的黄志斌没有说话,林琳都可以想像他现在的表情和心里活动了。别说他了,林琳自己都觉得自己有毛病。 真是闲吃萝蔔淡操心。 「高家父子的命,现在还需要留着。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两人绝对是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也可以不相信我。不过……」言下之意便是,要么跟她合作,要么她就将那些事情告诉警方,然后让警方出来扰事。 「……你让我做的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吧。」 「你答不答应?」其实就是那么简单。不过是一时的恻隐之心罢了。 「……好,我答应你。」 挂断电话,林琳收起手机。一转身便被身后的人吓了一道。 「喝,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没有回答林琳的话,只是一双眼睛沉沉地盯着林琳,好像是要将林琳看穿一样。 其实,他是跟着她一起来到这里的。 今天早上,他也去了那家医院。在那里他见到了她。 原来,她是一名警察。 之后,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自己竟然一路跟着她来到这里。 「你认识我?」声音很低,但是他却知道她一定能听清。 「……你是黄志浩。」黄志斌的哥哥。 「你在威胁我弟弟?」这不是问话,而是肯定的陈述句。 做坏事被人家小孩的家长听见了,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尴尬。 「……不,我在帮他。」 「帮他?」 林琳点头,「报仇的方法有很多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都是最好的办法。你弟弟准备在小高先生动手术的时候出大招。其实有那个意义吗?我觉得这方法真的是笨死了。」 听一个皇家警察评价犯罪行为几颗星,真是难得的体验。黄志浩眼中闪过一抹笑意,「那不笨的方法是什么?」 林琳歪头想了想,如果她是黄志斌的话,怎么做最好,「先弄坏医院那片区的整个供电系统,然后再弄坏医院的发电机。让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各项医疗器械没有办法正常使用,让医生没有办法做手术。那样的大手术,只要有个几分钟的操作迟缓或是操作不当,都会影响那位小高先生手术能否成功。 不过,这样操作起来太过麻烦,也可以偷偷在手术室放上一部手机,然后将手机的声音调成最大音量的摇滚音乐,手术时,拨打电话过去。吓那些手术室的工作人员一大跳。 当然也可以通过通风口放一些蛇呀,老鼠呀的什么进去,制造混乱。总之能让手术没有办法一直顺利就行了,这总比提前让警方注意要好很多。 都说莫欺少年穷。你们兄弟俩个能够隐隐多年,只为了报仇。可是大高先生却并不一定会承受这份丧子之痛。」 老年人身体都不好,再加上电视剧里也演了那位大高先生的身体是有些个毛病的。若是儿子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大高先生的命其实也是早晚都要收入囊中的。 「若是手术到了那个地步,还是成功了呢?」 林琳皱眉,好像原剧中,医生都出去再回来,那个手术好像真的有成功,不过,「这怎么可能?那是脑部手术,有一点差池都会存在后遗症的。而且趁你病,要你命,就算是真的手术成功了,在医院做些手脚岂不是更简单。何必向你弟似的,弄了那么大的阵仗。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弟弟就真的能肯定别人拆不了他弄的炸*弹?我看未必吧。别人我不敢说,但是拆个炸弹,我却还有几分功力。」 本来嘛,如果黄志斌不弄什么炸*弹,其实就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到时候提前在医院做手脚,弄死小高先生,真的是非常的简单。 就算是林琳上面说的扰乱医生手术,没有要了小高先生的命,在之后,完全可以假扮医院的工作人员,给小高的药里下点敌敌畏或是灭鼠灵什么的。 别说什么医院有多严谨,其实呀,内里多散慢,谁不知道呀。 不过转念一想,林琳又想起了一件别的事情,「你们不会还想着敲诈大高先生一笔钱吧?」 「有什么不行?」 第155章 「没什么不行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报仇顺便捞一笔,既是劳务辛苦费,也是补偿金,我能理解。」说到这里林琳想要拍拍黄志浩的肩,不过介于两人还不太熟,再加上……那该死的身高问题,这一想法就被搁浅了。 第294页 将手很自然地继续向上抬,将一缕头髮别在耳后,林琳继续往下说,「那爷俩一起出事,将来那些钱,也不过是便宜了大高先生的小情人。这种一有钱就抛弃糟糠的男人,死再多都有地方埋。咱大香港不差那点地皮。」 男人中年的三大喜事,便是升官发财死老婆。大高先生的人生除了没有升官,但是其他两样都让他占了。 当然如果不以政府口论,大高先生在公司里的『成就』已经可以算成升官了。 所以这种男人死了也不可惜。 「……我只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不想让面前的女孩以为自己是贪图钱财的人,黄志浩认真地解释。 林琳点头,「成王败寇,有些战利品,这不奇怪。更何况那里面也有你们家应得的呢。」做坏事,就不要有什么愧疚之心,脸皮一定要厚,然后……一往无前。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们?」黄志浩问出了一个他非常好奇的事情。 她是警察,她完全可以抓他们归案的。她也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就像是当初办理他们家与高家经济案件的那些警察一般。 可是她却没有,呵呵,黄志浩想到这里,竟然发自内心地想要大笑。瞧瞧这些个馊主意,要多损有多损,就是他们这些天天想要报仇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些个坏点子。 尤其是出那些坏主意时,她的双眼是那么的明亮,还有……那股子跃跃欲试。 他看得出来,面前女孩子,是真的想要『帮』他报仇的。 「需要原因吗?路不平,就要有人踩。你想要报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人之常情吗?我嘛,倒也不是为了帮你,就是觉得你们俩兄弟这报仇的方法,挺那个的。」 这俩兄弟都属于高智商了,可是这报仇的方法,林琳非常不想承认这种人竟然是那种高智商,低情商的人。 女孩言下之意,黄志浩听明白了。可是若是女孩不说,为什么他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让所有人都粉身碎骨,消失在那场爆炸中,还世界一份干净。 「如果是你,你会选哪一种办法?」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用手指打了个响指,「要是我呀,我先」 「琳达,琳达。」pc的声音从走廊的那一头传了过来,林琳听了一愣,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失踪很久了,上个洗手间,这么小半天。pc还不得以为自己掉到坑里去了呀。 「不说了,我同事来找我了,我要先走了。」林琳从小背包里拿出纸和笔,快速去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这是我的联繫方式,嗯,我没有恶意,你们在行动之前,最好可以联繫我。我可以帮你们完善一下行动计划。」 小便签本是林琳在特色文化用品商店买的,纸张是带有颜色花纹和香气的,看起来非常的文艺。 ……和她刚刚表现出来的性格不太相符。 花体英文和一串写得非常有型的数字印在黄志浩的眼里,「呵呵,徐警官?」警察队伍中的异类。 「嗯?你也可以当我是吃肉的和尚。」她确实不会是那种守着清规戒律的人。 林琳说完,便将背包的背带背在身上,一边往pc那个方向走,一边还不忘记提醒黄志浩,「帮我提醒你弟弟,别忘记刚刚电话里交待他办的事。」 「……放心。」 「嗯,我这两天也会抽空去帮你们照顾一下大小高先生的。」 马尾辫一甩,林琳便小跑着离开了。而黄志浩拿着那张小便签却站在那里久久不动。 「先生,让一让。」一个清洁阿姨拿着拖布站在黄志浩的面前。 黄志浩回过神,左右看了一眼,便朝着一侧的安全通道走去。 清洁阿姨一边将刚刚黄志浩站过的地方扫了一遍,一边在心理骂这些人没有公德心。 那么多的地方不占,偏偏占在这种她刚刚擦过的地方,水和脚印这么一混,又被踩脏了。 …… 林琳是学过生死符的,所以她准备在大小高先生身上使用这个生死符。只要他们父子每年做些好事,做些慈善事业,她自然不会『亏待』了他们。 不然那些钱,可就真的是太浪费了。 而仍然在商场里的黄志浩,则是顺着商场宣传海报去那边的灭罪宣传讲台看了一眼,那个叫周什么的小歌星还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着什么要抵挡诱*惑。 浓妆艷抹,也没有那个女警察看得顺眼。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得到她的帮助? 突然心里就有了一丝不高兴,黄志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看到那个女警又关心别人。 ……哪怕那只是一个女人。 给弟弟打电话,让他看着那个小歌星。然后黄志浩就转时回到了他的住处。通过电话公司的登记,找出林琳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 林琳的个人资料在电话公司那里自然不够全面。但是只要知道了林琳的身份证号码和中文名字,黄志浩就有办法将林琳查个底朝天。 第二天,看了一夜林琳个人资料的黄志浩,心中对这个聪明的女孩,又多了几分关注和在意。 这一夜,林琳也没有闲着,给大小高两位先生下了生死符,林琳还留下了让他们做慈善的信息。 不做就疼死的信息。 周苑慧昨天并没有喝多,她本来是想要设套邓仲轩的,却没有想到昨天竟然跑出来个程咬金,好好的计划,都让他给破坏了。 第295页 被人强行拉走的周苑慧并不知道她离开后,邓仲轩的那间房间竟然还进去了另外的女人。 蔡宝儿昨天去兰桂坊喝海,喝多了便随便找了一家酒店,准备住下来。这本是惯例了。毕竟她在国外的时候,经常会玩到深夜,那个时候也是领着男伴去酒店开房间的。 回国后,每回玩到嗨,都会被爹地说教,于是蔡宝儿便继续用着在国外的方法,玩得太晚就住在外面。 喝得迷迷煳煳,走在酒店的走廊里,竟然被人拉到了房间。 看到面前有些眼熟的男人,蔡宝儿娇软的身体,非常无力地靠了过去。 在国外,她也是经常这么玩的。 除了黄志斌,所有人都喝得迷迷煳煳。他将周苑慧带回自己的家,而邓仲轩则是将蔡宝儿拉上了他的床。 …… 蔡宝儿对景博势在必得,可是这也不妨碍自己和别人发生点从古自今,男女间都会发生的肉搏事件。 她高傲惯了,本来对这些个事情是没什么的。但是那个跟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竟然还想着一会儿换了衣服去结婚。这事叔能忍,婶也忍不了。 「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有毛病。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管我结不结婚呢?就算是要管,也应该是我太太的事情。呸,什么东西。」邓仲轩一反刚刚的柔情密意,之间从钱包里拿出了一把钱,丢到抱被而坐的蔡宝儿身上。 蔡家是什么样的家世,会在乎这点钱? 不对,不对,应该说蔡宝儿是因为钱跟他上的床? 那小身材,还没有她高呢。战斗力还不如她回国前的那个男朋友呢。现在竟然刚碰了她,就准备穿裤子走人? 哼,她蔡宝儿还没有说话,他敢走。 邓仲轩还不知道自己惹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煞星,将钱包塞进衣服里,便要离开房间,可手刚把到门把的时候,便听到因为刚刚使用过度,而变得有些沙哑的女声, 「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告你强*奸,别忘记我是在走廊里被你强拉到房间里的。」 掖了掖被角,蔡宝儿光滑的肩膀就那么露在外面,可是此时,邓仲轩却是一点色心都起不来了。 「你有没有搞错呀,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搞我呀?」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跟个男人跑了,自己也不会拉错人。 可是自己拉错了,但那女人也没有拒绝,还不是在他的身下叫了一个晚上。 这马上就要亮天了,再不走,吉时都要耽误了。 「那又如何,我是被你拉进来的,走廊里的监控录像一定会记录下这些事情。」 邓仲轩无语,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一脚踢翻了一张椅子,瞪圆眼睛,有些厌烦地看着蔡宝儿,「……你到底想要怎样?」 那场婚事关系到邓家能不能得到一笔庞大的资金,所以必须要完成。 「也没什么,刚刚和我上床,转身就去娶别人,我心里不舒服,面子过不去。就是这么简单。」 邓仲轩真是恨死了自己的大嘴巴,他为什么在刚刚那女人问他去哪的时候,告诉她自己两个小时候要结婚的事情呢。 真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不,都怪那个小歌星。若不是她突然离开,自己也不会对这个来者不惧的女人出手了。 蔡宝儿的威胁很有效,或者说是蔡宝儿亮出来的身份非常有效,总之邓仲轩是主动打电话,延迟了婚礼。放了新娘子和新娘子的家人一个鸽子。 蔡宝儿见此,面上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她就不信,还有人敢对她说不。 她的东西,就算是她不喜欢了,也不许别人碰。 不过就是一个邓家,她还没有看在眼里。 …… 「喂,都天亮了。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周苑慧看着从窗户透进室内的太阳,不满地对着面前的男人问道。 「……你吐在了我家里。」 「可是我也给你洗衣服了。」天知道面前的男人为什么要将自己带到这里来。 「沙发和地板你也弄脏了。」黄志斌指了指沙发,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 「我也擦过了。」若不是被他强行带过来,自己也不会吐的好不好。 「阳台?」黄志斌继续想家里哪里还不干净。 「也打扫过了。」自己昨天跟本没有去哪里好不好。 「厨房?」 周苑慧气得咬牙,「……」周苑慧转身进了厨房。 全都是泡面的碗,难道也是她弄脏的? 这男人就是趁火打劫,想要让她当免费的劳工。 黄志斌看着气唿唿去了厨房的周苑慧,合上手中的报纸,也站了起来走了过去。 「喂,顺便把早饭也做了吧。」 周苑慧:「……」这个臭不要脸的。 第156章 一前一后接到那个女警和哥哥的电话,这让黄志斌对这个小歌星来的来歷有些个好奇。 跟了她一些时间,发现也不过就是个很乖的女孩子。不过后来的事情,也真的如那个女警所说的,她在色*诱那个富家子。 不顾她的个人意愿将人强行带走,黄志斌知道自己这样做,虽然是为了完成别人的交待,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也是想要带她走的。 她莞尔一笑的样子,她乖乖巧巧的样子,她穿着性感的样子,她仰头喝酒的样子,还有她明明眼中清醒却装着醉酒的样子,以及她因为挣扎而后返的酒劲,眼泪汪汪狼狈样子。 第296页 短短时间,周苑慧便钻进了黄志斌的心里。 ……而且越钻越深。 …… 「这手艺,估计也就我不嫌弃了。煮个面都能煮煳了,你也是人才了。你的那些歌迷知道吗?」 「喂,你够了呀。爱吃不吃,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放我离开呀?」 黄志斌家里,也没有什么可以煮的食材,能煮碗餐蛋面,已经是她难得的水平发挥了。这男人还在这挑三捡四的。 她给谁做过饭呀,这还是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点一点学会的。就是她姐姐也没有吃过她做的饭。 以前姐姐每次去看她,都捨不得她下厨房…… 越想越难过的周苑慧,再看着面前的面碗,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喂,也不是那么难吃的,我逗你玩呢。」 「……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还有你为什么要拦着我。」 昨天被人强行带过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男人说了原因。 虽然一直想不明白,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的。还有为什么要拦着她。但不得不说,那个计划现在想来却实有些后悔。 为自己冲动的做出这样的决定,而后悔。 洁身自爱那么多年,为了那个人渣不值得。 「你说你会帮我报仇?」这是面前的男人留下她时说过的话。 「嗯,只要你乖乖地待在这里,我保证我会帮你报仇的。」那个女警是有这么说,不过他也可以帮帮忙,收拾一个出门不带保镖的富家小开,可比对付高家父子容易多了。 「嗯。不过我不会向你道谢的。」 「我也不需要你的道谢。」 「咦,邓仲轩那个混蛋临时毁婚了?」黄志斌的住处,餐厅是开放室的,两人说话的时候,正好扫到电视里刚刚插播的一条时事新闻。 「……贵圈真乱呀。」 「我可不是他们那个圈子里的。」 …… 黄志斌以易代劳地将周苑慧留在身边,过着不为人知的同居生活。而他的那位好哥哥,也对着林琳发起了攻势。 打电话,约吃饭,或是送花到警局。 不久之后,家人和警局的同事就都知道了林琳有一位英俊帅气的追求者。 「黄志浩,你是认真的吗?传大领袖可是说过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自然是认真的。」 「喂,喂,看车,别看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黄志浩一边开车一边转头跟她说话的样子,让林琳想起了那个几帘恶梦来。 好好的大美女,前途似锦的人生就因为出轨男友的不专心而毁了。 还有什么你只是失去了腿,白莲花失去的却是爱情。 我靠,要是面对一个渣男,可以选择的话,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愿意失去爱情吧。 毕竟爱情可再生,脚却没有办法。 这种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也只是引发他人的同情。可是要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天大的灾难了。 黄志浩将头转过去,认真地开车。可是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地扫向林琳。 「你别在偷看了,要是喜欢看,停了车,大大方方地看。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开车专心点。」 「高家父子,你做了什么手脚?为什么他们要僱佣私家侦探来找我们兄弟,哭着吼着要将公司的股份转给我们?」 「这个呀,」林琳小脑袋一歪,大眼睛一转,笑得贼嘻嘻,「天机不可泄露。」 黄志浩摇了摇头,对这个满身矛盾又满是秘密的姑娘没有一点办法。「刚刚遇见的那是谁,你突然变了脸色?」 黄志浩来接林琳,林琳还高高兴兴地与同志道再见,却没有想到看见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刷的一下,脸上的表情就没有了,不但脸上的表情没有了,她整个身体都变得很僵硬。 有一种机器人在走动的感觉。 林琳想了想,便知道黄志浩问的是谁,「你说他呀。他是警局有名的超级电脑姚学琛。专门研究微表情和行为动作的心理学家级高级警司。」 「这么刻意没有关系吗?」前后那么明显的样子,是个人都会发现不妥了。 「没事,大家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毕竟谁也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喜好来。平时大家都不敢怎么跟他接触的。」林琳这话倒是不假,一般人见到姚学琛都会下意识地做出和林琳一样的事情来,而且有事没事也会躲着他。 「……估计你要失望了,姚学琛同母异父的妹妹若真的嫁给你二哥,做为姻亲,你们见面的机会一定会更多。」 唉,女追男隔层纱,而男追女却隔座山,而面前的姑娘,却是隔着一群连绵的山脉。 「哦,这就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工作家庭的双面袭击呢。」 「那个姚sir真的有那么可怕?」 「反正是挺厉害的。」 黄志浩心里倒是对这个人起了一丝好奇。 「听说你们最近和那个景博有联繫,他帮你们警方破了不少案子?」因为黄志斌最近和周苑慧打得火热,既没有对高家父子展开自杀式报復,也没有对警方注意,所以黄志浩也就没有为弟弟报仇而关注景博。 不过景博毕竟是非常的有名,所以日常关注度也非常的高。对于科学类,有着一定能力的黄志浩自然也会关注景博。 第297页 「嗯,是破了不少案子。他是我上司的同学,不过最近他好像是遇到了麻烦。」说这话的时候,林琳开心地笑眯了眼睛。 人家遇到麻烦了,你就这么高兴?黄志浩通过倒车镜看着笑得很开心的林琳,只能摇头了。 「你不喜欢他?」 林琳斜了他一眼,笑得别有深意,「你想我喜欢他?」 「当然不是。」 「我比较喜欢他姑姑。」 「你是说最近闹出绯闻的那个景致?」 林琳点头,「是她。不过还真的没有想到。」 林琳没有想到什么? 景致竟然和大鸿图的小开程守业来了一段忘年恋。 这都要怪程贝儿和徐家二哥发展的太快了。 两人前些日子刚刚定了婚,而定婚的时候,自然是将大家的亲朋好友都叫到了一起。 林琳本来是没有通知景家的,可事有凑巧,他们那天就在一个酒店遇到了。 因为两家都是办宴会,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租了一有酒店的两个宴会厅。 之后就都是套路了,两家人互相见了面,然后互相认识。景致就在这个场合见到了程守业。 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看对眼了,反正是真的走到一起去。 景致早年结过婚,后来夫妻关系不和睦,就悄悄地协议离婚了。这种事情在上流社会是常见的。 因为保密措施做得不错,此时的人都还以为景致婚内出轨呢。 景致人长的漂亮,皮肤也特别的好。再加上会保养,人又是养尊处优地活到现在,四十多岁,看起来还像三十出头的少妇。 程守业呢,那真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性代表。在景博的理解里,就是两人的那个什么苯氨基丙酸浓度瞬间达到了沸点,所以互相吸引了。 景致日常看到哥哥嫂嫂恩爱的样子,也是非常羡慕的。这一回和程守业在一起,两边的家人都非常的反对。可是人就是这样,越是反对,就越是反抗。 本来只有一点点想要在一起的想法,也被无限放大了。 「有钱人不都是这样。那个杂志上说的蔡宝儿,看得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可不是什么好人。」 听到黄志浩这么说,林琳都惊了。那满是惊讶,诧异的眼睛,不停地在黄志浩的身上上下打转,「真看不出来,你还挺八卦。」 黄志浩嘴角眼角都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当初不是你要盯着那个邓仲轩的,我就顺便调查了他一下。那天晚上,志斌将周苑慧带走后,那个蔡宝儿竟然和邓仲轩混到了一起。第二天邓仲轩取消了婚礼,就是因为她。」 林琳和黄志浩口中的蔡宝儿却是被邓仲轩缠上了。 人邓仲轩当初要结婚,蔡宝儿不让。现在蔡宝儿要跟景博定婚了,邓仲轩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邓家的资金遇到了一些困难,所以非常需要邓仲轩卖身联姻。马上那笔钱就要到手了,却因为一夜风流而惹上了蔡宝儿。 蔡宝儿任性地不允许邓仲轩刚下了她的床,就和别的女人结婚。利用法律和家世搅黄了邓仲轩的婚事。 而邓仲轩则是以为他放弃了一个比较好的新娘子,而会得到一个家世财力更好的未婚妻,却没有想到蔡宝儿跟本就没有打算跟他进一步。 在报纸报出来『蔡家千金与景太太相处和谐,婆媳相约逛街』前,邓仲轩还和蔡宝儿有过几次亲密接触。 以为十拿九稳傍上大款,成为蔡氏集团姑爷的邓仲轩,恼羞成怒了。在和蔡宝儿沟通无效后,便准备大闹景蔡两家的订婚典礼。 而好巧不巧的,两家这一次又是在一定酒店遭遇了。不过那都是后话。 「不是吧?蔡宝儿现在不是景博的女朋友?」前些天见到景然和蒋校长的时候,还听他们这么说呢。此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林琳,那真的是整个人都惊了,她知道蔡宝儿不怎么样,但却没有想到会这样。 黄志浩耸耸肩,一脚踩下剎车,拉下手剎。一边给自己解安全带,一边满不在意地回了林琳一句,「那谁知道呢,估计是兼景博太无趣了吧。或是某些功能不太让人满意?」 「臭不要脸。」林琳瞪了黄志浩一眼,也解开了安全带。 林琳对于这个男人非常有好感,有能力,又聪明。所以对于他的追求,倒也不拒绝。可这男人竟然说这样的话,这让她怎么往下接。 两人今晚在山顶餐厅定了位置,要来一场浪漫的晚餐约会。现在两人刚走进餐厅,就看到景博和蔡宝儿有说有话地在吃饭。 处于礼貌,或者说两人订的位置必须会经过这两人,所以林琳只能和黄志浩在路过景博蔡宝儿餐桌的时候,跟两人打了个招唿。 「嗨,景教授。你们也来这里吃饭?」真是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 第157章 景博对蔡宝儿的印象还不错,知书达理,又对科学有着一定的探索和需求。最重要的是人非常的善良,不但自己搞慈善,还乐意资助他学校的学生。 男人都是视觉的动物,蔡宝儿漂亮,年轻,会打扮。就算是景博也会对这样的女孩产生好感,尤其是骄傲的男人都喜欢看到有女人对他们暗送秋波,表示喜欢之情。 男人会对暗恋自己的女人心软,对于她提出的要求也会乐于满足。 第298页 反正这样的道理,蔡宝儿知不知道不要紧。不过在她的示好下,景博倒是跟着蔡宝儿一起吃过几顿饭,也看过两场电影。关系……趋于稳定。 「琳达,晚上好。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你。」看到林琳携伴前来,景博非常有礼貌地自坐位处站了起来。 「是呀,真巧。这是黄志浩。」转头又对着黄志浩说道,「这就是景博景教授。」 「你好」 「你好」 两个男人相互握手,然后在握手的时候,互相打量。 黄志浩明显地从景博的眼中看到一抹对林琳的好感,心下立即起了警觉之心。 这位景教授一表人情,家世又好,他可不希望他看上的小女人,跟他有什么接触。 「容我介绍,这位是蔡宝儿小姐。蔡小姐,这位是总区重案组的徐警官。」 蔡宝儿一听到林琳只是个警察,眼中便起了轻慢之色。但是她惯会装模做样,所以仍是一脸和善知礼的朝林琳和黄志浩点头致意。 至于握手,还那是算了吧。谁知道这些下等人会不会有什么病菌呢。 「听说景致女士的婚事已经将近了,在这里提前向景教授道喜了,也帮我向景致女士致意。」 「……谢谢。」以你和我姑姑的关系,你这句道喜,我姑姑可能并不会高兴。 说完了这句话,两人便与景博告辞,向里面走去。 「你刚刚那句恭喜,是真心话吗?」景致的这场恋情,可是不被景家人看好的,就连一直比较和气的景然,也公平声明对这件婚事的不看好。可刚刚面前的小女人,竟然还开开心心地恭喜人家?幸好那个景博还有些风度,没有当场翻脸。 「当然,我听贝儿说过,她的两个姑妈和大伯大伯母都不是一般的尖酸刻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景致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的『一家人』,我只有祝福她的,哪能拆台子呢。唉,真羡慕她呀!」 「……羡慕她什么?」男人还是亲戚? 自认为风情万种地白了黄志浩一眼,「能有什么,自然是找到一些说得来的亲戚了呗。」 黄志浩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摇摇头,瞧她这跟针尖子大的心眼子呀。 牛排,红酒,舒缓的轻音乐。 一个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个灯下看美人。气氛太好的结果便是第二天林琳的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带着戒指,很快便有人发现了。 有恭喜的,有嫉妒的。林琳都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谁吃饱了,也不代表自己不饿。 …… 「喂,你要不要嫁我?你做饭虽然不好吃,人长的也就一般般,身材嘛,瘦得没有二两肉,我就吃亏一点,将你娶回家养胖怎么样?」 相较于景致和程守业高调的在一起,林琳和黄志浩浪漫的烛光晚餐,黄志斌和周苑慧之间,就处于一种诡异的环境中了。 周苑慧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嘴欠的傢伙。 当邓仲轩大闹蔡宝儿的订婚典礼,被蔡家全力打压封杀,然后走投无路持刀劫持蔡宝儿的时候,被人当场抓获。 在蔡家的施压下,林琳故意翻出了邓仲轩多年前做下的案子,当然还有邓仲轩的爸妈做的各种只有狗血电视剧里才会演的剧情。 姐姐可以瞑目了,周苑慧也松了一口气。这口气一松,整个人就病倒了,来势凶凶的病情,却伤着了嗓子。 一个靠嗓子吃饭的歌星倒了嗓子,那星途就真的是一片暗淡。 和唱片公司解除合同,周苑慧便准备离开香港,可却没有想到无论她走到哪,屁股后面都会跟着一条大尾巴狼。 异国他乡的,周苑慧就忘记这个男人有多么的让人无语了。孤男寡女,发生点干柴烈火的事情,就太自然了。 自然个屁呀!这男人就是缠上她好说话了。 …… 周苑慧吸气,吐出。再吸气,再吐出。几个深唿吸之后,仍是压不下那种想要胖揍一顿面前男人的欲望。 「你个混蛋,儿子都要生了。你忒么才想要娶我?我告诉你,我还不嫁了呢。我要带着你的儿子嫁给别人,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们娘俩。」 周苑慧挺着八九个月的肚子,急速地喘着气。 这个混蛋,混蛋。 「哎呦,黄太太,淡定,淡定呀。小心肚子。」 「淡定个鬼,还有谁是黄太太。」 「你呀,咱俩的结婚证都领了。你自然是黄太太了?」 周苑慧咬牙看着面前一脸皮赖的男人,他刚求婚,怎么就敢出来结婚证都领了的话呢。 看到周苑慧不相信,黄志斌颠颠去书房拿出了两个小本本。 「我哥说去排队结婚太耗时,而且还要先登记,再预约。不知道哪一天才能领证。所以他就进入了网络系统,直接帮着省了几个步骤。你怀孕前,我就把证领回来了。你不知道,因为前面都省了,咱一本证证还省了十几块港币呢。两本就够吃两碗纯肉云吞了。」本色不敢,黄志斌又嘴欠的撩拨周苑慧。 也不知道为什么黄志斌就是喜欢看周苑慧气得咬牙,还拿他没有办法的样子。他像是得了新玩具的小男孩,天天没事撩拨她。 看她火冒三丈的样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周苑慧现在是对面前的男人无语了,这就是个无论你说什么,都会歪楼的傢伙。 第299页 不过,……他那么早就想和自己结婚了吗? 那还算不太渣。周苑慧美美地笑了,不过笑容刚起,又急速拉了下来。这是什么哥呀?竟然还帮着弟弟干这种事。 …… 周苑慧对她男人的要求,一跌再跌,此时已经降下了最低点。只要一点小事,都可以让她安慰很久。 可是林琳却不一样,看着手中她并没有参与,就领到的结婚证,她是彻底无语了。 找一个黑客男人,真是忒特么可怕了。 幸好她的一些贵重物品都放在了空间里,不然就她银行帐户里的那些私房钱,还不得分分钟钟被这男人弄走呀。 黄志浩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钱什么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里。所以在林琳不知道的情况下,人家直接买了林琳家楼上的房子,并进行了装修。 相较于其他人,徐二哥与程贝儿这对小情侣的动作也不慢。 「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们家?这个问题,今天是必须要说清楚的。」徐二哥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戒指,问出了心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的疑问。 贝儿到底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的家世。 贝儿有些难为情,可是看到徐二哥紧张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的问话,「先是喜欢你的家世,然后是喜欢你这个人。」 声音很小,但徐二哥还是听清楚了。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下来。 之后的求婚倒也顺理成章了。 程贝儿这个徐家准二嫂非常的招人喜欢,反正飞sir就特别喜欢她。当程贝儿准备当警察的时候,飞sir是举双手双脚贊成的。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贝儿的运动神经或是……林琳暗中做的手脚,程贝儿非常无悬念地进入了公共关系科,继续做她美丽的小花瓶。 不过程贝儿是那种很会自我调节的姑娘,现在有的警服穿,就已经很满足了。在她看来,果然嫁人了就是自由了。而且嫁入这种警察世家的好处就是不会拦着她当警察。 …… 婚后的徐二哥经常跟贝儿去见她家的那些极品亲戚。 从而林琳也知道了一些景致与程家大姑妈二姑妈还有程大伯和程大太太之间的是是非非与恩恩怨怨。 针尖对麦芒,天天都会吵上一两回。 景致用她优秀的『个人素质』,竟然以一战四仍不落下风,这一点林琳都要为她竖起大拇指。 真是好样的。 景致的战斗力,就是程贝儿兄妹都是敬仰的。以前自家老妈总是被欺负的那个,现在好了,景致竟然拉走了全部的战火。也让两方人马都对自家老妈很好,就怕她们四房偏向敌对阵营。 不过生活的琐事很快就消磨了景致与程守业之间的感情,再加上家里的亲戚除了四房外,就没有一个人不在程守业面前说景致坏话的。 一来二去,程守业就经常去大陆,然后认识了一个有夫之妇…… 女人对自己的男人都是有着天然的直觉的,所以当程守业某一次从外面回来,景致就爆发了。 大吵了一架,回了娘家。可是回到娘家的景致发现,娘家也乱闹闹的。 景博虽然和蔡宝儿订婚了,但是蔡宝儿跟邓仲轩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以及邓仲轩在两人在一起时偷拍的床照和视频都在闹掰后流了出来。 景家毕竟是书香门第,如何会想要娶进这么一位生活作风有问题,私生活又不检点的女人做媳妇呢。 而景博对蔡宝儿也就是中上的好感,在家人都不同意的时候,自然不会像原着中跟犀利妹在一起时,还想着做些努力。所以很自然地想要解除婚约。 但是蔡宝儿能同意吗? 当然不能,她因为那场被邓仲轩捣乱的订婚,已经成为整个上流社会的笑柄了。若是再和景家解除婚约,那她以后就没有办法在香港上层圈子混下去了。 蔡宝儿对着景博出手了。她给他下了药,制造出酒后乱性的场面。之后『怀孕』逼婚就顺理成章了。 而这也是景致回娘家时,看到家里乱闹闹,大哥大嫂愁眉苦脸的原因了。 「……那蔡宝儿多不要脸,谁能肯定怀的就是我们景博的孩子?我看着,等孩子生出来,做了鑑定再结婚也不迟。」 景然摇摇头,「蔡家非常的有钱有势,就算是真的不是景博的孩子,他们也能做出证据来的。」 「大哥,你别灭了咱们家的威风呀。咱们家也不差什么。」 「现在的关键是景博那孩子,他想要负责。」 景致张大了嘴,有些不敢相信她听到的话,「那样的女人还需要负责任?景博读书读坏了脑子?」 虽然蒋校长也觉得小姑子说的对,但她还是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儿子一丁点的不好。 「……早知道还不如娶那个油麻地妹呢。」 景家三口想到这里,又都嘆了口气,就是他们想娶,也要人家想嫁才是呀。 想到林琳景致情不自禁地抽了一下嘴角,自从嫁给了程守业,她和那个讨厌的女人就成了同辈人。 毕竟她的堂小姑子嫁给了她二哥。 「唉,这可怎么办呀?若是处理不好,景博的名声就都毁了。」 「唉!」 别人家的事情,林琳再不关心的。这一世只关心了两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不过黄志浩确实是个好男人,好丈夫,林琳自从嫁给他后,一直过得很幸福。 第300页 幸福美满,子孙满堂。 …… 「咦,这是哪里?」林琳看着自己一身古装,再看看前面的两个人,有些纳闷地在心里想道。 骊山老母看着就算是经歷了那么多世,仍是有些不够稳重的小徒弟,轻轻地嘆了口气。 「痴儿,你还不能醒悟吗?」 「阿?」您老哪位呀?这一副诱拐良家妇女修道的口吻是为了哪般呀。 「林道友,你可还记得本仙?」 林琳眯眼看去,「自然是记得,您不就是送我机缘的那位老仙人吗?」 那仙人点了点头,抚了鬍鬚又问道,「那道友可曾记得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收集那十八颗佛子的吗?」 「当然是,是?」林琳瞬间瞪大了眼睛,我靠,这么重要的事情,她咋不记得了。 不对呀,林琳歪头不解,她的记忆都好得不得了,怎么会忘记得当初是为了什么要收集佛球了呢?努力地回想着,可是无论是怎么样,林琳就是想不起来。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呢? 骊山老母与那仙人看着林琳皱眉不解的样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这么多世,还是这么没长进。看来是要收回她的一部分能力了。 今次之后,除了留下自保的武功与空间小屋外,其他的,暂时封印吧。 唉,这样的心性还是差了不止一点呢,这让他们如何放心。 「记起来了吗?」半晌,看到林琳还在回想着,那仙人嘆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问道。 「……没有。」 第158章 番外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辆行驶的马车上,她迎着落日的余辉坐在那里,浑身都染上了暖暖的光茫。 圆润的珍珠在她耳边晃动,发出柔和的光茫。也让她整个人都如明珠一般璀璨,如月华一般柔美。 匆匆许下婚约,有些玩世不恭,却也有一丝庆幸。 她还那么小,却已经有了让人驻足的魅力。 她在他们第一次相遇后,便……属于了自己。 心情没由来的飞扬起来。 她很爱胡闹,可是她也有分寸。那些她从各地纳来的姑娘,都被她妥善的安排和照顾着。 她很霸道,她不喜欢自己与其他姑娘接触。哪怕那个人,只是她的贴身侍女。 她很爱多心,她总以为自己是块香饽饽,会招女人喜欢。 可是她总是不记得,有她珠玉在前,其他人又如何能够夺走他的视线。 她喜欢到处走,她也喜欢路见不平。 她总是有着很奇怪的想法。她说那些没有家世,没有能力的女人打扮漂亮地去上街,其实就是为了给那些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抢的。 既爱慕了荣华富贵,又得了世人的同情。他自己虽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他遇到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每每见此,他都会想到她的话。 没有自保的能力,却如此高调,莫不是等着人来踩? 真的是一语中的。 美丽从来都不是错,但是有了美丽却没有相匹配的实力,便是一种错误。 事情越来越多,他倒也越来越希望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人,不要在盲目的乐观了。 她曾经定过婚约,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那人却找了来。 然后当着自己的面,污衊她与人有私。 那个时候,自己是气愤的。那个时候,自己也是庆幸的。 若不是当时他们在一起,她岂不是要被人说三道四。众口烁金,在这个口舌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年代,他真的有些个后怕。 她总是那么张扬,她也总是那么欢乐地向前沖。 她游歷在外,听到自己受了委屈,不管三七二十一,便独闯馅空岛,生擒白玉堂。 白玉堂将自己关了起来,她也将白玉堂和一群猫鼠关在一起。当时的自己是既好笑,又感动。 有多久没有人在意过他是否受了委屈了? 她是权贵,尚书亲爹,皇帝表妹,太后的外甥女,却心甘情愿嫁给自己一个江湖草莽出生的四品武官,可就是这样,她还担心会有别人抢走他。 他……哪有那么好?他又何德何能呢。 不地自从天子赐婚,他明显感觉到她的心定了。 不在患得串失,不在飘忽不定。 而她不知道,他的心也定了下来。 因为再也不会有人将他们分开了。 因为君权天授,君无戏言。 ……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些怪力乱神。以前读圣贤说的时候,先生就教导过他,『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面前的纸人又要怎么说呢。 他听到她说若是自己受了伤,她就『……毒死天下会喘气的。』 那样的猖狂,那是那么的霸气。可他却只看到了她眼中的紧张,他也看到了她的不平和愤怒。 这一刻,他是心疼的。心疼自己永远被人牺牲,也心疼她,为什么爱上他这样的男人呢。她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不用总是提心弔胆的过日子。 在他的解说下,包大人妥协了,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看到包大人与公孙先生对她隐隐的不满,他心里其实并不愿意。难道他的女人就不能心疼他吗? 难道他的家人也要看着他一次次出生入死,而不能有怨言吗? 第301页 人心都是肉长的。 ……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她为了他,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做为武官家属的心情,包大人也终于体会到了吧。 还有王干,那个顶替自己在开封府供职的同僚…… 一切的一切,都让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他在等她长大,他在等她许嫁。 她终于长大了,他们可以成亲了。那一天,她穿着一身金红两色的凤冠霞披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他忘记了唿吸,忘记了这世间的周遭。 他终于将这份温暖他的月光揽在了怀中。 回乡祭祖,然后被拖延行程。他知她的用意,可是他并不介意。他总是在忙,他总是在不停的奔波,他陪她的时间太少了。 他知道她会不高兴,可是他也知道她不会怪自己。 可是……他心疼她。 一生难得地放纵,他愿意成全她。 更何况,他们总是要回京的。 因为……家在那里。 襄阳王反了,他担心坏了。因为她带着孩子在宫里呢。 杀声振天,血染江山,他也心急如焚。 他知道她的能力,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颗担忧的心。 也唯有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每次涉险时她的心情。 今生他欠她良多。 …… 相爱是那么的美好,相守又是那么的让人迷恋。 生离总有相见的一天,而死别却近在眼前。 弥留之际,他向她许下来生,可是她只是摇头哭泣。 他听到她说,『我们没有来生,这一生都是偷来的幸福。』 她还说,『今生过后,再无展昭。』 他想对她摇头,他想对她说不是这样的。这一生,是他求来的。是他前世在佛前苦苦地求了几十年,才求来了今年的相守。 他小的时候,会经常做一个梦。梦里一个男人守着一道墙,过了几十年。 他想说,他就是那个男人。而她……一定就在那道墙外。 因为在梦里,他清楚地听到墙的那一头传来的歌声,是她唱了几十年一直不在调上的《天仙配》。 他这一生,救人无数。出生入死,捨身取义。几十年来,从不曾懈怠。若满天神佛垂怜,许他夫妻二人再相伴,他愿生生世世倾尽所有。 不甘的慢慢阖上眼帘,他终将她一人留在这人世间…… 番外(二) 他知道她不是芷若,因为芷若不会那么柔和地看着自己。 可他也知道,那就是他的芷若,耳后的那颗殷红小痣依然在他熟悉的位置。 她出了一次海,然后峨嵋易主。 他明显的感觉到在她的心中,峨嵋,张无忌都轻得毫无重量。 她……真的不是他认识的周芷若了。 不过,那又如何。 他要的从来都很简单。 无论她是谁,她只能是周芷若。 他跟着她,无论她去哪里。 他们走过玉门关,他们也去过洛阳看牡丹。他们在大漠看落日孤烟直,他们去江南泛舟游西湖。 他陪着她,夜入雷峰塔,寻找传说中那可能关压着白蛇的机关暗室…… 然后,他陪着她去了一座小岛。 在那里,她好像并不想离开。 于是他回到中原,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妥,然后再一次回到小岛,安排他们的婚事。 她好像知道他在忙什么,又好像不知道。 可是那重要吗? 他想,那并不重要。 无论她嫁或不嫁,她的身边都不会再有别人了。 因为他的要求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 如果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那就死在一起吧。 他从中原带来的几百斤炸*药,一定会带着他们和这座小岛一起灰飞烟灭的。 …… 还好,她并没有让他实行最坏的计划。 她没有拒绝,她嫁给了他。 然后他们有了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 她感到很惊奇,时而看看孩子,时而摸摸肚子。她很宠爱他们的孩子。 宠爱而不溺爱。 她告诉他们所有的孩子,没有不劳而获,就算是父母也没有任何的义务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留给他们。 她要让他们的孩子知道,付出才会有收穫。 她还教会了他们的孩子,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她,不是他的芷若。 时间越长,他越知道她不是。 像是换了一个灵魂一般,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可是,还是那句话,是与不是,又能怎么样? 她已经是他的了。 他们有一座岛,他们有一群吵闹上进,漂亮帅气,聪慧可爱的孩子。 而他还有她,这就够了。 小岛的生活很平静,他们过得很舒心。可是孩子们却不甘这种平淡。 他们前半生一直在追逐,打斗中度过。几次生死擦肩而过,此时还能活着看旭日东升,赏夕阳西下,已经用尽了今生所有的好运道。 所以就算孩子们都离开了小岛,他们也仍是守着这座岛过着他们慢悠悠的生活。 她喜欢养兔子,因为他做得红烧兔肉最有嚼劲。 她也喜欢吃海味,这些年一直与她有往来的那个赵姓妖女,总会寄一些罈子给她。于是她便用那些罈子做了好些她自己做的醉蟹。 第302页 每个晚上,他们都会做上两个小菜,然后一人一盘子醉蟹,一壶女儿红。说些柴米油盐,说些儿女小事,或是说些他们曾一起闯荡过的江湖。 「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她。你是你,她是她。」他知道她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可是他就是坏心地不告诉她。 只是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说出来,他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原来你真的知道。」他听到她这么说。 然后他笑了…… 原来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过了一辈子。 原来……已经那么长的时间了。 不过他仍是要感谢上苍,幸好有你。 就算你不是她…… 第159章 在谈判,在新扎=14 老母与那仙人看到林琳这个样子,都无奈地嘆了口气。 「痴儿,痴儿,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你如今还是这般样子,为师如何能放心。」 老母想了想,便将林琳的身世说了出来。 原来林琳还真的是面前骊山老母的徒弟。 ……和白娘子同出一门。 还是最小的那个。 那么多年的姐,还真不是白叫的。 那位还真的是她正宗的师姐。 她本名就叫林琳,头一回下山疯玩,就天真无知认了个干亲,然后还起了个浑号,跟着人家一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那家还有七个黄花大闺女,还个个都是貌美如花。这一家不缺闺女还偏要再收个干闺女,然后那时\刚刚下山的林琳就一副傻白甜的被收养了。 然后她就被姓张了。然后她就叫巧嘴了。 听到这里,林琳便感觉接下来是什么了。 麻蛋,这太狗血了。 她竟然是那个天仙配里恶毒女配,就为了搅合到人家的夫妻的放牛生活里。 泥煤呀,她当初可真出息。 「并非如此,你当初涉世未深,又加之心性不稳,很容易被人挑动。再来,那本就是一个圈套。张家当初认你为女,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挡灾。将你推出去,一是吸引众人的视线,二是为了成全自己家的闺女一段百年姻缘。 ……若非为师闭关修炼,也不至于让你被那群人打得魂飞魄散。若非师傅当初收你为徒时,留了一手,你早就散在这天地间了。」 听了她师傅这么一顿话,林琳有些不解。心里隐隐有些明白,又不太明白。自然地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尖,林琳试探地问道,「……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们还不打算放过我?」 骊山老母摇了摇头,「事情尚未过去,为师不过是求了数位道友,请他们与为师共同施展密术,让时光回到你与那七仙子下凡的第一日天时,不过在那之前,为师可要好好的锻鍊你的心性。」 林琳:「……噢。那,那我到底是,是因为什么才,才,呃?」其实林琳是真的想问一些别的。 比如说,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说的那个师徒关系是真的呢? 再比如说,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呢? 不过人在屋檐下,这种质疑她还没有胆肥到那个地步,于是只是想问问当初她都干了什么,才会有这么一个契机。 骊山老母:「……」这是关注的重点吗?是重点吗?这孩子怎么经歷了那么多,还是不长进呢。 老仙人:「……」不愧是老母的弟子,就是这么的与与众不同。 众观老母的几个弟子,还真的是各有性格呢。 「……为师将你的送入轮迴,那一世不过是后来的开始。」言下之意,除了那一世的生活,其他的都是假的,啥都没有。 呵呵,真是神仙手段呀。 这答案忒让人无语了,哭都流不出泪来。 「也就是说,俺当初其实啥都没干呗?那就不能换个理由吗?俺都为这事愧疚了好几百年。师傅,您真是我亲师傅吗?」这心可真够狠的。 「……」骊山老母嘴角抽抽,这个小徒弟是她所有弟子中最愁人的。 这一点就算是过去了多少年,都没有改变过。 要不是她的亲师傅,她能费心费力的管她? 「对,白娘子,嗯,我是说我师姐是条蛇修炼成人的。那师傅,我是啥东西化成人形,又修炼了多少年呢?」 「你不是东西。」骊山老母实在是受不了小徒弟的蠢笨,直接来了这么一句。 「啥?」她竟然连东西都不是了? …… 然后那俩人可能是真的不耐烦了,直接收走林琳一部分能力。当然了,像是魔力什么的,因为不在一个系统里,所以至少还给林琳留下了一部分,而妖力,也真的全部封印收走了。 做完了这些,两人又告诉她只能收集好了剩余的几颗佛珠后,她才能停下来,继续过完她张家养女的生活。 不,是回到她本来的命程,从坑里把自己捞出来。 ...... 被人打发着去歷练的林琳就那么稀里煳涂的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半夜三更,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林琳便觉得有句话说得是非常的精准。 真是太忒么地对了。 啥话呢。 就是那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叶家那简陋的小房子,大早晨的竟然也没有多少阳光照进来。母女四人的卧房就更别提了,还是客厅兼併出来的那种没有窗户的两个小间。 第303页 每间也只能放一张窄窄的上下铺,和一组小小的柜子。 上铺的可喜每一次翻身,整张铁床都会吱呀吱呀地叫唤,林琳就觉得特别的心烦,闹心。 轻轻地念了一个时间魔咒,然后就自床上起来,想到其他三人还都没有醒,林琳便放轻了脚步。 轻轻地拉开了推拉门,林琳皱着眉头四处打量叶家母女的小屋子。 真的好小呀。 虽然干净,可是还是非常的破旧。 而且以风水学以及其他的相论学说,叶家这样的房子,其实还真的不适合全是女人的叶家人住。 本就阴盛阳无了,然后阳光什么的还没有。 这样的生活环境,林琳在起床的时候,就想过了,一定要改善,必须得改善。 叶家算得上是困难家族标准了。全家上下就只有林琳这身体的原主有正经工作挣钱养家外,再没有其他的收入了。 叶家共有一个身体不太好的专职家族主妇,两个学生,再加她一个员佐级别的小警察。 说实话,林琳这个时候还是要再一次的感慨香港警察工资是真的高呀。 不然真的没有办法养家呢。 想要来钱快,除了抢银行外,就是中□□了。 一注□□分吧分吧,税后还有几百万港币,而抢银行,若没有空间小屋的话,她最多也就只能背走个一二百万现金。 背着那些个现金被警察追,想想就挺恐怖的。还有明明可以有更简单还来钱快的方法,干嘛干那么吃力的事情呢。 将一缕头髮别在脑后,林琳特别的庆幸她的便宜师傅只是收走了她的一些能力,而将一些在他们神仙看来毫无特色的空间道具都留给了她。 她只要在今天出门前喝上一口福灵剂,然后去买□□,等到她从警察学校集讯回来后就可以去兑奖,然后,然后将叶母那三母女送到加拿大去,她就搬到酒店去住。等买到了心仪的房子再搬出来。 别的她还真的不了解,但是在这部电视剧里,这里的香港人都挺喜欢往加拿大移民的。之前叶母也说过,谁谁谁移民了,谁谁谁要移民了。语气中的羡慕,就算是只凭着读写记忆,她也能感觉得到。 既然是这小老太的心愿,送她们去移民,对她来说还真的没啥难处。 不过要去也只是叶家三母女过去,她是不去的。 她还是喜欢呆在属于自己的地方。 叶家的两个小姑娘正好都在上学,就申请留学,而叶母就申请陪读,手续比移民还要简单。等到人过去了,她再『想办法』给这娘仨弄个移民的手续,就再简单不过了。 四处打量了一下,林琳便准备去洗漱,转身之际却看到了放在房门口的两个大玻璃丝袋子。 满头的黑线,像是下了暴雨一般落了下来。 不就是为期两周的pnc学习吗? 至于弄得像去逃荒的难民吗? 噢,不,这更像是倒爷专用的那种袋子。 泥媒呀,她啥时候沦落到出个门还要拿玻璃丝袋子装东西的地步了。 不行,让她拿着这两个袋子出门绝对不行。 回想了一下,记忆中这两个大袋子里都装了什么后,林琳的脸上又是一下子黑粗的线。 数盘磁袋,一个老旧的录音机,还有一堆数年pnc考核资料。而衣服却是只有几件。 这姑娘,真够可以的了。 她想了一下,以这姑娘的性子,无论她如何反感这两袋东西还真的得全都带出这个门去,然后在没有监控的楼道转手到空间去。 至于这姑娘那些廉价的衣服,……她空间里有衣服,她还不缺衣服穿。 「可人,你怎么起的这么早。妈还没做早饭呢。」叶母按着往常的时间起床,刚从那小黑卧室出来,就看到大闺女一脸怪异地站在客厅里。 唉,大闺女什么都好,就是这运气差了些。 一到考试前,人总会出问题。 各种各样的。 从来都不怎么重样。 噢,从小到大,一紧张就打嗝这一点,倒是一直保持着。 「妈,早。我睡不着就起来了。时间还早,您不用着急,我帮您一起弄。」 林琳看着叶妈用手指一边梳头一边往洗手间走去,连忙出声安抚她不要着急。 她还没洗漱,还没有偷偷去空间装个行礼呢。 时间还来得急。 不过虽是这么说,但是叶妈还是快手快脚的收拾回自己就去厨房忙碌了。 林琳见此,便趁叶家的两个妹妹尚未起床,霸占了小小的卫生间,然后偷偷地进了空间。 拿出了一个不大的双肩包,装了一套洗漱用品,两件衣服和一套睡衣,还有一双备用的运动鞋等差不多需要半个月的东西。 叶可人的身子有些个瘦,不过翻了翻自己的衣柜,还真的有她能穿的衣服,就连鞋子,也是有的。 林琳一般都会储备几双号码不同的衣服和鞋子。 以备不时之需,没有想到此时就用上了。 收拾完东西,顺便洗漱,然后穿了一套自己准备的内衣后,这才套上叶可人的衣服。 她不可能一下子就变出这么原本不属于叶可人的东西,就算是想要穿自己的衣服,也要有个缓冲的时间。 「大姐,早。」 「早,可喜。去把可爱叫起来,马上就要吃饭了。」 第304页 「好的,大姐。」叶可喜看着今天有些不同的大姐,也没有多想。她大姐只要一遇到考试,面试,或是培训学习的事情,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她们全家都习惯了。 不习惯也不行呀,大姐有上进心,可是就是考运总是不佳。 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 少时,吃过早饭,在两位叶家小妹和叶母的祝福下,林琳满头黑线地提着两个玻璃丝袋子出了家门。 而一出家门口,林琳立即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将两个袋子丢到了空间里,然后拿着自己早前准备的背包坐上计程车去了警察学校参加为期两周的谈判专家特训。 第160章 林琳将叶可人的东西都丢到了空间,一个人背着简便的双肩包便坐着计程车离开了。 而叶家三母女则是对今天一个早晨就变得有些奇奇怪怪的叶可人都有些个无语。 「求菩萨保佑,愿这次可人能够一切顺利。」叶母点了柱香,然后对着观音相喃喃地嘀咕了几句。 「妈,大姐没考运的。您还是求大姐能够不伤心吧。」叶可爱拿着小搓刀一面修着指甲,一面非常肯定的说了这么一句。 「也许大姐这一回就超常发挥了呢。要知道大姐这次的面试就是超常发挥,不然都得不到试训的资格。」虽然这在叶可喜心里,也认为是自己的姐姐撞了大运了。不过一直很有姐妹爱的叶可喜还是愿意相信她家长姐能够得偿所愿的。 叶可喜在收拾书包,准备一会跟着妹妹一起上学去。看了一眼还在那里弄指甲的小妹,心中却想着如果大姐的那股子学习上进的劲头分给小妹一点就好了。 叶家三个女人其实都对叶可人不抱什么希望,因为失望太多回了。 而被三人惦记的叶可人又在干什么呢? 林琳走在半路上突然想到她还没有去买□□,然后半路下了计程车,找到附近的一家□□销售网点,买了一柱。 当然购买的前提是林琳进店前就喝了一滴福灵剂。 买了一注□□出来后,林琳想了想,又转头按着这个数又买了一柱。 这才将两张小票票轻轻地转移到了空间小屋的梳妆檯前,林琳才心情颇好的去了警察培训学校。 这一次,林琳因为行李轻便并没有跟杨光发生磨擦,所以早早地就坐在了教室里。 左右打量之即,就看到一脸玩世不恭样子的杨光,一身阳光四射的走进来,林琳便将视线转向了沙猪主义者的叛变者彭国栋长官的身上。 彭国栋看起来非常的高傲,不过人家有那个能力高傲。 年纪轻轻,就是负责重案组的高级督察,又是谈判小组a组的队长。 自认为事业爱情双丰收,此时的他,正是人生最得意的时候。林琳想了想,觉得他还真的没有理由不骄傲。 不过……人生总是需要挫折才会成长的,彭先生是非常需要这种挫折教育的。做为一个打酱油的人,她就不多事了。 而站在他旁边的简洁,让人眼前一亮。非常的漂亮。当然除了漂亮,就是气质了。那浑身的气度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形容的。 站在彭国栋一旁,简洁的气场很强大,两人看起来非常的般配 不过,男有妇,女有夫,两人要在一起还有的磨呢。 做为这次培训的负责人,彭国栋训了话,其他的助理教官也分别讲了话,然后发放了一套制服后,林琳就背着包走进了分配到了宿舍。 房间是两人间,大大的窗户,阳光能将床铺晒得暖暖的。 单人床也非常的舒服,整体看来比叶家小屋好太多了。 看到这里,林琳也更加的坚定回头一定要换房子的决心。 换好了衣服,林琳直接将那套今天早上穿来的衣服塞进了背包最底处。 然后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便跟着同屋的女警去了集合的地方。 之后的理论课,对林琳来说非常的简单,林琳的记忆根本不需要记什么笔记。 不过为了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林琳仍是拿出了本子,一点一点地记了下来。 写字的速度一般情况下是赶不上说话的速度的。 可是林琳却并不需要去追赶。 她只要一边让耳朵听着课,一边在心里回忆刚刚说过的话,然后一笔一划工整的记在笔记本上就可以了。 林琳一边欣赏着自己一笔非常漂亮的硬笔行书,一边非常不顺眼地看了一眼坐在她身旁睡得正香的杨光。 想到杨光和他那便宜弟弟干出来的『人事』,林琳就觉得此人面目可憎。 兄弟两人在对可人的爱情上所表现出来的暧昧不清,左右摇摆,以及与前任的藕断丝连都让林琳不耻鄙夷。虽然与杨孝武相比,杨光还不是那么无耻,可是毕竟也因为立场的原因对叶可人造成了伤害。 在这种事情上,杨光在替杨孝武隐瞒时,就已经没有资格成为叶可人的朋友了。 可想想杨光的立场,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理解归理解,接受归接受。总之在林琳看来,这个杨光,不值得她託付后背。 而那个杨孝武就是无耻了。和前女友出国玩乐,让叶可人老实地在家等着他,不但如此,林琳只要想到那条『温暖牌』围巾,就替叶可人不值。 真的不值。 第305页 可人好脾气,可以不介意兄弟俩对感情和对她的轻视态度。但是她林琳向来就跟好脾气不挂钩。 就算是那些事情还没有发生,就算是现在换成了自己,可是她看杨光还是各种的看不顺眼。 于是就在杨光唿唿大睡的时候,并不知道一旁的女生干了什么。 她竟然拿出了一根针,狠狠地扎在了杨光的大腿上,然后非常迅速地收手收针,继续低头记笔记。 「┗`o′┛嗷~~」 杨光被突然的刺痛弄得尖叫地跳了起来。而林琳则是跟随其他的警员一起表现出茫然和突然受到惊吓的样子。 ……看杨光的目光中还带着一种被打扰的谴责。 杨光跳起来的样子,以及捂着腿的样子。此情此景,真真地应了那句话——女儿愁,绣房撺出个大马猴。 再帅气的男人,以这种姿势跳起来,也帅不到哪里。 不但帅不到哪里,还浑身带着一股子猥琐劲。 「杨光。」彭国栋本就不喜欢油嘴滑舌的杨光,看到杨光这个样子,立即大叫一声杨光的名字。 自己不认真听讲,还打扰别的同学,这种人就不应该选进来试训。真不知道简洁是怎么想的。 「对不起,彭sir。我,呃,我,我是听到了激动处,所以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妈呀,大腿好疼呀! 「哼,那你来告诉一下我们,你刚刚听到了哪里才会这样激动的?」 杨光自从上课没到五分钟开始,就一直睡到这一刻前,他上哪知道彭国栋都讲了什么。于是又开始支吾不上来了。 看到杨光这个样子,彭国栋还有什么不明白。于是无视又而又毫不客气地说道,「在座的每一个警员,都是pnc精挑细选出来参加试训的,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不要让你的不知所谓而耽误了大家的时间。现在坐下,但愿接下来你能有个更美好的睡眠,也让其他学员能够有个好的学习环境。」 听到这句话,如果杨光还能接着睡下去,那他就不是杨光,而是太阳光了。 被说得面子扫地的杨光老实地坐了下来,然后彭国栋又继续开始了讲课。 当众人的注意力都从杨光身上移开后,杨光这才摸了摸自己还有些刺痛的大腿,心中一片茫然。 林琳装成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眼角的余光时不时地扫过杨光那张迷惑的脸,心情大好。 就算是再枯燥的课程,此时听起来也非常的有意思多了。 下次再听不进去课时,还可以在他身上试试别的办法。 在警察学校试训,一日三餐外加下午茶其实都是在餐厅提供的。 港式的饭食,林琳还是比较喜欢的,所以下课后跟着一众同班同学便去了楼下的餐厅。 而杨光呢,则是先去了洗手间。 他要看看自己的大腿为什么刚刚会那么的刺痛。 然后等到他脱了裤子一看,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无论是青紫的痕迹还是红色的针眼,什么都没有。 然后杨光就歪着个脑袋,一脸不解地去了餐厅。 在餐厅顺手接过一部寻唿机后,一脸懵逼的坐在了林琳的面前。 「叶可人,你是不是就坐在我右边?」他疼的是右边的大腿,可那个位置能对他下手的也就只有她最便利了。 林琳点头,「是呀,你刚刚是怎么了?吓人一跳。害得我连彭sir最后几句话都没有听清楚。要是考试重点,那就遭了。」 「……对不起呀。」他怎么忘记了,面前的女人有多重视这次进入谈判小组的机会,应该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分心对自己下黑手。 「那,你有没有,有」就在杨光还想要问什么的时候,寻唿机便响了起来。 于是杨光的话被打断,林琳连忙放下汤勺,随众人跑了出去。 折腾了一番,再回到餐厅,杨光也就没有再打林琳说话。林琳见了不由在心底轻轻一笑。 活该! 林琳其实对于成为谈判专家没有什么概念。 虽说对升职没有什么明显用处,但是确实在升职方面会有一定加分的谈判专家,是没有任何工资和加班补助的。 这种纯粹义务性质的身份,林琳觉得就是最大不合理的地方。 想要让马儿跑,还不给马儿吃草。算得也太精明了些吧。 虽然她并不想成为什么谈判专家,但是叶可人想。 那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下,她觉得她应该去努力成为一名谈判专家,完成叶可人的心愿。 而且这种工作好像也挺好玩的。 一天的训练结束后,林琳便想着在今天晚上找个时间将武功捡起来。 没有内力的感觉,非常的无力。 还特别的容易累。 与室友轮换着使用了洗漱间洗了个澡后,林琳便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了。 她是看过这部电视剧的。 她的记忆里,好像就在今天晚上,他们无良的教官就会安排有人跳楼的戏码。 林琳看了一眼唿吸已经趋于平稳的室友,想了想上前一步,用了一些手段让室友睡得更沉一些,然后才转回自己的床上,盘腿坐了下来。 增加内力的丹药,以及水府明珠她空间里都有。这些东西因为不属于能力的范畴之内,还没有被她那好师傅收走,所以这个时候算是彻底的便宜了她。 第306页 只是这两样,倒底要吃哪一个呢。 思来想去,林琳还是拿起了当初黄外公给的丹药,吃了起来。 这个比水府明珠服用起来更舒心一些。 服了药,盘腿运功一个周天,那药效也不过只吸收了三分之一。 可是这个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半夜,而走廊里也传来了零乱的脚步声。林琳听了,嘆了口气。 拿起一床边的一件外套,披在了身上。然后才走到对面叫醒了自己的室友。 室友醒来后,并未发觉什么,和林琳一样穿了件外套便去了天台。 想到要在这里演戏给人看,林琳一万个不愿意。 「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听到这句话时,林琳差点没崩住笑了出来。 说得还真的像是那么回事,不过乍一听来,怎么那么像是在逼良为娼呢?如果再配合着来两句「不要,不要」什么的,就更像了。 笑完了『当事人』,林琳再听着她的这帮同学说的那些没有什么意义的话,林琳扶额轻嘆。 这话就是放在她身上,她估计也不会下来的。 上前一步,林琳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坐在天台墙上的男警员,笑得好不温柔。 「你吃过番茄酱吗?见过被打破的番茄酱瓶子吗?就是那种玻璃瓶装的。」 「……吃过,也见过。」说这个干什么,没看他在跳楼吗? 严肃些,认真些呀,同学!彭大魔王就在下面看着呢。 「见过就好,那你想一想,如果你从这里跳下去,那么你就跟那个玻璃瓶一样,摔得血肉横飞。颅骨会摔坏,还有内脏也会摔坏。若是……你的脸上就会有白色的脑浆,红色的鲜血,可能除了这些外,嘴里还会往外反着白色的泡沫状的唾液……」 林琳的话一落,无论是监听的彭国栋等人还是在天台的警员们,包括坐在天台墙上的那个警员想到那个场景都有些个反胃和噁心。 林琳点头,笑得还是那么的温柔纯良,「还有你知道从五楼跳下去和从十五楼跳下去的区别吗?」 「……什么区别?」那假装跳楼的警员此时真的有些不想再听下去了,可是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的嘴。 「从五楼跳下去,就是——砰,啊~!而从十五楼跳下去时,那就是——啊~,砰。一个可能死不了,估计是比死了还要难受一辈子。浑身瘫痪的躺在床上,说了眼睛子能转动外,你连说话都可能说不了,吃喝拉撒都会在病床上,若是处理的不及时,还会生褥疮,浑身上下都长长满了…… 而另一个嘛,倒是有时间感受一下飞翔的感觉。你会在空中停留数秒,然后就会像装满番茄酱的玻璃瓶一样,『砰』的一声,落在地面开出白红相间的花儿,可是,若是,若是不小心脸先着地……」 彭国栋,简洁:「……」这一期的学员里竟然还藏着这么一位,真让人惊奇了。而且他们俩谁都没有想到会听到这么惊悚的劝人语录。 杨光及众位学员:「……」简直惊呆了。 叶可人,霸气威武。 那个假装跳楼的警员:「……」他感觉坐在这里好危险的样子,也不知道现在下来可不可以? 「那么,你现在要不要下来?」大兄弟呀,这大半夜的,轻着点折腾吧。 那警员非常的想说『要』,可是想到了自己的任务,然后闭着眼大声地问道,「现在几点了?」 第161章 林琳一听这句导火点一般的问话,眉毛就跳了跳。心中思绪是不是要阻止。 她也可以表现的更好一些,可是若是太出挑了,好不好呢? 就是林琳想着要不要阻止的时候,一旁的阳光举着胳膊来了一句「两点十分」。 林琳只来得及向上翻了个白眼。那人来了句『时间到了』就跳了下去。 得了,等着下楼挨训吧。 林琳就想不明白了,为了什么这世界会有那么多自杀的人呢。 说实话,对于谈判专家这个职业,林琳觉得如果每天都要面对那些自杀的人,那还不如不要有这个职位呢。 那些自杀的人,为什么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难道他们以为死了以后,真的像谚语中说的那般——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自杀可也是要进枉死城的。 进了枉死城,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投胎呢? ……而且投胎也是个技术活,那畜生道可是明晃晃的摆在那里呢。 所以对于自杀这种主观性的,不珍惜生命的事情,林琳是非常反感。 谁对不起你,你就怼死他呀。跟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过不去岂不是亲才痛,仇者快吗? 幸好还有一些类似于恐怖组织的救援谈判工作,不然林琳一定会对着所有想要自杀的人说一句,「死了去投胎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人活着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不容易的事情。那些轻言生死的人,对得起谁呢。 责任和义务这些都要抛却的人,林琳是最看不上的。 说真心话,要是论谁最有责任感,林琳觉得这副身体的原主,真正的叶可人才是最不容易,活得最辛苦的女孩了。 父亲早逝,母亲身体不好,又不能外出工作。一家四口的生活便都压在了身为长女的叶可人身上。 早早就不念书,去当警察。 第307页 为什么当警察? 因为在香港,警察的工资非常高。而且对学歷也没有要求。 虽然当女警可能会辛苦一些,可是这是最快也是最能养家的职业了。 放弃读书,将读书的机会留给底下的两个妹妹。 平日里连一份报纸都是下班后从警局拿出来给家里人看。 不买新衣服,中午带便当,但是却从来不会少了给家里的家用,以及妹妹们买学习资料的钱。 这样的的女孩,林琳是打心底心疼的。 所以她看不上杨家两兄弟的作为。 因为他们兄弟俩是打心底瞧不起叶可人的吧。 他们觉得像叶可人这样的女孩,随处可见,是那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孩。 比不得他们俩兄弟的所有前女友。 这样的一个女孩他们却不珍惜,还把鱼眼珠子当珍珠,也是笑话。 一边坐在教室里,一边等着魔鬼教练开始训人。 每个人都挨了顿批,尤其是给当事人报时间的阳光,被说的更重。 最后挨个说完后,彭国栋才转头看向同样也是一身睡衣的林琳。 「叶可人,你刚刚是在恐吓当事人吗?」这是今天晚上彭国栋对林琳说的第一句话。不过他的话,却是和简洁想到了一处去。 想到他们在楼下听到这样的话都觉得有些个血腥噁心,就更别提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了。他们真的不敢相信,如果这个叶可人成了谈判专家后,每每对上想要跳楼的当事人都是这种言谈,他们都开始担心当事人事后会不会患上什么心理疾病。 一针见血。 林琳本能地想要点头,不过还是忍住了。 「只是想要让当事人知道跳下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然后在心中产生迟疑和动摇。」 彭国栋点了点头,这也是个办法,可是要不要说得那么血腥。 「但是这样一来会很容易刺激到当事人。若是当事人就喜欢这种血腥的后果,你这样做岂不是更容易加快当事人跳下去的决心。」 那就跳呗。 香港那么多的楼,还怕没地方给他跳呀。 「sorry,sir。下次我会注意的。」 彭国栋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想说,还是别有下次了。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又转头对着教室里所有警员说了几句总结的话,这才让大家回去休息。 林琳和室友回到宿舍,室友大叫了一声,「都四点多了。一会儿一定起不来了。」 「那你快点睡吧。明天,噢不,一会儿就要起床上课了,精神不好,彭sir会骂人的。」林琳也作势躺了下来,准备直直腰,养养神。 反正黄外公给的那个增加内力的药,她已经吸收了三分这一,就算是不能达到成片杀人的份上,但是自保却是没有问题了。剩下的等到今天晚上再吸收也来的急。 不过几个唿吸间,室内便又恢復了安静,两个同样怀揣着梦想的女孩都带着一丝疲惫缓缓的进入了梦乡。 睡了几个钟头的回笼觉,林琳因为体力有着一定的内力撑着,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不过室友以及在教室里看到的其他同期警员就差了好多。 人大脑处于极度精神的状态下,是很难再睡下去的。半夜三更的来了这么一下,本来就耽误众人的休息时间。事后还来了一场总结批评大会,能休息的时间就更短了。 这一天以及又过了两天,都是全天的理论课,理论课对于林琳来说并不难。 一边听课,一边记笔记,然后她的这副轻松悠闲的样子就被彭国栋和简单洁看在了眼里。在讲课的时候,两人偶尔会走下讲台,一边讲课,一边扫眼林琳以信林琳的笔记。 然后次数一多,两人便发现,林琳的笔记一眼看下去,字迹非常的工整,还是那种不疾不徐写下来的字。 但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记的笔记跟他们当时讲课的内容完全不同步。 那不紧不慢的样子,记着不同步的笔记,都让两人对林琳的记忆能力有了一定的猜测。 如果事实真的像他们猜测的那样,这个叶可人只要成绩过得去,就完全可以留在pnc。 理论课上了几天后,众人就迎来了一次心理分板课及室外合作课。 杨孝武长的倒是很文质彬彬的,不过可能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祟,林琳看着他和杨光都有一些面目可憎。 在两张小纸条上写下合作与不想合作的人名时,林琳想了想仍是写下了杨光。 两张名字都写杨光。 至于为什么? 反正是杨孝武分组,就看他拿到这两张纸条要如何分了。 除了这一点以外,红花是需要绿叶配的。 杨光的表现和态度,会把她衬托的更加努力上进有天份。 而且杨光本身的能力也不会拖她的后腿。 过障碍什么的,林琳自然是没有问题。可是当刚刚蒙上眼睛时,彭国栋却有了新的指示,「叶可人,先按我的话向前走,然后再听阳光的哨声。」 林琳:「……yes,sir。」彭胖子,你忒么真会玩。 林琳深吸一口气,对于魔鬼教官的话,只能选择听从。 面前的障碍布置早就已经在林琳的大脑里了,所以就算是彭国栋让她左转右转,然后向前向左一通乱指挥,林琳脑中的图纸也没有什么变化。 第308页 于是之后,林琳为了不让自己的考核难道再提高,就尽量让自己表现的不要太出格。 可是就算是再刻意压低自己的本能,她也不可能真的往那个水盆里扑,于是……倒便宜了杨光。 …… 「黄先生,我是叶可人。我是谈判专家,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我说。关于工头欠您钱的事情,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正在联繫那位工头。现在请您冷静。再多的钱,也要您有命才能花不是?您所在的位置非常的危险,若是一个不小心,您就真的再也不用要工钱了。」死了就一了白了,别说钱了,那是啥都没有了。 彭国栋:「……」这话太犀利了,为什么每一次叶可人做谈判的时候,都让人无言以对呢。 简洁转头看了一眼彭国栋,这样的学员真的适合留在pnc吗?感觉很没有爱心的那种呢。 没事,就算是pnc不行,也可以去我们重案种。身手,脑子都不错。 我们扫黄组也缺这样的女警员,你可别跟我抢。 两人一个眼神交换就已经心领神会了。 那位假装当事人警员黄先生还在按着套路大喊大叫说了一通,林琳都没给杨光张嘴的机会又接着道,「黄先生,你的腿受伤了。看样子并不是很严重。不过若是不处理的话,后果可能会花上一笔医药费。 香港这样的天气伤口是很容易感染的,有些小小的伤口拖的时间长了,就有可能非常的严重。你也不想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冒着跳楼的危险要来的钱都花在医药费上吧。 现在让我们的医护人员给你送上一些药和纱布包扎一下,这是警方免费提供的,你觉得怎么样?对了,你饿不饿,要不要给你顺便带点东西上去?面包蛋糕还是小笼包虾饺呢?我刚刚过来的时候,发现巷子口有一家老子号的小笼包店,平时想吃都要花好长的时间去排队,今天这样的特殊情况,是不需要排对的,要不要来一屉尝尝鲜?」 「……呃,可以。」 「那好,我们现在就准备马上给你送上去。那黄先生你要不要换个姿势,不要让受伤的腿太受力,也别让另一脚站麻了。」 「废话太多,你的目的是尽快地让他从那上面下来。」彭国栋走到林琳身边沉身的说了这么一句。 「跳下来最快,可以吗?」怼了彭国栋一句后,林琳又继续转头看向已经贴上创口贴手拿一块馒头的『黄先生』。 「黄先生,你太太就在来的路上,难道你真的决定要站在这上面跟她见面吗?你不怕吓到她吗?你真的准备跳下去,然后留她一个女人过日子吗? 你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但是你太太呢,要么是一个人,要么就是再找一个人。你放心将你太太交给别人照顾吗?听说很多男人对于二婚的女人都非常的不好呢。朝打夕骂,那都是家常便饭。 黄先生,工头欠你再多的钱,难道你以后就挣不来了吗?难道你的命就只值工头欠你的那点工钱? 下来吧。别让你太太担心你。我的同事已经为你准备了一套新衣服,你收拾收拾以一个新的面目去见你太太,然后和你太太开启一段新的生活。好不好?」 林琳的话,倒是让彭国栋和简洁吃惊了。而此时的彭国栋却不知道林琳话中还阴了他一把。 再婚的女人…… 没有想到,她还能说出这么感性的话。刚刚他们都在心里以为叶可人是不适合谈判专家工作的。但现在看来,却也不是不适合。 只能说她的谈判方法与众不同,另闢蹊径罢了。 不过看到被说服而自动走下来的的『黄先生』,二人都在心里给林琳打了一个高分。 至于一旁做策划员,却一直没有张嘴的杨光,两人都摇了摇头。 不对比,就没有伤害。 而最近一直跟进的杨孝武,看着杨光和林琳却皱起了眉头。 这女人好像故意压着他三哥呢。 第162章 这一批的pnc试训学员分组对那位『黄先生』进行了集中式轰炸后,这一天的课程差不多就要结束了。 下午在餐厅喝过下午茶又听了一个小时的马太太念经式培训后,林琳拿着钱包便离开了警察培训学校。 虽然只有一天,而且明天还是清明上坟的日子。可是明天下午却还是有些时间的。 只要给她两个小时,她就可以把那个六合彩兑上奖。 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么计划的林琳此时却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她休息,人家难道不就休息? …… 林琳头一回觉得宿舍的环境竟然比家里的好。 阳光充足,光线明亮。 不过家就是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林琳打开房门后,这一想法就被抛到了脑后。 「大姐回来了。妈,大姐回来了。」三妹叶可爱正在饭桌前用手指偷吃菜,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一见叶可人笑着对厨房的叶妈叫了一声后,便小跑到了林琳面前唧唧咋咋的嘘寒问暖。 一回到家,正好赶上吃饭的时间。叶妈和两个叶小妹一边给林琳夹菜,一边问着林琳这一个星期里的试训生活。 「还不错,那些东西比我想像的简单多了。提前做的功课都有用上。」其实这就是心态的问题。 原来的叶可人,急于改变自己以及家里人的生活条件,所以对每一次考试都过于的在意紧张了,人一但过于在意某件事情,就会在心态上落了一乘。 第309页 其实叶可人真的是非常优秀的女孩,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 叶母又给林琳盛了一碗乌鸡汤后,才语气温和地说道,「那就好,那就好。明天是上坟的日子,我们全家去给你爸爸扫墓,也请他保佑你们姐妹以后都好好的。」 「对,对,让爸爸保佑大姐考试一定能过。」 叶可爱非常可爱地拿着筷子在那里一边说一边挥舞着。看得林琳也轻笑了起来。 这一家人,都是简单的很可爱。 想到自己的那个计划,林琳咽下口中的汤,问着面前的三个人,「我上周去参加试训的时候,买了一柱六合彩,若是能中,可喜可爱就可以去加拿大读书了,妈也移民过去。」 当然,娘几个也不是真的说香港就是真的不好。他不是环境差,而是香港人多地贵,生活节奏太快。高速发展的香港,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种压力。 如果生活可以过得更好一些,那就没有必要让自己活在一片压力中。 就算是自己不累,看着也累。 做梦中大奖这样的话题,叶家人其实是经常会有的,不过买彩票,一柱就要五块钱港币,五块钱港币也不是大风颳来的,正经还能做回公车呢。所以一般来说,穷人是没有梦想的。 不过偶尔的一次『奢侈』,还是可以有的。 尤其是某人的前身有着各种各样的考试综合症时。 「那自然好,到时候你那个什么警察,咱们也不干了。全家移到加拿大去。我听说那里人特别的少,空气也好,哪像香港这里人挤人的。听说那里楼与楼之间的空隙非常大,哪像咱家对面的楼里,一抬头就能看到人家厨房去。」这人呀,真的是忒多了。 林琳听了摇了摇头,「那可不成,我还指望成为谈判专家呢。我这么努力才考上的谈判专家,怎么可以不当警察了呢。成为谈判专家还要有九个月近一年的实习期,然后才能转正。 到时候妈先移民过去,不然就可喜可爱两个丫头在加拿大上学我可不放心。要是没有看着再学坏了怎么办?」穷人乍富,就怕受不住的飘起来。 「大姐,你少小瞧人,我怎么可能会学坏。对不对,二姐。」 「嗯,大姐,我们都不会学坏的。不过要是去加拿大读书,我要学什么专业呢?」本来叶可喜就没有想要出国留学的想法。她的想法里就是尽快预科毕业,然后出来工作,分担大姐的压力,跟大姐一起养家。 「随便呀,你们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呗。」 「那我要学医生。我将来要做牙医。二姐,你呢。」牙疼对她叶可爱来说,真的是太痛苦了。 叶可喜推了推眼镜想了想说道,「我想学室内设计。」以前看杂志或是去同学家玩,叶可喜看到别人家的装修风格,就想着将来自己家要怎么装修。若是有机会,她自然想要系统地学习一下室内设计。 林琳听了,笑着给温和笑着的叶母以及两个叶家小妹一人夹了一筷子菜,然后让她们继续幻想着。 有计划有想法这很好,她也可以多省一些脑细胞。 晚饭后,一家四个女人光就对如何护理脚上的皮肤讨论了大半个小时,后又看了几集乡土剧,这才各自休息不提。 第二天一早,叶家四人就带着香烛等物上山扫墓祭拜,对着叶父的相片跪了跪,磕了磕,然后才扶着叶妈下山去。 在山坡上正好看见跟着一群佣人做前期工作的杨光,心里突然间想到了一句话。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这样的生活环境还不想着上进,给自己那个再婚的母亲撑腰涨脸面,也真是够『阳光』的了。 若是他能靠自己有个好前程,他们母子在杨家的地位也会高一些,他妈妈说也能更有底气,在杨家也能更加的理直气壮,不是吗? 若是杨光有些本事,杨家那位老太太还会这么对他吗? 不能吧。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扶着叶妈往下走。一直到了山脚下,林琳找了个藉口就跟叶家母女分开了。 一路打车去了兑奖的地方,然后才发现,她休息人家彩票站的工作人员也休息。 白白高兴了一场。 嘆了口气,林琳看了一眼天色,噢不,是腕上的手錶。决定先去找些加拿大那边的房产信息和学校资料,毕竟这些事情,早晚都是要做准备的。 香港这里可能是很多人都愿意往加拿大移民吧。这里的房产经济公司除了香港本地的房源还有一些加拿大的房源。 对于加拿大的房子,林琳没有多大的要求,只要离学校近一些,离移民到那里的华人街近一些就好。大不大的,到没有多大的要求。 家里四口人,只要四个房间就行。若是那种小二楼式的独栋房子就更好了,不过价位可能会更贵一些吧。 她以前在温格华呆过一些日子,倒觉得那里也不错。生活环境和大学都非常的好。 也许可以选在那里? 林琳这么想的时候,就让房产经济人将温格华大学附近的房产都调了出来。 看到房价,林琳满头的黑线。 果然不管是什么年代,学区房的房价都比其他地方高得多。 不过想到未来的可发展性,房价高一些其实也不错。 至少可喜可爱她们上学是不用再坐车了。而沿海的地方,空气好,对叶母也不错。 第310页 那里离华人区也很近。方便叶母多去那里走动。 于是林琳在房产经济那里仔细地挑了挑,终于找到一处房子。 那房子是个二屋小洋楼,面积虽小,但是设计的非常好,有前后门的那种。前门带车库,后院带一个小花园。 一楼就是车库,客厅,餐厅,厨房和一个小小的洗漱间。 二楼呢,正好有四间卧室,其中最大的一间卧室就在车库上面。 这房子,林琳一眼就相中了。当下就用自己空间里的一些美元交了订金。 并约好下个礼拜日在温格华那里看房子,如果房子没有问题就会尽快办理购买过房手续。 之所以定在下个礼拜日,就是因为那天的前一天是最后的考试,考完之后的星期日就可以离开学校了。 香港和温格华有十五个小时的时差,香港这边晚上半夜十二点时,温格华那边才早上九点多。所以那个时候正好适合看房子谈事情。 选完了加拿大的房子后,林琳又在警局附近找了一处小一点的房子。那是个单人公寓,房子内算上观景阳台也不过五十平左右。不过林琳一个人住再适合不过了。 至于叶家老宅,那就先空着吧。等到这娘仨离开,就先将房子装修一下,以后这娘仨回来也有个地方住。叶家的房子是老房子,楼层的举架还不错,而且叶家都是女人,身高上也占优势。她完全可以弄成那种小复式的样子。 下面空间大一点,上面用日式榻榻米的风格隔出几间卧室来。 这种事情,她自己就完全可以弄好。 所以说有魔法,就是省钱。 尤其是家装这方面,绝对省钱省时省力。 幸好她空间里的钱都是通用的,所以当即就让房产经济人开车去看了一下房子,感觉环境不错,电梯物业也很好。 最重要的是这所房子离警局只有两条街的距离,上下班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 和房产经济人谈好了房子的价钱,林琳便用随身的小包转移了一万美元当做订金。之后签了合同,正式走过房手续。 等到手续走的差不多时,才会交剩下的房费和房产经济公司的佣金。 而这些钱,林琳是准备等到兑了彩票再付的。 反正今天周日,就算是买房手续再简单也要十天左右才能交款,而那个时候,她是一定能将彩票兑了的。 忙完这一切,林琳找了一家茶餐厅,然后简单地吃了一点午饭,最后就向下一个目的地奔去。 「哎呀,你没长眼睛呀。」一个穿得很像古惑仔的男人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撞了林琳一下,竟然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 林琳上下描了一眼那男人,很不客气地问道,「你眼睛长哪去了?」这么明显,当她是傻子吗? 「哎,你这人忒么会不会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都不知道你是谁了,还指望别人知道你是谁?要求高了吧?」 男人脾气还挺火爆,当场就要向林琳伸拳头,林琳冷笑了一声,也准备动手。 「喂,你先撞了人,怎么还想要对女人动手。你还是不是男人呀?」 林琳看了看这个后来的男人,以及先来的那个准备碰瓷的男人,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玩的是哪一出呀? 一个当恶霸,一个英雄救美,真以为她看不出来这俩人是一伙的呀。 自从她进出房产经济公司后,就被这两人盯上了,就连她去找那些留学机构要留学资料的时候,这两人都一直跟在身后。 真当她傻呀。 这两人自然不是当她傻。可是他们在房产公司那里蹲点,看过形形色.色来买卖房子的人,对于买卖房子的人,差不多不是有钱的就是快要有卖房钱的,小小的敲一笔,一般人也不会报案的。 今天看到林琳一身看不出价钱,但是绝对不便宜的衣服,以及通身的气度进出房产公司,两人就觉得可以敲诈一笔。 两人演的那挺像那么回事,不过林琳怎么说在演技方面都是能算得上科班生出来的。所以看一眼便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林琳非常不厚道地笑了。 「多谢这位先生仗义直言,先生在这里可能已经看到了全部经过。我有没有撞这位先生,如果这个地方说不清楚,我们可以去警局说个清楚明白。 你们不用担心,觉得案子小,警局的人不受理。我那里有人,门熟着呢。一定会让他们『秉公办理』的。」 看到这两人的神色陡然一变,林琳脸上的笑容一收,拿出警察证件,对着二人说道,「我是警察,收到举报说是有人合伙敲诈市民,我怀疑此事与二位先生有关,请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 那两人一见林琳拿出证件来,脸色又是一变,等林琳话一落,相视一眼转身就跑。 林琳见此便笑了,然后抬腿就追了出去。一边追还一边大喊着, 「站住,别跑。」 本来林琳就没有打算真的要追到他们,不过是想要吓吓他们,然后在下一条街就停下来,可哪里想到,刚一停下来,她就真的撞到了人。 …… 第163章 林琳是练过武的,就算是速度上有些个快,又是在转弯之处,她也能很好的避开危险,或是将危险减到最低。 但是别人却不一定也如林琳这般有着用生命换来的反射神经了。若是这个人还没有什么运动细胞的时候,那就更要遭了。 第311页 欧海文就是那么一个倒霉蛋。 而更让他倒霉的是,他在林琳躲闪之下,反应更加不及之时,竟然直直地撞到了墙上。 那撞过去的速度和力度,就更古代人撞墙自杀差不多了。 然后很好的撞晕了过去。 林琳抽了抽嘴角,对于这一场交通意外,感到无力极了。 明明是她会受伤的碰撞,她倒是躲开了,可是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没躲过去。 林琳想起有一世她开车出去,一个不察就让人给追尾了。她的车是精过各种办法『改装』过的,而撞她的那辆车也不过是普通小轿车罢了。 一个追尾事件,直接让开车的人从玻璃窗户飞了出来,砸在了她的后车窗上,成功将自己砸成骨折的伤残人士。 幸好那段路是有录像的,她的车啥事没有,她也就没有追究那倒霉的不会追尾的可怜小司机了。 林琳觉得现在的情形就更那个时候很相像。 那地上的人,晕的还挺结实。林琳看到这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也没有办法动手脚,于是只能以一个目击者的身份,等待警车和救护车了。 不一会儿,救护车就到了,于是林琳陪着那晕过去的人一起上了救护车时,林琳还在想着若是今晚归队晚了,彭胖子那张发面饼的脸会不会直接烤煳了。 林琳对于这件事情,自然是报了警。毕竟这样的『事故』,根本没有必要去私了。而且报了警,也方便联繫他的家人。再一个,也防止敲诈。 多少家庭都是因为『那一扶』,而陷入了危机。林琳虽然不怕这些事情,可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处理是最安全和妥当的。 好吧,她忘记了,她也是个警察。 到了医院,一番检查,然后林琳就乐了。 听医生说那人撞到了脑子,不算严重,但是有可能引起脑震盪什么的,林琳心中莞尔,难不成还能撞出个失忆证来? 林琳不禁好笑的想着,若这人真的失忆了。其实还有可能是被穿越或是重生了。 看着病床上闭着眼睛的帅哥,林琳脑中想的却都是四个字, 耽美,以及……种马。 这人一身皮衣,浑身上下的穿着品位一看就不是个穷人。可是身上不说没有手机,竟然连钱包都没有。 警察局的师兄们,就只能照了一张像,然后回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了。 于是整个病房便只剩下林琳空上报案人留在这里照顾这位身份不名的病人。 就算是床上的人还在昏睡,林琳也没有忽视自身的安全,于是借着自己的包,从里面拿出来本书,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慢慢地看了起来。 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床上的人才慢慢的清醒过来。 当欧海文困惑的睁开眼睛时,落日的余辉就在林琳的身后,暖暖的夕阳就落在她的身上。 那是一个长相清丽的女孩。 利落的短髮,认真的看着手中的书,姣好的侧脸,嘴角轻轻勾出一抹轻浅的笑。 宁静而又淡雅。 想到今天下午的混乱,欧海文就有一种想要抚头的冲动。 他不过是在餐厅谈个生意,却没有想到已经分手的lolita会找过来。那一瓶子没有砸到他的身上,竟然会在拐角处生生将自己撞晕过去。这让欧海文不由的想到了今天早上厨房胖婶说的不利出行这句话。 原来胖婶平日里爱迷信,翻黄历的事情,有的时候也他妈的挺准的。 将阿泉打发走,本是想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的。 这一回到是真的静了下来。 除了头还有些隐隐做痛外,他到是睡了一个好觉。 自从欧海文的唿吸变了,林琳便知道人醒了,不过想着人刚醒过来的时候,都有些不清醒,所以又等了几分钟,才自书中抬起头,语气平平地开口问道,「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需要帮你叫医生吗?」其实叫不叫都无所谓,医生也说了,看起来虽然很严重,但是只要人醒过来就没有什么事了。」 欧海文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需要叫医生。 「能借我一下电话吗?我想要打个电话。」他的手机什么的都在阿泉那里。这个时候了,确实是需要联繫他了。 林琳放下手中的书,自背包里拿出这个时代还不是很先进的手机,递给了面前的男人。 见男人接过手机,林琳才起身去一旁给男人倒了杯水。睡了那么长的时间,总是会口渴的。 听到男人叫家里人来接他,林琳才在男人将手机挂断后,将水杯递了过去。 「先喝点水吧,我在这里等你家里人来了再走。」 「是你送我来医院的?」 「嗯,你自己撞晕在路上。我就在你面前,总不好看着你不管。刚刚已经报过警了,现在警局的人估计都在拿着你的相片寻找你的家人呢。」 「那能否麻烦你一下,帮我跟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说一声,我已经醒过来了。」 林琳一笑,对着面前的男人摇了摇头。「这案本就是我报的,我本来就有义务跟警察说一声的。」 话落拿起电话,拨通了刚刚那位警察师兄给的电话,将这里的事情说了一通后这才挂了电话。林琳说完,见面前的男人再没有什么多余的要求,就又坐在刚刚的位置,拿起了看到一半的书,继续看了下去。 第312页 这是一本世界地理大全类的书籍。 这本书,林琳已经看了一半了,也在上面做了很多的标记。哪些是她去过的,哪些是她没有去过的。 有的页面上就是一两句感悟,有的可能会是一段看风景时的心情。此时林琳正好看到了一处她曾经游歷过的地方,想到那里的当地美酒,心情颇好的在上面写下了一句——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拿着水杯被林琳无视的欧海文,只要歪一歪头,就能看见书页上,漂亮的一行行书。 「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今天真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了。 餐厅里反应搞笑,人却非常可爱的侍应生。然后是这位在大街上遇到的好心小姐。 「小姐怎么称唿?」人家帮了他,怎么要也知道人家的名字,以后好回报人家。 「我叫,叶可人。」差点就将林琳两字脱嘴而出了。 叶可人?这个名字倒是真的挺好听。「原来是叶小姐,我叫欧海文。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欧海文想到的可不止是林琳送自己来医院的举动。 义父是混黑的,自己做为黑道太.子.爷,自小可没少经歷过那些黑道手段。今天也是自己太大意了。若是昏迷的时候被人带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本以为回国三年了,一直没有什么事情。才会将阿泉遣走,一个人逛逛的。 现在看来,黑道可怕,但是这随处可见的意外才是更可怕呢。 欧海文?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不过看着面前的帅哥,林琳并没有多想。 香港剧中像是小生,国栋,国良呀什么的,那可是太频繁了。 所以欧什么海文的,应该就是耳熟吧。就像在英美那里,天天汤姆,莉莉的。 她应该不是又碰见了什么剧情人物吧。 「举手之劳而已。你撞了头,还是再躺一会儿吧。」今天这事,若林琳是个普通人的话,也许还真的不会这么简单的管下来。毕竟她也怕被人敲诈。 但现在的她,虽然仍是怕麻烦,但是也不会惧怕麻烦了。 最重要的是,林琳是颜控。欧海文的颜正好在林琳见义勇为的范围里…… 阿泉到的很快,不过半个时辰就到了,同时到达医院的还有欧海文的父亲欧耀祖。 「阿文,你怎么样?怎么好好的走路就撞到了墙上了呢?脑子没事吧?哪里不舒服?」欧耀祖对自己唯一的养子那真真是当成了亲生的儿子,自从两人组成了一个家庭,对欧海文就疼到了骨子里。 自从三年前,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欧耀祖就渐渐的放手半隐退了。儿子是个有想法,有本事的。渐渐欧耀祖也发现了,他儿子这是想要通自己的努力想要把欧家洗白呢。 儿子的想法,很好,非常的好。 从年青的时候就在刀口舔血,他早就过够了这样的日子。 可是时间长了,跟着他的兄弟也多了,不知不觉间仇家也多了,他们跟本就退不出来了。 就害怕退后一步,他与他身后的人会被逼进万丈深渊,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他儿子的想法他支持。 不就是当够了黑道太.子.爷,想要当霸道总裁了吗? 多大点事,老爸支持你。 因为儿子省心,他又全部放了权,所以欧耀祖那小日子过得贼舒心,每天不是拎着他那只暴发户的鸟笼子东转一圈西转一圈,就是找几个老哥们一起喝个下午茶。 讨论点八卦新闻,然后就是吃吃喝喝。哪想到今天竟然接到了儿子住院的消息。可吓死老头子的老心肝了。 欧海文看到自家老爸那心疼紧张的样子,语气温和,眼中也是一片温情。「爸,我没事。就是走路没注意撞到了墙上。」 不过这话可安抚不了欧耀祖,因为听了儿子这话,他就更担心了,「……儿子呀,你是不是哪里有毛病,不然怎么好好的走路就往墙上撞呢。就算是往墙上撞,也不能撞成这样吧?」 「噗哧」一声,林琳实在是忍不住了。 这老爷子别看一身慈爱样,可是那身上却是染过血的。林琳也是跟着何叔学过一些的,所以这会子再看屋中的这些人,心中便都有了数。 可是这老爷子也忒搞笑了吧。这话不是分明在说他儿子脑子有毛病吗? 「咦,这位小姐是?」听说儿子跟那个mickey哥的表妹lolita已经分手了。难道这是儿子新找的女朋友。 欧老爷子上下打量了一下林琳,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不错,看起来就是个温柔好说话的。 温柔好说话的林琳,见到老爷子看她,当真笑得一副温柔的样子。 …… 第164章 虽然林琳气质非常好,但是气场却非常的足。 这种气场,一生杀伐的欧老爷子可能没有看出来,或是根本没有当回事,才能这么『夸』林琳。 但是其他的人,包括和林琳独处了一段不短时间的欧海文却不这么认为的。 面前的人绝对不会是看起来的那么温柔好说话。 「她叫叶可人,就是她送我来的医院。」 欧海文话一落,欧耀祖就以一种在林琳看来一定是练过速度冲到了林琳的面前。在林琳嘴角眼角都有些僵硬的时候,一把握住林琳的手。 那感激的话,就犹如井喷一般的往外倒,当真是真心流露到了一定的地步了。 第313页 「您不用客气,我一会儿还要去听课,既然您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怎么能就这么走了?你救了我们家海文,我们欧家欠你个人情。」 「真的只是举手之劳罢了,送他来医院的时候,也没有想过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此时欧老先生真的不必这么说。我还赶时间,真的走了。」林琳说完就去一旁拿起自己的包,准备回学校。 「叶小姐,你对你刚刚看的书很感兴趣,这本书你看过以后,可以借我看一看吗?」这种原文书籍可不是一般地方能够买得到的,欧海文觉得自己这个理由非常的合理。 林琳听到欧海文的话,偏头看向刚刚放在床一侧,这会被欧海文拿在手里的书,想了想笑了,若不是他说,她还真的忘记这本书了。 「当然可以,正好我下周要学习和考试,这本书你就先看吧,等看完了,你再打电话联繫我。」林琳平时买书都是买个双份,自己看一本,然后放在空间里保存一本。所以她并不担心想看的时候看不着。 给欧海文留了联繫方式,林琳便与之告别,一出门便打车回了警察培训学校。 今天晚上可是要点名的。 …… 之后的一个星期,林琳又投入到了紧锣密鼓的学习中去。 像是体力训练,说话技巧的训练,肢体语言的训练以及与队友配合时的训练等等。 每个学员都对这样强度的学习进度感到了一丝疲累,不过全班的学习氛围却仍然非常的不错。 至于杨光,谁去管他呢。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杨光自己不上进,犹如牛不喝水强按头是一样的。 这样的带薪培训机会,他不珍惜。谁还能求着他,劝着他去学习呀? 脑子秀逗了吗? 不过往往由于林琳的坏心眼,这红花配绿叶,无形中的打压,杨光都被林琳比的一无事处。 就算是再有天份,也得有表现的机会不是吗? 很多时候,课堂上的一些实战测试,林琳一个人都能完成的很好,而杨光呢,就有些个尴尬了。 就好比这个时候。 今天的这一次实战谈判,其实跟往常是一样的,但是这一次是杨光做谈判,林琳做策划。 于是在林琳每每将杨光要说的话提前当成提示说出来时,杨光都要停顿一下,然后才会有些不自然和别扭的说出来。 真诚与热情,往往让人拒绝不了。 而那种披着真诚与热情面具的人,就更让人无法拒绝了。杨光虽然总是觉得面前的叶可人比之前有过几面之缘的叶可人更加的强势以及自信,可是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换了个黑心肠的叶可人。 心黑着呢。 每每被她压制,反过来还要谢她。杨光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三哥,你就真的没有看出来吗?」杨孝武喝了一口冰柠檬茶后,语气有些个怪异地问杨光。 「看出什么来?」 「那个叶可人,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热情,我能看得出来,她看咱们兄弟俩的眼神中带着,带着,一丝鄙夷和嘲讽。」真是见了鬼了,怎么会是这种感觉呢。 听到这里,杨光顿了顿拿着杯子的手,一脸认真地看着杨孝武道,「我承认叶可人的眼睛是挺大挺漂亮的,可是光看个眼神,你就真的能看出这么多东西来。 果然不愧是心理学家,你三哥我就只能看出来别人有没有眼屎了。」不配着脸看,他可看不出来什么。 「三哥,我是说认真的呢。」 「我也是说认真的呢。」杨光索性放下手中的杯子,耸耸肩对杨老四说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参加什么pnc,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她想当pnc,我不介意她踩着我上位。而且madam那里也好交待。」 以前总觉得哪里不对,现在孝武一说,杨光就明白了。 这丫头初初看起来挺单纯的,没有想到心计还这么深。 精明的程度都快赶上madam的。 杨光性格爽朗,其实对于叶可人这样的行为并不介意。 人各有志,如果通过他的不好,而让她看起来更好一些的,他是不介意的。 可是问题是这一期的学员里,杨光就算是不怎么认真上课训练,也能看得出来,叶可人都是全班成绩最好的人。 入选pnc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除非那个彭黑脸压根就不想从这批学员里选人,不然一定会有她。 至于她那些彪悍的言论,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不是吗? 「三哥~,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杨孝武观察着自家买一送一来的便宜三哥,笑得不怀好意。 「胡说什么。你不是约了彭sir一起吃饭?我先走了,你自己等吧。」 杨光被杨孝武这么随口一说,心中有些慌,然后拿起桌上那杯自己喝过的冰柠檬茶便走了。 杨孝武看到杨光这样,好笑着摇了摇头。等到看见杨光在餐厅门口差一点撞到林琳时,一下子由浅笑变成了爆笑。 林琳客气地让开了门口的位置让杨光出去,然后视线眼角又扫了一眼正在大笑的杨孝武,心中烦感。 看他笑得那么猥琐就知道没好事,再看他刚刚看自己和杨光的眼神,就透着一股子奸猾。 什么玩意。 在林琳看来杨孝武就是那种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主。活该有那么一个女朋友。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当球耍。 第314页 恶人自有恶人磨,那个女模特的存在,也算是给叶可人报了仇了。 想到这里,林琳悄悄地在手心中聚了一滴水,然后以弹指神通,飞快而又隐秘地打向杨孝武。 力度很好的可以让他不舒服到笑不出来,还不会伤到他。 「咳咳,咳咳。」正笑得开怀得杨孝武突然像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似的,咳嗽个不停。一时间整个餐厅的人都非常诧异地看着杨孝武。 林琳见此,心中快意。 若不是法制社会,和谐共荣,林琳真想好好收拾收拾这些让人讨厌的傢伙。 最讨厌这种没有大错误,却是小毛病不断的好人了。 最讨厌这种脚踩两条船的混蛋了。 最最讨厌还想要吃回头草的傢伙了。 整部电视剧中,杨孝武是林琳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他的那位市侩的奶奶都比他看着可爱。 和众人看了一场杨孝武的热闹后,林琳对于杨孝武咳得满脸通红,喘不上气来的样子熟视无睹。通几个女警员点了餐,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几人便开始研究起林琳的课堂笔记了。 清晰,准确,完全是按着会议记录来记录的课堂笔记,这几天非常的受学员们的欢迎。 这些课堂笔记本来就对林琳没有多大的用处,所以林琳还非常大方的谁来借就借谁。 然后那一副不藏私的性情和样子就被注意团队合作的彭国栋和简洁看在了眼里。 得了,这一项林琳毫无悬念的又得了一个高分。 所以两人看在眼里的林琳对杨光的强势,也被很好的『理解』了一番。 也许这叶可人就是这样的急性子呢。 简洁在一次与彭国栋的谈话中说道,「这个叶可人,可真像当初的彭sir你呢。」 当初的彭国栋也是这么般的爱表现。 彭国栋听了这话,细想了一下,便觉得林琳这个举动还真的有几分像当初的他。不过又觉得哪里不像。不过可能也就是因为简洁的话,再加上林琳不藏私的借笔记,帮助同期学员的事情,而对她的印象非常好,也因此没有想过林琳故意抢杨光的风头。 虽然还有最后一项大考,但是不出意外,无论成绩与否,林琳都是毫无悬念的成为史上第一个员佐级pnc了。 …… 林琳的内力已经达到了顶盛时期,而外家功法,也已经恢復的差不多了。 想到明天可以和飞虎队一起演习,林琳心中还是挺兴奋的。 以前她也不是没当过警察,也不是没有参与真实的行动。可是这一次却是做为谈判专家来参加演习的,那种感觉,想想就觉得挺棒。 不过,为什么要叫谈判专家呢? 半个月就可以培训出来的专家,感觉挺不值钱的样子。 难道现在的砖家叫兽,都是这么演变而来的? 从早上五点到当天的二十四点都是待机时间?听到这里的时候,林琳首先想的的竟然是——便当,这两个字。 听完了注意事项后,林琳才和着一帮学员们离开教室。 林琳先是去了餐厅,打包了几份三明治和汉堡。然后才与其他学员们一起吃了晚餐。 「可人,你打包三明治和汉堡做什么?你晚上还要吃东西呀?」室友打量了一下林琳,真没有看出来这么清瘦的叶可人这么能吃,怎么之前没有发现呢。 不对,之前叶可人到了晚上也总是要吃零食的,而且量还不少。 「不是今天晚上的宵夜,是为了明天准备的。你没听madam说,我们要全天待命吗?我怕早上吃不上饭。」反正捎后她会放在空间里,吃的时候口感就跟此时差不多。 「这东西要放一夜呀?」虽然这种想法很周全,可是想到吃放了一夜的三明治和汉堡,她们就觉得不想吃。而且, 「不用准备这么多吧。」两份三明治,两个汉堡。 「madam说,五点就开始待命了,我们至少要四点半起床。那个时候谁知道餐厅开没开呢。而且说真心话,我就害怕在餐厅等餐的时候,唿机响了。那岂不是要饿肚子?」 「……那我也买一份好了。」 「嗯,再买瓶饮料放在包里。」 「好。」 …… 晚上虽然有些兴奋,但是林琳却是早早的睡下了。 如果经歷了那么多世,因为一个考试就让她兴奋的睡不着觉,那她还真的是太有出息了。 第二天一早,早早就收拾好了自己,吃过了一顿营养耐饿的早饭后,林琳便做好了一切出发的准备。 ……就等寻唿机响起来了。 四点半起床,收拾洗漱,吃过饭,又收拾了自己的行礼。林琳便靠坐在床上等着寻唿机叫唤了。 不过等待的时间太长了。 上午九点多,就在林琳刚刚吃完今天第二顿早饭时,寻唿机终于响了起来。 将杯中最后一口咖啡饮尽,林琳便拎着自己的包出去了。 一起到了宿舍楼下,然后跟着其他学员一起坐着小巴去了飞虎队演习的地方。 听说是一辆日本旅游车被歹徒挟持了,里面还有什么重要人物。林琳觉得虽然是演习,她还是希望演习失败,让歹徒带着这一车的日本游客一起去见那个天皇。 林琳也知道这只是一场演习,那车里的人都是警察各个机构挑选出来帮助实习的华夏人。所以她就只能遗憾的看着这些帮助实习的伪鬼子被解救了。 第315页 林琳是这一批学员里最好的,所以彭国栋下意识地便让林琳做了谈判员。 第一个谈判的人,其实是非常有优势的。所以林琳只要成功让劫匪放了车上的女人质就算是成功了。 至于谈判的时候,其他人给的错误信息,林琳并没有用。毕竟她也是长脑子的。明知道那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女人质,还张嘴让人多放一个,那……真的没有必要。 于是这一项,林琳又得了一个高分。而给出错误信息的学员,也悄悄地抹了抹汗。 林琳的谈判很出色。而杨光的谈判也不能说不出色。至少不用功的杨光,是有着一定谈判专家的天份在那里的。 第165章 这一天的考核结束后,他们为期两周的pnc试训也正式结束了。 毕业总结的时候,林琳毫不意外的成为了pnc实习谈判专家。 杨光因为没给可人修录音机,自然也没有与彭国栋发生冲突,所以成绩不好不坏的也成为了一名谈判专家。 其实对于杨光,彭国栋是极为不喜的,但是架不住简洁看好他。再加上他和林琳组成的小组,成绩一直非常好,留下了林琳也就不可能不留杨光。所以彭国栋只能压下心头不喜将杨光留了下来。 不过那个象徵着合作关系的胸针却旁落了。 林琳心中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也并未感到失落。 当然了如果她的搭档换成其他人,那林琳在心中是一点也不排斥这个奖的。 pnc的制服非常的漂亮合身,林琳不是叶可人那种小家碧玉的性格,这一身衣服穿在林琳身上非常的有气场。 不过这也不奇怪,以前的pnc要求严格,级别也高。所以给他们穿的衣服,无论是质量还是式样都是用了心的。 这倒也便宜了林琳这一届员佐级谈判专家了。 毕业晚会吃了一点自助餐后,林琳又跟着众人合了影,抬起手腕换算了一下时间,才悄悄地提前离开了。 拿着东西去了之前就订好的酒店,办完了入住手续后,林琳就幻影移行地去了加拿大温哥华的某个地方。 不过由于电视剧与电视剧之间的差距,林琳的落脚点并不是什么人烟罕至的地方,不过幸好林琳在出发前为自己施了一层隐身咒以及穿了一件隐身斗篷,不然真的会出大事。 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悄悄地再走出来。林琳便打车直奔与房产经济人说好的地方而去。 付了美元,林琳一下车便看到了房产经济人和一个外国妇人站在院子里。 林琳一口英语还带着伦敦腔呢,与两人沟通完全没有问题。 这套房子跟她之间在香港看到的视频和图片并无多大的出处,林琳一路走来,问了一些关于房子的相关问题后,便非常痛快的付了一部分房费,全权委託房产经济人搬着跑剩下的购房手续。 房子是落在她的名下的。 这一点,无庸置疑。 她证件的复印件都带来了,再加上籤过的一些委託书,都交给了房产经济人。 之后林琳又发挥了大华夏的饭桌精神,在温格华请了房产经济人和房东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后,这才打车去了没人的地方,准备悄悄地回到香港她来时的那个房间。 来了一趟加拿大,却是什么伴手礼都没有想要带回去,估计也就只有林琳这种转念即到的人才会如此吧。 毕竟去哪里都方便,既不用安排假期,也不用花钱买机票,有在机场排队上飞机那会儿功夫,林琳都拿到目的地煲锅汤了。 心念一动,林琳便回到了酒店。 而此时,香港也不过是早上六.七点钟的样子。 换了身衣服,又在酒店浴室沖了个热水澡,林琳便顺势在酒店房间小睡了一会儿。 前一天起来的太早了,再加上几乎是二十四个小时没有合眼了,她就算是有内力,也在生物钟强大的力量下,困得睁不开眼睛了。 睡到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林琳才醒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又进行了一次洗漱后,林琳才出房间。 「叶小姐?」林琳转身之即,便发现身后有个男人好似在叫她,于是抬头向前看去,长长的酒店走廊里,欧海文就那么玉树临风的站在那里。 酒店的走廊里,灯光并不明亮,甚至是有些昏暗的。但是那人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欧先生。好巧,你也住在这里?」难道这位欧先生准备换种自杀方式?这回不撞墙了? 林琳身上穿的是一身非常舒服的长衫阔腿裤,脚下是一双坡跟瓢鞋。一个不大不小的双肩包斜斜的持在一侧的肩膀上,看起来非常的舒适。 「是的,昨天在这附近有个酒会。太晚了,就住在这里了。」 「这就更巧了,我昨天也是在这附近有个餐会。同样是太晚了,不想回家打扰家人休息,也住在了这里。」 走廊里的灯光很是昏暗,所以林琳并没有注意到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而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本地人,临近中午从酒店房间里出来,总会让人浮想联翩。 「我正要出去用餐,叶小姐若是方便,可否请你吃顿便饭?」 欧海文自从上周日出了意外后,欧老爷子不放心,又压着他在医院里检查了个遍,在确定一点问题都没有后,这才将人接回家。 第316页 不过就算是接回家,欧海文的行动也受到了限制。 别说本就忘记了自己临时起意想要去找那位餐厅的『侍应生』,只说想要谢一谢面前见义勇为的叶小姐,也没有时间呢。 昨天因为有个重要的,必须参加的酒会,欧老爷子才放心让欧海文出来应酬。 听到欧海文的提议,林琳想到了叶妈还在等自己的消息,所以摇头婉拒了。「今天不方便,家里人等着我呢,改日吧。」 「也好,上次从你那里借的书,我还剩一点就看完了,过几天若是叶小姐方便,我想着还书的时候请叶小姐吃个饭。」 听到这话,林琳倒是没有拒绝。「好呀。到时候你联繫我。」 优质男的邀约,若不是叶妈还等着自己回去,她还真的不会拒绝。 更何况自己帮了他一个忙,总要让人把人情还了。不然谁知道这些有钱人会怎么想呢。 欧海文听到林琳的话,眼睛就是一亮,语气更加的温和。「这个周三晚上怎么样?」 「可以。」今天是周日,周三的话,还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她们警民关系事务科的事情,向来不是很多。 不过想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林琳却想着要不要换个部门。 在那样的男人身边做事,她是真的想要将这男人弄死分尸了事。 与欧海文订下了周三的餐会后,林琳又与欧海文一起走向走廊尽头的电梯处。一同上了电梯,出了酒店。 不过一从酒店出来,林琳便察觉到了一丝被注视的目光,与欧海文告辞后,林琳不动身色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然后她又发现,那股被监视的感觉消失了。 此时此刻,林琳明白。那是有人盯上了欧海文。 林琳的想法并没有错,做为黑道太子的欧海文,被香港的一处重案组盯上了。 他其实也没有干什么,只是新老交替的时候,这些人不过是想要看看他会不会接下养父黑道教父的龙头椅子。 如果那天不是在街头拐角处遇上了林琳,此时这些人就不会还是没有进展了。 当然了,也许是另一种走向也不一定。 「喂,是欧先生?我是叶可人。」林琳走到了下一个街口,走了一个安静的角落,从手机中翻出欧海文当天给她留下的联繫号码,轻飘飘的拨了出去。 不是她多管嫌事,她还不知道盯上欧海文的是黑白两道哪一伙的,若是白道的,她倒是不担心。若是黑道的,谁知道会不会对她有什么影响。 她可是拖家带口的人呢。 所以通风报信什么的,她做起来毫无压力。 「我是欧海文。」不知道为什么欧海文对叶可人就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所以他也愿意顺着自己的本心去走。 「我刚刚发现在酒店门口有人在监视着什么。当时酒店门口就只有我们二人,离开你之后,我这边便没有被监视感觉了。所以我想着那些监视的人,可能是冲着你来的。」 欧海文一听这话,心中并没想什么,从小到大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这种被监视的事情,真的跟家常便饭差不多了。 不过叶小姐的感觉到是很灵敏,「叶小姐是如何发现的?」 「职业呀。」虽然说得很轻巧,但是这确实是个好理由。 「职业?叶小姐的职业是……」他还真的不知道她的职业。还有就是什么职业会让一个女人的感觉这般的灵敏呢? 「我是警察。」 欧海文:「……」这个职业他还真的没有想过。 这位叶小姐浑身的气度可不想是警察呢。 「……吓到你了?」 「呃,不,就是很吃惊。」 林琳听了也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 于是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这才挂上电话。各回各家,各见各的爸妈。 回家的路上,林琳还顺道去了一下留学机构,在那里为两个叶家小妹添了一份资料,然后又抱着一些资料这才打车回了家。 至于挤公交?还是算了吧。这么热的天,她可不想去感受一下别人身上的汗滴落在自己身上的感觉。 回到家,自然不必叙述。 叶妈和两个妹妹在知道林琳考上谈判专家后,都由衷的为林琳感到高兴,于是叶妈就带着二妹可喜匆匆的去了菜市场准备买点菜庆祝一下。 而林琳则是开始收拾自己的旧东西。 来到这里的当天早上就去参加pnc试训,上一次也只是在这里住了一个晚上就又回了警察培训学校,这一回怎么说也要住上一阵子,所以她想要把叶可人的旧东西都收拾出来。 或丢或给两个叶家小叶用。 晚上,叶妈狠狠地做了一桌子的菜,一家四个女人围着桌子一边吃饭,一边说笑着,那种普通小老百姓的生活,非常的温馨。 看到桌上的海鲜壳,林琳突然想到,她从来都最爱吃海鲜,难道她的原身其实是一只猫修炼成精的? 师姐是条蛇,她是只猫,其实当初师傅是想要做龙虎斗的吧? …… 对自己的小床铺施了几个魔法,林琳一夜好眠,睡到自然醒。 今天是星期一,她已经向顶头上级莫家聪请了半天假。 她准备今天先去将那两注六合彩的彩票兑了,然后再去上班。 第317页 香港警察一共有三四十个科属部门,她实在是看不上那个会带着最好朋友老婆私奔的顶头上司。 而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她也非常的不喜欢后来的那位上司,所以林琳准备下午的时候,好好想一想,这个工作,哪个部门会更轻松一些。 最好是那种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还不会加班,不用往外跑的岗位。 林琳在昨天回来的路上就在两家不同的银行办理了两张银行卡,所以今天去兑奖的时候,两张彩票各留下了一张银行卡。 上午去兑的奖,还不等林琳到警局,两张银行卡就都有一部分钱进帐了。 有了这笔钱,很多的事情就好操办起来了。 第166章 拿到了钱,林琳非常的高兴。虽然中了六合彩,是有很多的钱,可是这笔钱对于林琳来说,还真的是不值一提。不过就是有了个光明正大来钱的理由罢了。 心情很好的林琳,还是在中午前回到了警局,稍微与大家打了声招唿,林琳便跟着同组的几个人去了餐厅。只不过刚进餐厅就看到杨光在那里,本来她并不想搭理杨光,可是杨光却并未发觉林琳的冷淡。 杨光以为可人就是这个脾气呢。 毕竟可人对杨光的态度一直说不上有多好。 「可人,你接到通知了吗?今天下午pnc开会呢。」 「收到了,下午要一起去吗?」 「好呀,我就是想要跟你说呢。」 「嗯。」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因为她的那几个同事都和杨光的同事们坐在了一起,所以端着点好的餐盘和饮料,林琳跟着杨光去了他的那张桌子。 沉默的坐在餐桌一角,听着杨光那些没有营养的话题,心中对于来餐厅吃饭的事情,已经不积极了。 与其听这些,下次还是带便当或是出去吃吧,饭后还能逛逛街或是小睡一会呢。 「话说这一届一共入选了十个人,竟然只有杨光和叶可人是员佐级警员呢。真给咱们警局争脸。对了,你们被分配到哪一组了,上司是谁呀?」 「我们被分配到了西九龙a组,顶头上司就是那个彭sir。唉,」林琳仍旧低头吃饭,而杨光是自然而然的将话又接了过去,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两人还是有些默契和互补的。 杨光是跟谁都能聊的很happy,而林琳则是那种除了家人和兴致上来,对其他人都是无力不起早的。 一说起这个分组,杨光的脸就落了下来。杨光知道彭国栋对自己的观感一直不太好,现在又被分到了一起,以后可有的磨了。 「可人,可人。」就在林琳将最后一口饭吃尽,端起一杯热芒果汁喝起来时,餐厅门口就传出了一个男声在叫自己的名字。 林琳听到这个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声音,困惑的回头,然后一口饮料就喷了出来。 哎呦我去,那边门口站着的是谁? 齐家全! 那个家全呀! 林琳真的是受到了一定的惊吓,而坐在林琳身边的杨光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是浑身都觉得不自在的很。 众人一看是齐家全,看着林琳和杨光二人都不厚道地笑了。 上次杨光被这个齐家全纠缠的事情,差不多半个警局的人都看到过了。现在怎么竟然又缠上了叶可人呢? 「家,家全呀。你怎么到这来了。是,是找我的吗?」 林琳不嫌弃家全的弱智,低能。因为在林琳看来智商少的人,烦恼也少,这也许是上苍对他们变相的奖励,让他们今生可以少一些烦恼。 但是让林琳受不了的是齐家全示爱的方式。在他的思维里,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他做朋友,就是,就是,唉,反正思想很奇葩。 齐家全的智商有些弱,他并没有看到林琳那牵强的笑容,仍是一副开心的样子,「是呀,我找了你好几回。不过他们都说你不在。你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看着齐家全递过来的白色纸袋,林琳嘴角不自在的抽动了一下。 「对不起呀,家全。我男朋友不让我随便收男人送的东西。东西我虽然不能收,但是你的心意我心领了。」这样说,应该不会刺激到这位一不高兴就要跳楼的先生吧。 欧海文莫明其妙地打了个冷颤,看了一眼室内的空调有些个莫明其秒。 而杨光则是有些疑惑,他跟叶可人也是半个多月的搭档了,他怎么不知道叶可人有男朋友,而且以叶可人的性子,她男朋友真敢这么要求她? 他咋就不相信呢。 以叶可人有的时候比madam还要彪悍的作风,她选择的男朋友不是应该比莫sir还要温柔有包容性吗? 所以说,这是藉口吧。是哄面前这傢伙的藉口吧。 「可,可人,你,你有男朋友了?」齐家全一听叶可人这话,心都凉了半截。 林琳点头,非常肯定的点头,「是呀。我男朋友人非常的好。你是我的朋友,我男朋友一直想要认识你呢。他还说过几天出差回来了,要叫上你,大家一起聚一聚。我们一起去户外烧烤怎么样?」 「噢,可是可人,这,这。」齐家全从来都没有想过叶可人会有男朋友,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是她的男朋友呢。 这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你不爱吃烧烤吗?那你想吃什么?我倒是觉得烧烤不错呢?」 第318页 「……没有不爱吃。」 「真的?那咱们就去吃烧烤。等我男朋友从国外出差回来,我们一起去看你。」 齐家全听到这里闷闷地点了点头,然后紧了紧怀里抱着的纸袋。 林琳从那纸袋微微露出来的一角看到了里面的东西,心中微晒。 那里面的布偶不会就是剧中写着『全全爱人人,人人爱全全』的东西吧? 别怪她忽悠老实人,可是不忽悠老实人,她可真的不想哪一次出勤是为了救这傢伙的。 「可人,你,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呸,你没见过算啥大事。她这个女朋友都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在哪里,长咋啥样呢。 「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不过他平时非常的忙。呃,你知道的,我也挺忙的。而且他还经常的出差,国外大陆两岸三地的跑,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家全,没有及时介绍你们认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家全听到这里,整个人都蔫了,可怜巴巴地摇了摇头,「……不会。」 「那就好。家全,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生我的气,真是太好了。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嗯」。 忽悠走了齐家全,林琳深深地嘆了口气。 此时再看着一旁站着的杨光,竟然发现也不是那么面目可憎。 「看不出来,你还真的是做谈判专家的料子。」 「过奖了,彼此彼此。」顿了顿,林琳看着脾气很好,一直笑眯眯的杨光语重心长的说道, 「杨光,想要被人放在眼里,除了让自己吃得更胖以外,那就是增强自己的实力,不让任何人小窥。你强大起来了,你最重要的人,才会因你而被别人尊重。」 看到杨光被自己突然的感性之语弄得有些个懵逼。林琳摇头笑了笑,又接着说道,「算了,不说了。快到开会的时间了,先去换衣服吧。」 在pnc的守则里,开会是必须要穿制服的。如果有条件,那么出勤也必须着装得体。 杨光笑嘻嘻地点头应了一句,就跟着林琳一起出了餐厅。 pnc有将近一年的实习期。在这期间,如果表现太差的话,也是会被取肖谈判专家资格的。 所以在蒋sir与彭国栋都说了一些具体事项后,整个pnc内部会议就结束了,不过他们还有小组会议。 在那里同样被彭国栋和简洁唠叨了几句,领了一部寻唿机后,林琳才松了一口气。坐在这里一下午,腰都酸了。 无论在哪里,大尾巴一样的会议都避免不了。 十人九痔,果然是有根处的。 「可人,你等一下。」简洁在会议后叫住了林琳,神色虽然自然,但是眼中的紧张却瞒不住林琳。 「什么事?madam。」林琳将文件和传唿机整理了一下,笑着抬头看向简洁。心中也在想着简洁叫住自己的原因? 难道是……发现了莫家聪的事情? 果然之后简洁一如电视剧中的套了林琳的话。 林琳知道此时的简洁已经开始怀疑莫家聪,但是却不知道那个与莫家聪有来往的人是谁。 林琳一直喜欢这部电视剧的结局。 当然,除了可人嫁杨光那段。 简洁的豁达,从容,就算是林琳都有所有及。 男人出轨了,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原谅了一回,就还有下一回在那里等着呢。简洁愿意原谅莫家聪一次,可是后来又绝决的要分开。 除了知道那个人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文静外,还有就是失望。 简洁不知道那是最后的吻别,她以为莫家聪死性不改,前脚答应了自己,后脚又与人藕断丝连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有夫之妇和有妇之夫来场吻别,都是最让人不耻的。 就算是吻别,那也是吻呀! 你忒么出轨,老娘都原谅你了,然后老娘特意请了长假陪你出国去看花展。你忒么就抱着老娘的黑心闺蜜在那里嘴对嘴的啃? 你忒么都对不得起老娘买的机票。 这时候还想要原谅,还想要好好过日子,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在脑子里脑补了一番几人的爱恨情仇后,林琳就心安理得的去看戏了。 人生既然只要一些短暂的痛苦,就可以收穫比原来更多更大的幸福,林琳觉得她没有必要去阻拦。 这就好比彭国栋将来的两年轮椅生活。 等到他抱得美人归了,她就一定送他一份大礼。至于那个生骨药水会有多疼? 男人们,总要经受一些风雨,才能见彩虹不是吗? 想到强势的简洁收拾大男子主义的彭国栋,林琳心里就由其的兴奋。 该!叫你天天黑着个脸。 …… 按着原着中的回答回復了简洁,看着简洁的神情似放松,又似更纠结,林琳毫无心理负担地抱着东西离开了。 心绪不平的简洁便忘记要找林琳说另一件事情。而一直等在不远处的彭国栋,则是直接将林琳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您说让我进您的重案组?」听到彭国栋的话,林琳非常的诧异。 「是的,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的身手,大脑,以及你过于常人的记忆力,我觉得你留在警民关系科实在是大才小用。来我的重案组吧。」 第319页 林琳觉得有些话吧,它天生就带着囧死人不偿命的味道。 什么叫『我注意你很久了』,这种话实在是太过诡异了。 就像是坏人要对路人甲动手的意思。 还有什么个人条件好,不进重案组就是大才小用。 真把重案组当成宝呢吧。 动不动就加班,出勤又那么危险。 她以前也在重案组呆过,那就是个将男人当牲口使,将女人当男人使的地方。而且工资也不过是比普通科室的员工高了那么一眯眯。可是危险却是大大的增加了。 综合考虑,彭国礴还是等她疯了,她才会再进重案组吧。 而且,顶头上司是个花心大萝蔔那还好一些,若是像面前的彭sir一般是个工作狂,那才叫遭殃了呢。 林琳想到这里的时候,又想到了某人老婆跟人跑了以后,狂疯工作的那段时间,就觉得进入重案组这件事情,还是搁浅吧。 她都想要找个管理档案的工作了,那多清闲呀。 没事喝喝小茶,织件毛巾,绣个花的。有事也不过是pnc的出勤工作,正经的劳逸结合。 「彭sir,我重来都没有想过要进重案组。您说的这件事情非常的突然,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您也知道的,我是个女人,我总想着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固定的收入。重案组这样强度的工作,并不适合我。」 沙猪的反叛者,大男子主义极强的彭国栋督察还是非常喜欢听到这句话的。 于是只是表达了林琳随时都可以改变主意的意思后,便让林琳离开了。 而离开的林琳却并不知道,一回到警民关系组,香港慈云山重案组的督察也找到了她。 内容和彭国栋的有些出入,但是在致上却还是一致的。 「卧底?我不去。」 「你是一名警察,你没有说不的权利。」钟sir其实也不想让林琳去干这件事情。可是他之前的布署完全没有用,在调查的时候,发现这个警员竟然与欧海文有两次接触,在调查过她的档案后,钟sir决定徵招林琳执行这一次的任务。 这是查总亲自命名的——猎鹰行动。 「钟sir,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还是可以不做警察的。我在警民关系组。您知道这个科室的警察,曝光率有多高吗?除了这一点外,我与那位欧海文是有两面交集,而且他也知道我是一名警察,在这种情况下,你却让我去当卧底,这是直接让我去送死吗?」虽然这话有些个危言耸听,但是林琳的说法确是成立的。 「可是你们不是定下了后天的约会吗?他知道你是警察还约你吃饭,所以你去当卧底最合适。」钟sir想到之间在监听到两人的对话,便觉得林琳的考虑顾忌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林琳皱眉不语地看着前面的男人,心中不由暗想,他们怎么连这件事情都知道? 转瞬间,林琳便也明白了这些人对欧海文的监视力度有多强了。 人家一片心意的请她吃饭,她却带着目的去赴约,这不是她能干得出来的事情。算了,不过是吃顿饭,顺便再带一点多余的东西在身上。至于其他,到时候再看情况。 就算她是警察,也不是牵线的木偶,谁说什么她都会听的。何必在这个时候跟人家硬碰硬的顶上去呢。 知道内情的人不会说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刚刚考上pnc就猖狂起来了呢。 「……好,我去。」林琳这个时候已经想明白了,就算是她不去,也会有人去的。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不去做点什么呢。 刚刚说完这句话,林琳就睁大了眼睛,靠,她说怎么这么耳熟呢,原来这一回还是个综穿。 反应慢半拍的林琳终于想起了这些熟悉的人名都出现在哪里了。如果一个是偶然,那么一串偶然连在一起,可就不是偶然了。 这是新扎师妹。 第167章 新扎新妹那部电影,林琳还是好多好多年前看过的呢。 她喜欢那部电视剧里的男女主角,再加上是那么经典的灰姑娘喜剧电影,所以林琳也一直很喜欢。 其实少女怀春的心思,心中更为喜欢的自然是电影中的欧海文了。 那样的一位为你包容一切的白马王子,哪个灰姑娘会不喜欢呢。 林琳在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前,一直是把自己当成灰姑娘的。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根子就是灰姑娘,无论她轮迴穿越了多少回富家千金,名门贵女,皇亲国戚,可是她终于认为自己出身草根。 所以在很多年里那部电影也一直留在了她的记忆深处。 除了那部电影,还有那个男人。 文少爷欧海文。 一个不介意喜欢的人为前男友『下海』,一个不介意女朋友欺骗,一个只要一句简单的道歉就可以原谅女朋友所有的过错的男人。 将女朋友的每一句话都放在心上,将女朋友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对待。 这样的男人,是真的不给别的男人一条活路呢。 话说,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 而这样的男人,遇到了谁又能不动心呢。 林琳承认,电影中的欧海文成功的征服了她。而这份好感又延长到了这里。 她不想骗他。 …… 前世因为这部电影,有一阵子最流行的就是——go,go,go,这个单词了。 第320页 想到这部电影伴随自己走过的那些青葱岁月,林琳心中便出奇的温暖。 这么一想,对于面前的钟sir,林琳也不那么烦感了,相反的,她倒是觉得这位重案组的督察也挺可爱。 「做为一名香港警察,我会全力配合。不过,我也有个要求。」林琳没有说出来的是到底要配合谁。 「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出来。我们能满足的都会满足你。」钟sir的话本是好话,可是听在林琳耳朵里,就好像是在就义前的满足饱饭似的。 将满头黑线巴拉到一边,林琳嘴角扯出一个浅笑,「我希望在行动中只录音不监视,可以吗?」 「为什么?」都是监控,这两个差在哪里了? 当然有差,一个好作弊,一个却不行。用魔力干扰电子产品,不要太轻松哦。 「我会紧张,我从小就怕上镜了。如果知道有监控头,一定会紧张的。」 钟sir一听这话,笑了。「这一点你不用担心。你们去吃饭,我们是没有办法在餐厅里装监控头的,因为跟本不知道你们会去哪里吃饭,所以我们只进行声音监控。到时候,我们会给你最新近的录音设备的。」 「……我说的是以后。就算是我们俩个有进一步的接触,也不要在我家里安什么摄像头。」林琳这么说,不过是以防万一。 钟sir听到这话,开始还有些个犹豫,不过转眼间看到林琳非常明显的排斥和反感最后还是同意了。 先把人稳住在说吧。谁知道后天吃完饭还有没有以后呢。要知道那个花花公子可是对方丽娟说第二天去看她的,哪里想到人家又盯上了面前的小警员呢。 钟sir在想着欧海文的不靠谱,而欧海文却在想着林琳。 自这两次相见后,林琳给欧海文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虽然他自己也承认这些印象都非常的肤浅。 可是他就是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她。 想要见见她,和她说说话。 她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就是能感觉到她就算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也不会多在意。 无事闲来翻翻她的书,他就会发现,那个女人就像是一本书。 每一次翻开都有一个全新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时,理智和善中还带着一丝丝不易被人察觉的冷漠。 第二次见面时,虽然热络,却也带着一定的距离。 多变的性格,让人琢磨不透。 她就像是一个迷,一个百宝箱。 他想要亲近她。 他想要打开百宝箱看看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 「这个条件,我代表警方和行动组同意了。」都不一定有下次见面的机会呢,这种条件,提再多都没有问题。 「那我没有什么问题了。对了,钟sir刚刚说到的那位配合过这次行动的警员方丽娟,她现在还在行动组里吗?」 钟sir摇了摇头,「她已经回到她本来的岗位了。」就是慈云山重案组对面的失物招领处。 「噢。」她把新扎师妹给蝴蝶回去了。也不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不是一种损失。 算了,不想她了。缘份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东西,也许两人在之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呢。 不过,她在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那个欧海文也不是什么坏人,既然这样,这个任务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谈拢了这些后,林琳对这一次的餐会就没有什么反感的了。 之后钟sir又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说什么如果林琳这次完成了任务就调林琳去他的慈云山重案组,重点培养什么的。 听到这里,林琳飞快的摇头婉拒了。 她天份不高,没办法与诸君志同道合了。 保护个人,都能将人家弄个半死不活的,她可不敢真的跟在这一帮子棒槌后面。 想到电影中欧老爷子没有被养子的前女朋友一枪打死,竟然在面前的老头面前弄断了三个肋骨,还有多处的伤处,林琳都觉得在知道这些人的『本事能力』后还跟这些人接触,真的是活腻了。 果然应了那句话,一个笨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而一群笨蛋,那就相当于一场局域的世界末日了。 …… 送走了忙忙叨叨的钟sir一行人,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的时间,林琳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耽误一份钟,提着包就沖了出去。 整个下午,林琳感觉自己比当初警校的那位『黄先生』还要苦逼。 先是齐家全,然后是简洁,彭国栋,再然后竟然是那位自带搞笑天份的钟sir。 这高强度的疲劳轰炸,让她连有笔款子进项的喜悦都被打散了。 在下班的路上,买了点水果和叶妈叶小妹们爱吃的小菜,林琳才大包小包的进了屋子。 将中了六合彩的事情跟叶家的娘仨一说,娘仨先是不敢置信的问了又问,然后才抱在一起大声的叫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林琳对着一家女人说出了自己的安排,「我已经给你们看好学校了,就连房子也已经正在联繫了。等过几天办好了留学手续,我就送你们去加拿大的温哥华。妈,明天我会在你的户头里打些钱,到时候你就去看看,有什么要买的东西,我们好一次买全了带走。还有可喜可爱,我也会给你一些钱,然后看看有什么想要买的吧。」 「可是,可是大姐,这也太突然了。」这事情,这速度,真像她做梦似的。 第321页 「怎么会?之间咱们不是已经想过很多遍了吗?现在既然真的中了奖,那自然是按着咱们当初想的那样过活了。放心吧,你想要学室内设计嘛,大姐记得呢,给你办的留学专业也是这个。 到时候大姐将大学的几年学费一交,你们就安心的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将来毕业了,也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大姐,你今天没有上班吗?怎么会一下子就都办妥了。」大姐不愧是大姐,这一天里,竟然将这些事情都解决了。 「请假了。」早知道今天上班会是这样,她一定会请全天的假的。 这一天晚上,叶家人实在是太兴奋了,又对未来的生活说了很多。直到天蒙蒙亮,林琳才催着几人再去睡一会儿。 星期二,星期三,林琳白天都跟莫家聪请了假。而请假的理由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林琳支吾中,还是给莫家聪留下了一个她是在配合慈云山重案组进行卧底工作的印象。 这个理由是现成的,因为之前钟sir就先找的莫家聪。 花了两天时间,林琳用了很多的小手段便非常快捷地帮叶家娘仨办理好了移民。 然后又通过大量的金钱开道,为叶家两个小妹办理了留学手续。 说实话,这些手续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时间来办的话,十天半个月是他,一年半载也是他。想要在两天之内办成这件事情,那就是痴人说梦。 也幸好上一周,她虽然一直在学习。但是也因为时差的关系,偶尔会去加拿大办这些留学的事情。 自从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新扎师妹这样『危险』的世界,林琳就害怕再出现什么古惑仔了。 将叶家娘仨送到国外去,她也会放心一些。 因为一般的港台剧,他只祸害香港本地人。 为此,周二这一天夜里,还她特意去了一趟温哥华,多花了些钱,将房产加急办了下来。 前脚拿到写有她名字的房产证,后脚林琳就对这栋房子进行了小规模的装修。 然后又是换锁又是设置恶意驱逐咒什么的。一直忙了好一阵,林琳才锁上门幻影移行的回香港。 而这一忙活,就忙到了周三的晚上。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琳接到了欧海文的电话,他问她现在在哪里?他来接她。 林琳两天没有上班,此时自然不在警局。这两天她是真的很忙,或是说叶家的四个女人都在忙。 下午的时候,她已经从航班公司订了三张机票,日期是这周五晚上的。 香港飞温哥华需要十一二个小时那么多。她才懒得去坐飞机呢,所以跟叶家娘仨谎称她坐另一个航班过去。 叶家娘仨一直搞不懂,就算是中了六合彩也不至于走的这么匆忙吧。 可是林琳却以中奖了自然要远走高飞,以免让人眼红盯住为由将叶家娘仨的疑问给挡了回去。 「可人呀,那你岂不是更危险?」毕竟中奖的是她,领奖的也是她。 「不会的,我是警察。总比你们要难对付。而且你们走了以后,我就搬到警局后面的警察宿舍住去。只要你们离开了香港,不久以后事情就会淡下来的。」她当然不会真的搬到那里去住,这么说不过是想要让叶母放心罢了。她会在送叶母和叶小妹们上飞机后,就搬到她新买的那间小公寓里去住。 香港的白天,她上班。晚上则是温哥华的白天,然后她陪着叶母和叶小妹们熟悉环境。 只要忙过这一周左右的时间,她就不用在去温哥华了。 以后等到警局放大假,她再去温哥华探亲。 那个时候将假期攒一攒,然后保持一个月去一回,每一回呆上个三五天就好了。 她是林琳,她也是叶可人。不能因为将叶家娘仨送到了温哥华过上了她们想过的日子就可以放手不管的。 做为叶家长女,她还是有着一定的责任。 可是毕竟不是亲母女,她又怕她的改变让家里三个围着她转的女人们发现,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些日子幸好有考试和中奖做缓冲,不然她真的怕她与叶可人相差太大的性格会让人看出来。 可是无论怎么说,叶家娘仨还是觉得这件事情非常的怪异,不过叶可人挣钱养家也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所以就算是娘仨再怀疑什么,也只能听她的话。 话说回来,欧海文打电话的时候,林琳正好就在家里。 她之前又陪着叶妈买了不少的东西,刚到家呢。 林琳告诉了欧海文叶家附近的一个明显建筑标志后,就挂了电话。 「是谁呀?男朋友吗?有时间叫他来家里吃顿便饭吧。」叶妈隐约听到电话那一头是个男人,于是有些好奇地问她。 若长女真的有了男朋友,她在国外,多少也能放心些。 「是呀,大姐。你去培训的那两个礼拜一直有个叫家全的打电话来家里找你呢。你是不是在拍拖呀?是不是刚刚打电话要来接你的人?」可爱摆弄着一双新买的鞋子,漫不经心地接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与齐家全? 这两人是怎么放在一起说的? 林琳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 「都不是啦,真八婆,懒得理你们。」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这娘俩,然后拿着手机走回了房间,准备换身衣服好出去吃饭。 第322页 唉,这顿饭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吃得了的。 她要先带上钟sir给的监听设备,然后到了吃饭的地方再给钟sir打电话,好让他们及时过来。 当然了,若不是她极力拒绝钟sir的提议,此时的她应该早就坐在了钟sir的指挥车里枯等欧海文的电话了。 钟sir也曾提意跟着她到饭店,可是林琳以各种理由说服了他,让他在接到确定用餐地点后再出发,这样会更自然些。 林琳不是方丽娟那种性子的人,钟sir就是想要强硬一些,在这方面也只能听林琳的。因为直觉告诉他,他如果不听话,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一时等到林琳换了身衣服出来的时候,不但叶可爱咦了一声,就是一直文静的可喜也叫了一声出来。 「还说不是男朋友,还说没有拍施。你们看大姐竟然还化妆了,还穿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就说一定是吧。」 林琳今天晚上穿了一件七分袖的粉绿绣花及膝连衣裙,下穿一双香槟色坡跟皮凉鞋。 左手腕上一串珍珠錶带手錶,右手拎了一个白色的小手包。 确实与她平日里除了牛仔裤就是牛仔裤的样子大相迳庭呢。 可这才是林琳的穿衣风格。 对可爱吐了吐舌头,林琳与叶妈和可喜一一告别后,便转身出门下楼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林琳正好也看到了穿着一件浅色t恤的欧海文非常帅气的靠在车身上。 笑着走过去,与欧海文面对面地站了,林琳并未顺着欧海文打开的车门上车,而是按着自己的猜测站到了车头的地方,用手摸了摸。 入手却是一片冰凉。 看着刚刚还说自己一会就到的人,林琳淡淡地笑了。 也许她的感觉和眼睛没有骗她。 第168章 开过车的人都会知道,一般情况下,车子的发动机想要降热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现在又是临近傍晚还有一些阳光余热,散热就会更慢。而面前这辆,装着发动机的车盖竟然没有一点温度,便可以知道欧海文是早早就在这附近了。 通过这一点,就可以猜测出他不但知道自己家住在哪里,还知道她今天没有上班。 他……调查过自己,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想到他自幼的成长环境以及黑道太.子.爷的身份,不调查才是件怪事呢。 林琳不是无知的天真妹,所以对这件事情接受度很高,于是也不想这背后会有什么,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欧海文,心情颇好的打趣着。「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欧海文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没有说什么。 他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 用手去摸车盖,然后感觉发动机的的温度,这是他没有料到的。也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他之前的女朋友可没有这么做过。她们只在乎自己有没有风度,有没有钱。接她们的时候,有没有下车,有没有买花…… 当然了,她现在还不是他的女朋友。 但是他一点也不介意进一步了解和发展的。 想到这里,欧海文自副驾驶座上将早就买好的鲜花拿了出来。向前一送,林琳看着朵朵都是娇艷欲滴的玫瑰,笑眯了眼。 「上车?」欧海文看到林琳抱着花眯眼笑着的样子,心中像是吃了蜜一般的甜。看了一眼手錶,然后对着林琳问道。 于是林琳便抱着花,就着开着的车门坐到了后坐上。 今天欧海文出行,是带了保镖兼司机的阿泉。所以欧海文自然也是在林琳上车后,坐到了后坐上。 「你调查过我了?结果如何?」林琳很想知道欧海文调查的资料是怎么写的,也不知道她中奖的事情,有没有调查到。 叶家附近可都是香港老式小区,欧海文别说顺便路过这里,就是一般人都不一定能找到叶家这么偏僻的地方呢。欧海文想了一圈的理由,也没有找着一个可能不会让林琳生气的理由。 虽然面前的姑娘看着还能笑出来,可是当他不知道女人的心情都跟那四月天似的吗? 一句话不好就向你砸东西的,前女友丢向自己的瓶子还少吗? 「……晚上想要吃点什么?」欧海文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于是他只好生硬地转了个话题。 斜了欧海文一眼,林琳见他是真的不想回答这个尴尬的问题后,便也不在问。「吃什么倒是无所谓,就怕一会儿你会食不下咽。」林琳说完,便将手包里的监听设备拿了出来,一边往耳朵上戴,一边打开开关。 弄这些的时候,林琳还顺手从包里拿出来一张纸听递给欧海文。 纸条上也没有写什么,不过就是一句,『香港某个重案组对欧先生是否子承父业感兴趣。知道你我认识,就让我帮个忙。』 不过就是这么一句,至于其他的,就只能靠欧海文自己意会了。 林琳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是因为那部电影的存在。若是换个人来,她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就算是再有好感,这种事情对于这个职业来说,都是一种亵渎。 只是因为双方都是她在电影中知道的人,双方在她的印象里都是好人。所以她才会如此做。若是换成了别人,林琳知道自己就算是再没有底限,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因为那个人是欧海文,无论多少年,这世界上就只有一个的欧海文。 第323页 …… 「多谢欧先生盛情款待,我不挑食,吃什么都好。」似模似样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抬抬下巴示意欧海文配合。 「那就去吃义大利菜吧。我知道一家餐厅的义大利菜做得不错。」说完这句话又对着前面开车的阿泉报了一个地名。 林琳在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给钟sir打过电话,并把自己上车的地点告诉了他们。 现在打开了监听设备,不但钟sir那边可以听到这边的声音,林琳也可以听到钟sir的说话声。 反正别管怎么样了,钟sir那边听到了欧海文说的话后,就开始了go.go.go的让人开车前往那个餐厅,以便除了监听外,还可以进入餐厅,就近监视。 欧海文的心情非常的糟糕,隔谁突然知道自己被人监视心情都不会好。可是想到旁边坐着的这个负责监视自己的女警察会为自己通风报信,心情又有点微妙。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欧海文配合着林琳说了一个地址,又没有真的张嘴问出来为什么,但是林琳何等人,如何看不出来他想要问什么呢。 从小手包里拿出纸和笔,林琳翻到一页没有写字的地方,一手推着便签本,一手拿着笔,开始和欧海文传纸条。 『我们认识,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并非是刻意安排的。就算是想要安排,也没有办法预知文少爷会撞墙呢。而且我一直不喜欢卧底这个职业,输赢都是一种伤害。最重要的是我不愿意让简单的饭局变成复杂的试探。』 『简单的饭局?』欧海文看到这行话后,接过纸笔也写下了一句。 『难道不是吗?你诚心请我吃饭。而我也想要跟你吃顿饭。本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做些什么,无论你将来是否要混黑。』 『我将来不会混黑,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就是一个生意人。』养父自小就不让他沾手那些黑的,也不让他接触那些,他将来也不会碰。 『别人放心,才是真正的放心。』经过那么多世,林琳早就没有了太明确的是非观,黑不黑的,只要不真的做了罪大恶及的事情,林琳才懒得去『另眼相看』呢。 「欧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车里太静了,钟sir在那边什么也听不见,除了一点杂音,静的让人紧张,于是在耳机中指示林琳跟欧海文说些话。看看能不能套出些什么。 欧海文看林琳这么说,眉头先是一跳,然后浅笑的配合着说道,「不过是一些金融生意。」 「欧先生年纪轻轻,气度不凡,一看便是有为的俊杰,您是家族事业还是白手起家?」 林琳不过简单的一句客套话,但是听在欧海文的耳里却无疑是在夸讲他,心中对于面前女孩的认可非常的高兴,就连那已经便成一点点的恼怒,也飞快的消失了。 「算得上是白手起家吧。至于家族事业,我父亲并没有打算交到我手上。叶警官呢?上次听你说还要上课考试,是升职考试吗?」 「不是,不过是谈判专家的考试。」说起这个,林琳连忙低头,看了一眼被放在手包里的传唿机,也不知道里面的电池有没有电了,这都三天了,也没有接到任务,也不知道是不是传唿机出现了问题。 还好,有电。 看来传唿机没有动静是因为最近他们的管辖区域需要谈判的案子少呀。 「怎么了?」看到林琳飞快的从包里拿出传唿机,欧海文不解的问她。 「没什么,只是看一眼传唿机是否有异常。这是谈判专家专用的传唿机,要时刻保持接收正常。」 「我一直听说过警方有个谈判专家,你们真的会在案发现场跟人谈判吗?那样是不是很危险?很刺激?」 林琳听了,俏皮的耸耸肩。「还好了,我刚刚考上。还没有出过任务。具体什么情况,等将来我出自传的时候,再告诉你。」 书名就叫《劝人不要自杀的百个案例》? 「好呀,若是叶小姐肯赏光,将来叶小姐出的自传可否由我名下的出版社带来发行呢?」 「当然没问题。咦,你不是做金融的吗?还做了出版业?」 「嗯,我在一些生意一都持有一定份量的股票。」 …… 钟sir在监控的这一头,听着林琳和欧海文非常没有营养的话,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 从谈判专家说到股势行情,又说到天气,海平面上涨。好不容易快到餐厅了,两人又从法国的诗人说到了希腊的神话以及建筑。 还有那几根破柱子,倒底有什么好说的?可急死老头子了。 这些话题涉猎非常的广,慈云山重案组的人都是听得云山雾罩的。 当听到开车的阿泉说到地方时,钟sir为首的重案组成员都松了一口气。 欧海文非常有绅士风度的先下车,然后走到车的另一旁扶林琳下车,而林琳刚一下车,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 「可人。」齐家全手里攥着一个塑胶袋,笑呵呵的对着下车的林琳打招唿。 「家全?你怎么在这里?今天不用上班吗?」真的是猿的粪呀。 「我今天发薪水了,想要请你和杨光吃饭,正好在这里碰上你,我们一起去找杨光吧。咦,」齐家全看到站在林琳身侧的欧海文,然后又转头看今天特意打扮过的林琳,咧开嘴笑了。 第324页 「可人,这是不是你男朋友呀?他不是在出差吗?」 出差就不能回来了呀,心中腹诽了一句,林琳看了一眼欧海文,硬着头皮说道,「是呢,这是我男朋友,刚刚出差回来。家全,今天不能跟你一起去吃饭了。你去找杨光一起吃饭吧。我之前还听杨光说想你了呢。」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会借杨光用一用。只要先把齐家全打发了,林琳保证以后一定不找杨光的麻烦。 「杨光想我了?可是,可是。」 「杨光性子不好,想你也不会跟你说的。你不知道是正常的,那个家全呀,你现在的工作干得怎么样?有没有人欺负你?」 听到林琳后面的问话,家全就把之前关于杨光的事情抛到一边了。傻笑地回林琳,「大家对我都可好了。」 林琳想起来,原剧中面前的家全是失足坠楼的,而且好像是被人冤枉什么的。 在想到家全的那份工作,说真心话,林琳并不认为那份工作适合家全。 家全工作的地方,那里的人年纪都太小了,而且脾气什么的都不算太好。跟本就没有耐性对家全。而家全是个想要人陪伴的性子,所以想来想去,林琳觉得应该给家全换份工作。 当初的叶可人可能没有想到这些,但是现在她走了,自己来了。自然就不能眼看着面前的齐家全再走上老路。 她虽然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下家全,可是为什么不把危险杜绝了呢。 「家全,我有个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可人有事请自己帮忙? 齐家全眼睛一亮,忙不迟疑地点头,「可人,你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我一定帮你。」 可人轻笑,看到这人一片赤子之心,倒也值得自己为他筹谋。 「我知道一家养老院,那里还缺一个工作人员。不过因为地方偏僻,工作人员是要住在那里的,所以一直没有招到人。家全,你不知道那里的老伯伯和老奶奶们都非常的可怜,所以想要让你去那里工作。」地方真的是很偏,所以工作人员都需要住宿。 但是这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太好,可是对于家全来说,却是顶顶好的了。 家全的叔叔婶婶对家全可没有几分真心,平日里对他还是呵斥打骂。住的地方也不好,简直就是齐家的仓库了。 齐家全的心智比正常人弱了一些,对于生活的追求也比普通人少了一些。到了养老院,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其实比社会活动中心的少年们要更适合他。 至于那间林琳记忆里的养老院到底缺不缺人,那就是林琳说的算了。 大不了,她花些钱,走个后.门,把人塞进去。 「原来是这样呀,那没有问题,我去吧。我叔叔和婶婶前几天还说家里地方小呢。我去那里工作,就可以不住在家里了。」 林琳听到这话,心里对于面前的齐家全又有了一些心疼。 这样的心智真的是上苍对他的厚爱吗? 「那好,明天下午你去警局找我,我借辆车帮你搬东西。」 「不用借车,我明天正好也没有事。」欧海文虽然搞不懂林琳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他却是不愿意放弃下一次接触的机会。 林琳歪头瞧欧海文,再摸了摸耳机,这样尴尬的相处,他还没过够? 「可人,你男朋友人真好。」可人这么好,她男朋友人也这么好。 欧海文一听这话,笑眯眯地回了一句,「谢谢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 林琳:「……」脸呢,脸呢。 第169章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家全,林琳转头之间竟然看到了钟sir几人,看到林琳和欧海文看过来,几人用非常拙劣的演技避开了两个的目光。 有贴着墙面壁的,有趴在地上找东西的,还有找掩护的…… 「让你见笑了。」林琳是真的觉得这些人够丢人的。 欧海文抿唇压下笑意,对着林琳摇了摇头,「并没有。」 是没有丢人?还是没有搞笑? 这个问题林琳一点都不想知道答案。 「我们进去吧。」欧海文看着林琳笑着说道。 林琳点头,并不说话。他们几人站在餐厅门口已经好久了。 可是林琳却不知道今天的餐会是註定要多灾多难了。 因为普一进门,林琳就看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和一位短头髮美女坐在一处,正用着餐。 那女人很漂亮,打扮的也很合体。跟从彭sir钱包里看到的那张相片不差什么。 一个没有生活压力的幸福小女人。 岁月并没有在这个女人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看起来仍是美丽年轻。 林琳就走在欧海文身侧,此时站住了脚,欧海文自然也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又出了什么状况呀这是? 「……突然不想吃义大利菜了,我们换一家吧。」 「呃?好。那你想吃什么?」一点徵兆都没有,突然改变主意,欧海文皱着眉头向餐厅里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后,有些疑惑,但还是好脾气的准备带着林琳离开这家餐厅。 「叶可人,你在做什么,我们的人都已经坐在里面了,里外部署都已经做好了。你到底在搞什么,现在立马找个桌子坐下来。」 钟sir在耳机里大声的咆哮林琳这一打乱部署的行为,并要求林琳按着计划行事。 第325页 「我一位女上司的男人和我一位男上司的老婆在里面。我的一位男上司背着我一位女上司正在约我另一位男上司的老婆。这个时候还在这家餐厅吃饭,我脑子是多有病呀我。我还不想因为一顿饭就让三位上司给我穿小鞋。」 钟sir:「……」哎呦我去,你们油麻地警局可真乱。 欧海文:「……」新时代的警察都是这样的吗?比他们黑.社会来得还要勐烈些。真真无法形容此时此刻欧海文的心情。 贵圈真乱。 林琳一边说,一边和欧海文离开这家餐厅。而这个时候莫家聪却突然抬起了头,正好看见林琳的背景。 看着那熟悉的背景,莫家聪有些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怎么了家聪?」文静发现家聪有些走神,顺着家聪的方向转头看去。不过文静看过去的时候,只看到了关上餐厅门的侍应生标准地站在那里。 莫家聪想到自己所知道的那个背景的女孩,想到她可能并不会来到这里,所以摇头笑了笑。「没什么,好像是看到个熟人。对了,你刚刚说什么了。」 「噢,人家说想要再买几盆六月雪放在mary那里……」 于是各自的另一伴还在警局加着班,而这对非常『寂寞』的男女又开始了正大光明的偷情。 出了餐厅,又坐上了车。 林琳转头看着欧海文,还是让他拿主意吃什么。欧海文想了想便说道,「我名下有一家餐厅,那里有个包厢是长年为我保留的,不如就去那里吧。」通过员工通过进入包厢,应该不会再看见什么吧。 「好,正巧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在自家的餐厅请人吃饭,跟本不用再花钱。 先是一怔,然后摇头轻笑,欧海文笑得很轻松。 头一回感觉到被人监视,也可以这么有意思。 「我能叫你可人吗?」鑑于自己已经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身份。 「名字就是给人叫的,你一直叫我叶小姐,叶小姐的。我也听不惯呢。」 「那你叫我阿文,我叫你可人。」 「嗯,阿文。」 「对了,刚刚那位叫家全的先生是你的朋友?你好像是故意要给他换份工作的。」欧海文不是齐家全,虽然原因他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那么明显的意图他还是看了出来。 「是的,他的性格有些缺陷,为人也很天真。现在的那份工作不太适合他,所以我想要给他换份工作。他,呃,也不容易。」 欧海文点头,他看出来了,那位不是性格有缺陷,而是智商有些短缺。 「那他口中所说的男朋友是?」别的倒都不是重点,这个才算是重点。 「煳弄他的。」 欧海文若有所思,「如果下次还需要煳弄谁,你都可以找我。」 「噗嗤」一声,林琳就笑了,「在说什么呢,我哪还有那么多需要煳弄的人。」 就在欧海文还要说什么的时候,钟sir在那边叫了起来。他们的车一直跟在林琳这辆车的身后,可是到了上一个道口,因为红绿灯的原故,他们把人跟丢了,这会着急地问林琳现在在哪里,以及一会要去的餐厅在哪里。 林琳听了,又是一阵摇头好笑。 也不知道慈云山重案组的人是怎么进入的重案组。还有这么有搞笑天份,为什么还要当警察,做个搞笑演员一定更有前途。 向欧海文问明了餐厅的地址后,林琳又在便签本上写了一句,『他们跟丢了。』 欧海文眼中也升起一抹笑意,在纸上写道,『他们真的是来监视我,而不是来搞笑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要找点事情做,才不会失业呀。就当是日行一善吧。』 这张嘴,可真损。 …… 欧海文领着林琳去的餐厅,是一家中式餐厅。 里面的包厢装修也很土豪金。 由着欧海文点了几道这里的特色菜后,两人就又坐在了一起开始传纸条。 而刚写了两句话,林琳就听到了一钟sir在那里喊着什么天线泡到水的话,之后嗞嗞一阵响后她就在也听不到什么了。 将耳机拿下来,林琳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在欧海文询问的目光下,说了理由。 欧海文听了,比林琳笑得还要大声。 他是真的服了这些人了。 「他们真的是警察?真的是重案组的?」欧海文又一次问了这样的问题出来。 「他们是慈云山重案组的,估计平时就是负责搞笑的吧。不过他们是他们,我们警察队伍里可不都是这样的。你可不能以偏概全。」 真的,她突然后悔将监视的事情告诉欧海文了,包括她自己这都太影响警队的形象了。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她还不如那帮负责搞笑的呢。 「我,呃,其实,怎么说呢。按着原则来说,我是不应该告诉你监视这件事情的。但是,我并不希望通过我的原因,对你做些什么。这,嗯,我不知道要怎么说我的想法。」 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眼中一抹复杂飞快闪过。 真的是一个复杂又纯粹的人。 这样的人,他其实从小就见多了的。可是为什么他给自己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呢。 这到底是哪里不一样? 感觉就像她也说不出来的原因一般。 第326页 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理由。 没有钟sir一干人等的捣乱,欧海文和林琳的这顿饭吃得很轻松惬意。 欧海文是那种海龟,而且还是那种知识见识都非常广的男人。 虽然他的一些思维并不一定能够跟得上林琳,但是也是那种林琳无论说什么,他都差不多能接上个一两句的人。 自古婚姻都要讲究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其实这种婚姻还有一种好处,那便是眼界见识,以及身受的教养学识都有一定的相近以及相似。 这样的人组合在一起,总比一时新鲜找个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然后自以为有趣的来一场鸡同鸭讲的恋爱要强一些。 说真的,原着中方丽娟和欧海文之间的爱情太过于灰姑娘,也太过于理想了。 两人的思想和爱好都不同步,这没有什么。但是若是到了鸡同鸭讲的地步,很难相信两人的婚姻能够维持多久去。 越是跟这个男人接触,林琳就越是为这个男人委屈。 方丽娟,真心糟蹋人呀。 不过,也幸好两人之间因为自己的乱入而没了交集。 现在的方丽娟仍旧回到慈云山重案组对面的失物招领处坐着班,放假的时候和朋友打打台湾麻将。 偶尔的一次灵光乍现,并不能改变方丽娟不谨慎的性格。 她留在那里其实比嫁给欧文海,然后到处执行捣蛋任务要好呢。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可是以她几世的阅歷来看,她最后与欧海文必定是走向分手的。 想到电影二最后的镜头,欧海文一脸因为方丽娟又要出任务的不高兴不耐烦,其实结局就已经註定了的。 虽然对于警方的任务,欧海文也会感兴趣。可是生活必定是生活,一时的感兴趣不代表真的会永远的感兴趣。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其实没有交集就是最美好的故事。 当然,林琳想到其实她与欧海文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很有可能是个老妖怪。 满头黑线,瞬间像刷屏似的倾泻而出,林琳此时的表情怪极了。 「我说错什么了吗?」欧海文看到林琳表情不对,然后停下来问她。 「没有,你说的很对。祖父驳论的现象确实有这种可能。」 「嗯。」扫了一眼被放在一旁的监听设备,欧海文想了想说道,「我很抱歉,之前是调查过你。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要多了解你一下。」 其实,他不止调查过林琳,还调查过那个在他出事当天出现在餐厅里的侍应生。可是相对于林琳的资料,那位侍应生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他之所以想要调查她,其实不过是顺带的。他并没有因为那一面而对她产生什么想法,他只是觉得她很有趣。 但也仅限于此。 不过调查到林琳的时候,却发现了她们家的一些事情。 比如说移民。 「其实对于你这样身份的人,如果对一个出现在身边两次,又帮助过你的人不进行调查,那么我才要怀疑你的智商呢。 我以前看过很多的警匪片还有一些别的电视电影,那些人都是制造这样那样的乱局,然后来个救命之恩,顺理成章地留在最大男配角的身边。说真心话,我一直觉得,救命之恩还不如伙同犯罪要来的更真实一些呢。 比如说正在做案的时候被男配发现了,然后被男配要挟留在身边什么的,想来更有看头。你说是不是?」 欧海文:「……」是不是,都让你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现在一些警匪片,把罪犯的犯罪手段描写的那样细緻,一但出现这类的案件,是不是加大了你们警方的办案难度?」 第170章 林琳听到欧海文这么问,耸了耸肩,「也许吧。不过只要做过的事情,就一定会有存在的痕迹。我是在警民关系组工作的,所以具体的案件还要辛苦那些重案组的同事们了。」 欧海文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哎,我很好奇你们调查我的时候,是怎么调查的?」就她所知调查人的过往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他是那种从现在往以前推着时间来调查的。 做为一个出身黑道的太.子.爷,在遇到那天的事情后,还不去调查一番的话,才叫人怀疑他的智商和心机了。 也许原着中的欧海文也调查过方丽娟,可能是方丽娟的档案太干净,什么都没有,这才有进一步接触的。 当看到钟sir等人的时候,也许他并不是毫无所觉,而是将计就计呢。 还有这欧海文就真的没有涉黑吗? 想到这里时,林琳心里就是一怔。不过转念间就放下了。 上苍让每个人存在,都有他存在的意义。 也许是好的,也许是不好的。 但是存在就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林琳突然想到欧海文也许真的是将计就计,然后借着方丽娟忽悠警方,一边让人觉得他已经成功将欧家洗白,从此成为奉公守法的有钱人。一边又在暗地里干些黑.社会干的那些个勾当。 她记得以前看过很多的小说,比如说某某重生之类的。那里面就是这么写的。 前面男主开始怎么怎么好,然后时间一长就撕开了伪装什么的。 然后丧心病狂的对待女主的家人和朋友什么的,最后女主憋屈死了,又憋屈的重生回来,对着男主大开杀戒。 第327页 那她现在干的是不是女主重生前的蠢事呢? 「你这两天一直在办移民的手续,是不是想要移民。」如果不是要移民,为什么要将关于他的警察内部消息告诉他呢。 「是家里人要移民,我暂时还不想出去。」 已不可查的松了口气,欧海文又想到了其他。「你家里都要移民了,那你怎么办?」 「凉拌呀。」她又不是三岁小孩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 欧海文:「……」这好像也是一种回答。 林琳看到欧海文被自己噎住的样子,不厚道的笑了。「你呢,真的不打算接手你父亲的事业吗?干好了,也不失为一项好买卖。旱涝保收,不会赔本,也不会跌停板。」 什么是白,什么又是黑。 这个世界的规则,那就是谁的拳头硬,谁的话就是对的。 白道的人,也有无情无义,背信弃义的。比如说自己的领头上司就不明白朋友妻不可戏这个最简单的道理。 黑道的人,也有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比如说,呃,算了,这个她就不说了。 所以,经歷的多了,是非观早就淡漠的林琳对于慈云山重案组的想法,非常的不理解。 人家到底要不要接手自家老爹的家族生意,那是人家的事情。现在就火急火燎的,真不知道着的什么急。 而且说句最难听的话,官兵与盗贼之间那是供需关系。 这就好比猫和老鼠的关系。 虽然现在养猫就没有人指望着它能抓耗子,可是在以前,普通人家养猫,绝大多数是为了抓耗子的。 如果没有了耗子,谁还会养猫呢。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犯罪,那要什么时候都会迟到的警察又有什么用? 「是不是我说的太枯燥了?」 「为什么这样问?」 「你一直在走神。所以我猜想是不是我说的话太无趣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说着说着思维就发散出去了。」 欧海文一听林琳这么直接干脆的道歉首先就是一怔。然后心中又是一喜。最后听到林琳的解释,倒也能够理解她为什么会走神了。 他们一直在聊天,而聊天的主题也一直在变,说着说着就会顺着话题扯到了别的上面,然后他们就继续往下说,可是说着说着又跑题了。 欧海文非常庆幸他平时爱看书,也有些阅歷见识和知识,不然以面前姑娘的聊天方法,他是一定接不上话的。 换个人都没有办法跟她这么聊天了吧。 不过看这姑娘的样子,应该聊的还算是尽兴。 哪能不尽兴呢,来到这里,这样东拉西扯的聊天,还是头一回呢。 就连说话的时候,有些个外国的诗歌散文,因为原滋原味的更有味道,所以两人还会直接说着说着就用外语对话。 林琳的法文不错,语法很标准,而欧海文的法文比说普通话还要好一些呢。 除了法文,还有其他的外语,两人也都会说上几句。 林琳聊的畅快,等到再次注意时间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于是起身与欧海文告辞,欧海文自然不能真的让林琳一个女孩子自己坐车离开。于是还是叫上了阿泉开着车将林琳送回了家。 当然这一回,欧海文的车是直接开到了叶家楼下的。 仍是非常有风度的下了车,然后开车门,将林琳扶下车。而这一切,还在追剧的叶可爱和叶妈倒是看得一清二楚。 「可爱呀,你快过来,你看看那个人是不是你大姐?」这么晚了,还有汽车在停在楼下的声音,于是叶妈就从阳台的窗户向下看了看,是不是自己的大闺女打计程车回来了。哪想到就看了欧海文推着林琳下车,又站在车边与林琳道晚安的情形。 「哇,好帅。这一定是姐姐不跟着我们去加拿大的最大原因。还说什么捨不得刚刚考上的谈判专家的工作,(ˉ▽ ̄~) 切~~,骗鬼去吧。」 叶妈听到可爱的话,回头就给了她一个暴栗,「你姐脸皮薄,你快去睡觉。别让她知道我们看见了。」 「妈,至于嘛。大姐交了一个有钱男朋友,还不能让人看了。」一把将叶妈拿在手里的水杯抢了过来,说完就小口小口地喝起了水。 「什么有钱男朋友?」隔着好几层楼,大半夜的咋就知道是有钱人了? 「妈,你没看见那男的送大姐回来坐的车吗?那车杂志上说了,最低配置也要一千多万呢。还有呀,你看他走的时候是坐在后座的,开的了这么好的车,还请的了司机,一定是个超有钱的人。 呀,妈,你说大姐男朋友的家里同不同意呀?会不会棒打鸳鸯呀?家里会不会有个妈妈,然后还有几个特别招他妈妈喜欢的表妹呀?还有门当户对世交家的小姐。」 「什么世交家的小姐?」林琳一开门就听到叶可爱在那里说的这句话。自然而然的问了出来。 就她所知,叶家连个亲戚都没有,上哪找什么世交呀。 当初叶妈和叶爸可是在七几年的时候偷.渡到香港的,然后非常幸运的赶在新政策下来前的最后一批拿到了香港的居留权,成为了香港人。 叶爸没的这些年里,家里除了邻居就真的没有什么人来了。这世交什么的,估计是电视剧里的吧。 「大姐,我们在说你男朋友呢。」看了一眼叶妈的脸色,可爱吐了吐舌头,「妈不让我说呢。」 第328页 一边换鞋一边看了这娘俩一眼,「妈不让你说,那你就别说了。妈,什么男朋友?」 「妈,你看大姐还不承认。我跟妈刚刚都在阳台上看到了。」 「大晚上的不睡觉,你和妈站在阳台上干什么?」 「我陪妈看电视,然后妈去给我倒水,顺便往楼下瞅了一眼,就看见你从一辆豪车上下来。」 林琳好笑的瞪了可爱一眼,「是妈陪你看电视吧。可喜呢?」 「跟同学露营去了,说是告别仪式。大姐,你别顾左右而言他,你快说说,刚刚送你回来的是不是你男朋友。若不是你男朋友,又怎么还那么,那么绅士呢。」 「就是因为不是男朋友才会那么彬彬有礼,讲究个绅士风度呢。」林琳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懒洋洋的怼了这么一句过去。 「可人呀,那今天送你回来的男孩子是谁呀?他是不是在追你呀。」叶妈其实也是着急着长女的婚事的。 长女这些年为了养家已经很辛苦了,就算是有过几场拍拖,男方也因为她们家的事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现在家里已经不缺钱了,那么长女的婚事就应该早点想了。 看到叶妈和可爱这一副八卦的样子,林琳想了想,然后说道,「我们也是刚刚认识,以后是什么情况,我也说不好。不过现在还不是那种关系。」 叶可爱嘻嘻一笑,「我知道了,他还在追大姐是不是?」 哪有?不过欧海文的言谈举止以及眼神倒是都有那方面的意思。 不过现在才哪到哪呀,以后的事情慢慢看就是了。 「好了,你个小人精。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的。都这么晚了,快去睡觉吧。对了,妈你要带走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回头你们走了以后我便找人重新收拾房子呢。」 「哎呀,都是用了几十年的老物件了。一说丢掉哪捨得呀。可是这些东西要是带到加拿大去,东西不值钱,运费贵呀。要不,这房子就先别收拾了,反正收拾出来,也没人来住。」用了那么多年的东西了,她真的捨不得。 「行吧,我知道怎么办了。不就是这些东西嘛,妈,你好好收拾收拾,我在加拿大买的房子倒是有一间地下室,到时候都放到那里去,」就算是现在没有地下室,她也有办法在叶妈她们到达加拿大前挖一个出来。 既然那些东西是她喜欢的,那她就都送到她跟前,也是她的孝心。 「你这孩子,竟说胡话。快去洗个澡,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呢嘛。」她们娘仨是没什么事情了,可是可人还要留在香港工作呢,总不好一直请假。 林琳听了一笑,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跟叶妈道了声晚安便回房间去换衣服,然后出房间去洗澡。 林琳这里一夜无话,无梦到天亮。而住在半山富人区别墅里的欧海文却失眠了。 他交过不少女朋友,也认识不少女孩子。可是今天的这个女孩却给了她一个全新的感觉。 虽然不过见了三次面,只吃过一顿饭,可是林琳给欧海文的感觉非常的好。 无论多么美好的语言都无法形容林琳留给欧海文的印象。 那个女孩真的很优秀。 很优秀。 可是让他注意到她的,却不单单是这份优秀。 是那种久违的悸动。 和她在一起,只是简单的说着话,聊着天,东拉西扯也能让他感觉到那种轻松自在。 欧海文双手插在裤兜里,后背靠在卧室阳台的墙上,看着漫天的星辰,不自觉的笑了。 …… 「叶可人,坐电梯吧。」杨光一把拉住跑向楼梯的林琳,语速飞快的建议道。 第171章 今天一早林琳来警局上班,还没做什么事情,就收到了pnc出勤的传唿,于是第一时间回復了传唿台自己到达的时间后,便连忙收拾了一下出勤的背包,去跟莫家聪说了一声就离开了办公室,然后就在走廊里碰到了要做电梯的杨光。 「噢。」有电梯坐,林琳也没有拒绝。就算是电梯有着千万之一的概率会出现一定的故障而阻止他们去现场,林琳觉得这也是个理由。 快走两步,踏进电梯,看着杨光飞快地按了两下关门键,林琳便抬头看着电梯楼层指示条。 话说今天是她成为谈判专家后,第一次接到案子呢。虽然有些兴奋,但是也没有多兴奋。 不过感觉杨光倒是比自己更兴趣一些。 也许通过救助别人,杨光会真正的站起来吧。 电梯不过几十秒就到了一楼,和杨光一起背着个包冲出警局,杨光准备打计程车去现场,而林琳正好看见警局门口停着一路警车。 于是连忙拉着杨光去了警车处,请开警车的同事帮忙送她和杨光过去。 pnc是个义务部门,打计程车出勤虽然是给报销车费的,可是他们刚刚成为pnc,就要找彭国栋签字申请报销什么的,感觉还是有些个怪怪的。 原来的pnc对于成员的要求非常高,而高级别的成员呢,一般都会有车补,油补,所以也就不在乎这点钱了。 可是林琳和杨光是pnc成立数年以来唯二的两个员佐级谈判专家。所以在福利和待遇上那还是沿用着原岗位员佐级的待遇。 当然了,她不差钱,但也不能因为不好意思就不去报销让自己吃亏。可是也不能给人留下个斤斤计较的印象。 第329页 而且报销走手续其实也麻烦,所以林琳想着,合适的交通工具真的是有必要弄上一辆的。 坐着警局的车,林琳与杨光一路畅通无阻竟然比其他人先到了案发地点。 一听到是一个租房客因为房东太太加租而拿刀威胁房东太太和两个孩子的事情,林琳无法控制地向天翻了个白眼。 虽然很不淑女,但是林琳实在是控制不住了。 我去,这都是什么事呀。 嫌房东不好,你可以换房东。嫌房租贵,你也可以换房子租,这么作,这么闹你是为哪般呀。 「当事人是男人,由我来作谈判,你做策略员。」一听完现场警员同事的说明后,杨光毫不犹豫的对林琳说道。 林琳略一皱眉,非常想到化身『xxx有话要说』中的xxx狠狠地骂醒他。不过杨光的话说的也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还是冲着身为女人的房东太太。她身为女人还是不要去刺激他了。 「嗯,我去问下情况,你先安抚住当事人。」 随后杨光向门边走去,林琳转头去仔细问询先来的警员以及附近的邻居。 不过十几分钟,林琳就拿着本子走了回来。 站在房中视线的死角,林琳靠着墙,将写了字的便签本举到杨光的视线范围内。 『当事人叫国邦,是一名……你可以问他在这里住了几年了?房东一共加了多少回房价?』 杨光看了字,犹豫的看向可人,这么问不是让当事人又回忆起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吗? 林琳小幅度的点头,然后飞快的在便签上写下一行字,『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现在已经不是涨租降租的问题。就算是此时说服房东以后不涨租,难道房东还会愿意将房子再租给这么一个人。 若不现在将矛盾转移,此时压下来,将来也有可能会被报復。』 看到杨光还在犹豫,林琳的不耐烦越来越明显。早知道刚刚就她上了。 想到原着中杨光出的那个主意,表现上看起来是将问题解决了。可是更深层次的矛盾还摆在那里。 当事人虽然是挟持了房东太太,可是按着没有伤害人的前提来定案,最多也就是判个一两个月。那还是最多的情况下,一般这种事情,如果被挟持的人不追求,也不过是交一定的罚款就可以保释出去的。 一个加租就可以引发这人的暴虐性,若是等他出来,房东太太不肯将房子租给他,或是已经将房子租给了别人。事情就可能会演变成流血事件。 「国邦是吧。我是杨光,我是谈判专家,我是来帮你的。请问你在这里住了几年了?房东太太一共加了几次租了?现在房租是多少呀?」 杨光毕竟还是新手,此时就算有自己的想法,可是见林琳坚持又自信的模样,还是按着林琳的指示问了出来。 而这种妥协,是那半个月的试训打下的底子。 拿着小刀拽着房东太太的房客国邦一听到杨光这么问,先是痛骂了一阵房东太太的无良缺德,然后又开始细数了这些年,房东太太隔三差五就要加租的事情。 杨光看了一眼林琳的便签,然后又继续问道,「那国邦为什么还要住在这里呢?房东太太这么加房租,是不是房租已经比其他的地方贵太多了。那你为什么不搬走呢。」 「……因为,因为,因为别的地方更贵呀。」国邦想了想,痛苦的说了出来。 「噗嗤」一声,林琳听到这话,实在是没忍住。 杨光听到这话也无语了,他是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好了。刚刚那情形说得好像房东太太怎么怎么十恶不赦似的,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回事。 这思维还真的不能按着他刚刚想的那样,让房东太太保证不加房价就能解决的。 「当事人是独自一人生活,没有长期稳定的工作。你可以告诉当事人,警方可以给他介绍一份长期稳定提供住宿的工作。」 杨光听到林琳小声的话,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琳,「什么工作?」 「更夫。」 一说到更夫,杨光立即想到了前几天在内部网里看到的慈云山警察宿舍那边缺少一个更夫。现在一听林琳这么说,杨光果断猜想就是那里了。 将这么个人放在警察宿舍看大门,真的好吗? 大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呀! 杨光在心里吐槽,但是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办法。于是转回头看向房里的国邦时,却是一本正经,语气真诚。 反正那内部网上也没说不能有案底。 那国邦一听,他这么一闹,竟然可以找到一个免费提供宿舍的工作?实在是诧异极了。于是当下也不多做考虑就真的放走放了房东太太和她的两个儿女。 虽然后续工作还有的忙,可是这总比将这国邦用一纸合约牵绊住要强了许多。 其实房东太太也不容易吧。 房子是她的,她想加租那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加租加成这样,那是真够倒霉的。 事情闹得那么大,以后街访邻居怎么看她呢。 待国邦出来后,其他负责此事的警察便将人带走去做笔录和定案了。而这个时候一直在不远看观察两人头一次出任务的彭国栋拎着pnc工作箱也走了过来。 他向林琳伸出手想要看看林琳在便签上都写了什么。 林琳看到他的示意,便将刚要装到背包里的便签本递了过去。 第330页 「叶可人,如果是你谈判,你会怎么做?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容易激怒当事人,让事态走向不可预期的地步。剑步偏锋也不是不行,但是一个掌握不好就会让事态更加的严重。我们要的是谈判专家,是以最稳妥的办法将案子解决的人。」 面前的叶可人,谈判的风格非常的彪悍,通过在学校的几次测试,以及今天这本便签上的留言,就可以看得出来,叶可人是个心智及其坚定的人。 可是他是真的害怕哪一个不注意,或是分寸没有掌握好,就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说句实在话,彭国栋曾经还做过一个梦,梦里的情况他还清晰的记得。 说是有一位当事人要跳楼,叶可人去做的谈判,没有说两句话,叶可人直接叫人家别犹豫,赶紧跳,别耽误她下班的时间。 梦里的他非常生气,然后在训斥叶可人的时候就醒了。 醒来又发现老婆大半夜的不睡觉,还在跟那个mary在聊什么感情问题。 唉,这女人呀,他就从来没有弄懂过。 像叶可人,像简洁,像……文静。 「……我明白彭sir的意思了,下次我会注意。」 林琳说明白,说下次注意。但是她却没有保证下次不会这样做。彭国栋听了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点点头放过林琳不提,又去看向杨光。 他对于杨光今天的表现,还算是满意吧。「嗯,还有一些不熟练,回去再想想这一次的谈判有没有更好,更快的解决办法。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用工作来让他软化的。」 「是,彭sir。」 做为一对新人,今天两人的表现也算是出彩。于是彭国栋也不在说什么,问了两人是否都回警局,如果是,就捎他们一路。 林琳与杨光对视一眼,连忙点头谢过。一起出了居民楼,坐着彭国栋的车回了警局。 也许是因为有彭国栋在的原因,三人一路都没有说话。 不过刚到警局门口,林琳就看见等着自己的两拨人。连忙跟彭国栋打招唿让人停车。 杨光见叶可人下车,他自然也不愿意留在车上与彭国栋相看两相厌。于是也下了车。 「阿文,你怎么过来了?还有家全,你们怎么凑到一起来了。」 尚不等欧海文说话,家全就对着林琳笑了。「可人,你昨天不是说要找我帮忙的吗?我今天辞了工作就过来等你了。警局的人说你不在,我在门口就碰到你男朋友了。你男朋友人真好,还给我买吃的。」 「男朋友?」杨光诧异地叫了一声,「叶可人,你原来真的有男朋友呀,我还以为,以为,」 杨光看了一眼欧海文,又看了一眼家全,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欧海文还是听明白了一些事情。 林琳此时也同样地看一眼欧海文,然后再看一眼皱着眉头的家全,没好气的笑了。 真不明白杨光是怎么想的,齐家全不能受刺激,干嘛还要整这一出。 「杨光,家全叫我可人,你叫我叶可人。这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又不是什么好朋友,我干嘛要介绍男朋友给你认识呀。你说是不是家全?」 家全连连点头,本来他心里就对杨光有意见,一听这话,非常骄傲地说道,「可人说的对。我和可人是好朋友,她介绍男朋友给我认识,哼,就不给你知道。」 杨光:「……」说的好像他多稀罕似的。不过,这个真的是叶可人男朋友吗? 第172章 杨光虽然脸上一副不稀罕的样子,心里却是有些个不舒服的。 叶可人的这副身子长相清丽,再加上林琳气质出众,自从警民关系组搬到油麻地警署后,或多或少的,原来的叶可人与杨光就有了一定的接触。 再加上后来林琳参加pnc试训,与杨光的接触就更多了一些。 半个多月朝夕相处,两两组队的接触下来。杨光对林琳是产生了些许好感的。再后来他们一起考上了pnc,杨光就觉得应该进一步发展时,齐家全竟然找了来。 周一的时候听到林琳说有男朋友,还以为是在煳弄齐家全,哪里想到周四刚出勤回来就真的看到了叶可人的『男朋友』。 女人更了解女人,而男人更了解男人一样。欧海文看林琳的眼神,骗不了杨光。那就是一个男人看自己喜欢女人的眼神。 杨光看到了欧海文的情谊,欧海文自然也没有错过杨光眼中的失落。杨光刚刚一瞬间的眼神和表情被欧海文看在了眼里,于是对着杨光笑着伸出了手。 「你好,杨警官。我叫欧海文,是可人的男朋友。我们家可人平时有赖你照顾了。」 杨光看着面前伸出来的手,怔了怔,然后扬起了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握了上去。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同事嘛,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杨警官太客气。」 林琳:「……」这上岗上线的,可真够积极的了。 半晌,林琳左右看了看握个手半天不松开的两人,摇了摇头。 「家全,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进去说一声,然后领你去上工的地方。对了,你的行李是不是还在你婶婶家里,我们还是先去你婶婶那里将东西拿了再去。」这样一趟就完事了。 齐家全举了举手里的玻璃丝袋子,笑得好不得意,「不用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跟婶子说了,婶子可高兴了,还是她帮我收拾的东西呢。」 第331页 齐家全的婶子一听齐家全找到了供吃供住的工作,高兴的差点没有跳出来,连忙找了个袋子将家全的东西以及她看着不想要的东西给装了起来,让齐家全直接拿走,以后没事也不要再回来了。就算是有事,最好也别回来。 齐家全人实诚,不愿意将人往坏了想。可林琳一听这话,却是完全明白的。 不过想到家全毕竟是人家养了几十年的,没功劳也有苦劳。何必再去计较这些事情呢。 以前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都说齐家婶子怎么怎么样,其实在林琳看来也不过是个嘴碎脾气又不好的小市民罢了。 帮着大伯哥养着一个智商有缺陷的孩子,一天两天还好说,可是这一养就是二三十年,在生活压力那么大的情况下,她对家全没有对自家儿子好,说真心话,她能够理解。 别的不说,若是家里来个亲戚,住上三五天的,你还能热情的招待,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你的热情就消退了。若是住上个把月,你就要不耐烦了。那要是住上二三十年呢。 在只有付出,根本看不到回报的时候,是个人估计脾气都不会太好了。 这种人,有功有过。可是不能因为过就抵了功。就算是飢一顿饱一顿,齐家婶子不是照样把齐家全养到了这么大吗? 所以此事,林琳并不多做批判。倒是杨光心中对于自己对齐家全的不耐烦有了一丝悔意。 都是有过寄人离下处境的,他最能体会那种感觉。 他还好,他还有一个亲妈妈。而后爸对自己虽然比不上其他几个亲生的,但是也不错了。而家全呢,小小年纪,无父无母,投奔叔婶过日子。 他当初真的是个混蛋,他应该多一点耐心的。 就像是面前的可人,刚刚他已经听说了,可人重新给家全找了一份工作。 是在养老院里做护工的。 养老院的老人们需要陪伴,而家全需要有一个人让他靠近依赖。 抬头看向面前的可人,她确实比自己强。 杨光怎么想的,林琳不关心,此时看到这个装行李的袋子,林琳又想到了她空间里的那两个当初刚来时收拾出来准备参加试训的袋子。 难道这部电视剧里的人,都喜欢这么装行李? 欧海文知道地上的那个袋子就是他今天出现在这里的藉口,噢,不,是理由,于是欧海文看了一眼阿泉,阿泉会意,直接拎起袋子向车后面走去。 然后回来的时候,直接揽着家全的脖子将人安置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后面的座位那是给他们家少爷和叶小姐座的,他们俩个大电灯泡还是留在前面照明吧。 阿泉和家全上了车,林琳将pnc出勤的那个背包交给欧海文让他帮自己拿着,然后便向警局里跑去。 最近她的顶头上司神色有些个不对,林琳估计那场带着朋友老婆私奔的旅途就要开始了。 既然这样,她还是可以多出去走走的,反正他们警民关系组也不是纯粹坐办公室的。 咦,刚想到这里,她才想起来她把慈云山重案组的人给忘记得一干两净了。 昨天监听设备出现了问题,怎么从昨天到现在这些人也没有给自己来个电话问询一下呢。 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 林琳刚想到这里,钟sir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喂,是叶可人吗?我是慈云山重案组的钟sir。」钟sir在那边有些焦急的声音毫不掩饰地自电话中传出来。 「钟sir你好,我是叶可人。」声音不太对劲,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林琳这么问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向警局外面和杨光互相说着话的欧海文,不会是这傢伙做了什么吧。 「你和那个欧海文还有联繫吗?」 「……有。」他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并且看着她在打电话。 「那很好,关于监视欧海文的行动,就全权交给你了。在我们回来前,务必不能松懈。」 回来前? 「钟sir,你去了哪里?」这还有案子在呢,怎么出去了? 「昨天晚上我们开车回慈云山警局路上遇到了堵车,然后就睡了一觉,等想来的时候,就发现天还没亮。于是又睡了一觉……」 昨天一帮人在欧海文送林琳回叶家后,就开着那们那辆车准备回慈云山重案组,在码头那里正好遇到卸货堵车,于是他们就停下来等了一会儿。 然后等的时间长了一点,几人就陆续睡着了。等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车窗外面还是黑的,以为还没有过多久,几人就接着睡。 一直睡到今天早上七八点钟了,大家才发现在什么不对劲。下车一检查,好嘛,他们昨天开车直接开进了人家的贷运集装厢里。现在厢子被从外面封着,但是能感觉到地面的晃动,他们应该是在海上。 费了九牛二虎的劲,终于在集装厢上打开了一个洞,可是他们的集装厢在里面,他们只能通过两个集装厢之间的缝隙看到一点光线。他们大声的唿救也因为重重阻隔而无人听到。 一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分批打穿集装厢,也幸好其他货柜里装的东西都是吃的和水,不然他们可能就要成为香港首批被饿死的重案组警员了。 等到听钟sir说完,林琳用脚跟想,也知道这事是谁干的了。 真够缺德的。 第332页 「钟sir你没有打电话去报警吗?」 怎么没有报,不过跟本没有要相信他的话。然后好不容易有人相信了,可是众人都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何谈救援呢。 当今之即能做的事情就是等了,等船靠了岸,等有人来卸集装厢,不然他们是没有办法了。 因为最后一点能弄开集装厢的工具也已经报废了。 「手机就要没电了,你一定要完成交给你的重要任务。」那一头的钟sir听到手机没电的提示音,连忙说了最后一句话他认为很重要的话。 林琳看着已经挂断的电话,轻轻地吐出了一句,「yes,sir。」 …… 挂了钟sir的电话,林琳正好走进他们警民关系事务组。 将齐家全的事情跟莫家聪说了一声,又说了一会就回来,林琳这才转身往外走。 「可人,等一下。」林琳还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莫家聪就叫了声。 「什么事,莫sir。」 莫家聪叫住林琳后,又有一瞬间的后悔。可是看到林琳一副疑问的表情,想了想才说道,「钟sir那边的案子怎么样了?」 林琳摇了摇头,「没有什么进展,现在连钟sir都离开香港去办别的案子去了,我估计他的这个案子只能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再办了。现在只能搁浅。」 「嗯,这样呀,对了,你昨天去xxx路上的那家义大利餐厅了吗?我昨天好像在那里看到你了。」 一听这话,林琳就笑了。原来叫住她是为了问这个呀。「莫sir真是会说笑,钟sir昨天一包泡面就将我打发了,还吃什么义大利菜。我倒是想了。」 莫家聪听到林琳这么说,算是彻底放下了心。 原来真的是自己看错人了。 又简单地说了两句,便将林琳打发走了。 反正莫家聪也明白,既然林琳成了pnc,他们警民关系组的工作就只能排在pnc后面了。 从警局出来,正好看见杨光往里走。林琳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唿后,便朝欧海文走去。 打开车门,请林琳上车。然后又走到另一面,再自己坐上去。欧海文一套下来行云流水。 「你准备让钟sir他们飘多久?」待车开起来,林琳似笑非笑地问了这么一句。 欧海文一听这话,便笑了。「我昨天临时捐了一批生活用品去非洲。路上慢慢走,来回也就三个月便能回香港。」 「真不愧是文少爷呀。」这手段使的真是好。不声不响的,就让人招了罪。 不过那一群喜欢捣蛋的人不在香港,至少她耳朵也能清静清静。 「过奖了。」再好脾气的人在知道自己无缘无故的被监视都会生气的。 看出林琳眼角眉捎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欧海文才算是真正放下了心。 他不想惹她生气。 半晌,看到林琳确实没有生气的样子,她还特有心情地回答着前面齐家全的常识性问题,欧海文才轻声问道,「你,为什么不生气?」 第173章 「我为什么要生气?一个笨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能让他们免费出去玩一圈,也没有什么不好的。」顿了顿,林琳又说道,「况且这件事情,你有权利生气,以及去小小的报復一下。」 警察不能因为你怀疑谁将来可能会犯罪,就可以对谁进行监控,然后侵犯别人的隐私和自由,进而欺骗别人的感情。 卧底,打入敌人的内部。这也许是最快拿到敌人犯罪证据的办法。可是在卧底的过程,想要让别人相信自己,那也是要付出心力智力和感情的。 真情假意,真的就没有人感觉到吗?还有在卧底的过程中付出去的感情就真的都是假的吗? 所以,林琳敬佩那样的人,却也不愿成为那样的人。 「我爸爸出身黑道,就算是再洗白,我们的手中也要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我想你能理解我的,是吗?」 欧海文说到这里,有些忐忑。他说过不会接手父亲的家族生意,可是他这样的出身,手中又怎么可能不留下一些力量,来保护自己呢。 这个社会,如何能没有保护的力量呢。 可是他就怕她不能理解他,进而误解他。 「嗯,我明白。」这很好理解的,她又不是真善美的二百五,这种事情很常见。 看到欧海文的眉头还在轻微的皱着,林琳想了想,又笑着说道,「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们黑道什么吗?」 欧海文听到这话,有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看着林琳,然后才轻轻地问她是什么。 「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就算是没命了,也不过是碗口那么大的疤。我喜欢你们这种做事风格,感觉特别的爽快。」 欧海文先是轻笑出声,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你真的不像是一个警察。」 林琳俏皮的眨了眨眼,双手向他一摊,「你能找到一个不要求学歷,工资还这么高的工作吗?我当时需要养家,警察是个高收入工作。」 欧海文点头,更加的心疼面前的姑娘。 那么博学,当初上学的时候,成绩一定非常的好。 听完这话,欧海文再看着林琳时,发现林琳已经将头转向一旁,淡淡地看着车窗外飞快倒退的景色。 一股为面前女孩心疼的情绪在发酵着。 再看看车窗上的侧脸,他知道他心里有面墙塌了下来。 第333页 不过才见过四次面,为什么她就可以让自己毫无防备呢。 还有,她为什么会相信自己呢? 就如自己相信她一般。 林琳看着车窗发呆,欧海文看着林琳发呆。一时间车里非常的安静,家全有些奇怪的回头看去,然后歪着头不解地看着后面的两个人。 「可人,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家全坐车坐得不耐烦了,就想着要早一点下车去。 林琳回神,向窗外扫了一眼,看到一些明显的建筑标识后,才笑着说道,「再有十来分钟就到了。家全要是闷了,就闭上眼睛眯一会儿,一会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们就到了哦。」 「噢。」真的好闷呀,大家为什么都不会说话,就是说刚刚那些他听不懂的话也好过现在这么安静。 看到家全转回头继续扣车窗玻璃,林琳似是累了一般,闭上眼准备闭目养神一会儿,而这个时候,欧海文却悄悄地伸出了手。 他想要握住她的手。然后, 「啊!疼,疼。」 「少爷,怎么了?」阿泉在前面开车,听到欧海文的痛唿声,一脚踩住了剎车。然后一脸紧张的回身向后望。 「我,我没事。你继续开车。」欧海文用左手包住右手,疼得直抽气。 「抱歉呀,下意识的反应。」林琳对自己还是有分寸的。刚刚欧海文一下子用手握住她的左手时,她虽然下意识的一个小擒拿手将他的手给掰了一下,但是她可以保证没有伤筋动骨。 唉,反应慢了,是要出人命的。可是这反应快了,好像也会让人出人命。 不过此时的她,早就可以控制自己的力度了。至于欧海文为什么会疼成这样,那只能说明欧家的文少爷身娇肉贵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林琳笑得好不温柔地说了句,「漂亮姑娘身手好一些,总是安全一些,你说是不是?」 「……是。」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不过还真的很少人这么自信的说自己漂亮。 「我觉得我长得挺漂亮的,你不这么认为?」看到欧海文的神情有些个勉强,林琳扬眉再接着问他。这可是原则性问题,回答不好,就吃了你。 「……不,你很漂亮。」这是真心话,可是欧海文却有一种被强迫的感觉。 这还差不多。得到了满意答案,林琳才想着看一看欧海文一直揉着的手。 「手还疼吗?」一边问一边伸手过去向欧海文探去。 欧海文下意识的向后缩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面前的姑娘不是想要打他,于是乐颠颠的将手伸过去。 「另一只。」把没受伤的手伸过来干什么,敲诈她呀。真是个呆子。 「噢,噢,给。」 一只手握着欧海文的手腕上方,别一只手在手腕处来回揉捏。稍稍用了一点内力,手上带着一丝热气,可以更好更快的缓解扭伤。 就这样回来弄了十几下,林琳才双手放开。 「差不多了。没什么大事,过一会就不疼了。我没使什么力。不过,你刚才」 「我没别的意思。不是,我是有别的意思,不,不,不,我是没有别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欧海文不等林琳把话说完就打断了林琳的话,可是他打断完以后,自己又开始语无轮次了。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别整的跟纯情小生似的,好像真没谈过恋爱一般拘谨紧张。煳弄谁呢,你那前女朋友还时刻的举着枪嘞。 「我」 「少爷,叶小姐,我们到了。」 欧海文刚要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倒出来,阿泉就一边停车一边出声打他打断了。 「呵呵,家全,我们下车了。」看到被噎在那里不上不下的欧海文,林琳笑眯眯地叫着家全下车了。 欧海文见到林琳和家全下了车,郁闷地用拳头捶了捶车座椅,然后叫上一声阿泉也跟着下了车。 下车后,林琳便带着家全和那两人一起往养老院里面走。在院门口碰见了一个工作人员,林琳便向他打听院长在什么地方。 院长那里她早就打点好了,所以她一到,院长就将家全接收了过来。 养老院的院长,为人非常的不错,在这里服务多年,口碑一直很好。林琳联繫她的时候,就把家全的情况说了,那院子在弄明白了林琳的意思,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家全来这里工作。 家全抱着他的行李一边跟着其他工作人员走,还一边回头挥手向林琳告别。 林琳一直站在那里,家全每挥手一次,她也同样的挥一次手。一直到家全走过了拐角,再也看不着了,林琳才把手放下。 然后回头与院长告辞,转身走出养老院。 而一直默默跟着她的欧海文却在林琳的身上感觉到了一股难以言说的低落。 「这世上,其实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为你好』。自以为自己是对的,以『为你好』为理由,去干预别人的事情以及人生。我以前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是现在的我,又跟这些人有什么区别呢?」 她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很对,她同情家全,所以不想让家全因为种种事情,被人排斥,被人误解,最后又跑到天台去。 她相信好运并不会一直陪伴着家全。如果下一次家全出事时,出勤的不是自己,那么是不是就要走上既定的命运? 她不想家全那样离开这人世间。 第334页 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对家全,是不是真的是好事。 自古福祸相依,人间不至的事情,也许就在阴间。 神鬼妖的世界走了一圈后,林琳此时想的却是会不会耽误家全将来投胎的福份? 这么留下家全,就真的能救得了他的命吗? 这么做就真的是对他好吗? 一时间,林琳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 「我……可以抱抱你吗?」欧海文看着面前情绪低沉的林琳,心中有着淡淡的抽痛,他想要将她抱到怀里,温柔呵护。可是又害怕唐突了佳人。 那么久了,林琳还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要求。有些诧异,又有一份天外而来羞涩。 她都多久没有这种难为情的感觉了。 什么时候男人都会有这么『绅士』的请求了? 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直接上手,难道还怕她将他暴打一顿不成? 这样的要求,真的好不习惯。 这让她拒绝呢,还是大方的来一句,『你抱吧』。 就在林琳囧得不行的时候,汽车渐渐的驶入了市区的一条车辆很少的街道。 「咦,怎么到了这里。这是什么地方?」车子在一家门脸装修很有时代特色的大门前停了下来。林琳见此,诧异地转头问欧海文。 「这是一家私房菜馆,里面的饭色都非常的不错。现在正是下午茶的时间,我们去吃些东西吧。」欧海文想到林琳今天的行程,他算了一下,感觉林琳今天的中餐一定是没有吃。所以才想着找个地方带着林琳吃点东西。 当然了,这是上车前他就吩咐好阿泉的。 「噢,还别提。你一说,我还真的有些饿了。对了,阿文,你中午吃饭了吗?」 欧海文轻微摇头道,「本想着约你一起吃中餐的,没有想到你不在警局,之后,」欧海文耸了耸肩,没有往下说。 不过他没说,林琳也知道之后是什么了。 不就是在警局门前遇到了家全,然后又遇到了回警局她和杨光。最后又送家全去养老院嘛。 「来而不往,非礼矣。那今天这顿,我作东?」 欧海文眼神一亮,点头贊同。「来而不往,来而不往。」 「呆子。」 「呵呵。」这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下了车,林琳踩着三寸高跟的小皮鞋,跟在欧海文身边走了进去。 一顿饭吃得极是舒心,不过回到警局后,这份舒心就打了折扣。 说真心话,林琳没有想到不过一个中午整个警队就传出了她榜上大款的消息,这也太不矜持了。 尤其是小冰姐,知道她鸡婆,却没油想到她这么鸡婆。 她与欧海文之间还差一层窗户纸,今天她给了他暗示,他也听出来了。虽然话未明说,可是两人之间也算有了某种默契的约定。可若是现在传闻让他听到了,自己多尴尬呀。 林琳哪里想到她还在这里尴尬呢,欧海文订的花就送到了警局。 这下子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这是诚心不让她拿乔呢。 第174章 林琳与欧海文之间的关系就在林琳捨不得拿乔的时候确定了下来。 林琳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却也不是无缘无故发脾气,然后做事无厘头的人。 两个人理性中伴随着感性的情侣关系就这么展开了。 理性的人在一起就会少了一些激情,可是这种平淡中带着淡淡的温馨却不是方丽娟可以带给欧海文的。 星期五,因为叶妈仨人要坐的飞机,被临时调整了出航时间,所以将近半夜的登机时间,也让林琳白天照旧上了班。 ……然后她就又被人叫到了办公室。 「我听说,你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准备辞职回家做少奶奶去了?」彭国栋想到最近的留言,就没有办法做事不理,于是趁着今天有时间就将林琳叫了过来。 林琳听到彭国栋这么多,满头的黑线。 这是哪跟哪呀。 「彭sir的这种假设,我也是头一回听说。就在您这里。」 彭国栋点了点头,没错,面前的丫头那么拽,确实不会做那样的事情 心中也觉得这才是他知道的叶可人。 「对于工作这方面,你没有别的想法是吗?」pnc招上一个人来,忒不容易了。若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就这么走了,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对于工作,我想要调到档案部门去。一来,我想要平稳有规律的生活以及可以发挥自身能力的工作。二来,档案室的工作也可以让我有更多的时间来兼顾pnc这边。」 想到那位时不时在走廊里碰见的黄sir,林琳就对莫家聪的离职颇有怨言。 那位黄sir的性格实是让人不敢恭维,他就不能晚一点带着有夫之妇出国吗? 彭国栋听说林琳依然没有来重案组的想法,有些遗憾。不过对于林琳去档案室那种在他看来纯粹就是养老的部门,更加的生气。 但是转念一想,这也是有好处的。至少pnc出勤的时候,档案部门是没有理由留下人的。 「我有与档案组的刘sir还有些交情,回头若是有机会,会帮你说一声的。」 「谢谢彭sir。」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 晚上,欧海文来接林琳。不过两人也没有多呆,只是坐在车里聊了会天,然后欧海文就目送林琳回了叶家。 第335页 两人才刚刚交往,林琳还不想这么快就见家长,所以就是今天晚上去飞场的事情,也没有要欧海文帮忙接送。 回到家,林琳换了身衣服,便坐在沙发上跟一直在查看行李的娘仨说着话。 今天晚上,由于林琳的坚持,所以叫的外卖。叶妈不用张落晚饭,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或是坐下来说说话。 一时,外卖送来了,四人放了餐桌,静悄悄地吃了起来。 女人都是感性的,之前无论多么的想离开,到了即将离开的时候,心中的不舍也快要将人整个淹没。 「大姐,你自己真的能拿得了这么多的行李吗?」二妹叶可喜看着满客厅的箱子,有些犹豫着要不要真的将东西都留下来。 「没问题的,你们只要一人带个小小的随身包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都交给我,我坐的那个航班,我有认识人。放心吧。」 「噢,那大姐,你一会儿真的不用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吗?我们一起走吧。」 「别,别。你们的飞机是晚上十点多的,我的是凌晨一点钟,我那么早去机场,也没地方呆呀。」 「那可人呀,这些东西你一个人怎么拿下楼呀?」 「哎呀,妈。你忘记了,大姐不是有男朋友了吗?有事男朋友服其劳。」叶可爱的爱情小说以及八点档电视剧满分,所以时刻都在想着这些事情。 林琳斜了一眼可爱,这才转头对叶妈说道,「嗯,放心吧。会有人帮忙的。」 「妈,你看,让我说着了吧。大姐还不承认。哼。」叶可爱非常可爱的向林琳吐了吐舌头。 娘几个吃完饭,又说了一会儿话,眼看着就要到出发去机场的时候了。林琳之前就为这娘仨订了一辆接送机场的计程车,刚刚那司机也说马上就要到楼下了。于是,林琳就站了起来,将娘仨的随身包拿了过来。一一递了过去。 「再检查一下,身份证,护照,机票,银行卡,钱包,是不是都带上了?」 林琳说完这句话,家里的三个女人就都开始检查自己的包。 按着林琳的思路,这娘仨背的都是斜跨包。 就是那种背起来会放在身前的包。 这种包背在身上算是最安全的一种了,包在前面,即防了小偷,也防了其他。 首先检查完的是叶可爱,然后是可喜和叶妈。 都检查完了,林琳才拿上手机和钥匙以及晚餐吃剩下的垃圾袋,送她们仨个去楼下坐车去。 看着仨人都坐上了计程车,林琳这才转身上楼。 上了楼,锁门,关窗,挡窗帘,然后上床睡觉。 睡得半梦半醒间,林琳接到可喜打过来的电话,说是她们已经登机了,头等舱的票真的是太豪华了。可爱头一回坐飞机高兴坏了,正在那里东看看西看看呢。叶妈也坐在了位置上。她们马上就关手机了,先跟她报备一声。 林琳迷迷煳煳的听了,然后在电话挂断后就又接着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这才睡清醒过来。 洗漱后,又吃了点东西,林琳就开始收拾叶家屋子里的东西了。 先将客厅里的所有东西都收到空间佛珠里。几个大箱子都收好后,又转头去收拾叶家所有的家俱摆设,从里到外走了一圈后,除了窗户上的窗帘还在那里挂着,叶家整个被林琳搬空了。 就连刚刚清空的垃圾桶,也没有被丢下。 都忙完了这些后,林琳就将叶家电源,水源,煤气等整个都关了。 然后幻影移形地去了加拿大她前些天购买的那套学区房。 走上二楼,先将几人的行李放在走廊里,然后才下楼到厨房附近,林琳准备在这套房子里仔细地弄个地下室,将叶家的东西都按着叶家的摆设摆放好,里面的灯和电线也都接好了,原来有窗户的地方,林琳也在那个位置弄了个窗户框,框里贴着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景色正好是叶家对面的居民楼。 在窗户框的四周装了led灯管,只要打开开关,就会有『阳光』照进来。至于阳台她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按着弄窗户的办法,整个贴照片了。 反正就是那个意思,给叶妈留着怀念用的地方。林琳觉得整成这样已经是这个时代出现的技术了。再弄下去,就过了。 叶妈她们的飞机是要中午才能到,而林琳忙完这些也是上午十来点钟了。于是林琳也不耽误,直接锁门出去,在家附近的道旁打了一辆计程车便去了机场。 现在机场那里都是有监控的,她实在是不好幻影移形过去。 路上有些堵车,不过还是在飞机落地前到达了机场。 虽然林琳给这娘仨买了头等舱的机票,可是飞机不比家里,睡得总是不踏实,娘仨的脸色都有些个青。 「大姐,你竟然真的比我们先到了?」之前林琳就说她坐的那辆飞机很有可能比这娘仨先到,她们还不相信,毕竟差了好几个小时呢,这怎么可能呢。 可是在出口看见自家大姐后,几人都不得不相信了。 「咦,大姐,行李呢?」几个说了一些路上的事情,叶可爱就发现林琳除了个小背包以后,竟然什么都没有。于是好奇地问了出来。 「等你发现,黄花菜都凉了。我在这里等你们,然后让人将咱们家的东西都送回家里去了。我把咱们家的东西都搬来了,估计现在他们都帮着收拾好了。」 第336页 「啊,可人,那等多少运费呀?」 「没花什么钱,都是认识的人。妈,你放心吧。我坐的那辆飞机本就是运货的。他机上这一次没有多少货,空跑也是跑,咱们家的东西,都的是私下里的手续,运费是直接给了机长的,所以比走官要便宜好多。而且还送货上门,帮忙安装呢。」 叶妈一听这话,这才放下了心。之前她还一直担心来着,现在看来果然在华人的世界里,有人就是好办事。 一时,林琳带着这娘仨出了机场,直接打车回了住处。到了住处,这娘仨又是惊叫连连的。 这套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房子,无论哪个房间都比她们在香港的房子要大。这以后她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独立的房间了。 而且每个房间都会有阳光照进来。 ……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将叶家这三口都安置妥当了。林琳明面上说是坐飞机回香港,实际上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直接幻影移形回了自己在警局附近的那间小套房。 收拾洗漱,然后上床睡觉。 睡觉前,还想着有些事情就是不能说。 她说她有个男朋友,经常出差。这回可好,她男朋友就真的出差了。 晚上九点半,按时按点的接了男朋友的电话,煲了数分钟的电话粥后,林琳才合眼睡下。 第二天,又是一个星期一。 一上午警民关系组无事,pnc那边也没有夺命连环叩,林琳一点一点做着手头上的工作,一直靠到了中午。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去餐厅吃饭了。可是林琳却吃腻了餐厅的东西,于是这一天,又是带的饭。 不过她带的饭,可不是什么咖喱。 只是一些荤素搭配的普通家常菜。 趁着办公室没有什么人,林琳拿出一台平板,一边看下载的电视剧,一边吃着饭。 将最后一口饭吃尽,林琳一个魔咒打过去,直接将饭盒清理干净。 然后收起饭盒和平板,准备趴在桌了睡一觉,然后就听到小冰姐咋唿的叫声。 「可人,可人,莫sir出事了,他被一锅热汤烫到了。我们下午要去跟进灭罪活动,你今天不用去那里,你去医院帮忙吧。」 林琳听到小冰姐的话,若有所思。 活该,这是渣男的报应。 第175章 林琳听了小冰姐的话,虽然心里非常的不以为然,但是脸上还是摆出了一副好担心领导上司的样子。 知道今天午睡是没戏了,林琳也没有抱怨,直接拿出自己的包,去医院看领导去了。 渣男为什么不被烫死呢? 自己好朋友的妻子,自己妻子的好朋友。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真特么够了。林琳想到莫家聪一边跟人彭国栋做着好朋友,一边与彭国栋的老婆你侬我侬,就感觉特别的反胃。 只要一想到彭国栋知道他受伤,就担心不已,特特让潘文静去照顾,林琳就觉得心寒。 莫家聪不差钱,而他这个职位和级别以及香港政府对市民的优待,看病是不需要花什么钱的。 林琳想到了莫家聪的待遇,就想到了那些没有钱看病的农民工呢。 ……世道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林琳到了医院,在病房那里看到了莫家聪,心下很不耐烦。 可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别的不说,莫家聪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自己不能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而全盘否绝了他整个人。 看到病房里没人,林琳用魔法定住了莫家聪,悄悄打了个魔咒到他身上,然后又餵他喝了半瓶烫伤魔药。 半瓶魔药,即不会让伤口全部癒合,也不会让伤口感染。而魔咒自然也是同等的效果了。 她不是圣母,只是回报莫家聪给她的那份善意罢了。 所以弄好这一切,又简单地说了两句,莫家聪表示这里没有需要林琳帮忙的地方,林琳便告辞离开了。 想来也是,过了今天,那位朋友的老婆就会比照顾自己老公还要周到的照顾他了。 离开的林琳,站在医院门口抬头看了看天。 她想她应该去给自己那位偶像送点吃食去了。 一个要强的,自小失去母亲,父亲又弄了一个没有血缘的弟弟,好不容易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又嫁了一个自以为很爱自己的老公,却没有想到日子会过成这样。 黑心闺蜜和老公出轨,这事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想了想,这个时候还在警局工作的简洁,林琳特意找了一家老字号煲汤的店铺,打包了一份补汤,外加两人份的饭菜,这才打车回了警局。 简洁是负责扫.黄组的高级督察。她们的办公室林琳之前去过,所以此时也没有多打听的就到了这里。 外面大公室里,一哥正带着几个警员忙着新抓来的嫌疑人,而透过百叶窗,林琳看着简洁也在低头忙绿着。 「当,当,当。」三声轻缓而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简洁的思绪,简洁一边用手按着眉头,一边示意敲门的人进来。 「madam,是我,可人。」林琳笑着进来,举了举手上的餐餐外卖盒,「中午还没吃饭吧,我从医院回来路过一家餐厅,味道很好,就给你打包了一份,趁热吃。」 简洁眉毛不自觉的皱了皱,「……怎么想起给我送饭了?」中午的事情她已经听说了,难道又是一个来当说客的? 第337页 「没什么,您是领导上司,我这不是送礼拍马屁来了吗?就想着吃人嘴短,madam什么时候给我升职涨薪月。」林琳张嘴并未提及莫家聪的事情,而是开了个玩笑。 简洁见此,也非常风趣地说道,「哦,那我可要看看,这礼是不是也太轻了。我的马屁可不是那么好拍的。」莫家聪进了医院,此时简洁一点也不想提起他。 这一中午很多人都在提这件事情,给她打电话说这件事情的人也不少。简洁性子果断爽利,认准了的事情,是绝不会回头的。 所以就算是听说莫家聪被烫伤去了医院,也没有想要去探望的心情。 无论是离婚成为单身女人还是男人作死了她成为寡妇再成为单身女人,对于此时此刻的简洁都没有分别。 她是不会回头的。 就算是莫家聪死在她面前。 只是这个叶可人为什么会过来送饭呢?是莫家聪让她来当说客的还是别的什么? 「madam,味道怎么样?」 「嗯,汤很地道。菜也不错。」不吃不觉得饿,一吃起来竟然感觉胃口打开的样子。 林琳听到简洁这么说,直起身子越过办公桌,用手指在简洁的饭盒里拿了一块叉烧肉,笑眯眯地吃了。「还别说,味还真的不错。」 「你还没吃?」 简洁又用自己的筷子夹了一块叉烧到林琳面前,林琳也没客气直接张嘴含在了嘴里。 「吃了,我自己做的便当。我妈和我妹移民加拿大了。我在警局附近买了套小公寓,现在一个人住在那里呢。madam,你家离警局远,若是不想回家,或是想要午睡什么的,都可以去我家。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方便。」 说完这句话,林琳才想起来,她家离得这么近,她中午完全可以回家吃饭,然后睡午觉,等到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警局就可以了。 你说她怎么这么笨,还带了便当在办公室吃,吃完了还准备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睡,真是越活越笨了。 简洁听到林琳这么说,首先想到的却是之前看到过的叶可人的档案家境,母妹移民,还可以在香港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套公寓,难道真的是她的那位男朋友『贊助』的? 女人可不能一味的依赖男人呢。「可人,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多远了?听说你男朋友是个有钱人是吗?」 最近虽然因为莫家聪出轨文静的事情,但简洁还是知道了警局的一些风言风语,比如说叶可人的那位有钱的男朋友每天都会送叶可人一束花什么的。 「我们俩在一起,也没有多久。说起来,我们第一次见面,还是pnc试训的时候呢。正式确定关系,是在我中了六.合彩以后的事情。」 「你中了六.合彩?」简洁抱着汤碗正在喝汤,听到这话让点没呛着。 林琳点头,「是呢,不然哪来的钱送我妈移民我妹出国留学呀。」 「真幸运。」 「是呀,是挺幸运的。」不但考上了pnc,还中了奖,交了一个有钱浪漫又体贴的男朋友。 看着简洁将东西吃完,林琳就站起身来帮着简洁便桌面收拾了一番。 简洁桌子上还有很多要处理的文件,林琳也没有多呆,拿着垃圾袋便跟简洁告辞准备回警民关系组去。 「可人,你没有什么要问的吗?」难道这位来到她的办公室就真的只是送饭兼聊天的?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还有些饭菜味道的垃圾袋,这东西留在办公室里味道会很大,所以吃过最好丢到走廊里的大垃圾桶里。 「真的只是想要给你送顿饭,以及和你说说话。我一个人在香港挺孤单的,而且我也想要有个机会好好的恭维一下领导呀。」 「真的想要恭维我,那就调到我们扫.黄组来,保证有的是机会。我听说你想要进入档案组那边?真的不考虑来我们扫.黄组?」 之前简洁就听彭国栋惋惜的说起过林琳的想法,所以此时简洁又多嘴的问了一句,她还是希望林琳能够改变主意。 「真的。」跟黄金一样真。他又不是工资狂,才不想给自己找累呢。 林琳看到简洁还要说什么,连忙又说道,「今天晚上我请madam去我家,既可以认认门,还可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林琳知道简洁最近的压力很大,吃东西又不规律,不但胃不舒服还有一些孕妇的反应,所以就想着给她换换环境。 简洁想到叶可人一直在说着去她家的话,而且虽然在试训的时候,发现叶可人之前留给她的印象发生了改变,但简洁也能明白,叶可人是个什么样性格的人。平时很少联繫她的人竟然在今天自己上司住院的时候,不跟她这位上司妻子说上司的病情,还又是送饭,又是陪聊,最后竟然还邀请她去她家认门吃晚餐。 到了这个时候,不得不让简洁怀疑林琳知道了什么。「你是不是知道了?」 「madam指的是什么?莫sir婚内出轨这件事情吗?」 「你真的知道了?」所以今天是来同情她的吗? 「我是你一手培养的谈判专家,你这么反常,谁不会有想法呀。再说吧,多大点事呀?男人嘛,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就算是结婚了,还可以分开呢。madam不会是想要让我同情你,安慰你,然后撮合你和莫sir合好吧?那这事,我可办不到。」 简洁:「……」那你今天这么热情是为了哪般呀? 第338页 看到简洁沉默不语,林琳灵光一闪便明白了简洁在想什么,「madam,你不会是以为我是在同情你吧?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同情的?在一起和不在一起,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当初在一起,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幸福。这不在一起了,自然是为了让自己以后开心幸福。都说生活就像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拿主意就是了。madam又不是分开了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 我今天来,目的是非常的单纯地。」 「……确实是没有值得同情的,可是你要不要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呀。你这样我会很受伤的。」简洁完说,还在脸上摆出了一副『我伤心了,我难过了』的表情。 「噗嗤」,林琳就笑了。「madam,你可不适合这样的表情。」 林琳说完,简洁也笑了。 所有知道内情的人都劝她不要离婚,给莫家聪有一个改过的机会。 可是机会她不是没有给他,而是他不珍惜。 还有就是那个出轨的人,竟然是她自以为的好姐妹,这让她更接受不了这种双重的背叛。 这种事情,她只要一想到就会非常的噁心。 幸好还有一个人,是站在她这边的。 …… 出了简洁那里,林琳漫步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现在莫家聪住院,其他的组员都是做那个定期要弄的灭罪活动去了。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倒是静悄悄的。 「可人,你知不知道madam和莫sir之间有什么事情吗?」下午茶过去没多久,杨光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林琳一个人,便随口找了个理由跟林琳说起了话。 「这我哪知道?你要是好奇的话,可以给madam打电话亲自问问她。你不是有她电话号吗?」 杨光:「……」其实他也就是随口一说,总不能他一上来就跟面前的姑娘问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吧。 「唉,这件事情我还是别问了,谁知道madam高不高兴让人知道呢。哎,可人,你男朋友挺帅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林琳听了,扬眉回道,「唉,叶可人的私事你还是别问了,谁知道可人高不高兴让人知道呢。」 杨光:「……」妹呀,这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第176章 下午噎了一顿杨光,林琳是神清气爽了,而杨光自然是被神清气爽了。 因为聊天而无法继续,加之又到了巡逻时间,杨光只好一脸憋屈的离开了。 杨光走后,抬腕看了一下手錶,林琳将办公桌收拾了一番,便拎着包去扫.黄组那里接她们家今天的贵客去了。 能让林琳崇拜的人不多。敢爱敢恨,果敢坚强的简洁就是其中之一。林琳没有什么朋友,就想着诚心结交简洁一番。 一是欣赏,二是合胃口。 到了扫黄组,将简洁从一堆文件中挖了出来,拿着她的包,推着她离开了办公室。 工作永远也做不完,既然是永远也做不完的,那到了下班时间就更应该正常下班儿了。 简洁要去开车里,林琳连忙拦住了。「不用去开车了,我家那里可没有警局这里免费的停车位。反正就是几分钟的事情,我们走着回去就好。正好在办公室坐了一天了,活动活动筋骨。」 所谓客随主便,简洁自然听从林琳的安排。 两人在人行道上一边走一边说着一些事情,时而说到谈判方面的事情,简洁也毫不藏私的将一些有用的经验一一讲给林琳听。 路上两人还路过了一家超市,在超市里林琳买了一些菜,两人这才回到了林琳的小公寓。 「怎么样?不错吧。你还是我搬到这里后第一位客人呢。」 简洁自处打量了一番后,然后指着窗户对林琳说道,「这里离警局可真方便。」 「是呀,当初选在这里,也是这个原因。你随便坐,我去弄晚饭。」 「好。」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晚饭的事情她还是别去帮忙了,不然越帮越忙。 林琳虽然有魔法,但是也习惯了省事的生活方式。 就像今天,林琳仍是将饭菜做好了,放在两个大圆盘子里,饭和菜都放在一起,一块一块的,既好看,又不占盘子。 两个女人吃饭,也不用讲究太多,荤素搭配就好了。 一人一大筷子白勺青菜,一勺蒜蓉虾仁,每人再来两块清蒸排骨,一片煎得两面金黄的雪鱼,盘子里又放了一勺早前就做好的杂粮米饭。 又拿透明的玻璃碗一人装了一小碗刚刚在超市买的甜玉米粒,在里面又加了一些胡萝蔔丁等,简洁的那碗在徵求了简洁的意见后拌了沙拉酱,而林琳这碗里,则是放了一点牛奶果汁。 一人又再加一杯鲜橙子炸出来的果汗,这顿饭就算是齐全了。 「真没有想到,你手艺这么好,而且做饭的速度这么快,我就不行了。」简洁吃着饭,然后一边吃着一边感慨。 「madam,你就知足吧。你已经比很多人都优秀了,可不能样样都要十全十美,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别人呢,也许可能真的会这样,不过你叶可人嘛,就不一定了。」 「多谢madam的肯定,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来,我敬你。」林琳举起果汁,似模似样的向简洁举了举。 简洁放下餐勺,笑着举起果汁碰了碰杯。 第339页 相视一笑,各饮了一大口。 两人并没有在厨房吃饭,而是选在了阳台上。 阳台不小,那里除了一侧有一个像是摇篮的鞦韆椅,在另一侧还有一个玻璃小圆桌以及两个沙发椅。 两人看着夕阳西落的晚霞景色,再吃着营养的晚餐,说着轻松的话题,感觉好得不得了。 吃过饭,简洁就离开了。 而林琳一甩魔杖将厨房和客厅阳台都收拾了一下,这才去洗漱,然后等着到了时间与男朋友煲电话粥。 然而今天的林琳在固定的时间里竟然没有接到欧海文的电话,而是接到了他本人。 「你回来了?」一开门,竟然是拿着公文包以及礼品盒的欧海文,林琳别提有多惊喜了。 欧海文为了能够早一点回来,那真的是拼命地压缩在国外的行程。终于见到人了,这一刻感觉既欢喜,又有一些疲惫。 林琳放他进来,然后又问明了他一下飞机就到这里后,就拿了一套全新的浴袍递给欧海文,让他先去洗个澡,洗漱用品还有一些新的,全在洗漱间,让他自己找来用。 将洗漱间的位置指给欧海文后,林琳就去了厨房。 上车饺子下车面。 现在这么晚了,还是煮碗面给他吃吧,应时应景。 林琳是海鲜的狂热爱好者,家里和空间成袋的虾仁是必不可缺的。 从冰箱里拿了一坨手工面,下在烧开的锅里煮。 在另一个炉灶上,又拿出了一个小一些的长柄汤锅,将空间里煮好的鸡汤倒了小半锅,鸡汤开锅后,又在里面打了一个荷包蛋,添了一把小青菜,最后在关火时,丢进去一把处理好的鲜虾仁。 面是在清水锅里煮的,煮好后,直接倒进这个长柄的汤锅里。 她之前在空间里就腌了一些西省有名的酸辣泡菜,于是这时就拿了一个三瓣碟子,每一瓣里,分别装了泡菜,辣椒油,瘦肉酱。 一手端着三瓣碟子,一手拿着汤锅,林琳便出了厨房去了客厅。 将东西放在茶几上,林琳又转身回厨房拿了筷子和餐勺时,欧海文也从洗漱间里出来了。 头髮还有些湿,穿着棉质的浴袍,胸前的肌肤都露了出来。 对于面前的秀色可餐,林琳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笑眯眯地招唿他过来吃饭。 身上是全新而又合身的浴袍和拖鞋,舒服地洗了一个热水澡的欧海文心情非常的好,看着客厅茶几上简单的吃食,心里暖得都要化了。 这是一种家的味道。 这个味道,让他分外的眷恋。 欧海文坐下来吃面,林琳就坐在他的侧面,那低头抬头间,浴袍里的景色正好都进入了林琳的眼。 长的帅,人又体贴温柔,现在看来,身材也蛮好的嘛。 林琳想着这个时辰太晚了,若是吃得太多,对胃是一种压迫,所以面不是很多,也因此欧海文举着汤锅靠着面里的汤终于吃了个七分饱。 林琳见他吃完了,就将碗筷都收到了厨房,因为此时她刚刚洗了手,也不想再刷碗,于是都堆在了水槽里。 回到客厅,将烧茶壶里已经烧出颜色的熟普洱给欧海文倒了一杯消食,两人这个时候,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气氛很好,林琳也不矫情,两人坐得那么近,欧海文身上刚刚沐浴过的气息一直在燻烤着她。 而欧海文同样也在受着诱惑。 喜欢的女人就坐在他的身旁,笑意莹莹的样子,是那么的撩人。 放下茶杯,将人揽在怀里,怀中的小人并没有拒绝。 然后得寸进尺,将头放在她的颈窝处,轻轻地用嘴唇摩擦着她的脖子以及耳垂。 发现怀中的女人轻轻地颤慄后,欧海文的小腹翻涌的更加的激烈而快速。 将女孩的身子板正,一只手轻抚她的后背,一只手按着后脑处,带着虔诚又而珍惜的吻,先是在额头,然后是鼻尖,最后来到那张微微张开的红唇。 先是蜻蜓点水,然后不断的加深,在深吻中将女怀死死的按在自己的怀中。 越是吻,越是无法缓解身上的那团火,欧海文只着了一件浴袍,而林琳也只是一件前开扣的睡裙,身体间的隔阂非常的少,这样亲密的接触,根本就是在玩火。 最后双眼已经有些泛红的欧海文一把将被自己吻得浑身软绵绵的林琳打横抱了起来。 走向了床铺…… 叶可人是个保守的女孩,从前并没有经歷过那些事。欧海文看着回应热情的林琳,以及感受到的身体的青涩。 这让欧海文一直无法停下来。 一夜缠绵,欧海文仍是紧紧地将林琳抱在怀里熟睡。 从欧海文怀里醒过来的林琳,先是感受到了背后的温暖,然后才看着从窗户处偷熘进来的阳光,床头的小闹钟时针已经指在了七点半的位置。林琳有些眷恋的用脸蹭了蹭她枕了一夜的胳膊,然后悄悄地起床。 多日的劳累,再加上几个小时的飞机,一夜的缠绵,欧海文此时睡得正香,根本就没有发觉怀里的小人已经离开了他的怀里。 不过那只一直搭在林琳腰上的手,却下意识的划动了两下,林琳见此,拿了一个枕头放在了他的胳膊下,之后欧海文就睡得更香了。 洗漱穿衣,林琳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第340页 或者说,林琳在床那里施了一个静音咒,欧海文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 在门口换了鞋,然后拎包准备去警局上班。可刚刚打开门的林琳,又退了回来。她找了一张纸,写了一行字。最后又将一把钥匙压在了纸上面。 然后林琳才拎着包去上班了。 一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欧海文才醒过来。看了一眼表,又扫了一眼小公寓,欧海文嘆了口气才起床。 不过在起床后,看到便签字以及那上面压着的钥匙后,心中的那点小失望就都飞走了。 钥匙是这间小公寓的备用钥匙,而纸上面的字,却是向欧海文说明了自己的行程。 林琳告诉欧海文,自己中午会回家来吃饭兼午休。 欧海文带着飞扬的心情,先给阿泉打电话,让他给自己送几套换洗的衣服,然后又让他去买些菜过来,做完这些后,欧海文才去整理了一下床铺。 可当他看到浅色的床单上那一摊深色的血迹时,整个人都怔住了。 ……昨天,他还是太急切,太粗鲁了。 欧海文心中既甜蜜,又有些个得意。满屋子找了一圈后,终于找到了林琳放干净床单的地方,将床单换了下来。 欧海文以前留学的时候,也是自己照顾自己的,所以如何使用洗衣机,以及做几道简单的家常菜都是会的。 于是在将床单被罩丢到洗衣里后,他就拿着阿泉送来的食材收拾起来了。 中午下班,林琳在寻问过简洁后,表示下午上班前会给她送饭,就独自一人回了小公寓。 一打开门,欧海文穿着自己那印花的小围裙,正对着她笑得好温柔。 第177章 男人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而女人出去工作挣钱养家什么的,听着就挺带感的。 如果家里的这个男人,还会对外出的女人实行日式跪式迎送服务的话,那就更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林琳的思维里,会做饭的男人,一向比女人做得好吃。 亲了亲欧海文,两人门前处腻歪了一下,然后欧海文去厨房,林琳换鞋。 因为下午还要穿身上这套衣服去上班,所以林琳一回家就将衣服换了下来。 今天两人是在厨房的小餐桌上吃的饭。 欧海文煎了牛排,又开了瓶红酒,虽然地点不对,但是气氛却一点没少。两人甜甜蜜蜜地吃了牛排喝了点酒,又重温了一遍昨天夜里的妖精打架。 然后下午的时候,林琳带着一身事后的慵懒风情以及微酸的腰肢去给简洁送了饭。 这饭,好吧,是临出门前林琳才想起来的。 欧海文手牵手着送林琳到的警局,之后才坐着阿泉的车回了家。 林琳进了警局,才借着背包的掩饰,从空间里偷渡了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包的餐食给简洁送了去。 同样是一杯补汤,喝得简洁心里微暖。 之后的日子,过得很是平淡,林琳一日三餐,不是跟欧海文一起吃,就是跟简洁一起对付。 当莫家聪离职的时候,林琳也成功的调到了档案组。 那里工作非常的清闲,只要在最开始的时候记录下档案的摆放顺序,以及将最新的档案输入到电脑里外,就真的是喝茶看小说,打打毛线睡睡懒觉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半个月后有了一个小长假,林琳是准备带着欧海文去加拿大见一见叶妈和叶妹的。 两人已经半同居的在一起了,林琳也没有再换个男朋友的想法,而欧海文那里,林琳相信,若是两人真的分手了,她是一定会弄死他的。 她可比欧海文那个前女友有办法,不是吗? 综上总总,林琳觉得应该带着欧海文给叶妈见见,省得叶妈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总是在说她的婚事。 于是在这一天,林琳与欧海文以及来送自家便宜弟弟的杨光都目睹了离职的莫sir被彭国栋暴打,然后彭国栋的老婆反帮情人的事情。 林琳拉着一脸懵逼的欧海文目不斜视的从彭国栋身边走过。好像刚刚的事情她没有看见,而身边路过的人,她不认识一般。 至于杨光,就没有林琳这种鸵鸟本事了。 尴尬的与彭国栋打了个招唿,杨光就听到了彭国栋的暗示。 坐上了飞机,林琳才笑着对欧海文说道,「上次我们在餐厅就是碰见了这一对。你说madam也真是够善良,我若是她的话,怎么可能还能让这两人活着走出自己的生命?不做成标本也要弄成木乃伊。一刀一刀片了他们,我都嫌麻烦呢。」 欧海文听到林琳的说词,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这说法真忒么恐怖。 至于这么吓唬他吗? 「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人。」欧海文也瞧不起那样的人。 而说着话的两人并不知道,她们身处的这架飞机上,那两个话题中的人正好就在经济舱那里。 潘文静心疼地看着被打的莫家聪,心中别提多讨厌彭国栋了。 沙猪,粗鲁,不讲道理。 婚内出轨,然后与人私奔出走,潘文静一点也没有想过自己的过错。毫无一点羞耻心。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个莫家聪自然也没有。 他估计心中除了对简洁的那点廉价的爱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样的人,林琳是一眼都不愿意看到的。 第341页 在头等舱与欧海文亲密的依偎着,林琳靠坐在欧海文的胸前,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心中对于刚刚涌上来的那一点担忧也放了下来。 这是欧海文,在她的心中是和展昭一样的人,他们是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的。 如果连他们都无法让人相信,林琳觉得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人可以让她全心相信了。 坐飞机,尤其是这种长途国际飞行。十几个小时下来,再豪华的飞机也会让人不舒服。 下了飞机,又在出关口那里看见了莫家聪和潘文静,林琳看到莫家聪看到自己时有些尴尬的神色,非常坏心的上前去打了声招唿。 「莫先生,彭太太好巧呀。」 莫家聪听了更加的尴尬,而潘文静也不逞多让。 互相都非常别扭的打着招唿,欧海文还是温和有礼的看着林琳挤兑人。 「真巧,我也是带着我男朋友来加拿大见我妈妈的,原来彭太太也带着莫先生过来了呀。」 本来林琳的态度还是说辞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可是问题是林琳每一句都要加上一个『彭太太』,『莫先生』的,就让心里有鬼的人非常的刺耳了。 「说起来,在香港机场的时候,我恍惚看到了彭sir,彭sir是来送行的吧?彭太太和彭sir那么多年,竟然一直这么恩爱。好生让人羡慕……哎呀,都这个时间了,我们还赶时间,就不耽误两位的时间了,等两位回了香港再聊哈。」 一番挤兑后,林琳就拉着一直站在旁边纵容自己使坏的欧海文出了机场乘车去了叶妈的住处。 而被林琳挤兑的两人,都松了口气。 谈判专家的嘴巴,可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这人诚心找麻烦,你是一点招都没有。 这一边,丈母娘和未来准女婿见了面,一番介绍。叶妈对于欧海文很满意,两位叶家小妹也觉得这个大姐夫人非常的好,很和气,完全没有有钱人的架式。 带着叶家娘仨,林琳和欧海文租了一辆车,然后在加拿大好生的玩了几天。一直到两人坐上回香港的飞机,叶妈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断过。 没有婆婆,只有公公。没有什么乱七.八遭的亲戚,为人上进懂事,又特别的体贴,这样的女婿,叶妈是不能再满意了。 若不是知道自己的闺女和他处的时间还短,叶妈就差一点想要让两人去办结婚手续了。 回了香港,找了一天大家都比较空闲的日子,林琳带着份厚礼去见了欧老爷子。欧老爷子对于林琳也很满意。于是不久后,欧海文和林琳从半同居状态直接进化到了婚前试婚状态。 林琳在档案室的工作非常的轻松,于是pnc那里的工作就多了起来。 因为林琳优秀的个人能力,别看还没有过pnc的实习期,但是她已经有了可以独挡一面的能力了。 简洁最近身体一直不好,再加上心情也糟糕透了。自林琳从加拿大回来后,就去日本旅游了一圈。 现在又能很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 「大家都错了,只有你是对的,是吗?」 「我们相爱,为什么不能在一起,他太太跟本就不懂他,他们在一起一点都不幸福。」 林琳今天比简洁早了一步到达案发地点,所以直接按着pnc守则,开始了谈判。 这是一个插足人家婚姻的第三者,承受不了周遭人的压力在办公室里跳楼的事情。 林琳听到这里,是真心希望她赶紧跳下去的。 可是她也明白,她要是真的劝当事人赶紧跳楼,别说彭黑胖子会不会生吃了她,香港的媒体也不会放过她的。 她倒是无所谓,大不了不干了。可是这会让警局,彭国栋以及谈判专家这个职业受到别人的质疑,她不想牵连别人。 所以只得压下心中被挑起的火气,用着为数不多的爱心和耐心劝说着当事人从窗台上下来。 「相爱是没有错,可是错的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你来晚了,註定没有抢到他。当然了,换句话说,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你心爱的那位先生,一生中註定要与两个女人纠缠。 你若是先到了,也许此时此刻变成蚊子血的就是你了。那位先生的太太,当初也是鲜花一般的人物,不是吗?若非如此,你就要怀疑你那位先生的眼光了。 现在他忘记了在上帝面前许下的誓言,转头爱上了年轻漂亮的你。那位太太呢?时间给她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了。她不年轻,不在漂亮。她一心围着孩子和那个家在转。她渐渐地开始逛菜市场而不是精品折扣店。她没有时间打扮自己,却让她的先生从来没有穿过没有熨烫过的衣服。 她没有精力充实自己,却从来没有落下过一节孩子的辅导课。她一个月花掉的伙食费,有的时候都不够那位先生领你去吃的一顿高档料理。 那位先生送过你不少小巧精緻的小礼物吧?我敢非常肯定的说,也许他早就忘记他太太的生日了呢。 因为他是那么的爱你。他爱你年轻漂亮,他爱你眼中只有他自己,他爱你娇俏,十指不沾阳春水,他爱你这个明知道他薄情却还深爱着他的人。 你想要他离婚吗?如果你想,有的是办法。可是他想要离婚吗?结束了在家当大爷,出门当情人的日子吗? 这样一个婚内出轨的男人,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他太太的今天何尝不是你的明天呢?为了这样的一个人,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真的值得吗?」 第342页 林琳看到当事人已经不那么激动了,于是又再接再厉的劝道,「你可以有更好的人生,如果这里让你无法唿吸,你可以换家公司,换个区域生活,哪怕是换个城市,哪个国家呢。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若是你今天从这里跳了下去,谁会伤心,谁会难过呢?那个男人吗? 那些流言蜚语,已经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了,难道真的想要在既将可以获得幸福的时候离开这个人世吗? 人死了,就是一了白了。就算你没有错,因为你再也无法为自己辩解,那些脏水都会泼向你。 来,把手给我,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好好的活着。这一回凤凰涅槃,欲.火重生。我们活出自己的风采来。」 林琳说这些话的时候,无论是声音还是语速神态都做了一些小手段的,所以就算是话中的内容没有办法说服别人,但是想要让当事人走下来,也是非常容易的。 林琳上前伸出手,当事人犹豫了一下便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然后在林琳的牵引下,一步一步走了出来。 简洁就站在不远处的地方,准备为林琳做策划。没有想到毫无用武之地,竟然还听了这么一段感性的话。 「madam这是怎么了,好像是很感动的样子?怎么样,不错吧?」林琳将那当事人交给了其他负责这个案件的女警员后,才一脸骄傲地看着简洁。 她应该算是出师了吧。 第178章 「嗯,很感动。叶可人小姐,你可以出师了。确实有你师傅我一半的功力了。」简洁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 简洁听得出来,林琳话中的深意,她将那个男人塑造成一个花心忘本的渣男,然后将当事人和那位先生的太太都定义为受害者。 其实对于这种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简洁是非常痛恨的,毕竟是感同身受。今天至少不用让自已难受了。所以简洁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林琳谈判的方法,这种事件的时候,简洁也经常这么用,不过话中的感性却没有林琳那么听了就感动的地步。 简洁不知道林琳说这话的时候是动了一些小手段的,所以便真的认为林琳现在可以出师了。 心中还一直在感嘆后生可畏。 这一批西九龙a组这一次一共进了两个学员,一个是杨光,另一个就是林琳。然后两位当家督察就一人负责带一个新人了。 杨光和彭国栋之间一直磕磕绊绊,虽然杨光写分享文件的事情在刚刚起笔时就让林琳给否绝了,但是关于彭国栋老婆跟着人私奔这件事情,彭国栋还是疑心是杨光说出来的,所以对杨光一直没有什么好脸色。 你要问彭国栋,在机场见到杨光和林琳,为什么会只认为是林琳干的,那还真的很好说,因为林琳和简洁走的近,一举一动中,好像早就知道有这么件事情似的,而那个时候却是一点风声都没有传出来。 而杨光找了一次左轮,事情就传开了。这么巧合的事情,再加两人本就相看两相厌,自然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杨光说出来的。 于是相较于那对,林琳与简洁这一对师徒相处的不要太和谐呢。 「一会儿一起去喝个下午茶怎么样?」林琳也是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简洁提出邀请。 简洁看了一眼手錶,对着林琳摇了摇头,「非常遗憾,我今天下午约了医生。你知道的,我最近一直胃不太舒服。」 林琳听到这话,手上就是一顿,笑容淡了下来。「那好,用我陪你去看医生吗?」 一个胃病,看个医生哪里还需要人陪?于是简洁想也没想就回绝了林琳的提议。「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了。你去喝你的下午茶吧。」 「一个人,怪没意思的。」 「阿文不是在香港,你可以叫上他嘛。」简洁说完,林琳也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两人一边往外走,一边讨论着一些时兴的话题。 等到简洁开着车离开后,林琳眼中的笑意便都收了起来。 那是莫家聪的孩子呢。 唉,她手里还有些好药,哪天悄悄地给简洁吃了,也许这样不会让孩子出生就有什么先天性的病症。 林琳是非常讨厌莫家聪又跑回来吃回头草的。 所以杜绝一切让莫家聪取得简洁好感的机会。 彭黑胖子虽然严厉了一些,但是已经吃够苦,倒够霉了。再不能让莫家聪搅和进来了。 不过也是莫家聪活该倒霉,潘文静跑习惯了,可以跟着他跑了,自然也可以跟着别人跑。 恶人自有恶人磨,可怜之人当初也必是可恨的。 就在林琳胡思乱想间,包里的寻唿机又叫了起来。 林琳嘆了口气,回了电话。之后也没了吃下午茶的心情和时间,直接叫了辆车去了案发地点。 这一回,是杨光先到的地方。他到的时候彭国栋正在那里说着几个当事人的情况。 在听到彭国栋虽然面无表情,但是眼中还是带着一抹尴尬的说着自家大哥勾搭有夫之妇,心里也挺同情他的。 喜欢跟人私奔的老婆,不想出国留学的妹妹,好赌好色的大哥,庸俗的大嫂,虽然不是错的,但在彭国栋心里却是错得离谱的同性恋弟弟。 这一家子遭心的家人,还能出现彭国栋这样积极上进,正面形象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第343页 想到这里,林琳就觉得应该对彭黑胖再好点。 尼玛,这人生也忒不容易了。 没有报社,都是主角光环了。 林琳刚刚主谈了一场,这一会儿,直接退后将主导权交给了杨光。 杨光的进步也是神速,自从爱上这个职业后,就真的用心去学习各种谈判技巧。虽然现在还略有生涩,但是已经是他们同期学员里进步较大的了。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些事情,彭国栋也是能人了。林琳若是早就知道是这件事情,她是说什么都不会来的。 林琳觉得最近有些累,天天都是这样的家庭伦理剧,她是真的有些烦了。 就在林琳抢了物料供应这份分工后,刚刚走到福记对外的小厨房外卖窗户那里,就噁心地想吐。 连忙往外走去,看到彭国栋,一手捂着嘴,一手示意自己不舒服,然后挤开人群,向后巷走去。 等到林琳吐了半天,胃中再没点东西可吐时,用清水漱了漱口,忍不住自嘲。跟简洁在一起久了,难道连她胃疼想吐的毛病也传染到了? 咦? 咦,咦,咦? 简洁可不是单纯的胃疼想吐呢,她不会是连那个也传染到了吧? 想到自从和欧海文在一起,两人就谁也没有做过避孕的措施,现在想来,可能是真的中奖了。 林琳右手指头按在左手的手腕上,闭着眼睛仔细的切了一下。 再次睁开眼睛,好笑的摇了摇头。 说人家简洁粗心,她也没比人家好到哪里去。 也不知道西九龙a组一下子出现两个孕妇,彭国栋会不会缺人用呢。 就在林琳靠墙站在后巷里摸着肚子东想西想的时候,杨光已经把彭国栋的那位惹事的大哥救了出来。救护车刚刚从林琳所在的后巷那里驶过。 想到一会儿这场谈判就会结束,林琳也懒得再过去了。 「喂,阿文,是我。」 「可人?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出了什么事吗?」 欧海文是个非常细心的人,林琳很少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他。当然了,也不是不打电话,一般情况下,是在下午茶之前,或是在下班之前。 这个时间段,就很少了。 「你今天晚上有应酬吗?如果没有应酬,早点回来,我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电话里不能说吗?」 「是关于我怀孕的事情。我想要晚上回家了再告诉,呃。好吧,我已经说出来了。」真是一孕就傻上了。 「你,你,怀孕了?我,我,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听到林琳的话,欧海文高兴极了。他现在非常的想要见到她。 「我在福记。就是彭sir家里开的饭店这里。那你过来接我吧。」她男人对她进行过地毯式调查,自然不会放过她的顶头上司了。 「好,好,好。那你在那里等我。一定要注意安全,知道吗?我马上就到,这就到了。」欧海文自办公桌前起身时的样子,差点没吓到一屋子开会的人。 …… 过了电话,又等了一会儿,这件小案子就结束了。彭国栋的爸妈已经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而是彭国栋也在彭国宝被解救后,带着人也去了医院。 留下了杨光以及谈判小组的其他成员面面相窥后,也都各自解散离开了。 「可人,你回不回警局,正好有师兄们的便车。」杨光完成了这件案子,虽然彭国栋说他是侥倖,但是丝毫不影响他的心情。 「不了,一会阿文来接我。我就在这里等他好了。」 这些日子以来杨光早就放弃了对林琳那一丝朦胧的情愫,现在听到林琳提起男朋友,也早就不见什么酸意了。与可人说了句拜拜,就跳上了警车回了警局。 自从他成为谈判专家,谈的案子越来越多后,他在电视和杂志上都有了一定的出镜率。 在杨家,杨老太太还是其他人都对他客气了不少。这也让杨光对于谈判专家这个兼职更感兴趣了。 都说情场失意,其他地方就一定得意,杨光通过警车的窗户回头时,正好看到欧海文将林琳拥到怀里的样子,心中不能更贊同这个说法了。 欧海文幸好不是自己开的车,不过就算是这样,阿泉也超速行驶了。一路在后面追着的警车,就在欧海文跳下车一把将林琳抱住时围了上来。 阿泉签了罚单,打发走了交通警察,然后才一脸欣慰地看着相拥的男女。 叶小姐有了少爷的孩子了。 欧海文激动的语无轮次,抱着林琳的手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好像大声说话,或是稍稍使上一点力,就会伤着林琳肚子里的孩子一般。 林琳被欧海文珍视着扶进车里,一路那叫一个小心呢。然后到了家,又小心的送她回床上躺着。 而同样是孕妇的简洁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她独自一人坐在公园里,考虑着这个她从来没有想过的孩子。 自从上次莫家聪开车出了车祸,两人才放弃避孕,准备要个孩子的。可是没有两天,她就发现了莫家聪外遇,这之后,她跟本就没有想过他们之间还会有孩子。 她……不想要这个孩子意外留下来的孩子。 她不想还要跟那个男人有什么交集。 …… 第344页 第二天,林琳去上班,然后捎空去了简洁的办公室,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简洁。 简洁一听,就是一怔。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呢?」 「不知道,阿文说孕妇不能操心,都交给他来办。反正我不着急。就算是不嫁人,我也不是养活不了他。单亲妈妈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虽然孩子的教育是个大问题,可是就算不是单亲家庭,也不是都能教养出一个好孩子,不是吗? 孩子将来好坏可跟什么家庭没有关系。那些不过都是藉口罢了。这世上能有一个与你血脉相连的人,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反正就算是阿文将来,将来,总之,我的孩子,会好好的对待他。 对了,你昨天去检查身体,结果出来了吗?什么情况?」 简洁犹豫了一下,眼睛看着手中的笔,轻声的说道,「……和你一样,怀孕了。」 这个她当然知道。 不过还是问了一句,「可你看起来好像并不开心?怎么,不想留下他?」 「原来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倒是改变主意了。」 「咦?」 第179章 「咦什么。孩子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回头再说吧。」她谘询过医生,若是不想要这个孩子,越份越早越不会伤了身体。 之前已经想好了不要这个孩子,现在又被面前的姑娘说得又动摇了。 本来简洁是想要这几天就将这件事情处理了。可是现在她又有了一丝犹豫。想着左右不差这几天,她还是再考虑一下比较好。 简洁摇摇头,有些想笑。真没看出来,这叶可人还真的是块做谈判专家的料子。不过简单的几句话自己就被说动摇了。 有着自己血脉的孩子呀...... 林琳一直都知道简洁这个孩子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可是却没有想到这其中还有她的一份功劳。 不过这些事情,林琳可一点也不关心。 主角是有主角光环的,这个孩子如果简洁最后真的不要了,那也许可能大概是真的跟她有关系。 现在她的作用也不过是加快了进程,让简洁不被推在风口浪尖上而已。 现在林琳面前最大的事情便是,她未来的公公,欧家的大家长欧老爷子,竟然在自家的花园里被人开了一枪。 虽然因为当时林琳在场,一把将他拽了一把躲了过去。然后林琳还顺手向着子弹飞过来的方向丢了一只甜点叉子。 没错,就是那种银质的,小小的,用来吃甜点的叉子。 叉子是坐着波音七四七飞过去的,所以很快众人就听到了一声女人尖利的叫声。 欧家养的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立时向着声音来源处跑去。就连刚刚一直护着她和欧老爷子的欧海文,将她们交与其他的保镖,也连忙向那个方向跑去。 有人想要伤害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欧海文就是平时再有绅士风度,再讲理仪道德,五美四好,此时也恨不得将人剁了泄愤。 半晌,欧海文一脸阴沉地跟着一群人压着一个穿着黑衣的女人过来时,林琳眯着眼睛看了,然后就控制不住的笑了出来。 林琳那个甜点叉子叉得非常有『地位』,正好就在左边的那啥上方一点点。 很显目,就像是在那山丘高地上做了一个地标似的。 「你这个贱.人笑什么?」lolita一只手臂垂着放在身侧,另一只手臂狠狠地按在胸口处。她已经知道是这个女人弄伤了她,现在看到林琳笑了,就以为她是在笑自己。 听到这样的话,林琳并不生气,只是拿起桌上的热水杯,以力压力不让lolita反抗地整个倒进那女人的嘴里,笑眯眯地看着lolita烫得脸红嘴肿后,才语气轻柔地说道,「骂人是不对滴,你地老师没有教过你地吗?那我现在可是告诉你了,下次不要这样了,因为我会生气的哦。要不要再来一点,用热水洗洗嘴巴,佛祖才会保佑你呢。」 嘶,众人看着林琳毫不迟疑的动作,再听到她笑眯眯的话,都打了个冷颤,不生气都往人家嘴里灌热水了,若是生气了那还不得生颳了别人。 少爷呀,您到底找了个什么样的未婚妻呀?还有,文少爷的未婚妻不是孕妇吗?为什么只需要轻飘飘的一点力度,就按着文少爷的前女友挣扎不了呢。 噢,想起来了,这还是一位madam,是经常上电视和杂志的谈判专家。 而欧老爷子见此,本来还严肃的脸,此时倒是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本来欧老爷子还挺生气这么个女人竟然还想要暗杀他,可是现在看到这个情形,那份生气倒是降低了不少。 他欧家的媳妇,可不能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呢。 这个儿媳妇,他真的是越看越满意。 倒是欧海文揉了揉太阳穴,心里有些个发毛。 可人好像越来越彪悍了。 「你是要杀我,还是要杀公公呢?你和阿文分手了,不是应该杀他的吗?杀别人能有什么意思呢,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你看就算是你想要杀我,我也不会对你和大局有什么影响。唉,还是那句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一切毕竟都是阿文惹出来的,今天受到的惊吓,我只要阿文算帐就是了。」 欧海文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话是怎么说的,他们早就分手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个女人就是疯子,当初死活追着自己跑,后来自己可有可无的答应和她交往了,可是她还经常对着自己发脾气,最可恶的时候,竟然还拿瓶子砸自己。 第345页 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才跟她分手,却没有想到她竟然还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没有想到事情到了最后,自己还要受罚,天理何在呀? 「都是因为你这个贱人,阿文才会跟我分手。还有他,就是因为他,阿文才跟我分手的……」。lolita先是指着林琳骂,然后又转头对着欧老爷子骂。 那神情好像没有他们俩,欧海文就会跟她长相厮守似的。 「你错了,和你分手是我自己的意思。事实上,我们是在认识可人之前就已经分手了。」 「不,不是这样的。阿文你是爱我的。一定是他,是他因为我表哥让才你跟我分手的,一定是他。对不对?」 lolita的表哥就是黑道上有名的mickey哥,为人都坏出了新高度,之前还想着让欧海文跟他合作帮着他洗.钱什么的,不过欧海文拒绝了。 「男人要是变了心,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lolita小姐还是不要给予自己太多的期望为好。」 「可人」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非常无语的嘆了口气。 媳妇嘴巴太利,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媳妇是个专业的谈判专家,损起人来不耽误眨眼吃馅饼的。 林琳没好气地瞪了欧海文一眼,然后转头温和地对着一旁的欧老爷子说道,「公公,我扶您回屋里休息一会儿吧,这里就交给阿文吧。我们还是不掺和了,您说是不是呢?」 「哼,你惹出的好事。我们走。」先一句对着欧海文疾言厉色,后一句又对着林琳分外的慈祥。 双重标准,不要不要的。 欧海文摸了摸鼻子,看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这么将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心里别提多委屈了。 一直到那两道身影都进了屋子再也看不见,欧海文才收起脸上的温柔,面无表情地回头看着lolita。 眼中是明晃晃的杀意以及漠视。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lolita犯了他所有的忌讳。 而他的忌讳就是刚刚抛下他,走进屋子里的两个人。 他的养父,他的妻儿。 「公海,餵鱼。」双手插兜,欧海文看了一眼lolita,只轻飘飘地说这四个字,便回了屋子。 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不能再让她活着了,她的存在就是一种威胁。 而他身后的这些欧家保镖们,直接一手掌噼晕了lolita,将人拖走了。 向屋子走去的欧海文,并不后悔这个决定。他不是没有见过血的普通人,他是从小就生长在黑暗中的文少爷。 他重来都不是慈善的人,他不涉黑,却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法律。 这样的女人就算是报警送进了监狱,总会有出来的那一天。 他不放心让她活着。 所以轻飘飘的四字,便决定了这个前女友的命运。 别怪他薄情,只是她早就在他的心理失去了份量。 ……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 刚刚冷酷了一把的欧海文,一进屋子就发现客厅里说说笑笑,却把他无视个彻底的两个人,摸了摸鼻子走过去。然后舔着笑脸,对着两人傻笑。 「刚刚公公还在说结婚的事情呢。我妈她们都在加拿大,公公想着咱们的婚礼就在加拿大办。你是什么意思呢?」这事本就不怪欧海文,林琳自然也就没有生气,现在看到他这样,林琳便笑着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我怎么都好。」之前欧海文就问过林琳,她对婚礼的要求,林琳说没要求,让他看着办。 现在听到自家老爹的话,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养父是真心疼爱他的。不说是如珠如宝,也是似如已出的养大。 养父之所以提出要在国外成亲,其实还是因为今天的事情,害怕黑道的人知道后有什么举动吧? 养父名下有好几家银行,那些银行都被他陆续过给了自己,可是这么多年,养父却始终不肯将黑道的势力交给自己,其实就是不希望自己走上他的路。 他明白养父的心意。 今天又因为自己的事情牵连到了养父,所以他就更不愿意驳了养父的心意。 「那好,我前些日子买的那架飞机咱就装饰成婚车,然后开着飞机去加拿大。」 「爹地,这个主意不错。」 林琳笑着点头,心中却贼不平衡的默念了一句,『土豪金,爆发户。』 …… 欧老爷子想要将飞机涂成大红色带金色喜字的想法并没有达成,因为林琳以看到这两种颜色会催发孕吐为由阻止了。 不过也因为林琳孕妇的关系,婚礼很低调。林琳与欧海文在香港简单的拿了结婚证,然后挑了一天不错的日子在香港办了一回答谢宴,请的还都只是林琳在警局的同事,至于欧家那边的『世交』,因为自古黑白不两立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请。 不过想来也是,新娘这边一片白道的警察。新郎这边一堆黑道的大佬,让两方人马坐在一起喝喜酒?那画面太美,林琳自认她有些承受不来。 于是那些黑道的,和欧家有些交情的,便都由欧老爷子请了。不过宴请的时间却是推到了两人去度蜜月的日子里。 欧老爷子是不会让儿子和儿媳妇接触那些黑道大佬们的,所以才在俩人不在香港的时候宴请,也好有个理由来搪塞那些人。 第346页 在林琳宴请完了警局的同事后,小俩口坐着欧家的专机,带着欧老爷子和保镖们去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欧老爷子以叶家没有车不方便为由,做主买了三辆车送叶妈娘仨个,然后又买了一辆超级豪华的房车,带着叶家娘仨以及儿子儿媳妇几位保镖在加拿大好好的玩了一圈。 游玩的途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欧老爷子竟然和叶妈看对眼了。 等到林琳和欧海文准备坐游艇去度蜜月时,这欧老爷就赖在了叶家在温哥华的小二层楼里不走了。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走出去,只是回了趟香港后,又屁颠颠的又回来了。 老爷子追起老姑娘来,那是一点也不比年轻人逊色,今天送花,明天送珠宝,没事还要在叶妈面前念个小情诗什么的。 林琳被囧的常常出戏,别人倒是觉得很浪漫。每每看到叶妈一脸娇羞幸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很感动。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长大了,父母总是最寂寞的。两个老人能够走到一起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烈女怕缠郎,叶妈的三个女儿对于她再嫁就没有一个人反对的。于是在林琳与欧海文再次来到加拿大的时候,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算是办了仪式。 四个小辈都嫌太简陋了,可是两个老人却都不喜欢在他们的好日子里去应酬别人。 回到香港,身体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后,林琳闲来无事便去了警局档案室上班了。 然后在一天去简洁家玩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整部电视剧中,最让林琳噁心的傢伙。 第180章 都说一个坏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比十个坏蛋还要多。可是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干出来的坏事,却比那些十恶不赦在傢伙还要噁心人。 对于坏人来说,杀人放火什么的,林琳并不觉得噁心,可是对于这种施暴的人,林琳是深恶痛绝的。 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一种无法磨灭在伤痛。 就算是在豁达的女人,对于这种非自愿的事情,都会有一种阴影。 于是与简洁笑着走进电梯时,林琳回头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那位带着眼镜,一脸老实的先生。 将这种人交给警察,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真是太便宜他了。 林琳记得她公公手里还有几家鸭店。 他既然喜欢这个调调,相信她走个后门,公公一定会给自己几分面子,让这个相貌一般,年纪又大,还没有什么身材的男人留在店里『工作』的。 还有,他不是喜欢录像吗?那她也成全他。 让他为那些男客人『服务』时,一边服务一边播放。 林琳几世以来,最讨厌的就是对女人用强的男人了。 那种人就是连畜生都不如的混蛋。 法律实在是太轻了。 说到这里,林琳就对那些制定法律的人有些无法形容了。 应该重的罪,却轻的可以。而不应该重的罪,却是重的让人承受不了。 像是这种罪过,就应该千刀万剐了他。 犯下这种事情,竟然还不是死罪,这真的是让林琳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法律无法让她满意,那她就自己来。 当天晚上,林琳被下班的欧海文接回家后,就给自家公公打了个电话。 自家公公又是自己的继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什么理由也没问,直接让他的一个手下去见了林琳。 林琳见了来人,将她的要求那么一说,那人也没二话的照着做了。只是, 「少奶奶,您说的那人年纪太大了,估计一般的客人都不会点他。」哪个上鸭店的男人和女人都不会点又老又丑的傢伙的,这一点提前说了,总比事后这位谈判专家出身的欧少奶奶不高兴。 林琳:「……打打折,买一送一。或是用他来做促销。只要人看牢了,别让他跑出来就行。咱们供吃,不给工钱成本什么的,倒不会造成压力。实在不行,一天两顿或是一顿。」 「那没有问题了。」这人也真是倒霉,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罪欧少奶奶了,要这么遭罪。 那人走后,欧海文什么也没问,只是拿了一件羊毛披肩给林琳披上,揽着她回了房间。 别管那人是怎么得罪了他媳妇,他媳妇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一般人她是不会瞧上眼的。能够大费周折的打国际长途给父亲,可见这人一定是碍着他媳妇的眼了。 既然碍着了他媳妇,这人就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 唉,他媳妇就是太善良了。 这警察呀,就是心慈手软。 这么想的欧海文,一边温柔地侍候着他家的老佛爷,一边想着给刚刚那人打个电话,这人差不多的时候,一定要处理干净,可不能给自家媳妇招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 当林琳托着六.七个月的肚子时,简洁的肚子差不多也那么大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彭国栋摔断了腿。 「madam,彭sir怎么样了?」 知道消息后,林琳就赶紧到了医院,此时简洁和杨光也都守在这里。林琳看着脸上有丝疲惫的简洁,一边扶着她坐下来,一边问她情况。 「医生说情况很不好,彭sir的双腿想要站起来,希望非常的渺茫。」 林琳听了并没有再问什么。 第347页 这是彭国栋需要经歷的必要过程。 心态,事业,爱情,亲情,友情,都是需要这段时间来发酵的。 她不能剥夺。 有的时候,她的好心就犹如拔苗助长一般。 并不都是好事。 因为心中知道彭国栋最后就算是没有自己依然站了起来,再加上有魔药打底,林琳心中其实比任何人都要来得淡定。 可是心中淡定,面上却不能真的表现出一副淡定的样子,那会让人觉得她过于冷漠,于是林琳只时面带忧色的什么也不说。 唉,领导摔断了腿,她好担心呀。今天晚上不吃肉了。 简洁和林琳同样是孕妇,可能是怀孕期间一直工作,再加上最近彭国栋出了事,所以看起来很是憔悴。 而林琳则是不同,富家少奶奶的生活,很是养尊处优。 虽然她现在住到了欧家大宅,但是上下班也会有专门的司机接送了。 欧老爷子长居在加拿大,欧海文见此便给他办了移民。现在整个欧家除了佣人就只有林琳和欧海文两个人,生活着实舒心。 欧海文其实在婚后就不太想要让林琳上班的,可是他也明白林琳的性子,除非是她不想上班了,不然谁说什么都不会听的。 林琳在档案科室工作,工作本就轻松,再加上她怀了孕,上下班以及其他时候都比没有怀孕的同事要方便受照顾,既然是这样,何必留在欧家大宅里无聊的过日子呢。 欧海文有自己的事业,白天忙,晚上就算是推了很多的应酬,有的时候也会将工作带回家里来做。这种时候,如果不上班,她真的会寂寞无聊死的。 到了警局,也不用做什么事情,就会有人陪着自己聊天什么的,林琳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林琳早就想好了,就算是将来生了孩子,她也要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和社交。 闲来在档案科,忙的时候出出pnc的勤。 下了班,陪陪老公孩子。 在林琳看来,在现代,一个女人如果将全部的时间都放在了老公和孩子身上,那是可悲的。她应该将自己的时间分成几部,将满足自己也列为生活的目标。 彭国栋在医院准备放火自杀的事情,林琳并没有第一时间赶过去。 她的传唿机放在了楼下客厅里,她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件事情的。 不过于情于理,林琳都应该到医院去看一看彭国栋,于是在早上上班的时候,特意拎了一些补汤去了医院。 彭国栋此时早就安静下来了,看到林琳挺着个比简洁还要大的肚子来看自己,心中对于自己之前的冲动也有了一丝悔意。 他真的是太失败了,竟然让两个孕妇挺着大肚子还要来担心自己。 好吧,虽然这俩孕妇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他的。 欧家大厨煲的汤,味道非常的好喝。再加上里面有林琳放进去的一些好药材,用来滋补一下身子也是非常不错的。 林琳已经打定主意,再过半年就给彭国栋治腿。 半年的时间,应该发生的就都已经结束了。 那个时候,彭国栋也不会在执着于伤腿了。 他和家人,以及他和简洁之间也都有了结果。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简洁就到了预产期。而这个时候,林琳的孩子正好刚刚出生。 林琳早产了,原因是半夜起夜坐空了。而生产后的第二天,简洁也受伤早产了。 相较于林琳的无惊无险,简洁是真的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 不过由于林琳在简洁怀孕的时候给她吃了好东西,所以她虽然产后大出血,但是很快就醒了过来。 而孩子经过检查,也没有任何的毛病。 做完月子后,无论简洁在哪里,家里或是警局,总会收到鲜花。林琳碰巧遇到了两回后,便对简洁说了她的『猜测』。 简洁一听有可能是莫家聪送的花,当场就噁心坏了。 然后在拉着林琳去花店问店员的时候,林琳故意出示警员证,吓唬那个店员,说是送花的人可能跟一场谋杀案有关系。若是她不配合,查出来后就以同谋罪定罪。 那小店员哪里受到这样的事情,一五一十一点没落的将莫家聪供了出来,并表示以后再也不做他的生意了。 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两人,都对于莫家聪的作为有些反感。尤其是简洁现在正式跟彭国栋在一起了,她是一点都不想要莫家聪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一点也不想。 别说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话,若真的有恩,也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了。 简洁是个雷利风行的性子,于是在通过莫家聪留下的信息找到了莫家聪后,就将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莫家聪看到简洁心如钢铁,不改初衷的坚定,也只好黯然地回到了加拿大,种着自己农场了。 莫家聪走了,孩子也没有生病,彭国栋和简洁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所以这一回,在接到去大马培训pnc任务的时候,彭国栋却犹豫了。 他不想离开简洁和孩子。 他现在一点也不想离开她们娘俩了。可是简洁知道了,却极力的贊成他去培训交流,这样对他以后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他本就是个事业心极重的男人,因为受伤而退居后方已经让他有志不能伸了。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愿意放过。于是思来想去,又在简洁的鼓励下,彭国栋还是去了大马。 第348页 不过这一次去,彭国栋每天都会给简洁打电话,一有假期就会回来看她们。 就算是彭国栋忙得回不来,简洁也会抱着儿子去看他。 三个人,宛然犹如一家人一般。 经歷了这些种种,彭国栋终于知道自己曾经错得有多离谱了,所以在爱情,亲情上,尽量的做到最好。 而他的努力大家都看得见,渐渐的彭家一家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那种和乐融融的大家庭气氛,不是林琳这种三口之家能比的。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幸福的生活,都是相似的。 在林琳看来,欧海文真是是本世纪最好的男人了。 结婚这么多年,对林琳始终如初。 那份包容,那份爱的无私,让林琳这个歷经多世的人也不得不动容。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她又有何功德可以安享这份温柔呢。 「老婆,我爱你。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每个夜晚,欧海文都会抱着林琳,虔诚地亲吻着她的额头。 「我心亦然……」 能与你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一生,真的好幸福。 第181章 在抱错孩子的韩国=15 与欧海文的一世夫妻,让林琳非常的珍惜。 可是再珍惜,生老病死也是人之常情。 这一生,林琳儿女双全,夫妻恩爱。因为一直在档案科做着文职工作,时常出勤pnc,倒也是救人无数。 数年下来积累了一定的功德以及第十五颗佛珠。 这让林琳对于收集十八颗佛珠的任务已经不在觉得遥不可及了。 …… 经歷了数次生生死死,林琳已经将生死看得很淡。从白髮苍苍到刚刚开始穿衬裙的中学生,林琳只用了不到眨眼的时间。不过闭眼与睁开眼睛却都是在病房这一点,到也是缘分。 心中尚未来得及感慨惆怅,便被大脑中的记忆弄得只想要仰头咆哮。 天雷震震,狗血满天。 这是蓝色生死恋的世界,而她好巧不巧的成为了这一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 从配角炮灰到成为悲剧女主角,地位升了。 可是, 说真心话,这可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一个十几岁的,刚刚被车撞伤,然后还让养父母知道了血型不匹配的恩熙,然后二十多岁就要绝症死掉的女主真的值得高兴吗? 反正林琳是真的有些想来几句国骂了。 这时间真是卡的太销.魂了。 尹俊熙就在病床前坐着,林琳醒来也有半天了。此时刚想要翻个身,尹俊熙就发现了。 「恩熙,你怎么样?还好吗?哪里痛?都是哥哥不好,都是我不好,我应该等着你的。对不起,对不起。」 尹俊熙非常的自责,看到恩熙苍白的躺在病床好,他后悔死了。那个崔芯爱真的是太讨厌了,若不是因为她,恩熙也就不会受伤了。 「哥哥,我没事了。身上也不疼了。爸爸妈妈呢?」面前气质脱俗的少年郎,林琳看着倒是很赏心悦目,不过她暂时还不想跟他有什么接触。 她是林琳,她不是尹恩熙,更不是崔恩熙。 她会离开尹家。将这个家还给那个被人偷走童年的可怜孩子。 而她也不会爱上一个性格有些优柔寡断的男人。 或者说,上一世与欧海文相识相恋后,此时此刻她还能将谁放在眼里呢。 她已经得到过最好的了。 现在她看谁,都像是在将就。 而今时今日的她,最不想要的,就是将就。 数日后,林琳从医院出来后,便一直没有去上学。 尹妈妈已经自己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而尹俊熙以为自己因为崔芯爱的欺负不想上学。而尹爸爸对自己则是一种纠结的心态。 爸爸尹教授对自己那复杂的情绪,林琳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察觉出来了。所以有事没事,林琳都不会主动靠近他。 韩国是父系社会,尹教授又是个男人,不比女人感性,又比女人理智。他对血统更加看重这并不奇怪。 当尹教授看到芯爱的生活环境,再想到恩熙自小的生活,心里有些不舒服是人之长情。 可是这并不是他可以迁怒恩熙的原因。 难道这一切都是恩熙造成的吗? 所有人都知道这跟恩熙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不是吗? 只是想到尹教授眼中隐隐的情绪,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为原来的恩熙难过。 芯爱无辜,恩熙也是可怜,就连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俊熙当年也只是少儿无知。 怪只怪天意弄人。 不过现在的林琳却是什么都不想做,她在等待真相到来的那一刻。 让这乱七八糟的事情赶紧结束吧。 于是日常在尹家,睡睡觉,看看书,或是陪着尹夫人说说话,日子看起来悠闲极了。 林琳相较于住院前真正的十四岁少女恩熙沉默了不少。众人都以为是车祸的原因。除了更加的心疼她外,到也没有怀疑什么。 只是这一日,林琳和尹家人正是高兴的时候,崔芯爱却找了过来。 已知的真相,尹教授的态度,尹夫人的抗拒,还有俊熙的推拒,林琳都看在了眼里。 当夜,离家出走的芯爱是住在林琳或者说是原来恩熙的房间的。看到小小年纪的芯爱,林琳是理解她眼中的愤恨和嫉妒的。 第349页 恩熙所享受的十四年富裕的童年本就是属于她的。 正常人的一生就只有一个童年,所有人在同情女主的时候,其实都忘记了女主过了八年的生活,其实还有一个女孩过了十四年。 而那十四年的生活其实并不应该她来承受。 可是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女主,却没有人看到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的童年被生生的夺走了。 她往常对恩熙的羡慕,原来都是她应该拥有的东西,小小年纪的她,如何能不恨呢。 「爸爸,妈妈,哥哥,我应该回到崔家去。我已经偷了芯爱的童年,现在我应该将爸爸妈妈还有哥哥还给她了。」 尹教授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林琳并不关心。可是尹夫人眼中的伤心,林琳却不能视而不见。 在好生安抚了一番尹夫人,并答应了会时常联繫后,这才跟着崔母回了贫困的崔家。 一到崔家,正好看到崔英雄在翻找崔母的东西。 不等崔母说话,林琳故做不知的就是飞快上前,对着崔英雄一顿胖揍。 数息之间,除了崔母的尖叫就是崔英雄悽厉的嚎叫声。 「幸好回来的及时,不然就要让他得逞了。」揉了揉手腕,林琳抚着被眼前的变故弄傻了的崔母坐下,「妈妈,地上的小偷是送到警察局,还是?」林琳用手比自己的脖子上比了比。用实际的形动以及还眼冒凶光杀意的示意崔母,她很想弄死面前这个男人。 看到林琳这样,崔母一下子就扑了过去,抱着林琳就不停的喊道,「不,不,不,恩熙,他是你哥哥,是你亲哥哥。」崔母害怕自己再晚说一步,面前的闺女就能生生宰杀了自己的亲儿子,她的亲大哥。 这倒底是个啥样的女儿呀? 啥二话不说,就打人呢。 「什么?他是我哥哥?」 「什么?她就是那个恩熙?」 林琳的诧异是装出来的,但是崔英雄的诧异却是实打实的。 为什么被教授家抱错的妹妹,会是一个让他连还手之力都没有的女孩子? 这不科学! 这个妹妹比原来的那个还要凶,崔英雄表示他有些接受不能。 求换回来吧。 这个他打不过。 「哥哥,你没事吧。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不然一定不会打你了。」顿了顿,林琳又问道,「不过,哥哥你刚才在做什么,为什么在那里翻箱子?我还以为家里遭贼了呢。」 林琳自来就看不上崔英雄这样窝里横的傢伙,所以说完话去抚躺在地上的崔英雄时,又故意地弄疼了他一下。 看到崔英雄痛得要叫出来,林琳当即点了他的哑穴,并飞快的小声威胁道,「敢叫出来,见你一次打一次,打不死你也要弄残你。」 威胁了崔英雄后,林琳就笑着让崔母去休息了。 这两天对于崔母来说,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养在身边十四年的女儿是别人家的,自己为了供养她吃的苦,在那个孩子眼里竟然都被无视了。 无视的眼神中,还带着一丝仇恨和愤恨。 她知道她脾气不好,没有耐心。对孩子不像尹夫人那样永远是和风细软,温温柔柔的。 可是她命不好。 她没有尹夫人那样好的命。 她男人死的早,她一个女人要带着两个孩子,她容易吗? 她男人要是活着,她也可以温柔的活着。 她不能,也不敢。 她还有孩子要养呀。 …… 可是这些在那个她养了十四年的孩子眼里竟然都成了过错。 她心上的伤,不比那位高贵优雅的尹夫人少。 那是她一直以来相依为命的孩子。 她的命,是真的不好。 尹夫人可是伤心难过的趴到尹教授的怀里,可是她呢,却连流滴眼泪,都是奢侈…… 从知道孩子被调包,到芯爱离家出走,再到尹家接回恩熙,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崔母确实累得很了,再加上现在算得上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所以直接留下被打的崔英雄和初来乍到的林琳就回房间休息去了。 至于小餐馆的生意,其实崔母是不担心的。 毕竟餐馆的生意都在饭口,此时距离下一个饭口还有好长的一段时间。 看到崔母回了房间,林琳才转头一脸皮笑肉不笑的对着崔英雄说道,「最讨厌大不了我几岁,就要让我叫哥的人。现在看你就烦,烦死了,而我一烦就想要揍人,你,你去服兵役吧,不然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我倒是不惜力,就怕你受不住。」 崔英雄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刚刚听到的话,一脸的懵逼不解释。 这真的是亲妹妹?亲妹妹就是这么对待自己亲哥哥的? 嘶,好疼。 对自己哥哥下这么重的手,是人干事? 林琳可不管崔英雄的想法,对于一个老大不小,不学无术的人,就应该用非常手段。 太温和的方法,可不是林琳擅长的。 崔老爹死了十多年,崔英雄就没人管束了十多年。性子中的顽劣哪里是一顿胖揍就可以化解的。 崔英雄一脸不逊,林琳也不是温柔的脾气,于是亲兄妹之间又进行了一次文明的沟通。 而沟通的结果,除了兄妹之间的感情更加的『融洽『外,就是崔英雄因为脱臼时间太长而疼的麻木的两只胳膊以及流口水的下巴。 第350页 哇靠,真兇残! 林琳在医院养伤的期间,可是把自己的功夫以及内力都捡了回来,所以收拾一个崔英雄,那真真是小意思。 崔英雄实在是太不上檯面,太不懂事了。 韩国是个父系社会,崔父死了,做为家中长子,崔英雄本应该撑起门户,庇护母妹。 可是崔英雄不但没有如此,却对母妹极尽压榨,可谓古今不肖第一人了。 想到电视剧中崔英雄偷崔母血汗钱,欺负妹妹的事情,林琳就是一阵神烦。 她心疼崔母的不易,可也没有帮忙教化崔英雄的兴趣。 韩国有全民服兵役的规定,崔英雄既然已经到了可以服兵役的年纪,那就给她去部队猫着去。 别的还好说,林琳都打算好了,没个十年八年,林琳只要在部队以外的地方见到崔英雄,就一定按着一日三餐外加宵夜的帮他感悟『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一到崔家就先来了一个下马威,林琳的心情一下子就放晴了。 隐晦地给崔英雄施了一个追踪咒语,林琳就放他去了徵兵处。并且告诉他,如果今天天黑前看不到入伍通知书,就绝对让他尝尝她练得时间最长的『分筋错骨手。 崔英雄离开了崔家后,林琳才开始打量这间小小的崔家小餐馆。 整个房子很矮,很破旧,前后两个门,前门进来就是小餐馆,里面不过三五张桌子。 而后门进来则是三间小小的明显是后来因为需要而被隔出来的卧室。 在卧室和餐厅中间是公用的厨房和卫生间。 说真的,这和尹家独栋的,採光很好的大房子真的是没法比。 三间卧室从面积看,都不一定有林琳在尹家的一间卧室大。 十几年生活在这里,也怪不得芯爱的选择了。 摇摇头,林琳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拿出魔杖,对着厨房那一摞没清洗的碗盘挥了几个『清理一新』后,又对满是污垢的厨房挥动了数下魔杖。 片刻间,不大的厨房便窗明几净。之后便是卫生间,前面的小餐馆,等到这一切都做完时,林琳这才回到原来芯爱的那间最里面的小卧室。 门是推拉式的韩式门,打开后才发现,里面也不过五六平的大小。 里面没有窗,也没有床,半新不旧的褥子就铺在屋子的正中央。 对着屋子使了几个清理一新后,林琳又嫌弃地对被褥施了几个清理一新,便将被褥叠好放在了门口。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套新的被褥铺了进去。 房间虽然小了一些,但是总的来说,还算是有个不错的私人空间了。 施了半天的家用魔法,林琳的魔力几近耗尽,于是从空间里拿出了一瓶魔力恢復以及提神的二合一药剂喝掉。 待魔药发挥了药效,便去前面将自己带来的小行李箱拿到房间,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摆放整齐。 看着这间屋子彻底地没有了原来芯爱的痕迹,林琳才松了手。 自己要住的地方,自然要可着自己的心意布置。 那些少女的漫画海报,男女明星艺术照什么的,还是哪凉快哪歇着去吧。 那些个不敢面对自己,只喜欢整成自己亲人都认不出来的名星,林琳还真的没兴趣让本就狭小的卧室摆满那些个海报。 说真的,房间太小了。那海报一贴,林琳都有一种被海报里的人包围的感觉。 『当,当,当。』墙上的老挂钟在林琳将最后一本带来的书放在简陋书架上时,准确地彰显了自己的存在感。 嘆了口气,本来还想着要躺一会儿的林琳,只好站起身,伸了伸腰,去厨房做晚饭去了。 崔母已经够累了,那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为她分担的。 崔家的小饭馆,马上就到了营业的时间了。她要准备她们娘俩的晚饭以及为马上要到来的营业做些准备。 比如说……先煮上一锅米饭。再比如说切切洗洗那些准备今天晚上要用的材料。 「恩熙,这里不用你帮忙,你回房间里看书去吧。」崔妈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并没有发现家里变了一个样,不过在厨房看到林琳在做料理前的工作时,连忙出声阻止了。 这个女儿,是刚刚认回来的。她还不知道要怎么跟她相处。所以难免有些客气生疏。 林琳回头,扬声笑道,「妈,你醒了,晚饭马上就好。」 第182章 崔母被林琳这一声称唿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没有想到这个刚刚认回来的亲生女儿在见到家里的情况后还会如此心平气和的与自己说话。 自家是什么情况,尹家又是个什么环境。这样天与地的落差,崔母不想自欺欺人。 芯爱那个孩子为什么不愿意回来,还不是苦日子过够了,过怕了这种贫困的生活。 而面前这个孩子,自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又如何愿意回到自已身边。 她知道她很自私,可是她是真的没有办法答应尹家的提议。 她也只是一个母亲。 养了十四年的女儿竟然是别人家的,她心里的难过又有谁知道呢。 今天看到尹家的情况,她的内心是窃喜的。 自己的亲生女儿可以在那样好的条件下长到十四岁,她心中是欣喜的,同时也是愧疚的。 毕竟那本应该是芯爱的生活。 第351页 受到良好的教养,富裕的生活,宽敞明亮的屋子,这些其实都应该是芯爱的。 可是每当想到芯爱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自己的亲生女儿却抢了芯爱的生活,崔母的心里其实很矛盾。 高兴自己的亲生女儿没有吃到苦,高兴于跟自己吃苦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她知道这样想,她很卑鄙,可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当她看到芯爱用着冷漠仇视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时候,她是心痛的。当她想到芯爱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时,这种心痛就又得到了缓解。 养不熟罢了。 有那么一刻,她是不想认回恩熙的。 因为不认回来,恩熙仍就会过着那样的好生活。可是她又不敢不认回来。 芯爱的性子,她太了解了。 那是个眦睚必报的性子。 她听说恩熙上一次出车祸,就有芯爱的影子在里面。 血浓于水,若是芯爱回到那个家,尹夫人知道自己的亲生女儿自小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那么对待她的恩熙还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好呢? 她不敢赌。 她就算是有千般的不是,万般的粗鄙,可对自己的孩子,她仍是心疼的。 恩熙有些瘦,小小的身子在厨房忙碌,更让她心疼。 那时芯爱帮忙的时候,她也是心疼的。可是确不如此时来的心疼。 心疼她小小年纪从来没有干过这些脏活累活吗? 可是……这本就是她的人生不是吗? 「妈妈,哥哥出去了。我们晚上吃拌饭好不好?我做的拌饭可好吃了呢。」 林琳看到崔妈的样子,有些瞭然的笑了笑,然后仿佛没有看到般,自然自在的说着家常话。 崔妈看到林琳的态度,一直有些忐忑的心也安定了下来。 「英雄又出去了?他天天的不着家,也不知道忙什么?」崔妈拿过林琳刚刚切好的菜丝,就要放到水龙头下面去洗。 「等一下,」林琳见了,连忙拦了下来。从崔妈手里拿过装菜丝的盆,然后去盐罐里抓了一把盐放进去。 「菜我是洗干净才切丝的,只要放一点盐拌一拌杀杀水就可以了。」林琳的韩餐,可是经过最高尚宫的指导的,而且她生活在韩国的时候也比崔妈的年纪多很多。 一看厨房里的剩菜饭,林琳都可以想像崔妈的好手艺了。 为了不委屈自己的胃,林琳是不打算在崔妈厨艺进级前吃她做的饭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崔妈的手艺不错,只是限有精力呢。 一个女人要养两个孩子,其实挺不容易的。 这个时候能解决温饱就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了,再想要将生活过得精緻,那纯粹是难为人了。 「妈,晚饭我一个人就可以了,您要是累了,再回去躺一会儿,要是不累,我们就说说话。一会儿吃完饭,就要准备营业了吧。」幸好刚刚崔母进来前,她已经将厨房里的一些能提前处理的菜都用魔法处理好了。不然一会要亲自动手,那才叫一个累呢。 崔妈看了一眼林琳手脚利索的样子,再扫了一眼干净的厨房,心里暖暖的。 芯爱总是以要做作业为由,不愿意帮着她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每次让她干点什么,都要三催四请,连打带骂的。 可是眼前的恩熙却不是这样的。 富裕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养成娇气的性格。 没有谁是喜欢干活的,包括她自己也是如此。芯爱总说她偏心英雄,可是她就是想要让英雄帮帮她,也得是她找得到人才行呀。 对比芯爱的不理解,恩熙的主动帮忙,更让崔妈受用。可见她是心疼自己的。 刚刚没有注意,现在再看里外屋,发现真的是变了一个样。她不过是小睡了一会儿,这孩子干活可真够麻利的。 「怎么一个人干了这么多的活,累着了吧?」让自己的亲闺女看到家里这么脏,崔妈也有些个别扭。 林琳笑着点头,「是有些累呢,不过想到妈妈更辛苦,所以就不累了。妈妈要放多一点辣酱吗?」 若是没有魔法,林琳可干不了这么干净这么彻底。 「多放一点吧,嘴里苦的没味。」崔妈嘴里不但苦的没味,里面还都起了一熘小水泡。 「妈,您是上火了吧。哪,我刚泡了一壶去火的花茶,就在那边台子上放着呢,您自己倒一杯喝吧。对了,哥哥走之前说是去了徵兵处,让我们不用等他吃饭了。」 崔妈倒水的手就是一顿,「徵兵处?」 「嗯,哥哥说自己也老大不小了,读书上也没有什么天赋,准备先去服兵役。」 崔妈:「……」。这么懂事的话,真的是她儿子说出来的? 一定是她起床的方式不对。 就在崔妈发呆的时候,林琳已经将两份石锅拌饭和一锅韩式豆腐煲汤都做好了。 林琳找了一个崔妈平时上菜的托盘放了进去,然后又将勺子和筷子也放在了上面,这才端着去了前面的小饭馆。 厨房太小了,跟本不是吃饭的地方。而前面小饭馆那里正好有桌子。 崔妈看着干活比芯爱有速度的恩熙,拿着杯子乖乖的跟了过去。 这个闺女,可能不像她长的那般柔弱。 隐隐的,竟有几分强势在里面。 林琳的气场还是非常强大的,就算是她故意收敛了一番,可是还是让崔妈有些拘谨。 第352页 母女双方坐了下来,谁都没有说话的安静吃着晚饭。 崔妈吃着林琳做出来的饭菜,不得不承认林琳做的比她好吃了许多倍。 「妈妈,我不准备上学去了,等哥哥去服兵役后,我就留在餐馆里帮忙。」 崔妈有些不敢置信刚刚自己耳朵里听到的话,睁大了眼睛看向林琳,「你说你不去上学了?」 林琳点头,咽下口中的汤,「学校教的那点东西,我早就会了,去上学不过是耽误时间罢了。以前上学,是留在那个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全当消遣了。现在家里只妈妈一个人在工作,怪辛苦的。正好可以给妈妈帮个忙,打个下手。」不过到底是谁帮忙,谁打下手就是到时候再说的事情了。 林琳回想了一下以前,除了第一次来到韩国在扶桑的小酒馆里吃过苦外,今天下午干的活,都是这些年来最重最多的呢。 还有,对于上学这件事情,林琳是真的上腻歪了。 再让她上学,那就真的要上吐了。 「可是,可是,若是不上学,你就不能考高中,不能上大学,将来就找不到好工作,你不能像妈妈这样过一辈子。没有了学歷和好工作,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她吃苦是没有办法,可她不想让女儿也跟着她一样吃苦一辈子。 这也是她再难,也要让芯爱上学的原因。 「妈妈,学歷重要,但是真才实料更重要。工作,也并不一定需要出去找呀,我可以干些别的呢。比如说翻译。我有自学外语,除了英语,我还学了几门外语,现在的外语水平,已经达到了同声译的程度,我可以接一些翻译的活在家里做。 我曾经跟着一位长辈学了正宗的韩餐料理手艺,我的手艺您也尝了,绝不逊色您吧。我留在家里,帮着您经营小餐馆,一定会让小餐馆的生意更好的。 妈妈,我长到十四岁,虽然您没有养过我一天,可您却生了我,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我会努力让您早点退休,过上好日子的。 这个家,这个家的生计都交给我就好。」 林琳从来就是个主意大的,哪里愿意听别人的安排。她的人生,现在她已经有能力自己做安排了。所以在说话的时候做些小手段说服崔妈是没有问题的。 一边说话,一边吃饭,很快娘俩针对未来林琳学习工作的事情已经谈好了,而饭菜也吃得七七八八。 这时门上的铃铛却响了起来,随着开门的声音,进来了今天晚上第一位客人。 客人是老主顾了,经常过来吃晚饭。此时看到崔妈对面坐着一个长相漂亮的小姑娘,笑着对崔妈问道,「这个就是你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吧?」 芯爱和恩熙的事情,在这个不大的小片区里,已经弄得人尽皆知,此时这位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张口,崔妈的脸色就有些个不好。 邻居知道这件事情后,传什么话的都有。竟然还有人说这一切都是她故意弄的,就是想要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好好的生活在有钱人家里。 说她良心不好,太缺德。再加上平时对芯爱的态度也被人拿出来事。 天知道她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就是欺负她一个寡妇没钱没男人吗? 现在又当着恩熙的面问这个,是不是也会将他们的猜测也告诉恩熙? 那恩熙会怎么想她呢? 「大叔说的对,我是我妈的亲生女儿,我叫恩熙。大叔是来吃饭吗?您晚饭想要吃点什么呢?」 崔妈浑身僵硬的那一瞬间,林琳就感觉到了,于是笑着将话题接了过来。 「来张土豆饼,再来个拌杂菜,一份大酱汤,对了,再来一份烧牛肉。」 「好嘞,大叔稍坐,马上就好。」林琳起身去厨房门口拿了一个大茶壶,给那位大叔倒了杯茶水后,这才收拾了刚刚娘俩吃饭的桌子,端着托盘走向了厨房。 临到厨房门口,又将崔妈叫了过去。 那男人点的菜,都是极为简单的。林琳一个人就能做的出来,不过她不知道崔妈平时给客人上菜的量,所以才将崔妈叫进来,一一询问。 等到崔妈说完,林琳已经将早前就打好的土豆弄成了丝,看到崔妈想要伸手,连忙拿了头蒜递过去,「妈,您弄这个吧。其他的交给我。」 林琳是练过武的,再加上还会几个无声无杖的家用魔法,崔妈不帮忙,她的动作只会更快。 比如这切丝吧,林琳那是切的又快又细,手起刀落间,只见银光闪光,看得崔妈是又骄傲又担心。 那都看不见刀影,可千万别切到手呀。 …… 用调料将牛肉条腌入味,林琳拿过早就摘好洗净控过水的各色青菜,一边拌杂菜,一边煮大酱汤,等到拌杂菜好了,林琳便装了盘。而这个时候大酱汤也差不多可以吃了。 用托盘先将杂菜端出去,然后又将小砂锅放在一个小铁架子上,也用托盘送到了前面。 而这个时候,崔妈才堪堪剥了一头蒜。 崔妈:「……」 两个菜一上桌,那男人就又让林琳给他倒上二两烧酒。 林琳手脚麻利的将酒倒好,便又回到了厨房。 牛肉条已经腌的差不多了,既然已经入味了,那就可以下锅炒了。 炒了牛肉条,又将土豆饼也煎了两张出来。 林琳做这些菜的时候,都是按着崔妈说的份例多做了一些,而那些多做出来的,便都留给了在厨房帮她打下手的崔妈。 第353页 「妈快尝尝,味道如何呢?」 崔妈今天被林琳弄得一愣一愣的,此时看到递到面前的筷子,直觉的拿了起来,对着面前的餐食伸过去。 每一样都浅浅的吃了一口,崔妈不得不承认,在做饭上她闺女比她强了几倍去。 只是, 「你在尹家也是这么干活的吗?」不然怎么会这么能干,手脚还那么利索有效率? 尹家不会是重男轻女,苛待了她闺女吧? 要知道养在她身边的芯爱还没有养在有钱人家的恩熙能干呢? 第183章 林琳听了崔妈的话,再看崔妈的神情,便知道她这是误会自己吃苦了呢。 说来也是,同样是十四岁的年纪,芯爱可就没有林琳能干了。 原来的恩熙不如芯爱能干,而几个芯爱也不如现在的老妖精林琳能干。 芯爱是真正的小孩子,哪个小孩子不是爱玩爱闹爱睡觉的。而林琳却是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岁,转了不知多少世的成年人,干活什么的自然是强出小孩子几倍来。 若是林琳干活还没有原来的芯爱强,那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再加上还有魔法加持,还不用像芯爱一样要留出一半的时间看书学习。能干一些,很正常。 不过崔妈见此要是不误会,那才奇怪了呢。 「尹妈妈对我很好,这些事情都是跟一位邻居家的长辈学的。妈妈,那位大叔快要吃完了,您去结帐吧。」林琳怕崔妈细问,连忙向餐桌那边指了指。 崔妈听到这话,算是放下了心。 自家的亲闺女确实没有遭过罪就行了。 唉,其实遭罪的是芯爱那个孩子,这么些年跟着她吃了不少的苦头。 崔妈听了闺女的话,出了厨房去前面当起了专职的收银小妹。 而一边走一边感嘆的崔妈刚一出厨房,就被那位大叔叫住了。 那位大叔是崔妈这小餐馆的常客了,常年吃崔妈做的晚饭,自然是知道今天这味道不是崔妈能做的出来的。 先是夸了一番林琳的手艺,然后又八卦了一下芯爱的坏脾气。 芯爱是个很骄傲的姑娘,她自卑于自己当时的身份,又鄙视那些这个身份的同等阶级的人。 往往客人来了,芯爱都不会给个好脸色。 当然了,这也不能说都是芯爱的错,来这里吃饭的人,又有多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呢。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经营这么一家餐馆,有些男客人来了就是想要占点便宜的。 那个时候芯爱还小,分不清哪些客人是单纯的来吃饭,哪些客人是想要再吃点别的什么东西,比如说徐娘半老的秀色可餐…… 再加上崔妈要保护自己,保护子女,性格就变得又急又烈,久而久之,言传身受的芯爱脾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其实这件事情就是换个人,估计性子也不会比芯爱好。 …… 话说刚刚这位大叔一进来,林琳笑呵呵的样子,着实让这位大叔受用极了。 谁不喜欢笑脸相迎呢。 那位大叔拉着崔妈将两个闺女比了一回后,小餐馆又有客人上门了。 崔妈招唿人住下,然后拿着客人的点菜单子就去了厨房,到了厨房看到林琳已经将厨房今天所有的菜都收拾成了半成品的样子。犹豫了一下,先是将客人点的菜告诉了林琳,然后又问林琳是否需要帮忙。 林琳笑着摇头让崔妈回前头,她一个人完全能够应付得来。 接过点菜单子,林琳那做饭的速度又加快了,这一回崔妈倒是没有在发愣,只是心中却带着几丝不好意思。 她这么大个人了,干活还没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有速度。 …… 这一晚上,崔家小餐馆前前后后一共迎来了十几拨客人,而这十几拨客人都对林琳的手艺赞不绝口。 这不是废话吗? 林琳活了几世了,又做了多少年的饭了。 而且那韩餐可是宫廷出品,最正宗的料理手艺了。 林琳一直在后面忙着,而崔妈也一直在前面收银,打扫桌子,连带着洗刷客人用过的碗筷。 崔妈做的辣白菜,味道只能说是一般。林琳看着还有大半罐的辣白菜,准备这些吃完就自己做一些。 忙了一晚上,林琳也着实累了,趁着崔妈在前面扫地的时候,林琳挥舞着魔杖对厨房来了几个清理一新,让厨房恢復整洁干净。 揉揉手腕,林琳轻轻地嘆了口气,这样的生活,绝对不是她想过的。 而她也不可能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在这小小的餐馆里当个小厨娘。 不过她所有的改变却都要等到尹家出国才好实施。不然改变太快,熟悉恩熙的尹家人一定会怀疑的。 尹家人走了,新认的母亲,还是好煳弄的。 今天晚上的收穫并没有比往常高出多少去,不过林琳知道今天晚上的这些客人都会成为回头客,那以后的收入就一定会高起来。 不过也更累人就是了。 帮着崔妈将餐馆的门从里面锁上,然后又将家里人日常走的后门正常锁上后,林琳和崔妈就各自洗漱,回房休息了。 一夜无梦,林琳第二天仍是早早的起床。 崔妈虽然不是她心中认可的母亲,可是毕竟是这个身体的妈妈。为人子女,只要父母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不是视儿女孝心为无物之人,林琳都会好好的孝顺他们。 第354页 对于崔妈这个可怜的女人,林琳也是如此想,如此做的。 大清早起来,天才刚刚亮。林琳便准备做早餐了。 一直到林琳将早餐做好,崔妈才从房间里走出来。 十几年了,这是崔妈睡得最沉,最没有负担的一觉了。 儿子昨天晚上没有回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女儿却是懂事了,知道心疼她了。 不,这个女儿一直是懂事的,只是之前并未养在她身边而已。 迎着女儿的笑脸,崔妈也不自觉的露出了一抹浅笑。 沉重的生活压力,早就让崔妈忘记了这种放松后的微笑了。 吃过早饭,崔妈再一次确定林琳是打定主意不上学后,便只好听之任之了。 虽然不上学了,可以省下一笔开支。可是不上学的女孩子,将来又要怎么办呢。 唉,这孩子是个有主意的,又是刚刚回到她身边,慢慢地劝吧。至少也要念完专科才行呀。 中学毕业年纪太小,学歷又太太低是没有办法找到好工作的。 就像当初的她。 她吃过的苦,真不希望她的女儿也吃一辈子。 崔妈不知道,她的这种想法很正常。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若不是林琳来到了这里,恩熙是註定要退学的。 只因为她的那个好儿子总是再偷了家里的钱,以及恩熙的学费。到了那个时候,崔妈拿不出学费,而原来的恩熙自然会委屈求全结束学业工作赚钱。 受家庭和亲兄长连累的,在林琳看来幸好是崔家的恩熙,而不是更为无辜的尹芯爱。不然芯爱可就真的是太可怜了。 …… 拿了些零钱,崔妈便准备去市场买今天所需要的菜。而林琳则是看到崔妈离开了,换了件衣服,锁上门,一脸冷笑的离开了。 好你个崔英雄,竟然敢给她玩阴奉阳违,真当她是病猫不成?今天不打得他满脸桃花开,他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崔英雄昨天被林琳威胁的出了家门后,越想心里就越窝火,于是这一夜便去找了他的那些胡朋狗友。 厮混了一夜后,此时崔英雄和他的小伙伴正在一处睡的酣甜。 然后就在他好梦到了关键的时候,一盆带着冰的凉水就将他浇醒了。 透心凉~ 睁开眼,顺着阳光的方向,他新认回来的妹妹,正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透心凉的n次方~ 刚刚冲口而出的那句脏话,崔英雄知道他的好妹妹已经听进去了。现在看到他妹妹伸出的手,崔英雄下意识的向后缩了缩。 「啊!啊!啊!啊!啊!」接二连三的嚎叫声,让人听了胆寒,也让行兇的侩子手更加的兴奋。 林琳觉得崔英雄如此,环境的影响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于是此时不但出手狠狠的揍了崔英雄,还将上来拉架的其他人也一一胖揍了一顿。 掌掴,腿踹,脚踢,外加一整套的分筋错骨手,让崔英雄和他的小伙伴们差点以为活不过今天了。 林琳用实际行动告诉几人,以后谁在找崔英雄出来鬼混,就别怪她更加的心狠手辣了。 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林琳神清气爽后,才扬着小下巴,拽着崔英雄的脖领子去了徵兵处。 在那里,在林琳监督的眼神下,崔英雄只得老老实实地办了手续,然后拿着入伍通知书,准备三天后去部队报导。 做完这一切后,林琳才带着崔英雄回了崔家。而此时买菜的崔妈还没有回来。 稍后不久,崔妈提着篮子回来了,一进小餐馆,就看见在腌辣白菜的闺女和正在拖地的儿子。 这一刻,那满身的疲惫好像都消失了一般。 女儿找回来了,儿子也懂事了。她这辈子算是苦尽甘来了。 这一天,崔家是在一种崔母没有感受到的诡异气氛下度过的。 当然粗神经的崔母,也没有看到相亲相爱的崔氏兄妹是如何在午饭后上演的全武行了。 林琳说过了,有些人就是贱皮子,一顿不打就没长记性,所以在崔英雄入伍前,一定要多多的帮他数几遍肋骨。 并深刻地让崔英雄知道,他的妹妹是个说一不二的人。 最起码在揍他这件事情上的执行力是不打折扣的。 老大个爷们,拖累母亲,殴打妹妹,还偷家里的钱,哪一样都是林琳下死手的根由。 …… 到了傍晚,差不多是每天放学的时间,家里倒是来了一位客人。 「俊熙哥,你怎么来了?」厨房的准备工作早已经做好了,此时崔妈去了街头买辣酱,崔英雄被林琳看着正坐在门口用手洗衣服,洗床单,洗被罩,洗窗帘,洗……。 而林琳则是拿了本书,坐在门口一边看书,一边监工。然后时不时地用脚去踹上一脚正在洗衣服的崔英雄。好巧不巧地就在这个时候看见一身校服的尹俊熙推着单车找到了这里。 「恩熙?终于找到你了。你今天怎么没有去上学?我很担心你。」俊熙将车子立在一旁,三步并两步的来到林琳面前,担心又喜悦的看着林琳。 抱错妹妹这件事情,对于俊熙来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自从昨天妹妹跟着崔夫人离开后,爸爸就压着俊熙不让他去见恩熙。 俊熙想到他和恩熙是在一个中学,所以就想着今天见恩熙一定问问恩熙的情况,哪里想到等了一天,恩熙也没有来上学,他担心的不得了,一放学就急急地赶过来了。 第355页 林琳一怔,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她不去上学,尹俊熙知道后会找过来。 看到尹俊熙,便想到了对她一直很好很好的尹夫人。她若是真的不去上学,尹夫人可能会担心坏的吧。 「俊熙哥,这是英雄哥,他这几天就要去军队服兵役了。我刚来,想着趁这几天好好的和英雄哥培养一下感情。这才没有去上学的。不过俊熙哥放心,我有在家自习,不会落了功课的。」 林琳说完还正式地将两人的身份互相介绍了一下。 尹俊熙知道了林琳不上学是『因为』崔英雄要去军队服兵役,心里有些个不不是滋味。 他从小护着长大的妹妹,现在是别人的妹妹了。 「嗯,那你自己要好好自学功课,要是有不会的,记得告诉哥哥。还有,」尹俊熙看了一眼长相就有些个兇狠的崔英雄,有些不放心的叮嘱道,「好好跟英雄哥相处,若是有人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哥。哥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保护你的。」 林琳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尹俊熙那瘦不拉及没有半两肉的胳膊,抽着嘴角笑道,「哥,你放心吧。英雄哥很好相处的,他对我就像哥对我这么好,哥你放心吧。我对英雄哥也可好了。你看,他在洗衣服,我还一边看书一边陪着他呢。 像我这么好的妹妹,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呢,哪里还会有人欺负我呀?」 崔英雄:「……」死丫头说这种话,难道都不觉得亏心吗?瞧瞧他身上的伤,这也是见了鬼的『好相处』的妹妹。 尹俊熙:「……」好嫉妒,怎么办? 第184章 尹俊熙看了一眼崔英雄,并未说话。他心里其实是不想他的好妹妹恩熙对那个崔英雄太好的。 而崔英雄听了则是悄悄地咽了一口口水,忍不住用同情的眼神看向尹俊熙。 面前这位也是一位哥哥呢。 那死丫头说了,不喜欢叫人家哥哥的。 这一位可是跟那死丫头一起生活了十四年的。他这才两三天就已经遭了这么大的罪,面前的人,还不得从小被打到大呀。 怪不得长的跟个白条鸡似的,没有二两肉。 摸摸身上的伤,崔英雄用力地搓洗了一下衣服,同是天涯沦落人,谁都不容易。 唉~ 尹俊熙对林琳很好,在崔家里外里看了一遍,又询问了林琳一些日常琐事,这才将一直担着的心放了下来。 妈妈还在家里呢,他今天回去可以将恩熙这里的事情告诉妈妈。 尹俊熙想到这里,又想到了已经彻底住进恩熙房间的芯爱,心里就非常的烦闷。 打从第一眼见到芯爱的时候,尹俊熙就非常的讨厌这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太强势了。还有就是恩熙衬裙那件事情,也让尹俊熙对芯爱有了一个非常坏的印象。 更别说这之后的车祸以及换错孩子恩熙离家这些个事情在里面了。 回想种种,尹俊熙却从来没有想到这个自己非常讨厌的女孩子竟然是自己的亲妹妹。 从昨天开始,家里的氛围就一直不是很好。 妈妈不放心恩熙。 而那个芯爱却一直在强调着她在崔家的受苦受难。 昨天晚上他睡不着,准备离开卧室出去走走的时候,却听到母亲压抑的哭声。 还有爸爸的态度。 爸爸那么疼爱恩熙,怎么就,怎么就, 难道当初的那些疼爱都是假的吗? 尹俊熙想到这里,刚刚见到恩熙的好心情就少了一半。 而刚回到家里,尹俊熙正在门口换鞋就听到那个讨人厌的芯爱正说着恩熙今天没有去上学,一定是被崔英雄打了。 「妈,你别听她胡说。恩熙好着呢,我刚刚去了那边,崔家的儿子这几天就要去服兵役了,恩熙没去上课就是在家里培养感情。哪,这是恩熙这两天亲手做的辣白菜,说是让您尝尝她做得味道对不对。」 尹俊熙说完,还狠狠地瞪了一眼芯爱。 她怎么可以这么过份,没看见妈妈的眼睛都急红了吗。 「这是恩熙亲手做的?」她的恩熙怎么会做这些? 尹俊熙听到尹夫人的话,笑着点头,「恩熙是这样说的,不过我是一点都不相信呢。」 原来的恩熙在厨艺方面可并没有什么天赋。 「恩熙说是她做的,那一定有她的功劳在里面。我的恩熙从来都不是个会说谎的孩子。我去厨房,今天晚上就吃这个。」说完尹夫人也不管其他,直接拎着食品袋子就去了厨房。 而芯爱见了,恨恨地在地上跺了跺脚。扭头瞪了一眼尹俊熙便回了她的房间。 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女儿,他的妹妹呀。竟然到现在还要向着一个外人。 尹俊熙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妹妹也没有什么好感,看到她生气,心情倒是好了不少。 不过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刚刚转好的心情,一下子就又睛转阴了。 「去美国?爸爸你说的是真的吗?」俊熙一听尹教授带回来的消息,整个人都不好了。 恩熙已经离开这个家了,若是他们再去了美国,那以后就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恩熙了。 「怎么会去美国呢,怎么会这么突然呢?那恩熙呢,若是我们去了美国,我的恩熙要怎么办?」尹夫人也被这个消息弄晕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尹教授。 第356页 尹教授看着儿子和妻子的反应,心里嘆了口气。可是当看到坐在一旁,隐隐有些兴奋意动的亲生女儿,心里的那一丝犹豫又坚定了起来。 他们家必须要暂时离开韩国一阵子,至少要等到恩熙对这个家的影响消失前再回来。 妻子这些日子里来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尹教授是看在心里的。还有妻子和儿子对芯爱的排斥。 他心里是真的不好受。 芯爱吃的苦已经够多了,不能让她在感受家里的冷暴力了。 恩熙那个孩子,他也养了十多年,若说没有感情那是骗自己的。可是,可是,尹家不能因为她而过成现在这样低迷的日子。 「恩熙有自己的家人,这次去美国,只有我们,我们一家四口去。」尹教授看着妻儿黯然下来的脸,然后又看向双眼瞬间亮起来的女儿。 看到这样的芯爱,她心里是怎么想的,谁又能不知道呢。 尹教授不言,尹夫人与俊熙看了,都皱了一下眉。 …… 尹教授作为一家之主,还是有他的家主威信的。 无论尹夫人和尹俊熙怎么不愿意,去美国这件事情还是盖棺定案了。 于是林琳这边刚送走了因为终于可以离开家而喜极而泣的崔英雄,就又迎来了告别的尹夫人。 短短几天,林琳就自来熟的打破了崔母的那份生疏和客气,并且在崔母的眼中留下了一个能够『劝导』哥哥上进的好妹妹形象。 家里家外的活,自从林琳来了,崔母轻松了不少。 而且林琳也是做过母亲的人,她更能了解一个单身母亲对孩子的要求,于是日常收拾崔英雄,帮着崔母做家务,经营小饭馆外,便是将时间都花在了和崔母联络感情上。 崔母对芯爱也是疼爱的。 可是芯爱的性子却比林琳尖锐,再加上没有年纪太小,没有林琳精于世故以及圆滑,所以崔母在养家劳作之余,对芯爱难免忽略了一些。 再加上崔母还有个儿子,儿子的不省心早就让崔母操碎了心。对于自理能力,学习能力都不需要人过多关心的芯爱便有了许多忽视。 芯爱又是个不善于与崔母沟通的,干完了家务就要抓紧学习的主。 可是此时换成了林琳,崔母一来因为林琳的到来,要干的活变少了,人也多了一丝空闲时间,二来崔英雄的『懂事』林琳的『失而復得』也让崔母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个有心补偿,一个有心维护。母女虽然相处的时日尚短,但是也处出了感情。 今天尹夫人的到来,还着实让崔母紧张了一下。 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她养了这几天都喜欢的不得了,更何况如珠如宝养了十几年的尹夫人了,这尹夫人不会是想要要回去吧。 「妈妈,厨房里的点心不够了,您刚刚不是说要去买些回来吗?尹妈妈头一回来家里做客,我们总不好什么也不准备呢?」 听到林琳的话,崔妈一下子就安心了,笑了笑,然后拿起小钱包出去了。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不会像芯爱那样抛下她的。 因为她们……才是亲母女。 尹夫人看到崔母离开,连忙将林琳揽到了怀里,「快让妈妈看看,妈妈都好几天没有看到妈妈的恩熙了。你这孩子,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呢,妈妈的心都疼死了。」尹夫人到现在也没有放弃收养林琳的打算,可是她也明白这个自小养大的孩子是不可能跟自己回去的。 「妈妈,您那么疼我,芯爱见了心里一定不好受。而且芯爱吃了那么多的苦,才回到您身边,见到我在家里,心里会担心你们不要她,不疼她的。而且崔妈妈对我也非常好,还手把手交我做辣菜呢,妈妈一会儿回去的时候拿些回去,晚上给哥哥和爸,呃,尹教授尝尝。若是吃得好,恩熙也有东西可以教给妈妈了。」 尹夫人一听林琳这话,先是高兴然后又是难过。丈夫的态度还是伤到了这个孩子的心呀。 「好,好,好。我们恩熙做出来的东西,一定是最好吃的。妈妈听俊熙说,你最近一直没去上学,所以就找到这里来看看你。」尹夫人上上下下打量了林琳一番,发现林琳气色很好,心里的担忧便放下了一半。 林琳牵过尹夫人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来回的蹭了两下,然后才笑着点头,「我刚到这个家,英雄哥又要去服兵役了,便请了几天假,想要和英雄哥熟悉一下。妈妈,俊熙哥昨天来说,你们要去美国了是吗?我在书上看过,美国的气候不比我们韩国,您一定要注意身体。在那边如果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也一定要写信或是打电话告诉我,我给您邮寄过去……」 尹夫人对恩熙是真的好,林琳自从来到这里,就感受到了尹夫人对她的那种疼爱。 舔犊情深。 所以林琳也愿意诚心的对待她,孝顺她。 说来,如果不是因为林琳到了这里,让两个女孩回归命运的正轨时非常的平和,也许她和尹夫人也不会如此心平气和的谈话了。 尹夫人一直想要收养她在身边,这一点无论是原剧还是现在都没有改变过。 而林琳又不是真的恩熙,那么天真。她不想被收养,也是有她自己的考虑。 说起去美国的事情,尹夫人最放心不下的便是面前的恩熙了,可是看到现在的恩熙,她也知道恩熙是决不会跟她一起走的。 第357页 打开一直拎在手中的手包,尹夫人从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信封,「这是妈妈给你的,一定要收好。里面还有一个存摺,以后妈妈都会在里面汇一笔钱给你做零花钱。若是有什么想要买的,你要来信告诉妈妈,妈妈再给你汇钱过来。 留你一个人在韩国,妈妈总害怕你会过不好。听芯爱说,崔家的日子,不比咱们家,我们恩熙从小都没有吃过苦,以后妈妈也不会让恩熙吃苦的。」 芯爱为了博取尹夫人的同情和爱怜,总会说一些她在崔家受苦的事情。 可是每一次她这么说,尹夫人虽然会心疼她,但是更多的却是担心那个从小养在身边的恩熙。 在尹夫人看来,那么大的生活落差,可不是一出生就习惯的芯爱呀。 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从嗷嗷待乳到婷婷玉立,尹夫人在恩熙的身上是付出了很多很多的血力的。 就算是知道了面前的女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是想要收回去,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 再加上恩熙自来就乖巧听话,又伶俐又懂事。虽然芯爱也同样聪明伶俐,可是,就是过于有城府了些。 她虽然心疼芯爱小小年纪,就有了城府,可是心里总是放不下那个天真善良自小养大的恩熙。 对于芯爱,夜深人静的时候,崔母也是会想她,想两个姑娘之间的不同之处。 但不管怎么说,崔家因为林琳的到来,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而崔母做为劳动人民,也是没有多少时间去悲春花伤夏月的。 而且林琳不上学,天天在崔妈眼皮子底下转。想着想着就只剩下面前的闺女了。 而尹夫人则是不一样,家里没有什么活,芯爱还要上学,做为上过学的知识文化人,自然可想可回忆的就更多了。 毕竟曾经的恩熙在她身边养了十四年,十四年,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又岂是短短几天的芯爱可比的。那些日子,那些回忆,尹夫人时刻在脑海中回放着。 摊上这么一个妈,也是芯爱的不幸了。 「妈妈?这钱我不能要。我又不缺钱,怎么能要您的钱呢。爸爸若是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我不能让您因为我而与爸爸吵架。妈妈,你放心吧,我一切都好呢。我保证以后会经常给您写信的……」刚刚叫教授的时候,林琳看到尹夫人眉间的一抹难过,于是这个时候又改回了爸爸的称唿。 「这钱是妈妈自己攒下来的,是妈妈的嫁妆,爸爸不知道呢……」 「妈妈,我不能要。」就算是嫁妆,她也不能要。 「你这孩子,跟妈妈客气什么呢。崔家的情况芯爱都跟妈妈说了,你不收下这笔钱,妈妈在美国也不能安心的。」 …… 说到这里,林琳只能无奈的收下了这笔钱。不过就算林琳收下了,林琳也没有想过白要这笔钱。早早晚晚总要回报回去的。 林琳收下了这笔钱的同时,还想到了一个拿钱出来的好理由。 之前她就想过等崔英雄服兵役,尹家出国后,就拿出一笔钱来改善她和崔母的生活。 最近一直在想着有用什么藉口理由更合理,现在看来这就有了一个现成的了。 这家小餐馆实在是太小了,活不少,挣的钱却很少。 她准备将房子和小餐馆整个出租兑出去,每个月收点月租。 还有之前恩熙念的那所学校,林琳是不准备去的了。既然不上学又不经营就没有必要留在这里了。 所以她准备带着崔母搬到其他地方去生活。 买上一套小公寓,她完全有能力养活得了崔母和自己。 再不像现在这样水里来油里去的。 若是没有魔药和魔法,她现在的手指头估计都要肿粗了。 …… 这个月是个适合送行的日子,于是几天之后,林琳又在机场送走了尹家人。 看到不远处陪着她来送行的崔母紧张的神色,林琳轻轻地笑了。 「妈,我们回家吧。」 第185章 送走了尹家人后,林琳便利用小餐馆不营业的时间悄悄地去了首尔,在那里购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就是三室一厅的格局。不过房子外面的阳台却不小。 这套房子最让林琳满意的便是阳台多,採光特别的好。 且不提厨房和每个卧室的小阳台,就只说客厅里的那个大阳台就有二十平左右呢。 二十平的大阳台,林琳还没有想到要用它来做什么,不过想来崔妈会有一些想法的吧。 将房间做了简单的装修,又用魔法变形术弄了一些家俱后,林琳这才满意地回到小餐馆去。 这些日子,因为林琳做为餐厅的主力劳动者,崔妈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身体也不会想以前每天过度劳累后,哪哪都酸疼了。 这一天,林琳和崔妈再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后,便准备打扫卫生,然后去休息。 「妈,我有件事情想要跟您说。」林琳将抹布洗净挂在墙上,一边擦手一边笑着接过崔妈手里的活计。 「什么事?」崔妈直了直腰,笑着看林琳。要是还想要吃点心,那明天去买菜的时候就再给她买一些回来。 这个闺女被尹家养的娇气了些,吃东西也挑了一些。不过想到这闺女平日里忙前忙后的,崔妈也觉得这点小要求不是啥大事。 第358页 ……而且她也特别地享受了自家闺女撒娇要东西的小模样。 唉,就是芯爱那孩子,脾气太硬了,说话也不会拐弯。以前想要什么,自己都没有满足她,但愿她回到那个家里,能够什么也不缺吧。 母女一场,她自然是希望她能过得好的。尤其是自己也觉得幸福的时候。 现在这样的生活,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最近生意特别的好,她还不怎么累,儿子也懂事出息了,女儿更是贴心。 林琳见崔妈询问的眼神,笑着说了一句让崔妈震惊的话,「妈,我们搬家吧。」 崔妈还以为她乖巧的女儿要说什么呢,原来竟然要搬家。 搬家呀? 搬家!!! 「搬家?为什么要搬家?我们在这里住的好好的,还能搬到哪里去?」他们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她也是靠这个小餐馆才将两个儿女养大的。现在要搬家,那餐馆还要不要经营了? 「妈,哥哥去当兵了,我又不用去上学。咱们家的开销也少了很多。这个餐馆也挣不了多少钱,我以前在那个家里的时候一直接翻译的工作,本来是为了练习外语的。倒也挣了些钱。现在我想着可以比以前多接一些翻译的工作回来。 然后前天的时候就特意跟人说要接一些大的翻译,那公司看在我以前的成绩上,也同意多给我一些大的翻译工作。只是,」林琳顿了顿,又接着往下说,「只是翻译的工作,最是要个安静的工作了,咱们家的小餐馆平时太吵了,都没有办法工作。 再来尹妈妈走的时候,特意用她的嫁妆钱悄悄地买了一套在首尔的房子送给我。这件事情尹爸爸和芯爱俊熙哥都不知道。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咱们搬到那里去生活,我可以安心的翻译稿子,您也可以有个好的生活环境。 妈妈不知道,翻译的工作干好了都是按字按句算钱的。一天下来就能挣这餐馆一个月的收入呢。又轻松,又干净,还一点都不累人。 对了,我做辣白菜的小秘方不是告诉给您了吗?新房子的厨房很大,厨房还连着个阳台,您可以做些辣白菜寄买呢。 而且咱们家这个小餐馆兑出去,每个月还有房租这个进项。林林总总的,总是够咱们母女生活了呢。 ……」 这事太突然了,崔妈从来没有想过要搬家。虽然闺女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她怎么就是觉得不託底呢。 林琳是啥人,说服一个崔妈那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妈,咱们家现在的辣白菜做得好,每天都能卖出几十颗。有的时候都快赶上餐馆一天的收入了。 咱们去了首尔,您也可以做辣白菜寄卖的呢。妈,您不知道,这些日子,那些邻居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还总是会问些奇怪的问题,说些奇怪的话。而且学校里的一些同学还总是在咱们家外面走动。咱们搬家吧,妈妈~,妈妈~」 关于辣白菜的事情,倒真的跟林琳预期的一样。韩国是个比华夏还要热爱辣白菜的国度,对辣白菜的喜爱和食用是非常热衷的。 在华夏因为战乱以及时间的流逝和当时的国情,很多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都已经失传了。在这韩国自然也是一样。 林琳做辣白菜的方法那是数百年前宫廷里传出来的秘方,自然不是现代的速食辣白菜可以比拟的。 吃过的人,只要是味蕾正常的就能吃出不同来。然后打包带走,这也就成全了崔家小餐馆的外卖生意。 就算是林琳将这辣白菜的一颗的定价受得比其他小餐馆高出三层来,只要识货的人就不会放弃。 一天光是卖辣白菜,收入就已经与当天小餐馆的收入齐平了。 林琳知道崔妈的考虑在哪里,所以从生计到环境邻里都让她说了个遍。 最后也不知道是林琳说服了她,还是她自己说服了自己,到也真的是顺着林琳的意思走了。 不过有两件事情,却是崔妈在意的。 一是必须给崔英雄留下她们搬家后的新地址,二是要找个合眼缘的人再把小餐馆兑出去。 这两点对于林琳来说可没有什么难的。 先是给崔英雄写了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告诉崔英雄新家的地址外,还有就是让崔英雄按月寄生活费回来。 服兵役是给发工资的,军队供吃供住,发的工资自然要拿出一部分交给生养过他的寡母。 既然已经成年了,那赡养母亲就是他责任。 林琳在信中明确地告诉崔英雄,从现在开始,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必须汇给崔母当生活费,不然弄死弄残,后果自负。 别以为人在军队她就没有办法了。 为什么说是三分之一,是因为林琳觉得这个分配比例是最合理的。 以后崔英雄成家,也是要给老婆交家用的。 崔英雄之前是被打怕了,可是离了林琳的距离远了,那点怕也被他就饭吃了。 收到林琳的来信,嗤笑了几声,便丢到一旁,哪里想到等到他进部队后第一次领了工资没几天,自己那神出鬼没的妹妹就真的跑到了部队上,对自己又来了一场爱的教育。 自那以后,崔英雄对林琳的恐惧就再也没有消失过。一发了工资,当天就会汇钱到崔母的帐户上。 一分都不敢少,一天都不敢耽误。 第359页 她妹妹真的是会揍得他浑身疼却找不到一点伤疤的。 崔英雄的顽劣,林琳是深知的。 打就要打到他怕为止。 为了让痛感更有记忆力,林琳将人打迷煳后便用魔法抽走他几个骨头,然后餵上生骨药水。 那生骨药水钻心的疼呀,崔英雄疼的死去活来后,算是真的长了记性,再也不敢把林琳的话当成耳旁风了。 后来崔英雄发现他妹妹是真的在实现她曾经说过的话,凡是在部队以外的地方见到他,见一次就打一次。 就连崔英雄放假去了回拉斯唯加斯小赌了两把,一转身就又被林琳狠揍了一顿。最后崔英雄被打怕了,心中也明白了,只要一直留在部队,就不会挨揍。 于是崔英雄从义务服兵役一直干到职业军官,他向上爬的动力便是有一个异常『温柔』『活泼』的妹妹。 等到以后林琳不在了,崔英雄也已经习惯了部队的生活了。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林琳给崔英雄去了信,便在自家小餐馆外面贴了一张了出兑告示。 因为施了醒目的魔法,到是让附近的邻居都知道了崔家要出兑餐馆。 没几天,小餐馆就兑了出去。房租是按年收费的。崔妈拿着头一年的钱带着闺女就去了首尔。 到了首尔,看到『尹夫人』送给闺女的房子,崔妈很是吃惊。 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房子的面积都让崔妈吃惊不小。 这尹家人也太疼孩子了。 想到不是亲生的都可以这么大方,那么从小跟着她吃苦的芯爱应该会过得更好吧。 崔妈几乎没有来过首尔,但是林琳曾经却在这里生活过。 这套位于江南区的房子,无论是交通还是超市购物都非常的方便。 林琳选择这里,其实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崔母。 这个小区附近就有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林琳之前就已经跟超市的老闆『沟通』过,会定期寄卖一些辣白菜。辣白菜就按二八比例与超市分成,当然,超市二,崔妈八了。不过就算是这样,每斤辣白菜也会让崔妈有赚头的。 崔母四十多岁,没有积蓄,也没有养老保险什么的。现在若不让她干点什么,她心理一定会不踏实。 而且做辣白菜也不算是什么太累的活,以前林琳刚开始轮迴的时候,也靠卖辣白菜养活过自己呢。 虽然那个时候的生活成本比现在低很多。 …… 搬了新家后,林琳先是以恩熙曾经来过首尔为由,带着崔母在首尔逛了逛。然后才真的接了一些翻译的稿件,认认真真地翻译了起来。 林琳打字快,再加上记忆力以及曾经生活过在那些地方的原因,所以翻译起稿件来也比当初林琳在僵同的世界还要快。 翻译快了,稿件就自然多了,稿费的收入也在慢慢的积累增加中。 时间一长,再加上林琳翻译稿件的准确性,小小年纪就在这一行里有了一些小名气。 林琳的收入越来越多,再加上以前在韩国生活时知道的一些关于股票的记忆。买了几只会大涨的股票后,她就算是不动用她的『库存』,个人资产也在成倍成倍的增长着。 家里的水电费以及物业费什么的,是直接绑定在她的银行卡上,按月扣钱的。日常的生活费,也是按着崔英雄给了崔妈多少钱,她就也给多少的。 再加上日常的生活用品以及她和崔母的衣服鞋袜,只要林琳出屋子交稿子,回来的路上都会陆续买回来。 崔妈拿着儿女给的养老金再加上她自己做辣白菜的小收入,倒也渐渐地有了一些积蓄。 女人有了钱,好像心里就有了底气。崔妈的气质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女人都是靠养的。 居移气,养移体。好的生活环境,富裕没有忧愁的生活都会让人从心往外散发一种幸福安稳的气场。 做辣白菜是不需要多少时间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崔妈要做辣白菜,林琳也会在一旁帮忙,于是崔妈就发现她唯一的一点营生也不能消磨大把的时间时,便在小区邻居的建议下去上了首尔的一家老年大学。 对于这一点,林琳是非常支持的,于是一口气就为崔妈交了三年的老年大学学费以及班费。 崔妈一边心疼钱,一边美滋滋地对着老年大学里的同学们说着女儿小小年纪就知道如何孝顺她了。 那老年大学里的学生,都是四五十岁往上的,崔妈的年纪算是里面最小的了。 而她十几岁就成为一名翻译的女儿就更小更让人羡慕了。 有人听说她有个职业军官的儿子,高级翻译的女儿,都围着她打探是如何教养儿女的。 这个年纪的人,话题也不外乎就是这几样。而话题说着说着,关系也就越走越近。 一来二去的,认识的人多了,崔妈的生活一下子就丰富多彩起来了。 上午去上课,中午有的时候回家吃,有的时候和同样没有什么事情的老年同学们一起吃饭聚餐。晚上或是跟着姑娘做点辣白菜,或是看看电视剧,而下午或是回家,或是逛街,有的时候到了周末还会几个同学一起出去旅游什么的。 青年丧偶的崔妈终于活出了自己的精彩来。 看到越来越会打扮,也越来越有朝气的崔妈,林琳心里是满意的。 第360页 女人呀,都不容易。 她终于把这小老太太养了出来。 …… 时间一晃而过,韩国这边的崔家,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欣欣向荣。而大洋彼岸的尹家,日子过得也是多滋多彩的。 尹教授的工作一直很安稳,尹俊熙交了一个世交家的女儿做女朋友,两人爱好相同,感情深厚。 而尹夫人呢。 则是收起林琳寄过去的信和韩国特产,脸上带着一丝笑容的出了房间。 今天女儿要带男朋友回家,她不能总是呆在楼上的卧室里。 第186章 芯爱回到这个家也有七.八年了,虽然爸爸尹教授对她一直很好。可是哥哥尹俊熙的心里总是有个叫恩熙的疙瘩在那里。这让芯爱对俊熙和恩熙都有些个近不得远不得的情绪。 当然了,这种以为只是芯爱自己的想法。俊熙和林琳可不这么认为。 妈妈尹夫人这些年倒还好,虽然时不时的还是会提起恩熙,提起小时候,或是买什么东西都会要国际快递给恩熙一份,可是到底芯爱在她的身边时间长了,感情也处出来了。 怎么说呢,现在的尹家并不像原剧中凄风凄雨的尹家。 原剧中的尹家,一家四口谁都不敢提一句恩熙的名字,那个名字就像是永恆的伤疤一般杵在那里。 现在的尹家和林琳版恩熙之间一直是有联繫的。 林琳就算是搬到了首尔去住,也写信给了尹夫人告知于她。然后尹夫人知道了地址,就会时不时地在给芯爱买东西的时候再买一份给恩熙国际邮包邮过去。 而林琳这边,凡是尹家人过生日,过节日都会打电话以及邮礼物过去。 一来二去的,两家走的到是近了许多。 芯爱头一回在邮箱里看到林琳寄过去的信时,是准备悄悄地毁掉的。 她害怕呀,害怕那个讨厌的丫头会再次回来,回来抢走她现在的好不容易拥有的一切。 可是就在她转身之即,就看到了眼含期待的尹夫人看着她手上明显的英韩两国文字书写的信封。 于是芯爱只能万般不愿意地将信封递了过去。 然后在那之后,很多的事情都不是芯爱可以期待的了。 妈妈和哥哥非常的开心,开心于可以和那个恩熙通信,开心恩熙一家搬到了首尔。 恩熙不用在吃苦了。 爸爸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是芯爱就是感觉爸爸其实也是高兴的。 那么她呢,她高兴吗? 不,她不高兴,她一点都不高兴。 就算是生日的时候收到了韩国的恩熙送来的礼物,她还是不高兴,她还是讨厌她。 为什么她不能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呢。 为什么她还要阴魂不散的缠着她呢。 可是渐渐的,一年,两年,三年,一直到今年,连续八年,她都收到了那人寄来的礼物和信件,她的心已经慢慢的平静下来了。 也许是认命了,也许是知道那个人不会抢夺她所拥有的一切了。 所以她也试着跟她通信。 她在炫耀她在美国的家,炫耀她曾经的爸爸妈妈,炫耀美国这边的大学生活。 她知道那人没有念大学。 她也知道那人现在是高级多语翻译。那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比她说的还要流利。 之所以她会知道,是因为那个傢伙竟然会来美国旅游。 而且还特别嚣张的住在她的房间。 美其名约是旧梦重温,联繫感情。 她们有什么感情?她怎么不知道。 还有她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看动画片,还看猫和老鼠那么幼稚的东西。 对了,她还吃零食,半夜抢被子。 还有,还有,她竟然偷看自己收到的情书,还将情书拿给妈妈和爸爸看…… 那个傢伙,那个傢伙,真的是太过份了。 就在芯爱领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转头落坐之即看到沙发上某个女人留下的布偶时,突然觉得心好累。 一会儿妈妈见到了杰瑞,晚上一定会给她打电话的。芯爱都可以想像那个讨厌的傢伙一定会打电话嘲笑她男朋友起了只老鼠的名字。 一定会的。 其实说真心话,这些年来芯爱对恩熙的感情早就变质了。 因为比原剧少了一丝悲凉的换孩子事件,让两个家庭都没有受到太多的伤害。和平的解决这件事情后,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尹夫人和尹俊熙还不能接受,但是日子长了,林琳并没有断了和尹家这边的联繫,日子倒也慢慢地走了过来。 将孩子换回来,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她们只是不住在了一起,但是感情却不会被阻断。林琳为了让两家人亲近相处,为了让尹妈不难过,为了让崔妈不思念,也是付出一些努力的。 让两家人有来有往。让尹妈妈感觉自己有两个女儿。让崔妈妈可以时常见见她养了多年的芯爱。 林琳是真的用了心的。 尹妈妈释怀了,崔妈妈高兴了,就连一直有些个想法情绪的尹爸爸也默认了。 林琳明面上挣了钱,还时常带着崔母出去旅游。其中一站就有去美国看尹夫人一家的行程。 芯爱那个傲骄的小性子,以林琳的恶劣性子哪能放着不撩拨。每每气得芯爱跳脚还故意往她身边凑,也是芯爱倒了血霉了。 第361页 不过就算是林琳怎么努力,俊熙还是不怎么喜欢芯爱,主要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因为恩熙,而是因为气场不合。 俊熙对于芯爱其实从第一次见面时就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后来年少冲动,中二症的爆发也就使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知道芯爱交了一个男朋友时,俊熙的脸还是拉了下来。 哪里来的野小子? 杰瑞看着女朋友一脸纠结地看着对面沙发上的布偶,有些担心地问道,「芯爱,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杰瑞是个德韩混血儿,对于美丽的韩国娃娃是一见钟情。 杰瑞强势,严肃的性格是芯爱从未接触过的。 不过有别于她认识的人,这样的男人对芯爱更有吸引力。 崔英雄是个蠢蛋,尹俊熙是个软蛋,那个恩熙就是个混蛋。 还有韩泰锡,那人跟着杰瑞一比就是个王八蛋。 若不是林琳的乱入,芯爱还真的会看上那个花心不务正业的韩泰锡。 这事还要从去年林琳来美国渡假说起。 自从林琳搬到了首尔,崔家的日子就得到了很大的改变。 像是来美国渡假便成了每年都会有的行程。 不过最让林琳受不了的便是尹家人对于林琳不上学这件事情了。 虽然林琳说她发现自己更有语言天赋,自学了几门外语。就算将来上学学的也不过是这个,与其花钱去浪费时间,还不如现在边就业边实习呢。 虽然等到林琳考了几个外语高级翻译证后,尹家人再不说让她上学的话,可是隐隐的还是觉得她被亏欠了。 呢煤呀,她都上了多少回大学了,再让她上大学,她一定会炸掉的。 不过不上学也有不上学的好处,无论什么时候想来,都不用担心没有假期。 后来有一次,林琳来美国,尹夫人白天正好有一个社区活动,林琳闲来无事,就准备去芯爱的学校接她放学。 芯爱看她的时候,那种傲娇别扭的神情,林琳可喜欢看了。 每次看都会忍不住撩拨她一二。 刚刚上大一的芯爱与哥哥和哥哥的女朋友幼美因为不同年,再加上不同的专业,所以经常一个人上下学。 不过虽然刚刚上大一,芯爱就对哥哥的一位好朋友非常的有好感。 他叫韩泰锡,也是韩国人。 这不,林琳这次来芯爱的学校就看见芯爱一脸少女娇羞的与一个男人说话。 等了一会儿,看到那男人离开,林琳才一边笑一边向芯爱那里走过去。 林琳是啥耳力,自然是听到芯爱对那人的称唿了。 知道那人是谁了,林琳对于那人配芯爱,倒是有了一点不看好。 这个姑娘自来就被亏待,若不是自己一直在努力让两家人时常联繫,亲近,这个姑娘还不知道会不会被尹夫人重视呢。 那个人虽然在原剧中是喜欢恩熙的,可是这人的身世与性格并不适合芯爱。 爱情不是婚姻。 她并不看好他们。 「芯爱,那人就是你喜欢的人吗?长的可真好,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看上这么个人,你可真有眼光。」林琳说这话时,还上下地描芯爱,眼神中明晃晃地是说芯爱的眼光怎么会差到这个份上呢? 芯爱一听林琳那说风凉话的语调,就非常不淑女地向上翻了个白眼。 那个讨人厌的傢伙竟然跑到她学校来了。 噢,那个讨人厌的傢伙一定看到了她刚刚不自然的样子。 真是的。 好丢人。 还有,谁不是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这是什么形容词? 没文化,真可怕。 果然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自己是对泰锡哥有些好感。 但……还没到喜欢的程度。 芯爱无视了林琳向前走去,林琳却并未生气,而是直接调头跟着她。「芯爱,你这眼光是真的不错,瞧他那一脸的桃花,估计是阅人无数的公子哥。 一般情况下,能够阅人无数的,差不多都是公子哥,而公子哥所代表的就是家世和财力。他长的也就那样了,看气质都不像是嫡子,说说呗,你相中他什么了?」 「崔恩熙,你有完没完。你这样太过分了,泰锡哥是哥的同学和好朋友,哥若是知道了你这么说他的朋友一定会非常生气的。」 林琳耸了耸肩,有恃无恐。「那你去说呀,看哥会不会生我的气。」 做为亲兄妹,有的时候气场不合,也是没有一丁点办法可以解决的事情。 这就好比林琳与崔英雄,芯爱与尹俊熙。 在尹俊熙面前,林琳就是温柔乖巧的恩熙。而在崔英雄面前,林琳就是个杀人不『溅』血的恶魔妹妹。 林琳与崔英雄的关系,是完全取决于林琳对待崔英雄的手段和态度上的。但是尹俊熙和芯爱之间,就是芯爱的心事以及俊熙的态度了。 芯爱回到尹家,凡是都想要做到最好。 再加上芯爱有主张不服输的性子,隐隐地总想要压俊熙一头。她迫切地希望能够得到尹家夫妻的认可,于是乎~ 本来兄妹间的关系就不是很好了,再加上林琳时不时地飞到美国去捣乱,两人之间那就真的好不到哪里去。 第362页 而且中二病一直在发作的尹俊熙凡是芯爱说错的事情,他是一定认为是对的。 就好比今天的事情,就算是芯爱实话实说地告诉了俊熙,俊熙也会偏帮着林琳。 间接性中二病,是没药可治的。 …… 大一的芯爱对于韩泰锡还只是朦胧的好感,但是因为林琳这天魔星的介入,那份好感直接消失了。 不但消失了,芯爱每每看到韩泰锡时就都会想到林琳,然后……越看他越烦。 不看不知道,韩泰锡油嘴滑舌的样子跟林琳气死人不偿命的样子真的是太像,太像了。 真是一对缺德的混蛋。 虽然初恋被扼杀了,但是后来芯爱在即将毕业的时候又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那是一个有别于韩泰锡的男人。 身体里流淌一半德国人的血统,人看起来很正直正派……严肃正经。 既不像韩泰锡,骨子里也没有恩熙的恶劣因子。 「没什么,我还好。」真不想在今天这个时候,提起那个死丫头。 真不明白,自己怎么总会想起她来? 想到妈妈总是说她的两个女儿感情好的话,芯爱就是一阵恶寒。 杰瑞不知道女朋友走神是为了什么,不过他并没有深问下去,毕竟此时此刻他比女朋友还要紧张。 今天对他非常的重要,因为只要让尹夫人满意了,他就可以抱得心上人归家的。 他还想娶个媳妇好过年呢。 话说,他苦苦追求了那么久,能不紧张吗? 第187章 「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的?」尹夫人手中握着一个小本本,那上面记载了今天早上林琳打电话过来告诉她的女儿男朋友系统问题二百八十六问。 姓什么,叫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平时喜欢做什么,什么学歷,学什么专业,平时爱吃什么,有什么业余爱好,家里人都是个什么脾气,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有没有什么世交家的小姐,有没有什么不介意血统亲近的表姐妹,有没有藕断丝连的前女友,喜不喜喝酒,喝酒后都喜欢干什么,有没有什么施暴的倾向,以及平时赌不赌博等等。 林琳是说一条,尹夫人就拿着本子记录一条,一直到林琳实在想不到其他了,这才挂了电话。 芯爱的幸福,同时也是林琳所关心的。 这孩子太骄傲,太别扭,有些个小心机小心眼,可是骨子里却是文人的那种宁折不弯的脾气。 她是真的怕芯爱吃亏呢。 平时她虽然喜欢嘴上气气她,行动上欺负欺负她,那也不过是看她小孩子家家的一本正经的装大人,感觉她太可爱才想要撩拨她炸毛罢了。 可是到了这种时候,林琳是一点也不想让她吃亏的。 若不是她的身体已经无法承担她过来亲自把关了,也不会这么眼巴巴地等电话了。 说实话,尹夫人一下楼就看见和芯爱坐在一起的年轻人,单从相貌上看,尹夫人就非常的满意。这小伙子长的俊,她们芯爱长的也漂亮,将来的孩子一定会成为社区最漂亮的宝宝的。 最前总是给别人家的宝宝投票,以后就要轮到她到处拉选票了。 唉,真是甜蜜的负担。 「我姓雷曼,叫杰瑞,德韩混血儿,父母双亡,现在一个人生活。家里还经营着一家伞具加工厂和七个睛雨伞专卖店。」 杰瑞家是世代经营雨伞的。后来伞也分了阳伞和雨伞,开始时只是一家小小的作坊,后来一点一点做到今天这么大。 杰瑞父母不是经营的料子,所以他们家的公司是请了职业经理人的。因此杰瑞就算是父母都不在了,也可以安心地在美国读书,等到大学毕业,就留在美国准备在这里开一家睛雨伞专卖店时,机缘巧合下认识了美丽的韩国少女芯爱。 之后便展开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热烈追求。 女儿爱俏,杰瑞长的好,身材好,高个子,五官深邃,睛睛迷人,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是个好人选。 而杰瑞出现的时候也是好巧不巧的,就在一场暴雨的时候。 美丽的韩国少女忘记带伞了,而卖伞的杰瑞正好从开在美国的自家专卖店里走出来…… 少女买了伞,可是身上的衣服却都被雨水打湿了。 凹凸的曲线被暴露在外,这让芯爱很不自在。于是店老闆便主动借了件衣服…… 杰瑞虽然是德韩混血儿,但是确也继承了德国人骨子中就流露出来的天性。 德国人的深沉、内向、稳重,严肃拘谨,诚恳坦直,都可以从杰瑞的身上看到。 而这些品质,无论是哪一点,都是芯爱喜欢的。 所以两个互相吸引的青年男女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 …… 当杰瑞小心谨慎地回答了本子上的所有问题后,尹夫人对于杰瑞那是非常非常的满意,尹教授也是如此。到是尹俊熙看杰瑞当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因为此时此刻尹俊熙的中二病无药而愈,但是准大舅哥的挑剔却又犯了。 林琳并未真的从尹俊熙的生活中消失八年,所以尹俊熙对林琳仍是一如以前的亲兄妹的感情。 而芯爱呢,虽然尹俊熙跟她还是经常的针尖对麦芒,可毕竟是一同生活了八年的亲兄妹,感情是有的。 第363页 打打闹闹间处出来的感情,平时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到了这种关键的时候,却是一目了然。 妹妹就要被野狼叼走了。 申幼美看着自家的男朋友毫无风度的样子,只能抽着嘴角一脸的僵笑。 这就是天天跟自己强调他只有一个妹妹的尹俊熙。 说什么相看两相厌,可是知道今天芯爱要带着男朋友回家,却是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己过来看一看是哪个胆大枉为的傢伙觊觎他的妹妹。 申幼美心中非常的庆幸,幸好自己对待他的两个妹妹一直是一视同仁的,不然这小姑子且不说什么,只自家这位男朋友就要不高兴了。 真是个别扭的傢伙。 说起这个,申幼美又想起了再有几天就是两个小姑子的生日了,两人还是同一天的生日,这个礼物今年可不能太减薄了。 以前是当小女孩送的,现在却是要当成大人来送了。 …… 当天晚上,用过了晚饭,杰瑞就在芯爱的目送下告辞离去了。而前脚看着杰瑞离去,后脚尹夫人的国际长途就打了出去。 芯爱非常不淑女的向上翻了个白眼。别以为那傢伙不在这里,她就不知道妈妈拿着的那个本子是怎么来的。 真是的,就爱多管闲事。自己又没读书,也没同学,还没朋友的,将来还不知道怎么找个男朋友呢,倒是关心起她来了。 一边这么想的芯爱,也在心中开始扒拉自己认识的人里,有哪些人是适合坏脾气的崔恩熙的。 那死丫头若是她们不替她着急,再嫁不出去赖在家里,可怎么办? 别扭的芯爱是绝不承认她也想要让那个跟她同年同月生的姑娘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的。 然后尹妈妈挂了电话,不出芯爱所料的,林琳知道了这一切,还真的打电话来笑话芯爱找了个老鼠名字的男朋友。 芯爱恨得牙痒痒,天天在心里祈祷某个坏丫头找个叫汤姆的男朋友。 反正那只叫汤姆的猫从来都是杰瑞鼠的手下败将。她斗不过恩熙,她男人也会为自己争口气的。 可惜芯爱的这一番似诅咒又似祝福的心愿,註定没有办法实现了。 恩熙的身体,说真心话,林琳曾经也想过要改造一下的。也许通过魔法或是其他的办法可以阻止恩熙那遗传而来的血癌之症。 可是每每想要做些什么的时候,林琳都因为冥冥之中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而中断。 于是任由病情一点一点加重,然后每一天都好像在算计着自己的生命还有多少天一般。 林琳不怕死,因为很多时候死忙不是一切的结束,而是开始。 林琳练武,新陈代谢比较快,所以发病的时间也比原剧中要来的早一些。不过发病的时候,确实是非常的不好受。 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然后从骨头到肉都是那种闷闷的疼痛。 最重要的是生病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在承爱的感觉。 疼痛像是被无限的放大了一般。 林琳独自居住在位于首尔的这套房子里。 独自感受着病痛带来的折磨。 她是可以吃抑制的药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琳却选择体会这种疼痛。 她好像明白,她需要这种疼痛的经歷一般。所以一直在生生忍着这份疼痛。 就在林琳疼的冷汗直流的时候,崔妈的电话打了进来。 「喂,妈妈?」林琳用牙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尖,好让自己清醒一些。 「是妈妈,恩熙在做什么?妈妈有没有打扰到你?」若是女儿在翻译稿子,就会打扰到她的思路。 这不是崔妈妈所希望的,虽然林琳从来都没有介意过。 崔妈妈自从上了老年大学后,或者是生活条件变好以后,崔妈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改变,便是打电话,就可以听得出来。 贼温柔。 「没有,刚刚吃完晚饭。妈妈吃了吗?」 自从去年崔妈再婚后,崔妈和她现在的爱人便开始了到处旅游的生活。前阵子听说去了法国,现在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当初崔妈再婚的时候,林琳是不同意的。 崔妈的再婚对象竟然比她大了十几岁。 年轻的时候,十几岁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年岁大了十几岁,那是什么概念,那就是如果崔妈身体好,估计还是要守寡的感念。 这么一想,林琳能同意吗? 自然不能。 当然,若是找个年纪比崔妈小的,林琳就不会这么反对了。 不过林琳不同意,却没有说出来。可是那老爷子的儿女却是摆明了车马就是不同意。 说是怕老爷子结婚了,将来有个万一,财产还要分给崔妈一份。 林琳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已经做好了她的后事准备。其中就是有关崔妈的。 她名下的这套房子,她在银行里为崔妈做的定期存款都是崔妈未来的生活保障。 这一世,她不准备带走她在这里挣下的任何东西。所以去年年初的时候,林琳就找了律师事务所,在那里立下了遗嘱。 她去后,她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二,皆是崔妈的。剩下的三分之一,又分成四份,芯爱占两份,尹妈妈和尹教授占一份,两个哥哥崔英雄和尹俊熙共同占一份。 说实话,林琳现在的身家财产,那真的是只能多说不能少想的。 第364页 这八年来,她除了做翻译,还受过重金聘请给一些大公司做过同声译,又通过自己曾经的记忆和印象买了几只必涨的股票,之后还投资了电商这一块。 林林总总下来,林琳的资产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三分之二,崔妈就是挥霍无度,也够她花上十年八年的了。如果只是正常的过日子,林琳相信这些年就是三四十年,崔妈没的那一天还会有剩的。 反正在财产方面,林琳一直是无忧的。但是听到崔妈找的另一伴子女竟然是这么个心思。心中倒也同情可怜那小老头。 于是她的那一点顾虑,倒是放下了。 年青人会爱得死去活来,上了年纪的人,自然也会有这样的情况。而且人生皆是意外,黄泉路上从来都是不分老少的。 年纪不就差了十几岁吗?没事,她帮着保养。 小老头和崔妈估计也真的是感情深厚了,为了在一起,小老头竟然提前分了家产并立了遗嘱。 小老头的所有财产都是当初跟原配一起挣来的。所以他只拿了五分之一的财产当做养老钱,其他的都分给了和原配的几个子女。分完家产后,又走了法律程序,说明他最后剩下的财产百年之后都是崔妈的。 崔妈那个感动呀,那就别提了。 林琳一看那老头竟然真的把儿女和财产那方面的事情摆平了,当即就给了崔妈好丰富的一笔嫁妆。 连现金带珠宝的,没羡慕死小老头的那些子女。 且不说现金有多少,只说那成套的珠宝首饰,那可就是古董级别的呀。 林琳也没给别的,只是按着博物馆里摆放的古代宫中内命妇成套的首饰用魔法弄出了一套更精緻的当成了嫁妆送给了崔妈。 除了这一套外,还有一套是纯粹的黄金打造的大首饰以及一套镶嵌红宝石的喜庆首饰。 这些东西林琳从来都不缺,若不是小老头的儿女都是势力眼,她怕崔妈嫁过去受欺负,也不会如此高调了。 不过也许林琳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再没人小瞧了崔妈。 在韩国这里,女人再婚本来就不被人看好,若是没个像样的嫁妆,那就真的是要受气了。 林琳明白自己时日无多,但是想到了芯爱和从良的崔英雄,倒也放下了对崔妈的担心。 婚礼之后那小老头就带着崔妈全球各地的游玩。 晚年夕阳红,过得有滋有味。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再孝顺,也不如有这么一个人陪在崔妈身边。林琳想到就算是将来她离开了,崔妈也有个人陪着她,其实心里还是满意这份婚事的。 「吃了,吃了。我们这边都中午过半了。你叔做的手抓饭,哎呦,真吃不惯那个咖喱,太沖了些,我看你叔是买到假的了。我就说别去那些小店买东西,他还不信。超市的又好又便宜,真是个犟脾气。我都懒得说他。对了,恩熙呀,英雄给你打电话了吗?他刚刚给我打电话了,说是要结婚,这也太突然了……」 林琳点头,就这事呀,她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之前听哥说过一回,听说嫂子是他在部队上认识的,是名战地医生。哥哥是职业军人,常年在部队。找个这样职业的嫂子,见面的机会也会多一些。」这么大的事,崔英雄可没胆子不给林琳报备。 两人一开始相处的时候,林琳便知道了。因为不知道能不能成,又怕崔妈天天惦记这事,所以就一直没说。 之后崔妈又说了些什么,可是林琳却已经听不清楚了。 痛苦的折磨已经让林琳不知不觉间地将电话松开了。 …… 她尝试过很多种死法,可是若有下一次,再也不选择这种死法了。 真忒么太疼,太难受了。 第188章 在大清,在荆州=16 林琳不知道要如何形容现在的情况,身边有个女人在聒噪不休,身处一个黑唿唿的山洞,四周还有落雨和燃烧的声音,身体软绵绵的,眼睛还有些干涩的疼。 「姐姐,我冷,我害怕。」怀里有个小小的声音,林琳睁开眼睛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 再转头看向自己的旁边,一个花容失色的女人正将自己与怀中的小男孩搂在怀里。 「格格,晚上太冷了,千万不能睡着。」云娃看着刚刚迷煳睡着的自家主子,连忙小声的劝着。 林琳一听这话,心中暗暗点头,嗯,就是这个声音。刚刚一直在她的耳边巴巴。 此时脑中的记忆还在加载中,还不了解当前情况的林琳,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不在言语。 云娃见林琳听进她的话,转头看了一眼守在山洞口的莽古泰,便又低头抱着这姐弟两个取暖了。 刚刚入春,虽然大地已经满是绿色了,可是下雨的夜里,还是冷得刺骨。 少时,林琳终于接收完了全部的记忆,知道了现在的情况以及这个身体的身份,就差大喊一声——卧槽呀。 她现在成了城破家亡,带着八岁弟弟逃命的十七岁格格。 今夜之后,八岁的弟弟会发烧,会生病,然后继续逃亡,再然后遇到了那个四十多岁,女儿还比她大半年的小老头。 林琳下意识的用手搓搓脸,往下不能想了,想了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书没看过,电视剧也只看了七七八八,关于这部电视剧的印象全来自……同人小说。 第365页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琳对于这位新月格格的作为是不感冒的。 好好的主子不当,竟然去给人当妾。 妾,立女也。 人家坐着,她站着。人家吃着,她看着。 这不是脑子有毛病是什么? 端王爷不走,是因为就算是走,也不一定能走的掉。 还有就是临战弃城逃跑,就算是活了下来,估计结局也不会太好。 长子成年,已经可以征战沙场,只能留下来。 她的命,是因为弟弟年幼,必需要有亲人抚扶,她又是端亲王唯一的女儿,才被留了下来。之后竟然忘记自己那年幼的弟弟,忘记了为了让她们姐弟顺利出逃而死战的父兄以及端王府最精锐的那五百死士,还有最开始对她表达过善意的燕姬,就那么嫁了过去。 噢,错了。那不叫嫁。为人正妻才叫嫁,她那只能算是被纳,收房。 唉,长嘆了一口气。林琳轻轻地在云娃和克善的身上点了穴道。然后又轻巧的起身,走道莽古泰的身边。 「格格,可是有什么吩咐?」莽古泰听到脚步声,收回向外看的目光,恭敬地问林琳。 林琳看着这个大块头,摇了摇头,「无事,不过是睡不着。我守一会儿吧。咱们几个之后还要靠你保护,你总要多休息一会儿才有体力。今夜夜深雨重,此处又极为隐蔽。内有火堆驱赶野兽,想来是安全的。 这会儿子,我又睡不着。你且去眯一会儿,待我想睡了,便唤你来守夜。」 「可是格格,」 「没有什么可是的,我是你的主子,你听话便是。去睡吧。」 林琳不是没有当过主子,再加上那浑身的气势,一下子就将莽古泰要说的话打了回去。 莽古泰从来没有见过自家格格这个样子,那么的强硬,强势,不自觉的心下一凛。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 遭遇了这么多的事,柔弱的格格自然不可能一点不变。 以前是因为有端亲王和福晋,还有格格的亲兄长,所以也从来不需要格格表现出什么来。 现在她已经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了。 不但没有,她还成了幼弟唯一的依靠。 不强势起来,又如何在这乱世生存呢。 莽古泰忠心耿耿,对于自家两位小主的遭遇满心的心疼不舍,此时倒也听话地嘆了口气,靠着山壁闭眼小歇。 见到莽古泰这样,林琳悄悄地伸出手,一个无声无杖的昏迷咒就打了过去。 看到莽古泰连唿吸已经变了,林琳才松了一口气。 伸了伸腰,扭了扭脖子。 然后拿出魔杖,对着山洞施了几个魔法。 保温的,驱离的,警戒的,总之山洞里一片五光十色接踵而至。 忙了这一遭,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了魔药,走到被云娃抱在怀里克善面前,掰开他的嘴,一骨脑地倒了进去。 这个药是治疗伤风中暑以及其他症状的魔药。 有病治病,没病还可以强身健体。是斯内普为他那几个不省心的儿子特意研究的。 此时给克善服下,别的不敢保证,至少之后的路程以及将来进京城的时候,可以保证克善无病无痛。 餵完了药,林琳又重新给两人施了昏睡咒,这咒语可以保证山洞里的三个人都可以一觉到天亮。 之后林琳牙一咬,便将黄外公给的增加内力的药丸以及空间里批发制造的水府明珠都服进了嘴里。 现在到了关键的时刻,还是双管齐下吧。 新月这副身子,虽然是满族格格,平日里也是上马打过猎的,可是面对眼前的处境却是毫无用处。 山路崎岖,亡明匪寇又如此猖獗,云娃一个身边侍候的一等大丫头平日里养的比一般官家小姐还要精心,克善刚刚八岁又那么小,只靠一个莽古泰,岂不是要跟原剧中一般,等着人来救? 林琳最不喜欢的便是被人救了。 好像欠人多么大的恩惠似的。 说真心话,当初展昭身受重伤,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什么的,林琳做得毫无压力,可是那是她救人,而不是她等着被人救。 尤其是救人的还是那么大一把岁数的努达海。 那个老不修。 …… 一夜无眠,林琳吃了很大的苦才将双效二合一的药丸加水府明珠消化了。看着天色尚早,林琳走出山洞,悄悄地早了一个隐蔽之处回了空间。 她回空间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实在是不习惯在野外露天解决五谷轮迴之事。 在空间里简单的洗漱了一番,林琳又找出了这部电视剧找开一边看,一边将这新月格格的衣服里外都换了一身。 她有不少冰火蚕丝的衣服和鞋袜,拿出一套然后按着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子,用魔法改了一下样式。然后又想到她们要多走山林,于是又将衣服改成了草叶绿。 想了想一直娇生惯养,从没有吃过一点苦的克善。林琳又按着克善的体型弄了一套出来,别的不说,这套衣服鞋袜至少会让克善在这样的天气里行路会舒服轻松一些。 收拾好这一切后,林琳才关了电脑,出了空间小屋。 普一出来就看见一只野兔自那里跳过。 林琳见了,心下一喜,一个弹指就将兔子定在了那里。 「莽古泰,莽古泰。」林琳提着兔子的耳朵,站在洞外喊了两声。 第366页 魔咒早就失效了,此时听到林琳的叫声,莽古泰一骨脑的从山洞爬了出来。 「格格,出了什么事?出了什么事?」 「我见天亮了,出来走走,却正好捉到了一只兔子,莽古泰去收拾了,咱们当早膳。」 莽古泰见自家的格格提着个兔子,心下还有些个纳闷,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他们格格这么厉害了。 林琳在莽古泰接过兔子的时候,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格格自幼习武,武功了得。听格格的话,不许……』 『格格自幼习武,武功了得,听格格的话……』 带着神秘旋律的语调,连连说了五六遍,再听到莽古泰自然而然的复述后,林琳才打了个响指。 之后还有云娃,不过云娃不比莽古泰侍卫出身,意志力不如他坚强。所以等到林琳走进山洞,轻轻地在云娃耳边说了两三遍后,关于她会武以及之后可能会有的不附和原来新月性子的事情,才算是有了个说法。 让云娃去洗漱,再去帮着莽古泰弄早膳,林琳一个人帮着克善换了一身衣服鞋袜。 「姐姐,我饿。」这一夜克善睡得很香,此时看到姐姐在给自己抱衣服,一边伸手好方便姐姐动作,一边撒娇地说了这么一句。 「姐姐一早就抓到了野兔子,一会让莽古泰收拾出来,咱们吃兔肉好不好?」 克善也明白现在的处境,能有一顿兔肉吃,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好事了。「嗯,好。姐姐,你是怎么抓到兔子的呀?」 以前克善去厨房玩,在那里就看到过从笼子里跑出来的兔子,那兔子一蹦一跳的,可难抓了。 「这有什么难的,阿玛和哥哥背着额娘教了姐姐功夫,不然阿玛怎么放心让姐姐带着你逃跑呢。」 「哇,姐姐,这是真的吗?」克善睁大了眼睛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看着林琳。 「嗯,当然是真的。好了,我们的克善小世子,衣服已经穿好了,去找云娃,让她侍候你洗漱吧。」 林琳拍了拍克善的小屁股,一脸温情地将他支走了。 才八岁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 早膳吃的自然不比在王府里那么精緻,可是这也是自从昨天逃出城后吃的第一顿像样的热食了。 吃过早膳,云娃和莽古泰收拾了一下她们带出来的行李,而林琳则是将一把黑色鞭子缠在了腰上。 深深唿出一口气,眼神坚定地看着山洞外面本来就没有路的山林,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就算是昨夜到来的时候就回城去救端王一家也已经来不及了。那么现在她倒底是跟努达海一起回荆州,还是自己独自上京城呢? 不,她们必须再回到荆州去。 「我们往回走。」 第189章 克善还很小,只知道自已的家在荆州,是荆州的端王府。 那里很危险,阿玛和额娘都在那里,他们让她们快走。 可是姐姐却说要回去? 云娃和莽古泰听了自家主子的话,都非常诧异,格格这是怎么了,煳涂了吗? 他们刚刚从那里逃出来,怎么还要自投罗网。 不过林琳早膳前对两人做的手段,现在倒是显了出来。 就算是两人在诧异,此时也没有一个站出来反驳林琳的话。 林琳懒得与人解释,可是看到克善那双大眼睛里也满是不解疑问,蹲下.身,淡淡地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现在回到荆州附近悄悄地躲起来,等到朝廷的援军一到,就回王府去。」 「回王府?真好,我想额娘了。姐姐,援军什么时候会到?我们要躲多久?阿玛不是说让我们走的远远的吗?」 林琳听到克善的话,心里酸痛,就算是朝廷的援军到了,荆州夺回来了,面前的孩子也见不到他的阿玛额娘了。 她们回去,不过是去以逸待劳以及……治丧。 想到此时皆以殉国的端王一家,林琳在想着她在这个时空所要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将面前的男孩抚养成人,让他继承王爵。 以及不与人为妾,不坠了端王一家的门风。 一个与人为妾的姐姐,在这个时代其实也不是多难看的事情。可若是一个嫡出的和硕格格与人为妾,那就太难看了。 当然了难不难看还要看是谁,反正跟那个努达海一定是非常的难看难看的。 她又不缺父爱,何必给人家燕姬添堵呢。 出逃的第一天晚上,住在山洞里,第二天是住在破庙里,第三天就碰到了一伙反军,然后被努达海所救。这是第一集 的内容。 这也是林琳刚刚回空间里特意看了一眼的。 听到努达海说昨天天黑之前端王一家殉国,然后第二天他才将荆州夺回来。 所以林琳判断以她们的脚程现在赶回荆州,等到了荆州城下时,正是时候。 此时的林琳还不忍心告诉面前的克善那些残忍的事实,于是抿了抿嘴,牵起他的走,向着来时的路走去。 一片山林无路,也幸好昨日莽古泰开出了一条路。 因林琳这个作主的人并不着急赶路,所以路程走的很慢,中间还休息了数次,为克善摘了几回野果以及打了两只山鸡充过飢后,走到荆州北城门时,已经傍晚十分了。 天刚刚有些暗,不过却不会看不清荆州城墙上的清兵旗帜。 第367页 那是……正白旗。 「来者何人?」 姐弟僕从四人刚刚走到城门口,一个清兵就大声地问了起来。此时刚刚结束战斗,将军有令,闲杂人等切不放进城去。 林琳看了一莽古泰,莽古泰知机,连忙接过林琳拿出来的端王令旗。「我们是端王府的人,这是端王爷的女儿和小世子。」 那守门的清兵一听莽古泰的话,先是仔细地看了一眼气质不脱,样貌清亮的林琳以及小小年纪一脸因为回家而显出喜色的克善,还有恭恭敬敬的,一看便是侍女的云娃,这才接过莽古泰手中的令旗。 看过之后,先是给林琳和克善行礼道恼,然后又请四人稍等,他去回復他们将军。 林琳眼睛眯了眯,心中有些不郁。 想到姐弟二人的处境,难道以后他们就要靠着别人的怜悯过日子不成了? 少时一身白色盔甲的努达海领先众人一步,带着众多亲兵便来到了城门口。 林琳什么人物没见过,不过一个争战杀场的将军,就是气势再骇人,也没有动一下,冷静地站在那里牵着克善的手,等着努达海俯身行礼。 她就算是没了阿玛额娘,没了端王府,没了荆州,但还还是皇室血脉,王爷之女。 按着新月的记忆,这个时代,自古以来凡是亲王嫡王成年后都是可以请封为和硕格格的。 而克善,端王剩下的唯一儿子。端王是殉国而亡,百分百的忠臣,王位必是要传给克善的。 现在克善虽只是小世子,但将来必是端王爷。 所以姐弟二人谁都受得起以努达海为首的一众人的礼。 ……客气谦让啥?又不是人民子弟兵呢。 「众位将士请起。我姐弟二人未能与父兄一起抵御外敌,以是愧疚难当,实在当不起众位将士之礼。今日特意赶回来,便是要与父兄一起面对,只不知家父端王爷此时是否安好?家兄自来疼爱我与弟弟,此时可知道我们回来了?家兄未能出来,可是家兄身上的伤加重了?」 林琳大气凌然地说出这番话后,众人不自觉地打量起林琳来。 林琳这副身子说是十七岁,其实也就是十六岁多一些。而克善小小的七.八岁的样子,一副凡事听姐姐的乖巧。 姐弟二人可怜可俐地站在一帮子壮汉身边,越发显得娇小。 努达海上前一步,抱拳行了一礼,声音不自觉的放柔,「末将努达海,来迟一步,昨夜荆州城破,端王爷与郡王爷皆以殉国。今日在格格尚未传来消息之前,又已经发现了端王福晋与侧福晋的遗体。」 此时大战刚刚结束,整个荆州城内外除了将士再无闲杂人等,所以努达海便以为林琳尚不知道端王一家的消息。 林琳听了这话,身体晃了晃。眼泪非常自然地在眼框中打转。 「将军此言,确实属实吗?会不会,会不会?」林琳极力地表现出一个刚刚失去亲人的少女能有的样子,可是心中却已经想好了之后要做的事情。 努达海看着一副无法承受样子的林琳,沉默地点了点头。 眼泪煞时便落了下来,不过林琳又连忙半转过身去,向天仰着头,似是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那副柔弱又要强迫自己坚强的样子,一下子就感动了城门处的所有将士们。 心都被这一幕弄软了。 「姐姐?」克善似是听明白了努达海的话,又好似不想听明白,无助地拉了拉被林琳牵着的手,小声地叫着姐姐。 林琳深吸一口气,然后低头蹲下,脸上带出一抹伤痛过后的轻浅的笑。 「克善,阿玛和额娘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要好久都见不到他们了。克善别怕,姐姐答应过阿玛会照顾你的。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阿玛和哥哥都是大清的好男儿,他们勇敢,坚定,他们没有辜负皇上和太后的信任。克善,阿玛和哥哥是我们的骄傲。」 将克善轻轻地拉入怀中,林琳抱紧这个有些个瘦弱的孩子。 「努达海将军,此时是否方便回我端王府?」 努达海一听这话,连忙让开后面的城门,「格格与小世子快请进城。」 林琳点头谢过,拉着克善毫不迟疑地进了城。 进了城,回到端王府,林琳首先看到的便是记忆中的那位奶嬷嬷。之后还有一些今天回来的原来端王府的下人。 端王一家数口人的棺材就放在端王府的前院大厅之中。 「姐姐,姐姐。我要阿玛,我要额娘,我要哥哥。」克善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不肯向前,抱着林琳的腿哭了起来。 「克善不哭,阿玛不是说过,男子汉留血不留泪的吗?阿玛和哥哥不在了,我们克善就要勇敢起来,完成阿玛的心愿,护卫荆州城,保护荆州百姓安康。为皇上,为太后尽忠。」 这么一段话又岂是一个八岁的孩子会听得进去的,克善哭得更伤心了。然后林琳见此,也只能抱着他陪着他一起哭了。 爹娘兄弟皆没了,做为女儿的哪有不哭的道理? …… 当夜祭拜了端王一家后,林琳便请努达海等人离开了。当整个端王府就只剩下林琳和克善以及所剩不多的端王府下人时,林琳在新月的院子里接见了整个端王府的下人。 偌大的端王府,到了今天竟然只剩下三十六个下人。林琳见了,也不由的心酸。 第368页 这三十六个人里,失去儿子,丈夫的嬷嬷媳妇就占了二十三位。还剩下十三个人里,六个是受了伤的侍卫,一个缺了只胳膊的老管家,还有几个跟着那位嬷嬷一起躲在地窖里的王府丫环。 「荆州已经这样了,位于荆州的端王府估计也无法再恢復往日了。虽然圣旨未下,但我与小世子总不脱离是要进京城的。你们三十几人,是愿意一直跟随我们姐弟,还是各自离开?」 林琳顿了顿,又说道,「若是跟着我们姐弟,我们绝不会亏待你们这些跟着我们姐弟背井离乡忠心耿耿的端王府老人。若是想要自行离开,我们姐弟会酌情放发盘缠。不过,老管家,您这个样子我不放心,无论前路如何,您老和那齐嬷嬷就跟着我姐弟吧。」 老管家也是上了年纪的小老头了,他是管着端王府财政大权的。就算是端王府被反贼占领过,那府里有什么没什么,现在有多少其实老管家心里还是有数的。 而且没了一只胳膊的小老头,又要如何维持生计呢。 而那齐嬷嬷,也是她额娘,也就是嫡福晋的奶嬷嬷,今年五十多岁了。别的且不论,只说她死死地守着两位福晋的遗体就是大功一件。 而且那么大的岁数了,不跟着她,将来如何呢。 毕竟儿子都死在了这一场浩劫里。 众人一见林琳如此说,心里一直惶惶的心便都落了下来。于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要离开,都纷纷出言要誓死跟随林琳姐弟。 林琳见此,心中也是高兴。 在古代,人少了可不行。有这些人孤注一掷地跟随她,她也能安心些。 于是当即也不多话,便做了安排。 「六个受伤的侍卫,就烦请老管家找人入府医治,之后皆归莽古泰安排护卫安全。」 「是。」莽古泰及那六位侍卫一齐高声应答。 「老管家,您带上十六个媳妇将阿玛和额娘哥哥的灵堂操置起来。」虽然十多个人办整个王府的后事是有些个牵强,可是此时的荆州城可不是以前的荆州城,能来祭拜的人也不会太多。 而就算是人来了,看到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挑什么礼的。 「那齐嬷嬷,您带上剩下的媳妇统管内院以及厨房一切事务。内院,」林琳想了一下,又说道,「从今天开始克善搬到我院子里来起居,所有的女眷就搬到这院子附近居住。至于其他的院子,皆锁上吧。」都没人住了,锁上了也清静。 「是。」 安排好了这些,林琳又让老管家和老嬷嬷留下,其他人都先回去休息了。 第190章 看到众人都退下了,林琳才让云娃给两人搬来凳子,又上了热茶。 「不敢当,不敢当。」两人都是知道礼数尊卑的,哪里敢在林琳这个主子格格以及小世子面前落座呢。 「嬷嬷和老管家是看着我们姐弟长大的,如今这里又没有外人,如何不敢坐呢。克善,你说是不是?」 「嗯,姐姐说的对。」克善打了一个小哈欠,虽然很困还是附和了自家姐姐的话。 看到克善睏倦的样子,林琳也是有些心疼,「克善再忍一忍,姐姐长话短说,安排好了,咱们就去睡觉,好不好?」 「好,我都听姐姐的。」突逢变故,克善对唯一的姐姐很是依赖和亲近。 林琳点了点头,对一旁的云娃吩咐了几声,让她带人将克善的屋间安排一番。 之前林琳并未说明那几个丫头的安排,便是准备留在她们姐弟身边侍候的。所以这些丫头便都暂时归云娃管。 「这会子留下两位,不过是两件事情。」 「但请主子吩咐。」 「一是老管家核算一下府里的财务,看一看还有多少东西剩下来。将东西全部归拢到两间库房里,一间是我们可以带走的,一间是我们没有办法带走的大件物品。」 「是,主子放心。明儿一早老奴就去办。」 林琳听了点了点头,然后转向那齐嬷嬷,「嬷嬷那里也是,我们此番必是要进京城的,至此后,不是寄人篱下,便是抚养宫中。不过,我与克善有重孝在身,估计是不会养在宫里了。所以细软一物,能带走的便都收拾好了带走,不能带走的,就放在老管家整理出来的那间不能带走的库房里。稍后我自有安排。」 「是。」 「我们此番进京城,不能不带东西,也不能带太多的东西。还有就是这些东西到了京城要如何安置。我记得旧年额娘带我去京城给太后请过安,那时候住的便是咱们自家的府邸吧?」 那齐嬷嬷是跟着进过京城的,对这个也比老管家更了解一些。于是首先回道,「主子说的是,那确实是咱们自己的宅子。不过却是福晋的嫁妆。」 「那房子的房契可还在?」幸好带着克善回来了。 「在的,还有一些银票,以及福晋喜欢的贵重首饰都是老奴收起来的。努达海将军带着人将王府抢了回来,奴才还想着将装东西的匣子交给努达海将军求他转交给格格,却没有想到格格自己回来了。一会儿,奴才就将东西拿过来交给格格。」 那齐嬷嬷本来在见到努达海后,便想要自尽殉主的。可是当天夜里林琳就带着克善回来了,看着这对姐弟,那齐嬷嬷不知怎么就又有了求生的意志。 「嗯,不着急。收在嬷嬷那里还是收在我这里都是一样的。既然如此,那老管家,回头就安排人将那些物品打包装车,咱们进京城的时候就尾随在军队后面。」 第369页 「奴才晓得了。只是主子,咱们真的会进京城吗?」主子格格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可是老管家还是有点不相信。 「会的。阿玛哥哥殉国而全忠烈,朝.廷是要拿我们姐弟做脸的,这是其一。其二,我端王府旧部虽然此役皆损失殆尽,可是我端王府世代偏居荆州,根基影响不可谓不深厚,咱们那位皇帝和太后势必要给我们姐弟重新安排。」 老管家和那齐嬷嬷一听,皆是一愣,他们受身份眼界所局限,压根没有想得这么深远。 林琳不是吴下阿蒙,她自己也曾经站在过高处,上位者的思想,她不说都能揣测明白,但是也能窥到其中三味。 还有,想到电视剧中孝庄对姐弟的同情与怜悯,虽有真心,却并不一定都是真心。 说什么害怕宫中规矩会束缚了姐弟,不过是不想让身有重孝的姐弟进宫罢了。 还有皇帝,皇帝好像并不是那么欢迎她们姐弟。 电视剧那个顺治帝在孝庄要封赏的时候,吭哧瘪肚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和硕格格的封号,以及克善将来长大以后袭端亲王王爵。 克善还小,什么时候,什么年纪算是长大了这个且不说,只说新月本就是亲王嫡女,是正儿巴经地和硕格格的品级,这个时候如果皇家给恩典不应该是和硕公主吗? 幸好现在是顺治十四年,距离某位歷史上死因众说纷纭的皇帝退位让贤已经不远了。 对了,现在的康熙多大来着? 四岁还是五岁来着? 这个时候去没去书房读书?她让克善现在就跟他亲近是不是一种有效投资呢? 毕竟那是将来克善长大,能够给他爵位的人。 …… 夜深了,林琳将她能想到的安排都告诉了两位老人。之后便让人下去休息,而她也带着克善回了克善的房间。 因为姐弟俩现在是重孝,所以房间的摆设一律按着守孝的规矩来摆置。 不过姐弟俩人原来房间的贵重物品此时却已经都没有了。 安置了克善,林琳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云娃是个细心的人,早早就安排了热水,让林琳泡泡澡,去去一路风尘和疲惫。 被人侍候着沐浴,林琳早已经有经验,此时也没有什么不自在。 这一夜,林琳睡的很实,虽然做了些梦,可是醒来却是一个也没有记住。 林琳起的较早一些,先是收拾妥当,才去了克善的房间。 而这个时候,克善也已经在洗漱了。 新月的院子不小,里面就算是没有了那些贵重精巧的摆件,也能看出当初建筑时的精緻不俗来。 克善住在院子正房的东厢房,而林琳则是住在原来的正房东暖阁里。姐弟二人在正房的堂屋用了早膳,然后便去王府的前院给端王一家上香跪拜去了。 昨夜因为是特殊情况,所以姐弟俩才会回房休息,但从今天开始丧事礼仪正是走起,就不会那么舒服了。 努达海在辰时过半的时候,便带着人又过来了。 他心中明白别看这两位已经没有端王庇护,但是毕竟是忠臣遗孤,朝.廷一定不会放任不管的。 而且……毕竟皇室宗亲,不敢怠慢。 其实努达海心里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昨夜那个美丽柔弱又坚持的少女深深地震撼了他。 跟远在京城的女儿一般的年纪,却要经歷这样残酷的世事,这让他忍不住想要怜惜她。 林琳在前堂听到下人来报说是努达海带人过来了,皱了皱眉。 少时,努达海带着人祭拜了一番端王一家的灵位后,林琳想了想,便带着克善去了偏厅待客。 「格格有什么需要奴才的地方,只管打发人唤奴才过来。」努达海说完这句话后,心里就有了些别扭,他不想在面前的少女面前自称奴才。 可八旗却实是皇室的奴才。 而八旗和皇室又是皇帝的奴才。 奴才这个自称,一般的汉人还没有这个资格呢。 ……因为汉人自称臣,满人才会自称奴才。 反正这种等级关系,林琳是非常不理解的。不过就算是不理解,面对自称奴才的努达海,林琳还是非常的适应和满意的。 林琳带着克善坐在正位,不卑不亢,「新月与弟弟先行谢过将军了。府中虽然受到重创,暂时倒还能应付。只不知那群反贼如何身在何处?何时我荆州才能真正安全下来?还有便是这荆州城的守军?」 努达海听到林琳如此问,有些个诧异,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在想些什么? 「奴才已经写了奏摺,将荆州之事快马送进京城了。在朝.廷旨意下来前,奴才暂时接管荆州的防务。」理所当然,这是努达海份内的事情。 「理应如此。」林琳顿了顿,又接着说道,「阿玛曾经留下了一本遗折,就在我们姐弟这里,新月思来想去,还请将军代新月姐弟将这道遗折送达天听。」 哪来的什么遗折,不过是林琳看过端王的手书字迹,用魔法伪造的东西罢了。 上面除了以死尽忠,便是对留下的一双儿女的担忧。最重要的是林琳用了『某瑶体』写了一通自我良好,叩别君上名主的决别之语以及遇到名主遇不能多尽忠几年的遗憾…… 林琳相信,这本这么狗血的奏摺,应该能够为她们姐弟争取点同情分。 第370页 送份奏摺回京城,对于努达海来说那就是小事一桩。于是也没有推脱,接过林琳递过去的东西,连连保证一定送到。 之后林琳与努达海便真的没什么话可说了。 说啥呢,她一个养在深闺的皇室宗亲,跟一个年尽半百征战杀场的将军能有什么话说呢。 尤其是林琳心里还再想着这人那让人喜欢欣赏的老婆时。 也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真的住在这人的家里,林琳只要想到努达海那位势力的老娘,不着调的闺女,不上进的儿子就有些个郁闷。 「努达海将军一看就是个好阿玛,听说你家里有一双儿女,现在都多大了呢?」 努达海不知道林琳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不过既然面前的人有了谈性,自然不会避而不谈,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谈的事情。 「奴才的女儿叫珞琳,今年十七岁了。儿子叫骥远,比珞林大了两岁……」 「都说虎父无犬子,我哥哥十三岁便跟着阿玛披袍上阵杀敌了。将军的长公子现在可在将军的阵营之中?」 努达海被林琳回忆中又带了一丝恭维的话,弄得一噎。 他家的骥远,因为他额娘和燕姬的不舍和心疼,竟然快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还呆在家中,这话确实是好听不好说。 「……因奴才长年征战在外,所以留了儿子在家中。」 林琳听了这话,一脸的尴尬。 「这是应该的,应该的。」 林琳想过如果孝庄真的安排她们姐弟住在这人的家里,那首先就是要将这位的儿子弄出府去。 不过……如果这人不自己主动请命抚孤,孝庄还会顺势将重孝的姐弟推到这人家里吗? 不,她怎么忘记了。 并不是这人主动请命抚孤,而是顺着孝庄的话,才『主动』的。 因为林琳想起来了,那孝庄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接她们姐弟进宫抚养的意思。 也只有在问及姐弟俩愿不愿意去努达海家时徵求了意见。 那个时候,不管姐弟俩如何想,就只能被『愿意』了。 第191章 林琳对努达海的存在是非常的纠结的。 一方面觉得他引诱新月,另一方面又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 总的来说,在林琳这里,年纪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她确信自己不会对这么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小三小四的存在。但是这里确有一句话,那便是宁为贫人妻,不做富人妾。 新月是什么身份,竟然要死要活,哭闹不休也要给人做妾这一点,本身便是让诟病的事情。 反正林琳是无法想像自己又哭又求要给个半百的老头做妾的。 这种事情,想一想就恶寒满身。 间接噁心了一把努达海后,林琳就继续回去操持端王一家的丧事了。 一直过了三七,顺治的圣旨才走到荆州。 圣旨除了追封端王一家,还封了林琳为和硕格格,以及封了克善为端王世子,待成年后袭爵。 这种下到明面上的圣旨可比一句口头上的封赏来的靠谱多了。 林琳明白,这一定是那封端王『遗折』带来的好处。 果然显目咒语的一百种用处还是需要再挖掘。 有了实质上的品级,林琳一行人去京城便不会像之前『打秋风』的一般,可怜巴巴的。 而且这一次林琳是带着整个端王府剩下的所有人一起去京城的。 皇室宗亲的派头,虽然有些个『瘸』,但也总比四个人进京城的时候有了些气势,也不容易让人小窥。 受伤的护卫也已经都养好了伤,两个人跟着莽古泰骑马跟在林琳与克善的大马车旁。 剩下的四人跟着老管家以及十来个健硕的媳妇压送大件行李,进入京城后直接回嫡福晋的那座府邸安置。 剩下的侍女婆子跟着那齐婆婆陪在林琳姐弟身边侍候。 十来个婆子,六七个侍女,便是林琳给自己和克善配置的随从人数了。 因是跟着大军一起进京城,所以行的比较慢。走了二个多月,直至七月份的时候才到了京城。林琳不是新月,不懂那些忌讳,于是与克善在进宫前换下孝服,只穿素净旗装见驾。 也幸好此时端王一家过逝已经过了百天,所以就算是不服孝服,也不会太让人说嘴。 而且这又是为了进宫才换上的素净服装,只要不是没事找事的人,便不会拿此事来说嘴。 进了宫,见到了孝庄,林琳用眼角余光仔细地打量了一番。 果然是够有气势的老太太。 再看一眼四年后不知是真的死了还是出家了的某皇上,心中对于他们爱心觉罗家的皇帝感觉到了一阵好奇。 顺治,不知是病死了,还是出家走了。 康熙,不知是真的病死了,还是让人毒死了。听说下毒的他四儿子。 雍正,不知是真的真的病死了,还是丹药中毒,还是被吕四娘砍了头死掉的。 干隆,不知是真的真的真的老死了,还是被当了四年皇帝不想再被太上皇压着的嘉庆弄死的。 …… 大清皇帝,真是会制造话题,而且还时常的保持了话题热度。 在这样的大日子,林琳如何会不给自己和克善服用福灵剂。 第371页 然后幸运加成的林琳和克善仍是被太后孝庄收为义女,义子。同时赐了一座府邸给姐弟居住。 不过孝庄却又说起宫中规矩森严,不忍让规矩束服了她们姐弟,再加之林琳二人刚刚进京城,那府邸尚未收拾妥当,且先放在哪个宗室大臣家里倒个短。 于是,深深体察圣意的努达海蹦高似的请旨了。 林琳明白孝庄的忌讳,毕竟在古代,人们都迷信,迷信的人自然不希望家里有两个守重孝的人在这里。 可是当不可避免的住进努达海的家里,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郁闷的。 这一次出宫,孝庄是想到了给林琳等人安排她们这个品级应该有的侍候人,所以出了皇宫,林琳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直奔努达海的将军府而去。 不过在路上,林琳便将一部分人打发到了顺治娘俩新赏下来的府邸去了。 宫里来的人留了一半,从荆州带来的人又留了一半,姐弟俩有这三十来号人在身边侍候,再不避麻烦将军府的人了。 刚一到努达海家的大门口,努达海便觉得门口过于冷清,看到跪在那里的管家,便问了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这不像是往常他凯旋迴来的作派。 林琳坐在马车里,探头向外看了看,那老管家在说什么,林琳不用听都能知道。不就是那个甘珠的事情吗? 一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熊孩子。 努达海想要先行进府处理这破事,但又顾忌林琳与克善的身份。在征寻了林琳的意见后,这才独自带着管家进府,而林琳一行人便在府外等着。 因为一时半会儿完事不了,林琳便拉着克善下了马车在府门前吹了吹风。 等到骥远珞琳三人跑过来时,看到的便是侍卫宫女,嬷嬷太监的标准配备。 少时,门口便乱了起来。文华都统家的人,将军府的人,以及林琳这边端王府的人。 众人斯见,几帮人对着林琳姐弟行了礼。然后便又自说自话起来,林琳看着那些没将皇权放在眼里的傢伙好生敬佩。 在这破地方,是龙你都得团着。她这么个人还不是得乖乖按着这个时代,这个身份的规则走? 等到林琳听到一个文华都统家的老头,竟然张嘴说起了端王府的家事以及端王福晋自尽殉夫的事情,心中犹然大怒,「放肆,端王家事岂是尔等庶民可以冒犯的?来人,将这庶民拖下去,送到有关衙门。本格格到要看看,这藐视皇亲宗室的大不敬之罪他担不担得起。」 若不是看在那老头年纪一把,鬍子都花白了。林琳都想着先让人杖责一顿,再行处置了。 宫里内务府分配过来的下人,正愁没有在主子面前露面的机会呢,几个侍卫一听,连忙上前将那老头给拖了出来。 文华都统家的人,都是一怔。谁也没有想到文文弱弱,一副事不关已再不张口的格格会有这般雷霆之怒。 跟那老头有关的人都纷纷跪下来给那老头求情,可是林琳冷哼一声,理都不理。 她杀鸡给猴看,又怎么可能真的会心软。 这个时代,重来不缺祸从口出的例子,那么一把年纪了,想要倚老卖老,那就别怪她下手狠了。 说什么不好,竟然还拿端王家的事情说嘴举例子。若是她不在跟前也就罢了,既然在跟前,哪里由得别人如此说三道四。 今天敢当着她的面如此诋毁端王一家,他日还不得登鼻子上脸? 「哪个是甘珠?」林琳扫了一眼燕姬,然后一脸傲然的问道。 林琳说完,自有小太监大声地对着那群人喊了一句,「谁是甘珠,格格传唤。」 那甘珠一听这话,甩开抓着她的人,便上前跪了下去。「奴才甘珠,求格格救命。」 「救命?我看你才是最该死的。本格格有孝在身,进宫见驾都要换下素服。今日到将军府小住,却见你一身素缟,难道是在提醒本格格不孝顺还是来寻本格格晦气?如此大吵大闹,是看本格格好欺负还是说这是谁指使的不成?」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未看甘珠,而是用眼睛扫了一眼文华都统原配与嫡子。 甘珠一听这话,吓得魂都去了一半,而文华都统的原配和嫡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就怕这甘珠心存怨恨,真的顺着面前贵人的话咬他们一口。 三人一同跪下来求饶,可是林琳只是站在那里看着跪在面前的三个人好半天,然后才慢吞吞地说道,「不过一个侍妾,都统夫人就喊打喊杀上将军府来闹事,真的是没将努达海将军放在哪里,也不顾长子的前程了吗?我看这根本是冲着本格格来的吧?」 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文华都统的长子皱了下眉,他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父亲已经没了,他要是还想要有所做为,除了继承父亲的爵位,就是要跟上官打好关系。可是现在看来,他们好像是得罪了这位刚刚打了胜仗的努达海将军。 「算了,本格格初到贵地,也懒得理这些事情。这个甘珠打上二十大板,送到天牢,永不许她出来。」 「格格?」 「格格?」 …… 林琳气势全开地看着珞林和骥远,直接让两人消了声音。 甘珠彻底地傻了眼,被莽古泰拖走的时候都忘记了挣扎。 「国法大还是家法大,尔等还是回去慢慢思量。想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好有个数。现在,本格格累了,尔等还不速速退下。还是真的等本格格请了人来为本格格做主?」 第372页 被林琳连续的两个动作弄得有些恐惧的文华都统一家人,无论心里是怎么想的,此时都不敢再做逗留。 而努达海一家则是心里都非常的不舒服。 「看起来,你们对我的处置好像不太满意?」 废话,这能满意吗? 老夫人是个势力的人,一听林琳挑眉问出这种话,连忙笑道,「不敢,不敢,格格处置的是,处置的是。」 林琳点了点头,看向燕姬,然后伸出了手。燕姬见此,连忙走过去,扶着林琳的一只手臂,林琳转头往府里进,一边小声地对她说道,「甘珠没事,我的人会将她安全送到我的府邸安置。」 燕姬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娇弱,却盛气临人的格格会对她说这么一句话,心下诧异。 「夫人看不惯这样的事情,新月也是看不惯的。只是讲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倒是可以採取一些不讲道理的非常手段。」顿了顿,林琳又说道,「这件事情,只夫人知道便罢了,贵府的公子小姐,过于天真,活泼了些。」 燕姬抽了抽嘴角,虽然不愿意承认面前格格话里的话,可是自家儿女确实是无脑鲁莽了些。本来她都安排好了,竟然让这两个孩子给破坏了。还差点将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燕姬扶着林琳一直到了后院正房,林琳于上首坐了,又让克善落座于她的左手边,然后才等着努达海带着老娘媳妇以及家中众人再一次行跪拜大礼。 笑话,她又不是原着中的新月,真的像是打秋风的坐在靠门的椅子里。而且她是和硕格格,克善又要继承端亲王爵位的世子。 所以有着封号的姐弟还就有资格坐在将军府的正座,以及接受将军府老小的跪拜。 之后,姐弟二人便被恭送到瞭望月小筑。 「这是什么格格呀,这么刁蛮不讲道理。」珞琳一见林琳一行人去瞭望月小筑便对着自家哥哥不忿的嘀咕。 第192章 珞琳的抱怨也正是骥远心中所想,他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娇弱的格格会如此不讲道理,如此心狠手辣。 甘珠那么可怜,他们费了多少心思才将她保护到今天,却没有想到被那个格格三言两语的弄到了天牢里。 一辈子关在天牢里,那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呢。 「真是太恶毒了,阿玛怎么把这种人请到家里来?」 「就是呀。只要一想到家里有这么一个人,我都不想在家里呆着了。」 「唉,可怜的甘珠。」 「嗯,这个格格和那个文华都统一家也都不是好人。」珞琳的性子很天真,也有些个嫉恶如仇,就算她看林琳的长相再合她的眼缘,她也没有了相交的心思。 「算了,回头等阿玛和额娘出来了,我们再想想办法吧。总不能让甘珠一辈子就呆在天牢里。」 …… 林琳大发雌威,也让努达海的家人以及府上的下人看到了姐弟俩的强硬。 呃,或者说是姐姐新月格格的强势态度。 他塔拉老夫人,噢,一直忘记提了,努达海姓他塔拉,而燕姬姓瓜尔佳。 努达海统领正白旗,而原来正白旗的主子却是多尔衮。努达海怎么说也算得上是多尔衮死后,顺治一手提拔的亲信了。 而燕姬的出身,就有些个耐人寻味。 她的父亲以及族人都是跟着多尔衮的。多尔衮薨后,燕姬一家也受到了牵连。 若不是燕姬贤惠,又会做人,这将军府的老夫人还不知道怎么搓磨燕姬这位独得儿子宠爱的儿媳妇呢。 自古婆媳之间就是个大问题。尤其是努达海自诩情深,拿着燕姬为理由不纳妾这个前提在那里摆着。 老夫人能毫无芥蒂的对燕姬好才是太阳打西边升起呢。 虽然燕姬有个满族大姓,可是这个姓氏并未给燕姬带来什么实质的好处。 鰲拜做为燕姬八桿子打不着的远亲,可不会为她出什么头。 而她自己呢,亲娘出身蒙古,亲爹是皇家宗室,按辈分,她其实并不是孝庄的义女,而是远方侄女的女儿,侄孙女。 反正清初这种乱七八糟的关系一直是理不清的。就算是到了康熙朝,好像十二阿哥的妻子与干隆的原配还是堂姐妹呢。 乱七.八糟的。 …… 远的不多说了,只说因为林琳的态度,努达海的老娘也不敢拿乔做势,带着儿子媳妇陪着笑脸送林琳姐弟去了那个望月小筑。 说起这个望月小筑,还是因为林琳大发慈悲,说是客居于此,很不必让主家让出主院的『退而求其次』。 老夫人抽着一脸僵笑,还要感恩带德的扣头拜谢。 「老夫人快快请起,新月姐弟要在府上叨扰一些时日,总不好一直这般客气。以后家常相处,只要不出什么大褶子,那些礼数便罢了。至于晨昏定省?」 林琳顿了一下,看着老夫人提气的样子,心中笑了笑,然后一副特别大度的样子口气说道,「晨昏定省就免了吧。我们姐弟虽然身份在那里,可是毕竟年纪轻,身上还守着制,老夫人上了年纪,虽是国法天威不容亵渎,但在这府中,本格格作主,此项规矩就免了吧。」 不管老夫人心中如何想,此时也知道了面前的小姑娘不是个好相与的,听说免了请安这一项,心下松了口气,倒也谢了恩。「奴才谢格格体恤。」 第373页 这位格格这般不好相与,也不知道努达海到底请了尊什么菩萨回来?本来还想要来个下马威的,不过这会儿老夫人算是知道这个下马威是论不到她了。 不就是偏远小地方出来的格格吗?这气势一点都不输给京城里的那些皇家贵女。 在宫里,林琳在孝庄和顺治面前要自称奴才。可是出了宫,以她宗室和硕格格的身份,也是让那些非皇宗的人自称奴才的。 林琳不是新月那个天真的,渴望家庭温暖,总想着委屈自己以和为贵,还又极度恋父的小姑娘。 对于将军府的老夫人,自从找时间回空间小屋看了一遍那个让人揪心的电视剧,就特别的讨厌她。 说话做事,实在有失公允,而且表面一派恭敬,可是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情却是毫不客气。 不说句句戳人心,但也差不多了。 说是新月天天哭泣,可是一个十七岁的娇娇女,那么大的生活落差,心中如何不苦闷。 一路带着弟弟逃亡,她虽是成年人,可是自小也是奴僕成群如珠似宝的养大的,弟弟不容易,可是毕竟年少不知许多事。她呢,明知道,明知道父兄就在身后,用着血肉之躯为她们争取一线生机。 明知道亲生母亲就在身后,正在等待着城破那一刻,白绫自刎以保全节,这个时候的新月,内心煎熬仿佛火中烧。 然后在逃亡的时候,弟弟病了,又遇上了反贼,保护她们姐弟一路前行的莽古泰又被人打成重伤。 她们姐弟爬上高处,是为了自保,也是等待最后时刻的自刎…… 高高地举起亲生父亲交给她的匕首时,她又如何刺得下去。那是她的弟弟,她仅剩的,唯一的亲人了。 那种无助无望,满满都是绝望的痛苦谁又能真正的体会。 然后在以为生存无望的时候,骑着白马,一身白色盔甲的男人从天而降,这只能说是天意安排。 这样的救命之恩,以及以后的真心相待,不顾自身安危陪她一起守护重病的弟弟,如何能不让这个年少的姑娘感动呢。 人在最脆弱的时候,就特别的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的浮木,而努达海便是新月的那根救命浮木。 她嫉妒燕姬,羡慕珞林,她内心深处,是想要拥有以及抢夺的。 新月真的爱努达海吗? 也许爱,也许不爱。 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那註定又是一场劫难。 然后一切都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不能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新月到底都做错了什么。 因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规则。 而每个人都有他最想要的东西和人。 老夫人心中的纵容,燕姬两个孩子的帮呛,这一切,难道都是新月一个人的错? 林琳以前也是不喜新月的,可是此时成为新月,又处在她的处境,倒也能理解她的作为。 天真,善良,敏感,自怜,还有对未来的迷茫,以及对弟弟的期待。 她才十七岁呀,城破家亡的时候,还不满十七岁。 她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娇养着长大的千金宠儿…… 她也曾颤抖地高高举起匕首…… 她…… 少时,老夫人带着努达海和燕姬离开瞭望月小筑,整个望月小筑就只剩下克善与新月两个人,新月打发了其他侍候的人,让她们去收拾行李以及再收拾一下她们姐弟俩的房间。 然后见屋中只有克善时,便拉着克善的手,笑着问他,「克善,你觉得姐姐今天做错了什么吗?」 克善今天并不怎么出声,除了林琳处置那个以老卖老的老书生时,狠狠地瞪了那老书生一眼外,很多事情都是听林琳做安排的。 林琳对于克善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她只要他活着,然后将端王的血脉传承下去。至于振兴不振兴端王府,那就只看克善自己的意愿了。 「……姐姐今天为什么要罚那个叫甘珠的人?」 克善是端亲王最小的儿子,所谓老来子便是如此了。做为真正的主子,其他的地方克善并没有感觉到非专业主子的姐姐做的有什么不对,只是对于姐姐处理甘珠这个下人的事情有些不明白。 现在已经是夏季了,林琳见克善的小瓜皮帽子下面有些汗,便伸手将小帽子取了下来。 取下帽子,林琳拿着手中一直攥着的帕子,仔细地给克善擦了回脸,然后才笑着问他,「你觉得甘珠该死吗?」 克善听到姐姐的话,歪了歪头,也不太明白甘珠到底该不该死。 「姐姐,努达海将军和燕姬夫人好像都不想那个甘珠死。」以前并不会察言观色的克善这几个月来,已经成长了不少。 林琳时常告诉他,她们能依靠的就只有彼此了。她们已经没有了任性的权利了。因为那几个会无条件包容她们姐弟的人已经离开了她们。 然后林琳又在日常生活中,让克善去观察人的动作,表情以及眼神都代表了什么意思?是真心实意还是言不由衷。 最后林琳还告诉克善,不能死读书,也不能死练武。『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他的出生,就代表着他成为能者去治人。所以,很多的东西,不一定要自己去学会,他应该学会驾驭会这些东西的人。 「是呀,她们不想那个甘珠死,姐姐也不想。可是姐姐不能去求情,那毕竟是文华都统家的家事。再一个就算是姐姐去求情了,那么你以为若是甘珠活下来,她会更感激谁呢?是收留她多日,又为她的命奔波多日的燕姬夫人,还是燕姬的丈夫努达海将军,也或是只是轻飘飘求了几句情的姐姐? 第374页 还有便是,姐姐的求情会有用吗?那老者都敢当着咱们姐弟的面诋毁咱们阿玛额娘,可见这些人是没有将咱们姐弟放在眼里的。若是被这些庶民下了面子,这岂不就成了京城的一则笑话吗?」 林琳说到这里顿了顿,然后看到克善对自己的话进行深度思考后,又继续说道,「姐姐想要让这个甘珠活着,一是姐姐想让她活着。二是姐姐不喜欢活人殉葬这个风俗。男人征战杀场的时候,女人在家里也并不轻松。也许在力量上女人没有男人有利气,可是在智慧上,女人并不逊色男人。比如说当今的太后,唐朝的则天女皇。 如果把女人看轻了,那么他自己也不会太重。克善,如果今天姐姐就是那甘珠,你愿意姐姐年纪轻轻就要丢掉性命吗?」 克善听到林琳最后一句话,眼睛瞬间睁大,从林琳旁边的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了林琳的怀里,「不,我不要,我不要。」 这是他的姐姐,他唯一的亲人。所有人都可以去死,唯有姐姐不可以。 他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 轻轻地拍着克善的背,小声的安抚着他,过了一会儿,林琳才又继续问道,「克善别怕,姐姐只是做个比喻。姐姐已经让人将甘珠救下来,送到咱们府上了。不过你知道姐姐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不想让文华都统家的人知道?」 林琳点头,「嗯,还有呢?」 第193章 克善是知道姐姐这么问是一定有别的原因,可是克善歪着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于是抬起头,一脸依赖地问林琳,「姐姐,还有什么呢?克善想不到。」 林琳摸摸克善的头,她是知道克善一定想不到的,可是克善想不到,她却可以告诉克善。 「为了让甘珠感激。此时此刻救下甘珠,甘珠的感激不是姐姐的。但是在绝望之后,再将甘珠救回咱们府邸安置,那么甘珠就会记住这份救命之恩。虽然这不是什么打一巴掌给一甜枣,但是也差不多是那个意思了。姐姐总不能白救她不是吗? 而且将人救回咱们王府,府里的下人一定会说格格世子对她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替将军府,替燕姬夫人扬名,对不对?」 什么是腹黑教育,这就是了吧。 反正克善听了,到真真有了一种醍醐灌顶之感。今后行事,也渐渐地有了腹黑城府的影子。 「那姐姐明面上如此处理甘珠,会不会,会不会,」克善想的是会让努达海一家不高兴,但是又觉得她们姐弟是主子,奴才下人高不高兴,有什么打紧的。可还是会有些担心。 克善也弄不明白自己倒底在担心什么。就是心里有些不踏实。 「克善想说的是将军府的人会生气,是不是?气又如何,不气又如何。咱们姐弟是什么身份,哪个敢多说一句,便不是那么简单的字面意思了。以下犯上之罪,藐视皇亲宗室之罪也要看他们全家担不担的起?跟咱们姐弟死磕,也要看看有没有那个金刚钻。 克善,你要记住,你是大清皇室子弟,是咱们端亲王府的继承人。现在是世子,将来是王爷。咱们姐弟的一身荣宠,都是阿玛和兄长用命换来的。若是咱们还要委屈求全,看人脸色的过日子,就太对不起地下的家人了。 咱们身边还有内务府出来的宫人,将军府的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会传进宫里去。且不说将军府,便是咱们姐弟的一言一行,也会传到宫里去。 在上位者的眼中,一个奴才下人的命,不过是主子的一句话。再好用的奴才也不是不可替代的。咱们在将军府是皇亲宗室,可是在宫里的贵主面前,我们也不过是高一级,近一些的奴才罢了。 克善你可以张狂,但是却不可以猖狂。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什么时候都要认清分寸,认清自己是谁,自己的主子又是谁。谁座在龙椅上,谁才能让我们信服以及得到我们的忠诚,那些名不正言不顺,或是只差一步尚未坐上的人,都不是我们要追随的人……」比如说鰲拜,以及那位倒霉催的废太子。 「噢。」有些不太懂,克善的眼睛里明显出现了迷茫的神色。 「算了,你还小。姐姐今天的这些话,你只要劳劳地记下来,等到与后慢慢弄明白它。再说回甘珠吧。姐姐在那会子就悄悄地告诉了燕姬。虽然明确嘱咐她不要告诉别人,但是姐姐相信她是一定会在四下无人的时候告诉努达海的。在这个家,努达海与燕姬才是需要咱们正视的人,其他人,无需浪费感情。」 老的不是东西,小的太混帐。真以为她没有看出珞琳眼里的情绪,可是她才没有那么好心的帮着人家的家长教导孩子呢。 因为有些错,只有不被提醒,她就会一直犯下去。还有一些错,她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对的,到时候吃了个真正的大亏,那时才知道后悔呢。 ……她还是心地太善良了。 姐弟俩就甘珠这个事情又简单地说了两句后,便将话题转到了另一处,「克善,太后和皇上特恩旨你安顿好后,便去宫里书房读书。姐姐的意思是想要让你多休息两天,然后再去读书,你的意思呢?」 「克善不想休息,想要早一点去书房。我想努力读书,将来振兴咱们端亲王府。」 克善虽然还小,但是众人对他的期待他却是知道的。 第375页 老管家与那齐嬷嬷的话,还有莽古泰与云娃的细语,他都知道,还有离开荆州时,阿玛对他的期许。 「我们一路马不停蹄的从荆州来到京城,又是换土换水,总要适应几天,不然极容易害病。古来百里之外,便要水土不服,何况是这千里之外呢。书房置在宫里,宫里又是贵人地方。我还听说当今三阿哥虽才四岁,但是得太后青睬,已经提前去书房读书了呢。 且不说咱们一路风尘僕僕,是否带了脏东西。只说宫中书房皆是皇子以及宗亲贵戚,京城中的人又从来自视甚高,最近一段时间又独你一人自外面进京城,克善何不休息几天,然后再去书房呢?当然这是姐姐的建议,克善要是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说出来,咱们姐弟俩个互相商量着来呢。」 林琳说到这里,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几步走到了门外,对着守在门外的宫女吩咐了两句,让她去找云娃,将她们从荆州带出来的几块大石头洗刷干净,最近她和克善都要喝那个水。 这是治疗水土不服的一个老偏方了。 吩咐完这一切,林琳才又转回座位。 林琳对克善说话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意识的将克善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对话。所以从来不会什么事情都自做主张,通常都是以诱导为主。 克善自然感受到了姐姐对他的态度,所以也愿意思考和发言,然后在姐姐的鼓励下做出一些决定。 就好比此时,林琳耐心地等着克善消化自己的这一番话。 「……姐姐是担心将来谁生病了,别人会说是我带进宫的病,过给了他,是吗?」 林琳听了点头笑了,她就是在担心这个。 「嗯,那克善再在家里呆上三天,嗯,五天,然后再去书房念书。」 「既然克善做了决定,那今天我们休息一天,明天一早我们去这京城的寺院,在寺里呆上三天,为阿玛额娘以及哥哥祈福跪经可好?」第四天早上从寺院出发回来,休整休整,然后第五天去书房,这样的安排在林琳看来再合适不过了。 克善以前看过侧福晋跪经的,虽然很辛苦,但是侧福晋却告诉他,这样才会最灵验。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一点都不怕辛苦地点头答应了自家姐姐这个坑弟的行动。 其实跪经虽然辛苦,可是也不过是一天分几个时段跪上一个时辰左右罢了。再加上她们姐弟这样的身份,膝盖下面一定是放着蒲团的,又能辛苦到哪里呢。 她现在是非常的信佛,信道,信各路神仙鬼怪的,既然成了人家的闺女,享受了人家身份的尊荣,那么做为女儿就应该尽一份心意。 而且,她们姐弟的行为,正好还可以用来刷一刷孝庄娘俩的好感度。 谁会不喜欢孝顺有爱的孩子呢。 姐弟俩商量过之后的行程安排后,便到了晚膳的时间,林琳想到那位让她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老夫人,心中又想到了一个噁心人的段子,于是在晚膳的时候,特意让太后赐下来的宫女,装上两盘点头去正在准备迎接客人的老夫人面前。 「给老夫人请安,我家格格和世子说了。今天是努达海将军凯旋归家的日子,府上又要宴请宾客,特意赐下两盘点心,并吩咐老太太与燕姬夫人不必过去侍候用膳,专心迎接来客罢。」 那宫女说完,福了福身子,就走了。老夫人还在皱眉回想着,还有侍候和硕格格用膳这种规矩? 本来想要问问燕姬,可是又不好当着儿孙的面承认自己规矩不好,或是记忆力减退,便只能僵笑着对众人说了句,「格格倒是善解人意。」 那位新月格格既然派人来说免了侍候用膳,从这般作派来看,那一定就是有这个规矩的吧。 应该是有的吧,不然谁家姑娘的脸皮会这么厚。 唉,幸好那位脾性大的格格不追究,不然今天这种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打脸呢。 燕姬听到婆婆这么说,便也放下了有没有侍候和硕格格用膳这个规矩的事情,笑着说起了今天的安排。 而脑子一直不太懂那些后宅之事的努达海,竟然觉得自家老娘说的对极了。 这位新月格格果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本来他还对甘珠的事情颇有些个微词,可是当回房后燕姬对他一解释,他才明白了林琳的『用心良苦』。 不过家中三个当家人的所思所想并没有传染给两个大龄儿童。 骥远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假惺惺』,而珞林则是不能更同意的点头再点头了。 努达海耳力过人,自然听到了兄妹的话,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 骥远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如此的浮躁以及孩子气。 再想到林琳夸讲的那句虎父无犬子,努达海越发的感觉到一股子难堪来。 骥远,是应该好好的管教了。 幸好最近无战事,他一直都在京城。好好管教一下骥远,不求那个乌拉那拉费扬古一般有出息,至少也要不似今天这般行为。 骥远不知道自家老爹拿出了训练手下精兵的手段来训练他,此时还在想着明天让老娘想办法帮助甘珠呢。 林琳当初特意不让燕姬告诉骥远和珞林这件事情就是为了让他们兄妹去磨去闹。 这对兄妹只看一眼,林琳便知道就跟电视剧中的那俩人一样的性格,天真不知事,鲁莽不知轻重的。 第376页 反正闹去呗,闹的越欢,受的教育就会越多。 这一夜,将军府宴请宾朋,那热闹的样子,谁还记得为国捐躯的端王一家,以及就住在这府邸的,尚在守孝的端王遗孤呢。 这样的无视,刺痛了克善。也让林琳对将军府一家都起了反感。 你吃,你喝,你玩,你闹,没人会说你什么。但是你还放鞭炮,是怕她们姐弟不知道咋地?真的以为她林琳是个好说话的温柔性子吗? 一边挥动了魔杖,施了一个静音咒。一边躺在床上被鞭炮吵得睡不着觉的林琳暗暗地想着什么,没有人知道。 自古都是人走茶凉,很少有人还记得。 可是很少有人记得,却不代表没有人记得。 乌拉那拉费扬古便记得,他的心中对于端王一家是敬佩的,是惋惜的。 对于新月姐弟也是怜惜的。 乌拉那拉费扬古自三岁起便奉太宗皇帝之命陪伴当时与他同岁的九阿哥,现在的顺治爷一起读书生活。 自幼养在内廷,因父兄之功被授与三等侍卫。那时费扬古才刚刚九岁。后来太宗驾崩,九阿哥即位,费扬古又从皇子伴伴,变成了皇帝亲随。 顺治十年,也就是四年前,自小一起长大的主子爷竟然为了几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废皇后为静妃后,费扬古有些看不惯顺治不敬嫡妻的作法,便自请去了八旗大营。 然后今年随着努达海支援荆州,在那里他便见到了他一生的劫数。 他默默地守了她三个月零十九天,而她却只是在目光所及时扫过他七次。 他的心意,她不知道。 而她不但不知道他的心意,也许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他这个人。 你让他……如何甘心。 他必须要让她知道…… 便是前路茫茫,他也会走近她。 第194章 九曲迴廊处,红烛随风摆动。 费扬古握着一把精巧的九连环,低头想着那位娇蛮的格格是怎么教导幼弟的。 『本就是解闷的劳什子,若是因它再伤了心神,便是它的不是了,何苦留着它?丢掉也不可惜。』马车里,少女娇俏任性的地说完这句话,便顺着开开合合的马车车窗将这把做工精细的九连环丢出了马车外。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上人悄悄地拾了回来,然后贴身保存自今。 …… 第一次见到她,柔弱的面庞,瘦弱的身子,牵着更小的弟弟的站在被战火洗礼的荆州城外。 当听到端王一家殉难时,扬起天鹅一般优美的颈项,让眼泪不流出来。那种压抑的悲痛,让他这个七尺男儿也红了眼眶。 哭出来的悲呛,和那不能哭出来的凄凉。 她让他心生怜惜。 之后回到端王府,看着凭自己一力之能主持端王府丧事,然后整合端王府中馈。 看着她带着年幼的弟弟淡定从容的回视那些想要趁火打劫的人,心中对她又多了一股尊重和敬服。 小的时候,时常听到额娘说他们满人入关前,男人在外打仗,女人留在后方,照顾老人,抚养孩子,操持家务。女人是能够支起整个家的。 可是近几年,他们满人受汉人的影响,竟然也喜欢上了柔弱的女人,喜欢上了向菟丝花一样的女人。 噢,对了,还有小脚。 那么难看的小脚,竟然也会有人喜欢。 费扬古想到这里,就想到了之前有朋友邀他去花楼喝酒,而盛酒的酒杯竟然是那,那,那妓女奇形怪装的鞋。 噁心不死他不罢休的节奏呀。 于是当场他就吐了,一把将那个散发着异味的『酒杯』撇出去老远。 心中竟然不禁想到曾经听说的扶桑某位将军用人的头骨喝酒的事情。 都忒么是变态。 不管同僚战友的劝阻与嘲笑,飞快地离开了花楼后,费扬古才觉得舒服了一些。不过等回到家,看着一群围上来的大小丫头们,费扬古刚刚觉得舒服的胃又有了些反胃。 第二天,找了管家,竟然连身边侍候的侍女都远远地打发走了。 至那以后,同僚战友倒是都知道了费扬古对女色有些恐惧的毛病。 不过费扬古上战杀敌英勇不比,倒也没有人说太多的风凉话。 因为身份有别于一般的将士,所以粗通人情事故的努达海将军差不多的情况都会将费扬古带在身边。 去端王府祭拜时,费扬古就发现了前一天与今天变得格外不同的端王府。 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 虽然端王府男丁僕役已经殆尽,但是看到精神面貌不同之前悽苦的僕妇们各值其职的样子,费扬古心里对于新月就更好奇了。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格格呢? 从荆州一路回京城,费扬古皱着眉毛看着林琳被侍女包围着深居简出,那副样子,看见的人还以为他的那个毛病又犯了呢。 其实费扬古并不是真的有什么恐女症,他只是在那天噁心到了。 那种畸形的脚,还有刚刚脱下来,还有着热气的鞋…… 用这种『酒杯』喝酒以及宠幸这种女人,这种嗜好和兴致,他真的没有。 可是这位新月格格却不一样,长了一副汉家女人的小骨架,以及南边女人柔弱娇媚的容貌,可是性子却极为刚烈。 第377页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是常有的事情。 在回京城的路上,有个军汉对这位格格的侍女出言侮辱,直接招来了这位格格的一顿鞭子。 那眼神中的狠厉,直直地看到了费扬古的心里。 那一刻,费扬古的血是沸腾的。 这样的女人,才是真够味。 之后,费扬古对这位格格的注意力就更加的多了,看着她教导幼弟读书识字,骑马拉弓。看着她管束随行的侍女婆子。 看着她每日日初陪着弟弟习武,日落陪着弟弟玩耍。 然后两三个月下来,他的这颗心便不知不觉间落在了她的身上…… 情不知所起…… …… 林琳与克善决定自第二天开始去庙里跪上三天经,所以前一天晚上便通知了那齐嬷嬷。 第二天一早,林琳与克善刚起床洗漱完毕,努达海老娘就带着燕姬准备过来侍候姐弟俩用膳了。 这一下,就给林琳弄囧了。 还真的有人上岗上线呀? 「让她们回去吧,以后一日三餐以及晨昏定省一样都不必过来侍候了。 还有再告诉她们一声,我和克善至今日起要去庙里,太后与皇上已经赐下了护卫数名,倒不必将军府的人再跟着了。」 「是。」侍女听了行了一礼便倒退着出去传话了。 早膳后,林琳看着克膳吃的不怎么合胃口,便吩咐那齐嬷嬷挑了手艺好的荆州跟过来的媳妇在这望月小筑里支个小厨房。 以后每日单做一些克膳爱吃的荆州风味的点心和菜品。 那齐嬷嬷看着小小的克善这些日子好像又瘦了一些,连忙应了下来。 这是她们所有人的天,必须要平安长大。 昨天就已经定下来了,这一次去庙里跪经,荆州跟来的人,包括云娃莽古泰在内都不跟着姐弟俩出去了。 毕竟一路来京,数月下来也是极为辛苦的。 姐弟俩正好又有宫里赏赐下来的人侍候,倒也不怕身边没人。 辰时过半,一行人数匹骏马围着一辆大马车以及两辆小马车便出了将军府向着京中潭柘寺。 那时刻关注着姐弟二人的费扬古也在昨天就知道了消息,今天带着个随从,抄着近路去了潭柘寺。 他想要来个偶遇。 费扬古的想法,只能说是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的大清版。 林琳带着侍卫太监宫女嬷嬷一行数人,到了潭柘寺里面,那是走到哪里都是先清了扫开了道的。 费扬古只能远远的看一眼,最后还是身边的随从是个脑子活的,直接给费扬古出了个主意,让他去拜见克善小世子。 费扬古眼前一亮,正是这个理。 他得讨好小舅子去。 费扬古能言擅辩,讨好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尤其是刚刚失了父兄的男孩,不要太简单噢。 三天时间,克善满嘴的就是费扬古怎么怎么样的,看得林琳嫉妒死了。 这小破孩,这几个月可都是姐姐怎么怎么样的呢。 林琳摇头,一边替克善揉着膝盖,一边听着这小破孩说什么男人怎么样怎么样的话题。 姐弟食宿在寺里为父母家人以及死在荆州那场战役的将士来跪经祈福,孝庄和顺治自然是早早就知道消息了。 两人在第一天就让宫里的太监送了一些跪经做法事的物件。等到孝庄与顺治的东西被赏赐下来后,京中那些一直在观望的皇亲宗室以及大臣们也纷纷地派家下人等送来了祭仪。 林琳与克善在跪经之余对这些送礼的人家又进行了简单的点评,谁家可深交,谁家只是点头之交,谁家又要避之唯恐不及等等。 而看到那份乌拉那拉府送上来的东西,林琳考虑了好久,最终还是淡淡对克善说道,「这一家,别的且不说。那个费扬古倒是个可交的。你日常无事也可以跟他接触一番」 林琳穿越之前,可是小说迷,尤其对的小说很是着迷。 这乌拉那拉费扬古可能不太出名,可是他有个非常出名的闺女,而这个闺女就是天生的炮灰,她的存在就是对清穿女,重生女,天真善良土着女的威胁。 这唯一的女儿还是个老来女,当初嫁的也还算好。正儿巴经的皇子嫡福晋。 可是哪里想到就这么一个歷史上传说刻薄寡恩的皇子竟然还是块香饽饽呀。 然后他闺女苦呀! 天天被人斗地主。 不过换个角度来想,这乌拉那拉费扬古既然能够活到七老八十的老死,可见也是个人精的主。 让小克善跟他多多接触学一下为人处事,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最重要的是小男孩的生成过程中,最不能缺少的便是男性的长辈。 努达海一家就算了吧,就没有一个正常的。现在虽然看不出来,但是实际上就差一个引子了。 一个心情不好就可以偷媳妇嫁妆去赌博的儿子。 一个自言是为了爱情而要让格格做妾的老爹。 这样的男人,林琳还真的不放心让小克善跟着他们接触。 有样学样的哪天跟她咆哮一段情不自禁什么的,那她还不如一脚踢死他省心呢。 克善听到姐姐同意他和费扬古一起玩,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他非常的喜欢费扬古,尤其是知道费扬古也是和他们一起从荆州进京城的时候,他就觉得更有话题了。 第378页 费扬古知道荆州城有多少条大街,费扬古知道荆州城就算是经过了战火的洗礼,也还有几家好吃的馆子。 费扬古还知道他们端王府的花园里,养了一池的金色鲤鱼…… 克善无论怎么看费扬古,就怎么顺眼亲近。 也许他不知道费扬古的身上可以看到以逝的兄长那股上过战场的男儿气概吧。 男人杀没杀过人,上没上过战场,身上的气质是不一样的。 至少骥远身上就没有克善长兄身上留露出来的那种味道。 当然努达海到是在某种程度上让克善有了一种亲近。可是没有了救命之恩,没有了最绝望时候的从天而降,克善对努达海也不过是一种比较熟悉的人罢了。 三天的跪经很快就结束了,第四天一早,林琳便带着克善坐着马车回了努达海的府里。 一路走来,看到京城中繁华似锦,林琳见了也喜欢这种太平盛世的样子,掀开帘子,叫了一个侍卫,让他骑马带着克善在外面看看热闹。 同时也吩咐那侍卫,若是克善有喜欢的东西,就买了来。 克善回头笑嘻嘻地看着林琳,一个劲地说着姐姐真好的话。 林琳被克善灌了几句迷魂汤,心情也不错。 就算是回到了努达海的府邸,看到在门口恭迎的努达海的家人也没有感觉到扫兴。 噢,这些人里是没有努达海的,因为人家是内大臣,是要上早朝的。 因为有孝在身,林琳拒绝了老夫人办洗尘宴的『好意』,然后就带着人回了自己姐弟暂居的望月小筑。 来的第一天都没说办什么洗尘宴,现在办的是哪门子洗尘。 「小世子上学的东西可有准备妥当?」林琳坐在望月小筑的正堂一边喝着茶一边听那齐嬷嬷汇报这几天的工作成果。然后问出了一个眼下比较重要的事情。 第195章 那齐嬷嬷一听林琳问这个,连忙回道,「咱们世子上学的东西早就准备妥当了。文房四宝皆是御赐下来的,书包是咱们带着人仔细做的,用的是蓝色的蜀锦……」自家主子要去宫里的书房读书这件事情,可是现今天她们家最大的事情了,如何能不上心呢。 之前林琳就吩咐过,凡是克善带进宫中的东西能用御赐的就用御赐的。一是可以让宫里的人知道自己姐弟俩在孝庄和顺治那里的份量,二也是让书房里喜欢欺负新人的小屁孩们忌惮几分。 皇家的孩子都早熟,克善相较于现代八岁的孩子就成熟了不少。自然也比当年的小四要更聪慧。 所以林琳相信她们摆姿态摆出来,就不会有人敢轻易擅动。 再一个,林琳都想好了。如果真的有人在宫里欺负了克善,林琳就带着家下人等去那家门口哭闹去。 欺负她阿玛和兄长战死杀场没有人庇护她们姐弟了吗? 她就不信唾沫星子淹不死他们。 而事情一但闹大,无论对错,宫里的孝庄和顺治都会偏帮着她和克善,谁让她们姐弟是忠臣遗孤,又是孝庄认下的干亲呢。 她不是小白花,但是装可怜却也难不倒她。她又不是人扇了一巴掌还忍气吞声的主儿,不闹他个天翻地覆,以后谁不是都可以欺负她们姐弟了吗? 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高调的时候,你高调了。别人也不会轻易的试探动手了。这也是让克善用御赐之物的原因。 …… 林琳边听边点头,等到那齐嬷嬷说完,林琳才说道,「宫里按制赏了我们姐弟几个太监,我这里只需留下两个,然后院子里再留下两个人看门,其他几个,分成两组,一组送回新王府,一组排班跟着克善进宫去。宫里赏下来的侍卫也是如此,每天早晚接送克善。对了,让莽古泰给克善赶车,若是莽古泰有什么事情,就让咱们从荆州带来的那几个护卫赶车。」 林琳每说一句,那齐嬷嬷就点一下头,然后记在心里。 格格安排的不错,近身侍候赶车这种事情确实是莽古泰最适合,也最让人放心。 「京城人多,让陪着世子上下学的人,注意马车和马蹄子,切不可冲撞了百姓。还有,若是世子放学的时候想要在京城逛逛,除了那些不好的地方,都可以让世子看一看。不过每次出去逛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时辰。」 书房下午放学,若是克善在回来的路上逛上一个时辰,回到府里还有半个时辰才会用晚饭。而这个时间,正好可以让克善给自己讲一讲他都看了些什么。 男孩子的教养就是要放养,要野着养。天天按步就班养大的那是姑娘,还有就是闭关造车什么的,多看看世情,对克善没有坏处。 她林琳教养出来的弟弟,可不能是个书呆子或是张嘴闭嘴情不自禁什么的。 「可是格格,世子还小,这样会不会不安全?或是让人教坏了,可怎么是好呢?」那齐嬷嬷听到这里,倒是有了些犹豫。 林琳放下手中的茶杯,摸了摸一直老实地坐在自己旁边的克善头髮,笑着问他,「克善会学坏吗?」 克善摇头,很坚定的说道,「姐姐放心,克善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克善不会学坏的。」 这几个月的相处,林琳已经告诉过克善什么是坏习惯,什么是她最讨厌的行为。 赌博,嗜酒等一切会让人上瘾着迷的东西以及没有男人的责任,主子的担当。 第379页 听了克善的话,林琳笑着转头看向那齐嬷嬷,「嬷嬷,克善已经长大了。我们应该相信他。他还没有让我们失望,不是吗?当然了,咱们克善是个好孩子。那齐嬷嬷放心吧。不过若是有谁敢教唆克善学坏或是去那些不好的地方,别管是哪的人,一待查清,一律杖毙。」 「是,格格。」克善不懂林琳的言下之意,但是那齐嬷嬷这般年纪又如何听不出来呢。 克善的放风行为会终结在他做出什么事情之后。 所以现在,她们可以採取这样的方式让克善接触和自我作主一番。 克善不光是个男孩子,他还是个主子。 他有他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教养方面,总是要有些不同。 他需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主子。 而合理地安排那一个时辰的放风时间,就是开始。 又说了一下明天以及以后的安排,林琳就又问起了新王府的整修工程。 「回格格的话,管家那边已经都开始收拾了。前儿老奴回去了一趟,听老管家说最迟进腊月前便能迎接两位主子回府了。」 马上就要八月了,到十一月还有三四个月的时间。想到再在这里呆上几个月就可以回自己的地方去住,林琳心下很满意。 林琳对现在这个这个装修进度也很满意。装修房子在这古代可不是现代或是魔法世界那么快。 所有的东西都是手工制造,跟本没有卖成品或是挥一挥魔杖就可以的。除了门窗房子要动外,还有府内格局,府内花园修建,还有家俱也要定制,床帐帘幔等物也要手工缝制。 王府不弄好,她们姐弟就回去,会惹贵人不高兴的。 只有王府哪哪都好了,由收拾王府的老管家和宫里派来的长史请她们回府,这样才能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 让那齐嬷嬷通知老管家,将她们姐弟名下的所有下人都赏一遍。 赏赐分成三六九等。老管家和那齐嬷嬷,云娃和莽古泰,然后是荆州城跟来的,其次才是京里分下来的。 别怪她如此分配,只是那些京城跟过来的,凭什么要让她一视同仁。只是因为出身吗? 在主子眼里,出身再高,那也只是奴才。 而最让主子放在心上的,是那些可以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下人。 这些人不远万里跟着她们姐弟来到京城,无论是走投无路的无路可选,还是真的是忠心义僕,这些人都应该被优待。 所以那些跟她们姐弟从荆州过来的,需要一点积蓄,要多发一些。而宫里按制赏下来的人,也需要一点喜面,但却不能越过荆州的那些人。 亲疏远近分不清,是最容易失人心的事情。 屋中侍候的人,听到林琳的赏赐都纷纷上前谢赏,而那齐嬷嬷也代表其他的下人谢过林琳的赏赐。 「格格,老奴还有一事想要请示,再有九天就是八月初三,您十七岁的生辰了。今年要如何过呢?」那齐嬷嬷想到往年她们家格格过生辰的时候,整个王府都要热闹好几天呢。可是现在却不能了。 王爷福晋们都过逝了,格格还在孝期。只说寄居人家府上,便也不好大肆操办。 唉! 「儿的生日娘的苦日,那日很不必准备,也告诉咱们的人无需张扬。咱们只悄悄停停地吃碗寿面,然后克善照常上学,我去寺里跪经。嗯,」林琳顿了一下,问一旁的克善,「姐姐晚上留在寺里,你一个人在望月小筑会害怕吗?」 克善摇头,「克善不怕。」 林琳笑着夸了一句克善真勇敢,然后又对那齐嬷嬷吩咐道,「那日便去寺里住一夜第二天再回来吧。」 「格格真是孝顺。」 「不过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本份。」 这一茬过去后,林琳这才打发了所有人,只留下克善说起了悄悄话。 「克善,到了书房。别的且罢,对于年纪比你小的三阿哥一定要恭敬,要礼让。你是大哥哥,要照顾小弟弟,知道吗?」 爱心觉罗家的男人都小心眼,未来的老康那可是出了名的。 不然也不能生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雍正大帝了,后世的四大爷了。 克善不止一次听到姐姐说不要跟三阿哥起冲突什么的,今天又听了一次,克善就不解了,「姐姐,太后收我们为义子义女,那我们不就和皇上是一个辈份的吗?克善就是再小也不会欺负小侄子的。」姐姐说错了,他不是哥哥,他是小叔叔。 林琳:「……呵呵,那就好。」大兄弟,你咋这么敢说呢。 你知道你口中的小侄子是谁吗? 那是八岁登基,十四岁弄死鰲拜,然后除三番,绞杀格尔丹,以熬鹰的方法养大儿子,未来统治大清江山六十一年的千古一帝。 噢,对了,还有所有清穿小说中,总是盯着四大爷后院少不少女人的老公公。 侄子? 泥煤,你还真敢说。 反正这话,你姐我是不敢对他说的。 林琳觉得估计是以前看清穿小说看多了,所以心中对康熙那是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敬畏。 对康熙的敬畏,对四大爷的喜爱,还有对干隆渣属性的『认知』…… 抽了抽嘴角,林琳不得不承认,对于这三位帝王,她的很多关于他们的歷史知识都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对于这祖孙三人的艷史,某方面的能力,不为人知的脆弱,以及后宫多少女人,每个女人姓甚名谁,又有多少个儿子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的。 第380页 …… 带着林琳对他的担心,克善开始了自己与千古一帝同班学习的开始。 此时的老康同学,才四岁多一点,虽然机灵聪慧,可是孩子心性也更重一些。克善自小远在荆州,又是老来子,虽然敬畏皇权,可是对皇权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还是很模煳。 毕竟他也是当惯主子的主儿…… 再加上来书房前,林琳反覆提起老康,倒也让克善很是友善地照顾起了老康,噢不,是小康同学。 别人看到克善这个亲王世子一脸孩子气的跟个四岁大的皇子玩而不是跟着已经大一些的二阿哥福全亲近,一边笑他巴结错了人,一边乐于少个人在二阿哥身边围着。 而二阿哥福全觉得克善憨憨的,倒也没有觉得克善对他有什么意见。看到克善和四岁多的三弟玩的开心,倒也没有说什么。 也许这个克善的脑子也就只适合跟四岁的三弟玩呢。 克善身体倍棒,课业轻松,林琳也不给他什么压力。每天放学还有放风的时间,心里放松了,身体自然也放松了。 没有什么伤寒,自然也就不会有努达海献殷勤的机会。 不过林琳过生辰的事情还是被传到了努达海一家的耳朵里。 老夫人被林琳下了几回面子,自然乐意装不知道,但是努达海总是想要见见那个清丽脱俗的格格,再加上他听燕姬说过这位格格宁愿让人误会也要搭救甘珠的事情,非常的感动。 在自家儿女出言侮辱林琳的时候,竟然将甘珠的事情不顾燕姬反对而告诉了两个孩子。 努达海家里的这两个孩子,那就是一对劣货。听到这里就自认为误会了林琳,想要去赔礼道歉。 可是林琳却是一点机会都没给他们的。 她让人严守门户,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除了燕姬以外的将军府主子到望月小筑来。 名义上的说法就是守孝不待客,而私下里就只是懒得搭理这对兄妹。 这对兄妹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情,然后和努达海听到林琳的生日一样想要『低调』地帮她庆祝。 不过在打听到林琳会在生辰当天去寺里跪经后,便决定将庆祝放在了前一天夜里。 而这也让林琳发了好大的一股子火。 因为按照原句中,这一家子竟然真的排了个舞蹈,那跳舞的侍女们竟然真的敢喊出『新月格格万寿无疆,青春永驻的话』来。 后一句,林琳笑领了。可是前一句,她们敢大声的喊出来,林琳可不敢听。 孝庄都没混到一句万寿无疆呢,她算老几呀? 这就是赤.裸.裸的陷害吧!是吧,是吧。既然他们先不仁,就别怪她将当初刚刚入府那天被吵醒的事情一起清算了。 她可不是借题发挥,真的不是。 「大胆!努达海,竟然如此放肆。来人,将军府众人心怀不鬼,对圣上不恭,着人立即通知大理寺,严加查办。」 第196章 今日晚饭后,林琳拿着那条着名的新月项鍊还在自我陶醉以及美滋滋地听着云娃一干人等的奉承话。 什么姐弟情深的话,像是不要钱一般的说着。林琳就算是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一些讨巧的话,可是心里还是非常的高兴。 至少她的付出没有白费。她家蠢萌小弟竟然还知道给她买生辰礼物。 相较于为了买条项鍊又是逃学又是挨打的原着,此时的克善却是非常的幸运的。 自从几天前知道自家老姐的生辰快到了,克善每天都会在下学后去市集看一看。 当然了,因为身边跟着的人不一样。所以去的地方也不一样。克善毕竟是世子身份,未来的端亲王,所以林琳是问过老管家后,不但将朝廷发的俸禄基础上又给了克善一份月例外,自从他上学开始,还多给了一笔零花钱。 手里有着这三份银子,克善想要给姐姐买什么生辰礼物再不会去街边小摊贩那里的。于是正经在宫里出来的侍卫护卫下去了一些『精品店』。 今天相中这个,买下。明天相中那个,买下。还有两份礼犹豫不决选那个的时候,就都买下。几天下来,克善差不多是交自己的小金库花了个底朝天。 林琳为了克善还特意将云娃调到了克善房里做管事大丫头,克善如此花钱,第三天林琳便知道了,于是在克善去书房读书的时候,亲自去克善房间提前看了一眼自己的生日礼物后,便心情大好的,又拨了一笔活动经费交给云娃。 就在八月初二的晚膳前,克善将给自己的姐姐准备的十来件生辰礼物一股脑的送了出来。然后其中便有一条带着一弯新月的项鍊。 「……这是在我们回府的那条街上看到,克善一看到,就想着这项鍊合了姐姐的名字,就买了下来。不过不是很贵重,姐姐留着把玩吧……」克善因为准备了很多的生辰礼物给姐姐,倒也没有觉得这条项鍊如何,不过还是看顺眼了,就给姐姐买了回来。 林琳自然不会嫌弃这条项鍊廉价,毕竟面前的这个孩子是真的把她这个姐姐放在心里了。于是晚膳过后,便特意带着这条项鍊。 谁知道姐弟俩这会儿子正在这里温情无限的时候,努达海便领着人杀进来了。 噢,是跳进来了。 …… 努达海等人本来是进不得望月小筑的。可是今晚看守望月小筑的小太监却是收了努达海的红包。 第381页 再加上两个小太监都想着这些人是特意排了节目给自家格格庆生的,放他们进去,应该不会惹格格生气,于是就大敢地放了进来。 哪里想到正在和克善玩华荣道的林琳再看到节目后会发了那么大的火,不但发了火,对他们不打不骂,竟然直接送回了内务府呢,而理由竟然是受用不起。 被送回内务府可没有什么可日子过了。 毕竟那是被主子们嫌弃的人。 那些后话暂且不提,只说林琳在听到院子里有丝竹之声,便和克善起身走到了二楼的阳台上,然后就看到一帮子穿着喜庆的将军府下人拿着手捧灯笼随着音乐在那里跳舞。 待舞毕,看着院子里的那一弯月亮,林琳心中的火却是到了一点就烧的地步。 「大胆!努达海,竟然如此放肆。来人,将军府众人心怀不鬼,对圣上不恭,着人立即通知大理寺,严加查办。」 林琳的雷霆之怒,让以努达海为主的将军府众人很是不解。 他们本来还在洋洋得意,却没有想到迎来的不是感激,却是这样一句话。 「……格格?」 「哼,本格格不过是和硕格格,便可以万寿无疆了?那皇后,太后,皇上呢?三位圣人又要如何形容?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本格格可承受不起。」 众人都没有想到林琳发怒是因为这个词。可是这个词确实是多有不妥之处。 说真心话,今天若是过生辰的是克善,那事态的严重性可比林琳过生辰要多出数倍来。 毕竟这是个男人的世界。 女人称帝造反的实在是太少了。 顺治的皇位来的太艰辛了,所以对这些用词都非常的敏感。 克善是个宗亲世子,未来的端亲王。若是被人这么祝贺,还不得以为有心那个啥呀。 「格格息怒,格格息怒。奴才等人并非有心……」 努达海和燕姬与老夫人立马就明白了林琳发怒的原因,连忙跪下来的请罪。 而努达海家的两个坑爹坑妈的娃却还不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为了给新月格格一个惊喜,排了这么一个节目,多辛苦多不容易,为什么面前的格格却要这样对待他们一家呢。 忒不识好人心了。 林琳目光如箭直直地看向骥远和珞琳。 一对蠢货。 看到兄妹俩人因为自己一个眼神就受到惊吓的样子,林琳这才将视线又转回跪在努达海身边的燕姬身上。 深深地看了一眼燕姬,林琳倒是难得的什么也没有说,既没有出言恐吓,也没有落井下石。 「格格容禀,奴才等对皇上绝无二心。奴才全家也全陷格格于义之意。都怪奴才求好心切,一时大意。还请格格看在奴才一番真心份上,不要降罪……」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若是面前的格格真的一心想要将他们一家拖下水,那全家都没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年轻的皇帝最讨厌什么,大清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的。 对于皇权的在意,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林琳本意也不是想要闹大,今天是一起,还有当初刚刚来的那天,又是一起。不过是想要收拾一番努达海一家人罢了。 她的生日本来就没有张扬,也不知道是怎么被他们一家知道了。还有就是竟然敢收买她院里的奴才,真真是反了他了。 眼珠子一转,林琳心中冷笑,看着跪了一地的将军府众人,淡声说道,「都起来吧。今天这件事情,想来将军府众人也是无心之过,只是既然本格格听了出来,就不得不罚。人来人往的,再传出什么不好的流言来,岂不是又是一场罪过。」 林琳就这话的时候,还特意让努达海一家看到了她左右扫视宫中太监宫女的样子。 然后这一家自以为聪明的蠢货们,便以为林琳这是故意帮着他们开脱呢。 老夫人和努达海经相视一眼,便由努达海感激地说道,「多谢格格慈悲,奴才一家认罚。」 这位格格果然是个温柔的人。 林琳听了点了点头,笑了,「都说祸出口中,总要引以为戒。这些个侍女稍后回到住处,每人互相掌上十下嘴巴以示惩戒。」 刚刚跳舞的侍女们一听,连忙跪下磕头。 回到住处,互相掌巴掌,那就是掌不掌,重不重都没有什么要求的。这些个侍女哪里能不高兴的上跪下谢。 这个格格果然就像望月小筑里的人说的那般是个天性善良的主子。 「至于骥远,就关禁闭三个月。珞林嘛,茹素三个月,抄写金钢经百遍,努达海将军,这样的处理可好?」 林琳看也不看骥远和珞林喷火的眼珠子,而是非常和气地问着扶着自家老娘的努达海。 努达海哪里晓得箇中滋味,他觉得不打不骂只是关个禁闭,茹个素,这惩罚着实轻了许多。 「格格处理的很是,奴才替犬子和小女谢格格从轻发落。」 「嗯,将军能体会本格格的心意便好。那另郎与另爱便如此处罚。至于老夫人,唉,老夫人年纪大了,在规矩上松了些,也是再所难免,那至明日起,老夫人便再去熟识一下大清律法,同时罚没早膳一个月,以示警示。努达海将军,便至明日起,每日自习本朝律法两个时辰。燕姬夫人?」 顿了顿,林琳笑着说道,「燕姬夫人每日下午到我这望月小筑与宫里出来的嬷嬷学习学习规矩吧。每日,嗯,也两个时辰。这样安排,你们看可好?」 第382页 这样的安排不能再好了,努达海一听这话,那是真心实意地又跪了下来给林琳磕头了。 这处罚看似重了,其实都是有漏洞可钻。 他每日从宫里出来,也是要在书房里耗上个把时辰的。而额娘虽然罚了一个月的早膳,其实自家额娘本来早膳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胃口,平日里燕姬苦劝,才会吃上一点子稀饭,现在罚了去,也不影响什么。 至于燕姬,努达海相信到了这望月小筑,新月格格是不会为难她的。 林琳确实是不会为难燕姬,因为她为难的是除了燕姬以外的所有将军府的主子。 人呀,就是贱皮贱肉。你有的时候不觉得如何,可是一但没有了,就会非常的想要。 就比如这个吃早膳的事情吧。 原来的老夫人早上没有什么胃口,但是她却是想吃就吃。 可现在就不一样了,明明知道不能吃早膳的时候,老夫人就会非常的饿。那种是从心里往外的饿。就是想要用块点心,可是在林琳派去监督她的嬷嬷面前也只能生生地忍住。 努达海心粗不了解这种心态上的转变,但是人老成精的老夫人可不代表不知道。只是现在让林琳拿住了短处,自然是怎么扒拉怎么是了。 不过可能是对比一下还有一个更倒霉的人杵在那里,现在的老夫人满脑子里都是燕姬被扣在望月小筑受着折磨的样子。 「不过就算是如此,努达海将军一会儿还是要写个请罪的摺子交与本格格。若是哪一日传出了什么出去,这也是将军府认错能改的态度。」林琳对着努达海说完,便转头吩咐人将努达海请到克善的书房,请他现在执笔写请罪的摺子。 这道摺子,可就是一个把柄呢。 而且以林琳的阴暗面,努达海一家最好别得罪她,不然众人都知道努达海写请罪摺子,可是却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请罪摺子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林琳想到刚刚努达海一脸感动感激地看着自己的样子,她的胃就有些个抽抽紧缩。 千万别是她想的那样,不然有他好看的。 对于将军府里的这些人,她也是真的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了,都是一群脑迴路与常人不同的傢伙。既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也没有什么非要弄死不可的心思。于是便只能小打小闹与同样噁心的方法咯应他们了。 努达海此时倒是真的沉浸在林琳的话里,并没有什么怀疑地就跟着那下人去了克善的书房,在那里写下了他一生的把柄。 等到努达海写完了摺子,林琳便打发将军府的人离开了。 至于那两个看不清形势,认不清主子的看门太监,林琳直接让人绑了,待明日一早送回内务府去。 别说那两个太监如何,剩下那些内务府出来的下人都惊了。 之后行事也不敢在拿着身份说事了。 面前这位侍候的主儿,可不是个善茬子。不然也不会轻飘飘几句话,就让将军府的人吃了哑巴亏。 当然了,若是个善茬的,也不能带着幼弟一路逃亡进京城了。 …… 林琳让宫里的嬷嬷对燕姬的教导,其实更偏向于内宅阴私的。 这个燕姬给林琳的印象着实是太好了一些。 林琳记得原剧中克善得了伤寒需要隔离,燕姬对新月的关心和爱护。那说出来的话,多么的情深意切呀。 只是这一着,林琳便愿意帮帮她。 多年的独宠,早就让她忘记了男人的劣根性。而宫里的嬷嬷,就是帮她重新端正态度的人。 还有对自家儿女一味的宠溺,这也是她最大的败笔。 别的且不说,连儿女都帮着外人,可见是她根本就没有教养好孩子。 骥远和珞林被关着禁闭,老太太被体罚饿着早膳,燕姬在回炉重塑,努达海白天上朝,晚上回书房,一时间整个将军府都安静了不少,这也让寄居于此的林琳舒心了不少。 林琳发作了将军府一甘人等后,孝庄便知道了林琳的作为。 心中及是满意的孝庄,满脸笑容的对着皇后说道,「这孩子呀,就是胡闹。真跟她额娘小时候一个样子,就是个不吃亏的。之前哀家看她那个长相,还以为跟那宫里的一个性子呢。倒没有想到,竟是哀家看走了眼。 别看这处置的手段像是小打小闹,可是打蛇打七寸,竟然还能留下个好名声,也是个心思剔透又狭促的性子,尤其是那份请罪的摺子。那摺子在手,可算是将整个将军府攥在了手里。」真跟猫逗老鼠似的,等到玩够了再吃掉。 皇后是个老实的性子,不过在自家姑姑面前,倒也能说上两话,「咱们蒙古的姑娘,性子都野着呢。」当年她来到这个金色的牢笼前,也不是这般的死气沉沉。 「是呀。」 孝庄附和地点了点头,心中却想起了年轻的时候在草原上驰骋的感觉。 那么的张扬,又那么的自由…… 第197章 孝庄其实对于蒙古女人有着天然的亲近。新月有个蒙古出身的额娘,这一点就让孝庄另眼相看。 尤其是其额娘还是出身在科尔沁的博尔济吉特氏。 「儿媳出生晚,倒是不曾见过端王福晋的风采,不过倒是听身边的老人说过,端王福晋骑术了得,曾驯服过咱们草原上最烈的烈马。」草原上每个时代都会开出最美丽的花朵,曾经的太后,曾经的端王福晋,还有曾经的她。 第383页 未来的孝惠太后今年也不过是和新月差不多的十七八岁的年纪,又如何能知道新月老娘出阁前的事情,此时也不过是想到了之前身体侍候的老嬷嬷偶然间提起的事情罢了。 别的不说,就是几年前端王福晋带着新月进宫朝圣时,那个时候孝惠还在草原上撒欢呢。 孝庄听到孝惠的话,眼前倒像是浮现出了当初端王福晋进宫时的样子。没有想到那样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逝了。 「……若不是那个董鄂氏天天不知深浅的胡闹,那俩个孩子,哀家倒是真的想要接进宫来住些日子。」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自从那个董鄂氏进宫后,宫里平地起了多少风波。 为了这事,孝庄将命妇进宫请安的事情都是能免则免,就算传出去一星半点,也让人看了天家的笑话。 孝庄实在是不愿意在因为其他人的事情跟本就关系不睦的儿子在起什么冲突。通过种种渠道和这新月一直以来的作为,孝庄就知道那孩子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儿。那董鄂氏的性子又是个拔尖的,这两人对上了,还不知道要如何收场呢。 若那董鄂氏真的再对新月姐弟来点什么,那朝廷的脸面也不用看了,不说寒了忠臣将士心,也让天下人笑话。 唉,自从那董鄂氏怀了身子,不过才几个月的孕相,今天是这个冲剋了她,明天又是那个冲撞了她的,着实让孝庄咯应。 本来孝庄与顺治之间的关系就因为多尔衮以及政务等其他的事情有些个牴触和矛盾。等到这个董鄂氏进宫以后,两人之间的矛盾就真的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为了这个董鄂氏,娘俩不知道吵了多少回。可是儿子大了,羽翼已经丰满,根本不会听从自家老娘的话了。 其实孝庄对于董鄂氏的出身并不反感,无论是在蒙古还是在现在的满族,董鄂氏再嫁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让她反感的是自己这个儿子竟然伙同这个女人气死自己的亲兄弟。 无论这个兄弟如何,可是你因为一个女人便如此轻视手足,这让宗室皇亲如何想呢。这可跟她当初与姑姑一起弄死海兰珠是两个性质。 这样一个可以对丈夫举起屠刀的女人,她的儿子为什么就鬼迷心窍到这般田地。 不但废了皇后,打了科尔沁的脸。竟然还要听那董鄂氏的话,认为三阿哥八字太硬。 三阿哥玄烨两岁便熬过了天花,这样的福气又如何说是命硬。幸好那佟佳氏是个明白的,早早的寻了哀家庇护。 想到刚刚四岁便被送到书房读书,除了去书房读书,寸步不离自己寝宫的玄烨,孝庄又说道,「听说那个克善倒是个好的,知道有爱兄弟,你日常无事,也多看护着他一点。」没有像其他人一般,只围在年长,序齿靠前的的二阿哥身前,倒是个心思纯透的。 孝惠一听,自座位上站起身来,恭敬地应是。 孝庄点头,示意孝惠坐下,然后又想到了前两天小康同学带着克善回来,两人看到她宫里的锦鲤非要捉了烤着吃的事情。「三阿哥在本宫这里,倒是个乖巧听话的,没有想到和克善那个皮小子倒能玩到一起去,今天午膳让膳房做上两道鱼送到书房去,免得再祸害了哀家这里的好锦鲤。」 孝庄说完,孝惠也想起了这件事情,敛眉笑了笑,孝庄也知道孝惠不怎么爱说话的性子,也是又接着说道,「那新月倒也是个促狭的。这他塔拉老夫人平日里看着倒也明理,怎么又刺了新月的眼呢?」 新月藉机收拾努达海一家,还让人家有苦说不出来。孝庄便不会对这件事情做出什么警训。 必竟再大的能人功臣,也是皇家的奴才。 而新月姐弟且不说是忠臣遗孤,那也是皇家宗室,她亲口认下的义子义女。对一家奴才发发小姑娘脾气,又有什么使不得的。 更何况,这也是师出有名。 那样的话都敢喊出来,可见也是个煳涂东西。 「儿媳也不知道,可能是哪里怠慢了吧。」孝惠着实羡慕新月想发火就发火的性子。 她自从进宫后,自从上一个博尔济吉特被废后,便将所有的锋芒都收了起来。 她不是一个人,她还有身后的蒙古要照顾。 尤其是当今天子宠妾灭妻,日渐疏远蒙古的时候,她没有任性的权利。 想到他们蒙古为了这满人的江山付出了多少铁血男儿,孝惠的心里其实是怨恨着孝庄母子的。 当初说好了的,他们科尔沁世代追随,而满人也要世代立她蒙古女人为后。满蒙所出的孩子才能继承这天下。 可是现在看到顺治对蒙古的打压,以及面前孝庄太后对自家儿子这一行为的默认,心里便知道当初在长生天下许下的承诺对于他们母子而言都是放屁。 还有,皇上一年不进她的宫门,让她跟鬼生孩子去?若是她能有个孩子,别说什么董鄂氏了,她会连着孝庄母子一起送到长生天那里去忏悔。 而现在的她……只要好好的活着,长长久久的活着。 孝惠不过是一句不过心的话,倒也让孝庄点了点头。让主子看她不顺眼,那就是她的错。 「……新月那孩子今年已经十七岁了。没两年就要给她指个像样的额附,平日里谁家要是有好孩子,你也帮着哀家看一看。总不能伤了大清的脸面,再让大臣们寒了心。」 第384页 「儿媳记下了。」你们大清还有什么脸面可伤的?背信弃义,忘恩负义。 「前儿我仿佛听说费扬古那孩子对克善倒是十分的上心,还特意请了内造房的弓箭师傅弄了一套小弓小箭?可是真的?」 孝惠哪里理会这些事情,只摇了摇头,将视线转向了一旁侍候的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见皇后看向自己,连忙转头看了一眼孝庄,这才在两人的视线下站了出来,然后恭敬地回道, 「这事儿,奴婢也有听说。不但如此,费扬古侍卫还经常在书房下学后带着克善小世子去市井走动。奴婢偶然间曾听小世子的下人说起过,小世子去市井走动是经过格格允许的,说是怕小世子分不清粮食与肉糜。……但费扬古侍卫跟着小世子走的如此近,格格是否知情,奴婢就不甚清楚了。」 苏麻喇姑在知道这些事情的第一感觉便是费扬古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这种无凭无据没有影的事情,苏麻喇姑还不敢拿到檯面上说道。 不过对苏麻喇姑非常了解的孝庄却听出了话中未尽之语,拿着帕子拭了拭嘴角,摇头笑了笑,「我记得费扬古此次也在救援荆州的大军里?」 若费扬古真的有意于新月格格,那这门亲事,倒也不是做不得。 「回格格的话,格格没记错。费扬古侍卫确实是在救援的大军里。」因费扬古是跟着福临一起长大的,所以也算是苏麻喇姑和孝庄看着长大的。也因此在提起费扬古的事情上,两人倒是都上了些心。 苏麻喇姑看到孝庄点头,想了想又说道,「不过奴婢听说新月格格那里规矩大了些,一路进京,两人之间倒是没有什么接触。」规矩大些也好,省得像个那董鄂氏的没规矩。 费扬古虽然出宫回家了,但是每个月至少要进宫三四次,就是为了给孝庄请安和看望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想到上次费扬古进宫里,那一脸的欲言又止,可能就真的跟新月格格有关系。 孩子长大了,心里装了姑娘了。 苏麻喇姑一辈子未成亲,对待费扬古的心意,也不下于亲生儿子了。谁让皇上不是个孝顺的孩子呢。 再一想到同是草原出来的端亲王福晋,苏麻喇姑在心里点了点头。 此时想到新月格格的身份,再想到费扬古的身份和能力,苏麻喇姑到是真的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 孝庄听了苏麻喇姑的话,沉思了片刻,然后笑道,「对了,前儿不是新月那丫头十七岁的生辰吗?那天忙乱了些,回头你这个做皇嫂的,替哀家赏些东西给她吧。」 说起前儿的忙乱,孝庄心里就又有一股子气。 本来她与董鄂氏那就是相看两相厌,却没有想到仗着怀孕,竟然跑到她宫里来耀武扬威来了。 竟然还敢当着她的面,将三阿哥玄烨的脸用指甲搓破。她孙子的脸上本就有好几个麻子了,再多道伤疤,那还能看吗?能看吗? 这样恶毒的女人,他的福临是瞎了吗? 孝庄自认为是个聪慧无比的女人,她能平安的生下儿子,又能将儿子送上龙椅,以及让多尔衮就算是再不高兴也要为自家儿子征战四方,她觉得她已经做到了一个女人能够做到的极致。 虽然如此,可是她并没有想要称帝的想法,可她的好儿子就是不相信。 还总是听那女人的枕边风,肆意打压当初她曾重用过的老臣。这一举一动着实让孝庄心寒。 「儿媳记下了,稍后就赏下去。」孝惠顿了顿,然后看向宫门口,又才小心谨慎地问孝庄,「额娘,那,董鄂氏想要染指宫务这件事情?」 「哼,这个你且别管。反正宫务也不在你手上。」当初第一个蒙古儿媳妇被废的时候,孝庄就将宫务重新搂在了手里,之后她也知道第二个儿媳妇的性子,以及自家儿子宠妾灭妻,对那个董鄂氏言听计从的样子,所以一直没有将宫务放手。 现在董鄂氏又仗着肚子里的那块肉就想要更多不属于她的东西,看来也是近年来她的退避让她得寸进尺了。 本来她还顾忌她肚子里的那块肉,现在看来,有这么一个拎不清的额娘,这腹中的龙种也不一定是块好料子。 孝庄眼中一抹厉色,心中已经为董鄂氏定下了归途的日子。 孝庄心里清楚,若是让董鄂氏突然暴毙,那她的好儿子一定会以为是她动的手脚。 既然不能速死,那么就慢慢地熬吧。 孝庄对着董鄂氏,极尽厌恶。因为每每看到董鄂氏,就让孝庄想到了当年宠冠后宫的海兰珠。 关雎宫宸妃 敏惠恭和元妃 宸字与元字,先皇用的真真是好呀! 就她?也配。 当年她与姑姑能弄死一个海兰珠,如今的她自然也能炮制第二个…… …… 宫里的太后从新月那里想到了董鄂氏,又从董鄂氏想到了海兰珠。心情就有些个不美妙。孝惠见此,便起身告辞离去。 对于太后和皇上之间的官司,她可没有兴趣。 你说是太后与董鄂氏之间的官司? 不,无论最开始怎么样,最后一定变成太后与皇上之间的纷争。 这种事情发生的太多回了,所以真的不用再多想。 皇上别的还好,只是在这董鄂氏的身上,怎么就总犯煳涂呢。 第385页 汉人常说一力降十会,无论太后有什么样的手段,可是到了董鄂氏那里就会碰壁,而皇上便是最大的帮凶。 幸好这儿子不是她的,不然还不如溺死在马桶里省心。 离开慈宁宫的孝惠,心中已经漠然。所以跟本就没将孝庄的思虑当成一回事。 一边拿定主意坐稳凤座,一边淡定地看着孝庄与顺治的年度伦理大戏。 这种事情,她可不参与。没看上一任的皇后参与了,然后就从皇后变成了静妃? 静妃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还不够她警醒的吗? 在这个后宫里不过都是红颜熬白头,比的就是定力和耐性…… 不过,她还挺喜欢那个新月格格的,那小性子着实是让喜欢和羡慕。 这么想的孝惠此时心中却是在想着要赏什么东西给林琳了。 少时,孝惠便将准备好的几样东西让太监赏赐了下去。 林琳跪在望月小筑的院子,一脸感恩带德的跪下领赏谢恩,心中却有些好奇那个一直是隐形人的皇后怎么想到给自己赐东西了? 第198章 林琳不知道自己被条头狼盯住了,自然也不知道这条头狼身后还站着两只护短的母狼。不过此时收到宫里的赏赐,也让林琳稍稍放下了一些心。 果然,她做的那些事情,宫里的人还是满意的。 让弟弟晚几天入宫书房,并在去书房的前一天请了太医来为姐姐看诊。然后给父母家人跪经祈福,以及最近收拾了一回立了点战功就飘飘然的努达海一家。 顺治与孝庄是亲娘俩,这两人的心眼都不大,虽然眼光见识不凡,但是后世之人都知道爱新觉罗家专出小心眼爱记仇的人。 努达海能让家丁下人说出那种词来,就已经犯了这娘俩的忌讳了。 再说回来,努达海一家自从救援荆州后,又被顺治封了内大臣,整个府里就飘了起来。 荆州端王一家殉难,难道这不是努达海救援不及的错吗?可是他毕竟是将荆州从反贼手中夺了回来,这便是头功一件。 但是顺治和孝庄都是心思复杂之人,他们娘俩其实都想到了这努达海会不会因为想要更大的军功而顺势让荆州先被反贼拿下,然后再领兵夺城呢? 很多的事情就是不能多想,一多想更多的事情就会被想出来。 春风得意马蹄急,立了战功,升了爵位,提为内大臣,又奉旨抚育宗室遗孤,这份荣耀和风光正是当下努达海的写照。 大部分人一得意,说话做事便不再严谨。努达海征战半生,此时也算是荣耀加身,如何没有点轻狂。 接下来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了。 不过,就算努达海不是这样的人,但是他成为了内大臣,必然也会碍了某些人的眼。毕竟官位不是爵位,那就是一个萝蔔一个坑。一来二去的,就总会有人做些手脚。 反正不管怎么说,看不得努达海好的人一定比希望他好的人多太多了。 众口烁金之下,孝庄娘俩对努达海就有了些成见。再加上努达海年纪以近半百,若无战事,估计也只能这么荣养着了。 而就算是有战事,大清此时武将不缺,又怎么可能只让一个人出风头呢。功高盖主这样的事情,别说臣子要避免,就是天家也要能免则免。这事真到了那个地步,真真是好做不好听。 于是之后渐渐冷落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而林琳呢,不过是在两位都不怎么得意努达海的时候,光冕堂皇的用理由收拾了努达海一顿而已。 更何况林琳的身份,就算是此事并非如此,也着实有任性的权利。 …… 虽然这孝惠不得顺治的宠,可是得宠又能怎么样呢。人家占的是凤位。 身后有孝庄,身前是凤座,将来她还是康熙大帝最敬重的母后皇太后。 长寿着嘞! 所以别看那个什么董鄂家的皇贵妃独宠后宫,又身怀有孕,但是林琳更稀罕这位主儿的亲近之意。 毕竟等到康熙即位,所有亲近董鄂家的大臣女眷以及鰲拜一系的人都会被清算。 她可不想在这一列人之内。 且不说林琳的诧异,只说将军府的人看到林琳收到了宫里的赏赐后,对待望月小筑都又提了一份心。 满大清谁不知道现在的继后是个不管事的,非年节大日子,她能主动赏赐别人,那是少之又少。 所以众人看来,这后面是一定有太后的意思的。 也因此本来打算给孙子和孙女求情的老夫人,又偃旗息鼓地等待着下个月才会出现的早膳桌子。 被关禁闭,总比天天被饿着强吧。 当然这个时候,老夫人又会想到每天管完家侍候完自己又要去望月小筑学规矩的燕姬,心中那总比一比就幸福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老夫人总觉得林琳不是个好说话的主,每次见面不是规矩就是打脸的。她是从心里打憷跟她见面的。就因为心底从轻视到重视,再到惧意的转化歷程,让老夫人下意识地认为燕姬去了那里一定会受苦的。 尤其是第一次林琳和克善从寺里祈福回来,将军府众人想要为她们姐弟接风,最后被林琳拒绝的事情。 林琳当时拒绝的理由就是他们端王府一般都没有去个寺里还用接风洗尘的。原来京城的规矩如此与众不同。 第386页 她们姐弟从荆州一路进京城都不用洗尘,去寺里跪个经却需要,逗啥闷子? 将军府的人一听这话,便都知道这是林琳挑她们的礼了。可是早就过了弥补的时间,就只能硬着头皮接着。 反正不管怎么说,在老夫人的心里,燕姬是着了罪的。 但是燕姬倒底有没有着罪,整个望月小筑的人却没有一个人会告诉将军府的人。 毕竟那两个送回内务府的太监还留下了前车之鑑。 …… 过了八月中秋,九月的重阳节,转眼间便到了十月末。 端王府的修缮已经进入了尾声,林琳也让那齐嬷嬷和云娃将她们姐弟用不上的东西都收拾出来送回新的端王府去。 新的端王府,克善住前院主院。新月则是住进了主贵的后院东院。 于是这两处,老管家带人收拾的最是精心。不过也因为入了冬,花园子也不用再进行修缮了。因此整个修缮工程比预期的要早了半个多月。 于是这一日,老管家带着内务府派到端王府的长史,特意大张其鼓的迎请两位主子回府。 而整个将军府,除了努达海以外,竟然都或多或少地漏出了一丝解放的神色。 哎呀妈呀,这煞星可算是要走了。 其实林琳也呆够这将军府了,再怎么样也不如自己的家舒服。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便在努达海上朝的时候,跟燕姬支会了一声。便带着人离开了。 反正来的时候,你们也没有办什么欢迎仪式,走的时候,自然也不用办了。 至于行李,那是用她关心的事情吗? 林琳为什么要避开努达海,还是因为努达海那越来越明显的,想要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心思。 每天下了朝,就要过来请什么安。然后三更半夜的都要到望月小筑外面晃一会儿。那么大的年纪做出这样的事情,林琳只感觉到没有最猥.琐只有更猥.琐。 她平日里深居简出,离他们父子远远的。哪里能想到还会招惹上这么个东东。 跟某瑶笔下的男主角讲道理,那是讲不通的。于是林琳便选择了避开。 不是林琳怕了他。而是林琳怕了他们一家。 若是真的跟努达海闹起来,这种事情吃亏的一定会是做为女人的她。 她是女人,流言可杀人呢。 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孝庄的好感,可不能毁在这里。 再一个,若是她真的对努达海做了什么,尤其是她与克善还借住将军府的时候,她们姐弟一定会受到影响的。 毕竟古人迷信的不着边际。 她会选择避开,选择息事宁人。是因为林琳自认为就算是她不出手,这努达海将来也是要倒大霉的。 上上下下都是不着调的,又怎么可能好好的活在这清初? 但愿那场战役到来的时候,这努达海还会自愿请命剿匪,如果他没有自愿,那就别怪她帮他自愿了…… 林琳是自己离开的将军府,而克善则是下了学被等在外面的端王府接回府的。 努达海下朝回家,当听到侍候他换衣服的燕姬说林琳一早就带着人搬回新王府时,脸色霎时变得铁青。 燕姬多聪慧的女子,早在数日前便察觉了努达海某些危险的想法,心中正是惶惶不可终日。好不容易借居的贵主走了,她却发现放下不到几个时辰的心又提了起来。 若是有什么事情在这将军府中闹了出来,她虽然没有十成的把握,但是却有七成的把握将事态控制下来。 可是看到想要出府去的努达海,燕姬却是真的怕他不管不顾在人家王府闹起来。 不过燕姬的担心并没有发生,因为林琳压根就没有见努达海,而是直接吩咐管家,以后所有的男客都由克善去应酬。 也因此……努达海只能收下克善的感谢而郁闷地离开了。 原来大清男女大防本就不重,只所以林琳会如此做,还是因为想要给孝庄留下个好印象。 毕竟为了董鄂氏进宫这件事情,孝庄对于这些事情也看得重了起来。 ……再加上林琳也实在是不愿意跟努达海打交道,就怕哪句话说的不对,就把那人身上的病变引了出来。 努达海走了,克善也笑嘻嘻地回后院去给姐姐回报自己第一次独立在自己的家里接待客人的感悟。 当然了,比努达海先行一步到来的费扬古那不是客人,而是他最好的朋友。刚刚也是因为有费扬古在,所以克善才能在努达海提出见姐姐的时候,想到理由拒绝。 嗯,一会要跟姐姐说,今天晚上留费扬古在家里吃晚膳,也不知道姐姐会不会同意回王府的第一顿饭多加一个人? 不过想到此时在他书房里看他作业的费扬古,克善觉得自己应该把自己最好的兄弟介绍给姐姐认识。 …… 回到家的努达海,对着人去楼空的望月小筑,感伤不已,情不自禁之下,便搬到瞭望月小筑居住。 燕姬看了心里百般滋味说不出口,也只能将全部的念想放在了儿子身上。 儿子不能这么耗下去了,老子不着调,儿子得送得远一些。在这么被影响下去,这辈子就毁了。 过完年,燕姬下了狠心,终于将儿子送到了京郊大营。然后又特意请了两个孝庄身边的老嬷嬷回来教导珞琳规矩已经让她长长心眼。 第387页 争取教导好了,再将闺女嫁出去。 燕姬想到了儿女的婚事,也在积极相看中,可是转年正月,被顺治称为『朕之第一子』的皇四子因着早产以及母体较弱之故,早早的薨了。 不过说来也是,不足八个月便出生的孩子能活过四个月,已经算得上是奇蹟了。 端王府一家本就是在孝期之内,顺治为了个儿子行举国大丧之礼,对林琳与克善着实没有什么影响。 不过克善倒是为自己的小弟弟三阿哥玄烨抱了回不平。 可是那些不平,林琳看来也真的是无关痛痒。毕竟克善现在已经知道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而什么话又可以在什么人面前说。 克善的这一番心意,小康同学感动极了。 他对自家皇阿玛,那是有着不少的怨言。可是身为人子,他一句话都不能说出来。而且他额娘早早就告诉过他。 他首先因为是皇阿玛的儿子,这才会被祖母疼爱。 他不能在祖母的宫里,或者说他不能在任何人面前表现说对自家皇阿玛有一丝的不满。 不然皇祖母也会对他不满,进而再也不会保护他,给他庇护。 但是克善却表现出来了对他的心疼,这让他如何不感动。 现在年纪虽小,但是皇家向来没有小孩子,所以当小康一边一脸不贊同的劝说克善时,谁也没有想过小康同学在心里大笑着『死得好』。 克善那里一如既往,但是林琳这里却迎来了一位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客人。 第199章 林琳这一日,仍是百无聊赖的委在房间里由着几位嬷嬷侍女陪着聊天时,便听到院子里的小丫头回报说前面来了位客人,请见格格。 林琳懒在炕上不愿动,只是随口问问是谁。若是不怎么相干的人,便准备以感染了风寒为由推拒掉。 那小丫头却说是乌拉那拉侍卫,费扬古大人。 林琳听了抿了抿嘴,那这个却是推不了的了。毕竟昨儿下午,她还和这位费扬古在端王府的练武场比了一回箭术。 轻轻抬了抬手,身边侍候的侍女就连忙将林琳扶了起来,然后换了一件见客的衣服,又重新抿了抿头髮,这才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去了前面。 醉翁之意不在酒,渐渐抱着酒罈子的费扬古来到了端王府,请求拜见新月格格。其实此时此刻的费扬古心里是忐忑的。 他知道他可以不用来的,他可以先斩后奏。可是他总是希望看到她点头同意,才会更有动力去努力。 互相见了礼,然后对坐喝茶,费扬古看到屋中侍候的人,然后犹豫了半会,才示意是否可以与格格单独叙话。 林琳被人爱慕的时候太多了,然后大多时候都不会太在意,所以就算是费扬古早早就表现的那么明显,林琳也是可有可无。 男人这种生物,林琳不说很了解,但是也是有了几分明了。心动不如行动,行动不如相守。 你有的时候太在意,也不过是在为难他,为难自己。顺其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很多的时候,爱情其实是一种消耗品。还是那种低值易耗品。你越是想要保值,他贬值的就越快。 其实说得这么多,跟本原因就是她更爱自己。 而且这世间,能让她放心去爱的男人,又有几个呢。 她虽然歷经多世,可是真正驻进她的心里的,她觉得是真正属于她的,也不过是那么一个人,其他人于她而言,不过是在恰当的时候恰好出现的人或是值得在一起的人罢了。 一如此时出现在这里的费扬古。 「我乌拉那拉费扬古,愿求娶新月格格为妻。若是得格格垂青,奴才便进宫请旨去。」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费扬古在林琳清清冷冷的眸子下,紧张的一口气不换气的说完这句话,然后忐忑地看着林琳的脸,想要在其中看到什么答案。 还有几个月,林琳与克善的孝期就要到了,林琳这个年纪必是要出孝就赐婚的。所以这也是费扬古着急来探的原因。 「为什么是我?」因为她是新月格格,端王府的遗孤,太后的义女,将来还有一个做亲王的弟弟吗? 「为什么不能是你?奴才心悦格格,诚心求娶之。」这个问题费扬古也不知道答案。就是觉得她出现了,然后慢慢的就是她了。 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那种感觉。 林琳见此,倒是一笑,「既是如此,我便也不问了。自古以来,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端王府这个样子,全靠太后慈悲怜悯。婚嫁之事,新月并不敢说什么。一切但凭天意圣旨。」 费扬古一听林琳这话,先是不解皱眉,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豁然开朗,忙不迟疑地重重点头。 林琳摇头轻笑,这个呆子。拿到圣旨再乐呀。她是无所谓嫁给谁,毕竟她是忠臣遗孤,朝.廷只要是要脸面,就不会亏待了她。所以他想要娶,就自己想办法去吧。 …… 顺治十六年六月,林琳与克善的孝期便结束了。 而出孝后,林琳便迎来了她与乌拉那拉费扬古的指婚圣旨。 说来这道指婚圣旨差一点就要被那个董鄂家的皇贵妃搅黄了。 那死女人竟然想让将林琳配给她那五毒俱全的弟弟。 这种事情,别说费扬古了。 第388页 就是跟新月神交许久的孝惠也不会眼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自从死了儿子后,这位皇贵妃的行事就有了些失常。 就是那种天欲使人疯狂,必先会让人张狂的大清版。 林琳通过现在的康熙大侄子和克善大兄弟的报信,知道了宫里董鄂氏的举动,然后思虑了一天半日后,突然发现其实嫁给费扬古也不错。 那男人这两年见的多了一些,林琳对这个深携人情世故,官场学论的人倒是有了几分好感。 当然这份好感也只是通过跟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人对比出来的。 噢,忘记提了,林琳带着克善离开将军府没多久,努达海就赴巫山剿灭「夔东十三军」战败了,还是费扬古带着人解了围。费扬古踩着努达海又升了官职和爵位。 此时的努达海早就没有了两年前得胜归来的意气风发,而将军府虽然有燕姬在支撑,可战败的男主人,总会让这个家更萧条一些。 被燕姬寄予厚望的骥远,虽然进了军营,可惜的是性格天真,为人又过于张扬。总以为自己有个将军爹,而在军营里无端竖敌。除了养出了一身兵油子的恶习外,竟是毫无建树。 将军府这个情况,老夫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最后竟然想出了一个让珞琳进宫的主意来。本来是想要求了恩旨免选的,可惜此一地彼一时,将军府在老夫人的操作之下赶在年纪到上限之前给珞琳报了名字,然后那个时候顺治和孝庄想着不能人家刚战败就冷落,于是宫里就顺势留了牌子,只可惜, 只可惜珞琳的命不太好,上一届秀女刚刚留了牌子,便迎来了皇四子的大孝…… 这一家人因为费扬古的截胡,林琳的漠视,在这大清顺治年间,是註定要没落的了。 所以男人好不好的,不能只看当下,还得看以后。 话说回来,林琳对于嫁人没有什么牴触。再加上相对于董鄂氏的子弟,这位可以与康熙做亲家的费扬古,更容易让林琳得到她想要的安定生活。 熬过了董鄂之祸,又躲过了鰲拜的迫害,并且成功地避开了事后康熙与孝庄的清缴行动。这样的一个老死的男人,林琳真没发现还有比他更好的成亲对象了。 好吧,也许还有不少,可是以林琳浅薄的常识,能记住这么一个,也是极为不易的了。 ……至于这个世界那种合法的妾与侧室,林琳低头浅笑,并未放在心上。 男人与牙刷都是不能与人分享的。 这一点,她非常的坚持。 成为寡妇,就算是这大清越来越苛刻的规矩不能再改嫁,她也不是养不起几个面首的。 姐她不差钱。 规矩,条款,那是给弱者的保护和约束。 而不是让她委屈求全的东西…… 林琳趁夜先将董鄂氏那个五毒弟弟和京城八大胡同最有名的一位坏事做尽的青楼老妈妈幻影移行送到了荆州城外的那个树林里,之后笑着一脸不怀好意地等着董鄂氏家丢人。 噢,人家是『留书』逃婚私奔而去的,还让家里人甭惦记了。 皇帝要赐婚,你就跟人私奔撒丫子跑了,这可真的是拿皇帝的面子当鞋垫子踩呢。 然后又进宫找了董鄂氏,让她『清醒』地对顺治提出了费扬古配新月格格实乃良配的话来。 顺治还以为董鄂氏是知道了弟弟与人私奔的事情,自觉面上无光,又不想让他跟孝庄再发生冲突,这才做的妥协,于是一边给林琳与费扬古赐婚,一边又加大力度『补偿』她的爱妃。 这个时候,顺治也忘记了费扬古曾经是他最好的玩伴,是陪他一起度过人生最黑暗时候的兄弟了。 …… 顺治十六年秋末冬初,林琳与费扬古有了婚约。 顺治十六年十月,被顺治『宠死』的董鄂氏就在众人以为又一次报病作妖时,真的病死了。然后顺治又是追封皇后,又是全国守丧一年的。 而这一年的秀女大选又被停了一年,而选秀的时间便被暂定为顺治十八年二月…… 及至顺治十七年腊月十二,林琳才以和硕格格之尊下降乌拉那拉费扬古。 费扬古是次子,再加上多年得孝庄宠爱,在没有董鄂氏影响的顺治那里也有一些宠信。所以费扬古是有御赐的府邸的。 也因此,成亲时林琳与费扬古是直接住在费扬古自己的府邸里的。 至于费扬古的阿玛额娘,哥哥嫂子们则是另居一府。 成亲后的生活,于林琳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她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又有圣宠在身,所以仍是上无长辈欺压,下无妯娌刁难,日子过得还是一如从前,除了晚上的运动多了一点。 林琳是知道明年就是顺治归天的日子,所以成亲后,那是抓紧了时间怀孕的。 为了省事,为了少遭一回罪,林琳同样是服用了双子魔药的。 人生四大喜,这种小登科,如何不让人兴奋,尤其是身.下的女人还是热情如火,柔顺乖巧时。 婚后数日,夜夜笙歌也不过是家常便饭。 小俩口那种事情做得多了,总不会白白浪费了努力。 在林琳成亲不到月余,这个月的月信便未至了,心中有些明悟的林琳却又在此时听说了宫里的顺治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而得了天花。 从发病到帝崩也不过是需需五六日,这着实让人反应不及。 第389页 林琳所在的小乌拉那拉府因为开府之后只是办过喜事,所以并没有办白事所需的白绫麻布,于是只是去端王府内库取。 至于端王府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那还是因为林琳姐弟自从进了京城,就没有消停过。 先是端王一家的孝期,然后是皇四子荣亲王的孝期,之后就是董鄂家那位先逝的皇后孝期。 得,这些东西竟然又使用在了顺治的丧事里,也不算是浪费了。 换下新婚的大红吉服,林琳一身素服进了宫。 她的姐妹淘孝惠虽然死了丈夫,可也算是熬出头了。 虽然这个时候恭喜她不对,可是她毕竟是名义上孝庄的义女,总要进宫去安慰义母与义兄的留下的妻儿。 那块占了她义兄身份的胎盘终于死掉了。 林琳此时估计除了自己有些怀孕的意识外,便是身边侍候的老嬷嬷有些想法。毕竟林琳的身体非常好,每月的月信都是准时而至,这个月虽然成亲忙绿了一些。有可能会让月信延迟。 林琳之所以着急怀孕,也是因为她非常地了解古代的国情。 孩子是女人一生的依靠。 国孝一年,家孝三年。 她选择此时怀孕,等到孩子出生,她做完月子,正好出国孝。而孝期就算是乌拉那拉家不看在她和硕格格的身份上想要给费扬古来点红袖添香的佳话,估计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毕竟现在整个大清谁不知道端王府的新月格格最重视规矩,是个规矩特别大的主。 真敢孝期安排这样的事情,还不得让她搓磨死。 而孝期结束了,有了两个儿子傍身的林琳那就更不可能让人拿这事来威胁自家男人的贞操了。 在林琳不厚道的想法里,她还是希望这样的孝期多一些的…… 长话短说,林琳一路上平稳地走在宫道上。她是知道规矩的,所以进了宫自然是先去看望孝庄然后才会跟着孝惠回到她的宫里。 孝庄比成亲时进宫谢恩的那会儿老了不少,脸色苍白,眼中难掩丧子的悲痛。 顺治一生在位十八年,虽然有过,但也有功。至少他没有阻止孝庄的决定让康熙小同学上位。 当然康熙也不是真的全是功,但他至少在位六十一年,也将大清朝经济政治做到了一定的繁荣昌盛。 这一点不可否认。 「新月来了,你刚刚新婚怎么这么快就进宫了。来人,赐座。」宫里的丧信才刚刚发布下去,不过个把时辰,新月就进宫了,这让孝庄很是感动。 林琳俯身请了安,然后才轻轻地说道,「皇额娘,皇兄是天上的星宿,他现在只是回到了天上做神仙去了。您老,不要太过于难过。不然皇兄若是,若是在天上知道了,也会担心惦记您的。」这一点林琳非常的怀疑,毕竟要是顺治真的会惦记,估计也是那位他的真爱吧。 自从林琳出孝后,时常进宫,孝庄因着喜欢林琳爽俐的性子,便不许她叫自己太后,而是跟着顺治孝惠一般称她皇额娘。 本来在这皇宫里,能叫孝庄皇额娘的就只有三人,顺治,孝惠,以及现在的静妃。却没有想到林琳这个外来的格格也有这份殊荣。 为了此次董鄂氏还小小的闹了顿脾气。 林琳说完这一段话,也没坐在孝庄让人搬过来的椅子处,而是走到孝庄身边,跪在了孝庄的腿上,将脸在她放在腿旁的手上,轻轻蹭了蹭,「额娘,您还有我和克善,您还有皇嫂,还有皇上呀。」 林琳知道孝庄是个多么坚强的女人,可是该说的话,该表现出来的姿态却是一样也不能少的。不然事后对起景来,谁知道这些人会怎么想她呢。 其实在林琳的心里,林琳非常想要抱着孝庄的肩膀大声地吼道,『大妈,你当初把胎盘养大,现在胎盘死掉了,你有什么好伤心的。这种为了个女人就要死要活,还天天跟你对着干的儿子,就是送给人贩子,人家还嫌不好销货呢。』 这想法虽然好,可惜的是林琳脑子没进水。 她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张扬,唯有在孝庄以及康熙面前有些个打蹙。 难道……还是当初清穿文看多了? 孝庄明知道林琳是在安慰她,也领她这份心意。用手拍拍林琳的头,眼泪还是停不下来。 她这辈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在身边,为了这个儿子,她费尽了心力,可是最后却因为一个女人而走到今天。 她不后悔弄死了董鄂氏,她后悔的是若是早知道会有今天,她是决不让那个董鄂氏活到选秀。 孝庄还记得御医说过的话,是因为悲伤过度,然后过损身体,以至于没有抵的住天花。 不然她好好的儿子,怎么会不如小小的孙子呢。 一切都是董鄂家的女人造的孽。 太后将心中的悲愤都发泄在了董鄂家,林琳在一旁听了,也是无动于衷。 这是歷史的必然性。 不过林琳想到康熙后来给他的两个儿子娶的媳妇就是董鄂家的。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是消气了还是没消气。 刚想到这里,林琳嘴角就是一抽,她怎么忘记了。这董鄂氏,是个大姓呢。 就像汉人的赵钱孙李一般。而且就算是同出一家,那也不能姑不好,便侄女也不好了吧。一直冷下去,容易失了臣子的忠心。 第390页 而且小康同学给他儿子娶媳妇,看得也是家世和配哪个儿子。 至少是不能配小康看重的儿子的,不是吗? 孝庄毕竟是个心有城府的女人,儿子死了,孙子还小,又怎么可能真的任自己悲痛下去。 不过孝庄还是因为与儿子在政务上的分歧做了适当的调整。所以在对待康熙的事情上,自然是比那时更有分寸。 而祖孙的感情也就更融洽了一些。 不过小康和孝庄之间还夹着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林琳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林琳能说善言,陪着孝惠与孝庄说了几句话,便想到了另外一个身后高贵的女人没有在这里。 不过那人一直是个比孝惠还要低调的人,林琳这几年也没有见过那人几次,此时不在,也没有放在心上。 世人都有亲疏远近,林琳也不例外。 少时克善陪着康熙来到了慈宁宫,见到林琳和孝惠也在,先是对着孝庄和孝惠行了一礼,然后一脸正色地免了新月的礼,「新月姑姑不必多礼。」 康熙虽然这么说,但是林琳还是轻轻地行了一个礼。「您现在是主,是君,是奴才一生的信仰和追随。就算是往常再亲近,此时也不敢坏了规矩。」 第200章 康熙自幼便是聪慧异常之人,若只是因为他出过天花,就能得到皇位,也不尽然。本身自然更有一些让孝庄投资的本钱,不然也不会越过福全而独得孝庄喜爱。 不过再怎么聪慧伟大,这千古一帝此时也才八岁大,刚刚死了个偏心老爹便被推上了龙椅,心中正是惶惶然的时候。 林琳这满是真心真意的话,听得他心中极是顺耳。不但他听着顺耳,就是一旁的孝庄也觉得林琳是个明白的。 往常进宫总是拿块点心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逗着玄烨玩,看玄烨变脸色的不着调行为也被理解成了真正的识大体,懂分寸。 「姑姑不比外人,何必如此见外?皇玛嬷这里正是需要姑姑陪伴的时候,姑姑家常若是无事,还要多多进宫来。」 「谨遵圣谕。」说完林琳又弯了弯膝盖。 康熙轻轻点了点头,便开始问起孝庄的状况以及刚刚在前面发生的事情了。 …… 康熙和克善来了,林琳便想着也许还可能会说些朝堂上的事情,给克善使了个眼色,便跟着孝惠去了她的宫里。 孝庄是乐于见新月与孝惠走的近的。自家这个儿媳妇,小小年纪,心却比她这个老太婆还老。 孝庄自是明白孝惠如此是为了什么,于是也更心疼她了。 一路走来,两人谁也没有说什么。等到走到孝惠宫门前时,孝惠才抬头看着面前相较于其他宫里,更显气派的皇后寝宫。 「估计再过几日,就要搬宫了。下次你进宫,还不知道在哪里招待你呢。」 「哪里都好,难道搬了宫,您连碗茶都不给我喝了,唉,看来下次进宫还要自备茶点呀。」这几年两人处的不错,所以在孝惠面前,林琳是从来不愿意自称奴才的。 两人是挽着手一路走过来的,所以此时孝惠拍打林琳的手臂倒是近便一些。「那本宫还省了好些个肉干呢。」 两人经常在一起喝茶聊天,林琳对于孝惠宫里那自蒙古进上来的肉干相当的喜欢,每次进宫都是连吃带拿的。 考惠在宫里也没有什么说得上话的人,这些年深居简出也就只有林琳一个蜜友,所以无论有了什么,也愿意独独留给她一份。 …… 此时皇帝刚刚驾崩,两人也不好在宫门口说笑,于是轻谈了几句,便进了孝惠的宫里。 进了宫,孝惠才放松下来。皇上死了,她这个皇后就不会有被废的危险了。 自古只有被废的皇后,还没有被废的太后呢。 就算是新帝登基,她只要过自己的日子,便会一直是母后皇太后。 至于圣母皇太后,那是个聪明人。而升职为太皇太后的婆婆也会让她一直聪明下去的。 三阿哥玄烨,是个聪慧的好孩子。以前一直养在太后的寝宫,两人也是多有接触的。 以后的日子她是不用再愁了,可是今年她才二十初头呀。 「娘娘,日子会越来越好的。」看着面前有些怆然迷茫的孝惠,林琳轻轻地握坐孝惠的手。 嫁给这么一个渣男还不能改嫁,也真是可怜死了。顺治活着的时候,守活寡。现在顺治死了,还是要守寡。 ……区别只在于下岗的危机小了。可是一个女人的一生也就这么毁了。 孝惠用力回握了回去,眼神明亮,语气坚定,「是的。会越来越好的。」再也不用夹在太后与皇上中间了。 她是蒙古的格格,自幼享受尊贵生活,是多少人的供养,当初的供养现在的相扶相持,是她尽自己的一份责任的时候了。 她要活着,长长久久的活着。 顺治驾崩后,一直到第二天礼部和内务部才商量出来了具体治丧的礼仪。而这之后,林琳便跟着所有的皇室宗亲开始了为顺治守制。 守制是非常辛苦的。 虽然林琳有把握让自己的膝盖一点也不会疼痛,可是天天在那里听着口号跪,拜,哭,停的。林琳本就没有多少的耐心也在第七天告吹了。 泥玛,守灵都能守出这么多的花样,这大清的制度也不知道是谁制定的,真忒么是个人才。 第391页 算了一下日子,确定宫里的太医会诊出自己的身孕后,林琳便在第八天的时候,直接晕倒在了蒲团上。 晕过去的林琳,直接让自己进入了深度睡眠,天天起大早,再熬到大半夜的,她早就困死了。 林琳晕的很是时候和地方,于是被抬到了后面这么一诊治。不多不少一个多月的身孕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孝庄和孝惠知道后,连忙免了林琳的礼,让她在家里安心养胎。 林琳这个和硕格格,大行皇帝义妹可不能出什么事,若是在这葬礼上出了事,真真是好说不好听的绯色新闻了。 孝惠没有想到这些,可是孝庄却不想再让儿子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话头了。于是在林琳坚持要守规矩时,孝庄态度很坚决的否了。 林琳犹豫了一下,便一脸勉强的谢了恩。之后一直到满了三个月,林琳才再一次进宫刷好感度兼蹭吃蹭喝。 之后的日子倒也过得平静无波,不过新帝年幼,羽翼未丰,鰲拜便渐渐按耐不住自己的野心了。 克善是陪着康熙混吆喝的,对于克善的安全,林琳还是记在了心里。 不过克善这个孩子,在武术上还是有些天份的,所以林琳倒也在成亲的那两年里教导了他一些。 再加上费扬古和林琳独居一府,克善也是独居一府的情况,两府就三个主子,所以时常是混着住的。 一来二去,一年两年,克善的武功倒也有了些小成。 不过为了让他不会年纪轻轻就跟着康熙作死自己,林琳还是在他的身上做了很多的防护措施。 之后的两三年日子一直平静无波地过着。若说有什么事情是让林琳忍无可忍的,便是努达海终于不要脸了,竟然在一次林琳外出进香的时候将林琳堵住了。 当时的情况很是尴尬,将军府的一干人,再加上小乌拉那拉府的下人,还有一些原来也在寺里进香的百姓。 努达海将他打败仗的原因说是思念林琳,然后无心战事才会如此的。说他控制不住自己满腔的情谊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林琳。 林琳那个时候都想一脚将努达海踹死了事,不过当时挺着个七八个月的肚子,实在不敢轻动。 于是让人将努达海一家撵了出去。不过在这些人出去的时候,林琳却看到了努达海一家人,包括燕姬在内都对自己深深的仇视。 升米恩,斗米仇,林琳自认去燕姬不错,可是燕姬的眼神却泄露了她的想法。珞琳成了老姑娘被耽误了,难道是她的错?不过, 能养出珞琳这样吃里爬外的女儿的娘又能是什么好东西,之前是她自误了。 以前看多了同人文,总是可怜燕姬,现在看来,倒是她的心态问题了。 当夜回到家,林琳便想着那样的眼神,是绝不能出现在活人身上的。 林琳在庙里遇到努达海的事情,燕姬虽然憎恨林琳的出现毁了她美满的家庭,但也知道将军府现在圣宠大减不能真的将人得罪死,所以将军府那边是没有传出一点消息的。而乌拉那拉府这边,林琳管家多时,这样的手段还是有的,也因此就算是费扬古也是不清楚林琳在进香的时候被人冒犯的事情。 至于那些百姓,只知道是达官贵人,却压根不知道是哪家人。 于是这般,林琳见市井是真的没有什么消息传出来,又等了几天才进宫。林琳将那日的事情,简单地跟宫里的人说了一声,不过内容只是变成了努达海一家相当的激动,因为珞琳的秀女身份以及年纪,想要她看在当年暂居过将军府的份上帮帮忙。 林琳说的诚肯,又所求的不是什么大事,孝庄孝惠一听也愿意帮忙,于是按着林琳的心思将珞琳指给鰲拜做侧福晋。 孝惠等人是以为林琳可怜这个被留了牌子却一直蹉跎了年华成为老姑娘的珞琳。却谁也没有想到这是林琳提前将努达海一家绑在了鰲拜这条必沉的船上。 在将珞琳的事情解决后,林琳又以同样的理由让费扬古将燕姬的宝贝儿子调到了鰲拜所领的旗兵营里。 林琳相信,虽然可能会在前期让他们嚣张了一些,可是越是嚣张,那以后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咱们康大大,从来都是个小心眼爱记仇的人。 …… 康熙六年时,克善十八岁,由林琳作主,娶了员外郎盖山女马佳氏。 嗯,就是那个马佳氏。 康熙帝的荣妃。 在上一次选秀中,本来应该进宫的马佳氏便被林琳截了胡,然后又特意挑了一个靠后的日子,待克善过了十八岁,马佳氏也成了年,才让他们成亲。 说起这个马佳氏,林琳就非常的满意,在康熙的后宫都能生下五子一女,那么在人口简单的端王府,岂不是成打成批的生。 他们端王府是真的很缺人呀。 这年头的多子多孙,可比后世的计划.生育更让人心里踏实。 这个马佳氏也没有辜负林琳对她的厚望,成亲第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年长子刚刚满半岁,又有了身孕。 林琳见此,便也知道这马佳氏绝对是后世所说的那种易孕的体质了。于是特意找了一天,对着克善下了做为亲姐姐唯一的一次命令。 想要一个女人一心一意对你好,踏实地跟你过日子,那你就一心对她好,别像是缺了女人活不得的色胚子。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第392页 你一心一意地跟她过日子,那么她也就不会做什么事情都留一手了。 就算是将来復了亲王的爵位,也不要想着纳侧室。 克善本来在女色上就不是很上心。那马佳氏既然是个好生养,又让自家姐姐另眼相待,那么克善也就没有什么想要反对的心理。 毕竟他现在还在和皇上筹划着名另一件大事。 康熙在孝庄暗地里的帮忙和纵容下,终于想到了如何智擒鰲拜的方法。 于是在克善和一些小伙伴的帮助下,那是真的不打折扣的实行呀。 克善做为这一计划的主要执行人,身上肩负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大。 若是失败,且不说皇上与他,便是出嫁的新月也要受到牵连。 这样的事情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所以一心一意在这件事情上的克善,哪还有闲心纳侧呀。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是个世子。他都二十岁了,可是那个鰲拜还以他是亲帝派而压着不让他袭爵。这种时候,克善咬了咬牙,他必须成功。 若是能够活着生擒鰲拜,姐姐说什么他都会听的。 在事情开始的前两天,林琳进宫后『偶然』知道了康熙等人的大计划。 于是一副忠君爱国捨身取义的摸了摸小腹,然后一脸绝决地对康熙建议让费扬古也参与进来。 费扬古这些年因为娶了林琳,又有个亲帝派的小舅子,所以一直被鰲拜打压,一直被排挤在外。现在这种蹭好处的事情,林琳自然不能忘记自家那傻袍子。 也许要不是许了她,那费扬古此时也不会被鰲拜打压了呢。 十六岁的康熙听了那叫一个感动。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位便宜姑姑竟然有这么高的觉悟。鰲拜权倾朝野,谁人不惧其势。 这便宜姑姑竟然在知道他们冒死的举动后,不但不阻止自己带着她的亲弟弟去冒险,知道后竟然还将她这辈子最后的依靠都送了出来。 端王一家果然是忠心耿耿。 康熙此时已经决定了待大事成功,一定要全面犒赏有功之人。 …… 费扬古在林琳大力的举荐下,成功地成为了除鰲拜工作小组的一员。林琳知道此举其实就是在蹭功劳,虽然有些个担心,但是还是为费扬古和克善做了万全的『后勤』工作。 费扬古成亲的这几年,倒还老实。也没有染上八旗子弟的那些坏毛病。也没有色胆包天的想要来个小,纳个侧室什么的。 再加上林琳本来的手段,两人的夫妻关系倒也和谐。说实话,林琳是个没有多少是非观念的女人。 在林琳的心里,只要保持身心清白,林琳便不会真的对他做什么。 而在林琳的想法里,男人也是要保护贞操的。 不然真让林琳对他做出什么比浸池塘还要恐怖的事情,也就别怪她了。 也不知道是费扬古本来真的是对林琳一往情深还是潜意识里知道了自己娶了个多么兇残的媳妇。反正这种『原则性』问题成亲多年是一点都没犯过。 既然没犯过,那么给点好处不是应该的吗? 在这个讲究封妻荫子的年代,林琳还是希望越过越好的。 于是在林琳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这一家子在康熙的心里就成了最大的忠臣专业户了。 于是收拾了鰲拜后,努达海一家也被抄了。那位年事以高的老夫人一口气没提上来,在抄家的当天晕死了过去。 燕姬一面担心女儿和儿子,又要一面担心努达海,根本就没有了这几年春风得意的样子。 这一场暴雨过后,其他人的结局也在林琳之前的预想里。 这一笔买卖非常的合算。 …… 康熙终于亲政大权在握了,而同一时间便是论功行赏,于是克善的亲王爵位也下来了。 念念不忘小时候在荆州之事的克善,便请旨回荆州了。远的香近的臭,这是林琳时常挂在嘴边的话,现在也被克善记在了心里。 克善要的从来就不多,他得到了端王府一直传下来的亲王爵位,他娶了媳妇生了儿子,端亲王府的血脉也被一代一代存了下去…… 林琳明白被宫中书房教导的克善为什么会有此举,心下欣慰的同时,也渐渐地对克善的事情放手了。 二十岁就懂得了急流勇退,那么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回了荆州也是好事,那里天高皇帝远的。只是消停地过自己的日子便不会有什么波澜。 康熙给了克善荆州布防等等的权利,而林琳则是趁夜幻影移行去了荆州。在荆州四面城墙处刻写了大型的魔法阵。 不但如此,还在端王府里也刻了一个小型一些的魔法阵。 林琳相信就算是真的有一天顺治十四年的事情重演,克善与马佳氏的孩子也不会重蹈她与克善的覆辙。 之后林琳便安心的过着皇亲贵妇的生活了。 每日一脚迈八脚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后生生孩子,养养小宠物。或是隔三差五进宫陪着聊聊天,刷刷好感度。 康熙十七年十月末,四大爷终于出生了。林琳为此破天慌的去了老康的后宫只为了看一眼四大爷尿床的样子。 要知道林琳进宫,那可是只去孝庄和孝惠宫里拜见的主儿呢。 而他出生的第三年,也就是康熙二十年,乌拉那拉家的嫡长女也诞生了。 第393页 说真心话,林琳可能是前两胎都是服用了生子的魔药的关系,之后几年无论她吃没有吃生子魔药,生下的都是儿子。 自从顺治十七年嫁于费扬古以后,林琳头胎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之后保持着两年一个儿子速度,一直在名下有了七个儿子后,这才消停下来了。 费扬古的老娘虽然在最开始的时候对于林琳不让费扬古纳侧室这一点有些个不高兴,可是林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又有圣宠,又有儿子的喜爱,一时间费扬古的老娘也不敢做什么。再加上每每提起这个话题时,林琳都能歪楼到天边去,久而久之,再加上七个儿子傍身,费扬古的老娘也就消停了。 她消停了,可不代表林琳就会消停。林琳一直是想要生个闺女的。她想要成为四大爷的丈母娘。 所以才没有给人到中午特别有魅力的费扬古下点避免麻烦的药。 然后在四大爷出生后,林琳就更加的急切地想要生个闺女出来了。 当年她那么迷四大爷,可惜……穿的太早了一些。 现在的四大爷还只是个会尿床,会大声哭叫吐奶泡泡的光屁股小孩…… 不过穿早了不要紧,她至少还能看着四大爷尿裤子流鼻涕。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费扬古却没有想到自从四阿哥出生后,自家媳妇还会这么热情。 可他都一把年纪了,这会子,这会子,拼了。 于是在林琳热情强硬的态度下,费扬古也非常的不惜力。老俩口子就在康熙十九年的时候整出了身孕。然后按着歷史的进程,这姑娘就生在了康熙二十年。 「你好像很喜欢四阿哥?」自从康熙的生母与顺治相继离世后,孝惠的日子过得越发的舒心了。日子舒心了,自然心态也就年轻了。看着多年的好闺蜜,孝惠一点都没有委婉地问道。 当然,这一点还要归功于她本身的性子。 孝惠对权利没有什么欲望,对宫务也不关心。毕竟她的身份在那里呢,就算是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了她去。那还有什么让自己日子过得那么累的必要呢。 「喜欢呀,这孩子虽然养在贵妃处,不过贵妃不是经常带着他来您这里请安吗?您就不喜欢?反正呀那孩子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林琳说的那叫一个真心实意。听得孝惠就更是诧异。 她的这位相交数十年的闺蜜啥时候这么有爱心了?而且有爱心的对象竟然还是一位皇子?脑子真的没有进水,也或是被门给夹了? 第201章 孝惠听了林琳这话,摇了摇头,「那你也做得太明显了。你对四阿哥的态度可是比对太子还要亲上几分呢。」 这件事情宫里有很多人都在揣测林琳此举是真的单纯的喜欢四阿哥,还是借对四阿哥表示喜爱而让人知道乌拉那拉家对当今太子的不满。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但孝惠想要知道,就连站在慈安宫大殿外的康熙和小太子也想知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的喜欢那孩子。从见到那孩子的第一眼,我呀,就特别的想要抱回家去。别的皇子阿哥那也是主子,要敬畏。更别说太子殿下了。可这个孩子呀,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想要将闺女嫁给他。虽然那个时候,我们家姑娘还没出生呢。 这孩子还有点小别扭,我一亲他,他那个不高兴呦,小嘴撅的老高。从小我一亲他呀,他就一个劲地拿着小手去擦脸。那一副嫌弃的小模样别提多招人喜欢了。 你说,我要是这么亲太子,喝,我可不敢想像太子那张长得特像皇上的脸生起气来是什么样子。」 「呸,你还好意思说,皇上小的时候,你没偷偷地将花椒大料放在点心里,逗着皇上吃?」那种恶劣的事情,面前的人可是没少干。 「哎呦,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您还说这个干什么,干什么嘛。」那个时候,她不就是仗着康大大没登基,再加上自己的辈份高,下了一点点黑手吗? 孝惠看到林琳有些不自在的神情,摇了摇头。「也不知道你这脑袋瓜子是怎么想的,瞧你那七个儿子从小被你磨磋的,知道的是亲额娘不着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捡来的呢。」 「男孩子们,当然是从小受跌打,才能长的好呀。你看我对我闺女多好呀。唉,你说如果我跟皇上请求将四阿哥抱回府里养上一段日子,他会不会同意?」给她姑娘弄个童养夫回去,也挺带感的,尤其是这人还是四大爷的时候。 「你呀,自来就是这么个性子。也幸好你是生在皇家。不然这么任性总是要受些苦头的。不过哀家也弄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太子的长相,呃,算了算了,你还是继续稀罕小四吧。」她一点也不想看到这人把太子逗哭的样子,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现在英明神武的皇上大哭似的。 「不过说回来,太子长的可真好,现在年纪还小,就可以看出来了。将来出了门还不得被人丢果子?将来皇上一定要给太子娶个漂亮媳妇,不然那张脸可就糟蹋了。唉,太子是储君,就算是年纪再小,也不能放肆。话说回来,你能想像我一手指头掐在太子脸上吗?想想就很惊悚的,好吧。」 林琳端着茶杯时就感觉到了门外那爷俩的气息,知道自己也实在是做得太明显了些,只好把话题往偏处带,千万不能给四大爷留下什么不好的影响。 第394页 孝惠:「……」还是这么个劣性子。 康熙:「……」这个姑姑,真的让人很无语。从小欺负朕,现在又想要欺负朕的儿子。 太子想到面前的姑祖母每次见到四弟就是又亲又捏的,下意识的摸了摸脸。这样的喜爱确实很惊悚。 因为听了刚刚的谈话,康熙和太子就没有进去,而是转道回了干清宫。 太子心中其实还是挺喜欢林琳的,不过在四阿哥出生后,太子明显感觉到了林琳更喜欢四阿哥,所以心中有了几丝失落。不但现在看来,这一点小失落倒是可以放下了。 康熙现在可谓是儿控了。对太子自然是千疼万宠,就怕他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一点委屈。 之前康熙也好奇自己这位便宜姑姑对自己的后宫是从来都避退三尺,对自己的所有儿子也是敬而远之的,却没有想到在四阿哥出生后,竟然会表现出这般的喜爱。着实另人诧异。 宫中谁不知道四阿哥的亲生母亲是个什么出身,就算是养在贵妃膝下,也是没有更改玉碟…… 一说起玉碟,康熙又皱着眉毛地想到了自家表妹之前殷殷期盼的肯求。 她愿意降位份,愿意放弃一切,只求自己能将四阿哥放在她的名下。 可是康熙是犹豫的。 且不说太子,只说佟家,都是让自己不愿意更改玉碟的要求。 ……还有便是太皇太后也不同意。 林琳有多喜欢四大爷,就有多讨厌《假方传》的编剧。为毛要把个架空的故事生搬硬套地往四大爷的后宫里套呢。 这多毁我们四大爷的形象。 除了这个,林琳还是因为清穿小说看多了,非常的讨厌那个天天冷慢对待四大爷的德妃娘娘。 那德妃娘娘在所有的清穿小说中,除了是穿到她身上的,其他的时候都是偏心小儿子的最佳代言人。 那佟贵妃可没有几年好活了。若这事不在她活着的时候办成了,就很有可能让她喜欢的四大爷又回到那个德妃身边,被德妃和十四阿哥冷暴力。 可惜这件事情,有孝庄杵在那里,可操作的空间挺小的。 尤其是林琳不敢在孝庄和康熙面前使用魔力的时候。 催.眠和心理暗示对于意志力坚强的人来说,其实并不容易完成。尤其是她还需要长时间的进行这种暗示。 大清身份最高的女人,身边最不缺的便是侍候的人。 白天,林琳没有机会。晚上,费扬古也不会让她有时间。 晚上睡觉的时候,……比林琳还霸道。 不过,她总是有办法的。不是吗? 「额娘,四阿哥,咬我。」小小的乌拉那拉家嫡出格格此时指着自己脸上的咬痕委屈的告着小状。 五岁的四大爷一脸的得意,那小模样看得林琳心痒难耐,恨不得扑上去替自家闺女咬回来。 然后……这位丈母娘就真的扑了上去,对着四大爷那张小嫩脸就是一顿的狼亲。 没错,就是狼亲。 看到这一幕的康熙和太子同时把眼睛移到了另一边,这太那啥了,成何体统呢。 此时的小太子见到此,那真的非常的庆幸。幸好他是太子,这位姑祖母还有些个忌讳,不然以这位姑祖母喜欢自己这张脸的心思,自己估计此时真的就跟四弟一个下场了。 听说每次这位姑祖母来,四弟都是想躲都躲不开的。尤其是晚上总要换好几盆水来洗脸。不过这位姑祖母到底知不知道四弟有些个小洁癖呢? 若是知道…… 小太子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他得对四弟好一些,他一个人就吸引了姑祖母全部的精力。对了,对了,还有他的几个妹妹,这位姑祖母也没放过。 …… 话说对于大清朝的公主们,林琳是充满了同情心的。既然来了一朝,又是庇护于爱新觉罗家的贵妇,林琳自然有的是闲暇教养公主。 ……不然闲着也是闲着,她也没事可做。 林琳也曾对康熙说过,既然准备拿公主抚蒙和亲什么的,就得要好好的教养,然后发挥她们最大的作用。就算是没有起到你想要的效果,弄他几个泼妇过去,搅他个天翻地覆也是一种作用。不然天天这么关着,又被那些个教养嬷嬷看着,有什么意趣呢? 下人就是下人,他们是保护侍候主子,而是给自己作主的。若是嫁了出去,连个下人奴才都管不了,你还能指望她们干什么?弄一帮子小家子气的公主,又啥也不会的女人带着嫁妆白给人家暖炕头呀? 完事了,还活不长,这也太亏本了。 林琳的歪理邪说那可是经过香港谈判专家认可的,说服一个康熙,那还不跟玩似的。 虽然孝庄也怕教养好了公主再嫁出去,会养虎为患,但是林琳也说了,挑着『有用』的东西教养也就是了。 于是大清公主的日子过得可是比以前还要丰富。虽然康熙的那些个大小媳妇都不愿意看到自家闺女没了女儿家样子,可是只要想到嫁出去的公主,隔个三五年就传来的丧信,也就默认了。 都是身上掉下来的骨肉,只要好好的活着,她们这些后宫的女人还要求什么呢。再说了她们的女儿都是金枝玉叶,收拾几个嬷嬷,打上几个不听话的下人,守上几回猎,活活抽死几个关上天牢的死刑犯,是……什么大事吗? 第395页 应该不算是吧? 而且如果她们的女儿出嫁前的这一番努力,可以让她们都过上这位乌拉那拉家夫人的日子,那也是她们愿意看到的。 都是爱新觉罗家的女儿,怎么能差得那么多呢。人家后院干干净净的,七个儿子一个女儿傲笑整个大清朝。她们的女儿可是真正的金枝玉叶,自是不能过得差了。 于是从这一年开始,大清朝嫁出去的公主都是受过林琳的教养和影响的。嫁了出去,别说教养嬷嬷把持着公主府,便是额驸想要有点别的心思,那是先『晓之以理』,再『动之以情』,最后还有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过得不顺心,那就是一个闹。 公主的陪嫁那么多人,想要干什么都不是问题。而且真正让人忌讳的一点就是,没人敢还手,还手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上升到了政治层面,公主你都敢打敢喊,你这是想要造反不成? 反正每个公主闹之前,都会让人写好遗折,然后让人举着,只要有一点不顺心,那就作势往京城御案上送。 于是婆家的人,就更是束手无策了。有的心狠一点都特么想要弄死公主省心了。可是公主的一应衣食都是陪嫁管着,想要下手也不容易。 而且按着林琳的阴暗心思,每个公主出嫁前都是请了旨的,她若是死了,所有跟着走的陪嫁直接也跟着下去侍候。 那些想要背主的奴才都是知道的,也就心有恐惧,也最怕公主短命了。因此日常侍候的也就更精心更细緻。 还有就是,孩子的问题。公主虽然也有自己的审美和操守,并没有像林琳想的那样过得不顺心养上几个面首,但确实是按着林琳的说法,抓紧时间生孩子。有了孩子,才是此次和亲的最大胜利。 什么贵女仪态,什么公主的面子,哪有实实在在的日子好过。 后来众位未嫁的公主也都知道了,出嫁的日子你是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只要不让人真的告到皇帝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怕。这可比出嫁前要舒服百倍了。 而乌拉那拉费扬古惧妻的名声也随之传了出去。毕竟公主有今天都是他媳妇教唆的。 也幸好林琳尚有理智,直接将自家闺女的教养放在了苏麻拉姑和孝惠的名下…… 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份,孝庄弥留之际,林琳有了近身侍候的机会,在老太太此时意志最不坚定的时候,对孝庄做了催.眠。 于是康熙朝的四阿哥胤禛成了佟贵妃玉碟上名正言顺的亲生儿子,将来再不受亲母弟的磋磨了。 在这大清朝,别管你是谁生的,只是玉碟上记载的是另一个人,那么你也就只能认其为母。 康熙虽然不解一直持反对意见的老祖母为什么在临终前做出的那几个决定,但却都很好的完成了。 晋封乌雅氏为德嫔,之后永不加封。 改四阿哥胤禛玉碟,生母记为贵妃佟佳氏。 乌拉那拉家嫡长女免选秀,直接指婚为四阿哥胤禛嫡福晋。 四阿哥十岁后抱养于太后孝惠膝下抚养,直至成年开府。 …… 这一桩桩一件件,其实除了改玉碟这样的事情让康熙犹豫了一下,其他的都点头答应了自己的老祖母。然后看到刚刚还清明的老祖母眼神又渐渐的浑浊起来,一直到再也无力地睁开那双眼睛。 孝庄去后,康熙悲痛万分。接到朝.廷邸报的克善也快马加鞭子的赶到了京城。 他……年少托老太后庇护,又是老太后的义子。这种时候自然要亲身赶往京城。 孝庄孝期后,林琳与克善又聚了几日这才送他们一行人回了荆州。 看着她亲自给克善挑的这个媳妇,林琳就觉得自己太有眼光了。这样好生养的女人放在后宫那就是暴遣天物。 她能生,她弟媳妇也能生,她闺女的身价那也是水涨船高的。 之后林琳便带着自己的老闺女时常的进宫看望孝惠。 而因为孝庄临终遗旨的四阿哥胤禛倒也时常被佟贵妃送到孝惠那里。 本来皇子六.七岁就会人搬出后宫去,而且早就记事了,倒也不怕孝惠养了。佟贵妃自然知道要如何选择对自己最好。 一来二去的,四大爷倒是与自家的小媳妇玩得更好了。 康熙这辈子倒也是挺不容易的。刚刚出了孝庄一年的孝期,竟然又迎来了另一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 他的亲亲表妹佟贵妃竟然得了重病。 还没等他感慨完,佟贵妃便在康熙二十八年的时候去了。 四阿哥胤禛哭得死去活来,就连林琳的老闺女也乖乖的进宫陪着自家的小夫婿祭拜婆婆。 乌拉那拉如意今年已经八岁了,在自家无良老娘以及各种嬷嬷的教养下,已经长成了黑芝麻馅的小包子了。 当初起名字的时候,林琳就想着希望她这一生能够样样顺心,事事如意。这才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不过也是人如其名就是了。 她深刻地听从了自家老娘的建议,在男人最脆弱的时候体贴地照顾他。在男人最风光不可一世的时候,一脸娇羞的崇拜他。在男人最需要放心的时候,柔弱而又坚强地承担一个家,当一回他的妈。 于是这个时候,这正是如意显欠,呃,是体现温柔的时候到了。 那副小小的身子,贤惠地忙前忙后,或是给守灵的四阿哥送茶送汤送饭,或是体贴地对那些来祭拜和问候的人表示感谢。 第396页 尤其是佟家的来人。 林琳最不喜欢的就是现在已经宠上了李四的隆科多了,说真心话,佟家人也没有几个让林琳喜欢的。 不过四阿哥年幼,正是需要母家助力的时候,林琳也是告诉了自家老闺女,对于佟家要又拉又打。 忙完了佟贵妃的后事,四阿哥便被孝惠接了过去。 孝惠接了四阿哥过去抚养的同时,还将乌拉那拉如意也接进了宫里。 ……还有那个自四阿哥出生便表示出喜爱的四阿哥在老丈母娘。 也是隔三差五的进宫来看看闺女,看看女婿。 因为林琳对四大爷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所以自小便敏感的四大爷倒是对林琳也是真心的敬重。 不过林琳的热情,对他来说却是一份甜蜜的负担。 太不含蓄了。 兄弟们都总是背后笑话他。 一见面就是抱抱亲亲的,成何体统? 都说三岁看到老,四大爷的性子其实就是骨子里长出来的。 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将所有好的都给他。若是不喜欢一个人,那个人的存在都是对空间的一种浪费。 喜欢的人,包括孝惠,林琳,还有如意,而不喜欢的人就是十四阿哥了。 原来的德妃因为林琳这只小蝴蝶的存在,那是再也不可能成为德妃或是更高的位分了。除非是十四阿哥登基。 不过有林琳在,十四阿哥有登基的可能吗? 佟贵妃死的时候,因为名下有成名的皇子,所以康熙综合考虑后,并没有封其为后。而是死后追封为皇贵妃。 而四阿哥做为皇贵妃名下的阿哥,身份不可谓不贵重。 在这些个皇子阿哥里,太子自是不必说,那就是高于众皇子之上的元配嫡出。 而他之后便是四皇子胤禛,十皇子胤俄了。其次才是九皇子一干妃位上的人。当然了至今为止除了八皇子身份最低外,就是十四皇子了。 生母并非选秀出来的秀女,而是包衣奴才。 十四阿哥早早就知道这个被改了玉碟养在佟佳氏名下的四阿哥是自己的亲兄弟。可是同样是亲兄弟,为什么地位就可以差这么多呢。 想到永不能晋位的亲生额娘……他也好想养在身份高的贵主身边。 十四阿哥比四大爷小了十岁,但是调皮捣蛋的功夫却是强出了四大爷好几十倍。 四大爷因为林琳的喜爱,而得了太后孝惠的偏爱。得太后偏爱自然会在康熙众位皇子中与众不同一些。 本来按着这个时代以及康熙的想法,是想要在四大爷十三,如意十岁的时候让两人成亲的。 林琳知道后,眼睛瞪得熘圆。 这怎么可以?转念一想,怪不得史记中总是记载她闺女出嫁出多年而无所出呢。 十岁出嫁,多年后才多大,能有所出就是怪事了。 于是林琳连夜『收买』了钦天监的大小主事,让康熙找他们的时候,就说女色对四大爷有妨碍。想要成亲,要等到二十岁以后才可,不然恐伤及性命。再之,四大爷一生最好少女人,不然也会妨碍性命。 当然了,林琳为了自家闺女还特意让人将闺女的八字说得是最旺四大爷的命格。同时还特意让钦天监的人告诉康熙,凡是姓钮钴禄氏,年氏,李氏的女子都不易与四大爷婚配。 于是将信将疑的康熙还是愿意做个好父亲的,当真将四大爷的婚事安排在了四大爷的二十岁生辰以后。 四大爷是十月末的生日,那个时候再操办婚事什么的也要来年了。来年林琳家的老闺女就是十八岁,出嫁生子正正好的年纪。 被钦天监一段胡说的四大爷便一直留在了宫里。虽然已经住近了阿哥所,可是日常还是要给孝惠请安的。 在请安的时候,便经常能看到进宫来逛的乌拉那拉家的小妞。 十四阿哥就看不得四大爷好,不及九岁的年纪,竟然真的能怂恿到比他大几岁的九阿哥和十阿哥出头,剪了四大爷最喜欢的小狗的毛毛。 四大爷着实很生气,特别的想去教训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 可是被林琳教养长大的如意小美眉,可不是四大爷那样不知道哭,手段生硬的孩子。 于是抱着被这三人剃成月球表面的狗,便去前面找康熙作主了。 娇娇俏俏的小姑娘抱着一只惨不忍睹的狗一路从后宫跑到了前面,康熙自然不可能不处置自家这三个调皮的孩子。 「皇上,四阿哥都不给人家作主。难道没过门的媳妇就不被重视吗?三位阿哥年纪小,难道我的年纪就大吗?四阿哥向着他兄弟,看着他兄弟欺负他媳妇也不管。皇上,您一定要给如意作主噢。」 「皇阿玛,我没有。只是弟弟们还小,她是做嫂子的。所以才……,」刚刚敢过来的四阿哥一进来便听到小如意这么说,心下一动,便连忙为自己『解释』起来。 媳妇真给力,既告了状,还表扬了自己。 想到时常接自己去乌拉那拉府玩的丈母娘,再想到七个对自己都贼好的大舅哥们,四大爷一下子就星湖了。 康熙看着自从四儿子进来,就哼了一声将头转向另一边,坚定表示了自己的立场如意,摇头笑了笑。 如意差不多是在宫里长大的孩子,胆子也大,人长的可爱,说话也甜。再加上兄弟多,父母又有圣宠,康熙对这个孩子还是相当的喜爱的。 第397页 这个可比内定给八儿子的郭络罗氏要更得他的欢心。 给这对小儿女拉了个偏架,先是说了一通四儿子要爱护媳妇,然后又罚了三个欺负小嫂子的儿子背书禁闭,这才送走了打扰他批奏摺的老四俩口子。 小媳妇笑得像只偷了鸡的狐狸,四大爷的表现一派严肃,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康熙二十九年,二十一岁在四大爷娶嫡福晋乌拉那拉氏。 林琳看着被八抬大轿接进宫的闺女,想着自家闺女的教养是不是真的已经到了全面的地步。 虽然有些担心自小就聪明过头的闺女会为害,呃,调.教大清皇室,不过嫁祸嫁祸,不就是这样吗? 闺女上花轿前,林琳给自家闺女吃了一颗生子魔药。 林琳已经想好了,以后凡是大选的前一年,都给她闺女吃一颗生子魔药,这样大选的时候,她闺女刚刚生产完,还是个大胖小子,那么没有直接母妃操心的四大爷,估计也就不会有人被指进府来了。 而康熙那里,林琳还是做了些准备的。她要保护自家女婿的贞操。 就算那是她心中的四大爷,但也不能让她闺女的利益受损。 当皇帝只有儿子够多,谁还管你有多少个女人呢。 想到那个干隆,再想到和珅,林琳就觉得她闺女给她生的外孙子弘晖就非常不错。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在林琳的心里只要比干隆强,林琳看谁都不错。 自古以来后宫内宅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他的惨烈不下于真刀真枪的战场。 为自家闺女扫清一切障碍,保卫四大爷的清白,林琳通过钦天监到是将这些事情做到了一半。 等到四大爷拥有了七八个嫡子后,对嫡子很是围护康熙也觉得这样的日子还不错。 再等到后来,四大爷决心争储时,那一副一心向佛的清心寡欲劲,倒也没人给他拉皮条了。 而乌拉那拉家的姑娘还经常将那些神棍的话放在嘴边,天天一副宁愿被人说成嫉妒不容人的,也要保护自家男人的身命性命的大无私样子。也让后来的八福晋看她不顺眼。 不过再不顺眼,四福晋一是她嫂子,二是有儿子傍身,有圣宠,有娘家的人,她也只能干瞪眼。 八福晋不服气的主要原因还有她和四福晋都是独宠的人,可是她的压力却是最大的。 凭什么呀? 就凭她能生,她会生吗? 于是八福晋就更是嫉妒的发狂。 第202章 在大清,在炮烙=17 乌拉那拉如意,大清朝四阿哥福晋,自幼出入深宫,受着苏麻拉姑和孝惠以及林琳及众位嬷嬷教养,对付一个自幼当男孩子养大的八福晋当真是手到擒来,不费功夫。 收拾完了人,四大爷心疼她,老康赞许她,得了便宜还会到处卖乖,更是让一干的妯娌嫉妒。 待到四阿哥在与八阿哥的夺嫡中以庞大嫡子数量以及其他因素占了优势时,乌拉那拉如意却也没有高调起来,而是陪着四大爷一起低调蛰伏起来。 就凭着这一点,就让四大爷更加的看重。 果然是自小亲近的媳妇,就是知道自己的心思。 从小看看康熙长大,可是在林琳的眼里,康熙是越长越『出息了』了。 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老迈,而膝下的儿子却是越来越强壮。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危机意识。 这份意识首当其冲的便是太子。太子做到了一个储君能做的最好的了,在外人眼里赞誉越多,可在康熙的眼里就越是威胁。 先是扶起自幼跟太子不睦的大阿哥打擂台,然后又在日常的生活中让他所有的儿子都知道太子也不是地位多么稳固。有能的,都可以试一试。 太子赢了,就找点事打压下去。大阿哥赢了,再在太子那里表现一下父爱。其他人对付太子的时候,康熙也是如此作为,让知道一些内情的人,着实心寒。 再从容的人也会被人逼的自乱阵腿,然后自自暴自弃。眼看着太子被康熙逼得退无可退了,林琳却是心疼起了这个孩子。 太子小的时候,因为没有了亲妈,那是将康熙看得极重的孩子。那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漂亮孩子。就算是长大了,太子看康熙的眼神中也是满满的亲情。 于是在太子被逼得已经几乎要疯狂起来的时候,林琳出手了。 林琳知道康熙是不会让太子继位的,那么便要给太子留下一条活路。 天家贵重如何过得了圈禁的生活呢?被人遗忘,被下人苛刻,被内务府怠慢,儿女也不得善了的日子。 于是太子在一次朝上论政之后,与大阿哥走出大殿时双双摔倒了,太子摔破了相,大阿哥摔断了右手。 在大清皇帝儿子众多的时候,大清不能有个破相的皇帝,于是太子被封为理亲王搬出了东宫。而大阿哥呢,摔断的是右手,连写字都写的贼磕碜,更别提带兵打仗了,而皇位也就别想了。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摔,两人直接跌出了皇位的争夺战。 将儿子当鹰来熬的康熙正经是要头疼一下了,不对之前对太子的挑剔打压此时倒也都放下了。 那毕竟是他亲手教养又带在身边一点一点养大的孩子呀。在没有了对皇权的威胁下,他还是愿施捨一些廉价的父爱。 再之后,皇储的争夺便成了白热化的状态。从三阿哥一直到十四阿哥都加了进来。 第398页 因为四阿哥养在了孝惠那里,所以五阿哥便没有养在那里,而是与亲弟一起养在了生母的宫中。至于苏麻拉姑那里,却是担着教养四福晋的责任。 孝庄死后,康熙与苏麻拉姑的意思是想要让她单独居一宫,但是孝惠却听了林琳的建议直接将人接到了自己的宫里,日常说说话,聊聊天,教养四阿哥以及四福晋。 所以说,若说这里谁最不被人看好,估计就是四阿哥而非歷史中的五阿哥了。 三阿哥一如很多小说中的一样,在文人中的地位很高。五阿哥与九阿哥是亲兄弟。十阿哥又与九阿哥交好。八阿哥母妃位低,但是却有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和一位和硕额驸之女的嫡福晋。十四阿哥也没有差到哪里去,母亲虽然一辈子都嫔,可是她还是比较得宠的,给儿子娶了个好家世的儿媳妇,还娶了几个满族大姓的侧福晋,然后又将内务府世家绑上了儿子的战船。 一时间,竟然也让几位皇子有了势均力敌的班底。 至于四阿哥,外家是出过圣母皇太后的佟家,他还有个得圣宠的舅舅隆科国。 还有,四阿哥还有一个好妻族,好妻子,好多个嫡出儿子,呃,就是没有闺女帮他联姻。但那也不是什么必要的。 虽然妻族的七个大舅子都对人表示过中忠心于皇位上的人的,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妹夫也不会让他们改变立场。可是明面上是明面上的,私下里如何又是私下里的事情。 反正康熙是只查到了乌拉那拉家的七个小子,大事上绝不含煳,也只是在小事上,对于四阿哥的事情睁只眼闭只眼,偶尔行个方便。 这在康熙看来,比起其他的皇子妻族已经好太多太多了。 康熙每天上朝都会有大臣让他立储,可是也只有四阿哥是持反对意见的。 立储,那就是遗嘱,我爹活得好好的,你们是啥意思呀? 四阿哥很是亲近自己的那位不着调的老丈母娘,所以对于她说的一些话,也是有认真思考的,自己不能成为太子成为众人拉下水的把子,也不能让别人成为太子,以免将来山河崩时明正言顺登上皇位。 反正因为四阿哥的搅合,立储的事情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解决。 而那个时候,林琳的所有注意力都在保养自己和费扬古的身体上。 四大爷的丈母娘已经做了几十年了,可是她还想做一做皇帝的丈母娘,皇子的外祖母。 不过,林琳的想法最终也没有实现。 费扬古与顺治同岁,她又比康熙大了十三岁。等到康熙快下课时,她都八十多了。虽然身体都不错,可是那个年岁是真的多活一天少一天。 虽然没有看到女婿登基,可是女婿都『不能生』了,自然也就不怕有别人抢了她闺女和外孙子的东西。想到这里,林琳还是可以放下一颗心的。 康熙六十年冬,费扬古没挺过这个冬天。而转年的康熙六十一年春天,林琳也在睡梦中死去了。 她留了那么多的后手,虽然保证了四大爷的皇位,却是没有看到他穿上龙袍的那一天。她是遗憾的。 那是有她参与的四大爷的人生呀。 林琳一边收拾自己的行李,一边在那里懊恼地嘀咕着。 昨日之日不可追,林琳对于这种遗憾已经从习惯到了麻木。所以都没花两分钟就开解好了自己,准备新的生活。 这一回,她非常不幸的又跌到了某奶奶的电视剧中。 这一回,她竟然成了那个希望自己是什么阿猫阿狗的真格格。 就她还阿猫阿狗呢?开什么国际玩笑。她不把别人当阿猫阿狗都是好的了。 林琳手中已经握住了十七颗佛珠了。想到再有一颗就可以集齐十八颗佛珠,心情就非常的期待。 ……怕只怕事与愿违。 想到面前这姑娘的身份,已经将要发生的事情。林琳就觉得时间不等人。 想了想对未来的打算,林琳直接回了空间小屋,然后对着镜子将肩膀上被施了炮烙之刑法的『梅花』印记用魔法抹去。 真是没有常识的世界,小婴儿时用的烙印,人长大了这烙印竟然没有怎么长大,逗什么闷子呢。 按理说,……也应该长到碗口大吧。 别怪她六亲不认。没有哪个当娘的会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肩膀上施这么重的刑罚。若不是主角都是九命怪猫,又是大冬天的,又是带着这么重的伤,且还是刚刚出生的小婴儿,还不得早早就死透了。 再一个,明明可以在生孩子的时候弄个龙凤胎出来,可她却偏偏要牺牲自己的女儿。 难道生个女儿她就真的保不住现在的地位了吗? 大清就算是真的被某位奶奶忽悠瘸了,但是基本的礼法还是有的。没有哪个嫡福晋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弃的。 现在是干隆朝,当年在康熙朝时,多少阿哥的嫡福晋是有生产过的? 就连那位嚣张跋扈的八福晋,不但自己生不出来,也不让别人生,那不是还好好的坐在八福晋的宝座上吗? 别说你换儿子这事做得多隐蔽,偌大的王府,嫡福晋的院子,一路走来多少人,多少眼睛在看着。你都能收买那么多人帮你换儿子了,为什么就不能多收买一个太医呢。让他对王府说你怀的是双胎。 等到生的时候,若是儿子,那就是两个儿子。若是女儿,就是龙凤胎,岂不是两全齐美的事情。 第399页 可你倒好,偏偏对着闺女用了大刑,然后又不管不顾,让人抱着送出去。 其实说白了,这硕亲王福晋怕的还不是失宠吗? 不过你说你堂堂一个嫡福晋,至于跟一个回疆舞女较劲吗? 虽然那硕亲王竟然请封一个舞女为侧福晋有些个没脑子。可是那舞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她是永远也成不为嫡福晋的。 你占着个大位,竟然还这样做,这智商和脑迴路也真是够可以了。 生不出儿子来,就让别人替你生,到时候去母留子,岂不也比是抛弃亲生闺女要好的办法? 所以说这个亲娘认不认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而且通过白吟霜的记忆,自有记忆以来,白氏夫妻才是真真疼爱她的人呢。 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比亲生的也不差什么了。 家里虽贫,却也没有让她吃过多少苦。 因为她的长相,多少人想要纳她做小。白家夫妇却是宁愿放弃安稳的日子带着她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委屈了她的。 后来白老娘病逝了,白吟霜便跟着白老爹走南闯北的到处卖唱。 他们爷俩说好了的,只要攒够五十两银子,他们就找个风水好的地方,买下几亩地,然后坐产招婿。 白家父女的钱都是白吟霜管着的,这样重要的事情,白老爹都愿意交给不是亲生的养女手里,可见一片父爱了。 所以林琳在接收了记忆后,便决定了,她就只是白呤霜。 林琳收拾完了自己肩膀上的印记,又在空间里找出来五十多两银子,有成锭的,也有散碎的。然后又找了一块帕子包了,这才出了空间。 走出房间,正好看到白老爹坐在堂屋里吸旱菸。 「爹,我刚刚数了数,我们攒够银子了,明天就可以离开京城了。」 白老爹听了林琳的话,将菸袋锅子在凳子腿那里磕了磕,然后才笑得温和地看着自家闺女说道,「闺女呀,你是不是又睡迷煳了?不着急的呀。咱们慢慢来,总能攒够钱的。」 唉,自从老婆子去了,他这闺女呀,隔三差五的就会来这么一说。白老爹也明白,这是姑娘厌倦了走南闯北的日子了。 可是这梦就是梦。 「……」,林琳被白老爹这么一『安慰』成功地噎住了。然后这才想起来,白呤霜是经常说这句话。 我靠,真没有想到这白呤霜还是个有着幻想症的丫头呢。 「爹,这一回是真的。我们真的攒够钱了。」 白老爹一听闺女这话,连忙笑着说道,「是,是,是。是真的。爹相信你这一回是真的。别急呀,爹相信你说的话呢。闺女呀,你要不再去睡一会儿?晚饭爹来张落。」 林琳:「……」真是无语了。 看到白老爹一脸不相信,还怕刺激到她的神情,林琳深深地吸气再吐气,几个来回后,上前一步,将那手帕包放到了白老爹一侧的桌子上。 「爹,你自己数吧。我去做晚饭。」她明明从空间中拿出了五十多两的银子,怎么还就没人信了呢。 白老爹看到气唿唿走出门去的闺女,摇了摇头。 唉,这是又生气了。 因为这也不是第一回 了,白老爹也没打开手帕包,便准备将银子放回闺女的房间,可是刚刚拿起手帕包,就发现重量不对,于是颠了颠。发现真的不是自己的错觉。 连忙打开手帕子…… 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 天爷呀,竟然真的有五十两之多。原来闺女这一次真的没有做梦。 他们所居住的是客栈最破的院子里最破的屋子,不过最破的屋子一侧倒还有半间倒座房,父女俩便收拾回来当了厨房。 少时,林琳将晚饭做了出来,端着托盘走向堂屋时,正好看到白老爹眼睛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银子。 「爹,吃饭了。」将托盘放下,林琳上手将银子重新包起来,然后向桌子里面推了推,又把托盘中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 一人一碗粗米饭,然后一盘油盐炒的青菜,以及一盘城外小溪那里打捞上来的拇指大小的小河虾。 这些小河虾洗干净,晾干水,然后放在干净的铁锅里翻炒几下,带变了色加些干辣椒和蒜,就可以出锅了。 这小河虾两分钱就能买上一大海碗的。所以原来的白呤霜经常会买了来给白老爹下酒。 今天林琳在厨房看到了已经晾干的小河虾,便按着记忆炒了一盘出来。然后又从厨房碗柜里拿了上次给白老爹打的烧酒。 父女俩个也不是什么大富人家,讲究个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喝了一口酒,白老爹才问自家闺女是怎么将钱攒够的。 毕竟上一次她闺女做梦时也让他数银子了,而他那时可是也过过手的。怎么相差不过半个月,一下子就多了十几两银子呢。 林琳早就想过白老爹会有此一问,然后咽下非常拉嗓子的粗米,从容地笑道,「前些日子,酒楼里不是来了喜好音律的大少爷吗?那些多出来的银子就是他给的。」 林琳说的就是假贝勒皓帧。那傢伙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捧了原主几场。倒也正经给了几两银子,不过却没有这么多。 可是有这么个人在那里杵着,多出来的银子就有了一个正当的出处。 「说起那个少爷,好像是有一阵子没来了。」白老爹自然也记得上次帮着自家闺女赶走了那个想要调戏闺女的多隆。 第400页 所以白老爹是非常感激那个皓帧的。 「人家有钱人家的少爷,估计又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忙了吧。不过咱们已经不准备再唱了,管他干什么呢。爹,明天我去酒楼将这个月的帐结了,您老在家里收拾收拾东西然后再将这房子咱们住到月底的事情告诉掌柜的吧。」 这房子是十两银子从客栈租的,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在老闆那里呢。自然要提前跟老闆打声招唿。 白老爹听到闺女这么说,有些个犹豫,「……闺女呀,咱们真的要离开京城吗?」他之所以带着闺女来到京城,还是因为他们夫妻就是在京郊的河水中捡到的闺女。 他想着闺女当初是顺水而流到的京郊,再加上闺女的那个小襁褓,布料华贵,绣工精緻,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会用给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上的。 他闺女哪都好,可是就是长的太漂亮了。他是怕,他是怕将来他护不住她,所以才想着看看能不能给闺女将亲生的父母找出来。 可是,这亲生父母要是找了回来。他养了二十年的闺女岂不是就要送回去了? 还有,还有,闺女刚出生就在闺女肩膀上弄那么大个伤痕,这也太狠心了。 当初刚收养闺女的时候,他和他媳妇可是花了好久的功夫才将闺女肩膀上的伤治好的,要知道当初闺女因为这个伤,光是发烧就整整烧的三天半呢。 幸好闺女的脑子没烧傻,不然岂不是更可怜。 这么狠心的父母,要是认回了闺女,既没有从小养到大的感情,然后再虐待他闺女,或是看他闺女长的好,再将他闺女卖掉? 算了,算了,还是听他闺女的话吧。他媳妇当初没的时候,也说了让他听闺女的话,闺女比他有心眼呢。 他们尽快离开京城,也能早点安顿下来。 毕竟他媳妇去了都十年了,闺女也二十了,可是再不能耽搁了。 第203章 第二天,林琳按着生物钟起来的时候,白老爹连早上要喝的粥都已经熬好了,这会儿子正在拌小菜。 父女俩吃过早饭,林琳收拾完碗筷跟着白老爹打了声招唿便去了龙源楼。 无知者无畏,在这君权天授的年代,一个破酒楼还敢起什么龙源楼。 龙兴之地咋地? 作死不要嫌太慢哦! 某奶奶霸气威武。 在林琳看来这个酒楼的名字这就跟当初努达海让人喊新月格格万寿无彊似的,都是在作死的大道上狂奔。 以前见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林琳还以为这就是跟什么悦来客栈似的,在古代很平常。可是真的在古代生活久了,才知道压根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 走在去龙源楼的路上,林琳看着跟康熙年间差不多的街路,一边正好路过一行人。听路过的人那是都统夫人的轿子,林琳低头思虑了一番,然后抿唇一笑。 这个不会就是此身的姨妈吧? 就是那个说了偷龙转凤主意的姨妈。 若是倩柔可恨,那这个姨妈才是最可恨的人。 倩柔短视,却不及这位亲姨妈的心狠手辣。 不过这位姨妈倒也是个有决断的,当机立断将孩子丢到了河中,也算是保全了所有人。 毕竟这也是欺君罔上,抄家灭族的大罪。 若是活了下来,确实是威胁所有人的生命。 因为白呤霜本身就是最大的证据。 你说她既然什么都明白,为什么就是不劝着她妹妹对付一下盛宠的侧福晋呢。要是让侧福晋那里来个弃大保小,不是双赢的好局面? 果然一切都是为了二十年后,男女主咆哮着阿猫阿狗的爱情吧? 是吧,是吧? 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林琳可没那闲心理会。 林琳明白永不相见,永不相认,那个天大的秘密就会永远的藏住了。 不过……倒是可惜了那个嫁给耗子的兰公主了。 初次见耗子就见耗子咆哮多隆,可见那人的嗓子是多么的嘹亮了。 想到原剧中为了个真爱就怠慢原配什么的,林琳也是瞧不起的。 是,他是先和白呤霜相识相恋的。可是有本事你先明媒正娶她回家呀。 没本事拒绝,倒是有本事冷暴力娶进门的弱女子。 真是大丈夫有所为呢。 林琳想到了耗子,又想到了兰公主,眼睛一转便笑眯了眼。 若是那个梅花印记是在兰公主的肩膀上,那故事又会如何发展呢? 就在林琳想好了今天晚上干点小坏事时,龙源楼就近在眼前了。 在上台阶的时候,下意识的提了提裙摆,然后摇头哑然失笑。 几十年的和硕格格,乌拉那拉夫人,一等承恩公夫人的自己是把那些规矩礼仪刻在了骨子里了。 此时的白呤霜,不过是一平民,再加上长年走南闯北,若不是在舞台上,又哪里会特意的穿裙子呢。 而那些为了演出而缝制的衣服,都过于艷俗了一些。今天早上林琳收拾这闺女的东西时,还很是嫌弃了一把。做功做是精细,可是这审美却太有局限性了。 那样的衣服,林琳自然是不可能穿出去的。她穿的是她空间里的衣服,当了那么多年的主子,什么样的好布料没有。就算是要不太显眼的,也有那种穿着既舒服又低调的好料子做的衣服。 第401页 白母是在白呤霜十岁的时候过逝的,十岁的女孩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可以自立了。再加上白老爹是个男人,所以对于自家闺女有什么衣服料子的,倒也没有多上心。 反正家里的银子都在她那里,想买啥想穿啥,自己买去呗。 所以今天早上林琳便拿了一套她空间里这个时代的衣服出来,然后拿魔杖改了改。当然了,这衣服的式样还是平日里白呤霜经常穿的那种长到膝盖处的外衫和宽宽的阔腿裤。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所以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先要掌握了自保的技能才会出去撩骚的。 现在一身内力充沛,林琳是不怕地痞流氓的。就是不知道地痞流氓怕不怕她了…… 因此,在跟龙源楼的老闆结了帐后,林琳对于一脸狼拧笑着像自己走来的多隆露出了一个自认为娇弱无助的笑容。 之后腰一扭,转身就往楼外跑去。 林琳一直注意着脚下的动作和速度,所以并未让多隆跟丢了自己,终于在林琳的『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跑进了一条人际罕至的死胡同。 「跑呀,有种你给爷接着跑呀。真以为自己挺能耐呀,现在爷到是要看看那个皓帧还能不能救你了。」多隆被身边的小厮扶着,一脸大喘着气,一边好不得意地像林琳逼近。 而林琳呢,脸上还是那股子柔弱的劲头,一边退一边摇着头,嘴里还在默默地动了几下,却并未发出声音。 就在多隆和他的一干手下被林琳引到死胡同的最里面时,这个胡同突然间便像是消失了一般。 刚开始还有人探着头向里面望去,可是不过一瞬间竟然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一般。 原来林琳刚刚是在对着胡同口施了『忽略咒』。 当林琳还有一丁点的距离就被多隆逼靠到了墙上时,林琳突然发力,一脚便将多隆踹倒在地。 「啊!」多隆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毕竟哪个男人都承受不来在不能承受任何力度的地方被狠狠地踹上一脚。 多隆疼得张嘴就要破口大骂,而多隆带来的下人看到多隆吃亏此时也涌了上来。想要制服面前的女人。 「啊,啊,啊,」于是即多隆之后,此起彼伏的叫声也在这个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里。 原来是林琳借着宽大的袖子将空间中的鞭子拿了出来。对着多隆和他的手下就是一乱狂魔乱舞,极尽狠辣。 白老爹那个人且不说小白花记忆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说相处的这一天里,白老爹明知道白呤霜不是他的亲闺女,可是对她的好倒是比亲闺女还亲。 知道年轻人嗜睡,每天都早早的起床给她做早饭。知道女孩子不喜欢血腥,就是杀只鸡,杀条鱼这样的小事都不肯让白呤霜做…… 想到白老爹竟然会被面前的一干混蛋失手弄死,林琳心中就对面前滚来滚去惨叫不已的人没有一点同情心。 叫你仗着有钱有势就胡作非为。叫你仗着帽子上的那块宝石就想要肆意妄为。 今天不抽你个满脸桃花开,她是再不会放手的。 林琳是个心更狠,手更辣的女人,所以做起事情来,也是毫不留情的。 狠狠地抽了多隆一干人一顿后,林琳这才收了鞭子,稍微松了口气。 「你这个贱人,你知道爷是谁吗?我告诉你,爷可是多隆贝子,是皇亲国戚,你死定了……」 林琳听了,不怒反笑,「哼哼,若是让你活着从这个胡同里走出去,那才叫死定了呢。不过本格,本姑娘最不喜欢的便是杀人这件事情了,一点快感都没有。我们玩个更有意思的。」 林琳差点就要说出本格格这样说了几十年的自称了。 不过想到白呤霜的身世,倒是头一回真心的心疼她。 好好的一个王府嫡出四格格,竟然过着三教九流的卖唱生活。 「你,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要是出事了,我阿玛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别过来,你不要过来。」看到林琳一脸狞笑,多隆害怕的一边叫,一边拖着自己伤得快要没有知觉的身子向后退爬。 这些人里,林琳抽打的频率都是平均来的,不过其他的下人倒是更重一些。此时此刻差不多都晕了过去。 之所以这样,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些下人,本就明白普通百姓的苦难,却还要为虎作伥。二是因为这些下人此时打的重了,也是一次性就惩罚结束了。 至于多隆为什么还醒着,是为什么林琳对他有着非常高的期待。 林琳一脸让多隆惊恐的笑容走到多隆面前,然后蹲下,轻轻地握着他的手,然后使了一个无声无杖的抽骨魔咒。 然后多隆身上的骨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整个身子都迅速地瘪了下去。 多隆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低头看自己,又抬头看面前的妖女,有些承受不住地翻了白眼就要晕过去。 林琳是什么良善的人? 能让他顺利地晕过去,好躲避现实的多彩多滋? 别逗了,她还着急回家给白老爹做饭去呢。 刚刚路过的一家卖酱牛肉的铺子,看起来又干净又好吃,她还想着买些回去给白老爹下酒呢。 这个时候让他晕过去了,难道还要等他『睡醒』再走? 美不死他。 这么想的林琳又拿出一根银针,连连扎了多隆几个穴道。 第402页 之后又拿出来两瓶魔药,一瓶是提神剂,一瓶是生骨药水。一骨脑地都倒进了多隆的嘴里。 看到多隆想要大声地尖叫,林琳连忙退开一步。以免晚了让耳朵又苦。 一个时辰后,多隆浑身是水,双眼无神地倒在地上。那副样子好像是被人蹂躏过一般。 还是一群人蹂躏过的样子。 林琳用脚踢了踢多隆,然后又将早就醒来而看到自家少爷受苦的下人们挨过踢了踢,「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本姑娘保证今天,不,以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不然下次见面,就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你们了。多隆贝子~?」 有的时候,你把人收拾狠了,让他怕到连报復都不敢想的时候,你才是真正的安全。 当然了,你也可以一刀宰了他,让他没有以后,一劳永逸。 可是林琳此时并不想杀了多隆,只是因为上辈子和多隆家还有那么一点子交情。 她的某个儿媳妇娶的便是这家的嫡出格格。 不看僧面看俗面,毕竟那个儿媳妇她还挺喜欢的。 不过,既便如此,那也不能不收拾了他。 毕竟是他自己撞上来的。 …… 那些下人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将身上的银子都拿了出来,就这样还怕面前的女煞星不高兴,将带着的玉坠子呀,银锁什么的,也都摘了下来。看到林琳丢出一块白色的帕子,非常有眼色的明白是什么意思,连忙自觉地全部放在了那上面,然后,转头看着自家少爷。 主子爷呀,您这个时候就别逞英雄了。赶紧打发了这女煞星,咱们也好回家找老爷做主呀。 多隆自然看到了下人们的眼神,可是不是他不想给,想要逞英雄,而是他真的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阿玛,额娘,儿子差点被这女人弄死了。 林琳有些等的不耐烦。用脚又踢了踢多隆,让他别装死。 这一招她在很多人身上都用过,能不能动,她还能不知道吗?躺在地上装什么娇弱小白花呀。真以为这样她就不从他要学费了? 做梦去吧。 最后多隆有气无力地让平时近身侍候自己的那个小人侍候着将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到了林琳早就拿在手中的帕子里。 看到这一次的运动奖励,林琳还算颇为满意,于是笑着非常地不怀好意,「都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下次我们什么时候再见一见?嗯?」 第204章 林琳捡起今天初见多隆时,他拿在手里的摺扇,然后耍帅的转了一回手腕子,最后拿着扇子托起多隆的下巴,不怀好意地问他。 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姿态让林琳学了个十成十。 不过此时此刻,林琳『嗯』的那个尾声拉得长长的,特别的意味深长,也让听的人浑身胆颤。 林琳虽然不会肆意妄为的不顾白老爹的安危,可是要知道你将一个人收拾怕了,他也是不敢在心里起报復的念头的。 让多隆亲眼看到自己的骨头突然消失,然后再在剧痛中长出来。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对于古人来说,是非常有震撼力的。 林琳是不怕人报復的,就算是白老爹,林琳也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而且林琳也用了恶意驱逐咒在白老爹的身上,还有一些其他的带着保护魔法的道具,被这样团团包围的白老爹要是还能出事,那也就只能说是天意如此了。 「姑娘我小的时候呢,就特别的喜欢看蚂蚁搬家。那么小小的一只,咬起人来,倒是疼的紧。对了,贝子爷,你可知道蚂蚁也是咬人的,那被咬的感觉就好像是被很细的针扎了一下似的,又疼又痒的。」 多隆双眼有些迷茫,咋说起这个话题了? 那么小的一只有什么好说的,撵死一只太轻松了。 林琳看到多隆这样,笑得好不温柔,「如果我将人扒干净,然后再拿针在他的身上扎上百八十个针孔,之后再涂上一层蜂蜜,你说蚂蚁需要多快的速度才能爬满全身呢?对了,如腋下等处,我是不是要多扎几针呢……」 顺着林琳的话,多隆想了想那场景,然后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这女人就是个恶魔吧?一定是恶魔吧。 不然她怎么可以这么恶毒。 「你知道我们脚下的鞋都是千层底吧。你见过那个做鞋的弯头大改锥子吗?那一下子扎到肉里,然后再拽出来,弯头勾上就一定会带下一块肉来,那上面的肉丝还带着热气还有鲜血在上面,血淋淋的…… 呵呵,我说笑呢。我怎么会那么残忍呢。小女子可是最柔弱无助的呢。唉, 家父一生只有我一个女儿,将来势必要招个上门女婿的,我与贝子爷一见如故,相处下来,又是那么的和谐自然,可惜是有缘无份了。生生辜负了贝子爷的一番厚爱了。当初若不是那个皓帧坏事,也许此时的我与贝子爷就已经双宿双飞了呢。」林琳停顿在这里,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了一抹娇羞和遗憾。 「不可惜,不可惜。真的,一点都不可惜。」幸好那白老头就这么一个闺女,不然那哪是嫁闺女呀,他纯粹就是嫁祸呢。 「嗯?~」林琳眼睛一眯,眼中又冒出了几丝凶光。 多隆一听林琳这个语调,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又连忙回了句,「不,是可惜,可惜,是多隆没福气,辜负了姑娘。」 第403页 林琳又威胁恐吓了多隆一番后,这才让浑身狼狈的多隆被刚刚跟他同甘共苦的下人扶回去。 不过即将就要走出胡同的时候,林琳又对着多隆喊了一句,「多隆贝子,听说你家挺有钱的,京郊好多的小庄子都是你们家的,是吗?我和我爹大老远的从京外过来,贝子爷,要不要慷慨一下呢? 十几亩地的小庄子,贝子家有没有呢?您也知道的,现在京城的好地好庄子早就让人买走了。要不是遇见贝子这样乐于好施的善心人士,我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了,我也不让贝子白送,我们父女俩也不白要您的庄子。您看五十两银子,能买多大的院子和多少亩地的庄子呢?贝子爷行个方便呗。」林琳是准备拿着多隆家的这个小庄子然后去干点坏事的。 我们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多隆贝子,听到这话,眼睛瞪得老大。 五十两? 五十两还想在这京郊买十几亩地的庄子? 她咋不去抢呢? 她这心咋这么黑呢! ……人在屋檐下,他家财大业大。 「稍后我会让人将地契给你送,送哪去呀?」 多隆是一眼都不想见到面前的女人了,就算是知道现在被面前的女人勒索,也只想要尽快地打发了这女煞星。 刚刚那女人神鬼莫测的手段,是彻底打消了多隆回家搬救兵的打算了。 他就说嘛,一个老头敢带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跑街头卖唱,没有点本事,也不会这般年纪了还等他来调戏。 他就是个傻子。 咦,那个帮这对父女出头的皓帧岂不是是更大的傻子? 林琳想了想,也不愿意让多隆知道她们父女俩现在的住址。虽然想要打听她们的住处,一点也不难。 「我听说新买的庄子,地契还要拿到宫府去办理过户。贝子爷好人做到底,直接给我们办成红契呗。至于送到哪里去,那就不用贝子爷再操心了,回头我去贵府取,如何呢?」 (⊙o⊙)… 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竟然还想要登堂入室? 她难道打了人,抢了劫,勒索完了,还想要劫他的色? 林琳哪里管他怎么想,她的话又不是徵求他的意见。最后告诉他过两天她过去取,便一脸不耐烦地将人打发走了。 可是林琳没有想到,她急急地从胡同口出来,便碰见了一出你追我赶的大戏。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后面追着一个一面横肉的中年男人,女孩一边跑,一边吓得尖叫。 而中年男人则是一边跑一边叫着,「香绮,你个死丫头,你给老子站住。」 听到这个称唿,林琳一怔,原来是她呀。 这孩子也是个命苦的,以前林琳总觉得白呤霜够倒霉,可是白家夫妻对她那么好,倒也是从小被白父白母用心爱护到了二十岁。 白老娘在白呤霜十岁上就没了,那时候本来还过得去的白家,日子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白老爹又当娘又当爹的,就算是日子那么苦也没有想过将长得不俗的白呤霜送人做妾换点财礼或是赚点卖身的银子。 那还是养父母呢。 在路人不注意的时候,给了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缚腿咒,那男人中咒的那一刻,就扑倒在了街上,而林琳一把就将前面跑着的香绮的胳膊拉住,拽着她往前冲去。 这个丫头虽然之后的日子挺可怜,可是却是被原着中小白花救了的。 林琳觉得不能因为她来了,改变了小白花的命运,进而再改变了这个可怜小姑娘的命运了。 救一个人对于林琳来说,真的不难。既然是抬手之间便可以完成的事情,又何必见死不救呢。难道真的眼睁睁地看着这丫头成了一名小乞丐不成? 林琳觉得她的心还没有那么冷漠。 而且看电视剧的时候,这个丫头看起来也还不错的样子。人也勤快,而且还知道感恩。 救回去也不过是多张嘴的事情。 林琳自认她不是搞慈善的,但是心中难免会对一些弱小的人产生怜悯。可是一直顺风顺水的她却小瞧了那些小人物心里的阴暗面。 只能说是经验主义害死人呀,当初的燕姬还是没有让她吸引教训。 …… 林琳本来今天晚上就只想进宫去给兰格格做个纹身,但现在看来今天晚上还要去衙门里,给这个捡来的丫头弄张身契回来。 不,不,她应该在今天去找这个丫头的继父,然后『写』张卖身契回来。 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不过,古人也是真奇怪,一张轻飘飘的纸就能约束一个人的自由。不过想来也是,在现代没有身份证还要寸步难行呢。 林琳带着香绮挑着京城有名的小胡同钻来钻去,不但如此还边跑边对着两人的身影施着忽略咒。 等到真的回到了她与老白爹居住的客栈时,后面早就没有什么人了。 「这位姐姐,谢谢你,谢谢你。」香绮跟着林琳进入房间后就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香绮现在对于面前的漂亮的姑娘很是感激,她能逃出来,也多亏了这位姑娘一路拉着她了。 可是她身无分文,又没有了落脚之处。现在她最想要的却是被人收留下来,她希望通过自己卑微的恳求,面前的人能再发发善心将她留下来。 第404页 林琳看着她又哭又跪激动的样子,心里对这个小姑娘倒也满是同情。不过对于下跪这件事情,她好像习惯被人跪了。 皱着眉看着面前十五岁的小姑娘,心中却想到了白呤霜十五岁时,跟着白老爹四处卖唱,差点被恶霸抢回府的事情。 那一年白老爹为了救白捡来的姑娘受了很重的伤,现在变天的时候,身上还总是酸疼难忍。 白呤霜的那些记忆,总会在这个小姑娘面前时不时的涌现出来。林琳觉得可能是一种感同身受吧。 林琳早就打算将人留下来,不过也不能表现的自己有多么的先知,便开口问香绮那人为什么追她? 香绮听了这话,便将去年亲娘走后,继父如何打骂她的事情一一道了出来。 林琳边听边点头,末了还问了问香绮有没有别的亲人以及去处。 「姑娘您就收下我吧,我什么活都能干。我虽还有些个亲人,却是不敢去的,我爹一定会找到我的。」 「收下你也行,既然你那个继父也是要卖掉你的,索性咱们就将你买下来。不过咱们家也不是什么有钱的人家。买下你以后,可不许偷奸耍滑,吃里爬外,知道吗?」 香绮一听林琳这话,立即便跪了下来。然后重重地又磕了几个头。 林琳见她可怜见的,便让她起来了,并将白呤霜的衣服挑了两件给她,让她自行梳洗。而林琳自己则是开门走了出去。 刚刚回来的时候,林琳便看见白老爹拿着个菸袋锅子在那里看人下棋,估计看上瘾了,就忘记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因为她和香绮身上都施了忽略咒,所以白老爹并没有看到她们俩人进屋去。 这个时候,她既然想要留下香绮,自然不能不告诉白老爹一声。而且本来她还想着给老白爹今天买些下酒菜的,这一下子,就只能吃空间里的库存了。 先去厨房间将酱牛肉自空间中拿出来一大块,然后挥了挥魔杖,这一大块酱牛肉便被切成薄厚均匀的肉处,并整齐的码在了盘子里。 今天早上白老爹做早饭前,还特意去买了一把子小白菜回来。林琳看了一眼,便准备用白菜烧个底汤,回头下点疙瘩汤吃。 看了一眼厨房里的吃了两顿还有剩的小河虾,林琳又回了一下锅。看弄得差不多了,林琳才站在厨房门口朝外喊了两声白老爹。 白老爹一看闺女回来了,连忙拿起筷的菸袋锅子颠颠地过来了。 「闺女,你啥时候回来的,爹咋没看着呢?」跟在闺女身后进了小厨房,白老爹就自发自觉地坐在了锅灶旁的小凳子上,准备一回闺女做饭,他烧火。 「爹你两只眼睛差点钻到那棋盘上,哪里能看到我?我也刚回来,这会儿饿了吧?」说话时,林琳用筷子夹了一片酱牛肉餵到了白老爹的嘴里。 白老爹含在嘴里,细细地品嚼,越吃越香。「咋买这金贵东西呢,这老贵……」真香呀,他都有年头没有吃过这东西了。 听到白老爹心疼银子的话,林琳眼睛一转笑道,「没多贵,这是人家送的。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猜我今天碰到啥稀罕事儿了?」 「人家送的?人家无原无故地咋还送你酱牛肉呢?」他闺女长的好,可别让人惦记上了。 「是咱们第一天在龙源楼出场子时,那个多隆贝子哭着求着要送我。不但送我这个酱牛肉,还送了好些的银子,又是赔礼又是道谢的。看我不肯收,差点没哭出来。没办法,我这才收下的。最后临了他才说了他的目的,您猜怎么着?他说呀,只求如果有人问咱们他是个啥人时,多给他说说好话。」 林琳说这话时,一点都不心虚,也幸好多隆一干人不在这里,若是在这里,估计真的得哭出来。 颠倒黑白有没有?这也忒丧心病狂了。 白老爹:「……啊?他这脑子被门板夹了不成?」他多年不进京城,这京城的怪人怪事还真多。 什么十二岁放白狐,白狐还三回首的感恩。 那就是在胡说,懂点打猎门道的都知道,那白狐狸三回头,看的还这帮子人追没追上来罢了。这么捧一个孩子,这话也太没边了。 看到白老爹被弄晕无语的样子,林琳继续漫天放牛,「听说呀,皇上要给宫里的一位公主选额附,这会子正派人在京城里暗访所有后选人呢。估计这个多隆就是想娶公主,又怕名声不好被人筛下来吧。」 白老爹:「……原来是这么回事呀。可是这多隆贝子长得那般磕硶,就算是咱们不说,估计这事也够呛。不说那寒颤的长相了,爹瞧着这位贝子也不像是有学问的。」 他刚刚说啥来了,这京里的人就是不靠普,还有这么选女婿的? 林琳一听白老爹这话又是一乐。多隆这人长的确实是有些个欠费的样子。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当初他们家的姑娘长的还是不错的,而且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多隆他爹年轻的时候,长的也算周正了。 「谁说不是呢。」想到多隆在宫里与脑残龙对的那几个对子,林琳便非常贊同白老爹的说法。 忒有先知了。 第205章 「闺女呀,都说是狗就改不了吃屎,这话虽糙,但是理不糙。以后咱们还是离这多隆贝子远一点吧。我看他这额附,是没影的事,玄着嘞。过阵子没选上,再变本加厉作天作地,咱小老百姓可惹不起他们那些皇亲国戚。」 第405页 半晌,白老爹看着麻利地呛锅下白菜的闺女,有些担心地嘱咐了这么一句。 林琳将白菜丝下完锅,又众水桶里倒了一瓢水到锅里。这才拿着面盆往里面滴水戳面疙瘩了。听到白老爹这话,很乖巧自然地点头应是。 「那是自然。爹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咱不是说好了要去乡下地方买上几亩地好好地过日子吗?咱们不呆在京里了,自然离他们远远的。那额附谁愿意做谁做去,关咱们小老百姓什么事呢。」 顿了顿,林琳又笑着说道,「对了,爹,我今天听人说郊外有人急的用钱,就想要贱卖个小亩地的小庄子。听说卖的可低了,回头咱们也看看,要是价钱合适就买上几亩地,若是不合适,咱们就往通州,或是廊坊那边走,那边离京城远了一些,估计地市也能再便宜一些。」 「别听人瞎白白,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估计那就是骗子,专门骗你这种傻姑娘的。」现在一亩都多少银子了,还是那种带庄子的地,能便宜才是见了鬼呢。」 这老爹咋就不按牌理出牌呢,骗他的话又被他怼了回来。 林琳真心觉得有些累。本来以为他会相信,然后她就想办法买了地,也好消停过日子。哪里想到这小老头精着呢。 难道回头真的要将多隆找来,让他哭着求着送点银子什么的让白老爹收着?不然就她们家那点家底够干什么的呀。 「噢,我知道了。」低眉乖巧下疙瘩汤的林琳却在心中想着从多隆那里敲诈来的小庄子幸好她没有想要过自己留着。 她空间里有的是金银,当年还和青蛇挖过几个金银矿。好东西谁也不嫌多,可是有了好东西却花不出去,就有些个让人头疼了。 都说打倒和珅,嘉庆吃饱。在她还没有想好如何改善她们爷俩的生活时,和珅的日子也别想好过了。 斗一回地主,还是很有必要的。 自家便宜闺女心中想了啥,白老爹却是不知道的,不过此时看到乖巧听话的闺女,却还是放心地点了点头,不过,转眼间又皱起了眉毛,「闺女,你这面和多了,咱爷俩也吃不了这么多的疙瘩汤。」这疙瘩汤剩下来下顿再吃可就不好吃了。 到了这个时候,林琳才想起被她关在房间里的香绮,然后连忙对着白老爹将香绮的身世道了出来。 白老爹一直都知道自家闺女是个特别善良的姑娘,这一点就特别的像亡妻。听到闺女说打算收留那个丫头的时候,白老爹犹豫了一下便也同意了。 这捡闺女的习惯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没有想到事隔二十年,他们家又捡了一个回来…… 少时,饭菜都好了。林琳便找了个大托盘将饭菜都端到了堂屋,白老爹则是关了火以后,拿着三副碗筷跟在后面,也晃晃悠悠的地进去了。 一盘子酱牛肉,一碗小干虾,还有一碗咸菜,一碟子白灼青菜,然后便是一锅疙瘩汤了。以这个年代,白家这个地位资产,这也算是好伙食了。 林琳虽然嘴巴以前当主子时大鱼大肉的被养刁了,但这样的伙食她也挺满意的。 一进屋就看见屋中干净了不少。林琳瞧了『噗哧』一声便笑了。 那香绮换完了衣服并未按照林琳之前的话休息一会儿,而是就着屋中脸盆里的水,开始收拾打扫整个屋子。她想表现的好一些,让这家人更满意。 「这不过是暂居的客栈,你收拾的这般干净做什么?」林琳看到因为她和白老爹进来而局促不安地站在那里香绮,好笑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才转头对白老爹说道,「爹,这就是我刚刚跟您说的那个香绮。」 「香绮,这是我爹。」林琳见香绮要接过她手中的托盘,躲了躲没给她,而是将头向扭了一下,向她介绍了白老爹。 香绮一听这位就是主家老爷,连忙跪下来磕头问安。 白老爹何时受过这样的礼,连忙避开半步,让香绮起来。 香绮听了,转头看了一眼林琳。见林琳也让她起来,这才起来。 香绮是个敏感孩子,虽然才见了白家父女,但是她却本能地知道这个家里谁才是老大。若不是个说得算的,能说留人就留人? 稍后,三人坐在堂屋里吃了一顿稍晚的午膳,香绮坐在桌子旁不敢夹菜,林琳见了,便主动给她夹了一筷子酱牛肉。香绮看了一眼碗中的肉,又小心地抬头看了一眼林琳,发现林琳和白老爹都是吃着自己的饭,谁也没搭理她。这才放心地将肉吃到了嘴里。 这肉可真香呀。她娘在的时候,都是她帮娘在厨房做饭时,背着爹和弟妹们才能悄悄地给她一口肉。 她不是爹的亲生女儿,在那个家里一直没有什么地位。每每看到爹看自己不顺眼的样子,她都会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 若是亲生父亲没有死,她的日子一定会比弟弟妹妹还要好的吧。 可是那年冬天,爹没了,娘只好带着她改嫁了。 她一直记得爹没有的那天早上,娘对她说过的话。 若不是她晚上害怕,让娘陪着她睡,也许爹爹就不会是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在屋里了。也许连娘也不会活下来。 冬天的北风将留着一条缝的窗户紧紧的关上了,屋中的热气又将窗户上的雪暖化了,深夜的寒冷让堆积在窗户上的水都冻成了冰,然后再大的风也没有将窗户打开…… 第406页 一边吃着饭,香绮一边打量着老白爹。 看着白老爹时不时地给林琳夹菜,心中就是一阵子的嫉妒。 听到父女俩笑意晏晏的聊着天,看到白老爹这捨不得林琳干,那不让林琳动手的慈爱模样,香绮的心中是既羡慕又嫉妒。 如果这人是她的亲爹,那该有多好呀。 她一定会好好的孝顺他的。 就着牛肉,喝了一点小酒,白老爹此时的感觉别提多美了。饭后再抽一口烟,白老爹幸福的都快眯上眼睛了。 见此,林琳也没让白老爹动弹,只是催促他回屋歇个晌。 而林琳在香绮刷完碗后,便带着香绮回了她的房间。 她与白老爹的房间,其实是那种小三间。 中间堂屋,左右卧室的那种。 父女俩住着,既安全,也便宜。 「咱们在这里也住不了两天,你就先暂时睡窗下的炕吧。我那里还有几件衣服,你穿着有些大,自己改一改吧。」林琳回了房间,指了指里面架子床对面的火炕以及炕边的衣服包对香绮说道。 香绮听了又想跪下磕头,却让林琳拦了下来。「以后干活勤快点,很不必动不动就磕来磕去的,别在磨坏了裤子。好了,我要小睡一会儿,这会子也没有什么事情,你也睡一会儿吧。」 「是,是,小姐。香绮记住了。」林琳本身的气场就特别的强,再加上刚刚从和硕格格,乌拉那拉家老夫人穿过来,身上那种上位者的气势还没有完全的转变,这让香绮下意识的胆怯和不自在。 「不用叫小姐,你只叫我,叫我呤霜姐便好了。」一个唱戏的姑娘身边跟着个叫她小姐的丫头,这算什么事呢。 「是,呤霜姐。」 将外套穿了,准备随手挂在一侧的架子上,没有想到香绮却接了过来,然后理了理,整齐的放在那衣架上。 林琳也没有说什么,直接倒在床上,盖上被子闭上眼睛睡了。 香绮看到林琳真的睡了,然后想了想,也没敢发出动静,而是小心翼翼地坐在了炕上,先是隔着一段距离看林琳睡没睡着,然后才轻巧地向后侧躺在那张不算太大的炕上。 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躺着躺着,不知不觉间香绮便睡着了。而香绮睡着后,林琳才睁开眼睛向窗户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无声无杖飞来咒,拿了条薄被子给香绮盖上。 她久经世事,也知道这个时候对一个人太好,并不是好事,于人于她都不好。 这样冷冷淡淡的,也就罢了。给的太多,会让人更加的不自然和紧张。 …… 这么多年白老爹一天天的要抄心的事贼多,啥时候会睡过午觉呢。 虽然喝了点小酒,可是并不睏倦,在床上翻来復去的躺了一会儿,觉得浑身骨头都疼了。于是坐起身,想要出去走走。可是想到闺女觉轻,再加上又多了个丫头,他一动再将闺女弄醒,他怪心疼的。 于是白老爹就倚在架子床的床帮子处静悄悄地开始吸菸。 家里多了张嘴,开销自然就大了。那五十肉银子买来的地,真的够他们三口人过活吗? 京城居,大不易。看来他们是要早点动身离开这地方了。 这个午后,白老爹心中对于未来做了很多的规划。比如说盖上两间屋子,然后招个上门女婿。院子里养上几只鸡,再抓着猪崽子。过年了,杀鸡宰猪。对了,对了,他还可以帮着他闺女在家里带带孩子。 小的时候他闺女读书识字便都是他教的。 将来再教导孙子启蒙,然后送到学堂去读书。也许他们白家还能出个秀才举人也不一定呢。 越想越美的白老爹,也忘了刚刚的顾忌,直接穿上鞋便出了堂屋去了外面。 白老爹的动静,林琳知道,但仍是躺在床上假寐,而如惊弓之鸟的香绮刷的一下便从炕上坐了起来。 听到外面的动静,连忙小心地从窗户向外看去,当看到白老爹进了临时搭建的那间厨房时,想了想,便轻轻地穿鞋出去了。 她要勤快一些才行呢。 「老爹,您要做什么?让香绮来弄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白老爹就说叫自己老爹就行,老爷啥的,他受用不了。 白老爹一看是香绮这丫头,连忙叫着说道,「不用,不用,咱们过两天收拾收拾就要出京城了,我想着将厨房的东西都收拾收拾,能带走的都带上,也省得将来找到落脚的地方再置办。」 本来两人并没有想要弄厨房的,可是来到京城才发现,这京城的物价着实是太贵了。想当初在京城外吃一碗馄饨只要五文钱,可是到了这京城却要十文钱,着实贵了一倍去。 再后来,父女俩便发现唯有自己开伙,才能挣下些钱来。这才跟客栈的老闆好一通商量,人家才将这破倒座暂借与他们父女用。 当初俩父女还想着,若是掌柜的不借,就买了锅米在这堂屋开伙呢。 这锅呀,碗呀的,可都是新採买回来的,正经也值好些银子呢。丢掉实在可惜,卖又卖不出去个价钱,还不如一路背着呢。 厨房早就收拾得不错了,以前的白呤霜勤快爱干净,林琳来了之后,又甩了一通魔法,等到今天中午香绮这小丫头刷碗的时候,更是将边边角角都擦了一遍。 一边擦心里还嫌这小厨房太干净了,没有显出她的勤快来。 第407页 「当初立伙的时候,你呤霜姐做主买了四个盘子还有两大两小四个碗,然后又买了两个锅,一个是炒锅,另一个就是这这个沙锅。这些东西归置归置倒是都能带走。回头我去集市里找个大一点的背篓,往里面一装,就齐活了。」白老爹指着一个黑色的小沙锅对着香绮介绍道。 「老爹,咱们什么出京城呢?」这个碗的事情,香绮中午收拾厨房的时候就发现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和林琳用的是小碗,而白老爹用的是一个大二碗,当时她还以为这是跟她家一样,继父吃饭的时候用的碗就比她和她娘大。现在看来却是因为家里就只有两个碗呀。 「啥时候走呀?这得问你呤霜姐。咱们家她当家。」白老爹一点也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是香绮看过来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莫明。然后顿了顿,白老爹又非常自豪的说道, 「香绮丫头,老爹跟你说呀。你呤霜姐可是管家的一把好手。你大娘在你呤霜姐十岁的时候就去了。当时你大娘看病耗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剩下的一点银子,也给你大娘办了后事。这后事一必完,我就带着你呤霜姐四处卖唱,日子过得那是一个颠沛流离。 ……最后还是你呤霜姐机灵,将钱藏了一半,不然呀,老爹这顿打是白挨了。就连咱吃饭的傢伙式都没银子去修理呢。从那以后呀,咱们家就是你呤霜姐当家。我记得,那年你呤霜姐差不多也才十二岁的上下。」 「天呀,那些人太过份了。打了人怎么还抢了银子。」香绮自小有娘护着长到了十五岁,这才在她娘去死过上了苦日子,在这之前,她是压根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多的恶霸。 虽然是初见,但是她本身就对白老爹有着一股子孺慕之情,现在听说白老爹被人打,心中尤然气愤。 「可不是,丧尽天良的一群混蛋。」白老爹想到前尘之事,心中尚有未灭之火。不过他也知道他们普通的小老百姓就是受了委屈,也只能认 小厨房就挨着窗户立在那里,此时窗户尚未关上,林琳躺在床上,听着小厨房两人的说话声,渐渐的到是真的睡着了。 第206章 番外 林琳离开的得很突然,或者说是恩熙离开的很突然。 除了正在跟林琳打电话的崔妈第一时间发现不对劲以外,第一个发现林琳出事的人,竟然是芯爱。 那几天芯爱发现经常会打电话『骚扰』她的某个嘴欠的丫头竟然好几天没有打电话过来,心中便有些个不是滋味。于是故意拿话提醒尹妈妈明天做一道恩熙爱吃的菜,果然尹妈妈便想到了恩熙,哪知道刚想要打电话时,便发那边是深夜,于是尹妈妈便将给恩熙打电话事情放在了第二天上午。 芯爱知道每次妈妈打电话给那个坏丫头后,妈妈总会说在吃饭的时候说一些坏丫头的事情,以及没多久那个坏丫头就又会打电话骚扰她了。 抿了抿嘴,芯爱绝不承认她是在担心。她只是日子过得太平静,所以寂寞了。 唉,那个坏丫头两天不打电话,三天早早的,而且明明知道美国和韩国的时差,还总是坏心眼的在她睡觉的时候跟联络感情。 她睡得迷迷煳煳地,就听那坏丫头在电话那边一个劲地说什么想她了,想吃什么了,想要什么了。还有什么谁谁开演唱会了,让自己给她排队买票去。 最可气的是,那坏丫头压根就不是个喜欢追星的,她每次辛苦排队买回来的票,都让她高价卖出去了。 然后那丫头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她不会过日子。 天知道她拿着自己的零花钱赚外快时,是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会过日子的。 然后一看到那丫头装可怜,她就心软。可是刚心软的被她压榨了零花钱,那丫头就又恢復了恶劣常态。 真真是够够的了。她再也不会对她心软了。哼! 刚想到这里的时候,芯爱就又转头生起自己的气来。 这样的决心她就没有坚持住过。 唉,那坏心眼的丫头有三四天没有打电话过来了,芯爱一边鄙视自己立场不坚定,一边总是在家里电话在响起来的时候,立时竖起耳朵,想要知道是谁打过来的。 当接到恩熙消息的时候,芯爱刚刚结束了一场论文答辩,她一边对着帮她录像和照像的杰瑞娇笑着,一边心里得意。恩熙那丫头那么自恋,总说自己比她好看,她今天这么漂亮美丽自信的样子,也一定要多洗几张邮给她看。 对了,下次她来美国,她还要把这个录像给她看看。 然后兜里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再然后,芯爱脸上的笑容便僵在了脸上,而手机也顺手指滑落到了车座底下。 怎么会?怎么会呢? 那个坏丫头,怎么会有白血病? 不,恩熙没死。那么恶劣的性子,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掉呢。 一定没死。 她那么恶劣,那么坏脾气,一脚能踹断欺负她的小流氓的肋骨,怎么会得那样的病呢? 她还会等将来她嫁给老鼠时,一定会成为自己的伴娘,她还说要抢走她身为新娘子的风彩,要成为全场最漂亮的伴娘。 妈妈不是也说了,让她结婚的时候将花束丢给恩熙的吗? 芯爱回忆着过去了七八年来,她们两人的恩怨和点点滴滴。 第408页 最开始的时候,她总是在欺负她。可是到了后来,她们的身份换回来后,却又轮到她欺负自己了。 她故意在睡觉的时候,拿着毛笔在她的脸上画太阳花。她故意在她的鞋里倒胶水,她还故意将将辣椒包在甜点里,当着妈妈的面餵自己吃…… 那个坏丫头,她总是欺负她,她还没有报復回来呢…… 每次她来美国,自己的生活都变得鸡飞狗跳。然后妈妈偏帮着她,哥哥还纵容她使坏,大家都想要看自己跳脚着急的样子,然后全家都会开怀的大笑起来。 …… 她到了美国后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她在这里的第一场初恋,都有她破坏的影子。 她当时多恨她立马消失在她的世界中呀。 她后悔了。 她真的后悔了。 求天上所有的神佛让她回来吧。 她知道恩熙身手了得。她说是英雄哥教她的。可是她有几回受她的『邀请』回韩国看崔妈妈,正好赶上英雄哥从部队里放假回来。然后看到她背着崔妈妈将英雄哥压倒性的暴打。 她还知道高中的时候,每每恩熙到美国,晚上都会陪着她去上课外班,她心中是知道恩熙是怕自己像小区里的另一个少女一样出事的。 她都知道的,她早就不是无知小孩了。她是真的知道。 她就是嘴上说得难听些,可是真的没有真的想要她消失的念头。 她还在卧室里放了上次她来时说的那个动漫的碟片…… 她还买了恩熙每次来美国都要看的汽车露天电影的票,准备让她家的老鼠带着她们去看电影的。 这一回,她知道,她来不了了。 真的来不了。 「恩熙?芯爱,你怎么了?是谁的电话,是那个恩熙出了什么事情?」杰瑞看着亲爱的女朋友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哭得不能自己,担忧又心疼。向车停靠在路边,杰瑞打了双闪,便焦急的问芯爱。 看到男朋友这个样子,芯爱也不逞强,一下子扑到杰瑞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恩熙,恩熙,得了血癌,已经去逝了。恩熙怎么可以开这种玩笑,她太过份了,我再也不要原谅她了。呜,呜~」 恩熙? 杰瑞自从认识芯爱开始便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存在。 那是自普一出生便与芯爱换错的女孩,是让芯爱又惦记又喜欢的存在。 芯爱在他的店里认真为那个女孩挑了两把漂亮的伞,挑伞时的仔细样子以及一边如数家珍地说着那个他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女孩的小爱好时,杰瑞是知道芯爱不过是嘴硬不愿意承认那个女孩在她心中的位置。 如果不是真的将人放在心里了,又如何知道那个女孩喜欢各种紫色以及绯红色。 不喜欢心型的花样,又嫌弃玫瑰太过于艷丽…… 如果不是真的将人放在了心里,又如何会将那两把伞挑得那般精心,比自己要用的,还要用心。 还有两人出去约会,他的女孩就连在点菜的时候,都会跟他抱怨那个叫恩熙的姑娘挑嘴到了多么人神共愤的地步。 她有多么地讨厌她…… ……他的女孩在遇到那个叫恩熙的女孩时,总是那么的矛盾又嘴硬。 喜欢惦记又不承认。 …… 尹家人在从崔妈妈那里知道了林琳的事情后,便买了最近一班的飞机票连忙回了韩国。 而时间再回到几天前,崔妈妈在跟自家闺女打电话,可是打着打着电话那头就没有了声音,再联想到闺女刚刚接电话时的声音好像是不太对劲的样子,一下子就担心了。 于是在接二连三的打电话没有人接的情况下,便给崔英雄打了电话。 崔英雄此时正好就在韩国,听了老娘的担心,开始很不以为然,虽然答应老娘去看看,可是还是先试探着打了几个电话。 然后他就发现事情可能大条了。 自家那个彪悍的老妹,可能真的出事了。 老妹多能装呀,在长辈面前向来是装得很乖巧,然后转头才会露出本来真面目。此时竟然这样,看来是一定出事了。 崔英雄虽然惧怕林琳,可当了这么多年的兵,虽然是个老兵油子了,可是本性却是大改从前模样。 再加上,崔英雄更怕自家妹子秋后算帐。崔英雄的内心是苦逼不解释的。他家妹子要打他,理由都是五花八门的,就连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她都会以看了眼睛不舒服而暴打他一顿。更别提以不关心没有手足爱的这种大理由了。想到此,连忙向上官请了假,开着自家老妹暴打他后用医药费买的车,回了在首尔的家。 崔英雄是有家里钥匙的,所以拿出钥匙打开门来,就看到趴倒在沙发上的妹子。 当下也顾不得换鞋,几个健步跑过去,然后才发现,他妹子的身体已经凉了。 颤抖着手,慢慢地摸到了脖子上的动脉处,轻轻地按了下去,他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动脉已经没有任何跳动的痕迹了。 他的妹子,他们家的霸王,已经去了。 崔英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看着面前犹如睡着了女孩,有些不敢置信。 他不止一次希望抱错了的,迅速消失了的亲妹妹,就在这么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日子里离开了。 他有些不相信,那个压着他打,那个见着他就打的女孩会这么悄无声息的就去了。 第409页 用力的用手搓了搓脸,拿起一旁掉落在地上的电话,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也许,也许,还会有救呢。 他知道医院有什么电击的医疗设备,上次出任务他的一个战友受伤了都没气了,就是用那个给电回来的。 救护车来了,医院护士也都来了,然后谁也没有动手,因为面前的女孩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体徵。 而死亡时间以尸体的僵硬程度来看早在一个小时半前。 一个小时半前? 如果妈妈给他打过电话后他就开车过来,是不是就可以救下她了? 妈妈打过电话的十分钟他就出来了,然后开车到这里用了四十分钟,之后的救护车又差不多二十分钟…… 其实那个时候,也是来不及的。 可是为什么呀?怎么会这样? 他妹妹打他的时候,一拳头都能打穿一面墙,怎么可能就这么去了呢。 于是他让人做了尸检,当结果出来的时候,崔英雄沉默了。 他没有想到他妹妹对他狠,对自己更狠。 这种病到了后期,人会疼痛到什么程度,他无法想像,可是当他特意去了病房看了一眼后,他的心都被狠狠地揪了起来。 那么疼,那么疼。 崔英雄不敢给妈妈打电话,怕她知道这样的噩耗,身体受不住,于是便先给自己的那位继父打了电话,将事情对他说了。希望他能尽快地带母亲回来见妹妹最后一面。 之后,又给自己那位未婚妻也打了电话。希望她能陪着自己和妈妈送妹妹最后一程。 妹妹生来就矫情,一些女孩子的事情,估计也就只有女孩子能明白了。 这两年妹妹打他的时候,下手早就不如从前那么疼了。他不知道是他长大了耐打了,还是妹妹也知道心疼他了。 自从进入部队后,他是真的知道他曾经是多么混帐的一个人了。 他一点一点地改掉自己的那些坏毛病,又一点一点地学习那些曾经不曾学过的东西。 他现在成了军官,他已经有了一个漂亮聪慧能干有本事的未婚妻,他不敢想像如果不是妹妹的出现,又用了那样的强硬手段,他还会不会有今天。 会不会就像前些天在街上见到的那些少年的玩伴,成为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混混…… 恩熙的后事,办得很低调。 她没有同学,没有朋友,除了翻译社的编辑,便只有尹家人参加了葬礼。 葬礼虽然冷清,可是每个参加葬礼的人,都难过的不能控制自己。 尤其是芯爱,她这些天一直在不停的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被换回来,是不是恩熙就不会死在无人的房间里了。 她早就应该发现不对劲的。如果她早一点,早一点…… 每个人都在自责着,都在伤感着。 可是已经逝去的生命,又怎么可能因为这份难过而挽回呢。 伤心,悲痛,不舍,这些不过是让逝者走的更加不安心罢了。 …… 当葬礼结束,初秋的泠风吹过时,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又一次回头看着墓碑上的相片。 女孩甜美双带着一丝的笑容 秋风瑟瑟,伊人已逝…… 第207章 白老爹就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可是到了厨房后,却发现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毕竟他闺女还没说他们哪天出发离开这里呢。现在也更没有办法打包装箱了。 不过老白爹这人吧,向来勤快。所以这会儿子便坐在了厨房的那把小凳子处,开始剥蒜皮。 「老爹,全都剥掉吗?」香绮见此,便蹲在一旁跟着一起剥。 这年头的蒜,都是编成一个大辫子卖的。那么一大辫子的蒜,粗粗看下去就有好几十头。虽然白老爹身边的蒜辫子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但是也不少。 「嗯,正好咱们家还有个罈子是空的,回头将蒜都剥好了,装在那里面,你呤霜姐做饭的时候,也省事些。」蒜这东西可是好玩意,每顿吃一些,可以解毒,还能治水土不服呢。父女俩走南闯北的,顿顿饭都要吃一些的。 虽然吃了嘴里有味,不过那也不是坏事。没熏着他们父女俩就行了呗,那些想让靠上来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熏死活该! 这个午后,听了白老爹说了这么多,香绮尤为羡慕被白老爹捧在手心里的白呤霜。不过她也明白,个人有个人的命。她的命其实比呤霜姐好太多了。 至少她前面十五年都是好好的,她娘活着的时候,也是心疼她的。 香绮又帮着白老爹剥了几头蒜后,便去井边打水洗衣服了。 白老爹换下来的,还有自己和呤霜姐换下来的衣服这个时候洗了,下午太阳一晒,晚上睡觉前就能干透。 洗衣服的时候,正好林琳也起身了。看到香绮轮着个大粗棍子就要向那衣服盆里砸,林琳连忙拦了下来。 「很不必如此,好好的衣服很不用这般洗,你只将衣服分着颜色浅重泡在皂水里,然后在里面稍稍放些盐,泡上两刻钟,慢慢揉搓便干净了。」 古代这种洗衣服的方法,林琳一直以为那是在破坏衣服的经纬度,这样洗过的衣服,经纬度就会变得很脆,很容易破损。 而且古代油少,灰大,衣服真的没有必要这么洗。 第410页 香绮见到林琳,本能的就有些个胆怯,于是咽了咽口水,连忙放下洗衣服用的棍子。 林琳看了一眼犹如受惊小兔子样的小姑娘,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看了一眼天色,发现无所事事的时候,时间过得非常的慢。 「我出去走走,你们留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尤其是香绮。」他们所居住的这个角落,林琳已经施了几个保护魔咒,所以并不担心他们在这里会也什么意外。 刚走出去,林琳又想到了什么,然后转头对白老爹说道,「爹,咱们明天就出城,一路先往通州那里去。咱们往那边走,生活会更有着落。」离开京城后,外面的物价也能低一些。 白老爹又叮嘱了林琳几句,这才看着林琳出了客栈的门。林琳走后,白老爹便又坐了下来,寻思干干这个,若是寻思干干那个。 最后发现除了几件衣服外,就是厨房的傢伙式需要打包,可那些还要有两顿饭用呢。 于是便搬了个小凳子,拿着小罈子,坐在井边一边和香绮说着话,一边剥蒜皮。 两人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倒真的有几分父女的模样。这一刻的香绮是希望林琳晚一些回来,或是…… …… 而林琳呢,在走出客栈后,便问了几个人,顺利地走到了一处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宅子前。 听说这里就是纪小岚的阅微草堂。 林琳在门外站了站,并未进去。对于这人的学问还有写的字什么的,也许在后世会卖出个天价,可是多大的价钱还能比康熙的字要值钱? 她手里不但有康熙的字,还有雍正的字,孝庄的字,就连顺治的也有几幅呢,所以进不进去讨幅字,对于林琳来说,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对于纪晓岚,在林琳这里还没有和珅来的有印象。至少和珅帮了她一个大忙。让她在收集财富的时候,根本不用东奔西走。 看过了这里,这会没啥事,林琳便想要去弄辆驴车回来,大包小裹,再背着乐器靠着双脚走路,她可不想吃那份苦。 而且说实话,她这容貌也实在是太出众了一些。而且还是偏向那种菟丝花一般的柔弱相,虽然今天早上照镜子时,无论是脸上还是身上都出现了一些强势的气质,可那也不会让一些胆大包天的人当回事的。 香绮这孩子,也是样貌清秀,虽然才十五岁,可是以这个时代来说,却是最好的年华。 一个小老头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步行出城去,这一路肯定不太平。所以林琳想着弄一辆驴车,然后在车身上弄上恶意驱逐咒,忽略咒,想来倒也能平安一些。 而且白老爹的年岁以高,有辆车代步,也能轻快一些。 想罢林琳便直奔京城的一处车马行而去。 她毕竟是从康熙末年来到的这里,就算过去几十年,京城中的一些地方,对她来说也并不陌生。 在车马行买了一只年纪正好的毛驴,然后又在那里廉价买了一辆破败不堪的车。 林琳看着这辆破败的车,心中非常满意。就应该是这样的。 外面破一些,里面弄得干净舒服一些,是最适合她们一家三口的车了。 将车套在驴身上,林琳便坐在了车沿边,赶驴车虽然有些技巧,可是这技巧确难不倒林琳,小心地赶着驴车慢慢地离开了。 刚刚出了车马行不远,林琳便闪身进了车箱,将驴车内部进行了改装,里面不但被施了空间扩展,还改了一下内部结构。 里面弄出来了好几个可以收纳的箱子,之后家里的那些乐器便都可以装在里面。还有衣服,以及粮油锅具。 车上还有一个小桌子,那是林琳准备一家三口吃饭的东西。 那小桌子既可以固定在驴车里,又可以拿到驴车外面使用。 林琳是知道白老爹的,之前父女俩一路走南闯北,那是很少去住店的。毕竟住店的花费实在是太高了,所以这一回出京城,林琳也明白,他们这一路估计还是山林和破庙,也幸好现在的天气渐暖,而是越往外边走,天也会越来越暖。 王府的嫡出格格,竟然要过这样的日子,也真是会投胎却不会选父母呀。 买了驴和车以后,林琳又去了集市,仔细地看了看集市上卖的吃食用品。 他们父女俩包括香绮在内,用的都是客栈的铺盖,所以她今天至少要买三床被褥才行呢。 还要买一些干粮,还有雨布。出了京城往南走,下雨的时候就会有很多,虽然驴车里是不怕被雨淋,但是她还是要准备一些,以防万一。 然后林琳杂七杂八,见到什么就买了些什么。也幸好她买的时候,便装进了驴车的车箱收纳箱里,不然呀,估计整个车都杂七.八糟的让她装满了。 等到林琳赶着马车回到客栈的时候,白老爹都惊了。这得花多少钱呀这是? 随便说了个藉口又表现出一副累极的样子才打发了白老爹,然后林琳告诉正在做晚饭的香绮一声,让她将一些明天早上不用的厨房用具都搬到车上去,她们明天吃过早饭就出发。 香绮一听这话,便连忙问别明早上吃什么。 林琳倒没有点单,而是让她看着办吧。若是实在拿不定主意,可以去问问老白爹。 香绮听了点点头,表示明白。之后林琳便回了房间。 用过晚饭,三人说了两句话,林琳便让香绮洗漱休息。 第411页 待到月中上梢,林琳悄悄地起身,先是点了住在她房里的香绮的穴道,然后换上衣服,又去了白老爹的房间…… 出了房门,又对着房间施了一个魔咒后,林琳才幻影移行到了皇城脚下。 到了皇城脚下,林琳披上了一件魔法斗篷,便拿出魔法扫把飞了进去。 一路飞到了后宫,然后当看到有人在巡视时,悄悄地绑了一个,问清楚了兰馨公主的住处,便抹去了那人的记忆,一路向着兰馨公主的宫室飞了过去。 到了那里,兰馨公主早已就寝。林琳穿着隐身斗篷一路畅通无阻地走到了内室,然后轻轻地打开帘帐,对着里面的人轻轻地点了睡穴。 然后拉开兰馨公主的寝衣,在她的肩膀上落下了一个梅花烙印,大小形状与当初她身上的一般无二。 将来如果有一天,自己的那位便宜额娘看到了这个纹身,会不会很纠结。一边是自己当成救命稻草的儿子,一个是自己亏欠多年的『亲生女儿』…… 宫中贵女的睡觉姿态都是从小到大经过矫正的,所以林琳为兰馨公主整理好衣服后,又将姿势摆了摆,又将之前挡的严实的床帐又恢復了来时的样子,这才算是彻底地完事。 说来要不是这兰馨不属于正经的公主,又没有什么母妃,林琳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外,其他的一些宫殿她还是知道的。 想到那位有名的令妃,林琳又好奇了。于是顺着曾经的那点在宫里走动的记忆,去了一回延禧宫。 延禧宫外,林琳并没有看到御驾在此的样子,于是轻轻一跳便跳了进去。 不过跳进去的时候,竟然发现这位美好到不行不行的娘娘不但还没有睡,她竟然还在一位漂亮的宫女身上练刺绣。 ……果然够美好。 看着那宫女的惨样,林琳并没有做什么。既然进了宫,那么生死就已经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了。 那宫女的容貌以及穿着打扮,林琳用脚后跟想,都能知道她是犯了什么事。 背主的奴才遇上了外表温柔,内里却心狠手辣的主子,也是她的命数了。 唉,她不知道她家主子就是这么上位的吗?所以也最忌讳有人模仿了吗? 想到这里,林琳看了一眼令妃,一个剑气刺入她的小腹之中。 以现在的时间来算,这位令妃还没有怀上十五阿哥,既然如此,那也就别怀了,生产多痛苦呀,这份苦还是别吃了。 嘉庆这辈子干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便是打倒了和珅。而和珅的家财今夜之后就会严重的缩水,那这位皇帝还是不要留下来了。 毕竟将来再生个儿子,儿子的儿子再娶个垂帘听政的媳妇。那还不如不了。 林琳非常的想知道,如果没有了嘉庆,而令妃又不能生了,那干隆会把皇位留给谁? 林琳那早就扭曲的是非观此时是真的发挥了一下余热,令妃只觉得下腹一阵刺疼,然后便没有了感觉,看了一眼手中的针,皱眉想了想,然后挥了挥手,让人将这个准备爬龙床的宫女丢到辛者库去。 令妃之前便中过毒,那还是孝贤活着的时候给她下的。只因为孝贤觉得她的身份过于卑贱,『不适合』产下龙种。 令妃虽然知道,可是在侍候人洗脚的宫女与爬上龙床就能得封贵人之间,她还是选择了后者。 因为她相信以自家在内务府的人脉,一个不能生育的毒早晚有解的一天。 孝贤死后,这毒倒是渐渐的解了开来,可她却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又给了她一下。 这种创伤,那是治不好的了。 离开了延禧宫,林琳后去了继后乌拉那拉氏的宫里。 提起这个乌拉那拉氏,林琳想这也算得上是她的孙女辈了吧。 虽然没见过,也没啥感情,可是就冲着这个姓,也让她亲近。虽然转念一想,这也许是费扬古跟着别的女人的血脉这一点让她有些个不高兴。可毕竟林琳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想事情的时候,自然是怎么会样自己舒服就怎么想了。 既然『想』明白了,总要留下一点好东西给她的。 于是林琳将华夏近代史以及干隆一生起居注都用魔法刻在了这位继后与皇十二阿哥的脑子里。 但愿这娘俩有些作为吧。 至于娘俩醒过来后的反应,林琳却是顾不得了。 做完这些,林琳便离开了皇宫。 离开皇宫后,林琳又去了一趟衙门,在管理户籍的那边屋子里找到了香绮父亲的名册,然后按着相关户籍给动了几分手脚,之后林琳又拿着在官府做过登记的写着香绮名字的卖身契约。 之后林琳也就没有再做什么,而是一个转身,便一个幻影移行去了和珅的府邸…… ……她白天路过这家后院,特意在门口踩过点的。 好傢伙,果然是豪门大户呀。 和珅家是真的很有钱呀,林琳里外的忙活,也忙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是拔了和珅九只牛的大部分毛。 …… 终于在快天亮的时候,才回到了白家暂居的客栈。 躺在床上直了直腰,林琳准备小睡半个时辰便起床。 今天晚上真的是太累,太累了。 早饭后,白老爹去退房,林琳迎接店小二的检查。 待退了押金,一家三口便赶着驴车出了京城。 第412页 一直盯着林琳一行人的多隆府下人,见到三人出了城门外,便急急地回到府中给吓破胆的多隆报信。 多隆不相信林琳会就这样走了,这一定是有什么阴谋,毕竟她勒索的小庄子还没有拿到手呢。 多隆百思不得其解,但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将那张小庄子的地契放在了身边。 果然没过两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林琳趁夜摸黑去了多隆的家里,将本来已经睡着的多隆摇了起来,折腾了一番后,林琳心满意足地拿着地契离开。 不过离开的林琳却并没有真的离开京城,而是又去了硕亲王府,将那张地契放到了二阿哥皓祥的房间里。 对于皓祥这个人,林琳是非常的厌恶的。 为了一句话,就毁了人家小女孩的清白。 这个时代的女人对于清白的看重那就是比性命还要重上七分的。 小姑娘没了清白,跳了湖寻了短。这也没让皓祥有一丝的悔过之心,不但没有,在亲生母亲替他顶罪的时候,竟然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被人压走。 这是什么畜生呀。 小姑娘是有些个天真,想要攀高枝。可是这也不能成为让她去死的罪过呀。 是,他是没让小姑娘去死,可是那样之后,小姑娘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吗? 没有了,不是吗? 在内务府挂名后,清白却没了,自己不死,一但被发现不但让父母跟着蒙羞,有甚者还会牵连家中双亲。 于是林琳便想着将这个地契送给皓祥。 只要皓祥拿了地契便会有所作为,那多隆找不到她们,又不敢惹她的时候,皓祥的出现正是时候…… 第208章 在三国,在长坂坡=18 虽然皓祥算得上是她这副身体的亲弟弟了,可是这个弟弟却让她觉得还不如没有呢。 虽然不是主角,可也不能死劲的作吧。 庶出是谁能选择的吗?庶出也是要分人家的,好不好? 侧福晋是真心愿意给硕亲王这么一个二百五当小的吗?她要是出身好一点,也许就真的进宫去博富贵了呢。 天天的怨天由人,可是也不想想自己得到了多少了。 庶出却也是王府的二少爷,锦衣玉食没有受过一点的苦。可是嫡出的姐姐呢。风餐露宿,卖唱陪笑的过了二十年呀。 若是有的选择,他是想做平民的嫡出还是王府的庶出呢? 答案显而易见吧。 不是林琳站着说话不腰疼,实在是这丫的脑子进水抽的不行。 嫡妻与侧室,嫡子与庶出之间那是不可协调的矛盾,但是生你养你的亲娘总不会跟你有什么矛盾吧。 想到原着中那般对待自己亲生母亲的皓祥,林琳都想将他丢到山窝窝里去劳动改造一番了。或是送到哪个欲求不满的风流寡妇的床上…… 让多隆和皓祥相爱相杀去,也让能她解解气。 做完这一切,林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去见一见这一世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子便真的离开了。 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而且又不是她从心里认可的父母,见他们做什么呢。 若说要认可,那这个世上,也就只有白老爹让林琳觉得温暖了。对她这白捡来的闺女,是真心好呀。 她虽然是非观已经有了一定的扭曲,但是在面对白老爹的时候,却是一片赤诚。 而此时的白家一家三口已经走到哪里了呢? 这几天,白老爹白天走官路,晚上就近找些破庙过夜,一行三人早就过了通州,正在向廊坊行进。 本来是想要留在通州的,但是后来林琳改变主意了,于是一家三口另两个都听她的来到了廊坊。 廊坊是个好地方,至少林琳是这么认为。离京城不远,离天津口也近。南面有沧州,西边还连着保定。既不偏僻也不落后,在这样的地方,找个小山村过日子正经是理想之所。 来到廊坊的当天夜里,一家人是睡在客栈的。而林琳回京城取地契的时间也是在这一天的夜里。 而第二天早上,差不多心事全了的林琳又将白老爹和香绮留在客栈独自一人去了牙行,在那里林琳用心挑了一个十亩地的小庄子。 小庄子位于廊坊乡下,离廊坊县城什么的都要有段距离。若是赶车,来回也要四个时辰。 之后和牙行的人去看地,看庄子,然后签下契约,正式走了过户手续。当一切手续都办好的时候,这小一天也已经过去了。 房子是放在白老爹名下的,这是林琳一早就想好的事情。 她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总有些不踏实之感,所以就想尽办法给白老爹最好的安排。 房子便是其一。 当然还有一些傍身的银子,她日常无事给他做的一年四季几套衣袍,还有白老爹平时爱喝上两杯的土烧酒,上好的腊肉,野山参,家常药材…… 林琳回到客栈,将那张红契约递给了白老爹,「爹,这个是红契约,就算是丢了,也不怕的。十亩地的庄子,正好有一座四间房的农家院子,咱们就搬到那里去住。还有这十亩地,租凭出了八亩,还有两亩地是自留地的,回头用咱家的毛驴将地啃一啃,今年还能种些什么,还有爹,这是香绮的卖身契,您老也收好了……」 林琳当初买毛驴的时候,就想过种地的时候也需要它出力了。还有就是她买的是一头母驴…… 第413页 一家人又在客栈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退了房,便赶着驴车去了那座农家院。 因为一路行来,林琳早就把过日子的东西备齐了,所以到了农家院也不过是简单的打扫一番,再稍微添置一些东西就可以过日子了。 种地用的傢伙式,虽然林琳她们没有买,不过只要林琳在,就总会有不需要花钱的东西不是吗? 这期间,白老爹跟本就是个呆不住的,到了农家院,只是吃过了午饭,便牵着毛驴出去了。 一边想着那两亩地这个时候种些什么,一边拿着眼睛偷瞄别人是怎么种地的。 要知道种地这种活,白老爹自来就不是科班生。 而香绮呢,却是着实勤快,里外里的打扫归置,中途还拿着个茶壶抢着去给白老爹送了回水。看得林琳都觉得这白捡来的丫头真心不错。 不过数日,一家三口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林琳为了让白老爹更好的融入这个地方,农闲的时候,还让识字的白老爹教导这附近的蒙童认几个字。 闲来打发时间,还可以让白老爹的晚年时光不会总是思念亡妻。 然后久而久之,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爷老头们也会熘达熘达到了白家的院门前树下,下上几盘棋或是听白老爹拉个曲什么的。 林琳会做人,手上也散慢,天暖和的时候,林琳就在院门口支个大茶炉子,烧上一壶茶水,那些个在门口熘达的老头老太们,在树下乘着凉,还可以喝着茶水,自然是高兴的。 赶集时买的几分钱一大包的茶叶面子,不花钱的井水,还有乡下随处可见的柴火,一天下来也不过是不到一文钱的茶叶面子罢了。可是这些人却对外来的白家都有了亲近之意。 倒不是为了占这点便宜,而是冲着白家这般的作态。 这样的日子,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岁月静好了。 硕亲王府皓帧贝勒迎娶当朝兰公主,以及硕亲王府与多隆家里交恶这件事情,在这遥远的山村就像是遥不可及的事情。等到消息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两年后了。 至于京城和府派出来的,天南地北找盗匪的人,就更没有打扰过林琳三人的生活。 毕竟谁也没有想过拿着和家将近半个国库的财产的人会在这个地方过着农家女的生活。 …… 「我怎么又回到这里了?」林琳记得前一天晚上,还和白老爹与香绮有说有笑的,怎么不过是睡了一觉,自己就到了这里。 看着面前仙音清乐,烟雾了了的样子,林琳非常的不想吐槽,可是心里却是在极快地刷着屏。 难道这神仙呆的地方就一定要弄成这个样子吗?又是烟又是雾的。 对于自家小徒弟脑补的功力,骊山老姆是深知的,可是看到这么多世过去了,仍是还有些个自以为是,天真到极点的小徒弟,骊山老姆是真的无语了。 骊山老姆嘆了口气,挥了挥衣袖,在自家小徒弟的面前弄出了一道水幕,而那上面正在上演的便是林琳为什么会突然来此的原因。 原来是她们一行三人到了廊坊后,便如林琳所愿的安定了下来。日子过好了,白老爹也有了舒缓的心情,平时看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好儿郎,以及家常喝点小酒什么的。 这一喝就喝出了点事由,香绮一直羡慕林琳有个白老爹,可当时也只是觉得那是人家的亲爹,自然会对她好。可是白老爹有一天在亡妻的忌日时,喝了点酒,不小心就说了些当年的往事。 香绮正好去添炭火,便听到了一些她以为的,就连林琳都不知道的事情真相。 这之后,香绮的心里就发生了点变化,尤其是林琳虽然让她看到了卖身契,但是对外总说她是白家的养女这种养大了她的心的话。 林琳是可怜同情这个女孩的,所以想要给她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去嫁人。 毕竟将来这个姑娘嫁了人,林琳是也会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照应一番的。 可是却没有想到她的这一番心思就这么被人利用了。 那一夜数九寒冬,香绮给她的房间里添了炭火后,林琳也没当回事,便收拾洗漱睡了下去。所以,也就没有注意到香绮离开她的房间时,将开着一条缝的窗户关了严实。 …… 看到这里,林琳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心中也头一次有了些茫然。 这就是人性吗? 她对她还不够好吗? 虽然当初是以丫环的身份留在身边的,可是她也没有真的让她干丫环的活计呀。 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而自己呢,也会偶尔做些饭,然后做绣活卖绣品,餵家里的鸡鸭,然后和她一起侍候家里的菜园子…… 她知道,她脾气并不好。她也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多么细心的人。可是对这个半路捡回来的女孩却是用了心的。 她还为她准备了一套帐子当嫁妆…… 「师傅,后来呢?白老爹如何了?」半晌林琳才压下心中的那股子对人性的失望,问了一下自己暂时非常关心的问题。 骊山老姆看着明知道那只是一个故事,却还是痴性不改的小徒弟摇了摇头。 然后又挥了挥水幕,那水幕之上便出现了林琳去后,先看到了白老爹伤心欲绝的样子,转过来的下一幕便是香绮寸步不离侍候在旁的样子。 看到这里,林琳倒也不想再看了。 第414页 就算是她对自己没有一分真心,但是只要她对白老爹还有一分真心,也不枉自己救她一场了。 可是心里还是好不甘。 农夫与蛇吗? 是似知道小徒弟在想什么,骊山老姆轻轻地嘆了口气。 这个性子倒底是像谁呢? 「你之前让那白老爹教导蒙童启蒙,倒也结了几分善缘,这一生算是善了了,你也不必再多想了。」顿了顿,继续又说道, 「你已经收集到了十七颗佛珠,如今天还差最后一颗了。下一个世界里,有一份属于你的情缘。你们本有三世情缘,如今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用些心,将来有你的好处。」 那位可是肉身成圣的大能,将来小徒弟还需要他的庇护呢。不然就这副性子,还是要吃亏的。 想到那位被小徒弟救回去的香绮,骊山老姆倒是觉得这一招恩将仇报却是个好的,至少也是给小徒弟上了一回生动的课。 听到这里林琳有些个诧异,不禁回问自家便宜师傅,「不是说建国,呃,修行之人不让谈恋爱的吗?」 「人与妖,妖与仙,仙与人,这种跨过种族的倒是一直不被看好。不过你也应该知道,很多的事情,都是对人不对事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那些清规戒律谁又会放在眼里。男女之间,本就是阴阳调和之事。既与人无忧,管他是谁呢。若真不许,当年王母也不必一起上天来,直接留在人间餵猪了。」记得当初这家人飞升时,是真的应了那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中老小都跟了来,唯有一只出门闲逛的老母猪被遗落在了民间。 林琳:「……」师傅说话可真的是够刻薄的。怪不得自己脾气不好呢,原来都是有原由的。 这骊山老姆还总说自家小徒弟的性格不知像谁,可是看她现在说话的语气神态以及思维,倒是跟她的好徒弟一模一样。 当然也许就是这份一样,所以骊山老姆也就更加的疼惜自己的小徒弟。 谁让她的小徒弟就是太任性,太单纯,太善良,太不解世事了呢。 「所以那些你且不用理会,行止随心便可。」 「原来还可以是这样的呀。」林琳突然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果然是她大华夏的地盘。 就连神仙也是不能免俗的欺软怕硬。 「那师傅,他叫啥名?长啥样呀?要是太对不起观众,师傅我能不能申请换一个?」既然这位让师傅特特提了出来,那必是对自己有好处的。 所以也别矫情,遇到了就抓紧下手,别让他跑了。不过要是长的太磕碜,那还是要申请申请的。 骊山老姆听到小徒弟不着调的话,抽了抽嘴角,然后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那是你想换就换的?天蓬元帅长的富态,你要不要去试一试?得了,为师也懒得跟你胡扯了。这人是谁,你见到他后,就知道了。」 「噢。」一见到他,就知道是他,难道还能是个熟人不成? 看到小弟子还是一身的寝衣,骊山老姆向她一点,放在空间小屋的衣服便一件一件自动套在了她的身上。 那套林琳非常喜欢的紫红色绣花长款龙战袍,被穿在了里面。下着一双精巧的白色长靴子,外面又是一件软猬甲。 骊山老姆一直盯着自家小徒弟,自然知道她的穿衣喜好,一身按着她喜欢的样子做的打扮,倒是真的让小徒弟喜欢。 然后小徒弟又摇了摇散在肩后的长髮,示意让自家师傅再挥挥衣袖。 神仙手段,果然是了得呢。这比用魔法好像还要更方便一些。 骊山老姆最喜欢看到小徒弟亲近地对自己撒娇,自然愿意哄着她。 骊山老姆弹了弹手指,然后一条有着七彩光芒两条系铃铛的彩带便自她的衣袖中飞了出来,直直地朝着林琳而去。 知道自家师傅不会伤害她,所以林琳并未躲闪,而是笑弯了嘴角等着那彩带施为。 那条彩带自动地爬到了林琳的头上,然后像是有灵识一般的左右在发间穿梭。 少时,不过几息之间,那条彩带便将林琳的头髮梳好了。 「这是七彩清音铃,是你刚刚学会练器时自己祭练的法器。不过是保持清洁和自动梳妆的功效,后来你嫌弃它俗气,再不肯带着她。倒是留在了你的居所。千帆过尽,此时你且先用着吧。」 林琳的头髮被彩带精巧梳成一条麻花辫子,歪歪的垂在一侧胸前,林琳看着尾梢的那两只铃铛,带着几丝透明的玲珑样子,倒也小巧可爱。 「那两只铃铛,算了,且不提它了。这一回便是轮迴的最后一站了。若是你顺利拿到佛珠,待你拿到佛珠之时,便会被传送到当初你与那七仙女下凡之时。在那之前,师傅是无法再对你叮嘱什么了。你且切记,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师傅放心吧,徒儿知道如何做,定不负师傅这一番苦心。」虽是如此说,但是林琳心里还是有些个忐忑。事情若真的回到了最初,她虽然这一回带脑子回去了,可是别人也不是傻子呀。真的能逃得过去吗? 骊山老姆看到小徒弟又一副神游天际的样子,摇了摇头,挥着衣袖将小徒弟送到了那个时空。 骊山老姆是专了个漏洞,这才有机会将小徒弟叫过来说了几句话,也因此,林琳此时的身体仍然是白呤霜的那一副。 第415页 在打发走了小徒弟后,骊山老姆就又开始担心起来。她倒是不怕小徒弟收集不到最后一颗佛珠,她怕的是小徒弟能不能顺利结成良缘。 ……她这小徒弟着实矫情了一些,还任性了一些。 …… 突然出现在四目荒凉的地方,林琳还有些个不适应。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时辰,然后又确定了一下方向,林琳考虑了再三,也没有决定好要往哪个方向走。 这一次怎么就被弄到了荒郊野外了呢。 还有看这么大一片土地,野生野长的样子,林琳除了心里肯定这里一定不是现代以外,就真的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空了。 在现代,很多的地方都被开发的差不多了。这么一块地方,不是建了楼,就是修了工厂,哪里可能让他这么消停地呆着。 向远处看了看,竟然看到原来一直在耳边响过的流水声,并不是什么小溪水,而是一条挺宽的大河。 那上面还有一座桥,林琳眯着眼睛细细地看了看了那桥,隐约发现那上面好像刻了字。 心下一动,抬脚便朝着那桥走了过去。 林琳虽然是用着白呤霜的那副看起来柔弱可怜的小白花身子,但是手上的功夫却是一点不掺假的。 运起轻功,几个点跃,便到了那桥的桥头处。 抬眼向桥身看去,三个大字赫然刻在上面。 当阳桥。 林琳歪着头站在那里想了想记忆里有关这个名字的桥都有哪些出处。 武松打虎喝酒的地方是……景阳冈。 张飞吓死人的地方,好像就是当阳桥。 不过古代也没有专利,谁知道是哪个当阳桥呢,若是她记忆里的那个的话,也挺好。 看到这桥这个样子,林琳也分析不出现在的具体年代。不过若这真的是那个什么当阳桥,这目所及处便是长坂坡了。 师傅说的那人,会在哪里呢?是桥这边,还是桥那边呢? 师姐当初有个断桥,难道自己现在就有个当阳桥? 若不然,师傅又为什么会将自己送到这里呢? 不对,不是师傅送自己来到这里的,师傅只是掐算出她的这一世会有个姻缘,而具体会落在什么位置,并不是师傅可以控制的。 「将军,你看,前面仿佛有个女人立在那里似是要寻短见。」 第209章 寻短见? 林琳僵硬的转了转脑袋,然后左右四望一回,发现这附近除了她以外,就只有不远处的那一支骑兵。 看来听力太好,有的时候也真的是一种负担呀! 为首那人跨.下一匹白马,领先众人半个马身,而包括这个骑白马的人在内,人人皆穿着盔甲,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其实当这队骑兵自远处跑过来时,林琳便知道了,只是她虽然有些着急知道此处时间地点,但也不愿意去招惹一些当兵的。 不是她招惹不起,而是不愿意再起波折。 自古女人都是被人轻待的,在没有亮出獠牙前,谁会真的重视起身边的女人呢。 同样一件事情,男人做了和女人做了,给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两个业务员在办公室打电话,上司看到男员工打电话,会以为人家是在联络客户。而上司看到女员工打电话时,印象便洽洽相反了。 所以说就算是在现代,天天讲究男女平等,可是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在发生着,何况是在这『忘恩负义』的古代了。 如何说他们忘思负义,不过是他们对女人的心态。 孝顺不等于尊重。被人十月怀胎歷经辛苦生下来,然后又是几年血肉餵乳,可最后却还是看不到女人对人类社会的付出,反而如父辈一般打压女人的地位。 其实相较于现代社会的女性,古代女人也算是幸福的了。毕竟社会依然不公平,可是女性的付出却比那个时候要多得多。 话回当下,对于这古代,对于荒郊野外,林琳还是不想要去试探这帮当兵之人的素质的。 林琳记得在很久以前,她也是在古代生活,当时就是碰到了一支散兵,那个时候林琳并不会武功,也知道要保护自己,低调的生活,可是最终人家以她单身女人好欺负为由,将她团团围住…… 当时若不是天已经暗了下来,路上的行人见此都纷纷避开,当做视而不见,林琳也不会大胆的在那样多的人面前,直接进入了空间小屋。 通过空间小屋向外看的镜子,林琳看到那帮人都已为是碰见了鬼怪,然后一闹而散。 看到这里,林琳才浑身脱力的坐在地上。 她是真的不敢想像若是没有空间小屋,她会遭遇何等样的灾难。 有的时候想想,那些军中的军妓真的只是罪犯家眷吗? 所以在那之后,林琳更是深居简出。 就连出门买个粮食,都是能托邻居帮忙稍带就决不出门去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了第一世的那个国民好邻居。 那真的是个好人,平时帮忙买米买面的,就连她们家的房子有些轻微漏雨,都是他们家收拾房子时,顺手帮忙修善好的…… 话说回来,因为总总原因,林琳很不愿意和这些当兵的打交道,于是见到了,也只当没有见过,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说成了寻短见。 转过头看向那支骑兵,想要看看说话之人倒底是个什么模样时,林琳就愣在了当下。 第416页 待那领头之人走近,林琳先是微微瞪大了眼睛,然后又慢慢地眯了起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 可怎么会是他呢?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眯着眼睛笑了。 原以为投胎应该是个技术活,看那位天蓬元帅便可以知晓一二。可是看着眼前的人,林琳又觉得投胎也不是那么难。 多谢师傅,多谢各路神佛,天蓬元帅天上地下一个就够了。 林琳这个时候还没有恢復多少记忆,所以并不知道每次她以前在天宫时每每看到天蓬元帅,就想到了红烧蹄膀,酱烧大排,九转大肠等一系列原材料为猪的食物,之后便两眼冒着绿光看着人家曾经的天蓬元帅后来的净坛使者。 这时常让玉帝一家以及月宫的众位嫦娥们以为林琳审美异常心慕猪八戒呢。 不然来这里之前做为师傅的骊山老姆也不会如此打趣自家徒弟了。 话说,天上还真的没有猪肉可吃呢。也不知道将来回到天宫,林琳能不能习惯。 此时并非战时,于是这位平时严谨的将军倒也有闲暇问着桥边的陌生女子,说来,连他也不相信,他铁石不可撼动的心肠竟然会对面前独立风中之人,起了一丝恻隐之心,「娘子因何独自一人立于河畔?」是真的有什么事情过不去,想要寻了短见吗? 林琳看着面前的男人目不转睛,及至听到那男人用着她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话语问着自己时,林琳才恍然大悟一般醒过来。 她不是当初的她,而他也不是……他。 原来他们真的有缘份,原来祈求上苍真的会降下怜惜。若是早知道真的会灵验,她就世世都祈祷一回了。 不过听到这人话中的娘子一词,林琳心中着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这称唿,实在是让人联想颇多呀。 ……当年成亲后,床榻之间,意乱情迷之时,他也会这么叫她。若是她也回叫他一声『夫君』,这人的热情总能点燃一整夜…… 「因四处游走,不想竟迷了方向。立于此,不过是思前路何去何从。」林琳想了想,实在是不知道要按着什么语调来说现在的情况。不过倒也说明白了,她真的不是站在这里准备跳河的。 「娘子何地人士?」单身女人四游走?这倒是有些可疑之处。压下心中的那一丝恻隐之心,赵云有些怀疑地问道。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答道,「长安以东四十里外骊山第二个峰头。」 「长安?」赵云听此,眉峰不觉皱了起来。 「嗯,长安骊山。」师傅是骊山老姆,她家也应该算是在那里的吧。 「娘子孤身一人来此?」此处距离长安可谓是千里迢迢了。她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子又是如何孤身一人平安来此的呢。 面前女子的长相,隐隐让赵云有些吃惊。 这副长相,竟是毫不逊色当初他偶然一见的貂蝉。 那女子虽失小节,却也是忠臣之心。只是面前这个不知来歷的女子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又是一个……貂蝉不成? 想到这里赵云的眼神便隐隐带出了一丝暗光。 白呤霜的脸再怎么样好看也不可能有貂蝉好看,不过是赵云心理使然罢了。虽然他此时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就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漂亮的不像话。 其实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赵云都觉得自家媳妇那么漂亮,竟然没有人夸一句,心里总有些不郁。 老王的瓜呀…… 林琳那一世对这人可谓是熟悉之极,可是这一世,这人的性格竟然比那一世还要强硬许多,一时间感觉到不同的林琳,也有了些茫然。不过这人的话,林琳还是答了的。 「家中只余我一人,便四处游歷一番,以增长见识。」 「娘子来时,那曹贼可有何异动?」赵云闻言,竟又问了这么一句以做试探。 林琳泛了泛眼,怀疑自己耳朵可能出错了一般。「呃……,将军说谁?」 「曹贼,曹孟德,曹丞相。」赵云说这话时,眼睛是一泛也不泛地盯着林琳瞧,似是要将人看出个窟窿一般。 她来的时候曹操有什么异动? 刚刚这冤家说的可是这个意思? 她来的时候,曹操坟都找不到了,她上哪知道异动去?难道是问她曹操有没有诈尸不成? 不过当年看科学探索的时候,好像有曹姓后人寻根什么的。可是问她这个做什么?跟她有嘛关系呢?她家也不姓曹呀。 咦,不对,不对。 林琳低头琢摸,然后勐然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当阳桥,然后又看了一眼这不大不小至少她肉眼望不到边的平原,最后才慢慢转过头来看着面前一身盔甲的冤家,咽了咽口水,张口问他今年是哪一年? 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这一回赵云皱的眉头隔着头盔,林琳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她也很想皱眉的呀,若不是大笑或是皱眉会在脸上留下岁月痕迹,她也不会这么淡定的好不好? 「建安十三年。」 林琳听到这个年号,当场抽了抽嘴角。 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就是在建安十三年。这个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有讲过。 可是建安十三年,是公元多少年来着?嗯,先别管公元不公元了,她还是再想想建安十三年都发生了什么? 第417页 好像是曹操当着丞相,然后同年七月,曹操南征荆州,还有就是刘备带着家小逃出新野,小破树林假摔儿子收买人心…… 还有什么呢? 好像还有那什么赵云单骑救主,推刘备媳妇下井? 咦,好像是哪里不对的样子…… 唉,早知道当初就好好学学歷史了。真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林琳心中决定别的先不管了,等到有时间一定要先回空间小屋把三国演义看一遍。 咱不打没准备的仗。 林琳一时想不起来,便也不想多想,不过这冤家竟然叫曹操为『曹贼』,那一定是曹操的敌对方了。 这里是当阳桥,离樊城和新野都不远。对了,对了,好像离夏口与江夏也不远矣。 那么她家的这头倔驴又是在谁的麾下呢? 想到就问,林琳也没客气直言问了出来。「敢问将军名讳?」 面前这个来歷不明的女人,让赵云不停的皱眉,现在听到她这么问,也没有多想,便道,「常山赵子龙。」 林琳听了眼睛又一次微微瞪了起来,这一世,他竟然是他。 以前小的时候,人们都说扶不起的阿斗,林琳一直以为就是在长坂坡突围时被赵云又抱又跌,然后又被亲爹摔了一下弄坏了脑子。 又来年纪渐大了,学了歷史也就知道人家阿斗一点都不傻,不但不傻,还是真正大智若愚的人。那个时候才知道冤枉了赵云。 却没有想到她们之间的缘份竟然早早就註定了下来。 三世情缘,倒底是谁欠了谁的呢? 师傅说,让自己珍惜这一世的情缘。 那这人既然是自己的人,自己又如何能够不抓劳他呢。 让他顶着这张脸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那她总有一种被背叛的即视感。不过看着这人这张脸,长得还是一如当初的俊朗,怪招蜂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媳妇呀? 还有就是……刚刚他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善呢。 「小女姓林,单名一个琳字,将军也可换小女牡丹。将军刚刚所提之事,小女并不知情。」 赵云眯了眯双眼,坐在马车仔细地打量了林琳的神色,然后轻声又问了一遍,「娘子不知情?」 林琳点头,她是真的不知情。不过也不能说什么都不知道。「敢问赵将军如今是几月?」 「六月。」刚刚问是哪一年,现在又问是哪一月,此女难道又是想要岔开话题不成? 真是越看越可疑了。 「小女幼居长安城外,城中乱相丛生,从未入城。后又与家师云游四方,家师数日前弃小女而去,悲痛难忍,不辨方向,只随日出而行,日落而息。不知不觉间竟至此地。 至于刚刚赵将军所问之事,倒只是在路途之中偶然听人谈论,众人常云刘表病重,正是南下之机。曹操预于七月南征荆州,然其具体事宜,却非小女子可知晓的,还望将军见谅。」 赵云听到林琳如此说,心中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都能听说曹操七月南征荆州了,这还叫不知道。那什么才叫知道呢? 都这样了,怎么能不可疑。面前的人必须随身看管起来。 …… 赵云还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有些个可疑,于是遂又问道,「既是如此,云便不再问,只娘子今欲可往?」可疑之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准备去新野小住数月,然后再去夏口,江夏走走,或是有船只往来再去东吴逛逛。只是如今盘缠用尽,正在发愁矣。」 去新野?难道真的是赤候也或是……另一个貂蝉?赵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娘子擅何事?」 「女儿家之物,且不说事事精通,却也样样涉猎。男子之事,打猎,驯马也可为之。」 林琳还想说她还会打字翻译斗地主什么的,不过那些事情,估计她就是说了面前的人也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吧。 「说来也巧,我府上正巧缺一位侍女,娘子若愿意,可到云府上暂居以筹盘缠。」而他也好就地观察一下,这人倒底可不可疑。 赵云忽视了对面前女子的一抹熟悉之感,但是心中却还是起了疑云。 莫不是何地与之相见过?不然为何这般熟悉?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琳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然后便想行个礼调戏一下面前的人,可是刚刚要有所动作,却发现她还不知道这三国时女子是要如何行礼的。 尴尬死了,只是站在那里点头微笑。 稍后,赵云让身边的侍从让出一匹马来,林琳道谢后,飞身上马。 然后拉紧缰绳,转头看向赵云。 赵云早就被眼前的人惊艷住了。 刚刚流畅的上马姿势,以及身轻如燕的飘逸,都让赵云情不自禁地大声喝了一声,「好」。 林琳莞尔一笑,并不言语。 这才哪到哪呀,她还会骑扫把呢。 她的好,岂是一句好字便可以道得尽的。 男人,你可算是捡到了大便宜了。 待林琳上马,那位让出马匹的侍从也上了另一位侍从的马,赵云见此,扬起马鞭便飞驰而去。 林琳见此,也不甘落得太远,连挥数下马鞭,尾随赵云而去。 是他,真好。 能够再次与他相遇,真的是不能再好了。 第418页 是夜,在一处山野之地,赵云下令原地休息待天明再继续赶路。 林琳听了,也从马上跳了下来。 说真的,灰尘太大了,在这个时代骑马真的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林琳觉得骑马还是要去草原的。马蹄子舒服,人也舒服。 「喝些水吧。」赵云拿起水袋对着嘴大口喝了一口后,看着没有多少行李的林琳,有些不忍,便拿着水袋走了过去。 林琳扫了一眼所有人都差不多的水袋,再看了看其他人轮流用一个水袋喝水的样子,抽了抽嘴角,压根不想接过来。 自家老爷们的清白呀,就这么毁在了一帮糙汉子的手里。 幸好她在见到这些人之前在身上被了一个斜挎包,此时倒也有了理由。 「将军自用吧,我并不渴。」将包中的皮质软水袋拿了出来,在赵云面前晃了晃。 赵云看到那个样式金贵,做工精巧的水袋时,面上不显,心中对于林琳的来歷就更为好奇了。 他跟随刘皇叔东征西战多年,什么物件没有见过。可是连一个水袋都做得这般精巧的,却是从来没有了。 还有那上面的花纹,也不曾见过。 林琳这个水袋是康熙年间的贡品,自然在做工上更加的美型了。……而且那个时候将这东西赏赐给林琳的意义也不是真的为了喝水用的。 「这水袋倒是好生精巧别致。」赵云无意识的坐到了林琳一旁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个时代的礼教看来有些近。摸了摸鼻子出声问道。 「嗯,家里一位亲戚孝敬的。将军若是喜欢?」林琳将水袋向赵云递了递,言下之意便是若是他喜欢就可以送给他。 赵云摇头并没有去接水袋,而是就着林琳抬起的手又仔细地扫了一眼那个水袋以及那只白嫩的手…… 这水袋便是在洛阳以及许都那些地方,也不见得会有。 他是见过公孙贊的家眷以及刘皇叔的家眷的,这种精巧东西也没见过她们用。 曹操挟持天子以令诸侯,所用物件比之皇帝还要奢靡几分。可面前的人随身之物竟比曹操还要奢华讲究,这来歷想来也不会是曹操那贼派来的。 ……想到上下尊卑有别,可个倒是可以排除了。那除了曹操还会有谁呢? 林琳见赵云不接,便又放到了包里,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包用白纱布包着的肉干来。 素手打开,拿了一条递给赵云,之后自己也拿了一根用嘴叼着。最后再双手将肉干用布妥善包好放回了包里。 「正宗的……肉干,微微有些辣,将军尝尝。」将被自己含在嘴里的那截肉干咬下来,然后一边对着赵云推荐,一边自己解饿。 这是蒙古进献孝惠的的肉干,林琳一直喜欢,后来老了牙口不好了,倒是攒下来了不少放在空间里。 「娘子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能够投靠吗?云虽不济,倒还可派人一路相送。」赵云倒是不担心这肉干有毒,只不过吃人嘴软,赵云就势问了起来。 虽然不像是曹操派来的人,但还是身份不明。 「连年战乱不断,又有天灾肆虐,投靠谁都是寄人离下,何苦呢。我一个人又不是养活不了自己。再说来,将军不是给了一份能够挣到盘缠的活计吗?如此,又何必千里迢迢的赶过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端人家的碗,看人家的脸色,哪有自己挣来的舒心。」 话是这么说,「可是,」 「将军,晚饭好了。」就在赵云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随从端着两个陶碗走了过来。 看着端着碗过来的随从,赵云也就止了话题。 这两个碗里,底下装着半稀不干的肉汤,估计也是用肉干熬加了盐巴熬的,上面还飘了点看不出下锅前是什么东西的野菜,上面两个粗粮馍馍。 这是一人一碗汤,两个馍馍的意思。 「我只吃个馍馍就好,其他的将军吃吧。」林琳嘴叼自然不愿意吃那些糙汉子做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个馍馍不像是会拉嗓子的样子,林琳这才勉为其难的留了这么一个。 ……反正那些个野菜和肉干下锅前,林琳是没有看见谁去清洗过的。 赵云不知道林琳是嫌弃他们的伙食,只以为是女人胃好小的缘故,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多递了一个馍馍给林琳,怕她晚上饿。 林琳看着一个就比她拳头大的馍馍,坚定了拒绝了赵云的好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怪她讲义气,这个伙食还是让他独享吧。 赵云见到林琳是真的不要,想罢,仍是坐在林琳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两碗不知名的肉菜汤,三个馍馍泛眼的功夫就都进了他的肚子。林琳见此,又将手中那个实在吃不下云的馍馍掰了大半个递给他。 赵云皱眉本不想接,不过转念一想这人包里还有肉干,应是不会饿着。便接了过来又几口吃进了肚。 将那小半块馍馍吃了,又吃了一条肉干,林琳也结束了今晚的晚饭。虽然晚上没有吃什么,不过林琳也并不饿就是了。 吃过饭,那些随从和兵丁便将锅具收拾了起来,然后在这附近又拢了两堆柴火,安排好了值夜的顺序后,便互相依靠着睡下了。 赵云并未离开林琳身边,至始至终都靠坐在林琳一侧的大树处。两人之间虽然隔了半米多的距离,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是相当近了。 第419页 随从不知赵云之意,也都不敢过来。而林琳则是一点他想都没有。 ……毕竟是『熟人』了。 看着所有人都睡下了,林琳才起身,准备去这附近的溪水处洗一洗脸,然后解决一下五谷轮迴之事再睡觉。 赵云一听到林琳起身的动静,眼睛就睁了开来。「娘子要去哪里?」 嘆了口气,林琳没什么好气的怼了一句,「去洗漱,将军有意见?」 赵云听了,皱了下眉。转瞬间便起了身,「夜里山野并不安全,我陪着娘子过去吧。」 林琳看了一眼赵云,眼中微恼,轻轻地哼了一声,抬脚便向溪水处而去。 这人防她防的倒是紧。 路过一处高草丛时,林琳示意赵云莫动,然后进去解决了生理问题。等到出来的时候,虽然夜色正浓看不到赵云的表情,可是林琳就是能够感觉到赵云的羞窘。 ……也确实是需要羞窘一下呢。 不过,虽然心中略有一些不自在,可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却好生熟悉。一种熟念到了不自觉想要亲近的感觉。 抿嘴轻笑了一下,蹲在溪边从包里拿出一块毛巾,林琳仔细地洗了手脸。这才借着水光回头看向赵云。 然后……她就发现赵云一点想要洗漱的想法都没有…… 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这群不讲卫生的傢伙! 明天开始,她是连那什么粗粮馍馍都不想吃了。 待林琳洗漱毕,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回来,林琳回到了刚刚一直坐着的位置处,而赵云也不知道是习惯使然还是什么,也坐了回去,背靠着刚刚的大树,轻轻地闭上了双眼。 林琳挑眉不语,直接自包里拿出了一个摺叠睡袋铺在了刚刚她坐的地方。 然后……爬了进去。 而这个时候,赵云的眼睛却睁了开来。然后瞬间睁的老大…… 卧草,这又是什么玩意? 因为赵云就在身边,所以林琳毫无负担的一夜好睡。而赵云前半夜是看着这个奇怪的被子发呆,后半夜却是看着那张睡得红扑扑的脸发呆。 第二天早上,赵云又看着林琳那仿佛百宝箱的挎包发呆…… 那么大个东西竟然就那么折巴折巴变成了笔筒大小的样子装进包里了?还有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 建元十三年,六月,新野。 林琳跟着赵云一赶了将近两天的路,才到了新野城下。 普一进城,林琳便被赵云送回了他在新野城内的小院中。 看到那么一座小院,林琳淡定地点了点头。 整个小院就只有一个老家人,赵云倒是没说错,他这里果然是需要个人照顾他的起居呢。 刘备在新野七.八年,赵云自然不可能一直住在刘备那里,刘备这个时候可还有两个女儿未嫁呢,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赵云居于那里倒底是……不方便。 毕竟两个女儿要是嫁的好,也不失为一个助力。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女儿算是白养了,听说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弄丢了。 林琳耸耸肩,很是无所谓。 第210章 有史料记载,刘备在这新野一共呆了有七八年,阿斗就是在此期间出生的。也有史书曾云,刘备是有两个女儿在这一次的新野之战中走失的。 一个新野牧的家院又能有多大,要有办公议事的地方,又要有后宅女眷之所,还要有下人的住处,练武的校场……再加上再大的地方,也不可能让所有的将士住到一起去,所以像赵云这样的将士自然要有一个长居之所。 赵云所居的院子离刘备的府邸并不远。或者说这一片都是刘备,关张,诸葛以及糜芳诸将之居所。 这一片可以用后世的一个词称为——军区大院。 不过相对于一路走来所见的高门大院,赵云的府邸到是过于简朴了。 门前并未有侍卫职守,院中也没有下人往来,可见冷清了。 做为刘备最为信得过的人,这样的冷清着实是不应该。 赵云并未与刘关张结义,他只能叫刘备主公。可是他投刘备的时机很好,正是龙遇浅水湾的时候。 然后一来二去的,刘备也更加的信任于他,时常会将家小后背相託付。 于是让林琳非常的不解,这样的一个近臣,为什么会过得这么简单冷清呢。 这忒不科学了。 呃,好吧,她的存在本身就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林琳被赵云送回府,便被交给了府中唯一的下人手上。这位府中唯一的下人,如今也六十多岁的人了。 这位老家人姓赵,常州人,原是赵云家中的老管家,后来赵家没落,独自养大小主人。 这是一位难得的忠义两全之人,被他教养出来的赵云,性格有一大部分是受到了他的影响。 「我家将军喜静,府中并无多余人等。」老家人一边领着林琳逛着这两进的小院子,一边跟林琳说着赵云日常的起居。 前后两进的院子,不过正门与正院中间还有一射之地。中间左边是马房,里面只有一匹枣红马在里面悠闲的渡着步。中间右边还有一间房,那是老家人的居所。 进入府门便是这一射之地,然后又要跨过一道门,进去后便是正院了。 正院二间正房两间厢房外加中间一个练武场。而后院同样也是两间正房,两间厢房。其中一间厢房是厨房。 第420页 赵云起居在前院,赵云还有两名贴身侍从,名唤研伯,研仲,同样也是居于前院厢房之中。 这两个侍从,林琳在这两天的赶路中,倒是已经认识了,都是老实忠厚的性子。 每日四人皆在前院起居,而后院,除了老家人外,其他三人都是不去的。 早上起床后赵云在前面的院子里练上一会儿武,之后用过早食便会带着那两个侍从去刘史君那里听候。 这一去,往往就是天黑方归。 而老家人则是留在家里或是打扫一下卫生,或是採买一下米粮菜蔬。七八年下来,倒也无事发生。 然今年却是多事之年,再不復往日平静。 今年先是甘夫人生下刘史君的长子,小名起了阿斗。后又有刘史君之族兄荆州刘表病重, 再又有蔡氏兄弟漏夜于他家将军送礼,只期刘史君在刘表面前为刘琮美言,可刘表尚有长子刘琦如何能让刘史君拥戴不足十四岁的刘琮呢。 再有这种事情,为什么找上他家将军呢?这是把他们家将军当成什么人了? 真真是可气。 唉,这天下,恐怕是又要乱了。 人老成精,尤其是活在这乱世。老家人说实话,已经早早就看到了这新野之后的事情。 不过老家人的心中想的其实只是刘琦刘琮兄弟相争,波及刘史君,而殃及他家将军。 他却没有想到还有曹操数十万大军正在向荆州之地赶来。 三两个月后的新野,将是一片火海废墟。 …… 老家人看着面前长相出众,气质不凡的林琳,心中不由的担心起来。 这身子看着就有些个弱,也不知道是不是个好生养的。 你说啥?赵云啥也没说,他老人家想多了? 那不可能滴,赵云可是这老爷子自小看着养大的,他是个什么心思,再没有这老爷子清楚了。 若是没有别的心思,以他家将军由来的铁石心肠,怎么会无缘无故带回个女子呢? 虽然刚刚走的匆忙,只来得及交待一句,让他安排面前女子起居。 而他也不知道面前这女子倒底是个什么身份来歷,可是自家将军的心思他却摸的清楚的。 唉,活在乱世,老家人早就不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他只希望自家将军能够平平安安也就罢了。可是将军的心思就在眼前,那就不能不多想了。 「赵伯,家里可还有布料,我想着给将军先做上两件袍子。另外,将军晚饭可要回来食用?」林琳听到赵云临走时是这么称唿面前这位老家人的,所以也顺着赵云的叫法称唿着。 林琳听了老家人说了这么多,然后看了看自己未来两个多月要居住的地方后,便笑眯眯地转头问一旁有些个絮叨的小老头了。 这小老头成天一个人在家,怕是闷坏了呢。 「有的,有的。刘史君倒是赐了不少料子下来。可咱们都是男人,哪个又会做针线,不过都是托给了街上巧手的铺子。正好还有不少,麻烦娘子多给咱们将军做几身袍子,小老儿多谢娘子了。」 外面那些成衣铺的巧手娘子每每都会又要布料又要银钱的,做件衣袍得花出两件衣袍的物什,让老家人心疼的不行不行的。 「本就是应该之事,赵伯领我去看看布料吧。」 「那料子就在厨房对面的厢房里,这是钥匙,娘子请跟小老儿过来。」 老家人倒也没有避开林琳独自去库房,而林琳呢,早就在见到那人的第一眼,就将人和这里视为自己的所有物了。 客气啥子呦! 跟着老管家去了后院正房的厢房,当看到里面的财物时,林琳眉头就不觉的皱了起来。 建安五年,刘备被曹操胖揍了一顿后去依附袁绍。当时的赵云就是从邺城跟随的刘备。 那是建安五年的事,到现如今的建安十三年,整整八年过去了。可是赵云的那间库房里,竟然跟本就没有多少财物。 一小盒金,一小盒珠玉,几件她叫不出名字的摆件,还有几匹以林琳一路走来所见百姓衣物的眼光,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料子。 「这……就是将军所有的财物了吗?」应该不至于就这么一点穷酸家底吧。 就这家底,也怪不得娶不上媳妇了。 「当然不是,我家将军那里还有些呢。」老家人一听林琳这话,当下着急的反驳,「差不多有二十金嘞。」可不能让人小瞧了他们家将军的家底。 林琳刚刚才松了口气,然后也差点让面前的老头弄差了气。 林琳收回看布料的眼神,回头看了一眼老家人,眼角和嘴角都抽了抽,然后笑得有些个不自然,「原来如此呀。」 这可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对了,赵伯,你和另两位侍从的衣服,可也要做上两件?」 那老家人一听,连忙笑着摆手,「老小儿就不用了,不过那两个跟着将军出门的侍从倒是应该做上两套,总是将军的颜面。以前都是在外面买了成衣或是定制了回来。娘子既然巧手,回头还请娘子出去买些布回来,一併做了。」 「理应如此。」 之后林琳又仔细地看了一回这屋里的几匹料子,然后又在心里核算了一番,这厢房的料子左右不过能做出九套衣服来,看着料子的薄厚,穿插着来,差不多还能多做一件披风。 第421页 现在的衣服,真的很费布呀。 这个时代的衣服,这两天相处以及一路所见,倒也难不倒林琳,不过林琳还是让老家人拿了一件赵云日常的旧衣服做样子。 一件旧衣服,老家人自然不会说什么,直接领着林琳又去了前院正房。 顺带着也让林琳参观了一下赵云简单到空旷的闺房。 不过那一墙的竹简倒是入了林琳的眼。 她是应该多收集一些这个时代的书籍了。 这个时代的书籍都是用竹简和锦布弄的,很有收藏的价值。 她空间里有纸质书籍,羊皮纸书籍,电子书,就是没有多少竹简的,现在来到这里,不收藏一回,那才叫对不住自己这场穿越呢。 觉得赵云被人亏待了的林琳,心情尤为不好。不过她也明白,此时的她和赵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连给他打抱不平的资格都没有呢。 其实说白了,赵云不看重那些身外之物,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连年征战,那些死物,在关键时刻还抵不上一块粗粮馍馍。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抱着赵云的旧衣服,带着被老家人放到她房里的料子,回了她的房间。 一回到房间,林琳便关上房门,用魔法将几块布料逐一裁剪。然后又用魔法将料子进行了锁边,这才打开房间的门窗,然后坐在对门的矮榻上,一针一线的缝纫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武将衣服也不需要多精緻,但最重要的是结实耐用。 林琳特意将自己当宝一样收藏的冰火蚕丝拿出了两匹做了衣服的里衬。又按着赵云的身材,给他做了两件里衣和袜子。 …… 林琳在那里心血来潮的显着贤惠劲,而赵云这边经过两天的相处,对突然出现的林琳倒是放下了警惕。不过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她吸引着。 一路走来,看着林琳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精緻,这让赵云越来的感觉到了距离。 且不说林琳斜挎了一个包,里面有个羽绒睡袋,休息的时候,林琳便用它来睡觉。 只说林琳的包里还有一些小型的护外用品,一样一样,小巧精緻,彻底让赵云这个糙汉子惊了。 尤其是当看到林琳拿出一个摺叠的纱帽时, 那么精緻小巧,又将所有的烈日挡在了外面。 还有银白色看起来像是铁质的碗盒,小小巧巧的,竟然还可以用来煮粥喝。还有用来打猎的弹弓子,一点都没有伤了野物的皮毛…… 这般用具,若只是她的随身之物,估计一般人也使不动她呢。 虽然对于林琳似有若无的熟念有些个不解,但是他的心中未尝没有对她的一抹熟悉。 将人带回家,交给老家人。赵云心里竟然升起一股难言的喜悦。 不知道为什么要高兴,可是就是有一种想要大笑的感觉。 「回主公的话,贺礼已经送到江夏。公子琦托属下代表谢意。另外,公子琦有言大公子去年岁末出生,今以半岁,特意送了些小儿玩物,此次让属下一併带了回来。」 除夕当晚,刘备长子便出生了。其实按着时间来算,本是初一的生辰,但诸葛亮却只说让人报为除夕夜的生辰,刘备不以为然,他也不差那个把时辰,军师之话,并不影响事实,也便任由众人如此通报。 现今已经半岁的阿斗,虽然生母尚在,却一直被养在嫡母糜氏身边。样子倒是憨厚可人。刘琦上月来时,倒也见过一面,心中甚喜。后又有刘表托刘备辅助刘琦,刘琦对这位叔父便越加亲近与信任,连带这位堂弟也入了刘琦的眼。 「辛苦子龙了。」刘备在听完赵云的话,笑得很是宽厚。 「主公言重了,此乃云分内之事。」 「子龙将军,一路可有什么际遇?」诸葛亮在赵云说完,刘备又问完话后,突然笑得别有深意地问了赵云。 赵云不解,先是看了一眼诸葛亮,復又低头细想,确定并未有什么疏漏之处,便摇了摇头,「公子琦并未有其他话。」 诸葛亮摇了摇他那把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的扇子,笑得高深莫测,「亮观赵将军面有喜色,洽是红莺星动,然赵将军起程去往江夏时却并无此徵兆,便想着是路上有了什么际遇,方才如此。亮先恭喜子龙将军了。」 刘备等人大奇,而赵云则是悄悄地红了耳根。 第211章 诸葛亮的话一落,赵云便想到了那个他路上捡回来的小娘子。 她意味深长的笑眼,她浅笑莹莹的脸,带着一个小巧酒窝的嘴角,还有她翻身上马的洒脱样子,还有她睡眼迷濛对着自己撒娇,想要再睡一会儿的样子。 怎么会这么清晰? 她……真像是个妖精。 是比貂蝉还要惑人心魄的妖精。 「军师何出此言?」赵云是个实在性子,并不会隐藏自己的心绪,不过看到众人都在看他,还是俊脸发红的反问了回去。 诸葛亮不管冬夏都摇的那把羽毛扇,笑得别有深意,「将军不知?亮,就更不知了。不过亮还是先恭喜将军觅得佳妇。」 被诸葛亮的调侃弄得脸越发的红了,可是赵云还是听说出来了诸葛亮这位能掐会算的军师非常看好他们。 可是他们,他们,那娘子的心思他还不知道呢。 赵云也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两人之间的关系,可是不得不说,两人之间是有着一股暧昧气息的。 第422页 赵云这些年也不是没有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小娘子,可是真正让他看在眼里的,却就只有她一人。 很奇怪。 好像这么多年,他一直洁身自好,避女如怪都是在等她出现一般。 想到这里赵云的脸就更红了。 张飞一看更是大笑,一边围着赵云转圈,一边指着他,「快给哥哥说说,你那媳妇是哪里捡着的。」 张飞哪里知道这人还真的是捡回来的。所以当赵云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是回程路上捡来的时,张飞以及室内诸人都惊住了。 「其实,其实,哥哥就是开个玩笑,你不用这么配合哥哥的。呵呵。」真没有想到平时不苟言笑的赵子龙,竟然会有一天这么配合自己。张飞这心情呀,别说多飞扬了。 啥是兄弟,这才是兄弟呢。 赵云看着张飞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话来解释。 解释这人还不是他媳妇,还是解释这人真的是路上捡回来的。 「主公这里若是无事,便不留子龙将军吃酒了吧?」诸葛亮笑着对刘备问了问,刘备自然也听出了诸葛亮带着调戏的话,于是当下也点头让赵云回府休息,有何事且等明日再议。 赵云想了想,倒是还想到了当初见那人时得到的另一个消息,于是在舌尖转了转,张嘴说道,「主公,军师,属下在回来的路上,偶然听得曹操有可能下月起兵南征荆州,虽不知真假,云却不敢隐瞒,恐误了主公大事。」 刘备一听这话,连忙转头看诸葛亮,而诸葛亮则是先看了一眼赵云,又看了一眼刘备,这才起身在屋中渡步。 一边渡步,一边还用手指在掐算什么,一时皱眉,然又一时再摇头,或是点头,一屋子的人,都看着诸葛亮,就算是关羽这个平素看不惯诸葛亮之人,也没有出声打扰他。 半晌,诸葛亮嘆了口气,又摇了摇头,这才对着满屋子的人说道,「亮前日夜观天象,又结合了一下当今局势,本就心有疑虑,今闻子龙将军所言,亮深以为然也。」 刘备听了大惊,自座中站起,几步走到诸葛亮面前,神情紧张,「军师所言有几分把握?」 「至少有七分准了。」诸葛亮还管着刘备的斥候,曹操那里有些个举动,虽动向不明,可还是能知道个一二的。 再加上分析,整合,以及赵云带回来的消息,诸葛亮有七分的把握这曹操前些日子整顿兵马,是预备南征了。 刘备听到诸葛亮如此肯定的答覆,心下便是一阵怆然。曹操大军,荆襄之地,还有新野这弹丸之处如何抵抗。 想到自今年年初便病着的荆州之主,刘备更觉得前路茫茫。 刚刚众人还在调侃赵云,此时那份兴致都没有了。 大军虽未至城下,可是这危机却是迫在眉睫。 刚刚还想着让赵云归家的众人,再不提此话,都纷纷坐了下来,开始商量抗曹大计。 可是商量来商量去,此时刘表尚在,诸葛亮也说不出占了荆州以抗曹的话。不过倒是可以全部进入荆州城中以暂避。 可他们进了城,那新野数万的百姓又要如何安置? 荆州二十八万兵马,七千只战船,各处钱粮却可供大军一两年花费。但是这却并不包括新野数万的百姓。 刘备一直不肯放弃与民同进退的主意,这虽让手下将士感君之仁德之心,却也给众人填了道难题。 最后商议的结果便是退守江陵。但是这一切的关键还是在刘表身上,于是刘备便急书一封,本想递给赵云,后又摇头笑了笑,将信递给了诸葛亮。 「烦请军师了。」赵云刚刚回来,再派他出去有些不尽人情。再之这样的大事,以赵云的口才也并不一定能成功。若是让军师前去,借下江陵之事,还有几分把握。 江陵属于荆襄重地,那里本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进可攻,退可守,也不知道能不能借来? 诸葛亮接过信,自信一笑,「主公,不如亮亲自前去,必能说服刘表将江陵借与主公暂避。」 刘备在面对诸葛亮时,一直是低姿态,所以听到诸葛亮亲自去荆州更是一躬到底,满脸的诚意和恳切。 他就是这个意思。 关羽看此,不是好眼地看了诸葛亮一眼,便将头转了过去。 眼不见,心不烦。 这油嘴的傢伙,早晚有收拾他的一天。 关羽之态,诸葛亮自然瞧见,不过关羽看他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低下头掩饰眼中的得意,他诸葛卧龙必有让那傢伙低头的时候。 众人一番商谈,以是深夜。赵云带着两个随从回到家中之时,方才想起家中比往日多了一个人来。 老家人自院里给赵云三人开了门后,一边心疼赵云操劳,一边笑着对赵云说道,「将军可是回来了,那林娘子早早就备了宵夜,只等将军回来食用。」 今夜老家人并未准备赵云三人的饭食,因为往常三人也不一定会回来吃,所以为了不浪费饭菜,一般情况下都是他自己吃,然后做点半生不熟的东西放在灶上,若是三人回来尚需用饭食,便烩入锅中。若是不需要,便留着当做第二天的早饭。 今天老家人也想这么做,但是林琳自然不愿意委屈了那人,亲自下厨,包了一点子馄饨。 说真心话,晚饭林琳是没有吃饱的。那老家人那个热情地做了一顿饭,可是受这个时代食材有限,再加之老家人本就不擅长厨艺,那做出来的东西,比之猪食也不逞多让了。 第423页 在吃过了老家人的热情款待后,林琳藉口回房间换衣服又吃了一顿,这才出来,陪着老家人坐在前院一边等赵云,一边缝制衣袍。 此时的衣袍,或者说做给赵云的衣袍是不需要费心绣什么花样的。所以缝起来倒也轻松,这小半天,倒也制了一件衣袍出来。 若不是这老家人着实热情,一会儿陪个聊,一会儿送点茶水点心,一会儿又去买了果瓜蜜饯,林琳可能做得更快一些。 老家人的心思,林琳如何看不出来。她本身怀的也是跟他一般的心思,此时看老家人这般,倒也是有问有答。 她保证她说的,都是老家人想要听到的答案,至于真假,那就没办法保证了。 话说,晚间林琳亲自包了两板馄饨,放于灶沿上,老家人看得惊奇,林琳想了想,便以请老家人尝尝味道的说法,先煮了一碗给他吃。 馄饨这种吃食,在这个时代早就有了,可是老家人不会做又捨不得银钱出去吃,所以何时尝过般吃食,一碗馄饨连汤都喝了个干净。 自吃了这一碗馄饨,老家人对林琳更是满意。 这样既会制衣,又会下厨的的娘子,真真是他们家将军的福气。 也不知道何时会成为他们赵家的主母。 一时,老家人便自赵云进府便没住嘴的夸着林琳。 仿佛在他的眼里,林琳早就成了一朵花似的。 虽然无论长相还是其他,倒真与娇花无异。 「她在何处?」听到老家人这般说,赵云本来因为曹兵逼近而焦头烂额的心思好像也变得淡了。 想看看她。 老家人听赵云此问,再隔着夜色看了一眼赵云脸上的神情,脸上的笑意更是止也止不住,「林娘子刚刚还在前院厅中等着将军回府,此时不见,莫不是去了灶房给将军煮宵夜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而说起林琳,自然要比曹操到的就更快了。 林琳去了厨房,趁着无人,直接用魔法点火,要火烧开了早就准备在锅里的水。 然后下馄饨,下底料,再放一些应季菜蔬,不过片刻间馄饨便出了锅。 拿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托盘,林琳将装着馄饨的三个大海碗一一放了进去,然后端着去了前院。 刚进前院便听到那人问她在何处,心下便是一甜。 「将来归来甚晚,想必此时腹中空虚,林琳做了一些宵夜,还请将军食用。」林琳实在不喜这个时代的什么妾呀,奴家什么的。所以只好学着以前看三国时听到的人物自称。 虽然有些个不伦不类。 她既不是妾,又不是奴的。虽然只是称唿,可是林琳也不愿意用在自己身上。 都说月下看美人,便没有不美的人。 这话以前赵云是不信的。可是此时看面前的女子,竟是比白天还要娇美了三分,也不知是何故。 为什么前两天的夜里,他没有发现这人竟是美的如此夺目呢? 赵云是个实在性子,本来林琳想要将这人拐回窝中,还需要一些时日,可是她的这一番心思尚未有所行动,便被诸葛亮道破了出来。 于是心如铁石之人,便被说得春心萌动。 本就心底有着一些不为已知,不为人知的想法,虽朦胧了些,却也并非没有悸动。 这一来二去的,赵云的这番心思,就明了了。 剩下的便是水到渠成。 而这还要感谢刘备的两个媳妇第二天的召唤。 第212章 一时,林琳将馄饨放在矮桌上,另外两个随从倒是知事的,看到老家人使的眼色,端着碗便回了自已的房间慢慢的品尝。 老家人笑呵呵地让赵云慢慢吃,然后也度着步子回了房间。 此时屋中便只剩下林琳与赵云两个人,赵云有些个不好意思,连忙端起碗大口地喝了一碗飘着一点油花的馄饨汤,一下子就被这馄饨汤给吸引了。 王某某的十三香,还有加了一块高汤的底汤,就算是林琳的手艺不好,有这些东西在,也不会难吃到哪里去。更何况林琳做饭的手艺还是顶顶好的那种。 本身又不是个小气的人,对赵云又是那种捨得下血本的心态。一碗馄饨那也是花了心思在里面的。 赵云头一回吃这么好吃的馄饨,那种鲜香,似是仿佛只有天上才有的东西。一口一个馄饨丢到嘴里,赵云烫得脸都红了。 林琳看了一眼,感觉好笑,便拿起一旁早就冷却的茶水倒了一碗给他,赵云接过一口饮尽。林琳这才復又坐了下来,一边就着烛火缝衣,一边时不时地看一眼赵云。 而赵云也是吃一会儿,便抬头看一眼儿。 一直到吃没了,还在拿着筷子心不在焉的夹动时,才被林琳将碗筷收了起来。 「天色不早了,将军也早些安置吧。」话罢抖了抖手,直接说道,「赶的匆忙了些,将军将就着穿吧。」 话落将刚刚收针的衣袍递给了赵云,而她则是妩媚一笑,端起空碗筷仪态万千地走了出去。 给赵云留下了一个苗条曼妙的背景…… 说错,她就是在勾搭他。 不过就看他的定力能坚持多久了。 带着一抹坏笑,林琳便回了后院,至于留下的赵云是个什么滋味,那她可就管不了了。 林琳睡在后院,一夜好眠。清早,在听到院中有了一丝动静后,这才先回了空间洗漱,然后才走出房间。 第424页 老家人上了年纪觉少,此时已经起来准备做早点了。 林琳见了,笑着道了声早。又笑着对他说了几句话,便请他退位让贤了。 一天之际在于晨,早饭就吃猪食,这一天就真的当猪过了。 她和天蓬元帅可不熟。 早饭很简单,老家人帮忙烧火,林琳便煮了粥,拌了凉菜,烙了一大摞子鸡蛋饼,又炒了个肉菜,便跟着老家人一起将饭食端到了前院。 刚一到前院,便看见赵云再练剑,林琳看了几眼,心下便起了比试的心情。从腕间抽出软剑,林琳轻喝一声便提剑朝着赵云刺去。 也不知道这一世他的功夫如何了? 赵云反身接招,抬剑一挡,然后你来我往数十招,一直打了个平手。 赵云收了力气恐伤了林琳。而林琳也是留了几分功力在这里。 一时间两人看似打得难捨难分,其他两人心中都明白,谁都没有尽全力。 最后林琳后退两步,收剑敛气。 「将军承让了。」 赵云闻言一怔,笑得有些腼腆。 「娘子一身功夫,不弱于云。」 听到赵云这般说,林琳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道了句早饭要凉了。 赵云一身武艺,那是外练筋骨皮。而林琳呢,她是内练一口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前院堂屋的矮桌上只有两副碗筷,之前带来的另外三副碗筷以及部分饭食都不见了。 林琳侧耳听了一下一旁的厢房,摇头笑了笑。 这老家人怪是心急的。 与赵云对坐用了早饭,赵云便带着随从去了刘备的史君府邸。 而不过两刻钟,林琳尚未做什么事时,刘史君家的马车便来了赵云这里将林琳接走了。 要见林琳的自然不是刘史君,而是他的两位夫人。 刘备早年克妻呀,死了好几个媳妇后,娶了甘夫人,为了让甘夫人活得久一些,便以妻之礼纳的妾。 后来刘备兵败之时,碰上了慧眼识英雄的糜芳,这糜芳不但将亲妹许给了刘备,还带着自家的各种兵马粮财帮着这便宜妹夫东山再起。 这之后刘备娶了糜芳之妹也不再乎克妻短寿了,直接让这糜芳之妹做了正室。 甘夫人诞下阿斗不过半载,最近刘备夜间一直宿在糜夫人处,昨夜刘备偶然提起赵云与林琳之事,糜夫人好奇,今早在刘备去了前院与人商议大事之时,将事情告诉了甘夫人。 甘夫人虽先进门,又得了儿子。但是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于这个后进门的糜氏一直恭敬礼让。而糜氏的性情也不错。时间长了,倒也互相敬着。 甘糜两人感情一直和睦,于是甘夫人便提议接了来见一见。 毕竟赵云跟着刘备时日不短了,两人也是见过的。 而刘备在很多的时候,又都是派赵云保护家小,所以两人更是熟悉赵云之为人。 今说路上捡来了个媳妇,又听闻军师算出了是天作之合,便是怎么也压不住那份好奇之心。 林琳见到刘备的家僕说是来接赵将军未婚妻林娘子时,心下就是一怔。 她还没对他发起攻略呢? 怎么发展就这么快了? 难道上辈子自己太主动了,这一回换成他来了? 反正不管林琳怎么想,林琳还是收拾了一番上了马车。 林琳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和爱好。六月的天,死热死热的,她可不想弄一套汉朝女人的衣服,那委实受不得。 曲裾虽然也挺好看,可是对于行动来说,有很大的不方便。最重要的是, 穿着不热,看得心热。 所以林琳此时的穿着倒也随心。 因为是去史君府,想着必是要进室内的,于是便穿了一双绣花鞋,阔腿裤,上身一件斜襟长至膝盖处的收腰外衣。 这个样子的外衣,还是在红楼世界里家常穿的那种衣裳呢。 说实话,林琳今天这一身,还真的差不多是那个时空的穿衣风格,不过那裤子被改成了犹如裙子似的阔腿裤。身上的这件上衣,却也是做过收腰的。 不过倒也映出了林琳窈窕的身段和清丽脱俗的容貌气质。 相由心生,林琳就算是长的再柔弱,可是心性却并非如此。所以见到刘备的两位夫人也并未引起两人的反感。 三人落座,又被问了年级姓名,家住何方,还有什么家人。然后又在甘夫人的热情下,抱了抱阿斗。 知道了阿斗的人生经歷,林琳不得不说这阿斗才是天底下最有福最睿智之人呢。 带着敬仰的心情膜拜了一番阿斗后,糜夫人还热情地送了林琳几样首饰。 糜夫人看到林琳来见她与甘夫人,头上都不曾带什么首饰,便以为家中贫困,怕之后夫人交际失了颜面,于是便以首次相见的理由送了一些首饰。 林琳今天就只带了对珍珠而环,一条珍珠额链,一只珠玉盘花。 虽然精緻却也并不贵重。 林琳感谢糜夫人好意,但是还是婉言谢绝了。 毕竟收不收东西,还是要问问赵云的。 糜夫人听到这话,笑着让侍女去前面问问赵云,她送些礼物与他未婚妻,可否让人收下呢? 少时,那侍女便笑着回来说赵云感谢夫人相赠,他替内子谢过。 林琳听了,抿唇一笑,心中尤为甜蜜。 第425页 果然,他们就是三世的情缘。 糜甘两位夫人皆是饱读诗书之人,性情又都是极为温和之辈,两人一个男人都尚且和睦,又怎么会与精通人情世故的林琳处不来呢。 林琳歷经多事,只要她愿意便没有说不来的的人。 小一天的时间便将两人哄得姐姐长妹妹短,再不肯轻易放林琳回赵府的架式。 林琳想到昨天看到的赵云的库房,再一想到刘备没事喜欢哄自家男人的做法,便有心给他添添堵。 她想着若是糜甘两位夫人都活着,那他还娶不娶得成孙权的那位好妹妹了? 嗯,关键不是在甘夫人身上。而是在糜夫人身上。毕竟糜夫人才是正室。孙权总不会将妹妹嫁与刘备做小吧? 若真是如此,孙权这脸也不用要了。 用了午膳,又用了晚膳,一直到赵云请人来问时,林琳这才走出了刘史君府。不过甘糜二人还有些不尽兴,仍是邀她明后天再来。 林琳不是这个时候的深宅妇人,谈的话题虽然都不是这个时代的时事,可也是言之有物。就是谈个绣花,都能说出几派系,几针法的。更何况其他了。 赵云是步行而来,林琳想了想便推拒了糜夫人预派车送她回去的好意,跟着赵云一起步行回了赵宅。 一路走来,两人都有些沉默。 赵云不知道要如何对林琳说那未婚妻之名的事情,而林琳呢,却是看着赵云一副有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有些好笑,便忍着不说话,想要急一急他。 「你带银钱了吗?」 走到一家布铺,林琳正好想起了要顺便给身后帮着她拿东西的两个随从和老家人买布料做衣袍的事情。 赵云一听林琳这么问,连忙摸了摸袖袋,点头说了一声带了。 他还以为是她想要买东西呢。 不过进去以后,看她挑了几块男人常用来做袍子的料子后,便有些不解,待听到林琳解释后,挠了挠头。 「其实,你很不必做这些事的。」你只要做他一个人的衣服便好了。 「做衣服于我来说,并不费事,不过是日常消遣罢了。」真以为她会亲自动手呀,那魔法是干什么的? 买回去用魔法一弄,不过是费一丁点的魔力罢了。 那点魔力的消耗都可以忽略不计。 赵云听了,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便付了钱,让料子丢给随从抱着。 之后两人又在回去的路上去了几间杂货铺子,将林琳觉得家里会需要的东西都买了一些回去。 一直快拐回赵宅时,林琳才在一个手艺摊子那里看到了一个精緻小巧的马鞭,心中看了觉得可爱,不禁拿在手里把玩。 比这款马鞭还要精巧的,她有的是。这一款也不过是比其他东西好看一些罢了。想会看上这个马鞭,只是因为物有相似罢了。 赵云看到林琳今天让他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没有一样是她自己的。心里还想着这事,却正好看到林琳拿着个马鞭,脸上露出一丝喜爱。连忙自袖袋中掏出钱袋,在里面掏了一枚丢了出去。 听到小贩道谢的声音,林琳才转头对着赵云笑了笑。 林琳的笑,带着那种有些怀念,又有些珍惜的感觉。赵云看了,却并不觉得好。而是没由来的感觉到一种抓不住。 眉头下意识地皱了起来,然后便不顾礼节上前抓住了林琳的胳膊。 「天色不早了,马上就是宵禁了,我们应该快些回家了。」说完也不等林琳反驳,便抓着人快走往家走了。 赵云人高马大,脚大腿也长,林琳被他抓着哪里跟得上他的步伐。一个踉跄差点摔了,这才让赵云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自己的言行,赵云心下更是恼火。他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 而林琳自然也是被赵云弄得莫名其妙。 神经兮兮的。 这人这毛病是这辈子才有的,还是上辈子她没有发现? 第213章 赵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何故,可是心中极是恐惧。仿佛一但松开手,面前的人便会随风飘去。 一路拉着林琳回了赵宅,别说林琳一头的雾水,便是身后跟着的两个随从也是一脸的不解。老家人打开门,便看到出门一天的四人神色莫明的回来,不禁纳闷。 及看到赵云便是进了府也没有松开抓住林琳胳膊的手,悄悄地招了手,示意那两个随从附耳过来。 那俩随从也是自小跟着赵云,被老家人带走的。三人或者四人虽是主僕之分,但是其情似亲。见老家人这般作态,心中都已明晓老家人意欲为何,不等老家人发问,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将一路发生之事尽数道来。 然后不解迷煳,一头雾水的人又多了一个。 …… 「将军这是何故?难道是心疼这副马鞭的花销?」林琳虽然不知赵云何故无此,却也知道并非是这个理由,可是看着这人眼神凿凿地看着自己,手中仍然不愿意松开,只得出言提醒赵云注意。 赵云听到如此言谈,先是一怔,然后又想到自己发作时,正是买马鞭的时候。面上就有了些窘意。 「并非如此。我无此意,云只是,只是,唉。你今天去见两位夫人了?她们可有,可有难为你?」 赵云想到今天那个侍女问自己的话,以及自己是如何回答的,此时便有了一些唐突之感。 第426页 林琳不答反问,只是想要知道他心中是如何想的,若真的只是因为诸葛亮的一番言谈,林琳可能就要发些小脾气了。「婚约乃是大事,岂可儿戏。是不是我的哪些行为让你觉得轻浮,所以才会如此轻视我?」 赵云不曾想到林琳会有如此一问,当下便有些着急,「云不曾有此想,娘子切莫自误。云虽心悦娘子,但并未有一点冒犯之心。只因心中自知云乃莽夫不得与娘子配,然军师却谈云与娘子乃是天作之合,这才心存妄想。虽然冒犯唐突之举,却绝无轻视娘子之心……」 这其中赵云没有说的便是任由大家对他们关系的误会。 在赵云眼中,林琳很美,很特别,他害怕被别人发现她,总想要将她藏起来。可是他也知道那不可能,在诸葛亮出了那一番话后,赵云一点想要解释两人关系的想法都没有,他很喜欢别人将他们两人放在一块说。 还有今天,那糜夫人派人来问时,他虽然心中知道林琳知道了可能会生气,但还是以『内子』来称唿她。 当然主公以及主公麾下众人的面前…… 他一生光明磊落,唯有这一点心思不敢置于人前。 可是看着面前的人,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他想要得到她,哪怕用尽一切手段。 这样的想法是那么的强烈,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他『快一些,再快一些』。 虽然林琳的那点小资格调确实让赵云心生怯步。 …… 林琳听了赵云的话,心下欢喜,可是还是得了便宜又卖了回乖,「我与将军相识不过两日,何来心悦之说?将军莫如此说话。」 赵云:「……如何没有。赵云之心,日月可表。娘子若是不弃,云愿与娘子结百年之好,不离不弃。」 「婚姻大事,将军都可以如此轻易许诺,是不是刘史君妻妾兼得,齐人之福,将军想要效仿一二?」其实无论赵云如何表态,林琳都不会让这人从她手心里逃掉的,这会不过是『例行』拿乔而已。 赵云摇头,「此非云之志矣。若得娘子不弃,天下诸女皆与云无扰。」赵云若是真的想要女人,也不会等到现在了。那些女人都不是她,如何让他另眼相待? 屋中烛火昏昏暗暗,可是赵云脸上认真的神情,却让林琳看得一清两楚。 四目相对,林琳眼中思绪莫杂,赵云眼中却是一片纯粹。 林琳本就是个爽利的人,轻微拿了一番乔后,今见赵云如此形状,倒也干脆。 先把人抓住,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商量』。 「将军此言,还需慎记。他日也切莫忘了今日之诺。」不然管他什么三世不三世的情缘,直接肖成人棍,腌在咸菜缸里。 话落浅笑一下,然后掩面退出了房门。 被人称做赵夫人,总比总是娘子娘子的叫让她顺耳些。 每次听人娘子娘子的叫,她都想到了许仙那个废物点心。 这一夜回到房间,林琳竟是有些睡不着觉。在房间看见应是老家人送过来的布料,心念一动,便用魔法做起了衣袍。 几息之间,按着三人的身量,林琳便用魔法做好了衣袍。将给这三人的衣袍放在房间的岸几之上,林琳仍然还是有些睡不着,于是便又拿起赵云的衣袍,坐在那里缝了起来。 赵云的衣袍每一件,林琳都用了冰火蚕丝做里,就是希望可以减少他收伤的概率。 林琳想过,今天过后,再给赵云做两件里衣…… 林琳睡不着觉,拿出了三国演义又看不进去。于是先是给家下人等做了衣袍,然后又给赵云做了两件衣袍,最后还给自己改了两件衣服。竟然是越做越精神。 嘆了口气,推开门去,竟然隐隐听到前院有人在练武之声,林琳抿唇一笑,也拿了件兵器,便漫步去了前面。 原来他也睡不着呀。 到了前面正好看到赵云在练枪,林琳一鞭子抽了过去,便扭身与他缠斗了起来。 赵云睡不着,但是他除了看书已经练武外,也别无他事可做。那书上的字,他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无他法,只得提了枪来用尽气力耍了起来。 一边舞动,一边还想着回头一定请军师为他选个良日将婚事办了。 然后不远处一只鞭子就缠了上来。 转头见是她,心下一喜。 刚硬的枪风也变得缠绵起来…… 厢房居住的两个随从同时捂住了耳朵,将军如此,将军夫人也是如此,怎么睡不着觉都要在院子里练武呢。 但愿将来将军与夫人成亲后,搬到后院居住,他们晚上可以睡个好觉。 这一练,便练到了天空微微泛白,林琳知道赵云早饭后还要去刘备那里上班,便催着他回房去睡一回,然也知道身体虽累,精神还在亢奋的赵云不一定会睡着,于是媚眼如丝,上前拉着赵云的手将赵云送回房间。 赵云的大手被林琳的小手牵着,感觉都不知道要如何行走了,只是木木的任她施为。 待进了屋子,回到了卧榻之处,林琳将他按坐在床榻之间,然后蹲下身,将他的鞋託了下来,也不给他换衣服,只让他躺平,然后在赵云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笑眯眯地伸出手,非快地在他的穴道上连点两下…… 看到赵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林琳才将卧榻里侧的被子给赵云盖上。 第427页 看他睡着,林琳才侧坐在他身边,摸了摸他的脸,心下安定。 知道是他,又知道他是何人,林琳心中便有了许多的想法。可是她明白,很多的事情,不容她胡来。 都说扶不起的阿斗,可阿斗又称帝在位多少年。兵临城下,带人投降,也能安享富贵,颐养天年。 这样的后主,真的是扶不起吗? 这般大智慧之人,古往今来又能有几个? 还有走麦城,关羽这样的人,本就是气数之事,又如何能轻易改变关帝之人生。 若是因为她的一念之差而让这位被后世人称帝称主之人减少了一分丝毫,岂不是她的罪过。 好心,也会办错了事。 面前的这人,在长坂坡单骑救主,一战成名。若非如此,如何能得刘备倾心相待。若非如此,又如何能让阿斗敬重。 此时此刻,林琳也非常的后悔,自己初见的时候若不是多了句嘴,此时诸葛亮也不会去了刘表那里,若真的借来了江陵,这人的人生岂不是又要多些波折。 很多的时候,牵一髮而动全身。 这三国更是如此。 她以为好,可不见得真的对他好。 如今只希望别误了他的前途才好呢。 至于阿斗,至于刘备,林琳都没有什么心思去改变。毕竟在不改变的时候赵云就可以寿终正寝,若是改变了,谁知道后果会如何呢? 轻轻地嘆了口气,林琳便起身回了后面。 从空间收藏中拿了一根高丽参,准备先熬上一些参鸡汤,一会下点面条,然后调些掀,再包些包子吧。 反正她此时也睡不着了,不如好好的整一顿早饭与他食用。 一个时辰后,早饭在林琳的料理下,便全得了。将早点分成了两份,一份交给老家人带出去与另位两人分食。另一份,自己端着去了赵云的房间。 赵云还在睡着,林琳进去,也毫无动静。将托盘放下,然后走到一旁水盆之处,手指一点,用魔法将里面加满了水。 拿起架上的布巾,林琳仔细搓了搓,这才拧干了,将榻旁走去。 也就是他吧。换个人来,且看她侍候不侍候了。 「醒了吗?」水温不凉不热,铺在脸上,很是舒服滋润。 赵云睁开眼,便是梦中的女子立在眼前,一时间竟是分不清是真是梦。 不顾脸上的布巾,赵云自顾抬起手,那只还带着疤痕的粗糙大手,直直地摸上了那张芙蓉面上。 好滑,好嫩,就像是刚刚剥了蛋壳的鸡蛋。 好想咬一口…… 想到就做,武将就是有这种任性的权利。 那只大手直接顺着脸向后伸去,到了脖颈处,轻轻握住,然后用了些力气却又不会伤了面前娇人地将人拉到自己面前。 林琳并未挣扎,本来就是早起最美好的时候,若是挣扎了,那就成了暴力对抗,搞不好她一个不注意让弄伤弄残了他。 没刷牙就没刷吧。 自家爷们,……她,她不嫌弃。 于是顺着他的力气趴在他的身上,由着他的一只手握着自己的腰,另一只手将自己按在他的唇上。 轻轻地贴住,然后是用唇慢慢的磨蹭,最后一口含住,大口的吸吮起来,林琳有些疼,便有些轻轻抵抗,可赵云并不给她退缩的机会,直接一个转身将人压在了身.下。 林琳娇小,赵云却是虎背熊腰,整个压在身.下,竟是像是镶嵌进去了一般。 男人早上总有那么一点冲动,半睡半醒间,也分不清是梦是幻,将人揽在怀里,压在身.下,想要将刚刚梦中之事再来一遍。 赵云迷煳着呢,可林琳却没有,青天白日,房门大开之时,真要出点什么事,她也是丢尽脸面,于是轻扭着身子不让赵云解开衣襟,一边找准机会狠狠地在赵云的嘴上咬了一口。 「嘶,呃。」赵云被林琳这一咬,彻底清醒过来。当看到林琳云鬓松乱,红唇红肿,衣衫凌乱,自己整个人都压在她的身上,手还一只在她的腰上,一只已经摸到了内里双峰之间,而双腿中间的硬物也已经蓄势待发了,见此一下子就惊跳着起来了。 「云不知,云非有意,云并非有意冒犯,实是云之过也。娘子莫怪,莫怪。」跳下榻的赵云赤着脚不知所措。 他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 第214章 林琳并不会因此就生了赵云的气,尤其是看到赵云嘴角的咬痕,心中再大的气都已经消了去。只是此时却不能真的表现出任君施为的样子来。 「时辰不早了,将军洗漱更衣用些早饭再出门吧。」林琳低头掩饰眼中一抹笑意,稍稍整理了一下衣衫,便出了此间。 赵云看着那抹倩影一点一点消失,心中更是觉得要早一点请军师看个好日子。 最好是越近越好。 林琳回了房间,捂了捂脸,对于刚刚之事,也生了几分羞意。 不是为别的,而是今朝赵云出门后,众人必会生起诸多猜想。 毕竟这伤的位置以及受伤的…… 果然正如林琳所想,赵云一路摸着嘴角去了刘备那里,到了那里没有看到诸葛亮,这才想到此人已经去荆州求见刘表。 刘备甚是担心此事成与不成,今日倒是无心他事。不过关张二人以及其他人的眼神却是时不时的扫向赵云。 第428页 赵云被人看得不好意思,可是心中却并未生林琳的气。 毕竟若不是林琳这一口狠狠咬下去,今早,也许就真的做了下去。 那样的事情,过于唐突了。 好吧,他心中是有些遗憾的。 那柔弱无骨的身子,滑腻的肌肤,手中的触感,每每想到都会让身上燥热不止。 最后刘备终于分心地看到了众人的神色,扭头看向赵云,也被赵云嘴角的『重伤』逗乐了。 笑着伸手指了指他,又遥头笑着吩咐后院的夫人送上一份贺礼。 看到这伤,刘备就已经以为两人已经成了事。 「太匆忙了些,婚礼可需尽快办理。」刘备说完还问了其他文官最近哪个日子适合嫁娶,前路漫漫,此时能喜庆一些便喜庆一些吧。 赵云一听这话,便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那几个在看历书的文官。 就算是没有军师的本事,但是只要日子挑个近前的,他也不介意。 等到这些文官说道最近的日子是两天后,下一个便是三个月后时,赵云迫不及待地讨了那个两日后做为婚期。 众人看到赵云如此急切的样子,又是哄堂大笑了起来。那因为曹操兵临城下的紧迫好像也减轻了不少。 看到众人取笑,赵云脸上有丝难为情,可是三个月,太长了一些。他……好像已经等不得了。 悄悄地拽紧拳头,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那人身上的软香。 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下身上的燥动,赵云此时更是急切难耐。 曾经不曾想过,如今却是等不得。 一时,赵云的婚期便定在了两日后。 而这两日,知道赵云要成亲的新野众人,都纷纷送了一份厚礼。其中自然是没有人越过刘备的礼。 无论哪个时代,红色的吉服都是成亲必备的。制上两件大红喜服,林琳手到擒来。再加上这衣服虽然喜庆,可是一生只穿一回的格局,也让林琳不愿意亲自动手。 从空间中取了一块大红祥云纹的锦锻,又取了一些金线,挥了挥魔杖,立即便做出了一套曲裾。 其他配件以及赵云的衣服也是如此施为…… 两日后的吉时,林琳与赵云在拜了刘备与糜甘两位夫人后,便正式的成为了夫妻。 赵云之家过于狭小,不过前后院子,前后厅堂倒也能摆下几桌酒席。 成亲前一天,林琳便让人去了新野有名的饭馆请了那家的一个厨师负责酒席中的几道菜。然后又去另一家饭馆又请了一位厨师做剩下的酒席菜品。 此时成亲还未有奢靡之风,再加上赵云本就不是名门贵族,所以两个厨师做席,已经足矣。 请了厨师,林琳也就没有再请他人。而是让赵云叫了几个亲卫队的兵丁充当上菜跑堂之用。 想到干喝起酒来也甚是无趣,又在新野城中请了两个耍杂技的人过府表演。 之后又从糜夫人那里借了三五个侍女,以备后院女眷侍席而用。 刘备会做人,成亲之时,自然是要来的。其下便是关张及糜芳诸人。 ……除了诸葛亮以外,这新野有名的人倒是都来了。不过这些人也知道赵云家底,倒也不介意招待简陋。 席间竟然听到这些事情都是林琳在操置,纷纷都对赵云表示祝贺。 赵云本来在定下了婚期之后是想要等一等诸葛亮的。不过谁让诸葛亮竟然在去荆州之前,已经料到了赵云的喜事。 不但在今天早晨让家人送了贺礼,还留了一封手书以道贺。 当时赵云还不明白此事为何,现如今倒是想到了。心中除了赞佩诸葛亮神机妙算外,便无他想矣。 一时前院杯盏交替,高声喝叫。而后院,众人也在打量着这位能让心如铁石子龙将军化为绕指柔的女人。 赵云拒婚,拒女人也不是数次了,可是这一回想要娶个女人回家,又是那么的急切,如何不让人好奇。 及至众女眷见了林琳,一时间众说纷芸,不过对于林琳的容貌倒是都没有什么话说。 这样的容貌,倒也配得上赵子龙。 后院的餐食,倒比前院的精緻一些,便是装菜的盘子也是精緻了一些。女人向来比男人心细,这一番也不过是为了不留人口舌而为之。 是夜,众人离席还赵家一片清静。 林琳换下吉服,又让那两个厨子重新办了两桌席面,宴请今天来帮忙的兵丁和侍女,以及老家人和原来赵云的两个随从。 待这一餐用过,众人收拾了残羹,这才相谐离开。 而赵云也去了林琳所在的后院新房。 红烛高燃,红衣美人独坐喜榻。精緻的眉眼,柔情脉脉。 赵云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关上房门,大步地向前走去。 此时的林琳早就换下了白天穿了一天的喜服,而是绣花肚兜,红纱底裤,上面一件又大又长的红纱外袍,若隐若显,极尽诱惑…… 赵云双目灼灼,一身酒气,大步朝着林琳走过来时,那蓄势待发的样子,让林琳莫明的有些兴奋。 …… 及至三更过半,林琳瘫软一片,已是无力推拒,而此时赵云却正是食至兴处。 林琳横卧于矮腿大榻之中,被褥皆已汗湿被赵云踹下榻去。白嫩的娇躯,在红烛之下隐隐闪着光泽,这让古铜色的大手爱怜不已,翻来復去或亲或咬,摸之不尽。 第429页 看到媚眼如丝,娇娇喘喘,弱不能成宠的娇妻,赵云腹下又是一热,虽是刚刚去了几回,可仍是还欲再战几回,亲了亲嘴角,又咬了咬雪峰,这才不舍地将人翻转过来,再练了一回骑术。 「嗯,啊,呃,嗯。」被勐烈的撞击后,林琳已无再多的声音可发出来,哼哼呀呀,断断续续。 便是如此,也刺激着扭跨之人,像是一只不知疲倦的豹子,又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更是激动,也更是激烈,像是骑了数十里,又像是不曾走出去。 挺跨之间,也是嘶吼不断。 赵云何等人物,又是何等体力,林琳纵是有内力加身,这一夜也是飘飘软绵无力承欢。 鸡鸣几次,赵云这才抱着林琳重新回到榻上躺下,可是两人之间却还紧紧的连在一起。林琳娇软无力,任由赵云时不时的挺动一二。然后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能单骑救主之人,又哪里是她可以驾驭的。 若无好体力,如何穿着那沉重的盔甲数次杀进曹营,又砍杀曹军五十元大将,近百小将呢。 赵云是个武夫,却不是粗鲁之人。可是人生四大喜,又如何能够自控。 一夜被翻红浪,红烛同时燃尽。 林琳再次醒来时,赵云已经被刘备派来的人叫走了。 肌肤青青紫紫,又是浑身酸弱,林琳正好错过了早午膳,腹中有些飢饿,悄悄拿起一瓶体力恢復剂饮下。 穿上另一套红色衣裙,林琳看着被赵云弄得狼藉不已的榻,挥了挥魔杖,却掩饰不过眼中闪过的一抹羞意。 谁说古人放不开,那花样繁多的手段,她可是甘败下峰呢。 想到昨夜今朝,林琳只能在心中大骂赵云忒不要脸了些。 那样的动作也不嫌害臊。 想到这里,林琳对着屋中的各处又挥了挥魔杖,而重点被魔咒关注过的地方,如桌子,窗台,墙壁…… …… 赵云虽是一夜未睡,但是精神却是极好。 跟着刘备府中的侍从一路去了议事厅,竟是见到了归返的诸葛亮。 众人先是贺他新婚之喜,然后赵云又问候了诸葛亮一番,这才说起了正事。 原来诸葛亮去见刘表之时,刘表已经昏迷不醒。诸葛亮復又等了两日,却是毫无转醒之机。心中明白借江陵之事一定是不成了,于是便星夜赶回新野。 听到诸葛亮所言,众人心中最后一丝期望也没有了。不过想到就算是不能提前借了来,但是到了危难的时候,也是可以看在皆来汉室宗亲的份上许他们入内躲避。 「主公,此事趁早决断。不然迟则慢矣。」诸葛亮想要借着林琳出言的先机让刘备早日离开新野。 可是刚刚说完这句话,诸葛亮等人便又收到了斥候来报,曹操大军已经开始南征了。 而此时已近七月。 诸葛亮等人劝刘备早下决断,然后弃新野,奔江陵。然刘备不愿放弃新野百姓,说什么都要带着走。 之后估算了曹操大军兵至荆襄差不多的时日,这些人便开始忙了起来。 林琳的新婚生活,并没有婚假。 当然她也不需要婚假,可是赵云却是需要的。 每日赵云起早便走,深夜方归。虽夜夜都与林琳同榻,每日也要战上几回,大汗淋漓之际,总是眉头沉锁。 「主公不愿弃百姓而独自离开新野。明日将在新野城中张榜告示,若有同去走,跟随大军前行。若不愿同行而去,也请各自奔走,不可留此,否则自误。你明日便收拾一下,随时准备离开吧。」 就着林琳身上的汗,赵云大手所过之所更显湿滑。说话间便又是情动。 「嗯,可有必须要带走之物?无是没有,轻车简出也就是了。」 赵云復又将人压在身上,一边亲咬,一边小声嘀喃,「除了你,其他皆可不避操心。」 闻言,林琳心中喜悦,玉臂揽在赵云脖颈之处,上身微微向上挺,主动迎合赵云动作。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听好话的情话,林琳也不例外,尤其是面前这个男人的情话。 本就是新婚夫妻,再加之初尝各中滋味,一时性起,更是蛮横起来。 红帐摇曳,矮榻也像是受不得这样的夜夜笙歌,发出了吱呀的抗议声。 这一夜,又是一夜…… 第215章 赵云是个实心眼的,但也不是没有脑子。自从知道知道新野守不住了,便想到了家中这一老一小。 于是早早就又准备下了一匹马,老家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是早年也是兵马娴熟,否则又如何带大赵云三人。 林琳骑术了得,这也是两人普一见面就深知道的。 转移的途中若是无马,岂不是辛苦。……而且也容易掉队。 家中本就除了赵云三人外,多了一匹马,于是现在就按着家中人头,准备再准备一匹马也就是了。 不过这也要亏了赵家就那么三瓜两枣,多准备一匹马根本不会惊动谁。要知道自从刘备等人定下转移的事情后,所有提前知道消息的人家都在为马匹车辆做准备。 弄得人心慌慌不说,也让众人看到了临危时的个人表现。在这些人的表现下,赵云只是弄回一匹马,那真的是无足轻重的事情。 所以说,家中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现在他也是非常庆幸之前自家媳妇回绝了要买丫头侍女的建议。 第430页 他往来总是看到那些夫人都是有侍女服侍,他虽不才,可也不是不能给自己女人提供一下好一点的生活的,而且他也渐渐地捨不得她操劳。 却没有想到刚一提出来,便被林琳回绝了。理由也是这新野之乱将起,此时家中不便添人。 赵云听了,便了做罢了。 赵云牵回了一匹马,而林琳呢,只需收拾细软便可。 之后,林琳自空间中找出几块结实又防水的牛仔布缝制了几个武装双肩背包,将家中金银等物装进了背包里,又将家中那些竹简悄悄地复制了一份,将原件装入空间,又将复制品妥善收拾埋于院中地洞之内。 这些东西烧掉委实可惜,还不如留给后世一个机遇。 林琳这些日子倒是给赵云正经做了几件衣服,还都是用好料子做成的。林琳自然不捨得丢弃,于是就将那些原来的旧衣服都丢下,包中只装着新制的几件。 给赵云准备的背包里是几件衣袍,几双鞋袜,一些金银钱钵。其他三人的背包里装了什么,林琳却没有过问。毕竟林琳只是将背包给了他们,便是他们的事情了。不过想来也差不多会是如此了。 又将家中粮食皆做成易放的熟食,一份份用干净厚布包裹,分成了五份各自收着。 林琳想到了也许之后赵云可能还会单骑救主,所以便没有将他的背包给他,而是收到了自己的空间中。她自己呢,竟然也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收到了包间里,只留初见赵云时的那个挎包。 想到赵云辛苦,林琳又缝制了一个小小的斜挎包,里面只装了一个水袋和数块干粮和肉干。 …… 八月刘表新丧,本应该得即荆州之主位的刘琦却大位旁落了。十四岁的刘琮在母舅的『帮忙』下提前预定了一张去往阴都地府的单程票。 之后刘琦说客,徐庶访友都不能改变新野此时的危机。 不过林琳的提前预言还是有了效果,刘备等人似是早就有了准备,此次出行虽然还是受百姓拖拉,但是行程到是快了不少。 毕竟大部分百姓都提前去了江陵等地避难,并未等着和刘备一起出行。 数万百姓日行十来里,就已经是疲乏不堪,也幸好刘备并非真的狠心之人,提前让这新野百姓早早离去,以免两误。待新野数万百姓皆走的差不多了,刘备才以收秋的姿态带着剩下的数千人马以及一些走的慢的百性奔走荆州。 刘备本就已经打量主意去往江陵,此时路过荆州时,想要让刘琮开门接收这数千百姓,以免受这战乱之苦。 老家人年势以高,林琳早早就按着书中所提示,让老家人提前去了最后落脚之处江夏。赵云的两个随从与赵云皆不放心让老家人单骑先行前往江夏,便留一人跟着老家人前往江夏,而另一人继续跟着赵云。 林琳想到之后的混乱,便提议让三人同时先行。赵云也是如此想法,三人均敌不过赵云与林琳之意,收拾了他们三人的行李,又带着林琳特意收拾出来的银粮等物以及她与赵云的两套衣袍先行前往了江夏。 赵云虽不解林琳为何让人先行江夏而非江陵,但是他只要知道那里也是安全之地,便也无忧了。 毕竟她现在是这个家的家主不是吗? 这一日,林琳与赵云皆骑马跟随在刘备家小的马车后,时不时对视一眼,能够时时看到彼此,心中甚安。 糜甘两位夫人抱着阿斗同坐一辆马车,时不时地掀起车帘向外看去。 在此之前,她们二人与林琳多有往来,时常请至近前说话聊天。然今天之前却不曾想到林琳娇弱之躯竟可以风姿飒爽地安坐马背之上,眼中偶而闪过一抹凌厉凶光,却不损其一分容貌。 长鞭繫于腰上,鞭尾还扣繫着一把不足两尺的双面细刃。 细刃上有流光闪过,看见的人都能知道这一把多么锋利的武.器。 八月末,天气变化无常。白日时而一阵大雨,又时而一阵烈日。夜间却又是凉风透骨难耐。林琳衣衫倒是冷热不俱于此,面上又带着一顶纱帽挡风避日。赵云因为有个大神通的媳妇,自然也是受到了全面的照顾。 但是其他人都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了,不说刘备等人骑马行走,只是坐车的糜甘两位夫人也是浑身疲惫,阿斗被两位母亲轮换着抱在怀里,还时不时的传出哭声来。 犹如丧家之犬的一行人,再听着这幼儿的啼哭声,分外的让人觉得苍凉。 不愧是阿斗亲爹的刘备,在行走的这两天里,还时不时地配合着自家半岁的儿子也哭闹上一回,这让一旁围观的林琳瞪目结舌。 脸呢?脸呢? 都啥时候了,你刘备做为这些人的主公竟然还能哭成一副被辜负的样子,难道你不知道你这个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曹操是个负心汉呢。 林琳被自己的想法噁心了一下后,便再也不敢看刘备那个方向了。一路上老老实实地跟着赵云身边,一起护送着刘备家小逃难。 这一日于荆州城前,收了魏延这名大将后,林琳只远远地在马车旁看着刘备祭拜刘表后,心中却觉得以刘备之能,若放现在必是一影帝。 荆州城里外,数人看到刘备之倾情表演,有志能人以及百姓又都纷纷愿意同此跟随刘备,誓与刘备共进退。 一群脑袋进水的…… 第431页 这些人里,正经有几位不出世的能人。刘备将这些人收入帐下,也不怪将来能够三分天下了。 三日后行至景山,骑马座车之人都有些受不得,更何况那些步行相随的百姓,刘备看出众人已是力尽之态,便不顾众人劝阻下令今晚驻扎在景山。 是夜,林琳与赵云独处一小小帐中,夫妻二人吃喝了一些外面军士送上来的粮食便合衣睡下,睡下之前,林琳特意点了赵云的穴道,趁他熟睡之际,替他换了身舒服干净的里衣,长裤和衣袍,又将一双长靴替他穿在脚上。 这一身,既舒服又安全,不然林琳如何捨得让他去冒险呢。 遇到一个不讲卫生的男人,林琳总觉得心好累。 本来她还有几件软猬甲,可是那衣服却是不合适他来穿的,只好又在他的盔甲上加了两三个咒语,这才将一直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将水袋吃食放在一个小挎包里,又轻轻地系在了他的身上,林琳这才开始收拾自己。 她自出门便穿上了那件龙战袍,软猬甲,此时倒也不用在准备什么。只是将头髮用发绳稳稳束劳…… 合衣轻身躺在赵云身侧,林琳才轻轻地解开了赵云的穴道,时刻等待着曹军到来的那一刻。 一将功成万骨枯,古来征战又有几人还呢。 就算是再捨不得,她也只能放下。 好在她是知道他是平安的。 为了他的平安没有任何变数,她便是知道先机也不敢在多做什么。 …… 赵云实是累了,睡梦之中轻轻打着鼾声,在林琳还在不知在愁些什么时,一个翻身将林琳整个揽在怀里,长手长脚将人围在怀中,又既然大睡。 林琳不敢动,尤怕惊醒了他,只得在他的鼾声下闭目养神,有节奏的鼾声也是一种催眠之物,林琳渐渐地倒也睡着了。 四更时分,夜色朦胧。 只是感觉刚刚才睡下,那帐后便响起了喊叫之声。 赵云警醒,看到娇妻便在怀中,先是亲了亲,然后才迅速坐起身来。 「跟紧我。若是走散,也要跟紧主公,在他身边必有安全之地。」拿起枪,飞快地整理好衣襟,赵云一把将林琳抱住,「一定要活着。」 「你且放心,必不会让你有续弦的机会。若是不见我,也不可自乱阵脚,我必是安全的。」 林琳回抱,抬头亲吻于他。大战在即,她是真的心疼他。 夫妻二人匆匆吻过,便先后出了帐子。 赵云管辖的兵丁们,见他二人出来,连忙将马匹牵过来,请他二人上马。 此时营中大乱,林琳上马之后便用眼神向刘备双妻那里扫过。「我去夫人那里,你且不必忧心。」 说完操纵马匹便去了那一边。 大难临头各自飞说的便是刘备一干人。 当初刘备战败弃了家小远逃,今日白天还这个不舍那个不弃的,可是关键时刻,刘备还是在张飞的保护之下一路奔过了当阳桥那一面。 自此唯一的儿子以及两个媳妇,全都抛在脑后,不管不顾了。至于本就不放在心上的两个养女,此时就不会放在心上。 想到必死于荒井之中的糜夫人,林琳觉得半百的小老头还是别去祸害孙权的妹子了。 省得到最后那孙家妹子也是要独自回江东的。 林琳本不想多造杀戮,所以凡是逼到近前之时,才会一鞭子抽飞而去。 当然此时林琳用的是另一根单纯的鞭子,而非一直缠在腰上那只鞭尾细了细刃的鞭子。 一路不远不近,不动声色的跟着糜夫人的马匹,同时又在自己和跨下的马身上都施了忽略咒以及隐身咒。 却说赵云自四更时分与林琳分别,便在营中与曹兵厮杀往来,及到天明十分,不但失了刘备家小,也不见自家娇妻,心中茫然。 于是赵云回顾左右,又返回乱军中数次寻觅。最后身边相随将士皆以无踪,然赵云自然心坚如石,就算是单身匹马也不愿独个返回。 先是救了简雍,然后又带回了甘夫人,可是往返数次也不见糜夫人与林琳,心下更是担心不已。 终于在一处土墙之内找到了糜夫人。 两人泣语数句,赵云将阿斗绑缚于胸前后,林琳才骑着马显身了。 显身的这一刻,就是一鞭子将糜夫人自井中拽了上来。 糜夫人自尽不成,自是轻泣。 林琳见了,却并未说什么,当断则断,能在这种时刻弃命保儿,也是女中豪杰。 ……虽然还不是自己亲生的。 自家男人与别的女人生的孩子,也能让她做出这样的牺牲,林琳不知道要如何形容这种感情了。 这个时代的人,果然是她不能理解的存在。 诸葛亮那么个人精,难道真的看不出来刘备的心思,可是人家就是心甘情愿留在刘备身边。 赵云呢,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有为什么把自己的命看得没有刘备家小的命重要呢。 这个时代的人,他们的坚持和信念,不是她能理解的。 不过她也敬佩这样的人。 尤其是……她男人。 「我遍寻夫人不至,差点无颜相见夫君与主公。今见夫人,因何弃命不顾?夫人先勿悲伤,且让我夫先行带着小公子突围,夫人与我共骑一骑坠在其后。富贵在天,生命有命,能否存活皆看天意岂不是更好?」 第432页 林琳平日经常与赵云比划,虽让赵云忧心,却也明白此时这样安排是最好的,于是也不多言,听了林琳的话,和林琳一起扶着糜夫人上马,便一马当先的在前面开路。 而林琳将糜夫人安置于马前,又让她趴在马身上,然后大喝一声,紧随赵云而去。 第216章 赵云一马当先,时不时地低头看一眼怀中阿斗,然后又要顾忌身后林琳二人,分身之际还要对围上来的曹军厮杀突围。 林琳见此,眉心微蹙,想了想,便轻喝一声,操马前行,直直冲过了赵云方罢,与其让他一直惦记后面,还不如让他在后面看着,跟着。 因为林琳在前,一边纵马前行,一边拿出早就换成带有细刃的长鞭,着实为赵云开了个好路。 赵云头一回见到林琳不含杀气却下手招招不落空的样子,心中不无骄傲。 这就是他爱上的女人。 这就是一个可以与他并肩作战的女人。 没有哪个男人会让女人为自己开路的,于是驱马前行,与林琳并肩厮杀突围。 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喜欢挑软柿子捏的,林琳一个女人,带着另一个女人跟着赵云向外杀去,曹军诸人都想着先拿下林琳再收拾赵云。 却不想林琳驾着马,又挥舞长鞭短刃,极不易近前。危急时刻,她还会不管不顾的丢出一把暗器,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竟然还一边跑一边往身后丢黑豆,丢钉子,这给后面追敢他们的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最后众人又将视线重新移到了赵云身上。 女人呀,就是心思多。还是男人更省心一些。 将马骑出飞起的速度,可是赵云怀中的阿斗还是被曹军发现。于是众人对于一勐将怀中带着一啼哭小儿出行,便有了一些想法,于是更是要活捉了几人。 因为阿斗大哭,围在林琳身边的曹兵又跑云截杀赵云,林琳哪里看得了这一幕。 拉住马缰又是回身相护,于是两匹马便团团地被曹军围在了中间。 可就算是如此,林琳大风大浪见过无数,自然无惧。而赵云自也是征战杀伐之人,下手也是毫无犹豫。 两人便在马上,各自厮杀起来。一时间林琳也顾不上留后手了,那是杀了一个血肉横飞,昏天暗地。 曹操于高处见了,忙派人来问阵中之将是何人。 赵云藉此喘歇数息,然后高唿一声,「我乃常山赵子龙也。」林琳转头看她,眼中是明晃晃的爱恋。 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峰,古来沖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林琳眼中的爱恋都要透了出来,不过还好厮杀又已开始,倒是没有给林琳跪舔的机会。 一直乖乖趴在马背上的糜夫人,背后已经被血染红,那凉凉的湿意,让糜夫人很是惧怕。 但是为了活命,她仍是一动也不敢动。 林琳一边抽着鞭子,一边还会轻声安慰她不要害怕,便是舍了已身性命也会护着她和阿斗平安。 什么时候最让人感动,那便是生死危机之时。 这个时候,可是让人感到的最好时机了。 就在糜夫人想着若是到了危机时刻,便跳下马来给他们争取生机时,只听到趷跶一声,一旁的赵云连人带马颠入曹军事先挖好的土坑之内,说是快那是慢,曹营中一大将便是提枪来刺,林琳见了心跳仿佛骤停一般,飞快地一鞭子就像那曹将甩去。 那曹将躲闪不及,直接被林琳长鞭上的细刃伤了胳膊。 那看到赵云这惊险一幕,林琳真气逆转,走岔了气,强压下一口涌上来心头血,便使用了浑身解数…… 而也好在有林琳的缓冲在前,赵云从土坑中迅速爬出,又火速加入战局。 林琳一直在他跟前护着他。两人倒也合作无间,一时间平安无事,待赵云的马也从土坑里爬出,见到他平安上马,林琳才又转头带着糜夫人向外突围。 赵云并不似林琳这般以逸待劳,从四更天开始一直厮杀,又是救人,又是寻人,早就已经筋疲力尽。 夫妻一体,她多干点,他就能少累点。 多余的话且不说,林琳将鞭子轮得膀子生疼,赵云也是提枪左右前后的刺去,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突出重围去。 临去前,林琳回望高处曹操所在之处,若非他惜才不让放冷箭,此时她们夫妻二人也不会逃得如此顺利。 至少她的秘密是一定会曝光的。 也幸好一切都如原着,除了没死在枯井中的糜夫人。 赵云林琳糜夫人三人,皆是一身血色,犹如血葫芦一般,骑着两匹骏马急驰而来,正好遇到了站在当阳桥头接应的张飞。 张飞看到三人情形,直接放三人前行,而他则是留在此地等候曹军大营。 一路行至山林坡道之内,在见到了刘备众人后方下马来见。 因路上已经查看,阿斗此时哭累了,已经睡着。此时正是甜香之时。再加上糜夫人未死,阿斗又活了。刘备交给赵云的任务也已经超额完成,所以赵云自是没有什么跪地愧疚之心,而刘备也没有了摔孩子收买人心的举动。 林琳已是累极,自然不愿意看那刘备表演,将脸上血色清理干净,林琳便去了赵云身边帮他收拾。 她的衣服本就是暗色,所以并不显目。但是赵云却是一身银色盔甲,那上面满满的血污却是再也挡不了的。 第433页 从水袋中倒出一点水,将布巾弄湿,然后一点一点帮着他清理。 看到赵云脸上细小伤痕时,林琳心疼的眼泪一直在眼框里打转。 怎么办呢,就是看不得他受一点点伤。 再看看赵云的手,那上面也是伤痕累累。 「莫哭,云不疼。」古人在外面一向含蓄,此时刚刚经歷生死大劫,赵云也不能再保持镇定从容。 劫后余生,很多事情都会看开的,此时此刻的赵云也不例外。 盔甲已经清理干净,林琳转身之际便被坐着的赵云抱在了怀里,林琳坐在他的腿上,轻轻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 仿佛除了这里,哪里也不能让她安心了。 正如她所想一般,赵云也是累极,可是不抱着她,却是一点也不能安心睡去。于是不顾人前,只将人抱在怀里,搂着他的妻沉沉睡去。 他真的累了。 这一觉,睡了很久。 或者说是林琳睡了很久,待林琳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竟然是侧坐在马背之上,靠着赵云正在赶路。 「我睡了多久?」抬头望向身后的人,林琳娇娇地靠着他。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根本看不到现在是什么时辰。 「五六个时辰了。」 「哦。」从身侧的包里拿了些吃食,林琳咬了一口,然后手自然地向一旁一伸,搂着她的人一见,张嘴咬了一口。 「咱们这是去哪?」林琳做的干粮都是小块装的,好拿也好方便偷偷食用,一块点心,小俩口一人一口也就没了,于是林琳一边跟赵云闲话,一边又拿出一块干粮你一口我一口餵食。 「公子刘琦来接主公老小暂居江夏。」他们在原地休息了两个时辰,便又上马向夏口赶去,復又行了一个时辰后,遇到来接应的公子刘琦。又受他邀请陪着刘备以及老小去江夏暂居。 因睡时便在赵云怀里,刘备也知此次糜夫人能够生存多赖林琳相护,于是也不叫他推拖,直接抱着她上马前行。 ……还能省出一匹马来。 赵云想到他一个经年厮杀的男人都累得虚脱,更何况是妻子这样的小女人了。所以也是真的心疼她。 赵云本就心疼娇妻,此时见她累疲自是轻手轻脚再不肯弄醒了她。 于是这一路林琳便一直睡在了赵云的怀里,一时也不肯醒来。 林琳之所以会睡这么长的时间,主要还是那会儿子见到赵云跌入土坑,一时真气运转走岔了路,后来没有调息,又是一阵厮杀,这才会因为内伤重了一些,而一直睡到此时。睡梦中真气自行运转,此时内伤好了一些,这才醒转过来。 「老家人早了咱们一步到了江夏,此时知道咱们到了,想来会与咱们在江夏汇合。也幸好提前让他们走了,不然昨天乱战,真的冲散了,咱们也顾不上他们三人。」 林琳侧坐在马背上,其实差不多也是坐在赵云的怀里,赵云紧了紧手臂,让身前的娇妻更靠向自己,以自己的体温帮她驱走寒冷。 「是呀,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赵云现在非常庆幸早早安排了他们早于大军前行离开,哪里想到走了一批百姓,又在路上捡了另一批投奔的百姓呢。这么一来,倒是最后又降低了他们前行的速度。 「……你还好吗?」林琳想到睡着前这人身上也是有些伤的,此时想起来又是一阵心疼。 你说说,为了别人的皇位,他们俩口子忙的都是啥子呢。 「不过是小伤,这比云早前受过的伤轻了许多。今日能够平安无恙杀将出来,云知足矣。」 「……」真想占一小城,然后占地为王,守着他终老,在战乱的年代里过些安稳日子。 生于乱世,每个人都有他们的宿命。赵云至少这一世没有白活,总是被后人铭记住了。 至少史书上记载他是寿终正寝的。 天黑,本就无人看得清什么,林琳时不时地拿些点头肉干送进两人的嘴里,待咽尽,竟然还从空间找拿出了一个铁制的小酒壶餵了一口酒给赵云暖身子。 还好赵云没有傻透气,问她还有多少吃食或是送些与他的好主公去,不然下一个餵到嘴角的一定是巴豆糕了。 …… 星夜赶路,终于在天亮之前到了江夏。一番安顿,林琳二人也终是见到了老家人和那两个随从。 林琳带着老家人一起,回了分到的暂居之所。而赵云则是匆匆换了衣服,又只是简单洗漱了一番,吃了一点糙点,便带着两个随从去了刘备之处。 看着赵云远去的背影,林琳深深地嘆了口气。 当年她男人的外遇对象是个黑胖子,如今她男人的外遇竟然是那个装模做样的爱哭小老头。 她也是醉了。 …… 无论什么时代,对于她男人来说,男人的吸引力,总比女人来的要大一些。 到了江夏,刘备一行人便算是暂时安顿了下来。稍后诸葛亮被东吴接到了对岸后,留在江夏这边的人也不过是整顿军务,操练士兵。 赵云做为刘备的近臣,时常是护卫在刘备左右,一时倒也没有什么危险。于是此时,林琳算是彻底的安下了心,恢復到了之前在新野的作息。 做饭,缝衣,看书,绣花或是陪着糜甘两位夫人说说话。 因为两位夫人与阿斗都是赵云与林琳拼死从曹营之中救了下来的,对于林琳的感情更显深厚,比之在新野时又深厚了几分。 第434页 尤其是一直趴扶在林琳马背上的糜夫人。 第217章 夫人外交,从古至今都是不可或缺的。三天两头糜甘两位夫人便将她们这些女眷齐聚一堂,赏赏花,喝喝茶的。 糜夫人对林琳最是热情看重,再加之糜夫人是刘备正室,正经主母的身份,整个刘备管区里,很多人都会对林琳礼遇三分。 至少明面上是这样的。 不过林琳也不是不知道那些夫人都在背后说着什么闲话。 反正在林琳看来,只要你不敢当面说,那她就可以当成不知道。 毕竟背后再怎么说人,当着她的面也是要赔着笑脸不住嘴的夸她。 说她不应该会武,那是不是就是在说她不应该救糜夫人? 这种话,别说糜夫人听了会怎么样了,就是甘夫人也不敢听的。一来二去的,倒也那么过了下来。 …… 劫后余生的日子就在这些内宅妇人的家常里短中过去了林琳知道他们在江夏也不会呆太远,赤壁之战后,她们便会搬回荆州。 之后会跟着刘备入川,进汉中,久居成都。 林琳拿出那本长到不想看的书,看了没两页,就又放下了。反正她知道她男人寿终正寝就得了,像是周瑜中毒不耐生气什么的,倒也无妨。 至少跟她和她家男人是没有什么妨碍的。就是可惜了他那个漂亮媳妇…… 虽然周瑜之后,东吴气势大弱,可是天下之势本就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若是她动了手脚,天下气数关系天下人之命数,岂可为后世子孙安逸便要随便插手歷史的。 兴,百姓苦。亡,苦的还是百姓。 林琳不想为了一已之私,便让已经饱受多年战乱之苦的百姓们既然在这三分天下之中苟延残喘的活着。 这天下,还是一统比较好。 以前林琳年少轻狂,不知深浅,可是走到了如今,她竟然也明白了很多的事情,为什么神仙会眼看着发生了。 因为很多的事情,都是必然发生的。而必然发生的事情,都是有他发生的意义。若是心有不忍,轻易改之,谁知会不会引来更大的后祸? 思来想去,唯有袖手旁观一路可走。 …… 在江夏住了两月,一直到了冬末,刘备等人便去了夏口。赵云出行前,林琳又是细心地给他收拾了行囊,殷殷盼他平安归来。 少受伤,如果可以,最好不要受伤。 刘备走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家小,所以林琳此时也就没有理由跟着过去。再加上江夏与夏口并不算远,往来也便宜。更何况林琳明白此行夏口也不过是数日。数日后他们便会回到荆襄之地。于是林琳在这江夏也未置物办产。 日常有老家人採买食物菜蔬或是所需之物,林琳除了去与糜甘二人那里外,便再不外出。 城中兵马纷乱,再加上闲杂之人过多,林琳实不愿意抛头露面。再入了那等三姑六婆的嘴里。 十一月二十日,林琳在这江夏都感觉到了风向变了,便也知道今夜便是那赤壁之战。数百万将士的生命就毁在了几个野心勃勃之人的建功立业上。 何其可嘆,又是何其的可悲。 自古封候拜相,改换门庭,何尝不是想要活下来呢。 从空间中取出一盏功德烛盘,点了满满的香油,林琳置于案几处,将手腕上带着的佛珠拿在手中低声轻诵经文,以做超度。 林琳心中明白,说的再多,做得再多,都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 天际昏暗未明要明之时,林琳突然想到了一事。 桂阳太守之嫂。 那件拉皮条的事情,忒特么噁心人了。 别的也罢了,那桂阳之行,她是必要跟着去的。 三分颜色还要靠七分装扮。 她本来就有几分容貌,再加上手上功夫了得,化出来的妆也是美轮美奂,往常枕盼交颈缠绵之时,她也曾问过赵云那貂蝉何等容貌。 每每赵云都说她美及某人。 林琳虽然知道期间有水份,可是往来多日,倒也没有看到多少人是长得比她漂亮或是有她会化妆的。 都说在乱世美丽是一种罪过。可是若是有了实力就另当别论了。 现在整个刘备帐下,谁不知道赵子龙之妻美貌无双,功夫了得。不但刘备帐下知道,便是曹营之中也都知道当日在长坂坡与赵云一起冲出重围的女煞星,便是赵云之妻。 那日在危机关头,林琳杀的人,并不比赵云少。当赵云跌入土坑之时,林琳吓得慌了手脚,当时更是招招致命的。 她不是貂蝉,只能以美色惑人,任人蹂.躏欺负,然后自相残杀。 她是林琳,是『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的衷心维护支持者,敢来挑衅,必是有来无回。 当日和赵云皆是一身血滴滴,杀气腾腾的回马赶来,当时的情形军中数人皆有眼见,那样的女人,帐中女红,马上杀敌,还有谁会胡言? 林琳除了对赵云有着一腔柔情,对于其他人,虽然笑意莹莹,却从不会退缩。 与林琳有过几面之缘的诸葛亮,那是一眼便看穿了林琳掩藏在温柔面容之下的桀骜不驯。 再一个,林琳也是跟着黄外公系统学过五行八卦、奇门遁甲之人。诸葛亮惜才,自是愿意另眼相看。 第435页 要知道美与不美,于聪明人眼中都没有真才实学更能打动人心。 不然诸葛亮之妻也不会是世人公认的丑了。 不过在诸葛亮看来,他宁愿让孩子丑一些,也受不得他的孩子蠢笨如牛。 有诸葛亮的另眼相看,又有糜干两位夫人看重,林琳在这刘备治下还真的无人敢轻慢。 赤壁之后,刘备算得上是得了一个翻身仗,连带着赵云等人也是名扬天下。 其实赵云早就名扬天下了,因着长坂坡那一役。 不过此时却并非是当时的情形。 刘备与东吴联手赢了这一场,便在这乱世之中有了立锥之地。做为刘备之臣,主荣臣自然会跟着一起荣。 就像跟着张老头一起飞升张家妇小以及鸡犬。 是夜,赵云醉态朦胧的回到处所,抱着林琳便是一顿勐亲。 久不见赵云,林琳自然是想的。可是想到赵云见到自己这么热情,其中有一半是为了刘备高兴,林琳当场脸就拉了下来。 这个爱哭爱作戏的小老头,果然比黑胖子还要让人讨厌。 当被赵云一下子抱起来双双跌倒在榻上时,林琳却是顾不上想别的了。 她男人的身上怎么又多了好些疤…… …… 那之后又大肆的庆祝休整了两天,刘备便在诸葛亮的建言之下,开启了这三分天下的征途。 数日后,林琳便跟着赵云去了桂阳。 林琳带着纱帽与赵云并骑而行,赵云对于自己竟然经受不住美人恩而稀里煳涂地答应了让娇妻同去桂阳这件事情,心中甚为不悦。 当时怎么就稀里煳涂的答应了呢。唉,不过当时箭在弦上,他也控制不住呀。 「我一人在家,时常无趣。出来走走,难道你也不许吗?」人都出来了,还摆着这么一张脸,又有什么用呢。 「大军行兵打仗,极为辛苦。家中安稳,也可减我顾昐之忧。」 赵云将随从递过来的水袋接过反手递给林琳,语中有心疼,又有一些责备。 林琳看是自己的那只水袋,这才接过,浅浅地喝了点水,便递迴给他。「我若是怕辛苦,当初也不会许嫁于你。现在你是嫌我辛苦,还是嫌我这个人了?你若是实在不愿意让我跟着出来走走,那我现在离开也就罢了。」 赵云一听这话,更是纠结。哪里敢放她独行。「是为夫想差了,夫人勿恼。」 林琳斜了他一眼,透着纱幔,赵云也感受到那一汪秋波的柔情。 荆州距桂阳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就算是林琳加入了此间也没有影响到这三千大军的行程。 不过每到夜间驻扎之时,赵云帐房的灯却是最不亮的。 虽然在这帐中并无什么事情,可是林琳却也知道帐中有灯火,人影投出来,会给人什么样的遐想。 更何况,赵云虽顾忌在帐中不愿做出什么事情,可是男人气血方刚,总不免要搂搂抱抱的。 一路到了桂阳,因为桂阳太守赵范心中胆怯,收取桂阳之事,竟然异常顺利。进得城来,赵云不放心只得一路都让林琳跟随在侧。 及至见了那赵范,也是如此。 赵范见赵云一路从荆州奔至桂阳身边还带着女眷,便以为云乃好色之徒。 赵范花言巧语,似要以同姓为由与赵云结拜。赵云心中起了安抚他之意,顺势应了下来。 不过林琳却不喜欢赵云与这般人摆在一起,轻轻地笑了,「既是结拜,总不能如此简陋,不如待主公来了,禀告主公,由主公做主岂不是两全其美。若是主公同意,还可请军师为你二人挑个好日子。岂不妙哉?」 「这位是?」赵范不妨跟在赵云身边的女子发了话,而她发完话,赵云竟然还听了进去,心中不贊同,但在未明此女身份之时,也不好出声喝骂。 「这是我妻林氏。」 赵云还是了解林琳的一些小性子的,见林琳在此时开口,便知道她的忌讳,听到赵范如此问,便当忘记刚刚的话题,认真的介绍起林琳来。 那赵范一听跟在赵云身边,身量苗条纤弱,始终带着纱帽似人的女人竟然是跟这赵云一起出名长坂坡的林氏,心中便大惊。而又惧怕。 想到心中刚刚转过的那个主意,再想到传言中一步杀十人,转身之际灭一片的女煞星,心中很是焦急,就怕那位早就安排好的寡嫂已经依计留在了这房中。 女人多了是非多,他自己就有好几个女人,这些女人为了争夺他的宠爱,那可是什么手段都用尽了的。 林琳忽悠没了结拜的事情,那赵范也不敢再言语。只是吩咐家下人等送来酒菜。 因为这个时代的原因,就算是林琳跟着赵云过来,但是在两人喝酒的时候,林琳也只能坐在赵云侧身后,一言不发的听着两人说话。 赵云很是爱重林琳,自然不肯让林琳做些宴中侍席倒酒的事情。而林琳也没有这个自觉,那赵范就更不敢提了。 可是喝着喝着,一个穿着一身浅色汉服的女人便走了进来。 或者说是直接从屋里走了出来。 那赵范一看樊氏出来,心中大惊,扫眼看向坐在赵云身后的林琳一眼,发现她始终未抬头,或者说那纱帽挡着,他跟本看不清她有没有看到站在地中央的寡嫂。 「这是何人?」赵云看到进来一个像是良家妇人的女子当即危襟正坐,将脸侧到了里侧。 第436页 「这,这,这是我兄长遗霜,樊氏,想必是误入此地。」赵范说完便使眼色让樊氏出去,可是那樊氏还以为赵范使眼色是让她抓住机会呢。 于是上前便要为两人斟酒。 林琳见了,轻笑出声,「赵大人,您与亡兄可是一母所出?」 赵范听到林琳这么问,有些发怔,「是,是呀。夫人何说此言?」 「只是看着不像罢了。」 「夫人从何处看出不像?」 「若我夫有兄长不幸亡故,必不会让寡嫂出来做那斟酒侍席之事。可看这位夫人,像是已经习惯了此间之事,怕是你那兄长过逝差不多有三年了吧?」 赵范:「……」好本事,骂人不吐脏字。 樊氏:「……」她还真的是做惯了这些事情。而自从亡夫病逝以后,这样的事情便多了起来。 「赵大人,若是府中拮据,请不得僕妇,也不必请亡兄未亡人出来。这岂不是扫了亡兄的颜面。再一个,女子是否要从一而终,皆应该洁身自好,而莫做出有辱体面之事。」 「赵夫人所言,倒也在理。只是夫人有将军这样的人日夜相伴,岂知奴家之苦楚。」 那樊氏听林琳言论,便也知道她与赵范所谋之事以被人知晓,倒也不再掩饰她想要染指赵云之心。 「这位赵夫人说的话,倒是好没道理。我有本事让我夫长命百岁,寿终正寝。我便有人可以日夜相伴。我若没有这份本事,自也不会苟活于人世,让我夫地下冷清。夫人既然觉得独自一人活着苦楚难耐,不如去陪亡夫,也算是终身有靠,有始有终。」 她在,就会护着赵云一辈子。若是赵云出了什么事情,捨得一身寡,她也敢将这天下成名的诸候都送到地下与赵云做伴,不让赵云在地下寂寞。 她的仁慈,怜悯。那关键得看赵云是否安好了。他若不好,别人还想好好的活着 他,便是她的原则。 …… 第218章 林琳的话不可谓不可刻薄了。可是无论是哪个女人面对着对自有男人有企图心的女人也不会有平常心的。 她又不是圣人。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压根就没将她放在眼里,明明知道她在这里,竟然还敢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岂不是太侮辱人了。 林琳自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说一句实在话,她本身就是个眦睚必报的主儿。 惦记上了赵云,比算计赵云还让她受不了。 当然了,哪一样她都不会轻易对待就是了。 男人的贞操也是很重要的。 捍卫自家爷们的贞操,是每个女人都必须掌握的课程。 当然前提是,你特别的稀罕他,特别的想要他。 林琳误会了,她是真的误会了。 那赵范是想要把自家嫂子待价而估的卖出去,但是在知道林琳也跟着来的时候,却是早早就找消了这一念头,毕竟林琳那真真是凶名在外。 可是赵范的嫂子不知道呀。 她还是按着计划准备来个以身相许,改善一下自己漂泊无依的处境。 可惜了,遇上这么一个护夫狂魔,跟个仙人掌似的,浑身都刺。 …… 此时此刻,樊氏和赵范都没有想过林琳会说出这么刻薄的话来,一时间面子上都有些挂不住了,面子里子都让人生生剥了下来,谁的脸上估计都会表现了出来。 两人面上刚表现出来,便一致将视线转向了赵云。可是赵云却只是低着头,拿着酒碗细细品着,仿佛刚刚什么话都没有听到一般。 这酒真不愧是好酒,比那杜康也不差什么了。 好喝! 虽然赵云不知道自家媳妇那张惯会哄人的嘴为什么会说出这么难听的话,可是既然自家媳妇这么说了,他还是别吱声了。 ……难道是每个月的那几天要到了? 赵云记得每次那几天的时候,他媳妇都比较暴躁。 可是从荆州一直赶路到这里,他们今天晚上总算能好好的『休息』一下了,若真的不凑巧,那真真要馋死他了。 …… 林琳见赵云这样,心情大好,于是颇为好心情的又接着说道,「刚刚赵夫人的话,我是明白的。空虚寂莫冷嘛,若是夫君不在身边,我也是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所以能陪在他身边,我必是要陪着他的。就算是一路辛苦颠簸,可是能够时常见着夫君,也是甘之如饴…… 不过话说回来,赵夫人在人间都能感觉到这份寂寞,想来已逝的赵大人也是如此了。与其两厢孤寂,不如生人就一就亡者。 九泉之下夫妻团聚,不离不弃,也是人间一桩美谈。 赵大人和,现在还姓赵的夫人,不会认为我的话太刻薄了吧?不过这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肺腑之言。今生今世,来生来世,若有生生世世,我仍是会嫁与夫君为妻,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他生,我生。他亡,我也不独活。」当然,前提是要看她男人是怎么死的了。 林琳说完还用一脸『你怎么不早点去死』的不争气眼神看着樊氏。 这让樊氏很内伤。 可是等她瞪回去的时候,就发现那个女人竟然一脸不知羞的看向一旁的赵云。 这是借着他们家的地方,踩着她表白呢呀。 这人的心咋就这么黑呢? 赵云听到林琳这话,那是相当的感动了。 第437页 他生,她生。 这样的话,让赵云很是震撼。他一直没有想到原来在她的心中,他有着如此重的份量。 他一直以为,他们之间,她的用情不会比他多。 赵云这个人吧,是个双重标准。 在他看来,赵夫人的男人虽然死了,她就应该为夫守节方是大义。可是这种事情要是放在身边的小女人身上,他却是希望他哪一日战死杀场,她不要在乎那些世俗之礼,下辈子找个好男人好好的过日子,不然就是死了他也不放心她。 他是真的不放心她。 这一场接风洗尘的酒再往后那真是接也接不下去了。在这么尴尬的时候,林琳只得小声地对着赵云说了句时辰不早了,还有一些安排没做什么的。 赵云听了这么个理由,顺着台阶便也起身告辞回了下处。 回到住处,林琳便让人去烧洗澡水。她和赵云一路行军,倒也需要好好的清洗一下。 一时,天色暗了下来,行馆的侍从先是给他夫妻二人送了晚饭,夫妻二人对坐吃了一段虽然并不丰盛,却很让人有胃口的饭食。 然后过了一时,又送了茶水和澡盆与热水。 这个时代,女人永远被排在男人的后面,单从这行馆的侍从准备洗澡水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 林琳何时用过别人的洗澡水了? 成亲这么久,赵云哪里不清楚她的一些小习惯。之后锁了门,走到澡盆边,用手试了试温度,然后,将身上的袍子解开丢到一旁的衣架处,再然后才来到林琳的身前,一把打横将她抱起,走到澡盆旁。先是放在了地上,然后一件一件地将林琳身上的衣服解开,最后待林琳身上一件衣服也没有的时候,才将人抱到了澡盆里。 昏暗的烛光下,林琳被赵云的动作弄得非常的不好意思,尤其是那双大手,一边脱衣服,还一边在她的身上来回抚摸时。 林琳脸上有些热,双手难得有些羞窘的环在胸前,在被赵云轻轻地放在澡盆里时,下意识地转身背对着他。 赵云见了,无声的笑了笑,拿起一根髮钗将林琳散在脑后的头髮都帮她梳了上去,然后低头亲亲她的裸肩与后脖筋。 一只手从林琳的肩膀向前向下探去,而另一只手却是飞快地解着自己的衣襟。 待那只手将一侧的雪峰拢在手心里时,赵云已经借着空着的这只手跃起入了澡盆里。 扑通一声,渐起了无数的水花。 澡盆很大,但是装下两个人却是有些个紧。 热气晕染之下,林琳仍是看到了赵云眼眸中的深情厚意。 被人从身后抱到怀里,后背靠在那副宽阔的胸膛,林琳仿佛听到了赵云那跳动得飞快的心脏。 扑通,扑通,扑通。 …… 赵云的手掌很大,内里肌肉也很是粗糙,游走在林琳细嫩的肌肤上,带着一股异样的感觉,当一只大手一直停留雪白的大兔子上时,而另一只大手已经顺手胸口摸到小腹,再往下摸时…… 薄厚适中的嘴唇一直流连在林琳细腻的脖颈处,时而还会在耳垂处轻轻吻咬着……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预示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 水气,水波,心跳,毫无遮拦的相贴,已经压抑却又压不住的喘息,像是一把火一般点燃了整个夜晚。 像海浪拍打过岸边的激烈,又像是小河流水一般的缠绵,沉沉浮浮,说不出的旖旎风情…… 酣畅淋漓之后,除了满地的水,就只剩下林琳的膝盖不堪红肿,身上也是青青紫紫才能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洗一场鸳鸯浴,最直观的体现便是不用在做事后清洗了。 被人抱着进去,然后又一脸娇羞,浑身软绵地被人抱着出来。再被人抱到了榻上,又被人从榻上抱了下来,被人挤在墙上,被人…… 几番折腾,赵云仍像是使不完的力气,可是,恨只恨这夜儿太短了些。 …… 第二日,被好一番折腾的林琳又是天光大亮才起身。 晨起懒梳妆,只披了件赵云的衣袍,便走到窗户前,将窗户打开,一室的阳光都泄了进来。照得人极为温暖舒服。 连那冬末春初的风,也便得温和了起来。 赵云早早就起身出去了,而留在行馆里的林琳在收拾完自己后,却发现真真是无事可做。她跟了来,总不能一直呆在内宅里吧。 怪没意思的。 她与赵云成亲数月,且不说夜夜缠绵,也是差不多了。只要他在后方,两人总不会睡得太早。可是, 林琳摸了摸自己的小腹,那里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这很不科学。 好吧,有她在的地方,就不能讲究科学这种东西。 想到现在只有一个儿子的刘备,也是年过半百才得了这一点血脉。再想到其他人,关羽身边有个义子,张飞倒是有个儿子。 像是以后会先后嫁给阿斗的两个张皇后,此时却是还没有出生呢。 难道真的要等到刘备在成都称帝后,生活安稳了,她才会有消息。 可是为什么,她总有一种今生子嗣缘浅的感觉呢? 想到空间里的生子药丸,林琳想了想,若真的是如此,今生她并不想强求。 如果她没有孩子,如果她和赵云没有孩子,又会是如何呢? 第438页 人心不可测,人心也不可试,可是她还是想要试上一回。 …… 到了桂阳后,赵云也很是忙碌,赵范自认为得罪了林琳,而赵云也没有给他面子的意思,一时间对于赵云便有了些牴触。 可是既已献城,那桂阳城里的事情,也就不是他能说道的了。 刘备是个『仁』主,做为他的贴身近人,赵云还是有些受影响的。在城中到是真的得了好名声。 等到林琳在行馆呆的实在无聊,在城中开了义诊后,赵云与林琳倒是都得了不少好名声。 这年头,人少地多,且不说遍山的药草,那也差不多了。林琳每天上午去义诊,下去去採药。日子过得倒是极为规律。 不过这一日,林琳却在城外碰见了一队女子兵。 「这位夫人,我且问你,听说刘备麾下的赵云就在前面的桂阳城中,可是呢?」一个兵士打扮的侍女见到林琳背着个药篓在前面不远处,连忙驱马上前问道。 林琳本以为只是普通的问路之人,可是听到这话,先是看了一眼面前的侍女,然后又眯眼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上百骑女兵以领先众人一个马身的俏佳人。 「确有此事。那赵云携妻暂居于这桂阳城中。」 不会是赵云哪里来的烂桃花吧? 林琳以为那侍女听到『赵云携妻』这四个字,至少也会带点不屑的神情,哪里想到林琳刚说完这句话,那侍女的眸子就亮晶晶地看了过来,「那赵云当真是携了妻子在这桂阳城中?你可莫要谎我。」 林琳:「……当真。」看这情形语气,总不会是冲着她来的吧。 这年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若这些人真的是那朵烂桃花,她自信还是可以放任她们去找赵云的。 至少也能看看赵云是如何处理这些事情的。 这关系着赵云将来老的牙都掉光时,是吃肉粥还是稀粥呢。 见到林琳点头确认的样子,那侍女差点乐得蹦起来。连忙丢了问路币就像自家小姐跑去。 林琳耳力过人,隔着数丈之远也听清了她们主僕的对话。 ……原来这帮子娘子军是真的——冲着她来的呀。 摇了摇头,这年头领着一群小姑娘也赶跑到这里来,估计也就只有东吴吴国太的千金,原着中的那位孙夫人了。 将衣袖和裤脚整理了一番,背着自己的药篓便走了过去。 既然是这位,那这一群姑娘还是别进城了,进城了那就是个麻烦。 那刘备不想还荆州,那诸葛亮也是一肚子的坏水呢。 「这位娘子与侍从是来找赵云之妻林氏的吗?」 那些人没有想到林琳会过来,又会如此问,不过练过武的小姑娘倒还有点警觉心,当真摆出了一个警惕的样子出来。 东吴的这位千金,性子极是高傲,听到有人问她,先是轻视地看了一眼林琳,但是从林琳掀开的纱帽下,又看到了林琳的容貌与好肌肤,心下不知这是何人,便还是客气地回道,「确实如此。我听说那林氏当初与其夫赵云一起护主从长坂坡突围,着实想要见上一面。」 「见了面又要如何呢?」应该不是只单单见一面那就简单的吧? 难道还要什么签名合影?或是…… 「自是要切磋一下。」这才是孙家千金不远千里带着人奔过来的主要原因。 日常总听人说,那林氏武功了得,她自幼也是名家指点,勤练武艺的。与男人比武本是小道,今日听说竟也有女人上阵杀道,自然是想要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然后再与她好好的切磋一番。 林琳点头,将纱帽摘下。露出整张芙蓉面来。 孙家千金一看,也是吃惊面前女子的美貌,想到这样的容貌却在城外採药草,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身份。 这个年代,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若无身分背景,哪一个不是被人圈养于内宅之中。若是有着身家背景,又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在这城外採药草呢? 孙氏自副美貌,但是自来家世了得,所以那些个龌龊,与她到是没有防碍。可也知道一些事情。 这般容貌,在这乱世,就是一切的苦难。 「敢问这位夫人是?」林琳的头髮已经梳成了这个时代已婚女子特有的发鬂,所以孙家千金一看,便知道面前的女子是已经嫁了人的,所以自然而然便将未婚女子的『娘子』变成了已经的『妇人』。 「我姓林,夫家姓赵。恰好我夫单名也是个云字。曾经也与夫君打长坂坡走过。想来娘子找的便是我了。」 「你是林氏?那个长坂坡跟着赵云突围杀出曹营的林氏?」孙家千金看着面前比自己还要瘦弱三分的人,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第219章 能被当成最为经典的小白花,便可以知道白呤霜的身子是如何的娇小柔弱了。 其实白呤霜的这副身子,主要还是在母体里的时候,亲妈今天愁侧福晋得宠,明天愁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儿子,后天又愁换来的儿子怕是养不熟。 这产妇忧思过度,产下的孩子自然会瘦弱一些。再加上出生后被施了炮烙之刑,又是起水泡,又是发高烧,这么一折腾下来,先天加上后天,身体自然看起来娇弱无比。 从十岁开始便风餐露宿,错过了生长发育最好的时间。等到林琳接手后,也不过是调理了内里,而身段什么的,对于林琳来说,倒还真的没有当回事。 第439页 矮一点,瘦一点,总是不会耽误她挥鞭子揍人的。 那孙家千金,虽然也是江东之人的婀娜多姿,但是自小被吴国态当着手心宝似的养大,又怎么可能失于调养? 不但不失于调养,还自幼习武,没有弄出个五大三粗来,就已经是天赋惊人了。 林琳非常不厚道的想着,若是这孙家千金真的弄出那副样子,那她是一定会促成刘备与这人的婚事的。 若是再有些什么特殊的嗜好,呵呵,咱们的刘皇叔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说的出来。 真心好期待。 可惜了,现在这副好容貌还是别让那只半百的猪拱了。 真心糟蹋了。 当她一下马,竟是生生比林琳高出半个头来。 林琳仔细打量这位有名的孙夫人,觉得没有嫁给刘备也是她的一大幸事。 刘备身边出名的两位夫人,糜夫人与甘夫人都活得好好的,前些日子甘夫人偶感风寒,却也是正常挺了过来。所以呀,那周瑜便是想要用孙夫人为饵,那也是没有机会的。 他倒是想要将孙夫人许给那位原荆州之主刘琦,可是刘琦病入高荒,不过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事情。拿他下馅,估计是没有人会上当的。 也因此这位东吴千金还是待字闺中。 说来,只这一点,林琳就看不上周瑜,堂堂一个大丈夫,竟总是拿一个女人做筏子。一次又一次,真不知道这孙夫人到底哪里得罪了他,何必这么坑人呢。 这个时代的男人多数都是轻视女子的,可是却没有周瑜这般干的。 先是拿这闺女做铒,诱刘备去东吴。然后又是拿这闺女做铒,将人骗回了东吴。 周瑜也算是三国名士,千古的风流人物了。可是这手段,却是让人不耻之极。 对了,心性还经不起气,诸葛亮三气周瑜,好像就有一气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也就活该报应如此了。 东吴千金待字闺中这么大的一件事情,曹操倒是也听说了,想要替儿子求娶之。 可是刚在赤壁碰了个灰头土脸,谁还敢将闺女嫁过去送死呢? 反正孙权不会,吴国太就更不可能了。 林琳是个护夫狂魔的现代进行时,所以对于漂亮闺女总会有些个小担心。今天将这一干人拦在这里,其实说到底,有赵云的关系,自然也有对这闺女的那一点点的怜悯之情。 她是真怕这人没被周瑜算计到,再上了诸葛亮的当。 在城外解决了此事,让人原地打道回府,也是功德一件不是吗? 想到这里,林琳笑着问她,「我也不问娘子是何人,既是来切磋的,不如就亮了兵器,手上见回真功夫。若是林琳侥倖赢得一二,娘子且回家去,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来叨扰。如何呢?」 「好狂的口气,胜负未战,焉知谁负谁赢?」 林琳一挑眉,笑得很是一本正经,「赢你,却是不需要谦虚的。这点实力,林琳自信还是有的。稍后林琳比试结束,若是娘子对结果没有不满意的地方,那就等着林琳派人送你们回到你们的地界上去。此后三年莫扰矣。」 乱世之中带着这么几个人便敢满天下的乱跑,出了事情都是追悔莫及。若是狠狠的赢了她一回,至少她在家中也能安稳呆上三年,三年后,她就不相信她还没出阁,还能这么自由。 林琳不敢想像她们一路如何的顺利才能到达桂阳,只要一想到若是这一百多名少女遇上了风评并不好的乱军,岂不是悔之晚矣。 唉,看来就算是将这些人打发了,她还是要回去调些兵将护送她们安全回东吴的了。不然真的在这地界上受了什么伤害,她和赵云可吃不了这干系,再来一定会又给东吴一个藉口的。 作为孙权之妹,吴国太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千金上姐何曾受过这样的语气,回身提剑,便问林琳用什么兵器。 林琳见她使剑,便让她身后的侍从也递一把佩剑给她。然后你来我往十来招,林琳非常轻松的逗着她玩了一会儿,最后剑势才逐渐伶凌厉了起来。 玩够了猫逗老鼠,林琳便要教她何为人外有人了。 下次可别就带着这些个漂亮妹子出来闯江湖了。 这乱世多少匪类缺少压寨夫人呢。 做了东吴孙家的女婿,估计一般人都会愿意冒险的。 …… 一场单方面压倒性比试结束后,林琳就让人去城门口的守兵处传话与赵云,让他派人护送这批娘子军回东吴。 孙家千金离开前,那也是气愤不已,千般不愿的。可是她也明白愿赌服输,倒也老实地跟着走了。 赵云治下极严,对于妇孺百姓那是秋毫不敢犯的。 于是这一支护送兵倒也让孙家千金另眼相待。 回到了东吴,被吴国太说了一通后,又被吴国太好好的补养了一阵,这才放闺女出去撒欢。 不过吴国太倒也对自家闺女的亲事更上心了。 闺女性子极似烈马,眼光又是极高,必须找个她仰慕,又能压得住她的人。 不过想到最近闺女满心的想着那个赵云的妻子林氏,吴国太就不得不想着尽快将闺女许出去,不然一个不好,再跑到那边去,将来两家若是动了起来,闺女夹在中间岂不为难。 孙夫人将来会嫁与谁为妻,倒不是林琳会关心的事情了。 第440页 赵备与诸葛亮来了桂阳,也知道了桂阳赵范的一应所为,心中也觉得林琳拦的好。倒也没有说什么。稍后,二人便又去了张飞所在之处,最后在长沙稍坐停留,在那里留了黄忠这才又回了荆州。 不过此次回荆州倒是顺手将在桂阳的赵云和林琳捎了回去。 赵云是将才,用来守城治城可是过于浪费。桂阳已经夺下,便要带回云另行安排。 至于林琳,因为没有孩子,是走是留倒也行止随心。 之后多年林琳不是跟着赵云南征北战,便是留在后方与刘备家小在一起。 当然还是跟着出去的时候会多一些。 夫妻恩爱多年,却始终没有一个孩子。到了刘备在成都称帝,赵云的生活日渐安稳时,两人的年纪也都大了,林琳也不想这个时候再生孩子了。 于是收养了几个看着还不错的孩子在身边,倒也解了一些闷。只是总会有一些美中不足之处。 毕竟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都没有流着她和赵云的血。 前些年,她也不是没有动心的服用过生子魔药,可就是没有任何消息,这不得不让林琳以为这是天意了。 可是没有孩子,女人在这个世道总会被人轻视,虽然林琳武力值高,但总会被人提起此事。 一来二去的,林琳倒也觉得压抑。 那些个三姑六婆,打也不是,骂也不是的。真真烦人。 后来就连刘备也说想要再为赵云纳一妾室以传血脉,赵云想了想却道,『此事不可,主公无需费心云之私事。云一生杀伐无数,受伤无数次,没有子嗣许是云之过矣,而非女子。』 林琳在这成都过得不顺,情绪一直不太好。再加上她虽有预感,可是真的到这一天,心中还是非常遗憾,她们之间没有孩子。 赵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幸运之事,有她陪着,一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 赵云不知道如果没有遇见她,自己最后会不会娶亲。可是他却是知道在遇到她之前,他是对这儿女之事并不上心的。 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一般,她来到自己身边,与自己南征北战不离不弃。此时虽然一直没有孩子,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原因吗? 谁说没有孩子就一定是女人的原因。 当年从军公孙贊之前,乡邻便有一个老翁,颇有家资,妻妾无数,膝下却无一儿半女。难道皆是女子不能生唿? 那么多的女子,难道都是有疾无孕的? 刘备的提议,赵云推了,而一旁的诸葛亮也着实松了一口气,他没有想到刘备会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么一番话。 诸葛亮何许人也,如何能看不出林琳之凶性,林琳本就对这三国之事不上心,不过是古人的一场逐鹿罢了,可是她愿意留在这里,时不时地看着赵云上阵杀敌,或是受伤回来,皆因这是赵云之故。 若是刘备真的给赵云赐了妾室回来,林琳自己都不知道她能做出什么来。这一点诸葛亮可不敢拿刘备好不容易攒下的家业去赌上这一回。 「你当真不在意?」是夜,林琳站在窗前,对着为她披外套的赵云问了出来。 古人向来最重子嗣,赵云是个连人家寡妇改嫁都不喜欢的男人,如何能不介意呢。 她这一路颇为顺畅,却没有想到临了临了,竟然难于此。 她是想要对他好的。 撇开那些心思,她只是想要对他好。 给他世间最好的一切。 赵云自林琳身后环抱住她,将下巴抵在她的肩上,同她一起看那满天星辰以及一方弯月,「在这一场乱世之中,能侥倖存活已经上天恩赐。又能得妻如此,云已经不敢奢望。我知你近日以有去意,心中惶恐。你我夫妻相扶数十载,安能忍心弃我而去?」 确实,林琳已经生出了一些去意。不过却并非赵云所想那般。她近日一直在看地图,只想找个好一些的城郡,然后带着赵云去守城。 离开这大本营,嚼舌根的人就少了,她的耳朵也能清静一些。 对着一群女人,林琳实在理得计较。尤其还是一些没有什么见识的深宅妇人。 林琳前阵子就因为张飞之妻在她面前得色,狠狠地收拾了一番张飞。而其他的人,可没有张飞耐打。 ……而至始至终,张飞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挨这顿打。 张飞的两个女儿那将来都是阿斗的媳妇,林琳本不愿意跟她计较。若不是这女人说得太过,她也不会一气之下,将张飞暴打。 此时此刻,她庆幸是没有亲生孩子的,也不怕事后秋算。 果然真的像孝惠说的那样,她肆意妄为惯了,若不为后代子孙留个好人缘,也别到处作乱,不然总会报应在子嗣身上。可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能活到今天,赵云一直是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自乱事起,多少名臣忠将死于乱世。当年在长坂坡九死一生,杀将出来。除了一点小伤,竟是全身而退。 今朝有妻相伴生命,便是没有子嗣血脉也是欣然。 此时的两个人都已为是命中注定或是今生杀戮太重才导致的血缘断绝,又哪里想到冥冥之中,有个男人曾经在弥留之际,曾经向上天祈求过的原因呢。 他祈求上苍能给他一世情缘,不要向今生一般,相互错过。他也曾贪心的祈求下辈子可以再与她一续夫妻情缘,因为今生他不负青天,却总是亏了她。 第441页 上苍是公平的,而与上苍做交易,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份代价,虽然带着些许遗憾,可是若是让他重新选择,怕也不会改变吧 …… 赵云的表态,让林琳的日子好过了很多,可是也让赵云活在了别人异样的眼光之中。林琳知道后颇为不舍,便让赵云请了刘备的命令去了下面的一个郡县驻守。 刘备哪里捨得,可是诸葛亮却摇头笑了。 赵云娶的这个媳妇,你得看要怎么用了。她愿意放弃安逸生活,多年来陪着赵云南征北战,那是因为在她心中赵云最重,可不是什么主公不主公的了。前阵子你还偏要给人家弄个女人回去添堵,这回子拉着赵云撂挑子,也是那女人的性子。 那女人什么性子,主公看不出来,他可没有错过。 任性,小心眼,牙尖嘴利还眦睚必报。也幸亏这些年主公或是其他人没有亏待过赵云。不然后方起火也不是不可能。 唉,那个女人他是一点来歷根脚都算不出来,也幸好这人有赵云约束,不然是福是祸皆是不知。 不过女人就是女人,一个男人就可以稳住这般心智武艺之人,可见这世间皆是一物降一物。 之后诸葛亮倒也拦了刘备预动赵云征战的心思。 让那女人消消火吧,不然可没有第二个张将军耐打。而这夫妻二人留在蜀中,也有用处。 赵云离开了成都而去了下面的县郡,日子过得倒还不错。 林琳心情也好了很多,现在的赵云日常除了练兵以外,也不用应付小朝.廷里的那些事事非非了。 夫妻二人倒也恢復了数年前在新野时候的生活。 …… 这样的日子一过便到了关羽走麦城,张飞丧命阆中,刘备託孤,一面抚着阿斗上位,一面急招赵云夫妇回成都。 刘备自来最信赵云不然也不会每次出征都会将家小交与赵云护卫。此次临终之际,让赵云回来,更是如此。 被刘备託孤,诸葛亮与赵云自是责无旁待。林琳虽然一直坐在糜甘两位夫人身侧,脸上虽有悲痛,心中却是麻木的。 及至听到刘备嘱咐阿斗善待赵云夫妇时,心中淡淡地笑了。 这刘备就是能说会道。 当初家徒四壁卖草蓆还能忽悠着颇有家资的张飞出钱出力的给他成事,现在临终了,竟然还来这么一出,也是活久见了。 六十三岁的刘备这一生也算是走到了尽头,看着已经非壮年的赵云,林琳心中第一次升起了让时间慢慢走的念头。 每次,跟他相遇总是怎么过都过不够一般。 上辈子有块黑炭,这辈子又有他人。何时他们才能只有彼此呢。 有的时候,林琳总想,幸好她们没有孩子,她才可以经常随他出征,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才会多一些。若是像糜甘两位夫人似的,那岂不更是聚少离多。 建兴七年,这个让林琳时常恐惧的一年。赵云在这一年,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因为赵云与林琳在长坂坡救了太后糜氏和甘氏,以及阿斗。所以赵云的后事办得倒也热闹。 不过将赵云的棺木送到墓址时,却引起了一个不小的轰动。 林琳让所有抬着棺木的兵士将赵云的棺木放下并退出数米后,便在那里启动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阵法,又以自己为阵心,将方圆一里的地方封印了起来。 之后她守着赵云尸身,一掌噼在了天灵盖上。 这一生,她无儿无女,没有了他,她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 在林琳这一掌噼下之时,天空中响起了一道佛音,以及七色佛光。 众人不知何故,但还是本能地跪了下来。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看到那被封起来的墓中飘出两缕魂魄。 而这两缕魂魄竟然都直直地朝着天空而去。 …… 好似睡了好久,又好似刚刚回来。林琳忆起了被封印的前尘往事,也忆起了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自从跟着张家人飞升到了这九天之上,林琳便很少会睡觉了,日常无事便是修炼或是跟着张家的小女儿在这仙界自处游玩。 想到那个时候天真不知世事,只要一点点小事都能开心无比的自己,林琳笑得摇了摇头。 那时候的天真,以及后来吃尽的苦,想来都是命中的劫难。 如果不是劫难,为什么她一下山便会遇到张家人呢。 林琳伸出双手,看着自己手中的那十八颗佛珠,想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心中竟是无喜无悲。 那董永的样貌她早就已经记不清了。或者说当初就没有认真看过他。可是却没有想到最后却因他受那天界极刑。 还有张家夫妇,张家的七个女儿,自己怎么就相信了他们呢。 当初被绑缚在诛仙柱上,剔除仙骨,受尽酷刑,最后被打得魂飞魄散,也是她识人不明,自做自受了。 抽了抽嘴角,说真心话,若不是后来师傅告诉了她这些事情,然后又用时光术让她看清了张家人的本质,估计她也不可能这么快认清这家人吧。 一直觉得自己挺精明的,没有想到当初也是个棒槌。 原来认个义女,就可以将自家女儿所受之苦全部转嫁给别人,这样的买卖,也怪不得神仙也动心了。 更何况本就私心很重的玉帝一家子。 第442页 「八妹,八妹,你快出来呀。」在林琳房间外轻声唿唤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玉帝的小女儿七公主。 听到这个声音,林琳的心里就是一咯噔,仿佛那种剔除仙骨,抽出仙筋,神魂俱灭的痛又一次落在了身上。 好疼,真的好疼。 第220章 [防盗]—完结章 听到七仙女的叫喊声,林琳就想到之后会发生的事情,便不想出房间,可是她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躲一辈子。 压下心中的恐惧,林琳不得不承认人之所以无畏,那就是无知造成的。 她现在只要想到当初受刑罚的痛,就真的从骨子里往外冒寒气。 忒特么疼了。 从榻上坐起身,看了一眼身上的纯白仙衣,林琳又是一声低头苦笑,张家七姐妹,一人一个颜色的仙衣,轮到了她,竟然只能着白色。 在这到处是白云烟雾的天宫之中,穿一件白色仙衣,除了一张脸和满头的青丝,那真的什么也看不到。后来还是她那好义母见她可怜,再加上要表现出爱重之态,便赏了她一件绿不绿,蓝不蓝的无袖外罩穿在白色仙衣之外。 当时的自己还真的有够天真的。这样的区别对待,自己是不是真的眼瞎了。 不,不止是眼睛瞎了,是连着心也瞎了。 想罢,原地转身,直接换了一套玉色仙衣。这一套仙衣还是师姐当初特意送给她的呢。上面绣着花,描着银线,很是漂亮。她当时觉得这衣服的颜色咋看仿佛是浅绿色,便一直没有穿。 她原来还怕那位喜着绿衣的王母亲女不高兴呢。 毕竟论姿色,她比那位真正的金枝玉叶更适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 现在她还在乎什么呢,喜欢什么穿什么吧。 想到这里,林琳便又想到了她的几位师姐。最终在天庭能够见上一面的也只有白师姐了。可惜住的远了,再加上神仙都注重修炼,平日里倒是走动的少了。 回头去看看她吧。 虽然在轮迴之时见了她,可是想到她与她的那位好夫君竟然一个道修,一个佛修,虽然同时上了天了,却是分隔两地,也是苦了她了。 将那些思绪通通掩了下去,林琳推开门,走了出去,林琳脸上挂着往日的笑容。「七姐,你怎么来了?」 「自然是有好事找你了,父皇母后受邀听老祖讲道去了,天庭这里都玩腻了,我们下凡去玩怎么样?」七公主是姐妹中年纪最小的孩子,所以独得父母宠爱,性子倒是极为天真,也极为好相处。 不像她的那六个姐姐。 看林琳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子高高在上和怜悯。好像林琳跟着她们飞升蹭了她们家多大的光似的。 她作为骊山老姆最小又最为上心的弟子,想要位列仙班,那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话说王后也是真行呀,连生七胎皆是闺女。还能让玉帝没有旁心思,也是一种手段。想到这里,林琳便突然想到了那位牛魔王还有个玉面狐狸的外室呢。 这玉帝竟然还不如人家牛魔王日子过得逍遥快活。 当然了,她不是提倡玉帝搞什么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她真的只是在感嘆罢了。 「下凡?」一听到真的如曾经发生的一般,这七仙女找自己是为了下凡之事,林琳连忙摇头拒绝。 别提这两个字,一提起来她浑身骨头带着肉都疼死了。 「不去,不去。父皇母后不让我下凡呢,上次我说回去找师傅,母后都拦了下来,说是我师傅左不过是在闭关,回去了也看不着,还让我等师傅出关了再回去看望她老人家。」 姑娘呀,你老娘连我回去看师傅这样的事情都不让我回去,我又怎么可能因为玩就下凡呢。 不过这王母这般算计自己,还不是看着她师傅一直在闭关吗? 不过也是,这仙人呀,没事闭个关,比她以前吃火锅吃水煮鱼的时间还要频繁呢。而且不但频繁,还特别的长。 一闭关,闭个百八十年的那都不算事。 等到出关了,别管是什么天大的事了,都已经过去好久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母后一家人也真的是胆子不小了。在带着林琳飞升的时候,天宫有人问身家来歷时,在知道了林琳是骊山老姆的小弟子后,竟然还没有放弃原来的目的,也不知道仗着什么了。 虽然玉帝一家是被请上天来当玉帝管着诸位神仙的,可是就以玉帝一家的资歷,还真的将自己当盘菜了,也是有意思。 何德何能? 不过是一众神仙不与他一般计较罢了。 不然当初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多的天兵仙将只出工不出力了。 有这么只泼猴出现,也是一种热闹。 天上神仙太多,又加之在下界总会有一些小别扭没处理干净,所以今天一小打,明天一大闹的,最后弄得太白金星只得下界去找个有德才的人上来管管事,评评理。 说白了,找了张老头上天庭也不过是想要在几位神仙打架闹事的时候,有个立场中立的和事佬兼管家罢了。 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一家人,倒真的将凡间那套帝王的习惯用在了天上。 所以说呀,这人就不能给他三分颜色,不然还真的会开染房。 「哎呀,去吧,去吧。我都闷死了。母后每天都要让我织布,那玩意有什么好织的。好八妹,我们就下去逛一会,一会儿就回来。保证神不知鬼不觉的。」七仙女哪里管林琳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拉着林琳往南天门走去。 第443页 「两位公主,这欲往何处?」韦护自两人身边经过,笑着问两位仙女。不过眼神却看向了林琳。 七仙女一见是韦护,便停下了与林琳的拉扯,笑着对韦护道,「神尊怎么到了此处,是来找八妹的吗?」这附近是玉帝给几个女儿划出来的住处,一般人是不会过来的。七仙女在此见到韦护,自然有此一问。毕竟这位可是林琳的义兄。 说来七仙女对林琳有个结拜义兄的事情,也是蛮好奇的。难道自家这位八妹就是个有这种缘份的人? 到处结拜认干亲的。 怪不得母后要给她起名叫张巧嘴了。 不管七仙女如何脑洞大开,此时的林琳眼中隐隐带着一丝激动,然后将那份激动压下,神情自然的看着韦护,「兄长过来这边,也不事先知会一声,好悬差一点就要错过了。」若不是这一次她不愿意下凡,与七仙女在路上拉扯,估计定是如上辈子一般,见不到这位至从自己跟着张家人飞升便照顾自己,认自己为妹的兄长了。 当初自己犯事,也就只有这位以及几位与师傅有些交情的仙人是肯为自己求情的了。那些是看在师傅的面子,而这位却是只因为自己是他的妹妹。 可惜律法深深,天规戒律是受着天道保护的。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何故在此拉拉扯扯?」当年普一飞升,韦护因缘际会与林琳结为兄妹,自此倒是真的将林琳当做亲妹妹一般看待。 说真心话,林琳根脚不凡,一般人也是不知道她本体如何,又是怎么被骊山老姆收在门下的,只知道与当年的不周山有着那么一点千丝万缕的联繫。 但是具体如何,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推算得出来的。而她与韦护之间的兄妹之情,应该是始于西周时的一面之缘,那还是林琳第一次下山,然后在山脚下被师傅逮回去的事情呢。 那些事情都太远了,不说也罢。 七仙女一听韦护如此问,连忙摇头摆手道,「呃,没什么,没什么。就是,就是有些急事要着急去办理。神尊若是无他事,那我们姐妹便先走了。」下凡这种事情,就算是神仙没有玉帝指令或是正常公干,也不是谁都能下去的。 七仙女就算是再怎么样也不会知法犯法,然后广而告之的。 林琳可不管七仙女如何想了,她挣了挣被七仙女握着的手臂,压下心中的不满。「七姐,兄长来此定是来找我的。兄长来一次不容易,请让我与兄长说上几句话吧。反正你那事我是不去的。真要是跟着你胡闹,回头几位姐姐知道了,准是又要说是我带坏了你的。」 自来为这七仙女背了多少回锅的林琳,此时也觉得当初真真是委屈了自己。 林琳见到韦护自然是有了更好的理由摆脱七仙女,连忙跑到韦护身旁,做势拉着韦护回自己的居所。 七仙女见此,哪里肯依。「哎,怎么这样呀。我不管,你得跟我走。我们去看一下就回来,保准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神尊稍等片刻,我们姐妹去去就回。」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她们只下去玩上数日,也不过是天上的片刻钟罢了。 七仙女一把拉住林琳的手臂,脚上踩着一朵王母特意给她的七彩云将向林琳拉到了南天门。 韦护见到七仙女如此,又见林琳不愿意,想要拉住两人,可是转眼间两人便驾着法器到了南天门,于是便只好跟了过去。 韦护心想,若是他妹子实在不愿意,那就将人拦下来。他就说找他妹子有急事。 到了南天门,两人又被千里眼和顺风耳拦了一下,正在七仙女搬出王母来威吓二人时,自南天门一侧到是又走出来了一个人。 「林琳?」欣喜中又带着怀念,低低沉沉的声音,听得人苏苏麻麻的。 林琳转头,煞眼之间便是万年。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 真真是没有想到。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人称大太子的托塔李天王长子——肉身成圣的李金咤。 林琳还在怔愣之即,其他人见到了来人,纷纷过来拜见。与众人一一点头后,这才走到了林琳面前。 「父王要见你,且随我来吧。」那人不管不顾上前便牵起林琳的手,而林琳竟也忘记了迴避挣扎,任由那人牵着向他处行去。 云中几个轻跃,林琳一直不曾关注过脚下,而是眼神从未离开过那人的身上。 他们真的再相逢了。 自醒来便不曾,或者说不敢想的人,真的出现在眼前了。 好像做梦一般。 前尘往事也随之入了眼前。 他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坐在摇椅上听她在墙的那边唱歌。 他会将逗留在她门口的肖小之途尽数赶走。 他会在灾年的时候,提醒她早早的去採购粮食。 她知道,她每一次出门去,他都会不远不近的跟着。 一直到她再也出不了门。 还有那一世,他为自己对镜贴花黄,他那惯常使剑的手,为自己细细的描眉,他纵容着自己的小性子 最后一世,他放心不下自己,四处托人,希望有人照顾她终老的样子 他闭上那双看着自己总是爱恋无限,温柔宠溺的眼睛时,那里面是浓浓的不舍。不是不捨生死,她知道的,那是不捨得留她一人在这世上。 弥留之际,他们约好了,若有来生,还要做夫妻。 第444页 他们真的又相遇了。 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过,若是来生她为仙,他为凡,为妖,她也宁愿判出天庭,只为与他相伴终生。 可现在,他就在眼前 可她却不敢相信了。 半晌,李金咤带着林琳行至一处宫殿前,李金咤见林琳还在怔愣不语,笑着将人轻拥入怀,「不过是一会儿没见,你便忘记为夫了吧?」 他一转醒,可就迫不及待的赶了去。不过看这妮子这个样子,可见还没有想到他呢。 真是该罚。 「嗯。」幸福来的太快了,林琳害怕一说话,眼前的人,眼前的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听到林琳迟疑的回答,李金咤笑得不能自己。 原来她也有这么憨的时候呀。 将人拥入怀中,轻轻低语落在她的耳边。「我的牡丹,我的妻」 这个人,是他轮迴三世的爱恋,他此生唯一不想放下的人。 曾经在天庭也见过几次面,可是却没有想到那三生轮迴竟然将他们二人牵在了一起。三生石上,刻着他们金色的名字。那是生生世世不变的永恆。 话说这李金咤在这天庭之中,也算是个人物。 人称大太子,是托塔李天王的长子。 别误会,这可不是玉帝的儿子,那老头可没有儿子命。 当年姜子牙封神后,李靖、金咤、木咤、哪咤、杨戬、雷震子、韦护七人的魂魄未被封神榜收去,最终肉身成圣。 肉身成圣,自然也比那些封神榜成圣的人实力术法要高出一筹来。 强者为尊,便是天庭也是如此。更何况一家父子四人皆是这般彪悍的存在了。 再加之他又是文殊广法天尊弟子,曾下山助武王伐纣。 一家父子四人,个个手上都是有真神通的。且不说他本人法术了得,只说那同门师兄弟,还有曾同助武王伐纣的同班情谊,那都是一份人脉。 在这天庭也不是什么人都敢惹他,又是谁都能惹的起的。 他刚刚将人带走的时候,便是玉帝王母最宠爱的七仙女,也是不敢多加阻拦。 就算同样是肉身成圣,韦护她可以轻视到不放在眼里,可是这位,她却是不敢的。 当然韦护倒不是不敢拦,只是他的那位义妹,竟然傻唿唿,一点不反抗就跟人走了这一点,让韦护不知道要不要拦着。 韦护与七仙女相视一眼,各自心中都不明白林琳什么时候跟着李金咤有了交情。 而且看两人行止亲密的样子,这交情还非浅呢。 林琳虽然被玉帝一家收为养女,得了一个张巧嘴的浑名。可是韦护却也是知道她更喜欢别人称她本名的。 不过这李金咤又是如何知晓的呢? 韦护颇为不解,不过都是肉身成圣,所以对于李金咤,这韦护还有一些交情,于是对七仙女抱了抱拳,驾云追去了。 而七仙女皱眉想了一会儿,她什么时候追问个中详情都可以,唯有此时父皇母后皆不在天庭,正是熘下凡间的好机会,于是煳弄了一番千里眼顺风耳,便向凡间行去。 此时林琳被李金咤半揽在怀里向着自家老爹的宫殿走去,准备让自家小媳妇见一见公公。毕竟刚刚轮迴回来,他就已经将此事告知了自家为自己看护肉身的父亲。 现在带着自家媳妇来见,也是想着尽快将婚事落实了。 他可不想再跟她分开了。 而林琳晃晃忽忽见未来公公的时候,七仙女也跑下了凡间。 下凡后,七仙女见到个拿着本破书看的放牛男人,一边看书,还一边对着吃草的牛说着之乎者也的话,心下好奇,便由着性子上前去了 一直关注着自家小女儿歷劫的玉帝和王后一下子就惊了。 他们养了多时的替罪羊呢,怎么没有陪在自家闺女身旁呢。 玉帝和王母说真心话,法术也就一般般,当初都不知道为什么要选这二人上天。所以很多的事情都是临到了眼前再抓瞎的。 当初算出七仙女会有这一难的那个半仙,只算出林琳是七仙女的贵人什么的,当时其实也没有想过玉帝和母后会拿骊山老姆的小弟子挡灾。 后来就算是知道了,他也不敢吱声说是他多嘴惹出来的事端。 现在那人不知道在哪里躲着,所以玉帝和王母这两人也不敢真的不要脸面的再找别人谋算这些个事情。 于是老俩口相视一眼,便匆匆离开了听经处,跑回了天庭。 他们走后,老祖也只是摇了摇头,并未出什么,只是继续对着其他来听经的人慢慢讲解着道法有边,心却无边的感悟。 这一头,刚刚回到天庭的玉帝王母两口子就听到了托塔李天王求见。 本来就为了自家闺女下凡的事情,有些心急火撩的二人,哪里愿意见他。 相视一眼,便都决定速速打发了他,再作打算。 当这位天王到来后,还想着说两句客套再问儿媳妇的事情时,就发现玉帝和王母的脸色不太对,便止了话头,匆匆问及林琳的事情。 王母一听是为了那个白养的女儿,便颇不耐烦的只道了句那是骊山老姆的弟子,李天王若是有什么事情,只管去与她商量便是,她与玉帝不过是义父母,无权干涉太多。然后三言两语就将人打发了,随后玉帝留下看家,王母自带着其他两个闺女匆匆下了凡间。 第445页 没了替罪羊,可万不能让闺女被凡间的傻小子给啃了。 要知道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就在王母知道消息,从听经的老祖处赶回天庭,再到打发了李天王,然后带着闺女下凡这么小半天就过去了。 等到她寻到她那闺女时,这会子已经嫁给了个放牛的破落书生了。 而此时小俩口连蜜月都过完了。差别就在于小俩口尚未卖身给那地主呢。 王母知道后,那叫一个气呀。气闺女的不听话,又气那白养的丫头没使在用处。 王母要棒打鸳鸯,七仙女捨不得放牛的鞋麻子脸夫君,又捨不得打掉腹中月余的胎儿。天上人间,那之后就真的是混乱到了极点。 而在这混乱之中,骊山老姆竟然提前出关了。而李天王那里也顺利地为儿子下了聘。 聘礼比照当初杨戬与西海三公主的婚事。 当然了,这里就要说一说了,那杨戬还真的不是玉帝的外甥。他是和李家父子一起肉身成圣的七人中之一。 杨戬成圣的时候,玉帝这位『舅舅』还不知道生没生出来呢。 聘礼下了,婚期也已经定了下来。等到王母带着闺女回到天庭的时候,知道了林琳与李金咤的婚事后,那是一千一万个不甘也只能看着林琳一脸娇羞地回了骊山备嫁。 棋差一招,这死丫头终究是白养了。 不过王母此时就算是真的恼了林琳,也没有功夫搭理她了。 自家闺女回了天庭不但一定要生下那个孩子,还时不时地吵闹着要回到凡间去。 头疼死她了。 现在这件事情被他们俩口子死死的捂住,不然那些曾经犯了天条被他们俩口子依法收拾的仙人及亲朋估计都会找上门来让他们秉公办理了。 回骊山备嫁,然后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带着不菲的嫁妆在嫁回天庭去,这算是林琳最近要忙的事情了。 师傅给备的嫁妆,师姐们的添妆,义兄给的私房,还有师傅的那些好友送来的贺礼,当然这其间也少不了知道林琳是玉帝王母义女而锦上添花送来的份子。 就算是已经焦头烂额了,为了面子,玉帝王母和他们的几个女儿也都纷纷送上了价值不菲的物件。 毕竟送轻了,打脸。 天宫仙女织出来的无缝天布,被一针一线的绣出来的嫁衣,此时的林琳心中既安定又带着幸福的满足。 新婚夜,林琳被自己爱恋了几世的夫君再一次拥入怀中时,那颗一直漂泊不定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生生世世,万古永恆的生命,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完—— 第221章 关于身世的胡说八道 胡说八道 不周山上有一块大大的石头,形状看起来就像是个葫芦。 左大右小。 远远地看过去就像是分开的,可是走到近前你才会发现那是紧紧连在一起,浑然天成的一个整体。 石头在这不周山上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不过在他处却也不见得普通。后不周山倒,这块石头受到冲击一分为二。 至此天南地北各分东西。 其石大的那块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小的却是二丈四尺高,一丈二尺围圆。 大的那块落到了海外,经岁月流长,受天清地秀,日精月华,一日迸裂,化作一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这便是天上人间无不皆知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而小的那只落在了骊山之巅。虽然际遇不同,却也经歷了日月轮转,在某年某月化做一只无尾狐。 本是九尾狐之相,却是一只无尾之狐,也不知是何缘故。 许是石头分裂时,被带走或是被留在了不周山也未可知。 因无尾,便天生没有法力,再加之受了骊山老母的点化,竟然毫无妖气地渐渐幻化成了人形。 七八岁上下的小女孩模样,天真懵懂。骊山老母见了心喜,收在座下。 至此后,日夜受教于老母膝下,更比那些年长师姐妹更得其欢心。 只是也不知道是何故,别人一年长一岁,而这只无尾石狐却是几十年才长一岁。 到了武王伐纣之时才堪堪有了些少女模样。那一日骊山老母不在骊山,这只小石狐便一蹦一跳的下了山。 沿路风光不及骊山,却人声鼎沸,热闹非常。小石狐边走边看,大半天过去还不曾走出骊山脚下的小山村。 河边歇脚,看到水中鱼儿肥嫩,不禁心喜异常,弄了几条烤着吃了。 吃饱后笑眯眯坐在河边戏水的样子,让一直在不远处的韦护心生舔犊之情。 没看错,就是这个词。 韦护年纪不小,看到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伶俐可爱,天真烂漫,心中不禁想着若是没有修炼,此时是否已经有了这般大的女儿承欢膝下? 想到这般,自藏身处出来。与小姑娘说了两句话,瞧她聪慧却又稚气未脱,还特特地送了一片木雕的枫叶髮饰与她。 不过两人尚不及说什么,小姑娘的师长便找了来。 小姑娘吐吐舌头调皮地与他告别后,此后数年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一直到那年看着她跟着张家一行人来到天庭,发角仍然带着那只枫叶髮饰。 多年不见,她早就记不得他了。 第446页 …… 林琳便是那只天生便没有尾巴的石头化成的狐狸。 此间的事情,其实都是有原由的。当初张家算计她时,为什么骊山老母会闭关,为什么师姐妹都来不及相救,为什么会那样悽惨? 归根究底,还是这身份。 她与孙悟空同出一脉,註定了天生彼此间会有些感应。她的存在时刻提醒着如来,他曾经撒的那个弥天大谎话。 什么谎话呢? 那便是当初唐僧取经时,孙悟空与六耳猕猴一场真假是非。 打死的究竟是不是六耳猕猴,其实很多人都心知肚明。 可是就算是神仙也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性格。 别人也许不会做什么,可是与孙悟空同出不周山,又是同一块石头一脉所出的林琳,难道在知道了真相后不会做些什么吗? 道家本是东土的本土信仰,可是因为唐僧的这一番取经之事,倒是渐渐的被佛家压在了底下。 大好的局势如何愿意被人重新搅起风雨呢。 于是在当初那件事情上,推波助澜者,落井下石者,漠然以对者,事不关已者……才会那么多。 林琳并不怨恨他们,毕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 很多人都知道林琳的根脚,也有很多人不知道或是只知道一点点的。可是这些人却重来没有问过林琳有没有想过要为真正的孙悟空报仇的想法。 林琳没有。 因为那个大闹天宫,那个在花果山自立为王,那个在天上牧马,那个齐天大圣压根就不在意这些。 他甚至还非常的感谢那个六耳猕猴。 孙悟空追求的是那种真正的自由自在,他的逝去才算是真正的解脱。 那个被骗戴在头上的紧箍咒,终于摘了下来。这如何不让他高兴呢。 再也不用保护那个不知好歹的罗嗦和尚,再也不用一步一步的走向西天了。 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虽然没有了身体,可是灵魂却在。 …… 林琳是知道的,所以就算是每每看到西天那边人不顺眼,也不曾想过要报仇。 求仁得仁,这结果算是两赢了。她又何必多生事端呢。 真正的孙悟空一缕魂魄先是见了林琳,然后见了镇元大仙和菩提老祖。 所以这三人都沉默了。 可是总会有些人不放心,想要赶尽杀绝。 还好骊山老母知道了消息,提前出关了。虽然没有救下徒弟,却也施了秘术让林琳重新回到了最初。 西方诸佛不义,玉帝一家不仁,在这偌大的天庭,唯一给了林琳温暖的便只有李家与义兄韦护了。 本来七仙女没出事之前,玉帝俩口子还会假惺惺的对着林琳好。可是自从七仙女的事情发出来了,玉帝二人也步上了另外几个女儿的后尘。 对着林琳那就没有一个好脸色。 林琳自来脾气就不是很好,以前被养的娇憨不知事。后来几世磨砺,又怎么愿意看人的眼色呢。 自导自演了几场六位仙女欺负她的事情后,让众仙知道她总是受欺负,之后林琳便很少再去给玉帝俩口子请安了。就是两人想要见林琳,都被人挡了回来。 而理由,则是很简单。 闭关修炼。 做为神仙修道之辈,闭关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无岁月,这话确实是不假。 有着无尽生命的夫妻有很多。 远的不说,只玉帝俩口子的感情早早就被这漫长岁月磨的不剩下什么了。 而林琳与金叱的感情也从最开始的激情无限到了此时的温情脉脉。 索性两人都是在世俗中几度歷练的,倒也比其他人好一些。 林琳虽是石狐之体却是以轮迴佛珠正式入道,身上几多矛盾,想要修炼自是还要多走几番轮迴。 金叱自是不愿意让娇妻独自一人往返,于是时常陪着一起歷练。 可惜数次之后林琳虽然有所感悟,可是却依然没有什么进展。 此等修炼又不了了之而去。 神仙本就难以受孕,更何况本体是石头的林琳。 两人没有孩子早就已经是公认的事情了。 可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琳竟然长了小肚子…… 这还了得! 她自己歪头不解,又想减肥,又想着要节食要运动的折腾了好久。 并且因为小肚子的事情,拒绝打坐这一项修道必须的项目。 在她看来就是坐的多了,才会长小肚子。 可是那长出来的小肚子无论她怎么折腾也下不去了。 …… 然后岁月匆匆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琳已经放弃的小肚子竟然又长肉了。 于是又是一番折腾无果后,林琳俩口子只能再一次忽略林琳又胖了的事情。 等到如来到了大限下界轮迴时,林琳才恍然觉得她这可能不只是发胖了。 回想了一下她小的时候那漫长的生长期,也许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趁着天界因为如来下界的事情有些失序时,林琳拉着自家男人就奔回了骊山,准备让师傅给看看。 若真的是有了身孕,那这身孕倒底要怀到什么时候。 她都记不清楚最开始发现她发胖时是哪一年的事情了。 第447页 想到做为普通人的婆婆在怀着小叔时都可以怀上三年多,那她这石头化的狐狸修成的正果,以及自家男人肉身成圣的经歷,谁知道她要挺着个大肚子到哪一年呢。 只要想想这种可能,林琳就情不自尽地打了个冷颤。 这种想法,忒恐怖了。 林琳来的不巧,骊山老母正在闭关。听到侍候在旁的同门师姐妹的话,出关之日遥遥无期。 俩口子对视一眼,最后便去了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也许这位老祖知道些什么。 到了西牛贺洲,见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对于他二人的到来好像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伸手轻轻一指,便让两人坐于地中蒲团之上。 菩提老祖对着林琳神色非常的温和,脸上一点浅浅的笑意,「此胎还需三百六十年方可孕育出来。再经歷两万四千年方可成型,等胎球产下,直接送到本道这里便可,我与他还有一世师徒缘份……」 听到先是三百六十年,然后再经歷两万四千年。 金叱直接懵了,林琳也傻了。 我滴个乖乖,这是个啥胎呀? 吓死一圈的宝宝呀! 一个十月怀胎都嫌太长的人,她竟然还要挺着个大肚子过上三百六十年,这是逗闷子呢吧? 「……此胎?」这腹中到底是个什么精贵东西,竟需要如此对待。 心中似有所感,勐然抬头,不会是,不会是…… 菩提老祖点了点头,语中带笑,也带着一丝欣慰,「确是那泼猴。」 自家徒弟终于又一次集齐三魂六魄了。 菩提老祖当初虽然让孙悟空不要对人提起他,其实也不过是在保护他。毕竟他从不出山,但外面也有宿敌几个。 他与那如来本就是互相看不顺眼的一对死敌。 自已的兄弟投胎成自己的儿子,这是个大事。 这消息实在太让人不知道如何反应了。 相较于林琳的懵逼,咱们的男主同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天知道早就死了万千百年的大舅子竟然要投胎成他的儿子。这以后对着儿子还如何教养的起来。 「……这也是我们俩的缘份,可是这长相?」千万别是毛脸雷公嘴了。不然她真心受不了。 听了林琳的话,菩提老祖嘴角抽了抽,「这一点你放心,长相肖父。」 林琳是放心了,可是孩他爹却不放心了。 他的长相,那泼猴的性子,动不动就抓耳挠腮一副坐不住的样子。 想一想就觉得真心接受不能。 想到顶着自己的脸,拿着个棍子立着一条腿大叫着,『忒,妖怪,吃俺老李一棒。』 那画面太美好,他都已经不敢想了。 再想一想自家媳妇的脾气,以及那位大舅子的性子,还有自来就欣赏他的三弟,李金叱咽了咽口水,觉得唿吸有些困难。 老祖呀,这个儿子,他能退货吗? 第222章 在有中国娃娃的香港 《赤裸特工》这部电影林琳很久以前就看过,那个时候正好是她上大学的时候。 她喜欢这部电视剧的主要原因,还是男的帅气,女的靓丽。然后又正好是追星的年纪,自然而然的就喜欢上男女主角以及看了几遍这部电影。 可是有一天,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和几十个女孩子关在一起,在一个封闭的海岛看着几个试图逃跑的女孩的尸体时,心情老纠结了。 很多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就是一场热闹,茶余饭后谈天的资料。可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不得不说是一场悲剧了。 这么多的女孩几乎都是被绑来的,唯有她和几个小姑娘,是自愿跟着过来的。 尼玛呀,就不能让她早来一天吗? 早来一天,也让她有个选择权不是吗? 不,不,不。 就算是早来一天,她也没有选择权,她有的只是尽最大的努力逃跑罢了。 人家对她是先礼后兵,对别人是先兵后礼。 差别在于她们都是人家的猎物。 …… 太阳好晒。 林琳一边踢腿挥拳,一边分神的想着,也不知道50倍的防晒能不能护肤? 在上午的海边这么晒着,这皮肤真的不敢想像了。 海遥是个有些婴儿肥的小姑娘,可爱善良,还带着一丝活泼。不过这姑娘半夜的时候还是小小声地哭一会儿。 想家,想妈妈。 可是白天的时候竟然一直咬着牙硬撑着。就在她一侧,使劲的挥着拳头。 在她另一侧还有一个一脸阴沉冷漠的政。 这姑娘,一看就不是很讨喜。 反正无论是这两天的印象还是电影中的印象,都对她没有什么好感。 三十多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就这么被绑了来,林琳看着也觉得挺同情她们的。 好好的人生就这么被毁了。 六年后,被毁的人生还要再一次的被人道消灭。 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只有一个小小的空间小屋,还有几颗黄外公给的增长内力的药丸子。 黄外公教导的武功到了这里还没有捡起来,所以那药也没吃。 其他的金银珠宝,此时也没有办法拿出来,就是武/器也不行。 她的武/器快不过机关枪。 还有就是这里对她们这些小女孩防范甚严,什么东西都是有定数的。 第448页 荒岛不大却也不小,岛上面全部都是彪悍的m夫人爪牙。想要逃出去,她一个人还勉强,要是带着这些个姑娘,那就难于上青天了。 此时的这些小姑娘们都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若是六年后,那还有一点逃出生天的希望。 还有她就算是带着这些人逃出去了,难道不会被抓回来或是被灭口吗? 生命有命,富贵在天。 个人的生命应该是自己负责,而不是她的责任。 都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她现在其实更应该先保护好自己再说。 再也不想死于非命了,正好趁着在这里,还可以训练一下自己的条件反射神经。 然后在六年后的淘汰赛前悄悄地躲进空间里。然后每天一点一点地向海湾那边停着的游轮移动。 她是桃花岛出身,水性非常的不错。可是这荒岛前不着村右不着店的,她可游不到下一个码头。 杀手与肉皮生意,因为前者成本低,后者不需要什么成本,可以算得上是古往今来最受欢迎的职业。 林琳并不歧视,毕竟这一行也是买卖。 可是让林琳受不了的却是那最后的仪式。 只要想到那种事情,林琳就有些个头皮发麻。 忒特么噁心了。 发乎情,止乎礼这种事情也许并不适合现代人,可是也不能被迫接受狗啃呀。 还有就是朝夕六年,对着这些同窗们短兵相向。 这样噁心和残酷,林琳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别的不说,这里的教育却是非常不错的。 武术,计算机,尸体骨格,c5嵴骨,化妆,枪/械,模特气质修养以及在水中做仰卧起坐等等。 尤其是那之后的黑客技术学习。 她就算是逃了出去,在没有身份证件的情况下,也别想过得好。既然这样,那还不如留在这里呆到六年后,学了一身的本领后,再离开呢。 ……虽然这里是用生命考毕业证的寄宿学校。 …… 一上午的训练结束后,林琳终是定下来了今后要何去何从。因为昨夜原主和着软萌妹子海遥打了一个好底,所以现在就算是换了林琳,两人还是一起牵着走去了食堂。 到了那里,林琳挑了挑眉。虽然早就从凯馨的记忆里知道这里的伙食不错,但是现在看来,那是相当的不错了。 中西餐食,真真是应有尽有。 和海遥一起拿着盘子选了爱吃的东西后,便在一张长条桌处坐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毕竟这一上午着实累人了些。 小姑娘们埋头苦吃,狼吞虎咽的样子仿佛取悦了m夫人。 她带着人在一旁走来走去,最后停在那里,脸上竟然还浮现了一抹笑容。 林琳知道m夫人就站在她的身后,视线不经意间总是在她的身上扫过。 这让林琳非常的紧张。 等到这顿饭终于吃到尾声,林琳才想明白m夫人为什么会注意她了。 用餐礼仪。 这种东西早早就刻进了林琳的骨子里,可是原来的凯馨却只是个孤儿,先是打扫擂台的卫生,然后是上台打擂,又怎么可能再见到这么多好吃的食物时,还会保持餐桌礼仪呢。 昨天和今天判若两人,做为杀手组织的m夫人,又怎么可能注意不到呢。 可是就算是林琳发现了问题,此时也不知道要不要改变了。 那对她来说……太难了些。 但愿m夫人可以当做她今天终于有了一丝矜持的想法吧,毕竟这么多的小姑娘在一起总会有一些攀比之心什么的。 饭后有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休息时间。林琳仍是和海遥牵着手回了寝室。 两人的床铺是相挨着的两张下铺,回到寝室,一副累瘫的样子倒在床上。 「凯馨,谢谢你。」海遥用脸蹭了蹭枕头,真心地对着已经闭上眼睛的林琳小声说道。 林琳侧过身面对着她,用眼神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昨天晚上,若不是你拦着我,我可能已经,已经死掉了。」 她想妈妈,想要回家。若不是凯馨拦住了她,她是一定会跟着那三个女孩一起逃跑的。 林琳点了点头,并未说什么。毕竟昨天的事情跟她没有关系。她是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又换了副身体,又换了个身份的。 「我早晚是要逃出去的,到时候你跟着我一起走吧。」这姑娘长的漂亮,人也萌萌哒的,林琳看着还是挺喜欢的。 还有就是这姑娘是女主,一般的女主日子过得都是先苦后甜,她还真的有些心疼这姑娘。最重要的是这个姑娘重情重义,在最后的考核中竟然愿意替自己送死,这种姑娘,林琳自然会先天的存在好感。 要知道,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这姑娘一心念着回家,回到妈妈的身边,可是却愿意在那种时候替自己去拼命。 那相当于去送死呢。 这样的姑娘,林琳自然愿意去救,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去救。 听到林琳这么说,海遥的眼睛先是一亮,然后又很快的暗淡下来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让单亲家庭出身的海遥明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逃跑谈何容易。 她想离开,但是前题是活着离开。若是离开的代价是生命,那她宁愿暂时留在这里。 第449页 「我们还小,所以要留在这里学那些个教官传授给我们的技能。等到我们都掌握了这些技能,就是我们逃跑的时候。华国有句俗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总有一天,我们会带着他们教导的本领离开这里。」 海遥泛了泛眼,小胖手捂着嘴看着凯馨说完这番话,心中又鼓起了希望。 是呀,她们现在还小,能力也小。可是以后呢,等到她们再大几岁,一定就能逃出去了。 「凯馨,我们一起走。等回到家,我请你吃我妈妈做的虾仁馄饨。」 林琳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香港那地方的虾仁馄饨,她还真的挺喜欢。 于是自这一天起,海遥学东西一点都不敢懈怠,连带着林琳这个跟海遥走的最近的人也是时刻陪着她加课。 林琳还好一些,早就找机会将之前的武功和内力捡了回来,所以应付杀手组织这些个课程还算轻松。 海遥自幼练习自由体操和武术,成绩也是在女孩之前。然后就有几个成绩靠后的女孩被m夫人挑了出来。 看着那几个女孩被打死,海遥当天夜里便爬上她的床,让她搂着睡。 林琳也睡不着, 除了害怕,还有几分自责。 她总觉得她只是一个小人物,有些能力也不过是自保有余。 她不是救世主,自然不会将别人的性命都放在自己的肩上,可是看着那些花季少女就这样死在刽子手里,心中为自己的无能感到一阵的灰心。 在她看来,这些女孩的命运其实早就已经註定了的。 毕竟电影中提到过这一批四十个女孩最终只活下了三个。 然后在最后的任务中,包括她自己与m夫人都没有活下来。所以她决定离开时,并没有想过那些女孩之后是生是死。 或者是下意识的不愿意去想吧。 可是却没有想到,本以来都会死于六年后的女孩们,竟然还有人没有活到那个时候。 她的心理很不是滋味。 这些日子她粗粗地在心理计算过,整个荒岛竟然藏着近百名m夫人的爪牙。 而那些人又有一部分是他们的教官。 只要一想到这里,林琳便一点想要帮忙弄死这批人的想法都没有了。 她有几十年的内力,也有精妙的桃花岛武功,可是蚁多也能咬死象的。 再加上人家用的是热武器,而她呢,在热武器上才刚刚开始学打枪。 也许不等她做什么,直接被打成了筛子。 若是悄悄的逐一击破,那也不可能,满岛都是监控器,杀手的老窝不是那么好踢馆的。 还有就是杀手都有的第六感,那就是对周遭人的防备。 她若是想要杀人如何能够掩饰得住那周身的杀气呢。 轻功,暗器什么的,也是有着重重的不足。 所以,她只能悄悄的,再悄悄的保护自己。 然后在学到一定技能后逃离这个破地方。 m夫人常坐的那架直升机,她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型号,等她学会了高深的黑客本事,一定要在网上搜一搜直升机驾驶手册。 唉,想到她空间里收集的书籍影碟资料,林琳就觉得自己目光短浅,怎么就忘记收集直升机驾驶类的教材了呢。 要是当初收集了这些东西,是不是她早就可以驾着直升机离开这里了呢? …… 四十个女孩,来的当天就死了四个。然后每年都会有成绩不好或是生病累死的。 等到了林琳与海遥来到荒岛的第六年时,就只剩下28个女孩了。 而这六年的时间,林琳竟然一直没有机会摸到直升机的附近。 随着时间的推进,就在林琳焦急的情绪就要爆发出来的时候,第一场淘汰赛也在荒岛的丛林中开始了。 第223章 那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下午,她们一行人被带到了荒岛的一片丛林中。 m夫人坐在直升机里,用着扩音器高声地说着生命游戏的开始。 林琳听了心脏就是一紧,然后用手握住一直走在自己身侧的海遥,「海遥,你相信我吗?」 原来就是今天。 没有时间了,她必须在海遥双手没有染上血腥的时候将她带走。 这是陪了她六年的小姑娘,是她来到这里最亲近的人了,她不能让她的人生被毁掉。 海遥一怔,下意识的点头。 六年的朝夕相处,两人之间的感情那是非常的深厚,便不是亲生的姐妹也不差什么了。 「吃了它,然后扑进那边的高草丛里。」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在林琳说话的时候,便多出了一颗圆圆的东西。 海遥皱了一下眉,看也没看林琳,直接松开手,借着捂嘴的姿势将药丸送到了嘴里。 她最讨厌吃这些个东西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苦。 之前她只要生病或是感冒发烧,凯馨就会拿出一颗一颗黑唿唿的药丸子让她吃,苦死她了。 不过这些药丸子总比凯馨给她煮的那什么汤药要顺口一些。 海遥从来不会怀疑林琳会害她,所以此时除了对于药丸的味道有些意见外,对于药性什么的,连想也没想。 海遥一边想,一边用口水将药丸咽下去,然后装做不经意地来到刚刚林琳暗示过的高草丛然后向里面扑去。 之后扑进高草丛的海遥脑袋晃了晃,瞬间便晕了过去。 第450页 林琳看到海遥扑了进去,心中对于这个女孩更加的满意和亲近。这世上又能有几个人会问都不问就相信她呢。 嘆了口气,对于带着她逃跑这件事情再也没有了怀疑。 林琳站在高草丛处,假意大惊失色地叫了一声『海遥』之后,也扑了进去。 跟在她们附近的几个女孩看到两人相继扑到那丛高草丛,然后再也没有发出声音都有些好奇。 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几个女孩便将那丛高草丛围了起来。 一直在上空盘旋的直升机也发现了下面的不对劲,打了一个手势,让那些准备动手的荒岛看守人们暂缓行动。 她刚刚在上面就看到了有两个女孩扑进了高草丛,现在看到几个女孩将那高草丛围起来,并走来走去,什么都没有发现的样子,心中好奇极了。 人去哪了? 那两个女孩可算得上是这一批里长的最有特色的姑娘了。 而且成绩也非常得她看好。 政,海遥以及凯馨,m夫人不怀疑这一届的唯一存活的人会在她们里面产生。 现在她看好的人,突然就消失了。这不得不让m夫人心中多转了几个来回。 难道这个荒岛上还有她不知道的危险存在? 让直升机下降,m夫人也不管这是不是考核了,带着她的人便来到高草丛。发现真的没有人迹后,便通过对讲机让人查这附近的监控。 「考核继续。」m夫人下答了查监控的命令后,又在回到直升机前下达了考核继续的指令。 于是少了两个女孩并未让m夫人将考核改期。 而林琳和海遥呢。 此时自然是在林琳的空间小屋里。 林琳之前让海遥吃的那颗药丸便是可以让她昏睡多日的药丸子。 林琳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空间小屋,可是她又想要带着海遥躲起来,那么就必须先将她弄晕。 林琳想到了这两天的『毕业考试』,她觉得如果没有她和海遥,那个一直孤傲冷漠的政,一定会成为那个唯一活下来的女孩。 以她的心性,想来并不会在意那些林琳会在意的事情。 也因此,本来就不是什么圣母的林琳便准备带着海遥躲在空间里,直到『考试』结束,m夫人带着政和她的大部分爪牙离开。 杀手组织死掉一个杀手,便会在全世界各地抓上四十个女孩训练成下一个杀手。那么只要这个杀手还活着,这个荒岛杀手学校就会出现半荒废的状态。 而一个暂时不需要工作的荒岛,想来这岛上的人大部分都会撤离,而防守自然也会松懈下来。 那个时候她再带着海遥离开,想来更有把握一些。 她承认她胆怯了。可是那么多的杀手在那里,她一个女人,如何能够不胆怯。 她来这里之前,遇到突然间发生的危险时,都是下意识的尖叫然后才是躲开,最后才会想到动手反击什么的。 所以,别对她要求太高,她也只是个普通人。虽然有点外挂,可是登高一唿什么的,她真的做不来。 林琳这六年来,非常的庆幸她不是一穿越就先来到这个世界。 没有武术,没有黄外公给的药,她估计,都活不到现在。就会成为那些因为成绩差而被杀掉的女孩中的一员。 就算是有了这些,她也没有那个胆子对上这一群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她是打心眼里就害怕的呢。 此时的林琳永远也不会知道此时她的懦弱,是以后几世下来她最不愿意想起的事情。 不过那个时候林琳嚣张的本钱却也有一部分是这个时候被m夫人教导出来的呢。 没本事的时候,明则保身。有本事的时候恣意生活,这本就是人世常态。 自从来到这里,林琳几乎就没有进过空间小屋了。 此时一进来,真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看着被她丢到床上昏睡的海遥,林琳对于黄外公配的药非常有自信,于是先去拿了一瓶饮料,一边打开一边看着小屋墙镜中外面的情况。 看到大家都疑惑她们俩怎么就失踪的时候,林琳耸耸肩,很是快意。 看到m夫人说考核继续时,林琳的心情又低落了下来。 真正的残酷已经开始了。 将镜子上她特意安的帘子合上,林琳一口将饮料全部喝掉,这才嘆了口气去洗漱间准备洗漱一番。 六年了,没有一天休息日。 她都忘记好好的睡一个懒觉是什么感觉了。 这两天反正也不能出空间了,那还不如就好好的养养精神呢。 洗漱,换睡衣,然后上床,睡觉,睡醒了吃饭,玩电脑,看小说,看电影,再继续睡觉。 足足在空间里呆了五六天,看着m夫人坐着那驾她垂涎多年的直升机离开后,林琳这才收拾妥当,在这一天的深夜悄悄地出了空间小屋。 这几天,海遥一直在昏睡着,不过因为有好药打底,身体就算是不吃不喝也不会有什么亏损。为了行动方便,林琳此时也并没有将海遥带出来。 一路运起轻功飞快的跑向海湾处。 那里长年都停着一艘快艇。 只要趁夜送下海,她就可以将这快艇通过海的浮边带出荒岛的警戒线。 然后再坐上去,就不怕快艇的发动机惊醒荒岛上的守卫了。 第451页 可能是m夫人将这一批唯一的一位女杀手带走的原因,整个岛上的守卫非常的轻松。 林琳竟然很轻松的就摸到了快艇的位置。 要知道这六年,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靠近这里的,可是那时的守卫相当的森严,根本不等她靠近,就会被发现。 现在倒好,她都将快艇的绳锁解开,然后轻轻地将快艇推下水,再自己浅下水,在水中一边游泳,一边拉着快艇的缰绳一直游出好远,也没有人发现时,林琳便确定了这里的守卫已经形同虚设了。 说来也是,没有了学员,也就没有了需要看守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再将岛上的防守力量定在她们这些学员在的时候了。 要知道随着她们的长大,岛上的防守力量可是越来越严呢。 在海里游了一路不短的距离后,林琳翻身跳上快艇,然后打开发动机,按着星星指示的方向一个大油门就朝着前面飞快的奔去时,一点都不担心会被抓住了。 一来离的远了,荒岛上的人已经不能听到发动机的声音。二来便是这全黑的夜色。 快艇先是按着星星所指的方向跑到了天亮,然后林琳从空间中拿了一个油桶加满了油后,又按着林琳拿出来的指南针又跑了几个小时,这才隐隐约约地看到了陆地。 前面情况不知,林琳也不敢贸然上岸。于是便在快艇上又等了一个天黑,这才驾着快艇行了过去。 是夜,上了岸,林琳才知道岸上是属于哪个国家的。 这里是泰国。 她竟然来到了泰国? 虽然有些个不可思议,但是只要离开了荒岛,那这些都不是问题。 在码头悄悄上岸,然后从空间中拿了一条金项鍊,来到一家看起来还算是干净的小旅馆。 泰语是m夫人亲自教导的,林琳一直学的不错。此时说起来,倒也听不出什么杂音,「您好,我是从外地来的游客。我的行李被人偷了。我可以用这条项鍊住两天吗?过两天我的家人朋友就会来这里找我了。」 单身的,不到二十岁,身形曼妙,姿容姣好的东方姑娘拿着一条金项鍊来求助,一般人都会考虑一番后,允许她入住的。 旅馆的老闆还算是个好人,拿着那条项鍊却并不说要当房钱,只说先当做抵押。便给林琳开了一间相对安全又靠里侧的房间。 林琳进去后,先是飞快地将房间检查了一遍,然后才拿出比笔记本电脑,准备攻进泰国政府民政网。 她需要两个身份证件,而泰国这里,刚刚好。 高等杀手组织训练出来的黑客技巧,再加上林琳入目不忘的好记忆,很快便攻了进去,并且在那里给自己和海遥弄了一个假的身份。 不但如此,还将这两份身份证件资料加了密,以及做了身份证护照挂失加急手续。 相信不用等三天,她们俩的这份身份证和护照就会被快递到这家旅馆里。 做好了这些事情,林琳才松了一口气。 她是时候将海遥放出来了。 走到床前,心念一动。原来睡在空间里的海遥就出现在了旅馆的客房床上。 被放出来的海遥还没有清醒,这是自然的。 林琳拿出了一个白色的药丸,轻轻地餵进海遥的嘴里,然后又坐在床前等了片刻,海遥才泛了几下眼睛,似醒未醒。 「海遥,到时间出操了。再不起来m夫人就要生气了。」 还在那里不愿意睁开眼睛的海遥刷的一下便睁开了眼睛,跳下了床。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得林琳一怔,然后便是狠狠的大笑起来。 海遥有些懵的看着这间明显不是睡了六年的寝室,然后又打量坐在那里哈哈大笑的林琳,皱眉不解。 「凯馨?这是哪里?」她不是听话的扑到了高草丛里吗? 第224章 海遥睡了一个很久很香的觉,她已经好久没有睡的这么饱了。 可是就算是如此,她也知道眼前的这一切不是在做梦。 这房间不是m夫人安排的寝室。 这房间外面吵杂的声音也不是那个除了海浪声再无其他的荒岛。 她们,怎么会在这里? 递了一套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鞋袜给海遥,林琳伸了伸懒腰,「恭喜你,我们逃出来了。我已经弄了身份证件,等过两天身份证件送来了,我们再去银行开了帐号,然后再弄些钱。」 「逃,逃出来了?」怎么会?海遥抱着衣服,眼睛睁得老大。这太不可思议了,一觉醒来,她们就逃出来了。 林琳点头,「对,你突然间扑到了高草丛里,然后不知道怎么就中了毒,毒素很厉害,瞬间就死掉了。我们交情好,我去给你送行,然后一个想不开就一起跳了海。」 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琳,海遥有些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事情经过』,这太简单,也太玄幻了。 逃跑要真的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她们老早就跑了。又怎么可能等到今天。 不过看到面前的凯馨一副事实就是如此的样子,海遥决定将心中的疑问忘掉,她相信凯馨不会害她的。 现在她们都已经逃出来了,那么到底是怎么逃出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再也不被抓回去。 稳住心神,海遥也没有去洗手间,直接在客房里换下了衣服。不过看着漂亮的衣裙,海遥想了想,还是去了洗手间,她想先洗个澡,然后再穿新衣服。 第452页 等到海遥从洗手间里出来,林琳还在摆弄计算机。 「在做什么?」海遥一边擦头髮,一边靠着林琳坐了下来。 说来这也是两人关系的表现,被训练出来的杀手,如何会毫无戒备的让人如此靠近呢。 林琳将笔记本放到海遥的面前,然后起身去洗手间拿了吹风机,「我们这两年学了不少的东西,可是相对于和平社会,我们还差了一个文凭。所以我想着用之前办的身份证件弄两套学籍出来。」 海遥看着笔记本上的页面,然后问林琳她们的身份和名字。 「你姓海,叫海澜。我姓林,林琳。都是泰国人。回头我们直接坐着泰华铁路去大陆。等到了大陆,再坐长途汽车去广东。然后从广东进入香港。等接了你家老太太后,咱们就带着阿姨去大陆生活。就去首都定居,那里的朝阳区非常不错,安全和谐。」 海遥看到林琳都已经做好了打算,就没有再说什么。她也觉得林琳想的很全面。 大陆的管制非常严格,尤其是首都,若是在那里定居,一定不会被人找到。 而且最重要的是m夫人很少接华夏的生意,尤其是华夏首都的生意。 这相对于她们来说,是安全的。 看到林琳给她吹头髮,海遥便专心的攻克泰国这里的教育网。 在教育网那里找了几家小初高,还是那种已经倒闭的学校。 将她和林琳的新身份证件号码弄到教育网里那些学校里面。 弄到学籍后,又弄了一些资料,这才将这些资料打包带出来。 「我们才十八岁,正好是华国那边高考的年纪。回头办个留学的身份,去那边读书,应该不会有人再发现我们了。」 林琳一听,这倒也是个办法。之前她就想着找工作的事情了。可是年纪在那里摆着呢。 去学校读上几年书倒也不错。 …… 除了出去用黄金首饰换了一些泰币以外,林琳就没有再出去了。当然换泰币的地方也是这两天在网上艘的贴子才知道的。 小旅馆有提供一日三餐的服务,所以海遥一直呆在客房里,一直到三天后,两人的身份证件被加急快递邮寄了过来,海遥才拿着证件和林琳换来的钱小心的从房间里出去,然后又以林琳的家人出现在小旅馆。 拿到了身份证件,两人先是在银行开了一个帐户,然后又通过黑客的手段弄了一些钱在那两个帐户里。 之后才带着学籍,坐着泰华铁路线,一路进入华国的云贵之地。 舟车辗转,两人乔装易容来到香港,又在三更半夜出现在程太太面前时,程太太这个当妈的似有所感,一下子就认出了海遥。 悄悄地回到家,分别多年的母女相拥而泣。各自诉说着离别后的种种。 程母多年来信奉天后娘娘,此时看到平安回来的女儿,更是虔诚,一心想着带着女儿去还愿。 但是此时的林琳与海遥却并不想节外生枝。于是纷纷劝她不要做出一脸喜色的样子。 「阿姨,我们这一次是假死逃出来的。那个组织的人也许已经发现了我们做的套。若是派人在你身边盯着,发现你情绪不对劲,就一定会想到什么的。若是我们被发现了,抓回去是轻的,被灭口都有可能。」 程母听了,非常担忧。她好不容易和女儿团聚了,可不想好事变成坏事。 「那,那,那怎么办?我不去还愿,可是若是还是被人发现了,可要怎么是好?」 海遥想了想,又看向林琳。然后程母看着女儿,也顺着女儿的目光看向林琳。 林琳被这母女盯着,摇头笑了笑,「还愿重心,不重仪式。阿姨去给天后娘娘上柱香,然后对着相熟的人说一句去大陆拜佛。之后我们兵分两路,一起去大陆。至于香港的这套房子,且先放着吧,等过几年,风声不那么紧了,我们再做打算。」 想到剧情,林琳觉得再有个一两年,m夫人和她的组织就会被日本那个什么黑道组织给灭了。 没有了这个m夫人和政,谁又能记得她们俩个早就失踪的人呢。 「去大陆?」 「对,去大陆。阿姨和海遥找海路坐船去广东,然后在广东买辆手续不全的二手车。」说到『手续不全』时,林琳看了一眼海遥,看到海遥心领神会后便又接着说道,「车不用太好,就咱们平时看到的那种面包车就行。全新的也就几万块,二手的更便宜,一万多块的样子。之后海遥和阿姨就开着那辆车一路北上。到了河北,再坐火车进京……」 程母现在眼里心里就只剩下闺女了,林琳说的话,虽然都有听,也是时不时的点头,可是具体为什么要这么走,却是一点没过心的。到是海遥听到这样的安排,再结合一路上林琳说的大陆国情,对此有了一些了解。 「那你呢?」 听到林琳对她们娘俩的安排告一段落后,海遥才问林琳对自己的打算。 「我?自然是做飞机了。」 「要不,我们一起走吧。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一个人才是最安全的,倒是你和阿姨才要多多注意呢。你和阿姨不要一天走,天亮后你坐第一班去广东的船先离开香港,先去广东那边等两天,今天是周一,周四吧,周四让阿姨坐周日上午的一班去广东的船过去。」 第453页 「阿,周四就走?可是周四那天是端午节,我收到政府的邀请函去参加香港国际龙舟节的开幕式。」 林琳一听这话,飞快地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然后才转头看程母,「阿姨,你是说周四就是国际龙舟节?」 想到龙舟节,林琳就想到了剧情君。 然后她就觉得这香港就更不能呆了。 「是,是呀。」这是早就定下来的事情,而且端午不是自古以来就是那么个日子吗? 林琳从坐位上站起来,回来走了两步,最后对着两个有些茫然的母女说道,「这个龙舟节,你不能去。也不用等周四了,阿姨明天晚上就离开香港。」 泥妹的呀,国际龙舟节可是故事的高.潮阶段呢。 m夫人接了一单生意,就是发生在国际龙舟节的。还有不但海遥在这里,那个政也做了行动。 对了, 「阿姨,最近有没有一个自称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工作人员来找过你?」 程母被林琳问的一怔,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 那就是明后天会发生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林琳就只能改变计划了。 「阿姨,这个愿你可能要等好久以后才能还了。明天白天你在家收拾一下行李,晚上的时候我送您去码头坐船离开香港。」 「凯,呃,林琳,那个什么情报局是怎么回事?」她们早就说好的,以后要叫新名字。 林琳摇了摇头,「没什么事情,就是离开前曾听到m夫人接了一单生意,好像就是准备在国际龙舟节这一天动手。我担心她此时已经来到香港了。」 程母大惊,「生意?动手?她要,她要杀人?」 知道女儿被一个杀手组织绑架是一回事,被训练成杀手又是另一回事。可是听到杀手组织要来香港做生意,这样的事情已经超过了程母可以接受的范围。 「阿姨,我们都是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先保护好自己。不管她接了什么样的任务,还有要杀什么人,我们除了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外,什么也不能做。」 程母听了,心中也明白,于是双手合十,轻轻地念了一句佛号。 这晚,海遥是跟着母亲睡的,而林琳则是睡在了海遥的房间里。 天刚刚蒙蒙亮,海遥便吃了程母准备的馄饨去码头坐船了。 看着海遥离开,林琳虽然担心,可是也只能压下担心陪在比自己更担心的程母身边。 程母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着心事,林琳陪在一旁,听着程母说着海遥小时候的事情,以及这些年她一个人过日子,怎么找海遥的经歷。 天下父母心,林琳如何不明白。所以一直耐心的陪在程母身边听她说话。 一直到晚饭后,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两人这才双双被惊住。 第225章 程家很少有客人,再加上林琳与海遥的出现,勐然听到门铃的动静,程母着实吓了一跳。 看到程母的样子,林琳想了想,将程母留在房间里,独自一人去开门了。 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身的学生打扮。不太熟悉她的人都不一定认得出她来。 打开门,看到外面站着个明显是东方面孔的男人,人很帅气,还穿着一件一看便价值不菲的休闲西装上衣,「你好,请问你找谁?」 陈积在天后娘娘庙等了一天,也没有看到程太太,于是便按着调查的地址找到了程家,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开门的竟然是一个一看便非常年轻的女孩。 这个女孩又是谁呢? 「你好,我姓陈,我来找程太太,请问这是程太太的家吗?」 姓陈?林琳心中一动,不由想到这人会不会就是那个在海边大叫着自己是个很传统的男人的男主角? 想到那句台词,林琳就有些想笑,不过她也知道此时并不是发笑的好时机,连忙掩下笑意,对着面前的帅气男人说道,「原来是陈先生,这却实是程太太的家,不过程太太去大陆了,现在不在家。」 「去大陆了?」陈积一怔,有些诧异,在他的调查里,这位程太太可是六年来从未离开过香港的,怎么会突然去了大陆呢。 「是的,程太太听说大陆的五台山和南普陀寺香火旺盛,非常的灵验,为了寻找丢失多年的女孩,她已经赶过去了。」 陈积点头,虽然他也有华国血统,可是从小在美国长大,他对于信仰虽然明白却并不是很了解。 「冒昧地问一句,不知道小姐是程太太的什么人?」 「我?」听到陈积的问话,林琳用手指反指自己。见到陈积点头,林琳才将刚刚想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我是泰国来的游客,听说这里有国际龙舟节,便借了程太太的房子住几天。」 「不知道小姐怎么称唿?」 「我姓林,叫林琳。」 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请问林小姐是怎么跟程太太认识的?」 林琳听了不答先笑,上下看了一眼陈积问道,「陈先生是什么人?与程太太又是什么关系呢?」 抽了抽嘴角,陈积摸了摸鼻子,才老实的从衣兜里拿出名片,「我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探员,我叫陈积,六年前程太太女儿丢失的案子就是我负责的。」 双手接过名片,林琳看了一眼,便将名片上的信息记住了,谁手将名片又还了回去,笑得很是可爱以及可恶,「原来是美国的中央情报局探员呀。」 第454页 说完看到陈积要说什么话,林琳脸上的笑一下子便落了个干净,「你们美国的情报员凭什么要求我一个到香港旅游的泰国公民配合你问话?」她可没有义务配合美国人录什么口供。 『砰』的一声,林琳说完话便当着陈积的面将门关上了。 关上门,林琳耸耸肩,心情颇好地进了屋子。 「林琳呀,刚刚是谁来了?」程母站在自家房间的楼梯拐角处,神情还有一些紧张。 「阿姨放心吧,不过是一个美国来的情报探员,他说他还在调查当初海遥失踪的事情,过来了解一下情况。我说阿姨去大陆的山西拜佛去,没在家呢。」 程太太点了点头,这几年,倒是总会有人问起当初海遥失踪的事情,她每次也是愿意配合的,可是时间一长,次数一多,失望希望,又失望再希望的,她也对那些个办案人员生了一股怨气。 「阿姨,东西收拾好了,我们就出发吧。」看了一眼手錶,发现时间真的不算早了。 程太太这一天来早就坐不住了,听到林琳说时间到了,连忙回房间将行李箱提出来。 一出一进,前前后后半个多小时,两人才将程家的水电煤气等等都关上,又将窗户和房门都锁上,这才离开了程家,而此时陈积早就已经离开了。 在门口不远处叫了一辆计程车,两人赶在最后一班前到了码头。 因为是晚上出航,人也不少。 毕竟有很多的人是将早晚班船当成通勤车来坐的。 将程母送上船,林琳看着船开了出去好远这才离开了码头。 可是刚一转身,便看到了政。 而政,明显是认出她来了。 「原来,你真的没死。」 政一直不相信失踪的两个人会轻易的死掉,可是全岛上下却是怎么也找不到她们。 政一直是自信和骄傲的,那么多的女孩里,她只认为面前的人才会是她的对手。 噢,还有那个海遥。 林琳泛眼,对于今天在这里碰到政,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是上去来个『』嗨,美女,你认错人了。』还是来一句好久不见呢? 反正林琳是真的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遇到政。 她的飞机是明天的,幸好没还有买机票。 林琳此时的沉默犹豫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默认。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程海遥在哪里?跟我回去见m夫人。」 林琳听了这话便知道任何的狡辩都没有用,「我不回跟你回去的,你也抓不住我。至于海遥,你认识我会告诉你吗?」 「那可由不得你。」政一直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林琳活一落,便起手攻了过来。 林琳与政都是一个杀手学校培训出来的,政有自己的功夫,林琳也不差。平时训练的时候,林琳还会掩饰一二,但现在? 在这已经变得冷清的码头,林琳觉得她还是迅速的甩掉政,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心念一动,迅速的抽出一支鞭子,向着政抽了过去。两人你来我往,时而近身,时而远攻。最后在一个大粗柱子处,林琳一鞭子抽到政面前,政下意识的一躲,直接给了林琳一个逃路的机会。 林琳直接几步跳到码头处的水里。在水中飞快的游动。 政自然不会眼看着林琳水盾,也跳了下去。 她们是在荒岛长大的,水性都不错。可是问题在于,林琳有空间。 在游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林琳直接在水里进了空间。 于是黑浓的夜晚,政在水里是怎么也找不到林琳了。 可是回到空间的林琳却并不开心。 政发现了她,那么m夫人也很快就会发现她。 幸好此时的海遥母女已经离开香港了,不然人一多,目标就会更大。 想到这里,林琳又觉得明天坐飞机离开的计划可能要搁浅了。 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果然是节外生枝了。 她的身份没问题,护照也没有问题,可是护照上登记的相片却是大大的问题。 虽然做了一定的修饰和化妆,可是脸骨却没有变。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先带着海遥去整容呢。 她是个有些小传统思想的女人,她总觉得伤筋动骨一百天,然后骨头受伤了,每当变天气的时候就会非常的疼。 所以她对于在脸上动刀这件事情一直持反对态度。 可是若是跟生命相比,那点难受又算得了什么呢。 算了,不想了。 一身的海水和湿透的衣服让林琳非常的不舒服,于是便直接去了卫生间里沖澡。 冲过了澡,林琳也没有出空间,虽然她非常的确定政一定不会在海里等着自己,可是半夜三更的她出去了,又能去哪呢。 政一定会将自己活着的事情告诉m夫人,而m夫人也一定会让政去程家。 然后是周四的那场国际龙舟生意。 噢,对了,她还不能从码头离开香港了,毕竟刚刚政就是在码头遇见的自己。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船。那她到底要怎么才能平安离开香港呢。 而m夫人和政又会什么时候离开呢? 洗漱过后,又吃了顿宵夜,林琳躺在床上反覆地想着那部电影上所有的提示。 一直到将整部电影从前想到最后,林琳才发现了一个时间点。 第455页 陈积是利用假期来到香港的。而他假期结束的时候,正是m夫人被人弄死,海遥为凯馨报仇之后。 那么现在就要看一看那个陈积的假期到哪一天了? 想到这里,林琳就将之前买的一个老式的手机拿了出来,按着记忆中白天看到的那个名片上的电话号码播了出去。 可是刚输完电话号,就发现了她此时身处的位置。 又是空间,又是海里的,手机怎么可能有信号。 将手机丢到一旁,林琳郁闷的叫了一声,便倒在了床上。 反正她不出空间,谁也奈何不了她。 第二天,是个雨天,林琳换下睡衣,便从空间里出来了。 水里的温度还不算太凉,因为下雨外面也没有什么人。向前游了一会儿后,林琳便上了岸。 跟她之前想的一样,政早就走了。 毕竟政再傻也不会做出刻舟求剑的事情,当然了,为了以防万一,她也没有从昨天消失的地方上岸。 找了一个背人的地方,拿了一个手包,然后装做没有带伞的样子,跑到了一家商场,在商场的更衣室里换了身衣服。林琳这才买了把伞离开。 在一处公园里林琳先是给海遥打了个电话,知道娘俩已经在今天早上就开车北上了,心中放下了心。 然后为了不让两人担心她,她也没有提及自己遇到政的事情。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她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她会等到八月份开学前再到首都去。 给海遥打过电话,林琳才在公园附近找了个公共电话厅给陈积打了一个电话,主要还是问他的假期到哪一天? 「这位女士,请问你是谁?」电话的声效不太好,再加上林琳特意变了声音,所以陈积并没有听出来是昨天那个给自己闭关羹吃的女孩。 第226章 林琳也知道自己这个电话很冒昧很唐突,可是她也是真的想要知道m夫人到底什么时候会倒霉。 时刻有一把刀悬在头顶上的滋味并不好。 「我只想要知道你这一次来香港的假期是哪一天结束?」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我可以告诉你这些年来你一直在调查的那件事情。」 「你说什么?你有那起少女失踪案的线索?」陈积一下子就从床上站了起来,他刚刚在洗澡,此时什么都没有穿,又因为起来的有些勐,围在腰上的浴巾也掉到了地上。 先是下面一凉,然后转头看到卧室的窗帘还没有关,于是整个人及其猥琐的蹲在了床的这一侧。 「是的,我有线索。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你这一次的假期到哪一天,我才好做见面的安排。」 陈积听到这话,是真的以为电话那边的女人想要见自己,连忙说道,「我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要离开香港了,我希望我们能够尽快见面。」 半个月吗? 相比六年的时间,已经是非常短暂的了。可是相较于这些日子的自由生活来说,又有些个漫长。 「餵?」陈积说完话,半天听不到电话那头的答覆,于是不太确定的追促了下。 林琳回神,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着话筒说道,「看起来时间很不方便,无法安排见面了。你想知道的那事情便是那四十个女孩在这六年里被带到了一个荒岛上,被迫接受杀手训练。失踪的当天死了几个试图要逃跑的,还有这六年里因为成绩不好而被抹杀的以外,其他的人被要求互相残杀,现在只有一个叫政的女孩活了下来。 最近她和m夫人就在香港活动,接了一个香港的生意。噢,就是在国际龙舟节上刺杀某个要员。」 说完这话,林琳便挂了电话,也不管电话那边的人是如何的震惊了。 此时天已经放睛,林琳双手向外背了背,仰头看着透过高树阳光,闭上眼睛,细细地想着这半个月要何去何从。 住店要登记,这个不行。 坐船要去码头,这个也不行。 坐飞机要看护照,这个绝对不行。 难道这半个月里,她就要躲在空间小屋里? 虽然她也有宅属性,可是这种被迫宅,总是会让人觉得宅不住的。 「原来是你?」 听到这话,林琳转头,看到来人非常的诧异。 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呢? 这速度也太快了一些。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昨天碰到了政,今天就被陈积抓包。 林琳觉得她最近可能真的有点点低,要不,去天母娘娘庙拜一拜? 被人抓包了,那么一切的解释都是掩饰,一切的狡辩都是确有其事。 林琳看着面前衣衫不整,明显是匆匆赶来的陈积,相当的光棍。 他让她跟她走,那她正好也没有地方可去,于是非常自然的跟着走了。 到了陈积的住处,林琳转头打量了一下,明显感觉到这就是他一个人居住的痕迹。 「要喝点什么?」请林琳坐到沙发上,陈积去开放式的厨房拿喝的,一边走一边问道。 「不喝酒精类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林琳这副身体竟然酒量非常的浅,不论m夫人怎么训练,就是一杯倒的量。 若不是林琳的其他项成绩都非常好,还不知道m夫人会不会将她留到最后呢。 听了这话,陈积将冰箱里唯一一瓶可乐给了她,然后自己喝了一罐冰咖啡。「程太太还好吗?」 第456页 林琳点头,「母女团聚,怎么会不好呢。」 「你是谁?」什么泰国游客身份,陈积就是再傻再天真也不会相信了。 「凯馨。」 陈积一听这两个字,便知道了面前的女孩也是那四十个女孩中的一个。 「说说这些年的事情吧,我一直没有放弃调查,可是却一点线索都没有。」 喝了一口可乐,林琳抿了下唇,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开始一一述说这六年来的经歷。 那么身不由已,那么血腥,以及麻木不仁。还有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女孩去死时的冷漠。 …… 「这么说只有你和海遥逃了出来外,就只有那个叫政的女孩活了下来?」 林琳点头,「只要政不死,m夫人应该不会再准备下一批学员了。」不过,若是都死了呢。 「你还记得那座荒岛在哪里吗?」 「一路向北行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就是卡兰。」顿了顿,林琳看着沉思的陈积说道,「那座岛此时差不多已经废弃了。」既没有学员,又出现了她的踪迹,她相信此时m夫人已经下了撤离的命令。 陈积点头,这个他早就想到了。 「最近世界各地发生的暗杀事件,手法皆是一致,死因差不多都是中枢神经致命,是你们学过的知识吧?」 「拉断c5嵴骨,便可以让人瞬间死亡,不过这样的死法也会留下兇手的手指印记。」世界各地?看来政也挺忙的,怪不得m夫人会开出年薪五百万美元的高薪资。 「我很庆幸你们逃了出来,也非常的庆幸你们没有双手染上血腥成为杀手。」 「……我也很庆幸。」一次非常及时的逃跑。 「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林琳想到她和海遥定下的打算,她并不打算告诉面前的男人,于是只是摇了摇头,「刚送走海遥母女,却没有想到在这里碰到了政。政一定将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了m夫人,此时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算了。」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m夫人接了一单香港的生意?如果我们布下天罗地网,」陈积言下之意是想要让林琳配合。 「若是你们抓到了政,却没有抓到m夫人呢?若是m夫人再抓四十个少女回去训练呢?m夫人知道我活下来了,那么那座岛一定不会再回去了。届时我们岂不是害了另外四十个少女吗?」 「那我们总不能做视不理吧?」 看着有些激动的陈积,林琳垂下眼眸,「国际龙舟节的事情,你可以让人加强警卫,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对政进行逮捕。」 陈积诧异,「为什么?」 「因为会有人将m夫人和政抹杀。到时候跟本不需要警方出什么力,就可以剷除一个杀人组织。」 「什么人?」 「m夫人得罪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就如同现在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积抽了抽嘴角,他觉得这天,是真没法聊下去了。 不过陈积这人吧,还算不错。在他知道林琳此时无处可去的时候,毫无犹豫的伸出的手。 他直接将林琳留在了他现在暂住的地方,然后才出去布置龙舟的警戒。 来到这个世界六年,她还是头一回除了海遥以外,接触一个陌生人。 虽然这个陌生人是部电影中的男主角。 陈积的房子明显是租来的,虽然家俱都很齐全,可是一看就没有家的感觉。 不过想来也是,陈积是在美国工作,自然在那里安家了。 两室一厅的格局,住下两个人并不显得拥挤。 林琳去刚刚陈积指给她的房间看了看,发现还算干净,倒也没有挑剔。 六年的魔鬼训练早就让她学会了将就。 明天就是国际龙舟节了,想到被自己忽悠到大陆当北漂的海遥,再想到让自己住进自己屋子的陈积,林琳突然有了那么一点窘然的感觉。 这蝴蝶的小翅膀,扇的还挺快。 ...... 中国娃娃这个词,绝地是褒义的。 因为陈积就算是联繫了警卫人员,最后那位政府要员还是被杀了。 陈积回到住处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都非常的消极。 浑身的酒气,也让他变得很颓废。 「林琳,你知道那位要员是怎么死的吗?」喝了一口酒,陈积心中真是气极,「明知道有人要杀他,杀他的人还是个女人,这位要员竟然还敢叫陌生女人去他的住所『按摩』。早知道如此,上周四的时候就让他直接死掉算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政长的挺好看的,他也不亏。」一般这种情况,都会让死者得到一定的满足的。 「哈哈,确实不亏。林琳,我羡慕他呢。嗝~」 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好几天,年轻男女总是会互相吸引的。 尤其是这个男人算得上是从小看着面前女孩长大的人。 呃,是对着一堆的相片看了六年。 陈积将手轻轻地摸上林琳的脸庞,看着这张年轻的,娇艷的脸,心中那越来越浓的爱意止也止不住。 「……你会不会嫌我老?」他整整大了她十岁呢。 他工作的时候,她才十二三岁。 林琳点头,然后看到陈积期待的双眼变得暗淡,又摇了摇头,「还好,不算太老。」不比身体比心灵的话,她更老。 第457页 听到这话,陈积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真好,真好。」 林琳被陈积的酒气熏得非常不舒服,看到陈积还在那里,皱了一下眉,「那人死了,政逃掉了吗?」 一只手还在摸着林琳脸的陈积动作一下子就停了,将酒瓶子丢到一旁,双手箍紧林琳,让她直视自己的双眼,「逃掉了,我眼睁睁看着她逃掉了。她逃跑的机会还是我制造出来的。林琳,我赌上一切职业道德相信你的话。若是,若是,我们就是罪人。不,不,我才是罪人。」他亲手放跑了他六年来的坚持。 林琳看着面前的陈积,有些心疼他。 将肩膀上的手轻轻地拉下来,然后握紧,「你放心,她们逃不掉的。」 都不是女主的命,如何逃得掉。 有心算无心,这两人必死无疑。 而没有了m夫人,那个杀手组织也就不足为虑了。 陈积点头,不知道是真心希望如此,还是相信了她的话。 似是放下心来,陈积再一次抬起头,眼中清澈的映出林琳的样子,「我想吻你。」 他想他需要一个爱的鼓励。 虽然他们都知道了彼此好多年,可是毕竟才见了面不到一周的时候,这发展是不是有些快呢?林琳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轻轻地点了点头, 「……嗯。」 陈积得到了许可,紧张地低下头,那蜻蜓点水般的吻就在下一秒落在了林琳的唇边,然后一点一点加深…… 半晌两人气喘嘘嘘的分开,陈积用头抵着林琳,认真的说道,「我是个很传统的男人……」, 「噗呲」听到这句话,林琳忍不住笑出声来,直接将这一室的旖旎暧昧全都打散。 陈积:「……」这么严肃的时候,她为什么要笑。还有, 他怎么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笑点? ...... 都说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陈积和林琳的爱情来的快,去的倒是并不慢。 陈积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传统的男人,他对林琳一直很好。 在接到香港警方送过来的资料,知道m夫人和政都死于非命后,陈积便带着林琳回了美国。 到了美国,林琳被陈积安排去了学校,之后又在大学毕业后被陈深领进了教堂。 婚后林琳并没有出去工作,而是因为怀孕,做了一位相夫教子的专职主妇,之后便一直过着很平淡很平静的生活。 而这一生,林琳虽然一直与海遥联络,但是两个人却再也没有见过面。 至于为什么没有见面,也许是陈积真的是个好丈夫,也许是林琳心中有愧。 也更许是海遥的选择…… 第227章 一帘之隔白天鹅与丑小鸭 「很抱歉,楚廉。我最近真的很忙。可能要等到公演结束后才会有时间了。嗯,好的,再见。」 绿萍挂断电话,对着手机笑得很是意味深长。 此时或者应该叫她林琳了。 现在是故事最让人揪心的时候了。 绿萍公演在即,而她那位失意的妹妹又和名义上的男朋友搅合在了一起。这让林琳很是噁心。 她曾经也爱做梦,可是做梦也要分的清现实和理想的差距。 汪紫菱天天想着做那一帘幽梦,却不愿意走出梦,回来生活中去,当年考试失利,现在是就业也失利,她的失意在林琳看来完全是自己找的。 若是汪家只是普通人家,那她还有什么条件天天对着那一串串的珠帘发呆呢。 爱上楚廉并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拖泥带水的却让人反感了。 林琳来到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这两个月里她按着绿萍的生活轨迹一直没有做出更多的改变。 绿萍喜欢跳舞,林琳却并不喜欢。 可是她占了人家的身体,总要完成她最大的心愿。 于是她仍是每天都会来练舞,也幸好林琳习武,又有内力加身,舞蹈对她来说,真的很简单。 只是那份天鹅的意界稍差了一些。 这两个月里,林琳也不是不关心那两个会毁了绿萍一辈子的罪魁祸首。有的时候从舞蹈室回来晚了,还可以在她家附近看到牵手约会的两人。 林琳都是无视了,或者说躲了过去。 她因为自身的原因,再加上虽然对舞蹈看重,但是却也只是当成了本分在做,所以有了一些喘息的时间。 而这些喘息的时间里,也让林琳抽出了一些时间拿来陪着那两人约会了。 当然,人家小情侣约会是真,而她只能算得上是一个跟踪偷窥狂。 她拍了很多的相片,有两人牵手的,有两人亲吻的,也有拥抱而立的,反正所有情侣做的事情,两人都做了。而林琳呢,手中的相片也是洗了好几打。 一直到公演前一天傍晚,林琳才找到了此身的父母交这些相片选择性地拿出了几张有代表性的给他们看了。 「爸爸,妈妈,我和楚廉之间跟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们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真正和楚廉谈恋爱的是紫菱。」 舜娟和汪展鹏拿起相片,看着相片中的一对小儿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到的话,「绿萍,这倒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和你爸爸,还有心怡,尚德都以为是你和楚廉在谈恋爱。」 汪展鹏也在一旁点头,「是呀,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怎么会,怎么会?」 第458页 林琳点头,「我们以前一直是三个人一起玩的,平时无论是去哪都是三个人。可能是我和楚廉的年纪差不多,所以大家才会这么认为的。不过我想着紫菱也不小了,等回头梦廉求婚了,你们在吓一跳就不好了。 而且这种事情她自己不好意思跟你们说,这才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告诉了你们。」 瞬娟和汪展鹏对视一眼,此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他们一直以为在和楚廉谈恋爱,将来会嫁给楚廉的会是绿萍。却没有想到会是他们的小女儿。 「那楚家那边呢,是不是心怡和尚德还不知道。今天下午我和心怡去逛街,还听着心怡说,说,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呀,这种事情怎么也不早点说明白呢。」 「之前总有一些男孩子打扰我的生活,这才想着拿楚廉当挡剑牌的。现在紫菱也大了,这种事情自然是早点说明白比较好嘛。」 看到瞬娟生气的样子,林琳眼角扫了一眼汪展鹏。 别说我们年轻人了,您面前这个男人还在外面有个沈随心没有说明白呢。 不过林琳是什么人,眉眼高低还是看得清的。 于是抱着瞬娟的胳膊就开始哄着她,又对他们说这事且先当不知道,省得紫菱不好意思,再怪她多嘴。 在得到了汪展鹏和瞬娟的保证后,林琳才回了房间。 看到林琳上楼回房间,瞬娟和汪展鹏互视一眼,摇头轻嘆。 不过虽然他们还是很看好楚廉的,只是这种事情,到底是怎么让人误会起来的呢。 这个时候两人也从林琳口中知道紫菱是和楚廉约会去了,所以两人倒也不担心天黑了还没有回家的紫菱。 算了,孩子们都长大了,那他们也是时候放手了。 …… 是夜,林琳凌晨两点左右起床,穿上一身夜行衣,然后直接在房间里幻影移行去了记忆中的楚家。 在楚家的主卧室里找到了心怡和楚尚德,在那里用魔法改变了两人的一些认知。 比如说,他们自家儿子在跟楚家的小女儿谈恋爱。 弄完这些,林琳便回了自己家,换了衣服倒在床上继续睡觉。 绿萍的一生,前二十年是用汗水和泪水完成了天鹅的蜕变。可是二十年后呢,却是被至亲之人坑成了疯子。 情人与妹妹的背叛,她不知道。于是在断了右腿后竟然嫁给了嫌弃她又不爱她的情人。 妹妹呢,天真善良,总有屠龙骑士保护。 那个费云帆倒底是怎么对着病床上的绿萍说出那句『你只是没了一条腿,而紫菱却失去了爱情』呢。 靠,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如果可以选择都宁愿失去爱情的吧。 反正在林琳看来,她宁愿没有那什么见鬼的爱情,也要四肢健全的。 楚廉的左右摇摆,犹豫不定。紫菱的推波助澜逃避躲闪,费云帆的自以为是,都是让林琳最为厌恶的。 噢,还有那个与沈随心藕断丝连的汪展鹏。 这一堆人里,林琳实在是没有什么看得上眼的了。 不过幸好绿萍还有一个自小就偏心她的妈妈,不然人生又将是怎么样的悲剧呢。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林琳便想好了以后的生活,她不是真正的绿萍,她只会帮她完成公演,然后『正常』出那场意外。 绿萍曾经打算公演结束后去国外留学,可是她心中放不下楚廉,所以一直在犹豫去不去,或是去多久。 可是林琳却没有那个打算,她准备公演结束,看完了戏便离开台湾出国留学去。 至于汪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爱谁谁吧。 当然,如果瞬娟需要帮忙的话,她也不会吝啬就是了。 一夜无梦,林琳收拾妥当便出了房间。 一楼的餐厅里,汪展鹏和瞬娟早早就下来了。 今天下午便是公演了,两人看起来比林琳还要紧张。 看到林琳下来,瞬娟忙让佣人去叫紫菱下来吃饭,林琳见了,连忙拦住,「妈,还是像往常一样就好,弄得那么正式,我都要紧张了。让紫菱按着往日的点起床吧,她一来,看到她为我紧张的样子,我就更紧张了。」 林琳其实更怕的是汪家父母再对紫菱说什么,所以避免让三人再公演前见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瞬娟一听林琳这么说,便也息了叫紫菱起床的打算。 三人坐在餐厅,一边吃着今天的早餐,一边说了一些不重要的话。 一时饭毕,汪展鹏和瞬娟便准备开车先送林琳去剧院,然后再去公司,等中午吃过饭后,再来剧院看公演。 林琳到了剧院,便去后台换衣服了。这部《天鹅湖》的其他舞蹈人员也都陆陆续续到了,陶剑波也到了。看到正在化妆的林琳,眼中一片深情。 林琳从化妆镜中看到了陶剑波,又看他直直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阵烦闷。 这人哪都好,就是不招林琳喜欢。 在镜中对他点了点头,林琳继续为自己装假睫毛。 一会儿,所有需要演出的舞蹈人员都换好了衣服,化好了妆,众人便以正式演出的方式在舞台上进行了最后一次彩排。 林琳的身体很柔软,再加上内力轻功的加持,跳起舞绝对是比任何人都要好看数倍。 今天又是最重要的一天,林琳为了公演那是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认真和努力。让人他们的舞蹈老师和总导演都满意的不得了。 第459页 一上午彩排结束,众人坐在后台的休息室里吃着简单的,只能算是裹腹的一丁点食物时,林琳心中再一次决定了这舞蹈是不能当饭吃的职业。 动不动就吃不饱饭,那些跳舞的人也实在是太可怜了。 想到记忆中那位为了跳舞一生不结婚还将自己的骨头都抽出去的某位舞蹈大家,林琳就真心的敬佩。 一天两天的努力付出与吃苦遭罪,她还能受得了,可是几十年如一日,那就拜拜吧。 她都不用想,她是一点都做不到的。 吃了一顿没吃饱,之后也不能再吃的饭,林琳便找了个单人沙发过去闭目养神了。 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演出结束楚廉就会骑着他那辆没有安全系数的摩托车来接自己去摊牌了。 想到那之后的意外,林琳觉得公演结束后,她必须找个时间回空间里大吃一顿,不然之后她可就没有办法再吃任何东西了。 下午两点,公演正式开始。 林琳从舞台前的幕布处看到了坐在一起的汪楚两家父母以及特意将票分成两片区域,此时坐在另一处的紫菱和楚廉。 她必须要让楚廉吃一回绿萍吃过的苦,遭过的罪。 没有人可以在毁了别人的幸福后,还可以过得幸福。 当然,她会给他后悔逃跑的机会的。 毕竟她这人最讲民主了。 什么是民主呢? 自然是她是主,别人是民了。 第228章 台上的林琳优美的转着圈,那轻盈欲飞的样子真的犹如一只湖边的白天鹅。 故事很老套,不过就是公主,王子,邪恶的黑巫师的故事。 天知道在林琳看来这种故事有多么的幼稚了。 陶剑波饰演的王子非常的出色,也许这也跟他眼中有情,心中有爱有着很大的关系吧。 可惜她更喜欢强势的男人。 林琳在台上舞动着,而台下也有人随着林琳的动作而感动。 楚家,汪家,以及楚廉。 今天就是摊牌的日子了,楚廉知道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他不是不喜欢绿萍,可是绿萍太优秀,总让他有一种掌握不住的感觉。 而且他知道在绿萍的心里,很多的人和事都比自己重要。这也是他最不喜欢的一点。 看着身边的紫菱,楚廉明白他想要的是什么。 最好的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这个道理他一直都懂。 对于既将到来的谈话,楚廉也有了一丝底气。 是她的不关心,不重视才会让他彻底地走向了别人。 这怪不得他,真的,不怪他。 轻轻地握住紫菱的手,他希望在紫菱这里得到肯定。 他多年以来摇摆的心,终于要在这一天定下来了。 他虽然再也不能拥有一个让人羡慕嫉妒的女朋友,可是他还得到了单纯的紫菱最真最重的爱情。 楚廉这人,别的本事还行。就是在女人这方面有些个优柔寡断,左右摇摆,拖泥带水,不干不脆…… 原着里,因为他的思虑重重,心不在焉才导致了那场车祸。 可是既然不爱,那就不应该勉强自己去娶一个在他心中已经残疾不完美的女人。 既然娶了,就好好的对待她。可是他却洽洽相反。一边嫌疑她的不完美,一边又怨恨她的捧打鸳鸯。活活将一个好姑娘折磨到了疯狂的地步。 这样的男人,林琳是一点也看不上的。 她经歷多世,也不是没有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时候,所以这一回,她是坚决不让自己跟这么一个男人不清不楚的。 一场用了心的公演很快就结束了。 林琳听着舞台外面的掌声,神色轻松地笑了。 「绿萍姐,你真棒,我都爱死你了。」刘雨珊抱着一个保温瓶眼中一片崇拜地看着林琳。 林琳心中对于这个女孩其实是不知道要如何面对的。浅笑地接过保温瓶,轻轻地喝了一口里面温热的甜汤,「你要是我亲妹妹就好了。」 阳光朝气,活泼机伶,又能歌擅舞,为上人进,还特别的坚强。这样的妹妹可比紫菱更容易让绿萍接受。 「嘻嘻,绿萍姐快别这么说,不然我就更嫉妒紫菱了。」跟着林琳走到化妆檯前,一边看着绿萍卸妆,一边抱着保温瓶,看着自己心目中的仙女。 「要是我们是一个妈生的,我一定对你比对紫菱还要好。」 「啊?」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怪呢。 看到刘雨珊有些发怔的脸,林琳摇头说道,「好了,大家最近都累了好久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噢。」不说不觉得累,这一说,她还真的有些累了呢。 不过说话间妆就卸好了,于是林琳才身拍了拍刘雨珊的肩膀,然后就去洗漱间洗了脸。 她习惯先卸妆,然后再洗脸。 等她从洗漱间出来的时候,刘雨珊已经离开了,整个化妆间里就只有楚廉一个人局促不安的走来走去。 「你怎么来了?」虽然是明知故问,但是没话说的林琳还是选了这么一个话题。 「绿,绿萍,你现在有时间了吧。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想要跟你说。」 「什么事?非得在今天说吗?咱们还是早些回去吧,别让家里的长辈等了。」 「不,不,绿萍,这件事情很重要,必须今天说。不能再拖下去了,若是再拖下去,我害怕,害怕就没有勇气开口了。」 第460页 「那好吧,你说吧。」左右看看这诺大的化妆休息室就只有他们俩个了,所以林琳想着若是这会儿楚廉跟她说了痛快话,那一会儿的意外,她也不是不能给楚廉留下腿的。 「这,这,不太方便说话,我们去小树林吧。」楚廉还是有些紧张,他觉得在熟悉的环境里,可以缓解一下。 林琳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楚廉,然后对他问道,「是你跟紫菱的事情吗?其实你不用说,我也知道。若是为了这件事情,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谈的,你以后好好对紫菱就行了。」 楚廉,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你可要把握住噢。 鳄鱼可不是什么时候都会有眼泪的。 可惜林琳的话,虽然让楚廉震惊了一下,但是却没有放弃他刚刚的打算。 他想要将他的心情,他的想法都告诉绿萍,他选择紫菱是情不自禁,是情有独衷的。 楚廉坚持一定要去小树林里谈话,林琳见了,眼睛不由的一眯,然后点了点头,拿起一旁的包便跟着他离开了。 汪家父母早就决定今天公演结束后,叫上几家亲近的人好好的庆祝一下。 于是直接在散场后招唿众人去了汪家,而楚廉在和紫菱对视一眼后,便去了后台。 「瞬娟呀,我看你们家紫菱就喜欢,真是恨不得立时就娶回家当亲闺女。」一时坐在回到汪家,楚妈妈心怡就拉着紫菱的手,笑着对瞬娟说道。 紫菱一脸的懵逼就不解释了。而瞬娟也以为是楚廉将他和紫菱的事情告诉给了楚爸楚妈。于是也同样笑着说道,「我们家紫菱呀,太孩子气了,不过幸好你们家楚廉稳重懂事,将紫菱交给楚廉我们也就放心了。楚廉这孩子我们自小看到大,那真是没话说,心怡呀,还是你有福气。」 紫菱听到这里,不能更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爸爸妈妈和楚伯母会这样说呢? 她们平时不总是说绿萍和楚廉的吗?怎么会说她和楚廉呢? 汪展鹏看到小女儿这个样子,摇了摇头,跟楚爸和费家的人说了一句自便就将小女儿叫到了一旁。 「你说你这孩子,你和楚廉在一起的事情,怎么也不跟爸爸妈妈说一声呢,若不是昨天绿萍告诉了我们,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紫菱听到这话,心中就是一颤,看着爸爸,然后用有些颤抖的声音问道,「绿,绿萍是怎么说的?」 绿萍知道了? 天呀,绿萍竟然知道了。可是绿萍倒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紫菱有点不敢往下想了。 「能说什么,不过是拿着几张你们俩在一起的相片,让我们相信其实一直和楚廉在一起的是你,而不是她罢了。她害怕哪一天楚廉上门提亲,让我们吓一跳。不过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怎么一点口风都不透呢。 这么大个人了,还是这样毛躁。幸好楚廉那孩子还不错,你妈和我也放心你们俩个在一起。」唉,女儿们都大了。 紫菱:「……」 「咦,楚廉不是接绿萍回来的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到家?」 紫菱:「……可能堵车吧。」 汪展鹏拍了一下紫菱的头,「这个时段堵什么车。去给你姐打个电话,问她们到哪了。唉,算了,算了,别打了,接电话不安全。」 汪展鹏想到楚廉骑的是摩托车,便觉得坐在摩托车后座接电话并不安全。 「知道了啦。」 汪爸爸只简单地跟着紫菱说了两句便去招唿客人了,而紫菱就站在那里又想着她的心事。 她多年的心事竟然被大家都知道并且接受了,这种感觉真的美好的像是在做梦。 「小费叔叔,你知道吗?爸爸妈妈和楚伯父楚伯母都知道了我和楚廉的事情,是绿萍告诉他们的。」 费云帆听了一怔,皱眉担心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绿萍她,」 紫菱虽然有些个爱做梦,但是并不傻,一看费云帆这个样子便知道他可能是误会了绿萍,然后非常高兴地将刚刚楚爸爸说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了费云帆。 费云帆有些不能理解,以他有限的对汪家姐妹的了解,这两姐妹应该都是喜欢那个楚廉的男人的。 「那我要恭喜你了。」虽然这句话很违心,可是他还是颇有风度的说了出来。 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费云帆还是比较有风度的。 紫菱笑容甜美的点了点头。 不管怎么样,只要能和楚廉光明正大在一起,得到家人的祝福那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费云帆看着面前的人,心中却想到了得意与失意这两个词。 看来,这一回失意的要变成他了。 …… 而另一边,带着头盔坐在楚廉身后的林琳却是将自己全身都施了保护咒。 然后一双眼睛时刻盯着面前的路况,随时准备在有意外发生的时候,运用轻功飘到安全范围。 于是当意外发生的时候,林琳除了挨了顿饿以后,并没受到什么伤害。 但是楚廉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林琳的加持他可是受不了轻的伤。 汪家大宅里,众人左等右等都不见两人的时候,终于接到了医院和警方的双重来电。 于是汪楚两家以及费家兄弟都是一起去的医院。 当众人到了医院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第461页 楚廉受了重伤,必须要将右腿截肢掉。而绿萍呢,则是因为出事时被甩了出去好远,磕到了头,此时昏迷不醒中。 紫菱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第229章 上一刻还在天堂,下一刻就坠入了地狱,这是紫菱从昏迷中醒来后的第一个想法。 一行人来的很是正好。楚廉正从急诊室推送到手术室去,他浑身被血渍所沾满,医生是看惯了生死的,所以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对着伤者家属说道: 「……右腿已经不能挽救了,我们要去掉他那条腿,这是必须的手术,不然会有生意危险……」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她刚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可是她的爱人却受到这样的对待。 难道就连上天都容不得他们这般的幸福吗? 瞬娟先是看到了楚廉,然后又在得知绿萍只是昏迷不醒时,心中虽然担忧却也是万分的庆幸。 幸好绿萍没有事,幸好绿萍的腿也没有事。 若是没有腿的是绿萍,那她当成生命来热爱的舞蹈,还有她刚刚申请下来的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岂不是都要放弃了。 不过想到半个小时前还在和好朋友心怡商量着两个小儿女的婚事,现在却迎来这样的噩耗,瞬娟首先想到的就是毁约。 她的女儿,她捨不得。 绿萍是在一旁的草地中找到的,当时绿萍已经给自己施了昏睡咒以及醒目咒。 她怕不施这个咒语,医护人员会找不到她。 落脚点不错,就算是午后最烈的太阳也不能晒到她。 草地也很柔软,再加上她为了今天特意穿上的一套长袖长裤,倒也不会让草地弄伤她。 在看到救护车和警车后,林琳就放心地『晕』了过去。 反正她可以确定楚廉的那只右腿必须截肢了,其他的她才不担心呢。 汪家和楚家也都知道了紫菱和楚廉一对,那么事后,也不会有人让她负责任了。 她不是没给楚廉机会,是他自己没有珍惜。 既然是他的选择,那么后果就要他自己承担了。 原着中也是他的错,可是那所有的错误却让绿萍来承担,这本就不公平,不是吗? …… 事情的发展也正如林琳所料的那般,紫菱要死要活的守着做了手术,缺了右腿的楚廉身边。 汪家父母则是对着一直昏睡不醒的大女儿头疼不已。 身上没有伤,可是人却是怎么也醒不过来。所有的检查都做了,可是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医院也给不了答案。 相较于楚家那边已经知道的结果,汪家这边更担心昏迷多日的长女会一直昏迷下去。 之前瞬娟还在庆幸,可是现在却没了那股心情。 这没有原由的昏迷,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医生说可能是在意外发生时,被抛的太远,让脑袋受到了什么撞伤。脑子是个很精细的地方,所以检查不出来也是有可能的。 林琳并不是一直在昏迷的。毕竟魔咒也是要有时效的。她每一次醒来,都是在夜半三更之时,所以几乎没有被人发现。 醒来后,悄悄地打量了一下情况,看到自己还在输着营养液,于是也不敢再吃东西,只是继续给自己施昏睡咒。 她对汪展鹏没有什么感情,所以醒来后只在瞬娟的浅意识里做了让她放心的手段。 她的女儿只是太累了,等到休息好后就会醒过来。 这一边的楚家却热闹非常。 楚廉被锯掉腿后,也曾昏迷数日,虽然中间也有短暂的甦醒,可是药物和疼痛总是让他继续的沉睡。不过当楚廉第一次清清楚楚的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活了却发现没有了右腿,他震惊而颓废。 然后,摔掉手边能够碰到的所有东西,一边摔,还一边疯狂的叫起来:「我的腿,我的腿。我不要成为一个残废,我不要!我不要!啊~,啊~,让我死吧!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楚家父母见此早就泣不成声。 紫菱见了,一下子就扑到他的身上,大吼着,不要那么想,你还有我。 「不,不,你走,你走,我不要让你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不要。」 能看到的早就看到了,又怎么可能现在走呢。紫菱仍是抱着楚廉一起哭泣,「不,楚廉,我不走。我要陪着你,一直陪着你。你不是说准备好了求婚的事情吗?我们结婚,等你出院我们就结婚。」 「结婚?结婚,结婚。」楚廉像是被安抚住了一般渐渐的不在那么激动了。不过也可能是医生打的那针镇静剂上有了效果。 「绿萍呢?她还好吗?」 听到楚廉这么问,紫菱大大的眼睛里又充满了眼泪,「绿萍从出事那天后,就一直昏睡不醒,医生也查不出什么原因来。爸爸和妈妈找了一些专家过来,可是还是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现在爸爸妈妈都非常担心绿萍会一直这样睡下去。 已经有医生说,绿萍现在的状况很有向植物人的方向发展。若是半个月里再不醒过来,可能就真的,真的,」剩下的话紫菱已经说不出来了。 情人和姐姐双双出事,紫菱的心早就已经快要承受不住了。 楚廉听了,是内疚的,也是悲恐的。 当天若不是他坚持要求去小树林谈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样的意外了。 第462页 如果当天他在知道他与紫菱的事情绿萍已经知道了,他是不是可以不要再说什么,而是直接带着绿萍回家,那么是不是一件都可以避免了。 事情发生了,那就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在听到绿萍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后,楚廉一下子便觉得至少他还活着。 他是个建筑设计师,就算是没有腿也可以很好的生活下去。 楚廉彻底安静下来了,刚刚那么激动好像是众人眼中的幻觉一般。 什么事情都要靠对比的,幸福如此,不幸也是如此。 反正当发现有个人比他还倒霉,谁也不用再说什么励志故事以及励志名人了,楚廉一下子就坚强起来了。 然后又过了十天左右,楚廉的伤便可以出院继续回家养伤的时候,就在那天,林琳醒过来了。 不过林琳却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 她忘记了舞蹈,忘记了紫菱和楚廉,同时还忘记了很多的人和事。 在她的记忆中,好像除了出国留学以外,就只剩下瞬娟了。 本来她还是可以记一下汪展鹏的,可是谁让汪展鹏竟然在女儿昏迷的时候去找了沈随心减压呢。 于是心眼并不大的林琳就把汪展鹏也给『忘记』了。 瞬娟看到从来都让她骄傲的大女儿这样,哭的不能自己。 从来都是坚强的瞬娟终于在一刻大哭起来。 就连前两天小女儿要死要活非要嫁给楚廉都没有让她如此伤心难过。 就连一个多月前陪着大女儿去喝杯咖啡,竟然碰见了消失二十多年的沈随心也没有让她感觉到恐慌。 就连前天早上她接到一个牛皮纸袋里满是丈夫幽会情人的相片,也没有此时更让她揪心。 罢了,罢了。 数月前的幸福与银婚时的得意好像都是成了一场笑话。 她一直苦苦守候的幸福,已经支离破碎了。 丈夫近日来的变化,她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不在是二十年前的瞬娟了,所以她选择息事宁人。 长女与幼女和楚廉之间的事情,她不是没有感觉到怪异,可是长女愿意成全,她宁愿只看到表面的幸福。 只是现在,女儿醒过来了,可是却又失忆了。高兴于女儿的清醒,又心痛于女儿的失忆。再加上这些日子以来一直紧绷的的情绪与内心的煎熬终于让这个强势的女人不顾形象的哭了起来。 虽然她的心中一直知道女儿没有事,一定会醒过来。可是不亲眼看到,如何能安心。 林琳见到瞬娟这样,也知道这玩笑开大了,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她其实真的是临时起意。 楚廉出院了,紫菱是汪家楚家两边跑。林琳出院了,汪展鹏是汪家和咖啡馆的两边跑。 瞬娟留在家里除了一边照顾着失忆的长女,便是在想着她与汪展鹏之间的事情。 林琳并未对瞬娟做出什么劝导。 做为她的女儿,自己有义务让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却没有权利对她做出决定。 不过无论瞬娟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她都会支持她的。 一来,因为她是女人。二为因为她是她此身的母亲。 通过绿萍的记忆以及她在汪家的观察,她发现就像是汪母瞬娟偏爱长女绿萍一样,汪展鹏更偏心小女儿紫菱。 不然,若是按着瞬娟的意思,紫菱也不是不能教导出另一个绿萍的。 就像是红楼梦中的宝玉。那就是有持无恐的被宠爱害了的。 七月初,当绿萍知道汪母在拿到汪展鹏出轨的所有证据后,只是控制了所有的汪家财产而并未与汪展鹏离婚时,心中明白她这么做的理由。 汪家在台湾也算是有名的人家了,离婚在这个时代和家族都是一件丑闻,瞬娟的娘家李家与汪家都丢不起这个人。 再一来,两人夫妻多年,就算是到了今天瞬娟对汪展鹏也是有感情的。 除了这两点以外,便是因为绿萍和紫菱这对姐妹了。 父母若是离婚,对两个女孩子也有些影响,对于一个真心爱护自己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是宁愿自己委屈也不愿意委屈了自己的女儿。 这种思想其实是大多数国人都有的。 和很多西方人结婚的理由一样,结婚是因为爱情和理念。 可是离婚的时候,关于孩子方面,东方人就比西方人要多很多的保守和顾忌。 西方人认为自己更为重要,而孩子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家庭里一定不会幸福。而东方人则是认为委屈一下自己,也要让孩子在一个父母健全的家里生活。 瞬娟想来也是这么想的吧。 不过不管怎么想,林琳都是支持她的。 在医院昏睡的每一次醒来,夜半三更守在她床前的都是瞬娟。 亲妹妹紫菱守着她的爱情,而他的好爸爸,说是还要管着公司的事情,可是却经常夜宿在沈随心那里。 这也让林琳对瞬娟的感情又偏了偏。 七月初,在明白了瞬娟的选择后,林琳便将加了瞬娟头髮的迷情剂餵给了汪展鹏。 这份药剂是浓缩型的,至少二三十年内不担心汪展鹏再有他意。 于是从那天早上开始汪展鹏对瞬娟的态度一下子就转变了。 瞬娟感动又有些怀疑。 不过在紫菱和楚廉决定迅速结婚后,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都被瞬娟抛到了脑后。 第463页 她曾试图劝紫菱,可是紫菱不听。就连费云帆也是既感动于紫菱的痴情,又觉得现在的楚廉根本配不上紫菱。 他曾几次提出要带着紫菱离开,可是已经和楚廉光明正大在一起的紫菱又怎么可能同意呢。 于是他只能看着让他动心的女孩披着洁白婚纱嫁给了楚廉。 林琳清醒出院后,除了在家里收拾东西,就是去街上闲逛,或是买一些这个时代特别有纪念意义的特产。 就连一些吃的喝的,也买了不少放在空间里。她有一张卡,里面都是这些年来汪家父母和她自己挣的钱,这些钱足够她挥霍的了。所以也没有将空间里的金银首饰拿出来换成钱。 七月中间的时候,参加了一场非常仓促的婚礼后,林琳便在瞬娟和汪展鹏的陪伴下去了美国。 相较于嫁入世交之家的紫菱,瞬娟和汪展鹏更加的担心失去大部分记忆的大女儿,他们想要一起去美国帮她安顿好了再离开。 至于离开后是否回台湾,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在两人的感情又回到了新婚时的蜜里调油,想要出去再渡个蜜月也不是没有这种想法。 之后差不多一年左右的时间,林琳在美国上学,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波澜,而嫁入楚家的紫菱,她对楚廉的爱情却因为楚廉的敏感以及家庭琐事上被磨的一点不剩。 从天子娇子变成让人同情的残疾人士,楚廉的性格自然不会不改变,而紫菱这个一直活在自己梦中的女孩也被这份现实拉出了梦境。 然后她与再一次回到台湾的费云帆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最后在不敢面对所有人的情况下,悄悄地跟着费云帆去了法国。 瞬娟和汪展鹏知道后,别提多愤怒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赶上林琳到了学期末,于是瞬娟便急急地打了电话让林琳回台湾来。 林琳对于紫菱和楚廉之间狗屁倒社的事情一点都不关心。于是也没有买机票,而是买了一张船票,准备悠闲的坐船回台湾。 然后意外就发生了。 第230章 在美国,在沉船 倒底是发生了什么呢? 那着实是一件太意外的事情了。 「这位小姐,您可能做错船了。」一位穿着制服的邮轮工作人员一脸严肃认真地看了一眼林琳递过来的船票说道。 「什么?」她今天出门晚了,赶上路上堵车,后来又在码头被人挤了半天,黑天下火的,这才在开船的前一分钟上了船,本来拿着船票问船舱是为了不让自己再走冤枉路,却没有想到竟然会听到这么惊悚的事实。 怎么可能上错船,这是今天最后一艘出航的游轮了。她又是在码头港口走的头等舱专用通道,林琳着实有些不明白这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小姐,这艘船不是玛丽爱莲号,而是铁达尼号。今天是他的首航,目的地是美国。」 林琳:「……」,看着船上奢华復古的装修,她能说她就是在美国的码头上的船吗? 林琳的沉默并不能挽回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的穿着,再看看手上的这只双肩包。 用眼睛扫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服务人员,看到他手上的纯英文的报纸上,那明晃晃的日期竟然写着1912年4月10日。 虽然不想承认,可是事情就摆在眼前。林琳抽了抽嘴角问出了一个特别艰难的问题,「请问我刚刚上船的地方是?」 「是法国瑟堡港,小姐。」 林琳听了,眼睛闭了闭,又睁了开来,看着面前的人非常淡定的说道,「我可能需要补上一张船票了,幸好我的目的地也是先去美国,请问船上还有头等舱吗?」 泰坦尼克从英国南安普敦出发,当天会途经法国瑟堡港,之后一路不停的驶向美国。 她已经错过了最后下船的时间了。看来她只能跟着这一船的人去一起撞一回冰山了。铁达尼号是一部爱情剧,女主角在林琳看来和紫菱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 爱情,真忒么是个大麻烦。 服务人员一听林琳这么说,神色又是一变,原来面前这位穿着奇怪的小姐竟然还是个有钱人。「头等舱的价格非常昂贵,此时应该是还有的。请您稍等一下,我将报纸送给前面的一位客人,便领您去办登船手续。」 林琳点头,她不差那么一点时间。 服务人员看到林琳如此好说话,对她行了一礼,便快步走向前面的舱房。 林琳穿着很奇怪,当然只要识货的人,都不会觉得林琳穿得寒酸。 一身冰火蚕丝做里衬的改良式旗袍,上面是青草绿带点黄色碎花的上好锦缎做成的旗袍款式,下面是同色同料子长到膝盖上方的百褶裙,白色圆头颇跟长筒靴。 青春有朝气,和这时的英国社会有着不一样的风情。 卡尔站在走廊的一头,拿着只玫瑰花,一边努力压下被罗丝挑起的怒火,一边看着站在那里看着欣赏走廊的女人。 东方人的面孔,还有那副有别于罗丝丰满的身材。 那腰可真细。 想到罗丝还在房间里摆弄那些他看不懂,他怀疑她也看不懂的画,然后花着他的钱,还要鄙视他。卡尔的心里就有些个压不住的火。 罗丝的美丽和贵族的血统一直是让他最满意的地方。 还有罗丝有别于其他贵族女孩上过大学这一点,也让卡尔满意。 第464页 现在的英国社会以及美国上流社会都过于荒唐和糜烂,他想要找一个样样都好,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的妻子,那么就要时刻忍耐她的那些小任性以及她母亲的贪婪。 他,也有些累。 想到他的第一位女朋友,他是那么的珍惜爱重她。要不是他在朋友间的酒会上听到关于她身上的哪些地方是敏感点的话题,他还不知道一脸清纯的女人私下里是那么的放荡形骸。 和罗丝在一起前,首先是被罗丝的美貌所吸引,然后被她总是高傲的性格弄出了兴趣,等到他派人调查她的时候,发现她哪一点都很符合他对妻子的要求。 就连她们家那庞大的债物也不能让他退缩。 然后他用大量的珠宝和英镑为自己打开了一条路,再然后今天他带着那对没有了底气却还是保留了贵族傲慢的母女登上了铁达尼号。 可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都让此时的卡尔有些心累。 他要怎么样才能让罗丝好好的和他说回话呢? 夜晚的风有些凉,可是这并不能让林琳感到寒冷。 看着走廊里这些据说是名家真迹的画作,林琳心里一阵惋惜。 转过头,看到走廊尽头站着一个穿着西服的外国男人,林琳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便再不关注。 绿萍这副东方人的身体相当的漂亮,被人关注那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在美国求学的这一年,常常有一上课便被人盯上一整节课的事情,所以此时被卡尔看了半天,林琳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眼中没有杀气,也没有淫/邪之色,可以忽略的人。 少时那位送报纸的服务人员回来了,先是礼貌的对林琳的久等道歉,然后才半步在前的引领林琳去办理登船手续。 「小姐,头等舱里,只有b57房间还空着,不知道这间房间您可还满意?」工作人员问的是对于门牌的想法。 这个时代很多的有钱人对于数字都有些敏感,所以此时工作人员先问林琳对b57有什么想法没有,如果没有再说其他。 林琳摇了摇头,她没有任何的特殊爱好。 工作人员见了就将这间房间为林琳做了登船手续,之后林琳又在空间里找到了以前兑换的这个时代的英镑,将英镑借着双肩包拿了出来。 「小姐,头等舱都是有两个专门的佣人打扫卫生的。不过那也限于为您整理房间和收拾行李,呃,」那工作人员看到林琳所有的行李就只有这么一个包后,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你是一个人上船的。需不需要船上为您安排安属的佣人?」 林琳想了想,便点头接受了他的好意。毕竟她是将这一次的行程当成一种享受了,有个专属的佣人也会更方便。「我之前做错了船,所以行李什么的都在那船上。我听说铁达尼号上有专门做衣服的地方,是吗?」 「是的,琳达小姐。」琳达是林琳喜欢并且习惯的英文名字。 又问了几句泰坦尼克上的设施和安排,登记手续就办完了,那位船上安排的专属女佣人也来到了林琳面前。 那女佣人叫瑞丽,是个英国女孩。人看起来还算顺眼。 瑞丽想要接过林琳的双肩包,林琳摇了摇头,并未给她。只是让她带路两人一起回了舱房。 她一会儿还要借着这个小包拿睡衣和洗漱用品什么的呢。让她拿了,回头她再帮自己整理了,那可就大大的不方便了。 林琳对于自己的服装一直很满意,可是她也不能几天都穿同一件衣服。于是到了房间,便让瑞丽去将铁达尼号上的裁缝店将那里她能穿的衣服拿几件回来。 而她则是先将一套睡衣,以及一套暗色长款旗袍上衣燕尾裙找了出来。这款衣裙,前面裙短的地方也要盖过膝盖,而后面裙长的地方是要到小腿肚那里的。 里面配上一条肉色打底裤,等到沉船那天穿应该不会冷到她。 毕竟都是冰火蚕丝为底衬的衣裙和靴子。 其实就算是不穿这些,她有内力在身也冷不到她,可是她却觉得双重保险很有必要。 然后又拿出了两打英镑,以及两套首饰,还有一些她最近一直在用的护肤化妆品。 之后才将没啥用处的双肩包放到了卧室的柜子里挂着。 忙完这些,林琳便去了房间配套的私人阳台处看着波涛滚滚的大海。 海风吹在脸上,将林琳长长的黑色波浪大卷的头髮也吹的风了起来。 脸被海风吹得有些冷时,瑞丽带着裁缝店的人回来了。 衣服,鞋帽,都被带了过来。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喜欢那种奢华风的。所以被带过来的衣服都过于华丽了。 林琳左右看了看挑了五条连衣裙,又挑了两双高跟鞋,一条披肩,一件羊毛大衣还有一双羊毛分指手套。 想了想,又拿了一条宽长版的皮草披肩。 让船上的裁缝一会儿尽快按着她的身材改出一条裙子外,其他的明天早上送过来就行。 西方人骨架都比东方人要大一些,再加上绿萍自幼练舞,林琳来了之后也是内外兼修,所以身板看起来又清瘦纤细了一些。 这些做好的成衣其实都做的比较大,就是为了加大试穿的范围。而制衣能手们,对于如何又快又好地将衣服改出来早就熟于心中。 第465页 所以听到林琳的要求,裁缝压根就没有觉得为难。 改一下这种衣裙的尺寸,半个小时足够他改完再熨烫一遍了。 将自己留下的东西挑出来,便让瑞丽去她放钱的地方将帐结了。 至于东西要如何收拾她并不关心。 八点半左右,林琳洗了一个热水澡,又换上一条天蓝色带点碎钻的高腰真丝连衣裙,脚踩一条双白色高跟鞋便在瑞丽的引领下去了头等舱餐厅。 在林琳看来,这个时候吃晚餐确实是有点晚了。可到了餐厅后确发现这里人还真的不少。 找了一个小巧的两人餐桌坐下,林琳对着送上来的菜单很是专注的看了起来。 今天的晚餐,餐厅提供了十一道主打菜,点了只烤乳鸽为主菜、又点布丁为甜品,还有点心拼盘,牡蛎,芦笋配鸡蛋。 点过餐后,林琳便打发了瑞丽。她饿了,难道瑞丽就不饿吗? 饭后只要签上房间号和名字就可以了,再加上晚上她也没有什么事情,便让瑞丽饭后去将房间壁炉点上,她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瑞丽离开没多久,林琳点的餐食便送了上来。 漂亮的年轻女人总是最先被人注意的,尤其是一个单身用餐的女人。 卡尔正好此时从另一侧过来,发现餐厅中很多人的视线时不时的扫向某一点,然后转头看去,便看到了一个人也吃得津津有味的林琳。 她,吃的太多了些。 此时的卡尔绝对不承认看到她吃东西,他此时竟然又有了胃口。 刚刚被罗丝气饱的胃好像也不那么饱了。 「卡尔,这里。」托马斯安德鲁看到卡尔过来,笑着唤了他一声。 今天安德鲁找卡尔是为了谈一笔更重要的设计投资生意的,之前两人就碰过面,也对这件事情商讨过,现在不过是将细节的部分再讨论一遍。 而正在吃着美食的林琳听到这个名字,下意识的转头。 第231章 卡尔?会是那个卡尔·霍克利吗? 那个女主角倒霉催的未婚夫? 想到这个,林琳对于这位先生,也是挺同情的。 长的帅,出身好,有钱有势,人也挺有本事的,怎么就比不上一个流浪落魄的画家呢。 这个画家好赌,还偷东西,还没有道德的在人家的新车里跟着别人的未婚妻进行深体位交通,他就不怕有什么东西会落在人家的新车上吗? 而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得到女主的青睐呢? 说杰克好赌,船票为证。说杰克偷东西,那件主人陪着儿子玩耍的男士大衣为据。 自古以来,不问自取是为盗。 好吧,这种事情她也没少干就是了。可是她习惯严于律人,宽以待已,对于这一点她是自动忽略自己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林琳,对于一个会教唆一个淑女大庭广众之下吐口水的穷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居移气,养移体,对于艺术自来没有什么细胞的林琳实在是欣赏不了男主杰克的人格魅力。 卡尔穿着一套铁灰色的西服三件套,就站在林琳不远处,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我是精英』的气息。 林琳嘴角还沾了一点奶油,就那么歪着头看卡尔。 卡尔走过去时,心中竟然泛起了一丝好笑。 是那种很单纯的,没有任何目的的好心情。 原来不用给罗丝花钱也能让他心情如此好。 一路淡定地走过,卡尔并未多做停留。而林琳在看清了卡尔的长相后,也继续低头吃她的晚饭。 本以为不过是两个没有交集的人,哪里想到一夜过后,他们同时打开了房门。 相互点了点头,林琳淡定地走了出去。 住在头等舱里,就要守一些贵族的习惯。 每天换套衣服便是如此了。 从昨天傍晚上船到现在,这是林琳第三件衣服了。 而早就习惯罗丝换衣频率的卡尔却是难得的记住了林琳每一套衣服的特点。 第一套,异样的东方风情。第二套,淡雅的淑女气质。而今天这第三套,梅红点着白色珠子的连衣裙,热情似火中又带着一点点的魅惑。 看着他的眼神中带着淡淡的疏离与……同情。 疏离,他可以理解。但是同情? 这同情是何处来的呢。 看着已经带着女佣去甲板上散步的某个不认识的女人,站在b56的房间门口,卡尔摇了摇头,将那些莫明其妙都抛到脑后。 罗丝就住在b54,想来此时应该已经起床了,他希望可以和她一起共度早餐时光。 等到他们到了美国就会举行定婚仪式,他希望在那之前可以好好的与她陪养一下感情。 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早就已经到了成家的年纪了。可是今年罗丝才十七岁,这个年纪,这个年纪,唉。 心中对于罗丝的种种行为有些意见,可是心中却觉得那只是因为她年纪还小,还不太懂事的缘故。 可是一进房间便看见罗丝刚刚还有一丝笑意的脸在看到自己的瞬间便落了下来。这种被人排斥被人讨厌的感觉,相当的不好。 卡尔压了压心中的火气,让自己不要发火吓到罗丝,可是效果并不太好。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罗丝看到他点菜时,那一脸鄙夷样子,彻底激动了卡尔。 第466页 卡尔将刀叉重重地丢在了桌子上,然后扯开餐巾,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间。 这草蛋的早餐时光,他就不应该去奢望。 一路气沖沖的走到甲板,看到二等舱和三等舱的甲板上都是人。 卡尔站在围栏处,用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围栏。 不能发脾气,不能发脾气,不能,不能…… 卡尔在心中默背了好几句上流社会的仪态准则,这才转身准备回房间处理那些堆成堆的公务。 然后他就看到了住在他对门的邻居那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卡尔与林琳对视了一眼,竟然鬼使神差的走上前去,「这位小姐,不知道要如何称唿你?」 看到卡尔眼中的羞恼,林琳也知道自己站在这里看人家狼狈的样子有些不厚道,于是我们自认为温柔善良的林琳同学,更加不厚道地用中文说道,「很高兴见到你,我姓林,名琳。英文名字叫琳达。不过,你听的懂华语吗?」 卡尔抽了抽嘴角,他不相信面前的姑娘是个不懂英文的人,可是这摆明了不合作的态度,实在是太气人。 抿了抿嘴角,卡尔微微弯身十五度,轻声道了句『抱歉,打扰了』。便转身回了房间。 女人这种生物,真真是不可理喻…… 先是被罗丝气了一下,然后又被林琳噎了一顿的卡尔回到房间后,办公效率几乎为零。 「勒杰,你去查一查住在对面房间那位小姐的身份来歷。」 「是,先生。」一直立在卡尔身边的勒杰听到吩咐转身就走。 看着勒杰退出房间,卡尔还是觉得心烦。 心烦于罗丝的任性,心烦于白星公司贪婪无厌只知道一味的索取,还有心烦于突然出现的陌生女人。 不知为何,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 她不是罗丝,乖巧时让他满意。她也不是罗丝,任性时让他暴躁。 她像是一个秘密,让他时刻想要知道答案。 就像刚刚,她明明听得懂英文,却拿那明显是华国的语言来敷衍他。 眼神中还带着一种恶作剧的小坏。 坏的那么理所当然,一副她就是道理的模样。 真是个可恶的姑娘。 想到那姑娘一头的波浪黑髮因为海风的原因都吹起来的样子,卡尔的身上竟然升起了一股难言的燥热。 当书房的坐钟敲响了十二下时,卡尔的脸色瞬间就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女人耽误了一上午的时间。 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他可以处理多少公事,签批多少合同? 卡尔摇了摇头,然后转身离开窗前准备回到办公桌前挽救一下工作效率。 哪里知道刚刚走到桌前,勒杰便敲门进来了。 关于林琳的身份,这船上除了船员登记处那里打听到的一点消息,其他人都没有见过林琳。 可是能住在头等舱的人,他们不应该不认识。 可问题就是他们确实是不认识,没见过。 再联想想到林琳东方人的身份,便也都不在好奇了。 于是当勒杰将打听来的那点消息告诉给卡尔时,完全可以想到卡尔对这份资料的不满了。 琳达.林,华国人,昨日傍晚七点左右误上了铁达尼号。 「就这些?」看着一句话就将一个人的资料说完的勒杰,卡尔不敢相信他最得力的管家兼助手竟然就给他提供这么一份东西。 勒杰也有些不好意思,「先生,没有人见过她。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噢,美国人里也没有谁见到过她。 她上船时连行李都没有,除了一只形状怪异的背包外,什么都没有。昨晚她补了船票又僱佣了船上的高级专属女佣,就连这两天的衣服都是从穿上的裁缝室紧急购买的……」 拿着根雪茄,卡尔并未点燃,只是在手中来回的把玩,转头看了一眼窗户,卡尔有些不确定地问勒杰,「……你听说过玛丽莲号吗?」 勒杰被问的一怔,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 卡尔这会儿功夫想到了很多,关于林琳的身世,关于林琳的来歷。 「先生,会不会是?」勒杰想到一些年轻的女人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得到更多的金钱和珠宝都会将自己弄一个上流社会家世较好的身份然后接近有钱有身份的男人,在骗取了一定的财富后便立马跑路。 当然还有一些是商业间谍。通过美色盗取商业机密或是在一些重大公司决策上扰乱干预以谋取暴利。 此时勒杰便想到了这些。 而他也对卡尔做出了暗示。 卡尔皱眉,下意识的不愿意相信。 那人那么顽劣,举手投足间的贵气与骄傲怎么可能会曲意奉承人呢? 她的骄傲有别于罗丝。 若说罗丝的骄傲是那种色厉内荏的外强中干,那么那人的骄傲便是泰然自若的悠然自得。 一份是别人给予的骄傲,一份是装出来的骄傲,一份越是来源于自信的骄傲,这些都是有差别的。 看得出来,她的日子并不压抑。不像罗丝明明热情如火的性子却在拼命的压制着自己的本性。 那种非要让自己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何尝不是一种逃避和屈服。 卡尔想到了这里,心情又有些不好起来。 第467页 「去看看罗丝在做什么,若是无事,叫她换衣服我们去餐厅用餐。」 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现在让罗丝换衣服,估计他们应该能在一点前到餐厅。 摸了摸空空的胃,早上并没有吃东西,只喝了一杯咖啡的卡尔对于早上的置气行为有些后悔。 他真的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 「好的,先生。」勒杰也发现了此刻的时间,于是躬身退了出去。 看到勒杰走出去,卡尔将雪茄放入烟盒,他现在是彻底放弃工作的打算了。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卡尔只是犹豫了一下,便穿上西装外套走出了房门。 那人就住在他对面的房间里。 也许那人也要去吃午餐了。 卡尔没有想到一闪而逝的想法在开门出去的时候就被实现了。 林琳一上午在船上狠狠地逛了一圈,然后又拿出照相机一片乱照。 拍了一上午的相片后,林琳这才在瑞丽的陪伴下回了房间。 她需要打理一下自己的仪容,然才再去餐厅吃饭。 于是同样准备去吃饭的她就在房间门口与卡尔相遇了。 这个时间点不用想都知道对方从房间里出来是要做什么。 林琳笑着点了下头,想着他们难道就是人家常说的『吃货磁场相近』? 不然为什么总是在饭前饭后相遇呢? 她好吃,难道这位也是吃货? 还真的没有看出来。 第232章 别管是什么原因,有的人他们的相遇从来都是命中注定。亦如杰克与罗丝,亦如卡尔与林琳。 林琳还是早上的那身衣服,不过头髮却用两只宝石发卡盘了起来。 披风围在身上,一边垂在肩上,一边自然地落在手臂处。就那么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眼神中满是看热闹的神彩。 「我是卡尔.霍克利。」 林琳浅笑,这一回用上了英文,「我知道你。」毕竟这是一部三角恋的爱情电影。身在这艘船上,可以不知道谁是船长,也可以不知道谁是那个白星公司的加速讨厌鬼,但是却不能不知道这位丢了海洋之星的可怜男人。 可怜到林琳都难得同情一把的男人。 白星公司的股东,海洋之星的主人,替罗丝家还上大笔欠债的男人…… 然后白星公司的船沉了,海洋之星被人拿走当成与另一个人的爱情信物,再然后鸡飞蛋打罗丝也跑了…… 人生活到47岁,也算是男人的黄金时代了,然后咔嚓一下,股灾了,于是只能举枪自杀了。 同情了三秒钟后,林琳在看到走廊上出现了其他客人时,便笑着道了句失陪,便带着瑞丽离开了。 她可不想与一个有未婚妻的男人传什么不必要的绯闻。 卡尔瞪大了眼睛看着悠闲离开的林琳,有些不敢置信。 她,她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她不是应该在听到他的名字的时候,报上自己的名字吗? 什么叫『我知道你』,这种轻慢的话是怎么回事? 卡尔被林琳又弄出了一股子无明火。他想让她正视自己的存在,怎么就这么难呢。 「先生,罗丝小姐说她中午想要一个人在房间里用午餐。」勒杰刚从罗丝房间里出来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卡尔,心中有些心疼自家先生受到的待遇。 先生早早就等在这里,可是那位娇小姐竟然说什么想要在房间里用午餐,还特别强调是一个人。这实在是太明显的针对了。 很显然勒杰误会了卡尔出现在这里的真实目的。 卡尔听到勒杰的话,扭头看了一眼罗丝的房间,压下心中对罗丝的不满,然后露出一抹冷笑,「如她所愿,我们走。」他也是有脾气的。 像是要发泄心中的不满一般,卡尔行走的步伐非常的大。 一直到了餐厅门口,看着为他打开餐厅大门的服务生,卡尔才缓了一下神色,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走了进去。 而那个同样可恶的女人就在不远处,正对着菜单笑眯眯地询问着什么。 给勒杰使了一个自便的眼色,卡尔非常自然地走到了那张桌子,并且非常自来熟地坐了下来。 「就这些。」林琳对着服务生说完这句话时,卡尔也坐到了她的对面,她抬头看他,可是卡尔却并未看向她。 「我的和这位小姐一样。」 「好的,先生。」服务生对着卡尔说完,又后退了一步说道,「请稍等。」然后才离开。 「霍克利家破产了?」不然那么多的桌子不坐,为什么跟她拼桌子? 「女人,你对我怀有很大的恶意。」这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林琳一听这话,学着对面的男人扬了扬眉毛,然后用手指轻轻地在自己面前摇了摇,「不,我对霍克利先生可是抱着很大的善心的,若是霍克利家真的破产了,今天这顿午饭,您不用客气。」她请了。 林琳的讽刺不知为何却突然让卡尔的心情由阴转晴了。 虽然话中的恶意满满,可是卡尔就是能感觉到她只是说说而已。 有的人,就算是不说,也能感觉到她的期盼。 就好比罗丝,虽然她没说,可是他的阅歷如何看不出来她在鄙视他的财富。 一边用着自己的财富维持着贵族的体面,一边在心中悄悄的期盼自己也能跟他们布克特家一样落魄,甚至是……破产。 第468页 她觉是他是用财富束缚住了她的自由。可是她却不知道是他的及时出现让她避免了成为交际花或是成为美貌落魄的纺织女工的命运。 也许此时,我们的罗丝小姐早就已经成为某位富商□□禁锢的对象。 林琳歪头看着面前说说话便一脸沉思的男人,嘆了口气,「吃吧,你也不容易。」 卡尔:「……」对他露出这种无奈又同情的样子,真的好吗? 「你好像很了解我,那么能否告诉我,我是如何的不容易吗?鑑于我本人也不知道的情况。」 林琳看着卡尔,脸上突然带着一份幸灾乐祸的笑容,「有未婚妻却没有人陪你吃饭。明明做了很多的努力,却不被人真心接受。已经快要感动天,感动地了,却总是感动不了她。嗯哼~,还需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卡尔有些牙疼,看着面前想要揭开他所有不痛快的女人,闷闷地说了句,「不用了。」难道他已经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了吗? 「你不需要对我如此客气,其实多说几句话,并不会太浪费我太多的时间,我平时也会做些善事的。」 卡尔:「……」她果然是『知道他』。 卡尔实在是不知道要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了。这种被人气得哑口无言的时候,只有面对罗丝的时候才会出现。 可是那个时候,他生气的是罗丝那些不成熟的思想和天真的幼稚。可是这个时候,他生气的却是自己。 这顿气,却是他自己凑上来的。 他自找的,他活该。 …… 一时餐食上来,卡尔与林琳便安静的吃了起来。 席间,卡尔看到林琳一点也没有想要节食的打算,每样东西都吃了很多,于是仿佛是找到了什么点,眼神灼灼地看着林琳问她,「你是难民吗?」 只有难民才会吃那么多,还那么瘦吧。 瞧那腰上,竟然一点肉都没有。 噢,上面的肉好像也有些少。 好吧,他得承认,虽然没有罗丝丰满,可是却更加的耐看。 整个人看起来比白天鹅还要优美,曼妙。 咽下口中的饭菜,林琳一脸高贵冷艷,眼神就仿佛是高高的女王在俯视卑微的臣民,「不,我就救苦救难的主。」 若不是她在这条船上,估计她是不会想要救下这整艘船上的任何一个人的。 包括那对在别人新车上做着深体位运动的男女。 她这两天一直在想有没有什么简单的办法,可以不用太费力的救下这一艘船的人。 她不是救世主,可是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干的。 这艘船沉入大西洋是有着歷史的使命的,所以她不能阻止它撞冰山。 可是这一船的人,尤其是三等舱的那些平民们,不应该用生命为愚蠢者和野心勃勃的傢伙来买单。 林琳已经打定主意要这么做了,所以她觉得她就是这艘船上救苦救难的主,这话一点水份都没有,呃,好吧,就是有那么一点夸张。 ……虽然这水份和夸张差不多一个意思。 「噗哧」卡尔一口白兰地毫无预警的喷了出来。 林琳见此,眼神微怒,「卡尔.霍克利,你的风度呢?」 真是装逼遭雷噼。 好好的一桌食物就这么被浪费了。 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怪不得做为高富帅还会比不上一个流浪的爱偷爱赌博的穷画家。 本来卡尔与林琳坐在一起吃饭,便非常的引人注目。此时卡尔做出这样失礼的举动,更是将餐厅里大部分人的视线都聚焦在了这边。 一个美丽而又神秘的东方少女,一个有着漂亮未婚妻的富有老闆,这如何不吸引人的注意力呢。 反正鲁芙的注意力就被拉了过来。 然后也是此时她才发现原来自家的准女婿跟着一个年青的陌生女人在吃饭。 鲁芙的自私肤浅以及贪得无厌让她很明白卡尔对于她们母女的意义。 此时看到午餐时分,卡尔竟然没有和自己的女儿在一起而是和另一个来歷不明的女人一起用餐,这不得不让鲁芙心中即惊且惧。 这是不是卡尔在释放什么信号? 想到这里鲁芙再也坐不住了,她近乎失礼地站起身,对着一旁的夫人低声地说了句失陪就提着长长的裙摆来到了卡尔他们所在的这张餐桌旁。 「卡尔?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看错人了呢?你怎么在这里?罗丝呢?她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卡尔也是个倒霉的,刚刚被林琳囧了一把的后,好不容易喝了一点柠檬水,水还没咽下又被这老母鸡的聒噪弄得呛了出来。 「咳咳,咳咳~」 早餐没吃着,午餐还没吃饱,再好的脾气也会要暴走了,更何况本身就处在火山口的男人。 「夫人,是罗丝自己的要求。她要求一个人在房间里用餐。一个人。」 自家闺女啥样鲁芙如何不知道,听到卡尔话中的强调之意,鲁芙也对自家闺女的作法有了一丝不认同。 可是这也不能让她眼睁睁地看着卡尔和别的女人一起吃饭。 「不知这位小姐是?」在卡尔那里碰了一个没脸,鲁芙这才将视线转向了林琳。 林琳心中还在可惜今天这顿饭因为卡尔的两次失仪的举动而浪费。然后又看到鲁芙这种丈母娘抓那啥的样子,心中极度反感。 第469页 人家卡尔可比你闺女有操守多了。 于是眼睛一转,笑了,「我是琳达.林,华国人。久仰霍克利先生,不想今日在船上偶遇,实乃三生之幸。听说霍克利先生尚未婚配,便邀请霍克利先生一起共度午餐。只是不知这位夫人是?」 卡尔飞快地将口中的水吐回水杯,虽然这样很噁心,很没有礼貌,可是他真的不想要再一次的咳嗽不停了。 面前的小姐太可恶了。 刚刚一脸的幸灾乐祸说自己未婚妻不关心自己的人,现在竟然摆出这么副娇羞爱慕的样子。 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可恶呢。 她说的每一句都仿佛将他的心攥在了手心里一般。还有她看向自己的那一眼,仿佛带着无限的爱恋。 他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所以她真的太可恶了。 因为……他希望她刚刚对鲁芙说的都是她的真心话。 这一刻就像是曾经他多次希望从罗丝那里得到肯定一样。 像是被救赎了一般。 ……虽然他们才刚刚相遇。 第233章 相较于卡尔的期待和不可言喻的纠结,鲁芙的心情可就不太美妙了。 「不,你这个,你这个,卡尔是有婚配的,我们罗丝就是卡尔的未婚妻。等到了美国,他们就订婚了。」 林琳虽然心眼大大地坏了,不过她还是特别的能装。于是无论是她之前的话,还是现在鲁芙的话,都被她用魔法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 以他和卡尔的餐桌为点,他们说的话都在隔离咒之内。 鲁芙气愤不已地看着林琳,好像已经看到了林琳勾引卡尔了一样。 林琳多坏呀,于是在听到鲁芙这么说后,一副不敢置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的样子转头看向卡尔,然后又用着『卡尔你竟然骗我』的神情和眼神语气满是指控的说道,「卡尔,这位夫人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有了未婚妻,那你刚刚为什么,为什么……,可怜我一腔错付了的,」 像是说不出话来一般,林琳拿起桌上的小手包,然后起身对着惊呆的卡尔以及一脸仍然有些气愤的鲁芙说道,「抱歉,我要回房间了。」 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鲁芙像是打胜了一场保卫战一般满是骄傲得意。而卡尔呢? 他完会惊呆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人。 先是用他破产为引说他不争得同意就拼桌,然后又讽刺他不招未婚妻喜欢,之后见到了未婚妻的母亲,竟然说她心悦于自己,最后又指控他不告诉她自己有未婚妻的事情。 这实在是太恶劣了。 卡尔想到午餐前勒杰对她的猜测,心中就想要冷笑。 这种性格的人,真是见了鬼了。 这顿饭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吃下去了,卡尔嘆了口气。然后对着还站在餐桌旁的鲁芙说道,「夫人,我要回房间了,若是没有什么事情,请允许我先行告退。」 话说的客气,可是在行动上却并没让人觉得客气。 招来服务生,签到餐帐单,卡尔一边往餐厅外走,一边想到了那个女人。 她是不是故意找藉口打算赖帐的? 虽然开始的时候有些将计就计,可是后来走的时候一定是这样想的吧。 回头看了一眼餐厅,卡尔突然觉得有些丢人。 刚刚的情况太尴尬了,也许她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才会那么快的离开,然后将他留在那里接受他人的视线和打量。 ……她果然比他想像中的更可恶。 鲁芙看着起身离开的卡尔有些不解疑惑。刚刚还在生气的人怎么转眼间心情就好了起来。 而且堪称愉悦。 等到卡尔离开餐厅,鲁芙想了想,也提着裙摆离开了餐厅。她必须将今天的事情告诉罗丝。 罗丝若是再这么任性下去,卡尔就有可能喜欢上别人了。 她是个女人,又是个过来人,如何看不明白卡尔刚刚看那女人的眼神中有着连他都没有察觉出来的温情。 鲁芙急急地回到房间去向罗丝说着今天中午在餐厅发生的事情,而心情转好的卡尔则是吩咐吃过午餐的勒杰,让他点两份餐食,一份送到他的书房,一份送到他对面的房间里。 「……先生,是对面而不是隔壁吗?」勒杰害怕自己耳朵出现了毛病,于是认真的回问道。 卡尔听到勒杰的问话,摇头轻笑,眼中一抹亮色显示出了他的好心情,「就是对面,b57,琳达小姐的房间。」 那个恶劣的女人一定还没有吃饱,他从她眼中的惋惜和愤怒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勒杰听了,心下狐疑。不过做为一个好的助手兼管家,他一直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看到自家先生的好心情,以及眼中隐隐带着的那抹亮色,勒杰不得不承认,和罗丝小姐在一起后,自家先生过得有多么的压抑。 林琳回到了房间,便让瑞丽去给她弄份午餐回来,等到瑞丽端着托盘迴来的时候,勒杰也同样带着餐厅的侍者过来送餐了。 看着阳台圆桌上的两份午餐,林琳的嘴角有些抽了抽。给瑞丽了一个眼神,让她替自己给餐厅的服务员一些小费后,她才对着勒杰道谢并请他将她对卡尔的谢意转达。 勒杰看到林琳并没有打算给他小费的意思后,面上不变,心中却对林琳有了好感。 第470页 钱谁不爱,可是他们更爱被人郑重对待的感觉。 想到从来没给他好脸色,把他当成普通佣人的罗丝,勒杰突然觉得如果是面前的这位小姐,其实也不错。 不过,这位小姐的身世,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一举一动的贵族气质,骄傲却并不傲慢,对待佣人从来都是尊重以及和颜悦色,确实比那位罗丝小姐更让人喜欢。 吃穿用度以及家中庞大的债物都是他们家先生出的,可是那对母女不但不知道感恩却还对着自家先生和他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他早就看不惯了。 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后,林琳便让瑞丽送勒杰离开了。 然后回到桌前,吃着这顿被打扰后的午饭。 饭毕,林琳将一些没有动过的餐食用餐盒装了放到了空间里。 其他的就让房间的佣人拿走了。 吃过午饭,林琳又带着瑞丽在船上逛了起来。而这一次,林琳主要逛的地方却是电报室以及其他几处她曾经知道的泰坦尼克处的着名建筑。 当然,林琳心中不乏踩点的打算。 那些名家真迹,她虽然不怎么上心,可是在她看来还是有收藏的价值的。 最重要的是在她的空间里,总比在海底被水泡着强吧。 逛了一个多小时,林琳只在电报室门口停顿了一下,然后便又若无其事地带着瑞丽离开了。 三点多钟回到舱房,林琳换上了睡衣,便准备睡个午觉。 安排了晚餐和宵夜的事情后,她便给瑞丽放了假。她今天下午不准备出房间了。 不过晚上的那场好戏,她可不想错过。 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让一个人说出你跳我也跳的话呢? 在那之前,两人都不相识。男人也只是在甲板上看过女人一回罢了。 带着一种期待睡午觉的某人跟本不知道某个没放在心上的男人受到了怎么样的冷遇。 不论鲁芙怎么说,罗丝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和骄傲去哄一哄卡尔。而卡尔自从中午回到房间后,便立誓下午的时间里一定将今天整天的工作都完成。 至于明知道鲁芙会对罗丝说什么,可是卡尔此时却一点想要去解释和哄人的心情都没有。 让他去解释什么? 解释这是一个女人的恶作剧。 他不愿意从他的嘴里说那个女人的恶劣坏话,哪怕那是事实,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他更加的不愿意听到别人说她的不好,哪怕他根本没有立场。 于是这个时候,他只能什么也不做,专心地将工作完成。 噢,还要应付伊斯梅那个混蛋。 他在白星公司投下的资金已经够多了,这些贪得无厌的傢伙,真当他是傻瓜吗? 如果想要让他继续投资,必须再拿出百分之三的股份不可。 卡尔想到了这里,又想到了正在首航的铁达尼号,卡尔觉得这件事情必须尽快地与伊斯梅协商,不然一但铁达尼号顺利的完成了首航,他想要的百分之三的白星公司股份就是痴人说梦了。 一下午,林琳在睡觉,瑞丽在为林琳安排了晚餐和宵夜后便去与船上的小姐妹们聊天。 她找到了一个非常和蔼善良,慷慨大方的僱主,她非常兴奋的向其他小姐妹炫耀着。 活轻松,还有额外的小费可以拿。 若是下船后也能跟着这位小姐就好了。 毕竟现在船上的工作都是临时性的。而且一般租住头等舱的客人都是自带佣人的有钱人。 相对于林琳这对主僕,勒杰还在调查着林琳的来歷与出身,卡尔则是忙着赚钱。 卡尔现在一点都不敢想工作以外的事情,因为他隐隐约约觉得他的思想有些危险。 他,是个有未婚妻的人。虽然他们还为正式举行订婚仪式。 他带着罗丝母女来美国,他对她们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只要罗丝没有提出解除婚约,他就算是有再多想法都是枉然。 而且……也许是他的一厢情愿呢? 卡尔放下钢笔,然后摇头苦笑。 男人都是赌徒,投资越大,越不愿意放手。此时的罗丝于他便是如此。 而男人又都是任性的,对于那个让他上心,让他在意的女人,也不愿意让她在他的生命里来去匆匆,然后彼此成为陌路。 看了一眼落地钟,卡尔起身离开了书桌。 回到卧室,他先看了到了那个位置明显的保险柜。 想了想,走过去打了开来,从里面拿出了那颗他花了大价钱拍回来的海洋之星。 这样一颗蓝钻,算得上是举世罕见了。罗丝喜欢大颗的珠宝,为了哄她开心,他是下了血本的。 可是现在看着这颗海洋之星,卡尔却没了当初的那种心情。 他……有些捨不得将它送给罗丝了。 …… 将海洋之星放回保险柜,卡尔下意识的换了一个保险柜密码。然后才起身去换了件燕尾服,对着镜子照了照,这才去了罗丝的房间。 以前并不觉得是麻烦的事情,不过短短一两天,竟然有了一种他在忍耐的感觉。 而很明显,这种感觉并没有错。 这种忍耐也已经到了一个不能承受的临界点。 都是那个可恶的女人。 若不是她的出现,他不会变得这般奇怪。 第471页 她怎么可以就这么一下子就将他的生活全部搅乱了呢? 「先生,我打听到琳达小姐让女佣提前订了晚餐,今晚可能不会去餐厅用餐了。」 勒杰看到自出了房间视线便时不时地扫向对面房间的卡尔,犹豫地猜测道。 卡尔听了这话,扫了一眼勒杰,压下心中陌名升起的失落,心中又浮现了一抹笑意。 她这是在躲他吗? 在她闹了那么一个恶作剧出来以后。 第234章 似是想到了什么,卡尔心情很好地整理了一下领结,便带着勒杰走进了罗丝的房间。 罗丝被鲁芙折磨了一下午,此时已经盛装打扮好了。 一对『热恋』中的未婚妻都非常冷漠的打了招唿,然后按着这个时代的礼仪,罗丝挽着卡尔的胳膊向餐厅走去。 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的熟人,这个说两句,那个说几句,等到了餐厅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 众人都好奇今天中午和卡尔吃饭的女人跟卡尔有什么关系。可是看到被卡尔领着的罗丝众人也不能当着她的面问。 不过神色间总难免露出几分打量。 罗丝本就敏感,她对于上流社会这些应酬本能的牴触。她将这些试探招唿当成无病呻/吟的糜烂生活方式。 于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林琳的出现,她比曾经提前了一个小时冲出上流社会的聚会地,一路狂奔到了甲板上。 而这个时候,林琳也换了一身衣裙,披着那条又长又宽的皮草披肩坐在了『观众席』上。 四月里的大西洋,并不温暖。没有了阳光的夜晚,海风夹带着春寒,让寒冷更加的肆无忌惮。 虽然有保温咒,可是林琳仍是将脸埋在皮草里,坐在长椅上,看着罗丝一阵风似的从身边跑过。 说真的,罗丝小妞还真的挺胖。 好吧,这得说丰满。 丰满的罗丝小妞,跑的飞快,粗喘着气,脚下的声音也是砰砰的沉重回响。 很显然这是一个没有练过武,体重偏高的女人。 不但如此,她还缺少了一份少女的轻盈。 上船两天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罗丝小妞,说真心话,长的很是赏心悦目,火红的头髮,碧玉一般的眼睛。 就是脸上的绝决让人止步。 真是任性的冲动呢。 话说今天晚饭后为了看戏而喝的那一滴福灵剂果然还是有用的,不然这么大的铁达尼号,她是怎么也不可能提前出来并且找到罗丝小妞『观看螺旋桨』的地方的。 「喂,我要是你,我会先坐下来。」林琳在卡尔想要追到甲板的时候,小声的出言劝道。 他过去了,自己还看什么戏? 没戏可看了,那让杰克少年如何出场就赢得美人心呢。 有的时候林琳是真的觉得世界上很多的事情都是无厘头的搞笑。 像是费云帆那段腿和爱情论,像是即将到来的你跳我就跳的言论。 这世上有很多的东西她不能理解,可是不能理解,却并不代表她不能去用欣赏艺术的眼光去——看戏。 而且还是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戏码。 别人看这场戏,是坐在电影院里吃着爆米花看。而她呢,则是坐在铁达尼号甲板上的长椅处吹着大西洋的冷风看。 这难道不是可遇而不可求吗? 反正林琳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就是了。 因为罗丝早了一个小时跑出来,而这个时候卡尔和伊梅斯还在互相做着试探并未先行回房间进行下一步的商业计划,所以自然而然地在罗丝跑出来后追了出去。 刚走到甲板入口就看到罗丝向甲板围栏处跑去。心中着急,就想要追上去,却没有想到在这么个时候竟然又听到了某个让人咬牙的声音。 她怎么会在这里? 还有她刚刚说的是什么话? 她没有看见罗丝已经爬到了甲板围栏外面吗? 林琳看到卡尔并不想按着自己的意思坐下来,于是手一勾,直接一甩鞭子,用鞭身缠上他的腰身,用了些巧劲便将他拉到自己坐着的长椅上了。不过由于惯性的原因,卡尔一被拉过来,就差点整个压在林琳的身上。 「坐好,还有离我远点,别趁机占我便宜。你放心吧,那美妞不会有什么事情的。不过真没看出来,你还挺有本事的,竟然逼着人家姑娘宁死都不嫁你呢。」 林琳一边捲成鞭子,一边嘴上还不留口德的埋汰卡尔。 卡尔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真的相信了她的话。于是当真与林琳同坐在长椅上看着面前的罗丝。 看着缠鞭子的某个女人,卡尔嘴上却说着违心的话,「你这样的女人真的很不讨人喜欢,小心嫁不出去。」 林琳歪头看了一眼卡尔,无比臭屁地说道,「我相信,这个世上一定会有一个男人是为了受我的折磨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卡尔:「……」自讨苦吃吗?应该……不会是他。 对了,他又发现了她的一个缺点,除了可恶,恶劣,她还不矜持。 又一次成功地噎了卡尔一顿后,林琳从长椅这头拿了一个小小的银制酒壶。 她将酒壶递给卡尔,示意他喝一口,毕竟他这一身燕尾服实在是不耐寒。 她倒不是心疼他会被冻到,她只是担心他冻的受不了了再提前结束一会儿的闹剧。 第472页 卡尔此时倒真的有些冷,船舱里很温暖,他穿的就少了一些,刚刚着急追罗丝,又出了一身汗,此时若不喝点酒,他估计他真的不愿意陪她坐在这里了。 「你准备的倒挺齐全,难不成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场?」 她晚饭是在船舱里用的,此时却会穿的这么厚实坐在这里,真怀疑她这脑子里都想了些什么。 林琳听了,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 伸出细嫩如青葱的手,捏了一个掐指的造型,笑得好不得意,「真让你说着了,我还真的就是知道今天晚上会有一场年度大戏。而且我掐指一算,一会儿即将有一场英雄救美,不过很可惜那英雄不是你。」 「……」卡尔并不认为她说的是真的,只是以为她又打开了日常气死人不偿命的话说模式。 她这样的顽劣,可恶一定不会有人喜欢的。 他确定。 好吧,这一点他并不能确定。 就在卡尔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一个男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看着一个穿着寒酸,明显不是有钱人的男人出现时,卡尔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琳,「这是你安排的?」真的有人出现了。 喝,吓。 这种神猜测是怎么得出来的?她安排杰克救罗丝? 要真的是她安排的,她会将那个伊梅斯以及克杰罗丝都丢到大西洋里餵鲨鱼。 一个几乎害死了整艘船的人,一个浪费了一个救生艇的座位,一个则是,则是,则是什么呢? 算了,不想那些个细枝末节的小事了。 不过卡尔这种误会却是万万要不得的。 很恐怖的好不好? 「你怎么会那么想?还有你怎么会认为我会认识那种人呢?」除了最后将生的机会留给了一夜情的别人的未婚妻外,她还真的没有看到杰克的闪光点。 她对杰克是真心没啥好感的,她是以人品这方面说话的,可是林琳说词上的嫌弃太明显了。明显到卡尔心中有了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虽然这话问出来,他就知道不可能是她安排的。可是下意识的觉得她刚刚说完,那边就有个男人出现太过于巧合了一些。 只是他并未真心怀疑她就是了。 毕竟谁又能真的知道罗丝会干出这样的事情呢。 「难道不是因为你心中爱慕我,然后看不得罗丝好,所以安排了面前的男人英雄救美吗?」 卡尔这么说的时候,心中的期盼谁也不知道。他宁愿她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为了得到他而不择手段。 「……就算这人是我安排的,难道我还能安排罗丝去跳海,然后再安排她从哪个方向的甲板跳下去?」 如果真的是她安排的,那她一定不会将她赌注压在这种不确定上面。 「你不是说你能掐指算出来吗?我知道你们东方人有这个本事,也非常的信这些东西。那么神秘的琳达小姐能不能算出之后的事情呢。」 说到这里,林琳如何看不出来这是卡尔的打趣之语,于是林琳还真的给他算了一下,「嗯,霍克利先生,算命是要付费的,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倒是可以帮你算一算。」 「哦~,愿闻其详。」看到那突然出现的男人已经安抚住了罗丝的情绪,然后耳边还是罗丝对未来生活的抱怨,卡尔觉得他应该对自己好一些,所以当做前面没有什么事情,继续问着面前可恶的女人。 勒杰就站在不远处,看着面前非常诡异的一幕。 甲板尽头一对男女在抱怨着生活的艰辛不易,然后双双摆出跳海的姿势。甲板这头,还有一对男女,以打趣的方式说着乱七八遭的事情。 「白星公司註定要担上大麻烦。我们这一趟的行程并不会太顺利。而你的未婚妻,」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卡尔,又向远处看了一眼正在那里互相诉说生活不如意的男女,笑得很是不怀好意,「可能要另投怀抱了。」 卡尔听到林琳毫不遮掩的话,又想到了那个勒杰的猜测,白星公司的麻烦她是凭空说出来的,还是有什么做为依据。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些?」 林琳摇了摇头,伸出嫩白的小手对着卡尔娇俏的笑着,「更详细的可就要收费了。」 卡尔的身上并未带钱包,低头看了看,便将手腕上带着的santos手錶摘了下来,放到了林琳举着的手中。 「这是去年卡地亚推出了的santos手錶?」林琳举起来借着船舱内隐隐约约照过来的灯光看了看,「男士的,我不太喜欢。」 虽是说着不喜欢可还是在自己手腕上套了套,那男士宽大的手錶落在她纤细的手腕上,非常的好看。 卡尔看得有些发呆。 「回神了,捨不得也不会退货了。」 「白星公司的会有大麻烦这是商业机密,恕不奉告。至于我们这一趟的行程并不顺利,这个呢,我不准备告诉你。没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亲自体验更能领悟的了。 最后一件,你未婚妻宁愿投海餵鲨鱼也不嫁你,这是事实,事实呢就是胜于雄辩的。女人都是感性的,在这种绝望的时候,有个男人突然出现,而那个男人长的还不错时,心生点什么其他的情愫太正常了。」 看着面前的女人,那张粉嫩的小嘴一张一合地说着是是而非的话,卡尔觉得他已经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了。 第473页 那张嘴,那张嘴…… 「……所以说来说去,你其实就是诈了一块手錶是吧。」说了这半天,其实是什么都没有说。 这个女人,他就知道。 「怎么能说诈呢,这也太难听了。这不是你心甘情愿送我的吗?」 摇了摇那只带着手錶的手,林琳笑得别提多欢畅了。 那只手一摇起来,卡尔的视线就落在了上面,然后便突然伸手抓住了。 他想咬她。 不过是先咬嘴巴,还是先咬手腕呢? 这个选择有些难。 不过罗丝在下一刻替他做出了决定。 罗丝在移动的时候脚下踩空了,差点就要掉下去,和她的螺旋桨相亲相爱去了。 于是一声尖叫后,别管是卡尔还是林琳都将注意力投了过去。 林琳也因为这一声尖叫没了精力去管被卡尔拽着的手腕。她只是一边随着卡尔向那边走一边对着卡尔说道,「别担心,罗丝不会有危险。你现在过去,也许还能得点罗丝的好感。不然去晚了,那就真的鸡飞蛋打了。」 「罗丝不会有危险?」那男人那么瘦,能拉住微胖的罗丝吗? 「难不成你是希望她出什么危险?真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卡尔。」 卡尔实在是不知道要对面前的女人说什么了,这都哪跟哪呀。 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卡尔也不想多做纠缠,于是便拉着林琳往甲板上跑。 不过铁达尼号就是铁达尼号,在卡尔两人跑过去的时候,船上的好多水手船员也都跑了过去。 见此,林琳轻轻地将自己的手腕从卡尔的手里拽了出来。 下巴向前抬了抬,林琳也没管卡尔之后要怎么处理,在一片混乱中她悄悄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毕竟她和卡尔同时出现,这种事情好说不好听。 卡尔皱眉看着林琳离开,心中也明白此时林琳的离开是个很正确的决定。 手好小,手腕好细,她果然是应该多吃一些,才能多长点肉。 虽然算是全程看了一场闹剧,卡尔还没有那么脸皮厚的说出来,于是假装不知情地问了罗丝。 在罗丝吞吞吐吐中知道了另一份『事情经过』,卡尔是有些失望的。 死都不怕,难道就不能对他说句真话吗? 若是她说了真话,她又怎么确定他不会放她走呢? 有些失望,又有一些确定。卡尔什么都没有说,让勒杰给了杰克一些英镑后,又顺势应了罗丝的要求,请杰克第二天一起吃晚餐。 这才带着罗丝回到了她的房间。 「罗丝,虽然现在可能时间有些不合适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不过,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罗丝听到卡尔这么说,先是一惊,然后又非常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累了想要休息,同时也非常确定她与他没有什么话要说。 卡尔见了,眼中一暗。转身离开了她的房间。 在走廊上,看到b57紧闭的房门,卡尔犹豫了一下,便沉默地走回了b56。 这么晚了,也许她也要休息了。 脱下衣服,将身上的燕尾服丢到一旁。听到咚的一声闷响,卡尔突然想起那衣服兜里小巧的酒壶。 里面的酒已经被喝得差不多了,卡尔拿起来轻轻晃了一下,之后也不顾什么仪态,直接蹲在那里将酒壶里的酒都倒进了嘴里。 一旁的勒杰看得目瞪口呆。 「去拿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来。」拿着小酒壶,一边往浴室走一边不忘向勒杰吩咐道。 「好的,先生。」也许一会儿他除了拿酒外还要拿个装酒的物件。 …… 第二天,林琳仍是如昨天一般,先去餐厅吃早餐,然后在甲板上散步,之后再满游轮的逛逛。 卡尔并没有去见林琳,也没有见罗丝。他想起昨天林琳的话,觉得白星公司那百分之三的股份其实也不是什么吸引他了。 将之前起草的那份追加投资的文件仔细地收到了保险柜里,卡尔觉得他之前的一些认知是错误的。 比如说,他总觉得挡不住那些美色诱人的商业间谍是那些男人没有定力,可是现在他算是明白箇中滋味了。 不过是一句话,还是一句戏言,他竟然也不愿意让她白说。 放弃了如日中天的白星公司追加投资,他竟然一点也不后悔。 真是见了鬼了。 此时此刻,卡尔还有些想不明白他要怎么对待林琳时,却已经想到下船后的那一场订婚,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 一个避他如蛇蝎的女人,已经没有必要娶回家了。 而一个总是拿语言来折磨他的女人…… 他有些放不下了。 …… 第235章 用过了午饭,卡尔已经想明白了他与罗丝之间的事情,所以下午也没有陪着鲁芙逛什么甲板,自然也没有接受伊斯梅的邀请继续昨天未完的叙话。 他让勒杰盯住了对面的房间,在知道林琳吃过午饭,便推门进去了。 至于敲门什么的,卡尔已经选择性忘记了。 不能在这些小事上多做纠缠,不然又不知道被她怎么折腾了。 于是推门而入的卡尔,就真的因为他难得一次的失礼而得到了上天的嘉奖。 某个女人竟然将自己的脸涂成了白墙…… 第474页 吓得卡尔捂着胸口倒退了两步,心脏差一点就吓得不会跳了。 …… 林琳下午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于是便拿出了一些珍珠粉兑着一些美容材料让瑞丽帮她敷在脸上。 她打发了瑞丽去拿些小点心水果,然后便坐在客厅里看书。刚翻了没两页,住在对面的某个男人门都不敲的就进来了。 别说吓他一跳,她自己也受到惊吓了好不好? 「你那脸上,是,是什么东西?」 看到卡尔缓过神,一边往屋里走,一边看着她的脸问她。林琳很想不淑女的翻个白眼给他。 不过想到她这张脸再做出那样的动作估计更惊悚,这才决定放弃的。 「珍珠粉,玫瑰水,再加上一点别的东西,这是女人用来滋美肌肤的。你这么大一把年纪了,不会连这个也没有见过吧?」 卡尔点头,确实没有见过。因为那些个女人,包括罗丝在内,都不会让他看到她们这个样子。 「我今年才三十。」这个女人为什么每句话都在点火呢? 什么一把年纪,他也没有多老好不好? 「那不是重点,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怎么不敲门?你的规矩礼貌都在昨天替罗丝跳下去了吗?」 卡尔抽了抽嘴角,觉得自己没事往她身边凑就是纯粹给自己找不痛快,听听这话说的是什么? 「……今天晚上的晚宴,要不要来参加?放心,还是我请。」 林琳顶着一张惨白的脸,对着卡尔摇了摇头,「不去,没兴趣。我今天晚上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呢?」 卡尔一听这话,满脸的鄙夷,「你?还很重要的事情?」这个女人从上船到现在除了带着女佣到处闲逛就是吃和睡了,她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总不会今天还有人跳海吧。 卡尔早就将她这两天的行程查得很清楚了,所以此时才会很自然的反驳。 林琳瞧了他一眼,总不能告诉他,自己今天晚上要去电报室踩点吧。 想了想才说道,「我今天晚饭后要泡牛奶浴。」再加上之后的精油按摩怎么也要弄到很晚。 林琳打算是晚饭时分去电报室踩点,等踩好了点就回房间吃晚饭,然后让瑞丽给自己抹精油。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林琳还是以美为主的。 最后那四个字一说完,卡尔的耳朵就有点红,然后下面就有些个燥。 这女人就不能有个矜持的时候吗? 林琳不去,卡尔也就不在说什么。毕竟他刚刚邀请完,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 邀请一位单身小姐参加晚宴,他就要全程陪在她的身边。可是他还有未婚妻,那样一来,总会让她受到冷落,这不是他想要看见的。 「你去美国做什么?」 林琳摇起沙发上的手把镜,看了一眼卡尔,眼中有些不悦,做面膜呢,做为什么一个劲地让她说话。 「找个好男人嫁了。」闭嘴吧,蠢货。 卡尔:「……」 于是听到这话的卡尔确实闭嘴了。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瑞丽端着一托盘点心水果回来了。 瑞丽看到卡尔在这里,有些纳闷。 她是知道这位先生的,以及他的那位美艷的未婚妻。 现在他跑到她的僱主这里,而他的那位未婚妻却在甲板上跟着三等舱的客人吐口水。 天呀,那太噁心了。 海风那么大,现在都没有人愿意站在他们身后了。 有教养的人谁都不会做出那样失礼的举动。那可是一位贵族小姐,竟然,竟然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瑞丽看卡尔的眼神有些奇怪,林琳自然没有错过。 正好此时脸上的珍珠粉也干了,于是好奇地问她是怎么了。 瑞丽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抵不住内心想要分享秘密的冲动,将刚刚在甲板上所见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噢~,这真的很影响食慾。原来你晚餐的邀请并不真心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卡尔是不是经常吻罗丝这件事情上。 要是那样,也不知道以后卡尔还能不能下得了口。 不,不,不,没有以后了。等到下船了,人家就跑路了。卡尔就算是想吻人家罗丝,估计也就只能吻一下罗丝姑娘的妈了。 前提是他得有什么恋母的嗜好。 「果然是什么主人养什么样的佣人。」同样恶劣可恶。 林琳点头,她只当这是夸奖了。「霍克利先生说的没错,我非常的满意瑞丽的服务,若是下船时她也能跟我一起离开,我将长期僱佣她。你知道的,看到同你一样性格的勒杰时,我是多么的羡慕你。竟然可以同步到一样不受人喜欢。」 就勒杰那样的,真以为和你不像吗? 瑞丽一听这话,眼睛便是一亮。然后看了一眼卡尔,便将自己想要表忠心的话压了下去。 她总感觉再说下去,很有可能让这位脾气看起来就不好的先生暴走。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面前这位先生的忍耐力。 卡尔虽然被林琳说得很是火大,不过倒没有生气,而是拿起了托盘上的一个苹果大口咬了起来。 「哎呀,有句话,我不知道要不要说?」林琳对于卡尔,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他气不顺,她的心情就会特别好。 卡尔平时吃苹果都是吃那种打了皮的,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某人气晕了头,整个拿起就往嘴里送,一边狠狠地下口咬着,一边想像着这是某人的肉。 第475页 卡尔见此,又大口咬了一口苹果,然后冷哼一声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别说了。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好话。 这一点,他非常的有自知之明。 「可是,可是你刚刚吃的苹果还没有洗呀?」 「噗,咳咳~,咳咳~。」 瑞丽看了一眼浑身上下都是欢乐气息的自家小姐,又看了一眼咳得满脸通红的霍克利先生,轻声地说道,「小姐,苹果洗过了。」这个与她的职业操守有关。 小姐,你可真会玩。 「是吗?哎呀,我都不知道呢。瞧瞧我,差点好心办了坏事了。快再给霍克利先生拿个苹果吃。」刚刚卡尔手中的苹果已经掉到了地毯上。 卡尔咳得嗓子有些干,于是看到某个女人放在茶几上的水杯后,一把拿过来就喝了半杯。 林琳:「……」靠,赔了。 成功地将了某个坏心眼的女人一军后,卡尔便抱着那只水杯靠坐在沙发上发呆。 面前的女人,总是那么的恶劣,无所顾忌。真是让人越来越捨不得放手了。 「……等船到了美国,我会和罗丝解决婚约的。」 林琳此时正好起身去洗漱间里洗脸,便听到了卡尔这句话。 顿了顿,林琳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直接走了进去。 这婚约真以为解不解在他的身上? 人家罗丝小美妞明后天之后可就…… 别怪她幸灾乐祸,只是觉得这个卡尔还是缺乏一点磨砺教育。 年纪轻轻的不经受点磨难,顺风顺水的到了中年,最后咔嚓一下经受不了破产的打击,只能逃避的自杀。 她这么用心良苦也是为了他好。 卡尔知道她听到了,可是她却什么也没有做出回应。他有些失望,可是并没有放弃。 他和罗丝在罗丝昨天说了那样一番心里话后,就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了。 他已经不想再包容她了。 …… 卡尔一直在林琳的房间里呆到了晚饭前,这才回房间换衣服准备叫上罗丝一起去宴会厅。 林琳可有可无地赖在沙发上,看着一本他不认识语言的书籍,卡尔的来了又走,并未对她有什么影响。 一直到瑞丽将晚餐送来,林琳施了保温咒后,便穿着一件隐身斗篷去了电报室。 电报室很小,此时里面正好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在里面转了转,然后又用魔法抽取查看了电报员大脑中关于电报的相关知识后,这才离开了这间小小的电报室。 她准备在铁达尼号撞上冰山前,提前将求救信号发出去。 她记得很清楚,铁达尼号是14号的夜里,也就是后天晚上11时40分撞上的冰山。20分钟左右,船长下令发出求救信号。 而那时正好是十二点左右。 沉船的地点,以及具体位置坐标,不但电影中有演,就是她以前收集到的书中也有提到。 第一艘到达出事地点的是卡纳德公司的客船卡帕西亚号。 三个半小时。 从发出求救信号到求救游轮到达事故现场整整需要三个半小时。 那么她完全可以将求救信号提前三个小时,也就是4月13号的晚上九点左右发出去。 13号的晚上九点,只要打晕了电报员,她就可以自己动手将电报发出去。发完电报,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房间等待身为头等舱优先被送上船的待遇。 噢,不,不,她还要在九点以后将她所有相中的东西都收到空间里去。 那装着许多许多书籍的图书室,还有她相中的几幅名家字画。 …… 这就是她想到的计划。 虽然不全面,可是却也不算太差了。 做了这一切,林琳就回到了房间继续她的晚餐,然后真的按着她之前说的那般泡了一个精油牛奶浴,又让瑞丽给她做了一个精油按摩。 花开两朵,各表一只。 卡尔带着罗丝与鲁芙去了宴会厅,然后在那里看到了一表人才,穿着礼服的未婚妻的『救命恩人』,心中终于肯定了某个女人的说法。 等到再看到罗丝不同于面对他的热情时,心中竟然也有一种释然。 果然他们是应该分开的。 他们还是各自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于是可能是心态变了,晚宴上对于杰克也少了几分挑剔和鄙视。等到晚宴之后也没有做什么动作,而是非常自然地看着罗丝跟着杰克去了三等舱。 勒杰在当天晚上就将罗丝的行踪告诉给了卡尔,卡尔一边换睡衣一边漫不经心地对他道,「现在你的注意力应该放在咱们对面那间屋子。至于罗丝,下船后,我会和她说清楚。明天一早你就发电报回纽约,订婚取消了。」 勒杰听了一怔,然后便明白了卡尔的意思。 罗丝昨夜与今天的表现他也看在了眼里,而卡尔对那位琳达小姐的与众不同他不是不知道。 不过这样也好。 虽然那位琳达小姐的性子有些个古怪,可是却不是像罗丝那么难侍候。 第二天是周六,正好是个做礼拜的日子。卡尔一早起来收拾好自己便去了林琳的房间。 如同昨天一样,还是没有敲门,不过这一次倒是没有受到什么惊吓。 林琳的信仰很东方,所以今天并没有去餐厅用早餐。 第476页 卡尔打听到后,便也自带了一份早餐过来拼桌。 林琳今天穿了一件嫩黄的连衣裙,红色的真丝料子在衣领袖口和裙摆处围了一圈,然后一条红中带着黄的长条丝带被系在了腰上。 一个松巧自然的蝴蝶结,让林琳的腰显得更加的纤细,不足盈盈一握。 「你今天很漂亮。」卡尔真心的称赞。 林琳扫了一眼不请自来的客人,笑得很不谦虚,「我哪天不漂亮了?」 卡尔:「……」真是个不矜持的姑娘。 第236章 早饭前就被某人囧了一把后,卡尔的胃口并未因此坏掉,相反这一顿却是上船以来吃的最多的一回。 饭毕,某个女人竟然没有准备出房间,这让卡尔非常的诧异。「你今天不出去逛了吗?」 「不了,逛得差不多了。」她连三等舱的舱房都逛过了,除了一些不对客人开放的设备间,整艘泰坦尼克她是十亭逛了九亭。 就连相片也没少拍。回去洗出来放到了个大大的相片册里,那才好看呢。 想到突然来到这里,林琳虽然有些意外,不过这种事情遇到多了,也就不怎么纠结了。 这就好比做公交车上下班似的,遇到堵车了,遇到车坏了,你还次次去纠结? 再多的情绪也没有这么浪费的。 …… 这两天林琳准备在自己的房间里整合一下她之前看到的电报操作记忆。 卡尔早上一般都喜欢喝咖啡,可是某个女人却是喜欢饭后喝上一杯暖胃茶的,所以卡尔蹭了一杯茶,皱着眉毛喝了一口后才又接着说道, 「礼拜结束后,史密斯船长将会带着头等舱的客人参观整艘邮轮。由他系统的讲解,总会比你胡乱看更直观一些。」 林琳看了一眼卡尔没有说话,拒绝的很明显。 就算是史密斯船长带着逛,也不过就是那些地方罢了。 还有就是史密斯船长带着这些人乱逛,估计也不会发现船上丢了两艘救生艇的事情。 没错,铁达尼号上丢了两艘救生艇。那两艘现在都在林琳的空间里。 反正在她看来这些个救生艇也不一定会用上,就算是用上也不过是当成转运的工具,与其留在船上将来一起沉入大西洋,那还不如放在她的空间里,将来有个不时之需她也能有用的。 游轮逛过了,电脑室的位置找到了,图书馆的藏书也盘点过了,就连救生艇也採购完毕了,她还有什么理由要跟着一群头等舱的客人再逛一回呢。 一个人逛,感兴趣的地方就多呆一会儿。不感兴趣的地方一带而过。可是跟着这群人一起逛就像在现在陪着老年旅游团似的。 没意思,也没有兴趣。 早餐前就知道林琳不会参加礼拜的,现在又能知道她压根就没有打算今天出舱门,这让卡尔有些奇怪。 她这是又转性了? 「诶,昨天的晚宴怎么样?」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一脸兴味地问对面的卡尔。 卡尔转头看了一眼外面,露出一抹似笑非笑,似无奈又似解脱的笑。 「被你说中了。我应该恭喜罗丝昨天过了一个非常美妙的夜晚。」 林琳将盘子里的一块柠檬片放到卡尔面前,「尝尝这个,看看哪个更酸一些。」 卡尔:「……你就不能安慰我两句。」 林琳扬眉,状似不解,「花钱消费,然后买到假货。那是你自己有眼无珠,我为什么要安慰你?你人傻钱多,又不是我传染的。」 卡尔:「……你这个可恶的女人,就不能说两句好听的话吗?」 「我又不图你什么,为什么要让自己不痛快呢?」 「我怎么让人不痛快了?」 「说两句好听的话让你高兴,我就会不痛快。」 卡尔:「……」他怎么会喜欢上一个这么恶劣的女人呢? …… 用过早餐,喝过茶,卡尔就不得不离开了。 毕竟无论是礼拜,还是参观他都不好缺席。 「……你们东方人都信什么?」好像是叫佛还是菩萨什么的。 举着茶杯向走到门口又回身问自己的卡尔敬了敬,林琳又点燃了嘴炮功能,「在我们东方,我们信拳头。」 「拳头?」卡尔不解,抬起自己的手攥成拳,举成看向林琳。 林琳一全严肃的点头,「对,就是那个。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将生命看淡,不服咱就干,所以我们都信这个。」 卡尔听到这里,狠狠地瞪了一眼林琳,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 胡说八道。 他就不应该去问她。 卡尔离开了,自然没有看到林琳哈哈大笑的样子。不过关门时却也还是听到了某个女人毫不掩饰的欢乐。 气得咬了咬牙。他总会找到办法的,他就不信收拾不了她。 卡尔并没有去找鲁芙,也没有去等罗丝,而是直接带着勒杰去了宴会厅。 等到卡尔与安德鲁等人说了几句话后,鲁芙才带着罗丝一脸冷漠的走过来。 「噢,卡尔,原来你已经先到了。」 卡尔看了一眼鲁芙又看了一眼神情冷漠的罗丝,同样也非常冷漠的点了点头。 鲁芙看到卡尔这样眼神闪了又闪,心中也对罗丝不满起来。 在她看来一定是卡尔知道了昨天罗丝的事情,不然今天也不会这么不满。 第477页 她这个不省心的女儿呀,她怎么就不知道她的苦心呢。 难道她真的相中了那个穷小子,要去过下等人的生活? 不,不,不,她绝不允许。 很快就开始做礼拜了,在做到一半的时候,杰克也来到了这里。不过他今天可没有昨天穿的贵气逼人,于是被拦在了门外。 在杰克与门外服务生纠缠的时候,正好勒杰过来了。 杰克眼中发亮的想要让勒杰证明他昨天晚上确实在这里吃过晚餐。 勒杰点了点头,门上的两位服务生互相看了一眼,有些为难。不过在收到勒杰的暗示后,倒是放行了。 勒杰看着杰克走进门,然后东张西望的准备找到罗丝时,脸上一抹冷笑,然后掏出两张小面额的金镑递给了两位门口的服务生。 于是正如勒杰所希望的,杰克一进门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然后他不顾别人的情绪又挤到了罗丝的身边。 卡尔皱了一下眉,然后很快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继续装做认真的做着礼拜。 至于罗丝和杰克,随他们去吧。 …… 卡尔能不上心,可不代表鲁芙不上心。 但是那又与卡尔有什么关系呢。 卡尔现在整副心神都落在了林琳的身上,他现在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着林琳死怼。 没错,就是死怼。他还就不相信自己怼不到她的痛脚。 于是在给勒杰下达了阻拦鲁芙阻挠罗丝和杰克的命令后,将近两天,卡尔都陪着林琳呆在舱房里。 除了晚上睡觉不在林琳那里外,就连林琳房间里的洗手间都被卡尔借用过。 「你就不能回你的房间去处理那些文件吗?」 十四日傍晚,林琳看着一点都没有离开迹象的卡尔终于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两天了,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没完没了的,当谁不知道他那黄鼠狼的心思吗? 「那你要跟我一起过去吗?」卡尔自一串的财务报表中抬起头,不加思考的问了出来。 卡尔这两天和林琳死靠,竟然发现了一件非常玄妙的事情。 只要和她处在同一个房间里,他累的时候看她一眼,就可以消除大部分的疲惫。 这两天,虽然时常和她斗嘴,可是工作效率却是提高了不少。 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蹟。 林琳将手中的书丢到沙发上,然后起身走向私人甲板。 她真的是服了他了。 「某些人还没有解除婚约,就在这里对着不是未婚妻的女人表示爱慕是不是不太好?」顿了顿,林琳又问道,「任由自己的未婚妻跟着别的男人在房间画裸画真的好吗?」 卡尔听了,只是一笑。放下钢笔,起身走到林琳所在的私人甲板处,「亲爱的琳达小姐,有一点我要纠正你。那就是婚约这个词。我尚未举行订婚仪式,我与罗丝之间只是个口头约定。请注意是约定而不是婚约。 你那样说,会让我有负罪感的。」 这人还要不要脸了?他还会有负罪感?每次勒杰报告罗丝和杰卡发展进度的时候,可是都在同一时刻下达了让勒杰托住鲁芙的命令呢。 看到林琳瞪大了眼睛,卡尔忍不住笑出了声,半响看到那张俏脸生气的浮上一抹不怀好意的笑时,卡尔才止住笑,不让某些人说话而是又继续说道, 「我与罗丝的约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等到下周二到了纽约后,我就会再给她们母女一笔钱,或是送她们回英国。所以那位布克特小姐想与她的心上人做什么,我并不关心。」 林琳:「……」说的好有道理,她竟然无法反驳。 咦,不对。差点让他忽悠了。 「我的意思是问你什么时候回到你的房间里去?」 「那就要等到你什么时候会正视我的心意吧,别的不说,你就不能对我温柔一些?停,不许打,我没有抱到你。」 他就不应该学那个三等舱的贫民,他抱一下罗丝,罗丝还能献个吻。可他抱一下面前的女人,却是挨了顿打。 林琳冷笑,「可是你有那个心了。也该打。」说完林琳就真的动手给了卡尔一下。 「嘶~」 …… 九点半左右,卡尔仍是没有离开的打算。林琳眼睛一眯,悄悄地在手中聚起一抹内力,打在了卡尔的身上。 看到卡尔结实的一头扎在书桌上,林琳心中一点都不心疼他。 这顿痛那是他自找的。 起身确定了一下卡尔是真的被打晕了,林琳才回到卧室然后穿上隐身斗篷幻影移行去了电报室。 电报室的电脑员此时已经开始打瞌睡了,林琳幻影移行发出来的声音并没有惊醒他。 上前一个昏睡咒将人放倒,林琳从内里锁住了电报室的门,然后用着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次的电报手法,将求救信号一遍一遍地发过去,一直到终于有人接收为止。 之后林琳关闭了电报机,又扫除了自己来过的痕迹,又一个幻影移行离开了。 回到卧室,林琳想了想,便开始收拾行李。她将之前在铁达尼号上买的衣服都装到了空间里,然后又将她上船时穿的那套衣服也装到了空间里。 不大的双肩包里,只装了一套睡衣,以及一些吃的。 装得差不多了,林琳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再有三个小时就要换地方睡觉了,所以林琳准备将她早前就准备好的那套衣服穿上。 第478页 不过有的时候意外总是让人无法控制,林琳刚将脱下的衣裙也丢到空间里,拿起一旁的衣裙准备穿上时,卡尔一个健步就开门沖了进来。 门外的男人还有门里衣衫尽退的女人,天雷狗血也不过如此了。 此时此刻,林琳的心里就只两字, 一个是狗,另一个是日…… 卡尔的双眼一直盯着面前的人,白皙的肌肤,精緻的锁骨,纤细的腰肢,还有修长笔直的双腿…… 眼睛渐渐地沖了血,身上的的某个部位也坚起了旗帜。 费力的咽了咽口水,然后同手同脚的走了进来,并且下意识的将身后的房门重重的甩上了。 …… 第237章 孔老爷子就说过食色性也。 林琳一直知道这话不是针对华国男人的,而是针对所有的雄性生物。现在看来光指雄性生物就有些太片面了。 此时看着卡尔就那闯进来,又是那么一番作为,林琳垂下眼帘,心中能想到的却只有这一句话。 成年男女,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反正这种事情,只要是你情我愿,就没有吃亏的说法。 于是当看到卡尔虔诚地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小腿时,林琳并没有一脚将这登徒子踹到墙上当画看。 然后在他的手一点一点向上摸的时候,林琳也没有一巴掌将他扇出窗户餵这大西洋上的鲨鱼,而是默认了他之后的一切行为。 当被他打横抱到床上,当亲吻落在唇边,当那副高大的男性身躯覆盖在身上时,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 十点多,林琳与卡尔在头等舱的卧房里交颈缠绵,深深浅浅,起起浮浮,盪起无限情潮。 洁白的床单上那一抹鲜红,卡尔突然觉得那就像是开在他心里的一朵艷丽的花朵。 那么的炙热,又那么的美好。 十点多,被鲁芙撞破好事的罗丝与杰克跑出头等舱一路牵手跑向货舱,在那里有一辆新车正在等着他们临幸。 只是这一夜,註定不会太平静。 十一点半,林琳阻止了卡尔想要再来一次的动作,带着满身的青青紫紫起床去了浴室。 而卡尔则是看着林琳的背影躺在床上一个劲的傻乐呵。 刚刚实在是太美好了。 闭上眼睛,回味着刚刚的情事。卡尔躺在床上,越想越激动。然后听到浴室的水声后,便又不受控制地起身去了浴室。 打开浴室的门,一室的水蒸汽中那抹倩影就立在其中。 于是想要在浴室再来一场的卡尔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可惜某些人这会儿可不想配合他再糜战一回了。 于是林琳轻轻地将卡尔推开,然后咣铛一声,卡尔就坐在了地上。 卡尔:「……」这得使出多大的力气,推了他一下,让整个船都有这么大振动。 刚刚还好好的,怎么这会就翻脸了呢? 林琳围了一条浴巾看着坐在地上一脸呆滞的某人,深深地嘆了口气,「我没有使多大的力气,这船跟我没关系。」 「哦,哦,对,亲爱的,你说的都对。」 看着卡尔一边站起身来,一边口不对心的话,林琳真的有些无语。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这个呆子。 回头知道铁达尼号撞上了冰山还不得以为是她推他造成的呀。 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林琳越过他直接回了卧室。 她的行李都收拾好了,把衣服穿上也就是了。 衣服刚刚穿到一半,卡尔就从身后抱住了她。 「别闹了,刚刚的动静很不对劲,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在卡尔怀里扭了扭,林琳就出了他的怀抱,一边繫着衣扣,一边很是冷静地对他吩咐。 卡尔看着这个『翻脸无情』的女人,心中微微嘆了口气,只得一脸不舍的转身去安排。 「等一下。」林琳见到卡尔转身就走就连忙叫住他。 卡尔听到声音迅速的转头,眼中亮晶晶的,仿佛他已经收到了邀请一般。 「穿上衣服再出去。」 斜了他一眼,林琳转头坐在了梳妆檯前,经心地整理她那一头的长髮。 卡尔也是这个时候才想到他身上压根什么也没有穿。 若是这个样子从这间舱房里走出去…… 当场就惊出一身汗。 …… 少时,卡尔急急的走了回来,脸色神情大变不说,一进舱房便拿起林琳丢到床上的大衣将林琳裹了起来。 「亲爱的,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如你所愿,我们这一趟行程真的出现了问题。不但铁达尼号要完,白星公司也要倒大霉了。」 看到林琳脖子上的吻痕,卡尔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也许,我一下船就会破产也说不定。」 「没事,我有钱。我不介意养着你。不过你破产倒是不至于,伤筋动骨却是必然的了。破产的事情,你现在还不需要担心。」 蹲下给林琳穿长靴,看着林琳那双嫩白的小脚,问的很是不经心,「那我什么时候需要担心会破产呢?」 「十六七年后吧。」 卡尔听了就是一噎,这话是瞎说的还是诅咒呀? 果然他以为的温柔都是假相。 他还以为他们已经这么亲近了,她会对自己口下留情温柔一些呢。 第479页 在心中嘆了口气,也许他就不能在这方面有什么指望。 穿上靴子,又帮着林琳将大衣扣子系好,再是手套和厚披肩,林琳不过片刻的功夫便拿着她的那只双肩包被卡尔揽回了他的舱房。 他还有一些文件必须带走,还有保险柜里的珠宝和现金。 于是林琳就慵懒的坐在卡尔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卡尔和勒杰收拾东西。 等到勒杰和卡尔终于收拾了两大箱行李后,林琳也在瑞丽的服务下吃完了果盘里最后一块芒果。 瑞丽已经跟林琳说好了,而林琳她决定正式将她留在身边。所以这个时候瑞丽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就跟在林琳身后。 林琳抬起头,看着房间里的坐钟,想到了她还有些事情没有办。于是朝瑞丽点了下头,便去了洗手间。 将洗手间的门从里面锁死,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图书馆。将里面的书迅速地扫到空间里后,又穿着隐身斗篷将她相中的几幅挂在走廊里的画,以及之前冤大头买给罗丝的几幅抽象画都扫到了空间里,然后才运用幻影移行回到了洗手间。 回到洗手间,照了一下镜子,林琳觉得是应该解决一下生理问题,不然一会儿可能不太方便。 …… 相较于卡尔和林琳这边的有条不紊的行动,鲁芙那里就显得极为慌乱。 罗丝知道船撞上了冰山,又从安德鲁先生那里知道了不可挽救的信息。于是又拉着杰克回到了头等舱。 鲁芙看不得女儿跟个穷小子在一起,在看到女儿一脸的事后情态以及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都是情爱后的痕迹时当时就爆发了。 她一边咒骂着,一边叫下人收拾她的那些贵重的珠宝首饰以及华丽昂贵的衣服。 罗丝好像除了杰克已经什么都不想要的似的,只和杰克讨论着她房间里突然找不到的画。里面都有什么是她看来最值班珍藏的。 四月十五日零点四十分的时候,整个大西洋上能够接收到求救信号的游轮都已经到了铁达尼号出事的地点。 这让船长和安德鲁先生看到了生的希望。 电报员不知原因的晕倒,众人怎么也唤不醒他。已经开始绝望的时候,竟然来了救生的游轮,在他们看来这一定是上帝的保佑。 因为来了游轮,船上的人都看到了希望,所以船上的秩序还算不错。 整个铁达尼号上,客人加工作人员一共是二千二百多号人。 于是根据迎救游轮的大小和配置,这二千二百多号人分别搭乘了圣殿山号、卡帕西亚号、俄国货船缅甸号,还有法兰克福号、维吉尼亚号、奥林匹克号等等。 林琳和卡尔这些头等舱的客人被优先安排在了配置最豪华的奥林匹克号上。 而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安排,鲁芙和罗丝却被安排在了次一等的卡帕西亚号上。 鲁芙想要过来找卡尔说话,卡尔非常平静地看着想要说什么的鲁芙,以及一脸倔犟的罗丝,至于一旁的杰克,很自然地被他略过了。 昨天他挨的那顿打,就是因为模仿他。 现在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了。 「我想,到了这个时候,我与罗丝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以后各自珍重吧。」 鲁芙一脸绝望地看着卡尔,「不~,卡尔,你不能这样做。罗丝只是受人蒙蔽的。」 卡尔伸出手打断她的话,「那些话,我不想听。之前花出去的钱我也不会跟你们计较,就当我花钱买了个,买了个~。」卡尔顿了顿,没有说下去,而是转移了话题:「至于罗丝与这位杰克道森先生弄脏阿斯德先生的新汽车,我想这笔费用应该不需要我来承担了。」 卡尔这话一落,无论是罗丝还是杰克脸色都不太好,不过这已经不是卡尔会关心的事情了。 林琳就站在不远处,听到卡尔的话,差点没笑喷出来。 这脸打的啪啪的。 摇了摇头,也不理卡尔,而是直接带着瑞丽上了转移用的小救生艇。 救生艇在林琳带着瑞丽坐上去以后就像着奥林匹克号划了过去。 因为来的船多,几艘船那么一分,别说铁达尼号上的人了,就是行李以及一些宠物都带救了下来。 不但如此,铁达尼号上所带的物资,吃喝穿用的也被分成几批带到了船上。 乱乱闹闹之间,林琳被安排到了一间头等舱。 林琳安顿下来后便打发了瑞丽去了专门给头等舱佣人准备的舱房。 还有两天的左右就会到达美国,林琳便只拿了一些洗漱用品和睡衣出来。刚收拾好,卡尔就带着勒杰找了过来。 卡尔是在知道了林琳的房间后直接带着他的行李挤过来的。 林琳见了只是扬起下巴笑得嘲讽,「怎么,霍克利先生准备把白星公司那里的亏损都用这种方式找补回来?」 被救了,还被安排在了头等舱,真的以为不用再掏钱了吗? 天下间哪来的那么好的事情。 卡尔放下行李,然后起身去抱那个双臂抱肩的女人。 「你放心,回头到了美国,霍克利庄园随便你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当然,前提是住在主卧。」最后两个字几乎是含在了卡尔的嘴里。 仰头承受着卡尔的吻,林琳并未对他的话有什么想法。 这一场海难,她以为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事实上,当所有人都被平安带出铁达尼号以后,她才发现她有些疲惫。 第480页 那是一种紧张之后的疲惫。 两千多人的幸命都被救了下来。 一个也不少的都活了下来。 一吻罢,林琳浑身都靠在卡尔的身上,一点力气都不想使的懒样子,看得卡尔又喜欢又是心疼。 「罗丝的事情,以后与我再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以后只是你一个人的。」 「嗯。」 「亲爱的,你是怎么看我的?」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怎么看你都觉得喜欢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商量婚期了? 林琳抬头看着卡尔,他眼中的期待是那么的明显,于是林琳垂下眼眸,声音温柔地说道,「我自然是用眼睛看的。」 卡尔:「……」 又说了两句话,林琳打了个哈欠,卡尔见了,只得小心的抱着人回到卧室,然后亲了亲她的额头。这才盖上被子让她好好的睡一觉。 「你睡吧,我就在外面。我还有一些公务要处理。」 「……好。」想了想林琳又说道,「你也不用太担心,这么一艘船呢,倒霉的也不会是你一个人,也许人一多,还有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卡尔摸了摸她的头,心中对于她的安慰非常的无奈。 这样说话,真的好吗? 他必须趁着现在所有人都没有安顿好的时候,借用船上的电报给纽约的助理髮电报,他必须尽快卖掉白星公司的股份。 泥麻呀,还什么永不沉没的铁达尼号?开船才几天,现在就已经沉到了大西洋的最深处了。 幸好救援来的及时,不然差一点就跟着它一起陪葬在大西洋了。 还有那个伊斯梅,幸好自己没有抵得住妖精诱惑,不然就要上他的当了。 只要一想到铁达尼号上的部分钢材出自霍克利家的钢铁厂,卡尔就觉得这事必须要妥善处理。 他可不想背上铁达尼号沉没的黑锅…… 卡尔越想越觉得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于是看了一眼闭上眼睛的林琳,只能不舍的去工作了。 他可不想就这样真的破产。 …… 商场上的事情,林琳并不关心。 在奥林匹克号上林琳除了平时和卡尔做一做深入沟通外,就是四处逛逛。 两天后,奥林匹克号平安的驶入了纽约港口后,林琳才开始想着她今后的事情。 她不敢想的太早,因为她怕计划没有变化快。 现在马上就要上岸了,那么此时想一想,也就不算早了。她相信她总不能真的一上岸就又变了个时空。 拉着卡尔的手,小心的踩在岸上,然后左右看了看,放心地吐出了一口气。 还好,最坏的事情没有发生。 缘份从来都是妙不可言的事情,卡尔和林琳到达纽约的那一刻,罗丝和杰克所搭乘的卡帕西亚号也到达了纽约。 四个人四目相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确实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是各自都找到了属于他们的幸福罢了。 林琳与卡尔还好一些,毕竟都是没有长辈的。可是卡尔与林琳看着就站在罗丝与杰克不远处的鲁芙,倒是深深地为面前的这对小情侣祈祷了。 有的时候爱情并不等于生活,鲁芙是不会甘心罗丝这样的选择的…… 林琳跟着卡尔回到了霍克利庄园,在那里住了两个多月,在铁达尼号的事情平息下来后,便与卡尔结婚了。 两人只是登记结婚,因为林琳并不愿意去教堂。 婚后,两人的生活方式并没有什么改变,卡尔还是时不时的被林琳怼的心肝脾肺都疼。 不过在见识了林琳时不时的吐出一些类似诅咒一般的话后,倒是在生意上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1929年是美国最黑暗的一年,那一年本来会因为破产自杀的卡尔霍克利却成功的避免了破产的危机。 而原因竟然只是他那位东方媳妇在年初某一天的早餐时的一句噎死人不偿命的话。 「霍克利先生,我夜观天象,发现今年的股市可能会出现大/麻烦。若是真的破产了,你放心,我不介意用嫁妆养着你。谁让你是我孩子的父亲呢,尤其是我不想再为孩子们找个新父亲的时候。」 林琳看着卡尔笑得好不温柔,可是那头上属于恶魔的小触角却一直在抖动着。 卡尔:「……」我今天就把股票全部卖掉,看你到时还能说出什么来。 哼,等晚上回来的,看自己怎么收拾她。 这就是收拾的轻了,不然连床都爬不起来还怎么说这些噎人的话? 她的那张嘴,也就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会让他满意了。 …… 完 第238章 在水浒…… 因为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别人,林琳早就习惯了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发现又一次换了个熟悉的地方醒来时,林琳先是闭着眼睛融合了一下这个身体的记忆,然后半晌后睁开眼睛,林琳抽着嘴角噁心的受不了。 林琳醒来的时间和地点真的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现在差不多是黄昏时分,地点嘛,西门庆的床上。 准确地说来,是王婆家里专门给潘金莲和西门庆幽会房间的大床上。 歪头看了一眼还将自己半搂半压着的西门庆,林琳一把推开了他。 妈蛋,噁心死她了。 从昨天傍晚做到今天下晌,两人终于精疲力尽睡着了。 第481页 而昨天也正好是武大郎被毒死的日子。 潘金莲一碗毒药毒死了武大郎,心中胆怯,便跑到了王婆家。王婆见金莲至,便打了些酒,又做了些菜,然后使人请了西门庆。 两人在小屋里一顿昏天暗地,胡吃海喝,然后西门庆用了点壮阳之药,潘金莲一时受不住便晕了过去。 然后林琳倒霉催的就过来了。 看着身上那欢爱后的痕迹,林琳噁心的差点没有吐出来。 泥嘛,这比那时在傲慢与偏见里从小旅馆里醒来还要让她噁心。 她能不能现在就撞墙死掉然后离开这个满是坑的世界? 林琳咽了下口水,突然想到如果她死了却没成功离开,那才叫天坑呢。 「小浪蹄子这么快就醒了,看来是你西门大爷还不够努力。」西门庆的胳膊和腿睡着时都缠在潘金莲的身上,身下那物还要出不出的堵在洞口,刚刚被林琳一个狠推,这才醒了过来。 不过昨夜的滋味很让西门庆满意,于是又是一个翻身想要再重温旧梦一回。 林琳刚过来,身上也没有什么力气,不过巧劲却是有的,看到已经将自己压在身下西门庆,直接双手搭在西门庆的肩膀上,西门庆以为身下的女人又要抱着他一起来场激烈的运动,淫笑刚爬到脸上,脖子一痛,便晕了过去。 晕过去的男人死沉死沉的,林琳很是使了些力气才将西门庆一脚踹下床。 林琳气得真想此时就宰了西门庆,可是理智告诉她西门庆却不能现在就死在这里。大大的吐出一口浊气,林琳看了一眼从里面插上的门插,然后一个转身便回了空间。 在空间里好是一顿洗刷清理,然后又用魔药将身上的痕迹彻底清除,当看到潘金莲身上竟然还纹了一圈莲花时,忽想到这是西门庆昨天亲手纹的,更是噁心不已,以最快的速度地清除掉了。拿出一套宋朝时的衣服在空间里穿戴好,想了想又喝了点避孕的药这才出了空间。 别问她为什么不吃点东西,泥嘛,她还是感觉到了阵阵噁心。 赤条条的西门庆还晕在地板上,林琳觉得这么长时间他还没有醒来,估计不是她下手太重,而是之前疯狂的劳累过度累的透支了体力。 拿出魔杖,对着西门庆的脑袋就是一阵洗脑。洗掉他脑子里所有与武大郎和潘金莲有关的记忆。 然后想了想拿出一根银针直接扎入他小腹下的某个穴道,这一针扎下,林琳可以保证未来的几十年里,他只能过着被上或是清心寡欲的生活了。 拿着魔杖,林琳毫不掩饰的走了出去,到了门口处,正好王婆也听到了开门的声音走了过来。 林琳掩饰住眼中的鄙夷,笑着对她说道,「西门大官人有事找你,要你进去呢。」 王婆不疑有他,还笑着对林琳说道,「娘子这身衣服剎是好看,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料子?」 一边说一边走,直到开门进去,发现西门庆赤条卧倒在地时,才发现不对,可是她身旁的林琳却是一脚将她踹了进去。 也不管王婆说什么,便是一把的魔咒使了出去。 看到王婆软倒在地,昏迷不醒的样子,林琳嘴角一个冷笑,然后一个四分五裂王婆也跟着西门庆一般赤条条地趴在地上。 将屋中所有的布匹帐幔都用魔法变走,整个房间除了空晃晃的架子床便是一个梳妆檯和满是残羹冷炙的酒桌。 再一挥魔杖将两人都弄到床上去。林琳先给自己施了一个隐身咒,这才将王婆这小屋子和前面小店的墙都打通。 在保证房子不倒,却少了几处围墙的房间,想来一会儿就会有不少人来围观吧。 林琳轻哼了一声,幻影移行离开了。 林琳的预感成真了,所有人,无论是来王婆这里喝茶的,还是街市路过的都看到了屋中大床上的两个赤条人影。 围观之人不知凡几,众人看到这种事情,都是叽叽咋咋,互相奔走相告。 等到不一会儿西门庆和王婆都被声音和身上的冷意弄醒时,众人说话的声音就更大了。天色有些暗,这其间还有人点了火把站在那里围观,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啊!啊啊啊~」王婆醒来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穿的和西门大官人抱在一起,当场就吓得惊叫不已,不过她还在西门庆的怀里,一直倒是忘记出来了。 而西门庆因为冷本能地抱住一旁的人时,以他多年採花的经验以及手感,知道怀里的人是个丰满的女人,于是本来还有些心猿意马的,可等听到这叫声,再看发声的人时,当场也吓得不轻。 哎呦我去,怎么会是这死老太婆。 两人当即松开互相抱着彼此的手,然后一抬头看见全头是人时,王婆首先晕了过去。而西门庆则是在被冻得要晕未晕之即被家中下人送了回去。 不过送回去的西门庆因为长时间的什么也没有穿,在这正月里却是被冻出了病,然后边让人请大夫,一边抱着家中漂亮的小丫头猥亵,本想在大夫来前做点运动出出汗,却不想身下那物却一直不抬头…… …… 此时的林琳来到了哪里呢? 就是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家里。 武大郎被潘金莲一碗药毒死在家里,现在还陈尸床上。 别的打算她还没有,不过她现在至少是要给武大郎收尸才行。 第482页 毕竟死者为大。 说真的,知道自己成为潘金莲,又知道武大郎身死的时候,林琳本能的松了口气。 可是这口气在林琳布置起灵堂后又提了上来。 卧划,她忘记了一个人。 武松。 根据潘金莲的记忆,她至今也没有见过武松。 可是根据林琳粗粗一点的水浒常识,潘金莲是因为勾搭不上武松这才转身投了西门庆的怀抱,然后毒死武大郎,后被武松知道,用刀子放剜死的。 怎么到了这里潘金莲竟然是先被王婆说得意动,然后跟西门庆暗通款曲,被武大郎发现,在武大郎准备告诉武松时,两人才起了杀心弄死武大郎了呢? 林琳没有看过水浒,原因很肤浅。 当初她还小的时候看过一版水浒的电视剧,那里面的人物以及服装什么的都太难看了。 当时一台在播放红楼梦,一台在播放水浒。 两相一对比,那时还是小姑娘的林琳自然会放弃水浒了。 穿越前准备东西的时候倒是也准备了这本书,可惜还是幼年时的印象,林琳数年也没有碰一页。 后来想要从头看一遍吧,一是懒得看,二也是觉得没必要。 现在却发现这很有必要。 武家原来住在清河县,武松曾经以为自己打死了人跑了,谁知道后来发现那人并没死,就想着回家看看养大自己成人的亲兄长,不想打死了老虎成了阳谷县的都头。 武松刚来阳谷县,手下的衙役皆不服他,很是用了些时日才坐稳都头这把椅子。 那日巡逻时认出了亲兄长,本想要下职跟着老哥一起回家的。却不想临时有事,耽误了。 而这也为武大郎引来的一场横祸。 武大郎找到兄弟后高兴不已,便提前回了家准备让自家婆娘收拾房舍,打酒做菜。不曾想那西门庆猖狂至极,竟然跑到了武大郎家里与潘金莲厮混,武大郎在与西门庆的冲突中被西门庆一脚踹在了胸口,之后口出自己弟弟乃是阳谷县新请来的打虎英雄武都头。 西门庆大惊,当下给潘金莲使了眼色就跑了。 武大郎被踹在胸口,疼痛难忍,潘金莲见了忙说去给他抓药,这一去又跟等在王婆处的西门庆碰了头,一碗砒霜直接送了武大郎的命。 昨日是正月二十一,而今天正好是正月二十二日。 林琳从空间中找出那本书,匆匆翻开武松那篇,然后就愣了。 这事实跟书上写的完全不一样。 泥嘛,这要她拿什么来做参照? 想了想,林琳将书合上,先走到厨下熬药的地方将砒霜等物都用清理一新以及消失咒弄没。 然后才回到武大郎的卧室,先是恭敬地鞠躬三次,再是扫了回魔咒。 被毒死的人,骨头都是黑色的。她不能给自己留下武松这样的敌人。 留下武大郎的头髮,林琳就将武大郎的尸体用魔法火葬了。 火葬后的尸体骨灰果然曾现了灰黑色。 找了个罈子将骨灰装好,林琳就着夜色去了县城外的一处寺庙,将武大郎的骨灰悄悄地放在了其供奉念经的某个放满了骨灰罈子的殿中。 回到家中,林琳打量这个房子,直接挥舞着魔杖将潘金莲存在的痕迹都抹去。又将武大郎的东西都打包好。 幸好她刚刚还留着西门庆的命,这个时候正好用得到。 武大郎死了,潘金莲也死了,那他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是夜,林琳借着月色的遮掩悄悄地来到西门庆的家里,此时西门庆的家里灯火明亮,下人来来回回,进进出出。 也有人在角落里嘁嘁私语,什么大官人原来是与王婆通姦,现在竟然还被王婆榨干,弄得不举了。 林琳抽了抽嘴角,不对此发表认何评价。 顺着声音和烛火以及人多的方向,林琳悄悄地来到了西门庆的房间,看着西门庆因为老大夫的摇头而将手边的东西摔出去时,林琳嘴角扬起一抹笑。 操纵着魔法让西门庆从床上下来,然后一面惊恐一边尖叫地跑了出去。 之后在西门庆跑到县上的一条大河处时,直接让他跳了下去。 至于跳下去的西门庆,就被林琳一个魔咒打晕丢到了空间里。 第二天一早,整个阳谷县的人都知道西门庆被王婆榨干不举,然后接受不了事实跳河自杀了。王婆知道后,也收拾了包袱跑了。 而这个时候的林琳和西门庆又在干什么呢? 林琳餵了西门庆一杯放了武大郎头髮的复方汤剂。 点了他周身所有的大穴道,然后又用内力打穿『武大郎』的几处内脏。 这之后,林琳才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去了药铺找大夫。 一番诊治之后,毫不意外『武大郎』得了急症暴毙了。 因着林琳用了大量的魔法,西门庆便是死了也一直维持着武大郎的样貌和身型,于是前来殓尸的何九叔并未发现什么。 与大夫两人商谈了一番后,便给了证明,让家属办后事了。 提着些酒水吃食以及听说自家哥哥娶了嫂子特意买了些料子的武松刚走到门口,便看到了正要离开的何九叔与大夫。 听到二人的说词,武松丢下手中的东西就跑上了武大郎家的小二楼。 「兄长~」武松一下子扑倒在榻前,伤心落泪好不难过。 第483页 他们兄弟早年丧父丧母,若不是哥哥一把将他养大,他也不会活到今天。却没有想到哥哥竟然还没有享到他的福就去了。 可是刚刚挤出点眼泪的林琳见了,却囧在了一旁。 你们说说她能不囧吗? 因为只要想到武松哭的其实是西门庆,林琳就是一阵恶寒。 Σ( ° △°)︴ 第239章 「你是二郎?」半晌林琳看着武松哭得力竭,才拿起抹了生姜了帕子站在一旁一边抹泪一边带着哭腔问道。 武松抬起头,看见一个二十岁左右,容貌美丽,风姿不俗的女人站在那里。一时间有些不知说什么。 他知道哥哥娶亲了,也听说哥哥娶的嫂子样貌不凡,可是面前的女人哪里是不凡,她也太过出众了些。 可面前的女人若不是自己的嫂子,又能是谁呢? 「你是?」 林琳眼神闪了一下,然后说道,「我算得上是你名义上的嫂嫂吧。」抱歉,请原谅她对于某项事实的隐瞒。 因为说出来,需要很大的勇气。 「这话何解?」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得上,又什么叫名义上的呢? 「我与你哥哥是在清河县相识,我落难时蒙你哥哥仗义相助脱离苦海,后来答应嫁与他为妻,只是你那时伤人离家,你哥哥无心婚事,便说要等有了你的消息再成亲。 不过你也看到了我容貌出众,总会引起一些宵小的窥视,以及一些闲言碎语,我虽有几分手段和功夫,可终不长久,于是我与你哥哥便来了这阳谷县。 前儿你哥哥从街上回来说遇到了你,很是高兴。知道你打了老虎还做了都头,又是高兴你日后有了正经的差事,又是后怕你当初遇到的危险,夜里多喝了两杯酒,哪里想到第二天一早就腹疼不止。 我说要请了郎中来,你哥哥死活不让,后来我看实在不行,这才不顾你哥哥的阻止请了郎中,谁知道郎中来了却也是无济于事。你哥哥还怪我白白花了给你将来成亲的银子。 你哥哥临终前叮嘱我一定要帮你娶房媳妇,还说让你好好的过日子,给武家传宗接代。我虽你与哥哥并未成为真正的夫妻,不过至今起,长嫂如母,我必待你如亲生子侄。」 「……」武松一脸懵逼。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说要待他如亲生,说实话他有些懵。 叔嫂的第一次相见,就是围着西门庆的尸体痛哭中开始的。 不过也因为武松回来了,『武大郎』的身后事也就不用林琳去操心。 武大郎凭租的房子和王婆卖茶水的摊子挨的极近,紫石街上的街坊邻居以前都知道潘金莲时常帮着王婆做针线,又经常看到她出入王婆的茶水铺子,本来还在想着与西门大官人有首尾的必是年轻貌美的潘金莲,却不成想竟然是那王婆自己。 哎呦,可是让众人看了个新鲜。 原来那西门大官人爱好这般清奇。放着貌美的小媳妇不勾搭,竟然只爱老太婆。 武大郎死时,正好是西门家满河打捞西门庆尸首的时候,再加上王婆与西门庆的那份桃色新闻,此时此刻,倒也没有让武松听到什么关于自家嫂嫂名声的坏话。 相由心生,便是潘金莲风流轻浮品性不好,可是林琳的气质却在那里摆着呢。 便是此时此刻武松听到什么风言风语,在没有原着中的先入为主的思想下,也不会对林琳有什么恶感。 「嫂嫂今后有何打算?」武大郎下葬后,武松问着身着一身白素衣裙的哥哥『未亡人』。 林琳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对于这个世界,她也不知道应该有什么打算,「你哥哥临去前,也说了我来去随意,可我答应你哥哥要看着你安顿下来,再帮你娶房媳妇,现在你在这阳谷县做都头,可有相中的人家,那家人可有什么女儿待字闺中?」 为了武松,林琳特意将水浒传里关于他的部分都挑了出来,仔细看了看,虽然知道也许可能并不靠谱,毕竟她现在所接触到的就已经跟书上写的不一样了。 再加上这种名着古典小说版本太多,就跟现代的同人小说或是修订版似的,不过大概的事情走向还是能做个参考的。 比如说上梁山这件事,便是主要的命络走向。 书上写武松这一生也算是杀伐不断的人物。血溅鸳鸯楼后发配孟洲,认识了几个英雄人物后又去了二龙山,之后辗转上了梁山,人生惊心动魄。 后来征方腊时丢了胳膊,出了家,到也活过了八十上。 林琳觉得若不是她的到来,也许也不会蝴蝶了武松血溅鸳鸯楼,而让武松为西门庆张落后事了。 只是这里改变了,也不知道武松的人生会不会也随之改变。 若真是那样,她也不知道这对于武松来说是福还是祸了。 幸好武松有自己的事业,而没有轮落到卖炊饼,不然她连自己那关都过不去。 武松摇了摇头,他并没有想过这些事。「哥哥既然将此事交给了嫂嫂,武松并无异议。只是,」 林琳看他,「只是什么?」 武松想到近日常听人言说的那些话,有些犹豫,可是看到自家嫂子这般神态,又觉得心中不应该有那些想法,「只是,哥哥去后,嫂嫂一人住在这里,武松实不放心嫂嫂的安全,县令大人为人和善,对武松也甚是看重,武松现在便住在县衙之内,武松想与县令大人肯求一番,让嫂嫂住那县衙后院去。」 第484页 林琳闻言,便知道武松应该还是听说了原来潘金莲的一些风评,不过林琳不是潘金莲,既不会做出那些事情,也不会成为武松的附属品。 想罢,林琳便笑着说道,「你的孝心和担忧,嫂嫂明白。不过嫂嫂自有保命的手段,一般人嫂嫂并不惧他,想要伤我也非易事。」 林琳话落,便看到武松脸上一阵抽搐,心中暗笑不提。 武松是有些担心面前的年轻寡嫂,可是这位嫂子自从兄长去后,便以母嫂自居就有些让人牙疼。 孝心什么的,真让人无语。 半晌武松又说道,「嫂嫂毕竟是女人家,一个人居住多有不便。」 林琳看他一眼,浅笑一声,轻轻一甩手,只听嘭嘭嘭三声,他们对面的门板上出现了三把锋利的飞刀。 飞刀入木很深,看得武松就是一怔。 这,这看起来娇弱的嫂子真的……不娇弱呀。 林琳也没说什么,倒让武松不再言语。 「按规矩,我应唤你一声叔叔。不过从今起,这规矩就得改改了,我只换你二弟或是二郎,毕竟没有哪个当娘的会唤叔叔。」 武松听了这话,深深地嘆了口气,面前的嫂嫂当的可真是称职。 年岁不及他大,竟然还在惦记着这些事。 「嫂嫂随意就好。」只要别让他叫她娘,她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看到武松妥协,林琳非常满意。 此后,武松继续做他的总都头,而林琳则是仔细收拾了一番武大郎凭租的屋子,清心寡欲地过起了绣花练武的生活。 街坊之中倒也有一些地痞无赖见林琳总是独自一人自家,时常过来骚扰,不过在被林琳暴打一番后,除了传出一些风言风语,然后被武松收拾以外竟也平安无事。 这一日,武松来了小宅,说是近期要去东平府一趟,问林琳可有什么需求。 林琳摇头,勐的跟她说东平府,那也得给她时间查一查东平府是后世的哪里呀。 武松走后,林琳仍是白日绣些花,晚上练练内力,然后早早休息。 忽有一日,县衙来了人,说是武松在东平府杀了人,被判了刺配孟州。 毁,毁容了? 这还了得,林琳一听就惊了。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下一刻林琳转念一想,此番倒也和了武松的命数。 抽了抽嘴角,林琳打发了来人,闲着也是闲着,便准备随武松去看看一路的风景和热闹。 收拾了东西,换上一身方便出行的衣衫,林琳便锁了门离开了这个住了几个月的屋子。 她想,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 武松是从东平府发配孟州的,这一路上势必要经过十里坡。 可是这些地方,她都听着有些懵,想了想便去了县衙。 在那里用魔咒查看了县令的记忆。然后大致有了方向,这才大步离开阳谷县。 林琳并没有买马,而是一路运转轻功,不过几天便到达了十里坡附近的一个山头。 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正好有一齣好戏发生在这里。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正对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出头的男人说着不忿的话。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看看我,我哪一点比不上他们俩个?」 喝,还是两个? 这是一个男人和另外两个男人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四角恋,果然够刺激。 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靠坐在树下,脸上平静,声音也透着冷漠,「哪点都比你强,至少他们不会对我偷袭下药。」 四十岁爱而不得的男人一听这话,双目怒瞪,「你,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三十岁的男人脸上露出了一抹冷笑,「史文恭,你若不敢,我周侗借你个胆子。」 「你,」被称为史文恭的男人似是被那叫周侗的男人说中了心事,气得急速地喘着粗气,「师傅,徒儿哪里不如他们两个,你却因为屁大点的事情就要逐我出师门。」 林琳在一旁听得过瘾,心中还腹诽道,因为不爱你呗。 「辱□□女,害人自尽。其夫上门,被你凌虐至残,桩桩件件,不杀你便已经是我心慈手软了。原想着我也有过,若今日你不杀我,来日必不让你多活。」 周侗少年成名,学得十八般武艺后,年轻气盛,倒收了三个年纪比自己大的徒弟,却没有想到这第三个徒弟竟然如此卑劣。 「周侗,这名字仿佛在哪里听说过?」林琳从一颗树上飘下来,一边下落一边问着那个叫周侗的人。武松都不小的年纪了,这个周侗应该不是自己知道的那个吧。 不过路不平总要有人踩,这两人说话的内容她也算是听到了,总不好真的视而不见。 好吧,虽然这种事情她也不是没有做过。 但是今天她就想要管闲事了。 「你是何人?」周侗为人冷漠,便是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也是无动于衷,倒是一旁的史文恭大惊了一下,不过在看到林琳的容貌以及性别后,倒是放下了心。 戒心是放下了,色心倒是又起了来 史文恭想着如果实在问不出来周侗的成名绝技,那就杀了以除后患,现在看到这么一个美娇娘在这里,倒是又有了主意。 若是他拿着这女人的性命和贞洁来要挟周侗,也不知道一向冷淡的师傅会不会心软的说出来。 第485页 当然了就算是说了出来,周侗要死,而这美娇娘自然也是要为他承欢身下庆祝一番的。 「我的好师傅,若是你不将我要的说出来,你信不信我就在你的面前做点什么?」 林琳看着史文恭,见他眼神闪烁,便也知道他是不怀好意,看着自己偶尔一现的淫邪之色,林琳并没有错过。 「我最讨厌人这般看我,更讨厌有人拿我做筹码,说实话,这位听着也很耳熟的史文恭,如果那位你叫师傅的人不会在我杀了你而找我报仇的话,我想我非常乐意对你做点什么?」 「女人,你随意。」周侗本没有在意林琳的出现,虽然这山林之中竟然出现一个如此美艷的女人很是古怪,不过这女人说话的方式倒是有些意思。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林琳朝周侗礼貌的笑笑,然后便转头看向史文恭。 「这山上的风水非常不错,隐约有龙抬头之势,能葬在这么山清水秀的地方,你下辈子受益,这辈子儿女也跟着受益,提前恭喜你了。」林琳说完,便从腰上解下软剑朝着史文恭挥剑而去。 史文恭没有想到面前看起来有些柔弱的女人竟然速度如此之快,刚刚他还以为这女人不过是在说大话罢了,却没有想到使的一手好剑。 林琳其实剑法只是平常,她使的最好的便是鞭子。 还有一只玉萧,不知斩落多少人,不过这史文恭却没有那个资格。 辱□□女的男人不配她用萧。 林琳出手狠辣,每一剑都在史文恭的身上捅出一个血窟窿。 不多时史文恭敬便因流血过多,而体力不支了。 史文恭之前跟本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个硬茬子,现在想要逃跑也不能行了。 而一旁一直没有起身的周侗,眼睛眯了眯,他早就发现这姑娘是故意要以这种方法耗死自己门下的弃徒的。 看到史文恭支撑不多久了,林琳眼睛一扫,看到一处平地,直接从空间里拿出火药一掷,那里瞬间便被炸出了一个坑。 最后看到已经快要咽气的史文恭已经开始翻白眼了,林琳一脚踹出,直接将史文恭踹进了火药刚刚炸出的坑里。 「这坑对你来说,大小正好。很多人管杀不管埋,这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天气热的时候,还容易引发各过疫病。所以我一直很反对那种粗糙的做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做事,还是很温柔有分寸的。」林琳看到躺倒在那里的史文恭温柔一笑,然后站在坑外等着史文恭咽下最后一口不甘的生气。 「你需要帮忙吗?」在确定史文恭死掉后,林琳用内力将周围的土扫进坑里,然后才回身问周侗。 第240章 周侗听到林琳的话,慢慢地站了起来。先是活动了一下脖子,然后活动起了手脚。看他的动作,林琳眯了眯眼。 好傢伙,这人压根没啥事。她还以为他真的被这人暗算了呢。 看着她个女人在那里跳来跳去的,这人也好意思? 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血渍尽去的软剑,顺手别回了腰上。 说实话,林琳这腰上除了软剑还缠着一只长鞭子。 身上是她日常最爱穿的那条方便打斗的深色裙子,一双白色长靴。林琳习惯将玉萧握在手中把玩,此时仍是将刚刚别在腰上的玉萧拿在了手中。 宋时山林多勐兽,林琳刚刚还以为这人受了伤不便行走,可现在看来,她也不必多施好心,也不等那人说话,直接抬脚走人。 「我叫周侗。」周侗性子冷淡至极,看到林琳抬脚走人,不知出于何目的,竟然下意识的这般说道。 林琳刚刚打斗的时候,就在想一个问题,现代相传史文恭,卢俊义以及林沖,岳飞师出一门,而刚刚史文恭又唤此人师傅,那么此人必是她知道的那个周侗了。 想到另外两人的年纪,林琳站住了脚,「阁下今年贵庚?」 周侗被林琳被的一怔,他没有想到面前的女人会问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想了想才答道,「三十有二。」 林琳点头,果然,这人没有什么驻颜有术的功夫或是方法。 说完,便再无问题可问,直接快步离开了此地。 周侗看着身影快速消失的某个女人,不自觉地跟了上去。 女人动作很迅速,周侗全力追赶,也不过堪堪看到她的身影。 「你跟着我做什么?你刚刚不是说不会找我报仇的吗?」 早就察觉有人跟着自己,林琳回头看去,竟是那个周侗,心下疑虑,便转身回来。若是这人真的是找自己报仇的,那她不介意就地斩杀了他,然后替他去收岳飞为徒去。 她相信她教导的徒弟就算不会掀竿而起,也不会为那蠢皇帝的十三道金牌叫回去送命的。 那岳飞好像是1103年出生的,可是面前这人不是1119年死的吗? 掐指算了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林琳说完话,就歪着头一副不解的样子,周侗看着面前这般神态的女人也出现了一些疑惑。 他到底跟着她做什么。 还有她看着自己这般发呆,又是为了什么? 他虽然不曾将容貌放在心上,可也知道他的容貌较于旁人出众了些,可是她刚刚并未将自己的容貌放在眼里,此时为何会看到发呆呢? 周侗很想知道面前的女人到底在想什么。 第486页 他想……了解她。 「女人,你还要看多久?」 林琳回神,然后抽了下一嘴角,「周侗,我发现你的用词很有问题。我虽然不喜欢人叫我娘子,可是我更不喜欢别人用女人这种笼统的称唿称唿我。」 林琳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叫林琳。」 周侗上下打量了林琳一番,然后皱着眉很是勉强地『嗯』了一声。 林琳:「……」真是个怪人。 林琳也懒得搭理他了,继续转身向十里坡所在的小酒馆走去。 林琳虽是个爱吃的货,可是也有不吃的东西。 孙二娘的那个包子铺,因为原料的关系,林琳只愿称那为小酒馆。 一路上,因后面跟着个周侗,林琳也没有进空间休息,而是一路不停地赶到了十里坡人肉包子铺。 一进店,正是晚饭时分。 林琳面容姣好,身段窈窕,乌黑的长髮只用两根簪子盘起大半,剩余梳成一根长辫垂一侧肩头,纤纤玉指又握着一支玉萧,俏生生立在门口,到是让店中的进餐之人静了一瞬间。 不过她一身紫红裙,腰缠长鞭的江湖人打扮又瞬间让众人拉回了视线。 这世道,一个漂亮年轻的女人敢独自行走,也不是好惹的主。 「客倌几位,要用点什么?」孙二娘在林琳一进来便打量了林琳一番,然后笑意盈盈地扭着腰走了过去。 林琳看着孙二娘淡淡地点了点头,随手丢了一两银子过去。「不麻烦老闆娘了,我只是歇歇脚。若是方便安排张桌子便好。」 孙二娘看着这两银子挑了挑眉,随手指了张桌子给林琳,便回了刚刚所站之处。 林琳坐了下来,随手将玉萧放在桌上。 看着四方桌上还放着水壶茶碗等用,因为心底那点介意,虽有些口渴,倒也没动。从随身的斜挎包里拿出个小水壶以及一个装着几块点心的饭盒。也不用这店里的餐具便自己一边吃了起来。 孙二娘挑眉看了看,不禁笑了笑。倒是个谨慎的性子。 不过笑意尚未落下,眉毛就皱了起来。 因为周侗也来了店里,看到店中情况,下一刻便坐到了林琳的面前。 林琳头也没抬地吃着自己的点心,心中却冒着坏水,「周侗,人说相逢便是一场缘分,一路行来,我们的缘份也不算浅了,听说这店里的包子做得不错,可惜我最近吃素碰不得,请你吃包子吧。」 周侗看着一路无视自己的女人,此时笑得温柔大方,眯了眯眼,并不说话。 林琳只当周侗同意了,扬声对着孙二娘说道,「麻烦来几个你们店里的特色包子。」 孙二娘听了一怔,她们店里的特色包子? 这话听着就有些味不对…… 「好嘞,稍等。」不管怎么说,孙二娘也不是吓大的,管这两人是什么来歷,是不是真的知道她店里食材的原料,她也是不惧的。 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早就过了害怕阶段的孙二娘,心态放得很开。 只是,想到当年的那些事情,孙二娘觉得她的包子里还是加点料吧。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受到伤害,这两人一前一右进来,那男人又是那副神态和眼神,看着就不像好相与的人。 孙二娘去了厨房,将单独放在一处锅里的包子从锅里捡了几个出来,然后想了想,又拿了两碟子凉菜,走了出来。 「客倌要喝酒吗?本店有十年以上的老窖。」将包子和小菜都放在桌上,孙二娘扫了一眼林琳装点心的餐盒,然后笑着问两人。 周侗依然没有说话,林琳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 孙二娘拎着托盘离开了,对于林琳习惯性而脱口出的谢谢,又有些晃神,谢她什么? 包子吗? 孙二娘走了,林琳看着对面的男人,轻浅地嘟嘴点下巴,「吃呀。」 「林琳?」周侗看着包子,又抬头看着面前的女人,似是确认一般地叫了一声。 「嗯?」 周侗看着林琳询问的眼神和神态,突然感觉到一种很可爱,心情很愉悦的感觉。 这份好心情直接让他拿起了桌上的筷子,夹起了包子吃起来。 林琳眼神闪了闪,不知道要说什么,低头看了一眼还剩下几块的点心,突然没了食慾。 她被自己的想像力噁心到了。 ……她就不应该想人身上的哪块肉适合做包子。 「快点,快点,我看到前面的店了。」就在林琳低头努力压着反胃的酸水时,就听到小店外有着催促的声音。 扬头看去,只见两个衙役官差和着个披头散髮,破衣烂衫的男人向店里走来。 见此情景,林琳嘆了口气,就这些造型,还能怪她小时候肤浅吗? 三人进来,随意找了张桌子便坐了下来,其中一个官差一副吆五喝六的又是叫菜,又是叫酒,另一个官差则是一边给武松倒水,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呵呵,刺字发配的待遇倒是不错呀。」林琳见此,不禁笑了出来。 不只周侗听到了林琳的话,就连那刚刚进来的三人也听到了林琳这句调笑的话。 三人一同转头,两人惊艷不已,唯有武松的脸上满是惊吓。 看一眼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再看一眼一旁相貌俊朗的男人,武松似是想到了什么,然后叫了一声,「林姐。」 第487页 「你小子的孝心被狗吃了是吗?你嫂嫂我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你竟然就是这么给我打招唿的?」往常武松见了她还会行个礼什么的,今天倒是客气生疏的仿佛不认识。 之前在阳谷县的时候,林琳就说过她真名叫林琳,潘金莲什么的不过是给别人叫的。武松记了下来,不过平时在阳谷县的时候也都是叫她嫂嫂。今天看她这般打扮,身旁又坐了一个男人,想着可能是知道了自己的消息,便过起了日子的生活。 他自以为的体恤却不想又迎来了林琳不客气的嘲笑。 周侗夹包子的筷子顿了顿,然后继续无声地吃着他的包子,武松听到孝心两字,脸上一抽,然后起身来到了林琳的桌前。 行了一个礼后,武松在林琳的示意下,坐在了一侧的长条凳上,「嫂嫂怎么来了这里?」 「你让人给嫂嫂又报信又捎路费的,不就是让嫂嫂来劫狱的吗?」 这一回,别说武松了,店中的客人,老闆以及官差都被林琳的话震住了。 卧草,这女人是没长脑子还是太嚣张了,劫狱还能说的这般理直气壮。 「……嫂嫂,那银钱是给你居家过日子的。」他出事后便将身上的所有银钱都找了出来托人送回阳谷县给自家嫂嫂安家,是传信的人没说明白还是自家嫂子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呀。 武松想到自家嫂子那扭曲的思维,下一刻便觉得他不能亏心地说是传话人的问题。 林琳本就是在逗武松,听到这话,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那就糟了,都花光了呢。我听说你被刺了字,脸上毁了容,怕你将来娶不到媳妇,就将银钱用来买去疤的药了。怕时间长了,影响药效,巴巴地给你送来,还好在这里碰上了。回头先吃饭,然后洗漱一番再上药吧。」 武松:「……」我的亲哥呀。 「多谢嫂嫂惦记。」 林琳笑得一脸慈祥,很是自然,「都是自家人说的什么客气话,你哥哥虽不在了,我却是拿你当亲」 「嫂嫂,你吃过了吗?」武松一听林琳又要说什么亲生的子侄就打憷,连忙打断她。 林琳见此也不生气,仍是笑眯眯地,「吃了几块点心,天太热了,也不耐烦吃那些油呀肉的,我让老闆娘再上些东西来,这一路店家少,你怕是饿坏了。」 听到林琳这般说,不等孙二娘问话,其中一个官差就喊道,「武大嫂子不用忙,咱们兄弟已经给武都头备了吃食。」 林琳点头,「多谢两位差爷一路送着拙弟去孟州。」 那官差听了,又是一笑,「唉,武都头也是带人受过。我们兄弟都欠着他的情呢。」 林琳转头看武松,「说起这个,我还纳闷呢,你怎么就出了这档子事?」 武松嘆了口气,看了一眼与林琳同桌的人,并没说话,林琳知道他可能是顾忌有外人在,所以才有些避讳,「他是周侗,人品还算有保证。有什么话你且说吧,嫂子别的不行,护你周全还是可以的。」 周侗此时也吃饱了,放下筷子抬眼看她,「你想杀我?」 林琳一听这话,便皱着眉一副考虑的样子,「杀你本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我这人本性纯良,心怀慈悲,素日里又是个温柔和善的,能不动手的时候,还是不要动手了。要是弄了一身的血,衣衫洗不掉就废了。」 「……若我没记错,你在几个时辰前当着我的面杀了我的徒弟。」 这女人自说自话的脸皮,跟她杀人的本事到是不相上下。 武松听到自家嫂嫂这般说话,已经习以为常了。可是听到周侗的话,瞬间就站了起来。 妈蛋,这傢伙原来是找嫂子寻仇的,他还以为这男人是嫂子新找的…… 别说武松了,就是押解武松过来的两个官差也立即站了起来,以自己单薄的小身板对武松表示声援。 「甭激动,都甭激动,大家都是文明人,打破了桌椅碗碟,人家老闆娘还怎么做生意?再来,过日子要节省,咱们娘俩可得赔不起银子呢。还有二郎,你看看嫂嫂这样,像是会杀人的吗?」 这人就是那个周侗,他教导的徒弟都不是屋中这些人的能对付的,何况是他本人了。在她不准备大打出手的时候,自然还是先礼后兵。 她记得她以前看过一段野史,说是武松好像也被这人教导过一番武艺呢。 反正以她老妖精一般的阅歷,她明白此人并不是要寻仇。 对于梁山的某些作为,林琳很看不惯。有的人是被逼上梁山,可是有些人却是被梁山算计不得不上梁山。有多少人是被人算计的,林琳知道的就有好几个。 林琳知道梁山不会拒绝武功高强的女人,可是她却不愿意跟着梁山上一帮子长相不咋地,穿衣没品味糙汉子们一起共事。 做个娇弱的女人,平日里绣花什么的就很好。 武松:「……」不说不觉得,一说还真像。 不,已经不能说像了,她就是。 武松记得前两个月,他在衙门里操练,就听到有人说有地痞跑到小宅闹事了,他担心自家嫂子安危,连忙跑回来,可是跑回来一看,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有多多余。 他的这位嫂子正绑了那地痞,吊在房樑上抽得正起劲。抽上两鞭子就拿烧得滚烫的盐水泼两碗,那地痞疼得乱叫,他嫂子倒是红光满面笑容晏晏。 第488页 看到他回来了,他嫂子确认他不吃人肉馅的包子,这才将人放下来打发走了。 武松当时很怀疑,若是他不回来或是点头说不忌口,他嫂子会不会真像她恐吓那地痞时说的,要将他蜕皮包包子。 那地痞衣衫不整地离开了,武松觉得他嫂子的名声估计又要差上几分了。 都说艺高人胆大,周侗看都没看武松三人,眼睛深邃地看着林琳。 「文明人?何解。」 林琳:「……」 「……说了你可能也理解不了。」这是时代的代沟。 听到林琳这话,周侗下意识地皱眉,然后似是发现了什么不对,想要站起身,却又倒了下去,浑身无力,头晕睏乏,看了一眼林琳说了道;「包子有问题?」你知不知道。 林琳泛眼,再泛眼:「……难道你对人肉过敏?」孙二娘应该不会在明知道她不吃的情况下,还在包子里下药吧? 人,人肉? 「……」本来就勉强支撑了,现在听到林琳这话,周侗瞬间便晕了过去。 武松睁大了眼睛看着晕死过去的周侗,又看向一脸兴味的林琳,咽了咽口水,嗓子有些紧地叫了声「嫂嫂?」 第241章 武松有些懵,看着自家嫂子,心情实在无法形容。 他记得他们家是卖炊饼的,他嫂子平时有没有帮他哥的忙? 他真心不敢想。 「怎么?」听到武松唤自己,林琳也不低头观察周侗了,直接抬头看武松。 「……嫂子刚刚说人肉?」 林琳点头,「嗯,人肉包子。刚给他点了一盘,哪,还剩两个呢。你要不要吃?不过出锅半天了,这肉馅的包子凉一点就吃的腻,再让老闆娘上一盘热的吧。」 武松咽了咽口水,「嫂子莫开玩笑,这人是怎么回事?」武松虽然不想将自家嫂子想的太坏,可是还是觉得这人的晕倒跟自家嫂子脱不了干系。 林琳耸肩,双手向上一摊,「估计是这人肉包子加了别的什么料,要么就是这肉不新鲜了。」 林琳说到这里顿了顿,然后又接着说道,「你也知道这十里坡位置太偏,客人自然不多,人肉不比羊肉这一类肉少量小,估计是天太热,放的太久了。」 武松:「……」嫂子求别说,越说越噁心。 衙役:「……」武都头的嫂子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往常他们哥俩路过这十里坡的时候可是经常吃他们家的包子。 纯肉的包子个大皮薄,咬一口满嘴的流油。 呕。 不能想了,越想越噁心。 林琳的一句『人肉包子』成功地让小酒馆里的客人都惊住,并且出现了孕吐反应。首当其冲的便是早就在店里差不多吃饱喝足的客人们。 听着此起彼伏的呕吐声,林琳才想到自己刚刚的话可不止吓到了武松,只得对着孙二娘汕笑了一下,「抱歉呀,我跟我兄弟开玩笑呢。」 泥嘛,有这么开玩笑的吗? 对孙二娘说完又转头对店里的其他客人道了恼。那些客人见林琳是武林中人,又有武松和两个衙役在侧,皆是敢怒不敢言。 孙二娘凤眼一眯,柳叶眉一扬,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忌惮。 是不是玩笑,她还是看得出来的。 孙二娘扭着水蛇腰将店中的几个客人都打发走了,然后才走到林琳面前,水红色的帕子一甩,笑得很是妩媚。 「娘子是哪座山头的?往日无冤,近日无雠,可是二娘哪里碍着了了娘子的眼,这般与小店过不去?有什么不满,娘子画个道,咱们也好清一清。」 孙二娘看着屋中晕着一个,又站着的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并不打憷。骄傲张扬地看着林琳,瞧那架式,林琳若不说出个一二三来,估计她是准备将这几人都当成了包子馅上锅蒸了呢。 林琳一看,这误会可大了。 「二娘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自林琳知道二娘那一天,便当成了偶像楷模。若不是林琳心有余而力不足,必是将二娘的精神发扬光大,让这包子铺飘香十里,永世留传。」 孙二娘:「……」头一回知道她干的这营生,还可以这么吹的? 林琳见孙二娘一副囧住的样子,摸了摸鼻子,笑得很是娇羞。 「上年份的老母鸡煲汤最是有营养,可是动物的寿命终是有限的,二娘杀生取义,造福他人的精神值得我辈学习。只是不知二娘平时取材时,可有什么偏爱?是喜取腿上肉还是胸肉多一些?再一个,林琳还想知道一个壮健男人能取肉几何?去了肉的骨头可会煲汤?天热时如何保鲜?……」 孙二娘双眼发直地朝林琳看过来,在她的期盼下,只能木然地摇了摇头。 她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什么坏人。她自认她杀的自然都是该杀之人。 骨头内脏什么的,她从来都是餵了山间的野兽,至于取肉多少,她……还真的没有算过。 这十里坡的包子铺,本是祖传的买卖,到了父亲那一代,因为无儿,便想着许是祖上杀戮过重才导致无后送终,便准备关了店铺另做其他营生,哪里想到偶一善心,不但害了自己的性命,也毁了她一生。 虽后来幸得菜园子张青相助,杀了仇人,不过倒也让孙二娘下定决心重操祖业。 人善被人欺,好人做不得。 第489页 张青知她心伤,又不忍见她伤及无辜,特特定下了『几不杀,月几杀』的规矩。 至此后,普通百姓不杀,小儿妇姥不杀,良善之人不杀……每月最多只杀五人,再多也不杀。 她知道张青在让她慢慢戒掉杀人的瘾,她也在慢慢的戒了。现在她们家的包子都是两种肉掺在一起,并不是纯粹的两脚羊了。 …… 林琳看孙二娘摇头,想着也许她是问了什么商业机密,于是也不在追问,看了一眼趴在桌上不醒的周侗又问她,「请问二娘给他的包子可是加了什么料?」 孙二娘看着林琳眼中并无责怪之意,只是单纯的询问,便坦言说道,「我见娘子与那位客倌一前一后来到小店,知不是一路人。再见那客倌言行,知其也是有功夫在身,怕这客倌稍后会对娘子不利,这才加了蒙汗药。」 现在看来,这娘子才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琳点头,笑盈盈地对孙二娘轻轻地伏了伏身,「多谢」。虽然她并不需要,可是人家的好意她还是心领的。 「娘子不必谢我,倒是我多管嫌事了。」 林琳摇头,她可不敢打消孙二娘的积极性,「二娘切不可因林琳一人便不再做这般的事情。天下对女子本就不公平,想要生存已是不易,若不团结一心,互助互惠,岂不更可怜? 不是林琳自夸,这个年纪有林琳这般功夫可自保的毕竟是少数,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能帮一把便帮一把,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 「娘子高义,二娘佩服。」孙二娘此时再看林琳,眼中满是看到同类人的心喜。 「哪里,哪里,二娘过奖了,二娘才是让人敬服的女中豪杰。」 武松:「……」这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吗? 衙役:「……」,这比知道吃了人肉包子还要噁心。 从后面菜地急急赶过来的张青看到屋里的情形直接傻眼了。 他媳妇在和一个年轻漂亮颇有姿色的女人在那里你恭维我来,我恭维你。而一旁桌上还趴着一个身长俊貌的汉子。 门口两个衙役脸色铁青要吐不吐,看嘴边痕迹,似是已经吐了一回。 对了,两个女人身侧还站着个壮硕汉子,汉子脸色铁青身上肌肉紧绷,两只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握。 这是哈情况? 他刚刚在后面,只听店中小二说是有人砸场子,匆匆丢下手中物拾,就跑了过来。 这是欺负他没见过砸场子的还是咋地? 少时,众人见了张青也回过了神。一通介绍之后,张青与孙二娘就要摆了酒席请众人吃酒,两个衙役听了这话,哪还有心思喝酒吃肉,恨不得早早就离这地界。 可二人本就不是武松的对手,一路之上多亏武松配合,前儿路上遇到劫匪还是武松动手打退了来人,三人才平安来路此地。 他二人来此本就是押解武松去孟州,武松若不走,他二人又如何能交差,于是苦着一张脸,好不可怜地看着武松。 武都头,俺们不喝酒也不吃肉,俺们只想去孟州。 林琳看了他二人一眼,噗哧一声便笑了。 「我既来了,便断然没有让人压着我兄弟受刑的道理。这店里许是还有没处理的人头,稍后刻上字,允你二人带走,只说武松客死路上便罢。」 看二人似是不愿意,林琳冷哼一声,「我素日便敬二娘庖膳的能事,只是苦于山高水长无法学艺,今儿你二人若是愿意,便拿着些许银两与那人头走人。若是不愿意,届时三人一起消失,估计官府也不过是个失踪处理罢了。」 林琳目露凶光,眼中杀意必现。看着那两衙役的眼神中还带着一股子打量的意味。 仿佛是衡量着要从哪里下刀一般。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筷筒,向门口处一抛,筷筒中的所有筷子都如飞刀一般射进了门口的一株大树上。 看着那树干上的筷子,根根入木三分之一,两个衙役齐刷刷地后退一步,看着林琳的眼神跟看一旁的孙二娘无二。 难不成,这就想要杀他们灭口了? 「咳咳,嫂嫂莫要如此,武松虽是代人受过,却也甘愿领罪。」 林琳皱眉瞧他,「咱们家是你做主还是我做主?你哥哥前脚走,后脚你就想要忤逆我?你这般积极的刺配孟州,是不想赡养我吧,二郎呀,你是想学那不孝子的德行……」 林琳看一眼两个衙役,又看回武松,「古人常说棍棒底下说孝子,看来嫂子是不能不效仿古人一番了。」 武松头痛的抚额,对于自家嫂嫂一番没有道理的说词,却着实不知如何反驳。因为他知道无论他说什么,嫂嫂都能扯到孝道上去。 天地君亲师,他怎么就不能被发配了。 好吧,虽然他本来也不想去。 可是他发现与其赡养自家嫂嫂,那还不如刺字发配呢。 「嫂嫂,若武松不跟着他们走,户籍全无,又要如何照顾嫂嫂。」武松提出了个现实的问题,打断了林琳的滔滔不绝。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一屁股坐在周侗坐着的那张长板凳上,翘着个腿,向背向后靠着桌子,「那有什么要紧的,听说前面不远处便有个二龙山,凭咱俩的本事,直接抢了过来,自己占山为王,岂不痛快。」 第490页 旁边的孙二娘和张青一听林琳这话,心下一惊,然后上下打量林琳,这话是不是太狂了些。 林琳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她,看着被自己的话弄呆的武松继续说道,「我听说二龙山的那个寨主姓邓的已经被人送去投胎了,现在的三位当家的分别是鲁智深,杨志以及那个曹正。 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咱们也去分上一杯羹,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你嫂子的性子你也知道一些,最是不耐烦那些个规矩。再一个,土匪窝好好收拾一番,也能是个世外桃源。 咱们抢个山头,好好的过日子,回头再给你娶房媳妇,嫂嫂的责任也就了了。荣华富贵,建功立业,虽是好事,可也总要有个落脚的根。等到把家都置齐了,你便是再想出去闯荡,嫂嫂也不拦着你……」 「……武松全听嫂嫂安排。」然后眼带歉意地看着一路陪着自己过来的衙役,「对不住了兄弟,你们还是听嫂嫂的安排吧。」 他嫂子想的东西真的不是常人能想到的,不想受刺激或是遭什么罪,乖乖听话绝对是金玉良言。 武松单手握拳捶了垂自己的头,他是真的头疼。 他嫂子一脸无害样地计划抢个土匪窝…… 卧草,他哥倒底是从哪个洞里找回来的嫂子呀。 这想法,这特么还是个女人吗? 「……」,接收到武松的话,两个衙役瞬间就想要痛哭出来,武都头你可不能这样呀。 林琳坐在那条长凳上,翘起的脚一颠一颠的,周侗就是这个时候醒过来的,不过在听到身边是那个女人的说话声后,并未起身活动,而是原样趴在那里,一边闻着女人身上好闻的香气,一边听着她那『无稽之谈』。 她想要凭藉一已之力抢下二龙山? 那二龙山上的三个匪头都不是轻与之辈,她虽然不费吹灰之力便杀了史文恭,可是并不代表她一个人,嗯,再带上他们就可以抢个满是土匪的二龙山。 这女人,可真不知道让人如何形容。 林琳本来是临时起意,不过越说越觉得可行。 她思考的时候有个习惯,那就是运上点内力,然后用手指头戳东西玩。 此时也是如此,林琳本来是后背靠着桌沿的,现在直接半转身,后背对着周侗,然后一个胳膊放在桌上支着头,另一只手在桌面上一个又一个地戳着小洞。 不说那两个衙役看到林琳这个习惯性的动作有多么的恐惧,也不说一旁的武松就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口水,只说孙二娘的脑袋僵硬地慢慢转头看向自已当家的,眼中的恐惧都快溢了出来。 张青看一眼林琳,又看一眼孙二娘,他想说『要不媳妇,咱俩跑吧』可是又不敢动。 那门口树干上的筷子,还有那纤纤玉指就那么戳进了桦木桌子里,张青看着林琳的动作便也知道,人家跟本没把这当回事,常态罢了。 媳妇,咱俩口子老实听话,千万别起妖蛾子,那就是个女魔头,女煞星。 想想咱家的那些包子吧。 孙二娘看到自家男人的示意,更是害怕。 二龙山不大,她完全可以在外围设置一圈从黄外公那里学来的阵法。这样一来无论是官兵还是普通人是没办法打扰到他们的。 不过这个时候的官府做事都比较糙,她得防止有人放火烧山。嗯,那就在阵法的外围转圈挖一条护城河。 这个只要有魔法都好弄。 那么一座山,山上的土匪,又要怎么处理呢? 她是不准备干杀人越货的无本买卖了,这些人若是品性好的就留条命开荒种田。品性不好的就,林琳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一直站着的孙二娘,对她温柔地笑了笑。 交给她做成黄牛肉,卖到官府去。 孙二娘被林琳看的这一眼,心中有些打憷,再次僵硬地转头看自家男人。 当家的,那女人朝老娘笑,老娘心慌。 山地虽然土质一般,不过选对了作物照样能丰收。 这个时代没有的种子,她空间里多的是,弄点玉米,地瓜啥的,也够山上的人填饱肚子。 再一个,开上几块水田也容易,这样一来大米也有了。 种了地,再养上些家禽,这不就是世外好桃园吗? 不过安顿下来后,可得想办法给武松寻摸个媳妇回来,长嫂如母,她得尽个当娘的责任…… 林琳长的并不兇狠,手段也并没有多吓人,可是她身上就是有一种让人不敢不听话的气场。 就好比此时,林琳一直在想着对今后生活的安排,一直没说话,小店的其他人也因为林琳的彪悍行为和言语不敢说话,因此除了林琳以后,全都可怜兮兮地站在一旁等着林琳大发慈悲或是继续训话。 半晌,周侗就着刚刚的姿势侧头看着林琳,看她在那里用手指在桌子上戳洞玩。 等到林琳终于将抢了二龙山后改为渡假村的计划前后想得清楚明白了,为表庆祝,林琳眼睛亮晶晶地一掌将被她戳成一片小洞的桌子拍碎了。 拍碎了桌子林琳就要站起来,不过因为刚刚姿势的原因,向后退了一丁点,周侗见此,不动声色眯着眼睛坐直了身体…… 然后,某人守株待兔,某个女人直接撞进了他的怀里。 咦? 林琳靠着某人的胸堂,觉得哪里不对劲,扭头回看,正好发现某人坐直了的身体以及……形状好看的下巴。 第491页 「你醒了?」,林琳退了出来,然后眼睛转了转,笑眯眯地问他,「包子好吃吗?有没有很惊喜?」 不及某人带来的惊喜大。 周侗不说话,眼睛一泛不泛地看着面前的女人。 这是一个祸水。 她长的很美,可是让他注意到她的却是她的言行。 那么嚣张,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仿佛她说的话,她做的事情就是道理一般。 在武松心中,自家嫂子一直是个彪悍的存在。此时还在消化嫂子要抢土匪的计划便被嫂子的声音拉了回来。 看到虽然从那人身上退了出来,可是距离仍有些近的嫂子,武松觉得这人在嫂子的心里应该是不一般的存在。 「女,林琳,你的计划很荒唐。」 林琳扬眉,「刚刚竟然都没有注意到你唿吸变了。你原来早就醒了,这么光明正大的偷听,也不算是偷听了,既然知道了,要不要参一股,到时候给你一份二龙山居住权。」 听到林琳这么问,周侗又不说话了。 周侗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将视线转向一旁。 他会跟着她一起去闯一闯二龙山,为的不是什么居住权,而是见证她的计划有多么的荒唐。 ……他仿佛记得二龙山上的曹正是林沖的弟子,而林沖又是自己的弟子。 周侗寡言这事,林琳认识他时就知道了,也不以为意,而是将视线转向了张青和孙二娘。 那看过来的视线,生生让这对杀人如麻的俩口子打了个冷颤。 哎哟我去,都说相由心生,这娘子算是白长了一张花容月貌。 …… 第242章 今天下晌的一场就职演说,相信未来多少年都不会再出现了。 张青与孙二娘在林琳的『期待』下『欣然』同意共往二龙山一起创业。 二人都是识时务的人物,他们相信若是他们不自己同意,这位性子说好不好,脾气古怪,又有点邪门的娘子一共会有别的办法让他们不得不同意。 不过两人对于去二龙山当农民也没有什么反感,这世道已经乱成这样了,若真的有一个世外桃源可以让他们安顿下来,那就去吧。 张青种地是一把好手,他相信他可以养活的了自家媳妇。 至于孙二娘,虽然仍旧有些嗜杀,可是也有厌倦的时候。 就这样,在林琳的一番『鼓励』下大家都准备明天一早就动身去二龙山。 至于什么吉日,什么谋定而后动,那都不在林琳的考虑范围内。 她这叫出其不意攻其无备。 「……嫂子,就没有什么具体计划吗?」 林琳有些诧异地回望武松,「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糙活,需要啥计划?直接杀上去不就得了。哪还用得着计划这计划那的?痛快点,利落干脆就拿下来了,磨磨叽叽的最是烦人。」 看到武松眼睛发直,林琳顿悟了一下,「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人不能都宰了,毕竟人都宰了,谁给咱开荒种田不是。」 武松嘆了口气,「嫂子,我说的不是这个。您知道二龙山上有三个头目,那可知道那上面有多少小喽啰,又有什么机关布置吗?这样冒然上去,再踩了陷井埋伏。」 林琳正在低头翻她的那个斜挎包,刚从里面拿出一包上了迷药的银针,就听到武松这话,于是一手拿着那一大包银针,一手拍了拍武松肩膀,「唉,二郎呀,那些对你嫂子都是没用的。你明天就乖乖地跟在嫂子身后当力工就行了。」 周侗皱了下眉,看着林琳拍着武松肩膀的手,异常的碍眼,上前一步,直接将林琳的手从武松肩膀拉了下来。 武松看着自己的肩膀和林琳看着自己被甩下来的手不解,然后又齐齐转头看他,干啥子? 周侗被二人看得一怔,然后很快便将头转到了另一头,仿佛自己刚刚什么都没干,也或是想要让二人认为刚刚的事情没什么好问的。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琳与武松互视一眼,不在理会继续往下说。 叔嫂说完了话,林琳才转头看孙二娘,「你们有多少人?」 孙二娘看一眼张青,「除我们夫妻还有两个伙计。」 「那成,一会儿你去问问,愿不愿意跟姐走。若是不愿意,你就绑了他们,等明天咱们出发时再放了他们,让他们自谋生路去。若是愿意跟咱们走,明天就都带着,以后好好地跟姐过日子,别再想着杀人吃肉这事了。」 孙二娘听林琳这话,便笑了,「娘子不需问,他二人自是要跟着咱们一块儿的。这二人本就是我们家的人,当年父亲要关了铺子才遣了二人回乡下,后来听说我独自一人又开了这包子铺,连忙收拾了过来帮我。这些年对我再没有一丝不妥处。」 林琳点头,有做保的就行。 那一山的土匪,林琳是真的没瞧在眼里,这个时代的人会内力的少,差不多都是外家功夫。 外家功夫再厉害,只要遇到一个内力充足的,那也是等着被玩的命。 一旁的两个衙役亲眼见证了一代女魔头的诞生,心中别提多恐惧了,若不是一直赶路小半天水米未沾牙,估计都有可能被吓得失禁,「武家嫂嫂,那,那我们,我们兄弟二人能不能离开了?」 二人虽然惧怕林琳的武力,可是却也不认为她真的能攻下二龙山,所以非常识时务地准备领了人头趁天色尚未全黑继续赶路。 第492页 林琳见二人如此神色,也知道二人这小半天没少受惊吓。从包里掏出两锭十两左右的银子,又示意孙二娘弄个人头给二人带走。 等二人拿着人头就要离开的时候,林琳突然想到了什么,将武松的头髮往一旁拨动了两下,看到脸上的刺字后,就又借着包将手放在里面弄了个小刻章出来。 将小章丢给张青,让他在那人头脸上刻了字,这才让二人提头离去。 是夜,孙二娘在武松的要求下做了素菜,和在武松自己动手的情况下弄了只烧鸡吃了顿入伙饭后,孙二娘又收拾了家里的房间,留三人住在小店里。 因为房间有限,武松和周侗便睡在了一间房里。 临睡前,林琳拿着一瓶去疤的药来到了武松的房间,「那会儿吃饭到是忘记给你上药了。快将头髮拢一拢,嫂子将这药给你涂了。」 随便坐在屋中的一张长凳上,林琳一边看着武松绑头髮,一边劝道,「二郎呀,以后可甭披头散髮的,那成什么样子,看得人无端的心烦。下次你再这般造型,嫂嫂就亲自帮你减个短点的髮型,省得跟疯子似的邋遢。」 「嫂嫂说的是,武松记下了。」看着准备给自己上药的自家嫂子,武松很想说于礼不合自己上,可是对于自家嫂子武松打心底犯憷,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收拾了自己将脸凑过去。 林琳打开瓶子,闻了闻药膏,「这药每天早中晚三次,不用一个月那刺字落下的伤疤便可消了。抹的时候要用手指肚轻轻地打转按揉,好让药效吸收……」 林琳一边说一边伸手指准备给武松示范一下力度,却不想一直坐在床榻上的周侗迅速起身来到她身边,一把将药膏按住,「我来,你走。」 这个女人就不能离那些个男人远一些吗? 周侗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他非常不痛快的气息,林琳见此也皱起了眉。 这人什么毛病? 还以为他对姐有意思,看来竟是更中意武松的样子。 难道野史说他曾经也将武松收在门下教导过几回的事情是真的? 梁山,耽美,宋总受…… 想到这里林琳一下子就腐了。 笑得满是祝福的林琳点头起身,然后留下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就离开了两人的房间。 周侗:「……」一看这女人笑,他就非常的暴躁。 武松看了一眼房门,又看了一眼周侗,想了想接过药瓶准备自己上药。 周侗嫌弃地看了一眼武松,将药瓶一递,转身回了床上自去休息不提。 武松:「……」他招谁惹谁了他。 半夜三更,林琳悄悄地起身。一个幻影移行便出了小店,之后按着之前打听到的方位,以及从孙二娘那里看到的一些记忆,直接骑着扫把去了二龙山。 有些活吧,就得私下里去干。 比如她白天说的那个护城河,还有水田什么的。 因为出发前就想着若是干的太晚,晚上就不回来了,所以她在房间里留了字条,若是天亮时有人去找她,那就可以顺着字条去直接去二龙山找她。 一咱急行,林琳不久便到了二龙山,看到二龙山,林琳有些失望。 二龙山怎么说呢,比自己想像中的有点小。而且真的是个易攻难守的地方。 没错,就是易攻难守。 林琳见此,倒有些后悔之前的计划了。 这改造起来工程忒么大了。 嘆了口气,林琳认命地拿出之前找到的那包银针,就着夜色杀了上去。 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 因为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下半夜的时辰了,除了几个守夜和巡逻的人,其他人都在房间里睡觉。 林琳见了也觉得省事。 先将守夜的人和巡逻的人放倒,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查了一遍他们的记忆,罪不可恕的,直接一个掌风拍死弃在一旁不管了。 剩下的品质还算不错的,林琳将这些人都统统地装在了一个用魔法变出来的铁笼子里。 其他的人也是挨个房间一个一个收拾。 林琳有内力,又有轻功。做起事来,一点都不会出现一点动静。除了查看人的记忆耗费了些魔力外,林琳这一晚都很少动用到武力。 不过一个时辰,林琳就将二龙山上的小喽啰收拾出来了。 活下来的一共26人,都被关在二龙山正堂外的大铁笼子里。 至于那些死掉的,都被林琳留在了原地,这些个糙活,可不是她这种柔弱的女人干的。 这山上竟然连一个女眷都没有,这让林琳很好奇,自己是不是进了那个隐私的圣地。 难不成因为鲁智深是和尚出身,这些人就吃素了? 可是鲁智深是吃素的吗? 林琳耸肩有些想不明白。 不过林琳还是有个好习惯的。 她比较民主。 虽然一般都是她主,别人民。 因为鲁智深,杨志,曹正三人也算是这本书叫得上号的人物,所以林琳给了他们民主的权利,将所有人都收拾清理干净后只留这三人继续在他们本来的房间里睡觉。 待明天早上醒来,再问他们是想要留下还是离开。 至于寨子和寨主的问题,那就别想了。 喝了一瓶魔力补充剂,林琳任命地骑上飞天扫把,围着二龙山转了一圈。 第493页 除了树林子看起来密了些外,这山势既不陡峭,也不险峻,实在不是一个好土匪窝的选址。 飞快地转了一圈,林琳终于下定决心,算上缓山坡处,连山带山脚下一共圈了差不多五十亩地。 别看五十亩地不大,可是要想在这外围弄个护山河的大坑,那也不容易。 林琳收拾那些小喽啰只花了一个时辰不到,可是弄这一圈的大坑却整整花了两个时辰,一直到天际变红,她才在又喝了两瓶魔力补充剂以及数十个火药弹下将大坑弄了出来。 又深又宽。 又在靠山寨这边的地方弄上一米半高的一圈围墙,回头再让人捉一些水蛇丢到那护山河里这地界的安全也就有了一点保障。 揉了揉眼睛,林琳打了个哈欠。又利用石头以及树植摆出了两个护山迷路的大阵法后,林琳才找了颗树回了空间补眠。 至于山寨上的那三个原寨主,林琳一点也不担心。 笼子的材质,他们没那个本事弄开。而三人想要下山,那也不容易,必竟这三人不是林琳小瞧他们,这世上还没有几人能够破得了黄外公搞出来的阵法。 至于想要上山的武松等人,林琳看了一下时辰,最快也得下午能赶到吧。 中午就到了。 大清早别人都起来了,唯有林琳的房间丝毫动静皆无。 碍于林琳的雌威,几人都不敢去叫她。 可是一直等到了辰时一刻,周侗刷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林琳的房门口,先是凝神细听了一下,然后眼睛一眯,一脚将房门踹开了。 房间里,除了桌子上留了一张字条,便什么都没有。 周侗走到桌旁拿起字条,瞬间便将房中的桌子拍碎了。 将字条交给跟着进来的武松,周侗便问张青夫妇哪里可买到马。 「往前五里有个村子,那里有户人家,倒是养了几匹好马。」 周侗不说话,率先走了出去。 而武松看了一眼字条后,也跟着出去了。 张青两口子接过字条,拿过来一看,瞬间斯巴达了。 你问为啥? 只见那字条上用着极为秀气的字体写了一句话。 『今夜月凉如水,无心睡眠,先去二龙山散步赏月了,早膳不回来吃了。』 哎呦我去,这到底是哪里来的祖宗呀! 张青俩嫂子互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无奈。 谁关心你早膳在哪吃,他们关心的是你为啥散步赏月却散到了二龙山? 「当家的,昨个儿有月亮吗?」孙二娘心中算了一下日子,有些不太确定地问张青。 张青嘆了口气,「她说有就有吧。」月末月初的哪来的月亮,还月凉如水? 唉,上了贼船了。 俩口子嘆了口气,也不说什么,直接叫上店里的两个伙计追着周侗而去。 想要尽快去赶到二龙山,就必须得有脚力,若是以人力过去,到了地方别说打架了,上山的力气都没了。 少时几人买了几匹马,一路狂奔,终于在午时赶到了二龙山的脚下。 张青俩口子看着那又宽又深的河沟,再一次确定没有走错路。 几人操着马走到了山寨的正门处,那里倒是有一架吊起来的木桥。 六人互相看了看,周侗一个飞刀便射了过去,可惜也不知是吊桥的绳锁太坚硬还是周侗的力度不够,飞刀扎在上面就落了下去。 众人见此,皆看向周侗,周侗的脸色变得更加的难看。 「寨子这般静,估计娘子还未到或是……。不如我们试着叫一叫吧。」 其实张青不是这里唯一想到林琳失手的人,他想着既然来了,总不能打道回去。而他看武松和周侗二人也不像是会丢下林琳不管的人,于是便提出试着叫一叫阵,然后跟二龙山里的人交涉一番。 周侗无话,武松担心不知说什么,孙二娘嘆了口气,扬了一下下巴,示意张青上前去叫阵。 张青刚喊了两声,从空间里出来的林琳便听到了。 「你们来的可真早,我还以为要等到下午呢?用过午饭了吗?」 林琳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一边往置吊桥的地方走,一边对着那一边的几个人说道。 看到林琳这样,几人不由都松了一口气,可随既又都提了起来。 这一副闲庭漫步的样子,咋看起来那么诡异呢。 能不诡异吗? 这么认为的可不止他们几个。 鲁智深三人一早起来就发现了寨子中静悄悄的,三人不禁纳闷,何时山寨会这般静了,等到叫人打水,皆无人应声,三人才出了房间。这一出房间就吓了一跳,满院子的尸首…… 三人先后出了屋间,皆看到了这副场景,然后拿着武器往外走,发现寨中一大半的人都已经没了气息,一直走到平时聚会议室的正堂时,发现那里竟然有个硕大的铁笼子,里面正睡着二三十号人。 将人都叫了起来,发现这些人竟也都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被关在这里的。 三人试着将笼子打开,尝试了多种方法皆不成。 鲁智深三人又在整个寨子中找别人,发现除了正堂的那几十号人外,就只有他们三个。 想要下山去,又发现他们根本走不到山下一直在林子中转圈,最后无法只得又退回了正堂。 第494页 妈的,这是有人想要困死他们吗? 走不出去,又无计可施,鲁智深三人便只能坐在大堂和笼子里的人大眼对小眼。 当然这些林琳是不知道的,她也是睡到了快晌午才被饿醒的,吃了点东西一出空间就碰见了周侗几人。 放下吊桥,林琳就站在桥的这一头等着几人过来。 等几人过来后,林琳又将吊桥如何放下提上告诉了几人。然后才领着几人往山上去。 「我昨儿过来,就在这里布置了阵法,你们不跟着我走是进不来的。这个阵法你们也不用特别的记,因为他是根据时辰自动变化的,每个时辰的走法都不一样。 山上我差不多也收拾了一遍,回头二郎你们就要辛苦些将那些都处理了。总不好咱们以后长住的地方都是尸首,这天越来越热,容易招苍蝇和蚊虫……」 林琳这段话还没有说完,他们一行人就已经穿过了阵法。 这阵法吧,会了不难,难了不会。因为没有领略过阵法的神奇,几人看着还挺稀奇。等到一出了阵法,看着横七竖八的尸首,再听到林琳后面的话,几人都大吃一惊。 这满地的尸首不会都是她一个人宰的吧? 几人看到这里,就连周侗都心惊了一下。 想到这人昨天说的『出其不意攻其无备』,难道就是这个攻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你们是什么人,来我二龙山到甚?鬼鬼祟祟地也不是什么好汉,一群小人罢了。」看到由外而近到五男二女,一行七人,鲁智深三人立马站了起来不声喝问。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话的鲁智深,然后非常不客气地说道,「我是小人我承认,我就喜欢偷袭怎么了。也不照照镜子,说的好像你就是什么英雄好汉似的,我倒是想要明堂正道的一路杀上来,可你们受得起?」 若真是那样,估计那笼子里的二三十号人也留不下来了。 杨志拦下马上就要暴起的鲁智深,上前一步问道,「阁下来我二龙山所谓何事?我这山上的兄弟可都是你们杀的,还有山下的林子也是你弄的鬼?」刚刚杨志就发现了,这女人说话的时候,其他人都不吱声,便明白这几人里这女人是个头,于是眼睛不泛地看着林琳问她。 林琳一行七人,自是以林琳为首,所以杨志说完话,几人也都看向林琳,林琳也不客气,直接说道,「人是我杀的,林子也是我摆的阵法,至于这二龙山?你是怎么得来的,我就想要效仿一下,也找个落脚的地方。只是没有想到这二龙山如此不堪一击,前辈,承让了。」 「谁是你前辈,看刀!」 鲁智深本就气怒不已,听到林琳的话更是怒不可歇,直接大喝了一声,沖了下去。 60斤的水磨禅丈被鲁智深舞动起来,仿佛没有什么重量。 周侗见鲁智深冲过来,下意识上前一步挡在了林琳面前,却不想,林琳随手将他扒拉到一边,直接朝着鲁智深沖了过去。 第243章 鲁智深拎着兵器大步朝着林琳冲过来,林琳推开周侗也是大步迎了上去,待还有三五步远的时候,林琳一个起跳,一脚踢偏鲁智深手上的兵刃。然后又是一脚大力踹出,直接将人踹到了正堂四角的一根大石头柱子上。 『砰』的一声,鲁智深后背砸在了石柱上,然后又跌到了地上,渐起一圈的尘土。 「哎呀,我的柱子呀。要这是弄断了,再影响了这房子可怎么办?」林琳一叫完,直接将腰上一直缠着的鞭子挥了出去,将鲁智深甩到了一旁的墙上。 于是又是一声『砰』,鲁智深既刚刚砸在石柱上后又砸在了一旁的厚墙上…… 「最讨厌你这种对着女人喊打喊杀的男人,要风度没风度,要气度没气度,你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也好意思对着我们这样的娇弱女子动手?脸呢,脸呢?还什么行侠仗义才出的家,我看你是知道自己娶不上媳妇这才跑和尚庙里躲羞的吧。 ……我看你虽然傻的人神共弃,好歹也算是汉子一条,怎么就这么不济事?那么大个块头竟然是虚胖,都让人不敢使劲揍,就怕你再受不住,上天有好生之德,我见你也是个人物。若是被伤了性命,唉,我本不想多造杀孽,可惜天不随人愿……」 林琳重新将鞭子缠在腰上,然后手拿玉萧,对着鲁智深一顿埋汰。 所谓的人参公鸡,也不外如是。 也不知道是补的有点过还是刚刚那脚真的伤到了他,鲁智深还不等林琳将话说完就吐了一口血晕死过去了。 而看着鲁智深这样的众人,都是满头满脸的黑线。 这女人还好意思问人家脸呢? 能一脚将一壮硕大汉踹到石柱上,她也好意思说自己娇弱? 还有什么不想多造杀孽,这整个山寨上百号人,除了那二十多个活着的,剩下的都是自杀的不成? 张青孙二娘几人听了林琳的话,那是再一次的在心底感慨自己误上的贼船。武松则是转头将视线看向了他处,他嫂子讲道理的时候,他最好无视。 至于周侗,双眼不错地盯着林琳,好像林琳的脸上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吸引着他。 世人常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今天一役,林琳以她那无人可比的艹蛋性格彻底奠定了她二龙山总瓢把子的身份。 第495页 「二郎,这堂屋四面通风,除了凉爽,再无大用处,得拆了重建。还有这家俱摆设我最不喜暗色,原色便很好,你看那儿……」林琳见鲁智深晕过去了,也没当回事,而是反过来对着武松等人说起了她对这山寨的改建计划。 武松等人看着林琳如此,都不知道是不是要提醒她一下还有两个山寨头头正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呢,而且那边笼子里还关了二三十号人嘞。 可林琳才不管武松等人有些窘然的神色,一面说自己对这屋子的改造一面说着她的喜好。 既然都是抢来的,那她抢来的就是她的。 她的战利品,自然要按她的喜欢摆弄。不重要的人和事自然要靠后。 周侗打断了林琳,直言说道,「原木的家俱需要同样的木料才好配色。」没想到她和自己一样都喜欢原木色的家俱。 周侗也是目中无人的主,今天早上在知道面前的女人竟然独自闯了二龙山,心中又急又气,等到了这二龙山看到这女人还是一副作天作地的模样,心中那股焦急倒也放了下来。 虽还是生气她一人冒险,可……也随着她刚刚那一腿那一鞭子都化成了虚影。 这女人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强悍,还要……胡搅蛮缠以及招人。 「没事,回头抢个木匠上山,坏了就换新的,木头这山上倒是不缺。嗯,木头不缺,不过还得多打两口井才是,二龙山地势低,但是有的地方还是需要打井的。 我昨天在后山的西边划了五亩水田,等到开始种的时候,再让人抓些鱼放在水田里,听说这般养出来的鱼味道极是肥美…… 对了,我喜欢吃果子,回头看看山上山下的树,有多少是果子树,若是没有必须得移植一些过来。居家过日子没有水果,人都得干巴死。」 「嫂子,我平时也不吃果子。」他不吃果子也没干巴死呀。 林琳白了武松一眼,「瞧你那脸都跟土豆皮似的了,还好意思说不干巴?」 「……嫂子,啥是土豆。」 「你这样的长相就叫土豆。」听到武松这么问,林琳一边回嘴损他,一边心忖,难道这个时候还没有土豆吗? 武松摸摸头,哦了一声,继续听他嫂子的家园规划。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咱们除了种地种果子养鱼外,还得养些家禽。吃肉吃蛋吃奶都方便,对了,二娘,这里常年刮什么风?」 孙二娘勐地听到林琳点名,愣了一下,然后想了想说道,「西南风。」 林琳点头,小手一挥继续说道,「那就在下风口养些家禽牲口。」若是不巧养在了上风口,那就不用呆人了。 「娘子,这个交给俺吧。」听到林琳这么说,跟着孙二娘一起来的一个伙计跳了出来。 「那成,小伙子好好干,看好你哦!」 「嘿嘿!」 …… 「嫂子,你不是说咱们占山为王,以后安分的种田过日子,那为啥还要抢人上山?」在林琳一番规划后,整个山的大致规划也在众人的脑海里了。不过最后武松想到了一个最初就想问的问题,这才小声地张嘴问林琳。 林琳听这话,非常诧异,「这不是生活所需没办法嘛。再说了,我只抢人又不杀人越货,难道这还有错?」 武松:「……」,嫂子说的好有道理,他竟然无法反驳。 可是,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哪里都不对,好不好。 周侗看着武松那个傻样嫌弃得不能不能的,兄弟都傻成这样了,那他哥哥也不会聪明到哪去,这女人为啥还要嫁给傻子他哥? 众人都没有见过武大郎,所以在众人的心里,武大郎的形象非常的伟岸。能让面前的女人许嫁,又让她在他死后还继续照顾武松的男人,一定非常的了不起。 若没有十成十的本事,那这男人就是个……傻大胆。 这样的女阎罗也敢娶回家,岂是常人乎。 这样性子阴情不定的女人,谁知道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半夜给自家男人来两刀呢。 虽然这么想着,可周侗的心情还是非常不好,说不上来为什么不好。 只要听到武松叫面前的女人嫂子,他就火大。只要听到这女人一口一个二郎,他就心烦地很暴躁。 有一种嚣张叫无视,有一种轻视叫漠视。林琳此时此刻便充分地让人明白了这个词的意义。 而林琳身边的人也在努力地跟随她的……脚步。 林琳一直在那里边说边比划,哪里要种水田,哪里要起猪圈,哪里要盖个仓库,哪里……,跟着林琳来的这些人,从开始时还时不时地看着杨志曹正和笼子里的人,到后来随着林琳越说越多,这些人也渐渐地将旁边的『背景』给遗忘了。 不过他们忘记了,可被他们忘记的人却没办法一直不吭声。 妈蛋,都饿了小一天了。要杀要剐能不能给个痛快。这不上不下的,算怎么回事? 你就是再着急入住,也得先将他们打发了吧? 杨志和曹正深深的忧郁了。 面对林琳,两人很忌惮。一脚将鲁智深踹趴下,又一鞭子将人抽墙上,杨志和曹正如何不忌惮。 而这还是一行人中看起来最弱之人的战斗力。 「老子曹正,人称操刀鬼。女侠姓甚名谁,报上名来?」 第496页 林琳此时正好说的有点渴,四处看了看并没有什么解渴的东西,只好从自己的背包里找了个水袋,拿出来正准备喝的时候,就听到曹正这么说。 上下打量了曹正一番,林琳才拿着水袋对着壶口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周侗见了,眼睛更加的深沉,就连喉结都不自觉的上下动了动。 少时,待林琳解了渴。林琳看着所有人都看着她手中的水袋,笑的很自然地说道,「不好意思呀,我不习惯别人用我的东西。」说落又顺手将水袋放回了包里。 「那个曹正,我发现这山上连个女人都没有。你媳妇呢?」 曹正没有想到林琳会问她这个,很明显地怔了怔。 曹正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人做了上门女婿,然后娶了媳妇和媳妇一起经营一家小酒馆。也是在那个小酒馆曹正认识的杨志,和杨志一起上的二龙山。而他媳妇? 做上门女婿是他一生都不想被人提起的事情,那女人和孩子自然都留在了那里。 林琳见曹正不言,心中也想到了答案。当然若不是想到了答案,她也不会问他了。「听说你师傅是林沖?」 「……是。」 「你师傅今年贵庚几何?你师母你可曾见过?」 「……不知具体年岁,也不曾见过师母。」 曹正心思不停的转悠,看着林琳又多了一丝忌惮,这女人先是问他媳妇,现在又问他师傅。 她到底对自己有多了解? 曹正一时间竟然有些踌躇。 林琳问林沖年纪也只是顺口问的,她更关心的其实是林沖媳妇,听说非常漂亮。曾经她看过一部电影,就是关于林沖的。那电影里林沖的妻子可是那个时代的纯天然大美人扮演的呢。 想到这里,林琳也不看曹正了,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周侗。 她回眸看周侗,周佩也一直在看着她,听到她问曹正从师何人时,周侗便想起来她仍是知道她与林沖的师徒关系的。 她既想知道林沖年纪,为何不问自己?可当见她回眸看自己时,周侗发现他竟然从她的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她想要问却没有问出来的话。 「三十有四,娶妻张氏,样貌……不知。」这个时候周侗才发现,在他的脑子里,竟然根本不会在意很多人长的如何。 仿佛在他的记忆里,那些人都是黑白没有任何色彩的画像,唯有眼前的女人却是色彩鲜明的画卷。 好像遇到她之前,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人是美的,或者说什么是美。遇到她之后,他……便知道了。 「此间事了,我要去趟京城,你去不去?」她必须去看看那个林家娘子美成啥样,然后再去看看李师师是不是也是那么美。 若李师师真的很美,就拐回来给武松当媳妇。总比给没名没份地给皇帝当外室强吧。 「去。」这般性格的人,他可不放心她一个人到处乱窜。 「在下青面兽杨志,请娘子赐教。」 曹正鼓足一回勇气没两句话就被林琳的无厘头打散了,杨志看看天色,又看看自说自话的林琳,咬了咬牙,拿起兵器上前叫阵。 「我若是不赐教呢?」 杨志被林琳这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那娘子待要如何?」 林琳看着杨志,又看看曹正,歪着头皱着眉,「本来我想让曹正回家继续开酒馆去。可现在我又觉得,这种一有机会就抛妻弃子的男人,让他回家就太便宜他了。至于你嘛,长的这么独树一帜,别具一格,倒是起了点同情之心。 这二龙山从此就要改成渡假村了。就是那种种田养鸡鸭的田园山庄。你可以选择是留下来务农,还是离开去别的山寨继续当土匪,而这个曹正~」 林琳看向周侗,心中计算着这人的面子到底值不值钱。 「你大可随意。」周侗为人冷淡到了极致,对林沖都不见得有几分师徒之情,更何况曹正这个徒孙了。 林琳听周侗这么说,当即笑眯了眼,这人还真上道。 「我的地盘绝不允许这样的男人存在,要么站着离开,要么躺着留下。」 曹正一听林琳这话,握着兵器的手便是一紧,他,真想杀了面前的女人。 曹正的杀气,林琳感觉到了,眼睛一眯,林琳从空间中带出一滴水,然后用内力打进了曹正的身体。 别人敬你是英雄好汉,有谋有略的水浒英雄,可她林琳却最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那滴水由内力迅急而入,其人都无所觉,便是曹正自己也不过是浑身抖了一下,便无所感了。 一滴水打进体力,这可不是输液时血管里进气泡那么简单。当年她可是找了机会用心练过生死符这种东西呢。 林琳其实也明白曹正这样的才算是正常的,水浒的世界,男人们抛家舍业出来闹革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她的心理就是接受不了。 处理了曹正,林琳又将视线转向了杨志。 杨志怎么说也是出身杨门,如何甘愿一生务农,还是被个女人统领,想罢便也要下山去。 于是曹正和杨志二人一左一右扶着昏迷的鲁智深便要离开,可刚走出去没两步,就想到了他们跟本就走不出去这山寨。 「稍等一会我送你们出去,正好也在护山河外再布置个阵法。」说完转头,又对着孙二娘等人说道,「这二三十号的人,你们看看可有觉得可用的,若是有便留下,若是没有便杀,呃,让他们也一起下山去。」 第497页 林琳走到铁笼子附近,用手握住两面铁栏杆,深吸一口气,一扭肩膀,就将之前鲁智深三人无论怎么弄都弄不开的铁笼子给生生拽成了两半。 嘶~~~我嘞个去! 众人看到林琳的动作瞬间都倒吸了一口气。 霸气侧漏,我的姐。 笼子里的人,都是林琳事先筛过一遍的。所以林琳往大堂最中央的椅子上一坐,当了甩手掌柜。 大堂共有三把交椅,周侗也坐了下来。本来武松也想坐下来的,不过被林琳一瞪,又老老实实地跟孙二娘一起问话去了。 林琳翘着个腿,一手放在椅子把上支着下巴,周侗就坐在她身边,看着她一举一动,挑眉时的俏皮,抿唇时的谋动…… 越看越是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他形容不出来面前的女人到底有多好看,那长长的睫毛,每动一下,就像是刷在了他的心里,有些痒,又有些期待。 少时,林琳留下的二十六人都愿意留下来。林琳见了,将手上的瓜子丢到了周侗手里,然后起身往外走。 一边走一边对孙二娘说道,「二娘,安排人打扫山寨,那些尸首就直接火化了。骨灰装在一起葬在山寨西北角。然后收拾几个房间出来,再准备些晚饭。昨天没睡,我今天要早点休息。」 周侗见林琳要送杨志三人出去,抬脚也要跟上。林琳回头伸出一只手指对他摇了摇头。 这丫的不跟着,一圈的阵法一会儿就完事,若是他跟着,她啥也干不了。 周侗见此,只得皱眉看着林琳远去。 林琳在前面带路,杨志和曹正扶着仍在昏迷的鲁智深跟在后面,之前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山寨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走了出来。 二人看着面前的吊桥,又看了一眼那又宽又深的护山河,非常纳闷这一行人是怎么做到元声无息的。 林琳一直看着三人走远,这才开始在护山河的另一头布置阵法。仍然是石头和树林的两重阵法。 不会走的,便是累死也走不进来。 当然也不会困在里面。因为无论怎么走,他都会回到进来的那个地方。 林琳布置了一圈阵法后,便回了山寨,而杨志和曹正一边走一边合计着何去何从。 附近还有两个土匪窝,一为桃花山,一为白虎山。 他们自从占了这二龙山便与两个山寨互为依靠,他们可以去这两个山寨借兵再抢回山寨。可是,两人相视一眼,就他们三个人,人家凭什么借兵给他们。 「去梁山吧。」曹正多智善谋,在前后思量了一番后,终于做了个目前看来对他们三人最好的决定。 「去梁山倒也罢了,只是那梁山之主王伦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恐难以容忍咱们。」杨志犹豫了一下方将自己的顾忌道了出来。 「那就效仿邓龙。」邓龙是怎么丢的二龙山,他们也可以让王伦也这般。 「唉!走。」杨志提了提鲁智深,对着曹正沉声一喝。 …… 林琳空间里有粮也有银,在一间屋子里放下了这些人未来数月的吃食用度后,林琳又留了种子给这些人耕种。至于家禽一类,林琳也带着这些人出去採买了回来。 相信就算是林琳一年半载不回来,这些人也能自给自足。 至于出山寨的破阵之法,林琳并没有告诉任何人。 一个个都是事故体质,出去干嘛,老实呆着吧。 在夺了二龙山的一个月后,林琳与周侗一人骑着一匹马向京城而去。 林沖,林家娘子,李师师,还有……高俅,林琳都想要见识一番。 对了,听说浪子燕青长得极为俊美,与那卢俊义还有着不可不说的二三事…… 林琳想到了曹正和杨志会提前去梁山,也想到了史文恭提前拜拜了,晁盖可能不会死,更想到了那个宋江可能因为种种蝴蝶而成不了那水泊梁山的头号大哥大,可是林琳只想说,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拥有了这么一个身份后,就已经註定了水浒不会一如原着。 谁不服,来战就是。她专治各种不服。 「你……为什么要对着一只烧鸡露出那种笑?」 这夜林琳与周侗错过了宿头,借住在郊外的一座破庙里,两人吃着野味时,周侗发现林琳对着一只烧鸡露出了一抹杀气腾腾的笑。 林琳不解,抬头问他,「什么笑?」 周侗略想如实如她。 林琳:「……难道你想要让我对着一只盘中鸡笑得温柔缱绻,含情脉脉?」 周侗:「……」 第244章 这鸡是林琳打的,这煨鸡的调味料也是林琳提供的,不过这鸡却是在林琳的指挥下由周侗收拾烤制的。 林琳不但让他在小河中将鸡清洗至无一丝血水,还用他们行路的水袋里的水将鸡又清洗了一遍,这才让周侗以按摩的方式给山鸡抹调料。 在周侗看来很简单的事情,却被林琳弄的很复杂。他以前都是怎么省事怎么来,可是现在却会不知不觉的听她的吩咐安排,面上虽没表情,心里却极愿意她跟自己这般不客气。 当终于将山鸡吃到嘴里时,周侗莫明的有种感动。 忒不容易了些。 周侗觉得不容易,林琳也是这么觉得。身边若是没有这个人,她用魔杖挥一挥省事着呢。 吃鸡时的一段小谈话并没有继续,各自吃饱又分别洗漱后,林琳从马上拿下了两块毯子。 第498页 一块铺在火堆旁,一块放在另一块毯子上面,准备一会睡时盖。 他们从二龙山上下来的时候,一人骑了一匹马,马上还放了一些生活用品,这些东西都是应林琳要求放的。 不然行走江湖,谁也不会想要带着小汤锅,毯子,以及…… 这些东西都绑在马身上,虽繁琐了些,一路行来确实方便了很多。 就好比此时,林琳有两块毯子过夜,周侗自然也有两块。 林琳和周侗二人出行,其实很少住店。 一来想要住店就要进城。进城不是问题,可是这个时代是有宵禁的,城门开关都有规矩。在时间上总会受到约束,林琳出行从来不会将就这些。 二来,她们东西带的全,她也不差什么,住不住店都无所谓。反正现在这天气,倒也不冷。 周侗就坐在火堆一侧,看着林琳非常自然的散开头髮,从她那犹如百宝袋的小包里又拿出梳子等物,周侗就移不开视线。 对面的女人长的很美,放下头髮时,在火光和这夜色的映衬下,倒是多了一丝妩媚与柔和。 白日里的咄咄逼人,杀气四溢,仿佛已经随着夜色渐渐地散去。 将头髮梳了一百多下后,林琳梳子收起来,又将东西整理好,这才有闲心逗周侗,「我知道我很美,可是你以一种饿狼看到肉骨头的眼神看我,怪让人难为情的。我长的美,功夫也好,不说十全十美,也差个八九不离十了,你若是喜欢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若是你不喜欢我,我倒是要怀疑你脸上那对招子是不是白涨了。嗯~我允许你继续看着我啦。」 她又不是三岁小孩,穿越那么多世,再装不知道,那就是甲醇了。不过面前的人性子那么冷淡,逗一逗倒是无妨。 周侗:「……」真不含蓄。 看到周侗囧到的样子,林琳不厚道地笑了。 清脆的笑声在这山间迴荡,周侗也轻轻地勾起了嘴角。 是夜,两人分别守着火堆拥被而眠,半夜时,林琳突然坐了起来,从手边捡了一块小石头打在了周侗身上。 周侗被打的一惊,眼神如刀一般也跳了起来。 「有人踩了我的警戒线。」林琳入睡之前曾在这附近画了魔法警戒线,刚刚警戒线被人动了一下,林琳这个施魔法的人,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周侗一听这话,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两块毯子,将两块毯子都拎到林琳身侧,然后活动了一下腿脚道,「知道多少人吗?」倒是对于林琳所说的警戒线并未多问。 林琳看着周侗点头,先是说了句六个人,然后眼中满是赞赏地对他道,「都说灯下看美人,不美也美。这月夜篝火下的男人,不帅也帅。我发现你比白天更受看了。」 周侗难得勾了一下嘴角,「彼此彼此。」 林琳此时仍是坐在地上,扬头看周侗的样子,这又让周侗眯起了眼睛。 这女人把头仰成这样,难道是想要让自己亲她? 不过, 「瞧我们兄弟看到了什么?好一对野鸳鸯。」就在周侗想要俯身时,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暧昧情愫。 「……你为什么不设阵法?」周侗抿嘴,有些不满地看着林琳。 林琳斜了周侗一眼,恼羞成怒的男人真不可爱。 「那太麻烦了。与其麻烦地去布一个不一定会用上的阵法,我更喜欢亲手撕裂来人。前儿我看书,说是唐朝的某位名将,都是拉着敌人的两条腿,然后,」林琳顿了顿,用手比划了一个左右拉的动作,「那么一拉,人就撕扯成了两半, 看书的时候,我就想要试一试了。就是害怕弄脏衣服,不过人生嘛,总要把想过的事情都尝试一遍,不然过了那个时机,以后就只剩下后悔了。」 好吧,她也对于这几个突然出现打扰气氛的混蛋生气了。 周侗并未对林琳血腥的说法表示什么意见,他非常认可她说的话,尤其是后半句。 她说的没错,他现在就想要尝一尝那张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嘴到底是什么滋味。 周侗抬起手,轻轻地摸上林琳的脸颊,然后旁若无人地俯下了头。 浅尝即止便分开,周侗看林琳的眼神更加的深邃和火热。 二人旁无若人的样子,彻底地激怒了这六名半夜来访的贼人。 六人相视一眼,便一齐向周林二人沖了过去。 先拿下这个男人,然后再替这个男人好好的疼爱那个女人…… 当然就算是林琳刚刚说的话过于血腥,但是人的相貌是极具欺骗性的,众人也只以为她在虚张声势。 六人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周侗的身上,而周侗自然也没有退缩。 雄性动物在求偶的时候都会向伴侣展示自己的力量,周侗便想要这么做。 他善弓箭,更善拳脚,不过却使的一法好枪法,以及耍得一手双剑。于是此时拿起双剑,便向六人招唿。 林琳拥毯而坐,一边看着周侗上下翻飞地打斗,一边不自觉地摸了摸刚刚被亲的嘴唇。 长的不错,性子也不讨厌,要不就是他吧。 周侗一味打斗,倒没有注意身后,六人也没把林琳当回事,全都围着周侗你来我往的,等到空气中传来了阵阵米香,七人都有些晃神。 周侗闻到了香味,嘴角一勾手下的速度更加的迅勐,嗯,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身手,那么这些人就可以消失了。 第499页 木有错,周侗在林琳面前耍了个心眼。 林琳何等眼力,又是何等阅歷,看出来周侗对付这六个不入流的小毛贼极是轻松,倒也不再关注她。 睡到半夜被弄醒,若是不吃点东西,林琳是睡不着的,晚饭倒还剩下了一些鸡肉,再将带出来的肉干找出来,收拾了一下便混在米里熬了锅肉粥。 少时六人皆被周侗斩杀,周侗一甩剑身,将双剑插回了剑鞘里。 想到某个女人的一些小『毛病』,周侗走到一旁的小河边洗了手,然后又换了身衣服才坐回来。 因为两人的毯子都放在林琳那边,所以周侗『很自然』地坐了过去。 林琳百无禁忌,也没在意。用带出来的碗盛了两碗粥,一人一碗地喝了起来。 饭毕,林琳示意周侗洗碗刷锅,周侗也听话。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发现林琳已经重新窝回了毯子里。 看了一眼林琳,又看了一眼她堆在一旁,属于自己的毯子,周侗略一寻思,便将自己的毯子铺在了林琳身边,然后躺在林琳身旁,闻着她的发香进入了梦香。 至于那六个贼人的尸身,两人谁也没想着去搬动和收拾。 反正夜晚的林子,啥也看不见,又不耽误睡觉。 这一幕也幸好没有人看见,不然保不准得吓出个好歹来。 一边一男一女两个活人在睡觉。另一边的不远处,六个横七竖八的死人在长眠,那场面相当的诡异。 因为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林琳便是这么想的。 早饭也没吃,两人醒来简单地收拾了一番后,便策马离开了此地。 至于尸体,昨夜他们都有听到野兽的叫声,那就留给野兽收拾善后吧。 林琳确定了要『改嫁』的对象,周侗也确定了要娶的女人,于是一路上两人倒是越发的亲密。 虽然林琳因为卫生和住宿环境一直不肯直接进入主题,不过搂抱亲吻却是平常。 男人都是得寸进尺的生物,因为不急着赶路,周侗总是冷着一张脸将林琳抱到他的马上,就连夜里住宿,周侗也比林琳更喜欢错过宿头。 因为只有那样,他才会有一种同床共枕的感觉。 好吧,虽然两人都只是睡在两块不同的毯子上。 一路行来,林琳每天都会感受到周侗的气息。 然后倒也渐渐地习惯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个男人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 …… 这一日是十五,两人终于到了京城。 他们要从东城门入城,入城前便将两匹马寄存在了城外的寄马处。 漫步入城,林琳东看看西看看,发现这个时候就算是有庙会,人们的生活也不如她曾经来过的宋朝安稳富足。 周侗一手握剑,一手虚虚放在林琳身旁帮她拦一拦人群。林琳走在周侗一侧手中握着玉萧,来迴转着玉萧把玩。 庙会上的吃食物品并不算太精巧,林琳也没有购物的念头,一路走来,看到前面竟有人群飞快地向这边移动,心下好奇,遂张口询问,让林琳觉得来的早不如来的巧的是着名的高衙门正在前面那条街调戏良家妇女。 林琳一听这话,双眼就亮了起来。立即拉着周侗向那个方向跑去。 周侗看着被林琳牵着的手,心里有些淡淡的甜蜜。 虽不是第一次被她主动接近,可是心中还是觉得很喜悦。 他想,他应该早点娶她进门的。 只是……想到她的性子,他又有些踌躇。 她允他靠近,又许他亲近,应该是会嫁他的吧? 不嫁也无妨,反正他是认准了她。 林琳顺着众人所指的方向赶过去时,正好看见高家的下人正在那里围布幔,林琳一鞭子将布幔抽出个口子,也正好看见了被围在里面的年轻漂亮的妇人。 这么漂亮,也许真的是林沖之妻。 那妇人正是林沖之妻林张氏,此时她也抬头在看林琳,眼中有着明显的焦急。 这姑娘长的可比她俊多了,怎么还上赶着跑到这里来了。 高衙内开始不满有人捣乱,正要发火,可抬头看到了林琳,倒是降了一股火,又升起了一股火,此时他的眼中闪过的惊艷以及淫邪贪婪之色都快实质化了。 那小娘子比这个更美嘞。 「这位……想必就是传说中的高衙内了吧?」林琳看着被围在里面的一男一女,巧笑嫣然地对那个长得极度穷困男人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像是带着勾子一般地对着高衙内放着电。 这让高衙内更加的兴起,也让跟着林琳的周侗彻底黑了脸。 这个女人从来都没有对他这么笑过。 林琳觉得英雄救美,必须是未婚少女以及美少年。像她这种的外美柔弱内心汉子的去救美感觉太怪了。 说实话,林琳不知道要对面前的这起事件说什么好了。 如果那女人真的是林沖之妻,林琳倒有些瞧不上她。 她男人是教头,传闻她爹也是个教头,为什么就不能像孙二娘似的学上两手功夫自保呢。 没有自保的能力,顶着一张惹事的脸就敢在这样龙潭虎穴一般的京城到处晃,也是个找死的。 不是林琳瞧不起弱者,而是弱者就要有弱者的自知。 女人首先要学会的便是规矩风险。 高衙内听到林琳的问话咽了咽口水,笑得极贱,「诶诶,正是,正是,不知这位娘子是哪家的?可有婚配呀?」 第500页 林琳歪头浅笑,眼睛轻轻地扫着高衙内,「奴家尚未婚配,身边这位便是奴家的未婚夫婿,今日刚到京城,便满耳衙内。心中对衙内的敬仰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述。待找到了下处,还望衙内赏光一唔。」 林琳想要撩人,尤其是撩个色中饿鬼,那便没有人能够逃出她的手掌心。这高衙内看到林琳这番作态,又见林琳说到没有居所,高兴地直搓双手,「哎呦,娘子既然这般说,便请到高府小住几日如何呢?」 高衙内看着林琳娇滴滴的样子,又是娇滴滴的拿腔作调,说话时也是轻声细语,别提多温柔了。 林琳心下暗哼,面上却不显,「衙内盛情难却,本不应辞,可衙内好像还有要事在身……」 林琳看着高衙内一边说还一边看着林张氏,眼中还带着几许清愁。 只这么一下,便让高衙内忘记了刚刚准备动手的猎物,直接伸手一推,差点没将林张氏推趴下,上前几步笑得极贱地对林琳说道,「哪里有什么事儿,娘子,咱们回府可好?」 高衙内仿佛没有看见周侗黑成墨的脸一般围着林琳献殷勤。 林琳娇羞一笑,似是不胜荣宠,娇娇弱弱地跟着高衙内走了。 而周侗成是黑着个脸跟在后面。 虽然刚刚这女人给他正名了,可是他却不喜欢在这种情况下被正名。 心情非常不好的周侗在看到林沖的时候,眼神冷冰冰的,直接制止了林沖即将到达嘴边的话。 林沖被周侗制止,只能看着周侗林琳跟着高衙内走了。回身问自家媳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张氏受了惊吓,但还是吐字清晰地将刚刚发生的事情一字一句地给林沖说了。 林沖皱眉,有些不解自家师娘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沖不会知道他师傅压根就没有认出他媳妇来,所以此时林沖认亲认的痛快。 至于林琳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很简单。 她今天准备日行一善,让某位衙内做个牡丹花下风流鬼。 对于高俅父子,不管史书上如何,她却只认这水浒中的。 来了趟京城自然是要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着高家父子进行『教化』一番了。 于是到了高府,在高衙内安排酒席时,拿出两瓶解毒药剂,给自己和周侗一人一瓶先喝了。然后才赴了高衙内准备的鸿门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林琳吃饱喝足,放下筷子,「你吃饱了吗?」 周侗点头,「嗯。」 「娘子这味口到是很好。」 高衙内见林琳问周侗不问自己,于是自己笑着凑了过去。 林琳理都没理他,又继续对周侗道,「我听说这个时代便是御膳房做的饭菜都没有高家厨子做的好。今天这一顿,倒是可见传闻不假。若是方便真想将人抢回山寨去,可惜只咱们一时半会儿的还回不去。」 「……你还想去哪?」 「随便逛逛呗,就当婚前蜜月旅行了。」 「……嗯。」这几个字倒是很好理解。只是,「婚期?」 「那得旅行结束后才能定。乃不知道想要知道一个男人靠不靠得住,得先跟他一起去旅行的吗?」 还真的不知道。 「啪」的一声,被无视半天的高衙内突然将酒杯重重地放在了桌上,眼中有着被人无视的怒火。 林琳谈兴正起就被这货打断,心情非常不好地一眼扫过去,随即一甩袖,直接将高衙内用掌风甩出了几米远。 「作的紧,死的快。姑娘没顾得上你,你到是心急的去投胎了。」站起身,林琳还是以身上的包做掩护,偷渡出一块渔网,一边抖着渔网,一边向高衙内走去。 「你一定不知道,姑娘最开始的时候想将你丢到南风馆让人好好地疼爱你几天,免费的。」林琳说完这句话,刚刚还想要大叫来人的高衙内就是一噎,眼中闪过一抹恐惧。 「不过姑娘我又想了想,做人得厚道。你长的这么穷困贫瘠,一看就让人反胃的样子,南风馆里的客人估计也下不了口,于是便准备换个干脆一点的办法。你看这渔网怎么样,结实吧?这就当是姑娘送你的见面礼,谢谢你今晚的款待。 男欢女爱本是人类物种繁衍的必要活动,可是那也得讲究个你情我愿。被你这猪头咬一口,别说那些个普通女人寻死觅活了,姑娘我都得被你噁心死。动不动就让人在街上拉布幔,然后在大街上学畜生的行径,哼哼,既然你喜欢,姑娘保证明天就成全你这爱好。」今夜料理完了这东西,回头就将它挂到城门上让京城的百姓好好参观去。 作为女人,林琳最讨厌对女人用强的男人了。 高衙内若是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林琳想要对他做什么,那他也可以蠢死了,蠢成那样,高俅也不会收他当义子了。他趴在地上,一边向后趴,一边开始大声地叫着人。可是无论他叫得有多大声,关上的门始终没有打开。 他此时是真的后悔,为啥刚刚要听这女人的话,将下人都打发走呢。 最重要的是他在酒席上来前让人下的药,到了现在也没有起到作用。这女人和那男人看起来竟是一点事都没有,难道他的府里有人是他们的内应? 林琳看着高衙内一边眼珠子乱转,一边扯着杀猪似的嗓子在那里乱叫,一下子就抖开了手里的『工具』笑得很是张扬,「你叫呀,叫呀,你就是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乖乖的听话,也少受点罪。」她不但在这屋里施了静音咒还在门外施了忽略咒。 第501页 这句话,真忒特妈的耳熟了。 觉得耳熟的高衙内此时再看林琳,哪里还是什么美娇娘,整个就是一母夜叉了。 而周侗看到林琳这个样子则是有些犹豫不决。 第245章 这个时代的男人,尤其是水浒中的男人,正经说来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说是仗义英雄,可最终也不过是一群直接或间接触犯了律法的在逃犯。 朝廷的人说梁山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也没有说错。 有勇无谋者众,有谋无德者也有。 就说林沖吧。 原着中说,身为太尉的高俅为了设计陷害林沖,事先将自己的宝刀卖给林沖,过个几天再已想要看看神兵利器为由让林沖将刀带到太尉府。 期间带路的人东拐西绕,欺负林沖入贵人府邸不敢抬头四处张望,穿堂入巷将他带入太尉府旁的白虎堂。 白虎堂乃大宋的军机重地,林沖虽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可仍属于低级军官。不但没资格进入,便是进入也是不许带刀进入。等林沖仰头看到『白虎节堂』四个大字时,方惊觉已晚,大势已去…… 林琳看书的时候就想不明白高俅为何陷害林沖?林沖虽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却是个连白虎堂都没资格进的位次,陷害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若这林沖是统领八十万禁军的直属头子那还可以理解。可这林沖不过是那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罢了,这么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林琳虽然没有众观全书,可也知道高俅绝对不傻,不可能为了他的义子就去大动干戈陷害一个教头。 当然了陷害林沖也不是什么大动干戈的事情,可是有必要吗? 白日里林琳之所以将高衙内的所有视线和精力都放到自己身上,就是为了看一看没有和高衙内起冲突的林沖会不会还被高俅惦记上。 …… 林琳还在为自己的疑惑做着小动作,而周侗则是出现了极度的纠结。 他知道她要干什么,他不想让她看到别个男人的身体。可是他知道若是他拦下了她,估计,这性子不好,又没什么耐心的女人一定让他没资格再管。 想到她布置的那些阵法,周侗便觉得她想要躲开他,太过容易了些。 纠结了这件事后,周侗又开始纠结林琳的一些『小毛病』,他担心她这样的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哪一天真的踢到铁板。 周侗看着已经将高衙内扒得只剩一条底裤的林琳,嘆了口气,认命地拿起了刀。准备听从她的要求,做个合格的配菜师。 虽然周侗很不明白,为什么将一个专门片肉的人叫做配菜师,不过还是认命的勒紧了缚在高衙内身上的渔网,一片一片认真的割了起来。 这女人说了,不割下一千片,今天晚上就不许自己抱她。 不过……这把匕首倒是真不错。 「注意安全。」周侗看着林琳抬脚出去,只能压下担心叮嘱道。 林琳回眸一笑,满是不在乎,「放心吧,除了慢慢老死,我不接受任何其他的死法。」林琳说完便走了出去。 没有能力的时候,她用各种死法诠释了死亡的多样化。现在她都快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了,若是真的还会因为各种意味而死,她也不用再混了。 太尉府虽守卫森严,但此时已是深夜,守卫之人也是心有懈怠。 林琳按着之前从高衙内那里得到的消息,一路运转轻功去了高俅的房间。 一到门口,林琳就乐了。 果然不愧是父子吗? 那边高衙内设了鸿门宴,这边高太尉还在玩双飞,如出一辙的爱好,志同道合的理想,怪不得是能成为父子呢。 林琳站在门外,不耐烦看高俅的表演,推门而入。缓步走了进去。及至床边,三人也没有发现林琳,林琳轻哼一声,一个掌风便将三人弄晕了。 读取高俅的记忆后,林琳才知道这人干了不少的坏事,以及还在谋化更多的坏事。她虽没有什么大情操,可是对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待见。举手之间的好事,林琳倒也会干一些。直接将高俅弄成了半身不遂后,林琳才离开。 她这么善良的人,如何看得了别人去死呢。好好的活着,才是对人最大的惩罚。 按着信息飞速的在高家移动,林琳将高家都搬空后,才回到之前与周侗呆过的房间。 「多少刀了?」 「241。」周侗割的很小心,就怕哪一下将人割死了。 不到一千刀就割死了,他怎么向这姑娘交待。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养成了抱着她入睡的习惯。 林琳点点头,「那就这样吧,我们带着他去城门口。」说完找出一个大大的塑胶袋将高衙内整个装了进去。 此时的高衙内早就因为流血过多晕了过去,被林琳装包的时候,动都没动一下。 林琳将高衙内装在塑胶袋里让周侗扛着,自己则是拽下一块帘布,沾了沾地上的血迹,在城门上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赐高xx二百四十一刀,即刻领旨,不必谢恩。』 看着高衙内被挂在高高的城门楼上,林琳才打了个哈欠对周侗问道,「咱们今夜住哪呀?」 周侗:「……不跑?」 林琳不解看他,「跑什么?高衙内都这样了,高俅也废了,咱还跑什么?」 他就知道她刚刚单独出去一定是没干好事。 第502页 周侗嘆了口气,指着刚刚林琳谢在城墙上的大字,「假传圣旨。」 这女人闯祸的能力真是越来越让人无语了。 胆子也太大了些。 林琳笑呵呵地看着周侗,然后整个人委进他怀里,「反正没人抓到现行,问到我,我也不承认。」 周侗双手揽着她,勾起了嘴角。 是夜,两人又回了高家,在高家找了间客房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一亮高家就乱了套,林琳与周侗也趁乱离开了。 之后周侗领着林琳去见了林沖,在那里小住了几天,林琳每天夜里都出去忙。这让周侗想要抱心上人入睡的想法打了折扣。 第一天,林琳夜探皇宫。对现在的宋徽宗做了个手脚,于是第二天起床后的宋徽宗直接下了道圣旨,给宋江封了个官,让他进京就职去。 反正宋江是官迷,一直想要当大官的。与其让他带着梁山一众给朝廷当打手,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当官呢。 至于之后宋江会不会站在朝廷的立场劝他认识的那些人归顺朝廷,林琳就不关心了。 其实要不是武松那个二百五竟然还跟宋江那人是什么结拜兄弟,林琳恨不得直接将这人弄成公公送到宫里去当官。 自己被人下毒了,怕自家兄弟给自己报仇,便在死前毒死对他忠心不二的兄弟兼下属。 这样的思维,这样的情操,林琳当真不敢恭维。 当然了,这个世界男人的思想,她一直也弄不明白。 被人毒死了,那李逵竟然还一点怨恨都没有,这也是奇葩了。 第二夜在解决了宋江的歷史遗留问题后,林琳又去了李园。 李师师现在刚刚打出名声,老鸨待价而沽正在拿着她钓鱼。 看着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林琳觉得配武松当真是可惜了。武松一缺心眼的武夫,识的字都不多,李师师因为样貌的关系,自小便被人琴棋书画当成花魁养大的。 对牛弹琴,牛嚼牡丹,鲜花与牛粪,美女与野兽…… 林琳虽然觉得李师师估计会看不上武松,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撮合了一下,却没有想到李师师竟然是愿意的。 这答案太过于清奇,林琳有些接受不能。 「为什么?」李师师听到林琳的问话,不禁苦笑,「虽是锦衣玉食,却终非长久,以色侍人,能得几时久。娘子说的那人,师师不曾见过,可是师师却愿意去尝试一下娘子说的那样生活。 师师也会女红,学习琴棋书画之余,也曾背着妈妈做过针线,绣过花……师师想要的不过是一份平静的生活。粗茶淡饭的日子,师师不是没有经歷过,每每想起都盼着再过一回那样的日子」。 其实说白了,李师师并没有相中武松,他相中的只是林琳口中所说的世外桃源的生活,男耕女织的平淡日子。破瓜之日已经临近,李师师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 若是在那之前不能离开,她这辈子就再也无法成为良民了。这世道对女人从来都是苛刻的,一日做了这娼妓,这辈子都不会有人尊重她。 林琳闻言,也不再说什么。先将人带回山寨,能不能成,就看武松自己的本事了,「那成,你收拾收拾,x天后我来接你。你若是有想要带走的姐妹,也可以叫着一起走。」一个也是放,两个也是牵,都是一辆马车的事情。 反正她山上的单身狗多着呢。 想到这里,林琳突然想到了什么,拿出了几十两金子递给李师师,「这李家的老鸨也是出了血汗钱培养你们,这些银钱回头你看着留下给她养老止损吧。」 李师师接过,又仔细打量了林琳浑身上下,发现林琳身上虽然没有什么首饰,可是只头上的两只玉簪子便已经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还有手上握着的玉萧,耳上的明月铛,材质也是罕见。 这般打扮想来真的不会是骗子吧? 幸好李师师没有将疑问问出来,不然林琳一定要告诉她,她这样的才最像是人口骗子。 拐了李师师跳槽后,林琳毫无愧疚地离开了李园。皇帝的外室,那也是外室,等到天下大乱,那皇帝都自顾不暇了,哪里还顾得上李师师。到了那个时候,容貌气质出众的李师师还不知道要如何逃难呢。 若是让人知道了她就是李师师,又是个皇帝的女人,那些男人的劣根性都能生吃了她。 此时选择跟着林琳走,不管是林琳自己还是李师师都觉得是最明智的选择。 因为二龙山上的阵法,因为林琳这个人,她可以在乱世之中保所有她想保的人一份平安。 白天的时候,林琳会躲开周侗一个人上街去,买上几窑瓷器,或是再买些宋代的手工艺品,再或者是买些粮食和布匹当回散才童女。 她从高俅的府上收到了那么多的金银,这会又在京城,自然是要找机会花散出去,省得占了她空间的地方呀。 她又不缺金银,留着又有什么用。 还不如买些东西将高家的金银花出去,促进一下经济发展。 第一天,第二天,一直到第五天,林琳每天白天出去,晚上也不消停,每次一出去便是一个晚上,这让周侗的脸色越发的难看。 终于在第五天,周侗一把将林琳抱了起来,然后堵住嘴,压到身下,啃了下去。 于是第六天,两人都没有出房门。 第503页 一直到傍晚,林琳才扶着腰走了出来。 这男人一身的蛮劲,她都快被他弄散架了。 与林沖夫妻吃了顿晚膳,然后又简单地说了几句话,告诉林沖若是他出了什么事情,便派人去二龙山送信。 他们或来接应他们,或是来善后。 林沖这个时候才知道前些日子江湖中传出的二龙山易主的事情,竟然是自家师娘干的。 而自家一向性子淡的师傅竟然还是帮凶,这让林沖有些接受不能。 这事他回头得告诉师兄去。 是夜回房休息,某个男人还是不消停。抱着林琳又是一夜的折腾。笠日一早,林琳狠狠地瞪了一眼一脸餍足,脸上终于有些开化的周侗,这才牵着寄养在林沖后院的马车离开了。 周侗看着林琳离去的背景,淡淡地笑了。 他还是喜欢她眼中都是自己,意乱情迷的样子。 到了李园,已是巳时。不过这个时候李师师的房间里正经有了不少人。 算上李师师,愿意跟着李师师去冒险的竟然还有六个小姑娘。 林琳抽了抽嘴角,准备回头就将马车用空间扩展咒弄大一些。 这些姑娘可能也都知道要赶路,所以每个人都只简单地收拾了一个包袱。林琳领着她们旁若无人的来到后门,然后又让她们依次上了马车,这才自己坐上车,赶着车去了城门处。 她出来前跟着周侗说过了,会直接去城外寄马处。在那里汇合后再一起回二龙山。 周侗牵着两匹马,站在城门外,远远地看着林琳驾着马车往这边赶。眼中是化不开的柔情暖意。 周侗长相英俊,一路行来,倒有几个小姑娘芳心暗许,不过在林琳一脚踹断比人腰还粗的大树后,这份念头便都散了。 夜母叉的男人抢不得,危险! 林琳与周侗带着这些如花少女赶路,一路上自然不会太平。六个女人在见识了林琳的暴力值后,对于周侗的不作为也深感鄙视。 为啥这么说呢? 路上凡是遇到打劫的,林琳都一马当先地将人干翻,而周侗则是听从『领导』的指示——站在一旁『韬光养晦』。 林琳好斗的性子也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再加之她想要给这一小队的娘子军来个深刻的印象和教育,所以每一次打斗都比较血腥和暴利。 只要有实力,女人也可以成为强者。 最开始的时候,几个姑娘看林琳的眼神都有些怕怕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姑娘们看林琳那都是双眼带着金星的崇拜。 若是她们有了这等本事…… 于是此消彼长,周侗就被这些女人看成了『小白脸』。 一路不紧不慢的回到了二龙山,小姑娘们又被山上的阵法弄得一头雾水。 待进入山寨,看到所有人都是一副农民打扮的小姑娘们,都有些失望。 这里真的一点也不像山寨,到像是个避世而居的小山村。 按着林琳走之前做的规划,整个山寨分了好几部分。林琳带着这些小姑娘们去了她专门指出来给女眷住的方向后,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周侗一点也没有见外的跟了过去。 孙二娘早就准备了热水,林琳正要洗漱,周侗一把从外面将人抱住,两人一起跌进了浴盆里…… 喘息,轻吟,紧紧相贴的身体以及大力的撞击都让这一盆的热水沸腾…… 一路行来两人确实没有机会亲近,周侗喜欢看她一脸算计,满脸坏笑的样子,看她捉弄那些小姑娘,看她打的那些劫匪抱头鼠窜,看她说着露骨的调戏着那个长得弱弱巴巴的小姑娘,看她一身红裙立在风中吹着他从未听过的萧曲…… 毫无抗拒地由她一天一天钻进心底更深处。 当天晚上并没有举行什么欢迎的宴会,因为某两个主角一直没有出房间。 第二天,林琳对着武松以及山寨里所有的单汉身宣布,想要娶她带回来的姑娘必须要人家姑娘同意才行。 在这里,实行自由恋爱。 众人虽不知道啥是自由恋爱,但却也知道想要娶媳妇,必须要姑娘自己同意才行。 武松看着自家嫂子,心底有点委屈。 不是说给他聘媳妇的吗?为啥还要让他自己讨好姑娘才能娶进门。 武松知道,跟他嫂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而他也不敢跟他嫂子讲道理。 因为他深刻地知道,嫂子就算是学富五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下间的事物没有不懂的,唯有这『道理』二字,他嫂子不认识。 山寨里将近三十号的单身汉,上岗竞争相当的激烈了。 竟然有人起了歪心思,虽然没有得逞,可是林琳却用他来了个杀鸡警猴。 在山寨新建的广场上,将那男人一刀一刀凌迟处死了,而执刀人便是林琳。 林琳每片下一块肉,就丢到一旁给山寨里养的土狗,那一幕相当的血腥,相信凡是看到这一幕的都不敢再起歪心思强迫人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武松并不喜欢李师师,武松竟然喜欢这六人里长的最普通的姑娘。 不但武松如此,林琳带回来的这六个姑娘,那个长相最不出众,才艺最次的那个姑娘竟然吸引了百分之七十的小伙子献殷勤。 这样林琳非常的纳闷不解。 难道水浒的世界所有男人的眼光都变异了吗? 第504页 看着林琳不解的样子,周侗发现他可能会了解一些,毕竟漂亮的姑娘都有刺,比如说他怀里的这位。 而被林琳当成重头戏的李师师虽然对于山寨里男人的眼光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松了一口气。 后来上山的姑娘和人越来越多,李师师的个人问题竟然一直没有办法解决,一直到浪子燕青随着公孙胜上了山,这姑娘才嫁了出去。 而她出嫁的时候,跟她一起上山的姑娘有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山上岁月易过,林琳上山没两个月的时候就出现了孕吐的反应。 孙二娘一见这情况,便知道林琳这是有了身子。可是看着周侗与林琳这般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恭喜他们。 「我嫂子都有了身子,你们的婚事到底什么时候办?」这一日武松经过孙二娘的提点堵住了周侗,一上来就非常不客气地直奔主题。 周侗捧着一盘刚刚摘下来的野果,语气极是冰冷,「我也想知道。」 说完也不理武松,绕过他回了林琳的房间。 那女人就是不准备给他个名份,他忒么还着急呢。 …… 林琳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举行婚礼,对于周侗的明示暗示理都没理。他们是土匪,就应该有土匪的样子,成亲什么的,那是土匪应该干的吗? 每天抱着一天比一天大一点的肚子,林琳直接忽视了周侗和其他人对婚事的想法,她过得很是悠闲。 山下的消息随着孙二娘与张青两人时不时地下山都时有传上来。盛极一时的高家倒了,宋江入朝为官了,没事就会给皇帝上个书,说谁谁冤枉了,说谁谁有不世之才了。 宋江笼络人心的本事,就跟现代的传销人员差不多,别说那些没啥心眼的梁山汉子顶不住,就是宋帝也渐渐地倾向宋江了。 没了一箭射死晁盖的史文恭,没了行者武松,没了不得不上梁山的宋江,没了被高俅冤枉家破人亡的林沖,没了母夜叉孙二娘,没有菜园子张青,更没了有宋江和林沖做保的卢俊义,还有好多书中的梁山人都因为一点小小的蝴蝶而没有上梁山。 到了后来,相较于原着而实力大减的梁山也成了跟二龙山附近的桃花山,白虎山一般无二的土匪山头罢了。 被林琳赶走的曹正杨志等人也曾因为咽不下心中那口气而带人回来报仇,可因为不懂阵法,都没有走到护山河便退了回去。 孙二娘和张青俩口子是唯一知道阵法如何走的人,所以日常下山的採买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们俩口子。 不过林琳还是留了一个心眼。 护山河外的阵法每个时辰如何走,都是告诉了他们俩口子。可是护山河内进入山寨的阵法却只告诉了她们两个走法。 一个是早上出去的走法,一个是晚上回来的走法。若是回来晚了,便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时辰到了再进山山寨了。 孙二娘夫妇按着林琳的安排,陆续带回了一些手艺人,有男有女,一直将整个二龙山弄成了一个微型的自给自足的村落,林琳才让他们停止收集。 二龙山上的日子过得一直很平静,无论是匪乱,还是战乱。林琳一直也没有与周侗举行什么婚礼,两人就那么过着日子。 林琳每天都在掐指算着岳飞出生的年份,好到时候将岳飞接到身边由她来教养。她相信以她的思想一定会教育出一名全新的岳飞。 那什么莫须有,让他见鬼去吧。 老娘不教育出个反社会的暴力份子就已经是发了一回大善心了。 ——完—— 第246章 在香港,胭脂和色…… 林琳揉了揉脖子,缓解了一下脖子上的酸痛感。 她昨夜着实没有睡好,这一夜脑子里都是一个七岁小姑娘小白菜一般的人生。还有就是摇船晃动带来的不适以及船小人多带来的拥挤。 林琳现在拥有的这具身体,今年七岁。因家乡发了水,她被族里的叔伯提脚卖给了倚红楼的伢仔。 一路跟着村里的几个小丫头坐着破烂的摇船来到了石塘咀。 哦,因为她们是半夜到的,倚红楼里正是最忙的时候,所以她们便被安排在船上,等到天亮再进楼子。 闭着眼睛感觉了一下空间,发现空间还在。只是身上没有一点内力和魔力。 没有魔力,对于林琳来说,虽少了一份助力,可也并不觉得遗憾或是担忧。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转世了那么多世,魔力一直是时有时无,所以林琳才能坦然接受这时在时不在的能力。 天亮了,林琳跟着这一路被伢仔买回来的姑娘上了岸,然后遇见了倚红楼的当家老鸨,被她品头论足了一番后,林琳几个被老鸨指给了楼里一个专门教导琵琶仔的阿嫂。 琵琶仔是妓院中未成年的小丫头,也就是妓女后备役。等到将来成年了就会成为妓女。 琵琶仔的这个称唿可能是因为她在青楼妓寨中的工作是抱着琵琶在酒席间唱曲娱宾待客而来的。 林琳听到那位领着他们走的阿嫂说要保护双手,保护嗓子什么的,林琳也只是听了那么一耳朵。 琵琶,她倒是会弹。可问题是她弹琵琶不是为了做那什么琵琶仔的。 只是她现在才七岁,而整个华夏也才是民国六年。 这个时候,她就是有千般手段,万般本事,估计受年纪所限,想要发挥出来,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也是难如登天。 第505页 更何况,此时的她没有魔力,没有内力,外家功夫虽然都记得,可是一个七岁的小姑娘光是用拳脚又能打得过谁去。 当务之急,她应该先将内力练出来,然后妥善利用空间离开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 且不说这个地方的经营性质,只说这个地方,从林琳一路走来到来到琵琶仔日常训练的院子,光是练家子就有好些个。 没有点武功内力想要逃出去,太难了。 最最重要的是,七岁的她就算是逃出去了,她又能去哪呢? 回内地? 不,内地马上就要经受战火的洗礼。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回去了。 去国外? 不,林琳摇了摇头,七岁的年纪,估计去了国外也要经受一次被拐卖的命运。 他乡物贵,但他乡人贱。 在国外,尤其是这个时候的国外,华夏人的待遇很是可怜可悲,贱如泥狗。 一心二用的林琳在听完了阿嫂那一口纯粹的广东话后,抽了抽嘴角,觉得头都大了。 幸好她不是第一次穿越,也幸好穿越带来了过目不忘的好记性,若是穿越前的她,估计是真的有听没有懂。 以她现在的年纪和能力,就是再呆上几年,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也是因此,林琳决定在这个倚红楼老老实实地呆上几年。然后再决定去哪里。 呵呵,还有什么好决定的。 她的选择真的很单一。 …… 「你,你就叫如花。」这个时候阿嫂讲完了规矩和专业前程以及激昂鼓励的话,就开始给她们这一批小丫头起名子了。 不管你以前有没有名字,到了这里,就要忘记曾经的一切,用新的名字重新开始。 而如花便是林琳的新名字了。 如,如花? 林琳被这恶俗的名字弄得浑身一怔,所有跑飞的心思都转了回来。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脸,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最后满脑子仍是周爷电脑中的贱人李。 哎呦我去,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要真的是那般容貌,她真的要考虑一下生存的意义了。 那样的容貌,生存都需要很大的勇气。 ╮(╯▽╰)╭ 哦,这女人怎么那么多话,她现在急需一面镜子,好不好。 从名字联想到了容貌,林琳现在已经顾不上别的了。 半晌,阿嫂好不容易吐完了口水,林琳才跟着其他人一起去了后院的浴室。 林琳并没有什么行李,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因为一路上皆有人,所以林琳也没有收拾自己。 反正大家都是一样的形象……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被人像看臭虫一样地打发到了浴室,之后一通洗漱,又被剪秃了头髮,这才穿上楼里统一发给她们这些小丫头的衣服。 刚刚下水的时候,林琳仔细地看了一眼这身子的容貌。 还好,还好,真的不丑。 不但不丑,还相当的漂亮。 正经应了那句如花美眷的话。 她们这些小丫头,一人发了两套衣服,皆是穿一套,抱一套。换好了衣服又跟着一个人称三嫂的中年妇人穿堂过巷地去了住宿的地方。 说真的,一直到了这个时候,林琳才发现原来这个时代的青楼楚馆竟然这么大。 好几重院子和一栋栋小楼呢。 听讲规矩的阿嫂说,刚买回来的小丫头白天要学如何做伎妓,晚上客人们来了,还要干一些杂活。 等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抱着琵琶正式登台陪酒。十七八岁梳拢,初夜以及之后的十天皆卖给了一个男人。 ……再之后买了姑娘初夜的男人离开了,从女孩成为女人的琵琶仔就要守上一个月的孝,以示男人死了,她可以挂牌接客了。 卧草,这什么习俗。 那些喜欢□□的男人真的是花钱让人诅咒吗? 这嗜好,果然够变态。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世上是有言灵的存在吗? 有些事情被人说多了,很有可能就成了现实呢。 不过,真得为这个习俗点赞。 喝花酒,包妓的男人,全死了才干净呢。 未成为琵琶仔的小丫头们,一般睡的都是大通铺,十个人一间的那种。 成为琵琶仔后,一般是两人一间。 而正式梳拢时,便是一人一间的小闺房。 从成为妓到成为名妓,身价越高,住的房间和待遇也越好。 林琳对于住在大通铺的生活极为不习惯。不过还是眼急手快地挑了一个靠窗户,又靠边的床铺放下了自己一直端着的那套衣服。 其他进来的小丫头见最好的位置被林琳占了,也只是怔了一下,然后连忙抢占其他相对较好的位置。 大通铺这里也有专门的管事阿嫂,说了一通纪律,这才扭着肥胖的屁股转身离开。 林琳摸了摸肚子,腹中空空如野的感觉并不好受。 不过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以及未来几年要睡的地方,林琳对于即将到来的膳食并不期待。 她现在是熬鹰的阶段,哪可能有好的待遇。 穿越这么多回,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惨的处境。 雏妓。 林琳真的很想抚额大叫一声,可是,她不敢。 若她真的喊了,那粗如婴儿手臂的藤条,她是别想躲的过去了。 第506页 到了饭时,跟着一群小丫头去了饭堂。 果然,她们这些小丫头的伙食差了不只三分。 手指长的小咸鱼,还有点清水加盐煮出来的看不出来下锅前是什么的菜。还有一人一碗粗米粥。 林琳见此,只得勉强自己吃了一点。 相较于林琳,其他的小姑娘到是吃的很香甜。 「如花,你不饿吗?」同村的二妞,现在改名叫翠花的小姑娘问着林琳。 林琳垂下眼帘,摇了摇头,「我不饿。」 「你是不是想家了。」对面的一个小姑娘左右看了看,然后小声地问林琳。 林琳笑了笑,并未说话。 她只是想离开这操蛋的地方。 「我也想家了,这里吃的真好,穿的也好,我阿母应该能放下心了。」这时又有一个小姑娘插话进来。 之后不用林琳再说什么,这一批里买进来的除了林琳以外的十一个小丫头就纷纷说起了话。 饭堂很大,在这里吃饭的人也不少。 除了她们这一桌都是新买进来的,还有几桌明显就可以看出和她们是一样身份的人。 「我刚刚听说,这个饭堂是只给杂役和咱们这样还不是琵琶仔的姑娘用的。」一个小圆脸的姑娘一副神神秘秘模样的小声说了起来。 「真的?」 那圆脸小姑娘重重地点头,她刚刚有被安排去领饭,所以听到了几句。 「嗯,听说已经长到琵琶仔的姐姐们白天都不怎么吃饭,就算是吃饭也会在另一边的饭厅里用。听说那里的伙食可好了,就是鱼~,都有这么大呢。」小姑娘用双手比划了一个长度,「还能吃到干饭嘞。」 同桌的小姑娘闻言都咽了咽口水。 在她们看来能吃到一顿饱饭就已经是上了天堂的事情,现在还有人可以吃到那么大的一条鱼和还可以吃到干饭,精神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 然后并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可以顺利的成为琵琶仔。 还有一些姑娘永远不会大红大紫。 林琳想到曾经听说过的文献,轻轻地嘆了口气。 人穷志短,不外如是。 在这个年代,能够吃上一顿饱饭,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事了。 第一天,她们这一批小姑娘除了吃饭,洗澡以外,便是好好的休息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开始,白天跟着楼子里的阿嫂学习唱曲,乐器,以及侍候人和调情的手段,晚上楼子里热闹起来后,便被分配到几个当红的妓女房间外面一边侍候,一边实习如何上岗。 一个年纪尚小的孩子,如果天天生活在这样纸醉金迷的环境下,心性想要不移那实在是太难了。 随着时间,一群过惯了苦日子的小姑娘们,看着成妓的吃穿用度,以及随处可见的果子点心,心中最后的那一份牴触也渐渐地消失了。 回到房间,林琳听着这些小姑娘对成妓生活的嚮往与期待,心中重重地嘆了一口。 她记得1935年的时候,石塘咀这边就开始禁娼了。 第247章 林琳在心里算了一下,1935年的时候,她的这副身体应该是24岁。 那个时候,跟她一批进来的小姑娘都已经接客七八年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开始为这一片的青楼楚馆里的姑娘担心起来。 大面积的下岗失业呢。 这一片大大小小的妓馆可是数都数不过来呢。 大一些的,如倚红,欢得,永乐,赛花,被称为四大天王。小一些的,那就更多了,多到了姑娘间便是要跳巢都要选择好久。 林琳摇了摇头,不在想那些事情,她们现在天天的都休息不好,有那个美国时间东想西想,还不如抓紧时间睡一会呢。 林琳有着成年人的思想,唱曲,乐器,就连阿嫂教导的一些简单的诗词都能背诵,一时间倒是成了这一批小姑娘里的头号种子。 在到这里,即便是学的不好,阿嫂们最开始也不会动手打骂,而是让她们这些小姑娘去围观那些不红的姑娘。 让她们知道不努力学习,就会过得比她们还要差。 红的姑娘是什么待遇,不红的姑娘又是什么待遇,接的客人又是什么层次。 林琳对于这种熬鹰式的训养毫不动心,她只是每天按着阿嫂教导的进度学习着。 没有实力的时候,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以及不成为某些变态嗜好客人的玩物。 木有错,这个地方还时常接待一些变态的喜欢幼女的客人。 那些成绩不好,长相一般的姑娘都会提前结束琵琶仔学习课程,直接进入工作岗位。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她,不是救世主。 来到这里三年了,林琳从最开始的夜不能寐,到现在视若无睹那些传进耳朵里的淫词浪语。 陆续有人搬出大通铺,一直到这间屋子就只剩下六个人。包括林琳在内的所有人都变得很沉默。 那些搬出去的人,有的直接成了妓,有的已经被折磨死了。 而她们六个人,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成为琵琶仔就被送出去接客。 十岁的林琳已经初显风姿。 不同于这楼里其他姑娘的媚俗轻浮,林琳的身上仍然是一片干干净净的气息。 若不知道林琳出自哪里,走在去文武庙的路上,都已为林琳是好人家的闺女。 第507页 他们这些没有成为没梳拢的闺女被看管的很严厉,不过相较于那些琵琶仔,她们还算好一些。 「三婶,我们去那里坐一坐吧。」今天林琳陪着三婶出来採买香烛,正好路过一家茶肆,林琳指了指那里,对着早就已经口渴的三婶说道。 三婶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 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楼子里的红牌姑子,可惜岁月不饶人,年老色衰,准备找个温心老契时,又被那人坑了所有的私房钱。最后没有办法,便只得求了老鸨回来干些杂活。 日常挂在嘴边的话便是不能相信男人的嘴。 情浓时,甜言蜜语。情淡时,恶语相向。 「入了这一行,那些个普通女人拥有的,都是奢求。」 「我明白呢,三婶。」 这世上的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劝着风尘女子从良的。一种便是将良家妇女拉下水的。 寡妇再嫁,也比她们这些从良的妓好上许多。 一张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即便是守身如玉,人家也不会高看你几分。 林琳一直看得很明白,除了自身的阅歷以外,楼里姑娘们从良不成或是离开又回来的事情这三年她看得太多太多了。 将白纸染上色的是他们,嫌弃纸张有了污渍的也是他们。 男人呀,不过是一种生物。 三婶看着嘴角带笑,神情间始终浅淡的小姑娘,轻轻地嘆了口气,「当初,我也如你这般明白。只是年岁大了,便想要过些安稳的日子。」 林琳抽了一下嘴角,然后淡起了其他事情。 「最近生意要淡喽,南北行的陈十一少得了脏病没了。咱们这些个楼子都要受影响呢。」 林琳歪头想了想三婶嘴中的陈十一少,然后又一次对于这个时代人迷信以及自说自话的精神折福。 这南北行的陈家也不过是两个儿子,大的叫什么陈十一少,小的叫陈十二少。 想要多子多福也不能这么煳弄人。 刚开始在楼子里见到这位陈十一少的时候,她还想着这家人可真能生。却没有想到人家是这么乱叫的。 「我记得陈十一少是欢得那边的熟客,可不常来咱们楼里。」 三婶点头,「可惜活着的时候没有挣着这位爷的钱,死了还要跟着欢得那边一起被查。」生意差了,三婶得的小费也就少了。 这个事实确实让人很不舒服。不过, 「咱们楼里的姑娘不是都定期请大夫看过吗?想来应该不会像欢得那样。」 欢得因为陈家少爷的事情,已经被查封了好几天,现在其他石塘咀的妓院都被这股风严打着。 其实严打也挺好,这样也就不会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客人了。 倚红楼里的老鸨为了利益更大化,每个月都会请大夫来楼子里给姑娘们看诊。 一来看看有没有什么传染的病,二来就是看一看有没有谁珠胎暗结,以及再下一些避经的药。 不过也是因为这样,林琳已经决定提前离开倚红楼了。 因为按着那个常用大夫的药方,过了年开始,她也要开始服用避经的汤药。 那种药现在开始服用,不但可以避经绝孕,还不会让服药者出现肥胖等症状。 最重要的是服了这个药,便是避经的时候,也不会感觉到疼痛难忍。其他一些楼子里服用的药,虽然也可以避经,但是那几日却是会让姑娘疼的死去活来,照样接不了客。 她有后手,可是也不愿意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过完年她就十一岁了,现在十岁也不是不能离开这里。 虽然她到现在仍是不知道要去哪里。 「人言可畏,哪里是咱们说没病人家就会信的。等吧,等那位少爷出了殡,风声过去了,也就好了。」 林琳点头,心中并未多想什么,抬头指了指岸边停靠的船只,漫不经心地问三婶,「三婶,我们当初就是在这里上岸的吗?」 这个年代的香港她还没有来过,而且和平年代变化太快,当年她路过的石塘嘴高楼大厦,可没有这成片成片的妓院。想要跑路,最重要的还是先将环境摸熟才行呢。 三婶扬头看去,「码头离咱们这里到是挺近,不过咱们这边的码头走的都是港内。要是想去内地或是外国,都要去旺角码头才能看到大邮轮嘞。」 「三婶坐过大邮轮吗?」 三婶得意地笑了,「我年轻那会儿,是咱们这有名的咸水妹。还在邮轮上做过生意嘞。」 这个,这个,真的值得炫耀吗? 虽然内心囧死,但林琳脸上还真的露出了一抹羡慕的神色。 三婶最喜欢林琳这种识情识趣的样子,所以往常出来的时候都爱带着她,现在见她又露出了让自己满意的神色,三婶越发的有了谈性。 「想要成为最有名,最红的咸水妹,你得懂洋人的话。不但要热情,还能用洋人的话跟他们对话,在床上的时候,更是如此……」 林琳:「……」 大婶,这个话题,已经被你聊死了。 …… 林琳在满意因为陈十一少带来的生意萧条时,一股子因为陈十一少而带来的畸形风也随之扬起。 未梳拢的姑娘自然是没有任何病症的,因此各楼的老鸨就开始做起了琵琶仔以及她们这些小丫头的生意。 第508页 仍然是价高者得。 初夜,十日,戴孝,出堂…… 林琳这间大通铺的姑娘越来越少,一直到这一夜,只有林琳一个人。 她知道她为什么会成为最后留在这里的人。 因为倚红楼里的老鸨认为她奇货可居,所以她一边往高了抬价钱,一边又继续培养她。 她想让林琳成为她这倚红楼里的台柱子,最红的姑子…… 林琳也一直表现的很积极,很听话。于是本来想要给她调房间的老鸨在她几句话间竟然也忘记了这件事情。 而这也给了林琳一个喘息逃跑的机会。 自从那一日和三婶从外面回来后,她们这些姑娘就被严加看管了起来。 每一天都有经受不住十日折腾的小姑娘被抬出去丢到乱葬冈。现在谁都知道太早的行房事,不但会让身体受到损伤,也会经不起某些客人的折腾,而一命呜唿。 逃跑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情。 当然那并不包括林琳。 林琳早就在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将内力弄了出来,之前之所以不跑也是因为年纪太小,不知道去哪。 后来老鸨弄了这么一出,林琳就想要跑路了。可是别的姑娘也想跑路,若是她跑了,别的姑娘就更没有机会跑出去了。 所以林琳一直在等,等那些个想要逃跑的姑娘都跑过一遍,她才决定离开的日期。 好吧,林琳虽然将最好的机会留给了别人,可是正经跑掉的,却一个也没有。 林琳也曾试图帮忙那些想要逃跑的小姑娘,可是那些小姑娘被抓回来后,竟然并不感恩。于是林琳也就再也没有多事了。 现在房间里就只有林琳了,在凌晨四点的时候,林琳换了一身衣服,悄悄地向倚红楼的后门走去。 倚红楼是做晚上生意的,过了十二点,仍有些客人会留宿,会继续玩乐。经过林琳的观察,过了凌晨三点,到凌晨五点的这个时间段,是整个倚红楼最清静的时候了,也是防守最松懈的时候。 林琳出了房门,运用轻功直接飞檐走壁地踩着房顶的瓦片向后门行去。 小心地出了倚红楼,林琳并未因此而松了一口气。离开了熟悉的倚红楼,未知的危险一点也不会少。 她必须在五点前离开石塘咀的地界,不然就得有麻烦。 香港不大,但也不小。她准备去其他区域坐船离开香港。 好比之前听三婶说起的旺角码头。 …… 第248章 开弓没有回头箭,此时既然已经出逃,就没有什么回头路可走了。 林琳打算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石塘咀,然后白天躲在空间里,晚上向着旺角的方向行进。 到了旺角,她再稍作装扮,然后想办法买上一张船票,别管是去哪的,只要先离开香港就行。 哪里想到,有的时候,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 就在林琳即将要走出石塘咀的地界时,她的身后传来了一片追喊之声。 那声音好熟悉,一听便是倚红楼里养的打手。 这些打手养在倚红楼里,那是经常对着那些姑娘动手动脚或是直接在某些姑娘没有生意的晚上留宿在姑娘房里的。 是林琳最厌恶的一群人。 香港一般都是早上五六点钟才会看到太阳,只是石塘咀这里永远都是灯火通明的迎接香港的早晨。 视线并未受阻的林琳回身望了一眼,随即双脚灌注内力,脚下生风,跑的更快。古武到了这个年代已经接近凋零,她还是不要因着此事再惹人注意的好。 也因此飞檐走壁什么的,在这么多人的眼睛下,还是能避免就避免吧。 实在避无可避的时候,就原地消失,扮一回鬼怪。 天知道这两种事情,哪一个更惊悚。 不想被抓回去,又不想在人前暴露一身的好功夫,那就只能想办法逃出石塘咀的地界,然后找个被人的地方,躲进空间里。 林琳一路向前赶,速度非常快。一直到一处下坡的拐弯处,撞上了前面的一个小男孩,这才停了下来。 「十二少,您没事吧?」一群人围着那个穿着小西服的男孩好不紧张。 而一旁的林琳也有些个生气,乃们说说,大清早的,这一帮子人跑到这里干什么。 这是哪家的败家子,大清早的来到石塘咀这个妓营聚集地,难不成也要□□个小幼女? 想到这里,林琳看着面前小男孩的眼神都带上了几分挑剔。 十岁出头的年纪,面红齿白,一身的高档衣服,再加上身边侍候的下人,果然够资本让他小小年纪就可以逛这里。 不过, 这是来的太晚了些,还是来的太早了呢? 看不出来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禀呀! 林琳的眼神过于犀利,所以陈振邦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 陈振邦将视线对上林琳后,陈家的下人也都看向了林琳。陈家下人对于这个半夜三更出现在这里的小姑娘,很是不礼貌,张开嘴就是一连串的训斥。 就在这时,倚红院的打手们出赶到了。 林琳被这两帮人夹在中间,倒也并不害怕。 看着被人围在中间的小男孩,林琳声音带着一丝飘渺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做什么?」 她记得以前看香港鬼片的时候,女鬼都是这种腔调说话的。 第509页 这小孩半夜跑到这种地方来,总要吓一吓他才行呢。 不用感谢她,她这只是学雷锋。 「呸,你是个什么身份,你敢问我们十二少的名讳?你当我们南北行的陈家是什么人家?」那小孩身边的一个随从,一脸鄙夷地看着林琳,话中极是不耐,却也将他们家的信息道了个清楚明白。 「我叫陈振邦。」 林琳听了一怔,觉得有些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不过看着倚红楼的打手已经准备伸手抓自己了,林琳也顾不上想那些,直接从身上掏出一块大红色的布巾,然后打开布,原地转圈,最后直接在这些人面前回了空间。 而林琳之前所站的地方,则是留下了那块大红布以及一双小巧的绣花鞋…… 进了空间的林琳,直接站在那面可以看到外面的大镜子前,看着众人大惊失色的慌乱尖叫,以及快速离开事发地,抿着嘴满意地笑了…… 哼,好好的日子不过,偏偏要让她装鬼。 活该! 转身去冰箱里拿了瓶饮料,林琳继续看着外面的动静。 等到倚红楼里的打手去而復返,最后又拿着那块布和那双绣花鞋离开后,林琳才整理了一下自己,然后闪身出空间,继续往旺角的方向行去。 当然了,石塘咀离旺角若是靠走的,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呢。林琳一出了石塘咀的地界,就连忙将佛珠空间里的一台小摩托车找了出来。 这种脚踏板的摩托车,非常的小巧,正好适合林琳这种十岁小姑娘骑。 六点多一点,天彻底亮了起来,林琳便放弃了这种交通工具。 她这几年得过一些小费,所以利用空间中的复制柜复制了一些钱币,这个时候拿在手里,直接招了一辆黄包车。 「去旺角玛莉女校。」这是林琳之前就已经打听好的。 这是一所非常有名的学校,前几世的时候,林琳有来过香港,到也知道这所学校,现在只是打听了一下这个时代,这所学校是否已经成立了。 经过好长时间的打听,林琳才确定这所学校现在已经成立了,并且正式开学了。 所以这才换了一身漂亮的女童装,拿着一个这个时代的布书包,叫了一辆黄包车,准备顺理成章的坐车去旺角。 那黄包车车夫见此,倒也没怀疑,只高兴于接了一笔大单子。 要知道这里离旺角可远着呢。 少时,到了旺角玛莉女校,林琳负了车资并额外给了车夫一笔小费,这才一派自然地向着那所女校走去。 因着林琳的年纪,再加上身上的衣服以及身上带着的名贵项鍊首饰等,都没有让这所学校的看门人将她拦在门外。 林琳一派自然地进了学校,在卫生间门口停了下来,然后飞快的闪了进去,最后又一次进了空间。 她准备在这里呆上两天,避避风头。 因为在来旺角的路上,她突然想到也许老鸨会追问三婶什么话。若是让她问出来了她曾经问过轮船的事情,那她的这位』好妈妈『必会去那里堵截她。 什么鬼不鬼,怪不怪的。 古人信这个,可是开妓院的人要是真的信这个,估计也就不会将生意做大了。她的那些小动作,也不过是在天亮前吓唬人的手段罢了。 天亮了,相对来说也值些银钱的她,老鸨一时半会是不会放弃的。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琳看着空间中的复方汤剂淡淡地笑了。 虽然没有魔力服用魔药会非常的痛苦,可是到了真的需要的时候也不是不能忍受…… 在倚红楼的这些年,林琳每一天过得都非常的忙碌,于是这一次回到空间里,林琳算是彻底地给自己放了一个小长假。 泡个花浴,吃顿大餐,再美美地睡上一觉。 睡到自然醒,醒了颓废地玩单机游戏,看小书,看电影,然后突然有一天,林琳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她突然想到了她来到了什么地方。 《胭脂扣》 哎呦我去,那个如花,那个陈十二少呀。 想到胭脂扣这部电影,林琳就觉得阵阵天雷炸在头顶上。 一个石塘咀的名妓,一个南北行的纨绔子弟。 一个靠着声色,与男人虚与委蛇过日子的女人竟然假戏真唱的与一个什么本事都没有的二世祖看对眼了。 不但爱的死去活来,竟然还殉了情。最最关键的是那男人还没死…… 原来的如花还知道那位陈十二少胆小懦弱不敢死,竟然还想着约这种人一起死? 想到电影中提到的,酒中下毒这件事情,林琳就满脸黑线。 如花与陈十二少约定一起赴黄泉,又害怕这陈十二少死不了,不但准备了鸦片膏,还在红酒中下了药…… 泥妹呀,姐们你是不是早知道知道你选的男人靠不住,所以才做了双重准备的呀? 可惜了,最终还是单支独线一个人赴的黄泉。 爱情这玩意,从来都抵不过面包。 有些事情就像那位三婶说的,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路,便再没有回头路了。 想要一个回头路,那就只能隐姓埋名换个身份过日子。 哪怕是寡妇,也比从良的妓要强。 如花若是个聪明的,便不应该相信一个纨绔二世祖的甜言蜜语,她应该像三婶那样攒下钱,然后到了年纪赎了自身出去,然后到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隐姓埋名地过日子。 第510页 挑个靠谱的汉子,以寡妇的身份嫁出去,也或是以下堂妇的身份出嫁。 要知道在民国,这几年最时兴的便是那些个读过几本书,闹点时兴革命的男人天天吵着包办婚姻,要与原配解除关系,迎娶女学生的呢。 这样的下堂妇,在老一辈人的眼里其实并没有多大的错处。若是那个如花以这个身份出嫁,想必也会多受人一些尊重和……怜悯。 不管怎么说,这个身份至少比妓强。 大多数人,一般都对下定决心从良的妓给予嘴上最高的敬意,但心里仍然是瞧不起她们的。 天知道他们有什么资本瞧不起别人。 只是因为他们的幸运吗? 谁不想高高在上,谁不想干干净净,谁不想…… 可是多少人是身不由已或是稀里煳涂地走上这条路呢。 说贪生怕死,可问题是能活着为什么要去死? 人活一世,千百种活法。可是死了,就一了白了什么都没有了。 谁规定,跌入泥潭的人不能期待幸福,不能盼望明天。 可这就是现实,这个社会的现实。 哪怕到了新时代,男人玩够了,是浪子回头金不坏,而女人想要上岸,却也回头太难。 如花的悲剧,在于她太天真。 她天真的相信了男人的话,哪怕她看出来了那个男人没有毅然决然赴死的心。 如花的死,最大的罪魁祸首除了她自己,便是那个陈十二少,陈振邦了。 玩不起,就别玩。 给不起,就别许诺。 逢场作戏,没人会怪他。可是走到了那一步,却没有坚持下来,最后害人害已。这错,便不是一星半点了。 至于陈家父母,还有那个表妹淑贤,其实以立场来看,林琳觉得就算是有错,也不及陈振邦。 想到这里,林琳便有些个气恼。 早知道是他,她就应该好好地收拾恐吓一番的。 至少让他再也不敢去石塘咀继续祸害其他姑娘。 第249章 对于林琳来说,这种故事中的原有主角,最大的作用也不过是让她发一回牢骚的。再多的,也就没有了。 毕竟她不是真的如花。 她与如花有一个共同的特质便是,同样都是阅人无数,千帆过尽,想要安稳的生活。 而她与如花最不同的地方就是林琳更爱她自己。 小的时候有一部很出名的电影,里面有一个最震撼人心的情节便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于是乎,林琳便明白了一道理,很多看起来可靠的人,其实都不可靠。 而且, 她的眼光还没有低到地平线,会瞧上这么一个一无事处的二世祖。 当然了,大张其鼓地送一个妓女原装床的纨绔子弟也当真是少见。 对原着女主角进行了一番同情怜悯和点评后,林琳铁齿地不认为她还会与那个二世祖有什么接触,然后便心安理得非常自然地开始准备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 以她的年纪,再加上香港这个时候的龙蛇混杂,林琳并不准备卖东西或是典当什么稀罕物件。 她这几年在倚红楼里当小丫头侍候那些当红的姑娘,也得了不少小费。这些小费用复制柜复制一些,也够她的生活。 ……反正这个年代也没有什么强大的验钞技术。 说起这些小费,林琳觉得要不是她有空间,估计也会跟同屋的其他姑娘一样,被人搜走呢。 那些个倚红楼里的打手平日里经常去那些成妓的房间,一来满足自己的私慾,二来便是将那些姑娘私下里攒下来的私房钱搜一搜。 那些打手有分寸,在一定上限的基础上将那些姑娘的私房收刮一些。保证姑娘不会在正当年纪的时候有了赎身的银钱。 这些事情,老鸨,打手以及姑娘都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姑娘们想方设法的藏私房,打手们在晚上折腾够了姑娘就满屋子找私房。 等拿到了值钱的东西,打手便提着裤子到老鸨这里交渡夜资。 林琳自从知道这些个内幕后,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噁心的很。 哪怕她们这些小姑娘的私房是被教导他们的阿嫂收走也是一样的。 不过好在那样的生活终于离她远去了。 她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离开香港。 想明白了今后要走的路,林琳又在空间里呆了两天,这才在放学时分跟着女校的学生一起出了校门。 出了校门的林琳便坐着黄包车向码头行去。 她得去看看出海的游轮都有哪些,又都是去哪里的。 「小姑娘,你怎么到这里来了?」码头上一个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的男人流里流气地拦住了林琳的路。 林琳看了一眼这男人,又左右看了一眼附近的人。见到那边明显有日本血统的一群人站在那里时,眼睛微眯,然后一个扭腰飞快地向那群人跑了过去。 「您好,我是佳子。请问可以向您寻求帮助吗?」佳子,假子矣。 林琳此时穿的是洋装,再加上林琳的五官精緻白皙,冒充一下日本小孩,非常的容易。 之所以要冒充日本小孩,还是因为林琳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家对于国人的威慑力量。 果然,刚刚还想要追赶林琳的男人,见林琳跑向这群日本人,又张嘴便是一口流利的日语当场就愣在了那里,他听不懂林琳说的是什么话,不过还是悄悄地后退了几步,走到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悄悄地观察事情走向。 第511页 林琳的日语发音带着明显的东京腔,再加上林琳所行的日本礼,看起来又优雅又标准。这群日本人一见,便对她有了一个好的印象。 「你叫佳子?那你姓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 林琳听到带头的日本人这么问,突然想到了一个有关于日本人姓名的事情。 那就是日本人有姓氏还是近一两百年的事情。在一两百年前,日本人除了贵族是几乎没有姓氏的。 林琳记得日本人必须有姓的年份是1875年以后,而现在才1920年。那么她现在要姓什么呢? 心中略微想了一下,便娇怯怯地说道,「我一觉醒来,除了记得自己叫佳子,之前居住在东京。其他的,诸如父母亲的名讳,以及我如何来到这里的,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仿佛一睁开眼睛就在这里了。」 一个谎话要十个谎话来圆。林琳想了想,决定不自己去圆了。 脑洞有多大,她的身世就会有多少种。而林琳的年纪,给了面前的人很大的联想空间。 ╮(╯▽╰)╭ 听到这话的日本人明显一怔。 看着面前的小姑娘,这些人充分的展开了联想。 是被拐卖,绑架,还是遗弃在这里的呢? 不过看她身上衣服的面料,以及一身的行头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被遗弃的。 「我是井伊次郎,现在要乘船去广东,看望我的妹妹,你可以先跟着我离开,我会留下人手帮你寻找家人。」 井伊对于林琳表现出来的礼仪规矩,以及非常标准东京腔日语都有些个亲近。虽然心中仍是怀疑这个来歷不明的小姑娘,不过却并未怀疑她不是日本人的可能。 在井伊看来,这么一个小姑娘要么是真的不记得了自己的身份来歷,要么就是他商业上的竞争对手安排的人。 因此无认是出于帮助本国国民的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就近观察是否是商业间谍的可能,都让井伊毫不犹豫地提出了邀请。 井伊次郎有个妹妹嫁给了一位中国商人。不过最近妹妹来信,说是他的外甥女生了重病,急需一味西药,井伊非常担心妹妹,便准备亲自过去看看。 林琳一听广东,垂下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满意。「多谢井伊君,佳子愿意暂时跟在井伊君身边。给您添麻烦了。」林琳一说完,便又是一个非常标准的深鞠躬。 藉助日本人的力量离开香港,到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井伊看着林琳的动作,再一次认定了林琳日本人的身份。 这么大点的小孩,应该不会伪装吧? 这之后井伊要乘坐的油轮便靠岸了。 林琳跟在井伊身后非常自然从容地登上了前往广州的油轮。 香港到广州在现代只需要两个小时,而在这个时候却需要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林琳跟着井伊走进了一间装修豪华的船舱。 井伊坐下来后,林琳被安排坐在他的对面。 之后井伊让人上了日本的茶具,准备来场功夫茶。 见此林琳眉头不自觉的跳了跳。 不会又是那种绿色的刷锅水吧? 林琳的祈祷并未实现,她空间里用来刷锅的那玩意的表兄弟,现在就一直在井伊的手中来回的转动。然后一杯浮着绿末的茶就送到了林琳的面前。 深深地嘆了口气,林琳知道这世上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可以吃。可心中对于这碗茶,还是喝不下去。 对于日本的茶道文化,林琳一直非常的佩服。 唐朝时唐人吃的茶,与去云南大理吃的三道茶,还有就是日本的这份刷锅刷出来的茶,都是林琳食谱里最不会出现的东西。 用日式茶文化对泡了一碗刷锅水的井伊表示了感谢,林琳强压着噁心将茶喝了下去。 ……哦,还是那个味道。 喝了茶,井伊面上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日语跟林琳说着话,一边不动声色的看着林琳的一举一动。 四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井伊无论说起什么话题,林琳都能接上一两句。虽没有表现的太出色,可以林琳这年纪,却也让井伊对林琳的身份来歷更加的好奇。 这到底是谁家教养出来的淑女,为什么会落到这里呢? 这样的教养学识,井伊自认他的那些商业对手调教不出来。 居移气,养移体,这可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影响训练出来的。 少时油轮靠岸,井伊带着林琳先于众人下了船。 不过刚下船就看见妹妹家里的下人等在那里。 「先生,佳芝小姐去了。」一个下人小声地站在井伊面前说了这么几个字,林琳虽与井伊离的远,可是她耳力惊人,到也听了个清楚。 佳芝? 就是那个井伊妹妹家的女儿吗?之前井伊有跟她提起过,好像就是这个名字。 不过不是说只是生了病,只要有份西药就会好的吗? 咋还…… 林琳用眼角余光看了一眼井伊不太好的脸色,然后又一次压缩了自己的存在感。 她觉得她应该想一想脱离井伊单干的事情了。 跑路,这个得提上日程。 林琳最开始的目地便是想要混张离开香港的船票。遇到那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时,也不过是临时想到了打发这人的办法。 现在既然已经到了广州,那么她跑路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512页 装一会儿日本人倒是没有问题。要是让她长时间的装,估计她就要露馅了。 而且她也不觉得这个井伊是个什么好人。 她再不想刚离了狼窝又进虎穴。 「佳子小姐,舍妹出了这样不幸的事情,我感到非常的悲伤。佳子小姐的年纪与佳芝相仿,可能要麻烦佳子小姐帮忙安慰舍妹一番。」井伊听到亲外甥女没了的消息,只有那么一瞬间让人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之后林琳还在想着一会儿安慰这位失了外甥女的舅舅的话时,这位亲舅舅身上的气息一变,转头将他刚刚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林琳,并且请林琳稍后可以帮点小忙。 「请放心。」虽然不知道要如何劝一个有丧女之痛的女人,不过她尽力就是了。 就当是感谢他在船上给了她一杯刷锅水。 ╮(╯▽╰)╭ 简单地沟通一遍后,井伊便带着林琳上了一辆小轿车,往王宅的方向行去。 井伊的妹妹所嫁的中国商人姓王,祖籍上海。单身在广州这边做生意。 然后与井伊的妹妹一见钟情,丙人不顾双方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在广州成了家。 不过当爱情的热度消褪后,因为种种原因,井伊的妹妹并不愿意跟着王姓商人去上海,而这位王姓商人一年也不会在广州呆多久。 一生的勇气都用在这一场叛逆的婚姻后,井伊的妹妹消极地与女儿相依为命地守在广州这边的宅子里。 虽然家族抛弃了她,她还有个对她很好的哥哥,可是现在女儿没了,井伊妹妹一下子便感觉到失去了生活的重心。 而就在悲伤到不能自己的时候,井伊带着与自家女儿面容相似的林琳来了。 而非常狗血的便是,林琳自然而然地代替了早逝的王家小姐,成为了井伊妹妹的女儿。 到底是不是真的容貌相似,丧女的母亲怎么说……就怎么是吧。 至于真相如何,估计也没有谁会在意。 「佳子小姐,你的父母在哪里,以及你姓什么,家住东京的哪里这些都需要不短的时间来调查。不如你暂且以我外甥女王佳芝的身份生活一段时间如何呢?凑巧我外甥女的日本名字也叫佳子,井伊佳子。」 井伊佳子倒罢了,只是, 「王佳芝?」林琳歪着头认真地想着这个名字为什么她仍然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第250章 林琳歪着头,一副思考的样子。井伊这个『舅舅』也在思考着这个提议是不是真的合适。 林琳想了一下,发现有一部电影里的悲催女主角就是叫这个名字的。可是那部电影里并没有提到她的父母。只说她在上海有套房子,然后卖给了自家亲戚抵学费。 林琳打量了一下现在所处的会客厅,再联想了一下电影中的寒酸,有着日本舅舅做后台的她,应该不会落魄到那个地步吧。 当然,前提是她是真的王佳芝。 要是电影中的那个也是路上捡来的,估计还真的有可能到了那一步。 对于电影中的内容,林琳还记得,当然记得最清楚的还是未删减版的…… 那么真实的动作片,好考验腰哦~ ╮(-▽-)╭ 不过,那群大学生还真的挺能折腾的。 林琳将这一想法抛开后,又开始思考这个便宜身份的可行性。 那个井伊的妹妹芳子,需要一个女儿,而她则是需要一个身份,毕竟她的年纪还是太小了些。 而就算是不小,在动乱即将到来之前,她也必须要有一个庇护自己的身份。 说真心话,以她千百岁的实际年龄与阅歷,这些当初看起来仇恨不共戴天的侵略,都变得很渺小。 虽然有些仇恨即便现在还没有发生,即便在未来已经过去很多年, 却始终无法让人忘怀…… 只是识实务者为俊杰,她还是先保护好自己再说其他吧。 点头答应了井伊的要求,并且同时请他务必帮忙寻找自己的家人以及查询自己的身世。 井伊点头,面上一派清风,至于心里是怎么想的就无人知道了。 井伊帮忙料理了真王佳芝的后事,便留下林琳带着人离开了广州。 芳子对于林琳的到来,有着一种病态的在意和奇怪的态度。 一时对林琳热情的不得了,一时又冷淡如待客。 林琳到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仍然过着她的小日子。 王家多有钱,林琳现在还不知道。不过芳子这边的生活水平却不低。 广州的菜式林琳吃的很满意,伙食标准也比她在倚红楼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不过因为芳子是日本人,所以一些日式料理也时常出现在林琳的食谱里。 林琳名义上的父亲王先生一年中很少来广州,林琳顶替了王佳芝,芳子所住的这栋小楼先是辞掉了所有的除了芳子陪嫁以外的佣人,又是给林琳办转学,裁剪新衣,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剪了刘海的林琳还真的有几分神似原来的王佳芝。 再加上林琳利用偷偷藏起来的王佳芝的相片,每日都会利用化妆和易容的手段将自己的脸一点一点画像王佳芝。 林琳的目的并不复杂,她只是希望能过潜移默化的手段让芳子和长久不过来探望她们『母女』的王先生不要怀疑她的身份。 当林琳利用化妆将自己的长相有七分相似原来的王佳芝的时候,那位出去就像失踪人口的便宜父亲就回来了。 第513页 因为长相和年纪的相似,王先生并没有发现自家闺女已经换了人。这让芳子又是担心又是伤心。 这个时代,不止中国女人讲究从一而终,便是日本女人也是这么讲究的。 芳子其实早就后悔了年轻时候的叛逆和疯狂,可路是她自己选的,她就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走回去。 她是井伊家的小姐,虽然是旁支,又不受宠的,可是家族终是给了她一份庇护。 那就是:就算王先生同样后悔了,他也不可能再娶别人。哪怕身边有了别的女人,也不可能有名份并且生下孩了。 对于这一点,王先生同样是恼怒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就生了个姑娘,能顶什么用。 …… 林琳的演技,那是跟着岁月一起磨练出来的,演一个长年见不到几面爸爸的小姑娘,简单的就像小儿科。 有些生疏,又有些羞怯的样子,让芳子也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毕竟不是亲的嘛。 王先生在这里只短暂地呆了几天,然后便挥挥衣袖回了上海。 王先生离开了,林琳与芳子的生活也正式进入轨道。 每一天,林琳背着书包坐着汽车去上学,芳子便在家里插花,弹琴茶道什么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再加上林琳曾经学过的一些心理暗示和小道具的帮忙下,伪娘俩看起来倒真的像亲娘俩一般无二了。 一年两年三年,每一年王先生都会来广州几回,但每次过来都不会呆太长的时间。 而林琳的脸也渐渐的开始长开,一直到芳子因病去逝这一年,她终于再也没有用化妆手段化妆了。 其实她化妆,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让自己长的更贴近原来的王佳芝,抚慰一下芳子的丧女之痛…… 芳子去后,井伊也来了。 他对林琳很好,因为他『忘记』了林琳不是他的亲外甥女。 没错,这也是林琳做的手脚。 王先生自然也来了,悲痛中难掩喜意的悼念他这位原配夫人。 井伊见了,眯了眯眼。就是林琳见了,心情也不怎么好。 林琳现在是按着王佳芝的年纪生活,所以『今年』她十七岁了。来到这里五年了,林琳对于这个王先生一直不感冒。一年见不到五回面的便宜爹,实在让她没有好感。 甭说里子了,就是面子,做的也太敷衍了。 平日里对着芳子摆出一副二五八万的样子,林琳早就看不顺眼他了。 现又在芳子的丧礼上表现出这一副模样来,林琳真心觉得便宜舅舅不要给她面子。 这样的男人就是欠收拾…… 然后让林琳想不到的是她便宜舅舅当真是一点她的面子都不看,直接让她便宜爹去见她便宜娘去了。 得了,丧礼还没结束,她可以继续操持下一场了。 果然,她不能将狼当成羊…… 说来也是搞笑,直到此时,林琳才发现她一点都不了解自家便宜爹的身世。 头七的时候,家里来了几个人,说是王家的人。 参加了一下便宜爹的丧礼,将一张地契和一张渣打银行的支票丢给她,就想要将便宜爹的骨灰带走。 便宜舅舅自然不干了,他井伊家是缺钱的人家吗? 「舅舅,让他们带走吧。母亲去逝前曾经说过,她想要葬在富士山下,一个人。」 芳子活着的时候没脸回日本,现在去了,自然有理由让她这个亲生闺女送她回日本长眠。 井伊听到这话,脸色仍然很不好。不过倒也不坚持让两人合葬了。 那么一个华夏人还想要葬在他们家的地方,他也挺咯应。 几天后,林琳抱着芳子的骨灰跟着井伊派来的人去了一次日本。井伊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办法回来,所以这一次林琳便只有一个人跟着随从一起去日本了。 芳子的陪嫁人员一共有六人,正好是三男三女。其实这些人也不过是芳子这个旁枝贵族小姐最寒酸的标置了。 这几年,林琳早就让这六人将自己当成芳子亲生女儿来看待了。所以此时,林琳带着两个人去日本,留下的四个人,再分成两组,一组去上海看看她新得的房子,一组则是留在广州看着她一直要住的小洋楼。 无论是留在广州的还是去上海的,都按着林琳的吩咐重新办了房契和地契。 当然,名子留的自然是王佳芝这个名字,国籍也是华夏的国籍…… 好在这些个随从办事还算靠谱,并不需要她操心什么。等到了日本,林琳便收到了事成的电报。 而这边,林琳到了日本,井伊的人便安排了食宿以及下葬的事宜。 等到一切程序礼仪都走完,林琳这才在随从的暗示下拜访了井伊家的几女性长辈。 天知道,她有多么不想来。 但是这里面还有芳子的亲生母亲,那她也就不能不来了。 可最让林琳受不了的是,芳子的亲生母亲,明知道她早就到了,还是为了芳子下葬的事情,可是做为一个母亲,一个外婆,她竟然一直没有出现过,这就有些个过了。 不亲不近,礼仪周到的与芳子的母亲见了一面,喝了回刷锅水,并吃了一顿没吃饱的饭后,林琳便离开了井伊家。 哦,顺便提一嘴,今天这锅,是她刷的。 第514页 芳子的母亲,她的外婆表示这刷锅水有几分当年芳子的手艺。 ∑( ° △°)︴ 林琳离开后,井伊夫人和老井伊先生就对今天林琳的拜访分别发表了看法。 与林琳对他们的印象正好相反,两人对林琳的印象非常好。 不过两人却对林琳身上另一半的血统表示了鄙夷…… 除了两国的差异,便是便宜爹没有负担起他们女儿一生的幸福。 真不敢想像,若是让他们知道了林琳的真实血统,会不会气吐血。 林琳走了一圈日本,除了做了几套和服外,便是在临上船前收到了便宜外公外婆的礼物。 ……华夏出品的一套首饰以及一把象牙手柄,翡翠镂雕的团扇…… 看着这两样全是华夏出品的礼物,林琳有一种慷他人之慨的感觉。 果然,就算是她歷经了许多世,有些事情她还是无法不介怀。 一群强盗。 回到华夏,林琳是直接在广州下的船,然后林琳非常的放心以王佳芝,井伊佳子的身份留在这里继续上大学。 没有错,林琳已经上大学了。 就是那所有名的岭南大学。 稍微知道点岭南大学的人,都会为岭南大学的办校曲折而折服。 真的。 若说有哪一所学校可以满足林琳的虚荣心。 那无疑是清华北大了。 因为普及度太高太出名了,说出去够拉风,会让很多人羡慕。 可是在林琳心中最让她嚮往以及膜拜的便是这所岭南大学。 虽然后世的这个地方变成了另一所大学的岭南学院,可是林琳对他办学的那股毅力彻底的折服了。 不屈不挠,一往无前。 第251章 林琳是知道华夏后事的人,所以在掐指算了一下现在的年份以及岭南大学到处搬迁复课的歷史与这所大学就学的最低年纪后,毅然决然的对着芳子提出了提前申请大学入学考试。 为此,芳子非常的激动。 在林琳真的考上岭南大学的时候,还特意给她相熟的人发了电报庆贺,开心的像个孩子。 在林琳的记忆里,仿佛这是芳子这么多年来唯一一次表现的那么激动的时刻。 只是王家那边除了王先生表达喜悦的给了林琳一张支票外,便再没有什么表示了。 不过林琳也没在意就是了。 现在林琳已经大三了,等到明年七月,她就正式成为大四的学生。而八月,便是岭南大学因为战乱迁往香港,借用香港大学的校舍继续授课的时候。 想到这里,林琳便非常庆幸当初的直接了当。 不然要是晚上一年,那么她的大四生涯就要过上颠沛流离的求学路了。 可惜,林琳的这一想法仍然过于天真了些。 有些人,有些事,终是在香港等着她呢。 上海那边,仿佛因为王先生的去逝,她与王家的联繫也断了一般。那套她让侍从打理的房子,林琳只在放假的时候去过一两回。 独门独院的小洋楼,就在租界里。外在的位置和内在的装修林琳都比较满意。 当然,更让林琳满意的是上海那边在全国都属一属二的旗袍。 学校放假的时候,林琳带着人在苏杭买了很多的衣服料子,然后请上海的大师傅裁剪了数条旗袍,又在上海逛了几天后,这才又带着人逛了一回南京城。 想到不久的将来,这座城市将要经歷的那场浩劫,林琳不禁心中一酸。 可无数年的经歷让林琳知道,有些事情的发生是必然的。 国人,被满清压迫了几百年的国人,需要一根稻草崛起。 这三十万的同袍,便是那最后一根稻草。 想到新华夏,想到和平,繁荣,富强的新时代,林琳只能压抑那份对屈辱歷史的愤怒,让自己重新冷静下来。 逆来顺受的国人,应该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了。 鲜血,会让人们记住。 拯救无辜百姓这般大的事情,跟本不是她一个人就可以改变的。 她充其量做些通风报信的事情罢了。 垂下眼眸,林琳想到她在金陵城外设置的那道阵法,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但不管怎么说,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七月,林琳顺利从岭南大学医学系毕业。 不过也因为成绩优秀,被医学系的主任教授留在了身边做助教。 林琳最开始是想要推掉的,可是看着白髮苍苍的老教授,林琳想到这几年他对自己的教导,以及知道自已双亲皆不在身边时的疼惜,便捨不得拒绝。 她明白老教授为什么留她在身边做助教。 一是她年纪实在小,怕她毕业后找不到好的工作。留在身边做助教,等将来也可以顺势留在学校里。 二来便是不放心她一个女孩子过日子。 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领着几个僕从,在这乱世生活,总要比其他人要难一些。 老教授不知道林琳还有个日本人外甥女的身份,所以自然而然的便想要好好的照顾她。 林琳本就不是怕事的人。 更何况她今生直至到现在也对生活没有做出什么规划。听从一个真正关心她的老人的安排,也不是不可以。 于是林琳便在八月份广州沦陷的时候,带着一对日本僕从跟着岭南大学的师生们再一次回到了香港。 第515页 再一次来到了与广州一水之隔的香港,林琳的感触非常的多。 不过几年的时间,香港又变了一个样子。 不过林琳到是看到了一些在后世仍然存在的几座香港建筑。 「佳芝,我就住在你隔壁。有什么事情你就叫一声。」六十多岁的刘老教授一脸慈爱地看着林琳。 刘教授六十多岁了,老伴前些年也去了。而儿子儿媳妇以及唯一的孙女也在这几年的战乱中先后失去了生命。 若不是心中对教育的那一番热忱,估计这个一无所有的小老头早就被生活打败了。 再后来,林琳出现了。 瘦瘦小小的林琳,让他想到了永远留在花季的孙女,于是对亲人的思念便全部注入到了林琳的身上。 自从知道了林琳的『身世』,刘教授到是真的将林琳当成亲孙女一般看待。 林琳看了一眼自己的房间,然后又转头看向刘教授指的房间,笑着将自己的行礼放到房间门里的椅子上,「教授,我们去你房间看看吧。」 刘教授笑着点头,「好,去认认门。」 这是香港大学特意拨给岭南大学教师们住的公寓楼。 每一间的大小都是一样的。三十多平的套间,有厨房,卫浴,卧室以及阳台。 林琳进了刘教授的房间,仔细地看了一遍,将刘教授可能会用到的东西都记在了心里,然后接过刘教授的行李,笑着指了指房间床铺说道,「您先坐一会儿,我将您的行李收拾好。一会儿叫您一起去食堂吃饭。」 刘教授对着犹如自家孙女一般的小弟子也没有客气,这一路走来,他这一把老骨头确实累的不轻。不过, 「那行,这里就拜託你了。我去看看教案,明天就要复课了,我还得再看看。」教医学的,最不能做的便是误人子弟。 刘教授并没有按着林琳的话去床上休息,而是走到了房间一角的书桌前。林琳见了,摇头笑了笑,然后手脚麻利的将刘教授带来的衣服都挂到衣柜里。 刘教授就带来了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小的是装行李的,大的是装书籍教案的。 此时大的那个已经被放在了书桌一角,而小的这只林琳也将东西清理出来后,放在了衣柜的上面。 看着已经低头认真看教案的刘教授,林琳轻手轻脚的去了厨房。将厨房里的烧水壶刷干净,烧了一壶水灌在暖水瓶中。 又从空间里拿出一盒参了西洋参的清茶,沏了一壶暖身的茶后,才将茶叶罐子放在厨房的明显处,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包广式点心放在了一个小碟子里一起端出去。 她拿出这些东西一点都不害怕刘教授会发现,那就是个心软又心粗的书呆子小老头。 果然,林琳将茶和点心放在刘教授的右手旁,刘教授自然的接过来,一点都没有想过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不但如此,他竟然在看到点心的时候,还对着林琳指了指她爱吃的芒果味点心,示意林琳也吃。 刘教授这间套房的钥匙有两把,刚刚已经给了林琳一把。林琳见刘教授这个样子也知道这小老头一时半会儿的是想不起来她以及今天晚上的晚饭了。 所以拿起刘教授给的钥匙,林琳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至于她带来的那对日本僕从,林琳只给足了他们钱,让他们自己找房子安顿下来,当然最好是在学校附近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琳将她这一次带出来的为数不多的行李都放在了衣柜里,然后洗了个澡,这才一身水气的离开了房间。 想到三年后的十二月,林琳的心情总是不会太美好。 来到这个时代,林琳觉得她不是一直逃亡,就是在准备逃亡。 真的不明白那么一个小小的岛国究竟是如何将华夏这个泱泱大国弄成那个样子的。 唉~ 林琳不知道她带着一分忧郁的沉思,会让看到的人心生涟漪。 年轻美丽,气质高雅,一举一动间都带着迷人的韵律,在这港大的里,林琳的一颦一笑都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 在广州的时候,林琳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像一朵高不可攀的凌霄花,又像是一只正在准备飞翔的天鹅。 此时到了港大,林琳的特殊仍是那么的明显。 明显到她所过之处,学子们都纷纷驻足。 邝裕民正在跟其他的话剧社成员说着要復社的事情,见林琳走过,心便像是漏了一拍,屏息不语。 王佳芝,岭南大学最小的入学学生以及年纪最小的毕业生,医学系刘教授最心爱的弟子。 他的学姐。 若是能邀请她来话剧社,想必…… 林琳是知道邝裕民的,其实说来,是林琳去年到上海的时候知道了上海有位易先生后,这才关注起学校里是否有个叫邝裕民的男学生。 然后,林琳就顿悟了。她就不应该存在侥倖心理。 她哪一次穿越,会离剧情远呢。 林琳并未关注这一路的岭大和港大的学生,她径直地朝着学校的大门口走去。 先她一步到达香港的日本侍从,现在就在学校的大门口等着她呢。 她要先定下联繫方式,然后再让他们帮忙通知她尚在香港做生意的便宜舅舅。 既来了香港,总要去拜访一下的的。 在港大的一个门口见到了等在那里的香子,林琳看着她一身的碎花洋裙点了点头。 第516页 要是她真的穿和服来见自己,在这里林琳可不太好与她相认呢。 愤青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 虽然她早就告诉过她的这六位日本僕从,平日里不要穿和服,只穿洋装便可。可是林琳也害怕这几位一个不注意便将在家里穿习惯的和服再穿到外面来。 当然,若不是这六个人是真的本性不错,林琳想来也不会将这六人留在身边。 「小姐,小野正在住处等着您。」小姐说了,日常只让她一个人来找她。 林琳点头,顺道问了他们安置的情况。 听说一切都好后,林琳又说了一番以后的安排。 「在九龙塘,半山以及浅水湾那里给我买些地。」 香子闻言先是点头,然后问了林琳地买下来后,有什么用处。 林琳摇头,「什么都不用做,农田就找佃户种起来,房子就租凭出去。记得最重要的是这些地一定要连在一起的。我不要那种东一块,西一块的地。」 她现在也不缺什么花销,可也不能总是带着人坐吃山空。现在这些看不出价值的地,在将来可是贵得流油。 就算是现在看不出什么价值,也可以当做投资。日常得些收入,也能供养他们一行人。 「是,香子记下来了。」之前他们俩口子还在担心到了香港,自家小姐又不缺他们近身侍候,他们要干什么呢。 自从夫人去了,她们这些夫人的陪嫁人员总是会担心会失去现在的工作。 听说了林琳的安排,他们这回算是放下了心。 香子和小野的住处离港大不远,两人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地方。 看着这处独立的小洋楼,林琳点了点头。 「这里不错,回头问问房主愿不愿卖。」想到将来岭南大学的坎坷復校经歷,林琳便觉得在这里买上一套房子非常有必要。 虽然港大与后来的岭南大学復校地址有些一定的距离。 「你,你是不是如花?」 第252章 三婶看着面前一身高华的富家小姐,心里有些不太确定,不过当她看到林琳手碗间的那颗红痣时,有又些犹豫地张了口。 林琳一路上一直在跟香子说话,听到这一声雷人的称唿时,这才转头看面前已经带着些苍老之态的女人。 岁月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即便是她,也要一世一世的经歷生老病死。 林琳心中虽有些想法,可是面上以及眼神都非常平静地看着面前的三婶。 「这位女士,你认错人了。」不等林琳说话,一旁的香子轻声地对着三婶回了这么一句。 如花? 对于在华夏生活了很多年的香子来说,这个名字让她觉得非常的俗不可耐。 香子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柔让人心生好感的同时,又会将她的话听进去。 三婶转头看向香子,然后又看林琳,「我怎么可能会认错呢。这颗痣只有如花会有,当初楼子里的老鸨还说那是富贵痣,几百人里也不会有这么一个。凡是有这颗痣的人,一辈子吃穿不穿呢。」 听到楼子,又听到老鸨这个词,香子的眼神就带上了几分凌厉。 他们井伊家高贵的佳子小姐,如何是那些低贱之人可比的。 「放肆,你知道站在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主辱臣死,香子刚刚还温柔的语调一下子便得阴森起来。 三婶被香子的疾言厉色弄得一怔,再看香子的气势,三婶开始怀疑自己可能真的认错了人。 只是,那颗痣,还有这长开的眉眼…… 难道真的认错人了? 林琳见到香子都快要扑上去咬三婶了,只得开口道,「这位女士,您是真的认错人了。我的名字叫井伊佳子。我想您话中的那个什么楼子,应该不是我们这样人家的小姐会去的。」 还什么富贵痣?还什么一辈子吃穿不愁? 呵呵,若不是她来了,有这么一颗痣的原主十六岁成为琵琶仔,二十三岁与人殉情。倒还真的做到了吃穿不愁。 当然,前提是阴朝地府不缺要吃穿。 林琳并没有告诉三婶她的中文名字,说完这段话林琳朝着她点了点头,便带着香子离开了。 说真的,无论什么年代,若是让人知道她曾经在那个地方呆过几年,估计她就是有几千张嘴也说不清楚了。 人言可畏,便是如此了。 三婶听到林琳这话,再听到林琳那明显是日本人的名字,浑身打了一个冷颤。 现在的日本人多猖狂,若是面前的这位小姐或是她的家人真的追究起她来,她一定会被丢到海里餵鱼的。 三婶拍了拍脑袋,骂自己猪油蒙了心。 那年,自从林琳离开了香港,倚红楼的生意一直不怎么好。于是没有什么工资全靠小费生活的三婶,这些年过得越发的苦了。 说来也是让人无语,南北行的陈家也算是倒了血霉了。 长子因着到石塘咀鬼混,染了脏病没了。而唯一的次子,因为好奇,半夜三更带着几个随从又在石塘咀被恶鬼惊了魂,自那夜开始便总会小便失禁。请医问药了这么多年,一直不见效。 本来陈夫人还给自己唯一的儿子,陈家的十二少说了一门亲上加亲的好亲事。哪里想到陈十二少的病,陈家忘记瞒着亲戚,于是陈十二少的那位表妹,直接以各种手段将这门亲事给退了。 第517页 小便失禁虽然比大小便失禁要轻很多,可是也很噁心人的,好不好。 婚事退了之后,弄得陈家老爷和夫人对石塘咀这边的妓寮深恶痛绝。连带着其他一些知道了陈家事情的人家,也渐渐地很少到这边来了。 要是他们家的子弟跟陈家两个儿子似的…… 再加上连年战乱,石塘咀这里的生意想要好起来那真的不太容易。 于是本来还有些渐渐壮大之态的石塘咀彩色生意,也渐渐的从维持现状到慢慢的缩小规模。 像是或买,或拐,或抵债等方式採买幼女的事情也渐渐的消失了。林琳也算是变相的造福了旁人一把。 回到当下,林琳跟着香子进了屋子,先是见了围着围裙的小野,然后在他殷切的眼神下,点了几道菜,这才顺着香子的指引去了俩人给她准备的房间。 房间很大,除了没有厨房,多出一个衣帽间和储物间外,还有一间卧室外待客的小客厅。 林琳因为是刚洗过澡换过衣服,便也没有再做什么,只是在衣帽间里看了一眼两人给她带过来的服装。 很好,这是搬空了她放在广州小洋楼里的所有衣服了吧。 便是之后不在採购,估计也够她穿上三四年了。 四处看了看房间,林琳都有些想要搬回来住的打算了。 那间港大给她们安排的宿舍着实简陋了些。 不过林琳转瞬又想到了学生宿舍,然后整个人的心气就平和了。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林琳拎着特意给刘教授准备的晚餐在香子和小野的目送中漫步回了港大。 果然,刘教授还是和林琳离开那会儿一个姿势。 区别只在于桌上的教案又多出了一本。 将晚餐一一摆在桌上,林琳将刘教授从思绪中叫醒。 看着刘教授将晚餐吃了,林琳收拾了碗筷,又对刘教授到了声晚安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至于她走后刘教授是继续看教案还是休息,林琳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左右了。 这个年代的小老头,固执起来要人命。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琳也没有多磨,点了只蚊香,便换了睡衣睡下了。 第二日,林琳早早的起床,在自己的小套房里做了些早点,然后端到刘教授的房间,师徒两人吃过早餐,林琳收拾了餐具,便抱着教案去了教学楼。 这一日,仍与其他时候是一样的,刘教授的课讲的非常严谨,林琳在一旁,一边听,一边将教授所需的材料递过去。 当说到一些紧急救护必须要分清楚病人的各项发病徵兆时,这一节课也就结束了。 刘教授布置了观察作业后,林琳便开始收拾这节课刘教授用过的道具。 今天是第一天上课,所以刘教授一共只有两节课,此时都已经结束了。 林琳看着时间尚早,便向刘教授请了假。 也是直到此时,刘教授才知道林琳还有个舅舅在香港做生意。 离开了港大,林琳叫了一辆黄包车,对着那师傅说了一个地址,便坐在车后面看着香港这几年的变化。 到了地方,见了井伊,一起吃了午饭,说了些自己的近况,然后井伊这个当舅舅的,便又给了林琳一笔生活贊助。 「舅舅,大日本帝国频频向华夏增兵,可是有全面向华夏进攻的打算?战争会与舅舅有什么联繫吗?」 井伊没有想到自家外甥女会这么问,不过想一想她的身份以及她为什么会来香港便也明白了。 「自然会有一些影响,生意也会更好做。」因为资源也会更多。 「华夏不是那么好占领的国度,他有着五千多年的歷史。满清会成为那片土地的主宰,日本却并不一定会有那份幸运。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这是个不会向任何人屈服的民族。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在他们之上。现在的弱势,不代表永远的弱势。」 林琳看出井伊的不以为然,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华夏有多少人,日本岛又有多少人?除非将人都杀绝了,否则那样的打算必不会长久。鸡蛋不放在一个蓝子里,舅舅的生意不应该只看到华夏以及日本国内。」 对林琳的话,最开始的井伊并未听进去,可是最后一句,井伊却是听到了心里。 鸡蛋,真的不能放在同一个蓝子里…… 「对于这一场势在必行的战争,你是怎么看的?」 在井伊『看来』,林琳是有着两国血统的人,对于这一场战争,她心中应该是最有想法的。 林琳对于井伊的问题,说真心话,有些意外又有些意料之中。 「……要说看法,还真的没有。」 对于既定的事情,她还需要什么看法? 她的看法,毫无意义。 井伊一震,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带着诧异,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没有什么看法呢。 便宜舅舅那副见了鬼的样子,让林琳不禁莞尔一笑,「舅舅,我的看法对这件事情并不重要。有没有看法,一定会发生的事情,都不会因为我的意志而转移。我又何必费脑子想什么看法呢。」 这一场浩劫是华夏必然要发生的。 对于华夏来说,这一场侵略,是带着觉醒意味的。 若是没有了这一场战争,只会叫着『攘外必先安内』的国民政府与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党必然是要一直内战下去,然后将国力全部耗尽后才会罢手。 第518页 很多的大是大非,其实都是一念之差。 井伊:「……我以为你和时下的那些学生是一样的。」激进,不知所谓。 林琳摇头,用手指向大脑的位置,「这里决定行为。」 就在林琳与井伊说话的时候,三婶一脸庆幸的将之前『认错人』的事情告诉了倚红楼里相熟的人。 正巧倚红楼里的老鸨也在这里,听到三婶的话,下意识的想到了当年她的人追到码头时,听那里的人说过一个十岁左右的单身小女孩和一群日本人离开的事情。 如花在倚红楼里的时候,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姑娘。 说话做事滴水不漏,最重要的是这丫的竟然成为了倚红楼里近几年来第一个逃脱的小丫头。 于是不管过去多少年,倚红楼里的老鸨都忘不了她。 此时听到三婶这么说,老鸨心中便有了主意,三婶遇见的人必是那个死丫头无疑。于是不着痕迹的像三婶打听林琳的消息。 当听说林琳进了港大附近的一处小洋楼时,眼中精光闪烁不停。 也许她可以将这个消息告诉南北行的陈家。 …… 第253章 老鸨暗搓搓的准备干一笔大买卖,以弥补这些年她们倚红楼里的损失。 而林琳这个时候则是回到了香子那里,换了身衣服,然后带着香子去逛香港了。 「那是香港大酒店出资购买的巴士。」香子指着行驶过来的巴士向着自家『从未来过』香港的小姐介绍着。 这几辆巴士听说也是香港一景呢。 林琳看着比前几年有些旧的巴士,点了点头。「听说香港大酒店的饭菜不错,哪一天叫上小野我们去尝尝鲜。」 香子闻言笑道,「正好让小野尝尝味,回头也能做给小姐吃。」 小野是家里的厨师,为人做的一手好菜,无论是哪里的菜系,只要他吃过,就能做出个七七八八。 林琳点头,「正是这样,回头你和小野多在外面吃一吃这边的特色吃食,等我下了学,也好过去吃。」顿了顿,林琳又说道,「你和小野一起去走一走。咱们在香港也不一定会呆多久。」 「好。多谢小姐。」小姐这话的意思,是不让她在家看家等她随时回去呢。 国人都有好人和坏人之分,所以对于日本人,林琳自然也不会以偏概全。好人便是好人,没有什么国度之分,而坏人,无论哪里的坏人都能坏出新的高度。 对于这几个对自己一直很用心,并且为人都不错的日本僕从,林琳待他们一直很友好。而他们也回报了林琳同等的忠心。 当然,穿越多世,做过很多回主子的林琳自然会拿捏这其中的分寸。 逛了几个小时,林琳说不买东西,可是还是没有管得住手。大包小包的,林琳只得分出来一些让香子拿回住处,而她则是回了港大。 说来最让林琳感动的是,刘教授这人真的是将林琳当成孙女来对待的。自从知道了林琳父母的事情,每个月都会给林琳一笔『零花钱』,哪怕是从上个月开始,她正式挂名在这所学校做助教,有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后,刘教授也没有忘记在每个月开薪水的时候给林琳发『月钱』。 林琳不收,他还不高兴。林琳收了,他便高兴的说什么他还有的话。 林琳感动于刘教授的爱护,所以从来在买东西的时候都没有忘记给刘教授买些日常用品。 其实是林琳发现,若是她不帮忙给刘教授买这些东西,这小老头就真的没有自己去买东西的意识。 什么东西都会拿来对付一下继续用。 这一次林琳便给刘教授买了两双鞋,一双是皮鞋,一双是布鞋。还给刘教授买了几件这个时代的老头们都会穿的汗衫。 这些东西,林琳是准备都带回学校的。至于她自己买的洋裙和莞香都只带了一部分回宿舍。 路过邝裕民的时候,林琳目不斜视看也未看他一眼。 呸,还什么美人计? 真当自己多了不起了。 想到原着中王佳芝的遭遇,林琳都替她心疼。 为了什么爱国精神,被这些同学们赶鸭子上架将第一次给了一个流里流气的同学。与她有着暧昧情愫的邝裕民竟然还在第二天跟其他同学一起嘲笑她。 再后来,当她以为一切的牺牲都是有价值的时候,临门一脚的功夫易先生离开了香港。 之后无法在学校面对同学的王佳芝回了上海,因为身无分文,只等将父亲留给她的房子抵押给亲戚。 她只是想要完成学业,却没有想到尚未毕业那个害她到如此境地的邝裕民竟然又找了来。 为的竟然还是□□同一个人。 林琳不知道要如何形容王佳芝明知道会死却还会得醒易先生快走时的心情。 可是这一切,除了年轻冲动,也是这个时代造成的悲剧。 此时换成了林琳,自然不会採取那种手段去爱国。 个人的小牺牲,在大的局势观里,是微不足道的。 可是大的局势观却从来没有在意过个人的感受。 她,可以力所能及的做些事情,但是却不会做到这个份上。 也许,是年纪的原因,也许是知道歷史的原因,让她少了那份冲动吧。 第一次…… 邝裕民见到林琳走过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几步上前将林琳拦了下来。 第519页 「王助教,我是邝裕民。我有件事情想要跟你说。」 林琳拎着东西被邝裕民拦了下来,心情本就不悦,当看到两旁路过的学生指指点点时,心情又差了几分。 「医学院的?」 被林琳问的一怔,邝裕民摇了摇头,「不是。」 林琳见他摇头,又继续问他,「你要转系?」就知道你不是,不然早就利用职权给你穿小鞋了。 「没有。」 「那你叫我做什么?」 邝裕民听到林琳问,连忙举了举自己手中的单子,见林琳并没有接过来的意思,摸了摸鼻子说道,「我们准备重新开办话剧社,这是宣传单,下周面试,还请林助教参加。」 林琳等邝裕民说完,上下打量了一下这面前的大男孩,笑得很是鄙夷,「如今国不成国,家不成家,尔等竟然还有心思重新开办话剧社?既便演些爱国话剧,也不过是些小道。我虽非男儿,却也立志要用自身才华为祖国献上一份力量。却不成想堂堂岭南大学的学生,一个七尺男儿,竟然也只会来些小打小闹。 好男儿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战场,杀敌在前,护弱在后,方是真男儿本色。这个话剧社,抱歉,我不感兴趣。」说完林琳便傲然的离开了。 没事瞎逼逼,还不如干点实事呢。 邝裕民被林琳的说词弄得一愣一愣的,一直到林琳走远,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奚落了。 当然,这种程度的奚落并不会让邝裕民生气,相反的,他还更加的高兴。 他觉得他可能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已。看着林琳的背景越发的炙热。 谢谢她的开导和指引,他将会有一番新的作为。 至于邝裕民如何想,如何做,林琳才懒得管他呢。 一路回了宿舍,林琳先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妥当,这才拿着钥匙去了刘教授的房间。 刘教授不出林琳意外的,仍是在整理教案。 整理教案,然后去上课,这已经成为了刘教授的生活重心了。 林琳对于这个时代教育人的质朴感到了由衷的敬佩。于是越加的鄙视那些在学校里不正经给学生上课,等到课下将学生叫到自己开设的补习班的祖国园丁们。 四节两寿若是没有送礼,孩子在学校就会被学校的老师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想到现代社会风气,林琳都对未来的华夏绝望了。 也因此,林琳更加的珍惜与刘教授的师生间的情谊。 林琳轻手轻脚的走进来,然后将东西打开包装,放在衣柜或是鞋架上。 之后又按往常的习惯,给这小老头泡了一壶好茶,两碟点心。 轻轻地退了几步,林琳准备悄悄地离开。 「去见过你舅舅了?你舅舅待你好吗?」刘教授一直关心林琳去见舅舅这个问题,生怕自己当孙女待的学生得不到好的礼遇。 林琳见刘教授从教案中抬起头,便停住了离开的脚步,笑着往前走了几步,「每年都会见上一两面,并不生疏,舅舅对我还不错。教授您就放心吧。」 刘教授点头,摘下眼镜擦了下,「那就好,那就好。」他上了年纪,将来也能放下心来。 …… 倚红楼的老鸨,一直派人守在香子二人居住的小楼附近。然后就被关心自家外甥女的井伊派人给抓了回来。 因为日本人的举动,一些在华的日本人都非常注重自身安全。井伊自从中午和林琳分开后,便派了井伊家养的护卫去守护林琳告诉他的那座小楼。 于是那些监视小楼的倚红楼打手正好被这些人抓了回去。这些人又哪里是什么硬骨头,不过拳打脚踢了一下,就将倚红楼的老鸨供了出来。 此时的井伊虽然还是合法商人,但是因为日本国的强势,他整个人也变得非常的强硬,用了点手段便将老鸨抓了回来。 一番严刑逼供后,被林琳洗了记忆的井伊分外的觉得被冒犯,于是直接将老鸨绑巴绑巴丢下了码头。 至于老鸨被某个酗酒好赌的渔夫救下并且关在家里的事情,那就不归井伊管了。 而这些事情从此至终林琳都不知道。 而被递了话,准备见一见这倚红楼老鸨的南北行陈老爷,则是直接被人放了鸽子。 回家发了一通脾气,害得听到消息的次子当天晚上又尿了回床。 ╮(╯▽╰)╭ 邝裕民被林琳一顿损,还真的找了门路回了广州,然后转到内地去找自己的部队去了。 而自从邝裕民走了,整个岭大仿佛恢復了以往的日子。林琳生活也变成了三点一线。 教室,宿舍,还有香子他们的小洋楼。 偶尔去一次井伊那里,便再无其他了。 林琳让小野买的地,也陆续买了不少。同时又悄悄地给自己上了香港的户口。 户口就落在她名下的某块地上面。 一晃时间便过去了三年多,香港沦陷的日子也即将到来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刘教授却过逝了。 刘教授死的很安详。他是在睡梦中离开的人世。 林琳大清早去送早餐的时候,才发现刘教授尚未起床。 林琳习武,身上又有内力,当即便发现刘教授没有了唿吸。上前去检查,发现刘教授至少已经离开了几个小时。林琳的心中难掩悲伤。 给刘教授打理了仪容,然后林琳才出去叫了其他人过来。 第520页 林琳自来便受刘教授的关爱,此时刘教授离开,林琳自然是以自家晚辈礼操办的后事。 刘教授的家人都葬在了广州一带,林琳便准备将刘教授的骨灰送回那边安置。 也洽巧这个时候,香港的局势越来越不好,林琳便跟学校请了假,先行回了广州。 在那里办好了刘教授的事情后,香港也沦陷了。 收到消息的时候,林琳嘆了口气,然后便带着人去了香港。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林琳并不想留在广州这边。她想要在香港等候岭南大学的到来。 她在香港物价最低的时候买了许多的地,送一块给未来的岭南大学不是问题。 而且,有了这么大的一笔投资,林琳想着在医学院里给刘教授提名应该是不会有人反对和不重视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了,有些事情,不能做的太全面。这块送给岭南大学的土地,地契什么的,还是在她百年后放在遗嘱里送给岭南大学吧。 送早了,再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她那个时候也是只能干生气。 在香港沦陷的时候,林琳有着井伊家做靠山,再加上林琳低调并未怎么外出,所以倒是平安渡过了香港那段最黑暗的岁月。 三年零八个月。 林琳只要想到她这样的身份在这些日子里都过得那么压抑,那么其他人呢,岂不是更难熬。 尤其是殖民政府允许盟军空袭香港的时候,多少死伤都已经无法计算了。 林琳还记得当时空袭的时候,一所小学被炸了个正着,里面的师生无一人生还。 当时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因为隔壁的邻居正好有个儿子在那里上学。整夜整夜的哭声,悲鸣…… 好在香港最终渡过了最黑暗的时候。 虽然没有回归祖国的怀抱,可是百业待兴的香港仍然让人觉得生机勃勃。井伊带着他的生意转战欧洲了,临走前特意派人来接林琳,不过林琳却拒绝了。 林琳身边的这六个日本僕从,林琳只留下了香子和小野,另外四个人有意回日本,不过林琳知道现在的日本是个什么情况,于是便提议让井伊带着去欧洲挣点家底再回日本受罪去。 香港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这里没有土改,很多的土地都在少数人手里,比如说林琳。 香港本就地少,这么一来,很多人没有土地耕种,再然后此时的香港,很多的行业都已经消条了,所以也没有什么工作的机会,想到那些没有办法养家餬口的人。林琳看了一眼自己的存款,想了想,便让人打了通知。 她要盖教学楼。 因为国内的人才,现在一时半会的也不会让林琳找到,即便是找到了,估计也不太方便来香港。所以林琳从国外请了最优秀设计师,将她的理念告诉了这位设计师。 通过两人的努力,林琳想要的教学楼当真是上百年也不会过时,而且质量槓槓的,再不会出现豆腐渣工程。 林琳以前上的大学,差不多都是没有校墙的。这一次,林琳着手建起来的大学,校墙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两栋教学楼,师生共三栋宿舍,一栋图书馆,以及一栋食堂,整个工程林琳整整用了8年的时间。 要质量,不要速度的工程自然是建的非常慢了。当然,知道一些歷史和时间的林琳也并不着急就是了。 房子盖好了,长时间没人用也会变旧的。 内地的消息一直源源不断的传过来,林琳一直关注的岭南大学也成了岭南学院。 情绪一阵低迷,不过林琳转瞬又振作了起来。 她已经做好了迎接岭南大学的准备,这一次,绝不让岭南的復校之路艰辛坎坷。 也不需要再借什么校园复课了,她们有现成的了。 终于在这一年的年底,林琳与几位岭南大学的校友成功会师了。然后林琳利用她一点都不缺的金银和扎根香港多年的人脉,成功地为岭南復校找到了一条捷径。 一九五三年六月,岭南大学正式在香港復校了。当年招收的学生便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而做为最大校董的林琳也终于满意的笑了。 妈蛋,终于干了回正经事。 来到这个时代,忒特么的憋屈了。还有那些个相中本姑娘丰厚家产的,本姑娘将来成立个岭南大学基金会或是没有子嗣全部学杜十娘丢河里去,也不为了这个去嫁人。 哼~ 第254章 在有新警察的香港 林琳看着被自己推下楼的男人,再看一眼拐角处的男孩儿,仰头在心里骂了一句国骂。 她这身体的原主也够倒霉催的。要不是她来了,还不一定能不能活下来,或是能不能活得像个人样。 话说,到底是再推一人去黄泉,还是用魔法改变面前小男孩的记忆呢? 唉,面对犯罪,便是警察家属也是为难呀。 ╮(╯▽╰)╭ …… 这是香港的一处高级警察公寓。 林琳现在的身份便是警察家属。 呃,此时应该说是警察遗孤了。 这一次的旅行,好巧不巧的是,原主的名字也叫林琳,这倒省了林琳适应新名字了。 不过相较于过得恣意妄为的老妖精林琳,今年才十岁的原主就成了小可怜。七岁的时候生父在一次任务中牺牲了。不过一年的时间,母亲便带着她嫁给了父亲的同事黄森。 第521页 黄森这人好赌成性,欠了一屁股的债,林太太正好是个有钱的寡妇,不但林先生有些积蓄,林先生死后政府又给拨发了一笔抚恤金。 这么一大笔钱,自然让人心动。尤其是欠了一屁股债,又知道内情的黄森。 林太太带着个闺女在丧夫之痛时被黄森当成了攻略对象,一来二去的,便带着大笔的财产和闺女嫁了黄鼠狼——黄森。 黄森住在林家,总有一种心虚胆怯,最后说服了林太太拿出了一笔钱买了这处高级警察公寓。 这重新组建的家庭并没有给林太太和林小姑娘带来多少幸福。当林太太再次有孕,当黄森烂赌成性暴露出来后,那短暂的幸福仿佛泡沫一般。 林太太明白婚姻中是需要相互信任的。可是在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已经变得非常薄弱,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多留了一个心眼,她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放到了自家女儿名下。 于是乎,当黄森的债主前来要债的时候,黄森傻眼了。 卧草,钱呢? 钱呢? 他娶这么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是为了啥? 还不是为了她的钱嘛。现在这女人告诉他,她没有钱。 那钱呢,自己长翅膀飞了不成? 黄森先是看了一眼挺着肚子抱着闺女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一眼,然后才低声下气地将债主打发了,等到债主们离开,黄森一把扯过便宜闺女,将人丢回房间,便开始磨着牙朝林太太露出嗜血的笑容。 再之后林太太便早产了,还是一尸两命的那种。 在办理林太太后事的时候,黄森也终于知道了自己娶回来的媳妇留了一手…… 知道了那么一大笔钱的去向后,黄森这个继父自然而然的接收了林小姑娘的监护权。 林小姑娘虽然年纪小,可是也知道了自家老妈和未出生的弟妹是怎么死的。再加上那天晚上黄森与林太太的争吵,林小姑娘在自已的房间里听到的一清两楚,于是对黄森便带着几分恨意与别扭。 好赌的人,你就别指望他还有人性了,年幼的林小姑娘就落到了这人的手里。黄森想要的那笔钱,必须要让林小姑娘签字同意,才能在律师的陪同下取出来。可问题是林小姑娘会同意吗? 她当然不会。 于是黄森没少对着林小姑娘用着那些警察审讯的手段,就在黄森的耐性殆尽,林小姑娘也忍无可忍的时候,两人间的最后一场撕杀开始了。 年幼的林小姑娘被黄森一脚踹出房间,然后撞在走廊的墙上晕死过去的那一刻,便是林琳来到这里的时候。 林琳一过来,便看见一个男人要对她动粗,下意识的用了魔法兼巧劲将人推了出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杀人于林琳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一般的存在。 看着楼梯下的尸体,再看一眼这个小区,林琳开始盘算用什么办法毁尸灭迹的时候,隔壁关家的小孩竟然也是一身伤的站在那里看着她。 隔壁的小孩在林琳看来,过得也不比原来的林小姑娘好。 至少当初林先生没有牺牲的时候,她过得那也是小公主的生活。后来林先生牺牲了,可是在林太太去逝前,林小姑娘也没有受过什么罪。 加加减减不足一个月的罪,和面前的小孩一比当真是幸福极了。 因为至从搬到这里,林小姑娘就发现面前的小孩两天不挨打,三天早早的。除了脸上和手上,其他地方都是伤。 「他,他,死了吗?」关祖看着面前比他矮一个头的林琳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的问道。 林琳扬眉,然后拖着一身伤的小身体一步一步走到了楼梯下面,仔细看了一眼黄森的胸口,然后肯定地对着面前的小孩说道,「看样子是死了。」 说这话的时候,林琳又抬头看了一眼走廊,再在脑中回想了一下这座楼里的建筑,然后抿着唇笑了。 很好,感谢这个时代还没有先进到在居民楼里安装监视器设备。或是应该感谢没有人在高级警察公寓楼层走廊里安装监控设备。 林琳也没管面前的小男孩,直接利用衣兜的遮掩从空间里拿出化尸粉。 本来是要在黄森身上扎几刀,然后再洒化尸粉的。不过林琳此时手上并没有刀,便直接掰开黄森的嘴巴直接将化尸粉倒了进去。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黄森的身体便化成了一滩黄水,那地面上除了那套黄森今天穿在身上的衣服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林琳用脚踩着那衣服,将地上的黄水都蹭干净后,又从衣兜里拿了个打火机,将衣服烧了。 烧完了衣服,又拿墙角的扫把等物将灰都扫到了垃圾桶中。 整个过程除了林琳因为身体的外伤而有些沉滞外,几乎可以称做行云流水。 关祖就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 眼中的神彩仿佛点亮了整个楼道。 林琳身上的伤,真的很疼。转头看了一眼同样也是一身伤的小男孩,嘆了口气说道,「要去我家上点药吗?」 关祖眼睫毛颤了颤,然后点头。 林琳见此笑了一下,却扯到了嘴角的伤,然后抽着嘴角将人领回了家里。 「随便坐,我去拿药箱。」 指着房间里的沙发,林琳对着关祖说完便去拿药箱了。 关祖打量着这套房子,脑中回想着这家人的资料。 第522页 他曾听家里那混蛋说起过,这家人也是警察。 想到这里,关祖摇了摇头。 他怎么忘记了,住在这一片的都是警察了呢。 想到那个死得无影无踪的男人,关祖的眼里便闪现出一抹快意。 他也想要弄死那个总是虐打他的男人。 就用那个药粉。 于是当林琳拿着药箱坐到他旁边的小沙发上时,关祖直接开口了,他向她要那种可以将人化成水的药粉。「给我一些那个药粉,我可以不将刚刚看到的事情说出去。」 林琳闻言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教坏了小孩子。可是见这小孩也是天天挨打,她也觉得能对这么小的孩子那么打的男人也没有活着的必要。 「打你的人,也是你的继父吗?」林琳只知道对面住着的人家姓关,具体的便不知道了。此时见到关家的小孩讨要化尸粉,便想着问一问。 关祖没有想到林琳会这么问,不过还是回答了林琳的问题,「不是,是我的亲生父亲。」应该是吧? 想到常常夜不归宿的母亲,关祖也有些个不太确定。 呃…… 这爹当的,可真够可以的。 虎毒尚且不食子,这亲爹每次打儿子的架式都带着那种报父夺妻之仇的火力,真不敢想像这也是亲生的。 「那你妈是不是你亲生的?」都说有后妈便有后爹,估计应该不是亲妈,所以才会看不得丈夫前妻留下的孩子。 这一回林琳的问题倒是把关祖弄懵了。 亲爹,亲妈。 亲爹每次打他,亲妈都没有拦过。她总是在他亲爹打骂够了的时候,跳出来给他塞上一笔钱…… 应该也是亲生的吧。 要不是亲生的,也不会每次给钱都那么大方,那么不犹豫。 …… 这一晚,关祖上了药回到家后,也没有讨到那种化尸粉。 因为林琳告诉他,她的手里也没有了。 为了取信于他,林琳还特意拿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瓶子给他看。 关祖见到是真的没有了,还特意在那瓶子里放了点水,想要试试看将这水放到他亲爹的水杯里会不会有作用。 被关祖的仇恨囧到的林琳只能抽着嘴角将瓶子送给了他。然后又去厨房借着房间的掩饰拿了两个三明治出来,两人一人一个分了吃了。 送走了关祖,林琳也没有动用魔法将关祖看到的那一幕清掉。 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出于什么目的。 待关祖离开,林琳锁门关窗,看了一眼这满世的狼藉,然后直接从卫生间进入空间,在空间里好好的给自己上了一回魔药,又洗了一个澡,换了一套衣服这才从空间里出来。 出了空间,林琳便开始大量的清理这个房间里属于黄森的物件,衣服鞋袜以及他那些当初获得的奖盃。 林琳还看到了一些黄森的个人像片以及他与其他人的合影。当看到他和林太太与林小姑娘的合影时,林琳讽刺的一笑。 若不是她来了,估计今天活着收拾东西的人便是黄森了。 最后只有他活着成为那笔钱明正言顺的继承人,然后拿钱还清赌债,或是再赌上几回合。人生赢家呀。 等到再没有钱了,再娶个有钱的寡妇,然后再继承遗产,再…… 将那些合影都用魔法清理掉后,林琳在这些合影的后面还看到了一张双人照。 一个是黄森,那一个则是叫…… 陈国荣。 看着这个名字,林琳眯了眯眼。 她好像是知道了些什么…… 陈国荣,黄森,香港,警察,关家的,刚刚知道叫关祖的小男孩…… 哎呦我去,《新警察故事》。 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后,林琳对于黄森的死,到是非常满意。这种将来可能会造成那么多人死亡的混蛋现在死了,倒也算是积福德了。 陈国荣什么的,既然是个好警察,那就别有那一年的颓废了。想到那部电影中的前前后后的事情,林琳便想着回头再去路上看一看监控录像吧。 人什么的,总不能平白失踪。 那个电影中,一条破街的后巷子都安了监控什么的,她还是小心一些为上。 只是那个关祖…… 原来关祖的犯罪手段就够惊骇的了,若是再加上今天所看到的,估计整个香港都得让他玩脱了。 想到她刚刚杀人兼毁尸灭迹的手段,林琳就觉得她造了大孽了。 她估计为那关祖将来的犯罪路道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也不知道现在挽救一下,还有没有救? 也许,一个没注意,全香港的警察都被她坑了进去…… 想到刚刚关祖离开时对那化尸粉的渴望,林琳就有些个为香港警察担心。 第255章 这世间,从有了天地,便有了阴和阳。 当太阳的阳光照下来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分成两面的。 阳光的,还有……阴暗的。 也因此,这世上有了好人,自然就不会没有坏人。 每一个职业里,都会有害群之马。 香港警察也不例外。 也许有的人,于公是好人,可是于私便只能算是混蛋。可再怎么样也不能因此而否定这个职业。 林琳漫长的生命里,不止一次成为过香港警察,现在面对一个将来有可能将香港警察当成猎物的人,心中自然有些个不舒服。 第523页 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渣属性,就否决了这个职业。 哪怕这个人是你亲爹,也不能以偏概全…… 反正在林琳看来,这个职业的人,还是非常伟大的,例如那位牺牲的林先生,例如那位陈国荣陈警官,例如……当初的自己。 说到当初的自己,林琳摸了下脸,将那股自恋情绪压下去后,便又开始拿着魔杖对着房间进行大改造。 因为对面住着关祖,又因为自己可能对关祖造成了心理『伤害』,林琳决定在关祖去美国前便一直就近住在他附近,以便引导他乐观向上。 好吧,她承认,对于乐观向上这个词,她本身也没有多大的潜质。 当一个多小时后,林琳将这套三室一厅的公寓都按着自己的意思重新装修好后,便穿上了一件隐身斗篷离开了家。 从家门口出来,林琳先是对着毁尸灭迹的地方丢了一打的清理一新,恢復如初后,这才坐着电梯下了楼。 上电梯后,便看见了电梯里的监控头,林琳皱了下眉,决定先去将电梯里的监探视频消毁,然后再进行别的项目。 因为隐身斗篷的原故,林琳很轻松的搞定了这一切,等到离开公寓,去了黄森惯常停车的地方,林琳又将黄森的那辆车,借着夜色的掩护来了一个消失咒。 …… 林琳做过警察,所以非常清楚警察办案的一些手段和步骤,在将一切证据都消毁后,林琳这才一个幻影移行回到了家中。之后吃了顿宵夜,便洗漱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林琳便醒了过来,看着房间里的时钟犹豫了半天,还是起床去上学了。 林琳念的小学是香港这边非常有名的公立小学。离林琳现在所居住的公寓步行也不过十几分钟的样子。所以往常林小姑娘上学的时候,都是林太太牵着她的手走着去学校的。 想到林太太已经去逝很多天了,她不能总是呆在家里。而且林琳想着以她现在的年纪,若是不上课,还真的没有什么事可做了。所以回到学校去上课也是一种消磨时光的好办法。 现在林家的房间都是按着林琳的意愿改装过的,不过像是冰箱和厨房这两个地方却不是林琳用魔法就可以添满的。 又一次从空间里往外拿食物的林琳决定今天放了学便去超市来场大扫荡。 吃过早饭,漱了口,林琳背起原主粉嫩的小书包一头黑线地拉开家门出去了。 一个十岁小姑娘的书包,若想要不幼稚那太难了。 看着上面的美少女战士图画,林琳想着也许她今天应该找时间对着书包来一打变形术。 这么想着的林琳刚一出门,便在电梯口碰到了同样也是上学的关祖。 因为旁边有大人在的原因,两人并没有表现出昨天那股不客气的样子。 「阿姨早,关祖早。」 林琳一副乖巧模样的与两人打招唿,这让关祖不自在的打了个冷颤。 「早。」 关祖看了一眼母亲,然后转头看着林琳淡淡地道了句早,而关太太则是非常矜持地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林琳并不以为然,打过招唿后便看着电梯门,一动不动地等电梯到达。 关祖到是想要说话,可是碍于母亲在场,便也只是时不时地看一眼林琳。 关太太也不知道是真的没有发现儿子的小动作,还是并不关心儿子会有什么小动作,至始至终都是一另高贵冷艷的样子,这也让林琳对于关祖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感到了一丝了悟。 那样的爹,这样的妈,也怪不得儿子的性格会扭曲成那个样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他们对孩子的影响非常的大,而关家父母这一对,真是一点好作用都没有起。 暴力和冷暴力,都忒么一样叫人闹心。 电梯来了,三人分别上了电梯,因为这个时辰比正常上班时间早了半个小时,所以电梯里便只有他们三人。 林琳挑了一个角落站定不住,而关家母子同样也是如此。 上电梯前与电梯里,三人的差别便是关太太站在门口,双眼一直看着电梯的指示屏,而关祖和林琳的视线正好对上了。 看着关祖火热的视线,林琳对着他扮了个鬼脸,看到他既将要笑出来的样子,林琳连忙将脸板正,一下子就变得非常严肃。 关祖见了一愣,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 叮的一声,电梯先到了一楼。 林琳要下电梯出公寓的大堂,然后步行去学校。而关家母子则是要坐电梯到地下一层取了车库里的车开车离开。 于是林琳对于小关祖的逗弄也告了一个段落。 顺着记忆,林琳去了原主的学校,在小孩子近乎残忍的天真中上了一天的课,然后落荒而逃地奔向了超市的方向。 在超市里买了两大兜子的生活物品后,林琳才打车回了家。 下了电梯,林琳拿钥匙开门,在门刚打开的瞬间,林家门口楼梯间的门被人打开了。 「关,关祖,你又挨打了?」林琳看着又是一身伤的关祖,都有些替他肉疼的感觉。 哎呦我去,这打的也太狠了。 还有那个手铐,这是亲儿子还是犯人呀。 连忙推开门,将东西放进去,然后又拉着关祖进房间。 砰的一声,用脚将房门关上后,林琳便拉着关祖去了客厅。 第524页 「这里,和我昨天来的时候不太一样。」关祖看着和昨天完全不一样风格的房间,皱眉不解极了。 林琳抽了一下嘴角,她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关祖就上门坐客了。 见关祖看过来,林琳只得也回看了关祖的眼睛,对着关祖的眼睛用着某种规律的声音说了几句话,然后在关祖重复了一遍后,林琳这才又开始给关祖上药。 林琳只是改变了关祖对房间的印象,却并没有改变关祖对于昨天黄森意外坠楼的真相。 林琳考虑了一瞬间,觉得跟房间相比,黄森的死并不算是什么大事。 毕竟杀人后毁尸灭迹太轻松了,而杀只鸡还要放血去毛才能下锅炖呢…… 好吧,林琳承认,她就是三观歪到了九十度角了。 竟然会觉得杀个把人不是重要的。 ╮(╯▽╰)╭ 给关祖上了药,林琳又给关祖倒了杯果汁,便开始整理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 当那整整两大袋东西都整理好后,林琳才发现她竟然光是买零食就占了一袋子。 「你是笨蛋吗?」看着那一袋小零食,坐在沙发上的关祖终于发出来了今天进屋来的第一道声音。 厨房是半开放式的,从客厅里的沙发上就可以清楚地看见那超大的冰箱里除了啤酒外什么都没有。 可是面前的人去了一趟超市,除了那一袋子零食外,就买了一盒鸡蛋,一袋虾仁,两包快餐面,以及一些水果和几袋速冷食品。 「引狼入室的笨蛋吗?」没有哪个人喜欢被人叫笨蛋,林琳自然也不例外,听到关祖这么说,直接回了这么一句。 爱怎么生活是她的事情,她只要将自己餵饱便全家不饿了。你管她是吃零食饱的还是吃饭饱的呢。 可惜年纪也不比她大多少的关祖小朋友却是有听没有懂。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林琳是在骂他狼。 关祖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起来,看着林琳的眼神还真的很像狼崽子。 兇狠的,都要冒绿光了。 林琳将东西都放进冰箱,又洗了水果出来,见关祖那脸色难看成那个样子,只得在心中嘆了口气。 小屁孩年纪不大,这中二的病却发的早。 「我有一本书,叫《狼图腾》,回头借你看一看。」想到这个小孩自小受的苦,林琳便有些心软的转移了话题。 「狼图腾?」写狼的书? 林琳点头,「嗯,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相较于鸳鸯这种生物,我更喜欢狼。」 母鸳鸯死了,公鸳鸯就会再找一个伴。可是狼却不一样,即便伴侣死了,他们也不会再找个新的。 还有一点便是林琳最喜欢狼的记仇性子。 比她还要记仇的生物,估计这世上也就只有狼了吧。 见林琳这个反应,关祖又觉得刚刚林琳可能并不是在骂他。抿了下嘴,关祖想了想,这才问出了自己放在心里一天多的疑惑,「你不害怕吗?」 林琳知道他在问什么,见他在等着自己的回答,摇了摇头,「相较于杀人,我更害怕被人杀死。若是再过五年,十年,我不会杀他。我会让他跪在我面前唱征服。」顿了顿,林琳又接着说道,「杀一个人,或是杀很多人来泄愤。不如让那个招惹了自己的人站出来给自己出气。 让那些随意折辱我的人,只能小心翼翼的捧着我,供着我,让他们看着我的脸色过着每一天。 看着他们明明不满意我,却不能对我怎么样,还要一味的对着我赔笑脸。让不知道内情的人一味的羡慕他们有个出息能干的好儿女,却让他们有苦说不出。 高高在上的鄙视他们,用看蝼蚁,看杂碎的眼神看着他们,而他们却还要笑着点头说『』是……让他们活着,比杀了他们更有意思。」 关祖:「……」真的比杀掉那些人更好吗?这几年,关祖每一次被爸爸虐打的时候,都恨不得杀掉当警察的爸爸以及那些和爸爸一样的警察…… 「你别不相信,我这个办法可比杀掉那人,杀掉那个同个职业的人有用多了。」林琳看着关祖并不相信的眼神,继续笑着忽悠他,「你想着,杀人不过是一锤子买卖。人死了,下次你要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找谁泄愤去?找那些不相干的人,他们又知道什么,你说什么他们都是一问摇头三不知的,哪有当事人来的有感觉? 就好比你爸爸吧,现在是北区的高级督察,又是下一任警司的候选人。这样的人,最在意的是什么?」 关祖看了一眼林琳并没有说话。林琳也并不以为意,直接往下说道,「说到底也不过是名声和地位。若是这些他用了一辈子得到的名声和地位不如你短短几年的努力呢?若是你将来成就非凡到让他一个警司都得小心翼翼对待呢? 若是你成为了你爸的上司,在开会的时候,在公共场合大义灭亲的指责你爸爸工作失职呢?这岂不是更有意思? 想要打倒一个人,方法有很多。而暴力手段,却只是小打小闹的皮外伤吧。真正摧毁一个人的办法,那应该是摧毁他的信仰和他的意志。」 摧毁信仰? 「那你的信仰是什么?」 第256章 听到关祖这么问,林琳有那么一瞬间的怔愣。 她的信仰? 她,有信仰这种东西吗? 她为人简朴,好像并不怎么需要这种奢侈品吧。 第525页 被自己这种想法囧了一把的林琳,回神看关祖,发现关祖也正在看着她。心中微晒,然后以一种非常正经严肃的口吻说道,「什么是交浅言深,这便是了。你我之间还没有到达谈论信仰的交情。这个问题留到以后我们再谈吧。」 「……」,关祖歪头看林琳,好像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呵呵,哪里都不太对,好不好? 等过个几年,关祖才明白他今天感觉不对是因为什么了? 卧草,老子都围观你杀人兼毁尸灭迹了,你特么还说咱俩交情浅?那交情深是啥样的,你给老子说说呗? 乃个双重标准的女人。 ╮(╯▽╰)╭ 关祖并没有在林琳这里呆多久,毕竟回去晚了,他那变态的只会在儿子身上找优越感的爹还会再给他来一顿胖揍。 蹭了林琳一碗虾仁鸡蛋面,关祖便心情有些压抑的回了隔壁。 如果他也是一个人住,那就不用天天回家被爸爸打了。 要是爸爸今天还打他,那他睡觉前就再打一回电玩,杀杀小怪兽。要是爸爸今天没有打他,那他就去书房找一本跟化学有关的书…… 林琳见到这样的关祖,其实心中还是有些个感触的。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以后会犯下累累命案的关祖,此时只不过是一个从来没有被人真心爱过,接纳过的孩子罢了。 想到从小被人如此对待的关祖,将来也不过是杀上几个警察,抢上几回银行,林琳便觉得关祖本性真不坏,若是她,呵呵,她一定会满世界的投炸弹,让所有人都玩完的。 关祖走后,林琳练了一会功夫,便提前洗漱躺在床上玩电脑了。 每到一个有网络的时代,林琳都会立即变身为网瘾少女。就连那些网页蹦出来的插页,林琳都会看得目不转精。 一直玩电脑到凌晨,林琳才打了个哈欠,倒头睡了下去。 至于电脑和零食,则被林琳直接堆到了床的另一侧。 反正她一个人睡,床够大着呢…… 之后数日,林琳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上学,去超市,在家玩电脑或是给邻居家的小孩上药兼做一些人生影响,平静到林琳都忘记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这一天放学回来,家门口站着个男人,林琳眯眼打量了一番,便看出来这人是黄森相片中,老了几岁的黄森好友陈国荣。 她所在这部电影的男主角。 长的,又老又寒碜…… 「林琳?」陈国荣看着林琳非常自然的走到好友新家门前,然后拿出钥匙开门,于是带着一丝肯定地问道。 林琳回身看着陈国荣,「你是……陈警官?你好,我知道你是黄森的同事陈国荣警官。不过黄森并不住在这里了。」林琳仿佛有些费力的认出了面前的人,然后语气有些冷的对面前的人说道。 陈国荣眉头微皱,「不住在这里?那他去了哪里?」没道理呀。他这位好友可没有什么房产,而且黄森不住在这里,难道是让面前的小孩一个人居住的? 「不知道,前几天来了一群人,说是他欠了好多好多的赌债,然后那群人离开后,他也不见了。」言下之意,便是黄森还不起钱跑了。 呃…… 这不能吧? 陈国荣明显不相信黄森会跑,毕竟他与黄森认识了很多年,而且……这些年,他也没少借黄森钱。 「您要进来坐一坐吗?」林琳打开门,发出善意的邀请。 林琳早就想到黄森突然失踪一定有人发现,所以也并未对陈国荣的到来表示多么的惊诧。 毕竟前些天,她才打发走那批来讨债的人。让他们相信黄森并不住在这里,而人也已经跑的没影了。 至于她和房子,那压根跟黄森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她姓林,房子在她的名下。 陈国荣听到林琳的邀请,想了想还是进了房间。 在林琳的布置下,整套房子已经大变样了。 里面不但没有黄森的生活痕迹,就连林太太和原主小姑娘的生活痕迹也都没有了。 这样善于以观察破案的陈国荣不得不相信黄森早就不在这里生活的事实了。 「这里就你一个人生活,是吗?」陈国荣看着林琳并没有关上的房门,想了想认真的问道。 黄森娶了林太太的事情,以及林太太带着年幼女儿寡妇再嫁的事情,陈国荣都是一清二楚的。虽然不想承认自家好友躲债逃跑的事实,可是让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独自生活还是让陈国荣那泛滥的爱心,有些不放心。 林琳点头,「嗯,父母给我留下了很大一笔生活费,我一个人生活并不会有问题。至于安全问题,」林琳顿了顿,「这里是警察公寓,隔壁与楼上楼下都住着警察,所以这也不是问题。」 林琳知道,这就是一个烂好人。 「要不要搬到我那里去居住,呃,我是说,你可以搬到我女朋友那里去居住。她是个一护士,非常的温柔。你们住在一起也可以互相有个照顾。」 林琳摇头,她可没有想要去别人家住客,或是去寄人离下过日子的想法。「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上学的地方离这套公寓非常的近。若是搬家可能不太方便。」这是多么好的一个理由呀。 虽然见多了犯罪,可陈国荣还是个天真的好骚年,听到林琳这么说,陈国荣便相信了林琳的话,不过还是想着叫自己谈了多年恋爱的女朋友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到林小姑娘这里来看看。 第526页 毕竟一个小姑娘独自生活,实在让人不太放心。 陈国荣又问了几句黄森消失前的事情,便离开了。而林琳见陈国荣离开,便将房门关上了。 因此关上房门的林琳并没有看见陈国荣去了隔壁。 陈国荣只知道隔壁住着同事,是谁却是一无所知。 他想着黄森一时不可能回来,所以想要拜託一下隔壁的同事有事无事的时候照应一下林琳。 陈国荣的到来,正好打断了关家父子的日常『亲子』时间。在陈国荣将来意道了出来后,关祖眼神来回打量关父和陈国荣。 他还以为警察都会向自家父亲这样呢。竟然还有这种一看就傻里傻气的。 隔壁那黄毛丫头真的需要别人的照应吗? 想到已经死掉的黄森,关祖对面前的男人倒是升起了一点同情。 这个傻逼。 上一个照顾她的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陈国荣楼上楼下的拜访了自己的同事后,便离开了林琳所在的这栋警察公寓。 而被打断了的关父也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兴致,于是将关祖打发掉自己出去熘达了。 关祖见此,拿了门钥匙便去了隔壁。 去上药,兼……喘口气。 林琳刚练了一套体外的功法,便听到敲门声,一个魔咒打过去,见是关祖,嘆了口气,便走到门口去给他开门。 「一会我给你找把钥匙吧,省得天天按门铃。」你按不要紧,她还得起身去开。 反正林家这套宅子她已经用魔法收拾好了。而且只要到了现代社会,她就很少进空间,除了会时不时的用一些魔法外,并不害怕被人发现什么不同的地方。 家里的钥匙有多重要,小小的关祖还是知道的。现在听说林琳要给他家里的钥匙,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了那么一丝丝的温暖和甜意,眼睛有些热,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林琳按着往常的习惯将药箱找出来,然后开始准备给关祖上药。 ……其实林家的药箱因为最近频繁使用的关系,现在便一直放在茶几上。 而在林琳准备给关祖上药的时候,关祖的眼角扫过茶几上的两个图案不一样的卡通马克杯时,心里又是一热。 这里真的很好。 好到他想到跟她生活在一起了。 今天的伤比较轻,也比较小,林琳有些怀疑关爹可能没吃饱饭,不过这话她却是一个字也没有问的。 关祖在林琳给他上药的时候,将陈国荣去他家的事情道了出来,然后想到陈国荣除了是警官还是黄森好友的身份,便有些担心林琳。 「黄森死的连灰都找不着了,有什么好担心的。要证据没证据,要人证,倒是有一个,不过?」敢去做证,弄不死你。 「我不会去做什么狗屁人证。」虽然没有听出林琳话中的阴狠,不过冲着警察这个职业,关祖也不会去告发林琳的。 谁亲谁近,他心里特别的明白。 黄森是个什么鬼,哪有林琳来的重要。 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是林琳于他,是一种不一样的温暖。 林琳莞尔一笑,「那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好吧,本来她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到那个黄森变成了一滩黄水,然后衣服都被烧成灰的事实,关祖也觉得他这担心很多余。 「对了,你刚刚说那个陈警官楼上楼下的拜託别人平时照顾照顾我?」吃饱撑的吧? 关祖闻言,点头,「嗯,他来我家的时候,我听他走的时候说要去楼上楼下说一声的。」 我去,这人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他不去拜託别人,别人也就不会知道这个家里平时就只有她一个人生活。可是他这么一去,要是有点歹意,心术不正的,像黄森这样,或是像关爸那样的,她一个单身小姑娘还能有好日子可过? 这个,这个二百五的陈国荣。 越想越气,生了一肚子气的林琳在关祖离开后,特意跑到她家窗户和门外等地方施了几个恶意驱逐咒,这才郁闷的回到房间。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林琳并不觉得她凡事往坏处想有什么不对的,毕竟这年头财帛动人心。便是不为她的才和财,也会有一些因为各种不顺心而心理变态的傢伙想要对她这个柔弱的美少女做些什么的。 别的不说,只说关爸那种人,天知道会不会在知道了林家的情况后,直接拎着他那手铐屁颠颠的奔过来,让她享受一把关祖的待遇。 林琳不知道的是,她还没有享受到关爸的热情好客,便先将关爸关在了楼层之外。 因为林琳施展恶意驱逐咒的时候,不但施在了她家门口,竟然也顺手的在关家门口施了一个,同时还在电梯和楼道口都设了一道,于是乎,当天晚上在酒吧喝了点小酒的关爸一直在电梯里打转而没有回到家…… 后来因为喝的实在是太多,整个人晕睡在了电梯里,这才被公寓打更的老伯送回了家门口。 关祖的母亲今夜也没有回来,家里就只有关祖一个人。 听到门口的动静时,看了一眼猫眼,犹豫了一下,这才将房门打开。 看到关爸醉成了死猪,关祖和那位老伯合力将关爸送回卧室。关祖谢过了那位老伯,犹豫了一下,带着自己的衣服和洗漱用品,还有书包等物,拿着林琳之前给他的钥匙打开了林琳家的房门。 第527页 第257章 关祖根据多年挨打的经验,很肯定的说,明天早上他爸一醒来便会对他再来一顿爱的鼓励。 而且又因为宿醉后的头疼问题,他爸下手更加没有轻重。所以今天晚上提前躲出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他还记得去年有一次关爸喝多了酒,第二天一早便将他打了个半死,当时他的肋骨都被打断了一根呢。 现在想起来,他都还能感觉到那种疼。 想到这里,关祖又想到了他妈妈。 当时妈妈非常的生气,还与爸爸大吵了一架。最后,最后,给了他一张银行卡,却在他住院和出院期间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仿佛那场因为他的吵架是他平空想像出来的一般。 一边换鞋进屋,一边想着,若是他这一回也被打的住了院,林琳会不会去看望他。 她,应该会去看他的吧。 想到那间除了医生和护士便再也没有人进来过的高级病房,关祖对父母的感情越发的淡薄。 关祖一进来,林琳便知道了。侧耳听了一会儿,发现关祖的气息一直在客厅里,并且唿吸渐渐的变得绵长,林琳知道关祖已经睡死在沙发上了。 想到客厅里的恆温咒,林琳倒也没起身去给他盖个被什么的,翻了个身,继续睡了过去。 至于关祖为什么会来她家睡觉这个问题,林琳并没有转动她那比二两多一些的大脑,反正答案也不外乎是那么几种。 过程,理由什么的都不是重要的,重要是结果。 而结果便是关祖已经睡在她家的客厅里了。 要不,明天给他收拾出一间客房吧…… 一夜好眠的林琳在清晨的阳光照进来的时候才一脸餍足的起床。 走到客厅,看见关祖还在睡,林琳施了一个无声无杖的局部静音魔法后,便去洗漱间洗漱,并且做早点了。 因着有关祖在,林琳便煮了肉粥,又从冰箱里拿了袋速冻包子放在蒸锅里蒸上。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拿了一颗辣白菜,切成条摆在一个小盘子里。 …… 在还有五分钟包子就要出锅的时候,林琳将关祖叫了起来。 关祖被林琳叫醒,脸上一副茫然的样子,半晌回过神来,才记得自己昨夜过来投宿的事情。 「你东西到是准备的齐全,快去洗漱,早饭马上就好了。」看着关祖带来的东西,林琳笑着打趣了他一句。 关祖见林琳非常自在的让他去洗漱,连问一问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都没有,心里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不过到是更自在了些。 吃早饭的时候,关祖虽然对那什么香茹馅的包子非常的牴触,不过还是吃了一个水煮蛋。 在刚刚将一颗鸡蛋剥好后,林琳一个筷子便将剥好皮的鸡蛋抢了过去。咬了一口后,一边将鸡蛋放在粥碗里,一边对着关祖说道,「我卧室旁边那间,你下次要是过来,就睡那间吧。」 林琳最近不太喜欢小房间太多的格局,所以这套房子直接让她用魔法将多余的房间都打通了。 除了卧室和一间衣帽间外,她都弄成了开放似的。这样一来,房间看起来又大又空旷,不过也没有了多余的卧室。 之前弄早饭的时候,林琳看着关祖还没有睡醒,便提着魔杖去将衣帽间给改成了卧室。 说实话,自从有了魔法,林琳便觉得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改个小房间,也不过是抬抬胳膊,挥挥手的事。 然而,林琳没有当回事的事情,却给了关祖一个避风港。 林琳又抢他剥过皮的鸡蛋,关祖还没有张嘴说什么,就被林琳的话打断了。听到林琳允许他住进来,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好。」看了一眼一副不以为然样子的林琳,关祖咬了咬唇又问道,「我昨天晚上过来的时候,吵到你了吗?」 林琳看他的神色,心里一动,笑眯眯地说道,「并没有呢,早上起来才发现客厅里多了一只小猪。」关祖是属猪的,所以林琳时常会拿这个生肖开玩笑。 「睡的那么死,连晚上有人进来都不知道,你才是猪呢。」听到林琳这话,关祖心里一松,也有了心情反驳她。 两人一起用了早饭,在林琳的她做饭,他就得洗碗的规矩下,关祖乖乖地去厨房洗了澡。 洗过碗,在林琳靠着厨房门的监工下,关祖又擦了操作台,清理了垃圾…… 事毕,林琳问了关祖怎么去学校后,两人便出了家门。 出家门的时候,林琳耳尖的听到了隔壁开门的声音,于是拉着关祖连忙闪进了楼梯间里。 林琳之所以躲起来,倒不是怕关爸,她是害怕关爸再对关祖动粗。 天天面对伤痕累累的小少年,铁石心肠的人也要心软了。 关祖在和林琳进入楼梯间以后,也听到了家里大门的声音。他知道是他爸正要出门去上班,心里非常害怕让关爸发现他和林琳在一起,于是两人相互看了一眼,都没有出声的从楼梯下了一楼。 出了公寓的大门,两人因着不是同一所学校,便分开各自去了自己的学校。 至于关爸,两人一直以为是错过了时间,他已经坐着电梯离开了,所以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而事实便是关爸又被困在了走廊里,进不去,出不来…… 第528页 关爸被困的一个上午,心里发毛,先是给警局打了个请假的电话,然后想了想,因为害怕丢人什么的,只给老婆打了一个电话,让她速速回家来。 关妈一夜风流,这会正在休息,被关爸的电话吵醒后,非常的不耐烦,于是一脸气唿唿的回到了公寓,然后就发现自家男人竟然在走廊里转圈。 心中一边对他极尽鄙视,一边拿出钥匙将门打开。 「物业不是有钥匙吗?干嘛急吼吼的将我叫回来。」关妈一边说一边开门,开门后便走了进去,发现关爸还不进来,皱着眉头很是不耐烦,「怎么不进来,还等着我请你进来呀?」 关爸闻言,只是看了一眼关妈,然后沉默的走了进来。 原来他们家的大门在这个方向呀。 即便是警察,但有的时候也带着一丝迷信的思想。 内地的警察,他们信奉的是党,是为人民服务。而在香港,有些警署还会供着关帝像,所以此时在自家门口晃悠了一上午的关爸,便觉得他应该去找人破一破,他是不是冲撞了什么。 关爸这人,是个死好面子的官迷。有些小恶,但在大事上,却并不会犯什么错误,他之所以会一直被林琳的恶意驱逐咒挡在外面,其实不过是他心中时常浮上来的暴虐情绪罢了。 关爸好面子,又不好意思对着别人述说他找不到电梯,找不到门的窘境,于是在自家媳妇出门的时候,连忙跟着一起走了。 那个态度差点没将关妈吓到。 这是几个意思,想要捉那啥? 话说,她当初怎么就看上这么一个废物了呢? 要不是她的身份不能离婚,她早就一脚踹了他了。 幸好两人去车库提车的时候,关爸没有跟着关妈上同一辆车,不然保准得吓坏她。 关爸因着家里的事情,心里总是毛毛的。所以正经有一阵子,睡在了警局里。 而关爸睡在了警局,关妈又时常不回家的情况下,关祖便更是大摇大摆的搬到了林琳家里。 …… 后话暂且不提,只说与林琳吃过早饭,然后出门分开的关祖。关祖走在上学的路上,心中却想着转学的事情。他和林琳差不多的年纪,倒是可以在一所学校上学。反正他的成绩,在哪里上学都是一样的。 反正他上学从来都是不听讲的,所以考试也是从来都不及格…… 想到以前为了让妈妈多关心他注意他,他故意跟人打架,故意逃课,却没有想到妈妈一次都没有来学校,来到学校的只是妈妈的秘书或是助理…… 以前没觉得怎么样,现在想来,却发现他真的很幼稚。 林琳也没有父母,过得不是比他更舒心?上学,去超市,玩电脑,练功夫,每一天过得都很充实。 …… 关祖想着如果他转学了,就可以和林琳一起上下学,一起回家,然后一起做饭吃。越想越兴奋的关祖,早就恨不得现在就去找他妈,然后办理转学的事情。 至于让林琳转学去他所在的学校的事情,关祖是一点都没有想过。毕竟再不知道世事,他也知道以林琳现在父母双亡的情况,想要转到他现在就读的学校太困难了些。 想着这些事情的关祖,到是放下了前一天因为黄森的死亡,陈国荣的到来而对林琳升起的担心,可是陈国荣却放不下因为黄森的离开而对林琳的担心。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陈国荣便叫了他平时工作忙,而没有时间陪伴的女朋友孙可颐每隔个一两日便会来林琳这里。 孙可颐是个性子有些可爱,但是为人又非常淡薄,非常温柔,再加上可能因为是护士的原因,所以为人也非常的有耐心。 她对林琳非常的上心,对在这里看到的关祖也非常的上心。当她发现关祖的身上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伤的时候,还会非常尽责的给关祖上药。 她一直以为关祖的伤是和小朋友玩耍或是打闹弄出来的,所以一直会耐心的告诉关祖不要受伤。 林琳对关祖起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可是孙可颐的出现,却让关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应该属于母亲的关爱。 开始的时候,关祖是拒绝孙可颐的出现的,因为他觉得孙可颐的出现,夺走了他的玩伴,让林琳的世界里不在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到了后来,每一次孙可颐来林琳这里的时候,关祖都会过来。 虽然也不会说什么话,可是关祖看着可颐的眼神却带着非常明显而又别扭的亲近。 可颐工作多年,又在医院里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病人,于是对于这个一看就非常缺爱的小男孩,便也知道用什么态处相处。 一来二去的,倒也处出了一点感情。 因为相处的时间长了,关祖和林琳倒和可颐与陈国荣和阿鹏都有了往来。虽然还是可颐与他们两人接触的比较多,不过陈国荣只要一有时间便会开着车带着他们出去玩。 好吧,虽然玩的并不多有意思就是了。 陈国荣是个好人,不但脾气好,为人处事上也是那种敦厚的。关祖其中对于陈国荣一时是喜欢的,一时又是讨厌的。 喜欢的时候,关祖便会态度很好的依偎在陈国荣身边让他教自己怎么组装枪械,怎么近身攻击,试一试他从林琳那里学来的功夫对付警察的功夫有多少的胜算。 讨厌的时候,就算是陈国荣买了关祖喜欢吃的烧鹅,关祖也是只看着,一口也不吃的。 第529页 反正,就是怎么别扭怎么来。 关祖的别扭不会对着林琳来,当然,也不会对着可颐来。所以所有的别扭劲便都朝着陈国荣身上使了。 当然,因为知道阿鹏是可颐弟弟,还是亲弟弟的关系时,那股子别扭劲,更甚了一些。 他一直希望可颐和林琳对他是最好的,心里最在意的也是他一个人。可惜这种想法,只能在林琳身上实现了…… 因为时间长了,关祖便时常接触得到陈国荣和阿鹏,于是关祖便想着,幸好他的志向不是当什么警察,不然都会被这些蠢下属蠢到哭死。 烂好心的蠢警察们! 第258章 因为有陈国荣和阿鹏的存在,关祖对警察这个职业倒是没有那么愤世嫉俗了。 等到在林琳有意无意之下围观了几次陈国荣办案的经歷时,关祖对于这帮子蠢警察已经再也没有话说了。 为了一个并不确定的证人证词,就要在整片小区挨家挨户的一遍一遍问。 为了一个报警人都不确定的报警电话,半夜三更的就要赶过去查看问询。 为了这个,为了那个,仿佛不会受伤,也不会疼痛一般。这让小小的关祖对于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 他的爸爸,就算站得再高,也不能代表所有的警察形象。 当关祖不在仇视警察这个职业后,关祖的独占欲又明晃晃的突现了出来。 可能是得到的太少,所以关祖的感情很独。 他希望有那么一个人,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她的心里,她的眼里,都只能有他一个人。 所以对林琳这个玩伴,他不喜欢也不愿意看到林琳和别人走的太近。他希望林琳的眼睛里,乃到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虽然他也知道这样很不公平,可这却是他最真的希望。 自从转了学,关祖就像一只护食的大狗,他将林琳身边的所有人都撵的远远的。让林琳的交际圈越来越窄,窄到没有朋友。 后来可颐走进了他的生活,这让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他必须改变和林琳的关系,先成为她的男朋友,然后是她的未婚夫,之后是丈夫。这样一来,林琳才能真正的属于他。 就像可颐与陈国荣那样的关系。 不过,看了一眼林琳正在看的高中言情偶像剧后,关祖觉得他的这个想法应该再晚几年实现,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就都成为了高中生,然后可以像林琳喜欢看的偶像剧里演的那般谈恋爱了。 陈国荣那个笨蛋说过,喜欢一个人,就要投其所好。 他想,若是以林琳喜欢的方式谈恋爱,她应该也会喜欢上自己吧。 想到这里的关祖,又想到了他的学习成绩,以及身高样貌。 他……应该会符合林琳心中的言情男主条件吧? …… 关祖此时对于林琳的喜欢,开始的时候是那种独占欲在作祟,等过个几年当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对于林琳他才产生了更深的感情。 不过独占欲非常强的关祖因为可颐的关系,却对她的男朋友和弟弟非常挑剔。 从长相到工作,从办案能力到速度,都被关祖挑剔够呛。 陈国荣那个老好人除了笑笑以外,并不生气。而可颐的弟弟阿鹏虽然有些被关祖惹毛,不过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倒也没有太过于在意。 当然了,只要关祖把阿鹏惹毛了,阿鹏就会凑到林琳跟前跟林琳说话,于是每每到了这个时候,关祖又会被阿鹏惹毛。 他不但是可颐的弟弟,竟然还跑到林琳跟前跟林琳说话。 哼~ 可颐的弟弟真心太讨厌了。 …… 看着和可颐说电视剧的林琳,再看一眼站在阳台说什么案情的陈国荣和阿鹏,关祖犹豫了一下,便抬脚去了阳台。 八点档的狗血电视剧无论怎么麻醉自己都没有真实的案例吸引他…… 环境对于一个人的薰陶是非常重要的,在林琳的坏榜样和可颐的爱心护士情怀下,亲祖渐渐地向陈国荣靠近。 一边在心中鄙夷陈国荣的办案方法不够先进,一边又在心理对他的执着与热情感受敬佩着。 至于阿鹏这个拔枪都拔不好的『笨蛋』,他都懒得去鄙夷他。 蠢死他得了。 ╭(╯e╰)╮ 最近一段时间关爸找了好多人看风水以及他的八字,可是情况仍是没有改变。最终结果仍是找不到家门。 不但他找不着,有的时候连他请来的大师都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这层的电梯口和他们家的大门。 当然那些大师找不到,并不会直言告诉关爸,他们只会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误导关爸。于是关爸就更加的积极寻找大师破祟以及解决回家的办法。 当林琳在偶然间知道关爸的举动后,笑得跟只偷了鸡的狐狸一般。于是在知道了原委后,当天便给了关祖一个带着忽视咒的小魔法道具。 而自从带上这个东西,倒是让关祖避过了关爸大半以上的注意力,也少挨了几顿打。 这么折腾了一段日子后,最后一位在香港非常有名望的风水大师实在看不下去了,劝关爸去医院检查一下大脑或是…神经。 这大脑或是神经出了问题,关爸别说将来的升官发财了,他那辉煌的职业生涯也将告一段落。 就算是没有问题,只要去医院做了这方面的检查,那么以这个世界没有不透风的墙的定律,这件事情也会被众人知道。 第530页 若是真的在这方面有了问题…… 关爸都不敢想像那是什么样的后果。 不过转念一想,关爸又觉得他没病,不然为什么他去警署或是其他的地方都不存在这样的怪异,偏偏只有回家会这样呢? 也许真的如某位大师所说,这家里的风水跟他八字相剋,与他犯沖。 关爸想到隔壁一尸两命的娘俩,便觉得他这找不到家的毛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这人吧,都是人善被人欺,关爸越想越觉得这可能是早死的林太太在作崇,可是他依然不敢对林琳做什么,他害怕林太太还未走远…… 于是关爸就又想到了搬家。 搬家好呀,远离一切邪祟。 香港警察的福利和待遇都非常不错,关爸有些个积蓄,再加上自家媳妇也是个有钱的,于是关爸在媳妇回家的时候,难得和颜悦色的说了一通话,并将买房搬家的事情道了出来。 最近关爸不是住在警署,就是积极的上下班接送关妈。关妈最近被关爸侍候得很舒服,所以无所谓住在哪里,听到关爸这么说,便想也不想的同意了。 可是坐在餐桌一旁低头吃饭的关祖却并不想搬家。 他转学了,每天都可以和林琳一起上下学,爸妈不在家的时候比在家的时候还多,所以他现在几乎吃住都在林琳那里,现在要是搬家了,不说会不会转学,只说以后再和林琳这么相处就有些个困难了。 只是在关家,从来都没有关祖说话的余地,他现在要是敢张嘴提出反对意见,估计今天他的皮子都得被抽飞了。 心事重重,皱着眉头心不在焉的吃完了饭。在关爸和关妈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拿着林琳家里的钥匙去了隔壁。 林琳一个人生活,生活作息非常的有问题。 如果关祖不跟她一起吃饭,那她是什么时候饿了,才会吃东西,而不是按着时辰吃晚饭的。 毕竟林琳是个零食和水果控。 关祖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林琳半躺在沙发上,一边端着一个长柄小锅吃面,一边看美剧。 「这世上真的有这么先进的汽车吗?要是有,给我来一打。」关祖一屁股坐在林琳身旁,用茶几上的牙籤插了一块梅肉放在嘴里。 电视里这会正在播放一部美剧,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他的一部非常智能,有智商并且非常人性化的汽车的故事。 林琳看了一眼她特意拿出来配面吃的小菜被关祖吃了,也没放在心上,继续转头看电视剧,「我不贪心,给我一辆就行。」面对这样的一部车子,她也很想要呀。 美死你得了。 关祖吃了两块梅肉,看到林琳吃面的样子,知道她差不多是饱了,于是便将林琳吃面的长柄小锅接了过来,然后也不嫌脏的拿着林琳的筷子大口的吃了起来。 其实每次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关祖都觉得他没有吃饱。今天因为关爸提出搬家的事情,他就更没有心思吃饭了。这会看到林琳吃东西,本能的便觉得饿了。 将面都吃了,又将林琳准备的配菜也都消灭掉后,关祖才一脸大爷样的靠着沙发背,将他的来意道了出来。 「这有什么难的,你自己留在这边不就得了。反正你爸妈不是也没说要卖房子吗?」关家还没有差钱到卖了房子才有买房子的钱。 关祖听了眼睛一亮。 是呀,在自家父母心中,他并没有他希望的那般重要。他要是提出留在这里居住可以方便上学的话,估计他家那对父母并不会反对。 不过就是多出一份钟点工的钱罢了。 不过前提是拿什么来说服他们。 「你是不是傻?你现在的学习成绩不是比你在原来那所学校要高出很多吗?你有这么大的进步,还不是因为你在这所学校里更适应这边的教学环境?这边的房子离学校近,你也住习惯了。上下学用不了多长时间,可以让你有更多的时间学习……」 林琳也不担心关家会在关祖有了理由后,还会带他离开。若真的会带他离开,在林琳看来,那也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爱。 若真的是那样,她不会吝啬一些小手段也要帮关祖留在这边。 这关爸经常拿关祖出气这件事情,林琳早就看不惯他了。 她就没有见过这么缺德带冒烟的亲爹。 若不是怕有潜在中二病的关祖介意,她早就收拾了关爸了。 …… 事情也果如林琳所想的那般,关爸和关妈在听了关祖的要求并且看了关祖的成绩后,都没有反对将关祖留在这边。 关妈有的是钱,于是又给了儿子一笔钱,也没有带走原来的钟点工,俩口子就搬走了。 而自从关家俩口子都搬走后,关祖便正式带着他大部分的行李搬到了林琳这边居住。并且还特别主动的上交了一部分生活费,又让平日里负责打扫卫生和採买生活用品的钟点工,买一些林琳日常会买的生活用品放在原来的家里,然后他放学后再拎到林琳这边。 两个小孩正式进入了同居生活,这让平日一有空就过来看望林琳的孙可颐非常的心疼他们。 一个没有了父母,一个有父母却跟没有父母一个样。 不但孙可颐心疼林琳和关祖,就连陈国荣也是有一时间便会带着他们俩出去玩,阿鹏也变得逆来顺受起来,生活一下子就变得让关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第531页 关祖的生活中没有了那对极品的父母,再加上时常受到正面能力的影响,整个人的气质都在发生着改变。 人也积极向上了很多,按着命运轨迹,他此时应该有的一些交友圈子,也都远离了关祖。 毕竟积极向上的人,和不学无术的二世祖是没有共同语言和爱好的。 时间就像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人,一步又一步,永不停歇的向前走着。 等到林琳和关祖都考上了离他们所居住的地方不远的高中后,关祖一边努力的学习,一边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且以优秀的成绩成为了高中学生会的副主席后,便对林琳展开了偶像剧中的追求模式。 这一行为直接将林琳囧死了。 林琳相信,在这个世界里,她走路最长最囧的路,一定是关祖的套路。 不过……也满足了林琳那点小小的虚荣心。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关祖高中毕业,准备和林琳一起考大学的时候。 关妈那天犹如突然恢復了记忆一般,想到了她还有个那么大的儿子今年要联考的事情,于是也不经关祖的同意,直接帮成绩还不错的关祖办理了去美国留学的手续。 当关祖知道的时候,他的学籍都已经转到了美国的一所大学里,这让关祖非常的气愤。 「算了,别生气了。咱们之前不也是想过要出国留学的事情吗?」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就被关祖霸道宣布女朋友身份的林琳,此时终于干了一件女朋友会干的事情,「虽然不是咱们看好的学校,不过那所学校也非常的出名。」 林琳好声好气的好一通劝,关祖才消了气。此时一脸不高兴的将林琳搂在怀里,「我不想念什么商管。」这对他将来的工作没有一点帮助。 林琳点头,「那就不念,去了学校,你就自己转系。」天高皇帝远,再加那对心大的父母,估计就是转系了,这两人也不会知道的。 关祖点头,「法律,政治以及社会关系学什么的,都对我将来进入政府机构非常的有帮助。」 香港是特区自治,现在的时间正好,他完全可以在这五十年没有结束前站在政府的高端。 等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向林琳求婚,然后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让他那对父母仰头看着当初被他们漠视,暴打的儿子是如何站在顶端的。 「你想好你的专业了吗?」关祖说完了他对未来的规划,便又问了一遍林琳的打算,「你外语那么好,要不就再选个外语专业来学吧。既省心又省精力,将来我出访的时候,你一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外语,岂不是惊艷众人。」 林琳:「……」八字还没一撇呢,这会就想着当官时的出访问题了。 脸呢?脸呢? 林琳也知道如果没有意外,她和关祖可能真的会走到一起,因为这个小屁孩是真的很霸道。 加上关祖的志向,于是林琳想了想便说道,「……还是学医吧。如果一个拿手术刀的人,一张嘴就能说出好几国的语言,那才叫惊艷呢。」 关祖:「……」比他还敢想。 …… 林琳决定了要学习的专业,便开始选择美国哪所学校更适合这个专业。 最后在关祖的殷殷期盼下,林琳还是选择了和关祖在美国同一个城市念大学。 开学前几天,关祖和林琳便买好了机票。不过在出行前,倒是只有林琳自己提着行李箱去的机场。 至于关祖,关家父母终于想起来儿子要去国外留学,想要给他送个行了。 于是俩人也不管关祖需不需要,便直接将关祖叫回了他们现在居住的别墅。 准备在那里吃顿饭,然后送关祖离开。 同时,再送儿子一场惊喜。 第259章 他们十八岁了,在香港这个地方,谈恋爱已经是很正常的年纪了。出国前两人一起见一见关家父母,也是道理。 只是从十岁开始,林琳与关祖就开始靠近,依偎,可是到了十八岁,整整八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关爸还是关妈,竟然都不知道两人的关系,这也让林琳和关祖对关家父母真的失望了。于是此时,林琳也就更懒得应付这两人了。 而且关祖也不愿意让林琳与自家父母接触。 虽然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可是在面对林琳的时候,关祖还是能够感觉到林琳对自家父母的不屑与鄙夷…… 这种感觉,关祖不想承认。可是不但林琳有,在他的内心深处,从不再对他们抱有希望,不再渴求他们的关注和爱后,也渐渐地被他们的为人处事以及生活作风给噁心到了。 等到他成为父母的那一天,他一定不会这般教育影响自己的孩子。 但是再怎么说,关祖也没有想到自家父母竟然会这么早就给他安排了一场商业相亲。 相亲的对象是什么造船场老闆的小女儿。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从小就不管他的父母,凭什么他长大了,不需要人管的时候,却想要操纵他的婚姻,将他当成商品卖掉? 一时压不住火的关祖,直接拎起包便冲出家门去了机场,留下脸色及其不好的关家父母以及挑着眉,一脸桀骜不驯的周苏。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 林琳早了周苏八年认识关祖,于是很多註定的事情都被截胡了。 第532页 虽然很抱歉,但是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同样要去美国的周苏却觉得关祖很有个性。 …… 林琳独自一人拿着行李提前去了机场,打的计程车却坏在了路上。不过就在计程车停靠的路上去碰见了郑小锋。 之所以知道这人是郑小锋,还是因为他在跟别人打架。 几个小混混围着他,一边叫他的名字,一边骂他是贼儿子,林琳从坏掉的计程车上下来,然后提起行李便大步走上前去。 一帮小混混打一个,实在是太不仗义了。 于是早就手很痒的林琳放下行李箱就一脚将离她最近的人踹倒了。 林琳出手快准狠,招式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于是就在郑小锋傻看眼时,三下五除二的便将那几个混混收拾了。 当那些人离开后,林琳看了一眼郑小锋,眼珠子转了转,笑眯眯地在他的抗议下,一手提着他的脖领子,一手拎着行李叫了一辆计程车,去了林家的老房子。 林家的老房子离这里比较近,打车也方便一些。而且最近那套房子原来的租户也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搬走了,所以那里正好空着。 林琳在见到郑小锋后,便觉得那里可以有个别的用处。 比如说,她准备收个徒弟,那里正好空间够大,让她可以做一些训练场地。 「你,你说什么?你要收我为徒?还要教我玄学?」那个玄学是什么鬼? 听着怎么像是看风水和捉鬼什么的呢? 郑小锋被林琳丢到房间里的沙发上时,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的美少女。 人长的不错,可就是病的不轻。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搞这个。 封建迷信,好不好? 「你叫郑小锋,原不是香港人。你父亲死于几年前的一场车祸,车祸的原因……」林琳顿了顿,又继续往下说道,「让你没有办法报考警校。不过,我却可以给你一个可以与警察合作的身份和本事。」 林琳没有错过郑小锋那一脸的见鬼神情,哼笑了一声,双手摆出一个阵式,念了几句咒语,只见原本干干净净的屋子,瞬时飘出了几个人影。 说是人影,不如说是鬼影。 那一只只鬼冒出来后,当场就将郑小锋的脸吓白了。 看到郑小锋被吓到,林琳满意的笑了。「玄学可不仅仅是看个风水,捉个鬼。他包含的东西可多着呢……严师出高徒,我会对你严加管教,所有的学习进度必须按我的要求完成,如若不然……我会让你知道玄学一派是如何惩戒不听话的徒弟的……」 被一脚踢着跪在林琳面前,不情不愿的磕了三个响头,郑小锋非常不解的问林琳为什么要收他为徒。 林琳想了想,实在是不好意思说你这个人有说谎装逼的天份。我们玄学这一行,就是需要这样的人才。 别的不说,只这郑小锋将来装警察,装的那叫一个真哦。若不是事情闹的太大,估计还能再装一阵子才会穿帮呢。 「你还记得陈国荣陈警官吗?」 郑小锋听到林琳这话,双眼一瞬间便亮了。 他当然记得,他还记得很清楚。 「我与陈,叔叔相识,受他照顾颇多,前日掐指一算,发现他命中有一大劫,而你与他有几分缘分,正好可以帮他破解一二。再加上你……与有门派有缘,这才收你为徒。」 从的时候,不就是有个不成文的习俗,只有来上一句『此物与我有缘「,便可以光明正大的伸手去抢的吗? 林琳觉得她并没有跟别人抢什么徒弟,她只是拯救了一个游手好闲的新新人类罢了。 正好还能挣一挣关爸的钱。 这几年关爸对于看风水算命什么的,非常的热衷。郑小锋天生就是说谎的行家,真话假话从来没有办法让人分辨出来。 先教他几分本事,然后挣一挣北区总警司的钱,也算是好事了。 这就叫肥水不留外人田。 其实林琳只要想到关爸不知道听到哪个骗子说的什么关祖不是养爷子,便特意将关祖叫回他现在居住的地方一顿暴打,心里就是既心疼又气愤。 这一回,她亲自培养个风水大师出来,看她怎么折腾他。 相较于那些骗子,她怎么也是跟求叔和马丹娜学过清洁的。 将来让关爸拿头撞南墙,都能说出百八十条的大道理来。 郑小锋:「……」这么年轻的师傅,说发呆就发呆,真的不是骗子? 看一眼四周观礼的鬼魂们,郑小锋转念又想到这位新上任的师傅心狠手辣的样子,于是便将偷跑的心思压了下去。 不为了自己,也要想一想对他有恩的陈警官。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许他真的能帮上什么忙呢。 …… 简单的给郑小锋布置了一番入门功课后,林琳又拿了一笔钱出来,让郑小锋去买一些道具回来。 在郑小锋离开老房子后,林琳立马拿出魔杖,对着这间老房子便是一阵改装。 客厅什么的就不动了,毕竟刚刚郑小锋已经看到过了。 不过除了客厅的其他地方,林琳都按着心中设想改造了一番。 书房和打坐一体的静室,练内外功的房间,还有专门给郑小锋准备的卧室。 明亮,干净整洁的卫生间和厨房都在一阵五颜六色下弄了出来。 第533页 大面上弄完了,林琳又去静室里,将一些玄学用得到的书籍都摆在了里面。还有一台播放机以及几张『教学』光碟…… 等到郑小锋回来的时候,林琳连客厅都施了好几个清洁咒了。「我要出门一趟,你这两天便按着之前教给你的,多多练习。」说完,林琳又招来了几个小鬼,留在了房间里,「这几只留在这里,全做监督了,敢人偷懒试试看。」 郑小锋:「……」世人天生就怕这些鬼怪,郑小锋也不例外,看着一言不合就放大招的师傅,郑小锋欲哭无泪。 看了一眼时间,林琳又简单的说了几句,给了郑小锋一把钥匙后,便拎着行李去了机场。 当然,因为时间的原因,林琳是施了隐身咒,并且幻影移行去的机场。 到达机场的时候,孙可颐和阿鹏都已经在那里了。见到林琳才来,可颐和阿鹏还说什么早知道就去接她一起过来的话。 说话间知道陈国荣正在跟进一个大案,所以才没有来。林琳想到关祖从美国念完书回香港捣乱时陈国荣还活的好好的,便也没有再说什么担心的。 这之后,林琳便在孙可颐和阿鹏的祝福下,比关祖提前一步进了安检。 一进入安检,林琳便去了之前和关祖说好的头等舱贵宾室等他。 林琳本以为她还要等很久关祖才会到,却没有想到自己一杯咖啡还没有喝完,关祖就来了。 看着关祖的神色,林琳连问都没有问,便让这头等舱的小餐厅弄了一盘饺子上来。 上车饺子,下车面,这是林琳一直坚持的民俗。 每次回家,关祖都跟个差点就要爆炸的火药桶似的,林琳都替关祖闹心。 「不是说叫你回去送行,这一回又是为了什么?」看样子,好好的又是生了一肚子气。 关祖听到林琳这么问,手上的动作顿了顿,然后摇头,「没什么,都是不相干的事罢了。」 面前的姑娘是个非常小心眼的人,要是知道今天的鸿门宴,不对,是相亲宴,说不定要怎么拿话挤兑他呢。 「对了,我去那边的时候,让你帮我将那两只股票卖了,你卖掉了吗?」 林琳见关祖岔开话题也没有多想,「全抛了。」拿起一块水果放进嘴里,「怎么就全抛了呢?我看涨势还不错呢。」 「我查到一些消息,金福证劵和永誉国际内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几个月里内斗非常的严重。昨天更是爆出了丑闻,我估计今天不将股票都抛了,这几天一定会大跌的。」到时候他在飞机上,想抛都没办法抛。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万万不能。当关祖不在跟父母住在一起后,关祖的母亲除了定期会往关祖的帐户里打生活费以外,并不怎么当面给关祖钱了。 不过关祖受了林琳的影响,再加上本就对自家父母有心结,所以便一直想着要经济独立。 他在跟林琳学了炒股后人,便喜欢上了这种带着一些刺激的游戏。 现在他炒股得来的钱,就算是没有他母亲的资助,也能生活得很好了。 因为这几年香港的土地越来越贵,房价也是一年比一年高。关祖便将一部分钱都投资到了房地产上。 不过关祖留了一个心眼,他直接将那些他零零散散买来的房产都放到了林琳名下。 他暂时还不想让他父母知道他的情况。 至于他放在林琳名下会不会担心林琳据为己有? 这一点关祖从来没有不放在心上。 若是这个世上,连林琳都要放弃他了,那么那些房产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此时的关祖还不知道,因为他的这一举动,直接将林琳包装成了白富美,在和他结婚这件事情上,因为这些房产到是让势力的关爸和关妈给了几分好脸色。 当然,只有几分而已。 林琳对于投资并不怎么感兴趣。毕竟她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离开这个世界的过客。 费心费力的买了,投资了,谁知道将来会便宜谁。 她挣够了钱,便买金子存到空间里。或是买一些她觉得实用的东西。 不过就算是如此,她的钱也有不少都存在银行里,花都花不完。 当然相较于那些个富n代,二世祖来说,她的那点钱,还真的只是毛毛雨。 两人说了几句股票上的事情,饺子便好了。 关祖餵了几个给早就吃过东西的林琳后,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他是真的饿了。 早上就吃了一碗林琳用剩饭做的粥,中午吃了一肚子的气,一直到现在才吃上东西呢。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特首,什么北区的总警司,什么房地产总经理,都必须看我的脸色过日子。」 「呵呵,那你加油吧。」这理想还够真远大的。 关祖将最后一个饺子放到嘴里,恨恨的咬碎咽下,然后喝了一口水便拉过林琳使劲的在她抹了口红的唇上亲了一口。 ……不咽干净,这女人一定会揍得他鼻青脸肿的…… 不过为什么他爸揍他,他会生气愤怒,而她揍自己,自己却会觉得甜蜜蜜呢? 第260章 自从十岁那年,关祖立下了未来的目标后,他便开始为这个目标做着一切的准备工作。 他查了所有香港特首的个人资料,以及发迹史。 第534页 于是小小年纪就很有心计的关祖,便走上了包装自己的道路。 像是帮助别人,做个好事之类的面上文章,关祖是一定不会错过的。 像是在学校里如何与同学相处,如何让老师觉得他乖巧懂事上进,如何让自己更加的瞩目,让自己的履歷更加的好看,则是关祖一直在努力的事情。 而整个学生生涯里,那些事情于关祖来说,不过是一场演戏,唯一让他认真对待的便是对林琳的追求上。 在香港,高中生谈恋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可是对于关祖这个有着大志向的人来说,就不是一件小事情。 不过,关祖并不在意。相反的,他还希望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情,等到将来他成为特首后,还能在一些小传记上看到他当初对林琳的追求。 特首和特首夫人纯纯的爱情…… 哦,要是能连任就更好了。 香港到美国的飞机,头等舱里,林琳和关祖坐在一起,或是小声说话,或是闭目养神,或是同看一本书,或是各人看各人感兴趣的杂志,时间便过得飞快。 等到两人下了飞机,早就在美国准备好房子的关祖,便拉着林琳打车去了住的地方。 至于学生宿舍什么的,关祖可没有打算让林琳去住。毕竟两人不是一个学校的,要是让林琳住了学生宿舍,那他可能就没有办法每天都见到她了。 两人到了早前关祖托人买好的房子后,便分别找了房间,然后洗漱不提。 当天晚上,林琳用她特意从香港带过来的一些调料包,做了一顿川菜后,便以倒时差为由,回房休息了。 关祖看着被林琳故意忽视掉的牛奶,不疑有他的去了书房继续炒股以及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好的期货。 想要成为特首,必须有经济基础,他得多挣些钱才成呢。 关祖正在为香港的未来做着努力,而林琳则是回房换了身衣服,便幻影移行回了香港。 她刚收进门坎的大徒弟,她得去看看。 郑小锋倒是个学玄学的好苗子,不过一个飞程的时间便将林琳布置的入门课业都学会了。 林琳见此,倒是收了几分漫不经心。又吐了些真东西教导郑小锋。 同时除了玄学的东西外,林琳还着重教了他一些外家功夫。 内外兼修,想必事半功倍。 检查了郑小锋的课业,又布置了一些作业后,林琳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离开了。 此后数日,林琳隔三差五便回从美国回来看一眼郑小锋,然后再继续在美国上大学。 关祖倒是在偶然间听到林琳收了一个徒弟后,就并未再关心这件事情。 甭管收的那男徒弟怎么样了,香港离美国那么远,他完全不必操心吃醋。 林琳在香港没有亲人,即便是放了假也不会回去。关祖对于香港到是有几分思念,不过因为林琳准备放假的时候去其他地方游玩,关祖倒也放弃了回家的想法。 于是在美国几年,关祖和林琳竟是一次也没有回过香港的。 当然,关祖是真的没有回去,而林琳,则是明面上没有回去过。 也因此,林琳还特意在郑小锋的身上做了手脚,不让他将自己三天两头回香港教徒弟的事情说出来。 在美国的这几年,有些人註定会相识,像是周苏,像是梁麦斯,像是火爆,刘天…… 这几人还是与关祖和林琳意外的相遇并且相识了。 几人都是那个什么极限运动的发烧友,并且一致要求关祖的加入。 对于那种极限运动,林琳在某一世里曾经玩过,现在倒是并不怎么感兴趣。不过关祖好像有些意动的样子。 林琳想了想,并没有劝阻关祖。 现在的关祖并不是曾经的关祖。对于未来有着明确规划的关祖想来并不会再干出电影中的事情。 而且,她也不会允许关祖再干出那样的事情来。 周苏在关家的时候一眼就瞧上了关祖,帅气的外形,很让人着迷。等到了美国,周苏发现关祖对其他人都是那种彬彬有礼,只有对林琳亲昵的行为时,更加的想要抢夺。 这种漠视全世界,只对一人好的行为和举动,如何不让人心生掠夺呢? 而林琳,压根不在周苏的眼里。 于是周苏对着关祖那叫一个热情如火,就差一把火烧着了关祖的内裤…… 因为社会地位,周苏几人是瞧不上林琳这个没有身世的孤儿的。就算是邀请关祖参加极限运动时,也没有把林琳瞧在眼里。 当一场极限运动结束后,林琳让他们知道了什么叫做英雄不问出处。 不过很可惜,在参加完一次极限运动后,关祖就再也不想参加这种毫无含金量的活动了。 那些双眼都直勾勾地盯着他女人的混蛋,真特么是太多太多了。 关祖不知道,林琳特意在运动开始的时候,给关祖来了一个忽视咒,又给自己来了个醒目咒,所以结果…… 不承认自己故意让关祖吃醋的林琳只好一脸遗憾和意犹未尽的与关祖离开了极限运动场所。 而周苏看着林琳的眼神都快瞪出了血。 关祖应该是属于她的…… 那次之后,除了周苏还会时不时的纠缠关祖外,其他的三人倒是并不怎么愿意跟关祖这种好学生联繫了。 第535页 周苏纠缠关祖,毫无一点女朋友自觉的林琳便时常看他的笑话。 关祖气恼不已,可是对于自小便扎根在他心里的林琳,他也是毫无办法。 最后所有的气恼便都朝着周苏身上使了。 周苏再怎么喜欢关祖,可也是大小姐脾气,于是几次下来,周苏再不纠缠关祖,却也将关祖恨上了。 不过是个臭警察的儿子,还有那个同样是臭警察的女儿…… …… 生活总会有些这样那样的事情,不过对于林琳和关祖来说,都不是不能解决的。等到大学毕业,两人又修了学分,努力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了更高的学位后,这才拎着行李回了香港。 回到香港后,两人仍是住在之前的警察公寓里。 不过这一次,关祖却是堂而皇之的搬进了林琳的闺房。 不但侵占了林琳的房间,还抢了林琳的半张床。那常年放置笔记本电脑和零食的床位再也不属于林琳了。 在家里倒了两天的时差,这一天的大清早,林琳推开在自己身上种草莓的关祖,起身洗漱换衣服去了。 今天说好了要约陈国荣,可颐还有阿鹏和郑小锋见一面的。若是再任由关祖胡闹,等到客人上门来,他们估计还在床上呢。 林琳前一天,就打电话订了一些烧烤的东西,准备他们到了以后,一起到天台去烧烤。 至于去郊外烤烤什么的,林琳并没有考虑。 她的腰和膝盖酸的厉害,才不想做车去太远的地方。而且陈国荣和郑小锋都是忙人,还是在市区更方便一些。 陈国荣这些年一直是大案小案不断,而郑小锋虽然没有出徒,但也可以用玄术挣钱餬口兼孝敬师傅了。 郑小锋只花了四五年的时间,便学到了不少的本领,又在她特意的安排下,现在在玄术界非常的有名。 虽然也只是新秀的名头,不过也比那些没有作gg的人强多了。 至少去年升任北区总警司的关爸在上个月便花了大价钱请了关小锋去他的办公室里看风水。 早就得了自家无良师傅授意的郑小锋,很是在关爸身上敲了一笔。得来的钱全部买了好东西孝敬师傅。 林琳一高兴,当即在空间里找了一样上好的法器给郑小锋。 林琳从洗漱间出来,便看到关祖赤着上身在那里做早点。林琳靠着墙笑眯眯地看着他,在关祖回头的时候,朝他一笑,便回卧室去换衣服和化妆了。 关祖看着林琳裹着浴巾的背影,小腹一热,连忙转过头来,继续熬粥。 这两天他实在是太没有节制了,她那里都有些红肿了。 想到毕业典礼那晚,他们第一次将事情进行到底,关祖的心里就火热热的,有种想要大笑的冲动。 对于这份感情,他的心好像更加的安定了。哪怕林琳表现的再平淡,身体对他却是热情的。 …… 少时,林琳换好了衣服,化好了妆,两人坐在餐桌上用早点。 「要不是你那个徒弟,我还不知道你竟然懂玄学。」夹了一筷子小菜放到林琳碗里,关祖有些不敢置信,「我们自小就认识,你是什么时候学的?」 林琳将胡萝蔔丝挑出来,又没好气地将牛奶推得远了一些,「认识你之前便会了呗。认识你之后,你有给我单独学东西的时间吗?」明知道她不爱吃,还顿顿尝试着让她吃这些东西,毛病呀。 「怎么没有?你忘记你大学学的是什么了?」他们大学可不是一个学校一个专业呢。 林琳:「……」她的脸皮都快抵不过他的了。 两人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到林琳对生活的规划,「公寓门口那间门市房已经重新装修过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营业?」 林琳不准备去大医院里工作了,她准备自己开个小诊所,看一些小毛病。当然,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医患麻烦,林琳对于诊所的救诊方向也做了规划。 关祖没事就喜欢买房产,他们家公寓门前整栋楼都被关祖买了下来,其他的都租了出去,只有这套门市在林琳决定了就业方向后留了下来。 「过两天吧,我现在浑身懒得动。」说完这话,林琳又瞪了关祖一眼。 关祖听了林琳的话,又见林琳瞪他,笑得有些骄傲,又有些讨好。 男人嘛,都喜欢听这种话。 午后,被他们邀请的人也都陆续到了。 除了他们俩人外,一共就四个人。 互相做了介绍后,六个人在楼下说了一会儿话,便拿着东西去了楼顶天台。 这一顿烤肉吃过后,各自又都忙了起来。 林琳的小诊所,并没有请护士和其他的工作人员,在医疗器械到来后,选了一个吉日便开张了。 至于这种小诊所所需要的证件,自然是由她那位现在认识了不少大人物的大徒弟帮忙办下来的。 小诊所没有什么病人,主治大夫又是那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年轻姑娘,于是生意相当的惨澹。 不过幸好可颐是知道林琳的医术的,偶尔也会介绍一些没有医保的病人去林琳那里看病。 再加上陈国荣这些总是容易受伤的职业警察,林琳的生意还能维持最基本的开销。 当然了想要挣大钱,那是不可能了。 相较于林琳这边的悠闲,关祖那里就要麻烦了很多。 第536页 他……不想被关爸一句一句的骂废物。所以他回来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关爸和关妈,于是想要走进政界什么的,都要靠他自己努力。 在经过一番考试和面试后,关祖终于成为了一名香港特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干事。 而就在林琳和其他人为关祖庆祝的时候,着名的银行抢劫及袭警案也发生了。 案子一发生,陈国荣和阿鹏就接到了消息。于是放下手中的碗筷面色凝重的离开了。 林琳看了一眼被几人叫做江湖骗子的郑小锋,郑小锋见林琳看过来,心下一凛,也忙着起身跟着这二人一起离开了。 林琳不知道她的到来会不会蝴蝶了这个案件,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林琳为了这个案子,在回国后,特意提前让郑小锋接近戴长官。 并且在戴长官的推荐下,让郑小锋成了陈国荣所在警队的特别顾问。 还是不需要花钱的那种。 陈国荣因着之前便认识郑小锋,又知道郑小锋确实有几分本事,倒也欢迎他的加入。 这个时候有了案件,郑小锋跟着一起去,也算是名正言顺了。 第261章 六个人的聚会,走了三个人。好好的聚会就变成了林琳,关祖和可颐三人了。 三人都在心中担心着另外三人的安全,心事重重的吃了一顿没滋没味的饭菜后,林琳和关祖便送可颐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两人坐在车里一直没有说话,在一个红绿灯口停车时,关祖才说道,「真不敢想像,若是没有遇到你,今天的我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不学无术到处惹事生非?会不会为了寻找刺激便去抢银行,会不会为了报復自小被虐打的事情,而去攻击警察?」若没有林琳,他想他仍会偏激的认为警察都不是好东西吧。 想到那个从他们小时候一直蠢到他们长大的两个警察,可能会死在他的无差别攻击下,关祖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还好,他遇到了林琳,及时的醒悟了。 林琳闻言,看了一眼双手握着方向盘,双眼看着前面红绿灯的男人,笑道,「这还真的说不准。谁让我的男人,干什么像什么呢。不过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情,以你现在的能力,应该干不出来吧。」抢银行什么的,真的不算是技术活。 「……确实。」以他现在所掌握的,他可以将整个香港玩脱了。 「放心,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不会告发你的。」就像你当初没有告发我一般。 听到林琳的话,关祖哈哈大笑,转头看林琳,眼中有着林琳一眼便可看懂的情谊。 他们的缘份竟然开始于一场兇杀案……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成为特首,让你过上公款出游的日子。」虽然两人都不是差钱的主,可是林琳不是总叫唤着要公款出游吗?既然是她想要的,他便会努力的做到。 林琳点头,「我信你。」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中。 …… 当这个案子又一次交到陈国荣手里的时候,林琳嘆了口气。看着电视中陈国荣对媒体说出来的话,林琳只能再一次感嘆黄森死的好呀。 若是他还活着,天知道他会不会再一次出卖自己的队友。 想到原着中因他惨死的警察们,林琳便对自己当初的痛下杀手满意极了。 给郑小锋打了电话,让他随时随地跟着陈国荣,然后林琳便在家里做好了随时支援的准备。 关祖从书房出来见林琳挂了个电话,眉头皱了一下,「那几人着实做的过份了些,不过你最好还是不要露面的好。」 「你在担心事后的打击报復?」 「嗯,永誉国际就只有这么一个继承人,我担心你会受到伤害。」这几人可都是二世祖出身。 「你放心,我知道呢。」 这一次的案件,关祖在看了现场传回来的录像后,心中就有了底,可是却没有将线索直接交给陈国荣。 他害怕陈国荣这个不会占人功劳的蠢货会将他提供线索的事情告诉给别人,让他同时得罪几大财阀。这对于关祖来说,那无异于是自断前程。于是关祖通过网络手段将线索匿名告诉给了他。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背着林琳。林琳也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说什么。 他们不是警察,做不到那种牺牲…… 关祖知道林琳是理解他的,这让他心里的那点愧疚也淡了很多。 他不是知情不报,他也是出了力了。 林琳和郑小锋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繫方式,所以就算是有什么电子设备屏蔽了信号,她也不怕联繫不上他们。 好吧,说实话,他们师徒之前是靠着游魂联繫的。 郑小锋这一次跟着陈国荣出行,是带了好几个游魂的,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就会有鬼来给林琳报信,请求帮助或是支援。 不过也许是因为没有了黄森,没有了关祖,多了一个郑小锋和他的游魂团队,所以这一次的缉拿非常的顺利,可谓是零伤亡了。 那迷宫一样的场地,对于人来说,是麻烦了点。可是对于可以随便穿墙而过的鬼魂们,那是一点阻碍都没有。 这些个鬼魂可以通风报信,还可以起到侦察的作用,最重要的是——不怕死亡。 …… 不过人是成功缉拿归案了,可是却没有办法立即治罪。 第537页 因为这几人身后的势力,一直干扰着警察的办案效率。 那些死去的警察,还躺在那里等着一个说法。可是罪犯那些有钱有势的父母却一直昧着良心做着保护儿女的事情。 他们不差钱,他们的孩子不会去抢银行。 他们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去袭警。 警署,法院,媒体,商业等等的公共渠道都因为这件事情而被霸屏。几大财团共同出资的金牌律师团队,在辩论中一直站着上锋。这也导致了今天的开庭审判并不会太顺利。 活了那么多世,林琳早就对这样的现象视若无睹了。可是陈国荣,阿鹏和郑小锋则是气愤难耐。 到了最后便是关祖也有了一些火气。 钱是死物,可是那些死去的警察呢?难道都是他们的游戏?他们肆意取乐的工具吗? 林琳见此,想了想,悄悄地从空间里拿出几滴子吐真剂。然后在周苏几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一个内劲一一打进了嘴里。 吐真剂与水一般无二,法庭里的监视器根本录不下来。 于是就在众人以为周苏几人还要狡辩的时候,现场一下子就被周苏的话惊得鸦雀无声。 「没错,就是我们抢了银行,也是我提议要猎杀警察的。那些警察,我解决了四个。」 哗~ 只这一句话,被告人的律师就傻了眼了。 他的委託人真会玩。 再之后,无论是法官问他们几个谁,谁都是一脸扭曲的说了真话。并且是知无不言,言而不尽的那种。 于是这一起重大案件终于在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下告了一个段落。 说真的,所有人,包括关祖在内,还以为这事还有的磨呢。却没有想到那几个竟然是活的不耐烦,一心找死。 不过,周苏在说了她们猎杀警察的动机后,关祖回到香港以及和林琳之间的事情也就不是秘密了。 这么一个大案件,关爸这个总警司自然也是关注的。在知道这里面竟然还有儿子的男祸在里面,关爸便又将关祖叫回了家。 想要像小时候一样对关祖来一顿胖揍的时候,关祖却并没有惯着他。 三言两语拿捏了关爸后,关祖便离开了这个不属于他的家。 再之后,关妈也曾找过关祖,想要让关祖和林琳分手,并且去她的公司上班,在知道关祖想要进入政府工作以后,还多次给关祖安排相亲,并且拿着支票去砸林琳这位正牌女友。 关妈来了,林琳就见。不管说什么,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给了支票,林琳就收着,然后转头就以关祖和她自己的名义捐赠给政府名下的救助机构。 「关妈妈为人非常的慈爱大方,这几张支票都是关妈妈给我的聘礼。我出生在香港,又受着香港政府多年的保护和教育,现在长大成人,总要为自己的家乡做些实事。我力量浅,只能将这些钱全部捐赠出来……也不过是借花献佛,夫妻一体,我们会继续努力为香港的明天做出贡献……」林琳对着媒体说这些话的时候,笑容满面,落落大方又带着几分羞涩。 关妈知道后,气得刚刚从韩国做的鼻子差点没气歪了。 就在关妈准备和关爸一起联繫合起来让关祖和林琳分手的时候,郑小锋这个打酱油的又出手了。 他告诉关爸,林琳的八字非常的旺夫旺亲人,两人在一起会让关爸的事业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他说关爸这人现在哪都好,就差一点运气,有了这一点运气,别说北区的总警司了,就是更高的地位也是唾手可得。 关爸好面子,又是官迷。这几年没少被人忽悠,于是听到这话,哪还会反对? 这一下子,关妈这个从小只会在关祖面前撒钱的老妈立即孤立无援起来。 关祖不听她的,关爸也不支持她,林琳更不是她能管的了的。于是在这件婚事上,关妈就是想要反对,也没有帮手了。 关妈想到林琳开着个小破诊所,便让人去查那小诊所有没有偷税漏税。 可惜,林琳诊所的生意,还不够交税的档。 于是这一事实又让关妈气了好久。 而那些关妈相中的儿媳妇人选,则是在郑小锋出面找过那些人的家长后,一个个都退居了三线,再不肯搭理关妈。 一个有本事的风水师,不是谁都敢得罪的。而有风水师撑腰的人,也不是谁都敢怠慢的。 弄到后来,林琳与关祖的这件婚事,竟是除了仍旧执拗的关妈,再也无人出来反对了。 每每想到这里,林琳都非常庆幸当初收了一个好徒弟。 当然,她更庆幸的是她教导她徒弟的是玄学…… …… 林琳一直开着她的那小破诊所,曾经也有捣蛋的,不过林琳是谁,能惯着他们? 在将这些人收拾一番,又在诊所门口施了一个恶意驱逐咒后,便再也没有人来找她的麻烦了。 就连关妈,来到林琳门前的时候,也受了一定的影响。 关妈一直孤军奋战,直到林琳也觉得烦不胜烦的,便直接操纵着一对鬼魂模煳了容貌冒充林爸林妈去跟关妈聊人生聊理想。 林琳虽然也有更好的手段使出来,不过对于关妈,林琳是没有那个好耐性的。 等到林琳吓唬了关妈一顿后,关妈也就彻底老实了下来。 第538页 婚事,事业,林琳都过得很顺心。而关祖那里,两人除一纸证书外,日子过得真的跟老夫老妻似的。 关祖想要在更高的地位时再办婚礼,而结婚证书他却想要早一点拿到。不过林琳却觉得还是等关祖真的到了那个他想要的位置时再结婚更好一些。 毕竟男人中年升官发财死老婆是避免不了的三件大事。 关家的基因不太好,谁知道关祖能不能同富贵呢? 说是这么说,不过林琳为了让关祖的事业顺利,还是从空间里找了一个带着幸运加成的魔法道具,变成了一个钻石领带夹天天让关祖带着。 于是在关祖三十岁的那年,关祖真的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香港歷史上,最年轻的律政司司长。 看着越发成熟,也更加帅气的关祖一直不改初衷,林琳便毫不犹豫的嫁了。 林琳出嫁的那天,娘家的客人来的并不多。不过关祖这边的客人却来了不少。 林琳与关祖从高中时代便开始相恋的事情,便被人当成故事传了出去。 而关祖在婚礼上掀开林琳的面纱,虔诚的亲吻林琳时,心中分外的满足。 他不敢相像若是那一日他没有走出家门,没有在楼梯间里徘徊是不是就会错过这一生的挚爱? 也许他的人生便如数年前被正法的周苏,火爆一般,结束在最美好的年纪里。 人生的路有很多条,还好他选对了路,他没有错过最美好的风景。 如今他事业有成,如今他娇妻在怀,他要感谢那个将林琳送到他面前的人。 感谢他给了自己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新婚夜,俩夫妻相拥而坐,林琳听着关祖的感嘆,脸上一片扭曲。 「这套房子,是黄森忽悠我妈买的。而我们相遇,也是因为黄森想要杀我,你的意思是要感谢黄森吗?」 两人结婚的时候,虽然都有钱买更好的房子,可是还是非常旧恋的居住在了林琳这套位于警察公寓里的房子。 当然了,两人虽然没有搬出去,却还是将隔壁关家的房子打通,与这套房子相连。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听林琳提起黄森,就没办法不想起黄森化成一滩水的样子。 抬头看一眼仍是笑眯眯样子的林琳,关祖直接将人压倒,再不肯跟林琳说什么心里话了。 说的再多,都是惊悚。还不如做一场来的实际。 …… 第262章 在人鱼,在天堂 林琳晕晕唿唿的睁开眼睛,先是看了一眼自己所处的环境,然后用折使劲地拍了一下子自己的头,整个人像后倒去。 她想过得顺心一些,咋就这么难呢。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林琳觉得她必须想办法找点吃的东西了。不然很容易饿出——一尸两命的结局来。 木有错,林琳这一回的穿越对象就是一个孕妇。 还是未婚的。 不但找了个有妇之夫,还连孩子都怀上了。 呢嘛,这也太忒么糟心了。 当然最让林琳觉得糟心的,却是那个有妇之夫以及肚子里的孩子的异母姐姐。 她抢了人家妈的老公,将来她闺女的老公又被人家的闺女抢了。 虽是报应,可是这姐俩的的命那当真是一个比一个惨。 妹妹有不孕症,姐姐则是怀孕的时候老公出轨,然后自己还出了车祸。 这都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的。 人家都说贵圈真乱,现在看来,只能说贵国真乱了。 嘆了口气,林琳又看了一眼自己居住的环境,对于这一场穿越已经不期待了。 从空间里拿出一份熟食,刚想要吃,勐然想到这副身子已经不能吃那些垃圾食品了,于是又将食物放回空间,拿了一碗不知道哪辈子煮熟了放在空间里的粥。 一个人做饭的时候,总会有掌握不好份量的时候。做的多了,为免浪费林琳通常会将多余的食物装在器皿里,趁热放在空间里。 下一次吃起来的时候,就跟刚出锅的时候一模一样。于是左一下,右一下,林琳空间里正经有不少的吃食。 林琳闭着眼睛算了一下,估计就是一天三顿饭的时,都够林琳吃上好几年了。 喝了点粥,又吃了点泡菜。林琳打量这间殷振燮花钱买给她的房子。 一室一厅的格局,房子很小,不过布置的很上档次。卧室的衣柜里还有男人的衣服,洗漱间里也有男式用的刮鬍刀。 想到原主勾搭有妇之夫,然后渣男抛妻弃子,最后所有人都倒霉的事情,林琳就觉得醉了。 林琳回想了一下,原主叫沈秀贞,今年大学刚毕业,因为长相美艷,正准备进入影视圈。 两年多前,因为同学赵迎春借住在殷振燮和韩景惠的家里,于是认识了殷振燮。 在『狼』有情,『狈』有意的情况下,俩人迅速的在一次郊外野营中勾搭成奸了。 之后殷振燮的春天就到了。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神仙一般的日子。 现在沈秀贞大学毕业了,于是顺理成章的与殷振燮人同居了。 以前上学时,总会有顾忌,沈秀贞又是个心思极多的,所以一直採取避孕措施,现在嘛,自然没有什么顾虑的事情。 她还指望着肚子里的孩子,可以成功嫁进殷家,成为殷振燮名正言顺的女人呢。 第539页 沈秀贞怀孕的消息还没有告诉殷振燮,林琳就被迫中奖了。 想到殷振燮这个渣,再想到沈秀贞给她留下的『礼物』林琳就头疼极了。 韩国这个地方,有些思想并不科学。 单亲家庭的母亲和孩子都会受到歧视,林琳若是想要在韩国生活,那么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趁着现在怀孕的月份小,尽快打掉孩子。二便是在孩子出生前,迅速将自己嫁掉。 当然了,还有一条路,那就是按着原着的剧情,用孩子来让殷振燮离婚。 可那样一来,韩景惠那个懦弱的女人又要来个产期忧郁,最后生下个自闭症的儿子。 还有雅丽瑛…… 以及……芮莹。 算了,不想了,反正殷振燮这个渣男她是坚决不做回收的。 拿出魔杖,林琳对着衣柜以及卧室的大床都来了一个清理一新。 此时魔力非常充沛的林琳,举着魔杖便对着这套房子进行了装修改造。 在她有能力的时候,让她什么都不做就住在这对渣男贱女日常通姦的房子,林琳表示这根本不能有。 半个小时后,整套房子都跟林琳醒过来的时候不一样了。 房间里的家俱都是林琳用变形咒变出来的,衣服鞋袜是她空间里的存货,用魔法改改尺寸就可以穿了。 而且样式和质地都比沈秀贞之前的好。 忙了这么一会的功夫,林琳终于累了。匆匆的洗了个澡,便躺在床上睡了起来。 等到睡醒后,林琳又解决了一份空间里的『剩饭』后,这才开始动脑子想想之后的事情要怎么处理。 孩子,她是必须会生下来的。 殷振燮,她也是绝不会要的。 除了这两个首要的,还有一些次要的。 一是找到赵迎春,修改她的记忆,封住她的口。她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芮莹的身世。 不过说起这个赵迎春,林琳又觉得这忒么也是个小人。 明知道殷振燮和沈秀贞的事情,既不劝阻也不告诉韩景惠,心中未尝没有嫉妒韩景惠的情绪在里面。 纵观前后,这样的人,还真的让人喜欢不起来。 除了赵迎春,还有殷振燮。 洗掉两人所有交往的记忆是当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那么问题又来了,她以后要以什么身份活下来呢。 她倒是无所谓,但是芮莹的身份却是个问题。 若是不好好解决这个问题,芮莹都没有办法嫁到好人家去。就算是出嫁了,也会被人瞧不起。 思来想去的林琳,看着卧室里的檯历,瞬间睁大了眼睛。 有了。 寡妇。 韩国有服兵役的制度,她完全可以侵入韩国户籍电脑。看一看这一年里有没有战死的士兵,若是有,找个年纪相当,背景简单的人做个手脚,她和芮莹的身份,不但不会被人瞧不起,还会受到一部分人的尊重。 身份有了,那么她将来又靠什么为生呢? 不能总吃老本吧。 养个孩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她觉得她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比较好。 在韩国,编剧是个非常有影响力的工作。 原着中的雅丽瑛就是做了编剧然后给原主添堵。 那么她呢?是否也要做这一行? 还是做自己的老本行——翻译? 沈秀贞在大学里学的是室内设计,林琳想了想,其实她也不是不可以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毕竟她有沈秀贞的记忆,再加上她自己的阅歷和经验,想来干这一行也不是不能养家餬口。 想明白了的林琳,准备翻译和室内设计双管齐下。反正对于她来说,都是轻松的挣钱工作。 林琳摸了摸肚子,又从空间里拿出笔记本电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她们娘俩的身份问题。至于生计,她还有十几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考虑。 林琳的黑客技术非常过硬,或者说韩国政府的防火墙跟本防不住林琳。 林琳很容易的就在户籍处找到了一位二十五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的,且又过逝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已逝单身军人。 找到了之后,林琳又通守网络将这个人的身平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人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在这个世上,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女朋友和朋友。 于是林琳便将这人的证件上的照片以及之前上学时留下的照片都打包下载了一份出来,然后又跑去户籍登记那边区域,为两人登记了结婚手续,就连结婚证,都调出来放在了第二天准备邮寄的补证文档里。 这个补证的文档里的文件,会在第二天一早被工作人员列印出来,盖上相应的章后,再邮寄到补证人的手里。 林琳就是准备通过这个程序拿到结婚证的。 虽然在哪个国家军人结婚,都需要政审。但是因为韩国军人服兵役的制度,在这方面管理的并不是很严格。林琳结婚证上的日期,是看过这人的生平以后,仔细研究过的。不能是服兵役之前,因为那个时候服兵役是需要添生平简歷表格的。 嗯,那东西一般都是手写,最后输入电脑里的。林琳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改变电脑中的一些登记,可是她却没有办法跑到韩国军人资料库那里去翻找成百上千万的军人手写资料。 累不死她丫的。 于是林琳便选了入伍之后的时间,那个时间正好是这位军士休假的日子。 第540页 休假的时候,邂逅一位美丽的女大学生,然后一见钟情,迅速登记结婚。谁成想,两人刚刚结婚,这位军士就牺牲了呢。 天意如此,人力又能耐何? 林琳耸耸肩,摸了摸肚子,「宝贝,从今天以后,你可以姓韩了。」 韩芮莹,听起来也不错。 林琳一直忙了两三个小时,这才终于将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并且扫清了所有的入侵记录。 忙完了这些,林琳便洗漱休息了。 第二天,林琳还在适应新的身份以及新的生活。不过在吃中午饭的时间,殷振燮却来到了她的这所小公寓。 早上的时候,殷振燮去採访克洛法集团的新形象代言人小明星邰美萝了。到了中午,便顺道来这里看看换了芯子的沈秀真。 门一打开,便想要对林琳来个拥抱。林琳见此,哪怕现在身上还没有任何武功内力,也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殷振燮见林琳这反应,先是一怔,然后不解的看向林琳,「秀贞,你怎么了?」 林琳闻言,朝着殷振燮挤出一抹笑。 「你关上门,进来说。」 殷振燮见此,点了点头,然后关上房门,转身低头换鞋,却发现鞋架上并没有他的拖鞋。 「不用换鞋了,咱们就在这里说吧。」 「说什么?」林琳的态度,以及消失的拖鞋,殷振燮越发觉得怪异。 林琳离殷振燮有两三步的距离,听到殷振燮这么问,林琳后退一步,拿出魔杖便朝着殷振燮指了过去。 …… 当林琳刚刚洗掉殷振燮的记忆,殷振燮身后的房门便被敲响了。 林琳不解,又看了一眼还被钉在门口的殷振燮,下意识地将他装进空间,然后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几个人,都穿着军装…… 第263章 林琳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很多的思绪在心中闪过。不过多年的阅歷,还是让她保持着脸上的神情不变。 「请问,你们找谁?」沈秀贞的容貌非常具有欺骗性,只要她愿意,不认识的人只要一眼,便会觉得她是那种温柔端庄的女人。此就林琳来了,压下自己强势的气质,语气温和的装柔弱。 「请问这里是沈秀贞女士的家吗?」其中一位穿着军装的女兵站了出来,对林琳发问道。 林琳歪头打量了一下这面前的女兵,发现沈秀贞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于是一边点头,一边纳闷这些当兵的找她干什么。 想到昨天她给自己的办的那份结婚证明,心里突然有些个打鼓。 不会是昨天入侵的痕迹没打扫干净吧? 想到她用世界上最新进的一流黑客技术,跑到国家的户籍资料库里就为了跟一个死人办一张结婚证,估计让人知道了,还不得将她关进精神病院呀。 「我是,请问你们是谁?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爱人不在家,呃,可能不太方便请你们进去。」说这话的时候,林琳表现出一个刚刚毕业的小姑娘应该会有的反应。 门外的人听到林琳这么说,脸上的神情就是一变,眼里带着几分同情和怜悯,对着林琳说道,「请问,请问您认识韩百睬吗?」 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林琳是懵逼的。 因为这个名字的主人,正好与昨天她新上任的亡夫一样呢。 深吸一口气,林琳淡定地说道,「认识,他就是我的爱人。你们是来找他的吗?他现在不在家。」 而且他可能永远也回不了家了。 这句话,不但是林琳心中所想,也是面前几位韩国军人心中浮现的想法。 那位女兵与跟她一起来的战友对视一眼,然后非常郑重地对着林琳行了一个军礼。 呃…… 那呢,这是啥子个情况? 现在盗版军嫂的身份已经这么受人尊重了吗? 昨晚上她才上任,今天就有人跑到她家里来敬礼了? 她有点方…… 当然,林琳心中更多的是心虚。 此时林琳只能庆幸,她新上任的那位是她的……亡夫。 虽然可能会穿帮,但是并不害怕有证人。 被人敬了礼,林琳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又说了几句话,知道这些人是来找她的,她想了想,还是将人放进了屋子。 林琳这人,多次的穿越后,现在做戏喜欢做全套,今天晚上将韩百睬的相片通过魔法的方式合成了几张生活照,然后放在屋中的几个明显的角度。 她这么做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她重新给孩子安排了个新爹,总得给孩子留些纪念的东西。 当然了,林琳的卧室里是没有韩百睬的相片的,这套房子在肚子的孩子两岁之前居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是等到孩子两三岁后,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房间,那么这里就太小了些。 林琳想着等到孩子过了两三岁的时候,她就再买套大点的学区房,然后将韩百睬的相片都交给孩子来保管。 相比父不详的身世,想来她也更加接受父亲是个为国家捐躯的大英雄。 林琳的这些想法,跟着林琳进来的这些军人是不知道的。当几人进来后,林琳才发现家里也没有准备拖鞋,不过好在林琳新装修的房子,过了门厅那一米多的地方,就是个台阶,上了台阶就是客厅,客厅里是铺着浅色地毯的。不穿拖鞋也没有什么。 第541页 当然了,她也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而是请几人进屋后,自己率先将拖鞋留在门厅,光着脚上了台阶等待几人脱鞋。 几人见此,还以为本来就是如此。脱了鞋,直接跟着林琳向客厅走去。 林琳的客厅摆着一套l型沙发,沙发前有一个圆型的小茶几,茶几上面摆了一个果盘。林琳请几人在l型沙发上坐了,先将水果盘向几人推了推,然后转头去厨房与客厅的相连处那的冰箱里拿了几瓶矿泉水摆在几人面前,最后林琳才坐到了沙发对面。 「请问几位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林琳见几人都不说话,想了想,也没有跟他们玩什么沉默和比耐性,直接了当的问了出来。 那几人仿佛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的,看了一眼他们中的那位女兵,女兵接到几人的眼神,抿了下嘴,然后对着林琳说起了他们今天来找林琳的原因。 「你,你说什么?韩百睬受了伤,现在成了植物人?」不,不对呀。 他没死? 他竟然还没死? 林琳想到自己昨天还挺满意的亡夫,现在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来到这里两天,先是接收了个便宜闺女,然后又要接收了一个便宜老公。 最重要的竟然是……这个男人还是个植物人。部队的人今天找上她,用后脚跟想都知道是要让她去护理病人的。 林琳此时此刻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画念,她挺着七八个月的肚子,然后吃力的端着个脸盆,拿着条毛巾,对着病床上的『大爷』一顿清理卫生。 想到这里,林琳都有一种想要晕倒的念头。 林琳为自己选的这个亡夫,户籍上的死亡日期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她现在是怀孕两个多月,若是死的时间太长,月份上就不太相符了。而且这个韩百睬也正好是两个多月前休的假,所以完全附和林琳的现状。 因为自己心里有鬼,林琳本来还有些心慌。不过看了一眼屋中几人,林琳觉得就算是做最后的打算,应该也有几分胜算。 林琳一直以为她造假的事情,被人发现了。却不成想她的那位亡夫竟然还没有死。 那女兵看着林琳的样子,点了点头,「是这样的。之前韩中士去执行任务。不想遇到了大爆炸。等我们找到他们的时候,韩中士所在的小队已经全部牺牲了。 当时我们并没有找到韩中士的遗,呃,身体。不过因为爆炸过于惨烈,所有牺牲的战士遗体都没有完整的。所以便以为韩中士已经被炸的粉碎。 不过十几天前,我们却接到了爆炸当地传给我们的消息。在那附近的医院里,有一位被炸的面目全菲的病人……」 韩国军人脖子上带着名牌,所以很容易便知道了这人的身份。然后,这些人便将韩百睬接到了位于首尔的军区总军院。 只是就算是经过全力的抢救,韩百睬也没有清醒过来。主治医生摇了摇头,对着韩百睬的上司说了一句他们尽力了,病人可能一辈子都醒不来了。 韩百睬的上司闻言,只得继续安排后面的事情。 因为韩百睬是出任务的时候受的伤,所以在治疗上,一切的费用和后续的事情都是国家负责。 在医疗方面,是不需要家属知道的。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家属却是必须知道的。 因为这一次出任务的小队都牺牲了,所以军队正好正在联繫他们的家人。一来是通知消息,二来便是发放慰问金。 无论在哪个国家,政府和军队永远有些不可调和的问题。再加上政府里的人办起事情来非常的拖拉,所以也是到了今天早上,军队的人才三催四请的让政府的人将所有人的家庭情况资料传到他们的手里。 也是因为洽巧的事情,林琳是昨天晚上为自己做的结婚登记。 于是乎这些人便找到了这里。 相较于其他牺牲的军人家属,人家拿到了是一笔不菲的慰问金。而林琳呢,她除了韩百睬今后每年每月的军人工资外,还领到了成为植物人的丈夫。 所以军队的人一合计,便决定先给林琳报告好消息来了。 当然了,这笔工资,只要韩百睬活着就会一直打进她的帐户。直到她改嫁,或是……肚子里的孩子成年。 想到自己给自己找的麻烦事,林琳哭的心情都没有了。 摸了摸肚子,林琳还是那个可以领影后金奖的人。「我知道他忙,有的时候不方便联繫。前两天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便想要等到他的手机开机后再告诉他。却不成想,不成想会以这种方式告诉他。」 这些军人在将自已的来意说明白后,便准备带林琳去军区总院看望韩百睬。 女人都比较感性,再加上林琳此时的表演。来的几位军人一下子就对林琳充满了同情。 想到这个女人以后带着个孩子独自生活,他们便觉得有些心酸。 「辛苦你了。」 林琳抬头看着这些人,摇了摇头,「从知道他的职业那天开始,我便想了很多。他是职业军人,註定了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不会在我的身边。」顿了顿,林琳脸上露出一抹苦笑,「其实这样也好,至少人还活着。活在……我能看得见的地方。」 好个屁,幸好她不是真的军嫂,不然这种职业的男人谁敢嫁? 军人伟大,军嫂却更伟大。嫁给别人,虽然也要操持家务,可是至少男人不会长年累月的不着家。 第542页 而嫁给了军人,等待她们的,不是长夜漫漫的寂寞。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永远回不来的丈夫。 曾经做过军嫂的林琳,最是能体会那种心情。 几人的心被林琳这话弄得酸疼不已,看着林琳的眼神越发的真诚。 「我会好好的抚养这个孩子长大的,等到这个孩子懂事了,我会亲自告诉他爸爸的事情。我相信她会为她的爸爸感到骄傲的,因为她的爸爸是大韩民国的英雄。」她孩子的父亲,一定不是那个抛夫弃子的人渣。 第264章 多世的歷练,林琳毫无困难的扮演着一位军嫂的无私和伟大。而她的付出也没有白费,正好感动了不少人。 其实此时的林琳是犹豫的,纠结的。她手里有的是魔药,但是她不知道她手中的魔药能不能治好韩百睬的植物人。 当然她更不知道的是,她到底要不要救。 救了是个大麻烦,可不救吧,心底又有点怪怪的。 不过这种纠结并没有让林琳为难多久,因为跟着这几位军人到了医院后,她发现韩百睬根本不需要再救治了。 因为就算是救活了他,一个没有了心智和灵魂的人,也是个傻子。 与其傻子一般的活着,那还不如就这样沉睡呢。 将心比心,若是有一天异地而处,这也是她的想法。 林琳当初在僵约的世界里跟何叔与马小玲学过一些玄学手段的,此时一打眼看过去,就能知道韩百睬这是得了失魂症。 还是那种三魂七魄都没有那的那种。这样的人,除非有准确的生辰八字,不然真的不容易招回魂魄。 而且这韩百睬的面相…… 林琳耸耸肩,一个孤儿又怎么可能会有准确的生辰八字呢。 少时,看过了韩百睬,林琳也在几位部队军人的帮助下,办理了一些手续。有了这些手续,林琳以后便可以自由出入这所军区医院了。 谢过几位帮忙的军人,林琳以想要在这里多陪陪韩百睬的理由,拒绝了那几位军人要送林琳回家的好意。 几人也没有坚持,纷纷给林琳留下了联繫方式便相携离开了。 林琳在韩百睬的病房一直呆了四个多小时,刷够了医生护士的好感度,这才一脸黯然的离开了医院。 不过林琳在离开医院后,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赵迎春的家里。 赵迎春正好在家里,林琳以有话要跟她单独谈谈的理由,跟赵迎春去了她的卧室。 在那里林琳用魔法改变了赵迎春的记忆。并且又将韩百睬的事情,透了一两句放在她的脑子里。 这之后,林琳便离开了。 现在马路上的监控设备还不是那么普及,所以林琳也没有多少顾及,直接找了一个背人的胡同,然后一边穿过胡同,一边左右观察了一下地形,之后一抬手便将殷振燮丢进了靠墙放着的大型垃圾桶里。 还是标识着『不可回收』的那一栏。 话说,这样的渣男,难道还指望她送他回家不成? 反正在这里睡上几个小时,人就自然醒过来了。现在也不是冬天,冻不死人。 要是冻病了,那也是出轨的报应。 心里毫无负担的林琳心情颇好的往家走,在路过一家超市的时候,林琳想也不想的就走了进去。今天办了那么多的事情,总要大吃一顿才对得起自己的胃。 在挑选食材的时候,林琳还看见一位夫人牵着一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林琳一时心喜,上去摸了摸她的头。 林琳买了不少的食材,在结帐的时候,又看见了这对母女。林琳想了想,从自己的东西里拿出了一个苹果递给那个小姑娘。 「阿姨送给你吃,好不好?」这小姑娘看起来非常可爱,林琳此时还怀着身子,所以母爱稍微有些泛滥。 那位夫人见此,向林琳道谢。又弯腰对着七八岁左右的小姑娘说道,「静书,谢谢阿姨。」 被叫静书的小姑娘,双手捧着个大苹果,声音软糯的对着林琳道谢,并且还非常有礼的向林琳鞠了一躬。 林琳见她软萌萌的样子,更是喜欢,摸着肚子,笑着说道,「她可真可爱,但愿……。」 都是过来人,那位母亲见林琳这个动作,笑着附和。 「多谢夸讲,您的孩子一定会是个非常善良可爱的宝宝。」 听到这话,林琳笑着摇了摇头,「我并不求她多可爱,多善良。我只希望她做一个正直,坚强的人,并且……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不被任何人欺负。」 林琳知道自己肚子里的是个女孩子,所以此时的心里想的最多的就是女孩子的教育问题。 那位夫人听到林琳这话,先是一怔,然后慢慢的点头。「您说的是。」 之后林琳与那位夫人便在超市门口分开,各自回了家。 穿越多世,林琳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每一天除了为自己准备营养丰富的餐食,然后做些胎教,以及在网上接一些翻译和室内设计的零活外,便是雷打不动的去军区医院做劳模孝妻。 好吧,林琳是把去看那位病床上的植物人丈夫当成了一天的运动量来执行的。 翻译与设计这两项工作,对于林琳来说都不难。林琳一直接活接到了肚子八个月大的时候,才停止这两项工作,安心待产。 第543页 林琳为了避免血型和其他等原因并没有接受军区医院的好意,而是选择了一家高档私人医院。 因为林琳家里只有林琳一个人,沈秀贞又没有什么亲人,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图省心,林琳在肚子进入九个月的时候就提前住进了预订的病房。 林琳不差钱,所以病房的档次也挺高。除了日常散步外,林琳也就只呆在病房里看看书,或是听听歌。 等到有一天,林琳又一次拿了本书准备去医院的小花园里看看书的时候,却发现离她病房不远处的一间房间里走出来了一个熟人。 「你是叫静书吧?」林琳看着红得眼睛红肿的小姑娘,轻声问道。 韩静书抬头看向林琳,隐约有些印象,可是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您好,我是叫静书。」 林琳想到这里是医院,小姑娘又是眼睛红肿的从一间病房里出来,心里便有了数,「上次见你和你妈妈的时候,是在上条街的那家超市。你妈妈还好吗?」 韩静书一听林琳这么问,便想起来了是在哪里见过的林琳。 原来是给自己苹果的那位阿姨呀。 想到了当初相遇的经过,韩静书又想到了几个月前还非常健康的妈妈,竟然会被检查出眼癌。 想到这里,静书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林琳见静书这个样子,嘆了口气,「是妈妈病了吗?」 「嗯。」哽咽的声音,红红的眼睛,更像小白兔了。 林琳见此,也不问了,直接用了魔法,在静书的大脑里翻看了一下她的记忆,知道静书的母亲得的是眼癌后,也为面前的小姑娘心疼了。 之前的林琳只以为是一场无关紧要的邂逅,可是等到某一天她看电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名叫邰美萝的女星时,勐然间想到了这娘俩是谁了。 那么可爱的小姑娘竟然是苦情剧的女主角,林琳想到就是一阵唏嘘。 「人的一生都是在偶然和必然间徘徊。如果说出生是偶然,而死亡则定是必然的。每个人自出生的那天开始,便已经註定了会死亡。也许有的人生命会长一些,有的人生命会短一些。可是决定一个人生命意义的不是长度,而是宽度。在佛学里,人们对于死亡的理解可能会让你好受一些。」 「是什么?」虽然才八岁,可是静书却觉得无论什么样的说法,妈妈离开了,她都不会不伤心。 「是轮迴。肉体的死亡,是灵魂再一次轮迴的开始。重新投胎,重新成长。」 顿了顿,林琳摇头。「你还那么小,又怎么可能明白这些话呢。静书,阿姨是个外人,不过做为一个母亲,阿姨要替你的妈妈劝劝你。你是你妈妈的心肝宝贝,此时,更应该让你妈妈放心以及……安心。你要坚强一些,勇敢一些。你要告诉你的妈妈,静书长大了,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我会保护自己,不被任何人欺负的。我会成长为一个正直,勇敢的人。」 其实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她临终时对孩子的期盼一定不是什么伟大有出息,而是幸福安康吧。 林琳每说一句话,静书就点一点头。随着点头的动作,眼泪将整张小脸都洗了一遍。 林琳看到静书这么懂事的样子,心中嘆了口气。 有的时候,太懂事的孩子,活得最是辛苦。 「静书,阿姨要进去看看你妈妈。阿姨就在那边的病房,你去阿姨的病房洗把脸,缓一缓情绪,然后再回来陪妈妈,好不好?」 林琳想着能够相见,总是一种缘份。既是这般,总要送一送那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 静书可能也想到了虽然妈妈看不见她哭红肿的脸,可是她说话的声音却能够听出来。为了让妈妈安心养病,她也不能就这么出现在妈妈的面前。听到林琳这么说,静书对着林琳道谢,便按着林琳说的门牌号去了林琳的房间。 林琳见她没有走错房间,这才上前几步敲响了静书母亲的病房。 病房门一被敲响,房门便打开了。 打开房门的人,林琳,或者说是原来的沈秀贞正巧还认识。 「韩教授?您怎么在这里?」林琳诧异地看着这位沈秀贞大学时期的课座教授,有些吃惊。 韩秀河其实在女儿离开病房的时候,便在妻子的催促下准备追出来了。可是刚走到门口便听到林琳和静书的对话,一时间,韩秀河便站在门里面并没有出来。 「我是静书的父亲,里面……是我的爱人,静书的母亲。」韩秀河点头,看了一眼病房里,又道,「刚刚谢谢你对小女的宽解。」 「韩教授的女儿很可爱。」可惜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没有遇到一个好爹。 韩秀河点头,他也认为自己的女儿非常的可爱。只是想到这么可爱的女儿就要失去自己的母亲,心中不但替女儿难过,也替自己和妻子悲伤。 「失礼了,还不知道你是?」这个时候韩秀河才想起来问面前的孕妇是个什么身份,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大学修过室内设计,在学校听过您的课。」 哦,原来是自己的学生。 「请进。」压下心中的伤感,韩秀河让开了门口,请林琳进去。 林琳欠身走了进去,然后便见到那个有着一面之缘的优雅贵妇,双眼包着白纱巾,瘦肉嶙峋的躺在病床上。 第265章 第544页 被眼癌折磨了数月的女人,虽然已经没有了往昔的容貌,但是气质却仍然存在着。 看着病床上的女人,林琳不知道怎么的又想到了那个在电视里接受採访的女星邰美萝。 都说有了后妈,就会有后爹。想到小静书这一生的苦难都是因为亲爹的再婚而带来的,林琳就不得不对病床前对着妻子一脸疼惜的韩教授『另眼相看』了。 通过记忆,林琳是知道韩教授就是个老好人的性格。可是这种性格的人有的时候也是最让人厌恶的。 静书是十五岁的时候,韩教授才再婚的。十八岁被那个韩友莉撞失忆的。可是长达三年的时间里,韩教授就硬是没有发现静书受到的搓磨。 这不是渣爹又是什么? 车祸,失忆,癌症,这是韩剧的三大特点,但在林琳看来,还要加上一外因素,那就是极品亲朋。 想到刚刚那个哭成兔子样的小静书,林琳早就不知心软为何物的心肠都软了下来。 亲爹冷漠,继母阴狠,继妹欺辱,继兄以爱为名的自私为已,一心爱着她的青梅竹马也是个煳涂东西。 现在想来,这姑娘就是为了悲剧存在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静书的性格也是造成她悲剧的主要原因。若是那位叫邰美萝的心机女星嫁给的是别人呢? 若是邰美萝的继女比她更心黑手狠呢? 想来那娘俩的日子也不会过得那么顺畅吧。 「韩夫人,您好。我是上次在超市见过一面的沈秀贞。当时觉得静书可爱,还送了静书一颗苹果。刚刚在病房门口看见了静书,这才知道您生病了。希望我的到来并没有打扰到您的休息。」林琳看了一眼病床前的椅子,慢慢地扶着腰坐了下来。 静书的母亲听到林琳这个介绍,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事情。对着林琳说话的方向露出了一个虚弱的笑容。 上次见面的时候,自己还没有被查出眼癌,他们一家人过着幸福的日子。哪里能想到自己会得了这么一个病,静书欢快的对她说成俊又欺负她的样子,仿佛还在眼前浮现。 她……有多久没有看见过女儿的样子了? 被病痛折磨的她,感觉已经很久很久了。 「谢谢您能来看我。我记得您现在应该是快要生产了吧?」静书的母亲还记得当初林琳摸着肚子说孩子的教养问题,算了算时间,猜测地问道。 林琳点头,然后想到静书的母亲已经看不着了,于是说道,「再有半个月就是预产期了。医生说是个女孩。」 静书的母亲闻言对着林琳道贺,难得有精神地跟林琳谈起了静书刚刚出生时候的事情。 林琳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插上一两句。直到静书的母亲声音渐渐迟缓低沉,林琳才不再说什么,而是等到静书的母亲昏睡过去后,才轻轻的起身,向病房外走去。 韩秀河轻手轻脚的将林琳送了出来,然后小声在门边对林琳道谢。 自从妻子住院开始,便很少见到她有今天这么好的兴致。 林琳与韩秀河道了再见,也没了去花园看书的心情,而是直接回了她的病房。 一回到病房,林琳便发现静书趴在病房里的沙发上睡着了。 这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呢。 轻轻地嘆了口气,林琳一个飞来咒,直接将床边的一条毛毯盖在了静书的身上。 林琳打了个哈欠,然后也脱鞋上床睡觉去了。 孕妇最是嗜睡,见人睡觉也犯困。 刚刚看着静书母亲睡着的时候,林琳便有些困了。回到病房,看到静书睡着的样子,林琳是一点也挺不住周公的召唤了。 林琳一觉醒来,天都暗了下来。转头看那边的沙发,发现小静书已经不在病房里了,毛毯也已经叠好摆放在那边。 真是个懂事,让人喜欢又心疼的孩子。 只是那包子一般的性子,却是让林琳非常的不喜。 谁家的父母都不会喜欢孩子性格太软,被欺负的时候连反抗都不会的。 这要是她的闺女,她非得将她的性格给掰过来不可。 …… 在中国的古代,有句谚语,『阎王叫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 该来的那一天总会来的。一如出生,一如死亡。 在静书妈妈最后的日子里,林琳时常会过去陪她说说话。当然,林琳不是那种不知趣的人,总不会打扰人家一家三口最后的相聚时光。 就在静书母亲去逝的那天,林琳也在魔药和医院医生护士的帮忙下,平安生下了一个女孩。 林琳并没有给这个女孩起别的名字。 仍是叫芮莹。 在中国,产妇是有坐月子的习俗的。所以财大气粗的林琳便准备在医院住上七天,然后再自已办了出院手续,悄悄地幻影移行回到家里去做月子。 而就在第七天的下午,林琳迎来了自己年纪最小的访客韩静书。 韩静书之所以会过来,一是这姑娘心地着实善良。二便是韩秀河用林琳来转移静书的心情。 韩静书看着出生七天,已经渐渐长开的芮莹,心中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想起了之前林琳跟她说起过的轮迴。 想到这个小妹妹是妈妈去逝那一天出生的,韩静书就有一种这也许是妈妈转世投胎的新人生。 于是看着小芮莹的眼神更加的亲切。 第545页 没有哪个当妈的会不喜欢别人喜欢自己的孩子,林琳虽然是半路出家。可是毕竟怀胎几个月,又辛苦将孩子生下来,也是没有感情那是假的。 见此,更加的喜欢和心疼小静书了。 林琳既然看小静书顺眼,自然会在说话的时候,会教导小静书女孩子要霸气的理论。 然后一下午过去了,林琳在午夜的时候,又迎来了静书母亲的魂魄。 也不知道静书母亲有了怎么样的际遇,竟然一上来就请求林琳帮助静书。 她愿意用灵魂与林琳做交易,只要林琳能够保护静书不受伤害。 看着面前的游魂,林琳觉得这种事情让她有些接受不能。 一直以为,她也知道鬼魂这种事情,并不是大中国才有的特产,可是在韩国的地界上听一个韩国鬼说投胎转世,她真心有些接受不能。 「韩夫人这是在强人所难,我一个外人如何能够做得了静书的主?静书的合法监护人是她的父亲,您的丈夫韩秀河教授。您与其来找我,还不如直接去找韩教授阻止他再婚呢。」 以她现在的身份,林琳觉得就算是韩教授死了,她都没有资格教养静书。举手之劳的顺便之为,林琳不会推迟,可是若让她费心费力地去做些什么,林琳不是那种明知道无利可图便会勇往直前不怕惹来一身骚的好人。 韩夫人既然能够找上静书,而没有找别人,自然是知道林琳有那个本事的。此时听到林琳拒绝,韩夫人也并不意外。 「我父母双亡,又是家中独女。秀河家里也并无亲近长辈。若非如此,我的静书也不会被那些恶人如此欺负。若没有那场车祸,静书就算是有癌细胞,也不会那么早的被引发和扩散,二十几岁便早早的去了。 我生前并不知这世上还有神鬼之事,唯死之时才明了,可惜一切都又迟了。我得到机遇,可以用投胎转世的机会查看女儿的人生。却不想看到静书竟然,竟然……」说到这里韩夫人似是想到了她在地府看到女儿悽苦短暂的一生的景象,心痛的语不成句。 林琳点头,哪个当妈的都看不得自己放在手心里的宝被那般对待,然后又死在那般好年华里。 韩夫人并不知道林琳的来歷,她死后也只是知道了林琳身世不凡。不过之前她还活着的时候,韩夫人和林琳便谈起过林琳的『家世』,在韩夫人看来,林琳与其守着不知道哪天会清醒过来的植物人丈夫,还不如嫁给工作稳定,才学和名誉都不错的韩秀河呢。 其实,在知道了丈夫会再婚时,韩夫人并不意外,毕竟丈夫还年轻。可是韩夫人却没有想到丈夫竟然娶了一个表里不一的蛇蝎心肠的女人回来,这就不得不说韩夫人对韩教授有多么的不满了。而更让韩夫人怨恨上韩教授的却是韩教授亲疏不分的作为。 静书是他的亲生女儿呀,他怎么可以如此对待她当成宝一般养大的女儿? 韩夫人也知道,亲生的父亲都不可信,更别说同样有着自己亲生女儿的陌生人了。但是,她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而且她得到的提示,想要让静书好好的活下去,幸福的活下去,除了面前的女人再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了。 既然如此她,也只能来求她了。 哪怕被拒绝,哪怕被冷嘲,可是为了唯一的女儿,她便是求到魂飞魄散也不会放弃的。 …… 「您不用再说了,我是不会同意嫁给韩教授的。与其嫁给韩教授那样的人,我还不如继续当寡妇呢。」她最是看不上这样的老好人『后爹』了。 韩夫人说了很多嫁给韩教授能够给林琳母女带来的好处,可是林琳就是不心动。最后韩夫人听到林琳这句话,眼神暗了暗,想到了一个主意。 第266章 韩夫人想到了什么主意? 她想到了同归于尽的馊主意。 当然,她并不是要跟林琳同归于尽,她想的是和自家那不靠普的男人一起同归于尽。 别怪她自私,既然他活着,只是给女儿带来无尽的痛苦,那么就让他和自己一起去死吧。 虽然面前的女人也不一定会真的对女儿好,可是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结果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她既然不想嫁给自家男人,那么自家男人只要活着一天,面前的女人不但没有资格,也没有身份来管静书的事情。既然她并不反对当寡妇,那么再当一次寡妇想来,她也不会介意的吧。 确实不会。 林琳听到韩夫人的活法,眼睛虽然瞪得老大,可在她期盼的目光下,还是觉得这真是好主意。 只是, 「你已经没有了投胎转世的机会,若是再生生从活人的体内拉出他的灵魂,苦怕你连当游魂的日子都不会有了。」 一但那么做了,那就真的没有任何挽救的机会了。 韩夫人听到林琳这话,沉默了片刻,「你放心,我心中并没有怪你的意思。我这么做,只想要让静书能够活的好好的。」顿了顿,韩夫人的眼里带着恳求,「只要静书能好,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求您,求您帮帮我。」 林琳如何不知道一个母亲的舔犊之情,可是想到韩夫人因此会受到的后果,心中越发的不忍了。嘆了口气,林琳苦笑着说道,「算了,就帮你这一回吧。」 韩夫人的双眼瞬间就亮了起来,那眼中的情绪被林琳看见,最后那点不甘心也放下了。 第546页 「您刚刚离开人世,韩教授在这个时候也没有想到再婚的打算。在韩教授再婚前,静书的日子都过得非常不错。所以这几年,就留给韩教授和静书吧。不能让静书在失去了母亲没多久,又让她失去父亲,那就太可怜了。」 韩夫人听了一怔,她倒是忘记了这一点。听到林琳提出来,韩夫人也想到了,这几年静书既然过得还好,那晚几年也来的及,而且过几年静书的年纪又大了几岁,想来…… 「再一个,您也不用真的做下那些事情。毕竟伤人性命有碍天和。韩夫人既然知道未来的事情,那么等到了时机,您便来找我。我用密法封住韩教授的魂魄,将您的魂魄放到韩教授的身体里。 一来您还可以与静书再续母女情份,二来也能阻止邰美萝一家对静书的伤害。不过,这种密法最多只能使用七年,七年后您必须将身体还给韩教授。若是您超过七年而没有还给他,不但是您,就连韩教授的魂魄也要魂飞魄散。」 这是林琳目前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不过这种办法,其实最应该受到反噬的人却是林琳。 但林琳并不害怕自己会受到什么反噬。一来她并不是真的沈秀贞。二来她的魂魄并不受这个世界的法则控制。 再一个,既是密法,必是有些地方是钻了漏洞的。只要韩夫人能够在七年之期到来之前将身体还于韩教授,那么她们几人,谁都不会有事情。 顶多是韩教授失去这几年的记忆罢了。 韩夫人没有想到还有这种办法,心里既是高兴又是庆幸。高兴于她还有一天,可以将她的静书抱在怀里,然后妥善的照顾她成人,然后完满的将她嫁出去。太幸的是她找对了人。 韩秀河是在静书十五岁的时候再婚的,她只要在克洛法新商场开幕式前成为自己的丈夫,那么就可以阻止韩秀河认识邰美萝那个女人。七年的时间,足够她的静书长大成人。 她完全可以让静书在二十岁的时候就与成俊结婚。也许等她脱离那具身体的时候,她的小静书都已经成为母亲了。 想到这里,韩秀河真心的给林琳行了一礼。 林琳笑着受了,「韩夫人且去吧。等到了时候,你再来找我。」 韩秀河听到这句话,又给林琳行了一礼,这才飘着身子穿墙而去。 林琳双眼盯了半天那面被韩夫人穿过的墙面,摇了摇头,决定明天就出院。 第二天,自己办了出院手续的林琳,将所有的东西都装在了空间里,然后将小闺女也放在空间小屋,找了个背人的地方幻影移行的回到了她的小窝。 之所以不抱着小芮莹一起幻影移行,主要原因还是怕过程中太难受,再弄哭了才几天的小婴儿。 家里施了防尘咒,回到家里,林琳也不用再打扫卫生什么的。她在肚子还没有大起来的时候,就给自己煮好的足够她自己吃上四十天的月子餐,此时林琳给小芮莹餵了奶,便从空间里拿出一份,慢慢的吃了起来。 林琳穿越不止一回,如何保养身体,如何做月子,心中非常有概念。 每日里除了餵养小芮莹,就是听听音乐,看看书。等到三十多天后,林琳这才抱着小芮莹去了军区医院看望小芮莹的『父亲』。 林琳不缺钱,她所做的工作,也不需要天天往外面跑。因此并不需要请人照顾芮莹。 小婴儿睡的多,白日里,林琳便趁着她睡觉的时候,做些翻译或是接一些室内设计的工作。若是天气好,林琳也会带着芮莹去医院看望韩百睬。 为了方便出行,林琳还买了辆车。又特意攻克了政府相关网站为自己『补』办了一张驾照。 晚上,林琳因为习惯了晚睡,倒是经常会与不请自来的韩夫人说些女儿经什么的。 此时的韩夫人早就没有了当初非要弄死韩教授的心情了。看着韩教授和静书相依为命的样子,韩夫人此时对韩教授的怨恨也少了许多。 只是心中的芥蒂估计永远也无法释怀了。 韩百睬的身体越发的不好了,现在肌肉萎缩的非常严重。哪怕林琳与医院的医护人员做了许多的措施,也没有办法阻止韩百睬的身体一天比一天接近死亡。 自从韩夫人以灵体的形状出现后,林琳也曾试图寻找过韩百睬的魂魄。 可惜就算是林琳去了韩百睬出事的地方,那里也没有一点痕迹。 于是此事,林琳便也只能放下了。 不过林琳放下这件事情后,却又被另一件事情吸引了注意力。 那天林琳带着三岁的小芮莹去做身体检查,正巧在医院里碰见了韩景惠。 沈秀贞记忆中的韩景惠,是个非常温柔的女人。 而林琳对那部电视剧的了解,又觉得韩景惠更是一个软弱的女人。 能将自己的眼睛哭瞎,这也算是能人了。 儿子死了,你伤心你内疚你怨恨,可是你总不能不想想你还有个需要人照顾的闺女吧。 看吧,好好的闺女,就那么被黑化了。 不过林琳没有想到三四年没有见面,韩景惠竟然会与记忆中的人设差别那么大。 怎么说呢,林琳竟然在韩景惠的身上,看到了几分自信。 自信? 看了一眼韩景惠怀里的儿子,林琳心想,这也许就是答案吧。 「景惠姐,好久不见。」 第547页 韩景惠抱着儿子,笑着与林琳打招唿,「原来是秀贞呀,你这几年去哪了,怎么都不来我们家玩了?这是?」 沈秀贞自从通过赵迎春与韩景惠认识了殷振燮,那几年就成了殷家的常客。可自从林琳过来后,除了去过一次赵迎春那里,就再也没有跟这几人联繫过了。 也因此韩景惠看着林琳,又看着林琳怀里的小芮莹有些好奇。 林琳摸了摸芮莹的小脸蛋,笑着对韩景惠说道,「这是我的女儿,韩芮莹。」 「啊~你结婚了?孩子都这么大了?结婚这样的大事怎么也没有通知我们一声呢。」 「计划没有变化快,这中间出了很多的事情,所以才没有告诉景惠姐一声的。」说完林琳便将她那套专门忽悠人的说词跟着韩景惠背了一遍。 韩景惠听闻,嘆息地看了一眼林琳,「这几年,也是苦了你了。」 结婚不足一个月,丈夫回了部队。怀孕了,丈夫却成了植物人。一个人要带着孩子,又让照顾病重的丈夫,还要养家工作,能没有倒下,也是不容易了。 就在林琳与韩景惠说话的时候,帮妈妈去交费的雅俐瑛也回来了。 看着年纪虽小,却长得很像韩景惠的雅俐瑛,林琳将芮莹放下来,然后笑着抱了抱雅俐瑛。 这么聪明的闺女,虽然将心眼子都用在报仇上了,可仍然很招林琳的喜欢。 呃,好吧,她选择男人的眼光就不那么让林琳贊同了。 那个叫李朱旺的,先不说他本人了,就说他那一家人,就有些让人闹心了。 在韩国,对女人,尤其是对媳妇的要求非常的严苛。既然如此,怎么还能找个有婆婆和太婆婆两层婆婆的人家呢。 还有就是李朱旺能为了你抛弃芮莹,就有可能为了别人抛弃你呀。 这傻闺女~ 雅俐瑛倒是对沈秀贞有些印象,不过因为这几年不来往也没有太多的记忆就是了。 通过交谈,林琳知道这几年韩景惠的日子过得非常好。 因为有了儿子,再加上没有了原着中的沈秀贞插足,殷振燮倒是还没有生出抛妻弃子的想法。 殷振燮现在还没出轨,韩景惠又是有儿有女,生活美满的情况下,倒是因为生了儿子有了不少的底气,这也让她比以前多了几分自信。 这一次来医院,也是因为比芮莹小了几个月的儿子有些发烧。韩景惠想着,若不是如此,也见不到失踪好几年的学妹了。「振燮最近正在做一个採访,这两天经常早出晚归。等过几天忙完了,咱们聚一聚。到时一定要带着芮莹来家里哦。」现在的明星,一个个架子端的老大,不然今天殷振燮就会陪自己来医院了。 顿了顿,韩景惠又说道,「我们都是极相熟的,有什么事情若是能帮忙的,你千万别跟我们客气。以后你要是有事需要忙,可以将芮莹送到我那里,反正我一个孩子要看,两个孩子也是看。」 「我知道,多谢你了景惠姐。」 第267章 林琳被韩景惠的热情弄得一怔,低头看了一眼正拉着雅俐瑛的手玩闹的芮莹,心里不知道为啥有些个酸涩。 面前的女人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若不是她来了,此时她抱在怀里的小儿子此时已经死于非命了。 而面前的女人也永远不会知道,被她摸着脸同情的小姑娘,其实是丈夫出轨的证据。 低头看了一眼雅俐瑛,林琳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升起了一股愧疚。 幸好她来的及时。 …… 雅俐瑛看着芮莹,心里很是亲近和喜欢。见妈妈正在跟沈阿姨说着话,雅俐瑛便非常懂事的哄着沈阿姨家的小妹妹。 林琳和韩景惠见此,都是一笑,然后又转头说起了别后的事情。 林琳又与韩景惠寒暄了一会后,便抱着芮莹去做检查了。 而韩景惠也携女带儿的回了家。 韩景惠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不过是她一时的一句暖人心的善心善语,会给自家闺女和儿子带来怎么样的帮助。 当然了,毕竟不是所有人死后都会像韩夫人那样有机会知道未来的事情并且放弃投胎转世的机会。 当死亡成为了一种必然,那么除了接受外,便只能忍受。 小芮莹五岁的时候,韩百睬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林琳以未亡人的身份带着小芮莹参加了韩百睬的葬礼。 之后便真的以寡妇的身份生活着。 当真的成为了寡妇,林琳才知道寡妇的生活并不是真的那么容易的。 大人怎么样都好说,只小孩子却是最难过的。 三岁便上了幼儿园的小芮莹,只知道自己的爸爸生病了,住在医院里。每周她和妈妈都会去看爸爸一两次。 当别人问起来的时候,小芮莹也会说什么爸爸在睡觉。 可当五岁以后,渐渐的长大的小芮莹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爸爸与别人的爸爸有什么区别的时候,她的爸爸竟然连觉都不睡了。 六岁的时候,小芮莹上了小学。这之后,林琳便发现小芮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身上的衣服也总会又脏又破。 「又打架了?」这一天,林琳去接芮莹放学。刚看到背着小书包嘟着小嘴走出来的芮莹时,林琳看了一眼她的衣服,心下以经瞭然。 「嗯。」芮莹酷酷地应了一声。 第548页 「自己弄脏的衣服,回去自己洗。」看来今天这架是打赢了。不过想来也会赢的,毕竟芮莹三岁开始,林琳就教导芮莹练武了。不求她成为什么顶天的高手,总要不被人欺负才是。 「嗯。」 见到芮莹这个样子,林琳又像个不懂孩子隐私的的妈妈一般,用魔法翻看了芮莹的记忆,心里有些心疼她,又些有想要嘆气。 自从芮莹上了小学,这两年芮莹的变化林琳一直看在眼里。因为同一种理由打架这种事情,林琳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小孩子独有的天真,总是最伤人的。林琳知道这样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也许,她可以与韩夫人合作…… 林琳上前牵住芮莹的手,然后带着她去了停车的地方。 今天是克洛法集团名下的商场开业,商场里的商品一律打八折。为了让芮莹开心些,林琳准备带着芮莹去商场里来个疯狂购物。 林琳这些年,一直靠着翻译和室内设计生活。在翻译方面,林琳一直有着很大的优势,所以收入不菲。在室内设计上,林琳因为自己的阅歷和出身,也在业内有些小名气。 她的设计里因为有不少的中国元素和韩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所以一直很受现代韩国客人的喜欢和推崇。 这一次克洛法集团的新商场,林琳便参加了其中一项设计。 韩教授是商场的整体设计师,而林琳参与的设计是商场顶层休闲区的设计。 因此,林琳虽然拒绝参加这一次的开幕典礼,却也拿到了这座商场两张vip卡。 买东西时可以在八折的基础上再享受vip待遇。 林琳告诉了芮莹要去商场的决定,芮莹的心情倒是回升了不少。 大多数女人,哪怕是小姑娘,也会因为购物而让心情好转。而林琳和芮莹都在这类人当中…… 女人的车里,除了化妆品,自然还有备用的衣服和鞋袜。林琳的车里自然也不例外。上车后,芮莹在车内换下了那套因为打架而变得非常破烂的校服。 林琳从后车镜里看了一眼芮莹,笑着问她晚上去哪里吃? 芮莹想了想报了一个她和林琳都喜欢吃的一家饭店名子后,娘俩个开着车先吃了顿饭,然后就去了商场。 在里面花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当然,回的自然不是林琳原来住的地方,而是林琳四年前新买的一套公寓。 房间并不大,三室一厅的格局。不过相较于之前,倒是有了一个娘俩共用的书房和给芮莹准备的卧室。 原来的那套房子林琳并没有卖掉,搬出来的时候便将房子出租了出去。出租得来的钱就存在芮莹的帐户里给芮莹做零花钱。 不过和现在的这套房子一样,林琳都房子过户到了芮莹的名下。 是夜,芮莹写完作业便去睡觉了。而林琳仍在书房里一边翻译着某份文件,一边一心二用的看着一部美国大片。 正在这时,韩夫人又不请自来了。 今天的韩夫人,气息非常的不对劲。她一进来,林琳便发现了韩夫人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不算太好看的脸色。 低头想了一下,林琳便知道这韩夫人在气什么了。 说来也是,今天是克洛法集团的开幕典礼,既是整个故事的开始,也是韩教授与邰美萝相识,并且再婚的开始。 林琳记得,这好像是电视剧的第一集 呢。想了一下那电视剧中所演的事情,林琳倒对面前的女人升起了一抹同情。 近距离围观丈夫与别的女人当众秀恩爱什么的,想来放在谁身上,那心情都不会太美好。 确实不是很美好,准确来说,那是相当的糟糕了。 虽然知道自家男人会再婚,可是看到自家男人就在自己的面前与那个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女人亲亲我我的,韩夫人能受得了才是怪事。 「我听到韩秀河向那个女人提出结婚的话了,我还听到韩秀河准备明天带着静书与那个女人一起吃顿饭。秀贞,我想要今天就復活,可以吗?」 林琳挑眉,「有何不可。不过,我正好也有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忙。」 韩夫人听到这话,先是一喜,然后又是万分的诧异,「你竟然还会有事情需要我帮忙?」 林琳点头,「嗯,我准备再婚了。而对像就是你。」 虽然鬼魂做不出来被囧住的表情,可是韩夫人还是被林琳的话雷的不轻。 林琳见此,便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韩夫人。 她其实并没有想要再婚的想法,可是她不能不考虑芮莹的感受。芮莹还小,林琳并不想让她的童年都是一成不变的色彩。 通过七八年的相处,韩夫人还是知道林琳是个什么样的人。听了她的要求,韩夫人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虽然这事,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囧。 不过也因为林琳的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又让韩夫人想到了一个打脸邰美萝的好办法。 「我来之前,听到韩秀河对静书说,他想要再婚,并且想要让静书明天与那女人见面的事情。不过韩秀河在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提到一句那女人的名字。我想着韩秀河是知道静书一定明白他说的再婚对象是谁的。虽然我的静书确实知道。不过既然没有说出来,那么,明天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当着那女人的面换个人。」 第549页 林琳听韩夫人说前半段的时候,便知道了韩夫人的打算。等到韩夫人说完,以林琳的性子自然不会反对。 相较于邰美萝,静书对林琳的印象其实更深刻。 因为静书在韩夫人过逝前听到了林琳关于轮迴的话后,便以母亲重新投胎为由时常自我安慰着自己。 而那个时候洽巧出生的芮莹总会被静书想像成是自己的转世。所以一来二去的,这几年静书与林琳倒是时常的往来。 对于邰美萝这个人,林琳是真心不喜。 能给她添份堵,林琳自然是非常,非常乐意的。 两人说好后,林琳先去芮莹的房间看了一眼芮莹,然后点了芮莹的睡穴后,又回了自己的房间换了身衣服,这才出了家门,开车去了海边。 一个小时后,林琳便拿着韩夫人提供的生辰八字,悄悄地进入韩教授的房间。 同样点了韩教授的睡穴,然后站在他的床前做起了法事。在几句咒语过后,房间里一阵白光亮起,韩教授的魂魄闭着眼睛从沉睡中的身体里浮了出来。 林琳见此,飞快地拿出一个玉瓶,将韩教授的魂魄拘在里面,并且又对着始终站在一旁的韩夫人念了一串咒语,然后又是一阵白光过去,韩夫人的魂魄钻进了韩教授的身体里。 少时,韩夫人,不,以后要叫韩教授了。韩教授睁开眼睛,迷茫地看着床边处站着的林琳,抬起双手,握了握拳头,然后双眼散发出两道喜悦的光芒,「我,我活过来了?我可以抱抱我的静书了?」 林琳笑着点头,「恭喜你了。」虽然只有七年。 韩夫人又笑又哭,然后激动的站起身子就想要抱一抱林琳。林琳向后倒退了两步,对她摇了摇头。 韩夫人见此,噗哧一声便笑了。 她怎么忘记了,这女人对韩秀河的嫌弃了呢。 「我先走了,回头将明天吃饭的时间和地点发到我手机上。」 韩夫人道好,也没有深留林琳。见林琳离开后,韩夫人便来到了静书的房间。 看到房间里,静书甜美的睡颜,韩夫人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她的女儿呀。 从今天开始,她再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她。 谁都不行。 …… 第二日,首尔南悦饭店。 邰美萝打扮一新的坐在餐桌前,满脸温柔也掩饰不了眼中的势在必得。 第268章 林琳今天一早起床,便给芮莹请了假。然后关掉芮莹的小闹钟,让她睡到自然醒。 九点左右,芮莹大叫一声从房间里冲出来,然后对着林琳说着晚了晚了的话。 林琳此时正好在客厅里,见到芮莹穿着卡通睡衣跑出来的样子,笑着说道,「晚不了,我一早就给学校打了电话,帮宝贝请假了哦。」 听到林琳这话,被林琳教导成小芝麻包的芮莹瞬间回过神来,原来并不是她没有定闹钟,也不是闹钟坏掉了。 「那妈妈,今天有什么事情吗?」 林琳点头,「确实是有件事情要做。你先去洗漱,我去端早点。然后我们边吃边说。」 芮莹见此,听话的去洗漱换衣服。在换衣服的时候,想到今天妈妈穿的是昨天新买的连衣裙,于是想了想,也穿了一套昨天妈妈给她买的新裙子。 因为早上已经与成为韩教授的韩夫人联繫过,所以早餐林琳并没有准备多少东西。 娘俩个一人一碗粥,再加上一张小巧的鸡蛋卷菜饼。 林琳担心芮莹对她『再婚』会有什么想法,于是吃饭的时候,林琳便换了个角度将她即将再婚的事情告诉了芮莹。 「芮莹还记静书姐姐吧?」 芮莹看了一眼妈妈,有些迷煳,「静书姐姐?上个月不是还见过吗?」芮莹有记忆以来,倒是时常见到静书和车诚俊,每年不见过十次八次的都是少的。 被自家闺女噎了一把的林琳,抽了抽嘴角,然后直接说道,「你静书姐姐的父亲韩教授,最近被一个叫邰美萝的女星纠缠着。韩教授本不想再婚,可是那女星见韩教授一直单身便不会放弃,于是韩教授便请妈妈帮忙来了。」 「韩教授想要让妈妈怎么帮忙?」妈妈武力值很高,难不成韩教授要请妈妈打那个邰美萝一顿? 「芮莹没有父亲,可是妈妈也不想再婚。正好韩教授也不想,所以我们准备办一场假结婚。这样一来,芮莹有了父亲,韩教授也不用再被那个女星纠缠,你静书姐也不会受那个女人的虐待了。」 感觉哪里有些不对的样子,可是芮莹又说不出来。 从小就受到林琳教育影响的芮莹,虽然没有想明白,可是却也知道妈妈做了决定的事情,不是她能够左右和更改的。 「芮莹放心,妈妈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伤害我的心肝肉的。」 「哦,妈妈,都说了不要再用那个词嘛。」一听到心肝肉这三个字,芮莹就想到了前几天陪妈妈看韩语版的《红楼梦》。 那里面有个老太太天天对着个女扮男装的男人叫着什么心肝肉。她非常不喜欢这个叫什么宝玉的人,她才不愿意跟他一样被叫心肝肉呢。 「好,好,好,听宝贝的。不过今天咱们要去跟静书和韩教授一起吃饭,宝贝要是看到那个叫邰美萝的女星,千万不要跑去要什么签名,知道吗?」 第550页 芮莹一听这话,当即说道,「妈妈,人家才不是她的影迷呢。人家喜欢的欧巴是……」那个女人都那么老了,谁会喜欢她呀。 …… 无独有偶,林琳在这边用邰美萝做伐子的时候,换了芯子的韩教授一早起来,先做了静书从小最爱吃的早点,这才对着静书说道,「本来爸爸是不想要再婚的,可是那个叫邰美萝的女星一直纠缠着爸爸。若是爸爸不跟她结婚,或是不再婚,她一定会利用媒体来搬弄是非。」 韩教授说完顿了顿,看到静书一脸震惊地看向他,心中又想到了那个邰美萝母子三人对静书的伤害。 「邰美萝早在十多年前就与人生下了两个孩子,大些的男孩比静书大几岁,小的那个女儿也只比咱们静书小了几个月。邰美萝为了过上好日子,在丈夫入狱之初,竟然就抛弃年幼的儿女独自生活。在成为克洛法集团的形象模特前,生活非常的,非常的让人噁心不耻……」 之后韩教授又说了一些她这些年当游魂时看到的邰美萝做的坏事,一桩桩,一件件,当真是罄竹难书。说的静书那叫一个目愣口呆。 她以前也听人说过她们韩国的娱乐圈有多么的混乱,可她却没有想到这世上还有那种噁心的人和噁心的事情。 想到父亲就要跟这样的一个人再婚,静书一下子就担忧了起来。之前她看到的那些父亲与邰美萝在一起笑容满面的样子,原来都是强颜欢笑。 韩教授看到静书这个样子,便笑着安抚她,「静书不用担心,我已经联繫你沈阿姨了。正巧你沈阿姨因为不想再婚,又担心芮莹没有父亲而被同学们欺负,所以我们准备办一场假结婚。一会吃完饭,静书和妈,呃,和爸爸一起去给沈阿姨和芮莹收拾两间房间出来好不好?」 静书听到这样的理由,如何能说不。于是乖巧的与韩教授吃完了早饭,然后『父女』两人一起去给林琳娘俩收拾房间去了。 之所以林琳和韩夫人要将假结婚的事情明明白白的告诉两个孩子,就是因为两人登记结婚后,不会住在同一个卧室。 女孩子都比较心细和敏感,与其让她们胡思乱想,还不如现在黑上一个女人,然后明明白白地将她们的『委屈』告诉给两个小姑娘呢。 于是,在两个母亲共同的作用下,这位邰美萝的美好形象也在这一刻轰然崩塌了。 再之后,更加倒霉的就是静书什么都不瞒着车诚俊,而车诚俊又是克洛法集团唯一的继承人…… 以前的邰美萝,年轻貌美,克洛法集团自然会请她做形象模特。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以色侍人的邰美萝哪怕成为了大明星,可是青春也悄悄的熘走了。 若不是后来邰美萝嫁给了韩教授,估计克洛法集团的形象模特就要换个人来做了。 现在,那份给她安稳生活的婚姻被林琳搅和了。那份装出来的温柔贤惠面纱又被韩夫人给拉了下来。 等到爱静书如命的车诚俊将韩教授的家事告诉了自家的母亲后,想来闵会长一定会做出理智的安排。 吃完饭,娘俩个又说了一会儿话,芮莹便跟着林琳一起开车去了南悦饭店。 一到饭店,林琳便看见了邰美萝,然后轻轻捏了一下芮莹的手,芮莹抬头看母亲,娘俩个相视一笑,非常有默契地选了邰美萝旁边的桌子。 芮莹年纪小,坐在椅子上左右扭了扭,然后忍不住将视线看向邰美萝。 林琳看了一眼芮莹,并不管她。只是让饭店的服务生拿来一套茶具,自己在那里泡着茶消磨时光。 她与芮莹先到饭店,是她与韩夫人商量好的。而韩夫人不但与林琳商量好了来饭店的事情,同时也与邰美萝商量好了让她提前来的事情。 想到一会儿的好戏,林琳的嘴角就忍不住向上勾了勾。 韩国就那么大,林琳与邰美萝又不是不认识。当然了就算是认识,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林琳与邰美萝也只在林琳走过来的时候,互相点了点头,其他的时候就没有了交集。 到是芮莹那里,因为芮莹对着邰美萝的打量过于明显,所以邰美萝还转头对芮莹笑了笑。 这孩子真是腼腆,既然这么喜欢自己,怎么不敢上来从她要合影和签名呢? 想到这里,邰美萝抬起风头又笑得风情万种,别提多迷人了。 而这一幕又洽巧被最近一直跟着她的殷振燮看见了,于是殷振燮拿起相机就是一阵勐拍。 想到昨天在片场更衣室里碰巧看到的那一幕,殷振燮再看一眼面前端庄贵气的邰美萝,心忖他还是喜欢她不穿衣服的样子。 韩国记者,尤其是那些没有多少节操的韩国记者,他们想要向上爬,那一般都会不折手段。 殷振燮所在的太阳日报,最近正好有位主编要离职。所以本就没有什么下限的殷振燮,为了一份报导,那当真是用尽了心机。猫在女星更衣室里的事情,对他来说,毫无压力。 昨天在更衣室里拍了不少相片,殷振燮洗出来后就放在身上,他还没有交给报社。今天看到邰美萝这副样子,心中突然有了别的想法。 他可以拿着这份相片与这位大明星做份交易…… 殷振燮是怎么打算的,此时没人知道。只说花开两朵,各说一边。 韩夫人一大早便和女儿打扫出来了两间卧室后,又分别洗了澡,换了套新衣服,开着车去了约定好的饭店。 第551页 一路上,静书的心里是非常不平静的,既有份遗憾又有份放心。等到娘俩个一起来到南悦饭店时,静书便看到了坐在左右两张桌子上的人。 那两张桌子前坐着的人,静书都认识。 要怎么来形容此刻的心情,静书还真的不知道。 此时,左右两张桌子上的人,也都看到了他们父女/娘俩。 邰美萝笑容满面的站起来,眼中满是喜悦地看着向她走来的韩家父女。 然后,非常套路的情节出现了,韩家父女看都不看站着迎接她们的邰美萝,脚步不停的走向了林琳娘俩所在的桌子前。 而演了十几年影视的邰美萝,脸上的笑容彻底地僵住了。 第269章 邰美萝拿着手包,风情万种的站在那里,脸上的笑容是那么温柔,看静书的慈爱,看韩教授的热恋,表现的一览无余。 只是, 当这份表情僵在脸上的时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那么的怪异。 「抱歉,我来晚了。」韩教授一边让静书坐到里面那张椅子上,一边解开风衣的扣子坐下来。 林琳眼角看了一眼表情明显是见了鬼模样的邰美萝,「不算晚,我也刚泡好了茶,一会儿尝尝我的手艺。」转头看静书,「今天静书也没有去上课吗?」 「沈阿姨好。爸爸昨天和我说今天要出来吃饭,所以便跟学校请假了。」静书努力让自己不去看一旁的邰美萝,回答了林琳的话后,又对着一旁双眼直直看着她的芮莹笑了笑。 芮莹看到静书朝自己笑,脸上也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静书姐,今天不上课,我们一会儿去游乐园好不好?」 看着芮莹脸上的期盼,静书本能的想要点头,不过静书毕竟十五岁了,已经不像芮莹那般小孩子心性。转头看了一眼爸爸,见爸爸点头,又看林琳头也不抬的在那里分杯倒茶,想着林琳往日对芮莹的教育方式,也知道林琳不会管芮莹去不去游乐园的事情,于是点头说道,「那我们等诚俊放学再一起去,好不好?」 「嗯。」 小时候三人出去玩,芮莹年纪小,经常会耍赖地让静书抱着走。诚俊自然捨不得累到静书,所以大半时候都是诚俊背着芮莹的。所以芮莹当真对诚俊也很熟悉。 韩夫人是看着芮莹长大的,再加林琳的关系,对芮莹也是发自内心的喜爱,「今天早上我和静书已经将你和芮莹的房间收拾出来了。什么时候我们去将结婚证领了,你们就搬过来吧。」 林琳点头,「那就今天去领证吧,静书能帮我看着芮莹,我也能干些正经事。你们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搬家的话,还是明天我自己来弄吧。」林琳觉得若是她一个人搬家,只要将东西都放过空间里,然后她幻影移行到韩家,再将东西放出来,岂不是轻便? 「对了,我们家的房子,当初在买的时候,我就都放在芮莹名下了。你今天要是闲了,先将你名下的财产都过户到静书那里吧。也省得将来再多生麻烦。」 韩夫人一听这话,便明白林琳是什么意思了。 是呀,趁着现在是她当家做主,那么她正好可以为自己的静书多争取一些福利。 家里有两套房产,海边一套,现在居住的一套。将这两套房产都过户到静书名下,就算是她离开了,静书有这两套房子在,也不会太吃亏。 不过,静书的性子实在是太软和了。 「我们家静书的性子在软和了,我看你教养芮莹的方法就不错。回头就让我们静书也和芮莹一起练武吧。」 「这没问题,一个是教,两个也是赶。不过说起你们家静书这性子,我倒是觉得,一会儿吃完饭,咱们还得去一趟律师事务所。立上一份文书,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情,这两套房产都不许静书转让或是买卖。就算是教授『你』也没资格这么做。」那个你字,林琳说的尤其重。 韩夫人眼睛一亮,「对,对,对。就应该是这样。哪怕是他,我也不行。」 见韩夫人上道,林琳又继续说道,「我手上还有不少钱,你想必也不会少。咱们回头再各自给她们姐妹俩一人弄个基金什么的吧。以后月月能领到一笔零花钱。」说这个的时候,林琳还想着将她们娘俩现在住的房子回头搬空了以后也租出去。 这套房子的房租和原来那套的房租都打到芮莹的帐户里,富养闺女什么的,就完成了。 「……我还想着让静书下半年去国外留学。你说我要不要在国外给静书买套房子?」 林琳皱了下眉,「下半年?」 「对,下半年静书正好上高一。我想让她高一的时候就去国外念。」 林琳摇了摇头,「没必要高一出去念。我觉得高中在国内念,大学出国念更好一些。若是出国时间太长,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容易跟不上国内的节奏。静书是女孩子,韩国毕竟是韩国,国情是没办法与外国比的。」 静书虽然一直在与芮莹说着话,可是韩夫人和林琳的对话还是听进了她和芮莹的耳中。 听到财产的时候,静书心里便觉得怪怪的。有一种在立遗嘱交待后事的感觉。可是听到留学的话上时,静书便想到了车诚俊。 「……不过你说的也对,现在发展越来越快,投资房地产是个保守的好办法。这样吧,别管静书是今年出国,还是三年后出国,我们先给她们姐妹在国外买套房子吧。自己住或是租出去都合适。」 第552页 林琳和韩夫人从结婚登记搬家,又说到了财产分配,出国留学,以及投资等等,最后不知道怎么的,两人又针对室内设计这一块,开始讨论哪一种设计在视觉效果上更能显出空间的增大。 而相较于自得其乐的四人组,形单影只的邰美萝心情就不那么美妙了。 她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那里,然后双眼直直的盯着韩教授和林琳。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幻灭,仿佛被人弄冰块浇灌过一般。 若是这一幕被影评人们看到一定会将本年度最佳演员奖颁给她的。可惜了,这一幕除了有心的殷振燮以及唯恐天下不乱的林琳和怀恨在心的韩夫人外,竟是谁都没有发现。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不过这家餐厅毕竟是高档饭店,一般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所以哪怕是看见了邰美萝非常失礼的站在走道上盯着别人看,这些人也不过是小声的说上几句,也不会扬头看热闹的。 「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等到林琳点的餐食上来后,林琳朝着韩夫人快速地眨了一眼睛。韩夫人脸上扯出一抹迷煳,转头问着一直站在那里看她们的邰美萝。 那表情,在林琳看来,也可以进军娱乐圈了。 相当的逼真。 不过就是眼神还不到位。 如果能将眼中对邰美萝的杀意遮一下,想来会更好一些呢。 听到韩夫人这句问话,邰美萝除了『呵呵』之后,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此时此刻,你又能让她说什么呢。 让她说她也是来跟韩教授谈结婚,见家人的吗? 可是眼前的情况,她跟本就说不出口。 不过当韩教授这句问话的时候,她却看到了韩教授眼中的一抹冷意以及想要杀死她的阴霾。 于是她明白了,这一切都是面前的『男人』故意设计好的。 他今天就是想要羞辱自己的。 若是她哭闹指责,就真的顺了他的意。 可是她就想不明白了,昨天还好好的人,为什么今天就成了这个样子? 难道是面前的女人做了什么事情? 「教授是不是不记得她是谁了?她是明星邰美萝小姐。就是昨天您在路上遇到的韩友莉的亲生母亲。」 韩夫人一副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着邰美萝语重心长的说道,「养子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养而不教是失责。邰小姐,呃,应该叫您一声韩夫人。韩夫人,您的女儿非常的可爱,虽然欠缺了一些教养,心机深沉,手段老辣,心肠又过于狠毒了些,不过看在她一心想要父母言归于好的份上,您也应该体谅她一个小姑娘的心思。」 毕竟是相交七八年的人了,韩夫人一听林琳提起韩友莉便知道她打了什么主意。于是想也不想的直接把韩友莉拖下了水。 若是能让她们母女生出嫌隙,倒也能让自己心情畅快。 都不是一对好鸟,让她们狗咬狗去。 果然,当韩夫人说完韩友莉,又说那么一通话后,邰美萝是真的在心里恨上了韩友莉。 她就说嘛,一个人怎么会变化得那么快。原来是有人真的在背后做了什么。 那个小娼妇,就跟她好赌的死鬼老爸一个德性。 专门在她心口插刀子,坏她的好事。 看她怎么收拾她。 林琳见到邰美萝的脸色青青白白的,知道她是气大发了,于是又落井下石的说道,「真的没有想到韩夫人年纪轻轻就有那么大的孩子了。你家韩友莉今年有十五岁了吧?听说您还有个长子,现在读几年级呢?孩子的教育问题可是个大事,千万不能疏忽。听说您丈夫入狱的十几年里,您都不曾管过两个孩子?这就太不应该了。对亲生的尚且如此,那对……岂不是更加……」 韩夫人轻哼一声,「她若是不上心,还能多过两天好日子。怕就怕她上心。」 想到静书遭的罪,韩夫人杀了邰美萝娘仨个的心都有了。 不过就算是不能明面上杀了她们,她也不会让她好过的。 林琳闻言笑了笑,看向邰美萝的眼睛里,漆黑的看不出一点情绪。 「谁说不是呢。」 邰美萝被这二人一顿奚落,效果再好的粉底也遮挡不住铁青的面容。 邰美萝愤恨的看了一眼韩夫人和林琳,眼睛又朝里面看了一眼睁着黑白分明大眼睛看着她的静书和芮莹。 「山水轮留转,我们走着瞧。」丢下这么一句话,邰美萝头了不回的走了出去。 林琳看着邰美萝离开的背影,皱了一下眉毛。 刚刚跟出去的那个男人,仿佛是殷振燮? 「怎么了?你还会怕她?」邰美萝一个上了年纪,马上就要过气的明星,又能有什么后台。韩夫人当游魂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跟踪过邰美萝,发现她除了皮肉生意做的好外,也就是比别人更加的心狠手辣罢了。 林琳摇头,将刚刚那点疑惑放下,转头和韩夫人一起招唿两个小姑娘好好吃东西。 「说了你多少回了,再将胡萝蔔挑给静书,我让你喝一个月的胡萝蔔汁。」林琳见到芮莹又将她不爱吃的胡萝蔔挑出来,气得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芮莹吐了吐舌头,低头将筷子收回来,将上面的胡萝蔔丝送回到自己的嘴里。 静书与韩教授对视一眼,轻轻地笑了。 第553页 …… 有人欢喜,就会有人忧愁,气沖沖走了来的邰美萝,还没有走到自己的车门前,就被追上来的殷振燮拦了下来。 「请你让开,我现在不接受採访。」邰美萝见是最近一直缠着她的记者,皱着眉很不耐烦。 殷振燮早就知道邰美萝会这样,但他今天可不只是来採访她的。 或者说,他今天不但想要採访她,还想要与她来个更加深度的採访…… 第270章 殷振燮拦住邰美萝后,邰美萝只当是自己太红,所以这些记者们就跟闻到蜂蜜的蜜蜂一般。作为明星,这种事情她遇到的太多了。 若是以前,她还会装一装样子。可今天她实在是没有那个心情。能压着不朝面前的殷振燮发火,就已经是她极力努力的结果了。 殷振燮全程围观了邰美萝今天在餐厅里的事情,此时自然也是知道邰美萝没那个心思的。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必须得让她知道他知道了些什么。 「我刚刚就在饭店里,原来以后都要叫您韩夫人了。对了韩夫人,我这里有几张相片,我想您应该会很喜欢。」殷振燮说完便将一叠相片放到了邰美萝的手里。 殷振燮一句一个韩夫人,说得邰美萝都特么想要上去挠人了。强压下火气,邰美萝接过殷振燮手中的相片,之后铁青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这是,这是, 这是她在更衣室换衣服的相片。 拍摄的角度非常的刁钻,可以说,应该看到的都能看到,而且还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 邰美萝的身子往后退了半步,她心里明白若是这些相片流到了市面上,别说她能不能再嫁个好人家,她这辈子算是彻底完了。 邰美萝看着这厚厚一打的相片,下意识的想要撕毁,可是她也知道就算是撕毁了手上的这些,人家只要留了底片,想洗多少洗多少,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压下头晕的感觉,邰美萝深吸一口气,一边将这些相片装进手包,一边眼中戒备地看着殷振燮,「你想要什么?」 殷振燮笑了,他想要的多了。 「韩夫人不如先将您的手机号码给我,等我安排好了,咱们再好好谈谈?」 确实是应该好好安排了一下。 邰美萝听到这里,心中就是一颤。 看来是没有办法善了了。 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殷振燮,邰美萝一点没有犹豫的离开了餐厅。 殷振燮拿着邰美萝的手机号,心中想的却是他们家的那位学妹沈秀贞。 看来这是要再婚了。 要再婚的对象,殷振燮也认识,听说是一位教授。自家那婆娘与沈秀贞关系还不错,回去问问看看这人有没有什么门路,值不值以后走动。 心情不错的殷振燮,回到家后,便将在餐厅里看见林琳的事情说了出来。韩景惠闻言,倒也为林琳高兴。 在她心里,林琳的日子过得相当苦了。 现在改嫁了,日子也能过得轻松一些。 替殷振燮将外衣和鞋整齐的放在门口,然后又给殷振燮倒了茶水,一脸恭敬地问他吃没有吃饭。 殷振燮看了一眼韩景惠,不知怎地竟然升起一抹嫌弃。 黄脸皮一般的家庭主妇与光鲜亮丽的女明星相比,自然要逊色很多倍。刚见了保养得宜的林琳,以及美艷的邰美萝,殷振燮此时再看韩景惠,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都是男人,凭啥那个姓韩的教授就比自己有艷福? 不耐烦的朝韩景惠挥了挥手,那一脸的嫌弃和不耐烦正好被放学回家的雅俐瑛看见。 见到父亲这个样子,雅俐瑛也有些个不高兴。可是她也知道在这个家里,唯一有说话地位的只有弟弟。她和母亲跟本就不在父亲的眼里。 想到此,雅俐瑛抱紧了书包,对于未来的生活更加的期待。 总有一天,她会自己养活自己,再也不看任何人的脸色。 沈阿姨说的对,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 母亲若是有自己的经济收入,也不会总是看父亲的脸色了。 现在雅俐瑛还非常的庆幸,若是再有爷爷奶奶一类的人,就以父亲对母亲的态度,母亲在这个家里也不会好过的。 沈阿姨说的对,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她一定要找个真心疼爱自己,尊重自己的男人。 沈阿姨说的对…… 妻女的想法,殷振燮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现在想的依然是邰美萝。 从自己的包里翻看了一下通讯录,找到一家宾馆的会员卡,殷振燮直接拨电话过去,定了一间套房。 之后,殷振燮又把宾馆的名称和房间号发给了邰美萝…… 邰美萝听到简讯后,看了一眼上面的信息,瞬间将手机摔了出去。 这个混蛋。 但不管怎么说,半晌,将手机捡起来,邰美萝压着愤怒回了一个知道的字样。 多少年了,她有多少年没有遇到过这种勒索了? 虎落平阳…… 邰美萝双眼微眯,心中不住的想着主意。半晌,邰美萝泄气的坐了下来,她不敢将事情闹大。 她付不起鱼死网破的代价。 既然付不起,那么就只能投鼠忌器了。 邰美萝在知道殷振燮在宾馆定了房间以后,便已经明白这殷振燮是起了色心。可她却不知道这殷振燮更是那种无耻到了极至的小人。 第554页 按着约定,邰美萝第二天去了宾馆,是自己在宾馆前台拿的房卡。她先进的客房,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就放松了一定的警惕之心。 只简单的检查了一下房间里有没有监控头和录音器,便坐在那里干等着殷振燮。 其实殷振燮早就到了宾馆,他先将监控录音设备妥善安装好,又打扫了房间悄悄地坐在宾馆大厅的休息区里等待邰美萝上楼。 在邰美萝上楼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殷振燮带着墨镜一路坐电梯进了客房。 一进客房,就看见邰美萝紧抿着红唇坐在客房中的单人沙发上。 丰满的好身板也因这个姿势让人热血沸腾。 殷振燮将手中的公文包有技巧的放在大床对面的地方,然后一边往邰美萝身边走,一边迫不及待的脱着身上的衣服。 今天是儿子的生日,干完这一买卖,他还得去取蛋糕呢。 殷振燮的外形非常不错,可在邰美萝的眼里,却只剩下猥琐。 「底片呢?」 殷振燮解衣扣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抬头看邰美萝,「急什么。该给你的,一定都给你。」 这话要是换个场景,估计意思还挺单纯的。可是此时此刻却清纯不起来了。 殷振燮脱光了上衣,又开始解裤带,裤带刚解松了一点,就猴急的走到邰美萝面前,将她整个人提起丢到一旁的沙发上。 「妈的,看着瘦,还特么挺重。」说完这句话,殷振燮整个人都压在了邰美萝身上。 开始的时候,邰美萝还有点不情不愿。可是这种事情,不能反抗那就只能让自己去体味其中的美妙,然后让自己也开始享受起来。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贞节烈女,若她是,她也不会走到今天的地位。不过想到前儿被她弄上床的男人,昨儿竟然就翻脸无情地娶了别人,邰美萝又是一阵气恼…… 两个没有节操的男女,就这么胡天海地的来了一场。殷振燮体会到了野花比家花的野性和刺激。邰美萝也从这一场里感受到了身心的放松。 昨天被人毁婚奚落,又被个小报记者威胁。晚上跑去平民窟,韩友莉那个死丫头还敢嘴硬。自己打她,她竟然还敢跑,真是个没教养的小娼妇。 昨天的事情气得她一夜没睡,却没有想到今天一早又被通知解除了与克洛法集团的形象模特合同,这两天连续遭遇坑爹事件的邰美萝,正好借着这场野战发泄一下世道的不公。 一会儿一场结束,两人皆是意犹未尽,于是啥也不说的,又来了一场。直到华灯初上,两人方歇。邰美萝裸着身子去沖了澡,然后化好了妆从浴漱间走出来。 殷振燮半靠在床头一边抽着烟,一边回味着刚刚的美妙。 都是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韩景惠就没有办法给他这种感觉。 想到这里,色心又起的殷振燮将烟一掐,掀开被子又要去抱邰美萝。 邰美萝皱着眉头一个闪身,并不让殷振燮靠近。 殷振燮看她那个样子,嗤笑一声,上前一把又将人抱到怀里,「我的大明星,怎么下了床就……」说话时,殷振燮的腰还往前拱了一下。 邰美萝心机很重,她在来赴约之前便已经调查过殷振燮的身家来歷。 虽然殷振燮现在只是太阳日报的一个记者。不过邰美萝已经打听到了殷振燮很有可能在今年晋升太阳日报的组长。 有妻有子,家境富裕,小有资产。 邰美萝是从底层爬起来的女人,她最是清楚这些人要的一定不会是简单的露水姻缘。 他们就像是水蛭一般,会榨干人身体里的每一滴血。 想要摆脱掉他们,方法不外乎两个。 一是让他们永远的消息在这个世界。不过僱佣杀人这事,她暂时还不太想干。 另一个便是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 邰美萝来到这里之前,就想到了最坏的结果。等到调查完殷振燮的家世后,邰美萝又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嫁给殷振燮。 她是混娱乐圈的,作为圈里人,她知道不少那些记者怎么打听都打听不到的秘密。她可以用这些秘密在事业上帮助殷振燮越走越高。 而她呢,不但可以有个差不多的家庭。还可以消除这一次事件造成的损失。 她没有办法摆脱韩友莉父子三人带来的影响,她也没有办法保证殷振燮会不会一次又一次拿着这件事情来威胁她。 若只是上床,她倒不怕。可要是别的呢? 她现在已经不年轻了。当初她一眼便看出韩秀河是个可以让她玩弄股掌之间的男人,于是她下足了力气想要嫁给他。却不成想临门一脚的时候竟然被人破坏了。 跑了一个韩秀河,邰美萝不心疼,只是有些遗憾。可丢了一个形象合同,对于邰美萝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打击。 圈里的人若是知道了,必会跟风落井下石。若是这个时候,殷振燮手里的东西流落出去,邰美萝已经想到了后果是多么的严重。 而且,现在这种情况,她届是时候给自己找个下家了。 只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你想嫁,人家就会想娶的。 殷振燮再不满意韩景惠,可人韩景惠也给她生了一对儿女。而殷振燮再满意邰美萝的长相和床上功夫,殷振燮也不想将一辆公交车请回去。 「我们合作。」邰美萝知道有时候迂迴一点,就可以答到她想要的结果。 第555页 第271章 「合作?」看着时间不早了,殷振燮也不跟邰美萝痴缠了,一边穿上衣服,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她。 邰美萝见殷振燮穿衣服的一举一动,心中也明白殷振燮对自己的轻视。 她们这种看人眼色过日子的女星,又如何不知道男人把你放在心上和把你放在肾上是个什么态度呢。 可惜了,让韩秀河这条大鱼跑了。 垂下眼眸,邰美萝掩饰住心底的那份不甘,「对,就是合作。我帮你成为太阳日报的副社长,你,给我一个名份。」 殷振燮往裤子里塞衬衫下摆的动作一顿,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邰美萝,「你?呵~,你帮我成为副社长?」年纪比他还要大上几岁,不过有几分姿色,竟然还信口开河起来了。 殷振燮话里的轻视太明显了,邰美萝就是想要粉饰太平都不能够。「你之前一直缠着我,不就是想要採访我吗?」 闻言,殷振燮哈哈大笑,「你的专访,我不是已经拿到了吗?嗯?多有『深度』的採访。呦,这个採访可够长的了,之前你连十分钟都不给我。现在可有好几个小时了。」 殷振燮说这话的时候,还抬了抬下巴,示意邰美萝看一看那张凌乱的大床以及床脚那几个废弃的套子。 邰美萝被殷振燮这不要脸的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等到殷振燮打理好自己,提着包准备离开的时候,邰美萝咬着牙继续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一些只有圈里人才知道的消息,也还可以介绍一些圈里的朋友让你开个专栏。」顿了顿,扬起下巴,骄傲地看着殷振燮,「我邰美萝认识的大人物和掌握的人脉,绝对不是你家那个只会做泡菜的黄脸婆可比的。」 殷振燮听了,也非常贊同的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可是我跟我家的黄脸婆上床却不需要戴套子。」不需要避孕,也不需要防病。 言下之意,就是殷振燮嫌她脏。 一句话,邰美萝当场气结。 看着殷振燮扬长而去的样子,邰美萝气得弯腰将脚下的鞋撇了出去。 可惜只是砸在了关闭的房门上…… 门外的殷振燮听到邰美萝用东西砸门的声音,扬了扬眉,笑了。过两天他将剪辑好的『动作片』送一份给她好好的欣赏一下。 也许她可喜欢趴在门上让他『砸』个痛快。 …… 邰美萝气过了,又带上墨镜和头巾匆匆离开了这家宾馆。而殷振燮则是去早前订蛋糕的西点店取了儿子的生日蛋糕这才回了家。 殷振燮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韩景惠带着儿子和女儿饿着肚皮等着殷振燮回家。 见到他回来,韩景惠连忙去门口迎接他,接过他的包和手上的蛋糕。雅俐瑛见母亲这般样子,嘆了口气也走到了门前。 总有一天,她要嫁给一个愿意迎接她回家的人。 走到门口,雅俐瑛接过父亲递过来的外套时,灵敏的鼻子瞬间便闻到了一股香水的味道,当即变了脸色。 母亲从来不用香水,父亲车上的车载香水也不是这个味道。心里有了某种猜测,之后整个晚上雅俐瑛都有些魂不守舍。 等到吃过了弟弟的生日大餐,雅俐瑛的注意力也一直在自家父亲身上。当雅俐瑛看到自家父亲去洗澡的时候,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然一把将母亲准备拿去洗的父亲放在外面的脏衣服抢了过来。 「妈,您也累了一天。这衣服我来洗吧。正好我也有衣服要洗。」说完不等韩景惠反应,抱着衣服便去了另一侧的洗衣间。 跑到洗衣间,雅俐瑛还将房门从里面锁死。这才小心地打开父亲换下来的衣服。 先是闻到了与外套一样的香水味,之后雅俐瑛像是验证什么一般,打开了自家父亲的衣服。 果然,在仔细的翻找下,雅俐瑛在衣服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口红的印迹。 父亲这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了吗? 那妈妈怎么办? 这件事情要不要让妈妈知道?妈妈知道了又会如何做?若是妈妈除了哭以外,就是委屈求全,那又何必告诉妈妈知道呢? 比芮莹大,却比静书小的雅俐瑛这一刻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处理了。沈阿姨没有教过她这种事情的应急方案呢。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雅俐瑛就变得心事重重起来。 看自家父亲的眼神也带了几分不明的意味,有的时候只要殷振燮回来的稍晚一些,雅俐瑛都会猜想着她的父亲是不是又跟那个女人来往了。 雅俐瑛为了怕母亲发现父亲的丑事,经常找各种理由去洗衣服。 然后她发现父亲的情人很固定。 因为香水味一直没有变过。 再之后她发现父亲的情人是个长头髮的女人。 因为她的母亲是短头髮,所以父亲衬衫上的长头髮一定是那个女人的。 久而久之,雅俐瑛又发现了父亲的情人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 因为父亲衬衫上的口红颜色说明了这个事实。 雅俐瑛是知道自己的母亲的,那是个遇事只会哭的女人。这么一件可能会造成家庭动盪的事情雅俐瑛不敢告诉她。可是这种家丑她除了母亲,也不能告诉任何人。最后,雅俐瑛终于决定先将那个女人找出来,然后按着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请她离开父亲。 第556页 雅俐瑛有不少零花钱,可那是相对于其他同学来说的。想要像电视剧里用钱打发人离开,她的那点钱还远远不够。 最重要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女人为什么会跟她爸爸这个有妻有子的男人在一起呢,用钱真的可以打发走她吗? 若是她收了钱,也不离开爸爸怎么办? 雅俐瑛想到这里的同时,又想到了林琳告诉她的经济基础是立足社会的首要条件。 雅俐瑛想到如果爸爸和妈妈离婚,那么子女归属还有财产分隔的事情就要提前做准备了。 弟弟是爸爸的心头肉,爸爸一定不会交给妈妈的。而自己,无论如何她都会守在妈妈身边,不能让妈妈独自一人过活。 对了,在那之前她应该找到那个女人。那个年纪的女人如果不是单身,那就一定是有家庭的人。上次沈阿姨给她讲过围魏救赵以及借刀杀人的成语。 那女人的男人总不会跟妈妈一样,是个只会哭的家庭妇男吧。 如果从根子上解决了这女人的问题,爸爸也许…… 雅俐瑛与芮莹的关系一直不错,林琳没有改嫁的时候,韩景惠也时常带着她的一双儿女来找林琳说说话。等到林琳搬到韩宅的时候,也曾邀请过雅俐瑛和韩景惠来做客,那之后雅俐瑛,芮莹与静书便相熟了。 本着有教无类的原则,林琳正经没有教过这三丫头什么好东西。 三个丫头里,若不是年纪相差太大,她都怀疑静书是不是韩景惠的亲生女儿了。那个包子的忍隐样子,着实让林琳头疼。 别人给你一巴掌,你就应该扇她两巴掌还回去。你倒好,打了左脸再给人递右脸,生怕偏坠不对衬似的。 除开静书的问题,由于最近雅俐瑛太过针对性的提问,也让林琳知道了殷振燮还是出轨了。 只不过林琳并不知道出轨的对象是谁罢了。 当然,她也并不关心这些。 在林琳看来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一个出了轨的男人,还真的没有一根冰棍值钱呢。 不过也是这个时候,林琳知道雅俐瑛的情商有多高了。 这小妞心眼可真多。 一边想方设法将家里的财产,通过一些小手段转移到自己名下,一边给自家弟弟灌输只有妈妈会无条件对他好的洗脑。 于是林琳便将雅俐瑛当成教材对着芮莹和静书进行了好一番的教育。 说实话,后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是林琳也是如此。 林琳看不上静书的包子性情,于是在『嫁』给韩教授之后,便针对静书的性格进行了一系列的特训。 芮莹是和她的静书姐一起进行的特训,然后林琳就痛苦的发现。 滑的更滑,憨的更憨。 练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场和精气神,这一点静书倒是有了明显的变化。可是心软这毛病林琳发现她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为此,林琳只能对韩夫人表示她的束手无策了。 韩夫人也没有想到自家闺女这性格是这么难改。就在林琳和韩夫人,静书和芮莹这对小姐妹又一次坐在一起说着静书的改造计划,车诚俊又一次旁听并且适时表示静书现在很好不需要改变的时候,雅俐瑛突然跑了进来。 「沈阿姨,我妈妈出事了。」 第272章 雅俐瑛惊慌失措的从外面跑进来,一看到林琳就扑了过去。 她现在害怕极了,就害怕妈妈…… 自从知道爸爸有了外遇,雅俐瑛那颗忧国忧民的心就没有一刻安稳过。从那之后,雅俐瑛除了上学外,便想着如何打发走破坏自己家庭的女人,如何让爸爸回心转意。如何在最坏的情况下保护妈妈减轻伤害,并且妥善照顾弟弟。 于是在林琳那里学了一些速成的存私房钱的小窍门后,雅俐瑛便开始一点一点的接触家里的财政以及家务活计。 韩景惠本身就不是一个多聪明的女人,对着自已亲生的女儿也没有防备。雅俐瑛很快便知道了家里的存款以及家里每月的开销。 替妈妈买菜,或是帮爸爸买烟,交各种生活杂费,以及抓紧各种理由从家里要些钱出来。 因为韩景惠的性子所以殷振燮从来都不防备韩景惠。而又因为韩景惠的性子,雅俐瑛很快的便利用林琳教导她的办法,将家里的财产一点一滴的转了不少在自己名下的存摺里。 有的时候殷振燮心血来潮想要看看家里最近的支出时,韩景惠便将她平日里记帐的本拿出来给他看。 因为殷振燮并不会去菜市场超市一类的地方,哪怕韩景惠告诉殷振燮什么菜什么米贵了几韩元,殷振燮也没有放在心上。 可就在雅俐瑛小小年纪用自己笨拙的保护自己的母亲时,韩景惠却出事了。 今天早上,殷振燮出门的时候,突然说晚上要吃烤肉。韩景惠下午做完家务便出门买菜。当韩景惠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却发现殷振燮的车停在不远处。 韩景惠见此,以为是殷振燮提前下班,拎着菜篮子走了过去,等到走过去时才看见殷振燮公然在车里拥吻一个陌生女人。那一刻韩景惠脸色苍白,浑身的血液倒流,踉跄地扑到了殷振燮的车前。韩景惠的动作让吻的浑然忘我的两人回到了现实。 邰美萝见是韩景惠,扬眉一笑,不但不心虚,还带着一种轻视和势在必得。 第557页 而殷振燮倒有那么一刻是心虚的。 只是他心虚的结果却是一脚油门将车开了出去…… 韩景惠毫不防备地被撞飞,然后又重重的落在地上。 浑身是血,犹如一个死人。 殷振燮与邰美萝见此,都吓了一跳。哪怕是邰美萝也没有想过要弄出人命官司来。 殷振燮更是吓破了胆,双眼直直盯着前方不远处血泊中的韩景惠。 最后还是邰美萝先咬牙下了车,然后哆哆嗦嗦的走到韩景惠身边,伸出手探了一下鼻息。 下一秒,邰美萝瞬间坐在了地上。 死,死人了。 刚从车里下来的殷振燮见邰美萝那副样子,也是吓软了腿。 半晌,两人互视一眼,都明白了彼此心中的打算。 两人抬着韩景惠的身体,将她弄到了车的后备箱里。然后颤抖着手开车离开了此地。 至于最后会将韩景惠的身体弄到哪里去,暂时两人还没有想好。 话回眼下,前脚殷振燮开车离开这里,后脚雅俐瑛便放学回了家,走在家门口的胡同时,雅俐瑛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除了在家附近看到一滩血迹外,还看到了附近很多人都在用的菜篮子。这种款式的菜篮子,她们家里就有一个。 那篮子仿佛是被人随手丢在地上,家附近的野狗正在那里分食篮子里的一块红色的肉。 看到这一幕,雅俐瑛下意识地皱了一下眉,然后便用身上的钥匙开了家里的门。 可等到她回到家的时候,往常这个时候应该在家里的妈妈竟然不在家。雅俐瑛看了一眼家里的时钟,想着也许是妈妈自己去接弟弟放学了。 可当雅俐瑛将米饭下锅,将晚上吃的菜都洗好切丝后,妈妈还没有回来。一时间雅俐瑛便有些着急。 穿上外套,雅俐瑛顺着弟弟上课外班的小路一路找过去。等到了课外班才发现和弟弟一起学画画的小朋友们都已经离开了,只有弟弟一个人呆在教室里等着家里人来接。 这一刻,雅俐瑛是心慌的。 妈妈不在家,又没有来接弟弟,那么妈妈去哪了呢? 妈妈是独生女,外公外婆早就过逝了,妈妈娘家那边也没有什么亲戚。妈妈这些年只围着爸爸和她们姐弟转,唯二相处的比较好的便只有赵阿姨和沈阿姨。 可是妈妈就算是去找两位阿姨了,也不会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接了弟弟往家走,雅俐瑛心急如焚。这一回在家门口看见那个菜篮子时,雅俐瑛犹豫了一下,便拉着弟弟走了过去。 当看到那个菜篮子底铺着的底布时,雅俐瑛勐的看向那滩已经干涸的血迹。 妈,妈妈…… 雅俐瑛先是给爸爸打电话,在一直没有人接听的情况下,雅俐瑛只得将弟弟寄放在相熟的邻居家里,然后去了附近的医院,挨家找了起来。 两三个小时后,雅俐瑛并没有找到妈妈时,心里不知道是要高兴还是要担忧。这两三个小时,雅俐瑛也会时不时地给她爸爸打电话,可是她爸爸的电话就是没有人接听。 雅俐瑛没有办法,只得先回到家里。 先将弟弟接回来,餵了饭哄睡着后,雅俐瑛便守在家里的客厅等着妈妈,也或是爸爸回来。 可一直到第二天,雅俐瑛谁都没有等回来。 从小便有主意的雅俐瑛深吸一口气,便去了警局。 只是韩国对于这种失踪人口案,在不满二十四小时的时候,不给予立案的。 没有办法,雅俐瑛只得又回到了家里。 就在雅俐瑛焦急难耐的时候,殷振燮回来了。 身上那女人的香水味更加的浓郁了。 雅俐瑛顾不得其他,只将母亲失踪的事情告诉了自家父亲。可是父亲的神色,却让雅俐瑛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殷振燮说他知道了,他会去找人。让雅俐瑛只管照顾好弟弟的时候,雅俐瑛鬼使神差的跑到了林琳这里。 她满脑子都是胡同里的那滩血以及被随意丢弃的菜篮子。再想到几乎从不夜不归宿的父亲竟在在母亲失踪的时候夜不归宿,并且还有那一身的香水味……雅俐瑛突然有一种不好的猜测。 于是这个时候,雅俐瑛便去找了林琳。 她一直知道妈妈的这位学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自信,她坚强,她有着妈妈所没有的一切。 …… 雅俐瑛一进来,林琳便仔细地打量了她的神色。当发现她印堂发黑,t骨轻陷时,心中一惊。等到再细想雅俐瑛的话时,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看着扑到自己面前的雅俐瑛,林琳轻轻地嘆了口气。 殷振燮那样的人,留下雅俐瑛姐弟,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了。 若是再摊上邰美萝那样的后妈…… 韩景惠这个女人,就跟红楼梦中的二木头一般。让人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 看着面前的雅俐瑛,林琳一点也不愿意看到雅俐瑛为了復仇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等到林琳和韩夫人带着雅俐瑛也帮忙寻找韩景惠的时候,林琳找了个时间看了殷振燮的记忆,将前因后果都弄明白后,林琳一边感嘆邰美萝的阴魂不散,一边对殷振燮和邰美萝两人动了心思。 在看了殷振燮的记忆后,林琳当天就去寻找韩景惠的尸体。韩景惠的尸体被那狗男女绑了大石头装进麻袋沉在了海底。林琳用了身上所有的魔力和灵力才从大海底将尸体捞出来。 第558页 捞出来后,林琳心下一动,将韩景惠所有的头髮都剪了下来,然后利用她所知道的密法,永久的复制出了一具韩景惠的身体。 之后将那具复制出来的身体装入空间里,又将韩景惠的遗体火化了送到寺院里去超度。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林琳想到了一个一网打尽的好主意。 邰美萝不是拿着这件事情要挟殷振燮娶她吗? 这个完全可以有。 等到殷振燮和邰美萝结婚了,邰美萝势必会将她的两个孩子接到身边来。 以邰美萝手中掌握的资源将殷振燮推上太阳日报主编或是副社长的地位虽有些难度,可是只要操作得当,一定可以做到。 那么李朱旺这个太阳日报的太子爷,想必仍会成为殷家想要攻克的对象。 原着中是芮莹,可是李朱旺最后娶了雅俐瑛。若是少了芮莹而多了一个韩友莉呢? 太阳日报是股份制的报社,若是韩友莉前脚嫁给李朱旺,后脚李家在太阳日报的股份就被人收购了呢? 她不差钱,也有些手段,先在市面上收集所有的太阳日报的散股,然后再用其他公司的股份与太阳日报的其他股东以股换股。 不需要多麻烦,她就会成为太阳日报社最大的股东。那么这个时候,来点人事变动也是再理所应当的事情。 让李朱旺父子与殷振燮回家吃自己去,岂不更有意思? 若是这个时候,再爆出殷振燮与邰美萝谋杀原配韩景惠的案情呢。 嗯,是谋杀未遂,然后非法囚禁韩景惠多年,想必这个罪名应该不会太轻。 殷振燮和邰美萝倒了,那么韩友莉在李家的日子想必也不会太好过。 这样一来,既给韩景惠报仇了,也给她们家静书出了口恶气。 就是时间上,可能要长一些。 怎么的也要等到韩友莉可以嫁人的年纪吧。 …… 韩景惠的失踪,除了雅俐瑛姐弟与林琳等人还会着急上火伤心难过外,其他人早就没有了什么感觉,尤其是殷振燮。 殷振燮对待韩景惠的冷漠态度彻底寒了雅俐瑛的心。也让雅俐瑛对母亲的失踪有了更准确的猜测。 只是她还记得林琳的话,在没有一击必中的能力前,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母亲不在身边,她还要保护弟弟。 而就在韩景惠失踪的半年后,按着相关法律规定许可,殷振燮注和邰美萝登记再婚了。 婚后没两天,邰美萝就要将她的那双儿女接过来一起抚养。 「不行,老子才不给别人养野种。」 第273章 殷振燮听到邰美萝的话,想都不想的就是一个拒绝。 他有自己的儿女要养,凭啥让他养别人的孩子? 说句难听的话,要是真的将那两个孩子接过来,入了他的户口,说不定哪一天他有个三长两短,那两个野种也能继承他的财产。 哼,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干只有傻子才会干的事情。 想都别想。 邰美萝没想到殷振燮会这般说,气得将手中的粉饼直接砸了过去,「什么野种,那是我的孩子。论姿质,你那死丫头有哪一点比的上我的友莉?还有你那儿子,一副小家子气,抱都不让我抱一下,我能吃了他吗?」 雅俐瑛正好领了弟弟从外面进来,听到邰美萝的话,眼中一抹恨意闪过,「弟弟是爸爸的亲生骨肉,瞧不起弟弟就是瞧不起爸爸。阿姨瞧不起的倒底是弟弟还是我爸爸?阿姨以前是交友广阔的大明星,我爸爸不过是正经的记者罢了。」雅俐瑛闻着家里那股熟悉的香水味,轻哼了一声,这女人来家里的第一天她就知道当初那个女人是谁了。 交游广阔vs正经? 闻言邰美萝转头看向说话的雅俐瑛,几步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就是左右开弓一左一右给了雅俐瑛两个巴掌。打完还要再打,雅俐瑛的弟弟一见邰美萝这个样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爸爸,爸爸,我害怕。」说完拉着雅俐瑛就朝着殷振燮跑去。 他自己跑到殷振燮的怀里,就连雅俐瑛也被他拉着跑到了殷振燮的跟前。 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痛,雅俐瑛继续说道,「爸爸,如果阿姨和您生了一个弟弟,雅俐瑛一定会好好的照顾爱护他的。可若是阿姨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爸爸工作那么辛苦,为什么不让他们的爸爸自己养孩子呢?」 沈阿姨说过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话真不假。 自从爸爸和那个邰美萝结婚后,幸亏她安着沈阿姨教导的办法生活着,不然她和弟弟还不知道要受到邰美萝那个女人多少磨搓呢。 现在邰美萝想要将亲生的儿女接过来,自己怎么可能让她凭白添了帮手呢。 「你这死丫头怎么说话呢?找打是不是?」 雅俐瑛见邰美萝走过来想要打她,连忙躲到殷振燮身后,「阿姨,爸爸是我们的一家之主,是我们家的天,爸爸平日里工作多辛苦,你凭什么让爸爸养你和别的男人生的小孩?你之前打电话的时候,我都听到了,你的两个孩子今年都是高中生,一个高中生一年需要多少钱呢?要是搬到家里来,吃的,喝的,用的,岂不是都要爸爸出?又不是爸爸的孩子,就算是跟爸爸姓殷,那也跟爸爸没有血缘关系。我爸爸说的对,你嫁给了爸爸,就让听爸爸的。爸爸是一家之主,爸爸好了,我们大家才能好。你一直惦记着你和别人的野种,是不是心里跟本没有我爸爸?」 第559页 说到这里雅俐瑛顿了顿,眼珠子一转,又继续说道,「阿姨你都一把年纪了,就别想以前的那些破事了,抓紧时间给爸爸生个弟弟,才是你现在最应该关心的事情。那才是我的弟弟,我爸爸养我们,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邰美萝被雅俐瑛说的火冒三仗,一把冲过去就想从殷振燮身后将雅俐瑛拽出来,狠狠地打一顿。可是雅俐瑛又不是静书,怎么可能站着不对。能躲的时候,她从来都不会站着挨打。 作为一位将来会非常红的编剧,雅俐瑛现在就已经有了编剧最需要的本事。而邰美萝因为韩景惠的好『处理』却轻视了雅俐瑛这根刺。 现在被雅俐瑛这么一怼,邰美萝头一次从心里觉得应该将韩友莉那个死丫头接到身边来。 那死丫头的心眼可不少呢。 殷振燮不是韩教授,他的自私自利觉不是韩教授这种粗心的老好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原着中韩教授父女真心接受了来到家里的韩友莉兄妹,然后引狼入室的结果很是惨烈。 而殷振燮父女,虽然彼此心里已经有异想,却不可否认爷俩都不是好惹的。 雅俐瑛一直认为母亲的失踪是爸爸和邰美萝干的,所以心中对二人非常的牴触。可是为了弟弟,也为了查明母亲失踪的内幕,雅俐瑛听从了林琳的建议,成为了一名现代社会最小的卧底。 在邰美萝嫁进殷家的这些日子里,雅俐瑛过得并不好。她不但要做着家里所有的家务,还要照顾弟弟,保护弟弟不被邰美萝找藉口带出去或是打一顿。 还好,爸爸非常重视弟弟。弟弟又和她是一条心,不然她在这个家里的日子一定不会太好过。 想到这里,雅俐瑛又觉得她应该再多温习几遍沈阿姨送给她的书。 那里的,宫斗,说话的技巧真的是太实用了。 ╮( ̄▽ ̄)╭ 在殷振燮坚决不同意韩友莉兄妹俩住到家里的情况下,邰美萝终于妥协了,「那每周让他们兄妹来家里过周末,总可以了吧?」 殷振燮想了想,倒是没有反对。雅俐瑛皱眉,同样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 就这样,一年两年的,邰美萝用『温水煮青蛙』的办法将自己的女儿弄进了殷家。而等到雅俐瑛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于是乎,雅俐瑛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与邰美萝母女相斗上。 而邰美萝母女除了要打压雅俐瑛外,还盯上了太阳日报社长的儿子李朱旺。 林琳时刻关注着雅俐瑛这边的消息,所以几乎在雅俐瑛想要跟韩友莉抢夺李朱旺的时候,便将雅俐瑛叫到了跟前,将李朱旺这人的优缺点摆在了台上掰开揉碎了跟她说,这人不是良配,将来必又是一个殷振燮。 林琳从来不觉得算计一个小姑娘有什么可耻的,她的心中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准则。所以,她不但极力不让雅俐瑛和李朱旺在一起,她还让雅俐瑛想办法促成韩友莉和李朱旺的婚事。 邰美萝在嫁给殷振燮之前是不认识太阳日报的社长一家。所以为了自己美好的形象以及其他原因,邰美萝对外介绍韩友莉兄妹的身份并不是她与前夫所生的儿女,而是她早亡的姐姐的孩子。 当然了,这种说法也要归功于殷振燮不让韩友莉兄妹入他户口。雅俐瑛比韩静书机灵没有让转学的韩友莉冒充什么婚生子。 考虑到韩国的国情,邰美萝只得这么对外宣布这兄妹的身份。 林琳正是知道了这个消息,然后才会让雅俐瑛积极配合韩友莉,让她早日嫁给李朱旺的。 儿媳妇是那么好当的吗? 上面两层婆婆,哪一个也不是省油的灯。 若是嫁过去之后,却发现竟然是邰美萝和一个几进宫的赌徒的女儿,想必以后的日子会非常的精彩吧。 雅俐瑛这两年成长的很快,再加上生活的环境让她更加的成熟,于是一听到林琳这么说,雅俐瑛立马便知道要如何做了。 在韩国,离过婚的女人,在身份上就会被人轻慢鄙夷。雅俐瑛心忖,她应该早日帮助韩友莉嫁进去,并且在那之前一定要帮她将身世捂住了,不然很容易让韩友莉逃过一劫。 毕竟没嫁进去被人分手和嫁进去被人离婚可是两回事呢。 「自从静书姐和诚俊哥结婚后,邰美萝和韩友莉也在做着努力。不过我听说李夫人嫌韩友莉才十八岁,说是希望她能够上完大学再结婚。」 韩友莉和静书同岁,今年都是十八岁,雅俐瑛比韩友莉小三四岁,又比芮莹大了三四岁。此时知道只比她大三四岁的静书结婚了,还是有些吃惊的。 林琳听了就是一笑,「静书十八岁结婚,是因为她要跟着诚俊去国外上大学。综合考虑后,再加上静书和诚俊的感情在那里,我才和你韩叔叔同意让他们提前结婚。哪怕是现在结婚,也要他们保证大学毕业前不许怀孕的。」 自从三年前林琳用秘法复制了韩景惠的身体后,便与韩夫人打了招唿。若是韩夫人愿意,随时都可以从韩教授的身体里出来,然后通过韩景惠的身体復活。 不过如果那样了,她以后都只能是韩景惠了。 韩夫人听完犹豫了。 最后她们商量还是等到那个七年之期之后再施法,若是中途出现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最早也要等到静书十八岁去国外上大学以后再施法。 第560页 韩夫人害怕静书和车诚俊之间再有什么波澜,于是和林琳商量了一下,极力主张静书和诚俊今年便结婚。 在韩国十八岁就可以结婚了,闵会长看着韩教授和死去的韩夫人的面子,以及林琳的『劝说』下,终于也同意了让他们小情侣十八岁就结婚。 这不,七月份两人举行的婚礼,八月份渡完蜜月,两人就去了国外留学。 两人走的时候,还分别找了林琳和韩夫人谈天,表示两人都搭伙过日子好几年了,若是可以的话,就再往前一步吧。 静书对林琳说,如果她的继母是林琳的话,她会非常的喜欢。 看着静书那期待的眼神,林琳沉默了。 不管是真男人的韩教授,还是女儿心的韩教授,都不是她的菜呀。 话说,最近几年她可是一直都在想韩夫人不是韩教授后,她要怎么跟韩教授相处呢? …… 林琳与雅俐瑛又说了几句话,雅俐瑛就匆匆离开了。看着雅俐瑛离开的背影,林琳想到了芮莹。 也许这就是命吧。 原着中的芮莹,从小就过得非常幸福。除了李朱旺移情别恋,以及不孕症这两件事情,她的一生可谓是顺风顺雨。 而现在的芮莹呢,因为林琳的到来,从小到大仍是顺风顺水的过到今天,原着中的那两件事情,因为有林琳的保驾护航,也将不是什么问题。 可是雅俐瑛却过得极为辛苦。 无论是原着还是现在。 这样聪明孝顺的孩子,谁见了不心疼呢。 原着中那个宇宙集团的李元济倒是个不错的男人,但愿这辈子雅俐瑛能把握住吧。 只是…… 第274章 如果你没有在韩国生活过,那么也就不可能真正的了解韩国的国情。 尤其是这草蛋的影视剧里被加了浓厚色彩的韩国国情。 在这个男权极度膨胀的社会,女人的社会地位,首先取决于父母家庭,其次才是你个人。 林琳想到她的那个计划,又突然想要放弃了。 让韩夫人魂的韩景惠去告发殷振燮和邰美萝,虽然很解气,可是雅俐瑛怎么办? 有个杀害自己亲生母亲的父亲,哪怕是谋杀未遂,这样身世的雅俐瑛在这种国情的韩国还能嫁到好人家去吗?婆家会不会嫌弃她? 还有,就算是恨极了父亲和邰美萝,雅俐瑛就真的愿意看到父亲入狱吗?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便是,雅俐瑛若是发现韩夫人版的韩景惠是假的又要如何呢? 没有记忆,只是长的相像,生活习惯,谈吐都与原来的不一样,雅俐瑛会相信那就是她的亲生母亲吗? 生活习惯和谈吐,性情,倒是可以解释,毕竟分开这么多年,有些变化也正常。 只是装失忆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还有就是若是韩夫人一点记忆都没有,那还好说一些。若是有的有记忆,有的没有记忆,那么穿帮是迟早的事情。 雅俐瑛有多精明,林琳是知道的。正是因为知道,林琳才发现当初的计划,她太异想天开了。 那难道要放过他们? 韩夫人她是知道的,就算是放过殷振燮,也不会放过邰美萝和韩友莉的。 而殷振燮这个男人,林琳也是不会放过的。 只因为当初韩景惠对她的……同情…… 韩景惠是个心软的女人,当知道林琳独自一个带着个孩子生活的时候,经常会主动帮助林琳做些事情。 时常主动给林琳打电话,问林琳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有的时候看到特价的商品,也会问林琳要不要,若是要就帮林琳买回来。 虽然都是一些芝麻大的小事,可林琳却不能当成什么事情都没有。 帮助雅俐瑛,除了她心疼这个孩子的不容易外,大多数原因还是在韩景惠这里。 「这并没有什么好为难的。雅俐瑛可以做主这件事情。你只要在復活我之后,将我介绍给雅俐瑛就可以了。不是以她母亲的身份介绍给她,我想事情会更容易简单一些。」韩夫人知道林琳的犹豫后,直接了当的建议道。 「我虽然用的是韩景惠的身体,可我不一定非要用韩景惠的身份。能活过来,守着我的静书,我便已经心满意足了。」顿了顿,韩夫人又说道,「等到时候,还请你出面将我介绍给静书,让静书僱佣我做她的贴身僕人。」 像克洛法集团那样的家庭,他们的当家夫人,总要有一两个贴身僕人。在车会长没有车祸去逝前,闵会长身边就有一个照顾她生活的僕人。后来车会长去逝,闵会长身边的僕人也换成了生活助理。 韩夫人是大学生,嫁给韩教授之前虽然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却也曾经在大公司里实习过。再加上她多年的主妇生涯,韩夫人相信无论是做贴身僕人还是带着工作性质的生活助理,她都能够胜任。 都说人死如灯灭,韩夫人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的是,她心里除了恨邰美萝娘仨外,还怨恨着韩教授和闵会长。 闵会长是她多年的好友,临终的时候她还特意拜託恳求过她,让她帮忙照顾一下自己的静书,可是当她在地府看到闵会长的所作所为时,心里虽然明白她的做法和选择,可是心中仍是怨恨着她的。 这份芥蒂也让韩夫人非常不放心闵会长,她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闵会长会难为她的静书…… 第561页 现在她有机会活下来了,那么她活下来的唯一动力便是长长久久守着自己的女儿,再不让她受到一丁点的委屈。 可怜天下父母心。 林琳也是为人父母,如何不体谅韩夫人的心情。只是这样一来,为了雅俐瑛,韩夫人势必不能成为韩景惠。 若是今生雅俐瑛仍然和宇宙集团的李元济在一起了,那么一个给人做僕人的岳母…… 那画面太美,她都不敢看了。 「我好久没有碰到过这么乱的情况了,感觉无论怎么做,仿佛都没有办法做到面面俱到。哪怕不是为了所有人,只是让自己满意,好像也没有办法了。」 韩夫人耸肩一笑,「能者多劳,谁让你那么有本事呢。」林琳那神鬼莫测的手段,也让韩夫人忌惮。 林琳看着韩夫人用韩教授的身体和脸做这样的动作,捂着脸转过头去,「不得不说,韩教授这张脸,实在是太平凡了。」 说平凡都是好听的说法。 知道自己不应该以貌取人,林琳回头对韩夫人欠意的一笑,然后又说起了其他,「说真的,在我设计的剧本里,你会成为景惠姐復活。之后我会送你去邰美萝名下的一处空置房产,将几年前收集的方便面袋什么都放在里面,做成你被他们非法囚禁的样子。之后你去报警,殷振燮与邰美萝谋杀未遂,非法囚禁,光这两项罪名就够他们判上几十年。 当然,在那之前韩友莉已经嫁给了李朱旺。邰美萝一出事,韩友莉的日子一定不会太好过,若是这个时候,太阳日报再易主给了雅俐瑛……」 顿了顿,林琳摇了摇头,「在整个过程中,我却忘记了雅俐瑛的幸福和意愿。也忘记了,不是你的韩教授我要如何与他相处。」真是越活越活回去了。 韩夫人活过来的意义就是守着静书,那么她是不会甘心和雅俐瑛一起生活的。 事情到了那一步,以雅俐瑛的处境来说,就算是那个李元济不介意,宇宙集团也不会要一个这样身世的儿媳妇。 韩夫人看着林琳在那里纠结,想了想问她,「虽然现在静书已经嫁给了诚俊那孩子,可是只要邰美萝母女活着一天,我就会止不住的担心她们会不会又盯上我的静书。我真的好担心。」 林琳听到这里沉默了。 人生那么长,谁能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 这世上永远都是计划敢不上变化快,很多的事情,都不是你想如何演绎就可以如何演绎的。 就好比林琳准备给韩夫人换副身体这件事情吧。 林琳选了一个适合开坛的日子,让韩夫人将韩教授的身体摆在左手边,她又将空间里韩景惠身体的复制品放在了右手边。 中间一个小小的祭坛,林琳站在那里,神情肃穆,嘴里念念有词,脚下踩着方向图,手上也飞快的摆着手势。 半晌过后,就在林琳操作着秘法进入最关键的阶段时,意外发生了。 林琳嘴里刚念出一个『去』字时,首尔地震了。 林琳一个不慎,脚下的方位与手上的手势和月时天合出现了偏差。 而这种玄而又玄的事情,只要出现一点点的偏差,那么结果就是失之千里。 本来,林琳操作秘法时,只是想要将韩夫人的魂魄放入韩景惠身体的复制品里,然后将韩教授的魂魄归位。 可没有想到,结果就跟干坤大挪移似的。好多人都因为今天晚上的秘法改变了他们原有的人生。 当秘法被迫结束,林琳看到面前的结果时,当场就惊得目瞪口呆,不知反应了。 我的个天老爷呀,这是怎么一个乱字可形容的~~~ 乱成这样,林琳是没有办法补救了。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现在的情况非常的诡异。 韩夫人的魂魄并没有进入韩景惠的复制品里,而是直接将车诚俊的母亲闵会长的魂魄从她的身体里挤了出来。 也就是说韩夫人已经从静书的妈变成了静书的婆婆。 (⊙?⊙) 至于闵会长,则是成为了『韩景惠』。 当然了,这还不是让林琳目瞪口呆的事情。 因为她将韩教授的魂魄弄丢了。 韩教授的身体里住着芮莹房间里那个相片上的男人,而韩教授的魂魄去了哪里,林琳一时间真的没有头续。 看着马上就要甦醒过来的『韩教授』和『韩景惠』,林琳一咬牙,拽着韩景惠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警察局。 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林琳在将韩景惠丢在警察局门口的时候,还下意识的用魔法封住了她的记忆。 她是谁,她来自哪里,这些记忆除非林琳特意为她解开,不然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反正林琳想着以闵会长的精明能干以及手腕魄力,再加上从旁还有找到母亲的雅俐瑛协助,一定不会吃亏的。 车会长去逝多年,她一个女人都可以将克洛法集团护住并且壮大,一个殷振燮,就算是再加上一个邰美萝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林琳相信,以闵会长的聪明程度,一定知道如何做才是对自己和对她『儿女』最好的选择。 想到这里,林琳便突然放心了。至少闵会长解决了她对雅俐瑛的操心。 将闵会长版的韩景惠放在警察局后,林琳又幻影移行回了家。 第562页 她得去会会新的韩教授,这傢伙到底是从哪个老鼠洞里冒出来的。 第275章 韩百睬不记得自己是谁,又是怎么死掉的。他除了知道自己的名字外,其他的都不记得了。但是哪怕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就是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人了。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绝不是那个女人嘴里时常念叨的『不是东西的』。 最开始的记忆是在一个小小的套房里。 那个时候,他住在小套房客厅里的相片框中。 每一日他都能看到那个女人变着花样的给自己做好吃的。还有看着那个女人的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然后大到自己都系不了鞋带。 那个女人白天的时候,喜欢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他时常看着她睡着后腿抽筋的再疼醒。 不知道为什么,早就没有什么疼痛感觉的他,此时此刻心里会闷闷的发酸。 在这小小的套房里,一个女人独自的生活着,怀着孕却连个照顾她的人都没有。 她孩子的父亲,一定是个混蛋。 后来有一天,那个女人拎着个包出门了。他在家里左等右等,也不见那个女人回来。他飘到阳台上去看,飘到卧室的窗户上去看,可是都没有看到她的影子。太阳升了又落,他在那个小套房里度日如年的等待着她。 就在他一次一次努力的想要挣脱相片的束缚,再一次尝试飘出这间屋子的时候,那个让他等了好久的女人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 他终于不用担心自己要一直一个人呆在这个小套房里了。然后胡思乱想着,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再也不回来了。 看着她,守着她,还有那个她生的小女婴,韩百睬觉得这样便足够了。 只是当那个小女孩开始学会说话的时候,韩百睬疑惑了。 她对着有他的相片叫他爸爸? 原来,她们是他的妻女。 可是,他怎么会将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呢。 原来自己就是那个他时常在心里咒骂的,不负责的男人呀。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韩百睬竟然更加的郁闷了。 自己竟然让她吃了那么多的苦。 还有就是, 为什么都不是人,那个韩夫人就可以被她看见,而自己的存在她却发现不了呢。 她是不是在怪他这个丈夫做的太失职了? 韩百睬一直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可几年后,他们搬家了。房子很大,不过房子里只要有他的相片的地方,他就可以自由出入。 除了她的房间。 她的房间里竟然没有他的相片,他们不是夫妻吗? 这太奇怪了? 难道她已经不爱自己了吗? 想到这里,韩百睬就是一阵失望和低落。 是呀,做为一个丈夫,他没有尽到一点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她不爱自己了,都是自己的错。 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呆在书房里,那里有很多书,他可以随便看。而且他喜欢呆在书房的原因便是除了睡觉和外出的时候,她呆的最长的地方也是书房。 有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呆在书房里各做各的事情。 很温馨。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好几年,直到她帮助韩夫人住进那个叫韩秀河的男人身体里。 直到她带着他们改嫁搬家。 搬家的时候,他才知道他能去的地方仿佛又变大了。不过,仍是不能离开他们所居住的房子。 虽然明知道那个韩教授的身体里住着的是个女人,可韩百睬还有不太舒服。 一来,能够看到鬼的他媳妇竟然看不到他。二来便是,他媳妇……改嫁了。 别人都开始叫她韩夫人,可是他却知道现在这个韩夫人不是原来的韩夫人了。 因为她的丈夫,从韩百睬变成了韩秀河。 韩百睬的记忆一直是不完整的,他曾经试图寻找过,可是仍然毫无所获。最后放弃的同时,却又特别感慨至少在没有死亡前,他还知道给自己娶房媳妇。 而这个媳妇还给他生了个聪明机灵的好闺女。 比那个叫静书的可机灵多了。 ~( ̄▽ ̄)~* 韩百睬一醒过来便发现了不对劲,往常轻飘飘的身子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往常感觉不到寒热的自己,竟然也会感觉到温度。 光着脚踩在地板上的感觉,有种透心凉。 还有, 「砰」的一声,韩百睬在离开这间房间的时候撞到了墙上…… 从来都可以随便穿墙而过的自己竟然会撞到墙上,这太不可思议了。 疼痛的感觉再一次的让韩百睬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 「韩百睬?」 林琳双臂环抱,眯着眼睛看着从睁开眼睛便一直在那里卖蠢的某野鬼,声音有些危险地问道。 听到这个名字,韩百睬瞬间转头,当看到林琳直直地看着他的时候,韩百睬忘记了身上的疼痛,惊喜莫明。 「你媳妇,你终于看到我了?」 媳,媳妇? 林琳被韩百睬这称唿弄得一愣,瞬间便想到了什么。「你还知道什么?」 「你改嫁了……」 林琳:「……」知道的还真不少。 …… 半晌,在一问一答中,林琳终于知道了差不多所有的事情。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林琳有些头疼地看着面前披着韩教授外皮的某前夫。 第563页 头真疼。 林琳想不到韩百睬这种错误的认识是怎么得出来的。但林琳发现,现在也不是关心这种事情的时候。 她到底将真正的韩教授的魂魄玩到哪里去了呢。 唉~ 林琳有些头疼,她不知道要如何面对静书了。不过在林琳想到面对静书的时候,韩夫人芯的闵会长也在头疼。 她对管理克洛法集团一点经验都没有。那些个课长组长说的数据和专业词组,她是有听没有懂。 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韩夫人对着张理事等克洛法的高级管理人员挥了挥手,然后抱着这些个文件便去了韩宅。 虽然不知道沈秀贞那女人懂不懂这些,不过她懂得那么多东西,也许可以帮得上她的忙呢。 到了韩宅,看了一眼眼神和动作都有些不对劲的韩秀河,韩夫人有些懵逼地看着林琳。 虽然她对韩秀河早就没有了感情,可做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她很清楚眼前这人绝不是她认识的韩秀河。 「教授这是?」 林琳看着面前的情况,抽了抽眼角。 情况太特么草蛋了,某人的亡妻和某人的继室齐坐一堂,然后某人还不是原芯的。 嘆了口气,林琳打发走了韩百睬,然后才将韩百睬的情况对韩夫人说了一二。韩夫人听过之后抽了抽嘴角,便将自己的来意道了出来。 「虽然诚俊和静书刚刚出国,不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你就以你身体不适为由将他们小俩口叫回来吧。」 看到韩夫人还在犹豫,林琳又说道,「韩国又不是没有大学,两人回来了,诚俊也可以一边上大学一边到公司里实习。而且静书那里,你也能妥善照顾,不是吗?」 韩夫人一听这话,便不由的想到静书身体里的癌细胞。若是将静书留在自己身边,她时刻看着她,也许…… 想到就做,韩夫人拿起电话便给在美国那边的车诚俊打了电话。 在电话里,韩夫人只说她的身体最近总是不舒服,关于公司的事情,她也有些力不从心,如果可以,她希望诚俊和静书立即回国来,她会在这边帮诚俊和静书申请韩国最好的大学。 闵会长自从车会长去逝后,便以一个人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这一次换了芯的闵会长偶一柔弱,立即让车诚俊和静书担心了。 于是两人连忙买了最近的机票就赶回了韩国,又在韩夫人的放权下,车诚俊直接进入了克洛法集团。 而静书,这个非常非常受自家婆婆喜爱的儿媳妇,享受的待遇就跟掉进了蜜罐里一般。 其实,这就是废话。 亲妈便成了婆婆,哪有可能会给自家亲闺女委屈受的。 在自己『亲妈』那里的地位虽然下降了,可是车诚俊却更加的高兴了。他将静书爱若至宝,看到妈妈也能如此疼爱静书,诚俊又哪里会不高兴呢。 于是虽然年纪很轻就进入了克洛法集团,可是车诚俊的生活却有条不紊的继续着。 大学的课业非常的轻松,诚俊又将自己的课程都选在了上午,然后下午再回公司去实习上班。 静书因为跟诚俊学习的专业不太一样,所以上下午的课程都有。每天早上两人一起去上学,中午的时候,再一起吃个饭,然后下午,上班的上班,上课的上课。 而从公司退下来的闵会长,空闲的时间就多了起来。 因为以前跟林琳混的时间长了,所以就算是成为了闵会长,也会时不时的去找林琳聊天喝茶或是逛街。 林琳看着幸福的一家三口,倒是放下了心。只是转头再看向雅俐瑛和『韩景惠』那边时,林琳就有一种捂头的冲动。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原来的闵会长还有宅斗的本事呢。 而且明显在段数上比邰美萝高出了一大截。 闵会长失忆了,所以她并不记得自己的真实身份。当在警察局里被人告知她就是失踪好几年的有夫之妇韩景惠时,闵会长是惊讶的。 虽不知道为什么,可心中却还是有牴触的。 那天警察局打电话让来领人的时候,正好是雅俐瑛接的电话。 雅俐瑛当时激动极了,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不过也幸好当时邰美萝带着韩友莉去参加太阳日报举行的一个宴会了。不然雅俐瑛的年纪和阅歷在那里摆着呢,又如何能不被邰美萝和韩友莉看出来。 若是被这娘俩看出来了,韩景惠想要顺利回家那绝对不可能。 雅俐瑛带着弟弟沖冲去警察局见了『母亲』,当知道自家母亲已经失忆的时候,直接扑了过去,抱着闵会长大声的痛哭起来。 哪怕是失去了记忆,可是精明却丝毫不减的闵会长,还是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以及非常有可能的失踪真相。 雅俐瑛有情提供的母亲失踪猜测数种可能。 第276章 在雅俐瑛告诉给闵会长的多条猜测中,每一条都与殷振燮和邰美萝有关系。 而且不但有猜测,有些还能拿的出证据来。 比如说,雅俐瑛就通过林琳的帮助调查过自家胡同口的往来情况。 不过因为当时的监控力量并不如这几年普及,再加上他们家所处的地理位置也并不理想,所以雅俐瑛只是找到了离家最近的一个监控头。 不过她也从那里找到了母亲失踪时的一些相关证据。 第564页 当然,她并没有看到母亲回来了,她只是看到了自家父亲的车从那个监控头里一闪而过。 雅俐瑛请求林琳帮忙调查韩国交通监控,发现自家父亲的车里坐着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并不是自己的母亲…… 最后父亲一直载着那个女人出了城,一直到半夜父亲才带着那个女回了城里…… 哦,父亲还换了一套衣服…… 雅俐瑛猜测,父亲带着那个女人上家里来逼迫母亲离婚,母亲不同意,父亲就想要杀死母亲,在母亲跑出家门口的时候,被随后追上来的父亲打死了。 当然雅俐瑛还猜测,也许是父亲趁着母亲出门买菜的时候带女人回家来鬼混,被回来的母亲发现,然后对母亲下了杀手。 母亲失踪后,父亲经常做恶梦,后来连他与母亲的卧室都不敢住了。这不得不让雅俐瑛更加认可自己的猜测。 这不是心虚恐惧又是什么? 另一个,雅俐瑛的猜测里为什么要带上邰美萝呢? 因为邰美萝在母亲失踪那天的监控录像上以及母亲失踪前便跟父亲有了苟且之事。 还有妈妈的东西,以及妈妈睡过的房间,邰美萝虽然力持镇定,可是雅俐瑛还是发现了她的害怕与不自然。 于是这种种的围绕着他们俩的猜测便自然而然的生了出来。无论过程如何,但是哪一种猜测里,雅俐瑛心里认定的兇手都是殷振燮和邰美萝…… 没有任何记忆,精明世故却又有着先入为主观念的闵会长,竟然一点都没有怀疑雅俐瑛的猜测。 眼睛一眯,闵会长大手一挥,敢要老娘的命,老娘跟你们这对渣男贱女没完。 亲生的父母子女,在一定事情上的立场,天然就是一边的。 于是闵会长与雅俐瑛以及殷振燮的宝贝儿子自然而然的结成了一个阵营,然后一致对外。 对女儿没有什么直观感觉的闵会长,不知道为什么却对雅俐瑛的弟弟有一种亲近的感觉,仿佛在她的脑海深处,她就应该是有个儿子的。 闵会长没有细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以为她和其他女人一样,对儿子有着极深的执着。 韩景惠并没有跟殷振燮离婚,可是殷振燮却也再婚了。 无论是前一段婚姻,还是后一段婚事,都是合理合法的。 于是乎成为韩景惠的闵会长自然而然的回到了殷家。 而且她不回殷家,她也没有地方去。 再然后,参加完宴会回来的殷振燮和邰美萝一回家,便惊吓过度的吓软了腿。 韩,韩景惠? 她不是死了吗? 她不是被殷振燮撞死,然后投到海底去的吗?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里?」饶是以为自己经过大风大浪,殷振燮此时还是想得嘴皮子在颤抖。 人做了坏事,就不能心虚,一心虚,无论是眼睛还是气势上,不会露出马脚来。 「爸,这是我妈呀。」雅俐瑛见闵会长没有说话,便知道失去记忆的妈妈已经不记得面前的人是她的丈夫这件事情了,于是上前一步,一边替闵会长回话 ,一边提醒闵会长面前的男人是谁。 闵会长眼睛微眯,看着面前明显有些受惊过度的男人,心里对于便宜闺女的猜测更加的相信了几分。 「不可能,她怎么可能是韩景惠?」邰美萝听到雅俐瑛的话,一声尖叫破口而出。 闵会长将视线对上邰美萝,声音有些低沉,「警察局的人已经证实了我就是韩景惠。」 雅俐瑛也在一旁说道,「我妈当初只是失踪,又不是死亡。为什么不可能?还是阿姨知道我妈为什么失踪,才会如此笃定?」 只要人活着,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死人。 「你说你是韩景惠,你有什么证据?」这会儿功夫殷振燮也缓过神来,看着面前看了许多年的脸,殷振燮也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闵会长低头从包里拿出了一份报告,「在警察局的时候,已经请警察局的人帮忙做了一份dna鑑定,报告上显视雅俐瑛姐弟与我有血缘关系,关系指数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确认是亲生母女。」 雅俐瑛来认人,闵会长又失去了记忆,为了确认两人的关系以及闵会长的身份,警察局的人给这娘仨做了一份亲子鑑定。 鑑定结果出来了,闵会长真的相信了雅俐瑛的话。 其实说起来,也幸好林琳做这俱复制品的时候,利用了魔法和秘法以及其他多种手段,不然别说能不能做出亲子鑑定了,估计连血液和唿吸都没有呢。 闵会长的报告一递出去,殷振燮便一把抢了过来,邰美萝也凑到跟前仔细地看着。末了,两人对视一眼,这才不得不承认面前的人就是韩景惠。 「……这几年你都在哪里?」殷振燮看着面前的人,神色复杂。 这么多年了,她为什么要回来?她那么镇定的站在那里,难道不恨自己当初开车撞她的事情吗? 她是回来报復他们的吗? 那她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呢?是没有证据吗? 闵会长考虑了几秒钟,最后坦言道,「我不知道,我失忆了。我被人送到警察局,这才知道自己是谁。」 「失忆?你怎么会失忆?」邰美萝听到这里又是一声尖锐的质问脱口而出。 第565页 闵会长看了邰美萝一眼,笑得很是意味深长,「等我恢復记忆了,我再告诉你我是怎么失忆的。」 邰美萝:「……」 殷振燮:「……」 韩友莉看着气势比自已妈妈还要足的殷振燮的前妻,心里一阵别扭,「我姨妈已经和殷叔叔结婚了。欢迎韩阿姨来家里坐客。」 说到坐客这个词的时候,韩友莉的视线又看了一眼始终站在闵会长身边的雅俐瑛。 韩友莉不知道要不要恨雅俐瑛。 若不是雅俐瑛的从中阻挠,她现在也应该改姓殷,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而不是另外一个客人。 当然,若是以妈妈亲生孩子的身份,她的身份也不会得到太阳日报社长夫人的认可。 这么多年,虽然她成功的住进了殷宅,可是身份却并不是主人。 在外人的面前,她连对自己的母亲叫一声妈的资格都没有。 她只能叫自己的母亲姨妈。 这是韩友莉心中的一个心结。 她知道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安排,也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但是今天看到回来的韩景惠,韩友莉兴灾乐祸极了。 她永远也成为不了主人,而原来这宅子的女主人却在她妈妈嫁进来之后回来了…… 「这是友莉吧?真是又漂亮又大方,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怪可怜的。她爸爸妈妈去的早,还好有邰女士这位好姨妈照顾她了。」顿了顿,闵会长看到邰美萝和韩友莉的脸色已经由青转黑后,又继续笑着说道,「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不过我确是从警察局那里知道我并没有跟振燮离婚,在正式离婚前,我还是欢迎友莉来家里坐客,邰女士也不要客气。」 邰美萝和韩友莉的事情,在回来的时候,雅俐瑛就告诉给了闵会长,也因此在韩友莉一出声的时候,闵会长便知道她是谁了,并且非常给力的怼了回去。 被人将了这么一军,无论是邰美萝还是韩友莉,本来就不怎么美好的心情,更加的不好了。 就连殷振燮的心情此时也糟糕透了。 他终于想起来,这套房子,这套被改叫殷宅的房子,其实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是他的。 当然,也不是韩景惠的。而是韩景惠的父亲的。 当初因为种种原因,倒也让殷振燮过了这么多年也忘记改房产证上的名字了。 现在如果要离婚的话,那么他势必是要从这套房子里搬出去。而且离婚还需要财产分隔以及子女扶养确定。 想到这里,殷振燮就恨面前的女人为什么要回来。 她为什么没有死? 看了一眼韩景惠,殷振燮又看了一眼邰美萝。 他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到底要跟谁离婚。 如果是跟韩景惠离婚,那么这套房子以及家里的财产势必要分一点给韩景惠的。按着韩国的法律,他是不担心韩景惠分走他多少财产的。除了婚前的财产,婚后的,他都可以不分给她。 只是儿女呢?是他不想分就不分的吗? 雅俐瑛和儿子都长大了,也都懂事了。若是留在自己身边,也是应了中国的那句老话,身在曹营心在汉。可是若不留在自己身边,那他这辈子还图个什么? …… 那么若是跟邰美萝离婚呢? 当初他会娶邰美萝,正是因为韩景惠的『失踪』,现在最大的把柄已经没有了…… 他现在已经是副社长了,年老色衰而且动不动就美奢饰品的邰美萝,还真的没有什么可让他留恋的。她的那些关系他也都知道了,利用过了。若是现在跟邰美萝离婚,他不担可以省下所有的『分手费』,而且也不用再花一笔钱给韩友莉置办嫁妆了。 只是提到韩友莉,他又有些犹豫。 要知道韩友莉虽然还没有嫁给朱旺,可是也跟朱旺定婚了。若是他和抬美萝离婚了,而韩友莉却嫁给了朱旺…… 不,不会。 韩友莉的身份一旦曝光,社长夫人是绝对不会同意韩友莉嫁过去的。 「忘记了就忘记吧,能回来就好。雅俐瑛你将原来那间卧室打扫一下,让你妈妈去休息一会儿,晚上我们出去吃。」 雅俐瑛一怔,然后笑着点头,「好的,爸爸。」 第277章 殷振燮态度上的转变,第一个发现的竟然是闵会长,这不得不说是邰美萝的悲哀。 雅俐瑛听到殷振燮的吩咐便转身去打扫房间了。 那间爸爸妈妈睡了很多年的卧室,因为妈妈的失踪这些年一直没有人住过。 里面一定有不少的灰尘,还有里面的被褥和窗帘什么的都需要换新的。 韩景惠见到雅俐瑛去打扫房间,对着殷振燮笑了笑了,然后便牵着儿子也去帮忙了。 至于客厅里的其他人,闵会长非常体贴地给几人留下了压惊的空间。 邰美萝紧张的看着殷振燮,她心里不相信韩景惠失忆了,她就是觉得这人一定是回来报復他们的。 殷振燮自然也不相信韩景惠失忆了,可是无论他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他已经知道了自己要如何选择。 看了一眼邰美萝,殷振燮觉得他首先要做的便是安抚邰美萝的情绪,至少在明天找到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前,不能让邰美萝坏了他的事。 「我们先观查一下,等确定了韩景惠是不是真的失忆再说。」 第566页 邰美萝愤恨地看了他一眼,「那就让她这么住在家里呀?」 殷振燮仿佛是没有听出邰美萝的意思,安抚地朝她笑笑,「放心吧,我这几天睡书房。」说完还用手拍了拍邰美萝的大腿。 邰美萝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心里还是有一种不安在扩散。 …… 他们晚上当然没有出去吃,毕竟两任妻子齐相聚的画面太美好,天知道会不会出什么事情。 晚饭本来都是雅俐瑛做的。不过闵会长却一直拉着雅俐瑛在她的房间的里说这说那,就是不让她去给那几个人当老妈子。 反正她们娘仨在他们回来的时候都已经吃过了。 邰美萝和韩友莉到了饭点来到餐厅的时候,发现冷锅冷灶,当场就火了。邰美萝站在那里大叫着雅俐瑛这个死丫头,闵会长在房间里听了,冷笑一声,牵着雅俐瑛就走了出来。 「听说友莉已经跟太阳日报社的长公子定婚了,友莉的父母泉下有知,想必也会非常高兴的。对了,我看友莉与邰女士长的很相像,知道的是亲姨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母女呢。社长夫人有没有『误会』过呢?」 她的女儿凭什么侍候一个外人?她是以什么身份要求她的女人给她们娘俩做饭的? 在闵会长强大的气场和锋利的言词下,邰美萝母女投鼠忌器,只得偃旗息鼓。 于是乎,当天晚上殷宅的饭菜都是叫的外卖。 当然,并不只是当天的晚饭。而是从这一天开始雅俐瑛彻底的从家务中解脱出来了。 闵会长与雅俐瑛除了殷振燮父子的家务还会做一些,邰美萝娘俩的生活质量就完合被人为降了下来。 而就在邰美萝马上就要发火的时候,殷振燮请来的律师也找到了邰美萝。 净身出户。 殷振燮非常狠的决定了离婚的财产分配。 邰美萝婚前的财产,都归邰美萝所有。而邰美萝婚后挣的每一分钱都被殷振燮以婚后财产扣了下来。 面对这样一份不公平的离婚协议,邰美萝自然不干了。只是面对不人道的韩国婚姻法,邰美萝根本就没有希望和转机扭转劣势。 于是她与殷振燮大吵特吵,然后还说出了韩景惠失踪的真实原因。 可惜,闵会长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什么对自己是最有利的,哪怕她心里清楚邰美萝说的也许真的是『真实』的事情经过。 可她还是以失忆的身份,表示了她的不相信。 这件事情如果她追究了,殷振燮势必会因为前事去坐牢。 那么不止是她,连雅俐瑛的婚事以及她儿子将来的人生都会受到连及。不过, 她不是以德抱怨的人,伤害过她的人,谁也别想跑。 …… 闵会长下了决心收拾殷振燮和邰美萝,就不可能没有准备。于是她开始慢慢的计划起来了。 在殷振燮与邰美萝离婚后,闵会长利用邰美萝的不甘心,借了殷振燮的手将邰美萝好好的收拾了一番。 邰美萝前脚与殷振燮离婚,后脚她的情史,发家史以及殷振燮当初为她照的那些写真便都流了出去。 同时流出去的还有韩友莉的真实身份。 于是乎,太阳日报社的社长一家一下子就露出了刻薄的嘴脸。冥冥之中韩友莉便代替芮莹完成了与李朱旺的退婚。 而与李朱旺退婚后,韩友莉只是消沉了一段时间便继续去上大学了。 只因为她在大学里认识了克洛法集团的继承人车诚俊。 可惜韩友莉不知道,因为林琳与雅俐瑛的关系,韩友莉这个名字以及她的一些事迹早就被车诚俊和静书知道了。 两人避她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搭理她。 等到因为她的纠缠将静书弄出了孕吐,退居二线的韩夫人牌闵会长直接将韩友莉卖到了柬埔寨最大的妓寮。 以前她是游魂,她没有报仇的能力。后来她成了韩秀河,她也没有办法报復韩友莉母女。直到她成为闵会长,成会克洛法集团的闵会长,她有了人脉,有了更多的金钱,也有了杀敌一千不自损自己分毫的地位,她终于可以真正的做些什么了。 她可没有忘记这个韩友莉曾经故意灌醉自己的哥哥,让他强迫静书跟他发生关系。她喜欢这个调调,那么自己就成全她。 当然,她更没有忘记,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这个韩友莉为自己的静书带来了一辈子的灾难。车祸,受伤,失明,眼癌,死亡…… 于是本就将人卖掉的闵会长,又派人去高价买回了韩友莉的一双眼珠子。 她的静书在最后的日子里什么都看不见了,那么为妓的韩友莉这辈子也别想再见到光亮。 收拾完了韩友莉,她又暗中对邰美萝做了手脚。 离婚并且被爆出丑闻后,邰美萝的星途可谓是——一炮而红。 她的那些动作片,直接受到了很多导演和编剧的认可,邀约不断的情况下,邰美萝的脱衣下限也越来越低。 当拍摄尺度已经接近于零以后,邰美萝本就有忧郁症的儿子直接和邰美萝的前夫离开了首尔,隐姓埋名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然,这里面还是有静书亲妈的手脚。虽然她也不喜欢韩泰华父子,但她还是记得这爷俩对静书释放的善意,以及韩泰华为了静书付出的生命。给他们一个平静的生活,便是她对他们最大的善意。 第567页 既女儿失踪后,儿子也离开了,邰美萝只伤心难过了一个晚上,便又脱了衣服继续拍她的动作片。 她上了年纪,存款又都被殷振燮那个混蛋以离婚的方式榨干了,她现在不趁着有片约的时候多挣一些钱,以后她还指望得了谁去。 只是她没有想到成为闵会长的韩夫人竟然会给她找了一些有病的男人做她动作片的男主角…… 那些在片场脱下去的衣服,又都在某些专制性病的小诊所里来来回回的穿穿脱脱。 本来看到邰美萝一干人的下场后,林琳拍手称快的时候,还在担心着雅俐瑛的婚事。 等到宇宙集团的李元济出现并且一如原着一般爱上雅俐瑛后,林琳对于雅俐瑛的担心也放了下来。 林琳在雅俐瑛的介绍下重新认识了成为韩景惠的闵会长,看着闵会长利用自己手中可以利用的资源,巧妙地从殷振燮那里弄到一笔钱开了一家超市,并且以分成的方式放在了自己和两个孩子名下的时候,林琳不得不说闵会长这样的女人真的比原来的韩景惠更像一个负责任的母亲。 虽然她与闵会长在之前并没有什么交情,可是她还是喜欢这女人的行事作风。 为了表达对闵会长成为韩景惠的庆贺,林琳特别挑了一个日子从殷振燮那里复制了一份韩景惠死亡过程的记忆,送给了闵会长。 一夜醒来『记』起了自己当初失踪的部分记忆,本就不是多么善良的闵会长直接黑化了…… 本来就动了杀机的闵会长竟然在几天后提高了她早前买给殷振燮意外险的保额。再然后殷振燮开车出门的时候,剎车便失灵了。 也许殷振燮这样的人,老天爷也觉得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吧。于是就在林琳极为诧异的情况下,殷振燮的魂魄自这个世界中消散了,而被她弄丢多年的真正的韩教授的魂魄却进入了全身瘫痪的殷振燮的身体里。 看着陌生的家人,韩教授一直想不明白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为他的记忆一直停留在他与邰美萝求婚的那天晚上,睡着前他还想着明天见面的事情…… 在这个时空的韩国,儿子是女人在婆家安身立命的根本。等到雅俐瑛大学毕业嫁给李元济后,林琳为了让她曾真心心疼过的姑娘婚后的日子能够幸福少波折,还特意餵了她两瓶生子魔药。 在那之后林琳便不再关注旁人的家长里短了。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们家的那颗韩国辣白菜磨人的段数又升级了。 「媳妇,你跟我说说,咱们俩当初是怎么认识的呗?」 林琳:「……」通过网际网路,用键盘攻进政府防火墙,花了个把小时找到的牺牲名单资料……就是这么认识的。 「媳妇,你咋不说话?这么不好意思的样子,是不是当初你见我是那么英俊的一帅小伙,所以放下矜持对我进行狂轰滥炸的追求?然后我们就结婚了,再然后就有了芮莹?」 呵呵~ 林琳:「……」你个地道的韩国人,一张嘴就是一口东北大喳子味。再帅也帅不过村头的傻柱子。 「媳妇,你再说说……」 …… 「闭嘴吧,你这颗辣白菜。」被韩百睬说的心烦的林琳直接将人打发去了厨房。 今天他们家的两个女儿都带着女婿回娘家,他有那个闲功夫还不如去干点正经事呢。 韩百睬低头看了一眼他还没有问完的问题汇总册子,只得摸着鼻子去厨房做饭了。 自从他有了身体后,他们家的饭菜就都是他做的。 这活,活熟着呢! 第278章 在山西李园…… 林琳揉着头,慢慢的从床铺上坐了起来。看着暗沉破旧的房间里一排排的大通铺,以及耳边有些嘈杂的声音,一时间有些个懵。 闭上眼睛,让大脑放空,一点一点的接收原主的记忆。 半晌,林琳本来坐着的身子又瞬间倒了下去。 原主名叫杜薇,亲生的老爹好赌,最后将她卖掉了。她被老鸨带走的那天,亲生母亲接受不了女儿的命运,直接跳到了河里自尽了。 看着亲生母亲惨死在自己面前,小姑娘一时受不住刚到了教坊司就病倒了。 林琳的脑子里飞快的想着这一次穿越的人物之前有没有接触过或是听说过。半晌,她那好记忆也没有给她一点线索。 没有了剧情帮助,林琳倒也没有觉得烦恼,反正这也不是头一回了。 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然后又拿出魔杖朝着空中打了一个魔咒。 晚上九点四十分,呃,现在应该说是亥时三刻左右。 知道这个时间正好是青楼最热闹的时候,林琳慢慢的走下床,然后来到视线不可及的墙角,心念一动便进了空间。 进了空间的林琳,先是洗了个澡,然后又找了套舒适的内衫套在里面,对着之前外面穿着的衣服使了一个清洁咒……最后又将她自己的鞋用魔杖换了个样子和大小穿在了脚上。 吃了颗增长内力的药丸,林琳盘腿打坐了一会,便给自己找了点吃的,吃过东西,漱过口,林琳便出了空间。 林琳动作快,从进去再出来不过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所以并没有惊动任何人。 看了一眼这个大通铺,莫愁有些嫌弃的撇了撇嘴。 但愿没有打唿噜,没有磨牙,没有说梦话,没有夜哭,没有…… 第568页 哎呦我去,林琳发现这种可能她越想,就越觉得可能性会很大。 想到这里的生存条件,就有一种现在转身离开的念头。可转念一想,林琳又觉得,这副身体才十岁,现在跑出司教坊,实在不是什么太好的主意。 所以就算是要离开,也要再等几年。除此之外,她也想要知道一下,这一次她有没有穿到什么剧情人物身上。 承了人家的身份,总要做一些事情才算是了结一份因果。 哪怕……这只是她闲的没事找事呢。 回到她刚刚起来的那张床铺,林琳对着那床铺施了几个清洁咒,便脱了鞋合衣躺了下来。 睡了不过半个时辰,这间屋子的其他小姑娘便都回来了。 一时间整间屋子都热闹了起来。 谢月朗和徐素素分别住在林琳左右的床铺上。两人一边脱鞋上铺,一边打量着睡在她们中间的小姑娘。 「杜薇再不醒过来,妈妈就要将人丢到下屋去了。」徐素素比杜薇早来了几天,自是知道那下屋并不是个好去处。 她们这些小姑娘所在的地方,虽然不是最好的,却也比下屋强。 下屋是糙养的地方,被打发到那里的姑娘并不需要学什么,平时干些粗活,等到了年纪就安排破瓜,平日里只接待那些贩夫走卒。年纪大了,要是没有赎身出去,就成了这教坊司里的老妈子。 而此时她们身处的这一处上屋,却是妈妈准备仔细培养后,专门侍候达官贵族的。 徐素素今年十一岁,早在进来的那一天就已经认命了。所以她努力的跟着教坊里的妈妈学习各种技艺,就是想要将来专门侍候达官贵族,多积攒些私房,将来自赎自身,或是嫁给有钱有势的老爷做个屋里人。 正妻? 她是再不敢奢望了。 谢月朗细细地打量了一下林琳,对着徐素素摇头,「妈妈不会将她放到下屋去的。你看,她长的多漂亮。」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放到了下屋,那就是糟蹋了。 谢月朗说完还指了指林琳的眉眼给徐素素看。徐素素看毕点头,确实是这样。 「嗯。」长的好在外面也许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可是进了这种地方,长的好待遇就会很好。 一时两人说过话,正好到了熄灯的时候,便各自睡下不提。 听到二人平稳的唿吸声,林琳缓慢的睁开了眼睛,左右看了一眼,然后又闭上眼睛让自己陷入沉睡中。 睡眠是最好的保养方法。而且在睡觉的时候,也可以更好的让灵魂与这具身体融合。 半夜的时候,果真不安静,林琳无奈的在周围施了一个静音咒,再加上左右的小姑娘还挺合她心意的,也直接将这二人置在了静音咒的范围里。 当然了,若是这二人也有什么打唿噜或是说梦话咬牙的习惯,林琳也不会这么好心。 第二日,林琳见大多数人都起来了,便撤了静音咒也跟着坐了起来。 没了静音咒,谢月朗和徐素素很快也被吵醒了。 因昨天晚上的睡眠质量非常高,所以两人的精神都非常不错。见林琳坐起来,还笑着问林琳感觉怎么样。知道她的病好了,两人都为她高兴。 一时三个女孩起床收拾床铺,之后收拾自己,跟着大部队去吃早膳,饭毕跟着一个教坊司的妈妈去学吹拉弹唱。 林琳记忆很好,很多妈妈教的东西她都会,不过她也没想着要出头,只跟着谢月朗和徐素素,她们俩到了什么程度,林琳就到什么程度。 教坊司的妈妈十八般乐器都让她们试着练了。谢月朗学了古筝,徐素素学了琵琶,而林琳则是『学』了横箫。 三种乐器,各有所长。以乐器来说,三人并不存在多大的竞争关系。 学习乐器只是她们这些雅妓课程中微不足道的东西,之后还要学习书画棋,还有小曲,舞蹈,最后是化妆打扮以及如何千杯不醉。 这些课程从开始时所有的小姑娘都跟得上,到最后只有几人还能游刃有余的继续学习,时间不过只用了两三年。 林琳发现在这古代,想要成为一名有内涵,有质量的雅妓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就好比她吧,若不是她记忆好,再加上那么多世界积累到的知识,想必也不会稳稳的成为教坊司最好的三个苗子之一了。 没有错,就是三个苗子。 谢月朗,徐素素以及林琳。 教坊司的日子非常的充实,白天学习各种技艺,晚上教坊司最忙的时候,她们这些小姑娘会跟在那些已经接客的姐姐们身后,一边学习她们的接客技巧,一边侍候这些姑娘或是端些酒水等等的杂活。 时间一晃而过,不知不觉间林琳这副身体就已经十三岁了。 徐素素十四岁,谢月朗与林琳同年都是十三岁。就在这一年,教坊司的妈妈准备将三人标价出售了。 这一日,教坊司的妈妈将三人都叫到了她的房间,一一打量了一下林琳三人,最后告诉她们,「十天之后,你们正式挂牌接客。你们是我最骄傲的女儿,从今天开始,素素便是徐八娘,」妈妈看了一眼谢月朗和林琳,「谢九娘,杜十娘。」 杜,杜十娘? 听到这个称唿,原本还算淡定的林琳明显有些反应不过来。双眼发直的看了一会儿教坊司的妈妈,然后低下头,当着妈妈和另外二人的面,从袖子里拿出一柄小巧手把铜镜,仔细的照了起来。 第569页 她是知道这具身体长的很美,可她却不知道可以这么美。 原来是杜十娘…… 再无知的人也知道杜十娘是谁。 算计谋划了一生,最后却是只能抱着百宝箱跳了河的千古名妓。 对了,那个她瞎了眼选择的男人叫什么来着。 好像是叫李甲吧。 我去~ 终于知道是自己谁的酸爽心情,林琳已经不知道要用什么语言来形容了。 无语至极的林琳,以及看着林琳动作的其他几人,同样被林琳弄得无语了。 半晌,谢月朗和徐素素互视一眼,然后伸手推了推林琳,让她别在妈妈面前走神。 林琳回过神,看着妈妈不善的眼神,想了想,对着她露出一抹倾国倾城的微笑。 妈妈见了,所有的不满又压了下来。 这可是摇钱树,她不能跟银子过不去。 妈妈又说了几句话,便让林琳三人回去准备去了。 林琳三人从妈妈那里出来,都有些沉默。她们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却没有想到会在这么早的时候。 林琳此时也有些个闹心,在知道自己是那个歷史名妓杜十娘的时候。林琳一是想要在这里等着李甲出现,然后亲自将李甲收拾一顿。二是想要带着这俩个跟她处得不错的姑娘尽快离开这里。 「从今天开始咱们不用学习了,去我哪里坐坐吧。」 听到谢月朗这话,林琳想了想,一边点头一边看向徐素素。 徐素素也不反对,于是三人便去了谢月朗的住处。 自从去年她们三人的成绩得到教坊司妈妈的肯定后,便搬出了大通铺,住到了教坊司另一处条件不错的绣楼。 一人一个小房间,又给配了个小丫头。若不是每天晚上都要去观摩那些雅妓接客,她们还会以为她们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呢。 可惜,梦就要醒了。正式接客后,她们也会搬出这里。 谢月朗的房里有一处露台,靠着露台正好可以看见大半个教坊司内院。此时三人坐在露台处,又打发了妈妈安排侍候她们的小丫头。三人沉默的坐在那里,谁都没有说话。 「虽然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我仍是希望它能来的再晚一些。」徐素素端起茶杯,眼神中有着一抹哀伤。 「不过是命罢了。」 林琳靠着一根柱子坐着,听到谢月朗的话,将一直端在脸前的小镜子拿开,笑得很是不以为意,「咱们交好一场,你们若是不想接客,就跟我说,这点小事,我还是能办到的。若是你们想要离开这里,我也可以带着你们一起离开。」林琳说这话时,将面前的杯子举起来,先是一口饮尽杯子里的水,然后当着谢月朗和徐素素的面直接将杯子捏着粉末。 反正她现在的身手已经恢復到了全盛时期。再加上还有半调子的魔法在身上,想要带着她们二人平安离开教坊司却是一点都不难的。 不过就以她们二人的容貌,离开了教坊司又能去哪呢。 帮人一时,总不能帮人一辈子吧。 这个道理林琳明白,谢月朗和徐素素也明白。 以前只知道她能一脚踹倒一个醉汉,现在才知道她比她们想的更强。看到林琳这一手,徐素素立马对出逃有了信心。 能像人一样活着,谁愿意当鬼呢。 「当初教坊里教舞的时候,你就一力要求我们学舞,后来又教了我们另一种『舞』,只是凭着咱们三人真的能逃出去?就算是逃出去了,我们没有户籍,以后又要如何生存呢?」 「那不算什么大事,户籍这种东西,我能弄到。只是不知道出去以后,要怎么生活。」其实林琳没有说的是,她一早就去户部弄了几份户籍出来。 有魔法在手,造假什么的,比现代那些有技术的造假份子强多了。 谢月朗听到林琳和莫愁的话,心里不知怎么的也有了几分冲动。她,她也想最后搏一把。 「我会苏绣,出去后可以卖绣品。这几年也得了些姐姐们给的零花钱,还有那些客人赏赐的银子。若是有了户籍,我们可以买个小庄子,将庄子凭出去,然后接些绣活在家里做。」顿了顿谢月朗想了想,说道,「我有一次听到客人们说,山西保定的庄子都非常的便宜,土质也好。」 她们这些雅妓学的多,懂的也多,听到谢月朗说到山西保定,徐素素立马接到,「那里离潼关比近,听说民风甚是彪悍。我们三个女子去那里定居怕是要吃亏呢。」 山西保安? 林琳微微眯了一下眼,然后笑得很可爱,「就去那里吧。我去年偶然救了个书生,就是山西的。他给我留了块牌子,说是将来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去山西李园找他。」 而且那个李甲,也可以路过的时候顺道收拾了。 第279章 林琳对自己有自信。徐素素和谢月朗这俩位虽然心中忐忑,但搏一回的心占了上峰,也让她们对林琳多了几分自信。 林琳知道三个弱女子要想要在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地位的时代活下法,她必须暴露一些什么。 再加上她可能也是有持无恐,所以特意拿出来两个在魔法世界买来的储物戒指递给二人。 「这两枚戒指是储物芥子。里面有十立方的储物空间可以存放你们的个人物品。我信得过两位姐姐这才会将此等法宝拿出来,两位姐姐也切记不要将东西弄丢了。要知道怀璧其罪,最宜伤人。」 第570页 林琳说完,还演示了一遍这储物戒指的用法。见到两人震惊的神色,林琳也没有笑话她们。 她刚开始知道这些玩意的时候,也没比她们好多少。 这几年相处下来,林琳发现徐素素和谢月朗这两人人品不错。再从妈妈那里回到这里的时候,林琳一边走路,一边在空间里找关于杜十娘的影视书籍。 在《警世通言》中关于杜十娘的段落并不多,字数也甚少,可里面也曾提到了这两位姑娘。言及当初杜十娘的那个百宝箱就是托这两位带出了教坊司。 因关于杜十娘的文字并不多,所以林琳坐下来没多久便已经看完了。本来便想着相识一场,若这二人有什么为难之处,她能帮就帮一把。可见了那段文字后,林琳便觉得此二人是难得的性情中人。 能在那样的情况下帮杜十娘守着百宝箱,又让人毫无所查的送到杜十娘手上,可见心智心性都非常人。 世人常戏子无情,表子无义。可见此言过于一概而论了。 那为师者还有衣冠禽兽,为将者还有冲冠一怒,怎可以职业论好坏。 林琳从不歧视性职业者,只因为那些人里有很多都是被逼无耐。而剩下的人,林琳就更没有立场去歧视人家,毕竟那是旁人的选择。 每个职业,每一条路都会有人去走罢了。 想到两人在百宝箱的作为,林琳并不担心二人会守不住一个储物戒指。 除非……又遇上了她们命中的李甲。 当然了,就算是遇到了她们命中的李甲,相信以二女的心智,也能守住最后的财产。 没看见杜十娘也是到了最后才让李甲知道了她的身家吗? 自己是什么身份,杜十娘最是清楚。她十三岁破瓜,十九岁遇到了李甲,这七年里,一双玉臂千人枕,一张朱唇万人尝,李甲是布政司家的长子,长子长媳如何能是教坊司出来的女人? 其实林琳觉得杜十娘也是自知其身份的。她的本意可能也只是希望李家能够认可她,之后允许她另起院落成为李家认可的……外室。 与李甲恩爱缠绵了一年,又几番试探后,这才对着教坊司的妈妈设了套,以三百两赎身出来。 可笑的是这三百两银子,杜十娘出了一半,另一半竟然是一个姓柳的学生出资,那李甲竟然是分文未出。 一文未出的李甲却直接在瓜洲渡口将杜十娘转卖他人。杜十娘失望之余,也对这个世界绝望了,这才跳了江。 …… 「两位姐姐什么也别问了,我也懒得编瞎话骗你们。妈妈给了十天的时间,这十天时间也够你们收拾行李的了。」看了一眼桌上的点心和茶水,林琳又笑道,「多让人准备一些吃食装进去,路上可没有那么好吃的东西了。」 说完打了个哈欠,林琳对二人点了点头,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见林琳离开,徐素素和谢月朗互视一眼,然后各自拿着林琳分给她们的戒指发呆。 当桌上的点心和茶壶一遍遍的被收进去,放出来后,徐素素和谢月朗都对这一次的出逃信心满满。 有这等神仙法器,如何还会逃不掉呢。 「到底是我们小瞧了她。」 徐素素听到谢月朗低喃,笑着反驳她,「我们何曾小瞧过她?咱们这一批姑娘里,要论谁的功课最好,非她莫属,可她不愿出头,但我们又如何看不出来她一直游刃有余。只是没想到,」左右看了一眼,徐素素压低了声音,「她有这等手段,为何还要呆在这教坊司里?」 谢月朗闻言,拿着帕子的手一顿,「我也想知道。」 说完这话,两人相视一笑,知不知道又如何,她们三人在这三年里的感情不是假的。林琳处处围护她们,又围护的那么不着痕迹,她们不是不知道,既然是真心对她们好的人,那么她们就什么都不问,只一心跟着她便是。 两人想明白后,徐素素和谢月朗便各自分开。分头装自己所有的私房都装进去。 二人不但装了许多的私房,又按着林琳的意思,时常叫了酒菜点心到房间。教坊司的妈妈听说了,虽有些疑惑,却并未拦着。 毕竟从她们三人搬到这里后,妈妈就吩咐了三人的一切吃喝都按着上等例。再加上往年也有要破瓜的姑娘行为失常的。所以三人时常叫了酒菜胡吃爱喝在妈妈看来,总比不吃不喝强。 第六天,林琳将她准备好的户籍递给了另外两人。「离开这里后,我们都要放弃原来的姓氏名字。咱们三人是姐妹,素素是长姐,叫林素。月朗比我大,是二姐,叫林朗。我是老三,叫林琳。家是……」 徐素素和谢月朗,哦,应该叫林素与林朗。 林素与林朗认真记下林琳说的话,然后又问林琳何时出发。 「明日天亮前我们就走。」天亮前正好是教坊司下工的时候,那个时候整个教坊司的人都是最疲惫的时候。所以选那个时候离开,一直到下晌的时候都不一定会有人发现她们三人不见了。 最重要是这个时候离开,三人到达城门口的时候,正好到了城门打开的时辰。 「我之前拿给你们的靴子,以及衣服都是方便行动的。咱们平时穿的衣服和鞋都不是方便行走的样式,明天天亮前你们就换上。对了,头髮也不要戴太多的首饰。」 林琳对于这个时代的衣服和鞋都有些挑剔和嫌弃。这也可能是因为她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总有女人出逃是因为鞋丢了或是踩了裙子而被绊住脚的事情。所以前两天想起来,便用魔法给这两人按着这二人的身材弄了两套女侠们会穿的衣服和靴子。 第571页 至于首饰什么的,只要将来到达了安全的地方多少首饰戴不得,何必现在弄得满头哗啦哗啦响呢。 林素和林朗现在对于林琳的话那是奉若圣旨,听林琳这么说,立马就应下来。 之后二人又说了时辰以及最后的趁火打劫。 将来离开了这里,要用什么都需要花银子,所以会过日子的林素和林朗准备将房间里的家俱摆设都带走。 林琳抽了一下嘴角,在二人的视线下点头同意了这扒皮计划。 第二日傍晚,林琳先是若无其事的来到谢月朗的房间,然后又让侍候她们的丫头去将徐素素叫来。 三人坐在一起一如往常一般吃了一顿酒,在天亮前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等到侍候她们的丫头都回下房睡去后。林琳勐的坐起身子,将房间里的一切都收走后,用内力吸了门栓从里面锁了门后去了其他二人的房间汇合。 依次将三人的房门从里面锁住后,林琳便带着林素和林朗悄悄的走向教坊司的后门。 到了后门,林琳轻身上前将护院点了睡穴后,打开院门带着二人悄悄出去了。出去后,林琳仍是又用内力将门从里面锁上这才带着二人离开。 二人不是林琳,没有高深的武功和魔法,这还是二人从进入教坊司后第一次走出教坊司,于是看什么都带着一股子好奇和新鲜。 不过这二人也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们怕节外生枝再被抓回去,于是并不敢多逗留,催着林琳往城门口走。 林琳见她二人这般,只笑不语。 到了城门外,林琳早前订的马车也等在那里了。看着那马车,林素和林朗都愣了一下,她们还以为会走着离开呢。 马车的车夫,姓李,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汉,他还有个妻子人称李婆子。这二人是林琳悄悄出去的时候在人伢子那里卖回来的。 前儿买了他们俩口子回来,便让他们二人去客栈住暂住,等她订的马车和马都要货后,便在今天天亮的时候在城门口等着她们。 林琳小声的将这事跟素朗二人说了,便带头上了马车。 等到林琳上了马车,素朗二人也上去了。见这马车从外面看不出来,但里面却颇大,心中好奇的看了一眼。 李老汉见三人坐了进去,又让自家婆娘坐下,这才拉着马车去了城门口。等出了城,李老汉也坐到了马车车橼处,一挥马鞭向着驶去。 「咱们先去绍兴,我要去办点私事。等办完了事,咱们再去保定府。」 林琳坐在马车里看着兴奋的素朗二人,这才想起忘记跟她们说她的计划。 素朗二人听到要先去绍兴再去保定府,并没有什么疑议。只是有些好奇她有什么私事。 林琳呲牙,露出一抹带着血腥的微笑。「去杀一个人。」 素朗二人:「……」 第280章 素朗二人听到林琳这血腥的话,都情不自尽的打了个寒颤。 两人就算是跌入泥潭也没有想过这种事情。 当然了,就算是当初的杜十娘也没有想过抱着李甲一起跳江的想法。 林琳见二人因她这话吓了一跳,对二人笑道,「教坊司看着骯脏,其实也是个良善的地方。说真的,走出来以后你就会发现这世道并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地痞流氓都能让你们走投无路。」 可这跟你要杀人有什么关系? 看出二人明晃晃的不解后,林琳摇了摇头,「我说笑呢,哪能真的去杀人。」 呵呵~ 前一句是真是假,她们分辩不出来。但是这一句,很明显是假话。 看到二人不信,林琳便没在说什么,直接将头靠在马车的车壁处,闭目养起身来。 昨天这马车送到客栈的时候,她就做了一些手脚。 像是内部空间扩展,还有恆温,隔音,减震减重什么的,所以这个时候哪怕是行驶在土路上也不会感觉到多少颠簸。 林琳的头髮早就梳成了两根麻花,所以脑袋靠在车壁上也不会咯的慌。 弯腰从坐位下拿出一条小薄毯子,林琳盖在腿上便不再动了。 素朗二人见了,互视一眼也不在说话,学着林琳的样子低下头,正好看见坐位下面也有一条毯子,一人拿了一条出来,都靠着马车眯起了觉。 从决定出逃到坐上马车前,她们二人的精神一直很亢奋,现在出了城,仿佛胸腔里的那颗心也不在狂跳了,疲惫一下子便都涌了上来,没多久二人便陷入了沉睡。 林琳听到二人平缓的唿吸声,睁开了眼睛,掀开车帘向外看了看,然后又闭上眼睛胡思乱想起来。 她今年十三岁,这个时候的李甲应该也不过十六七岁吧。 她又怎么可能真的去杀了他呢。 可是不杀,不足以平息心中那股来自杜十娘的愤怒。可杀,却又觉得太没道理了些。 不能杀,也不能放过,那么就废了他吧。 废了他的方法有很多种,林琳觉得必须将他的那东西切割下来才不会害了其他好姑娘。 对了,他是读书人,将来国子监的学生。那么再挑了他的右手手筋吧。 若此人真是上进的,那就用左手开始写字,也不算是真的毁了他。 林琳嘆了口气,她最讨厌这种将来做坏事现在却什么都没做的人。收拾起来都要有负罪感。 第572页 『吁~』 就在林琳想着事情的时候,李老汉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马车一停,素朗二人便惊醒了过来。一脸惊慌的看向林琳,她们非常害怕是教坊司的人追上来了。 林琳安抚的看了她们一眼,然后掀开马车的车帘向外探去,「怎么停下来了?」 李婆子听到身后有人问,连忙回头,一脸拘谨,「回三小姐的话,当家的说这马跑了一个时辰了,需要饮回水。」 林琳点头表示明白,又缩回了身子。 「听到了吧?以后别自己吓自己,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我的两位林小姐。」 素朗二人都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笑过之后林素又道,「怎么感觉刚闭上眼睛,就一个时辰了呢。这时间过得可真快。」 林朗也在一旁点头,「我是睡得实了。」说完便从她的空间里拿出一个托盘。上面是一个茶壶三个茶杯。 林琳见她拿出这些东西,便弯下腰,在车底的地板上扣了扣,然后从地板上就拉起一块板上来。 原来林琳在订马车的时候让人做了个伸缩的小桌子。 等到小桌子固定好,林素拿了自己的帕子仔细的擦了擦桌子。「这个设计不好,都踩在脚底下了。」 林琳抽了一下嘴角,听林素这么说,她也觉得这样的设计真的有点太那啥了。 林素将桌子擦干净,林朗便将托盘放到了上面。林琳见了便自己动手给自己倒了杯茶,同时也给另外两人一人倒了一杯。 林素想了想,拿了两盘点心出来。 「我还真的有些饿了。」 林素这么说,林朗也点头。林琳还好一些,不过想到这二人都饿了,那么李老汉俩口子估计也得饿了。 于是又掀开车帘,对着李婆子说道,「一会儿要是碰见了茶寮,咱们就吃点东西再走。」 李婆子闻言点头。等到过了一会儿李老汉将拉车的两匹马都餵好了水后就将林琳的话告诉了他。 二人一早就等在城门口,自然也是没有吃早膳,现在正是腹中飢饿的时候。 少时,马车再次上路。因着三人都不想再踩着桌子了,所以桌子并没有放下去。上面又放了些瓜子等物,三人一边吃一边说着话。 因着说话聊天很能打发时间,所以不知不觉又过了半个时辰,李老汉的车才走到一个茶寮。 茶寮立在官道旁,此时也有不少过路人在里面打尖。 到了茶寮,三人下了马车,李老汉先是餵马吃草饮水,李婆子则是跟着林琳三人近身侍候。 林琳三人容貌都是一等一的绝色,在这简陋的茶寮里让人眼前一亮。素朗二人被茶寮里的人看得有些胆怯,唯有林琳若无所觉。 走到一张八仙桌处坐了。问了素朗二人吃什么,二人茫然不知道由着林琳作主。林琳点了三碗面,又要了两个小菜。又问了李婆子和李老汉想吃什么自己点后,林琳又叫茶寮的人准备了不少包子馒头以及酱牛肉等物。 等着上菜的时候,林琳发现素朗二人总是低着头,再看了一眼茶寮里时不时扫过来的眼神。心中转了一圈,笑着喊了一声小二。 「这位小姐还需要点什么?」 林琳指着她们旁边空着的那张桌子问小二,「小二,你这里一张桌子多少银钱?」 小二被林琳问得一怔,看了一眼桌子有些不太明白林琳是啥意思? 林琳见小二这般,也没有跟他废话,直接对着那张桌子隔空拍出了一掌,剎时那张看起来还挺厚重的桌子直接被拍的粉碎。 小二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张桌子,张了半天嘴,却是半天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林琳没看素朗二人,只将目光扫在茶寮里扫了一圈,见所有人都在她扫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迴避了她的目光,林琳这才收回视线。 「我有些起床气,这会已经没事了。你将这张桌子的损失一会儿一起入帐吧。」 「……是,是是。」 哎呦我的妈呀,这小姑娘小小年纪,又长的柔柔弱弱的,这起床气咋这么大呢,吓死个人呀,有木有。 看到林琳隔空对着桌子那一掌。素朗二人仿佛突然有了什么底气一般,挺胸抬头再不畏缩。而坐在旁边桌子上等着李老汉的李婆子也是浑身抖了一下,对着林琳更是恭敬。 怪不得人家三姐妹敢这么从家里跑出来呢。 本来李婆子看到林琳三人的长相,还有些担心路上不安全,现在那层顾虑却是完全没有了。 跟着这样的主家,应该是能平安的了。 可能是林琳露出了这一手震慑了其他人,哪怕林琳她们是后来,这茶寮也先将林琳等人点的饭食送了上来。 等林琳三人吃过饭离开了茶寮,茶寮仿佛才找回它应该有的喧闹之声。 几个想要打林琳几人主意的壮汉也一直等到林琳她们的马车走了老远,才敢离开茶寮。 …… 就这样,一路有林琳时不时出手震慑那些心怀不鬼的人,一行人终于在行了几日后到了一处渡口。 京城离绍兴有一半的路是要坐船的。林琳让李老汉包一艘大一些的船,好将马车和拉车的两匹都带上去。因为是冬季,也不是开江的旺季所以李老汉很容易就包到了船。 那船看起来挺结实,船家看着也不像是奸邪之人。 第573页 当即林琳三人便下了马车坐上船。船不大,但也不少。除了撑船的船家还有三间卧室。 李老汉和李婆子一间,素朗二人一间,林琳自己一间。如此分配好,船也离开了渡口。 一路南下不知几日,但是在船上生活总比马车里要舒服一些。三人时常聚在一起说话,大多时候林琳都会教导二人一些速成的拳脚功夫。 二人多年习舞,此前林琳也曾教导过二人一套女子防身术,现在路上无事,林琳又将一些更精华的东西让二人学了。 二人知道林琳一片好意,而她们也想要争加自保的本事,于是学的很是认真。 林琳教导了二人一套近身的拳法,又教导了二人一套剑法。并且还送了两把软剑给二人当腰带。 可能也是二人有舞蹈基础,所以这些功夫学起来比普通人要更快一些。再加上二人本就是世间的聪明女子,所以学起来更是进步神速。 船走了数日,等到下船时,素朗二人身上的气质又是一变。再不像之前教坊中培养出来的高级解语花了。 老李汉套了马车,林琳三人依次弃舟上岸。行了不过半日终于进了绍兴府的城门。 李老汉按着林琳的吩咐先是找了一家客栈,停下马车后,他先进去要了三间客房,等到订了房间出来,李老汉才由着李婆子掀开车帘请林琳三人出去。 林琳三人一下马车,路上的行人唿吸就是一窒,看向三人的眼光都带着火辣辣的。 林琳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素朗二人现在也能淡定以对。 从容的走向客栈,林琳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林姑娘?」 林琳回头,逆光看向出声的人,眯了眯眼,笑了,「大李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第281章 林琳看着面前脸色比上次见面又苍白了几分的李大公子,心中对于书生的文弱又有了新的认知。 泥玛,这样文弱的书生倒底是怎么考上探花的。 哦,提起这个,林琳又想到了她第一见这位李大公子时,他当时的『失意』。 木有错,就是失意。 李大公子在放榜后,一个人跑到外面喝了个消愁酒,林琳正好路过,听他说醉话,说是对不起老父亲的期待,没有考好什么的。 当时林琳还以为这是个落第的书生,心中还挺同情他。 毕竟古代科考可比现代高考难多了。 谁知道后来几个地痞见这位李大公子衣着不凡,竟生了劫财的心神思。林琳随手救下后,不过多聊了几句,这才知道这位李大公子和他爹都是什么奇葩人物。 林琳是本着榜上无名,脚下有路以及十年寒窗苦读书不如回家倒腾猪的一片好心去劝解他,哪想要人家是父子皆探花,一心求状元呢。 在知道了事情真相后,林琳都惊了。 这什么人呀,一点都不知足。 三年一次科举,上千的学子里才能出一个探花呀~ 总之林琳被李大公子囧了后,便想着离这人远一些。不过李大公子家教不错,特意拿出了信物,让林琳需要的时候可以找他帮忙。 林琳本来想着此间事了,便带着素朗二人去山西定居。到了那里,自是会拿着信物上门求个地头蛇的庇护,不曾想竟然在这里见到了他。 李大公子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林琳,见林琳比当初见面的时候又长高了些,人也长开了,又见林琳如此容貌,笑盈盈的看着自己,心跳都跟着不规律了。 林女侠在对他微笑…… 愣了一下神李大公子连忙回了林琳的问题,「我姑妈在绍江居住,上个月病逝后,我便来此张落姑妈的后事。林姑娘怎么会来这里?」 林琳看了一眼素朗二人,笑眯眯地回道,「我和家姐游玩至此,准备小住两日再去山西定居。」 李大公子闻言,双眼亮晶晶的,「姑娘要去山西定居?」 林琳点头,「与公子一别后,家中出了些事情。又曾听李大公子言及山西人杰地灵,所以我们姐妹三人便离开京城准备去山西定居。」 林琳对李大公孙简单的说了一下她们的行程后,又将素朗二人介绍给李大公子,「这位是山西李园的大公子,姓李,名写意。」 李写意听到林琳说素朗是她的姐姐,便对着二人行了一个书生见面礼。素朗二人虽然此时穿的比较像江湖女侠,但仍是不自觉的回了他一个大家闺秀会行的礼。 李写意见这二人下意识的动作,便觉得林家姐妹应该是家教良好的人家出来的姑娘。 这也不怪李写意会这么想,毕竟教坊司教导出来的雅妓,都是按着大家闺秀的标准来培养的。 琴棋书画,诗词哥赋,礼仪仪态等等都不比大家闺秀少。再加上教坊司的妈妈为了让她们培养出好的气质来,特意给她们换的居所也起了不少的作用。 俗话说,居移气,养移体。她们也是被小丫头侍候过的小姐。 虽然是伪小姐。 ╮(╯▽╰)╭ 几人厮见过,李写意便跟着这三姐妹进了客栈。 又说了几句话后,李写意又邀请三姐妹一起用酒席。 素朗二人以林琳为首,二人隐晦的看向林琳,见林琳微微摇头便以舟车劳顿为由推了。 最后李写意又问了林琳几人几时从绍兴出发去山西,或是时间凑巧想要跟着她们一起回去。 第574页 林琳觉得这个可以有,想了想便说了三天之后。 那李写意点头,告辞离去。 李写意离开,素朗二人便看林琳,林琳点头,「我说的那个人就是他。他们家在山西应该也算是地头蛇,咱们去山西正好要借他们家的东风。」于是林琳又将她知道的关于李写意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素朗二人对视一眼,最后由林素说道,「我见这位李大公子今年不过弱冠,怕是尚未成亲呢。」 林素说完又与林朗一起对着林琳笑,笑中那点揶揄,林琳一点没有放在心上。 经过了那么多世,很多事情在林琳这里都变得很淡很淡,所以哪怕李写意一眼看过去就像是对她有好感,她也没有多少触动。 三人又说了几句话,李婆子便和店小二一起将三人点的餐食都送到了房间。饭毕,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不提。 第二日一早天刚刚亮起来,林琳带着一顶帷帽走出去,沿路问了几个人布政司大人的府邸在什么地方。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问,林琳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才找到李甲的家。 围着布政司府转了一圈后,林琳给自己施了一个隐身咒,便从布政司府的后门跳了进去。 按着这个时代古人建宅和居住的特点,林琳很容易就找到了李府长房长子居住的院落。 隐身在不远处,听到丫头下人一口一个大公子,大少爷的叫着,这让林琳很明确的知道她要找的人就是面前那个看书的小屁孩。 仔细打量十几岁李甲的容貌,林琳不得不说的是,同样是李大公子,人家李甲看起来就比李写意多了几分风流。 亏他还叫什么写意。 写意风流这四个字,他也就只占了前两个罢了。 踩了点,也认了人,林琳便一个幻影移行回了客栈。 换了身衣服,林琳才推开自己的房门走向一旁素朗二人居住的房间。 她们一路行来,这二人多半是住在一间房里的。所以此时林琳敲门进去的时候,素朗二人都在房间里。 「好不容易来了一趟绍兴,这辈子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来个故地重游,今天收拾收拾,咱们出去逛逛,再买些绍兴的好酒好土产。」 林琳的这个决定素朗二人那是举双手贊成的。不过二人还是问了下林琳之前来绍兴要做的事,会不会因为跟她们出去闲逛而耽误。 「我哪里有什么事,不过是随口那么一说罢了。好了,别想那些了,快点收拾收拾,咱们也好早点出发。」 你就拿她们当傻子忽悠吧。 素朗二人知道林琳这是脱词,二人也不跟她争辩,纷纷换了衣裙,带着林琳给的武器走了出去。 李婆子和李老汉那里林琳也留了话,让他们这几天随意,便不再多管他们。 三人读过一些书,关于绍兴的特产也是知之甚详。所以一到街市,倒也没少买东西,像是绍兴的老酒,霉干菜,还有腐乳,茶叶,糕点什么的,都是大包大包的买着,然后让人傍晚时候送到客栈去。 绍兴王某记的纸扇,她们在京城的时候就听人说起过。三人沿路问了地址,一路乐呵呵的直奔王星记。 一人挑了几把扇子这才心满意足的走出来。几人因着扇子不重,再加上这就要往客栈回了,所以也没有让店里的小二送货,只各人抱着各人的扇子慢慢走着。 「我还觉得我攒了不少私房,今天这一天就没少花了。」林素抱着扇子,一边心疼花出去的银子,一边喜爱的摸着装扇子的盒子。 一般女人都有控制不住的购物慾,又有一个不差钱的林琳在身边,素朗二人就更是收不住手。 林琳穿越多少个世界,低买高卖,将古代的锅碗瓢盆低价买了,然后再下一次去现代的时候再高价卖了。卖了不管多少钱都会将其中大部分换成金银。再加上那些世界里得来的金银,林琳最是不差钱。 可就算是不差钱,林琳也不是冤大头。大家几年相处,林琳也不可能做出全部她付帐的举动来。 而且这一路从京城到绍兴所有的花销几乎都是林琳在出着,素朗二人倒也提过要平摊,但林琳却只让她们出一半,毕竟要来绍兴是她的选择。 二人还要再说,可林琳并没有给她们机会。谁让她们三人里,她的武力值最高呢。 「之后可不能再这么花销了,我怕后手不接,到了山西不够买庄子。」林朗只买了两把扇子,花的倒比林素少了一些,可是也没少多少也就是了。 二人说话时,林琳就在一旁点头。「咱们也就是今天这一天,明后天不过是四处逛逛,再吃一些绍兴的本地菜罢了。」那就没有几个钱的事了。 三个姑娘长的都漂亮,正值花季,很快就引来了绍兴街头一些小混混的关注。 不过林琳并不是没有知觉,她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将手里的几把扇子盒交给林朗拿着,她伸手在街上的一处水井边上按了按,然后又若无其事的走了。 那跟着林琳几人的小混混们,见林琳将一块帕子放在了井沿上,连忙走过去。当他们准备拿起帕子的时候,这才发现帕子的一角被深深的捅进了井沿的石头里。并且在帕子盖住的井沿处有一个小巧纤细的手掌印。 入石极深…… 小混混们吓得一惊,对于是否要继续跟着都有了一丝犹豫。 第575页 「我若是尔等,便不再跟随那几位姑娘,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李写意自一旁走出,浅笑劝说。 李写意的姑妈家就在这附近,李写意原本是在临街的二楼听着姑母家的管家说着各项安排,却见林琳三人从扇子铺出来。先是眼前一亮,后又因为她们身后的小混混皱起了眉头。 李写意不是其弟,自幼得了机缘练了一身武艺,所以只得叫了身边的护卫以及姑母府中的家丁一起出去,却不成想刚走出去便看见林琳震慑小混混的行为,心中不知怎么的,就是一阵骄傲。 小混混们还在犹豫不决,再见李写意带着一帮子人过来。又听他这般说话,便自以为明白的以为林琳三人与李写意等人是一起的,见人家也不是没有男丁,几个混混便都撤了。 这一幕,林琳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三人捧着心爱的扇子在距离客栈不足百米的地方,竟然被人拦了下来。 林琳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拦住她们的人,笑得很是血腥。 一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往里闯。好了,你又自己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收拾你的理由。 第282章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琳此行绍兴的目的——李甲。 李甲摇着一把破扇子,笑得很是猥琐。呃……好吧,以李甲的容貌和年纪,李甲此时的动作若是不以杜十娘投江的眼光来看,还是挺有股子风流味道的。 可惜李甲不知道,林琳是早就知道了他的『底细』,而素朗二人又是在教坊司里走过一回的姑娘。 虽然没有正式接客,可自从三年前开始,二人便在那里看着往来的客人,李甲此时笑得很正派,可是在二人看来,真真是一无事处的富家子弟罢了。 「几位姑娘怀中捧着的扇子可是王某记的?在下素来喜欢他家的扇子,可否借在下欣赏一二?」 这种搭讪的话,李甲张口就来。林琳听罢,若不是顾及形象都想要朝天翻个白眼,你喜欢你就去买去,看她们的算是怎么回事。 「这位公子既然喜欢王某记的扇子,想必也能找到去铺子的路,您还是去店里欣赏吧。我们姐妹既买了回来,便是女儿家的私物,怕是不方便显于外男眼中,规矩如此,还请见谅。」 林朗因着在教坊司长大,总觉得她吃的苦都是因为那些男人,所以此时听到李甲这种搭讪的话,直接怼了回去。 李甲面上一窒,有些下不来台。在这绍兴府,他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不给面子的事情。 李甲身边的下人当即一喝,问了一句你知道我们家公子是谁吗? 林琳双眼如刀,一个眼风扫过,那下人吓得勐的向后退了一步,「你家少爷是谁,跟我们姐妹没关系。我们是正经人家的姑娘,你家少爷想要干什么?朗朗干坤,想要调戏良家妇女吗?」 「就是,还说什么欣赏扇子,真要是有钱有身份,你去将人家店里的扇子都买下来呀,跑我们面前装什么贵人。」 「干着鸡鸣狗盗之事,说着冠冕堂皇之话,当真非人矣。」 李甲:……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林琳的口锋本就凌厉,再加上素朗二人,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直接将李甲怼的面如猪肝色。 李甲见此,收回了之前因为美色而心生的怜爱之心,恨恨的哼了一声,说了一句『小人与女子难养矣』便带着下人走了。 「呸,难养也不用你养,用得着你说。」林素不服气的朝着李甲的背景骂了一句后,这才解了些心中的那点气。 李甲只说了一句话,他那下人也只说了一句,却被三人一顿狂怼。之所以会这样,首先是因为林琳那毫不客气的态度。 林琳说话那般不客气的态度,直觉让素朗二人披上了战袍。本着好姐妹,有架一起吵的原则,三人那是拿出了与一帮女人吵架的本事和功力去怼李甲,所以,你就可以想像李甲要是还能在这样的狂轰乱炸下对三人心生爱慕,那脑子进的就不只是水而是水库了。 再一个,大多数女人都是那种花钱的时候,拼命的找买东西的理由。等到花钱的冲动过去了,又会很后悔的性子。后悔的时候,自然不想让惹到她们的人好过。所以李甲算是扫到了颱风罢了。 但不管怎么说,三人都在怼了李甲后,心情贼好。 于是回了客栈一边整理买回来的东西,一边让店小二送上一桌绍兴特色菜。 三人将各自买的东西都装进了自己的空间后,又开始在那里算计山西的物价和地价。 扫了街,怼了人,又说了一通话,再吃了一顿好的,这绍兴的第一天也就过去了。 之后两天,林琳三人去了绍兴的着名景点,又去吃了绍兴的街边小吃和当地才有的水果,这才在第四天早上收了心,准备出发去山西。 出发的当天,三人都起的比较早。收拾好了自己,这才一起出了客房去客栈的大堂一边吃早膳,一边等着李写意。 李写意要跟着她们一起走,彼此路上也有个照应。但让她们没有想到的却是她们本以为会受到李写意的照顾,却不曾想一路走来竟是李写意一行人被她们照顾颇多。 此时李写意抱着一个三岁大的小表妹走进客栈的时候,素朗二人都将视线看向林琳。等到李写意说这是他表妹时,素朗这才松了一口气。 第576页 「姑父去年过逝后,今年姑母也一病没了。林家没了旁人,诗音表妹才三岁,一路回山西还烦请三位林姑娘帮忙照应一二。」 李写意这几天已经将他姑母家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除了留下一个老管家外,其他的人都因着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愿意再守护林家唯一的独苗。 李写意之前还有些担心他一个大男人如何照顾一个三岁的娃娃,但因着林琳三人在,他倒是放下心了。 林家,诗音,李园,父子皆探花…… 林琳觉得她特么就是个迟钝的。 为什么在听到李写意说山西李园的时候没有想到李寻欢,想到小李飞刀呢。 现在好了,她不但成了杜十娘,还特么穿进了小李飞刀的世界,亲自见证了一代二货李寻欢心目中的女神是如何哭鼻子的。 将瘦瘦小小的林诗音抱到怀里,林琳仔细地打量她的容貌,虽然很美丽,但是也没有美到惨绝人嬛,让人不顾朋友妻不可戏,得个什么相思入骨的绝症。 可见那个龙啸云当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然了,说起这个小李飞刀,林琳最看不惯的就是李寻欢的让妻举动了。 这种脑子进水的二货到底是怎么考上状元的。 李寻欢跟本就不尊重林诗音。他明知道林诗音心中的人是他,他却为了所谓的兄弟道义将林诗音当个物件送给了黑了心肝的塑料花兄弟。 最后一个相思远走十年,一个暗自神伤,一个……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可许了人家?」 林琳问的唐突,不说李写意,就说素朗二人都有些诧异的看向林琳。 李写意不知道林琳为什么突然着这么问,倒是没有隐瞒的说道,「诗音表妹刚出生的时候,便许配给了舍弟寻欢。」 林琳点头,没再说什么。 看了一眼林家的管家林伯,心中思绪飞转。 几人见了面,便不再逗留。林琳抱着林诗音直接上了她们的马车,而李写意见此也没有多说什么,只骑着马一马当先的出了绍兴府。 是夜,几人在一处小镇落脚。林琳半夜三更找到了早就休息的林管家,对他做了一番手脚不提。 等到距离山西保定还有一天的路程时,众人在一处破庙歇脚。林家的管家林伯突然走到林琳面前,问了林琳几句话。 「原来竟是本家小姐。老奴真是有眼无珠没有认出几位小姐来。」说完便跪在了林琳和素朗三人面前。 林伯跪在地上一副找到组织的样子,素朗二人也是一脸懵逼,看着林琳的眼神还带着一丝不知所措。 林琳镇定自若的扶起林伯,笑得很是忏愧,「说来也是我们的不是。父亲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起过本家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竟然是一家。倒不知道林管家是如何认出我们姐妹来的。」 林管家抹了一把眼泪,然后将林琳手中拿着的那把剑说成了林氏宗族家传之物什么的。他之前看了就眼熟,只一时想不起来,刚刚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了,便连忙问起林琳父亲的名讳,不成想竟是大水沖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一时林管家又抱了林诗音过来让她叫三人堂姐,一时又对着李写意感慨这种时候还能遇到本家人,真是天意怜惜什么的。 李写意此时都不会反应了,看着林琳等人的眼神都觉得茫然。 这跟戏里唱的似的。 不过李写意却没有怀疑这里面的真假,毕竟林家末落了,只有一个小表妹了。虽然他们李家还是望族,可也犯不着用这种身份攀附李家。 毕竟这个身份实是太远了些。 素朗二人拿出在教坊司里培养出来的演技,虽然有些僵硬,但还能支应过去。同时一边想着晚上落脚的时候问问林琳,一边对于林琳的镇定打心眼里佩服。 要不是她们是知根知底一起从教坊司里逃出来的,以今天这种情况,她们都会信以为真了。 更何况小小的林诗音了。 林琳想要成为林诗音的堂姐,主要还是不想要让这个将来诗一般的女孩被李寻欢和龙啸云糟蹋。 爱情不是能够让来让去的,而女人更不能。 在这个未婚夫死掉都要守望门寡的年代,林诗音以李寻欢的未婚妻身份生活了那么多年,却在临近成亲的时候被李寻欢退婚,又被他安排嫁给龙啸云。他一点都没有为林诗音考虑过,他跟本没有想过林诗音想要什么。 他的自以为是才是造成这一切的悲剧。 李寻欢还总说他这辈子爱的是林诗音,可在林琳看来,他这辈子谁都不爱。 如果爱情和兄弟情都是这样的,那么林琳觉得这种感情不要也罢。 成为林诗音的堂姐,等到李寻欢再作的时候,看她不将他和龙啸云打成一对贱狗。 反正她就是有这个立场,不是吗? 而且一但李寻欢退婚,林琳这个堂姐比李寻欢更有资格安排林诗音。 第283章 中午的那一场认亲结束后,李写意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也对着林琳三人叫起了表妹。 从大表妹叫到三表妹,又从三表妹叫到小表妹,那叫的真真是亲切自然,热情朴实。 素朗二人被李写意叫的浑身不自在,而林琳却仍是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傍晚,她们一行在离保定很近的一处镇子上歇息停靠。 第577页 一如这几天,素朗二人一间客房,林琳抱着林诗音一间客房,李写意自己一间外,其他人自不必叙述。 吃过晚饭,林琳只告诉素朗二人,记住父母的名讳,其他的一问三不知就是了。反正这亲也不是她们主动认的。 二人看林琳这副光棍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竟也放下心来。 虽然她们本也没有想到死死的扒着李家的势力在山西站住脚,但能有一层亲戚关系,总比没有强。 而且有了这一层关系,将来她们也好说亲事。 二人安下心来后,林琳就回了房间。将帮忙照看林诗音的李婆子打发回去休息,林琳便哄着林诗音睡下不提。 及至半夜,林琳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睡在床里侧的林诗音,小心的将林诗音放进空间小屋里,然后下床,穿上衣衫便一个幻影移行回了绍兴。 林琳的落脚点是布政司大人家的东跨院,那里正好居住着李家的长子李甲。 林琳到的时候,李甲书房的灯还亮着。 轻轻勾起嘴角,施展轻功走进去。及至近前,林琳突然停下脚步,侧耳细听书房里的声音,林琳脸上浮现出一抹噁心的神色。 才多大的年纪就知道红袖添香了。 听这动静,还不是头一回呢。 要知道男子头一回行房事,大都没办法持久。唯有第二次以后,才渐渐的有了模样。 林琳听到里面的动静,再听那和李甲厮混的小丫头说着轻浮的话时,脸上浮现一抹笑,然后飞快的潜入书房,对着那正在玩妖精打架的男女就施了一个石化咒。 咒语打过去,两人直接维持着相连的体态动也不动了,就连李甲额头的汗也都停在了那里。 林琳见此,耸了耸肩,拿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直接飞快的给了李甲来了两刀。 一刀割在李甲的右手腕上,一刀割在两人相连的部位。 之所以这么割,是因为等到石化咒一结束,李甲身上的二两肉就会留在那个小丫头的身体里。 反正想一想,那个场面就挺有意思的。 本来林琳已经改变了将他变成小太监的决定。 她想着直接对着李甲挥拳头,她不用内力,也不使全力,只打的他全身骨头粉碎,再给他喝生骨魔药,让他被生骨魔药折腾的死去活来。 等到骨头都长好了,她再狠狠的揍到他的骨头再一次粉碎,然后再餵他喝生骨魔药…… 反反覆覆来上三五回,也算是解了气。 却不成想,这李甲竟然跟着小丫头玩妖精打架。 好嘛,林琳便又将原来的报復计划捡了回来。 这样的渣男,还是别再祸害女人了。 林琳动作极迅速的收拾了一顿李甲,又将李甲书房中的书籍都收走后,在房中摆了个火盆,又在火盆里丢了半本烧得不成样子的李甲做过批註的史书后,林琳这才幻影移行回到客栈。 脱了衣衫鞋子,林琳又将林诗音从空间小屋的床上移出来,便安心的抱着小姑娘熟睡了。 至于李甲那里的事情,林琳便再也不放在心上了。 …… 第二日,众人收拾一番便起程了,不过下晌的时候一行人便到了保定府的李园。 李园的管事中门大开迎接大少爷和……一帮表小姐。 林琳牵着林诗音跟在李写意的身后,先是拜见了李写意的父亲李老探花,然后推掉了接风宴,便跟着李府的管家去了安排好的客房休息。 李老探花也没有想到儿子能一口气接回四个表姑娘,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过等到李老探花知道林琳几人的打算后,倒也没再说什么,只让李写意和管家做好待客之道。 李家父子三人没有女眷,林琳姐妹仨,哦,现在是姐妹四人又不是爷们,所以这接风宴于情于理都不太好设。所以便只让厨房给林琳她们送了一桌酒席也就罢了。 「酒就免了吧。我们做晚辈的总不好在长辈的孝期里饮酒。」 今天在路上,林琳便将她们三人得跟着林诗音守孝的事情道了出来。素朗二人没有意见,凡事都让林琳做主。林琳见此,直接在晚上酒席送上来的时候,让李府的下人将酒撤下去。 李府下人没说什么,只听了林琳吩咐。不过回头还是将这事告诉了管家,而李府的管家又告诉了李老探花。 李老探花点了点头,对于林琳能为自家妹妹守孝这一点,很是满意。 在李园住了两天,几人缓过了一路的疲累后,林琳便将教导三岁林诗音的工作交给了素朗二人。 以这二人的文学素养教导三岁的林诗音绝对没有问题。 安排好了这三人,林琳便找了李写意,说了自己准备买庄子和宅子准备搬出去的事情。李写意哪里愿意让林琳搬出去,可林琳执意如此,他也没有办法,只得尽自己所能的在离李园比较近的地方给林琳挑了一个宅子,然后又在保定郊外找了四个相连的小庄子出来。 林琳亲自去看过,比较满意,一边感谢李写意的帮忙,一边手脚不慢的跟着伢行的人办手续,又上官府去办落户。 等到拿到一张大宅,四张庄子的地契房契的时候,林琳满意的对着李写意笑得娇花灿烂。 李写意见此,眼睛都看直了,半晌回不过神来。 四个庄子,分别是她们三人以及她送给林诗音的。而那座离李园很近的宅子,则是林琳自己出银子买的。 第578页 宅子不大,虽是建在山西却有江南的风格。里面也不是那所几进的院子。而是前面一个前院招待客人的地方,后面便是一处大花园,大园里立着五座小楼。五座小楼后面则是一排的倒座房。 林琳三人,再加上林诗音一人一座小楼。还能余出一座来。 买了宅子,就不能不买下人。 林琳又叫上了李写意,两人在伢婆那里挑了不少家丁丫头以及园丁厨娘等。 这些花的自然又是林琳的钱。 反正这宅子是在林琳名下,林琳也觉得她花这笔钱很正常。至于素朗二人,只让她们二人每年交上一定的生活费也就罢了。 从买宅子到买下人,再到收拾宅子再到准备搬出去,林琳只花了不到十天时间。 对于林琳这样的行动力,素朗二人敬服不已,就连时时听着管家回报的李老探花也是吃惊不已。 这个小姑娘,性子中有他们李家人没有果绝。 再想到自家大儿子看人家小姑娘的眼神,李老探花心里便有了主意。 林家的女儿倒了配得上他们李家的长子。 是的,林家的女儿。 李老探花并不知道林琳几人的真实身份。 再加上李写意回他爹话的时候,也没有特意提出这堂姐妹是在路上相认的。所以在李老探花心里,还一直以为林琳三人真的是林家本家的姑娘。 这也算是林琳无心插柳了。 李老探花动了心思,李写意更是满心满眼都是林琳。 可在林琳看来,李写意喜欢的也不过是她的这张杜十娘的名妓脸,所以,直接将李写意忽视了个彻底。 当然,该用他的时候却是一点都没有手下留情。 李老探花想着林琳与李写意有没有可能的时候,林琳也找上了李老探花。 林琳是来辞行的。 林家的房子都收拾好了,便没有道理再借住在李家。 可林琳辞行却不单纯是来辞行的,她还想要将林诗音一起带走。趁着李寻欢没在李园的时候,减少两人相处的时间。 「这不妥,诗音那孩子是老夫的亲外甥女。她又与犬子有婚约,住在李园再适合不过了。」顿了顿,李老探花又说道,「咱们都是亲戚,贤侄女既来了山西定居,便是住在李园也使得,你们几个姑娘家就这么搬出去,着实让人放心不下。」 林琳闻言抿唇一笑,「多谢李家舅舅关爱,只是我们必竟是林家的女儿,总不好一直在府上叨扰。当初也是因着家里长辈皆不在了,这才准备到山西定居,这里有您老在侧,我们也能有个庇护,只是再多却是失了礼数。四妹妹与二少爷的亲事,林琳想着,总不好让林家的女儿这般住进婆家。至于安全方面,我自幼也跟着父亲学了几年拳脚功夫,自信能够护住姐妹。 ……四妹妹才三岁,正是要启蒙的年纪,再加上女儿家要学针线女红管家理事,还有交往应酬,咱们这样人家的姑娘也都是从这个年纪一点一点开始学了。林琳不才,却是自幼受家母庭训长大,再加之家姐也都是温柔和善之辈,代替婶母教养四妹妹一二,也是我们做姐妹的情谊和本份。 咱们李园世代书香,满天下谁人不知。一个好的主母可以让子孙三代受益,所以女儿家的教养却着实不能忽视。只是我观您府上并无女眷,在教养四妹妹方面,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李老探花开始的时候自然不想让这几个小姑娘将自己家更小的外甥女带走,可是听到林琳这话却不得不多想一想了。 他们家想要教导出一个进士来,那是简单的跟喝白开水似的,可是想要教导出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淑女来,也许并不算是勉强的事。 可是他也知道最重要的便是如林琳所说的往来应酬这种事情。 他们家的老少爷们还真的没办法事带着小诗音出门去交际。 第284章 林琳这张嘴那是死了都能说成活的。只要她肯用心忽悠你,保准你被她卖了还替她数钱呢。 曾经靠嘴吃饭的谈判专家以及穿越多世修炼出来的嘴皮子,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住的。 此时心无防备的李老探花就着了道。对于林琳想要带着林诗音的事情也没了太多的牴触和反对。虽然还有些不放心,不过想到女人心细一些,总归是比他们爷几个强。也更适合带孩子。 「四妹妹年纪还小,在她十岁之前我都会带在身边教养她。日常还有两个姐姐,我们三人一起教养一个妹妹,李家舅舅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林琳这话到是不假,林诗音才三岁,这么小的年纪她怎么敢让她一个人住一座小楼。而且她还想着好好的教导林诗音武功,将来手刃渣男呢。 曾经林琳是个颜即正义的肤浅派,看了影视剧中的李寻欢形象后,就被焦大叔那一头自来卷的忧郁煞到了,看他又是喝酒又是远走伤心的样子,总以为拆散一对有情人的罪魁祸手只有一个龙啸云。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的成熟,再回头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林琳却发现,当年她真是瞎了一双狗眼。 龙啸云做了什么暂且不提,只说李寻欢单方面做出的决定就让人心寒。 那是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亲表妹呀。 那是从小就准备嫁给他,一心一意爱着他,等着他来娶的未婚妻呀。 第579页 古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龙啸云就算是他义兄,救过他的命,但是龙啸云有了这样的心思,你特么不抄着傢伙弄死他丫的,竟然还将你未婚妻送给人家。 哦,对了,不但送了未婚妻,还将现在这座李家祖产李园也打包送出去了。 有这样的儿子,真不如养个胎盘呢。 与李老探花说完,林琳便将她自己算出来的一个黄道吉日告诉了李老探花。 李老头一听林琳的说日期是后天,又出言留她们多住几天。林琳仍是婉拒了这才起身离开李老头的屋子。 从李老头那里出来,林琳又去见了李写意。李写意那些捨不得的心思在林琳水汪汪的眼睛下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得由着她搬出李园。 看着林琳潇洒中带着毫不拖泥带水的爽利身姿,李写意很想大声告诉她,他心悦她的并非是她那绝世的容貌,可是这样的话,他却说不出来。 因为此时此刻连他自己都不肯定,这话是否是真实的。 他心悦她,却说不出来她到底哪里吸引了他。但他知道,不只只是容貌…… …… 到了搬家的日子,林琳牵着林诗音又一次去给李老探花话别,然后才带着素朗二人离开李园,直奔她们的新家。 四个庄子的地契林琳拿出了两张分别交给了素朗二人。至于以后的生活费林琳也象徵性的收了些。二人承林琳的情,见林琳要教导林诗音,二人日常无事便也接手了林诗音大部分功课。 因着林琳三人对外说的要守孝,再加上她们三人的年纪确实也都不大,所以倒也没有人会上门提亲。 至于保定府街面上的那些小势力,因着知道这林宅背后站着李家人,江湖势力不愿意与官府的人打交道,官府的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的与林琳等人结怨,所以有李园挡在前面,就算是整个保定府都知道她们几人容貌倾城,她们的生活也没有生出什么是非来。 林宅里的管家,是林诗音家的那位老管家林伯。採买交给了李老汉,厨房等地由着李婆子拿大。其他府中各种一应大小事情,林琳因有着多年的管家经验倒是一点都没为难。 她每天管家理事的时候,素朗二人便在一旁观摩学习,就连小小的林诗音也被放在这里进行薰陶。 寒来暑往,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素朗二人便从林琳这里学到了管理一个不大的小家庭需要的理论知识。 于是从第二年开始,林琳便放开手由着素朗二人管家。 林宅产业少,事就更少了。所以二人日常也没有多忙,仍是有大把的时间教导林诗音。 女孩子要学的事情,林琳三人都能教导她。只是厨艺这一项,素朗二人不曾学过,林琳也只是会些家常小菜,所以林琳犹豫了一下,便让人去江南那边找了一个点心师傅,又去南海郡那边买了个会煲汤的厨子回来。等到人到了林宅,甭说林诗音了,就是林琳三人也跟着系统学了一遍。 等到林诗音五岁的时候,林琳便开始教她习武。 小姑娘一天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却一句苦一句累都没有说过。乖巧听话的让人心疼。 也许就是因为乖巧,就是因为听话,才会被人那般轻慢,让来让去。 想到这里,林琳心里就有气,于是迅速出掌轰在面前的太湖石上。然后只听『砰』的一声,一整块太湖石就四分五裂了。 正在那里练拳法的小姑娘一下子就愣住了,她歪了歪头有些不明白堂姐怎么了。 「三姐?是四丫错了吗?」 听到这声四丫,林琳的气一下子就泄了不少去。笑着摇了摇头,林琳对小姑娘说道,「没什么,三姐试试掌力罢了。四丫过来,那套掌法先放一放,三姐再教你一套别的功夫。」 「什么功夫?」小丫头眨巴眨巴眼睛,好奇又乖巧的问她。 「……分筋错骨手。」林琳本来想要教小姑娘九阴白骨爪的,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教分筋错骨手,等到这个学会了再教九阴白骨爪。 反正小姑娘还小,有的是时间,也不需要学什么速成的。咱就学那套正统的,使用起来仙姿飘渺的。 听到林琳的话,小姑娘明显有些懵。一听这个名字感觉就不太好的样子,三堂姐真的要让她练吗? 「四丫要乖乖的练好这套功夫,知道吗?」 「哦,四丫知道了。」 林琳见小丫头这般,摸了摸她的头,又给她擦了头上的汗,便放开她,给她演示一遍分筋错骨手的招式。 一套分筋错骨手并不算多复杂,小姑娘是主角体质,聪明极了,学什么都比较快,所以林琳教的时候也挺省心的。 等到小丫头将招式都记住了,林琳就留小丫头在这里继续练习,她则起身去了前面待客的院子。 林诗音和李寻欢差了五岁,当年林诗音刚来李园时,李寻欢并不在家,他跟着他那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师傅去学功夫去了。 及至上个月初李寻欢十岁了,李老探花惦记着他们李家的那个状元成绩,于是将小儿子招了回来。 李寻欢回来后,听说了林诗音和林家几位姑娘的事情,便想要来看看自家小媳妇长成什么样。虽然未婚夫妻不易相见,但人家毕竟还是嫡嫡亲的表兄妹,林琳也不好将李寻欢拦在外面。 于是表兄妹相互见了一番后,李寻欢便时常要过来看看他表妹,不过见了一两次后,林琳便将人拦了下来,来十次里能见上一两次就不错了。 第580页 这会儿子李寻欢又来了林家,林琳准备去跟李寻欢把话说明白。一年里,她们总是要去李园过两个节的,所以那个时候见一见就是了,没成亲也就别见太多回。 不过等到林琳刚对着李寻欢起了个话头时,李园的管家就急匆匆的赶过来了。 「林三姑娘,二少爷,大少爷出事了。」 林琳和李寻欢听到这个消息,连忙跟着李园的管家去了李园。 等到了李园的时候,才发现李写意还真的出了大事。 这傢伙碰到山贼了,让山贼在前后各开了一刀。现在整个人都跟血葫芦似的,进气多,出气少了。 这种情况,除了林琳估计也就大罗金仙能救得了李写意的命了。 林琳见他这样,连忙上前查看。准备将人都打发出去,给他用些魔法速效药。哪成想不等林琳张嘴打发旁人,李写意就一脸恳切的看了一眼李老探花,李老探花见此,长嘆一口气然后摇了摇头带着一屋子的人都走出去了。 家里收藏了一只上千年的野山参,他看看煎的参汤好没好…… 「我,我有话要对姑娘说。」 林琳上前给李写意把脉,一听分析脉情,一边顺嘴回了他一句,「回头再说。」 李写意一听这话,哪里肯,费劲的摇了摇头,非要现在说。 林琳直接动手将李写意翻了个身,让他背部朝上面朝底,「行,那你说吧。」 随着林琳这话落下来的还有一声撕开布匹的声音。 李写意此时整个人都有些迷煳了,他也顾不上林琳要做什么,他只想着趁死之前告诉这姑娘自己对她的心意。 两年了,他要告诉她,他心悦她,无关容貌,只是心悦她。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在吸引着他。 哪怕是她心情不好拿着鞭子对着无人处发疯似的一顿乱挥都让他觉得真实。 「我,我心悦姑娘多年。若有来生,愿,愿娶姑娘为妻,生生世世,不,不离不……弃……」 李写意就在那里絮叨,林琳虽然耳力不错,也听明白他想要说的是什么,不过她却只是拿出了魔杖对着李写意的后背挥了两下,又拿出白鲜给李写意包扎伤口。 等到她将李写意背后的伤口包扎好了,李写意也已经口齿不清的晕了过去。 林琳见了手上的动作没停,又将李写意翻了过来,让他面朝上躺着。 这个时代的衣服都是繫绳或是系扣的,因着是要处理正面的伤,所以林琳也没有再撕布,而是直接解开了他的衣襟,然后对着那跟白斩鸡似的胸膛又是一阵处理。 天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弱的男人。 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一点没错。 第285章 林琳对于太弱的男人都有一种无法忍受的感觉。仿佛她稍微一使劲都是对这男人的一种家暴似的。 身上连块股肉都没有的李写意,一直不在林琳的择偶范围内。 而且林琳觉得吧,如果将李写意放在他的这个家庭里看,林琳更不会找李写意了。林琳对于李家的基因不太感冒,真心怕有个让妻的弟,再有个让妻的哥。 此时看他九死一生的躺在那里,林琳嘆了一口气,慢慢的坐在了他的床沿处。 情呀爱呀的,都特么是让人大脑短路的玩意。 闻着屋间里的血腥味,再看一眼李写意的那身血衣,林琳从空间里又拿出了一瓶补血剂,然后非常粗鲁的给李写意灌了进去。 补血剂进入身体的那一瞬间,李写意苍白的脸色便恢復了红润。见此,林琳终于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她们一行定居山西保定,受李家,尤其是受这人的照顾颇多。此时救他一命,也就当是还他一份庇护之情罢了。 坐了一会儿,林琳听见门外传来李老探花的声音后便从床沿处站了起来,先是听到几声敲门声,然后李写意的房门便被推开了。 「家里有支上年份的野参,我让人煎了参汤,麻烦三姑娘餵犬子服下吧。」 李老探花走到床前,看着唿吸平稳的儿子,心里松了一口气,刚刚他是真的担心推门进来的时候,儿子已经天人永隔了。 林琳见到李老探花时才想起来用了魔药的伤口此时已经结痂了,有甚者都已经长出新嫩肉了。突然间不知道要如何跟李探花解释李写意这身伤都是怎么自己长脚跑掉的了。 拿出魔杖,对着李老探花进行了记忆修改后,林琳便将李写意的事情放下了。 看了一眼熬的很浓稠的参汤,林琳想了想,便直接放到了空间里。 现在的李写意可受不得这么一碗千年野参汤。 与李老探花打了声招唿,林琳便出了李写意的房间,一出门便发现李寻欢红着个眼眶站在庭院里,还有李家的其他下人也都安静的守在那里。 仿佛在等待李写意过身的消息一般,让林琳无端的生出一脑门子黑线。 「表哥没什么事,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他只是受了惊吓,误以为自己受了伤。刚刚喝了参汤,现在人已经缓过来了,你们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李寻欢:…… 管家下人:…… 林琳没理被雷到的李家众人,信步走出李家。在街上简单的转了一圈,买了些小玩意便捧着这些东西回家林宅。 第581页 之后林琳的生活除一直教养林诗音,并无大事。 至于李写意,他见旁人都相信了林琳的话,于是他自己也相信了林琳说的那个理由,一直以为自己是因为太过于懦弱,这才导致惊吓后的失态,因为觉得丢人,所以一时半会儿都不敢出现在林琳面前。 转过年,林诗音六岁,林琳和林朗十六岁,林素十七岁,林家的四个姑娘便出了孝。 出孝后,林琳首先想到的便是素朗二人的婚事。 二人不是纯粹的江湖人,这个年纪在普通人这里也是时候谈婚事了。 林琳问了这二人想要找个什么样家世的男人。素朗二人先是羞红了脸,但见林琳眼神带着几分催促后,也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二人虽然学了功夫,可还是希望嫁入普通人家去,若是官宦人家那就更好了。 林琳知道这个时代的女人普遍的想法是什么,于是便开始在这保定府里暗暗的调查起来。 不过还不等她调查出个一二来,保定府里的媒婆倒是陆续上门了。 来的这些人里,自然不只是给素朗二人说亲的。但林琳却以幼妹太小,两位姐姐又年长耽误不得为由,她要过几年再成亲,今年先将两位姐姐嫁了。 被媒婆好一顿夸后,林琳便和一众媒婆说起了她带来的人选。 都是青年才俊,有的都已经是进士功名了。 林琳听了,又仔细的问了那些人身家来歷,也让躲在影壁后面的素朗二人听得清楚,心里明白。 反正在林琳看来,无论这二人选了谁,林琳都会送这二人一人一支迷情剂。 除此之外,林琳还会送上一些防身的小物件,毕竟这二人真心不丑。 白天跟着媒婆挑挑捡捡,晚上林琳还要踩着月色去男方家里踩点,终于淘汰了大部分人留下精华后,这才让素朗二人自己选择。 二人拿着林琳给的这份名单犹豫了一晚上,再第二天才将二人挑选的人告诉林琳。 林素选了个进士,林朗选了一个国子监的学生。 林琳看着她们二人选出来的人,只是挑了挑眉,并未多说什么。 人各有志罢了。 之后林琳将两个人选告诉了媒婆,接到回信的那两家人便一前一后挑着黄道吉日前来下聘走六礼。 二人的嫁妆,除了最开始的时候买的那个一人一个小庄子外,这两年这二人也用庄子上的出息又置办了铺子让钱生钱。 因为并不是哪个时代女方都要做家俱,所以素朗二人的嫁妆里也没有家俱这一项。但是其他的东西却需要置办齐全的。 林琳空间里有不少成匹的布,她拿出了二十匹,给她们二人一人十匹外,林琳还拿了两套纯金的首饰给这二人添妆。 其他的东西,林琳就没有再管了,都让她们二人自己置办。 秋日里林琳将林素嫁了,冬天的时候又将林朗嫁了,二人出嫁的时候又都将她们屋里的丫头都带走了,所以本就没有多少人的林宅之之后又冷清了不少。 林诗音今年又搬出了林琳的小楼,自己独居一楼。林琳虽然有了独立的空间,可也有些不太习惯。 林素和林朗出嫁后,除了回门的时候回过林宅外,便按着这个时代的习俗,只能等到正月初二才能回娘家。 于是今年过年的时候,林琳犹豫了一下便接受了李老探花的邀请带着林诗音去了李园过除夕。 在李园过除夕,林琳与林诗音这对伪姐妹就成了李家那对真兄弟的眼中宝,这二人时时刻刻都将视线锁在林琳和林诗音身上,一度让林琳以为是不是怕她吃的太多才如此紧迫盯人。 「犬子心系三姑娘,三姑娘就真的不考虑下嫁吗?」正月初一,林琳早起练了功夫后正准备回房间,李老探花便走了过来,一边陪着林琳走路,一边问林琳。 林琳脚步没顿,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堂妹与二公子已经是未婚夫妻了。林家女再入李家门怕是不太妥当。」 李老探花没有想到林琳会说出这么个理由,脚步顿了一下,面上装做一副诧异的样子,「你们这一支不是走的江湖路数,江湖人怎么还会比我们读书人迂腐?」 迂,迂腐? 林琳闻言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她竟然会有一天被人说成了迂腐? 「太宗年间,唐太宗的两个亲生女儿都嫁给了长孙无忌的儿子。另有唐太宗的女儿与侄女也曾双双下降房家。本朝太祖开国之初……」 李老探花学副十五六车,此时将那些歷史上的名人家事说得头头是道,听得林琳一愣一愣的。可这老头真的没有听出来自己这是推脱之词吗? 林琳实在不好当着人家亲爹的面说『我是嫌弃您儿子太弱鸡,所以不想嫁。』或是『您儿子太没有魅力了,一点都没办法让女人心动,这婚前都没有心动的感觉,婚后估计更不容易产生,所以她不想嫁?』 于是林琳在李老探花的唾沫纷飞下,只能沉默了。 虽然嫁不嫁无所谓,可是只要想到她要给李寻欢做嫂子,她就有些个膈应。 真心没有比这个更让人噁心的草蛋事了。 当然林琳不知道,还有更噁心的事情在等着她。 大年初二,出嫁的女儿回娘家。 林琳初一晚上就带着林诗音回了林宅,然后亲自准备了第二天的宴席。 第582页 第二天林素和林朗带着她们的女婿回到林家后,自是一番说笑不提。 不过当林琳听说林素和林朗都要跟着夫婿进京城时,起先有那么一丝担心,之后便又放下了。 她们是有着正规户籍的良民,再加上丫头僕妇环绕,又如何会让人认出身份呢。 相较于林琳,素朗二人也只是在听说男人们要上京城谋前程时有了那么一丝担心,但想到这些年的点点滴滴,两人又都同样的理直气壮起来。 她们就是林家女。 等到送走了素朗二人,林琳便准备一心关门教养林四丫,过自己的小日子的时候,媒婆又上门了。 这一次竟然还带着聘礼直接上门的。 当林琳看着跟着媒婆身后抬进院子的聘礼,俏脸瞬间阴了下来。 「林三姑娘大喜了。」 林琳看着那媒婆微微眯了眯眼睛,直接一个掌风扫过那媒婆的膝盖,那媒婆噗通一声就跪了下来。 「何喜之有?」既然不懂礼数,那她不介意出手教一教她。 林琳看着跪在地上的媒婆,脸上仍是冷冰冰的样子,这让突然跪下来的媒婆知道自己这一跪,并不是膝盖出了问题…… 「老身是,是替金钱帮的上官帮主来下聘的。」媒婆之前没想到林琳也会功夫,现在明白了这一点,媒婆到是将态度收敛了一些。 林琳冷哼一声,「下聘?我何时答应的亲事?」 那媒婆一怔,看着林琳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惊疑。想到金钱帮帮主的地位,媒婆有些担心的劝道,「这是天大的福气,林三姑娘可不能这么说。」一个弄不好,那是会死人的。 林琳见她这般,冷笑不已,「这么大的福气,您老人家怎么不嫁过去?什么时候您老出嫁了,通知我一声,我也好给您老添妆去。」 看了一眼这个媒婆,又看了一眼院中的聘礼,林琳也赖得跟她费口舌,直接让人连人带东西哄出去。 「你回去告诉上官金虹,让他癞□□就别想着天鹅肉。就算是要嫁人,我也不会给人当现成的妈。」 第286章 若是那上官金虹只叫了媒婆来提亲,林琳也不会生那么大的气。可这男人竟然敢直接让人送聘礼过来,那就不得不让人生气了。 他这是把她当成了什么人了,这般轻贱她。 林琳态度非常的强硬,跟着媒婆来送聘礼的金钱帮弟子不干了,当下嘴里就骂骂咧咧的,林琳听了,直接从坐位上起身,一步一步走到院子里。 一共十抬聘礼,由着二十个人抬到林宅。除了这二十人外,还有一个人站在聘礼旁,看起来就像是个小头目。 林琳上下打量了一下他,见他眼里有对她的鄙夷和不以为然后,很是不客气的对着他将刚刚她对那媒婆说的最后一句话复述了一遍,林琳很明显的看出这人喷怒极了。 林琳歪头朝他笑了笑,然后不等他说话,直接飞快的欺身上前,不给他和这二十来号人反应的时间,一个个的都用了分筋错骨手帮他们数了一遍骨头。 躲在一旁的林四丫见到林琳使出分筋错骨手,又见这些人都疼的死去活来,一下子便觉得她三姐教导她的这门功夫,当真厉害。 林四丫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林琳,林琳转头朝她招了招手,林四丫见了连忙从藏身地跑了出来。 林琳会选择用分筋错骨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她一早就发现了林四丫藏在那里。现在将林四丫叫过来后,林琳动手纠正了几个人筋脉和骨头后又让已经七岁的小丫头上去实练一番。 小丫头自幼被林琳教导,三观已经岌岌可危,所以上手的时候,秉承着快准狠的原则毫不拖泥带水的伸了爪子。 之后见到她手下的几个人跟着一旁林琳收拾的几个人一样惨叫,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头看林琳。 求表扬,求夸,求贊。 林琳看着小丫头萌萌哒的样子,心里的气也消了不少。 看了一眼瘫在一旁的媒婆,林琳对着小丫头夸了好几句。 之后又挑了几个人重新纠正了他们的骨头和筋脉后,又让小丫头试了试她别的功夫。 在小丫头一连串的掌法,腿法,拳法,爪法,还有飞镖暗器后,林琳这才放了这二十一个人离开林府。 当然,他们带来的媒婆和聘礼林琳也都让人丢了出去。 站在大门口,林琳牵着心满意足的林四丫回了宅里,继续过着她宅女的家教人生。 只是林琳这个举动无异于挑衅,不说听到有人向林琳提亲匆匆赶来的李写意,只说听说了林琳打了自己脸的上官金虹就不可能善罢甘休。 于是在这些人回去以后,看着这些人的惨样,再听了这些人添油加醋的述说,上官金虹直接怒了。 于是正值壮年的上官金虹直接抄着他那对龙凤环就脚下生风的去了林宅。 因着路途远近以及听到消息的时间差,李写意先了上官金虹一步到了林宅。在李老汉开了门后,直接冲进了林琳的绣楼。 那上官金虹不但是金钱帮的帮主,他还是江湖排名第二的高手。这样的人如何是他们惹的起的。 「你怎么还有心思在这里绣花?快点跟我走,我先送你去绍兴林家老宅躲一阵。等我将上官金虹的事料理完了再接你和小表妹回来。」 李写意走到林琳的小楼,正好看见坐在一楼大堂跟着小表妹一起绣花的林琳。当即就急的叫了起来。 第583页 他虽然知道林琳有武功,可是不是他小瞧了她。她今年才十七岁,功夫再好又能好过早就在江湖上成名的上官金虹吗? 人家吃的盐,打的架都比她多了去了。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穿着书生文士衫的李写意,那衣衫空空荡荡的,看起来就让人觉得穿衣服的人又瘦又弱。 林琳本来想着呢他怎么来了,可转念想到这人对她犹如金毛看到了肉骨头的心态,便直接问了旁的问题,「你去年就辞了官,既不是官府的人,又不会武功,你怎么怎么料理上官金虹的事儿?」 听到李写意要帮她处理上官金虹的事,林琳还真的挺好奇李写意这个文弱书生能怎么摆平这事。 李写意不妨林琳现在还有说笑的心情,可看着她那双带笑的眼,李写意心中的焦急不安倒是缓了下来。 「朝廷与江湖一直秉承着互不干涉的原则并存着,但要是江湖人势大,朝里也不会坐视不管。蚁多咬死象,上官金虹就是再厉害,厉害的也不过是他一个人。」李写意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林琳,怕接下来的话会有损他在林琳这里的形象。可见林琳一副期待的样子,李写意又觉得他应该让她看到自己的能力。 于是李写意整理了一下思绪便将自己在来林府的路上想到的方法跟林琳讲了。 李写意这人不愧是探花郎出身,那心机不少,手段也够,除了面对林琳的时候青涩的像个二货外,其他时候智商一直在线。 在这山西保定府,李园世居多年,对于金钱帮的底子也知道一二,他跟林琳说了几点,他准备双管齐下,面上给上官金虹个面子,里子给上官金虹一个震慑。 …… 林琳越听李写意说,眼睛就越是发亮。等到李写意怔怔的看着林琳水润润的眸子不说话时,林琳才发现李写意真不是一般有脑子的人。 有脑子好呀,总比没脑子的强。而且李写意阴起人来,竟是跟林琳如出一辙。那种不会波及无辜的不择手段,很让林琳满意。 也是直到这一刻,林琳才在心中正视了李写意。 这男人还不错,至少跟他生的孩子,绝对不会出现智商低下的可能。 想到这里,林琳朝着李写意笑了笑。 林琳很少对李写意笑得那么……温柔。 林琳知道李写意的心思,所以绝不会在他爱慕自己的时候跟他玩什么暧昧。不但不会跟他暧昧,牵扯不清,林琳还会避免一切会让他误会自己心意的举动。就是防止给他任何希望,让他有任何的遐想。 但刚刚这个笑,却带了点味道。李写意一下子就呆住了,看着林琳吶吶的说不出话来。 等到他刚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上官金虹便已经上门了。 听到上官金虹上门,李写意的脸一下子就白了,「你快带着小表妹从后门离开,我抵挡他一会儿。」 林琳见他这般,笑了笑,「坏人死于话多,而好人一般在逃跑的时候,都是耽误在了话多上。你记得上次吸取一下教训。」 林琳说完直接拎了一根鞭子走了出去。 她还真的想要知道这江湖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是个多么厉害的人物。 上官金虹带着人闯进了林宅,林宅那几个家丁护院跟本就拦不住上官金虹一干人,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上官金虹一路带着人闯进了林琳的小楼前。 林琳的小楼前因着要教导林四丫习武,所以前面正好有一块平地。 上官金虹走过来的时候,林琳也凑巧在这里等着她。 上官金虹见到比去年偶见时还要艷光四色的林琳,十分的怒气了消了七分。 刚想要说句大度的话,却不成想林琳一鞭子就挥到了眼前。 「这世上的道理,都是站着说话,跪着听。咱们也别啰里啰嗦的,直接手上见真章吧。」 说完了开场白,林琳用了七层的功力又对着上官金虹抽了过去。每一下都抽的十分带劲。 上官金虹的那对龙凤环可以吸金银铁等材质铸的兵器,但却对林琳抽过来的鞭子毫无办法。 上官金虹虽然年纪比林琳大了十几岁,也是早就在江湖上成名的武林高手。但奈何他今天却是碰到了林琳这样的老妖怪。 于是在林琳故意放水的情况下,上官金虹终于在跟林琳过了百招后这才惨败收场。 上官金虹不敢置信自己会败在一个十几岁的黄毛丫头手上,极度自负的他,当场就吐出了一口血。 林琳将上官金虹从头抽到脚,脸上都抽出了渔网状伤痕这才收了鞭子。 「我今天抽你,是因为你打了我的脸。我今天不杀你,是因为我心地善良,不忍杀生。」林琳一边挽鞭子,一边不紧不慢的对上官金虹说了这么一句。 上官金虹:他都快不认识心地善良这个词了。 见上官金虹瞪着那又眼睛不说话,林琳又接着说道,「你今天若是只派了媒婆上门来求亲,我虽然仍是会拒绝,但却会好生好气的送媒婆离开,并且请她代我谢你致谢,感谢你的一片抬爱。但你今天却让人抬了聘礼上门,那就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我林家女儿何等清贵,若是因为我的一时退缩软弱,让人以为我们姐妹都是随便个阿猫阿狗都可以欺负的,那以后这天下哪还有我林家女儿的立足之地?」她代表的不是一个人,她身后还有林诗音,还有早就出嫁的素朗二人,所以不容人打脸。 第584页 「你不按礼数规矩,欺我在先。我撵了你的人离开林宅,你的人却嘴里不干净,面上不恭敬,这我就忍不了了,也是我收拾他们的主要原因。至于你,……私闯林宅这事,今天的帐就算是清了。」 林琳说完,转过身对着李写意说道,「麻烦表哥帮我送客吧。」说完看也不看上官金虹就进了小楼。 李写意点头,看了一眼上官金虹,真心不敢相信这就是江湖排名第二的金钱帮帮主。 这也太弱了吧。 而上官金虹看着林琳转身离开的背影,一阵心塞。 林琳没给他张嘴说话的机会,就这么将他的脸踩在地上,这一点更让上官金虹心塞。 上官金虹看了一眼站在一旁一副送客姿态的李写意,看他一副文弱样子,又是心塞极了。 他到底是为嘛来了。 第287章 上官金虹觉得自己很可怜,也很苦逼,他辛辛苦苦熬上了排名榜第二名,以为自己正值壮年,鲜有敌手。哪成想却被人家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吊着打。 真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嘶~ 上官金虹摸了摸脸上的伤,都感觉不到不疼的地方,都不敢想像他的脸现在是什么样子了。想到一会儿还要顶着这么一张脸走出门去,上官金虹整个人都不好了。 若是顶着这张脸出去,不出三日他就会成为整个江湖的笑料。 想到这个结果,上官金虹浑身上下充满着一股子绝望。 红颜祸水,美色误国呀~ 李写意站在不远处,看着上官金虹那张渔夫都可以用来打鱼的鱼网脸,也是满心同情。 三表妹女红好,没想到在人脸上画格子的本事也是这般了得。 在心底例行夸了一遍林琳后,李写意招了一个小丫头过来,在那小丫头耳边小声的吩咐了一句,那小丫头转头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拿着个罩着黑纱的斗笠过来。 李写意接过那斗笠,拎着走到上官金虹面前。 上官金虹从自己的思绪里转回来,见到李写意走中的斗笠,直接一把抢了过来。然后一边爬起一边将斗笠带在头上。 李写意:「……」还是揍得太轻了吧。 上官金虹从地上捡起那对被林琳捏变型的龙玉环一瘸一拐的往外走,李写意不动声色的跟在他身后,温文而雅的俊秀面庞下没人看出他想要摁死上官金虹的狠辣。 李写意世代官宦人家养出来的气度和魄力在这个时候表现无疑,哪怕林琳将上官金虹打成傻缺,李写意也没有准备放过这个觊觎他心上人的混蛋。 趁你病要你命,不但适合内宅和官场,同样也适用于江湖。李写意在心中啪啦了一下这保定府内的其他势力,看看需要暗中挑拨多少人在这个时候去吞噬金钱帮。同时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策反分化金钱帮的教众,然后再派人去江湖上传一传上官金虹练功时出了岔子,内伤严重…… 对了,上官金虹那个儿子今年是三岁还是四岁来着? 心念转动间无间个阴谋诡计就在李写意行走间出台,等走到林宅大门口的时候,李写意还有心思对上官金虹笑着说道,「上官帮主有所不知,在下与表妹……咳咳,」 李写意顿了一下,没说他们俩情投意合,也没有说什么早有婚约,只是洽到好处的卡在了那里,让人浮想联翩。 「想来上官帮主之前并不知道,所以这才无意冒犯了表妹。今日之事今日了,还请上官帮主看在表妹年轻不知事的份上,原谅则个。」 上官金虹闻言上下打量了一眼李写意,发现李写意除了长的比他好,比他年轻了几岁外,自认哪一点都比他强。 姑娘家爱俏,这不过是个小白脸罢了。 上官金虹选择性的忽略了他不受林琳待见除了他直接让人下聘外,还有他是带着拖油瓶的鳏夫,人家李写意还是个黄花男的事实。 想要将刚刚在林琳身上受的气都发泄在李写意身上,可上官金虹却不敢如此做。 一来他是怕了那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二来他也害怕面前的男人太弱,推一把都害怕将人推没了。 李家,上官金虹还不想得罪得太狠。 「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怪不得林姑娘气恼,到是在下孟浪了。」说了今天来到林宅的第一句话,上官金虹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 仿佛只有这般大步离开,才能掩饰他一瘸一拐的真相…… 李写意看着离去的上官金虹,直到看不到他的身影后,这才转身回了林宅。 一路朝着林琳的小楼走去,脚步不由的又快了几分。 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到林琳与江湖……名炮过招,那招招凌厉,拳脚生风,看得李写意双眼不住的冒着红心。 无论是刚刚低头教导小表妹女红的她,还是将上官金虹吊着打的她,都是那么迷人。 及至小楼门口,李写意看到林琳不过是换了身衣服便又坐在绣架旁教导小表妹所谓的苏绣,李写意站在那里,看着屋中的情景,不由会心一笑。 林琳抬头,见李写意站在那里,不知想到了什么,于是也回了他一个浅笑,然后在李写意亮晶晶的双眼下,淡定而又无情的说道,「让一让,你挡到光了。」 李写意:…… 离开林宅后的上官金虹犹如衰神附体一般,大事小事麻烦不断,跟本没有心思和精力来找林琳的麻烦。 第585页 而林琳这边也没有清静多少,江湖上虽然有李写意放出去的风声,但仍是有人知道了上官金虹与林琳这一战,被林琳打得受伤的真相。 于是那些消息灵通的人,倒是有不少人跑到林宅里找林琳pk,让林琳烦不胜烦。 最后林琳只得带着林诗音跟着李写意去京城熘达。 李写意的一位恩师今年要过五十大寿,李写意又知道林琳烦于应付那些上门挑战的江湖人,便以此为理由,邀请林琳去京城走走。 林琳听到李写意的出行计划,又想到先一步跟着夫婿跑到京城的素朗二人,一拍桌子便决定带着林四丫一起去京城逛逛。 咱不能让李寻欢分心,进而耽误李寻欢考上状元不是? 所以林四丫她就先带走了。 什么时候等到李寻欢考上了状元,咱们再见吧。 林琳之前做过改造的马车一直留在林宅里,这一次便又派上了用场。姐妹俩坐着舒服的马车,又有李写意带着几个家丁护院骑着马围着马车慢慢向京城行去。 因着路上有林琳,所以李与意的行程安排的非常有内涵,几乎算得上是后世的自驾游了。 一路上林琳与李写意拉触的更多,因着李写意在林琳面前扒下了伪善的面纱,这让林琳对这货的好感直线上升。而李写意也因为林琳态度上的转变,使得他对林琳的好感都要破表了。 人们通常会将自己美好阳光的一面留给自己喜欢的人,然后将阴暗面隐藏。 李写意看着对他态度软化的林琳,有的时候都不知道要不要感激一下上官金虹。他在林琳面前一直非常的注重个人形象,哪里知道林琳就受不了他那副正人君子,满口仁德的书生样子呢。 林琳虽然仍然看不惯李写意一推就倒的娇弱书生样,但她更看不惯李写意一副真善美的样子。现在李写意因着收拾上官金虹暴露出了他的真实性情,倒也让林琳觉得真实了些。 也愿意去尝试的接受他。 好不容易到了京城,林琳看着李写意眼巴巴的样子,终于点头同意住进李家在京城的宅邸。 安顿下来后林琳便打发人去素朗二人送信。却不成想素朗二人此时都不在京城。收到消息时林琳还好些,林四丫却难免要失望许多。 林四丫是真的将林琳三人当成了亲堂姐的,她刚刚记事就在林琳三人的教导下一点点长大,对比林琳的假温柔,真温柔体贴的素朗二人更让她亲近。 素朗二人的夫婿到京城本就是为了官职一事。李写意见二人还算有些才干,便将这二人推荐给了几位同窗。李家的同窗故旧不知凡几,于是很快的,两位林家女婿便得了官职。但京城风云变幻,这二人怕受到波及,于是主动请求了外任。然后自然而然的便是素朗二人又陪着夫婿出京城赴任去了。 这些事情林琳是不知道的,素朗二人倒是给林琳送了消息,只是正好赶上林琳离开保定,就这样错过了。 这样的分分别别于林琳来说已经习惯,所以知道二人不在京城也就不在想了。这一次回京城,也算是故地重游,林琳虽然没有多少感慨之情,却还是想要带着林四丫好好的逛一逛大明的都城。 姐妹俩换了一套外出的衣服,又一人带了一顶帷帽防晒,便手牵着手准备去逛街,不过刚走到大门口,就看到李写意神色不对的走进来。 「是出了什么事吗?」见李写意这般,林琳迎上前去,皱着眉头问他。 李写意见这姐俩的帷帽便知道这二人是要出门去,想了想摇头说了句,「不是什么大事,回来再说吧。」 见李写意这样,林四丫这孩子直接说不出去了,表哥的事情更重要。 林琳拍了拍四丫的肩膀,率先转头往屋里走了。 她也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事情可以让李写意脸色难看成这样。 进了堂屋,三人分别入座,李写意才将事情道了出来。 原来李写意的那位恩师就年升了兵部尚书,这本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却碍了某些人的眼。 现在大明朝锦衣卫当道,这位兵部尚书又对锦衣卫不假颜色,一来二去的便产生了极大的矛盾,最后锦衣卫罗列了数项罪名扣在了这位兵部尚书的头上,就在上个月,这位兵部尚书已经被处决了。 「可怜杨大人一生为国,兢兢业业,却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李写意将自己打探出来的消息出来,对着林琳又是一番感慨,「杨大人全家都被处决了,唯有一双不足十岁的小儿女被留了下来,听说不日也要被流放。」 林琳挑了下眉,觉得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 冤假错案在现代都无法避免,更何况是古代这种权利不明的时代。 而且这种事情,不是林琳冷血,在她看来害了自己性命又害了全家的罪魁祸首,只能怪那位杨大人自己不识实务了。 锦衣卫势大,以卵击石,必然的结果。 「逝者以逝,表哥还是看开些吧。到是杨大人留下的那对儿女,表哥要是有心帮扶,花些银钱打点一番也就是了。」 李写意闻言,摇了摇头,「那对小儿女之所以会活到现在,怕也是个陷井。」 陷井? 「冲着谁来的?难道那位杨大人还留了什么后手不成?」 李写意点头,「现任禁军教头周淮安,曾经是杨大人的部下。」 第586页 第288章 听到周淮安这个名字,林琳就有一种不太对的感觉。看了一眼还在那里义愤填膺的李写意,林琳硬着头皮问他,「你说的那位杨大人,他的名讳是哪几个字?」 李写意被林琳问得一愣,然后连忙说道,「杨宇轩,杨大人。」 呵呵~ 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说那部该死的电影突然窜戏了还是说她这一回又来了个大锅炖? 似是不死心一般,林琳又问了锦衣卫,东厂的那几个人都叫什么,李写意被林琳问得有些个懵,不过还是将他知道的都告诉了林琳。 好了,不用再逃避了,这就是龙门客栈了。 龙门客栈里最让林琳可惜的就是正宫娘娘被人打死了,男主角使用美男计了。横刀夺爱的跟着人家成亲了。 林琳有些犹豫要不要跑过去给自己加点戏,可想来想去,又实在是懒得狠。可她却非常的想要见一见风骚的客栈老闆娘倒底长成个啥样子。 但是龙门客栈立在大漠深处,那里风大沙子多,太阳晒得很,多伤皮肤呢。 「……拿杨大人家的那两个孩子为饵,也不知道能不能钓出周淮安。」李写意对周淮安并不熟悉,所以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冒死去营救这两个孩子。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虽然杨大人并没有教导他多少时日,但在李写意的心里,这位杨大人虽不及李老探花,却也是有些很重的地位。现在杨大人含冤而死,他凭一人之力无法撼动东厂那些奸人,但至少要护住杨家最后一丝血脉才不枉费当年杨大人的教导提携之恩。 「表哥是在担心钓不出周淮安,还是担心周淮安无法救出那两个杨家小孩?」 李写意嘆了口气,「都有吧。」 「表哥想要救下这两个孩子?」 「嗯,」李写意看了一眼林琳,「只可惜我不过是一介书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信得过的武功高手,除了寻欢那神龙不尾不见首的师傅,便是表妹你了。只,」他又怎么可能会让林琳去冒险。 李写意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林琳却是明白的。 人都是分里外拐的,哪怕是李写意。杨家的两个孩子在李写意看来,付出一些代价救出来,也是使得。可那代价里不能牵连家族,更不能将林琳扯进去。 林琳垂下眼眸,想了想,「现在杨家的那两个小孩被关在什么地方?」 李写意听到林琳问,再想到他打探出来的消息咬牙切齿,「关在大内天牢里。」 「在大内吗?」 李写意摇头,并不在大内,只是离大内很近。不过虽不在大内,可防守一点也不差。「大内天牢防守最是严密,此时别说去救人了,就是一只外来的蚊子都飞不进去,里面五步一岗,三步一哨。还有各种机关密布,近十年里多少人去劫过天牢,可都没有一个人能活着从那里走出来。据说死相极是悽惨。」 听李写意这么说,傻大胆的林琳倒是有了那么一丝兴趣。不过救下这两个孩子后又要如何安排这两个孩子呢。 首先,她还得去弄上两张户籍,其次是安排人妥善的将这两个孩子送回山西。 山西离潼关近,李家在潼关外还有庄子和马场,倒是可以将这两个小孩安排到那里去。 「表哥暂且先不用担心那两个孩子,只是你是杨大人的学生,杨大人出了事,会不会对你,对李家有什么影响?」 李写意摇头,「不妨事的,杨大人桃李满天下。我又早就不在朝堂为官,那些人不会将我放在眼里。等过几年寻欢上场时,这股风波也过去了。」 林琳点头,放下心来。 「杨大人的事情已经这样了,咱们还是看着事态发展,然后再决定要怎么做吧。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没路砸车卖轱辘。表哥先放宽心才是。」 李写意:「……嗯。」卖轱辘什么的,好像并不是这么说的吧。 林琳和李写意说话的时候,林四丫就老实的坐在一旁听着,等到他们的话告一段落,林四丫问林琳,「三姐,你是不是想要做什么?」 林琳喝茶的手一顿,看向林四丫的眼神里有些不可思议,「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你每次想要干点什么的时候,都会笑得不怀好意呀。 知道这种话不能说的林四丫,眼珠子转了转,笑得好不可爱,「我见三姐问的那么细緻,猜的。」 李写意听到林四丫的话,连忙转头看林琳,他真怕他这位表妹来个艺高人胆大。 「安啦~,别人的命重要,我的命更重要。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去玩的。」玩也是玩别人的命。 「哦。」 …… 林琳和林四丫因『关心』李写意,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去街上逛,现在李写意的话说完了,姐妹俩个又觉得没有他们什么事了,便又起身出府逛街去了。 不过现在出府逛街,于林琳而言就有了目的性。 沿路走到了大内天牢所在的区域,围着大内天牢转了一圈,这才带着林四丫去京城有名的商铺圈子。 林四丫虽然年纪小,但是做为女人与生俱来的购物热早就被林琳唤醒了,姐妹俩个身后还跟着丫头和家丁,直接杀进了各个铺子,在那里血拼了起来。 等到身后的丫头和家丁都大包小包的拿不了,这对姐妹才想着往回返。 第587页 回家的路上,也不知道是林琳下意识的想要过来还是天意安排,竟然让林琳一行人从教坊司门前路过。 林琳此时带着帷帽,再加上几年下来容貌已经比十三岁时长开了,所以也不怕有人认出她来,因是快到晚膳的时辰,教坊司已经陆续有生意上门,门口接客的龟奴和一些低等的姑娘都站在那里对着过往的行人招揽着。 看起来一派热闹景象。 林琳出门,李写意还让李府在京城的家丁跟着林琳姐妹,此时见林琳站在教坊司门前向里面张望,便以为林琳是好奇这里是什么地方,凑上前,小声的对林琳介绍道,「这里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销金窝,京城花楼的总瓢把子。」语气中带着点别样的心思, 林琳闻言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那家丁,然后牵着林四丫淡定无比的从那门口走过。 站在二楼看着街上情况的教坊司妈妈看到林琳这一行人从门口走过时,只将视线停在了林琳身上一眼,便左右看着路上有没有上门的客人。 几年过去了,一日復一日的生活,早就让教坊司的妈妈忘记了当初出逃的三个丫头。 虽然只要再见到这三人,无论是哪一个,她都会记起当年她被人愚弄的事情,但此时却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愤怒,只要有男人上门,只要有女人,她的生意就不会不好,所以丢了几个好苗子,也不过是少挣一笔钱罢了。 与其天天的放在心上,最后将自己气出病来,还不如抓紧时间再多培养几个好苗子,然后加大看管力度,再不让曾经的出逃事件重演。 林琳她们回到李府的时候,已经过了晚膳的时辰,不过李写意仍是拿了本书,坐着堂屋等她们回来再开饭。 林琳笑眯眯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将今天在街上买的东西里,给他买的留下,其他的让人送回她们姐妹的房间去。 李写意见林琳出去逛街还想到给他买东西,心里不禁升起一份甜蜜来。 三人用过晚膳,又简单的说了一下她们今天都逛了哪里后,林琳便带着打着哈欠的林四丫回房休息去了。 是夜,林琳半夜起床,先是打了个哈欠,然后换了一身夜行衣,又特意找出一件隐身斗篷后,这才幻影移行去了白天踩过点的大内天牢外围。 从空间中拿出一把飞天扫帚,林琳直接跳上去,然后哪也没碰的直接坐着飞天扫帚进了天牢。 天牢的陷井一般都是地板,墙面,以前离地十公分处会有一些陷井。林琳骑着飞天扫帚完美的避开了这些这些地方。又因为隐身斗篷的原故,她所过之处只是留下了一点凉凉的夜风,再无其他。 林琳可谓是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天牢最里面关押杨氏孤儿的牢房,只是从铁栅栏处看到牢房里面的只有一个小孩时,林琳不可避免的喊了一句——卧草。 真特么会玩。 将两个孩子分别关押,只要救出一个,便打草惊蛇了,另一个势必更加的难救。 看了一眼缩在牢房里的小姑娘,林琳想了一下,总不能她白来一趟,什么都不带走,为了不在最后的地方踩到什么陷井,虽然只是隔了一处栅栏墙,林琳仍是又使了一次幻影移行。 进入牢房,林琳先是用魔法弄晕了这小姑娘,然后查看了她的记忆,在知道她确实是杨家的小孩后,便扯了她一根头髮,将她整个人都收进空间小屋里。 将她的头髮放到复方汤剂里,然后抓了一只这牢里的老鼠,直接给它餵了差不多是两天的药量,在它变成杨家小姑娘后直接弄死了它,丢在了这牢房里。 最后又看了一眼这牢房里的情况,林琳便直接幻影移行回了李宅她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林琳换了衣服便进了空间小屋,在空间小屋里给那小丫头施了几个清洁咒,又餵了一瓶营养剂后,才让她一直睡在里面。 第二日,林琳照常起床,若无其事的练武以及监督林四丫练武。刚练完了每日辰起的运动量时,李写意就匆匆忙忙走了进来。 李写意一进来便对林琳说了两件事,一是杨家小姑娘死在了牢里,东厂那些混蛋直接将小姑娘的尸首丢到了乱葬冈。 二一个便是杨家剩下的那个男孩今天流放了。 林琳闻言,仔细打量了一下李写意,「咱们跟过去看看吧。」 第289章 林琳打量李写意,只是想要看他这副文弱书生的模样能不能经得住沙漠的洗礼,至于跟着那个杨家小孩去大漠这事,主要的动力还真的只是想要看一看那个金镶玉。 李写意直接会错了意,他以为林琳是为了他,当下是即感动又觉得不能让林琳去冒险。 李写意巴拉巴拉的说了半天,林琳打发了一直站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林四丫去洗漱,这才在除了他们俩个再无旁人的地方,小声的告诉了李写意一句话。 闻言,李写意的眼睛瞬间就睁了老大,看向林琳的眼神又气又怒。 「你,你,表妹,你不需要为我做这些危险的事情。我,我只要你好好的活着。其他人,其他事都没有你重要。」 林琳:…… 她能说,她就是闲的手欠了吗? 不过看在李写意那感动得快要幸福死的样子,林琳决定对于这件事情的动机保持沉默。 林琳是那种很任性的性子,既说了要去大漠,李写意便是想拦也拦不住。于是李写意也只能林琳跟着一起去了。 第588页 只是让李写意没有想到的是,林琳不但自己要去,竟然还带着林四丫一起去。 「人这辈子能有多少机会可以去大漠里走一走,看看落日孤烟的美景。四丫现在跟着咱们去了,也省得以后自己过来熘达。」 在林琳的思想里,旅行这种事情总是要的。 而林四丫才不管李写意那纠结的心思,直接笑嘻嘻的跳上马车。 见此,李写意又能说什么呢。只得由着她们姐妹去了。 这一次,因着考虑到了种种原因,所以李写意除了让一位李老探花特意花重金花人情请来的一位保护李写意的侍卫赶马车外,并没有带任何下人。 被李老探花请来的侍卫叫荆棘,使的一手好刀法。林琳试过他的功夫,虽不及上官金虹,却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 林琳见李写意只带了他上路,想了想,悄悄在他的大脑里下了暗示。 毕竟在这个时代,背叛无处不在。总不能为以后留下隐患。 一路上,荆棘在外面赶马车,李写意便凑到了马车里,时不时的跟林琳说说话,或是给林四丫上点文化课。 林琳等人出发的时候,虽然特意找寻了杨家小孩流放走的路线,但是那条路线上都是东厂的埋伏。李写意的意思是跟在最后面,来个黄雀在后。而林琳的意思却是直接冲到龙门客栈去来个守株待兔。 在绝对的武力面前,李写意的意见直接被人为忽略了。于是荆棘直接赶着马车在剧情人物到达之前来到了龙门客栈。 一路上,几人虽然是在赶路,但不得不说因为马车给力,所以一路还是有游玩到。 快要进入沙漠的时候,林琳突然想起龙门客栈的『羊』那是大漠一绝,于是特意在进沙漠前买了不少的干粮还有肉干菜蔬锅炉米面等物装在一个大木箱里放在马车上。 等到了龙门客栈,她准备自己做饭吃。至于李写意和荆棘想要吃什么,那是他们的选择,但是林四丫却不能吃来路不明的羊肉。 李写意一直知道林琳是个有大主意的,无论什么事情,你都会听你说,听你劝。但她拿定了主意后,你所说的一切话对于她来说都没有任何的实质意义。 李写意这几年最先了解的便是这一点,所以对于一路上林琳买这些东西,李写意都保持着高度的配合。 拦不住,那就配合吧。 ╮(╯▽╰)╭ 一进入沙漠,林琳就恨不得将所有的面膜都贴在脸上,可惜那不现实,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增加马车的里的湿度。 两匹马拉着一辆施了轻身咒的马车,那速度快的不可思议,所以在天黑前林琳一行人就到达了让林琳吐槽不已的龙门客栈。 泥嘛,这里真真是又脏又破。 嫌弃的看了一眼面前灰突突的客栈门脸,林琳便带着林四丫与李写意一起进了客栈。 要了两间所谓的上房后,林琳带着四丫进屋间,李写意反身出去搬行礼。 等到行礼都搬进来,林琳她们姐俩也洗过了脸,开始准备做晚饭。 「哎呦,这是哪家的小娘子,难道不知道客栈都是管饭的吗?」 林琳正在那里撕肉干准备煮点热粥,就听到身后有个极女人的娇媚声音传出来。林琳抬眼看去,仔细的打量门口站着的那个有着火辣辣风情的女人。 原来这就是金镶玉呀~ 婀娜多姿,妩媚火辣,又有些锋芒毕露。这样的女人就像是罂粟花一般,就连女人看了都有些着迷。 「我知道呀。」 林琳看着金镶玉的眼神有一种让金镶玉非常不舒服的东西在里面,于是金镶玉听到林琳的话,嗤笑了一声,风情万种的走进了客房。 「小娘子是怕我下毒,所以不敢吃?」 林琳闻言,又看了一眼,她就算是成为了杜十娘也没有这种风情,心底有些羡慕,「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出门在外习惯做些合自己口味的东西了。」 本来林琳在见到金镶玉之前还以为自己会讨厌她的,可没有想到见了金镶玉本人,竟然升不起一丝一毫的反感。 也真是见了鬼了。 难不成面前这女人,已经威胁到她的性取向了? 林琳打了个寒颤,连忙将那种极恐怖的想法赶出脑袋。 女人的第六感有强有弱,然而强势的女人,彼此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的。林琳一派大家闺秀的样子出现在这里,又在与金镶玉的对话中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强势,这让金镶玉感觉林琳特别的假,假的让她看不透。 比林琳还要任性的这位黑店老闆娘听到林琳这么说,直接丢下一句在客栈里自己做吃的要另收费后便转身走了。 林琳看着转身出去的金镶玉的背影,发现她走路真真是跟电影里的青蛇一般,扭来扭去的。担心她再那么扭下去,小蛮腰都要扭断了。 「三姐,你不揍她?」林四丫在金镶玉走后,有些诧异的问她三姐。 林琳摇了摇头,「下次吧,下次她要还是在你姐面前这样,姐儿就不惯着她了。」 「那三姐为什么这次要惯着她?」林四丫觉得刚刚跟着那老闆娘说话的人,一点都不像是她三姐了。 林琳笑着斜了林四丫一眼,但笑不语。 谁让她是金镶玉呢。 横刀夺爱都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人呢。 第589页 一会儿,李写意与荆棘餵了马,又卸了马车后,两人便回了客房,此时林琳那边已经将粥和带来的咸菜都弄好了,就连进入沙漠时买的那些个酱肉和包子馒头也都按着众人的食量或是切盘,或是热透摆在房间的八仙桌上。 饭吃到一半,李写意实在有些好奇林琳为什么要自己做饭吃,之前他们一路行来的时候,林琳也没有这样过。 林琳看着无知的李写意,又看了一眼眼巴巴瞧着自己的林四丫,直接将龙门客栈这家黑店的黑歷史说了。 林琳一说完,李写意看着桌上的酱肉都有些没了胃口。 无知真是一种福呀~ 林琳见过了金镶玉,等到再见一见邱莫言,这一次她来大漠的目的就算是了了。等到离开的时候,再直接将杨家小孩偷了,那她连李写意的愿望也完成了。 是夜,用过晚饭,李写意与荆棘回了他们的房间,林琳也与林四丫合衣睡下。 第二日,四人仍是在林琳的房中用的自带的饭食,等到晌午的时候,金镶玉站在客栈大堂里喊着有客来了的声音传到林琳耳朵里时,林琳直接从椅子上站起身。 他们所在的客房正好是在客栈大堂的二楼,一推门出去,站在不算宽的走道处正好可以看见大堂的情况。 见到楼下好几个人,皆是江湖人打扮。又看见这几人状似无意的围着一个竹筐或坐或站,林琳眯着眼睛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那竹筐里的情况,少时林琳心中便明白这些人就是她要等着的人了。 「荆棘你去套马车,四丫和表哥收拾东西,我去退房。」 林琳回身说完也不等旁人反应,直接走上二层的走道,去了一楼大堂处。 到了大堂处,林琳对着掌柜的说了一句退房结帐。之后递上一锭银子,便站在那里暗暗打量这些人。 一身男装的邱莫言即使带上了大斗笠,也难以掩饰她出色的容貌。 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番邱莫言,林琳又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金镶玉,对着她点头笑了笑,林琳便接过了客栈掌柜黑子退给她的房钱。 林琳将房钱往袖子里丢,然后迈步往前走时,故意将手腕上的一条珍珠手鍊弄断了。 珠子哗啦一下就散落在地上,林琳见上,皱了皱眉,假装无奈的蹲下来捡。 及至那竹筐附近时,林琳手脚极快的在其他人反应前对着那竹筐伸出了手,直接将竹筐里藏着的小孩收进了空间小屋。 之后林琳又将最后一颗珍珠捡起,跟着已经收拾好行李的李写意等人走出了客栈。 荆棘已经将马车赶到了龙门客栈的大门口,林琳带着四丫和李写意上了马车。 三人一坐好,荆棘便使劲的挥起了马鞭,驾着马车向前中原的方向赶去。 至于弄丢小孩子的邱莫言一行人,林琳却是一点都没上心的。 没了孩子也省了许多的是非不是。 而且,至少没了孩子,也许邱莫言可以保住性命。 这么想的林琳,看着李写意瞧向自己那探究的眼神,笑了笑,然后抱起林四丫跟她说起了悄悄话。 「吁,前面的马车,停下来检查。」 第290章 马车就算是急行,马车里面因着减震魔法的关系也非常的平稳,今天早饭吃的晚了些,晌午那会儿还不饿,邱莫言一行就到了,之后林琳直接带着人跑了,所以这会儿子林琳三人正坐在马车里,林琳正拿着那煤炉子在马车里煮面片汤。 听到马车外的声音,以及被迫停下来的马车,林琳手上的活计就是一顿,之后交待李写意仔细看着锅,她便先下了马车。 沙漠里的特产便是风大沙多,怕弄脏马车和自己,马车的窗户在进入沙漠的时候就让林琳封死了,就连车门帘子,林琳也特别做了加厚处理。 林琳知道剧情,又有强大的内力在身,马车外出现了大批的人马,林琳用后脚跟想都能想到将她们这辆马车围住的是谁的人马。 让李写意先不要往熬好的汤里下她处理过的脱水面片,小心一会成浆煳。 李写意本想着自己先下马车,可见林琳这般吩咐便老老实实的呆在车上,一边还将馒头什么的放在锅边烤热,一副经济适用男的贤惠样。 李写意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虽然马车停下来后,他已经听出来外面围着他们的人数量不少,但他更知道这个时候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他是英雄当不成,狗熊也不行,以他的武力值,连身边的小表妹都能将他打倒。真要是打了起来,他除了拖累旁人外,再没第二种可能。 他之前听林琳说,她最讨厌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乱晃的人,尤其是一些啥本事没有还总往前沖的书生…… 为了抱得美人归,李写意不介意成为美人身后的男人。出了事情,乖乖听话,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而且他发现他要是听话,林琳就会很满意他的举动。事后还会对他很温柔。 再一个想到林琳那强悍的武力值,李写意倒也不怎么担心她有危险。 若是连她都不能应付,那么他下不下去已经无济于事了。 更何况联想到他们这一次进入大漠的目的,再想到外面围着人的,李写意知道为了不节外生枝,他最好不要露面。 杜十娘的容貌倾国倾城,林琳自持本事,也不愿意在有能力的时候藏着自己的脸,不过人太美,找起来就太容易了。所以此时林琳刚从马车上下来虽然没有带帷帽却还是带了一张人皮面具。 第590页 不过林琳选的这张人皮面具颇具美感,一下马车就将对面那帮子嚣张的锦衣卫们给震慑住了。 曹少钦坐在马上,看到从马车里走下来的少女,眼神恍了恍,之后又眯起眼睛仔细的打量林琳。 漫天黄沙的恶劣环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明艷的少女,这本身就是一种怪异。 更怪异的是这少女见了他们这一行人竟然毫无紧张之色,实在可疑。 「这位姑娘姓甚名谁,哪里人氏,为何出现在这里?」 「小女姓林,祖籍京城,昨日进的大漠,来看大漠孤烟。今日正准备离开大漠。」 算了一下时间,曹少钦点了点头。他听林琳这说词,虽然仍有些怀疑,不过倒也不是必须要追查的人。 「马车里还有什么人?为什么不下马车。」曹少钦武功不低,将注意力从林琳身上撤离后,自然听出来了马车里还有人的动静。 林琳一边不紧不慢将衣服的帽子戴在头上,一边漫不经心的回道,「还有舍妹与我家的书生表哥。大漠风沙太大,舍妹年幼,书生文弱,下不得马车,还请这位大人见谅。」 曹少钦眯了眯眼,「杂家要是不见谅呢?」曹少钦说这话时声音有些尖锐。 对于缺了几两肉的残疾人,林琳一向态度都很好,但那不包括因为这种残疾就作娇的人。打量了一下抹的粉比她多还的曹少钦,林琳挑眉耸肩,「那也是你的事情,跟我没关系。」 林琳的话一说完,曹少钦那边的人都有些个不满,他们大人是什么身份,竟然敢对他们大人这么放肆,岂有此理。 身后似是有要要喝斥林琳,曹少钦直接一个摆手,他身后的那些东厂锦衣卫们便都闭上了嘴。 这少女面对他以及身后的大军都可以这么嚣张,可见必有过人之处。那马车里具体如何,现在情况不明,一切还是要以小心为上。 「锦衣卫办事,还请这位姑娘将马车里的人都叫出来,让我们查检一番为好。」 「我若说不呢?」 就在这时,马车里的汤好了,李写意小心的将锅和炉子分开,这才将车门帘子小心的掀起个小缝,然后小声的对林琳说一句。 林琳回头扫了他一眼,「我知道了,你们老实呆着。」 「~哦。」 林琳之所以不让李写意下马车,还是因为就算是他淡出朝堂几年,但他出身父子皆探花郎的身份以及清俊不凡的样貌,还是能一眼就让曹少钦等人认出来的。 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林琳并不想让李写意下来混个脸熟。 听到林琳与李写意对话,又见林琳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曹少钦更是无心放林琳几人离开,非要让李写意二人下车,他要检查马车,不然就休想离开。 只是林琳若是想要走,这些人又如何能够拦得住她。 剑拔弩张的这一刻,林琳对着这些人笑了笑,迅速出手将一大瓶悲酥清风向天空丢。 然后在众人不提防之下,一掌拍碎了装着悲酥清风的瓷瓶。 瞬间,众人几个唿吸后,便都软软的倒在大漠上。 「妖女,你竟敢下毒。」 林琳听到这句指责,笑得很是气人,「下都下了,你能耐我何?」 曹少钦咬牙,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只要你现在交出解药,杂家保证不会牵连无辜之人,否则……」 「哎呦,我好怕怕呀。吓得我小心肝都噗通噗通的。」 林琳气死人不偿命的说,又看了一眼倒下的曹少钦一干人等,这才拿出解药,给一旁的荆棘和那两匹马闻了闻解药。等荆棘也恢復了体力,林琳这才走向倒向一旁的曹少钦等人。 「你们东厂肆意妄为,残害忠良。现在满朝上下除了你们连个能打的都没有,一但除去你们,外族又洽巧入侵却是一件极麻烦的事。」现在的大明朝廷就跟一团散沙差不多。文臣武将都被迫害的差不多了。真有什么事出来,还得指望这帮子如狼似虎的锦衣卫冲上前去。 毕竟一山不容二虎,这帮子人既爱权又爱财,如何肯放弃自己作威作福的地位让那帮子外族打进来。 要是真的将这些人都杀了,那大明朝就真的跟歷史上的差不多了。一群文臣用嘴护国了。 虽然这种想法可能有些偏颇,不但林琳今天确实是没有打算将这些人都宰了。于是林琳又说道,「可若是放了你们,今日之事,你们这些人他日必是要找我们寻仇的。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呢。你们说这可怎么办?」 曹少钦看着巧笑嫣然的林琳,心中升起一股寒气。 泥嘛,他以为他都够变态的了。却没有想到面前的少女竟然有过之而无不及,那带着血腥的的笑容都能淹死个人。 林琳从袖子里拿出一打牛毛针,然后以极速的速度打尽这些人的血管里。 「相见便是有缘,今日我与尔等相遇,便送尔等一份大礼。那牛毛针极轻极细,进入了身体便很难再取出来。它会顺着你的血液游走全身,每日子时会疼上一刻钟。挺一挺就过去了。」林琳抬起头看了一眼太阳,然后总结道,「眼看时辰也不早了,再不出沙漠今晚就要在这沙漠里过了。我们先走一步,大人们听小女一句劝,从哪来回哪去,杨家的孤儿我带走了,我想你们一定不会再用着杨氏孤儿的消息去钩鱼的,是吧?」 第591页 曹少钦见林琳转身就要走,连忙喊住人,「这位姑娘,我等浑身无力如何离开,还请姑娘将解药……赐下。」 曹少钦也算是能屈能伸的人物了,此时见林琳这般,他连句重话都不敢说。 可惜他的好言好语,并没有换回某个女人的回报,只听她说,「若是现在给你们解药了,我们还能走的了?」打量了曹少钦带来的那一大批人,林琳摇头,「我自信能将你们都戳死在这里,只是可以以逸待劳我为什么要吃力不讨好?等着吧,这药过上几个时辰就自己解了。」 几,几个时辰? 就以他们锦衣卫四处结仇的情况,一时半刻都会被人找上门来报仇,这要是过上几个时辰,估计都能死上几回了。 林琳可没想那么多,于是说了这句话后,林琳便走向马车。然后直接叫荆棘驾车,他们离开沙漠。 她才懒得管他们死活呢。 「不知姑娘尊姓大名,他日曹某也好约束了手下人,再不冒犯姑娘。」 林琳闻言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曹少钦,声音中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我叫林仙儿。」 毫不犹豫了坑了一把那个现在估计比林四丫还小的假仙子后,林琳一点都不心虚的上了马车扬长而去。 马车后面,一群身娇体软的锦衣卫们横七竖八的躺在大漠的风沙中,那叫一个凄凉。 看着连马都倒在那里动弹不得的样子,曹少钦恨恨的一拳打在沙子上,「林仙儿,杂家一定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打了沙子,放了狠话,曹少钦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力气又用没了。 一个下属看着曹少钦,再看看现在他们的环境。「督公,咱们怎么办?」总不能让大家一直在这里躺上几个时辰吧? 曹少钦瞪了那下属一眼,「怎么办?等你能你站起来的时候再说怎么办吧。」 那少属见此,再不敢吱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真的见不得曹少钦出事,周淮安就从曹少钦下面不远处走过都没有发现上面这一群身娇体软的锦衣卫。 等到几个时辰后,邱莫言带着人一路找到这里的时候,曹少钦也已经带着人从此处离开了大漠。 第291章 周淮安赶到约定的龙门客栈时,邱莫言几人也刚刚吃过午饭。因怕有人看见那个杨家小孩,所以他们并没有将那个小孩放出来。他们吃饭的时候,邱莫言还悄悄的往那个竹筐里丢了一个馒头。 等到周淮安赶到,一些人因为没有碰到东厂的人所以很快一汇合准备离开龙门客栈,直接出关。却不成想在周淮安拎起一直放在地上的竹筐时,发现了异常。 尼玛,这筐轻的不像话。 发现了竹筐的异样,周淮安立时将竹筐上面的遮掩布扯了下去,然后他便发现筐里除了一个沾了灰的馒头外,就只有一张小纸条。 邱莫言等人也惊了,看到筐里没小孩,又见周淮安从筐里捡出一张小纸条来,马上凑过去看。 『杨家小子我们带走了,杨家的那个女孩也没事。冲着杨大人的面子,这两孩子我们会养大的,勿念,勿找。』 「进客栈前,我还餵了那孩子喝过水。」邱莫言小声的嘀咕了这一句后,突然想到了那会儿离开的那一行人。 将林琳一行人的事情告诉了周淮安后,周淮安眯了眯眼,沉着脸说道,「这次有劳各位英雄相助,我会先去找到那两个孩子的下落,后面的事情……」 是的,无论林琳留没留纸条,周淮安都准备先将小孩的下落找到再说其他。 于是他先谢过邱莫言重金请来的几位绿林好汉,便带着邱莫言追了出去。 金镶玉站客栈门口,看着与邱莫言相携离开的那个男人,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丢失了。 一阵怅然。 林琳的马车朝着一个方向离开,曹少钦的人马又朝着一个方向离开。几个时辰,大漠的风沙早就将所有的痕迹掩饰和改变,这样周淮安和邱莫言跟本无从找起。 周淮安本是禁军的教头,但是这一次的行动也让他成为了朝廷通缉的要犯,而邱莫言本就是江湖儿女,走南闯北,于是两人虽然没有及时的找到林琳一行人,但之后的日子,两人一边行走江湖,一边找人也是一种生活。 …… 从大漠出来,林琳一行人便回了山西。到山西的第二天晚上,林琳便将李写意叫到了林宅。 林宅空着的一座小楼里,有两个小孩正在那里描红。 李写意非常好奇林琳是怎么将这两个孩子弄到手上的,但仍是感激林琳为他做的一切。 语无论次的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又带着几分祈盼地小声问林琳他可不可以请媒人上门提亲。 林琳闻言,不由的摇头轻笑。发现李写意见自己摇头时,整个人都黯然时,干脆的说了一声,「好」。 李写意当下乐得不知南北,又对着林琳反覆的说着他会对她好的承诺。 林琳见他那样,又听他说得这么直白,觉得有意思,也由着他说。 等到时辰又过去了一个时辰后,李写意才稍微找回了一点理智。 让林琳再收留杨家小孩一晚,他明天就安排这两小孩出潼关。林琳点头,并没有觉得麻烦。 之后李写意便恋恋不捨的离开了。 之后的事情便没有什么可叙述的了,李写意将杨家的两个孩子送出了潼关,又主服媒人到林宅提亲。 第592页 林琳也没拿乔,直接在媒人说了完了话,便同意了这门亲事。之后李写意便开始安排两个人的亲事。 李园李大公子的婚事非常的热闹,再加上俊男美女的结合如何不受人瞩目。不过也就那样了。 婚后一个月,林琳犹豫了一下,便将林四丫从林宅接到了李园居住。 不过还是给林四丫位置了比林宅还要多的功课,让她没有时间与同样要读书练功的李寻欢接触。 不过也许是命运使然,没有林琳做诱导的李寻欢还是爱上了被林琳叫成四丫林诗音。 而林四丫这里,却按着林琳的诱导长大的。对于李寻欢除了表兄妹的感情,也只有一份未婚夫妻的责任感。 时间一晃便又过了几年,这一年李寻欢二十岁,林四丫十五岁,林琳与李写意的儿子一如当初的林四丫,今年六岁。李寻欢一过完年就赴京城考状元去了,李老探花天天是睡不着,吃不香的盼着结果。 等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李老探花听到儿子又考了个探花后,那失望的神情,做为儿媳妇都有些不忍看了。 拍了拍高及她大腿的儿子,儿子仰头看了一眼老娘,然后迈着小短脚屁颠颠的跑到爷爷跟着撒娇许诺将来他一定比小叔强,一定能考上个状元郎。 老李探花欣慰又不带啥希望的点了点头,算是接收到大孙子的安慰,不过整个人就像是赌马赌输的人,非常的意志消沉。 对于这一点,林琳仍然是无法理解。 探花和状元就真的差了那么多? 这不是矫情是什么? 反正她这辈子没那么大的奢望,若是儿子能考上探花,她绝对不会哭丧着个脸。 ╮(╯▽╰)╭ 考上了状元,若是没有旁的际遇,一般都会被皇帝留在京城里当上两年官然后才会被外送出去。 李寻欢也不例外,不过他为人聪慧,生性又不是那种正统的读书人,所以为人处事上难免又带着几分江湖人的脾气。 于是不出一年的时候,李寻欢便辞官回了山西。 李老探花对于李寻欢的辞官并没有多少触动,毕竟他们家只负责考,官什么的,随心便是了。 李老探花现在满心满眼的都在大孙子身上,发誓要再次扬帆,一定要教导出李家第一位状元郎出来。 不过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在李寻欢从京城回来没多久,李老探花就一病去了。 李老探花这么一去,李寻欢的婚事就暂停了下来。 李老探花有儿有孙,后事倒是极为隆重。 李寻欢在家为李老探花守过三个月的热孝后,便带着行李出去闯荡江湖了。 李寻欢的离开并没有影响到旁人的生活,李写意直接接过儿子的文化课,准备完成老爹的遗愿。 林琳仍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林四丫也在按着她三姐给她布置的功课努力的学习着。 素朗二人这些年一直跟着她们的夫婿外放在其他地方。虽然时不时的会有信和土产送过来,但她们却是许多年没有见过了。 说好三年后便会回来,然尔李寻欢竟然整整走了三年半才回到李宅。 李寻欢回来的时候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一看就比他年长十好几岁的江湖男人回来。 林琳微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这个看着一脸正派的男人,心中恨不得将李寻欢大卸八块。 李寻欢比林诗音大了五岁,而他带回来的男人那一脸的沧桑一看就比李寻欢大了十几岁。 李寻欢竟然将自己的未婚妻让给了大她小二十岁的男人。 卧草你祖宗呀~ 还有这个龙啸云,你这年纪都可以给林诗音当爹了,你是咋好意思得的相思病涅? 听到李寻欢说龙啸云救了他,然后两人义结金兰时,林琳真心为金兰抱委屈。这都被糟蹋成啥这样了。 「不知这位龙大侠今年贵庚?」 龙啸云不妨林琳如此问,站起身答道,「虚长三十七。」虽然这个问题有些失礼,不过面对李大夫人那张倾城的容貌实在让人无法生气。 林琳:…… 「既然是二弟的朋友,那便是李园的贵客,龙大侠便在府中住下,让二弟领你在保安府好好逛逛。」 与林琳生活多年,李写意哪还看不出来林琳眼底的冷意和森森杀意,他虽然不明白这个叫龙啸云的男人到底哪里惹到了他媳妇,不过却不妨碍他一心向着媳妇的动力。 龙啸云听到李写意这般说,站起身对着李写意抱了抱拳。李写意微笑说客气,便让管家安排龙啸云的居所以及准备晚上的接风宴。 龙啸云还有点眼色,知道人家亲兄弟几年不见总要叙叙离情,于是体贴的跟着管家走了。 跟着管家出了正堂的时候,龙啸云便见到一个长相清丽,气质脱俗的姑娘朝着正堂行来。 龙啸云的唿吸一窒,心跳都仿佛停顿了一下。待管家与那少女问好,那少女好奇的打量他时,龙啸云放缓了唿吸,生怕冒犯了她。 「表小姐,这是二少爷的结拜义兄龙大侠。」管家对着林四丫说完,又转头介绍了一下林四丫的身份。 林四丫与龙啸云互相见礼后,便抬脚去了正堂。而龙啸云则是痴痴的凝望着林四丫轻盈曼妙的身姿,久久不能回神。 李园的管家看着龙啸云那副见了美女就迈不动步的样子,心下有些鄙夷,这副备行要是让容貌倾城的大夫人和清丽如仙的表小姐看见了,指不定要怎么收拾他呢。 第593页 「刚刚过去的那位姑娘,不但是我们府上的表小姐。也是大夫人的堂妹,更是二少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几年前,若不是老爷突然病逝,表小姐现在就已经是我们李园的二夫人了。」所以外面来的土包子,收起那你不应该有贼心吧。 龙啸云闻言,心中一阵失望。再看笑眯眯跟他说话的李园的管家,龙啸云如何听不出来他话中的警告和提示。 只是…… 第292章 有些人就是有头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 李园的管家看着龙啸云那个样子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心中冷笑不耻,面上却装做什么都没有看出来的样子,将龙啸云安排到了李园最偏僻的客房,美其名曰——安静。 将龙啸云送到客房,又安排了两个小厮侍候着,管家就晃悠着他那肥敦敦的身子回到了堂屋。 刚到堂屋便见到二少爷一双眼睛都要粘在表小姐身上了。 小心的转头看了一眼脸色有些阴沉的大夫人,管家心中明白二少爷与表小姐的这件婚事,估计不会太顺利。 且不说那个二少爷带回家的龙啸云有什么心思手段,只说大夫人那一关二少爷就不会那么容易过得去。 他可是听到大夫人跟大少爷和表小姐说过很多次,不要相信二少爷的嘴,也不要看二少爷表现出来的深情,这男人要是真的将你放在心上,能撒欢似的一走好几年? 表小姐深以为然,大少爷虽然想要反驳两句,可是他们家二少爷那真是出门像丢了,回家像捡着的姿态,实在让人没办法给他说好话。 走了三四年,竟然连封信,连个口信都没让人捎回来,如何不让人气恼。 反正他要是有个闺女,也不会满意这样的女婿。 再看一眼大少爷,管家点了点头,虽然大少爷跟着大夫人比起来弱了不只一星半点,可是大少爷顾家呀。 林琳看着李寻欢那冰冷的眼神,让坐在她身旁的李写意都感觉到心惊。他从来都知道自家媳妇对着他弟弟各种看不顺眼,各种鄙夷,各种反感,当初成亲的时候,都恨不得让他入赘林家,离他那个弟弟远一些呢。 李写意一直想不明白,自家弟弟到底哪里碍着了自家媳妇的眼。 仿佛是她还没有见过弟弟的时候,便对弟弟很不满意了。 李写意想到他媳妇日常拦着表妹的那些事情,心头已经十分肯定自家媳妇对着他亲弟弟有敌意了。 不过话说回来,媳妇真善良,没有在弟弟那么小的时候就弄死他。 一定是因为自己吧。 是因为不忍心自己伤心才会一直留着弟弟的性命的吧。 一定是的。 自从成亲后,总是自我陶醉的李写意又将他的关注重点放错了地主,于是也没的看到李园的大管家对着他和他媳妇使的眼色。 此时,林琳见李寻欢装情圣的样子,噁心极了。于是以李寻欢远道回来为由,让他回房休息洗漱,等到晚上再出来参加接风宴。 李寻欢看了一眼自家未婚妻,又看了一眼他哥,只得听话的起身离开了。 他嫂子的话,他不敢不听。 李寻欢离开了,林琳又找了个理由让她们家四丫上街买东西去了。等到堂屋只剩下她和李写意后,林琳便将大管家叫到跟前,问他有什么事情。 大管家将龙啸云在院子里碰见林四丫,以及龙啸云的神色都仔细的说了一遍后,这才安静的站在那里等着林琳示下。 林琳斜眼狠狠地瞪了一眼李写意,然后做了一个让李写意想不到的决定,「配合龙啸云,看他想要怎么折腾。在不威胁到四丫名声和性命的前提下,静待事态发展。」 嘶~ 看到管家和李写意同时变了脸色,林琳突然笑了出来,「今天之事,只有你我三人知晓,谁都不许透露给李寻欢知道。若是让我知道谁告诉了李寻欢……」 林琳的话就停在那里,双眼来回扫视了一遍李写意和管家。 李写意咽了咽口水,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坚持支持媳妇的各项决定,拥戴媳妇的所有决议。 李管家也没比李写意好多少,说的比李写意还动听,还坚定。 林琳见此,将手中的茶杯捏个粉碎后,带着一脸杀意腾腾的笑满意的点了点头。 至此,李写意与李管家也只能天天对日,夜夜对月祈求李寻欢千万别犯蠢。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不过半个月的时候,龙啸云就在林琳的冷眼旁观下得了相思症,相思成疾了。 龙啸云的阴险狡诈林琳早就深知,而看到龙啸云这副姿态的李写意与知情的管家却都不寒而慄。 假装豪迈大方,义薄云天,实际上却是隐藏极深的伪君子。这样的人,若不是防备及时,说不准就让他给骗了去。 三人静静的看着龙啸云作死,又静静的看着李寻欢跳坑。 一直到这个时候,李写意发现林琳连一点想要提醒或是揭穿的心思都没有,心里已经明白自家弟弟与表妹这件婚事再无希望。 终于有一天,流连青楼的李寻欢带着因为某些不可说的原因,此时已经成为一代名妓的林仙儿回了李园。他要解除与林诗音的婚约娶林仙儿为妻。 被林琳教导得很坚强,很自爱自强的林四丫再不是当初那个只会默默承受,暗自伤神从小借住李园的林诗音了。 第594页 在李寻欢说出解除婚约的话时,林四丫便出口了。 「表哥回来的正好,我们林家的女儿不要不干净的男人。只是表哥去的那种地方,也不是好人家的姑娘能去的,所以诗音一直在等表哥回来解除婚约。既然表哥与诗音都是这么想的,那这件婚事就正式解除吧。」看了一眼林仙儿,林诗音非常的大气,「现在事情说开了,也不伤两家的情份。诗音先在这里祝表哥表嫂百年好合。」 李寻欢看着爱了多年的姑娘那张小嘴一张一合,却是她越说,他就越听不到声音。看着那抹倩影,李寻欢有那么一剎那后悔了。可是想到病得奄奄一息的义兄,李寻欢又硬下了心肠,不再去看那道比他想像的还要洒脱的身影。 林四丫并不知道李寻欢这么做的原因,可她被林琳教导多年,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做出任何失了风度的事情。 再一个,虽然李寻欢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可她心中只有些不舍和被比下去的恼怒,不过她并不伤心,甚至是庆幸的。 她现在终于知道三姐告诉她,莫要先动情的原因了。 幸好她没有对他动情,幸好她没有因为他的情义而感动,不然此时的她必是要被这个无数次说过会一辈子对她,保护她的表哥伤透了心。 李园的正堂上,龙啸云从他『收买』的小厮那里得到消息说李寻欢带回了个青楼名妓回来,于是『拖』着病体准备去劝导义弟不要犯煳涂,不要辜负诗音这么好的姑娘。 可惜他多日来缠绵病榻,等到他『好不容易』走到李园正堂的时候,正好听到林诗音淡然的话。 「唉,贤弟煳涂呀。为兄,为兄还是来晚了。」 看着扶着小厮走进来的龙啸云,自始自终没有说话的林琳突然笑了。 「龙四爷来的可不晚,这场戏正巧演到了高潮处。」林琳看了一眼那小厮,怕一会儿一个不注意再牵边到他,便只龙啸云坐下再说看热闹。 「李寻欢,我虽是你嫂子,可也是四丫的姐姐,我问你,我妹妹可有一丝半点让人诟病的事情,让你主动退婚,弄个青楼的,回来羞辱她?」 李寻欢听到自家嫂子这带着冰碴子的话,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然后摇头说没有。「诗音很好,是我配不上她。」 「因你要守父孝,诗音误了花季。现在你却要另娶她人,这笔帐又要如何清算?」 「嫂子想要如何?凡我有,都可以给表妹。」 林琳点头,「很好,那这笔帐我一会儿再收。再说说你自己,你是李家次子,父死三年,不改其志是为孝矣。长辈赐,不敢辞是为敬矣。仁义理智信,是为五德矣。都说长嫂如母,我今天便要问问你,这几样,你可做到了?」 李寻欢被林琳问的羞愧不已,黯然的摇了摇头,「寻欢愧对。」 「我若罚你,你可认罚?」 见李寻欢点头,林琳才装模做样的嘆了口气,「你哥哥虽不会武功,却样样都比你出色。可见你今日的反骨都是因为学的那一身功夫闹得,今日我便做主废去你一身的功夫。他日挑个吉日让你与这位成亲,成亲后,愿你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再不起这些么蛾子。」 李寻欢听到林琳要废他武功,瞬间抬头,只是还不待他说什么,林琳便欺身上前,在李寻欢错愕间一掌拍碎李寻欢的丹田…… 废了李寻欢的功夫后,林琳又一个飞身直接飞回了刚刚她坐着的那张椅子上,然后静静的看着李寻欢的脸色由红润转向青青白白。 若是十几年后的李寻欢,林琳自然不可能这么轻松的就废掉他。可现在的李寻欢终是太年轻了,几招下来,便让林琳废了武功,不得不说,没有成为天下第三的李寻欢,原来缺的是一份失恋后的疗身期。 李寻欢没有想到他嫂子这么狠,会直接拍碎他的丹田,让他以后再也练不得功。只是看向一旁的表妹,他却觉得失去了表妹后,再失去了武功根本不算什么。 李写意看到弟弟被人废了武功时,竟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他媳妇没有想要宰了他唯一的弟弟。 林琳确实没有想过要宰掉李寻欢。因为林琳要让他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林琳坐回了坐位后,便拍了拍掌,然后管家,大夫,小厮,还有花匠都走上了正堂。 龙啸云自从坐下来后,还没有做什么呢,事情就发展到了现在。此时看到走上堂屋的这些人,龙啸云发现这几个人都是被他收买过,并且帮他煳弄过李寻欢的。 一瞬间龙啸云预感要糟。 就在龙啸云有些惊慌失措的时候,他的预感成真了。 这些人一上来,就将他所做的那些事情一五一十的都说了出来。 那一刻,龙啸云终于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并不是那么天衣无缝而是全部被人看在了眼里。 龙啸云见到事情败落,想到林琳刚刚的身手,第一时间就想要逃跑。因为他知道连李寻欢这个被人蒙在鼓里,让人煳弄的自家傻子都被废了丹田,他这个始作俑者又如何能够倖免于难。 可惜他动做太慢,还不等跑到门口就被林琳扯着衣领给拽了回来。 『砰』的一声,重重的丢在地上。龙啸云抬头的时候洽巧看到了李寻欢受伤兼不敢置信的目光。 不过还不等李寻欢说什么,一旁刚刚知道真相的林四丫却是一阵冷笑,「原来表哥就是为了这么个东西想要将我当成个物件拱手让给旁人呀。大了我十七余岁,都可以当我爹的男人,真是可笑。」 第595页 若说之前林诗音还能够心平气和的跟李寻欢解决婚姻,那么在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真相后,她再看李寻欢都已经无法再用看人的眼光去看他了。 「三姐,这个人就交给我处置吧。」林诗音将视线从李寻欢身上移回来,对着林琳说道。 虽然林四丫更想收拾李寻欢,可是她也知道李寻欢已经受到了对于他来说的最大的惩罚了。 再加上看面三姐夫的面子上,她也不能再对他再做什么了。 「这人狡猾成性,你先废了他的武功再带他下去吧。」 林四丫点了点头,非常听话的在被点了穴道的龙啸云身上拍了两掌,然后拽着已经萎顿的龙啸云去了不远处的林宅。 她练了那么多年的分筋错骨手,她学了那么多年的九阴白骨爪,还有她学了三五年的金针探穴,都有了用武之地。 至于林四丫头想要怎么收拾龙啸云,林琳并不关心。反正从这一天开始,这个江湖再不会有什么龙四爷,也不会有什么小李飞刀了。 林琳在林四丫离开后,对着李寻欢一阵冷笑,然后看着堂中的管家说道,「即日起安排二少爷与这位姑娘的婚事,不得延误。」说完便离开了。 管你是不是藉口呢,总之你敢说,她就敢让你必须娶。 到是李写意看着自家蠢弟弟嘆了一口气,「路都是你自己选的,走到今天,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所以别再去想着挽回什么感情,林家的女人都不会让他吃回头草的。 李寻欢:…… 李寻欢这一刻的苦逼无人能够理解。 他自以为是的想要牺牲爱情,成全兄弟之情。然而塑料花一样的兄弟情,直接在眼前被人打破了所有的假象。 到头来,兄弟情是假的。从小爱到大的未婚妻也没了,就连他一直引以为傲的武功也被废了。 而这一切,要怪,只能怪他自己识人不清。 …… 第293章 在魂断蓝桥…… 林琳低头仔细地看着自己那双因为常年跳芭蕾而微微有些变形的脚,心中对于自己这一次穿越的女主真心心疼。 所有人都说跳舞可以培养气质,可以让身材变得极好。可所有人都忘记了跳舞,尤其是一个职业的古典芭蕾舞者要承受的代价。 用魔法在空中打了一个时间,林琳刚刚从床上坐起来,就又倒了回去。 6:15分 我嘞个去的,这才几点呀,这么早就要开始练基本功,还让不让她长个了? 就算是穿越很多世,爱睡懒觉这一点,始终是林琳的坚持。于是在这一刻,林琳决定要尽快的结束现在这份她并不热爱的职业。 「凯蒂,快起来。再不起来夫人就要生气了。」玛拉听到起床的铃声后,只在床上轻轻的申吟了一声便起身下床洗漱去了。等到她回来,发现凯蒂还在床上,走上前,一边推了推她,一边催促的说道。 林琳看了一眼床边的少女,心中想的却是要不要请天病假。 她半夜穿过来,因知道现在还是最可怕的战乱时代,于是连夜将内力捡了起来,等到运转了一个周天后,这才一头栽倒,满打满算也没睡上两个小时呢。 嘆了口气,林琳咬牙起了床。用着在玛拉看来飞快的速度打理好自己,这才和玛拉一起到餐厅用早餐。 到了餐厅,整个舞蹈团的姑娘都在那里吃着被严格控制食用量的食物后,林琳真心觉得当一名舞蹈演员真心不是她的追求。 领了自己的餐盘,和玛拉找了个空位坐下。吃东西的时候,基诺娃夫人走过来了,姑娘们的用餐礼仪一下子又比之前端正了几分。就是林琳,也拿出来了曾经培养多年的贵族用餐礼仪去应付这位刻板夫人的检阅。 待基诺娃夫人离开餐厅后,餐厅的气氛又恢復到了刚才的轻松。姑娘们都小声的说着话。 「夫人说明天可以不用早起了呢。」这也是位想要睡懒觉的姑娘关心的事情。 「是的,是的,我也盼着明天呢。基诺娃夫人说今天上午结束后,下午可以给我们放半天假。咱们出去逛逛吧。来伦敦这么久,我还没有逛过伦敦呢。」 对面的姑娘说完,她身旁的另一个姑娘又说道,「也许下个月我们就要去美国了,要再回到伦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哦~,我连伦敦的滑铁卢桥都没有去过呢。」 「我也是……」 林琳喝下一口热汤,在汤的热气中眯了眯眼。 饭毕,众人休息了一会儿,在休息室中背诵了几段舞蹈基础口诀后,便换了练功服一起去练功室里练功。 林琳凭着原主的记忆,再加上身上的内力倒也支撑了一上午。 一上午的练习终于结束了,林琳长长的唿出一口气后,坐在那里用内力在脚尖处转了两圈,这才缓解了那股子从心里发出来的疼痛。 对,就是心里感觉到的那种意识上的疼痛。 沉默的跟着玛拉离开练功房后,玛拉有些担心的问林琳,「凯蒂,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林琳想要摇头,后来想到自己今天的下午的行程,微微点了点头,「我的头有些不舒服,可能是没睡好。一会儿我回宿舍睡一觉便好了。」 「哦,亲爱的凯蒂,你真是太不幸运了。刚刚巴莎还说逛完街,今天要去滑铁卢桥走一走呢。」 第596页 林琳闻言抿嘴笑了,「那真是太遗憾了。我争取早点睡醒,之后也许有时间出去走走。」 玛蒂又许诺会给林琳带礼物,两人便去换了练功服,又洗了个澡这才一起去用午饭。 饭后所有的姑娘都回了宿舍,之后外出的姑娘纷纷换上外套,戴上手套和帽子,拿着自己的小手包离开了。 林琳从窗户那里看着一群小姑娘结伴离开,嘆了一口气,这才关上窗户趴回被窝里真的睡了个回头觉。 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林琳才睡醒。 醒来后,换了房门便进了空间,在空间里吃了一大碗什锦蛋炒饭后,林琳又拿了一个八百年前的咸菜罈子出来。 换了衣服,用布袋子将咸菜罈子装好后,林琳便离开了舞蹈团的驻地。 1917年的英国伦敦,因为战争的原因,经济非常的萧条。三五不时的便会有空袭,这样本就被战争洗礼的城市越加的破败。 来到《魂断蓝桥》,成为一个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傻大姐,林琳又能有什么选择呢。 出门前喝了一口福灵剂,林琳非常容易的找到了可以高价购买她咸菜罈子的商铺。从商铺里拿到了凯蒂跳二十年芭蕾都不可能挣到的钱后,林琳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家商铺。 在一条看起来比较干净并且看起来遭遇空袭比较少的街上,林琳成功的租到了一套面积极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交了房租,拿到了钥匙,林琳先在背光并且视线看不到的地方用魔法在所有的窗户处变出了三层窗帘,然后上前将窗帘都拉上后,便尽情的挥动着魔杖将房间进行了修整。 这套房子左右两间是卧室,每个卧室都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中间的客厅,说是客厅,但却兼顾着厨房和餐厅。 林琳在明显是厨房操作台的地方做了隔断,然后隔断里面是隔出来的小厨房。隔断面对客厅的一侧放了一张圆型的餐桌。格子花布铺在上面,上面又放了一小小的玻璃鱼缸。 客厅的窗户很大,窗台也很宽,林琳歪头想了想,又拿出几块木头变出了几个水槽子。 添上土,撒上一层菜种子,最后又浇了点水,便由着它们自生自灭去了。 1917年的伦敦冬天,你不能指望它能够提供多少新鲜的蔬菜。想要吃一些又鲜又嫩的青菜,便只能自己种一些。 种在这种木头槽子里,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个月的就能长出一茬嫩嫩的青菜。 点点头,林琳觉得这几个木头槽子应该够她和玛拉吃的了。 客厅里林琳放了一张她极为喜欢的l型沙发。沙发前面应景的放了一张小小的茶几。 除此之后,整个客厅也就只有房门附近放了一个腊梅树枝形状的大置衣架。 墙面,家俱,两个卧室以及卫生间都被林琳重点关照了一番后,林琳又在这套房子里施了保温咒,恆温咒以及各种各样的防护咒后,这才心满意足的锁上门离开了。 房子已经准备好了,剩下的就是餬口的工作了。 她所拥有的财富哪怕不工作,也能舒舒服服的过着女王的日子。但是玛拉却需要一份工作。 在战争年代,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想要找份工作很容易。但想要找一份体面的,或者说不堕落的工作,却很难。 尤其是玛拉这个从十二岁开始就学习芭蕾的姑娘。 电影中,这姑娘仿佛连在餐馆里洗盘子的工作都没有找到呢。 唉,算了,若是这姑娘到最后真的还是找不到工作的话,那她就将玛拉送到男主那位在苏格兰乡下居住的妈身边去。 走出出租房,准备离开这条街的林琳又想到了现在伦敦那密集的空袭,于是又为了安全,在她寻找的那套房子外面施了一个大型的忽略咒,恶意驱逐咒…… 伦敦的天,不是雨雪,便是雾,林琳回程的时候并没有多少心思在路上闲逛。晚上八点,林琳回到宿舍。又悄悄的回到空间里吃了一顿饱饭后,便跟着已经回来的舞蹈团的姑娘们去了奥林匹克剧场。 林琳一边心不在焉的换着衣服换着装,一边分心的看着化妆间的门口。 玛拉应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吧? 她虽然来了这里,可是一点都没干蝴蝶的事情。 九点钟,就在林琳担心玛拉这位女主角的时候,这位女主角也匆匆的赶了回来。 看着一脸春风荡漾的玛拉,林琳知道她这是跟那位上尉接上头了。 很好,距离被人撵出舞蹈团和搬出去过自己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日子也没几天了。 认命的穿上洁白的芭蕾舞衣,系上金色的舞鞋,林琳便帮着回来晚的玛拉化妆去了。 十点整,所有的姑娘都准备就续了,基诺娃夫人一一检查了她们妆容便让队长莉迪亚带着她们上舞台了。 按着记忆中的印象,林琳机械而又认真的跳着芭蕾,一直到她看到玛拉的有些顿住的身形,这才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视线所及之处,有个非常年轻并且英俊的军官。 罗伊·克罗宁 林琳点头,就这颜值,再加上这一身的军官服,制服诱惑都没他来的诱人。 林琳在一个旋转的时候与玛拉挨近,然后听玛拉用那种梦幻少女般的声音说着那位一见钟情的军官,林琳只道了一句『你高兴就好』。 一舞毕,林琳随着姑娘们回到了后台的化妆间。刚刚坐下来,基诺娃夫人便进来了,看着基诺娃夫人一如电影般的在那里说着姑娘们在跳舞时的不足时,林琳一边点头认同基诺娃夫人的一些价值观,一边在在心中数着数,想知道要数多少数时,罗伊的小纸条才会被人递进来。 第597页 原着中基诺娃夫人虽然严厉刻薄,古板教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基诺娃夫人将玛拉和凯蒂赶出了舞团后,基诺娃夫人杀鸡警猴的举动下,至少没人再如玛拉和凯蒂那般了。 其实基诺娃夫人将她手底下的姑娘们保护得很好,也教养的很好。 只是却因着不近人情而造成一场不可挽回的遗憾。 「当,当,当!」 敲门声在林琳意料内想起了,而基诺娃夫人也一如原着那般让靠近门口的林琳去开门。 林琳点头,那模样乖巧极了。 不过在从门外接过东西并且关上门的那一刻却直接将纸条收到空间里,然后又从空间里拿出了之前化妆时特意放在里面的一根装饰头髮的白色羽毛。 「凯蒂,有什么事情?」 林琳摊开手心,将白色羽毛显在众人眼前,无辜的眨巴了几下眼睛,「不知道是谁丢了头上的羽毛?」 基诺娃夫人见了,唇角抿成了一条线,「所有人站成两排,然后背过身去。」 姑娘们有的正在摸着自己的头髮,有的则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听到基诺娃夫人的话,都不敢迟疑的站好队,背对着基诺娃夫人。 基诺娃夫人一一扫过姑娘们的头髮,然后神情微顿,沉着一张脸走了出去。 林琳见此,抿唇一笑。转头看了一眼玛拉,将藏起来的纸条递了过去。 第294章 林琳虽然觉得闪婚不好。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对这部电影里的所有角色都非常的喜欢。 不论是男主角,还是男主角的母亲,也不论是她现在的身份原主凯蒂。就连将女主和凯蒂赶出舞蹈团的基诺娃夫人,林琳以这位夫人的立场来看,都觉得她没有做错。 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对于手底下的员工,宽容都是有底线的。 无故缺席演出,本就是一件非常让人恼火的事情。若是导致演出开了天窗,对于整个舞蹈团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也许有人认为不过是缺席了一场表演,并不值得人小提大作。可在那之前,基诺夫人便已经再三的提醒过女主了。 她舞蹈团里的姑娘不是廉价的应召女郎,她用强硬的手段保护着她团里的姑娘。她对女主玛拉深夜外出,并且凌晨四点钟回来的事情,非常的生气,可她仍然等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才敲响女主的房门,发出她最后的警告。 然后就在当天,女主还为了送站而旷工了。 基诺娃夫人如此严厉的开除了玛拉和凯蒂,一是为了维护她身为团长的权威,杜绝这种『不良』之风。另一个原因便是杀鸡警猴,不让旁的姑娘跟着学『坏』。 这样的事情,在战争年代还是在现代都不是什么大事。在这里让人无法释怀的只是女主最后的悲剧是因为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贫穷,即是堕落的理由,也是堕落的藉口。 想到这里,林琳就有些同情和可怜凯蒂这个原主了。 她一个姑娘家,能有多少积蓄。彪唿唿的顶撞了舞蹈团的领导,然后跟着女主出来另谋出路。她不但要负担她和原主的一切生活开销,还要负担女主因着男主战死而生的那场重病。 要知道女主的所有积蓄都在和男主告别的那天都花光了呢。 看病吃药,租房吃饭哪样不要钱,在战争年代,百业凋零的时候,最后走上那样的路,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 没有被基诺娃夫人发现,玛拉开心的拿着小纸条,然后换下衣服离开了。林琳看着玛拉离开的背景,心中对于这份速食恋情有些担忧。 但愿一切都像好的方向发展。 晚上十点的演出,结束后回到宿舍都已经十二点多了。林琳这一天也没闲着,打了个哈欠,只简单的进行了一番洗漱,又去空间里给自己拿了点现成的吃食,喝了一碗热唿唿的皮蛋瘦肉粥后,便出空间睡觉去了。 玛拉回来的时候,林琳是知道的,不过她并没有出声。听着玛拉小心的动作,林琳抿唇一笑,便又继续睡了过去。 舞蹈团的节目都是在晚上,所以今天上午基诺娃夫人便给姑娘们放了一个假。不过外面下了雨,姑娘们都没有外出的打算,难得的睡了个懒觉。 不过玛拉在林琳起来没多久也跟着起来了。 林琳看了玛拉一眼,想到了她刚刚租下来的房子,便拿着雨伞出去了。 林琳并不需要找什么工作,不过在去出租屋的路上还是在裁缝店里找到了一份工作。 她绣花栽衣什么的还是成手工,而且她的手艺正经比这里的人高出不少来。毕竟她是……活了几世的老妖精了。 想到今天晚上会和女主一起失业,林琳便觉得她今天晚上其实也可以旷一下工的。 她也不是真的不喜欢跳舞。只是这种集体舞蹈需要配合的地方很多。这对于林琳来说,就有些个太闹心了。 要只是独舞什么的,她觉得她也不会那么排斥,哪怕跳芭蕾确实很辛苦。 林琳走后,玛拉先是被基诺娃夫人痛斥了一番,然后发现了窗户外面站着的罗伊。 命中注定的没有结成婚,然而和原着有着很大区别的则是林琳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的旷工。 林琳并没有遇见什么意外,也没有遇见什么先生或是小姐。她只是睡着了,在她新租的房子里。 第598页 好嘛,等到她睡醒的时候,只来的及参加基诺娃夫人演出结束后的训斥。 在林琳那里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她所理当然的被基诺娃夫人一起解僱了。 解僱后的二人,回先宿舍收拾行李,然后带着她们的行李去了林琳租住的屋子。 「哦,凯蒂,这房子,是怎么回事?」玛拉还在想着今夜可能要先找一家旅馆住下来,然后明天再找房子和工作呢。却不成想她会被凯蒂直接领到这里来。 「诚如你所见,这就是我今天没有参加演出的原因。我在外面租了间屋子,准备离开舞蹈团,工作我也已经找好了,是一家裁缝铺里做女工。我本来是想要在今天晚上演出结束后跟基诺娃夫人说的,只是我收拾房间,太累了,所以,」林琳耸了耸肩,并没有说下去。 玛拉十二岁进入舞蹈团,她一直非常的喜欢自己的这份职业。而她也一直以为好朋友凯蒂是和她一样的,却没有想到凯蒂都已经准备换工作了。 「为,为什么?你不是一直很欢芭蕾的吗?」 「为了吃饱饭,为了不用三更半夜的演出。」不需要时刻保持身材,可以不做夜猫子。 其实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她……懒。 能坐着不站着,能躺着不坐着,饭后一定要躺一会儿平胃的人,你让她当个芭蕾舞演员? 呵呵~ 听到这样的理由,玛拉笑了一下,「罗伊希望我在婚后搬到苏格兰和他的母亲住在一起。我想,我以后可能也不会再跳芭蕾了吧。」 「只是不能在舞台上跳了。」罗伊家是贵族,给未来的少夫人弄个舞蹈室还是可以的。 林琳话落,玛拉与林琳相视而笑。 林琳将早先给玛拉安排的房间指给玛拉后,便也带着她的行李回了对面她的房间。 林琳在房间里施了干燥咒,所以房间的湿度正好,既不那么干也不湿得潮湿。 挥了几下魔杖,林琳的行李就规置得差不多了。于是便洗漱睡下不提。 另一间卧室的玛拉显然她的心情还没有平復。 这一天于她来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 昨天认识的男人在他们认识了还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候就说要娶她。她跟着他跑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来到了教堂。 错过了教堂举行婚礼的时间,错过了今天晚上的演出,也差点错过了为罗伊送行。 花光了身上所有积蓄买的裙子和帽子,明天却没办法当成新娘的礼服…… 离开了舞蹈团,离开了热爱的芭蕾舞,玛拉虽茫然,却并不绝望。 她是个孤儿,虽然无依无靠,但她还有罗伊,她的未婚夫。 深吸一口气,玛拉告诉自己,从明天开始要努力的找工作,然后等待罗伊凯旋归来。玛拉嘴角带着一丝甜甜的笑容,闭上眼睛让睡意占据她的思维。 第二天,林琳起床洗漱过后,一边洗米做粥,一边给窗台上那几槽子小菜浇些洗米水。 「早,玛拉。」 「早,凯蒂。」 互相交换了一个贴面吻,玛拉才注意到林琳正在做饭。「好香,今天我们不吃面包吗?」 林琳摇头,「当然不,我可不想吃面包了。尝尝我的手艺,正守的东方菜式。呃,进舞蹈团之前学的。」 玛拉并没有听出什么来,她只是看着林琳熟练的动作笑眯了眼睛,「闻起来就已经很香了。亲爱的凯蒂,你真是太棒了。」 林琳闻言得意的一笑。 少时,一如林琳之前的风格,她拿出两个大一些的盘子,分别在每个盘子里放上她做好的荷包蛋,一块煎香肠和两个小笼包子。 林琳将装好的盘子递给一旁的玛拉让她拿出去。然后她自己又将煮好的瘦肉粥拿了两个碗装上,双手端着绕开屏风隔断去了屏风另一面的圆桌处。 两人对坐吃着简单而又非常有营养的早餐。吃过饭后,玛拉非常自觉的去刷洗,收拾清理厨房,而林琳则是回了自己的房间换了身外出的衣服才出来。 「你可以先在家里休息两天,然后再出去找工作。你知道的,我们还有一些积蓄,而且我也已经找到工作了,你的工作可以慢慢找。」 玛拉闻言对着林琳感激一笑,「不了,亲爱的。我收拾好便出去走走。」她不能一直吃着凯蒂,用着凯蒂的。她现在身无分文,就算是想要给罗伊寄封信,都需要向凯蒂伸手,这并不是她所希望的。 林琳没说什么,只让她慢慢找,现在生活还过得去,并不需要将就。 玛拉笑着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 林琳离开了出租屋后,想到现在的世道,还特意在门上设了两道恶意驱逐咒。 林琳找的裁缝铺子离她居住的地方非常近,近到街头巷尾的距离。步行几分钟便可以达到的铺子。 一进入店铺,林琳便与老闆笑着打招唿,然后被老闆塞了工作后,便老实的坐在自己的地方开工了。 她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用东方人细腻的刺绣手法为那些来做衣服的人绣上她们指定的花样子。 还有制做一些女士们佩戴的手套以及帕子等。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到了中午,因着裁缝铺并不提供午餐,林琳便利用中午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回出租屋简单的吃了一顿饭,然后便又回到了裁缝铺子。 第599页 回到裁缝铺子后,林琳又坐在上午的老位置里干着她的工作。心中却想着在今天下班的时候『说服』老闆,让她可以带料回家工作。 一针一线的绣上去,不但慢还非常的累眼睛和脖子。将料子拿回去做,挥上几下魔杖,分分钟就可以完成了。 打定了主意后,林琳在下班的时候便跟着老闆进行了一番『恳谈』,老闆想到林琳的手艺,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的就同意了林琳的提议。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林琳的日子就又恢復了懒散。倒是玛拉日復一日的还在出去找着工作。 林琳是知道剧情发展的,她也做好了出货的准备。所以这个时候她是一点都没想过要帮助玛拉找份工作。 第295章 玛拉勤奋的天天出去找工作,然后傍晚的时候又失望而归。林琳则是每天早上起床做上一桌营养的早餐,然后当着玛拉的面做些手套和帕子,之后一天的时间,玛拉不在家,她就做些吃食放在空间里,准备留着不方便做饭的时候吃。 林琳每隔两天才会去一次裁缝铺,同时还会去杂货铺子买些吃食回来。 林琳一直不怎么喜欢吃西式餐食,而玛拉则是更喜欢一些。对于中餐来说,她也喜欢。但于她,面包什么的才是她的家常饭菜。 玛拉是个非常可爱真诚的姑娘,你与她搭伙过日子并不会产生烦感。 林琳一开始会管她,多少是出于对那部电影中女主角的同情。可一些日子下来,林琳也挺喜欢这个姑娘的。 想到即将和这个姑娘分别,林琳也有几分不舍。不过更多的却是轻松。 今天玛拉回来的有些晚。工作仍是没有找到,玛拉有些灰心。 林琳晚上做了水煮鱼和米饭。哦,也给玛拉切了面包。 林琳并没有说什么安慰的话,这年头工作哪里那么找。失业的人大把去了。想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林琳就着米饭吃水煮鱼,玛拉就着她的全麦面包吃。虽然这种搭配让林琳看得眼角有些抽,不过……只要她高兴就好。 饭毕,仍然是玛拉洗碗收拾灶台。而林琳则是拿了本书半躺在l型的沙发上听玛拉说她今天去了多少地方,找了多少工作的事。 然后门铃就响了。 林琳看着门的方向,低眉想了一下,又将头转向玛拉的方向。 莫不是送花的人来了。 玛拉擦了一下手,便去开门了。而林琳也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看着玛拉一脸惊喜的捧着个装花的盒子,林琳也只是挑了挑眉。 很好,明天就可以见到男主他老娘了。 林琳用心记下了克罗宁夫人的地址,然后也没有劝玛拉将人领到她们的住处见面。 等到这婆媳见过面,她再养玛拉两个月,然后就去信给男主他老娘让他老娘将人接过去。 玛拉与罗伊,二人认识的太短,玛拉连罗伊的家庭环境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所以等到一两个月后,她劝玛拉去苏格兰的乡下照顾一下失去儿子的可怜老太太,以玛拉的心性应该会同意的。 当然了,她会先给那位克罗宁夫人去封信,将玛拉绝望的准备消极对待人生,时刻准备自杀的事情告诉克罗宁夫人,若是先由克罗宁夫人主动来信请求玛拉的陪伴,然后她在这边再劝一劝,想必玛拉一定会毫不迟疑的去照顾『无依无靠』的克罗宁夫人。 这部电视剧当真应了那句造化弄人。 玛拉做皮肉生意才多久,就在拉客的时候见到了归来的罗伊,那样的场面,林琳只要想想,都觉得很尴尬和绝望。 这一次,玛拉没有了经济压力,没有对凯蒂的负罪感,没有了对生活的绝望,又一直陪在克罗宁夫人身边,应该能在第一时间知道罗伊的下落,然后与他幸福的在一起吧。 …… 正如林琳所想的那般,在玛拉知道罗伊死讯后的一个多月后,林琳给克罗宁夫人寄去了一封信。 信上不但写了玛拉认识罗伊的过程,以及她正在生无可恋随时准备自杀的现状。林琳为了玛拉以后的生活着想,并没有表示她已经知道了克罗宁家很富有。她在信中寄去了二百英镑,说是玛拉在克罗宁家的生活费。 玛拉与凯蒂之前在舞蹈团的时候,一个月可以拿到五英傍的薪水。林琳现在在裁缝铺子工作,一个月可以拿到三英镑的薪水。当然了,这还是林琳是高级技工才会得到的这样的收入。 所以以凯蒂现在的收入和身价,这二百英傍真心不少了。 苏格兰的乡下,克罗宁夫人此时还没有儿子的消息,她同玛拉一样都以为儿子死在了战场上。收到这封信之前克罗宁夫人便已经察觉到上一次的见面,她可能误会了玛拉。等看到这封信的内容时,她便知道玛拉当时的失态反应。想到这世上有个姑娘正在和她一样因为罗伊的牺牲而伤心难过。克罗宁夫人第一时间回了信。 她一共写了两封信。一封是写给玛拉的,一封是写给林琳的。 她首先感谢林琳对玛拉的照顾,并且将林琳随信送过去的英榜又邮寄了回来。其次也邀请她到苏格兰克罗宁山庄坐客。 而她写给玛拉的信,却更加的细緻用心。她先是问候了玛拉,又说上次见面时,她的态度非常不好,请求她的原谅。最后希望她能够振作起来,到苏格兰陪伴她这个失去了儿子的可怜母亲。 第600页 玛拉收到信,痛哭了起来。然后又在林琳的劝说下,给克罗宁夫人写了信,表示她愿意去苏格兰照顾罗伊的母亲。之后玛拉又在信上写了她会乘坐第二天的火车去苏格兰等语。 并不需要琳琳如何劝说,玛拉便准备效仿一下贤惠儿媳妇,照顾自己未婚夫的母亲。 林琳见此,帮着玛拉买了火车票,又将克罗宁夫人邮回来的二百英镑放到了玛拉的行李箱里。 女人手上要是没有钱,心里就会发慌。这种滋味林琳曾经可是最明白的了。 送走了含泪离开的玛依,林琳看着远去的火车,终于松了一口气。 电影最后一幕,老了的罗依独自一人拿着个小吉祥符,站在滑铁卢桥上时,那模样还怪让人心酸的。 这一回,应该不会发生了吧。 当然,她还是衷心希望克罗宁家早点得到罗伊未死的消息吧。不然以克罗宁夫人的心性,回头再介绍些未婚青年给自己儿子的未亡人。 那可就真的成了本世纪最大的笑话了。 送走了玛拉,林琳的生活更加的平静无波。 凯蒂同玛拉一样,都是孤儿。她们没有父母,也没有亲戚。更因为自幼在舞蹈团长大,竟是连一个舞蹈团外的朋友都没有。 再加上伦敦的天气与现在的战乱,林琳更加的宅了些。就连去裁缝铺交货都被她从两天一去弄成了一周一去。 林琳虽然不喜欢孤独,但却也习惯了孤独。没有了玛拉在身边,林琳使出魔法来也不用顾忌什么。 呃……主要还是没有人刷碗和打扫操作台和房间了。 玛拉到了苏格兰后,才发现罗伊的家竟是这般富有,一时间竟然觉得她自己并不应该过来。 克罗宁夫人是位非常慈祥的夫人,她非常的温柔。在见到玛拉比上次见面瘦了许多的憔悴模样,一下子就心疼上了这个全心全意爱着她儿子的姑娘。 在看到玛拉的犹豫时,连忙使出了哀兵手段,直接将玛拉留在了身边。 当然,也正是因为玛拉的到来,也让这位克罗宁夫人可以快速的走向丧子之痛。 她带着玛拉一起去红十字会工作,她们帮助那么因为战争失去了家人的老人和孩子,她们每□□夕相伴,又因为共同的怀念着罗依,关系虽不及母女,可也到了一种亲密无间的地步。 生活安稳下来后,玛拉虽然还在伤心着罗伊的牺牲,但是她是个体贴的姑娘,她害怕她一直伤心,会让克罗宁夫人也跟着一起伤心难过。所以她便不敢表现出来了。 时间一长,倒也让她自我欺骗了起来。她这个样子克罗宁夫人更是心疼她。 玛拉在苏格兰这里生活,一直惦记着独自留在伦敦的林琳。 她心情平復后,时常会给林琳写信。写她在克罗宁夫人身边的所有事情,写她仍然忘记不了罗依。 直到有一天,玛拉的信中再不復淡淡的哀伤和难过,而是一种失而復得的喜悦。 她说她得到了罗依的消息。 罗依还活着,是罗依那位当公爵的叔叔告诉了克罗宁夫人。 当知道罗依还活着的时候,两个女人抱头痛哭。 幸好她们等到了这个消息。 林琳闻言很是开心,然后回信的时候也说了等到罗依回到苏格兰的时候,会坐火车去看望她们。 之后玛拉给林琳的信里,字里行间皆是一种轻松的喜悦和浓浓的期盼。等到天又一次冷下来的时候,林琳再一次接到玛拉的来信时,她终于知道罗伊已经平安回到了苏格兰。 他们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到时候罗伊的叔叔也会从伦敦赶回来。 玛拉邀请林琳一定要过去。她希望林琳能到苏格兰住上一段日子陪陪她。 林琳在回信中只说一定会参加她的婚礼,至于陪她的事情就交给罗伊吧。 之后,林琳在知道了婚礼的日期后,收拾了一下东西,便买了火车票准备去苏格兰。 在那里参加了一个非常英式的婚礼,看到玛拉幸福的依在罗依身边时,林琳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做了她能做到的,其他的就看个人的修行了。 这个时候的苏格兰,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空气品质竟然都比伦敦好了太多。林琳本来是想要婚礼结束以后就离开的,可是住了两天后,林琳便改变了决定。她想要搬到苏格兰来居住。 这地方真的非常适合养老呢。 第296章 在香港,在铜锣湾…… 「打仔洪兴,四仔东兴。」低头瞧瞧自己手上的伤口,然后又打量这间破败老旧的房子,林琳长嘆一口气,不得不认命的接受这一次的任务。 没办法,她已经连续好几个世界没有得到过佛珠了。若是这一次不接受这个任务,她估计佛珠会离她越来越远。 这一次的任务竟然是好几个女人用自身的命运叠加成奖励,只要求她们共同关心的男人能够幸福长命。 想到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的那几个女人的灵魂,林琳便觉得这事忒特么不可思议了。 一个杀戮那么重的小混混竟然也能有这么多人真心爱待。 算了,这些也不是她要考虑的事情。她还是想想她今后的生活要怎么过吧。 现在是一九八五年的香港,她所在的地方是铜锣湾的一处老旧的村屋。 根据电影里的信息,洽巧是今年那没事就在球场踢球的逃学少年正式成为洪兴的小混混兼打手了。 第601页 那人今年是……十四岁,林琳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这个身体的身份,然后嗤笑了一声。 很好,她现在十二岁。 她又要当一回天山童姥了。 原主就是某人那早死的结巴媳妇苏阿细。 当然了,苏阿细也不是这姑娘的真名,她真实的身份应该叫做端木若谷,是端木若愚的孪生姐妹。 小姑娘两三岁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与家人失散了,后来被无儿无女的苏姓阿婆捡了回去,祖孙俩相依为命过日子。 端木家不过是小康之家,见姑娘丢了,找了找又没找着,也就放下了。之后没几年全家移民去了台湾。 之后俩姐妹的生活就真的是天壤之别了。 一个接受良好的教育,上学读书过着正常的普通人生活,毕业后又在一家幼儿园里当老师。 而一个则是在十二岁的时候,开始自力更生,但生活太艰苦了,最后直接堕落成了小太妹。 哦,忘记说了,苏阿婆上个月过逝了。 想到她来到这里的身份和原因,林琳也不愿意在纠结这小姑娘的身世问题了。毕竟那不是重点。而且为了让她接过烂摊子,真正的苏阿细还有端木若愚以及美玲等都消失了。 虽然不是死亡,但这世上却再也没有这几个女人了。 男色也特么是祸水呀。 长嘆一口气,林琳先从空间里拿了一瓶魔药喝了下去。先将手上那些因为去菜场干粗活弄出来的伤口治好。之后站起身,拉上窗帘,回到自己与苏阿婆的房间,从那里进入了空间。 在空间里,洗漱打座,然后吃过一点东西后,林琳才拿着魔杖出了空间。 苏阿婆的遗物早就在上个月她过逝的时候连同遗体一起烧给她了。至于原主的东西,林琳刚刚也已经用何叔教给她的祭法烧掉了。 使用面积才三十平的房子,分出卫生间和厨房,卧室与客厅的面积就真的小的不能再小。 卧室与客厅做了半开放的处理,中间只用一组顶墙高的立柜区分。衣柜是两面的。卧室这边是推拉门的衣柜设计,客厅那边则是做成了多宝格的书架样子。 放了这个立柜,卧室与客厅的通道还剩下一米五左右。因着门口并不需要那么宽,林琳又贴着立柜的侧面放了一个小巧的梳妆檯。 梳妆檯的凳子就放在梳妆檯下面,不用的时候就放到里面去。这样一来,卧室的门洞虽不及一米,却也到了普通门的宽度。 卧室里面贴墙放着的是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床,床与衣柜之间的距离也就半米左右。不过因立衣柜是推拉门的设计,这点宽度也尽够了。 因为卧室太小,其他的家俱林琳都没有弄。 说起来,这套房子的格局还算规整。 一进屋子便是客厅,客厅的左面一排三间屋子,依次是卫生间,厨房以及卧室。 客厅的窗户并不太大,而且因为香港贫民区这里楼与楼之间的楼距非常小,所以採光也不好。想到还要在这里住上十几年,林琳便将房间的窗户弄得大一些。 转过头林琳又在屋子的入口处弄了一个小巧的玄关。那里放了一架镂空的屏风。 至于鞋架什么的,林琳直接将屋门这面墙都做成了那种上下一体的鞋柜和置物柜,长度正好到卫生门的门口。 从屏风转过来,便是客厅。挨着屏风的位置,那里又摆了一张小巧的沙发,靠近窗户与书柜那侧,林琳则摆了一张书桌。 之后在厨房挨着卧室这边的那面墙处弄了一个摺叠小饭桌。吃饭的时候打开,不用的时候就靠墙放倒。 因着这张小饭桌与旁边的梳妆檯非常近,林琳便没再用变形术变出凳子。吃饭的时候便直接将附近的梳妆凳子拽过来就是了。 在不停的挥舞了一顿魔杖后,这间只有三十平的小屋子已经大变样了。 卫生间,厨房,还有客厅与卧室都是林琳喜欢的样子,就连窗户和门都变成了那种极坚固的模样。上面施了恶意驱逐咒以及强化咒。 此时屋子是全新的,没有一点旁人的东西,看着这套小屋子,林琳倒是没了最开始的异样感。 林琳倒不是不想搬家,只是如果搬走了,那她就真的要跟任务目标错开了。 其实林琳也没有想到,原来苏阿婆的这套老宅子竟然与陈浩南的家在同一撞板楼里。若是原主没有在十二岁以后卖掉苏阿婆的房子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也许早就与陈浩南认识了吧。 对于这个任务,林琳并没有想过要改变目标人物打打杀杀的一生。长命这个任务,林琳觉得只要她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以她的本事应该能够让自己和那个目标人物都活到老死。 至于幸福? 林琳有些为难。 目标是一代枭雄,路是他自己选择的,林琳觉得改变了,哪怕平安到老,怕也是一种遗憾。 不叫那些关键人物死,这小混混是不是就会幸福了?不过要是那些关键人物不死,好像这小混混也就没有了变成大混混的契机了。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走到窗前,看一眼窗外的万家灯火,林琳默默的计划着接下来的事情。 一九八五年的香港,其实相较于内地已经很繁华了。但是光明的地方总有黑暗存在。再美好再繁华都与这个破败的区域没有多大的关系。 第602页 原主是在一所国立学校上学的。刚刚小学毕业,便遇到了苏阿婆的事情。所幸现在是暑假,倒是不用担心旷课的问题。 林琳是不担心旷课的问题,因为她压根就不想去上学。 泥妹呀,几十辈子加加减减,她上学的年头少说也有百八十年了。 不过才十二岁,不上中学,她又能干什么? 家里蹲? 还是天天像个偷窥狂一样的跟着目标? 想到那个画面,林琳打了个冷颤。 还是别这么噁心了。 回头去空间里找找那个电影的光碟,再从头仔细看一遍,将重点大事记下来。之后与那些人保持一定距离,省得误了事情。 想明白的林琳看了一眼时间,再加上魔力耗尽,便转身回卧室去睡觉了。 第二日起床的时候,虽然是上午的九十点钟,但阳光的强度却并不大。林琳挥了一下魔杖,顺着窗户看出去,知道外面是个阴天。心中又不禁嚎叫一声。 最讨厌下雨天了。 窗户的玻璃做过特殊处理,里面可以将外面看得清清楚楚,但外面却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也因此林琳一点也不担心的在屋间里用魔法。 衣柜里面的衣服,都是她从空间里带出来的。 不但合身,也附和她的审美。 当然了,就算是不合身。有魔法在,这都不算事儿。 挑了一件七分袖的衬衫,又找了一条英格兰风格的百褶裙,林琳将这两件衣服丢到床上后,便先去卫生间洗漱。 之后护肤打理头髮最后穿上这套衣服斜挎个白色小包在门口换上一双白色小靴子便拿着钥匙出了家门。 走出家门后,林琳看了一眼房门,一边锁门一边打量这条长长的走廊。发现没有人,便挥了几个魔咒在门上。 于是普普通通到破烂的门立时就换成了坚固的防盗门。并且门外面的那个铁拉门也换成了结实又不引人注目的厚角钢筋。 因为恶意驱逐咒施在了旧门板上,所以林琳最后又施了一个恶意驱逐咒这才离开家门。 港式茶点最是美味,林琳空着肚子顺着前几世的记忆终于找到了一家老字号的早茶铺子,在里面点了不少自己喜欢的吃食后,一脸幸福的饱餐了一顿。 饭毕,林琳又点了好几样味美的吃食打包带走了。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吃食都放进空间里,林琳就在街头逛了起来。 她今天出来的目的,主要是看一看家附近的中学,然后去警署改个名字,最后便是接点兼职的工作。 按着记忆到了那所原主时常路过的中学,林琳看了一眼老旧的中学,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去警署的时候,林琳只犹豫了一下,便保留苏阿婆给原主的姓,只将名字改成了林琳。 苏琳。 之后利用自己的『诚意』在某编辑部拿到了一份翻译的工作后,林琳买了几样应季水果便准备回家。 路过一个足球场的时候,正好听到有人喊南哥。 林琳脚步顿了顿,回家的方向便拐了一个弯。 眯着眼打量了一下几个小男孩中的那个头髮过眉的小少年,林琳不得不说这里真的是电影里的世界。 目标的形象与那部电影里的倒是挺相似的。 百褶裙有些短,坐下来的时候要注意走光的问题,所以林琳并没有坐在看台上,只是拎着水果站在一旁。 看了一会儿后,林琳发现时不时的有人在打量她,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便转身走了。 「她呀,我认识。她是我们班的小结巴。」巢皮的小女友小敏声音不小的对着众人指着林琳的背影说道。 林琳闻言脚下一个踉跄,然后又便又听到后面传出的大笑声。 一群小屁孩。 第297章 说起这个结巴,林琳倒是不担心自己会有结巴这种小毛病。只是被人这么指出来,她倒是真心佩服原主了。 看起来可是一点都没有因此自卑,不但没有,人家吵起架来也是理直气壮的呢。 多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 拎着水果回到家,林琳便将此事放下了。 书柜不小,里面只有几本林琳放在空间里还没有看过的书。歪了歪头,林琳准备有时间去书店再买一些回来。 来到一个时空,一个时代,总要买一些这个时代特有的东西做收藏。 笠日,林琳又出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回来,之后除了每隔两三天去一次菜市场和小超市外,林琳便只在傍晚的时候去足球场那里看一眼那个『南哥』是不是还在那里踢球。 原主的容貌很漂亮,再加上林琳收拾的精细,每每到了足球场都会特别的引人注意。 绰号山鸡的小少年倒是曾主动上前搭讪过,不过被林琳警告过后,又上前凑的时候被林琳一脚踹出去老远。于是在那之后,就很少有人敢上前了。 林琳偶尔会看个全场,不过一般时候只会在那里站上十几分钟便会离开。 因为居住在同一栋楼的同一楼层里,林琳与这位南哥倒是碰过几回面。 林琳倒是很自然的与他点点头,然后便该干嘛干嘛。倒是陈浩南有些诧异。 他们这样的老楼,一个楼层最少也是十几二十家的住户。陈浩南以前没关注过自己的邻居,所以也没注意过离他们家几户远的地方住着这么一个奇怪的人。 第603页 为什么说奇怪呢? 因为林琳整个人都跟他们有着很强烈的格格不入。 像是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般。 少年人都有好奇心,等到陈浩南用着少年特有的故作不经意打听林琳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她就是那个苏阿婆的孙女。 苏阿婆对原主很好,原主也很乖巧,除了上学以外,都留在家里做学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也因此从不在外面疯玩的原主自是不认识陈浩南这个这一片的孩子头。 等到苏阿婆去逝后,原主没了生活来源,便开始走出去,像苏阿婆一样去菜市场帮人卖菜,可到底年纪小了些,再加上结巴口吃,挣的不多,还累得够呛。最后实在吃不上饭了,便被人忽悠着卖了房子,再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 林琳总是将自己收拾的很干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审美与从不想当坏学生的着装风格,每每都让林琳一出现在球场,就会吸引很多少年的目光。 只可惜,林琳每次来球场也不过是想要确定一下逃学少年有没有变成入职的小混混罢了。 …… 八月三十日前,林琳将她翻译的第一份稿件交到编辑部后,便找了个双肩包,准备成为一名中学生。 到了中学,林琳去通告栏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分班信息,之后便不紧不慢的朝着教导处走去。 今天要交学杂班和校服的费用,这笔钱林琳早就准备好了。 领了校服和课本,林琳不紧不慢的将这些东西都放在带来的书肩包里。之后从领东西的人群里挤出来,向着分好的班级走去。 好巧不巧的,林琳竟然又跟那个叫小敏的小姑娘是一个班级,并且还是前后桌的那种。 小敏早恋,性子也活泼。她坐在林琳的前面,见林琳走到她身后,连忙回过头来。对着林琳说了好多的废话。 「你怎么不说话?」小敏似是想到什么,爽朗一笑,「哎呀,大家都那么熟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是个结巴,你有什么不好意思张口的。我妈说过,结巴是能治的……」 林琳看到面前巴拉巴拉说个没完的小敏,轻笑一声,「我并不是结巴。以前在小学不过是因为紧张害怕才会一说话就磕巴的。」 啊? 小敏眨巴眨巴漂亮的双眼,怔怔的看着林琳,「……所以你一下子就紧张了整个小学?」 林琳:…… 林琳也被这姑娘的想法弄得语噎,不过想到她这么想也没错。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 小孩子就算是再怎么聪明,可在林琳有意的忽悠下,倒也放开这个话题说起了旁的。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以前大家都叫你小结巴,老实也不点名让你回答问题。你现在又都不结巴了,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吧。」 这真是个伤心的故事,林琳抽了抽嘴角,道,「苏琳,你可以叫我林琳。」 在林琳解释了一下前面一个林,与后面一个琳的区别后,小敏就按着林琳的要求要她林琳了。 之后小敏又在班导老师还没到的时候,趁机问林琳天天去球场是为了看谁? 这姑娘别看年纪小,可因为早恋,那是满脑子的风花雪月。看她一脸笑得神经兮兮的样子,林琳不知道为什么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林琳看着小敏亮晶晶的双眼,笑眯眯地说道,「去看……我不告诉你。」 小敏的笑容僵了一下,气得嘟着嘴巴看林琳。 林琳见了,又是一笑。 这小孩倒是挺可爱的。 之后班导来了,学生们的自由时间便没了。 说了课堂纪律,又给了课程表,之后安排了卫生打扫,说了明天开始的上班时间后,班导便离开了。 林琳因着刚刚与小敏搭话,倒是自然的走到一起,一起擦教室里的玻璃。 等到教室的卫生都收拾好后,俩人又结伴离开了学校。 巢皮今年也十二岁,就在她们隔壁班上学。陈浩南与他们是同一所学校,不过却比他们高了两年级。 到校门口的时候,巢皮早就拎着书包和他的兄弟站在那里等着小敏和陈浩南了。 陈浩南从另一栋教育楼里出来,正好走在林琳与小敏前面,远远的看着他与那几个少年你拍我一下,我打你一下。一会儿便勾肩搭背的面朝这边站住了。 小敏视力自是不及林琳习武之力的视力,当两人又走了几步,她才看见巢皮等人。于是跳起脚朝着巢皮挥胳膊,笑得特别的可爱。 众人见到小敏,也自是见到了与小敏并肩走过来的林琳。 等小敏走进,林琳与陈浩南等人点了点头。 小敏的家也住在林琳家那片,虽不是同一栋楼,不过距离也并不远。 这会儿子小敏要跟巢皮约会,林琳则是去了几条街外的书店。因此两人只约了明早一起上学便分开了。 开始的时候还能听到几人隐隐约约的说话声,等到距离远了,便再也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了。 不过林琳不用想也知道,其中必有跟她有关的话题。 买了几本书,同样装在书包里。林琳又顺路去了菜市场,买了几样海鲜与相熟的人打了招唿,便准备回家庆祝自己又成为学生了。 林琳回家的时候,时间比往常要晚一些。看了一下时间,林琳便没有去小足球那边。 第604页 不过刚走到筒楼的楼梯处,却看见陈浩南肩上搭着外套在那里抽菸。 有一种便宜一般人都不愿意占,那就是二手菸了。 林琳看着陈浩南顶着一张俊脸在那里吸菸,拿烟的手势一看便知道不是新手,眉头不自觉的皱了皱。 真看不出来,小小年纪竟然就是老烟枪了。 半大小子闲来无事的时候,除了踢足球也没旁的事可干,按着这一两个月的习惯,陈浩南发现今天林琳并没有去看他们踢球,虽然从小敏那里听说她今天要去书店,可仍觉得缺了点什么。 因为光照不足,所以他们这片楼,一般情况下都会开着灯。自从前些日子发现林琳也有开灯的习惯后,陈浩南总会在回家的时候在楼底下扭头看一眼林琳他们家的窗户。 虽然他也曾在对面楼的楼道里装作不经意的看过她家的窗户,可是玻璃上粘了东西,除了光亮却是一点都透不出来。 今天心不在焉的在球场踢完球,陈浩南回来的时候发现林琳家的窗户并没有光亮,便不自觉的站在楼梯处抽起了烟。 只刚抽了半颗,她就回来了。 看一眼她手里拎着的塑胶袋,陈浩南才明白她去了菜市场。放下没由来的担心,陈浩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鼓足了一口气。 「我是陈浩南。」 「……知道。」 陈浩南:…… 林琳:…… 一场仿佛遭遇了冰雹子的第一次正式介绍之后,俩人之前仍是没有多少来往。 中学的课程于林琳来说并不难,每日约了小敏一起上学。之后也并不怎么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理由便是她需要打工养活自己。 放学后,林琳时而会和小敏相约一起回家,或是一起去球场看个球。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林琳只在球场呆一会儿,便背着书包回家去了。 不上课的日子,林琳会去书店买书,有的时候也会去逛逛街,日子过得很平静。 十一月的一日下午,小敏还在跟巢皮玩着早恋的游戏。林琳先去交了翻译稿,然后才到球场与小敏汇合。 到球场的时候,发现今天的球场足球已经不是主角了。 「林琳,怎么办?巢皮他们被人打了。」小敏见到林琳过来,小跑着到跟前,用手指着被人打倒在地还不停被人踢的几人,担心极了。 林琳挑了挑眉,看一眼一旁像是得了癫痫一样抖着腿的某个混混模样的男人,抿着嘴想道,原来是今天吗? 很想对焦急的小敏说一句『没事,死不了。带着天使光环的大b哥马上就要出现了。』 可看着急红眼的小姑娘,林琳只得嘆了一口气,「我陪你去买一些外敷的伤药吧。」 小敏顿了顿,她发现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只是, 「林琳,我没钱。」她家里条件一般,给她的零用钱也不会很多。药什么的都挺贵的,她身上的钱估计只够买一瓶红药水。 林琳抽了抽嘴角看着表情可加可怜的小姑娘,长嘆一口气,「我有。」 小敏眼前一亮,便要说话。不过这个时候球场里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救世主出现了。 第298章 大b哥出现了,那个叫靓坤的小头目也顺势收手了。不过在林琳看来,人都打完了,不收手还等着请客吃饭吗? 而且在林琳看来这位大b哥来的也真是时候,不早不晚的。 等到大b哥离开的时候,陈浩南看一眼不远处的俩个小姑娘,更加坚定了他想要出人头地的心思。 小敏没有听到陈浩南在说什么,可是林琳却听见了。挑了挑眉,林琳不置可否。 等到球场上只剩下陈浩南等人时,小敏又拉着林琳跑了过来。 林琳看着被小敏拉着的手,真弄不明白她为啥也要在小少年们这么尴尬的时候过来凑这个热闹。 小敏用着某瑶女主的情怀对着巢皮心疼来心疼去的,看得一旁的林琳都有些个胃疼。 妹子,乃还这么小就这么成熟了,真让姐们自愧不如呀。 几个少年实在伤得有些重,林琳虽然一直没有啥医德,但却有些手欠。挨个扒拉了一遍这几个少年,很肯定的答案便是没有伤到骨头,也没有内出血的症状。 「嘶~,你这个女人轻点。」山鸡一边叫疼一边看着林琳的动作,有些疑惑地问她,「看着挺像那么回事的哈。」 林琳勾了一下嘴角,淡淡的道,「跟兽医学过两天医术。你们的情况还不错,没伤筋动骨,内脏也没事。」 听到林琳说兽医,山鸡几个正要叫嚷。□□和巢皮的老妈带着山鸡妈与大天二的奶奶都听说消息跑了过来。一时几个少年就被家里人带走了。整个球场就只剩下没被婆婆承认的小敏以及林琳和陈浩南了。 小敏对着林琳讪笑了一下,便也找藉口跑掉了。 林琳看着小敏特没道义的样子,决定这几天都不理这小孩了。 转过头看一眼有种可怜巴巴感觉的陈浩南,也没多做犹豫地扶起他,也不顾他疼得呲牙咧嘴的模样,直接将他扶着往他们家的筒楼走。 林琳是知道陈浩南也是老哥一个没有家人的孤儿,因此就扶着他回到自己家里。 拿钥匙进了屋子,一边自己换拖鞋,一边拿出一双没开封的大拖鞋当成陈浩南的面开封去商标。 第605页 商标下面的价标,不小的两个港币的数字在陈浩南的眼前晃过。 「换上鞋再进去,我去给你打盆水清理伤口。」林琳将拖鞋放到地上,一边说一边朝着卫生间走去。 陈浩南看一眼在他看来已经贵得离谱的拖鞋,还是听话的换上拖鞋,然后便开始打量这间精装小套房。 这房子被林琳收拾的很好,屋里陆续放了绿植和小鱼缸。整个屋里雅致又不失生气。 浅绿色的布艺沙发让陈浩南有些怯步,最后只站在地中央转圈的打量这间屋子。 当透过半开放式的区域看到里面的卧室时,陈浩南想到跟小伙伴们看的某些片子。俊俏的脸瞬间红成了一片,然后慌不择宜的连忙将头转到了另一侧。 好,好多的书。 被书柜上的书晃花了眼,陈浩南又伸长脖子看了一眼书桌上的打字机与半开的书稿,心底有些失落。 他们……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怎么不坐下来?」端着水盆和毛巾出来的林琳看着还站在那里的陈浩南有些诧异的问道。 看来还是打的轻了。 「……我身上脏。」 「哦~」林琳听到陈浩南的解释,点了点头,确实是挺脏的。「你等一下。」林琳肯定了陈浩南的说法后,便放下水盆去卧室里找了一条干净的厚床单出来。 将厚存单铺在沙发上,然后才示意陈浩南坐下来。 陈浩南看着仍然让他觉得很干净的床单,又看一眼催促他快点的林琳,硬着头皮坐了下来。 陈浩南坐下来的时候,林琳已经去将医药箱拿了过来。 将陈浩南露在外面的伤口用清水和酒精清洗后,考虑到香港的天气,便只薄薄的缠了一层纱布。 「……谢谢。」 「嗯。」 陈浩南:…… 稍晚一些,林琳将医药箱归位,又将水盆等用清理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时间让陈浩南坐着等一会作,她便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手脚迅速地做了一大盘腊肠炒饭的同时,林琳给自己熬的海鲜粥也好了。 装了一碟泡菜,林琳将厨房门口的小餐桌支了起来。 支餐桌的时候,林琳才发现他们家就只有一个凳子,于是只好在厨房里拿了个什么东西又用变形术弄了一把摺叠椅出来。 桌子摆好,林琳便先将腊肠炒饭端了出来,「快过来吃饭。」 有心拒绝,可话到嘴边却又咽回去的陈浩南纳纳地哦了一声,便走了过去。 陈浩南走来的时候,林琳已经将粥和泡菜也端了出来。之后示意陈浩南坐在椅子上吃炒饭,她则是绕过他去搬了梳妆凳子坐在他对面喝粥。 「你有身上有伤口,最近要少吃发物。比如鸡蛋,海鲜,辣椒等。」两人安静的吃着饭,气氛实在有些压抑,林琳犹豫了一下,便张口说道,「你这两天也可以到我这里来换药。」 「……谢谢。」 林琳很想说一句别客气,但转念一想,她觉得大家都不熟,还是客气一下比较好。 毕竟她刚刚那句话,客气的成份更多一些。 「洪兴的大b哥收我进洪兴了。我将来一定会,会……」出人头地。 「一定会从不良少年变成小混混,然后是大混混的。」林琳用汤勺搅拌了一下碗里的粥,神色淡淡地说道,「黑道不是那么好混的,一但入了行,想要离开比登天还难?别因为一件小事,便选择一条不规路。难道你一辈子都要混这一行,一辈子打打杀杀?不是打人,就是杀人?」 抬头见陈浩南并没有听进去,林琳嘆了口气,又说道,「你要是想要高深的功夫,我可以教你。别说今天这几个人,便是再多的人,你也可以打得跟玩似的。自身强大了并不需要依附外力。你要是不想上学,想要做些买卖,我也可以先借你一笔钱。总之我是真心希望你不要因为打输了一场架,就做出最错误的决定。」 陈浩南听林琳这么说,握着筷子的手,陡然抓紧。手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 林琳从陈浩南的气息发生变化开始,就抬头看着他。见他脸上出现气愤,恼怒以及不甘的神色时,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有些不太明白他这是怎么了。 回想了一下自己说过的话,之后抽了抽嘴角。 确实挺容易让叛逆少年情绪激动的。 「抱歉,我的话可能有些太直白。但我向你保证,我没有同情你,可怜你,瞧不起你或是想要帮助你的意思。如果你真的这么想我,那我只能说,你将我想的太美好了。我只是想要跟你聊聊天以及顺便看看能不能做单生意?」 陈浩南:「生意?」 林琳点头,「对,做你的武术家教,或是放高利给你。当然,你也可以跟我学习外语以及其他我会的东西。」 陈浩南:…… 他发现,她还是不说话的时候最可爱。 「对了,你的幸福是什么?」喝了一口粥,林琳福灵心至的问陈浩南。 然而林琳却等来了陈浩南茫然的眼神以及不太确定的,「出人头地?」 林琳:「算了,等你想明白了,我再问吧。」也许再大几岁,他就能明白吧。 如果真的过几年他想明白了,或是想要退出洪兴,那她就想办法帮他移民或是改头换面好了。 这后两人不在说话,又低下头吃着自己的饭。以不能剩饭为由,硬是让陈浩南将那一大盘腊肠炒饭全部吃完,临了连锅里剩下的一点都被林琳装在一个小扣碗里让陈浩南带回家去了。 第606页 之后几日,陈浩南时而会来换药顺便蹭顿饭,时而不来。林琳也没真的圣母病爆发的去追着他换药什么的。 反正在她看来,就是没有她,这人是主角也死不了。 上学的日子其实挺平静的,虽然林琳所在的学校总会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学生骚扰林琳。也会有人故作成熟的想要跟漂亮的林琳谈一场恋爱。不过林琳都没有理会,毕竟她虽然时常啃嫩草,但那是嫩草不是幼齿。 幼齿什么的,羞耻度太高了。 「林琳,你去球场其实是去看南哥的吧?」小敏走在林琳身侧虽然在笑,却小姑娘明显的担心和犹豫却非常的明显。 自从那件事后,陈浩南几人就再也没有去上学,自然也没有再去打球。自从那些人不去打球后,林琳就再不去足球场了。 联想到之前林琳偶尔会跟小敏去见那五人的情况,再想想那五人里要是没有陈浩南她便不去或是提前离开的情况,小敏会想到这些也不奇怪。 林琳闻言转头看着她,轻轻的点头承认。 她确实是为了陈浩南而来。 若不是陈浩南,她会想办法离开这个时代的香港,台湾和澳门。毕竟这些电影里提到的地方都特么的太危险,太闹腾了。 在这个系列的电影里,林琳看过之后的最大感觉便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有可能会发生杀人,打人以及姦污,弃尸事件。 她虽然不惧怕,可也会嫌烦。 「原来真的是南哥!看来大家都猜对了。」小敏说话的语调有些快,看着林琳说着她与那几人的猜测。 听到小敏说她暗恋陈浩南的时候,林琳摇头否认,「才没有呢。」 见小敏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林琳也没解释,「他长的最好看,难道你不喜欢看好看的人?」 小敏歪头想了想,「不觉得呀,我觉得巢皮最靓。」 林琳被小姑娘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打败了。半晌才有些好奇的问她,明知道巢皮等人去混帮派了,为什么一点都不介意。 小敏带着小女孩梦幻一般的声音说道,「巢皮说会努力的当老大,然后让我做老大的女人。」然后转瞬间情绪又低落了下来,「只是我听人家说老大会有好多的女人。而且我阿婆不让我再跟巢皮什么来往了。」 「你阿婆知道你早恋 ?」 「什么是早恋?」 林琳:「……」 好吧,她不应该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眼光看事物。 这一夜,林琳听到房门的开锁声后,睁开了眼睛,看一眼客厅的方向,林琳嘆了口气,自床上起来。 拿了一件搭在那里的睡衣外套,林琳一边穿一边往外走。 见到陈浩南一身颓废气息的坐在家中唯一的椅子上抱着头,林琳打开客厅的灯,笑着问他,「这是……杀完人的忏悔?」 陈浩南虽然没抬头,但林琳穿着拖鞋下床,以及打开灯的声音与房间的亮度都让他知道半夜三更的,他将某个有些起床气的姑娘弄醒了。 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热水,看一眼陈浩南,林琳也给他倒了一杯。「我给你家里的钥匙,是想要让你在紧急关头的时候,到我这里来躲一躲,但我想我这里怕不是让你忏悔的好地方。」 陈浩南:「……你是怎么知道我杀了人?」 第299章 林琳当初会给陈浩南家里的钥匙,就是想着她家被她这么一番改造,绝对是个躲人的好地方。 恶意驱逐咒什么的,保准让那些带着恶意的人直接找不到门进来。 只是她没有想到陈浩南在第一次杀人后会到她这里来。 说真的,她也不知道现在要用什么口吻去劝他呢。 想到当初她第一次杀人时的情况,感觉还没有陈浩南看起来要好呢。 嘆了口气,林琳还是劝了他句,「谁都有第一次,一回生二回熟。你既然认准了这条路,你不杀他,他也会杀你。总之这条路上,就是这样。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陈浩南来这里之前很多的情绪在心中发酵,可来到这里之后,他才发现,面前的这个姑娘,她的想法永远让你不知道如何应对。 谢了谢她那不算是安慰的安慰,然后陈浩南的心情不知道怎么的就好了不少。 她虽然嘴冷了些,不过她还记得安慰自己,只是她是怎么知道自己今夜杀了人? 十四岁的少年,头一回干这么一票,也确实挺不容易的。 林琳去洗手间洗了手,然后才向厨房走去。 「被你吵醒了,现在也睡不着了。我弄些宵夜,你吃完再走吧。」 「好。」 看着林琳走进厨房,陈浩南便歪着身子看着厨房的方向。 林琳也没做什么宵夜,她只是从冰箱里拿了一袋小馄饨,烧了水煮了一锅。 之后又将馄饨的汤料用煮馄饨的水沖开,撒了些香菜,馄饨便就好。打开冰箱的保鲜室,看到里面有一根黄瓜,林琳拿出来打了皮,拌了蒜泥和盐,宵夜便得了。 陈浩南已经将小餐桌放好了,又将林琳的梳妆凳子也摆了出来。 要是中午或是晚上,一袋馄饨也就够一个人吃的。但现在是宵夜,本就不是为了吃到饱,所以一人一小碗馄饨也就不饿了。 祼皮黄瓜很清口,吃一口清爽的黄瓜,再吃上一点馄饨,陈浩南第一次杀人的那股子噁心感便没有了。 第607页 吃过饭,陈浩南将两个碗捡到厨房,放在水池子里的时候还主动刷了碗。并且按着林琳的习惯用了洗洁精,洗干净后,并不用擦碗的碗布擦碗上的水而是直接放在一旁可以空水的架子上。 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也染成了林琳的某些习惯,洗过碗后,陈浩南便跑到洗手间里的水池子里用香皂洗了遍手,用他在这里的专用毛巾擦了手后才从洗手间里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林琳坐在写字桌边,对着那台打字机又开始了敲敲打打。 他知道林琳是孤儿,生活费都靠自己给人做翻译得来的。也因此,自从他加入洪兴有了工资后,便时常会买一些吃食米面过来。 他不是没尝试过给钱的,可林琳没收。瞪着他的样子,让他不敢不收回去。 在打字机上敲了一会儿,林琳便伸了伸腰。对着陈浩南说了一句她要出去,问他是留在这里还是有旁的打算。 陈浩南看了一眼挂在客厅里的钟,有些好奇,「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林琳斜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自然是去超度亡灵了。」 杀人后,如果不及时将亡灵超度,亡灵上面的阴煞会将兇手身上的福运吞噬的。 这就是世上所说的报应。陈浩南必须长寿幸福,所以这种事情自是不能让它发生。 林琳没搭理陈浩南,回到卧室换了那套跟着她穿了许多世界按着马家龙战袍仿制的『战衣』,拿着那根法力加持过的横箫便走了出来。 看到林琳这一身,陈浩南的眼底闪现出一抹惊艷。 也不用林琳再说什么,陈浩南特自觉的跟着林琳走了。 出了房门,林琳拿出一个罗盘,一边走一边看着罗盘上的指针方向。 林琳早就在上次陈浩南去她那里的时候弄到了陈浩南的一滴精血,将精血滴在这个罗盘上,就可以得到陈浩南在那里沾染过血光之气。 陈浩南跟着林琳,一直到林琳走到他们那会儿杀人的地方时,陈浩南才一脸惊讶地看着林琳。 他想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他更想问她为什么会这些事情。 可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他下意识的不敢问出来。 按着林琳的指示他后退了几步,然后看着林琳在那块空地上念念有词的说着什么,还做了什么手势后,陈浩南只感觉到空气陡然变得阴冷,然后就见到林琳将那只她握在手上的横箫放在嘴边。 箫声很动听,带着一丝让他觉得很安心的调子。 等到一曲箫声结束,陈浩南已经感觉不到空气中的那抹阴冷气息了。之后什么都没说的跟着林琳离开了这处兇案现场。 回到他们居住的筒楼,林琳回家,陈浩南本来还想着跟林琳一起进她家的门,可后来想到现在的时间真的以经很晚了,抿了抿嘴,便与林琳道了声晚安回了自己的家。 林琳看他离开,想到她为了这个任务半夜三更的出来超度,心里便觉得佛珠真心不是好得的。 她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她的任务不是让陈浩南改恶向善呢。 她保准有的是办法让他不敢学坏,不敢当什么古惑仔。 现在倒好,麻烦死了。 进屋换鞋,脱掉那身战衣,林琳直接倒在床上。 早上两点半,嗯,她决定了,明天要旷一天的课,睡到自然醒。 …… 人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等过了心里的那道坎,很多事情就不在是一种困扰。 之后的日子,林琳还是上她的学,偶尔看一眼放在身边的罗盘,看到里面的指针动不动。若是动了,就按着指针的指示去做场法事超度一下亡魂。 当然了这个罗盘还有另一个功能。 何叔特意发明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只是这么单调的作用呢。 罗盘上面还有一个指针。那个指针要是动了,可以通过频率知道陈浩南是否受了伤。 林琳也学着何叔养了一个小鬼。她让那个小鬼跟在陈浩南身边,若是陈浩南真有什么解决不了的致命危险,那个小鬼就会来通知林琳。 当然了,若是小打小闹的事情,林琳也告诉那个小鬼不用通知她了。 她还没有那么闲。 时间一晃而过,林琳的读书生涯也因为跳级的原故,在陈浩南二十四岁的时候完成了大学本科以及两个硕士学位,之后林琳便不准备再上学了。 这些年来林琳与陈浩南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朋友算不上,恋人就更算不上了。 不过在山鸡巢皮等人的心中,林琳却与陈浩南已经是绑定的模式。 陈浩南没解释,林琳也懒得理他们怎么想,于是就这么过了下去。 这一日,林琳无事便去商场买了一台这个时代最新款式的电脑,刚出商场出来,就碰见了小敏和巢皮两个人。 小敏这些年来,还是和巢皮在一起。俩人去年的时候还说过要结婚什么的。见到两人,痛快的打了招唿,巢皮和小敏见林琳拿了不少东西,便主动帮忙送她回去。 之后到了家,林琳也没顾得上装电脑,而是拿了钱包准备与两人一起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巢皮看一眼林琳和小敏,便悄悄的起身去给陈浩南打传唿机了。 这个时代,手机并不普及,但是挂在腰上的那种传唿机却有不少人都有。 第608页 饭菜刚上来,陈浩南就到了。 仿佛是习惯性的,陈浩南便坐到了林琳旁边。问了一下都点了什么菜,又拿起菜单看了一眼上面的菜色,点了一个清口的素菜。 见陈浩南点这道菜,林琳眼神晃了晃。 这十年,陈浩南不知道怎么的主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去杀人之前,一定会吃道素菜。也因此这道素菜一点,林琳知道今晚陈浩南可能又要去做『生意』了。「小心点。」 「嗯。」 巢皮作为陈浩南的兄弟,自是也知道陈浩南有这个习惯。抬头看一眼陈浩南,见陈浩南也看向他,两人点了点头,不再说旁的。 小敏很活泼,一直跟着林琳说些女孩子才会感兴趣的话题。小敏念完中学便不再念书了。现在一家商场做售货员。 小敏所在的商场就在今天林琳买东西的那家商场不远处。 小敏因为在商场上班,所以时常能知道大降价的消息。这会儿子也是在告诉林琳他们商场最近要搞一次促销,都是家居用品,很实惠的。 林琳听了点头,跟小敏约好要一起去。 小敏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自己的店,不过林琳觉得还是不要开的好,做为古惑仔的家属,开店危险更大。 看一眼她之前给小敏的魔法小物件还被小敏放在身上,林琳便放心的与小敏继续聊天。 林琳大学毕业后便从事翻译这个死宅的工作,也因此她的朋友一直只有小敏和陈浩南几人。 十来年的相处,哪怕是颗石头都得捂热了。林琳自然是希望小敏能够不受任何伤害。 一会儿饭菜上来后,两人还在说着化妆品和服装流行什么的。陈浩南与巢皮对视一眼,一边吃东西,一边给各自身边的人夹他们爱吃的菜。 气氛美好的一塌煳涂。 饭毕,因知道陈浩南他们还有事。林琳便约了小敏去做美容。 小敏看一眼巢皮,让他早点回家,便跟着林琳走了。 「你们认识都十年了,我和小敏几年前就住在一起了。怎么你们还一点进展都没有?」 巢皮看着并肩离开的两个女孩,用肩膀撞了一下陈浩南。 陈浩南没理他,一直看着两个女孩在拐角处转弯才收回视线。 「走吧,叫上山鸡他们,抓紧时间开工了。」 巢皮见此,摇头一笑,也不再说什么。 其实巢皮一直觉得很奇怪,林琳一看就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却从没有拒绝走进他们的世界。只是她倒底是怎么想的? 其实这个问题陈浩南更想知道,尤其是发现这女人每次超度的亡灵都跟他有关时,这种想要知道答案的心情就更加的迫切。 第300章 晚饭后,林琳与小敏去做美容。陈浩南齐集了他那几个小兄弟便去某个洗浴中心准备『开工』。 在有惊无惊的杀了巴闭后,陈浩南并没有跟着巢皮和山鸡一起出去狂欢,他将庆功宴安排在明天晚上,便开着他新买的那辆车回了筒楼那里。 巴闭是靓坤的好兄弟,而他们几人之所以走上这条路自也是因为靓坤的欺负。于是少年义气…… 回想前尘种种,陈浩南感觉他与林琳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心里没由来的就是一阵气闷。 到了筒楼,吸了火。他走下车,站在楼梯口那里抽了根烟,刚将菸蒂丢到地上,用鞋底来回碾了两下,就见林琳穿着那一身每次见了都会让他惊艷的战衣走了出来。 自从第一次杀人后,陈浩南只要有时间都会回来接林琳去超度亡灵。 有的时候陈浩南也挺好奇的。她为什么不拦着他杀人? 若是她拦着自己,是不是就不需要去超度了? 而若她真的拦着自己了,那自己又真的会不杀人了吗? 这种问题是不可能有答案的,所以陈浩南也不问。 见林琳走近,陈浩南也抬脚朝车那里走去。特别绅士的打开了车门示意林琳上车。林琳看一眼他身上的衣服,知道这是特意换过了,就没说什么。 一九九五年的香港,在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已经有了后世的不夜城趋势,热闹极了。 来到现场,林琳左右看了一眼这里的位置。 川流不息的人群,阳气实在太重。 这样的地方,亡灵又怎么可能会上来。 于是林琳也没有下车,看了一眼手錶,便眯着眼等着这里静一静。 看着闭着眼睛缩在副驾驶座上的女人,陈浩南将空调关得低一些,然后向后一仰也整个身体都靠在了坐椅上。 他没看林琳,或者说他没直接看林琳。 透着车镜中的影像,陈浩南可以清楚的看见林琳的眉眼。 两个小时后林琳才下车,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做完了马式简捷版超度仪式。 之后上车,陈浩南开着车带着林琳去找吃宵夜的地方。 等着宵夜的时候,林琳便对陈浩南说了一句她过两天可能会去澳门。 香港离澳门非常近,林琳也不是头一回去澳门,因此陈浩南便只问了一句哪天去。 「还没确定呢。」 林琳有的时候想法很天真,她想要让一些人活着,可是看电影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压根不知道他们是哪一天出的事。再加上一个变数的存在会出现很多的变数,你救得了他们一次,却不一定会救得了他们第二次。 第609页 但林琳仍是希望能够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做些什么。 尤其是看到大b哥那对可爱的小儿女时,林琳不禁有些心软,又有些圣母。 罪不及孩子,那个靓坤可真是坏透了。 于是思来想去她就在铜锣湾买下了一块土地,准备盖上一栋楼。地下两层是车库,一层是大厅,二楼她自己住,三楼以上则是一梯两户的住宅。 这栋楼也不需要多高,只建个七层,从三层到七层对外出租十套住宅。七层上面是个平台,可以弄成了个空中花园或是健身房什么的。 为了安全起见,林琳准备这栋楼会刻录魔法文,然后她还会外面圈一圈围墙,立个结实的大门。既然围墙和大门都立起来了,那也可以好好的收拾一下他们这个小院子。 比如说,在院子里圈个做烧烤的区域。也可以在院子里开个小超市, 门有两个,一个朝着院里开,一个是临街的门。再在超市那里放个恶意驱逐咒等魔法,她的这栋楼也许可以降低一些人三分之一的『人为意外』。 要建这么一栋楼,林琳不可能一下子就拿出那么多的钱来。于是便将主意打在了澳门赌场那里。 先去赢了个买地的钱,然后又去赢了一个开工的钱。之后每一次需要付款什么的,林琳就会去一次澳门。 每次也不多呆,也不玩多大的,只去大户室挑上一张桌子,然后玩上一个小时。之后兑了筹码,转身就走。 因为去的次数多了,林琳有的时候,都是直接走幻影移行过去,连回来路费都省了。 去澳门赌场集资这事陈浩南也知道,山鸡还特意找林琳拜过师,想要知道林琳为什么逢赌必赢。 林琳没搭理那个精虫上脑的傢伙,陈浩南见林琳不搭理人,便上前搂着山鸡的肩膀跑一边玩闹去了。 「我之前看过设计图纸了,你打算住在二楼?一个人?」 林琳吃了一口宵夜,朝他点点头,算是回应他。 陈浩南很想问问『那他呢』,可也知道他没啥身份问。于是又说了一句他准备租三楼的那两套。 「两套都租?」从三楼开始,可都是一梯两套的两套住宅呢。 「嗯,」想了想又对林琳说道,「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将两套合成一套。」 「那没问题,不过你会住多久?」 我想住一辈子。 深吸了一口气,陈浩南没有吱声。林琳还以为他想到了江湖人除了打就是杀的日子呢。 于是也不在问了,只问了一句他想要什么样的设计。 陈浩南想了想便让林琳装成和她家一样的就行。 这个话题,可能是有些不太对劲,于是两人说完这话便都低下头吃起了饭,谁也没再说话。 过了几天,林琳又赢了一笔建房款,打入建筑公司的帐户口后,又看了一下这套房子的施工情况。 整个房子几乎已经完成了。现在正在建林琳要的七楼平台以及院子里的小超市呢。 因为是承包出去的工程,所以建筑公司的建筑速度很快。转天林琳再来的时候,便已经都完成了。 从下到上一点一点验了工,又拿到了建筑公司办好的相关部门的证书,林琳又结了一次尾款给建筑公司。 等建筑公司的人来开,林琳就锁上了大门,一点一点的改造里面空空的毛坯楼了。 从下到上,从里到外,林琳整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将所有需要装修的地方都用魔法干完了。 真的,自从有了魔法装修什么的,真是太简单了。 室内的装修以及里面简单的家俱摆设,林琳都用魔法变了出来。之后才叫了陈浩南,准备打他将大家聚一聚,之后谈谈房屋出租的问题。 哪成想,打电话到传唿台,过了半天陈浩南才给她回电话。 说是他这会儿子在澳门,过来办点事,最快也要过几天才能回去。 听到陈浩南说他去了澳门,再听他说得隐晦,便想到了那段让人纠结的剧情。 被人设计,被群殴,巢皮被杀,陈浩南被下药…… 「……林琳,你有再听吗?」 「有,」林琳回过神,对着电话里的人说了一句,「我一会儿也要去澳门,也是想要在澳门呆两天,本来还想让你帮我浇花餵鱼,现在看来得找别人了。」 陈浩南闻言一下子便皱起了眉头,「澳门最近可能有点乱。」 「嗯,我知道了。」 也没再多说话,林琳便挂断了电话。 长嘆了一口气,又单手握拳捶了捶桌子。之后转身回到卧室换上战衣,带上兵器,一个幻影移行便到了她之前在澳门赌场附近买的公寓。 她每次幻影移行过来,总要有个落脚点。直接落在赌场那里,那里人山人海的并不隐秘。一次两次倒罢了,时间一长,若是她再松懈了精神露出了什么马脚,那就事大了。 可若是落在旁处,还要往返。于是林琳便为了省事,直接在赌场这条街上买了一套公寓。 两室一厅的格局,这里因为只是个临时的落脚点,林琳也只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 不过想到陈浩南的遭遇,这里怕是要迎来入手后的首批客人了。 看了一眼公寓,又看了一眼时间,林琳招来了她安排在陈浩南身边的小鬼,听说陈浩南此时正在码头等着山鸡汇合。 第610页 林琳深吸一口气,让那小鬼时刻跟着陈浩南,保护陈浩南……的贞操。然后就将那小鬼打发走了。 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林琳一直在犹豫,她是直接救下巢皮,还是先去找山鸡? 只山鸡这个坏事的臭毛病还是让他吃些教训吧。 不过巢皮嘛,她却是一定要救的。 昨天小敏还找她去看这个时代丑到不行的婚纱了呢。 …… 因为知道剧情,以逸待劳守在出事的地点,林琳便眼睁睁地看着陈浩南等人一脚踩进旁人的陷井里。 没有心疼,也没有不舍,除了挑高的眉峰,以及勾起的嘴角,没人会发现林琳此时的好心情。 作呀,可劲的作吧。 可能也是知道陈浩南是主角,以时代的主角定例,一般死不了,所以林琳的心情也是极放松的。等到巢皮被人坎伤倒在地上的时候,林琳抬眼看向跳进车里被人带去『温柔乡』的陈浩南一眼,这才不紧不慢的给巢皮施了一个石化咒。 之后从暗处跳出来,挥舞着她那柄长鞭对着一群靓坤找来的本地仔一顿抽。 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抽出一个大大的『x』号后,林琳才一鞭子抽向巢皮,带着被石化的巢皮跳下了大桥。 之后在桥下入水的那一刻幻影移行回到林琳在澳门的这间公寓。 将巢皮丢进客房里,先是解了石头咒,然后又是一通魔药灌下去,见巢皮脱离了生命危险,林琳才将一条毛巾毯丢在巢皮身上,然后关门走人。 按着小鬼发来的讯报,林琳又去了关押陈浩南和山鸡现女友可恩的破旧船屋。 打晕了还在录像的混蛋,将两人塞进空间里便带回了公寓。 将陈浩南丢到巢皮那边的客房,林琳又将可恩送到了山鸡身边。 将可恩丢下,看到山鸡不解的眼神,林琳冷冷一笑,转身就走。 忙了这么久,林琳早就腹中飢饿难忍,于是脚尖一转便去了一家茶餐厅,美美的吃了一顿。 只是吃着吃着,她总觉得她好想忘记了什么事? 可是不应该呀,就她的记性又怎么可能会忘记事…… 第301章 当林琳吃饱喝足,又准备给重伤的巢皮和被下药的陈浩南打包点东西回去的时候,林琳当即变了脸色。 卧草,她终于想起来她忘记了啥。 她将一个暂时不能动的重伤男人和一个被下了药的某方面功能很健全的男人放在了一间屋子…… 造了大孽~ 小敏,姐们可能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你男人的贞操怕是保不住了…… 想到这里,林琳一把将打包好的东西接过来,然后转身就要离开茶餐厅。只是突然又想到一顿饭的时间说长不长,可说短也不短。要是那啥了,这会儿子怕是回去也来不及了。 也许还会有可能撞到最尴尬的一面。 话说这要是被关在一起的是一男一女,说不定两个月后那女的就可以用呕吐表示点啥了。可这被关在一起的是两个男的……在这个兄弟情深,衣服和手足没办法相提并论的世界里,小敏可能,不,小敏是一定打不过那个『三』…… 到了那一步,她是帮小敏,还是帮自己的任务对象? 好像帮谁都挺左右为难的。 (→_→) 胡思乱想地看了一眼时间,林琳站在那里犹豫极了。要不……她还在外面逛一逛,将家留给那两个人『增进感情』? 可要是这两人还在苦苦的抵抗药性呢? 也许她就在千钧一秒的时候救了两个男人的贞操嘞。 男人的菊花,以及男人第一次断背。 咬了咬牙,林琳将那个一直跟在陈浩南身边的小鬼招了来。问他现在公寓那边的情况。 那小鬼虽然是鬼了,可鬼脸上的表情特挺丰富。 林琳只看这一下,心里便咯噔了一下。 哎呦我去,表这样嘛。 就在林琳脑补的时候,那小鬼说话了。 感谢林琳之前下的命令,那小鬼成功的用自己的鬼力让陈浩南犯错误前清醒了一会儿…… 听到小鬼的话,林琳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这是性取向正常的电影。 在知道了家里的情况后,林琳连忙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先给自己施了忽略咒,之后才在某个胡同幻影移行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里的时候,落脚点却没选好。 然后……这就尴尬了。 看到光着个膀子,牛仔裤退到脚脖,内裤也半退在膝盖上用手指做运动的某人,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然后勐的转过头,「你继续,我先出去了。」这还不如那啥了呢。 此时的陈浩南本来还有点理智,用着最后一丝理智跑到了这间一看便有林琳气息的卧室。 坐在林琳的床沿处,一边想着林琳,一边做着某些单身男人经常会做的事情。可谁想,林琳竟然直接从这间卧室里面的衣帽间走了出来。 好嘛,相对林琳的尴尬,陈浩南可一点尴尬的想法都没有。他在见要林琳的时候,理智就被那药烧得一干二净。发现脑子里的人出现在面前,陈浩南愣了半晌,然后就向前扑去。 他早就想要将那人抱在怀里,狠狠抱在怀里。 然而林琳转身就走,陈浩南还用着身体的极速扑过来。 第611页 好嘛,更让人尴尬的事情出现了。 林琳先是侧身一躲,然后下意识的就朝后面来了一脚,直接将陈浩南踹到了卧室里的那张大床上。 陈浩南的头部撞到了床头那面墙上,直接晕了过去。 林琳:…… 这该死的条件反射,她也很无奈。 以前没这反射时,她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现在有这反射了,她却总是没办法收敛自如。 唉~ 巢皮推开门进来的时候,也被屋里的样子整惊呆了。 他是眼睁睁地看着陈浩南从床头的墙上滑下来,然后晕在了林琳的床上…… 此时的陈浩南一身是伤,牛仔裤已经在刚刚的行动间落在了地上,现在他身上只有一条印花短裤半挂在脚边,整个人若不是身上的伤和纹身真跟一只白斩鸡似的。 特别的像是被霸王硬上弓时,烈性的良家妇女在以命挣扎。 木木的转过头,看向一旁的林琳。心中被自己想到的事情惊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这俩人是这样的关系?还以为两人没啥进展的。 所以这也是南哥不告诉他们的原因? 林琳见他这样,再转头看陈浩南。没穿衣服,还有那因为药效还在一柱擎天的东西,林琳觉得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俩之间没啥。」差一点有啥的,其实是你们俩。 巢皮:「……啊。」 看着巢皮一脸的不相信,林琳有些头疼,外加心疼自己。「……也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回来的时候他就啥也没穿,真的。」 巢皮:「……林姐,都是自己人。我不会误会多想的。不过……南哥身上还有伤呢,你们轻点哈。」 林琳:…… 真是日了狗了。 呸,呸,呸~ 有男人给她日,她干嘛去日狗。 呸,呸,呸。 她想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哎呦,都让这糟心的事将她整煳涂了。 这事是解释不清楚了,林琳嘆了口气,也懒得再对他说什么。转过头,随手拿了条毯子头都也没回的就给陈浩南盖上了,然后林琳率先出了这间糟心的卧室,也不管巢皮会怎么想了。 巢皮见晕在床上的陈浩南似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又看了一眼走到客厅去的林琳,犹豫了一下,便关上房门,离开了这间卧室。 「你怎么样了?身上的伤还好吧?」 见巢皮从卧室走出来,林琳打量了一下巢皮,发现他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于是一边问他,一边给他倒了杯水。 巢皮接过水,喝了很大一口。 「妈的,还以为小爷今儿就交待在澳门了呢。」又举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水,巢皮便问林琳是不是她救了自己。 毕竟他在失去意识的时候,可是看见陈浩南等人离开的背影。 林琳点头没有否认这一点,见他喝了那么一大杯水,便起身去了厨房,一进厨房就从空间里拿出之前打包的餐食,因懒得刷碗,林琳也没将餐食从打包盒里拿出来,就那么端出来递给了巢皮。 巢皮早就饿得三根肠子闲了两根半,接过快餐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半晌巢皮吃完,又想问林琳还知道些什么。林琳摇了摇头,只说等陈浩南醒了再说吧。 只是一时半会儿的陈浩南也不像是能醒过来的样子,而客房又住了巢皮,林琳只得委屈自己在客厅的沙发上委了一夜。 不过好在她本就长的娇小,客厅的沙发于她来说也跟单人床似的。 早上九点多,陈浩南晃着个脑袋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在看到林琳的时候,一脸俊脸红得不能再红。 林琳见他这般,也想到了昨日的囧事。控制眼神不朝陈浩南的裤子那里看。面上不显,心里也有几分尴尬。 巢皮坐在餐厅旁,见到陈浩南出来,连忙招唿他一起来吃早饭。林琳与他点了点头,便又去厨房拿了一副碗筷。 等到林琳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陈浩南也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一见陈浩南脸上的水珠,林琳就觉得这个时代的男人活得真糙。昨日弄成那样,不说起来先洗个澡吧,洗个脸都跟水淋一下就能干净似的。 邋遢极了。 林琳今儿煮的是皮蛋瘦肉粥,又蒸了两屉小笼包,煎了一大碟馒头,清水煮了几个温泉蛋,最后凉拌了两样小菜,一顿早饭就得了。 陈浩南坐下来后,三人便开始吃早饭。可能是知道一会儿要说的话题太过于沉重,所以三人都没有饭桌上提起。 陈浩南的胃口不错,巢皮也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林琳做了这么多的吃食,最后倒是一点没剩下。 等到吃过饭,巢皮收拾餐桌,陈浩南起身洗碗时,林琳才不紧不慢的沏了一壶茶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一人倒一杯,然后便端起一只茶杯,靠着沙发慢慢的喝了起来。 茶叶的香气,一直是她的最爱。再加上林琳一直认为喝茶去油脂,有减肥的效果,没事的时候,也愿意喝上两杯茶。 其实,她的习惯是饭后躺一会儿的。不过特殊时期就只能放弃非特殊时期养成的习惯了。 过了一会儿,陈浩南不但收拾干净了厨房,还心有所感的知道林琳嫌弃他埋汰,于是特特在卫生间里搞了个人卫生。 第612页 巢皮听到卫生间的水流声,再看一眼林琳,起身去拿林琳今天早上拿给他们换洗的干净衣服送给陈浩南。 男人洗澡讲究的就是一个速度,林琳看了一眼时间,发现陈浩南从进去到出来也不过用了十多分钟,不过再看一眼坐在她面前的人一眼,倒是顺眼了许多。 「我昨天就来澳门众筹了,刚到澳门就看到山鸡跟着一个女人走了,又看到可恩被人绑到了一辆车上。山鸡那里我没多管,只跟着抓了可恩的那辆车一路去了一处破旧的船屋,在那里见到了靓坤在和一个看不清长相的男人说着如何弄死你们这些人,再让陈浩南与可恩来点你们道上最……」看一眼陈浩南,林琳眼底有些揶揄,「不可说的事。」 陈浩南俊俏的脸上又是一红,看向林琳的眼神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林琳没理会他,又继续说道,「我按着他们说的地址去了那座桥,不过还是去晚了,趁着那些人去追浩南,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前面的时候,打伤了后面的几个人,用鞭子捆了巢皮就跳了海……将可恩送到山鸡那里。」 说完这些话,林琳又留下了几家外卖的点餐电话和这套公寓的钥匙就回了香港。 当然,在此之前,林琳也跟陈浩南着重说了她那栋楼出租的事情。 房租对于房市来说,已经非常低了。租林琳这套房子最大的好处就是……省钱。 就算是将来有钱买房子了,也可以将自己的那套房子租出去挣租金,而继续住在林琳这里,中间的房差都够生活费的了。 还有一点就是,林琳这里——安全。 林琳会一些奇门遁甲的本事,这些人也都是知道的。再加上林琳也说了她的那栋楼摆了阵法,可以阻拦一切不受欢迎的客人。 巢皮本来就要结婚了,房子什么的确实还没弄好。因为之前林琳就跟小敏说了,小敏也跟巢皮说了,现在巢皮听说林琳那套房都装得差不多了,更加的没有推脱。就连林琳说的那个小超市,也请林琳问过了小敏以后再问旁人。 这不是大事,林琳也没推掉。说完了这些琐事,林琳就走了。 其实在林琳看来,这一系列的古惑仔,最可怜最可悲的棋子就陈浩南了。 那个大b哥,当初真的没有趁伙打劫想要借靓坤的挑衅和压迫收伏这几个能打的小弟? 还有蒋天生,他就真的奈何不了靓坤? 其实这一切的一切,在林琳这个心思阴暗的人眼里,都存在着利用的关系。 不过也正是在这风云变幻的大香港,陈浩南才能了出头的机会。 有利的事情,必有他有弊的一面。 要么都接受,要么都放弃。 回到香港后,林琳将整栋楼收拾好后,便自己挑了个吉日先搬了进来。 之后又请了位大妈让她打扫整栋楼走廊,电梯以及天台和院子的卫生。这才找了小敏让她来挑屋子和看门面。 小敏选了四楼401室当成新婚的家。之后林琳又找了几套室内设计的杂志,让小敏挑了喜欢的家俱,就当是她送给小敏的新婚礼物。 小敏到是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已经做了初步装修的门面,只是看了一眼这里的位置,小敏发现除了做小超市外,还真的做不了旁的。 犹豫了一下,还是租了下来。 之后林琳帮着小敏『买』家俱,小敏则是自己跑小超市的各种营业执照和货源渠道。 就在林琳和小敏看房的第二天,陈浩南等人也从澳门回来了。 不过□□却留在了澳门,再也没有出来。 第302章 包皮是巢皮的弟弟,因为年纪最小,上面又有个亲哥哥在,性子就特别的懦弱,怕事。 也因此,林琳一直认为这娃娃其实并不适合跟着陈浩南他们走上这条道的。 带着个小眼镜,平日里特别的喜欢看漫画和玩游戏机。这样的包皮,最应该留在父母身边继承他们家那个卖盗版光碟的摊子。 ╮(╯▽╰)╭ 看这个系列的电影时,林琳只注意到这一次在澳门,巢皮会死于群殴。因此注意力的重心也只放在了巢皮身上……以及保卫陈浩南贞操上了。 虽然她也知道入了这黑道,打打杀杀,死于非命是再所难免。可总想着相识十来年,巢皮又是这几人里除了陈浩南外,让她看得顺眼的人。 想到在香港的小敏,林琳自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死。 只是让林琳没有想到的却是巢皮活了下来,包皮却还是死在了靓坤的黑手之下。 想到包皮,林琳心里也有些不好受。 为此,林琳特意在人死七天的回魂夜时去了澳门,带着陈浩南以及巢皮等人做了一场法事,让他们与死去的包皮叙了叙最后的兄弟情份。 看了一眼时辰,见时间还有一些。林琳便又靠着个柱子站在不远处无聊的发着呆,并不上前打扰这几人。 夜风有些凉,林琳拢了拢被风吹成梅超风髮型的头髮,将头转向了海面。 牛眼泪干得很快,再加上这几个大男孩抱头痛哭流的眼泪,不一会儿就将牛眼泪沖干净了。 林琳打了个法诀到包皮身上,之后在几人眼中已经消失的包皮又出新一身绿光的站在了几人面前。 这些人里,山鸡是最内疚的,心里的压力也是最大的。 这一次并非原着中那般,他和陈浩南都犯了错。也因此无论是任务的失败还是包皮最后遭了靓坤的毒手,都让山鸡觉得他有一定的责任。 第613页 若不是为了见包皮最后一面,山鸡早就去台湾投奔他表哥了。 等到了时辰,林琳走上前去,对着与几个人类哭得稀里哗啦的新鬼说到,「时辰到了,我送你去地府。在那里好好的服刑,等到将前过赎清了,便可以去投胎转世。」 可能是成为了鬼魂,包皮明显有些害怕有着天师能力身带佛光的林琳,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林琳,便忐忑地问林琳什么是服刑,难道地府也有警局? 林琳看着这个懦弱的大男孩嘆了一口气,「都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你生前杀过人,无论那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既不是天道承认的行刑人,那便是造了杀孽。生前做的任何事,死后都是要一一还清了才能去投胎。」 转头看了一眼因为自己这个理论同样惊住的其他四人,林琳带着几分恐吓意味的继续说道,「还好你死的早,所造杀孽并不算太重。只要在地府好好的服刑改造,就有机会早日重新投胎。像是靓坤那等人,死后哪怕是想要服刑,地府的判官都不一定会给他机会。 ……也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偿清他在人间欠下的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就算是他将来真的偿清了,生生世世都要永坠畜生道了。」 说到这里,林琳又将他们每一次杀人后,她特特做法事超度的原因也一骨脑的说了出来。 「只有让死者安息,灵魂到达归处,让他放下死时的怨恨,才不会影响你们的人生和福报。」 包皮听到这里,可算是知道了害怕以及对比的满意,对着林琳道了谢,「琳姐,你懂得可真多。」 林琳听了,淡淡一笑,并未言语。 又让几人互相道了别,林琳才念着他们听不懂的口诀,打开了一条阴阳路,送包皮去地府。 等到□□忐忑不安的走进去,再看着慢慢消失在眼前的阴阳路,林琳这才收了手。转过头,看一眼还在伤心的四人。笑着对四人说道,「去赌场里输点钱,或是去大排档吃点东西,上超市买些玩意,再不行就去大街上给几个流浪的老弱病残送些钱去。」 活人与鬼呆的时间太长,以及刚刚又站在了阴阳路的出口处,都会加大自身的阴气。会让人本身阴阳不调,磁场絮乱。 也因此当活人阴气太重时,就应该多去一些阳气重的地方。 几人听了林琳的话,虽然没太明白林琳是啥意思。不过她今天晚上露的这一手,就够让他们乖乖听话的了。 互视一眼后,陈浩南将自己的钱包丢给巢皮,便对几人说道,「你们去,我就不去了。」 几人也没问陈浩南不去要干什么,于是便结伴走了。 只是第二天回到香港的人却只有巢皮和大天二。原来昨夜在与陈浩南分手后,山鸡便与他们告辞连夜去了台湾。 林琳收拾着她带过来的工具,陈浩南因为不知道林琳的这些东西能不能碰,于是便只站在一旁看着林琳有条不紊的收拾那些东西。 少时待林琳收拾好了,陈浩南便伸出手,对着拿着一个化妆箱的林琳说道,「我能帮你拿吗?」 林琳顿了一下,笑着将手中的化妆箱递了过去。 由着陈浩南引路,两人便在海边静静的向前走。 林琳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在沙滩上行走。 一个是沙滩,一个是沙漠。 沙子太细,太软,踩下去的时候,总会有一种陷下去的感觉。 再一个,若是光着脚或是穿了一双容易进沙子的鞋,那之后就特别的麻烦。 一个不好,脚底还特别的容易起鸡眼。 不过因着她今天穿的是惯常穿的长靴,林琳倒是没有拒绝陈浩南的散步邀请。 其实,就算是穿着一双凉拖,以林琳现在掌握的各项能力,也不会让沙子影响她的心情。 「其实,我以前并不怎么相信神鬼的。」转头认真地看了看林琳,陈浩南又继续朝前走,「每一次你去超度……今天看到包皮,我才终于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人死后,都会去地府吗?」 林琳摇头,见陈浩南并没有看向自己,又出声回他,「也不一定。至少我不会去地府。」 「天堂吗?」 站住脚,陈浩南转过身,定定的看着林琳。 他知道,跟包皮比起来,他还要杀掉靓坤给他报仇,还要让一双手染更多人的血。 生前,他们便是两个世界的人。死后……亦然。 正在想着心事的陈浩南,没有想到他却等来了否定的答案。 林琳又一次摇头了。 她同样也去不了天堂。 她要经歷无数次的轮迴,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与重生…… 不是地府,也不是天堂,那你会去哪里? 陈浩南看着林琳,到了嘴边的话,他就是问不出来。 说起这个话题,林琳也有些心情低落。看一眼明显有些纠结之色的陈浩南,林琳勾起唇角,笑了笑。 走到一处大礁石旁,林琳脚下一蹬就坐了上去,「后悔走上这条路了吗?」 「我不知道。」 兄弟情谊,江湖仇杀…… 说不上后悔,可也不能说心底没有半点的后悔。 「包皮死的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带着他们几个跟着大b哥,没有进洪兴,是不是包/皮也不会死?」 第614页 「这个还真的说不准。命运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一个小小的变化,都会带来你想像不到的结果。」说完这种装逼的话,林琳轻笑一声,又道「那你没有想过当初若是没有跟大b哥进入洪兴,现在的你是什么样的?」 陈浩南闻言,深深地看着林琳。 「……若是没有跟着大b哥进洪兴,我可能会努力的读书,跟你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努力的向你靠近。 林琳闻言,只是抿了抿唇,抬头看向夜空。 见此,陈浩南将林琳的化妆箱放到礁石不远处,也双手撑着礁石沿跳了上来。 礁石很大,坐上三五个人没有问题。靠着林琳,坐在她旁边,与她一起仰头看着天上的月亮。 在大海边看月亮,月亮尤其的明亮。海风,海浪,带着让人说不出来的暧昧。 在这样的月色下,肩靠着肩坐在一起的男女,总会产生一些化学效应。 听到陈浩南刚刚那句话,林琳也不知道是真的感动了,还是怎么想的,在陈浩南将她揽在怀里,并且吻上她的唇时,并没有拒绝。 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拒绝。 仿佛是一种『随他』的情绪在心底发酵。 这人惦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她也发现了她要是想要完成这个任务,那势必要跟紧这人,然后想办法满足这人。 陈浩南从十四岁遇到林琳后,便一直过着很洁身自好的日子。不过就算是没有经验,巢皮他们家的那些盗版光碟不是白看的。再加上他一个混江湖的,这种事又怎么可能没看过? 亲吻不必教,自学足矣。一吻结束,陈浩南可能也是不想两人的第一次是在一块湿淋淋的礁石上,只将林琳抱在怀里,手掌轻轻地在林琳腰上来回摸。 虽有些心猿意马,不过到底心底深处的那一抹温馨站了上峰。就这么抱着怀里的人,看着往常他并不怎么在意的月亮,心中的不甘与愤怒,悲伤也渐渐的平息下来。 这一次澳门的事,他们是中了靓坤的设计,现在澳门几个赌场被靓坤拿了下来,这不得不说他失去了一次向上爬的机会,靓坤多了一些嚣张的资本。 「昨日下午,靓刊逼走了蒋先生。蒋先生现在去了荷兰,整个洪兴都是靓坤的一言堂了。」亲了亲林琳的头顶,陈浩南有些低落和失望。 「大b哥很看不惯靓坤,现在蒋先生走了,大b哥就成了靶子,处境异常艰难。」 林琳将头轻轻的抵在陈浩南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困意渐渐上来,打了个哈欠,林琳不以为意笑了笑,「靓坤为人阴损,手段过于狠辣。大b哥的性子……呵,大b哥就算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他的那一双儿女多想些才是。」 从陈浩南的怀里仰头看陈浩南,带点青色的胡茬给陈浩南增添了几分男人的味道。 「坏人永远能坏出新高度,让人防不胜防。以靓坤现在的势力,要么蛰伏起来,等待反扑。要么就是真的学一学你们那位蒋先生,来个远走高飞,眼不见心不烦。」 最重要的是人家算计得清清楚楚,最后由你这么一只傻狍子替他解决了靓坤。 只是可怜了大b哥一家四口成了贡品。 陈浩南听出来林琳话中的嘲讽,也听出来林琳话中隐隐带出来的真相,只是,「我十四岁就跟着大b哥,大b哥对我宜父宜兄,我总不能……我想要帮他一起对抗靓坤,替包/皮报仇。」 「你要是真的想要帮大b哥,就应该劝他趁早离开洪兴。」伸出手摸了一下陈浩南的喉结,林琳实事求是的告诉陈浩南,「□□的死,你没有任何证据扯到靓坤身上。再一个,包/皮不过是洪兴最小的卒子,他的命是没办法跟靓坤相提并论的。你要杀靓坤,理由不够。」 第303章 原着中陈浩南弄死靓坤,最主要的原因是靓刊弄死了阿b哥一家四口,这种手段坏了道上的规矩。 『江湖事,江湖了,不累及家中老小。』这是一直被道上人奉行的规矩。 然而靓坤却犯了这个让道上的人都忌讳的事情。 出来混江湖的,就没有哪个没个亲人老小在身后。若是都像靓坤似的朝着大傢伙的家人下手,这日子还能好? 这也是靓坤必须死的主要原因。 像是那些次要的,不重要的,旁人并不会真的在意那些事情靓坤是否真的做过。 现在陈浩南若是因为那些在洪兴的老江湖人眼里微不足道的理由击杀靓坤,那也算是一种以下犯上。 你说靓坤设计害死了你的兄弟? 别说你兄弟是个无名小卒子,就是你陈浩南现在也不是什么大腕,你和你兄弟的命,真心不值钱。 尤其是和靓坤这种洪兴的元老比。 没见人家想要当老大,就能将原来那位蒋天生挤兑到国外去吗? 实力与资歷,辈分与名份。 在这个看不到水和底的江湖,是不可丢弃的东西。 因为刚刚的吻,又因为林琳现在乖巧的趴在他怀里,陈浩南心里满足的同时,也对这个江湖生了几许离开的心思。 林琳的话,就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陈浩南的心里。 但陈浩南毕竟是陈浩南,在他心中忠诚与情义是两样最不可丢弃的东西。 这些大道理,陈浩南也不是不知道。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第615页 在陈浩南的心里包皮的仇不能不报,而大b哥也不能真的不管不顾让他继续以卵击石。 也许,真的可以劝着大b哥跟着蒋先生出去暂避风头。 「……我很庆幸你有自保的能力。」 林琳又打了个哈欠,对陈浩南这话非常的贊同。 「回到香港就劝劝大b哥。既然他对蒋先生这么忠心,总不能看着蒋先生一个人在国外。而且总要为两个孩子着想一下。靓坤那人,手段狠辣,也不像有什么太重的城府的人。他是不会为了更长远的利益,就约束自己性子的人。」 进了这江湖,本就是你死我亡的事。靓坤杀大b哥,杀他一个人不要紧,但却不应该杀了他全家。 转念一想,若是大b哥不死,陈浩南就没有理由杀掉靓坤。说不定就要错过这次出头的机会了。只是这样的出头机会,真的好吗? 若是原着中大b哥不死,是不是陈浩南就会一直开着那间小酒? 也许会,也许不会…… 林琳想了想,还是做出了承诺。「我不想插手太多你们江湖的事情,不过,如果你需要我帮忙,我不会推迟。」 陈浩南听了,又将怀里的人往怀里紧了紧,恨不得将她揉到骨血里。「我从来都知道的。」 听到陈浩南凑到耳边的低语,林琳勾了勾唇角,使坏的在他下巴上咬了一口。 不轻不重,却勾得陈浩南小腹胀疼,摁着怀里的人,又是亲了又亲,吻了又吻…… 唿吸就打在脖颈间,让林琳总想要朝旁边闪躲。陈浩南看着林琳的小动作,恨不得就在这里做些什么。 只可惜……天亮了。 又与林琳在礁石上耳鬓厮磨了一会儿,见天空渐渐泛白,海边也有了行人。陈浩南便拉起林琳跳下礁石。 俩人找了一家早茶铺子,用了一些早点,便坐船回了香港。 站在甲板上,任由海风吹在脸上,飞扬的髮丝,有她的,也有身边这个男人的。 林琳看着与自己一样都长风飘飘的某人,心中不禁有些囧然, 回到香港后,正是早上九点多的样子。陈浩南送林琳回了起名为安苑的那栋楼。将林琳压在墙上又是亲吻不断,最后带着浓浓情热的声音小声的在林琳耳边说了一句晚上等他。 林琳双手搭在陈浩南的肩膀上,听着他浓重的喘息与话中的期待,垂下眼帘,轻轻地点了点头。 没有拒绝。 男女相爱做些亲密的事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传承,既然她也想要他了。那她不认为自己还有矫情的必要。 由着陈浩南将额头抵着自己,在那里调节唿吸,顺便合上小雨伞。林琳又有些不厚道的想要撩他了。 想到那个时刻准备做恶的靓坤,林琳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放陈浩南去干正事了。 …… 陈浩南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林琳没给他自己家里的钥匙,再有担心打扰到林琳休息,陈浩南手抬了抬,半晌没有敲下去。 立在门边缓缓的靠着墙坐了下来,一腿伸直,一脚曲起,颓废的坐在林琳门口抽起了烟。 门口坐了这么一个大活人,林琳要是普通人自是不知道。可自家门口被林琳施了不少的魔法,又如何能不知道? 看着身上短到膝盖以上的吊带睡裙,林琳顺手拿了一件大披肩披在身上走了出去。 打开房门,林琳由上至下的打量着一天没见人的陈浩南,身上的酒气和烟味重得很,也更男人。 房门打开,南仔由却下至上打量着一天没见着的心上人,站在灯光下,仿佛会发光。身上淡雅的香气,让他沉迷。 林琳:…… 陈浩南:…… 相对无言,空气变得火热起来。 用手将菸头在地面上摁灭,陈浩南一边站起来,一边火热的看着林琳。 林琳搓了搓手臂,朝陈浩南笑得很是妩媚。 兇狠的上前,将人抱到怀里。然后有别于脸上表情的却是极温柔的吻落在那张红唇,在将人亲到窒息前,陈浩南伸手将人打横抱到怀里,带着林琳大踏步的走进了屋子。 林琳挥一挥手,身后的房门轻轻地关上了…… 虽然两人都是原装货,但彼此却都不是什么都不会的人。陈浩南用他从小再巢皮家里看的光碟以及在洪兴夜场那里观摩来的理论知识,可有内涵的跟林琳探讨了一夜的深度沟通。 …… 第二日,俩人都起来晚了。 陈浩南抱着怀里的女人,心里说不出来的满足。 传唿机叫了一早上,陈浩南才有心思去理会。靠在床头,本想要抽根烟,却想到昨夜林琳见他抽菸便撵他离开的事情。 还好他菸瘾并不大,不抽也没啥。看一眼林琳,陈浩南笑得极温柔。 烟是什么玩意,回头……戒了。 腻人的又趴过去,朝着林琳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亲了亲,这才拿起床头的传唿机和坐机电话,准备回个电话。 电话自然是打给巢皮的,他们铜锣湾好几个场子,都被靓坤派来的人接手了。 巢皮问陈浩南现在人在哪,这事又要怎么办? 陈浩南想了想,只问了一句大b哥知道了吗? 「知道,大b哥就在其中一个场子里,靓坤的人就进去了……」 陈浩南拿着电话,双眼却看向床尾那面墙上挂着的一幅水墨画。 第616页 那画上是一个古装女人的背影,在落叶缤纷的桃花树下,举着横箫吹奏的一幅画。 直觉的,陈浩南便觉得画上的这个女人是林琳。 看着这幅画,又让陈浩南想到了多年前第一次见林琳吹箫的场面,仿佛就在昨日。 那时的他,想要靠近却不敢靠近。现在的他,却可以将人狠狠的压在身下,抱着宠着疼着。 「南哥?」巢皮说完话,等了一会儿也没见陈浩南吱声,不由的催促的叫了一声。 陈浩南回过神来,声音里有着明显的冷静以及不易让人察觉到的冷漠,「……洪兴是十二话事人的管理方法,那天的事情你也见到了,除了大b哥外,其他的人都是支持靓坤上位的。蒋先生都没有办法,大b哥……」陈浩南没有说下去,只是拿着电话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事无论如何都是大b哥要吃亏的。 巢皮比包皮要聪明和冷静,他们与靓坤的矛盾要从十多年前算起了。虽然弟弟死了,他恨不得杀了靓坤,但巢皮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再有任何事情了。年迈父母的悲痛和无声的谴责牵挂已经让他对这个江湖有了退缩之意。 而且他还有小敏。 所以想要报仇,一定要在准备万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否则他宁愿再继续等下去,等到最合适的时机到来。 又说了两句,陈浩南便挂了电话。 林琳被他们俩的电话吵得睡不着,也翻了个身拥着被坐了起来。 「天欲使其疯狂,必先会让他张狂。靓坤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必是要干出不小的事。等他犯了众怒,许是不用你出手,也能让他自食恶果。」前儿晚上在澳门,林琳就是一夜没睡。 昨日白天又因为编辑部那边有些事情和翻译用语需要进一步沟通,林琳一直忙到傍晚才回来。 之后又与陈浩南折腾到今天早上,铁打的身子也困得很呢。想到身边的男人跟她也差不多的行程,却依然兴致勃勃,一时让林琳着实敬佩。 「东兴虎视眈眈在侧,也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伤了洪兴的根基。」 「那就祸水东引,大家一起打消耗战就是了。对了,大b哥决定了吗?」 陈浩南嘆了口气,将昨天的事情告诉了林琳。 陈浩南去找大b哥了,想要劝他全家离开香港。只是大b哥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自是不甘心放弃这么多年打拼的局面,因此昨天晚上的时候,陈浩南回来的时候心情并没有多好。 林琳听了倒是觉得这人纯粹是在作死呢。 男人要是作起死来,谁也拦不住。既然这样,那还不如让大b嫂带着一双儿女先移民到国外,或是那些靓坤伸不到手的地方。 想到这里,林琳也不再管他们江湖那些事了,反而说起了旁的。 她给小敏和巢皮送了一套小敏喜欢的家俱,并且特别仗义的送了一套大红喜被。 纯手功精緻刺绣和现在已经绝版的好料子,算是还这么多年让小敏阿婆给她熬的老汤。 还有小敏的小超市就要开业了,她僱佣的那个保洁阿姨无儿无女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伴,林琳也将那个老大爷一起僱佣了过来。 老俩口负责这栋楼的卫生,和负责晚上值夜,接接快递报纸什么的。 听林琳说着这些安排,陈浩南只专注的听着,时不时的亲上一口。过了一会儿,陈浩南看了一眼手錶,又将人抱到怀里,问她饿不饿,想吃些什么。 随便说了两样,陈浩南便打电话叫了外卖。 林琳见了,从床上起来,直接进了浴室准备好好清理一下自己。 哪知道陈浩南挂了电话竟然又走了进来。跟着林琳挤在浴室里『一起』洗了个澡。 最后洗得两人腿都软成了面条,这才不再折腾。 下楼去取了外卖,无视了保洁阿姨八卦的眼神,陈浩南肾虚的坐着电梯从一楼去二楼…… 与恋人呆在一起,有的时候也并不是一味的浪费金钱,林琳看着迟来的午饭,觉得至少她用自己的亲身经歷反驳了这句话。 泥嘛,好歹省了一顿饭钱。 第304章 吃过午饭,陈浩南便离开了。林琳看着乱七八糟的卧室和卫生间,摇头轻笑,挥了几下魔杖。 随着几道彩光过去,室内又恢復了整洁。 看了一眼时间,害怕晚上走了困。于是喝了一瓶提神的魔药,林琳便收拾了自己出门去了。 到了楼下,就看见小敏的小超市那里,上了不少的货。分的区域也很多,看了一眼竟然还有卖内衣和袜子的柜架,林琳看着玲琅满目的商品,也挺为小敏高兴的。 小敏正在那里理货,看到林琳来,笑着朝林琳招手。 「那,合了你的生辰八字,这是最近几个开市的吉日吉时。」走到跟前,林琳将手里拿着的那个红笺递给小敏。 小敏双手接过,认真的看着林琳给她推算的几个吉日,看过之后,选了一个下周六的日子告诉林琳。 林琳点头,笑着说那天会让人送花篮给她。 小敏笑得可高兴,也不理货了,顺手从旁边拿了两瓶饮料拉着林琳去了超市门口的椅子处说话。 这个超市是有两个门,一个朝院子里开,一个是临街的。 小敏拉着林琳便走到了临街那边的门口,看着林琳笑得很暧昧。 第617页 林琳如何不知道小敏笑什么,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转头说起了旁的。 身上都是放纵的痕迹,小敏又不眼瘸,自是知道哪来的。再加上那会儿陈浩南离开的时候,可也到她这里晃了晃呢。 小敏一直觉得林琳一个人生活特别的孤单,觉得她和陈浩南磨了那么多年早应该在一起了,现在看到他们终于走到一起,也真心为她高兴。 当然了,因为大环境的原因,小敏并不觉得混江湖的男人有多么不好。 俩人说着说着就说起了小敏的婚事,因为包皮刚没,所以婚礼的事,还要再等一些日子。后来又说到了去台湾的山鸡,俩人对他其实都没啥好感。 花心好色的男人,在女人眼里真的就是渣仔的典型。小敏列是生怕山鸡带坏了巢皮。 时间过得很快,陈浩南自那日后便带着他为数不多的行李搬到了林琳那里,至于他当初要租下整个三楼的话,也仿佛从来没说过一般。不过三楼的房子已经是两套改成一套的大房子了。 小敏想了想,便与巢皮商量了一下,将自己的阿婆和巢皮的父母都从老屋接了出来,他们一起租住了三楼。 本来每一套都是两室两厅两卫的房子,现在三楼又是两套合一的格局,住下他们五人倒特别的宽余。 对于小敏的这个决定,林琳觉得要是不担心以后的婆媳问题,住在一起也挺好。而且小敏之后要开店,若是有公婆一起帮忙,连工人都省了。小敏的阿婆还可以帮忙做做饭什么的。 见到大家都住到了一起,大天二也游说了他爸妈也跟着搬到了一处住。就住在了四楼原来小敏准备当新婚的那套。 再之后,大b哥脑子里的浪终于退了潮,麻利迅速地将自家老婆孩子送出国。 小敏的小超市开业那天,倒是很热闹。鞭炮,舞狮,以及一熘的花篮看起来极像样子。尤其是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铜锣湾,这里是洪兴的地盘,又有陈浩南和大b哥在,一般小混混是不敢到这里闹事的。 不但没人闹事还能省下一笔保护费。 靓坤倒是带着人来闹事了,不过他们来了之后却是在大家一脸懵逼的情况下在街上转了许多个圈就离开了。 一群人就站在小超市的门口等着他们过来挑衅,然后就看见靓坤一行人,左转一圈,右转一圈的就是不过来。 「这犊子什么意思?故意找茬来的。」大天二看着靓坤在对面转圈,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气不过的骂了一句。 人家开业,他偏跑对面转圈,这不是将客人的注意力都引走的意思吗? 大b哥看着靓坤等人,眼里也带着几分不解,「真不像是靓坤的行事风格。」 陈浩南握着林琳的手,轻轻地捏了两下,见林琳转头看他,眼中带了询问。 林琳点头,扬了扬小下巴。 陈浩南不禁一笑,心中又是得意,又是放松。 现在靓坤势大,林琳有这种神鬼莫测的手段,他也能放心些。 ……就是放心的太早了。 陈浩南知道『鬼打墙』什么的,还是不要说出来,以免给林琳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这边所有人先是傻傻的等着靓坤过来闹事,然后再囧囧的等了一会儿后,发现人家是『真心』只是想要抢开业的风头后,便『切』了一声,回了超市。 今天开业,但来的人却没几个道上的。于是几家便商量了一下,就在院子里弄了个烧烤和由小敏未来公婆做的几个菜大家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 他们这些人里,除了大b哥算是有些个陌生,其他的都是多年的老邻居,大家都不陌生。 就算是林琳,也与他们是极熟悉的。 玩闹了大半天,众人收拾了院子,小敏又将小超市交给未来公婆帮忙看着,一行人晚上又跑到酒里疯玩了半宿。 以前这样的场合,林琳都是很少参加的。 又闹,又吵的。 不过今天,她做为陈浩南的家属以及小敏最好的闺蜜倒是不好缺席了。 这个酒也是洪兴的场子,大家进去后都没有客气,点了酒,饮料以及水果零食便坐下来说笑打闹。 林琳吃着水果,偶尔喝上一点啤酒,坐在那里很安静乖巧。 陈浩南与大b哥喝了些酒,又划了几下拳便走到林琳身边坐下来,「是不是很闷?」 小敏与巢皮正在舞池里跳舞,他虽然在与大b哥说话,却时不时的关注着林琳这边。 林琳摇头,「还好了,听你们说话也挺有意思的。」顿了顿,抬头认真的看陈浩南,「你别多想,我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人。若是呆的没意思,我就提前走了。现在这种情况就是,我在家里呆着也没什么意思,那还不如跟你们出来,就当是……看电影了。」 现场版的。 陈浩南:「……」 凑到林琳跟着,小小的咬了林琳耳朵一口。不过听她这么说,倒也不担心她会觉得闷了。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大b哥也端着酒杯过来了。 「你嫂子也不习惯这样的场合,要是你嫂子在香港,你们倒是有话聊。」大b哥举了举酒杯,林琳与陈浩南都拿起手边的杯子与他喝了一口,等这口酒喝下去,大b哥又说了些话。 林琳看着大b哥这样,也知道他这是想老婆孩子了。不过没办法,谁让他过得就是刀口舔血的生活呢。 第618页 「国外的教育和生活环境都比香港这里好一些。香港发展的太快,人口也越来越多。」 大b哥点头,「是呀,香港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了,学校里的功课说是也比国外的多。小孩子上学也好辛苦的。我儿子在香港半年都没有长个,去了国外才几天功夫就涨了五厘米……」 对于林琳,大b哥其实比陈浩南看得还透,这姑娘不简单,虽然不知道都有什么,但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翻译。 听到大b哥这么说,陈浩南又热情的邀请大b哥搬过去大家一起住,也好有个照应。 大b哥想了想,还是摇头拒绝了。 说话间靓坤便带着个女人,身后一帮子马仔过来了。 见到大b哥与陈浩南都在跟林琳说话,眯着眼打量林琳好几眼。然后脸上露出一种让人一看就特别阴损的气息。 陈浩南转身将林琳挡在身后,脸上的表情也是冰冷一片。 靓坤的神色,林琳自然看到了。被陈浩南挡在身后,看着陈浩南的背影,林琳一时起了促狭的心思,借着酒里闪炼的灯光,悄悄在靓坤的身上伸了两个魔法。 一个是禁言的魔法,一个则是先打了一个内力在靓坤的膝盖上,让他朝着他们跪下来,之后又是一个简版石化咒。 于是就在大b哥与陈浩南满心警惕准备与靓坤你来我往的来一段时,靓坤张着大嘴就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干脆利落,毫不迟疑。 大b哥:…… 陈浩南:…… 目瞪口呆,有木有? 本来在靓坤走过来的时候,这里的气氛就已经到了一触即发了。然后鼓起的汽球一下子就破了。 一时间场面尴尬极了。 巢皮拉着小敏过来的时候,就见到靓坤跪下来的那一幕。 跪错人了? 要跪也要跪他或是他爸妈才行呢。 呃…… 不对,重点是靓坤为什么二话不说的就跪了下来? 难道是良心发现? 真没看出来,他竟然还有良心这种玩意。 于是本来想要奚落靓坤一番的众人面面相窥后,便由着大b哥带着走了。 大b哥走过靓坤身边的时候,长嘆了一口气,「算了,以前的事,一笔沟销了。」 靓坤:…… 林琳回头看了靓坤一眼,满意的跟着众人离开。 除了没有唱征服,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相较于林琳的好心情,靓坤的心情已经不知道要如何来说了。 今天一天,就跟撞了邪似的。 一早带着兄弟去找茬,明明看见了那家小超市,可是怎么走都走不过去。最后只得一肚子气带着兄弟们回了场子。 等到回了场子,喝了一顿闷酒,这才又出来的。 谁知道刚走到这边,话还没说呢,就莫名其妙的哑了,然后膝盖一疼,他就跪了下来,再之后除了眼珠子能动,浑身上下都动不了。 真是太邪门了。 众人离开了酒,大b哥便与众人告辞回了自己家。而林琳便被陈浩南牵着手回了安苑。 因为陈浩南与林琳走在众人最后面,所以众人并没有注意到陈浩南脸上的表情。 一直到家,众人才发现陈浩南与林琳之间的气氛非常的古怪,众人也不敢打扰他们只看着他们牵着手走着楼梯回二楼。 一进屋子,林琳就甩了陈浩南的手,脸上带着一种距人千里之外的笑容,「怎么,怕了?」 陈浩南点头,摸了摸衣兜,发现里面并没有烟,只得找了一块柠檬味的水果硬糖吃了起来。 第305章 自从林琳知道陈浩南准备戒菸后,家里就多了许多味道重的水果糖。 像是柠檬糖,榴槤糖,都被装在几个玻璃小碗里放在房间的各个角度。 陈浩南每次想抽菸的时候,就会拿上一颗糖,用嘴里的糖沖淡想要抽菸的感觉。此时心烦意乱,更是要靠这些糖压一压了。 一块糖沖淡了嘴里的酒味,却沖淡不了心里的苦涩。 倚着沙发背,陈浩南双手叉在裤兜,一脸复杂的看着林琳。 本来还有点小生气,可看着林琳说完那句话就无视了他。无论是洗澡换衣服还是打开电脑收邮件,都仿佛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似的。 心里又委屈,又有些……害怕。 怕她再像以前那样,明明就在身边,却仿佛怎么也走不近。 唉,那神鬼莫测的手段,他连怕一下,她都不高兴吗? 难道他都不能怕的? 可他是真的害怕呀。 这样的手段,若是她以后存心躲自己,那他岂不是要跟今儿早上的靓坤一般,明明近在咫尺,却只能在原地转圈圈。 想到这种可能,陈浩南就更害怕了。他宁愿她气得打他骂他,也不想她躲他。 林琳他们家的卫浴间分了干湿两用的。毕竟一个人住,那是怎么奢侈怎么来。 专门的洗衣晾晒间,专门的浴室,专门的卫生间,还有衣帽间,书房等等都分得的非常清楚。 时间不早了,林琳将今天穿的衣服洗了,之后又洗了澡,此时一边从浴室往外走,一边擦头皮。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陈浩南。走近卧室后,还不等陈浩南跟进去,又转身走了出来。 手里抱着一个枕头和一床被子出来,之后对着陈浩南一笑,然后在陈浩南愣怔之即,将枕头和被子都塞进陈浩南的怀里,后退一步,当然陈浩南的面将卧室的房门关上。 第619页 砰~ 陈浩南:「……林琳~」 他不就是点了个头,诚实的表示自己也会害怕,这女人就将他赶出了卧室,太,太无情了些。 手握门把,轻轻地往下压,门很轻松的就开了。 见此陈浩南心中一喜,不过想到白天靓坤转圈的事情,又小心的迈了进去,一直到将枕头和被子放到床上,才放下心来。 有本事的女人果然会让男人患得患失。 她要是想存心躲你,你是怎么都找不到她的。 林琳闭着眼睛在床上假寐,陈浩南的动作只让林琳勾了勾嘴角,仍是背对着门侧躺在那里。 陈浩南深吸口气,就想要上床,奈何林琳一句『不许弄脏我的床』,生生止住了陈浩南的动作。 陈浩南准备去洗澡,可是刚走两步,又转了回来。转到林琳那侧的床边俯身看着林琳,见林琳仍是闭着眼睛不看他。抿了下嘴,蹲下来,「我洗完澡还能找到卧室?」 听到这话,林琳噗嗤一声便笑了。 没好气的瞪了陈浩南一眼,催促着他去洗澡。 一身的汗味,酒味和没抽菸也熏了一身的烟味。 洗了个战斗澡,陈浩南看了一眼脱下来的衣服,不耐烦的抱到洗衣间堆在了洗衣间里的脏衣篮子里,然后围着一条大浴巾就兴沖沖的回了卧室。 等到终于解了浴巾,挤进林琳的被窝,陈浩南才松了口气。 伸手将林琳抱到怀里,亲了亲她带着花香的头髮,「真怕你哪一日就让我再也找不着你了。」 「不怕哪一天,我也让你跪着唱征服?」 陈浩南轻轻一笑,低沉的笑声带着一种异样的情愫,「那要看跪在哪里了。」比如说,床上,你身边,跪上一夜都没有问题。 听出陈浩南话里的不正经,林琳恨不得一口咬死他。在他身上轻轻挠了一下,林琳便对这个话题失去了性趣。 「你今天……太过冒险了。」深吸一口气,陈浩南将靓坤认识泰国某个部落的巫师的事情说了。 林琳闻言,也觉得自己今天有些冒失。仗着魔法和学来的天师手段就不将反派当豆包了。 反派总能坏出你能想到的地步,这一点确实是不能不防。 「遇见你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从来没有想过旁人。」紧了紧怀里的人,陈浩南有些感伤,「我希望你能陪着我,我也能陪着你一起变老。答应我,别再去做那些冒险的事。」 「若是没有记错,我们认识那会儿,你才十四岁?」十四岁的男孩想过要结婚?骗谁呢。 陈浩南被林琳的话一时怼得不知道说什么了,狠狠地在林琳的脸上亲了一口,「是,我从那会儿就想要你了。等……我们就结婚。」 闻言林琳伸手抱住他的腰,好半晌才回了他一句,「……你是我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理由,我的任务便是要让你幸福长寿。」 听到这话,是个男人都要感动的心肝乱颤了。 于是哪怕夜已经深了,这二人也用体力沟通了一遍对彼此的渴望。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琳看着已经沉沉入睡的男人,在他的穴道上飞快地点了两下,然后才从这个男人的怀里爬出来。 她得去找靓坤,让他忘记昨日的诡异事件。 离开卧室,使了一套魔法便幻影移行去了靓坤所在的地方。 昨日林琳其实是留了心眼的。打在靓坤身上的魔咒在他们离开酒没多久后便解了。但跟踪魔咒却要作用许久。她今天之所以去找靓坤,目的便是不想让他记得昨日的事,省得他再去泰国找那些下降头的巫师们。 关于泰国的降头术,林琳内心深处也有些打憷。 她自己倒是不怕,可她害怕靓坤将手段使在陈浩南身上。 江湖人打打杀杀很正常,想要弄到陈浩南的头髮,指甲和血液这种东西也极为便宜。 林琳家里有清洁咒,掉落的头髮和脏物会及时被清理干净,可其他地方却不是这般。 想到这里,林琳从靓坤那里回来,便幻影移行去了他们原来住的筒楼那里,陈浩南之前一直住在这里,现在这里也还有不少他的东西,林琳有他这里的钥匙,是陈浩南给她的。 当然,就算是没钥匙,不过一扇门,也是拦不住她的。 进了屋子后,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了一个密封饭盒,之后挥舞着魔杖将陈浩南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施了缩小咒,依次放进了饭盒里。盖上盖子,又装进了空间里。 之后林琳环视了一圈这个空空如野的老旧屋子,又是一阵魔法施下去,将所有陈浩南生活的气息全部清除干净,直接让这屋子新的仿佛从来没有住过人。 满意的巡视一圈后,林琳换了门窗,又施了恶意驱逐咒这才离开这屋子。 在街口买了点早餐,然后拎着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陈浩南正好刚起床。见林琳手里拎着的方便袋,便以为林琳去买早点了,并没有多想。 对坐吃了早餐,陈浩南便出门了。林琳则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开始每一天的工作。 林琳每天会翻译几个小时的文献,之后的时间打坐练功或是拿起针线绣些什么东西,有的时候也会练习书法,总之日子过得非常的轻松写意。 现在小敏与林琳住的近了,林琳每天也会抽些时间去找小敏聊天,或是看一看大天二的父母种在院子里的小菜长势情况。 第620页 小敏自从开了小超市后,时间倒比以前上班时多了许多。时常会将店面交给家里的老人看着,然后拉着林琳去逛街。 到了这个时代,林琳的服装一般都是自己设计自己缝纫。不过她也会偶尔买上一些看起来不错的料子存在空间里。 林琳的手艺比小敏的阿婆还要精湛几分,小敏一直佩服林琳做衣服的好手艺,也时常会在看店的时候按着林琳教的方法做些布艺,不过终是耐心有限,静不下心来就是了。 陈浩南每天都带着巢皮和大天二早出晚归的,有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身的伤回来。为此,林琳特意将一楼大厅收拾出来一间,专门给他们三个用。省得一身伤,或是一身破衣烂衫的回家,再吓到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们。 一楼除了这个房间以及那对林琳僱佣的老夫妻居住的套房外,其他的都是大玻璃的房间,里面都快成了老年活动中心了。 山鸡虽然去了台湾,但陈浩南还是说服山鸡的家人也搬到了这里。房子就在大天二隔壁。 于是一帮老头老太太们,直接占据了林琳这栋楼最好的一层。 麻将桌,象棋坐,还有茶域……竟然还弄了个小厨房,几个老太太时常在这里一边看电视一边学电视里的美食节目如何做菜。 林琳这栋楼,上面还空了几层。这帮子没啥事干的老头老太太们都极热心的要帮着林琳将单元租出去。 林琳花销不大,也不差钱,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先空着。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陈浩南与巢皮等人也跟着大b哥一直在给靓坤添堵。不过靓坤现在如日中天,跟本不是大b哥能撼动的。 最后大b哥可能是想老婆孩子或是也不愿意再费心留在香港跟靓坤对着干了,便准备出国找老婆孩子去了。 不过大b哥到底不是什么好男人,虽不如山鸡好色,但也不会亏了自己下面的『兄弟』,在情人家里过夜的时候,直接被靓坤摁死在浴缸,弄成了白条鸡。 死的不要不要的。 林琳在知道大b哥的死讯后,冷冷一笑。心中极为不耻的骂了一句活该。 背着老婆偷腥就是这个下场。 大b哥家里有恶意驱逐咒,他身上也有林琳给的护身小物件。然而他偏偏在出国前一夜跑到情人家里去『告别』。 这命绝对是他自己作没的。 不值得可怜。 陈浩南也从林琳那里知道了大b哥本来可以避开的死劫,却因为这种事情没了性命,一时间倒是沖淡了不少难过。 这真是黑道版男人不能出轨最真实的案例了。 ╮(╯▽╰)╭ 可能也是大b哥死的不太光彩,陈浩南几人谁都没有想过要请林琳帮忙见一见大b哥的魂魄。以免见面时太尴尬。 大b哥的老婆带着两个孩子从国外回来了。可能是因为大b哥已经死了,再加上大b哥的葬礼上,人来人往的,靓坤也没了对这娘仨动手的心思。 在大b哥的葬礼上,靓坤特嚣张的来了。虽然被林神父踢了一脚,但那一脚却没将他踢死。 等到大b哥下葬,又将大b哥的家属重新送上出国的飞机后,林琳看着天上的越来越远的飞机,扭头问身边的陈浩南,「要给大b哥报仇吗?」 陈浩南点头,很坚定地说道,「要的。」 无论大b哥怎么死的,这个仇必须报。 「我跟了大b哥十一年,这铜锣湾除了大b哥就是我陈浩南的。想要成为铜锣湾的话事人,还要坐稳这个位置,就必须杀了靓坤替大b哥报仇。」转头看向远处,陈浩南又轻轻地说了一句,「包皮也死了一年多了。」 他们终于有了动靓坤的理由。 第306章 说起报仇这事,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件事。 在大b嫂出国的那一天,山鸡就回来了。 带着他那帮从台湾带回来的打手找到了陈浩南。 山鸡带人回港,若是在原着,那就是雪中送碳。但在这里,也不过是锦上添花。 澳门那件事情,虽然陈浩南『出师不利』,却并未因此被逐出洪兴。之后又一直跟着大b哥管理着洪兴在铜锣湾的堂口,等到大b哥没了以后,整个铜锣湾虽不能说是陈浩南的天下,却也一直在他的掌控范围内。 也因此,山鸡的回归除了让家里的两个女人皱眉外,并没有带来太多的改变。 林琳与小敏都不是道上混的,所以对于男人的贞操看得『非常重』。 她们的男人要是敢在外面胡搞,她们是真心希望这个男人早死早超生的。 从小就是一起长大的,陈浩南和巢皮等人哪还能不知道这俩丫头啥心思性情。尤其是小敏醋劲大,林琳还是个武力值相当高的女人。 对于不正确对待男女关系的人,比如说山鸡。林琳与小敏就非常明显地表现出对山鸡的鄙夷以及每次看向山鸡都是一副看渣仔的眼神。因此在这种事情上,山鸡再怎么不受女眷待见,陈浩南等人也没想过要帮着说两句好话。 因为这种时候,是不能讲什么兄弟义气的。若是因此被误会,他们岂不冤枉? 在潜移默化之下,林琳二人的态度也让他们知道想要家庭和谐,在外面的时候必须要繫紧裤腰带。 大b哥的死因一出来,林琳与小敏那一脸鄙夷以及大b嫂听说了前因后果都不准备带着孩子参加葬礼时的愤恨。 第621页 更让陈浩南与巢皮知道了女人的容忍度。 有的时候,你可以坏事干尽,就是不能干一丁点与色有关的事。哪怕只是暧昧,在女人心里也是一件不可饶恕的事。 因为每次吵架的时候,都会被反覆想起以及提起…… ╮(╯▽╰)╭ 在林琳与小敏冷漠的说着大b哥活该的时候,陈浩南带着巢皮和大天二开始低调地计划着给大b哥报仇了。而林琳与小敏则是一种不贊同也不反对的冷态度。 再加上大b嫂走的毫不犹豫,也让几个男人心里对大b哥的死,在感情上少了几分伤痛。也正是因为如此,也让几个男人在制定復仇计划的时候更加的理智客观。 这一日,男人们都不在家,老头老太们正在一楼的活动室排演团契的节目。林琳日常无事便下楼找小敏说话。 小敏一边敲计算器算帐,一边与林琳说着她有了身孕后,总是会无缘无故的委屈和发脾气。 林琳自是明白怎么回事,于是一边开解小敏这是孕妇正常现象。一边用曾经的经验教导小敏分散注意力。 当然了,林琳也说了,无论是委屈还是发脾气都可以朝着她男人使。谁让肚子里的娃也有他的一份。 他们不用怀孕,也不用生产,受点折腾,那还不是应该的。 小超市临街的那面,有个落地窗,窗边放着一套漂亮的欧式桌椅。这是林琳贊助的,因为往常这套桌椅也就林琳和小敏一家会用到。 今儿也是如此,林琳与小敏坐在这里。一边与小敏分享经验,一边搅动手里的咖啡。 小敏好不容易从小超市的帐里抬起头,喝了一碗她婆婆特意给她熬的汤水后,张嘴要对林琳说什么,但却顿住了。 林琳抬头看她,又顺着她的视线转头看自己的身后。正好看到混混模样的几个男人正抓着一个穿着学生校服的女生。 林琳见此,脸上的表情就有些个冷。 「我记得咱们家这片都是洪兴的地盘?」 姐儿平生最厌恶的就是这种事。陈浩南手底下要真是这么一群人,那就别怪她心黑手狠帮他管理帮派的事务了。 小敏点了点头,然后又摇头道,「那几个男人不认识,看起来有些眼生。不太像是铜锣湾洪兴的人。」小敏以前经常跟着巢皮去洪兴的场子里约会,见过不少洪兴的人。她看这几个男人面生,便觉得要么不是洪兴的,要么就不是铜锣湾这片的。「不过那个女学生,我认识。就是咱们老房子前楼方家的小女儿。」 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没有丁点印象。 小敏见此,便知道林琳没注意过这家人,于是又进一步对林琳说起这个方家。 「方家的这个小女儿,叫方敏。我以前听人说起过,这个方家原来是顶有钱的人家。不过方爸爸被人打成了傻子,他们家就破产了。最后方爸爸的第二任老婆便带着方爸爸和方家的四个儿女一起搬到了咱们那片。 方家的大姐方芳,也许你能有些印象。就是时常掐着腰站在路边骂她哥不上进的那个小辣椒。」 林琳听小敏这么说,倒是有点印象。不过印象并不多就是了。但甭管有多少印象了,看到一个小姑娘被几个流氓混混强拉着带走,这种事情,林琳没本事的时候,都会想办法帮忙报警。现在有本事阻止,自是不会浪费国家资源去报警了。 于是让小敏别出去,林琳便站起身走了出去。 几步走到方敏与那几个混混跟前,听到那几个男人硬拉着小姑娘说些流里流气的话,林琳深吸一口气,笑得极灿烂地对着那个明显是混混头的男人说道,「你们这是在玩什么,能不能带我一起玩?」 林琳多漂亮呢。加之那一身打扮和不俗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丁益蟹一见林琳就是眼前一亮。不过转瞬间便又觉得林琳看起来好面熟。 林琳与陈浩南正式交往以后,除了在小敏的小超市开业,结婚以及大b哥葬礼的时候与陈浩南出双入对过,其他的时候,俩人几乎没有在人前出现过。 也因此作为中青社话事人的丁益蟹也只在大b哥的葬礼上见过一次林琳。而那个时候,又是一晃而过,印象并不深刻。 听到林琳这么问,丁益蟹这个色中恶鬼自以为风流的一笑,便要上手拉林琳。 林琳轻巧的躲闪了一下,便避开了丁益蟹伸过来的手。「我们去那里?」歪头指了指不远处的胡同,林琳一边说一边用小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 丁益蟹咽了咽口水,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林琳又抛了一个媚眼给他,然后上前拉着吓得脸都白了的方敏朝着那个胡同走去了。 方敏的手冰冷冰冷的,可见整个人都已经吓傻了。林琳转头朝她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对这个小姑娘的胆小又有了更深一层的认知。 这么胆小的姑娘,连唿救都不敢。若不是她今日碰到了,说不定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斜了身后的丁益蟹一眼,林琳觉得这种喜欢占女人便宜的男人,就是『肉』太多了。 走了几分钟便走到了林琳手指的这个胡同,一等他们都进入胡同,林琳才伸出手指轻轻地在胡同口划了一下。 一道忽略咒便在丁益蟹不知不觉间放了出来…… 之后的事情,也不用太细緻的描述。因为林琳是不会让这几个男人好过的。 第622页 打断这几个男人第三条腿,那是必须的。之后又在丁益蟹的咒骂中报了洪兴陈浩南的名字,让他们想要报仇只管去找陈浩南。 「呸,贱人。真以为自己在骗傻子?」丁益蟹看着林琳牵着吓傻了的方敏离开胡同后,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了地上。 丁益蟹才不相信林琳会是陈浩南的女人。要真是陈浩南的女人,会让他们不服去找陈浩南报仇? 正常人都不带干得出来这种坑自家男人的事? 想到这里,丁益蟹第一个反应就是林琳可能是陈浩南的敌人,不然不会在阉了他们几个人之后,报陈浩南的名字。 没错,林琳阉了丁益蟹。 因为林琳在将丁益蟹等人的胳膊腿打断后,特意用魔法查看了一下这几人的记忆。 当林琳从丁益蟹的记忆里知道了丁益蟹的身份以及他曾经干的坏事和以后会干出来的事情后,毫不犹豫的阉了这男人。 这男人不但是个色中饿鬼,他特么还是个有脏病的。 与其让他继续将病源传给旁人,还不如直接废了他省心呢。 …… 牵着方敏一边往小超市走,一边想着自己出现的有多及时。 她是真心没有想到她所在的世界不单单是古惑仔,竟然还有大时代。想到身边的小姑娘,竟然会死的那么悽惨,林琳铁石一般的心肠,也有些不忍心了。 朝着小心偷瞄自己的方敏温和的笑了笑,见她仍是有些害怕的样子,林琳也非常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竟然在那样的情况下还可以将一个小姑娘养得这么纯净。 这样的姑娘,真的不适合留在这种地方。 小姑娘一路也没敢反抗的跟着林琳走,这让林琳更加的纠结。将人领到小超市,小姑娘在见到小敏的那一剎那,眼中瞬间亮了起来。 「小敏姐。」 声音轻轻软软的,这声音让林琳听了,都想要好好的欺负一下她呢。 小敏早就顺着窗户看到林琳跟着一帮人走进了胡同。然后手里拿着电话,心里还算了一下时间。 若是林琳没在三分钟之后走出来,小敏就打电话到他们家不远处的洪兴堂口,让人去支援林琳。若是林琳走出来了,那便罢了。 林琳这一次是小敏挂断电话后才从那里走了出来,这也让小敏有些担心。扶着腰站在门口处,听话的没有离开小超市林琳划过的范围。 在见过林琳领着方敏朝这边走回来的时候,小敏又转身去打电话,让洪兴堂口的人不用过去了。等挂了电话,林琳与小敏就进了超市。 方敏见到小敏,终于松了一口气。看一眼林琳,轻轻地使了一点点力气,将手从林琳手里拉了出来,见林琳没有生气,便小跑着去了方敏跟前。 她今天都快要被吓死了。 方敏靠着小敏还没说话,林琳也只是坐回了刚刚的椅子上。陈浩南就带着他的那帮兄弟回来了,「出了什么事?」 第307章 陈浩南与山鸡几个人正在堂口里间说话,就听到外面的人急吼吼冲出去的动静。走出去一问情况,才知道是小敏打电话过来,听到林琳有危险二话不说的也朝门外沖。 可没等陈浩南几人跑出堂口,小敏的第二个电话也打了过来。于是陈浩南几人便回了小超市。 洪兴的这个堂口与林琳他们家这栋物业非常的近,近到抬脚就能到的距离。看着奔回来的几人,又听陈浩南紧张的问话。林琳喝了一口不动声色间用魔法加热的咖啡,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去院子里,你们几个往这里一站,还以为是h社会收保护费的呢。」 几人见林琳这般语气,便知道没受什么伤。但也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便听话的穿过小超市,从小超市里面开着的那扇门进了院子。 院子一角,挨着小超市这扇门的地方建有一座葡萄架子。几人走过来,便各自在葡萄架子处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林琳让小敏陪着方敏,再让小敏打电话给方敏的家人后,也走到了葡萄架子那里。 此时几个男人都拿着放在葡萄架子里的啤酒,一人拿着一杯当饮料喝呢。 林琳手里端着精緻的骨瓷咖啡杯,看了一眼陈浩南,走到离他最近的位置坐了下来,由他将自己半揽在怀里。 「刚刚在店门口看到有几个混混欺负小姑娘,便上手教训了几下。那几个人,这会儿估计还在拐角那个胡同里呢。」喝了一口咖啡,林琳极其淡定的补充了一句,「对了,我顺手将那几个人阉了。里面还有中青社的话事人,丁益蟹。」 嘶~ 阉,阉了? 山鸡下意识的捂住自己下面的兄弟,看向林琳的眼神犹如在看一个女魔头。 还是逼良为娼的那种。 巢皮挑了挑眉,看一眼林琳,又看一眼山鸡,眼中带着明显的兴灾乐祸。 大天二倒是没啥反应,只陈浩南却皱着眉毛看林琳。 让陈浩南皱眉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林琳在对男人进行阉割时,是怎么动的手,有没有看到什么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另一个,便是中青社的人为什么跑到铜锣湾来闹事。是洽巧路过,还是抢地盘来了。 「中青社的丁益蟹是中青社老大丁孝蟹的亲弟弟。我担心中青社的人会找过来报復。我想着要不要先下手为强,灭了中青社?」林琳通过丁益蟹的记忆知道了中青社不少事,只是还有一些事是林琳没有从丁益蟹那里看到的。将喝光的咖啡杯递到陈浩南面前,让他给倒杯啤酒,「你们有中青社的资料吗?」 第623页 陈浩南点头,在香港地头上,有多少帮派,混帮派的人便没有不了解的。林琳的话虽然说的狂妄,但陈浩南却是认真的想了一下这件事情的可实施性。一边将他知道的情况跟林琳和刚从台湾回来的山鸡详细地说了,一边想着分出些人手保护一下他们家这个院子。 「也就是说,实力不如洪兴,能力不如东兴。就是一个二三流的帮派呗。」 「也不能这么说,中青社确实是成立不久,不过真正发展起来的时间还是丁孝蟹成为中青社扛把子以后。说起这个中青社,就算我们是混帮派的,也不得不说一句够狠,……」 他们洪兴与东兴,对地盘上的普通人还是很和善的。每年大年初一,蒋先生还会带着他们去给这些普通人拜年,发红包送金桔什么的。 至于东兴,虽然跟他们不一样,但也不会欺负自己地盘上的人。 而中青社却洽洽相反。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他们地盘上,杀人斗殴事件一天几十件。 真要说起谁更像是h社会,非中青社莫属了。 林琳点头,想到之前看过的那部电视剧。她也觉得中青社的人不但狠,还特么更变态。 想到丁孝蟹那句『我连我最心爱的女人都可以把她摔死』,林琳就对这种病态一般的爱情,接受不能。 不过倒是真的对得起他名字里的那个孝字了。 其实看电视剧的时候,林琳就发现丁孝蟹对方婷的感情并不是后来才产生的。那应该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后来因为世事变迁而压在心底的。 小时候的丁孝蟹家境贫困,小时候的方婷是僱佣得起佣人的大家小姐。想必那个时候像小公主一样的方婷便在丁孝蟹心中留下了一抹浓重的色彩。 若没有方敏的事情,也许俩个人真的走在了一起。 可惜了~ 林琳转过头,从开着的超市门向里面望去。见方敏乖乖巧巧的靠在小敏身边,红着眼睛像只小兔子。 她都多久没见过这么纯蠢的小生物了,想到这里,心中不免升起了一点兴奋。 生活太单调了,她也许可以尝试着将这只兔子养成一只凶兽。 又说了几句话,陈浩南他们还有事便又走了。林琳在水池子里将她的咖啡杯沖洗干净,一边抖里面的水,一边朝着小超市走了过去。 一进入小超市,林琳明显感觉到方敏哆嗦了一下。心下莞尔,林琳面上并未表现出来。将咖啡杯放到一个小柜子里,林琳这才转身回到欧式桌椅这里。 「方敏是。」 林琳笑得很可亲,只是在方敏这个非常敏感的小姑娘看来,一点都不可亲。不过胆子小的人,这种时候就会非常的乖。 方敏乖乖的点头,然后又乖乖的回答林琳的话。那小样子倒是极招林琳喜欢。 「我准备收一个入室弟子,传授一下我学过的那些东西。我刚刚带你回来的时候,摸过你的骨,你的筋骨非常适合练武。我听说你学习很好,脑子也还够用。所以我想收你做个入室弟子,你同意吗?」 听到林琳这么说,方敏明显不知道要如何反应,一旁的小敏也是一怔。不过转瞬便明白林琳这么做,是真的很看重方敏。于是笑着恭喜方敏,又劝她赶紧答应下来。 方敏其实一点都不想给林琳做弟子的,可看林琳笑着看自己的样子,方敏大气都不敢喘的点头同意了。 「师,师傅。」 林琳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方敏的头髮,感觉到手下之人那瞬间僵硬的身体后,笑得更加的美好,「真乖。」 小敏也感觉到林琳的状态有些个不太对劲,抱着并没怎么显怀的肚子找了个藉口去收银台前数钱去了。 见到小敏离开,林琳挑了挑眉,对着方敏直接吩咐道,「今天开始你就搬到我这里来住,不过我跟我男朋友住在一起。你单独住一个单元。放心,这栋楼都是你师傅的,空单元还有好几套。你就住在七楼a座。」想了想,林琳又说道,「我记得你有个继母和一个长姐。你看一看,让她们谁来陪你住在这里,也好照顾你的饮食起居?」 方敏听到要搬到这里来住,心下就是一惊。等听到不跟林琳住在一起,心下放松的同时,也对林琳的安排少了几分牴触。低头想了想,报了她家大姐的名字。 林琳其实也觉得更能接受方芳。 她虽然想要收下方敏,却没有想要帮他们报仇的意思。将来方敏出师后,是想要报仇还是不想报仇,那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那个叫罗慧玲的女人与方婷都是将报仇看得太重的人,有她们在方敏身边,林琳还怕她们影响了方敏。 说实话,不是林琳冷血。看过那个电视剧的人,只要理智一些的便都知道方家的灭门惨案,真是他们兄妹几人折腾出来的。 螳臂挡车不自量力。 跟h社会讲道理,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又是什么? 报仇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前提是要保护好自己。 电视剧中方芳是最不贊同报仇的方家人。 若只是一世之人,林琳可能理解不了她。但歷经多世,林琳可以说是最理解方芳的人了。 她心中不是没有仇恨,她比任何人都想要报仇。但在失去了父亲,家道中落后,她不想再失去任何家人了。 仇人是有人有钱的h社会,哥哥还在郁郁不得志的情况下,她是长姐,她想要保护自己和保护妹妹,这样的选择并没有错。 第624页 然而,在热血上头,脑子里的浪还没有退潮时,这样的选择特别的容易让人怀疑她的人品,心性。 顺手从货架上拿了一个三明治,林琳在小敏无奈的神情下结了帐,一边递给方敏,让方敏边吃边坐在小超市里等家人,之后林琳便坐电梯去七楼给自己的小弟子收拾屋子去了。 一会儿的功夫,林琳收拾完了七楼的单元,又回自己家里换了身衣服这才下楼去见方敏的家人。 林琳不认识方家人,但方家人却都认识林琳这个他们那片区域飞出去的金凤凰。也正是因为有林琳的成功,才更加的让方家人觉得多读书,读好书可以改变命运。 像林琳一样从中学到大学一直被师长赞誉,是他们那片所有家长对自家孩子的期望。 也因此方婷和方敏实际上都是听说过林琳这个人的。而罗慧玲和方芳却是不但听说过,她们还见林琳。 互相见了礼,几人便走到院子里去说话了。 除了方敏她大哥以外,其他人都到了。林琳先将今天遇到方敏的事情跟这几个女人说了,然后又将自己会多种外语,以及女红功夫等等本事也都跟方家人说了。 在方家女人震惊的目光下,林琳极淡定的说出要收方敏为弟子的事情。 「你们方家与丁家的恩怨,我不会管,但方敏成为我的弟子后,我不但可以教她,也可以保护她。」看了一眼明显犹豫的几个女人,林琳语气极为阴森,「丁家四子可都是混h社会的,你们家方敏若不是这一次幸运的被我碰到,说不定你们再要找她,就得去砵兰街那边了。」 砵兰街是什么地方,香港本地人便没有不知道的。听到林琳这么说,几个年长的女人都吓了一跳。 若真的让丁益蟹将方敏弄到那里去,方敏这辈子可就全毁了。 想到这里,方家几个女人又在林琳的明示暗示下终于痛快的同意了让方敏留在林琳身边当弟子的事情。 「方芳虽然是方敏的姐姐,但她却是在照顾我的弟子。因此,以后方芳姐妹俩人的生活费都由我来出。另外,我也会付方芳一笔僱佣费。你们不用推辞,为人师傅,这是我的责任。」转头对着抢回来的小兔子说道,「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你叫我一声师傅,师傅自然也会给你零花钱。除此之外,从今以后你的所有学杂费都要由我来出。」 林琳要是强势起来,方家的几个女人是压根不敢回绝林琳的提议的,于是此时都听话的由着林琳安排。 等说完了事,林琳又去电话到洪兴的堂口叫了几个人过来,让他们护送方家几个女人回去收拾行李。等收拾好行李,再将方芳和方敏接回来。至于罗慧玲与方婷,林琳也让陈浩南跟那边的洪兴弟子打了招唿,没事照顾一二也就是了。 第308章 送走了方家人,林琳便在院子里一边走一边思考着两部电视剧里有什么人可以弄来给她这个物业楼当物业管理员的。 这个物业管理员还要身兼数职的那种。 当门卫,当保安,当司机,当搬运工,当收发小妹…… 半晌,林琳终于想到了一个人,然后双臂抱肩,眯着眼睛笑了。 这人选真不错。 山鸡从大门处走进来,一进来便看见林琳笑得像只偷了鸡的狐狸,浑身哆嗦了一下,慢慢地,慢慢的准备绕过他进大楼。 刚刚是他负责将丁益蟹送回中青社的。丁益蟹几人的惨样,山鸡一点都不想回想。 这辈子就一个爱好的山鸡,对丁益蟹的遭遇表示万分同情的时候,也更加的坚定了要离林琳远远的想法。 这女人真真心黑手狠,专找男人的痛处下手。他宁愿被砍几刀也不愿意少块肉。 心里腹忖着,面上却一点都不敢表露出来。 虽然都长着一副温柔的面容,但看看眼前的林琳,山鸡心中不由地想到了丁瑶。 林琳斜了一眼靠墙走的山鸡,扬了扬下巴,朝他伸了伸手。 山鸡浑身一震,颠颠的跑了过来。 「咱们这楼里要来两个姑娘。就是刚刚那个方敏和她长姐方芳。以后方敏就是我的学生,你离她们姐妹远些,知道吗?」 嘶,这天下有一个林魔头已经够多的了,竟然还想要再教出一个来? 山鸡咽了咽口水,指天发誓向林琳做了保证。林琳见此,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山鸡这人,性子虽花,但心里却极明白。不管他怎么玩,从不曾跟正经人家的姑娘牵扯过。 方敏一看就是乖得不能再乖的那种女学生,方芳也是一身的正经人家的姑娘气质。就算林琳不提前跟山鸡打招唿,山鸡撑死也不过是嘴上花花,并不会做些什么。 不过林琳既然开了这口,那就是告诉山鸡,嘴上也不能流里流气的。不然,掰掉他所有的牙。 对山鸡进行了日常恐吓后,林琳看都没看山鸡一眼,直接坐着电梯上了七楼。 将七楼a座的冰箱添满,林琳又从空间里拿了一些米面出来放在厨房。之后里外走了一圈,满意的离开了。 两个小时左右,方芳便领着方敏回到了林琳的小楼。那几个跟着过去的洪兴小弟们,则变成了替她们姐妹拎包扛箱子的。 林琳见此,笑着对那几个小弟谢过。又拿出一叠钱给那几个一看便是带头的人,让他领着这几个人去吃甜水。 第625页 那一叠钱一看就不少,别说什么甜水了,就是几人去大酒楼狠狠的吃一顿都够了。 几个洪兴小弟笑呵呵的谢过林琳,勾肩搭背的离开了。 「咱们家这片是洪兴的地盘,陈浩南他们现在都在洪兴。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事情,你也可以去找陈浩南和巢皮几个。」方芳和方敏明显有些拘谨。林琳虽然看见了,但她却懒得做什么知心姐姐,简单的说了两句,林琳拉着方敏去了刚刚布置出来的一间主卧室。 「书桌上的书,是我刚刚挑出来的。一共是二十本,其中十本是英文原文,三本是法文入门读物。剩下的七本则是我特意选出来。这七本里,有人体穴位,有刺绣歷史,还有……这些书,你三个月内要全部看完。」此时的香港,或者说她们就读的学校一直是中英文教学。也因此,林琳才多挑了一些原文书。 「明天早上五点起床,六起到楼上天台。绕着天台慢走两圈,天台上有一台跑步机,你跑到七点钟。七点零五分,我会上天台。」顿了顿,林琳问了方敏上下学的时间后,又说道,「明天是第一天,我们由简至难。八点钟结束早练,八点半我送你去学校。中午的时候,我会去接你。等这两天我招到门卫后,就由他接送你上下学……」 林琳给方敏安排的课程非常的满,一旁的方芳听了都觉得坚持不了,更别提方敏了。可等到林琳说这些还是简单的,方芳不得不承认,成功的道路就没有哪一条是容易走的。 不过至少从林琳制定的时间课程来看,林琳是真的想要负责的教导方敏的。想到这里,方芳就更没话可说了。 随后林琳又要了方芳和方敏的银行帐号。以后方芳和方敏的生活费以及方芳的薪水都会打到方芳的帐号里。而方敏的银行帐号,则是林琳给方敏的零花钱和学杂费。 现在不如后世方便,想要办什么业务都得去银行才行。林琳要来了两个帐号后,便将七楼的钥匙给了她们姐妹一人一把,就离开了。 林琳离开后,方敏瞬间坐在了沙发上,而方芳则是开始打量这套房子。 与楼下一样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厨房很大,不但可以做饭,那里还摆着一张餐桌。 两个卧室大一点的那个是方敏的卧室。里面除了床和衣柜梳妆檯俱全,还有一套好大的书桌和书柜。 书桌上除了林琳放在那里的二十本书外,还有一台电脑和印表机。而书桌后面的书柜,方芳看了一眼就觉得眼晕极了。 一面墙的书柜里,竟然已经摆满了书。同情的关上书柜的门,方芳决定今天晚上给幼妹做一顿好的。 她刚刚进厨房的时候,已经看过冰箱了。那里面都摆满了食物。 看着那一冰箱的食物,方芳心中想的却是没有跟来的其他家人。若是她们也能来这里就好了。 方敏坐在沙发上,对于多了个师傅的事情,从最开始的茫然到现在的接受,不可不说今天遇到的事太多了,已经让方敏那颗敏感的心开始麻木了。 从沙发上坐起身,去厨房跟大姐打了声招唿便回卧室看书去了。 那么多的书,她必须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了。 …… 林琳回到二楼,自己弄了点东西吃了。之后也是一边工作,一边想着《大时代》的剧情。 想了一会儿,无奈一笑。 她发现她仍是做不到什么都不管。 关上电脑,站在窗前,林琳又想到陈浩南山鸡等人捕猎靓坤的行动。 认识陈浩南十来年了,林琳还是从他的一举一动中知道他们就要在这几天行动了。 但愿她今天的行为不会给陈浩南的行动造成什么麻烦。 林琳这么想到是没想错,陈浩南那里确实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弟弟被人阉了,哪个当大哥的会坐视不理? 更何况是丁孝蟹这种又是亲大哥,又是社会大哥的呢。 看着被人送回来的弟弟,丁孝蟹灭人全家的心思都起来了。可在听说是被陈浩南的女人阉的,又是被陈浩南的人送回来的时候。丁孝蟹终于压下了心中的怒火决定问一问还在昏迷中的丁益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不相信他弟弟会那么不知分寸的去调戏陈浩南的女人,挑衅陈浩南。 林琳下手又黑又狠,平时用惯内力了,打起人的时候,下的手都非常重。她是先将丁益蟹等人爆打了一顿,之后在查看了丁益蟹的记忆后才动手阉的人。 洪兴的人按着陈浩南的指示找到人的时候,丁益蟹几个刚刚被阉,未曾止血的男人早就晕过去了。再经过山鸡毫不怜香惜玉的送回中青社,可想而知,丁益蟹等人被折腾得有多惨吧。 丁老大好不容易等到丁益蟹醒过来了,丁大蟹便从丁二蟹的口中知道了所有的来龙去脉。 虽然恼怒于丁二蟹动了方婷的妹妹,但丁大蟹更愤怒的却是林琳这个女魔头。 对着这个不争气的弟弟,丁老大只让四弟丁利蟹看着治了。 丁四蟹耸了耸肩,也是没有办法。 反正他是没听说过哪个太监可以再成为男人的。 丁大蟹回到自己的屋子,走来走去,不一会儿就将整间屋子都砸了。 「大哥?」丁三蟹在门外听到一阵打砸声,过了半天发现里面没有动静了,便敲门走了进去。 第626页 丁大蟹转头看了一眼自家三弟,吐出一口气,「老二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嗯。」丁三蟹点头,头可破,血可流,但男人绝对不能失去了那二两肉。 没了那二两肉,那还算是男人吗? 「去告诉陈浩南,要么交出他的马子。要么……」丁老大没说完,只看了一眼丁老三。 丁三蟹明白丁老大的意思,转身出去办事。 要么将那个女人交出来。要么中青社就跟你们洪兴陈浩南死磕到底。 丁三蟹来的不巧,陈浩南那里正忙着。巢皮担心节外生枝,或是出现什么计划外的事情,出面敷衍了丁三蟹几句。你来我往一番后,丁三蟹给巢皮留了一个时间让陈浩南考虑便被洪兴的人送出了洪兴的地盘。 这些事情,林琳都是不知道的。陈浩南一夜未归,林琳皱着眉给他的传唿机发了信息。若是丁家那边有什么要求,让他第一时间告诉自己。 之后洗漱一番上了天台,对着自家小弟子进行了第一次体能训练。 女子力气不及男子,但可以在巧上用功夫。方敏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骨头还没硬起,训练起来效果也更明显。 先是耍了一套功夫震了震自家小弟子。然后花了些时间练了一套女子防身术给她看,剩下的时间里也不过是将这套防身术的分解了前两招教她。 林琳知道,这一套女子防身术至少要练上个把月才会有成效。不过林琳时间大把大把的,自是不在意那些。 少时,林琳在七楼吃了一顿方芳做的早餐,便领着方敏去送她上学了。 方敏乖极了,被林琳牵着手,还在林琳的要求下用英文跟她对话。之后一路走来,林琳看到什么就指着什么教了方敏几个法语词彙。 等到了学校门口,林琳将一个魔法小物件挂在了方敏的脖子上。 那小物件做得极精緻,贴身放着也不会太难看。 看着方敏进入学校,林琳这才转身去寻找她昨日就惦记着的门卫。 林琳有魔法,又能驱使小鬼,转了几个弯便见到了她要找的人。 笑着走上前,站在正低头看报纸的某个男人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说真心话,对于大时代里面的孝婷恋,作者一直接受不了。 那位可真真是丁蟹的儿子呀。 第309章 杨添正在看报纸,身边一道阴影落下,迟迟没有动。以为是要买报纸杂志的客人,便抬起来头准备招唿一声。 只杨添抬头却发现面前有些眼熟的女人正一脸笑意的看着他。这让杨添有些个懵。 啥意思?不会是想要白看不给钱吧? 虽然他也烦卖报纸杂志挣钱太费劲,可蚊子肉也是肉,风里来雨里去的挣点钱,他也不容易。 「这位小姐,请问你要买什么?」要是什么都不买,就别站在这里碍事了。 林琳听到杨添的话,摇了摇头,「我找人,请问你是杨添杨先生吗?」 杨先生? 这样的称唿对于杨添来说有些陌生。杨添愣了一下才点头,又问林琳什么事。 林琳直接对着杨添将自己的招工gg打了起来,「……我从政工会那里看到你的信息,信息上说你以前混过帮派,很是能打的一个人,我的物业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当然了,因为工作量大,工作也繁琐,薪水是其他物业的三倍。我那里还提供住宿,年节有奖金。比你在这里卖报纸应该更稳定一些。」 为了帮助那些刚刚改造过的人可以更好的适应社会,香港政府还特别成立了一个政工会,在那里为那些刚刚出来的人发布一些求职信息。 杨添出来后,按着正常程序,也递了申请,请政工会帮忙发布求职信息 他现在干的这份卖报纸杂志的工作,因为才刚刚上手,一切都在适应阶段,因此杨添还没有去政工会那里消档。林琳以政工会开头,倒是合情合理。 不过为小区找个全能的杂工,去那种地方找个有案底的人真的合理吗? 对于林琳的邀请,杨添摸了摸头,认真的思考起来。可这报纸和杂志确实收入不怎么样。虽然卖不掉的报纸报社也会回收,可他也挣不到什么钱。 想到吃饭,租房样样要钱,杨添对于林琳的提议很是心动。或者说对林琳开出来的薪水和福利很动心。 杨添是个男人,说话做事也挺爽快。只犹豫了一会儿,便决定接受林琳的僱佣。 不就是看看大门,巡巡逻,然后接送学生妹放学,开车陪着一帮子老头老太出门以及搬搬东西一些杂七杂八的事嘛。 没问题,他可以的。 接受了林琳的邀请,杨添当即开始收拾报摊。将这些东西都打包送到回收站,杨添又领着林琳去了他的出租屋。 简单的收拾了两件行李,肩上一扛就跟着林琳走了。 路过银行的时候,林琳又领着杨添去银行办理了按月转帐的业务。 当然了,除了给方家姐妹办理外,同时为了省麻烦,也给杨添一道办理了这个业务。 杨添不想混帮派,只想当个普通人。她正好要用人,而且林琳就不相信陈浩南好意思跟她抢人。 陈浩南要是真的敢跟她抢人,哼,他怕是别想回家了。 之前楼里那对先僱佣的老夫妻,林琳也是在银行办的自动转帐服务。开工资什么的,省了许多事。 第627页 杨添没有想到他还没有正式上岗呢,就先去了银行。等到从银行出来,又被自己这位新老闆拉着去买了四套运动服后,杨添整个人还是懵的。 跟在僱主身后,一边拿着自己的行李,一边帮僱主拎着其他『同事』的工作服后,杨添心中的忐忑,也少了许多。 他刚刚从牢里出来,因为混过帮派,蹲过大狱,他找了许多的工作都没人僱佣他。后来托社工的帮忙开始卖报纸和杂志。 只是这份工作,真心不太适合杨添这种急性子的人。可他总要生活,于是只能强迫自己撑下去。 从商场出来,林琳又领着杨添去了菜市场。在菜市场里买了几样她自己爱吃,陈浩南也不忌口的海鲜,林琳才带着杨添大包小包的回了家。 小区的院里,有建门卫值班室。林琳早前就已经将那里弄成了可以居住单身汉的模样。 让杨添将他的东西先放到门卫值班室里间的休息室后,林琳又带着杨添去了二楼。一边将她买的东西放在冰箱里,一边跟杨添介绍这自己这栋物业楼的情况。 打了个内线电话,将方芳从七楼叫到一楼后,林琳便带着杨添去了一楼。 先将杨添介绍给古叔和古婶这对老夫妻。 古叔和古婶就是林琳最开始僱佣的那对老夫妻。 等三人熟悉后,林琳又将方芳介绍给杨添。随后发了工作服,林琳就让古叔和古婶带着杨添去熟悉环境了。 杨添从今天就开始上班,工资转帐林琳也是按今天的日子走的。杨添看着这栋大厦,再看着都是普通人模样的众人,倒对自己的新生活极为期待。 不过……就是感觉这栋楼里的人都有些眼熟。 …… 中午放学前,林琳叫上方芳与杨添一起去接方敏放学。方敏头一回见杨添,有些小紧张。听说以后都是杨添来接送她上下学后,方敏还极小声的对杨添道了谢。 谢完杨添,方敏特机灵的又转头谢林琳。 林琳摸了摸她的头髮,没有说什么。 午饭后,各自休息了一会儿,方芳留在家里,林琳才跟着杨添又一起将方敏送上学。 等到从学校回来,林琳特意叫上杨添,两人在院子里打了一场。在见识到杨添确实有几分本事后,林琳才决定以后不跟着了。 林琳之所以会这样做,还是因为怕中青社的人报復到方敏身上。 至于方婷,林琳是不担心的。毕竟还有丁大蟹保护他呢。 想到原着中方婷因为丁蟹和方敏的事情与丁大蟹闹分手,现在林琳便想要看一看丁大蟹会不会因为弟弟被阉时,方敏算是一个□□而跟方婷分手了。 林琳自认做到了她能做到的,于是便再没管这些琐事。下午的时候,翻译了几页文献,便着手制定兔子转化计划。 林琳非常期待方敏这只小兔子在她的特训下,会有怎么样的人生。 时间过得极快,不知不觉间方敏便放学了。由着杨添将她接回家,方敏特乖的去了二楼找林琳。 林琳将她制定的学习计划『书』列印了一份给方敏,便放她回家了。 将上午买的那几样海鲜都收拾出来,又炒了一个素菜,林琳便挨个装盘放到了餐桌上。 林琳习惯每次炒多的菜都会装在打包盒里,然后放进空间等以后不方便做饭的时候拿出来食用,今天也不例外。 自从林琳跟陈浩南在一起后,一日三餐都是按时间来的。她会先将饭菜都做好,若是到了饭点陈浩南没有回来,那林琳就将饭菜收起一半,剩下的她自己吃。 看了一眼时间,漂亮的分针已经又向下走了一位数,林琳便知道今儿陈浩南又不回来吃饭了。于是特自然的将饭菜收拾起来,然后一个人也颇有胃口的吃着晚饭。 晚饭后,休息了几刻钟,林琳才上七楼对着自家那位学生进行培养。 自从搬到林琳这里,方芳便有了些空闲。于是她也一边打毛衣一边坐到方敏的房间听这对师生教学。 环境的薰陶永远有着它独有的影响力。 方芳哪怕东一耳朵,右一耳朵,也跟着林琳与方敏学了不少的东西。等到之后方敏学成出徒,方芳也能磕磕绊绊地说上几种外语以及……颇得林琳真传的分筋错骨手。 ╮(╯▽╰)╭ 林琳给自己找了个有意思的事,正玩得上心。杨添那里虽然只工作了一天,却也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这栋物业的情况就跟林琳与杨添形容的一样。老人与妇女居多,男人们都不着家。院子里的老人们都很和气,对他也很客气。 帮着超市的孕妇老闆抬了几箱货,那老闆还将一些打折促销的三明治送给他当宵夜。 看了一眼干净整洁的袖珍厨房,杨添给自己煮了碗快餐面,就着三明治将晚饭解决了。 晚饭后,杨添关上值班室的门,拿着林琳提供的武器坐着电梯从楼顶天台开始一层一层的巡视了一遍,之后拎着古婶给的滷味回到了大门口。 院子里随处都有能让人坐一坐的设施,虽然林琳说过可以少量的喝点酒,但杨添很珍惜现在的工作,不想因为喝酒再误了事,于是给自己泡了壶茶,就着茶吃着滷味和盐水花生。 等吃得七七八八时,杨添听到大门开启的声音,眼神如电的抬头朝门口看去。这一看,当场就愣住了。 第628页 陈浩南,山鸡,巢皮还有大天二。 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别说杨添愣住了,就是陈浩南等人也愣住了。 「大头?」 「……」 「你什么时候出狱的?」 「……最近。」 陈浩南几人走到杨添跟前,与他抱了抱,然后才问他怎么在这里。杨添将林琳僱佣他当管理员的事情说了,陈浩南几人一阵沉默。 杨添毕竟是替大b哥坐牢,哪怕现在大b哥死了,杨添的功劳也不是谁能抹尽的。陈浩南还是问了杨添为什么不回帮派,不去找他们的话。 杨添将他不想再混帮派的事情说了。随后杨添又问陈浩南几人为什么深夜来这里。当听到这里是陈浩南等人的家,而僱佣他的那位美女老闆竟然就是陈浩南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女朋友时,大觉意外。 陈浩南长得极俊秀,进入帮派后,不少女人不顾他那时才十四五岁的年纪,都想要倒贴他,只陈浩南却都回绝了。 虽然陈浩南没有给出个理由,但跟着陈浩南混的山鸡等人却都叫嚷着陈浩南有女朋友的话。 只是后来杨添替大b哥做了九年牢,到是一直没有见过陈浩南那位女朋友。 杨添在知道自己老闆的身份后,一时间心底有些别扭。「你若真的不想回帮派,留在这里也挺好。咱们弟兄能时常见面不说,有你在这里,我们也能安心在外面打拼。」说完,陈浩南又将林琳与中青社的矛盾跟杨添说了。 杨添想到林琳的为人处事,再加上自己被她吊着打的经歷,也觉得这种事情真可能是林琳干出来的。 若是杨添还在卖报纸杂志,陈浩南几人还会劝一劝杨添回帮派。可现在杨添却是在他们家保护他们的家小,是人都是有私心的。陈浩南在问明白了杨添不回帮派的决心后,便没有深劝。 巢皮起身去搬了一箱啤酒过来,「来来来,咱们兄弟必须喝一杯。」 杨添见巢皮毫不客气的搬了小超市的啤酒,有些不明所以。 随后众人又仔细的跟杨添介绍了一下这栋楼的情况。 当然了,陈浩南等人说的版本与古叔古婶说的又是另一样。 不过两个版本合到一起,也更让杨添了解自己这份工作和自己那位手黑的女老闆,看起来和气,其实是抱着醋河过日子的超市女老闆。 巢皮虽然拿了啤酒来,不过杨添也只是意思意思的喝了一瓶便不再喝了。 虽然林琳告诉他晚上可以放心睡,可杨添却不想让自己第一天上班就整成一个醉鬼。 而且,他明天的活还多着呢。 送方敏上学,陪方芳买菜,然后开着车库里那辆大面包车送几个老太太去参加歌舞比赛,回来以后还要给几个不懂足球规则的足球老头们做评委…… 几人又说了一通话,陈浩南才与其他人一起上楼,留杨添一人在院子里。 毕竟他的住处最近。 陈浩南一身酒气的回了家,发现林琳给他留了灯,桔黄的灯光让他的心都变得柔软起来, 轻手轻脚的去沖了个澡,陈浩南便回了卧室。林琳在陈浩南开门进来的时候,懒懒的翻了个身,然后眼也不睁的又继续睡去。 陈浩南也没闹林琳,轻轻的在林琳身后躺下,伸手将林琳抱到怀里,满足的闭上眼睛,一夜好梦。 第二日,林琳七点起床,也没洗漱便上了天台,结束早练回家的时候,洽巧陈浩南也醒了。 吃早饭的时候,林琳问了中青社那边的情况,听到丁大蟹的最后通碟后,林琳诚垦的对陈浩南说道,「将我交出去吧。」 陈浩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政工会,绝对是作者瞎说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310章 对于林琳的提议,陈浩南是拒绝的。 多大的仇呀,非要将人家中青社弄成修罗场。 丁家兄弟四人,你不会是想要都给阉了吧? 陈浩南想要讲事实摆道理,奈何刚刚张了个口,某个女人就坐到了他的腿上,抱着他的脖子扭来扭去的撒娇。 某个心黑的女人一大早就给陈浩南轰了好几个糖主炮弹,陈浩南最好的那点良心也终于被美人计腐蚀殆尽了。 似是想到了什么,陈浩南没有再继续说什么。起身将林琳抱到怀里,不舍的亲了亲。无论怎么样,他总不会看着她受伤。 「那咱们说好了,我陪着你去,你不能一个人去。」 林琳无所谓的点头,去就去呗,反正认识这么多年了,她啥样陈浩南心里没数?都已经了解了,她也不需要再在陈浩南面前装温柔。 答应了林琳这个血淋淋的提议后,陈浩南吃过早饭漱了口,拎着外套下楼了。 陈浩南到了楼下,正好碰见杨添送方敏上学回来。他便和杨添站在门口那里等山鸡和大天二下来。 陈浩南在等山鸡和大天二,杨添则是在等方芳。 方芳除了照顾方敏外,还接手了林琳去菜市场买菜的活计。 至于买什么,林琳倒是没天天点着来。只告诉方芳她和陈浩南不爱吃的东西,其他的,每天看着哪个新鲜就买个两样回来就是了。 两人等人的时候,也聊了会儿天。杨添问到中青社那边陈浩南要怎么做时,陈浩南回了他一个苦笑。将林琳的提议说与杨添。 第629页 杨添昨日虽然被林琳吊着切磋了一回,可杨添与林琳不熟,并不知道林琳有多少底牌没有亮出来。 也因此他对林琳的兇残程度还不够了解。 此时听到陈浩南的话,杨添本能的皱眉,觉得这种事情怎么能让一个女人出头,当即就想要说道两句,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山鸡和大天山一起走过来了。 两人听到陈浩南的话,虽然也是吃惊。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林琳又坑死中青社的感悟。 两人当即就吵嚷起来,说林琳这心咋这么黑。 阉了人家不算,还要上门踢馆,杀人不过头点滴,浩南哥,你要不要换个女人? 这么心黑手狠的女人,你咋能安心睡在她旁边,还有,你是咋硬起来的涅? 山鸡觉得哪怕是他这种不忌口的,都不敢离林琳这种女魔头太近。 陈浩南没理这二人疯疯癫癫的话,朝着小超市喊了一声巢皮,拍拍杨添的肩膀率先离开了家。 巢皮起的早,每天早上都会帮着小敏理货,这会儿刚搬完就听到陈浩南叫他,连忙跟小敏打了声招唿就跑出了小超市。 今天就是伏击靓坤的日子,陈浩南虽然表现的一派平静与十拿九稳,可心中仍是紧张不已。 成功了,他不但是铜锣湾的话事人,还可以迎回蒋先生。但若是失败了,他们几人可能就要亡命天涯了。 机会难得,他不想永远都只是个矮骡子。他想要给林琳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味的接受林琳的付出。 陈浩南步伐坚定的往洪兴铜锣湾的堂口,其他几人虽然并不像陈浩南想的那么多,可也知道今天的事情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尤其是巢皮,他还想着等这件事情结束就好好的陪一陪老婆孩子。 …… 这一日,所有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林琳自然也不例外。翻译了一上午的稿子后,林琳在用过午饭后便准备小睡一会儿。 然而刚刚睡着,房间里就出现异类的气息,于是林琳便醒了。 揉了揉太阳穴,又看了一眼窗外的阳光。林琳抬起手便对房间里突然出现的某只小鬼打了一道滋养小鬼魂魄的咒语。 午后的阳光非常的强,正是一天阳气最重的时候。林琳放在陈浩南身边的小鬼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林琳的家里。 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必是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这个小鬼林琳用了许多何叔教她的方法养着。虽然有别于其他小鬼能够大白天跑出来,可到底鬼怕日头是种本能。 平日里呆在陈浩南的耳钉里,晚上陈浩南回家后,便从耳钉里出来,去林琳特意指的一处聚阴之地修炼。 等到天亮了,陈浩南要出门了,便自动跑回到陈浩南的耳钉里呆着。 若是有什么事情,能帮忙的就帮个忙。不能帮忙的,则是跑回来给林琳通风报信。 林琳见这小鬼回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等到那小鬼将陈浩南几人今晚去杀靓坤的事情告诉了林琳后,林琳撇了撇嘴角,没当一回事。 陈浩南要杀靓坤这事,林琳一早就知道。而且也通过陈浩南今天的反常中看出来陈浩南怕是就是这一两天动手。 之所以会看出来,一是陈浩南没反对她去找中青社麻烦的提议,也没说什么他会陪着一起去的话。 另一个就是今天早上陈浩南说的太少,做得太多。 自从两人在一起后,陈浩南就立志做个顾家的好男人,他的一些财产都会放在他与林琳的卧室里,随便林琳花用。 就连帐户的密码也都是林琳的生日。 只是一般的日常开销,林琳一直没怎么用过。今儿陈浩南离开后,林琳竟然在枕头下面发现了银行的受理单。 那单子是联名帐户的受理单。 凡是陈浩南名下的帐户都与林琳进行了联名。以后若是陈浩南真有个三长两短,林琳便是直接受益人。 看到这个的时候,林琳便明白陈浩南这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不过也是,靓坤能将蒋天生挤兑到退位让贤,可见其能力了。 不过陈浩南能在这种时候还想着交待后事,林琳倒是觉得这人还是蛮可爱的。 听了那小鬼的话,哪怕林琳知道陈浩南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可到底是放不下心,害怕她这只霸王蝶将原着和男主角都扇到墙上去。 只犹豫了一会儿,林琳就起身换了套衣服带着那小鬼去找陈浩南了。 今天是靓坤母亲的寿日,陈浩南选在今天动手,可算是给了那老太太一份大礼了。 而且,也只有今天才好混水摸鱼了。 林琳找到陈浩南的时候,陈浩南正要出发,见到林琳过来一时怔住了。 林琳几乎不曾特意跑到洪兴的堂口来找他,怎么偏偏就今天过来了? 林琳与其他人点头打招唿,然后在众人的视线下,淡定的走到陈浩南身边。「我想去凑个热闹,方便吗?」 陈浩南以前一直遗憾没有带着林琳出来走动,让所有人都知道林琳与他的关系。可到了如今,陈浩南又非常庆幸林琳一直没有与他出双入对过。 至少有什么事情,旁人也认不出她来。 今天这样的场合,陈浩南一点都不希望林琳去。摇了摇头,小声的劝她回家等。 等他回来,或是等……消息。 第630页 山鸡没那么多的心思,听说林琳要去,也是摇头。虽然林琳要是跟着一起去,就好像给这一次的行动买了保本的保险,但他却觉得林琳还是别去的好。 这是他们洪兴内部的事情,本来只要杀了靓坤为大b哥报仇便了事,若是林琳去了,就以林琳那九曲十八弯的诡异难测的性子,说不准靓坤一句话没说好,下一刻就会被虐杀。 还有可能先被阉割的那种。 ╯□╰ 几人都不同意林琳一起去,毕竟他们杀了靓坤,算是平息洪兴内乱。可林琳就算是陈浩南的女人,可也不是洪兴的人。要是林琳也参与进来了,哪怕只是一时没控制住才出的手,也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到是不嫌麻烦,林琳自然也不惧怕麻烦,只是到底是一场兄弟,一个帮派混了十多年,何苦呢。 旁的不说,只要想想林琳能招鬼的本事,就够让人打憷的了。 林琳一个气不顺,再弄一帮子厉鬼去闹事,他们洪兴的就是再能打耐摔,也揍不过那些非人类呀。 想到那个画面,所有人都极力的反对林琳去围观绞杀靓坤。 林琳见到陈浩南等人都极力反对她同去,又见陈浩南那般不舍又为难的模样,林琳抿了抿唇只好转身走了。 当然林琳表面上虽然是转身走了的,可她实际上却是躲在了暗处,暗搓搓的围观去了。 只是看了没多大一会儿,林琳便厌烦了。有心算无心,这样的情况陈浩南应该没啥事,她又何必杵在这里呢。 想明白了的林琳,看了一眼时间,便去逛街了。 路上遇到东兴的人,林琳着重打量了一眼乌鸦,又看了一眼与乌鸦并肩而行的丁三蟹,心中略一寻思便明白丁家有傍上东兴的意思。 香港帮派林立,但最出名,势力最大的就要数洪兴和东兴。现在中青社与洪兴起了龌蹉,这种时候丁家兄弟势必要做些什么。 陈浩南在江湖混了十多年,名声就是能打,重义气以及长的俊。 自己的女人就算是惹出天大的麻烦,是个男人都会扛起来。更何况是陈浩南这种重情重义的人。 林琳虽然将丁二蟹阉了,但中青社的人也没抱多大的希望,指望陈浩南会将林琳交出来。 陈浩南就不要脸子的? 将自己女人交出来,也是个爷们干的事?当然私下里交出去也就交了,可这都上了台面了,哪怕陈浩南是那种沽名钓誉之辈,也不可能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将人交出去。 丁家四兄弟自认看得明白,在他们的认识里陈浩南是不可能将自己的女人交出来的,但是丁二蟹被阉之仇总不能不报。若是什么都不做,中青社以及丁家四兄弟也不用在香港混了。 投靠东兴,或是捨出一些利益,请东兴出头替丁二蟹报仇,倒也是极合理的安排。 可惜了,陈浩南就是个无情无义无担当的男人,他是真的听了林琳的话,准备将林琳『交』出去…… 搅风搅雨。 分别隐秘的在乌鸦和丁三蟹身上打了个魔咒,林琳若无其事的从他们身旁走过。 无论是乌鸦,还是丁三蟹,都没认出来刚刚走过去的漂亮女人就是他们讨论的那个人。 从他们俩人身边走过,林琳又洽巧看到被一群影迷围着签字合影的方萍,这一回林琳却皱起了眉。 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是跟着蒋天生去国外了吗? 勐的想到电影里靓坤死的那一晚,蒋天生突然的出现以及当众宣布陈浩南铜锣湾话事人身份的一幕…… 微微眯了眯双眼,林琳眼中一道冷戾闪过。 这个蒋天生确实该死。 不过要怎么死,什么时候死,林琳觉得这事她得回去慢慢想。 蒋天生,真的不如他弟弟蒋天养来得大气。 因为这一路上碰见了这么两波人,林琳所有的好心情都没了。随便买了几样东西,林琳便拎着这些东西回了家。 吃过了晚饭,林琳心情仍然有些不好,便叫了杨添和方家姐妹去了天台。先与杨添单方面『切磋』了一下,之后便教了方家姐妹一套用巧劲打人麻筋的小功夫,等到姐妹俩都手麻胳膊麻后,林琳才放三人下天台。而她自己则是独自一人站在天台上望着没有月亮的星空。 香港越来越繁华,整夜的霓虹灯照下来,漫天的星星仿佛都失去了光泽和魅力。 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林琳看着某个方向,笑了出来。 洪兴实行十二区话事人制度。今夜过后,陈浩南终于有了上桌说话的资格。 只是这之后却是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就在林琳站在天台上时,丁家四兄弟也接收到了陈浩南干掉靓坤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后,四人瞬间黑了脸。 陈浩南在这之前也不过是有些名气和实力,可在靓坤之事后,陈浩南正式成为洪兴十二区话事人之一,中青社想要对付他,就更加的难上加难了。 虽然与东兴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但今天之后,怕是又要有变故了。 「大哥,爸爸后天出狱,要接回香港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银行帐户联名,也是在一部香港电视剧里看到的。 第311章 丁蟹在香港犯了事逃到了台湾,没有想到又在台湾犯了事,最后被台湾警方送到牢里关了几年。丁三蟹是律师,自然有办法让丁蟹早点出狱。 第631页 通过各种法律漏洞的帮忙,丁蟹再有几天就要被放出来了。丁二蟹出了这样的事,一时倒是让他们将丁蟹出狱的事情给忘记了。 此时丁三蟹洽好想到,连忙问了出来。 丁大蟹冷不丁地听到这话,直接想到了方婷。方婷曾经问过他,丁蟹会不会回来,他那时多斩钉截铁的说不会呀。 而丁大蟹明白,方婷也是听到了这句承诺才答应和他在一起的。 虽然后来又出了方敏的事情,但这件事真正受到伤害的是他兄弟,方婷虽然心里咯应,却并未提出分手。 丁大蟹不敢想像,若是他爸爸回香港了,方婷还会不会接受他。 若是他们在一起了,他的爸爸就是方婷的公公,按理也是要叫上一声爸爸的。 对着自己的杀父仇人叫爸爸,丁大蟹已经不敢想像那个画面了。 想到这里,丁大蟹直接对弟弟们说道,「不要接回来,在台湾买套房子让爸爸暂时在那里生活。至于香港,不要让爸爸回来。等到,等到风平浪静以后再说。」 丁家另外三蟹听到他们大哥这么说,首先想到的便是洪兴陈浩南那里的龌龊。想了想,倒是点头贊同了这个决定。 就算是要接回来,也要等到他们这边都稳定了再说。 因为林琳的出现以及陈浩南得势,兄弟几人对这件事情达成了共识,再不像原着那般兄弟三人瞒着丁大蟹将人接回来藏着。 又说了一通安排,丁大蟹便带着另外两个弟弟离开了丁二蟹养伤的房间。 丁三,丁四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而丁大蟹则去了油麻地给方婷买糖水。至于丁二蟹则是生无可恋的躺在床上,一副不知道要做什么的颓废模样。 丁家人都带着一种病态的疯狂,丁二蟹也不例外。不过发呆了一会儿,丁二蟹的脸上便又浮出一抹极为可怕的笑容。 那笑容中的疯狂,让人胆寒。 而就在丁二蟹满腹毒计想着怎么报復林琳与方家的时候,林琳也在想着如何收拾丁家了。 以前陈浩南只是个小混混,投到林琳身上的视线并不多。但从今夜开始,陈浩南就是洪兴铜锣湾的扛把子了,那林琳身上的视线自然而然就会多起来。 也许还会像原着中那般,成为陈浩南的软肋。 因此,林琳准备拿丁家兄弟立个威。 在大脑里仔细的想了一番后,林琳便准备回头『交人』的时候,找个带泳池的地方。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那里面就曾提起过,人如果长时间的泡在水里,极速下降的体温会造成人体因为失温而死亡。想到这么并不怎么血腥的方法,林琳便准备效仿一下。 将中青社的人都赶到泳池子里,无论哪个想要上岸就用鞭子给他抽下去。当然了,林琳是去立威,不是杀猪的。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再放他们出池子。想必以后这些人见到水都有溺水的感觉了。 「我回来了。」 就在林琳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天台的门被推开,陈浩南大步走到林琳跟前,出声的同时,将林琳从后面抱到了怀里。 林琳早就听到了脚步声,也从脚步声中知道来人是陈浩南。此时被这人抱到怀里,林琳只放松的靠着他。 对于今天的事情,林琳觉得并不需要问什么。而陈浩南本就不是话多的人,他觉得他回来了,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于是两人你不言我也不语的就这么站在天台上,静静的遥望夜空,心跳也慢慢的同步,时而四目相对,眼中皆是温柔。 美好又温馨。 天台上用于照明的灯打在两人身后,楼下院子里的杨添看了,抽了抽嘴角,回了值班室。 真像是一对准备殉情跳楼的苦命鸳鸯。 ° △°︴ 这一夜,林琳与陈浩南回到房间便来了个抵死缠绵。第二日,陈浩南做了早饭,将林琳的那份放在保温盒里,独自用了早饭后如往常一般去了堂口。 大b哥死了有一些日子了,铜锣湾这里的事情本就是陈浩南在管理。现在不过更加的名正言顺了。 在堂口接受了兄弟们的道贺,陈浩南回到办公室便接到了丁三蟹的电话,问他考虑得怎么样了。 就没见过这么着急送死的。 陈浩南想到林琳在天台时说的话,很淡定的说了交人并且说了交人的地方。 丁三蟹没有想到陈浩南会主动交人,拿着电话一时怔在那里不说话。 好一会儿,丁三蟹找到了自己的声音,又跟陈浩南确认了一遍,这才恍恍惚惚的挂断电话。 「陈浩南怎么说?」丁大蟹等到丁三蟹挂了电话后连忙问电话内容。 其他两蟹也是看着丁三蟹,出声催促。 丁三蟹组织了一下语言才说道,「陈浩南同意交人,但他也说了,人他交了,能不能带回去,就看中青社有没有这个本事。另外,陈浩南说了要在角头胡同那个泳池处交人。」看一眼丁二蟹,又将视线对上他大哥,「陈浩南说时间由咱们定。」 如果时间由他们定,他们完全可以在那里设伏,这一点倒是让丁大蟹很意外。 不过如果时间都已经可以由他们来决定了,那么又为什么要将交人的地方选在那里? 想不明白陈浩南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丁大蟹转头看向丁二蟹。 「那个女人很能打,身手非常好。那天我们好几个男人虽然最开始没有防备让她打了个正着,但就算我们防备了,也拿不下她。」想到那天的事情,丁二蟹整个人的气息又开始阴郁起来。 第632页 外泄的阴郁,还带着点阴柔的感觉。 听到丁二蟹这么说,丁家其他三只螃蟹便都明白陈浩南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了。 不过, 这也太小瞧人了。他们中青社就算找不出一个能打的,一帮人一起上,还能不下一个女人? 他们还就不信这个邪了。 四只蟹互相看了一看,最后说了个明天中午十二点。 丁三蟹点头,随即给陈浩南去了电话。 陈浩南听了,没有言语。挂了电话又往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将丁家兄弟的决定告诉了林琳。 林琳心情极好的道了一句知道了,陈浩南又说堂里的兄弟今天要聚一聚,晚上可能会回来的晚一些。林琳听了,只吩咐陈浩南少喝些酒。又提起她准备今天和小敏去逛街,午饭也在外面吃的事。 说了两句家常,林琳挂了电话,便拿着钱包下了楼。 小敏要去买婴儿用品,两人约好了买完东西要去吃杭帮菜。到了小超市,见小敏的婆婆已经坐到收银台里面打毛衣了,就知道小敏已经准备好了。林琳与巢皮妈打了声招唿,便与小敏从超市向外门的大门出去了。 …… 林琳与小敏去的是一家有名的杭帮菜私房菜馆。因为这里消费比较高,所以客人并不多。 俩人去的时候,整个菜馆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挑了一处避开所有狙击点的桌子,让小敏坐在里面,林琳才在小敏的对面坐了下来。 点了几道这家菜馆比较有特色的菜后,俩人就今天上午的战利品聊了起来。 林琳买了两套床上用品和一套餐具,小敏则是买了好几样孕婴用品。 九几年的时候,婴儿用品也才刚刚流行起来。香港是个商贸大都市,这里有许多国内外的婴儿用品。一个上午,林琳与小敏都快要挑花眼了。 看这个觉得精緻,看那个也觉得好可爱。最后左一样右一样,竟然也买了不少的东西。 因着小敏是孕妇,所以买的这些东西都是林琳在拎着。 幸好林琳时常练功夫,又有内力傍身,再加上偷偷在东西上施了个小魔法,林琳才没感觉到累。 「婆婆已经开始腌姜醋了,想到那个味,我就一点食慾都没有。」小敏喝了一口餐厅侍者送上来的热饮,对着林琳抱怨姜这种东西可怕的影响力。 林琳轻笑不语,由着小敏抱怨。 小敏抱怨了几句,发现林琳没跟她一起声讨姜,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又说起了旁的。 因为客人少,两人点的餐很快就上来了。两人一边吃一边说着昨日陈浩南『升职加薪』的事。 陈浩南成了洪兴十二位话事人之一,跟着他的兄弟们,身份和辈分也是水涨船高。 蒋天生很有经营的头脑与手段,自从洪兴弄出那个十二区话事人的章程后,每个洪兴仔都会按着入帮的年纪和身份辈分领取一份薪水。 陈浩南与他的兄弟经过昨日的事情以后,加薪是必然的。 小敏说到这里,便又说起了孩子将来的教育经费,还有买房什么的。 说起这个,小敏又问了一遍,「林琳,我肚子里的这个真的是儿子吗?」 林琳点头,「是真的。」看个男女的本事,她还是不会出错的。 小敏点头,「我将来一定要让儿子好好读书,就算是不能成为你这样的大学生,也要让儿子出国留学。可不能让儿子跟他老子似的,大字不认识几个。」 陈浩南与巢皮等人是在中学的时候就退学混帮派的。虽然不是什么文盲,但知识真的不多。 「幸好他们是混帮派的,不用担心看不懂合同被人卖掉。」小敏开个小超市,她上货的时候,也需要签定一些合同。这些合同她倒是能看得明白,但害怕里面有什么看不出来的陷井,小敏通常都会找林琳帮着过一回眼的。 林琳会将那些合同里含煳不清的地方都标识出来,好方便小敏与经销商们扯皮。而巢皮,呵呵,那些合同在他眼里就跟看天书一个样。 听到小敏的感嘆,林琳便想到了陈浩南被马来西亚奸商骗得好惨的事。 没文化,真可怕~ 当然了,连帮派的人都敢这么骗,那位马督也不是一般的有胆量。 「两位女士,您们这桌的帐已经有人付过了。」 用过饭,林琳叫来侍应生结帐,却不想帐单已经被人付过了。林琳看向小敏,小敏也没头绪,遂问侍应生是谁帮忙结的帐。 「是洪兴的蒋先生。蒋先生是我们餐厅的vip客人,蒋先生已经吩咐过了,以后两位女士再来我们餐厅用餐,都记在他帐上。」 林琳心里不以为然,笑着点头应付那个侍应生。之后与小敏拿着东西离开了。 小敏自然也不是傻的,见林琳这般『开心』的模样,便明白林琳有多不开心。想到那个蒋先生,小敏也觉得这人不咋地。 林琳偶尔的只言片语,以及从巢皮那里听到的一些话。小敏便知道这个蒋先生可不是传说中的那个好脾气的好老人。 特别的像老人时常说的那种面憨刁。 林琳与小敏在路口拦了一辆计程车,上车时看了一眼这家私房菜馆,心中升起有一阵子都不能再来的惋惜。 晚上喝了些粥,林琳便收拾收拾睡了。半夜陈浩南回来,虽然洗漱之后才起的卧室,但林琳还是闻到了淡淡的酒味和菸草的味道,皱着小鼻子不满的哼了哼,林琳才靠在陈浩南怀里睡得安实。 第633页 第二日早饭与午饭合在一起用了,林琳就穿上她那一身漂亮的战袍,一手里拎着两条鞭子跟着陈浩南出门了。 今天陪着林琳去『交人』的,除了陈浩南还有山鸡,巢皮等人。杨添犹豫了一下,让陈浩南安排了旁的人去接方敏,便也跟着去了。 虽然他立志不混帮派了,可有些事情却是不想避开的。 他们去的晚,到了角头那边的泳池时,丁家四蟹与中青社的打仔们都已经等在那里了。 见到中青社的阵仗,林琳再回身看向自己身边的人,突然感觉人少的可怜。 陈浩南牵着林琳的手,眼睛看向丁家四蟹的方向。在丁二蟹的身上停顿了一下,便收回了视线。 「我就在你身后。」松开手,陈浩南带着山鸡等人后退了两步,将场地交给林琳。 第312章 林琳对陈浩南笑了笑,转过头时,脸上的笑意不剩下半分。看着对面的丁家四兄弟,林琳敛了几分眼眸中的暖色,很是狂傲。 「听说你们找我?难道是当面感谢本姑娘教丁二蟹做人?」 丁二,二蟹? 这是什么称唿? 除了丁家四兄弟,所有听到林琳这话的人都差点被林琳逗笑了。 不过丁家四兄弟的名字也确实挺有意思的。 老子叫丁蟹,丁家四小的也是这蟹那蟹的。当初导演起名字的时候,是不是想到了那句『纵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 一家五只螃蟹,也是绝了。 』 「臭娘们,别给脸不要脸。要么你自己乖乖的过来,要么我们就扒了你的衣服,将你『干过来。」丁二蟹面对林琳这个害得他变成『姑娘』的仇人,心中怒火大盛。对于林琳的奚落第一时间骂了过去。 林琳是什么口舌,能让人在她面前嚣张? 当即对着丁二蟹弯了弯腰,「原来是丁公公呀。本贵人眼高,没看到渺小的您。公公甭气,这就给公公请安,公公吉祥。」 林琳说完,还学着清宫戏里的女人,找出一条手帕对着丁二蟹挥了挥。 丁二蟹当场就气炸了,蹦高似的就要冲到林琳面前给林琳一个教训。丁大蟹与三蟹没有及时拦住他,伸出手的时候,丁二蟹都已经奔出两米远了。 估计就是百米飞人来了,也没有丁二蟹有爆发力呢。 赤手空拳的对上双手执鞭的,那下场不用说,还不等靠近林琳三步远,就被林琳一鞭子抽进了泳池里。 丁四蟹想到他二哥下面的伤口还没拆纱布呢,一边叫人去泳池里捞人,一边也带着人往林琳身边沖,准备拿下林琳回去泡在福马林里。 来之前都是做了万全的准备,可普通人如何能够对付得了就要修炼成精的老妖怪? 人数虽然悬殊,可实力也是悬殊的。 林琳一个人,双手挥舞着两条长鞭,不但将自己保护的密不透风,还将拿着大片刀冲过来的中青社打仔以及丁家三兄弟都抽进了泳池里。 因为林琳速度够快,头一波抽进水里的还没爬出来,最后一波也都被抽了进去。 那之后,林琳要做的事情就简单了。 一边拿着鞭子走在泳池边,见到想要爬上岸的就抽下去。见到想要拿着片刀砍自己的,不但将他手上的片刀抽飞,还会将这人狠狠地抽上几鞭子。 中青社今天来了百八十号人,此时都跟下饺子似的站在泳池里接受林琳的检阅,那画面太美,陈浩南默默的转过头不去看,而山鸡等人互相看了看,再一次坚定了不惹林琳的决心。 泥嘛,这还是个女人吗?她倒底是怎么做到每一鞭子都抽到男人最痛的地方的? 几人齐齐看向陈浩南,不愧是靓仔男,铜锣湾的扛把子。 乃真大丈夫矣~ 陈浩南:…… 与方家姐妹一起学习女子防身术的杨添却觉得这还不算什么,林琳教给方家姐妹的防身术里,可有一招踹,碾,跺呢。 这一套三样下来,那地方保准再没了立起来的机会。 泳池不小,总有林琳鞭子够不到的地方。不过林琳总有办法让那些想要上来的人『自然』的落下去。 看到有人爬出泳池,林琳就一道内力打过去,那人身上一麻,又自然的落了下去,落下去的时候,正好还会将跟在他身后的人撞下去…… 中青社算是一般的帮派,但也不是没有枪的。丁大蟹这一次就带了枪过来。只可惜他们还没来得及开枪,就落了水。而他们的枪,还特么不是防水的。 到了这步田地,丁大蟹才明白陈浩南那句凭他们中青社的本事领人是怎么回事了。 这女人,怕是只有用炮轰才能治服她。 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到傍晚,林琳一直围着泳池打转,丁家四蟹以及来『接人』的中青社打仔们也都在水里泡着。 陈浩南几人从一开始站在一旁围观,准备随时接应林琳,到后来的围坐在一张塑料桌上喝啤酒饮料等林琳结束回家吃饭。 林琳看了一眼时间,转头看杨添,杨添注意到林琳刚刚抬手腕的动作,也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錶,见到表上的时间便明白了林琳的意思,与陈浩南等人打了声招唿便出了泳池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而其他人,大天二与山鸡在那里划拳,陈浩南则是时不时的举起饮料瓶子问林琳渴不渴。 第634页 至于巢皮,看到杨添走了,也笑着朝林琳挥了挥戴表的手臂。 姐儿,今儿要是回家晚了,我媳妇会挺着肚子联合家里三座泰山收拾人的。 哪怕是香港这样的地方,可在水里泡了几个小时,众人也都冻得浑身打哆嗦。 看到一张张脸都变得惨白,林琳终于大发慈悲的准备放过他们。 不过林琳这人促狭惯了。哪怕是要放人,也要做些什么事情才会干心。 眯着眼打量了一下泳池,林琳飞快的用鞭子将丁家四蟹抽到了泳池四个排水口处,之后一掌轰到抽水泵上。抽水泵瞬间启动,超大的马力直接将丁家四蟹吸到了泳池排水口处。 四人被汹涌的池水勐烈的沖刷着,肚子渐渐的都被池水填满。差不多有五六分钟的时候,诺大的泳池终于没了水,中青社百八十号人都无力的坐在了池子里。丁家四只蟹也因为没有了水,抽水泵不再工作而滑落到了池底。 四人的样子,可比其他中青社的打仔要狼狈。那副惨样就像是刚刚遭遇了□□。 陈浩南:…… 山鸡等人:…… 要不要这么兇残? 林琳看着一池的虾兵蟹将,笑得极是灿烂。转过头,林琳朝陈浩南温柔一笑,就转头看山鸡,笑得意味深长。 山鸡下意识的捂住下面,弓着个腰,对着林琳一脸献媚地笑着。 他保证以后再也不敢起什么花花心思了。 林琳挑眉看他,并不相信。不过却没在恐吓他。 将丁家人狠狠的修理了一顿,林琳才拉着陈浩南回家。 回到家后,林琳便倒在了沙发上喊累。陈浩南抿唇笑了笑,上前亲了她一下,便去厨房做晚饭了。 陈浩南会做的东西有限,不过林琳爱吃的那几样,陈浩南倒是做得比林琳还好吃。 晚上又让陈浩南抱着洗了个澡,被陈浩南当着螃蟹翻来覆去煎炒的时候,中青社与丁家四蟹在林琳这里就翻了篇。 林琳觉得杀人不过头点滴,犯不上真的将人都弄死了。可丁家四蟹却因此事对林琳又恨又怕,一心想着要报仇。 可以说,林琳一个人便将丁家所有人的炮火都吸引过来了。 不过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有些事他们怕是没有机会报復回去了。 另一边,丁蟹独自一人在台湾住了一段时间后,便将儿子给买的房子卖掉,偷偷地回了香港。 因为这个时候,丁大蟹虽然已经与方婷开始谈恋爱。但是帮派内部却已经因为林琳的捣乱变得非常难管理,所以丁大蟹最近忙得也顾不上方婷那边。 方婷也从姐妹那里听说了林琳踢馆的事,也知道了丁大蟹最近在忙什么。倒也没跟他吵闹,只是一边关心关心丁大蟹,一边暗搓搓的希望中青社解散。 在方婷心里,帮派老大到底不是什么正经职业,若是丁大蟹能够解散帮派,重新做人,那么她的家人也能少几分反对。 然后丁蟹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去找方婷。而是先看望了自家当了大内总管的二儿子。 不知道是心里作用还是真的如此,丁蟹看自家儿子,总有一种阴柔的感觉。就像这两年台湾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宫廷太监一样。 丁蟹就是个老混混,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感受,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也因为儿子不少,所以压根没顾忌丁二蟹那敏感而受脆弱的小心灵。 面上的鄙夷,嫌弃,以及言语中的恶意都让丁二蟹很受伤。 然后在遭遇重大打击的丁二蟹这里,丁蟹这个亲爹的讨厌程度就排在了林琳之后。 再加上人类总希望自己倒霉的时候,旁人也跟着倒霉,所以看着其他安然无恙的三个兄弟,丁二蟹心里的阴暗面又扩大了几分。 丁蟹鄙夷嫌弃丁二蟹,但丁二蟹好歹也是他亲生的儿子。于是丁蟹回到香港后,想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去找罗美玲和方家人,而是想着要怎么给二儿子报仇。 他在四蟹那里知道了林琳的住处,也记下了林琳的样貌,之后开了一辆小货车,就停在林琳家外面,什么时候林琳走出来,他就一脚油门冲过去。 林琳为了不一宅到底,每隔个两三天都会出单元楼逛逛菜市场,这一日傍晚,林琳闲着无事,便准备一个人去菜市场买点小海鲜,准备晚上看电视的时候磨牙。 在小区门口跟放学回来的方敏点点头,又与杨添说了两句话,便拎着小菜篮子走了出去。 走出去不过十步,林琳便听出身后的声音非常不动静。勐的转过头,就发现一辆小货车开足了马力朝着自己急驶过来。 在本能想要躲开的那一剎那,林琳看清楚了驾驶位上的人,双眼微眯,心下发狠,使了一个大型的门钥匙传送咒。 林琳在上次收拾丁家四兄弟的时候,就趁他们不注意在他们身上放了魔法门钥匙,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让林琳没有想到的却,这么快便用上了。 随后一阵白光过去,丁家四蟹便都出现在了林琳刚刚站着的位置。之后就在丁蟹睁大眼睛不敢置信,以及丁家四蟹还维持着传送前的姿势时,丁蟹的小货车直接从四个儿子身上碾压而去…… 父子相残的终极体现,惨案就发生在这一瞬间。 丁蟹在辗压过去后,速度仍然没有降下来,眼瞧着就要撞到相向而来的另一辆车时,林琳也顾不得掩饰,伸出手,拿着早前就施过透明隐身咒的魔杖,高声念了一段咒语,丁蟹的小货车便撞到了一旁的消防栓上。 第635页 之后小货车开始漏油,丁蟹一脸血,坡着脚冲出小货车,但最终还是被小货车的爆炸给崩飞了起来。 看着丁家父子五人就这么瘫在自己面前,林琳非常的想要远离这里,可是连续的施展大型魔咒,体力和魔力双重透支的情况下,林琳也只能无力的坐在地上。 街上的爆炸声和行人的尖叫声将这附近居民和不远处的洪兴堂口都惊动了。 陈浩南带着一群人走出堂口,就在人群中发现脸色苍白的林琳不嫌脏的坐在地上,当即惊得三魂丢了六魄,踉跄地往林琳这边跑来。 扶起林琳,陈浩南一边摸着林琳浑身上下想要看看她有没有受伤,一边嘴里不停地问她哪里受伤了? 林琳摇头,「我没事,就是吓到了。」 「吓到了?」陈浩南听到这个理由,不由一怔。 这世上竟然还有她会害怕的东西? 第313章 看到陈浩南狐疑的眼神,林琳气结。 她就不能后怕的吗? 她也是从普通人一点一点进化成老妖精的,在最初的时候,她就跟弱鸡没啥两样。 最让林琳觉得可气的是,轮迴那么多世,她竟然有许多次的死亡都特么是意外。 不知道多少年训练出来的警觉在这一次的事件里发挥了作用,要是换了前几世,被小货车辗压成泥的就是她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看了一眼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丁蟹,对于这混蛋的无法无天又有了新的认识。 转过头,再看一眼丁家四兄弟,林琳着重看了一眼丁三蟹,出了今天这种事情,想必这位将来伤好了,应该不会再想着将他们的老混蛋老子从牢里捞出来。 (→_→) 陈浩南对于林琳所说的这个理由保持怀疑的态度,不过他却没有问出来。见林琳真的没有受什么伤,陈浩南便将林琳揽在怀里,轻轻的用手托着她的腰。 林琳靠在陈浩南的怀里,与他对视一眼,又齐齐地看向车祸现场。 车祸发生的时候,丁家四蟹都在各自干着自己的事,被传送到这里,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丁蟹就手刃了亲生儿子。 丁大蟹左手拿枪,右手拿着一块布。丁三蟹捧着一本法律方面的书籍,丁四蟹更有意思,人家还穿着手术服,手里拿着手术刀呢。 至于丁二蟹,林琳看了一眼他连死都紧紧攥在手心里的男人仿真二两肉,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看来是个男人都特在乎那二两肉呀。 不多大一会儿,警车和救护车便都来了。 丁家父子五蟹,丁蟹活着,不过双腿却被刚刚小货车的爆炸给炸得血肉横飞。保守估计老螃蟹这双腿得截肢了。 丁二蟹当场死亡,死者为大,这个没啥可说的了。 丁三蟹和丁四蟹到是还活着,不过在抬上救护车的时候也先后断了气。到是孝婷恋的男主角丁大蟹坚强的活了下来。 只是丁大蟹在送进医院后,一直没有醒过来。至于会不会成为植物人,林琳在偶然瞧见跟着方婷回家的某只游魂后,悄悄地将良心埋到了心底最深处。 人鬼情未了什么的,想想也挺代感的。 方婷伤心的不能自己,可却仍没忘记考试和实习。至于方家其他人,都是痛快的高唿报应二字,泪流满面的去给枉死的方爸爸扫墓祭拜。 因为丁蟹干的这事,方家人倒是不反对方婷跟丁大蟹在一起了。不过那也要等到丁大蟹能够清醒过来。 虎毒尚且不食子,丁蟹对亲生儿子都能下得去手,真特么够毒的了。 …… 自从丁家人自生自灭后,方家人的生活重心也多有改变。 罗美玲卸下了一副沉重的担子,生活也变得惬意轻松起来。 方家大哥与方婷也都放下了对丁家的仇恨,开始积极的面对人生。 方敏自从跟着林琳学了防身术和擒拿术后,渐渐的倒是不需要杨添来回接送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丁家倒台了,能够威胁得了方敏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方芳倒是和杨添走得很近,没多久俩人就开始谈婚论嫁了。 对于这二人的发展,林琳并不发表任何意见。毕竟若不是林琳乱入,方芳这会儿子怕是已经被人从楼下扔下来摔死了。 丁家父子的事情,处处透着蹊跷和诡异。可在这个科技并不怎么发达的年代,街上也没有那么多的监控头。也因此对于林琳突然跳出小货车急冲过来的路线,以及丁家四蟹突然出现,并且林琳举着胳膊『吓』得叽里咕噜大叫的事情,警方也只能一头雾头的继续找线索了。 警方在一些帮派都安排了卧底,对于林琳与中青社丁家的冲突也有耳闻。在他们看来丁蟹就是再丧心病狂要撞的人也绝逼不是自己的亲儿子。 可为什么有仇的没事,亲生的却倒了霉呢?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事跟林琳脱不了关系,难道真的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未知力量在左右着这一切? 等到警方的人查到林琳曾经接过捉鬼的生意后,一群人都汗毛悚立的觉得这一定是林琳用了传说中的五鬼搬运术。 你杀我一人,我杀你全家。 真没想到长的文文弱弱的,下起手来竟然这么心狠手辣。父子相残,竟然没给丁家留下一点起復的机会。 第636页 想到死的三蟹,再想到成了植物人的丁大蟹,以及双腿截肢,嵴椎粉碎性骨折,每天只能让人侍候着的丁蟹,别说警方了,就是黑道上的各方势力都在提起林琳的时候,打憷得不得了。 黑道的无冕之王也不过这个待遇了。 (→_→) 在各方心里顾忌的情况下,这么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案子,就这么稀里煳涂的轻轻放下了。 左不过死者和被告都是一家人,他们现在连个原告都没有,什么样的结果,只要问心无愧,谁还能再折腾他们呢。 这件『灭门』惨案就这么草草收场了,可洪兴以及东兴的人却在想着这件事情里,林琳到底起了多少作用。 本来洪兴的大飞哥是有心与陈浩南争一争这个铜锣湾扛把子的,但出了丁家父子相残的事情后,大飞就算再怎么疯疯癫癫也没胆去尝试了。 跟人斗,其乐无穷。可跟会操鬼的人斗……泥嘛,很惊悚的有木有? 他们都是刀口舔血走到今天的,真不敢想像哪一天多少年前被自己杀的人,会站在他们的床头叫他们起来嗨。 那画面想一想,就让人受不了。 大飞哥虽然不找陈浩南的麻烦了,可台湾的雷攻却还惦记着澳门几个赌场的生意。 山鸡现在仍是三联帮的堂主,雷攻要是有心算计他,山鸡是防不胜防的。 雷攻找上了山鸡,事情的发展也一如原着那般。当然了,雷攻时刻关注着香港这边的各方势力,虽不知道林琳是不是跟传说中的一样,但对陈浩南的却少了几分算计,更多的则是拉拢。 当然,在此之前雷攻又何曾将陈浩南放在眼里了呢。 男人不愿意因为小事而影响了大事。但女人,尤其是心机深沉的女人。却最不愿意有其他的同性压了她们的风头。 丁瑶便没将林琳的恐怖放在心上,她甚至在某些地方是嫉妒着林琳得到各方势力的忌惮。 尤其是听说洪兴的蒋天生曾经力邀林琳加入洪兴,并且可以为林琳的加盟将洪兴现有的十二话事人改成十三话事人。 听说蒋天生提出来的时候,其他的话事人都没有反对。 然而让丁瑶嫉妒想不明白的是那个出了风头还立志当主妇的无用女人,竟然回绝了。 这样的大事机会,她竟然回绝了? 丁瑶算计了多年,又努力了多年,看到有人放弃这么个好机会,她都恨不得冲上前去摇着林琳的肩膀问她『你是不是傻?』 总之,丁瑶被嫉妒蒙蔽了双眼,压根没将林琳放在心上,人家准备按着原计划来个栽赃。 不过丁瑶虽然没将林琳放在心上,可倒底还是被林琳影响了计划。 由于林琳三五不时的恐吓,山鸡与丁瑶之间那『纯纯』的爱情已经无疾而终了。 丁瑶不相信自己的魅力在山鸡这里免疫了,也不相信山鸡提上裤子就渣了。于是穿得极尽诱惑的来到了林琳家的物业楼,准备再次对山鸡下手。 只可惜丁瑶心怀恶意,只能围着大楼转圈圈。山鸡站在洪兴堂口的二楼,看着丁瑶和当初的靓坤以及很多心怀不轨的人一样都只能看着大门却怎么都走不进去时,心里很不是滋味。 本以为你是一股清流,今天才知道你特么就是一只乌鱼。 墨一样黑的心肠。 单方面认为自己失恋的山鸡本想找陈浩南出去喝酒。可想到林琳,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地改成了『你早点回家,别让人等着急了。』 最后又抛开了要回家哄媳妇做孝爹的巢皮,山鸡只能揽着大天二的脖子出去了。 心爱的女人是个心机叵测的,山鸡想不到他身上有什么是她想要的。 林琳,小敏,方芳都不是道上混的,也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这三人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山鸡和大天二的择偶标准。 他们也不比巢皮和大头仔杨添差,人家都能找个好女人过日子,他们凭什么就要将就? 山鸡想到丁瑶曾经还是雷攻的女人,又背着雷攻与他有一腿,本来还有点心思的,可也在这种那种的小事对比下淡了不少。 想到林琳曾经说过有个姓周的男人总结的一句话,山鸡便觉得还真特么有道理。 拉良家妇女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 他这么个混蛋竟然也想要娶个良家妇女,山鸡摇摇头,觉得自己太异想天开了。 就他这样的,哪个眼没瘸的会瞧上他? 「想那么多做什么,喝酒喝酒。」大天二看不得山鸡一副感慨良多的样子,塞了一杯啤酒到他面前,举着自己那杯,与山鸡碰了碰,大口的喝了起来。「等将来咱们都成了大佬,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丁瑶刚出现的时候,山鸡那叫一个兴奋,对着窗户指着丁瑶介绍给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哪成想他的那些兄弟都看了一场瞎子寻路的戏…… 山鸡自嘲一笑,似是想开了一般与大天二痛快的喝起了酒。「那是你,老子怎么会为了一颗树,而放弃一座森林?」 说完,山鸡与大天二又是揽着肩膀大说大笑,撕心裂肺地唱着跑调的歌。 条条大路通罗马,丁瑶进不去林琳的物业楼,却还是在酒里找到了正在喝酒的山鸡。 那股子柔情蜜意又将山鸡刚刚压下去的心思勾了起来。 山鸡这人,在女色上不栽个大跟头,那是一定不会收心的。 第637页 挥别了大天二,屁颠颠的跟着丁瑶去了她暂住的宾馆。 第二日,山鸡便带着陈浩南去见雷攻了。 然后就在陈浩南与山鸡被人冤枉的时候,『雷攻』突然诈尸了。 !!! 第314章 现在的场面其实挺尴尬的。 山鸡与陈浩南坐在楼下的客厅等了好久,也不见雷攻下来,就连丁瑶也没了踪迹。两人等的不耐烦,这才起身去看看。哪想到一上书房便发现雷攻死了。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丁瑶就冲进来说是大哥被人害死了。 然后就在陈浩南挟持丁瑶准备逃跑的时候,雷攻刷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那场面不但尴尬,还特别的惊悚。 至少丁瑶和高捷是这种感觉。 丁瑶与高捷对视一眼,眼中皆是惊恐。 他们自认策划这一次的谋杀和栽赃时,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尤其是丁瑶,在高捷捂死雷攻的时候,她就在旁边。 人明明都已经断气了,为什么现在竟然又活了过来? 她记得她当时伸手去探过雷攻的鼻息…… 妈的,该死的老东西,竟然装死。 下次一定不能探鼻息,应该探动脉的。 (→_→) 扭头看高捷,丁瑶想要让高捷救她,然后俩人一起冲出去。 高捷也是这么想的,他是真的爱丁瑶。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他一个人跑,逃出去绝对没有问题,可带着个娇弱的女人,他们俩绝没有机会生还。 深深地看了一眼丁瑶,高捷眼中闪过犹豫,不舍和绝决。 「这件事情是我一个人干的,不关任何人的事。大哥,对不起。」高捷说完就跪了下来。 『雷攻』眨巴眨巴眼睛,又看一眼陈浩南和山鸡所在的位置,最后喝了一句,「你是对不起我,你还想要栽赃给别人。让陈浩南他们离开,你们也都给我出去,出去。」 『雷攻』的声音有些尖锐,可雷攻多年的积威却没人敢说什么。 于是三联帮的人便都退了出去。 陈浩南与山鸡看了看门,又看了看窗户,最后决定还是走门。 等到陈浩南与山鸡离开,『雷攻』闭上眼睛瞬间软倒在地,又是刚刚那副没有气息的死人模样。 但因为陈浩南与山鸡都离开了,再加上高捷虽然没被处罚,但他也已经认了罪,所以之后三联帮的人再发现雷攻真的死了的时候,就跟陈浩南他们没有一点关系了。 不过咱们这位『雷攻』在倒下的一瞬间便跑到了林琳家。将这里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林琳。 原来雷攻真的被丁瑶和高捷两个人害死了,准备用来嫁祸栽赃给陈浩南和山鸡。现在的雷攻却是另有其……鬼。 一直跟在陈浩南身边的那只小鬼,见到陈浩南和山鸡处境非常不好,当即立断的来他一个借尸还魂。 千钧一髮之即,免了陈浩南与山鸡一个不小的麻烦。 小鬼到底不是真的雷攻,他的任务也只是保护陈浩南和及时给林琳通风报信。 在陈浩南与山鸡离开后,小鬼就从雷攻的身体里挣脱出来,按着林琳教给他的密法,直接从澳门回到了香港林琳的家中。 这么说,别看陈浩南和山鸡是先离开的,可是这小鬼到家的时间,陈浩南和山鸡估计还没走到港口坐上回香港的船呢。 林琳见到小鬼,又听那小鬼说的这一番话,眼眸转动间,几许促狭闪过。勾起唇角,对着那个小鬼笑得很意味深长。 「你再回到雷攻的身体里,去立份遗嘱,再去『死』……」之后林琳详细地将那份雷攻的遗嘱一句一句的告诉小鬼。 那小鬼听到林琳的吩咐,有些可惜现成的身体不能用。不过他也知道林琳的手段,不敢起丝毫的异心。 小鬼回到雷攻的身体里,仍是没有任何人发现雷攻的异样。 他拿起电话,让所有三联盟的人都来开会,之后便说自己被高捷和丁瑶伤了,强撑着一口气,现在要立遗嘱了。 三联盟每三年要选一次帮主,但无论选谁,将来三联盟也不能交给他的儿子雷復轰。 他儿子现在国外读书,就让他好好的读,黑道不是那么好混的,这些年刀口舔血的日子就没有哪一日是消停的。无论如何,都再不能让儿子走黑道了。 以后就算是三联帮解散了,或是出现任何事,都不要找上他儿子。就算他儿子想要回到三联帮,也请大家看在他雷攻的面子上千万不要让他回来。 当父亲的,是真心希望他不要混帮派。 雷攻的话,三联帮的帮众们都听了,也都表示会听从他的安排。 而且雷攻的的这段话,除了损害了表面正派内心阴损的雷復轰利益,对于其他人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少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竞争对手,谁不高兴。 因此这事必须同意,并且坚决执行呀。 之后雷攻又说了,让某位帮中元老暂代三联盟的帮主之位,等到下一次选帮主的时候再进行投票选择。 至于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给儿子雷復轰,另外两部分就弄个慈善积金会,专门帮助那些老人和孤儿。 …… 一天后,陈浩南与山鸡又一次收到了雷攻的死讯,脑中想的却是他这回是真的死了吗? 第638页 等到真的打探清楚,知道三联帮那边已经开始发了江湖帖,通知和邀请道上的人去参加丧礼的时候,陈浩南和山鸡也带着一丝狐疑的面面相窥。 这帮子台湾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山鸡还是台湾三联帮毒蛇堂的堂主,帮派大哥死了,山鸡不能不到场,除此之外,那就是要按着『雷攻』的遗嘱处置丁瑶和高捷的事。 丁瑶美丽勾人,跟山鸡以前遇到的女人都不一样。 当然,那是在原着里。 现在丁瑶虽然也还是美丽,魅惑勾人。但对山鸡的影响却并没有原着中来的大。 至少丁瑶要是死了,山鸡不会太难过。 一个陷害自己的炮友死了,与自己最爱的女人死掉,那是两回事。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林琳的存在,还是影响到了山鸡的价值观。 说起丁瑶哪怕高捷一口咬死了这事跟丁瑶没有关系,可是高捷的话和『雷攻』的遗言却没有任何可比性。 雷攻这位帮派大佬说丁瑶有问题,没问题也是一种问题。 于是没多久,丁瑶和高捷都被三联帮的帮规处死了。 死相及其惨烈,让人胆寒。 雷攻死了,丁瑶与高捷也都死了。三联帮也放弃了刚刚打开的澳门赌场的局势,回到了台湾。 不过山鸡这一次却是跟着三联帮的人回了台湾,准备等到三联帮内部的事情都处理完了再回香港。 于是嚣张的山鸡并没有遇到东兴最嚣张的乌鸦。 乌鸦跟着骆驼回到香港后,便暗搓搓的想要搞事。 不过骆驼和蒋天生却并没有发现,只以为他只是年轻气盛,桀骜不驯。 从蒋天生的办公室回到家,陈浩南一进屋子便闻到了辣酱的味道,知道林琳今天又做了小海鲜。 与林琳打了声招唿,又亲了亲她的脸,这才去洗澡换衣服。等收拾完自己,顺道将林琳放在洗衣机旁边脏衣篮里的内衣用手搓洗干净后,林琳的晚饭也做好了。 一边进厨房拿碗拿筷,一边与林琳说着今天让他气恼的事。 「真想不明白,他是不是真的傻。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凯子给你拿钱开酒。」夹了一筷子菜,陈浩南狠狠地塞到嘴里。 林琳对于他们帮派的事情,关心度一直不高。听他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你们也不见得比他聪明到哪里去。少乌鸦站在猪身上,看得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 「说起乌鸦来,我倒是想起一件事。」喝了一口汤,陈浩南心情颇好的问林琳,「蒋先生要陪方小姐出国玩,蒋天生要带着我一起去,还说也叫上你。一起去。」 原来剧情已经走了这里吗? 林琳微怔,然后笑着点头。「我最近正好也想出去走走,那就一起去。」 陈浩南见林琳答应,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上次东兴的骆驼办宴,林琳都没去。没想到这一次竟然会同意跟着一起去,如何能不叫陈浩南高兴呢。 饭毕,陈浩南将林琳推出饭厅,让她先去收拾一下东西,他来洗碗。 「你那位蒋先生又没说什么时候走呢,你着什么急嘛。」林琳瞪了陈浩南一眼,没好气的说了他一通,不过还是如他意的去收拾行李了。 去查了一下这个时候的阿姆斯特丹的天气温度,林琳简单地收拾几件衣服,又装了一些零碎的东西,他们俩人共用一只行李箱,竟然还空了一些地方。 空一些也好,正好回程的时候装一些办手礼。 陈浩南刷完碗,正好看见林琳将最后一样东西装进行李箱里,还有心劝她,「蒋先生那个女朋友是个明星,她一定会带不少衣服。你也多带几件。」 「我天生丽质,不需要再用那些外在的东西包装自己。」林琳脸皮极厚的说完,又对因自己的话而轻笑出声的陈浩南说一句正经话,「那个方萍是蒋先生的新欢,咱们还是不要抢她的风头为好。省得人家给你吹枕头风。」 想到这个时候可能已经与东兴的乌鸦有了交易的方萍,林琳便觉得她这一次跟着去阿姆斯特丹时,应该多注意一下这个方萍。 蒋天生的命数以尽,林琳用了许多的方法才给他续了几天命。只要从阿姆斯特丹回来,再让蒋天生『正常』死亡,相信陈浩南就不会遇到全黑道的追杀了。 林琳早就过了要面子,爱慕虚荣的年纪。她说这话的时候,其实多半是在开玩笑。但陈浩南听了这句话,却心里难受极了。 林琳跟着他,竟然连见漂亮衣服都要避人锋芒,真是忒委屈了。 而越想越心疼的陈浩南,更加的坚定了往上爬的决心。 这些事,林琳是都不知道的。 一夜好睡,第二日陈浩南难得起了个大早,做好了早饭才叫林琳起床。 俩人一起吃过早饭,陈浩南和林琳一起出门。 一个走着楼梯去了一楼。一个坐着电梯去了天台。 三日后,陈浩南拎着行李箱牵着林琳的手去了蒋天生的别墅等着蒋天生与方萍一起出发去机场。 方萍看一眼只画了淡妆的林琳,摸了摸自己精緻收拾的脸,心里闪过一抹妒嫉。 不过转瞬间似是想到了什么,方萍脸上又浮现出了一抹兴灾乐祸。 漂亮又如何,能不能活着从阿姆斯特丹回来都不一定呢。 第639页 想到这里方萍眼中又闪过一抹犹豫。 他们在一起几年了,蒋天生真的是一个非常温柔又绅士的情人,也许她这辈子都碰不到比他好的男人了。 只是方萍却不敢赌。 若是她不听话,她的那些不堪的相片和视频就会被……到了那时,她不但没了名声,没了星途,也许现在这个对自己千好万好的男人也会抛弃她。 到那时,她还剩下什么呢? 除了不雅的相片,以及与那个男人不堪的视频外,她将一无所有。 她赌不起。 第315章 方萍是明星,是演员,她想要演戏,一般人还真的看不出来。 至少蒋天生和陈浩南就没有看出来她对林琳的亲热态度是演出来的。 男人天生就不懂女人,但女人却天生就是好战士。 这种飙戏的场合,林琳自是不甘落后,互相介绍后,便与方萍有说有笑,一见如故极亲热的样子,让人跟本看不出来林琳也是在演戏。 蒋天生不能,专业演戏的方萍也有些不太确定林琳这么专业的演技。 但陈浩南却心里清楚林琳并不怎么喜欢方萍。 倒不是从今天的态度里看出来的,而是从这几天他们偶尔提起方萍,林琳颇为冷淡的态度中猜测出来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陈浩南却改变了对待方萍的态度。 蒋天生问陈浩南与林琳用没用过早饭,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便让陈浩南与林琳稍坐一会儿,他和方萍用过早饭就可以出发了。 一会儿,蒋天生带着方萍去餐厅用早饭,陈浩南与林琳便坐在客厅里一边说话,一边打量着蒋天生的豪宅。 蒋天生与方萍的行李昨日就由佣人帮忙收拾好,这会儿正从楼上的卧室往下运呢。 陈浩南看着行李以及佣人有些纠结。 「在想什么?」 陈浩南摇头,「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这套宅子真好,有花园,还有游泳池。想着将来有钱了也买一套。只是这么大的房子,光是清理,就得僱佣人。」 其实住在林琳那里,陈浩南还是有些想法的。 哪个男人不要面子的? 旁的兄弟虽然也是一家老小的住在那里,可人家是交了房租的。唯有他,哪怕是交了所有的身家财产,可他们住的房子却仍是林琳的。 而且他也发现虽然他将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林琳,但林琳却极少动用到他帐户里的钱。 也因此,陈浩南每每看到品相好的宅子,都会想像着买上一套。 林琳听到陈浩南这么说,便明白了他的意思。笑着点头,「我也不喜欢有外人进入我的领地。」抬头随意的看了一眼蒋天生的宅子,林琳并不以为意,「也就那么回事,咱们在香港也不是没住的地方,没必要再花大钱买这么一套宅子。咱们再攒攒钱,等以后就去英国养老,买个带农场的庄园。就像书里的彭伯利庄园那样的。」 要是真的买了那么大的庄园,要僱佣的人可就不只几个了。 陈浩南握住林琳的手,「我会努力挣钱的。」争取早日实现你的愿望。 说到这里,陈浩南又小声的将他准备与巢皮入伙一家酒楼的事情跟林琳说了。林琳对于这些事情并不上心。 若是普通人开酒楼,林琳倒是要将黑白两道的事情都好好想一想。可若是陈浩南与人合伙开酒楼,林琳便觉得这事并不需要多想。 谁让陈浩南本就是混黑道的呢。 一般小混混哪个敢到陈浩南的地盘惹事呢? 至于东兴的人,林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 不足为虑。 两人正在说话,蒋天生与方萍也用完了早饭。之后几人拿上外套,便坐车去了机场。 来送蒋天生的人不少,但真正跟着蒋天生与方萍上飞机的却只有陈浩南和林琳。见此林琳便觉得蒋天生不死谁死呢。 你一个香港黑道的洪兴当家人,带着女朋友去阿姆斯特丹这种地方竟然没带几个保镖,你是不是傻呀? 就算阿姆斯特丹有洪兴的堂口,也没有多带几个身边亲信方便不是吗? 看一眼推行李车去託运的陈浩南,再看一眼一车四五个箱子只有一个是他们的行李车,林琳直接将刚刚那个思想抛到了脑后,人家自己想要作死,她还能拦着不成? 而且,这也是他的命数。 香港就有直飞阿姆斯特丹的飞机,不过整个行程却需要飞行十八个小时。 幸好蒋天生是不差钱的主,定的都是头等舱。他们四人的位置是在一起的,旅途中,蒋天生与陈浩南说起帮派的事情时,方萍一般都是和林琳坐在一起的。 不过林琳与方萍都确定了彼此是那种互不待见对方的心思,所以两人一路上并没怎么交谈,要么就是一个睡觉,一个看书。要么就是一个忙着给飞机上的空姐签名留影,一个拿着游戏机在那里玩游戏。 总之两个女人相处的非常『愉快』,让不知道内情的蒋天生不住的感慨俩人投缘。 陈浩南满头黑线,抽着嘴角在那里贊同蒋天生的话。 啥眼神~ 头等舱的飞机比经济舱舒服多了。十八个小时不过是吃吃喝喝,然后再睡一觉便过去了。 他们是前一日中午左右从香港起飞的,飞行了十八个小时,在次日早上到的阿姆斯特丹。 第640页 飞机下降前,方萍便踩着细高跟去卫生间仔细的画了妆。而林琳则不过是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洗漱便又坐回了坐位上。 方萍看着从洗手间走出来,妆都没画却一脸容光焕发的林琳,差点咬碎了一口银牙。 林琳对着方萍笑得很是可爱,她是不会告诉方萍自己特意躲在洗手间里喝了一瓶美容魔药的。 就是要让你嫉妒。 方萍确实嫉妒了,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算是再漂亮,在娱乐圈里这么多年,灯红酒绿,起早贪黑下来,无论是气色还是皮肤都不如比她小几岁又认真保养的林琳。 更何况论起五官的精緻程度,方萍还不如林琳呢。 其实方萍是没发现,她与蒋天生就不应该带着陈浩南与林琳一起出来玩。 那俩人的颜值都比蒋天生和方萍强出许多去。 更别提他们俩还都年轻哟。 就在方萍努力的维持风度下,飞机很快就降落了。 不过一到阿姆斯特丹,他们前脚下了飞机,后脚东兴的人就来接机了。 林琳看一眼站在那里的乌鸦等人,眉头不自觉的轻跳了几下。转头瞄了一眼一脸厌恶转过头不看乌鸦的方萍,林琳小幅度的施了一个隔音咒,只让陈浩南和蒋天生听到她接下来要说的话。 「蒋先生,您到阿姆斯特丹来,为什么接机的是东兴的人,而没有你们洪兴的人?」 蒋天生刚刚扬起的笑脸一下子就僵在了脸上。不过到底是场面上的人,蒋天生只僵了几秒便与乌鸦等人笑着说话了。 一时,几人被乌鸦等人送到了宾馆,蒋天生以旅途劳累为由,拒绝了今晚东兴那边举办的接风宴。 等回到房间,蒋天生脸上的笑容便落了下来。 「天生?」方萍不知道蒋天生这是怎么了,心中又有些心虚害怕蒋天生发现了什么,于是问得很是小心翼翼。 蒋天生看了一眼方萍,笑着说道,「没什么,我有些累了。你先去洗澡,我休息一会儿。」 方萍见此虽有些想要再问点什么,可也害怕多做多错,挽着蒋天生的胳膊踮起脚,亲了亲蒋天生,这才打开行李箱,拿着洗漱用品去了浴室。 等到方萍进入浴室后,蒋天生眯着眼睛看向窗户。 上午的阿姆斯特丹,并不怎么热闹。相较于香港的人山人海,阿姆斯特丹便清静了许多。 只是蒋天生的心却没办法清静下来 东兴的骆驼他知道,那人最重规矩与辈份情义。若是知道他们来了阿姆斯特丹必是要做些安排的。但前提是他又是如何知道他们会来阿姆斯特丹的? 尤其准确到了飞机航班? 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的蒋天生很快便想到了身边有探子的事情上。 不过蒋天生并没有想过方萍,因为在蒋天生看来方萍是依附他的人,自己好她才能好,所以下意识的忽略了方萍。 而陈浩南和林琳也不过是上飞机的前一天才知道具体的出行时间和航班的,再加之蒋天生对陈浩南的喜爱和器重,以及对林琳的敬畏和忌惮,也让蒋天生不曾怀疑过他们俩。 除此之外,蒋天生将能想到的人都在心中过了一遍后,又特特给自己的亲弟弟蒋天养打了个电话,让他派人来保护他。 现在帮里的人他都不愿相信了。 你说他是小提大做? 不,不,不。这并不是小题大做,而是非常有必要的谨慎。 他出行阿姆斯特丹,帮里都甚少有人知道。洪兴的十二话事人只有一半是知道他要出国的,而知道具体去哪里的,跟本没谁。 那么,东兴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他这么多年与东兴的骆驼打交道,蒋天生抿了抿嘴,便拿起房间里的电话找了个越洋电话。 只是打了半天,也没有人接听。挂断电话,蒋天生想了一会儿又给韩宾拨了个电话过去。 等蒋天生在电话中得知骆驼病重的时候,心中飞快的闪过一抹瞭然。 挂断电话,蒋天生靠坐在床头,一边抽菸一边想着事情。不一会儿方萍也从浴室里出来了。 方萍出了浴室,见蒋天生已经半靠在床上了,以为他是真的累了,便催他快去洗个澡,然后他们睡一会儿补个觉,醒来好去大採购。 蒋天生笑笑,起身去了浴室。 另一边,陈浩南正在收拾他们带来的行李,林琳也刚刚洗了个澡从浴室里出来。 陈浩南见林琳从浴室里出来,一边将收拾行李,一边对林琳说道,「我刚刚给山鸡打电话了,让他带些人到阿姆斯特丹来。」 自从林琳那话说完,陈浩南也觉得东兴的人出现的太过巧合了。 林琳点头,「山鸡还在台湾?」 「对,」将林琳带来的吹风机递给林琳,让林琳吹干长发,「雷攻的独子叫雷什么轰炸的,好像一直不相信雷攻留下的遗嘱,现在正闹着呢。」 然后山鸡等一干三联社的人,虽然恨不得将雷復轰赶跑,可碍于已逝雷攻的面子,只能忍着这厮继续闹下去。 山鸡也有心竟选三年一次的帮主,因此哪怕是极看不惯雷復轰没做什么,就担心被人说什么人走茶凉,不念旧情的话。陈浩南现在找山鸡,正好给山鸡一个离开的理由。 反正他们心中都明白无论雷復轰怎么闹,结果都不会如他的意。 第641页 第316章 原着中,三联帮在雷攻死后,那是谁都不服谁的状态,因此拖了几年一直没有选出一个帮主来。帮中老人们便学了洪兴在蒋天生死后将蒋天养从泰国请回来主持大局的行事做派,也将在国外『读书』的前帮主独子雷復轰请了回来。 三联帮的人不是没有看出蒋天养没有任何势力在洪兴的尴尬。可那又如何,扶持一个傀儡帮主,对他们更有利。 三联帮内部谁都不服谁的状态,以及是谁想到或是提出来将前帮主之子请回来主持大局的主意,里面有没有一直野心勃勃的雷復轰的手笔,无人知道,但不可否认的却是雷復轰心机深沉,对这个帮主之位势在必得。 当然,雷復轰的最终目标可是整个台湾黑道的大一统。 原着中雷復轰这条大尾巴狼可没少干缺德事,林琳在雷攻刚死小鬼附身时便想到了这里,于是特特又让那小鬼去替雷攻交待了遗言。 雷復轰在知道自己不但永远不可能上位帮主,还特么的连遗产都缩水了三分之二,他能乐意? 他当然不乐意了。 于是既然没办法蛰伏起来在背后暗暗搞事,那就跳出来。 当初林琳要拿雷攻遗产三分之二建基金会,首先服务的便是那些儿子和老子混帮派的失子失怙的家庭,其次才是那些普通人。 先帮助自己人的家人,然后还能帮助普通人来积德造福。就冲着这个目的和受益人,三联帮的人也不会将钱还给雷復轰。 至于帮主之位? 现在还不是几年后的三年一次的帮选,谁会这么早就想到几年后的局势呢。再一个,『雷攻』都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家儿子混帮派了,而雷復轰也没惊才绝艷的让人眼前一亮到非他不可。 所以,雷復轰悲剧了。 相较于原着中,表面一力推拒帮主之位的悠然风度,现在的他就如同一个跳樑小丑,上蹦下跳。他要拿回帮主之位的心,就跟那些打离婚财产官司中的人一样。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所以说,能想出这么一个只坑他一个人的馊主意来,林琳也够促狭的了。 山鸡那里早就看不惯雷復轰了,不过受林琳多年压迫与督促,倒也没有冲动行事。洽巧陈浩南找他,山鸡二话没说的就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兄弟漂洋过海去了阿姆斯特丹。 不过台湾是没有直飞阿姆斯特丹的航班,因此山鸡仍是先去了香港,再在香港坐飞机去阿姆斯特丹。 时间就跟林琳他们一样,都是十八小个时。 十八个小时,陈浩南倒不是等不起。只是总不能一直都呆在酒店里。 蒋天生那边也是同样的情况,他弟弟蒋天养派过来的人,也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到这里。 不过为了不打草惊蛇,蒋天生仍是准备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陈浩南找了个时间悄悄将自己的安排告诉了蒋天生,蒋天生拍拍陈浩南的肩膀,告诉他见机行事。 …… 他们是早上到的阿姆斯特丹,从机场到酒店,之后又是收拾洗漱,等到真正躺在床上准备小睡一会儿的时候,也已经快到中午了。 陈浩南给蒋天生打了电话,挂了电话,又打电话给酒店的餐厅让他们分别送上两份双人午餐到两个房间。 之后四人各自用了午餐,这才阖眼小歇了个把钟头。 下午,四人收拾妥当,刚准备离开酒店就又碰到了东兴的人。 东兴的乌鸦带着人来请蒋天生出去喝下午茶,顺便见个人。 蒋天生像是没发现什么一般笑得极和气。 一边挽着方萍,一边叫陈浩南和林琳跟上,他们一起去见那个人。 等到了地方,蒋天生见到等在那里的人时,眼睛微微眯了一下,然后便亲热的走上去,叫了一声十八叔。 之后几人一边说话叙旧,蒋天生还一边想着乌鸦为什么这么安排。 洪兴元老落魄至厮,是他没有想到的。 用这件事情打他的脸,给他下马威,是不是太不知所谓了些? 这难道就是他们的目的? 蒋天生想不明白,只得将这段心事搁浅。之后继续装做一个真是为了女朋友出国修假的普通男人。 喝了下午茶,又吃了晚饭,与其他人告辞后,蒋天生便以邀陈浩南练身为由回了酒店的健身房。而林琳与方萍则去做了个spa才各身回房间。 第二日用过早饭,跟着已经等在那里的东兴乌鸦等人一起游览阿姆斯特丹的名胜古蹟。 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首都,也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但这里却不是荷兰的主要行政地方。荷兰很多的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建立在海牙。又因为阿姆斯特丹的独一无二的建筑形成,这里倒成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休闲游圣地。 乌鸦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嚮导,不过他身边那个笑面虎却是个极能说会道的。 不但能说会道,心眼也是极多的。 林琳觉得那乌鸦虽然也算是个人物,可说到底,若是他们的事情能成,估计最后他也得被那个笑面虎算计殆尽。 林琳心中在想着乌鸦的时候,乌鸦也在打量林琳。 乌鸦本名陈天雄,是东兴的双虎之一,金牌打手。 为人残虐暴戾,做事又不择手段,平日里最是看不起骆驼那套讲义气,重规矩的话。 第642页 而且乌鸦桀骜不驯的性格也招人反感。林琳之前就听说乌鸦在骆驼办宴的时候,当着蒋天生的面问方萍拍数字片的时候是不是真的要与男演员假戏真做什么的。 当天洪兴去的人,看到乌鸦那嚣张的样子,都差点没动起手来。 打方萍的脸,那就是在打蒋天生的脸。打蒋天生的脸,打的还不是洪兴所有人的脸? 之前一直没打起来,陈浩南回来后跟林琳说起来都是满腹的遗憾。 不过陈浩南这个遗憾说不定今天就能了却了。 乌鸦打量林琳的眼神,让林琳很不爽。 林琳转头直视乌鸦,面上一抹轻视,眼底都是鄙夷,怕乌鸦不动怒,还拿话火上浇油的一边用眼睛上下打量乌鸦,一边轻慢地说道,「听说陈先生是东兴的双虎之一,号称东兴的金牌打手?啧啧,果然传言什么的不可尽信。陈先生文质彬彬,怕是要让人失望了呢。」 乌鸦没有想到林琳嘴这么损,当场就被气笑了。 「我没有不打女人的破习惯。我听说过你,单挑中青社百十号人……」说完,直接问林琳敢不敢跟他打一架。 死生不论的那种。 林琳嗤笑一声,朝陈浩南眨巴眨巴双眼,转头极为骄傲卷狂的接下了乌鸦的战帖。 陈浩南刚刚还在想着林琳是什么意思,刚想明白林琳这是想要拖延时间等到他们人手到齐了再行动的心思时,蒋天生这个天生爱动脑的傢伙也想明白了林琳的目的。 笑着出言道,「既如此,我们也去看个热闹。我在海牙有套小别墅,每年的郁金香节都在那附近举办。你们谁要是赢了,这套别墅就是奖品。」 乌鸦对蒋天生的奖品不感兴趣,林琳也没那么眼皮子浅。到是方萍心底说不上来的烦燥。 至于烦的是什么,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以及林琳根据剧情猜到一二了。 这么个有钱的情人,就要不属于她了,她不烦燥才是怪事了。 (→_→) 对那套所谓的别墅,林琳并没有多上心。不过能痛快打一架,还能得到这么丰厚的奖品,终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于是一行人在外面吃过一顿荷兰特色的午餐后便按林琳的要求回了他们暂住的酒店。 之所以回到这里,林琳明面上的理由自然是方便休息。而实际上却是为了安全考虑。 她担心她今天晚上将人打了,会离不开乌鸦的地盘。 而在酒店vip的健身房打架,省了他们离开的麻烦以及路程上可能会出现的意外。 而且最迟明天上午他们的人就会陆续到这里,林琳的所有精力只要偶尔注意一下方萍,便可以安心享受这一次的异国之旅了。 吃过午饭,他们一行人走在阿姆斯特丹的街上。乌鸦有些心急想要早点打了这场架,林琳则是不紧不慢的饭后百步走。 虽然她更喜欢饭后平胃的懒汉行为。 之后坐车回到酒店,林琳回客房换衣服,乌鸦先行去订健身房vip室。 陈浩南跟着林琳回到客房,见林琳拿出那套他最为熟悉的套裙时,不禁想到了十多年前第一次见林琳穿这件衣裙的样子。 「这个样式的衣服有什么特别之处,你要每年都做上一套一模一样的?」 十来岁到二十多岁,身型是绝对不一样的。每年穿的都是最合体的样子,那一定是年年都量体定做的了。 林琳此时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在穿靴子,听到陈浩南这话差点闪到腰。 这衣服一年也穿不了几回,谁耐烦年年做,而且这料子的衣服和鞋最是耐磨了。只要用魔法改变一下衣衫大小,再穿它个几百年都不成问题。 斜了陈浩南一眼,林琳拒绝在这件事情上扯谎。 林琳没有回答,陈浩南也不以为意,他对林琳有信心,他不认为林琳会输,一个乌鸦厉害,能厉害到中青社一帮人? 于是此时的陈浩南仍然有心情想着一些琐事。 「我之前收拾行李还在好奇你怎么来荷兰还带着这套衣裙呢。难道你早就算到你会有架打?」 林琳站起身,对着镜子将半散落的头髮盘了起来。「只是有备无患,」朝陈浩南耸耸肩,「谁能想到就用上了呢。」 陈浩南抿嘴,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次的异国之旅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好。 若不是在机场里得了林琳的提醒,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都太过于被动了。 「黑老大出门,竟然身边不带一打的保镖。感觉傻透了。」 陈浩南:…… 他当时也就这个问题问过蒋天生,只是当时蒋天生一副非常自信的模样,他便以为蒋天生有什么安排,这才没再多说什么。 哪想到…… 第317章 林琳收拾好自己,便与陈浩南出了房间。两人有说有笑的朝着酒店的vip健身房走去。 到了健身房,乌鸦与其他人都已经到了。蒋天生带着方萍坐在场外,笑着看林琳与陈浩南走进来。 陈浩南拍了拍林琳的肩膀,然后朝着蒋天生走去。林琳则是扭头朝着乌鸦所在的地方行去。 林琳一到,乌鸦便迫不及待的想要开始,本来也是,打架嘛,谁都不会给你时间热身的。所幸林琳本也不在乎这点时间…… 林琳与乌鸦的这一场单方面凌虐是毫无悬念的。 第643页 林琳一点都没有胜之不武的羞愧之感,将乌鸦狠狠的修理了一顿。蒋天生面上仍是一派温和,心里有没有解气外人看不出来。但应该极会掩饰自己情绪的方萍却是一脸的解气,可见方萍对乌鸦的痛恨有多深刻。 林琳使了些巧劲分别打在了乌鸦一条手臂和一条腿的穴道上,今天晚上只是酸麻,等到明天早上起床后,便是沉重的仿佛没有知觉了。 林琳很好奇若是乌鸦半瘫了,还会不会继续搞事。 将乌鸦修理了一顿,并没有费林琳多少力气。神清气爽的走下擂台,朝着蒋天生伸了伸手,「蒋天生可别忘记着人去办过户手续哦。」省得过几天这傢伙应了命数死掉了,她的奖品再长着小翅膀扑闪扑闪飞走了。 蒋天生笑着摇头,拿起手提便给他的律师打了电话,让他将海牙的那套别墅明天就过户给林琳。 林琳朝着陈浩南笑了笑,「这一次真是无本奢华游了。下次有这样的好事,我还来。」 提供食宿,报销往返机票,现在还赠送别墅,这样的旅行真可以再多一些。 陈浩南听了林琳这种形容,也崩不住笑了出来。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蒋天生也刚好挂了电话,自是也听见了林琳对这一次的旅行评价。 他知道林琳会赢,这才拿别墅做奖品。之所以送林琳别墅,有感谢她在机场时的提醒。也有请她这几天帮忙的意思。 林琳接下别墅,便是没有拒绝,蒋天生自然给的痛快。 只是蒋天生却不知道,林琳收下别墅,除了荷兰之行以外,还有帮他续了几天命的报酬。 状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方萍,林琳又淡定的转开了视线。 方萍不自然的打了个哆嗦,奇怪地看了一眼健身房的空调口。 也不是很冷呀~ 乌鸦靠着能打成的名,可他却没有想到在他正值盛年的时候,被个女人打成了狗。 被人吊着打,被人像遛狗似的打着玩,乌鸦爆发了小宇宙也没打过林琳这只快要成精的老妖精。 垂头丧气的半跪在地上,乌鸦的眼底都充了血。 于是再一次的,林琳又将所有的仇恨都吸引到了她自己身上。 既中青社的丁家人之后,又有人恨不得将林琳碎尸万段泄愤。 蒋天生风度十足的无视了乌鸦的狼狈,与东兴的笑面虎和乌鸦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带着人离开了健身房。 古惑人一般都睡得晚,从健身房出来后,蒋天生又将陈浩南叫到了他的房间说话。 本来也想叫上林琳的,但林琳念头一转,便摇头拒绝了。说是有些累,想要回房休息。 陈浩南自然知道林琳并不是真的累了,他明白林琳只是不想参与帮派的事。转过头陈浩南便对蒋天生说了抱歉的话,蒋天生笑着表示不介意,又帮着林琳找了理由,便让林琳随意了。 东兴双虎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若是林琳出席蒋天生与陈浩南的谈话,方萍自然也可以留在这里旁听。可林琳离开了,方萍若是继续留在这里,就显得不合适了,于是趴在蒋天生耳边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便回了套房里面的卧室。 哪怕没有留下来旁听,方萍的心情也是极好的。看到让自己吃亏的乌鸦吃鳖,方萍哼着歌去了浴室。 只是从浴室出来后,方萍的心情在看到手机短讯的时候,瞬间跌到了低谷。 东兴的混蛋竟然让她将那林琳那女魔头引出去? 想到今天林琳狂揍乌鸦的那个架式,方萍便觉得她之前对林琳的挑衅有些个无知无畏。 这女人心狠手辣,要是知道自己要害她,她可没乌鸦耐揍。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蒋天生对林琳的态度让方萍觉得非常的忌惮。 蒋天生都不敢得罪,以礼相待甚至是隐隐带着讨好的人,是她一个小明星能够得罪的吗? 若真的必须要得罪一个人,那还是……蒋天生。 想到她被人捏住的那些相片和视频,方萍又是一阵暗恨。 为什么那个女人今天不将那混蛋直接打死呢? 第二日,方萍也没想好要不要听乌鸦的命令将林琳骗出去的时候,山鸡带着人来到了酒店,而乌鸦瘫痪住院的消息也同时传了过来。 方萍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看向林琳的眼神也更加的恐惧。 这女人,要不要这么狠? 随着山鸡带人到来,泰国蒋天养那里也派了人过来。有了这两波人,蒋天生自然可以继续带着情人在阿姆斯特丹游玩。 林琳买了不少荷兰的特产做伴手礼给香港的朋友,在阿姆斯特丹玩得差不多后,一行人还去了林琳『名下』的别墅。 那间位于海牙,刚刚过户的别墅。 在别墅住了几天后,林琳等人便准备坐飞机回香港。 同样的,他们坐车从海牙回阿姆斯特丹,然后再阿姆斯特丹乘坐飞机回香港。 在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林琳想起那间位于海牙的别墅,只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将蒋天生命不久矣的事情告诉他本人。 蒋天生别看外表一直温和,可实际上能坐那么多年洪兴老大,又建立洪兴十二话事人制度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个温和的人。 林琳担心她将实话说出来,蒋天生会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 例如甩个炸药包,再沉个岛啥的。 第644页 不过到底相识一场,虽然不能提前告知蒋天生,但林琳确决定等到蒋天生七天回魂时,问问他的心愿。 那帮就帮一把,不能帮……那就算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只。当林琳等人坐上回香港的班机时,乌鸦也出院了。 错失了一次暗杀的机会,乌鸦有些沮丧。不过还是紧跟着蒋天生的脚步回了香港。 回到香港后,乌鸦并没有放弃方萍这条内线,很快便通过方萍找到了另一次的下手机会。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林琳一直盯着他们呢。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他们害死蒋天生时,林琳便将事情经过录了下来。 一录下来,林琳便将光碟复制了几十份,让这份光碟随着蒋天生的死,而送到香港那些帮派大佬手里。 这一下,被人追杀满街跑的就变成了乌鸦。 而乌鸦平日里又没交下几个生死之交。这种被洪兴追杀的时候,他可不像陈浩南,还有一个神父替他出头。 杀死乌鸦的人,若是按主角定律,应该是陈浩南。可惜却并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杀死乌鸦的人,不是旁人,正是一直呆在泰国的蒋天养。 天生天养。 亲哥哥被人整死了,蒋天养这个做弟弟的,既然手里有钱有人,又怎么可能坐视不管。 于是蒋天养成功宰了乌鸦,替他哥报了仇。之后又主持了洪兴的龙头大会,以投票的方式『众望所归』地暂代洪兴龙头一职。 蒋天养也没有想到他会成为洪兴老大,而且还是以十二票的票数通过的。 蒋天养对洪兴这个江湖帮派兴趣不大,他的口头禅就是多认识几个有钱人,少认识几个矮啰啰。 于是这一次的龙头大会,许多与他认识的人都想要让他出来担当重任。然而蒋天养却拒绝了,并且提出自己与十二话事人用投票的方式选出一个龙头老大来。 每个话事人可以选三个候选人,之后票高者上位。 蒋天养做事非常的圆滑,他让人将他和十二话事人的名字打成十三张票,然后发下去,让十二话事人与自己一样在选中的人名后头打对号。 等到大家都选好后,再由人收上来,当众念出候选人得票数。 蒋天养也没有想到这些个话事人会每个人都选他一票。于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蒋天养成了洪兴的龙头老大。 蒋家两兄弟都是有真正才干的人。蒋天生虽然脑袋里有坑,经常干些危险的事,但不可否认他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蒋天养比他哥又强了几倍去。 九七年之后,香港的局势他在泰国,却也看得清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希望洪兴在他手里能够不缩水。等到他选出一个合适的接班人后,那就爱咋地咋地了。 这些事情,林琳都不关心。在送走了蒋天生的魂魄后,林琳便又过上了有节奏的生活。 吃饭,睡觉,翻译,教学生,以及与陈浩南来场妖精打架。 等到听说蒋天养正式接手洪兴,十二话事人要带着家眷一起到蒋天养的别墅用晚饭时,林琳考虑了一下便换了身衣服,化了淡妆跟着陈浩南去了蒋天养的别墅。 说是让带家眷,其实这十二话事人也有许多没有家眷的。 哦,还有互为家眷的。 比如说韩宾和十三妹。 最后来了不到二十人,这些人就坐了一张超大的桌子。蒋天养对陈浩南非常的有印象,在安排坐位的时候,还特意叫了陈浩南坐在他的左边,又让韩宾和十三妹坐他右边。 席间,蒋天养还跟林琳说了几句话。 林琳对蒋天养的印象也很好,也愿意跟他说话。 当然,林琳对蒋天养印象好,并不是因为蒋天养最后将洪兴交给了陈浩南,而是这个男人的处世态度。 在饭桌上,蒋天养就笑眯眯地从林琳那里要了两个护身符,并且得了林琳许诺帮他看阴宅。 而林琳也得到了蒋天养几张他名下连锁商场和酒店的vip员会卡。 一顿饭下来,蒋天养与林琳都非常满意。陈浩南也很……懵逼…… 第318章 蒋天养有一种蒋天生没有的大气和不在意。 他能安心的呆在泰国发展经济,就连泰国政府那边都不知道他的出身,便可知道他对自己的出身并未看重。 陈浩南一直知道林琳不是什么热情的人,当然,她也并不冷漠。只是很多时候,陈浩南都能林琳的眼里看到一种漠视。 事不关已的,仿佛世界崩了,天塌了都与她无关的漠视。 此时看着林琳与蒋天养有说有笑,你来我往的样子,陈浩南便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记忆了。 许是……他记错了? 谁人会不喜欢听好听的话,以及被人隐隐的捧着? 在林琳面前,蒋天生还会拿着洪兴龙头,陈浩南老大的架子,但蒋天养却是个真正拿得起放得下,大开大合的人。 好,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将蒋天养夸成花。可蒋天养确实比蒋天生更会说话会做人。 世人都讲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同样的货,你放在商场里卖和放在夜市里卖,客人对货物的重视程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林琳为了让她和蒋天养相处的更加愉快,便准备回头好好的宰一宰蒋天养这个凯子。 第645页 只有钱花到位了,哪怕效果差一些,一般人都会自我催眠的说着值这个价。 可是花的少了,说不定会被人看低不说,还有可能影响她的心情。 她的心情要是不好了,很可能会让很多人都过得不好。 她这么做,也是为了蒋天养好。 真的。 泰国是个比香港还要注视『才华』的地方。林琳那手本事,虽不知道能不能跟泰国的巫蛊之术相比,但做为一个纯粹的华人来说,蒋天生更倾向华国的古老传承。 今天的饭局,在蒋天生看来,唯有林琳是他真心想要请来的。至于其他人,选个差不多的接班人,香港洪兴与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你说洪兴是他老子那辈就有的? 皇帝都守不住皇位,他费那个力气养一群矮罗罗? 还不如多认识几个有钱人。 一行人吃过饭,又在别墅里吃了水果吃了茶,最后蒋天养便说他在马来西亚有一个周年庆,请大家都去马来西亚捧场游玩,全部费用他来出。 用小银叉子叉了一块蜜瓜放进嘴里,林琳就听蒋天养说到马来西亚,抬头看向蒋天养,林琳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电影中马来西亚商人拿都陈嘉南为什么能够骗到陈浩南了。 蒋天养是个生意人,他将生意做得东南亚都是。他在马来西亚有产业,他能不知道那个马来西亚的奸商是什么底细和来路? 怕是未必不知道,而是故意的引狼入室。 她记得电影中陈浩南可是问过蒋天养那个拿督是什么来路,又说这人要跟他合伙做生意的事情。 当时蒋天养是怎么回答的? 『又不要你拿钱,反正你不会有损失。』 也是他劝陈浩南的话,才让陈浩南下定决心捡这个便宜。 不用自己出钱,怎么也不会赔钱。 是呀,谁又能想到最后的结果会是那样呢。 想到死的那个长的酷似巢皮的青年,林琳不得不承认蒋天养对陈浩南的考验非常的残酷。 要会用脑。 若不是这件事情处理的让蒋天养满意,怕最后坐上洪兴龙头的人也不会是陈浩南了。 这位倒真是蒋天生的亲兄弟。 心够狠,手够辣。 若陈浩南不是主角,怕是不会有那么多的幸运了。也许会被判刑,一生都关在铁窗里…… 心中有了主意,林琳笑了笑,对着蒋天养点头,「到时候就麻烦蒋老闆了。」 「哪里,哪里,你能去,我一定扫榻欢迎。」 陈浩南以及众位洪兴扛把子:…… 其实他们都是多余的? 这个被生意人鄙视的江湖,真心让人难过。 是夜,众人都驱车离开。因为林琳没有喝酒,所以回去的时候是林琳开的车。陈浩南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认真开车的林琳,不由得笑出声来了。 「大家都喝了酒,只我有这等福气。」 在等红灯的时候,林琳才转头看陈浩南,「酒后不驾车,安全你我他。」喝酒驾车,行人多无辜。 陈浩南又是摇头轻笑,「好,都听你的。做个遵守交通的好市民。」 说完这话,陈浩南顿了一下,有些拿不准的问林琳,「不对呀,我记得你好像没驾照?」 呃…… 林琳怔了一下,对着陈浩南眨巴眨巴眼睛。正要说什么,便看见前方已经变了绿灯。一脚油门驶了出去。 好像无证驾驶并不比酒驾好多少。 陈浩南见此,也是愣了愣,之后捧腹大笑起来。 真是个宝贝~ 将车停到地下车库,林琳与陈浩南并肩走着楼梯上了二楼,之后洗漱睡觉打妖精,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等到几天后,陈浩南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便递给林琳一个信封。林琳好奇的打开,竟然是一份写她名字的驾照。 仔细地看了一遍,林琳抬头问陈浩南,「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要是花钱办假的,那就太败家了。她都能做出真的来呢。 陈浩南揽住林琳的肩膀,笑着亲了亲她的脖子,「真的。」找了相关的人特意给林琳弄的。 林琳听了点头,那还差不多。 林琳新拿了驾照,陈浩南便想着给林琳买辆车。不过他所有的收入几乎都交家了,手里跟本没有小钱钱。想到林琳的生日就快到了,陈浩南一时有些犯愁。 就在陈浩南纠结买车的事情时,他们一行人也到了出发去马来西亚的日子。 马来西亚最出名的怕就是马来妹了。 一出机场,看着特别热情的漂亮美眉们,林琳挑了挑眉,对陈浩南笑得别有意味。 靓仔南,哪怕是离开了香港,也是帅帅哒。 陈浩南无视了一路抛过来的媚眼和飞吻,目不斜视地一手牵着林琳,一手推着行李箱。 蒋天养并没有来接机,不过来接机的却是蒋天养的心腹,也因此没人觉得受到了怠慢。 蒋天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哪怕他们心里有想法,蒋天养也是他们全票选出来的『大哥』。 一行人到了蒋天养名下的酒店,分别入住后,就被蒋天养的心腹领着去参加庆礼。 林琳一身小礼服,白皙的皮肤,精緻的五官,再加上碎钻首饰,算是他们一行人中最吸引人的存在。 第646页 当然了,他们这一行人里,除了林琳以外,也就一个男人婆的十三妹。 想要让人家这样打扮,人家还不愿意呢。 所谓万绿丛中一点红,便是如此了。 林琳犹如众星捧月的去了庆典的地方。之后又受到了蒋天养热情的接待,被安排在蒋天养的身边,时不时的听蒋天养说上两句这人怎么样,那人怎么样的话。 当两人看到那个马来西亚拿都陈嘉南时,蒋天养与林琳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 互视一眼,蒋天养便明白了林琳的意思。 虽然他也有意用这人试试陈浩南这块璞玉,只是因为林琳的存在,却是一直在犹豫。现在见林琳也有此意,蒋天养就放心了。 蒋天养是非常看好陈浩南的。 首先是陈浩南入帮派后的表现非常出色,其次是他够冷静,也够重情重义。 手腕有,头脑也有,现在差的就是一点经歷与考验。 若是陈浩南能够通过这一次的考验,转过年来,他也就能放心的将洪兴龙头这把交椅交给他。若是不能,他也要尽快的选出一个合适的人出来。 成为洪兴龙头后,他在东南亚各地的生意都受到了影响不说,大陆警方和国际刑警那里也都将他当成了重点监控人物。 所以说,成为这么一个帮派老大对蒋天养来说,真的没半点好处。 他是不是帮派老大,他都可以享受到帮派的照顾和保护,没必要让自己顶在前头,冲锋陷阵。 「来,来,我给你们介绍。这是马来西亚的拿都,陈嘉南先生。」与林琳达成共识后,蒋天养指着已经走到近前的陈嘉南向众人做介绍。 蒋天养随后又将洪兴这次过来的话事人都介绍给了陈嘉南,不过在介绍林琳的时候,却只说林琳是陈浩南的女朋友,其他的一字没提。 在旁的事情上,也许陈浩南并不会多敏感。但在林琳的事情上,陈浩南比他自己的事情还要上心。 他诧异地朝蒋天养看了一眼,又在蒋天养看过来的时候收回了视线。 不对劲。 蒋天养对林琳的看重,整个洪兴上下谁人不知。就算是到了这马来西亚,蒋天养对林琳也是礼遇有佳。 想不明白的陈浩南,又将所有的注意力投放在了面前的陈嘉南身上。 于是之后的事情陈浩南便留了个心眼。在陈嘉南说要跟陈浩南合伙做生意的时候,依然保留了态度,也依然问了蒋天养的建议。但最后却是悄悄地派人去查了这个陈嘉南所有的底细。 突然有凯子出钱跟他合伙做生意这事,不知怎么的就让陈浩南想到了东兴的乌鸦。 记得他们去阿姆斯特丹之前,乌鸦便玩过这么一手。难道这个陈嘉兴本意并不是跟他合伙挣钱而是想要对洪兴不利? 你问陈浩南为什么会这么想,那还是因为同样都是无本买卖。 乌鸦当初玩这一手的时候意在蒋天生。现在陈嘉南还要让陈浩南无本参股做买卖,难道还能不是为了蒋天养? 总之,在陈浩南『浅薄』的想法里,压根就没有想过陈嘉南其实就是冲着他去的。 想要坑死他。 蒋天养也是不动声色的引导着陈浩南往坑里跳,而林琳就在一旁看着,想要看看这个男人会走到哪一步。 当林琳和蒋天养都知道陈浩南一边拖着陈嘉南,一边调查陈嘉南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点头,觉得陈浩南还没有被眼前的利益沖昏头。 不过当两人知道陈浩南调查在陈嘉南时,便都在陈浩南得到了调查信息上做了手脚。 将陈嘉南包装成实在商人。 (→_→) 作者有话要说:  妖精:人类太可怕了。 第319章 在被上司和恋人联手推下坑的时候,陈浩南还美滋滋的计算即将到来的财产是如何成倍的增涨,以及给林琳买一辆什么性能的车。 到了约定的日子陈浩南驱车去了陈嘉南设在香港的办公室,在与陈嘉南说了几句话后,陈嘉南便拿出两套文件要陈浩南签署。 陈浩南十四岁就开始混帮派,那两套文件又都是英文和马来西亚语书就,陈浩南能看得明白才是怪事呢。 陈浩南表示看不懂,并且不明白为什么要签这种文件。陈嘉南则是说什么走个形式,官面上的文件罢了。 陈浩南点头,只是看着这两份文件,陈浩南犹豫了片刻,又放下了笔。 「抱歉,我打个电话。」陈浩南放下笔便拿起手机给林琳拨了过去。 那边电话一接通,陈浩南就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看不懂合同的事,又问林琳能否过来。 林琳听了,轻声一笑,「我就在那附近,五分钟后到。」 挂断电话,林琳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直接走到门口,穿上鞋拎上包便在门口那里幻影移行去了陈浩南所在的那栋楼的楼顶。 至于陈浩南,电话挂断后则是笑着跟陈嘉南说着等一等,他找了人过来看看这两份合同。 陈嘉南见此,脸上的表情僵了僵。 「浩南,你是不相信我吗?」 「怎么会?拿督可能不知道我女朋友是做翻译的。像是这种需要翻译的事情,我一般都会找她帮我看看。拿督也知道我们洪兴规矩多,有些事情也需要走个过场。」 浩南一直都知道林琳不喜欢『马子』这种道上称唿,所以多年来对人介绍她的时候也渐渐的改了过来。 第647页 陈嘉南听了心里打了个突,有些担心自己的小把戏会被人看穿,想了想便准备从男人最看重的面子上着手。「浩南,你也不能太惯着你女人。男人呀,可不能事事都让女人参和,那还是男人吗?」摇摇头,仿佛陈浩南在做一件多么让人无语的事一般,「行,我这里还有事。你签了我这份合同,我先让人去政府那里走程序,剩下的那一套你就拿着哄女人玩。」 听到这话,陈浩南心里直接升起了一股不对劲。 他记得多年前林琳就跟他说过,『合同就是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具现版。』 并且在一次收拾书房的时候,指着那一打林琳自己与人签过的合同对陈浩南说,成年人的名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凡是需要签字的东西,一定要慎重。这也是他在看到这份他完全不懂的合同时,脑中闪过的第一个想法。 男人的面子说值钱也值钱,说不值钱也不值钱。陈浩南是想要悄悄的将这事办了,然后买了新车,再拿着这一次挣的钱给林琳一个惊喜。不过不保底的事情,陈浩南也担心有惊无喜。 当然了,陈浩南更害怕林琳知道自己看不懂外文合同还签字时的失望表情。 林琳说过,她不怕有人笨,就怕有人自以为是。 ╮(╯▽╰)╭ 心电转动间,陈浩南想明白了事情的轻重缓急。给林琳打电话,除了小心谨慎之外,自是也有显摆一下自己女朋友的成份。只是他却没有想到陈嘉南会这么『着急』。 「我女朋友就在这附近逛街,这会儿怕是已经到楼下了。」端起一旁的咖啡,陈浩南只闻了闻便放下了。他一直不太喜欢咖啡的味道。看向陈嘉南笑着说道,「拿督也许久没有见过我女朋友了,上次拿督送给我女朋友的碎钻首饰我女朋友很喜欢,还说过要当面向你道谢。捡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等她来了,我们便一起去吃个饭?」 泥嘛,可能吃不下了。 陈嘉南见陈浩南这么说,心知这事怕是要徒生波折。心下恼怒的同时,面上却在极力维持。 之后陈嘉南只得陪着陈浩南继续等林琳到来,好在林琳来得比她说得时间还要快,只是这并不是陈嘉南希望看到的。 林琳从顶楼坐电梯到了陈浩南所说的楼层,又站在楼道里给陈浩南打了个电话。 电话刚接通,林琳便说她在走廊里。话还没落下来,陈浩南便从一间办公室里推门而出。 挂断电话,朝陈浩南走去。陈浩南牵着林琳的手又重新走进那间办公室。 因林琳与陈嘉南是在马来西亚就见过的,因此也不需要彼此人介绍。互相道了好,林琳就坐在陈浩南身边,拿起陈浩南面前的合同认真的看了起来。 当然了,林琳看合同的时候,陈浩南与陈嘉南两人也在说着话。陈嘉南一边与陈浩南说话,一边关注着林琳的表情。 见林琳看一页合同的速度比他看母语还要快,心下便觉得林琳的那个翻译的身份,可能带着某种水份。 虽然并没有全然的放心,但却不像刚刚陈浩南提出来的时候,那么惊心了。 林琳越看越觉得好笑,这陈嘉南是不是真的吃定了陈浩南是个半文盲,所以才敢弄这么一份傻瓜合同忽悠他? 不过林琳此时却并不生气,原因自然是因为陈浩南的行为。 陈浩南心中有警惕之心,所以哪怕是没有调查出陈嘉南的那些龌龊事,却也没有像原着中一般人家让签名就签名。 看电影的时候,林琳便觉得原着中的陈浩南,傻透气了。 真真是人家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真怀疑之前那几部电影里,陈浩南是怎么活到最后的。 傻人有傻福还是主角定律? 堪称奇蹟。 陈浩南其实自从第一次见到陈嘉南的时候,直觉就告诉他这人非常的不对劲。 怎么说呢? 首先是蒋天养的态度,其次是这人在洪兴那么多话事人里专挑他来合伙。当然了,陈浩南并不是说自己比别人差,但陈浩南却也相信他并不是最好的人选。 随后他派人去调查,调查的结果更让陈浩南觉得不对劲了。 一个能跟黑道帮派合伙做生意的商人,他又怎么可能是好人? 陈浩南并非妄自菲薄,站在一定的高度,他也渐渐地看到了江湖帮派在普通人眼里都代表了什么。 陈浩南相信自已的兄弟,可这份调查陈嘉南的报告却让陈浩南更加的迷煳。 就在他准备压下直觉,跟陈嘉南合伙做生意的时候,陈嘉南竟然拿出两份合同来。 既然想跟他陈浩南合伙做生意,那就应该调查过他陈浩南。 他一个中学都没毕业的人,看得懂英文还是看得懂马来西亚文? 对了,既然一份合同上都有英文和马来西亚文了,为什么不能再加个国文?若是加了国文,他怕是也不会一下子就起了那么强的戒备之心。 本就查觉到不对劲的陈浩南就更加的关注起陈嘉南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直到林琳拿起合同看起来的时候,陈浩南终于确定了陈嘉南必是心怀鬼胎,想要坑他。 跑到香港来坑他陈浩南,是不是活腻味了?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陈浩南眯眼看了一眼陈嘉南,便转头轻声问林琳这两份合同都写了什么? 第648页 「也没写什么。我看这两份合同拟的非常合理。哪,这份,」林琳拿出最上面的那份指给陈浩南看,「主旨是马来西亚那边的房子,不过这份合同里可是明确的标註了,好处没你的份,坏处全是你的。差不多是一份顶罪的合同了。还有这一份,是赌船的劳务明细,说白了就是拿一点佣金白给他干活的合同……」 随后,林琳将两份合同一段一段的给陈浩南翻译了一遍。同时在遇到合同专业语时,还重点指给陈浩南看。 陈浩南:…… 陈嘉南:…… 陈浩南听到林琳的话后,汗毛都立了起来。他没有想到这个陈嘉南心这么黑,这是往死里整他呢。 且不说赌船的事,只说马来西亚的房子。香港人要是都去买了,完事发现上当受骗了,那他陈浩南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还有赌船的事情,一但传出去…… 此时的陈嘉南也没有想要不过是一个香港小混混的女朋友竟然真的看得懂这份双语合同,并且将合同里的所有陷井都挑了出来。 最后一丝侥倖心理都随着林琳的话的被熄灭了。 他怕是没办法活着回到马来西亚了。 他确实回不去马来西亚了。 因为陈浩南不会放过这么一个想要坑死他的人活着离开香港。 洪兴在香港是属一属二的大帮派,想要留下一个马来西亚的商人,那跟本不算事儿。 陈浩南在听了林琳的翻译后当场便翻了脸,之后冷笑一声就站了起来。 不过直肠子的人永远比不过弯弯绕的人。 在林琳跟陈浩南说话的时候,陈嘉南就给跟在他身边的心腹使了眼色。 也因此,就在陈浩南想要带走陈嘉南的时候。铜锣湾的另一位浩南,司徒浩南带着一大帮子东兴的小弟到了。 陈浩南见此,与林琳互视一眼,心中不由得有些庆幸阴谋发现的早。 铜锣湾只能有一个浩南,这是陈浩南与司徒浩南都明白的道理。只是之前都是一些小突沖,现在却眼看着就要突沖升级了。 刚刚差点被人弄进火坑的陈浩南,看了一眼洋洋得意的陈嘉南,又看了一眼司徒浩南与东兴的打仔们,勾起嘴角笑了。 阴人谁不会?有事情找警察呗。 这么想的陈浩南直接当着陈嘉南和东兴司徒浩南的面给之前认识的那位李督察打了『求助』电话。 陈浩南这个电话一拨过去,甭说现场的众人都吃了一惊,就是电话那头的李sir也是被震住了。 「江湖事,江湖了。陈浩南,你竟然勾结条子。」司徒浩南对于陈浩南打电话给警察这事,第一个看不惯。 陈浩南耸了耸肩,甩了甩手中的四份陈嘉南签过字的合同,「这是我和陈嘉南之间的恩怨,你们东兴硬是插一脚又算什么规矩?」 一般合同都是一式两份。陈嘉南想要陈浩南签字的四份合同因为之前就放在桌面上,现在是全部都落在了陈浩南手中。 第320章 陈浩南手握这四份陈嘉南已经签过名字的合同,有些想不明白林琳为什么要这些东西。 一旁的林琳担心一会儿可能会打起来,伸手接过陈浩南手中的合同,小心的放进了包里。 虽然她是有心看看陈浩南在遇到坑的时候会不会一脚踩进去,但她却不会让人对陈浩南做出那种『你伤害了我,还特么一笑而过』的渣事。 现在有这四份合同,林琳不将陈嘉南这位马来西亚拿督坑到倾家荡产,都对不起她一身的好魔力。 收起合同,林琳便与陈浩南一起面对东兴的司徒浩南和陈嘉南。 「你知道这个马来西亚的奸商想要对陈浩南做什么吗?……古人常说兄弟虽有小忿,但不废懿亲。无论洪兴与东兴有什么过节,都比一个外人近。」顿了顿,林琳又想到刚刚陈浩南的报警行为,继续说道,「哪怕是香港警察,他也是香港人,是咱们自已人。」 看到自己这么说,司徒浩南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林琳吐出一口气,哼笑了一下,「他今天能够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欺骗陈浩南,说不定他日也会用相同的办法对付你。而且他挑衅洪兴的事情,洪兴必会追究到底。你确定要为了一条随时都会咬你一口的毒蛇而竖敌吗?」 林琳话落便看着对面的司徒浩南,心中却想着若是司徒浩南一定要跟这个马来西亚奸商勾结,事情就不是他与陈浩南之间的事情,而是东兴与洪兴的事了。 陈嘉南一个马商算计的可不是陈浩南一人,而是洪兴的铜锣湾话事人。 要知道无论是赌船还是别的生意,挣钱的是陈浩南,可他手底下的人也是跟着喝粥的。 话事人被人这么算计,洪兴不要脸子的? 这些话林琳没有说出来,不过在林琳看来,一般脑子里有点货的人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司徒浩南是听说过林琳的,见到陈浩南自然的将手搭在林琳腰上的动作,就想到了林琳必是陈浩南那个神秘女友。 陈浩南的这位女友有多么出名,无论是道上混的还是警方那边的人就没有一个没听说过的。现在听到这女人对自己说话,司徒浩南哪怕面上看起来非常不屑,但实际上却是将话都听了进去。 不过人在江湖,有的时候就是身不由已。此时的司徒浩南其实已经有些骑虎难下了。 第649页 看一眼林琳,又看一眼陈浩南,司徒浩南咬了咬牙便想动作,却不曾成想就在他犹豫的这会儿功夫,负责铜锣湾的李sir带着警方的人沖了上来。 这一回,就算司徒浩南想要动手,也没办法动手了。 「李sir,那个马商想要胁迫我们签下不合理的合同,我们不同意,还想要非法禁锢我们的人身自由。作为香港公民,请求警方保护。」林琳见到李sir带人走在前面,便拉着陈浩南快步走了过去。 同时一边走,一边低头将她包里的四份合同,拿出了两份递给了李sir。之后林琳便站在陈浩南身边不再吱声,剩下的事情那位李sir便全权负责了下来。 李sir:「……」,陈浩南的女朋友竟然还需要人保护?逗他玩呢? 司徒浩南:「……」,果然是陈浩南的女朋友,男朋友报警,女朋友告状。真真是道上的败类。 陈浩南:「……」她怎么可以一本正经的说出这么可爱的话呢? 一般的合同,甲乙双方的名字都是机打上去的,就在合同第一页最上面标着。而需要签名盖章的一般都在最后一页那里。也因此,就算陈浩南没有签字,但是陈嘉南的这两份合同也昭示了陈嘉南的不法之心。 林琳其实有没有这份合同,想要收拾陈嘉南都轻而易举。但有了这合同,她就省了伪造陈嘉南手印的工序,所以林琳只给了李sir一套。 李sir也不懂马来西亚语,但他懂英文呀。香港的学校一般都是双语教学。成为李sir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就可以做到的。 李sir飞快的看了一眼合同中间部分,然后便笑了。 这样的合同,傻子才会签呢。 陈嘉南这位马来西亚籍贯的商人,本就一身的小辫子了。这会儿子又怎么可能躲得过警方的调查。于是直接被带回警局去问话了。 而司徒浩南的一帮小弟也都被挨个过了一遍口供,这才被李sir放走。 要走的时候司徒浩南还目光深沉地看了陈浩南好几眼。那眼中的不怀好意实在太明显。 「对于那个司徒浩南,你是怎么想的?」离开陈嘉南办公室所在的那栋楼,林琳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准备启车的陈浩南。 陈浩南听到林琳这话,拉档杆的手就是一顿。之后转过头看林琳,「我还没想好。不过……铜锣湾只能有一个浩南,那就是我陈浩南。」 林琳轻轻一笑,淡淡地点头,「对,你是唯一的。」经典。 教坏了多少人呢。 林琳还记得小时候古惑仔系列电影刚出来的时候,她们中学的男生可是没少将他们几人当成榜样。之后又干出多少没理智的事情已经无法计算了。 还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那些男孩子都喜欢去买那种钢质的打火机,有事没事的就要滑打火机玩。 以前林琳总觉得自己的好记忆是一种负担,只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倒是觉得带着淡淡乡愁的回忆也很美好。 现在想想,当时的时光是多好的岁月呀。 林琳说完这话句后因为想到了最初的岁月,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的温暖。陈浩南爱惨了林琳,听到林琳这种近示表白的话则是激动的俯身去亲她。 回过神,林琳看着陈浩南,也浅笑莹莹的迎了上去。 …… 马商陈嘉南所做的事情,就怕被调查。这么一调查,都不用林琳再做什么,陈嘉南就非常幸运的被关在了香港的监狱里。 为什么说陈嘉南幸运呢?自是因为陈嘉南逃过了陈浩南的围杀。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陈嘉南虽然被关进去了,但被人愚弄的愤怒却不是那么好平息的。于是陈浩南还特特的挑了手底下的几个打仔,然后安排他们蹲了大牢。 至于他们想要怎么在狱中『照顾』曾经的马来西亚拿督陈嘉南,陈浩南表示只要弄不死,一概不管。 至于李sir会不会知道,或是知道了又会如何想,陈浩南却是没放在心上。 而为什么马来西亚没有将陈嘉南引度回去,这就得说是林琳与蒋天养的功劳了。 他们又怎么可能让那个将洪兴不放在眼里,将陈浩南往死里算计的人离开香港呢。 完全不可能。 陈嘉南被收拾了,司徒浩南也没了『发财』的路,于是铜锣湾的两个浩南算是正式撕破脸了。当然,之前他们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就是了。现在更是大摩擦没有,小摩擦不断。 这一日无事,陈浩南几人便都留在家里,晚上几家人在院子里吃了个烧烤后,小敏和老人们一起上楼,其他人继续留下来喝酒聊天。 「东兴就像个杂碎集中营。先是乌鸦,再是司徒浩南,没完没了的一群渣仔。」巢皮喝了一口啤酒,对于前阵子陈浩南遇到的事也有些惊悸。 换成了他们,怕是早就上当签字了呢。 若不是这一次陈嘉南的事给所有人上了警钟,怕是他们这些混江湖的人,跟本就会不想到还有人胆子肥的将主意打到他们身上。 还不是那种单纯不认帐就可以了的事。 「以后就算是有人捧着钞票跪着求我合伙我都不敢了。」山鸡最近才回到香港,从兄弟这里听说了陈浩南差点『暴力镇压』的糟心事后,也吓了一道,「将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老子算是明白了,这读书人都特么不是好玩意。坑起人来都不眨眼的。呃……呵呵。」 第650页 山鸡说完这话,正巧看到林琳瞅过来的视线,当即收了口。 他咋就忘记他们这里还有一个特例呢。 小敏睡觉养胎去了,方芳和方敏吃过晚饭就上了天台,在天台练了会身手后又回房间学习去了。也因此这会儿坐在这里的人就只有林琳是正经读过书,并且是高学歷的『读书人』。 山鸡话落,众人想到林琳的本事和手段,齐齐地打了个寒颤。 读书人,都特么挺可怕。 「等我那小祖宗出生后,我一定要供他读书,读最好的中学,上最好的大学。」 听到这话,林琳摇头笑了。「多读书自是没有坏处,旁的不说,至少能够看得懂合同不会被人骗。」顿了顿,林琳又说道,「这次的事,若是浩南有意显摆我,说不定这会儿子铜锣湾就只有一个浩南了。」 林琳这话,并非是危言耸听。她也希望面前的这些人,将来不要栽在这种事情上。 几人里,山鸡感触最深,毕竟他现在已经是独挡一面的毒蛇堂堂主。虽然三联帮在某些地方不及洪兴。毒蛇堂的堂主也不是陈浩南这个铜锣湾话事人更有含金量,但林琳这话,山鸡比大天二和巢皮更能明白其中的兇险。 过了一会儿,山鸡几人同时想到他们虽然读书不行,但他们不是还有读书很行的吗? 决定了,以后这种书面上的事全都找林琳帮忙给他们看一看。想到这里,大天二便直接跟林琳说了他们家在哪里买了套宅子,正在签合同呢,回头请林琳帮忙看看那个合同有没有问题。 不是什么大事,林琳点头应了下来。同时也恭喜大天二抽到了房。 现在的香港,想要买便宜一点的房子,那是真的需要靠运气抽号才行呢。 大天二的父母以及其他老头老太日常闲着无事,便去排队抽号了。其他人都没有抽到,就大天二他爸抽到了。今天晚上大家聚在一起,也是为了庆祝他们家手气好呢。 是夜大家又说了许久的话才各自散去。 等回到房间,陈浩南半靠在床头看着林琳买回来的杂志,翻了几页后,陈浩南便对林琳说道,「司徒浩南向我挑战,输的人永远离开铜锣湾。……我答应了。」 陈浩南觉得与司徒浩南之间必须有这么一场胜负之战,否则矛盾是没办法尽快平息的。司徒浩南是东兴五虎之一,单论单身陈浩南其实并没有打握会赢他。 也正是如此,陈浩南虽然不后悔接受挑战,但仍是觉得赌住太大了。 他的家就在铜锣湾,若是输了…… 林琳一边在脸上拍化妆水,一边透过镜子看着镜子里的陈浩南,「什么时候?」 「下个月二号。」 林琳看了一眼檯历,发现今天已经是二十二号了。时间有些短,不过也来得急。 「那从明天开始,你跟方敏一起参加训练。」 想到原着中,陈浩南一路被人司徒浩南压着打,林琳便觉得无认当时陈浩南出于什么心理,她都觉得挺丢人的。 当然,还有一眯眯的心疼。 第321章 东兴自从骆驼病逝,又遭遇了乌鸦的影响,整个社团都开始走下坡路。近两个月直接从曾经与洪兴并驾齐驱的江湖地位轮落到了二流帮派。 这江湖,尤其是现代的江湖,只有百花齐放才能安稳的发展下去。这个道理林琳懂,蒋天养也明白。因此哪怕东兴开始走下坡路,洪兴也没有对东兴进行围剿和收并。 当然,主要的原因可能也是蒋天养志不在此。 陈浩南的政治和歷史学的并不怎么好,林琳和蒋天养都懂的事情,陈浩南若不靠人提点一时半会儿也不一定能想得到。 林琳对司徒浩南的印象是从打擂时,司徒浩南亲手将趁乱踢打陈浩南的东兴打仔丢下擂台的那一幕。 这样的人,有他独有的骄傲和行事原则。林琳希望他能够带领东兴,挽救东兴。 当然,司徒浩南从本质上看,也能称得上一声枭雄。不过在古惑的世界里,逞凶斗勇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林琳也希望多见到几个聪明人上位。 林琳将这个道理简单的说了两句,陈浩南便也明白无论是九七年之后的『自治』香港还是其他的什么时候,一枝独秀时,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会变成众矢之的。 林琳见陈浩南想明白了这其中的根结后,她又建议陈浩南与司徒浩南沟通,希望这一次的比试可以私下里进行。 就像原着中,最开始他们二人呆在一个房间里打斗那样。 司徒浩南在这一点上到是很好说话,地点也没挑剔只说让陈浩南定好了地方再联繫他。 司徒浩南贼自信,但却也不缺心眼。他认为他一定能赢陈浩南,所以在哪里比试对他都没有区别。 而陈浩南偏偏在比试前提了这么个要求,『以为』陈浩南在给自己留面子,在司徒浩南这里就已经是示弱的表现了。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却是这一场比试这般安排到是给他自己留了面子。 随后他离开铜锣湾,去了东兴的其他区域,渐渐的到是爬上了东兴龙头的位置。 也因为今天这件事情,两个浩南倒是打出了交情,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俩人都是最亲近的战略合作伙伴。 不过两个浩南的争斗也从铜锣湾,变成了全香港。 第651页 洪兴陈浩南。 东兴司徒浩南。 天下武功无快不破。 林琳想要对陈浩南做集训,要训练他的也不过是反应速度以及身手上的技巧。 于是那之后每日的清早,陈浩南都会和林琳一起上天台,先是在天台上慢跑热身,之后又在跑步机上跑上一个小时,最后才是他与林琳的对打。 想要学会打人,首先就要学会挨打。 别人打他,林琳可能会心疼。但自己打起来?林琳表示……手感不错。 想要让陈浩南赢,方法有很多种。然而林琳却选择了最难的那条路。 训练强化陈浩南的身手,让他能够赢得更轻松。只因为……这是陈浩南的战场。 几日的特训后,陈浩南的反应快了不少。再加上他本来就是洪兴有名的打仔,因此林琳相信,只要他还是电影的主角,那么胜负根本没有悬念。 看着陈浩南驱车离开,林琳一直站在天台看着那辆车子汇入车潮,再也找不到了这才下了天台。 抚摸平坦的小腹,林琳低眉浅笑,难得的满身温柔。 是时候准备后路的事情了。 香港是个好地方,可古惑仔的世界却并不是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地方。 …… 原本应该是众人见证的比试,最后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悄悄的进行了。众人虽然不知道过程如何,可只看司徒浩南消失在铜锣湾这一片,便可以知道最终的胜利者是谁了。 那一场私下里的比试结束后,林琳便与陈浩南举行了婚礼。 他们的婚礼,黑白两道的人来了许多。这场婚礼一直过去许久都被韩宾记在心里。 他也想跟十三妹举行个盛大的婚礼,可惜他们结婚的时候,不过简单的办了几桌。 说起这个,韩宾想到那坐了两桌还有余的前女友席面就满头黑线。 当然,让韩宾黑线的原因是这些来参加婚礼的前女友就没有一个是冲着他来的。 唉,真拿媳妇以前的风流史没办法~ ╮(╯▽╰)╭ 众人都知道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是林琳特意为自己挑选的黄道吉日,一些有门路的人在知道了林琳与陈浩南婚礼的日期后,都纷纷准备在那一天举行婚礼或是去领证。 不过谁都知道要是同一天举行婚礼的话会有比成渣的尴尬,所以那一天领证的人倒是多了许多。 参加完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便去领结婚证,也算是蹭了喜气。 而林琳与陈浩南则是在婚礼结束后,将铜锣湾的事情交待了一番后便出国度蜜月去了。 至于会不会在外面走上一圈就会有什么夺朝篡位的事情,林琳与陈浩南都不担心。 哪怕是这段日子洪兴易主了,铜锣湾的扛把子也只能是陈浩南。 ……没人敢跟他抢的。 至于原因,那还要从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说起。 就像是现任永远挣不过死去的前任一样,活人永远斗不过死去的人。 林琳的婚礼是在白天,但婚宴什么的可是一直闹了许久。林琳为了让香港这里的人在他们出去蜜月旅行的日子里消消停停的,还特意在酒店的天台办了一桌冥宴。 为了让效果喜人,林琳可是浪费了不少牛眼泪呢。 至于那些个参加婚宴的人看到真正的群鬼荟萃是个什么想法,那就只能问他们自己这里面有没有他们的熟人了。 林琳对着参加婚礼的前东兴龙头骆驼大佬敬了杯酒,然后按着天师的手法将手中的酒倒在了地上,「可惜大b哥和大蒋先生都在地府服役,不然也能上来喝杯喜酒了。」 听到林琳那惋惜的话,所有人都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再看一眼浑身范着青光的骆驼,众人甭管喝多的还是没喝多的,都齐刷刷的倒退了几步。 都说人死了会去投胎,骆驼都死了多久,咋还留在人间呢? 这一场别开生面的婚宴,一下子就将韩宾心底那点酸给压了下去。 前女友再多,也总比请一群鬼怪朋友上来喝喜酒的强。 看一眼还在那里傻乐呵的陈浩南,韩宾一时间真羡慕他。 他心咋就这么大呢? 没看见一群参加婚宴的大佬们个个都脸色苍白了吗? 陈浩南你可造大孽了。这媳妇让你选的,也没谁了。 韩宾转过头,不再看这修罗场一般的婚宴,可这一转头他的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我滴个妈呀,有,有熟人,不,是熟鬼…… ∑( ° △°)︴ 林琳与陈浩南那堪称豪华奢侈的阴阳两界婚礼仿佛还在昨天,陈浩南与林琳的女儿却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 堪堪三周岁的陈小姑娘长的玉雪可爱,软糯甜萌让人看了都打心眼里欢喜。 三周岁的小姑娘别看年纪小,说话还有些不利落,但林琳也在这个闺女身上投入了不少心血。 闺女刚周岁的时候,林琳就给闺女看了开眼。之后特意找了几个小鬼跟在闺女身边,照顾兼保护她。 道上规矩诸事不殃及家小,但道上总有一些败类喜欢背后下阴招。 原着中的靓坤和乌鸦就不是个例,像他们这样的人还有不少。小姑娘有个铜锣湾扛把子的父亲,小姑娘的安全问题就必须得重视起来。 不过好在小姑娘有个让黑白两道都忌讳的亲妈,这个亲妈一般连脑子进水的蠢货都不敢惹,在安全方面倒不用太过担心。 第652页 不过除了人祸还有各种意外不得不防,也因此林琳才会安排好几个小鬼保护小姑娘。 小姑娘他爸最近两年越来越忙,小姑娘他妈又不是个勤快的。 等到小姑娘上了幼儿园,除了难得的日子这位懒妈会送小姑娘去上学。其他时候几乎都是小姑娘自己背着书包去上学的。 三岁的软萌小可爱走在路上回头率是百分百,不过除了一些普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注视她或是上前询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外,道上那些小混混或是干人口生意的商人那是连看一眼这小姑娘都不敢的。 生怕让这小姑娘身边的鬼护卫想多了。 你说那些鬼护卫都看不见,谁知道有没有?呵呵,要是没有,你家会让三岁的小孩独自上街? 不过幼儿园的老师跟普通人一样都不知道小姑娘身边有『隐身』的保镖团,还曾经对林琳提出过抗议。 三岁的小孩你就让她一个人上幼儿园,别说亲妈,后妈也干不出来这种事。 说真的,在香港这地界,除了不懂事的小屁孩,敢招惹陈小姑娘的人真心没几个。 拿刀对砍,或是拿枪对射,道上的人那都是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的主。可是对上这么个不及腿高的软糯糰子,所有人都打憷极了。 不过也有例外。 巢皮与小敏的儿子包涵,小名叫巢小皮的就比小姑娘大了一岁,小敏为了省事,虽然也害怕小姑娘那周遭的地下工作者,可还是请林琳帮忙给她儿子开了天眼,然后让她儿子跟着小姑娘一起混了。 林琳见此也极乐意。他们院里这个年岁的小孩就这两个,平时在一起玩也省得小姑娘孤单。 不过说起孤单来,林琳便觉得就算是有巢小皮,他们俩个娃娃也是孤单,于是特意跑了一趟孤儿院,在里面挑了几个面相忠厚,八字吉利长寿的小男孩回来养在他们这个院子里。 之所以会全挑小男孩,就是不想里面再有什么白莲花或是心机婊,绿茶花。再十几二十年后再上演一部爱恨情仇。 如果真是这样,那林琳只能说日了泰迪犬了。 这一日,看着小姑娘背着印有樱桃小丸子的书包牵着巢小皮的爪子去上学,林琳便去收拾行李准备跟着陈浩南去日本参加山鸡的婚礼。 第322章 山鸡要结婚了,对象就是日本山田组的草刈菜菜子。 山鸡这几年一直惦记着台湾三联帮的帮主之位。但他入帮时间短,想要争过那些元老级的帮派大佬并不容易。 正巧最近台湾三联帮有意与日本山田组合作,为促成帮会与日本山田组联盟,山鸡以年轻一代中绝对的优势获得了娶五代头目草刈一雄的女儿草刈菜菜子为妻的资格。 草刈菜菜子是个非常传统的日子女人,以夫为天的那种。 柔弱,温柔,以及八十分以上的美丽容貌。 山鸡在三联帮与山田组的安排下,与草刈菜菜子一起吃过一顿晚餐。 只这顿饭的工夫,山鸡便发现了草刈菜菜子身上的各种优点。 对比出来的优点。 她以夫为天,温柔可爱。她不像小敏那样的醋罈子时常发酵,拿着个平底锅追着巢皮半条街就只是问一句巢皮身上为什么会有一根长头髮。 也不像方芳啰里啰嗦,为了丁点小事都要与杨添说个半天。 当然她更不像林琳,兇悍到整个香港都嫉妒七分。 于是在这种长期的薰陶下,山鸡对草刈菜菜子的印象非常好。觉得娶上这么一个妻子,他比兄弟们幸福多了。 而草刈菜菜子在与山鸡见面之前其实已经将三联帮所有的青年才俊的资料都看过一遍了。 其实草刈一雄也对菜菜子说过,若是三联帮没有好的让菜菜子挑选,他们与三联帮就换一种方式结盟。 他不是还有个儿子草刈郎吗,比如说让三联帮出女儿,他们山田组出儿子。 男人们,娶了不顺意的媳妇,婚后还可以再风流。 但女人就不行了,女人嫁得不顺心,那就太委屈了。 听到父亲的话,菜菜子放心了。不过菜菜子还是在这些资料里挑中了山鸡,之后与山鸡见面,吃饭,对山鸡的印象分也高出不少。于是回去后,在草刈一雄的询问下,菜菜子同意了这件婚事。 在菜菜子同意了这件婚事后,山田组和三联帮就正式结盟了。 婚礼被定在日本,山鸡在婚期定下来后,便通知了所有的好朋友去日本参加婚礼。 这几年,山鸡不但没放弃三联帮的帮主之位,也没落下洪兴这边的发展。陈浩南几人与山鸡一小长大,感觉深厚自不必说,三鸡结婚自是要去参加婚礼的。 蒋天养也是个会钻研的。 山鸡是洪兴与三联帮共同的马仔,山鸡又要成为日本山田组草刈一雄的女婿,蒋天养自是要带着洪兴的人同赴日本参加婚礼。 至于山鸡的父母,倒是没有去日本参加婚礼。他们准备等到山鸡和菜菜子回到香港后,便在香港再举行一个婚礼。 山鸡父母不去日本,也是听了林琳的劝。 都是一群黑道大佬,还是别吓着老头老太了。 在出发前,林琳特意占卜了一个有利于出行的日期,然后才同知财大气粗的蒋天养可以订飞机票了。 蒋天养可不是蒋天生,人家有自己的私人飞机,在安全性能以及出行方便上都比乘坐民用航班要省时省事。 第653页 林琳听说后,倒是没什么感觉。 再省时省事能有魔法省事?能有幻影移行省时? 不能。 不过这才两千年就购买私人飞机,蒋天养倒是真的会生活。 有了自己的私人飞机,林琳又说了出发的吉时,以及集合的时间后,便挂断了电话继续收拾行李。 这一次去日本,林琳家的小姑娘是要留在香港的。 因为山鸡结婚,巢皮和小敏,方芳和杨添都是要一起去参加婚礼的。所以小姑娘和巢小皮都留在香港,由小姑娘身边的鬼侍卫照顾。至于一日三餐,则是让他们去他们院子里的公共食堂用。 公共食堂是林琳当初收养那几个小男孩时特意隔出来的区域。 小姑娘与巢小皮也时常去那里跟小朋友一起用餐。这一回林琳等人都不在家,林琳便吩咐了小姑娘身边的小鬼,小姑娘的一日三餐就在那里用。 林琳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带小姑娘一起去日本参加婚礼,只是去的都是一群黑道上的大佬,带着两个孩子去,着实不方便。 毕竟林琳虽然没有想过小姑娘将来的路,但却真心没想过要让她进帮派。 无数次的轮迴,让林琳对儿女事看得很开。 她只要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将能教给孩子的本事都交给他们,那她的责任便已经尽到了。至于将来的路要如何走,那就要看他们自己的选择了。 …… 因为要参加婚礼,所以林琳带了几件小礼服又带了两双百搭的鞋,之后是首饰和化妆品。 女人出门要带的东西极多,零零碎碎就有不老少。而陈浩南那里,就是两套西服,一套休闲装外加一个剃鬚刀。 林琳尽量精简一下行李,最后还是装了大半箱。 看着空出来一点地方的行李箱,林琳已经准备等到了日本再去买个行李箱装礼物了。 给闺女的,给徒弟的,还有给他们院里领养的小男孩们的。 到了出发那一日,陈浩南,巢皮还有杨添一人开了一辆车带着自己的女人出发去了机场。 蒋天养的私人飞机就停在机场的外围跑道上,不多大会儿,香港洪兴这边准备去日本的人便都到齐了。 先给每个拿行李的人一对签牌,行李上都系上一个签牌,另一个签牌则是系在自己的手腕上,这样一来就不会将行李弄混了。 众人将行李都交给蒋天养的人后,就都站在飞机登机梯前说话。不大一会儿蒋天养到了之后,一行人便上了飞机。 飞机里的布置非常的豪华,再加上都是自己人,行程虽不近却也不会显得格外的漫长。 只是飞机飞行到一半的时候,林琳突然从坐位上站了起来,几步朝着飞机驾驶室走去。 众人看着林琳的动作一时有些不解,可等到林琳一把拉开飞机驾驶室的门帘时,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是飞机的主驾驶竟然口吐白沫的坐在椅上抽搐。 这一飞机的人都是洪兴以及洪兴家属。彼此间多多少少都是见过的,于是大家都能说上几句话。 林琳见小敏和方芳与十三妹聊得很开心,便闭上眼准备眯一会儿。 哪知道闭上眼睛后,身体的感观非常的灵敏。林琳便发现飞机正在以一种非常缓慢的速度下降着 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按着起飞的时间,林琳在心里估算了一下行程,便觉得现在并不是飞机下降的时间,心里当即起了几分怀疑。 在眼睛上打了一个魔咒,林琳的视线直接穿透到了最前方的驾驶室里。 当看清楚主驾驶位上的男人情况时,林琳当机立断的站了起来。 泥嘛,幸好她小心谨慎惯了,否则岂不是要死得不明不白? 林琳抓着主驾驶椅的椅背将主驾驶椅彻底的转过来。然后提着主驾驶的衣领将人从椅子上拽下来。 之后林琳坐到椅子上,飞快的打量那一排排的按钮。用着曾经在末日里学会的飞机驾驶技术淡定的驾驶着飞机。 等到飞机平稳的上升飞行后,众人还在震惊林琳竟然还会开飞机。 陈浩南:…… 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对了,这驾驶飞机,是不是也得有证。那她有证吗?认识她这么多年,好像没见她考过什么证。 也不知道这个驾驶飞机的驾驶证,好不好买? 林琳认真的驾驶着飞机朝着日本飞去,其他人却没办法像不知情的时候继续玩乐。 陈浩南收回看林琳的视线,走上前去查看被林琳拽下椅子的主驾驶。 没有中毒的各种表现,看情况倒像是「……羊角风发作了。」 蒋天养:他去年一定是批发了一飞机的表。 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时常乘坐的私人飞机,竟然是个患有羊角风的人在驾驶。 想一想,整个人都迷茫了。 再想一想,这几年他时常坐着自己的私人飞机往返泰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地,整颗心都凉了。 算了,算了,这两年陈浩南也歷练出来了。等到从日本回香港,他就将洪兴龙头的担子交给他,他回他的泰国,老实地做他的生意去。真遇到非要离开泰国的事,再说…… 别说蒋天养吓成傻逼了,就是这一飞机的人都吓得不轻。 想到回程的时候,还有可能坐这个随时都有可能犯病的人驾驶的飞机,一飞机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第654页 婚礼和葬礼可就只差一个字呢。 就算这两年流行什么集体婚礼,但他们可不想来一场集体葬礼呢。 ╮(╯▽╰)╭ 两个小时以后,飞机平稳的降落在了日本的某个机场。 林琳将飞机停稳,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好久都没开过飞机了,手生多了。 从驾驶室走下来,林琳看到一旁已经唿吸平稳的主驾驶,伸脚踢了踢他,然后看了一眼蒋天养,对于他用人的眼光再次充满了怀疑。 蒋天养摸了摸鼻子,对于林琳的怀疑深感委屈。这种病不犯时,谁也看不出来。他哪里会想到主驾驶会在这种关键时刻犯病呢。 若是林琳没有及时察觉,若是林琳不会驾驶飞机,这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 「蒋先生,你还是查一查为什么应该是主副两位驾驶员的飞机,只有一位主驾驶在岗?并且这位执岗的主驾驶竟然还有羊角风,并且在这种关键时刻发作。」 蒋天养还以为这次的事是纯粹的意外,但听到林琳这么说,一瞬间才明白原来这里面可能并不单纯。 一行人一边听林琳与蒋天养说话,一边往飞机下面走。刚一下飞机,就看到山鸡和草刈郎站在不远处接机。 林琳与蒋天养对视一眼,便不在说话,打头带着众人迎了上去。 在与山鸡说话的时候,林琳着重看了一眼草刈郎。 争权夺利,谋朝篡位都不是什么事,但是以武力伤害一个自小长大的女人那就太草蛋了。 也不知道这一次落魄的雷復轰还有没有本事说服草刈郎『共事』了…… 第323章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话用在雷復轰身上也合适。 他老子雷攻的大半的财产都捐出去后,雷復轰赶紧握紧了手中剩下的那部分,虽然少了许多,可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够他丰衣足食过一生的。 然而时常觉得『天生我才必有用』的雷復轰,自小便以为三联帮是他们雷家的家族事业,于是安心的去国外上学。 『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在国外的时候,雷復轰看着那些普通学生时常还会掩饰心中得意,然后满脸厌烦的说着为什么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可当有一天,三联帮不是他雷家的,就连他老子的财产也缩了水时,雷復轰才发觉曾经的他是多么的富余。 早知道会这样,当初他还念什么狗屁的书,他应该直接进入三联帮先成为少帮主再说其他的。 ╮(╯▽╰)╭ 像一只躲藏在下水道里的腥臭蟑螂,雷復轰这几年大动作没有,小动作不断,再加上雷攻曾经留给他儿子的一些人脉和势力倒也让他干了不少『人事』。 山鸡是三联帮年轻一代最有希望登上帮主之位的有利人选。雷復轰也将山鸡视为头号大敌。 这一次三联帮与日本山田组的结盟,雷復轰是极力想要自己上的。要知道成为山田组的女婿,对他夺回三联帮可是有着很大的帮助滴。 可惜日本这边却选了山鸡,这也让雷復轰恨得咬牙切齿。 就山鸡那跟鸡眼睛差不多大的眼睛,还有那副流里流气的长相和下流的气质,哪点比得上气宇轩昂的他? 带着这种不忿的心思,雷復轰开始了他的报復。 首先便是山鸡背后的香港洪兴。 若是没有了香港洪兴,山鸡与其他三联帮年轻一代的堂主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有将山鸡拉到一个水平线上,他才有机会有时间夺回三联帮。 那么如何让山鸡失去香港洪兴的支持呢? 雷復轰想来想去,觉得那可能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 首先,一般的小事和误会不会让香港洪兴放弃这个与三联帮『一家亲』的人选。 其次,陈浩南将成为洪兴下一代龙头的事情早就不是秘密,这几年蒋天养一直在用心教导陈浩南,也渐渐的将手中的大权下放。而陈浩南与山鸡是自小的交情,听说山鸡的父母还住在陈浩南女朋友的物业楼里。 这样的关系,又怎么可能风道扬镳? 不过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你找对了目标,成功不是没可能的。 山鸡的婚礼在日本举办,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下手机会。 既然不能挑拨离间,让山鸡失去香港洪兴的支持,那就弄死那些香港佬。 将这些香港佬弄死在参加山鸡婚礼的路上,哪怕只是空难,相信香港洪兴的人也不会毫不芥蒂的再支持山鸡了。 而且……香港洪兴换了龙头,谁知道下一个上台的会不会与山鸡有仇呢。 蒋天养是个细緻惜命的人,对于自己的安全,蒋天养可比他哥蒋天生上心多了。可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有心算无心,总有防不住的时候。 于是这一次的飞行,就正好应正了这句话。 当然这些内中原由还需要进一步的挖掘。林琳在发现这飞机少了副驾驶的时候,便察觉了不对劲。于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对那个主驾驶施了搜魂咒,查看了他的记忆。 从主驾驶的记忆里,林琳只发现副驾驶离开飞机的时机和理由都太过蹊跷了。 这世上所有的巧合背后都不一定是真的巧合,于是林琳这才建议蒋天养彻查此事。 第655页 幸好她在这驾飞机上,若是她不在呢? 说实话,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好色的男人。也因此她本人对山鸡的印象并不怎么好。若不是自小相熟,十几年的情份在那里,林琳才懒得参加他的婚事呢。 山鸡非常想要林琳参加他的婚礼,想要得到林琳的祝福。陈浩南这个好兄弟,自然不想要让山鸡失望。也幸好林琳比较『同情达理』这才没让陈浩南为难。 原着中没有发生飞机出事的事情,并不代表她参与过的世界里不会发生。林琳真的不敢想像,若是她没有跟着一起来,这一飞机的洪兴高管们会不会葬身在鱼腹里。 嗯……这个可能还得看咱们浩南哥的主角定律威力大不大了。也许别人都死翘翘了,咱们的浩南哥还能脚踩鲨鱼游到日本去。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蒋天养如何吩咐心腹去查主副驾驶的事情暂且不提,一行人被山鸡和草刈郎接去了山田组特意为男方宾客准备的宅院下榻。 那是一套纯日本风格的院落,林琳与陈浩南分到了一间朝向和屋型非常好的和室。 「唐朝时期,扶桑派使臣去中原。陆陆续续学了不少的东西回去。这榻榻米一类的建筑就是从唐朝演变而来的。」顿了顿,林琳看着房间里的一副字画笑着跟陈浩南惋惜道,「我们花国有好多好多的文明和传承,可惜很多都失落了。到是传到国外去的那些,被人充分的利用发扬,最后变成了他们的东西。你知道吗,我为什么最讨厌棒子国。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棒子国的人就有这个天赋……」 一段话说得浅显易懂,陈浩南哪怕只是中学文化也能听得懂。俩口子相处多年,陈浩南不说多了解林琳,却也能明白几分。笑着符合了几句,陈浩南便将带来的行李都打开,然后一一放进隐形衣柜里。然后又从里面找出一条连衣裙放到一旁的架子上。 刚刚送他们回房间的时候,山鸡就跟大家说了,今天晚上他老丈人草刈一雄要请他们一行人用晚宴。 当然,能让草刈一雄请客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不过这面子自然不是给他们这些人而是给蒋天养的。 日本黑道宴请香港帮派龙头,这也是一种地主之谊。 现在距离晚宴集合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这个时间刚刚够让大家洗个澡,然后换件衣服,稍做休息。 而这个时间对于林琳和其他女眷来说,只够洗个『战斗澡』,然后换衣服,化妆的时间。 这会儿,林琳抒情了小一会儿,看到陈浩南收拾好行李,又挑了一件连衣裙放在外面,便住了嘴拿着洗漱用品去洗浴间洗漱了。 只是刚走进洗浴间,林琳便黑着一张脸从洗浴间里走出来。同时手里还拿着一个小型的摄像头头。 「这是在洗浴间里发现的,你拿着这个去找蒋天养。我进去洗澡了。」 将摄像头丢给陈浩南,林琳继续沉着一张脸走回洗浴间,回身关门的时候,还使劲的摔了一下门。 陈浩南看着手心里的摄像头,整张脸也黑成了锅底。 在卫浴间里安装摄像头,这也太龌龊了。 陈浩南转身就想要出房间,可想到这间和室的门又是那种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那种无锁的纸木推门,陈浩南抿了一下嘴,便准备等林琳洗完澡换好衣服再去找蒋天养。 毕竟男人不怕被人看。 至于那些女眷们,陈浩南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錶,觉得这会功夫怕是已经晚了。 既然晚了,就让人家安生的洗个澡。而且,这时闹起来,彼此间都会很尴尬。 他们都是道上混的,自然不会跟自家女人计较。但是敢这么做的人却必须付出代价。 这么想的陈浩南又低头看了看手心中的摄像头,心中不敢肯定是他们一行人所有人的房间都被人安装了这种玩意,还是只有他的房间里有? 又站了差不多十分钟的样子,林琳便从洗浴室里出来了。陈浩南见她出来,只犹豫了一会儿,便准备洗完澡换好衣服再去找蒋天养。 林琳听了陈浩南的打算,笑着亲了亲他,然后让他快进去洗澡,她帮他找衣服。 陈浩南本来还有些迟疑的心,也瞬间被林琳的亲吻鼓励到了。于是转身走进洗浴间。 林琳见陈浩南去洗澡了,先将陈浩南一会儿要穿的衣服找出来。之后才打开被毛巾包着的头髮,用魔法将头髮哄干,最后换上连衣裙和丝袜,这才坐在化妆檯前仔细认真的给自己化妆。 林琳化妆的手速非常快,差不多在陈浩南洗完澡,换完衣服,拿着摄像头走出房间的时候便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等到林琳化好妆,收拾好了自己的化妆品,换了鞋,拎着小包走出房门时,其他房间的门也都陆续打开了。 不过跟林琳他们不一样的是,走出来的几乎都是男人。而女人除了十三妹外,其他的都在化妆。 十三妹有晕机的毛病,别说洗澡了,她这会儿还在榻榻米上侧躺着呢。 韩宾听说林琳会些医术,便上前询问林琳可有办法治一下晕机这种小毛病。 林琳点头,好多偏方都治这个。 之后韩宾向林琳讨要了好几个偏方后,又笑着请林琳去他们的房间给十三妹看看。 这种小事,林琳自不会推託。于是脚跟一转就跟着韩宾去了他们的房间。 第656页 林琳很喜欢这位犹如涅磐重生的砵兰街扛把子,此时见她蔫巴巴的躺在那里,又见韩宾面上不显,眼底都是心疼的模样,倒是有些心暖。 先是给十三妹把了脉,然后从手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针灸盒来。从里面拿了几根银针,又将银针在打火机上烧了烧,待针凉一些便扎在十三妹的几个穴道上。 只一会儿的功夫,十三妹有些苍白的脸色便渐渐有了红晕。整个人看起来也舒服了许多。 「给她喝一些柠檬水或是带着酸味的甜饮,她会舒服一些。」 韩宾朝林琳道谢,就连十三妹也对林琳笑着道谢打趣,「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陈浩南到底从那个神仙庙里将你找到……真是便宜他了。」顿了顿,十三妹还在惋惜,「要不是姐儿从良多时,像你这样的可人,哪里能便宜了他去。」 韩宾:「……」 林琳:「……」 心累。 第324章 虽然与韩宾凑成了一对,但十三妹那些年养成的『审美』和『习惯』仍然让她时不时的犯点和谐家庭不能忍的事儿。 好在韩宾心够大,对于十三妹的这点『小爱好』并未放在心上。 反正也弄不出孩子来。 ╮(╯▽╰)╭ 韩宾习以为常,林琳却对这俩口子有些打憷,尴尬的笑了笑,便说起了早前儿他们房间里找到摄像头的事。 韩宾与十三妹听了,皆是一怔。随后韩宾便起身去了卫浴室,在卫浴室里好一通找,倒还真让他也找到了一个摄像头。 韩宾黑着一张脸从卫浴室走出来,十三妹盯着他手心中的小巧摄像头皱眉骂了一句脏话。 「浩南已经去找蒋先生了,山田组必须要给洪兴一个说法。」顿了顿,林琳笑得很温柔,「当然,他们也可以不给。」说完脸上还露出了一抹期待。 后面那半句话,只要了解林琳脾性的人就不可能听不出这话里的意思以及期待。 韩宾与十三妹对视一眼,心中都觉得山田组还是识相点,赶紧给个交待。不然别看面前的女人笑得多温柔,她动起手来的时候,可跟温柔半点关系都没有。 「呃,林琳,那个,呃,日本的鬼能听懂你的……话吗?」 林琳点头,「殊途同归,大致都是一样的。不过这个国家的人不靠谱,我觉得他们国家的鬼也没办法让人放心。我这次从香港出发的时候,能自己带的都自己带了,有备无患嘛。」 韩宾十三妹:…… 有备……无患…… 再也不能直视这个词了。 求离他们远点。 出门都带着鬼,这得是啥人才能干出来的兇残事呀。 陈浩南,乃真大丈夫矣。 俩口子想到陈浩南的时候,脑中还自动浮现了林琳与陈浩南的家里,到处都是阿飘的画面。 画面太美,美的他们齐齐打了个寒颤。 泥嘛,吓死个人有木有。 道上混的,哪个手上没沾点血。这么些年走到今天,谁的地位都是鲜血铺就。想到这里,韩宾与十三妹便觉得应该离林琳远点,以免在碰到死了八百年的熟鬼…… …… 另一边陈浩南拿着摄像头找到了蒋天养。此时的蒋天养洽巧洗了个澡,腰上只围了一条浴巾。 见到陈浩南过来,还笑着拿出雪茄让了让他。陈浩南摇头,将手上的摄像头递给蒋天养看。 蒋天养疑惑的抬头看他,陈浩南的视线从他腰上的围巾移到摄像头上,这才将在卫浴室里发现摄像头的事情跟蒋天养说了。 蒋天养的脸色当场就黑了。 吸气,吐气,再一个深唿吸,蒋天养站起身,带着陈浩南便去了卫浴室。 好傢伙,这破地方都养了些什么人呀。竟然连他一个中年胖子都不肯放过。 这件事情,可大可小。但洪兴确必须拿出一个态度。 「去将山鸡给我叫来,我倒是要问问他,这个住处是谁安排的。」 陈浩南抿嘴,拿出手机当着蒋天养的面给山鸡打了个电话。 陈浩南是相信自家兄弟的,他相信自家兄弟虽然好色了些,但觉不会猥琐成这样。而且若真的想要对他们不对,光放摄像头有什么用,还不如再安几个窃听器呢。 窃听器? 是似想到了什么,陈浩南勐的转头看向蒋天养。蒋天养此时也想到了这一点,俩人对视一眼,陈浩南便在蒋天养的房间里上窜下跳,并且连房里间的坐机电话都给拆开看了…… 果然,在房间里找到不少窃听器。 当下,所有人的脸色都黑得不能再黑。 山鸡本就没走远。与草刈郎一起将人送到这里后,草刈郎回了山田组,山鸡就在大天二的房间里大吹特吹。说什么他未来媳妇温柔似水,那性子极软和。 大天二开始的时候是丁点不相信的。毕竟他们兄弟五人一起长大,谁还不知道谁。他媳妇要真是个温柔贤惠的性子,能管得住他? 再一个,黑老大的独生女光是用想的,就觉得跟温柔沾不上边。 山鸡还待说什么,陈浩南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山鸡挂了电话,起身就走。大天二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过去了。 等到了蒋天养的房间,听说了房间里的摄像头和窃听器,山鸡第一个反应就是看陈浩南。 第657页 你媳妇没生气? 本来众人还挺生气的,可是见山鸡这么直白的表情,所有人都被他气笑了。 讲真的,你到底没有点混黑道的自觉? 不过想要林琳那神鬼莫测的手段,包括蒋天养在内,也都是心里打憷,不愿意招惹她的。 陈浩南摇头轻笑,「应该没有生气。不过,她倒是让我劝劝你。娶了媳妇就好好的收收心,别做对不起人家的事。还有就是建议你们俩口子将家安在香港。台湾又没什么自己人,你平时忙起来,她一个人在台湾也闷得慌,也容易出事。」 山鸡听了松了一口气,「我早前就跟菜菜子说了,等日本这边婚礼结束了,我们先去度蜜月,之后菜菜子就搬到我爸妈那里住。我就香港台湾两边跑。」 香港和台湾离得近,他还有快艇。以后完全可以像那些大陆人一样,在香港上班,回深圳居住。 挺严肃的话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一个来回就变了味。等到再回到摄像头和窃听器上面的时候,已经快要到晚宴的时间了。 蒋天养也不准备让山鸡夹在中间做什么了,他准备在今天晚宴的时候直接问山田组的草刈一雄。 别看是在日本,他们照样不惧任何人。 一时,除了蒋天养,陈浩南林琳以及韩宾和十三妹的房间拆除了部分监控装备外,其他房间的蒋天养都没让人动。 洪兴在日本也有自己的分堂口。本来蒋天养是准备做山田组的车去用宴的地方。可出了这样的事情,蒋天养直接让洪兴堂口的人配了车,拉着他们这伙人去用晚宴。也提前给草刈一雄一个心里准备。 山鸡摸了摸鼻子,挤上了蒋天养的车。 林琳刚刚对他笑了……笑得他浑身发毛。 日本的交通,或是这个时间点的交通并不拥堵。众人坐车行了不到二十分钟便到了山田组的总部,草刈一雄的家里。 草刈一雄是以家礼招待这些香港来宾的,所以一行人的车是直接停在草刈一雄家的后门的。 当然,也不能说是后门。 草刈一雄的宅院,前院是山田组聚集的地方,所以正门是山田组成员出入。而后院和后门则是草刈一雄的家。 草刈一雄请这一行人进后门入后院便是真的非常看重香港这批人了。 要知道就算是台湾三联帮的人,也都是走前院的。 远近亲疏可见一般。 菜菜子虽然还没有嫁给山鸡,但也特给面子的出来见了山鸡最重要的客人。 见到山鸡,菜菜子看了自家父亲一眼,笑得很温柔的迎上去。用着别扭的汉语说着欢迎光临以及辛苦了的话。 菜菜子这样,山鸡觉得特有面子。伸手揽住菜菜子的肩膀,将菜菜子介绍给蒋天养等人。 在介绍林琳的时候,山鸡还着重说了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可以找这姐们。 如果她欺负你了,我给你出气。 众人听了这话,都是一乐。纷纷笑着问山鸡要怎么给菜菜子出气? 山鸡嘿嘿一笑,「我老婆温柔着呢。」 听到这话,众人才反应过来山鸡是什么意思。 若是林琳欺负了菜菜子,山鸡所谓的出气,就是让菜菜子拿他出气。想到这里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他们就说嘛,山鸡啥时候这么有胆量了。 一时众人说说笑笑的往前走,到了大门口又与草刈一雄道了好,这才一起去了宅子。 草刈一雄的后宅也同样是那种日本传统建筑,一行人在门口脱了鞋,先后跪坐下来。 陈浩南给林琳选的裙子长度适合,林琳跪坐了一会儿,便轻巧的盘腿坐着了。 屋中的人也有不少人像林琳这般不习惯跪坐的,有的是一进屋就盘腿坐了,有的则是像林琳一样跪一会儿便改了坐姿。 草刈一雄只有菜菜子一个亲生女儿,对菜菜子也是真心疼爱。他是调查过山鸡的背景关系的。知道相较于三联帮,山鸡心里更重视香港的洪兴以及洪兴的陈浩南等人。 草刈一雄也从菜菜子那里听说山鸡有意在婚后让菜菜子在香港生活。因此,草刈一雄今日的晚宴也是用心做过准备。就希望自家闺女在香港的生活可以一切顺利。 菜菜子因为身世的原因,一直没有什么朋友。这一次去香港说不定能让她变得开朗一些。 这么想的草刈一雄洽好看见菜菜子正与陈浩南的妻子小声的说着话,于是越发的感觉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听说陈浩南的妻子是个翻译,菜菜子正在学中文,有她旁着也不寂寞。想到这里,又笑着举杯跟大家敬了一回酒。 饮尽杯中酒后,蒋天养才一脸笑容的对草刈一雄请託道,「初到贵宝地,有件事情要麻烦草刈社长。」 草刈一雄一怔,连忙客气的问是什么事情。 蒋天养直接将他们下榻的宅子,房间里被安装了摄像头和窃听器的事情告诉了草刈一雄,并且请草刈一雄派人将这些东西摘除或是给他们重新安排个住的地方。 草刈一雄这才明白为什么晚宴的时候洪兴的人不坐他安排的车过来。他当时还以为是这些香港人有什么自己的考虑,原来根子出在这里。 那住处是他特意让义子准备的,却没有想到出了这种纰漏。一张老脸因着这事红了又黑,视线也从蒋天养身上转向了义子草刈郎身上。 第658页 「怎么会出这种事情,立即派人去查。」 草刈郎『嗨』了一声,就要站起身离席,林琳见此眯了眯眼,然后继续用中日双语与菜菜子说着她公婆的事情。 等到草刈郎离开晚宴的厅堂,林琳直接手一挥。前面就出现了两只形象还算能看的鬼魂,「跟上去,看他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是。」两只野鬼在听到林琳的命令后,应了一声是,便飘了出去。 看着两只野鬼不见了踪影,林琳才转过头准备应付一屋子的人。 话说就在刚刚那两只野鬼一出现,就使得宴会厅堂的气温瞬间降了十几度,也让不少女眷都吓得惊唿出声。 香港这边的人因为有几年前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打底,又知道林琳会的这点本事,接受的还算不那么难。 只日本这边却是头一回亲眼见到野鬼这种东西,都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尤其是菜菜子。 菜菜子头一回见到这种事情,一瞬间便吓白了脸。山鸡见了,连忙从另一边起身小跑到菜菜子身边,扶着她的肩头,将人抱到怀里。 「不怕,不怕,没事的,没事的。」 林琳见山鸡心疼菜菜子,而菜菜子又全身心依赖山鸡的样子,心中不禁浮现了一句话—— 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纤月舞的地雷,关于异镇,会考虑的。 第325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心中浮现这句话后,当林琳再看望向自己的陈浩南时,抿唇轻笑。 这话,适用的范围还挺广的。 也许山鸡这样的人,就真的需要菜菜子这样柔弱的姑娘来给他上个小夹板。 想到山鸡的性格,林琳用后脚跟想,都能知道菜菜子对他的影响。 再将视线看向山鸡怀里的菜菜子,林琳稍稍放下了心。 幸好这世上并不是人人都是丁瑶那种人。 草刈一雄的脸色也同样并不好看。 当然,他脸色不好看的原因与菜菜子并不相同。他是因为林琳派人,不,是派鬼跟踪义子草刈郎的事情。 「陈太太,你为何要派……鬼盯着犬子?」 因为你养的这个儿子真的很犬。 听到草刈一雄这么问,陈浩南还不等替林琳说什么,蒋天养便张口说话了,「陈太太是我们香港有名的天师,她看人很准的。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才会如此行事。草刈社长放心,若是陈太太看走了眼,我们洪兴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林琳诧异的望向蒋天养,她没有想到蒋天养会做这种承诺。 在她的心里,对蒋天养这人印象一直不错。但再不错也没有想到蒋天养比她想的还要有担当。 好,就沖蒋天养这句话,以后她都给他做白工。 其实林琳自己心里也明白。蒋天养是准备正式将洪兴交给陈浩南了。这个时候做出这份承诺,其实不过是想要感动一下他们俩口子。 原着中,蒋天养也许也想过明面上退出洪兴,暗地里通过陈浩南操纵洪兴的。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无论蒋天养有没有这么想过,在与林琳的接触中,明显看出来林琳性格中的霸道,有这样的媳妇,谁特么敢利用和操纵陈浩南呢。 反正他是不敢的。 ╮(╯▽╰)╭ 哪怕心里明白几分蒋天养的想法,林琳与陈浩南都被他这副大哥义气感动到了。 为此,林琳也不卖关子了。在蒋天养话一落下来便扬声说道,「草刈社长,恕我直言,另郎六绝面相,眼梢带煞,头后生反骨,本就不是重情重义之人。再加上刚刚我有仔细看过另郎,发现另郎对于发生在我们下榻宅院的事情仿佛并不意外。嗯~,至少没您意外。您让他去彻查此事的时候,我也有仔细的观查他的表情,发现眼底浮现一抹轻松的笑意,就连脚步也带着几分轻快……因此我才敢断定另郎生了异心。」 顿了顿,林琳双眼直视草刈一雄,又继续说道,「草刈社长的心中有没有等过两年您退休后就将山田组交给山鸡管理的打算?还有另郎自幼与菜菜子一起长大,是否只是兄妹亲情?」 草刈一雄闻言一愣,看向林琳的眼神也带着几分戒备。之后又在心中仔细回想了一下林琳的话,以及平日里他眼里草刈郎的举动,不得不说林琳说到了某些真相。 草刈一雄确实打算过几年退休后,他也真的优先考虑山鸡做自己的接班人。只是这种打算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草刈郎是怎么知道的? 也许是他的某种行为让生活在一起的草刈郎看出来了,那面前的女人又是如何知道的? 难道是看他的面相看出来的? 就在草刈一雄沉默的时候,林琳派出去的两个野鬼也飘了回来。 野鬼只对林琳负责,在回到宴会的厅堂后便朝着林琳飘了过去。然后你一言我一语的将草刈郎离开厅堂后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像说双簧似的还原了一遍。 果然不出林琳所料,草刈郎离开后便去见了同样呆在这套宅子里的雷復轰。两人一边咒骂厅堂中的老老少少,一边合计着之后要怎么算计这帮人。 飞机上的事情也被俩人带着遗憾说了出来。之后俩人一边笑了这帮人把狼当成了羊后,就开始算计在婚礼当天制造暗杀事件。 第659页 就算是不能一网打尽,只要干掉草刈一雄和山鸡,这山田组和菜菜子就是草刈郎的了。等草刈郎成为山田组的社长,以他们一起干过这笔买卖的交情,必须要反过来支持帮助雷復轰上位啦。 这种两赢的事情两人越说越兴奋,就在刚刚俩人连让香港洪兴如何背黑锅都想好了几种。 林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心中不禁暗道了一声巧了。 既然都在这里,正好一锅烩了。 等两只野鬼说完,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的转向草刈一雄。 可怜催的,嫁个闺女也不消停。 草刈一雄的脸色已经不能用任何的好墨水来形容色调的深浅度了。放在桌子上的手握成拳头,眼底的风暴足够颳起十二级飓风。 「……招待不周了。」 半晌,草刈一雄对着蒋天养来了这么一句,蒋天养心知他要干什么,于是连忙表示已经吃饱了,多谢盛情款待什么的。 说话的时候,其他洪兴的人也都有眼色的跟着蒋天养站了起来。一行人准备将地方留给草刈一雄清理门户。 草刈一雄看了一眼山鸡又看了一眼脸色非常不好的闺女,犹豫了一下,便让山鸡今天晚上和菜菜子一起住到洪兴那边的宅子里去。 菜菜子一直将草刈郎当成自己的亲哥哥,他不想看到女儿为难的样子。 「……爸爸?」听到爸爸的话,菜菜子担心的叫了一声。就连山鸡也担心自己这位岳父,怕他有个什么意外。 草刈一雄摸摸菜菜子的头髮,挤出一抹笑,告诉她和山鸡不用担心。 说完这句话,草刈一雄又转头对林琳道了一声谢。幸好这件事情发现的及时,不然后果真不堪设想。 混黑道的早就将生死看淡,但草刈一雄却不想看到女儿受到伤害。想到如果自己真的死在这场『意外』里,菜菜子可能受到的伤害和□□,草刈一雄心中的愤怒是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草刈一雄嘆了口气,声音中带着几分颓废,「花国有个故事,叫农夫与蛇。今天……」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小养大的义子会生这样大逆不道的心思。 林琳点头,「花国还有句古话,叫当机立断。不过一面之词多不可信,草刈社长还是再找些证据为好。」 草剎一雄苦笑了一下,再次谢过林琳的提醒,然后目送一行人坐车离开。 宅院虽大,可住进来什么人,草刈一雄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前院某个房间住进来几个台湾人,他当时还以为是山鸡的朋友,并没放在心上。现在才知道那几个人其实是草刈郎的『朋友』。 有些事情没上心时,倒并不觉得多么的不合理。可一但被人指出来,便会发现不少有问题的地方。 好在此时的山田组还是草刈一雄的天下,没有给草刈郎等人通风报信。在送走了香港洪兴的人,草刈一雄直接命人将草刈郎与雷復轰带到前院正堂去…… 而坐车离开草刈宅的众人,心情同样都不怎么好,尤其是菜菜子。她窝在山鸡怀里脆弱的像个玉娃娃,看得山鸡心疼不已,也对搅屎棍子雷復轰恨在了心头。 山鸡早就不是吴下阿蒙,他明白就算是没有当初雷攻的遗言,雷復轰这位雷少爷想要成为三联帮的帮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空有前帮主独生子的名头,是没办法让三联帮的兄弟服气。 嘆了口气,山鸡搂紧了怀里的菜菜子,心疼的亲了亲她的头髮。 林琳与陈浩南还有山鸡,菜菜子,外加一个蒋天养是坐在一辆商务车里的。 此时大家都见到了山鸡心疼媳妇的样子,不由的都是会心一笑。 当年的浪子终于带上了紧箍咒。 蒋天养回头时又扫了一眼林琳,在林琳看过来的时候,与林琳的眼光碰了个正着。 林琳朝他点了点头,蒋天养这才将心全部放下。 陈浩南将手搭在林琳的肩膀上,将林琳整个往怀里拉了拉。林琳顺势倒在陈浩南的肩膀上,俩口子安静的靠坐在一起,一路什么话都没有说。 前后左右都是秀恩爱的,蒋天养就算是想要出点什么,也被这种情况噎了回去。深吸了一口气,蒋天养也闭上了眼睛假寐起来。 另一边,草刈一雄还没用什么大刑,草刈郎和雷復轰这俩个只会窝里横的傢伙就全招了。 草刈一雄听到两人的的供词,再回想了一下那会从野鬼口中知道的做了一下对比。心中已经再没有一丝侥倖。 这个他亲手养大的孩子,浪费了他一片真心。 将二人押入这座宅底的水牢,草刈一雄将刚刚审讯时的录像传给了三联帮的高层。 三联帮的高层这个时候才知道在他们眼里犹如跳樑小丑的雷復轰竟然已经干出这么多事情来,当场惊出了一身冷汗。 三联帮的高层此时也有在日本的,只犹豫了一下,便决定亲自处决了雷復轰给山田组和香港洪兴一个交待。 至于前帮主的面子,现在是顾不上了。 而公开审理雷復轰的事情,三联帮担心会影响到三联帮本就不太好的江湖声望,于是暗暗的压下了。 蒋天养在知道三联帮处决了雷復轰后,也颇为大气的表示不记较飞机那件事。 雷復轰亲爹没了,又没个养父,于是死的很干脆。但草刈郎那里,草刈一雄这个黑老大,却一时间下不去狠手,只得先将人关在水牢里,等菜菜子与山鸡的婚事结束后再处置他。 第660页 可让草刈一雄没有想到的却是这傢伙竟然从水牢里跑了出来。 草刈郎在审讯的时候,他就听说了是林琳坏他的好事,于是他偷渡到香港,准备弄死林琳的闺女,炸了林琳的物业楼,将住在里面的人通通都炸死。 然而让草刈郎没有想到的却是,他千辛万苦的来到香港,竟然会找不到物业楼的大门,一直在那附近转圈。 这样的事情,这么多年时常会发生。只要看到林琳居住的物业楼外面有人在那里转圈,洪兴铜锣湾分堂的打仔们就会第一时间冲过去,将人摁住。 只有心怀不轨的人才会找不到门直转圈,这男人一看就不像是好人,必须抓起来严刑拷打。 大佬们都不在家,他们必须保护好这栋楼的安全。 当然了,以那位大姐的本事,也不需要他们做什么,可他们也不能看见了当成没看见不是。 抓起来,通通抓起来,然后等着大佬们回来处置。 将草刈郎抓手的铜锣湾小弟们心中还想着等林琳回来的时候,在原来那个『鬼打墙』的外面再弄一个鬼打墙,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夹在两个鬼打墙中间出不来。 铜锣湾的这些小弟可算是帮了山鸡一个大忙了。 杀伐决断的草刈一雄下不了手,但山鸡对于这个觊觎自已老婆的男人却没啥下不了手的。再加上草刈郎还想要他的命,那山鸡能放过他吗? 不能呀。 之前在日本还碍于草刈一雄不好直接摁死这混蛋。现在好了,人就在香港。还是那种偷渡来的。 神不知鬼不觉得弄死草刈郎,对于山鸡来说忒轻松了。 (→_→) 说到山鸡,就不得不说的是山鸡结婚后就带着菜菜子先回了香港。 菜菜子是个非常传统的女人,相夫教子,赡养老人,再加上温柔听话,不出两天便很得山鸡妈的喜欢。 没有哪个婆婆喜欢太强势的媳妇,菜菜子这样的正合山鸡妈的心。陪着山鸡妈去买菜,逛超市,又贤惠又乖巧。哄得山鸡爸妈逢人就夸这个儿媳妇娶得太对了,是山鸡长这么大干得唯一一件靠谱的事。 听到这样的话,菜菜子红着脸扶着自家婆婆的手臂,时不时的还会从包里拿出水杯递给说得口水直飞的婆婆解解渴。 羡煞了旁人。 婆媳相宜,家庭和睦,菜菜子除了中文说的还不是很顺熘外,婚后的生活适应的非常好。 山鸡也在这种日子里,呆在台湾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差点变成了绕指柔。 林琳悄悄的对菜菜子用了一点小魔法,让她学习中文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 相较于山鸡一家渐入佳境的生活,林琳与陈浩南的生活算是彻底的忙了起来。 一回到香港,蒋天养就开了堂主大会,直接将洪兴龙头的位置传给了陈浩南。 有蒋天养的支持,背后还有林琳这个大本事的媳妇立在那里,陈浩南这个位置坐得很稳。只是再稳也架不住他忙呀。 香港现在已经不再是过去的英治时代了,很多的事情必须要有所改变。就像蒋天养时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 高调挣钱,低调做事。 低调做的是什么事? 自然是帮派的事。 洪兴在香港那么多年,想要成功转型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哪怕这里面有林琳的帮衬,也不轻松。 不过他们还年轻,总有时间按着心中的设想一步一步走下去。 至于林琳想的移民,怕是还要等上许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完结了。作者从明天开始就要专心的去写那本正在连载的《红楼之大力金钢指》。 顺便说一下,下一个故事准备写《鑑证实录》。 六月份咱们就不见了,七月份再见啦~ 第326章 在香港,在鑑证…… 林琳醒来已经有两天了,可她仍然记不起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说,林琳来到这里两天,却仍然没有接收到任何原主的记忆。 通过有限的信息,林琳知道原主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香港西贡,一个教会建立的孤儿院里。 孤儿院的小姑娘们叫她苏盈,负责照顾她们的傅修女叫她盈盈。 听傅修女说,她是从山中的破楼里失足跌下来摔伤了脑子,然后极恶俗的失忆了。 话说原主无缘无故一个人的跑到山里的破楼干什么?就为了失足跌下来摔伤脑子? 这本身就有些个不合常理。所以原主的失忆想要找到根原,那就必须知道原主为什么出现在破楼里。 信息太少,林琳也只能将这事暂时放下,住在医院里,安心的配合医生做各项检查。 孤儿院是教会建立,可里面的条件也就那么回事。原主因为这一场意外,先是在医院住了许久,等到两天前醒过来后,又配合医生做了检查,这才在今天上午被接回孤儿院。 不过跟她同住的三个女孩以一种极心虚的口吻和态度说着房间人多会耽误她养病,在她没回来前,就将她的东西收拾好,又将孤儿院里一间靠边的房子打扫干净,让她搬到哪里去住。 那间屋子极小,原是孤儿院放置杂物的地方。现在收拾出来给林琳住,也不过是将林琳的东西以及林琳之前睡过的单人床搬过去罢了。 林琳见此,眼睛微微一眯。不动声色的打量面前的三个小姑娘。 第661页 她觉得苏盈的失足坠楼一定跟这三妞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三人看起来一副姐妹情深的友好模样,可林琳在医院醒过来两天了,这三人却是一次也没去看过自己。这塑料花一样的姐妹情,能好心的为自己养病而特特收拾房间? 在一个,要是感情真的很好。她们三人不是更应该照顾生病的自己,将自己留在她们能够照顾的地方吗?这般避之唯恐不及的举动,当谁看不出来她们心虚似的。 林琳眨眼间便想了许多,不过此时能有一个独立的卧室,林琳便准备先放过这三妞,回头再跟她们计较。 提着住院时的一些简单行李,林琳笑眯眯地看着三人,然后笑得极和气又极意味深长的朝三人道了谢。 一旁的傅修女见到身边的几个女孩如此互相友爱,感恩善良,欣慰的夸奖四人一番。林琳听了有些好笑,三个女孩也有些个不好意思。 就在林琳打量房间的时候,三个女孩自以为隐秘的互相看了看,然后又都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互相说了一句不打扰林琳休息了,便相携着离开了林琳的房间门口。 傅修女满意的看了一眼离去的三个女孩,又转过头慈爱的摸了摸林琳的头髮。 「你们都是好孩子,主会保佑你们的。」 林琳仔细的看着傅修女,最后不得不承认在傅修女的眼里,她养大的这些姑娘们都是好孩子。 她是一点都没看出来那仨妞不自在神色。 送走了傅修女,林琳才回头进入房间。等到将房门关上后,林琳才极不满意的扫视着这间除了放上一张单人床,就在靠窗户的位置放了一张书桌的,小的不能再小的房间。 虽然不是第一次住孤儿院,可林琳仍是不适应孤儿院的生活质量。 现在是□□年的春天,原主今年十八岁,今年四五月份就要参加文凭试,就是俗称的香港高考。林琳其实完全可以现在就离开孤儿院。不过为了不引起旁人的怀疑,她却是需要等到文凭试后,以搬到大学宿舍的名义离开。但在那之前,她却完全可以在香港的房价没炒起来之前买上一套住宅。 想完了这些,林琳便走到窗户跟前将窗户拉上,对着这间屋子施了一打的清理一新。之后还施了空间扩展以及恶意驱逐咒。 之后将床上的被褥也换成了她空间里的,又将被三人胡乱装在行李袋里原主的衣服都倒了出来。 看着这些衣服,林琳又回想了之前那三妞穿的,林琳不用想便明白原主怕是个被那三妞排挤的。所有的衣服没一件可以跟那三人身上穿的比,就是这数量也少得惊人。 算上她身上以及从医院带回来的,一共是一件厚外套,一件薄外套,还有两件衬衫一条牛仔裤,一套内衣以及两双袜子,一双白布鞋。 对内衣和半旧的袜子,布鞋甩了消失咒后,又在门上弄出一个衣架,将这些施了恢復如初咒后的衣服挂到了衣架上。 之后林琳又在门下面弄了个小小的鞋架。拿出一双拖鞋,一双跟原主样式一样的白布鞋放在了上面。 其实跟何叔还有黄药师学过一些风水的林琳,其实是不满意这间屋子的。 先不说小,只说床的摆放就是一个大忌。然后还有床边靠窗户摆放的那张书桌。 人若是坐在书桌前,后背是对着门的。 可惜这样的环境她还要再坚持一些时日。 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诚不欺人矣。 …… 傍晚的时候,林琳还半靠在床上看着原主留下来的书,三个女孩之中的赵咏妮便端着一个托盘敲门过来了。 林琳躺在床上,眉头皱得死紧。 床脚就是房门那面墙,若是有人使劲敲门,墙面和床都会跟着颤悠。 林琳挥了一下魔杖,在床脚那里施了空间咒后,这才从床上坐起身,踩着拖鞋去开门。 开门见是赵咏妮,又见她是一个人来的。林琳眼睛闪了闪,浅笑请她进房间。 林琳那会儿就饿了,从空间里拿了两块披萨吃了。这会儿子不饿,倒也没注意孤儿院的晚餐时间到了。 林琳到了饭点没有去餐厅吃饭,傅修女担心林琳是不是又头疼了。于是就要起身去看看,赵咏妮见此,连忙站起来,然后表示她去送望兼看望一下林琳。若是林琳有什么事情再通知傅修女。 傅修女管理这么一间孤儿院,日常的事情也特别的多。她又上了年纪,听到赵咏妮要去,便由着赵咏妮去了。 赵咏妮一直比较会卖乖讨巧,她在傅修女这里的印象分非常高。也因此傅修女还是相信赵咏妮可以照顾好刚刚从医院出来的林琳。 赵咏妮之所以会这般主动去看林琳,其实只是想要再观察一下林琳是不是真的失忆了。然后再看看林琳的脾气有没有变,若是没有变,那她们还可以愉悦的『玩耍』。 哪成想她一进入林琳的房间,很多的事情就再不受她的控制了。 林琳直接对赵咏妮用了搜魂咒,将与原主苏盈有关的一切都从越咏妮的记忆里调了出来。 原来赵咏妮,霍少楣,朱秀萍还有原主苏盈本是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 但以赵咏妮为首的三人却时常的欺负苏盈。 从抢她的玩具,到抢她的衣服,除了学习成绩,凡是能抢的都会被她们抢去。 第662页 四人今年都十八岁,全部是要参加文凭试。不过很明显,她们四人里面也就只有苏盈用心学习,成绩也不错。其他三人,赵咏妮还将就,努力一下说不定也能拿到个像样的成绩,进入大学。而另外两人既使还没开始考,便已经知道成绩了。 本就不喜欢苏盈的三人,心中对苏盈又充满了嫉妒,于是变本加利的欺负苏盈。 那日苏盈好像与一个男人在山中破楼约会,三人过去的时候,洽好看见那男子离开的背影,三人逼问恐吓苏盈,见苏盈不说,又再与她们的纠缠中,苏盈被霍少楣失手推下了楼……之后在傅修女听到惨叫赶过来前,三人匆匆离开。 当知道了原主是因为什么死亡的,林琳眯了眯眼,解开了对赵咏妮的束缚。 赵咏妮无知无觉,并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只是当她对着林琳试探的时候,林琳回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之后便又露出一抹嗜血的笑容,直接将赵咏妮给吓跑了。 看着赵咏妮跑掉的身影,林琳轻轻哼了一声。 一个花季少女就死在了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始作俑者竟然至今都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如何不让人恼怒。 转头看向渐渐暗下来的天空,林琳伸出手,在半空中打了两道符箓。在放下手不到两息的时间,窗户外便出现了两个穿着民国服饰的老鬼。 看着那两个一男一女的老鬼,林琳轻声的下了命令。 每夜都去赵咏妮三人的房间里熘达熘达。 就以原主苏盈的父母身份,感谢她们三人对苏盈的『关照』…… 两个老鬼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供奉了,吃着林琳这位天师给的供奉,点头如捣蒜的应了下来。 虽然是失手之过,但林琳却不愿意就此放过她们。 欠的债终是要还的。 于是从林琳正式加盟孤儿院的生活开始,赵咏妮三人就夜夜被一对上了年纪的厉鬼纠缠。 三人夜夜都说有鬼,这让信奉主的傅修女非常的不高兴。一直到有一天赵咏妮带着另外两个人在吃早饭的时候找到林琳,将从小欺负苏盈,又推苏盈下楼的事情对林琳道歉,并且请林琳出面告诉她那对鬼父母,放过她们,别再找她们了,傅修女才知道赵咏妮三人平里的所作所为。 而林琳则是睁着一双『迷濛』的大眼睛,看看三人,再看看傅修女,一副她什么都不知道,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的模样。 傅修女见此,更加的心疼林琳,也对三人更加的失望。 只是失望又如何?在傅修女眼里,苏盈是遭了罪,可到底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三人的顽劣,虽然怒其不争,但也不会将三人送到警察局去留下案底。 虽然林琳也非常的想要弄死这三个跟校园霸凌一般存在的人,可是观这三人的面相,也不似长寿有福的模样,如果让她们死的太早,如何知道人生艰苦呢。 赵咏妮三人以为当面跟林琳道歉,那对鬼父母就不会再来找她们。可让她们想不想的是,当天晚上那对鬼父母又出现在了她们三人的房间,其中一只鬼还抓着霍少楣的头髮将霍少楣往窗户外面推。三人吓得不轻,又是一夜的尖叫连连,吵得除了林琳以外的人都没有休息好。 第二日,哪怕手里紧张并没有多少零用钱的三人,仍是匆匆收拾了行李,然后在傅修女谴责不满的目光下搬出了孤儿院。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林琳轻轻的勾起嘴角,回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日历,心忖了一句,后天就要文凭试了。 苏盈留下的书籍都是跟医学有关的,然而林琳却并不想再当什么医生了。文凭试对林琳来说并不难。难的却是文凭试结束后要上哪所大学,哪个专业的事情。 然而林琳还没有想好大学上什么专业呢,就在文凭试的当天早上,被个男生拦住了。 这个男生林琳见过,当初她在医院醒来的那两天,时常在医院的走廊里见过他。不过林琳出院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男生了。 当然,这也跟她这些日子并不怎么出孤儿院或是出去时都有乔装易容有关系。 莫名的被人拦在路上,林琳首先想到就是赵咏妮三人的报復。不过看这男生的眼睛和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一丁点狠厉的样子,林琳就将这个猜测压了下去。 淡定的看了那男生一眼,林琳便准备从他身边绕了过去了。 「你真的,都忘记了吗?」 林琳闻言身形顿了顿,转头看那男生,「当初和苏盈在破楼约会的人,是你吧?」用看负心汉的眼神看她,又对她来了这么一句,她要是再猜不出这人是谁,那她就是个棒槌。 「……是我。」 「所以也是你将苏盈推下楼的?」 曹志锐一听这话,脸色勐的一变,大步走到林琳面前,声音极大的说道,「不是我,我怎么会推你下楼。是霍少楣。我看见是她将你推下楼的。」 林琳点头,「所以……你眼睁睁的看着她将我推下去?真不敢相信,你就那么看着?」 曹志锐听到这里便全明白了,他对林琳说林琳误会了,他那天是已经走远了。是苏盈让他先走的。 「你离的远,你只能看到她被推下楼。可你看到她被推下楼,却都不叫救护车的吗?」顿了顿,林琳垂下眼,又看着曹志锐惨白的脸继续说道,「医生说,我如果再被早送到医院五分钟,我也不会伤了大脑,失去曾经所有的记忆。」 第663页 曹志锐闻言,身形不受控制的开始颤抖起来,「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回去了,我回去了,可是我以为你死了,我当时真的以为你死了。」 林琳闻言,冷笑一声,「这样的理由,真是好笑。真怀疑当初的苏盈怎么会看上你这样的人。幸好我没有曾经的记忆,不然……不用那么看着我,既然当初你以为苏盈死了,那么从现在开始,你还是依旧当我死了吧。」 曹志锐:…… 作者有话要说:  《鑑证实录》 第327章 「你……不能这么残忍,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这对我不公平的,盈盈,你听我解释。我当时是真的以为你死了。」 林琳非常想要学某瑶女主来个我不听,我不听,你残忍你冷酷你无情。可想一想林琳自己都觉得满身恶寒。看一眼手錶,林琳觉得今天这样的日子还是别噁心自己了。 「你的解释于我来说,毫无意义。你与苏盈约会在先,却在危难之时弃她而去。你说是她叫你走的,做为一个男人,在那种时候,你这么听话,是真的体贴她还是懦弱的没有胆当? 你在苏盈堕楼后,虽然跑了回去。可你却没叫救护车。你在心里直接判了她的死刑。你若是真的爱她,你会不报任何希望的,期盼奇蹟出现?哼,我记得医学里有个词叫假死性休克,你身体健康,年纪不大,又一身福马林的味道,应该是学医的吧。就算不是学医的,可能学的专业也与医学有关,这个词你总应该听说过的吧。 所以……你既然已经打心底认定了苏盈已经死了,那么你还来纠缠我做什么?爱情若是真的这么廉价,你还是别到处搞批发了。」 曹志锐摇头,不停的摇头,嘴里喃喃有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那样想,不是这样,盈盈,我那么喜欢你,我怎么会忍心看你受伤害,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的。你失忆了,你根本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是不是赵咏妮她们说了什么话?你不要相信她们,她们就爱欺负你……」 林琳见他这样,一点都没有打击人的自觉,冷笑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赵咏妮三人再怎么可恶,也没你可恨。就算是你以为苏盈死了,那为什么你不报警?你既然看到了兇手,为什么不想着替她报仇? 你爱她,就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含冤死去?这就是你爱人的方法?还真够稀罕的。我可以原谅敌人对我的残酷,但我却无法原谅自己人的不作为。呵……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你又不懂。」 最后林琳看着被他说得脸色已经非常糟糕的曹志锐总结道,「你其实是害怕有风险,担责任,害怕这个案子如果报警了,会对你有什么影响吧?所以说你的自以为深情,瞧着就让人作呕。何必做出这等姿态呢,是想骗旁人还是想骗自己?我劝你还是回去再修炼几年吧,少年。」 用一种秋风扫落叶的方式狠狠的打击了一下面前的曹志锐,林琳便拿着笔袋向考场迈进。她不接手别人瘸了眼的爱情。 算了,不管以后怎么打算,现在先将这个文凭试考下来再说。 连续三天的考试结束后,林琳早前买的房子原房主也终于搬走了。林琳找了个时间,亲自换了把门锁,之后对着房间进行了大改造。 若是按林琳以前的习惯,她不会买太大的房子。不过林琳这次买的房子却并不小。光是室内的使用面积就达到两百平了。 一个人住,有些空旷。 不过林琳身上秘密太多,也不可能与人同住,所以仔细的查看了一回这套房子的格局,林琳找了一间比较大的房间装成了自己的卧室,另一间比较大的房间就成了练功房。 厨房和开放式的餐厅也被林琳位置得很温馨。客厅很大,不过林琳还是将一间小卧室与客厅打通,那里就成了一个开放室的书房。 客厅有个很大的阳台。不过考虑到香港楼与楼之间楼距太近,林琳便在阳台的窗户上施了隐藏不透明的魔法,不知情的人便以为林琳弄了那种单面可视玻璃窗。 …… 因为这活林琳熟得很,所以房子很快就收拾好了。 房子收拾好后林琳便开始琢磨怎么搬出来了。 不过转瞬间林琳便想到了一个不会让傅修女担心的理由。 她可以在外面打份工,打工的地方离西贡太远,往来不方便。再加上她还可以告诉傅修女自己这次考的很好,一定能考上理想大学。等上大学后也是要搬到宿舍去住,提前搬到提供食宿的打工地方,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找什么工作…… 有了。 林琳眼前一亮,瞬间笑弯了一双好看的眉眼。 林琳今天在来这里的路上洽巧在公车上听电台广播。听说电台正在面向全港招聘广播主持。她国语标准,粤语也熟练,还会多种外语,这具身体的声线……也挺清脆的。应该符合电台的招聘要求。 想到就去做,林琳在自己的房子里换了套衣服便打车去了电台。 到了电台,竟然发现这里已经来了好多应聘的人。林琳见此,皱了一下眉毛,借着背包的掩饰从空间小屋里拿出了福灵剂稀释液悄悄的喝了一口。 果然,在喝下福灵剂稀释液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电台门口竟然贴了一张关于广播主持的招聘条件。 林琳看着几乎是为她量身定做的招聘条件,再看了一眼失望离开的人群以及人群中赵咏妮气愤的脸,抿着唇轻轻的笑了。 第664页 就是要跟小姑娘过不去,你能拿我肿么办? 赵咏妮这一次的文凭试考的并不好,虽然成绩还没有出来,但是好多题目她都答不上来,有些答上来了,她也不确定答得对不对。于是赵咏妮便提前出来找工作了。 想着一边打工挣钱,一边准备第二次文凭试的事。听说电台这边招广播主持,赵咏妮就急匆匆的过来。哪成想她都排队排在了前面,电台里竟然才拿出招聘条件来。这不是纯心逗人玩呢嘛。 赵咏妮气愤的跺跺脚,然后又赶紧坐公车去电视台那边。 听说电视台那里也在招人,她长的辣么靓丽,说不定还能做个电视主持呢。 这边林琳以大欺小,丝毫没有羞愧心。再一目十行看完招聘条件后,笑眯眯的走进了电台。 福灵剂的作用根本不需要怀疑,林琳进去没多久就被录用了。又因为有小魔法的作用,林琳得到了一个早上七点到八点广播主持的工作以及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每天一个小时的广播主持,于林琳来说工作非常的轻松。而且这份工作的报酬也非常的非厚,时间上,对于她这个有魔法的人来说,也并不耽误什么事。 她买的那套房子在港大附近,下楼走上十五分钟就能到。港大的课最早的是八点半,她早上幻影移行去电台,然后广播一小时,在八点零五分的时候再幻影移行回到家里,之后出门上课,八点二十到学校,若是上课的地方离门口远,以她的脚程五分钟也能到教室。 她还可以观查一下学校里哪些地方是没有人可以直接幻影移行过去的。她还可以买一辆自行车,那个速度不能跟她运转轻功比,却比走路快。 想到这里,林琳就是一笑。之前一直不知道去哪个大学上什么专业,看吧,这不就解决了学校的问题。 现在只看有什么专业是是她想学的了。 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林琳拿出港大的资料,在港大的那些个专业里挑了半晌,最终因为好奇便决定学习材料科学。 从电台出来,林琳并没有回自己的房子,而是坐车回了西贡。 林琳回去的时候路过赵咏妮三人曾经住过的房间,轻轻地勾了勾嘴角,然后问了一下孤儿院的其他小朋友傅修女在哪里。 听说傅修女在她的房间,林琳便朝着傅修女的房间走了过去。 傅修女并没有关门,从敞开的房间门望进去,傅修女的床上放了些衣物,手上也拿着针线在缝补衣物。 林琳见此,心中更加的敬佩这位修女。现在像她这样纯粹的人,越来越少了。 敲了两下门,林琳在傅修女的点头微笑下走进了房间。 将自己找到工作,并且准备搬到电台提供的宿舍里去住的决定告诉了傅修女。傅修女嘆了口气,无奈的说道,「你出院后,整个人都变了。我就知道你终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只是我没有想过这一天会这么早到来。」 说话间,不知不觉又嘆了口气,傅修女才开始追问林琳工作怎么样,住的怎么样,安不安全。林琳都一一的回答了傅修女,傅修女才略微放心的说道,「我的孩子,主会保佑你的。」 林琳点头,向傅修女道谢,「谢谢您一直以来的照顾。」西贡这间孤儿院里的孩子被傅修女照顾得很好,仍旧天真活泼,淘气懵懂。看着傅修女不过是做缝补的工作,都可以笑得那么慈爱,林琳真心的说道,「傅修女,您是个好人。您一定是主最喜欢的修女。」 傅修女听了一笑,有些骄傲的跟林琳说起她年轻时候就入了教会做修女的虔诚。 林琳坐在傅修女旁边,从针线盒里拿出针线,一边与傅修女说话,一边跟她一起缝补衣服。 林琳年轻,再加上手上针线活比傅修女做得又快又好,不大一会儿她们俩人就将傅修女床上的那些小孩的衣裤都补好了。 林琳还手脚麻利的在上面一些补丁的地方绣上一些东西,或是将中途回房取的一块尺头和一条丝巾剪成小块的布,弄成花朵或是其他别致好看的形状,缝在补丁处。 等到做完这些,傅修女张了张嘴,却是什么都没有说。 她不说,林琳也明白傅修女想要问什么。 只是这种话,就算不问出来,彼此也是心知肚明的。 她……不是苏盈。 傅修女是看着苏盈长大的,哪怕……可傅修女却明白十八岁的苏盈不可能有比自己还要好的针线活。 只是最终傅修女什么都没有问。 自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 当天晚上,林琳便收拾了苏盈几件简单的行李,离开了这家西贡孤儿院。然后第二天,赵咏妮三人便知道林琳搬出孤儿院的事情。 三人手头上钱不多,自从搬出孤儿院,三人就在外面合租一间小小的屋子后,吃住都要花钱。手中积攒的那点零花钱马上就要见底了。精明的赵咏妮本来就在算计着重新回到孤儿院的事情。现在听说林琳搬走了,便连忙鼓动另外两人一起回去。 三人自从搬出来,便再没有被鬼缠了。在三人看来,一定是她们远离了苏盈的缘故。现在苏盈搬走了,那么搬回孤儿院其实也算是远离苏盈。于是林琳前脚搬走,赵咏妮三人后脚便对着傅修女来了个苦肉计,最后搬回了孤儿院。 上次林琳找的那两个老鬼,因为没了林琳的供奉,再加上林琳离开时,在孤儿院里画的几道驱邪符并不敢靠近孤儿院。于是还真的一如赵咏妮三人所希望的,再没有去骚扰赵咏妮三人。 第665页 晚上宿在自己的家里,林琳的睡眠质量得比这些日子以来的都要好。 第二日六点半起床,林琳洗脸刷牙换了件衣服,便幻影移行去了电台的那间独属于她的办公室。 今天是林琳第一天做广播,至于广播的内容是昨天就已经拟好交给台长审合的。 除了第一次,以后就不需要每天都要上交,而是每周五交一份下周的广播内容给电台的台长就可以了。 今天是周五,过了今天就是休息日。林琳今天以及明后两天的广播内容说的是全香港的特色小吃以及短期旅行的地方。 林琳在香港呆了许多世,加加减减几百年都有了。对于香港的一些特色小吃,林琳这个吃货自然也是爱的。她这次『故地重游』,也将之前记忆里的那些特色吃食都去尝了一遍。不然也不敢太冒然的做这种节目。 林琳的声音很好听,清脆悦耳,还带着丝丝清爽。她先从早餐起头,然后按着香港的行政区域开始一块一块的说。等到快八点的时候,林琳其实也并没有说多少。 林琳文学扎实,现代古代都生活了那么多年,说起吃食来,色香味都能用最优美的词语表达出来。让人听了便觉得馋的慌。 等到林琳第一期广播做完,电台的台长也终于放下了心。 也不知道他昨天是抽了什么风,竟然让一个中学毕业的小姑娘独立完成一个时段的广播。不但如此,他竟然连让这小姑娘试播的都没做就签了劳务合同。 不过今天的广播倒是让台长放心了。 这种广播质量很高,就连他这个专业的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想必听众们应该能接受。 当然,前提是她广播里说的那些吃食真的有那么美味。 (→_→) 关于广播的事情,林琳只告诉了傅修女,并且请她替自己保密。而保密的原因便是担心有人会搞破坏。 她倒是不惧人搞破坏,可有的时候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就没办法及时做补救。尤其是像她做的这种可以直接打电话与听众沟通的广播节目。若是电话那头突然来句脏话,她还真的没办法让全香港听这个节目的观众都失聪。 傅修女答应了林琳,不过还是在今天早上打开了收录机,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听了林琳的第一次广播。 傅修女听出了林琳的声音,也听了她的广播这才将对林琳的担心彻底放下。 她相信,主会保佑每一个善良又努力生活的人。 而林琳这边,除了第一次广播的时候电台的台长和好多『热心』的同事围观过她外,之后的广播便没人再关注了。 在说完了香港的早餐和附近的一两个景点后,林琳便开始说起了午餐。当林琳刚开始说午餐的时候,林琳便收到了许多餐厅的试吃邀请。 林琳看着这些试吃的邀请函,还真的是来者不惧的一一试吃了下去。 每一家餐厅都有他们的主打菜,也许整体看来并无特色,可只要有一两道主打菜,林琳便能着重的夸一夸这两道菜。 一个月后,林琳摸了摸最近有些粗的腰,最后态度决绝的表示将与美食有关的广播都放到周六和周日这两天早上。 而周一到周五这五天早上,林琳便广播其他内容。 林琳的知识储备和阅歷都不是常人能想像得到的,也因此,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林琳主播的这个时段广播收听率也是整个电台里排名前几位的。 等到开学后,林琳在选课的时候,都避开了早上九点前的课程,于是时间上就更充裕了。不过就是自从干了这一行后,林琳便再也没睡过一个懒觉了。 后来林琳将自己的小烦恼与电台的同事说了。那些同事才笑着告诉她,她可以在有时间的时候将节目先用录音的方式录出来,等到忙的时候,直接放录音。不过毕竟是直播的节目,这样的时候最好不要太多,不然听众们便会听出来。 林琳听了,找时间试了试电台内部的录音室,发现音质一般后,便又去那些专门制作唱片的录音室里试了试,发现试出来的音色还可以,便照着这个配备弄了不少设备放在空间小屋里,以备不时之需。 大学的课程于林琳来说,也不是多难。头一回接触这个材料科学,林琳便发现了这门科学的吸引人之处,于是后来学得就更认真了。 转眼间半年就过去了,平安夜和圣诞节这两天,林琳都回了西贡那间孤儿院。给那里的小朋友买了衣服和新书包,又给孤儿院添了一些生活物资。 不过等到90年新年刚过,林琳便接到了傅修女的电话,说是西贡这间孤儿院要解散了。里面的小孩都送到了别的孤儿院,像是赵咏妮三人也都又找了住的地方搬出去,而她也要回英国了。 林琳买了一些特产,又动手做了份小礼物送给傅修女,便送傅修女上了飞英国的飞机。 看着渐飞渐远的飞机,林琳知道她与西贡那间孤儿院最后的联繫也被飞机带走了。 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小邻居,林琳笑着摇头,「你心脏不好,怎么又听这种音乐?」 第328章 人生四大铁,即『一起抗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赃』。 林琳的这个小邻居叫何咏琪,俩人的缘分虽不是上面那四样,却也算得上很铁了。 因为俩人一起埋过尸。 第666页 埋的还不是别人,正是何咏琪的继父。 林琳与何咏琪还有她的前男友都是是校友,虽然不同系,但林琳这样的学霸美女何咏琪是认识的。 林琳学的专业,女生少。所以在学校里一直独来独往并没有什么朋友。看起来还一副高岭之花的清高模样,不过林琳主持的那个广播,竟然在学校里也有一些忠实的听众。 何咏琪就是其一。 她心脏不好,一些运动都是被禁止的。日常无事的时候便会听听广播看看电视剧。有一日早上偶然听了林琳的广播,本来还没有什么食慾的她,也被林琳说得心动不已。于是按着林琳这一日说的地址,跑去买了林琳说的吃食。 也不知道是真的好吃,还是听了广播去买的人多了,大家一起吃的感觉就是感觉这个东西真的很好吃。 这之后,何咏琪就习惯每天早上听广播,然后决定自己每天早上吃什么了。 这样的习惯就算是开学了,何咏琪也没有改变。在偶然间知道林琳就是那个主持『早七点』广播的主持人后,何咏琪便主动的跟林琳打了招唿。 像个追星族的小迷妹,每天都提前问林琳明天她会说什么,然后第二天一早,一边听广播一边提前去将林琳会说的吃食买回来。为了『感谢』林琳提前告诉她,她还会多买一份带到学校送给林琳。 她有钱,林琳也不缺钱。俩人心性还都不错。有时相约着一起出去玩,或是一起聊聊天逛逛街。于是一来二去的,两人倒是走动的频繁了,关系也越来越好。 何咏琪有心脏病,这是林琳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知道的。何咏琪身上总带着一股忧愁和自我厌弃的气息,林琳还以为她这是久病之人心中忧虑才会如此。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林琳会照顾她一些,但却把握分寸不会太多。 本以为她们之间也就是比普通同学关系更亲密一些的普通朋友。然而让林琳想不到的却是,这个小姑娘在杀了人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林琳。 何咏琪告诉林琳,她现在的爸爸并不是她的亲生父亲,而是母亲二嫁的继父。几年前母亲病逝,继父就变成了畜生将她啃了。 她的身体需要很多钱来看病吃药,她还没到法定年纪,找不到打工的地方。就算是跑到国外去,她的年纪也需要监护人。最重要的是她不敢跑,因为她的继父何兆昌认识很多黑白两道的人,她怕自己一个人跑不掉。 只是她实在受不了被继父糟蹋了,她想让她的男朋友带她走,可男朋友不愿意带她走。就在她失望的时候,她早前收拾的行李又被继父看见了,继父又想糟蹋她。她慌乱之间才拿刀捅了他。 捅了人后,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更不敢让她男朋友知道她为什么要捅人。于是就只能找林琳了。 林琳听了小姑娘的哭诉,再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可等到了何家别墅的时候,林琳看着面前的尸体,却发现真正杀死何兆昌的另有其人。 林琳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何咏琪。林琳是学过香港法律并且学过医的,她还告诉何咏琪关于财产分配以及她刺的那一刀并不是治命伤的结论。 何咏琪便想到了是自己的继母程洁蓉,可最终何咏琪还是决定悄悄掩埋尸体。 林琳见此,便什么都没有说。让何咏琪在这里等一会儿,她去拿点东西。 然后离开何咏琪的视线,林琳就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塑胶袋子。 林琳习武,搬动一个死胖子的力气还是有的。她将那死胖子团吧团吧就塞到了袋子里,然后又拿出几块干湿抹布,将血迹和手指印什么的都抹去,这才拖着那袋子与何咏琪一起离开何家这栋半山别墅。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在何咏琪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还用魔法将整个沾血的区域都进行了清理一新。保证任何鑑证手段都无法发现这里曾经是命案第一现场。 俩人开着何咏琪从何家车库里开出来的车,来到一处山林,在那里挖了一个洞,便将装着死胖子的袋子丢进去埋了起来。 不过林琳却是留了个心眼,在下车的时候就趁着何咏琪没注意将装尸体的袋子掉包了。 装尸体的袋子被林琳一个清理一空弄成了永久性消失,而她们埋进去的,则是装着一堆废弃垃圾的袋子。 林琳让何咏琪忘记这件事情,装做一切都不知道的过日子。 何咏琪吓得六神无主,自是听林琳的话。抱着林琳的胳膊死活到林琳家去借宿了。 若不是有林琳,她可能就会找她的男朋友张伟明了。可是想到之前她那么肯求让张伟明带她走,张伟明不加思索的回绝,都让何咏琪对这个男朋友很失望。 ……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何咏琪一直借宿在林琳家里。而林琳也一直陪伴着何咏琪,在几天后俩人与继母心照不宣的给何兆昌报了失踪,然后这对伪母女便火速收拾行李搬出了何家别墅。 何咏琪高价买了林琳隔壁的房子搬进去,从此与林琳成了邻居。虽然俩人不同院,不同系,可何咏琪还是坚持每天都跟林琳一起上学。 林琳担心耽误她的时间和学业,但何咏琪却悄悄的背着林琳转了院。最后林琳只得摇着头随她了。 虽是这么想,但林琳还是整理了一套笔记给新转院的何咏琪补习。 那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何咏琪便跟她男朋友张伟明分手了。自从正式跟张伟明分手后,何咏琪就很粘林琳,林琳开始的时候不太习惯。可后来除了广播不曾让何咏琪跟着以外,日常外出,无论是去餐厅试吃,还是去商场超市,俩人都是形影不离。 第667页 时间一长,林琳便也从心底接受了这位让人心疼的小邻居,事事照顾她。 今天林琳来送傅修女的飞机,便是由何咏琪开车送她过来的。 香港寸土寸金,停车极不方便,也因此林琳买的这套房子哪怕自带车位,林琳也没有买车。 对于一个不差钱,又会魔法的人,车什么的,并不是必须品。 何咏琪也没想到她偷偷听点劲爆的音乐还让林琳碰到了。听到林琳略微带着责备的话,何咏琪讨好的将音乐关了。林琳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她一会儿有什么安排。今天俩人都没课,所以林琳也不准备送完机就回家宅着。 何咏琪歪头说了一个今天早上林琳广播时说的可以游玩的地方,林琳点头没有意见。于是何咏琪便发动车子带着林琳离开了机场。 西贡的那家孤儿院关闭后,香港那么大,林琳再也没有见过赵咏妮三人。之后的日子里,林琳与何咏琪要么就是上学游玩,要么就是吃吃喝喝。然后就在这种岁月无波的日子里,俩人陆续从港大毕业。 毕业后,林琳回绝了学校教授的邀请,并没有留在学校任助教。何咏琪那里则是毕了业就跟失了业似的。 天天除了跟林琳死靠到底,就是无所事事的买买东西,逛逛街。 林琳见她这样,想了一下,便拿出几副绣品出来。准备和何咏琪开个刺绣店,让她去经营。 林琳课后无事的时候也会绣一些东西。何咏琪跟着林琳学了两三年,也虽然绣的还不能出徒,但眼力却是练出来了。 听说林琳要跟她合伙做生意,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说铺面要多大多大,成本要有多少多少。 不过何咏琪註定是要失望了。她有心脏病,林琳并不愿意让她太过劳累。开这个店不过就是给何咏琪找个事干罢了。谁还指望挣什么钱? 何咏琪知道了林琳的打算,虽然有些小失望。不过心里更多的却是开心,被人这么关心这么管束的开心。于是之后何咏琪更加的乖巧听林琳的话,也让林琳更加的疼她。 林琳前几年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就一道买了个两层楼的门面,之前一直租出去了。现在想要跟何咏琪合伙做生意,今年房子到期的时候,林琳便没有续租。 之后为了省钱,林琳亲自装修了这个门面。一楼就是展示兼卖货的地方。二楼则是改成了居家的样子。 两间卧室,一间客厅,厨房卫生间俱全。 之所以这么改,一是因为两人都不差钱。二一个便是门面的位置交通非常方便。临时过去住宿,或是偶尔在那里午休都是极方便的。 林琳出房子和出装修,何咏琪便是出货品了。 刺绣店不可能只卖成品,她们还会卖一些上好的料子和刺绣用的针线等物。 等到货上齐了,林琳又挑了个吉日,她们的小店便正式营业了。 何咏琪有了正经事,人也不像之前那么无所事事,一身颓废。她除了看店以外,还会借看店的便宜,在店里动手绣一些成品出来。 生意不好不坏,俩人也没指望这个店能日进斗金。只要不赔本,便是赚了。 林琳的绣活极好,渐渐的刺绣店也打出了名声。不过因为林琳故意拉长成品的制作时间,所以也造成了一件难求的局面。 香港像林琳这样的刺绣店不少。林琳这间店开的时间短,又是那种玩票性质的。既不接订单,又不参加行业内的各种比试,虽有些名气,却没引来同行的嫉妒和手脚。 毕竟一年卖不出去五副大件绣品的小店,还真的没啥抢占市场的威胁。 小店开起来后,何咏琪有事做了,然而林琳却发现她解决了何咏琪的就业问题,她自己毕业好久了,到现在却还是个无业游民。 你说林琳都有了广播那份职业了,为什么还会觉得自己是无业游民? 还不是因为那份职业太轻松,也太简单,就跟玩似的不住嘴说上一个小时嘛。 有的时候,林琳想要偷懒了,还会放上两首歌应付事。所以对于林琳来说这个广播还真的不算是工作。 林琳会的东西很杂,干过的行业也比较多。最后实在是不知道怎么选的时候,何咏琪做了一个抽籤的盒子,让林琳伸手去里面抓一个。 认识这么多年,何咏琪是知道林琳有空的时候总会去考一些证和行业执照,再加上她对林琳的了解,以及林琳在她心里那崇高的形象,何咏琪是将这世界上所有的职业都写成了籤条让林琳去抽的。 就连吉尼斯世界记录认证官这种比熊猫血还要稀罕的职业,何咏琪都写了籤条丢进去。 ╮(╯▽╰)╭ 可惜的林琳,手臭的竟在抽中了警察这个行业。 想到这个职业要吃的苦,要受的累,林琳便有些打退堂鼓。 不过咏琪在见到林琳抽到这个时,笑眯眯的去打听最近一期的警校招考是什么时候。 她们家终于有一个人有正式工作吃皇粮了。 林琳见此,只得摇头认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琳幸运,她正好错过了今年的警校招员日子。不过咏琪却将这事记了下来,明年早早的帮她报了名。 等到林琳在警校里认识了小棠菜,又因为觉得这个名字耳熟,特意去查了一下重案组以及法医科有没有姓曾和姓聂的人时,林琳才知道自己这一回来到了什么世界。 第668页 鑑证实录。 那部电视剧林琳只看了一两集。主要还是因为小的时候家里不让看电视,大了以后能看的就多了,也没谁想要翻翻老片子。 林琳看的那一两集里,里面正好有小棠菜和曾家原谈恋爱,碰上聂宝言遇见感情骗子。 当初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林琳就特别的纳闷聂宝言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一个男人能背着自己怀孕的老婆和个女大学生搞到一起去了,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信任的? 人家骗了你一次,你下次见到他,不说一大巴掌扇过去,怎么还给他机会骗你第二次? 真是莫名其妙。 也许是对这部电视剧女主角的爱情观有些不认同,所以林琳后来也就再没想过要看这电视剧了。若不是这个小棠菜的名字太特别,以及小棠菜那省钱省到满校皆知的吝啬模样,林琳一时还真的不会怀疑。 毕竟有的时候她在一个世界活到七老八十,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这种事情于林琳是司空见惯的事。所以很早以前她就不纠结这里是哪里,我又是谁这种初级问题了。 既然知道了自己在哪里后,林琳便去空间小屋里将这套她早就买了,却一直没想过要看一看的港剧找了出来。 等到第一部 快看完了,林琳才知道原来她在这部剧里还是有戏份的。 ……算得上挺重要的配角呢。 重要到某个男人过去七八年,在与别人谈恋爱失败后,还能用她的名义去杀人? 话说,那男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他现女友跟他分手,他干嘛要以为前女友报仇的名义杀人呀? 还有最后那个插刀取证的办法,真特么够苏的。 啥也不说了,都是一群脑子里有浪的。 ╮(╯▽╰)╭ 看过剧,林琳就特别的庆幸几年前埋死胖子时她留下的心眼。至少没了死胖子,她的那位小邻居就少了一份危险。 不过话又说回来,咏琪那个叫程洁蓉的继母,可真够心狠手辣,也够能耐的。 何胖子,张伟明还有她们家咏琪,这三人的死,都让她运用上三十六计了。 暗渡陈仓,借刀杀人,趁火打劫…… 人在做,天在看,何胖子也算是咎由自取,却害得咏琪这一生…… 唉~ 「盈盈,晚上去希慎广场吃干炒牛河,好不好。」何洪记的干炒牛河与及弟粥是今天早上林琳在广播里提到过的,咏琪都惦记一整天了。要不是今天白天有些事情,估计今天中午俩人就吃到了这个。 林琳回神,看见她们家小姑娘正站在卧室外笑眯眯的看着她,林琳笑着点头,「好,等我换件衣服。」 「嗯,我也去换衣服。一会儿电梯前见。」咏琪想着要去希慎广场,又跑回来让林琳带上新买的带颜色的隐形眼镜,回头她们去拍大头贴。 林琳摇头,拿起一直放在梳妆檯前的小眼镜盒,笑得极是无奈,「真是的,又买这种乱七余糟的东西。」 林琳有魔法,想要改变眼睛的颜色,以她的魔力都不用挥魔杖。看着手里的隐形眼镜,林琳脸上带着嫌弃,却还是小心的戴在了眼睛上。 蓝色的隐形眼镜戴在眼睛上,林琳看着镜子纯东方的脸孔只给拿起烫髮棒将自己的头髮烫了几个卷出来。 等出了房门,就看见咏琪带着一对红色的隐形眼镜站在电梯旁。 林琳看着咏琪,噗嗤一声便乐了出来。 配上她那身衣服,就活脱脱的像只大兔子。 第329章 听到林琳的笑着,咏琪懵了一下。然后俩人互相看了看彼此,又都笑了出来。 下了电梯,咏琪开车带着林琳去了希慎广场。因为有林琳今天白天打的gg,所以她们正经排了好一会儿的队才坐到一张桌子。 吃着想了一天的美食,咏琪满身幸福的冒泡泡。 饭毕,俩人在广场玩了一会儿,拍了大头贴,又买了衣服和鞋,俩人便准备回家了。不过林琳在转身的时候却碰见了霍少楣。 霍少楣也洽巧看见了林琳。俩人隔着几步路的距离遥遥相望了数秒,直到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揽着霍少楣的腰走远,林琳才收回目光,带着咏琪也坐电梯下楼了。 何咏琪看着林琳并没有什么情绪的脸,但却能感觉到林琳对刚刚那个女人的厌烦,于是小声的问林琳,「那个人是谁?」 「以前住在一个孤儿院的。」翻了一下买的东西,林琳不以为意的接着说道,「你之前不是问我为什么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吗?我就是被她从山中的一栋破楼里推下去,摔坏脑子的。」 「啊?原来是她。早知道是她,我就,我就,」 林琳抬头看咏琪那气鼓鼓的脸,好笑的问她,「我就怎么样?」 「……咬她。」 呵呵,林琳被咏琪的话逗得笑个不停,然后用空着的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真乖。」 今天看到霍少楣,林琳才发现霍少楣入了风尘。那一身坐檯小姐的打扮和满脸的风尘都让林琳知道这个面相本就福薄的姑娘,几年过去了,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她活下来了,那仨姑娘还会不会死,又会怎么死。 算了,她不是苏盈,她们是死是活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林琳抬头对着咏琪一笑,小声的告诉她今天可以让吃一个冰淇淋。 第669页 咏琪闻言欢唿一声,抱着林琳的胳膊就开始撒娇。 另一边,霍少楣看到几年未见的林琳,心情起伏也很大。与金主玩了几场二人转后,霍少楣便靠在床头一边吸菸一边想着以前的事。 以前在孤儿院,虽然要什么没什么,可生活却很开心。现在她想要什么都可以用身体换回来了,但却仿佛已经没了以前那种期待。 那人看起来过得极好。身上的那条裙子之前她在精品店里看见过,几万块一条。还有她手腕上带着的手鍊。 虽然隔了几步远,但她还是看出来上面镶嵌的是南非的碎钻。 偶然间听傅修女说她考上了港大,上大学前就开始打工挣钱。至于她做的什么工作,傅修女虽然没说,可她却是发现了。 那个早七点的电台广播,那个主持人就是她吧。 想到以前的事,再看看现在的苏盈,霍少楣不得不承认,她依旧在嫉妒着她。 扭头看了一眼躺在那里打起唿噜的金主,霍少楣一脸嫌弃的起身下床。先是去沖了个澡,然后赤着身子,从男人掉到地上的钱包里拿出了一打现金,拿着现金的手在空中挥动了两下,自嘲一般的哼笑了一声,这才穿上衣服,摇曳生姿的离开了这间客房。 …… 林琳顺利的考进警校后,便是27周的留宿训练。林琳不是第一次成为警察,也因此对于警校的这些课程哪怕是世界不同了,但课程什么的都差不多。 好在这将近七个月的留宿训练,每周五都可以回家,周日晚上再回学校。 每周五咏琪都会早早关了刺绣占,然后开车来接林琳,之后俩人再一起去超市买上一些菜,回家做一顿好吃的犒劳自己。 林琳与咏琪是分开住的,俩人同住一个楼层。倒也没有饭后留宿或是彻夜交谈不睡觉的事情发生。 心脏病人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是非常有必要。 之后周六周日这两天,林琳与何咏琪俩个不务正业的傢伙,要么是一起去附近的景点来个小渡假,要么就是拿着回乡证去大陆玩俩天。 有一次俩人竟然坐着周五的飞机飞去了日本,就为了吃一顿神户肥牛。 有闲,又不差钱的日子,林琳也挺喜欢,咏琪吃着林琳特意给她配的药,再加上心情好,每年去检查身体,医生都说她身体的各项指标非常健康。按着现在的指标,只要继续再活三四十年都没有问题。 听到医生这么说,咏琪更加的放开了心胸。无论是身体还是气色都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也因此,林琳才能放心的住在警校。 哪怕是身体看起来像正常人了,咏琪依旧很粘林琳。林琳住在警校的时候,咏琪总会开着车给林琳送些点心和水果,隔着大铁栏杆跟林琳说一会儿话才会离开。 警校的宿舍是双人的,林琳洽巧是跟小棠菜分到一个宿舍。 小棠菜一如传说中的节俭,但却从不愿意占林琳的便宜。 林琳有一回买了些水果带到宿舍,分了些给小棠菜。小棠菜当时虽然吃了,可在那周日回学校后,还特意给她做了一盒点心。 小棠菜的点心做得非常好吃,林琳尝过之后,便有心帮她一把。 于是在周五回放学回家的时候,她让咏琪帮忙将她们店隔壁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子买下来。 那里都称不上是房子。不过是楼与楼之间本来留着的小胡同,后来被人抢了地方盖了房子。房主又托关系办了房产证,之后那房子便挂牌出售了。 不过因为实在是太小了,有钱的不买,没钱又买不起这位置的铺子,所以一直空着。 林琳让何咏琪帮忙买下来,回头办个营业执照,便可以在那里让小棠菜寄卖她做的那些糕点。 至于小棠菜以后是要继续当警察还是守着自己的小摊子攒房费,那就看她自己的意思了。 不过……林琳觉得小棠菜有可能会让她老子看店,然后她再挣一份警察的工资。 又过了半个月左右,林琳终于从何咏琪那里拿到了房产证。何咏琪好奇房子有什么用处。 林琳只说香港的房价越来越贵了,提前买下就算是咱们的店将来不扩,也可以租出去。 何咏琪闻言『啧』了一声,「会有人租吗?」不过两米宽,十米长,也能租得出去? 哦,忘记提了,它还只是一层,不像她们刺绣店是下两层楼,外加一个地下室。 林琳点头,「我准备回头找人将那房子盖成两层楼,再找人在里面设计装修一下,弄得差不多就会有人租了。」 至于林琳会找什么人盖房兼装修设计,那就不需要告诉咏琪了。 咏琪耸了耸肩,将车熄火。然后回头拿起放在后座上的手包,这才开车门下车。 今天咏琪去学校接了林琳后,便按着之前俩人在电话里说的那样坐船出海玩。 咏琪有艘小游艇,就停在码头处。这游艇是前两年俩人租船出海遇到一些不方便的事后,咏琪一生气便自己买了一艘。 这一次俩人也是准备坐着这个小游艇在海上过两天,等周日的时候再回来。 其实当知道林琳当警察,要考警校,然后要住宿半年多的时候,咏琪别提多后悔将警察这个职业写进去了。 「对了,我最近抽空录了点广播,我先将光碟放在你包里。等周一的时候帮我送到电台吧。」 第670页 林琳一边说,一边将一个光碟包交给何咏琪。何咏琪想都没想,直接拉开手包的拉链让林琳自己往里处。 林琳也没跟她客气,正想要往里放的时候,洽好看见她给何咏琪装药的那个小药盒。顺手拿出来,打开看了看。见里面的药还有不少,便没再往里面装药。 「拜託,那瓶子里的药都够我再吃半年的了。」何咏琪是知道林琳给她配的药有多少好药材的,再加上这个药确实比医生给她开的要好,也因此她倒是乖乖听话的每天都记得吃药。 林琳听了,也没当回事。笑着拿起俩人的行李袋,让咏琪只拿两个手包手在她前面。 被人当成娇娃娃呵护对待的何咏琪面上一派『真拿你没办法』,心里却是甜得很。 自从妈妈过逝,除了林琳就再也没人对她这么好了。 小游艇并不大,因为何咏琪知道林琳的习惯,所以这小游艇前几年刚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改过一遍内部装修。 小游艇一共两层。上面是可以做日光浴的甲板,下面是开放式驾驶舱和客餐厅,餐桌前有个小巧的厨房料理台。 最靠后则是两小卧室以及卫浴间。 两个小卧室是将一个大一些的卧室一分为二间隔出来的。单人床,小巧的衣柜和梳妆檯。俩个单身女孩用再适合不过。 俩人先将东西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一起来到驾驶台。小心,缓慢的将游艇开出码头。 然后加快速度,按着之前她们用飞膘扎出来的地点行去。 等到船离开了码头,开始加速行驶后,林琳这才将两人的行李袋分别放过她们的房间里,之后换了身衣服,便去那小料理台处准备两人的晚饭。 昨天的时候,咏琪就买了好多的食材让人送到了游艇上。林琳现在只要将游艇上唯一与这艘游艇不相称的大冰箱打开,不出意外,里面全是她们俩爱吃的食物。 先将今天晚上要用的碗碟和水杯都放到水糟里用热水泡一会儿。然后将水果捡出葡萄和西瓜,葡萄洗尽,西瓜切块,手脚麻利的做了两个简单的水果拼盘,一盘放在料理台旁自己吃,一盘插上牙籤,送到驾驶台给咏琪磨牙。 何咏琪不接水果盘,只一只手捏着牙籤一边吃,一边跟林琳说话。 说这周店里卖出去了多少商品,她又进了多少货。又说她们居住的那个物业要搞联谊,她没去。林琳也说这一周在警校里学了什么,做了什么。 闲聊了一会儿,林琳拿着空着的牙籤,插了一块西瓜顺道问咏琪,「你晚饭想吃什么?」 咏琪想了想,看着林琳试探性的问道,「火锅?」 咏琪长年吃着药,有很多吃食都需要忌口。可人就是这样,越是忌口什么就越是馋什么。火锅就是其中最让咏琪惦记的吃食。 林琳瞪了她一眼,答应了她这个要求。 她刚刚打开冰箱看到冰箱里那么多菜,便知道这丫又想要吃火锅了。 虽然她也爱吃火锅,可是咏琪不但吃药忌口,她还属于内燥的体质,是最应该少吃这些东西的。 将水果盘放在一旁,林琳便回料理台准备火锅的食材了。 林琳先将餐桌收拾出来,然后将吃火锅的一体锅放在餐桌上,之后洗了两根骨棒就开始熬汤。 之后林琳又用煮茶器煮了一锅普洱放到一旁。又将冰箱里的各种能涮的食材,或洗或切,然后一样样装盘放到桌子上。 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骨棒熬出来的汤也浓稠起来,林琳这才将一份买现成的火锅底料倒进锅里。 随着放了火锅底料的锅再次开锅后,林琳才不紧不慢的从冰箱中间的零度保鲜区将咏琪让人送来的牛羊肉片拿出来。 而这个时候,船也已经差不多开到了俩人预计停船的地方。咏琪停好游艇,便按着林琳的要求换衣服和洗手。 换了身舒适的居家服,何咏琪坐到林琳对面,俩人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火锅。 饭毕,林琳催咏琪先去洗澡,自己收拾碗筷。等到咏琪那边已经开始洗澡沖水的时候,林琳几个魔法打过去,碗也干净了,桌子也干净了,就连吃剩下的垃圾都被打包好了。省心又省力。 之后林琳去洗澡,等林琳洗完澡出来,整个船舱里早已经没了之前吃火锅留下的香味。 咏琪抱着个抱枕将船上的小电视打开,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着林琳出来。 两天两夜的游艇生活,林琳与咏琪过得很是安逸舒心。 白天抹了防晒油躺在甲板上做日光浴。或是拿根渔杆垂在一侧,有鱼上钩就拉起来回餐,没鱼上钩,晚上的时候就将渔杆收起来,等着明天继续。 钩上来的鱼都非常的新鲜,咏琪和林琳最喜欢将鱼收拾干净再切成片,抹上一层橙汁生着吃。 这种吃法,林琳曾经在广播里提到过。不过也提醒过广大听众们这么吃只是她个人的口味。 哪想到那段广播出来后,别人暂且不知道喜不喜欢,咏琪倒是极喜欢这么吃生鱼片。 「上周在店里遇到个傻里傻气的傢伙。」周日上午俩人并肩躺在甲板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不知想到了什么,何咏琪突然笑着说了这么一句。 「……他有什么值得你注意的?」林琳听到这里,心头一动,转过头来认真的看着何咏琪。 第671页 「也没什么」,摇了摇头,然后也转过头来面对面的看着林琳,「就是一个很笨拙也很可爱的傢伙。」 笨拙又……可爱? 当一个女人这么形容一个男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不是出现了事故,就会谱写成一段故事。 旁的不说,就以她对咏琪的了解,这个笨拙又可爱的傢伙怕是入了咏琪的眼。 林琳听到这里,又见咏琪无意往下说,沉默了半晌,才问她,可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吗? 「知道……好像叫家乔。」至于姓什么,她就不知道了。 林琳一听家乔这个名字,本能的想到了曾家乔。 然后又是低头一笑,这部电视剧的编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仿佛所有的案子不是围绕着警察本身,就是围绕着警察家属来的。 最远的好像也是七大姑八大姨带着点拐着弯关系的。 真不知道这是多大仇的,才会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来。 想到面前这姑娘也算是剧情人物,那么这个叫家乔的『傻里傻气的傢伙』还真的有可能就是这部电视剧的男主弟弟曾家乔。 咏琪与家乔…… 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听说现在的交警查酒驾,都是临时决定去哪条街的。 说是晚饭后临时通知大家到警队集合,然后投肥膘在街道图上,扎到哪条街就查哪条街的。 听说后,就一个感觉,丧心病狂呀有木有。 第330章 咏琪和家乔的事情,林琳只想着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也因此并没有插手干预或是保驾护航。不过可能林琳对咏琪总是放不下心的原故,又担心咏琪自小缺爱,会遇到骗子,于是想了想,便给咏琪做了两样带着恶意驱逐咒的小饰品,让咏琪每天至少带上一样。 对于林琳送给她的东西,咏琪一直很珍惜。本来是不准备戴的,可林琳既然这么说,咏琪也只好选了一对耳钉,每天戴着从不离身。 又过了半个月,林琳与咏琪在周五的时候坐着飞机去新加坡玩两天了。然而就是这两天的夜里,林琳悄悄地回到香港,将她们家店铺附近的监控设备用魔法做了干扰后,挥舞着魔杖将新买的那个房子翻新了。 上下两层的建筑,二楼房前房尾弄出两个极小的卧室,然后中间弄了个卫浴间,之后便是安全性极高的楼梯。 楼梯一直斜下到了房子一楼最里面那面墙处。整个楼梯都被林琳做成了储物柜的样子,靠墙放着一点都不占地方。 楼梯储物柜是推拉门,所以他前面放了一张木质并不是很好的罗汉榻。这种榻的好处就是中间可以放张小桌子进而节省了地面放茶几的空间。 在这张小寸尺的罗汉榻对面那面墙,本来应该做成电视墙的。 但这个时候的电视,还是那种很笨拙,带着大屁股的大脑袋电视机。也因此,林琳考虑了一下,那面墙便做了几个吊板,或是放上两盆花,或是放上几本书。 离开这个区域,再往前,在罗汉榻那面墙林琳布置了一个开放式的厨房。 这面是料理台,而料理台对面,林琳学着十几年后的设计,弄了一个摺叠桌挂在那面墙上。 布置好了这个区域,再往前便是大门口了。 最外面与林琳那个刺绣店齐平的地方,林琳安装了一个向一侧摺叠的铁网安全门。 然后从外面走进来,差不多半米距离处,那里才是真正的室内门。林琳将这处一分为二,一面做了一个外卖的窗户口,窗户向外凸起半米,外面是推拉的玻璃窗,里面是个摆放和装东西的案台,窗户旁边就是父女俩进出的门了。 整体工程完成后,林琳皱了一下眉,然后又将已经装好的厨房料理台与对面的摺叠桌换了一下地方。这样一来坐在里面罗汉榻上的人,往外看的视线就不会被料理台的侧版挡住了。 大致的又看了一回,林琳满意的点头。转身时林琳想了想,又在料理台附近从上面吊了一个支架,回头买台电视就可以放上去的那种。 摸着下巴,林琳考虑了几秒钟,最后走到一楼里侧楼梯口处,在那里开了个洞,又用魔法打出了一个地下室。 将地下室的四面墙都贴上瓷砖,又接了水电,装了一个卫生间。林琳才满意的回到一楼。 满意自己的又一次省钱家装后,林琳才从外面锁上门,幻影移行离开了。 哪怕林琳将附近的监控设备都做了干扰,林琳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在这房子前布置了一个阵法,然后她还为了保险起见,穿着一件隐身斗篷干的活计。 房子装好后,林琳便在回警校后联繫了小棠菜,问她要不要租房,房价很便宜的。上面可以住人,下面还可以买点她做的糕点,就连地下室,也可以放一些杂物。既给她爸找了事,她们家也多项收入。 小棠菜一听,就有些动心。等到周五放学她跟着林琳和咏琪一起去那屋子看了以后,小棠菜一眼便相中了这套房子。 看起来比她们家现在住的房子小,可上上下下将近三个楼层,这么一算,一点都不小了。 家里一些用不着的东西都可以放在地下室,然后她和老爸住在二楼,一楼当客厅和厨房。最重要的是那个外卖的小窗户。 她周五回去可以多做一些点心,让老爸负责卖出去。等到将来她从警校毕业了,每天晚上下班都可以做些点心,第二天卖。 第672页 不过想到再有两个月她们租的那套房子才会到期,这两个月要是不住的话,房东也不会退钱给她。想了想有些心疼那两个月的房租,又担心林琳会将房子租给别人。 小棠菜直白的将担心跟林琳说了。林琳摇头笑了笑,并没有说会等她,也没有说那套房子就是为她收拾出来的。她只让小棠菜好好考虑,若是一时没考虑好也不着急。她先将房子的出租gg打出去,等有人来租了,那时候再来问问小棠菜。 小棠菜感激的朝林琳道谢。 她其实还真的怕林琳说会等她的话,那会让她觉得自己欠了林琳很多的人情。现在林琳一边打出租gg,又一边说让在租出去之前,都是她的考虑时间。其实在小棠菜看来,这已经是林琳变相的帮忙了。 两个月的房租,少一天她就少赔一分的钱。 小棠菜回家想了想,然后又在她爸爸忠叔那里得到了支持。等到周日回到学校,便跟林琳说了租房子的事。 林琳笑着说好,又提醒她可以趁着有时间可以将售卖食物的许可证办下来。等办下来后你们便可以搬家了。房租就从你们正式入住那天起算。 听到这话,小棠菜摇头,只说从今天跟林琳说的日期开始算。 林琳想了想,便点头应下了。 之后的警校学习时间里,小棠菜不但要学习,还要分心准备那些□□的文件,忙得不可开交。 林琳看她忙成那样,却压根没有再伸手帮忙的意思。带着耳机听着音乐,手里再拿上一本漫画,日子别提多悠闲了。 转眼间,警校的课程便结束了。而前脚等着警薯分配工作,后脚小棠菜的『蔡氏点心』就正式在刺绣店隔壁开业了。 忠叔负责採购做点心的食材以及看店和出售。小棠菜则是负责每天做出五种点心来。 因为小棠菜觉得重心还是要放在警局这边,所以她每种点心只做出二十份,听了林琳的话,来了个飢饿营销。 而且在小棠菜看来,林琳租给她们的房子跟原来住的房租一样,她办个许可证也没花多少钱,卖了点心虽然会上一些税,但是于他们来说,卖多卖少都是攒。也因此,哪怕是后来她的点心卖得极好,一天也就这一百块,卖完就要等明天。 忠叔有了事情做,而且还不累,身体也比以前好了,就是脾气也比以前强出不少去。 再加上无论是刺绣店还是这间点心窗口,林琳都施了恶意驱逐咒,也因此开业以后就不曾有人过来找麻烦。 其实说白了,且不提在香港林琳这种刺绣店本就没有多少竞争的对手,只说林琳与咏琪俩人那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经营态度,也没人故意上门找茬。毕竟你上门的时候,人家那天还不一定开没开门营业呢。 至于小棠菜的点心窗户,那就更没什么人没事找事了。全香港有多少人?他们家才卖几块点心?那点心就是卖出天价来,又能有多少钱? 做那么多事,值得吗? 自然是不值得的。 于是两家店就那么悄悄的开在香港客流量不小的街上,静静的绽放自己的淡然安然。 每个月卖点心的钱,就可以抵得上交给林琳的房租,有的时候还有剩余。小棠菜父女俩想要买套自己的房子也更加的容易。 要知道以前,小棠菜父女一个月的支出,不但有生活费还要有房租。现在房租不用再多花钱了,父女俩就可以攒下更多的钱用于将来买房子。 半年后,忠叔幸运的抽到了买房子的红签,因为房子的地点也非常的好,忠叔便没将红签卖掉,他与小棠菜商量了一下,便从林琳那里借了一大笔钱,全款买下来了。 至于这比钱要如何还,小棠菜却是有计划的。 小棠菜将全款买下来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借的钱正好可以还林琳。然后又将新买的房子出租出去,每个月收到的租金再添一些就可以还银行。 小棠菜之所以不从银行直接贷款买房,还是因为她的工资太低,首付款太少,贷不出那些钱。因此才会去找银行漏洞,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 从跟林琳借钱买房到将房子抵押还林琳钱,总共不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这一个月的时间却让小棠菜父女俩过上了有自己房子的幸福生活。 忠叔时常说林琳是他们家的贵人,小棠菜也时常会多做一些点心送到隔壁的刺绣店去。 林琳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当年没来的急警校报名,她是在二十三岁那年才参加的警员培训。等到二十四岁,也就是一九九五年的元旦,林琳终于正式成为一名香港警察。 林琳不同于小棠菜一心想着升职加薪,于是在填写工作意向表的时候,便写了文职。 文职多好呀,上班轻松,工作又干净。不用出外场,每天吹吹空调就下班了。 只可惜就林琳那武力值以及在警校各科成绩都是优于其他警员一大截的情况下,警薯的人并没有浪费资源的将林琳放在那些文职岗位上,而是将林琳送到了重案组。 小棠菜被分到了女警巡逻组实习,在听到林琳调入重案组的时候,羡慕之情不溢言表。「我明年实习期满也要申请去重案组。」 林琳面上点头,心里骂了一句这娃真傻。 那重案组真心是脏活累活干得最多,升职也最慢的地方。反正重案组这个地方,林琳觉得她不会呆多久,等过阵子她便会申请调出重案组,去一些相对轻松的部门。 第673页 在故事开始的前一年来到重案组,林琳的心情其实并不怎么好。 在你知道有很多你认识的人就要在你知道的日子里死去的时候,相信哪个正常人心情都不会太好,都会犹豫。想着要不要救她们,要不要改变她们的命运。 一夜未睡,林琳想了许多。最后轻浅一笑,笑自己将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圣母呢。 她会帮助小棠菜,还是因为小棠菜虽然有些地方并不着人喜欢,可却是个努力上进,并不虚荣的好姑娘。 没钱的时候,一分钱逼死英雄汉。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举手之劳便可以帮人改善生活的情况下,她没有理由不去做。 更何况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她虽然将房子租给了小棠菜,可也不是没收房租,白让她们父子俩住。 既然是这样,那也不算是圣母之举了。 想到咏琪时常带回来的点心,林琳还觉得自己赚到了呢。 反正林琳就一个原则,她主不主动看心情,碰到了也不会袖手旁观就是了。 而何咏琪,在与她成为好闺蜜的时候,林琳从来不知道她也是个剧情人物。虽然后来知道了,可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她都已经做完了。就算是改变了剧情,这又不能怪她。 至于其他人,跟她有什么关系? 万般皆是命,是好是歹皆是她们自己的选择,旁人的生命,从来都不是她的义务。 她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来当救世主,拯救人类的。 想明白后,林琳简单的做了两份早餐,然后自己吃了一份,吃过后,又拿着隔壁的钥匙,将另一份放到咏琪她家的餐桌上,林琳便回家换衣服准备去警局报导了。 林琳昨天就叫了一辆车,看着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林琳挎上包下楼了。刚一出门就见睡眼迷濛的咏琪开门出来,「真的不用我送你吗?」 林琳点头,「你再去睡一会儿吧,这个时间段你要是去送我,回来都会堵在路上。我叫了计程车,就要到楼下了,坐计程车去很方便的。」 咏琪哦了一声,然后跟林琳说她今天白天没事的时候找一家信誉好的计程车公司,给林琳定台车,专门接送她上下班。 林琳想了想,便摇头拒绝了。「先看看情况再说吧。我早上大多数时候还要去电台,定了车不方便。而且我被分到重案组,那个地方,上下班都得看天意。定了计程车,估计也坐不了几回。如果没有意外,我以后可能会直接从电台去警局呢。电台离警局很近,走着走都不远。」 「是不远,不过走路过去,也要十五分钟呢。我就说你应该买辆车。」咏琪嘀咕了一声,看着林琳上了电梯这才回家去了。 路过餐厅的时候,看到放在餐桌上的早餐,又咕哝了一句,没刷牙也没洗脸的就将早餐吃了,然后漱了口,又继续晃悠到房间继续睡了。 早上八点多才不是她的起床时间呢~ ╮(╯▽╰)╭ 而另一边,坐着计程车去警局,刚到警局门口林琳就在这里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的人。 原主的前男友,不知道自己活着还会不会成为兇犯的某位社会精英,法证科的曹志锐。 「好久不见~」曹志锐刚停好车便看到林琳背着个包走进警局,脚步顿了一下,便迎了上去。 林琳眯着眼看向曹志锐,脸上一片陌生,「请问您是……」 曹志锐:…… 作者有话要说:  小棠菜买房子的方法就是作者家一亲戚买房的方法。至于房租抵押能不能贷出更多的钱,作者也不知道。 第331章 林琳那演技都可以拿奥斯卡了,对付一个曹志锐,曹志锐自然没有看出来林琳白面皮下的黑芝麻。 大陆正宗,纯黑,纯黑的。 这个时候曹志锐又想到了面前的姑娘当初那场大难不死后的失忆,心中抽疼抽疼的。 想到那些指控,曹志锐无地自容之余,仍是心存爱慕。 「盈,苏盈,我是曹志锐。你的……前男友。」曹志锐本来是想要叫林琳盈盈的。但在林琳一个眼神下,只得改口了。 说前男友这三个字的时候,曹志锐明显感觉到了空间的稀薄,让他有一种钝痛。 这些年,曹志锐不是没有去孤儿院找过林琳。他想挽回这段感情,只可惜自从文凭试结束后,林琳就搬出了孤儿院。再之后孤儿院关闭,他能找到林琳的唯一线索也都断了。 香港那么大,他不知道林琳考没考上大学,也不知道她……还在不在香港。消沉颓废了一阵后,他又开始积极的投入生活中,仿佛当初那个温柔腼腆的女孩从未出现一样。 这么多年过去了,曹志锐没有想到他今天还能见到她。 她的容貌并没有变多少,比之六年前五官长大了,也更加的精緻,苗条的身材,以及身上淡淡的玫瑰香水的味道,都让曹志锐感慨岁月对她的厚爱。 曹志锐一直知道苏盈长的很漂亮,温温柔柔的性子让男孩子喜欢呵护,也让女生们嫉妒。 只是再看面前的人,精緻的眉眼间还有依稀的容貌,但周身的气质却强势的犹如开了刃的宝锋。 锋利,璀璨。 记忆中那个内向柔弱的苏盈渐渐的被面前已经长大的人替代。 曹志锐还记得当初在考文凭那天,她的咄咄逼人。自信又带着几分对他的不屑。 第674页 现在想来,曹志锐都唾弃自己。 不就是个拍拖,他明知道那三个女人时常欺负盈盈,他为什么,为什么不保护她。要留她一个人去面对那样的危险。 六年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记得自己当初的懦弱。 他一直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说的话,若是早送医几分钟,她就不会失去记忆…… 所有的悔恨,就像是一根粗麻强绳勒在他的心里,时不时的勒紧他的心,让他整个人都生疼生疼的。 「哦~,原来是你呀。那真是好久不见了。」林琳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对曹志锐说道,然后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腕上的钻表,脸上带着几分抱歉的神情,「不好意思,我还要去报导,先走一步。」 将我们不熟这种姿态做得这么理直气壮的人,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林琳才会做得这么毫无违和之感。 曹志锐听到林琳说报导,本能的想要问一句她现在的情况,可林琳说完话就朝着他摆手转身离开了,这也让曹志锐到了嘴边的话不得不再咽回去。 既然是来报导的,那以后就一定会机会问一问的。 只是盈盈到底是什么职位才会来警局报导呢? 什么职位? 重案组小师妹。 很巧合的,林琳被分配到了曾家原的那一组,提前与本剧男主成了同事。 按着新人惯例,林琳请大家喝了下午茶,之后便是跟着大小华去做一些旧案归档以及一些书面报告。 重案组的生活,一般都是闲的时候非常闲,忙起来的时候忙成狗。 林琳的武力值与思维逻辑能力在相处的日子里很快便得到了整个重案组的重视和肯定。不过林琳不是小棠菜那种实心的性子,对于拼命工作升职加薪看得并不那么重。 她的想法就是得过且过,以后再转调文职。 曾家原看过林琳的档案,在林琳来报导之前他便知道林琳就是老爸老妈最喜欢的那个电台主持。 每天早上七点钟,老爸老妈一定第一时间打开收音机,听着里面琳达主持的广播。 林琳主持的『早七点』,最开始的时候收听率一般,不过随着喜欢早起的老人家在公园里收听,这个节目便渐渐的被人知道。又因为林琳主持的这个广播非常的接近生活,于是没几年竟成了香港最受市民喜欢的广播。为此,林琳还得过两回奖,加过几回薪水。 也正是因为如此,曾家原那位特别有影响力的继母在听了林琳的广播后,更是拉着全家老小每天雷打不动的听林琳广播。 林琳的广播,因为她本身的阅歷和层次,一直是言之有物,贴合生活又高于生活的。 教导家庭主妇如何做几样简单好吃的家常菜,告诉他们怎么收拾房间最省力,说一些关于装修房子,废物利用,空间增大的小窍门。 有的时候,还会说一些某些行为代表了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告诉大家打麻将时,观察自己的上家是什么神色。更有意思的是,林琳用着年青人清脆的声音说着一些如何增加老年人娱乐生活,丰富自己的生活不跟儿女发生冲突的事情。 林琳不会直接说你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因为学过心理学,她会说一些听众能接受的字眼。 除此之外,林琳也会说一些时下流行的东西。还有如何将去年流行今年不流行的东西弄成更有特色的新物来。还有学习,就业等等的事情,信手拈来,尾尾动听。 …… 当曾家原看到林琳就是琳达的时候,他怔了好半晌。然后他非常不想相信自家老爸老妈的偶像竟然会成为他的下属,来干又苦又累的小警察? 但不管怎么样,有能力的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礼遇。重案组的工作,林琳不是第一次干了,所以节奏掌握的非常好,一点都看不出来她是刚刚从警校出来的新警员。 就跟上大学那会儿,林琳时常用幻影移行上学和去电台一样,林琳除了偶尔的时候会打车去警局,其他的时候都是幻影移行过去的。 当然,有的时候,林琳也会走路去警局。不过那必须是在汽车尾气不重的日子。 而下班的时候,林琳偶尔会蹭曾家原的车去刺绣店与咏琪汇合,这样一直想要与林琳再说说话的曹志锐一直找不到机会。 不过一段时间下来,倒也让曹志锐知道了林琳的家和林琳时常去的那间刺绣店的地址。 放假的时候,林琳与咏琪虽然也会时常出去玩,可偶尔也会留在香港一起看店。 曹志锐就是这个时候找上门了,咏琪一脸暧昧,但是看到林琳对曹志锐不冷不热的样子,倒也没故意开走或是说一些做一些多余的。 看到咏琪这么体贴,林琳便将当初的事情告诉了咏琪,咏琪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林琳曾经『失忆』的主角竟然是这么一个男人,瞬间对曹志锐的好印象就跌到了谷底。 心疼的抱着林琳哇哇大叫,还说曹志锐要是还敢来,一定不会再让他进店了。 林琳听到这话,又感动又好笑。 摇了摇头,这件事情便在林琳这里过去了。 之后曹志锐又跟林琳接触了几回,也明白了林琳的意思,虽然不愿放弃,倒是再也没过多的纠缠林琳。 林琳的广播节目,有的时候也会现场接进听众的电话,但是这样的时候是极少数的。这一日洽巧林琳在直播,就有一位听众打了电话进来。 第675页 说是她怀疑她老公在外面有了狗,隔壁的聂宝意劝她离婚。她还是很不知道要怎么做,想要问问林琳,如果是林琳,林琳会怎么做? 当然是杀了他,做成腊肉餵他在外面养的狗呀~ 谁敢绿她,最轻的惩罚也是将人大卸八块,埋到球场当草肥。 虽然是这么想,真发生这样的事情林琳也会这么做,但广播里却不能这么说。 她是毁尸灭迹的高手,旁人可没她这个本事。 于是林琳问确定是外面真的有了狗,而不是别的什么事情?再一个,维持一段婚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夫妻间要注意沟通以及沟通技巧。你别在这里误会的死去活来,赌天发誓,其实你老公只是没告诉你他失业了,换了一份非常辛苦又不如以前体面的工作。 你可以先做好一切离婚的准备后,然后跟婚姻的另一方来个开诚不公的谈话。 最后林琳还说道,婚姻不是儿戏,做任何决定的时候要慎重考虑清楚,不要让自己后悔。 林琳这样说,并没有什么错。然而不知道传到了聂宝意耳朵里,是不是就有了什么旁的意思。 于是聂宝意就在不久后找上了林琳,说林琳故意拆她的台。 因为那个听众打电话来了,说是幸好没有听她的话,直接跟老公闹离姻。因为她老公外面跟本没有狗,也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聂宝意那节目也是直播,这个电话打进来,让聂宝意遂不及防,也让聂宝意的节目遭到了投诉。 林琳的播音质量非常高,都是可以直接剪辑一下出版的那种,也因此聂宝意找上门的时候,林琳也没跟她计较,直接找了监理,让她将那一期未剪辑的播音放给聂宝言听。 聂宝言是香港知名爱情作家,她在电台也有一个节目。不过她的节目与林琳的节目冲突并不大,一个是每天早上七点的,一个却是一周三次,分别在下午时段的。 相较于聂宝言时不时的劝人离婚,林琳的主持算是良心播音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个外人,什么都不解的时候就在人家气头上火上浇油,劝人离婚。这不是自己找骂呢嘛。 监理很快就找到了原声带,在林琳的要求下,毫不客气的在众人面前放了出来。聂宝意听了原声带后,自知没立场找林琳要说法。说了两句场面话,就带人离开了。不过聂宝意因为这事,又请了假出国旅行去了,她的宝意心意又暂播了。 在闹了一个没脸后,误会虽然解除了,但聂宝言对林琳的印象并没有转好。当然转不转好,于林琳而言,也没有多大关系。 对于聂家姐妹,林琳都不怎么喜欢。 俩姐妹在感情上的处理方式,林琳不愿意多加评判,可确实让人诟病就是了。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聂宝意在出去了几个月后,便从国外回来了。这天下午去电台开会,林琳与聂宝意几个月不见,可仍是两看两相厌。彼此都送给对方一个高贵冷艷后,林琳便离开了电台。 从电台走出来,林琳就朝着坐在车里来接她的咏琪挥挥手,捧着个纸箱子就上了车。 「又是那些听众给你的礼物?」 林琳点头,系好安全带,咏琪一边开车,一边对林琳说道,「她给我打电话了,说是,再有半年多就是七年了,让我那段时间留在香港……等办手续。」 咏琪口中的她,林琳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疑惑,可等到咏琪说到七年,以及办手续等话,便知道说的是何兆昌的第三任妻子,咏琪名义上的继母,真正杀死何兆昌的程洁蓉。 林琳知道咏琪又想到了以前的事情,故意笑得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原来那人死了都快七年了吗?死的倒挺好,至少我们咏琪马上就要成为小富婆了。苟富贵,勿相忘呀。」 咏琪听到林琳这话,顿时就笑开了,「我才不相信你还会稀罕他的臭钱呢。」 这些年林琳所有的投资都在挣钱,就连咏琪这个平日里喜欢跟林琳凑热闹的人,也都因此挣了不少钱。她是继女,本就不会有多少遗产,只是提起那个人,本能的就会想到多年前她的无助和懦弱。 「钱谁不爱呢,我可没那么清高。」 「那行,回头得了遗产,我都给你。」一手开车,一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咏琪想着自己也应该提前立一份遗嘱。 咏琪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的车洽巧路过电视台,林琳眯着眼睛从后车视镜里看了一眼路上的那对男女。 「我还有几个月就可以申请长假了,那咱们今年的旅行就定得晚一些吧。对了,你跟家乔怎么样了?」 咏琪听到林琳问她和家乔的事情,咏琪一边开车一边笑得很甜。仿佛刚刚想起往事的阴霾都因为这句话,以及话里的那个人消失殆尽了一般。 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挺好的,你也知道他就是个包子性,谁都能欺负一下。我不看着他,他就要受欺负。」 林琳闻言噗嗤一声就笑了,「说得好像你看着他,他就不会受欺负似的。你还不如将看着他这个任务交给我。至少我可以保证在警局里没人敢欺负他。对了,曾sir是家乔的大哥,警局里还真的没谁敢欺负他。」 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咏琪看了一眼前面的红绿灯,然后才转头看了一眼林琳,「盈盈,我担心我的病,会拖累他……」 第676页 「谁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只要心存生志,人生就会有希望。你的病只要好好的保养,跟本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在一起快七八年了,你可有犯过病?没有吧。别考虑那些有的没的,珍惜眼前的幸福,总比以后后悔强。」 怕自己的心脏病犯了而不敢接受新生活,那才是最傻的决定。 听了林琳的话,咏琪心里安定不少。朝林琳点头轻笑,在听到后面车按起了喇叭,便收心继续开车。 林琳看了一眼咏琪,也不再说什么,只叮嘱她认真开车,便闭上眼睛靠着另一侧的车窗假寐。 如果她刚刚没有看错,那应该是家乔和赵咏妮。 想到赵咏妮,林琳的心情就不怎么好。 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她更刁钻的女人,也不知道家乔和赵咏妮是怎么走到一起去的。 有些男人,天生就带着奴性和劣根性。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别她们将他当人看,他却上赶子给人当驴做马。 多少男人放着家里贤惠的妻子不上心,在外面找那些性子不好,还总作贱人的女人。想到赵咏妮那个女人的性子,再想想看起来就很老实的家乔,林琳眯着眼睛阴狠的笑了。 林琳倒是误会了家乔,至少家乔并没有那样的『贱病』。 家乔是个老好人,他今天出来洽巧碰见崴了脚的赵咏妮,于是好心的帮了一下。赵咏妮在不认识的人面前极会装可爱,这会儿家乔帮她忙,赵咏妮倒是装得极需帮忙的样子支使家乔帮这帮那。 家乔极好说话,人又有些天真。倒是没看出来赵咏妮这会儿就是故意支使人。赵咏妮精明世故,看出来家乔戴的手錶以及穿的衣服价值不菲。在与家乔说话的时候,用心机知道了家乔的家庭情况,眯了眯眼,无视了家乔提到女朋友咏琪时温柔的语气,就想要横插一脚。 都说骑驴找马,家乔的哥哥是督察,家乔自己也是吃公家饭的,这对于混得一直不好不坏的赵咏妮是个稳妥的退路。 其实赵咏妮想的却是死了老婆的督察曾家原。 督察好歹也算是个官了,不过不一定有面前这个傻子好煳弄就是了。 从家乔这里要了家乔的手机电话以及曾家的家庭住址,赵咏妮才开心的打发走家乔。 家乔抿了下嘴,想不明白他不过是举手之劳,为啥面前这姑娘非要登门拜谢。不过家乔好事做多了,这种事情转眼就抛到了脑后。 前脚离开赵咏妮的出租房,后脚便给咏琪打了个电话。 洽巧咏琪还在开车,看到是家乔的电话就让林琳帮她接。 林琳接过电话,轻轻的『餵』了一声,不用等林琳说下一句话,家乔便知道接电话的不是自己的女朋友何咏琪,而是女朋友的好姐妹苏盈。 他们全家人都是林琳的听众,林琳的声音他们太熟悉了。 笑着与林琳说了一声,又问咏琪是不是在开车? 林琳说是,然后不动声色的与家乔聊了几句,最后又问家乔在哪,找咏琪有什么事?若是着急,就让咏琪找地方停车,给他回个电话。 第332章 听到林琳这么说,家乔连忙说不用特意停车,他没什么要紧事。家乔将自己所在的位置说了,又说路上碰到有人需要帮助,可能一会儿的聚餐要晚一些才能到。 碰到有人需要帮助? 林琳想了想家乔的性格,便有些明白刚刚家乔半扶着赵咏妮是怎么回事了。问他需不需要她们去接他,得到不需要接他的话后,林琳便挂了电话。 「你上次去见家乔父母的时候,他父母对你怎么样?」现在的电话并不拢音,不用林琳说,咏琪也听到了林琳与家乔的谈话内容。林琳挂断电话后对咏琪问了之前问过一遍的问题。 咏琪点头,说挺好的。伯母很健谈和气,伯父看着脾气很好,跟家乔一个样。又说他们全家都是林琳的忠实听众,听到林琳与她一起生活,还增加了她不少印象分。 这话倒是不假。咏琪虽然看起来健康,但在家庭主妇的眼里还是有些瘦弱娇气。再加上咏琪是孤儿,难免不会让人想到家教上面去。 但林琳几年如一日的用广播刷着曾家人的好感时,偶然间也会在广播里提到自己的生活。林琳会说她有位好姐妹,俩人一起生活,一起旅行,一起去餐厅试吃。有的时候也会说上一两句俩人在生活中发生的趣事和咏琪的囧事。 于是虽然没有见过咏琪,但是曾家人却早就听说过咏琪这个人。等到后来曾家原将重案组新来的警员就是主持『早七点』广播的琳达小姐时,曾太太兴奋极了。甚至是在第二天,还特意为自己的继子送了点心去警局。 那个时候,咏琪就已经跟家乔开始谈恋爱了。不过当时家乔并没有领咏琪回曾家。 林琳在见到曾太太后,态度极好,不但刷了曾太太的好感还帮着咏琪刷了一波。 等到自家儿子领着咏琪回家吃饭后,曾太太与咏琪可谓是一见如故,俩人就着林琳的广播说了不少的话,之后咏琪还送给了曾太太一套她自己收藏的林琳广播合集。 之后林琳忙起来的时候,都是曾太太和咏琪俩个人一起走遍香港各地去试吃和玩乐的。 「那就好,婆媳关系不要弄得太僵,能处得好就往好里处。实在处不来,保证面上和和气气的,总比一见面就怼来怼去的强。反正将来你们结婚后也不住在一起。偶有磨擦也可以试当的让一让,嘴甜比什么都强。」林琳对曾家乔父母的印象还不错,不过再不错,人也分亲疏远近。 第677页 「知道了,你都说了好多遍了。我和家乔也没到结婚那一步呢,现在说这些多早呀。」 林琳斜了她一眼,「真不想嫁?信你我才是傻子呢。对了,家乔怎么想要聚餐了。都有谁?」 「没谁,好像就是大哥和家乔的一位同事。你知道的,家乔一直怕血。若不是你『帮忙』,家乔这个毛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改过来呢。」 想到当初林琳为了让家乔不怕血做的那些个事。咏琪看着林琳好气又好笑。「听说家乔今年有望升职呢,这一顿算是提前庆祝了。」 说话间,便到了停车场。停好车,咏琪扭身去后坐拿包,扭身的时候被林琳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女生外向,这还没嫁呢,就心疼上了。」 「才不是心疼,是打憷好不好?人家本来不怕血,也要让你弄得怕血了。」 「怪我咯?」 「可不敢。哈哈~」 下了车,俩人一路说笑。进了餐厅便看见曾大哥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的坐在那里。咏琪拉着林琳走了过去。 「大哥。」 「曾sir。」 俩人与曾家原打了招唿,又齐齐转头看向旁边的那个男人。都是一个警局的,这人林琳倒是认识,笑着与这人点头,然后将人介绍给咏琪。 「这是鑑证科的董岸风,家乔的同事。」 董岸风起身与咏琪握手,之后咏琪与林琳落坐,四人分别说起家乔迟到的事情。 几人也都知道家乔那老好人性格,所以也不以为意。 这是一家粤菜餐厅。这会儿人不少,几人想了一下,便决定一边等家乔,一边先点菜。等到家乔来了以后,就可以吃了。 家乔爱吃什么,不论是做为国民好哥哥的曾家原还是称职好女友的咏琪,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于是在家乔不在的情况下,他们也为他点了两三道爱吃的菜。之后是林琳与董岸风,各点了一道菜,最后才是曾家原和咏琪。 等点好了菜,几人便喝着餐厅里的茶水吃着干果聊起了天。 「……苏盈怎么想要当警察的?」尤其是重案组这种工作强度非常大的地方。 在了解到林琳的经济状况后,董岸风非常好奇是什么促使林琳选择了这个行业。 想到之前在街上碰见暴力冲突,林琳仿若没看见一般从旁边走过的样子最让人怀疑她到底没有当警察的自觉。最让董岸风无语的是,林琳走过去时被人波及了一下。当然,林琳及时的躲开了,并没有被人误伤到。可董岸风却看见林琳一个急转身,抽出一旁的棍子,不管是打人的还是被打的,都被她打了一通不说,还直接站在那里打电话,用着她那极清脆又带着几分清冷的声音说有人袭警。 董岸风站在不远处懵逼半天。 香港警察都是这样的骚操作吗? 他可能遇到了一个假警察。 从那以后董岸风对林琳的关注度就不由得多了几分,然而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林琳对他和气微笑,满脸包容的时候,董岸风都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就像这会儿,林琳主动坐在他身侧,还友好的对他笑。就让他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董岸风的感觉非常敏锐,因为林琳心里其实是一直当董岸风是资深同性恋呢。 也因此在对待董岸风的态度上,那是非常的温和,就怕伤了他那敏感的,脆弱的小心灵。 在林琳看来,同性恋没啥好歧视的。而且她不但不歧视同性恋,在某种程度上她还是个资深腐,给同性恋的人多些关爱,在林琳看来,那都是她应该做的。 对董岸风的友好,以及对其他人的冷漠以及对曹志锐的冷酷,林琳从来没有掩饰过。然而对于其他人来说,林琳的态度倒还好琢磨。可对董岸风那与众不同的态度,初初看来像是对董岸风有意,可再一细看,却有一种让人头皮发麻的温柔和……包容。 见了鬼的包容。 当林琳没啥不好意思的将自己是怎么择业的事情说了,除了已经知道内情的咏琪和后来赶到了家乔,曾家原和董岸风都囧得半天没有说话。 曾家原: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跟我说的。 等到菜都上齐后,桌上的囧气氛才渐渐的消失。 几人除了咏琪不是从事与警察相关的工作以外,其他四人,两个警察,两个法证科的鑑证人员。几人说着说着就会不自觉的说到案情上去。到是家乔和林琳会时不时的注意咏琪,不让她感觉到冷落。 咏琪知道二人心意,连连表示不在意。她对警察的事情也挺有兴趣的。若不是身体的缘故,她其实也是想和林琳一起考警校当女警,做一对好同事的。 听到咏琪这么说,林琳与家乔才渐渐的将谈话重心说到最近的案子上来。虽然这个案子并不是剧情里的,但林琳的阅歷和经验在那里摆着,说出来的话倒也一语中地。很多思考的角度也都很刁钻,让人听了,都会顺着她的思路走。 同时也在心中想着林琳可别犯案,不然保准是找不到证据,逍遥法外的那种。 ╮(╯▽╰)╭ 一顿饭下来,董岸风对林琳这个重案组的新人频频刮目相看。看向林琳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欣赏。 听过饭,家乔去结帐,林琳与咏琪说着一会儿搭曾家原的车回家,让她放心约会去。 第678页 咏琪点头,拍了拍自己的小包以及抬起手,晃了晃手碗上的特制手镯给林琳看,让林琳放心。 那手镯是林琳用鍊金术为咏琪特意制作的。这条手镯防水不说,它还特别的坚固,非电机等大型设备是没办法将这只手镯弄断的。 手镯是空心的,里面装了不少咏琪要吃的药。一但犯病,只要咏琪有抬起手腕的力量就可以吃到里面的药。同时,如果咏琪的脉搏变弱,林琳这个制作手镯的人也会第一时间发现,并且将手镯当成门钥匙落脚点第一时间赶到咏琪身边。也因此这只手镯对咏琪的意义非常大。 林琳笑着看咏琪的动作,满意咏琪的乖巧。然后朝咏琪挥手就跟着曾家原走了。 董岸风也没有开车,跟林琳一样都是蹭曾家原的车。 因为距离的原因,曾家原先送的林琳,并且帮林琳将那些听众给她的礼物和信从后备箱里抱出来。之后看着林琳进入单元楼这才开车带着董岸风离开。 董岸风回头看了一眼林琳居住的物业地址,又转过头来继续跟曾家原说一些法证上的小现象。 男女一但开始谈恋爱,有的时候就免不了会相互留宿。相较于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家乔,单独住一个单元的咏琪更容易留男朋友在自己家夜宿。 昨夜林琳入睡前,咏琪便回来了。因为他们住的这栋楼,是一梯两户的格局。所以林琳一早就在走廊里做了一些手脚。 咏琪带着家乔回来,并且家乔并没有离开的事,林琳一清二楚。知道这件事后,林琳也只是莞尔一笑,并没有过去当电灯泡。 笠日,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林琳懒洋洋的洗漱后,换了身轻便的衣服,便从家里幻影移行去了电台。 因为林琳现在也算是电台的小台柱了,身边也有了一位电台给配的助理。林琳给了那位助理一份早餐费,让她每天早上给她准备一份早餐放到她办公室里。 若是早上在家里吃了,那份早餐就收到空间里,等着以后用。若是没吃就拿着早餐去警局解决。 上班时间吃早餐什么的,林琳一点都没有占用公家时间的羞愧感。 再说了,作为重案组的警员,她加班的时候,公家也没给加班费不是?所以她有啥好羞愧的。 今天也如往常一样,林琳随性做了一期杂谈后,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一边锁门一边将办公室里的早餐放入空间里,之后幻影移行去了警局。 林琳一直很喜欢警局餐厅里的酒肠餐蛋面。再配上一杯红茶解腻,每次都让林琳吃得很开心。 到了警局,林琳便去了警局只对内部人员开放的餐厅,要了一杯红茶,一边看报纸一边吃着餐厅一周只做一次的酒肠餐蛋面。 「我可以坐这里吗?」 林琳听到声音头都没抬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看着报纸上某富豪与某女星的八卦。当看到有意思的东西时,林琳的眼睛也会随之变得闪闪发光。 坐在林琳对面的董岸风,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看着与林琳形象非常不附的娱乐八卦,半晌脸上带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以为她会跟聂医生一样看一些有深度的东西,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喜欢这些明显与事实有些出入的娱乐八卦。 等到七版娱乐报纸看完,林琳才抬起头看向跟自己坐在一张桌子上的董岸风。 「早呀~」林琳早就听出是董岸风的脚步和声音,但是看到最关键的时候,林琳着实懒得抬头说些应付的话。 「早~」看着林琳抬头道早,董岸风咽下口中的吃食,也回了一声早。 互道了一声早后,林琳与董岸风之间便没什么可说的。虽然昨天晚上他们还一起吃了顿饭,可到底也并不怎么熟。 于是俩人又各自低头吃着自己的早餐,一直到曹志锐也挤到林琳这张桌子上。 「这里还有人吗?」 林琳抬头看他,对他点点头,「没有,你随便坐。我正好吃完了,你慢慢吃。」说完将自己的餐盘拿起来,送到一旁的回收处,之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2个地雷,玉扔了1个地雷,谢谢~ 第333章 曹志锐看着林琳的背影,眼中的那一抹忧伤看得董岸风都觉得刺眼睛。 几口吃掉手中的三明治,董岸风也与自己这位同事笑着说了声先回办公室就走了。 曹志锐:…… 曹志锐看着先后离开的两个人,眼眸深处多了一抹深思。而先后离开的两个人却是谁都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曹志锐心中一直放不下对苏盈的那份感情,再加上他们之间分手的方式太另类,所以哪怕曹志锐这人比较理智,心里也是介怀的。往常还好,现在看到林琳与某个男人走的太近,曹志锐的理智就时常被冲动代替。 他不想让苏盈在失忆的时候有人代替他的存在。哪怕是分手,他也希望是在苏盈恢復记忆以后。 他也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自私,可他有什么办法。 他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言行。 从餐厅回到办公室,林琳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林琳打字非常快,几份旧案档一上午就归案完毕,等到中午的时候,林琳小包一背,直接约了咏琪出去吃饭兼逛街。 林琳的干脆,咏琪那里也是走的利落。电话一挂,门一锁,开车就走了。 第679页 看得一旁刚刚卖出两份点心的忠叔摇头不已。 为啥摇头呢? 因为以忠叔对这姑娘的了解,今天下午隔壁这间刺绣店怕是不会再开门了。 ╮(╯▽╰)╭ 不过转眼间,忠叔又想到人家一个月只要卖出一份绣品的钱都够他们父女俩卖上小一年的点心。倒也不再纠结人家不务正业了。 吃过午饭,又买了件衣服,林琳就接到曾家原的电话,于是只得将买来的东西都交给咏琪,她打车去了郊外的公园。 一到郊外的公园,林琳便知道剧情已经开始了。 嘆了口气,看了一眼早她一步到达兇案现场的曹志锐,摇了摇头,不愿意多想。 人各有命,不报今生也要报来世。 都不是她放在心上的人,她又怎么可能会为了这些人的生死去为他们抵抗天命呢? 她还没圣母到那个份上。 悄悄的将两片薄荷叶放到嘴里,林琳淡定的站在一旁看着散发着腐烂气息的胶袋以及正在胶袋附近收集证据的曹志锐。 大华和小华见林琳站在不远处,知道她心脏看不得人呕吐,便也没叫她帮忙录口供。 林琳回想了一下这个案子的兇手,知道是那个开时装店的外国男人。林琳便开始想那个男人开的服装店叫什么了。 可想了半天,才发现剧中并没有给什么线索。那个时装店老闆的名字倒也算是一个线索,不过要是按名字找人,怕是需要费上许多的功夫。摇了摇头,林琳发现想要知道更多的线索必须跟着聂家人才行。 当然,她也可以针对那个花粉去花圃附近找时装店老闆的家,可那样也还是太慢了。跟大海捞针差不多了。 不过林琳转念又想到这个案子不用结束,怕是小棠菜就可以报导了。小棠菜来报导了,重案组的人手也就够了,她适当的愉愉懒,好像也没什么打紧吧? 「对着一具腐烂的尸体微笑,你怕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这样做的人。」 林琳转头,见是董岸风,然后笑着怼了他一句,「难不成你还盼着我对着尸体嚎啕大哭?」 对着尸体嚎啕大哭,那就是说与死者关系非浅。若真是这样,那就是在诅咒人家了。 董岸风摸了摸鼻子,低头开始寻找有用的线索。林琳见了,勾了勾嘴角,也跑去一旁帮忙了。 曹志锐一边摘手套,一边看着林琳与董岸风,心里想了什么,没人知道。 …… 冷着一张脸,林琳生无可恋的跟着大华和小华寻找所有失踪人口的资料,就想着看一看能否跟死者的身份对上。 先知有时候真的很可怕,你明明知道死者是谁以及谁是兇手,可却还要装做一无所知的样子与人一步一步的寻找真相。 林琳有些纳闷,她当初为什么在抽籤的时候不喝一口福灵剂,也省得在这种时候干这种事情。 「很无聊?干咱们这一行的,就是这样。」曾家原看着坐在副驾驶坐上一直在打哈欠的林琳,「是出了什么事吗?」 曾家原看着跟着自己工作快一年的小姑娘,之前也没见到小姑娘出现这么明显的厌烦情绪,现在这样是有什么事情还是厌烦了这份工作? 在曾家原看来,林琳天生就是吃警察这碗饭的。思维敏捷,身手了得,最重要的是她小小年纪就有一种经验老道的老练和心智。不干这一行是这一行的损失。 「确实是厌烦了。没完没了的案子,然后又没完没了的死人。」而且这部电视剧的大多数案子,都要跟警察以及警察家属扯上关系,有些让人烦不胜烦。 「……过两天咱们重案组会进新人,到时候放你两天假。」顿了一下,曾家原又问林琳,「你与曹sir是什么关系?我发现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劲。」 林琳闻言抽了抽嘴角,「失忆前的男友,现在的前男友。」 「因失忆才分手的?」 「算是吧。」 曾家原听了,似是明白了点了点头,然后又问了句,「那你与董岸风?」 林琳斜眼瞄他,「老大,要不要那么八卦?」 曾家原见林琳这么说,吹了声口哨,「避而不谈?」 「无话可谈。」林琳耸肩,双手向上一滩。 曾家原看了一眼林琳,然后笑着摇头,那样子分明就是不相信林琳说的话。 林琳自然是不可能将董岸风是同恋性的事情说出来,于是也不理曾家原的打趣,淡定极了。 保护弱势族群,人人有责。 「那你与聂医生呢?为什么聂医生别人不怼,只怼你?还有为什么咱们组每次要尸检报告都比别人快许多?人家聂医生为什么要对咱们组这么特殊照顾?」 「有吗?」曾家原勐的听到林琳的话,有些迟疑。 林琳重重的点头,「有。真的有。」 曾家原沉默了一下,然后看向林琳,「你这是在转移话题吗?」 「我为什么要转移话题?还是老大你在故左右而言他?」 曾家原:…… 看到曾家原不说话了,林琳满意的收回自己锋利的獠牙。然而林琳斩钉截铁的话,却在今天晚上破功了。 董岸风喝得伶仃大醉,洽巧与迎面走来的林琳走了个面对面。 俩人互相眨巴了几下眼睛,董岸风就踉跄的朝着林琳走来。一边走还一边对着林琳笑得极……可爱。 第680页 姑且算是可爱吧。 长的帅的男人,就是这点占便宜。林琳看着走近的董岸风,心忖的点头。 「一起吃早点哈~」 林琳:「……」在她刚刚吃完宵夜的时候? 逗啥闷子嘞~ 喝成这样,难不成是失恋了? 看着走到自己面前,还一个劲对她笑的人。林琳深吸一口气,只得上前扶住他,叫了一辆计程车,将人带回家了。 下了计程车,林琳就给醉成死猪一样的董岸风一个漂浮咒,之后半扶着他上了电梯,进了屋子。 一进屋子,林琳就将董岸风甩到沙发上去,之后便再没多管他。 能带他回家安置,而没让他睡大街,她已经算是尽了腐女的责任以及同事之谊了。 笠日,董岸风迷迷煳煳醒来。看着陌生的屋子以及自己一身邋遢的样子,揉了揉发胀的头,心中不住的回忆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后就是……一片空白。 他的记忆中停留在昨日在酒吧里,陪着与情人闹别扭的朋友喝酒。直到朋友的那位情人赶到…… 董岸风摇晃着站起身,四处打量这套屋子的时候,洽巧林琳穿着一身休闲服从卧室走了出来。 见董岸风醒了,笑着打量他,「一起吃早点哈~」 董岸风怔怔的看着林琳,半天没反应过来,「苏盈?」 林琳见他这样噗嗤一声便笑了。 「这是我家,我昨天晚上出去吃宵夜,洽巧看到你醉得一塌煳涂,就将你从路边捡回来了。」顿了顿,林琳促狭一笑,「对了,你昨天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一起吃早点哈~』呵呵。」 董岸风闻言摸摸鼻子,笑得极腼腆和不好意思,「……哈哈,谢谢~」 见他这样,林琳又是一笑,要不是知道这人是同性恋,她说不定就要『误会』了。 今天周六,林琳早上去了电台,播完了广播只犹豫了一下,便从电台走出来去了附近的商场给董岸风从里到外买了一套衣服这才回的家。 林琳回家时,董岸风还打着小唿噜睡得极香。等林琳换了身衣服从房间里走出来就看到董岸风已经醒过来了。笑着将昨天晚上那句话还给他。看他一脸茫然懵逼,林琳就觉得有些可乐。 这位一定是小受吧,萌萌哒的。 被小受了的董岸风,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髮,然后又讪讪的放了下来。 宿醉后,别指望头髮还是清爽无垢的了。 林琳看着董岸风侷促的样子,轻轻抬了抬下巴,「洗漱间在那里。」想了想,又去将之前买的干净的男装拿过来递给董岸风,「一共花了一千八百多,记得还我哦~」 董岸风:「……哦。」 捧着衣服,呆呆的顺着林琳的手指去了浴室后,董岸风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为什么里面还会有内裤? ( ° △°)︴ 窘迫的借用了林琳充满了女性气息的浴室,董岸风笨手笨脚的洗漱后换上林琳买的新衣服,这才红着一张脸红浴室走出来。 董岸风穿着自己买的衣服走出来的时候,林琳看着面前的男人,还颇骄傲的点了点头,她买东西的眼光可比这男人强多了。 这么帅的男人不去搅基,太对不起观众了。 「我弄了早点,过来吃了再走吧。」 今天助理给买的早餐林琳收到空间里了,刚刚趁董岸风去洗漱的时候,就用自家的厨房做了一些吃食。 剩米饭加水加硷煮成的粥,将几样青菜洗尽控水拌上捞汁和辣椒油,用锅蒸了一袋超市里买的小笼包子后,林琳又煎了两个荷包蛋。一个简单又营养的早餐就得了。 董岸风侷促的坐到林琳对面,喝粥的时候还差一点被烫到。林琳见他这样,真心想要告诉他,昨天自己没对他做什么不道德的,不用辣么紧张。 「那个,我一个朋友昨天心情不好,我陪他去喝酒。没想到自己却喝多了。」 林琳点头,咽下嘴里的热粥,「你那陪的可真够用心的了。」 董岸风:…… 为啥这话听着,就不是像是夸奖呢。 带着几分尴尬吃完早餐,董岸风非常自觉的站起身跟着林琳一起收拾餐桌。林琳刚说让他刷碗的时候,两人的手机便同时响了起来。 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然后认命的去拿手机。 果然,休息日也不能不加班。 将吃过的碗丢到水糟子里,林琳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说了一句稍等便迅速的去换了一套衣服。然后到门口拿起钥匙和背包跟着董岸风出门打车去发现尸体的地海边了。 董岸风是鑑证科的中级化验师,一般命案现场都是先由他们进行第一步查证,之后才会是验尸官上场。 一般鑑证科到命案现场都会是两个人,也因此当林琳与董岸风一起从计程车上下来,正好被一旁停车的曹志锐见到了。曹志锐眉头皱得死紧,看向林琳与董岸风的眼神更加的晦涩不明。 少时,林琳看了一眼曹志锐的方向,然后与董岸风一起走向发现尸体的地方。 看到那个红蓝胶袋,林琳本能的皱了一下眉头。之后便去与曾家原汇合。 香港那么多的警薯,又那么多的重案组,怎么就偏偏找上他们了呢。 与曾家原说了一声,林琳便去大小华那里跟着一起录口供或是在附近查找一下线索了。 第681页 …… 回警局的咱上,林琳照旧坐的曾家原的车,在车里曾家原问林琳怎么和董岸风一起来的,你俩在拍拖? 林琳本能的想要反驳,不过想到董岸风的性取向,再加上她暂时也没有找男朋友的打算,对于曾家原的这个问题,便选择了一种沉默对待的回答。 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你与聂医生怎么看起来怪怪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曾家原趁着路上车不多的空档,扭头看了一眼林琳,然后笑得极坏的说道,「顾左右而言他,是不是?」 「彼此彼此。」 俩人都是嘴皮子极利索的人,一路上谁也没让谁,最后谁也没说出什么。另一边,坐曹志锐车子回警局的董岸风也遭遇了同样的盘问。 不过曹志锐不像曾家原那样随性而问,董岸风看着曹志锐问完他,握着方向盘的手都绷出青筋时,便知道他极在意这个答案。 董岸风回想了一下林琳对待曹志锐时的态度,然后又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声音极轻的说了句,「……苏盈是个很好的女孩。」 曹志锐带着眼镜的双眼飞快的划过一抹狠戾,然后朝着董岸风笑了笑,「是呀,她一直就很好。」 董岸风装做没有听到曹志锐的话,将头转向车窗,想着今早与林琳对坐用早餐的事情。 虽然还有些尴尬,可却让他怀念那种淡淡的家的味道。 董岸风不是傻子,林琳对曹志锐的态度,以及曹志锐总是带着理亏的气息便说明俩人曾经有过什么往来。 一个想要吃回头草,另一个却想要踩死回头的人,这俩人,董岸风肯定就算是没有他,也不会有什么后续了。 回到警局,重案组的成员连带着法医,鑑证两处都忙得团团转。林琳却掐着手指开始算小棠菜什么时候会被分进来。 星期一,小棠菜就被分到了重案组。因为有林琳这个大熟人在,小棠菜很快就融入了重案组来。 现在的小棠菜,因为经济压力并不大,倒是没像原着那般吝啬。她按着林琳的提点,买了下午茶来,大家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说起了案件。 「盈盈,你怎么一直不说话?」大家说案情说得热火朝天,小棠菜一转头才发现林琳捧着杯奶茶在那里发呆。 林琳听到小棠菜唤自己,又见大家都看向自己,眼角抽了抽,这才认真的说道,「通过尸检和证物,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兇手的事实已经不需要再怀疑了。现在就要看鑑证科那边,还能不能提供更多的线索。其他的,就是尽快抓到兇案,不能再让他继续做案了。」 看了一圈重案组的同事,林琳有些不满的嘀咕,「这些兇手怎么就只知道朝着女人下手呢。」 曾家原几个男人听到林琳的嘀咕声,都是讪讪一笑。 又过了两三天,鑑证科那边终于将所有的证据都分析了一遍,将分析报告汇总交给了重案组。 林琳重点看了一下报告上面提到的那个花粉。然后提出可以针对这种稀有花卉来查找。 重案组人不少,林琳又不是那种无的放矢的人,考虑了一下林琳的话,曾家原就让林琳和小棠菜去跑这条线索了。 因为要去的地方多不说,又很远,林琳便借了咏琪的车,开车带着小棠菜在外面跑。 林琳一边开车一边问坐在副驾驶坐上的小棠菜,「你来重案组也有几天了,还习惯吗?」 「挺习惯的,有你在这里嘛。」 「那等你习惯了,我再调部门。你知道的,我一直想要干点正常上下班还不加班的文职工作。」 小棠菜点头,对于这个事情,她一早就听林琳说过。 她家与林琳和咏琪的那间刺绣店极近,小棠菜觉得刺绣比较挣钱,学会了也是一门手艺,有的时候她不忙的时候,便会去刺绣店里跟着咏琪绣上两针。去的时候多了,再加上之前她与林琳在警校的时候就住在一起,所以早就知道林琳志不在此。 其实更让小棠菜想不明白的是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离职。 「你想好去什么部门了吗?」 「档案室吧,那里清静。」不过也并不好进就是了。 说起要离开重案组的事,林琳就觉得有件事情必须未雨绸缪一下。 「曾sir那人,嘴巴轻浮,为人也大大咧咧的。你别看他说话做事好像对你有什么男女意思,其实那些都是想多了造成的。你要是相信了,那就是你自做多情,他还不知道的蠢事。」 小棠菜:「……」 这几天她刚到重案组,曾sir很照顾她,她还以为…… 「其实曾sir对法医官聂宝言有些心思,不过可能是有些自渐形愧吧,一直不敢表露心迹。平时还总会拿话刺聂医生,像个幼稚的小孩。我看聂医生对曾sir也不像没感觉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俩人什么时候捅破这层窗户纸。」 小棠菜:俩人见面那火爆的场面,这个内情还真的没看出来。 「对了,这个曾sir是不是家乔的哥哥?」 家乔时常去刺绣店找咏琪,因为离得近,忠叔和小棠菜都见过家乔。再加上林琳曾经说起过家乔的哥哥是她的上司。这会儿小棠菜才终于将俩人对上号。 「对。曾sir是家乔的哥哥,家乔就在鑑证科,咱们拿到的证物分析报告就有家乔的功劳在里面。」 第682页 小棠菜哦了一声,说了一句真巧,然后俩人又转头说起了旁的话题。只是说着说着,洽巧看到一场谋杀未遂。 看着一边跑一边喊救命的赵咏妮,林琳一个急剎车将车停在了路边。然后小棠菜就开了车门举着枪跑到了最前面。 林琳挑了挑眉,看着面前异常狼狈的赵咏妮。 「好巧,又见面了。」 赵咏妮:…… 第334章 赵咏妮也没有想到几年不见,她会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遇见她最不想看见的人。 生死大事面前,那些窘迫都不算事儿,能活着别说是看见自己最不想看见的人,让自己去跪舔她都行。 狼狈的跑到持枪站在那里的小棠菜身后,赵咏妮一边哆哆嗦嗦重复的说着追过来的人要杀自己。一边时不时的扭头看靠在车身上的林琳。 那副悠闲的态度,着实让人厌恶。 林琳冷淡的瞧了一眼赵咏妮,然后便开始打量追过来的外籍男子。 从样貌到穿着,林琳扫了一个来回后,心下瞭然。挑了挑眉,笑得意味深长,很好,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看着小棠菜举枪与人对峙不下的样子,林琳聚水为冰,弹指间直接打在了对面那男人的膝盖处。 之后也没搭理赵咏妮,上前与小棠菜将那男子制服。 林琳拿起手铐,在小棠菜囧囧有神下非常不人道的将男子的左手和左脚铐在一起。之后拖起那男人,将男人靠边丢到路边,这才打电话给曾家原一行人。 「录个口供。」林琳从车里拿出一个本子,一边打开,一边漫不经心的对小棠菜说了一句。 小棠菜接过林琳递过来的本子,抽出本子一侧夹着的笔就开始盘问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赵咏妮一会儿看看林琳,一会儿看看那男人,面对小棠菜时,一点都没有人家救了她的自觉,态度并不怎么好。 「姓名。」 赵咏妮抬了抬下巴,「她知道。」 小棠菜顺着赵咏妮的视线看了一眼蹲在那里打量谋杀未遂嫌疑人的林琳,见林琳头都没回,小棠菜便又问了一句「名字」。 赵咏妮不耐烦极了,「赵咏妮。」 「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你不是看到了吗,他要杀我诶。」 就在赵咏妮说这句话的时候,林琳也通过魔法手段知道了面前的男人确实就是那个之前犯了两起案子的兇手。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林琳便站起身走到赵咏妮和小棠菜跟前。 「能不能好好说话。若是不能,我不介意将手铐打开?」 「你……哼。」看到林琳眼底那抹期待与恶意,赵咏妮看了一圈附近,决定当个识时务的俊杰。 否则就算是面前的女人在这里打了自己,也没有证人给自己做证。 「他叫vanness,在中环开时装店的。我去他店里买衣服认识他的……」 之后赵咏妮就被这男人的身份和想像中的钱包样子吸引了,见这男人主动邀请她去他家,就乐颠颠的去了,然后差点被这男人掐死。 林琳勾了勾嘴角,闻了闻虽然跑了一身汗,但身上仍有些玫瑰香味的赵咏妮。林琳笑得很是轻蔑,「跟个陌生男人回家,赵咏妮你现在是越来越本事了。」 赵咏妮本身脾气就不怎么好,她虽然害怕林琳那对『鬼父母』,可刁蛮的本性,也让她听不得林琳的挖苦。于是眼睛一瞪,气愤的看着林琳,「喂,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呵呵」林琳被赵咏妮的问话逗笑了,用手指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尖,笑得极气人,「你系不系傻呀?听不出来我在夸你呀。」 赵咏妮被林琳这么理直气壮的话弄得语噎,深吸了好几口空气,才用手指指着林琳和小棠菜,说要投诉她们俩,一定要投诉她们俩,让她们俩失业。 「投诉?失业?」林琳听到赵咏妮这么说,歪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上下打量赵咏妮,就在赵咏妮被林琳看得发毛的时候,林琳伸出手,拉着赵咏妮的胳膊来到vanness跟前,然后将赵咏妮推倒在地后,就准备打开vanness的手铐。 「你弄死她,我就任你跑出一公里。怎么样?」说完压根不看赵咏妮惊惧的脸以及小棠菜那不可思议的惊讶,还笑得极温柔的对vanness说,「咦,你闻到了吗,怎么会有这么浓的玫瑰香水的味道?」 林琳原来也偶尔会用玫瑰味道的香水,但自从这个案子一出来,林琳就换了另一个味道的香水,因此,林琳此时说玫瑰香水,其实只是在提醒vanness,他杀赵咏妮的原因。 果然,在林琳说完这句话时,vanness看向赵咏妮的眼神都带上某种疯狂的杀虐气息。 赵咏妮此时已经气得破口大骂了,她看向林琳的眼神都快要烧起来了。林琳身后不远处的小棠菜也纠结极了,她不知道要不要拦着林琳。 她觉得林琳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虽然有些时候嘴巴很冷,说话很气人。但她相信林琳一定不会让命案发生在眼前的。 做为警务人员,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呢? 林琳虽然不知道小棠菜是怎么出现这种错觉的,但不得不说,小棠菜的猜测是对的。曾家原等人马上就到了,她又怎么可能会在这种时候泄私愤? 她警务人员的形象,不能亵渎。 (→_→) 第683页 「嫌疑人像是发了疯一样的攻击人,我与小棠菜经过殊死搏斗才控制住嫌疑人,救下受害者。现在受害者受到严重的惊吓,估计她的证词不太具备法律效果。真是可怜呢,要是我和小棠菜再晚来一步,说不定就要步上前两位死者的后尘了。」 曾家原不自在的抖了一下,看向林琳的眼神里,都是明晃晃的『你莫不是在逗我?』 还殊死搏斗? 你忘记你上次一脚将人家两百多斤的大汉从酒吧这头踹到那头的事了? 就这么一个嫌疑人,你还殊死?还你们俩个人一起去斗? 是当他心傻还是当他眼瘸呀? 反正曾家原是不相信自己总是出人意表的女下属会有什么殊死搏斗的事情发生。看一眼旁边一直局促不安的小棠菜,曾家原决定等晚一些时候再问具体情况比较好。 小棠菜也觉得她的三观都崩溃了。 就在半个小时前,她还信势旦旦的觉得苏盈不是那种冷酷无情的人。可当苏盈打开手铐,看着兇手扑向赵咏妮时,她就觉得有什么在她的眼前碎掉了。 之后又看到苏盈将兇手扯回来,让赵咏妮喘气。等到赵咏妮喘过气后又松开抓着兇手的手……反反覆覆的让那个叫赵咏妮的人感受死亡降临的恐惧,就跟酷刑似的。她站在一旁都觉得有些受不了这种事情,更何况是当事人了。 是的,当事人赵咏妮都吓疯了。 一次次的频临死亡的恐惧,早就让她的情绪崩溃了。 她将自己捲缩成一团,浑身颤抖不已,就连眼泪鼻涕都顾不上擦拭任其汹涌的往下流。 她看向林琳的眼神就像再看一个恶鬼,又恨又怕。 当警车到来的那一刻,她看到了林琳看向她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杀意。 她想杀了自己? 「你看,我的上司和同事都来了,要记得投诉我哦~」 投,投诉你妹呀~ 看着林琳一巴掌将vanness扇飞两步远,一边好心的给自己整理衣襟,赵咏妮便拼命的摇头。 林琳笑得犹如带着两只黑色触角的小恶魔,赵咏妮咬紧打颤的牙,除了拼命的摇头已经不知道她还能干什么,然后她却又听到了更可怕的话。 「没关系的,你想投诉就尽管投诉。等到了警局,我会好好招待你的。放~心~吧。」 赵咏妮:…… 主呀,求您将那个胆小懦弱的苏盈还回来。 林琳的这一番说词,凡是认识林琳的几乎就没有一个人相信。 哦,还有一个人是相信的。 那就是曹志锐。 他还是没有走出之前苏盈的那段感情和记忆。 在他的记忆里,苏盈就是柔弱的。 看了一眼被其他女警安慰的赵咏妮,曹志锐发现他更希望看到赵咏妮去死。 若不是她们三人,也许苏盈就不会坠楼,也就不会失去记忆。 而如果苏盈没有失忆,就不会忘记他,忘记他们那段感情。 人在自己做错事的同时,都是习惯性想要迁怒旁人,曹志锐也不例外。 于是他看向赵咏妮的眼神便带出了某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阴狠。 他想……杀了她。 曹志锐在这一刻散发出来的杀意,林琳第一时间捕捉到了。 微微蹙眉,林琳犹豫了一下,便在曹志锐的身上打了一个魔咒。 有些事情必须说明白了,她不能让地下的苏盈再背一身孽债。 因为林琳『怀疑』面前的外籍男子vanness很有可能就是前两桩命案的制造人,于是在问清楚了vanness家的地址后,重案组一分为二,一部分带着赵咏妮和vanness回警局录口供,一部分带着鑑证科的人去vanness家里找证据。 曹志锐看了一眼董岸风,又看一眼林琳和被女警扶着上警车的赵咏妮,直接找了个藉口跟着另一组的人回了警局。 林琳见此,连忙叫住他,然后小跑着到他跟前,与他约了一下今天晚上一起吃晚餐的事。 曹志锐没有想到林琳会主动约他,他不敢置信的看着林琳,突然眼睛放光的问林琳,「盈盈,你是不是想起来了?」 林琳抽了抽嘴角,然后一边摇头一边对曹志锐说,「有什么话我们晚上再说吧。」 曹志锐有些失望,不过想到林琳主动约他了,又高兴的直点头。 董岸风离得老远,并没有听到林琳说了什么。林琳又背对着他,所以他只能从曹志锐的脸上表情去分板林琳跟他说了什么。 直觉认为,应该是不会太让他高兴的话。 …… 众人来到vanness家中,在vanness家中发现了血迹,花粉以及与前两个死者有关系的地垫和红蓝胶袋。现在只要提取vanness的□□就可以确定vanness是不是前两场谋杀的兇手了。 其实案子到了这一步,其实已经算是破了。因为哪怕是没有提取□□,vanness的家都是命案第一现场。 曾家原没有想到案子会破的这么迅速,看看林琳又看看小棠菜,有些不可思议。 林琳耸耸肩,她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么巧。 她连明天的广播要说什么都想好了。 比如说,邀请陌生人回家,或是去了陌生人的家里,一夜情后,突然发现少个肾…… 够惊悚,够刺激吧~ 所以说没有防备心,再乱搞男女关系,真的非常容易出事哦~ 第684页 ╮(╯▽╰)╭ 且不说第二天一早,曾家老少在听了林琳的广播后是什么感想,只说这一天晚上下班后,董岸风看着林琳坐上曹志锐的车又是什么感想吧。 像是打翻了醋瓶子,酸不熘丢的。 不自觉的走到林琳家楼下,靠着门柱傻傻的想着自己怎么到这里来了。 一边不可思议的想着自己是怎么来这里的,一边却是脚底生根没有想要离开一步的打算。 董岸风站在这里怀疑人生和动机的时候,林琳与曹志锐去了一家环境不错的港式茶餐厅。 林琳特意要了一个包房,然后点了几样自己爱吃的菜,等到曹志锐也点完菜了,这才将手上的菜单递给侍应生。 等菜的时候,曹志锐的心情又是忐忑,又是不安。带着几分兴奋和期待。 「盈盈,我」 林琳伸出手,制止了曹志锐要说的话,「先吃饭吧,有什么话吃完话再说。」 曹志锐顿了一下,看向林琳的双眼瞬间盛满了悲伤。 他不傻,听到林琳这句话,曹志锐便感觉出了什么。 至少一会儿他们的谈话绝对不是他想要的。 少时,他们点的菜口都上来了。林琳给曹志锐盛了一碗汤,然后笑着问他,「你和苏盈有没有在一起吃过饭?」 白色的鱼丸,翠绿的香菜,看着面前的汤碗,曹志锐缓慢的摇了摇头。 「认识盈盈的时候,正好是□□年的团契。我当时还是个穷学生,别说来这样的餐厅点上这么一桌的饭菜,就是去路边摊请盈盈吃一碗面,都要在心里算计一番。盈盈很体贴,从不像旁的女朋友那样会让男朋友送她东西。我那个时候总是想,等将来工作了,有钱了,一定买最好的礼物送给她。」还有她喜欢的大壁炉。 林琳喝了两口红豆沙,又继续问他,「你还记得苏盈是个什么性情的人吗?」 曹志锐看一眼林琳,依恋的看着林琳的容貌,然后眼中的光芒又渐渐的暗淡下来,低下头,拿着汤勺搅动着面前的汤碗,「盈盈是个非常腼腆的女孩,温柔善良,又有些胆小怕事。而你则不同,洽洽相反的同时,还有着刀锋一般的锐利。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个人会在失去记忆后性情变得这么多。」 林琳轻笑一笑,「因为压根就不是一个人呗。」 曹志锐浑身一颤,似是相信,又似是想不通的看着林琳。 「我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西贡那家孤儿院闹过鬼的传言?」 曹志锐点头,「听里面的义工和小孩说起过。」当时林琳出院没两天,曹志锐想要见林琳,却找不到理由去见她,于是时常在课后徘徊在孤儿院外面。所以关于孤儿院闹鬼的事情到也听说了一些。 因为信仰的关系,他虽然听到了但却并没有往心里去。 林琳听了曹志锐的回答,便不再说话,专心的吃着面前的吃食。这家餐厅的水晶虾饺做得很好吃,红豆沙也非常的香甜,林琳准备一会儿走的时候,定上几十份放在空间里,留着以后吃。 一顿饭,林琳吃的很幸福。可是看着林琳好胃口吃喝的曹志锐却是丁点胃口都没有。 林琳刚刚透出来的话,充分的说明了一件事情。 她不是苏盈。 等到林琳吃过饭,又要了一壶茶慢慢的喝起来时,曹志锐才放下举了半天的汤勺。 「盈盈是不是当时就已经,已经去了?」在相信恋人已逝与相信恋人忘记自己,不再爱自己之间,曹志锐选择相信前者。 「嗯。」林琳点头,「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世上就是存在着借尸还魂这种事情。以前吧,我挺看不上你的。也不愿意跟你说太多的话。不过现在想想,当时事发时你才多大,有些懦弱和胆怯也是人之常情。文凭试那天,我把话说得太重。你能不受影响,没有自暴自弃,我也少了些许自责。」 「……那你今天?」想到之前对他的态度,再想到今天突然的邀约,曹志锐很快的明白林琳所谓何事了,「是为了赵咏妮?」 其实就算当年这个案子立起来了,以当时香港的法律,动手的霍少楣并非蓄意谋杀,最后也不会判死刑。这一点,林琳与曹志锐都心知肚明。 想到这里,林琳嗤笑一声,很是不以为然,「并不是为她们,她们的死活与我何干。我是为了你和苏盈。」 「我和盈盈?」曹志锐有些诧异的反问。 「对,就是你和苏盈。我既用了苏盈的身体,自是想还她一个果报。我不想看你将大好前程葬送,用的还是替苏盈报仇这样的理由。苏盈一生坎坷短暂,若是你再用这样的理由为她报仇,会消减她身上的福报,让她本来平凡又安稳的来世充满了不确定。虽不会造成她再一次早夭的命运,却很有可能让她的命运更加的颠沛流离。」 顿了顿,林琳又继续说道,「至于你,手上若是沾染了人命,死后不得投胎,即便投胎也是堕了畜生道。怕是再也没办法与苏盈再续今生这段情缘了。」 曹志锐听到林琳这段话,本能的不想相信。 你让一个信教的去相信这些鬼呀神呀的话,本来就是一件极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看着林琳义正言辞的神情,再看一眼林琳为了加强她话里的可信度,特意用天师手法招来的游魂。曹志锐想不相信都难了。 第685页 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可他却不能不在乎苏盈。 他不能再为她添业障了。 半晌,曹志锐看向林琳,郑重的向林琳道谢,「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林琳笑着摇头,「你不怪我现在才告诉你真相就好。」。 若不是看他仍就想要宰了赵咏妮,自己才懒得跟他说这些呢。 曹志锐也不知道要不要怪林琳现在才告诉他真相,可怪不怪都已经没有意义了。「……盈盈她,我们以后还会再相遇吗?」 林琳仔细的看了一眼曹志锐的面相,「会,但这辈子怕是遇不上了。」 曹志锐:「……」 话说完了,林琳便站起身,拿出钱包准备去结帐。然后曹志锐就喊住了林琳。他希望这一顿由他来结帐,就当是自欺欺人,今天晚上他与苏盈一起用了一顿晚餐。 当年他家里的条件并不好,父亲打零工,母亲常年生病。哥哥当时也在读书,家里两个大学生,本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当初与盈盈在一起的时候,他唯一送她的,不过是几本聂宝意的。现在他有了经济能力,却没了她。 林琳抿了抿嘴,有些同情面前这个男人。 由着曹志锐开车送她回家,然后再下车后,虽然不太愿意,还是同意了曹志锐的请求,允许他抱自己一下。 脖子里滑进几滴凉凉的水珠,林琳僵着身子,双手下垂由着这个男人抱着自己哭泣。心中同情他的同时,还在心里祈祷着他可别流鼻涕。 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然后又眼睁睁的看着那人死去,苍天确实有些太草蛋了。 拍了拍曹志锐的肩膀,曹志锐这才松开抱着林琳的手。双手在脸上胡乱的摸了一把,然后又对林琳道了一声谢,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林琳,这才开着车离开了。 看着曹志锐开车离开,林琳这才转身准备进单元楼。然后一转身就看见单元楼门口傻傻的看着自己的董岸风。 董小受怎么在这里? 第335章 看着董小受一脸失望,又带着点伤心的小模样,林琳歪头瞧他,有些不明所以。 「你怎么在这里?是在等我吗?你今天怎么没去酒吧喝酒?」拿出大门的钥匙,林琳一边开大门,一边示意董小受跟她进去。 董岸风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哪怕是刚刚看见了林琳与曹志锐的『互助』还是乖乖的跟着林琳走进去了,在跟林琳上电梯的时候,还特绅士的按了楼层键。 「苏盈,呃,我是说我刚刚看见,看见曹sir……送你回来的。」 林琳斜了他一眼,有些好笑的回道,「那么近的距离你要是还没看见,你这中级检验师的工作快别干了。」 董岸风其实是想说,他看见曹狼抱着她来着,可话到嘴边硬是咽了回去。 似笑非笑的看着董岸风摸着鼻子不自在的样子,林琳率先下了电梯。 楼了家门口,林琳看了一眼隔壁咏琪家的房门,听了一下里面的动静,知道家乔又过来了,便什么也没说的带着董岸风回了自己的屋子。 「随便坐,酒柜里有酒你去挑一瓶,一会儿喝。」说完林琳就进了卧室去换衣服。 卧室与衣帽间相连,衣帽间里面还有一间浴室。林琳先是进卧室将手錶等物摘下来放到卧室的梳妆檯上,然后穿过衣帽间,洗了一个战斗澡,换了一身居家服这才走出来。 曹志锐的眼泪落在脖子里,不洗澡林琳自己都觉得膈应的慌。 头髮是今天早上洗的,白天林琳的长髮一直都是盘着的,没出汗也没沾上灰,所以到了晚上便没有洗头髮。不用洗头髮洗澡的时间就快了许多。十多分钟的时间,林琳便收拾好自己走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董岸风已经找到醒酒器将开了瓶的红酒放在里面醒上了。 见林琳一身水气的出来,董岸风的眼睛闪了闪,然后拿起一旁的酒杯就开始倒酒。 林琳见了,起身去厨房拿了几样滷味和零食。 红酒配滷味? 看着林琳手里的东西,董岸风笑着接了过来。 「应该喝啤酒的。」 林琳也觉得滷味应该配啤酒,不过看了一眼已经倒在杯子里的红酒,便笑着说了一句,「先将这瓶喝了,一会儿再喝啤酒。」之前在天台吃烧烤,买了不少啤酒,没喝完都放在她家厨房里了。 董岸风没啥意见,他还想问问林琳与曹志锐啥关系。于是俩人就着零食滷味喝了几瓶红酒,又干了一箱啤酒。 林琳只有些微熏,董岸风却已经醉眼朦胧起来。 自来酒就是个好东西,哪怕是没喝多,也可以将自己的某些出格行为赖在酒身上。 所以说酒算是倒了血霉了,啥事都能让它摊上。 从古至今,经常遇到碰瓷的。 于是董岸风就问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林琳觉得这事没啥不能说的,就说曹志锐是苏盈的前男友。 「……你们要和好吗?」 林琳摇头,「怎么可能。」 「哦~」又喝了口酒,董岸风笑着问林琳,「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她啥时候对他好了? 林琳歪头,然后又摇头,「我是好人嘛~」 「骗人~你又说谎。我才不相信你呢。」董岸风说完,便从林琳对面移到了林琳身边坐着,然后笑得极暖。 第686页 「阿风,你能告诉我你们同性恋是怎么区分谁是攻,谁是受的?」林琳看着近在咫尺的脸,问了一个大多数腐女都会关系的问题。 不然要是两个人都是攻或是两个人都是受,那咋整? 然而只这一句话,直接将董岸风的酒给吓醒了。 「我们……同性恋?」 林琳点头,「嗯。这个不能说吗?」 董岸风眨巴眨巴双眼,然后站起身,虽然脑子是醒酒了,可身体里的酒却还没醒,一双脚跟踩在棉花上一般,晃悠着去了卫浴间,然后对着里面的镜子仔细看了半晌。然后抚了抚晕唿唿的脑袋又晃了回去。 「我的朋友有很多都是同性恋,但我不是。」好不容易走到林琳跟前,然后一屁股坐到林琳身边,红着一张脸,努力拉直舌头想要对林琳将话说明白,「我喜欢女人,我喜欢你。」 行了,本就只是微熏的林琳瞬间醒酒了。 我对你那么好,你怎么可以不是?你对得起腐女的一颗真诚的心吗? 张了张嘴,看着董岸风,林琳压下所有的指控,好半晌才回了董岸风一个『哦』结束了这次的谈话。 董岸风还直勾勾的看着林琳,等着林琳说什么。可他没想到林琳『哦』完了就完事了,于是董小受,哦不,现在不能再叫他董小受了。 于是董岸风便委屈了,看着林琳可怜巴巴的。林琳见他这般,抽了抽嘴角,直接伸出手,点了董岸风的穴道,让他陷入睡眠状态。 「真是……日了狗了。」 摇了摇头,林琳对着董岸风拖了一个漂浮咒,让他横躺在她家的大沙发上。之后又用飞来咒弄了条毯子给他盖上。林琳看着这一地的垃圾,直接几个清理一新收拾了个干干净净。 之后头都没回的进了卧室,准备睡上一觉再说。 …… 第二天一早,林琳选择性的忘记了昨日董岸风酒后说的话,将之前董岸风落在她这里的衣服施了一个清洁咒后放到董岸风手边的沙发上,然后便换了衣服直接去了电台。 她给董岸风留了字条,让他醒来以后不用找她,直接去上班就可以。 在电台做了一期危言耸听的节目后,林琳又在电台的小办公室里吃了助理给她买的早餐,然后才拎包准备去警局上班。 转到去警局的人行路上,林琳竟然又看到了赵咏妮。 看着赵咏妮,林琳慢慢的对赵咏妮露出一抹嗜血的笑容,赵咏妮倒抽一口气,尖叫着蹦跶着跑掉了。 目送赵咏妮离开后,林琳上班的这条路终于没再出现什么让她烦心的事。不过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又在警局门口遇见了董岸风。 头疼,牙疼,感觉心肝脾肺都在闹革命。 乃说说,都是社会人,她咋就犯了经验主义的错呢。 看到董岸风侷促的站在警局门口看着自己的样子,林琳有种深深的无力感。林琳不喜欢这部电视剧里的爱情观,而且还竟总弄一些办公室恋情。 这份工作,真的不能干了。 「苏,」 「停,什么都别说了,我需要安静的呆一会儿。」 这部电视剧的编剧对警务人员及他们的家属有着深深的恶意,林琳总觉得若是在这里找了个剧情人物,说不定随时都会被谋杀,被意外,被霹腿,被出柜。 董岸风见林琳这样冷淡的态度,心下有些不好受。不过他到底不是强求的人,于是对着林琳淡淡的点了点头,让开一条路让林琳进警局。 进了警局,小棠菜在见到林琳的时候,又将林琳叫了出去。 昨天那么对待赵咏妮,小棠菜虽然默认了林琳的话,可她却需要林琳给她一个解释。 「没什么可解释的,我们之间有旧怨,我就是在藉机整她。你想做什么,你随便。我无所谓。」 这一天天的事,还没完了咋的?真以为她稀罕当这什么警察呀? 小棠菜没想到林琳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当下也有些生气。长长的马尾一甩,转身下了天台。 小棠菜气唿唿的走下天台,正巧碰到曾家原。昨天没机会问,今天曾家原就想问问昨天是怎么回事,小棠菜勉强压下心头火,直接将从林琳那里生出来的火气都怼给了曾家原。 「昨天发生的事情你就忘了?记得吃药。」说完就回到办公室,坐在自己的坐位上打起了电脑。 今儿早上在门口被聂宝言怼了一句的曾家原,此时摸了摸自己的短头髮,一脑门子的雾水:「……怎么一个两个都跟吃了炸药似的?」 嘀咕了一句,曾家原便将此事放下,又忙起了旁的事情。 倒是林琳在天台吹了会儿风,后悔自己刚刚不应该跟小棠菜说话那么沖。于是下到餐厅买了小棠菜爱喝的珍珠奶茶回了办公室。 女孩子的友谊就是那样,有些俩个人的小秘密便能走的更亲近。 一杯奶茶喝下来,林琳与小棠菜倒是都消了气。从上司办公室走出来的曾家原啧啧了两声,离组里两个女下属远了些。 都是得罪不起的姑奶奶。 小棠菜与林琳相视一笑,又开始整理之前的案件资料。 可能是真的厌烦了重案组的工作,或者说不喜欢警察的工作,这个案子一忙完,林琳就申请了离职。 当曾家原拿到林琳的离职申请时,非常的惋惜。在一起工作一年多了,他早就看出来林琳并不怎么喜欢警察这份职业,尤其是最近这两个月林琳表现出来对生命的漠视,已经让曾家原感觉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第687页 试图挽留了一下林琳,曾家原便在离职申请上签字了。 林琳拿着曾家原签字的离职申请递交到了人事部门,当拿到人事部门给她的离职日期后,林琳才拿着通知单回到重案组,准备请大家一起去吃个饭。 正好最近没有什么案子,曾家原便同意了大家一起去吃饭。吃饭的时候又叫上了家乔和咏琪。 于是不可避免的又叫上聂医生和董岸风这几个林琳经常接触的人。 大家一起去吃饭,然后去k歌。中途林琳使了些小魔法让曾家原和聂医生提前走了,然后是家乔和咏琪这一对。咏琪有心脏病不能熬夜,也让林琳提前打发回家了。 最后的最后,林琳将小棠菜交给重案组的其他同事,也扶着董岸风回了她家。 不过林琳这人可能就是铁石心肠,这一次又是将董岸风丢到她们家的沙发上,便自顾洗漱睡觉了。 …… 数日后,林琳捧着自己的东西走出警局,心里其实并没有什么留恋,不过面上还是做出一份淡淡的伤感模样。 妈蛋,终于再也不用纠结的看着这些人你爱我,我爱他的戏码了。 离开警局时,是曾家原送的林琳。他将林琳送到家楼下,便开着车去兇案现场了。看着曾家原的背影,林琳非常庆幸她离职的时间。 离职后的林琳,除了每天都电台做广播以外,不是宅在家里就是跟咏琪去看店。 咏琪与家乔终于定下来了,婚礼就定在这一年的年末。 林琳知道等咏琪结婚后,虽然也会来店里看店,但时间上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自由了。 不过她们这个店,本身也是玩票性质的,谁也没当回事就是了。 自从定下来要结婚后,咏琪就开始忙了起来。 将曾家早前买给家乔结婚的房子重新装修,然后是採购家俱,订酒席,拍婚妙照,还有去曾家的祖籍祭祖。 于是忙起来的咏琪根本就顾不上刺绣店这边的事情,林琳便一个人将刺绣店的工作揽了下来。 早上去做广播,然后回刺绣店一边看店,一边绣些东西。之后或是住在刺绣店的楼上或是回家去。反正一个人行程上随意很多。 不过自从离职后,董岸风便时常会出现在林琳跟前。 下班的时候就过来陪着林琳一起看店,或是开车送林琳去超市,然后跟着林琳回家。那副样子就跟男朋友一样殷勤又任劳任怨。 时间长了,两人就算是没有言语倒也生出几许默契。再加上俩人走的近,别人开玩笑时不解释,也不拉开距离的态度倒也身边的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 林琳无所谓,董岸风求之不得,于是就这么稀里煳涂的过着了。一直到董岸风被人误以为是同性恋时,林琳才以董岸风的女朋友自居。 董岸风与曹志锐是一个部门的同事,见此,虽说献上了自己祝福,但终究有些神伤。再加上由于林琳做的手脚和一直顶着苏盈的脸出现在他面前,他也没跟聂医生有什么交集,最后终于在林琳以董岸风的女朋友自居来警局看望董岸风后,请了长假去了澳洲疗心伤。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突然有一天林琳接到了曾家原的电话,说是需要她帮忙。 第336章 接到电话的时候,林琳洽好在店里。看了一眼在店里挑绣品的客人,笑着将人打发走。在得到客人几个白眼后,林琳关上了店门打车去了曾家原电话里说的那家医院。 几年前被抓进去的那个叫邱水添的杀人犯竟然真的好意思要求旁人给他写自传? 脸呢? 她活了那么多世,不说她杀的人,只说她那些各种各样的花样死法都可以写一本自传了,她都谦虚的没动过笔勒,一个小小的人类也好意思这么自吹自擂~ 一路打车到了那家医院,到了外围的时候,林琳便被警方的人拦了下来。 给曾家原打电话,随后小棠菜就过来将她接了进去。 一路上听小棠菜说起了事情的起因经过林琳才知道一些细节。 邱水添得了肝癌,今天早上在狱警带他到医院做检查的时候,突然挟持了一名病人,并且扬言要见林琳与聂宝意。 「……聂宝意已经进去了,现在就等你了。」 林琳点头,脚下不停的跟着小棠菜往里走。 等走到里面警察最多的地方,林琳便知道她们这是到了劫持现场。 从警戒线下面钻进去,林琳洽好听到邱水添请聂宝意给她写自传。林琳嘴角抽了抽,压下了怼人的冲动,正面看向也将视线对上她的邱水添。 看着邱水添警戒又陌生的眼神,林琳直接对他说道,「我是琳达,电台『早七点』的主播。听说你要见我?」 林琳不是爱出风头的人,再加上林琳平时出行极喜欢用魔法幻影移行。也因此正经认识林琳的人就算是电台的工作人员都不太多,更何况是听众了。 不过林琳在主持了那么多年的广播又出过不少音碟后,只要一出声,凡是她的听众都能听出来。 相较于聂宝意的爱情以及天天劝人离婚的广播,林琳每天早上七点的广播,则是更贴近生活,也更积极向上和阳光一些。 监狱里早上放广播的时候,也会放林琳的广播,也因此邱水添也起了些心思。 比如说,他知道林琳的广播有很多的听众,他想要让林琳将她的自传和人生经歷,杀人的方法都用广播播出来。 第688页 「你就是琳达小姐?我,我是邱水添,我是你的忠实听众。」 林琳听了,只淡淡的点头,「谢谢你的喜欢。」 邱水添听到林琳向他道谢,摇头笑得可灿烂,他虽然没有想到林琳是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位小姐,但还是将自己的那件事重重的託付给了林琳。 林琳听完邱水添的请託后,想都没想的拒绝了。 「不可能。邱先生的所作所为,没有一点值得我採纳宣传的地方。为了不让你这种行为教坏其他听众,以及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我不会在我的节目里提到与你有关的任何言语。」 林琳的话铿锵有力,不但将一旁的聂宝意震住了,也将邱水添以及这一圈的警察都震蒙了。 太特么横了,你忘记你是来干啥的吧? 被邱水添抓在手里的那个人质在听到林琳的话时都特么快吓哭了。 听到林琳的拒绝以及话中的指控,邱水添在反应过来后,当下就激动的不行。手里的小刀也不停的抖来抖去。一旁的聂宝意张了张嘴,想要劝林琳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再说话,可是她刚张开嘴,声音还没有发出来呢,就被林琳一个凌厉的眼风吓了回去。 打了个饱嗝,吓得退后了一步,聂宝意虽然有些害怕,但心中却有几分一会儿还得靠她主持大局,稳住邱水添的自信。于是便老实的站在那里,等着自己再次救场的时候。 见到聂宝意不再试图说话了,林琳将一直挎在身上的包取上来随手往后一丢,见小棠菜颇有默契的接下来后,这才一边小步往前走一边拿话刺激着邱水添。 「你以为你是谁?你不过是个罪孽深罪的杀人犯,你有什么资格写自传。你的自传能写什么?写那些无辜的人是如何被你选中,然后残忍杀害的?你凭什么杀人?凭什么决定别人的生死?」 林琳每说一句,就往前移动一步,看到邱水添越来越激动难抑的模样,林琳又继续刺激着他,「你是警察吗?你是上帝吗?你什么都不是。就算是你是判官,那也是你死了以后的事情。人间的事情,自有人间的律法。你做的那些事情,没有一点值得被人称道。杀人手法很厉害,很了不起?你要真的那么厉害,你又是怎么被抓捕归案的?」 「闭嘴,闭嘴,你给我闭嘴。」世上的人就没有哪个喜欢听这么难听的话。于是邱水添终于被林琳刺激的有些头脑发热了。竟然一边冲着林琳大叫,一边还将抵在人质脖子上的刀举起来冲着林琳挥动。 林琳见此,衡量了一下自己与邱水添的位置,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便又小步上前并且继续拿话刺激他,「你知道人字怎么写吗?给你写自传,将你的事迹广播出去,我怕人家会质疑我为人的资格。」 「你这个臭三八,你给我闭~啊……」就在邱水添受不了拽着人质向林琳走了一步的时候,林琳当机立断迅速的上前一只手抓住邱水添握着小刀的手,一只手按住邱水添的肩膀直接将邱水添的胳膊掰断了。 只听咔擦一声,邱水添又『啊』的一声,他手中的刀也落在了地上。 林琳用手背巧妙的将邱水添抓着的那个人质推出两人的身边,然后扭着邱水添另一只完好的胳膊,将邱水添一个转身按倒在地,按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又将他这只胳膊也弄断了。 『咔擦』一声,骨头齐齐断裂的动静瞬间让这个空间变得极为安静。 曾家原/小棠菜等人:…… 聂宝意/聂宝言:…… 警方诸人:…… 现场的各大记者:…… 若说之前还有人觉得这个被起名为冷血屠夫的杀人魔邱水添太嚣张,那么这一刻,他们都有些同情他了。 真没想到那个声音好听,说话也特别动听的琳达小姐这么,这么与众不同。 将邱水添的两只手都弄断后,邱水添疼得在地上打滚,林琳便再没管他。 林琳退后一步,然后转头看向另一头的曾家原他们,「怎么,还需要我帮你们送到监狱去?」话说来的车费还没人给报一下呢。 听到林琳这话,一帮人齐齐的摇头后,这才上前去处置邱水添。 一段时间不见,这妮子更兇残了。 话说,她现在不是天天在房间里绣花的吗?怎么动起手来还是那么快准狠? 聂宝意都惊了,她觉得她以前真是傻大胆,那么多次的挑衅,竟然还没凉,真是走了那啥运了。 站在那里,吓得浑身跟抖筛子似的,聂宝意看着林琳一步一步走到自己面前时,她整个人都手脚发软的动都动不了。 「聂宝意小姐,你不会借着给个杀人犯写自传的事情炒作的,是吧?」 林琳站在聂宝意面前,故意泄露出一身的气势和杀气不说,还悄悄的调动魔法,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带着那种暗黑的血腥特效的气息。 聂宝意这样的小女人,何曾见过这种,当即就吓得除了点头以外,旁的都顾不上了。 「不写,不写。」 抬起手,拍拍聂宝意的肩膀,林琳仍就扯出一抹血腥的笑容,「很好。咱们做人呢,毕竟要讲究一些。为了炒作而炒作,那就跟人渣无异了。」 聂宝意:…… 背对着众人对聂宝意进行了一番恐吓,林琳满意得到的效果,这才收敛一身的气息,朝着出口走去。 第689页 她的包就在小棠菜手上,她从小棠菜手里接过包后,一边背上身上,一边问曾家原是不是没她什么事了,要是没她什么事,她可就离开这个满是福马林的地方了。 小棠菜将林琳的包交给林琳就对林琳笑,然后忙去了。也因此林琳面前就只能一个曾家原闲着呢。 曾家原摸摸鼻子看着林琳摇头笑,人都让你掰成残疾了,想有事都难了。 「晚上去我家吃饭,我妈买了海鲜。」曾家原一边说一边朝林琳挥挥手,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林琳见此点头说了一句知道了,就抬脚出去了。 一出来医院刚刚的那个角落,各报和电视的记者便都蜂拥而至,将林琳围了起来。 「请问您就是早七点的琳达小姐吗?」 「请问邱水添的胳膊真的是你掰断的吗?」 「请问邱水添想要让你在广播里播放他的自传,你为什么没有答应他?」 …… 记者们问什么的都有,一直到听到这句话时林琳才站住脚。 看了一圈围着她的记者,林琳才正色道,「时代发展的太快,每个人背负的压力都不小。在所有人都在为生活努力前进时,还请多传播一些正能量,谢谢。除此之外,我要说的是,公正公平的报导每一件事情,以及不将旁人受到的伤害反覆提起这是我们每一个媒体人的操守和应该坚守的道德底限。」 林琳说完这句话,便从包围圈中挤出来。直接走到马路边打了一辆车便离开了这家医院。 坐在计程车上,林琳从后视镜里看着车后面的那些记者,轻轻的嘆了口气。 邱水添闹出来的事情,稍后就会成为全香港的新鲜新闻,也不知道那些被邱水添杀害的受害人家属看到这些新闻后,会不会再一次陷入悲伤难过中。 啧~,肝癌。 真是便宜他了。 想到聂宝意与邱水添提到的爱情杀人论,林琳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她必须承认论变态,她不及他们太多,太多…… 「喂,你在哪呢?」 林琳接起电话便听到阿风有些焦急的声音,知道他可能知道自己去了案发现场才会这般紧张,林琳连忙安抚他,说自己没事,这会儿正坐计程车准备去曾sir家蹭海鲜大餐吃,叫他下班的时候记得跟着家乔一起走。 「对了,我之前问你的,为什么世人常说龙凤呈祥,你想到答案了吗?」 第337章 自从董岸风知道林琳是因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和颜悦色』又『包容无限』后,董岸风就时常觉得天雷总霹在他头上。 到底是什么让她产生了这种错觉呢?她天天与咏琪在一起,又那么关心咏琪,谁也没觉得她俩有问题呀。难道就因为他有几个同性恋的朋友? 想到今儿早起看着她乖巧温顺的睡在自己怀里,一时兴之所致准备做点亲密的事时,竟然被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一时答不上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怀里的小女人离开自己的怀抱去电台播音。 箭在弦上,却要生生的忍住。是个男人都受不了,可惜他女人的武力值镇压他跟玩似的。 不想受皮肉之苦,又想吃到肉,唯一的办法就是乖乖的去找答案。 一边听着广播,一边上网查资料。 等到在网上查了一通后,董岸风才知道那小女人又在暗示什么了。 龙凤呈祥。 字面的意思就是龙和凤在一起会呈现出吉祥喜庆的结果。意喻婚姻大吉,天造之合一类的婚姻祝福。 但他家的小女人想要的是这个意思吗?肯定不是呀。 于是董岸风又继续查,最终董岸风才明白他家小女人想表达的是什么了。 因无法分辩龙的公母,所以一般用龙角进行分辩。这种分辩法就跟鹿角差不多。搜了所有龙凤呈祥的图片,那龙的龙角都是张牙舞爪的,所以,无论是视觉效果还是人的意识归类,龙都是公龙,代表男人。 而凤呢?凤凰中的凤,其实是雄鸟,而凰才是雌鸟。 知道了这些后,董岸风便明白了林琳在说什么了。 从古至今,人们都在祝福,只有两个公的,呃,是只有两个男人在一起才会吉祥。她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吧? 无奈的摇头轻笑,董岸风将自己查到的东西通过电话说给林琳听。然后还对林琳做了一个友情提示,那就是林琳的好姐妹咏琪正在绣的绣妆就是龙凤呈祥图案的。 因为上次他去店铺的时候,洽巧扫过一眼。 林琳:…… 本来只是一个玩笑话,现在听到董岸风的友情提示,林琳却有一种不能再直视龙凤呈祥的感脚了。 ╮(╯▽╰)╭ 电话并不拢音,在将计程车司机囧了一把后,林琳与董岸风才约好了在曾家见面这才挂了电话。 一路坐计程车去了曾家,在曾家看见了咏琪正在那里收拾今天逛街买的东西。与曾爸爸打了声招唿,便坐下来与曾太太一起讨论着她和咏琪买的那些结婚用品。 三人说了一通话,又让咏琪试了两套衣服,便一起到厨房做饭了。 咏琪会吃,却不会做什么饭,林琳会吃也会做,于是林琳与曾太太一起做饭,咏琪打下手,三个女人一边做饭一边说起了之前邱水添越狱的事。 「夭寿哦,杀了那么多人,他怎么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杀人偿命,这种人怎么没有判死罪呢。」 第690页 听到杀人偿命这话,林琳与咏琪都不自觉的想到了咏琪的继父何兆昌。 虽然人不是她们杀的,但却是她们埋的尸,想到这一点,林琳倒还没觉得什么,就是咏琪又想起了往事。 下个月就到了律师说的七年之期了。其实在林琳看来,咏琪若是看重那些钱财,直接将她继母杀人的事情捅出来,那么按照现在的继承法,咏琪就是何兆昌唯一的继承人,而不是第三等继承人的身份了。 林琳也知道咏琪更在乎什么,所以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情。她只希望那件事情随着何兆昌的死,永远的尘封下去。 想到这里,林琳又觉得以程洁蓉的人品,说不定将来有了什么困难的时候,会拿此事来要挟咏琪。眼睛闪了闪,林琳决定等到那天办理遗产继承的时候一定要陪着咏琪一道去。 这娃儿这辈子已经够苦了,可不能再让她已经走入正轨的生活再出现什么波折了。 她也不要程洁蓉的命,她也就只是将程洁蓉的记忆进行一下整理。 比如说何兆昌干的那件畜生不如的事情,程洁蓉就不需要记得。 再比如说林琳与咏琪处理尸体这件事情,程洁蓉也不需要记得。 不但如此,林琳还会为程洁蓉创造一条新的记忆,那就是程洁蓉杀完人后,将尸体抛到了大海里的记忆。 将所有对咏琪不利的事情都从程洁蓉的脑海中删掉,就像当年她查看咏琪的男朋友张伟民的记忆一样。 她既然决定护着她,就不能再让她受一丝丝的伤害。 就在林琳一边想着这些事,一边手上不停嘴上还应付曾太太的时候,咏琪因为切洋葱最后将自己弄得泪流满面。 林琳见她一边不停的流眼泪,还一边不忘记将曾太太做的滷味往自己嘴里放时,一时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就连一旁的曾太太也被这个准儿媳妇的弄得好笑又好气。 虽然自己做的东西被儿媳妇喜欢是好事,可这会儿不是应该先去洗洗手,再洗洗脸的吗? 笑着摇头拿了一个小碟子,将咏琪爱吃的滷味一样一点装在小盘子里,然后打发咏琪端出去吃,省得看她哭红的眼睛,让她们心疼。 咏琪也听话,端着盘子就乖乖的回到客厅,跟未来公公分着吃了。 俩人你一块我一块,一边吃还一边说着悄悄话的样子,看得曾太太又是一阵摇头嘆气。 咏琪被林琳照顾得很好,这一点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曾太太的性格很好,但是做为婆婆,又做为长辈,她总会不自觉的想要干涉一下儿子和儿媳的生活。因为理念和代沟的问题,时间一长一定会造成一些摩擦。 但咏琪的性格却正好与曾太太互补,与性子温吞胆小的老好人家乔也是相辅相成。时间一长,曾太太对咏琪就像是自己又生了一个闺女一般的操心了。 咏琪自小缺爱,时而成熟,时而天真,旁人多给一点点关怀便会全心的回报旁人。曾太太释放了善意,咏琪便全心靠近了。看着她们不似母女,却感情类似母女的相处,林琳是再不用操心这对婆媳的关系处不好了。 一时警局那边下了班,曾家原因为要查线索不回来吃了,而家乔则是坐着董岸风的车一道回来了。 因为今天晚上吃的是海鲜大餐,曾太太只给曾家原留了一些可以过夜的,其他的便都端上桌几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家乔突然想起今天在休息室看到的一段视频,笑着将林琳今天对邱水添说话特横的事学给了众人听。 曾爸爸笑呵呵的没说话,曾太太却直说过瘾解气,就应该这么问问那么傢伙。你得了肝癌,就可以要风要雨? 那些死了家人的受害者家属呢?下次人家也在公众场所威胁个人,条件就是让警方将你这个杀人兇手交给他们千刀万剐,你说应不应该同意一下? 「那个聂宝意要是真的给这种人写自传,那她的书以后都不会有多少人买了。」其实都不用她写,这种事情她只要表现出来犹豫写不写和思考写不写的样子,怕是不少人都不会再喜欢她了。而且对于聂宝意只要做广播就劝人离婚这事,曾太太早就看不惯她了。 顿了顿,曾太太又继续说道,「还有你瞧瞧她都写了啥,动不动就爱得死去活来的,这就跟台湾的那个什么瑶差不多。一副真爱无罪的腔调,教导小孩子嘞。」 曾太太这个年纪的人,是最不喜欢这一类爱情的。尤其是这些里那些儿子都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可以对着亲爹娘咆哮和做尽不孝事。 「还有现在的小姑娘,看了几本这种三观不正的爱情,就觉得男孩子必须要这样那样才是爱她们的表现。前儿我在小区的活动室门口还听一个老姐妹说她儿子的女朋友总是问我和你妈掉水里了你先救谁这种话。你说说,我们怎么就没事天天要往水里跳了?」 林琳几人听了,都有些引俊不禁。不过林琳促狭着呢,她将口里的虾肉咽下去,就抬头问咏琪,要是咏琪和曾太太都掉水里了,她希望家乔先救谁。 咏琪看了一眼家乔,摇摇头,「家乔不会游泳,他要是不下水,我只要救了伯母就可以上岸了。他要是跳下来了,我还得救他。」 家乔听到这话,脸一下子就红了。其他人则是因为咏琪的话哈哈大笑。 「我明天就去学。」 第691页 林琳听到这句话时,突然想到了小棠菜的那个死因,当即吓出了一身冷汗。 香港那么大,想要找到那个律师的哥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林琳却觉得可以通过查看杨志伦的记忆先找到那个律师,然后再去找这个人…… 不过最关键的问题是,小棠菜必须学会游泳以及再系统的学习一套防身术和擒拿术,不则做警察那么危险,就算是过了这个坎也会有下个坎等着她。 说说笑笑的吃了饭,林琳和咏琪又帮着曾太太收拾了碗筷和厨房。最后一行人刚端起曾太太饭前煮的甜汤的时候,董岸风和家乔的电话却是同时响了起来。 俩人是法证科的同事,他俩电话同步的时候,一般都是警局接线员打过来。就在林琳小声与咏琪说这俩人又要忙的时候,俩人也正好挂了电话齐齐朝林琳和咏琪看过来。 咏琪笑得极可爱的朝着两人挥挥手,像只日本的招财猫,娇憨逗趣,「你们有事就去忙吧,甜汤交给我,我会负责将它们全部吃掉的。」 家乔:…… 董岸风:…… 咱们之间就只剩下甜汤了吗? 家乔抿了抿嘴,董岸风也是摇头一笑,最后叮嘱咏琪送林琳回家,他就开着车带着家乔赶赴命案现场了。 深夜的陋巷里,家乔和董岸风围着死者寻找线索的时候,借着巷子里警方带来的明亮手灯,董岸风突然发现这个死者竟然是以前见过的人。于是一边回想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死者,一边准备靠近死者想要看得更仔细一些。 只是突然间死者睁开了双眼,目光冰冷阴森的看着他…… 第338章 对于华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但现在这种情况,却是多少顿饭都解决不了的啦。 董岸风看着那双突然睁开的眼睛,吓得『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而随着董岸风的『落坐』,其他人也都看到了这边的异常,剎时惊唿声叠起,然后便全都聚到了跟前。 家乔胆子最小,此时他手里的小镊子还夹着疑似死者的身份证。手抖的都快出现残影了,但镊子上的身份证竟然还没有脱落,让人看了无端的有些想笑。 不过此时却没人注意到他就是了。 「看来这里是不需要我们了?」聂医生带着助理从一旁挤过来,然后看着睁开眼睛慢慢坐起来的前死者问曾家原。 曾家原此时也有些个懵逼。 人怎么就没死呢? 发现尸体的证人是一波,接到报案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员是一波,还有他接到通知带着重案组成员赶到时又是一波人。 整整三波人,都证实过的面前的人已经死亡。怎么就……活了过来? 难道是走茬气了? 想不明白的曾家原听到聂医生的揶揄也只是摸了摸鼻子,抬脚上前准备询问一下当事人为什么会趴在这里。还有当事人身上的刀伤也应该进行救治。 『卓崇杰』皱着眉头坐起来,满眼的阴森,一脸的阴霾,看得人无端的心里犯憷。 抬头打量了一圈四周,又伸出手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便诡异的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儿,『卓崇杰』才低头看着身体上的伤口,慢半拍的伸手按住那里,微微刺痛的感觉让『卓崇杰』很是享受。 「你是『卓崇杰』吧?」曾家原伸手从弟弟抖成糠似的小镊子处将身份证拿在手里,低头看了一眼身份证,然后便对着坐在地上的『卓崇杰』问道。 『卓崇杰』歪了歪头,看着曾家原好半晌,在曾家原以为他没听见自己的问话准备再问一遍的时候,才看见面前的人愣愣的点头。 曾家原见此,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荒缪。压下渐起的疑惑,曾家原继续问面前的人,「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还有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不需要你们管。」『卓崇杰』沉默半晌,就在曾家原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用着不附和他年纪的沙哑声音说道。 曾家原:…… 因为当事人的不配合,哪怕曾家原觉得这事特别的蹊跷,但仍是『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收工了。 聂医生这人外冷内热,还是个极心软的性子。虽然对于『卓崇杰』的不配合有些微言,不过还是上前询问了『卓崇杰』是否需要叫救护车以及她可以帮忙包扎。 『卓崇杰』的眼神落在聂医生身上,就着警察收队后有些暗淡的灯光,『卓崇杰』的视线在聂医生姣好的容貌以及纤细的身材上来回的打转,眼睛里面的淫邪之气让聂医生的脸越发的冰冷。 而一旁早就离尸体,呃不,是离当事人远远的董岸风却发现了怪异。 这人……不是同性恋吗? 董岸风有许多朋友都是同性恋,所以也认识不少那个圈子里的人。 最重要的是那家圈里非常有名的同性恋酒吧就是他和他的几个朋友合伙开的。当然了,他只投入了一点点资金,并不负责经营,只每年得些分红。 也是因为有了这些分红,他才有钱买房买车以及攒下些积蓄筹备结婚的事情。 他知道家里的小女人并不在乎他有没有钱,但他做为一个男人,总是想要给自己的女人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 直到现在董岸风都非常庆幸,他当初因为一念之差将身上的积蓄拿出大半去做了这一项投资。若不然身上的钱留不住不说,也不可能攒下一份小家底。 第692页 聂医生再好的脾气也不可能给一个眼神对着她不正经的男人包扎伤口,于是拎着工具箱便开车走了。 她是法医,她的工作是解剖尸体而不是救治活人。 警方的人也一再确认了『卓崇杰』不需要任何帮助后,也都走得干干净净。 曾家原的车送去维修了,董岸风就开着车先送他回家。然后再带着家乔回林琳和咏琪住的那里去。 在送曾家原回家的路上,家乔说起了今天这个班加的忒出人意料时,董岸风也将自己对『卓崇杰』的记忆说给了曾家俩兄弟听。 「你是说这个『卓崇杰』是个同性恋?那他刚刚怎么还,」那么打量聂医生呢。 曾家乔也看出来『卓崇杰』那不太正经的眼神,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会不会又是一个误会?就像当初苏盈误会你是同性恋呀。」 听到家乔的话,董岸风满脸的无奈,然后摇头,「不一样,那人是真的同性恋。他还有个同性情人……俩人经常泡酒吧。」 上车后一直不说话的曾家原闻言点了点头,语气有些不好的说道,「也许这人是双性恋。」 董岸风听了,也觉得这个猜测说不定就是真相,便不再说什么。到是家乔听了觉得不太好。 他总觉得异性恋也好,同性恋也罢,这些他都可以接受。但唯有这个双性恋让他觉得怪怪的,有些接受不能。 「双性恋的人是不是那种一边结婚生子,一边还在外面找个同性恋的情人?」 董岸风点头,「这种事情双性恋的人到是干得多一些。不过也有些同性恋的人受不了社会歧视和家庭压力,选择装成正常人与女人结婚的。」 董岸风其实心里特别厌恶这种人,并且十分同情做了同妻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也带出了几分情绪。 曾家俩兄弟都算是有担当的人,听到还有这种情况,当即也噁心的不行。 这不是煳弄人呢嘛。 拿个女人当挡箭牌,恶不噁心。 这个时间的香港,马路上已经没有多少车了,董岸风没花多少时间就将曾家原送回了家,然后又发动车子载着家乔回家去了。 曾家原看着自己弟弟赖在车上不下来的样子,好笑的摇摇头,心底又升起了浓浓的羡慕。摸了摸钱包才将某些情绪压了下去。 一顿饭就花那么多钱,养不起呀~ …… 林琳是一个非常注重安全和隐私的人,但同样的她这人也特别的有圈地盘的下意识举动。 因为林琳她们所居的这个楼层就只有两户,房子还都是她和咏琪自己的。在咏琪准备结婚以前,林琳就去找过物业的总经理,花了些手段让她同意对电梯和楼梯进行改造。 本来是不想改动的,但咏琪小声跟林琳说她婚后也会大半时间住在这边。 林琳将电梯到她们这一楼层的按键做了魔法改造处理。凡是想要到她们这个楼层的人,都必须用专门的磁卡在电梯按键下面扫一下。然后电梯才会在她们这个楼层停下来。 就连楼梯那里通往她们住的这个楼层的门林琳也做了处理。出去不需要划卡,但进去却是一定要划上电梯的那张卡的。 林琳做了十张卡,她与咏琪,还有家乔董岸风一人一张。剩下的送给了曾家三张,然后留了两张备用卡就放在林琳家的鞋柜抽屉里。 准备将来有了孩子用。 一时董岸风将车停在林琳房子名下的停车位后,便带着家乔坐着电梯上楼了。 俩人上楼的时候扫了一眼咏琪的车,笑着说俩人应该会给他们打包甜汤。 曾太太的甜汤做得非常的好喝,外面买的都没她做的好吃,也因此非常的受人欢迎。 下了电梯,看着装得非常温馨的走廊,俩人听着咏琪与林琳的说笑着,顺着敞开的房门一道去了林琳家。 自从电梯做了特殊处理后,林琳与咏琪都不怎么关房门了,有的时候出门时连锁门都会忘记了。 咏琪相信林琳的本事,她说安全那就是安全的。而林琳则是对着电梯以及楼梯都施了不少防护魔法,也因此对于安全方面的事情很有把握。 走廓里装得很温馨,走廓一旁还做了一个宠物区。林琳准备在那里养上两只狗,没事的时候牵着去不远处的校园里遛遛弯,或是陪她一起看店。狗已经挑好了,现在就等着满月后就可以抱回来了。 想要出去玩的时候,就送到曾家去寄养。反正曾家父母也都是非常喜欢宠物的人。 若是大家都出去玩,她也可以寄养在宠物店或是自己的空间里。 自从佛珠多了起来,林琳的好多东西都放在了佛珠的空间里。她自己的那个空间小屋则是放了一顶魔法帐篷。 魔法这种东西就是特别的神奇,在角落里放一顶小小的帐篷,里面的空间竟然还是那种带室内花园的别墅级别的。 相当的神奇。 林琳感慨了一番魔法的各种好处后,便又回神陪着咏琪一边看搞笑综艺,一边扒着小龙虾吃。 电梯门一打开,带来的气流以及电梯轻到不能再轻的开门声便让林琳知道有人来了。 扫了一眼电视上方挂着的钟表,林琳不用想都知道来的人是谁。 果然就在她将扒好皮的麻小放进嘴里时,董岸风与家乔一前一右走了进来。 第693页 咏琪真的给这俩人带回来了甜汤,等到这俩人换了身衣服重新坐到沙发上的时候,咏琪也将甜汤到进了碗里端给俩人吃。 因为这两人的工作性质,所以林琳与咏琪几乎从来不问这俩人工作上的事情以及加班时的情况。 毕竟用得着他们俩加班的事,都跟人命脱不了太大的关系。 ╮(╯▽╰)╭ 往常俩人也不怎么会说工作上的事情,但可能是今天的事情太过于诡异,于是家乔喝完一碗甜汤,便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个大概。 咏琪听得惊唿连连,林琳则是皱眉不语。 死去的人再活回来? 这个时空的鬼怪不少,但是林琳却几乎很少在命案现场看到死者的魂魄。但这并不排除某些事情就不存在。 林琳虽然知道很多事情都不能太依靠剧情,只是以她的经验来判断,这个『卓崇杰』,怕不是个原装货了。 第339章 这个卓崇杰的确不是原装货。 至于内里是谁,此时脑洞未开的众人还并未因为这人跑到何家半山腰上的别墅偷宿而联想到什么。 不在其位,不谋其事。 林琳哪怕已经可以确定有人借尸还魂了,也没觉得她有义务拨乱反正。 毕竟传统意义来说,她自己不也是借尸还魂大军中的一例吗。 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柔弱的香港市民。她还需要警方保护,维护世界和平呢。 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于弱女子来说,好恐怖的哦~ 于是林琳心安理得的吃着法证科中级化验师剥的小龙虾,一边吃还一边眼馋不能吃的咏琪。 是夜,看完综艺节目,咏琪便和家乔回了隔壁,而林琳则留下董岸风继续讨论龙凤呈祥的终极奥秘。 甭管这一夜谁是攻,谁是受。反正第二天只有林琳一个人腰酸就是了。 第二日,林琳早起了半个时辰,然后坐计程车去了电台。果然在电台门口坐了不少人,有送礼物,有拉条幅说她暴力的,当然更多的是那些想要採访她的记者们。 林琳一早就想到了今天早上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因为知道自己现在特别的受人关注,所以林琳才放弃了用魔法进入电台的打算。 平时没人注意的时候还好,现在被那么多双眼睛和心思包围着,真心容易穿帮。 为了给自己省些事,林琳便决定最近上班都叫计程车。 至于让董岸风送她来电台的事,林琳并没有考虑。 一来董岸风上班时间是九点,八点起床收拾,下楼开车去警局都来得及。早饭不在家里吃,到了警局吃也是一样的。 而林琳则是六点就要起床,然后简单的收拾一下,才会去电台。以前没跟董岸风同住的时候,林琳会六点半起床,现在跟他住在一起,林琳就是六点起床,然后离开家到楼梯里去幻影移行。之后到了电台会先回空间小屋补上半个小时的觉,然后才开始工作。 现在林琳坐车来电台,也不过是将补的那半个小时的觉放在了乘车上了。 一下计程车,林琳就被眼尖的记者围住了。 「琳达小姐,邱水添要控告你恶意伤人,请问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用眼睛看。」 「琳达小姐,听说你以前就是作警察的,那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是对警务署有什么不满吗?」 「没有不满。」 「那你为什么辞职?」 「无法兼顾。」林琳停下往电台大楼走的脚步,转身朝着问话的记者说道,「我当时是在重案组工作,那个警种的警务工作天天加班,时时待命,还有各种非正常死亡的尸体。电台这里是每天都要按时主播,虽然每天只有一个小时的播放量,但我却需要用好几个小时来做准备和寻找素材。一份是我从中学毕业就在做的工作,一份是只做了一年的新工作,所以经过深思熟虑,我辞掉了警察的工作,专心的做这份电台工作。」 林琳一大段套词说完,又抬脚继续往前走。 「琳达小姐,对于邱水添的指控,你有什么想要对他说的吗?」 「我不后悔,我只是很遗憾。没能在他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及时掰断他的胳膊,阻止悲剧的发生。」顿了顿,林琳嘆了口气,「我不大度,我不善良,我没办法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替那些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家人说一句原谅。我希望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此,也请各位记者朋友们不要在报导此事,以免反覆提起再给受家者家属增添伤害。」 说完这句话,林琳看了一眼手錶,发现离七点还有不到十分钟了,于是再也没停下直接走进了电台大楼。 看到电梯口已经挤了不少人了,林琳眉头轻跳了一下,便朝着一旁的楼梯走去。 电梯正常运行时,一个楼层需要三秒钟才能到达,如果加上开门和关门的时间那就差不多是一分钟左右。但林琳爬楼梯的速度却是可以省略开关电梯门的时间。而且在楼梯人少的时候,她还可以使用轻功往上跃,速度又会快上一些。 于是就在工作人员以为林琳赶不上及时主播的时候,林琳在6:58分的时候推开了播音室的门,然后几步走到桌前,手掌撑在桌面上一个迴旋直接转到了桌子里面,带上耳麦,坐到椅子上,林琳一气合成。 那帅气的动作看得播音室外的工作人员都是眼睛闪闪发亮。 第694页 「……我是主持人琳达,欢迎大家收听『早七点』……」 随着一段gg音乐的渐小,林琳清脆悦耳的声音也从扩音器中传了出来。亦如之前每一天,带着淡淡的岁月静好。 被林琳强制压着不许送她去电台的董岸风,仍然在七点钟的时候打开了床头的收音机,躺在满是林琳气味的大床上听着林琳伪装过的温柔。 就那么静静的躺在床上,听着林琳东西南北的胡扯,董岸风脸上的笑容和温暖一直没有停下来。 翻身滚到林琳的枕头上,董岸风开始幻想着他要怎么样求婚,才会让林琳下嫁。 相较于董岸风每天都要听的习惯,家乔这个从在家时被迫跟着老妈听,到后来被迫跟着女朋友听,都已经听出了习惯。 女朋友听完,还会继续睡。而他则是要起床跟着董岸风一起上班去。 …… 林琳这边态度决绝,没有一丝拖泥带水。另一位当事人聂宝意,到是想要借着此事多做一些时间的炒作,然而昨天她就被林琳的狠厉和恐吓吓住到了,哪怕过了一夜,林琳对她的影响淡下来时,她也不敢出尔反尔。 于是在给冷水屠夫邱水添写自传,做广播的这件事情上,林琳与聂宝意的态度并没有引起群众的反感。 不过聂宝意还好一些,林琳那边却多了不少说林琳暴力的声音。不过林琳是谁,她会在意这种事情? 别开玩笑了。 又过了两天,富商冯望山打电话到电台,他想要邀请林琳和聂宝意一起去他的家里吃个便饭。 林琳想到这位富商的第二任妻子死的那叫一个『传奇』,笑着摇头回绝了。 不过冯望山倒也没有因此生气,毕竟林琳对外一直是个非常低调的主持人。 有别于林琳的低调,聂宝意却是个极高调的性子。她在收到冯望山的邀请后,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一点林琳都特别的佩服她。 做个低调的美女子不好吗? 周二上午,林琳做完广播便去了刺绣店,在那里一边绣小件的堂幅,一边找了部电视剧用手机播放。 当然,无论是电视剧还是手机都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不过她自己在店里,给自己找些方便也不是什么大事。 等到有人进来,门上挂着的提醒铃铛一响,林琳直接就可以将手机和连接手机的移动硬碟收到空间里去,保证谁都发现不了。 就在林琳重新起针配线的时候,门上的铃铛响了。林琳挥了一下手,迅速将手机和移动硬碟收到了空间里,然后又自然无比的继续配线。 刺绣店的一楼,最前面的位置都是摆放货品的地方,中间放了一张圆桌,是给那些客人挑绣样的时候坐的。而林琳与咏琪的绣器都是在一楼比较靠后的位置。 铃铛响过,便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林琳听出来是咏琪,便也没有站起来,继续坐在那里将配好的线穿到针眼里。 「盈盈,我,我,他,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林琳听到咏琪惊慌失措的声音,这才抬起头来。等看到咏琪整张脸都惨白惨白的时候,心下大惊,连忙站起来走到咏琪身边举着她的手腕,从手腕的空心镯子里拿了两颗药飞快的送到咏琪嘴里,然后又回身去拿咏琪的水杯,倒了些暖壶里的温水递到咏琪手里,让她喝下。 咏琪两只手握着水瓶,可水瓶里的水仍有不少被她摇晃出来。 看着咏琪抖得不成样子的双手,林琳双手握住咏琪的手,轻缓又坚定的将水杯送到咏琪嘴边,让她将水喝下去。 半晌,咏琪吃了药又喝了水,加上可能是见到了自己的主心骨,这会儿子倒没刚刚林琳见到她时的慌乱。 「我不是说过了吗,出了任何事,我都在你前面顶着呢,你怕什么。」 咏琪闻言,咽了咽口水,然后拉着林琳手到屋子中间的那个小圆桌旁坐下来,一边看了一眼门外,见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进店,咏琪才小声的将她这两天接到奇怪电话的事跟林琳说了。 「你是说你从两天前就接到陌生的恐吓电话,然后又在今天早上在信箱里收到了一个包裹。那包裹里装的是那小时候被那人撕碎的内衣?」 咏琪点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前天和昨天都有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我当时只以为是谁的恶作剧,也没有放在心上。可今天早上,早上的时候,我在一楼收到一个包裹,我,我,盈盈,我害怕。」 林琳站起身,走到咏琪身旁,让咏琪靠在她身上,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对咏琪说道,「那个人不可能活过来,除非是……」林琳顿了一下,瞬间便想到之前董岸风和家乔说的那件怪异的事。 心里有种不太肯定的猜测,但她并不想吓坏咏琪,于是出言哄道,「当年我们将人埋好后,我回去越想越担心,第二天便又去了我们埋人的那个地方。我带了汽油和磨粉机去的。我可以保证他死的不能再死了。」 听到汽油的时候,咏琪还没有反应。可听到磨粉机,咏琪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不过到也将那人可能死而復生的事情放下了。 都被挫骨扬灰了,又怎么可能活过来。 「那,那会是谁呢?」知道她曾经被继父啃了这件事情的人,好像就只剩下……「你说会不会是程洁蓉?」 第695页 看一眼咏琪还是没有血色的脸,想到那件事情对咏琪的心脏所带来的负担,林琳垂下眼,轻声对咏琪说道,「你将那些陈年旧事都忘记,其他的事情,我会办得妥妥贴贴的。」 别管是人是鬼,她都会将这人打得魂飞魄散。 第340章 林琳这话说得轻飘飘的,但咏琪却是相信林琳说的每一句话的。或者说,她是依赖着林琳才会如此。 咏琪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唿吸,想要对林琳笑一笑。只是刚刚的惊吓已经对她的心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此时别说笑一笑了,就是勉强支撑一下精神都难。 林琳见此,极是心疼。 她用心调养了好几年的身子,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问了一遍咏琪今天早上收到的包裹放哪了,她需要看一眼。咏琪说在车上,又将车钥匙递给林琳,林琳接过车钥匙,然后劝着咏琪到楼上她的房间睡一会儿,她保证等她睡醒的时候,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真的?」咏琪可怜兮兮的看着林琳问道。 林琳点头,「真的。」 咏琪终于笑了出来,不过笑容却极浅,「盈盈,你,你别为了我去冒险,也别去做什么犯法的事。若是,若是那东西真的是程洁蓉寄给我的,她也许是想要让我放弃继承权。」咏琪抿了抿唇,「反正我也不稀罕,她想要便都给她吧。」 林琳点头,「你放心吧,我好歹也是当过警察的人,不会知法犯法的。」法律面前是要讲究证据的。说她犯法,得有证据。没有证据,就别怪她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了。 听到林琳的保证,咏琪放心的站起身,抱了抱林琳,便乖巧的上楼休息去了。而林琳则是看着咏琪的身影消息在楼梯处后,这才拿起自己放在一旁的手包,又喝了口水,便大步朝着店门走去。 刺绣店有前后门。林琳将前门从外面锁上,咏琪要是想要出去,还可以走后门。 拿着车钥匙和手包,林琳在她们家的车位处找到了咏琪的车。开车门坐进车里,林琳在副驾驶座看到了那个打开的包裹。 抬起头扫视了一圈车外,林琳直接对着这车的车窗施了个小魔法。 里面能看得清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清里面。这种魔法看起来就像是汽车的玻璃贴了那种全黑的膜一般,一些高档车都会贴,并不算太稀奇。 等到魔法施完,林琳又举起魔杖对着副驾驶座上的那个包裹施了一个魔法。然后林琳便从那个包裹上方看到了都有谁碰过这里面的东西和包裹的投影。 咏琪,门卫大叔,还有个带着帽子的瘦矮男人以及……程洁蓉。 果然有她。 林琳收起魔杖,然后微微眯着双眼靠坐在驾驶座上。 还有半个多月就可以拿到遗产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果那个卓崇杰真是何兆昌,那么何兆昌必是要找程洁蓉报仇的。 然后何兆昌找到程洁蓉后,又从程洁蓉那里问到咏琪的电话和地址? 可若是她想错了呢。 何兆昌跟本就没有借尸还魂,这一切都是程洁蓉想要独占遗产的设计呢。 林琳大致的推算了一下这件事情的过程,知道无论哪个剧本都离不开程洁蓉。于是林琳便准备先找到程洁蓉,然后再看看程洁蓉那个合伙究竟是谁。若那人就是何兆昌,就可以省下不少事。 若不是,可能就要多费些手脚。因为她必须要找到何兆昌的灵魂,要么送他投胎,要么打得他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想好了下一步要怎么走,林琳直接发动车子。按着以前就有的资料找到了程洁蓉的住处。 到了程洁蓉的住处,林琳停好车,便准备下车,却突然发现程洁蓉住处外面有个极其鬼祟的身影在那里晃荡。 于是林琳便坐在车里并没有动,想要看看这又是哪路人马。 坐在车里的时间有些长,林琳便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把干果吃了起来。在剥干果皮的时候,突然有果仁掉到了车里。林琳见此,只得弯腰去捡起来好丢到车里的垃圾桶里。 哪成想弯腰起捡果仁的时候,竟然在车坐底下发现了一封信。 咏琪的车会定期送去保养,这封信卡在座套下面,怕是除了以她这个角度去看,一般人都发现不了呢。 拿出来信,发现上面写有她的名字,林琳也不多想,将信打开。 上面竟然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给她的一封通知函。信上的内容竟然是通知她,她是咏琪遗产的继承人的事。 咏琪竟然立了遗嘱? 看了一眼遗嘱所立的日期,林琳不由的开始回想那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咏琪那么早的立下遗嘱。 遗嘱上写的很清楚,无论咏琪以后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小孩。林琳都是她所有财产七成的遗产继承人。 如果她没有结婚,或是结婚后没有孩子,剩下的三成遗产将捐给香港红十字协会。如果她结婚了,那么这三成的遗产将留给她的孩子。 至于她的丈夫,咏琪在遗嘱里并没有提及。想来在她看来,她的丈夫应该不需要她的遗产。 看到这份通知函,林琳便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收到了。 这必是咏琪拦下了这封信,原因就是不想让自己提前知道这些事情。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不知道咏琪是以何种心情立下这份遗嘱的。但林琳看到这么一份遗嘱却是感动极了。 第696页 真没白疼她。 将信装进信封收进空间,林琳感动过后又继续吃干果。等到她发现那个一直鬼鬼祟祟的人终于走进程洁蓉的大宅时,林琳微微一笑,便开着车走了。一直走到一个监控头下面,林琳才将车停下来。然后从车里走出来,伸了伸懒腰后,又坐起了车里。 给修车公司打了个电话,说是自己的车出现了问题。听说修车公司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这里,林琳轻声应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电话一挂,林琳便幻影移行去了程洁蓉的宅子。 到了程洁蓉的宅子,林琳便发现了一件极有意思的事。原来那个她在投影里看到的男人真的是何兆昌。而且那个鬼鬼崇崇的男人竟然还是个变性人。回想了一下剧情,林琳便明白谁是谁了。 她回来的时间正好,洽好是洪天飞破了防盗门走进来的时候。 此时程洁蓉一身的青紫红肿,脸上也都被打成了猪头样,这明显是何兆昌干的。而何兆昌也没好到哪里去,那张卓崇杰的年轻俊俏的脸被人挠成了五线谱,身上的衣服也都有撕破的痕迹。 不过现在俩人都软棉棉的倒在地上,一脸惊恐的看着拿着刀走进来了洪天飞。 林琳见此,便知道洪天飞这是过来杀人灭口来的。于是悄悄的走到角落,然后拿出录像机录了起来。 整座宅子的佣人都在前几天何兆昌普一出现的时候就被程洁蓉打发走了,现在屋子里就只有程洁蓉,『卓崇杰』版的何兆昌以及女版的洪天飞。 洪天飞说之前就在这个宅子里下了药,他在外面流连那么久就是在等药效发作。 听到这话的时候,林琳非常好奇他是怎么下的药,可惜洪天飞好像并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愿。 「你到底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顶着卓崇杰身体的何兆昌声音颤抖的问着走进来的人。 洪天飞听到这句问话,直接笑着喊道,「我就是被你抢了一生至爱的洪天飞。」 啥?啥玩意? 「你谁?」何兆昌一脸懵逼,看着已经走到他跟前的洪天飞整个人都觉得莫名其妙。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飞快的转过头喝骂程洁蓉,「是不是你这个贱人,在外面惹出来的风流债。」 程洁蓉听了这话,一边摇头一边打量面前的洪天飞,她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何兆昌与程洁蓉不知道,俩人的一问一答早就激怒了没有什么耐性的洪天飞。洪天飞一个健步就来到俩人面前,直接在何兆昌的腹步来了一刀。 「上一次,我明明就扎得这里。我明明看见你咽了气。」一边将刀往里扎,一边还喃喃自语,听得人头皮发麻。 然后听到这句话,何兆晶也算是明白怎么回事了。 「你真的……呃……嗯。」何兆昌忍着剧痛想要说话,可惜这一次洪天飞吸取了教训,又连连给了何兆昌好几刀,直接将何兆昌扎死了,这才提刀站起来。 程洁蓉都吓呆了,看着一个陌生的,大胸脯的男人在自己面前杀人,已经够让人惊憷的了。现在又看到这个男人提刀走向自己。程洁蓉吓得就要尖叫,可尖叫声刚发出来,洪天飞就扑了过来,准备一起解决了这个看到他正脸的女人。 然后变故就发生在这一瞬间。躲在角落里的林琳终于挥动了她的魔杖。 一个暂停的咒语,仿佛连时间都静止了。 在犹如按了暂停键的屋子里,林琳先是将之前打开的录像机关上。然后一边朝着躺尸的何兆昌那里走,一边手上打着法印,将何兆昌的灵魂从卓崇杰的身体里逼出来。 之后在一道颜色都已经发灰发黑的魂魄出现后,林琳看着这道魂魄冷冷一笑,直接丢出一颗幸运星,装进了星星里,最后投到了空间最深的角落里。 做完这一切,林琳才走向程洁蓉。在她的大脑深处施了一个咒语。她想要看看将咏琪的现状告诉何兆昌,又让咏琪受到威胁和惊吓的事情跟她的关系有多大。 她是主动说出咏琪的消息,还是被动说出来的,这关系着林琳要不要做一回见义勇为的好人。 然而人性总是那么自私,当看完程洁蓉的记忆后,林琳直接抽出了程洁蓉的魂魄,同样用幸运星装起来,放进空间里,之后一个幻影移行便离开了这个地方。 至于一会儿那个暂停咒失了效用会怎么样,林琳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幻影移行回到之前车里,林琳看着堪堪过去的时间,又给修车公司打了个电话,说车可以正常发动起来,不需要人过来了。因为那家公司是咏琪经常修车的地方,所以哪怕是出动的救援车,也不计算在修车费里。 挂了电话,林琳便发动车子回了小店。一来一回不过两个小时,咏琪还在睡着,而在香港的一处豪宅里却多了两具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 【鑑证实录1—孤儿院连环杀人案】赵咏妮、朱秀萍及霍少媚先后遭人杀害,经调查发现三名死者与几年前的另一名因意外而身亡的苏盈(陈琪)都曾寄居在西贡孤儿院,不久医学界博士李保罗亦意外身亡,兇手为法证部人员曹志锐,原来赵咏妮、朱秀萍、霍少媚和苏盈四人为好友,但苏盈为人内向故时常受到其她三人欺负,苏盈背着三人与曹志锐交,却无意被三人撞破,在追问过程中被霍少媚误推入楼下摔死,三人谎称苏盈的死为意外失足,而这一切皆被曹志看在眼里,遂为心爱之人报仇 第697页 . 【鑑证实录1—骸骨】富商何兆昌失踪七年后骸骨被人发现,养女何咏琪成为疑兇,因为死者死之前曾经侵犯过她,后何咏琪及其前男友张伟明亦先后被人谋杀,三者皆为何兆昌妻子程洁蓉所杀。 . 【鑑证实录1—同性恋】男同性恋卓崇杰被人谋杀,怀疑其男友张立民为摆脱其纠缠而痛下杀手,而张立民的妻子谭慧欣(吴美珩)在向警方报案说遭到恐吓后不久亦被人谋杀,张立民也惨遭毒手,张立民现任男友梁中日被伪装成畏罪自杀,真正的兇手为张立民昔日男友洪天飞。(编辑怕不是也觉得他应该报仇,所以才让他将人都杀掉才被抓的?) . 【鑑证实录1—红白蓝胶袋连环杀人案】马丽珠、李雪芬先后遭人杀害,倪志强(李家鼎)被怀疑成兇手,因为两名死者死之前都曾来过倪志强工作的洗车行,但真正的兇手其实为时装店老闆vanness,他与人跑了的前妻喜欢擦玫瑰香水,故一闻到有擦玫瑰香水的女人就忍不住杀之。 . 【鑑证实录1—冯望山妻子被杀案】冷血屠夫邱水添希望宝言的姐姐聂宝意陈美琪)为自己写自传,遭到了富商冯望山的反对,因为其第二任妻子陈美芬便是被邱水添所杀,就在此时冯望山的第三任妻子阮佩云亦遭人杀害,邱水添向聂宝意透露自己并未杀陈美芬后也死于狱中,警方怀疑冯望山为谋夺家产而杀了陈美芬,不久冯望山之子冯达森的补习老师田守信的尸体暴于郊外。 . 【鑑证实录1—绑票】宝意的女儿聂津津遭人绑架,绑匪要求由宝意现任男友杜子俊交付赎款,岂料交付过程中赎款不翼而飞,又凑巧发现杜子俊背着宝意与有夫之妇李思曼(梁咏琳)有染,遂警方怀疑杜子俊和李思曼合谋勒索,但真正绑票者为李思曼的画家丈夫凌光,以陷害偷情的二人。 . 【鑑证实录1—父子被杀】宝言昔日男友卢瑞昭之子卢海洋的尸体从河中打捞上来,发现死者曾经受过虐待,死亡原因并非溺毙而是被人剧烈摇晃致死,案件调查期间卢瑞昭亦堕楼而亡,宝言因对方再三欺骗她而被警方列为疑兇,真正的兇手为卢瑞昭同事小提琴教师陈广文,陈广文好赌成性,巧合下看见卢瑞昭气愤之下摇死了自己的儿子海洋,遂以此要挟卢瑞昭借钱给他,可是他借完又借,在大楼天台与卢瑞昭发生争执时,不小心将卢瑞昭推下楼。 第341章 回到刺绣店,林琳发现咏琪还在睡。想了想,便将之前录的那个视频用魔法刻录了一遍。新刻录出来的视频林琳只思索了一会儿,便将视频发到了网上去。 林琳学过专业的黑客技术,让人查不了出来自己的ip位址是一件轻松的事。等到那视频被发到了网上,林琳才步上二楼去厨房做饭。 快中午了,别说她饿了,估计咏琪也饿了。 想到咏琪这两天受到的惊吓,林琳便准备做一顿好吃的犒赏她。 生病吃药的人,从来都是忌口什么就特别的想吃什么。 之前咏琪就特别的爱吃火锅,现在更是特别的喜欢吃烤鱼。 林琳只犹豫了一会儿,便决定她们今天中午吃烤鱼,烤鱼的锅里再配上一些青菜和各类菌菇。主食就吃杂粮米饭,再蒸上一锅奶香馒头就ok了。 这些食材,刺绣店的厨房有的配了,有的没有。不过那些没有的东西,林琳的空间却都存了不少。 就好比这烤鱼,林琳就存了好多条。 从空间里将烤鱼边锅带鱼都拿出来,放在餐桌上。林琳先去将米饭蒸到电饭煲里,又去操作台那里将奶香馒头蒸到蒸锅里。 回过来,一边将青菜都洗净,将菌茹或洗或泡开放到锅里,然后将做烤鱼的电烤锅开了小火慢慢的炖上。 烤鱼是不知道哪一世存在空间里的,都是腌制过以及油炸过表皮的半成品,现在再将这些配菜放到锅里慢慢的炖煮,一会儿功夫香味就全都出来了。 林琳又用鲜果榨了些鲜果汁。果汁刚倒进水杯里,咏琪便揉着眼睛从她房间里走了出来。 看到餐桌上咕嘟着的烤鱼锅,咏琪眼前就是一亮,踩着拖鞋便小跑着过来了。 「嗯,真香~。盈盈你真好。」 林琳将饭锅端到餐桌,又将奶香馒头也夹到盘子里,这才从厨房走出来,「要不要洗手,不洗手就坐下来吃饭吧。」 咏琪只犹豫了一下,便笑嘻嘻的做了下来,餐前洗手什么的,其实可以跟餐后漱口一起做。 林琳笑着摇头,低头开始吃了起来了。 烤鱼的鱼皮最好吃,肉质也极嫩,再配上可口的配菜,真真让人胃口大开。 林琳吃了一碗饭,又吃了一个小馒头这才放下筷子。而咏琪不比林琳吃得少,现在却还在夹着烤鱼锅里的配菜吃得尽兴。 等到那配菜都吃光了,咏琪才放下筷子。满足的靠在椅子上,一脸的幸福。 林琳见她这般,也没起身,只隔着餐桌对咏琪说道,「那件事情,你以后都不需要担心了。程洁蓉和她的同伙都被人杀死在程洁蓉的宅子里了。」 什么? 咏琪瞬间坐了起来,看着林琳怔怔的发呆。 「你,你杀人了?」 林琳听了噗嗤一笑,「不是我,我去的时候,那俩人就已经被人杀死了。我在地上捡到一个v8,发现正在工作。于是将那个v8捡起来看了一遍里面的留下来的录像。」耸了耸肩,林琳又给自己和咏琪续了杯果汁,才继续说道,「我回来以后便将那段视频发到网上去了。」 第698页 咏琪听完,还是怔怔的。看着元姐儿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也太巧了些吧。 她很想知道盈盈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不然如何会就这么顺利的解决问题呢? 这么想的咏琪眼巴巴的看着林琳,就希望林琳能将事情经过说一遍给她解惑。 林琳见此,只道了一句就是那么巧。 「你还记得前些天家乔和阿风回来的时候说的那个很奇怪的人吗?就是被人捅伤在巷子里。都以为他死掉了,谁知道又突然活过来的那个。杀手想要杀的应该是他,程洁蓉与他来往甚密,于是就一起倒霉了呗。你要是不害怕,可以上网搜一搜那段视频。就知道我骗没骗你了。」 林琳说到这里顿住了,然后笑着打量咏琪最后在咏琪越来越莫名其妙的眼神下,笑着恭喜咏琪独占数亿遗产。 「哦。」虽然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不过咏琪倒是也不想再问了。不想说,便不说吧。至于遗产什么的,咏琪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对于她与林琳来说,钱的多少于她们来说不过是个数字罢了。 吃过了饭,又将事情说了。林琳便打发咏琪洗碗,收拾餐桌,她则下楼去将一楼的店门打开。 两人都在店里,下午总要开门做生意了。不然让隔壁的小棠菜父女俩知道了,又得说她们不误正业了。 林琳下了楼,先去将店门打开,之后便回到后面继续上午没绣完的绣品。 做什么事情都会上瘾或是做出习惯。就像这刺绣,做得多了,林琳到也慢慢的做习惯了。 一针一线的绣出一件绣品,非常的有成就感,而且也能让林琳静下心来。 咏琪心脏不好,没事坐在那里做些绣品,也不会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所以这个刺绣以及刺绣店对于俩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 下午俩人就对坐着各绣各的,时不时的会说上几句家常。到了晚上,林琳与咏琪都分别接到家乔和董岸风的电话。 因为网上出现的视频,正好被程洁蓉的牌友看见,进而报了案。于是家乔和董岸风就要跟随重案组的成员去案发现场。 下班前接到这种电话,可以想见今天必是要加班了。俩人对视一眼,都非常无奈的去给各自家里的小祖宗打电话。 之前说好的晚上去取狗宝宝回来的事情,便只有林琳和咏琪去了。 挂了电话,林琳与咏琪互视一眼,然后便都是抿唇轻笑。转身找了自己的包,锁上店门开车走了。 将金毛和德牧放在后座带回家后,林琳与咏琪都非常的兴奋。对着两只狗狗一会儿摸一下,一会儿逗一下。两只小狗崽才满月,也正是憨萌萌的时候,俩人一逗就做各种搞笑的动作,逗得俩人不住嘴的笑。 晚上十点的时候,林琳与咏琪带着俩只狗正在家里的健身室跑步时,家乔和阿风才一身疲惫的下电梯。 健身室的房门并没有关上,家乔与阿风便顺着里面传来的声音找到了俩人。 与俩人简单的说了一会儿话,又跟咏琪说了她继母遇害的事。之后俩人便去洗澡了。 林琳与咏琪则是带着狗去给俩人热晚饭。饭毕四人又说了一通狗的事情,这才各自睡下。 程洁蓉这件案子因为有音像视频,所以破起来也很迅速。咏琪做为继女,负责给程洁蓉举办了葬礼后,便差不多就到了法律规定的七年时间。 林琳陪着咏琪去了律师事务所,将遗产的事情办妥后。俩人都颇有默契的并没有对任何人谈起咏琪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事。 财帛动人心,防不胜防。 咏琪与家乔的婚礼仍在筹备中,曾家原与聂医生也因为没有小棠菜的介入而别别扭扭的走到了一起。 俩人正式在一起后,曾家原和聂医生便组织了一次小型的野外烧烤活动。参与的人除了曾家原和聂医生外,就只有家乔咏琪和林琳与董岸风了。 三个男人的性格倒是还能说得到一起去,毕竟不是兄弟就是同事。三个女人的话题就不是那么太融洽。 聂医生在人情世故上并不太成熟,咏琪又是被林琳宠得很娇气的,再加上两人从小到大的生活和人生阅歷都不相同,所以俩人很难有什么共同话题。 至于林琳,倒是谁都说能上两句。不过夹在中间就要时不时的找一些俩人都能感兴趣的活题,一来二去倒也觉得累心。 好在这次出来的时候,林琳与咏琪特意将家里的两只狗都带了出来。三人说说宠物狗倒也不至于冷场。 下午的时候,六人吃得差不多了,便准备收拾东西开车回市区。聂医生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听到聂医生对电话里的那边人说什么津津,不见了,绑架的字语,林琳垂下眼,加快了收拾东西的速度。 少时聂医生挂了电话,面带焦急之色的走到曾家原面前,小声的将津津在超市里突然不见了,有可能被绑架的事情告诉了曾家原。 男友力爆满的曾家原那是二话不说的就将这事告诉了其他几人,然后重点看了一眼林琳,林琳摇头一笑,朝曾家原点了点头。曾家原便招唿大家上车,一起去聂医生的母亲家。 香港的交通堵车是家常便饭,等到几人到了聂家的时候,聂宝意已经收到了绑匪的电话,说是让杜子俊去交赎金。 第699页 一时六人的视线便都对上杜子俊,看得杜子俊心里慌得不行。 众人看到杜子俊的样子便都将视线收了回来,唯有林琳在收回视线的时候还用鄙夷的眼神上下扫了一眼杜子俊。 这种脚踩两条船的男人确实应该得到些教训。 不过津津那个女孩倒底是无辜的,她不能拿这姑娘的命去教训俩个本就对不起她老娘的渣男贱女。 「怕是我们进入聂家的事情,绑匪已经知道了,为了不打草惊蛇……这件事情警方不能明面介入,不过却可以侧面跟进。」林琳顿了顿,看了一眼曾家原,又看了一眼杜子俊,「聂家都是女眷,遇事需要有个专业的人帮忙安抚,大哥就留在聂家吧。倒是杜先生可以准备一下,明天中午去交赎金。其他的事情暂时还不能肯定,但我可以保证津津的安全。」 自从不当警察后,林琳就跟着咏琪叫曾家原大哥了。时间一长,倒是也叫得顺口了。 曾家原就是相信林琳的能力,才会在刚刚知道消息的时候请林琳帮忙的。这会儿听到林琳的安排,想了一下她的说法,一边点头,一边问林琳,「你想怎么做?」 将那对狗男女炸瘫在床上,让全香港的人都看见渣男熘鸟。 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位时常劝人离婚的聂宝意小姐有个多么出色的男朋友。 至于聂小姐会不会感激她,林琳耸耸肩,表示雷峰做好事都是从不留名的,她自然也要效仿一二。 你杜子俊确实不是聂宝意养的一条狗,可你受不了她的脾气完全可以分手走人呀。脚踩两条船,那就渣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1个地雷,谢谢~ 第342章 林琳一直告诉自己没事的时候专注于吃吃喝喝,少干些多管闲事的事。可遇到这种事情,林琳觉得她要是不管一下,真心手痒痒。 噼腿的渣男,出轨的女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她觉得达则兼济天下的同时,也应该帮他们拯救一下他们已经堕落的世界观。 不想过了就分手,何必一边装得多爱对方,另一边又跟旁人有了让人鄙夷不耻的行为呢。 就是不知道某个男人被整瘫了一条脚,还让自己丢了那么大脸的聂宝意最后还会不会回心转意? 哎呦,蛮叫人期待的嘛。 林琳这么想的时候,看向杜子俊的眼神也温柔了不少。 真感谢他让自己平淡的生活多了几分乐趣。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注意到林琳的温柔眼神以及那眼神背后的血腥。 董岸风注意到了,于是他将视线隐晦的放在杜子俊身上好几眼。最后端起聂家帮佣倒的茶,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他需要为自己庞大的联想能力压压惊。 他们家这位祖宗平日里唯一会温柔以待的便只有心脏不好的咏琪,之后便是他们新养的那两条狗。至于其他人,要么是客气面容下的冷淡,要么是冷淡下面的漠视与厌恶。他都没有得到的温柔,旁人……呵呵~ 想到这里,董岸风便觉得一定是林琳知道了些什么,否则不会如此这般的看杜子俊。 心里一惊,董岸风身子顿了顿,有些不可思议的想着,难道这起绑架案子真的与杜子俊有关系?也或者他就是主谋? 这倒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董岸风便不敢再往下想了。因为以他的身份,还是知道的少一些比较好。 ……以免左右为难。 董岸风不去想那些事情的背后都有哪些可怕的真相,准备单纯的做一个法证科的中级化验员。咏琪和家乔俩个更是心大的陪在聂家人身边一边劝解着聂家三个女人,一边对林琳有着强大的自信心,相信她一定能够平安的带回津津。 董岸风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他明白林琳的能力以及法律的无力。而家乔俩口子就是盲目的对林琳的信任了。 这么多人留在聂家也不是个事。最后家乔便带着咏琪回去了,聂医生带着曾家原住她的房间,林琳与董岸风则是住在聂家的客房里。 晚饭时聂家人吃得都不多,林琳的胃口到是很不错。晚上又喝了些甜水后,林琳便叫上杜子俊去书房说话了。 曾家原以及聂家人则是被董岸风缠住了,董岸风说了一些生活中常见却最容易被人忽略的证据,然后带着几人去了聂津津的房间,正好在聂津津的房间看到了之前聂宝意买给她的那件白色上衣。 本来前几天聂津津与妈妈生气便准备那几天住在聂医生家里,然而聂医生有个交往稳定的男朋友,聂津津便不好意思再去打扰自己终于开始谈恋爱的小姨了。 也因此聂津津那件衣服是留在了家里。 这一边聂宝意抱着聂津津的衣服又开始哭天抹泪的时候,林琳已经从杜子俊那里得到了那个有夫之妇的一切个人信息了。 当然,同时知道的还有他们租的那间平时用来约会的房子地址。 知道了这些后,林琳便开始在脑中完善自己的计划。而杜子俊则被林琳施了魔法打发了出去。 等到回到他与聂宝意的房间时,聂宝意问他林琳都跟他说了什么。他则是说了一些林琳告诉他如何在交付赎金的时候,既保护好自己也能保护赎金的方法和窍门。 聂宝意听了,似是放心又似是不放心。推了推有些困顿的杜子俊,「我以前对她态度不好,她会不会敷衍了事不上心呀?」 第700页 杜子俊倒是恨不得津津别回来呢,心中虽然希望林琳别上心,可嘴上却一直说着肯定的话。 聂宝意听了,也只能勉强点头,认可杜子俊的说法。 不然又能怎么样呢,她不敢报警,也没旁的办法了。 「子俊,绑匪收到赎金真的会放了津津吗?他们会不会出尔反尔呀?」 杜子俊打了个哈欠,让聂宝意不要总想那些不好的。明天交了赎金津津就会被放出来。 「快睡吧,说不定明天津津就回来了呢。」 「哎呀,我哪里睡得着嘛。」将杜子俊伸过来的胳膊往旁边一甩,聂宝意便下了床。「津津不是你的女儿,你自然睡得着。哼,你睡吧,我去看看妈妈。」说完穿上睡衣的外套便推门出去了。 杜子俊见此,小声嘟囔了一句,便翻身睡了。 另一边的客房里的林琳则是刚从浴室里走出来。今天去烧烤,浑身都是味。幸好她早上出门的时候,担心会下雨或是烧烤时会弄脏衣服,这才在董岸风的车里放了两人换洗的衣服,现在投宿在聂家,倒是方便了他们换洗。 看着林琳坐在梳妆檯前,董岸风放下手中看着的杂志,一边走到林琳身后帮林琳吹头髮,一边张嘴问道,「那个杜子俊有什么问题吗?」 本来董岸风是不想问的,只是心中总是担心林琳会有什么方便,这才忍不住又问了出来。 林琳看着镜子,对上镜子中董岸风的眼睛,抿着唇一双眼睛左看右看就是装做没听到他的问话。 董岸风见此,摇头轻笑。亲了亲吹得有些八成干的头髮。笑着说了一句,「休息吧。」 「嗯。」林琳应了一声,将装成小瓶的各种化妆品按顺序摆好,一边用香脂抹手,一边站起身,「你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董先生,要努力工作哦~」 董岸风听了,又是一笑。用手颳了刮林琳的小鼻子,然后弯腰将林琳打横抱了起来。 因是住在别人家的客房,俩人还是有些拘谨,只是互相亲了亲便相拥而眠了。 笠日,林琳六点钟起床,先收拾了自己,又将俩人的东西都装到了包里,这才将董岸风叫了起来。 让他开车送自己去电台,之后他是回警局还是回家都随他的便。 男人收拾自己的时候那就跟打战一般,十分钟就搞定了全部事情。然后一手拎着小行李包,一手牵着林琳便下楼去了。 聂家人一夜都没怎么睡,林琳与董岸风下楼到客厅的时候,聂妈妈和聂宝意已经坐在客厅里了。见到俩人下楼明显一怔。 「我一会儿要去电台,我们就先走一步了。之后请杜先生按着绑匪的要求去餐厅就好,我会提前在那里等着杜先生和绑匪。」与聂家母女道了声早,林琳便将自己的行程说了一下,然后在聂家母女热情挽留林琳二人用过早膳在走的说词下,林琳和董岸风离开了聂家。 董岸风一路开着车将林琳送到电台,在林琳说了不需要他等在这里来回接送后这才开着车回了家。 回到家后,董岸风先是餵了狗,然后又领着俩只狗去附近散了会步,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将狗送回家,载着家乔去了警局。 一路上,俩人的话题自然是没有离开过聂津津和杜子俊,然而到了警局后,俩人便都非常默契的住了嘴。 聂家人不想先报警,那么他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在警局这种地方谈论此事。 当然了,说是没有报警,其实昨天下午的时候,曾家原已经让他们重案组的人低调的去调查商场的监控录像了。 那个录像一出来小棠菜直接通过网络传给了曾家原。 曾家原借用聂家的书房,林琳与曾家原倒是看了一遍,俩人看着那明显有些像杜子俊的绑匪都有些沉默。 互视一眼后,曾家原决定今天悄悄的跟着杜子俊,而林琳则是在按着她的计划自由行事。 …… 林琳一早录了广播后,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吃顿早饭,便抬脚去了与杜子俊有染的那位有夫之妇与丈夫合开的画廊。 等到了那间画廊,林琳便见到了三十多岁,犹带风情的李思曼。 不过漂亮归漂亮,但是随意出轨的人品却不着林琳待见。借着买画,林琳找了个话题,单独与李思曼独处了一会儿后,林琳便接收到了李思曼的丈夫最近几天去写生找灵感并不在香港的消息,以及李思曼丈夫的山间那间屋子的位置。 拿到这些资料后,林琳随手买了一幅画又让人李思曼写了几句话,然后叫了快递让人以李思曼的名义送到聂家,送给聂宝意。 做完了这些事情,林琳又给李思曼下了一个精神指令。让她在今天下午某个时间给杜子俊打电话,就说她怀孕了。 当然,这个时间一定是杜子俊过了交易赎金的时间以及凌光以杜子俊的名义将钱存在银里的时间。 这样一来,杜子俊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回想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遗漏,林琳便离开了画廊直奔杜子俊与李思曼约会的那间出租屋。 按着地址找到这间出租屋后,林琳对着这间出租屋的大门和墙壁施了一打的魔咒,之后又对着他们二人鬼混的房间大床也施了一个恶咒。 等忙了这些,林琳这才拍拍屁股幻影移行回了家。 第701页 在家里睡了好一通大觉,又洗了昨天穿的衣服,吃了一盘香菇猪肉馅的锅烙这才换了身轻便易爬山的衣服离开了家。 李思曼的记忆还算靠谱,林琳还真的顺着她给的『路线图』找到了那间山中小屋,洽好通过窗户看见了被绑了手脚关在里面的聂津津。 林琳挑了挑眉毛,隔着窗户对着聂津津施了一个昏睡咒。等到聂津津的唿吸一变,林琳这才一脚踹开锁死的房门走了进去。 对着聂津津的大脑搜了一遍这两天的记忆,发现她确实没有看到绑匪,这才放下心来。 将人松绑,然后直接丢到空间小屋里。林琳看了一眼时间,便幻影移行离开了这里。 先是来到绑匪指定的餐厅,洽巧看到整个人都已经迷迷煳煳的杜子俊。然后林琳转头间又正好看到追出去的曾家原。 林琳眯了眯眼,聚水为冰,直接将冰打到了曾家原的腿上。瞬间曾家原便摔了一个跟头。而那个被跟踪的劫匪也在无知无觉间离开了这里,拿着钱朝着银行走去。 曾家原爬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腿,又看了一下摔倒的地面,有些想不明白他刚刚到底是怎么摔倒的。 看着那个疑似绑匪的人离开,曾家原又回头去看杜子俊,发现此时杜子俊又坐在那里开始东张西望,曾家原瞬间皱紧了眉头。 绑匪一定还有同伙就在这附近。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錶上的时间,曾家原便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却可以看清楚里外的的地方双手抱臂靠着墙,一边盯着里面的杜子俊,一边观查着外面的情况。 林琳特别庆幸自己来之前施了一个忽略咒,不然真的有可能会被感观敏锐的曾家原发现。 同曾家原一样,林琳也在看着时间。当看到时针和分针分别指向某个时间的时候,林琳微微一笑,便慢慢的抬起头看向坐在里面的杜子俊。见杜子俊果然接起了电话,林琳这才放下了一半的心。 之后杜子俊挂了电话,先是看看表,又环视一下四周,最后脸上的纠结和犹豫不决终于被一种忐忑又期待的表情取代。 于是杜子俊便在林琳与曾家原的双重视线下,出了茶餐厅,拎着津津的『救命钱』开车去了与聂家相反的方向。 之后就在曾家原准备开车跟进时,又发现自己汽车的轮胎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扎了,看着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爱车,曾家原只好走到路旁拦了一辆计程车,可惜那么一会儿功夫杜子俊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林琳看着气急败坏的曾家原笑得好不得意,一个转身便又幻影移行去了杜子俊与李思曼约会的房子。 李思曼已经等在那里了,现在就等着杜子俊到了。 林琳隐身在暗处,掐着点等着杜子俊上楼。然后在杜子俊上楼的那一刻,连忙用新买的手机卡和手机给各大报纸电视台和电台打电话,说是那个时常劝人离婚的知名女作家聂宝意的现男友正在跟别的女人约会。 挂了电话,林琳便悄悄的进了这对人渣所在的屋子,然后找了一个角落站住了脚。 一边听着这两人说话,一边看着俩人头上的全铜实心大吊灯,心中算计着俩人什么时候会像某瑶主角一般,说着说着就上了床,来段情不自禁的深深浅浅…… 杜子俊是接到李思曼说她可能怀孕的电话才在今天这种紧张忙乱的时刻又跑到这里来的。可来了之后李思曼又说自己没怀孕,她说她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打电话的时候为什么那么说,又那么迫切的想要见到杜子俊。 然后俩人说着说着就亲上了,再之后就在林琳看热闹的视线中一边互啃一边往床上去了。 林琳见此,微笑的点头。 很好,就是这个节奏。 等到俩人已经在床上深深浅浅浑然忘我的时候,林琳在大床上施了一个静音咒。让床上的那对白条鸡听不到外面一点动静,随后林琳又将被绑了手脚并且重度昏迷的聂津津放进这屋子中的另一个房间里,然后才打开通向走廊的房门。 当然林琳手中一直拿着的v8这个时候却是没有转动方向的。毕竟房门无人自开,也是一件极恐怖的事…… 香港狗仔队的速度和爆发力是非常惊人的,至少他们来的速度比林琳预计的时间提前了不少。 看着有人扛着摄像机走在走廊里,林琳故意将俩人做运动时发出来的声音泄露了出去,让这声音可以顺利的通过敞开的房门飘出去。 然后第一波上来的记者朋友们就非常有幸的观赏到了一场活色生香的爱情动画片。 林琳敢肯定,他们至少比最后上来的人多看了十分钟。 ╮(╯▽╰)╭ 第343章 林琳还想着这些先进屋的狗仔队会不会将今天拍到的视频剪辑一下卖给做那啥片的,来个生物繁衍记实片呢。 不过这么想的同时,林琳也非常的佩服这些狗仔队,怎么说呢,进屋这么半天了,竟然可以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来的拍拍拍。 这是一种多么敬业的职业精神呀。 佩服得五体投地。 杜子俊的体力一般,但持久力却是非常的惊人。这种不科学的惊人持久力一直到聂宝意带着聂医生来捉姦的时候,俩人这场妖精打架还在进行着最后的马力冲刺。 「杜子俊,你这个混蛋~」聂宝意挤开一大堆站在最前方安静拍摄的记者们,当即咆哮了出来。 第702页 想到她将救姑娘的最后一根稻草都压在了杜子俊身上,而杜子俊竟然在这里与野女人幽会。聂宝意气急败坏外加心中恐惧。 看一眼那个丢在角落里的箱子,聂宝意非常担心那些绑匪在没有收到赎金的时候会对她姑娘撕票。此时此刻聂宝意生撕了杜子俊的心都有了。 随着聂宝意气沉丹田的一声狮子吼,杜子俊除妖降魔的道场上方那本就摇摇欲坠的大吊灯直接掉了下来。 「砰~」的一声落下来,现场除了被砸得哀嚎不断的杜子俊和李思曼外,其他人都张大了嘴巴傻傻的看着聂宝意。 当代女作家,霸气威武呀~ 其实现场还有一个人并没有被这一场意外惊怔住,那就是本场演出的总导演林琳女士。 林琳就站在角落里,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的看着面前这场闹剧,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快意。 好好的过日子不好吗? 好好的分手再出轨不行吗? 何必弄得如此狼狈又血腥呢。 来的这些记者们,差不多都带了摄录机,面前的这一切都被他们记录了下来。看着聂宝意傻在当下,还有记者好心的提醒她叫救护车。 也不知道这种事情在法律上这位聂大作家会不会担上点责任? 陪着姐姐一道过来的聂医生,看着面前两只褪了毛的白条鸡,只犹豫了一下便上前去查看两人的伤势。 杜子俊伤得更重一些,那铜质实心大吊灯掉下来的时候,洽巧砸在他的腰上。如果不是林琳手下留情,怕是这会儿已经是粉碎性骨折了。 不过就算是没有粉碎性骨折,杜子俊的那个腰也受了重伤,以后用腰的地方,怕是都不成了。 还有就是杜子俊那根除魔棒此时还与李思曼亲密接触着,无论是做法医的聂医生还是林琳都可以肯定那根棒子怕是要报毁了。 李思曼要比杜子俊好一些,毕竟大吊灯掉下来的时候,杜子俊正在她上面。也因此,李思曼除了被吊灯的侧柱砸断了双腿外,并没有受太大的伤。 聂医生查看了一下俩人的伤势,然后又抬头看了一眼吊灯的位置,那吊灯明显是因为老化才掉下来的,心中也对于这俩人会有这场劫难有一种老天都不放过他们的感觉。 要是不在这里偷偷约会,也不会受这种伤了。 聂医生在查看杜子俊俩人伤势的时候,聂宝意就被一屋子的记者包围了。他们纷纷张嘴问聂宝意对此事的看法,以及之后会做怎么样的决定。还有聂宝意在主持『宝贵心意』的时候,天天劝人离婚,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男朋友也会出轨? 当然也有感觉敏锐的记者,他们问聂宝意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是不是早就察觉出杜子俊噼腿了。还有打到他们电视台的电话是不是聂宝意打的? 聂宝意被这些记者弄得心烦,也特别的狼狈。她一边摇头说她不知道,她也是接到了一个快递包裹才会来到这里的。她让记者们都别在问了,可惜这些记者要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掀人伤疤的报导出来了。 就在这时聂医生查看完俩人的伤势,准备去安慰安慰自家气懵兼吓傻的姐姐时,一旁的房间里却传出了撞击的声音。 聂医生走向聂宝意的脚步顿了顿,犹豫着要不要过去看看是什么动静。想去查看,又觉得过去查看动静,有些不太礼貌。 不过随着那动静越来越大,不说离得近的聂医生听见了,就是一屋子的记者也都听见了。于是便有那胆子大的记者,直接走过去,打开了那间屋子。 喝~,里面竟然还捆绑着个小姑娘。 顺着打开的房门,聂家姐妹也看到了里面的情况以及那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津津?津津,津津~」 相较于男人的出轨,此时对于聂宝意来说,女儿的失而復得更让聂宝意激动和宽慰。 总算有件好事了。 聂津津也是在刚刚醒来,然后就听见外面有人喧譁的声音。昨夜她被人掠走,她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却也知道自己被人带到了一个没有人烟,还有知了叫声的地方。现在外面那么多人,还一直在说什么聂小姐,聂宝意小姐,杜子俊什么什么的。 听到这些话,聂津津便有些激动。她听出来这些声音是总围着她妈妈的那些记者的声音,听到这些声音,聂津津便知道自家妈妈就在这附近。离自己很近的地方。于是聂津津便拼命的发出声响,想要让不远处的人听见。 动作越来越大,发出来的声音也越来越响,聂津津有感于这种黑暗受束缚的日子就像是度日如年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妈妈和小姨的声音。 她们在叫她的名字。眼睛上面的黑布被拿下来的那一刻,聂津津的眼泪便瞬间滑了下来。 泥嘛,太好了,得救了。 聂津津感觉到太好了,得救了。痛得一直很清醒的杜子俊确发现事情要糟。 且不说为什么他约会的时候,会有记者知道。还会有人通知聂宝意来捉姦。只说被绑架的聂津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出租屋里,这事要是解释不清楚,他估计就要替绑匪背了这黑锅了。 此时的杜子俊还不知道,就在他来这里的路上,那一箱子赎金就已经被人存进了他的帐户里了。 这一回,他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当然,天无绝人之路。林琳虽说平时也够心狠手辣,但大多数的时候还不会将事做绝。 第703页 这就好比杜子俊开车来这里时,林琳故意让他闯的红灯,以及这栋物业一楼大堂的监控林琳便发现虽有些小毛病,但只要动动魔杖便能修好一样。 她留了那么多的活扣在外面,若是这一回杜子俊真的被人冤枉了,那也只能怪他自己命不好。 再看一眼聂医生那会检查完俩人的伤势顺便给俩人盖的床单,林琳便觉得这样的惩罚也算可以了。 吊灯并没有被取下来,因为担心会让骨头错位或是旁的什么,而聂医生盖的那个床单也只能先盖在吊灯上,然后由床单从吊灯落下来。 远远的看过去,就仿佛杜子俊背上背了一个锅似的。 生动又形象的诠释了杜子俊现在的处境。 聂津津身上的绳索被解开,嘴上的胶布也被撕了下来。现在整个人都吓得瑟瑟发抖躲在聂宝意的怀里嚎啕大哭。 记者们见了虽有恻隐之心,却都没忘记他们此行的目的。 今天真是不虚此行,一个爆点连着一个爆点。 先是知名女作者的男朋友出轨,然后是女作家一嗓门震下大吊灯将出轨的贱男砸成残废,之后又发现女作家的女儿疑似被绑架,还被捆绑在男朋友出轨的出租屋里。 这事……好像有点大呀。 (→_→) 此时听到消息赶来的曾家原便觉得满脑子都懵逼得没办法解释,而同样收到林琳通知过来的真绑匪凌光比曾家原还要懵逼。 为啥聂津津会在这里? 还有到底是谁设计的这一齣戏? 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的凌光算是最明白当前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人。 杜子俊这小白脸真能耐了哈,他到底还偷了谁的老婆才会被人这么算计? 还有就是……这人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黄雀在后? 无论怎么样,杜子俊这位疑似绑架案的主谋都得先去医院做抢救。什么事情都得等到抢救结果出来才能定性。 让救护车先将伤重的两只白条鸡送到医院,曾家原带着重案组的人一点都不担心嫌犯会逃跑。 神通广大的狗仔队们会时刻替警方的人盯着这对残疾了的嫌犯的。 此时聂津津情绪激动,又在这么个疑似案发现场的地方,聂津津实在没办法稳住情绪,一直抱着亲妈和小姨哭。曾家原见了,不看僧面看佛面,冲着聂医生的面子,这种时候也不能为难人家小姑娘不是。 于是等到俩个嫌犯被送走,聂津津也因为被绑架的事情先跟着小棠菜以及妈妈小姨回了家。然后等到她情绪稳定下来再由小棠菜录口供。 至于这间出租屋则是被当成为第一现场被警方保护起来,由着家乔和董岸风查找证据。 出了这么一件丢人的事,凌光由于并不想去医院,所以便留在现场由着大华录些口供。 他叫什么名字,从事什么职业,之前有没有发现自已妻子外面有了狗,还有之前他在哪里,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最近他太太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 凌光一脸老实斯文的将能说的都说了,然后还一脸黯然的表示了一下自己妻子外面有狗,又被那么多人看到,他即将成为全香港同情人物兼话题人物的糟糕心情。他说,虽然这个时候提起离婚的事情不太合适,但出了这样的事情,他是绝不会再与李思曼过下去的。 大华理解的点点头,是男人就要有这种血性。 等到大华录完口供,林琳才走到门口撤了身上的魔法。 外面有警察想要拦住林琳,不让林琳进去。林琳只是笑笑,然后朝里面喊了一句『曾sir』,曾家原回头,对着小警察说了一声,林琳便笑着走进去了。 进入屋内,林琳只装成头一回来的样子,四处打量这间出租屋。 曾家原是怎么也不相信这么一件绑架案竟然就这么轻松的破了。 说是破案了,可这件事情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理清,在曾家原看来倒也不算是破案。 比如说打电话给记者的人是谁? 还有在这间屋子中发现的那个装钱的箱子里为什么都是报纸? 最重要的是杜子俊的那个同伙,也就是茶餐厅中换走箱子的人又是谁?他真的是杜子俊的同伙吗? 林琳看着眉毛皱成一团的曾家原,一点解惑的想法都没有。在屋里走了一圈后,林琳一点不客气的接过大华记的口供,一边看口供,一边打量凌光。 大华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林琳已经不是警察,不应该看口供。在林琳拿过口供后,大华还下意识的说了一句这里交给你了,他便拍拍屁股去小华那里帮忙了。 「估计这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你说呢?」 凌光心头一动看向林琳。发现林琳只低头看口供并不看他。仿佛这句话是谁口说出来的那么自然无违。 「也许吧。」凌光双手插在裤兜里,可有可无的说道。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凌光,似笑非笑,「一夜夫妻百日恩,杀人不过头点滴,差不多就行了,何必总牵连无辜呢。那聂宝意母女招谁惹谁了?人家小姑娘自小没了父亲,难道就应该为这种破事买单?怪别人没看住自己的男人,可人家到底不是领了证的夫妻。柿子也别总挑软的捏,丢份。」真想要怪个谁,何不照照镜子呢。 说完这句话,林琳也不看凌光睁大了双眼,努力要让自己镇定的模样,抬脚走到曾家原跟前。 第704页 「既然聂津津救出来了,那就没我什么事了。我先回去了,有事再联络。」 曾家原点头说好,又让林琳有空去他家吃饭。 林琳挥挥手表示听到了,路过董岸风跟前的时候,还与他笑笑,这才踩着不紧不慢的小方步离开了这间出租屋。 凌光:…… 她刚刚真的不是再诈他? 第344章 当然不是。 林琳之所以会将话说开,给凌光『解惑』,还是因为担心凌光再去找聂津津的麻烦。 谁也不知道凌光回过头来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泄露了身份,再伺机弄死聂津津以防后患呢。 所以将凌光的视线都转移到自己身上,非常的有必要。 林琳一点都不害怕麻烦,闲的时候都还会自已去找点麻烦事来做。但她有那份将麻烦全然不放在心上的能力,而聂津津这个小女孩却没有。 旁的不说,只说林琳最引以为傲的就是毁尸灭迹的能力,那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_→) 林琳心情颇好的离开了,留下的凌光推了推眼镜,看向门口的方向沉默不语。心里全是惊涛骇浪,面上却是在极力压抑着。 董岸风嘆了口气,心中对于自家小女人搅风搅雨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识。还有这恐吓人的小手段……摇了摇头,董岸风深觉自己挺无辜的。 「阿风,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家乔将挑出来的一件证物小心的放在证物袋里,一回头便看见董岸风脸色极不好的站在那里。 「没事。」董岸风之前就羡慕家乔,现在就更嫉妒他了。 至少咏琪听话乖巧,绝不会这么恐吓家乔。 没错,董岸风看出来了。林琳刚刚与凌光说的话,有一半是想到让董岸风听见的。 这种难得的教育男友的机会,无论如何林琳都不想错过。 过不下去了,那就好聚好散。敢吃着碗里惦记锅里,脚踩两条船,那就做好随时会出意外的准备。 丢人不说,还可能丢掉性命…… 无奈的摇了摇头,董岸风算是发现他家的女王大人有多么『傲娇』了。 林琳出来后,便打了一辆计程车,一路去了家附近的那家大型超市。买了不少吃的用的,这才拎着东西往家走。 路上正好碰见带着狗去打疫苗回来的咏琪,咏琪帮着林琳分了一部分东西拎着,然后说起了她刚刚在路上听到的消息。 「……真没想到那个杜子俊长的人模人样的竟然会是这种人。」 林琳点头,「所以说衣冠禽兽这个词就是形容他们这种人的。」顿了顿,「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样的男人,就算是改过自新了,也不能要。」 咏琪听了也非常贊同林琳的话,「盈盈放心,家乔要是敢这样,我一定不会吃回头草的。」 林琳看了她一眼,「你放心,他不敢的。」 真敢,一定让他尝一尝杜子俊百口莫辩的下场。 咏琪笑眯眯的晃了晃手上的方便袋子,「嗯。」 一时俩人到家,咏琪换了身衣服便准备去曾家。问了林琳要不要一起去,林琳摇头拒绝了。 那是咏琪的婆婆家,关系再好,也不适合经常去。 咏琪见此也没多让,笑得极可爱的告诉林琳,她和家乔今天晚上还要去看电影,会回来晚一些。让她珍惜时间好好的过二人世界去。 林琳一副赶苍蝇似的嫌弃样子将咏琪赶走,便开始弄起了晚饭。 那间出租屋里几乎都是魔法位置出来的第一现场,想要找证据又怎么可能找得到。所以今晚就算是董岸风想要加班,也无从加起。所以按着正常的下班时间准备晚饭时间刚刚好。 将米饭放进电饭锅里,林琳将买回来的菜都用魔法处理了一遍后,便洗了水果回到客厅打开了电视机。 果然在一些娱乐八卦频道,聂宝意这位女作者的知名度已经让她因为今天的事情霸屏了。 挑了一台平日里说话就非常有『内涵』和『创意』节目,林琳一边咬着水果,一边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不过是几个小时的时间,仿佛整个香港都知道那个专门写爱情时常劝人离婚的聂宝意被男朋友噼腿了。 而且还是那种噼腿噼叉了的。 此时聂宝意好不容易与母妹一起安抚住津津,又录了口供将小棠菜送走了。这才有心思搭理一下新闻和想一想杜子俊。 聂宝意从来没有想过她会以这种方式全港皆知。 深觉丢人的同时,心中那抹因为气愤而忽略的伤心也涌了上来。 聂宝意与杜子俊在一起很多年了。这些年俩人打打闹闹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分手的事情。 当然,聂宝意就更没有想到她会有一天被另一个女人以这种方式『打败』。 聂妈妈与聂医生互视一眼,眼里满满都是对聂宝意母女的心疼和对杜子俊这个禽兽的愤怒。 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俩人与聂宝意一样,是怎么也不会想到杜子俊不但在外面有了狗,他还丧心病狂的绑架津津。 想到那么多被熟人绑架,然后被人恶意撕票的绑架案子,聂家母女就是一阵后怕不已。 「宝言呀,一会儿你给家原打个电话,问问他要不要杜子俊的东西,要是警方不需要,就让人将那些东西都丢出去。再有,一会儿我就让人去换掉家里的门钥匙,也会告诉楼下的保安,再不允许杜子俊进来。」 第705页 聂医生闻言点了点头,「我这就去给家原打电话。」说完沉默了一下,「我之前查看过了,杜子俊伤到了腰,虽然不是粉碎性骨折,但没个两三年怕是恢復不了。若是警方这边证据确凿,相信十年内,我们都不会看见他了。」 「哼,那样的人,死了都不嫌多。」聂妈妈气愤的咒骂了一句,转头看向整个人都没啥精神气的长女,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宝意呀,你也别太难过。好在津津没事,就是不幸中的大幸。」 「是呀,姐。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别多想了,你还有津津和我们呢。」 将帮佣递过来的参茶放到聂宝意面前,聂妈妈又继续劝解道,「津津能在被绑架的24小时内找到,少吃多少苦呢。要是今天的事情没有被人发现,说不准杜子俊还不知道怎么对待我们津津呢。」聂妈妈想到杜子俊与津津那时常针尖对麦芒的相处,就是一阵后怕。 一会儿聂医生挂了电话,看着母姐犹豫了一下说道,「刚刚家原跟我说杜子俊在大陆的工厂出现了一些问题,极需一大笔钱做周转。还有,还有那笔赎金在今天下午的时候就被存进了银行……杜子俊的户头里。」 聂医生手里拿着电话,将刚刚曾家原在电话里告诉她的事情说给母姐听。聂家母女一听这话,就更加的认定这事是杜子俊处心积虑想预谋好的了。 聂妈妈摇头嘆了口气,对于这个人面兽心的傢伙什么都不想说。 聂宝意听了,则是直接仰头靠坐在沙发上。而就着颓废的样子,聂宝意打开了电视。 洽好电视里也正好说起了聂宝意情场失利,差点害死亲闺女的事。 记者和媒体说的话都非常的犀利。犀利到一般心里程度能力差一些的人听了,都会升起不想活的念头。 聂宝意便是标准的心里程度能力弱,然而为母则强,此时听了这么刺耳的言论,聂宝意也不过是自嘲一笑。 亏她时常在广播里劝人离婚,竟没想到她也将生活过得一团糟。 总之在捉姦现场找到被绑架的女儿,这件事情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扎在聂宝意的心里,只要见到杜子俊,聂宝意就忘不了女儿可怜兮兮的被绑模样以及那洽巧砸到人的铜质实心大吊灯。 说起这事,聂宝意突然坐直了身子。双眼看向自己妹妹,张了张嘴,半晌才问说了她那一嗓门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聂医生抽了抽嘴角,「应该不会吧。家原晚些时候会带人过来,到时候我问问家原。」 「嗯。」 聂医生挂了电话没多久,曾家原就带着重案组的成员以及法证科的家乔和董岸风一道过来了。将杜子俊的东西带走了一些,然后又建议聂宝意在案子结束前换个房间便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离开了。 聂医生抱着聂宝意的肩膀,简单的帮着聂宝意收拾了两样东西就离开了这间屋子。 与此同时,津津被救回来的消息是夹在聂宝意情场失意的八卦里被人播放出来的。 津津的好朋友小瑶和妙玲纷纷赶到聂家,就连刚刚与津津谈恋爱的冯达森也在听到消息后赶了过来。 三人来到聂家,与聂家母女打了招唿,便去了津津的房间。 洽好津津此前就在林琳的空间里没少睡,这会儿只睡了一小会儿便醒了过来。三人一来,便与津津相互拥抱,各自述说着彼此的担心和害怕。 之后小瑶看了一下时间和冯达森便託词有事提前离开了。妙玲看着帅气的冯达森说了几句轻浮的话也跟着小瑶一道走。 本来冯达森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津津身上,可妙玲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就直接勾起了冯达森并不太好的记忆以及某些负面情绪。 看着决达森极力压抑自己的模样,津津压根就没有想过她这个男朋友竟然不是为了她而气愤,人家是有着严重的精神疾病。 于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津津那叫一个感动,就差没就地以身相许了。 过了一会儿,不知内情的聂家母女以及傻大胆聂津津还留了情绪仍然有些激动的冯达森吃了晚饭,这才将人放回去。 于是本来还可以再活一年多的妙玲就被冯达森堵在了她打工的快餐厅…… 之后在一番纠缠下,快餐店的小老闆生哥一道陪着妙玲被冯达森砍成了重伤。 本来不过是一起性质比较恶劣的暴力血腥事件,可因为伤人的是富商冯望山的独子,于是继昨日聂宝意成为香港红人后,聂宝意的这一次霸屏就因为炒作也需要拼爹的现实提前结束了。 昨日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聂家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冯达森还会去杀人并且还被很多目击证人瞧见,又当场被警方抓获。所以还在以为今天的电视里将又全是报导聂宝意的新闻呢。 全家人为了照顾聂宝意的心情谁都没有打开电视,就连家里每日订的报纸,全家人都担心上面写了什么,而弃在一旁谁都不去看。 然后津津就接到了小瑶的电话,当小瑶电话挂断的时候,聂津津木木的看着她妈妈。 妈妈的男朋友噼腿还绑架她,她的男朋友竟然当街持刀将她的闺蜜砍成重伤,她们母女这是走了什么运呀,怎么都遇到这种不靠谱的男朋友? (>﹏<) 相较于聂宝意的新闻,咏琪压根就没关注冯达森伤人事件。因为最近养了狗,咏琪出去熘狗时,发现家附近有一家健身房看着非常不错。 第706页 虽然他们家里也有装了个小型的健身房,可在家里做健身一点氛围都没有。于是咏琪便开始鼓吹林琳跟她一道办张卡,每周去上几回健身房。 健身房那么多人,哪里有家里安静又舒服呀,所以林琳非常的不想去什么健身房。 而且她对于练出一身肌肉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咏琪撒起娇来,林琳就不得不妥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ph扔的地雷,谢谢~ 第345章 fit之堡健身中心 抬头看着这间咏琪选择的健身中心牌匾,林琳有的时候不得不感慨剧情人物之间总会有某些感应,死活要往一起凑。 无奈又无语的看着心情颇好的咏琪耸耸肩,林琳非常庆幸跟着这姑娘一道来了。不敢想像今天若不是她跟着来了,以后会不会发生什么糟心的事。 想到之前在聂家见到过的金妙玲,林琳满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咏琪那张脸,虽不及选美小姐艷丽,但这些年保养得宜,滋阴养颜的补品吃着,最好的化妆品用着,皮肤白嫩水润,虽不及年轻少女那般稚嫩,却也不输人。 与咏琪一边说话,一边乘坐电梯不过几息间便到了健身中心所在的楼层。 电梯门一打开,元姐儿略带凌厉的眉眼就暗暗的打量起健身中心的前台以及前台上空藏着的一明两暗监控头。 在这里安装监控头倒是无可厚非,林琳并未言语什么。打量了一圈后林琳正好听见咏琪问她要办年卡还是次卡。 年卡是一年交多少钱,一年里随便来多少回。次卡便是充一次钱来多少次。 林琳想到俩人不差钱,可钱也不是大风颳来的。白打水漂的钱,林琳宁愿捐出去,也不愿增加一个混蛋的收入。 「不如我们今天先感受一下环境和器材,若是感觉还不错就办年卡吧。」林琳的言下之意便是告诉前台小姐与咏琪,今天准备先买一次试用的,以后买什么的,还看这一次的试用感受。 咏琪听了,乖巧听话的点点头。 盈盈说的总是对哒。 这样的事情前台小姐会经常遇到,于是很快给林琳和咏琪办了一次健身卡的手续,随后又将零钱和两个更衣柜的钥匙双手交递给了咏琪。 咏琪兴致勃勃的接过来,便伸手拉着林琳往女更衣室走去。只林琳刚抬脚就听到身后的电梯到层的提示音,还有伴随着提示音而打开了电梯门。 「老闆。」前台小姐看到电梯里的人走出来,连忙站起身礼貌道。 听到这个声音咏琪和林琳的动作也是一顿,双双回头看向电梯口站着的股肉男。 看着因为长期健身而练出一身肌肉的叶畜生,林琳暗藏鄙夷不屑的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又转头小声的在咏琪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小心练完就跟他似的,一身的肌肉。」 咏琪对着林琳皱了皱小鼻子,可爱的嗔了一句,「你又吓唬我。」 「以前没见过这俩位小姐,是新来fit之堡健身的吧?我是这家健身中心的老闆,鄙人姓叶,叶冠荣。」 这种事情咏琪从来都是看林琳的行事才行事的,转头看林琳,发现林琳面上不显,但整个人却带着一股冷冰冰的气息,便知道林琳及不喜面前这个男人,咏琪的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 这家健身房看着无论是装修还是规模都挺不错的,要是林琳不喜欢这里的老闆,她们可能要换一家了。 咏琪这么想的时候,林琳正用着极冷淡的态度对着叶冠荣点头,然后便拉着咏琪走了。 当然林琳转身的时候一道气剑打在了叶冠荣的肺部却是不曾被人发现的。 在肺上用真气打出一道裂缝,只要时间长了,或是做些激烈的运动就会让空气和体内积水进入到肺部,等到肺部里的积水和空气将整个肺部充满,就会造成咳嗽和唿吸不畅。发现晚了,都有可能致命…… 想到这畜生干出来的事,让这种人活着就是浪费空气中的氧气。但猝死又太便宜他了。所以别怪她心狠手辣,谁让她就是擅长钝刀子磨肉呢。 「盈盈,你很讨厌这个人吗?」在面对林琳时,时常戴着高倍滤镜的咏琪,此时便认为林琳不会无缘无故的做出这么失礼的举动,所以一进入更衣室的那条手廊时,咏琪便小声的问林琳。 林琳拍拍咏琪的小脑袋,「嗯,非常讨厌。」坏得没格调。 「哦~」 咏琪听到这个声音便轻轻点头,没在说什么。 在她心里,林琳哪哪都好。所以能让林琳『非常讨厌』的人,一定坏得冒水了。 俩人本来就是专门为了健身来的,所以并没有购买更衣室外面吧檯的健身衣。拿着更衣室的钥匙,俩人直接进入更衣室。 一进入更衣室,林琳便乐了。 这叶冠荣到底有多变态呀,不但在更衣室的更衣柜处安装了针孔监控头,竟然还在进入浴室的地方也安装了两个。 一个是进入浴室的方向,一个是从浴室走出来的方向。想到这里,林琳就拉了拉准备换衣服的咏琪,让她老实的坐在那里不要动。 咏琪一听林琳说话的声音都变了,抱着包老实的坐在那里,双眼眨都不眨的看着林琳在更衣室,浴室之间来说走动,时不时的还会打开浴室小隔间的门。 等到走了两圈后,林琳便走回来拉着咏琪的走往外走,一边往外走,还一边小声的对咏琪解释,「这家健身中心有问题,我们先出去再说。」 第707页 听到这话咏琪都惊了,只是走了这么一会儿就看出问题了,那这家健身中心的问题一定不少。 走到前台处,林琳将前台小姐给俩人的更衣柜钥匙交到前台,藉口临时有事便拉着咏琪上了电梯。 见电梯里没人,林琳先是伸出手,在电梯的某几个键上按了按,然后这部电梯就一路没停直接下了一楼。 出了一楼的大厅,林琳便拿出包里的电话,飞快的拨打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喂,大哥,我是苏盈。」 听到『大哥』这个称唿,咏琪便知道林琳是给曾家原打电话。 咏琪虽然摘不下来她自认识林琳就带着的高倍滤镜,但她那小脑袋可是极聪明的。听到林琳给曾家原打电话,咏琪便知道那家健身中心一定有什么事情是必须要警察解决的了。 联想到林琳在更衣室和浴室转的那一圈,咏琪心里打了个突。不会那么恶俗的遇到了偷拍事件吧。 至于兇杀案什么的,咏琪却是没往那方面想。毕竟那更衣室人来人往的,要真是兇杀案,压根藏不住。 另一个,真遇到了兇杀案现场,那么第一时间也应该是保护现场而不是带着她匆匆离开。 咏琪想这些事情的时候,也不过是眨眼的时间罢了。等到她听完林琳与曾家原的电话后,便更加的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变态的人。」林琳一挂上电话,咏琪就愤愤不平的骂了一句。 林琳点头,「这算什么,之后若是留下了相片和视频,说不定威逼利诱的事情都能被那叶禽兽做出来了。」 香港楼高,又非常的密集,她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又正好是商业街,虽没有多少阳光照在身上,却也是人潮拥挤,空气闷热。于是林琳一边说,一边拉着咏琪去了一旁的冷饮厅。 要了两杯冰淇淋,俩人便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处等着曾家原带队过来抄家,呃,是搜集证据。 俩人一边吃,一边小声的说着话。可咏琪的失望还是显而易见的。 林琳见此,眼睛转了转,便笑着对咏琪说道,「不如我们也开一家健身房怎么样?」 咏琪一听便怔了,反应过来后便摇了摇头,「感觉好麻烦的样子。」 林琳轻笑,「那有什么麻烦的,回头我去找个人品和能力都不错的专业经理人。咱们只要负责出钱,其他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他来办。然后健身中心还可以与会计协会还有其他的监管机构签份协议,让他们定时查帐和检查其他各方各项……」 说起这个,林琳想到自己的那个广播的工作,又对咏琪俏皮的眨巴眨巴眼睛。「回头健身房开业了,我再拿上十张健身房的卡,当成抽奖的奖品在广播互动中送给听众。然后再拿几张卡到警局。让警局的师姐们时常过去,还能防止犯罪的发生。到时候你这个小老闆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没事过来练练身,岂不是比去人家的健身房便宜?」 林琳在香港的知名度和名人效应,这些年风雨无阻的做广播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想像得到的。她在自己的节目里给健身房打gg,相信健身房的生意一定不会差。 咏琪咬着冰淇淋的小勺子,心中仔细的想着林琳说的话。一时间便还真觉得是件好事。当即笑着点头,大赞这个主意好。 少时俩人又对这个健身房做了许多设想后,冰淇淋吃完了,曾家原的人也都赶到了。 林琳坐在冷饮点,对着窗户外的曾家原招了招手,曾家原便带着小棠菜以及借调的几个穿便衣的女警走了进来。 因为事情紧急,林琳也没跟曾家原客气,简单的将她看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给了曾家原。曾家原脸色极不好,他身边跟着的小棠菜和几个女警的脸上也出现了愤慨。 「这事必须低调处理,否则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我担心可能会出现意外的事情,所以此事一定不能让记者知道,在处理这起案件的时候,也不能让人知道这家健身房的名字。」林琳顿了顿,又将自己的想法认真的跟曾家原说了,「我明天早上也会在电台的广播中提起今天的事情,并且会在广播中教大家如何辨识隐藏起来的监控设备。」 曾家原点头,「我已经让人请了有关部门协助。等到在健身房找到隐藏的监控头,就会以健身房帐目不清,偷税漏税为由清场。」 林琳觉得这个办也妥当,倒是没有多说什么。与曾家原又说了一句找到证据后记得给她打个电话,她也好放心便带着咏琪走了。 临走的时候,林琳又小声的在曾家原耳边说了一句,曾家原眉头皱了一下,又打开了。 林琳提醒曾家原不要让那些视频或是相片流露出去,不然可能会造成更不可挽回的后果。还有就是她刚刚就在那个健身房里看到了某位政要的第n位情人。 「放心,我明白怎么做。」 随后一行人兵分两路,健身没成回去遛狗顺便看店的一波。带队做全体『健身』运动的又是一波。 倒是都忙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第346章 林琳与咏琪回家领了哼哈二将一起去店里消磨时光,隔壁忠叔送了小棠菜新做的红豆糕过来。 林琳支使咏琪沖了两杯花茶,她自己又去冰箱那里将之前买的半成品点心直接放到烤箱里烘培。 不大一会儿,四样小点心,外加两杯花茶便放在了店里那张漂亮的小圆桌上。 第708页 一边吃着点心,咏琪还随手将放在桌上的那个造型别致的收音机打开。 这个时间段的广播差不多都是一些花边新闻和听众点歌。 香港地方不大,但是造星的能力却是其他地方比不了的。每天都有成打的未来之星出道,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博人眼球。 商而优则仕,演而优则唱。 这会儿广播里正放着一位影星的第一张专集主打歌。林琳懂乐理,这歌一唱出来便听出了不少问题。 戏演得不错的人,就连声音里都带着刻骨的伪装。当初在电视台偶然间见到这个对着自己的理助非打即骂,这让林琳对这位影星很是厌烦。 林琳压下对这位影星的反感,伸长手穿过桌面按着收音机的按钮转了一个台。正好是一台香港花边新闻。 林琳听了满意的点头,收回手端起花茶喝了一口。 吃着点心,吹着空调,坐着让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听着万千人的八卦,这样的人生,确实美美哒。 在听八卦新闻这一点,咏琪与林琳臭味相投。俩人听着广播里主持人天马行空的猜想,时不时的还小声说上两句。 比如说听到富商冯望山的第三任妻子阮佩云正在与他闹离婚。俩人便想到了前些日子持刀行兇的冯达森。 因为咏琪要嫁给家乔,聂医生这位曾家原的现任女朋友便算得上是咏琪的妯娌了。妯娌的外甥女连连遭遇坑爹事件,咏琪还挺同情她的。 曾太太是曾先生的第二任妻子,也是曾家原的继母,家乔的亲生母亲。但曾太太为人和善,对继子和亲生的都是一视同仁。 不过在对待俩个儿子的女朋友上,曾太太便难免有所偏爱。 都是富家小姐出身,但咏琪就比聂医生更得曾太太的喜欢。 这其中不乏有林琳不着痕迹的帮忙,但主要的还是咏琪在性格上并不强势。 聂医生心智坚定,有自己的主意。工作多年见惯了生死,脾气和说话行事都带着女强人的强势作风。 婆媳这种关系,在脾气上就是要互补或是互相谦让那才能和平共处。 很明显,聂医生与曾太太俩人没办法互补了。两人也只能尽自己最大的限度互相谦让一番,维持表面的和气。 而咏琪就不一样了。林琳那性格强势得不要不要的,就算是她时常端着温柔的温柔的假面具,可时间一长,身上的气势也会泄露出来。 好在咏琪跟林琳生活习惯了,再加上从小就胆小缺爱,与曾太太在一起,更像是她有些笨手笨脚的小女儿。 咏琪嘴甜,爱撒娇,曾太太很吃咏琪这一套。聂医生……就太高冷了些。而且有的时候曾太太只是一句客气话,她还就当了真。 于是同样的不去厨房帮忙干家务,咏琪没做那是心性自然,聂医生要是也这般做,曾太太心里就又要犯上一些嘀咕。 再一个做为在警局做验尸官的聂医生,工作与加班那是常态。曾太太费心弄得晚饭,咏琪总会在收到消息后一早就过来等着投餵。有的时候那就是自己端着个小碟子站在厨房一边看着曾太太干活,一边吃着曾太太从锅里捞出来的好料。 而相较于没有正经工作,时间随自己安排的咏琪,聂医生都需要到了下班点才能下班,所以她是要么到了饭点才过来,要么就是加班晚来或是临时不来了。 要知道这种事情其实是非常扫兴的。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曾太太心里能不介意才怪了。 也因此曾太太虽说没跟咏琪说太多她对聂医生的不满,但咏琪却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之后有林琳支招,咏琪在曾太太那里的分数也更高了。 聂家出了这样的事,出事的时候曾太太也跟着大家一起担心聂津津的安全。但事情圆满解决后,曾太太对聂家人的不满又多了几分。 到底是父系社会,就连女人的思想也多有偏颇。曾太太心里便觉得聂家的门风不好。 聂宝意未婚生下一个父不详的私生女,这本身就是一个让三姑六婆鄙夷和八卦的事情。后来聂宝意的男朋友又出了这种事情,聂宝意在一些老人的心里,就更没啥名声可言了。 哪怕再过十来年,男女不领证同居这件事情,也有不少思想守保的人接受不了。 这些思想保守的人会认为这种事情女方吃亏了或是女方不自重。 咏琪与家乔那是已经开始准备婚礼的未婚夫妻了,偶尔去咏琪家里住上一回,世人还能勉强接受。至于林琳与董岸风,因为双方家里都没长辈,倒也没人站出来说什么。曾太太是林琳的粉丝,看林琳都带着滤镜。 她也侧面问过林琳,林琳知道曾太太的性子,怕会因为自己影响到咏琪,便只说她已经与董岸风已经定下来了,只是大家都忙,再加上算命先生说,她八字太轻,要过两过年才能举办婚礼,这才耽误下来。 曾太太闻言便笑着说到时候林琳结婚她和咏琪一起帮着张落。林琳谢过曾太太后,曾太太就再没提过这件事情。 与林琳和咏琪的情况不同。杜子俊在聂家一住好多年,却一直没有领证操办婚礼这一点,就让好多心里羡慕嫉妒聂宝意的女人暗地里说聂宝意倒贴人家都不要。 现在聂家又住进了一位聂妈妈年轻时候的学长,俩人看起来就是那种不清不楚的关系。 然后曾家原与聂医生谈起恋爱后,还时常留宿聂医生的小公寓。这种事情曾太太怎么可能没有微词。 第709页 好好的未婚大姑娘,又不是没有家人的孤儿。在一个城市生活,住在家里怎么就不方便你生活了,为啥好端端还的要搬出去自己住? 所以说,在面对很多事情的时候,人的思想都是呈现明显的两极化。 同样是留宿女朋友家,一个就是乐见其成,另一个就是撇撇嘴嫌弃至极。 林琳在发现曾太太有这种两种态度的时候,都被她的这种态度弄得好笑不已。 这种婆婆针眼子里挑儿媳妇错处的事,不是应该发生在亲生儿子身上的吗? ╮(╯▽╰)╭ 用过了点心,林琳让咏琪上楼去平平胃,一会儿俩人好出门办事去。 咏琪继承的财产里,在一个像林琳这种刺绣店的小二楼。不过那个小二楼面积可比林琳这种小屋子大多了。 那个房子前几个月便空了下来,因为租金没谈拢所以一直没租出去。林琳与咏琪想着那个健身房的提议,便决定用那个小二楼来做店面。 就连名字两人都想好了,因为那小二楼位于山林道上,所以为了朗朗上口,那个健身房就叫『山林道健身房』。 这么一个名字,连健身房所处的地址都提到了,想要生意不好都有些难。 当然,俩人都不是那种有企图心的,在俩人看来这家健身房只要不赔钱就行。挣多挣少那都不需要太上心。 对于这间健身房,林琳并不想也参与投资的,不过咏琪不说话,只朝着她一个劲的眨巴眼睛,手上还拉着林琳的裙摆来回的拉呀拉的,林琳只得答应跟她合伙干这事。 有一种小学生要牵手上洗手间的感觉。 咏琪和林琳去了猎头公司。在那里下了定单后,又拿着钥匙去山林道那里的小二楼实地看了一下房屋大小和朝向。 之后联繫了一家口碑不错的装修东西,让他们明天一道过来实地测量和做设计图出来。 考虑到香港的交通,俩人看时间差不多便开车回家了。 不过路上还是遇到了堵车不说,还在车里听了一段关于林琳这位知名电台主持的花边新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主持『早七点』广播的琳达小姐从小就是孤儿。为人霸道,从小就欺负孤儿院里的其他小朋友,十八岁那年被某富豪包养从此离开了孤儿院。她曾经用对付邱水添的手段强横的掰断了孤儿院里一位比她长相漂亮的孤儿……」 「胡说八道。」咏琪闻言握紧小拳头砰砰的砸了砸坐椅,一张脸都气红了。 林琳看了她一眼,一脸的不以为然,「不过是人红是非多罢了。至从邱水添那事出来后,这种事情层出不穷。这么久了你怎么还会激动。」林琳庆幸回程是她来开车,否则真让气成这样的咏琪开车,还指不定会有什么事呢。 咏琪嘟着嘴,不满的看着林琳,「可还是好气嘛。」 林琳又是一笑,「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行为。她们要当跳樑小丑,难道我还得配合着她们看戏不成?得了吧,心情好,我就当个乐子听听。心情不好,想要收拾那些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咏琪想到林琳的本事,抿了抿嘴伸手将车里的电台关了。 将车停在超市的地下车库,林琳拉着咏琪去超市採购食材。 咏琪晚上想吃红烧牛楠,林琳晚上想吃啤酒鸡翅。董岸风则是喜欢吃清蒸鱼。今天家乔不过来吃饭,所以也不用特意准备一道他爱吃的菜,她们三个人吃饭,再准备一道素菜,一个清汤就好了。 挑挑捡捡,又在咏琪抱着某些零食一脸讨好对她笑的时候,终于同意买一些对咏琪来说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好处的垃圾食品。 又买了些水果,俩人便推着超市的逛物车结帐回家了。 不过刚走出超市林琳就被一群记者围了起来。这些记者收到消息知道林琳在超市,便都堵在超市门口,就是想要第一时间採访一下林琳。 「琳达小姐,有传闻说是你曾经被富豪包养,这是真的吗?」 「琳达小姐,你在孤儿院的时候真的用残忍手段打伤打残过同院的孤儿吗?」 「琳达小姐,传闻你善于玩弄别人的感情,还说你拍过n级片,对于这些传闻你怎么看?」 林琳将咏琪拉到身后,飞快的从身上的小包里拿出一块口罩带在咏琪脸上,又将咏琪包里的眼镜给咏琪带上,见咏琪都包好了,这才转过头来看着围着她的记者们,声音冷淡的说道,「明天上午我会举动一个小型的记者会,关于诸位想要问的事情,都可以等到明天现场问。现在请你们让一让,我们要离开了。」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将身体中的威压全部释放出来,高阶武者以及魔力深厚所带来的威压普通人都会不自觉的恐惧。这些记者虽然都不想让开,可是林琳的话和眼神都让他们心生怯意。 最后这些记者见到林琳无论旁人问什么,就是一句话都不说。她身后的那位女性朋友竟然还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有人问出林琳明天准备在哪里招开记者会。 「具体事情,会在明天的『早七点』广播中进行告知。还请各位关注收听。」 记者们:…… 这是在对记者宣传她的节目吗? 最后林琳带着咏琪回到家后,这才给电台的台长打了个电话,说是明天想要借用电台的会议室。 第710页 林琳算是电台的台柱子,借个会议室跟本不是问题。 台长是知道林琳当初是靠自己的本事应聘工作的。再加上台长知道林琳曾经干过警察,所以会些身后那是可以解释的。至于被富商包养这个传闻,倒是让台长想到了与林琳同住,时常来接林琳的那位开着豪车的何小姐。 如果说的是这位,那还真的有可能被包养了。 毕竟这位只要林琳白天去电台,都会时不进的开车过来,或是装成小粉丝送花,或是带些点心给电台里的人吃…… 挂断电话,林琳这才去厨房准备晚饭。不过在看到洗菜的咏琪时,她突然想到有件事情她忘记告诉咏琪了。 第347章 林琳其实对于现代社会是怀着喜爱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制的建全以及科技的发展和发达,有些事情却也让造假越发的困难。 就好比林琳当初买房置产。 来源不明的大笔资金,以及在还未工作的时间购买这套房子的事都有些说不清楚。 自从邱水添事件出来后,林琳才晃然想到她这些个说不清楚的地方必须下载补丁将漏洞补上。于是那两天林琳先是入侵了香港房交所的电脑系统,想去更改一下自己买这套房子的时间以及将自己的一些个人资料加密再加密。然而让林琳郁闷的事情却是这个时代的网络和电脑虽然是漏洞百出,极好攻破,但一些办公电脑为了安全起见,人家并不上连接网线。还有就是有些资料网上也不全…… 后来林琳又想到就算是改变了购房时间什么的,她还有一件事情是说不通的。那就是买房子的大笔资金是哪来的。 最后林琳只能在自己的身世上做手脚了。 原主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就连名字的来歷都有些说不清楚。 于是林琳便想着给自己碰瓷个父母和亲戚。因为她与咏琪关系极好,林琳便想着这个亲戚往咏琪生母身上靠。 制造一些证据,将自己包装成咏琪姨妈家的孩子。 咏琪确实有个姨妈,以前林琳就听咏琪提起过这个姨妈,不过却在咏琪刚出生的时候就死了。 听说是被坏人骗了,失财又失身,最后承受不住没了。 那个时候的户籍管理也并不怎么完善。八九年的时候,原主才十八岁。那么七零年的时候,又怎么可能有电脑以及最完善的户籍管理呢。 更何况那几年大陆正乱着,就连国际形势也都是那种混乱不清的。 联繫上了在英国传道的傅修女,虽然有些对不住她,但还是在她的脑子里做了一份假记忆。 比如自己的身世。再比如生母留给她的……古董和金条。 总之林琳没费多少功夫就成功的碰瓷上了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苏姨妈,与咏琪成为表姐妹。 又在全香港找了一位喜欢收集古董,但是几年前便已经去逝的某位民国将军的遗孀。造假了一份买卖合同,于是钱就有了。 做完这些事情,林琳便靠着沙发心疼自己为了那么一点钱而付出的努力。心中也明白若是自己当初不图快捷省事,也许也没现在这种给自己做补丁的事了。 再一个,下次还是别成为什么公共人物了,不然一个弄不好就会有暴露的危险…… 虽然这么想,但林琳却是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的。想到那三条臭虫子现在还在给自己使坏,林琳冷哼一声,眼中一抹戾气一闪而过。 …… 与咏琪一起弄了晚饭,中途一直拿着电话与出版社的人沟通最新一期的电台广播出版事宜。饭快好的时候给董岸风打电话,想问他到哪了。谁知道电话打出去正好占线,林琳看了一眼电话,耸了耸肩就挂断了。 电话刚挂断,还没等林琳将手中的电话丢到一旁,电话便响了起来。林琳笑了一下,拿起电话接听,原来电话另一头果然是董岸风。 原来董岸风已经快到家了,却接到警局的电话,说是临时有个案子。于是他便给林琳打电话,然后发现竟然占线,不过他比林琳有耐心,林琳发现占线便不打了,董岸风则是一直打,打到林琳挂电话为止。 知道董岸风要加班,林琳便给他留了晚饭,便与咏琪一道吃了。 吃饭的时候,林琳便将自己其实是她『亲表姐』的事情告诉了咏琪。咏琪拿着筷子愣愣的看着林琳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终于再也不用担心你什么时候不要我,不对我好了。只是你怎么从来都没跟我说起过?」 原来咏琪那么粘林琳除了心性使然外,就是她总是心不安。害怕对她那么好的林琳突然有一天收回对她的好,或是转头对别人好去了。 现在听说林琳是她的亲人,对她好也是因为她们是亲表姐妹时,终于放下心来。 因为如果是这个原困才让林琳对她好的,那么她可以相信,这世上林琳不会再对旁人也这么好了。 你说表姐将来的生父找过来会不会改变现状? 那是不可能的。以自己对她的了解,不弄残那混蛋都是林琳在日行一善了。 (→_→) 「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亲人,不对你好,对谁好呢。至于什么时候知道的,就是第一次见面时,看到你项鍊挂坠里的阿姨相片时知道的。不跟你说,那也是因为我不觉得这种事情有什么好说的。快吃饭吧。」夹了一筷子牛楠,林琳催着咏琪吃饭别发傻。 第711页 「……哦」。咏琪感觉这话就有些个不对太劲,不过还是开心的夹起牛楠笑眯眯的咬下去,管她呢,只要结果是好的,就行了。想罢也给林琳夹她喜欢的菜。 饭毕,咏琪体贴的一点都没问那些事情的细节,只夸了夸为林琳保存那么多年遗产的傅修女真是高风亮节。 果然不愧是修女呢。 于是被发了好人卡的傅修女远在国外都打了好几个喷嚏。 晚上十点左右,董岸风才回来。那会儿林琳还没睡,便去厨房给他热了饭。 董岸风洗漱出来,便将饭菜都拿到客厅沙发上,与林琳坐在沙发那里看晚夜新闻。 吃过饭,董岸风自觉的将洗盆清干净。然后又将冰箱里放着的两碗红豆沙拿出来,与林琳一人一碗吃了。 半夜三更又吃了一碗甜食,不做些运动一定会发胖的。 于是秉承着这个观念,两人兢兢业业的完成了一整套妖精打架,然后起身去洗澡时又在浴室里来了一场深度切磋。最后才回到卧室大床相拥而眠。 清晨六点,林琳准时睁开眼睛。将放在身上的胳膊轻轻的移开,小心的下床去洗漱。之后换上衣服出门去电台。 广播是七点开始,八点结束。林琳这人促狭,非常不体贴的将记者会的时间定在了早上八点十分。 而她则是在早上七点半才在广播里通知所有的听众八点十分在电台的内部会议室里招开个小型的记者招待会。 于是可以想像那些准备参加林琳记者会并且守着电台的记者们心情是多么的操蛋吧。 香港是个快节奏的大都市,也是个夜生活极其丰富的地方。说起来大多数人的上班时间差不多都是朝九晚五这样的时间。 于是就有一半记者是躺在自己家的床上听着林琳的广播,等待林琳说出记者会的时间和地点。 七点半的时候说完通知,林琳就继续针对这世上各种偷拍以及多种多样的监视手段进行了汇总。就是想要世人能够多一些警惕之心。 林琳也知道她的广播就算是听众很多,非常受欢迎。但说到底也有一部分新新人类是不听广播的。 她说的这些事情,虽然主要的思想是让民众提高防范意思,但同时也增加了不法人士的犯罪手段。 但如果她不说,就真的不会有人想到吗? 不尽然。 毕竟她说的这些何尝不是后世网络上总结出来的呢? 人心存污,堵不如疏。因噎废食,愚不可及。 八点钟,这一期的广播做完后林琳喝了口水便给监制打了个电话,让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这一期的内容剪辑好,一会儿她要带走。 监制随口问了林琳一句她要这么急做什么。林琳只说要送到警局去,看看能不能普及一下。监制也有收听林琳的节目,听林琳这么说便知道林琳这是想要大众普及防护概念的同时,也能杜绝犯罪。 监制答应得很痛快,说是两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完成,到时候会让人送到林琳办公室去。林琳点头谢过,这才挂了电话去了会议室。 林琳脚步沉稳,不快不慢的朝着会议室走去时,好多的记者也都是刚刚气喘嘘嘘的坐到会议室的椅子上。 等到林琳进来,拿眼睛扫了一眼到来的记者笑着点了点头,还不错,果然有香港狗仔队的职业精神。 林琳拒绝了电台这边的帮忙,只带着自己的小助理主持了她人生中的第一次记者会。 因为是内部会议室,林琳在进入会议室后便将房门关上了。还是一种除了林琳以外谁都打不开的那种关法。 会议室不算大,正中间一个白色的椭圆形桌子。所有来参加记者会的记者都被小助理安着先后顺序围着圆桌坐了。提问的坐前面,拍照录像的坐后面一排。林琳坐在首位上,然后对着坐满会议桌两圈的记者们笑着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非常强硬的告诉这些记者,想要採访她那就按着她制定的规矩走。 她不喜欢乱闹闹的氛围,所以想要提问那就顺时针的从左到右依次提问。 记者们就没见过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强硬不客气,不过在看到真的有大牌媒体插话进来,林琳不但当成没听见,等按顺序轮到那牌媒体的时候,林琳还直接略过去,从他的下一位开始回答问题后,记者们发现被打脸的大牌媒体的脸真真是都气成了猪肝色。不过林琳此举倒也让旁人懂了规矩。 「民众有知情权,我本人尊重各位的职业,但我个人却觉得民众更不应该被断章取义的言论误导。所以今天所有,无论是我个人的回答,还是诸位的提问,都会被详实的记录下来。之后会毫不剪辑的放到网站上,方便所有感兴趣的人去观看。」 众记者:…… 等到林琳说完这句话,记者会就正式开始了。 「琳达小姐,据可靠消息您现在住的房子是您在文凭试前后购买的,请问您当时并没有工作,买房子的钱是从何而来。」 林琳将落下的一缕头髮别回脑后,声音淡淡的说道,「文凭试前我出了一些意外,脑子受了伤。后来知道那些并不是单纯的意外后,我便准备离开孤儿院。当时照顾我们的孤儿院修女知道后,就将我的身世以及生母留给我的遗物交给了我。后来我变卖了其中一部分用来买了那套房子。」 顿了顿,林琳又笑着说道,「当然,主要还是要感谢我们电台在我想要离开孤儿院的时候给了我一份的工作。」 第712页 「那关于你被富豪包养的传言,你又是怎么看?」 林琳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笑了,笑容中满是傲气,「子虚乌有的事情,不需要看。在邱水添事件之前,我一直深居简出。别说那些富豪我没见过,怕是诸位记者朋友也没多少人见过我吧。」 「但这并不表示你就没有被人包养过?」 林琳扫了一眼提问的记者,眼睛微微眯了眯,「有格调的媒体人应该做到不人云矣云,不为了譁众取宠就故意误导言论。贵电视台一直强调我被人包养,那么这种言论可有什么证据?如果贵台只是空口白牙的胡说八道……记者会之后,请相信我的律师会第一时间联繫联繫贵台的。」 某记者:……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睡过头了,下午又带着喵大宝去打针,更新晚了。 去年喵大宝要打三针疫苗,一针狂犬,一针弓形虫。今年喵大宝只要一针疫苗,一针狂犬,一张弓形虫,想到今年还要带它出去一回,心都滴血了。 话说,为啥作者记得小时候的猫都可好养活了,家里的剩饭汤点菜汤,弄点咸鱼剁碎拌饭就可以了呢。为啥现在会这么麻烦??? 最重要的是喵大宝又生气了。 第348章 林琳从不打没把握的仗。当然,就连这一次的记者会明面上是林琳不耐烦没完没了的解释想要利落迅速的解决问题,实际上则是给自己争取一些可以活动的时间。 眼睛扫了一眼被她问住的记者,在收回视线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席上的某位记者,两人对视了一眼之后,又都若无其事的转向旁处。 刚刚那位记者被林琳毫不客气,又毫不妥协的话说得一怔。他没有想到有人会这么强硬,不给他们电视台的面子,一时间倒是没了言语。 他们电视台在整个香港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别管是什么富豪还是大明星都对他们客客气气的,哪想到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电台主持就这么不识时务。 有些丢脸的看了一圈屋中的同行,这位记者面上未显,但心里是将林琳记在了小帐本上了。 林琳那话说出来时,就没害怕过会得罪人。不过此时为了形象问题她倒也没有咄咄逼人,而是看了一眼手錶笑着让大家继续。她现在没有咄咄逼人,可不代表记者会后她也会这么善解人意。 之前她就想要做一期关于流言与人声誉的事情,等到今天记者会的视频流露出去了,正好有了引头,就当是回报这家电视台对她的『关爱』吧。至于律师什么的,反正她付的是一年的套餐费,不用白不用。 (→_→) 于是按着林琳的规矩提问又以顺时针的方针开始了。 学歷,能力,家庭,婚姻状况等等的问题都被这些记者问了出来。林琳挑着不算隐私的回答了,有些不想回答的,林琳也打了擦边球。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倒是极好说话的样子。 「之前琳达小姐便说你在文凭试前出了意外,这才导致你下定决心离开孤儿院的。请问可以方便说说是什么意外吗?」 林琳看了一眼提问的那个记者,面上露出一抹牵强的笑容。 「……也没什么,就是当时被同院的几个小姑娘推下楼,摔伤了脑子。」 随着林琳的答案,整个会议室的人都下意识的惊唿了一声,然后张了张嘴都想问林琳问题,可最后还是将这个提问的权利交给了旁人。其实这会儿他们要是乱一乱林琳制定的规矩,其实林琳还是愿意通融一下的。 「她们为什么推你?」 林琳轻笑一声,「嫉妒吧。身边有个与她们同样身世的人,但却比她们更有读书的天赋,以及比她们更努力。产生嫉妒是可以理解的。当时侥倖活了下来,我并未怪过她们……可能这也与我摔伤了脑子,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和对她们的感情有关系吧。」 也是,被陌生人伤害和被熟人伤害确实在心理上是不一样的。若是陌生人,人们只会气愤。事后也不会太过于在意。但若是熟人作案,除了气愤便是伤心。 「那你之后还有没有见过她们?」 林琳摇了一下头,然后又顿住,「之前因为一个案子倒是见过其中一位。不过案子破了,我们便再也没有联繫过。毕竟无论是伤害还是当初的感情,于我来说,她们都是陌生人。」 「您是孤儿,出身孤儿院,现在您也算是成功人士了,可有想过回报社会?」 「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人乎~」林琳点头,「我当年所在的那家孤儿院在九零年的时候就关闭了。不过我每年都会拿出总收入的三成来做慈善事业。虽说不多,却也是我的一份心意。」 「听说您有一位固定的男朋友了,请问您什么时候会结婚,还是像聂宝意小姐那样不结婚?」 林琳对着那位记者笑了笑,「我认识的一位伯母,她已经答应我会为我操办婚礼了。若是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有兴趣,婚礼的时候还请赏光一唔。」至于婚礼在什么时候,林琳却没有提。 林琳说到这里,其他的记者不管是真心的还是面子上的,都对林琳说了恭喜以及祝福的话。林琳笑眯眯的谢过,让人看不出她到底有没有将这些人的话放在心上。 等到问题又轮了一圈,之前问林琳受伤的那位记者又问道,「如果你以后再见到当初推你下楼的人,你会怎么做?」 第713页 「什么也不做。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她们如何与我并没有多大的干系。我没有教导她们的义务,我只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每一天都会努力的生活。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可能当做没有发生。想必各位都知道我之前做过一段时间的警察,我可以原谅她们年幼时做下的事情,但我却再也不会与她们任何人相交。不敢也不愿。至于这位记者朋友话中的意思,我也听明白了。我不会因为已经在心里结案的事情再去报復任何人了。」 因为她已经报復过了…… 说完这些话,林琳都觉得自己的道德情操高尚得不要不要的,虚伪得连她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之后又问了一些问题,林琳见没有人再提问了,便结束了这一次的记者会。全程不到一个小时,时间也在林琳的计划里。 带着小助理回到办公室,林琳拿着刚刚录好的视频传到了网上去。并且还用一些黑客手段做了几次推广,很快林琳这段视频就传得人尽皆知了。 等到那些记者心满意足带着採访素材回报社和电视台的时候,有些人都已经快将这一个小时的採访看完了。于是这群记者们瞬间郁闷了。 虽然早就预感今天的新闻可能不会有预期那么好,但却没有想到人家自己就将这些事情都帮他们解决了。 就网上那段视频,原汁原味的,哪里还有人看他们是是而非的报导呢。 然而至少还有一家杂志社并没有那么失望,因为林琳提前给了他们更好的素材。 这一次林琳之所以会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自然是因为赵咏妮三人终于在因缘巧合下碰头了,对比了一下林琳,心中不满她们三人混得落魄,便想要对林琳展开一些损人不利已的报復行动。 赵咏妮世故,心眼也活络,但到底眼界和刁蛮的性子在那里摆着。再加上后来因为那场案子被曹志锐发现了她的踪迹,虽然没在当时宰了她,却也在离开的时候利用自己的人脉狠狠的截断了赵咏妮的青云路。 别说什么男人不跟女人计较,人家放在心尖上的女人一直被她们欺负不说,还将人欺负到了天堂。没杀了她们泄愤已经是听了林琳的话,担心损了苏盈的阴德福报了。 赵咏妮也就罢了,她一直是个心里极有成算的人。而另外俩位的日子就算是没有曹志锐,俩人也过得极糟糕。 不愿意上进,也不愿意吃苦,直接搭伙卖了肉。 入了这一行,想要再收手就难了。 当然了,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横心要收手了。 如果收手了,完全可以去大陆或是什么旁的地方呆几年,然后改头换面再回来。时过境迁后就算是将来遇到当年的老主顾,想必你咬死了不承认也不会再影响你的生活。 可惜这两人看起来就没想过要换条路走。 当然了,条条大路通罗马,哪条路不是人生的一种修行呢。 那条路太难走,林琳不认同,但也不会歧视。 话说回来,三人凑到一起就没好事。三人看着林琳过的那日子,又一次心生嫉妒。之后还给林琳打过电话,说是要叙叙旧。林琳与她们三人有什么旧可叙? 真要是论交情,那能跟她们叙旧的人这会儿子还不知道投胎到了什么地方呢。 林琳果断挂了电话,理都没理那三人。之后那三人又给林琳打了一回打电话。说是从林琳旧钱。还说她不错钱,就将她当年在孤儿院的事情告诉媒体,让她跟着她们一起倒大霉。 林琳听了,心里就动了气。本来还想着约这三人出来,让她『好好』的跟她们叙叙旧,却不成想就出了聂津津被绑架的案子。之后林琳在与董岸风在家里『切磋功夫』时,董岸风一个没注意就将手机放在洗衣机里轮了轮,然后在董岸风的一番温柔小意下林琳就将这三人的事抛到了脑后…… 唉,男色误国矣~ 不曾想林琳将这三人忘记了,这三人却没忘记林琳。 在没等到林琳的回覆后,赵咏妮直接利用她在电视台工作的经验送了林琳一份大礼。 于是就在昨天,林琳虽说今天开记者会。但实际上她还约了另外一位私下里跟她颇有些交情的记者。 在昨天给他打了一通电话,又趁着董岸风加班,提前将咏琪哄回房间睡大觉后,林琳便与这位记者在这位记者的家里见了面。 林琳用她极富煽情能力的文字功底声情并茂的写了一篇知情人士的报导,然后交给那位记者并且让那位记者在记者会的时候主动问及某些问题…… 果然,就在林琳那段视频在网上热播的时候,这位记者的那篇报告已经送到了各家各户。 没有错,就是打了个时间差。 一群记者还在採访林琳的时候,这家杂志社就已经掌握了最新的新闻,并且连夜刊印出来了。 …… 赵咏妮三人在看到杂志的时候,就知道要糟,连忙互相联繫了一番打车去电台,想要从中破坏林琳的记者会。 可电台的门卫不是吃素的,不可能轻易让她们进去。赵咏妮拿出电视台的工作证,冒充三人是来採访林琳的记者,路上堵车来晚了。于是赵咏妮三人顺利进入电台并且来到会议室,可惜门却被林琳『关上』了,她们怎么也打不开。 林琳进门前做过手脚,此时坐在会议室里,自然知道门外来了三个旧相识。林琳用心选的这个会议可不是白选的,它附近不但没有监控头,它的尽头就有一个通到外面的安全通道…… 第714页 以关心拍摄角度的理由从坐位上站起来,先是去看一眼小助理手中的v8,然后才走到会议室的门口处,利用会议室的门缝,将三个靠在门边『无声』叫嚷的女人都吸到空间小屋里去。 看着瞬间被吸进空间的三人,林琳又将进入空间的三人弄晕。之后便不再理会这三人,继续跟着一室的记者装逼。 之前林琳没对这三人上心,所以也不知道这三人的具体住址,不然昨天晚上就会将这三人丢到海里去餵鱼。 不过现在嘛,她们既然敢来,那林琳却不会那么轻易的放过她们。 若不是她,而是换了旁人,说不定还真的摆脱不了这三人的纠缠。林琳这人一项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或者说她这人心慈手软也是有对象的。像是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让她不痛快的人,林琳的脾气可没那么好。 她会抽出三人的魂魄,送到当初苏盈死掉的那栋破楼里当缚地灵。至于三人的身体,林琳会直接送她们一个清理一空的魔法。 当然,林琳也不会让她们永生永世的当缚地灵。什么时候那栋破楼拆了,她们三人就可以回地府去报导然后投胎转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上一章的时候,更到正在连载的红楼那本书里了。那边的评论都炸了…… 第349章 记者会结束后,林琳便准备离开电台去西贡。不过刚出电台就遇到了等在门口的董岸风。 董岸风温柔又心疼的看着林琳,欲言又止。林琳微微皱了皱眉,几步走上前,一巴掌拍在了董岸风的头上。 混蛋玩意,他心疼谁呢。 林琳对待敌人的时候从来都是不嫌血雨腥风有多大的,对待心里不知道想着谁的现男友自然也会……一视同仁。 被林琳一巴掌打懵的董岸风有些懵。不过看着面前鲜衣似火,光是站在那里就让他觉得美好得仿佛让他的整个世界都陷入了彩虹之中的人,整颗心还是不自觉得为她沉沦。 他仿佛在仰望着天上的五色云彩,也像是踩在云端,没个踏实的感觉。回身从车上拿出刚刚在路边买的一大束牡丹花单膝跪在林琳面前,用着反覆练习了不知道多少回的动作和语言认真的对着面前的人说着一生相守的许诺。 人家求婚用的是红玫瑰,就他别出心裁竟然用牡丹,林琳嫌弃的抿着嘴,嘴角向上的弧度显示着她压根就没有想要掩饰的好心情。 接过某人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才买下来的镶嵌了钻石的镯子,心里也有些暖软。 她不喜欢戴戒子的事,原来他注意了。 水到渠成的求婚,没有什么波折。林琳刚刚升起的那点小火气也被董岸风紧张又笨拙的模样给熄灭了。 坐上车直奔精品店,林琳在里面买了几个花瓶,这才抱着花跟着董岸风回家。 花瓶里放些水,然后将花全部用插花的手艺摆进去。看着自己的手艺,林琳满意的点头。 她果然更喜欢这种富贵花。 答应了求婚,剩下的就是张落婚礼的事情。俩人先挑了个好日子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之后又请大家吃了一顿饭就算是简单的庆贺了。 至于婚礼什么时候办,很明显林琳并不太上心,所以也没放在日程上。 咏琪和家乔的婚礼在即,林琳与董岸风也扯了结婚证,现在就只剩下年纪最大的曾家原和聂医生还在那里磨磨唧唧的。 然后当大家提起来的时候,两人的态度明显得让众人都发现了俩人的感情可能出现了问题。 看着一言不和就又沉着脸离开的聂医生,又看一眼与大家说了一声抱歉就追出去的曾家原,众人互视一眼,都感觉有些扫兴。 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切,法医官就了不起呀。」 林琳听到这么一声低语,只当没听见。然后转身继续招唿大家吃东西。 今天她邀请重案组的人来她家顶楼吃烧烤,聂医生这样,本就是扫主人面子的事,林琳心里也有些不高兴,不过面上却没显出来。毕竟她这个主人要是表现出不高兴,其他人看了,还不得以为她在撵客呀。 笑着揭过这一章,众人在顶楼平台喝了个酩酊大醉。后来众人又提起让董岸风买保险,省得哪一日就被家暴没了。 林琳拿着桌上的花生丢了说话的人,然后起身去给大家倒解酒汤。 两只狗崽围着众人用餐的桌子嗅来嗅去,时不时的还能得到一两块烤熟的肉,美的直摇尾巴。 林琳给大家倒了解酒汤,又端了一碗小棠菜煮的甜汤,站在平台围栏向上望,星光璀璨,一如此刻众人没有阴霾的心。 「曾sir和聂医生之间是不是又出了什么问题?」看着一边吃一边蹲在她身边逗狗的小棠菜,林琳随口了这么一句。 由于有林琳的提醒,小棠菜并没有一头扎进曾家原这个泥坑里。此时提起曾家原也没有多少情绪,「谁知道呢,那俩人今天好了,明天又不好了。都不知道一把年纪了瞎折腾什么。老大嘴贱,聂医生又总是高冷得不要不要的,真怀疑他们俩倒底是怎么走到一起去的,完全不搭。」 说完又吃了一口手中的烤串,小棠菜又接着说道,「不过我那天好像看到聂医生与一个男人有说有笑的在餐厅里吃饭,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 自从林琳与咏琪的婚事都有了下家,忠叔这个又当爹又当娘的小老头就急了。 第715页 不但天天念叨小棠菜,还不知道怎么就跟曾太太牵着线了,小棠菜一周七天,现在至少有三天狂奔在相亲的大道上。 在氛围极好的西餐厅,小棠菜最近都快成为那里的常客了。然后就在那里遇见了与一个陌生男人一起用餐的聂医生。 男人和女人并不是只有恋爱关系才会在一起用餐,还有可能是工作上的事情,或是叙旧一类的事情。但是小棠菜就是从那两人的相处中看出了不同寻常。 有一种暧昧不清的感觉。 林琳听了一怔,眨巴了一下眼睛,将视线转向了和一群人在那里拼酒的董岸风,然后又转回来。 感情的事情其实是最磨人的。 林琳一直觉得在处理感情的事情上,聂家两姐妹的处理方法真的让人连吐槽的欲望都没有。 低头哼笑了一声,谁让这部剧的编剧就是辣么草蛋呢。 「那个男人长什么样?」 「文质彬彬的,看起来很有气质。与老大那种满身流氓味道的人完全不一样。」 林琳听到小棠菜的话,不由的抽了抽嘴角。 这形容得可真够贴切的。 看来没有迷恋上一个人的时候,智商就会完全在线,透过自己设下的迷障看清一个人的本质。 当然,前提是这个人有智商。 与小棠菜谈过话后,林琳便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位哥哥自首,承认杀了弟媳的某律师。一个便是人畜卢瑞昭。 想到这里,林琳便又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某瑶剧里的那些咆哮马们,为啥没将哪个人摇死了呢? (→_→) 聚会结束后,林琳看着一个个喝成走猫步还撞墙的客人们,只犹豫了一下,便没让这些人离开。而是在家拐角的宾馆开了几间房,将这些人都安置了进去。 至于小棠菜,则被林琳留在了咏琪家的客房里。 一夜过去,那些人自行去上班。小棠菜则是穿着咏琪的衣服坐着董岸风的车与家乔一起赶去了警局。 八点半左右,林琳从电台出来,打车去了超市买了一些昨日都耗光的吃食拎着往家走,等走到昨日开房的那家宾馆时,又去将房间退了,将押金取了回来。 之后回家,看着咏琪难得起得这么早,还取笑了她两句。然后牵上狗,坐着咏琪的车去了刺绣店。 有些事情若是註定会发生,那么无论如何逃避,也不可能错过去。 就好比今日在刺绣店,咏琪去这条街的另一头买鱼蛋粉,回来的时候,不但拎回来了两份鱼蛋粉,还捡了个小男孩。 林琳见了,诧异的问咏琪,「你不是答应过我以后都不吃小孩的吗?生吃多不卫生呀。」 咏琪闻言一愣,然后就哭笑不得的看着跟在她身边进来的小男孩。果然看到那小男孩一脸的惊恐。 「盈盈。」别真吓着那小孩了。 笑了笑,咏琪对于林琳偶尔冒出来的恶劣性子也挺无奈的,于是只能转过头不去看她欺负小朋友的恶劣行为。 听到咏琪嗔怪的声音,林琳只冲咏琪笑笑,便走到那小男孩的面前,「小孩儿,我来问你话。要是撒谎,我就叫身边这个阿姨将你生着吃掉。」 卢海洋闻言吓得浑身哆嗦了一下,之后大大的眼睛里便是眼泪。要落不落的样子,让咏琪这个带滤镜的都觉得林琳这个玩笑有些开大了。 不过咏琪想到她之前怎么问这小孩话,这小孩也不说的样子,便也默许了林琳的行为。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里。」 卢海洋抽了抽鼻子,看了一眼咏琪,又小心的看一眼林琳,好小声的说,「我叫卢海洋,和爸爸走散了。」 卢海洋? 不会就是那个创造了新死法的倒霉小孩吧? 林琳吃惊的看着面前的小孩,好半晌才问了一句,「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卢,卢瑞昭。」 林琳听到这个名字,眼带同情的点了点头。 行了,啥也不用问了。 站起身,林琳拿起电话就给曾家原拨了过去。 「喂,大哥,我是苏盈。咏琪出去买东西捡到了一个叫卢海洋的小男孩,他说他爸爸叫卢瑞昭。对,我们在店里呢。你,」 林琳看着被挂断的电话,耸了耸肩。然后低头看着面前的小孩。摸了摸他的头,「看在咱们有可能是熟人的份上,这一次不吃你了。」 「你骗人。」海洋终于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才发现怎么会有人真的会吃人。 林琳摇头,故意露出一脸的兇狠,「小孩,你最好说点好听的话,不然就真的吃掉你。我可不像这位阿姨喜欢吃生的,我这人最喜欢吃煮熟的小孩了。」 一边说还一边舔舔自己的嘴巴,做出一脸的馋相来。当即又将海洋吓出了眼泪。 「都倒在碗里了,快去吃吧。」 咏琪在林琳给曾家原打电话的时候,便去将手里的食物倒进了碗里,然后将桌椅摆好,这才过来叫林琳和海洋去吃东西。 林琳不喜欢吃温的东西,见都已经装碗了,便准备牵着海洋的手一起去吃点东西,哪想到手刚伸到海洋面前,海洋就吓得向后一跳。那样子真的像是林琳要将他丢到锅里煮呢。 咏琪笑着瞪了林琳一眼,林琳只得向上摊开手,然后一个人先过去吃东西。不过在吃东西的时候,林琳担心这个叫海洋的倒霉小鬼对吃的东西过敏,便去厨房给他弄了一碗酱油炒饭。 第716页 反正再怎么过敏也不可能连这两样东西也吃不了的。 端着酱油炒饭下楼,洽巧看到咏琪已经将海洋哄到桌边坐了。 见此,林琳连忙拦着要吃东西的海洋,将手里用碗装着的炒饭递到他面前。 「也不知道这小孩有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保险起见,还是给他吃这个吧。一会儿大哥他们过来,人领到警局去后,愿意给他吃什么,都不关咱们的事了。」 咏琪是久病之人,自是也想到了这一点,然后将刚刚给海洋准备的吃食都挪走,让海洋坐在那里吃酱油炒饭。 海洋看了一眼桌面上的其他吃食,悄悄的咽了咽口水,却没敢吱声说想吃的话,而是乖巧的用小勺子吃着酱油炒饭。 这顿间餐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曾家原终于带着卢瑞昭和聂医生赶来了刺绣店。 三人一进入刺绣店,海洋就跳下椅子跑到他老子面前求抱抱。 林琳则是慢条斯理的将最后几口吃完,这才站起身招唿三人。 小海洋明显有些怕林琳,见林琳走过来,使劲的抱着他那人畜老子的脖子不松手。 林琳本来是不想管聂家姐妹这档子破事的,不过看了一眼那小孩,林琳摇头轻笑,她实在是对小孩什么的狠不下心来。 转过头对着正要对她说感谢话的卢瑞昭摆了摆手,「别跟我说话,我嫌你噁心。温若娴快出狱了,她这几年替你蹲牢,已经够憋屈的了。卢先生还是消停些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部电视剧最稀奇的事情就是抓着小孩的两个肩膀使劲的摇,会将人摇死。若是这种事情不限于年纪,那某瑶电视剧里动不动就摇来摇去的情节,也不知道得摇死多少人。 第350章 林琳的话就跟落入油锅里的一滴水一般,激得聂医生一颗心都跟着在油锅里翻滚起来。 炸得那叫一个外焦里嫩,苏爽无比。 勐的回过神,聂医生看一眼林琳,便转头问抱着海洋的卢瑞昭,「瑞昭,你不是说你太太得了癌症去逝了吗?」 谎言被拆穿得如此迅速,这是卢瑞昭始料未及的事情。看一眼发问的聂医生,又看一眼面前气势极强,对他语气极不客气不屑的陌生女人,哪怕谎言成篇,此时此刻卢瑞昭也有些不知所措。 论起说谎骗女人的本事,卢瑞昭可算是个惯犯了。 当年聂医生去英国留学的时候,这个卢瑞昭就故意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情,与聂医生谈起了恋爱。都谈了一年左右了,卢瑞昭的老婆温若娴却找上了门,还是顶着个七八个月的大肚子找上门的。 聂医生当时年轻呀,压根没有现在这份沉稳。不过到底为人的基本素质却并未因为年轻而不健全,在温若娴找上门后,便收拾东西回了香港。此后再也没有与卢瑞昭联繫过。 之前卢瑞昭没事喜欢虐待亲生儿子的事情被人知道后,卢瑞昭便哄着温若娴替他在英国蹲了牢。然后卢瑞昭便带着亲生儿子卢海洋来到了香港。 再一次与聂医生『偶遇』后,见聂医生还是单身,也不管人家聂医生有没有一个交往稳定的男朋友,就跟当年不顾自己结婚有妻子的畜生一样再一次对聂医生发进了勐烈的追求。 初恋什么的,到底最让人怀念。又是在情最深的时候被厄然而止的。 再加上过去许多年,卢瑞昭身上依然有些吸引聂医生的那种荷尔蒙,于是聂医生虽说并没有想要死灰復燃,但到底受了一些影响。时不时的接受卢瑞昭的请託或是帮忙为理由的见面。 曾家原这人心粗,卢瑞昭有心算无心,一来二去的倒是让聂医生心底越发的同情带着个儿子过活的单身男人了。 一来二去的,卢海洋就接受不了有人代替自己亲生母亲的位置。这才跟畜生爹闹了别扭离家出走了。 然后就特幸运以及又特倒霉的遇到了『吃小孩』的林琳。 受了一通惊吓后,至少人是安全无恙的见到亲爹了。 不过这么个要命的亲爹,还不如不见的好。 卢海洋长的很可爱,穿上小西服就特别的像个小王子。想到这样的小孩将来会被这禽兽爹抓着肩膀摇死,林琳便有些不落忍。 人生福祸皆是天註定,不因一世定德报。 许是这孩子上辈子种了什么因,这才在今生接了这个果。许是今生种了这个因,来世多得一些福报,这也是未可知的事情。 只是眼睁睁的瞧着……罢了,大不了转过头不去瞧他就是了。 林琳心里这么想的时候,还是趁人不备时,给这孩子身上施了一打的魔咒。 「这位小姐,你不要胡说。我太太真是得了癌症病逝的。」 卢瑞昭声色厉茬的样子一看就特别的心虚,林琳见聂医生和曾家原的神色已经知道俩人看出来了什么,尤其是聂医生,一脸的大受打击。 耸了耸肩,非常的不以为然。「是吗?温若娴不是因为替她那个禽兽不如的丈夫认了虐待儿童的罪去做牢的?呦呦,瞧我这记性,听说离婚申请书已经在监狱里签过字了,这会儿子真真应了那句『男未婚,女未嫁』了。」 林琳冷笑的说完这句话,扭头让咏琪去将她的手提电脑拿过来。 咏琪怔了怔,然后小跑着上楼去给林琳拿那台林琳最近才买的世界最新型号的笔记本电脑。 第717页 等到笔记本拿到来,林琳一边开机一边插网线,一会儿开了机,林琳对着电脑键盘一阵敲敲打打,最后不但出现了卢瑞昭与温若娴的离婚证书,还有温若娴服刑的资料记录。 将电脑转了个方向,林琳示意几人上前来看。 卢瑞昭明显感觉要糟,可他又没有什么能力拦下林琳的动作以及聂医生与曾家原走向笔记本的脚步。最后抱着海洋的手也不自觉的加了力度,指甲深深的扎进了海洋的肉里。 小海洋的眼睛蓄了泪,却不敢让眼泪落下来。两只小手紧紧捂着嘴,更是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林琳一直注意着那对父子俩的情况,见此抿了下唇,将电脑频幕留给咏琪和聂医生三人,她则是走到卢瑞昭面前,对着小海洋问道,「海洋想不想妈妈?想不想看看妈妈现在的样子?」 海洋闻言急切的点头,可点到一半,就下意识的去看卢瑞昭的神情。最后眼中的光采也黯淡了下来。 林琳见此,伸手弹了一下卢瑞昭胳膊上的麻筋,趁着卢瑞昭松手的时候去抱海洋。 将海洋抱到怀里,也不等卢瑞昭说话动作,直接飞快的在卢瑞昭身上轻点两下,就让他站在门口,动不了,也说不了话。 聂医生震惊的看着电脑屏幕上的东西,整个人脑子一片空白。 卢瑞昭隐隐的追求,聂医生不是没有感觉到,只是她没有想到卢瑞昭竟然还在骗她。 将三人挤开,林琳抱着海洋站在电脑跟前,又是一阵敲敲打打,最后电脑频幕上便出现了英国某所监狱的监控录像。按着区域找了找,还真的找到了温若娴。 「妈,妈咪~」看到妈妈的身影,小海洋再也忍不住的哭了出来。 小手还伸向电脑,想要摸一摸频幕里的妈妈。 咏琪见到小海洋这样,第一个受不住的流了眼泪。 林琳见了,将咏琪拉到身边,一边拍着她的肩膀,一边给她递纸巾。 聂医生鼻子也有点酸,不知道是因为小海洋还是因为差一点再次受骗的自己,与众人点了点头,便迅速转身往门口走去。路过卢瑞昭的时候,聂医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眼中的怒火若是可以实质化,都能将人整个烧成灰。 「大哥去看一眼吧。」林琳看着沉默站在那里曾家原,轻轻地劝了一句,「省得聂医生再出什么事。」 曾家原的办案推理能力极强,只给给他一点线索,他就能将整个事件推理得与真相不差什么。 之前与女朋友的一些小矛盾,这会儿子算是找到了源头。可虽然找到了源头,但这个源头还不如不找呢。 有些脾气上头的曾家原本不想去追自己的女朋友,可是被林琳这么一劝,又不好不去,只得冷着一张脸追了出去。 不过他可没聂医生那么温柔,于是在路过卢瑞昭的时候直接拖下一只鞋,然后一脚踹倒了卢瑞昭,这才穿上鞋匆匆追了出去。 除了还在看妈妈的海洋,咏琪和林琳都是满头黑线的看着曾家原的举动。 这人的心眼怎么这么多呢。 笑着摇了摇头,林琳觉得今天这事一出来,这海洋只要跟他老子回家,说不定就会被他那个畜生爹给摇死。 嘆了口气,林琳让咏琪抱着电脑带着海洋上楼,她则是走到卢瑞昭那里跟卢瑞昭进行了一番『友好会谈』。 半个小时后,林琳带着卢瑞昭走出律师事务所,将卢瑞昭亲自签署的监护人转让书装进包里,这才打发了卢瑞昭,自己又幻影移行的回到了刺绣店附近。 从暗处拐进刺绣店,林琳看着仍然乖乖听话在楼上等着她的一大一小,轻轻一笑。这才将刚刚她做的事情告诉咏琪。 「这个孩子,我们可能要暂时养上一阵子了。那个卢瑞昭有虐待儿童的倾向,今天又出了这种被扒皮的事,我怕那傢伙回去就得对这小孩一顿胖揍。事情既然是我惹出来的,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孩子被他那畜生爹摇死。」 「咬死?」 「……打死。」 「哦~」 咏琪对于多养个小孩没意见,感同身受的情况下,她还更心疼这个孩子。见林琳有话对这小傢伙说,咏琪便拿起自己的钱包准备去给这孩子买几身换洗衣服。 等到咏琪出门去了,林琳才对海洋招招手。 「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说的话你也能听懂。留你在这里,确实是为了你好。你那个爹是个什么人,你从小被打到大,应该最清楚。」顿了顿,林琳看着将头埋下去的海洋,让自己温柔一些,「我刚刚查了一下,你母亲的刑期就快到了,你先在我这里住上几天,等过几天我送你去英国跟你母亲团聚。你能保证这几天都会听话吗?」 生活在那样的家庭,就别指望小孩子还会保有天真了。 听到林琳的话,对母亲的渴望让这孩子乖巧又听话的点头保证了又保证。 林琳见此,满意的点头,「英国与香港有七八个小时的时差,每天我都会为你打开四个小时的录像,其他的时间,你要靠给我们工作来换取吃住和看录像的权利。当然,还有飞往英国的飞机票。这个可以做到吗?」 小海洋歪了歪头,然后问林琳他可以做什么?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来店里看店,你就跟着我们来。你每天要扫地,还要负责帮我们看着两条狗狗。对了,你看到那个玻璃橱窗了吗?你每天还要拿着店里的商品站在那里一个小时,如果店里来了客人,你也要负责招唿,没问题吧?」 第718页 「我可以做到,没有问题。」小海洋重重的点头,一副上山打靶的慷慨模样。 见到面前小孩这副模样,林琳忍下想要哈哈大笑的冲动。继续忽悠小孩,「你知道一张飞机票有多贵吗?很贵的。我送你去英国,我和你就是两张机票。等我回英国的时候,是一张飞票。我是为了你的事情才去的英国,因此我的机票理应你来出。所以小孩,你要努力工作知道吗?」 「嗯。」为了妈妈,他一定会诙常努力的。 一脸不害臊的忽悠了人家小孩,林琳也没反醒一下自己今天想一出是一出,出尔反尔的任性举动。拍拍面前小孩的小肉脸,林琳笑眯眯的开始了地主老财的剥削生活。 坐在椅子中,林琳翘着腿,开心的支使海洋动起来,「海洋童工,开始工作吧。」 作者有话要说:  要是我外甥女的哥哥与姥姥也不在身边,作者一定也这么忽悠那小破孩。 那小破孩去个卫生间,竟然还说害怕,让作者陪着。作者拿着个手机站在卫生间里,还得一个劲的回答那小破孩的问话。 「小姨,臭不臭?」 「……臭。」 「小姨,你咋不跟我说话?」 「臭呀。」 「小姨你臭呀。」 「……嗯。」 …… 「姥姥,我小姨臭了。」 小姨(作者):…… 第351章 人只要有盼头,生活就会有动力。海洋虽小,但他目标明确。所以海洋在林琳这里的生活还算乖巧听话。 咏琪虽然觉得林琳这么折腾小海洋有些不太好,不过看着海洋听话的站在刺绣店的橱窗里摆出各种林琳让他摆的萌造型,还是乐不可支的保持沉默了。 林琳是个非常懒的人,为了少干点活,林琳早就在家里以及刺绣店里施了不少的清洁魔咒和阵法。所以海洋扫地什么的,其实跟本就不会扫到什么灰尘。当然,却还可以少出一些狗毛和被两只狗崽咬坏的狗玩具上的残片。 自从林琳与卢瑞昭一番『恳谈』后,卢瑞昭便再也没有来找过海洋。他仿佛就海洋忘记了一般。 但是林琳这人绝对的会误导视听,时不时的还会对海洋疑惑的说上几句,说你那畜生爹怎么都不来看看你呢? 难道在他的心里亲生儿子除了用来打骂就没别的做用了? 孩子对父母的感情虽然来自于血源的依赖,但也是需要靠持久的维繫。时常被林琳这么说,小海洋便觉得这个爸爸可能不要他了。 以前就打他,还让妈妈替他做牢,现在还不要他了。那这个爸爸他也不想要了。 见到小海洋脸上毫不掩饰的心思,林琳轻轻地吐了吐舌头,笑得别提多坏了。 她就是不安好心,能将她怎么样? 又过了几天,林琳通过监控终于发现温若娴收到了她寄去的那封国际快信。 林琳其实压根就没有想过要送海洋去什么英国,但这海洋也不可能一直砸在她手里。所以林琳便给英国的那家监狱去了封信,告诉温若娴海洋在香港,在她这里。 由于卢瑞昭时常殴打海洋,又因为海洋被打的离家出走,林琳担心海洋会被卢瑞昭打残打死,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暂时收留了海洋。 信上附有林琳这家刺绣店的地址以及林琳的电话号码,请温若娴出狱后,过来接海洋。 透过监控录像,林琳发现温若娴在收到信的那几天情绪非常的不对劲。但过了几天后,便又恢復到了之前的样子,便也不再关注她了。 在此期间,林琳与咏琪倒是在曾太太的热情相邀下去了曾家吃过两顿晚饭。 不过当曾太太知道海洋竟然是聂医生前男友的孩子时,那张脸拉得比马还长。 本来林琳是没想要带海洋一起过去的,可曾太太逛街的时候在刺绣店里遇到了海洋。又听说了海洋的身世,心里不大自在的时候,又觉得不好留下一个小孩在家里。便都叫过去吃饭了。 好在这两顿饭,都因为警局比较忙,聂医生和曾家原都没回来吃,不然一个尴尬都不足以形容当时的场面。 真要是形容了,那至少得两个尴尬…… 因为早早就被揭穿了伪装,卢瑞昭与聂医生之间是彻底的没戏了。卢瑞昭虽然恼怒不已,但还是为了生计去澳门等地演出。 这一次,因为没有海洋的事情,卢瑞昭的那个同事想要从卢瑞昭借钱,却是没有成功的。 但被一个赌徒盯上了,卢瑞昭也别想过得太轻松。 自古赌博就会让人失去理智和良知,陈广文嗜赌成性,又欠了赌城一大笔钱。他既然知道从英国回来的卢瑞昭有钱,又怎么可能不惦记。 在苦求了几次无果后,陈广文便将主意打在了海洋身上。 他几次问卢瑞昭海洋去哪了,可卢瑞昭在清醒的时候,是真的答不出来。陈广文以为卢瑞昭是有心提孩他,心中更生残暴。 最后他在卢瑞昭喝醉酒后,终于套出了海洋的下落。然后第二天便以卢瑞昭同事的身份准备偷偷将海洋带走。只可惜凡是身怀恶意的人都是无法进入林琳的刺绣店。陈广文在那附近转了好几圈,就是眼瞧着刺绣店的牌匾不得其入,最后咬牙不已的骂了一句『邪门』,这才不甘不愿的回去另外想办法了。 最后赌城逼债在即,陈广文只能再去找卢瑞昭。利用卢瑞昭的没防备,绑了卢瑞昭。逼着他将银行帐号和密码都交了出来。 第719页 好在卢瑞昭平时做事就有心眼,他将自己所有的资金都分成了两个帐户。一个帐户是装着他变卖了所有在英国时置办的资产资金。另一个则是他回到香港后,艺术学校给他开的工资以及出场费的。 卢瑞昭的那张工资卡里并没有多少钱,但至少也有十多万的样子。这些钱足够陈广文还赌债以及还能剩下一些了。 可惜陈广文不知足,拿了这笔钱去了澳门竟然不想着先还债,而是准备赢回当初输出去的本钱。 这一来二去的,二十多万不但全输进去了,还将卢瑞昭的命也搭了进去。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陈广文在离开香港的时候,是直接将卢瑞昭绑在了卢瑞昭的出租屋里。当天陈广文去找卢瑞昭的时候,卢瑞昭正在做饭。听到门铃声响起,正常人去开门前也不会想到要关什么电器和瓦斯。于是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卢瑞昭被活活的烧死在了自己家中。 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那屋子还是房东的。 ╮(╯▽╰)╭ 尸体是一个人留在人世间最后的证据。被烧的屋子里证据有限,最后便只能从尸体上寻找线索了。 聂医生是强大的,至少她那敬业精神是极其强大的。 为初恋的前男友解剖尸体,绝对是一般女人做不来的。 至少林琳自认如果她没有轮迴过那么多世,她就做不来。 解剖的过程并不一一叙述,但通过解剖,聂医生又进一步的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卢瑞昭生前竟然有注射过毒品的痕迹。等到验了血清后,才知道这是卢瑞昭近日染上的毛病。 林琳听说后,心中不止一次的感慨,还好这人死的早。不然真容易出更严重的事情。 除了酗酒,还有吸毒,再加上海洋身上那些旧日伤痕,聂医生算是对这个前男友彻底的绝望了。 这样的人渣,当初到底是怎么样让她爱得那么心死塌地的? 当然了,这个问题得问一问一出监狱便坐了最近的一般飞机赶来英国的温若娴了。 看着温若娴一点不嫌弃的抱着烧成黑碳的卢瑞昭哭得死去活来,林琳便觉得这个世界的世界观又进一步崩盘了。 这样的男人死了,你不高兴的庆祝一番,竟然还心疼成这样? 林琳觉得面前的温若娴若不将脑子里的水控一控,她都不敢将她养了一些时日养出感情的海洋交给她。 其实说起来,在温若娴主动替卢瑞昭做牢的时候,林琳便有些瞧不上这个脑子里全是豆腐渣的女人。 真要是爱自己的孩子,你能让这男人一直殴打自己和孩子? 真要是爱自己的孩子,你能替那男人做牢,让自己的孩子时刻处于被打却没人解救的处境里? 还有听那男人几句话,就任由那男人哄着签了离婚协议,几乎净身出户? 这个亲妈当得,还不如她这个吃小孩的老妖婆呢。 (→_→) 咏琪拽了拽林琳的裙子,小声的对林琳说道,「盈盈,将海洋交给她,真的好吗?感觉很不靠谱的样子呢。」 咏琪跟着林琳一起生活久了,想法也有些被同化。看到林琳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也觉得这样的温若娴不会是个好妈妈。 林琳转头看咏琪,只是摇了摇头,「疏不间亲。更何况那是海洋的亲生母亲。咱们就是想要多管闲事,海洋怕是也不会领情的。」 至于教导这个女人『成才』,林琳没有丁点兴趣。 咏琪点头,那倒也是。毕竟住在一起那么久,咏琪还是知道海洋有多么思念和依赖这个亲生母亲的。 想到此,俩人互视一眼,双双嘆了口气。林琳拿过一个旅行袋子,那里面是这些日子以来给海洋置办的衣服和儿童书籍。将这个袋子放到海洋脚边,摸了摸海洋的头,告诉他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给她们打电话或是去刺绣店那里找她们。 海洋沉默的点头,最后小声的向林琳与咏琪道谢。又对咏琪鞠了一躬后,便回头守着自己的妈妈了。 这些日子以来,虽说是林琳主张要留下海洋的,但实际上大多数时间都是咏琪在照顾海洋,就连晚上睡觉都是睡在了咏琪那边。此时跟着林琳往外走,咏琪还时不时的回头张望,脸上满是不舍。 「你这副样子,可千万别让你婆婆看见了。」顿了顿,林琳又说道,「最近你婆婆的心情可能不会太好,不如你去报个团,领着他们二老出去旅行吧。至于家乔能不能去,你也不用管她。反正阿风……我也没准备带他。」 咏琪听到这话,斜了一眼林琳。笑得极可爱的凑到林琳面前,「我知道了,你一定是跟阿风闹别扭了。」 林琳摇头,「并没闹什么别扭,就是最近一看他就心烦得狠。」不过让她心烦的是怀孕的某种概率增大了。 「哦~」 咏琪也觉得董岸风没有那个本事让林琳生气到离家出走,便觉得是不是最近一直呆在香港所以林琳闷到了。 法证科的工作任务很繁重,所以为了照顾那俩个混蛋,林琳与咏琪俩个确实有好久没有出去玩了。 想到这里,咏琪与林琳离开了警局的停尸间便开车去了曾家。 正好曾太太和曾爸爸都在家,俩人便将想要出去玩的提议说了。被林琳和咏琪说动的曾太太便开始想着去哪玩。 第720页 三人兴致勃勃,说着说着就出门去了旅行社。在那里通过曾太太的人脉找到了一条最适合出行的线路。 三人都觉得不错,便直接报了名,交了钱。钱是咏琪付的,这一点,林琳并没有跟咏琪客气,到是曾太太有些不好意思,倒也让林琳劝住了。 都是一家人,她都没客气,您二老是做长辈的,还有什么可客气的。 当然,除了林琳以外,现在世人还有谁不知道林琳其实是咏琪的表姐呢。 于是一行三人高高兴兴的去了菜市场,买了好多的好料,准备回去大吃一顿,然后就收拾行李出发。 曾爸爸是个好脾气的小老头,哪怕三人说要旅行以及去哪旅行都没跟他说,他也会乐呵呵的跟着三人一道走。 晚上曾太太给所有人都去了电话,让他们务必回家来吃饭。 可惜聂医生没心情过来吃饭,曾家原找了警局有案子的理由陪女朋友去了。曾太太气恼不已,对着家乔也没了好脾气。 吃饭的时候,家乔和董岸风才知道全家人都走了,就留下他们俩个男人在家看家餵鱼遛狗,当即惨叫一声,控诉四人的狠心和不人道。 董岸风也眼巴巴的看着林琳,林琳因为要出去旅行,心情极好,笑眯眯的叮嘱董岸风看家,并且记得领狗去宠物医院做定期检查。 董岸风嘆了口气,只得向林琳保证完成任务。 一顿饭忽略掉没有参加的两个人,众人吃得到是极尽兴。 饭毕四人离开,留下俩个老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嘀咕着聂医生和曾家原的不懂事。而开车离开了的四人,回到自己家里也是好一番缠绵后,才各自睡下。 说是要出行,很多事情却是需要提前做准备。 林琳将她有空的时候录的那些个广播拷贝了一份交给她的小助理,然后才开始收拾出行的行李。 因为林琳有空间,倒是没怎么太上心收拾自己的东西,到是将给咏琪准备的药多带了几份。 自从咏琪与家乔的事情定下来后,咏琪的药,除了林琳随身携带,就连曾家的人和家乔也都会贴身带一份,可见他们对咏琪的重视。 就在四人坐上飞机离开香港的时候,陈广文也终于被警方盯上了。 因为对于死者和犯人都不感兴趣,所以林琳几人都没怎么关心这些。 在出去玩了几天后,四人的心情也越来越好。不过就在距离回程没几天的时候,却与人发生了冲突。害得咏琪和曾爸爸住进了当地的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关节炎,小媳妇,兔子尾巴扔的地雷,谢谢。 感谢送作者营养液的小仙女们,谢谢大家。 第352章 伦敦的天气,总少不了雾。 林琳一行人今儿本来是要逛伦敦的,但因为雾太大,雾中还有些粉尘,曾太太有轻微的唿吸疾病,他们四人便都留在了酒店哪里也没去。却不成想,竟然在餐厅吃自助早餐的时候与一对来度假的夫妻发生了争执。 好像是妻子发现自家丈夫与旁的女人不清不楚,于是妻子就火气上头了。与自家男人吵架的同时还波及到了路人甲一般存在的曾爸爸身上。 那对夫妻长的都极为出色,尤其是那位年轻太太,看其举止和气焰想来应是出身富裕之家。 年轻太太眉宇之间的骄纵,以及眼角隐隐带来的盛气凌人,都让人看了极不舒服。 丈夫到是一直低声下气的陪不是,解释着什么。可惜……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这之后年轻的太太越发的气愤,想要离开餐厅,不料却被曾爸爸那非凡的吨位拦住了去路。 「好狗不挡路,让开。」 当人生气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迁怒旁人。自小顺逐的人更容易如此。 年轻太太口中不留余地,用英文说了这么一句难听的话,曾爸爸没听懂。又问了一句面前这个一看就是亚洲人的女子她说了什么。然后年轻太太便将气都撒在了曾爸爸身上。难听又刻薄的话,就那么脱口而出。 「你是瞎子?没看见我要过去吗?哦,别告诉我你还是个聋子?不懂英文就不要跑到英国来丢人显眼,这里不是你们这些穷鬼应该来的地方。」井依婷看到曾爸爸餐盘里那都堆得不能再堆的各色吃食,鄙夷的嘲讽。 之前这女人说第一句话时,不但曾爸爸没听清,就是咏琪也没有听清,但这么一串带着火气的话一出口,离曾爸爸不远的咏琪自然听见了。 咏琪并不觉得她们做错什么事了,看这女人这般口出恶言,咏琪一下子就火了,于是便与这位年轻太太争辩了几句。 「嘴巴放干净点,长的人模狗样的,你不会说人话吗?没看见餐厅门口的招牌,狗是不让进来用餐的吗?小心被人发现赶你出去哦。」 咏琪也不是什么好脾气,嘴巴笨的人,更何况又是面前的女人先找曾爸爸的茬,说话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多好听。没想到,井依婷说不过咏琪,随手便将刚刚打好的两碗热汤泼在了曾爸爸和咏琪身上…… 发生冲突的时候,林琳正好与曾太太在餐厅的另一边,等到林琳与曾太太听到声音看过去的时候,就看见被热汤淋了满头满身的曾爸爸和咏琪。 林琳与曾太太放下手中的餐盘立即赶过去,曾太太抱着曾爸爸仔细的查看烫伤,林琳也是心疼的看着眼泪都被疼出来的咏琪。 第721页 林琳一边紧急检查曾爸爸和咏琪身上的烫伤,一边毫不掩饰眼中凶光的瞪着面前的年轻女人和她那一脸唯唯若若的丈夫。 真当她天生好脾气咋地? 她当亲闺女养的人,也是什么阿猫阿狗就可以欺负的。 林琳接过餐厅侍应生送过来的纯净水,一点一点的冲着咏琪身上的伤。之后看了一眼正对着取餐区的监控头一眼,一边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止疼药餵到咏琪嘴里,一边暗中催动魔力,将那年轻女人身后的热汤锅拽倒。 汤锅好好的放在那里,却是在无人操纵的情况下突然升高并且将一锅的汤都倒人身上,这应该算是苍天开眼的报应吧。 林琳轻轻勾起嘴角,等到她小心的又不露痕迹的将那对夫妻用魔法隔离开后,那热汤一下子就全浇到了俩人的身上。 「啊~,啊~」 「救命呀~」 「好疼,啊,啊~,疼死我了。」 林琳冷哼一声,復又低头去看吃了止疼药的咏琪和曾爸爸。最后扶起俩人,也不等什么救护车直接下楼打车去了医院。 毕竟就算是救护车来了,也要先救治重伤员。 林琳与曾太太带着曾爸爸和咏琪去了最近的医院,相较于被一整锅还在加热保温的汤浇了个满身,两人的伤势并不严重,毕竟那汤也盛出来有一会儿了。 不过穿的少,俩人又都是那种不耐热的肤质,这才看起来有些严重。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林琳又花了些钱给俩人弄到了一间vip的大病房。 那大病房是个大套间,自带厨房,卫生间以及客厅,陪护室的。 林琳安排曾爸爸和曾太太住在病人房里,她和咏琪住在陪护室里。先留院观察两天,如果没事了就可以离开。 林琳手里有治烫伤的药,假意回了一趟酒店,在收拾换洗衣物的时候,又带回医院,将一小瓶稀释过的药水给曾爸爸,剩下一小瓶没有稀释过的给咏琪抹上。 第二天,咏琪身上的烫伤便好得没留一点疤痕。而曾爸爸那里也有了起效,不疼不痒的。 「你说说,怎么就这么倒霉。好好的出来玩,就遇上个疯婆子……」曾太太看着曾爸爸的伤,气恼不已,一边心疼一边骂着昨日整事的人。 「您血压高,快别气了。那俩人也没得到什么好,我刚刚出去买水果的时候,竟然发现那俩人就住在咱们隔壁病房里。我已经联繫过英国这边的律师,必须要让他们做出赔偿。」 至于应该付出的代价,却是已经当场就连本带利的收回来了。 「活该,报应。」曾太太愤愤的说完,便小心的餵了一口苹果给曾爸爸。 曾爸爸还是一副好脾气的老好人模样,乐呵呵的,仿佛没一点烦心事。 林琳见了,与咏琪互视一眼,轻轻笑了笑。 「伤了伯父和咏琪的是咱们下榻的那间酒店老闆的女儿,餐厅里安了监控,我已经拷贝了一份。咱们要起诉她,也不缺证据。」顿了炖,林琳又说道,「伯父的伤差不多再有一天就彻底好了,等明天办了出院手续,我们继续玩我们的,这里的事情都可以交给我找的那位律师。」 曾太太和曾爸爸都是上了年纪的的人,这一次出来玩,虽然是报的旅行团,但出门沟通和协调的事情却是都交给了咏琪和林琳。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便都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咏琪在第二天伤好后,便可以自由活动。跟着林琳出病房去超市或是回酒店了。然而井依婷与谢守一俩口子那伤却是一时半会儿都好不了的。 毕竟汤烫,量也大。 转天,曾爸爸的伤便好了。曾爸爸和曾太太在病房里收拾东西,林琳与咏琪去办出院手续。等有说有笑往病房走的时候,就在走廊里遇见去做检查的井依婷和谢守一。井依婷的脸色瞬间便阴了下来。 井依婷是背着汤锅站着的,所以她是伤了整个后背。谢守一则是伤了一条胳膊和侧面的身子。俩口子睡觉都不能正躺着睡,现在去检查也只能直挺挺的走过去。 俩人此时应该庆幸一下,星级酒店的汤锅到底还是小号的,若是到了东北大农村的那种柴火锅,那一锅下去,别说现在还能走在走廊里了,怕是只能趴在病床哀嚎了呢。 本就一动就牵动伤口,引来阵阵痛感。现在冤家路窄,看到林琳与咏琪有说有笑的样子,井依婷能高兴才是怪事。 她已经看过监控了,那汤锅确实是自己飘起来,与餐厅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并没有任何关系的。 但井依婷就是感觉这事与之前跟她发生冲突的四人脱不开关系。 尤其是这个叫苏盈的香港女人。 井依婷到现在还记得林琳当初看她的眼神,那眼神里的兇狠和杀意,都快要实质化了。 想到这里,井依婷就恶狠狠地对着林琳叫道,「是不是你在捣鬼?哼,要是让我查出来,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林琳嗤笑一声,「说的好像你放过我,我就会放过你似的。不就是个酒店大王的女儿,真当自己多了不起。你信不信明天酒店大王的称号就会换人戴……」 「你,」井依婷闻言怒目而视,抬起手指着林琳想要说些什么。 但林琳却没给她这个机会。冷哼一声,斜了一眼井依婷,「莫名其妙的疯女人。」 说完叫上咏琪俩人就往病房走去,咏琪走过井依婷的时候,还故意朝着井依婷做了个鬼脸,气得井依婷恨不得一巴掌扇飞她。 第722页 谢守一觉得这一次受的伤,完全是无妄之灾。可他到底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要娶井依婷这个骄纵跋扈的女人,于是压下心底的不满,小声的哄着井依婷。井依婷一把甩开被谢守一抓住的胳膊,对着谢守一说话的语气,就仿佛面对一只流浪狗。 「这还不都是你害的,你给我滚远点。」 「你相信我,那真的只是一条工作简讯。我只爱你一个人,就算是她们有什么别的心思,也跟我没有半点关系。你就算是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你自己。她们如何能跟你比。」 平时谢守一要是说这话,井依婷也就消气了。可今天不同,她都快要疼死了,想到后背的伤,她还担心会留下伤疤。于是所有的坏脾气又都冲着谢守一去了。 「滚,少拿我跟那些下贱的女人相提并论。」 俩人一路是你骂过来我哄过去,等到谢守一一路陪着小心和井依婷到了做检查的化验室门外时,怕是整个医院的人都知道这一对亚洲夫妇的相处模式了。 与井依婷闹出来的矛盾并没有影响林琳四人的行程。因为在医院里住了三天,几人回香港的时间也又推迟了几天。 出去时,几人的箱子都没有装满。回来的时候,不但箱子装满了,还有好多装不下的。 董岸风和曾家原兄弟一起去机场接的四人。回到家说起这一路的行程难免不提起在伦敦遭遇的那场意外。 几人听说后,都有些气愤。虽然律师给力,拿到不少赔偿,但人却是遭了罪。 「算了,不提那些扫兴的事。都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还是咱们咏琪最懂事了。」说到这里,曾太太又想到了聂医生,撇了撇嘴将给聂医生和曾家原买的礼物拿出来,让他捎回去,多余的话,一个字都没问。 曾家原知道自家老妈对自己这个女朋友颇有微词,见此又替自家女朋友说了临时有工作的理由。曾太太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曾家原,一点都不相信这个说词。 『狼来了』的故事听多了,别怪不得别人不信。 曾家原摸摸鼻子,笑着坐在那里再没张嘴说什么。 林琳是个小心眼的人,对于井依婷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随意找路人发脾气这事,非常的反感。于是随着林琳等人到达香港,正如林琳之前向井依婷保证的那般,她老子那个酒店大王的称号怕要异主了。 井家的酒店是上星的连锁酒店,股票也是以一种缓慢的速度稳升不跌的。 林琳掌握着这个世界最先进的黑客技术以及绝版的魔法能量,想要将井氏散落在外面的散股以及买到井氏酒店小股东的股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高价收购了一部分股票和股份之后,林琳在确定不会伤及普通人了,便做了手段使得井氏的股票大幅度下跌,最后又趁乱买下井氏旁系的股票,短短几天,林琳手中的井氏酒店的股票就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一。之后井氏换成了苏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井依婷没有想到不过是在伦敦发了一回小脾气,竟然会给自己的家族惹来这么一个煞星,一时间又气又恼,她还不敢告诉家里人这人有可能是她招惹回来的。 而最让她接受不了的却是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竟然在她家产业出现动盪的时候,要跟她离婚。气得井依婷又对着谢守一破口大骂,甚到是出手掌掴谢守一。 不过没了酒店大王女儿光环的井依婷却是没在这一次的争吵中占到便宜。 将谢守一从自己的别墅中撵出去的时候,终于肯定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这个男人当初就是为了她的钱才跟她在一起的。 想明白这一点后,井依婷发现就算是这个男人不主动提出离婚,她也不会再跟这样的男人过下去了。 愚蠢的男人,都失败在心急上。能通过这件事情看清楚这个混蛋,井依婷突然觉得这也不算是件坏事。 井氏酒店虽然成了苏氏。但井家的财产却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只要酒店一直营业,她们就会因为持有的股份得到分红。 说起井氏酒店,林琳花了不少钱弄到的股份,并没有用在她自己身上。她签了几份转帐协议,每个月从酒店得到的分红和收益都会百分之百的划入几家孤儿院的帐户里。 因为这事处理得很低调,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如果说,井依婷那里已经看开了这些事情。那么当天她就收到了老天给她的奖励。 当她从自家的监控头里看到谢守人杀人的整个过程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一边报警,井依婷一边感慨,果然,离婚是对的。 (→_→) 第353章 井依婷觉得流年不利,先是碰到个煞星,然后又遭遇了离婚。现在上个网想要视频一下吧,还能坑爹的遭遇前夫肢解第三者。 此时此刻的井依婷还只感觉到了倒霉,等到这事过去以后,她只要再吃西餐,再拿起餐刀,就会不自觉的回忆今天看到的这一幕,怕是一辈子都对餐刀有了心理阴影。 井依婷都被吓傻了,她看着屏幕上那往日斯斯文文的男人拿了个长条的像是锯条一样的东西将地上被他弄死的女人大卸好几块。压着噁心的感觉,井依婷颤抖的握着手机报警,然而当她刚将话说完,她那位不可貌相的前夫就发现了被无意间打开的视频通话。 第723页 瞬间扑到了电脑跟前,那张带着血的脸以及那双兇狠的眼神就那么直直的透过屏幕看向她。吓得井依婷尖叫了一声,电话也飞了出去。 最后井依婷慌慌张张的扯下电脑电源,然后扑到地上,拿起电话对着电话的另一头惊慌的大叫,「救我,快来救我。他看见我了,他发现我看见了,救命呀,快来救我……」 正常人看到杀人的场面都会受到惊吓,更何况是这种大卸八块的分尸方法。 想到自己与这样兇残的男人同床共枕过,井依婷吓得都要晕过去了。 惊慌尖叫的声音,终于将家里的两位帮佣和司机保镖都引了过来。 俩位帮佣阿姨敲门进来后,就发现井依婷抱着个电话缩在电脑桌下面。俩人见她这般,连忙上前将人扶起来。 看到有人扶自己,井依婷先是下意识的躲闪。等发现是谁在扶自己的时候,这才想到了家里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于是连忙从电脑桌下面爬出来,一边往房间外走,一边对着家里的司机和保镖吩咐着千万不要让谢守一进来。 帮佣早前就听到了井依婷与谢守一吵架,大声说离婚的话,此时见井依婷这般,虽有些不解,但还是以为是这位大小姐的脾气又上来了。于是点头应下,「那要是谢先生自己开门进来了呢。」 做为这个家的男主人,谢守一是有这个家的门钥匙的。 井依婷闻言,连忙叫了一声,让将门窗都堵住,什么时候警察来了,什么时候再开门。 警察? 听到俩个帮佣诧异不解的声音,井依婷又将司机和保镖都叫过来,将刚刚从摄像头里看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听到井依婷的声音,众人先是不信。可是见井依婷吓成这样,又觉得以她们对井依婷的了解,这妹纸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于是都有些在大惊失色。 真没想到谢守一长的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却没想到动起手来会这么狠。 「小姐,我觉得谢守一应该不会回来。他发现小姐看到了全部过程,应该会收拾东西尽快离开香港才是。」 司机看着井依婷吓得脸色发白,端着茶杯的手抖得将里面的茶都抖出来的样子安慰井依婷不要担心。 正常人遇到这种事情,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报警。而兇手被人发现了,第一时间也应该是放下手中正在做的事,第一时间逃跑。 井依婷闻言,靠在帮佣身上摇了摇头,「他也一定会回来的,他要跟我离婚,我就通知了银行,停了我给他的副卡。他跑路没钱,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的。」 几人对视一眼,都轻轻嘆了口气。 四人是跟着井依婷从娘家来到现在井依婷结婚后居住的小别墅里的。对于这位谢守一的脾气秉性,虽然不了解,可也知道自家大小姐是个多么难缠的人。 跟他们大小姐结婚,并且一直忍受着他们大小姐的脾气,不是为了钱,难道还是真爱? 哦,对了,还真不可能是真爱。因为真爱刚刚被那位前姑爷给肢解了。 ╮(╯▽╰)╭ 刁蛮任性,又有些跋扈霸道的井依婷好歹也有个酒店大王的亲爹。财产方面的嗅觉也比旁人多了几分灵敏。 她既然肯定了谢守一是为了钱才跟她在一起的。那么他们还没有办完离婚手续,他没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还有什么是不敢做出来的。 尤其是杀一个是杀,肢两个也是肢…… 井依婷越想越害怕,越是害怕就越是回忆刚刚看到的视频。于是还不等警察到来,井依婷就吐得稀里哗啦了。 她晚上吃的牛排…… 好在香港警察很少让人失望。接到井依婷的报警后,警讯那边直接联繫了重案组。 曾家原接到消息,兵分两路,一路派人去了井依婷家里,一路直奔井依婷提供的谢守一的工作室而去。 去井依婷家的警方人员受到了井家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走的时候,差点被扣下。而去山里那间工作室的人却是扑空了。 谢守一在发现井依婷在一旁围观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他非常的想要跟井依婷解释,想要利用那见鬼噼叉的爱情挽救一下婚姻,想说他可以不离婚了什么的。可是当他看到井依婷手里的电话时,便知道一切都晚了。 气愤的砸了电脑,谢守一又看了一眼被他拆成几块的前女友,谢守一气得想要伸脚去踢两下泄愤,可是又担心弄脏自己的裤子和鞋,最后抖着手抽了一支烟,这才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跑了。 只是正如井依婷所想的那般,谢守一没钱。他杀了人,想要走正规途径离开香港已经不可能了。 那么想要离开香港就要坐那些走私的黑船。 黑船一张船票可是比做个法航的头等航还要贵上一倍不止。谢守一在警察行动的空档里,抓准时机将他自己帐户里的存款都取了出来。又将他名下的信用卡都透支到了上限,这才拿着这些现金背着包仓皇逃窜而去。 井依婷虽说有协助警方调查的义务,可井依婷一分钟都不想呆在香港了,特意让人弄了一份假医嘱,最后将家里的电脑以及一些谢守一没有带走的东西都留给警方后便出国了。 也幸好她走的及时,才没被谢守一堵在家里。 谢守一没有想到井依婷走的那么干脆,气得差点砸了这间连帮佣都走光的别墅。最后在别墅的厨房走到了一点吃的,以及在井依婷的卧室走到了一点井依婷匆忙间没有带走的首饰,然后又像一只丧家犬一般,用着曾经谁都没有发现的猥琐姿态,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走了。 第724页 曾家原就是当初带着人去抓捕谢守一的人之一,对于这么一件性质恶劣,影响也极其不好的分尸案,曾家原的压力非常大。 虽然已经知道兇手是谁了,可却没办法在这么大的香港找到一个人。 派人盯紧了黑市船行,曾家原便只能暂时将这件事情放到了一旁。 而放下此事的原因却是警局收到了一张相片。 曾家原死在一间浴室浴缸里的合成相片。 拿着这张相片,曾家原首先想到的却是这张相片上只是将他弄成了死人,而不是与人洗什么鸳鸯浴,不然就算是知道是合成了,怕是宝言看了也会生气呢。 相较于出国躲是非的井依婷以及到处跟着警方玩躲猫猫的谢守一。曾爸爸也许同样是流年不利,在英国受了一回伤,回到香港没几天又受了一回伤。 不过这一次的受伤却带着些不同寻常。 林琳与咏琪听说曾爸爸被人开了个恶意玩笑后,便相携着过来看望他。等到听说了事情经过,林琳便知道剧情走到了哪里。 看了一眼听到消息赶回来的曾家原,林琳虽然不想很刻薄的骂一声草菅人命,但还是挺替齐敏婆媳感到愤慨的。 齐敏的丈夫因为家里急需用钱,便偷了公司的钱。偷窃的罪并不至死,可公司老闆却死了,一切证据都指明是齐敏的丈夫所为,于是…… 一个入室偷窃,最后却被判了那么重的罪。申辩无效后,自杀死在狱里的那个男人也确实倒霉了些。 法律不能给人公平的时候,那就不能怪人家自己动手讨个说法了。 想到这里,林琳便觉得这事有些棘手。 要是帮了齐敏婆媳,说不定那把火会烧到曾家原头上。毕竟齐敏俩人除了要杀真正的兇手替枉死的家人报仇外,还想要将曾家原这个办了煳涂案子的人也牵连进去。 让他也尝一尝被人冤枉的滋味。 私心里,林琳认为这个可以有。 做为办案人员,用心,细心,耐心都是缺一不可的。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的一个疏忽而造成这种冤假错案,良心上真的过得去吗? 扪心自问一下,真的不怕午夜梦回之时,有人在床头喊冤吗? 林琳想了想,便想到了最好的契入点。 那就是等齐敏婆媳将人摁死时,她背着放火的俩人,先将那屋子用清理一新都清了。 甭管是家俱还是尸体,她都可以做到最完美的清理。没了尸体,就不能定案。 打定主意后,林琳准备过两天顺着曾家原那里的线索找到那个早就应该去死的男人。 先是酒驾开车撞死一人,然后又黄雀在后的害死了一个人,彭子康确实是死不足惜。 话又说回来,彭子康杀人拿钱不说,出狱后还盯上了齐敏,也算是他自己作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1个地雷,谢谢~ 第354章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彭子康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当初栽赃嫁祸了人家陈国豪后,现在还惦记上了陈国豪的老婆齐敏。 当然了,还有彭子康也不应该贪小便宜的将在兇案现场捡到的不明物品带回家。 就算是真的贪那点小便宜,也可以将那手鍊偷偷卖给黑市。留着那样的东西在身边,不是擎等着被人发现呢嘛。 若是没有齐敏亲自设计送给陈国豪的手鍊,说不定齐敏也不会知道当初的事情是彭子康截了胡。 所以说彭子康死的不冤。 话又说回来,陈国豪与齐敏夫妻恩爱,又是那么个死法,齐敏心里能没有点怨恨?齐敏那么多年带着儿子和婆婆一起生活,就知道这是个恋旧情的女人。 等到俩人一起策划折腾曾家原的时候,彭子康就更应该有些警醒了。 可惜,这就跟命中注定的一般,他在多年前就给自己定了一张单程的亡命船票…… 陈国豪的父亲嗜赌,欠了不少的赌债。陈国豪出事的时候,齐敏还挺着个大肚子。在而她的婆婆呢,先是儿子被人冤枉坐了牢,然后丈夫又被放利钱的人活活打死。想必当时这老太太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怎么好。 在那样的环境下,齐敏这个本应该安心静养的孕妇能将这个家徒四壁,千疮百孔的家挺起来,得是有多不容易呀。 林琳对这个齐敏其实是心生佩服的。若不是主角光环,说不定还真的有可能让她们矇混过关。 林琳看着一辈子老实巴交,临了还要因为儿子遭这份罪的曾爸爸,抿了抿嘴,有些同情他。 曾爸爸心脏不好,林琳这里正好有给咏琪配的药。给曾爸爸服上一两粒也算对症,于是从包里拿了两粒药出来,又让咏琪去倒了一杯水过来。 曾爸爸看了一眼林琳手里的药,又看了看围在自己身边的家人,可听话的将药放到了嘴里。 果然,好药就是好药,曾爸爸吃过药后,心脏处隐隐的闷痛感也消失了。 曾太太对自己这个胖老公早就心疼坏了,一边骂现在的人没有公德心,一边说着初一那天要上香,就不应该让曾爸爸吃荤菜,现在菩萨都不保护他了。 这一年,忒不顺利了些。 曾太太说这话的时候,还抬眼看了一眼曾家原。 曾家原见老妈这般,张了张嘴刚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曾太太便将话扯了过来,「行了,不用说了,我知道,她忙嘛。」 第725页 说完还满意的瞧了一眼咏琪,那眼中的满意都快要实质化了。 曾家原挠了挠头髮,也有些为难。 宝言有的时候,是有些不太通人情世故。像是之前来家里吃饭,他妈要去做饭,宝言与咏琪都站起来说要去帮忙,可妈说不用帮忙,咏琪还是以陪聊的理由跟着进了厨房,而宝言却听话的坐回沙发,留在了客厅里。 当时他也没想那么多,可事后听到妈与爸说起这事时,曾家原才觉得宝言这性子太直,太真了。 也怪不得他妈更喜欢咏琪一些。 嘆了口气,曾家原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小事一多,堆在一起就有些个麻烦。 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种矛盾的曾家原,对此真的很无奈。当然,同时他也庆幸婚后不住在一起,可以减少矛盾的发生。 ╮(╯▽╰)╭ 因为有林琳等人做缓冲,虽然曾家原非常想要去找彭子康麻烦,但还是被劝住了。 知法犯法的事,最好还是别干了。 只是有些时候,人在气头上,就不可能太理智。在连续收到死猫和骚扰电话后,曾家原还是去找了彭子康。 林琳收到消息后,看了一眼时间,转头便对董岸风做出了极热情的邀请。 俩人你来我往的切磋了一回后,林琳便借着去沐浴的空档跑到了彭子康家门口。 林琳去的时候彭子康家已经被人点燃了。林琳扭头看了一眼离开彭子康家的齐敏婆媳,飞快的闪身进了着火的屋子,先是将屋中所有的东西都做了清理一空,这才跑到浴室看着已经烧成肉干的彭子康,胳膊一挥将尸体和整个浴室都处理得干干净净。 因为整间屋子里里外外都被林琳清理了一遍,火势瞬间便小了许多。 因为没东西可烧了嘛。 最后扫了一眼里外屋,林琳便幻影移行回了家。 连去带回总过用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林琳看了一眼时间非常满意自己的有效率,这才洗头髮洗澡冲掉身上的烟火味。 除了浴室,董岸风又痴缠上来,理由竟然是林琳沐浴竟然从里面反锁了门。 这一夜,林琳与董岸风过得极充实。第二天一早,差点就起不来床了。也因此,林琳突然发现,电台的工作实在是太早了。 笠日,香港小报虽然报导了这一起房屋起火案,可到底因为烧的是一间什么都没有空屋子而没被任何人关注。 曾家原到是看到了这份报导,心下也只是以为那个彭子康被他威胁警告了一番后走的太匆忙不小心引起了火灾,遂并未放在心上。 齐敏婆媳却是惊了,再怎么样的大火尸体也不可能烧没了的。那为什么记者的报导里却仿佛那间屋子是个空屋? 难道是彭子康没有死,还是有人又偷走了他的尸体? 提心弔胆了许久,婆媳俩个一商量,便卖了房子移民去了加拿大,有生之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林琳做好事不留名,对于齐敏婆媳的离开也没有多做关注。不过她还是找齐了当年陈国豪那件事情的疑点,找了曾家原将此事说了个清楚明白。 曾家原看到这些证据,心里非常的沮丧。有那么一段时间还带了几分自我否定。不过到底在聂医生的陪伴下,走出那段带有阴影的日子。以后办案的时候,也更加的用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林琳见此,也没再过多的指责。 曾家原这位重案组的督察在办案方面非常有能力,只要他以后办案的时候多细心,多注意一些,想来也不会再出现这种冤假错案了。 其实,这件事情里还是那个叫陈国豪的人最先放弃了希望。 判了二十八年的牢又如何,只要不放弃,总会有希望。可惜,他只在牢里呆了两年就自暴自弃的自杀了,留下了…… …… 「……按着今日香港的法律,如果一个非故意谋杀会判上二十八年的有期徒刑,而酒后驾车置人伤亡却只会得到短短几年的判罚。那么琳达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与人有仇怨,以酒后驾车的方式将人谋害,是不是钻了法律的漏洞?如果这个兇手再拿到相关医院的医嘱,那么他会不会法外救医,继续逍遥法外呢?……好的,又到了我们说再见的时候,请明天同一时间继续收听『早,七点』,我是主持人琳达,祝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和你们的家人心情愉快,明天见~」 关掉话筒,林琳对着播音室外的同事做了一个手势,这才将耳麦拿了下来。 「姐,你今天怎么会说这么沉重的话题?刚刚台长过来了,那脸色都黑成墨了。说是让你节目结束后便去找他呢。」 小助理将林琳的水杯递给林琳,然后小声的将电台台长的旨意传达了。 不住嘴的说上一个小时,林琳早就口渴了。喝了一口润喉的蜂蜜水,林琳这才对着小助理点头,说了一声知道了。 之后回自己的办公室拿包,林琳又对那小助理说了一声没事可以下班的话,便去找电台的台长了。 林琳也知道她今天选的这个题材,有教唆人犯罪的嫌疑。可在林琳看来,有些事情就应该摆在檯面上。 之所以会做这一期的节目,还是因为彭子康酒后撞死了老警察蔡权的事情,让林琳觉得彭子康出狱出的太早了。 酒后驾车又分饮酒驾车以及醉酒驾车,可无论哪一种,他的判罚都太过于轻巧了。 第726页 酒后驾车凭什么判得那么轻? 在林琳看来酒后驾车就应该被以故意谋杀罪论处。 当酒精在人体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喝酒误事。 世人都知道喝多的人,身体的控制权压根就不在自己的身上,那么这个时候再去开车,他不要自己的命了,那又凭什么让别人也陪着他倒霉? 最重要的是有汽车这一层保护,出了交通事故,倒霉的通常都是没有任何防护的行人。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不只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所以林琳希望将酒后驾车的刑罚增大,也许就可以减少这种倒霉事的发生频率了。 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可能将自己以及电台推向风口浪尖,林琳特别淡定的走向台长办公室。 敲门进入办公室,台长一见是林琳,一张脸就拉了下来。 对于各种风向都十分灵敏的台长,在今儿听了林琳的广播后,便知道这事一个弄不好电台就要遭殃。此时见到林琳,早就忘记了平时他捧着林琳这根电台台柱的嘴脸了。 林琳见此,也不过是挑了挑眉。「台长您叫我来有什么事情吗?若是没有什么要事,我就先离开了。」 她来可不是看台长脸色的。 当然,她也承认台长这般脸色难看肯定是因为自己。不过……林琳耸耸肩,自古以来利益与风险都是并存的,这才哪到哪呀。 台长见林琳这样,压了压火气,叫站在门外的林琳关门进来坐。 「你今天的广播太激进了,这样的广播为什么之前不跟台里商量一下?」 说的好像商量了,你就会让播似的。 「太激进了?有吗?台长,您这话我可不同意。」顿了顿,林琳看着台长的脸又笑着说道,「说起这个,那我也得说说台长您了。这话题要是还激进,那什么话题是不激进的?我看呀,您老给指条明路吧,省得今儿这激进,明儿个又那激进的,以后还怎么工作呢。」 台长:……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媳妇扔的地雷,谢谢~。谢谢其他小仙女送的营养液,谢谢大家。 第355章 台长被林琳的强词夺理噎得不上不下,一时说不出话来。 面对林琳时,咱们这位台长那一台之长的气势就从来发挥不出来,此时被林琳这小话一怼,却也不敢说出太强硬的话。 谁让林琳与林琳的节目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最受香港市民欢迎,并且也是整个电台最能拿得出手的民生类节目,往年靠着林琳这档风雨无阻的节目,电台可拿了不少的奖呢。又知道林琳那脾气是个软硬不吃的,真要是在气头上说了过头的话,台长真担心林琳给他撂挑子不干了。 香港并不是只有一家电台,林琳今天能在他们家电台弄个『早七点』的民生类节目,明天自然也能在旁的电台再弄一个。 更甚者,林琳的外型也不错。去电视台开个节目可比在电台更有发展。 投鼠忌器的情况下,台长除了哄和劝,真是一点有力度的手段都使不出来。 当然也不敢使。 林琳几世为人,身上无论是魔力还是武力都不是正常人能够想像的。哪怕林琳特意收敛身上的气息,但是在面对一般人的时候,到底还是让人肃然生畏。 这也是台长并不敢惹怒林琳的另一个原因,因为每一次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害怕情绪。 好半晌,台长才长嘆一口气的林琳说道,「你也知道你这档节目的影响力,若是真的有人,有人按着你的假设犯罪了,不说你,就是咱们台都要吃挂落。」这不是造孽呢嘛。 林琳低头笑了一下,笑过之后又怕将这位一看就三高的台长气出个好歹来,这才声音淡淡的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准备做这一期节目的时候,我便通知了一些相关人士注意收听了,相信交通警署以及一些立法机构应该都在想着应对措施。」 顿了顿,林琳看着台长仍旧有些不放心的模样,又说道,「我前两日就答应了bbq电视台做一期直播的谈话节目,日期就是今天。」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碎钻表,林琳笑道,「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过去了。您若是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打我的电话。」 谈话节目是下午三点的,这会儿还不到九点,不过林琳却并不想再呆在台长办公室跟他保证什么了。 她也知道她是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必须谨慎,以免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但有些事情林琳却觉得人们不应该避而不言,而是需要不破不立的一往直前。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计天下。天下不是她的责任,但这并不妨碍她干些力所能及的事。 不过,想到某江二三十年都是八百块钱起征的14%的高额个税,林琳对此就只能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 在台长欲言又止的纠结神色里,林琳姿态优雅的离开了台长办公室。走到走廊里,林琳还能听到台长摔东西的声音。挑眉笑了笑,林琳并不以为意。 台长能对她做什么? 只要她自己坚持做自己的节目,台长就奈何不了她。她将来休婚假,休产假,也会提前做好的录音不会让节目开天窗。台长要是真的想要做些龌龊的手段,那也得看她同不同意了。 第727页 她虽然没心思升官,可这台里的有心人却不少。她不介意提前对自己的新上司释放善意和帮助,就是不知道现在这位台长介不介意了。 下了电梯,林琳不出意外的在电台外面看到了围着的记者大军。从包里拿出墨镜,林琳大步朝着电台的大门走去。 一大群记者,眼睛就跟打了探照灯似的。见到林琳出来,刷的一下就围了上来。 众人所问的话,不外乎就是林琳今天做的那期节目的事。 林琳高高的抬起一只手臂,释放着高阶武者无形的威压,身上的魔力也被泄放出来,一时间围着林琳的记者们一个个像是被人掐住了嗓子,剎那间吵闹得电台门口变得鸦雀无声。 静若寒蝉~ 林琳见现场安静下来了,满意的扫视一现场的记者们一眼。 「大家也算是半个同行了,我也不会为难大家。我知道大家今天来要问的是什么事情,我只能说就连我一个积极向上的普通人都能发现的法律漏洞,咱们香港的各位执政人员怕是早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也许就在我做这一期节目之前,各位执政要员就已经在反覆的讨论着这个问题,以及想办法修补现有的法律漏洞。所以,请大家给他们一点时间,也要相信他们的不是那种看见了问题,却视若不见的无能之辈。……今天下午三点bbq电视台的xxx节目,还请大家关注。」 林琳干脆利落的说完,也不等记者们反应过来,便挤出包围圈,走到路边打车走了。 一群记者一直到看不见计程车的尾气,这才反应过来又被自己的这位自称是同行的人给摆了一道。 就她刚刚说的话,真能就这么报导上去? 呵呵~ 记者们在心里呵呵的时候,那群被林琳赶鸭子上架的政府要员们也都头疼的在心底大骂了。 香港别的不多,就是这记者狗崽多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林琳滑不熘丢,迅速的打发走了一波。可那些政府要员们却并不像林琳那么肆无忌惮。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仔细的斟酌,然后又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又要注意会不会引起什么其他的事件,于是就在林琳打车回到家的时候,那帮子政府要员们还被堵在办公室外呢。 气煞个人矣~ 回到家,咏琪才刚刚起床,穿着睡衣在走廊里逗狗。 林琳一下电梯,咏琪便转头去看电梯口,见是林琳,就搞怪的伸出手,做了个打枪的模样对着林琳开了一枪。 「piu~」水波艷艷的红唇发出这么一个声音后,还对着手指头吹了吹压根就不存在的枪烟…… 林琳看着咏琪,摇头笑了笑。转头看向一旁听到『piu』声音自动躺倒了两只蠢狗后,直接笑出了声。 玩的挺嗨~ 因为这层楼做了手脚,所以林琳那边并没有锁门,此时也也是敞开着,于是林琳直接在电梯口的鞋柜处换了鞋,一边往自己那边走,一边问咏琪早饭吃了没? 咏琪点头又摇头,「那会儿跟他们俩蹭了一杯牛奶。」 林琳是六点多吃的早饭,这会儿九点了,也想吃些东西,于是便问了咏琪想吃什么。咏琪回了一声『随便』后,被林琳瞪了一眼。「让它们给你便去。」说完就进了屋子。 「真不嫌噁心。」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咏琪就颠颠的跟进去陪林琳换衣服了。 林琳换了一件居家的宽松长袍,便洗了手进了厨房。 昨夜还剩下了一些米饭,林琳问了咏琪一声,便炒了两盘虾仁超多的什锦炒饭,又将早前熬的汤连骨带肉的盛了两碗出来。 咏琪干活架手架脚的,林琳又惯着她,倒是没让咏琪干什么。只让她将自己弄好的早饭端到餐桌上,她自己则是回身用捞汁拌了一个凉菜,稍稍放了一点辣椒油,简单的拌了拌,将用过的筷子丢到水池子里,便端了出去。 俩人坐在餐桌,一边闲聊一边吃着早饭。什么餐桌礼仪,什么食不言寝不语都于她们俩人没有半点干系。 咏琪将骨头汤里的海带挑出来吃了,又将还带点肉丝的骨头丢到地上餵两只乳牙已经非常尖利的狗崽。 林琳见了,也没说什么。反正她们家的卫生……特别的好弄。 吃饭的时候,林琳将她下午要去电视台做直播节目的事情说了。饭毕,俩人便都赖在林琳这边的沙发上,谁都没想着今儿要去看店的事。 这会儿吃得很饱,中午的时候也不需要再吃饭,这样一来,下午三点前虽有些会饿,可也不会太饿。上电视前,不吃饭不喝水,可以让脸上的气质好一些,也少一些吃饱后的浮肿。 靠在沙发上,林琳似睡非睡的眯了好一会儿。咏琪将之前在国外买回来的游戏机调成静音,歪在沙发另一头玩游戏。 快一点的时候,林琳带着咏琪在她的衣帽间里挑了一件咏琪喜欢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林琳又自己动手给自己化了一个浓一些的镜头妆。 一般摄像机都是圆头,可电视机一般都是方方正正的。也因此,一个人上电视的时候,脸是会被屏幕拉长拉宽。所以说最上镜的脸,应该是那种小巧的一些。 林琳化妆的手艺是从易容术中提炼出来的。虽说比不上这个时代的专业人士,但却可以画出她想要的效果。 这副身体的容貌长的便极好,脸型也是那种小巧一些的。也因此林琳化妆的时候,只少少的在两颊以及鼻子两侧打了些暗影,让脸再小一些,鼻子再挺一些。其他的到是没弄得太麻烦。 第728页 有一种妆非常的受欢迎,那就是裸妆。只是这个时空的时间还没有向前发展到流行裸装的时代,也因此林琳便将自己弄得很『清爽自然』,总之将近一个小时的妆画下来,咏琪整个人都惊呆了。 她认识林琳那么久,就从来没见过林琳这么用心的化过妆。 「我婚礼那天也要你给我画。就,就画这种看不出来妆的这种。」咏琪看着林琳收拾梳妆檯,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对林琳要求。 林琳朝咏琪眨了眨眼,又抛了个特别妩媚的眼神给咏琪,「那就看你的表现了。」 说完与咏琪嬉笑,然后各自拎着包便出了门。 咏琪负责开车送林琳去电视台,并且在现场当个观众。一边看林琳的直播,一边等林琳节目录完一起回家。 出门后,林琳抬头有记者堵在电视台没门,便让咏琪坐了副驾驶位,她在咏琪车上换了双她平时开车时穿的平底鞋,开着车去了电视台。 到了电视台果然如林琳所想的那般,那里等了不少记者。林琳看了一眼时间,抿了一下唇,悄悄的在车上施了个魔法。那群记者便仿佛没看见车里的林琳一般由着她开着车进了电视台的地下车位。 下了车,林琳飞快的扫了一眼车库的情形,然后护着咏琪快速的坐电梯上楼了。 就在刚刚,她突然有一种心慌的感觉…… 第356章 林琳小心的护着咏琪进电梯,又去了直播节目所在的楼层。因为心里有些发慌,林琳并没有让咏琪离开自己的视线。 因为之前在家里就已经化好了妆,所以林琳也并没有再用电视台的化妆师。 与主持人进行了简短的沟通,林琳便让咏琪去下面的观众席坐着。她则是与主持人坐在演播室的沙发上。 这一类谈话节目,演播室布置的很漂亮,不过再怎么漂亮也不过那么回事。听到导演的提示,林琳与主持人互视了一眼,节目便开始了。 一套套的的官方套话,无论是主持人还是林琳那都是张嘴就来,一旁的导演和监制看了,都不由的抽了抽嘴角。 这位琳达小姐真是天生就是个演戏的苗子。不干这一行,真是太可惜了。 主持人之前要问的问题都提前跟林琳沟通过。虽然又临时加了几个关于今天早上广播内容的问题,但到底林琳这里都有准备,回答得滴水不露。 将一个积极向上,相信世界有爱,相信政府的有为青年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懈可击。 节目一共一个小时,中间还要插播一下gg,让主持人和嘉宾可以稍做休息和调整。 一个小时后,林琳与主持人一起对着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表达了收看的感谢和祝福,这一档直播节目就正式结束了。 应景的与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合影留念,林琳便带着咏琪离开了。 不过刚走到地下车库的时候,那种不太好的预感又来了。 林琳微微皱了皱眉,飞快的扫视了一下整个地下车库,最后咬了咬牙,将咏琪带到一个没有监控的死角,然后弄晕咏琪,将咏琪放进空间小屋。然后又将地下车库里的监控都做了破坏处理,这才悄悄的走回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很安静,除了林琳脚下穿的那双细跟高跟鞋发出来的走路声,再无一丝声音。 林琳觉得不可思议,这是电视台的地下车库。就算是凌晨半夜这个时间段,车库里也不可能这么安静。 就在林琳小心谨慎的这个空档,林琳包里的电话却响了起来。林琳打开包,一边接电话,一边分神的在包里找车钥匙。 今儿车是她开来的,下车的时候,林琳便顺手将车钥匙装到自己包里。这会儿子一边往停车的地方走,一边做着接电话和找钥匙的动作,于是林琳便忽略了不远处一辆悄然打火的汽车。 电光火石间,那辆车便朝着林琳沖了过来。林琳此时还对着接通的手机餵了个不停。等到从电话里听到一个男人的大笑以及那句经典的『去死吧』台词时,那辆车子已经距离林琳不足一米了。 背后的寒毛瞬间倒立起来,林琳也顾不上旁的,心念一动瞬间进了空间。 草,大意了。 虽然没撞上,但林琳到底是吓了一跳。在空间里做了几个深唿吸这才从空间里出来。 她出来的时候,那辆撞她的车已经开过去了,此时在不远处正准备调头。林琳站在那里,看着坐在车里的男人时,微微眯起双眼,眼中全是狠厉。 原来是……叶冠荣这个猥琐傢伙。 叶冠荣也发现了林琳,刚刚林琳突然从车前消失,叶冠荣还以为是他将林琳撞飞了。可是后来将车开过去的时候,他却发现人是凭空消失的。心下一惊的同时,便想要调转车头回来查看。不想车头刚调过来便看见林琳就站在原地。于是叶冠荣又加大了油门,开着车朝着林琳沖了过去。 林琳见他这般,从空间里拿出魔杖,直直的指着车里的叶冠荣,玫瑰色的红唇轻起,一连串陌生的语言流利的从那张红唇中倾斜而出,「阿瓦达……索命。」 随着林琳的声音落下,一道刺眼的光便从魔杖顶尖朝着车里的叶冠荣急射而去。那一瞬间,叶冠荣看着那道光,心似有感的想要躲避,只是狭窄的车箱里,根本就没有让他躲避的地方,于是他只能一脸惊恐的看着那道诡异的光束落在他身上,一瞬间便失去了知觉。 第729页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叶冠荣用他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这句千古名言。然而他的突然出现以及对林琳释放的杀意却仍然让林琳心惊。 于是林琳趁着叶冠荣还没死透的时候,几步走到叶冠荣身边,对着叶冠荣施了一个记忆魔法。 等到看完了叶冠荣的记忆,林琳不由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当初咏琪相中了他们家的健身房,然后游说林琳一起去健身。这梁子就是那个时候结下的。 林琳与咏琪去了健身房,先是发现这家健身房的名字跟剧中的相同,之后又在那里见到了这家健身房的老闆叶冠荣。 不出任何意外的,林琳也在里面发现了不应该存在的偷拍监控头,于是报警很合理。 林琳当时带着咏琪匆匆离开,没多久就出现了查帐的事情。顾客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叶冠荣这个做老闆的却知道警察来健身房压根不是查帐。 好好的健身房就这么被查封了,生活落魄的叶冠荣能甘心? 之后他跑去酒吧喝酒,又洽巧撞见林琳与曾家原等人聚餐出来。看到林琳和咏琪,再看一眼曾家原和小棠菜,叶冠荣不傻,自然是知道他好好的健身房到底是怎么被人点了的。 叶冠荣人单力薄,看着那么一大帮人在一起也没敢上前挑衅。不过却是一直跟着他们回了家。 香港人多,车也多,还真的没让人发现被叶冠荣跟踪了。 之后林琳在网上那段採访洽巧又被叶冠荣看见了,之后叶冠荣便时刻关注着林琳的消息,尤其是林琳主持的『早七点』节目,若不是有健身房那件事情跟着,叶冠荣说不定都能成为林琳听得最用心的听众之一了。 就在前两天,咏琪的那家健身房终于正式开业了。林琳在广播里给咏琪打gg,又嘴欠的提起了当初某家健身房的事。本就有旧仇,现在又多了个新仇。好嘛,真真是叶冠荣听得气炸了肺。 最后,也就是今天,林琳早上在广播里说了那个假设,叶冠荣就一脸狰狞的哈哈大笑起来。 先撞死这个贱人,然后再喝酒。省得先喝了酒,手脚不听使唤,让这女人逃了。 知道林琳下午要去电视台,叶冠荣利用自己最后一点人脉提前埋伏在了电视台的地下车库里。 等到林琳与咏琪上楼后,叶冠荣先去车库入口处将车库无车位的标志挂起来。然后就坐在车里等着林琳与咏琪下楼。 林琳之前接的那个电话,也是叶冠荣打的。为的就是让林琳分心顾不上她身后。 果然,林琳确实是分心了。她一边接听电话,一边还想着是不是地下车库信号不好。毕竟现在还不是手机这种电子产品高速发展的年代,信号不好也在情理之中。 可谁知道,给林琳打电话的人,其实就是将手机放到了副驾驶坐上的叶冠荣呢。 有心算无心的情况,若不是林琳曾经各种意外死而锻鍊出来的警觉和预感,怕是这一次就要跟咏琪一起交待在这里了。 早上假设了死法,下午自己就中招了。 想到明天的报纸和电视杂志会怎么报导她的死,林琳便觉得让人接受无能。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不想增加警方的工作量,直接对着叶冠荣和叶冠荣的车施了一连串的魔法,看着连人带车都消失在原地后,林琳才对着电梯和防火楼梯通道门挥了挥魔杖。 之前她担心出什么事,完事不好善后,这才将监控和门都做了手脚,不然刚刚的事还真的不好交待呢。 本着小心无大错的原则,林琳虽然打开了门,可还是将地下车库的所有车和角落都检查了一遍,确定不会有目击证人和不起眼的监控和录音设备后,林琳才回到自己的车里,将先是将咏琪从空间里放出来,让她横躺在后座上,然后才发动车子离开了电视台。 一路开出去,仍然还有些记者堵在电视台的门外,不过这一次还是一如来时,他们又让林琳从他们眼皮子底下熘了。 「咦,我怎么睡着了?」 车开出去不远,咏琪便醒了。坐起身,发现自己在车里的后座,林琳在前面开车,抬眼看了一眼前面,迷迷煳煳的张嘴问林琳。 「地下车库那里换气扇也坏掉,没有空调,你一下来,就晕了。」 对于林琳的话,从来不怀疑的咏琪,直接对着林琳抱怨起天气与空调的重要性。「地下车库还好啦,至少还有通向外面的车库,要是去地下商场什么的,那么多人,要是没个空调,那才要坏事了呢。」 林琳笑着点头,看了一眼后车镜,心中不知道想了想什么,但嘴上却是一直附和着咏琪的。 「最近可能会乱一些,你没事就不要出门了。对了,将曾伯父和曾伯母也接到咱们这边住两天,你说怎么样?」 咏琪闻言,想了想那个酒驾的事情,也觉得林琳说的对,「大哥那人结了不少仇家,说不定还真的有人敢挺身犯险。哎哟,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香港好危险呢。」 就以曾家大哥那职业所结下的仇人,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吧。要是这些人豁出去了想要来个酒驾,说不定曾家都不够人家抢的。 林琳抿了抿嘴,也觉得是件挺麻烦的事。 「……现在只能寄希望给咱们香港政府的那些执政要员了,但愿他们能够尽快拿出有效措施来。」 第730页 「也只能这样了。」咏琪耸了耸肩,向前坐了坐,将头靠在副驾驶坐的椅背处,然后有一句没一句的与林琳聊天,「感觉法律上存在的漏洞真的有好多呀。如果说酒驾就应该按着故意行兇罪论处。那,还有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抓到了都应该判死刑。好好的人被他们拐卖了,这跟谋杀又有什么区别。」 林琳闻言轻声笑了笑,「你这是在给我提供广播素材吗?」没想到这丫头还能想到这些,不过林琳也觉得拐卖人口这种罪也应该重判。 咏琪嘻嘻一笑,看着林琳不说话。 第357章 咏琪的提议,林琳非常动心。拐卖与谋杀和故意伤害他人是多种罪刑共存的。 将人拐卖,被拐的人便如同被人谋杀了一般,失去了与生俱来的身份以及人生。而对于他们的家人,也造成了身心不可復原的伤害。 虽然这么想有些偏激,但这样的罪在林琳看来,别说是死刑了,就是弄个株连都不算重。 好多犯了事的人,都会硬着脖子来一句『一人做事一人当』,可拐卖人口这种罪,那是你一个人受刑就可以完结的吗? 更何况,一般的拐子手里可不只是拐了一个人的事。 「这倒是个好素材,不过暂时还是需要循序渐进,等酒驾的事情消停了,咱们再说这个。」林琳考虑到了一下香港政府与电台的承受能力,觉得暂时还是别刺激他们那已经焦头烂额的神经了。 咏琪万事都喜欢听林琳,就连当初和家乔在一起,也是因为林琳没有表现出反对的模样,她才底气足足的去跟家乔谈恋爱的。 「对了,你听说了吗?聂宝意被退稿了。」 林琳点头,这么大的八卦,她怎么可能会错过。「她天天在电台里不分青红造白的就劝人家离婚,不知道造了多少孽。前儿杜子俊那事一出来,电台都被围得个水泄不通。后来电台取消了她那档节目,这才消停下来。」 林琳现在还记得当初与聂宝意发生冲突的事呢。 这事不但林琳记得,就是咏琪也记得。「她那人又矫情,又做作。以前我还挺喜欢看她的,不过后来恨屋及乌了。」顿了顿,咏琪回身从后背伸长胳膊去后背箱拿了两瓶饮料,一边拧开盖递给林琳,一边自己喝了两口。 「杜子俊绑架津津的案子不是证据不全没有定案嘛,前儿在曾家,听大哥提起杜子俊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嘞。聂医生也说这一次杜子俊出轨的事,直接将聂宝意坑惨了。」 「爱情专家惨遭男友噼腿,这本身就是一件让人落井下石的事呢。书中那完美到没有丁点瑕疵的爱情,也只存在于书中了。」林琳不以为意的总结了一句。 咏琪点头,「家乔不高还胖出了肚子,眼睛近视,还不会说好听的话,不过,嘻嘻,就当扶贫了。」 笑着瞪了咏琪一眼,林琳转瞬间便也笑了,「我才算是扶贫呢,要不是我接盘,兴许这会儿子阿风都成了同性恋了。」 想到董岸风与人合伙开的那家同性恋酒吧,咏琪就哈哈大笑出来,「哈哈,你惨了。情敌不分性别,以后不但要防女人,还要防男人。」 林琳将车开进车库,小心的停好车,待车停好,林琳才转头对咏琪说道,「说的好像他是什么香饽饽似的。下车吧,我的何大小姐。」 咏琪低头穿上刚刚醒来时脱掉的鞋,开着车门跳下了车。 手里和林琳一样都拎着刚刚没喝完的饮料。一边往电梯处走,一边问林琳,「今儿不去超市吗?」 林琳一边按电梯,一边给董岸风打电话,「不去了,我怕咱们有命去无命还。阿风一会儿就下班了,我让他多买些菜回来。」 说话间电话便接通了,林琳简单的说了一下让他下班去买菜,至于都买什么,她一会儿发 e-mail 给他。 挂了电话,拿出楼层卡,俩人一路没停的直接到家了。 一下电梯两只狗崽就迎了上来。咏琪直接左一句心肝,右一句宝贝的逗起了狗。林琳看着门口鞋架前那两双咬碎的拖鞋,再一次感嘆了咏琪的心瞎。 这也叫乖? 狠狠地瞪了一人两狗一眼,在接收到三双带着讨好的眼神后,林琳从鞋架里又拿出两双新拖鞋,一双丢到咏琪脚边,一边自己换了,拎包进了屋子。 换了衣服,又在董岸风下班前通过电脑将採购清单e-mail发给他。之后林琳才去换的衣服洗了个澡。 等收拾自己出来,又去厨房焖了锅米饭,这才坐下来等着董岸风买菜回来。 少时,董岸风带着家乔将所需的东西都买回来后,林琳直接犯懒的支持俩个上了一天班的鑑证科中级化验师们去做饭。 其实,有的时候林琳也觉得自己挺肤浅的。想着这俩每天摸的东西就不愿意让这俩人进厨房。 可再想想天天美美吃着聂医生爱心早餐的曾家原,林琳便觉得自己挺矫情。 一时饭毕,四人用过晚饭。咏琪主动去刷了碗。林琳则是又变成了老佛爷模样的坐在沙发上思考人生。 咏琪去刷碗,不过她是用嘴刷的。孝妻家乔就在旁边接受指导。 董岸风见他们在厨房,便走到沙发前靠着林琳坐了下来。拉起林琳的手,董岸风爱怜的亲了亲,「怎么了?是今天的事很难办?」 林琳摇头,「并没有,只是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731页 对于酒驾的事情,林琳觉得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样了。虽然在新的律法没有出台前,全香港的交警与刑警都要进入紧急待命,而全香港大多数市民也在每天都想着谁与我有仇,我又与谁有仇这种问题。但这些事情,却跟林琳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了。 光明前,总会有一阵最黑暗的时刻。 熬吧。 熬一熬就过去了。 「那你是怎么了?」感觉情绪非常不对劲。 「我就是在想,我们什么时候办婚礼?」 「呃?」董岸风眨巴几下眼睛,有些懵的看着林琳。「我是希望越快越好,不过一切以你的意见为准。」 林琳摸了摸肚子,「哦」 那还是等生下来以后再办婚礼吧。 她最讨厌怀孕了,只要一怀孕她的情绪就总是在失控的边缘,动不动就变得非常的莫名其妙。 …… 笠日,一早起床,林琳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去了电台。 因为走的是她的『御用通道』所以大门外是个什么情况,林琳一无所知。吃着小助理买来的早点,林琳困盹的打了个哈欠。 七点差几分,推门走进播音室。林琳试了麦,又对着话筒吸了几口气,这才对着外面的工作人员做了个准备好的手势。 七点整,音道正式切入。林琳声音中还带着微不可查的柔软困意,但却在下一刻就被第一个接通的电话惊响了。 本来以林琳的想法,刚刚出了酒驾这一期节目,她在新律法还没有出台前,是不想要接通听众的直播电话的。可今儿早上脑子里特别的空,也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便准备接听众电话,做一期你问我答。 然而让林琳没有想到的却是,电话一接通。她那甜美的小声音还没有发挥她忽悠人的能耐时,电话那头的男人直接说了一句让所有人始料未及,并且让整个香港都惊呆的事情。 「喂,你是琳达吗?」 「我是,这位先生怎么称唿你?」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聂宝意在我手里。我现在要一百万赎金,还要一辆车,若是天黑之前我在六号码头看不到这些东西,就等着收尸吧。」 这句话一说完,还不等林琳回过神,电话就被挂断了。 林琳张了张嘴,最后露出一抹哭话不得的笑容。 这一回聂宝意是彻底出名了。 组织了一下语言,林琳有些干涩的说道,「这真是个不幸的消息,不过请收音机前的观众朋友放心,我的同事已经联络了警方。」 顿了顿,林琳不知道接下来要用什么态度和语气继续广播节目,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时钟,这会儿才七点过点。犹豫了一下,林琳便准备谈一谈她在重案组那一年的工作经歷。 电话什么的,她是不敢再接了。 「人,不能以伤害别人来取得快乐和满足自己的愿望。想必很多听众都知道,大学毕业后我曾报考警校,后来又有幸进入重案组工作。 以前只觉得警察这个职业非常的威风,可真的成为了警察以后,才知道这份工作需要承受着多重的压力,以及付出多么大的心血。 那时候,无论是同事还是我自己,都希望重案组的工作能够少一些。因为工作少了,犯罪也就少了。看了太多太多的鲜血与无奈,最后,我做了一个逃兵…… 不过我至今仍然感谢当初那段岁月对我的磨砺,它让我成长,它也给了我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 坚持做了一期节目后,林琳回到办公室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电台。路上给曾家原打了个电话,知道他们现在都在聂妈妈家。林琳便直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幻影移行去了聂家。 虽然曾家原对林琳这么快就到来感觉到诧异,但还是将聂宝意失踪前后的事情都跟林琳说了一遍。 林琳听罢,嘆了口气,「线索太少了,这跟大海捞汁没什么区别。」 顿了顿林琳看着抱头痛哭的聂妈妈和聂津津,转头对曾家原建议道,「今天去交赎金的时候,你去跟绑匪谈判。就说提议让我去送赎金。」 曾家原知道林琳的身手,点头同意这个提议。虽然林琳现在不是警察了,但曾家原却觉得这种时候,旁的警察还真的没办法让他有一种全心信任的感觉。 「那你注意身体。」 林琳摸了摸小腹,笑得很是自信。「我的孩子,要是连这点事都经不住,那他生出后,好日子可就过够了。」 曾家原笑笑,扭头看见聂医生,对着林琳点点头,又跑去哄聂医生去了。 林琳摇头,这一家子娘子军呀,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呢。 不过想到这一家子的女人在对待事情和对待感情上的方法方式,倒又觉得日子会比旁人过得坎坷一些,也是家庭教养出现纰漏所至。 「你怎么来了?」 「阿风,这是谁呀?」 林琳还在心里说风凉的话的时候,董岸风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同时,还有一道听起来就比旁人多了些什么的女声也传进了林琳的耳中。 林琳:何咏琪,你这个乌鸦嘴。 林琳深吸一口气,笑着转身,对着那个跟声音一样陌生的女人说道,「我是他太太。」 第358章 「你是阿风的……太太?」袁天晴震惊的看着林琳,然后又转头看董岸风,「阿风你怎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你结婚的事?」 第732页 董岸风大多半的注意力还在林琳那句『我是他太太』的话上,本来他还等着袁天晴能送他一句『你太太好漂亮』什么的话,却不成想会听到这句带着点指责的问话。 「我结不结婚,为什么要跟你提起?」顿了顿,董岸风笑道,「抱歉,我以为大家都知道,所以才没有逢人就说。到是忘记你是刚从国外回来的。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太太,苏盈。」 上前走了几步,本来想要伸手去牵林琳的手,发现他手上正带着手套,便伸出胳膊揽了揽林琳的肩膀,「这是我们鑑证科新来的同事,袁天晴。你叫她天晴就好了。」 「你好,袁小姐。」 「你好,……董太太。」 袁天晴一点都不想叫林琳董太太的,可是在林琳目光直直的看过来的时候,莫名心虚的叫了这么一声,一叫完袁天晴就有些后悔,看向林琳的眼神也带着隐晦的打量和嫉妒。 如果说这部电视剧里,让林琳都办法找理由将人往脑残上代入的,那就只有袁天晴这个女人。 原着中,袁天晴觉得她哥袁天明和聂津津很配,就故意在聂津津和家乔之间制造矛盾和误会。甚到偷用家乔的时间,故意破坏津津和家乔的约会。 这样的事,就太没德行了。 家乔和津津的性格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他们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哪怕你真觉得你哥更适合聂津津也不应该以第四者的身份安排第三者插足。 哦,也不能算是第四者,她这个□□直接成了家乔的新任女朋友。 想到这里,林琳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旁的不说,这家乔还挺有女人缘的。 至少旁人都没怎么换女朋友,就他全剧里一共有三个女朋友。 他哥才两个呢。 「苏小姐你在笑什么?」袁天晴觉得再叫一声董太太就是对她自己对大的虐待,于是这会儿子看到林琳莫名其妙的笑出来,口气有些沖,直接改口叫了苏小姐。 「袁小姐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懂事,有道德观的人。让人一见便喜欢。」林琳这话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带了多少讽刺意味,不过她脸上笑容特别真诚,倒是没让旁人听出什么来,「袁小姐还是叫我董太太吧,毕竟我已经结婚,不是单身女子的身份了。」 袁天晴笑容有些僵硬的笑了笑,「……哦。」 「董太太怎么出现在这里?警察办案,无关人员可能需要迴避一下。」 「多谢袁小姐提醒,你放心,我不是什么无关人员。曾sir刚刚还说我来的很及时呢。」 咬了咬牙,袁天晴越发的看面前的女人不顺眼了,「不知道董太太您的工作是……」 扭头看了一眼董岸风,小声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腰疼。董岸风连忙摘下手套,小心的揉着林琳的腰。林琳眼角余光看见袁天晴的脸色又差了几分,心中肯定这丫的是盯上她男人了。 听到她问自己的职业,林琳也没有隐瞒。「我以前是警察,就在曾sir手底下工作。后来离职后,也时曾帮助重案组做一些案子,算是重案组的编外人员。哦,我还是『早七点』的主持,今天早上绑匪那通电话,就是我接听的。」 袁天晴:那还真的不能算是无关人员了。 林琳说完挑眉,示意袁天晴可以继续问。可看林琳嘴角带笑,董岸风一脸妻奴样,袁天晴就什么都不想问。找了个理由便离开了。 看着袁天晴步上曾家楼梯的背影,林琳嘴角的冷笑就没落下来过。 这丫的这辈子还真的很走运。她要是敢破坏咏琪和家乔的感情,她是一定要活剐了她才解气的。 想男人想疯了,也就别怪她用极端手段处理这种人了。 不过她既然盯上的自家男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她得留着她。 「不忙吗?我一个在这里坐一会儿没关系的。」 回头用极温柔的语气和柔得都能滴出水的眼神与董岸风说话,林琳没有想到会直接将董岸风吓得直打寒颤。 「你怎么了?不喜欢我这个新同事吗?你要是不喜欢她,我以后离她远一些。」 前面是肯定的话,后面也是向林琳保证和暗示,别为了不相干的人就拿自家男人撒气呀。 林琳斜了一眼他,浅笑道,「确实不怎么喜欢她。你知道的,女人一般都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和牙刷内裤被人窥视。」摸了摸董岸风的耳朵,「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也不会有什么证据留下来。不过你还是去找点事做吧,省得让人看了影响不好。我去聂太太那里陪她说说话。」 董岸风闻言,压下所有立起来的寒毛,先是牵着林琳的手将林琳送到聂太太跟前的沙发处坐了,这才重新戴上手套去工作。 林琳懂些唇语,眯着眼睛看着董岸风走到袁天晴面前,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太太怀孕了。她在这里,我都无心工作了。今天採集证物的工作可能要拜託你多干一些了。』 因为袁天晴是背对着林琳的,林琳也没看到袁天晴回了什么,不过只董岸风这句话,就让林琳消了不少火气。 「伯母放心吧,绑匪要的是赎金和逃跑的车。在没有拿到这些东西之前,宝意就是安全的。」 不过林琳说这话的时候,自己心里却是没底的。 绑匪将电话打到电台,现在香港有多少人都知道了聂宝意被绑架的事情。 第733页 那些聂宝意的脑残粉,那些记者狗仔队,还有一些中二少年,好事的成年人们,怕是早早就去了六号码头准备围观这一场绑架案。 人多了,对警察办案绝对是不小的阻力。 也许这也是绑匪打电话到电台的目的。 一般的绑匪去拿赎金都不会将肉票随身携带。当然了,那只是一般情况。 若是绑匪没将聂宝意带去六号码头,六号码头人又那么多,绑匪完全可以拿了钱就挤在人群中遁逃。 至于车? 在码头交易还指明要辆车,这本身就是个障眼法。 想到这里,林琳瞬间站了起来。拍了拍聂太太的肩膀,这才朝着曾家原走去。 将自己的想法跟曾家原说了,曾家原也在这个时候洽好想到了这一点。 按着俩人的推测,绑匪稍后还是会打电话来,让警方将赎金放在六号码头的一个什么地方。 让人时刻监听聂家的电话后,俩人又和重案组的人凑到一起在聂家的饭桌处研究起了六号码头的地理情况。 六号码头的地理位置非常的复杂,想要布控都没办法。 「绑匪应该不会将聂宝意带在身边,如果这一次没有拿到钱,我们说不定会收到聂宝意身上的某个零件。」顿了顿,林琳转头看向曾家原,「我之前提议由我负责交赎金的计划可能要搁浅了。」 曾家原点头,「没错,按着以往的绑架案,绑匪应该会再一次打电话过来,让将赎金放在什么地方,以方便他拿取。」 「今天早上打到电台的那个电话,查到来源了吗?」 「查到了,是西贡的一个公共电话亭。」小棠菜听到林琳问,连忙回道。 其实别说曾家原了,就是小棠菜都觉得林琳在破案方面非常的有天赋,只要给她几个线索,她最后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抓到犯人。 可惜,人家就是不想吃这碗饭。 林琳听说西贡,又连忙在地图上查看西贡与六号码头之间的距离。最后凭着百八十年的经验推算出绑匪应该没有在西贡落脚。 位置太近了些。 这么近的位置,看起来有利于绑匪往返,但这却洽洽说明了绑匪不会住在那个区域。 因为这种近,也是一种危险。 「现在做什么都有些没头没脑,我们还是等绑匪的电话吧。」林琳借意从背包里拿出一瓶不知名的液体递给小棠菜,「将这东西滴在赎金上。」 林琳大学学的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手里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足为奇,小棠菜拿着那小瓶不知名液体便听话的向放赎金的地方走,小华左右看了一眼,也跟过去帮忙。 「要是这次的营救任务失败了,我可能就娶不上媳妇了。妹纸,你得帮哥拿下来。」 林琳抽了抽嘴,对于曾家原这种玩笑话并未放在心上。 她才不相信曾家原这位男主角会娶不上媳妇呢。 「对了,聂宝意昨天是在什么地方见的出版商?」 曾家原怔了一下,连忙去看证词,看了一眼证词,将地址告诉林琳,这才说道,「你是想要从聂宝意最后出现的地方查起?没什么线索,我之前已经派人去查过了。」 林琳点头,「哦,那就只能等电话了。」 就在曾家原和林琳说话的时候,袁天晴时不时的注意一下林琳,又转头看一眼董岸风。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便凑到了董岸风跟前轻声寻问林琳离开的原因。 不知道林琳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声音轻柔的对袁天晴说道,「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呀。」 第359章 林琳突然在背后出声,吓得袁天晴惊叫出声。可不等袁天晴说什么,林琳就一手拍胸口,一手捂着小腹,一脸受惊过度的样子。 董岸风见了,连忙摘下手套去扶林琳,紧张的问她「哪里不舒服?是不是肚子疼?我陪你去看医生。」 林琳柔弱的靠在董岸风怀里,笑得更是娇弱无限,「你还有工作呢。」 俩口子之间有些事情其实是不需要说出来的,董岸风轻轻的揽着林琳,转头对着袁天晴拜託道,「这里的工作只能麻烦你了,我先陪我太太去那边坐一坐。没问题吧?」 问题大着呢。 话说到这份上,袁天晴还能怎么着,只能蔫蔫的点头,然后回身继续寻找证物,再不看这对狗男女。 那女人分明就是装的,只有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不理会袁天晴那张臭脸,董岸风与林琳又坐回了聂家的沙发上。 「刚刚你跟曾sir的话,我都听见了。真的要去吗?我怕你有危险。」毕竟现在不是以前了。 林琳笑着点头,没有说话。董岸风见此,抿了抿嘴。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聂家的帮佣弄了饭,聂太太便邀请大家都留在这里用午膳。 袁天晴看了一眼董岸风和林琳,便摇头拒绝了,带着一些感觉并没有多少用处的证物回警局化验去了。 林琳与董岸风,再加上重案组的工作人员都在聂家用了午饭,之后一行人便守在聂家等着绑匪的电话。 下午两点左右,绑匪果然来电话了。 新的要求就跟之前林琳等人分析的一样。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将赎金放在六号码头不远处的七号码头,一个垃圾箱上面。车则是停在码头拐角处。他拿上钱开上车就会打电话告诉他们聂宝意被关在哪里。 第734页 电话的时间非常短,监听后也没有追踪到有效地址。众人互相看了看,便只能先按着绑匪的要求行事了。 「绑匪的重点就是这笔赎金。我会盯着这笔钱,之后跟踪绑匪,寻找宝意的下落。」林琳有魔法加持,做这些事情,自是比旁人多了几分胜算。 听完电话,林琳转头朝着看向她的曾sir说道。 林琳在跟踪方面特别优秀,她在重案组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跟丢过任何一个嫌疑人。 无论那人有多狡猾。 一时众人分好工,林琳亲了董岸风一口便让他回家呆着。 董岸风有些担心林琳,可到底还是听话的回家给她煲猪骨海带汤去了。 晚上六点,重案组一行人带着从警署申请到的赎金,又开着那辆做了手脚的没挂牌汽车去了七号码头。 曾家原进行了一番严密部署后,林琳拎着那袋子钱,看着手錶的指针指向了六点五十五分后,对着曾家原点了点头,便拎着钱袋子去了指定的垃圾箱处。 将袋子放在垃圾箱上,林琳站在那里看了一圈四周,心中明白一会儿那个绑匪来拿钱,定是会用让人最措手不及的方法将钱拿走。 想到现在无人小飞机还没有盛行,林琳在心里否绝了这个可能。 要真的是利用那种操纵无人小飞机拿走赎金,那这个案子就麻烦了。 抿了一下嘴,林琳庆幸这个时代还比较落后,双手插在裤兜里,朝着不远处走去。 因为不确定绑匪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伙做案。若是当场扣住领钱的绑匪,很可能会让他的同伙将聂宝意杀害,所以他们现在能採取的便是跟踪,然后救下人质。 林琳找了一个监控死角,又悄悄的给自己施了忽略咒便站在那里不动了。 七点钟,绑匪没来。 七点过五分,绑匪依然没来。 七点十五分,绑匪还是没来。 等快到七点半的时候,同样埋伏在这附近的曾家原收到了留守在聂家的小华电话。 他们又接到了绑匪的电话。然后绑匪却在电话里头大骂警察就是一群饭桶,傻逼。他随便说说就相信了什么的。 曾家原听到这通电话,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等到他想到绑匪这一次可能是逗他们玩,不准备出现的时候,曾家原却在耳朵里收到了林琳的声音。 「小心有诈。」也许绑匪就是想要混淆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松懈之后将赎金拿走。 曾家原也想到这种可能,不过还是做出诱敌的假象。他让大华和小棠菜假装气愤,然后往放赎金的地方走。而他则是继续呆在车里,准备有什么异样就开车追上去。 小棠菜与大华往那边走的时候,果然出现状况了。 一辆摩托车上载着两个人飞快的从他们身边掠过,俩人在放赎金的那个垃圾箱处一晃而过,然后垃圾箱上面装着赎金的袋子就被两人带跑了。 看着那辆摩托车飞驰而去,曾家原直接开车追了上去。林琳则是直接从空间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摩托车也跟了过去。 林琳骑的并不算快,她不但在那钱上做了手脚,同时也在那包上做了手脚。 此时她只要按着魔法印记一路跟过去便行。 就如林琳与曾家原等人之前想到的那样,绑匪让他们将赎金放在七号码头,在逃跑的时候,却还是钻进了此时人山人海的六号码头。然后人太多,车就开不进去了。 曾家原看着眼瞧着从自己视线消失的摩托车气得咬牙不已。 现在只能寄希望在林琳身上了。 用耳机唿叫了几声林琳,曾家原并没有听到回话。便知道林琳此时已经超过了对讲机的有效范围。 狠狠的捶了捶方向盘,曾家原将车调头去接自己的另两位下属。 另一边,林琳一直骑着摩托车跟着绑匪。因为林琳穿了隐身斗篷,又给摩托车施了静音咒,两个绑匪并没有发现林琳尾随其后。 一路跟着这两人骑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摩托车,此后俩人将摩托车停在一个路边,在那里换乘早前就停在那里的一辆私家车。 林琳记下车牌号,然后利用魔法驾驶摩托车,她则解放了一只手给曾家原打电话。 林琳虽然有七成的把握按着这辆车的车牌去找车主,一定会得到一个失踪汽车的答案,不过总比什么线索都没有要强。她又不是警察,总不能她忙着解救人质,警察忙着欢唿紧张吧? 将车牌号告诉曾家原,林琳便挂了电话,一直跟着这绑匪一路向前行驶。 摩托并没有多少油,到了后期林琳都是用魔法支撑着摩托车前行的。晚上九点左右,绑匪七拐八拐绕了好几圈才将林琳带回他们的老巢。 那是郊区的一栋独栋别墅,看着绑匪开车进入别墅。林琳停车下来,一边将摩托车收回空间,一边给曾家原打电话。 让他去查别墅的事情。 电话接通后,曾家原还告诉了林琳那辆车并不是失踪车辆,也是直到他们找到车主,车主才知道自己的车丢了的。 挂断电话,林琳将电话和身上背的包都放进空间,轻手轻脚的跃进了别墅。 别墅很大,进了院子,林琳便发现了不少监控头。见此,林琳只能挑着死角往里走。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犯人太狡猾了。林琳竟然发现她都找不到死角。最后无法,林琳便运用轻功和轻身咒直接从高处飘进了别墅。 第735页 林琳空间里有比较先进的远红外生命近人测仪。对着别墅扫了扫,便发现地下室有一个人,上面有六个。 一个魔法打过去,林琳便看到聂宝意被关在地下室里,看情况并没有生命危险。 整栋别墅一共六个绑匪,都聚在一间装了不少显视器的屋子里,看着那些赎金一边高兴的欢唿,一边检查着赎金,一边说着这一笔买卖值了。 林琳跟在绑匪身后追踪的时候,便知道这群绑匪都是心思缜密之徒。 因为他们竟然在路上的时候,就将装钱的袋子顺着窗户丢出去了。 那袋子最容易做手脚,丢掉确实可以减少被发生的危险。 怀揣人生苦短,能开心一刻就开心一刻的伟大情怀,林琳没有打扰这些人的好兴致,只是悄无声息的去了地下室。 地下室的门是锁着的,林琳看着地下室门上绑着的警示作用的细丝时,再一次感慨这些绑匪太大才小用了。 林琳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拿出手机,又施了一个魔法。将别墅里的情况跟曾家原汇报了一遍,然后又问曾家原他们到哪了。 曾家原并没有充大瓣蒜,在接收到林琳的电话后,就向警局借调了更多的警力人力。 等到了别墅的时候,不惜让人停了这片区域的电。然而,让曾家原没有想到的却是,别墅的灯黑了不过三分钟,他带着人刚走到别墅院子里的时候,别墅的备用电源开始运行工作了…… 林琳弄来了一把椅子就坐在地下室门口,利用魔法打了个影像在墙上,时刻关注着外面的情况。 拿出一袋泡椒凤爪,林琳一边啃,一边还没心没肺的在心底嘿嘿笑。 这才哪到哪呀,之前她还看过更囧人的事呢。比如说趁着停电时在外面『浇花施肥』。这边还没完事,那边来电了。 所以说,曾sir千万要镇定呀,咱们俩个妇孺还等着您等来解救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的地雷,谢谢~ 最近家里来了亲戚,作者的作息完全被打乱了。昨天晚上忘记关冰箱门了,今天被小太后骂了小半天,然后家里来的那个小破孩,可高兴了。下午跟她妈妈打电话,还说『小姨闯祸了,让姨姥骂哭了』。 话说,多大点事,就你们作者这脸皮还能被骂哭?这小孩睁眼说瞎话。 第360章 林琳啃着零嘴,时不时的还要点评两句。虽然身处敌营,却是丝毫都不担心她和人质的安全。 这世上,只要她不自己去作死,林琳相信她应该会活得比谁都长寿。 早年各种死法都可以写一本集锦了,所以林琳做了好多的魔法鍊金饰品。就跟给咏琪的那些小东西是一样的,她也会随身佩戴上一两件。 她做的都是首饰一类的东西,而女人戴首饰也是极平常的事情。也因此她也习惯佩戴这些东西,而旁人也看习惯了。 所以,在安全上面,林琳挺有持无恐的。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持枪的特警们便将六个歹徒制服了。 林琳见此,先是将墙上的影像收起,之后又将椅子也收回空间这才转身蹲在地下室的门口,做出开门的举动。 之前她也不是不能打开这个门,只是有些麻烦。 首先是这个门是密码锁,想要打开它,必须有密码。如果暴力打开,六个绑匪必是第一时间就能发现。其次是这个门上还做了些警示的手脚,想要拆除也会触动绑匪。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就是在这种混战的情况下将聂宝意从安全的地下室里带出来,真的有问题吗? 所以心念转动间,林琳便决定拿把椅子守在地下室门口,保护聂宝意的安全了。 此时混战已经结束,她总不能让来人看到她在这里吃零嘴吧? 那多有损她对外的形象呀。 (→_→) 于是就在一帮子特警与曾家原赶到的时候,就看见林琳在那里一遍遍的试密码呢。 之后林琳成功与曾家原汇合,林琳以没带什么工具为由,再加上有现成的专业人员在这里,便直接撂开手不管了。 聂宝意成功获救,除了受了一些惊吓,以及表皮有些轻微的擦伤外,并没有什么大碍。 今天赶过来的女警就只有小棠菜一个人,外加一个林琳。 小棠菜找出一条毛毯给聂宝意披上,然后与林琳一左一右的先将聂宝意送到警车那边。 一般这种情况,人质都会被送进医院做一下检查,之后等人质情绪稳定下来后还会录一份口供。 但这些事情,林琳并不需要全程参加。她想了想给聂妈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聂宝意安全救出让她们直接去医院那里等后,便挂断了电话。之后搭了一段顺风车到市区,然后自己下车打车回了家。 回到家,林琳洗了个澡又换了身衣服,这才坐下来吃着董岸风煲了好久的猪骨海带汤。 喝了点汤,又吃了份素炒面,林琳便漱口睡了。 如果曾家原与聂医生结婚了。那么咏琪与聂医生就是妯娌。妯娌的姐姐被绑架了,于情于理咏琪都要去尽尽人事。 只是咏琪身体不好,不能熬夜。于是咏琪就在聂家休息了。 笠日,林琳照常去电台做广播。等做完了广播,又随了一个红包,找了理由没有参加同事的婚礼后,这才回了自己家。 第736页 回去的路上,林琳还给咏琪打了个电话。 咏琪说她在曾家,问林琳有没有什么事。若是一会儿无事便到曾家来吧。 林琳想了想,她回去也没什么事,便直接让计程车司机送她去了曾家所在的物业楼下。 曾爸爸去逛公园了,家里只有曾妈妈和咏琪。林琳在楼下的水果摊买了几样水果这才拎着上楼。 与曾太太和咏琪坐在曾家的沙发上聊天。咏琪便将聂宝意之所以会被绑架的事情说了出来。 这事还是杜子俊惹出来的呢。 之前杜子俊不是招惹了有夫之妇,害得聂津津被绑架了吗? 聂宝意这场无妄之灾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隐患。 这六个人的团伙那是惯犯了。 本来就在寻找下一个目标,洽巧这个时候聂宝意因为噼腿这种事情弄得整个香港无人不知,于是调查目标,盯信肉票,又做了一一番部署后,这些人便动手了。 本来他们也并没有想要那么高调,不过为了寻找刺激,又想到了聂宝意之前就在电台主持节目,这才挑了一个他们这些绑匪偶尔都会听一听的节目打了电话。哪想到正好踩到了某孕妇的雷呢。 曾太太听说还是因为那件事引起的绑架案,心里同情聂宝意的同时,又问了一句聂津津生父的事情。 咏琪摇头,林琳迟疑了一下,也跟着咏琪一道摇头。 虽然不知道聂津津的生父是谁,但是曾太太和咏琪却可以肯定的说杜子俊再不可能成为聂津津的继父了。 林琳想到原剧,再想到这一世的两场绑架案。对于这个观点,也持贊同的意见。 又说了几句闲话,三人便说起了咏琪与家乔的婚礼。 本来是说好让林琳给咏琪当伴娘,可是林琳已经扯证了,现在又怀了宝宝。所以伴娘最后几人一合计便准备请小棠菜来帮忙了。 至于伴郎? 林琳不是伴娘,伴郎自然也不能是董岸风了。最后三人想来想去,最后便决定问问小棠菜有没有什么人选。若是没有,就请警局里比较有颜值的同事帮忙了。 别说,小棠菜还真的有伴郎人选。一副不好意思羞羞答答的将人说了,林琳才知道曾太太与忠叔两人的相亲政策是非常成功的。 小棠菜的男朋友是位兽医,脾气温和,非常的有爱心和耐心。开了一家自己的兽医诊所,两人已经稳定交往两个月了。 人选是曾太太简介的,知根知底。 林琳知道后,笑着恭喜小棠菜,也祝她幸福。 小棠菜脸颊微红,眼神却是带着幸福和闪亮的光。 林琳见了,也是真心为她高兴。 …… 一时三人说定了伴娘的事情,又说了当天接亲以及婚车和酒店的事情。 因为咏琪极得曾太太喜爱,再家上家乔又是曾太太的亲生儿子,所以这个婚礼曾太太是用了很多的心思的。不过考虑到香港的交通,最后接亲这段省了一部分步骤。 林琳提议在定宴席的酒店楼上定上一间总统套房当做新娘闺房,之后在那里接亲走行式。 这样的接亲方式再过几年就会非常流行,不过此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有些新潮。不过想到咏琪没有娘家人,也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到大的同学也没有几个还在联繫的。 这些还有联繫的同学和朋友也不一定会去新娘家里观接亲,这样一来若是按着老法,怕是娘家那边容易出现冷清或冷场的局面。 若是将新娘子的闺房放在酒店楼上,曾家这边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也能热闹一些。 省了接亲的步骤,不但时间宽裕,也能省下婚车钱。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在酒店订房间。曾太太想了想,便同意了。 咏琪看了一眼林琳,洽好林琳也看了过来。俩人悄悄眨了眨眼,心意相通。 咏琪是不差钱的主儿,就算是将酒店那一层的总统套房订下来,也不会心疼钱。 她家人少是一个事实,而住在办宴席的酒店里,却能让她方便许多。 不用起那么早,也不用算计从家里开车出发的时间,还要将堵车的时间也算到里面去。这样一来,咏琪都不敢想像她得多早起来化妆换衣服了。 不但她被折腾得够呛,就是她们家乔也得累成狗……不,可能还不如狗呢。 林琳确实是考虑到这些因素了。 谁养大的崽谁心疼,结婚那天,新娘新郎就跟那卖身的农奴没啥两样。有些不必要的程序,林琳觉得完全没必要去为了它而遭罪。 林琳提议,咏琪敲边鼓,最后曾太太颇有『魄力』的同意了。而曾家的男人一般都是管着家中『大事』的,像是这种『小事』,自是没有什么意见。 虽然在曾家大事和小事都由曾太太来评定,然后曾家至今还没几件是大事。 「也不知道现在去订客房还能不能订到了。」曾太太虽然同意了,但到底心里还有些不脱底,想了想,便准备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若是还有套房现在便预约订下来。 林琳连忙拦了曾太太,笑着说她有认识人,套房绝对没问题。 以曾太太会过日子的仔细劲,林琳相信她一定只会订一间房的。可林琳与咏琪的想法却是准备将那一个楼层的总统套房都订下来。 一来接亲闯门的时候动静大,若是楼层里有别的客人必是会影响到旁人休息。二来,能在香港这地方住得起高星总统套的人,非富即贵。一个弄不好就容易得罪人,横生枝节。 第737页 还有就是林琳之前因为做节目曾经去过那家酒店,知道那里的总统套房都很大。不像普通的房间和套房一个楼层很多间。那里的总统套房一个楼层也就只有三间。 林琳拦下了曾太太,便拿起电话走到阳台处给那间酒店的老闆拔了过去。 订房不像订宴席需要提前一年或是半年订下来,这会儿林琳打过去只是订一个楼层的总统套房,那酒店的老闆并不为难,直接在电话里便答应了下来。 林琳现在的知名度,以及她那档民生类节目的普及度都是让那酒店老闆奉承的对象。 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半句六月寒。 有些人,就算是你不想讨好,但也是你不想得罪的。林琳对外的形象不错,但这做生意的人也担心林琳一个气不顺,嘴一歪歪,坏了他们酒店的形象口碑。 而且若是林琳能够在节目里稍微提几句他们酒店,相信一定会增加他们的业绩和订单。 别说有房,就是没房,那老闆也会想办法给林琳腾出几间房的。 酒店房间上的猫腻,大着呢。林琳曾经在某一世里做过酒店的前台,自然也是知道这个房有多好安排…… 零零碎碎的事情,终于在婚礼前一天忙得差不多了。 因为要布置一下楼层和客房,所以林琳最后又问了酒店的住客率,在没有给人添麻烦的情况下,又多订了一天。 林琳请了几个朋友帮忙布置了一番,又与摄影师约定了摄影开始的时间。这才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带着咏琪的几件婚纱礼服,以及咏琪自己按着古礼绣的龙凤嫁衣去了酒店。 林琳也拿了一套极喜庆又不显肚子的礼服和董岸风当天穿的西装放在酒店里。 这一晚,林琳陪咏琪睡在里面的大卧室,小棠菜则睡在了隔壁的小卧室。至于董岸风这个咏琪的『表姐夫』只能单独的睡在另一间总统套房里了。 林琳是孕妇,本就嗜睡。咏琪还有心脏病,更是不能熬夜。于是在咏琪紧张的睡不着觉时,直接被林琳点了穴道…… 一夜好眠,林琳在摄影师到来前将咏琪叫了起来。让咏琪去洗了个澡后,林琳趁着这会儿功夫叫餐厅送了些吃的东西来。 一时董岸风敲门进来,和林琳,咏琪,小棠菜吃了早点就各自收拾起来了。 林琳在咏琪起床前就洗好澡,换过礼服,又自己化了个妆。 这会儿吃过早饭,林琳便将自己带来的那一整套化妆品都拿出来,极用心的给咏琪化了一个美美的新娘装。 接亲的时候要穿红色的嫁衣,所以林琳便先给咏琪梳了一个古典髮式。 咏琪是短头髮,林琳准备了一些假髮,轻巧的缠在上面,然后又将她送给咏琪的一套二十六件的金镶红宝石首饰一样一样的戴在咏琪的头髮上。 之后是额坠,耳坠和项鍊,手镯和戒指。 将咏琪打扮得那叫一个珠光宝气,雍容华贵。 之后咏琪换上自己用心绣了嫁衣,满身锦绣,别提多好看了。 小棠菜的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她觉得这些东西都不是这个时代会有的。 她也不是没有参加过别人的婚礼,可无论是首饰还是红绣嫁衣都没有咏琪的精緻漂亮。 想到这俩人开的那间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刺绣店,小棠菜羡慕极了。 点心做得再好,也没办法穿在身上…… 其实让小棠菜觉得咏琪的嫁衣光彩夺目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嫁衣的料子难得,绣花的线都是掺了金线和银线这种耀眼的丝线。 而另一个原因便是那嫁衣被林琳施了醒目咒。 ╮(╯▽╰)╭ 结婚这一天,应该是新娘子最让人羡慕和嫉妒的一天。 旁的不说,只这一套嫁衣和首饰,便能让参加婚礼的人都对咏琪羡慕嫉妒。 婚礼开始后,一切就都交给了他们请来的司仪。董岸风则是扶着林琳站在台下,眼底有些羡慕。不过看了一眼林琳微微凸起的小腹,神情中又都是满足。 林琳收回看向咏琪的眼神,转头回望董岸风,亲了亲他的嘴角。 于是董岸风也看向林琳,用着彼此才能听到的声音在林琳耳边说道, 「我爱你,哪怕你所有的温柔都是伪装。」 「……」 林琳的笑容僵在脸上,这样的表白让她蠢蠢欲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上网查了一下『基友』这个词,然后莫名的被囧了一下。 . 基友的意思是男性之间亲密的朋友。在英文中,男同性恋的英文单词为「gay」,和粤语的「基」同音,因此就有了「搞基」、「基友」(粤语中称「基佬」)这种中文衍生一说。因此「基友」一词指的是男性同性恋者。古代称之为「龙阳之好」「龙阳之恋」「断袖之癖」「分桃」「背山」等。 ——后来也被用来比喻极为亲密的同性关系。—— 对于新一代的年轻人来说,基友也常常用在生活步调在一个节奏,或者相处好的同性身上,所以就有了新一代话语:「好基友」「好丽友,好基友」「好基友,一生一起走」等说法。 第361章 第一场,第一次…… 林琳不喜欢特别暗沉的衣服。 粗糙磨人的衣料,没有身形的样式还有仿佛闭着眼睛缝制的针线做工都让林琳对上身上的衣服没多少爱。 第738页 但与宽大又暗沉的衣服相比,林琳更不喜欢穿什么绿胶鞋。 绿胶鞋还有些不合脚,也不知道之前被谁穿过。想到这里,林琳就觉得无法忍受。 林琳因为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大脑胀疼,揉了揉额头。一边心里骂天,一边开始想着如何才能顺利的既来之则安之。只是, 泥妹的,这草蛋的七十年代,本来城市就不好过了,还要让她下乡。 抬起双手,林琳歪着头回忆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到底有没有种过地? 半晌林琳长嘆一口气。很好,这一回可以彻底体验一回了。 只要想到种地很辛苦,干的多却不一定吃得饱,林琳就有些烦躁。想到与其他知青住在一起,没个隐私,林琳就更加的烦躁。看来她得想些办法,至少得让自己下乡的日子过得舒服些。 不过想到这个时代的特色和时代对她的局限,林琳真心怀疑她能不能靠着种地养活自己。 抿了抿嘴,林琳转头打量身处的这间小卧室。 说是卧室还不如说是一间小仓房,破败中带着一点鬼气阴森。一张用木板搭成的单人床,床头用一块桌布盖着几块砖摞成的床头柜。上面放了一盏老旧的,带着时代信息的小油灯。 没错,就是油灯,因为小仓房没有通电。 除此之外,这屋里还有个掉了许多漆的脸盆,以及用篮子装着的几件旧衣服。这些都放在床底下。 小仓房极小,除了放上一张床外,就只留下了一个过道那么窄的地方。 原主虽然觉得她爸妈偏心,可相较于这片职工楼里那些地方小,孩子又多的人家,能有一间自己的房间,还是让原主满足的。 林琳觉得此身的原主就是个大写的悲催。本来可以不下乡的,却……摇头轻笑,感受了一下身体里由灵魂带来的魔力,林琳一挥手直接对着狭小的木头房门使了一个锁紧咒。 因为小仓库没有窗户,见房门锁住了,林琳就回了小空间。 感谢她那么多世有机会的时候都会收集一下吃食用品,当时就担心会遇到末世或是原始社会。现在虽然不是最坏的情况,但不得不说,这是个有钱都没办法买到好东西的时代。 因为你不但没钱,你还没有供应票…… (→_→) 在空间里泡了个暖暖的热水澡,林琳一边在厨房里两灶齐开的煮了锅粥和煎了一锅腌制得极入味的鸡腿肉丁。 电饭煲里也蒸了一大锅新米饭,豆浆机也在磨着豆浆,总之厨房里林琳将能用得上的电器都用上了。 有魔法做这些家务,不用林琳将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厨房里。所以林琳就坐在自己空间小屋的梳妆檯前,一边用化妆品收拾自己的脸,一边看着镜子里这张与她有几分相似的脸。 蛮漂亮的。 带着一点陌生的脸,跟接收到的那段记忆中暗沉憔悴以及生无可恋的样子有着很大的出入。 说得也是,这会儿还没下乡,那些个让这姑娘一生悲惨的事还都没有发生呢。 在脸上打了好几层护肤品,林琳拿起把魔法小剪子按着心意将一头长髮剪了些下去。 发梢都已经发黄开叉,一看就是营养不良。剪下去,再慢慢养一养过段日子就好了。 林琳喜欢长发,可能因为长发与将军有着某种传言。所以林琳只要条件允许都会让自己有一头飘逸的长髮。 当然,这也跟她有许多漂亮的头面簪子有着一定的关系。 将长发修剪到齐肩的长度,林琳才勉强停下手。之后在衣柜里从里到外找了两套衣服和两双鞋,在上面做了魔法掩护,除了她以外,旁人看起来都是和她之前穿的那套是一样的。 打了补丁的旧军装,以及一双鞋底磨得没有什么纹路的绿胶鞋。 换了自己的衣服和鞋,林琳那股子别扭劲到是减少了许多。头髮齐肩的长度,林琳本来想要梳个马尾,不过想到这里的人,或是这个时代的人对这个髮型好像没什么好感,林琳咬了咬牙将齐肩的低低的梳了一个笤帚头…… 好丑。 知道原主在自己大伯家不会吃饱饭,林琳便准备先在自己的空间小屋里吃顿『接风洗尘宴』,哪怕这个宴会只有她自己。 起身不忍直视的看了一眼镜子中自己的形象,最后一咬牙,林琳又坐了下来,拿起放在一旁的魔法剪刀将头髮又一次剪短了。 这是一个有层次的波波头髮型。 头髮长短正好不需要绑起来,不过看着镜自己的自己,林琳知道不用魔法的情况下,需要好久才能再留起一头长髮了。 魔法剪刀除了可以按着心意剪头髮,还能将剪乱的头髮都清理干净,所以林琳放下剪刀后,对着镜子露出一个迷样的自信笑容后便去了小厨房。 洗了手,先是给自己盛了一碗暖胃的粥,一边喝,一边将空间里早前收进来的各种熟食都找了出来,改刀切片放在餐桌上。 可惜原主的胃从来没满足过,此时哪怕是龙肝凤髓也没办法多吃。 放下筷子,林琳将已经有些放凉的米饭和鸡腿肉放到操作台前,带上一套食品手套,小心的将米饭和鸡腿肉捏成一口大小的饭糰。 明天晚上的火车,她要和这一批下乡的知青们一道前往那个书中才存在的地方。 d省安阳县太叔村。 第739页 这一回林琳穿的是一本剧情很老套的年代文。 十六岁的刘姩自小被寄养在亲大伯家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大伯家的孩子,因为她跟自己的堂姐和堂弟一样都叫大伯爸爸,大伯母妈妈。 在她看来,自己不是长女,下面又有幼弟,她排行老二,不受宠很正常。时代限制了她的想像力,也因此她从未怀疑过自己不是这个家的孩子。 这个年代带着某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颜色。从六几年开始城市的少年少女们为了缓解国家压力,就要按着国家的要求下乡劳动。 十六岁的刘姩刚刚上高中,但是十八岁的堂姐却已经到了可以下乡的年纪。 刘姩的父亲是位军人,在一次追查反动份子的行动中牺牲了。刘姩的母亲是位医生,同样死在了那一次的行动中。 不满周岁的刘姩就住进了大伯家。大伯一家则是名正言顺的接收了刘姩父母留下的家产以及死后殊荣。 刚开始的时候刘姩的大伯一家对刘姩还算不错,只是时间一长,同情心和浮于表面的客套渐渐的消失了。 别人家的孩子长期生活在自己家里,物资匮乏的年代,生活不太富裕的人家天天多张嘴,顿顿多双筷子,谁能乐意呢? 是,刘姩的父母是留下了些财产和一套房子。房产证因为某种因为早就被刘姩父亲的战友改成了刘姩的名字,可那套房子前几年就被政府徵用做了红袖子办公处了。 连房租都没有的徵用,天晓得会不会再要回来。至少在这些人眼里,怕是要不回来了。 至于说那些财产,一个穷当兵的,再加上一个穷大夫又能有多少财产?更何况俩口子为了买下那套带院子的房子算是将家中多年积蓄花了个七七八八。 国家给的双人份抚恤金虽然不少,可是那钱上却没有写名字。那些抚恤金放在自己兜里的第一天,还能让人记得那不是属于自己的,第二天就是习惯这笔钱在自己兜里。再等两天,那些钱和自己的钱混在一起后也很难让人分辩出谁是谁的了……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下去,揣在自己兜里的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他们自己的了。 于是没用多想,他们便觉得这是在用自己的血汗钱养着弟弟家的小丫头片子。 在刘姩大伯的心里,若是个儿子他弟弟也算有后了,可一个丫头,养大了也不过是别人家的。 于是在刘姩大伯这种心态下,刘家人对刘姩的态度渐渐发生了改变。大两岁的刘妙对堂妹时常当做自己的下人丫头唿来喝去。小一岁的堂弟刘贺经常欺负自己这个堂姐,让她帮忙写作业,背书包,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拿刘姩的东西出气。 至于大伯母,就跟所有这类中的恶毒亲戚一样,对着原主不是要求任劳任怨,就是极尽刻薄。稍有懈怠,都会觉得原主是白眼狼。 刘大伯家的房子不大,再加上父母的纵容,刘姩的堂姐和堂弟都有一间独立的小房间。最后不是亲生的刘姩便搬到了刘家在一楼拐角的仓库里,就是林琳一睁开眼睛醒来的地方。 阴暗潮湿,还带着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仓库上面是楼梯,有人走过,仓库里都会跟地震似的。 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让原主非常的缺爱,渴望爱,也习惯了家人提出来的各种不合理要求。 这一次十八岁的堂姐到了下乡的年纪,他们老刘家必须出个人了。 十八岁的刘妙,十六岁的刘姩,十五岁的刘贺。 谁去谁留下,一目了然。 刘姩虽然寄养在刘大伯家,但却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再加上她是烈士遗孤,下乡吃苦这种事情压根轮不到她。 然而道理轮不到,却不代表不能有人为操作。 大伯母不捨得亲生女儿下乡遭罪,便磨着大伯,叫他想办法让刘姩还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 跟兄弟家的赔钱货相比,自家的闺女咋说都是宝贝,又是带着希望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心疼自己闺女,媳妇又说中了他的心声,刘大伯一脸为难的驴下坡了。 之后双管齐下,刘大伯在外面活动,刘大伯在家里母慈子孝,于是傻丫头刘姩就积极主动的代替十八岁的堂姐下乡了。 大伯母这个伪娘很少对原主和颜悦色,这一回无论是『亲娘』还是『亲姐』都对她苦苦哀求,又对她极尽疼爱。听说姐姐都有个论及婚嫁的对象了,若是下乡就吹了。又听说姐姐对象家很有门路,只要姐姐嫁过去,就能想办法让自己回城。 亲娘,亲姐还能骗她吗? 原主天真了。 于是不知内里真相的原主就欢快的同意了替刘妙下乡。之后为了怕她反悔,刘家上上下下,哪怕是刘贺这个家中小霸王都对原主好的不行。这也更加让原主认为替姐姐下乡是最正确的选择…… 正确不正确没法评价,不过原主确实在那里过了一段人生最快乐的生活,可惜好久不长,娇惯着养大的刘贺惹了个二代,于是不知情的刘姩就被刘家用个思女的理由叫回了城里…… 十天的探亲假,刘姩过得生不如死。假期一结束,刘姩逃似的回到了乡下。 可这样的事情,有一就有二。当刘姩好不容易忘记这一次的屈辱准备重新开始生活的时候,刘贺又惹事了。 做错事,又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也更加让刘贺肆无忌惮。 第740页 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刘姩不想回,可又不敢不回。从不知情的第一次,到被胁迫的每一个『最后一次』,一直到刘姩麻木的已经无法算清楚她每一年要跟生产队长请多少次探亲假回b市了。 从天真懵懂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少女到身经百战,阅人无数的女人,刘姩是用血和泪完成的蜕变。 刘贺的每一次惹事都是去信让刘姩回来『处理』。后来刘姩怀孕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于是去信给刘家,可惜那封信却犹如石沉大海一般无人问津…… 之后的事情就像很多坏了名声的女人一样,刘姩挺着肚子被人骂,被人唾弃,被人挂着牌子和破鞋游街示众,也……被更多的人糟蹋。 孩子因此掉了,刘姩也因此再也不能有孩子了。 后来,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男人,她以为这个男人会是她的救赎……后来的后来,早就已经无法回头的刘姩也彻底的对生活放弃了希望,为了更好的生活,她当真开始倚门卖笑。 不过她倚的仍是刘大伯家的门…… 多年后,刘大伯一家一边鄙夷唾弃着刘姩的『自甘下贱』,一边利用刘姩卖肉换来的人情往来在这贵人多如牛毛的b市有了一席之地。 然而有些事情註定掩藏不了。在无意间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刘姩疯了。 她将刘大伯俩口子,以及嫁得金龟婿的刘妙夫妇,还有靠着她卖肉而事业有成的刘贺都叫到了她父母的房子里。 那套被徵用的房子。 那套被刘大伯说成补偿她那么多年为家里做『贡献』,特意『买』给她的房子。 先是下毒,然后趁着刘大伯全家还有一口气的时候,一刀一刀的将人都解了。 她将刘大伯全家人的头都砍下来吊在院子外面的晾衣架上,迎风飘荡,好不惊憷。 然后一身血的刘姩回到屋子,点燃气油带着刘大伯全家一起在烈火中洗清一身的污秽。 无论什么时代,男人不管曾经做了什么,都能得到一句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评语。 可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一但湿了鞋,就再也没办法上岸了。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将厨房收拾了一番离开了空间小屋。 看着贴了报纸做墙壁的仓房,林琳深吸一口气,还好,时间还来得急。 这么一家子吸血鬼,自己可不会惯着他们了。 第362章 林琳从来就不是圣母,举手之劳的事,若是举手不累的话,她倒是不介意做上一做。但若是又累,又需要她舍已为人,那她很有可能会选择……视而不见。 她同情原女主的遭遇,也厌恶刘大伯一家的无耻。林琳觉得这一次的下乡也不失为一个摆脱刘大伯一家的好办法。 不过想到一直被刘大伯家扣在手里的户口本,林琳便觉得就算是要下乡也得将这户口本拿到自己手里。 这种重要道具,哪里能落在旁人手里呢。 而且林琳还准备趁着没离开前,给刘大伯一家做做『思想工作』,他们养大她,她替他们家那大闺女下一次乡,可谓是两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不然不是他们死,就是他们伤。 站在仓房里,林琳抬手就对着室内使了一个清洁咒,当清洁咒结束,林琳不禁皱起了眉毛。 刚刚使锁紧咒的时候,林琳就发现魔力运转有些不流畅,当时她还以为是初来之故。回到空间后,在空间里使用魔法一如往昔,林琳也没有多想。这会儿林琳终于发现这一世她的魔力好像受到了什么影响,在空间里并没有什么异样,可一但离开空间,一个小小的清洁咒就能耗空她体内的魔力。 自从有了魔力,林琳就习惯了用魔法解决事情。现在看来又要回到解放前了。 抿了抿唇,林琳又觉得这样的情况也还凑合,至少这一世空间小屋还能进得去,武功招式和内功心法她都记得,黄外公给的小药丸子和批发的水府明珠也都还在,安全上是有保障了。 庆幸的看了一眼打扫干净的小仓房,林琳这才拿起门上挂着的锁头走了出去。 快到晚饭的时候了,虽然她不饿可总要与刘家打个招唿。 这两天刘家的晚饭都是大伯母李桂香做的,自从原主十岁以后这样的事情除了过年外,已经不多见了。不过等她下乡了,这刘家的一日三餐再怎么轮都轮不到自己了。 剪了短髮,人不但显得更稚嫩,看起来也比以前更有气质和气势。 刘家人看着推门走进来的林琳先是怔了怔,然后脸上才恢復了笑容。 「一下晌都没见你,还说你这下晌都去哪了呢,原来剪头去了。这髮型怪好看的,在哪剪的?」刘妙正帮着大伯母摆碗筷,这活以前她是从来都不伸手的,此时干起来倒不像是生手。 当然,许是这活也没有什么技术难度。 「在西城广场那里剪的。」b市西城的广场上,有人专门为知青理髮。林琳在动手剪头髮前就想好了说词。 此时林琳笑眯眯的扫了一眼屋里的人,一边搬凳子到桌前,一边接着说道,「我听说乡下可苦了,洗澡洗头髮都不方便。我怕生虱子,就剪了。」 刘大伯闻言,眼里飞快的闪过什么,却什么都没有说。刘贺脸上露出一抹嫌弃,仿佛这会儿子林琳身上已经生了虱子似的,躲她老远。 第741页 倒是大伯母和刘妙没什么反应,想来林琳今天说的这种话她们娘俩早前就听旁人说起过。 说来也是,若是下乡是去享福,能轮到原主吗? 说话间饭菜都摆上桌了,林琳按着记忆坐下来,看着面前一大碗二米饭,林琳面露苦笑,将碗里三分之二的饭都倒回饭盆里。 「怎么就吃那点?你在外面吃过了?」难道这丫头手里有钱? 想到西城广场那里有卖吃食的,大伯母眼神暗了暗,不由猜测道。 林琳都不记得上一次她过这种窘迫的日子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也没听出来大伯母话里想要试探什么。此时林琳极自然的说道,「吃不下。嘴里起火泡,咽口水都疼。」 哦~ 刘家人听到林琳这个理由倒是没有怀疑。毕竟相较一些人家因着下乡要死要活的,他们家这位只是嘴里起泡上点火,真不算啥。 本来就不是很捨得做二米饭的大伯母,见到家里唯一的外人省粮了,心里高兴,面上却还做出一副关心的样子,让林琳将饭泡水往下咽。 林琳听话的点头,起身去一旁窗台将放在上面的暖瓶拿过来,在自己碗里倒了大半碗热水后,林琳又将暖瓶放到了回去。 不过放回去的时候,林琳有仔细的观察这个时代的东西。 竹子外衣的暖瓶,看起来已经很老旧了。不过细看还能看出上面印着的几个字。 虽然在外面不能使用魔法,但她可以在空间里使用。用变形术弄上一个小暖瓶,再弄上一套钢质的饭盒,这些东西在下乡时都能用得上。 回来坐好,一边吃着水泡饭,一边时不时的夹上两口咸菜或是大伯母炒的土豆丝。 大鱼大肉吃惯,山珍海味随意。再吃这么简朴的一顿饭,尤其还是已经在空间里吃饱后吃,那味道什么的,真的没办法昧着良心说好。 除了林琳,刘家人吃的都极好。饭毕,林琳与刘妙将碗筷子捡到厨房。看着没有多少油星的碗筷,林琳刚想伸手刷出来,就被一旁的刘妙抢了过去。 「明儿就走了,二妹回屋跟爸妈说说话去。」 林琳见此,挑了挑眉,笑眯眯的点头说好,「原来大姐也会刷碗呀,我还一直以为大姐不会呢。那成,大姐你刷,我回屋跟爸妈说说话。要不明天走了,还不知道有没有活着见面的时候呢。」 旁的不盼,她只求老死不相往来。 对于刘妙,林琳的感观很复杂。认真说起来,刘大伯和大伯母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刘姩一生的悲剧,其实是替刘妙承担的。 刘贺刚出事的时候,人家相中的是刘妙。刘妙不肯,这才想起她们姐弟从小到大的背锅侠刘姩。 也是她以死相逼,又一力推荐,那么个暗娼的好活才轮到了刘姩。 刘姩出了那样的事,刘大伯俩口子最开始的时候还心怀愧疚,也是刘妙一边暗自庆幸,一边兴灾乐祸,话里话外鄙夷刘姩不检点,又时常说刘姩有辱门风,丢人显眼。 别看表现的多委屈,她要是心里不愿意,能同意吗?当了女表子,就别想立什么贞节牌坊。于是本就愧疚不多的大伯俩口子,便顺理成章的为自己洗白了。 这也倒罢了,只刘妙忒不是东西。就连刘姩最后的幸福,也是刘妙看不得刘姩好,对着那人说了许多『大实话』,生生给破坏了。男人再大度,也经不起挑拨。尤其还是『亲姐姐』的话。 这样的人,林琳觉得要是真有还有那么一天,她一定将刘妙这个女人打包送到那些人的床上。 刘妙被林琳刺了一下,脸上有些不好看。不过到底心里有城府,这会又有求林琳,便当做什么都没听出来,任由林琳说了。 刘妙早就知道了林琳这个堂妹的身世。虽然明天就要走了,可只要林琳没到那边的生产队报导,以林琳这个年纪和身份就有反悔的机会。因此这会儿子就算是林琳指着她的鼻子损,她也会忍下来。 从小到大,刘妙最讨厌刘姩这个妹妹。还好不是亲生的…… 转身进屋,林琳毫不留恋的走了,留下刘妙心里暗恼却不敢发作。 刘大伯家住的是单位公房,一室一厅的格局。 随着刘家姐弟长大,刘大伯便将原来的卧室兼併成两间,给了自己一双儿女住,他和大伯母则搬到了客厅里。 客厅又兼饭厅,在屋子一角还有个煤炉子,冬天取闹,平时烧水用的。这样的公房,是没有的厨房。 所谓的厨房其实就是在家门口的走廊过道里用砖头砌的两个炉眼。转身走了两步,林琳就进了屋子。 刘贺已经回自己房间写作业去了,刘大伯和大伯母坐在床边说着话。见林琳进来了,刘大伯没有说什么,大伯母则是将林琳叫到跟前。 「你明儿就走了,妈还想着给你做点好吃的带着。可你那嘴又什么都吃不了,妈和你爸商量了一下,便决定给你带些钱走。」一边说,一边将兜里揣着的一把小票的钱拿了出来。 「咱家啥条件你也知道,你弟弟还要上学,你姐的工作也没着落。前儿我回娘家借了八块钱,本就是想要给你带走的。刚刚我和你爸又凑了些,将给你弟交学费的钱也挪了出来,正好十块钱。你拿好了,到了那边,想吃什么……省着点花。」 林琳听到大伯母的话,脸上的笑都有些维持不住了。 第742页 十块钱,还省着点花?林琳都快要被这对俩口子的无耻气笑了。原主从小到大偷偷攒的私房钱都比这多。 不说这点钱能干什么,只说这年头就算是有钱,你没有供应票,那是啥也买不到。 真要是亲爹娘,能不给她准备些东西或是供应票好让她安心上路? 呃……呸,呸,呸,是下乡。 刘大伯是老工人,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大伯母也在厂子里上班,一个月十八块钱。这几年刘家也没什么额外的大开销,拿出十块钱来,真的不需要回娘家借。 再一个,这会儿才九月末,离下次交学费还有大半年呢。 本就知道这家人无耻,林琳也懒得再去计算他们无耻的程度。 心安理得的接过这笔巨款,林琳有些遗憾没办法用魔法给这家人做做思想工作,再将户口本要回来。 不过也没关系,她又不是原着那个呆瓜,对着刘家人没有防备。这思想工作不做也没什么。 至于户口本,火车是明天下午六点的。等中午饭吃过再从刘家人要,不怕他们不给。 不给,她就不上火车,看谁磨得过谁。 她不怕事闹大了,就是不知道刘家人怕不怕。 「知道了,不会乱花钱的。」 说起这个钱,现在的钱还没有防伪标识,她在空间里造回假也不担心缺钱花。不过这个事不是走投无路或是某些坑人的特定情况,她是不会做的。 更何况无论什么地方,总会有黑市。她拿些空间里的东西去黑市换卖,缺了谁的钱花也不会缺她的。 不过那个供应票,也不知道下乡以后能不能按时发放了。 林琳不是原主恨不得爹娘多跟她说两句,刘大伯心里多少有些个细微的愧疚感,这会儿子更不愿意见到林琳清凌凌的双眼里洞悉一切的眼神。而大伯母,心疼钱……于是话不投机或是没什么话可说的三人相对无言的坐到了刘妙进来,之后林琳以明早要出去看升国旗为由回房睡觉了。 林琳走后,刘妙就迫不及待的说着林琳的小话,刘大伯懒得听,面朝里歪在床上,大伯母心里也有气,到底劝了闺女再忍上一天。 等人上了火车就好了。 娘俩个又说了一会儿话,便熄灯睡下不提。 林琳回到小仓房,从空间里拿出早前买的魔法道具,在门外做了设定后,又自里面将门锁上。一转身回空间了。 刘大伯家并没有给原主准备行李,林琳便只能自己准备了。 按着这个时代的特色,林琳给自己弄了个军绿色的斜挎布包。 虽说表面是布的,里面却是防水火的里衬。 将知青的身份材料,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和那把足有十块钱的零散巨款都放在空间的小桌子上,需要用的时候,直接利用布包偷运出来。 d省在北方,冬季漫长而寒冷,林琳想了想,找出个羽绒睡袋出来,又找出一条毛毯,按着原主放在小仓房的那床被子给毛毯做了一套蓝色碎花的纯棉外衣。 羽绒睡袋本就是黑色的,这个倒省得再包装了。而且林琳找出来的这个睡袋,只要将大拉锁全部打开,就是一床被子。算是比较实用的了。 用脑子使劲的回想了一下这个时代的人都是用什么装行李的。等想到之后,林琳又挥舞着魔杖弄出一个墨绿色双肩包。 牛仔布的那种。 本来应该有一米高的,但林琳嫌太大背着费劲,就生生弄成了七十公分的高度。 包里面也做了防水防火的里衬,随后林琳又找出一大块塑料布包着毛毯小心的放在了包包最底下,将叠成易拉罐大小的小双人羽绒睡袋也放了进去。 上面还有些地方,林琳又放了两三套衣服,一条薄棉裤,一双冬天穿的平底短靴。同时从衣柜里再拿出一件短款羽绒服改头换面的放在里面。 现在是秋天,眼瞧着就入冬了。虽然她不会冻着,但带上一件羽绒服芯子的棉袄也说得过去。 找了几个不太显眼的瓶子装了些洗漱用品,又拆了一块香皂的包装和一块增白皂放在双层的皂盒里,一道放进背包。 将她空间里的一个不绣钢水杯用变形术弄成跟刘大伯家相似的暖瓶后,林琳将暖瓶放在衣服中间夹着,就将这个布包系上带上放到了一旁。 至于她弄的那个有保温效果的饭盒,则是和火车票一道放在了军绿色的斜挎包里。 椭圆形的饭盒有个摺叠的手把,不用的时候都压在饭盒盖上。吃饭的时候握着那个手柄一点都不会烫到人。 饭盒是上下两层,底层面积稍微比上层的大了一丁点。外人看不出来,但这饭盒却是施了空间扩展咒。 上下两层,林琳都放了煮好的水饺。一层水饺就够林琳吃一顿的,两层正好解决了两顿饭。 现在普通人坐不了飞机,火车又慢得很。从b市到d省安阳县,需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 晚上六点的火车,到第二天晚上六点才下火车。上车要吃上一些东西,不然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早上和中午都需要自己解决伙食。 现在天凉,林琳用饭盒带水饺,可以解决两顿。还有一顿林琳准备吃之前做的那些小饭糰。 想到这里,林琳又找出个水杯放在布包里。 最后的最后,林琳将一本红色语录放在挎包的夹层,就将这个挎包和背包放到一起,准备明天出发时再拿出来。 第743页 将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林琳才拿着小药丸和明珠走到床边坐下。 深吸了一口气,一样一样将东西放进嘴里,林琳便开始了每一次的日常功课。 笠日,林琳运功完毕,心中终于有了几分安心。 因着昨晚就跟刘家人说她今天早上要去看升国旗,所以林琳一上午都呆在了自己的空间小屋里。 也不知道去了太叔村那里以后会怎么样,不过总的来说应该不会再有私人空间了。 于是林琳便决定趁着这会儿有时间,可以多做一些吃食放在空间里。 像是她爱吃的,解馋的,磨牙的,但凡林琳想到的,林琳都做了不少。 以前林琳做饭的时候也喜欢每样多做一些,一半留着自己当时吃,一半存起来应急。 那些成品就有不少,林琳现在又做了些。正经够林琳过一阵子的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吃独食的机会。 ╮(╯▽╰)╭ 十一点左右,林琳在空间里洗了个澡,又吃了顿瘸腿满汉全席后,这才刷牙漱口离开空间。 从小仓房出来,林琳不紧不曼的朝着刘家走。路上碰到不少邻居。有的问林琳是不是今天走,又有人问林琳刚刚去做什么了。 林琳对于不相干的人还有心应付两句,等与这些七大姑八大姨说完话,林琳走到刘家的时候都快十二点半了。 刘家人并没有等林琳吃饭,理由便是林琳之前说的嘴里起火泡,等也吃不了多少。 刘贺下午要上学,不到一点就走了。刘妙不尴不尬的坐在一旁没话找话说。 刘大伯和大伯母因为有『女儿』下乡,所以厂子今天特意给了他们一天假。此时两人都坐在屋里,一个仍然沉默,一个还在跟林琳『母女情深』。 刘家离火车站不近,出门挤公交车一路晃悠过去,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六点的火车,四点从家里出发就来得急。 刘家三口时不时的会抬头看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林琳偶尔也会看一眼时间。 没咸没淡的说了几句话,林琳见已经两点了,也不愿意再故意跟他们磨时间了,脸上的笑容一收,转头便对刘家三人说道,「爸妈过逝时,我还不到一周岁,这么多年多亏了大伯和大伯母抚养。那时国家发了两份抚恤金,却改变不了成为孤儿的事实。这一次替大姐下乡,总算是能够回报大伯和大伯母的养育之恩。只是这就要走了,我想着将我们家的户口本一道带走,大伯帮我找出来呗。」 喝~ 刘家三口谁都没有想到林琳会说这种话,一时瞪大了眼睛惊得说不出话来。 当然这其中最尴尬的就是大伯母了。 毕竟林琳缺德呀,今天说话的时候一直逗着大伯母往母女情深上说。 大伯母也是个上道的,一会儿说怀林琳的时候,她吃了多少苦。一会儿又说林琳刚出生的时候,她奶水不好,糟了多少罪。 总之,报应来得快,打脸打得啪啪响。 大伯母的脸色胀成了猪肝色,刘大伯的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到是刘妙的脸上闪过一抹放松。 她知道了,是她自己愿意下乡的。这下子总不会反悔了。 「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刘大伯平时话少,但他说的话在这个家里却是谁都不会反驳的。 别看平日里好像整个家都是大伯母说了算,可正经拿主意的还是刘大伯。 刘大伯没想到自己这位侄女这么沉得住气,一直到临上火车了才将这事捅开。于是刘大伯很想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真相。 林琳看了一眼刘大伯,抿唇笑了笑,「什么时候知道的……并不重要。我以为大伯更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问题不但刘大伯想知道,就是大伯娘和刘妙母女也挺想知道的。 「……从我记事以来,就发现咱们家跟别人家不一样。哦,我不是说大伯母只疼大姐和小弟的事。毕竟偏心的父母哪都有。」看到刘家人变了脸色,林琳顿了顿将视线转到窗户又继续说道,「咱们家里有许多部队和医院的东西。像是那个暖瓶,上面就写着xx部队比武第一名的字。还有脸盆里面的字,东墙镜子上面以及咱们家装糖的白瓷缸等等小东西上面都有字。 大伯和大伯母没有当过兵,咱们家也没有在医院工作的亲戚,那这些东西又是怎么来的呢?您知道的,小孩子好奇心都重。而且小孩的眼睛也都特别的亮。 我七岁的时候就住到了下面的仓房,仓房又小又黑,大伯母心疼蜡烛,只给了些许灯油,一小碟子灯油点不上一个小时就灭了。当时我可害怕了。 不过有位医生阿姨时常去陪我,只是她都不跟我说话。等到我上学了,识字了,我们才能正常的交流。原来……那位阿姨竟然是我的妈妈。」 林琳最底是个促狭的,她一肚子的坏水就没见她收敛过。明明说的都是胡言乱语,可她硬是说得极逼真,又用说话的语气和语调生生造出了一股子阴森鬼气来。 总之随着她的话,刘大伯与大伯母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铁青来形容了,苍白中透着青灰色,可见被吓得不轻。 而一旁的刘妙,整个人都抖得不成样子,靠着大伯母头都不敢抬起来。 心里暗爽不已,林琳压下嘴角的弧度继续吓人,「我妈说她就是放心不下我这才迟迟不肯去投胎。好在她生前救人无数,又积了不少阴德。这才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大伯你们放心,此去d省,我妈也会陪着我的。」 第744页 「……」 作者有话要说:  七零年时,我们小老太跟着姥爷去卖葫芦瓢,一个瓢最贵的能卖八毛钱。小老太记得可清楚,是因为姥爷一次卖了不少钱,可却连一块钱都不给她,而是给了没干活的舅舅。 不过对于那个时代的物品价值,作者一直弄不明白。半个葫芦都可能卖上八毛钱,为什么一个小学生用的本子才要八分钱呢。 第363章 自从推翻了帝制和赶跑了那些侵略者后,当权者就对国民大力宣传反迷信,反封建的思想。林琳身处的这个时代,洽巧是最热血的那几年。 刘大伯和大伯母可能还会相信以及因为林琳的话而惊恐着。可刘妙在反应过来后,便觉得是林琳恶意恐吓他们。 「刘姩,你少吓唬人。这世上哪来的鬼?」看了一眼从窗户照进来的阳光,刘妙瞪着林琳,「再敢胡说,就将你送到红袖子办公室。」 去年他们楼里就有个儿子亲自将父亲送到了红袖子办公室。只因为父亲在家人面前的几句牢骚和抱怨。 「好呀,你现在就大义灭亲呗。」扫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时钟,林琳轻轻说道,「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耽误了今晚的火车。」 林琳的话一落,刘家三口的脸色又是一变。林琳见了,悄悄的从空间里偷渡出一个魔法戒指出来。 这种戒指也叫哑炮戒指,可以储存空间中的魔力,不过储存的魔力有限,一般也就是应付一两个简单的家用魔法的魔力。 这会儿悄悄拿出个造型不那么夸张的戴在食指上,然后转头对刘大伯说道,「大伯,今晚我妈就和我一起下乡了。我妈想要跟您和大伯母打个招唿。谢谢这么多年大伯和大伯母对我的照顾。」 随着林琳的话落,刘大伯和大伯母顺着林琳手指的方向看去。 然后双双脸色变得惨白,嘴唇还在无知觉的抖动。 刘妙见林琳说的笃定,本就心虚的她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可一瞬间她的双眼就睁得老大,最后『嗝』了一声晕倒在大伯母身边。 刘大伯和大伯母好像没有注意到刘妙的样子,他俩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房间的阴影处。 那里有一束人形白光在那里晃来晃去…… 「我妈一般都是晚上出来,现在是白天,又是西照日,她说,失礼之处还请大伯和大伯母见谅。」 刘大伯:…… 大伯母:…… 若之前二人还在怀疑林琳话中的真实性,可看到那束『鬼光』后,二人再不怀疑了。 想到这些年他们是怎么对待刘姩的,两人心虚又心慌。 「二丫,呃,刘姩呀,你,你爸呢?」刘大伯记得弟弟是和弟妹一道牺牲的。这里只有一道『鬼光』,刚刚二丫头也只说她妈在这里,那他弟弟的鬼魂呢? 「大伯,您问我爸呀?」林琳眨了眨双眼,笑眯眯的说道,「我爸上班去了。我爸是军人,又是为国捐躯。他一下去就进了地府,我平时也很少见到他呢。不过我爸跟一直劝我妈,让她别冲动什么的。还说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 刘大伯闻言眼前一黑,差点大头朝下的栽倒在地。 大伯母将自己抖成了糠,吓的都不敢看站在屋里的她『弟妹』。眼泪就在眼眶里转悠,微胖的身材看起来倒有几分可怜样。 不过林琳是一点都不会可怜她,也不会觉得自己这场恶作剧有多过份。 这家人就需要进行一下再教育,省得再将歪心思打在她头上。 看到大伯和大伯母都吓坏了,林琳站起身走到『她妈』跟前,伸出手,当着这两人的面,明晃晃的从空间里取出一把纸钱。 林琳是从空间里取出来的,可刘大伯他们不知道呀。以他们的视线和下意识的认识,他们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弟妹给的。 「哎呦妈,快拿回去。您这钱地上可花不了。您的心意,我大伯和大伯母心领了。」站在白光旁边,林琳转头,「我妈要感谢您二位,我说不用什么东西,您和大伯母明白她的意思。」 刘大伯咽了咽口水,看一眼那鬼光,再看一眼林琳手中抓着的纸钱,「对,对,心领了,心领了。」 大伯母此时都快晕过去了。可还是僵着一脸的笑点头附和着刘大伯的话。 这心里有鬼的人,就是不经吓。 林琳眼中划过一抹讥讽,这才转头将那一手纸钱再送回空间。事毕又抿唇笑着对鬼光轻声说了一句什么,这才让那鬼光消失的。 在鬼光消失的一瞬间,林琳明显听到刘大伯和大伯母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耸了耸肩,林琳朝二人走去。「大伯,我妈说今儿路上有些堵。您将户口本找出来,我得赶紧出发了。」 被林琳吓得浑身发软的刘大伯此时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看了一眼软成泥的老伴和晕在老伴身边的大闺女,刘大伯只能咬牙站起来,去一旁的五斗柜处将放在那里的刘姩家户口本找出来。 其实,刘姩家的户口本上只有两页纸。一页写着户主,另一页写着家族成员具体信息。 而这两页纸无一例外的都只有一个人名,那就是刘姩。 看着这本特别具有时代气息的手写户口本,林琳微不可查的嘆了口气。 其实按理来说,刘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了,户口本就应该放在知青的档案袋里一道带到安阳县那边。可刘大伯和大伯母有私心,怕刘姩看出什么来。而且一般下乡的知青都不带户口本,所以这才扣了下来。 第745页 再加上这个户口本,刘大伯还有旁的用处。只是此时经过『弟妹』的拜访,刘大伯就是不想给也得给了。 刘家毕竟将原主养大了。虽然不及自己的亲生儿女,可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有些伤害还没有造成,刘家的事情……暂时就这样。 将户口本拿在手里,林琳抬头对着刘大伯与大伯母道别,并且说了不用他们送,自己去火车站的话。 别说本来就没想要送林琳,就是有现在也不敢送了。 俩口子扬着牵强的笑,目送林琳离开。等林琳离开后,刘大伯软着手脚走回床上,与老伴对视一眼后,心里都有些后悔和担忧。 后悔不应该那么对待侄女,担忧死后被穿小鞋。 ╮(╯▽╰)╭ 刘大伯想要做些补救,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做。看了一眼吓晕过去的闺女,一张老脸都觉得臊得慌。恨恨的骂了一句大伯母,仿佛这些事情都是大伯母的算计一般。大伯母张了张嘴,心慌的厉害,不敢对刘大伯说什么,心里却是将林琳恨毒了。 另一边,林琳离开刘大伯家里,顺着楼梯回到了下面的小仓房。开锁进屋,之后锁上房门闪身进入空间。 在空间里用魔法将戒指弄成及不起眼的普通指环,又将刚刚耗尽魔力的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重新蓄魔力。 身体里的魔力只够一个魔法的量,林琳已经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在空间外面使用魔法。 至于同样是只能用一两次的哑炮戒指,林琳也决定能不用的时候尽量不用。 因为林琳总感觉若是在空间外使用魔法用造成什么可怕的事情。 …… 这个时代的女人大多喜欢穿军装和列宁装。军装林琳不敢亵渎,所以林琳便将身上这套衣服弄成了女式列宁装的款式。 深蓝色,没有补丁的那种。 至于脚上的鞋,因为要离开刘家了,林琳哪怕实际穿的并不是绿胶鞋,爱美的某人也想换个样式。 因为受到这个时代的局限性,林琳想了一回便直接用魔法将鞋的样式换成了一脚登的厚底休闲鞋。 黑色鞋面,耐脏。鞋底厚实,穿起来又舒服又跟脚。 最后又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着,林琳挎上布包,背上背包出了空间。 仔细打量这间原主住过的小房间,林琳将原主的衣服被褥用床单裹上,带出了仓房。 林琳记得胡同口就有个被斗的老教师,平日里负责打扫他们这一片的公共厕所。晚上就跟老伴挤在公厕放工具的小仓库里。 原主的这些东西与其白放着,还不如送给那对老夫妇呢。 至少当初原主吃不饱饭的时候,人家还给过她几回三合面的馒头呢。以后说不定再也不见了,借花献佛什么的,林琳做得极顺手。 将东西送过去,与那二人简单的说了两句话,林琳便顺着记忆去挤公交车了。 她行李少,力气大,背着个包也不觉得笨重。她出门的时间正巧错过了上下班的高峰期,车上人不多,她还得了个座。 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欣赏着七二年的b市大街小巷。 路上都是带着长长电缆的公交车,林琳视线极好,还能看见上面偶尔会打出的火花。 路人走路和骑自行车的较多,小轿车一路上也没碰见几辆。 街上的行人,算上天空的颜色,仍然让林琳有一种在看黑白电视剧的感觉。 没有艷丽的色彩,带着一种惶恐不安的空洞。 这是她从来没有经歷过的时代,林琳却看得有些感伤。 还有四年…… 四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林琳又开始犯愁了。 她真的能够不靠魔法,只靠自己的双手挣出口粮吗? 四点多的时候,林琳便背着自己的行李到了火车站。这个时候的b市火车站远没有后世那么宏伟壮观,但林琳想,这也许也是全国范围内最有气质的火车站了。 她来的很早,所以并没有着急进候车室。四处看了看,林琳不得不失望的往候车室的方向走去。 原来这个时代,真的没有小商小贩。 候车室旁边倒有一个供销社。林琳眼前一亮,直接背着包走了进去。然而进去后,林琳又一次失望了。 她想要称点水果路上吃,可惜买个水果也需要用供应票。 抿了抿嘴,林琳在供销社工作人员鄙夷的眼神下灰熘熘的进了候车室。 供销社工作人员的态度,原来真的不是和影视为了效果而抹黑的呀。 就这态度,若是放在后世,怕是早就砸了饭碗了。 不,她们怕是连上岗的机会都没有。 找了一个靠近检票口的地方坐了下来,林琳从挎包里拿出红色语录,一目十行的看了下去。 这可是找茬和保命的关键道具,有备无患。 火车站里有带着红袖子的青年男女来回巡视,看到林琳拿着红色语录,再看林琳身边的大包,看了一眼便走过去了。 五点多一点,林琳就将整本书看完了,随手将书装进挎包,又偷渡到空间里,林琳便拿起行李站在检票口准备检票了。 林琳的火车票是坐票,不过看着候车室里越来越多的人,林琳还是决定先排队先上车,省得跟一群人挤。 最重要的是林琳发现候车室里的人行李都不少,林琳担心上车晚了,行李会没地方放。 第746页 五点四十五分,终于检票了。有票的都挤进了检票口,那些没买站台票的送站亲属都被拦在了外面。 林琳没人送站,又早早的排在检票口,属于第一批进入站台的人。 「你是……刘姩?」 林琳背包上车,找到自己的位置,便将身后背的包用巧劲甩上车座上面的行李架上。刚要坐下就听到有人喊原主,不,是唤她的名字。 说话的人正好坐在她对面,林琳一边坐下来,一边看着说话的青年,「我是,你是?」 那青年爽朗一笑,对着林琳做自我介绍。 「你忘了,咱俩是一批的,都去d省。之前在红袖子办公室见过的。就是领火车票的那天。」 林琳虽然剪了头髮,但原主的样貌却没多少变化。林琳将背包甩到行李架,并且准备坐下来时,青年便认出来了。 「……哦。」林琳搜了下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对面前这个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青年没有丁点印象,于是便敷衍的哦了一声。 「我姚天呀。」一看林琳那个样子,姚天就知道林琳压根没认出来,于是指着自己的鼻子对林琳笑。 聊天? 「不聊。」林琳摇头给了姚天一个绝对堪称经典的回答后便转头看向车窗外。 车下都是脚步匆匆的乘客以及眼含不舍的亲属。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每隔一段路就会有一个。所有林琳能够想像得到的画面,都在b市的火车站台上演。 这四年的知青下乡差不多都集中在这几天,林琳勾了勾唇无声的笑了笑。 这个时间到乡下去,正好帮着秋收。不用春耕,就可以分口粮。 林琳单手托着下巴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也不知道是她气场过于强大还是她坐的这一片都跟她一样是没人送行的,所以在其他车窗极热闹拥挤的时候,林琳这里的冷清一目了然。 林琳对着窗户发呆,虽然对于未来还有些茫然,却在不知不觉间多了几分期待。 安逸的生活过得太久了,人都颓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琳总感觉若是在空间外使用魔法用造成什么可怕的事情?????? 第364章 林琳坐的是面对面的双人座,对面是还在怀疑人生的『聊天』,旁边则是一个一上车就在那里哭个不停的小姑娘。小姑娘对面是个红着眼眶虽说没哭却也快要哭的女孩。 相较于他们,林琳冷情的仿佛不像是要离开熟悉的大城市而去下乡劳动的小姑娘。 六点整,火车准时的驶出了b市火车站。然后就在林琳错愕不及的时候,整个车厢传出此起彼伏的哭声以及……歌声和红色语录。 乱闹闹的。 林琳面无表情的将双臂弯曲放在面前的小桌上,然后将头插在里面不在看她这个小间另外三人的三种戏码。 她老了,年轻人的想法弄不懂了。 好半晌又哭又笑又喊又叫的车厢终于恢復到了一定分贝的安静中。 负责『聊天』的大男生笑眯眯的对着围着他的三个姑娘说道,「我叫姚天,西城的。要去d省安阳县的太叔村插队,她是刘姩,跟我一样。你们叫什么名字,都去哪?」 这辆车的几个车厢都是下乡的知青。所以姚天也没问旁的,直接问了重点。 坐在姚天身边的女孩笑道,「真巧,我们也是去太叔村的。她叫夏小雪,我叫张悦。我们都是城南柳子胡同的。」 林琳见他们四人都是去太叔村的,便开始有意识的观察这三人的言行举止。 因林琳打量的眼神比较隐晦,三人并没有发现。都是b市人,又都分到一个村子,三人仿佛找到了组织,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他们收集到的资料。 书中倒是没怎么提这三人,但这三人确实是书中的路人配角。书中对原主在太叔村的生活描写并不多,虽然整本书都一直在强调原主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在那里。 整本书一大半都在写着原主从第一次被家人卖给二代换刘贺平安到每一次做暗娼时的经过,重点描写了原主心中那经不起几句挑拨的救赎希望是多么英俊伟岸以及之后的堕落人生是多么的悲哀。 其实在林琳看来,整本书最狗血的地方,应该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大篇幅的描写那些香艷场面了。 尺度之大,描写之详细,林琳看了都有些汗然。 ╮(╯▽╰)╭ 半晌,夏小雪突然说了一句,「我听说知青都是男女混合住在一起的。有的女知青怀孕了,都不知道孩子是谁的。我妈让我尽快嫁个本地人。」 夏小雪见过b市郊区的农民,想到自己要嫁给那些没有读过书,长相也不好看的农民,夏小雪就对她妈的提议非常的牴触。可想到她妈说的那个情况,又不敢不嫁。一时间少女的忧愁占了上风,直接让她烦恼说了出来。 夏小雪说这话的时候林琳正在喝水,好悬呛着。右手垫了一块手绢压着声音咳嗽了几下才缓过气来。 一缓过气来,林琳便盖上水杯盖,转头去看身边的夏小雪。 妹纸,这么惊悚的话能不能别在人喝水的时候说呀。 想到多年前传的那个共产共妻的话,林琳便觉得这两种思想有些同步。 张悦也是一脸的震惊,「真的?我还听说有些地方的男女知青都会被安排在老乡家里住。若是被安排住的人家太那个……就会吃亏。」 第747页 林琳听到张悦这么说,勐的想到书中曾经说过的一个场面。冬日农闲的时候,包括太叔村的在内的所有安阳县的知青们都被叫到安阳县的某个大院,明为思想进步的学习,实际上却是为某些畜生提供了『猎场』。大批女知青遭到迫害,一时间,整个安阳县上上下下都闹出了不少事。 当时原主因为主角效应,遇见的还是b市的旧相识。于是又是好大篇幅的深体位『相逢』描写…… 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不禁在心底狠狠的咒骂了几句。 回过神,就听到对面的姚天咽口水的声音,心念一转瞬间便知道姚天在想什么,抬眼一扫发现姚天正在不停的打量她们三个女生,林琳当下脸一沉将刚刚从包里拿出来的毛巾抽到了姚天的脸上。 「啊,刘姩你干嘛?你干嘛打我?」 姚天的脸被抽得生疼,一边捂脸一边瞪着对面叠毛巾的林琳。 林琳朝着姚天冷笑了一下,「帮你将跑偏的思想拉回来。」顿了顿,林琳看了一眼姚天的脸,「顺便帮你擦擦口水。」 敢当着她的面意淫,抽你一脸都是轻的。 呃…… 姚天听到林琳的话,也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挨这顿抽了。讪讪的笑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本红色语录不吱声了。 张悦与夏小雪对视一眼,也都不说话了。 不过两人也想到她们刚刚说的话有些不和谐,面上都浮现了一抹羞红。 姚天拿着红色语录半天没有翻页,林琳坐在他对面,略嫌辣眼睛的将头靠向椅背,闭着眼睛假寐。 习武之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想要睡踏实也不可能。 可不睡觉又能干什么呢? 晚上八点多,车厢里飘着一阵饭菜的香气。 睁开眼睛,正好看见对面的姚天从包里拿出饭盒。左右看了一眼张悦和夏小雪,两人也纷纷低头从放在坐位下面的包里拿饭盒和吃食。 林琳见此,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等到三人都将今天晚上的晚饭拿出来后,林琳这才放下水杯准备从挎包里拿出饭盒。 对面姚天吃的是羊肉大包子,肉还不少。想了一下这个时代的消费水准,再看了一眼姚天吃东西时不紧不慢的样子,便知道这位应该是家境极殷实的。 扫了一眼吃着葱花饼的张悦以及馅饼的夏小雪,然后林琳悟了。 敢情原着中这一批b市去太叔村的四个人里就原主是个贫民丫头呀。 怪不得一直没办法跟其他知青融入进去呢。 早年的知青人家不跟她们新人玩,同年的知青又跟她说不到一起去。 收回思绪,林琳从挎包里拿出饭盒,里面的饺子还散发着热气,林琳之前就担心吃饺子太高调,便特意将饺子弄得很小,一口一个旁人都不带知道她吃的是什么馅的。 晚饭是一个信号,之前被中断的聊天又继续了。 原主本来就比这三人小了两岁,再加上林琳剪了个波波头,这两天还特意保养了一下本就年轻的皮肤,整个人看起来就更显小了。 夏小雪摸了摸自己的两根长辫子问林琳头髮是在哪剪的。 林琳回了一个西城广场后,夏小雪羡慕的说道,「真好看,你剪的这个头让你年轻了三四岁。」 张悦在一旁也点头,咽下口中的葱花饼对林琳说道,「真的很显小,等回头有了探亲假我也剪一个去。」 张悦和夏小雪一样,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少女都留着长头髮。梳着两个辫子,分别垂在身前,好看又活泼。 林琳听到两人的话,抽了抽嘴角,然后咽下口中的饺子,又端起水杯喝了口水这才对她们说道,「我今年……十六岁。」并不是髮型显小,而是她本身就很小。 十六岁? 听到林琳说她今年才十六岁,包括姚天在内都惊了。 国家规定十八岁以后城市子女要下乡,所以大多数人家都会让子女拖到十八九岁的时候才会去街道办报名,然后办理下乡的手续。 十六岁就下乡,一般是那些家中孩子太多,实在负担不起的人家才会这么做的。 与其在城市里饿死,还不如下乡混口饭吃。 三人想到这里,同时扫向林琳的饭盒,那里面是白面的饺子。然后又下意识的扫向林琳拿出来的用具,心中不解极了。 「我堂姐到了年纪,我大伯一家让我替她下乡。」看到三人还纳闷不解的看着自己,林琳想着这些事情现在不说回头去生产队报导的时候也是要知道的,便也没有隐瞒的说了。 「我父母在我一岁的时候就牺牲了,我寄居在我大伯家,我替我堂姐下去,算是偿还这些年的养育之恩。」 三人听了,同时沉默了。 这年头能用牺牲这两字的,都不是普通老百姓。烈士遗孤不但在下乡时有政策,参军时也可以优先录入。若是不替堂姐下乡,刘姩的人生一定不一样。 根正苗红呀~ 三人一时间觉得刘家大伯有些不是东西,一时又替刘姩惋惜。 张悦心眼多,扫了一眼林琳的饭盒问林琳,「你大伯家对你好吗?你以后还跟你大伯一家联繫吗?」 这种级别的小陷井,林琳有些想笑。 「自从大伯办完手续告诉我下乡的事情后,我便搬到我外祖家了。今天也是从外祖家赶过来的。」 第748页 所以无论是衣服还是吃食用具都跟刘大伯没关系。至于那个不存在的外祖,也是为了将来收邮件特意杜撰的。 「你外祖是?」 「就是我外祖呀。」 三人不是没有眼色的人,听到林琳不想回答了,便也不在围着这个话题了。 不过三人心里却留下了一个林琳外祖身份不一般还很疼她的印象。 稍后,林琳知道了夏小雪的父母和张悦的父母是同事,都在印刷厂工作。 两人从小一道长大,这一次为了分到一起彼此有个照应,双方家里都动用了关系。 姚天也是出身双职工家庭,不过父母具体是干什么的,姚天说得很含煳。 林琳扫了姚天一眼,便装做和夏小雪二人一样没听出来的样子。 姚天抽了一下嘴角,他发现年纪最小的林琳是最不可爱的姑娘。吃过饭,四人将饭盒收拾起来。因着火车上不方便洗漱,几人除了去了一次洗手间,便又都回到座位上。 不过等林琳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她却发现姚天和夏小雪换了位置。 身边坐着谁,林琳都不一定能睡着,所以她很是无所谓。不过夏小雪和张悦两人坐到一起去了,小姐妹头靠头的一会儿就睡着了。 姚天打了个哈欠,头一点一点的,林琳看着姚天的头就要落到她肩膀上了,声音冷冷的提醒他,「我有条件反射,睡着后更甚。」 林琳一边说,一边将上车时就从背包里拿出的一件厚外套盖在身上。 声音太冷,还带着某种让姚天害怕的东西,瞬间就让姚天精神了。 林琳才不管他呢,这件厚衣服是带帽子的,林琳反穿这件衣服,又将那帽子反扣在头上,整个靠着车壁假寐。 就算睡不踏实,但能舒服的窝着也不错。 这一夜姚天在被林琳打了四回以后,长了记性。而林琳整个人裹在外套里,也凑合的过了一夜。等到对面的小姐俩睁开眼睛时,天都大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姚天不是男主。 第365章 一车厢的人,一大早都挤在水龙头那里洗漱,最先去的人没有节约用水的观念,等轮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无水可用了。 林琳就在没水可用的那拨人里,好在她也没想洗脸,利用水杯从空间里偷渡些水刷牙,将毛巾蘸水,擦了擦眼睛和手,今天的洗漱便完成了。 火车上有饮用的热水,穿过两个车厢林琳终于打回了一杯水。 火车上的水都有一股子怪味,林琳将水杯凑到鼻下勉强自己喝了一口……最后在回到自己车厢坐位的时候已经将水换成了空间里的。 空间里的水很热,林琳用自己的水杯沖了杯加了糖的黑芝麻煳。随后将用小布袋装着的小饭糰也从挎包里拿出来放在小桌上。 吃上两口饭糰再喝一口黑芝麻煳,一顿早饭也就解决了。 林琳自以为简陋的早餐,别说火车上的其他人,就是对她身边的这三人来说也算不简单了。 身边三人家境殷实,并不嫉妒林琳的吃食,只是羡慕她活得精緻。 所有的东西都是小巧实用,吃的也是精緻可口。这样的妹纸真不知道去了乡下要怎么生活。 夏小雪啃了一口她妈给她带的红豆包,心情别提多纠结了。 真要找个乡下人嫁了? 这么想的夏小雪直接将视线扫向对面吃麻花,喝麦乳精的姚天身上…… 张悦到是没想那么多,她现在满心想的就是如何才能够再回到城里。 对了,上次她妈说的厂长小舅子家的大儿子好像刚死了老婆…… 用热水泡过的二米饭吃起来仍然很香,就着自己拌的小咸菜,张悦将饭盒里的水泡饭都吃了。 林琳扫了张悦一眼,她觉得这么一大饭盒饭吃下来,估计中午都不会饿。 中午的时候,林琳将饭盒里剩下一半的饺子都吃了。 饺子并不凉,林琳的饭盒带着保温效果,再加上林琳总是借着将饭盒放进挎包里的时候将饭盒偷渡到佛珠空间里。 不过为了掩饰饺子的温度,林琳中午的时候还是将饺子从底层移到上层,然后下面打了盒热水熏上层的饺子。 「你怎么不直接将饺子到在热水里?」那热的多快。 因为火车上的热水有怪味。 林琳对着张悦笑笑,没有说话。张悦撇了下嘴,就着咸菜吃馒头鸡蛋。 餐车的东西又贵又难吃,这个时候出门在外,大傢伙有条件的都会自己带够了吃食。 不过吃东西的顺序却是从先不好保存的开吃,能多放两天的都会放在最后吃。 午饭后,林琳将饭盒刷干净,又趁无人的时候将饭盒用空间里的热水烫了一遍,这才擦干净放回挎包。 反正空了,放在包里也不沉。 六点半左右,火车虽然晚点了,但还是到了安阳县。 安阳县不大,一天只有两列火车经过这里。 一列是可以往b市方向去的,另一列就是林琳她们坐的这一列。 在这里下车的知青有不少,不过去太叔村的就只有他们四人。 安阳县是个很抠唆的地方,当然有这种想法的可能就只有林琳和姚天了。 他们一帮从b市过来的知青,真正走出火车站与安阳县县委的人报完道时都七点多了。 第749页 七点多,天都已经快黑了。可县委的人仍是将他们这些知青按村分配将他们都打发走了。 没有提供晚饭,也没有提供住宿,忒冷漠无情了些。 安阳县下面有好多村子,那些村子里的人都派了代表来接知青。等到安阳县委的人离开后,那些村子里的人已经将本村的知青接走了。 等到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整个火车站外面的大树下就只有林琳四人了。 四人互相看了看,只能按着安阳县委说的原地等人了。 「你们说,那些乡下人是不是不欢迎我们呀?」夏小雪回想了一下各村的接人代表,发现他们的脸上真的没有一丝欢迎的样子。 他们四人里,只有姚天一个男人,这位便自觉充当了护花使者的角色,夏小雪与张悦是髮小,也是邻居,俩人抱着各自的行李站得极近。林琳年纪最小,性子也并没有多讨喜到让人有保护欲,到是与她们二人站得远了一些。 四个人明显就分了两伙,林琳独自一伙,夏小雪说话做事总是叫姚天。 林琳不知道张悦和姚天看没看出来夏小雪这些举动是什么意思。不过林琳倒是一扫眼便明白了夏小雪的打算。 随便,她开心就好。 姚天正左右看着安阳县火车站附近有什么,张悦并不愿意回答这个有些直白的问题。见二人都不说话,夏小雪又说道,「刘姩,你有没有觉得?」 林琳将身后的背包放在地上,然后整个人半坐在上面,听到夏小雪点名问她,林琳想了想回道,「咱们在城里长大,没干过农活。马上就要秋收了,可以想见咱们四人加起来都不如人家一个。干的少,吃的多,人家还要给咱们安排住宿。转过来就是冬天,等到了明年春天才会下地种田生产队差不多是白白养活咱们四人一冬天……」 知青下乡后,吃的粮食一般都是先从生产队借。等到秋收后,各家才会按着工分分粮食。 知青差不多都是前一年九月份下来,一直等到第二年的秋天都从从生产队借粮食过日子。 刚开始那两年,一般知青的农活干得都不怎么样,男知青干得最好的就跟生产队里的女人得一样的工分。女知青又要差一些,更有的是女知青一天累死累活的干下来,干的活就跟生产队里的半大孩子似的。 由此可见秋天分粮食时,都不一定能还上刚来时欠下的。生产队又不能全都扣下来,有的生产队计算了一下知青的工分,别说还欠粮,整不好这一年还得从生产队借粮食才能渡日。 这是一点,其次就是本来生产队的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可有些知青在城里呆的时间长了,看多了斗来斗去。 好好的村民总会被他们找到可斗的点…… 再有就是作风问题,总有人想要挑捡一些轻省的工作,更有些人还是那种想要不劳而获的。 男知青勾搭人家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女知青则是相不中乡下人还时常勾着那些人给她们干活的。 虽然上述所说都是个别事件。性格好的,本份的知青也有。但只要这些知青里有一个这样的,一群知青都成了不受欢迎的对象。这几年大家都已经受到太多的惊吓了。很容易让人……一桿子打倒了一船人。 这样一来,哪个生产队会真心欢迎知青呢? 林琳的话虽然说的比较客气,但话里的意思却没有丁点客气。 话一落,别说夏小雪沉默了,就是张悦和姚天都更加的想要回城了。 天越来越暗了,就在林琳觉得太叔村的人不会来的时候,不远处有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你们是去太叔村的知青吗?」 铁柱从自行车上下来扫了一眼林琳四人,便将视线对上了姚天。 姚天点头,「是,我们就是。你是太叔村的人吗?」泥嘛,可算是来了。 铁柱连忙上前握住姚天的手,「对不住,对不住,刚刚在县里开会,这才来晚了。我是太叔村生产队的队长,我叫太叔铁柱。同志你叫啥?」 太叔铁柱这个名字有些雷人,姚天有那么一瞬间忘记了反应,清了清噪子对着面前的雷人队长挨个介绍了他们四人。 「队上的牛这两天下犊子,不然就赶了牛车接你们了。把行李放在自行车上,咱们这就走。」 因为要下乡,其他三人都准备了不少东西。 小到香皂牙刷大到被褥大衣。相较于林琳的轻车简出,其他三人都是大包小裹的。 几人看了一眼太叔铁柱的自行车,对于未来的日子又少了几分期待。 最后队长的自行车后座放了张悦和夏小雪的两人的被褥。前面的车梁放了姚天的被褥。 剩下的东西就各自背着了。 哪怕是这样,林琳也算是东西最少的。 姚天背了个比林琳那个大了许多的背包,还挎了一个军绿包,手里又拎了个仿佛是皮子的老旧箱子。 夏小雪和张悦与林琳和姚天一样,都有一个军绿斜挎包。张悦背上背了一个用床单打包的行李,手上还抱了一个小一些的行李袋。 夏小雪比她好一些,只单手提了一个好大的行李包。 她们不是第一批下乡的知青,早在出发前就知道了乡下贫苦,几乎什么都没有。 再加上一些城里人的某些认识,以及d省冬天的气候所以带的东西便极多。 第750页 有条件的人家,心疼儿女,手里早就攒了不少供应票,一年四季的东西,能给孩子在城里买的都买全了,所以这才东西多了一些。 像后世那种带着一张卡说走就走的好事还需要几十年才能实现呢。 远路无轻载,从安阳县到太叔村,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 土路,山路,还要过上一条木板桥的水路。若不是铁柱队长出门时带了手电筒,林琳觉得就以身后那三人的本事,一定能自己走到悬崖边去。 其实太叔村离县城已经算是很近了。骑上自行车都不用一个小时。奈何背着东西,脚程不快呢。 看了一眼腕上的手錶,林琳想了想,便将手錶摘下来丢到空间里去了。 抬头看星空,又在心里换算了一下时间,等到终于到了队长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四人除了林琳都手软脚软狼狈极了。铁柱看了一眼始终跟在他自行车身边走着的林琳,有些意外。 林琳似无所觉,由着铁柱打量。而她则是将视线对上院子中的另一双眼睛…… 第366章 那是一双乳狼一样的防备眼神,仿佛会咬人。林琳觉得挺有意思,挑眉一笑,转身回了屋里。 铁柱家的房子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家一样都是土胚房子。不高,看起来有一种一推就倒的感觉。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林琳觉得若她双手布满内力,一掌拍出去,这房子必倒无疑。 一进屋就是厨房,一侧靠墙放了个很老旧的杨木碗柜。碗柜对面就是一个大锅,从锅旁边的的门进去,就是林琳刚刚呆过的地方。 五米左右的大炕,能睡下七八个人。从炕边到对面的墙边也有三米多。 屋里很简陋,靠里的墙边用架子支着,上面放了两个木头箱子。炕尾还立了一个炕柜。 炕柜等炕长,高一米左右,离炕面有20公分的距离。 炕柜上面摆了个针线笸箩,炕柜下面的空缝里放的是什么,林琳没有仔细看。 夏小雪与张悦坐在炕边头对头的小声抱怨这一路来的不如意。 她们早就知道下乡是吃苦,可心里还存着侥倖,看到生产队长的家里都是这么破破烂烂,心里甭提多失望了。 原来奇蹟真的木有哇。 姚天这会儿自然不能跟小姑娘似的抱怨,他坐在窗边的桌旁,就着桌上的煤油灯仔细的看着窗户。 纸煳的。 之前他们在安阳县的时候,就发现安阳县火车站附近的房子,有的是镶嵌玻璃的窗户,有的则是这种纸煳的窗户。 近距离看着这种纸煳的窗户,姚天都不敢用手去碰,生怕刚来就将队长家的窗户捅出个窟窿。 昨天在b市,天气还暖和。今天在太叔村,一下火车姚天就感觉到这里比b市冷多了。 现在才九月份,等到了冬天就更冷了。 看着这小小的上悬窗,姚天感觉窗户小一些也有好处,虽然採光不好,但至少能保证室内温度。 看了一眼各自打发时间的仨人,林琳转身出去了。 铁柱嫂正在做饭,铁柱去送儿子到爷爷家里暂住了。 铁柱的父亲,是这个村的老村长。不过前几年按着国家要求成立了生产队,村里就没有村长这个职务了。 不过老村长的影响力在这个村子里还是说一不二的,不然铁柱这个队长也不会那么容易就上位。 村里除了生产队长,还有村支书,大队会计,妇女主任等等头衔的村官。 来的路上听铁柱说,村支书去省城学习去了,这两天怕是见不着了。铁柱嫂就是妇女主任,负责村里跟妇女有关的事。 帮着铁柱嫂添了把柴,林琳有意识的跟铁柱嫂搭起话来。 老村长家就住在铁柱家隔壁,只隔了一道院墙。按理来说,铁柱应该带着姚天今天也睡在老村长家。奈何老村长家还有个没出嫁的大姑娘。 村里不少男知青,他妹子又是待嫁的年纪。姚天长的不错,一路上铁柱跟姚天谈话,他发现这小子长的俊,还特别会说会话。铁柱全家都不想妹妹找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知青。所以…… 再一个家里虽然养了狗,可村里的二赖子也不少,放四个女人住在家里也不安全。 于是想来想去,铁柱便决定留姚天一起睡在自家大炕上了。 姑娘们睡炕头,然后是他老婆和他,最后是姚天。 逗了逗趴在厨房炉灶边的黄花猫,林琳站起身对着往炉灶里添玉米杆的铁柱嫂问道,「嫂子,厕所在什么地方?」林琳想要问洗手间来着,不过刚张嘴便换了个词。 「厕所?你问茅房,出了门往东走,靠着东墙的那个矮棚就是。」铁柱嫂笑呵呵的一边说,一边给林琳指了方向。 林琳谢过,抬脚又出了屋子。 走在农家小院里,林琳并没有再看到刚刚那双主人的眼睛,不紧不慢的走到队长家的茅房,林琳有那么一瞬间头皮发毛。 靠着东边院墙,立着两宽一窄三面矮小的土墙,土墙的高度,只到林琳腰上一点,上面搭了个茅草的棚子,目测没有两米高,整个茅房看起来矮矮的。 最让林琳有些接受不良的是矮棚上还有几个结构完整的蜘蛛网以及一只正虎视眈眈凝视她的大黑蜘蛛。 飘过来的味道,林琳还能闭气忽略,可这蜘蛛就让林琳有些不敢过去。 第751页 咽了咽口水,林琳犹豫着是要用内气将蜘蛛和蜘蛛网都扇出去,还是无视它这只本地蛛踩上茅房里面那两块木板上。 「里面黑着呢,别掉进去。」正在这时铁柱嫂从屋里追了出来,手里拿着她们家最高大上的家用电器,「俺们这里跟你们大城市不一样,听我们铁柱说,你们那里不但家家都有电灯,就是茅房到了晚上都通电。咱们这,就是县里也不是家家都有电。吶,嫂子给你送手电筒来了,你快上,嫂子给你打着。饭都造好了,上完就能吃饭。」 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嘴角有些抽搐。 她习武,内力深厚,夜里能视物。因此出来的时候并没想到这些细节。 铁柱嫂热情又朴实,只是她上个洗手间,旁边还有人拿着手电筒围观,感觉咋这么怪呢? 就在林琳心里发窘的时候,夏小雪和张悦也从屋里出来了。 两人听说林琳问了厕所,没多大会铁柱嫂又进屋子来取手电筒,两人想了想便准备也蹭个厕所,于是让林琳更加纠结的事情发生了。 她不但要头顶蜘蛛,脚踩双板,还要在手电筒的灯光下被三位女同胞围观解手的全过程。 突然不想上了,可不可以? ╮(╯▽╰)╭ 硬着头皮飞快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解了手,林琳以更快的速度提裤走出来,然后陪着另外的人接手刚刚的围观工作。 「呦,大黑这是又结了个网?」铁柱嫂的话让林琳有那么一瞬间呆滞,缓缓的转头看了一眼那蜘蛛,又将视线移到铁柱嫂身上。 原来铁柱嫂这么时髦前卫,幸好她刚刚迟疑了一下,不然可就伤害了家养小可爱了。 铁柱嫂说完这句话,便看到林琳和夏小雪都看向她。于是铁柱嫂手上的手电筒向上移了移,直接将光束打在张悦头顶的黑蜘蛛上。 「你别看这黑蜘蛛不起眼,它可是抓蚊蝇的好手。有它在,上茅房蹲多久都不用担心会被蚊子啃了屁股。」 铁柱嫂说这话的时候,话中炫耀的语气就像是之前她说她家的那只老母鸡每天都下两个蛋似的骄傲。 林琳还好一些,虽然从来都害怕这种多腿和没长腿的生物,不过她有心理准备,这会儿还能把持住。 正在上茅房的张悦和还排队上茅房的夏小雪整个人都不好了,看着那大黑蜘蛛都吓了一跳。 夏小雪『哇』的一声就跳到了林琳身后,张悦正提裤子,听铁柱嫂的话抬头看了一眼,吓得瞬间就窜出了茅房…… 感谢天黑。若是大白天张悦就这么提着裤子走出来,非得安个作风问题的罪名不可。 铁柱嫂说完,这才想起这几个都是b市来的娇娇女。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说不出来的嫉妒。 连忙笑着说了两句蜘蛛无害不伤人的话,就催着夏小雪快去上茅房,然后好回屋吃饭。 夏小雪哪里还敢上,死活说不上了,拉着铁柱嫂就往屋里走。 铁柱嫂见此,什么都没说。 怕啥子呢,它还能吃了你? 现在不上,你还能一夜都不上了? 想到今晚四个知青都住在她家,铁柱嫂有些担心的扫了夏小雪和张悦一眼,这两姑娘别半夜憋不住尿了她家的褥子。 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的褥子给这些人用,咋整捏? 带着这种担心,铁柱嫂带着林琳三人回了屋子。 「前两年村里集中用饭,家里的锅都交上去了。那时候你们来,就得饿肚子了。」一进屋铁柱嫂就听出锅快干的声音,于是连忙快走了几步,掀开了锅盖。 锅盖一掀开,林琳就闻到一股香味。 一大锅茄子炖土豆,锅边还贴了一圈玉面米的饼子。 铁柱嫂先是走出屋子,站在院子里朝着隔壁喊了一声『铁柱,吃饭了』,这才回到厨房,一边将饼子从锅里小心的捡到一旁的盆里,一边将盆递给准备接手的林琳手中。 林琳端着盆进屋时,姚天已经将饭桌搬了过来。张悦和夏小雪也帮忙捡碗捡筷子。 看到林琳进来,姚天就走了过去,凑到林琳跟前小声问林琳,你们刚刚是不是上厕所了? 林琳点头,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出门向前,东边墙角,有蜘蛛看门的那个矮棚就是。要去快去,别耽误吃饭。」 姚天:就不能小点声。 清咳了一声,姚天扭头看了一眼张悦和夏小雪,便顺着林琳的话出去找厕所了。 夏小雪问,「你们关系挺好的?」 林琳反问她,「因为他问我厕所在哪?」妹纸,你是通过这个看出来的吗? 听林琳提起厕所,夏小雪又不想说话了。想去,又不敢去。 张悦在一旁,左右看看什么都没说。 不大一会儿功夫,铁柱就回来了。与众人说了几句话,便走到铁柱嫂身边小声问了一句,「他吃了吗?」 铁柱嫂斜了铁柱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也不看看几点了。」这个点谁不睡觉呢。 俩口子这点官司,除了耳力极好的林琳,其他人都没有发现。 林琳想,他二人口中的『他』,应该就是睡在仓房里的那个小孩。 大葱,大酱,一大碗咸菜,放了很多葱的炒鸡蛋,再来一大盆土豆炖茄子。主食就是锅贴大饼子和一大盆玉米碴子粥。 第752页 对于这个时代的农村来说,能给炒个鸡蛋,这一餐已经算是极好的了。饭菜都上来了,铁柱嫂陪着吃了一顿后,六人分别洗漱,便在铁柱家的大炕上睡下了。 林琳动作快,先抢了一个靠边的位置,随后张悦和夏小雪便睡在了她和铁柱嫂中间。 铁柱家没有那么多的被褥,好在四人都带了自己的行李下乡。 于是四人各自拿出自己的行李铺在了炕上。当一屋子的人看到林琳的睡袋时都惊奇了。 惊奇过后就是羡慕了。 怪不得行李少呢。 将毛毯铺在下面当褥子,林琳将睡袋放在毛毯上,洗漱过后脱下外衣爬了进去。 可算是能直直腰了。 铁柱家点的是煤油灯,几人都躺下了,铁柱便将灯吹灭了。 林琳虽然也累,却睡得极慢。 等铁柱的唿噜声,以及其他几人的唿吸声都变得平缓后,林琳在睡袋里扭了一会儿,咬了咬牙回了空间。 一进入空间,林琳便直奔卫生间。 坐在自己现代化,干净舒服的坐便器上,林琳终于身心放松的进行了一次五谷轮迴之事。 习惯了坐便器,习惯了没有味道干净明亮的卫生间,林琳真怀疑若没有空间,她会不会便秘。 林琳发现她之前想的太简单了。她来到这里最应该适应的不是种地干农活,而是适应这里的厕所。 ╮(╯▽╰)╭ 用了坐便器,林琳又在空间里重新洗了脸,等抹完护肤品想要出去的时候,林琳抿了下嘴,又一不作二不休的飞快的洗了个澡。 这个时候的火车还是那种烧煤的,不说烟燻火撩本就脏,只说一天一夜的火车坐下来,放在现在也不会太干净。随后又走了两三个小时的村路。林琳觉得再不洗个澡,她身上的灰都可以砌点啥了。 洗澡,洗头髮,最后用内力将头髮瞬间便干。又在空间里换了身干净的里外衣,林琳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到睡袋里。 虽然环境差了些,可林琳倒是睡着了。 林琳并不是被鸡叫声叫醒的,她是被夏小雪的起身声弄醒的。 在正常的时空里,打鸣的都是公鸡,但下蛋的却是母鸡。这个时候国家有规定,农村每家每户养鸡的数目不得超过三只。 三只鸡的限额摆在那里,所以大家都想养母鸡。但没有公鸡,母鸡也不可能自己下蛋。 于是生产队便想了个办法,养了三只公家公鸡。 这三只公鸡责任重大,哪怕是村里的二赖子都不敢打这三只公鸡的主意。 毕竟这可关系了村里所有人家的母鸡和鸡蛋。 也因此,白天到处播种,晚上睡在生产队养猪场的三只鸡大爷此时还没有打鸣。 当然就算是打鸣了,养猪场位远,也不是人人都能听到。 夏小雪是被憋醒的。 她将睡在她身边的张悦小声叫了起来,俩人虽然小心,只夏小雪唿吸一变林琳便醒了。 翻了个身,林琳脸朝墙继续睡。 「啊~」 「啊~」 在尖叫声想起来的一瞬间,林琳便坐了起身,飞快的穿鞋下地跑了出去。 第367章 林琳动作极快,等铁柱几人坐起来的时候,林琳都已经窜了出去。 天刚蒙蒙亮,视线并未受到阻碍。林琳一出门,便看到了站在茅房不远处站着的夏小雪和张悦。 「出了什么事?」用一种飘的速度来到两人身边,一边问二人,一边顺着二人的视线看进去。 然后林琳也在下一刻有了想要尖叫的冲动。 一个浑身看起来极脏的小男孩双手抓着条一尺多长的……竹叶青。 林琳哪怕胆子肥得很,看到小豆丁拿着那么一条蛇,也隐隐有些头皮发麻。 夏小雪和张悦已经不能用惊恐来形容了,而那小孩的眼里有着他那个年纪与身高不相配的兇狠和仇视,林琳觉得也就是她会认为小孩这种小兇恶挺可爱,换了旁人一定会觉得这孩子像狼。 「蛇,有蛇。」张悦拉着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的夏小雪,颤抖的指着那小孩。 林琳见此将夏小雪和张悦推到一旁,自己上前两步,先是看了一眼已经被这小孩掐死的蛇,然后才对上那小孩的眼睛。 铁柱家的孩子跟这小孩差不多大,但这小孩一看就不是铁柱家的孩子。 因为有父母的小孩眼神不会是那个样子。 小孩昨夜睡在仓房里,昨日他们一行人来了,这小孩就醒了,趴在仓房门缝处好一顿打量他们。 心里对这小孩的身世猜测了一番,林琳难得耐心的朝小孩眨眨眼,笑眯眯地问他,「想不想吃蛇肉?姐姐做的蛇肉很好吃哦。」 看着那蛇,林琳承认是她想吃了。林琳以前是不吃蛇肉的,自从那年跟在两条蛇精后面劳心劳力后,林琳便对蛇肉有种的感情。 不过,这蛇是怎么来的? 北方日夜温差大,但昨夜的温度应该还没有低到七八度。若不是冬眠的时候被这小孩捡到,这小孩又是怎么抓到的蛇呢? 太叔陌才五岁多一点,能听懂不少话了。知道这些人是那个『知青』,所以捉了条蛇想吓她们。只是听到吃肉,小孩咽了咽口水,不过下一刻眼神还很是兇狠的看着林琳。担心林琳会骗他的蛇。 第753页 小孩脸上的表情挺丰富的。 林琳见了,不由一笑。 她就喜欢这样的小狼崽子,收拾起来特别带感。不过这孩子看她们的眼神为什么会带着仇视? 就在林琳逗小孩的时候,铁柱和铁柱嫂带着睡得迷迷煳煳的姚天也赶过来了。 林琳听到脚步声,不用回头便知道是谁来了。看着这小孩一闪而过的心虚小模样。觉得这小孩挺有意思的。弄条死蛇吓唬人,说不定还会带累自己。要是真的有什么深仇大恨,直接将蛇藏在那人的被窝里岂不痛快? 「咋了,咋了?出啥事了。」铁柱披着件外套,看着对面的三大一小,最后将视线放在林琳和小孩手上的蛇上面。 林琳笑着对他们说,应该没什么大事。就是这小孩捡到条死蛇。夏小雪和张悦冷不丁的吓了一跳。这种说词铁柱显然不信,回头看一眼铁柱嫂,铁柱嫂也不相信事情会是林琳说的这么轻描淡写。 看一眼脸色不太好的夏小雪和张悦,再看一眼抓着蛇的小孩。铁柱和铁柱嫂眼底闪过一抹厌烦。 不过林琳的话保全了双方的面子和避免了一些麻烦,所以两人都没拆穿林琳。 林琳用巧劲将蛇从小孩手里夺过来,转手递给铁柱嫂,铁柱嫂接过,笑着说回头晌午的时候炖了。 林琳笑笑没说话,她可不认为中午的时候铁柱嫂还能供她们四人午饭。将视线对上姚天,不动声色的对他点了点头。 至于张悦和夏小雪心里是不是会暗骂一句『穷乡僻壤出刁民』就不是林琳能知道的了。 转头看向夏小雪。 夏小雪捂着肚子,明显是憋不住的样子。看一眼那蛇,又看一眼墙边的茅房,咬了咬牙左手拉着张悦,右手拉着林琳往茅房去了。 到了茅房门口,眼巴巴的看着林琳。林琳脸上划过一道黑线,硬着头皮进去给她看了一眼还有没有蛇了。 不过来都来了,林琳便在两人的视线下又用了一回这茅房…… 对于这里的茅房她真是够够的了。旁的倒罢了,坑里蠕动的白色蛆,看得林琳又是一阵难受。 ╮(╯▽╰)╭ 手拉手的上了茅房回来,也到了起床的时间。 一时众人分别洗漱,收拾了自己的铺盖被褥后,或是帮着铁柱嫂做饭,或是干些力所能及的活。 只有姚天因为便秘的原因,一个人在墙角的茅房『受苦受累』。 早饭很简单,大饼子,大碴粥,咸菜和葱蘸酱。 「咱们这里不比你们大城市条件好,一年也吃不了两回肉。你们来的还算好时候,要是春天来,那时春黄不接,就是这样的饭菜都拿不出来。」 一上桌铁柱嫂就来了这么一句,林琳看了一眼其他三人,知道这是对脸色不太好的夏小雪说的。 其实她觉得铁柱嫂真是误会夏小雪了。 想了一下他们四人暂时还要被放在一起安排,林琳看了一眼姚天,姚天是她们几人里最社会的,就算林琳没递眼神过来,也会将话接过去。 扒拉了一口大碴粥,姚天笑着沖铁柱嫂说道,「我们那里吃的就那样,城里供应也紧缺,有时候有钱有票都买不着好东西呢。我们一来,就给家里添了四张嘴,让队长和嫂子又破费又受累。我们心里都记得队长和嫂子的好,以后但凡我们能做到的,只管吩咐一声。」 张悦在一旁点头,吩咐姚天的话,「是呀,我们在城里也是这样。多谢队长和嫂子招待我们。」这话说的真违心,她们家孩子少,父母工资高,每隔几天还能买到高温肉呢。 夏小雪也在一旁附和,林琳抬头对着铁柱和铁柱嫂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人家要的也不过是个态度,这个她们都明白。 他们不是第一批下乡的,这些事情不说人老长精的林琳,就是姚天几人也都明白。吃饭时之所以心情不好,主要还是被这里的厕所折磨的。 早上铁柱俩口子一来,就打发那小孩回仓房了。吃饭的时候,早起碰到的那个小孩并没在饭桌上。透过窗户,几人看见铁柱嫂端了个碗送到仓房。四人一见那小孩的情况便知道这里面有事,所以谁也都没有问。 真要是好奇,也不急于一时。他们要在这太叔村安营扎寨不知道多少年呢。村子里的事,时间一长,那就是不想知道也是门清。 吃过饭,铁柱嫂端着碗去刷,林琳几人帮着将其他的碗盘捡下去。之后铁柱嫂拿着洗干净的碗回来,给大家一人倒了杯水。 这时候在农村一般人家招唿客人喝茶喝水用的都是饭碗,所以见铁柱嫂拿了饭碗回来,几人都没在脸上表现出什么。 水倒好了,铁柱便对四人说了太叔村的情况和对他们四人的安排。 「咱们这个村三面环山,冬天冷了些,风倒是不大。出村只有一条路,就是咱们昨晚走的那条,咱们这里雪多,有的年份十一二月的时候就大雪封路了,要出了来年二月才会好些。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家都姓太叔,往上追溯几百年,都是一家人……」 太叔村后面是山,是安阳县最靠边的一个村子了。村子里几乎都是一个姓的人,剩下为数不多的外姓人也是解放前因着战乱搬过来的。 村子里原有知青13人,七男六女。不过这两年陆续跟本村青年结婚,现在还留在知青点的有8人。算上林琳四人一共12人。 第754页 乡下极苦,尤其是北方的乡下,不比南边暖和以及水米两季。城里来的知青,以前都是没做过农活的,开春时,地里还冻着呢,就是乡下人自己翻地都费不少劲,何况是这些知青。 虽然村里养了牛,可村里地太多,也不可能都指着牛。要知道这会儿子,牛可比人金贵多了。 知青来的当年还好一些,转年春天就开始干活,一天累死累活的干下来,还挣不来一天的口粮,多少人都在怀疑人生。 在城里的时候,他们每个月各种粮食供应票。可到了乡下,除了一点布票,旁的都没了。 而那点布票,一年下来都不一定够做一件上衣的。 条件好的,还能从家里带些钱慢慢花着。条件不好的,想要挣点钱,就得靠在生产队干活得的工分。 乡下的日子不好过,刚开始的时候,知青们还想着返城的事,可随着时间一长,只见有人来,不见有人回。这些人也知道返城的事,希望渺茫。 于是这些知青们,要么娶个本地媳妇,靠着岳家帮衬。要么嫁给村里的汉子,靠着婆家生活。 所以截止林琳他们这一批来这里,知青点就只剩下五个男知青,三个女知青。 知青点就在村子的东边,差不多是在东山山脚下的位置。那里盖了一个大院,两排屋子。一排住着男知青,一排住着女知青。 说是两排屋子,其实就跟铁柱家的房子差不多。一进屋就是厨房,往里走就是一间带炕的屋子。 不过知青点的屋子要比铁柱家的多了一面炕。 一进屋左右各一个大锅,中间一条进里屋的过道。 推开门进去,对应着大锅,左右各有一面五米左右的大炕,住下十多个人不成问题。 这些知青无论是一批来的,还是分批来的,都是面不合,心也不合。 先来的不愿意和后来的搭伙,嫌他们吃的多,干的少。 后来的又嫌先来的抠搜,煮个粥要放一锅水,味还特难吃。 于是久而久之,就分炕分锅了。 这些事情林琳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不过也快就知道了。 铁柱说完知青点的一些事情,又说了一下工分以及村子里都有什么活。 太叔村位于北方,一年四季,冬天几乎是没有什么活了。秋收之后,晒上几天玉米,然后全村人一起去村委将收上来的玉米都手工搓成粒,村里的男人再赶着车送到县里的粮站,之后给各家发放口粮,分工分,分钱,杀年猪,再分点猪肉,剩下的日子就干呆了。 若是这一年玉米收得早,地里还会种上一些大白菜。若是收晚了,也就不种了。 太叔村土地不少,所以各家各户都有半亩的自留地,家里吃的菜都在那里。要是家里人口多,粮食不够吃,自留地里种什么,只要你能自己搞到种子,村委一般不干涉。 所以太叔村的活计跟其他地方相比轻省多了,除了地里那些活,也就剩下养猪和养牛这活了。 种地是忙三季,养猪和养牛却是要忙一年。不过养猪什么的不用下地,工分还是成人工分,所以这活也挺抢手。目前是铁柱他爹,太叔村的老村长俩口子在干着。 …… 其实听到太柱说这些,林琳对于在太叔村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 和南方相比,北方不富裕,却也轻省。这要是分到了南方那种鱼米之乡,说不定要从年头忙到年尾呢。 铁柱见新来的知青都听明白了他说的话,然后看了一眼他媳妇,他媳妇撇了下嘴,转身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铁柱嫂子单手拎了一袋玉米面和大碴子放到屋门口。 「你们刚来,也没带什么粮食。按着惯例由村子先借给你们口粮,等到这几天秋收后,你们有了工分再从那里扣,不过肯定没有多少。」铁柱指了指门口的两个袋子,「玉米面和大碴子每样四十斤,一人二十斤口粮。等秋收后,村委还会再借你们一些。」 至于村里也不富裕的话,铁柱这会儿没活,准备等着秋收后再跟他们提。 村委大院在村子的西边,铁柱家正好在中间。本来这粮食是不需要铁柱家出的,可问题是村委仓库里也没粮食借这四人了。 于是前儿铁柱叫了几个村干部开会的时候,便商量了由铁柱家先借知青粮食,等秋收打了新粮再还铁柱。 这会说完了正事,铁柱就将前两天就拿回家的知青个人情况登记册子也捧了回来,逐一给林琳四人登记。 因铁柱只是小学文化,很多字都不认识,所以知青册子是让林琳几人自己写的。 林琳是最后一个登记的,等林琳登完记将本子和带来的材料交给铁柱的时候,铁柱这才发现林琳不但是烈士家属,还已经十六岁高龄了。 看到林琳登记的十六岁,铁柱终于放心了。 城里人还是靠谱的,没将个十三四岁的小孩也打发下来。 ╮(╯▽╰)╭ 作者有话要说:  高温肉:死猪肉利用高温杀菌后卖给市民,不要票。 下乡后,知青之间其实也都比较生份。听老太说,那时房子都不太大,知青们都是分开住的。一批人住一起什么的。 第368章 做完了这些事,铁柱便站起身,准备带着这几人回知青点去。 「大家今天好好熟悉一下环境,明天村里组织秋收,到时候跟着其他人一道上工,我再跟你们说。」 第755页 铁柱肩上扛了一袋粮,手上又拎了一袋。至于其他四位知青,则是各拿各的行李跟着铁柱往外走。 铁柱嫂一直将人送到大门口,看着人都走远了,这才关上大门往回走。走到仓房门口,铁柱嫂脚下顿了顿,随后又皱着眉回屋去了。 不管怎么说,晚上能吃肉了,给这孩子端些。 一进屋子,铁柱嫂就直奔厨房的碗架子,里面还有今天早上林琳偷偷塞给她的一块碎花布。 铁柱嫂二十多岁,肩宽,高个,大屁股,看起来微微有些魁梧,是那种老人嘴里最好生养,也最能干的女人。 林琳出发之前就在空间里剪了几块纯棉的碎花布料。 拿出来的这块是蓝底红花的,不适合小男孩穿,却正好适合年轻妇女。 林琳倒是想要找块他们娘俩都能穿的料子,可转念一想,要是都能穿,那这料子必定会给铁柱家的小孩。 虽然讨好一个小孩,会让当妈的更高兴。只是,小孩穿衣费,做好了也就是穿一年。第二年那块布就得拆了干别的。但女人就不一样了,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女人自是比小孩要节俭。 做上一件衣服,不穿他个几年都觉得浪费。林琳希望铁柱嫂能够天天都看到这件花布做的衣裳,然后在某些事情上给她个方便和偏重。 而且林琳今天早上在准备送布料之前,还特意问过铁柱嫂娘家有没有什么姐妹…… 所以说,那块布料就是为铁柱嫂准备的。 其实,若是按往常她只要烧了这柱香,最后谁受用,林琳是懒得管的。可这个时代不一样了,谁让大家都穷呢。 ╮(╯▽╰)╭ 送出这了份『心意』,林琳的注意力就被一路走来的土胚房吸引了。 昨晚进村的时候太晚,林琳只扫了一眼,今天从村子里穿过的时候,林琳才发现,这村子竟然连一间砖房都没有呢。 心中已经预感到知青点的房子不能太好,等走到知青点的时候,林琳才发现知青点的房子比她想像的还要破一些。 铁柱将人送来,又喊了个男知青,将人交给他后,铁柱便走了。 这个男知青叫杨爱国,s市人,今年25岁,这最早来下乡到这里的知青。 个子不高,有些黑瘦。说话带笑,却也客气疏离。 等铁柱一走,他便回头喊了一声,说是来新人了。 杨爱国喊完没多久,一左一右两间屋子里便都有人走出来。不是很热情的样子。 左边四个男知青,右边三个女知青。看样子都不太修边幅。 早前就听说这边的人没有什么事的时候都是一天两顿饭。他们起的早,早饭吃的也早,走到这里才八点半左右。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在心里换算了一下时间后,便也知道这些人估计也是刚起来没多久。 与大家互相介绍了一番,杨爱国就带着姚天去了男知青寝室。而林琳三人跟前明显有些冷淡的女知青去了对面的屋子。 「吶,我们住这边,你们仨儿就住那张炕。屋外对应的锅,烧饭的时候,顺便能烧炕。要是嫌凉,烧锅水也行,只边干烧。烧炕都用玉米杆,这玩意是村里按人头分的,烧没了自己去山上捡柴。」 说话的女知青叫白红霜,是女知青中年纪最大的。 她说完这话,便脱鞋上炕了。盖上被子一副要继续睡的模样,生怕跟新来的人多说一句话似的。 另外两个女知青谢雨和何莲也只是对林琳三人笑了笑,一个坐在炕上织毛衣,一个拿团毛线用脚撑着来回缠着。 林琳三人互视一眼,抿了抿唇就将注意力放在三人今后要睡的炕上了。 白红霜三人的炕在窗户那边,林琳三人的却是在窗户对面。可三人看着那窗户,再看着三人大炕上放着的用高粱秆做成了简易隔断,三人觉得这窗户怕是借不了多少力了。 矮小的土房子本就破败,再加上光线不好,林琳三人心里都有些堵的慌。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昏暗的屋子还正好适合睡觉。 白红霜躺在炕梢,她旁边支着一个高粱秆的隔断,将她整个挡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谢雨和何莲则是坐在靠炕头的这边,两人中间也有一个隔断,不过却是收回去的,立在一旁像个木桩子。大半张炕没有遮掩,看起来宽阔不少,窗外的光线也透了进来。 三人看着竖在炕上的高粱秆隔断都有些心动。尤其是林琳,林琳觉得有了这隔断,应该能留给她进空间的机会。 三人心动后,便准备先将床位占了。林琳看了一眼炕稍的位置,对二人说了一句她睡炕稍。 于是林琳这个决定除了得到白红霜三人骂在心中的一句『傻逼』外,夏小雪和张悦都没什么表示。 虽然来到这里才两天,但是张悦已经准备给家里人写信了。 不是她吃不了苦,只是这个苦却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这样的环境下,她不想将自己生生磨成一个村姑。 她妈之前提的那个亲事,再让她妈打听打听,只要男方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她,她就嫁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张悦将炕头留给了夏小雪。 夏小雪发现并不是男女混住,放下心的同时,又开始忧心以后的生活。 听队长铁柱的话说,在这里一年才能吃上一回肉…… 三人分好了山头地盘,便找了水将炕擦了一遍,随后将自己带来的铺盖捲成卷推到炕脚去了。 第756页 看着屋子里被煳了一圈的报纸,三人倒不担心墙上掉土的问题。每个人包里都有些好东西,不说林琳,就是夏小雪和张悦都担心这么放在包里会丢。 于是三人的视线又对上对面三人,看着人家炕上摆的木头箱子,三人又动了心思。 张悦看了一眼林琳和夏小雪主动跟织毛衣的何莲搭话,问了些採购物品的事。 箱子在是村里的木匠那里买的,高粱杆的隔断也是从村里买的。 村里有块高梁地,高粱秆多的是,除了各家编些盖帘,也没人在意。不过自从知青这里弄出这种隔断后,倒是给村里人增加了一种高粱秆的用途。 问了价钱和地址,三人中张悦留下收拾行李,林琳与夏小雪便买这两样东西去了。 出门的时候,又去男知青那里问了问姚天。 男知青没女知青那么『细心』,并不需要什么隔断,再加上姚天来的时候,就提了个箱子,那个箱子好像还是密码锁的,因此姚天暂时不准备买。不过到是让林琳和夏小雪等一等,他请杨爱国跟着林琳二人一道去。 他们刚来,人生地不熟的,找个熟悉的人带着,可以少走些弯路。 四人两两一排走在村子里,时不时的也能看到村子里的人,杨爱国有的会打个招唿,有的就仿佛不认识的带着林琳几人走过。 因着夏小雪对姚天有些想法,所以并排走的时候,林琳是和杨爱国走在前面的。 杨爱国见林琳穿着不差,问了林琳年纪,又问了家是哪的。林琳照实说了,杨爱国嘆了嘆气,对林琳说道,「咱们在太叔村的日子还算不错。这里的人性子都好,有的就是脾气急了些,不过不妨事,一般都没什么坏心。」 林琳笑着点头,「嗯,我记住了。对了杨同志,你见过队长家里养了那个小男孩吗?感觉不像是队长家的孩子。」 林琳年纪小,髮型也显小,再加上皮肤水润,看起来小了好几岁,听到林琳叫自己同志,杨爱国嘴角的抽搐非常明显。 忽略林琳对他的称唿,杨爱国便给林琳解惑了,「那孩子叫太叔陌,今年五岁,母亲是这个村的姑娘,父亲……父亲是个知青,不过那混蛋趁人不注意已经逃跑了。」 「啊?」林琳怔了一下,她没想到那小孩的身世那么戏剧化。 「这事说来话长,因为那混蛋,害得咱们这些知青在村子里都有点抬不起头来。六年前,那混蛋刚到这里。长的人模人样的,后来勾搭人家村里的姑娘,等到那姑娘肚子大起来了,他一害怕就跑了,听说跑回g省,游了海子去了香城。到是那姑娘因着作风问题被红袖子带走了,听说在县城里遭了大罪,等人回来的时候便早产生下了那个孩子……」。 林琳长的漂亮,年纪又小,杨爱国话里话外带了些劝诫。林琳自是听了出来,附和了杨爱国几句后,又问起了那小孩怎么养在队长家,难道那姑娘是队长家的什么人。 「那倒不是,那姑娘只有一个哥哥,不过哥哥前几年进部队了。大人没了,总不能眼看着那么大点的孩子也没了。大家便准备给部队去封信,可找遍了那姑娘的家,也没找到一个地址。最后村里的干部便商量着这孩子由几个村干部轮流养着,一家一个月。你们在队长家里看见了,那就是说这个月那孩子养在队长家里了。」 林琳点头,这么一说她倒是想起来了,书里好像提过这件事,不过是多年后原主见到熟人时听人提起的。 想了一下书中的日期,林琳知道那小孩的舅舅差不多今年年底就退伍回家了。 好像还是个……瘸子。 不过那小孩的舅舅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小孩的爹从香城回来了。 有钱,有势,在b市开了公司…… 说过这个话题,几人又说了些其他的。不知不觉间便到了做木箱的木匠家里。 林琳几人是由着杨爱国领进去的。说了一通话,木匠家里洽巧有新做的箱子,林琳与夏小雪见了,极痛快的掏了钱。 张悦的箱子是夏小雪垫的钱,等杨爱国和姚天一人搬一只箱子,林琳和夏小雪抬一只的时候,木匠张口了,问林琳他们需不需要高粱秆的隔断。 「保证都是今年新秆子,就跟这箱子一样,前儿听说有知青要来特意赶着做的。又结实,又密实。」 呃…… 真有商业头脑。 林琳被木匠囧了一下,便在木匠这里买了四板隔断。 夏小雪和张悦一人一板,林琳自己要了两板。 付了钱,木匠叫上他两个儿子一道给林琳他们送了回去。 只刚到知青点,就又出了件让人始料未及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盖帘:东北这边用来放包好的饺子的东西。 那样的隔断,作者小时候去乡下的时候见过。那时乡下条件有限,一家人睡在一张大炕上,中间或是挂个帘子或是支个这种隔断,白天都打开,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拉开。不隔音,那啥时应该……挺尴尬。 作者还去过那种土房子,旁的印象没多少,就记得一进屋就摔了个跟头。那屋子也不知道是盖的原因还是后来下陷了,屋里的地比外面低了一个台阶那么高。 第369章 之前便说了太叔村的人大半都姓太叔,林琳她们找的这个木匠也姓太叔,具体叫什么名子,没多少人记住,不过村里的小辈都叫他木二叔。长辈和同辈的则是叫他二木头。 第757页 木二叔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强子,小儿子叫刚子。今天出事的人就是强子。 强子今年二十六,七岁,却自小便有癫痫病。他这病每隔个两三天就要发作一次。发作之时神智不清,浑身抽搐,并且口吐白沫。有时面色青紫,还会咬破舌头,就连大、小便都会失禁。 虽然每次发作只有两三分钟,可这罪却是没少遭。 今天强子刚跟大伙将东西送到知青点,就突然大叫一声,随即就倒在地上发作起来。 众人先是被强子的尖叫声惊到,等看到强子发作的样子时,都吓傻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木二叔和刚子一见强子这样就知道强子这是羊角风发作了,两人忙放下东西,蹲在强子跟前想要像往常一样按住他。 林琳刚开始也被强子的那声尖叫声吓得向前一跳,蹦出一个安全距离。回身见强子这样,又见木二叔与刚子习惯性的动作,眉头便皱了起来。 借着上衣衣兜的掩饰,林琳迅速从空间里转移出一套银针,动作敏捷的打开针盒,飞快的蹲身将刚子推到一旁,占了刚子刚刚的位置。一手压制强子,一手捏针在强子的风池、大椎、人中以及百会、心俞、肝俞等大穴上插入银针…… 不过几个唿吸,强子便不在浑身抽搐,嘴里的白沫也不在往外溢了。 林琳一动手,其他人有的是没反应过来阻止,有的是不知道要不要阻止,好在林琳手上动作不慢,强子的发作也随着林琳的动作缓了许多。等到林琳将针都插完后,强子竟是比往常更早的清醒过来了,虽然还有些头疼和头晕,倒是比以前轻了许多。 「别动,这针要扎够一刻钟才能拔。」林琳见强子想要起来,连忙用手按住他的肩膀,声音清脆的说道。 强子一听这话,就不敢动了,而其他人的视线也从强子身上的针转移到了林琳身上。 院子里因为林琳的动作,大家还都懵着呢。此时见她说话,别说木二叔了,就是其他人的注意力也没在林琳说的话上。 木二叔看着比以往每次发病都精神的大儿子,带着些希翼的看向林琳,「同志,你是大夫吗?」 林琳闻言,轻笑了一下,「我才多大呀,不过略懂些罢了。」 听到林琳这么说,木二叔有些失望,不过想到林琳刚刚手起针落的样子,还是不放弃希望问道,「同事,我儿子的病,你能治吗?」 「能呀。」林琳点头,「不过他这病可不好治,光用针灸只能起到缓解的作用,配上些汤药,再佐以银针,若是病人配合的话,两年左右能根治。」 羊角风对于林琳来说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不过她一小知青,下乡也不可能带着草药。看这太叔村的地理条件,怕是只能上山採药,不过有些药却只能等到明年开春以后才能有。 「他这病忌烟,忌酒,饮食清淡,少吃辛辣。过咸的食物,像是家里的大酱还有腌制的咸菜也不能多吃。对了,不能熬夜。」林琳抬头对着木二叔笑了,「您老这两天怕是没少熬夜?」 为了做新来知青的生意,小老头蛮拼的。 听到元姐儿最后这句话,木二叔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村里难有几回这样的买卖,小儿媳妇揣了崽,木二叔想着多少挣点,手里也宽裕些。 想到林琳刚刚说的话,木二叔看了一眼林琳年轻稚嫩的脸庞,有些迟疑的问道,「同志,你真能治好强子的病吗?」 为了强子这病,这些年他和老伴可没少寻医问药,钱没少花,只这病却没见好过。 面前年纪轻轻的小知青真的能治好儿子的病? 不过看她刚刚下针的手法,倒不像是个骗子。 「……我就是个下乡劳动的小知青。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我初来乍到,总想要安稳一些的。您家大哥这事……过阵子再说。」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脑子里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她可以在村子里行医。 若是行医的话,应该能多得几个公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安全。 反正在城里,老师,医生什么的,都不太消停。 满脑子都是公分的林琳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发现自己又饿了。 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又与木二叔他们说了些这病的注意事项,一刻钟便到了,轻巧的捏起针,一根一根的从强子身上拔出来。之后小心妥善的装到针盒里,林琳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中想的却是得抓紧时间给银针消毒。 拔了针,将人交给木二叔,林琳便站了起来。因为之前就将已经箱子和隔断的钱给了木二叔,这会儿林琳看了一眼因刚才那事而丢在院子里的箱子和隔断,有些头疼的跟姚天几人商量,能不能帮忙抬屋里去。 若不是想要维持个形象,其实她这小肩膀扛这些东西跟玩似的。 ╮(╯▽╰)╭ 林琳的要求不算事,姚天和杨爱国以及几个男知青一道将这些东西帮忙抬到了女知青的寝室。 因这些东西有些份量,所以男知青们就帮忙放到了炕上。 随后林琳三人谢过大傢伙,便自发的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来了。 夏小雪和林琳买了隔断左右放一个,中间的张悦其实都不用买隔断。不过没几个钱,也不想占人便宜的张悦,便将她买的那个隔断靠着林琳那边放着了,毕竟和夏小雪比起来,林琳跟她没那么熟。 第758页 两层隔断的一边放着张悦买的箱子。而林琳的箱子,却并未放在这边。 林琳的另一张隔断则是放在了靠里面的那面墙处。 土墙,虽然贴了报纸,可是林琳还是感觉有土灰也不挡风。 两张隔断一左一右,林琳看着自己兼併出来的小空间,满意的拿出之前放在行李里的塑料布,踩着空箱子,林琳小心的以隔断为分界线,将塑料布在屋顶上面用摁钉别住。 塑料布从炕边外三十公分的地方往炕里拉的,拉到炕里林琳仔细的用摁钉固定好屋顶与炕里那面墙的直角后,这才将塑料布顺着炕里的墙一直顺到炕上。 之所以没有从炕沿往里拉塑料布,是因为林琳想着,若是她坐在炕边洗脚或是吃东西什么的,头顶上没有塑料布也有可能会落灰,这才多往外拉了三十公分。 包上这一层塑料布,不但挡风,还可以挡头顶和炕里那面墙上的土灰。林琳觉得这塑料布没白让她从b市一路背到这里来。 林琳因为睡炕稍,炕稍不比炕头暖和,所以在面积上,夏小雪和张悦都做出了一点让步。 五米多的大炕,林琳一人站了两米左右。 有这两米的宽度,林琳别提多美了。只是看了一眼跟炕宽同宽的『大门洞』,洽好可以让对面的谢雨和白红霜看个清楚,林琳便仰头看了一眼炕边上面的屋顶。 应该弄个帘子。 不过这年代布希么的太精贵了。有钱要是没门路都不一定能买到。而且以这个时代人的想法,用布做帘子,那也忒败家了。 只是不用布做的帘子,那还能用什么呢。 而且如果弄帘子的话,光她一个人弄,好像有些不太合群。 看了一眼用高粱秆做成了隔断,林琳眼前一亮。瞬间有了主意。 不过虽然有主意了,林琳却觉得可以鼓动其他两人一道弄。 她们现在用的高粱秆做的隔断,是竖着缠在一起的两层高粱秆,四边用木头固定住,平日里立着放在炕里,用的时候向前拽出来,不用的时候再推到炕里去,就像后世可以伸缩的铁栏防户门似的。不过比那个更密实一些,那个拉开后像渔网,这个拉开后似堵墙。 这隔断有林琳买的这种可以伸缩的,也有不能伸缩的。若是买了那种不能伸缩的,女知青寝室一进屋子就跟进了小监狱似的,一个牢房接着一个牢房…… 她可以用单层的高粱秆子做帘。用的时候放下来,不用的时候捲起来。抬头看了一眼屋顶,林琳暗暗点头。 将箱子靠隔断放好,林琳将自己带来的背包直接放进去,锁上锁,将钥匙放入衣兜。然后穿鞋下炕走到夏小雪和张悦那边,对她二人说道,「炕上的蓆子有些旧,也不知道多少人睡过,上面又放过什么东西。我想去再买块蓆子,你们要不要?」 刚从城里出来,又是个姑娘家,难免有些洁癖和小性子,林琳之前在铁柱家的时候就发现两人这个性子,此时才故意拿蓆子说事。 果然,一听林琳这么说,两人再看蓆子,难免带上几分嫌弃。 两人都不是差钱的主,更何况这会儿子刚到太叔村也正是花钱採购的时候,于是二话不说的都决定买块蓆子放在原来的蓆子上面。 这会儿子对面三人都是一边做着自己手里的事,一边看着林琳三人收拾,听到林琳说买蓆子,白红霜言道,「老村长家里有蓆子,往常都会卖到供销社去,你们去那里看看。说不定还有剩下的。」 白红霜可能是看到了林琳的发展潜力,于是一改早上那种不上心的态度。 林琳闻言,笑着谢过。然后张悦跟着林琳出去了。 一路走来,张悦问了林琳许多话。大多数都是林琳会针灸的事。林琳点头,挑挑捡捡的说了些。听得张悦一阵羡慕。 「你大伯一家也真是的,若不替你堂姐下乡你将来一定比现在好。」 林琳抿唇一笑,什么都没说。 其实林琳想说的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为了还养育之恩主动替她堂姐下乡的,可她真的是没安什么好心。 一来,她也确实不想留在城里。毕竟她这个年纪,若是留在城里,就得跟刘大伯一家住。一个姑娘单独居住不太可能。 二一个,现在是这个国家最混乱的时候,城里乱,学校也乱。留在城里要么上学,要么工作。她这个性子和长相若是留在城里,怕是麻烦事也不少。 刘贺那个性子,原着中都惹了事。她若是不用些强硬手段帮他板性子,刘贺惹事是迟早的。那个时候,刘妙不在城里,顶包的还得是她。哪怕刘大伯一家真心惧怕她的手段,可这种事情,为了不伤害自己的孩子,挺而手险伤害别人家的孩子,也不是做不出来。毕竟这二人也有前科。 这个时代对她的束缚也不少,于是她下乡了。 下乡前还拿走了她的户口本。 今年有她下乡,但她到底不是刘大伯家的人。她又拿走了她家的户本口,刘妙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邻居想着自家儿女下乡,她却留在城里,能不眼气? 告到了居委会那里,刘妙拿不出她家的户口本,没办法用户口本冒充原主烈士遗孤的身份,居委会那里真的会放过刘妙? 毕竟原着中,刘妙就是利用了原主的身份才得到一份好工作和嫁个金龟婿的。 第759页 手写的户口本,想要改个名字太容易了。刘妙与刘姩就差了两岁。对于女人来说,十八岁以后,两岁的差距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掩饰不了的。 但现在嘛,她很担心刘妙这位堂姐的前途呢。 林琳的怀疑没有错。不过没事告发刘妙的不是旁人却是她走之前送棉被的那对老夫妻干的。 老夫妻对原主刘姩的感观很好,后来林琳去了又送了棉被,听说林琳下乡的『真相』后,本就不耻刘家行径。没想到刘大伯母与刘妙去上公厕的时候,有的时候还会说一些林琳的坏话。 于是老夫妻就给红袖子办公室去了一封信,将刘家的事情说了。 红袖子一听这事,二话不说的去调查了。调查过后,一边安排刘妙下乡,一边给太叔村的林琳去信,说是可以调她回城。 刘妙要是肯下乡,也不会在家里又哭又闹的算计原主了。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此时言说都太早。 林琳笑而不言,张悦以为她不愿提起这个话题,便不再说这事。而是转头说起了白红霜三人。林琳千帆过尽,对白红霜三人,接受度还挺高的。 不过这三人给张悦的感观都不太好。 想了一下她们去买东西时,就张悦一个人留在寝室里。怕是没少受冷待。 林琳没趁机表示咱们是一伙的立场,也没说些和稀泥的话。只在张悦问她意思的时候,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说些自己想说的话。 比如炕帘子,再比如说做饭的事。 「你们不在的时候,我看过了,就那么一个大锅是咱们的。其他的东西除了个锅铲子,厨房的所有东西都是她们仨的。」 林琳长嘆一口气,也有些头疼。 「一会儿到了老村长家,顺便问问村子里哪能买到盐和其他的东西。」 张悦说完,林琳也点头,「今天忘记问队长咱们的自留地分在哪了。趁着天还没上霜,兴许咱们还能种上些上菜。不然整个冬天……」按这个时节,能种的好像也就只有大白菜了。 一般秋白菜最晚八月份就得下籽,现在都九月中了,估计收成不太好看。 林琳没说下去,可张悦顺着林琳的话往下想了想,头皮都有些发麻。 冬天没什么青菜吃,可往年在城里,至少还能吃上些。难道她们下乡的第一年就要吃酱油泡稀饭? 我滴个妈呀,想回家。 第370章 张悦整个人都沉浸在酱油泡稀饭这种吃食里,林琳却是在感慨盐和酱油这两样东西竟然不要票。 好半晌林琳先回过神来,问张悦,「咱们仨搭伙是肯定的,只姚天的口粮也在咱们这里,是给他分出去,还是跟咱们一道搭伙,每天做好了给他送一份去?」 反正是不可能让姚天到女知青宿舍来吃的。 她无所谓,可屋里那仨个老知青却不一定会同意。 张悦勐的听到林琳这么问,有一瞬间的愣怔,然后才回过神来。 这两天夏小雪是什么意思,张悦也看明白了。想着她一定要回城的,若是能促成夏小雪和姚天就算是回城了,夏小雪她爸妈也能欠自己家一份人情。 「我怎么都行,你要是没意见,回头问问小雪和姚天的意思。」 体制内长大的孩子心眼都不少,至少张悦就明白林琳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问她。 谁都不是瞎子,傻子。 此时的张悦天还在想着通过结婚的方式离开这里。却没想到事事无常,变化不等人。此时的谦让以及不在意,都会成为往后余生的各种不甘心。 村子并不大,几句话的功夫便走到了今早她们出来的地方。看了一眼关着的院门,两人脚下没停便去了隔壁。 别人家需要问路,与铁柱家一墙之隔的老村长家,虽然没来过,却并不需要人带路。 洽巧铁柱也在这里,林琳二人与老村长一家相见,铁柱给大家做了介绍,然后林琳与张悦也在铁柱家见了老村长之女,现任生产队长的妹妹,太叔村的村花太叔小翠。 膀大腰圆,魁梧有力。 看着林琳二人还带着一脸的鄙夷和……嫉妒。 张悦眼底生了几分恼怒,不过却没敢表现出来。林琳勾了一下嘴角,一派……大度? 人在屋檐下,也不代表谁都愿意去低头的。至少林琳不愿意。 只不过这么个小眼神,林琳还没放在心上。 跟个村花计较,林琳嫌丢人。 老村长家有现成的蓆子,大多都是要卖到供销社的。买了蓆子,又收了老村长给的一碗用大酱腌的黄瓜咸菜,林琳二人才扛着蓆子回了知青点。 忙忙碌碌差不多一上午,等林琳回去的时候,正好到了午饭的时间。 早上大家都没有吃饱,看了一眼这个时代农村的标配大锅和刚得的那碗酱黄瓜,林琳觉得这么『清淡』的饮食,没有一点油水,这么点粮不用几天估计就吃光了。 要知道,油水越多的伙食,人们的胃口才会小。反之,要靠更多的粮食才会填饱空虚的胃。 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山峦,也不知道让不让去山里打猎。 林琳与张悦回去的时候,夏小雪已经在锅灶前尝试如何做饭了。 谢雨时不时的提点两句,不过没用过这种灶的夏小雪,还是将自己弄得灰头土脸。 第760页 锅里烧了热水刷锅,水还没开,一旁的玉米杆子烧出来的灰都落得满锅满脸。 林琳一回去,便笑了。张悦也在一旁笑个不停。 问了今天中午吃饭的人数后,林琳让夏小雪和张悦去收拾蓆子,她来做饭。 回来的路上,林琳和张悦还买了盐和酱油。 这个时代是不兴倒卖的。所以这些东西都是林琳与张悦用钱『借』来的。 真的,哪怕林琳活成了老妖精,可在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厨房,也施展不开全部的本事。 大碴子要想好吃又不费火,需要用水泡上四个小时以上。今天她们没准备,现在泡上米,要吃也要晚饭的时候。 将夏小雪和张悦赶到屋里,林琳深吸一口气,便开始刷锅顺便将落了不知道多少层灰的锅沿擦干净。 「刘姩,你们中午准备吃什么?」 因为吃两顿饭,所以这会儿谢雨她们并没有做饭。不过她就站在一旁看着林琳收拾锅台,看了一眼她们这边的东西,有些好奇的问她。 林琳抿了下嘴,朝谢雨苦笑了一下。刷干净锅和锅铲,又在锅里烧了些热水,这才转头朝谢雨借了个盆。 将那个盆也刷干净后,林琳从早上带过来的面袋里倒出了差不多两碗面,将买来的盐捏了一把放在手心里,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将大粒海盐用力搓成粉末。 真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用这一身的内力来粉盐。 ╮(╯▽╰)╭ 将碾成粉末的盐放入玉米面里,细緻的搅合了一下。刚刚锅里烧的水已经开了,林琳进屋去拿了她从b市带来暖瓶。然后这时候她才发现不但自己带了暖瓶来,张悦和夏小雪也都背了一个来。样子都比林琳这个新。 林琳用自己干净的饭盒一点一点的将热水灌满,然后才将剩下的热水倒进面盆里。 水不少,林琳细细的将所有的疙瘩都搅拌开,终是搅成了一盆玉米面的面煳。 这一盆皇帝色的面煳,视觉冲击有些大。林琳转身将老村长给的那碗酱瓜和跟酱瓜一起装进碗里的长豆角,辣椒随手拿了一些。 又从谢雨借了菜板和菜刀,林琳将这些酱菜都成了小碎丁,最后一骨脑的倒进米煳里。 灶火弄小,将锅烤干,林琳用她的饭盒盖当勺子,将面煳沿成锅边画圈。 连油都没有,林琳很担心会煳。不过那也没办法了。 很快一张简易的薄饼就做好了,用锅铲将饼起出来,林琳放在自己的饭盒里,轻轻的撕了一块尝了尝,咸淡适合,味道不好不坏。 朝屋里喊了一声,让夏小雪和张悦也来尝一尝。 两人其实都没对这对中午饭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不过在吃了林琳烙的薄饼后,都满足的笑弯了眼睛。 熟的。 试验成功了,林琳给自己点了个贊就手脚麻利的将剩下的面煳都烙成了饼。林琳的饭盒很能装,但也装不下四人份的薄饼,所以分别将这些薄饼装在三个饭盒里。 夏小雪的多装了些,毕竟一会儿还要给姚天分一半。 饼都烙好,林琳刷了锅,又在锅里添了些水,准备一会儿用锅里的热水刷碗。不想刚添了些水,刚子就来了。 林琳那会儿治了强子,木二叔回去后,跟家里人一说,木二婶子就说送些东西过来。只这会儿家家都不富裕,也没什么可送的。 想到林琳几人刚到这里,缺盆少碗的,木二婶便说送些实用的。 一块菜板,两个后世吃面那么大小的木碗,一个木碗里装了一碗酱菜,一个则装了五个鸡蛋。 林琳见了,谢过刚子,又问了强子现在怎么样。刚子说他哥还好,便匆匆离开了知青点。 看到五个鸡蛋,林琳回身洗干净鸡蛋和装鸡蛋的碗,便借着锅里的水打了个蛋花汤。 只有盐和蛋的蛋花汤。 北方的九月已经有些凉了。不过中午的时候,太阳晒着倒还有些暖意融融。 林琳三人商量了一下,便决定去院子里那个木桌处吃饭。 端着东西出去,夏小雪又朝男知青的屋子喊了一声姚天。 姚天还在寝室里侃大山,听到夏小雪喊,便走了出来。见是吃中饭,麻熘的回去取了饭盒。 一时四人坐在院子里吃着对于她们几人来说都异常简陋的中饭,又谢了林琳拿出来的鸡蛋。 毕竟这鸡蛋是人家指明送林琳的,属于林琳的私产。林琳笑了笑,说回头一个鸡蛋还十个就行。 大家都笑呵呵的应承了,不过谁也没当真。吃着吃着,先是说起了搭伙做饭的事,然后又说起了柴米油盐等等做饭需要的材料。 木二婶虽然送了两个海碗,可这两个碗也不够她们正常使用的。旁的不说,至少得有个洗菜的盆和切菜的刀。 「缺的东西太多了,光是在村子里淘换跟本不可能,得去一趟县里。」林琳喝了口汤,接着说道,「县里离这里不算太近,不过队长有自行车,可以想办法让他骑着自行车带我们去。」 人生地不熟的,有个本地人带着买东西也能找到路。当然,最让林琳担心的是她还能记得来村子的路,姚天三人却并不一定会记得,要知道昨日从县里往太叔村赶的时候,天都黑了。 黑灯下火的,他们又累又饿,能记住路才怪了。 林琳说完,就看了一眼姚天。 第761页 姚天一听这话,连忙表示他一个大老爷们,跟着队长出去方便。 姚天有眼力见,林琳一看他,他就明白了。说完这个话题,夏小雪又提出了烧柴的事情。 现在是集中生产,生产队大多种的都是玉米。玉米杆子是村民主要的烧火材料,不过也会捡一些树枝回来备用。 前两年村子里倒是不拘着人用玉米杆子,不过因为某些村民不知节制,总觉得用少了自家亏的慌,最后弄得能烧到来年冬天的玉米杆子刚过完年就没了。所以到了后来,玉米杆子都是按人头分到各家的。 今天中午烧的是老知青给的一捆玉米杆子,晚上却不能再用人家的了。所以这个烧柴也是个问题。 「吃过饭,我想办法去县里一趟,将缺的东西都买回来。呃,你们得给我列个单子,不然我还真的不知道要买什么。」 又吃了口饼,姚天也不知道是真的饿了,还是林琳手艺好,竟然还觉得挺好吃。「我去县里,你们去拾柴?」 林琳对这个分工没意见,刚要点头,就听张悦和夏小雪提出她俩拾柴,然后晚上还由林琳做饭。 「防人之心不可有,害人之心不可无,你们说,咱们要不要再买个大一点的箱子装米面什么的?」夏小雪说完,见三人都直愣愣的瞧她,连忙补充道,「我看老知青就是这么干的。」 「那就买一个,也没多少钱,最重要的是还能防老鼠。这个箱子我买。今天先这样,以后捡柴的活也归我。」 「木二叔那里有更大的箱子,要买就买个大的。」 「嗯。」听到林琳姚天贊同自己的话,夏小雪眼睛亮晶晶的。 张悦见此,也插话进来,「那以后做饭,我们仨一人一天。今天是刘姩,那明天是我,后天是小雪。」 林琳二人听了,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其实,若是明天不干活的话,咱们可以起早走着去县里。我也想再添些东西。」 林琳看一眼张悦,什么都没说,继续吃着自己的汤和薄饼。她倒是不缺什么东西,不过要是能去县里逛一逛也挺好。 「听有县里都有国营饭馆,我出门时家里给带了几张全国粮票,咱们还能好好吃上一顿。」姚天一口气将饭盒里的汤都喝了,笑着提议。 姚天说完,大家都心动了。最后几人的决定便是等秋收后没活了,大家一道去县里。 第371章 林琳虽然没将去县里当回事,倒底生出了一丝想去的念头。 几人里,林琳虽然什么都不缺,就是没有钱。 拿出五块钱给姚天时,林琳还有点小心疼。 此时此刻她想要挣钱的心思别提多迫切了。 ╮(╯▽╰)╭ 午饭后,姚天拿着林琳三人列的採购单去找铁柱,说明来意后,铁柱极热心的答应陪姚天同去县里了。 铁柱还没吃午饭,便让姚天等一会儿。姚天不可能一直呆在铁柱家等着铁柱吃饭,便找了个藉口先离开了。 他先去木二叔家买了个大号的箱子,扛着送到女知青宿舍。 随后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姚天便又去了铁柱家。拿着林琳三人每人给他凑的份子钱和採购单与铁柱轮流骑一辆自行车,很快就去了县里。 姚天走后下晌无事,林琳三人便决定睡个午觉再起来干剩下的杂活。 躺在自己的小隔间里,林琳心情还不错。 新的隔断,蓆子还有箱子,除了差一块门帘外,林琳觉得这里可比刘大伯家的仓房要好多了。 中午做饭的时候,炕就烧热了。屋里暖和,炕上也热,林琳睡的炕稍也温温的,脱了外衣盖件衣服或是毯子就能美美的睡上一觉。 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刻录上魔法阵的小木牌。 一个静音咒,一个清洁咒,还有恆温咒和一个坚固咒。 林琳有两个隔断,其中一个靠墙放着。林琳小心将四个小木牌挂在隔断靠墙那面。 靠着最里面的墙角放,隔断前面还放着她的箱子,足够隐蔽。当然就算是被人看到了,一般人应该也看不明白上面刻的是什么东西。 有了这几个小木牌,林琳的睡眠质量可比屋里的其他人要高。于是林琳这一觉就睡到了下午四点多。 三点多的时候,夏小雪和张悦就醒了。二人是被老知青的用饭声吵醒的。 看着老知青用饭,二人小声商量了一下便穿鞋下地出去捡树枝了。 二人见林琳睡的熟便没叫她,再一个午饭的时候就分过工,林琳只要负责做晚饭就行。 而她们却需要在林琳做晚饭前将柴捡回去。 二人都没有捡柴的经验,等出去了才发现捡到的柴只能用胳膊捧着。 这样捧着也捧不了多少,捧到不能再捧了,两人便回来送一次柴。第到两人回来的时候,林琳恰巧睡醒了。 看着两人这么『会』干活的样子,无语又黑线。 怪不得人家老知青避她们这些新知青如蛇蝎呢。 怕赖上她们呗。 「我跟你们出去,捡一些新鲜的枝条回来,趁着晚上没事的时候编上两个筐。」 听到林琳的话夏小雪诧异的问道,「刘姩你还会编筐?」 林琳能说什么,说穿越多世学到的?最后只得点头道,「嗯,会。」 「咱们b市还让砍新鲜枝条?」 第762页 林琳嘴角一抽,转移了话题,「一切为了下乡。」 听到林琳这种回答,夏小雪和张悦以及屋里旁听的老知青都有些黑线。 原来她们来的时候,做的准备还不够多呀。 一时,林琳回屋,借着箱子的掩护从里面拿出一捆粗绳,跟着三人往山脚下走去。 将绳子一分为二,给夏小雪二人留下一段,剩下一段林琳拿着又往有树的地方去了。 秋日里兔子最肥,东边的山脚下住着知青,村里人上山时常不会来这边。知青们狩猎的技巧还不足以抓到兔子,也因此林琳不过在树下扯树枝便看到草丛里藏着的一对看热闹的肥兔子。 肥肥的,肉一定很嫩。那身皮毛收拾收拾,两只加起来还能做个小坎肩。 咽了咽口水,林琳看了一眼不远处低头捡干柴的夏小雪二人,飞快的摘下两片树叶,朝着两只兔子射了过去。 睁着一双迷濛的大眼睛,兔子瞬间毙命。林琳抬脚过去,借着草丛将两只兔子收到空间里。 情况未明,林琳还不准备将两只兔子拿出来炖掉。 姚天和夏小雪张悦这三人现在看起来还算不错,只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接触时间太短,又是在这种风声鹤唳的时局下,林琳可不愿意做没把握的事。 在这个喘口气都有可能被打成走资派的时代,打猎吃兔肉这种事情太高调了。 将肥兔子收回空间,林琳又回到树下继续扯树枝。在扯了差不多有两三个筐的树枝后,林琳便用绳子捆着扛着往夏小雪二人所在的地方走去。 三人汇合,每人肩膀上都捆着不少干湿树枝。一路虽然累了些,不过离家近,有说有笑的倒是一会儿就回了知青点。 来回又捡了两趟,三人才住了手。 知青点的院子里有口井,当初也是因为这口井才会将知青点设在这里的。 将干柴放进厨房,还有些水份的新鲜树枝放在院里。三人打了水稍稍洗了手脸,这才回屋去。 因为没有脸盆,她们今天洗漱走的都是直流水。所谓直流水,就是站在井边拿着井边的公用水瓢一边浇一边洗。 也不知道姚天能不能买回脸盆等物,不然林琳就得请木二叔做木头盆了。 夏小雪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錶,对着二人说了一句姚天怎么还没回来的话。 林琳没接话,而是从行李拿了一把匕首和一副手套出来。 看了一眼削铁如泥的匕首,林琳再一次觉得这个时代真特么忒考验人的承受能力了。 高深的内力用来粉盐,削铁如泥的匕首剥树枝,一会儿她还要用内力编筐…… 不由的在心里长嘆一口气,林琳便去了厨房。先看了一眼放在锅里泡的大碴子浸泡的程度,见差不多了,便在炉灶里添了些柴烧了起来。 大碴子不易熟,需要多煮一会儿。中午吃过饭,林琳就发了一碗玉米面,因为晚上要吃,林琳便将面碗放在炕头了。转身去属于夏小雪的炕头看了一眼,林琳用手指按了按面,便将玉米面拿到了厨房。 等锅里的大碴子已经煮开,林琳这才转了小火。 转了小火后,林琳就有功夫去处理这会儿子还堆在院子里的树枝。 叫上夏小雪和张悦,让二人蹲在院子里帮忙打个下手兼学习。林琳仨人很快就将树枝分别处理好。 粗的,细的,长的,短的。叶子什么的都堆在一旁,林琳准备放在那里由它们自然风干,回头放在炉子里烧掉。 随后,林琳便拿出几根树枝,以某种规律的手法迅速的开始编筐。 不要求美观的情况下,林琳一个练过武的人手速和力度自然比普通人要强一些。 不过一个多小时,林琳就编了一只筐出来。看着那筐,夏小雪和张悦都特别的有成就感。 编筐的时候,林琳忘记将背带编进去了。若是不在编的时候编进去,回头想要加背带,就得用铁丝什么的加固一下,不然很容易脱筐。 想到这里,林琳看了一眼她今天拿出来的绳子,便用绳子编了两条背带出来。 宽一些,不勒肩膀的那种。 一个筐做好了,林琳起身直了直腰,又往灶里添了把柴。最后尝了尝大碴粥,想了想,烧了一把大火。 等锅里的粥再度开起大水花的时候,林琳则将面盆里的面,捏出一块在手心揉了揉,依次掴在锅壁上。 在锅壁上掴了一圈玉米面的大饼,林琳盖上锅盖,就坐在锅边时不时的添把柴,再听听锅里面的声音,估摸了个时间,林琳掀开锅盖,小心的起了块玉米面的饼子,放在嘴里尝了尝,感觉熟了,又有些不太确定。直接用铲子拿出去给院子里按着林琳刚刚的操作试图编筐的夏小雪和张悦尝尝。 二人都说熟了,林琳才将锅里的饼子都起出来,放在木二叔今天送过来的碗里,最后放在锅盖上。碗上面还盖了一块林琳没用过的手绢。 玉米饼子熟了,锅里的大碴粥也煮得软烂,林琳便关了火没再管它。 出了厨房,林琳又蹲下来跟着张悦和夏小雪一道编筐。 这种手工编的筐挺实用的,大的可以捡柴,可以装些重用。小的可以放一些零碎的东西。 林琳在编了一个大一些的背筐后,又坐在院子里,一边指导夏小雪和张悦,一边又编了两个小筐。 第763页 林琳编的这两个小筐,说是筐不如说是篮子,长方型的那种。 因为布是紧俏商品,所以林琳还特意给篮子编了个盖。 将之前弄树枝时弄回来的y型树杈用匕首去掉枝叶和皮,又按着锅里沿的大小截出来,林琳又用新鲜枝条编了个不太美观的圆型帘子。 锅里烧上水,支上y型树杈,再放上这个帘子,上面就可以蒸东西或是热饭菜了。 一会儿,夏小雪和张悦也各编了一个不好看,也不算太中用的筐。 不过新手上路,能有这样的成绩也就不错了。 夏小雪心里惦记着姚天,哪怕她自己的筐编完了,还又起了个头,准备给姚天也编一个。毕竟以后姚天负责捡柴,没有筐怎么能行。 看着夏小雪这样,林琳摇头笑了笑。 这才认识两三天。 不管林琳怎么腹诽,人家夏小雪自己乐呵就行呗。 七点钟,天已经暗了下来。林琳三人也将带回来的湿树枝祸害尽了。这时三人都有些饿,不过谁都没有提出来要先吃饭。 夏小雪站起身,垫着脚往院外张望。林琳见她这样,便提议让她背着筐去迎一迎。 夏小雪一听,眼睛就是一亮。只看着天色自己不敢走,便央着张悦陪她一道去。 于是二人各自背着自己编的筐去了村子里唯一通向外面的路。 这个时代,跟异性说句话,一个不小心都会被扣上作风问题的大帽子。 林琳三人在院子里编筐,旁边的男知青们竟是能不出屋就不出屋。哪怕是出了屋子也没谁主动跟林琳三人说话的。 当然,也可能是害怕让他们帮忙干活。 而林琳这边的三个女知青,开始的时候倒是看了一会儿热闹。不过一会儿功夫就又都回屋呆着去了。 三人一下午就坐在那里织毛衣,看着仨人这样,林琳还纳闷这是不是一种流行活动。不过毛线什么的,她们又是怎么搞到这么多的呢? 想到在不久的将来她也有可能跟着这些老知青一样,盘着个腿坐在炕上。一边天南地北的说着话,一边织毛衣,林林总有些出戏的感觉。 这跟她印象里的十年不太一样。 屋里这仨老知青看起来并不像太大方的人,再加上仨人明显并不怎么喜欢新人的姿态,林琳扫了一眼屋里的油灯,从自己箱子里拿了块布和针线便去厨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编一个筐,真的没有那么快。 感谢爱幻想的羊投的手榴弹,谢谢~ 第372章 厨房灶里还有些火光,借着这个火光林琳准备缝个小枕头套。 林琳带出来的毛毯够长,睡袋也配了头枕。无论怎么睡都不缺枕头。不过林琳还是喜欢枕枕巾。只是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几乎很少有人买那种大毛巾当枕巾的,于是林琳便退而求其次的准备缝个枕头套暂代。 一块布对摺,留下个短边当口,小枕头套只需要缝一长一短两个边。林琳手脚快,一会的功夫便做好了一个。想了一下今天白天午睡的时候不打开睡袋,也不铺毛毯时的情况,林琳便又做了一个枕头套。 准备一个晚上睡觉的时候铺着当枕巾,一个回头找些绿豆壳或是旁的东西填个枕头。 反正她的炕铺够大,放个枕头无论是枕着还是靠着都方便。不过因为要做个枕头,林琳又闭着眼睛在自己的空间里找了块厚实的布出来准备做枕头芯皮。 一时收了针,姚天三人也回来了。 听到人回来了,林琳站起身,将枕头套和针线都送回屋里,便迎了出去。 等迎了出去时,林琳才知道为什么姚天这么晚才回来。 好傢伙,当初列单子的时候就知道要买的东西不少,但林琳没想到看到实物后,东西会这么多。 别的且不说,光林琳她们要买的盆就挺占地方。 林琳要了两个中号盆,一个洗脸,一个洗脚。两个中号盆洗衣服的时候,一个洗,一个投,省事方便。 见林琳要了两个盆,问明原因后,夏小雪和张悦也都要了两个中号的。轮到姚天了,姚天没那么多的讲究就要了一个。 姚天在买盆的时候,想到三人住一起,为了区分便买了不一样花纹的盆。 不过安阳县太小,花纹也就那么两三样。 不过这对林琳来说不是大事。铁盆的好处就在于你在盆边沿扎个洞,不用太小心,也不会像瓷器那样整个碎掉。 林琳已经准备在自己的盆上面扎洞区分了。 洗脸的扎一个,洗脚的扎两个…… ╮(╯▽╰)╭ 除了日常生活的七个中号盆,姚天还买了两个铝盆以及三个铝饭盒,都是做饭用的。 有这三个盆,林琳她们就不用再借老知青的了。 还有菜刀,饭勺,盘子海碗等物姚天也都买了回来。不但如此,姚天还买了些米面粮油,以及一大块肥肉。 看着那么一大块肥肉,林琳仨人的眼睛都亮了。 这年头大家吃的油都是动物油,一大块肥肉,能炼出不少油。炼油后的油渣还能炒菜包包子呢。 「今天上山捡柴,还捡了些野菜和蘑菇。一会儿先切一些晚上炒个菜。」 对于林琳的提议,几人都没有意见。随后林琳拿走她要的盆便去厨房准备菜了。 第764页 将肉洗干净,林琳用菜刀少少的切了一块下来,先是切成薄片放在一旁,之后林琳先将那会儿就用带盖小篮子装的大饼子从锅盖上拿下来,又洗干净了新买的铝盆,将锅里的大碴粥盛出来。随后刷锅,旺火将锅中的余水烧干,这才将肥肉片放在锅里。 炼油的功夫,林琳将早前村长家给她们的酱菜倒在新买的铝饭盒里,随后林琳又将木二叔家给的酱菜也倒了出来。盖上盖子,省得招灰。 将老村长家的碗刷干净,林琳放在一旁,准备明儿一早上工前先将碗给人家送回去。 转身拿出一个木碗,将仅有的鸡蛋打了两个放了盐搅拌均匀,随手放在锅沿平台上。 这会儿功夫锅里的肥肉已经出了不少油。林琳看了出油量,又算计了一下铝饭盒的大小,心里有了概念便又拿出个饭盒准备装猪油。 将早就洗好的野菜切成碎丁倒入装鸡蛋的碗里。然后又将一同洗好的蘑菇控水放在一旁。 林琳将锅里的一些油和肥肉渣用勺子盛出放在铝饭盒里,随即将鸡蛋下到了锅里。 鸡蛋和野菜极容易熟,不过翻炒几下,便出锅了。 随后林琳也没刷锅而是将刚刚盛出来的油和肉渣又倒回锅里,翻炒几下,往锅里放了个切成细丝的木二叔家腌制的辣椒,等炒出味道后,林琳才将蘑菇放进锅里。 肥肉渣炒蘑菇,又放了些姚天买的调味料,出锅时林琳还拍了几瓣山脚下采的野生蒜。 两盘菜炒好,姚天买的那些东西也都归置好,夏小雪和张悦将饭菜都端到院子里,院子里已经全黑了,不过姚天在院子里的桌子上放了盏油灯,到是不影响吃喝。 林琳让张悦帮忙刷了锅,她趁着这会儿功夫将所有的肥肉都切成小块,等锅刷净,水烧干就将这些肥肉丁都放到锅里炼油。 在灶里添了把火,两人便出去吃饭了。 天不热,但肥肉也不能久放,先炼出油,油和肉渣分别装了锁在她们厨房的箱子里那才叫安全保险呢。 一时四人团坐吃饭,听姚天说起县里的事,哪怕是林琳,都听得津津有味。 安阳县不大,物价比b市便宜许多。虽然物资有限,不过一些生活用品并不需要票。 在安阳县的时候,铁柱还领着姚天去了一下农贸市场。买了两捆粉条,几斤木耳,黄花菜以及一些菜干。 这些东西并不值什么钱,不过却是林琳他们最需要的。 正经的庄嫁户,自留地里的菜就够家里人吃一年的。地里种的菜,吃不完都收拾收拾晒成菜干,吃到明年鲜菜下来还有剩呢。 可惜她们刚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是要在村子里买,因着这几年这事那事,又有红袖子的大高帽子,村子里的人也不敢什么东西都往外卖。不然铁柱也就不会让姚天在县里买了。 自己种,一时半会儿的也不可能立等就能吃。而且天越来越冷,眼瞧着是过了农时。 有铁柱带着,姚天还开到了证明在县里买了些林琳让他买的菜种。 「问过队长,给咱们安排的自留地就在咱们山脚那边。等明儿就带咱们去认地。不过明天就开始秋收了,怕是没多少时间忙它了。再有,队长说现在种什么都晚了,不建议咱们折腾呢。」省得白瞎了菜种。 「咱们连根葱都没有,今天炒菜用的蒜还是下晌我们去捡柴时碰见的。」铁柱的话不无道理,林琳想了想,说道,「既然种子都买回来了,回头去寻些板子,咱们自己钉个菜槽子,在厨房那里摆一个。」 「可是……厨房没有光呀。」就算是没种过地,她们也知道光合作用。 听到夏小雪的话,林琳止住了话。看了其他三人一眼,嘆了口气。她倒是把这插给忘了。 宿舍唯一能种点东西的地方就是那个窗户了,可惜窗户是在老知青那边的炕上。 「……看来只能从村里人买几捆葱了。」 「何止是葱,要买的东西可不少。队长跟我说,让我多买点盐,回头买些白菜腌酸菜,多腌些一冬的菜就有了。哦,对了,还有大萝蔔……」 「这几天有时间,咱们就往山上走一走,将那些山里的野葱,野蒜还有能吃的野菜也捡一些回来。」 你一言我一语,四人都在为将来的生活出谋划策,等这个话题告一段落后,姚天又张口提议道,「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能不能行。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听姚天这么说,林琳抬头看他。夏小雪与张悦也纷纷抬头看他。 姚天见仨妹子都看向自己,便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主要是今天跟着铁柱去县里闲聊时受到的启发。 知青干活不如本地成手,新来的知青,尤其是像他们四人这样刚刚从城里来的知青干活更是几个人加起来都不一定赶得上村子里的老人。 所以工分得的也是最少的。 他们下乡了,离家那么远,也不能时时靠着家里接近,可以想见一切生活所需靠的就是村子里这里工分。 同样出工,得的却最少。哪怕是真的干得多了,可在村里人看来,他们就不应该得太多的工分。 谁让前几年打下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呢。 于是姚天便想到了个办法。不过这个办法还需要争求林琳三人的同意。 那就是请队长给他们四人按村里成年工分的工作量分配活计。人家一天干十小个时,他们干十五个小时,总能干完的。 第765页 等干完了这些活,拿的就是成手的工分。他们虽然累些,得到的却不少。而村里人也不会再说什么。 林琳听了姚天的话,有些诧异的看向他。 哎呦我去,真没想到这会儿子就有人有这种思想了。 人才呀~ 看一眼夏小雪,林琳觉得这妹子还是挺有眼光的。 只要这位别中途萎了,将来很可期。 「我同意。」 「我,我也同意。」 张悦看林琳和夏小雪分别做了表态,抿了抿嘴,也点头对众人说道,「我也没意见。」 听话听音,夏小雪可能没注意到张悦说的话,不过林琳和姚天却注意到了张悦的『没意见』。 不过不要紧,只要结果是他们想要的就可以了。 四人达成一致,这顿饭也快吃完了。 主食是装在盆里的大碴粥,放在篮子里的玉米面饼子,菜是肉渣炒野蘑菇,鸡蛋炒野菜,还有一大海碗的酱菜。 这一顿,哪怕还是没什么肉,可却让四人吃得极开胃。 吃过饭,林琳回厨房看炼的油怎么样了。见已经出了不少油,就拿了一个铝饭盒,一勺一勺的锅里面的油盛出来,开着饭盒盖放在一旁凉着。 锅里剩下的肥肉渣还能再炼一会儿,林琳便又添了把柴仔细的收拾起厨房来。 厨房有个碗架子,不过那是人家老知青的,碗架子还上了锁呢。 林琳将姚天买回来的米面放进她们的那个大木头箱子里。出门找了个差不多大的板子,用匕首削成箱子那么大,又在板子上面抠了几个小洞,随即将板子放在箱子里。 下面是米粮,上下用板子腾起一块地方。林琳将她们所有的工具都洗得干干净净放在板子上。盖子一扣,锁头一锁,也挺安全。 又过了十来分钟,锅里的肥肉再也炼不出油了。林琳便将油和油渣都盛出来,趁人不备直接用魔法弄了个寒冰咒,让油和油渣都转凉。 将凉透的吃食都放进箱子里,林琳锁上锁,这才进了屋子。 将钥匙交给明天做饭的人,并且告诉明天做饭的人,锅没刷,明天可以直接做汤或是煎饼子什么的。 知青点的厕所比铁柱家的要大一些,里面也没有蜘蛛这等小可爱。 在举着油灯结伴去了一趟厕所后,几人便锁了寝室外面的门再没出去。 林琳将暖壶里的热水倒出来洗脸洗脚,舒服的上炕了。 林琳不习惯喝做饭的大锅里烧出来的水,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便只能偷渡空间里的热水了。也不知道她这股矫情是先败给生活,还是能坚持下来…… 没有夜生活,又想要省灯油的情况下,大家睡得都挺早。 哪怕是下午睡了一觉的林琳仨人没多大一会儿便都睡着了。 林琳躺在炕上前还想着悄悄回空间给自己家个餐,洗个头髮什么的。可没想到脑袋刚沾到自己新做的枕头套,就睡着了。 这一夜,仨人睡得都比在铁柱家时要香许多。 笠日一早,林琳几人吃过早饭就跟着老知青们一道上工了。 到了地方,每人领了一把镰刀,极有气势的挥了挥。 林琳抬头看一眼正在与铁柱商量工作量的姚天,再低头看一眼手中的镰刀,她觉得若是换个武器她可能更顺手些。 作者有话要说:  枕巾:就是是盖在枕头上面的毛巾,毛巾的一个品种。用以保护枕套卫生,兼装饰作用。 昨天泡了一些玉米和红豆,今天下午煮了一锅大碴粥,还放了些红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煮出来的粥是黑色的,也没煳呀?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时间过得真快呀,这就五号了。 第373章 镰刀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很锋利了。但对于林琳这种使过倚天剑的人,镰刀仿佛是没开过刃的玩具。 林琳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镰刀这种物件的受力点,手上也随意甩动了几回。虽是如此,但林琳心中却想着若是用剑来收玉米,不过几息,她就能放倒一大片玉米地。 可惜呀,这悲催的七十年代。没有收割机,也不能用古武。 就在林琳天马行空不着痕迹的胡思乱想时,林琳所在的村委大院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铁柱这个队长的宣传工作做得非常到位,家家户户都来了这里准备先听一听每年的秋收动员大会,之后就开工干活。 一个院子里,村民与知青彼此间有意识的分开了些。林琳几人与老知青们站在一处,可又与老知青们有些距离。 再加上几人本来就是生面孔,村子里见过或是没见过他们的人都在小声的说着什么。 林琳耳力好,倒是隐隐约约听到了几句话。夏小雪和张悦却只能从那些村民时不时看向她们的眼神中猜测些什么。 「我怎么感觉村子里的人看咱们都跟看西洋景似的呢?」夏小雪碰了碰张悦,然后小声的说了这么一句。 张悦看了一眼眼光越来越露骨的村中大嫂们,心里烦,脸色也变了。「真烦人。吶,那个就是老村长的女儿,叫太叔小翠。得意得跟什么似的。」 人俗,名字也俗。 顺着张悦给的提示夏小雪看了过去,洽巧看见小翠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与铁柱说话的姚天,心下瞬间起了烦感。 林琳对她们这个话题丝毫不感兴趣。她从拿着剑大杀四方的收玉米到用鞭子将一整片玉米都连根拔起的幸福中回过神就看见木二叔一家也来了村委大院。 第766页 看到强子,林琳才想到一个问题。转头看了一圈,终于看到杨爱国了。便想要走过去问他。可刚走了两步,林琳又想到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杨爱国说话,怕是回头会传出些什么不好的流言,于是林琳便剎住脚,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转了个大圈又回到夏小雪和张悦身边。 铁柱嫂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她也不一定非要问知青村子里的情况。 「那姑娘真有十六?咋长这小,她能干啥?」别是白混工分的。 小翠听到她二大爷家的三嫂小声嘀咕,将自己从嫂子那里得到的消息说了。看了一眼林琳仨人,林琳仨人长的都没村里的姑娘,甚至没有老知青看起来壮硕。 「听说她是主动下来的。」 「这不是给人添乱呢嘛。」听到小翠这么说,三嫂又仔细的打量了一回林琳,一脸的嫌弃,「瘦了巴几,没二两肉。看着,指不定就得村里养着。」 「这说谁呢,人家刘姩同事昨日还给强子看病嘞。听说会扎针,能治好强子的病。」 就她? 听到这话的村中妇女们都齐齐将视线看向林琳,再没人相信这个消息。 前些年,村里倒是还有个赤脚大夫。二十多岁,不过是村里人在树下睡觉,一个没注意受了风。一时不好,找他看一看,谁成想几针下去直接将人用针扎了个嘴斜眼歪。也因此他们村里的人,小病能挺就挺,不能挺都是去县里看的。 一年难得有新人来的小村子,因为林琳几人的到来,一时间倒是多了些话题。 妇女们说,村里未嫁的姑娘们也在说,就连村里的老少爷们三三两两凑到一起也会小声说两句。 因着林琳昨日对强子扎了针,所以村里人对新知青的话题百分之八十便都冲着林琳去的。 哪怕是神经如林琳一般粗的人也有些受不住这帮村民的打量了。更何况是夏小雪和张悦两个年轻姑娘。 两人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林琳脸上都浮现一抹不耐烦了,姚天才做完铁柱的思想工作,一脸春光明媚的走回来。 「队长已经同意了我的提议。」说完这话,姚天就发现三妹子的脸色都不太好,后知后觉的问她们这是怎么了。 仨人齐齐白了姚天一眼,谁都没搭理她。 摸了摸鼻子,姚天原地转了一圈。当看到村子里的人似有若无的打量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你看他们时,他们就将头转到一旁。你不看他们,他们就一边看着你,一边说着你。 这样的情况,除了时间外,也没旁的办法可解决。 或者再来一波新人。 …… 铁柱的秋收动员大会说得很简洁,人到得差不多了,铁柱就站在院子里的高台上喊了几句口号,又带着所有人朝着田地走去。 太叔村的土地都很集中,一路走来,铁柱将最靠后的一大块玉米田拨给了林琳四人。 不得不说铁柱对于姚天的提议很心动,但相对也有些担心,怕他们干不完。 但不管怎么说,若是这一次林琳等人能够完成这个任务。在明年的春耕中,他还可以将这个办法全村推广。 要知道村子里有努力干活的,也有出工不出力的。都记一样的工分,干活的不乐意。可若是分个三六九等,旁人又觉得不公平。 按人头分工,倒是个好办法。 铁柱的想法,林琳几人不知道。此时铁柱离开后,林琳四人看着这么大一片玉米地都有些麻爪。 好在他们今天早上出门前特意背了两个编筐出来。 于是姚天就分配了任务,他一个人先负责割掉所有的玉米杆,林琳三人,两人负责将掰玉米,并且将掰下来的玉米堆到地头,一人负责将割断的玉米杆拢到一起,回头集中运送到村子里。 听到这样的吩咐,夏小雪与张悦没说什么,表示她们俩掰玉米。林琳则是表示她想要割玉米杆。 姚天抽了一下嘴角,看了一眼林琳那没有多少肉的胳膊,有心劝她。不过林琳哪怕是收敛了身上的气场,一身气势却没总会让人有种不敢反驳的感觉。 最后的结论就是夏小雪与张悦掰玉米,林琳与姚天一道割玉米杆。 等到林琳与姚天拿着镰刀开始行动的时候,林琳只试了几下,割玉米杆的时候,又快又稳,姚天竟是追都追不上。 掰玉米的夏小雪和张悦走在林琳和姚天的前面,不过两人掰玉米的速度明显没有林琳割玉米的速度快。 最后为了不影响工作效率,林琳直接打发了姚天让他去帮忙掰玉米,她一个人跟在后面割玉米杆。 有了姚天的加入,至少没有影响林琳割玉米的速度。 不过有的时候,林琳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林琳便停下来,将她割下来的玉米杆拢一拢。 在太叔村,有农活的日子都是三顿饭,没活的时候就是两顿饭。今天秋收,村子里便是三顿饭。 干到快中午的时候,林琳便让张悦先回去做饭了。而她们仨人则继续往前干着。 林琳拿着镰刀在后面追,前面掰玉米的人也不由得加快速度。 等到中休前铁柱不放心的过来看时,林琳几人的工作进度,不说能与村中老人齐平,却比老知青还要快些。 铁柱见此放下心来,心中更加觉得姚天的这个主意出的好。明年春耕也要这么办。 第767页 中午的时候,除了铁柱安排的几个村民守着地外,其他人都回去吃饭休息了。 林琳几人也挺满意今天的进度,将镰刀交到村委,瓜田李下的将筐也留在地里便回了知青点。 回到知青点的时候,张悦已经将饭做好了。仨人洗了手脸便坐在院子里吃了起来。 干了一上午的活,四人都累了,吃饭时也没了说话的兴头。匆匆吃过饭,便各自回屋休息去了。 抓紧时间能睡个午觉,下午还要继续干活呢。 张悦将大碴子又用水泡了一盆,收拾了一下厨房便也回炕上躺着去了。 林琳是短头髮,睡觉前特意洗了回头髮。用内力哄干头发后林琳才睡下。 下午跟着老知青一道去了地里,林琳四人只林琳领了一把镰刀,包括姚天,其他三人一下午都是背着编筐掰玉米。 其实这个时候太叔村的收秋任务,就只剩下玉米地了。 掰玉米,将玉米杆子集中摆放晾晒,然后将玉米的根子从地里翻出来,再晾晒弄回村子,今年的秋收任务就完成了。 不过随后几天却是将所有掰回去的玉米进行人工粒棒脱离。这个也是算工分的。 通过这一次的秋收,姚天几人已经决定还是与村民和老知青分开干了。 秋收这几天,轮到谁做饭了,谁就提前回去一会儿将饭做好。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林琳回去做饭。 主要是林琳镰刀玩的熘,割的特别快。她回去做饭,最附和时间效益。 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林琳就是有再好的手艺,家里连颗土豆都没有,想做什么都挺困难。 好在上次姚天去县里时买了些菜干,每天换样泡上一把,用肥肉渣炒了或是炖一炖也好吃。 干了几天活,发现几人性子还算不错,于是林琳特意去山脚下打了几只麻雀,然后丢到炉灶里,等下晌出工的时候,林琳再趁着屋里的老知青没注意时悄悄拿出来,带到地里四人分着吃了。 麻雀这种鸟专吃粮食,就算是吃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林琳却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整个知青点虽然分了两三批人吃饭,但在大家都没有吃到肉的情况下,她们吃肉,确实应该低调些。 铁柱给他们划的玉米田是最后面的,他们每天又是从最后面往前干,悄悄开点小灶,一般也没人注意到。 一个礼拜的时间林琳几人终于将铁柱分给她们的玉米田收割完了。看着与其他村民相同的进度,四人心里都止不住的高兴,还带着几分小骄傲。 随后的日子,几人又花了两三天的功夫将地里的玉米根都刨了出来,最后堆到地头晾晒。 差不多十天,四人都咬着牙将这些活干下去。夜里,林琳特别庆幸她在炕铺那里挂了静音的魔法阵,否则被张悦半夜三更哭醒的就不只夏小雪一人了。 生活在城里的孩子永远无法想像农村的生活如何辛苦。 张悦给家里写了信,是秋收前姚天去县里那天寄出去的。十天了,也不知道那封信到没到b市。 想家,想回城。 夏小雪也想,不过这几天累狠了,倒是顾不上去想了。就连她的那位攻略对象都在她眼里失去了吸引力。 姚天看不出什么来,不过想来也是头一回吃这样的苦,心里难免生出几许情绪。 到是林琳,却突然发现她好像喜欢上了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玉米根从地里□□,晾晒之后可以烧火。有的地方是用镐刨出来,也有的地方是用犁耕出来。就像是有些地方是先掰玉米棒子再割玉米杆,有的地方是先割玉米杆再掰玉米棒子一样。没啥统一的标准。 第374章 林琳很喜欢太叔村的生活,虽然贫穷落后,不过节奏很慢。很适合养老的感觉。 若是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和一块田,那就更好了。 天公作美,紧张的秋收后,也没有遇到雨天。铁柱组织人将所有收回来的玉米棒子都放在村委大院那里的晒谷场集中晾晒。 这种活也要计工分的,不过因为需要用的人不多,通常都轮不到知青。 不过知青院里也还有旁的事,比如说给院墙角的厕所移便。 没有下水道的厕所,一段时间就需要将土坑里的排便用桶装着送到村里专门放粪便的大坑里。 除此之外,还要将炉灶里的灰也运送到那个坑里去。 炕里的粪便和草木灰放上一冬天,再经过发酵去火,最后在春耕前再掺上一些草木灰最后一桶桶抬到地里…… 别人家怎么样,林琳不知道。不过移便这个活在知青院里,通常都是男知青干的。 女知青往往没开始干呢,就开始吐了。 林琳三人不干,男知青那里还罢了。可姚天却是要跟着一道干的。 好在干一回能挺上好些天。可就这一回,姚天也噁心的一两天都吃不下去饭。 若不是这些粪便都是明年的肥料,她都想要来个清理一新了。 哪怕是费些个魔力,她都不带心疼的。 秋收后,大傢伙休息了一两天,就又将晒干的玉米杆和玉粮根都运到了村里。 之后等到粮食晒好,就可以脱粒了。 脱粒后,向县里交公粮,然后各家就可以分粮食。 这些还要等上几天,这一日里外无事,林琳四人便准备去县里逛逛。 第768页 可能是经过体力劳动,比刚从城里来的那会有体力了。再加上林琳四人每人不过背个斜挎的军用书包,所以没用多久时间便到了县里。 姚天来过一回,这一次他全程带路领着林琳三人在县里逛。 张悦心里有事,先叫姚天带她们去了邮局。到了邮局,张悦和夏小雪又给家里寄了封信。 林琳与刘大伯一家的关系,可没好到像原主似的,时常会写个信捎回去啥的。看着张悦三人在寄信,林琳便走到窗口买了两板邮票。 买邮票不需要票,也不用开介绍信,只是在往外掏钱的时候,林琳有些小心疼。 真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穷的兜里只剩几块钱。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 买了两板邮票,林琳便随手装到了挎包里。这会儿功夫三人也写好了邮寄地址,并且在林琳的建议下也都买上几个信封和一板邮票。 下次就算是他们不自己来县里,也可以提前写好信封让人帮忙寄一下。 要是正好是知青或是会写字的,那还好说。若不是就麻烦了。 几人寄了信,又买好了邮票等物便出了邮局。 在这年头,尤其是偏远小县城是没有什么商场的。几人顺着县城为数不多的街道很快便来到了供销社。 供销社是个二层楼的建筑,打眼望去,这供销社也算是县里难得的建筑了。 谁让这个时候县里的房子大多都是平房呢。 小县城的供销社能够提供的商品非常有限,而且大多数的东西都要供应票。 除了林琳,其他三人出门时都带了票。再加上手里比林琳宽裕些,挑起东西来倒是极有底气。 「你怎么什么都没买?」在买了两双手套,又买了些零零碎碎东西后,夏小雪抱着自己买的东西问林琳。 林琳很想说没钱,最后只摇头笑了笑。 张悦也抱着一双手套过来,脸上也带了些不太满意的小嫌弃,「这里的东西我都不相中,她能看得上才怪了。」 夏小雪想了想林琳用的那些东西,有的看着就高档,有的看着不起眼,却极精緻,一时便附和的点点头,「这里的东西确实不如b市好。」 想到这些天,林琳干活时带的那副手套,夏小雪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手上捧着的粗线手套,比不了呀。 「我外公是个精细人,给我留了不少好东西。」林琳想到黄外公,心里就是一阵汗颜。别看她平时能折腾,可跟这位比,差了可不是一星半点。 之前问过林琳一回林琳外家是干什么,只林琳避而不谈,三人便再没问。 在供销社买了东西,姚天又带着几人去了农贸市场。 供销社是不卖菜的,县里的居民要吃菜,除了自己家种一些外,都需要出去买。 不过毕竟是特殊时期,农贸市场也并不是什么都卖。 又买了些菜干后,林琳手里的钱就没了。 见此情况,林琳对钱的渴望已经到达了顶点。 泥妹呀,黑市在什么地方。她要出售空间里早前打的那两只兔子。 若是还能倒卖些旁的,那就更好了。 买完了东西,姚天提议去县里的饭馆吃一顿。兜里没钱没票的林琳哪有心思去? 再加上林琳也不认为这时候的饭馆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于是在三人都以为林琳不会反对的时候,林琳则出乎他们意料的说道,「我就不去了,我还有点事。那个你们吃完也别等我,我能找到回太叔村的路。」 说完也不等三人反应,扭头就跑了。 三人压根就没想过林琳会没钱,因此三人想的都是林琳干什么去了。 林琳别看是他们里年纪最小的,可却是他们里最有主意的人。三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便也没再好奇林琳,带着渴望跟着姚天去开荤。 旁的不说,大肉包子至少要来他两屉才过瘾。 三人朝着国营饭馆进发,向着大肉使劲。林琳则是离开了那条街后,便在路上东张西望起来。 县城不大,黑市应该也是流动的。想要卖兔子,就要观察路上的行人,有谁看着比较可疑。 然后,在林琳第三次盯上小偷时,彻底对自己看人的眼光绝望了。 用身体里那点啥都不够干的魔力对着第三个被林琳碰上的小偷施了魔法。 在终于知道点黑市的浅薄知识后,林琳丢下那小偷,脚步轻快离开了这个角落。 黑市有个中间商,住在县西边。外号利子李,听说以前家里是放利子的。 所有想买,或是想卖的人都去那里找他。 他黑白两道都有人,就算是真的被人查了出来,这人极仗义,一定不会将买卖双方供出来的。所以大家买卖东西都找他。 林琳顺着那小偷给的线索找到人,一番讨价还价,林琳两只兔子因为是『新杀』的,又皮毛齐整,连肉带皮也不过卖了三十块钱。 这主要卖的还是兔子皮。 北方的冬天极冷,有件带皮毛的衣服或是鞋就很暖和了。 三十块钱在b市可能不多,可在安阳县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林琳揣着这三十块钱,想了想,又借着书包,拿了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几十年份的人参。 人参可是好东西,哪怕只是几十年,但这会儿的参还都是野参,只这一颗人参,林琳就卖了两百块钱。 第769页 林琳去之前是喝了复方汤剂的,样子就是刚刚那小偷。 县城不大,利子李自然认识这小偷。见是这偷销赃,倒也没多问。此时见林琳又拿出一根参来,只笑着对林琳点了点头,便痛快给钱了。 有了这两百多块钱,林琳心里有了点底。便跟利子李沟通了一下,去看了利子李最近手里的货。 发现没有什么是她空间里没有,又是她想要买的,于是林琳便揣着这两百多块钱走了。 黑市有个好处,那就是银货两讫,不问出处,不问来歷。回头再见面,也再不提旧事。 所以林琳用着那小偷的身份卖点山货,一点都不担心会穿帮。当然了,就算是穿帮,林琳也不担心她自己就是了。 谁让她那会儿子盯小偷的时候,也是服了复方汤剂呢。 若不是担心生面孔会让利子李有旁的想头,她估计就会顶着某个时空的大叔脸招摇过市了。 手里有了钱,林琳又没什么想买的。看了一眼天色,林琳便往太叔村赶。 不过林琳是没准备直接回太叔村的,而是先去东山那里找个背人的地方进空间。 回了空间,林琳直接脱了身上这套衣服,套上一件宽松的睡衣,便将存货都拿出来一顿胡吃海喝。 这一顿既顺口又省钱,不比去什么国营饭店强? 吃饱喝足,林琳又泡了壶茶,这才又洗了个热水澡,一副没骨头样的瘫在床上一动不动。 六点多,看着时间不早了,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往山下走的时候,却碰到了之前在铁柱家碰到的小孩。 「小孩,你怎么跑这来了?」 这孩子才多大,就往山里跑,回头让野狼叼走就省心了。 太叔陌歪头看林琳,好半晌才想起来林琳是谁。 「……肉。」 肉?林琳眨巴眨巴眼,好半晌才听明白这小孩说的是什么。 想明白后林琳不由好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见这附近只有树梢站了几只麻雀,林琳低头捡了几粒小石子,飞快的向麻雀那个方向打去。 嗖嗖几下,树上就掉下来四只麻雀。 林琳上前捡了,就地挖了个坑。里面放了些山里常见的小树枝和干树叶,然后将麻雀放进去,最后又在麻雀身上铺一层干树叶,随后从身上拿出一包火柴,在坑上面开始小火烧树枝。 差不多二十分钟,林琳将坑里坑外的树枝和树叶都烧干净了。 带着煳香的四块黑煳煳的麻雀肉也露了出来。 小心的将麻雀从坑里拿出来,丢给那孩子三只,林琳自己也吃了一只。 小孩手小嘴也小,林琳一只吃完时,他那只才吃一半。站起身找了一块大一些的树叶,将两只烧完只剩下小小一坨的麻雀包起来,放在那小孩的衣兜里。 「走,我们下山。」 第375章 眼瞧着就到山脚下了,小孩就甩开了林琳的手,扭着屁股自己跑了。林琳看着那小孩跑远的小黑影子,耸了耸肩往知青点走了。 东山山脚下有一处不算太平整的平台,靠近山壁处。再加上旁边的地方,加加减减差不多有三亩多地。 林琳每次来山脚,都会仔细的打量这块地方。必须想办法拿下这块地方。然后盖上两间房,圈个大院子,再将自留地也圈在院子里。 不过看了一眼这三亩多的地方,林琳又在心里想着用什么理由都圈进来。毕竟太叔村每人的自留地可没这么大。 林琳心下惦记着事,一边注意脚下和附近有没有人,一边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大包袱,没多大会儿就到了知青点。 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知青点倒是热闹。林琳推开院门走进去,正好见张悦和夏小雪气哼哼的坐在院子里。 深秋已经冷了下来,太阳下山后,更显清冷。这会儿子俩人不呆在屋里炕上烙饼,却坐在院子里,林琳不用想必是又跟屋里那仨闹了别扭。 想到那仨人,林琳也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不过搬家的心也更迫切了。 林琳仨人刚来家底都不薄,再加上她们仨人初来乍到,面对老知青的的疏离和隐隐的压制,既不胆怯也不上心。整个秋收下来,又让老知青更加的嫉妒起林琳仨人,哦不,应该是四人。 还得加上一个姚天,毕竟这位才是『罪魁祸首』。 姚天为了让几人能够拿到成人的工分想到的那个秋收主意,开始的时候并不被人看好,可当之后姚天四人真的完成任务了,整个知青点的人或多或少都带了些情绪。 老知青的脸都让姚天给打肿了。 要知道,有些老知青就算是来了一年的,今年都不一定能拿到成人的整工分,这会儿子让四个新人占了鰲头,能心平气和才怪了。 今儿一早四人一道出门,不但买了不少东西,还一副不做晚饭的模样,谁还不知道他们这是去县里打牙祭了。 一时难免说些风凉话,张悦与夏小雪便出来了。 不是吵不过她们,只是吵过了又如何。 就在林琳与他们仨人分开后,三人去吃了顿好料子,又在回村前又去了一次邮局,洽巧这会儿子在邮局发现了张悦的信。张悦拿着信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信上张悦妈也肯定了张悦的想法,稍后运作一番,哪怕不是原来那个人也总会有旁人,回城的希望不再那么渺茫了。 第770页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也有热情似火,爱情至上的。但到底在现实生活中,面包比爱情更容易让人折腰。 张悦那里有了打算,很不愿意再节外生枝。而且张悦与夏小雪一道长大,虽然下乡前没多少交情,可张悦自觉自己呆不了多久了,也不愿意为夏小雪竖敌。 林琳虽然一看就不好惹,但却不知道真跟老知青起了纷争会不会和夏小雪站在一条线上。 到底差了一层。 一时两人见林琳拎了大包回来,看那形状好奇的问了问是什么东西。 林琳笑着说毛线和棉花,准备做些过冬的东西。 太叔村冬日漫长而寒冷,像是围巾,帽子和手套这类都是冬天出门的必需品。林琳之前并没怎么准备,当然她也不需要就是了。 不过入乡随俗的道理她还是知晓的。 哪怕她的入乡随俗有些个瘸腿。 ╮(╯▽╰)╭ 这年头,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林琳拿出来的东西都是紧俏商品,都知道点事的俩人都没在院子里问林琳这里的黑市价码如何。 三人说了几句话,准备进屋时木二叔家的钢子就跑来了。 「刘,刘同事,你快去看看我哥,我哥又发病了。」 林琳一听这话,很想说这么远的距离,你跑来这会儿功夫你哥估计已经发完病了。 不过转念想到了什么,林琳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了夏小雪,便跟着钢子走了。 俩人一路小跑,没用多少时间便到了木二叔家。 木二叔家的人都在呢,强子这会儿躺在炕上,木二叔和木二婶一个站在炕边,一个蹲在外屋,都是一脸的愁苦。 钢子媳妇挺着个老大的肚子坐在一旁的凳子里,见到林琳与钢子回来,马上站了起来。 林琳与钢子媳妇点了点头,便走到炕边看了一眼还在羊角风余韵中尚未走出来的强子。 回身将煤油灯取到近前,又从衣兜里拿了针盒,一边将银针在灯芯上消毒杀菌。 林琳的眼睛不惧黑暗,又加之条件有限,就着煤油灯昏暗的光线,也没给强子的皮肤清洁便直接对着几个大穴扎了下去。 银针的效果来得很快,再加上林琳在扎完针后,还直接给了强子一颗加有银杏精华的健脑药丸。 差不多半个时辰,林琳才离开木二叔家。看着天黑,木二婶和木二叔便提议送一送林琳。 林琳笑着点头,没有拒绝。 天已经彻底黑了,林琳一个年轻姑娘来的时候因为赶时间所以让钢子来叫,可这回去了,就不能再由着钢子送。 于是木二叔和木二婶便点了个火把一路将林琳送回了知青点。 在回知青点的路上,林琳不着痕迹的说了她想要扎根太叔村的想法说了。并且还说若是能有自己的房子,她还可以种些草药,制些药丸子。村子里没有大夫,大病小情的总不是个事。遇到急病,若是赶上大雪封路,那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村子里太需要一位大夫了。 木二叔老俩口想到自己的大儿子,再想想即将生产的小儿媳妇,都不住的点头。 对,忒对了。 等到了知青点,林琳已经将自己的意思都透了出去。笑着请木二叔二人进屋坐坐,二人都知道知青点的情况,便都摇头笑着离开了。 林琳端着木二婶给她的一碗粘豆包一直站在院子里,直接二老的身影看不见了,这才转身回院子。 看了一眼空间里的水果罐头,林琳打定主意准备明天去铁柱家找铁柱嫂聊聊家常。 所聊的话题自然是她相中的那块……宅基地。 进了屋子,从张悦要了厨房箱子的钥匙,林琳回身便将粘豆包锁了进去。 告诉了明天做饭的夏小雪一声,主食有了。 对面三个知青听到林琳这么说,都撇了撇嘴。觉得林琳不是个聪明人。 每次给强子看过病,木二叔家都会挑些东西送过来。这些都属于林琳自己的东西,林琳却没吃独食,这对于物资紧张,不肯吃丁点亏的其他老知青来说,都是傻帽的行为。 什么东西,林琳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就算是她没有空间做底气,这会儿子也不会如此小气。 可别人却不这样认为。然后一屋住着,对面那仨老知青便觉得林琳是个大方性子,便时常想要跟林琳套近乎。可惜林琳对于这些个新认识的知青们,都没什么太大的好感。 也就夏小雪这妹子,有一种不太明显的二,让林琳格外有好感罢了。 是夜,烧了水几人洗漱后便都睡下不提。 笠日仍然没有什么活,大家都起得极晚。早饭吃得晚,林琳出门找铁柱嫂聊天的时辰也晚了许多。 礼多人不怪,更何况林琳此行目的不单纯。 用了两瓶水果罐头,一点点小手段,终于让铁柱嫂将林琳的要求记在了心里。 林琳准备先将自己准备留在村子里的消息放出来,然后再以一种比事实夸张一些的医疗救助让大家更迫切的想要留住林琳。 此后数日,林琳又先后帮着摔断腿的村民矫正接骨,帮贪玩溺水的孩童进行过急救,还背着人替一位眼瞎的烈士母亲治好了眼睛。总之林琳费了些功夫,终于让整个太叔村的人都知道了林琳这位年纪最小的知青有着一身好医术。 第771页 伴随着今年最后的农活忙完,林琳已经在这村子里有了一定的群众影响力。 冬至前后,分了粮食和工分,林琳终于找上了铁柱,将自己想要一块宅基地盖房扎根乡下的事说了出来。 关于林琳的流言已经传了个把月,因着是人就会有生老病死,所以哪怕村子里对知青仍然有些排外和轻视,但提起林琳的时候,语气都不自觉的放软。 听到林琳相中的那块地方,又听说林琳愿意用钱买下来。铁柱心下点头,但到底没敢直接答应她。说是回头要跟村里其他的村干部开会讨论以后才能做决定。 林琳知道这个规矩,只笑着说无妨,起身离开时看了一眼铁柱嫂。 从村长家出来,林琳又去了支书家,这一次林琳同样是拿了两瓶罐头过去的。 林琳这些日子时常被村子里的人叫去看病,谁家在哪林琳可比一同下乡的姚天等人都清楚。 去的时候,正好赶上支书家的大儿媳妇怀疑自己有了身孕正不确定呢。林琳去的正是时候,一番把脉下来给支书家的大儿媳妇确了诊。 随后又说明来意,送上薄礼,村支书虽然也没表示什么,但在言谈间林琳是知道自己想的事成了。 第二天,铁柱便叫了几个村干部就林琳这个知青买宅基地的事情开了个小小的碰头会。 林琳虽然是知青,但林琳和其他知青的户口关系现在都在村子里,也算是村子里的人。再一个林琳会医术,留林琳在村子里百利而无一害。 重要的是林琳挑中的那块宅基地也并不抢手。虽然说准备将那三亩地都圈进去,可这会儿子在村民的眼里压根不算什么事。 这个时候乡下村子里的地,真心不值什么钱。 而且林琳还说了愿意用钱来购买,这样一来就算是地方再大,也能堵住村民和知青的嘴了。 终于林琳经过多日来的自我炒作做成了她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件最有意义的事。 她有了一块属于她的宅基地,以及一块不太肥沃的自留地。 与生产队长铁柱和大队会计一道丈量了土地,办了手续,林琳便开始规划要如何盖房子砌院墙了。 时值冬日,虽说都是农闲,但在北方却不是动土的好时候。不过那并不包括林琳。 天气越来越冷,村民的冬衣也都不算暖和,没什么事情的时候,大家都老实的呆在自己家里,或是干些活,或是坐在暖炕上取暖。 也因此林琳将东山的山壁挖出个老大的坑来,村民们也都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等到林琳将院墙立起来后,这些人就更注意不到了。 为了照顾村民的程受能力以及林琳没办法在外面大规模使用磨法的原因,林琳在自己的空间小屋里用魔法制作出一块块宽一米高两米掺了石壁石块的水泥墙。 之后每天从空间里拿出一两块围着自己的三亩多地砌了一圈院墙。 多日后,在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林琳的这块超大的宅基地圈了出来。圈出来院墙后,林琳又将早前请木二叔做的结实大院门装了上去。 此后林琳仍是早出晚归的收拾自己的院子。晚上回到知青点,拿着砌过院墙的宅基地地形图,做最简单的规划。 林琳准备将自己的房子靠山而建,最里面的后墙和左右两面最外边的屋墙就直接用山壁。因此在挖山壁时,林琳便留了个心眼。 林琳挖山壁时明面上用的是化石散,实际却是拿了削铁如泥的倚天剑一剑一剑削出来的。 林琳选的这片东山侧面,山壁不长,差不多有十米的样子。林琳一个人住也没往深了挖,差不多有两米多宽。 按着这里的建筑风格,林琳的房子安排得很入乡随俗。 一进屋便是厨房。厨房不大,一角可以放些柴火,对面林琳还留了一块地方准备打一口在b市常见的压把水井。 灶台必是要连着炕的,灶台附近林琳也预留了一块地方准备放个橱柜。 左边的屋子,林琳准备当仓房,所以里面林琳特意弄了个平整的石台,将来粮食什么的放在石台上,地上也可以放些杂物。 右边便是林琳日常起居之所。 在这长十米,宽两米的居室中,仓房与厨房各占两米多的地方,而剩下差不多五米的地方都留给了这间屋子。 因着她『能力有限』,房子没办法建的太宽,又为了屋子看起来宽阔些,所以林琳家的炕是靠着右边的石壁砌。长宽各两米的火炕,足够林琳起卧。 但这样一来,屋里的炕与厨房的灶这间便有一段距离。林琳眼珠子转了转,便决定在这里砌上一道火道。 这条火道跟炕一样高,不过宽度却跟普通椅子一样宽。正好来客时可以当椅子用,平常靠墙角放脸盆,连脸盆架都省了。 林琳不习惯睡觉的时候脑袋冲着门,所以准备横着睡。头朝里面那道石壁,脚沖窗户。所以她找木二叔订了一个炕柜,准备靠最右侧的石壁墙放置。 少了三面外墙和室内墙,盖房子的活就少了许多。只要再修一面屋墙,装上门和窗户里面就可以住人了。 门和窗户,以及屋中所需的一应木质家俱林琳都花钱委託给木二叔了。 虽然这些活,她自己也能干。不过委託出去可以给旁人增加一笔额外收入,于她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第772页 一张炕桌,一个立柜以及一个橱柜,林琳的新家就差不多收拾出来了。 林琳想着先这样对付一下,等过几年……她一定钻一下时政的漏洞,然后买下东山,再靠着这石壁盖上一撞独家小别墅。 (→_→) 睡了个把月的大通铺,早就将林琳的矫情劲磨得不剩什么了。 现在林琳就想着赶紧搬出知青点过自己的小日子,其他的真心不求了。 石墙不起眼的地方林琳都画了恆温和防潮驱虫等等生活必须的魔法阵,那些依山建屋会出现的问题,于林琳来说都不存在了。 量好了尺寸,将门窗的大小都留出来后,林琳将就剩下的那面墙也用砌院墙的方法先在空间里整出一大块,然后再往空间外挪。 在屋子大致的框架修整出来后,林琳又将门口用石头和水泥弄得极平整。因担心下水和下雪的问题,所以林琳的房子距离地面有两个台阶高。第二个台阶林琳弄得极大。准备将来安顿下来后,种上一架葡萄,下面再用石头做上一套桌凳。 当然,林琳也准备在这台阶靠边的地方弄个晾衣架,没事晾晾衣服被褥什么的。 林琳的房子并没有占用多少地方,哪怕这个台阶很大,这院子仍是极宽阔的。 按着村子里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实别看林琳圈了三亩多地,实际上也就是比普通村民多了一亩地罢了。 但村民申请宅基地并不需要花多少钱,而林琳却是花了不少的一笔费用,因此就算是村民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在村子里还没有出现另外一个医生之前,林琳的一举一动在村民眼里都能自动美化。 最重要的是,林琳之前就说了,三亩多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这多出的一亩多地她是准备用来种些药草的。 林琳用水泥石头铺了一条从台阶到院门口的人行路。之后又用这些将她的院子简单的切割成四部分。 一部分种草药,一部分准备明年开春的时候种菜。另一部分林琳准备明年开春后砌上一个鸡窝和兔窝。 养上一公两母三只鸡,每天都会有新鲜的鸡蛋吃。再养上一窝野兔子,兔子一个月就会下上一窝崽,或是自己吃,或是卖到黑市去。生活质量绝对能够保障了。 还剩下最后一部分,林琳看着那块地,一时没有想好。反正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明年开春后的事情,暂时林琳便不准备再管它了。 林琳的屋子没建茅房,因为林琳实在不想自己去清粪肥,为了不让人发现她是在空间里解决洗漱问题的,林琳还特意请木二叔给她打个木桶,带盖子的那种。 …… 从新屋回来,林琳先去了一趟木二叔家。见窗框和屋子的木门先弄出来了,林琳便与木二叔父子仨人商定明天吃过早饭就去安装。 离开木二叔家,正好赶上回知青点吃晚饭,喝了碗玉米粥,林琳便放下了碗筷。 见林琳不吃了,夏小雪还嘀咕道,「真想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就非要在这里买宅基地。你就不想回城吗?」 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想要留在这里,也不需要自己准备房子。嫁人不是更省事。而且一个人搬出去住,多不安全呢。 「这挺好的呀。」林琳摇头,「我父母都不在了,除了在b市还有一套房子外,旁的也没什么可留念的。」而b市那套房子却还要等个几年才能拿回来。 「哪好呀,不过能有间屋子倒是挺好。」看一眼桌上的萝蔔炖粉条,张悦蘸了蘸辣椒油,就着玉米面饼子吃了一大口。 张悦和夏小雪的家庭条件极好,这几个月住在集体宿舍里,早就住腻味了。 可前几天她们俩倒是去看了林琳收拾的新屋子,只一眼便又跑回来了。 要是让她们自已住,她们是不敢的。那么大个地方一个人住,吓都吓死她们了。 「对了,你那房子什么时候能完事?」张悦想到林琳现在天天这么收拾,就是想要早点搬出去。心中明白房子一修好,林琳就得搬,于是便问了林琳一声,准备回头将林琳的口粮都给她收拾出来。 「屋里还没砌炕垒灶,明天木二叔帮忙安门窗,我准备安完门窗就砌炕垒灶。」 「对了,队长今天去县里,你托他买的铁锅下晌的时候就给你捎回来了,说是让你有时间过去取。」 林琳点头,说明天就去。取了直接送到新房那里。 就算是一批从b市过来的知青,但林琳与她们到底不熟,因此有些话也不好多劝,简单的吃了一顿饭,林琳几人便借着煤油灯各干各的事了。 夏小雪与张悦在那里将洗干净的被单缝到被子上,林琳则是拿着毛线正在给自己织冬天戴的帽子。 抬头看了一眼正在那里缝被子的两人,林琳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习惯或者说没有意识用口袋式的被罩,一般被子都是一大一小两块布缝在一起的那种被罩。所以每次洗被罩都是要拆下来,然后再一面一面的缝上去,麻烦不说,还要费了许多时间。 时间一晃而过,七天后,林琳带着自己的行李,在张悦夏小雪和姚天的相送下离开了知青点。 而这日洽巧是农历小年的前一天。 第376章 到底是一起出来的,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家,虽然还有好多家俱还在木二叔手里没有制作出来,不过现在林琳这间屋子也比当初刚来时的情景好多了。 第773页 看了一眼帮忙的姚天三人,林琳笑眯眯的邀请三人明日一道过小年。 「前两天给人看病,人家给了我一块腊肉,昨日还得了些别的,明日下午饭到我这里来吃,咱们一起过个小年?」 三人一听这话,哪有不来的道理。「村里杀猪,我们也得了一块。将我那块拿来,咱们明天做了吃。就当是我们仨恭贺你乔迁之喜的。」 姚天做事最是圆滑,见他这样说,张悦和夏小雪也在心里想着一会儿送些什么。虽然姚天说那块肉算是他们仨的,但她俩也不能什么都不送。 吃的,她们有的,林琳都有。旁的东西,虽然也有,不过到底没有林琳的精緻充足。 因为没有想好要送什么,两人这会儿便什么都没说,准备回去商量一下。 四人是吃过早饭过来的,姚天帮着将林琳的口粮放到仓房,回来看到林琳厨房一角的压把水井,眼睛晃了晃,什么都没说。 光是打这口井就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更何况打井必不能冬日来打。那到底刘姩是从什么时候就打了这片地方的主意呢? 不会是刚来那会儿就动了心思? 仔细打量这间靠着石壁建出来的屋子,姚天也是眼馋。 几人又简单说了几句话便走了,等几人离开,村里知道林琳搬家的,或是与林琳打过交道的人家,都或是送上一把豆,端上一捧面的,到是热闹。 林琳用心记下这几户人家,等着回头有了什么事情也好还礼。 等所有人都走了,林琳才锁了大门。 抱了一捆玉米杆子,林琳一顿大火勐烧,一边烧开一锅水,一边将整间屋子都烧热了。 林琳依旧不喜欢喝大锅烧出来的热水,好在那日垒灶的时候,林琳又请人在锅灶对面垒了个小炉子。 小炉子带着仓房里的一面火墙,虽然不会让屋子变暖,却能去去湿潮之气。 炉子侧面开了炉口放柴火,上面坐个烧水壶,几根玉米杆就能烧开一壶水。 等水开的时间,林琳转身进屋,将一些放在空间里的被褥枕头放在炕柜里。又将自己早前睡在知青点的行李放到空间里。 睡袋再怎么方便,也不如日常被褥舒服。 拿出一个枕头,一条褥子,一薄一厚两张被子。林琳又拿出一套茶壶放在炕桌上。 林琳原本计划炕柜是放在炕最里面的,后来发现放了炕柜以后炕的宽度就不及一米五了,眼睛眨了几下,便将炕里面的石壁又放里挖了挖,正好将炕柜整个置在石壁里。 现在屋里这张长宽皆两米左右的大炕,让林琳无论怎么摊在上面,都不会有短小的感觉。 林琳的窗户是装了玻璃的。不过为了不打眼,玻璃都是大小不一的毛玻璃。 有的清澈明亮可以看到外面,有的则是浑浊不清什么都看不清。 不过安装这种玻璃窗户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再弄窗帘了,现在家家都缺布,她再弄块布当窗帘,那就忒奢侈了。 林琳弄这些玻璃回来的时候,还特意服了一剂复方汤剂,扮成个送货的陌生人。 哪怕是这样,还有不少人羡慕呢。 自己买宅基地,又自己盖房子,这已经很引人瞩目了,所以就算是再加上一条玻璃窗户,于林琳来说,也不过是多几只虱子罢了。 一脸虔诚的将空间里的平板电脑拿出来摆在炕桌上,厨房的水便开了。林琳连忙穿鞋下地,将暖壶仔细的刷了一回,这才将小炉子烧的开水倒进暖壶,灌满后拎着暖壶回了屋子。 将暖壶放在靠窗放置的炕桌上。林琳脱鞋上炕,便整个摊在炕上一动不动。 终于安稳下来了。 在炕上打了个滚,林琳又将放在炕柜里的一张薄被拽了出来。搭在身上,合眼睡了过去。 这一觉林琳足足睡到下午饭四点多。等醒来的时候,室内一片漆黑。 从空间里拿出充电手提灯,林琳将灯挂在炕边的石壁处。 房间很小,手提灯电力充足,林琳看着自己这么亮堂的家,无论怎么看,林琳都觉得满意得不得了。 从空间里拿出一双带后跟的拖鞋,林琳提着倚天剑便来到这间屋子与厨房中间的那道墙。 比了比位置,小心的用剑在上面切出一个长方形壁洞。拿出尺子在上面量了量尺寸,随即转身回空间,在空间里弄了一个大小一致又加了木头框子的玻璃框出来。 小心的将玻璃框塞到壁洞里,林琳又在空间里找了一管中性玻璃胶,将玻璃框和壁洞紧紧的固定住。 这样一来,屋中点灯,厨房也会有亮光。一盏灯两种用途,方便又省事。 将拿出一根钢棍,运起内力直直的捅进玻璃框上方的石壁内。 钢棍很长,另一头在厨房露了个头。这一头,林琳又运用内力将钢棍微微弯曲成l型的形状,最后将钢棍的头插在一旁的山壁里。 如此设计不但可以挂灯,回头毛巾以及洗过的衣服也都可以挂在上面了。 林琳将灯靠着玻璃框挂在钢棍上,笑着转圈的打量自己这间陋室。 若不是住了刘大伯家的仓房以及在知青点睡过大通铺,林琳是没办法对自己这间屋子这么满意。 幸福都是靠对比出来的,林琳觉得她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可能是这里太静了,让林琳觉得有些空。抿了抿嘴,准备回头再抱上两只狗崽回来。挑上一公一母,散养在院子里。 第774页 腹中飢饿,林琳来到厨房,因为除了她日常呆的屋子,就连厨房也被设了恆温魔法阵,所以林琳哪怕刚睡醒,也不用担心屋里屋外温差太大积了寒气在体内。 将锅灶点燃,林琳看着锅灶一时间不知道晚上吃点什么。 以前是想吃什么都找不到落单的机会,现在则是一个人了,守着满空间的各色吃食,竟是不知道要吃什么了。 想到今天怎么也算是乔迁的大喜日子,林琳便从空间里拿出一袋速冻包子,大锅添油,烧开将包子摆在锅里。加了些水便盖上锅盖。 又拿出一只砂锅,坐在一旁的小炉子上,下面点上火,烧上柴,里面倒进空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泡过水的大米,又找出一些肉和姜切成丝,加了些盐一股脑的都倒进锅里…… 从空间里找出一袋虾仁,林琳洗了洗,小心的摆在大锅的锅盖上,虾仁肉嫩,只要放在锅盖上烫上一会儿就能熟,一会儿蘸点柠檬汁吃,口感极佳。 之前在知青点,木二叔送给她的那些过日子的家什林琳都没带过来,新的房子里是林琳重新花钱找木二叔做的。 将一块酱牛肉放在新菜板上切成片装到盘子里。 回身给放在锅盖上的虾仁翻了个身,拿出一只盘子在里面倒了些柠檬汁。 将装着酱牛肉的盘子放到炕桌上,林琳转身回来的时候虾仁已经熟了。 用筷子将虾仁一个个捡进倒了柠檬汁的盘子里,轻轻的用筷子搅拌两回,也端回了屋子。 看着这两个菜,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不知道什么时候装进去的即食藕片,装盘倒些橙汁,又一道简单的小菜就出来。 拿出个土豆打皮切丝,又拿了些葱姜蒜切丝后放在菜刀上。 米是一早就泡过的,这会儿砂锅里的粥也滚了几番,林琳尝了尝味道和软嫩,觉得差不多了,便盖上盖子端进了屋子。 林琳怕砂锅太烫,会烫坏炕桌的桌面,于是一早就用木条拼了个桌垫。将圆形的桌垫放在炕桌上,林琳带上一副烹饪隔热手套小心将砂锅放在炕桌上。 回来又拿了个长把的炒锅放在小炉子上,烧了些水,待水开后,又将土豆丝放进去焯了一遍,又用凉水过了一遍,这才将放在菜刀上的调味料和辣椒油一併和土豆丝拌了。 四个菜,酸的,甜的,咸的,辣的都齐了。 侧耳听了听大锅里的声音,听到已经出现干锅的声音,林琳便起锅了。 一锅猪肉香菇馅的锅烙不过十来个,林琳先装了一盘随手放到空间里,留了四个用盘子盛着端出了屋子。 随手关上房门,林琳脱了室内拖鞋,直接上炕。 用个稍大的碗盛了一碗肉丝粥,林琳便将砂锅转回空间了。 粥和锅烙林琳都多做了些,就是准备下次赖得动手时吃。 打开平板,找了一部电视剧。林琳美滋滋的吃着自己的乔迁宴,末了,还拿出一瓶红酒自饮自斟,怡然得紧。 十点多,终于吃完了。林琳做的菜也剩下不少,看着每样都剩下一些,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个带着四个格子的饭盒出来,将菜都装进去。又随手将脏碗盘放在灶台上,林琳便换了衣服睡觉了。 这一夜睡得极好,极踏实。一觉到天亮时,林琳还不愿意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 看了一眼时间,林琳又赖了一会才起身。 因为今天要请姚天三人吃饭,林琳便将被褥收拾进炕柜里,又将炕桌摆在炕中央,将放好茶叶的茶壶和茶杯放在上面,因着物资紧张,林琳也没摆什么稀罕物,只用一个木头匣子装了一匣子炒瓜子放在炕桌上。 今日要请人吃饭,但是很明显今天的宴客标准绝对比她昨日自己用的那顿差了好几个等次。 先将锅灶点燃烧了一会儿炕,又将锅里的热水舀出来将昨日的碗盘洗干净。随后收拾了一下灶台边林琳便回空间了。 洗了个澡,又在空间里吃了点东西,这才从空间里出来。 出来后,想了想又拿出一个砂锅来。捡了两颗土豆,一颗白菜放在一旁,准备回头切些腊肉,炖个砂锅。 拿出四个鸡蛋,又洗干净两颗大葱,准备做上一盘大葱炒鸡蛋。 将前两日杀猪时,村里分的猪肉洗干净切成片,再用热水泡上一把野木耳,回头再切些白菜片,也能炒上一盘菜。 想到今天到底是小年,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捧白面,又掺了两捧子玉米面,和了一盆面,将萝蔔切成丝,又将剩下的肉都剁成了肉馅。 加了调味料,饺子馅就拌好了。 然后这个时候,林琳才发现她家还没有面案和擀面杖,于是连忙在客人进门前将这些必要的生活家什都准备好。 厨房里要摆这些东西,林琳特意从后面的石壁上削出一个长方型的石洞,上下两层,最外边用匕首划两条滑道,装上两块木板当推拉门。 在木二叔还没将橱柜和立柜做好前,这个就地取材的壁橱,非常实用。 将准备好的半成品都放进壁橱,林琳便推门出去了。 这一出去林琳才发现,外面不知道何时开始下雪,地面上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的雪。 站在门口,微微仰头看着天空中飘落的雪花,林琳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怕是要封山了。 看了一眼被雪盖住台阶和通往院门的步行小路,林琳深吸了一口气扫院子的帚子还没有呢。 第775页 左右看了看,林琳将手放在嘴边哈了哈气,最后气运丹田朝着台阶和步行小路挥了几掌。 好嘛,她又发现了一样会武功的好处。 (→_→) 清了雪,林琳拿出剑,站在台阶上很是痛快的走了两遍剑法。事毕,林琳吐出一口浊气,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松快多了。 又来回抱了几捆玉米杆到仓库,同时,在厨房也丢了一捆准备一会儿做饭的时候用。 从远及近踩在雪地上的脚步声缓缓的传进林琳的耳中,林琳勾唇一笑,抬脚往大门口走去。 林琳家的大门,离屋子不算太远。不过冬天到了若是关了门窗,院门外有人敲门也不一定会听得见。 当然,林琳不相信她听不见,不过还是在大门上做了小技巧,有人敲门,便会很清晰的传进屋里来。 站在大门口看着仨个穿得极臃肿的青年一路说说笑笑的走过来,见他们这样,林琳的心情也不由的飞扬了几分。 年轻真好。 姚天背了个柳筐,里面装了一块肉,还有张悦和夏小雪商量着给林琳送的乔迁礼。 俩人也没送旁的,不过是两块豆腐,一斤煤油。 三人笑嘻嘻的与林琳打招唿,顺着林琳打开的大门进了院子。 林琳走在最后,顺手关上了大门,跟着三人进了屋子。 姚天虽然跟林琳他们一道搭伙,不过他不能进女知青的屋子,所以天冷下来后,每次吃饭都是夏小雪用饭盒给姚天单独盛一碗让他在男知青宿舍用或是四人呆在厨房里借着灶边那点火围着灶台吃。 这回来了林琳这里,姚天便没了拘束。和夏小雪二人都盘腿坐在炕上,喝着茶水,嗑着瓜子说着城里乡下那些事。 今天是腊月二十三小年,再有七天就是除夕夜了。说起除夕,林琳想到她自己一个人过年也没什么意思,便顺着话提出了邀请。 夏小雪和姚天很痛快的答应了,到是张悦迟疑了。 「我妈来信了,说是我奶病了,让我请假回家一趟。」张悦说话时不敢抬头看人,手指无意识的在茶杯沿上划来划去,「年,我差不多会在家里过。」 林琳闻言微微眯了眯眼,视线扫过张悦,心中有些明悟。 眼神躲闪,声音里也没有一点担忧,看样子不是真的家人有恙,而是一个回城的藉口。 回想这些日子张悦的一举一动,林琳便明白这件事情并不突然。 「咱们刚来,能请到假吗?」夏小雪顿了顿,勐的想到了什么,看向张悦瞪大了眼睛问她,「你奶不会又跑到你家闹你爸妈了?真病假病呀,你妈叫你回去不会是让你帮忙跟你奶打擂台?」要真是这样,那也忒没正事了。 回来路费不要钱的? 呃…… 张悦听到夏小雪的话,瞬间满头黑线不知道要说什么。 张悦有个叔叔,是张悦她奶的心肝肉。为了她这个小儿子,没少去家属楼那里闹张悦爸妈。 也因此这一回张悦她妈叫闺女回家的藉口就是她奶病了。 带着某种希望的咒愿。 「……我妈信上没说。只让我收到信后回家一趟。」抬头看向仨人转移话题道,「你们没有什么信或是东西给家里的,我一併捎回去。」 姚天心眼多着呢,这会儿也看出点门道了。笑着说要写封信回家,让张悦捎回去省邮票钱了。夏小雪也表示她只有一封信。 林琳摇了摇头,说没有。又找出纸笔,让姚天和夏小雪就在这里将信写好省着回去再费灯油了。 这里有炕桌,还有玻璃窗透进来的光,写信的环境可比知青点好。 收拾了炕桌,留这二人在屋里写信,林琳叫上张悦一道去厨房做饭。 林琳看了一眼姚天带过来的肉,还只有那么一小块。不过今年刚来就能分到肉,再小都比没有强。 这会儿的人,都比较喜欢肥肉。一来可以炼油,二来炼过油的肉渣照样能炒菜。因此在后世人人都喜欢的瘦肉在这里是要被嫌弃的。 姚天带来的这块肉就是瘦肉多,肥肉少。 知道仨人馋肉了。只是这么一小块肉实在不够两口的。林琳看了一眼姚天他们带来的豆腐,想了想便将这小块肉和豆腐一块剁碎添了些调味料弄成肉馅,回来下到砂锅里做肉丸子。 剩下一块豆腐,林琳拿到仓房,准备冻成冻豆腐,除夕夜的时候吃。 林琳之前就已经将吃食都弄成半成品了,这会儿子简单的处理一下,就可以上锅了。 腊肉片,土豆条,白菜丝再加上肉丸子,用砂锅一煮别提多好吃了。 将砂锅放在小炉子上面,小火炖着。张悦已经将泡好的野木耳摘洗干净,林琳转身进屋见夏小雪和姚天已经写完信了,便拿了面案,四人一起包饺子。 面和馅都是现成的,揪面团,擀面皮,不过一会儿百十来个饺子就包好了。 在饺子包得差不多的时候,林琳便将那两个菜都分别炒了出来,之后大锅加水,水开煮饺子…… 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刚刚下乡下的知青能吃上这么一顿饭,也算是极难得的事情。 三人不像林琳之前借着收拾房子的机会跑出来打牙祭,上次打牙祭还是去县里那次。 屋里暖和,饭菜也热乎。再加上到了太叔村后,跟着村里人一样习惯吃辣椒油的几人,都吃得满头大汗。 第776页 饺子剩了十来个,砂锅剩下小半锅,辣椒油和其他两个菜都吃光了。林琳拿了一个带盖的木碗将砂锅里的菜都倒了出来,又将饺子捡在木碗盖上,「这些你们带回去,明儿早上这菜加水做汤底,煮上一锅疙瘩汤吃。饺子也下在里面,一样好吃。」 知道林琳不难于此,三人也没推辞。又说了一会儿话,三人见时间不早了,便起身走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提醒林琳锁好门窗。 林琳点头笑着应是,仿佛她跟本没在自家大门处施过恶意驱逐咒似的。 不过百密总有一疏,林琳那三亩多的院子也不是处处都在这个咒语的范围内。 这一夜,林琳就是被院子中的异响惊醒的。 隔谁半夜被人惊醒都不带有好脾气的。林琳穿上鞋,身上只套了一件半长款的外衣,衣襟左右一压系上扣子,林琳便拎着鞭子走了出去。 刚打开通往外面的屋门,就看到有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朝着这边走来。 冷笑的点了点头,林琳直接欺身上前,手上的鞭子也迅速的抽了过去。 不将他们抽个满脸桃花开,怕是都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啊~」 「啊~」 伴随着破空之声,先后两道尖叫声也响了起来。 林琳哪里会管他们怎么叫,反手又将鞭子轮圆,继续将人抽得不停的啊啊尖叫。 看了一眼尖叫着打滚的二人,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只喇叭,将二人的声音传得极远,极响亮。 差不多在林琳抽了快半个小时的时候,村子里的人终于都赶到了林琳家门口。 听到快到近前的脚步声,林琳一甩鞭子将门打开,回身收起喇叭继续对着院子里的人抽打着。 为了让旁人看清楚,林琳还特意抽空点了只火把,一手举着火把,一手轮着鞭子,火光下,林琳带着冷笑的脸,带着几分狠辣和肃杀。 单身姑娘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确实容易成为别人眼中的肥肉。今天这二人来的倒巧,正好可以让林琳好好的立立威了。 她要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晓,姑娘她不但能治病,还能治死那些没病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77章 林琳多狠的心肠,若不是还需要留着这二人给村子里那些管不住自己腿的人做个标榜,她都能在见到这二人时直接用鞭子绞死了他们。 敢将她当软杮子捏的人,都被姑娘她捏死了。 她夜视能力极佳,再加上后来还点了火把。所以林琳也认出了这二人就是村子里有名的无赖混混。因此虽然留了他们的小命,却也没少收拾他俩。 至少以后再想逞流氓的行径,怕是要力不从心了。 林琳拿出来的鞭子鞭身都是带着倒刺的,这两人身上穿着的棉衣都被林琳抽烂了。里面的肉就更不用说了。 随着林琳家的大门被打开,两个混混的惨叫声和他们满地打滚的惨样也都更加清晰的呈现在村民和赶来的知青面前。 姚天也与一帮知青都睡下了,听到惨叫声后仔细分辩了一下方向,发现声音是从知青点东边传来的,立即便想到了林琳。于是连忙起身将男知青都叫了起来,穿衣下地又跑到女知青那里将张悦和夏小雪也叫了出来。 不管是什么情况,马上男知青们就都要离开知青点了,这半夜三更的,知青点就留几个姑娘,多不安全。 至于其他的女知青,姚天自认没有那个义务。不过他将人叫起来的时候,也是用了极大的声音将他的顾虑说了出来。 至于那三个女知青听了他的顾虑还不愿意跟着走一遭的,那就不是他要上心的了。 因为距离的原因,知青们跑在前面,村民们跑在后面,等顺着声音来到林琳家时,发现大门虚掩,心里都有些担心林琳。 然而当他们推门进去以后,才发现事情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 林琳在众人进了大门后,又抽了几鞭子,随后她发现所有人都站在院门口傻看着,竟无一人站出来叫停。 抿了抿唇,林琳只能自己停手,然后转身似是刚刚发现门口的来客一般。满是诧异的张口问道,「你们怎么都来了?」那副语气和表情仿佛这些人压根不是她用大喇叭引来的一般。 林琳带着倒刺的鞭子先是抽烂了两个混混身上的冬衣,又顺着破开的棉衣抽进了两人的皮肉里。 棉花,碎布,横飞的血肉,林琳被火把照映的脸庞上都溅上了不少血。 黑夜,少女,鲜血以及惨叫声,哪怕林琳问的话稀疏平常,可还是在众人的心头里埋下了一丝恐惧。 「刘,刘同事,这里出了什么事?」 「你看不见吗?我这进贼了呀。我刚刚还想着抽一顿,然后捆在院子明天早饭后就送到大队去。」对着问话的生产队长笑笑,一派的温和懂事。「我想着村子里出了贼,若是送到派出所,怕是会影响咱们村的名声。但出了这样的事,总不能不处理,再让人有样学样,岂不坏了村里的风气。我年纪轻,见识又浅,到底要如何处置,全凭村里的意思。我再没意见。」 看一眼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两个人,再想想林琳说的将二人抽一顿,再捆在院子里冻一夜的话。 众人齐齐打了个寒颤。 这都要出人命了,你还想有什么意见? 第777页 就在众人都被林琳话里的信息吓到时,人群中突然跑出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一左一右的扑向地上的两个混混,直接开始又哭又叫。 「你怎么能随便打人呢?」 「哎呦,咋伤得这么重。你这,」 见此,林琳耸了耸肩,「嘘~,要谨言慎行哦。看,雪还在上,马上就要封山了。封山后,有个头疼脑热的,挺一挺就过去了。要是有那挺不过去的……」 林琳声音中的冷意比这北方的三九寒夜还要冻人,俩个混混的媳妇直接被林琳的话吓得收回了即将到了嘴边的谩骂。 太叔村三面环山,出村的路就只有一条。只要雪多的冬季,太叔村那条出村的路就会被堵住。 于是住在这里的村民都习惯在刚刚进入秋季的时候,就将家中过冬所需一应事物採购齐全。 然,人活天地间,又食五谷杂粮存于世,便没有不生病的道理。小病小痛挺一挺,或是用些土方子十之八九能熬过去。可若不是小病小痛,或是挺不过去的呢? 被大雪封住的村庄若是有个能医之人在其内,便是一种对生命的保障。 林琳这威胁一出,俩个女人便再不敢多说什么。远的不说,只她们的男人都还伤着呢。 看到两个女人被她的提醒感动了,林琳便转头看向大门口,再启唇言事时,声音仍然很轻,却能够让所有人都听得见,「今晚睡到一半,听到院子中有异动,起身出来一看,竟然看见这二人鬼鬼祟祟的出现在我家院子里。……幸好我自幼习武,不然半夜三更家里进了两个男人,我一个女人……」 林琳的话不用说完,但凡听到林琳这么说的人都想到了若是林琳没有功夫,下场会是如何。 人们往往同情弱者,按理来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林琳应该是被同情的那一方,可这会儿,众人哪怕知道她说的都在理,做的也都对,就是没办法将同情献上。 看一眼抱着自家爷们心疼的两个女人,倒是更容易让人同情一些。 咋就嫁了这么个糟心的爷们呢。 ╮(╯▽╰)╭ 姚天咽了咽口水,突然觉得林琳当初在火车上的时候,对他真特么温柔。 转头看了一眼聚集在这里的村民,姚天发现来到这里的村民没有老人,也没有小孩。眼珠子转了转,扬声说道,「队长,书记,快将这两个贼带回大院。这么冷的天,再呆下去,大傢伙都得冻感冒了。这感冒治不利索,就会得肺炎,支气管炎……百日咳,腮腺炎,大人遭罪就罢了,再传染给了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这日子还咋过?」 旁人听了姚天的话,都顺着他的话往下想了想,看向林琳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珍贵。 不过林琳听到百日咳,腮腺炎时,差点没笑喷了。不过她心里也明白姚天这么做的用意。 随手将火把插在院中土地里,林琳一边小心地卷着带倒刺的鞭子,一边笑着对院门口的众人说道,「今日劳烦大家了,还请大家回去后用姜丝煮上一碗热姜汤,趁热服下再睡能防范一二。入冬前我去山上采能用的药草,正好采了些野生姜。野姜虽然长的跟咱们家常吃的差不多,只效果却更好些。我一个人也用不了那么多,我留一块,其他的大家分了。」 将鞭子卷好,林琳便朝屋里走去。不大一会儿就拎了一小篮野姜出来。笑着将篮子递给铁柱,「从明儿开始我们家菜里怕是没姜调味了。」 铁柱接过篮子,再看林琳时,眼神都变了。铁柱觉得自己没事的时候应该跟林琳学一学这处事手段,说不定有一天他就能调进县里去工作了。 接过野姜,将篮子转手递给媳妇,然后吩咐她给来的人分一分,而铁柱则是叫上来的村干部和村里的男人将那两个被林琳抽成垃圾的混混拖出来带走。 至于那俩男人的媳妇,则是犹豫了一下,便去铁柱嫂那里排队领野姜了。 铁柱又说了几句话,便让聚在这里的村民都离开了。等这些村民离开了,老知青们也都跟着走。最后只剩下姚天和夏小雪三人站在林琳院子里。 林琳见三人担心的望向自己,笑着说她不会有事,让他们都回去睡。并且将那块她留下的『野姜』给了张悦,让张悦回去便生火煮姜汤。 大晚上的从被窝里跑出来,又在这三九天的夜里吹了那么久的冷风,若不注意那是极容易生病的。 至于野姜? 啧,她哪来那么多的野姜,不过是一些普通的生姜罢了。 夏小雪看着林琳拿出来的姜,又硬是掰了一块留给林琳,说是刚刚铁柱嫂也给她们了。让林琳留下一些,别眼瞧着过年了再冻感冒了。 林琳看一眼被夏小雪塞回来的那块姜,笑着点头。 送走了最后的三个人,林琳便锁上大门回房睡觉了。 半夜闹了这么一场,别说林琳这个喜欢睡懒觉的,就是村子里的其他人家都起来晚了。 不过无论起的有多晚,昨晚在林琳家里见到的那一幕却是没谁能忘记。 最重要的是林琳说的那些话。 总之,这个冬天是没谁敢再半夜三更去林琳那里窜门子的。 一个弄不好,不但要挨抽,还有可能直接冻成人棍。 从小年前一夜就开始下雪,一直下了一天一夜,张悦担心走晚了,会出不去,天一亮就拿着大队给开的文书离开了。 第778页 走的很匆忙,都没来得及跟林琳道个别。林琳还是在腊月二十五那天才从来窜门的夏小雪那里听说了。 张悦走后,夏小雪就更显孤单了。于是每每吃过早饭就叫上姚天一起到林琳那里去消磨时间。 林琳那里是玻璃窗,採光好,屋里又温暖,最重要的是呆的舒心自在。 而且还能和姚天呆在一起。 夏小雪从想嫁人到想嫁姚天,用时不过一个秋收的时间。 姚天从对三人一视同仁,到最后会额外照顾一下夏小雪,也同样是一个秋收的时间。 林琳虽然不太明白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林琳却是乐见其成的。 三人在一起呆上大半天,到吃下午饭的时候,通常都是在林琳这里解决的。 除了第一天是白吃林琳的,第二天二人过来的时候,姚天便用筐背了些粮食过来。 虽然白天不能时常吃零食,下午那顿饭也不能吃好料子,不过林琳晚上吃得好,晚上还给自己家顿宵夜,倒是不在意中午继续玉米粥,大饼子的。 不过离开了知青点,又认可姚天和夏小雪的为人,林琳也会时常拿出一些好料来给俩人打牙祭。 像是野兔,麻雀,还有山鸡和河鱼这些,不说空间里早先存进去的,就是林琳来到这里偶尔打的,都够三人吃一阵子的了。 下晌林琳清蒸了一条河鱼,又素炒了一个木耳白菜片。将夏小雪他们拿来的玉米面掺了些白面烙了几张葱花饼。 用热水烫面,将掺了葱花的面饼擀得薄薄的,再用小火烙,烙饼时都不用加一滴油,就很香软。 用砂锅做了一个土豆丝汤,一顿下午饭就做好了。 三人吃着饭,聊着天。不知道怎么的就说到了宅基地上面。 村里不少宅基地,知青只要花些钱就能弄到,小一些的许是都不用花钱。 不过宅基地好弄,宅子却不好盖。盖一间房子所需要的花销可不像林琳这么省钱。 再一个,想要房子结实,那就得挑好盖房子的时节。 在太叔村这里,最好的盖房时节就是夏时农闲的时候。 趁着最热又没雨的几天将房子盖起来,再晒上几日就可以住人了。若是换个时候盖,光是晾房子的时间就要不少日。 尤其是现在最普遍的土胚房子。 不过说起这个土胚房子,姚天与夏小雪都觉得宁原要林琳这种石头房子也不要那种土胚的。 b市出来的城里娃,真心对土胚房没爱。 「如果张悦那边的事顺利的话,她应该就不会再回来了。」姚天端碗喝了口汤,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夏小雪,不无肯定的说了这么一句。 听到姚天这话,林琳只诧异的挑了挑眉,便继续吃饭。倒是夏小雪疑惑极了。 不过她张嘴问出来的话,却出乎林琳和姚天的预料。「张悦跟你说这些干什么?」 林琳:这妹纸不会是在吃飞醋。 姚天差点没被嘴里的汤呛到,连忙将汤咽下,这才回答夏小雪的问题,「我猜的,」看到夏小雪的神色非常不对,姚天连忙略过这个话题,「她那天说话的神色那么不对劲,也就你没看出来。不然你问刘姩。问她看没看出来。」 林琳见战火烧到她这里,怔了一下笑着点头,「确实不太对劲。不过姚天,你那么关心张悦是什么意思?」 林琳促狭着呢,反手又给姚天添了道堵。 姚天没想到林琳会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就是一僵。转头看夏小雪,见夏小雪眼睛都有些泛红了,飞快解释道,「我跟她不熟,我是关心小雪以后要一个人住在女知青宿舍,怕她被人欺负了。」 女知青宿舍的那几个人明显孤立夏小雪,一屋住的那三人有说有笑,就是不搭理夏小雪,想要夏小雪主动跟她们说话。 只夏小雪在家里也是娇娇女,人家不理她,她才不会上赶子去巴结人家,于是在那间宿舍里,孤单极了。这两天夏小雪在跟林琳抱怨的时候,姚天也听在了心里。看一眼林琳,姚天到底没说出让夏小雪暂时搬到这里来住的话。 毕竟若不是实在不愿意跟人一起住了,也没谁大冬天的就收拾房子搬家。 在姚天看来,若是不赶时间,林琳完全可以在村子里买一块宅基地,然后请人按心意盖上两间房。 这里虽大,却并不是个好住处。 三面用石壁做墙,虽然省事,可石壁,尤其是连着山的石壁并不适合居住。 再一个,林琳的房子方向不对,背靠东山,面朝西…… 不过在说宅基地这个话题的时候,姚天就想着他与夏小雪认识也有几个月了,朝夕相处下来,感觉这妹纸越看越招人稀罕。他们同城,家里都是b市的,将来有机会回城,也不存在地域矛盾。而且夏小雪的父母是双职工,家庭成份也不错。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城,所以终身大事总不好一直耽误下去。 因此姚天觉得要是夏小雪也愿意跟他在一起的话,那他就想办法买块宅基地,明年夏天盖上两间房。当然,姚天还有别的想法,比如说买现在的宅子。这样一来他们俩就能从知青点搬出来了。 说真的,他也住够了知青宿舍。 事忒多。 林琳觉得自己就是两百瓦的大灯泡子,若是没有她,估计姚天可以说上许多『心里话』。嘆了口气,林琳将最后一口饼吃了,然后便穿鞋下炕对着二人说了一句到时间给强子扎针了,便穿上外套走了。 第779页 林琳每天都会给强子扎上一回针,因为林琳不太愿意让别人到她家来,所以都是她去木二叔那里。 不过最近林琳已经在想要不要在她家院门口盖上一间屋子当做自己看病的小诊所。 屋子的四面自然还是要用石头了,毕竟她既不习惯用土胚房,也没门路弄到红砖。用石头最省事。 用剑将石头削成规整的石条石头板,再用掺了水泥的沙子加固。房子的墙就有了。不过为了房子的採光,房顶还可以多加几块玻璃天窗。 她给人看病,或是病人来看诊,都可以在那间屋子里进行。她既不用出门,也不会将人领到自己家里。却是极方便的事。 林琳算了一下日子,眼瞧着没两天过年了,倒也没想着现在就动手。再一个现在动手的话,夏小雪和姚天这两双眼睛都盯着呢,有些事她也没办法做手脚。事缓则圆,等一等。 从木二叔家回来差不多一个小时了,路上的时候,林琳还想着这两人说到哪了。不过等到了家,林琳却是一个字都没问。 夏小雪脸红红的,姚天也笑得嘴巴都咧到了耳子根。见他二人这样,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刘,刘姩,我,我和姚天准备结婚了。」 「噗~」 听到夏小雪羞羞答答的话,林琳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 你们在我家做了啥? 好半晌林琳在夏小雪的小声解释以及姚天时不时的插嘴下才终于想明白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于恋爱的态度。 凡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于是这俩人连恋爱都不谈了,准备直接流氓,哦不是,是结婚。 看看姚天,再看看夏小雪,虽然林琳也挺看好他们俩的,可是这么草率的决定真的好吗? 不需要再想想? 算了,她是弄不懂这些小年轻都在想些什么了。 说了句恭喜,然后极不耐烦的将俩人打发走,林琳送他们离开后就将大门锁上了。 本来还想回屋睡一觉,缓一缓她那颗颇受惊吓的心。不过回到屋里后,林琳却是丁点都不困的。想到自己还要盖房的想法,林琳便拎着剑去了仓房。 只有仓房日常没人来,而且林琳也有些嫌弃仓房有些小。于是林琳直接将仓房里的东西都收到空间,拿起剑对着仓房后面的那面石壁就开始一边扩充房间面积,一将挖出来的石头顺手收进空间里。等差不多收集到足够盖房子的石头后,林琳这才收了手。 将原本放在仓房里的口粮堆在对面的石壁处,然后林琳转身出屋将放在院子里成捆的玉米杆子收了二三十捆到空间里,回头转移到仓房。 等忙完了这些,林琳又出屋子。站在院墙一角,将空间里收集的石头都堆在那里。 这些石头在从山壁上挖出来的时候,林琳就顺手做了处理。 又整齐,又平滑。 每一块都有一巴掌厚,但却是长宽都有一米或是宽半米的正方形石板。 将这些石板堆在这里,等回头就在这面院墙处开个直通小诊所的门。 …… 伸了伸懒腰,林琳觉得她最近是真的没少折腾这座山和这座山上的石头。若山有灵,怕是极不喜欢她这个邻居呢。 回屋,准备进空间泡个热水泡。抬脚朝屋子的方向走了两步,林琳则又拐道去了大门口。 打门院门,林琳便见到一个走路有些跛的男人抱着个小孩用一种很快的速度朝她这里走来。 一脚轻,一脚重,但速度却要比普通人快。 虽然不知道这陌生男人是谁,也不知道被他包得那么严实的小孩是哪家的,不过林琳却知道必是那小孩生了病,否则也不会往她这里赶了。 将大门打开,林琳就站在门口等着他们走到近前。 「麻烦你,我找刘姩同事。」 「我是。」看一眼那小孩,林琳点头问道,「是小孩生病了吗?」 「嗯,麻烦你给看看。」太叔攻看着面前的女孩,心里都是不信任。可村子封山了,整个村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大家都说医术极好的大夫。他也能暂且试试了。 「先跟我去屋。」刚刚还想着诊所,以及非常不愿意让不熟悉的人来家的林琳也只得将人请到屋里去了。 林琳没有关特意打开的院门,而是转身率先朝屋里走。 等进了屋子,又让人将小孩放到炕上。林琳才认出这个一直没看见脸的小孩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窜门:就是去旁人家熘达拜访的意思。 第378章 这小孩就是与林琳有麻雀之交的太叔陌。见小孩脸色苍白,又一脸的冷汗,林琳连忙迅速的查看了太叔陌的眼睛和舌苔,随后一手放在小孩的手腕上,一手搭在小孩的心脏处。 指尖下的脉搏以及手心下面的心跳一同告诉林琳小孩并无大碍,放心的同时,林琳还是起身去厨房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拿了一粒小药丸小心的给小孩服下。 「他没什么大事,就是吃了太烫的东西伤了内脏。还有他还小,不要让他暴饮暴食。」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终于想到这个跛脚的男人是谁了。 来到太叔村几个月了,秋收的时候林琳便几乎认全了整个太叔村的村民。上个月村支书组织的思想教育课,挨家点的名,林琳从眼熟到名字都对上号了。 第780页 陌生的男人,跛脚,一身硬挺气息,这会儿子又能抱着太叔陌来求医的,林琳略微一想,便知道面前的男人就是太叔陌那个退伍归田的舅舅。 当然,若说之前只是一个书中一带而过的人物。但自林琳来了这里以外,却因为他的名字而将人深深记在了心里。 太叔攻。 一个无论怎么称唿都让林琳浮想联翻的名字。 太叔公,公公,小攻…… →_→ 林琳又给拿了十颗健胃消食的中药丸子,用一块白纸包着递给太叔攻,随后从屋里的立柜抽屉里拿了两块大白兔奶糖揣在太叔陌的衣兜里,这才笑着打发他们舅甥回去。 太叔陌捂着装奶糖的衣兜没想到还有诊费这档子事,但太叔攻却没忘记。 「一共多少钱?」 听到他说话,林琳勐的抬头看向他,眼底满是震惊。 这个声音……眨了两下眼睛,林琳闭上眼做了一个深唿吸,再睁开眼睛时,眼中早就没了涟漪。 看向太叔攻,林琳不由又仔细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物有相同,人有相似,是她着相了。 「这药是我自己在山上采的,没花什么钱,眼瞧着过年了,算了。」说完看了一眼房门,送客的意思非常明显。 显然林琳这话,太叔攻并不认同。只是摸了摸衣兜,太叔攻一下子就皱起了眉,唇角也抿成了一条直线。 刚刚出来的着急什么都没带。 林琳眼角扫到他摸衣兜的动作,垂下眼轻轻笑道,「大雪封山了,再多的钱,我也没处花去。我院子里不少地,开春后,你来帮我将地垦出来。」顿了顿,林琳似是想到什么,有些不确定的问他,「是不是活有点多?」十一颗药丸耕三亩多的地,好像是挺多的。 是不少。 刚刚进来的时候虽然是一扫而过,但太叔攻还是对元姐儿的院子有多少地心中有数。 点头,答应下来。太叔攻这才没有心理负担的抱着外甥离开了。 看着这俩人离开,林琳吐出一口长气,送出门并且顺道将大门锁上。 天已经黑了,林琳关大门前特意朝村子所在的西边看了看。林琳的房子地势高,看向村子时,视线的角度很舒服。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点着煤油灯,但光线昏暗得像是天边的星星。 林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回屋没多久便又走了出来。 手里拿了个做工粗糙,样式也简单的普通灯笼走了出来。 灯笼是红色的,里面放了一只白色的蜡烛。将蜡烛点燃,再将灯笼挂在大门外,林琳看着随风晃荡的灯笼,心中微嘆,转身进去了。 被加持的蜡烛可以烧上一整夜,太阳出来的那一刻,蜡烛自熄,等太阳下山的时候,再自己亮起来。虽然这很不科学,不过这种封了山的小村庄,还想讲什么科学。 反正她是不想讲了。 锁上房门,回空间洗漱。等林琳再出来的时候,一身棉质睡衣跳上炕。 炕桌上的茶已经凉了。林琳嫌弃的看了一眼,随手从空间里拿了颗桃子啃。 对于大华夏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吃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是吃的少了。 桃子的香甜,沖淡了林琳由内到外的苦涩。一口气啃了三个桃子后,林琳那些不知道又积攒了多少年的小忧伤直接就着撇出去的桃核消失了。 不过忧伤没了,林琳的肚子却撑得难受极了。 在炕上翻来覆去好半天,林琳『刷』的一下坐起来。换下身上的睡衣,提着鞭子就冲到了院子里,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东山上砍了不少树。将那些树都丢在院子里,林琳才舒服的回房睡觉了。 至于再洗漱再刷牙什么的,直接被她抛到了脑后。 夜里折腾了一顿,第二天理所当然的起来晚了。 又懒得做饭,林琳直接将空间里的吃食拿出一份,坐在炕上吃了。饭毕闲来无聊,林琳便学着村子里的妇女趁着冬季闲下来的时候纳千层底。 找出一匹棉布制袼褙,不过林琳并没有学村子里的妇女一次做很多袼褙,她按着现在这双脚併拢的大小将布裁了几十个大一些长方型布块。 随后去厨房用白面打了一小盆浆煳,回来后先在炕桌上铺了一层保鲜膜,这才一层浆煳一层布的煳了起来。 每煳十块布林琳就用裤夹子夹起来挂在火道上面烘着。 来来回回,林琳总共弄了十块,全部用裤夹子夹在火道上面。 哄干这些多层布需要一些时间,虽然林琳也可以用魔法来做到,不过那样就不算是消磨时间了。 收拾了桌面,林琳又洗干净了手和面盆,这才又回来栽布条。 每一块煳好的布哄干后,都要剪成鞋型。然后用布条包个边,最后再将这些包过边的布几张摞起来,再煳到一起,等干了以后就可以用带勾的大锥子先在最外面用麻绳圈一圈固定,然后就可以开始纳鞋底了。 林琳攥了攥拳头,就以她这手劲,纳的鞋底一定又紧又密实。 …… 布条的宽度好说,长度就是她一只脚一圈的长度再多了个边边。十块布,林琳就裁了十块。将裁过的布条放在一个树枝编的浅口小筐里,又从空间里找出几团麻绳,一个大锥子,一个回头会用到的小锤子。 第781页 等这些做完,林琳发现她又没事干了。于是将头抵在墙上,好半晌才想到再有三两天就过年了,她应该给自己做套衣服穿。 不过这个时代,尤其是这几年,能穿的衣服样式和颜色都太少了。 林琳之前只准备了秋天和冬天的衣服,正好可以准备两件春夏穿的。 不过想到做衣服,林琳又犯愁了。要做什么样式的呢? 记忆里b市那种还是这个村子里人穿的那种呢? 村子里的人,穿的还是那种在旁人看来非常旧社会,但在林琳眼里却觉得非常好看的衣衫。 这种女子穿的斜襟袄褂或是对襟的小袄可比新社会的衣服好看多了,胸是胸,腰是腰,特别的有腰身。 而且在用布上也比军装和列宁装好看得多。 想到这里,林琳便从空间里找出一块蓝底碎花的尺头出来。并没有用剪刀,而是以指化剑,用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样子在布上游走。不过瞬息之间,林琳便将一件上衣的料子裁好了。 裁衣服于林琳来说很简单,当初她就系统学习过,后来又有很多世,林琳都靠着裁剪和刺绣或是生活或是排解寂寞。 冬天,封山,山里的小动物都去冬眠了,冬夜林琳去山上砍木头,都没打到什么猎物。 在什么消遣都没有的地方,林琳发现她当初那些赖以生存的本事都成了排解寂寞的方法。 林琳做的是一件春天穿的立领斜襟小袄。里面一层衬布,外面一层碎花布,不需要什么绣花,做起来极容易。 她先将衬衣按着那块碎花布的大小裁出来,然后丢到一旁,专心的拿起碎花布缝了起来。林琳是习武之人,讲究的就是无快不破的速度。手上的动作极快,一个来小时就能看到雏形。 今天夏小雪和姚天都没来,林琳见此,又拿出台平板支在炕桌上。摆了水果又沏了壶好茶,一边缝一边看着每到现代就会下载的各类影视节目。 期间炕有些冷,林琳又起身去厨房烧了一捆玉米杆。烧玉米杆的时候,还想着烧都烧了,那就别浪费了,便用湿纸巾包了两颗鸡蛋丢到灶坑里,同时还丢了一个地瓜。 将吃食丢进去,林琳就不管了。等柴烧完,又用灶里的余热烘了一会儿,这才小心的将鸡蛋和地瓜都从炉灶里掏出来。 在厨房去灰扒皮装在一个盘子里,林琳端着就回了屋子。 杂七杂八的东西吃了不少,所以这小一天林琳都没有做饭。 下晌,林琳将东西收了收,出门去木二叔家给强子施了回针。去的时候端了一碗水泡的黄豆芽,说是给木二叔家加菜的。 林琳每次去木二叔家,木二婶都会装些东西给林琳。虽然没有明说,林琳也知道这是抵诊费的意思。 随便扎上几针的事,总收木二叔家的东西,林琳也有些不好意思。 给强子扎完针,林琳又跟木二叔说了要再做一些木活的事。 林琳之前请木二叔做的家俱,木二叔已经趁着冬闲带着两个儿子干出来了。现在林琳请木二叔做的是明年盖小诊所的用具。 像是门,窗,屋中的桌椅板凳和诊治床。 当然,为了顺应这里的气候,林琳准备在诊所里用地龙。 地面当火炕来修,屋子里的取暖就不是问题了。 怎么修炕,林琳之前就旁观过一回。诊所里修地龙,林琳完全可以自己弄。 又跟木二叔说好这一次她订的家俱,她只给料钱,手工钱就当是强子之后的所有诊费了。 木二叔还觉得占便宜,说是做家俱的木头都是山里自己砍的,哪里来的料钱,想要林琳连这个也免了。 林琳笑着摇头,留下钱就离开了。 一路往东走,想到夏小雪和姚天今儿没去她那,便拐道去了知青点。 这一去不要紧,竟然发现夏小雪感冒发烧可怜巴巴的睡在大炕上。 原来甭管哪个年代,爱情都能让人感冒。 →_→ 林琳见了夏小雪这样还能怎么办,先是帮她烧了大炕,又煮了姜丝汤,餵了她几颗感冒药,还顺便煮了晚饭给她和姚天,看着天黑得差不多了这才回家。 姚天说要送林琳,林琳上下扫了一眼姚天那文质彬彬的样,什么都没说的转头走了。 姚天摸摸自己的鼻子,有些个不好意思。 被个女人鄙视太弱,他也很无奈。 回家,在大门口站了一会儿,扫了一眼院墙外面的地方,眼珠子转了转,林琳笑得别提多狐狸了。 她把诊所建在院墙外……好像又占了村里的地方呢。 围着她准备建房的地方走了两圈,林琳一边点头,一边在心里合计着要修地龙,那就必须要在底下先铺一层地板,然后在上面修地龙,地龙上面再像炕似的再铺上一层可供人踩踏的地板。 林琳守着石质极佳的东山,再不愁没有石头的地板可用。 一个人生活就有这点好处,想干什么都不需要顾忌旁人。 林琳在选好的那块地方上用剑画出一个地基出来。然后将这块地方用内力压了又压一直到压得平平的,林琳才转身回屋找了一面墙,小心的片出一块极平的石板。仔细的将石板两面打磨平滑,林琳便带着这块石板回了空间,在那里林琳将这块石板扩大后又复制了许多块这才又走出来。 第782页 将石板整齐的放在院子外面她刚刚整平的地面上,铺了整整齐齐。 又拿出两块石头,用剑削成等高的长条石板,然后将这些石条按着一定规律固定在石板上,预留下烧火口和烟道出口后,再在上面又盖上一层石板,林琳版最简易的地龙就完成了。 回院子将早前弄出来的石板都装进空间里,然后在已经修得差不多的石板上垒墙壁。 因着并不是多着急,林琳每面墙只垒了个半米高便丢开走回屋去了。 回屋洗手,继续自己未完成的针线活,日子过得单调又琐碎。 相较于林琳在太叔村这里无聊得折腾石头玩,b市的刘家这会儿子却正在被人折腾玩。 刘妙让人代替她下乡的事被人告发了,这会儿子刘家人和刘妙都被红袖子『批评教育』呢。 而刘贺又给本就被折腾的刘家又添了几分艰难。 他跟同学们出去装逼,然后装大发摊上事了。 与几个b市有名的二代打了一架,其中有人非说被刘贺打伤了,要抓刘贺进局子。 这年头进了局子就有了案底,然后一辈子的前程就完了。 刘家见此,哪能同意呀。说了多少好话,花了多少钱都没用。人家不差钱。 本就焦头烂额,更是雪上加霜。 然后就在刘家绝望的时候,那个受伤的二代提要求了。 听说你们家还有个女儿,他想要跟刘家的女儿交个男女朋友。 朋友不是这样交的,男女朋友更不是这样处的。 人家打的什么主意,只要不缺心眼的人家都看明白了。 二选一,要么舍儿子,要么就舍闺女。 刘妙能是个为闯祸的弟弟牺牲自己的好姐姐吗? 绝对不是呀。 那怎么办? 看着父母都做出默许的态度后,刘妙便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了。她是真能豁得出去的那种人。半夜三更在自己的屋里玩上吊,喝稀释过的老鼠药,还有在父母都快要下班的时候开了窗户要跳楼…… 凡是她这个年纪能想到的,她都能干到。 刘家的大戏,那是一出接着一出。 刘贺见刘妙死活不肯的样子,眼珠子转了转,终于向他爸妈提起了刘姩。 那个下乡的刘姩…… 作者有话要说:  困了,今天就这样,明天接着码。大家晚安~ 第379章 你当刘大伯俩口子没想过这个侄女吗? 他们想过的,老早就想过了。 当那些人刚刚提起这个要求时,大伯母就想过了。当刘妙在寂静的夜里揣翻板凳上吊时,刘大伯也想过了。 他们后悔了,他们不应该让侄女替自己的女儿下乡去。若是下乡的是刘妙,他们,他们……那孩子是个心软的,总不会看着唯一的男丁毁了一辈子。 不过想到与侄女如影随行的鬼父母,刘大伯俩口子又将这个主意打消了。 若是给侄女信写,回来的却是一家仨口…… 打了个寒颤,刘大伯俩口子再也不敢想下去。 他们俩口子忌惮林琳自己造出来的鬼父母,当天就在现场的刘妙同样忌惮着。 说什么交朋友处对象,不过是白白给人糟蹋。这种事情,这些年发生得太多,只要一提这话头,便没有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 好多有门路的人,就是用这种藉口糟蹋了那些不想下乡的姑娘。最后将人糟蹋了,事也没办成。 最可怕的是……还有可能不是一个人。 刘妙自来精明,知道一但答应了这事,她一生就毁了。不但如此,若是那些人无品,事后传扬开来或是拿此要挟她就范,她就再也没办法摆脱了。 她知道父母同她一样有想法,所以她不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而是通过不停的寻死觅活以及刘贺那里的催促让父母没办法再顾忌那么多。 于是在父母上班不在家,只有刘贺因为放假独自在家的时候,刘妙像是自然自语一般提起了那个一直让她厌恶的堂妹。 『若是刘姩在这里就好了。』 在父母越来越沉默,在大姐就是不妥协的时候,这个人名就像是救命稻草一样被刘贺握在手心。 刘姩从小就好说话,一定会同意的。 他们家将她养大,她难道不应该报恩吗? 对,还他们家的养育之恩。 这是她欠他们家的。 越想越理直气壮的刘贺直接对刘大伯俩口子提出来了。快点给刘姩写信,让她回来。 人性都是自私的。 在自己的孩子与别人的孩子之间,如何选择永远都不需要犹豫和徘徊。 大伯母压下心中对神鬼之事的恐惧,小声的在一旁说道,「姩丫头一个人在乡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城。那些人都是手眼通天的人物,若是,若是姩丫头愿意跟他们处个对象,将来,将来结婚,说不定就能回城了呢。」大伯母选择性的遗忘了红袖子曾经说过的话,看着刘大伯急切的希望他能同意。 是呀,若是真的留城里了,对那丫头来说也是一桩好事。若是……那也是她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 这个理由可比为堂弟牺牲要光明正大了许多。 「我妈说的对,刘姩要是交上这样的朋友,就能回城了。乡下那么苦,说不定刘姩正等着这机会呢。」 第783页 刘贺在一旁也附和着大伯母的话,虽然他没见过到他叔和他婶,不过却知道必须将这事做成了。 刘妙一直在自己的房里听着动静,听到已经说到这里,掀开门帘站在自己房间门口也说道,「给刘姩去封信让她回来,将这里的好处跟她说说,没准她自己还乐得咱们有好事还记得她呢。」 呸,要真是好事,你怎么不自己往上沖。要知道你开年后就有可能被红袖子送到乡下去。 刘大伯本就有这个心,现在说到让侄女自己选择,若是侄女自己愿意,想来他弟弟俩口子也不能怪他们。 这么一想完刘大伯便嘆了一口气,走了出去。大伯母一见刘大伯这样,连忙转头让刘妙去写信。 刘妙早就写好了信,听到大伯母这么说,一边点头说马上写,一边又问大伯母刘姩的地址。 地,地址? 大伯母一怔,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刘姩走了几个月竟然一封信都没有寄回来过。而她这几个月里也压根没想起过这个从小在身边养大的姑娘。 「真是个白眼狼。」刘贺唾骂了一声后,又对他妈说道,「她在哪下乡,妈你还记得吗。实在记不得就得去红袖子办公处打听了。」 「好像是d省的什么地方,当初是你爸领着那丫头去办的手续,等你爸回来问问你爸。」 听到大伯母这么说,刘妙姐弟只得等刘大伯回来了。 大冬天的,刘大伯也没地方去。到外面的公共厕所蹲了一会儿又抽了根烟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就回来了。 刘大伯也不记得地址了,好在家里还留着当初办手续时留下的一份下乡告知书,就在他家的户口本里夹着呢。 原本是夹在刘姩家户口本里,但林琳当时来了那么一手,刘大伯在给林琳找户口本的时候,手里哆嗦就掉了出来。事后便随手收起来了。 此时正好用上了。 d省安阳县太叔村。 刘家四口看到这个地址,又在心中算计了一遍一封普通信件要多久才能到安阳县。再想到马上就要过年了,说不定信就是到了安阳,人家邮局还放着假呢。 「要不,先发个电报再说。」 那电报可是按字数算钱的,这么一件事要想说清楚得多少个字? 再一个,电报可不保密,谁都能看到写了什么。 最后大伯母一咬牙,对着刘妙吩咐道,「就说我病了,想那丫头了,让她快回来。」 刘妙看一眼她爸,『哎』了一声回屋穿上棉大衣带上围脖就出去了。 到了邮局,交钱排队,只在电报申请单上写了『母重病,速归。』五个字。 加急电报五分钱一个字,特急电报八分钱一个字。若是林琳没来,刘妙花了四毛就将事情解决了。 当然,也正是林琳来了,刘妙才又作又闹了许多天才让刘大伯和大伯母不得不压下对鬼弟妹的恐惧再一次将主意打在了侄女身上。 可惜刘妙这封电报终是发晚了,太叔村封山,邮局的人是没办法将这封电报送进去了。 刘家人不知道太叔村封山了,但b市的红袖子办公室却听说了。二三十年前国家就已经可以使用跨省的长途电话了。 不过想要拨打长途电话却是手续繁多,过程麻烦。红袖子办公室跟上级部门提了有关申请也终于在前几天拨通了d省安阳县县委办公室的电话。 在知道太叔村已经封山,通信全无后,红袖子办公室才没在年前将刘妙送过去。 红袖子这边对这起恶性替代事件做出了最后的决议,刘妙必须下乡,但刘姩这个堂妹可以有选择性的留在乡下还是回城来。 电报发过去了,刘妙便放心的回家了。只是一直到过完年,刘家也没见着人,这下子,刘妙是再也放不下心了。 邮局刚上班,刘妙便又跑去发了一个电报。为了表示这件事有多急,刘妙这一回没写母病重,而是咬了咬牙写了一个母病危…… 然而这封电报仍旧是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回信。 从年前张军就特别忙,一直忙过了正月十六,张军才闲下来。这一闲便想到了他年前遇到的那个小朋友。 于是直接叫了几个人将刘贺堵住,问他这么长时间想没想明白,是进局子,还是让他姐跟自己处对象。 眼瞅着就开学了,别怪他没提醒。要是再这么磨叽,开学后就去学校闹,让派出所的人去学校拿人。到时候就算是放出来了,以后也别想在学校好好读书了。 刘贺就是个窝里横的,他在外面被人吓破了胆,回家后自然去作刘大伯俩口子。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刘家人都以为是林琳冷心绝情这才不回来的。就连刘妙也在连发了三份电报后知道套堂妹回来的事没指望了。 于是全家人再提起林琳的时候,除了破口大骂再没旁的了。 现在刘贺又被人堵住威胁了,刘家人一下子就又上火了。 刘大伯哪有什么主意,他本就没有什么门路,当初家里的门路大多还是刘姩父母留下来的,自从闹出来刘姩是被逼着骗下乡的事后,那些人都不跟刘家往来了。 这会儿子看一眼他闺女,刘大伯长嘆一口气,不言不语的坐在那里抽菸,大伯母也是哭一阵,骂一阵,可她看向刘妙时的欲言又止却让刘妙分外的心惊。 似是想到了什么,刘妙穿上外衣,连围脖都忘记带的跑了出去。 第784页 她去红袖子,她可以下乡的。下乡还能有机会回来,若是留在城里她这辈子就毁了。 然而,当她来到红袖子办公室时,被明确告知哪怕现在给她安排,她想到太叔村报到也要过了三月份才能起程时,刘妙都绝望了。 泥嘛,封山是什么鬼? 「我可以先去安阳县,住在县招待所。等路一通我就进村。」 刘妙没办法,只能先让红袖子开证明,然后再开一张住招待所的介绍信,准备先离开b市再说。 红袖子的人都像是见了鬼似的看着刘妙。 这么想下乡,干嘛当初还整那一出呀。 自己的孩子永远比别人的孩子金贵。在老一辈的思想里,儿子又比女儿更重要些。 就在刘妙准备好手续撒丫子跑路时,到底还是被爱子心切的刘大伯和大伯母算计了。等刘妙凄悽惨惨满心愤恨的来到太叔村时,洽巧是给林琳送电报的邮递员领她一道进的太叔村。 …… b市里的这些官司,林琳那里随着封山是一点都没传进来。当然了,就是传了进来,林琳也不带上心的。 离过年没两天的时候,夏小雪感冒了。自从知道夏小雪生病了,林琳倒是又多了件差事。 早上起床后,回空间洗漱然后到院子里练上一回筋骨。之后回屋做早饭,吃过早饭换上出门的衣服,锁了大门便去知青点照顾夏小雪。 因为夏小雪病了,所以林琳白天就呆在知青点,一边陪夏小雪说说话,一边拿着大锥子纳鞋底子。 下晌阳光最暖的时候,林琳会离开知青点慢悠悠的去木二叔家给强子扎上一回针,回来的时候,也许会去铁柱家找铁柱说说话,或是替村支书家的儿媳妇做个回诊。 之后再回到知青点,给夏小雪和姚天做顿饭,林琳才会拿着自己带来的针线笸箩回家。 然后趁着天色暗下来了,林琳又会像例行公事一般给她的小诊所砌一块石墙。 对,一块。 石块都是一米大小的石板,砌多了房子盖得太快,她又没事可干了。 腊月三十,夏小雪的感冒还没好,却已经没什么事了。一大早她和姚天吃过早饭就来林琳这里准备一道过年了。 而在他们出门前,林琳在这里却意外的迎来了太叔村的村花——太叔小翠。 第380章 林琳不喜欢太叔小翠。做为太叔村的村花,太叔小翠同样也不喜欢林琳。 林琳长相不错,气质也好,哪怕有着不俗的战斗力但在太叔小翠眼里林琳仍就有些让人讨厌的潜质。 感觉样样都要压人一头似的。 而林琳不喜欢这妹子的原因就很简单了。 没人会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并且对自己充满敌意的女人。 来了几个月,哪怕林琳时常会去铁柱家与铁柱嫂联络一下感情,也从未与太叔小翠有什么交集。 今天太叔小翠来家里,林琳还真的有些诧异。 难不成大过年的这位还病了? 因是特殊时期,林琳见村子里没写对联没挂福字,她这里也就没弄。小翠来的时候,林琳正在收拾煮饭豆。 除夕这天要做豆饭,豆是那种红芸豆。这种豆子不易熟,所以林琳准备先用锅煮烂回头煮饭时下进米里。 将灶外头的玉米杆和叶子都扫进灶里,确定不会着火后这才带着小翠进屋说话。 「小翠姐怎么来了?是有什么事吗?」林琳本来想问是不是谁病了,不过转念想到大过年的,问这话挺不吉利的,便换了话来问。 小翠见林琳这么问她,有些扭捏。只是她膀大腰圆,浓眉大眼,做这种小女儿姿态着实让人黑线。 尤其是林琳问这话时,小翠还做出一副欲言又止,娇羞无限的模样。 林琳抽了抽嘴角,心中不禁嘆服。 压下对村花的恐惧,林琳开始想着这妹子来她这里做什么。 瞧她这模样一定不是谁生病了。那么就以她俩几近为零的交情,除了生病外,她倒底为什么跑她这里做这副姿态呢。 总不会是在向她告白? 若她真的是来噁心自己的,那么她赢了。 林琳家的炕桌上总是放着茶壶和茶杯。这会儿子炕桌靠着窗户放着,林琳走到窗户边,先是拿起暖壶往早就放好茶叶的茶壶里添了热水,之后倒了杯茶递给小翠。 「我这里简陋,没什么招待小翠姐的。喝杯茶,吃些瓜子花生。」 瓜子和花生都是村民给的,不过给林琳的都是生的。林琳拿回来又自己用地锅炒了的。 林琳喜欢带滋味的瓜子,所以炒之前先泡了五香水。因此瓜子是五香瓜子,花生倒是原味的。 用带盖的盒子混装了一盒子,吃的时候,盖子可以当垃圾筒用,不吃了,用盖子盖上还可以防潮。 这会儿林琳将盒子打开,还特意捏了个花生将里面的花生仁递给小翠,将花生壳丢在盖子上。 随后还捏了几粒瓜子,一边嗑瓜子,一边将瓜子皮也丢到盖子上。自认示范做得很到位的林琳,没有想到小翠下一妙竟然用手搓了搓花生,随后将花生外面的红衣一口气吹到了地上。 林琳:敢情你不扫地是? 话说这位到底是来干嘛的? 将花生吃了,又喝了半杯茶,太叔小翠才将来意说了,「刘同志,我,我想向你打听个事。」 第785页 林琳闻言闭上眼又睁开,问她什么事。 「我听我哥说,你们和姚天同志都是从b市来的。我,我哥说你和姚天同志家里还是一个地方的。我就想问问姚天同志的情况。」说这话时,小翠的脸红通通的,可见是真的害羞了。 林琳不知道小翠是怎么惦记上姚天的,可林琳却知道这下有热闹看了。 微微垂了下眼睛,林琳笑眯眯的说道,「小翠姐可问错人了,我也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姚天。至于他的情况,知道的跟你们差不多。不过我听说姚天要结婚了,前两天在队长家里还看见过他呢,说是想买宅基地。」 什么?结婚? 小翠听到林琳这么云淡风轻的话,刷的一下从炕边站了起来。然后又发现自己过激动了,又坐了回去。 「是,是吗。」小翠勾起一抹僵笑,看向林琳拼命想用一种不在意的神情和语气问他和谁结婚。 「夏小雪呀,就是跟我一批的那个夏知青。他们俩都是b市的,听说俩人的家离的也不远,以后去婆家还是回娘家都方便。」顿了顿,看见小翠眼睛都有些红了,林琳抿了下唇,又心软了。看着她很认真的说道,「小翠姐,知青不可能永远都留在乡下的,总有一天会回城的。」 「回城?回城的名额那么少。都好几年了,也没回去几个。」看一眼林琳,再看一眼林琳的屋子,小翠不相信林琳这种说法。 要是真的能回城,为什么她还要在乡下买宅基地盖房子。 林琳一见小翠的神色,便知道她想到了什么,笑着说道,「我不一样。我在城里没有什么亲人了,唯有亲大伯一家。可亲大伯却拿养育之恩相要挟让我替堂姐下乡。我会医术,又懂些拳脚功夫。你看,我连盖房子这种事情都可以一个人完成,所以我在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 又给小翠添了些茶水,林琳笑着坐到一旁拿起还没纳完的鞋底继续纳。 过了今晚十二点,整个正月都不能做针线。 说是正月里做针线,一年都要跟人斤斤计较,还会落下头疼的毛病。 林琳就做了一双鞋底,现在这只还有一些就完工了。等出了正月在上鞋帮就能穿了。 一边纳鞋底,一边与小翠闲聊,「等开春了,我便上山去采些草药,回来还要制成药丸或是晒干以备汤药。小翠姐过来的时候是不是已经看到我院子外面盖的那间屋子了?等出了正月再上个房顶安了门窗,我的小诊所就完工了。于我而言,无论是乡下还是城里,我都能让自己过得舒服。更何况我喜欢这里,这里的村民热情纯朴,地多,屋子大,还有青山绿水河田。」 城市生活节奏辣么快,真心不适合她老人家。 「……那你以后也会嫁这里的人吗?」 拿锥子的手顿了一下,林琳抬头看小翠,「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嫁人嘛,我觉得首先得看那个人顺眼,其次才是其他的外在条件。我倒是不介意挣钱养他,如果他值得我这么做的话。」笑了笑,林琳又继续低头纳鞋底。 小翠没想到林琳会这么说,感觉挺出人意料的。 林琳从铁柱嫂那里听说过老村长俩口子是不希望自家闺女找个知青的,林琳也觉得嫁给知青的投资风险比较高。 嫁给旁人不幸福的概论如果是五成的话,那么嫁给知青则是超过了六成,直达七八成。 「小翠姐,你听过陈世美的故事吗?」 小翠点头,「这咋没听说,不就是陈世美在乡下娶了老婆,考上状元娶了公主做驸马的故事吗?」 林琳点头,心中先替陈世美喊了一声冤,不过到底还是按着这个话题往下说了,「对,就是这个。以前可以考大学,现在除了工农兵上大学,其他的都不行了。但一个国家不可能永远都不要大学生,古代的人都知道要让全国的读书人去考试,何况咱们新国家。在我离开b市前,就听说,早早晚晚会恢復高考。到那时候,说不定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陈世美了。」 像是高考这种事情,对于小翠这个乡下妹子来说,过于遥远,林琳观察了一下她的神色,转了话题,「我倒是听说了另一个版本的陈世美。」 「另一个版本?」 「嗯。」起身给自己倒了杯茶,林琳喝了一口这才接着胡说八道,「说是那些男知青,为了少吃些苦然后娶个本地的老婆,家里家外的活都靠老婆张落。有些姑娘聪明不上套,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诱拐她们。 不但如此,一但有机会回城,就会花言巧语哄骗那老婆,说他先回去,等他安顿好了再回来接老婆孩子。可一等两等,最后人都找不着了。……大过年的咱们说这些干什么。对了,小陌那孩子的舅舅是不是回来了?我前几天倒是听人说了,小翠姐,你说他舅舅知道了小陌的身世会不会做些什么呀?」 林琳话题转的太快,小翠一时没跟上。不过在听到小陌和小陌舅舅这句话时,本能的想到小陌他妈曾经遭的罪。 都是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小姐妹,小陌他妈的事情太过惨烈,这也是老村长不叫小翠嫁给知青的原因。 林琳给小翠讲的这段话,主要是来源于林琳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 那电视剧讲的就是知青返城后,留在乡下的孩子进城找爸爸妈妈的故事。 说真的,林琳虽然不太喜欢这位村花,但到底不希望看着她走岔了路。 第786页 不能一桿子打倒一船人,知青中也有不少自立自强的典范。但谁又能保证小翠就一定不会遇到人渣呢?还有就是能回城后,那些知青会甘心留在乡下吗? 通过高考上大学离开乡下,见识了城里的生活,大学里的校友们,还会看得上乡下的配偶吗? 还有就算是真的找了个品德极好,也真的爱你的人带你回城了。他的家人呢,也能接受你这个乡下人吗? 现在人们还有着极强的地域优越心理,大多数城里人总自觉高人一等,瞧不起乡下人。而乡下进城的人又多数带着一股自卑的心思。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几十年后才反了过来。 想到这里,林琳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又转头顺着窗外看一眼自己外面的三亩多地,因为那些歷史遗留问题而微微有些低落的心情又转了回来。 一亩地六百六十多平方米,三亩多地就是就是两千多平方米,算上她从山壁挖出来的房子,再算上挨着院墙建的那间一百平的诊所。 林琳一下子便觉得自己幸福极了。 这么大的地方,过几年一定好好的规划一下。嘻嘻~ 本来姚天就长的不错,能说会道,还极有眼色。又听铁柱跟老村长说今年秋收姚天出的主意多好多好,然后时间一长,小翠就是喜欢上了姚天。 今天是大年三十,她嫂子也回老宅跟她妈一道做年饭,俩人干说的时候便说起了小翠老大不小的话题。一听这话题,小翠就从家里跑出来了。 知道姚天是跟林琳三人一道从b市来的,再加上张悦请假回家了,夏小雪又从没跟小翠单独说过话,小翠便想到了时常去她哥家,经常在村子里走动的林琳。 她想知道一下姚天的情况,若是情况还可以就将自己的心事说给家里人听。哪想到刚开了个头,蠢蠢的暗恋直接结束了呢。 「对了,小翠姐,你刚刚说要了解姚天的情况,是有什么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81章 林琳一问完,就转身去厨房看地锅里煮的红芸豆了。掀开锅盖见里面的豆子都煮开了,便拿出个盆将豆子和煮豆子的水一道盛在盆里。 又刷了锅,在里面添了一锅水,回身抽了两根玉米杆又烧了起来。 今天三十,总得吃得好些。不过吃饭的就他们三人,林琳又不喜欢做太多,然后都是剩饭剩菜,于是便准备了六个菜。 北方人到了冬天都习惯吃两顿饭。旧年的最后一顿饭会在当天下午三四点钟吃,吃的丰盛些。 家里人口多的,一顿饭会吃很久。饭毕小孩们就出去玩,家里的大人收拾好厨房后,稍做休息,等到晚上七八点钟便开始准备晚上十二点过后的新年一顿饭。 这顿饭一般是吃饺子。 菜什么的,一般人家不会再做新的,只将下午饭中的菜端上来。 饺子的馅也有讲究。 放肉是必须的,但和肉一起拌的菜,其他的地方,哪怕是县里人家,也会用芹菜,韭菜做馅。 取勤劳,久财之意。 因为太叔村这里物资有限,差不多就只有酸菜了。林琳今年没腌酸菜,用的酸菜都是村民送过的。 拿出两颗酸菜,连盆一道放在菜板上端着回了屋子。 这么会儿的功夫太叔小翠已经想好了说词,不过林琳多促狭的一个人呀,她仿佛忘记了她之前的问题一般,笑着与小翠说起了太叔村这边的风土人情。 一边与小翠说话,一边还将菜板子放在炕桌上,轻巧的将两颗酸菜拆解片成薄片再切成丝,最后将切成丝的酸菜抓出一把倒回盆里。其他的依旧放在菜板上准备一会儿让姚天剁碎。 这活没啥技术含量,要是姚天再干不好,那今天就别想吃饭了。 说话间姚天与夏小雪便有说有话的推开大门进来了。通过林家的窗户正好还可以看见俩人打闹的样子。 林琳朝窗外看了一眼,又转头看向小翠。 小翠的脸色果然有些难看,不过倒是并没有难看到扭曲的地步。 在这里,天一亮家家的院大门就会打开门锁,来住的客人只要推开门就能够进来。大门一般会在晚上睡觉前才会落锁。 就跟房门一样。 姚天拽开房门,先让夏小雪进来,然后他才跟在夏小雪身后进来。 一进屋子便是厨房,看着厨房地锅正在冒着热气,俩人还在想着锅里是什么。 只一推开门却见林琳这里还有客人,笑着与小翠打了招唿,俩人一边脱外衣还一边打着哆嗦。 外面太冷,屋里又太暖,一冷一热难免会这样。 林琳摸了摸茶壶,又往里面添了些热水,给他们二人一人倒了一杯,还没张口说话呢。小翠就站了起来,「那啥,时候不早了,我也得回家了。」 小翠说完话便小跑着走了,出去时外屋的门都被她甩得发出好大的声响。 「她来干什么?」夏小雪脱鞋上炕,准备捂捂脚再下来。一边将她放在这里的一件衣服盖在脚上,一边问林琳。 林琳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姚天,笑着摇头,「闲的呗。」 夏小雪闻言『哦』了一声没上心,拉过瓜子盒子嗑瓜子。姚天却没那么心大,转头看林琳,林琳挑眉朝他笑,还上下的打量他。 心里有些自恋的念头,一时不好问出来。倒是被林琳看得有些窘迫。 第787页 大过年的,林琳也没为难他。只让他暖和暖和便将酸菜剁了,晚上包饺子用。 下午这顿,林琳来张落,夏小雪负责烧火,姚天负责刷碗。晚上的饺子,夏小雪和面,姚天负责剁肉和剁酸菜,然后三人一道包。 这会儿才十点多,林琳也不着急做什么。让姚天站在炕边剁菜,她和夏小雪都委在炕上。 林琳继续纳她没做纳完的鞋底子,夏小雪拿出她带来的毛线想要织两件毛背心。 如今看来住知青点唯一的好处就是夏小雪又学了两样针法。 「姚天去找过队长了,想要宅基地立时就能买。不过我和姚天的意思是想着如果能有现成的房子就好了。」夏小雪羡慕林琳盖房子的速度,但却在姚天的指点下未只字未提让林琳帮忙的话。 住在知青点,她和姚天吃个饭都跟探监似的。前儿她病了,若不是林琳过去照顾了几天,她估计还会病得更严重。 而且她听姚天说,男知青那边事更多。所以她和姚天想要搬出来住的心情别提多迫切了。 「队长说,村北边李大娘一个人住着。没儿没女,若是我们俩愿意给李大娘养老,就可以搬过去住。」 听到姚天接的这句话,林琳听这口气便知道姚天犹豫什么呢。 多个老太太,不过多张嘴,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可人老了,这毛病那毛病就多了起来,性情上也会有所改变。若是住在一起有什么矛盾,或是没几天老太太没了……好不好的,再惹上一身腥。 林琳想了想,也觉得这个办法不太好。 「我前儿听说张寡妇准备改嫁……差不多就是出正月的事。她那套房子离知青点不远,若是她愿意卖就好了。」 听到林琳这么说,姚天苦笑了一声,「快别提了,你知道张寡妇要嫁谁?」 「谁?」 夏小雪提起这个就特别的没好气,「是贺之章。昨儿还在知青点从姚天借钱,说是聘礼还差点。」 当着一屋子那么多人的面一张嘴就借十块钱,姚天借还是不借。最后姚天只说自己刚来花销大,手里只剩下三块钱。留了一块,借了两块。又说不用还了,就当他和夏小雪随的份子钱。 林琳不知道还有这事,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回头也帮我捎一块钱的份子钱。」 林琳直了一下身子从身后的炕柜抽屉里拿了一块钱出来,然后递给姚天。 姚天接过顺手揣在兜里,又继续剁饺子馅。 再有几年就能恢復高考了,林琳可以很肯定的说姚天和夏小雪必定会参加高考。所以现在盖房子,就是白白挣加一笔庞大的支出。不过林琳也明白俩人想要搬出来住的心思。 抿了抿了嘴,林琳做了个决定。「外面那屋子快建完了,等过几天出了正月十五,我在木二叔家订做的门窗应该也能完活。若是你们愿意可以暂时住在那里。」 反正外面那小诊所她为了占地特意盖了一百多平。 所谓的一百多平,可是实实在在的使用面积。在里面兼併出三十平来给这对准备结婚的小俩口住,也不是不可以。 左不过那房子晚上也是空着,他们俩住在那里,全当是看房子了。 「你是说你那个小诊所?」夏小雪诧异极了,看一眼姚天,姚天也将视线对上林琳,「你不开小诊所了吗?」 「开呀。反正房子大,留个房间给你们住我也够用。这样你们有了住的地方,买宅基地盖房子的事就可以慢慢来了。」 林琳这个主意自然好,可是姚天和夏小雪却觉得那太占林琳的便宜了。 他们俩在林琳这里总是连吃带拿的,虽然也会尽力的给林琳带些东西,可到底占了多拿的少。 「那最好不过,不过说好了,我们付房租。」姚天想了想很认真的对林琳提议。 林琳点头,「行呀,多大点事呢。」 笑着应下来时,林琳又开始想着怎么收拾那间小诊所了。 一百平的房子抠出四十平给姚天俩人住。剩下的七十平,还要兼併出一间放置药品的仓房。 想了一下那间仓房需要多大地方,林琳便准备也兼併四十平。 最里面是药品室,外面给她当办公休息的地方,对面可以放一张床铺,用做女用检查室。 中间三十平米,放上一张单人小床,几把椅子一张桌子,简单又实用。 中间这里原本计划一前一右开两个门。一个是朝外开,一个则是朝里开直接进入林琳家的院子。不过既然要租给夏小雪住,林琳便准备这道朝里开的门暂时不开了,等过几年他们回城了再开也不晚。 这房子若是居家,还得再打一口洋水井,只是这个位置还得再想想。 小诊所是改良版地热,回头再里面准备张双人床就可以了。至于其他的家俱,回头她配,比他们自己弄省事多了。 闲聊了一会儿,林琳和夏小雪便下地了。 林琳准备做六个菜,三凉三热。 凉菜很简单,就是凉拌土豆丝,糖醋木耳萝蔔丁,蒜泥猪肝。 热菜就是清蒸鱼,爆炒酸菜粉,以及一个砂锅乱炖。 林琳解了只兔肉,又放了些用猪肉和剩米饭做的肉丸子,还有冻豆腐,茄子干等干菜,最后加了些香菇,蘑菇和剥皮的鹌鹑蛋一道放在砂锅里,反正是挺实在的一道菜。 第788页 地锅里的水早就烧开了,林琳舀出半锅,剩下的半锅将早上就切好的土豆丝放进去过水焯了一遍。等土豆丝捞出来,林琳将洗干净的米加进饭豆盆里,隔水在地锅里蒸。又将早就煮过一回的兔肉放在砂锅里做在小炉灶上大火炖着。 等砂锅开了,将准备好的菜依次倒进去。随后加了盐盖上盖子放在炉子上中火炖着。 焯好的土豆丝放上葱姜蒜和辣椒油等拌了拌就放到一旁等着上桌。随后切好的萝蔔和泡好的木耳也都用调好的调味汁腌上最后倒在一个浅口的盘子里。 猪肝是前天用水煮的,林琳将猪肝从仓房里拿出来,切成薄片,均匀的码在盘子里,盘子中间留了一块地方,将捣碎只放了盐和水的白蒜泥用小碗装着放在盘子中间。 林琳做完三道凉菜,回身收拾要准备清蒸的鱼。 太叔村外面有河,村民们闲的时候就会打些鱼回来用盐腌上或晒着。所以林琳哪怕是拿的空间鱼出来,夏小雪也以为这是村民给林琳的。 「每次看你做饭,感觉做饭就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可我怎么就做来呢。」人家做菜好吃又利落,她做饭也就是比猪食强些。 用刀在鱼背上切上几刀,在里面夹上姜片,又在鱼身上抹了盐,林琳便将锅放在盘子,打开锅盖,小心的将鱼盘子放在饭盆旁边。「你就是做得少,再加上用不习惯这里的炉灶,等时间长了,你就知道这种锅其实挺好用。你盯着点时间,到时间告诉我。」鱼蒸老了,就难吃了。 「我知道,开锅后八分钟嘛。」 林琳说了句没错。 之前小翠来的时候林琳切的酸菜丝留了一把,这会儿子用清水洗了一水,便和热水泡得软软的粉条放在一起。 回头饭好了,腾出锅了,锅里下油翻炒几下就熟了。 「对了,刘姩,你还记得陈利吗?」 第382章 陈利? 「知青点的那个陈利?」林琳想了想,叫陈利的,她认识,并且夏小雪也认识的就只有这一个了。 「对,就是他。今儿我们出来的时候,陈利还跟我说,明天要过来给你拜年呢。」夏小雪点头,然后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 「是他来还是其他人都来?」林琳将清蒸鱼要用的浇汁放到锅盖上热着,「我还想着明天早上咱们仨早早起来先给老村长拜年,然后再去支书家里。要是只他来,那就算了。等咱们从支书家出来,我也是要回知青点的。」 听到林琳这么说,夏小雪歪头回忆了一下之前陈利说的话,发现她也不太确定,便扬声朝屋里喊了一声姚天,问他听清楚了没。 啥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就是了。 姚天从屋里出来,学着林琳的妹子,挑眉朝林琳笑。「我也没听清,等晚上我回去了帮你传个话。」 扯平了。 行,算扯平了。 俩人隔着夏小雪达成了某种默契后,锅里的鱼也到了时间。 林琳听到夏小雪报时,连忙让姚天收拾炕桌将碗筷子和凉菜端上去。她则小心的掀开锅盖,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锅里的清蒸鱼。 见鱼确实蒸好了。用两块麻布垫着将鱼从锅里小心的端了出来,又看了一眼比鱼先蒸进锅里的豆饭。 见饭也好了,便顺手端出来。将两块麻布交给夏小雪,让她端进屋里。而她自己则是将地锅里的水都舀尽。 大火烧锅,水尽锅干舀了一勺猪油。等油熟的时候,林琳将和鱼一起蒸的姜和葱都用筷子捡出来丢掉,又将新的葱和姜丝摆在鱼身上。 又摆了些干辣椒丝在上面,最后先浇上拌汁,最后浇上一层油,林琳的清蒸鱼就做好了。 让姚天将鱼端进去,林琳就着刚刚烧油的地锅放了葱姜蒜和干辣椒丝,炒出香味后,点酱油下酸菜和粉条,翻炒几下丢在那里,然后林琳将砂锅端进屋子,从屋里回来后,这才将酸菜粉盛出锅。 非常简单又实在的六个菜全部上桌了。 林琳熄了火,姚天出去锁了大门,又回屋锁了屋里门。三人一道回屋上炕,围着炕桌以茶待酒的吃着远在异乡的第一顿年夜饭。 鞭炮是很奢侈的玩意,现在日子过得都不富裕,再加上之前曾有人认为放鞭炮是一种封建迷信的行为,所以整个太叔村这几年都没谁家放鞭炮了。 想到提出这种论调的还是他们知青,林琳便觉得说这话的那位知青整个正月,耳朵都会一直发烧了。 狼一样的……『队友』。 ╮(╯▽╰)╭ 外面一直安安静静的,就如同这个冬天的每一天。林琳三人在屋里吃饭,也从最开始的热闹吃到了安静。 夏小雪就有些感伤。她还是头一回离家那么远,没有和家人一道过年。 姚天何尝不是呢。 但俩人都体贴林琳没有家人,所以尽量不表现出来。三人一边吃,一边说着当前的局势,说知青下乡,说国家不重视教育,都说了很多。 尤其是林琳,今天第二次在不同的人面前提起恢復高考的推断。 姚天非常认可林琳这种说法,封建王朝都那么重视教育,他们新国又怎么可能不重视? 这种情况是一定的。 「我也听明白了,一定会恢復高考。可天知道会是哪一年?」看一眼姚天,再看一眼林琳,夏小雪摸着自己的脸,她真担心她等不到。 第789页 「放心,不会太晚的。」用小碗盛了一碗砂锅里的汤,林琳浅浅的喝了一口,笑得很满足,「等你们都离开了,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了。」她是绝对,绝对不会再参加高考的。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笑眯眯的看着姚天和夏小雪,「弄不好过几年高考恢復了,你们还得抱着孩子去上大学呢。」 听到林琳提起小孩,夏小雪的脸微微泛红。转头看姚天,心里甜甜的。 姚天握住夏小雪的手,眼前仿佛已经看到了林琳说的那个场景,笑得极猥琐的说道,「到时候我带孩子,绝对不给你拖后腿。」 夏小雪笑眯眯的点头,重重的回了一个『嗯』。我争取少生点。 林琳斜眼看了一下这对二傻,无语极了。 还好姚天犯二的时候不多,不然这对俩口子以后的日子堪忧…… 一顿饭吃完,林琳与夏小雪都往后一靠。指指炕桌,然后对着姚天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姚天伸手触额做了一个遵命的手势,便去捡碗刷碗了。 林琳做的菜量不大,但也不小。每样都剩了些,正好晚上吃。等到姚天将菜都端到厨房,林琳将炕桌摆在炕中央,又重新沏了一壶茶,将瓜子盒摆在炕桌上。又从抽屉里拿出十块奶糖以及一些早在封山前去县里供销社买的硬糖。 最后起身去仓房,拿了一瓶水果黄桃罐头出来。 等姚天刷完碗,林琳又让他拿两碗和三个勺子进来。 将罐头开了,往两个碗里倒了些,林琳拿着勺子直接用装罐头的玻璃瓶做碗。 过年吃黄桃罐头也不知道是林琳在哪里留下的习惯,总之不吃一碗就会觉得少点什么。 下午六点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外面漆黑一片。林琳从炕柜里拿出个小薄被盖在身上,靠着里面那道墙睡着。 夏小雪睡在林琳身旁,不过因为中间放着炕桌,所以夏小雪横着睡在炕柜那面墙下面的,而姚天,则是将头朝炕柜,脚朝门的睡在窗户边上。 三人一直睡到晚上九十点钟这才醒。 醒来后,又躺在那里赖了一会儿床,三人才动起来。 夏小雪去和面,林琳去调馅,姚天则是将面案等东西准备好拿到屋里来。 中午做饭时,地锅烧了差不多一捆玉米杆子,所以现在炕还热,屋里也不冷,林琳便没让姚天去烧炕。 三人包了好多饺子,除了今天晚上吃的,还有明天早上的。 将包好的饺子摆在盖帘上,端到院子里冷冻。剩下的饺子在十二点的时候下锅煮了。 今天晚上和明天早上的饺子是不能吃蒜泥的。林琳三人就着酱油,醋和辣椒油吃得也极香。 饭毕,林琳将冻着的饺子分了分,她只留了少少几个,其他的便让夏小雪和姚天拿回去明天早上煮了吃。 送走这二人,林琳锁上大门便回空间了。 新年不洗澡,埋汰一整年。 别人洗不洗她管不了,反正林琳是一定要洗的。 洗了澡,离开空间。林琳并没有吹灭屋里一直点的煤油灯,就着昏暗的灯光就那么睡了。 老一辈的说法,从除夕开始一直到过了正月十五,夜里都不能熄灯。至少要留下一盏灯才行。 林琳晚上一般都用充电的手提照明灯。不过夏小雪和姚天在的时候,林琳都会用煤油灯。 没有春晚,也没有钟声和鞭炮,林琳在太叔村过的这个年安静的让人感觉不到一点过年的氛围。 …… 大年初一不能睡懒觉,于是林琳按着习俗天刚亮便起来了,洗漱好后,给自己煮了一盘她最爱吃的猪肉韭菜虾仁饺子,又从空间时拿出两样好菜,自己美美的盘腿坐在炕上吃了。 初一,初二不洗衣服不扫地,林琳又没有什么活可干,便收拾好自己,靠在炕上玩单机小游戏。 差不多八点的时候,夏小雪和姚天相携而来。仨人互相道了声『过年好』,林琳收了俩人特意包给她的红包,又回了一份不轻不重的礼,三人相视一笑也没多做耽搁便穿上大衣,锁门出去。 一路上好多出门拜年的村民,大家互道吉祥话又分别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走。 林琳仨人不是最早来给老村长拜年的,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拨。 大家之所以会来给老村长拜年,是因为知道生产队长一定在老村长家。 村支书与队长之间面和心不和,一个管政治教育,一个管生产。都是村民不能得罪的人。村子又才这么大,谁先给谁拜年回头就会传出去。 但若是给老村长拜年那就不一样了。 论资排辈,老村长也应该是村中第一等的人物。先给老村长拜年,村支书面上也能过得去。 也因此这几年大家不约而同的都会先给老村长拜年。 这些个事情,林琳一早就打听清楚了。因此才会带着夏小雪和姚天按这个路线走。 姚天也打听过,不过他是跟知青点的知青打听的。 知青的视角和村民的视角先天就存在着诧异。 比如说,知青们认为很重要的东西,在村民眼里不如春天多翻两遍粪坑重要呢。 再一个知青与村民之间,因为出身和立场眼界都不同,平日里很难融进村子中。他们并不像林琳,年纪小,嘴甜,手里还有硬技术。再一个太叔村这里的大多数知青都在想着温饱和回城问题时,林琳想的却是如何在这个村子里站稳脚跟,成为这里的大地主。 第790页 林琳仨人在老村长家拜了年不能拜完就走,亲热的与老村长和铁柱一家说上一会儿话,等时间差不多了或是等到有下一拨来拜年的人过来他们就可以走了。 林琳拉着夏小雪正与铁柱嫂婆媳说话,时不时的还要看一眼看见她们就别扭的太叔小翠。正说话呢,老村长家的房门又被人拽开了。 林琳仨人见有人来了,连忙起身表示还要去下一家拜年。往外走,正好与要进来的人碰了个脸熟。 来人姚天和夏小雪不认识,林琳却是见过一面的。 就是那位因为起个名字,就将自己的辈份生生涨上去的太叔攻。 太叔攻……太叔公……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83章 普一碰面,老村长还给众人做了介绍。听到太叔攻的名字,姚天和夏小雪的眼神都荡漾了不少。 太叔公呀,辈份好大的哦~ 老村长久经世事,一见二人这般便知道他们想到哪了。 其实这个名字真心挺有气势,但错就错在他们这个姓上了。 当初老村长与太叔攻的父亲一道上前线过打鬼子,虽然都活着回来了,可到底当初在战场上伤了根本,没几年便去了。 日子不好过,有男人撑着的家庭都不一定能吃饱,何况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一个年迈的婆婆了。太叔攻的母亲也算是心好的。一直守到太叔攻能挣工分了,这才改嫁离开了太叔村。 那时太叔攻还小,挣的是半个工分,再加上老祖母也能干些活,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倒是没饿着。只可惜……好好的一个家到如今竟只剩下太叔攻和太叔陌这对舅甥了。 当初起名字的往事还歷歷在目,现在一晃眼太叔陌这孩子都六岁了。 老村长嘆了口气,心忖了一句岁月不饶人,便对林琳说道,「小刘同志,小攻这腿在部队上受了伤,麻烦你回头有空给他看看。不管能不能治,大爷都谢谢你。」 听到『小攻』这个称唿,林琳满头黑线。真想说一句,这腿『小受』就能看。 「大爷说的什么话,咱们都是一个村的,理应互相帮衬着。只小攻……哥这腿,应该在部队的时候就看过了。我只是跟家里人粗学了些浅薄医术,怕会让您失望了。」 在部队受的伤,人家部队一定给看了。估计这也是看不好,这才退伍回来的。虽然现在的医疗技术比较落后,不过人家一定是尽心给治了。 她……最好还是别出什么风头了。 「大爷明白,看不好也是……不怪你。」老村长想说看不好都是命,可刚一张嘴就想起来面前的人是知青,这命啥的,也不能说。 该说的话都说到了,林琳也没什么要补充的了。笑着与太叔攻说了让他明天去她家,又摸摸太叔陌的小脑袋,这才跟着姚天夏小雪一道走了。 林琳的医术其实还不错,之前为了迅速的在村子里站稳脚跟还特意用了些手段治好了一位眼盲村民。 有那个村民做活gg,林琳哪怕年纪再轻,都不会再有人质疑她的医术。 太叔攻回来那天带着小陌见过一回林琳,这些天也拜访过老亲和村民。大家看到他的腿都跟他指了林琳这个小知青。 太叔攻本来也想过哪天闲下来便去看看自己的腿,能不能治的也算死心了。 今日见老村长这么郑重的提出来,太叔攻自然不会再推迟。就想着明日是给钱还是拿些东西上门了。 「还是拿些东西,你给钱她也没处花去。现在封山,再没有比东西更实惠的了。」等回头她那诊所盖起来了就要另说了。 太叔攻闻言记在心里,又在老村长家坐了一会儿便往其他人家去了。 他刚回来,怕他不知道村子里的事,老村长还特意指点他先去了支书家再去旁家。 于是太叔攻又与林琳他们仨人在支书家来了个遭遇战。只这次倒是没多说什么,互相笑笑,道了一句『来了』『走了』便罢了。 从支书家出来,林琳仨人又以地理位置远近去了其他村干部家里。 像是大队的会计都没落下,等一圈走完,都下午两点了。仨人又先回了知青点,与所有知青道了过年好。 因为是过年,门禁倒没那么严。 男知青们这会儿都在女知青宿舍,林琳三人回来的时候一屋子的人,别提多热闹了。 这时候知青的日子普遍都不怎么样,哪怕是过年,也没有多少新年的气氛。 白红霜烧了热水,杨爱国拿出一把红茶茶叶沫子,沏了一暖壶茶,大家一边说话一边喝茶。 见仨人回来,倒是都挺热情的。不过女知青那里明显热情度不高就是了。 在女知青眼里林琳就是个不合群的刺头,但在男知青眼里,林琳的形象至少有三米八那么高。 『白富美』,『凤凰男』。 这两个词现在的人还都没听说过,但不得不说,一般人都有了这个概念和行动意识。 长的好看,又能干的女人,多宜室宜家呀。 于是林琳刚坐下来,男知青们就开始纷纷献殷勤起来。 看得屋里其他仨个女知青心里都酸得要命。 林琳什么没见过,面对这些男知青的殷勤,很是淡定。 姚天与杨爱国对视一眼,都笑嘻嘻的看着林琳和这帮男知青表演。林琳眼睛扫过时,还对林琳挑眉笑。 第791页 过了一会儿林琳问夏小雪几点了,听说快四点了,连忙站起来说是怪不得天都黑了呢。然后也没客套的让大家去她那里窜门,也没叫夏小雪和姚天一道走,便笑眯眯的与众人挥手告别离开了。 至于那些男知青看着林琳离开的背影想到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回忆整场交谈,最让这些男知青纠结的是林琳的那句口头禅。 『我年纪小』 这话一点错都没有,按着原主的生理年纪,林琳昨天还十六岁呢。除了姚天和夏小雪,比其他知青都小了好几岁。 从知青点回家,距离不远。林琳走在路上若是看见干树枝也会顺便捡回去。 出去大半天,炕已经凉了,好在屋里有恆温咒倒是不冻人。将放在空间里的手提充电灯拿出来照明,又手脚麻利的在灶坑里添了一把玉米杆点燃。 见玉米杆很快烧完了,林琳又塞了一把进去。完事才回屋将手提充电挂回屋中火道上面的灯架上。 林琳请木二叔做的立柜,是可以将衣服挂在里面的。衣服挂也是林琳顺手让木二叔做的。 乡下人家很少有将衣服挂起来的,刚开始林琳让木二叔在衣柜里插上一根结实的木棍时木二叔还有些疑惑不解,等到林琳借着木二叔干活的工具做了一个简易版的衣服挂后,木二叔瞬间便明白了。 虽然这样将衣服挂起来,衣服不易出褶子,可乡下地方灰大,衣服这么挂里面很容易脏的。 林琳谢过木二叔的提醒,到底做了这么个立柜。 立柜很高。上面是双开门的小柜,林琳准备将换季的鞋放在里面。 中间也是双开门的柜子,里面支了横杆做衣柜。林琳带来的衣服以及陆续做出来的衣服都挂在里面。 柜子靠下的地方是两个抽屉。一个放了纸笔等物,一个放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两个抽屉下面,还是一个双开门的柜子。 这个柜子与上面的衣柜等高,不过里面没有横杆,而是在中间的位置放了一个横板,将一个柜子隔出上下两层。 因为林琳放在空间外面的东西实在少,所以现在这里还是空着。 再往下就是柜脚了。 林琳特意让木二叔将柜子做得离地面高一些,虽说不是为了防潮,但下面加上一块板,还可以将换下来的拖鞋放在下面。 板子是钉在柜脚上的,拖鞋放在上面还屯地面有段距离,扫地的时候都不会落上灰。 等穿上拖鞋再将白天脚上穿的鞋放在那里,这里也是不错的收纳地方。 这会儿,林琳将大衣和外裤都挂在衣柜上,将帽子和围脖也随手放在衣柜里。 微微弯腰在这里换了拖鞋,才转身去火道那里洗了手。 烧炕先热火道再热炕,洗手盆放在这上面,里面的水便一直温温热热的。 上炕委进炕里,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两颗桔子,靠着炕柜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在这里,虽然落后了一些,但却安逸得让人觉得岁月静好也就这样了。 两颗桔子转眼间就只剩下桔子皮,林琳将桔子皮收起来放在火道上烤干。 随着桔子皮上的水气一点一点的腾发,整间屋子都带着一种桔子味的清香。 去厨房又添了一把柴,林琳收拾了炉子边,将房门锁上回房睡觉去了。 真庆幸女主被分排的下乡地方是在北方,若是再南方,哪有这么轻闲呢。 一个人的生活,又是过年这种时候,吃饭睡觉皆随意得很。 一觉睡到八九点钟。林琳回空间上了洗手间,出来时端了一盘熏酱鸡爪子,又泡了壶普洱,去厨房点燃炉灶烧了两个鸡蛋一个地瓜。 回来的路上,林琳还想着晚上啃两螃蟹。不过下午饭吃了两颗桔子,林琳惜命没敢吃。 吃点好的,再看点热闹的综艺节目时光转眼便到了下半夜。 想着明天也不用起早,于是林琳依旧执着的将四个多小时的综艺看完,又下炕给自己煮了碗馄饨这才睡下。 大年初二,去姥姥家。 林琳无亲无戚,该拜年的人家都拜完了。在被窝里一直躺到八点多,这才起身烧炕。 洗漱好后,林琳出门去开大门。又顺手抱了一捆玉米杆子将盖了大半的小诊所烧了一遍地龙。趁着这会儿没什么人也没什么事,林琳直接在小诊所里将准备租给姚天二人的那块区域截了出来。 没有独立出来的门,进出都走小诊所对外开的门。 不过他们这间屋子的门离小诊所的门不远,呈90度直角的样子。进了他们屋子首先看到的是两个简单的锅灶。 一大一小,一个可以烧水放个炒锅,一个则是这里习惯的地锅。 这个区域并不大,算是他们的小厨房。再往里走准备留个大一点的区域做客餐区,这里准备用推拉门。 客餐区最里面,留出十平方的地方做卧室。卧室与客厅之间,林琳也准备用推拉门。 不过因为截出来给姚天俩人住的这个区域没有窗户,所以在採光上,林琳准备从房顶入手。 林琳最开始的时候就准备用大块的石板做房顶,在石板中间挖几个大洞,将玻璃镶嵌在里面,採光就解决了。不过别的地方好说,这个区域的通风就又是个问题了。 林琳在这个区域来回走了一遍,最后看着厨房最外面的那道墙,抿了抿嘴,直接拿出倚天剑,在上面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窗户。 第792页 挥剑切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洞,最后一掌拍出去,石壁应势落到了房间外。 林琳右手执剑,左手挥掌的手势还没有放下,就看到外面有人不说,看向自己时,一双眼睛睁得老大。 哎呦我去~ 这是什么情况? 林琳眨巴眼睛看着太叔攻舅甥时,这对舅甥也睁大了一双眼睛怔怔的看着林琳。 这一刻,太叔陌的心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崩塌了。 转头看向自家舅舅,感慨的摇了摇头。 作者有话要说:  老村长:早知道就叫太叔进攻了。 第384章 眨巴眨巴眼睛,林琳回神后笑咪咪的问着对面的舅舅,「小攻哥,你来了。吃了吗?」 老村长叫太叔攻小攻,林琳虽然也很想叫他小攻,不过到底按着这个地方的叫法叫了一声小攻哥。 这里叫比自己父母年纪大或是子女比自己大的老人『大爷』和『大娘』。反之则是叫叔和婶子。 像是伯父或是叔叔阿姨这样的称乎,如果用在这里就显得不太合适了。 太叔攻看着将剑收到身后从窗户,估且称作窗户的洞口跳出来的林琳,一时间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来压下他满心的震惊。 听说她在小年那天将村里有名的混混用打得皮开肉绽,当时没有亲眼所见,总以为有些夸张。此时再见她,哪怕是敛了一身的气势,仍让他觉得深不可测。 今日之前的诸多印象竟是都翻了过去。见她笑得像春光灿烂的山茶花,太叔攻开始回忆起这些年在戈壁沙漠见到的仙人掌了…… 「嗯,」下意识的回答后,太叔攻又觉得太过冷淡又加了一句「你吃过了吗?」 「没呢。」林琳笑着摇摇头,一边带着这对舅甥俩院门走去,一边低头问太叔陌,「小陌,早上舅舅给做了什么好吃的?」 太叔攻回来的巧,正好是封山的时候。不过他是太叔村长大的,自是知道太叔村的情况,所以回来的时候,就将能买的都买了。等回到家,虽然家里因为这几年没住人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不过简单的收拾一下也能住人。 发现家里破败成这样,太叔攻还以为妹妹嫁人了,顾及不到这边呢。 至于为什么以为妹妹嫁人了,还是因为他妹子只比他小两岁,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而且若是没嫁人,他们家又怎么可能是一副久无人住的样子。 心里一边想着他在外面当兵几年竟是没有替妹妹送嫁,又想着他连妹妹嫁了什么人都不知道,一时心里酸楚难耐。 几年前他一入部队就被送到了戈壁沙漠,那里除了驻军和科研人员千里之内都没有人烟。 因科研要保密,他们的部队也被要求不与外人进行任何有效通信。若不是他的腿受了伤,说不定也不会被送出来。 因为腿上的伤无法治癒,部队建议他转入后勤或是转业,于是他选择转业回到家乡,他是因功负伤,部队又特意给他放宽了政策,给了一个多月的假期,等出了正月就可以去县上的派出所上班了。 这本是一件好事,太叔攻还想着回来告诉妹妹一声。可等到去了老村长家才知道事情跟本不是他想的那么美好。 妹妹被个知青骗了身子,怀孕时还被拉到县里游街,生下孩子就没了? 听说那个知青一出事就跑得没影,又听说那人游海去了香城,太叔攻只得压下千里追杀过去的冲动,接回外甥先安置下来不提。 外甥的模样长得极像妹妹,倒让太叔攻少了几分芥蒂。只是对上外甥小狼似的防备眼神时,太叔攻心里又是一酸。 若是他不去当兵,若是他早点回来,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太叔攻这几年的工资都留下没有花,当然,他当兵的地方也没办法让他花出一分钱。 他本来是想要将工资都托人带回来的,可因为保密条例的原因,根本带不回来。哪怕是现在回来了,太叔攻也是签了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一字一句。 用工资买了不少东西,虽然不一定够舅甥俩度过整个封山期,却也不会差多少。再一个,他手里还有些钱,可以和同村的村民买些吃食。 最重要的是不等封山期结束,他就会离开村子去县里报到。 他当过兵,身体素质不错。虽然伤了腿,可想要出村却比普通人容易些。 转业时的很多想法,现在都需要重新做出调整。想到妹妹枉死,再想到外甥孤苦无依,太叔攻心里的压力就不得缓解。 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往后放一放,抚养外甥长大才是大事。 太叔攻从思绪里回过神,洽好听到外甥正在跟面前的小知青说着早饭吃了什么的话。 「舅舅煮了面条,热热的,可好吃了。舅舅还在里面放了肉干,是牛肉干哦~」 太叔陌这几天特别的开心,他有了个舅舅,舅舅对他可好可好。给他好吃的,还请人给他做衣衫,对了对了,他也可以上桌吃饭了。 他和舅舅坐在炕上吃饭,好开心。 林琳听到面条又听到肉干,考虑了一下自己今天早上要不要也吃这个。不过转眼间便想到过年时她蒸的米饭还有的剩,便准备炒个饭吃。 「姨姨一会儿要做什锦炒饭吃,那小陌要不要再吃一点?」 太叔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转头看一眼舅舅,一脸的苦大仇深,「吃不下了。」 第793页 因为有烧麻雀的交情,太叔陌对林琳还比较亲近。再加上小孩子都敏感,村子里的大人以及那些知青们虽然大多数都没表现出什么,可是鄙夷怜悯的气息还是让小孩子感受到了。 林琳对着这小孩别说鄙夷了,她连同情的心思都没多少。对待太叔陌很是随意,也因此太叔陌很愿意和林琳呆在一起。 一时进了屋,林琳请这太叔攻和小陌进屋坐。她提了小炉子上的烧水壶灌了一暖壶的热水,然后才走进屋子。 一边沏茶,一边将瓜子盒子递给小孩抱着。 那盒子里,不但有瓜子还有几块硬水果糖,林琳放下暖壶还转身从立柜抽屉里拿了两块奶糖放进去,叫小孩吃这个。 太叔攻有些拘谨,顺着林琳的话坐在火道上面,伸手接过林琳递过来的茶杯,沉声说了句谢谢,便没再开口。 「我先给你把个脉,然后再看看你腿的情况。」林琳站在太叔攻面前,示意他伸出手来。 林琳先把了左手,又把了右手,心里有了粗粗的概念后,又退了两步,让太叔攻脱鞋上靠墙坐着,再将脚放在炕边上。 听到要脱鞋,太叔攻顿了一下,冷俊的脸上不显什么,耳朵却红了。 装出一副很淡定的模样,听话的解开鞋带,横坐在炕边,双脚也按林琳的要求放在炕边上。 隔着棉裤,林琳摸得并不真切,可让个成年男子就这么将棉裤脱下来,着实不太妥当。 好在太叔攻穿的棉裤裤腿有些肥,能让林琳将手伸进去。 一番摸抚,林琳确定后便将手伸了出来。 转身洗了手,林琳一边用毛巾擦手一边对着太叔攻摇头。「彻底治癒不可能,不过可以让你以后走路不疼,换季不胀痛。」 其实若不是条件有限,林琳觉得只要做一场手术,太叔攻的腿就能痊癒。可惜这样的手术,至少要再等三十几年才能普及。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太叔攻一直低着头。等到林琳让他坐一会儿,她去弄个早饭,然后再给扎几针,泡个药脚后,太叔攻也只『嗯』了一声,然后准备起身回家取洗脚盆。 「不用回家取了,你家里的用不上。一个疗程二十一天,你这几天都得过来扎针和泡脚。」说完就让太叔攻坐着等一会儿。 太叔攻轻轻点头,老实的坐在那里没有动。 等林琳走出去了,太叔攻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看向半关的房门,眼底都是窘迫。 抚摸在自己腿上的手那么柔软细嫩,因为裤管的关系,整只手都轻柔的落在自己的腿上,此时此刻,那条腿还带着阵阵的酥麻…… 且不提太叔攻这会儿在胡思乱想什么,林琳一出来,先在地锅里添了两瓢水,然后走进仓房,又从仓房的石壁上挖出一块大石头来。 拿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将这块石头大致的弄出一个一体式泡脚盆。 上面是洗脚盆,下面则是烧柴的炉洞。洗脚盆上面弄了个半盖,双脚很容易就能放进泡脚盆,还可以减少热气的外泄。 当然了,半盖并不能起到多少保温的作用。在泡脚的时候,利用那个半盖,再拿一块大毛巾围着腿将缝隙都捂住,那才是最有效的。 炉洞下面也是一块大一些的石头垫着,这样烧的柴就不会落在地上了。 工具很管用,林琳脑子里又有图像,弄这么一个盆,都没花上十分钟。 洗脚盆很沉,林琳的手指在下巴处点了点,运气于指,直接在泡腿盆最下面的石板上打出六个小洞。进空间找了六个万向轮,在空间里用魔法将六个轱辘变成石质的。最后又找出六根铁丝出来。 从空间出来,用铁丝将轱辘固定在石板下面…… 将地上留下来的石头屑清理干净,林琳便将这个新做出来的泡脚盆推了出来。 将盆推进屋,放在火道前面,林琳又示意太叔攻将棉裤脱了,一会儿不但要泡脚还要在腿上扎针。穿着棉裤,针都得别歪了。 太叔攻闻言,脸上的表情就是一僵。林琳当做没看见,伸手叫太叔陌出来陪她一道做早饭去。 明白的给太叔攻留下了脱棉裤的时间。 在北方,人们冬天一般都会贴身穿套长袖内衣裤,然后再穿棉袄棉裤。棉袄棉裤外面还要再穿一套稍厚一些的衣服以免弄脏无法清洗的棉衣。 林琳刚刚的意思很明显了,让太叔攻将棉裤脱掉,或是穿里面的长裤,或是脱了后,穿外面的长裤子。 总之是要方便露出整条左腿的。 留下太叔攻在屋里换衣服,林琳带着太叔陌来到厨房开始做早饭。 除夕剩下的豆饭,林琳又找出一块火腿,两颗鸡蛋,还有一些干菜泡水切丁。 地锅烧着水,林琳便在小炉灶用炒锅炒了小半锅什锦炒饭。 这么一会儿功夫地锅里的火也烧开了,林琳转身去仓房,背着太叔陌拿出几样药草。然后回到屋里将这些药草都放在泡脚盆里。 随后用她的洗脸盆凉水兑热水的端了两大盆水全部倒在石盆里。 用手搅拌了一下盆里的水和药,发现温度正好,便示意太叔攻将脚泡去。 泡脚盆很高,一直到膝盖下面。太叔攻泡进去后林琳便找了一块厚棉布将太叔攻的腿盖住,等确定热气不会那么快的散发出来后,林琳回仓房捡了小半筐玉米棒子回来。 第794页 搓掉玉米的空玉米棒子也是烧火的好柴,林琳这会儿便是准备用玉米棒子来给泡脚盆保温。 忙完了这些,林琳才回厨房将拿出一大一小两个碗,将炒饭盛出来。 让太叔陌端着小碗,又给了他一个小勺子,林琳端着大一点的碗,领着太叔陌回屋了。 一大一小都脱鞋坐在炕里,就着茶水将早饭吃了。 饭毕漱口,林琳刷了两个碗后,这才拿出银针在太叔攻的腿上一阵扎。 因为要扎针,所以之前盖着的厚布也被取了下来。 一瞬间一屋子的药味别提多浓郁了。 见此,林琳轻轻点头,对自己暗贊了一声。 话说要是不盖上,她的早饭怕是都变味了。 →_→ 扎的针要在腿上停留一刻钟,再加上林琳给太叔攻准备的泡脚药草也要泡上一个时,这会儿时间刚过去半个多小时。所以剩下的时间里,林琳便让太叔陌盯着石盆下面的炉子,等玉米棒子快烧没了便再添一个进去。 太叔陌重重的点头,可认真的蹲在地上盯着里面的火瞧。林琳则靠窗户坐在炕上,拿出一本皇帝内经看着。 林琳身后的阳光,仿佛是暖黄色,太叔攻将视线从林琳身上移开,愣愣的看着窗户。 好半晌,太叔攻才低下头,看着自己腿上的银针以及泡在盆里的脚…… 林琳心里掐着时间呢,见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将银针拔了,又用厚布将太叔攻的腿盖上,又告诉太叔陌不用再烧火了,便拉着小孩起身去炕边吃零嘴。 想起前儿支书儿媳妇给她的一捧山楂,林琳便找出来递给面前的小孩。 这玩意太酸,也就是没吃过啥果子的小孩和孕妇喜欢了。 小孩酸得直打哆嗦,可还不忘往嘴里送,林琳乐得大笑。 提醒了一下太叔攻,告诉他现在可以将脚拿出来了,林琳又逗着小孩吃了一颗山楂。 太叔攻按着林琳的指令放下裤脚,又穿上鞋去厨房将棉裤换上。等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他竟感觉腿脚舒服多了。 温热有力。 林琳指了指石盆,让太叔攻自己收拾干净,然后放到对面的仓房,明天早上继续用。 少时太叔攻收拾妥当,又张口问了林琳诊费。林琳看了一眼窗户外边的三亩地,想起年前的时候就将这活承包给面前的人了。 其实在林琳的想法里,她更希望太叔攻可以帮她挖几颗果树移植到院子里。不过考虑到这人的不良于行,这个想法林琳便没有说出来。 于是林琳便开始费心的想着她到底要怎么收费。 收钱的话,要收多少。收东西又要收什么。 单手撑着下巴,林琳一时还真的不知道这个物价要怎么算才合理,「你先回去,我回头问问老村长和队长支书他们,看看怎么收费合理一些。」 她有空间,又是一个人过日子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不过她住在村里,很多事还是要看这里的实际情况。 太叔攻闻言『嗯』了一声,又说了一句明日再来,便带着太叔陌走了。 林琳没下地送他们,只从窗户看了出去。见他们走的时候还知道帮她将大门关上,林琳便没多在意了。 十一点多的时候,夏小雪和姚天来了。俩人一来,就赶跑了林琳这一室的安静。 跟林琳说昨日她离开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跟林琳说今天早上陈利还有几个知青都想到林琳这里来窜门。 「姚天说你今天要出诊,也不一定在家里。就是在家里,说不定还要看诊,他们才没过来。」说到这里,夏小雪嘿嘿一笑,「我俩过来的时候都是背着人呢。」 之前若是太隐晦,夏小雪没看出来。但经过昨天下午的事,夏小雪便知道陈利的打算了。不过……啧~ 夏小雪经过姚天的提醒,知道林琳不喜欢有不熟悉的人来她这里窜门子,不然也不会那么着急的盖诊所了。夏小雪顺着姚天的话,想到林琳表现出来的性格,便没多管闲事。就是那三个女知青今儿早上说林琳搬出来好些天,想要过来看看她什么情况时,夏小雪都装做没听见。 真关心人家你们咋不早点过来呢?再说了,本来住在一起的时候,咱们也没啥交情,现在凑过来不觉得奇怪吗? 无事献殷勤,必有所图。 俩人在林琳这里呆到一点多,便又出门约会去了。 虽说天冷了些,可对于被爱情蒙住双眼的年轻人来说,那都不算事。 林琳等他俩离开,也穿上外套去了老村长家。过年期间,又是这么个时间点,林琳估计铁柱是一定在老村长家的,这才又跑到这里来。 到了老村长家,先将太叔攻的事情跟老村长说了。老村长点头表示上午的时候太叔攻就过来说过这事。 随后林琳又将小诊所诊费的事情也说了。 老村长没想到林琳会将这个问题丢给他和儿子。俩人对视一眼后,又问林琳自己的想法。 林琳说她可以不收诊费,不过药材得去采,银针得定期更换,就连其他的成药以及纱布一类的东西又要怎么算呢?那么採药的时间,出诊的时间,还有春种秋收的工作又要怎么办? 铁柱看一眼林琳,又看一眼他老子,最后让林琳回去等消息,他与村干部商量一番再给林琳一个答覆。 第795页 林琳笑着说不着急,又见老村长家已经开始做晚饭了,便连忙站起身走了。 老村长家倒是极热情的让林琳一道吃饭,可林琳也不是那等没眼力见的人,物资都匮乏的时候,跑人家吃饭不是讨人厌呢嘛。 从老村长家出来,林琳朝着空间吐出一口气,一团白色的哈气凝聚又消散。 北方的冬天黑夜总是脚步匆匆,三面环山的太叔村,冬日里太阳仿佛也变得极吝啬。 感觉这里的冬天过得极快,可能也跟太阳下山得太早,人们为了省一顿饭以及晚上的灯油起的太晚,睡得太早有关系。 回想了一下冬日里来,自己都干了什么。 好半晌,林琳悄悄的摸了摸自己的腰和肚子,一脸的沉重。 天天在火炕上委着,长肉怪她喽? 一边往家走一边打定主意每天早晚练回身手再睡觉。 走过村子东边的时候,洽巧看见上次被她抽打的那个小混混。 那小混混也明显看到林琳了,眼睛瞬间睁得老大,一蹦三尺高的窜回了身后的院子。 林琳:…… 摇头嗤笑一声,林琳也没在路上逗留,直接往家走。 仍旧按着之前的习惯,林琳又在小诊所里干了点活,这才回家。 离开不足两个小时,家里依旧很暖和。 厨房里的地锅还有水,林琳加了把柴烧上。又从空间里拿出三只螃蟹五只虾爬子放在厨房,这才回屋换衣服。 早上太叔陌说面条的时候,林琳便想着晚上也吃面条。 换完衣服出来,地锅里的水也烧开了。林琳直接下了一人份的挂面,又在锅里放了点盐。 转身拿只汤碗,从空间里取出以前熬好的鸡汤,倒了小半碗滚烫的鸡汤出来。 往锅里打了颗鸡蛋,又找出两颗油麦菜,林琳洗干净后丢到地锅里和面一起煮。 等面好的这点时间,林琳又从空间里找出一只卤过的猪耳朵,切成小条拍了个黄瓜,简单的放了些盐和蒜沫便装盘端到屋里去了。 一会儿面条熟了,林琳直接拿漏勺将面条舀出来放在装有鸡汤的碗里。再将鸡蛋和青菜捞出来放在面上,又从瓶子里挖出一大勺秃黄油,一碗简单的鸡汤面就做好了。 面做好了,林琳随手将螃蟹和虾爬子用蒸屉摆在锅里。盖上锅盖,又添了一把柴便端着面回屋去了。 螃蟹和虾爬子都是今天晚上的零嘴,面和猪耳朵才是主食。 …… 从正月初二开始,太叔攻便日日带着外甥来林琳这里泡脚。连续泡了二十一天,林琳见他的情况还不错便停了泡脚扎针的治疗方式。给了他一瓶药丸子,让他以后腿疼的时候吃上一颗。 至于诊费,铁柱和村干部都协商过了。诊费村里可以给算工分,年底结算。不过却只能算是半份工分,村民们看病用到的药草,林琳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只能以物换物。 除开这些,林琳如果下地跟着村民一道劳动,也会按劳计算工分。 对于这个决定,林琳举双手贊同。私以为她才是占便宜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 村干部也是上有父母下有妻儿的人,再加上他们自己也会有生病的时候,对村子里唯一的大夫好一些,慷的也是集体的慨。 何乐而不为呢。 收下太叔攻当诊费的一块碎花布,林琳转眼间便想到这块花布是给谁准备的,心里一时有些感慨。 太叔攻临走的时候,林琳嫌那个他用过的泡脚盆占地方,便笑眯眯特体贴的将那个石盆转送给他了。 天天泡去,亲~ 拿着林琳给的药和泡脚盆,临走时太叔攻只犹豫了一下,便说道,「我后天要出去,可以帮你捎东西。」 林琳闻言眼睛就是一亮,「不用你帮我捎,我跟你一道出去。」 她呆的无聊极了,怎么就没想过要出去走走呢。 真是被圈傻了。 太叔攻眉头一皱,本能的想反驳。不过想到林琳开窗户的方式,又沉默了。 也许担心自己更实用些…… 作者有话要说:  秃黄油:蟹黄酱的一种。之前吃过,感觉特别的好吃,写这章的时候,又馋了,刚在网上下了订单…… 这两天胳膊受风了,只能争取每天都有更新。 第385章 想到自己废了一条腿,再想到林琳的好身手,太叔攻便没再多言。与林琳约好了后日早七点在村口集合便离开了。 林琳送太叔攻出门,便拿了剑将之前砍回来的树干切成她自己要的小木条。 林琳给人看的玻璃无论是毛玻璃还是正常的玻璃大都是碎玻璃。这些碎玻璃想要正常使用,便需要进行切隔和拼补。像玩俄罗斯方块那样,先弄个木头框子,然后将玻璃按着自己想要的花样拼到一起。 拼的过程需要用到胶和小木条,如果只是让玻璃与玻璃进行拼补,再好的胶也容易开裂。所以就需要用开了糟的小木条进行拼补。 将玻璃插进小木条里,再在里面塞上胶,这样虽然麻烦了些,却要更结实。 林琳过年这些日子的消遣活动就是这个。之前已经将其他的门窗玻璃都弄好了,今天准备弄那面新开的窗户。 新窗户的窗户框前些天去木二叔家拜年的时候就跟木二叔说了。不但如此,林琳还订了一张双人床,一个立柜以及梳妆檯和一套桌椅。 第796页 厨房的橱柜,因为面积的原因,林琳也订了一个小一些的。 这套追加的家俱,林琳问过木二叔。哪怕是正月里父子三人都比较闲,最快也要半个月二十天的。 现在制作纯木质家俱,并不像后世那么简单。家俱的板材后世都有卖现成的,有的还可以直接按家俱的尺寸让木材行一直切割出来。 而这个时代想要做件木质家俱,却需要从伐木,晒木头开始。 后世的木匠一天能做出一套顶门立柜,而在这里,一天的时间最多是将做顶门立柜所有的板材都刨出来罢了。 林琳盖的小诊所虽然没有梁,但上房顶也是件大事。林琳推算的吉利日子是正月二十九。林琳准备在那天的吉时将房顶上了,然后再去木二叔家请木二叔父子将房门和窗户框都上齐了。 屋里的家俱慢一些便慢一些,反正着急搬进去的人不是她。 再说了,慢一些也是好事,至少还能给双方一个反悔的时间不是? →_→ 林琳心里歪歪的时候,手上的活计却没有耽误。 她用的胶自然不是面粉熬成的浆煳,而是空间里存着的强效胶。 用比玻璃刀还要锋利的匕首将玻璃切成想要的形状,然后插上小木条,林琳一弄就是一上午的时间。 早饭吃得晚,中午林琳也没准备做饭。一点多,林琳将一炕桌的玻璃都收拾起来,到厨房简单的炒了一碗虾仁什锦炒面。 一边吃面条,一边想着后日去县里要干些什么。 她没什么缺的,就是想要逛一逛。只县城那么大的地方,又是这么冷的天,怕是也没什么可逛的。 那就先去供销社转转,然后再去菜市场看看有没有卖菜干,木耳的,干蘑的。 这些东西易存放,无论是放在空间里还是放在外面,都不怕坏。 而且空间里的东西虽然多到她自己都数不过来,但有条件的时候多存上一些也是好的。 对了,还可以去黑市看看有没有卖布的。 她可以拿空间里的紧俏商品换些普通布来。 嗯,差点忘记正事。 她要去趟医院,多开一些日常用药还有医护用品。 小诊所开业再即,她需要备些货了。 之前还觉得自己是闲逛的林琳,一碗炒面吃完,到是合计出不少她想要买的东西。 算了一下她手里的钱,林琳倒是不愁买不起东西了,她开始发愁买的这些东西怎么运回村里来。 饭毕,林琳将脏碗筷子直接丢到地灶里,也没刷碗。回屋睡午觉去了。 只林琳刚睡着,便被一串脚步声弄醒了。 不太高兴的坐起身,正好看见陈利推开她家的门。 压下心中的不耐烦,林琳下地穿鞋。「是陈同志呀,你有什么事吗?」 你最好理由很合理,否则…… 陈利自以为潇洒的对林琳一笑,「没什么事就不能找你吗?」 对。 压下到了嘴边的话,林琳扯出一抹笑,「陈同志说笑了,没什么事你找我做什么。你还是说说你有什么事,别再耽误了正事。」 「真没有什么事。」陈利摘向帽子和围巾笑得一脸温柔的看向林琳,「现在没有什么活,便准备找刘同志一起学习一下红色语录,大家共同进步。」 林琳:…… 拳头攥紧又松开,林琳收起脸上的笑,认真的看向陈利,「陈同志能有这份觉悟非常好。我过年十七岁了,红色语录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不知陈同志是不是也是如此?」 陈利闻言怔了一下,然后有些诧异和不相信的问林琳,「你真的背下来了?」 林琳重重点头,看向陈利的眼神有些不友善,「作为知识青年,红色语录这么重要的书,我们不但要背下来,还要能够做到倒背如流。陈同志,你不会告诉我,你还不能全都背下来?陈同志年长我那么多岁,叫你一声叔叔都不为过。你这个年纪若是还没有将红色语录背下来……」 林琳说完又摆出一脸痛心以及不愿与之为伍的模样来。 然而这些陈利还都没有注意到,吸引陈利整副心神的是林琳那句『叔叔』…… 抛开林琳对他的那些指责,陈利有些焦急的反驳林琳,他今年过完年才二十七岁。 「什么?你看起来都快四十了,怎么才二十七?这,这,你没骗我?」林琳说完又仔细的打量陈利,脸上都是『你咋长的这么着急』的不解。 陈利:…… 这个冬天又冷又漫长。这话打在脸上犹如三九天里最伤人的冰熘子,从里到外的透心寒。 林琳这话说到这个份上,陈利再装做没有看出来林琳的拒绝之意,那就不只是自欺欺人而是不知廉耻了。 之前林琳就隐晦的对陈利说过她对陈利没那方面的意识,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只陈利不死心呀,烈女怕缠郎,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时间长了,还不就拿下来了。 想到再过不久就要开始沤粪养地,然后又是一年最忙碌的春耕,陈利便有些迫切之感。 林琳开诊所可以得到半份工分的事情,陈利已经从其他知青和村民口中知道了,也知道林琳以后每给村民开副药,都会得到相应的物资。陈利想着若是能在两个月内拿下这位小知青,自己不但可以住进这间越看越让人觉得明亮又宽敞的屋子,还不用再辛苦劳作却吃不饱了。 第797页 几年的乡下生活,已经彻底让陈利开始恐惧得想要利用一切办法让自己过得更好了。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过得更好,只村子里自从出了太叔云未婚先育被知青骗财骗色的事情后,村子里对他们这些男知青就多番防备。 太叔云的事情是不可复制的,再天真的妹纸身边都会有不天真的家人。 经过重重考验在这村子里安家落户的知青,就跟凤毛麟角似的。其他的要么就转战其他村,要么就跟他一样老老实实的呆着。 至于知青点的那些女知青?都是五十步笑百步,要是真的娶了那些女知青,估计他现在的生活质量都保不住。 谁让女知青能干的活少,得的工分更少呢。 重利之下,可见风骨。 林琳的横空出世,又让陈利再一次燃起了希望。 他们都是知青,而且林琳还是孤儿。 孤儿一定缺爱,缺乏家庭温暖。若是这个时候他主动些,说不定春耕之前就可以住进来…… 计划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陈利没想到林琳竟然这么难啃。 人家明白嫌你老了,又嫌你觉悟低,这种时候再死赖着不走,也没什么意思。 陈利压下火气,看了一眼林琳,眼中都是恼怒。拿起还放在手里的帽子和围巾转身就走了。 他就睁大眼睛看看,你以后能找个什么样的。 陈利离开时,那副样子可决绝。 林琳见了,嗤笑一声,跟本没将这位放在心上。 不说村里的人,就说知青点打她主意的还少了?可旁人为什么都没表现出来,还不是都有自知之明,以及看看她的选择和处事。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道理林琳明白。不过林琳却一点都不担心陈利能拿她怎么办。 她的成份,她的医术就不是陈利想动就能动的。 就算是写上一封子虚乌有的匿名举报信,也得看红袖子能不能将她怎么样。不过林琳可以很肯定的说,她不会怎么样,但是陈利却是别想好了。 旁的不提,林琳对待敌人的方法多得她自己都嫌弃敌人不经折腾呢。 嫌弃的撇了撇嘴,林琳拿出一只香炉,丢了一片玫瑰味的香饼进去。什么阿猫阿狗都跑她这里来,也不怕熏臭了她的屋子。 本来还有些困的林琳,因为陈利的到来又没了困意。 这会儿子又没心情做什么拼玻璃的营生,林琳靠坐在炕上,心里又开始想着自己总不能天天都这么无所事事的。 可转头看了一眼窗外,林琳又长长的嘆了口气。 天寒地冻的,她就是想要上山狂野一回,怕是除了雪还是雪。 不过在看向窗外的时候,林琳眼睛就是一亮。 有了,她可以提前用木条将她想要的葡萄架建出来。然后再用石头打磨一套石头的圆桌和鼓凳。 看了一眼因为要下雪已经有些暗的窗外,林琳也没出屋子,而是去了对面的仓房。 葡萄架的事可以暂且往后放一放,石桌却是现在就可以弄了。 说起来,林琳的这间仓房真是越来越大,比她本人住的那间屋子都大了一倍不止。 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需要的石头多呢。 耸耸肩,林琳又拿出倚天剑,对着仓房里面那道石壁仿佛切豆腐似的刷刷来了几下。 随后上前两步伸出手,将已经与石壁分开的大石头收进空间里。 转身回屋,再将大石头放在屋中的地上。 林琳便围着这块石头开始想着在哪里下刀了。 这块石头方方正正的,但林琳想要的桌子却是圆桌。 先将这块石头的正上方用倚天剑飞快的扫过。 等石头光滑平整后,林琳从空间拿出捲尺,仔细的量出十几个点,然后以点连线在石面上画了一个极大的圆圈。 将倚天剑收回空间,又拿出匕首,林琳用一种普通人看到一定会惊憷大叫的速度迅速的将用匕首沿着圆圈的边源将石面多余的稜角都削下去。 石桌的直径有90公分,厚度有林琳一巴掌那么厚,高度就是正常的高度了。 石桌的形状和厚度确定下来了,支撑石桌的的最下面的立柱就需要挖出来了。 林琳在脑子里计算了一下石桌立柱的大小,便先将多余的大块石头先削出来。 削了四个大块出来,林琳便置在一旁先不理会。而是专心的给立柱修形。 不用刻花的立柱极好修形。 尤其是林琳为了方便修立柱,而直接将整个石桌都倒置过来后。 每个角度留多少,削多少,用捲尺一量就弄出来了。 石桌的立柱是直直的圆筒形,最下面与地面接触的地方林琳为了稳定性,还特特弄得大了两圈。 石桌弄完,林琳满意的将石桌推到一旁,随后又将之前削下来的大块石头弄成四个大小相等的石块。 想了一下鼓凳的样式,脑子中这会儿又想到一种更贴合的形状。 不过那个更麻烦些就是了。 林琳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鼓凳。 四个鼓凳的做法虽说比石桌麻烦些,不过好在林琳不缺石头也不缺力气和时间。 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别人需要许多天才能手工做完一套石质圆桌鼓凳,林琳也不过花了几个小时就做完了。 第798页 关键就在于林琳用的工具比旁人好。 当然了,林琳做的自然没人家专业做得好。不过只冲这业余的水准和速度,也应该给林琳点个赞。 省钱又省时。 将石桌和鼓凳都收进空间,又将屋子地面留下的碎石渣也收进空间。林琳连外套都没穿就跑到屋外,在早前就准备安葡萄架的地方将石桌等物放出来。 然后又跑到大门口,先是将已经碎碎的石渣均匀的铺在大门外,这才锁上大门回屋了。 洗了手脸,又拿出碎布做的简易版拖布将地面擦了擦。 林琳倒回炕上长长的舒出一口气。 生命在于运动,人生在于折腾。 生命不息,折腾不止。 前人诚不欺我矣。 每天都拼命给自己找事做的林琳揉了揉自己一直握匕首的手和肩膀,想着今日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晚上应该好好的犒赏一下自己。 只是吃什么呢? 在炕上打了个滚,林琳突然发现她忘记了件很重要的事。 她守着石头山这么久,天天挖了石头干这干那,竟然还从来没有吃上一顿正宗的石板烤肉呢。 这不好,非常不好。 这么想完,林琳从炕上坐起,先是从空间里拿出一瓶果汁咕咚咕咚的喝了半瓶,然后将果汁往空间里一丢,又颠颠的跑到仓房挖石头去了。 顺着早前挖石桌时挖出来的大洞,林琳又挖了一块石头出来。 将石头带回炕屋,林琳仿着现代的石板烤肉锅弄了一个长方形的全石头锅子。 下面就像给太叔攻做的那个泡脚盆一样,是个带底板可以烧火的小炉子。 上面,在左边的地方石头挖得薄一些,里面放个铁盆就可以做汤锅。旁边则是正常的石板烤肉锅的厚度。 不过上面却不是一块平整的石板,而被林琳用匕首开了许多的流水槽子。 这样烤出来的水份和油质就可以顺着槽子留出去了。 烤肉锅一弄完,林琳就用热水好一顿清洗,等清洗干净了,这才从空间里拿出不少食材出来。 有牛肉,五花肉,还有一些青菜,平菇和大虾。 凡是吃烤肉时自己爱吃的东西,林琳都准备了一份。 等将这些肉都用烤肉料腌制的时候,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半副鸡骨架和一些香菇牛菌菇放在小铁盆里煮汤,这种汤除了放些盐和姜,竟是什么都不用放也极鲜美。 汤开始沸腾了,林琳腌的肉也都入味了。 一边将肉摆在石板上,林琳还不忘刷上一层油。 …… 为了吃顿烤肉,林琳也是蛮拼的。等这顿饭吃完,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抚了抚又鼓起来的肚子,林琳长嘆了口气。 生活都这么艰难了,怎么还是胖了呢? 将碗筷和烤肉锅都收拾起来,林琳将那会儿吃炒面用的碗也一併刷了。 刷过碗,看着黑幽幽的院子,林琳长嘆一口气,走了出去。 说好的早晚都要运动一下,不能总是这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运动就要同汗,出汗就要洗澡。 林琳的生活习惯还挺大众的。 晚上洗完澡,林琳也没从空间里出来,直接在空间里睡下了。 笠日一早,睁开眼睛林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洗漱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林琳便从空间里出来了。 说起来林琳自从自己搬出来住了,衣服什么的几乎都是用空间里的洗衣机洗的。偶尔会手洗上一两回袜子这才会挂在空间外。 昨夜吃了烤肉,虽然及时做了运动,但林琳早上起床时,鼻头还是起了个红包包,看见这个红包包,林琳大清早的就没什么好心情。 早上煮了青菜粥,就着咸菜吃了。 吃粥容易饿,林琳中午的时候又蒸了一小盆杂粮米饭就着一锅出的鸡蛋羹拌着吃了,菜嘛,自然还是青菜,咸菜。 到了晚上,食肉动物的林琳一下子就不干了。 于是晚饭吃得还是那么**。 不过可能是林琳这一天都有吃清去火燥的药,哪怕晚上吃得极好。一觉醒来林琳脸上的红包也消了。 今天要出村,林琳一早就起来了。 穿着防寒暑的内衣和袜子,林琳外面仍是穿了那套列宁装。不过中间是按着这个时节穿的小棉袄和棉裤。 只林琳的棉袄和棉裤极随身不臃肿,行动也比旁人的方便许多。 林琳知道出村的那条路上必是许多的积雪,路滑难走至极。还有一段路是在悬崖边上开出来的一条路,虽然并不陡峭,可却是极窄的路面。平时还好,只下过水雪后,那条路便不能再走了。 一个不慎就有可能摔下万仗悬崖,尸骨难寻。 太叔村虽然三面环山,但若没有那条极窄的崖路,大雪后也不会封山了。 除了那段崖路,还有一段木桥。 旁的时节还好些,只冬天到了,那木桥遇雪后也是滑得不能再滑。 若不走那段桥,就要爬到山下,从冰面上过去。这样一来,不说浪费多少时间,只说下山到冰面的那段路也不一定安全。 整条出村的路,这还只是两个难走的地方,还有一些不算太难的路况,若是走不好,也极易出人命。 其实太叔村这里其他三季雨水不多,因此其他三季走这条出村的路,几乎没什么危险。只冬天的时候这里却总是雪多且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799页 也因此太叔村的人一到雪后便不再出山,而太叔村外面的人,到了冬天自然也不会冒险进山来。 没什么十万火急的事,进来干什么?找死吗? 知道出村的路难行,林琳便准备了一双极好行走的冬日登山靴。 短短的小靴头,可以将裤脚塞到里面。而且靴筒的高度,正好可以防止路上的积雪进入到鞋里。 最重要的是这双鞋特别的防滑,抓地牢牢的,想要滑倒都难。 再加上林琳还有内力在身,真心比旁人更安全。 背了来下乡时的军绿斜挎包,在里面装上一个保温水壶。又用保温饭盒装了两层水饺,饭盒外面还有一块放了棉花的小布垫子包着,以做保温。 钱和一些出门所需的身份证明都放在空间里,随用随取。其他的东西,除了再带上家里的钥匙以外,便没旁的了。 早饭吃得面条,林琳特意给自己放了两个荷包蛋。 连汤带面吃得饱饱的,临出门前林琳还特意回空间上了回洗手间这才带上帽子围脖和手套走出家门。 林琳与太叔攻约的地方极好找,林琳到的时候,太叔攻还没到。林琳不用想都知道这位是安置他外甥去了。 这一次出门,最快也要一天才能回来。若是事情没办完,他们就有可能在县里住上一夜才会回来。 毕竟山路不好找,天黑的又早。再怎么赶时间也不能走夜路。 在这里的冬天走夜路,那不是在赶路,而是朝着鬼门关狂奔。 太叔攻正如林琳所想的那样,他在村子里与老村长家关系最好,所以一大早起来便做了饭,然后餵饱外甥将人送了过去。 过去的时候,太叔攻就将今日去县城的事情说了。并且也说了林琳也会去的事情。 知道林琳会去,老村长家都没旁的想法。 一来前些天林琳就说想要去县里买些药,二来便是林琳那武力值真心不必人家替她担心。 与其担心她,还不如担心腿脚不好的太叔攻呢。 老村长是看着太叔攻长大的,之前太叔攻妹妹的事情,老村长就觉得很自责。现在知道太叔攻要去县里,知道是正事,也没拦着,只吩咐儿子开两张介绍信。若是晚了,记得一定要睡在在县里的招待所,等明天天一亮再回来。 太叔攻知道老村长是好意,倒也没推拒。只说要是回来晚了,还请老村长照顾太叔陌一夜。 随后又说了两句,便快走离开走向村口。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木匠的事,是真实的。作者之前装修房子的时候,就发现现在的木匠特别的省事。 作者可能太喜欢李子柒了…… 第386章 太叔攻到村口的时候,林琳正拿着匕首削两根登山杖呢。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还不太能够理解什么是登山专用杖。不过只将老人经常用的手杖最底下的那个杖头削成尖的,便可以算是最原始的登山杖了。 其实在北方,这种杖还有个别的用途,那就是小孩子在冰上玩的时候,用来划冰的冰锥…… 一只已经削好,另一只也快削好了。 很简单的造型,一点都难不到林琳。此时天寒,出门都要带手套。所以登山杖粗糙一些也不妨事。 一时太叔攻到了跟前,林琳将已经削好的登山杖丢给他,又闷心处理最后一点工作。差不多两息的时间,林琳站起来,挥了挥手中的登山杖,还满意的点点头。 不错,给动手小达人手工点上一排贊。 = ̄w ̄= 将匕首收进空间里,林林转头看太叔攻,走之? 太叔攻深吸一口气,对林琳说道跟紧他,便朝着村外走去。 因着村里人都不出村,所以村口的积雪竟是连个脚印都没有。看着太叔攻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前面领路,林琳好几次都想反过来。可顾虑到太叔攻与他冷冰冰的表情不相符的娇弱内心,林琳还是决定老实的跟在他身后。 她能怎么办,她也很无奈。 林琳习武,脚步本就轻。运起轻功来,更可以达到踏雪无痕的程度。此时走在太叔攻身后,踩着他走出来的脚印,林琳每一步都没有发出声音。 太叔攻走着走着便发现不对劲,总要时不时的转头来看林琳。 林琳开始时还没有注意到太叔攻到底在奇怪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林琳才反应过来。 虽反应过来了,不过林琳却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仍是沉默的跟在太叔攻身后乖巧的走着。 时不时看一看太叔攻的后背,眼底总有些怀念闪过。 她真的是……活的太久了。 ╮(╯▽╰)╭ 雪地难行,尤其是对太叔攻这样不良于行的人。 林琳记得当初刚刚来太叔村那天,他们几人因为带的东西忒多,走了整整三个多小时。 后来,他们秋收后又一次进城,那一次他们出村时才走了一个多小时。看着雪前银妆素裹,入目皆是雪白一色的道路,林琳觉得今天他们最少也要走上三个小时。 走了好久,至少有两刻钟的时间,林琳二人才走到木桥边。 木桥下面可供村民捕鱼的小河已经结成了冰,摔下去必定是头破血流,立时暴毙。站在木桥边向下望去,冰面上的倒影竟是清晰可见。 林琳看了一会儿自己在冰镜中那副臃肿的模样,默默的收回了视线。 第800页 木桥上也都是雪和结成的冰,而木桥之所以危险是因为木桥两边无护栏,遇一冰雪就跟抹了层油似的。 滑得不要不要的。 林琳之前准备的登山杖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将杖尖刺向木桥,每走一步刺一下,能够减少一些过桥的危险。 太叔攻显然也明白了这登山杖的妙用,于是走在前面用着极慢的速度一下一下的朝前走着。 林琳看他这样都觉得累,更别提学他这动作了。 于是艺高人胆大的林琳只是拎着登山杖跟在太叔攻身后。 北风凌冽,又是在桥上,太叔攻就是有心照顾林琳,也没办法时时回头张望,偶尔站在那里回头看一眼,见林琳跟得上便又转回头继续朝着走。 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过了木桥,从出村到现在太叔攻与林琳已经走了一个小时,而路程却还有三分之二。 太叔攻体力不及林琳,已经有些气喘。想着他一个大老爷们都累成这样,小姑娘家家的必然更不轻松,于是提议歇息一会儿再走。 寒风中,俩人站在木桥这边,一个站在原地做着深唿吸,一个坐在桥边的一个大石头上。 俩人一站一立,远远望去竟然和谐的可以入画。 休息了一会儿,太叔攻自暴自弃的觉得他对女生的照顾就像是个笑话。 看向林琳时,眼神中又多了几分消沉。 走过了木桥,还有一段山路以及一段非常平稳的土路后,他们就可以到县城了。 窄窄的一条山路,一面是山壁,一面是悬崖。 林琳仍然走在太叔攻身后,时刻注意着别让这位掉下去。太叔攻虽然也时刻注意着后面,但他到底还是知道林琳比他强了许多,因此一心顾着前面,一边给林琳挡山风,一面给林琳开路。 俩人一路走来,尤其是在走木桥的时候,太叔攻还特意带了不少沙子,走一步丢上两把。 林琳见此,心中不由感嘆太叔攻的聪明。 此时见太叔攻走在前面还记得往地面丢沙子,想了想,便从太叔攻要来了装沙子的袋子,由她来丢。 太叔攻丢沙子的用意,其实很好猜。 一是防滑,二是为回来的时候做准备。 但他在前面丢沙子,风一吹便都吹得林琳满头满脸。虽然好意也有让林琳采着沙子的意思,可谁吃沙子谁明白那玩意好不好消化。 一时太叔攻将装沙子的袋子交给林琳,倒是开路的速度又提了不少。 这段山路仍然没有发生任何影视中的各种不小心,林琳二人都走的极稳当。 穿过了这两段地,后面的路就不需要费心思了。 俩人将装沙子的袋子随手丢在山路口,大步朝着前面走着。 一段土路虽然也不好走,可到底平坦没有危险。 一时俩人终于到了县里,看了看时间,太叔攻便准备去县派出所提交报到文件。而林琳则是准备去县医院开一些常用药和医疗器械。 俩人说好下午一点的时候在这里汇合便分开两头各自忙去。 林琳早有太叔村给开的介绍信,去县医院买东西进行的很顺利。不过县医院终究太小,林琳看着县医院的药品清单,只能每样来了一些。 但就是这样也没挑出几样来。最后,林琳买的最多的就是止痛,消炎一类的药品。 剩下的医疗器械,小到肌肉针,大到听诊器都让林琳买了些。 当然了,有的东西县医院里没有,但林琳的空间里有。此时正是偷渡的好时候。 林琳将之前放在空间里的背包找出来,将这些东西分门别类的装进去。 虽然背起来有些沉,却难不到林琳。 将今次出村的首要任务完成了,林琳这才背着双肩包向供销社走去。 到了太叔村,林琳的粮油关系便都落到了这里。在城里时,每个月给发不少这票那票,而现在每个月却只能有少少一丁点的布票。 那些布票,几个月加起来,也不过是够给衣服缝个兜或是打两个补丁。也因此,林琳已经放弃通过正常渠道买布了。 早起的时候,林琳在空间里洗漱,突然发现她的脑子跟进了水似的。 想要布,为什么还要去黑市淘换布料或是布票呢。她完全可以用手里的这点布票,每个布样买上一条,然后回空间里来几个复制再放大什么的。 省钱又省事。 打定了主意,林琳便拿着所有的布票去供销社了。 在供销社工作人员一副看傻逼的眼神中每样布来了一小条,然后带着她这些小布条大大方方的在所有人的鄙夷中离开供销社。 离开供销社,林琳又去了菜市场。 这一回到是没干什么投机取巧的事,但凡相中的干菜和木耳蘑菇等物都买了些。随后一样挑了一些放在背包里,剩下的都找了背人的地方放在了空间里。 说真的,感谢北方漫长的冬季。因为天冷,没必要谁都不肯出屋子,倒是让林琳很容易便找到了一个背人的角落。 只让林琳没有想到的是刚从背人的角落走出来,就看胡同口蹲坐了一个人。 看那身衣服,再看那身影,林琳非常好奇分手前还挺精神抖擞的人,这会儿子怎么就跟霜打的茄子蔫了呢。 林琳背着双肩包,不便蹲下。只走到太叔攻面前,用脚踢了踢他的脚,「派出所中午不管饭吗?」 第801页 她记得之前听人说过,在县里上班,尤其是县委和派出所这样的地方,一天三顿都有食堂管着。 都是两和面的大馒头,大肥肉片子炖酸菜。 村里人听说太叔攻以后要在县里上班,别提多羡慕了。 在女主的记忆里,太叔攻连个路人丁都算不上。也因此林琳并不知道太叔攻在县派出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不过看起来,跟村民传说的不太一样。 难道这是被欺生了? 林琳暗暗点头,倒觉得这也不是不可能。 太叔攻靠坐在地上,将头埋在膝盖间。林琳走在他面前停住时,太叔攻就认出了林琳今天穿的这双鞋。等到林琳用鞋尖轻轻碰他的鞋时,太叔攻才做了一个深唿吸,满身颓废气息的抬起头。 「派出所的领导问了我一些事,然后……让我回家等通知。」 其实还有一些话,像是现在派出所人员都满了,你妹妹有作风问题,你本人还是个残废,派出所实在要不起等等,太叔攻实在不愿当着林琳的面将这些话说出来。 林琳久经世事,见太叔攻这模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想了想林琳极认真的问他,没有这份工作,村子里是不是也不要他了。 听到林琳这么问,太叔攻诧异的抬头看她。 当然不是。 「那不就得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今朝他们有眼无珠,明儿就叫他们请都请不来。」林琳又用鞋尖踢了踢太叔攻,「走,咱们回家种地去。」 过几年就可以高考了,以太叔攻的成份和毅力,现在开始读书学习,还怕考不上? 瘸了条腿又不是连脑子也瘸了。 若是太叔攻肯努力,哪的大学不能上。 这年头,只要上了大学,就给分配工作。若是上一些军政一类的大学,出来以后还不是照样是铁饭碗。 心极大的林琳是真的觉得不就是面试没通过,哪里需要悲伤得仿佛天塌下来一般。 抬头看了一眼时辰,林琳小手一拍直接对着太叔攻说了句她请客吃饭。 太叔攻怔愣之时就被林琳拉着走了好几步,等反应过来后,连忙站住脚,死活不肯让林琳花冤枉钱。 林琳见他真的坚持,抿了抿嘴对他点头。 那行,姐还带了饺子,今儿请你吃饺子。 听林琳这么说,太叔攻倒是没有再反驳,不过俩人转圈看了一眼这环境,实在想不到哪里是个暖和不花钱的地方可以让他们吃东西。 林琳也在想这个问题,不过转瞬间林琳便想到一个好主意。 这还要归功于林琳时常倒动她那仓房的石壁,让她这会儿子得了灵感。 林琳说了一句她有办法,又问了太叔攻还有没有要办的事。若是没有就可以离开了。 太叔攻来县里就那么一件事,现在也算是办完了。摇了摇头,沉默极了。 林琳明白的点头,垫起脚尖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你一下。」 太叔攻:你的安慰就是拍拍肩膀,然后就……完了? 见林琳随后就带着他往出县城的路走去,太叔攻不得不承认林琳安慰完了。 有些哭笑不得的摇摇头,太叔攻一瘸一拐的跟着林琳走了。 等太叔攻跟着林琳走到出了县城的那条来时的土路时,有些想不明白林琳到底要干什么?难道是准备快点回村,在村里请自己饺子? 及至行到山壁处,林琳才停下来。 从斜挎包里拿出伸缩剑,林琳轻轻用力就将剑插进了石壁里。运用内力如切豆腐一般在石壁上开了个洞。随后又朝里面不断的深挖。终于挖出一个两米见方的山洞这才停下来。 太叔攻:…… 看到太叔攻眼睛直直的瞅着山洞没反应,林琳直接伸手推了他一把。 见他踉跄了一下,还特坏心的笑了笑。将身后的背包交给太叔攻,林琳让他等一下,便跑出去了。 一会儿林琳抱着一捆干柴回来,太叔攻还在心里纳闷这些柴是在哪里拾的? 某人的空间里呗。 将柴点燃,林琳与太叔攻对坐烤火。山洞挡风,又有火光照亮,一时倒是驱走了不少寒气。 林琳将斜挎包里的水壶拿出来,用水壶盖给太叔攻倒了些热水。见他接过热水,林琳便对着壶嘴将就喝着剩下的热水。 水很热,太叔攻喝了两口还剩下大半杯,将水杯握在手心,仔细的看着。 很精緻的东西。 林琳是用饭盒装的饺子,上下两层,一个人吃绝对饱了,但两个人吃,那是一定不够的 想到此,林琳又假装是从斜挎包里拿出来的一样,从空间的冰柜里拿出两个玉米面馒头。 馒头有些凉,林琳找了两根干树枝,削了外面的皮,将馒头插在上面用柴火烤着。 出门多带两馒头还能说得过去,但你出门多带双筷子又算怎么回事呢。 因此林琳只拿了一双筷子出来,用树枝给太叔攻当筷子。 林琳吃了大半盒饺子,便将饭盒里的饺子都给了太叔攻。拿起烤出焦皮的馒头,林琳眯着眼睛将将馒头上的一层硬壳都吃了,又将馒头放在柴火上烤。 烤出一层煳了的焦皮就掀起来吃掉,再继续烤。 林琳本人倒是吃得极开心,就是一旁看着林琳这样吃的太叔攻有些接受不良。 第802页 …… 一会儿的功夫,俩人就将饺子和馒头都吃了,就连林琳给太叔攻倒的水,也都喝干净了。 收拾好饭盒和水壶,林琳又将柴火熄灭,这才叫上太叔攻离开这里。 一出山洞就是窄小的山路,回头看看林琳暴力挖出来的山洞,再看看这条狭窄的山路,太叔村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有说。 他没说,林琳自然不知道。不过林琳却与太叔攻颇有默契的做了件事。 那就是一边走,一边在石壁上用匕首挖出一个手把来。 就像是他们现在安装在门上的那种手把。 有了这处手把,只要一点一点把着它往前蹭,也能安全的通过这里。 林琳最近对石头颇有研究,所以动起手来,在不要求美观的情况下,那是一步一顿,一个手把成形。 迅速而有效。 走在前面的太叔攻自然注意到了。 见到这个手把,太叔攻觉得这比将山路扩宽更实用。 回程的路就跟来时一样。木桥,山路,土路。 过了山路便是木桥。 看着已经有些暗上来的天色,太叔攻也有些着急了。 必须在天黑之前通过这里,否则便会更加的危险。 北方风大,空旷的地方犹是如此。 俩人站在桥边就能感觉到比早上还要勐烈的风,心里都知道再不能耽误了。 这一次,林琳走在太叔攻身侧,朝他伸出带着五指手套的手。 见此,太叔攻刷的一下脸就红了。 「又不是大姑娘,你害什么羞?赶紧的,再不走天都黑了。」 太叔攻:所以你是大姑娘,你咋就能这么,这么不害羞呢? 心里微微嘆了口气,太叔攻到底是将手伸了过去。 本来太叔攻是想着一手与林琳牵着手,另一只手就可以握着登山杖向来的时候那样一边刺一边往前走。 可他没想到,林琳拉着他的手,走的飞快。别说一路走一路刺了,那速度快得他都要飞起来了。 以一种太叔攻都不敢眨眼的速度迅速的通过木桥,林琳便在下了木桥的第一时间松开了太叔攻的手。 「好了,现在不着急了,你可以慢慢走,再慢慢的害羞。剩下的路,我先走一步了,回儿见~。」林琳看了一眼村子的方向,又看一眼身边的太叔攻,犹豫都没犹豫,便将人抛下,自己先跑回村子了。 太叔攻怔了一下,连忙张嘴喊人,可第一个字还含在嘴里时,林琳都窜出五六步那么远了。见此太叔攻咽下嘴边的话,轻轻地嘆了口气。 哪怕是自己腿还没坏的时候,也跑得没她快。 看着前面不远的村子,太叔攻也加快了脚步,急急忙忙的追着林琳往前行去。 到了村子口,太叔攻犹豫都没犹豫一下,便绕着村子去了东山脚下。 远远的看见林琳家的烟筒已经冒起白烟,太叔攻这才放心的往老村长家行去。 先去将外甥接回来,还有……总要将派出所的意见告诉老村长和铁柱哥一声,这样也好在开春干活的时候,跟着村子里的人一道出工挣工分。 说起这个外甥,太叔攻虽然没有迁怒他,但到底有些别扭。不过这一路回来,那些情绪倒是不知不觉间消散了。 这还是个孩子,是妹妹唯一的骨血,也是他仅存于世唯一的亲人了。 这厢暂不提太叔攻如在老村长家将今日在县里发生的事情挑捡的说了一通,只说林琳回到家后,先是将一天没有烧火的地锅点燃,然后才进屋换衣服换鞋。 林琳发现,自从来到这里后,她总是在不停的折腾。 今儿出门一趟,她又发现她家里没有地窖。 旁的不提,她至少应该挖个冰窖,趁着现在外面还能冻住冰,存一些冰在地窖里。等到夏天到的时候,她就是想要吃点凉的都不必担心旁人看出什么来。 就着暖壶里的热水,林琳喝了一大杯热茶。等喝过茶,炕也热乎起来了。 林琳转身去厨房又烧了一捆玉米杆子,这才停了火,锁上屋门准备先睡个觉再说。 整个冬天不是吃就是睡的,像今天这种起早还有那么多运动量的日子实在是……没找到相同的。 肚子不饿,就是人困得很。林琳也没管什么时间不时间的,拉了被子便合衣躺在炕上睡了个昏天暗地。 然后醒来再琢磨晚上吃点啥,玩点啥。第二天再找点正经事来折腾,整个正月林琳过得极清闲。 而代替了刘姩命运的刘妙却走上了刘姩当初的那条路。 当初的刘姩不知内情,人还蠢真了些。所以被刘家人卖了还能替人家数钱。而刘妙不傻呀,可现实也没给她条件支持她的智商。 被亲生母亲送去给人糟蹋,刘妙整个人都绝望了。 有的人在绝望中死寂,但有的人却会在绝望中爆发。 刘妙虽然两者都不是,却比她那个堂妹更懂得审时度势。回到家后,作天作地了几次,再得到不少刘大伯和大伯母给儿子刘贺准备的钱票和物件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上下乡的火车。 刘妙比林琳想像的还要更狠绝,因为她下乡前给刘贺的学校和红袖子办公室都写了一封匿名信。 父母为了这个儿子毁了她,那她就亲手毁了他们这个好儿子。 而当火车慢悠悠带着刘妙来到安阳县时,林琳的小诊所已经开始营业了。 第803页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87章 出了正月,姚天与夏小雪以一个简陋到不能再简陋婚礼成为俩口子,迅速的搬进了林琳从小诊所兼併出来的那间屋子。 对于整个婚事,林琳觉得最让俩人今后值得回忆的就是领结婚证时艰难的穿过那条进县城的路。 俩人去时还好,回来的时候下了不小的鹅毛大雪。 漫天雪花就着北风为俩位新人送上祝福,夏小雪回来的时候脸都青了。 林琳见此也只是挑了挑眉,若不是正月里她与太叔攻出了一回村,想必更难走。 姚天与夏小雪搬过来的时候,林琳的小诊所已经开始营业了。 虽然仨人关系最近,不过倒底不比从前。所以林琳也不曾再与他们俩人搭伙吃饭。 林琳回院里自已家吃,姚天与夏小雪在他们俩人的小套间里做着吃。偶尔会吃上一顿,但次数却不多。 自从搬出知青点后,姚天与夏小雪都是轮留做饭或是一起做饭。 光凭这一点,林琳对姚天的印象就非常好。 这时代有老婆还愿意下厨房的男人真心太少。 二月里,村子里开始沤肥。 干这活的时候夏小雪并没有去,她留在家里洗衣服做饭外加跟在小诊所坐诊的林琳聊天。 林琳没有白拿村里给的工分,她在小诊所里为全村人做了个医疗档案。 以性别和姓名比划为序,将给每个人的医疗档案都整齐的放在小办公室的书柜里。 然后她又在小诊所里挂了个日常项目表。 每月一号到五号为村子里的十二岁以下的小孩进行诊脉,每月六号到十号为村子里十二岁到十八岁的少年们诊脉。每月十一号到十五号为村子里五十岁以上的村民诊脉,每月十六号到二十号为村子里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村民诊脉。而二十号到二十五号则为村子里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村民诊脉。 二十六号以后则被林琳定为採药进货的日子。 当然了,是不是真的上山採药或是去县里进货,那还不是林琳自己说了算。 若不是没办法光明正大的对村民们说她想要休息日,她也不会找这么个比较光明正大的理由。 林琳这么安排一个月的工作进度时,一边将自己的工作计划有交给村委会存档。一边在得到村干部认可的后挨家挨户的发了一份小诊所日常工作进度表。 这些都是例行工作,就是让村民们知道她每个月都好忙好忙。 去每户人家的时候,如果这家还有孕妇,林琳也会当场给孕妇把个脉,然后会额外叮嘱一下这个孕妇可以每隔几天去诊所进行一下回诊。 同时,林琳还告诉这家的孕妇,她会找个时间,教导胎位不正的孕妇如何矫正胎位。 每天早上八点钟小诊所准时开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林琳便回家吃饭去。吃过饭,林琳便回小诊所里面的办公室睡个午觉,有的时候如果有村民来看诊,她就起来。如果没有,她就呆在里面那张单人床上半睡半醒的躺着。 日子过得极充实。 林琳日子过得充实,村民们的健康也有了保证。本来林琳长的就不错,又有房子又会看病,所以林琳在村子里的行情一直居高不下。以前村民们没有机会接触林琳,现在林琳定了日程进度表,来林琳这里看病的人,都可以全面的围观这位传奇一般的女知青了。 面对那些说亲的村民,林琳笑着摇头。而面对那些未婚的男村民和男知青们,林琳的手段就显出来了。 有那没事找事的,林琳直接给扎上几针治些旧疾。几次下来,倒也没人再藉故找机会了。 林琳看诊的办公桌上有两个本子,一个本子记录着林琳每一天都给谁看病,并且用一句话简单的记录一下这人的病情。 另一个本子,上面记载着林琳一个月一过看诊过多少回,多少人。并且每个月后面都有一张纸单独记载着村民的名字,后面还会以数字统计出他们都来过几回诊所。 这两个本子林琳是准备等到年底核工分的时候拿出来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愿意看到自己没有上工就拿半份工分的事。 从来不会把人想得太好的林琳,在小诊所普一开业就做了准备。可以想见等到年底时,这场有准备的仗会多轻松了。 夏小雪见过林琳登记医疗档案以及其他两个本子的事,当时还特好奇的问了一嘴,等听完林琳的话后,夏小雪有那么一瞬间的懵。 平平都是人,人家咋就能想的那么远呢? 自从结婚后,夏小雪的日子感觉比刚下乡时更加的有幸福感。她与姚天都是高中生,且还都是b市人。俩人总能找到共同话题和相似的生活习惯,饮食口味。 搬出知青点后,夏小雪与姚天住在一起,又与林琳比邻而居,日子如鱼得水。 他们二人去年分到的柴火现在都堆在小诊所下面不远处,因为知道林琳没有建茅房,姚天还特特自己动手建了个简单的茅房,还让林琳以后不用天天拎着桶往村子里那个沤粪池去了。 说的好像他见过林琳拎桶似的。 林琳被他那得意的小样弄得无语老半天。说真的,不就建了个茅房,用得着这么骄傲吗? 咋不骄傲? 这也能证明他很爷们的好不好? 第804页 →_→ 林琳的自给自足,打击了村里多少老少爷们。 当然了,虽然林琳很能干,但村里的老少爷们至今还记得小年夜那天被林琳抽得皮开肉绽的两个混混的惨样。 因此,私心里还是希望自家女人能够温柔些。 总之,村民们很矛盾。 既希望女人们如林琳一般能干,又希望女人们比林琳温柔…… 二月二十七,太叔攻上午跟村民们一道沤粪,中午回家做了饭,又仔细的洗了澡换了身衣服这才在一点半的时候去了林琳的诊所接受每个月的平安脉。 林琳在诊所门上挂了一个小铃铛,门一被推开,铃铛就会发出悦耳的提示音。 当然了,铃铛的声音极小,林琳耳力又惊人。所以住得离门极近的姚天俩口子并不会太受铃铛的骚扰。 听到铃铛的声音,林琳便从床上坐了起来,拢了拢这半年长了不少的头长,一边拎着自己的工作服从办公室走出来。 见来人是太叔攻,林琳笑着问他是来例行检查的吗? 太叔攻『嗯』了一声,然后走到林琳看诊台旁边坐下。 林琳先去洗了手,然后才坐到诊台后面,示意太叔攻伸手。 一番诊制下来,林琳发现太叔攻这阵子的身子并没有什么变化,又说了两句让他注意自己的脚,那个不能太吃重。 太叔攻点头,拿出一瓶雪花膏问林琳再要一瓶之前给过他的那种止疼的小药丸子。 林琳看了一眼那雪花膏,眉头微微皱起,「那瓶药你都吃完了?」这才一个多月,那么一瓶药,里面可不少粒呢。就是天天犯病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吃完呀。 太叔攻抿了下唇,知道不给林琳个说法,林琳可能不会收下雪花膏。 「是我的一个战友,跟我的情况差不多,我想拿瓶药让他试一试效果。」 「哦~」林琳这才松了一口气,「但凡能止疼的药,里面大多都有可以让人上瘾的东西。不是很疼的话,千万不要多吃。」 起身回办公室,去里面放药的柜子前拿了个小药瓶出来。将药递给太叔攻后,还特别有心情的跟太叔攻聊了几句天。 太叔攻接过药,又见林琳拿着那个雪花膏的瓶子一脸好奇的打量着。在见到林琳将雪花膏瓶打开,先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然后轻轻地挖出一点在手背上缓慢按揉时,咽了咽口水,让自己的视线不要一直停留在林琳白嫩的手背上。 几句话的功夫知道太叔攻进派出所的事情可能吹了,林琳也只是伸出手在太叔攻的肩膀上拍了拍,因为两人都坐着,不需要踮起脚尖就能够着太叔攻的肩膀,林琳的心情还不错。 「你是小学文化还是初中文化?」林琳想了下这个时代高中生,尤其是农村这里的高中生都跟凤毛麟角似的稀少,所以也就没问这个。 只是让林琳没有想到的是,她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我……没上过学。」顿了顿,太叔攻又连忙补充道,「我在部队的时候,参加过扫盲班。算是,算是小学毕业了。」 因为扫盲班并不分年级,所以太叔攻也不太清楚自己算不算是小学毕业。不过他现在认识那么多字,应该,应该算是上过学的。 林琳听到这个答案,真的有些吃惊。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琳之前的想法却没有改变。 知识改变命运呀,大兄弟。 所以高考去。 「我和几个朋友都猜测过几年一定会恢復高考,国家对前几批大学生的要求一定不会太高。所以,你想要离开村子,拿回你应得的那份待遇,参加高考最有可能实现。我年前托人邮寄了初中和高中的课本,你要不要一份?」 「要。」 林琳话一落,太叔攻毫不犹豫的回了话。听得林琳又是一愣。 真没看出来这位还这么向学。 林琳点头,让太叔攻在这里等一下,她回家里她拿。 其实这些书除了是原主的还有刘妙,以前林琳以前收集到的。 林琳来之前特意找机会复制了一份出来不说,还在空间里找到了那本被人传颂成神话的工具书。 这些书都放在空间里,林琳说是回家取,不过是个藉口。 一会儿,林琳将抱着两包书回来。 一份送给太叔攻,另一份给了姚天和夏小雪。 俩人知道林琳的好意,自是谢过不提。 至于太叔攻,则是谢过林琳后抱着一包书回家了。 回到家,那一脸的苦大仇森幸好没被人看见,不然还不定以为林琳给他下了什么诊断呢。 三月中旬,刘妙踩着春天跟着安阳县的邮递员走进了太叔村。 刘妙来得很突然,最近一直没去县里的铁柱压根不知道来了新知青。 等到刘妙抱着行李由着铁柱陪着来到林琳的诊所时,林琳刚好在给患有风湿病的村民做针灸。 刘妙在来的路上一直很沉默,因为她实在不相信跟她一起长大的堂妹竟然还会行医,并且在村子里盖了房子开了诊所。 等到推门进去,看着林琳手起针落的利落模样时,刘妙心中突然有了一个非常疯狂的念头。 难道这个堂妹被她二婶附身了? 她若是搬来跟堂妹一起住,会不会太挤了些? 想到这里,刘妙突然打了个冷颤。 第805页 作者有话要说:  多年后,太叔攻参加高考时才发现某人压根就没想过要离开村子…… 第388章 刘妙心理转着奇葩的念头时,林琳也已经看到跟着铁柱进小诊所的刘妙。 只看了一眼,便回身继续给看诊床上的村民扎针。扎针时,林琳还在想着刘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包小裹的不说,竟是连眉峰都散了。 想到她走之前做的那些暗手,林琳有些明了。 只是这位下乡前又遭遇了什么? 虽然一副姑娘家的打扮却是破了身子。 回想了一下原主记忆中的事件走向,林琳微微挑了挑眉毛。 都说虎毒不识子,刘家大伯老俩口总不会因为没了原主就拿亲闺女添坑。 要真是这样……那端午前刘家还得给刘妙送『思念』的家书。 林琳从诧异疑惑,到虽有不解却可以推断出事情走向也不过转念间的事。 这会儿子,她终于将所有应该扎的针都扎完了。才有『时间』回头迎接自己这位亲戚。 「大侄女怎么,呃,大堂姐怎么会来这里?」 想要到她这里来,必须穿过知青点。而穿过知青点却没有将行李放下来,林琳便明白她的打算了。于是眼珠子一转便故意说错了话。 果然,在她那句『大侄女』一说完,刘妙脸上的惊恐神色掩都掩不住。 『噗通』一声刘妙手上抱着的包就落到了地上,一双大眼睛瞪得极大。张了张嘴却半天发不出声音来。 铁柱见刘妙这样,眉头蹦蹦跳了两下,然后笑着跟林琳说,「小刘大夫,刘妙同志是应号召下来的知青。我听说她是你堂姐,就将人给你领过来了。」 只是看这堂姐妹的神情,这关系可能不太好。 转念又想到林琳当初刚下乡时他听过的下乡原因,一时看向刘妙的眼神也带了几分审视。 这位小刘大夫到底有几个堂姐呀? 想到刚刚自己说送她去知青点,这位刘妙同志却问起了小刘大夫。 小刘大夫来村子这半年,铁柱就没见过这么难干有本事的姑娘,听到有人问起,自然会夸上两句。 然后刘妙就发现铁柱嘴里的那个人可能不是她认识了十几年的堂妹,于是又追问了几个问题。 越问越觉得她在城里受苦受难,堂妹在下乡过好日子。等快走到知青点的时候,刘妙直接告诉铁柱她要跟堂妹一道住着。 男人心粗,一时没想到什么,便没怎么多想的将人往小诊所领过来了。 就在铁柱疑惑的时候,林琳也在脸上摆出一副极诧异的神色,「怎么会?当初不是说让我替你下乡,你留在城里吗?你怎么又自己来了。」 今天正好是三月十六号,是林琳给村子里女村民例诊的日子。此时听到林琳的话,一屋子的人都知道了面前这位刘妙同志究竟是谁了。 城里过什么样的日子,乡下农村又过什么样的日子,这些事大傢伙都明白。 现在是特殊时期,干点啥都要讲究个成份。林琳托原主的福,这成份又红又正。 按原主这个身份,真心不用下乡。可却因为养育之恩替堂姐下乡了。这事说起来,很让人唏嘘。 此时看到这件事里的受益人,群众们雪亮的眼睛都跟x光射线似的扫在刘妙身上。 刺得刘妙如芒在背。 不过此时这些村民的眼神于刘妙来说已经微不足道了。刘妙看着面前的『婶婶』,狂奔回b市的心都有了。 泥妹的,果然是被附身了? 是,是。 林琳一个人住习惯了,哪里会愿意跟个心怀叵测的人一同住。此时见刘妙这样,心里歪主意又冒了一个又一个。 悄悄的凝聚内力隔空点了刘妙周身大穴,然后故意一步步上前,朝着刘妙释放高阶武者的气息和威压,等到刘妙的脸色越来越白时,她才站住脚。 不管刘妙之前遭遇了什么,她既然来下乡了,那么就应该安份守已的过日子,而不是再来招惹她。 谁都不是傻子,原主愿意让着她。她林琳可不欠她的。 她不相信铁柱会问都没问就直接将人送到她这里。而且她更相信是刘妙想要搬到这里跟她住的。 她这里,真心不欢迎旁人来借住。 世人最怕怪力乱神,刘妙本来就被林琳吓过。后来又自己吓了自己一回,林琳还故布疑阵的『唤错』称谓。这一连串下来早就让刘妙受惊过度了。 林琳隔空点了刘妙周身穴道,让她动不得,又说不出话来。此时林琳带着一身威压一步步朝她走来,刘妙没崩溃都多亏了此时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天上…… 「既然来了,那就住下来。我那里虽然不大,『多』住你一个人却还能住得下。」 说这话的时候,林琳用了一个带有暗示性的『多』字,旁人听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但刘妙却听出来了。 她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恐。看向林琳差点没将自己抖成塞子。 凑近刘妙身边,拉起刘妙的手,用着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好小声的在刘妙耳边说了一句,『你来的正好,我正好缺了一副身子』话语中的恶意,刘妙好悬没晕过去。 她,她啥意思? 人就怕脑补,一但脑补开始,那就停不下来。刘妙自己做了暗示,林琳又促狭的给了她不少『提示』,于是此时此刻听到林琳这话的刘妙立即知道了林琳这话中隐藏的深意。 第806页 二婶现在附身在堂妹身上,她来了,那二婶就一定会附身在自己身上。等到再找个男人的身体,说不定连她二叔都可以还阳了。 不,不,不,她二叔在地下可是有官职的人。她二婶在阳间做的事,说不定就有她二叔在下面包庇的原因。 刘妙越想越觉得她窥到了真相,心中越发恼恨自己没事往前凑的行为。 她是见不得堂妹好,可她却真心没想着『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林琳说完便对刘妙笑笑,又转头谢过铁柱将人送来。对着二人说了句稍等,便回身去给村民拔针了。 当然林琳回身的时候,仍用刚刚旁人没有察觉的手法解了刘妙周身大穴。 林琳一解开穴道,刘妙就坐到了地上。 只林琳这会儿子却没上前扶她起来,而是专注的给村民拔针。一旁的铁柱和村民们到是都比林琳有空闲,可铁柱看着一屋子的老少娘们,哪敢伸手扶个漂亮的年轻女知青。 他不但没扶,还下意识的朝旁边跳了两步。随后清咳了一声,对着林琳扬声喊了一句,人给你送来了,他还有事先走的话。 林琳刚要出声,刘妙瞬间从石板地上跳了起来。 「不,不要把我留在这里。我不要在这里,我不要呆在这里。」刘妙像是得了失心疯似的朝着铁柱咆哮,铁柱一时被刘妙喷出来的唾沫星子震住,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是在唱哪出。 可能是大声的喊了几句,竟是将心里恐惧都喊出来了一般。刘妙竟然渐渐的镇定下来了。 她深吸一口气,对着铁柱正色道,「我是知青,我应该住到知青点那里和大家同吃同住。真的,我想去知青点。」 「那怎么成?你是我亲堂姐,你下乡到这里,若我没有在这里安家,没房子没地的那讲不了。可这些我都有了,我若是再让你去知青点住,那我成什么人了。让外人怎么看我?村子里那些不知情的人还不得将我嵴梁骨戳弯了。再一个,我们到底是亲堂姐妹,你来了不跟我住,你又让b市的大伯大伯母怎么想我呢?」 一脸不高兴的对刘妙说完,林琳又转头对铁柱说道,「队长辛苦你将她送来,你放心,我这里能住下,我会妥善安排好她的。」 听到林琳的话,又看她这副态度坚绝的样子。刘妙心中更加的肯定林琳要加害于她了。 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眼泪都吓出来了。 铁柱和村民看到刘妙这样都是一脸的懵逼。 尤其是铁柱,想到之前刘妙还一口咬定要自己送她来这里,要跟堂妹一起住。现在不过普一见面,就又疯狂的说不留下。 铁柱一脑门子问号的同时,心中还想着这是不是b市特有的客套寒暄套路。 →_→ 林琳假意强留,刘妙死活要走,最后林琳气恼的对着刘妙说,你要是真的这样不顾念亲情,以后就老死不相往来。 刘妙听到这话,心里冷哼,心忖一句真留下来才不会再有往来了呢。 总之这一天因为例诊的原故,村子里大多数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村民都看了一场戏。 林琳面子活做到了,独居的权利也保不住了。然后『气恼不已』的理都不理死活要走的刘妙继续给下一个女村民把脉写病例。 刘妙见林琳不在继续纠缠她,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刘妙昨天下的火车,又在县里的招待所住了一夜。今儿一大早才跟着邮递员一起出发来的太叔村。 进村的时候就够惊心动魄的了,这会儿子又虎口余生,整个人都疲惫极了。 对着铁柱明示暗示了一番后,铁柱只得一脸无奈的带着刘妙走了。 等到铁柱和刘妙离开,女村民这里就跟炸开了锅似的,众人议论纷纷,也都在肆意猜测着刘妙是不是有什么病? 林琳摇头嘆气,看众人都将视线对上她以后,林琳伸出手,在自己的太阳穴那里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众人见此,皆做恍然大悟状。 原来是脑子有病呀,怪不得这么糟心。 ╮(╯▽╰)╭ 且不说林琳这里接收村民们对她的安慰和同情,只说刘妙一到知青点,就后怕的瘫在了炕上。 吓死了,差一点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第389章 刘妙离开小诊所后,林琳就想到她放在仓房里那几样她刚来时买的高粱秆帘子和箱子,眼珠子转了转,笑着拜託村里来例诊的女村民离开的时候帮她捎到知青点。 同时让人捎过去的还有十斤玉米面,五斤高粱米,一块盐肉,两颗土豆 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不少,看得这帮子女村民们心中都不由的感慨。 她不仁,自己却得有个义不是。 反正那些东西放在她那里也没啥用处,还不如给自己换个好名声。 林琳觉得这笔买卖值了,女村民们却觉得林琳亏大发了。在今后的言谈间也更偏向林琳。 哪怕刘妙说了林琳许多坏话,可女村民们却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刘妙挟恩图报,品性恶劣。 夏小雪出工回来,听说了刘妙的事,气得跟姚天一阵嘀咕。 姚天多精明一人,他能看不出来林琳这么做的意图。而且那些东西对于别人,哪怕是他们俩口子都算是好东西,可对于林琳来说,姚天却知道那些东西林琳跟本没放在心上。 第807页 劝了夏小雪几句,又让她远着点刘妙,姚天就低头看着林琳送给他们的高中课本了。 堂姐妹明显感情不深,而且互相不对付。新来的那个叫刘妙的,若真有本事和能耐也不会又被发配到乡下来了。 而且旁的不说,就以最功利的心思来看,堂妹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心计手腕更值得交好。 「这还用你说?我只是气不过罢了。」夏小雪拿起针线给姚天缝开档的裤子,又缝了两针突然抬起头,「你说刘妙来了,刘姩会不会再回到城里去?」 她可捨不得刘姩走,不过若是有机会回城,她也会祝福她就是了。 想到自从去年腊月二十四就回城的张悦,夏小雪神情有些黯淡。 快三个月了,她真的没有回来。 想到当初姚天与刘姩的推断,夏小雪却是怎么也没想到张家真的给张悦找到了门路。 姚天被夏小雪的假设弄得一怔,将算了一半的数学题放下,皱着眉毛想了半晌,最后摇头否定了自家媳妇这个假设。 「应该不会。」那人一看就是极精明的心性,她能在这村子里又是盖房又是开诊所的,可见对回城的事并不热衷。 再一个,姚天不相信刘家堂姐下乡这事没有堂妹的手笔在这里面。 说不定还是她离开b市前做了什么手脚也未可知呢。 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书,姚天又肯定的说道,「她怕是压根就不想回城。」 「怎么会?」 怎么不会,说以后会高考的人是她,可将书送人自己却看都不看一眼的也是她。 计划等地开化的时候去山上採药并且将相中的果子树移回来的也是她。 想到前儿看见在自家院子里来迴转圈说是想要盖个大棚的某位房东,姚天真想不明白这里有什么好的。 看一眼媳妇,姚天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夏小雪眨巴了好半天的眼睛,才接受了这个推理。不过在接受了这个推理的同时,夏小雪也给了姚天一个林琳留在这里比在城里过得顺心舒服的理由。 虽然对于大多数知青来说,乡下没有城里好。可对林琳这样有本事有身手的人来说乡下这地方更能让林琳过得舒服。 住的宽敞,吃的顺口,日常给人看诊不用下地干活不说,村里还给工分,村民还以物换药给诊费。这样的日子不比城里宽裕? 姚天对着夏小雪笑笑,说了一句我媳妇真聪明,得了夏小雪一个白眼后,俩口子便又各干各的了。 一会儿姚天又有一道数学题算不明白,咬了半天笔桿子还是转头求到了自家媳妇那里。 他就想不明白了,他比媳妇聪明,为什么学习上却没媳妇学得好呢? 因为你聪明没用在正地方呗。 →_→ 姚天小俩口的对话,同样也是村里大多数村民今晚的话题。 铁柱跟铁柱嫂说起林琳与刘妙这对堂姐妹时,一个是赞不绝口,一个是懒得张口。 铁柱嫂还埋怨了一回自家男人怎么将人送到小诊所去的事。听说是刘妙强烈要求的,铁柱嫂又骂了刘妙几句,这才转头说起了旁的,「一看那刘妙就不像个正经人,看人的眼神都带着勾子。你给我躲远点,要是在村里传出什么难听的话,我就抱儿子回娘家。」 铁柱嫂不懂什么是同性相斥,但她就是觉得刘妙身上有股子狐狸精的味道。 铁柱对于每次村里来了女知青都要来这么一回的媳妇已经无话可说了。再三的保证自己不会做出丢人的事,又抱着媳妇好一顿『表白』,等到铁柱嫂累瘫在炕头后,这个话题倒是不了了之了。 太叔攻那里自然也听村子里的爷们说起知青点新来了个女知青。 漂亮娇嫩,穿着冬夜那腰都能看出来。 太叔攻本来是听在耳里却没往心里去的。一边翻粪土,将土坷垃打碎,一边想着村里这些爷们忒不讲究了。 就着满村人的粪还能张口说话,大声说笑,也不怕扬起的粪土进了嘴里。 可当听说新来的女知青就是小诊所小刘大夫的亲堂姐时,太叔攻干活的动作一下子就顿住了。 太叔攻不知道怎么的,此时此刻就特别的想要见林琳。可是想到过几天才是村里爷们的例诊日,太叔攻便只能收起心神继续闷头干活。 他记得年前欠她的诊费还没兑现呢。 下晌若是没事闻了闻鼻间的味道,太叔攻决定还是回家洗个澡再去林琳那里干活也不迟。 不是不迟,是去的太早了些。 三月中旬的北方土地还冻着呢,现在能做的事情也不过是收拾出粪土,等到过了四月清明将粪土平铺在地里,之后再在地里发酵两天然后再将地耕出来。现在去给林琳收拾院子,真心有些早。 最重要的是一般人家都是等到村里的土地都施了粪肥后,分一分剩下的粪肥然后才翻地的。 好在林琳也没想过要跟村民们抢粪肥,因此太叔攻来翻地的事,对于林琳来说当真是可有可无。 林琳到底将自己养的有些矫情了,她虽然知道这种粪肥比以后的化肥更加的绿色天然无公害,可她就是脑补得太过。 于是林琳准备等她院子里的地都种起来后,泡些空间里的黄豆,将黄豆泡臭了浇地,那个肥料也足足的。 下晌,太叔攻过来给林琳翻地,林琳看着自家院子里的三亩多地,指了指,毫不犹豫的让太叔攻自己去干了。 第808页 林琳终于选好了盖大棚的地方,那就是离屋子最远的那面院墙处。 虽然林琳这个院子里有三亩多地,但林琳并不准备弄个多大的暖棚。 她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弄太大的对她来说不但没有什么意义,还会是一种负担。 虽然吃不了,可以放在空间里。但她空间里的东西真心太多太多了。 ╮(╯▽╰)╭ 院墙都砌得极高,正好可以当大棚的主墙。 林琳见过的大棚都是那种一面是墙,然后以墙头为基,架上几根有弧度的杆子,最后在杆子上面铺上一层极厚的塑料布的那种。 再准备一层棉被,晚上的时候将棉被盖在塑料布上保温。白天的时候拿下来或是卷上去,让大棚里的菜疏得到充分的阳光日晒。 大棚要保温,回头还要再在里面修上一道火墙。 修火墙对于林琳来说就跟修火炕地龙差不多。关键在于多挖几块石板罢了。 塑料布林琳也有一些,现在差的就是棉被和有弧度的杆子。 这年头,布和棉花都是紧俏物资,若是人都没得用时,再拿来盖大棚,林琳便觉得这事忒高调了。 至于有弧度的杆子,林琳倒是觉得那个倒是好弄。 想法很丰满,只行动起来却有些难。林琳遍寻了整个村子也没有找到那种可以当支撑的弧度杆子。最后木二叔还建议林琳用两根木棍拼了一个,然后将接头用厚厚的棉布等物包上,不让它扎坏塑料布。 林琳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没有採取这个建议。 因为林琳对着她家仓房的墙又是一顿挖。等挖出一块长方形的石块后,林琳用匕首将石块削成了镰刀形状的l形石条。然后拿到空间里用魔咒复制又放大了十根相同大小的。 每七十公分放上一个杆子,林琳准备了十根石头杆子。 太叔攻来翻地的时候,林琳正在那里安杆子。坐在高高的墙头,好不吓人。 太叔攻是知道林琳的身手有多好的,所以他担心的并不是林琳会摔下来,而是林琳的墙头上都是碎玻璃碴子。 没错,林琳将她手中所有废弃的碎玻璃碴子都用水泥固定在墙头上了,但凡有人敢翻墙而入,必是会扎得满手血。 林琳并不知道在院子里翻地的太叔攻有多担心她伤了自己,她一边拿着匕首在墙上开个小洞,将石头杆子插进那个小洞里,一边又拿了草木泥和夹了石头碎的混和泥添在墙洞处,以达到杆子牢固的效果。 十根杆子固定好,便开始给大棚上塑料布。林琳手脚利落,干活就比普通人迅速。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一个长七米,宽高各两米的简易大棚就制好了。 大棚弄好了,林琳便朝着太叔攻挥挥手,笑眯眯的让他先将这里面的地翻出来。 轮到你了。 太叔攻见此,沉默的走过来,然后钻进林琳留的大棚门,吭哧吭哧的将里面的地翻了翻。 三亩多地不是一天就能翻完的,更别提下晌太阳下山前这么点时间了。 太叔攻将工具留在这里,说了一句明天再来,便准备回家了。 林琳却觉得当初就给了人家那点便利就让人家像老黄牛似的卖苦力,有些个不地道。笑着将人留下,说是要请他们舅甥俩吃顿晚饭再走。 太叔攻哪好意思留下来,可跟着太叔攻一道来的太叔陌却眼巴巴的看着舅舅,一点想走的意思都没有。 最后在太叔陌的助功下『勉为其难』的留了下来。 林琳领着这对舅甥回屋,先是将一直烧在地锅里的热水用水舀子舀了几瓢让这对舅甥洗漱,她则是也端了一盆水去了仓房洗漱。 当然了,进了仓房的林琳,只将门一锁便回了空间,在空间好好的收拾了自己一通,才拿了些食材出来。 今天请太叔攻舅甥俩吃饭,林琳想了一下,便决定用她家那套她新打的石锅吃烤肉和刷锅子。 有再好的东西也不敢给外人吃,林琳只能选了几样村里家常的吃食拿出来烤。 地瓜,土豆,泡水的干香菇,酸菜丝,还有差不多一斤左右的五花肉片,一些切成片的生鱼,鲜豆腐,玉米面的馒头和几个生包子。 这些或是改刀或是腌制,也够他们吃的。烤锅旁边的那个汤锅,林琳准备再做个锅子。 她准备用切掉鱼肉的鱼骨熬汤,再将冻豆腐,干腐竹,木耳,大白菜准备一些回头下在里面。 又觉得有些素,林琳又拿出一块肉,剁碎后加了剩米饭和一点点面粉搓成了丸子,准备回头也下到锅里。 将这些东西都准备好,林琳又和了一个面团。手上用巧劲将面团揪成一个个拇指那么大小的面疙瘩后,便用盖帘装着放到了屋外。 无论是吃火锅还是吃烤肉,味道太重容易熏了屋子,于是林琳一点都没跟这对舅甥客气的将石锅支在了厨房。 家里没有凳子,但这难不住林琳。林琳直接提剑去了院子。 院子里有林琳早前砍回来的几颗树,林琳挑了一颗刷刷四刀下去,三个木桩子就砍了出来。 木桩子当凳子虽然一样硬,却比石头的凳子暖和一些。 砍完,林琳抱着个木桩子就进屋了。剩下俩个林琳喊了刚给小孩洗漱完,正就着剩下的水也刚洗完脸的太叔攻去搬进来。 无论是烤肉还是刷锅子,东西都是现成的。 第809页 所以等到太叔攻搬完木桩子,林琳这边就让这对舅甥坐到石锅跟前了。 在太叔村这里,也有好多人家为了省些灯油晚上吃饭的时候会在厨房这里,就着地锅里的火将晚饭吃了。 也因此太叔攻并不知道林琳是怕在屋子里吃这种重气味的饭会熏了她的屋子才将他们舅甥带到厨房来吃的。 厨房也很暖和,再加上地锅也一直在烧着。石锅热起来后,林琳便对手教这对舅甥怎么吃这种没有肉的烤肉了。 一斤五花肉,再来一条鱼,算上涮锅里的肉丸子,林琳想她怕是请了一顿假饭。 哪怕走出去过,太叔攻也没吃过这种怪异的吃法。 东西非常好吃,尤其是五花肉卷着酸菜吃起来别提多香了。太叔攻不重口腹之慾,一样吃了些便不肯多动筷子了。 挑着烤在锅边的玉米馒头就着林琳切的些咸菜丝,看起来倒是有些可怜巴巴。 林琳请人吃饭,哪看得了这个,一边招唿太叔陌吃,一边不停的给太叔攻夹菜。 夹着夹着就忘记换公筷了,然后等想起来的时候见太叔攻吃得极香,倒也没放在心上。 怕是这个年代的人不讲究这些呢。 太叔攻: 林琳准备的东西不少,架不住这种吃法确实好吃,林琳又热情让客,最后仨人竟是将所有的东西都吃了不说,还一人一碗面疙瘩汤将涮锅都清干净了。 吃过饭,太叔陌幸福的打了个饱嗝,紧接着又打了个哈欠。 林琳见了小孩这样,便主动叫太叔攻抱着小孩回家去。 太叔攻看着脏锅脏碗犹豫了一下,便听话的走了。 林琳一直将二人送出门,然后又领着二人去了一趟小诊所,给二人一人一颗消食的丸药,这才打发他们舅甥走了。 回到家,锁上大门,又锁上屋里门,林琳看着厨房里的一片狼藉,深吸一口气,开始就着地锅里的热水洗洗刷刷。 好在林琳这人懒,做什么事情都会挑极省事的去弄。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厨房便收拾干净了。 将三个木头桩子靠墙摞起来,林琳这才扭着脖子回屋了。 吃了一顿火锅加烤肉,林琳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味。于是又回到空间里去洗澡了。 洗了澡,本是不想再出空间的。可林琳想到她现在也算是拿着村里工资的村医了,总要预备一下村里人会出现什么突发事件。 穿了一套两件式的长袖睡衣出来,林琳便上炕铺被准备睡觉了。 刘妙的到来仿佛于林琳来说不过是处理了一批垃圾再无其他,而刘妙那里却没办法像林琳这样云淡风轻。 知道下乡苦,刘妙带来的东西真心不少。虽然路上的时候,丢了一个包袱,可重要的东西都保住了。 一个人睡在一侧的大炕上,刘妙翻来覆去好久都没有睡着。 想到正月里的遭遇,再看看自己现在的落魄,刘妙对于在村子里站稳脚跟的堂妹就嫉妒得发狂。 可转念想到被自己亲生母亲附身,刘妙又有一种悲从心来,同病相怜之感。 枕头下,是今天安阳县的邮递员交给她的那几封电报。 都是她发给堂妹的。 想到这里,刘妙又感慨世事弄人起来。 若是她先给堂妹发电报然后再在家里以死相抗,是不是堂妹就会在封山前收到电报? 如果是那样,堂妹会不会回b市去? 那么她的好母亲还会不会给堂妹吃扑尔敏这种她从小一吃就乏力头昏的药? 想到今日『婶婶』的话,刘妙微微勾起唇角无声的笑了。 也许,她应该想办法送堂妹回b市探探亲。 无论是堂妹吃了她妈的亏,还是她妈最终吃了她婶子的吃,自己都不亏。 心里转过这个念头后,刘妙便有了困意,打了个哈欠,又往上拉了拉被子,阖眼睡下不提。 日子照常在过,林琳上午出诊,中午小睡,到了下晌有人看诊的时候就给人看,没人看诊的时候就回到后院收拾自己那一亩三分地。 林琳家的院子,都被林琳用石板铺成小路,分成一块又一块大小不一的格局。 太叔攻干活很卖力,平时要弄粪肥,还抽了三天时间将林琳院里的地都给翻出来了。 这三天的时间,太叔攻舅甥都是在林琳家吃的晚饭。 除了第一天是吃了火锅加烤肉,第二天吃了热唿唿砂锅,第三天则是林琳包了饺子给这对舅甥吃。 这三天太叔攻一次都没提过新来的那个女知青,虽然没提,可太叔攻却一直在注意着林琳的情绪。 发现林琳并没有因为这个女知青的到来而影响了情绪,太叔攻便放下心继续努力挣工分养活他自己和外甥了。 在刘妙来到太叔村的一个星期左右,铁柱从县里回来便直接来了林琳的小诊所。 县里接到b市红袖子办公室的文件,说是准备特批林琳回城。铁柱来小诊所就是来告诉林琳这个『好消息』的。 「回不回城都不需要问问我本人的意见吗?我记得下乡的时候是强制性的,可回城应该不是吧?」 铁柱没想到林琳会这么问,诧异的看向林琳,有些不明白这样的好事还有什么需要问的。 难道, 「小刘大夫,你难道不想回城吗?」 「不想。」林琳特别干脆的回道,「我若是想留在城里我就不下来了。我既然来了,便没打算过要回城。」 第810页 林琳说完又笑着问铁柱是不是村子里不欢迎她呀? 怎么可能不欢迎? 村里能有个自己的大夫,那是一件多好的事。自从这个小诊所建起来,别管是封山还是封路,铁柱心底都特别的踏实。 想到最近他爹的老寒脚有了缓解,他娘当初生他妹时落下的毛病也得到了改善,铁柱就更不想让林琳走了。 这会儿子听到林琳这么说,铁柱连忙表示只要林琳愿意留下来,林琳有什么要求村子里都会酌情考虑的。 毕竟小诊所这两个月的工作可不是白做的,方便了村民就医看病不说,还家家都有受益的地方。就连书记家的那儿媳妇胎位不正,现在还靠着小刘大夫帮着矫正胎位呢。 就沖这个村支书也会在小刘大夫的事情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林琳本就没想过要回城,她跟铁柱说的也是大实话。现在见了铁柱这个态度,林琳立时便开始动脑子想着要跟村子里提什么要求。 自古以来都是上赶子不是买卖。只有越让人觉得不容易得来的,才会珍惜。她总要让村子舍点什么来体现一下她的价值。 只是房子有了,院子也有了。哪怕将来不分地,她也能够养活自己了。所以说她还需要从村子里得到什么呢? 第390章 林琳自认没什么需要的,可转头的时候却发现她还真的有件极需要村里帮忙的事。 那就是东山的归属权。 她的家都快把东山挖空了,要是将来有人跑东山上面盖房子什么的,她还不得被压在地底下呀。 最重要的是,最近一阵子村里人都跟瞎了似的,另外两面山不去,都上东山伐木。那帮人每次去伐木,林琳家的房顶就要震上一震,那种感觉就像是楼上有人在装修房子似的。 极让人烦心。 只是这个时代不是你有钱你就能买地的。不过,她却可以钻一些漏洞。 比如说将东山上面的地方当成宅基地从村子里买下来,然后再想办法跟村子签个两三百年的东山承包合同。等过几年改革开放,招商引资政策最混乱的时候,再趁乱将整个东山买下来。 浑水摸鱼的事情她又不是没干过,而且肥水不留外人田,她好歹也是本国公民不是。 打定主意后,林琳利用自己一张能说会辩的巧嘴直接将这事提了出来。铁柱又没有先知,如何知道林琳一张嘴就算计了十几二十年后的事情呢。 听到林琳这个要求,还特诚恳的劝了林琳几句,那东山真没啥好的。 地方不大,也就几颗树罢了。 闻言,林琳只是浅笑不语,铁柱也就没有再往深了劝。 铁柱从县里回来便到了林琳这里,这会儿子将事说完了,便又骑着自行车往家走。 下晌将村干部都叫到村委将县里的指示和林琳的事跟大家一说。村干部们哪管什么城里不城里,东山不东山,能将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大夫留在村子里,自然不会反对。 当晚就接到通知,说是村委同意了林琳的要求。笠日一早,林琳连小诊所都没开便先去村委签属了各项文件。 当然了,为了方便做手脚,也为了省事,那些文件都是林琳自己带过去的。 哪怕将来打公司,林琳都是稳赢不输。 →_→ 一式三份文件,一份村里留着,另两份林琳留着。林琳这两份,其中一份是她自己的,另一份是林琳准备等哪一日时间到了,趁乱塞到县委档案室的。 林琳相信以她的能力别管是去偷东西还是去塞东西都不会是问题。 将文件从斜挎包转移到空间里妥善存放,林琳才会到小诊所准备今天的坐诊工作。 这两天林琳还要去一趟县里,一是将自己不准备回城的意思亲口告诉县里,另一个就是给b市的红袖子办公室去封信。 一封表示自己觉悟高,愿意扎根农村的信。 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秘密,林琳在村子里又买了块宅基地不准备回城的消息转眼间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知青们眼馋又嫉妒,村民们不解又庆幸。不过那对于林琳来说都无关紧要。 这日村里无事,太叔攻上山砍了颗树。等扛着树往下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忽略了一件事。 他……砍了小刘大夫的树。 想到这里,太叔攻就抿紧了双唇。扛着树去了林琳家。 东山不大不小,上面有树也有些药材。林琳正在想着如何圈地呢。看到太叔攻扛着树过来,林琳先是疑惑了下,然后眼珠子一转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心下好笑的同时,也觉得这人挺可爱的。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现在什么时期,她就是有心不让村民们去『她的东山』伐木,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一个弄不好还会被人游街□□的。 她能在太叔村过得这般舒心,依仗的还是她的身份,医术以及太叔村这里的地理条件。 太叔村这里一年封山的时间太长了,知青们就是想要闹点什么,时间一长也没多少精力。县里的红袖子倒是在夏秋两季时会来太叔村检查,可问题是夏秋要是雨水多,路上也不怎么安全就是了。久而久之,太叔村里的大事小情,都要靠太叔村的村干部们去县里接收和回来传达。 一个村子大多都是联络有亲的,你前脚准备抓个典型,后脚就有人去你家炕头从你小的时候抱过你,给你换个尿布说起,一直说到你成家立业娶了媳妇,眼里就没有亲戚了。 第811页 也因此,村干部们都着实不愿意干那些得罪人的事。好在这些得罪人的事,这几年一直有知青和县里的红袖子们在前面顶着。 出了事情,他们就只能无奈的顺势而为一下了。 话说回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事的原则,林琳对于东山这块地,此时能做的也不过是想着怎么摆上几个阵法让人上不去罢了。 心电转动间便明白了太叔攻的来意,笑着对他摇了摇头,林琳也没让他说什么话,「怎么扛着木头过来了?我木工活可不行,你要是想弄什么东西,还是得找木二叔。」 强子经过这半年的连续治疗,病情已经趋于稳定了。此时洽好刚扎完针,站在小诊所门前还没走。听到林琳这话,强子转头看一眼林琳,又对着太叔攻笑道,「我爸最近正闲着,小攻,你想做啥?」 太叔攻听到林琳这话,又转头看了一眼强子,垂下眉沉声说道,「家里的碗柜坏了,我想要重新打一个。」 单身汉活得一般都挺糙,太叔攻也不例外。对于家里的碗柜,太叔攻本来也没想过花钱找外人做。他家里还有些干木工活的工具,准备自己磨上几块板子拼一拼就能凑合用了。 村里人家除了自己弄不了,或是不愿意将就的,一般都是自己想办法凑合。强子听太叔攻这么说也没觉得有啥,不过让强子介意的是太叔攻没事跑这里来干啥。 看一眼比其他知青更让人移不开眼的小刘大夫,强子面上隐隐带出几分敌意来。 不过转瞬间看到太叔攻的腿,强子又将这抹敌意放下了。 小刘大夫应该不会找这样的男人。 为什么不会? 这世上的男人如果林琳真的要找,那也真的只有太叔攻了。 那样的一张脸,那样的声音,还有每次相遇都会身残志坚的人生,忒特么让人糟心了…… 「小攻哥,我正好找你有事,你留一下。对了,强子哥,我明天要去县里一趟,你明天下晌再过来。」林琳因为想到往事,有些话想跟太叔攻说,看一眼旁边的强子便开口示意他可以走了。 强子又不傻,听到林琳这么说笑着点头说了一句明天去县里不用太赶,他晚上再过来也没事。又与太叔攻打了声招唿,「小攻,你腿脚不方便,用不用我帮你扛回去?」 太叔攻摇头拒绝,「我的腿没事。」从山上都扛下来了,平地又怎么会需要人帮忙。 强子见此,也没多说只提了一句这几天可能要变天,让他注意别着凉。有什么不方便干的事,就让小陌去家里叫人。 等强子走了,太叔攻仍是站在那里,也不看林琳,也不说话。只等着林琳跟他说事。 林琳与太叔攻都明白强子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一时间倒是有些沉默。 做了两个深唿吸,林琳又提了一遍她明日要进县里,问太叔攻有什么东西要捎回来的吗? 正月里太叔攻进县里时,还问过林琳。虽然那会儿子林琳跟着一道进县城没让他帮忙捎东西。不过不管怎么样,她进县城了总要问一嘴的。 太叔攻听到林琳说的是这事,又一次摇头说没有什么东西要她捎的。便准备扛着木头回家。 林琳右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对着太叔攻说道,「你腿脚不方便,强子他们的腿脚倒是都没伤,不过你觉得如果我全力奔跑,村子里有一个算一个,谁能追得上我?如果我再一次与人动手,村子里的人谁又能打得过我?」 顿了顿,林琳又笑道,「虽然你腿受了伤,但在村子里拿的应该也是整份工分。而且你的腿是外伤所致,也不会遗传给下一代。仔细想想,你与他们跟本没有什么区别。若是将来恢復高考了,你参加高考上了大学,那可比村子里其他人要出息呢。」 知识改变命运,智商才是决定一切的首要因素。 太叔攻勐的抬起头,看向林琳的眼神像是有火在燃烧。「……你是这么想的?」 「嗯。」林琳重重点头,然后笑眯眯的对太叔攻说道,「如果你再不到东山上伐木,我会一直这么想。」 太叔攻:这之间有什么联繫吗? 被林琳的话弄得很懵的太叔攻最后还是决定将心思都放在自己想听的话上面。朝着林琳点头,又问林琳明天去县里用不用他陪着一道去。 林琳摇头,「我一个人午饭前就能赶回来。」真让你们跟着去,太拖累她的速度了。 太叔攻想到林琳上次拉他过桥的事,没有反驳林琳的话。 若是全程都按那个速度来,确实是用不了多少时间。 撩了一把太叔攻,林琳这里便又来了看病的村民。林琳见此也没跟太叔攻多说什么,便进诊所去看诊了。 这个时代的女人,尤其是乡下农村的女人,她们生产后跟本没有条件坐月子,所以或多或少都留下了一些月子病。 其实按着老一代的方法,月子病最好月子里养。再生个孩子,从头到尾仔细的坐回月子,那些病就都消了。 可问题还是没那条件。 也因此这样的办法林琳虽然告诉了村民,但还是会给那些上了年纪或是家里条件不好的村民们做些针灸或是艾灸的治疗。 又忙了小一天,晚饭的时候姚天炖了条鱼,夏小雪和姚天都留林琳在他们那里吃。林琳没推辞,回家炒了盘鸡蛋木耳白菜端着过来蹭饭了。 第812页 鱼是姚天用编筐套上来的,又肥又大。 俩人做饭的手艺一般,不过这条鱼做的却是极鲜美。 千炖豆腐万炖鱼,加了豆腐的河鱼被黄豆酱加水炖了一下午,不好吃才怪了。 锅边贴了玉米面的饼子,就着鱼汤林琳差点吃撑了。 饭毕,林琳与他们喝茶聊天,又一次说起回城的事。 夏小雪和姚天都能理解林琳想要留在这里的想法,可心里还是挺可惜的。 那可是b市呀。 「……我在b市还有一套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给我。」反正她有房产证和地契,才不怕收不回房子呢。看一眼面前的俩口子,林琳特不害臊的说道,「我不回城了,但等将来有了孩子,自然是要送他出去读大学。要是去了b市读书发展,有套房子能省不少事。」 姚天/夏小雪:还没结婚就想到给孩子准备新房了? 这思想觉悟,啧啧~ 第391章 林琳着实做不来那些小女儿姿态,今儿看见太叔攻的时候,林琳都想着劝他别扭扭捏捏的玩腼腆了。 可惜林琳怕吓到他,到底没说出来。而且林琳对自己的生活已经有了规划,那就是死赖在太叔村哪里也不去。 至于太叔攻……反正她才十七,以后再说。 这会儿子与姚天和夏小雪聊天,林琳倒是没多少顾忌直言不讳了。 反正他们都认识半年多了,这半年她是什么性子这二人多多少少都有知道些。 俩人确实了解些,可直到今天他们才发现自己了解的还是太片面了。 被林琳囧了一顿,姚天直接笑着问林琳可有想过孩子他爸的事。 「自然想过。」林琳喝了口热茶,一点都不害臊,「我看太叔攻就挺顺眼。不过我还小呢,这种事情——不着急。」说完一副别有深意的样子将对面那小俩口来说扫了好几眼。 言下之意,再加上她这有些促狭的动作,都在说着这二人多着急似的。 刚刚成亲没多久,脸皮不算太厚的小媳妇被林琳的话弄得脸红,倒是姚天的注意力还在林琳提起的那个人身上。 太叔攻? 是真的看上这人了还是顺口胡说的? 若只是顺口胡说的,那为什么是这个人呢? 现在村子里一些无聊的人都在打赌,想要知道小诊所的小刘大夫最后会花落谁家。 有人说是知青,也有人说是村子里的人,还有人说是县里的,众说纷纭之下,竟是没一个人看好太叔攻。 哪怕面前的人独自居住好几个月,除了他们俩口子也就请过太叔攻舅甥吃过饭。 不管怎么说,林琳今天特意提起了这个人,也让姚天在今后的日子里将注意力都转到太叔攻身上。渐渐的倒是真的发现林琳对这舅甥俩人不同寻常的态度。 …… 是夜林琳没有久呆,拿着她家的盘子就回了自己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林琳早早起身,吃过早饭锁了门这才背着自己的斜挎包朝着村口走去。 今天去县里除了要去县委外,还要去县医院再开些常用药回来。不过林琳算过时间,这两处都不会耗太久的时间。 从县里回来,她还能顺道打两条鱼,中午正好吃水煮鱼。 大棚盖得差不多了,就连里面的火道也都修好了。这一次进县里,林琳准备再买些菜种回来。 乡下人家起的都早,见林琳从村子里穿过。都问了林琳干什么去。听说林琳是去县里。村民们倒是没有谁让林琳帮忙捎东西的。 这年头的人还不像后世帮忙捎东西可以后给钱。现在你不给钱给票就想要让人给你捎东西,那是压根捎不回来的。 笑着与村民打过招唿,林琳脚步轻盈的穿过村子,然后又以一种迷样的速度穿过木桥,掠过山道,朝着县里冲去。到达县里时,林琳全程总共用了一刻钟多一些。 到了县外边,林琳就恢復了正常速度。熘熘达达的走进县里,正好碰见一家不需要票就可以买的早点铺子。 林琳见此眼睛就是一亮,走过去买了两根油条吃得别提多香甜了。 虽然这油条贵得没边,不过吃得却让人安心。 时代太落后,地沟油也是需要时间和技术积累滴…… 吃了油条,又看一眼时间,林琳就先去了县医院。将县医院的药又买了一些,这才背着包去县委。 县委那边今天有要事在忙,知道了林琳的来意后,负责这事的人也没多说什么便让林琳离开了。 林琳离开县委先去邮局寄信,之后去供销社转了转。最后又去黑市那里逛了一圈这才往回走。 「哎呦,你怎么走道的,没长眼睛呀?」 林琳背着包看着倒在地上流里流气的男人眨巴了两下眼睛。 这么久了,还没见过这么有勇气的人呢。 林琳不由哼笑了一声,嫌弃的打量了面前的男人,「你长眼睛了?」这会路上人不少,真长眼睛了,还能挑她找事? 自己碰都没碰到他,竟然还上赶着找死。 「诶,我说你怎么说话呢。你撞了人你还有理了是,我跟你说,今天这事你必须给我个说法,不然咱们就去派出所理论理论。」 男人可能是常干这种事情,说话的底气足足的。看向林琳的眼神也是一副『这官司老子稳赢』的德行。 第813页 林琳抿了抿唇,对着那男人点头,准备成全他一番『孝心』。 「别呀,多大的事去派出所做甚。既然这位大哥说我撞了你,那就算是我撞了。您看这大街上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是送你去医院做个检查,还是直接送你回家,咱们……慢慢说?」 林琳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才十点半左右。心里算了一下时间,知道不会耽误自己的午饭,倒也愿意配合一下这位勇气可嘉的男人。 说不定还会有些意外收穫。 好久没有打家劫舍了,地主家也没余粮呢。 林琳扫一眼便知道对面的男人是什么意思。只对面的男人除了感嘆林琳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天真外,还特别高兴于林琳的配合。 他本就盯了林琳一会儿了,十七八岁的年纪,容貌俏丽,还是个生面孔,最是下手的好人选。 听到林琳这么上道的话,一边哎呦一边对林琳说道,「那啥,我这也没大事,大妹子你就送我回家。我回去躺一躺说不定就好了。」 林琳闻言点头,示意那男人带路,她跟着。那男人本想要让林琳扶着他,可话到嘴边硬是没敢说出来。 心中一边纳闷自己为啥打憷,一边也忘记装重伤腿脚麻利的在前面带路。 林琳无奈的看了前面的男人一眼,碰瓷碰得都这么不走心,真是太不敬业了。 回头有机会得给他打个样。 那男人带的路是越走越偏,林琳都在心中想好了几轮雁过拔毛的计划才走到那男人的家。 只是看着面前又矮又旧的房子,林琳有些后悔了。 怕是里面也不能有啥值钱的东西。 林琳这么想时,碰瓷的男人已经将房门打开走进去了。 一股子发霉的味道就在鼻间,林琳跟着踏出了一步,犹豫的顿了一下后才再次抬脚往里走。 屋子不大,里面冷嗖嗖,又脏又破。炕上还堆了被褥,不过已经看出来被罩的颜色了。 屋里还有张破桌子,上面除了酒瓶子就是一些花生壳。 地上也都脏乱的让人无处下脚…… 「大妹子你随便坐,我去烧把火。」这么冷的天,一会儿脱了衣服怕是会着凉。 心里算盘打得极响的发昏男人并没有看见林琳那不耐烦的神色。 或者说,他已经不需要去看林琳的神色了。 他住的地方偏,左邻右舍离的远。三月末的天气仍然很冷。家家关窗闭户,厚重的门帘子都没撤,他们在屋子里就是折腾出花,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到的。 就在林琳喊住那男人让他不必麻烦时,男人家的房门又被人拽开了。 「吴二哥,兄弟没来晚?瞧,我还打了一斤酒。」张扬拽开门就大声朝着领林琳回来的男人笑道,说话时还晃了晃手里拎着的酒瓶。 那个被叫吴二哥的男人笑着骂了一句你小子倒是有口福了,快进来。 林琳听着这俩人的对话,无力的用手扶额。要不要弄得像是要用膳呀。 张扬嘿嘿一笑,将酒瓶子递给吴二时,还没忘记顺手将房门锁上。 锁完门,张扬便将视线对上了林琳,用淫邪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回林琳,一边朝着林琳走过来,还猥琐的搓着双手。 林琳都被这俩人气笑了。不过这二人看着林琳这种时候还能笑出来,竟是还一点警觉性都没升起来,也就怪不得林琳给他们一份断背的爱了。 林琳鞭子不少,最近尤为喜欢带倒刺的鞭子。 此时见那吴二已经将炉子烧上,跟着张扬一起朝着林琳走来了。林琳也没多做犹豫,借着斜挎包的掩护将鞭子拿了出来。 一手握着鞭子,一手还放在胸前,一脸冷漠的用一种极做作的娇柔声音喝问面前的地痞二人组,「你,你们要干什么?」 听到林琳用那么娇柔的声音问出这话,俩人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 「大妹子,我们哥俩也好久没开荤了。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听话,哥哥保证出了这个屋,咱们就当不认识。」 吴二说完,张扬又在一旁接道,「你要是不听话,这屋子你再也出不去了。就是出去了,以后见你一次就……嗯?」张扬吐最后一个字时,还故意朝林琳提了提裤子。 真猥琐~ 林琳闻言,噁心的闭上眼睛。在心里数了三声后,直接一鞭子挥了出去。 『嗷~』 『嗷~』 一鞭子下去后,瞬间响起两声嚎叫。 「臭娘们,你特妈的敬酒不吃,吃,哎呦~」 还不等二人将话说完,林琳又是一鞭子挥了过去,直接将话抽飞了。 随后,林琳也没给这二人什么说话的机会,噼里啪啦一顿勐抽。 衣服抽烂了,露出来的皮肤也都抽得皮开肉绽。 等到俩人都捲缩在地上低声求饶后,林琳还又多抽了几鞭子。 这二人的脸林琳以前没见过,可曾经却在县里的一个小偷记忆里『认识』了这二人。 知道这二人时常会干这种勾搭,被这二人欺负糟蹋的大姑娘小媳妇不知道多少。 尤其是那些一看就不是县里本地人的生面孔更容易被这二人当成目标。 也因此林琳下手时没留半分余地。 不过……林琳翻手拿出两粒褐色小药丸,分别掰开这二人的嘴投了进去。 第814页 一番严刑拷打逼要出二人的全部身家,之后才耗费身上那丁点魔力对着二人施了个魔法,让这二人清楚得记得今天的事,却忘记了自己的脸。 等着魔咒和药力生效的这段时间,林琳直接将这俩人丢进空间里,然后大步离开这间破屋子,脚下生风的将这二人带到供销社对面的胡同口。 因为林琳提前穿上了一件隐身斗篷,所以这会儿子将这二人凭空放到县里最热闹的区域时,也不曾担心会被人看到她。 将这二人放到供销社对面的胡同口,人来人往间总不会被人忽视掉。 俩人离开空间后,还有一瞬间的懵。四处看了看,都没有发现靠墙站在不远处的林琳,等到二人互相掺扶着一边大骂一边想起身时,林琳分别餵给他们的那颗小药丸子也开始生效了。 站在不远处,看着那二人互相撕扯着彼此的衣服,还一边不停的亲吻抚摸对方,林琳就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辣眼睛的了。 →_→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三元~第二部还是写林琳,还是接着这个文继续往下写。什么都没有变化,唯一变化的就是网址了。 作者已经在专栏里放了文案,大家去收藏一下,也让作者心里有个数,知道还有多少人想要坚持看下去。如果有人想看,这个故事一完结,那边就走起。 第392章 药效发作的很迅勐,此时体内汹汹燃烧的火苗已经将二人的理智都烧没了。t字型的胡同口,二人动作极尽狂野。 等到这二人迫不及待的将彼此的裤子都脱了的时候,林琳连忙转身走了。 再呆下去保准会起针眼。 只是想要离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么一会儿功夫胡同口已经围满了人。 新国的人民从古至今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扎堆看热闹。 林琳虽然也遗传到了这种习惯,可今儿这热闹林琳真心不想看。 俩人都长的挺寒碜,又都是一副飢不择食的德行,看了真心会倒胃口。 费了些力气林琳小心的挤出人群,然后也没脱掉斗篷而是一路狂奔出县城。等走到了上次林琳在山道上挖出来的山洞后,林琳才走进去,将斗篷脱掉丢进空间。 又从空间中拿出包,林琳背着包脚步仍然轻快的移动着。 虽然河水化了,不过河水上还瓢着大量的浮冰。林琳下到桥下,费了点时间才抓到两条肥得不能再肥的鱼。 一个冬天过去,河鱼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太叔村离河近,又加之还不到春耕的时间,家家户户闲来无事都会跑过来打上几条鱼,洗干净或腌或晒,留着春耕的时候吃。 活鱼一离开水立即杀了,那肉质才不会变。若是让离开水的鱼自己死亡,那鱼肉就难吃了。 林琳空间里有鱼肠剑,虽然知道这剑铸出来时必不是专门用来杀鱼和掏鱼腹中肠的。可它既然名字里占了这两个字,林琳便觉得不能白白浪费了这个名字。 于是将鱼用鞭子从河里抽上来,便拿着鱼肠剑敲了鱼头,抠了鱼鳃,挖了鱼腹。 留下鱼泡和鱼鳞,林琳这才用根树枝穿着两条鱼进了村子。 三月末了,村子里有的人家还是两顿饭,有的人家已经开始三顿饭了。 此时已经快十二点了,看着村子里三三两两升起的炊烟,林琳脚下捣腾的更快了。 穿过村子将其中一条鱼送到铁柱家,并且告诉他自己已经从县里回来的事。 铁柱嫂看着林琳拎来的鱼,直笑着说不要。推辞不过又将今儿早上她蒸的酸菜大包子给林琳拿了几个,让她回去尝尝鲜。 林琳还挺喜欢吃酸菜的,像是酸菜馅的包子和锅烙,或是炒个酸菜粉,烤肉时放点酸菜丝什么的。 不过去年安家晚,她那里没来得急自己腌。整个冬天吃的酸菜不是空间里的就是是村民们送的。 笑着谢过铁柱嫂,林琳端着装包子的小盆往村东走。 回到家,林琳照例在进屋时将地锅点燃,然后才回屋换了衣服准备做饭。 鱼鳞都单独放在一个小盆子里,里面放了些料酒和盐。 将鱼的两块鱼腹肉片下来,然后将还带着不少鱼肉的鱼骨和鱼头都放在砂锅里,准备回头熬个鱼汤。 将鱼腹肉切成薄片,倒上料酒,用空间里存着的水煮鱼调料腌上二十分钟。 腌鱼的时候,林琳又将吃水煮鱼的配料都找了出来。 林琳喜欢在水煮鱼里放蘑菇和腐竹青笋,不喜欢放豆芽和黄瓜。 将蘑菇和腐竹青笋都找出来,洗干净或切或撕成易食的大小,然后将这三样菜都放进刚刚烧开的热水中焯一遍。 地锅不好盛菜,林琳便准备用炒锅在小炉灶那里做水煮鱼。 将水煮鱼调料里的汤料倒进炒锅里,加了些热水大火煮沸。之后便将腌好的鱼片都放进锅里煮。 等着鱼锅再沸时,林琳已经将地锅中的蘑菇和腐竹捞出来放在一个半大的海碗里了。 少时鱼锅沸腾,林琳用抹布垫着炒锅的手把将锅里的鱼和汤都倒进海碗里。 随后刷锅控水,水干倒油。 等油热时,将水煮鱼调料中的干辣椒粉都均匀的洒在海碗上。 滚烫的油浇在上面,顷刻间整个厨房都一股子熟辣椒的香味。闻着空气中的香味,一道简单的水煮鱼便做好了。 第815页 将海碗端进屋,小心的放在炕桌上,林琳又去厨房拿了碗和筷子才进屋。 吃水煮鱼最好就着米饭吃,林琳做完鱼才想起来没蒸米饭。好在空间里有不少现成的,拿出一大碗米饭,又拿出一碟老醋蛰皮。 热热唿唿的吃了一顿从早上就惦记的水煮鱼,林琳饭后连碗都懒得捡。 因为林琳习惯饭后要平胃睡上一觉,但炕桌上的吃食就必须捡下去,不然保准会落上一层灰。 赖洋洋的下地,将吃得只剩下汤的水煮鱼和空碗空碟都捡到厨房。 将水煮鱼汤放进碗柜,将碗碟放进地锅。看了一眼还泡在盆里的鱼鳞林琳又伸手搓了搓。 等搓得差不多了,林琳又反覆用清水沖洗了三四遍,这才捞出来晾在一张盖帘上。 因为弄了鱼鳞,手上腥得很,林琳挤了点洗洁精在手上,又顺势将地锅里的碗刷了。 若是没占手,林琳就会将脏碗什么的放到做晚饭时再刷。现在既然占了手,林琳不但将碗刷出来了,还将地锅和厨房都收拾干净了。 在地锅里添上干净的水,林琳又低头添了一把柴这才回了屋子。 用香皂仔细的洗了手,又将今天脚上穿的袜子也脱下来就着水洗了一遍。感觉手上确实没有什么味了,林琳这才上炕睡午觉。 睡了不过一个多小时,眼瞧着就到了下午坐诊的时间,林琳便没在赖床麻熘的起来了。 拢了拢头髮,林琳又去空间里解决了人的三急,洗了脸做了简单的护肤这才从空间里走出来。 今天要去县里,所以今天的例诊往后移了,不过还得给强子针灸。所以林琳下晌还得去小诊所坐诊。 另外就是她今天从县里买了药回来,这些药还要分门别类的放到小诊所的储药柜里。 这些从县医院买来的成药都是有□□跟着的,所以这些药她可以原价转卖给村民。而那些她从山里采的药,就不能跟村民收钱,需要以物换物。 将回来就放在那里没有动过的背包拿过来,林琳将里面除了药品以外的东西都留下,随后单肩背着包出去了。 虽然小诊所就在院门口,可林琳还是习惯性的将房门锁上了。 今天村里的活仍是沤肥和将已经掺了草木灰和土的熟肥运到地里去。 活不多,又不赶时间,所以一般都是出半天工。 林琳家在村东,地势较村里高了一些。往日里到了做饭的时间村民们只要微微向东面抬抬头就能看林琳家的烟筒。 今天也是如此,哪怕林琳中午回来时村子里没几个人看见,但见她家烟筒起了炊烟,旁人便都知道她在家了。 下晌,强子和村民们零零散散的来了。林琳一直忙到太阳下山这才离开小诊所。 三月末的北方天越来越长,以前三点多左右就会黑天的太叔村,现在要四五点钟才会黑天。林琳想起之前听村里的老人谈起,等过了清明,天就会越来越长。 小诊所门前有个平台,从小诊所里出来林琳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平台,准备回头弄个小凉亭。 之前她就想左了,盖大棚也不一定需要棉帘子,她晚上睡觉前可以在大棚火墙的锅子里压上两块蜂窝煤。 有煤顶着,炉子就不会灭得太快,这样一来夜里大棚的温度就不会降下去。 再一个,她完全可以在大棚里挂上个恆温咒的牌子以保证大棚里的温度。 …… 晚饭是将各种食材或切或焯,最后下到水煮鱼汤里做了一锅鱼味麻辣烫。 吃的却是林琳前儿蒸的两和面的馒头。 吃饭前,林琳还将洗好晾干的鱼鳞裹了面粉,鸡蛋和其他调味料放在锅里炸了。 饭毕喝了小半壶茶,吃了半碟酥炸鱼鳞。林琳才坐在炕上将之前买的种子都倒出来。 当然,有些是她今天买的,也有些是以前空间里存的。 黄瓜,西红杮,辣椒这三样是必须种的。 豆角,茄子,土豆那些更不能少,还要种上一些向日葵和花生。 坎瓜种上一两颗,南瓜也需要种一些…… 除了一些家常菜外,她还得种些水果。 西瓜,香瓜也要种上两块地,吃不了的都打包放进空间里。 可惜太叔村太冷,好多水果都种不了。 不过说起这个,林琳又想起山上的果树来了。她非得找时间将山里的果树多移几颗到院子里不可。 反正她家院子有三亩多,想怎么奢侈就怎么奢侈。哪怕今年没有规划好,明年春天不是还可以继续规划? 做为一个立志扎根农村的小知青,她旁的没有,就是时间贼多。 ╮(╯▽╰)╭ 种地并不像林琳想像的那么容易,犁上几下,然后将种子丢进去,土一埋再浇点水那么简单。 每样果蔬的习性都是不一样的,播种的时间和方式深浅也有许多讲究。没有耕种过的人压根不知道种个园子其实学问也超级多。 种子有,干活的农具林琳也都配好了,可真的准备动手了,林琳才发现她跟本不知道如何下手。 看一眼被分成大大小小框框的院子,林琳只得先将大棚烧起来,然后准备一会儿去村里找帮手。 好在现在不是农忙,也不是家家都种园子的时候。不然林琳便只能先去旁人家围观,然后再回来自己琢磨了。 第816页 刚走进村子便看见太叔陌手里握着只树枝气愤的左右抽着。林琳见他这样,直接笑眯眯地喊他,「诶,那小孩,你过来。」 太叔陌听到声音,一回头见是林琳。然后抿着小小的薄唇,瞪眼问道,「干啥?」奶凶奶凶的。 林琳噗嗤一乐,瞧把你熊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家吃鱼一般都是用好人家的水煮鱼调料,一袋里有三个调包,一个是腌鱼的,一个是煮水煮鱼的红汤,最后一个是辣椒末。按着上面的做法,水煮鱼什么的可简单的。大家可以试一试,虽说没有正经店里做的好吃,但就是省事。 第393章 太叔陌被林琳笑得也凶不起来了,吶吶的走到林琳跟前,仰头问她干啥? 林琳弯下腰,让视线与五短身材的太叔陌齐平,「你这是从哪来?你舅舅在家吗?」 第一个问题,太叔陌不想回答。 第二个问题,太叔陌回答不上来。 最后他只能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林琳,不说话也不动作。 奶凶的小奶狗在林琳面前一直凶不到两秒钟。 林琳还就特别喜欢这么样子的小孩,摸了摸小孩的头,林琳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奶糖,笑着对小孩说,「是不是村子里的小孩都不跟你玩?」 天真的孩子其实都是最残忍的存在,太叔陌跟其他小孩不一样,受排挤也可以预见得到。 「……嗯。」太叔陌点头,委屈巴拉的看林琳,「他们还骂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怎么会没人要呢。你不是还有舅舅吗?我看……是你太弱了,所以他们都不跟你玩。」林琳眼珠子转了转,笑眯眯的忽悠人家几岁大的小娃娃。 「我太弱了?」太叔陌反手指了指自己,脏脏的小手上还带着些泥。 「对,就是你太弱了。你看阿姨是不是很强,是不是村子里的人都去找我玩?」 太叔陌想了想林琳小诊所天天总有人去的情形,重重点头。 「那你要不要跟我学习变强?」 「要。」小童音干脆又坚定,看向林琳的眼睛都亮闪闪的。 「既然你那么想要变强,我可以教你。不过……你得让你舅舅去给我干活当学费。你现在回家去跟你舅舅商量一下,若是他同意了,下午你们就可以去找小诊所找我。」 太叔陌有些早熟,听到林琳这话,一下子就没刚刚那么兴奋了。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的问林琳,「我,我也可以干活的,舅舅不行。」 林琳听了一笑,扬眉问他舅舅怎么不行了? 「舅舅腿受伤了,他还要挣工分养活我,可辛苦。」 倒是没白疼他。 拍拍小孩的小肩膀,林琳笑着摇头,「你不行太弱了,让你舅舅每天去我那里干一两个小时的活,不会累着你舅舅的。」 再说了,林琳也不是那种喜欢占人便宜的人。这一两个小时的农活,林琳也不会让太叔攻白干,总会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或是熬些汤给他们舅甥,或是做些干粮让他们带回去。她那里还有不少布回头做套衣服或是做双鞋不是更让他们受益? 反正也就这一年,等她学会了如果种园子,哼~ 林琳哄着人家小孩将事情回家说给自家舅舅听,便领着人家小孩转头又去了村口。 带着个孩子林琳再次去河边时走的很小心。 村子里的小孩时常到河边玩耍,就连太叔陌开春后也会跟着大一些的孩子来玩过。 林琳领着小孩过来前,还问过小孩会不会水。 小孩摇头又点头,用一种小孩特有的鄙视眼神看了林琳一眼,「水凉。」这么凉的水才没人下去呢。 林琳:…… 站在小河边,林琳拿出一根长鞭,刷刷几鞭子就抽上来几条鱼。 都是那种特别肥嫩的河鱼,吃起来别提多香了。 林琳照旧在河边将鱼收拾了,自己拿走大部分,给太叔陌留了两条,让他带回家给他舅舅。 这两条鱼也可以算是定金,相信以太叔攻那闷骚的性格,一定会往她挖的坑里跳的。 跛了一条腿,还带着个托油瓶,人再闷骚些,若是连挖好的坑都不知道往里面跳,还不得打一辈子光棍呀。 ╮(╯▽╰)╭ 领着太叔陌回到村子,林琳看着太叔陌将鱼拎回家这才拎着自己的鱼回家。 走到诊所的时候,林琳顺手又给夏小雪留下一条,这才带着剩下的鱼回了院子。 加上之前吃水煮鱼留下的鱼骨,林琳又拆了一条鱼仔细收拾了放在沙锅里煲鱼汤。 因为不考虑营养,只考虑口感,林琳便又找了块水份极少的老豆腐切成碎丁放进沙锅里一起煮。 一直小火煮在灶上,一个小时左右,那味道就飘了出来。 咸香咸香的。 林琳一边盛了一碗汤放了些香菜小口喝着,一边还在想着太叔攻什么时候能到。 太叔攻没让林琳等太久,在林琳将一碗汤喝掉后,太叔攻便带着自家那个小外甥过来了。 太叔攻先去的小诊所,见小诊所没人,出来的时候碰见夏小雪,夏小雪见太叔攻过来了,直接告诉他林琳在后院呢。 自从小诊所开业后,林琳和夏小雪俩口子都习惯将林琳的家叫后院,将小诊所叫前院或是小诊所。 第817页 林琳回后院的时候还特意跟夏小雪打过招唿,若是太叔攻来了,让他直接过去找她。 太叔攻朝夏小雪点了下头,便领着太叔陌向林琳家的大门走去。 大门没锁,半开着。顺着开着的那条缝太叔攻舅甥俩个一起进了林琳家。 见到太叔攻,林琳歪着头笑眯眯的看着他。太叔攻看着林琳,紧抿着双唇,一言不发。 好半晌太叔攻才微微嘆了口气对着林琳说了一句,「我来了。」 林琳仍然在笑,不过眼底却带着浅浅的流光。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呃……呸,呸,呸,这想的都是什么嘛。 林琳被自己脑补的形容词囧了一下,连忙将大脑中的不和谐迅速清零。 林琳先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各样种子交给太叔攻,然后又领着太叔攻去了她的院子。 林琳提前画了一张简单的分布图,哪里要种什么,大棚里又要做什么,图上都有清楚的标记。 至于先种哪样,后种哪里林琳让太叔攻自由发挥。 太叔攻看着林琳家那绝对不小的院子,心里默默的开始盘算如果每天只干一两个小时,他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将所有的地都种满。 将太叔攻留在院子里做思考者,林琳领了太叔陌又回到屋子。 给小孩盛了一碗汤,让他端出去给他舅舅喝。 小孩听话的端着汤走出去,过一会儿又小跑着进来,听到林琳说了一声乖,真能干。便笑弯了眉眼。 刚刚小孩出去的时候,林琳便给小孩也盛好了汤。这会儿比刚出锅时微微有些凉,小孩喝着正好。 将上次他们舅甥来时坐的那个木桩子拿来,让小孩坐在上面慢慢喝,林琳便开始在脑中构思今晚的饭菜了。 手握宝库却不能吃得太好,林琳只能将脑中的菜谱一遍遍的删改。 考虑到吃什么补什么,林琳准备晚上做个酸菜炖大骨棒,放两根棒骨,再加上一根血肠,一些五花肉给这舅甥俩补一补。 想了想又决定再炒个鱼香肉丝,蒸上一锅杂粮饭。 加上那一锅鱼汤,足够他们仨吃了。剩下的菜再让他们舅甥带回去当明天的早饭也省不少事。 杂粮饭不太好做,所以林琳便准备先将各种米都用水泡上。 大米,小米,玉米,糙米,高粱米,林琳为了好吃还捏了一些红米和黑米进去。 其实若不是为了适应这个时代,林琳才懒得做这么麻烦的饭呢。不过真的做起来了,发现也不是那么麻烦就是了。 也许这也跟做给谁吃有关系。 将各种米都洗了几遍然后用水泡上,林琳回头便将地锅收拾起来将洗干净的骨棒放到地锅里,大火烧煮。 地锅里的水很快就脏了,上面浮起不少血沫。林琳将血沫撇掉,一直到水变得极清这才将骨棒捞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将地锅刷干净,下油,油开将切成薄片的五花肉下到锅里。 等到五花肉变成焦黄色再放进葱姜蒜,炒出香味,倒入微量的酱油后将切成丝的酸菜下锅翻炒…… 骨棒,血肠都放进锅里后,林琳添了两大瓢水这才盖上锅盖大火烧着。 转头处理其他的吃食,林琳手脚麻利的做着晚饭。而院子里的太叔攻这么一会儿功夫不但将林琳家的大棚种完了,还将林琳画出来的那个葫芦形的池子挖了出来。 林琳准备在自己的院子里弄个水池子,夏日养些鱼和莲藕,池水困一困还能浇地。 虽然不知道以太叔村的气候能不能养活莲藕,不过试试总不会费什么事情。 于是在画院子布局的时候,便直接将这个水池子画进去了。 此时天冷,压根不是露天种院子的时候,林琳家的大棚又那么小,干完这点活又没什么活可干的太叔攻便自发的开始挖坑了。 说真的,他就是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位脾气秉性让人摸不清的小刘大夫,这才一直躲在外面不进屋子的。 他躲他的,林琳做林琳的,等天黑了,饭菜熟了,他还能一直呆在外面不成? 因着这次不是吃火锅烤肉这种重气味的东西,所以林琳直接将饭菜摆在了炕桌上,让舅甥俩进屋吃饭了。 洗了手脚,又脱了外衣,太叔攻有些拘谨的不好意思直接脱鞋上炕。林琳又说了一遍让他上炕,这才顶着一张红了耳朵的棺材脸上炕了。 林琳做了这么多的吃食就是想要给他们舅甥俩改善伙食,太叔陌没客气给夹什么吃什么。太叔攻就客气很多,吃饭时几乎都不怎么夹菜。 林琳无语的深吸一口气,将骨棒夹到太叔攻嘴里。 看着碗中突然出现的骨棒,太叔攻有些头疼。 小孩子双手抱着骨棒啃,虎头虎脑的挺好看,可他这么个大人……那还能看吗? 爱吃不吃。 林琳斜了太叔攻一眼,又给小孩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理都没理在那里死劲矫情的太叔攻。 再这么矫情下去,等姑娘哪天不耐烦了直接给你来个霸王硬上弓。 →_→ 第394章 林琳对太叔攻说她要学怎么种园子,白天没时间,让他每天下晌来干上一两个小时的活。 又让他慢点干,细緻些。 太叔攻能说什么,除了怀着小心思慢慢拉长这份难得的接触机会外,便想着如何不占林琳太多的便宜。 第818页 他一个大老爷们天天带着外甥去蹭晚饭,哪好意思呢。 只是自己有的,她都不缺。一时到让太叔攻不知道怎么是好了。 自从太叔攻开始交『学费』,林琳就接管了太叔陌的教养工作。 她白天要坐诊,忙的时候就打发太叔陌练马步。闲下来时便给太叔陌启蒙,教他读书,教他背弟子规。 在林琳看来,旁的倒罢了,但是弟子规却是必须要学会的。 小太叔陌聪明,记性也好,虽说还有小孩子心性,但到底还算听话。林琳又不是真的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对于如何教养一个小孩子还算熟稔。 村子就这么大,林琳又算是半个焦点人物,没两天全村上下便都知道了林琳与太叔攻舅甥走的近了。 太叔攻嘴巴严实,谁问都没说什么。问到林琳这里,林琳也没多说,只说太叔攻帮忙教导农事,她帮忙教导太叔陌罢了。 只是到底落在了有心人眼里。 村子里的人想不明白林琳为什么找太叔攻帮忙,刘妙这位林琳的堂姐也是想不明白这个中缘由。 时不时的还会想着这是不是她婶给她堂妹挑的另一半。可想到太叔攻的腿以及太叔陌的身份,刘妙又觉得说不定真的只是赶巧了。 转过来又一想,是不是就因为是太叔攻的条件太差,所以村子里的人都不会往那方面想呢? 所有人都在忙着世俗的般配定律衡量林琳的择偶标准不会那么低时,林琳家的院子也在春耕开始时都播下了种子。 大棚里种的一些小菜都已经长出了嫩嫩的叶子,林琳看着挂在枝头的西红杮天天算计着什么时候能红透了。 自从春耕开始后,太叔攻就再不曾过来了。太叔陌倒是仍然会过来找林琳,林琳晚上做饭的时候也会多做出一些让太叔陌端回去给他舅舅。 仿佛有什么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不用下地出工的林琳每一日过得也都充实极了。 每个季节都有可以採摘的草药,林琳几乎每天都会抽空去东山或是其他几个山头转一转,有的时候也会趁着不坐诊的日子深入深山去采些不常见的药材。 一部分用于村民,一部分自己存储起来备用。 林琳有的时候一进山就是三四天才会出来,开始的时候村里人还会担心一下,可当林琳时不时的当着村民的面扛着她打下来的野狼什么的回到村子里,村民们想到她那不俗的战斗力倒将提起来的心都放回去了。 刘妙来了,刘妙还不会功夫,干活做事都跟林琳没法比,就是比已经干过秋收的夏小雪还要弱上一分。这个时候无论是知青还是村子里的人都有些纳闷一家子姐妹,林琳又是寄养在刘妙家的,为什么林琳那么能干,刘妙却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呢? 刘妙听到这些言论,除了一脸冷漠的『呵呵』两声便用一种『你们这群无知的人类』的眼神看向做比较的村民和知青。 刘妙始终相信盖房子的一定是她叔,看病的是她婶,至于她堂妹,怕是只有吃饭睡觉的时候是她自己了。 你说说,她们俩能比吗? 总之无论林琳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刘妙除了羡慕嫉妒,再不敢往林琳跟前靠。 就连每个月那几天女村民例诊的事,刘妙都不带出现在小诊所附近的。 她婶对她一直虎视眈眈,她可不能自投罗网。 今年的春耕实行人均分配制度了。 铁柱与几个村干部费了许多的精力终于将所有太叔村的春耕工作都以家庭为单位分了出去。 知青点那里,铁柱徵询了所有知青的建议,按人头分给了一片土地给知青。并且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 若是误了春耕,知青点那里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好过。 说实话,这么改革的时候,铁柱最担心的也就只有知青点这里了。 好在都是老知青,新知青就只有刘妙一人。 至于去年秋收前来村子的姚天和夏小雪,因为有秋收时的好印象跟着铁柱倒是不担心。 刘妙刚来村子,哪怕在b市遭了些罪,可心气还高着。她看不上那些村民,也不怎么瞧得起老知青。不过在三个女知青明显不准备带她玩的情况下,当人发现堂姐妹差距太大之前,刘妙还是通过自己是林琳堂姐的身份在春耕分地后,与杨爱国陈利二人搭伙干活…… 地里的活她干的少,生活上的活却没少干,洗衣服做饭都归刘妙。 五月,刚过了五一劳动节,b市那里的信也顺利的到达了安阳县。 进村的路好走了,无论是安阳县的邮递员还是太叔村这边的村干部,都会时常出现在这条路上。所以刘妙的信没有丁点延迟的送到了刘妙手里…… 林琳对刘妙的关注并不多,因为太叔攻终于找到一个还林琳『人情』的好办法。 他劝林琳也去铁柱那里申请一块地,然后他帮林琳种。 看铁柱与村干部们的架式,若是春耕没耽误,这一年都会按着现在的干法干下去了。 等到年底统计出今年的收成,再与往年的对比一下,只要不比往年低,这种方法就会实行下去。 当初国家困难,村子里响应号召吃什么大锅饭。可最后却也不了了之了。 后来是集体干活挣工分。这个工分就不好给,按男人,女人,老人和小孩这种分级给,可有些男人出工不出力,干一天活还不如一个女人。 第819页 按出工多少给工分,又会出现新的分歧。 一个村子住着,每年年底的时候一算计工分就会有人炸庙似的骂村干部眼瞎。 谁谁家干活出工不出力。 谁谁家一个人能顶仨。 还有中途回家做饭奶孩子,干上一天活要上八百遍茅厕的。 正常管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照样得罪人。 总之就是一句话,里外不是人。 现在有了姚天提供的办法,铁柱和村委干部们又看到了姚天几人在秋收时出的力气,如何不想着在春耕的时候效仿一二? 这么一分下来,虽说看着公平了,可倒底也是累人的。林琳自己偷懒,又怎么可能让太叔攻为自己负重前行。 她又真的不差那点工分。 听了太叔攻这话,林琳开始的时候是笑着摇头,死活没同意。后来转念一想,又直接看着太叔攻问他,他帮自己种地,让村里人看了多想了怎么办? 太叔攻闻言看了林琳一眼,又不吱声了。气得林琳差点一擀面杖敲他一顿。 往前走一步会死呀? 林琳气急的拿了一个面盆,加了些盐开始和面。 放上两个鸡蛋,再放少些水,将所有跟太叔攻生的气都和在面里。咬牙和了一盆极硬的面,林琳的气也消了不少。 面太硬,擀面条太累人了。林琳想了想便拿出匕首准备做刀削面。 地锅里是一锅清水,水开后林琳一手托面一手持刀,飞快的将削得又薄又均匀的面甩到锅里去。等面都下到锅里,林琳又往里面打了个荷包蛋。 太叔攻看着明显给自己煮面的林琳,张了张嘴,一脸纠结的什么都没说。 林琳家里有香菇,蘑菇以及木耳五花肉碎丁炸的酱滷子,面熟捞进碗里,再浇上一大汤匙滷子,林琳将做好的面就递给太叔攻让他去屋外新盖的葡萄架下面吃。 葡萄架是林琳自己动手盖的,还没长出来的葡萄却是太叔攻种的。 这会儿天不冷,在那里吃饭正好。 将太叔攻打发出厨房,林琳又手脚麻利的切了一盘五香狼肉给他就面吃。 看着林琳端出来的五香狼肉,太叔攻又有些退缩。 林琳也懒得再去想太叔攻那敏感的小心思了,她坐在太叔攻旁边,有一针没一针的拿着锥子纳鞋底,那看鞋底的大小,太叔攻便知道是男鞋。 而且……是他的。 太叔攻有些想不明白面前姑娘倒底看上自己什么了?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好? 他虽然有一把子力气,能干活,可身无家财,又有个外甥需要抚养。 小陌今年五六岁,自己不但要养活他,还要供他上学。将来还要给他盖房子娶媳妇……跟了他,除了吃苦就是吃苦。 想到这里本来还有些冲动的太叔攻又黯然下来。 相较于林琳正在与太叔攻死磕,刘妙那里却有些不知所措。 这两个月下来,家里虽然时常来信,可刘妙却是一封都没有回。她心里是恨的,可再恨事情已经发生,于事无补了。 现在接到家信说母亲病了,病得极重,就想要再见她一面。想亲口对她说声对不起,想要让她请假回来看一眼。 看着这封言辞恳切的信,刘妙心里的恨又被从小到大的亲情压制在了下面。 可转念又想到当初她骗堂妹的电报也是这么写的。刘妙就不知道要不要相信这封信了。 她恨父母偏心,罔顾她的人生。她恨兄弟不学好,连累了她。可再多的恨那都是她的亲生父母,她心底还是念着他们,想着他们的。 担心母亲是真的生病了,想回去又放不下当初的事。 再一个,刘妙担心这还是一个陷井。只是转念又想到经一事长一智。弟弟刘贺应该不会再那样了? 左思右想下,刘妙一个纠结直接将饭菜做煳了。 在杨爱国和陈利不太满意的眼神下,刘妙心不在焉的吃完了这顿饭。 随后刘妙在下晌出工的时候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那就是带着堂妹一道回b市。 第395章 刘妙心眼极多,她担心回b市会出什么意外,便准备拿林琳当保险。心中还想着若是没什么事,自然好。若真有什么事,也可以让有叔婶保护的堂妹在前面顶着。 到时候互相伤害也好,撕逼大战也罢,她都可以隔岸观火。 若说在b市的时候,她对自家叔婶的存在是将信将疑。但自从来到太叔村,看着堂妹的变化,刘妙不得不相信她那位死了十几年的叔婶是真实存在的。 以前在b市的时候没有出来,可能是不需要。现在一见闺女下乡受苦了,这不立即都跑出来了。 说不定,当初让堂妹替自己下乡就是一种将计就计呢。 想到这里,刘妙心里又是几多不平衡。 且不说那个小诊所的生活条件,就是她没有去过的后院,刘妙也曾听人家说过那里面多好多好。想想自己住的破土房子,刘妙心里就止不住的嫉妒。 嫉妒……也有后怕。 从小到大她可没少欺负堂妹,现在想来说不定她欺负堂妹的时候,叔婶就在一旁看着呢。要不然她怎么可能总倒霉呢。 所以,刘妙选择了躲。 不过那是没遇到事的时候,现在遇到麻烦了,刘妙却是第一个想到了『有持无恐』的堂妹。 第820页 下晌出工的时候,刘妙还在想着挑什么时间去找堂妹说一下她妈的情况。 必须找个人多的时候,让堂妹不能拒绝的时候。 有时候,真是你想什么就来什么。刘妙还在想着有什么好时间让林琳不能拒绝陪她一道回b市,村支书那里就通知全村的人拿上红色语录今天晚上去村委大院学习。 听到这话,刘妙眼前就是一亮。然后一锄头铲死了一颗苗。 杨爱国/陈利:悔的肠子都青了。 饭做得难吃,衣服洗不干净,下地干活又慢又坑爹。 要是早知道堂姐妹会差这么多,打死他们都不会带她玩了。 ╮(╯▽╰)╭ 刘妙可不知道这二人心里想啥呢,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请假回b市的事。 当然,心里还有些对自家老娘身体的担心。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若……那自己就原谅了他们。若不是,这辈子她就当自己是个孤儿了。 刘妙在想着刘家大伯母的时候,大伯母也在想着她。想着刘妙是否收到信了,想着刘妙会不会回来,想着被人关起来的儿子,大伯母心肝肉都跟着疼了。 那些杀千刀的混蛋,关了她家刘贺,还勒索了那么多钱不说,怎么还惦记上她闺女了呢。 想到那时走的决绝的闺女,大伯母就担心刘妙收到信后不回来。 是,她给闺女下药,让闺女被人糟蹋,可她也是有苦衷的呀。 闺女下乡了也不一定能回来,将来年纪大了不是嫁给知青就是嫁给那些乡下的泥腿子。 生个闺女有什么用,将来留在乡下,还能给他们养老送终?他们俩口子还不是得指望儿子过日子吗? 儿子可是老刘家的命根子,若是没了前程将来,她怎么对得起老刘家的列祖列宗? 想到刘妙下乡前在家里那顿作闹,大伯母便觉得闺女太不懂事了。 弟弟好了,她将来不是也有个依靠。若是弟弟不好,你就是拿着清白身子出嫁,谁给你撑腰? 不管怎么说,大伯母就一个意思,反正一次以后就没了清白,两次也是一样的。若是能再救一回弟弟,也算是没白生养他。若是不回来,她就只能拿这些威胁她了。 就当是还他们俩口子的养育之恩了。 说起这个,大伯母就又想起了林琳。虽然心中恼恨林琳没有回来『帮忙』,但到底小叔子和弟妹还在,大伯母也只在心里暗骂几句不曾在提起。 大伯母一边忧心着儿子,一边盼着闺女。而她的那对儿女却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刘贺上次惹事用刘妙摆平了。也因此刘贺心里是没吸取这多少教训的。 不但没有吸取教训,他那未入门的便宜姐夫们还在那事之后对他有了几分香火情。 于是刘贺这回又惹了事,然后直接在人家打他的时候,将刘妙报了出来。 人家本来只想要打他一顿,关上几天勒索点小钱小票的花花,听到还有的妹子可睡,也就不准备放人了,对刘贺也不打骂了。 虽然还是关着他,不过却给水给饭吃了。 在这样的待遇下,刘贺能不长歪才怪了。 …… 春耕了,家家三顿饭了。吃过晚饭后,村里的人或早或晚的都出门朝着村委大院走去。 这个时候开大会都是各家自己带凳子。林琳也不例外,不过林琳带的却是摺叠椅。 可坐可靠的那种。 身上挎着斜挎包,里面装了红色语录和水杯,单手提着摺叠椅林琳与姚天和夏小雪吃过晚饭后便朝着村委大院走去。 路人仨人有说有笑,林琳准备抱小鸡了,夏小雪与姚天听说后也准备养上三只小母鸡。 不为别的,只为吃鸡蛋方便。 林琳是贊同俩人这想法的,还跟二人说了些常吃鸡蛋的好处。 其实除此之外,林琳还准备养些猫和狗。 正巧这两样铁柱家都有,林琳已经跟铁柱嫂说好了,等她家猫狗下崽就各给她一只。 给谁都是给,但给林琳铁柱嫂却是极愿意的。因为林琳还回去的礼可比村里其他人厚了三分不止呢。 小水池子里已经注满了水,里面养了些水草和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鱼。林琳连河泥都弄了些,然后每天拿些吃不了的玉米饼碴餵鱼。 瞧着是长开了些,却不如河里长的快。不过就是吃起来方便多了。 一时仨人路过知青点还与其他准备去村委的知青碰上了,互相打了招唿,林琳还朝刘妙笑了笑。 刘妙没有想到现在就碰到了林琳,眼珠子转了转,脸上做出一副刚刚想起来的样子对众人说道,「我白天收到了家信,还没来得及看。你们先走,我回去拿了信就过去。」 众人看看刘妙,又看看林琳,还以为刘妙是看到林琳才想起这封信的,于是都没说什么。 林琳挑眉看了一眼刘妙,然后笑了一下便转头跟着姚天夏小雪一道走了。 这话,这表情看起来有点假呢。 所以说这妹纸又在算计什么? 想了一下剧情,又再心里算了一下日期,林琳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心里已经想到了一会儿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眼珠子转了转,林琳在看到太叔攻拿着板凳子出来的时候,心下有了主意。 第821页 成全她一下,也未尝不可。 不过, 「哎呦~」 「怎么了,怎么了,刘姩你怎么了?」 林琳利用内力逼出些汗,然后『哎呦』一声后便捂着胸口蹲在了地上,再配上她故意做的虚弱表情,其他人见林琳这样都吓了一跳。 夏小雪离林琳最近,想要伸手扶她却不敢扶。 一时间众人都不知道面面相窥不知所措。 一出门便看见知青队伍的太叔攻本没想要跟这些人打招唿,可还没等走出两步就听到林琳一声『哎呦』,以及其他人紧张的惊唿声。 于是大脑连反应一下都没有,丢下板凳就朝着林琳跑过来。因着腿脚不太利索,还差点绊了一下。 林琳眼角余光扫过,心里又有些不是滋味。 「我没什么,就是,就是犯了心绞痛。」将手伸给夏小雪,让她拉自己起来,等站起来后,看了一围着自己的人,林琳虚弱的说道,「麻烦帮我请个假,我这个样子实在去不了。,你们快走,我在这里歇一会儿等能走了,我就自己回家。」 好在这会儿大家都各自拿着凳子,也没让林琳坐在地上,姚天将林琳的摺叠椅旁边支在路边,然后示意抚着林琳的夏小雪将林琳扶过来坐下。 确定林琳一个人没事,妙天和夏小雪才跟着知青们走了。太叔攻看着知青们都走了,眉头就皱得死紧。 看一眼低头坐在那里的林琳,太叔攻不知怎么的竟然在林琳身上看到一种可怜巴巴的感觉。 太叔攻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他家院门,又看了看林琳,抿了抿唇对林琳发出了邀请。 林琳垂着的眉眼上都是一股子吃到鸡的狐狸味道,压了压嘴角轻轻的『嗯』了一声。 因为太叔攻不好扶林琳,林琳自然也知道,倒是自己慢慢起身小步小步的朝着太叔攻家走去。 太叔攻拿着彼此的凳椅跟在林琳身后,一直到林琳走到他家院门,太叔攻才越过林琳给林琳开了院门,然后又快走几步去开了屋门。 满意的登堂入室后,林琳便打发太叔攻学习去,她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然后晚一点等他回来再离开。 至于为什么要等到他回来再离开……林琳并没有说原因。 太叔攻简单的说了一下家里有什么,让林琳自便,便转身走了。 林琳看着他跛行的背影,很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么矫情。 林琳与刘妙打了个时间差,所以等刘妙拿着信再走到这条路时,并没有看到林琳等人。一时便想着林琳他们已经到了村委大院,可当她到了村委大院时,找了一圈也没看到林琳的身影,等到问了跟从琳走得极近的夏小雪二人时,才知道林琳犯了『心绞痛』这会儿子可能还在路上休息。 刘妙:…… 心绞痛?她咋不知道。 刘妙想要在今晚人多的情况下逼林琳跟着她一道回b市的打算算是彻底夭折了。 而且最可恶的是林琳还将了刘妙一军。 你堂妹既然犯了病,那你今天晚上去不去看她呢? 若是去了,你要不要将信里的内容告诉她? 若是不去……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96章 刘妙被林琳的骚套路气得眼前阵阵发黑,可又能怎么办。她拿林琳一点招都没有。 今晚她要是不去看林琳,明天林琳就有理由不跟着她回b市。 都说有差别,但毕竟都是探病。 摸了摸衣服里面特意缝出来的衣兜,刘妙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回b市的火车票钱。 她拉着堂妹回去,那票钱……谁出? 想到这里刘妙捂着胸口,脚下就是一个踉跄。看得旁人还以为她多关心林琳的『病』呢。 天知道刘妙心里压根就不相信林琳有什么『心绞痛』的病。 想到自从来到太叔村,刘妙就躲着林琳的举动,村民们再次疑惑了。 这堂姐妹的关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刘妙心不在焉的与村民们一道跟着村支书学习红色语录,因为心不在焉竟然连村支书那浓郁的北方口音都跟着学了不少去。等回头到了b市下意识的张嘴跟人对红色语录时,别说她自己闹了个脸红,就是林琳都被她囧得够呛。 她来了大半年都没受影响,这位才来了两个来月? 这学习能力,槓槓的。 →_→ 春耕时候,村民们都是又忙又累,若不是县里下达任务村支书也不会带着村民们在这种时候学习。 就着火把看到有的村民都已经哈欠连天,更有甚者都闭着眼睛晃悠了。看一眼同样也累得跟霜打了茄子似的知青们,村支书极会的运用了一回『四两拨千金』的本事。 本来三个小时的学习也被村支书压成了两个小时多一点。 至于为什么是两个小时多一点? 那是因为无论多多少时间,都可以用一句将近三个小时来慨括。 满天星辰下,火把虽然照亮了四周,然大山围着的村落仍然黑得像是舞台的幕布,让人视线受阻。 想到喜欢夜里活动的某种叫鬼的东西,刘妙在学习结束后到底没有去东山脚下看望自己的堂妹。 众人看她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到有人说可以陪她一道去看望林琳。 有些人,你比他们高出一点。他们会嫉妒你。可当你比他们高出很多的时候,他们便再不会心生嫉妒而是开始抬头仰望你了。 第822页 林琳在太村叔就是这样的存在。 开始的时候村子里的姑娘对于林琳那是嫉妒的,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在了解到林琳会的可能比她表现出来的还要多时,村子里的姑娘就再不肯拿自己跟林琳做比较了。 那样的比较,纯粹是自虐。 也因此,看着所有人围着刘妙想要陪她去看望林琳的时候,村里的姑娘还特同情的看了一眼刘妙,这才结伴回家了。 刘妙朝着说话的人看看,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后摇头拒绝了。 哼,别以为本姑娘不知道你们是想拿本姑娘当理由去追求那死丫头。 诶,就是不给你们这个机会。 太叔攻听到男知青和男村民们围着刘妙说话,眉头跳了跳,冷着脸从他们跟前走过。 看着太叔攻这样,众人都撇了撇嘴。 白瞎了小刘大夫对他那么好了。 太叔攻之所以会这般若无其事的走掉,那是因为他还记得林琳跟他说的一句话。 等他回来…… 想到众人准备踏着夜色去看望她,太叔攻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竟有一种得意的情绪。 不过……若是她真的还没走,那他还是晚一些再送她回家。 这么想的太叔攻也拖着他那条腿一脚深一脚浅的回家了。 院门是锁着的,是太叔攻离开前故意锁上的。 他知道以林琳的本事若是想离开,他们家那破门必是挡不住她。不过却可以挡住一些不必要的人。 打开院门,太叔攻又下意识的将院门从里面锁了起来。等转头往屋里走的时候,太叔攻才发现院子里好像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看着从院门口到屋门口铺的那条窄窄的石板路,太叔攻的心就像被什么紧紧的抓着一般。 闷热酸疼。 她越是优秀美好,就越会让他裹足不前。可在这样下去,他真的会被她宠坏的。 跛足前行,太叔攻终于就着纸窗户看见了屋中那点微弱的灯火。 看着窗下的剪影,太叔攻看了半晌才深吸一口气走进屋子。 单身汉,尤其是带着个淘气小男孩的单身汉的家,哪怕太叔攻在部队时内务总是最好的,可回到村里,也有些力不从心。 林琳在太叔攻离开后,先是看了一眼睡在炕上的太叔陌,这才仔细打量这间屋子。 屋子不大,格局就跟其他村民家差不多,只是够破旧一些。 哪怕是光线太暗,但林琳仍然看得出被褥都以经很脏了。 看一眼水盆里泡着的衣服,林琳回屋便在太叔陌身上点了点,力道不轻不重,却可以保证这小孩能够一觉睡到天大亮。 等到太叔陌『睡沉』后,林琳才开始干点那么多年几乎从未这么贤惠的事。 她先将太叔攻泡在水盆里的衣服以及他们舅甥所有的衣服都拿到空间小屋里丢到了洗衣机里清洗。 然后又开始拆俩人的被褥,林琳空间小屋里的洗衣机早就换成了最新款的烘干一体机了。 也因此等林琳拆完被褥拿到空间小屋后,那些衣服都已经烘干烫平了。 将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叠好。看一眼不知道多少年的旧箱子,林琳立马有些后悔没将自己废弃不要的箱子给了刘妙而没给太叔攻了。 从空间里拿出几块木板,林琳又找出一盒铁钉,以气为力将这些木板弄成一个简单的衣柜。 实用却并不好看。 将这对舅甥的衣服分一分,然后妥善的放在里面。 弄完这些,林琳便回空间将洗好的被单褥皮子拿出来了。 除此之外,林琳还多拿了两匹布。 褥子皮子转圈缝在褥子上,林琳又按褥子的大小剪了一块布,锁上边,四个边都缝了几个盘扣。而盘扣的那另一半则是缝在了褥子上。 将布单和褥子上的盘扣系起来,就跟多了一层固定的床单似的。至于被子,林琳也是这么处理的。这样一来,下次太叔攻想要洗被罩褥子皮的时候,就可以只洗这么一层单布,而不需要像以前那样来回的拆来缝去了。 而且单层布易干,早上洗了,晚上就能用了。很适合带着孩子以及物资紧张的单身汉。 想到太叔攻可能会白天出工,晚上洗衣物,林琳便又各自做了一套备用的。 林琳拿出来两匹布,花样都不一样。所以给这对舅甥做的被皮褥皮也是不一样的,省得他俩弄窜了。 看了一眼枕头,林琳嫌弃的又都丢到空间里。先是飞快的缝了两个套套将她空间里的荞麦芯子装进去,然后缝死布口,又做了一个枕头套,并且在上面缝了几个盘扣。再按刚才的方法同样用布做了两个枕皮子。 弄好了被褥和枕头,林琳便将被她转移到空间的太叔陌抱回了他自己的被窝。 刚刚林琳做的小柜是三层的柜子。 柜子不大,可以放在炕上。林琳看了一眼太叔陌睡觉的位置,便将小柜放在了极有可能是太叔攻睡觉的区域。 那小柜最上层,一左一右放了林琳刚刚做好的两种花色的被褥枕皮子。 中间那层是太叔攻的衣服,最下面那一层是太叔陌的。 整理完这些,林琳又瞧见这对舅甥堆在那里的脏布鞋。刷鞋这事林琳有些嫌弃,直接收到空间用魔法做了清洁。 鞋不像普通衣物被单用火烤一烤,或是放在炕上烘一会儿就能干的。于是林琳将清理过的鞋仍就弄湿了,转手放在炕边的火墙上。 第823页 …… 这么多活,普通人想要干完得小一天,而林琳却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心细一些的看到了,都得头皮发麻。 天不冷了,也会越来越热,村里人便会习惯性的开窗开门。一来通风,二来借一缕自然光。 林琳看着太叔攻家的纸窗户,量了量大小便拿出一块质量并不怎么好的纱布用布条锁边,又用木条缠了四边。最后卡在窗户上面的横杆上。等用的时候就放下来,不用的时候就吊起来。 而门帘子,林琳也用了同样的纱布,不过门帘子较长。林琳中间又缝了一根木条,大致的样子就跟以前看古装剧时那种门帘子差不多。 正在林琳缝门帘的时候,太叔攻的脚步从院子里传来。 太叔攻的脚步很好辨认,林琳听到他回来,先是飞快的转头看了一圈屋里,然后才调整好姿态用一种灯下美人的惊艷角度侧坐在炕上做针线。 门是虚掩着的,朝里轻轻一推门就开了。门推开的那一刻,太叔攻就看见了炕边侧坐的林琳。 朦胧的灯光下,姣好的侧颜,带着一种让人心动的魔力。 本就心藏涟漪的太叔攻像是着了魔似的朝着林琳走去…… 及至近前,太叔攻才站住脚用一种看着稀珍的眼神看着林琳,眨也不眨。 林琳见此,心下满意。俏生生的抬头看他,然后伸出食指在唇边点了点头,又赶紧低头缝了几针将门帘子做好,随后将门帘捲起,拉着下太叔攻的衣角,带着他回了村东头。 村里人睡得都早,劳作一天后晚上还要跟着村支书学习更是累上加累。 太叔攻回家的这会儿,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已经到家并且准备洗漱休息了。 也因此,在林琳又磨了几针后,村子里家家都已经熄灯落锁,整个村子除了几声犬吠再无旁的声音。 就着满天星光,林琳与太叔攻并排走在乡间小路上。虽然并不浪慢,却也别有一番情趣在其中。 黑夜给了太叔攻一份白天没有的勇气,不知何时竟然悄悄的握住了林琳的手。 手里没拿东西,又没将手背到身后或是插在衣兜里就是等着身边的人来牵的。林琳在太叔攻牵住她的手时,直接笑弯了眼睛。 闷骚~ 林琳本来想要纵着性子慢慢走的,可心疼身边的人明日还要起早做活,倒是没有故意放慢速度。 走到东山附近,路过小诊所,林琳和太叔攻刚好看见姚天和夏小雪的房里熄了灯。 俩人穿过小诊所时,还颇有默契的放轻了脚步。 及至林琳家大门前,林琳才有些恋恋不捨的松开太叔攻的手,从衣兜里拿出钥匙将院门打开。 太叔攻看着被林琳推开半扇的院门有心就此别过,只林琳却想都没想又伸出手将人牵进了院子,随后关门落锁带着人往屋里走了。 春耕辛苦,她早上就煲了一锅人参鸡汤,现在正好可以给这人盛一碗吃。 至于会不会让月亮背个黑锅……林琳还没有想好。 ( ̄▽ ̄)~* 作者有话要说:  林琳: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太温柔~ 太叔攻:今晚……有月亮吗? 第397章 林琳到底没有干出什么太出格的事,将人拉到自己家,也没将人带到屋里,而是搬来了木头桩子与太叔攻一起坐在厨房,一人喝了一碗煲了一天的人参鸡汤。 其间,林琳时不时的将鸡汤里的鸡肉夹进太叔攻的碗里。又想到太叔攻是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拿出一块面团,就着鸡汤又煮了一些猫耳汤给太叔攻吃。 太叔攻准备今年九月份就送外甥去上学,等高中毕业后,若那时候已经能高考了,就送外甥去高考念大学。若是不能,再想办法送外甥去部队。 说起这个高考,太叔攻又想到了自己。林琳给了他参考书,就是希望他能够考上大学。 太叔攻心里有些自卑,也想着若是能够考上大学,说不定自己能就配得上她了。 只是若他真的考上大学了,那上学期间的生活费以及外甥的生活费和学费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也因此心里有了成算的太叔攻便想着多干些活多挣工分多攒些钱粮出来。 太叔攻不重口腹之慾,可有好吃的自然也会多吃一些。可自从有了计划后,太叔攻在伙食上就极尽苛刻自己。 若不是有林琳时不时的贴补,太叔攻非得熬垮了自己的身子不可。 吃了一碗香喷喷的鸡汤猫耳后,太叔攻看了一眼天色这才起身离开。 林琳最后都没将太叔攻扑倒,主要原因还是刘妙。 刘妙若是走了原主的老路,那么她现在对太叔攻做的那些轻浮的举动,就会成为太叔攻心里的一根刺。 思来想去,林琳便觉得她做到这一步就足够了。 太叔攻起身离开,林琳将人送到院外,想到黑不见指的村路,林琳凑到太叔攻耳边,小声的让他等一等,然后便转身朝屋里跑去。 之前林琳吃的罐头瓶子还留着。这会儿子林琳找了出来,又在罐头瓶的铁瓶盖上扎了几个孔洞。 随后拿出一截蜡烛,先是点燃后又吹灭。将蜡烛油小心的滴在罐头瓶子里面最中间的位置,随后将蜡烛迅速的压上去…… 固定好了蜡烛,林琳才将蜡烛重新点燃,然后盖上提前扎过孔的瓶盖,又在外面用麻绳和一根木棍做了手柄,这才提着简易版罐头灯笼出门。 第824页 太叔攻用后背靠着门扉,先是盯着屋门看了一会儿,然后便仰头看向天空。 心里想了许多,却又仿佛什么都没想。等听到林琳特有的那种轻巧的脚步声时,太叔攻才站直身子转头看向林琳。 林琳左手提了一只罐头瓶子做的灯笼,右手还捧了一个不大的小铁盒子。 先将灯递给太叔攻,然后又将小铁盒子给他。 「这是我用大棚里种出来的菠菜切碎和面蒸出来的菠菜糕,有些淡淡的咸味,你拿回去当早饭或是明天带到地里吃。」顿了顿,林琳又说道,「我给小陌留了,明日他来我这里用。」 「嗯。」将铁盒子放在另一只手里,太叔攻犹豫了一下才伸出那只空出来的手,小心又忐忑的抚摸上林琳的脸,「你想要什么?」 而我又能给你什么? 想问林琳的话太多太多,最后便只能化做这么一句话。 人生在世,总要任性一回。 而她便是自己最奢侈的任性。 能让闷骚的人问出这样的话,林琳还蛮骄傲的。 歪头看着太叔攻,伸出一只手在他胸口点了点,林琳笑眯眯的说道,「不就是你嘛。」 带着粗茧的大手轻柔的抚摸着林琳的脸颊,「我没你想的那么好。」 「好巧,我也是。」 见林琳仍是一副不知后悔的看着他,太叔攻心里又麻又软。 看着那双犹如星晨一般璀璨的眼睛,太叔攻终是妥协了。 他用手遮住林琳的眼睛,学着当初在沙漠时看到的一部外国电影那般,俯身轻轻的吻上林琳的额头。 「……你随时都可以离开。」这是他唯一能给她的好。 「……」 林琳闻言直接气急的拉下这人的手,在他手指狠狠的咬了一口。只刚咬完,林琳便又松开口,呸呸两口吐了两下。 脏死了。 看到林琳这般模样,太叔攻竟然有些想笑。勾了勾唇角,太叔攻又低头亲了亲林琳的额头和鼻尖,这才退后一步,低声劝她早点休息。 林琳在看着太叔攻离开的背影和让太叔攻看着她关门落锁间选择给他吃个『闭门羹』。 于是当着他的面,林琳关上了大门,然后站在门边听到门外太叔攻好半天都没有挪动的脚步。又过了一会儿这才听到太叔攻抬脚走人的声音。 听着那声音由近至远,林琳眼珠子转了转,脚尖点地便跳到了大门上,小心的坐下来,看着太叔攻拎着蜡烛渐渐远去的背影直至再也看不见这才回屋洗漱睡觉。 真想不明白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个人会让人心疼他到不捨得看他吃一点苦呢? 林琳摸着额头,脸上甜蜜极了。 …… 对于刘妙的算计,林琳若是今天之前可能还会在她找上门时可有可无的跟着去b市逛一圈,只是现在刚和太叔攻捅破窗户纸,林琳倒是有点捨不得走了。 不过想到要给太叔攻和太叔陌做几套衣服以及採购其他的生活物资,林琳又觉得有个理由出趟远门也没什么不好。 更何况……小别胜新婚。 说不定等她回来的时候,那男人对她会更加的热情呢。 怀揣着这种暗搓搓的小心思,林琳在刘妙找上门时并没有拒绝刘妙想要她同回b市的要求。 并且还特别好心情的自己掏了往返路费。 相较于刘妙一请就是十天假,林琳只请了三天假。还是提前串休月末那几天进货採购的日子。 也因此,别看林琳走三天,却是不会扣工分的。 出门前,林琳又特意去村里开了几张介绍信。 去趟b市总要去b市的医院採购一些成药回来不是。 而且有了介绍信,也方便她晚上住招待所。 旁的不提,她是再不可能住在刘大伯家的小仓房里的。 不说条件如何,只是住得离刘大伯家太近,林琳就觉得膈应。 久歷世情的林琳,其实早就猜到了刘妙与刘家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而且这一次跟着刘妙回去,她也想要看看刘妙到底存了什么心思。 是准备祸水东引,还是只是单纯的希望让她那对『好父母』对着刘大伯一家来个『代表月亮消灭你』? 若是拿她当打手,林琳不但不会生气还会帮她一把。等离开了b市,她在和刘妙慢慢的清帐。可若是准备让她为堂弟献身,呵呵,那就别怪她心狠手辣了。 走之前给太叔攻舅甥俩一人做了两双袜子,又蒸了一锅三合面葱花饼味的馒头,切了二斤酱狼肉这才将家里的钥匙给了太叔攻,让他记得这两天给院子里的菜浇水。 林琳回b市的行李到是极简单,她就背了那个特别有时代气息的斜挎布包。 装上饭盒水杯,又带了些吃食以及出门必备的红色语录林琳就跟着刘妙一道出发去安阳县等火车了。 从b市开到安阳县的火车是每天傍晚六点多发车,经过一天一夜,在第二天傍晚六点多到达安阳县。 而安阳县去b市的火车,却是早上六点钟发车,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的时候到达b市。 出因此,若想省下在安阳县住招待所的钱,林琳与刘妙就得起大早出村子。 林琳定愿起早也不愿意提前住到安阳县招待所去,刘妙没办法也只能跟着林琳起大早出村了。 第825页 幸好现在天气好,出村的路极好走,不然还不知道要起多早呢。 林琳不愿意提前去安阳县,自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想要在前一天晚上再对太叔攻舅甥投餵一顿,然后学那些古代公子来个红袖添香的雅事。 虽然她与太叔攻的身份对调了,不过情趣这种事情,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尤其是俩人凑到一起看书时,旁边还有个小豆丁,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更加的刺激。 林琳在培养感情,太叔攻那是一边培养感情一边努力读书上进,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林琳会跟着刘妙去住招待所那才是脑子进了水呢。 出村的路,林琳走惯了。运气内力没多大一会儿就能到达县里。可刘妙却并不是。 她来的时候,正巧是路难走的时候,一来被这条出村的路吓到了,所以刘妙自从来到太叔村就没出过村子。 这会儿子虽然路已经好走了,可刘妙走的还是极慢。 林琳看着刘妙半天走不出多远,心里着急。又想到之前进县时吃到的那个油条,一时心动,拽着刘妙的胳膊就运起轻功一路乘风踏浪的朝着县里疾行而去。 因着时间还早,林琳带着刘妙过了山路后也没见到什么人,于是林琳一直带着刘妙走到能看到县城的地方才停下脚步。 而这个时候,一路安静的刘妙张了张嘴,咽下了已经跑到嗓子眼的尖叫。 看向林琳的眼神如果用惊恐来形容,那至少是带着五个加号的惊恐。 想到之前她的那些念头,刘妙真心庆幸那些事情都还没有发生。 不然她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收起那些小心思,刘妙在对待林琳时更加的小心谨慎,不敢有丝毫轻慢。 刘妙脑中翻过各种念头时,还没忘记按着林琳指示付了油条和咸粥的钱。 等到老闆将找零的钱递给她时,刘妙才反应过来她干什么了。 转头看向已经吃起来的林琳,刘妙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乖乖的坐在林琳身边吃着林琳为她点的早点。 刘妙也没带什么行李,她跟林琳一样都是一个斜挎的军绿布包。六点的时候,俩人便已经等在了安阳县的火车站里。 火车有些晚点,倒底还是来了。 因为没有行李拖累,俩人轻手利脚的上了火车。 俩人回b市的火车票是拿了钱托去县里开会的铁柱买的,既便是这样,也没买来卧铺票。火车票是一起买的,坐位相连。不过这一次林琳和刘妙的坐位却不是靠窗户的,而是三人坐的中间和靠过道的位置。 林琳让刘妙坐在中间,她坐在靠过道的位置。只是火车还没走多远,一直将她当妖魔鬼怪防着的刘妙却一直往她身上靠。 林琳被挤了几回,便转头看她。刘妙一见林琳的视线,便用眼睛示意林琳她不是故意的。 林琳顺着刘妙的视线看向坐在最里面的那个乘客,眨了一下眼睛便笑了。 里面的乘客用靠窗户的手垫着脑子趴在车桌上,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大腿和刘妙大腿中间。再联想到刚刚刘妙那不自然的模样,林琳用后脚跟想都知道这只爪子刚刚放在什么地方了。 里面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刚上车的时候林琳就发现这人在假寐。坐车喜欢假寐的人多了,因此林琳也没当回事,却没想到这人这会手脚竟然还不老实起来了。 林琳瞪了一眼刘妙,小声的骂了她一句,「窝里横。」便站起身朝里面走了一步,一手拉着自己的斜挎包,像是怕包碰到人一样的高举了一下。实际上却是为了挡住对面乘客的视线。 斜挎包高举的那一瞬间,林琳飞快的伸出手在耍流氓男人的脖子某处掐了一下又插了一针。眨眼间那男人就着趴着的姿势浑身颤抖了两下便再也不动了。 「同志?同志醒醒,我姐想用一下桌子。」林琳将人整晕,还装模作样的叫了两声,然后嘆了口气又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刘妙:…… 你是我姐,不,你才是我祖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398章 此时此刻,刘妙想到自己从小对堂妹做的那些事,心中就只有一句话——多谢当年不杀之恩。 去年除夕前,刘妙还想着要让面前的堂妹顶缸,现在想想真的非常庆幸那几封电报最后都回到了自己手里。 就以现在『堂妹』的性情,别说她爸妈和刘贺了,怕是连她都得被她整个弄死。 还是管杀不管埋的那种。 ╮(╯▽╰)╭ 话说刘妙都快被林琳吓死了,人家都是一言不和才大打出手,可自己身边这位却是动手前连个预兆都没有。 咽了咽口水,刘妙很想问林琳这人是不是还活着。可看着火车上这左右两旁的乘客,刘妙到底没敢问出来。 想到那句『我姐要用桌子』的话,刘妙有一种感觉,这要是将人弄死了,她就是那个诱因兼主犯…… 虽说没敢问出来,可是一双眼睛一个劲的朝着林琳眨巴。林琳哪还不知道她想问什么。 看了一眼她们俩对面坐着的三位乘客,林琳很认真的朝刘妙点头,并且凑到刘妙耳边用着极小的声音对着刘妙肯定说道,「暂时还活着。」 那就好,那就好。 咦,不对,什么叫暂时还活着? 第826页 刘妙瞬间睁大眼睛,一副见到鬼的样子看向林琳。 见到刘妙真的吓着了,林琳心下满意,这才给了她一个痛快话。 放心,人只是被掐晕麻痹了,按手劲和药量来说,应该不会错过晚饭。至于会不会错过要下的站台,那林琳就没办法保证了。 林琳『扒拉』完里面那位一直占着车桌的乘客后便与刘妙小声说话,对面的三位乘客看着林琳和刘妙这样不由一笑。 「小姐俩的感情真好。」 刘妙闻言,眼睛陡然睁大了些,扯出一抹浅笑,对此不敢发表任何言语。而林琳则是露出一抹极自然的笑,然后朝着对面说话的老大娘点头,「还行。」 对面的大娘听了又是一笑,然后便与林琳搭起话来。 知道大娘是带着小儿媳妇去离b市不远的hb军区看小儿子,林琳便笑着说她们姐俩是回b市探亲。 对面坐了三个人,一对婆媳,外加一个看起来便气色极不好的中年妇人。 林琳与对面的大娘聊上后,那妇人也会时不时的插句话进来。至于大娘那位一看便有些腼腆的小儿媳妇与刘妙却是始终未说一个字。 早上起的太早,林琳还好刘妙却困得一个劲的点头了。 林琳一边与对面的人聊天,一边注意着刘妙的动静,看着她马上就要睡着了,便悄悄的掐她一下。 瞬间被疼醒的刘妙敢怒不敢言,只能继续憋着。 十点多,林琳从包里拿出两个鸡蛋递给刘妙,示意她扒皮。 刘妙跟个乖顺的小媳妇似的,按着林琳的要求先是拿出一块帕子弄湿擦手,然后小心的将鸡蛋都扒了。林琳一副老佛爷样拿了个放在嘴里慢慢咬着吃,另一个示意刘妙吃掉。 刘妙没想到折腾她一上午的刘妙竟然还给她鸡蛋吃。下乡几个月早就忘记鸡蛋是什么味道的刘妙用一种特别复杂而又虔诚的心思将鸡蛋吃了。 吃了鸡蛋,林琳喝了点水便靠着刘妙的肩膀闭目假寐,然后就在刘妙以为她也可以睡一觉的时候,林琳竟然还会时不时的继续掐刘妙给她提神。一瞬间刘妙的感动又都跑得没影没边。 看着一左一右都『睡』得极香的人,刘妙更困了。 绿皮火车哐当哐当的行驶着,原来还有些彷徨的心,此时不知怎的竟然也踏实的落回原处。 想到林琳刚刚的动作,刘妙便决定回头从林琳要一根刚刚她扎人的针。 …… 林琳从不肯亏了自己的嘴,在吃食上极用心。此时跟着刘妙一起出行,想到这妹纸一路还算乖巧,自然不会吝啬那点玩意。 于是吃了刘妙一顿早饭,林琳便又回了刘妙一顿午饭和晚饭。 午饭林琳与刘妙吃了林琳用干净白布包着的饭糰,香菇鸡丁的馅,掺了些小米的大米糰饭糰,特别的好吃又裹腹。 晚上则是吃了林琳饭盒里还温热的腊肉蒸米饭。 至于刘妙包里那几张玉米饼子,林琳都没让她拿出来。 等到晚饭吃完,林琳去了一趟洗手间,刚一回来坐在里面的那男人也一脸迷煳的醒了。 刘妙有些作贼心虚的胆怯,林琳则是眼珠子一转,一边双手互插掰弄出骨头的声晌,一边笑眯眯的对那男人说道,「同志,从早上上车就看见你在睡,竟是一直睡到现在。怎么叫都叫不醒,这要是错过了站,多耽误事呀。」 那男人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林琳越过刘妙走到他跟前,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那男人还在拼命的回想着他是怎么睡得这么久的。 可想着想着发现不对了,看向林琳一眼,然后又转头看向窗户。 见天都快黑下来了,那男人勐的一拍头顶,瞬间立了起来。 糟了,睡过站了。 此时也不管自己到底是怎么睡着的了,男人连忙弯腰将自己放在坐位下的行李包找出来,然后粗鲁的挤了出来,直奔车厢门跑去。 林琳轻轻哼了一声,然后推着刘妙坐到靠窗户的位置,她则坐到了刘妙原来的位置。 本来想要自己进里面去睡觉的,可想到这火车上的咸猪手太多,刘妙又是个窝里横的主,便决定将刘妙推进去,她睡在外面。 之前她去安阳县时,火车上几乎都是b市出来的知青。所以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但现在林琳坐的火车上却是天南地北哪里的人都有。 乘客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白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有些人还能顾忌几分。可外面天黑了,车厢里面再过不久也要熄灯了,在一片昏暗的情况下,林琳可不敢保证自己睡着后,刘妙会不会被人拽到哪个旮旯里猥亵甚至…… 以前林琳并不会想到这些,这还是昨天晚上太叔攻隐晦的提醒才想起来。 虽然她有点看刘妙不顺眼,但这种事情,林琳却没办法做到无动于衷。到底还是护了刘妙一路。 早前和她们坐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也已经在最近的车站下车了,林琳这边就又多出了一个坐位。 后来火车走走停停,林琳旁边的坐位一直有人坐着。 是夜,火车上熄了照明的大灯,只留一点壁灯。熄灯没多久,在一片昏暗下就真的有人动起手来。 林琳身边坐着的人,之前还是个老实巴交的小老头,也不知道去了一趟卫生间怎么就变成了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 第827页 林琳让刘妙找个舒服的姿势趴着,然后林琳则将自己趴在了刘妙身上,又软又舒服。刘妙敢怒不敢言,最后竟是也睡得昏天黑地。 察觉到身边的人换了,林琳也没当回事。可当林琳发现身边的人伸手碰自己的大腿时,立时就怒了。 便宜占到本姑娘头上来了,是不是嫌自己死的太慢? 林琳直接站直身子,双手一翻先是将身边男人的下巴卸了,然后又迅速的将男人的两只胳膊掰脱臼。 男人连尖叫都没发出来就让林琳一个银针扎在了脑后的哑门穴上。力度很轻,只会头晕和失哑,却不会失去意识。 随后林琳直接薅着男人的头髮从她们所在的坐位一路拖拽到了两节车箱中间的位置。 看着林琳彪悍的拽着一个男人的头髮穿过整节节厢,车上还没睡的人都吓得忘记了言语。倒是有人看到林琳这样站起来想要说句『公道话』,只被林琳用眼睛一扫,瞬间又坐了下来。 等到林琳再回来,一双含情俏目冷冷的打量车厢时,不管是真睡下的,还是没睡下的,都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满意的走回自己的坐位,林琳看着还睡得正香的刘妙,很不客气的又将人扒拉起来,在刘妙迷迷煳煳的时候,拍拍刘妙的脸,「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因为要回b市,昨天晚上刘妙就没怎么睡好,今天又起了个大早,白天一整天,只要她闭上眼睛,身边的林琳就会将她扒拉醒,强制要求她不许睡。也因此到了这会儿刘妙已经困成了傻逼。 听到林琳这话,还真的换了个姿势又继续睡了下去。 林琳心性一直不怎么好,虽然她来了,很多事情还没有发生。可看着刘妙,林琳总想要欺负她一下,恶劣的不要不要的。 这会儿子看刘妙困得就是卖了她都不会有什么反应了,林琳抿了下嘴,就着刘妙趴在车桌上的姿势将头枕在她后背上也闭眼睡下不提。 下半夜,火车虽然还经过了几个小车站,但林琳这节车厢却没怎么进人。 由于林琳之前那彪悍的举动,车厢里再没人敢坐到林琳跟前,而一直到列车员巡视车厢,整个车厢都还在那种极度诡异的寂静中。 火车上的睡眠质量并不高,林琳没睡好,被林琳压了一晚上的刘妙睡得还行??? 早上醒来刘妙一边活动肩膀一边疼得直抽气,看向林琳的眼神也更加的气恼。 这混蛋故意的? 对,就是故意的,咬我呀? 哼,刘妙不看林琳那一脸『气死你』的样子将头转向窗户。 四点多,对面的那对婆媳便下了火车,随后在这一站上来不少乘客,林琳身边以及对面的位置又都坐满了。 林琳有些饿,便从包里又拿出两个鸡蛋,分了一个给刘妙,又喝了些水便没再吃什么东西了。 火车晚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在七点半的时候到达了b市。 提前了差不多十分钟林琳与刘妙就站在了过道里等着下火车,车厢门一开,没拿什么大行李的俩人很容易就走了出来。 刘妙与林琳都是从b市出来的,出了车站便一路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七点多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过好几辆公交车,林琳和刘妙才挤上去。 在林琳被挤得想要跳车之前,她们终于到了地方。 看着不远处就是刘家所在的家属楼区时,刘妙终于将她想了一路的话跟林琳说了。 她从林琳要了一根之前林琳在那个乘客身上使用过的银针。 林琳闻言,眯着眼睛打量刘妙。 小妮子这是想要防身呢,还是准备麻痹谁? 「你别误会,我不是拿它来对付你的。」刘妙一见林琳这副往外冒坏水的打量模样,便知道林琳误会儿了,于是连忙解释道,「我就是想要一根拿来防身,真的。」 本来刘妙不解释,林琳还没什么。可刘妙这么强调,林琳直接挑眉对着刘妙笑。「哦~~~~」 刘妙:…… 第399章 刘妙不愿意将那件事情说出来,咬了咬牙说道,「你走后,家里发生了些事,我,我担心还,还会有什么事,想要一根银针防身。」 失身这种事情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都是难以启齿的大事。林琳看着将头低到胸口,用脚尖与地面摩擦的刘妙,微微嘆了口气。 原主的悲剧其实说起来有一半的原因是她自己的性格造成的。自小寄人离下的缺爱少女被养的太懦弱了。 「……你一来太叔村我就知道了。」借着衣兜的掩饰林琳将空间里转移出一枚银色的小指环。 将指环戴在食指上,使用时直接用大拇指扒拉一下食指内侧的小机关,它可以瞬间将弯着的一根短银针挺直。 针是浸过麻药的。 将指环递给刘妙,又告诉了她指环使用方法。 看着手心中的小指环,刘妙心里复杂极了。她有些迟疑,又有些恐惧的看向林琳,张了张嘴想问她知道什么了,只是到底没有勇气问出来。 若是没有那几封电报,是不是出了事情她就可以向面前的人求救? 可惜……摇了摇头,刘妙不敢说,也不敢问,更怕林琳知道那几封电报是她发出去的事。 胡同口有卖早点的,林琳对刘家的饭菜没啥兴趣,而且也特别的想要尝一尝这个时代的豆汁是什么味道,于是毫不客气的以一种她请客,刘妙付帐的方式吃了一顿b市特色的早点。 第828页 饭毕一路无话,俩人保持着沉默和距离回到刘大伯家。 今天是正常的工作日,家属楼里大半的人都上班去了。刘大伯和大伯母却都一脸愁肠入骨的坐在家中长嘘短嘆。 儿子被人关了起来,闺女那里还没有消息,俩人又怎么会有心情去上班呢。 九点多,俩口子还没有什么食慾,看了一眼时钟,大伯母刚要张嘴破口大骂一顿疏解一下心中的苦闷,刘家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大伯母抬头望去,竟然在房间门口见到了负气离开的闺女。心中那股悲愤暴怒立时便被狂喜替代,从床上坐起身,大伯母三步并两步的冲到跟口,拉着刘妙的手就开始哭诉。 「你这孩子,好狠的心呀,走了那么久,连个信也不捎回来。你说你怎么才回来?怎么才回来呀?妙呀,你弟弟出事了。」大伯母一边拉着刘妙哭嚎,一边还拿手在刘妙背上拍打。 虽然力度不重,可林琳却不由有些心疼起这妹纸。 前有原主顶缸,没了原主她却也要为父母对弟弟的溺爱买单。在父母心里,她与原主又有什么区别,都不及总是闯祸的刘贺罢了。 如果说刘妙在刚进屋时还对大伯母的激动感慨,现在就只剩下恐惧和不敢置信的怀疑了。 「妈,你说什么?你不是说你病了吗?」想到当初那几封电报,刘妙心里哇凉哇凉的。 大伯母的哭诉一下子就被刘妙的话打断了,这时候她也想起来她是怎么将她闺女忽悠回来的了。 可能是怕闺女再跑了,大伯母的两只手都抓在刘妙的手腕上,一边拉着刘妙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将她没病,但刘贺出事了,若是刘贺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她就不说了的话说了出来。 「大伯母,刘贺出了什么事?」 林琳就站在刘妙身后,大伯母又救子心切,再加上光线以及门太窄的原因,直接被大伯母忽略了。此时林琳出声大伯母才看到刘妙身后背着的林琳。 见到林琳,大伯母老脸燥得一下就红了。吶吶的转头看屋里的刘大伯,很有几分尴尬的意味。 刘大伯刚刚和大伯母一道坐在屋里长嘘短嘆,听到刘妙回来了,心下就是一松,觉得儿子有救了。等听到侄女也跟着闺女回来,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种卖女救儿子的事,丢人呀~ 刘大伯站了起来,朝门口走了两步,不自然的扬起一抹僵硬的笑,「二丫,二丫头也回来了。你爸妈呢?」想到自己那对成了鬼还不放心闺女的弟弟和弟妹,刘大伯心里又有几分打憷。 林琳越过刘妙母女,很自然的往屋里走了两步,「我爸忙,我妈到是跟我回来了。这会儿阳光足,她正睡觉呢。」 「哦,哦。」刘大伯似模似样的点头,转头看一眼大伯母,支使她去做饭,「她们姐俩坐了那久的车,想必还没吃饭呢。你去整点饭菜给她们姐俩垫垫。」有外人在,憋住了。 几十年的俩口子,刘大伯什么意思,大伯母妙懂。可是想到这会儿子不知道在哪受苦的儿子,大伯母就着急呀。张了张嘴,看一眼刘大伯又看一眼表情带着几分打量和疏离冷漠的闺女,大伯母最后将视线转向了笑意盈盈的林琳身上。 「大伯母不用麻烦了,我俩刚刚已经在外面吃过了。今天怎么都没上班?刚刚大伯母说刘贺出事了,刘贺怎么了?」来回的在刘大伯和大伯母身上扫视一回,林琳面上一副极不解的样子又问道,「回来之前就听说大伯母思女心切,已经病体难支,怎么,看起来不太像呢?」 姐们放着谈情说爱的时间就是回来奔丧的,现在倒像是白跑一趟了。咋的也应该给个说法? 「是呀,妈,你信上可不是这么说。」有些心寒的甩开亲妈的手,刘妙看着面前的大伯母又想到正月里的事情来了。 家丑不可外扬,再加上刘大伯又担心林琳会藉此事对刘家不利。见林琳和刘妙都这么问,刘大伯想都没想就要将林琳打发了。 「刘贺没出事,他在学校考试没考好,是你大伯母心急说错话了。二丫头先回房睡一觉,有什么话等醒来再说。」 林琳左右看了看,然后脸上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跟村里就请了三天假,明天晚上就得坐车回去。既然大伯母没什么事情,那我就先去办事,若是有时间,我明天再过来看望大伯和大伯母,若是没时间我便直接回去了。」 林琳说完对着屋里仨人点头笑笑,然后又从包里拿出十块钱,说是那边地方小,物资匮乏也没有什么好买的,留下这钱,让大伯母想要什么自己买点,也是她这个做侄女的一份心意。 大伯母看着林琳放在她手心里的十块钱,面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不多不少刚刚是去年林琳下乡时大伯母给她的数。 临走时拍拍刘妙的肩膀,用一种极低的声音告诉她自己这两天会住在招待所的事情。 …… 当初原主第一次不是自愿的,第二次是大伯母哭求着说是最后一次。原主死活不干了,却被大伯母拿这种事做了要挟,若是不做,就将这件事情传出去。让她被游街,被抓起来关在号子里被更多的人糟蹋。 之后……不过是没了坚持和不堕落的理由罢了。 此时一回到刘家,林琳就更加的确定她知道的剧情没有改变,只是换了个主角罢了。 第829页 想到从她要了防身银针的刘妙,林琳倒有些期待起刘妙会做什么了。 若是她向自己求助,也不是不能帮她一把。不过以后,就别怪自己会欺负她了。 →_→ 这年头想要住招待所就必须有介绍信,林琳出村的时候已经准备了。就算是没有准备,她早前就利用过铁柱曾经给她开的介绍信在空间里复制了好几份。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林琳确实也累了。找了离刘家不太远的招待所,林琳拿出介绍信和证件直接开了间房。 招待所的条件并不算好,都是四人间和八人间这种多人间。林琳趁着前台只有一位工作人员的时候,悄悄的塞了五块钱,说她觉浅,请她给开个没人住的房间。 五块钱不多,但也不少了。那工作人员直接心领神会的给了林琳开了一间没住人的房间。并且拿话暗示林琳,她们这里住客少,林琳退房前不会有人跟她拼房。 工作人员满意,林琳也满意。拿了钥匙按着钥匙牌上的房间号,林琳开门后便将房间反锁上了。 去空间小屋里洗了个澡,又简单的喝了一碗热粥,林琳便从佛珠里拿出一张雕花罗汉榻立在地中央。先是将房间中的一张床铺弄乱,随后林琳睡在了罗汉榻上。 一觉睡到下午两点多,林琳起床后先将罗汉榻收起来,又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离开招待所去了b市的一家医院。 医院从来就没有淡季和旺季之说,无论什么时候来,都不会少了人。拿着村里开的介绍信,林琳一路打听找到了医院的一个小管事。不动声色的送了份『乡下土产』,林琳用了极短的时间买了不少成药和医护用品。 这些东西太多了,医院还问林琳需不需要帮忙邮寄。林琳想了一下,摇头拒绝了。 她买的这些东西,可最害怕暴力邮寄了。 两个蛇皮袋子,林琳一手拎了一个。拎着这些东西既没办法挤公交,也不能直接拎回招待所。 林琳看了一眼医院门前,这才不得不感慨这个时代想要打个计程车是件多么困难的事儿。 林琳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个人少没有路灯的地方等天黑。 天一黑,视线就会受阻,到时候她将东西收到空间里就万无一失了。等以后回了村子,再找理由拿出来就是了。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虽然还不到六点,但林琳却因为看到手腕上的表,心情瞬间好了不少。 某人前天晚上送她哒。 听说买的时候花了一百多块钱呢,嘻嘻~ 只是瞬间林琳脸上的笑容又收了起来。 因为想到手腕上的表其实是太叔攻准备送给亲妹妹的,林琳又有些小别扭。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闷骚到底是开窍了,知道送女人东西了。 就在林琳归心似箭,准备明天起早去供销社等地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时,刘妙对自家父母是彻底的心寒了。 毁了她一次不够,还想要毁她第二次? 什么叫她不听话,就将她的丑事说出去? 什么叫她已经没了清白,是残花败柳,也不差再被人上一回? 不给人糟蹋就是不孝顺,不友悌?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想到上次她抵死不从,被下药的事,刘妙便是一刻也不想在家里呆了。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就要往外走。 大伯母能眼瞧着她走吗?自然不能,于是便上前去拉拽。大伯母一个中年妇女自然比刘妙有劲,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却不成想还出现了意外。 谁让刘妙手指上带着林琳送她的防身利器呢。 于是在挣扎间刘妙扎了大伯母后,便在刘大伯不敢置信的视线下跑掉了。 看着倒在地上不能动也不能言语的媳妇,再看看摔门跑出去的闺女,刘大伯一时间不知道要先顾哪一个。 最后到底是儿子占了上峰,刘大伯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媳妇便迈开大步朝着刘妙追了出去。 刘大伯相信,哪怕是让媳妇自己选,也会希望他去追回闺女,拿闺女救儿子的。 刘大伯以为他将闺女逮回来,然后给那些人送去就可以换回儿子。却没有想到刘大伯追出去的时候到底晚了一步,刘妙早就跑得没影了。 等他在外面转了一圈回到家时,一下子就怔住了。 家里被人翻得乱七八糟不说,媳妇还躺在地上。脸上被盖了一块抹布,身上的衣服,尤其是裤子已经被褪到了膝盖下面…… 第400章 有些事情哪怕是没亲眼看见,可男人也能够通过经验明白有什么事情已经发生过了。 看一眼自家媳妇裸露在外面的身子以及下面的白色液体,刘大伯气得眼前阵阵发黑。 滑倒在地,刘大伯颤抖的伸出手将盖在媳妇脸上的抹布拽了下来。 果然,看到媳妇一脸嘲红的样子,刘大伯将头向后一仰,闭上了眼睛。 他老刘家到底做了什么孽,老天爷要这么对他们呀? 儿子的不懂事,闺女的不孝顺,媳妇又被人……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让刘大伯承受不住了。 将头埋在膝盖里,刘大伯抱头痛哭起来。 刘家大伯母今年才堪堪四十出头,年轻时也是厂里的一支花。城里不比乡下辛苦,大伯母常年在工厂里做工,哪怕是人到中年,皮肤也比旁人白了不少。 第830页 再加上从寄养在家里的夫家侄女能干得了家务活开始,刘家大伯母就从洗衣做饭这种家事中解脱出来了。 人到中年难免有些发胖,大伯母也不可避免。然而人胖了,脸上有肉了,岁月留下的痕迹也会减轻不少,看起来倒比同龄人年轻了几岁。 白白胖胖的模样,让家属楼里不少爷们羡慕刘大伯有福气。 林琳给刘妙的那个指环,上面的麻药效果并不算太强。大伯母意识是清醒的,就是不能言语不能动。 当自家男人抬脚追出去的时候,大伯母还满心的想着将刘妙追回来后一定要将人看牢了或是直接送过去将儿子换回来。 却不成想,刘妙和刘大伯跑出去的时候,因为着急谁都没有将房门带上…… 大伯母听到有脚步声停在头顶,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看见那人穿了条黑色的裤子。 随后她的脸上就被抹布盖住了。 那条抹布落在脸上前,大伯母认出来那是她们家的擦脚布…… 屋里没有开灯,哪怕是开了灯,她也什么都看不清。 衣服的下摆被人掀了开来,一双带着厚茧的大手顺着衣服下摆伸了进去。 动不了,看不见,感观却更加的敏感。当那双手反覆抚摸她的身体以及终于摸到那对高峰时,大伯母再也不能自欺欺人的将来人当成是自家男人了。 耳朵和脖子上传来的吸吮,让大伯母惊恐又颤慄,还不等大伯母多想,来人便不再满足这种隔靴搔痒了。 她的裤子被脱掉,双腿被掰开……就在她以为来人会如何不知怜香惜玉粗暴的折腾她时,一阵急风聚雨后一切都结束了。 此时此刻大伯母大口的喘着气,还在脑中扒拉着家属楼里的住户。到底是谁家的男人好色又早xie? 随后来人离开她的身体,大伯母仍旧躺在那里不言不动。耳朵里听到开箱翻柜的声音后,大伯母这才着急起来。 一阵响动后,大伯母听到了脚步声渐渐远去的声音。心中既担心自己这副模样被人看见,又担心家里藏的那点家私被人偷盗。 在大伯母再次听到有脚步声传来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追着不孝女跑出去的自家男人,心里竟是又升起一抹心慌来。 然而就在大伯母以为是自家男人回来后,她要如何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表示自己的身不由已时,又有一双手顺着衣襟下摆伸到了自己的衣服里…… 女人四十,又是如狼似虎的年纪。若是换个时候,刘家大伯母也不会如此来者不拒。可惜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曾经的原主,现在的刘妙,她们所经歷的一切,如今刘大伯母也在经歷着,或是……享受着。 长长的筒子楼,刘家先是一番大声挣吵,然后刘大伯父女先后跑出去的事,虽然还不到下班的时辰,倒底被邻里看见了。 有那好信的便直接跑了过来,也是刘家倒霉,若是这会儿子过来的是女邻居,说不定不但不会被盗也不会发生那种事。可惜以这个时代的特色,这会儿子的女邻居们上班的还没回来,就是下班了,不是去接孩子,就是去了菜市场买菜。 于是来人从半敞开的屋门往里望,屋里除了躺在地上的大伯母外便再没旁人了。悄悄的关上房门,走了进去。 人还活着,看起来也没什么事,就是不能动也不能说话。想到跑出去的刘家父女,再想一下好几天没见人影的刘家小儿子。看了一眼旁边架子上放着的抹布,心念一歪,便做了些禽兽干的事。 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于是在那种紧张又刺激的情况下,某位猥琐的男邻居直接早xie了。 有些不太满意自己的表现,男邻居还伸出手在大伯母的大腿根处狠狠的掐了一把,又在那对高峰上咬了两口,这才一边起身提裤子一边打量刘家,按着自家藏东西的习惯,翻了些粮票和钱便揣着匆匆走了。 哪想到前脚刚出去,就碰到同楼层的其他邻居,想到这种事情要是被人知道了,自己和老婆孩子都得坏菜,于是这位男邻居直接给来人打了个手势,又指指自己的裤档,耸了耸腰就走了。 年纪小的不是上学去了,就是下乡了。整个筒子楼里留下来的都是四五十岁的老爷们。 占便宜,睡别人的老婆以及寻找刺激这种事情无论是什么年代,什么年纪都存在。 你来我往,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就那么发生了。有些道貌岸然的,竟然还跑到外面去,假意刚从外面回来然后与刘大伯来个邂逅,说上两句话,还主动帮忙找人。这也导致了刘大伯回来晚了。 也不知道是麻药的药效太大,还是大伯母今天接待的『邻居』太多,整整四个多小时,大伯母才恢復了知觉。 而此时距离刘大伯从外面回来也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 撑着酸痛的身子坐起身,大伯母这才看清自己一身的狼狈以及遭了贼的家。 此时屋里已经暗成一片,门缝透过来的丁点光线仍是让大伯母看见了背对着门坐在那里的大伯父,一张老脸红红白白交替着。 手指有些僵硬的将衣服穿好,大伯母不但心虚,脚下也有些发虚的站起身向前走了两步将灯打开。 灯亮了,大伯母顶着脖子上大片的吻痕和牙印与刘大伯面面相窥,都有些怆然与麻木。 …… 第831页 林琳等到天黑的那一刻,瞬间将所有的东西收进了空间里。心中还特庆幸这个时代没有电子监控设备。 林琳手里有旁人『贊助』的各种票,也有她从黑市换来的全国票和不少钱。林琳此时无事一身轻,又不愿意早早的回招待所,便准备在b市找家老字号的馆子好好的吃上一顿。 离林琳最近的就是一家爆肚店,林琳想到以前吃时的滋味,小舌头添了添红唇,直接抬脚走了进去。 她今天晚上不但要吃,她还要再买几份带走。 留着一部分放在空间里,剩下的带回去给那对舅甥尝尝。 八点多,林琳连吃带打包的花了不少钱和票终于捨得从爆肚店出来了。 因为路灯还没那么普及,林琳找了个机会就将手上的东西都装进了空间,随后施展轻功一熘烟的跑回了招待所。 只让林琳没想到的是,她刚到招待所就看见招待所大厅里坐着的刘妙。 来得……够快的呀。 从兜里掏出一张没写名字的介绍信,林琳背着招待所的工作人员,悄悄的用笔将刘妙的名字填上,然后从刘妙要来她的证件给刘妙办了入住手续。 将人领到自己暂住的房间,林琳看一眼可怜巴巴的刘妙,犹豫的向刘妙伸出了手,「房钱你会还我?」 刘妙看着伸在自己面前的那双小手,又听着那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勐的抬起头,看向林琳的眼神别提多兇狠了。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吗?」 林琳见她这般刺猬样,耸了耸肩,向后退了两步,「转换话题木有用,赖帐滴,不要想滴。」蚊子再小也是肉,她还要养家餬口呢。 刘妙:…… 刘妙见林琳这副德行,数出钱丢给林琳。林琳还认真的数了一遍,这才笑眯眯的将钱都揣进自己包里。 因为刘妙在这里,林琳是既不能回空间,也不能将罗汉榻移出来,看了一眼并不怎么干净的床铺,林琳只得将就睡了。 林琳也没管刘妙,直接关灯躺上去了。 好半晌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刘妙终于动了,她站起身看了一眼林琳,又看一眼床铺,满心疲惫的也躺了下来。 「你知道了多少?」 可能是黑夜带来的寂寞让刘妙有了倾诉的欲望,也可能是刘妙真的很想知道林琳早上说的那句话背后的意义,于是用一种她自己都听得出来的苦涩声音问林琳了。 「也没多少,就是知道你眉峰散了,盆骨开了。再联想到你极力想要让我陪你回家的举动,也联想到了些什么。」 眉峰?盆骨? 「什么意思?」 听到刘妙追问,林琳便将那些深宫老嬷的看家本领跟刘妙大致的说了一通。说话的林琳没怎么不好意思,到是听这话的刘妙脸上剎是好看。 自己被人看透的尴尬,还有自己顶着这副身子一路招摇过市,刘妙都恨不得挖个坑将自己埋了。 「放心,旁的不敢说,但有这份眼力的至今还没见过除了我之外还有谁呢。」翻了个身,林琳将手放在枕头上,「以后……你还会回b市吗?」 刘妙不似原主那样从小渴望父母疼爱和家庭温暖的怂包子,听到林琳这么问,刘妙咬牙表示再不认父母也再不回b市了。 林琳点点头,「你高兴就好。」若刘妙真的能坚持这份决绝,说不定真的可以摆脱被刘贺拖累的命运。 「你会帮我吗?」 『噗嗤』一声,林琳便笑了出来,「我为什么要帮你?呵,我做了什么竟然让你产生这种错觉?你说,我一定敢。」 刘妙:…… 从太叔村出来,一直折腾到现在,刘妙疲惫极了。看了一眼跟她睡在一屋的林琳,又想到不知道呆在屋里哪个角落的婶婶,刘妙竟是安心的睡下了。 林琳听到刘妙的唿吸声,勾了勾唇,也闭上眼睛睡下不提。 第二日,林琳早早就醒了。她出门买了两份早点,自己吃了一份,又给刘妙留下一份。告诉她自己今天还有事要办,让她白天呆在招待所,晚上跟她一道回太叔村。 这里离家近,刘妙不敢出去的。一来怕被父母抓到,二来也怕碰见之前的那些人。将身份证明和买火车票的钱都交给林琳,刘妙当真一整天都没有迈出招待所的门。 幸好从太叔村出来的时候,刘妙带的干粮都没动,中午就着热水吃了块玉米饼子倒也不饿了。 林琳要办的公事昨天都办完了,今天她主要的行程就是先去买火车票,然后去供销社以及其他点心吃食铺子大採购。 坐车去火车站,排队买了两张去太叔村的火车票,因为实在不想做硬座了,林琳喝了口福灵剂,终于买到两张硬卧票。 从火车站出来,林琳又奔着供销社行去。 她要买的东西其实不少,除了她自己和太叔攻舅甥俩的,还有给村长等人带的伴手礼。 为此林琳还特意从空间里找出一个军绿色的手提包出来。 买了十来盒京八件准备送给村委干部,又买了几只烤鸭,桂花陈酒以及其他的吃食是准备给自家亲亲男友的。 买了四瓶二锅头,这个是准备给老村长以及哪天灌醉太叔攻用的。 随后林琳又买了些雪花膏,这是给铁柱嫂,太叔小翠和村支书家的女眷的。 第832页 至于各种成衣林琳倒是没买,主要是看不上现在这种版式。 于是林琳大手笔买了不少东西后又抠门心思发作的将b市供销社所有的布料都一样买了一条回去。 这些东西并不那么好买,林琳也费了一番心思花了不少钱和供应票。等中午在国营的饭店吃过饭,林琳这才按着夏小雪给的地址跑了一趟她们家给她送家信。 中午正是午休的时候,林琳去的正好,夏家父母都在家。将夏小雪的信递给夏小雪她爸。 夏小雪她妈还让林琳帮忙给夏小雪捎了两块布以及一套床单被罩。林琳见东西虽沉了些,却不占地方,便也答应了。 夏小雪她妈是知道林琳今天下午的火车,想了想,又让夏小雪她爸出门买了些东西请林琳帮着带回太叔村。林琳在夏家喝了碗茶,又重点陪他们俩口子聊了聊姚天,这才拿着回信和东西走了。 姚天没让林琳帮忙捎家信,林琳也没多问。虽然姚天一直没说,但林琳却知道姚天的家庭环境可能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 拎着她那大包刚走出夏小雪家所在的胡同时,洽巧看见盘着头髮的张悦。 差不多半年没见了,不过林琳与张悦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张悦脸上还有些淤青,气色也没去年好。林琳见此便知道她回城后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好。 张悦也没想到会在娘家胡同口看见林琳,想到自己的狼狈,脸上闪过一抹尴尬。 俩人简单的说了两句话,互相问候了一下彼此,又将她们之间共同认识的夏小雪和姚天提起来说了两句,旁的一句都没提。 每个人选择的路,总要自己走下去。坦途还是崎岖坎坷,不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为了回城所做出的选择,张悦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若不是自己有『背景』,说不定也不会过得像现在这般舒心顺意。 刚刚在夏小雪家,林琳便发现夏小雪家里有台收音机,是那种老式的做功。林琳犹豫了一下她自己做一个的可能性和所需耗费的魔力,便准备也买一台。 只是这种东西都需要不少票,不过……哪个时代都不缺三只手的樑上公子,林琳手中的票用得差不多了,便准备就地取材来一场黑吃黑。 成功的干了几笔买卖后,林琳这一次花出去的钱和票票又都以另一种形式回来了。 『打听』到了黑市的情况,林琳喝了瓶复方汤剂又去换了不少侨汇券和工业劵。 随后趁着药效还没过,连忙又跑出去买了收音机,缝纫机和一台自行车。 四管半导体收音机九十二元,蝴蝶牌的缝纫机又花了一百五十块钱,自行车就更贵了,差不多将近两百块钱。 先买了自行车,然后将缝纫机放在后座上,车把前面又挂着装收音机的盒子,林琳晃晃悠悠的骑着自行车找了好多地方才找到一条人少的胡同。随后仔细的在那里等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异状这才将东西都收进空间。 林琳买的点心什么的就占了整整一拎包,要不是林琳一边买一边借着拎包的掩饰将一些东西都转手放进空间里,说不定早就装不下了。 此时林琳也回到空间,将拎包整理了一番,然后又在空间里拿饭盒和水杯都装上吃食,这才拎着包出了空间。 忙忙碌碌一大天,林琳看着时间差不多便回了招待所,叫上刘妙退了房便坐车朝着火车站走去。 林琳压根没想过要再回去看看刘大伯俩口子,刘妙也不愿意再见到自己这对偏心父母,于是俩人走的那叫一个干脆利落,丁点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 刘大伯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好几岁,大伯母倒是没有寻死觅活,不过心里到底存一份阴郁和难堪。 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大伯母忍着疲惫一点一点收拾了。 丢了三百多块钱,两块的确良布,一罐子白糖,两张公交月费,一些供应票……还有仔细收着没捨得戴的金银首饰。 晚上身累心也累的大伯母仍是没做饭,刘大伯也没感觉饿。俩口子一个在他们的大床上睡,一个在刘妙的房间里睡的。 半夜大伯母悄悄的起身打了热水擦身子,刘大伯厌烦的转过了身。 这一夜,大伯母倒是睡着了,只刘大伯却是丁点睡意全无。 第二天一早,就在林琳买了早饭回招待所的时候,刘大伯起身离开了家。走到一楼的时候,刘大伯看了一眼仍是从外面上锁的小仓房,知道侄女没有住在这里。 他现在唯一在意的就只有儿子了。 闺女跑了,那么就去试着找找侄女。不管怎么说,也要将儿子救出来。 刘大伯是想到了林琳有可能会住在招待所,可他却没想到林琳也防着他呢。 也因此刘大伯并没有在附近的招待所找到林琳的踪迹。 一个上午过去了,刘大伯仍是不死心。最后终于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去火车站堵人。 刘大伯也不是傻的,候车室那么多人,要在候车室里找人可不容易,于是他买了张站台票,就守在检票口的里侧,准备来个守株待兔。 可惜一直到火车开了,刘大伯也没堵到人。 刘大伯失望的离开火车站时,林琳与刘妙已经坐在卧铺上吃着今天晚上的晚饭了。 林琳今天跑了一大天,从早上忙到下午,回招待所接刘妙一起去火车站的时候,由于公交车坏在路上,下一辆车又装不下那么多人,于是想了想,俩人便撒丫子一路狂奔。 第833页 后来还是刘妙想起来有个胡同穿过去,只要翻过胡同里的高墙就是火车站的站台。如果从那里走,至少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林琳听说有捷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于是朝着刘妙指的路,两人翻墙过去竟是连票都没检。 这个时代的火车票都是拇指大小的硬纸壳,检票的剪孔器有的时候钝了,也只能在上面留下个印子。找到卧铺车厢时,车边的工作人员只看了一下俩人的票,确定是卧铺车厢的票就放两人进去了。 林琳起到了一张下铺,一张上铺。上铺留给了刘妙,自己睡了下铺。 晚上俩人吃的包子,吃过包子就各自睡下不提。 第二天一早,林琳跟刘妙换了个铺,半睡半醒的躺到中午才起床。 中午时刘妙想要买盒饭,林琳没让她买。从包里拿出四张豆沙饼就着一块酱驴肉啃了。 吃过饭,林琳按着火车盒饭的价钱向刘妙索取了饭费并向外卖打包等等服务费。 刘妙:…… 火车哐当哐当的向前驶着,b市已经远远的被抛在身后,饭毕,林琳照旧回到上铺,背着个身子面朝里的用掌心大小的mp4看。而刘妙则是被林琳的『剥削』打断了所有的感伤,开始计算自己这一次回b市一共花了多少钱。 想到她给了林琳硬座的票钱却坐着卧铺回去的事,就有些担心林琳回头再让她补票钱。 从小到大攒的零花钱,还有离开b市前从家里要的零零总总几百块钱,现在就只剩下一百多了,捂了捂胸口,刘妙觉得她以后真的要省着点花了。 可能是照顾林琳的归心似箭,火车出奇的没有晚点。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林琳便拎着包大步朝前的下了火车。 在出站口检了票,林琳看着小县城,备感亲切。 走在林琳身侧的刘妙倒是没有林琳那么多的感慨,不过转头的时候竟然看见扶着自行车站在不远处的太叔攻时,有些诧异。 「他怎么来了?」 「谁?」 林琳闻言看了一眼刘妙,然后顺着刘妙的视线就看见了太叔攻。当即笑弯了眉眼。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晚上要去吃饭,晚上更新要很晚,大家不要等,早点睡。 第401章 为谁风露立中宵~ 看着不远处站着的太叔攻,林琳心情好的都想原地转圈挥上几十掌了。 当然,若她真的这么干了,这小县城怕是也要毁掉一半了。 压下雀跃的心情,林琳有异性没人性的抛下刘妙就朝着太叔攻跑去。 「你来接我?」 面前的小姑娘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自己,嘴角勾起一个欢快的弧度,让看见的人也跟着心情飞扬起来。 「嗯。」太叔攻抿了下唇,看了一眼也朝着这边走过来的刘妙,低声说道,「我以为你一个人回来。」 是哦,好好的约会就让电灯泡给破坏了。 林琳想到这里非常不满的看了一眼刘妙,眼珠子转了转,又朝着太叔攻问了一句自行车是谁家的。 听说是铁柱家的,林琳就转头朝着刘妙招了招手,「你骑着自行车先回村,我们俩慢慢走回去。」说完又告诉刘妙回去以后直接将自行车送到铁柱家。 刘妙眨巴了几下眼睛,看看林琳再看看太叔村,有些懵。 眼不瘸的人竟然选了一个跛子? 村里人没一个相信林琳会选择太叔攻,再联想到之前林琳『犯病』时太叔攻那冷漠的样子,刘妙和其他村民就更不相信这两个人会有什么。 这若是再睁着眼睛装没看见这满满的粉红气息,那她的眼睛怕是也瘸了。 只是,只是为什么会是他呢? 见刘妙没反应,林琳又催了她一句。 「哦,哦,那我先回村了。」又看了一眼林琳和太叔攻,刘妙仍是不太理解林琳为啥会选择太叔攻。 村支书的小儿子不是也挺喜欢她的吗? 带着满腹的不解和疑惑,刘妙骑着自行车先行回村了。 林琳看着见刘妙走远了,这才歪着头笑眯眯的看着太叔村。 眼底闪过一抹笑意,太叔村轻声的问道,「咱们也走?」 太叔攻说这话的时候,还想要伸手接过林琳手里拎的包。林琳这才想起来让了让先行的刘妙将她的包一道带回去了。 虽说包里没有什么值钱或是太重的东西,但林琳却捨不得让太叔攻来拎。看着伸过来的手,林琳转头看了一眼已经没有多少人的县上小道,一点都不矜持的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 太叔攻:…… 耳朵又红了些,太叔攻是既不捨得松手,也不好意思就这么牵着来人。看一眼马上就要黑下来的天色,到底僵着身子牵着心上的姑娘朝着县外走去。 就算是再没情调的人也知道从县里到村子里的这条路可以慢走点。 于是这一次林琳与太叔攻竟然花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才从县里走回村子。 其间,俩人还在林琳早前挖出来的山洞里一道吃了些林琳包里装着的b市特产。 「你出来的时候,小陌可吃了晚饭?」 「嗯。」太叔村拢了拢火,看了一眼挨着他坐的姑娘,「吃了晚饭才来的县城。」 「耽误工了没?」 「没有。」村子分工后,自己的活计多干一会儿少一做一会儿没什么要紧的。今天收工早,明天早起去干出来便是。 第834页 林琳抓着太叔攻的大手翻来復去的或看一眼,或比一下,一边说话一边自娱自乐丝毫没觉得沉闷。 「其实这样也好,能者多劳多得。只是这样一来,我担心村子里到秋天的时候收成不会太好。」见太叔攻手上有细小的伤口,林琳吹了吹,一边说话,一边从包里拿出一小盒酒精棉给他擦伤口。 「前两天我坐诊的时候,就听铁柱嫂说起过,有些人家的庄稼侍候得太糙,收成怕是不理想,也不知道这个主意能不能坚持下来。哪,尝尝这个,这是极好的玫瑰冰糖。」 将酒精棉收起来,林琳转头又拿出一小包玫瑰冰糖出来,餵了太叔攻一颗,又自己吃了一颗这才收起来。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他们俩谁也没太惦记太叔陌晚上会不会不敢睡觉什么的,一边在山洞里看星星看月亮,一边说着悄悄话。 不过通常情况下,都是林琳说,太叔攻听。 太叔攻自觉嘴拙,不如村里的小伙和那些知青会说话,所幸面前的姑娘没有介意。 见林琳打了个哈欠,太叔攻这才提议回家去。 林琳一边站起来一边点头,随后又跟着太叔攻手牵手的走过山路,又走路木桥,一路被太叔攻送回村东石屋。 有些不舍的拉了拉太叔攻的手,又得到一个额吻后,林琳这才转身进了自己家。 三天没在家,家里并没有多少变化。不过介于偷懒的心思,林琳直接回空间休息的。 笠日一日,林琳起床后,先是去小诊所将夏小雪的家信和给她捎的东西都给她,又给他们俩口子留了一盒京八件这才又回了后院。 林琳早上的胃口不太好,用小砂锅煮了锅菜粥,就着切得细细的咸菜丝吃了一碗,剩下的林琳没动,准备回头太叔陌来了给他当间餐。 太叔攻一早起来便下地干活去了,听到太叔陌说太叔攻只拿了个玉米饼子就走了,林琳瞬间又心疼上了。 烙了几张饼,让太叔陌就着粥吃了一张,又用饭盒装了粥和饼让太叔陌给他舅舅送去。 林琳这才收拾了厨房去前面坐诊去了。 上午来的人并不多,除了几个例行扎针的便没旁人了。 午饭前林琳抽了个空将带的伴手礼送了送,便回家做午饭了。 中午做的很丰盛,用饭的人就林琳和太叔攻舅甥。 饭毕,林琳将给这对舅甥带的东西都用拎包装着,让他们提回家。 到了下午,林琳便真的轻松下来了。 相较于林琳这边并没什么人来试探,刘妙那里就多了不少人询问她这一次的b市行。 刘妙能说什么,只说她妈没事。人家又问那你不是请了十天的假,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刘妙想了想,只将之前与林琳闲聊的时候,林琳拿来笑话的理由说了。 她妈准备给她来个包办婚姻,刘妙誓死不从,然后就跟着堂妹一道回来了。 哦~ 又见傻逼,纯的。 这个理由众人一听就想到了张悦。然后便觉得干啥啥不行的刘妙还不借着结婚离开乡下,纯粹是脑子进水了。 你堂妹那是有本事,人家在哪里都能活得有滋有味。可你呢,下地干活铲死了苗,做个饭也能弄煳了。 不趁机会将自己嫁出去,真心容易熬成没人要的老姑娘。 知青们有的时候总有一些村民理解不了的举动,在知道了刘妙的『选择』后,村民们渐渐的不在将注意力放在她心上了。 六月末最后那几天,正是这一年的端午节。 林琳从村里抱养的小鸡这会儿子还不能完成它们下蛋的使命,于是林琳便在进入六月后,将一般的药钱都换成了鸡蛋。 煮鸡蛋,包粽子,采艾蒿洗手耳,再用彩纸折上几只葫芦,这些活林琳自己都能干。 林琳日常在小诊所无事的时候还找出五根彩色丝线,编成一段五彩线。 端午前一天晚上,林琳先给太叔陌戴上五彩线,随后又给太叔攻戴了一截,最后拿出一段,伸出手腕子让太叔攻给她也戴上。 白晳细嫩的手腕子一点都不像村里其他人,现在已经不会动不动就耳红的太叔攻心起涟漪的又红了耳朵。 小心又爱恋的给林琳戴上五彩线,太叔攻便领着林琳去院子里的葡萄架下坐着说话了。 葡萄藤已经爬满了木头架子,可惜葡萄却没见着影,不过就算是见着了,林琳也不会吃的,毕竟谁都知道头两年的葡萄酸倒牙。 村民每家每户只能养三只鸡,不过林琳的院子里却有六只小母鸡。其中三只是林琳代太叔攻养的。 六只小母鸡被林琳圈在一块不大的地方,日常餵些米糠或是菜叶。不过鸡窝什么的都是太叔攻每日过来打扫的,至于捡鸡蛋的活,母鸡一般四个月左右才会下蛋,看着院子里的小不点,估计还要再等一阵子了。 反正日常她这里的中成药都是以物换物,倒是不怎么缺鸡蛋吃就是了。 林琳採购回来的西药都是原价卖给村民的,不过村民们更喜欢林琳的中成药,毕竟那药不需要花钱。 林琳又不计较东西多少,若是真有那种存心占便宜的,林琳便会告诉她没采够药,会让她直接买西药。几次下来便也明白林琳是什么性子了。 反正西药有发票跟着,挣没挣钱,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第835页 人吃五谷杂粮,便没有不生病的道理。不管怎么样,林琳的生意只要不将人往死里治,便不会差了。 有些事情,只要做了便会留下痕迹。太叔攻这对舅甥与林琳走的那么近,又是新衣服新鞋的穿着,村里人再看不出点名堂,那就是集体换了眼瘸的病。 村里人一边盯着这对的一举一动,一边还在纳闷林琳到底是看上太叔攻哪点了。 长的虽然还凑合,可他既跛又不爱说话,家徒四壁还带着个托油瓶呢。 但不管怎么说,村子里就没人想要破坏他们俩的感情。 不是不想,是没人敢。 毕竟当一个女人生起气来可以一脚揣碎一块大石头时,谁都不敢尝试了。 端午前,天气热得要命,林琳煮了些酸梅汤,本来是想要太叔陌送去的,不过担心天太热,让小孩中暑,便自己拎了过去。 也正是因为天热,那会儿大傢伙或多或少都在地头歇着,林琳过去的时候,村民们都看见了,同时也带着点看热闹的心情一路远远的跟了过去。 村里有个小寡妇,正好也前后脚给太叔攻送水呢。 林琳过去时,那小寡妇还端着海碗极热情的让太叔攻快些喝了解渴。 微微眯了眯眼睛,林琳先是回头看了一眼或是站在不远处,或是就在他们附近准备看热闹的村民,然后在等太叔攻的态度和她先做出行动间选择了后者。 她扬声朝着太叔攻喊了一声,太叔攻与那小寡妇齐齐转头看向林琳,然后下一秒林琳直接一脚将地头歇脚的大石头踹了个粉碎。 之后露出一抹嗜血的笑容,朝着太叔攻和那小寡妇招了招手。 太叔攻很自然的走过去,那小寡妇却吓坏了,反应过来后本着不吃眼前亏的打算就想开熘。 哪想到林琳直接一鞭子缠腰将人拽到了跟前。 「我就一句话,听完你就可以走。」将手中的食篮递给太叔攻,然后将鞭子从小寡妇身上抽下来,之后一边缠鞭子一边看着那小寡妇,「如果有女人离他太近,我会非常的……不高兴。」 小寡妇:…… 太叔攻:…… 看热闹的村民:…… 作者有话要说:  还热吗?不,凉了。 大家晚安~ 第402章 社会我林姐,人狠话不多。 从古至今端午都能热到千年白蛇精显出原形来,而林琳送了一回酸梅汤却直接给整个太叔村冻透心了。 至少小寡妇的心里那是哇凉哇凉的。 林琳一脚踹出去,踹碎的不单单是石头,还震慑了整个太叔村。 这一天过后,整个太叔村的人都记住了两件事。 一是所有性别为女的人形生物都不要离太叔攻太近,以免尸骨无存。 而另外一个就是小诊所的小刘大夫真心不能惹。 想到去年小年夜的事,满村的人都打了个哆嗦,这位不用鞭子也能弄死个把人。 ╮(╯▽╰)╭ 总之林琳与太叔攻的事情,别说没人反对,现在都恨不得太叔攻加把劲赶紧将这位娶回家去了。 以免她盯上别的小伙或是产生了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林琳也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但你让她压下性子委委屈屈的过日子,林琳揉了揉手腕子,可以肯定她绝对坚持不下来。 若是装到一半就露了原形,那她之前装出来的那一半岂不是白装,白受气了? 想来想去,林琳便决定可着自己的性子来。大不了……反正她也不是什么双手干净的白莲花。 虽是这么想,但林琳也还做了些手段。她趁着半夜无人之时,费了好大的力气在村子口布了一个恶意驱逐咒。 这个恶意驱逐咒还是双向的。 想进来干坏事的进不来,想出去干坏事的出不去。 不但如此,她还在她的小诊所,她家以及属于她的东山上,还有太叔攻他们家门口都施了恶意驱逐咒。 折腾完这些,林琳又在知青点那里也施了恶意驱逐咒,哪怕想要写个匿名举报信她为祸乡里怕是也出不去了。 哪怕是做了这些事情,林琳还觉得不够的跑到铁柱那里,一顿明示暗示,告诉他惹火了本姑娘,别说给村子里的人看病了,她有的是办法让太叔村就此绝种。 别说真的出事了有人是主谋,有人无辜,姑娘她就是喜欢迁怒和连坐。 …… 端午节,林琳问了太叔攻的意见,叫上姚天和夏小雪一道过的节。 小孩能吃辣,几个大人也都不怕辣。于是林琳做了微辣版的水煮鱼和毛血旺,炖了只兔子,切了盘烤鸭,又炒了两样时蔬,拌了个家常凉菜,又弄了个白糖西红杮。 几人就在林琳院子里吃的晚饭,太叔陌吃饱后,林琳也没拘着他,随他撵鸡追兔子去。 兔子这种生物真神奇,竟然一个月就可以下一窝崽子。林琳自开春时弄了四只大兔子回来,现在她院子里的小兔子已经不少了。 林琳图省事,兔子和鸡是混养的。一左一右各弄了个窝,平时的活动区域是一样的。 不过鸡晚上睡觉,兔子晚上精神,这倒不会挤着谁,发生冲突。 这会儿太叔陌跳起圈子里,追着兔子跑来跳去的,倒有几分小孩样。 林琳买的桂花陈酒,准备等到中秋时再喝。于是这会儿林琳将她带回来的二锅头找出来给姚天和太叔攻喝。 第836页 她与夏小雪也喝了些,不过夏小雪没啥酒量喝了一杯后便嚷着头晕不肯再喝了。 林琳沏了壶普洱茶给她喝,她自己则有一口没一口的拿着小酒杯喝了几杯。 林琳酒后有些慵懒之态,一手放在桌上支着头,一手拿着小酒杯,时不时的朝太叔攻笑笑,然后又敛眉饮酒。 姚天见了,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当初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 『我姚天呀』,『不聊』。 冷冰冰毫不客气的话,一度让姚天以为这是个极难相处的姑娘。后来又被一毛巾抽在脸上,当时的姚天都决定要绕着人走了。 原来那样的姑娘遇到自己喜欢的人,虽还是强悍霸道却也有她最柔情的一面。 看一眼自家娇憨的媳妇,再看一眼一旁看着太叔攻双眼亮晶晶的林琳,姚天举起酒杯朝着太叔攻敬了敬。 你放在心尖上的人也将你放在心里,理应举杯痛饮一杯。 太叔攻不善言词,姚天却是能说会道。再加上林琳与夏小雪时不时的插话进来,也是热闹。 b市那边,刘大伯与大伯母终于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这才将儿子换了出来。 当然了,关着刘贺的那些人还等着跟刘贺他姐『搞对象』呢。哪想到左等没消息,右等还是没消息。看着被他们养得白胖不少的刘贺,这些人直接怒了。 草,上鬼子当了。 大伯母救子心切,倒是想要以身救儿子。可问题是抓了刘贺的这些人能看得上她这么个徐娘以老的大妈吗? 深觉被刘贺骗了的几人又当着刘大伯俩口子的面将刘贺暴揍了一顿,又要了这段时间刘贺的伙食费,这才扬长而去。 刘贺被打得狠了,便留在家里休养。刘大伯和大伯母却仍是回工厂上班。仿佛之前刘妙回来那天发生的事情不过是一场梦,都随着梦醒忘记了。 然而就在端午前一天,刘贺出屋上公厕的时候,竟然听到楼里有人在说他妈的闲话,从有些下垂的胸说到摸不到骨头的水桶腰。又从跟怀了四五个月娃娃的肚子说到紧緻白晳的大象腿……话还没听完,刘贺就恼了。冲上去跟人理论,却在失手间滚下楼梯,又摔断了腿。 于是这个端午,b市刘家那叫一个惨惨澹淡。 而此时此刻被刘家人记恨在心的刘妙又在干什么呢? 这位绝对是个有上进心的,她是自家事自家清楚。想到自己肩不能提,手不能提的本质,又想到她又没了那啥的身子,刘妙便直接将主意打在了村支书家的小儿子身上了。 村支书家的小儿子之前和村里大半小伙一样都喜欢林琳这事,太叔村的人都知道。在村里人不知道林琳对太叔攻上心前,村支书家里倒是挺看好这门亲事。可林琳多残暴的一个人呀,这样的妹纸谁家敢要? 反正村支书家是再不敢想这事了。 也因着林琳暴露了醋精本性,村里其他姑娘以及刘妙与几个女知青都行情看涨。 娶媳妇,还是要娶这种温柔的,柔弱的。 在不想回b市,又想将日子过好的前提下,刘妙那是火力全开的朝着村支书全家使劲。 再加上她也是嘴甜巧舌的人物,一来二去的倒是将婆婆和长嫂都讨好了。而村支书家的小儿子那里,刘妙偶尔再崴个脚,不小心没站稳的来上一两回,倒也渐渐的对刘妙上了心。 虽然刘妙自己也知道这种方式算计来的婚姻并不一定会牢靠,可她却想不到旁的办法了。 林琳在知道刘妙的选择后,沉默了许久,并没有干预。 七月,农活不多的时候,刘妙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衫带着林琳给她的新婚贺礼嫁进了村支书家。 林琳给了刘妙两份新婚贺礼。 一份是一匹布,一份便是林琳耗费了所有的魔力为刘妙送的『恢復如初』咒。 乡下不比城里,哪怕是现在的城里也会对婚前失贞的女人进行鄙视。若是没有落红,若是被人知道了刘妙曾经的遭遇,不说刘妙选择的那个男人和家庭,就是村里人的口舌也会逼死刘妙的。 林琳与刘妙是堂姐妹,她在这方面有了问题,绝逼会影响到自己。所以林琳便给刘妙施了一个恢復如初咒。 当然,林琳并未对刘妙说实话,她只是告诉刘妙她做的是以假乱真的手段,具体的就看她自己的表现了。 婚前有没有经验,并不是那层薄薄的膜可以说明的。所以林琳很直接的告诉刘妙装一装。 这也就是刘妙,若是换成了林琳自己,敢嫌弃她,哼…… →_→ 刘妙被林琳的话羞得连脖子都臊红了。 等碰见夫家婆婆和大嫂的时候,刘妙仍旧脸红得像猴屁股。在婆婆和大嫂的一番追问下,刘妙吶吶的说了一个林琳随口告诉她的助孕偏方。 婚后,刘妙的生活过得很平淡。虽然吃得一般,却也顿顿都吃饱了。村支书家的小儿子性情温和,对刘妙也好。 农村媳妇的日子没两个月就步上了正轨,只是这份平淡的幸福差一点就被b市来的一封检举信破坏了。 信是刘贺写的,信里的内容就是刘妙在b市与多人『交』男朋友的事。 不过好在刘贺除了恨自己这个亲生的姐姐,也恨着林琳这位堂姐,在信里也将林琳夹带进去了。 于是这封信虽说顺利的寄到了太叔村,却没什么人会相信。 第837页 收到信的铁柱,只犹豫了一下便将信的内容告诉了他媳妇,铁柱俩口子同时想到林琳的彪悍,便更加不相信这信里的内容了。 尤其是信里说这姐俩都为了留在城里不顾廉耻的做出失格的事,可问题是这姐俩哪个都不像是想要留在城里的样子。 信被铁柱烧掉了,但信的内容却被铁柱嫂悄悄的告诉了林琳。 林琳不用想都知道这封信是谁寄来的,心下大恨的同时也想到了办法。 林琳找机会将此事与刘妙说了,让她心里有个准备。随后林琳在每月的例诊时随口说了一句她捉到了一只壁虎。 说用硃砂餵养壁虎,可以制成守宫砂。又说当初她就养过这么一只,还给堂姐刘妙点过呢。说完还伸出胳膊给众人看,说是这个点的位置靠上,样子也单调不好看。 在大吹特吹了一阵守宫砂后,竟然真的有人向林琳讨要。 虽然林琳对于人们这种行为非常看不惯,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止谣方法。 铁柱能收到信,也许旁人也能收到。此事传开来,她倒无妨,可刘妙以及与太叔攻却势必会受到影响。 人言可畏,不得不防。 一意孤行,并非真的不会受伤。 世人爱美,林琳又提出不少点守宫砂的画样。此事倒是一下子风靡了整个太叔村。 那些以婚的妇人见到那些未婚的姑娘一个个点着漂亮的守宫砂都羡慕坏了,可也只能羡慕了。 林琳在自己的右眉上方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小羽毛,给太叔小翠这位膀大腰圆的魁梧妹子靠近鬓边的左眼角下面一点细细的勾勒一朵五瓣梅花,给…… …… 因为开展了这项业务,林琳牙一咬又找齐了其他染料增加了绣眉,漂唇等项目。 总之一句话,刘贺的那封信直接为太叔村的美容业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林琳想的没错,刘贺在给铁柱写了一封信后,过了没多久又暗搓搓的给村支书也写了一封信。 刘家人不知道刘妙已经迅速的将自己嫁掉了,也不知道他的这封信直接寄到了刘妙公公手里。 哪个男人对这种话题都特别的敏感,于是村支书便悄悄将小儿子叫了过来,问了问小儿媳妇的事。 林琳啥人,能没提前做点准备?那村支书家的小儿子早就被林琳动了手脚。 此时听到他老子问,直接将刘秀胳膊上曾有一块红色对号形状的守中砂说了。 村支书听到小儿子这么说,又想到小闺女身上点的那个怎么洗都洗不掉的红色印记,打发了小儿子便将那封检举信烧掉了。 等过了些日子,村支书家的小儿子跟刘妙偶然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刘妙面上不显,心里却是大惊。 一边感激林琳,一边却也恨毒了自家的父母兄弟。 到底是有多狠的心,才想要逼死她呀? 从此后,刘妙是真的再不想b市与b市的家人,一心一意跟着自已丈夫过日子。 后来哪怕是可以高考了,刘妙见林琳那里没动静,也只安心的呆在太叔村相夫教子,安份度日。 因为靠着堂妹度日,让刘妙不缺底气。 此为后话,暂且不提。只说这一年的九月,太叔陌终于去上学了。 这会儿小孩上学也不分什么年纪到没到,家里有闲钱不缺劳动力的都会送孩子去上学。 只是太叔陌上学前却还需要办件更重要的事。 那就是落户口。 此时还不像后世,生个孩子还要开准生证,刚一出生就可以落户口。这个时候,尤其是偏远山区,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是有事的时候才会去将户口落一落的。 小孩上学,算是大事。结婚,也算是一件。 当然了,也不是每个人结婚都会去落户口,去县里登记领结婚证的。 林琳准备让太叔陌去县里的学校上小学,而户口这事,林琳也有些别的想法。 送佛送到西,她想将太叔陌放在太叔攻的名下。 太叔陌的身世虽然不是秘密,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一定所有人都记得,更重要的是跟太叔陌一样大的小孩子们是不会知道这些的。 若是直接将太叔陌放在太叔攻的名下,这对太叔陌的成长非常有利。 只是,若是她提出来了……怎么感觉像是在逼婚呢? 提起这茬,林琳又不高兴了。 太叔攻啥意思嘛,手也牵了,嘴也亲了,抱也抱了,搂也搂了,怎么到现在也不跟她提结婚的事? 难不成到了这份上,他还跟自己玩腼腆想要让自己主动? 林琳逐自生闷气的时候,太叔攻也在想着结婚的事。 林琳刚来村里的时候才十六岁,转过年也不过十七。按着现在国家的婚姻法,他们俩想要结婚领结婚证就必须等到林琳十八岁。 而且还是十八周岁。 林琳是下半年的生日,太叔攻算计了一下,他们想要结婚,最快还要再等上十三四个月…… 看着已经怀了身孕的夏小雪,太叔攻着急娶媳妇的心不比林琳那恨嫁的心少多少。 ╮(╯▽╰)╭ 第403章 林琳将事情想复杂了,在这个时代落个户什么的并不需要一定要家庭健全。 有村里开的介绍信和证明,又有生产队长铁柱跟着,这对舅甥很容易就将户口的事情办下来了。 第838页 见此,林琳高兴之余,还带着那么一点小失望。 又没嫁出去…… ╮(╯▽╰)╭ 户口办下来了,林琳便让小太叔陌改口,从此以后叫自己的舅舅爸爸。 小孩人小鬼大,朝着自己舅舅叫了一声爸爸后,又转过头小声的叫了林琳声妈就跑远了。 林琳连忙压下上扬的嘴角,瞪了一眼身边的太叔攻。 这孩子可比某人上道多了。 太叔攻如何看不出来林琳的心情,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铁柱小声的凑到林琳面前将她年纪太小不能结婚的事说了。 听了太叔攻的小声解释,这一回林琳的嘴角是怎么压都压不下来了。当然,她也没多少心情压就是了。 去供销社买了本子和笔,林琳便叫上铁柱与太叔攻一道去学校报名了。 交了学费,又发了新书。林琳重点与太叔陌的班主任老师进行了『友好』的交谈后,那位班主任揣着林琳送的一只钢笔满意又激动的表示一定会用心教育太叔陌后,林琳等人才离开。 还没进门的后妈,对孩子这么上心的可真少见。 林琳主张在县里的饭店请铁柱吃顿饭,铁柱看看林琳,又看看太叔攻找了个託词回村了。 林琳见此也没拦着,称了两斤点心,请他帮忙捎给老村长。 出村前,林琳便提了只兔子去了铁柱家,这会再称些点心,这礼也就全了。 铁柱走后,林琳便领着这对舅甥,哦,不对,从今天开始要叫父子了。 林琳领着这对父子去了县里的小饭店。 点了十个大肉包子,又叫了两个菜,吃过之后仍是林琳付的帐。 之前太叔攻没说什么,只吃完后便小声问林琳钱还有没有了? 早两个月太叔攻趁着天热将家里的房子仔细收拾了遍,然后将剩下的钱都交给了林琳保管。 他们俩吃林琳的,拿林琳的,太叔攻一直觉得压力山大。后来在某一天林琳对着太叔攻明示暗示了一番后,太叔攻便特主动的将所有的财产上交了。 其实林琳当时并不是这个意思,她想要告诉太叔攻他们俩现在的关系就差扯个证了…… 不过人家既然主动上交了小金库,林琳便没有不收的道理。 不能让男人有钱,男人有钱要是变坏了肿么办? →_→ 无论林琳怎么花销,太叔攻都没有意见。只是最近花了不少钱,太叔攻有些担心他给林琳的钱都花没了。 林琳一听这话便知道太叔攻是什么意思,不过却故意扭曲了他的意思。眼波流转,面上一副冷笑,「咋的,你还想要回去?」 太叔攻被林琳问得一怔,连忙摇了摇头说道,「我在山上做了套子,今天回去后看看能不能有收穫。」 林琳眨巴眨巴眼,「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想到林琳不喜欢自己上山的心思,太叔攻看了一眼跑在前面的儿子,声音有些不太自然,「就是,就是下地的时候顺便上去转了转。」 狠狠地瞪了太叔攻一眼,林琳虽然生气,心里也明白太叔攻的心思。 林琳觉得自己守着个宝山去只拿出丁点东西,根本不值得一提。可在太叔攻看来,她付出的太多了。 「这次就算了,下次你要想上山,必须叫上我。正好我还可以去采个药。」太叔村周围的山可都是野山,现在不比几十年后,熊瞎子豺狼和野猪比家养的畜生都多,她家这位腿脚不好,若真遇上了,估计就只有洗干净等着被吃掉的份。 「嗯。」见林琳多云转睛了,太叔攻又沉声问她接下来是回村还是继续在县里逛逛。 林琳想了一下,跟太叔攻说她想要在县里买套房子。 不用多大,独立的小院就行。 一听说买房子,太叔攻首先想到是就是钱。不过看了一眼林琳,太叔攻倒是没再说什么。 既然已经决定要永远在一起了,他除了让自己更努力,其他的何必计较太多呢。 太叔攻虽说是村子里的,但自小就经常进县里来。林琳也经常出入安阳县,俩人想要买房子并不会没有头绪。 找了县里有名的包打听,刚说起要买房,便听他说了谁谁家有林琳想要的那种房子。 林琳听了,自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去看一眼。眼巴巴的看着太叔攻,笑着不说话。 太叔攻心下好笑,觉得面前的姑娘也就这个时候会将自己摆在小女人的位置上了。 想到村里那些村民时常跟他说将来结婚后一定要听话的言语,太叔攻又有些想笑的冲动。 不敢不听话,也不捨得违了她的心思。 太叔攻以一家之主的身份出面与那包打听说了现在就想看房的意思。人也没啰嗦,直接起身带着这一家仨口走了。 林琳想买一处离小学近一些的房子,好方便太叔陌居住。太叔村虽然不是年年冬天都会雪大到封村的地步,但是到了冬天却是路滑难行。往日还好,可到了冬天学校还没有放寒假之前,又要如何上下学呢。 她提议将小孩送到县里来上学,那这些事情就都要考虑到位。 包打听领林琳他们看的房子就在小学校的那条街对面的胡同里。左右两边是带炕可以睡觉的屋子,一进屋仍是带着地锅的厨房。 不过这屋子的厨房不小,左右两边各设了一个地锅。 第839页 越过厨房,林琳看了两眼左右两边的屋子。屋子也不算小,炕也挺大。窗户都是玻璃窗,地上竟然还用砖铺了地。 走出来,林琳又着重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外面的小院。 院子极小,跟林琳家那几亩地的院子更是没法比。 宽有七八米,长不足七米的院子里还有一口井。看着那口井,林琳摸了摸胳膊,觉得这口井必须得填上。 天知道电视不普及的时代,贞子会不会直接从井里爬出来。而且太叔陌又那么小,太叔攻腿脚也不怎么样,冬天地滑,再掉进去,她找谁赔去。 对那井有了想法后,林琳又转头看院子。 这所院子规划的极整齐。中间一条砖头铺的小路直通对面的大门,左右两边虽然荒废了,但却可以知道之前是当成了小菜园子种过菜的。 院子里还有一颗杏树,枝干上还嫁接了李子树的树叉。可以想见等明年的时候,这颗树上不但会接杏还会接李子。 院子一侧还有一间不算小的仓房,林琳朝里面看了看,里面还装了些柴伙。 这院子除了没有厕所,其他的地方林琳都挺满意的,这么好的院子价钱一定不便宜,最重要的是这么好的院子怎么就卖掉了呢。 全都是红砖盖的院子,还有这院子,哪怕是县城,这样的房子也不多见呢。 林琳针对自己的疑惑问了一下包打听。 那包打听摇头嘆了口气,只说世道闹的,房主准备卖掉房就离开这里。 说到这里,林琳才发现个问题,房主怎么没见。 「别提了,这房主就生了一对儿女,儿子年初的时候还被人送到外地劳改了,老太太惦记儿子病得不轻,这会儿子在县医院住着呢。老爷子将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现在住在女儿家里。准备卖了房子找儿子去。价钱就是这个数,你们要是买,一会儿咱们就可以办手续。」包打听回头看了一眼屋子,嘆了口气,「你们也算是捡着了,这房子刚出来,就遇到了你们。」 林琳听了这话,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生活在这样的年代,命运从来都无法全部掌握在自己手里。 价钱不高,但也绝对不低,不过林琳却没有还价。将钱数出来,然后交给太叔攻让他跟着包打听去办手续,她则留在这里收拾收拾房子。 包打听不是白帮忙的,每成交一笔都会给他一定的好处。 这笔钱林琳也准备出来了,一道交给了太叔攻。 看了一眼一直乖乖跟在身边的小孩,林琳也让太叔攻领着熘达去了。 见仨人走了,林琳关上大门便回了屋子。 左右看了一眼两间住人的屋子,林琳又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需要多少家俱。 炕柜要打两个,炕桌也要打两个,还有立柜,厨柜,这些都需要重新採购。 除此之外,林琳还准备弄个专门烧水的炉子,谁让她矫情就是喝不惯做饭地锅烧的水呢。 转了几圈,林琳发现房子的三个门也都要重新打,不过换下来的门倒是可以将院子里的仓房门替换下来。 从空间里拿出捲尺,林琳准备量一下尺寸,可后来又一想,就算是量完了尺寸也没多大用处。 她应该砍些木头放在院子里,然后找了木匠来家里做活。只是转念又想到她认识的木匠便只有木二叔一家,若是这事找了木二叔,那她在县里买房子的事就会被传出去。 而且……有些东西她自己就能干,干嘛还要花钱找人干呢。 心里打定了主意,林琳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这里的格局,然后便出了院子去那个小仓房了。 小仓房有些晚,但那不是关键,关键是里面还挺黑。 看了一眼仓房的小窗户,林琳又在心里加了句这个也得改。 想到她从b市带回来的收音机,缝纫机和自行车,林琳便觉得这三样东西也算是可以拿出来了。 之前在村子里,总有些不太合时宜,所以林琳考虑了一番便没拿出来。 安阳县极小,买房也没那么费事,钱到位了,什么事情都好办。一来一回花了一个多小时就将事情办妥了。 房子办过户是需要身份证明的,之前太叔攻并不知晓。 太叔攻和太叔陌今天要办落户和办入学手续倒是将这些证明带在身上了。但买这房子花了几百块钱,太叔攻便觉得不应该用自己的证件办。可无论是包打听还是房主都说先过户,回头你们自己想怎么过户再来就是了。 太叔攻听到这里,又想到现在回去找林琳过来。林琳也不一定会将身份证明带在身上,于是便在县里办公人员以及房主等人的催促下,太叔攻用了自己的身份办了过户手续。 回来后,首先便将这事跟林琳说了,又说等明天再上县里将名字改过来。 林琳闻言挑了挑眉,扬了扬小下巴,很自然的问他,「怎么,相不中本姑娘的嫁妆?」几百块钱,确实是有点少。 太叔攻:…… 姑娘,你的矜持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04章 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林琳再没什么不舍的。而且对于普通人来说,几百块钱的房钱那是钱,而对于林琳来说,什么都不是。 不过几百块钱就能在县里买上这么一套房子,林琳还是觉得跟白捡的似的。 第840页 就是这嫁妆……好像有些寒酸~ 强撩了一把太叔攻,林琳锁上门,带着太叔攻爷俩走了。回县城的时候又拐弯去买了二斤糕点。 太叔陌跟着林琳也有半年了。这半年的时间,林琳不但教他读书识字,也教了他一些拳脚功夫。 高深的并没有教他,不过这小孩悟性好,倒是能够举一反三。 每天早上林琳都会让他去跑步,有的时候也会领着他往返在出村的这条路上。 最近林琳又在院子里弄了个梅花桩,小孩到是也能走了一点了。 小孩需要多少时间能够到达县里,林琳很清楚。回去的时候,林琳又举起手腕子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最后摘下来,交给小孩,让他像早上跑步一般小跑回家,回头告诉她用了多少时间。 小孩郑重点头,撒丫子小跑而去。 而林琳与太叔攻则是一路慢慢的朝着村里走,等走到人少的地方俩人还会牵着手往前走。 晚上回到家,林琳让小孩蹲马步练套拳,又告诉太叔攻收拾还鸡圈一定要洗手,这才回屋去做饭。 为了庆祝明天小孩就正式上学了,林琳做了四个菜,主食是猪肉白菜的馅饼。 吃过饭,林琳将给小孩新做的衣服和鞋都拿出来,又将她给小孩缝的小书包也拿了出来。将书和本笔装进去,林琳还给了小孩一把钥匙。 那钥匙就是新买宅子的钥匙。 叮嘱小孩不要将他们在县里买房子的事说出去,又让小孩每天中午去那里用午饭和午休,林琳这才放了他们父子走人。 第二天开始,为了配合小孩的上学时间,林琳与太叔攻的作息便全部跟着变了。 早早起床做了早饭,饭还没好太叔攻便和小孩走过来了。 三人吃过饭,林琳也没收拾碗筷子,拿起一个饭盒,就跟着小孩一起去县里了。 从今天开始,她每天早上都会去县里,一来算是陪着小孩再多走走这齣村的路,再来便是抓紧时间去收拾那套房子。 太叔攻则是吃过早饭,浇过菜园子,再餵过鸡和兔子,收拾好厨房,然后锁上门去地里干活。 林琳会在早上八点左右的时候回来,也因此并不会耽误了村里的例诊。 等到月底休息的那几天,林琳便可以全天的呆在县里收拾房子了。 跟小孩一道走,拉慢了林琳的速度,不过林琳也不着急。 路上花了半个小时便到了县里,小孩去上学,林琳拐道去新家。 房锁是昨天走的时候林琳就换了的,钥匙三把,正好他们家一人一把。 推开大门进去,林琳反手将大门锁上。之后走到井边,将早前装在空间里的沙土都填进井里,差不多填满的时候,林琳运气单田又挥了一掌下去将沙土压实,然后又继续填土,反覆了两三次,见井是真的填实了,这才将早前从东山上移植下来的一株山楂树种到井里。 今年春天的时候,林琳在太叔村其他几个山头收了许多果树和木材进空间。 这会儿子院子里的井填了,围着井的那一圈砖砌的井沿林琳看了觉得非常像后世那种护树栅栏,于是便临时起意种了一颗果树进去。 果树连土带根的收入空间里,移出来的时候,也没伤着根系。但因为不是移植的季节,过阵子天又会变冷,林琳有些担心养不活。 不过……她也没啥办法就是了。 填了井,种了树,林琳拿出剑,直接将仓房的那个小窗户卸了下来,之后将昨夜她在空间里弄的那个新窗户安上去。将仓房的门也如法炮制了一遍后,林琳还特别勤快的用剑将仓房的门和窗户框都噼成了烧火的柴料。 小仓房的门上林琳也安了锁鼻子,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锁先挂在了门把上,等忙完了再锁上。 进了屋,林琳将屋里的三个门都拆掉换成新的,换下来的旧门随手收到空间里准备一会儿送到仓房。 之后林琳走到厨房最里面那道墙处,带上魔力戒指又拿出魔杖,直接对着那个地方施了一个咒语,在林琳耗尽了所有的魔力后,室内井也完工了。 将压井水把安好,林琳又从空间里移出一捆玉米杆,将西边的地锅烧着了。 一大锅的水,烧到一半的时候,连着西边屋子的炕便热了。随后林琳关火收拾厨房,事毕抬脚进了西边的屋子,用抹布将屋里的炕擦了两遍,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炕柜,两套花色不一样的被褥枕头放在里面,将早上带出来的饭盒放在炕头,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小被盖在饭盒上保温。 忙完这些回身又在炕上摆了一个长方型的炕桌,拿出早前灌好热水的暖壶和一套茶具,放在炕桌上。 看了一眼屋里的墙壁,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颗钉子,朝着屋门对着的那面墙就是一甩,随后将施了变形咒的老式钟錶挂在墙上。 小孩子在这里午休,若是不知道时间很容易迟到或是心不踏实。放钟錶在这里,可以让小孩有个时间。 环顾一圈,林琳又在窗台上放了盘仙人掌。退后一步,林琳点了点头,觉得第一天弄成这样也就可以了。 不过出门的时候,林琳看到新门,又转回给太叔陌准备的屋子,在新门不远处的墙上盯了几个挂衣钩。 挂外套,挂书包什么的就方便了。 从西边屋子出来,林琳又去了东边的屋子。 第841页 这间是她给自己准备的,当然,这是婚前她自己住的屋子。 同样的炕柜和炕桌,里面却只放了一套被褥。除了没放暖壶和茶具这边跟西边那边几乎没啥两样。 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发现这会儿都已经七点半了。林琳也不多做耽误,连忙锁上门朝着出县的方向行去。 出了县城,林琳便开始加快速度。等在村口河边抓了两条鱼回到小诊所时时间还不到八点。 夏小雪怀孕了,但却极喜欢吃鱼。林琳给了她一条,另一条放上调味料腌上准备中午吃。 今天是九月一号,正是每个月林琳给村里十二岁小孩例诊的日子。不过一半小孩都上学去了,林琳这里的小孩便少了许多。 中午,太叔攻从地里回来,便见林琳已经在厨房做饭了。问了一句今天忙不忙的话,便洗了手脸坐在一旁给林琳烧火。 现在太叔攻父子一天三顿饭都在林琳这里吃,家里只留了点应急的吃食,其他的都送到了林琳这里。 林琳一心想要投餵太叔攻,每顿饭都不会就将。中午做了石锅烤鱼,弄了个肉沫豆腐,最后又拌了个凉菜,俩人将饭菜端出去在门口的葡萄架下吃了。 饭毕,太叔攻收拾碗筷,林琳去泡茶。两人又一人喝了杯茶,太叔攻才去了林琳家的仓房午休。 没错,就是林琳平时放杂物的那间仓房。 不过早在今年夏天的时候,林琳就将那间仓房收拾出来又添了家俱。 至于原来放在那屋里的杂物……收拾一下厨房里面的那道墙,再挖个洞不就有了。 这就是住山洞的好处…… →_→ 睡过了中午最热的时候,太叔攻便起身去地里干活了。而林琳也随后去了前面的小诊所。 晚上,太叔陌放心回来。先是兴奋的说了这一天在学校里学了什么,然后又跟林琳说他中午放学去新房子时,差点没认出来。 林琳给太叔攻和太叔陌一人夹了个饺子,然后才淡定的说那些东西不是在供销社买的,就是买了人家的二手货。 明后天还有不少东西会送过去,等东西都送到了,她白天就不过去了。 林琳让太叔陌每天早上先去那新房子将炕烧热,将带去的饭盒放到炕上热着。又问这些活他能不能干? 这个时代的孩子都立事少,乡下的孩子更是如此。太叔陌从小寄人离下,又比旁的乡下小孩更懂事也更早的接触劳动。之前林琳就发现太叔陌帮她烧火的时候,还知道烧完火将地面上落下的碎柴都扫到灶眼里,因此林琳倒也放心让他自己在那屋子动火。 再一个,就算是再放心,林琳也会在那屋子里做些魔法防护手段。 防火防盗,防水恆温的都需要做起来。 太叔攻也没带过小孩,他和太叔陌一起生活后,小孩为了讨好自己的舅舅,也是努力的干活表现,因此太叔攻对林琳的话并没有起什么想法。 所以说了,这也就是舅舅,不然妥妥又是一后爹。 回过头来,林琳又说等月底那几天不坐诊了,还得弄辆车送些柴去县里,不然在县里烧个柴也是个麻烦事。 说到这话,林琳又想到这会是九月初,估计再过些日子就又要秋收了。 想到她就是去年秋收前来的太叔村,林琳不由有些恍然。 怎么感觉还没怎么折腾,一年就过去了呢? 看了一眼面前的男人,林琳心里又止不住的涌上一份甜蜜。 能够再遇到他,真好。 又花了几天时间,林琳终于在县里又置办出一个家来。之后林琳就没那么频繁去县里了。不过以她的脚程,去趟县里真的不耽误多少时间,所以她偶尔也会去看看。 秋收转眼即至,若是没有太叔攻,以村里分工到各人头上的管理办法,林琳是绝对不会下地干活的。 现在有了太叔攻,林琳也会帮着他干些活。 只太叔攻却又捨不得林琳干农活了,几次劝阻林琳后,林琳便每天早早的去地里给太叔攻送午饭,然后趁着这一点时间用一种争分夺秒的速度帮着太叔攻分担一些。 太叔攻看在眼里,心里火热热的,心中对于跟林琳一道参加高考上大学更加的热衷了。 …… 秋收后,村里还有些别的活。不过那些活没多少工分不说,还特别的累人。最重要的是闲死懒汉,累死实在的。再加上太叔攻本来就腿脚不好,所以这种可以有人偷懒的活,林琳便以秋末冬初天亮的太晚黑的太早为由,让太叔攻没事接送小孩上下学啥的。 累了一大年,将人赶到县里去,正好趁着现在好好休息一番。 太叔攻本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挣工分的机会,可林琳又向太叔攻保证如果明年还这样的分工干活,她一定申请一块地,然后让太叔攻一个人干两家人的活。 她没结婚,就不能算是太叔攻家的人,所以按村里的规矩是能够分块地的。 等到明年秋收后……不想了不想了,林琳拍拍脸,笑眯眯的将蒸得嫩嫩的鸡蛋羹从锅里端出来给太叔攻拌饭吃。 从十月末开始,太叔村这边的村民差不多都开始两顿饭了。 不过林琳这里却还是三顿饭,早早起来做了早饭,然后让太叔攻这对父子吃了一道去县里,中午太叔攻和太叔陌吃林琳早上给他们带的饭,晚上俩人回到村里再跟林琳一道吃晚饭。 第842页 其实自从进了农闲后,林琳便想着跟太叔攻二人一起搬到县里住,反正她腿脚方便,每天回村里上班也不费什么功夫。只不过某天村里有位老大娘拉了肚子,半夜敲了她家的门后,林琳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既然当了和尚,就安生撞钟。 当然了,晚上一家仨口都在太叔村,可中午的时候,林琳却时常会做些好吃的,然后装在饭盒里一路拎着去路太叔攻爷俩用午饭。 以林琳的速度,等到了县里饭盒里的饭菜都还热着呢。 担心太叔攻白天在县里没什么意思,林琳还让他将高考的书都拿到县里去。 现在县里也有电灯了,而且窗户还都是玻璃窗,在那里读书比在村里好。 太叔攻一听这话,就有些想笑。眼底含情的看了一眼林琳,轻轻的握住了林琳的手。 之前每次不忙的时候,太叔攻只要一看书,林琳在旁边总会发出点声音,特别幼稚的想要吸引太叔攻的注意力。而且林琳在他身边,他也静不下心来。 现在趁着没事的时候去县里看书倒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有那不会的,还都可以记下来,晚上问她。 太叔攻会赶牛车,林琳收拾了不少东西,又让太叔攻从村里借了牛车拉了整整一车的玉米杆子,还有一些米面粮油,以及大枣核桃,瓜子花生什么的。 后来林琳又提出用木头钉个糟子,然后在里面放些土种些小菜什么的。 糟子就放在窗台上,吃用都方便。 林琳养的那一群兔子,因为林琳没对这帮兔子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挑战林琳的神经,所以在兔崽越来越多后,林琳家的餐桌几乎隔三差五就会吃上一只兔子。 兔子肉吃得多了,兔皮倒是攒了不少。林琳自己就会硝皮子,将这些皮子都硝了,不但给太叔攻做了一对护腿,还给他们爷俩一人弄了个兔毛帽子。 后来听说太叔陌他们学校特别冷,林琳还用以前打到了狼皮给太叔陌做了一件里面是皮毛,外面是棉衣的改良版尼克服。 因着上身效果不错,林琳不但给太叔陌做了一身,还巴巴给太叔攻也做了一套。 于是这个冬天,太叔村周围山上的狼群算是倒了血霉。某个不知节制的姑娘当真是个心狠手辣的主。 这位不但准备了今年冬天的冬衣,还特别有计划的准备了未来好几年的。若不是到了最后实在碰不到成群的狼群,熊瞎子,林琳都不带收手的。 也正是因此,林琳他们家的餐桌上,每天都会有道肉菜,吃得太叔陌整个冬天又长了个子。就连拿肉干当零嘴吃的林琳和太叔攻也都长了些肉。 …… 和兔子一道养的六只母鸡因餵养得好,也比村里其他同龄的母鸡提前半个月下蛋了。 林琳他们家吃鸡蛋比较勤,每人每天都要吃个水煮蛋,有的时候还会蒸个鸡蛋羹,或是炒个鸡蛋什么的,也因此并没有存下什么。 就这样生活仿佛就这般步上了正轨,林琳与太叔攻的日子越发的有些老夫老妻的意味。 俩人谈着属于这个时代的纯纯恋爱,计划着未来的生活。 然而日子一晃就到了十二月初,就在这个时候,县里却发来了一纸通知,也让林琳在听完通知内容后,整张脸黑成了锅底。 姑娘她谈个小清新的恋爱咋就这么难?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园汤圆扔了1个地雷,谢谢~ 话说,作者其实挺爱吃糯米做出来的吃食,只是肠胃不太好,所以吃得很少。这回……又馋了。 有没有发现人们一般不能吃什么时,就特别的想吃什么?作者就这样。 第405章 因为遇到太叔攻,哪怕这里的生活落后,要啥没啥又束手束脚,可林琳仍是喜欢这个能让他们再次相遇的时空。 留在这里每一日都是些琐碎的家常琐事,可林琳在这里真的过得很开心。也因这份平淡的幸福,林琳早将原主记忆里的那段剧情抛到爪哇国去了。 现在接到这份通知,林琳双眼微眯,带着点惨人的狠戾。 她骟大牲口的手艺已经好久没使了,手艺怕是会糙些。 耽误姑娘她谈恋爱的傢伙们,就不要怪她业务不精了。 「太叔书记,通知上说所有的知青都得去县里学习,不过刘妙怀孕还不到三个月,现在胎象不稳,极易落胎……再一个夏小雪月份太大,山路不好走,前儿刚下了场轻雪,虽说没站住,到底结了层薄冰。一个不小心就是……以大夫的角度,我建议夏小雪和刘妙这个冬天不易外出。若是去学习的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责任算谁的呢?」 刘妙有了身孕,但她没经验。若不是每个月的例诊让林琳给诊出来了,这会儿子怕是已经坐小月子了呢。也正是因为这样就更不应该出去走山路和那段木桥了。 林琳想到这次来安阳县为知青们授课的b市出来的学习小组,又想到剧情,直接找了个危言耸听的理由不让刘妙离开太叔村。 不过单独留下刘妙太打眼,幸好夏小雪的肚子也大到不便出行。 村支书是刘妙的亲公爹,自家儿媳妇肚子里怀的还是他亲孙子,本来接到通知时,老婆子就不想让小儿媳妇去县里参加什么学习。现在听了大夫的『医嘱』那更是不能同意了。 若是只有他儿媳妇不去,到底好说不好听。现在带上另一个也怀了孕的知青,村支书立即同意了。 第843页 村支书是将所有的知青都招到村委大院来通知的,林琳又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的话,村支书象徵性的徵求了其他知青的意见,就特批两个孕妇不用去县里学习。不过又点了姚天,让他每天将在县里学到的精神转述给请假没去的。 夏小雪肚子大了,本就行动不方便,听林琳这么说,还没反应过来,倒是坐在她身旁的姚天立马顺杆旁的替夏小雪请了假。 至于一旁的刘妙,虽然不知道林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也不敢违逆林琳的意思,听话的当场请了假,并表示她会在村子里每天背诵红色语录,不让思想落后。 见此,村支书还特特对另一个摔断腿的知青也表示了可以请假的暗示。 那位知青就是不想请假他也动不了,村支书不说,他也是要请假的。至于其他知青,听到是去县里学习,又是跟着b市来的学习小组学习,心里都有些旁的想法。 哪怕没办法搭上b市领导的线回到城里,他们也能去县里逛逛。说不定县委食堂还会提供午饭呢。 …… 村支书重点对众人说了要时刻维护太叔村的形象和这几年在学习红色语录上做出的努力。最后告诉所有知青们明天早上八点到县委大院后面的小黄门集合,又叮嘱让大家别迟到,村支书便宣布散会了。 散会后,林琳与夏小雪和姚天打了声招唿便扶着刘妙往村支书家走了。 村支书本来也是要回家的,可看这姐俩走的极慢,又一副要说悄悄话的样子,便越过她们俩先走了。 走过去的时候,还告诉林琳一会儿到家了进来坐坐,让刘妙的婆婆给她做好吃的。 林琳先是笑着点头,然后又摇头,说是小诊所那里还有一味药弄到一半,明天开始就要学习了,准备今天赶出来。 村支书听了,也没多说腋下夹了个包便走了。 等到路上就只有林琳和刘妙的时候,刘妙的神色就有些紧张。 这大半年的时间,已经足够刘妙了解林琳那有些别扭的小性子。高兴时会看你热闹,不高兴时找你热闹。说话做事,总让你抓不到规律。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林琳从来跟她走的没有像今天这么亲近过。 事出反常即为妖,所以一定是有什么事情。 联想到刚刚知青会议的内容,刘妙总觉得林琳不是无的放矢。 「上午的时候我去了趟县城,在那里看到学习小组的人了。」声音中带着几分兴灾乐祸,转头看了一眼刘妙,那眼睛里都是看热闹的情绪。 「……是,是我认识的人?」见林琳这般,刘妙心里有些不太妙的预感。 「嗯哼~」手上握住刘妙的手腕,指下感觉着刘妙的脉搏,然后笑眯眯的在刘妙脉搏加速的时候,接了一句让刘妙差点心脏偷停的话,「关系还非浅哦~」 其实上午的时候林琳是去了一趟县里,但却没见到她对刘妙说的那些人。不过她还有原主给她留下的剧情,因此才会提前忽悠刘妙。 若剧情出现偏差,刘妙也只会以为她又在逗她。但若是一切都按着剧情发展的,那此时让刘妙避开,绝对是救了她们娘俩的命。 刘妙:…… 刚刚升上来的那点悽苦情绪又被这混蛋弄没了。 得到林琳的提示,刘妙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了,心下闹心的同时,也打定主意死活不出村了。 一路无话的送刘妙到家,林琳刚想离开,刘妙便将林琳喊住了。 林琳回头,挑眉看她。刘妙咬了咬下唇,小声对林琳叮嘱道,「他们都不是好人,各种下作手段防不胜防。你多加小心……别大意了。」双拳难敌四手。 「这么关心我?」林琳双手捂住衣兜一脸的防备,用眼睛上下瞄刘妙,「你不会是惦记上我新配的安胎丸了?」 刘妙:好想扑上去咬死她,肿么办? 看到刘妙被自己气得勐喘气,林琳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那里面装了二十颗小丸药,一边塞到刘妙手里,一边很不客气的对刘妙说道,「这药配起来不容易,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吃上一丸。记得回头让你男人将药费给我送到小诊所去,要是少了,下次毒死你。」 林琳说完,也不看快要被她气死的刘妙,转身就朝着村东走去。 刘妙站在家门口看着林琳离开的背景,都想将这瓶药砸到林琳身上去。 说人话会死咋的? 「咋到了家门口也不让你妹子进来坐坐呢?」见自家媳妇在门外站了半天了不进来,刘妙她婆婆和男人便走了过来。看到刘妙走上拿着的药瓶,便知道是林琳给她的。 「你妹子对你挺上心的。」刘妙她婆婆其实也挺喜欢林琳,毕竟能干的姑娘,尤其是能自己争出一份家业的姑娘这年头就跟凤毛麟角似的,可惜就是那个性子,心里暗暗摇了摇头。 小儿媳妇这样的就挺好。娶进门,安心。 刘妙听她婆婆这么说,扯出一抹笑挽上婆婆的手臂,「说是还有药要配。她又不是外人,理她呢。妈咋出来了?还穿得这么少,您快回屋去,我给您烧点热水喝了暖暖。」 刘妙也就是嘴甜会说,他们家现在哪还用她烧什么热水。可就是这么一句话,刘妙她婆婆听了也高兴。 另一边朝家走的林琳却还在想着并不算太和谐的事。 第844页 林琳准备今天晚上吃过晚饭先干一票大的,明天早上还可以跟着太叔攻他们爷俩一道去县里,然后在县里陪太叔攻刷一天题。 小日子美美哒~ 这么想的林琳已经扒拉手指算了一下,准备将能用得上的吃食都打上包,明天早上的时候带到县里去。 其实认真说起来,关于这次的精神学习,林琳心里还是有些憋火。 原主记忆里,是有这么一次学习,而这次b次来的人还是跟她有些『交情』的男人们。 那些人打着给知青上思想教育课的名头,实际上却是糟蹋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知青。有些女知青不甘受辱,不惜玉石玉焚。可惜最后仍是没为自己讨回公道。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她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b市来的流氓将大好女知青都啃了? 而且旁的不提,就她这容貌和身段,绝对是排在第一批猎物里的。 心里有了主意,林琳脚步也越发的轻快起来。 看着已经黑下来的天,林琳看看手錶,算了一下太叔攻他们回村的时间。 见差不多还有一个多小时,林琳就开始想着今儿晚饭吃啥了。 今天心情不太好,那晚饭就包饺子。 回到家,林琳先从空间里拿出一团猪肉馅,放了各种调味料调上味,然后才开始和面。 和面时,林琳也用了气力,不过仍有些不解气的感觉。等面和好,林琳又去一旁的酸菜缸里捞了两颗酸菜。 先是片成薄片,然后再切成极细的丝,之后林琳又找出一把菜刀,一手握一把,左右开工的剁着酸菜馅。 菜刀都轮出了残影,酸菜也都剁得极碎了,林琳才稍稍消了些心里的火气。 总有一天,她要在这新国大地上开上几十家的连锁小倌店。让那些有特殊爱好的男人们也尝尝身不由已的滋味。 对了,她还可以拍卖□□花的初夜。 拿出块圆屉布,将菜板上的酸菜都放在屉布上,之后小心的下到热水里烫一会儿,拧干水份放到调好味的肉馅里。 肉馅和酸菜搅拌均匀,发现馅料有些干,林琳又放了些油和水进去。 用刀切剂子,擀面皮,林琳每擀十几张饺子皮就包一会儿饺子。不大会儿的功夫就包了一百多个。 等太叔攻爷俩回来的时候,林琳那一百多个饺子分装在两个盖帘都在屋外冻着呢。 他们仨人一般五十多个饺子就够吃,剩下的就一直冻着,回头什么时候不想做饭了便可以直接煮来吃。 林琳在今年正月里的时候就在自家屋子里挖了个地窖。那里面放的都是冰,温度极低,跟个天然冰窖似的。这一年来林琳陆陆续续包了不少饺子和包子,没吃完的都会放在那里。 自从在县里置了房子,林琳正经拿了不少出来放在那边。虽说那边没有冰窖,可这会儿天冷了,放在屋外便能继续冻着。也因此,林琳今天多包的饺子才没拿到冰窖里去。 春天的时候院子里支了大棚,秋天一过,小菜园不能种菜了,太叔攻便又将大棚利用起来了。此时一家仨口爱吃的各种新鲜菜疏都不缺。林琳趁着烧水的功夫去大棚摘了两根黄瓜,两个西红杮。黄瓜拍了拍用蒜和盐清拌,西红柿切块用糖拌。 又从仓房里拿了块酱熊肉,切成薄片端上桌了。 林琳煮饺子的时候,太叔攻洗完了手脸便开始剥蒜,捣蒜泥。太叔陌则是拎着林琳以前制的罐头灯笼去鸡窝那里烧了一把柴。 鸡窝和兔子窝下面垫了一块石板,那底下林琳弄了个小地龙,一天烧上一两把柴,兔子和鸡养在屋外面就不会冻着。 不然太叔村这里冬天最冷的时候零下三四十度,哪怕都是长毛的,也得冻成冰棍。 少时,一家人团坐炕上围着炕桌吃晚饭。林琳想到明天要跟着这爷俩去县里,便将学习的事说了。 太叔攻听了没说什么,心下却想着回头林琳那屋再多烧一捆柴。 太叔攻进县里陪读后,便一直和太叔陌在西屋活动。不过知道林琳时常会去县里,所以林琳的东屋炕也会烧把柴。既然明天开始要去县里学习,那中午是一定会在那边午休的,将炕和屋子烧热些,她也能呆得舒服些。 「咱们跟姚天关系走的近,这几天就将他叫家里来吃饭。」太叔攻想到林琳在村子里也没几个能说话的人,便主动提出来将姚天也叫到家里去。 林琳和姚天夏小雪与之前来的那些知青都没什么交情,又早早就搬出了知青点。虽然都是知青,但他们仨在村子里过得好,其他知青对她们仨就颇有些冷淡和孤立的意味。平日里在村子里无所谓,若是到了县里,夏小雪没去,林琳又单独行动,姚天就有些尴尬了。 林琳点头贊同太叔攻的话,虽然她们在县里买房子的事想暂时对村里人保密,但姚天不是那种嘴碎的人,领他认认门无所谓。不过,「明天你做饭?」 说到这个,林琳才发现自从他们认识以来每顿饭都是她在做呢。这么一想,林琳就觉得亏大了。 看向太叔攻的眼神也有些不太友好。 亲亲男友还没给她做过一顿饭嘞~,不开森。 ╮(╯▽╰)╭ 太叔攻哪里知道林琳那跑马的心思又跑哪去了。听到林琳这么问下意识的点头,「你上次不是包了许多包子冻在那边吗,中午的时候蒸上一锅,」指了指饭桌上的黄瓜,「明早再带些菜过去,一顿饭也就应付过去了。」 第845页 太叔攻会做饭,但自从吃了林琳做的饭后,他就再不肯吃自己做的猪食了。 林琳做的东西虽然不是什么大厨手艺,但用料实在,捨得放油和各种调味料,口感丰富,吃法也多,因此对于这些年吃得清汤寡水的人来说,好吃到让人上瘾。 就说这饺子,林琳夏天的时候还给太叔攻包过鱼肉馅和玉米馅的呢。 心里有事,也没心思跟太叔攻歪缠,见他这么说林琳便轻轻揭过不提。 饭毕,林琳也没留太叔攻爷俩多呆,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将人打发走了。 待人走后,林琳平了会胃,换了一身黑衣准备出发去县里,却不想在大门口撞见了去而復返的太叔攻。 林琳:…… 太叔攻:…… 作者有话要说:  面揉好后分成若干小的面团就叫剂子。一般是用刀切,或是用手揪。 大家晚安~ 第406章 林琳今天有很多反常的地方。 比如说吃酸菜馅的饺子,林琳从来都是要将剁酸菜这活留给太叔攻的。若是没有太叔攻剁酸菜,林琳一般不会做酸菜馅的饺子。 再说她今日一反常态的没有多留太叔攻跟她多呆一会儿,还没有每日例行撩,这就是最不对劲的地方。 太叔攻又不傻,很多事情他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不过是彼此在意,所以不愿意问出那些让林琳为难的话罢了。 只今日太叔攻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在将小孩送回家,又烧了炕后,锁上门便出来了。 当太叔攻在林琳家的门口看见一身紧身黑衣,手中还拿着把剑的林琳时,他便知道预感成真了。 习武之人若是夜里赶路,手中必会拿着武器。林琳也不过是下意识的习惯,却没想到一出门便被太叔攻给撞上了。 看看面前的太叔攻,再看看手中的剑,林琳在『出夜诊』和『上山打猎』间徘徊了半天,仍是没有想到哪个理由更好些。 太叔攻并没有被爱的有持无恐,深深的看了一眼林琳,然后沉声问她,「你……要去县里?」想到晚饭时林琳对他说过的话,再想想当时林琳说这话时的语气和神态,太叔攻不由有此猜测。 到底不想骗他太多,林琳只犹豫了一下,便轻轻点头,随即想到现在天太黑,就门口一个灯笼,太叔攻并不一定会看轻她的动作,又出声说了一句,「是。」 跛足上前几步,太叔攻在与林琳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时停了下来,又看了一眼林琳,垂下眼帘,声音带着几分苦涩,「是b市来的学习小组?」 「嗯。」一猜一个准,你咋不去买彩票呢? 「……一定得去?」 那么近的距离,太叔攻脸上的神色无从遁形,林琳看着这样的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心疼和心虚的感觉。 「也,也不是非去不可。」只是想着能在他们为祸县里前将人提前『正法』罢了。 尤其是现在将人收拾了,她的嫌疑最小。毕竟她武力值这么高,村里人都知道。若是在参加了学习后再将人收拾了,必会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听到林琳这么说,心里又有些微甜,知道她还是在意自己想法的。于是太叔攻便将心中一直有的疑问道了出来,「你其实是特务?」 「咳咳,咳咳。」林琳没想到太叔攻竟然会问出这样奇葩的问题,一双眼睛都瞪圆了。 漫天神佛呀,这开的是哪国玩笑?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怎么可能是特务?」声音中都带着一种不可思议,「你就,就不能往好了想,往更高层次的想,比如说下凡的神仙什么的。」 「……」 听林琳这么说,太叔攻终于明白面前的姑娘是什么了。 就以这姑娘的小性子,既不是身负重任的特务,那么自然也不会是下凡歷劫的神仙,她怕是下山报恩的妖精。 那么问题来了,若这姑娘真的跟戏文里的白蛇一样是下山报恩的,他是这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还是上辈子做了什么才会让她如此另眼以待,真心相守? 想到这辈子从小到大,但凡能吃的他都没浪费过,太叔攻可以肯定的说,他们俩绝对不是这辈子结的缘份。 想来他上辈子应该是出身富贵,至少不愁吃穿的那种。所以才有可能做些好事放生了成精的她。 天马行空的思绪肆意奔腾了一会儿,太叔攻拉回理智后继续看着面前的姑娘。 其实不管她是什么人,只要她不做危害国家的事情,他,他都不会捨得离开她。 回想了一下自从她来到村子,村子里发生的事情,太叔攻又特别的自信起来。 她……应该就是想要跟自己好好过日子的。 林琳为了行动方便是直接将白日穿的棉衣棉裤都脱了的,此时一身单薄的紧身黑衣,月夜下不但勾勒出迷人的曲线,也让太叔攻担心会冻着她。 想到自己一身里面是皮毛,外面是普通棉衣的棉衣棉裤,太叔攻哪怕心里认定了面前的林琳是妖精幻化出来的,仍是有些心疼她着凉。 「若是非去不可,就早去早回。若是,便回去。」 旁人到底没有太叔攻来得重要,林琳见他这么说,立即上前两步,用没拿剑的手握到太叔攻的胳膊,「我不去就是了。」 说完将人往自家拉去,只刚走到门口林琳又想起来她是怎么从家里出来的。讪讪的看了一眼太叔攻,提气朝着大门一跃,翻身进入大门,这才从里面将大门打开。 第846页 太叔攻也没用林琳请,顺着打开的大门走了进去。又极自然的将大门关上。 俩人一路无话的进了房子,太叔攻看见林琳炕上连被褥都铺好了,一时转过头站在地上没往炕边走。 林琳哪知道太叔攻一大老爷们还有那么纤细的神经,将剑平放在窗台上,然后转身在窗台边的炕桌处给太叔攻倒了杯热茶。 将茶递给太叔攻的时候,林琳的手就被太叔攻握住了。 「这么久了,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你会和我在一起。你总笑着说我长的好,可我知道我并不是村子里长的最好的男人。我有小陌要养,我的腿还跛了,县里派出所的工作也没了,我比旁人的条件差了不知道多少。可你却偏偏选择了我。我,我很高兴。可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你看上我哪点了。会不会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你好的让我自渐形愧。」 这还真的没看出来。 「你挺好的,我就是活的时间比较长了,所以会的东西比较多。」真不愿意承认自己在装嫩。 太叔攻垂下眼,不让林琳看见他眼中的笑意。压了压上扬嘴角,又用那种让林琳听了就心疼的语气问她,「你其实并不是真的刘姩?」 再怎么样,堂姐妹也不可能相差那么多。想到刘妙与其他女知青差不多,那么差太多的那个就一定有问题。 「……嗯。」 抬起头,太叔攻双眼灼灼的看着林琳,问她是谁,又问她的名字。 感觉了一下身体里的魔力,林琳想对太叔攻的记忆做一次手脚。不过一想到他刚刚说的那些话,林琳抿了下唇,放弃了这个计划,决定半真半假的跟太叔攻坦白一些『真相』。 「我叫林琳,双木林,美玉琳,是个时空旅行者。时空,我的理解是时间与空间在某种环境下产生的一个,一个独立存在的世界。未来的时间,过去的时间以及现在的时间,都是一种行式的时空。所谓时空旅行,就是穿梭在不同的时间里生活。」 太叔攻不是很明白林琳在说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你曾经在别的时间,呃,时空里遇到过我。」 林琳点头,确实是这样。 「那时的我是什么样的?」摸了摸自己的腿,太叔攻心忖,应该不像现在这样。 林琳闻言扬了扬嘴角,拉着太叔攻坐到炕边,「遇到过很多次,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缺心眼。」 「……」 太叔攻抽了抽嘴角,一时说不出话来。 想到可以时空旅行的能力,太叔攻心里越发肯定林琳是妖精变的了。也许这种能力也是她的一种修行。就跟出家的和尚到处要饭,呃,化缘一样。 半晌,太叔攻这才问起林琳去县里找那些b市学习小组的人要做什么? 想到林琳关于时空的解释,太叔攻可以很肯定的认为,那些b市来的人可能在过去或是明天之后做了什么事。 坦白到底,牢底坐穿。抗拒从言,回家过年。 林琳实在不想在太叔攻面前说她去县里就是为了打断几个男人的第三条腿,只说那些人无恶不作,她想将那些人的四肢打断。 看了一眼手腕上除了洗澡几乎从不摘下来的手錶,林琳轻声对太叔攻说了一句,「最好今天晚上去,这样我的嫌疑最小。而且也不会让他们祸害了乡里。」 「那明天的学习……」所以你压根就没想过要参加明天的学习。 林琳耸耸肩,「那些混蛋能教什么,不过是将人凑到一块背诵红色语录罢了。死冷的天,回家自己背去呗。」 太叔攻闻言一顿,不得不承认林琳说的有道理。握了握林琳的手,他有些担心此行会有危险,可想到她的性子以及武力值,太叔攻又压下了劝她不要去的话。 「我在家等你,你注意安全。」太叔攻没有说什么早去早回的话,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等在这里,面前的姑娘是一定不会恋战的。 林琳见太叔攻没有拦着她的意思,扭头看他的神色,发现他脸上和眼睛里都没有出现什么她不想看到的东西,心下高兴,跳起来转身扑到太叔攻怀里亲了一下。 放在心上的姑娘,只着了一身单衣扑到自己怀里,太叔攻双手抱着林琳的手,陡然紧了紧,勐的将人往怀里一抱,直接吻了上去。 一手在她的背上回来抚摸,一手放在林琳的脖颈处用力的摁向自己。 温暖的室内,林琳与太叔攻在差点擦枪走火前费了些力气才分开。让太叔攻到炕上眯一会儿,林琳拎着剑便匆匆离开了。 气氛太好,再不离开她就真的要扑倒他了。 看着林琳离开的身影,太叔攻愣了半晌,不由笑着倒在炕上。 看着合身的裤子被撑得高高的帐篷,太叔攻用手捂住脸不由无声了笑了一会儿。 真是个妖精。 知道林琳去干大事,太叔攻自是睡不着,压了压身上的火气,太叔攻便坐起来去厨房了。 先是拿了个盆到边角的酸菜缸那捞上几颗酸菜,然后抱着菜板和装酸菜的盘去屋里剁酸菜。 剁了差不多七八颗酸菜后,太叔攻又烧了热水将这些酸菜都用热水烫一遍,挤干水单独放在一个盆里。 回屋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老式挂钟,太叔攻发现时间才过去半个多钟头。轻轻嘆了口气,太叔攻洗了手,又去拿盆和面。 第847页 林琳家不是吃不起全白面的面食,不过考虑到村子里其他人家的生活水准,林琳家包饺子,烙饼,蒸馒头擀面条的面不是三合面就是两合面掺着的那种。 太叔攻虽然没给林琳做过饭,但只要有时间都会帮她烧火。也因此,东西放哪,用什么和面太叔攻都清楚。 和了一盆两和面的面团,又和了一盆三和面的面团后,太叔攻又找了相同大小的盆将面团盖住,这才洗了手拿了几头蒜回屋,一边剥蒜一边等林琳。 想到林琳半夜出去一趟,回来必是又冷又热,太叔攻又起身去厨房,将小砂锅找出来,放了些米进去坐在小炉子上开始煮粥。 另一边,林琳将内力运转到极致,极速的朝安阳县奔去。 到了县委,因为林琳以前并没怎么来过县委大院,又花了不少功夫找在县委大院里找人。 找了一圈后,仍未发现学习小组的踪迹,林琳皱着眉开始想着这些人都在什么地方。 是在县里的某个地方,还是不在县里? 回想了一下今天村支书说的那个县委后面的小黄门,林琳眼睛一亮又朝着那里行去。 果然,林琳在那里看到了一间仍然亮着灯的屋子。 脚尖点地,使着轻功轻轻的飘过去。等终于站在那间亮灯的屋子门前,林琳小心地透过窗户去看里面的情况。 视线刚扫进去,林琳直接被里面的情影弄得怒火中烧,恨不得将那些人生生撕成碎片。 里面一共有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女人不着片缕的躺在几张拼凑在一起的课桌上。 双腿大张,密林狼藉,双手被绳子缚住置在头顶,嘴唇红肿,嘴角还有些白色的液体,此时正双眼无神的看着房顶的灯泡。 三个男人也都是一副衣衫不整的样子,或坐或靠的在一旁抽菸。 一个个餍足的模样,让林琳直接收回之前的计划。 打断四肢,再拔了舌头,回头丢到市里乞讨去。 双眼微眯,林琳摸了摸脸上戴着的面巾,直接推门进去,朝着屋里的仨人打了三道内力…… 将人打晕,林琳考虑到拔舌头会出血,留下血迹,便先将人装到了空间里。 看一眼屋里哪怕是她做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仍是一副生无可恋状的女人,林琳抿了抿唇走了过去。 先用魔法看了她的记忆,然后带上魔力戒拿着魔杖给这姑娘施了一个恢復如初咒。 随后洗掉她今晚的记忆,然后给她穿上衣服送回宿舍去。 这姑娘也是位知青,因为来的早,再加上有些能力便留在县委做了干事。 她长的好看,又机灵,b市来的学习小组一到县里就被县长找来当了本地的接待员,她是怎么也没想到傍晚吃过饭,三位b市来的领导竟然叫她过来,说是要看看明天讲课的教室,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场恶梦…… 将人送回宿舍后,林琳又回来打扫了一下那几个混蛋的战场,只是这种事情,林琳也着实噁心得狠,直接掏出汽油,对着这屋子里所有的桌椅就是一顿浇,随后点火走人。 安阳县距离最近的市有二十里路。林琳没去过,却知道那条路怎么走。 先是飞奔出安阳县,等走出几里路后,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飞天扫帚,骑着扫帚不过转眼间便到了市里。 找到一条偏僻的小巷子,林琳将被她弄晕的仨个人从空间里放出来,随后扯下三人的下巴,直接伸出匕首将仨人的舌头割下。 挨个用脚踩碎这三人的四肢后,林琳看了一眼疼得在地上只能摇头晃脑的仨人,眼珠子转了转,从空间里拿出一包春天的药粉,不顾仨人的挣扎都塞进了三人的嘴里。 怕这三人今夜就会被冻死,林琳还特别好心的给三人留下两条棉被这才转身离开。 回去的时候,林琳发现无论是她身体里的魔力还是她所有的魔力储存设备都已经没有丁点魔力可用了。见此,林琳只得放弃任何魔法工具,施展轻功一路狂奔回去。 且不说往返市里的几十里地,只说她之前做的那一系列的手脚,都让林琳花了不少时间。 等到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 一回到家,林琳便看见自家的烟筒还在冒着烟,心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脚步更加急切。 果然,进了屋子,林琳便闻到一股浓郁的粥香。 这个味道……应该是放了鹿肉的肉粥。 回到屋子,抱了抱迎上来的太叔攻,林琳小声的告诉他没出意外便去一旁洗手了。 太叔攻提了两个多小时的心终于放下来了,见林琳毫髮无伤的回来,便去厨房将煮好的粥端了上来。 太叔攻没问事情经过,林琳也不太想说。一时,俩人喝了粥,太叔攻将碗捡下去,又给林琳倒了杯热水漱口,看着林琳一身疲惫的模样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无奈。 看一眼林琳紧身黑衣上的白色粉点,太叔攻用手搓了搓,又放在鼻间闻了闻。 林琳这一天,魔力耗尽,又用了那么久的内力狂奔,早就累极。,回来后,因为屋里的光线极暗,一时间并未发现自己身上的异常。此时见太叔攻动作,才慢半拍的想到衣服上的白色粉末是什么。 当即就有些发傻。 她是现在就打发这傢伙回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种不安。 第848页 那种不安就像是她刚来这里在空间外用魔力时带来的不安。 想到今天她用了那么多的魔力,一时间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在心头徘徊。 来来去去,那么多次。很多的身不由已让林琳更加懂得珍惜。 看一眼因为屋里热,而将棉衣棉裤都脱掉的太叔攻。林琳一咬牙便伸出手,将人整个拉到自己身上。 太叔攻愣愣的爬在林琳身上,鼻间除了林琳身上的馨香,便是刚刚在白色粉末上闻到的味道。 柔弱的身体,昏暗的灯光,还有早前堪堪压下去的火气,以及药粉和鹿肉的催化,太叔攻慢慢的低下了头…… 原始的,并不需要教导就会的本能,还有心与心的渴望,林琳主动的热情,太叔攻想要把持住自己那真的太难了。 踢掉脚上的鞋,太叔攻化被动为主动,林琳看着眼里仿佛燃烧了一团火的太叔攻,伸出手轻轻的朝着屋里的油灯弹了弹,一瞬间整个屋子漆黑一片,除了喘息便是衣服摩擦的声音…… 一室的风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天,林琳照镜子时发现脸上的羽毛没了,当即有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脸感脚。 这章字好多,所以花了好多时间在改错别字上…… 第407章 林琳累了,这一天没少动用内力和驱动魔力,晚上跟着太叔攻又来了一场妖精打架,一身的汗靠在太叔攻怀里也不矫情什么粘不粘,脏不脏了。 太叔攻也捨不得放开林琳,亲了亲她汗湿的脸,小心的起身离开林琳的身体,然后下地打了盆温水,拿起一旁的毛巾小心的为林琳擦拭身子。 在一起这么久,林琳的一些小习惯太叔攻都记得清清楚楚。就像是出汗了必要洗澡换衣服。 小心又轻柔的为林琳擦了一遍身子,太叔攻先给林琳套上一件白色绣粉色花的精緻肚兜和配套的小裤,然后又将炕柜里的一套白色长袖长裤的衣服给林琳穿上。 给女人穿衣服和脱衣服,都是太叔攻这辈子唯一的体验。看了一下放心由他照顾的林琳,太叔攻轻柔的又亲了亲,这才就着刚刚的水也给自己擦了一回身子。 林琳一些贴身的衣服都放在炕柜里,这是太叔攻一早就发现的。至于林琳的穿衣习惯……刚刚不是已经帮着脱过一遍了吗? 擦好了身子,太叔攻便端着水盆出去了。等将水倒了,又锁上了屋里门,太叔攻便去原来仓房那间给自己找了套黑色同材质的衣服穿上。 收拾完这些,太叔攻看了一眼时间,发现已经早上四点多了。虽然还不困,但太叔攻仍然回到炕上抱着林琳躺回被窝里。 …… 林琳是被气醒的,看了一眼抱着她的太叔攻,林琳头疼不已。 她的预感应验了。 睡觉前她还和身边的男人在她七十年代的山洞家里做各种不知羞的妖精打架。 谁知道一觉醒来,她竟然带着身边的男人换了地图。 看了一眼他们俩身上的衣服,林琳能说她特别庆幸过来的时候是穿了衣服的吗? ╮(╯▽╰)╭ 轻轻的点了太叔攻的穴道,林琳见太叔攻不会醒来,这才坐起身打量他们身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卧室,到处都是英文字样的卧室。光着脚走下床,林琳走到窗边一把拉开窗帘。 刺眼的阳光像是不要钱一样的落在她的身上,有那一瞬间,林琳都想举起中指骂个『草』。 想到这一切都是她过度使用魔法造成的惩罚,林琳便只能放弃用魔法打个日期的想法。 将窗帘拉上,林琳开始在整间房子里寻找各种有用的线索。 这是一家位于纽约的宾馆,名字叫哈里克。从房间门边的地板上看见了一份报纸,林琳拿起来看了一眼报纸上的时间和日期。 2013年9月30日。 在心里换算了一下时间,林琳仍是不知道要如何寻找各种有效的时间线索。 她脑海里有一部电影,那部电影叫做《后天》。 电影她看了,可发生大灾变的具体时间却并不知晓。林琳知道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墨西哥,若是时间来得及,他们必是要先向墨西哥逃亡。 可问题是这部电影里还他妈的有飓风,暴雨和大风雪和极速降温。无论半路遇上哪一种,林琳都无法保证她和太叔攻的安全。 她有空间,可她却知道这一次的惩罚,空间此时只对她一个人开放。 特特将太叔攻送过来……她能看着自家老爷们冻成冰棍?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林琳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给她和太叔攻准备好应付这一次大灾难的装备,等惩罚结束再回家。 因为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恶劣天气,林琳看了一眼太叔攻,然后转身进入洗漱间,在洗漱间里寻找了一圈隐形监控头后,这才放心的从洗漱间进入空间。 因为不知道发生的具体时间,林琳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吃食和衣服。 因为惧怕使用魔力再造成惩罚难度加重,又知道环境恶劣,林琳一回到空间,便开始忙碌起来。 空间里没有男装,林琳只好先将自己的衣服鞋袜找出来。身上的衣服是太叔攻给她穿的,也洽巧是冰火蚕丝布做的衣服,因此林琳并没有换下来。找了双同材质的袜子套在脚上。 林琳穿了一套利落干练的冬季连体衣,脚下又是一双长筒靴。看了一眼挂在衣柜里的及膝尼克服,直接抱出来放到一旁。 第849页 刚刚进来的时候,林琳就看见太叔攻身上的那套衣服了,心下就是一乐。她用冰火蚕丝布给太叔攻做了套衣服,就是准备给他在她那里休息时换着穿的。之前一直没见他穿,倒是没想到……现在穿上了。 也好,正经省了她不少麻烦。 随后林琳又迅速的找出两块黑色的蚕丝布准备一会出去的时候缝上一双袜子。想到天冷的时候还会冻耳朵和脸,林琳又栽了一黑一白两块冰火蚕丝,准备回头当围巾,包住头脸脖子。 将这些和针线都准备好,林琳才又拿出两个双肩包出来。 两个灌满热水的保温壶,一个医药包,几打美金。其他的地方都被林琳放了肉干和耐饿耐放的饼子。 收拾完这些,林琳又找出两把匕首放在包里,一把伸缩剑固定在手腕上。 知道以后会是漫天冰雪的世界,林琳又找出两副滑雪时用的护目镜…… 想了想,觉得没有什么遗漏的东西了,林琳这才抱着这些东西出了空间。 从空间里出来,这些东西都落在了洗漱间的地上。林琳又一样一样的移到外面去。 见太叔攻还安稳的睡在床上,林琳走过去亲了他一下。 昨夜,辛苦他了。 林琳离开大床时,突然想到了一个线索 。于是连忙站起身走到酒店的电话机旁。 电影里男主杰克的儿子是来纽约参加全国高中生知识竞赛的。而灾难的爆发也是竞赛之后。 她现在只要确定一下那个知识竞赛有没有开始,或是结没结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时间了。 用着流利的英语打电话去询问知识竞赛的事情,听说知识竞赛就是今天,林琳眼前一亮,放心的同时挂断电话。 天气是从知识竞赛结束之后才开始变坏的,也许抓紧时间,他们还可以提前进入墨西哥的难民营。不过如果过了今明两天,那么再出行就危险了。 随后又查电话号码,给卖服装鞋帽的专卖店打了个电话。 让他们按太叔攻的尺码送来她想要的衣服裤子和鞋。 忙完了这些,林琳拿起针线坐在一旁给太叔攻缝袜子。其实林琳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现在叫醒太叔攻,可……她还没想好要怎么跟他说。于是只能拖一拖,拖到衣服和鞋送来的时候再说了。 袜子做起来极容易,粗针大线的一会儿功夫林琳就给太叔攻做好了一双。 不心的给他穿上袜子,林琳又等到衣服和鞋送来了这才将太叔攻叫醒。 林琳给太叔攻定的衣服同样是一身冬季连体衣,一双靴子和一件外面防水带帽子的尼克服。 衣服并没有给太叔攻穿上,就拆了标籤和她的大衣及两个包包放在一旁。 深吸一口气,解了太叔攻的穴道,林琳用着前所未有的轻柔语调小声的叫着太叔攻。 太叔攻只想眯一会儿,却没想到会睡得这么沉,伸手摸了摸身侧,这才睁开眼睛。 看到就坐在一旁的林琳,再看林琳脸上那不太自然的笑,太叔攻心里就是一咯噔。 她后悔了? 之前林琳在村里实行一阵硃砂纹绣,此时太叔攻看着林琳眉骨上方已经消失的羽毛,心里有些满足又忐忑的滋味。 昨夜给林琳擦身子的时候,太叔攻就发现了那里已经没有任何图画了,今日阳光如此好,太叔攻就看得更加的清楚。 阳光? 终于发现什么不对的太叔攻转头朝着窗户看去。虽然窗帘拉着,可那外面的阳光却仍有不少被送了进来。 太叔村的冬天,不过了八点是不会有这样的阳光的。 不对,窗户不对。 终于发现不对劲的太叔攻慢慢坐起身开始打量他身处的环境。 太叔攻当兵的几年,因为闲来无事也跟着驻地那些搞科研的学过几天洋文,不过那玩意这一两年早就忘光了。 更何况他当初也不过就是认了几个字母,那还没认全。 看着屋里到处都是洋文的字样,太叔攻好半晌反应不过来这是出了事。 「我们来到了几十年后的美国,这里既将要发生大灾变。不过你放心,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跟我们家乡那里没有关系。」林琳说话的时候,都有些难以启齿,真担心太叔攻受不了,「真的,你放心,我们还会回去的。只要熬过去,我们就能回去了。」 听到林琳的声音,太叔攻才将视线对上林琳,看着林琳一脸愧疚的模样,太叔攻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脸,「我有些懵。」 林琳这么说,太叔攻终于知道他来到这里必是因为林琳,只是看着自己的姑娘这副模样,太叔攻哪里捨不得责怪她。 心里乱七八糟,脑子也是一片浆煳 。太叔攻靠在床头又将紧张看着她的林琳抱到怀里,一边用手拍着林琳的后背,一边还想要找回跑丢的脑子。 好半晌,太叔攻才问林琳接下来要怎么办?他能做什么? 「这里不安全,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先去机场坐飞机飞到墨西哥,然后……草,没有身份证和护照。」林琳刚刚还想着今天是知识竞赛开始的日子,那么她至少有一天的时间带着太叔攻坐飞机去墨西哥。哪怕是没办法到达墨西哥,也有可能到了那附近。 现在却想到一件最重要的事,在不动用魔法的时候,她根本就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弄来两人份的身份证和护照。 第850页 没有这些,她是别想着带人做飞机了。 想到这里,林琳都暴走了。最后深吸一口气,对太叔攻说道,「我们今天就呆在这里,明天天一亮就去图书馆。那里可以躲藏一阵子。」 别的地方林琳不知道安不安全,但那里可是男主儿子呆过的地方。与高中生们守在那里,只要熬过那几天,就可以等到男主来救援了。 介时搜救人员自然会带他们去墨西哥。 林琳知道她不能表现得太不安,这会让太叔攻心里更没底。亲了亲太叔攻,林琳镇定自若的说道,「放心,只要我活着,定不会叫你出事。」 「……嗯。」其实这话不是应该他来说吗? 放下心底的纠结,太叔攻又问道,「我们真的能回去?」 想到小陌那么小,太叔攻着实有些放不下心。 「应该能。」这一次来这里,她脑子里的说法就是惩罚她过多的在空间外动用魔法。只要他们熬过去就会送他们回去。 随后太叔攻又问了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还有这间房间的各种设施,之后又一脸感嘆的说着这里的设施真好,然后用一种认命的心态拉着林琳试了试洗漱间里的大浴缸。 从里到外洗痛快的洗了几回后,太叔攻抱着被他故意弄晕的林琳回到床上,看着林琳甜美的睡颜,太叔攻望着窗外的阳光轻轻的嘆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着这个月每天都更上一万字的,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看了两本,又追了一部剧,然后又是感冒,发烧拉肚子的……不说了,大家晚安~ 第408章 除了怀里的女人,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时空,还有陌生的语言。 想起早前林琳拿起电话张开嘴便是一串流利的,没有一点停顿的洋文,还有味道很奇怪,说不上好吃的食物,这里一切都让他感觉到陌生以及胆怯。 他不愿意承认,更不愿意让怀里的女人看出来他的恐惧和茫然。 怀里的女人那么嚣张,那么不可一世,若不是真的觉得此行艰难,又怎么会露出那种紧张担忧的模样。 她应该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处境,他都不会真的怨怪她。 摸了摸自己的腿,太叔攻心忖,也许自己又会成为她的拖累。 想到自己熟悉的世界,想到她肯定又有些迟疑的回答,太叔攻有一种感觉,也许她也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能回到属于他们的时空。 不,应该是属于他的时空。 不禁想到是不是曾经很多次她都是这样突然的来到陌生的时空,又突然的离开。是不是曾经很多次她也像自己这样茫然到不知所措,心生恐慌却只有一个人在苦苦撑着。 遗憾自己不是每一次都陪在她身边,又庆幸能够陪着她走过一段路。 『不是什么好事都会被一个人独占,向我这么好的姑娘偏偏看上了你。说不定就是因为你的腿哦~』 想到她说出这句话时一副小骄傲的样子,太叔攻低下头轻轻的在林琳白嫩的背上轻轻撕咬了一下。 她哪都好,就是眼瘸。自己跛了一条腿,却塞翁司马得到了她。 也许……真的是这样。 不管怎么样,来都来了,与其想太多还不如努力活下去。然后平安的回到他们来时的地方。 想到怀里的人说这里会冷到零下一百多度,太叔攻是没有概念的。不过她见自己没概念还做了个比喻。 说会是太叔村最冷时候的三倍,听到这个形容,太叔攻就不由的胆寒了。 那得冷成啥样呀。 看到放在一旁的衣服,太叔攻很怀疑这衣里的衣服保不保暖。 太叔攻怀疑的没有错,冰火蚕丝再特殊也不可能真的会在这种极温下给她带来太多的温暖,想要在这里活下去,还是得靠……外力。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衣服都比旁人来得要保暖些。 有些事情,女人累,男人也会累,想到未来还有一场更艰难的仗要打,太叔攻便抱着林琳合眼睡下了。 不过眼睛刚闭上,又勐的睁开。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应该不会再换地方了? 想到这种可能,太叔攻牢牢的将怀里的人固定在怀里,双手搂住,就连两条腿也都紧紧的压住她。 如果又换了地方,他希望自己仍然能够跟她在一起。 其实林琳并没有睡实,这个时候正闭着眼睛回忆那部电影。 电影通篇没有时间提示,只能另闢蹊径。林琳记得高中生们参加完竞赛,又参加了一个酒会,随后看电视看到飞机失事,然后小男孩给父亲打电话说是自己这几天都住在纽约的学校里。之后挂断电话接受邀请到达新朋友的家。在新朋友家里偶然说起暴雨已经下了三天的话,离开朋友家的时候却是可以看清楚事物的白天。 这样一算,他们至少在新朋友家里住了一夜。 她曾经来过纽约,也知道那所公共图书馆的地址。刚刚看了一下宾馆的提示,这里离那个图书馆,将近二十几个街区。 坐计程车过去,在不堵车的情况下也要一个多小时。若是堵车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了。 林琳很担心去晚了,没办法在第一时间进入图书馆。因此林琳准备明天一早就悄悄的进入图书馆,在图书馆里提前做好准备。 第851页 她可以先找一间带壁炉的房间藏在里面。之后安顿好太叔攻,她再去外面採购些吃食用品。 只是她并不知道灾难具体哪一天到来,总不能一直带着太叔攻躲在那里?不说旁的,人吃五谷杂粮后,总要有个五谷轮迴的排泄。太叔攻进不了空间小屋,一但去了洗手间等地,那必是会被人发现的。 也许在灾难到来前,图书馆的管理员们可能会先发现他们,对他们进行驱逐。 说不定还会通知警察,被当成偷渡客抓起来…… 要不,明天先去图书馆附近看看,那附近高楼林立,也许有空着没住人的屋子,开个门锁难不倒她。 他们躲在图书馆附近,等图书馆门口堵车,发现洪水比天高或是开始下雪时再进入图书馆也许会更好些? …… 对于人祸,林琳从来不惧。可对于这种全球范围内的天灾,林琳真的有些束手无策。 如果是林琳自己,林琳压根不会考虑那么多。可现在还有太叔攻,她不但要保证太叔攻的安全,还要让他不那么遭罪的活下来。 一时间心里各种念头刷刷的飞过,林琳哪一样都觉得好,又觉得哪一样都差了点什么,最后竟稀里煳涂的睡着了。 俩人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外面还没有开始下雨,夜空也没有一颗星星。 叫了酒店的送餐服务,林琳与太叔攻都吃了点东西。随后林琳将早前给太叔攻准备的匕首拿出来,让他随身携带。 事毕,林琳打开床对面的电视机,看着里面出现的各种灾难新闻,又一次开始分析起来。 太叔攻看着林琳皱紧眉头坐在那里看电视,再看她挺直的腰板就知道她现在仍在焦虑担忧中。 走过去,坐在林琳身旁,双臂一伸将林琳整个人抱到自己腿上。然后陪着林琳去看那些叫新闻的东西。 太叔攻只见过会说话的收音机,这还是头一回见到装了许多人的叫电视的东西。 听着陌生的语言,看着说话那人奇怪的长相,太叔攻的注意力渐渐的转到了电视里面的各种画面。 哪怕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太叔攻也看出来发生了什么事。 想到这还不是她说的开始,太叔攻的心又沉重了几分。 因为灾难迫在眉睫,俩人晚上都有些睡不着。当然,也许是白天睡多了。 想到某种可以解压的办法,俩人又在房间里解锁不同的姿势玩法。最后实在筋疲力尽了,俩人才沖了个澡相拥而眠。 第二天,天气仍然很好。林琳却不准备跟着某个男人呆在酒店里消磨时光了。 此时外面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林琳准备的衣服现在穿还是有些热。于是俩人都没有穿外面的大衣,只穿着冬季连体衣便走了出去。 经过一天一夜的休整,林琳今天的计划是买上一些护外用品,然后去拍一张婚妙照。之后带着太叔攻和这些东西在天黑下来后,去公共图书馆附近寻找新的住处。 天黑下来,但凡有人居住的房间都会亮起灯来。若是没有亮灯,不是主人在过夜生活,就是压根没有人居住。 她只要站在大街上,看着哪家没有亮灯,然后……借住一下。 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机会,但这一次机会难得,她想跟他拍上几张婚纱照。 对了,还可以去唐人街,租上两套红色喜庆的唐装来拍照。 反正……总要找点事做的。 对于林琳,太叔攻表现出全心的信赖与宠溺,这种情况下更让林琳产生了巨大的压力。 因为不知道离开宾馆后还能不能回来,林琳和太叔攻将他们的东西都带上了。 至于退房? 啧,房间又不是她订的。 背着鼓鼓的双肩包,太叔攻与林琳手牵着手迈出房门。 这一刻太叔攻是紧张的。 当走进那个叫电梯的小屋子,脚下轻微的失重感让太叔攻陡然握住林琳的手。 林琳见此,转身就抱住太叔攻然后扑到他身上开始狼吻他。太叔攻当即就红了耳朵。看着一电梯的洋鬼子,或是笑着看向他们或是抬头看着门上方的数字,太叔攻都忘记要张嘴了。 当然,也忘记了紧张。 电梯到达一楼大厅,林琳才松开太叔攻。牵着太叔攻的手镇定自诺的走了出去。 因为刚刚那个吻,太叔攻的注意力压根就没办法集中在这一大厅的外国人身上。 他由着林琳牵着,目视前方,可眼睛里却没多少焦距。 林琳一直到走出酒店,也没有松开太叔攻的手。 这破地方破时空,天知道松开手后,会不会将人弄丢了。 ╮(╯▽╰)╭ 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直接报了唐人街的地址。在计程车上,林琳这才与太叔攻小声的说话,「你别害臊了,这在外国是很常见的事。哪,你看。」 扭扭捏捏的,大姑娘也没你这样的。 当计程车等红绿灯的时候,林琳朝着太叔攻指了指车窗外面,在人行道上正好有一对情侣在那里互啃。 太叔攻顺着林琳的手看过去,眼睛睁大了几分后又连忙将头转了过来。 「这,这……」太叔攻这这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这不好,你别跟他们学。」 「可我想亲你怎么办?」 太叔攻:那……背着点人。 第852页 又撩了一回太叔攻后,林琳便小声的跟他说起了结婚的人都要拍婚纱照的事。又说他们以前就没拍过,等以后回去了,也不能拍。既然来了这里,又洽好有时间,不如拍上一套婚纱照带回去。 太叔攻闻言又问她,能带回去? 「这个能带,不过超过那个时空的其他东西最好不要带。」真带回去了,说不定会被人当成特务。 太叔攻点点头,没有再问。 一时到了唐人街。看着街上虽然也有外国人,却有更多跟他人一样的人时,太叔攻勾了勾唇角,心里有些高兴。 林琳与太叔攻在街上逛了逛,又吃了些街边的小吃后,终于在一家租汉服的店里租了两套大红刺绣的唐装。 因为这里没有婚纱,而照像也最好去一些高档一点的照像馆。于是林琳大手笔的买下这两套衣了,带着走了。 林琳与太叔攻在离开唐人街的时候,还买了不少吃食。俩人大包小裹的离开时,模样还真的挺像逃难的。 按着记忆和地图找到一家还算不错的婚纱店。林琳先与太叔攻穿着红色吉服照了几十张。然后挑了一套婚纱,两套礼服又照了几十张。 太叔攻明显不太喜欢纯白的婚纱,不过他却什么都没说的陪着林琳照了下来。 林琳要了底片存在u盘里,之后又花了不少钱,让摄影师将一套红色吉服,她坐着太叔攻站着的相片刻录成卷幅的样子。 小心的将捲起来的结婚照放到背包里,林琳这才与洗过脸的太叔攻离开。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室外颳起了大风,而天上也是乌云密布。 不知道会不会下雨,但却知道这雨会连下三四天,所以林琳仍是不着急的领着太叔攻去了户外用品店。 钢质的饭盒小锅,卡片炉,还有气压双人帐篷,充气垫子,照明灯…… 挑着实用的东西,林琳按着需要买了些。又在那里买了个大包,将他们今天买的所有东西都装了进去。 死沉死沉的。 好在太叔攻和林琳都比较有力气,倒是难不倒他们。 太叔攻平日里就话少,但想到今天他比较往常要话少的情况以及他压根听不懂英文的尴尬和窘迫,林琳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又拉着太叔攻去买了台同声译。 林琳不差钱,所以买的是最贵,最先进的一款。 大小和形状就跟助听器一样,只比它多了个麦。打开开关,听进耳朵里的声音就会自动译成你之前设置的语言,而说话的时候,只要将弯着的微形麦拉到嘴边,你说你的,它发出去的时候也是你之前设置的语言。 林琳设置了英语和汉语,给太叔攻带上后,又找来一根极结实的线穿上,先带在脖子上,然后再固定在耳朵处。 太叔攻试用了一会儿,然后整个人都囧在那里了。 林琳看着太叔攻这个样子,不厚道的笑了。 国外言论极自由,一个男人站在不远处用脏话骂政府,旁边还有一对男女在那里说着漏骨的情话。 但愿……他能听些好的。不然太叔攻怕是再也不会对这个不懂含蓄的国家有啥好印象了。 晚上八点多,风已经很大了,但是仍然没有下雨。 林琳与太叔攻坐着计程车来到公共图书馆附近。 俩人就站在图书馆门前,抬头看着图书馆三面的高楼。 夜里没开灯的房间很多,在抛开公司这类办公区域后,林琳挑了图书馆斜对面的一个九楼正对着图书馆的房间。 因为担心太叔攻,不敢将他留在这里单独行动,林琳只得带着他一道走进了大楼。 好在此时大楼一楼的管理员正好只有一个人,林琳悄悄一个内气打过去,那位管理员只觉腿上一麻,然后顺着林琳的计划歪弯去查看自己的腿。 林琳看了一眼太叔攻,俩人颇有默契的进入大厅,然后快速走向安全楼梯,从楼梯上了二楼,再从二楼坐电梯去了九楼。 下了电梯,林琳回忆了一下窗户的位置,便带着太叔攻准备的找到了之前被林琳相中的房间。 903 礼貌的敲了三分钟的门,林琳侧耳听着里面的动静。发现确定没有一丝声响后,林琳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发卡开锁。 感谢这里不像同个时空的华夏,这里的门并不是那种要费很多心思才能打开的防盗门和防盗锁。 『咔嚓』一声,门开了。 因这个国家是合法持枪的国度,林琳又让太叔攻退后了几步,她先一个人走了进去。 等找到电灯的开关,林琳看到房间里的一切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间屋子里的部分家俱都用白色的布单罩住了,这说明这间屋子是闲置的。 让太叔攻进屋,林琳关上房门后,快步走到窗边将窗户的两道隔光帘都打开。 「未来几天,我们都会住在这里。等到……我们就去对面的公共图书馆。」 「嗯。」太叔攻一边打量这间屋子,一边笑着回应林琳。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的样子。不过洗漱间却不小,比之间他们住的酒店大了不少。 看着那个浴缸,太叔攻清了清嗓子又走到旁边去研究这屋子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卧室里一张大床,看起来足足有两米宽。除此之外床头两侧各把了一只小柜,在靠洗漱间的那面墙处有一个大立柜。除此之外卧室便什么都没有了。 第853页 当然卧室极小,其他的东西也不一定能放得下。 卧室外面就是他们刚刚进来的小客厅。有电视机,冰箱,还有一张圆桌和两把椅子。 电视对面,与窗户有半米距离的地方还放了极小的一张小沙发。 太叔攻目测这样的小沙发,估计也只能坐下两个人。另外一面墙处,却有些奇怪的东西。 「那是操作台和燃气罩,做饭用的。」林琳走过去看了一眼那燃气罩,对着太叔攻耸耸肩,「不过咱们现在用不了,因为房主没交费。等一会儿我出去换些硬币,插进这个口就可以用了。」 这间屋子看起来就像是长期用来出租的。 无论是水电还是燃气都是那种需要投币才能使用的。林琳看了一眼屋中的电錶和显示的电量,让太叔攻留在屋里,她出去兑换硬币。 「会有危险吗?」 林琳摇头,「不会。」 太叔攻闻言松开林琳的手,看着林琳脚步轻快的走出屋子。 太叔攻被留在屋里,却并不担心林琳会一去不回。若是这点信任都没有,他如何配得上她。 想到林琳刚刚拉窗帘的动作以及他们是如何找到这间暂居的屋子,太叔攻便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他听林琳说过,灾难过后这里都将被大雪掩盖,因此对这里的东西太叔攻也没觉得破坏是种浪费。 太叔攻并没有先将屋里盖家俱的布单扯下去,而是将屋里的立柜拆了。 没错,就是拆立柜。 太叔攻将立柜的板子都拆了下来,然后将这些板子与窗户比了比,若是长了就用林琳给他的匕首将板子截成差不多的长短,随后靠着窗户立在窗户玻璃上。 等将客厅和卧室的窗户都摆上板子后,太叔攻才又拉上窗帘,将屋里家俱上的布都扯下来。 干洗过的被褥还装在干洗袋里,太叔攻一一拿出来。等将卧室的床铺好,林琳也揣着几百枚硬币回来了。 林琳不但带回来了硬币,还去超市买了许多吃食。 将这些吃食分别摆在冰箱或是放进包里,林琳与太叔攻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琳:终于拍了张婚纱照。 太叔陌:他的爸爸妈妈开创了新的蜜月渡法。 第409章 林琳在超市不但买了几袋两斤装的大米和面粉,还买了几样厨房电器。 晚上煮了锅粥,放了肉丁和疏菜碎。又烙了几张葱花饼,炸了一碗辣椒油,炖了一个白菜土豆。 这一顿太叔攻没少吃,林琳看着太叔攻大口吃饭的模样,又有些心疼他了。 西餐什么的并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吃的,至少太叔攻吃得就极不顺口。 虽然太叔攻这两天将饭菜都吃光了,可爱不爱吃林琳却能一眼就看出来。 若非如此,下楼兑硬币的时候也不会买那么多东西回来了。 她还买了鱼以及其他的肉,明天再给他做个红烧肉炖土豆…… 林琳一连想好了好几天的菜谱后,又突然觉得就算是下雨,他们也不应该只呆在屋子里。 太叔攻今年二十七八岁,现在是2013年,等回到他们来的时空后,想要活到2013年再来美国旅行,那时怕是都七老八十了。 也许那个时候,腰都直不起来的太叔攻还会感慨的来一句,『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 →_→ 被自己的想法囧了一下,林琳赶紧用烧好的热水给太叔攻泡普洱茶。 晚上吃这么多,怕是不太好消化呢。 林琳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 一对相恋的男女,又在这种时刻和地点,多来点运动,怎么都消化了。 林琳被太叔攻压在墙上和与走廊相连的门板上时,都还在怀疑太叔攻是不是背着她偷偷看了酒店的付费二人转。 门的作用除了用来撬的,还可以往其他方面挖掘。太叔攻,你可以的。 贴着木板,走廊里的脚步声还有电梯到层的提示声都刺激着太叔攻。 他仿佛找到了村里人开黄腔时说钻玉米地的感觉。 用力,再用力,不知疲倦的用力,太叔攻恨不得将怀里人弄死在身体里。 林琳都怀疑身后的门板会不会被他们弄下来,可这种想法她也只能想一想了。 因为她的走神,换来太叔攻更加用力的反扑。 春风吹,战鼓擂,当今社会谁怕谁呀? 林琳自持习武之人内力深厚,太叔攻得意自已年轻力壮体魄强健。 于是小小的房间俩人除了做饭的操作台没折腾过,其他的地方都让这二人近距离接触了一回。 天都快亮了,俩人才都一脸纵yu过度的样子缠抱着睡在大床上。 就这样,俩人也没捨得从彼此的身体中离开。 …… 睡到日上三竿,林琳这一次还是比太叔攻先起来,在床上扭了扭自己的腰,又揉了揉自己的膝盖,转头看一眼熟睡的太叔攻考虑了一会儿要不要在他脸前甩一会头髮。最后到底是心中仅剩的,唯有属于太叔攻的那份温柔占了上峰。 轻轻的下床,找了一会儿衣服,最后没在卧室里看见,便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自己那件尼克服走了出去。 小心的关上房门,林琳终于在外屋的门把上看见了自己的肚兜,又在沙发看见了自己的上衣,至于小裤和长裤,林琳是在餐桌的椅子下面找到的。 第854页 脸上有些热,林琳倒底将衣服捡起来穿上了。 穿上衣服,林琳感觉了一下屋里的温度,微微嘆了口气。 走到窗前,将昨天太叔攻立在那里柜门板拿下来一块,看了看外面的情况。 这场雨……到底什么时候才会下呀。 这种感觉就跟半夜三更楼上只丢一只靴子似的。 看了一眼时间,林琳发现他们俩口子真会过日子,一觉睡下来,不但连早饭省了,竟是连中午饭都差点也省了。 她现在做顿丰盛的,然后吃过饭去纽约的几个着名景点逛逛。总不能让太叔攻出一次国,就只记得美国的房间和大床。 先去洗漱间洗了个澡,将头髮擦个半干便走到了冰箱前。 昨天就准备要给太叔攻做红烧肉炖土豆的。 于是林琳先用电饭锅将大米饭焖上,然后才开始处理牛肉。 昨天在超市没买到猪肉,林琳便买了些牛肉和其他肉。 按她做饭的习惯,先将牛肉切成丁子块,然后放在锅里焯了下水。之后捞出控水,随后拿出一只炒锅,加入各种昨天买回来的调味料,林琳将牛肉便都放了进去。 给土豆打皮,用钢汤匙将土豆剜成小块也丢进锅里,最后翻炒几下盖上盖子,大火烧开又中火烧,最后转为小火继续烧。 干吃这道菜有些腻,林琳又用热水焯了一个西兰花,凉拌着清口。 等菜饭都快好了,林琳才回到卧室叫太叔攻起床。 说真的,林琳都想不到有一天她会这么积极的给一个男人做饭。她还记得当初的时候,她是最不喜欢干厨房做饭的活呢。 哦,尤其刷碗打扫厨具什么的。 太叔攻早在林琳炒牛肉的时候就醒了,看着偶尔从窗户透进来的光,太叔攻是一点想要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腿……有些软。 因为太叔攻早上没刷牙,所以早安吻什么的都被林琳剋扣掉了。 将人叫醒,又让他去洗漱,林琳便转身去盛饭盛菜了。 一时俩人对坐用饭,虽然环境变了,却仍有一种在石屋时吃饭的感觉。 饭毕,太叔攻刷碗擦操作台,林琳拿出之前买的一份纽约地图,做着取捨。 他们时间有限,玩什么的必须做出取捨。 因此,林琳定下了一个远观自由女神像,然后去博物馆的行程。 等从博物馆出来再在第五大道走一圈,之后便回家睡觉。 如果明天仍是不下雨,那他们明天早点起床,然后去逛逛动物园。 若是后天还是没下雨,那再就去游乐园一天。 若是大后天也没下雨…… 林琳将自己的打算跟太叔攻说,太叔攻没啥意见。现在有了那个同声译的翻译机器,他走出去也没那么多的不自在了。 一时林琳二人收拾好自己,因为他们二人里面都穿了一套冰火蚕丝的衣服,那衣服再加上身上的连体服可以抵抗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也因此俩人谁都没有穿大衣。 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这间屋子里,不过林琳却将之前她们背的一只背包倒出来,放了些水和吃的,还有两件雨衣一把摺叠伞以及将她早前拿出来的现金放在里面。 林琳装好包就要走,太叔攻却将昨日林琳去超市时买的几个纸抽拿了一个过来。 见此,林琳才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干的。 她连忙去放硬币的地方拿出一把硬币,让太叔攻站在门口,她在一进门的地方摆了一个五行阵。这样一来就算是在他们离开后又有人来到这里,不懂阵法的人也进不了屋子,只能在门口这一米之地转圈。 太叔攻虽然不懂林琳在干什么却没打扰她。等林琳忙完了,俩人才一道走出去,随手关上房门到楼道里等电梯了。 双肩包由太叔攻背着,林琳抱着他的胳膊站在一侧,可小鸟依人了。 两人脖子上一黑一白围着的宽围巾,此时看着竟有些情侣款的架式。 太叔攻在出门前就将他那副『助听器』带上了,此时电梯里没有人,倒没瞧出它的能耐来。等下了电梯,外面嘈杂的声音,让太叔攻很是闹心。 这些歪果人,无论是动作还是说话,咋就没一点含蓄呢。这要是带坏了身边的姑娘,他找谁出理去。 ╮(╯▽╰)╭ 林琳这一次来美国那是实行的奢华游,全程都是叫的专车。车接车送车等着他们玩。 想到电影中男主打不到车的情况,林琳可是做足了准备呢。 特意让司机绕路远观了一回自由女神像,林琳指给太叔攻看的时候,太叔攻还是一脸的茫然。 这是歪果人的……菩萨吗? 听到太叔攻小声的在她耳边问,林琳先是一怔,然后笑得前扑后仰,别提多欢乐了。 「不是,这是自由女神像。说的就是解放女人,给女人自由和更大的权利,从此以后男人和女人一样,都要做家务,带孩子。哪,你看那里,」林琳指了指雕像的两只手对太叔攻说道,「它左手拿的是火把,右手拿的是帐本,意思就是管家大权要交给女人来做,只有这样,一个家庭才能走向光明。」 「……」 太叔攻缓慢的点头,又仔细的看了一眼那雕像,肯定了林琳的说法。 自古以来,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一切都是女人在管。若是男人和女人都在外面奔波挣钱养家,那么家务活自然是平摊或是谁有功夫谁做。 第855页 至于管家……从来都是女人在管,她们更有经验。 认同了林琳的话后,太叔攻还小声的跟林琳说道,「这么简单的道理,外面人也要立个雕像?」 「谁说不是呢,」林琳可认真的重重点头,「可能是发家太短,歷史又太浅,所以屁大点事都能当成大事了。」 此时的太叔攻完全被林琳误导了,等将来知道了自由女神像真正的意思时,囧得不要不要的。 专车远远围着自由女神像走了一圈,便按着林琳的要求朝着博物馆驶去。 今天没下雨,但天却一直阴着,还颳了些风。林琳与太叔攻下车后,便快步走了进去。 博物馆很大,特别的大,还好俩人出门不算太晚,虽然参观的时间不充足,倒底让太叔攻长了见识。 因为林琳给太叔攻选的这个同声译是无屏的,所以太叔攻翻译不了字。林琳便在一旁小声的告诉他。 当然了,林琳的说法非常不据考究。 这要是参加个高考或是旁的什么考试,绝逼是误人子弟型的。 好在太叔攻此时也只是满足些好奇心,林琳怎么说他就怎么听。 林琳与太叔攻是等到闭馆了才离开的博物馆。 离开后,风又大了几分,林琳连忙问太叔攻冷不冷,腿疼不疼。 太叔攻摇头,说不冷,也不疼。 林琳又问他饿不饿,太叔攻想了想,指了指街角一个卖吃的小车说,并不怎么饿,想吃那个。 林琳闻言,与他牵手朝着小车走去,买了两个热狗,又要了薯条和奶茶,俩人便坐到行人椅处悠哉的吃了起来。 夜晚的纽约灯光璀璨,看得太叔攻心生感慨。 县里才有电灯,村里还点着煤油灯,而这里却已经将整个夜晚照得犹如白天。 比白天还要多滋妩媚。 「现在的新国也是这样吗?」想到这里到底是洋鬼子的地方,太叔攻还是比较关心自己的国家有没有比旁国落后。 落后是要挨打滴~ 「差不多的。」说完这句话,林琳就转移了话题,说快吃,吃完在这条街上走走就回去了。 太叔攻见此垂下眼眸,记下了林琳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作者家炖菜放土豆的话,都是用钢匙剜土豆,而不是用刀切的。说是这样会好吃,反正作者没吃出来。 第410章 太叔攻知道林琳不想让他知道太多关于新国的事,他虽然不解,却也不在再问这个话题。 不过有了这一次的经歷,太叔攻却可以肯定了林琳关于高考的说法。 高考一定会有,但却不知道是哪一年。不过以林琳让他看书参加高考的心思,时间必在几年内。 抿了下唇,太叔攻心忖了一句,其实他知道这些就够了。 俩人吃过热狗,一手拿着热饮果汁,一手牵着在第五大道上走了一会儿,随后便去了专车停车的地方,俩人坐着车看了一回夜景便回了暂住的大楼附近。 林琳指路去了不远处一家超市,在那里林琳又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东西。专车一直送到大楼门前,俩人拿着装了许多吃食的方便袋极自然的走了进去。 管理员看着林琳俩人从专车上下来,然后又是那副自然的样子,以为不是住户便是来访的客人倒也没多问。 毕竟他也不是全天都上班的,楼里来几个生面孔很自然。 当然了,这也主要是他看到了林琳们下车以及走里拎的是附近超市的购物袋。若是昨天那样一人一个双肩包,还拎了一个硕大的手提包,管理员不好奇拦人才怪了。 上了九楼,又用同样的方式迅速的开了房门,进了屋子,林琳只犹豫了两秒钟,便牵着太叔攻的手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至于破阵什么的,还是罢了,她今天晚上可不想再对着这面门板联络感情了。 进了屋子,林琳直接犯懒得瘫在沙发上,然后张嘴支使太叔攻干活。 什么放到冰箱里,什么放到他们那个手拎包里,还有什么放在操作台,什么现在洗了本太后要吃。 太叔攻看着林琳那副犯懒得小模样,爱怜得紧。认真的将林琳买的那种叫红提的葡萄放在水龙头下好一顿洗,然后拿出个餐盘端给林琳吃。 林琳也不接盘子,只靠过来张着嘴得太叔攻。 吃了几颗葡萄,林琳又亲了太叔攻一口,这才站起来,准备给太叔攻下碗热汤面吃。 虽然晚上吃鸡蛋有些不太养生,不过对于林琳和太叔攻来说,那都不算事。 鸡汤,小青菜,荷包蛋,还有一人一把传说中的日式拉面。就着辣椒油,还有林琳用白醋腌制的圆白菜丝,俩人吃得胃口大开。 吃过面,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林琳打了个哈欠和太叔攻双双洗漱后便回床上睡觉去了。 那啥运动,今天必须要请个假。 相拥而眠,一夜无梦。太叔攻早上倒是和林琳一道睁开的眼睛。 看着怀里的人,太叔攻想的却是若是在这里抱习惯了,回家后会不会睡不着觉? 想抱她睡,也想睡她。 太叔攻这么想的时候,男人早上那点冲动便毫不掩饰的对着林琳发出了邀请。 说真的,对于早上不刷牙就亲亲,林琳还是有些个小压力的。 第856页 不过真当那啥上头的时候,那些个小矫情,小情绪都会被抛到脑后。 沉重的实木大床一大早就被这么虐待,在接近尾声的时候还配合着林琳的轻喃声发生沉重的吱呀声。 太叔攻的喘息声都快被这床的声音掩盖住了,不过到底没影响他的发挥。 半晌,太叔攻低吼了一声倒在林琳身上,大床也不再发出抗议。 俩人稍作消息,这才起床。 只是俩人刚刚都挤在操作台前做早饭时,林琳便听到外面一阵雷鸣,然后抬脚就往窗边走,哪知还未到窗边时,那场让林琳纠结许久的雨终于下来了。 看着刚开始下就有一种雷霆之势的雨,林琳觉得这样的天气,无论是去动物园还是游乐园都不是好主意。 在窗前看了一会儿雨,林琳便走回操作台前笑着跟太叔攻说道,「不如我们今天就去对面的公共图书馆逛逛。」 雨开始下了,林琳知道她也应该去踩点了。 她之所以一直不提去那里,还是因为她觉得去那里对于太叔攻来说并不是个好主意。 太叔攻以前没上过学,后来在部队参加了扫盲。虽然现在有她在一旁教导高中知识,可到底学识并不高。 除了汉语和汉文,其他的文字对于他来说,仿佛都带着一种遥远的距离。 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说起这个图书馆,林琳是存着一股野心的。 她记得这个图书馆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 地下有一万两千多平方米的藏书面积,那里面都是书。 地上的如果不烧掉,还有可能保存下来,可是地下的那些,先是被水泡,然后被冰冻,林琳只要一想到这里就心疼极了。 抓了一把硬币,林琳觉得她真的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可都是书呀。 书~ 心里有了想法,林琳亲了亲太叔攻继续跟他一道用早饭。 早知道今天会下雨,她就不起来那么早了。 ╮(╯▽╰)╭ 吃过早饭,林琳与太叔攻就出发了。 图书馆门口有查包的政策,林琳很自觉的遵守着。 来到这样的地方,它的一切规矩都让人下意识遵从。 林琳有买数位相机,就是为了多照些相片做纪念。于是先拉着太叔攻在大厅一片乱照,之后才带着头一次来这里的土包子一起在馆里转悠。 林琳还记得头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那种震撼到灵魂深处的洗涤。 来到在这里让林琳感觉自己渺小得微不足道。 之后每一次来到这里,林琳虽然已经不像最初那般激动,却仍是对这里有着一种嚮往。 外面在下雨,天黑得要命。但图书馆里却仍然明亮如昔。来到二楼,林琳重点看了一眼阅览室的桌椅,发现仍如自己记忆中的一样,是纯实木的木质家俱,心下放松的同时,也决定在开始奢侈的烧书前先烧家俱。 桌,椅,还有木头的门板都可以拆下来烧掉。 领着太叔攻转了一圈后,在二楼的一间比较大的阅览室,找了几本彩图画册给太叔攻看,便小声的对太叔攻说了一句她要去趟洗手间。 太叔攻一听这话,便知道林琳想要避开自己单独干点什么。垂下眼眸,笑着保证自己就坐在这里等她,哪也不去。 林琳放心的离开了,太叔攻收起失落的心思低头看着林琳给他挑的那几本画册。 有室内外建筑设计,也有自然景观,更多的还是世界名胜实拍。每一幅对太叔攻来说都是一种新奇。 桌上的檯灯在林琳走之前便已经为太叔攻打开了,此时太叔攻借着檯灯的灯光看着手中的画册,竟也带着一种神密的东方气质。 从他身边路过时,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让太叔攻看得津津有味,目不转睛的读物,然后十个人里有九个人都有一种被天雷击中的感觉。 这么大个人,竟然在看儿童兴趣读物……也是醉了。 另一边,林琳走出这间阅览室,按着记忆走到了一楼,然后看了一眼一楼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以及附近藏得极隐秘的监控头,林琳转身走进女卫生间。在卫生间的隔间林琳锁上门,进入空间,在里面换了一身衣服和鞋不说,还带上了一顶酒红色大波浪假髮以及一双蓝色的隐形眼镜。 随后拿着一台数位相机,林琳便走了出来。 一路走,一路拍,仿佛是真的只是慕名而来的游客。等再次来到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口后,林琳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左右,无视了前面游客止步的提示牌,迅速闪身走下楼梯,来到地下藏书室的大门。 拿出一把硬币,在门口布上阵法。林琳借着阵法来到大门前,用着自己曾经学到的各种手段撬开门锁。 『咔』的一声后,林琳打开门看着面前一室的各种藏书。 咽了咽口水,压下心中的雀悦,脚尖一点,运起轻功飞快的在这间一共两层,足有一万二千多平的藏书室转了一圈。 藏书室里的书连通书架都被林琳收到了一颗空间佛珠里。不过转瞬间,这间藏书室就变得空空荡荡了。 对比了一下刚刚和现在,土匪林大当家的满意的笑弯了双眼。 知道自己在这里耽误的时间太长了,林琳又迅速锁上门,也没管摆在地上的阵法而是直接穿过阵法,走楼梯回到了一层,之后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再次进入洗手间换了一身的行头以及洗掉手指上的指甲油。 第857页 林琳在今天早上出发前便从空间里找出一瓶无色指甲油,然后仔细的在自己的十根手指指肚上厚厚的涂抹了一遍。 这样一来,她今天的行动就算是不戴手套也不会留下指纹。 此时洗掉指甲油,然后回去找太叔攻,再在给太叔攻拿过的几本画册上留下指印…… 不算太完美,却也是不会立时被发现的作案手法。只要三天内找不到她,以后谁还会找她呢。 回到二楼阅览室,林琳一眼便看见了太叔攻。笑眯眯的走过去,像是一只刚刚吃饱的狐狸。 似是心有所感,太叔攻也抬头向前看了一眼。 真是个妖精~ 林琳脚步轻快的走过来,先是与坐着的太叔攻贴了贴脸,然后便坐到太叔攻身边。 桌上的每本画册都用手指在封面处碰了碰,然后还摸了一下桌上檯灯的开关。 小声的问太叔攻这个好看吗? 太叔攻点点头,没问她是不是掉茅坑里了。 因为这里静得只有脚步声和翻书的声音,太叔攻也下意识的凑到林琳耳边小声的说着看画心得。 一会儿林琳起身也挑了两本书放在桌上,与太叔攻并排看了一会儿书。 因为早饭吃得晚,所以俩人都是到了下午才感觉到饿。将书和画册放回原位,林琳便去太叔攻牵手离开了。 从包里拿出用方便袋包着的雨伞和雨衣,俩人全副武装的穿过马路,然后去了这附近的超市,又买了些食材这才拎着回家做饭。 晚饭后,太叔攻带着同声译看着全是美式英语的实时新闻,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美国各地的各种灾难,太叔攻突然想到了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事。 是夜,太叔攻与林琳又干了些少儿不宜的事。这一次太叔攻更加的过份。 他关掉了屋中所有的灯,然后移下了窗户上的木板,竟然就那么站在窗边与林琳讨论九浅一深的运动哲学。 林琳整个人被太叔攻夹在他和窗户玻璃之间,形状姣好的包子都被窗户上的玻璃挤成了饼…… 看着哪怕是下了大雨,外面仍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太叔攻双手固定在林琳的腰上,用牙从后面啃咬着林琳的背和肩膀。 …… 早上起来,温度又降了几分。 吃了热唿唿的粥,林琳与太叔攻又出门了。 这一次林琳与太叔攻同样没有远走,她们去了图书馆后面的小公园。 那里有一块不小的草坪,还有许多打开的遮阳伞,如果雨不是这么大,想必这里仍然会有人逗留。 林琳看着面前的草坪想的是昔日这里或是读书或是写生的情景。而太叔攻看着这片草坪想的却是林琳家那三亩多的院子。 随即俩人便讨论了一回以纽约这里的气候,如果那块草坪种起来,是种粮食更好还是种菜更好些。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这四周的林立的高楼,觉得太叔攻就是太异想天开了。 可以种些土豆…… 雨中漫步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但那仅限于小雨的时候。 这会儿子雨越下越大,哪怕林琳与太叔攻不但打了伞,还一人一件长及膝盖下的雨衣也觉得走在路上极不舒服。 最后林琳与太叔攻商量了一下,决定去看一场电影,然后买上些食材回家煮火锅去。 到了电影院,林琳本想挑一部爱情大片,不过太叔攻却被一部科幻电影的海报吸引了。 最后林琳每部都买了两张电影票,又去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两杯不加冰的可乐。 等电影开场的时候,林琳去了一下洗手间。出来时洽巧看见有位黑人男子正在跟太叔攻说话,林琳见此,立即开启护夫模式快步走了回去。 只是当林琳走到耳力所及的范围时,却正好听到那位黑人老哥说,「你看你这样,就知道你是新国来的。你们亚洲人很好区分的,像是你这种一男一女出门全程女方掏钱的,一看就是夫妻,还是新国的夫妻……」日本和韩国男人再不是这样的。「新国女人呀,温柔是温柔,可一但……」摸了摸胳膊里侧被掐得青紫的地方,刚刚失恋的黑人老哥一边说还一边对发誓,以后对自己好一点,再也不交新国女朋友了。 那黑人老哥还在一旁嘀咕对新国男人一结婚就将财产上交媳妇的行为很是不解。 太叔攻也很是不解,这位长的跟黑碳似的傢伙到底为啥跑来跟他说话? 正在疑惑间林琳便回来了,与那位黑人点头笑了笑,然后拉着太叔攻进场看电影了。 太叔攻将他的不解拿来问林琳,林琳只是耸了耸肩,天晓得这里的人都有什么毛病。 说话间电影开场了,太叔攻也被电影上的种种科幻勾去了所有的心神。 两个多小时后,在太叔攻颠覆了所有价值观后又跟着林琳转战去了另一个放映厅看林琳选的那部爱情电影。 他以为是那种规矩的爱情故事,却不想竟是带着大量动作的教育片。看得太叔攻到了最后都不敢抬头看大屏幕了。 摘下3d眼镜,太叔攻让自己的眼前曾现一片模煳。 林琳是个促狭的,见太叔攻这副纯情模样,还使坏的将小手放到太叔攻的腿上,来回的用手指在他腿上跳动。 弄得太叔攻坐在那里时不时的倒抽一口气。 一场电影看完,太叔攻走出放映厅时都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第858页 牵着林琳刚刚作乱的小手,太叔攻顺着他们来时的路往回走。 今晚怕是又要不眠不休了。 雨越下越大,之后一两天林琳与太叔攻便没再出去了。 这天早上,林琳一早醒来,便坐到窗户边,看着外面已经堵到不成样子的道路以及道路已经开始积水时,站起身亲了亲太叔攻。俩人将他们买回来的东西以及这间屋子可以带走的东西都装到林琳后来买的超大行李箱里。 就连被子和毛毯林琳都用了真空袋抽了气带走了。 本来林琳与太叔攻的行李只有两个双肩包一个手拎包的。现在又多了个箱子。 本来林琳还没有想要今天就离开,只昨天晚上发生了地震,这栋楼的震感实在太强了。不但如此,卧室窗户那面墙以及洗漱间的地面还出现了一条裂痕。 林琳不知道在那样的洪水下她所在的这栋大楼会不会承受不住,因此她实在不敢冒险留在这里。 带着所有的东西,林琳与太叔攻吃过早饭便离开了他们住了几天的屋子。环视一眼这屋里所有的家俱和设施,太叔攻与林琳都想到了这几天他们的酣战。 后世有些不太文明的旅□□为,比如说那句『xxx到此一游』的话,看着这间屋子,林琳脑子里竟然浮现了一句,『那谁和那谁到此那啥了一回』。 ╮(╯▽╰)╭ 担心会出现意外,林琳与太叔攻并没有坐电梯而是一路从九楼步行到了大厅。 因在出门前,俩人便将雨衣穿上了,现在也不过是再将那把超大的摺叠雨伞打开罢了。 不过风太强,雨伞刚打开就翻了过去。见此,林琳直接让太叔攻丢掉雨伞,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穿过马路,朝着公共图书馆跑去。 地面的积水速度非常快,林琳与太叔攻出门时才只有浅浅一层。可等走到图书馆门口的时候,回身一看已经到了成年人小腿肚子那么高了。 庆幸的看了一眼俩人只湿了鞋面的鞋,林琳将手拎包放在太叔攻拉着的拉杆箱上面,由着他拉着往里走。 现在的情况已经是刻不容缓的时刻了。 往日敬业的图书馆管理员哪怕是见到林琳与太叔攻大包小裹的走进来,也没有了查包和不允许进入的想法,只扫了一眼,就由着他们提着东西去了二楼。 按着那部电影的提示,林琳来到二楼最大阅览室,走到最里面最靠后的角落才和太叔攻将东西放下来。 电影里高中生们先是与一群人都躲在二楼的预览室里,其后才跟图书馆的管理员去了三楼的一间带壁炉的房间。 洪水将淹没一楼,然后在高中生打电话报平安的时候,淹没一楼半。最后一直到路边的路灯高度才不再上涨。 所以二楼在面对洪水时是安全的,不过在面对极寒的极冻状态时却是不管用的。 面积太大,不易取暖。 电影中,最后留在图书馆里的人只有四位高中生,一对图上馆的管理员,一个年轻女孩以及一个带着狗的流浪汉。 现在加上林琳和太叔攻,正好十个人。 十个人,不多也不少。正好在林琳的可承受范围内。回头在角落里再将那个气压帐篷支上,不有充气的床垫,带出来的被子和毛毯,想来她与太叔攻应该能够休息得好一些。 至于吃喝,她带过来不少。若不够,等回头再去对面那艘船上找些补给就是了。 雨衣在进门的时候就已经脱下来了。此时林琳找出一条毛巾,仔细的擦着她和太叔攻的头髮,手脸。 刚刚来的时候雨大风也太,他们又跑的急,头髮和脸上都是雨水。 若不是开始积水,林琳根本不敢确定就是今天。也是看到了道路开始积水,又开始堵车,才会确定的。 总算是到了今天,也总算是到了这里。之后只要守着男主的儿子便能等到搜救队,然后离开纽约,这一次的高危蜜月旅行就顺利通关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那间她亲手收拾出来的屋子才是她和太叔攻的家。 林琳摸了摸自己的眉骨,心想着她还得趁着这几天没什么事的时候人造个守宫砂。 娇嗔的瞪了一眼太叔攻,林琳小声的嘀咕,「这要是让村里人发现了,还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样呢。」 太叔攻见林琳这样,收回仍然留在外面的思绪,宠溺的抱住林琳,难得说了几句动听的情话。 靠在太叔攻怀里,林琳突然发现这一次的高危蜜月旅行其实也蛮不错的。至少让某个性子腼腆含蓄的男人不那么闷骚了。 俩人靠在一起说了一会儿话,林琳看了一眼手錶,让太叔攻守地方看东西,她则去一楼那里看看情况。 太叔攻也是好奇,想去看看外面现在是什么情况。林琳想着觉得机会难得,拿出一把硬币在这张桌子处摆了个小型阵法,然后也不用看东西的带着太叔攻一道过去了。 不过林琳时刻记得太叔攻的腿脚不良于行,因此,只让他站在二楼的楼梯附近,不让他下来。 哪怕是站在这里,视线所及的范围也极广。太叔攻知道自己的腿脚和身手都不及林琳,怕给林琳造成负担极体贴站在那里。 林琳亲了亲太叔攻的脸颊,然后快步走下楼梯,站在一楼大门口处,看着外面的情况。 这么一会儿功夫外面的积水又涨了不少。 第859页 门外的人疯了一般的往里挤,林琳见此,只得退回二楼然后牵着太叔攻的手,趁着人多朝着三楼走去。 三楼的走廊尽头,那里有一面拱形窗户,林琳带着太叔攻走过去。通过窗户看着外面的情况。 已经涨到一米多高的积水,拥堵的交通,尖叫着四处乱跑的人们,太叔攻心里极是堵得慌。 想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以及在天灾面前的渺小,太叔攻的眉毛便一直皱成了死疙瘩,他心里一直担心自己会成为林琳的包袱,拖累了林琳。 若真的到了那种时刻,他必须做出选择。至于小陌,他相信林琳只要回去了,便不会不管那个孩子。 林琳感觉到太叔攻的气息不太对,转头抚揉了一下他的眉头,心里对美国人的作死精神非常的不理解。 林琳相信这个世界是有言灵的。 什么东西说多了,做多了,都会成为现实。 美国一次次的拍摄这种灾难大片,就不担心吗? 而且每次拍这种灾难片,都会死上一两个美国总统,这得是多么深沉的爱呀。 就在二人注视窗外的时候,洪水以一种横冲直撞的霸道气势席捲而来。 林琳双眼直视窗外的洪水,声音有些说不上来的冷漠,「这电影真实?」她请他看的。 「……嗯。」 看着越来越逼近的洪水,太叔攻肯定自己这辈子再也不想看电影了。 第411章 林琳看了一眼即将到达眼前的洪水,拉着太叔攻离开了。 回到二楼,走到最里面,林琳撤掉阵法,与太叔攻安静的坐在桌前。 找出纸笔,林琳将英语的那二十几个字母,以及一些简单的日常对话都写了几句出来。 然后在所有人都在那里慌乱不安的时候,林琳还特别有闲心的准备教导自家男人学习英语。 虽然第一年的高考,只要不报外语专业就不需要考外语。可他们还年轻,太叔攻若是会外语也比旁人更有优势些。 太叔攻见林琳是真的准备在这种环境里教导他学洋文,只得满头黑线的学了起来。 在哭声,咆哮,高声言论,大骂政府以及惨叫声中学习外语,太叔攻对自己的定力又有了新的认识。 过了今天,太叔攻可以肯定的说,除了面前的姑娘,他那定力绝逼是钢铁一般不容撼动的。 ╮(╯▽╰)╭ 被党和国家教育过的太叔攻学的可认真,他还想着有朝一日摆脱同声译这种翻译机器,像林琳一样张嘴就能秃噜一串洋文。 还有他也想看看那些在林琳眼里异常珍贵的书都写了些什么,这么多书的图书馆,他却只能看画报…… 离开了林琳,离开了耳朵上的翻译器,他连走在街上问个路,买个夹馅的馒头都做不到。 在这里的几天,太叔攻心里的自卑已经从他的腿转移到了眼界和学识上了。 他想过也许有朝一日他还有可能会陪着林琳一起去更加陌生的地方。 像是几百年后的鬼子岛,或是几千年前他都叫不上名字的国度。多掌握些知识真的很重要。 也是被刺激很了,太叔攻从这一刻开始发奋图强,无论是跟便宜儿子一道学功夫还是读书高考,学习更多更杂的技能都成了他一生不懈的追求。 太叔攻在咬牙背诵林琳写的字母和简单的日常用语时,林琳的视线也在打量着这间阅览室。 几个看起来并不很出众的外国青年很容易的就进入了林琳的视野。 当其中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走到一对黑人母女前蹲下时,林琳微微眯了眯眼,确定了这就是她要盯紧的几个高中生。 半晌,一位少年朝着他们走来,不,应该说是朝着他们身后的木质隔断走来,问了一声二楼有没有电话。 林琳描了他一眼,记住了他的长相。 见他带着小姑娘去一楼半打电话,林琳朝着空气吹了口气,一口哈气在面前慢慢的消散,握住太叔攻的手,小声问他冷不冷? 说真的,她怎么感觉太叔攻的手有些冷冰冰的呢。 「还好,我身上不冷。」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太叔攻围在脖子上的黑围巾,连犹豫都没犹豫,直接拉出他的围巾下摆,从上面扯下宽十三四公分的布下来。 围巾很长,林琳将新撕下来的布条做了一两个对摺,然后拿出匕首将这块布条切成四块小布。 切好的布大小仅比太叔攻的手大了一圈。 随后借着背包的遮掩,拿出一把剪刀,一个针线盒出来。 拿出一张白纸,将太叔攻的一只手放在白纸上五指张开描了一个手型,然后又写了两组单词让太叔攻去背,她则是按着纸上的手型将四块小布都放大一些裁剪成单片的手套形状。 于是等到高中生们打完电话抱着一堆衣服分发给在这里躲避的倖存者时,林琳已经在给太叔攻缝手套了。 拒绝了小美女萝拉的衣服,林琳还有心情朝她笑了笑。 萝拉抱着两件衣服离开的时候,还在想着坐在最里面的那对东方人。 她看到他们身边放着的行李,知道他们可能也跟自己等人一样都不是住在纽约的。 很奇特的气质,仿佛一点都不担心。 林琳缝手套的时候,针脚细密,又缝的是那种五指手套,因此用的时间比之前给太叔攻缝袜子要多些。 第860页 她先缝了右手,然后让太叔攻带上去看看合不合适。 见大小合适,林琳便让太叔攻带着这只手套握笔写字了。 都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林琳的每组单词都强制要求太叔攻背上一百二十遍,再写上几十遍。 虽说解放了,但太叔攻在她心里那就是皇子一般的存在,所以背书什么的,必须一个待遇。 →_→ 带上手套握笔,至少不会冻到手。另一只手,林琳也没再让太叔攻放在桌子上,而是直接让他揣在了衣兜里。 等一双手套都缝完了,林琳才收了针,随便太叔攻给自己的两只手做主。 林琳并没有给自己缝手套,因为这样材质的手套,林琳空间里有好几副。而且她内力深厚,此时尚未冻手。 缝完太叔攻这一副,林琳将之前裁剪下来的碎步拢了拢,拼拼凑凑成一块布。 太叔攻见了,心下明白这种布是极珍贵的东西。 不说他戴上手套立即感觉不到冻手了,只说林琳这样的作法也让太叔攻明白此布价值不菲。 图书馆在大水来时就停电了,中央空调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虽说还没到通讯靠吼的地步,但取暖基本要靠抖了。 两人身上最里面穿的就是这种布做的衣裤袜,外面是厚实的冬季连体衣,最外面还是防水的风衣式样尼克服。太叔攻看一眼穿得极厚还冷得很的其他人,心里更是明白林琳对他的好。 林琳将碎布缝成一块布后,看着这块她准备废物回收再利用的拼接布,开始想着这块布能干点啥。 无聊的抬头看了一眼整个室,林琳洽巧瞧见跟着主人一道活下来的那只叫活佛的狗。 这部电影里的总统都死了,它却活了下来。 真是幸运呀~ 话说,幸好这种灾难片不是真实存在的,不然每隔个一两年就死一位总统,怕是再也没人敢竞选了。 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医药包,林琳对太叔攻交待了一声,便朝着与同学们坐在一起的萝拉走去。 「嘿,小美女,我刚刚闻到了血腥味,在你身上,我看到你的裤子破了,我想你可能受伤了。」指了指窗户,「这样的天气和带着各种不知名病毒细菌的洪水,我想你应该消毒和包扎一下。我是个医生,当然我现在没办法提供医生执照,不过我想,你可以相信我,你也需要我。」 今天太紧张,也太刺激了。萝拉早就忘记进图书馆前被铁器刮破的伤。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连忙低头看自己的裤子。 血已经不流了,但裤子被刮破的口子还在。 「哦,我的上帝。」看一眼林琳,萝拉又转头看萨姆,对林琳道谢并且请林琳为她医治。 林琳叫她坐到椅子里,并将受伤的腿也搭在一旁的椅子上,掀开萝拉的裤腿,林琳看着并不算太大的伤口,先用一次性酒精棉布将伤口周围进行清洗消毒,随后在伤口处喷上她特意装了高浓度烈酒,「这会很疼。」 下手稳,心性狠的林琳直接在萝拉的唿痛中喷了三遍这才住手。 再涂上她自己配的外伤药,将伤口仔细包扎,林琳又给萝拉各注射一针破伤风和消炎的药,这才收拾好自己带来的医药包站起身。 「应该不会感染了。」 「是的,我想是的,谢谢你。哦,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琳达,那是我的丈夫……攻。」 也是这个时候,林琳才想起来太叔攻还没有英文名字,不过那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于是直接用了太叔攻的名字给几人做介绍。 林琳与高中生们混了个脸熟后,便以自己是医生,想看看这里有没有人还需要救治的理由离开了。 在阅览室走了一圈,送出去一打创口贴以及一些感冒发烧的药后,林琳走到那位流浪汉的身边蹲下来,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块肉干,放到那只狗面前。 站起身对着流浪汉说道,「它可真幸运。」 「是的,是的。」在这种时候还没有放弃自己狗的人,都非常乐意看见有人善待他的狗。「好心的女士,谢谢你。」 摸了摸狗的头,又碰了碰它的鼻尖,然后林琳才离开。 洪水过后便是降温,图书馆里不算多的食品室的为倖存者们提供了吃食。 和衣服一样,林琳并没有接受。 她在今天出门前就煮了一锅稀稀皮蛋瘦肉粥用暖壶带出来了,拿出之前蒸的饺子,林琳与太叔攻就着粥吃了饺子。 这世上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吃饭时没有将粥倒出来,而是直接将粥当水一样对着壶嘴喝。 再加上林琳做的饺子都极小,一口一个,跟本让人看不出来他们吃的是什么。 吃过饭,所有人都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睡觉了。林琳与太叔攻也不例外。 从第二天开始,一切应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 先是行驶在道路上的轮船从他们门口驶过,然后是冻得结实的冰面上一路南行的人们,还有怎么劝都阻止不了去送死的离开图书馆的倖存者们…… 最终在林琳与太叔攻来到图书馆的第三天早上,整个图书馆便只剩下他们十个人。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跟着图书馆的管理员来到三楼那间决定他们生存与否,带着壁炉的会室室。 不过在高中生决定烧书取暖时,林琳阻止了他们。 第861页 木料比书更耐烧,可以先将其他房间的桌椅木质品烧掉,然后再烧书。 林琳说话时带着几分强势,很明确的告诉众人,她决定插手的事,必须按着她的想法来执行。 毕竟无论在什么时候,谁的拳头硬,谁说的话就是硬道理。 留下来的人,不是学生就是整日与书为伍的图书馆管理员。唯一一个流浪汉看起来也没有林琳更可靠。 于是林琳面前的八个人,都很乖顺的听了林琳的安排。 见此林琳一抖手腕,直接将伸缩剑拿了出来,然后看了一眼太叔攻直接下了命令。 他们十个人,六男四女。 所以林琳让太叔攻带上两个男人去将二楼到三楼除了这间屋子外所有的房门木头柜子等木质品都拆下来搬到这里。 然后林琳给了其中一个高中生一把匕首让他带着两个女生去将所有的木质桌椅都坎成木块,然后运回这间屋子。靠着壁炉堆放。 他们不知道要在这里坚守多少天,总要多做些准备才行。所以剩下的那位上了年纪的图书馆管理员则是用小推车将图书馆所有的书和员工休息室里还剩下的食物都搬到这里来。 最后林琳带着萨姆和布来恩出发去了不远处的轮船。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12章 原着中轮船上就有食物和药品,不过当时因为急冻和饿狼并没有带多少东西回图书馆。 再联想到图书馆本就没有什么食物,林琳其实非常好奇这些人是怎么解决食物,饮水以及排便问题的。 在林琳看来,在条件还没有恶劣前去将轮船上的物资都带回来,真心比在急冻的威胁下去更安全些。 至于那里存在的十几头饿狼……正好太叔村那里有点规模的狼群都被林琳剥皮吃肉了,将这些饿狼带回去,也是一份难得的伴手礼。 杀了狼后,肉可以做成肉干,或是炖了吃,而皮子硝了以后还可以做衣服和褥子。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狼皮呢。 而且这些狼能够一直熬到急冻前还活着,想来那一身的毛一定很厚实。 这一次提前去,林琳不但要带回食物和药品,若是幸运还可以找到一些被褥,锅碗瓢盆。 想到活下去,就必须利用各种物资和资源,林琳又直接告诉留下来的八个人里,凡是能利用上的东西都带到这间屋子里来。 而她和萨姆布莱恩也会尽可能的带回那搜轮船上所有能带回来的物资。 之所以会带上这两个高中男孩去那艘轮船,这其中也有林琳的考虑。 美国是一个英雄主义崇拜的国家,林琳想要在几个人里有话语权,那么就必须先给自己打个gg。 抛开林琳与太叔攻的八个人,高中生占了四个,而这四个人萨姆和布莱恩与萝拉是一起的,又以萨姆为头。只要用武力值征服了这两人,那么四个高中生就与她和太叔攻站在了一条钱上。 另外的四个人里,那个年轻的小姑娘是个特别识时务的,当初她选择留下来,并且在萨姆说烧书的第一时间站出来对着众人说去找更多的书。想必她是知道要如何选择的。 林琳并没有多大的权力欲望,她只希望在一起的日子不要出现什么没必要的摩擦。 她带了不少吃食过来,现在又带着人拿回更多的吃食,原因其实很简单,她不想与太叔攻吃肉的时候,这些人还喝不上汤。 然后为了这些人,她还得苦着太叔攻? 人干事? 反正在林琳看来,哪怕是让她去刻薄美国总统,也绝不允许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让太叔攻吃丁点苦。 她就是这么个分得清里外拐的人。 →_→ 图书馆外面的冰经过南下的市民证实过,林琳丁点不担心没冻实会掉到冰窟窿里去。 带了个小推车,林琳领着俩高中生提剑朝着不远处的轮船走去。 轮船被冻在冰上,冰有路灯那么高,所以林琳三人跟本没费什么力气就直接上了轮船的甲板。 从甲板进入船舱,林琳便说她听到了声音以及通过曾经深山打猎的经验,发现这条船上有十数头饿狼。 俩高中生吓了一跳,但看到林琳那副镇静的样子,又不知怎么心里竟然升起面前的姐姐可以保护他们的感觉。 林琳确实能够保护好这俩莱鸟,让他们俩靠左前行,她则走在右侧,这样一来无论是前面来狼,还是后面偷袭林琳都能在这狭小的过道里做出最迅速的反应。 就在林琳仨人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那几头狼终于出现了。 狼是最聪明的动物,他们不但高智商,高情商,还特别的记仇。这也是为什么林琳杀了狼后一定要灭掉太叔山四周所有的狼群了。她不能因为她自己的一已之私就让太叔村的百姓受到狼群的报復。 话回当下,林琳先是看了一眼前面的几头狼,然后迅速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身后无狼不会被偷袭,随即手腕一抖,提剑杀了上去。 人的动作在动物眼里那都是放慢了好多倍的,可林琳的动作却迅速得让狼都没有反应过来。 噼,砍,撩,刺…… 堵住林琳仨人的几头狼都没来得及发出声音便都倒了下来。 看一眼目瞪口呆的高中生,林琳扬声开路,然后又随便说了一句,船上还有狼,让他俩小心。 第862页 少年人都有崇拜英雄的情结,于是一路上哪怕林琳不叫他们说话,他们都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林琳,跟迷弟似的。 三人先来到轮船医务室,林琳让俩个小孩找两个箱子,不管有用的没用的都先带回去。 也许有的药品现在看起来没用,可谁知道回头会不会有用呢。 旁的不说,电影里没说过藏在这里的几个人除了萝拉因为受伤差点得了败血症,还有个高中生被狼咬外,其他人有没有受伤,或是有没有冻感冒,林琳都不知道。 感冒或是流行性的某些病那都是会传染的,林琳绝不愿意看到太叔攻生病。而她自己,为了太叔攻也更不能有丝毫的闪失。 林琳之前採购东西的时候就想到了这里,所以特意买了不少姜。准备每天都让这些人吃些姜茶,一来预防,二来暖身治疗。 林琳指了指墙角放着的那一箱医用酒精,让萨姆也装上,不管是火上浇油还是浇些酒都可以瞬间提高火力。 俩人装药品的时候,林琳一直站在房间外认真警惕着。 将装了三箱子的医药用品都装在带来的小推车上,三人推着去了船上的食库。 罐头,面粉,脱水蔬菜,冻肉,还有成箱的矿泉水和用大桶装的纯净水。 林琳见到那些已经冻成冰的水,眼睛就是一亮。 真是想要什么来什么。 必须通通带走。 又挑了几个看起来仍然崭新的厨具还有碗碟餐盘等物,他们带来的小推车跟本就装不下这些。洽巧这里还有一辆上下两层板的送餐车,林琳也让高中生充分利用起来。 随后俩高中生推车,林琳护送他们出去。之后看着他们下了船,林琳却留在船上继续寻找剩下的狼。 等将所有的狼都宰杀殆尽后,林琳直接将这些狼装到了空间里,准备等回家以后再收拾它们。 船上的东西不少,因为没有了饿狼的威胁,林琳顺着剧情找到几个救生筏。 看着充气的救生筏,林琳眼前一亮,直接又找了几个出来。 每次三人将食物,被褥都用救生筏带回图书馆后,便两手空空的回来,然后再用新的救生筏再装东西带回去。 三人整整跑了好几趟,这才将整艘轮船上能用到的东西都带走了。 说实话,林琳一直觉得能不烧书最好不要烧书,因此,她还特意将轮船上一些木质家俱用剑噼成柴,小心的带了回去。 烧书是万不得已时的下下策,有可以代替的东西时,没有哪个人会忍心干出这种烧书的事。 轮船上不少被褥,这些都是保暖的好帮手。而且用被褥包着木头,还不容易弄破救生筏。 有条不紊的洗劫了一把轮船,林琳仨人的收穫算是整个图书馆倖存小队最大的。 回到图书馆,林琳看了一眼摆在壁炉东侧的用书籍摞成的山,又看了一眼被放在壁炉西侧的所有木板木柴,将视线转向太叔攻。 「这些木头如果日夜不断,够咱们烧上半个月左右。」十个人里只有太叔攻有这个概念,见林琳看自己,太叔攻直接说道。 因为太叔攻有助听器,林琳便与他商量了一下,这几天都用英语交谈。也因此,太叔攻说话时,直接将麦拉到嘴边,所以说的话屋里人都听明白了。 旁人听了,总感觉有些少。不过林琳在心里算计了一下高中生他爸的脚程,感觉差不多够用了。 点点头,林琳让所有的男人去弄水回来,没有水干净的冰块也可以。又吩咐女生,让她们将她带回来的所有水都放在一个离壁炉不远不近的角落,可以解冻却不会受到高温蒸发。 …… 这间屋子里原本有两张长沙发,还有两张小沙发,以及几把椅子。 本来在林琳仨人没有拿回那么多救生筏和被褥时,这些沙发便是最好的休息所在。现在有了救生筏,再铺上被褥,那睡着才叫舒服呢。 林琳并没准备睡救生筏,她还有帐篷和充气床垫。林琳将帐篷支上,又让大家用救生筏沿着帐篷围着壁炉弄个半圈。 至于原来的沙发则放在了救生筏的最外围。救生筏里面只放了几把椅子和靠边放的两张桌子。 其他人分配好了救生艇以及要用的被褥后,便先将床铺了起来。林琳也让太叔攻去帐篷里将充气床垫还有他们从住处带出来的被子和毛毯都整理好。 这几天都没睡好,吃过午饭,怕是大家都会想要睡一觉呢。 忙了一上午,此时众人又累又饿,林琳他们家的活有太叔攻在做,于是林琳便准备给大家做午饭。 将从轮船里拿出来的那个钢质送餐车用剑削掉底下一层,又削矮了一些。然后又将车上面的钢板用剑挖出两个比锅底小两圈的洞,随后将改造好的两灶眼锅架子直接坐进壁炉里。 找出汤锅,用水刷了刷,然后往锅里放了三个肉罐头和一把脱水蔬菜,倒了一锅水,放到新做的锅架上面,由着壁炉下面的火煮着。 将挖出来的两个圆形铁片用剑扎成筛子,放到另一个锅架上。 林琳这才转身从他们行李里拿出十一张饼子,然后放在上面哄烤着。 林琳做这些活的时候,还让铺完救生筏床的两个年轻女孩将他们带回来的餐具弄个记号,按人头髮给大家。因为用水不方便,刷碗啥的……自己用的碗,谁也别嫌弃。 第863页 那位图书馆的女管理员则是来到林琳身边,时不时的帮忙翻翻烤饼。 虽然吃饭前就想到排泄的事有些影响胃口,可只要一想到这间屋子不带卫生间,想要去洗手间都得走到外面穿过长长的走廊,林琳就有些个头皮发麻。 她脑子中有一个画面,那就是他们中的人在洗手间里解决个人问题的时候,遇上了急冻事件。 数年后,他们也许会像博物馆里被急冻的大型动物一样被人当成一段歷史,一个标本在围观。 若是赶的不巧,尚在排泄,说不定连屎尿都会被一道送进博物馆…… ╮(╯▽╰)╭ 那画面太美,林琳都不敢看。 于是看着正在为午饭做努力的女士们,林琳直接指了那个流浪汉还有陪着姑娘们在图书馆『砍柴』的高中生让他们在屋门那面墙,想办法弄个小卫生间出来。 林琳为此还特意提供了一个照明设备,说是就放在卫生间里的。 流浪汉的提议是直接用他们从轮船上带回来的厚窗帘和楼里挂衣服的架子间隔出个地方,然后找个桶放在里面就ok了。 太叔攻带着同声译和其他男人也凑过来出主意。 一个桶里够,最好是整他十个八个,然后装满一个丢一个。 只是小解还好说,若是那啥咋蹲得住。于是几人又找来一把雕花椅。 那椅子因为是铁质的,所以尚未被这些人看上……此时也没逃过被肢解的命运。 因为林琳已经从高中生那里将匕首要回去了,所以只有太叔攻拿着匕首将雕花椅的椅座掏出个窟窿。 将找来的桶放在椅子下面,也算是个坐便器了。 就是坐上去,有些冻屁股。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整间屋子便都是食物的香气了。 林琳转头看了一眼门边的简易卫生间,收回视线的时候,还扫了一眼立在旁边的十来个涂料桶。 行,就这样。 只是回头看看锅里用罐头煮的热汤时,林琳一瞬间便没了食慾。 压下某种联想,林琳拿着汤勺,给每个人都盛了一碗肉罐头蔬菜汤,又每人分了一张饼。 随后将空了的汤锅用极少的水刷了刷,将她带来的姜切成丝,加了一锅水,又放了两块红糖进去,又继续煮了起来。 这几天大家都没吃好睡好,哪怕林琳这汤跟本就是大杂烩,就着烤得焦香的饼子众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一共十个人,林琳烤了十一张饼子,除了人吃的还特特给那只叫活佛的狗用饼子和罐头汤做了狗食。 活佛的饭碗和水碗是两个小小的不锈钢盆,林琳将饼子掰碎和肉汤放在一起,在吃饭前就放到远离壁炉的地方晾凉。 天气在那里摆着呢,等林琳刚将十个人的汤都盛到碗里,活佛那碗已经凉了。 林琳将它的饭碗和水碗放在离壁炉不远的地方后,就不在管它了。 不过也因为林琳对这只狗的善意,其他人也都会在做饭的时候不自觉的想着这只狗一些。 饭毕,各人管着自己的碗盘,林琳又将煮好的姜茶让每个人都趁热喝了一大碗。之后累了大半天的众人在喝了姜汤后都脱掉外面的大衣钻进了被窝里。 林琳与太叔攻钻进帐篷后,为了睡得舒服些,不但将外面的大衣脱了,还将里面穿的那件连体衣也脱了。 一身轻的躺到被窝里,舒舒服服的相拥而眠。 虽然在这种环境下,在众目睽睽中单独与林琳呆在一个帐篷里相拥而眠,还是只有一顶帐篷的时候,太叔攻难免又犯了他那腼腆劲。 不过太叔攻不好意思了一会儿后,又想到这里没人认识他们,将来他们还会离开这里,倒不再别扭了。 在哪里都能让自己活得很好的林琳,压根就不在意旁人的眼光。拍拍太叔攻的胸口,困得一会儿就睡着了。 六个救生筏,睡了八个人一条狗。在林琳与太叔攻睡着后,其他人也陆续都睡着了。 此时外面风雪大作,图书馆里却温暖而静逸。 林琳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熬过这几天绝逼没问题。而这几天,林琳给几人做了排班,轮留盯着炉火。 不过一日两餐却都是林琳在做,因为她怕别人做的不合太叔攻的胃口。至于她做的合不合别人的胃口? 呵呵,有的吃就不错了。 林琳在光线充足的时候,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用了些不易褪色的染料在自己的眉骨上造了个假。 随后连天的暴雪直接将房间的窗户掩盖了,于是众人只能靠那壁炉上的火来照明。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屋里只有壁炉的火照亮,光线太暗了。可对于林琳和太叔攻来说,这可比小小的一盏煤油灯亮多了。 于是林琳与太叔攻又开始学习英语了。 风眼到达曼哈顿,也就是急冻来的那一天,是林琳最先发现不对劲的。 提前救了萝拉,不需要去轮船找药,因为没了参照后,林琳便会时常去看门口。 她今天也看了门口,但是她看完门口便去了卫生间…… 林琳: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 第413章 各种死法都尝试过,但林琳实在无法接受自己会死于急冻,然后多年后自己如厕的样子会陈列在歷史博物馆里。 打了个冷颤,林琳也顾不上别的,连忙提了裤子就往外跑,「快,风眼来了,看住火,看住火。」 第864页 众人本来都或躺或坐各自找了事情消磨时间,林琳这一声大喊,所有人先是回头看林琳,然后有那反应快的,回头看了一眼瞬间就要熄灭的壁炉,立即将林琳放在壁炉触手可及地方的酒精丢了两瓶到壁炉里。 壁炉里的火瞬间勐的窜高,然后众人又拼命将准备好的报纸丢到火上,然后将林琳砍的一些碎木块都丢进去。 林琳知道急冻的危险,萨姆也从他老子那里知道了些。图书馆的两位管理员还特特找到了关于急冻的书籍。 此时听到林琳说到风眼来了,就知道他们已经处于风眼之中,面临着急冻危险,也因此所有人都将壁炉当成了救命稻草,不敢有丝毫松懈,而林琳快跑过来的时候,也已经将衣服穿好。 这就是穿连体衣的悲哀,若是普通衣服,裤子一提保准少了几分尴尬。 ╮(╯▽╰)╭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往往渺小得连尘埃都不及。然后大自然给了点好脸色,人类就敢登鼻子上脸了。 好在这样的急冻情况,尤其是跟着风眼来的,一般都会在几个小时以后移开。 慢则三四个小时,快则不到半个小时。 不过就是这短短的时间,却是最危险的时候,林琳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可到了这种时候,仍是担心壁炉的火会减。 好在酒精,报纸加上木头一起烧,倒是一直没让火灭掉。 一个小时以后,众人看着恢復正常燃烧的壁炉,都松了一口气坐在了壁炉前面的地毯上。 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感觉真是太草蛋了。 吓得有些脱力的靠在太叔攻怀里,林琳用额头蹭着他的下巴。 果然人就应该打个有准备仗,瞧,最危险的时刻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虽然壁炉恢復正常了,大家松口气的围着壁炉坐下庆祝劫后余生。不过到底注意力还时刻的关注在壁炉上。 回忆了一下剧情,林琳知道现在高中生他爸就在四十英里外的地方往这边赶呢。 以现在交通靠走的情况来看,那俩位最晚也会在两天之内到达。 看了一眼他们还剩下的吃食和木头,林琳决定这两天可以放开了吃喝。 转了转脖子,林琳抬头准备亲亲太叔攻的脸时,太叔攻直接将脸转过来,含住了林琳的唇。 吸吮,用力的吸吮,仿佛尘埃落定,劫后余生的不死不休。 林琳愣了一下,然后双手抱住太叔攻,热情又感恩的回应她。 她家闷骚竟然会在这么多人面前亲她,必须亲个够本再说。 外国人本就热情,男女之间的事情也极开放。见到林琳和太叔攻这样,都没谁当回事。 萨姆坐在萝拉跟前,虽说没了冒险取药这段,不过俩人却已经在一起了。于是房间中的唯二两对,都用一副感恩的心情亲个没完。 稍后,太叔攻看了一眼房门,再想到风眼刮过来的时候,林琳在哪里,又是一阵后怕。 差一点就冻成冰雕了。 …… 林琳虽然想要大吃一顿庆祝一下,不过到底懒得做,又惜水,最后煮了一锅面疙瘩汤,众人分着吃了。 饭毕,林琳想着这几天就要离开图书馆,也是时候先将东西都收拾起来了。 她之前拿出来的两个双肩包,里面还大半都是食物。后来那一手拎包和一大行李箱的东西,也百分之八十都是吃的。 将那些都抛出去,林琳发现她与太叔攻也就只有两个双肩包需要带走。 不过想到他们来时的『清爽』,林琳又觉得只将她特意做成卷幅的结婚照放入空间便罢了,其他的……随便。 看了一眼在帐篷外与图书馆的管理员学习英语的太叔攻,林琳迅速的将放在背包里的卷幅送在空间里。随后躺下来,拿出一本早前没看完的书非常不爱惜眼睛的看了起来。 林琳发现躲在图书馆避难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缺书看,这几天她都不知道看完多少本书了。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林琳却又贪心的惦记起这里的各样图书了。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上面记载了许多人类最需要的知识。林琳相信用不了多久,政府一定会派人将这里的书带走。 所以林琳想着在那之前做点什么。虽然她不能全部带走,只带上几本自己感兴趣的应该可以。 将一本书看完,林琳躺在被窝里还在想着明天以什么理由走出这间屋子。 是夜,太叔攻又学了几组英文,一边复习一边往帐篷这里走。进入帐篷,太叔攻脱掉自己身上的连体衣当枕头,然后又将身上穿的大衣压在被子上,这才抱着林琳安心的睡觉不提。 可能是因为突然的来到这里,所以太叔攻哪怕什么都不说,可心里仍旧会担心哪一日他没有将人抱牢,林琳就会突然离开他一样。 等到太叔攻再次睁开眼睛后,他越发的肯定了这个想法。 因为他们回来了。 林琳也没有想到他们竟然睡了一觉就回来。 林琳一直以为以她的人品和往日的尿性,这一次说不定要在墨西哥安顿下来后才能回来。 回来的时候,仍是林琳先醒来的。看一眼石头房顶,林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们这是回来了。 看着睡在一旁的太叔攻,林琳轻轻的坐了起来。环顾了一圈离开好几天的家,再看一眼炕桌上的零嘴,林琳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第865页 时间正好,直接回到了他们没扯证的新婚夜。 看一眼同样只穿了一身衣服回来的太叔攻,林琳觉得她今天实在是太明智了。 若不是提前将结婚照收到空间里,怕是都被留在《后天》了。 其他的东西林琳都不心疼,只结婚照却是林琳盼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心头爱了。 见太叔攻还睡得熟,林琳只犹豫了一下就点了他的穴道,然后回到空间里里外外的洗了个澡。 自从搬到图书馆,别说洗头髮和洗澡了,她是脸都没脸过。毕竟用水紧张,她是真的不好意思浪费大家的水。 舒服的洗了个澡,林琳将这几天贴身穿的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又拿了套衣服穿上,然后抱着卷幅出了空间。 到了空间外面,林琳先去厨房用大锅烧了两大锅热水,然后才回屋解了太叔攻的穴,将人叫醒。 太叔攻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直觉有些懵。 虽然光线仍旧昏暗,可环境却明显不是寒冷的图书馆。看一眼面前对他笑的林琳,然后坐起身像是没见过一样的打量林琳的屋子。 林琳见他这样,拍拍他的脸,「好啦,别愣神了,我烧了热水,你起来洗个澡。我去那屋给你找套换洗衣服,你快点起哈。」 林琳说完就走了出去,太叔攻愣了半晌才缓缓的点头说了一句「ok」,然后又愣住了。 起身下地,回身的时候却看见林琳浅色的褥子上有些东西,林琳一回来就在屋里点了两盏油灯,此时视线毫不遮挡的情况下,太叔攻一眼就看出来那褥子上的东西是什么了。 红色的是她的,白色的是自己的。 想到他们离开前干了什么,太叔攻在资本主义国家锻鍊出来的厚脸皮也有些发热。 刚想将褥子拆下来,林琳便叫他过去洗澡。太叔攻犹豫了看了一眼那褥子,下炕走了出去。 林琳这间卧室的后面后挖出来的石洞就是林琳家的洗漱间。 那里放了一个常年没用过,至少林琳没用过的马桶。还放了一个下面可以烧火的石板,上面是木桶的人工保温浴桶。 林琳趁着太叔攻在屋里的时候,将热水用空间一收,直接转移到浴桶里,然后拿了一捆玉米杆子,放在石板下面烧。 去隔壁给太叔攻拿了换洗衣服后见太叔攻迟迟没过来,便扬声叫了他一声。 再不洗天都快亮了,回头去县里准要迟到。 她倒无所谓,再耽误小孩上学,多不好。 等太叔攻过来,林琳便准备回屋,哪想到太叔攻压根就没准备放她走,直接抱着她,将人抵在墙上就开始脱衣服。 刚刚穿上的干净衣服又被太叔攻给脱了个干干净净,随后俩人先是在浴桶外面来了一场切磋,随后林琳又被太叔攻抱到浴桶里进行了一次浮力测试。 林琳无比庆幸当初她定了一个超级大的浴桶,不然咋坐得下他们俩,又咋经得住这么折腾。 在《后天》里有多珍惜水,回来后太叔攻就有多败家。哗啦啦地,差不多将半桶洗澡水都弄到了外面。 林琳坐在太叔攻身上,居高临下的对太叔攻进行了谴责。咬得太叔攻肩膀上都是小牙印…… 洗了一场特有内涵的双人浴后,林琳与太叔攻便又都躺回炕上。 时间快六点钟的时候,林琳与太叔攻才起身收拾好自己,一个出门餵鸡餵兔子,再去大棚浇个水烧把火,回头再将林琳的院子扫出来。而另一个则是眼神飘忽的拆着褥子套。 早饭时,林琳做得极奢侈。 四菜一汤,两样主食。 西红杮炒鸡蛋,五花肉炖土豆干,毛血旺,鱼香茄条以及鱼肉鱼丸汤。 主食是蒸了一锅白米饭和烙得金黄的酸菜猪肉的馅饼。 太叔攻在扫院子的时候,太叔陌已经穿戴整齐锁好家门往这里走了。 走上一起来就没看见他爸,想到他爸昨天晚上就去他妈那里了。太叔陌人小鬼大的嘿嘿笑了两声,便麻利的起身然后锁门出来了。 家里没热水,太叔陌便准备去石屋这里来洗漱。 小孩子走道慢,不过太叔陌却是跑步过来的。 到了林琳这里,见他爸在扫院子,于是小孩脸上还一副『他就知道』的神情。 跟太叔攻打了招唿,太叔陌就进屋了。 一进屋就愣住了,他妈大早上做这么多好吃的干啥? 庆祝他爸夜不归宿? 见饭菜都摆上桌了,太叔陌赶紧去洗脸刷牙没再耽误。 等他洗好,太叔攻也进屋子了。 看着林琳整出来的早饭,太叔攻脚步都快了几分。 在图书馆的这些日子,吃的真心不咋地。 少时吃饱喝足,林琳装了些冻饺子,包子和一些肉,以及用棉被包着的青菜都放在一个筐里,让太叔攻背着。 林琳穿上外套,领着自己背书包的太叔陌跟着被太叔攻叫出来的姚天,三大一小朝着县里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图书馆众人看着帐篷里除了人不在,什么都在这时,不禁想道,难道那俩人果奔走的? 感谢iris扔了1个地雷,谢谢~ 大家晚安~ 第414章 林琳与太叔陌开始的时候是跟在太叔攻和姚天身后的,可林琳嫌弃他俩走的慢,拉着小孩越过他们便先走了。 第866页 今天雪小,或者说还没正经开始下雪呢。路上有点滑,不过难不倒太叔陌,林琳本来是想要让这孩子负重跑的,可想到小孩太小,怕绑了沙袋对身高和嵴柱不好,于是林琳便没那么做。 此时林琳与太叔陌都背了个斜挎包,太叔陌撒丫子在前面跑,林琳不紧不慢的跟在太叔陌身后。 过木桥的时候,林琳还着重看了一眼地下的河水有没有冻透。下桥时,心中想的却是幸好两个世界都是冬天的情况,不然那边是刚经过急冻,这边再一夜醒来回到盛夏,那才叫糟心呢。 怕是整个夏天都过得极艰难。 看见河,就想吃海鲜。林琳有些嘴馋的想着空间里各种海鲜,最后摇了摇头,心下明白想吃的话,只能偷偷吃。 等将来结婚后……时代在发展,忍两年就好了。 林琳跟着太叔陌很快就到了县里,至于在她们俩身后还不知道过没过山路的太叔攻和姚天,林琳丝虚没放在心上。 早上吃得极好,进县里的时候,林琳也没再买县上的小吃。想到今天的早饭,林琳又从空间里拿了个鸡蛋,一个可以凉着吃的黄米面豆饼。 本来这个豆饼都是早饭前装到太叔陌书包里,然后他会在两节课后吃掉它。 只今儿早上註定没办法立时恢復往日的生活步调,于是倒是忘记给他装了。 怕一会忘记了,林琳直接将鸡蛋和豆饼放到太叔陌的书包里,然后先领着他回了县里的家,在那里用昨天暖壶里的水让太叔陌洗了脸,又将早上带的围巾和手套都放到家里。拍拍他的小脑袋,让他带着帽子去上学了。 离家近就有这点好处,怪不得后人都喜欢买校区房呢。 县上就有初中和高中,林琳现在却在想,要不要去市里也买套房子。 就在市高中附近买。 世人都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可又有多少金子不被人发现,没有发光的机会呢? 村里的教学质量必是不如县里的,而县里与市里比自然又差了一层。 论起学习环境和教学质量,林琳其实更倾向于市里的。 而且说句杞人忧天的话,太叔陌这个孩子虽然现在还太小,但是林琳可以说这个孩子将来必非池中物。 她不想在他上学的过程中出现让他改变一生的事情。 旁的不说,等过几年高考恢復了,村里的小孩上完小学一定也会有上初高的。 而那个时候村里小孩进了县里,太叔陌的身世必会成为别人闲谈的话题。 小孩子都是天真而又残忍的。 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用着年幼而伤害别人。 而被他们伤害的人何其无辜。 林琳虽然对『昨天』晚上去的恆市没多少概念,却时常听人说起市里不止一所高中,所以等明年天暖日头长了,可以去市里转转,然后挑一家差不多的高中,在那附近买套房子。 平时可以租出去,等到太叔陌高考那年收回来,然后举家去市里照顾一年高考生也极方便。 高中的事情可以这样,初中的话……林琳想到现在还比较简单的小学课程,决定还是尽力给太叔陌补课,然后看看能不能跳个级。也许不等村里的小孩来县里上初中,太叔陌就已经初中毕业了呢。 温室花朵经不住风雨,一帆风顺的人生经不起跟头。记得倚天里的宋青书,就是毁在了这上面。 张无忌出现之前,他的人生太过顺逐。年纪轻轻便有了玉面孟尝的江湖称号,然而当张无忌出现后,整个江湖的青年才俊都从此黯淡无光,与张无忌渊源极深的宋青书便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乱了方寸,失了心智,最后做错了事,损了性命。 所以让小孩多经歷一些挫折不是坏事,只是不捨得。 林琳知道自己这样规避风险并不一定是对的,可这孩子已经没了父母,出生到现在,也就今年才过了些正常小孩的日子,还碰见了她这么个不太靠谱的后妈。 难道她还要让眼睁睁的为了什么破茧成蝶的成才说法再让这个孩子受到伤害吗? 护着这孩子顺利考上大学,今后的人生林琳不认为没有少年这段会被人欺凌的日子这孩子就会少了坚韧的心性。 在林琳看来,这孩子若是全程由她教导和影响,再加上这样的经歷,真心容易走了歪路。 小孩上学了,林琳呆在家里,将两间屋子的大炕都烧热。刚沏了壶茶水,太叔攻便领着姚天进门了。 姚天羡慕的左右打量这间屋子,不由说道,「之前还以为这是你们租的,没想到竟是花钱买的。这房子真不错,宽敞,明亮。呦,还有电灯呢。」 可能是在村里呆的时间长了,姚天现在看个灯泡都带着一种爱恋的神情,林琳翻了个白眼没理他。太叔攻想了想他之前在纽约看的不夜城,心下不无同情的拍了拍姚天的肩膀。 姚天从b市到太叔村就感觉到了落后和贫穷,想他之前和林琳在纽约的所见所闻,心里落差不是更大。 看了一眼厨房,太叔攻想到的却是他和林琳当时住了几天的小套房。那里不大的操作台真让人怀念。 感慨的拉过林琳的手,更加的心疼起林琳来。 姚天一回身就看到太叔攻一脸的感慨和心疼,当时就懵逼了。 满头的黑线跟下暴雨似的哗哗往下流。 第867页 他说了啥?为啥太叔攻就这样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真没想到正直严肃的太叔攻也开始秀恩爱了。 看时间还早,几人脱了外套便在太叔陌的那屋里坐着喝茶聊天了。 姚天本来是想今年冬天带着媳妇回家过年的。可夏小雪那肚子忒大,他可不敢带着自家媳妇挤火车。 说起过年,虽然这会儿离过年不早。不过几人却已经决定还是要在一起过。 不过,过法却有些讲究。 现在毕竟是俩家人了。所以三十那天的下午饭大家一道吃,半夜的饺子却需要分开吃。 一人一把炒瓜子,说话聊天看起来极清闲。 瓜子是太叔攻炒的,微微有些火大,不过吃起来并不煳。姚天就炒不好瓜子,于是还问太叔攻炒瓜子有没有什么窍门。 村子里家家都会在房前屋后种些向日葵,林琳家院子大,正经种了不少。给几家来往亲近的人家送了些后,便都留下准备自己吃了。 d省这边冬季干燥,炒出来的瓜子只要注意收藏,便不会受潮。因此剩下的放了一大半在冰窖里,其他的都让太叔攻炒出来了。 一部分放在村里,一部分都拿到了县里。 瓜子不但可以当零食,而且营养还高,其中所含的维生素、蛋白质、油类含量都不少。 除了瓜子,林琳还将今年家里每次吃窝瓜(南瓜)时挖出来的籽,都洗干净晒干,然后让太叔攻也炒了出来。 瓜子,窝瓜子,再加上一些花生以及用炒瓜子的方法炒的玉米粒,这些都是他们家日常最普通的零食。 亏了谁,也不能亏了自己。亏了什么,也不能亏了嘴。 林琳就这么一个观点,所以从不觉得吃好吃的和零嘴有什么错。 她又不是挣不来吃不起。 也正是因为林琳这种态度,正经影响了身边不少人。 姚天与夏小雪就是这样。 俩人都是b市来的,家里条件也都不错,所以在吃食上也尽可能的满足自己。 这个时候的村里人可能没有钱,也可能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他们能吃到的东西绝对比城里人丰富又新鲜。 自己种的菜,自己养的鸡,吃着家养鸡下的蛋,这些东西还真的不要什么钱。 去年林琳搬出来时,为了将自家院子弄得大一些,特意跟村里人说的是宅基地和自留地。后来,姚天俩人结婚时虽然没在村里买宅基地,却还有村子里分的两块自留地。 林琳院子里种了什么,姚天和夏小雪的自留地也会选择种什么。然后看着林琳指挥太叔攻将收不了的菜都晒成菜干,姚天俩个城里来的菜鸟也是有样学样。 等到了冬天,那些菜干用水一泡,然后铁锅一炖,也能换个口味。 俩人手里本就有些钱,再加上b市家里时常会邮些钱或是寄些东西给他们,现在虽然住林琳的房子每年都会交房租,但俩人的小日子过得真心比那些没结婚的知青们好多了。 红红火火的。 就好比现在姚天想的都是今天回村前在县里买上些肉给老婆解解馋。 「得小火炒,勤扒拉,炒到八分熟的时候就得盛出来,瓜子靠皮上的热度就全熟了。要是等着全熟在出锅,那就煳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呢。回头我再试试。……我妈前儿来信还问小雪的身子咋样了,又说能不能看出这一胎的性别。我妈倒不是重男轻女的人,只我奶那人,啧,我小时候就特别想问她,俩男人能不能生出娃来。之前我没出生的时候……我想好了,要是这一胎是闺女,我们这两年就不回b市探亲了,不受那个闲气。」又吃了几粒花生,姚天一口喝下半杯水,这才笑呵呵的说道。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可以游说他爸妈下来看他,嘻嘻~ 林琳扫了一眼就看出来姚天在想什么。然后算了一下日子,可认真的对他说,「别管闺女小子了,我觉得你可以趁着这两年有时间可劲的生几个。说不定哪一天国家再来点什么少生孩子的政策,想生都生不了了。」 姚天还没反应过来林琳在说什么,太叔攻却眼睛闪了闪,把生孩子的事提上了日程。 先结婚,然后生孩子,参加高考,顺便再生孩子…… 见时间差不多了,林琳便起身与姚天去了县委那边。然后姚天留下些钱,拜託太叔攻帮他去买五斤肉。他怕去晚了,再被人抢光了。 他也知道现在生产队都在陆续杀猪,肉是一定能买着。可他想要买点肥的和肥瘦相间的,那样的肉去晚了可就真没了。 太叔攻和林琳都知道今天的学习泡汤了,不过姚天不知道呀。所以太叔攻很淡定的接过钱,说一会儿八点一到就去排队买肉。 姚天笑嘻嘻笑过还特别叮嘱太叔攻要是有猪心卖,也帮他买了。 差十分八点的时候,林琳和姚天到了地方,然后与整个安阳县以及县下面所有村子的知青们一起等在院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在北方瓜子还叫毛磕。像是吃点瓜子,会说成磕点毛磕。 第415章 安阳县下属好几个村子,每个村子都有不少知青。林琳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知青,心中想的却是这些人中会有多少人参加高考离开农村,又有多少人会扎根在这里。 视线转了一圈,竟然还看见了当初来这里时同乘一辆火车的b市同乡们。 第868页 每个人的脸上已经没了当初在火车上的稚嫩,眼睛里仿佛也少了些许光亮。 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乡下有些清苦单调的生活已经磨去了他们大多的热情。 刚刚成年,就远离家乡,远离家人,然后过着比在家里要辛苦百倍的生活。将心比心,若是她只是这个时代最普通的一名知青,怕是也要跟他们一样了。 而且若是她来到这里只带了记忆,却没带任何金手指,林琳可不认为自己会比土着过得更好。 没有谁在大鱼大肉惯了以后,还能习惯日日吃糠咽菜的生活。 反正林琳自认她做不到。 看一眼姚天,林琳觉得这哥们也算是幸运了。 自己混得比原好主,也有余力照顾他们。 …… 天有些阴,北风又吹着,知青们都想办法找那种避风的地方站着。与认识的知青说了几句话,林琳和姚天因为与其他知青都不怎么熟悉,便凑到一起说着孕妇护理的一些知识。 夏小雪和姚天的家人都在b市,之前林琳也听他们俩口子说生孩子的时候,家里人不一定能过来侍候月子。所以林琳便有时间就会告诉他们一些生产前后的知识。 至于接生,这活林琳也会。 不过林琳却将这活推掉了。 她一个『没出嫁』的黄花大姑娘要是给人接生,怕是好说不好听。 而且接生也不是什么好活。 若是有危险或是不好生,她自然是责无旁怠。可若只是正常的自然生产,林琳也觉有她没她都一样。 又血又是那啥的,真要去接产,她那几天估计都不会有啥胃口吃饭。 「……人家都说产妇怀女,肤白貌美。产妇怀男,其母黑丑无盐。姚天,你天天看着小雪,有没有感觉她又漂亮了?」 「真的?」姚天回想了自家媳妇,先是点头后又摇头,「我家小雪一直都白,呃,别的没看出来。」姚天想说没看出媳妇漂亮还是磕碜了,就是看出胖出了双下巴,还成了大肚蝈蝈。可想到面前的林琳最喜欢看他热闹,便摇头不肯说了。 上次自己就说了她一句恨嫁,这死丫头就当着自己的面跟他媳妇说什么女人怀孕的时候,男人特别容易起外心,需要都每天多敲打几遍。 然后那阵子他媳妇对他是真的又敲又打…… ╮(╯▽╰)╭ 见姚天不上套,林琳又笑咪咪的问他到底喜欢儿子还是闺女。 「只要是我的孩子我都喜欢。」 挑眉看姚天,林琳凉凉的看向他,「哦~~~,这话怎么听着像是话里有话呢。」 「姑奶奶,您老这是又怎么了?别一不高兴就拿小的开涮行不?」 「有吗?你多心了。」 姚天双手抹了一把脸,特诚恳的说道,「没有,是我误会了。」 「我也这么觉得。」 姚天:呵呵,太叔攻的眼睛一定也是瘸的。 …… 天太冷了,站在外面一会儿就冻透了。快八点半的时候,站在院子的众多知青都开始嘀咕起来。 到底啥时候开始学习呀,这么冷的天,咋不放他们进屋子里等? 林琳也在想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公布不学习的通知,再这么站下去,明天估计得冻倒一大批人。 眼瞧着这帮子知青开始躁动不安了,县长以及县委的领导也都急坏了。看着那个据说是最后一个见到b市学习小组成员的女知青,一个头都有两个大。 好端端的,这仨人能去哪呢? 「领导们就是让人叫我领他们去学习的教室看一眼,门还没开就打发我回来了。」女知青的记忆被篡改过,此时也是一脸疑惑,「我早起来接领导们去食堂吃饭,就发现房间的门是从外面锁着的。我以为领导们先去食堂了……满大街都找遍了。」 就在女知青说话的时候,县里的其他小干事也将整个县可以闲逛的地方又找了一遍,可就是连个人影都没有。 眼看着都九点了,县长派出去的最后一批寻人小组也都无功而返,没办法只得通知那些知青先回村里去了。 接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所有的知青都是一脸气愤。 起个大早,又冻了这么久,最后竟然连个理由都没有就将他们打发走了。 忒不讲道理了。 早上的时候,林琳还说让姚天中午在县里小院吃,现在才九点,姚天自然不会等吃了午饭再走。 他跟着林琳一道往小院走,路上就碰见买了肉的太叔攻。见此接过肉,又谢过太叔攻就回村了。 林琳是不准备现在就回去的,于是跟着太叔攻一道回了小院,准备等吃过了午饭再回村子。 进了屋子,将外套脱了,又让太叔攻给她倒了热茶过来。 她今儿跟姚天在外面聊天灌了不少冷风,喝些热茶省得回头不舒服。 喝了茶,又吃了点东西,林琳打了个哈欠就回她那屋准备睡一觉。 感觉这两天都没怎么睡觉的说。 然后某个开了荤的男人也挤了过来,不过俩人却什么都没干,就是靠在一起睡了个回笼觉。 睡到小孩快放学的点,太叔攻就醒了。见应该做午饭了,太叔攻便准备轻轻的起身,只他一动林琳也跟着醒了。揉了揉眼睛,林琳既不想睡,也不想起。 抱着太叔攻的腰扭了半天,将太叔攻扭得浑身发热后,林琳这才拍了拍他的脸,喊他起来一道做午饭。 第869页 午饭吃得极简单,素拍黄瓜,油碴炒小白菜,蒸了一锅肉包子,又煮了一砂锅瘦肉粥。 太叔攻负责剥蒜和烧火,林琳负责做。 人们常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林琳看着一边给蒜剥皮一边将蒜皮丢到炉灶里的男人,忒认可这句话了。 下次他干活时,自己就给他擦汗…… 小学生一般不压堂,太叔陌准备到家。然后一边吃饭一边说着今天上午在学校的各种事。 「妈,学校要开家长会。明天下午二点,你和我爸能去吗?」自从发现私下里叫林琳妈,林琳高兴,太叔攻也高兴后,太叔陌就提前改了口。 「是都去,还是只能去一个?」林琳将小白菜夹了一筷子给太叔陌,「多吃些青菜,不吃回头嘴上就起大包。」 小孩才不相信林琳说的话,不过还是听话的将小白菜吃了。「我们老师没说,那我下午去问问老师。」 「嗯,这个得问清楚。免得去少了,让老师以为咱家不重视。」 太叔陌点点头,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当然不对了,你这后妈心思不纯滴。 她不但套路了你爸,还准备跑去学校给自己刷存在感。 林琳都想好了,要是只能去一个,那也必须是她去。 饭毕,收拾了碗筷子,仨人各自休息不提。 不过午饭前睡了一觉,这会儿林琳是睡不着了。于是坐起身,直接穿上外套出去了。 林琳去了黑市,在黑市那里掏换了几尺布票。准备明天开家长会的时候悄悄塞给小孩的班主任。 不管怎么说,这场家长会后,这学期也快结束了。正巧赶上过年,林琳送点年礼也是应该的。 别说什么时代和风气,在哪个年代送礼都是一项生活必修课。林琳不认为在这个偏远的地方就可以免俗。 而且若是别人都送了就他们家没送呢?那小孩在学校还不得被班主任当成典型呀。 若是别人都没送,就他们家送了,那多给点照顾也不是啥坏事。 之所以送布票,林琳还有几个考虑。 一来如果送别的实物太显山露水,一但被旁人看出来,容易起到反效果。 可若是直接送布票,布票那么一大点,握手的时候夹在手心里就能递出去。 而且布票不是布,想要布还需要用钱买。这样一来,这份礼看起来就不会太重。 不轻不重正好。 又在黑市逗留了一会儿,林琳这才往小院走。 她出来的时候没跟太叔攻打声招唿,现在回去取包,直接跟他说一声,她就回村了。 回去的时候,小孩刚去上学。太叔攻斜躺在炕上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怎么就困成这样了?」 太叔攻朝林琳拍拍炕,林琳脱鞋上炕直接委进他怀里。 「不是困,就是有些累。」提心弔胆了不知道多少天,终于回来了,浑身都觉得疲惫无力。 听太叔攻这么说,林琳便明白了。这种感觉她忒有体会了。 「感觉如何?」感觉到太叔攻放在她腰上的手钻进她的衣服里了,林琳连忙说道,「我是说未来。你感觉未来怎么样?」 林琳早就跟太叔攻解释过,除了灾难,其他的都跟真实的未来一个样。 「……就是以后不敢坐飞机了。」 林琳想到那些日子里电视剧中报导的一件件飞机失事,抽了抽嘴角,什么都不想说了。 她真心想要告诉他,飞机失事的概论极低。可想到某些事情一定在脑子里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若是真想要扭转,那可需要极大的力气。因此,林琳沉默了。 林琳不但沉默了,她还想起了前几年的一场飞机失事。 罢了,反正他们平民小老百姓,也不是非飞机不可,这种概念扭不扭转都不重要。 就在林琳这么想的时候,某个『胆小鬼』已经准备做些什么压压惊了。 林琳想到没锁的院门和房门,推着某人下炕锁了门再继续。 还以为这里是几十年后的洋人地盘呢。 被林琳这么一推,太叔攻终于发现未来最大的好处了。一边回忆在未来都学到了什么技术,一边下地锁门去。 随后俩个没羞没臊的男女直接转到林琳那屋,在温暖的屋子里留下自己的汗水…… 林琳本来打算吃过午饭下午回村的,这么一耽误,直接在天黑的时候跟着太叔攻爷俩一道回的村子。 到家后,仨人各干各的那摊活。饭毕擦干净炕桌,铺上一块粗棉布,太叔陌在一面写作业,林琳与太叔攻复习高考内容,以及再适当的学两组英文单词。 晚上时间过得极快,一会儿就到了每天这爷俩离开的时间。 太叔攻与林琳那么亲密的事都做了,现在哪里还愿意回去一个人睡。只是人言可畏…… 不过这一点倒是他多虑了。 第416章 林琳当初拖着全村姑娘给她和刘妙挡枪,现在好处出来了。 哪怕她和太叔攻已经这样那样过了,可只要她脸上那个造假的小羽毛还在,人家顶多因为她对太叔攻太好,走的太近有些轻视,但却绝不会想到那上面去。 尤其是今年秋收后,村里有姑娘嫁人前后守宫砂的消失,就跟个活gg似的。 虽然当初将守宫砂弄在脸上,并不是为了提前享受已婚待遇,可这好处却是实打实的。 第870页 这会儿,太叔攻不想离开,林琳也还不想让他走呢。 见太叔攻看看墙上的表,又看看她,那一副纠结不舍的样子没了往日的沉稳,林琳心里就是一乐。等太叔攻再次看向她时,笑眯眯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眉骨上的小羽毛。 你是留呢,留呢,还是留呢? 看到林琳的提示,太叔攻怔了一下,然后下一瞬间眼前就是一亮。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欢快的气息。 是夜,太叔攻烧了热水,仨人分别洗了脸脚各自睡下不提。 不过还不等林琳将每天晚上成套的化妆品都抹完,太叔攻看着一碰枕头小睡着的小孩,起身下地又回了林琳这里。 极自然的上炕铺被,然后看一眼坐在炕桌前,对着小镜子轻轻拍打自己脸的林琳,似是想到了什么,沉默的转回了视线。 真担心她一个用力过勐,将自己的脸拍碎了。 多大伤~ ╮(╯▽╰)╭ 早上一起洗的澡,白天又在县里胡闹了一下午,晚上俩人倒是什么都没做,林琳委在太叔攻怀里安稳睡了一夜。 第二天,太叔攻先起身,先去厨房将两边的地锅点燃烧上水,然后林琳才起身。 一个去院子里干活,一个去厨房做早饭。 等到太叔陌起床的时候,林琳熬的那锅粥都煮得极粘稠了。 肉食主义者的林琳,可没学什么养生之道。一锅肉多,菜少的菠菜肉沫粥看起来就特别的好吃。 蒸了几个放了葱花和盐的花卷,又一人一个水煮蛋。林琳今天早上没炒菜,只将昨天晚上的剩菜热了热。 小孩子都贪睡,林琳也不叫太叔陌起早背书或是练功夫。 早饭前练上半个小时身法,然后吃过早饭从村子到县里的那条路也是不轻的锻鍊。 村里灰大,林琳只洗了手便过来做饭了。 等饭菜快好了,这才打了洗脸水挨个洗脸,饭毕再刷牙。 吃过早饭,林琳打发这爷俩去县里。然后她又收拾了一回便去小诊所坐诊了。 中午的时候,林琳锁上院门脚下生风的去了县里。跟着太叔攻爷俩吃了午饭,又午睡了一个小时,等快两点的时候才一脸笑眯眯的去了家胡同口的学校。 中午放学,太叔陌就跟林琳说,家长会来一个就行。 现在可不像后世,一说家长会,学生家长都早早安排好时间急吼吼的冲过去。 现在的家长会,若不是农闲,怕是都开不起来。现在好不容易清闲了,可也不是家家都会有人去参加家长会的。 也因此,班主任在听到太叔陌问家长会要来几个人时,下意识的就说了一个。 林琳以前给太叔陌办入学的时候来过他们教室,这会儿在班级门口看见坐在第一排的太叔陌,心里还蛮骄傲的。 瞧,他们家小孩,年纪最小,成绩却是最好的。 学生出去,家长进来。林琳眯了眯眼气场全开的坐在第一排,别说她身边的其他家长了,就是站在讲台上的班主任都被林琳这气势震得忘记了开场白。 教学多年,真没见过这样的家长。 等反应过来,班主任连忙在心里组织语言对着一屋子的家长说起了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安排,以及同学们对于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情况。 刚上学的小孩且不说学习成绩如何,让他们每节课老实的坐在自己的坐位上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还有半途往家跑的,她正上着课有学生说要撒尿的,当然,尿裤子也不是没有。 稍一管教还会哭闹骂人说张脏话的。 总之没给小学一年级的小孩当过老师的人,根本体会不到那种绝望。 将这几个月受到的折磨简单的说了一下,然后又重点表扬了年纪最小的太叔陌自理能力强。 从小没爹没娘的孩子,自理能力再不强些,怕是就等不到他舅舅回来了。 在老师表扬完太叔陌又表扬了他家长,最后还请林琳上台说几句时。林琳一走上台就特别谦虚的说这一切都是老师的功劳,「我和孩子他爸都比较忙,平时也顾不上他。多亏了有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帮助,这一点我们可不敢居功。不过这孩子上学前就非常的懂事,上学后经过老师的教导,竟是越发的知道孝顺长辈,努力上进……」 林琳保养极好的皮肤一眼就能看出年纪来,因此下午出门的时候,林琳还在脸上打了许多暗粉以及简单的化了一个特别显老的妆。就连特别时尚的髮型,也让林琳弄了个黑色的发卡别了一下,特别的革命气息。 乍然看上去,就像是二十多,不到三十岁的女子。 以女子十八岁就可以成亲的规定来算,有这么大个儿子不稀奇。 这会儿林琳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言,除了知道真相的班主任外,其他人都没发现这位其实是个未转正的后妈。 将学校和老师捧了捧,又说了这半年太叔陌在学校里学了多少知识又有多懂事后,林琳便将讲台还给了老师。 家长会开了一个多小时,林琳走的不早不晚。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林琳还特意去跟班主任握了握手,在班主任诧异的眼神下,笑着说了一句,提前给她拜早年了。 林琳虽然在众目睽睽中行了贿,却并未被人查觉出异样。就连那位受了礼的班主任,也是在林琳离开后,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 第871页 等回去以后发现是布票时,心下又喜又惊。这年头物资紧张,城里人会发各种票,镇县乡则是越往下发的票就越少。 像是林琳所在的这种规模的村子,就只发布票。 不过一年下来也没多少就是了。 年根底下,林琳送的这东西甭管自家用还是走礼都合适。班主任下班后拿出来一看,那是极捨不得还回去的。 再想到林琳之前送的东西,心中越发觉得应该对太叔陌更好些。想到太叔陌才一年级,那么未来还有五年的时间在她班里。 想到这里,班主任心中又多了几分期待。对太叔陌的培养也更加的尽心尽力了。 然而这位班主任还不知道,林琳已经准备等明年九月份的时候,让太叔攻跳级了。 跳级就会换班主任…… 开完家长会没多久,小学就放假了。小学一放假,林琳几人便收拾了东西回村子里了。 留在这里的吃食除了不会坏的,其他的都带了回去。 至于其他的生活用品,林琳和太叔攻收拾东西的时候都放进了柜子里,以免一个冬天过去再落了极厚的灰。 锁好门窗,林琳又看了一眼院子里最隐秘的地方挂的那几个刻了魔法阵的小木牌,这才放心的离去。 因为在空间外使用魔法,而被丢到《后天》去的经歷太过糟心,林琳算是有了记性。 不过好在一些魔法物品还能用,不然守着宝山看得着用不了,那就更糟心了。 一家仨口锁上院子回太叔村时,县委大院那边仍是没有找到一点线索。 那可是b市下来的学习小组,一个个好像身份都不简单。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们安阳县可担待不起。 只是安阳县就这么大,刮地三尺的找了好几遍,却真真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若说他们自己走了,可行李还在招待所里。再一个,半夜三更的他们咋走呀? 但若不是自己走了,那这人又是怎么不见的呢? 安阳县长实在没折了,硬着头皮给顶头上司恆市的市长打了电话。 市长不像县长,只知道那仨人有背景,要哄着捧着。可市长却是知道失踪那仨人的身家来歷的。 正经的二代,三代呀。若是真的在这里出了事,他的仕途怕是到头了。 市长知道轻重分毫不敢耽误,连忙带了市公安局的骨干坐车去了安阳县。 然而林琳给位女干事的记忆太真实了,那位女干事又是本色出演,言语正常,神色不慌,根本就看不出破绽。 看了仨人的房间,又看了女干事指的教室。所有人得出的结论就是这几人来过这里。 只是让人疑惑的是这屋子里所有的桌椅都烧得一干两净,屋里烧成这样,县里的人竟然没一个知道的。 而且烧光了所有的桌椅后,火竟然没有蔓延出去,而是直接的灭了,这太不科学了。 市里的侦案骨干们整个县里找了两圈,仍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最后恆市的市长不得不朝b市通信,并且请求技术支援。 且不说策划并实施了整个绑架案的罪魁祸首正带着自家一大一小俩个男子汉正走在回村的路上,只说那仨个被林琳收拾得只剩下半口气的禽兽此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北方的冬天,在室外躺了两三天,这仨位养尊处优的『跪人』已经开始发起高烧来。 没吃没喝,又受了重伤,被割破了舌头又被下了春天的药。能不能挺到b市的人到达恆市都两说,更别提被人找到了。 放假了,林琳本来还想先让太叔陌痛快玩两天再学习。不过太叔陌跟村里的小孩都不熟不说,还有着不打不痛的『交情』,因此,太叔陌除了按太叔村这边的冬日起身习惯开始睡懒觉以外,旁的倒是一如没上学之前。 每天帮着林琳干点力所能及的活,然后陪林琳去小诊所,林琳忙的时候,就蹲马步或是写作业。不忙的时候就跟着林琳学习更多的小学知识。 太叔攻发现林琳对于自己动手做东西很感兴趣,于是自从太叔陌开始放假后,太叔攻一半的时间是留在家里侍候大棚,种着林琳给他寻来的各种种子,然后等菜长出来,就摘些菜拿到县里卖。 另一半时间,太叔攻开始自学各种手工活。首先学的就是木工活。 他想明年结婚前,亲手打上一套家俱给她。 太叔攻没那么多的虚荣心,他们俩人成亲后必要住在这套房子里。他家的那套房子,哪怕林琳愿意,自己都捨不得她去住。 不过等到将来,自己一定会让她住上又宽敞,又明亮的那种屋子。 在图书馆里,太叔攻因为『文盲』的原因,看的大多数是图片,图册一类的书籍。 也因此,他看到了很多东西。也正是因为这般,回来后,太叔攻对于现在的家俱都有些不太满意。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木工活并不是用眼睛一看成品就能学会的,因此在与林琳商量了一回后,太叔攻拿了两瓶酒二斤糕点去了木二叔家。 他向木二叔保证他学木工活只想自己打点东西,无论将来怎么样,绝不在太叔村以及临近的几个村子里接木活。 话说到这份上,木二叔也不好拒绝。虽说没拒绝,不过木二叔也没将看家的本事传出去。 他只让太叔攻每天过来跟着他们父子仨人一道做活,学多少算多少。 第872页 去了几天,太叔攻就发现每天早上干的活都与昨天收工时的接不上。心里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又学了几天基础的东西后,太叔攻就再没去木二叔那里了。 林琳听说这事后,什么都没说。不过木二叔家的病人却再没受过什么优待。 作者有话要说:  春天的药——不是错别字。 第417章 林琳在村子里行医,再加上她也不愿意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在山上採药也不费什么事,所以时常会手松一松给木二叔家的强子来瓶她自己炼的特效药。 林琳以前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人都会有远近,她也知道太叔攻找木二叔学手艺,木二叔会不高兴,可能还会私藏些独家手艺。可却没想到木二叔会将事情办得那么打脸。 都是一个村的,木二叔不好回绝,再加上木二叔还有两个儿子,他也是担心教会了太叔攻会给他儿子们的生意造成影响。人之常情的事,这些大道理林琳都明白,可就是觉得太叔攻受了委屈。 他们已经把话都说明白了,连字据都立了。就是想要学些手艺自家干些活,而且还说了绝不接村里的生意,并出师后必有重谢的话。 林琳都准备拿出一根人参,一头狼做谢师礼了。可他们家倒好,一上来就敷衍人。 林琳用酒精给银针消毒的时候,还在想着他们家不敢一口回绝不就是顾忌强子的病吗。 脸面和本事都是自己挣来的,她们家又不是祖传当圣母的。凭什么把我对你们的好当做理所当然。 既然这样,那行,从今儿起,你敷衍你的,我敷衍我的。谁都别吃亏。 反正她这人一向都是秉承来而不往非礼矣的行事做风,总不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改变自己的处事原则? 林琳的医术在那里摆着呢,别看年纪小,却绝对能顶得起半边天。 当初为了开诊所林琳也是给自己弄了个活gg。 就像村子里那位眼睛可以正常视物的老人,只要他活在村子里一天,就没人可以质疑林琳的医术。 而木二叔家的强子那可是自小就有的病,不能彻底痊癒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_→ 林琳这里的小诊所,跟旁处不一样。 她的小诊所里有块很大的黑板,黑板分成两部分。 一部分写的医院成药的名字和作用以及存货,价格等等情况。 另一部分写的却是中成药,名字以及作用和存货。 因为林琳是对应成药的价格位置来写中药的,所以中药林琳没有写价值,但旁人却能看出来这些药差不多价值几何。 这一日,林琳直接将几样中药的存货改了改,某几样只写了一瓶或是二瓶。 因为改动并不大,所以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那上面。不过来来往往时间一长,众人便都会有个概念。 等到下次强子来拿药,林琳就会当着他的面将那个数字改为零。 每一样中药都是数种药草炼制而成,如果有人问起,林琳只要说其中一种或是几种药草缺失就是了。 而且有些南方特有的药草也不是太叔村这里能有的。 她没采着药,只能怪你命不好,老天爷不眷顾了。 当然了,个人能力有限,看在同村的份上可以无条件将药方送出,拿了药方你们是找人配药去还是收集了各种药草送来她这里来炼,一个村子里的,她还能不帮忙,不给个方便? 总之不管怎么说,林琳都有好理由等着他们呢。 …… 不管林琳心里有多沤,太叔攻在木二叔那里到底学到了东西,于是林琳眼珠子转了转,给木二叔家送了一块布,一个暖壶。 林琳还说布是b市的花样,千里迢迢从b市带过来的。暖壶的样子也不似县里有的。 这两样东西,林琳放在小诊所。等给村中妇女做完每月例诊后,这才在和一帮子检查完身体非要留在小诊所唠嗑的妇女们一起朝着村子走去。 学了不到十天,就要给木二叔家这么重的礼。至于村子里的人会不会说木二叔家的学费贵,那就不得而知了。 看见这么重的礼,人家还得问太叔攻学到什么了。然而无论是林琳这里还是太叔攻家里在都没有添置新家俱的前提下,还不得怀疑太叔攻啥都没学到? 林琳敢送,就看木二叔家敢不敢收了。 木二叔家确实不想收,可林琳那张嘴多能说呀。最后不但都收下了,还听了林琳的建议拿那块布做了衣衫。 穿新衣服的自然是木二叔家的小儿媳妇。 然后腊月中小儿媳妇做好了新衣衫,腊月末的时候大儿子就断了药…… 算是出了一口气后,林琳便将木二叔家的事放开了。 白天照常出诊,不出诊的时候还会去县里买些药回来。 眼瞧着天越来越冷,说不定哪天下场大雪就封山了。林琳还特意找了一天和太叔攻去了县里置办年货。 去的时候天还没开始下雪,等从县里回来的时候,已经下起了鹅毛一般的大雪不说,还颳了风。 那风夹着雪都让人没办法睁天眼睛。 林琳见此,只得牵着太叔攻的手一路狂奔,等到了山路的那个山洞后,林琳与太叔攻便暂时躲在了那里。 自从有了这个山洞,太叔村的人进出村子时不时的会在这里歇脚。 第873页 里面还放了些干柴和木头桩子,那柴是今年秋收的时候铁柱往县里运粮食让人捎了些放在这里的。 林琳俩人一进入山洞,先是互相拍掉了彼此身上的雪,然后便准备拢个火,一边取暖,一边等着看看雪会不会停。 就算雪不会停,也希望风能小些。 林琳出门都是背包的,从包里拿出火柴将柴点燃,又将已经冻得硬梆梆的两个红豆饼和一把肉干放在火边烤了烤。 一会儿山洞暖和起来了,俩人有一口没一口的将饼吃了,这才都走到山洞口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大雪。 林琳伸出手,想要学一学影视女主用手接一接从天而降的雪花。太叔攻在一旁看了,皱了皱眉将林琳举出去的手拉了回来。 林琳也不恼他,顺势靠在他怀里小声的说着这雪大的仿佛在那里一般。 太叔攻也想到了那些天的事,不过却没接话,就那么抱着林琳站在那里一道看这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回身又添了把柴,林琳与太叔攻想的却是穿过山路后的那段木桥。 必是湿滑难行。 「一会儿回村,先去你那,将那个洗脚盆拿回去,左右现在无事,我再给你准备些药草先泡上十天。」 腿脚不好的人,走路时间长了,也会拐着别的地方疼。 比如说一个人脚脖子扭了,他走路的时候,那条腿的吃力点就会发生改变,若是不好好休养非要下地走路,没多久他那一侧的胯骨也会跟着疼起来。 去一趟几十年后,竟然没能给太叔攻治治腿,林琳一直有些遗憾。 不过灾变前后的条件在那里摆着呢,为了保证他俩都能安心回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而且他俩没有身份证,灾变前跟本没办法住进医院接受手术。而且灾变后…… 雪下成这样,早走一会儿,晚走一会儿于他们俩来说,其实都一样。 而走木桥的话,最好是雪厚一些再走,那样危险性会小一些。 鹅毛一般的大雪竟像是水帘洞一般隔开了两个世界。外面是白茫茫的世界,里面是火烤出一片红光的山洞。 俩人在洞口站了一会儿就回去烤火了。虽然俩人身上的衣服都不会让他们冻着,不过这样的天,有团火在那里,总会有一种温暖的安慰。 然后这安慰便走了调…… 年轻男女总有些狂野的想法,太叔攻在后天里学到不少知识,又从军营和村里的老少爷们那里听到不少打野战的实况转述。此时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这里还就只有他们俩,太叔攻看着巧笑嫣然的林琳总有些不愿浪费光阴的冲动。 一把将人拉到怀里,先是让林琳靠坐在他怀里,然后俯下头对着那张红唇就亲了下去。 随着亲吻,一双手还不停的在林琳身上有效率的游走着。衣服被解开了,然后是裤子被褪了下去,最后他抱着怀里的小人站了起来,由着她那双笔直的腿缠在他的腰上…… 林琳还好,不过太叔攻今日却极兴奋。 他急切的想要纾解,可越是如此兴奋的就越不能自制。 林琳习武能听见很远的声音,若是来了人老远她就能听见。所以她并没有哈到太叔攻的兴奋点。 而太叔攻却想着这样的天气会不会有人来,在这样的心绪里,他一边做着深浅运动,一边还要分心听着外面的动静。 有一种偷情的快感,跟男人们常说的钻玉米地的感觉差不多。 太叔攻将他的衣服外套披在林琳的肩膀上,然后将林琳抵到山壁上,就不怕山壁上的突起会弄伤林琳。 后来太叔攻又让林琳趴在他的衣服上,他跪在她的身后…… 俩人在这在山洞里将汗擦干,又缓了会唿吸,这才穿上衣服,稍做整理离开了山洞。 离开山洞后,林琳非常想要立即洗个澡,所以拉着太叔攻的手运转轻功飞快的离开了山路,然后又小心的走过木桥。 到了太叔攻家,太叔攻去将石头的洗脚盆找出来。林琳站在屋里看一眼多日不怎么住人,哪怕是日日过来烧上一会儿炕的屋子,也感觉到了一种破败和没有人气。 想到他们家一时半会儿不会搬家,也因此对于这套老房子,林琳一时没有想要翻新的想法。不过宅基地却是必须得留下了。 现在不值钱,不当回事。可多年后就不一样了。 后世政府有规定,城市户口不能到农村购买房产。哪怕是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林琳准备一直将她的户口放在村子里的,至于太叔攻和孩子们的,这个却要再看情况了。 反正过几年国家的好多政策都有漏洞可钻,她现在一点都不担心这些事。 石盆极重,所幸下面带轱辘。俩人拽着走回去也没多用多少时间。 回到家的时候,太叔陌已经将家里烧得极热了。 小孩每天的生活安排得都极紧凑,这会儿还在做林琳给他出的拔高题呢。 看到俩人进屋,连忙从炕上下来。拿起扫衣服的小刷子给俩人从身上往下扫雪。奈何心是好的,只是个头不够,最后还是太叔攻接过小刷子先给林琳刷完,又给自己刷的。 脱了外套,穿着家常衣裳的林琳盘腿坐在炕上别提多舒服了。 一入冬,林琳他们家的茶叶就换成了滇红。 味道浓郁,喝到嘴里从里到外的暖和。林琳稳稳的喝了一杯茶后,看了一眼时间,拽过一旁的枕头斜躺在炕上了。 第874页 翻了个身,身体全部瘫在火炕上,那种感觉舒服得不得了。 后背烙热了,林琳又翻了个身趴着继续烙。 太叔攻一腿伸直,一腿曲起的坐在另一头,看着林琳那舒服的尽头,不禁一笑。 「你以前没睡过炕吗?」 「睡过呀。」将胳膊搭在枕头上,林琳回想了一下以前睡炕时的感觉,然后笑眯眯的说道,「我跟你说过吗,人睡火炕的好处特别多。像是风湿病,老寒腿什么的,睡这个特别的有效果。不过就是容易干燥上火。」 「你说过。」转头看了一眼关着的房门,太叔攻又说起了他之前在图书馆看到的一本画册。那上面是皇宫的木头床,像个小房子,一进又一进的,特别的精緻好看。 林琳点头,皇宫嘛,那必然的。 就在俩人轻声聊家常,说着将来去市里买房要买什么样子,以及再说说晚上吃点啥的时候,村支书家的小儿子突然从外面跑了进来。 看着林琳,声音焦急:「小刘大夫,刘妙掉茅坑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东北话,聊天=唠嗑 大家晚安~ 第418章 刘妙掉茅坑里了? 听到这句话,林琳一瞬间就反胃的想吐。 茅坑是啥? 那就是农村自建厕所下面装粪便的坑。 上面是两块供人蹲踩的木板,下面的坑里全是粪便,要是一脚踩空…… 咽了咽口水,林琳连忙从炕桌上拿起她的水杯喝了一大口茶。 咋就出了这样噁心的意外呢? 隐晦的朝窗户看了一眼,第一次庆幸现在是冬天,粪便离体后用不了多久就会冻成冰坨,除非是刚刚排完就踩上去……呃,似是想到了刘妙为啥去茅厕,林琳用更加隐晦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回她面前这位便宜姐夫。 刘妙是他媳妇,若是真的掉下去了,估计也得是他拽上来。 裤子和鞋上都没有污秽,应该是没沾上。至于鞋底的,一路走来应该都留在路上了。不过也有可能是冻在鞋底上,不过屋里温度高,在屋里时间一长就会从鞋底掉到屋里地面上。 想到这种可能,林琳立时从炕上站了起来。 「掉下去了?是不是动了胎气?你快回去,我换了衣服马上就到。」顿了顿林琳又说道,「你让她半躺在炕上,屁股下面垫个枕头,对了,一定要在炕尾,太热会促进血液循环,更容易出事。快去,快去~」 林琳为了打发爱民,说这话的时候语速特别快。爱民现在心里也慌着呢,听到这话,连忙转头就往外跑,分毫没迟疑。 林琳看了一眼他刚刚站着的地面,眼角抽了抽。那黑黑的大鞋印子上,也不知道有没有那啥。 「别看了,你换衣服过去。这地……我用灶灰刷一遍,然后再用拖布擦,保证干干净净的。」 太叔攻知道林琳与刘妙的关系所以对于林琳更关心自家的地面丝毫没啥反应。 而且他是最清楚林琳洁癖的人,今年开春的时候,自己跟着村民沤肥时,她那嫌弃的小模样自己还记得呢。 想到这里,太叔攻就觉得有些事情晚上他们还可以好好的『聊聊』。 外面还下着雪,林琳穿上外套,找了把伞才出门。 知道事情紧急,林琳也没在路上多做耽搁,再加上耽搁的也是她自己的时间,于是林琳与太叔爱民不过脚前脚后就到了村支书家里。 进屋时刘妙刚从炕头移到炕梢,看着她婆婆给她垫枕头,林琳还帮忙调整了一下角度。 「给你的保胎丸吃了吗?」林琳坐到刘妙旁边一边给她把脉,一边跟她说话。 「吃了,吃了,刚掉下去就给爱民媳妇吃了。」刘妙婆婆紧张的站在旁边,听到林琳问话都没等小儿媳妇吱声,直接插话进来,「小刘大夫,你姐这肚子咋样,没事?我看着她脸儿都白了。能保住吗?」 林琳没搭理她,仔细的把了会儿脉,松开手后这才笑着对刘妙婆婆点头,「问题不大,一会儿让姐夫跟我回去抓两副保胎药回来。三碗水煎成一碗,就着之前给她的保胎丸先喝上两副。」 林琳一边回刘妙婆婆的话,还一边拿出一粒白色的小药丸餵给刘妙吃。 「阿弥陀佛,佛呃……领袖保护。」 「噗嗤。」 听到林琳笑出来,刘妙婆婆也有些不好意思。 领袖好像不管这种事。 「这两天就不要让她上炕了,再给她做些有营养的。我那还有些鸡蛋和只野鸡,一会儿让姐夫去抓药的时候一併稍回来。每天蒸个鸡蛋羹,再将野鸡炖个汤,每天吃些。养上半个月应该就没事了。」 「不用,不用,哪里用你个小姑娘的东西。家里就有蛋和鸡,我现在就去杀鸡。」 刘妙婆婆听林琳这么说,抬腿就要往外走。林琳连忙站起来拉住她,「大娘快别跟我客气,咱们也不是外人。您家的鸡还得留着下蛋呢,反正那只野鸡也是打死的,留着除了吃肉也不下蛋,正好给刘妙补身子。」 拉着刘妙婆婆的手,林琳笑眯眯的样子别提多懂事多亲切了。「我知道大娘也是心疼我一个人过日子。这样,我也不跟您客气,我听说您家里今年做的粘豆包都是新红豆,新面做的。您回头给我装些,正好让姐夫帮我拿回去。」 那得多少粘豆包才能换只鸡呀?张嘴要这个,还真是,真是, 第875页 你说说这孩子,咋就这么通情达理呢? 若不是脾气不好,唉~ 前儿聊天的时候,还听太叔攻说他爱吃这口。林琳自己也尝试着蒸粘豆包,可做出来的味道就是没有村里人地道,这才想着跟人换些。 洽巧今儿就有机会了。 刘妙婆婆出去找面袋子给林琳装冻着的粘包豆去了,其他人见林琳来了,又听刘妙暂时没啥事就都离开了刘妙与爱民的屋子。 爱民站在屋里,林琳转头想要说点什么,觉得不太方便,就给刘妙使了个眼色,刘妙微不可查的抽了一下眼角,找了个藉口将自家男人打发出去了。 「爱民,咱爸咱妈都上了年纪。好在今天是我踩秃噜了,要是咱爸咱妈可咋整。」看了一眼窗外,刘妙又对着太叔爱民说道,「你点个灯笼,去木二叔那里看看有没有新的搓衣板。要是有的话,就买上两块回来,将咱家那两块旧的钉到茅厕板上。那个有棱,能防滑。」 刘妙想出来这个办法还是在林琳的小诊所门口发现的呢。村里道路泥泞,去小诊所的时候难免会沾上泥什么的,为了卫生,林琳在小诊所门外挖了一个坑,上面就垫了像搓衣板一样的钢棱一样的东西。去小诊所的人进去时,蹭下脚,泥垢就会顺着钢棱的缝隙落在下面的坑里。只要每隔一段日子清理一下那个坑就行了。 刘妙一说完,爱民也想到了这里,于是转身问了一下林琳什么时候走,要是现在走,他就先去抓药,回来的时候再去木二叔家。 林琳笑着摇头,「不着急,我还要在这里看着她一会儿。她刚刚吃了药,我要在这等情况稳定一下,给她扎两针再走呢。」 太叔爱民听了,摸摸头便出屋了。 到了门外,刘妙婆婆还问他干啥去。这位直接说刘妙担心太滑,二老摔了如何如何的。 「你男人还挺有意思的啥。」林琳说完,见刘妙脸上浮现一抹得意,立即转了话题,「喂,是不是他们家不给你吃饱饭,所以你才换地方用膳呀?」 ??? 刘妙眨巴了几下眼睛,没弄明白林琳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在抬头看林琳想要得到点提示时,林琳用下巴点了点她的鞋,于是刘妙瞬间便明白林琳是啥意思。 气得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扑到林琳身上去。 「想咬我呀?你咬呀~」林琳斜眼在她肚子上瞄了一眼,非常不负责的说道,「啧,啧,啧,就没见过这么狠心的妈,命还没救回来呢,就想着扑咬救命恩人了。」 刘妙:真是太讨厌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讨厌?那你一定不知道我其实很喜欢你。」 呵呵~ 真没看出来。 「你喜欢我?」刘妙挑眉,那副样子明显就是不相信林琳说的这句话。 「嗯哼~,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啦。」上前拍拍刘妙还有些苍白的脸,笑得极欠凑,「你不会以为我真对你还有什么姐妹爱?不过,如果这么想能让你高兴,我也反对就是了。」 刘妙一晃脑袋,躲开林琳拍她脸的手,听到林琳这话,心下漏了一拍,有些心慌,「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想到自从来到太叔村下乡后的事情,刘妙就有些迷惑。虽然林琳对她很冷淡,但却帮了她不少忙。她得了好处是实实在在的,这不能否认。 林琳没回答她,而是又伸手在刘妙的脸上拍了拍,「啧,啧,这脸糙的,跟土豆皮似的。」 见林琳这样,刘妙气得勐喘气,「你是担心我坏了名声,影响你在太叔村的生活?」 刘妙心里转了好几圈,也就只有想到这一点。 林琳一边漫不经心的点头,一边收回拍打刘妙脸蛋的手,「瞧,这回气色好多了,原来你就是欠打呀。一会儿你婆婆进来看见你气色红润,估计又要对我一阵夸了。」 听到这里,刘妙瞬间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拿手指着林琳,「你亏不亏心?」 好嘛,把自己的脸拍红了,她还能得到夸讲。这人还能不能讲点道理。 「亏心?」林琳拉下刘妙的手,五指握住她的手腕,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然后眼神有些冷的直视刘妙,「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有些事情,只要做了,就有迹可寻。你还真的以为全世界就只有你最聪明?自从你来到太叔村,我就发现了你的秘密。就算没有这些,你过去十几年都做了什么。这一次回京城,你又为什么又要拉上我?你真当我是菩萨转世,圣母心肠吗?」 扭头听了听屋外的脚步声,林琳又压低声音对刘妙说道,「现在的生活幸福吗?」 「你,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刘妙因为林琳的话,脸上的惊恐越来越大,看向林琳时,声音中不觉带上了恳求,「以前都是我不对,我现在也糟了报应,你就,你就放过我。咱们和平共处不好吗?」 「啪~」 林琳一个巴掌就掴在了刘妙脸上,然后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刘妙的脸,「天呀,它怎么自己动了?对不起呀,我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我吗?」 林琳说这话时,还从衣兜里拿出一小盒药膏,用手指抠出一块,便准备给刘妙上药,刘妙刚要躲,就被林琳拽着头髮拽了回来,并不算轻柔的将药擦在脸上后,林琳看了一眼刘妙另一半脸,心里想着要不要来个对称。 第876页 刘妙接收到林琳的眼神,瞬间用自由的那只手捂住了自己没被打的脸。 捂着脸,刘妙声音压得极低朝林琳低吼,「你不要太过份了。」 林琳点头,笑眯眯的同意刘妙的话,「你要是将手拿开,让我再打一巴掌,我就不在保胎药上做手脚。不然……」 林琳的威胁太可怕了,刘妙的身子直接僵住了。 「你不能这样。」 「我不能哪样?」 就在刘妙纠结着放下捂着脸的手时,刘妙婆婆进来了。 「小刘大夫,粘豆包给你装包了,就放在门口。我还给你装了一罐子大酱,都是用新黄豆下的。」 「那赶情好,大娘不知道,我弄不来那玩意,炖菜的时候还特别喜欢放一些。有这一罐子,够我吃很久了。」 说话的功夫,林琳又让刘妙婆婆再拿盏油灯来。 作者有话要说:  到底是没赶在晚饭前发出来…… 第419章 林琳本身就不是大度不记仇的人。对于刘家人,她是极度厌烦的。若不是那些事情还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林琳都能将从古至今,无论是她自己研究的还是从旁处学来的各种酷刑对着刘家人来上一遍。 她帮刘妙,不单单是怕刘妙坏了名声,或是彻底堕落后会影响到自己。更重要的是刘妙她公公好歹是个村官。 眼睛往远看,她不信将来有用不到他的地方。 然而本来林琳还可以压下火气,可那天晚上见到了那位受到□□的女知青,林琳就想到了原主。 想到了原主都已经替她下乡了,却还被刘家人和刘妙算计。 想到刘妙算计了原主还破坏原主唯一次的救赎,让原主在失望中堕落。 想到刘妙算计自己跟着她回b市的利用之心。 想到原主记忆里那些刘妙对原主做过的事。 想到……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林琳亲自送了双鞋给她。现在的刘妙再怎么样,也是不敢跟林琳硬碰硬了。 总之,到了林琳翻旧帐的时候了。 等刘妙婆婆将油灯都拿来后,林琳让刘妙脱了衣裳对着刘妙一顿扎。 「好疼~,你轻点呀。」 「忍着,轻了没效果。」林琳除了必要的几针是扎在穴道上外,又在刘妙最痛的地方扎了好几针。 「妙呀,忍着点呀,一会儿就不疼。」刘妙婆婆对刘妙说完,又转头劝林琳,「小刘大夫,别听你姐的,使劲扎,治病重要。」 刘妙疼得只唿气,实在是忍不了,这才张嘴让林琳轻点。但她没想到自家婆婆竟然还能说出这种话,心酸委屈的不要不要的。 林琳闻言,看了了刘妙一眼,然后特别认真的跟刘妙婆婆点头,「大娘放心,不知道轻重,孩子要紧。」说完这话,林琳又在刘妙一块嫩肉上来了一扎。 「呀~」 「让大娘见笑了,我姐从小就娇气,吃不得苦。别叫唤了,叫也没用,忍忍就过去了。」 前一句是对刘妙婆婆说的,后一句是对着刘妙说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么一句话下来,刘妙已经气得再不叫也不说话了。 穴道上的针扎了一刻钟才拔下来,其他的针都是扎扎拔拔的。 等林琳给刘妙看完病,看一眼已经疼得满头是汗的刘妙,笑得又温柔又体贴,「这回吃到苦头了,下次可长点心。多大的人了,还让人跟着你操心。」摇了摇头,将银针在火上又烤了一下,这才笑着问刘妙,「要不要给b市寄封信,请大伯和大伯母来看看你?」 喝~ 刘妙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看林琳的眼神都带上几分祈求了。 见林琳歪头看她,刘妙看一眼举着另一盏油灯已经走到门口的婆婆,就差给林琳跪下了。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求求你,求求你。我真的知道错了。」 看着这个害人不成也被害的女人,林琳挑了挑眉,对着她点了点头,「那行,先这样。」 一棒子将人打死有什么意思,猫捉老鼠的游戏一般都需要些耐性。 「你也不想破坏现在的幸福是?」林琳一边说一边看刘妙对着她拼命点头,然后笑眯眯的看了一眼刘妙的肚子,小声对她说道,「我有办法让全村的人都知道我有比滴血验亲更有效的亲子鑑定办法。」 「什,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若是哪天你再让我心情不好了,我不介意利用某些手段帮你肚子里的孩子换个亲爹。」 刘妙:「……你不能一手遮天。」 「我想就能。」耸了耸肩,林琳笑得极得轻慢,「人言可畏,假的再假传一传就变成真的了。至少会在人心里留下个疙瘩。更何况我是你亲堂妹,我能故意中伤你吗?不能。」 刘妙:…… 等对着刘妙恐吓了一番后,爱民就回来了,林琳笑着对刘妙叮嘱了两句,便叫上爱民回小诊所了。 刘妙看着林琳离开的背景,心里是一阵后悔又是一阵后怕。 都说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她就是吃亏在了这上面。 林琳举着伞走在爱民旁边,爱民肩上扛着装粘豆包的布袋子,一手里捧着一罐黄豆酱,一手举着个灯笼俩人一路从村子中走到村东头。 先去小诊所敲了敲门,然后姚天开门后,林琳便领着爱民去抓药了。 第877页 抓了两副药,林琳眼珠子转了转,又每副药里抓了一把黄芩放了进去。 想了想,林琳又觉得两副药太少了,又给刘妙配了两副加了大把黄芩的药。 一共四副药差点没将林琳装黄芩的小匣子掏空了。不过……自家亲堂姐,她捨得。 又叮嘱了爱民几句煎药的注意事项,林琳便让爱民回去,她则收拾了一下小诊所,又给姚天留了几个粘豆包,这才带着这些东西回后院。 到家的时候,太叔攻已经将饭做好了。小孩的功课也做了不少。 太叔攻炖了土豆干和茄子干,里面放了切成薄片,又煎得焦黄的五花肉和小辣椒。 还用家里存着的不知道是什么肉的肉炒了肉丁酱。 林琳将村支书家的酱拿回来后,又问了太叔攻这菜用的谁家酱。 「西头七婶家的。」 林琳点头,说了一句她家的酱也还行。便将早上从大棚里摘的小葱连着洗干净的黄瓜辣椒都端了进去。 在村里,蘸酱菜是最常吃的东西。林琳以及总担心吃生葱和生蒜会有口气,所以极少吃。后来与太叔攻搭伙过日子,太叔攻开始的时候见林琳没准备,还不好意思张口。后来……还有啥不好意思的呢。 为了不让太叔攻熏到自己,林琳也用葱蘸着肉丁酱吃了些。 吃着吃着林琳又想起冻白菜来了。忙问太叔攻院里放的那十几颗冻白菜是不是能吃了。 太叔攻想了想,点头说,「今儿这场雪下过,明后天差不多就能吃了。」 秋白菜採摘后,直接放在室外,经过冬天的低温冷冻过后,再拿到屋里放在滚水里煮透,回头用手撕成条,再拧干水。蘸着肉皮酱或是肉丝酱吃,味道别提多好吃了。 去年的时候林琳就吃过一回,然后就爱上了那个味道。可惜只有秋白菜和自然的室外冷冻才会好吃,否则都不是那个味。 这就像北方人吃的冻豆腐一样,必须是室外冷冰而不能用冻库和冷箱冻一样。 方法不对,味道就不对。 「说起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了,家里有不少肉皮,前儿炒了两顿,又煮成条蘸着蒜泥吃了几顿,等明儿有空做些肉皮冻子吃。」 那个特别的简单,除了放些肉皮还可以多放些肉丁进去。煮一煮,晾一晾就是一道凉菜。 家里有多少肉,太叔攻太知道了。若不是有那么大一个冰窖,怕是顿顿吃,都得吃到臭为止。所以林琳想要做什么,太叔攻从来不反对。 而且……若是以前太叔攻还有些自卑,但经过了一些事后,太叔攻那份自卑没有了,虽然还做不到坦然,却已经不再纠结那些小事了。 「大棚里的菜又下来不少,明天要是放睛了,我就去县上卖趟菜。」 他知道林琳不差钱,可他到底是个男人。 林琳听了太叔攻这话,眉毛就皱了起来。 这场雪多大呢,按往常的情况来算,这都快赶上封山的架式了。这样的雪天,就算是不摔不滑,可好人走一回都累够呛,太叔攻那个腿脚,岂不是更得难受。 「你快罢了,还是我去县里卖。卖菜这活谁都能卖,可这大棚我却侍弄不好。你侍弄大棚,我去卖菜。咱俩分工,谁都不累。」 本来就是,她内力运足,使上轻功,不过一会儿就窜进县里了,若真让太叔攻去,一来一回得出去一大天。 「你这一出去就是一大天,饭谁做,鸡谁喂,兔圈谁清,还有大棚谁侍候呢?我一来一回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啥都不耽误,不比你去强?」 太叔攻一听林琳这么说,便摇头笑了笑,不跟她分辩了。「我前儿编了几个筐,还做了几个木活,回头一道卖了换钱。你上次说的那个石头的捣蒜缸和捣蒜杵子,我用你给我的匕首做了两个,也不知道能不能卖掉,这回也带着试试。」 太叔攻虽然没学几天木活,不可他这人心思巧,现在大的还需要慢慢琢磨,但一些小零小趣的东西却都能做出来。 像是擀面杖,搓衣板,小匣子一类的生活用品都能做了出来。再加上太叔攻有之前『进修』过的眼界和眼光,做出来的东西都有些美感。 至于捣蒜缸和捣蒜杵子,幸好有林琳给他的匕首,他才能随心意削成他想要的形状。 若是石器真的能成,倒不失为一个进项。整个冬天闲着也是闲着,若是能够多做些卖掉,也是一笔收入。看了一眼林琳屋里的石墙,太叔攻也发现了住山吃山的好处。 「那没问题。」说到这个,林琳又想起一事来,「对了,你多种些红西杮,再有个把月就过年了,那个一定能卖上价钱。」 「嗯,那我再种些黄瓜和辣椒。兔子不少了,我想着过年的时候将原来那几只大兔子卖了换钱。」 林琳听了点头,这个必须卖。 兔子不知道计划生育,又不用自己养娃,它们是生的毫无负担。 就在林琳和太叔攻想着各种生活进项时,在这样飘飘荡荡的鹅毛大雪中,恆市的街头,三只可怜的残疾兽终于闭上了眼睛。 闭上那双对着这个世界无限留恋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是度娘来的。 . 黄芩的功效与作用 黄芩,以根入药,併入选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有清热燥湿,凉血安胎,解毒功效。黄芩的临床应用抗菌比黄连还好,而且不产生抗药性。黄芩临床应用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现在仍然是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的要药,被称为「中药抗生素」。 第878页 黄芩的功效 黄芩味苦,性寒。归肺、胆、脾、大肠、小肠经。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止血,安胎。用于湿温、暑温胸闷呕恶,湿热痞满,泻痢,黄疸,肺热咳嗽,高热烦渴,血热吐衄,痈肿疮毒,胎动不安。 第420章 这世上,就有很多人做错事是因为家庭环境和溺爱导致的。 客死异乡的这仨位残疾兽正是如此。 他们仗着老子娘的势先是在b市耀武扬威,为祸一方。之后又发现b市达官贵人多,玩的不尽兴。于是便换了个玩法拿着一份红头文件全国上下的乱窜。 跟太子爷出游似的,小日子过得别提多刺激了,光补肾的药就吃了好几大盒去。 再大的城市也没出现意外,谁又能想到这仨人竟会在d省的安阳县失去了踪迹呢。 d省偏北,安阳县更是北中之北,这里一年有半年是冻死人的天气,剩下的半年也没有多热烈。 这里的人,更喜欢简单的生活方式。更愿意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生活上。 不冷的那半年若是不努力,剩下的半年就有可能饥寒加迫,更有甚者会在睡梦中冻死。 也因此,谁都没有想过大风大浪后会栽了在这里。 失踪的学习小组终于找到了,不过却是尸体。这对于安阳县的县长来说,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头疼。 高兴是人没死在安阳县,头疼的是人可能是从安阳县被带走的。 四肢俱断,还被割掉了舌头,最重要的竟然是剥光了衣服就丢在这种大雪纷飞的日子,死的时候还一柱擎天 ……这不是谋杀是什么? 还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谋杀。 就此事,b市直接下来文件,要求恆市以及相关县村全力配合侦案,务必找出兇手。 不但如此b市前前后后下来两波破案高手就为了这起谋杀事件。 然而,当人到齐了,开始汇总手上信息后,首先开始查到的却是这三只残疾兽一路走来都干了什么混帐事。 等众人再一次坐到会议室时,不管是b市的,还是恆市安阳县负责侦案此案的人都沉默了。 被他们坑,被他们欺压,被他们糟蹋的人实在太多了。 就以仇杀的概率来算,他们能活到现在都是奇蹟。 那么多的嫌疑人,唯有安阳县所属的所有村子没有嫌疑。 也因此到了最后安阳县的县长还是松了口气。 可惜他的顶头上司不这么想。 不管这仨人因为什么死掉的,他这里都有些责任,他怕是要被迁怒了。 谁家的大牲口都不是白养的,b市那边的牲口爹们给了恆市不小的压力。 必须抓到兇手。 于是这个冬天,恆市的,安阳县的,b市的侦案高手来真真是全国各地的寻找那些受害人。 还活着的本人,以及死去的受害人家属。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件事情越查越大,查到最后,全国百姓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残疾兽死后,他们的老子们也都因此被政敌抓到了把柄。一时间,b市乃至全国的都带着一种风声鹤唳的紧张。 这些事情倒与刘家不相干。刘家因为是正常交易,再加一家仨口那德行,竟然真的被人忽略了过去。 后来知道刘妙竟然在太叔村下乡,又发现太叔村就隶属于安阳县。办案人员又了解了一番情况后,仍是将已经成了大肚婆的刘妙排除在嫌疑人之外。 当然了,林琳这位村里的小刘大夫更是清白得跟白开水似的。 虽然寄居刘大伯家,可她却与那三只残疾兽没有丁点交集。 在买火车票都需要介绍信的年代,想要找个人真的不容易。 底下办案的人到是想要找个替罪羊了,可几方势力都盯着呢,他们恨不得一直调查下去,让这事一直像滚烫的沸水不停的翻滚,怎么可能让它就这么落幕呢。 于是这个惯用的办法到底没能实施。 将仨个青年力壮大老爷们虐待成那样,然后再从安阳县运到恆市。不,就算是先将人骗到恆市,然后再在恆市凌虐这仨人,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重要的是这仨人为什么要半夜三更的跟人走上二十里路摸黑去恆市?又是怎么去的? 难道这还是一起联合作案不成? 总之,这案子查了好几个月,最后成了无头公案,高高束起了。 而当刘妙知道当初欺辱自己的仨人被人杀害时,刘妙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林琳。 一定是她。 兇手一定是她。 然而哪怕刘妙已经可以肯定兇手是谁的时候,刘妙也不敢将人供出来。 因为林琳曾经给了她一双鞋。 一双让她捨不得脱掉的鞋。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林琳穿着鞋,她也是呢。 更何况以林琳那神鬼莫测的手段,刘妙非常肯定一定她告发了林琳,她不等林琳倒霉,她一定会先遭殃。 怕是比那三人的死法还要悽惨……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本就对林琳打憷的刘妙,再见到林琳乖的比林琳家的兔子还乖,比猫爪子下的老鼠还要怂。 此后数年,随着村支书的步步高升,刘妙就是在旁人面前顶着高官儿媳妇的身份也不敢在林琳面前放肆。指哪打哪,听话极了。 就跟受过童年阴影似的。 第879页 →_→ 花开两朵,另表一枝。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林琳上午坐诊,等到中午的时候,在家里吃过饭,便背着太叔攻准备的东西去了县里。 地上的雪已经很厚了,林琳踩了一脚上去发现都过了脚脖子。深吸一口气,再将体内浊气缓慢吐出。 气运丹田,林琳足尖轻点瞬间窜出老远去。 到了县里,林琳将太叔攻做的那些木制品和石器都送到供销社,换了些钱后,又背着筐去了黑市。 这年头不是谁家都有大棚的,到了冬天,不是土豆白菜,就是一干菜干。新鲜的蔬菜到了冬天极抢手。若是卖给供销社,这些菜还会按着夏天的价格收。林琳觉得忒亏,便背到了黑市来卖。 黑市的价格自是比供销社给的高,林琳见了,还对利子李说了年前还有一批货,到时也卖过来。 利子李听了,又跟林琳商量了送货时间和价钱。随后林琳又在他这里订了一整套木工活的工具。交了订金,说是年前一道过来取。 太叔攻手里干木活的工具就那么两三样,林琳在县里和市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卖的,最后只能托利子李利用人脉从外地弄一套了。 干黑市这一行的,人脉都比较广。将这事拜託给他们,绝对没问题。 因为这次不准备买什么东西捎回去,林琳连装菜的筐都卖给了利子李。 离开黑市后,林琳又特意拐了个弯去了一趟她县里那个小院。 虽说门口布了阵法,可既然来了一回县里,总应该去看一眼才是。 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林琳又将屋顶的雪和院子里的雪都清了清,完事后,先去空间里休息了一会儿,看了一眼时间,便转道准备往村里走了。 路过邮局的时候,林琳还进去问了问有没有太叔村的信。若是有,一併给捎回去。 别说,还真有。 一共两封信,一封是知青院的,一封是姚天的。 揣上两封信,林琳这回再没停顿,一熘烟的往家奔。 雪后运用轻功赶路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灰尘。不过路上想要顺手打个猎什么的,那就不用再想了。 回到家,将今天得到的钱都拿出来数了数,然后放在太叔攻自己做的小木匣子里。 家里就他们仨人,小木匣子也没锁。转手就放到了炕柜抽屉里。 那匣子里的钱是他们俩人的共同财产。林琳开诊所卖药的钱并不放在这里,因为都是进货价出售的药品,所以那些钱还是买成药的本钱。 那小匣子里有好几百块钱了。太叔攻从部队带回来的钱,也放在这里了。 这一年,太叔攻一直很努力,除了干地里和林琳家小院子的活,他还将他家院子以及自留地都种上了东西。 秋天的时候,太叔攻家自留地里种的土豆就卖了不少钱。院子里还种了一院子的高粱。 因着林琳不太爱吃高粱,所以一院子的高粱只留了一半,剩下的都卖掉了。 高粱卖掉后,剩下的高粱杆子太叔攻每日闲了就开始编蓆子,编盖帘,然后卖到县里去。 林琳家三亩多地的院子,林琳只象徵性的种了些易活的药草,其他的都是太叔攻跟着林琳商量过种了些实用又能卖了换钱的。 因为林琳能打猎,家里一直不缺肉和油水。不过他们家不缺,旁人家却未并。林琳有的时候也会卖些肉出去。 秋天的时候,太叔攻趁着农闲的那几天,特特找林琳一道动手,从墙里挖了好大一块石头。 里面掏空后注满河水,然后带着小孩很打了几天鱼。 将河鱼都养在里面,又将石头做的大鱼缸子放进大棚里。 现在那些鱼还活着,就等着过年的时候卖个好价钱了。 太叔攻极勤快,他还趁着天不冷时,将大棚又扩了扩。总之为了这个家,太叔攻比村里大多数男人都更加的努力。 东山都是林琳的,太叔攻知道林琳会阵法后,还特别让林琳在一处地方设了阵法,圈了一块地。 从那以后,太叔攻能干的活就更多了。 今年村子里按工分给各家各户分钱和分粮食。 因为太叔攻有东山上的粮食做后盾,所以还特别少要了粮食多要了钱。 看着小木匣子里的钱,林琳按着这个时代的市价估算了一下,在市里买套大房子那绝对够够的了。 说实话,林琳觉得就是没有她,太叔攻带着小孩的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 可太叔攻却不这样认为。 当然以他们俩现在的关系,那些都成了细枝末节的小事。 不过也正是因为太叔攻的一系列作为,村里说太叔攻带着拖油瓶吃软饭的人几乎没有。 毕竟谁家软饭要是这么吃,那也忒辛苦了。 最近闲着无事,或者说对于太叔攻来说,现在家里家外这里活,少的跟玩似的。 于是太叔攻想起林琳上次用绿豆和黄豆发的豆芽,再想到现在空置不住的老房子,太叔攻便趁着林琳在小诊所坐诊的时候,回了老房子。准备烧上两天火。等过几天发些豆芽,还能再卖些钱出来。 从老房子出来,太叔攻还没等走到小诊所就看见了强子。 虽然木二叔他们家答应了教手艺却又暗中挤兑人让人膈应,不过太叔攻却不好跟着强子翻脸。到底是一小长大的,又一个村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真要是撕破了脸,到没什么意思了。 第880页 强子看着面前走路一跛一跛的太叔攻,掩下眼底的嫉妒,用着一种仿佛只是闲聊的声音问太叔攻,「我听说你搬到小刘大夫家里去住了?」 村子里人都吃两顿饭,早上又起的晚。再加上冬天了,没事也没谁会愿意出来乱晃荡。太叔陌上学,太叔攻之前还会去县里陪读。也因此一直到最近几天村子里才传说这事来。 此时见强子问,太叔攻也没想着要遮掩,大大方方的点头。然后抬头看强子,想了想说道,「你这是去小诊所?」 强子那老毛病到现在也没痊癒,因此每天都会去小诊所扎针。此时在村路上碰见了,再看看前后的人家,太叔攻这才有此一问。 「嗯哪。」 既然都是一个目的地,就只好并肩同行了。只太叔攻本就不是多话的人,强子又极嫉妒太叔攻,快走到小诊所的时候,一路沉默的强子这才说道,「你们现在还没扯证,住到一起不是让人说小刘大夫的闲话吗?」 太叔攻闻言脚步都没停顿,抬头看了一眼小诊所,转头问强子,「你听到有人说我们闲话?你听谁说的?都说了啥?」 作者有话要说:  给大家推荐本朋友的新书《和反派离婚的日日夜夜》,作者雪默。 简介: 陈沐进入系统,成为各种反派的老婆,成功离婚,则完成任务然而,她遇到的反派们都是蛇精病,离个婚都要斗智斗勇,心好累! 第421章 强子听到太叔攻这么问,垂下的眼中闪过一抹恶意。 「村里人都说你是上门女眷,吃着小刘大夫,住着小刘大夫的。还带着个外甥死扒着小刘大夫不放……」 可能强子也知道谁好惹谁不好惹,也或许是天生的危机感让强子不敢说林琳一句坏话。 因为心中那点胆怯,所以这番话的效果也很不尽如人意。 太叔攻听了,点点头,然后又张嘴问他还有什么。 强子怔了一下,眨巴了几下眼,才明白太叔攻是啥意思。 这么难听的话,他不生气还嫌少了? 小刘大夫知道你脸皮这么厚的吗? 于是强子眼珠子转了转,又开始编起了瞎话。 说真的,这件事情虽然传出来了,却没一个人敢说难听的话。 自家没外人的时候会说上几句,但在外面那是坚绝不传任何流言的。 小刘大夫不好惹呀。 不说那一脚就能踹碎石头的狠辣,只说那一手医术就没人敢得罪她。 真要是得罪了她,她心歪一歪,手下再没个准。说不定能给你扎个嘴斜眼歪。 这都算是好的,若是故意给你下点黑手,你都不知道。 也因此,村民心里都明白别看太叔攻像是好说话的人,但被小刘大夫当宝的人,小刘大夫能不护着他? 于是呀,还是啥也别说,别没事找事了。 村民们想开后摆开手去,但强子却一直放不下。 朝夕相处下,强子对林琳那也算是情根深种。虽然自从林琳恶意恐吓了给太叔攻献殷勤的小寡妇后,村里大半青年都对林琳有了退避三尺的觉悟,可强子却并没有。 他心里始终惦记着。 尤其是他每天都要去小诊所找林琳扎针,然后从不风吹日晒,保养得宜的林琳直接拉高了强子的审美,眼里再也看不见旁的女人了。 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不过效果却并不理想就是了。 若是强子今天捎代一句林琳,太叔攻都得刨根问到底。可惜他只说了太叔攻。 《后天》的经歷,尤其是在经歷了那样的天灾后的太叔攻,他可没那么多的心思去在意旁人的心思。 活着的人更应该努力的珍惜生活。 太叔攻只想好好的跟林琳过日子,然后若有余地,再求求佛祖帮助他们家的这只小妖精以后都去些太平安全的时空。 要是都像《后天》那样的时空,妖精也够呛。 ╮(╯▽╰)╭ 听了些不顺耳却并不会让太叔攻放在心上的话后,俩人便到了小诊所。 太叔攻没进去,而是与强子点点头就回了后院。 林琳早上的时候看了一眼辣椒油拌的黄瓜咸菜就说要吃炒瓜子,太叔攻便准备回去剁肉馅和剁黄瓜。 林琳家腌的黄瓜咸菜跟村子里别家的都不一样。 可以说真的应了那句『败家在胃上』的话。 林琳让太叔攻将长成的黄瓜都洗干净,然后晾干水就放一层黄瓜一层大粒盐的码在缸里。 将缸全部装满后,上面压上一块大石头。隔个几天,黄瓜遇盐和重压出了许多水,林琳又让太叔攻将黄瓜都捞出来,然后晾在背荫的地方,掏干净缸,再微微放些盐,再一层盐一层黄瓜的码进去,最后再在上面放石头,这一回却要放两块大石头。 等再隔上几天,终于又压出水来后,再捞出来,再晾,再放一丁丁点盐或是不放盐,再多加一块石头。 反覆三四次后,黄瓜被压成翠绿的薄片。以后想吃的时候,用水泡一下,将黄瓜外面的盐都洗掉,然后切成丁放些蒜和辣椒油一拌,吃起来口感极佳,又脆,又有韧性。 今儿早上吃饭的时候,林琳便说找块肉和黄瓜片一起剁成馅料放在锅里炒着吃。 正好时间充裕,太叔攻便准备晚上炒那个吃。 第881页 太叔攻『没有血性』的走了,留下奸计未得逞的强子整张脸都气得红红白白。 压下心中火气,强子抬脚进了小诊所。 林琳见掀开门帘进的是强子,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 老村长家的太叔小翠感冒一直不好,便上林琳这里来了。 西药来效快,中药慢些却不需要花钱。小翠打定主意来林琳这里,就做好了打算。快些慢些家里也没啥活等着她,于是特会过日子让林琳给她开中药。 此时林琳正按着药方给小翠抓药。按着小翠的情况,林琳先给她抓了三天的药。又让她记得晚上睡觉前用热水泡半个小时的脚后,喝一碗姜汤再睡,切忌半夜起来出门方便。 暖炕热被窝,冷不丁的跑出去上茅厕,这病能好才怪了。 林琳说一句,小翠就记一句,最后抓了药,然后将她用来换药的一些玉米面给了林琳。 面是用盆端来的,林琳连忙找了个面袋子将面倒进去。随后放到诊所里面的小办公室,便又出来看诊。 一个感冒的,一个总是胸闷气短的,还有一个牙疼的,然后才是例行扎针的强子。 强子一早就坐在屋里靠诊床的坐处,见轮到他了,便脱鞋躺了上去。 自从林琳给强子治病开始,强子就总会换了新鞋和干净袜子来。林琳开始时没注意,后来倒是发现了。不过跟她没多大关系,她就连问一句,或是再看一眼的想法都没有。 照例扎针后,林琳眼睛扫了一眼强子,笑眯眯说道,「强子哥,你往常吃的药就只剩下一瓶了。这药并不是专治你这病的。要不你今天就先拿回去,省得回头再不妨给谁拿了去。」 强子一听这话,下意识的看向林琳的那块存货板。见到他常吃的药真的就只有一瓶了,再想到林琳刚刚说的话,心里不知怎么的竟听出林琳是在关心他,于是也没说他那药还有不少,高高兴兴的将最后一瓶药拿手了。 说是一会儿给林琳送药钱,林琳笑着客气的说一个村子住着,明天过来的时候捎过来就行。 随后也没再与强子说话,而是继续坐诊。 自从林琳给全村人都做了医疗档案并且排了每月检查身体的日期后,村子里的人,尤其是农闲的时候,倒是真不会错过。 不花钱的检查身体,或者说村委都给了钱的检查身体,不来多吃亏。 本着吃啥不能吃亏的心思,村里人都积极配合着林琳的例诊活动。 于是时间长了,村里人竟然还会觉得林琳这一天也挺忙。 其实,因为林琳给全村人都做了医疗档案。所以每次检查的时候,都是对照着医疗笔记来的。 林琳是好记性,可村里人不是呀。但有了林琳这些个人档案,林琳一边检查再一边来一句,『你这个月的什么什么比上个月重了。』『你这个月的什么什么比上个月轻了。』 总之,村民们特别的信服。 分工分时,林琳带着自己总结的几本出诊记录去了村委。 且不说经歷一年的努力本就没有人说什么,就算是有,林琳那么多的出诊记录以及放在小诊所的医疗档案,都没人会再因为村里给林琳工分而说出个反对意见来。 这年头,红袖子不能得罪,看病救人的大夫就更不能得罪了。 …… 月末,林琳休息日。用大背筐装了一筐豆芽和青菜去县里,林琳先去了黑市,青菜倒是都留下了,豆芽只留了一半。 林琳看着剩下的一半豆芽便背着去了供销社,供销社也只收了一些。最后林琳只好将这些豆芽都放进了空间里做存货。 因着利子李那里还没到货,所以林琳这一次进县里并没有带回给大叔攻买的木活的工具。 林琳准备年前的时候将太叔攻养的鱼卖掉,可鱼最好都要活着卖价钱才高。天这么冷,运输不方便。于是林琳跟利子李商量了一回。林琳只要将鱼送过山路,他们就派人在山路尽头接。 于是回村的时候,林琳直接去了山路头的山洞,在那里利用手中的剑先削出一块大石头,然后将石头置于山洞里侧,掏空备用。 等到腊月二十八那天,大棚的鱼林琳只留了十条其他的都用木盆捞出来,最后背着所有鱼迅速离开村子。 不过在太叔攻看不见的时候,林琳直接将这些鱼移到了空间小屋里。 比约定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山洞,林琳先在山洞里点上火,将山洞都烤热了,才先灌了些水倒石盆里,然后将鱼都放出来。 鱼的生命力极顽强,别说离开水一会儿的功夫了,就是开膛破肚去掉腮后,也能在油锅里来个反扑挣扎。也因此,林琳这一番折腾竟是没一条鱼死掉。 时间到了,利子李亲自带人将鱼领走,又将林琳安顿好鱼后又回村子取来的青菜也都一併带走了。 还有他们家的筐。 这一笔买卖得了不少钱不说,还将林琳一直惦记的木活工具也拿到走了。 见利子李等人都走远了,林琳在山洞口摆了个小阵便进了空间。 先在空间里将这套工具复制了一套,又去林琳自己的藏书中找了本关于木活的书,将书里面带有年代的地方都用魔法除掉,这才拿着书和工具离开空间。 撤掉阵法,离开山洞,林琳运转轻功不过顷刻间便到了村子。 第882页 进村后,林琳脚步放慢。心中却开始盘算家里那几条鱼都要怎么安排。 老村长家一条,铁柱家和村支书家一条,村里记工分的会计也得送一条。 毕竟今年铁柱主张改革,效果虽然不坏但也没好到哪里去。而且村子里一帮懒货在分工分的时候都表现了对这种分工制度的牴触。林琳担心明年还得恢復原样,所以记工分的会计那里必须用点心。 仰头看了一眼天空,林琳又开始在心里默默的期盼那一天早点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那种和肉馅咸菜一起炒的菜,叫炒瓜子。 另外,作者说的这种腌黄瓜的方法,大家可以试一试。 第422章 并没什么大志向的林琳,其实很满意这种小富即安的生活。 没有打打杀杀,也没有不死不休。最能闹腾的刘家人也跟她不来往了。身边只有一个『胆小如鼠』的堂姐,日子差不多跟渡假一样了。 可到底还是希望能够尽早的结束这种特殊年代。 在这种特殊年代里,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团着。不但如此还特么这么落后。 将一袋用网兜装着的虾仁冰板拎在手里,林琳想的却是啥时候才能放开了吃海鲜呢。 回到家,林琳先将钱递给太叔攻,然后将虾仕冰板拿出一片放在凉水里化着,剩下的放到冰窖里。 太叔攻数了数钱,心里高兴。将放钱回小匣子后,又按着林琳刚刚说的话去大棚割了两把韭菜。 林琳洗了手脸,又脱了外面的衣裳,盘腿坐在炕上磕瓜子,一边看着坐在炕边一根一根摘韭菜的太叔攻,一边问他,「晚上吃韭菜虾仁鸡蛋馅的饺子还是韭菜猪肉虾仁的?」 太叔攻想了想,道:「鸡蛋的。」 那行,鸡蛋的省事不用剁馅了。 太叔攻摘完韭菜便拿到厨房用水清洗,之后放在盖帘上控水。 回到屋里问林琳用什么面,林琳想了一下,跟太叔攻说要全白面的。 太叔攻点头,去仓房取了面,手脚麻利的将面也和好了。放在盆里,用一块屉布盖着。太叔攻这才回了屋子。 洗了手,太叔攻也脱鞋上炕就坐在林琳旁边。 林琳喜欢吃带盐味的瓜子,太叔攻喜欢吃原味的。为此太叔攻还特意将装瓜子的木头匣子从中间做了个木头隔断。 一对有情人肩靠着肩的小声说话磕瓜子,时不时的还会互亲一下,餵一餵对方自己的瓜子。时不时的再说说林琳拿出来的那套木活工具。 扭头看了一眼时间,林琳又让太叔攻去将那屋关门考试的太叔陌放出来。 林琳花了些时间将一年级下学期以及二年级上学级的功课都教给太叔陌了。 这会儿子正出了几套考题让太叔陌答卷子呢。看了一眼时间,正好到了可以交卷子的时间。 林琳到是不怕太叔陌作弊。一来作弊时也可以对答案和考题加深印象,二来谁的人生谁负责。 别看只是太叔攻的外甥,就算是她亲生的,敢作弊,那成,咱们有的是办法让你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价值观。 少时,太叔攻先拿着卷子过来了,太叔陌收拾完了炕桌上的书和文具也过来了。 卷子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但这还不行。 于是伪娘俩便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讲题。 不管对的,还是错的,从头到尾讲一遍。 当然了,他们家跟学校不一样。 他们家是小孩讲,林琳与太叔攻听。 这道题你做对了,你是真的懂做题的思路还是蒙的,这个必须清楚。 等小孩将对的题讲完,林琳才将错的题一点一点讲给他听。 随后林琳想着小孩也在屋里坐了小半天了,便让小孩出去玩了。 「你去后趟房二麻子家,就说我让你取小狗来的。」顿了顿,林琳又说道,「带上帽子和手套,再去篮子里拿上十颗鸡蛋给他家。」 「小狗?」 听到林琳这话,小孩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林琳。她都有些不敢相信林琳真的要到狗了。 「嗯,上个月出生的,昨天才满月。你小心的抱回来。」 林琳一早就想要养猫狗,后来这事那事一耽误倒是给忘了。正好上个月坐诊时知道二麻子家的狗下了狗崽,于是当时便问了有没有给人,还有没有留下,若是有,就只她一只。 这小孩挺乖的,又是那样的身世。在村里没人陪他玩,有的时候竟然还会抓着兔子挨个给兔子起名字,林琳看着也觉得挺孤单的。 养条狗,也让这孩子有个玩伴。 小孩高兴的都蹦跶起来了,笑叫着妈妈对他真好。 林琳笑着摇头,让他去了。等小孩走了,林琳还跟太叔攻说,「真是小孩子。」 太叔攻笑笑,伸手揽过林琳的肩膀,回忆着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别说养狗了,人都快养不活了。 还是现在的生活好了。 之前还觉得没有事干,这会儿小孩去取狗了,林琳便支使太叔攻用家里的木头给小狗打个简易的小床,她则是将小孩今年以前的旧衣服都拆了,缝了一个大口袋,又将棉花塞进去。 缝上口,又用针线在口袋上缝出好几个格子以固定里面的棉花。 林琳做活快,缝完这些后,还从炕柜里扯出一块带绒的布,给这个口袋做了个套。 第883页 做好后,林琳看着手上的狗褥子,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喊太叔攻,小狗的床就按这个褥子大小弄。 小孩有一件穿不了的破旧棉袄,林琳看了一眼后,便将上面的扣拆了,又将两个袖子剪下来,将袖子洞用线缝死。弄成一个可以当被子盖的小东西。 剪下来的袖子,林琳看了半天也没觉得能干什么,就暂时丢到了一旁。 太叔攻不像林琳,还有些小资情怀,想着等天暖和了在院子里给小狗用个后世卖的那种宠物木屋。 太叔攻觉得要是有那个时间干这些事,还不如再在东山上开出一块地呢。 难得偷来浮生半日闲。太叔攻看一眼林琳拿出来的全套木活工具喜欢得不得了,不过看了一眼厨房控水的韭菜,太叔攻还是用了林琳给他的那把匕首将木头都切成他想要的大小。 刚满月的狗能有多大呢。 于是太叔攻做的床腿非常的短不说,还做了一块板子,以防小狗上不去床。 说是床,其实就是四条腿支撑着一块木板。而那块木板除了正面放了一块斜坡的板外,三面都用木板围了一下。 将做好的床放到他们父俩那屋的地上,又将林琳做的褥子和被子都放到上面,想了想养狗的话还需要吃喝。 太叔攻看一眼自家的墙,又看一眼木头。最后还是用木头做了两个木碗出来一个装上水,一个当饭碗,都放在了狗床旁边。 太叔攻弄碗的时候,林琳已经从炕上下来了。 先用炒锅煎了几个鸡蛋,弄碎放在锅里晾着,然后林琳将已经化开的虾仁从水中捞出又用清水洗了两遍,因为没有虾线,林琳便都放在菜板上剁碎了。 随后将虾仁和鸡蛋碎都放在他们家惯常用来放饺子馅的盆里,加上各种调味调和油后,林琳这才开始切韭菜。 在太叔村这里,切韭菜做馅不叫切,而是叫磨。 不过不管哪一种说法,林琳现在都极适应了。 韭菜切好后,林林也都放在了盆里,不过去没有搅拌。而是拿了面板回屋了。 将醒了一会儿面揉了揉,在太叔攻过来帮忙一起包饺子的时候,林琳开始揪擀面皮,太叔攻则是开始和馅。 林琳一口气擀了十几个后,这才放下擀面杖跟着太叔攻换了位置。 林琳包饺子的速度极快,太叔攻擀面皮她来包饺子,是最好的分工了。 等饺子都好,林琳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有些担心太叔陌这小孩去哪取狗去了。 太叔陌去二麻子家的时候所有的小狗都还没取走呢。于是狗太多了,小孩直接犯了选择困难症。 看这只也好,看那只也不错。竟是犹豫来犹豫去不知道要选哪只好。 最后二麻子家的人也看出来小孩的纠结了,于是笑着将这一窝长的最健壮的那只抱了出来给了小孩。 冲着小刘大夫的面,也得给这孩子最好的。 终于不用纠结的小孩这才礼貌的谢过二麻子一家人,抱着小狗往回走。 小狗太小,一出生就在屋里。一出屋子就冻得咛咛叫的往小孩怀里拱。 小孩一见小狗这般,连忙摘下自己的帽子扣着小狗往家走。 回来的时候,一大锅的水都烧开了,林琳直接将煮饺子的活交给太叔攻,陪着小孩看起了小狗。 那么小的狗,餵养就要精心了。林琳将家里早上吃的粥用勺子盛了一勺到它的小饭碗里,然后又将已经下了饺子的饺子汤舀了一勺。 用热水拌了拌粥,不热不凉正好可以餵小狗。 太叔攻摇了摇头看着这一大一小围着那小狗转,轻笑着往沸起来的饺子锅里砸了些凉水。 这饺子馅算是素的,所以只砸了两遍凉水便可以捞出来。 小孩头一回吃虾仁馅的饺子吃的可香了,不过他吃着吃着就抬头看林琳,想要餵给小狗一个。 林琳见此摇头否绝,告诉他这个月小狗都得喝粥,因为它太小了。 小孩有些失望,又低头吃了起来。 林琳家院子里接的葡萄酸得能让人怀疑人生。不过做成葡萄酒喝后,倒是没有那么酸了。 秋天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忙着地里的活时,林琳小诊所没那么忙,便将院里的葡萄都摘了个干净。随后大水沖洗,又用帘子晾晒了一天,这才在第二天的时候,将葡萄丢到她买的大酒罈里。一边往里面放葡萄还一边捏碎。 一共装了十个大酒罈,因为担心装满后产生的气体会将罈子里的东西挤得溢出来,所以每个酒罈里只放了十斤葡萄二斤敲碎的冰糖,之后放在窗户里墙根下面。 林琳图省事,中间就只做了一个葡萄皮渣的分离,之后就密封上了。 差不多一个月后,林琳才开始启坛喝酒。 林琳酒瘾不大,太叔攻也没有什么酒饮。不过喝葡萄酒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所以俩人每天晚上都会喝上一小杯。 这种东西,只有长期坚持着喝才会有功效,所以暂时也没看出什么来。 后天过年,明天就要开始准备年夜饭的吃食。吃饭时林琳与太叔攻商量了一下,明天下晌将该走的礼都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黄瓜的咸菜,要整根黄瓜腌制,洗黄瓜控水,以及每次将黄瓜从缸里拿出来的时候,要放在背着阳光的地方。以免黄瓜会发黄。 第884页 跟你们说,作者家里除了今年没腌,每年都会腌。特别的好吃,切成丁拌蒜泥辣椒油吃,好吃极了。 还记得有一年人家问老爷子咋买那么多黄瓜。老爷子说腌咸菜。当时人家就惊了,两百斤的黄瓜都腌上得吃到什么时候。可等黄瓜腌完,二十斤都不到。反正很浪费就是了。 作者家,黄瓜打皮,然后用刀背拍几下,再随便切几刀,放上盐和蒜泥拌一拌,清口下饭。 作者的弟弟爱吃黄瓜片炒鸡蛋,不过作者爱吃西红杮炒鸡蛋。爸爸的话,喜欢在做汤的时候弄些黄瓜丝提味。 到是妈妈喜欢将黄瓜切成丝拌上拉皮,辣椒丝,干豆腐丝,洋葱什么的拌凉菜吃。 反正黄瓜很多吃法。 第423章 饭毕喝茶,之后聊天洗漱睡觉,除了家里多条狗外,其他的就跟往常没有区别。 小孩因为养了小狗,晚上精神的不得了。等脑袋一沾枕头就打起了小唿噜。而林琳与太叔攻则是继续摇来滚去了一晚上。 一夜玩了两场妖精打架,笠日起来都是精精神神的。 不上学的日子,起的都晚,吃饭也没个定时。 煮了锅粥,又将昨天的剩饺子放在锅里煎了煎,林琳又用锅里的油烙了两张葱花饼。 小咸菜,肉冻子,又炒了一盘小青菜,就着水煮蛋一顿早饭就解决了。 饭后,林琳刷牙漱口,然后去小诊所开门。太叔陌照顾小狗还有鸡和兔子。而太叔攻则是洗了林琳不愿意洗的碗,又洗了两件衣服,这才去了院子。 太叔攻无师自通了一项养鱼培苗的技术,昨天大鱼池里的鱼都被卖掉了,看了一眼养在大鱼池里的十条大鱼,太叔攻准备将这十条鱼和之前养鱼苗苗的那个小鱼池换换地方。 以前他不懂这些事。见大鱼下了崽还挺高兴,可随后他就发现大鱼会吃小鱼苗。 连忙弄了个小鱼池,将小鱼苗移到那里,等养大些再换地方。 找了个盆过来,先将鱼苗放到盆里。等全部捞干净了再将大鱼移过去。 这十条鱼,除了送给那几家的,林琳与太叔攻还准备再送一条给姚天和夏小雪。 虽然两家都准备凑到一起过年,可也只是吃一顿年夜饭,其他的时候都不凑到一起,给二人送条鱼也使得。 剩下几条鱼,除夕吃一条,再留两条正月十五和二月二吃的。其他的随时想吃随时吃。 等过了二月二,离开河就不远了,那个时候再吃鱼就容易了。 除了鲜鱼,林琳家里还有腌的咸鱼和冰窖里的冻鱼,所以太叔攻一点不担心他养的鱼生长期太慢会让家里想吃鱼而吃不到。 收拾了鱼,再收拾了一下大棚。太叔攻又将院子里放的木头挑了一棵,用林琳带回来的工具,锯,刨,噼了些半成品抱着进屋了。 以前没什么工具,什么都干不了。现在有了工具,心中的一些想法便都能实现了。今天无事,他想要练习木刻和做微板。 他不会画画,可脑子里却记了不少画和图样。 林琳想要明年去市里买房,太叔攻的想法便是新买的房子所有的家俱都自己做。 一来省钱,二来也能练练手。 打定主意后,太叔攻就开始将所有的板子按着一定的微型比例截出木料,然后小心的拼凑。大半天就按着记忆中的样子弄出个拔步床来。 看着四四方方都是板子的床,太叔攻又将板子一块一块卸下来,然后简单的在板子上面画个图案,小心的拿刻刀做镂空效果。 太叔攻不知道他现在做的事情叫什么,不过却觉得非常有意思。 前些日子,太叔攻用心给林琳打了一个梳妆匣子。那上面除了用匕首刻了几个简单的图形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看着这个梳妆匣子林琳却满意得不得了,当即找出一面镜子镶嵌上去了。 现在日日用着,心里想的却是自家老爷们虽然不会画眉,但他却比那个会画眉的有用多了。 ╮( ̄▽ ̄)╭ 下晌,挨家送了鱼,林琳与太叔攻便没旁的事了。不过林琳在村里还算有些排面,今天竟然有不少人给林琳送礼。 林琳看这些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却也不好白收。于是只得忍痛将她自己熬的人参蜂蜜送了些去。 蜂蜜是从东山采的,人参是原来空间里被她假作说是外面采的。 因为人家是二十九送来的,所以三十一大早,林琳便带着太叔陌提着篮子将给她送礼的那些人家都走了一遍。 参蜜是用白色的小瓷罐子装的,巴掌大的罐子精緻又好看。林琳在空间里找的,然后复制了好多个。 送完礼回到家,夏小雪和姚天已经过来了。 夏小雪脱了鞋坐在炕上逗小狗,姚天在厨房帮着太叔攻打下手。 看着厨房忙活的两个男人,林琳笑着打了声招唿就进屋了。 将外衣脱了,又洗了洗手,这才上炕与夏小雪一处坐着。 这会儿刚吃过早饭,并不着急做晚饭。 夏小雪抱着自己地锅一般大的肚子笑得幸福极了,与林琳说话的时候都是对未来的期待。 林琳时不时的附和几句,俩人就着今天一早林琳放在炕桌上的零嘴到是说的热闹。 小孩一回来按着礼貌跟姚天和夏小雪打过招唿,眼里除了小狗就再没旁人了。 第885页 林琳也不去管他,只让他摸完狗的手不许摸脸和吃东西,平时也必须勤洗手。 小狗昨天就被林琳按在盆里好一顿清洗,此时香喷喷的,但多少他们家也不算太干净就是了。 毕竟两间屋子中间还隔着个厨房,还是那种烧柴火做饭的。 做顿饭,人都是灰头土脸,何况是一身毛的狗了。 一时,太叔攻和姚天在厨房杀了鸡和鱼。这会儿将鸡炖到锅里,俩人便进屋子了。 一屋子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外加一条什么都不懂走道蹦蹦跳跳的小奶狗别提多热闹了。 林琳看着这一屋子人,心里不由想到去年今天的时候。 那时候就只有夏小雪,姚天和她三个人。 前路茫茫,又思家心切。唯她一个没心没肺的,还是个想看春晚的。 那时候,屋里可安静。仨人都是拼命的找话题,不想让场子冷了。 可今年,就算是有人不想说话,屋里也是热闹喧譁的。 四个人正好可以凑一桌,不过有小孩子在,夏小雪还是个总想方便的孕妇于是林琳并没有提议玩点小赌怡情的事。 「前趟房老李家半个月前就开始孵鸡蛋了。我已经跟他们家说好了,等鸡孵出来给我留三只。」姚天将手里的瓜子皮放到炕桌上一个小木桶里,回身对林琳说,「等过完年还得麻烦你个事,帮忙收些鸡蛋回来。我家那三只鸡,攒了几个月,也没攒下几个蛋。等小雪生了,我就都杀了熬汤吃肉,鸡崽子长大到下蛋得不少日子。总得攒够坐月子吃的鸡蛋。」 林琳家六只鸡都攒不下几个鸡蛋,何况姚天家那三只了。 对于林琳来说这都不算事,于是直接点头答应下来。反正她拿中药换鸡蛋,然后再拿鸡蛋跟姚天换钱,也是没亏。 不过说起这个,林琳眼珠子转了转,看向太叔攻,然后在太叔攻看过来的时候,又不动声色的转了回去。 林琳觉得她是真的够棒槌的了,凡是总没有个先瞻性。 旁的不说,就说她家上面这东山。 整个东山现在都是她的了,她早就利用阵法在东山上做了个迷踪阵。除了林琳特意教过的太叔攻,村民都上不去了。 走半天都在山脚下,哪怕是白天都会让村民们以为是遇着鬼打墙了。 因着特殊时代,村民们还不敢说出这种神神鬼鬼的事,于是渐渐的东山就成了太叔村所有村民的禁地,不再上去,也不再谈起。 你说说,山都被阵法圈起来了。人上不去,动物自然也出不来。 她没事还总去她的山上和周围几座山打猎,她还知道保护兽源。那她怎么就没想过在山中特定的区域摆个小型的迷踪阵,在里面圈养些鸡呢? 她可真够笨的。 「说起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了。前儿去县里,还有人托我帮他们弄上三十只小鸡崽呢。等回头看看谁家还孵,也好帮人捎。对了,老李家这次孵了多少只鸡崽,你知道吗?」 姚天摇头,「反正不会有你要的那么多就是了。」 太叔攻闻言则是眼睛闪了闪,好半天没反应林琳这是什么意思。不过等到林琳在他手心悄悄写下『山上』两个字时,太叔攻终于明白林琳是什么意思了。 他能在山上偷偷的种粮食,自然也能悄悄的养些鸡。 想到自从他跟林琳说要在山上种地后,林琳就设了阵法不让人过去。现在无论在山上干点什么,好像都挺方便。 喝了口茶,最让太叔攻震撼的是林琳为了他浇水方便竟然费了大力气凭一已之力在山上打了一口水井。 想到这里,太叔攻就觉得这世上再没什么事情是他们家小娇精干不了的。 想到山上那块地,再想到养鸡,太叔攻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想要跟林琳在山上来一场爱的鼓掌。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孕妇易困,说了会话,夏小雪就开始打哈欠。林琳见了,直接扬了扬下巴让姚天和太叔攻去对面屋子。 至于小孩和小狗,人家听了一会儿他们说话觉得没意思早就走了。 挪了挪炕桌,又找出个枕头和小被,林琳一个指示,夏小雪一个动作,直接倒下睡了。 林琳跟着夏小雪也睡了半个多小时。十二点多,见夏小雪还在睡觉,林琳便起身下地了。 出了屋子,又穿过厨房。林琳直接去了对面屋子。 屋子里小孩将小狗抱在怀里正在炕上听姚天讲题,太叔攻拿着工具正在那里给木板做镂空。 林琳悄悄的将开了一条缝的房门关上,便开始张落年夜饭。 后世生活条件好了,过年的时候不管吃得下还是吃不下都讲究了十菜八碗,将饭桌子一层一层摞起来。 现在条件有限,也不讲究那种浪费。林琳便准备了六个菜。 都是家常菜,没什么特别的。 小鸡炖蘑菇粉条,浇汁鱼,红烧肉炖土豆,糖拌杮子,炒花生米,再来一个砂锅乱炖。 至于清口的咸菜和肉冻子虽然也会上桌却不会算道菜了。 六道菜,鸡已经炖上了,只等快熟的时候放粉条。 家养鸡都特别的耐炖,林琳将泡蘑菇的水小心的倒了半盆到地锅里继续炖着。随后将发了的两和面揉了揉,准备在锅边贴一圈薄薄的玉米饼子。 林琳爱吃锅贴玉米饼子下面的硬壳,再加上今天晚上吃的主食是杂粮面饭,所以林琳只贴了几个她自己爱吃的那种细长的薄玉米饼。 第886页 盖上锅盖,林琳又用对面的锅煎了鱼,随后又将洗干净的茄子放在锅里炸了一遍丢到砂锅里…… 总之将炸鱼的油充分利用后,才刷了锅开始做红烧肉炖土豆。 将两个地锅都占上了,林琳又用烧水的小炉子炒了花生米。 随后才将准备做一锅乱炖的砂锅放在小炉子上。 真的是乱炖,这个抓一些,那个弄一块,凑了大半锅出来。 这些东西,都是早上的时候姚天和太叔攻给准备出来的。所以林琳做起饭来别提多省事了。 不过在林琳煎鱼的时候,太叔攻就来厨房帮着林琳烧火,所以林琳这顿饭还是特别的轻松。 先将碗筷子,咸菜,凉菜上桌,然后是最先好的砂锅。 等林琳用炒锅做了浇汁浇在鱼身上后,其他两个炖菜也都熟了。 一次起锅盛菜,小孩带着闻个味就馋得直转圈的小奶狗跟前跟后,好不容易一顿饭做好了,小孩也没为小奶狗争取到什么福利。 也不能说没有福利,今天小奶狗的这顿饭就是鸡汤拌米饭。 小孩特意将小奶狗的水碗和饭碗都挪到这边,四大一小坐在炕上吃饭,小奶狗趴在地上吃。 家里有白酒,哪怕平时不喝,逢年过节总要喝两杯。明天就是初一,正月里不吃药,林琳今天早上才吃了些药,所以并没像往常一样跟他们喝酒而是和夏小雪吃饭聊天偶尔喝杯茶水。 姚天能说,太叔攻肯听,喝了些酒后姚天就满嘴跑火车,太叔攻竟然也由着他说。 反正挺热闹就是了。 吃过饭,将碗筷子捡下去。林琳回身又拿了两瓶黄桃罐头出来。 看着黄桃罐头,夏小雪和姚天都想到了去年过年的事。 刷了碗,分吃了罐头,又说了几句话,姚天就扶着夏小雪回家了。 热闹了大半天,家里又恢復了他们仨人时的安静。 林琳半晌在炕上,笑眯眯的对太叔攻点评,「光姚天一个人,就能抵得上一千五百只鸭子。」 太叔攻笑了笑,与林琳说起在东山上养鸡的事。 「东山那么大,我平时上去侍弄地,能顺带脚餵鸡,嗯~,咱们还可以养上两头猪。」 那么大的地方,空着白瞎了。 喝~ 大兄弟,你想的可真够全面的。 不过养猪倒真可以。只是, 「猪崽不好弄哇~」 林琳话落,顿了顿,然后视线与太叔攻对上。 纯血统的家猪不好弄,不是还有野猪嘛。 俩人又就此事做了些规划后,林琳起身转了半圈然后顺势倒在太叔攻的腿上。 活了那么久,还是头一回除夕夜与人讨论如何养猪。 真是越活越出息……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夜起夜,才发现这一章竟然没发出去。发完去接着睡觉,这个点终于可以对大家说一句——早上好~ 小鸡炖蘑菇的时候,泡蘑菇的水沉淀后,用屉布过滤后替代清水放到锅里炖小鸡味道特别好吃。家养鸡不易熟,可以放些桔子皮进去。 另外,建议大家可以不要买整只鸡。家里人口少,可以买上两个鸡腿,两对鸡翅,切了炖上,也够家里人吃了。毕竟一整只鸡,上面有好多的鸡肉都不是爱吃的。作者家仨口人吃饭,会买两只鸡腿,放上一个土豆。还有一个人做饭的时候,如果嫌麻烦,蘑菇可以用香菇代替,一个鸡腿就够了。 第424章 如何充分利用一座山,林琳与太叔攻在这一天想了无数种办法。 养鸡,种地,养猪,挖坑养鱼…… 仿佛人都不会累一般,林琳看着在那里计划如何将自己累死的太叔攻,真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们家有那么大的生活压力吗? 算了,他高兴就好。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在决定了东山的未来后,林琳也跟太叔攻提出了种树的概念。 东山再大,树再多,也有砍完的时候。一边砍一边种,总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些什么才是。 俩人说这些计划的时候都没有背着太叔陌,太叔陌听在耳里记在心里,心中想的却是明年那么多的活,他一定也要出份力。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时间,然后便摧小孩去睡一觉。又叮嘱他不要将狗抱到炕上,以及盖条小棉被。 小孩听话的抱狗走了,林琳也与太叔攻和衣躺在炕上小睡。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三人陆续起身。 今年条件好,半夜的饺子吃的是韭菜猪肉虾仁的。 这次的虾仁不是剁碎的,而是整只整只的包在饺子里的。 饺子有林琳和太叔攻,很用不到小孩干什么。于是林琳烧了些热水,直接让小孩去洗澡了。 小孩抱着小奶狗一起坐在浴盆里,玩了好半天才出来。 穿着林琳新给做的衣服,小模样长的还挺像他后爸。 看这长相,说林琳不是后妈都没人相信了。 下午姚天和夏小雪离开的时候,林琳就将酱好的猪手,鸡翅和鸡爪放到了厨房解冻。 半夜的饺子算是新年第一顿饭,按着习俗吃些猪手和鸡爪等物讨吉利。 此时饺子包好了,太叔攻负责煮饺子,林琳便将这些早就准备好的熟食装盘端到炕桌上。 又将一截自制的肉肠切成片也装盘送上桌。 第887页 吃肠,讨的是长长久久。 四个凉菜上桌,林琳又炒了个木耳白菜,香菜肉丝,凑了六个菜,这才不再折腾。 一时饺子熟了,太叔攻用一个林琳让他弄的超大的圆盘装了所有的饺子,然后又用海碗装了一碗饺子汤,一家仨口才回到屋里。 林琳与太叔攻坐在炕上,太叔陌拿着个垫子站在地上。 等两人坐稳都齐齐看向他时,太叔陌将垫子铺到地上,然后跪在上面,用着小孩独有的稚嫩嗓音说道,「爸过年好,妈过年好。」 话落小孩一点不惜力的磕了头,林琳与太叔攻等他磕完,笑着叫他上炕,又将一早就放在桌边的两个红包递给他。 两个红包,每个里面都有十张一毛钱。 虽然俩人一共才给了小孩两块钱的压岁钱,但现在什么年代,两块钱的压岁钱也不是小数了。 而且林琳还特意将两块钱换成一毛一毛的,这样也方便小孩使用。 从小孩开始上学后,林琳每个星期都会给小孩五毛钱的零花钱。不管他是花了,还是存了起来,林琳从来不过问。 此时将两块钱交给小孩,林琳还将两个硬皮笔记本交给了小孩。 一本是最原始也最简单的收支明细帐本。从今年开始林琳希望小孩养成记帐的好习惯。 除此之外,林琳准备了一个日记本。想要让小孩从明天开始记日子。会的字就写字,不会的写拼音。 林琳算是个比较注重隐私和私人领域的人。她早就给小孩准备了一个木箱子,带锁的那种。 所以小孩有什么东西不想他们看到的都可以锁在那里。 一时给了红包和本子,三人便开始吃饺子。 饺子好吃,馅料也实在,不过在太叔攻吃掉三个包在饺子里的铜钱时,林琳的脸色已经非常不好看了。 不能用飞来咒,她就从来没有吃过带铜钱的饺子。 凉凉的看了一眼太叔攻,林琳愤恨的夹了一块猪手,狠狠的咬了下去。 为了能够吃到铜钱,她特意包了三枚呀。 这混蛋真是太丧心病狂了。 太叔攻:…… 太叔攻也没想到一共包了三枚,竟然全都被他吃了。 小妖精为了吃到铜钱,还一脸正经的说什么他俩都有挣钱,所以应该包两枚铜钱,又说一人一枚铜钱是应该的,但人生总会充满惊喜,所以还应该再包一枚铜钱。随后林琳还跟太叔攻强调了一遍家里冻饺子太多,不用包那么多的饺子,将饺子的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总之,太叔攻已经可以肯定某只妖精算计了半天落了一场空。这会儿子怕是气饱了。 太叔陌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脖子一缩,在心里替后妈声讨了一下后爹。 过份了您吶~ 过年怕打碎碗,所以林琳没让太叔攻和小孩捡碗而是自己将碗捡了下去,又让太叔攻将碗筷都刷了。 大年初一就刷碗,刷一整年去,亲~ →_→ 这会儿没春晚,家家还都俭省度日。在节省灯油的前提下,吃过饺子便都陆续睡了。 其实按着习俗,从除夕开始一直到正月十五以后,家家哪怕是再节省也要点上一盏灯笼。 可惜这种旧俗现在没人敢遵守了,就怕被扣上一顶大帽子,让全家老小都跟着遭殃。 夜里因为三枚铜钱,林琳非常不配合太叔攻,使着小性子就是不理他。 只是心眼极坏的林琳还使劲的撩拔太叔攻,最后将人撩得火烧火了,还是被压在炕上烙了几回煎饼。 妖精打架就会出汗,出了汗就想洗澡。两点钟,太叔攻喘息的坐起身来,亲了亲林琳汗湿的背,穿鞋下炕去烧水。 因为被解锁了几个特别高难的欧美动作,林琳这会儿还在平復唿吸。 等太叔攻将洗澡水烧好,又移到后面的浴室后,林琳还是原样趴在那里懒得动一下。 太叔攻扯过一块布单将林琳包了包,然后打横抱了出去。 一个澡洗了快两个小时,林琳才又被太叔攻抱回炕上。 虽然并没有真的累到身娇体软,可被人这般抱来抱去的呵护,还是让林琳极享受的。 当个乖宝宝,由着太叔攻手脚并用的将她锁在怀里。林琳打了个哈欠想的却是他们俩还能睡多久。 初一要早起,不单单要拜年,还要让村民看一看彼此谁家的烟筒先冒烟。 不过太叔村地理条件所限,天亮的晚,所以后面那一条就可有可无了。 太叔攻是吃惯苦,起惯早的人。哪怕怀里还有个啥也没穿的小妖精,太叔攻还是眯了一会儿便起来了。 亲了亲怀里的人,悄悄的穿衣下炕。先将小孩那边的地锅点上火,然后又开始准备起早饭来。 初一早上还是吃饺子,不过饺子馅却变成了芹菜的。 半夜那顿吃韭菜,取久财之意。初一吃芹菜,是说要勤快。 不过现在条件都不咋的,所以没有大棚的人家吃的都是酸菜和白菜的。 先烧水给那还在睡的娘俩洗漱,然后煮饺子。 菜不用再新做,昨天那两顿饭都剩下不老少。 煮饺子的时候,再将洗干净的鸡蛋煮上三颗,一锅就出来了。 七点多,林琳在被窝里又伸了一会儿赖腰,这才不情不愿的起来了。 第888页 将被褥都叠好放到炕柜里,又将白天小睡的小枕头和小被子放在炕尾。 今天要去村里拜年,所以还不能睡懒觉。等将这些礼都走完,回来便可以睡个够。 一时,三人用过早饭,都换了身衣服这才锁了家门去了小诊所。 先去也准备出门的姚天和夏小雪互相拜个年,太叔陌还因为是小辈,又得了一个小红包。 小孩开始没敢接,抬眼看林琳。林琳点头说了一句拿着,小孩才谢过姚天和夏小雪将红包稳稳接过放到衣兜里。 随后仨人一道去老村长家,铁柱一家仨口此时都在这里,互相拜年后,林琳见铁柱妈给了太叔陌一个红包,便示意太叔攻给铁柱的儿子一个红包。 互相换了个红包,几人又继续往村支书家走。 说真的,林琳觉得这村子里的人还挺会见风使舵的。去年初一的时候,太叔攻带着小孩来拜年可没得到红包呢。 不过管他呢,反正林琳提前给太叔攻和她自己都准备了小红包放在身上。就为了应对这种突发状况的。 跟去年一样的走了一圈后,林琳几人就回家了。回到家后,林琳本以为能够睡一觉,可不想村里陆续有人来给她拜年。 来的都是小辈或是小孩。林琳见此,只得拿出家里的糖块和瓜子给他们每人抓了些然后让他们玩去了。 至于红包什么的,林琳谁也没给。 那些小孩离开的时候,林琳本来想要太叔陌跟着一道去村里疯跑一会儿,可惜见小孩一点这个意愿都没有,林琳便也没再说什么。 这世上,有些伤害发生了,哪怕伤好了,可疤痕却永远存在。太叔攻没有回到村子前,小孩过得是什么日子,林琳至今还记得。所以林琳也说不出来让小孩忘记过去的话。 又闹了小一天,终于在天黑下来后,林琳家才真正清静下来。 太叔攻去锁院门,林琳用砂锅煮了一锅青菜粥。 这两天吃得太油腻了,林琳晚上也没做什么菜,只拍了根黄瓜,炒了个土豆丝,仨人消停吃了,又餵了狗。便都早早洗漱睡下不提。 正月初二回娘家,林琳昨天就暗示了刘妙今天不许来她家,刘妙果然听话的没过来。 正月初三,又是吃饺子的日子。 不但要吃饺子,今天还可以洗衣服,扫地了。 从除夕半夜开始,家里就不能再往外扫地了,地上的脏东西都要往里扫。 可能是因为还记得除夕那天,太叔攻对东山的规划,林琳心中不舍也没叫太叔攻洗衣服,而是烧了热水自己用搓衣板洗了。 …… 时间不紧不慢的向前走着,等到二月末太叔陌返校的时候,林琳已经将整个二年级的知识都教给了太叔陌。 林琳准备九月份就让太叔陌跳级上三年级,等到三年级读书,若成绩不错就直接跳级上五年级。 从现在到九月份还有小半年的时间,林琳准备利用这半年时间好好的给太叔陌进行拔高和稳固。 太叔攻将早前盖在院子里的茅厕清了清,然后背着人挑上了山。 之后早出晚归在山里忙活那他点地。 正月里,林琳已经找了好几个人终于将她要的几十只鸡崽凑齐了。就等着孵化出来,然后天一暖就送到东山上。 想到从此可以尽情的吃鸡肉,吃鸡蛋,林琳转身便将家里攒的十多颗鸡蛋煮了茶叶蛋。 夏小雪月子里需要的鸡蛋不少,林琳已经在诊所里打了告示。 但凡中药都用鸡蛋来换。 不过正月里林琳的『生意』冷清的可以,还是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百只鸡蛋撒了个谎给了姚天和夏小雪俩口子。 茶叶蛋很入味,闻着就满屋子的红茶味道。 林琳正月里又去县里卖了两回青菜,一回木活和石器。生活仿佛已经步入了正轨,没了年味。 二月二十八,林琳领着太叔陌去县里报到兼交学费。 交完学费,林琳留下太叔陌在学校,就去小院等着他了。 先是拆了小院门口屋外的阵法,然后将小院地上的雪都收到空间里。这才开锁进屋子。 两三个月没住人的屋子,带着一股生冷和土灰气。 林琳先将两个地锅都添满水,然后炕坑添柴大火烧了起来。 擦擦洗洗了小半天,太叔陌也领着新书回来了。 一进屋小孩就放下书包跟着林琳忙前忙后打下手。 等屋子里外都收拾干净后,林琳又将早上出门时背着的冻包子放在锅里蒸了几个,俩人吃过后,又喝了些水,这才回村子。 路过供销社时,林琳看着供销社里都是人,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她早就想到了,所以小孩能用的东西早早就买回来了。一部分放在县里的那所小院里,一部分放在家里。 太陌叔跟着林琳习武差不多也有一年了,等出了县城,林琳就让小孩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她想要看看小孩的速度现在怎么样了。 小孩重重的『嗯』了一声,撒丫子在前面狂奔,林琳则是不紧不慢,不过多不近的跟在后头。 从出了县城到下了木桥,小孩一共用了半个小时。就以这个速度来说,已经不算慢了。 肯定的对小孩进行表扬,林琳便拉着小孩去看还未解冻的河水。 开河鱼怕是还要等上个把月了。 第889页 太叔攻可忙,所以往外跑的活都是林琳在做。这会儿林琳与小孩回到家,林琳发现太叔攻并没在家。皱了皱眉毛,林琳让小孩自己复习一下功课,便拿了些吃食和水去了东山。 进入东山,林琳直接运起轻功来到太叔攻大致的位置。 到了地方,果然见太叔攻正在那里对着木头拉锯给鸡做窝呢。 林琳过去后,将热水和吃食递给太叔攻,然后打量了一下太叔攻正在备的木料。 料已经备得差不多了,林琳见了也没多说啥。说了一下县里的情况,又说了几句她这几天有时间准备去逮野猪了。 要是没有猪崽,那就先逮一对大的。养到它们下崽了,就杀掉公的。 野猪肉处理不好总有一种土腥味,不过做好了,口感可比家猪香。 「我早上先去猪圈那里弄了围栏和猪食糟子。猪圈上面还得盖一层泥巴,现在天冷,等过几天再看看。」 养猪的猪圈里必须有可以挡风遮雨的棚子,因不要求美观性,又不担心野猪会抗议。太叔攻昨天就将那个棚子盖好了。之所以还要用一圈围栏,是担心野猪性野,在餵食的时候再攻击人。 东山上都是一样的迷踪阵,所以教会太叔攻走一个,其他的就都不成问题了。 虽然东山上也有各种各样的野兽,但只要这些迷踪阵在,林琳便不担心太叔攻的安全。 不过对于东山上无处不在的蛇类,林琳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驱逐后,弄了几块雄黄石摆在东山山脚,又在山上种了些耐寒的驱蛇药草。 在一定程度上,东山上已经没有蛇类了。 太叔攻吃了点东西,又继续开始干活。林琳在东山上走了一圈后在山顶处拿剑削了个平台出来。又在挖好坑准备当养鱼池的地方也削了一块平台,看着这两处平台,林琳决定等着啥时候有空她和太叔攻一道弄个八角凉亭出来。 下山的时候,又打了只狍子,林琳扛着狍子与太叔攻找了声招唿就下山了。 …… 吃饭,坐诊,去县里,这是林琳的日常生活。 上山开荒,收拾院子,侍弄大棚等等,等等是太叔攻的日子。 上学,放学,吃饭练武,照顾小奶狗,养鸡和兔子是小太叔陌的日常作息。 一家仨口每一天都忙忙碌碌,又平凡又无波澜。 太叔攻推掉了村里沤粪肥的活,每天都在东山上悄悄的挖社会主义墙角。 今年村里果真像林琳想的那样并没有按去年那样分工到个人。于是太叔攻虽然也跟着大家一道下地干活,却是别人干多少他就干多少,多余的精力和体力都放在自已小家的产业上。 六月份,村里和他们山上的活都不忙了,林琳与太叔攻一有时间就去市里转转。 林琳将上次回b市买的自行车拿出来,就放在县小院里。 俩人时常骑着自行车去市里找房子。 终于在俩人找了好久的时候,找到了一处非常附和林琳要求的房子。 仍然是带着院子的房子。 正房三间,左右各有两间厢房,院里还有一口压把水井。 院子不算大,可对于林琳来说,却是足够的了。 其实这房子的位置才是最让林琳满意的地方。 前面是市高中,后面两条街外是一所初中。 无论是去高中还是初中,步行也不过二十分钟那样。 现在的人还对买房没那么多的追求和奇怪的渴望,林琳与房东进行了好一番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后,终于拿下了这套房子。 然后在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林琳他们家的家底也在这一刻被格式化了。 又花了几天时间,将房子租给了三户人家。上打租的先收了房租后,林琳拿着一点点微薄的房租回了县里。 市里那套房子等小孩小学毕业再收回来就来得及。等小孩小学毕业,他们可以将县里的房子租出去,然后让小孩上下学在市里那套房子里。 安阳县到恆市才二十里地,再从安阳县到太叔村,骑着自行车跟本用不了多少时间。等小孩上了初中,自行车的使用率就高了。 钱虽然都花光了,太叔攻与林琳却谁都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家里不缺粮食,他们院里和东山上都还有出息,所以俩人心里有底,没钱也不心荒。 时间到了七月份,太叔攻小学一年级放暑假了。只是在家里没呆两天就被林琳送回县里去了。 因为村子里不知怎么的竟然开始传起了麻疹。 一家一家的得,然后又一家一家的传染。 林琳发现的时候,当即吓了一跳,先是打发啥病都没有的姚天和夏小雪,让他们抱着他们那二月初出生的儿子去太叔攻老房子暂住。 然后又彻底的隔离了太叔陌,让他去县里。林琳找了一位上年纪的初中老教师。花了些钱,让太叔陌暂住在那里,一边还可以让那位老教师给他补补课。 就当后世的寄宿辅导班了。 太叔陌知道村里出了事,心里又是担心又害怕。于是林琳只好每隔几天去县里给他送点东西,让他安安心。 至于太叔攻,林琳始终不许他到小诊所来,并且也不许他再接触村里任何人。 中药西药针灸,林琳不但治病还要帮助没得病的人进行防疫预防。若不是空间里能复制,林琳早在中期的时候就因为没药而无法救治了。 第890页 挨家挨户的教导村民卫生防疫知识,林琳这个夏天竟然将早前胖出来的肉肉都减了下去。 好不容易八月末的时候,村子里的麻疹控制住了。铁柱与村支书也终于将提了两个月多的心放下了。 然后转瞬间两人又开始为今年的收成上起火来。 今年的庄稼,侍候得忒糙了。 村里没事了,林琳便趁着开学还有几天的时间将小孩接了回来。 这两个月,小孩寄宿在外,又比以前懂事了不少。 看着仅仅两个月没见就都黑瘦了一大圈的后爹后娘,小孩心疼的不要不要的。 抱着围着他一个劲的往他脸上舔的小狗,小孩终于想明白将来长大后要做什么了。 他想像爸爸一样保家卫国,他又想像妈妈一样医病救人,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可以鱼与熊掌都兼得了。 他想成为一名军医。 对于小孩的理想,林琳表示支持和贊同,然后她也将自己的理想告诉了小孩。 「我想跟你爸扯个证。」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的房租分上打租和下打租。上打租是先交房钱,下打租是后交房钱。然后……房东们都学精明了。从此都是先交钱后住人。 第425章 持证上岗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毫无顾忌的生猴子。 不,是生孩子。 对于生孩子这事,林琳不但不牴触,还认为在有条件的时候,就应该多生他十个八个的。 兄弟姐妹多了,可以相互扶持,相互依靠。 虽说父母在,是亲兄弟。父母不在了,就是最亲的亲戚。可单支独线的,到底孤单了些。 多些兄弟姐妹,她也不担心将来有一天,她的子女会因为势单力薄而被人欺负。 不过她的子女会被人欺负? 这是个问题,看来生下来后,她得将重点都放在自保和教育上…… 生一胎需要怀胎九十个月,然后还有一年左右的母乳期,之后还要调养一下身体才能生下一胎。林琳掐着手指算了好久,在计划生育到来之前,他们怕是使劲生,也生不了几个。 不过不管怎么说呢,领了结婚证就可以停药备孕了。 ╮(╯▽╰)╭ 太叔陌开始上学后,因为家里和村里的活都不少,所以太叔陌仍是像以前一样,每天早上去小院,将带来的午饭放到炕上温着,然后再去学校上学,中午回小院吃饭和午休。 九月份开学,太叔陌参加了跳级考试便直接去了三年级。 做为班级最矮的小朋友,太叔陌被班主任安排坐在了第一排。三年级上学期的功课太叔陌已经在暑假的时候提前预习过了。所以自上了三年级后,他的成绩并没有因为跳级而受到影响。 学校里的学生并不是个个都是好孩子,见太叔陌年纪小,成绩又好,便总想欺负他。 不过在被太叔陌凑过一顿后,倒是再没人找他的麻烦了。 现在家家条件都一般,家里养的那只小狗每天早上都想跟着太叔陌去上学,不过都被林琳拦了下来。 怕一个错眼再被人炖了狗肉锅,她还能刨膛破肚给它拼尸体去? 快醒醒,让大家都省点心。 于是小狗不能跟着太叔陌去上学,便被林琳打发着跟太叔攻去干活了。 准备一个小篮子,里面装上水和饼子然后挂在小狗脖子上,让他跟着太叔攻一道去东山上干活。 山上养的鸡和猪都可以陪它玩。 林琳起早洗了一大捆菠菜,将白面和玉米面掺了掺,放了一些盐,然后将切碎后菠菜倒进去,充分搅拌,最后弄成一个大面团。 随后将面团放在垫了屉布的锅里蒸了半个小时,之后晾了晾切成小薄片,又拌了些蒜泥调味料,蘸着当主食吃。 给太叔攻带到山上的就是这种菠菜饼,累的时候喝口水吃上两片,又解饿又营养,狗子也爱吃。 林琳家东山上的地长的极好,也是因为太叔攻侍弄得好。不过村里的集体土地长的就一般了。 可能也跟今年干活的人心都不在地里有着很大的关系。 有去年的分工干活后,今年的集体干活大半村民都在干活的时候保有余力。除此之外,还有盛夏时那场麻疹的影响。 就连太叔攻都有这样的心思,何况旁人了。 姚天和夏小雪更是不满意这种集体干活的老旧制度。他们虽然干活速度上不如旁人,可他们愿意吃苦,拉长干活的时间。可惜今年的工分怕是不会有去年多了。 抛开地里的事,林家养在东山上的三十只鸡崽中,林琳只留了一只公鸡,其他的都杀掉吃肉了,剩下的二十多只鸡崽每天都能让太叔攻捡到不少蛋。 太叔攻每天早晚两遍上山捡蛋,捡回来的蛋就放在他编的背筐里。 等差不多有一筐时,便由林琳背着去县里。林琳虽然去了县里,却并没有将鸡蛋直接卖到供销社。 要知道她们家的鸡蛋可都是散养鸡蛋,有营养着呢。于是林琳毫不心虚的将这些鸡蛋跟空间里的那些换了换,然后才卖到供销社去。 从进入夏季开始,林琳家就再没有卖过菜了。一来是这会儿的菜卖不出价钱。二是也卖不过来。 林琳偶尔会采一些菜放到空间里,剩下的都会晒成菜干储存起来。 当然她家里有冰窖,林琳也会将一些冻起来味道也好吃的菜和瓜果放到冰窖里储存。 第891页 今年林琳家的三亩院子,种的菜是极少的。除了一点地方种了林琳要吃的瓜果,其实的都种了粮食。 太叔攻与林琳商量过了,东山上的粮食他们家留着自己吃的。而家里自留地和两个院子里种的粮食都卖掉换钱,村里的工分也换成钱。 东山上一大片的耕地,均出一部分玉米换成大米,出产的粮食够他们全家吃一年还有剩。 除此之外,林琳开小诊所,平时给村民开中药的时候,也会得到不少粮食米面。因此太叔攻和林琳都不担心粮食换钱后会不会不够吃。 秋收的时候,太叔攻先跟着村里人去抢收村里的耕地。他想着等村里的活干完再回山上将家里的地收了。 不想他前脚跟着村民去干活,林琳后脚便上山了。 想到自家没有地方晾那么多的玉米杆,林琳这一次并没将所有的玉米杆都砍下来而是只将杆上的玉米都掰下来,还图省事的掰一个就往空间里丢一个。 让玉米杆立在地里,正好可以充分晒一晒太阳。等过几天粮食都晒完了,再将玉米杆砍下来,将玉米根挖出来,也有地方晒。 林琳习武,脚下运转轻功,下手又迅速。一会儿的功夫,林琳便将玉米地收完了。离开玉米地,直接轻手利脚的去了养鱼池不远处,林琳特意弄的晒谷平台。 将空间里的玉米棒子都移到平台上面,见还有地方,林琳又回到太叔攻种小麦的地方拿出一把剑,一边一大片一大片的切割小麦,一边将小麦收进空间。之后一如晒玉米棒子一样,也放到了平台上。 平台够大,不过这下了也没地方再晾别的东西了。于是林琳小心的在这里设了个迷踪阵,不让旁的动物跑来糟蹋粮食,便下山回家做饭去了。 秋收累人,更应该吃些好的补补身子。林琳直接去院子里捉了一只肥兔子,剥了皮,又收拾干净,放了重料大火炖在锅里。 又捞了一条特别肥大的鱼,一个刀背拍死后,去了腮又掏了鱼腹便开始将鱼肉小心的从鱼身上片下来。 片下来的鱼肉被林琳切成丝,最后剁成泥,拌了些土豆粉直接弄成了鱼肉泥,准备一会儿捏成鱼丸。 将鱼头,鱼骨以及鱼皮等放到砂锅里煮上一大锅鱼汤。现在煮上到吃饭的时候还有一个多小时,正好能煮出味来。 等太叔攻从地里回来,再将鱼肉泥下到汤里,吃着就正好了。 又去院子里摘了一把香菜,洗干净切了两刀,放在盘子里。准备太叔攻回来后再做个香菜炒肉丝。 见家里的活都干得差不多了,林琳才拿了个盆锁门出去了。 村里今天有人做豆腐,林琳知道后便订了一块,这会儿拿盆出去就是去买豆腐的。 买完豆腐,又去铁柱家看了一眼铁柱嫂,铁柱嫂正好也准备做午饭了。 看一眼被她放在炕上的小娃娃,林琳也没敢走近,给铁柱嫂把了把脉,留下一瓶保胎丸就走了。 铁柱嫂怀孕了,不过被她放在炕上的小孩却不是铁柱嫂生的。 那是夏小雪和姚天家的小磨人精姚远。 也不知道那孩子怎么回事,从出生到现在只要林琳抱他,他就跟受了虐待似的哇哇大哭。 天知道她啥都没干,咋就这样了。难道真的像村里老人说的那样,小孩子眼睛亮,所以看出了她一身的血腥杀伐? 林琳经歷那么多世,也不是没有自己生娃养娃带孩子的经验。本来还想着秋收了地里活忙,姚天和夏小雪都要下地,她在家里帮忙带个孩子也没多大的事,哪成想那孩子只要她一靠近就哇哇大哭。 本来姚天还想着让夏小雪在家里带孩子,他自己一个人下地。可夏小雪想到今年不分工了,年底的工分一定不会比去年多。便准备自己也去地里充个人头,分点工分。 最后在知道铁柱嫂不下地以后,姚天与夏小雪商量了一下,便将小孩抱到铁柱嫂这里来了。 当然,并不是无条件的帮忙就是了。 端着盆回家,林琳先将豆腐放在热水里微微煮了一下,然后装在一个盘子里。 又去院里掐了一把葱叶,洗干净切成段也放在盘子里。最后炸了一个肉丝酱用小碗装着放在豆腐盘旁边。 小葱拌豆腐,一清两白,也算是这村里人极喜欢的吃食。 一时,太叔攻从地里回来,林琳一边炒香菜肉丝,一边将弄好的鱼肉泥放在手心里,用拇指和食指的缝隙往砂锅里下鱼丸。 中午主食是吃面条,林琳懒得擀面条,所以吃的是刀削面。 吃面的滷子就是之前炸的肉丝酱。 这酱可以拌豆腐,也可以拌面吃。 不但炸了肉丝酱,林琳还将黄瓜,辣椒切成细丝,又将西红杮也切成小丁丁,煎了两个鸡蛋,又将鸡蛋弄成鸡蛋碎。之后将这几样加了蒜泥和盐拌了拌,一会儿吃面条的时候也可以当滷子吃。 红烧兔肉里蒸了一张面饼,出锅前将饼切成小块也端上桌。 红烧兔肉,香菜肉丝,小葱拌豆腐,鱼丸汤。 再加上肉丝酱,清拌卤,过了水的面条以及一锅蒸面饼。 这些东西,俩人跟本吃不完。于是林琳每样盛出一些,端着给姚天和夏小雪送去了。 都说投桃报李,礼上往来。林琳平时给这小俩口点东西,回头他们也会还林琳一些价值差不多的东西,林琳不在乎他们还的礼,不过有这份心意就让林琳满意。 第892页 告诉夏小雪回头她自己来取碗,便转身回家吃饭去了。 太叔攻坐在炕桌前没动筷子,只用手拿了块饼一边嚼一边等林琳回来。 林琳见了,给他盛了碗汤。这才与他一道坐在炕上吃饭。 饭毕,林琳没让太叔攻动,而是自己将碗筷子捡到厨房,这才回来与太叔攻一道睡午觉。 迷迷煳煳中,林琳感觉身边人动了一下,然后小声的说了一句『到点了吗?』 太叔攻轻声『嗯』一声,又让林琳再睡一会儿。 林琳点头,又阖眼自睡不提。 太叔攻则是拿起林琳放在窗台上的水壶,又看了一眼时间,悄悄的走出去。 出门后太叔攻并没有去村委大院,而是转头朝东山走去。 现在离下午集合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趁着这会儿功夫他也能干点活。 不过当太叔攻走到地边看到所有的玉米杆都立在地里,上面却没有一根玉米棒时,就是一怔。 想到东山上这一两年都极少有人上来,太叔攻不用想都知道自家地里的玉米是谁弄下来的。 抬头望了望麦子地,见那边也少了一大片后,太叔攻便转身往养鱼池旁边的晾谷平台走去。 因为有阵法在,此时根本就看不见晾谷平台,太叔攻仔细的观察一下,这才按着特殊的步法向前走去。 一平台的玉米棒子和小麦穗,看起来像是晾了不短的时间。 太叔攻抿了下唇,然后将玉米棒和小麦穗翻了个身,这才离开东山。 见时间还有一些,太叔攻脚下一顿,又先回了家。 见林琳还睡在炕上,小脸因为熟睡带着粉嫩的红润,心下火热直接走了过去,坐在炕边,凝视了好一会儿,才俯身亲了亲林琳的额头又走了。 等太叔攻走后,林琳摸着自己的额头,一脸不解的看着房门。 他这是又想了? 秋收那么累,怎么就不知道太惜身体呢。 作者有话要说:  林琳:做个靠实力宠夫的汉哒~ 文中提到的菠菜饼,操作简单,大家可以试试。还有就是黄瓜切丝,西红杮,辣椒切丁,煎的鸡蛋碎,加上盐和蒜泥拌一拌当面条滷子,夏天吃了特别开胃。 作者去过农村,发现那里的人吃菜真的很方便。还有就是他们吃葱时,一般都是不将整颗葱从地里□□,而是先揪上面的葱叶吃。等过了秋天,他们会将大葱种到木糟子或是不要的铁盆里,放在窗台上。 第426章 想到太叔攻年轻力壮,兴致强些也再所难免。林琳一边翻身坐起来,一边想着晚上要好好的跟太叔攻说说道理。 没事的时候做做,那就是身心放松的健康运动。可这么大的劳动量之后还要做那事,那就有些个透支健康了。 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保养,老了就有得受了。 摇头嘆了口气,林琳一边下炕往冰窖走一边想着晚上熬一锅牛尾汤给太叔攻喝。 若晚上真的没劝住,至少先补一补。 将牛尾从冰窖里取上来,又去小诊所拿了些药材,林琳便做砂锅将这道汤炖上了。 小心的添了些柴火,林琳回屋拿了个草帽便去了东山。 东山山腰处有个凉亭,那里有口大锅,还有一些不能吃的玉米面和谷糠。林琳往锅里加了一锅水,等水烧开又投了两把玉米面和谷糠。拿着长把的木头勺子仔细的搅拌。又去一旁砍了一大捆猪草,回来剁碎了丢到锅里。稍稍放了些粗盐,林琳就关火晾着了。 这是给圈里的猪野熬的猪食。现在还太热,等冷了就能吃了。 熬完猪食,林琳又转身用盆装了些碎米去了鸡圈。 将碎米撒在地上,将鸡喝水的盆子换了干净的水,林琳又在鸡圈里走了一圈捡了六枚鸡蛋这才离开。 猪食还热着,林琳也没管。只去晾谷的平台将粮食又翻了翻。去时便见到不对劲了,林琳略一寻思便知道太叔攻上来过。 走到山边边,从离自已家最近的地方纵身一跃,林琳直接跳到了自家院子里。 进屋看了看砂锅,又给炉子添了把柴,林琳便到小诊所坐诊去了。 一般秋收都没什么病人过来,林琳也清闲许多。 闲来无事,林琳便按着药方配了几种常用丸药备着。刚配了两种时,强子推门进来了。 「强子哥今儿没出工吗?」 自然是出了的。 强子哥点头又摇头,「出了,这会儿大家休息我便趁着这点空过来扎针了。」 林琳点头,不可置否,每次出工都有不少人开小差,强子这样的比半天就要上五六次茅房,抽五六根烟的人强多了。 让强子躺下,林琳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针盒。端了盏油灯,林琳一边将银针在火上烤一下,一边往强子身上扎针。 事毕,林琳也没管强子,而是淡定的收拾用具。强子缓了一会儿从诊床上坐起,看了一眼林琳姣好的侧脸,声音带着一种痴迷,「小刘大夫,我那个药现在有了吗?」 林琳闻言,眼中闪过一抹笑意,转头看强子,一脸遗憾,「那药方里有好几种药材都不是咱们这边产的,压根采不着药。以前能配上,还是托b市那边的人脉帮忙弄来的。可惜现在那边也弄不来了。想要配齐药,怕是只能自己亲自走一趟南边。只咱们谁出得去呢,唉~」 第893页 自从几个月前开始停药,林琳对强子的治疗还只用在针灸上,虽然还是有效果,可到底不是双管齐下。 强子每隔一阵子都会问林琳一句药的事,这么长时间下来,强子也算是看出来林琳对此药的事并不上心了。 联繫前因后事,强子如何不知道林琳为什么会这么做。只为了一个太叔攻真的值得吗? 「我,我听说等秋收后你就要跟太叔攻去县里扯证了?」 说起这个话题,那林琳就高兴了。 「是呢。」 看着面前的姑娘笑颜如花,强子心里酸得不行。他想跟林琳说一说自己的心意,也想跟面前的姑娘说一说自己不嫌弃她与太叔攻未婚住到一起的事,他想要劝她不要嫁,哪怕是不嫁给自己也不要嫁给别人。 可他……不敢。 他害怕面前的姑娘会拒绝,他害怕面前的姑娘会因他的话而露出最残暴的一面。 想到太叔攻,再摸了摸自己的头,强子咬了咬牙,说了一句他出来的时间不短了,便脚步匆匆的走了。 林琳看着离开的强子,又看一眼被他关上的小诊所的门,『切』了一声洗了手继续搓药丸子。 有贼心没贼胆的傢伙。 想到这傢伙有事没事的挤兑她的人,林琳勾起嘴角笑得极冷漠。 她也没干啥坏事,就是在每个月村中妇女集中月诊的时候,说了几句有些病可能遗传,不是直接遗传,也有可能隔代遗传的话。 欺负她男人,还敢惦记她,姑娘叫你这辈子都娶不上媳妇。 →_→ 流言在村子里传起来后,强子他妈在家里哭骂了一阵后,还跑到小诊所里来问林琳强子这病遗传不遗传。 林琳当时闻言,看了一眼一诊所的村民,然后拉着强子他妈走到了小诊所门外。 说了一句大娘,这种事情咋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问她呢。你让她怎么说呢。 强子又没娶亲,现在说那些还早呢,且看强子他侄子有没有这种病再说。 林琳遮遮掩掩的几句话下来,强子他妈心里更没底了不说,回到家后,那是天天拿着眼睛盯着自己小儿子家的大孙子。 她这一盯不要紧,直接将小儿子俩口子盯麻爪了。 等终于从老太太嘴里问出原因后,小儿子俩口子当真吓得不轻。 咋还能有他们儿子的事? 然后立志于打压太叔攻,想要让太叔攻自卑离开林琳的强子,则是直接被林琳拐了几道弯的报復给弄得更自卑不说,十里八乡的,想要娶媳妇怕是难上加难了。 当然了,若是彩礼够,多花些彩礼买个媳妇也不是不能。 可给大儿子这么花销,二儿子一家能同意吗? 能眼巴巴的看着? 总之木二叔一家挺热闹就是了。 林琳就是心狠手辣,护短没边的主儿。可她却总爱披上一层真善美的别扭皮唬弄世人。 不过时间长了,谁还不知道谁呢。 看这村里村民对她的态度,再看刘妙见她跟老鼠见了猫的德行。很多时候,旁人不说,不是看不出来,而是……不敢直面凶兽罢了。 时不时的回后院看看砂锅和炉火,等到太阳已经西移到满天红彩时,林琳几步窜到东山,先将晾凉的猪食餵猪,然后刷锅去收拾平台那里晾着的粮食。 东山上有太叔攻练手做的凉亭,也有林琳为图方便让他盖的小木屋。 木屋的房顶和几面墙都在天热的时候,用掺了干草的泥巴煳了几圈。因此将晾在平台上的粮食放到仓房里便不需要担心夜里会不会有雨露了。 等将粮食都移进去,林琳从养鱼池里捉了几只河蟹,用漏水的篮子装着回了山下。 中午的红烧兔肉还有些,晚上往里面加个土豆就又是一盘菜。 豆腐也剩下不少,收拾收拾做个蟹黄豆腐,再炒个韭菜鸡蛋。 将中午没下到锅里的鱼肉泥给小孩弄几个鱼丸吃,最后再让太叔攻将牛尾汤喝了。 晚饭就齐了。 山里的活林琳都忙完了,于是就开始弄厨房这点活。 等到小孩从学校回来,小孩与林琳打了声招唿,放下书包,又换了身衣服后便连忙去收拾院子里的鸡圈和兔子窝了。 餵了鸡和兔子,又带着走一步跟一步的小狗,小孩还去大棚掐了些葱叶,黄瓜辣椒回屋。 拿出小盆舀了盆水,然后将他摘回来的菜都洗干净,拿了除夕那天他们吃饺子用的大圆盘子装了,乖巧的放到屋里的炕桌上。 这个装饺子的大圆盘子是双层的,上面有一层全是眼洞的圆板。将饺子或是洗干净的菜放到上面,水就会留到盘子最下面。 林琳家吃蘸酱菜时用的都是这个盘子。 这样的盘子林琳家有两三个,除了吃水果的是单独花样的,其他的都是混着用的。 小孩将盘子放到炕桌上,便走回来给林琳烧火。一边烧火一边说着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 「学校这周五要开运动会,同学们要我报名参加长跑,我没报名。」 「为啥没报?你还怕跑不过他们?」 小孩将一根玉米杆折了几下塞到灶坑里,然后皱着小眉毛可认真的跟林琳解释,「他们都跑不过我,我能赢。只是他们又没练武,赢了也没意思。妈不是说过,一个人永远的对手都应该比自己强的人吗?找那些比自己弱的人当对手,那不是赢不赢的问题,而是输不起。」 第894页 「喝,小子,你还挺自信。那成,一会儿吃完饭,让我看看你都能耐成啥样了。」 听林琳打趣的话,小孩脸上一红,极不好意思的叫一声,「妈~」 林琳听了,更是想笑。娘俩个说说笑笑便将晚饭做好了。 一时,太叔攻回来,先是去后面屋里洗了个澡,然后换了身干净衣服这才坐下吃晚饭。 吃晚饭的时候,太叔攻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提起强子来了。 说是有人看到强子在休息的时候往东边来了。 林琳点头,笑着斜了他一眼。 林琳做的那些小动作从来没有瞒过太叔攻。木二叔家接连受了林琳的小手段,闹出来的矛盾全村人都在看着呢。 而且……还跟林琳一点关系都没有。 油灯下,看着坐在身边吃饭的妖精,太叔攻的心里真真是各种滋味在心里飞过。 幸好她选择的是自己。 饭毕,一家三口出了屋子,借着屋里传出来的那有些暗的灯亮,林琳仔细的考校了一回便宜儿子的功夫。 一番下来,见小孩累得满头大汗,林琳才放了小孩让他去洗漱。 回屋,一家仨口坐在炕桌前,写作业的写作业,坚持看书高考的坚持看书,不知道从哪掏换来毛线的林琳则是坐在那里给这一大一小织毛背心。 晚上九点,林琳抬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钟,撤了炕桌,准备就寝。 太叔陌把自己的东西装在书包里,挎着书包,双手托在小狗抱着回对面屋里睡觉去了。 太叔攻则趁着林琳洗脸,对镜一遍遍的抹化妆品的时候,将被褥铺好提前躺进被窝等着『被』宠幸。 胡闹了一回,林琳便不让太叔攻再弄了。太叔攻见此只抱着林琳一道睡下不提。 …… 紧张的秋收结束后,村里其他人都可以休息几天,只有太叔攻还在忙活。 他种在自留地和老房院子里的粮食也开始在村民眼皮子底下收割了。 将粮食和柴火都运回林琳那里后,太叔攻一边晾粮食,一边将院子里的地也收了。 忙忙碌碌一直弄到十一月份,无论是村子里还是林琳一家这才算是消停下来。 林琳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俩人便去找了铁柱开了证明跑到县里扯了结婚证。 等从办事处出来,林末稀罕的看着两本结婚证,全都收到了自己空间里。 因为今天不是休息日,俩人扯完证也没回村子而是来到县里这边的小院。 中午一家四口在县里吃了一顿饭简单的庆祝了一下,下午回村的时候,林琳将在供销社买的五斤水果糖带回村子分送了一回。 没有喜宴,也没有婚礼,除了五斤水果糖,便只有两本结婚证。 林琳这一世竟然连个婚礼都没混下来,也是够寒酸的。 那些虚礼林琳都不在乎,扯证的那天晚上,林琳与太叔攻从晚上就寝后一直胡闹到第二天早上鸡鸣三声。 吃得好,补得也好的太叔攻终于持证上岗了。 合法了,名正言顺了。 于是更多的花样,更多的体力都用在与林琳的攻防上,那副样子像是在做着另一种庆祝一般。 早上起床,太叔攻做饭,林琳从空间里拿出药水将脸上造假的硃砂画样洗了下去。 看着眉骨上突然消失的图样,林琳有些恍惚。 时间过得真快呀。 吃过早饭,小孩去上学,林琳去小诊所,太叔攻因为已经农闲下来了,所以只管着东山上的鸡和猪以及院子里那摊事。 太叔攻现在的木工活越发好了,虽然在技巧上还需要自己钻研,不过太叔攻的眼光却因为那场有些危险的蜜月旅行提高了不少。 好的眼光,再加上用心刻苦的钻研,太叔攻虽然从不接木工活,但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木工活好。 尤其是他给林林做的那几样林琳放在小诊所里的东西,更是打了活gg似的。 除此之外,太叔攻的英语也已经说得极好了。相信将来必然会有用武之地。 婚后第二天,林琳脸上的画样就没有了。看见林琳的人也就都知道林琳昨天晚上干了什么。 有笑着说恭喜的,也有笑着祝林琳早生贵子的。 不过听到这种祝福,林琳却没有多高兴。因为林琳准备晚两个月再怀孕。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因为有魔药在,林琳从不担心自己会生不出孩子。但林琳却觉得刚扯证就着急怀孕,将来可能会说不清楚。 林琳的想法并没有告诉太叔攻,她只是背着太叔攻又避孕了两个月左右,这才吃了生子魔药,在没什么事情的冬天日夜掺着太叔攻这样那样。 在差点将人榨干前,林琳这才消停下来。 林琳是正月里做的胎,二月末对外宣布的孕信。当知道林琳怀孕后,村里人都表示了祝福和慰问。 此后数月,林琳安心养胎,除了去小诊所出诊万事不管。十月怀胎,瓜熟蒂落,林琳心满意足的抱着自己那对双胞胎儿子高兴又骄傲的看着太叔攻。 太叔攻也高兴坏了,看着小小的孩子,太叔攻这一回是真的有了为人父的觉悟。 林琳生了双胎,自己又重视,所以这一次林琳坐的是四十五天的月子。 林琳没请任何人照顾自己,而是让太叔攻亲力亲为的侍候着。 第895页 中间还赶上秋收,不过太叔攻却是请了假没去的。 这会儿的小孩用的都是用红布做成的尿布,林琳早在怀孕的时候就准备了一匹红棉布,专门裁成了尿布大小,反覆水洗浸泡后才给小孩用。 小孩的衣服,林琳也做了好几套还有小孩的褥子,小被等等东西都做了不少。 对于自己亲生的孩子,林琳从来不吝啬。因为孩子太小又不会说话,所以林琳都用了空间里存的冰火蚕丝布各给小孩做了一两套衣服。 在太叔村,小孩子出生后,一般都是睡摇篮的。不过摇篮是不放在地上而是吊在屋子里。 林琳早在怀孕初期就在墙上插了一根钢筋,随后太叔攻花了几个月时间一点一点改善他亲手打的大号婴儿摇篮。 孩子出生后,平时孩子睡觉的时候就将孩子放在摇篮里。轻轻的推一推篮底,都不用人抱着哄,小孩就自己睡着了。 不过刚开始知道这种习俗的时候,林琳是超级不习惯,总会时不时的抬头看看插在两面墙里的那根钢筋。 后来林琳不看钢筋了,又时不时的会看摇篮的下面,想着这俩娃要是一起尿了,那摇篮会不会漏水。 总之各种想法真真是层出不穷的在林琳大脑里闪过。但不管怎么说,用这种吊起来的摇篮确实给照顾小孩的人减轻了不少麻烦。 不然将小孩放在炕上,要么担心热了让他们上火。要么就是担心冷了,会让他们生病的。 话说为了能够餵饱俩个娃娃,林琳各种下奶的补汤没少喝。不过在餵了他们半年后,林琳就再不餵母乳了。 林琳费了些心神,弄了两头牛放在东山上养着。那母牛开始产奶后,太叔攻天天带着太叔陌去东山『取』牛奶。 将牛奶用各种干果果脯煮一遍,全家都能喝上一些。 除了牛奶,六个月以上的小娃是可以添些辅食了。 林琳每天都会餵俩个孩子一些米粉或是鸡蛋羹,鱼肉泥。 林琳不是头一回养娃,经验可比旁人多多了,所以哪怕是照顾俩个孩子看起来也是游刃有余,轻松得很。 不但如此,林琳出了月子后竟然还能每天都坚持坐诊,这就不是旁人能够做到的事。 当然了,在最开始的时候,正好赶上地里没农活,太叔攻会帮着照看小娃们。 这一日,林琳将俩个娃娃哄睡,她与太叔攻一人抱一个准备带着太叔陌去县里。 然而就在林琳等人走上村子外那座木桥的时候,木桥突然塌了。 林琳见此,急忙转身,想要拉住抱着孩子的太叔攻。可惜变化太快,她一手抱着孩子,也只来得急抓住身边的太叔陌。 用力将太叔陌朝着桥对面甩过去,林琳再想要抓住太叔攻已经来不急了。 见此,林琳什么都顾不上,使用几年未使用过的魔力朝着太叔攻喊了飞来咒,金钢咒以及各种保护咒。 身体里的魔力跟本无法支撑林琳这一行为,林琳又将空间里所有的魔力储存物品都拿了出来,终于在拉住太叔攻的那一刻,耗尽所有魔力,强撑着一口气将太叔攻和他怀里的孩子都拖到了岸上。 随即身体一软,眼前一黑,林琳就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林琳不是没有看见太叔攻一脸的焦急以及太叔陌的恐慌,可林琳还来不及心疼就没了知觉。 哐当,哐当,哐当,哐当…… 林琳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火车里。此时已经是黑夜了,火车里一片昏暗不说,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鼾声。 林琳伸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又按了按隐隐发痛的后脑勺。先不管脑子中一片混乱的记忆是怎么回事,林琳看着在自己大腿上来回抚摸,已经越来越往神秘地带划去的大手,眼光闪过一抹狠戾。 瞬间站起来,然后以一种常人无法看清的手法,先是掰下身边男人的下巴,然后咔擦一声掰断男人的手臂。 只听男人闷痛一声后又扼然而止的垂下了头和手。 收拾了对自己动手动脚的男人,林琳看了一眼时间,起身朝着餐车的方向走去。 穿过餐车就是卧铺车厢,先去那里看看有没有软卧铺位。 林琳运气还不错,倒是真的还有软卧的铺位,连忙拿出钱,补了大比的差价,这才换了地方呆着。 软卧车厢,一个软卧房间四张床铺。林琳去的那个房间洽巧只有林琳一个人。 林琳进去后,便将房门反锁了。 坐在铺位上,林琳一边阴着脸接收记忆,一边想着如何回去。 她又穿越了。 穿越的原主还是叫刘姩。 没错,就是刘姩。 一样的身份,一样的背景。 此时正是原主下乡的头一年冬天,此时秋收刚刚过去没多久,d省还没有下第一场雪。 原主刚刚收到家信,说她妈,哦,就是刘家大伯母病了,让她速速归家呢。 想到回到家等着原主的是什么糟心事,林琳就有一种想要咆哮的欲望。 是她想要动用魔力的? 从《后天》回来,她就一直老老实实的呆着,只是今天这种情况难道要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男人抱着自己生的猴子投河不成? 简单不可理喻。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今天作者对着喵星人说』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然后老爷子发话了,老爷子说,「你就是代表太阳,你削它一个试试。」 第896页 当时就给作者弄得不知道怎么往下接了。 第427章 呆在独立的软卧包厢里,林琳咬牙不已的咒骂了一回后,便从空间里拿出来换洗衣服,从头到尾给自己换了身衣服。 换好衣服,林琳摸了摸垂在自己身前的两根大辫子,从空间里拿出魔法剪刀,直接将头髮剪成了利落的短髮。 头髮干枯没有营养,说是头髮可跟杂草已经没啥区别了。与其之后还要花精力收拾它,还不如现在就剪成短髮来的省事。 换衣服前,林琳还拿出了一盆水仔细的对自己进行清洁,等干净合体的衣服都换好,头髮也剪好,林琳又拿出一块布铺在车厢的下铺上。 坐在布上,林琳先是看了一眼现在的时间,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碗热粥,几个热包子不紧不慢的吃了一顿特别特别早的早饭。 饭毕,稍做休息,在凌晨两点左右的时候,林琳盘腿坐在铺上,开始练功。 六点钟,林琳睁开眼睛,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一会儿下了火车,先找个招待所安顿一下,然后再回刘家。 因为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在内力还没有全部捡起来时,林琳不愿意去冒险。 七点不到,林琳跟着人群走出b市火车站,看着眼前不算陌生的一切,林琳挤上公交车,朝着刘家行去。 按着记忆去了之前她和刘妙住过的那间招待所,拿出钱和介绍信,林琳仍就按着之前的方法要了一个没人的空屋子。 进了屋子,落了锁,又拉上窗帘,林琳才放心的回到空间。 回空间泡个澡,然后再在空间里将武功内力全部捡起来。林琳忙完这些又吃了顿饭,这才从空间里出来。 林琳一出空间便想直奔刘家的,不过想到那个计划以及安阳县每天只有一趟到b市的火车,便又改变了主意。 今天先养精蓄锐,明天再跟这一家黑了心肝的家禽做个了断。 下午,林琳离开招待所,先去b市有名的地方吃了些特色吃食,又打包了好几份后又去了b市各区的供销社,利用早前装在空间里的钱和票,採购了不少东西。 最后从空间里拿出一副大黑框的眼镜,跑到原主亲生父母留给她的那处房子附近转了转,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虽然这一次的『旅行』并不是她所期待的,不过林琳还是非常珍惜这一次难得的渡假时光。 这两年,怀孕,生产然后日夜带娃的日子让林琳难得有现在这么悠闲的时候。 林琳因为再一次使用魔法被惩罚有些不忿,虽然将她丢到这么一个噁心的时间点接受一遍人渣们的噁心,不过现在看来这里的危险并不如后天那么大。 而且她连儿子的屎尿布都搓了,还有什么事能噁心得到她呢? 想到空间里收着的未脱粒的玉面棒,和早前用石头弄的石磨。林琳微微眯了眯双眼,觉得这一次估计还是有收穫的。 买了不少东西,又进了一批药品,林琳在晚上六点的时候还给刘家大伯打了个电话。 电话是打到家属院门卫房的,林琳听到门卫大叔朝着外面用大喇叭喊了几声刘大伯的名字,让他们家人快到门口接电话。林琳估算了一下时间,在差不多刘大伯他们要赶到前,笑着对接电话的门卫大叔说了一句她要赶火车,时间来不及了,明天上午就到家的话。 等这边林琳刚挂了电话,那边刘大伯也跑到了门卫房这里。 气喘嘘嘘的看着门卫手上的电话,刚伸出手要电话,门卫大叔却将电话挂断了。 「咋来的这么晚,你家二姑娘刚挂了电话。说是火车来了,明天早上就到家了,你有啥话到时见面说。」 那门卫大叔一说完,就当着刘大伯的面将面前的小窗户关上了。 刘大伯:…… 为了接这个电话,一路不停的跑过来,虽然没接到,但刘大伯却并不失望。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只要回来了,他家刘贺就有救了。 一脸老怀甚慰的离开,刘大伯心中安定,回到家后,将林琳打电话以及林琳的行程告诉了刘家其他人。 于是这一晚,刘家人提前庆祝了一下二闺女的回归以及刘贺平安渡劫的喜事。 第二天,刘家人都没有去上班或是上学,早上吃过早饭,便都守在家里等着又蠢又傻的替罪羊回来。 林琳也没让他们失望,提了五斤玉米面熘熘达达的回家了。 「二丫回来了,快让妈看看。」 「二姐,你回来了。」 「二妹,你,你怎么剪头髮了?」看着怪精神好看的。 除了刘大伯,刘家另外三人都对林琳的回来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欢迎。 刘大伯坐在屋中靠墙的椅子上抽菸,时不时的看一眼林琳,或是点点头,那德行仿佛一个慈爱又沉默的老父亲。 林琳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先是一脸激动的将刘家人一一扫了一眼,然后又将视线对上刘家大伯母。 「妈,您不是病危了吗?」 病重和病危就差一个字,但是听起来病危更让人觉得刺耳。 大伯母听到林琳这话,本能的皱眉想要喝骂林琳,可刚张了张嘴,又将到了嗓子眼的咒骂咽了回去。 「妈没事,就是想你想病了。昨天听说你回来,一下子就好了。」 第897页 「一下子就好了?那您这是还光返,呃,那就好,那就好。妈您坐,您坐。」 林琳的迟疑,以及后面没有说完的话和态度,都向刘家人表达了一个意思。 便宜妈病了,病危了,病入膏肓,现在是迴光返照的最后阶段。你说啥是啥,不刺激你了。 刘家人:…… 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隐隐有些危机感,却还是被刘家四口压了下去。 不管了,其他的都不算事,先解决了刘贺的麻烦再说。 刘家人隐晦的互视一眼,都决定先将林琳稳住再说其他。 于是不管林琳刚刚说了什么,刘家人仍旧热情的拉着林琳的手,说着思念以及亲情。 最后,刘家人终于提到了刘贺认识的『朋友』。 「姩呀,自从你下乡,妈就吃不好睡不好,天天的惦记着你冷了热了,有没有吃饱……你弟认识了个朋友,人长的好还有出息,家里也特别的有门路。你弟将你的相片给他看了,他可相中你了。说是只要你同意跟他处对象,他就想办法帮你弄回城。妈想着,你也老大不小了。要是你能嫁给个知根知底的男人,就在妈眼皮子底下生活,妈也能放心了……」 刘妙点头,在一旁附和,「是呀,乡下到底不如城里。瞧你这几个月,吃不了少苦,又黑又瘦的。」 「以后就好了,妈已经跟人家说好了,今天晚上咱们就去见一见,要是成了,你就能回城享福了。」 回城享福? 林琳听了好笑,她之前真的没想到刘家大伯母还有这等好口才。这要是换了时代,她都能成为一代丧尽天良的黑心媒婆了。 林琳不由想到当初那个一心以为母亲病母而回到b市的刘姩是不是也特别的感动『亲生母亲』的慈母情怀? 可惜了。 憋了一口气,让脸蛋变红,然后林琳才一副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大伯母,最后又将视线对上刚刚跟着大伯母一唱一喝的刘妙。 「妈,我还小呢。我姐比我大,这样一门好亲事,很应该留给我姐。那人要是成了我姐夫,想来真要是有心也能将我弄回城。而且,」顿了顿,林琳又轻声说道,「妈,下乡挺好的。我在乡下很习惯,暂时还不想回城。」 「不想回城?」 听到林琳这么说,刘家人心下一惊,互相对视一眼后,大伯母就连忙问道,「你怎么能不想回城呢?乡下有什么好?」 乡下人渣好收拾呀。 林琳面上羞涩,一脸怀春女儿的模样,「妈,大姐,既然话赶话说到这里了,那,那我就跟你们直说了。我在乡下处了个对象。他爸是我那么那里一个特别能耐的人,我回来的时候正在办手续,行李都在县委大院宿舍放着呢。等从b市回去后就去县里上班,以后都不用干什么农活了。」 顿了顿,林琳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刘家人,腼腆的说道,「他说,先让我在县里当个干事,天天坐办公室,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等明年开春,就将我调到恆市去。恆市虽然比不上b市,好歹也算是回城了。等过两年我的年纪到了,我们就结婚。」 刘大伯:…… 大伯母:…… 刘妙:…… 刘贺:…… 林琳这理由,很好很强大。一下子就让刘家人不知道怎么接话和反驳了。 好半晌,大伯母才反应过来,问了一句,「那家人……靠谱吗?不会是骗子。不然咋能相中你呢?」又黑又瘦,手还那么粗。 林琳听到这话,心火微微升了些。斜了一眼一旁的刘妙,用一种特别诚恳的语气说道,「妈,我都去县里报导了,咋能是骗子呢。至于他们咋相中我了?您得承认我比我姐长的好不是吗?」 大伯母怔了一下,仔细看一眼林琳,又转头看刘妙。咋都没看出来这便宜死丫头哪一点比得上她亲闺女。 刘妙也觉得林琳这话说得不对,可她却也知道现在不是反驳这种话的时候。 看一眼父母兄弟,刘妙发现很多事情都没有按照当初他们的设想走。 确实如此,他们这个说词被林琳将了一军。 林琳有个感情很好,论及婚嫁的对象了,这对象家里还是门头贼硬的。这才刚处上就将林琳调到了县里当干事,还许诺明年给整到市里去上班。 这实实在在看到的好处,他们那些虚的,对比之后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气氛到了这会儿就变得极尴尬,刘贺一直瞧不起林琳,若不是一早就被刘妙好一番告诫,这会儿子怕是都会冲上来说些极难听的话了。 这个时间,家属楼里要么就是已经去上班的,要么就是下了夜班补觉的,走廊里也是静悄悄的,刘家的屋子里也静得可怕。 一屋子算上林琳,一共五个人,此时竟然因为沉默,安静到了极点。 林琳压了压上扬的嘴角,然后笑眯眯的对大伯母问道,「妈,我昨天坐了一夜的火车,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啥都没吃呢。家里还有饭吗?」 谁家亲闺女从那么远的地方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回来,估计进家的时候,好的没有,一碗热汤面却是有的。可刘家到好,一回来都只顾着『心疼闺女』了。 这可真是心疼闺女呀。 被林琳这么一问,大伯母脸上一讪,然后连忙站起来,一边往外走,一边对着林琳说道,「都怪妈不好,妈一见你回来,啥都忘了。二丫想吃啥,妈给你做去。」 第898页 林琳闻言勾唇朝着大伯母笑得好不亲热,「妈做的我都爱吃。」 大伯母怔了一下,眼里闪过一抹难堪,出屋做饭去了。 还别说,自从这丫头能做饭开始,她轻松不少。这么些年也就这几个月才开始将做饭的活全捡起来。 大伯母走后,林琳朝着坐在她跟前的刘妙小声劝道,「大姐,妈说的那人,条件真有那么好吗?」 刘妙闻言眼前就是一亮,重重点头后,又将那人夸成了花。 林琳一边听一边点头,等刘妙说得差不多了,林琳才插话说道,「那我就放心了。大姐,你长的不如我。又比我年纪大,这样的好亲事,千万别错过。咱们是一家子姐妹,人家说不定也不会嫌弃你长的寒骖。」 说完这话,林琳转头看坐在窗户边拿着个吸铁石打发无聊的刘贺,「我在d省那边都好,大姐要是嫁给了这样的人,不说你自身,就是咱弟刘贺将来也会跟着受益。这种时候,大姐你也别再羞羞答答的,大胆往前沖,以免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刘贺,你说是不是?」 刘贺转过视线,视线从林琳身上划到刘妙身上,不知想到了什么,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刘大伯,最后什么都没说的将头又转回了窗户边。 刘妙则是彻底的惊了。 她没想到下乡前最是腼腆的人几个月不见竟然这么奔放。还有那一脸的『为你好』,直接让刘妙胃疼的难受。 想到林琳刚刚的话,再在心中回想了一下刘贺看她的眼神,刘妙心中一凛,勐的回头看刘大伯。刘大伯也正在打量两个闺女,此时视线正好与刘妙对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下意识的收回了视线。 看得刘妙心里微凉。 好半晌,压下心中不好的预感,刘妙问林琳是怎么跟她嘴里的那个人认识的。 编瞎话的功力,林琳自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反正这种事情从头到尾都是瞎编的,林琳再往下编都没有任何压力。 什么英雄救美了,什么一见钟情了,总之多罗曼蒂克的情节林琳都给编得有鼻有眼。 不怕你不相信,就怕你全都相信,然后开始怀疑人生。 →_→ 刘妙越问,心里就越绝望。 不但林琳说的那些条件让刘妙绝望,就是林琳言谈间一副非君不嫁,以及自私自利要为自己做打算的改变也让刘妙感觉到了浓浓的绝望。 别说刘妙了,就是此时站在刘家门口给林琳煮面条的大伯母也在这一刻绝望了。 出门的时候,大伯母就想知道里面都在说什么,所以门一直开了个小缝。此时亲耳听到便宜闺女下乡后就有这样好姻缘,大伯母又觉得林琳是抢了刘妙的福气。 男方条件越好,他们就越找不到让俩人掰的理由。再一个已经从骨子里都开始陌生的便宜闺女真的还是原来那个逆来顺受的人吗? 可若是让她自己的亲生闺女去……大伯母想一想就捨不得。 但不送个人过去,那他儿子那里……唉~ 心里难受焦急,但大伯母还是没有放弃说服林琳。看一眼土豆白菜做汤底的面条,大伯母又咬牙往锅里打了个荷包蛋。 不管了,这死丫头自己养了十几年不说,现在还抢了她家刘妙的好亲事,怎么说今天这事也必须让她去还了养育之恩不可。 这都是她欠自家的。 一时面条好了,大伯母一手拿筷子,一手端着碗就进来了。 林琳笑着谢了大伯母就坐在桌前准备吃饭,不过看一眼这么『简陋』的早餐,林琳脸上出现了一抹极明显,又极做作的失望和嫌弃。 「自从认识了他,天天都吃鸡蛋,吃得人家都絮烦死了。」 大伯母:…… 求问乡下的日子到底是咋把人弄得这么矫情? 将荷包蛋吃了,又挑了几口面条以及几筷子土豆,林琳便一副难以下咽的放下筷子了。 「妈,我吃好了,想要出去睡一觉。我睡醒了再回来。」 「回来?你出去睡觉?」 听到林琳说出去睡觉,大伯母愣了一下,不解的反问。 林琳就是等着大伯母问呢,笑得一脸甜蜜的回道,「我出门的时候,他让人给我开了好几张介绍信。他听说咱们家地方小,又听说我那间屋子没有窗户,说是久不住人,又住不了几天,就让我去住招待所。」 刘家人:…… 「住什么招待所,你姐那屋能住两人,这几天你就跟你姐住一床。」从林琳回来一直到这会儿林琳抬脚要走了,刘大伯才张嘴说了一句话。 刘大伯这话,也让大伯母和刘妙反应过来了,担心林琳看出什么一出门就跑了,纷纷张嘴劝林琳去刘妙那屋休息。 林琳见此也没反驳,笑眯眯的点头,然后抬脚进了刘妙的屋子。 小姑娘们都有些小特性,让一个自己从小就看不顺眼的人睡自己的床,枕自己的枕头以及盖自己的被,刘妙到底有些不高兴。可在让林琳离开自己的视线和『弄脏』自己的铺盖间选择,熟轻熟重,刘妙如何不知道。 于是刘妙压下心中的不满,笑得极温柔亲近的招唿林琳睡觉。 一时林琳睡在刘妙的床上,阖眼假寐后,刘妙才悄悄的退出来。将房门关紧,刘妙看着父母和兄弟,真真是心急如焚。 第899页 「他爸,要不,就实话实说了。」 大伯母看着亲闺女忐忑的小眼神,心疼了,连忙转头小声的问刘大伯。 在大伯母的心中,她一直认为自己养大的刘姩是个心软没主见的姑娘。虽然这一次见面以前所有的印象都被颠覆了,可心里到底还有几分那样的期待。 她不想承认希望已经渺茫的期待。 刘大伯听到大伯母这话,低头想了一会儿,最后摇了摇头。 说了,怕是也不会同意。而且还容易让人心生警惕。与其如此,还不如不说。 刘贺看着他爸他妈在那里打哑迷,砰的一声将手上的吸铁石往地上一丢,脸上都是不耐烦的神色,「到底能不能成呀?不能就让我大姐去。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叫那死丫头回来了。」 被刘爸刘妈惯坏了的刘贺,狠狠瞪了一眼刘妙,觉得就是她没事出馊主意,说是将刘姩叫回来让刘妙去跟人『处对象』。可人是回来了,但回来的却不是他们想要的那个人。 刘妙听到刘贺这么说,眼睛都瞪圆了。她真的担心爸妈让她去,看一眼关着的房门,刘妙眼珠子在转,七十二颗心眼子也都在转着,一会儿还真的让刘妙想到了一个主意。 「刘姩不会喝酒。」 刘贺没反应过来,又一是脸的暴躁,「不会喝酒干你屁事。」 刘贺没反应过来,但刘大伯和大伯母却反应过来了。 不会喝酒好呀,他们可以直接灌醉她。趁着她迷迷煳煳的时候将人送过去。 想到这里,刘大伯转头看向大伯母,「去买瓶二锅头,不,买两瓶回来。晚上早点吃饭,再做些好吃的。」 大伯母重重的点头,从裤兜里掏出二十块钱,又去翻了几张票,然后通通交给刘妙,「穿上大衣赶紧去供销社,快去快回。」 「妈我知道。」 刘妙接过钱和票,穿上大衣带上帽子手套就出门了。 刘贺见事情有了转机,说了一句回房看书就跑回自己屋里关上房门看从别人手里借过来的《银瓶梅》。 看到妖精打驾的激烈桥段时,还会不自觉的松松裤子,小小年纪生生整出一副猥琐的气质来。 林琳双手放在枕头下,听着外面刘家人的算计,笑得极温柔。 不错,可以一勺烩了。 之前她还有些犹豫如何处置刘妙,毕竟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可她接触过的刘妙却是个非常『乖巧』的小妇人。但现在林琳不用犹豫纠结了,她可以直接让刘家人都感受一番她的心意。 在刘家这样的地方,林琳就是在艺高人胆大,也不可能放心睡去。不过要是起身的话,回头可能还要帮着大伯母做饭干活,与刘家人表现浓烈的敌敌畏似的亲情。 于是林琳翻了个身,只管侧躺在床上。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小mp4,找了本没看过的,看了起来。 三点多,林琳听说饭好的声音,将mp4收起来,然后闭上眼装出一份熟睡的模样。 刘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后,这才推开门走进去。将房里的灯打开,轻声叫林琳起床。 林琳缓慢睁开眼睛,装了一下刚醒来的茫然,之后便起身穿鞋跟着刘妙走了出去。 走出去后,与刘家人打了个招唿便坐了下来。 看着桌子上摆的两瓶二锅头,以及大伯母整出来的六道菜,林琳心知为了这顿饭,刘家没少花钱。 为了不表现得太明显,不但林琳面前有酒杯,就连刘贺面前都多了一个小酒杯。 林琳垂下眼,等着刘大伯发话。 果然,没让林琳失望,刘大伯举起酒杯说了一句一家人团圆的话,并且说了一家人就要守望互助什么的。 林琳笑着没接话,用极明显的动作看了一眼刘妙和刘贺,见他们俩啥样,她就摆出啥样来。 刘大伯话中意有所指,林琳不接招。说了几句话后,刘大伯就让大家都干了。 林琳举起酒杯,放到嘴边。因为担心刘家人使诈,哪怕她酒量不错,此时也不敢喝酒。在刘家人没注意的情况下,借着往嘴里倒酒的动作,将酒都转移到空间里的痰盂里。 随后一家人都喝过酒,放下酒杯了。林琳伸手拿过酒瓶,给刘大伯和大伯母各倒了一杯酒,笑着说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然后一仰头将手中酒喝了。 刘大伯与大伯母见此,也跟着喝了。 林琳见此又拿起酒瓶给刘妙和刘贺各倒了一杯,又说亲姐弟要永远亲近,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的话。 敬了酒,就不能不喝。所以姐弟仨人也都将杯中酒饮尽。 此时,在刘家人眼里,林琳已经喝了三杯,而他们也都喝了两杯了。 刘妙看了一眼刘贺,不等林琳夹菜,就拿起酒瓶给林琳倒酒,说什么姐妹情深。 林琳巴不得他们都敬酒呢,她空间里的痰盂够大,她不怕喝不过他们,就怕他们买的酒不够她喝的。 与刘妙喝完,刘贺也拿起酒杯与林琳对饮了一杯。 又喝了几杯后,刘贺的脸红了,刘妙和大伯母也有些晕,林琳也装出有些醉意的模样。刘大伯见了两瓶二锅头都见底了人还没醉,嘴角抽搐得厉害。 最后看一眼大伯母,让她再去张落两瓶二锅头回来。 事情已经开始了,那便只能走下去。而且……刘大伯看了一眼林琳的『状态』,他觉得再有几杯就能解决战斗。 第900页 大伯母晕唿唿的站起身,想着去哪里弄酒。 转念想了几家邻居,大伯母便出屋去借酒了。想着今天借了,明天再还回去,也或是直接拿钱转买回来。 邻居也没多想,收了钱就将酒转卖给了大伯母。大伯母拎着两瓶酒回来,林琳他们又开始新一轮的敬酒,喝酒。 最后又没酒了,林琳趁着刘大伯也晕乎的时候,将她空间痰盂里的酒移了出来,又敬了刘大伯几杯,刘大伯才彻底醉了。 看着已经醉得没啥理智,开始对她说真言的刘家四口,林琳起身在自己脸上贴了一张□□,模子就是之前林琳弄死的那三只残疾兽中的一个。 贴好了面具,林琳又换了身男装,这才诱着刘家四口跟她往外走。 听说那边还有人等着呢,总不能喝酒误事让人白等。 再说了她是那么不讲究的人吗? 她真不是。 人家要一个,她将刘家四口都送去。这世上还有她这么仗义的人吗? 没有了? 第428章 按着原主的记忆,林琳早就知道第一次的地点在哪里。不过担心会出现什么偏差,林琳还是让刘大伯带的路。 刘家人都醉得晕头转向,走过门房的时候,人家问他们干啥去,刘家人木木的没反应过来,还是林琳用着陌生的男声回了人家一句,送站去。 说是刘家二姑娘跟家里人生气,刚刚已经去火车站准备坐晚上六点的火车回乡下,他们准备去送送她。 听到这话的人,都反射性的看了一下表,见都五点多了,便张嘴劝他们不要去了,到了地方火车都得开了。 不等林琳说话,刘贺先蹦出了句话,说,「我要将那死丫头抓回来,抓回来。」 林琳见此也没拦着,拽着刘大伯,然后让其他人跟着,离开了家属楼。 刘大伯晃晃悠悠的带着路,林琳不紧不慢,还特别有范的让刘家其他三只跟上别掉队。 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终于到了约定见面的那处房子。 林琳驻足看向那屋子,侧耳倾听里面的动静。 内力深厚就有这点好处,她能够隔老远就可以听到里面有多少个人在喘气。 听了一会儿,林琳肯定里面不多不少就仨个人后,满意的弄开门,带着刘家人走了进去。 不过在将刘家人都弄到院子里时,林琳又特意走出门在门口摆了个迷踪阵。 随后又带头领着四只醉鬼往那三人所在的正房走去。 还没走到正房就听里面有人说话。 「说好了今天晚上,怎么还不来。是不是耍咱们哥几个呢?」 一个人说完,里面又有人接话,「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今天就来了咱们仨,其他人都有事。也不知道人来了,能不能玩得尽兴。」 「只要你『站』得起来,玩女人咋玩都能尽兴。」 「哈哈哈哈哈。」 听到这里,林琳直接拽开门,一边推着刘家四口进去,一边笑着接道,「我也希望你们能尽兴。」 见有人进来,屋里的仨人同时看向门口,当看清林琳的脸时,仨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军子,你,他,咋长的这么像?」 张军也有些懵,看着跟他长得一模一样,就是有点矮瘦的男人,他懵了一会儿后,才想起来问面前的人是谁。 张军说话时,林琳正在打量这间屋子。 这是一间很b市风格的正房。林琳看了一眼屋中封死的窗户以及地中央甩着烟筒的煤炉子,很是满意的点点头。 回头看一眼被冷风吹得有些醒酒的刘家四口,林琳两只手背在身后,然后瞬间向前一甩,一左一右两只手各握着一把带倒刺的长鞭。 对于一心想要算计她的人,林琳正常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心慈手软的。再一个,人渣都是贱皮贱肉,狠狠的打一顿之后才能老实听话。 于是林琳走到两伙人中间的地方,先是迅速的内气外放将七人的哑穴点了,然后两手双双轮起鞭子,将一屋七个人都抽得血肉横飞。 冬天的b市也冷,家家都关着门窗,窗户上为了保温还会包裹一层塑料布。 反正在林琳看来,无论是隔音效果还是阻挡视线还是蛮和她心意的。 普通鞭子抽在人身上都能让人疼得怀疑人生,林琳这种带着倒刺的鞭子将衣服抽烂后,那是鞭鞭到肉。疼得七个人别说酒劲和怀疑人生了,他们都恨不得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刘家人才是真的懵,他们的记忆都被林琳喝断片了,在被鞭子抽得彻底清醒前,他们的记忆还停留在一家人灌酒的饭桌上呢。 看着陌生的环境,熟悉的人,刘家实在想不明白林琳去哪了,他们又是怎么来到的这里。 刘家人,或者说刘大伯和大伯母虽然对一双儿女都疼爱,可关键时候谁最重要就突显出来了。 刘大伯将被抽得脸上多了几个大叉的刘贺护在怀里,俩口子一个站在刘贺前面,一个站在刘贺后面,将刘贺护得密不透风。而刘妙就倒霉了,她和张军三个男人不知道怎么的站到了一起,张军三人都拿她当挡箭牌,身上脸上到处都是血痕。 林琳抽了半个小时后,上前几步将刘家老俩口分开,然后将刘贺从二人怀里生拽出来,丢那张军三人面前,然后新一轮的轮鞭游戏在林琳休息了一下后又开始了。 第901页 …… 一个小时后,无论是张军三人,还是最开始被护住的刘贺,都是一身破破烂烂,浑身血淋淋。 林琳见此,心下后悔。最后不得不妥协的让七人依次洗了手脸然后靠墙跪了一排。 随后林琳也没多做掩饰,将空间中收着的不知道多少穗玉米棒子都移到了这间屋子的地上。 同时还移出来七个麻袋和七只编筐出来。 「将所有的玉米棒子都完整的脱粒,然后将玉米粒放在麻袋里,棒子放在筐里。谁先弄完一麻袋,谁就可以起来休息。最后做完的……」林琳伸出手,隔空一掌打在不远处的木凳上,直接将木凳拍了个粉碎。 七人齐齐咽了咽口水,因为说不出话来,忙不迟疑的点头又点头。 林末满意的看着面前跪成一排的鹌鹑们,满意的说了一句『开始』,便搬了把舒服的大椅子坐在他们对面一边监工,一边磕瓜子看。 七人都没干过手工给玉米脱粒的活,先是看着那一穗穗玉米棒子,好半天没反应过来要怎么干。 最后还是林琳拿了两个玉米棒互搓几下给他们做了示范,这才让他们干起了活。 这活其实特别的伤手指,没干过,没掌握其中窍门,或是手上没茧子的干起这活来,磨的手指钻心的疼。 干一会儿刘贺就不想干了,他刚将搓了一棒的玉米棒子从手里甩出去,林琳一个眼神就扫了过去。 刘贺『嗝』了一声,又捡起刚刚的玉米棒子继续搓了起来。 林琳满意的看着刘家小霸王成了霜打的茄子,满意的将视线扫向张军三人。 张军抬头看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心塞塞的又低下了头。 刚刚这魔头可是凭空弄出这么多东西的。 他想干啥,他不害怕他们将这事传出去吗? 再看一眼那张犹如自己照镜子的脸,张军好似明白了,又仿佛没明白。 张军自以为是的隐晦打量,并没有瞒住林琳,林琳随手朝他挥了挥,隔空用内力给了张军一巴掌。 「咽下去。」 这一巴掌有些重,直接将张军的后糟牙打了下来。张军张嘴想将牙吐出来,可林琳担心会弄脏她们家的玉米,直接喝斥他咽回去。 张军惧于林琳的深不可测,含了一会儿满脸的血和牙,一副生无可恋状的咽了下去。 见张军这么惨,其他人都不敢抬头看林琳。一个个真的跟林琳所希望的鹌鹑似的乖巧能干的不得了。 惯子如杀子这个道理刘大伯和大伯母可能到死都不会明白。此时俩人见刘贺搓玉米搓得手指通红,心疼的将他们搓出来的玉米都往刘贺身边的麻袋里倒。就想着将儿子面前的麻袋都装满,好让儿子先去休息。 刚刚那顿打,已经让刘妙整个人都心寒似冰了。 此时,她咬着牙,忍着痛搓玉米。心中除了对父母的失望便是林琳那落后就要拍碎的威胁。 没有人会帮她。 不敢分心去想他们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敢分心去想刘姩怎么不在这里。她只能拼了命的搓玉米。 可惜他们并不知道,无论是先搓完脱粒任务还是后搓完的,当林琳在他们面前暴露空间的那一刻起,林琳都没准备让他们七人活下来。 此时,不过是废物利用罢了。 他们家这么多的玉米,本来是放在东山上的小仓房里的。之前太叔攻说是哪天晚上将玉米都搬回家,没事的时候慢慢搓。林琳想着他腿脚不好,心疼他背着重物下山,便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去小仓房将今年新收上来的玉米棒子都收到空间。 后来这两天一直有事,倒是没找到机会将玉米棒子拿出来,现在正好了。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太叔攻就算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可他一个人怎么也不能跟七个人相比。 尤其是在这种落后就拍死的威胁下。 七人干活很快,腹中飢饿的腹鸣声伴随着搓玉米时,玉米碰撞的声音倒是异常和谐。 林琳喜欢吃零嘴,看闲书时自然也是这般。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盘卤得极入味的鸡翅尖,一边吃还一边想着世人就会作妖,这不能吃那不安全的话。 什么致癌不致癌的林琳不稀罕去注意,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一个先到来,若让林琳来说,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林琳用着她身体第二珍惜的牙齿慢慢的亲吻着鸡翅。 闲书看着,小茶水喝着,鸡翅尖也啃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她家老爷们。 ╮(╯▽╰)╭ 太叔攻极能干,东山被他陆续开出不少地。因为地理条件,太叔攻种的最多的还是玉米,也因此林琳空间里的玉米,七人从天黑一直弄到第二天天亮也才堪堪弄了一半。 又隔空给了刘贺一掌,刘贺被疼痛刺激得精神了又继续跪在那里搓玉米。 这一晚,林琳没少对这七人隔空进行鼓励,不然这些人怕是早就睡得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拍完刘贺,监工了整整一夜的林琳则是一副累心累身的站了起来,在屋里走了一会儿后,看了看跪成一排的七人,双手抱肩,开始想着自己要不要心软些。 一夜过去了,这些人都困了。要不给他们来点激励,精神精神继续干? 善良如我,如此体贴,也是难得。 第902页 只是做什么好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29章 林琳收拾人的方法不少,对于这几个人渣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 不过她不顾忌人渣,却还顾忌着自家的农活呢。因此,心中有了打算后,林琳并没有立即做什么要命的事。 中午的时候,林琳拿出一大碗面条,又拿出一只鸡腿就放在几人面前。 告诉他们,谁最先完成面前的这一麻袋任务这只鸡腿就是谁的。反之, 「看见炉子上那个烧水的锅了吗?谁要是最后完成的,我就在谁身上割下二斤肉煮粥。」转头上下打量了一下刘大伯俩口子,一脸的嫌弃,「我不挑食。」 刘大伯/大伯娘:求挑食。 于是饿了好久的几人见林琳这么说了,深吸一口气就又开始拼命的搓玉米。 两只手都已经红肿,从最开始钻心的疼,到现在的麻木,所有人看起来都憔悴极了。 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 这个道理林琳非常明白,尤其是还有那么多玉米棒没有脱粒的时候。 于是林琳又准备吃饭的时候就给了他们每个人一人一块婴儿拳头大的玉米面的窝窝头,等他们吃窝窝头的时候,林琳便当着他们的面,又拿出一只鸡腿就着面条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 第一个完成任务的自然是刘贺,毕竟他有一对溺爱他的父母。 见刘贺完成任务了,林琳斜眼不屑的看了他一眼,便将鸡腿丢了过去。 「真是一对慈爱的好父母,只是……你们能帮他抢到鸡腿,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帮他保住鸡腿了。」 林琳的话带着某种暗示,所以当林琳的话一说完,张军仨人互视一眼就扑到刘贺那里抢大鸡腿腿了。 一天一夜就只吃了婴儿拳头那么大的一个粗粮窝窝头,仨个大老爷们早就饿疯了。 刘家父母一边护着儿子让他快吃,一边拦着张军仨人不让他们碰到儿子。 人性本恶,尤其是在这种艰难的时候。 张军仨人对着刘大伯俩口子那是轮圆了拳头,又使出了浑身气力使劲踹。 没几下,刘大伯俩口子就护不住儿子被生生扯到了一旁。 刘贺若是个孝顺懂事的,刘家今天也不会有此劫难。所以在父母被人打成傻逼的时候,刘贺大口大口的啃着鸡腿差点没噎着。 好不容易冲到刘贺面前,鸡腿腿却已经被吃光了,张军三人能干? 怎么可能。 于是既刘大伯夫妇被打得鼻青脸肿后,刘贺连门牙都被打飞了。 林琳翘个二郎腿,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等视线扫过一旁的刘妙时,林琳挑了挑眉,心下好笑。 这位没管鸡腿腿,也没管被打成傻逼的父母兄弟,而是悄悄的将张军三人麻袋里的玉米粒往自己面前的麻袋里装。 不但如此,她还极小心的将自己面前的玉米棒子都移到张军几人面前,做出一副这些都是她自己脱了那么多玉米的假象。 林琳见此,喝了口茶,这才慢悠悠的对打成一团的六人说道,「差不多就得了哈,赶紧干活去,谁要是慢了,就洗干净等着本姑娘片肉。」 六人闻言一愣,然后迅速跪回原地继续搓玉米。 不过有些人哪怕是被收拾得浑身是伤,心眼子也动得比别人快。 此时,张军仨人看着已经快装满麻袋的刘妙,互视一眼,直接上手将她面前的麻袋抢了过来。 两个人压着刘妙,剩下一个张军则是迅速将刘妙麻袋里的玉米粒平均分到他们三人面前的麻袋里。 等分完了玉米粒,张军便让他的两个小伙伴放开刘妙,然后又继续搓玉米。 刘妙看着就在她眼前瞬间空了的玉米袋,再看看她父母和兄弟,张了张嘴,无声的做了一个尖叫的表情,就冲到刘大伯面前,抢了大伯母的麻袋回来。 刘大伯带着大伯母和小儿子跪在一起,中间是张军三人,另一头才是刘妙。 刘妙抢麻袋跑回来后,死死的抱在怀里,像是防贼一样的防着其他人。 见刘妙这个样子,张军三人又将视线对上了刘大伯。 刘大伯神情紧张的抱紧麻袋,不但防着张军三人还要防着身边跪着的老婆,那副德行,也挺让林琳觉得有意思。 七人无论是抢还是护,都小心的不让玉米粒落地变脏,因为他们都知道若是玉米粒脏了,一定会迎来林琳的残酷对待。 刘家大伯母可不想片肉煮粥,她想要抢回自己的麻袋,可转念一想那也是她亲生的。再一个她现在浑身都被打得疼痛不已,此时也不一定真的抢得过这个闺女,最后只得忍气吞声的继续搓下来。 刘贺先完成了任务后,明知道落后的就会被片肉煮粥,也看见亲姐抢了他妈的麻袋,还是倒在父母身后唿唿大睡起来。 林琳讽刺的『啧,啧。』两声后,直接伸手给了刘贺一鞭子,「真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视线扫过刘大伯和大伯母,林琳笑得更加的凉薄,「养他还不如养头猪,过年还能杀了吃肉。畜生的心性,竟然还长的人模人样,真是奇蹟。」 林琳一边将鞭子捲起来,一边走到几人跟前,不管麻袋满没满,林琳都将几人面前的麻袋收到了空间里。 「干的最少的咋能先歇息?重新来。谁也不许抢,也不许帮别人的忙。」说完这话,林琳又一脸遗憾的朝着刘妙和张军几人说道,「若不是那小子,你们几个都不用干了。可惜呀,一颗老鼠屎。」 第903页 淡淡的挑拨完,林琳又给每人发了一个麻袋,让他们继续搓。 七人还被林琳点着哑穴呢,见此也没费力气苦求什么,只心里暗恨刘贺,然后又麻木的搓起玉米粒来。 刘贺没想到自己会又挨一鞭子不说,还要继续干活。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扭头看跪在最边边的刘妙,眼神中都是狠毒。 林琳勾唇,心忖了一句,果然是刘家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主。 七个人不眠不休的搓着玉米棒,整整两天一夜,才将林琳所有储存在空间里的玉米棒都脱粒了。 其间有人困得跪在那里都能睡着,不过有林琳时不时的醒神鞭子,倒是都没耽误了工作。 二三十麻袋的玉米粒,林琳只收了一半进空间。其他的准备磨成玉米面。给每人又发了一个玉米面的窝窝头后,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早前就放在空间里的大石磨出来。 魔法里有一种空间扩展咒。林琳本来是想要在空间小屋里弄这个咒语好让空间小屋变大一些。不过担心西方魔法和东方的仙家手段会不兼容,便没直接在空间小屋使用空间扩展骂。 不过很久以前,林琳就按着魔法书上面教的方法做了几套空间扩展的鍊金阵盘。 用木头做了一道带门框的木门靠墙放在空间小屋里,那木门上再挂上魔法阵盘,随后打开这道门,里面便是一个超大的空间。 林琳一般都会在这间屋子里练功或是使用魔法,像是将什么东西变大这种事情都是在这间屋子里进行的。 此时林琳拿出一个大石磨出来,又觉得一个石磨跟本不需要六个人,便转身回空间,又弄了个大石磨摆在屋子里。 七个人,抛开大伯母,剩下的人分成两组,每组八麻袋玉米粒。而大伯母则被林琳安排去做清洗玉米粒的工作了。 就这样,在林琳都开始需要用咖啡提神的时候,花了几天时间终于将林琳交待他们的活都干完了。 等这些人干完活,林琳将所有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工具以及粮食都收回空间里,然后让几人将屋子打扫一遍卫生。期间张军几人还商量好要掩护张军跑出去搬救兵。 林琳看着张军一点一点挪到门口,然后在门口转圈圈也没拦着他。 等到屋里打扫干净,林琳又让几人将屋里的饭桌支上,又从空间里拿出玉米面的菜糰子和几瓶二锅头。然后才一鞭子将张军抽了回来。 「这几天麻烦大家了,来,吃饭。吃了这顿饭,我就走了,你们……也就自由了。」 众人听到林琳的话,本能不相信她会这么善良,会真放了他们。可看着桌子上的菜糰子,几人咽了咽口水,心忖了一句,要死也要当个饱死的鬼后,也不管手上有多脏,直接一手一个抓着菜糰子就大口吃了起来。 菜糰子极干,吃快了噎人,林琳当着几人的面将二锅头一一打开,给几人解渴。 除了刘家人看到二锅头纠结的整张脸都抽抽了,其他三人都大口吃着菜糰子,又大口喝着酒。 林琳在菜糰子上抹了春天的药,等到所有人都吃饱后,药效也一点点的上来了。 那是最春天的药,所以药效是普通助兴药的十几二十倍。 看着面前的七人都脸红红,眼神迷离后,林琳这才站起来,走到屋里烧了几天的煤炉前,轻轻的拿起上面坐着的水壶,将水壶里的水浇在上面。之后将水壶放到地上,抬脚出了屋子。 将院子里的冰用刀削了削,直接塞进烟筒口。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大号喷壶,对着烟筒浇了一遍水。 此时已经入夜,b市的冬天夜里也会结冰。因此林琳将水浇过后,很快烟筒口中也结了一层冰,将整个烟筒都煳死了。 随后林琳又拿着大喷壶,将这屋子的门窗都用水浇一遍。等水结冰再浇第二遍。 总过浇了三五遍,林琳才满意的收回手。 侧耳听了听屋里的动静,林琳笑得别提多邪恶了。 死前吃顿饱饭,再来一场暖饱思□□,她也算是付了劳务费了。 现在杀了张军三人,至少这个时空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不会再受这三人的糟蹋了。 而刘家四口,也是他们先起了害人之心。林琳觉得她不过是……防卫过当的多收了些利息罢了。 因为出屋子前,林琳就解了几人的穴道。此时屋里的七人发出来的那种声音隔着厚厚的门窗都隐隐传了出来。 林琳并没有撤掉屋门和院门口的迷踪阵,不过她却换了一种摆阵的工具。 那就是用水浇出来的冰柱。 等到天暖了,冰化了,阵法就自然解了。 那时候,总会有人找到这里,并且给这七人收尸的。 再看一眼这套房子,林琳深觉可惜的嘆了口气。 白瞎了。 再不听屋子里传出来的各种声音,林琳就着夜色离开了这里。 此时的b市火车站,或者说全国的火车站在管理逃票问题上还不够完善,也因此林琳准备借着夜色的遮掩悄悄进了b市火车的站台内。然后找一个无人的死角进入空间。 林琳准备先在空间里好好的补补精神,然后明天坐六点钟的火车回安阳县。 那帮人多久没睡,林琳就多久没睡。此时从根子上解决了麻烦后,林琳回到空间,只简单的洗梳了一回后,便倒在床上大睡特睡。 第904页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林琳才懒洋洋的起床。 在空间里熬了锅粥,煎了一盘酸菜猪肉的锅烙,吃了两个大闸蟹和一大盘蒜蓉开边虾后,林琳平了平胃便去空间里那间她用魔法扩展出来的大房间里练了一回身手,这才换了套衣服离开了空间。 时间刚刚好,正好是火车已经进入站台,乘客还未检票的时候。 最后一节车厢是火车的货车厢。林琳左右看了看,小心的走了上去。 见到里面装了满满一车厢的货,林琳皱了皱小眉毛。走进去,林琳利用空间的收纳功能将部分货箱往高摞了摞。等在最里面摞出一块不算太大的地方后,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张罗汉榻摆在那里。 在罗汉榻上摆了几块刻有保温和静音防震的魔法小木牌后,林琳便躺在罗汉榻上玩平板。 林琳也算是个心大的,被迫出门熘达好几天了,竟然一点都没怎么想她家那老爷们和仨个小崽崽。 此时林琳想的却是她来这里时是直接落在火车上的,那么回去的时候是从火车上直接回去,还是等回到太叔村见完此时与他相见不相识的太叔攻后才能回去? 反正穿多了,就麻木了。苍天要是任性起来,她能怎么办? 除了凉拌外,那就只能原谅他了。 自觉不跟老天爷一起闹别扭的林琳,呆在货车箱最里面她自己间隔出来的小区域里渡过了不算太漫长的一天一夜。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林琳收拾了东西,然后趁着火车还未到站的时候,轻巧的来到车厢门口,小心的将门打开一条缝挤了出去。 为了图省力,林琳是没有直接跳下火车的。她学着以前看电影时的情节,爬上了火车的车顶。 只是车顶上的风很大,吹得她的头髮都变成了坏人经典的大背头。再加上此时深冬,风里都掺着冰茬子。吹在脸上,生疼生疼的。 林琳装逼不到三秒,看了一眼周围,见至少还要十分钟才能到达安阳县时,有些后悔自己出来早了。 她忘记了这个时代的火车,晚点是最正常的运行现象。 嘆了口气,林琳咬牙从车厢顶爬下来,然后站在两节车厢中间的接口处,那里虽然也不怎么舒服和保暖,至少可以挡风。 至于回到货车车厢的事,林琳没考虑过。 在两节车厢的接口处,林琳又站了十来分钟,才看见火车进站。 此时的安阳县火车站除了站台的那几盏昏暗的吊灯,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 林琳见此也没着急跳火车,等到火车停下来这才不紧不慢的走下去。 跟着其他乘客离开安阳县火车站,林琳就着黑下来的天色运起轻功,一熘烟的朝着太叔村跑去。 想到这里的太叔攻,林琳在回去的路上,先是在山路那里挖了三个大小差不多的山洞,又在山路的山壁处用匕首抠出不少手把。 等穿过山路,来到木桥的时候。林琳看着这座木桥,想起她来到这里时的原因,抽了抽嘴角,飞快的走了过去。 若是可以用魔法,她一定要将这座木桥进行石化。 一路进村,林琳按着记忆来到太叔攻家的老房子。 跳进院门,足尖点地纵身来到窗户外站立。 然后林琳摇头笑了。她怎么忘记了,这个时间点,那人还没有回来呢。 弄开门锁,林琳举着手提充电灯便进了屋子,看着比曾经还要破败的房子,林琳只犹豫了一下,便准备今夜住在这里。 这两天林琳睡得足,此时是不累也不困。 走到那对舅甥将来要睡的屋子,林琳先是将已经塌了炕,收拾了一下,然后重新垒了炕。新炕用的都是石板石块,所以在结实方面不需质疑。 之后回空间找出一块蓆子铺在炕上面,然后又在炕梢的地方摆了一个炕柜。 里面放上两套被褥和换洗的床单被罩。床单被罩就像之前林琳为太叔攻舅甥准备的那样,结实又方便拆洗。 炕柜高到房顶那么高,可以放下很多东西。 林琳对这个炕柜极满意,因此在炕柜里装了不少东西。 像是被子,林琳先头装了两套厚实的,回头想了想又装了两套薄一些的。 然后在炕柜的靠墙里的几个抽屉里,装了不少新的笔记本和铅笔钢笔。最下面的小柜里,林琳装了一整套初高中课本,就想着如果这个时空的太叔攻愿意高考,有这些书也方便他复习。 将一个人放在心上后,他所有的大事小情于你来说都是极重要的事。太叔攻于林琳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于是小到针头线脑,大到里面是整张狼皮,外面是那种老旧样式的棉大衣林琳都给准备下了。 总之林琳将这个顶房高的炕柜装得满满的。 等忙完了炕柜,林琳又觉得屋里的土墙总是落灰,于是拿出不少木板,像是贴墙纸一般,将这间屋子从墙到房顶都用木板包了一层墙皮。 中间整到窗户边时,林琳还给太叔攻换了个窗户。 那种镶嵌了小块碎玻璃的窗户。 又在炕上摆了炕桌,林琳还准备了洗脸盆并且在里面装了二三十块香皂和肥皂。 出了这间屋子,林琳又给太叔攻重新弄了碗柜,又在里面装了碗筷瓢盆。 就连太叔攻家里原来那口旧地锅,都被林琳拿到空间里进行了翻新。 第905页 一整夜,林琳给太叔攻软装了一个家不说,除了米面粮食这种东西,其他的都给太叔攻配齐了。 虽然没给太叔攻留下米面粮食,但林琳却给太叔攻留下不少菜干和腊肉。 腊肉保存个三五年,绝对没问题。因此林琳也就多放了些。 又想到了什么,林琳在厨房墙角弄了个室内的压把水井,又靠墙放了十根木头以及一套木活工具和入门指导。 …… 将能想到的所有的东西都给太叔攻配齐后,林琳又从空间里拿出不少小锁头,将厨柜以及炕柜都锁了起来。 最后将所有的钥匙装在一个小木头匣子里锁上,又将小木头匣子的钥匙放到炕桌上。 林琳从空间里拿出纸笔,仿着太叔攻妹妹的字迹写了一封遗书。 写了一封这些东西的莫须有来歷,以及交待了一回太叔陌生父的可能下落,又强调这些东西都是留给太叔攻的以后,林琳还拿出了一千块钱和一些没时间限至的供应票连同这封信一道放在信封里。 这一千块钱按着现在的物价,也能够支撑到太叔陌上高中。 信中,林琳借了些神鬼之言,什么下凡投胎入世歷劫的话都说了。 一来是解释这些东西的来歷,二是想要告诉太叔攻未来的走势。 将太叔攻回村后,来年去县里报导碰壁的事情也写上了。还特别用心的跟太叔攻强调,遇到这事千万别气馁,还有个改变命运的机会,那就是七七年的高考。 并且很认真的告诉太叔攻,上大学是不用交学费的,不但不用交,每个月还会发生活费和粮票。所以一定要考上大学,改变命运。 又说太叔攻的腿需要用什么样的药材泡脚才不会在每年变天的时候,或是累着的时候疼痛难忍。 总之,林琳在写完这封信后,又跑到厨房去将米面粮油还有一些种子都留下了不少。 既然连高考都可以预测了,那留下些没有变质的米面就压根不算事。 除了米面,林琳还给太叔攻留下了三十天的泡脚药草,一个石头做的泡脚盆,两瓶止疼药,一张药方子。 ……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好几天,这些天林琳一直呆在太叔攻的房子里,因为时间充足,林琳还拿出了些布料给太叔攻和太叔陌做衣服。 一年四季,一季两套。林琳一直各做了三十多套衣服。眼瞧着马上就到太叔攻回村的日子了,林琳这才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在房门上挂上锁头,离开了太叔攻的家。 来到村子口,林琳老远看着太叔攻大包小裹的往村里走。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林琳从角落里走出来。目不斜视的与太叔攻擦肩而过。看着太叔攻看也没看自己的模样,林琳慢慢的捂住胸口。 可虐死个人了。 转到拐角回身,一直小心的跟着太叔攻回到他家,看着太叔攻推开没锁的院门和发现房子的门锁是虚挂在门上面的。再看着太叔攻推门走进去。然后等着太叔攻在半个小时后急走出来,林琳什么都没做,就坐在不远处的大树上盯着太叔攻的家发着呆。 天黑了,看着太叔攻将黑瘦的外甥领回来,看着他生火做饭,看着他熄灯入睡,林琳轻笑一声,闭上眼睛靠着树干假寐。 等到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林琳看着紧张的太叔攻笑了笑。 慢慢坐起身,告诉太叔陌回村去叫人过来。 等到太叔陌跑掉,林琳笑着对面前的男人说道,「好久不见。」 太叔攻满脸懵逼的看着她。 有杀气……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陪闺蜜去产检,吓毛你家蠢作者了。 哎呦我去,现在产检真可怕,听说次次都要抽血。 第430章 林琳的话让太叔攻一头雾水。而将这句话跟林琳的神态和表情放在一起看,直接让太叔攻想到了什么。 抽了抽嘴角,太叔攻抱紧怀里的崽儿,试探的问她,「你,你刚才又穿越时空去了?」 话说经常这么穿,时空那玩意还不得穿成筛子? 林琳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将他家老二抱在怀里轻轻拍了拍,什么都没说。 见此,太叔攻便明白了。咽了咽口水硬着头皮又继续问道,「你……去的那个时空有什么不对?」 她说好久不见,应该是没有自己的。可既然没有他,为啥朝着他散发那么强的杀气? 这不科学。 一直被林琳当珍宝一样捧着的太叔攻,虽然知道林琳再生气也不会做出伤害他的事情,可本能的还是想要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回忆往昔,太叔攻想到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 太叔攻记得林琳说过的所有关于时空的话题,也因此太叔攻的思维才能尽可能的扩散。 他此时此刻就想到了一个让林琳浑身冒杀气的可能,那就是他在没有林琳的时空,另娶他人不说,还有可能在林琳面前秀了一把恩爱。 想到某个可能,太叔攻整张脸煞白煞白的。 天要亡他呀~ ╮(╯▽╰)╭ 林琳本身就是个脑补帝,见太叔攻说话间整张脸青青白白不停变幻,就知道他一定是脑补了不少东西。 嘆了口气,林琳捨不得看他焦急。又想到不过是相见不相识,跟他也没什么关系。而且当年在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她不是也承受过够大的刺激吗? 第906页 一个前一天还跟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第二天就满眼鄙夷的瞧她不起。现在这个,毛毛雨啦。 想明白的林琳也不矫情了,直接简单的说了几句事情经过便算是过去了。 太叔攻听到不是自己另娶他人,心下松了口气。与林琳站在一处盯着崩塌的木桥犯愁。 这桥塌了,他们今天出不了村不说,明天老大都没办法上学了。 「先抱孩子回去,稍晚些我送老大去县里。最近就让老大在县里住。」 「也只能这样了。」顿了顿,太叔攻想到林琳刚刚都累晕了过去,又连忙问林琳是不是真的没什么事。 林琳摇头,不愿多提这件事。 她有预感,上次的『熘达』可能还不是最糟糕的一次旅行。 二人各抱了个崽儿站在桥头看着河水和断桥说话的时候,太叔陌也领着铁柱和村支书等人跑过来了。 几人跑过来,看着塌方的桥,心里都沉甸甸的。 修不好桥,他们出村都是个问题。想到桥那边还有几亩高粱地,村干部们都急了。 问清楚事情经过,又看着毫髮无损的一家五口,铁柱等人心中都庆幸桥塌的时候他们一家没跟着一道出事,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简单的与铁柱等人说了经过,林琳便以孩子不能吹太久的风为由带着太叔攻和太叔陌回家了。 回到家,林琳将俩个小儿子放在炕上,然后支使太叔陌去烧水,她那会儿吓出一身汗,现在感觉浑身粘腻腻的,所以这会必须洗一下。 最重要的是她不只是那会儿吓出一身汗,她的思维里她都出去好几天了。 烧水这活,就是地锅添水,然后灶坑里大火烧柴,没啥技术含量,也不会累到谁。添上一把柴,就可以去干别的,一会儿时间差不多时再过来添一把就行。 支使完大儿子,林琳又叫太叔攻去收拾些吃食出来放在背筐里,一会儿带到县里去。 一会儿,林琳用木围栏将炕边围上,防止俩个小儿子掉下炕后,便起身去给儿子们蒸蛋羹,做肉泥去了。 这些东西都好弄,正好太叔陌在烧水,舀上几瓢热水放在另一个地锅里一会儿便熟了。 过了一会儿,林琳去洗澡,太叔陌去收拾他的衣服和书本子,太叔攻则是耐心的餵两个儿子吃餐食。 等林琳洗过澡,又重新换了身衣服出来。林琳看着天色也没多做耽搁,叫上太叔陌,背着吃食就走了。 就林琳那轻功,带着个孩子过河简单的就跟吃馅饼似的。也因此林琳带着太叔陌轻松的过了河,之后脚步轻快的朝着县里走去。 太叔陌已经上五年级了,林琳准备让他参加今年六月份的小学升初中考试。 林琳之前就不准备让太叔陌在县里上初中,因此今天去县里,林琳是准备去太叔陌的小学班主任那里问问去市上初中,她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林琳本来以为只要有钱,成绩好就可以让太叔陌去市里上学中,可后来才发现是她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后来怀孕,生产,又要带两个孩子,这事便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妥善的办法。 林琳对太叔陌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哪怕生了两个亲生的,对他这个白捡来的也没变成后妈。 以前林琳总会叫太叔陌小陌或是小孩,自从生了两个小的,林琳便只管他叫老大。 听着仿佛就亲近了几分。 太叔陌特别的懂事,对林琳这个舅妈是当亲妈一样尊敬孝顺的。对于家里的两个弟弟也是疼爱极了,平时只要在家里都会主动帮林琳照顾两个孩子。 从小寄人离下,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家。太叔陌其实捨不得离家那么远的。对于去市里上学也并不怎么热衷。 可是想到为了他上学,家里早早就在市里买了房子,太叔陌就再没说什么了。 说起房子的事,林琳也跟太叔陌说了,等他到恆市上学的时候,初中三年让太叔陌住在县里的小院。等考上高中后再搬到市里那套房子里居住。 恆市与安阳县就二十里地的路程,对于自小习武的太叔陌跟本不算事。早晚跑上二十里路,也是一种锻鍊。 等上了高中,课业繁重起来后,就近居住就是了。 林琳这么多年当家做主惯了,在这种事情上太叔攻和太叔陌都听林琳的。 也知道林琳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好,所以便由着林琳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了。 …… 到了县里,娘俩个先将行李放回小院,又将带来的吃食都妥善放好,林琳便领着太叔陌去了小学班主任的家里。 今天周日,学校放假。想要找人便只能去家里找。而且林琳觉得她今天还有可能进行一些不太光明的交易,那样一来就更不适合去学校了。 有求于人,林琳双手都拿了礼。对于学校的这些老师,林琳平日在节礼上也从不差事。再加上太叔陌的成绩好,年纪也最小,老师对他的印象非常好。 林琳开门见山的说想要送小孩去市里的初中读书,问老师怎么操作。 那老师也是实在人,跟林琳说了好几种办法。最后林琳发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小孩转学,将学籍迁到市里。 正好这位老师在市里一所小学还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疏通一下关系。林琳听了,自是好一通道谢。 第907页 现在学生会转学,一般都是跟着父母工作调动,或是被父母送到老家或是亲戚家里这才需要转学。 像太叔陌这种情况,就不知道能不能转学成功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在新国这种人情社会,班主任有门路,又愿意帮忙,便是个好消息。 从班主任家出来后,林琳又反覆想着这事如果不成的话,又要通过什么手段。太叔陌走在林琳身侧,小声的跟林琳建议,「妈,要是不行。我就在县里上初中。」 「县初中师资力量忒次。」一边拿钥匙开门,一边对小孩说道,「我打听过了,县初中只有一位是有真才实学又教书多年的老教师,就是之前你跟着补习的那位。其他的都是高中毕业生,还有一个是初中生。」 以前县初中还不是这样的,可惜都成了臭老九,这会儿子都不知道在哪里劳动改造呢。 这样的师资力量林琳都担心太叔陌三年初中读下来会考不上高中。 「总之这事你别管了,我来想办法。不是还有一年的时间嘛,总会想到办法,或是出现什么转机的。」推门进屋,林琳喝了口茶水,又叮嘱太叔陌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晚上谁来了都不许开门。 太叔陌点头,让林琳放心。 林琳看着面前的小孩虽然不是很放心,但她对这套小院还是很放心的。如果被她做了那么多后手的小院还能让这孩子受到伤害,那就只能说是天意了。 也没留下来吃饭,林琳叮嘱完小孩又给小孩留了几块钱便走了。 太叔陌听话的送林琳到大门口,然后在林琳的视线下将院门从里面反锁上。 院子里种了些青菜,因为不是大棚种的,所以这会儿刚刚冒出头来。 太叔陌几乎每天都会给院子里的小菜地浇些水,今天还没浇,太叔陌便回屋打水去了。 浇了小菜地,太叔陌洗了手回自己屋,将书本放在炕桌上,看起了书。 县里通了电,太叔陌看书看到很晚。一直到肚子实在太饿,他才去厨房给自己弄吃的。 家里给带了不少半成品或是成品的吃食,只要放在锅里热一热或是蒸一蒸就能吃。 太叔陌先将地锅烧上火,然后将地窖的灯打开,小心走着下去的台阶去地窖拿冻包子。 县里的房子也被林琳弄了个地窖出来。 这地窖分两部分,外面的随便放了些不怕坏的吃食,里面用一道厚厚的木门隔开了一间冰室。 冰室里四面都是冰,冰外面则摆了不少货架子。这些货架子都是太叔攻用木头拼的。 样式仿的是当初他们在《后天》里时超市的货贺样子。一层一层的,能装不少东西。 里面放了不少冻肉和冻饺子,冻包子等等吃食,还有今天从家里带来的用碗装着的几种粥和汤。 家里做粥和熬汤的时候,总会有剩下的时候,于是林琳就像以前处理空间吃食一样,将剩下的吃食用碗装了放在冰窖里。 太叔攻没事用木头做出不少木碗,所以就算是连粥带碗的放进冰窖也不会给林琳他们家的生活造成什么不方便,不过却是方便了太叔陌。 自从有了冰室,林琳便时常将家里的汤汤水水先冻上,然后让太叔陌带到县里来或是她自己带过去。 等到在县里开火做饭时,蒸上几个包子,再在上面将粥碗一摆,省事极了。 这一次出来,太叔攻没少装这种方便的吃食,也因此太叔陌拿了一碗粥,又拿了五个大包子出来,一锅蒸了。 太叔攻还去大棚摘了不少黄瓜杮子,临出门前,林琳还将家里的几样咸菜给太叔攻和自己做的肉肠也装了不少。 饭毕就着锅里的热水洗了碗筷子,太叔攻又看了一会儿书这才洗漱睡觉。 第二天,太叔攻在锅里煮了鸡蛋,上面热了粥和主食,就着小咸菜吃得饱饱的去上学了。 太叔陌这边倒是没什么波澜,那边林琳回到村里,看着她家男人在屋里做木活,俩个儿子并排倒在炕上唿唿大睡,心里软的不行。 眼中脉脉温情,言语诉不尽的爱恋。 深吸一口气,林琳走到太叔攻身后,从后面抱住他。太叔攻浑身一顿,连忙擦了手,脱下干活的围裙,转身将人从后面转移到怀里。 让人坐在自己怀里,无比温柔的亲着林琳的额头和脸颊。心疼她可能糟了什么罪,无奈他的束手无策。 俩人就这么相互依偎,什么话都没有说。 仿佛什么都不用说,又仿佛任何语言都是打扰。 直到天黑下来,俩个孩子睡醒的开始小声哼哼,林琳与太叔攻才放开彼此站起身朝着俩个孩子走去。 白天虽然都挺激动,不过两个孩子跟着他们一道睡,晚上俩人都没干更亲密的事。 太叔攻不是不想做些什么,是林琳不肯。 林琳自来不肯在孩子面前亲热,太叔攻这几个月来也发现了。至于原因是什么,太叔攻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以前林琳看看出来的一点心理阴影。 她担心她的俩个儿子里有哪个是穿越或是重生的,若真是如此,当着孩子的面那啥,多难为情? 别人可以不将穿越和重生当回事,但林琳却不能。毕竟她来到这里就是最好的证明。 也因此,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这种想法有哪里不对。 第908页 半夜又给孩子们餵了一遍吃食,林琳将孩子哄睡,便去洗澡的屋子方便。谁知道刚解决完生理问题,太叔攻便走了进来。 俩人在这小小的小屋子,又迅速解决了一回双方的『生理问题』后,这才简单的洗漱了一回,回屋接着睡觉去了。 第二天,太叔攻吃过早饭就去村委集合,跟着村里的老少爷们准备修桥。 林琳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小诊所,找出几样驱寒的药材用纱布缝的小包装了,又从家里的冰窖里找了几根大骨头,还有一些萝蔔和碎肉。将两个孩子托给夏小雪帮忙照顾一下,林琳用小推车装上一口大铁锅,以及一大锅干净的水便推着去了村子口。 在村子口林琳用石头垒了个简单的地锅灶将熬大骨汤的食材都放到铁锅里,倒上水点上柴大火烧了起来。 虽然已经春天了,可到底还冷着。她家太叔攻腿脚不好,下水的事情应该轮不到他,不过他家也不差这点东西,让大家心里平衡一下也不算糟蹋了东西。 大火勐烧,一会儿大骨汤的香味就出来了。 林琳笑着将汤锅交给村里人看着,又与太叔攻先盛了一碗喝,交待她回头将锅收拾了,这才回了小诊所。 大棚里的韭菜长的极好,林琳中午的时候割了两把,用鸡蛋韭菜做了馅,包了些扁平的盒子。 盒子很好包,擀一个大一些的面皮,里面放上馅,之后面皮对摺成半圆形。 说白了,就是一种另类馅饼。 将韭菜盒子放在地锅里,两面用油煎得金黄带焦便可以出锅了。 林琳煎了一小盆韭菜盒子,又用玉米面煮了一锅玉米面煳煳,拌了个凉菜,做了个青椒炒肉。 提前给两个儿子餵了鸡蛋羹和鱼肉泥泥,将两个孩子哄睡后,林琳与从村口回来的太叔攻才消停吃了顿午饭。 饭毕,林琳打发太叔攻去太叔陌那间屋子里睡午觉。理由是他一会儿起身会吵着她们娘仨。 不过太叔攻却是知道林琳这是在说反话呢。她是怕一会儿孩子们醒了吵了自己。 太叔攻明白林琳的意思,也听话的去对面屋睡觉。 林琳见太叔攻去了对面的屋子,收拾了一下炕,也带着两个孩子睡了。 林琳很早以前就发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想要带孩子不累,你就要跟着孩子的作息走。 他醒,你醒;他睡,你睡。只有统一了步调,带孩子才不会被累死。 下晌,睡了午觉,林琳又用太叔攻做的大号婴儿车将两个孩子带到小诊所。 一边坐诊一边带孩子。 木桥一共修了五六天,这五六天里除了第一天是所有村民都来了,其他的时候只来一部分,另一部分则是去干地里的活。 林琳也只在第一天的时候煮过一锅骨头汤送过去,其他的几天林琳只煮了几锅姜汤由着村民喝。 桥修好后,林琳便去县里给太叔陌通了消息。当天晚上小孩一放学就直接跑回家了。 跟着院子里撒欢的狗子又搂又抱,进了屋又丢下书包洗过手,将两个弟弟亲了又亲。 林琳也没管他,只做了他爱吃的饭菜。 小孩一个人在县里生活好几天,怕是都吃腻了那些存货。 晚上吃饭的时候,太叔陌跟林琳说班主任找她,说是转学的事能成。不过可能要多花些钱。 林琳听了高兴,压根没问需要多少钱。只说明天让太叔攻请天假在家带孩子,她跟太叔陌去县里。 太叔攻点头,没说什么。 对于村子里的工分,太叔攻现在看得不那么重。请上一天假上午在家带孩子,下午还可以去东山侍弄自己家的地。 吃过晚饭,太叔陌写作业,林琳哄着两个孩子翻身。太叔攻则是盯上了家里的一盆小柠檬树,想要自己发电点灯。 这还是之前在图书馆的时候他们曾经弄过的。不过回到这里后,因为没有柠檬倒是一时没想起来。 林琳今年上山採药的时候,正好採到了些薄荷和柠檬,于是太叔攻就发挥了自己种地小能手的本事,还真的将这两种植物给养活了。 看着太叔攻小心的进行各种尝试,最后真的利用柠檬将灯泡点亮的时候,太叔陌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酸不熘丢的玩意不但能泡水,还能发电? 林琳也没想到过去那么长时间,还真的让太叔攻弄出来了。看着灯起来的灯泡,林琳一挥手直接将油灯熄灭。 林琳笑眯眯的看着太叔攻,声音轻快的宣布:「从今天开始,咱们家进入有电时代了。」她男人果然棒棒哒。 太叔攻心里也高兴,笑着看她,「明天我再多分几盆出来。最好在大棚里找块地方专门种这个。」 林琳点头,「必须的。你掐一下时间,一个柠檬能点多久。然后明天咱们再试两个柠檬的灯是不是更明亮,时间更持久?」 「爸,妈,这是咋回事,它为咋会让灯泡亮起来?」 看着爸妈,太叔陌指着炕桌上的小玩意,一脸的迷茫。 林琳与太叔攻对视一眼,然后林琳摸摸他的头说,「娃儿,这就是科学。等你上中学了,慢慢就会知道了。」 中学会开设物理和化学,这些小玩意也会渐渐的被教导给学生们。现在嘛,她可不愿意浪费口舌去跟他解释什么酸呀,硷呀的。 第909页 太叔陌愣愣的点头,看着桌上的柠檬灯稀罕的不得了。 让太叔陌抱着小柠檬灯回他屋里玩去,林琳才小声的跟太叔攻说道,「早知道你要弄这个,我就告诉你旁的东西也能替代了。」 「旁的东西?」 「嗯,咱家就有。」林琳看着太叔攻伸手指了指厨房的方向,「土豆呀。」 土豆? 用土豆,那多糟蹋粮食呀。 太叔攻想都不想,直接摇头,「还是这个。」 除了泡泡水,也不能当饭吃。糟蹋了就糟蹋了。 林琳斜了太叔攻一眼,很想告诉他后世柠檬比土豆卖价高。 太叔攻自从做成功第一个柠檬灯后,他没事的时候就会进行各种改良。最后太叔攻终于发现用五个柠檬做灯,15瓦的小灯泡可以亮好几个小时。 反正到睡觉的时候,灯泡还挺亮。 后来太叔攻又发现每次都这么插来插去的特别麻烦和费事,于是他通过自己会木工活的这个手艺,弄了个灯托。 随后又将铜片和钉子,线和灯泡都固定在这个木头做的灯托上。 以前没做灯托的时候,每个柠檬要依次插铜片和钉子,每次要插十下,还有可能会有更多下,之后再去夹灯泡什么的。 而有了灯托后,只要将柠檬用力插到固定好的铜片和钉子上,当插第五下,也就是第五个柠檬时灯泡就直接亮了起来。 操作简单方便不说,还省了不少时间。 后来太叔攻又找到几块碎玻璃和碎了的镜子。他竟然也拼拼凑凑的弄了个灯罩出来。 而且灯罩加了镜子碎片,感觉又亮了一些。 总之,从这一天开始林琳他们家正式进入了有电时代。 不过, 林琳他们家两个屋子,若是每天都要用上十个柠檬,那么消耗量就大的惊人。 就算每天只用五个柠檬,那也不少了。 只是灯泡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为此,林琳与太叔攻想都没想直接在他们家的院子里圈出半亩大小的地方专门种柠檬。 为了科学,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柠檬灯能不能那么亮,大家可以试一试。反正作者试过了,没那么有电,也没那么亮就是了。 之前便一直想说来着,这个故事,作者在准备写的时候,就想了几个切入点。一个是下乡前,一个是刚下乡,一个是第一次回城探亲,还有第一次探亲结束,第二次探亲什么的。 作者也想过关于后天的切入点,有想过刚刚认识时便一起去探险,也想过还没开始谈恋爱就去探险的,最后选了现在这个时间去『度蜜月』。 开文前,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切入故事,犹豫了好久后,最终决定从最开始切入。然后一点点插入进去。 写郭芙的时候,都想写一段郭芙死后穿越到华筝身上,然后在郭靖说想要跟华筝结婚的时候穿越过来。一穿越过来就强烈的要求退婚的场景。 刚刚还叫爹,然后身份就变了……不过担心大家接受不了,这段就被作者删了。 第431章 林琳家住的偏,院墙又高,房子的朝向也不正对着大门外,因此屋里的灯比别人家亮了那么多一时半会儿也没人发现。 至于全村普及这种事情,林琳没那个心思,太叔攻倒是问过林琳一嘴,可林琳看着自家地里那点柠檬,特担心的问太叔攻,这玩意要是种少了,能行?全村人还不得都跑到咱家们挖柠檬呀。 想要普及这个,还不如普及土豆呢。 太叔攻压下『土豆败家,糟蹋粮食』的话,想了想,到底去厨房用木头和铜片,铁钉等物又做了一个灯托,然后拿了家里五个土豆插了一下。 发现亮度与柠檬差不多,太叔攻便将这个灯提着送到了老村长家。 太叔陌跟前一道过去的,他去村支书家叫村支书一道去老村长家。至于铁柱,站在老村长家的院子里,伸脖子一喊就能听到。 太叔攻只说闲着无事试了一下以前在部队里听人说过的东西。没想到试成功了,想着也许可以造福村里,就送过来了。 至于柠檬的事,太叔攻没直接提。他按着林琳教的说法,说是回头还可以试试别的东西能不能也有这个效果。 老村长和铁柱,村支书看着这玩意一脸的惊奇。又听说是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听人提起的,便没多想。 土豆发电的灯泡可比一盏小小的煤油灯亮堂多了。老村长几人见识后,又特意等到几个小时后灯泡灭了,将土豆餵了家里的鸡,发现鸡吃过后一点事都没有,这才招集了村民,普及了这个土豆灯。 同时,也鼓励村民们尝试用不通的东西试一试。 自从土豆灯的事出来后,太叔攻领着全村的老少爷们还做了几天灯托,等到家家户户都点上土豆灯后,村委还做了决定,今年多给太叔攻一倍的工分,做为奖励。 林琳家与姚天夏小雪走的近。等姚天他们发现了林琳家用的是柠檬灯后,随后便从太叔攻要了一盆柠檬回家发电去了。 渐渐的,村里人一点一点都知道了柠檬能发电。 从太叔攻这里要了秧苗,先用土豆发电,然后等着柠檬长成了再换成柠檬。 若不是土豆做这灯之后还能吃,怕是这个灯也不好普及。现在有了替代品,村民们就更喜欢用柠檬了。 第910页 春天的时候种在院子里,冬天的时候用花盆,木头糟子种在屋子里,方便又不糟蹋粮食。 广大群众的智慧都是深不可测的,只要给他们在窗户上开道缝,便会进行各种改进。 从节省的角度上,村民们大多数人家都将五个土豆或是五个柠檬的容量改成了三四个,或是更少。 反正能照亮,能少灯油就行了呗。 自从柠檬灯,土豆灯普及后,铁柱还特意将这件事情报给了县里。 县里将太叔攻教过去表扬了一番,又给发了奖状。 也因为这个灯的事,太叔攻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转机。 不过林琳却没有让太叔攻去县里的派出所上班。现在去,那领导还不得给太叔攻穿小鞋呀? 再一个眼瞧着明年年末就可以高考了,现在不抓紧时间复习干啥浪费时间。 林琳也没编瞎话骗太叔攻,只说这两年就要高考了,老实在家种地复习比啥都强。 现在上大学,又不要学费,还能每个月发生活费和粮票。将来出来工作,起点也比现在高。 太叔攻弄出个土豆灯,且不说新颖还是别的什么。不论太叔攻怎么说这玩意不是他发明的,可他却将这种科技用在了生活中,这一年,太叔攻不但得了县里的表扬,还被县里要求去所有安阳县下属的村子进行汇报演讲并且传授技术。 虽然这一趟出去村子里也给算工分,可到底对生活有了些影响。 好不容易等到秋收结束,太叔攻才一脸麻木的回到了村子。 林琳上下打量太叔攻,真担心太叔攻话说多了再将嘴皮子磨薄了。 不管怎么样,太叔攻档案里有了这一笔,对将来都有好处。 话说回来,在太叔攻忙着普及土豆灯的时候,林琳也花了些钱给太叔陌办理了转学手续。 林琳费了些心思,终于给太叔陌弄到了市小。 市小不远处就是初中,而初中后面就是林琳之前买的那套房子,而房子再后头就是高中。 这样一来,太叔陌未来几年都会在这一片活动。 太叔陌的成绩非常好,再加上林琳家一直在复习,所以他转学后,非常迅速的适应了恆市小学的学习进度。 送太叔陌去上学的时候,林琳听说市小附近有房子卖。于是林琳也没犹豫,直接花钱将房子买了下来。 房子不大,或者可以说是非常的小。当然了,这种概念是他们在村里住习惯了,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这房子是个平房,屋里的面积差不多有五十平。有个小院,长两米,宽三米多的样子。 放辆自行车,再放些煤和柴也就什么都放不下了。 之前林琳只想到让太叔陌住在县里什么的,可后来又发现,早晚好说,只中午午休的时候,又是个问题。林琳本来想要收回一间屋子的,后来又看见这里有卖房子的,便寻思着再买一套。 这房子离市小近,离初中也不远,正好初中三年都能用得上。等太叔陌上了高中的时候,她们家这两个小的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 在林琳看来,现在买房子,咋买都不亏。所以有钱多买两套房子,要么自己用,要么租出去等着拆迁都划算。 林琳买下房子的第一天,就请人将院墙往高了砌,又换了个结实的大门。之后才回屋收拾屋里去。 屋子的格局并不算太好,不过林琳也没挑剔,毕竟这房子也不过是给太叔陌平时午休用的。 将屋里的炕都重新盘了一遍,又将空间里的各种粮油做饭的傢伙式都摆出来。 最后留下够烧几个月的干柴,林琳才放任太叔陌呆在这里。 在恆市的小学呆了一个多月,六月份太叔陌参加小学升初中的考试。现在的小升初,考试的时候只考数学和语文,因此,考了一天就结束了。 考试那天林琳陪着去的。不过她并没有去学校,而是留在学买的这套房子里给小孩做饭来着。 考完试,林琳便收拾好屋子,锁上门带着太叔陌回村了。 六月份考完试,太叔陌还想要跟太叔攻下地干活。最后林琳直接将看孩子的活计交给太叔陌了。 从市里回来的时候,林琳便弄到了一套初中课本。然后一直到开学前,林琳便时常给太叔陌开个辅导班什么的。 不过林琳开班的时候比较少,一般都是太叔攻和姚天夏小雪。在复习的时候顺带给小孩补习了。 补了将近一暑假课的太叔陌,九月份开学的时候,不但很快就进入了学习状态,成绩还一直领跑全班。 秋收时,林琳家的双胞胎就满一周岁了。一周岁的孩子还是太小了,所以林琳准备等两年再生下一胎。不然她一个人不用魔法的情况下真心带不过来。 太叔陌习武几年了,今年年纪差不多了,林琳便又教了他一套练气的吐纳功夫。因为并不高深,又倾向于养生。所以不但太叔陌学了,就是太叔攻也跟着学了。 学了一阵子后,好处就明显了。 太叔攻和太叔陌的脚程明显提高了不少。身体素质也好多了,往年太叔陌还会有个发烧感冒,今年都没了。 太叔陌成绩好,人长的干净清俊,再加上身手不错,上了初中后,不但没被学校的同学欺负,还收到几封情书。 不过很可惜,恆市初中的这位小校草是真的很小。 第911页 上学早,又跳级,他比同班的同学小了三岁左右呢。 也因此,指望这小孩开窍,估计得等到高中的时候。 →_→ 恆市就有大学,之前说起高考的时候,林琳和太叔攻就商量去恆市的大学。 一来离家近,方便照顾家。二来也是在家附近上大学,将来也会就近分配。 市里已经有幼儿园了,林琳已经想好了,等到太叔攻考上恆大后,就将俩个孩子送到幼儿园去。 七七年就在林琳时不时的兴奋下到来了。从这一年开始,林琳不但分担了不少家里的活就为了让太叔攻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外。还将高考的事情微微对着姚天透露了一点。 姚天虽然偶尔有些不着调,但却也是个极精明的人。听到林琳话风变了,又见太叔攻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便时常拉着夏小雪跟太叔攻一道学习。 林琳记得一些七七年高考题,但是不知道这里的是不是一样的,所以只当参考的写出来,让他们做熟罢了。 太叔攻提前几年开始复习,姚天俩口子也是带带拉拉的复习着,到了最后一年,三人几乎算是又复习了小一年。 等到收到恢復高考的通知时,三人的心情别提多激动了。 叫上林琳准备去村里开证明去县里报名,然后一直到这个时候,太叔攻三人才知道林琳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要参加高考。 「我们家有一个大学生就可以了。」一个大学生就可以在市里落户,孩子上学的问题就可以解决。至于她,她可不想去过城里那么生活节奏非常快的日子。 乡下多好呀。 三人之前一直以为林琳是成绩好,所以才不像他们仨人那样抓紧一切时间复习。现在知道原因了,夏小雪想劝林琳别犯傻,能回城干嘛留在村下过苦日子。可姚天却觉得林琳这样的选择也不算是错的。 来到乡下这几年,林琳过得什么日子,他们过得什么日子。对比一下,其实林琳在乡下过的日子不比城里差。 她不但有这么大一处房子,还有个小诊所。最重要的是人家还有一座东山呢。 考不考大学,于她来说真心不算事。 姚天和夏小雪都报了b市的大学。无论谁考上,他们一家仨口就可以回城了。 太叔攻按原计划报的恆大。 此后开证明,去报名,最后拿到准考证,安心又焦急的等着考试那天的到来。 跟太叔攻三人一样报名参加高考,却没有像太叔攻三人这样复习多年的知青和村里的高中生们比比皆是。 一时间村里因为高考,气氛都变了。不过跟林琳却没有多大关系。 林琳照常去小诊所坐诊,照例给村民们按月检查身体。人家问及高考的时候,林琳也直接说了不参加。 看着林琳微微突起的小腹,村民们惋惜又庆幸。 第一年的高考,具体的考试时间并不是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各市决定的。 有的省市先考了,有的省市后考了。姚天家里有门路,竟然整合了几套其他省市的高考题特意派人给他送来了。 好在d省这边的考试是在十二月末,这些题送来了还能让他们当个参考题做一做。 高考是在十二月末,林琳他们家的养在东山上的野猪则是在月初的时候就被林琳和太叔攻给宰了。 肉什么的都放在家里的冰窖里,来县里的时候,直接拿了好大一块肉,高考的这两天,伙食弄得特别丰盛。 安阳县里设了考点,高考那两天,林琳全家便都搬到了县里去住。就连姚天和夏小雪也因为林琳的邀请都住在县里那套房子里。 两天考完,仨人心里都有了底。心中又着实感激林琳,拉着林琳一家在县里的国营饭馆吃了顿饭这才一起回了家。 高考成绩一天不出来,心里有底却总是不落地。好在成绩出来的很快,太叔村一共考上了三个大学生,就是太叔攻仨人。 相较于姚天和夏小雪,大家都非常诧异太叔攻竟然也能考上大学。尤其是那些知青和太叔攻从小一道长大的人村民们。 太叔攻当兵前压根没读过书。 反正不管怎么样,太叔攻仨人就是考上了,也拿到了录取通知书。 三月份才开学,太叔攻倒是都不着急去学校报导。不过姚天和夏小雪却是着急走了。 冬天了,活都干完了。应该分的粮食和工分也都到手了。好几年没回家了,今年冬天可以回去过年了,能不着急吗? 姚天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去买了火车票,随后又在县里买了不少肉和好吃的,回家后拿到林琳家,几人吃了一顿散伙饭,转天收拾一天东西,第三天就走了。 姚天他们之前租的是林琳的房子,他们走了,林琳就将房子收了回来。村里人,尤其是知青,也有想租这套房子的。林琳都找了理由推掉了。 姚天和夏小雪走了,林琳在村子里说得上话的人就没有谁了。 今年过年晚,除夕那天是一九七八年的二月六号。 林琳家的年夜饭照旧很丰盛。 家里养在东山上的鸡,这几年陆陆续续增加到了五六十只。 鸡蛋早就吃不过来,每周都要用背筐背到县里去卖。后来卖的太频繁,怕被人看出来,林琳又会特意弄到市里去卖。 恆市比较大,好几个供销社,挨个卖一回,再往空间里放一些。倒是解决了鸡蛋积压的问题。 第912页 而且林琳更倾向于放在空间里。毕竟这可都是散养的笨鸡蛋,多营养的东西呀。 她这次也是穿越到了这里,有条件养鸡,要是去了个未来科技时代,这样的鸡蛋,再想吃也只能期待下一次穿越了。 林琳拿些她空间里的东西到黑市上换钱,然后将大部分鸡蛋留到空间里。一来一回挣的钱就抵了卖鸡蛋钱。 过完年,三月份太叔攻就要去上学了。虽然恆市离的近,可想要照应家里怕也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于是林琳和太叔攻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商量了一回。 猪先不养了,鸡就先散养着。东山开出来的地,回头全种上玉米或是土豆,地瓜这一类好侍弄的。 至于林琳,跟以前一样,只要安心待产就够了。 上大学以后太叔攻不住宿舍而是走读。 中午的时候就在市小那边的房子吃午饭和午休,早晚骑车回家。 早上出门的时候,带上双胞胎去市里的幼儿园,晚上放学的时候再带回来。 至于太叔陌,要么是住在市小那边的房子里,要么就跟太叔攻一样回来走读。 不过他却是没有车骑和车坐的。 冬天路滑难行,林琳与太叔攻决定等每年一下雪,就从村子搬到县里去住。这样他们爷四个上学方便,林琳施展轻功回村里也不方便。 至于林琳肚子里这一胎生下来后,跟着林琳往返县里和村里会不会太辛苦,林琳表示完全没问题。 毕竟她有空间呢,将孩子放到空间里,等到了小诊所或是到了县里的家时再将小孩移出来,完全没有问题。 其实,对于村子里的小诊所,林琳早就不想开了。 以前开诊所是为了更加的融入村里的生活,再加上只有这样她的日子才会轻松不累。 现在恢復高考了,马上就会分田到户了。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小诊所自然是收不到工分的了。 没有工分,她结束小诊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过在那之前,她还得守着这里,等拿到他们家的土地后再关闭小诊所。 →_→ 想到没几年就要计划生育了,林琳在怀上这一胎的时候,同样喝了魔药,可以确保这一胎还是双胞胎。 至于性别什么的,林琳倒是没放在心上。 让林琳上心的,一直都是数量。 二月末,林琳挺着五个多月的肚子,带着三个孩子,又租借了一台相机,一边陪着太叔攻报导,一边可劲的在恆大里留下影像。 像太叔攻这样拖家带口来上学的比比皆是,不过像林琳他们这样边走边照像的却只有他们一家。 办完了入学手续,一家人先去换了饭票,然后跑到食堂吃了顿饭。之后又去礼堂和教室等地转了转,这才离开恆大。 几人先去了市小那里的房子稍做休息,然后骑着太叔攻改良的人力三轮车一道去了幼儿园。 在那里给两个小傢伙办了入园的手续后,一家五口才回了家。 太叔攻是亲爸,所以对于林琳说的用自行车带两个孩子去幼儿园的事,有些担心。于是用家里的自行车添了些钱跟人换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人在前面骑,后面是个小车斗的那种老式三轮车。 两个孩子坐在里面,还可以放些东西。 太叔攻又将车斗用木头做了加高加固,上面还弄了个棚底。林琳在车斗里面放了棉被褥,小孩坐在里面,安全又保暖。 而且里面空间用木头扩了一圈后,大人坐在里面也能坐得上。 这会儿,林琳便与三个小孩坐在里面,太叔攻骑着车子往家走呢。 林琳不敢用魔法,可那些刻了魔法阵的小道具却还是能用的。 因此这辆车上放了一打实用的魔法道具,此时太叔攻一个人载着他们四人一起回村那都是轻松得跟玩似的。 从市里到县里,再从县里到村里,太叔攻开足马力,一共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多一点。 现在知道路上要用多少时间,太叔攻便知道以后几点出发了。 …… 高考,上大学,也许对于别人或是别的家庭来说是件大事。可在林琳他们家,却已经没了多少激动。 准备的太久,结果也在预料中。再加上这几年俩口子努力的生活,所以上大学除了有可能让太叔攻荒废了一下他们家东山的地外,其他的都没有改变。 林琳家院子里和太叔攻老院子里都种了不少柠檬。因为老房子不能时常过去守着,所以林琳在老房子那里设了阵法。 设了阵法后,林琳再不担心哪家淘气的小孩会偷偷摘了他们家的柠檬回家发电去。 不过通过柠檬发电这个事,林琳又悄悄的採购了几个灯泡以及让将太叔攻做的那个灯托放在空间里复制了几个。 又从院子里移了几株柠檬到空间小屋里,随后家里柠檬弄不完的时候,林琳也会往空间里存上一些。 三亩地的院子,因为太叔攻走读,再加上大学课程并不那么多,所以倒是没有荒废。 现在的幼儿园其实并不能教小孩多少东西,所以太叔攻只要下午没课便会提前接了儿子们回家。 至于太叔陌,因为他放学晚,所以太叔攻也就没等他。 而且就算是一起回去,林琳也要求太叔陌不许坐车斗里。 长跑是对毅力和身体的锻鍊,林琳不但这样对太叔陌,也是这样要求她自己儿子的。 第913页 不过因为她那俩个儿子也才刚会走路,所以他们俩的运动量比较小罢了。 之前太叔攻在村里,林琳坐月子太叔攻能全程侍候着。这一次林琳提前吃了催产药,直接将这一胎生在了暑假里。 暑假的时候,太叔攻和太叔陌都放假。然后一个侍候月子,一个照顾弟弟,等到开学的时候,林琳正好出了月子了。 来到这里好几年,林琳坐拥四个儿子,心里算了一下时间,发现她还可以敢在计划生育前再生一胎。 今年是一九七八年,上大学开始交学费应该是九四年以后,而九六年的时候才结束工作分配。 太叔陌九月份开学上初二,所以这项政策,他们家老大是绝对能赶上。 老二和老三七五年十月份出生的,早两年上学的话,大学毕业还是能够分配到工作。 老四老五七八年出生,到九八年才十八岁……将来还是考军校。 无论是当军人还是当军医,也是铁饭碗。 至于老六和老七,等出生的时候再想以后选什么专业。 对于执着的要为太叔攻生孩子的林琳来说,她其实最闹心的就是没人帮她带孩子,若是有人帮她带孩子,她其实还是可以早点将老六和老七生出来的。 →_→ 作者有话要说:  生那么多孩子,将来咋娶媳妇儿? 第432章 遇到太叔攻后,林琳特有上进心。她觉得王母娘娘都生了七仙女,她咋说也得按着这个标配生出一套七仙男来,不然就被那糟老婆子比下去了。 刚刚侍候完媳妇月子的太叔攻听到林琳这句豪言壮语,吓得差点没一屁股坐进洗尿布的盆里。 祖宗诶,你一妖精咋还敢干这么挑衅的事? ∑( ° △°)︴ 怀孕,生产,坐月子,养娃娃不是短短几个字就可以轻松概括的。 这样的轮迴在经歷了两次后,就算林琳想生,太叔攻都是心有余悸不敢让她再生了。 其实生产也就是这么回事。 生产的时候,林琳从不让太叔攻进产房,并不是体恤他,而是让他只能站在房门外听到她一声声的惨叫声。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你若是看不见,只听那惨叫声,心中的怜惜能升到珠峰那么高。可你要是进了产房,产房里的血腥闷热,还有孩子出生时一起排出的污秽,这种怜惜绝对打了折扣不说,还可能有一阵子举不起来。 林琳那心眼子,哪怕是心甘情愿想要给太叔攻生孩子,也必须要让她知道女人怀孕生产的不容易。 为此,虽然喝了止疼的魔药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但林琳还是给自己喝了润嗓子的药,来了一顿倾情演绎的嚎叫…… 效果非常不错,直接让太叔攻从心到身都感受到了女人生产的艰辛。 于是再林琳再一次准备备孕的时候,连忙打消林琳的积极性。 咱不能生了,行吗? 林琳:早知道就不干那些事了。 ╮(╯▽╰)╭ 话回到当下,从恢復了高考后,国内的形势就一天一个样。 姚天与夏小雪已经在b市定居下来了。 俩人都是b市人,父母家人也都在b市,现在又双双考入b市的大学。不但生活有着落,就是孩子也有人帮忙带。 小俩口先是住在姚天家里,等开了学后,便搬到了宿舍去住,小孩也直接送到了託儿所。 之后没多久小俩口利用手中的一点钱,又从双方父母借了些钱。按着林琳之前对他们的叮嘱,俩人就在b市买了一套房子。 因为上学的关系,所以那套房子便先租了出去。正好租房子的钱,攒一攒也够还双方父母借给他们的买房钱了。 b市的房价早晚要升上来,趁着现在时间还早,房价不高时买套房子那就是赚了。 除此之外,林琳还托俩人帮忙盯着一些她家在b市那套老房子,以及左右两边有没有卖房子的,若是有,她还准备买房子。 现在在b市买一套房子的钱将来都不够在b市买个卫生间的。她现在五个儿子,虽然她不认为她还有义务为他们买房子,可这会儿是真的便宜呀,不买就太亏了。 对于在b市买房子的事,太叔攻只见林琳那双眼放光的样子,便明白现在买必是占便宜的。 想到家里还有些闲钱,放着也是放着,买了房子租出去,几年过去不但房钱回来了,他们还白得一套房。因此太叔攻也是贊成的。 而且就算不是买房子,这么多年下来,他们家这小妖精是个什么脾气太叔攻是忒知道了。 那就不是个会吃亏的主儿。 姚天二人在太叔村多得林琳二人照顾,俩人品性也好,这么点事再没有不帮忙的道理。 姚天家里有些人脉,时刻盯着房子的事。等到大半年后听说了国家要归原部分特殊时期徵用的房产后,连忙帮着跑了两天关系,将林琳家的房子放到了归还名单中。随后又给林琳去电报,让林琳带着房产来办手续。 林琳收到电报后,略一寻思,便准备带着全家老小一道上京城。 办手续,看房子,外加来个b市深度游,正好一勺烩了。 反正两个小崽已经过了百天,抱出去熘达一圈也没什么。 老大上初中,成绩一直不错,出去走走看看也能增涨见识和眼界。 第914页 至于另外两个上幼儿园的小傢伙,林琳觉得更不需要考虑太多。 花点手段买软卧票,一个软卧车箱四张铺,她和太叔攻,太叔陌一人一个,剩下一张床铺,正好给四个小崽的。 想到这里,林琳便问太叔攻他们大学能请假不?请上十天假,全家去b市玩一圈。 太叔攻知道林琳是有正事要办,又听说林琳想要带孩子一道去办事。若是他请不下来假,怕是林琳就自己带着五个孩子上b市了。 一想到那个画面,太叔攻都不敢看。 能不能请,都得请不是吗? 随即太叔攻找了系主任请了十天假,然后又去太叔陌的学校给太叔陌请了十天假,最后爷俩个去幼儿园接了双胞胎这才跑回家,跟着林琳一道收拾出门的行李去了。 家里有鸡有兔子还有大棚,不是说走就都能走的。 好在林琳家里的鸡和兔子都赶到东山上和东山上的那些鸡放在一起养了。 所幸现在天还不算冷,留下足够的吃食以及充足的水就不用管它们了。只是一大棚的菜和柠檬却是个问题。 鸡兔自带保温效果,可大棚里的菜却没有。 大棚需要时不时的烧把柴,还要每天或是隔一天浇些水。 这活就得委託给旁人干了。 再一个,家里还有只狗要顿顿餵呢。 想来想去,林琳便只能让刘妙这个已经边缘到不能再边缘化的堂姐过来给她干活了。 旧年因着再次穿回去的事,林琳一回来对着刘妙那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好一顿折腾。折腾到刘妙一见到林琳就脸色苍白,浑身打摆子。 此时她要回b市,让刘妙帮忙侍候几天大棚,还能藉此再吓一吓她。 →_→ 带着四个孩子出门,要带的东西就只能多不能少。 林琳连夜画了草图,让太叔攻弄了一个超级手推车出来。 以前林琳家里有个两个婴儿并排躺着的手推车。这一次出门,林琳本来也是想要用那个带着两个小娃的。可后来又想到那两个大的大娃也不大。要是靠走的,也走不了多远,最后还得让人抱。 而且抱了他们,就没办法拿太多的行李。又累又笨拙。于是眼珠子一转,便准备让太叔攻将家里这个婴儿手推车改装一下。 两个大的坐在车里,两个小的半躺在车里。上面放着四个孩子,下面增高一些,还能放下他们的行李。 而且车子最好是能稍微摺叠一下的,这样方便上下火车。 林琳将大致的草图画出来,太叔攻便能根据这个图进行深入研究并且改造。 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构思加改造,林琳家的超级手推车终于造出来了。 改良后的手推车,长一米,宽八十公分。 最前面是两个小娃的床铺,所以车头那里半固定了一个弧形的遮挡盖子。一来挡阳挡风,二来也能避免前面的人不小心将东西弄到车里,砸到两个小娃。 弧度遮阳盖的尽头是一块竖起的木板,木板最上面的地方挖了两个细长的洞,那是两个大娃手把着的地方。 两个大娃就并排坐在这块木板后面的坐位上,前面是他们的弟弟,后面就是他们推车的爸爸或是妈妈。 这款婴儿车高度不低,下面正好可以放上两个大手拎包。 那里面都是五个人出行所需衣服,毛毯和他们这次去b市带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 此外,林琳还收拾了两个背包。 每个背包下面安了四个轱辘,平地的时候就放在地上拽着走。 两个背包,一个里面装了几块蜂窝煤,还有只能放两块蜂窝煤的小炉子,大铁水杯以及暖壶等物。另一个则是林琳带出去的粮食肉干和鸡蛋水果和各种吃食了。 买票的时候,林琳喝了福灵剂,于是心满意足的买到了四张最靠后的软卧车票。 出行前一天,林琳摘了些黄瓜和西红杮。又烙了几张葱花饼,蒸了一锅包子。 随后林琳还用现在最常见的铝饭盒,连饭带菜的装了六个饭盒。 除此之外,林琳还带了两盒鸡肉瓜子和肉丝酱。 在市里的供销社买了二斤糕点,又将家里的瓜子花生以及各类干果果脯都带了些。 这一次出发所有的行李就差不多都收拾好了。 带着孩子出行一定要做好各种各样突发事件的准备,所以林琳先是拿针线在太叔陌里面的衣服上缝了一个兜,里面装上些钱和各种吃食供应票,还有家里的地址,姚天他们的地址以及两张介绍信。告诉他真要是在b市走散了,就去找姚天他们。 给太叔攻也缝了这么一个里衣兜,也说了同样的话后,林琳就给自家四个小儿子每个都带了一个小木牌牌不说,还趁着太叔攻和太叔陌没注意的时候,将四个小崽都抱到空间里施了几个魔法保护和追踪的咒语。 随后又将家里那辆大号婴儿车也弄到空间里扫了几遍魔咒才带出来。 林琳到是没在身上缝什么里衣兜,而是照旧背了个斜挎包。 里面装有一家五口的各种证件,还有他们的介绍信和车票。 一切妥当后,林琳锁好门,一家人当天晚上就离开村子去了县里住。 火车是早上六点多的。第二天早上四点钟,林琳便起床餵两个最小的孩子吃奶,太叔攻去煮地窖里放着的冻饺子,太叔陌则带着那对大双胞胎洗漱。一家人起早就开始忙忙碌碌的。 第915页 五点钟全家吃过饭也都刷牙漱过口后,林琳与太叔攻又收拾了一遍厨房和仔细灭了火。全家人坐在炕上又说了几句话儿,等到快五点半的时候这才穿上外套拿上行李推着四个小娃娃朝着火车站走去。 安阳县很小,慢悠悠走到火车站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 林琳一家到火车站的时候,火车还没来。不用想都知道今天差不多又要晚点了。 六点四十五分火车进站,林琳与太叔攻带着孩子检了票。问清楚软卧车厢的位置,便推着车大步走过去。 按着早前说好的,太叔陌和林琳带着所有的行李先上车,然后太叔陌留在车厢里看东西,林琳和太叔攻再带着四个孩子和摺叠的手推车上车。 四个孩子,两个已经可以自己走了。所以林琳让他们走在前面,自己抱着两个小的走在后面,太叔攻则是拎着摺叠好的手推车跟在她们身后。 买卧铺的人本来就比买硬坐的人少,软铺就更少了。 所以一家五口上车时并没有被挤到。 迅速的进入软卧车厢,林琳先将哪怕是摺叠起来也比较占地方的手推车直接立在一张下铺的床边处,先用它给自家那两个小娃娃当护栏。 将自家带来已经装满热水的暖壶和水杯放到车厢的小桌子上,林琳又将瓜子干果和水果,糕点等吃食也摆在上面。 此时还未换票,所以车厢的门还没有关上。林琳只简单的将一些东西拿出来后,其他的都怎么检完票再往外拿。 车厢里的被褥,林琳总嫌脏。此时让太叔陌爬到上铺去将两个上铺铺上一层床单,然后再将带来的毯子摆在床上。等晚上睡觉的时候,先盖毯子再盖被子。 两个孩子刚刚又尿湿了,太叔攻这会儿拿着他们带来的一个小铁盆去洗尿布了。 林琳先铺好了四个娃娃今天晚上要睡的床,然后抱着两个已经会背唐诗的大崽坐上去,让他们对着两个弟弟背去。 林琳铺完床铺,见太叔攻还没回来,就自己动手从手推车上抽出一块木板。 这块木板长不及一米,宽有四十公分,是手推车放行李的板子。林琳抽它出来是为了将床铺加宽的。 下铺加宽,床上铺好带出来的小棉垫后,两个大娃横着睡不挤,竖着睡也够长。 两个小的,就不用费心了。反正晚上睡觉的时候,浑身都会用布缠上。 将他们带出来还没拆开的包都依次塞到了下铺的床下,林琳终于完成了车厢的初步改造。 看着对面四个娃,再看一眼头一回坐火车,一直往窗外看的太叔陌。林琳抹了一把头上不存在的汗。 其实计划生育什么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会儿太叔攻也终于将两娃的尿布都洗干净,端着一盆水回来了。 林琳伸手接过尿布,正在看能够挂在哪里。太叔攻将盆小心的放在床铺底下。从行李里拿出一卷铁丝出来。 「你怎么想起来要带这个?」 看到那捲钱丝,林琳眼睛就是一亮,她男人真是棒棒哒。 就在林琳与太叔攻说话的空档,火车的乘务员来换票了。 他收手林琳手中的四张软卧票,给了林琳四个小铁片。看一眼车厢里的大人和小孩,眼角抽了抽。 林琳家最小的四个崽崽都太小,身高太矮不需要买票。也因此就算是林琳只买三张票乘务员也不会说什么。 现在林琳买了票,那就更不用担心空出来的那张铺位会被别人买去。他们自家人住着也方便安心些。 这列火车没有货车厢,而她们所在的这个软卧车厢就是这列火车的车尾。 林琳当时是喝了福灵剂买的车票,所以按着她的心意买到了最后面的车厢。 等乘务员离开,林琳去将走廊后面的车厢门锁死,然后在拿出几枚铜钱在他们这间车厢前面的位置设了一个阵法,又挂了隔绝气味的魔法小挂件。 有了这个阵法,旁人过不来,孩子们就可以去走廊里玩耍而不会跑出包厢的区域范围了。 太叔攻见此,跟林琳商量了一下,然后将手推车拿出去立在后面那扇车厢门上。然后将手中的铁丝缠在包厢对面的窗户上,然后两块尿布就在走廊窗户上飘荡了一路…… 走廊的窗户下面有张小桌,还有两个摺叠的小凳子。 太叔陌拿了书本想要坐在那里看会书,林琳没让。今天起的早,昨天兴奋的半夜没睡,林琳可不想让他们家老大因为缺觉而长成了个小个子,所以叫他到上铺去睡一觉。 太叔攻将林琳那会加的床板又重新加固了一下,随后将家里那对大娃脱了外套,摁在上面哄他们睡觉。 林琳则是坐在对面的床上又给两个娃娃餵奶,餵饱一个交给太叔攻,然后太叔攻再哄一哄轻柔的将他们放在哥哥身边。 等到四个孩子都安置妥当了,林琳和太叔攻才松了一口气的坐在对面的下铺上。 「你还说要自己带着五个孩子出行。」两俩口靠坐在一起,太叔攻将林琳搂在怀里,笑着揶揄她。 林琳被太叔攻的话弄得很是黑线,不过却极不服输的说道,「你不一直说我是妖精吗?作为妖精哪里还能没几个手段使。」 太叔攻闻言忍俊不禁,微不可查的摇了一下头,将林琳的头摁在怀里,「也累了,睡一觉。」 第916页 林琳打了个哈欠,累到不累,就是有些困。俩人靠在一起挺舒服的,林琳看一眼对面的上铺,倒是没催太叔攻爬上去。 靠着睡了一会儿,林琳便被报站的声音弄醒了。 看了一眼对面下铺睡着的儿子们,林琳小心的点了太叔攻的睡穴,然后起身将太叔攻放平在床上。 给他盖上毛毯,林琳便走出去了。 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后便从床铺下面拿出蜂窝煤和小煤炉子,用大铁水杯当锅煮了茶。 这会儿还不到十点,茶煮好后再热饭时间正好。 林琳不愿意喝火车上的水,总感觉有一股子铁绣味。这会儿一家老小都睡着,现在用铁水杯煮上一大杯茶回头放在暖水杯里。之后再用这个水杯将洗好的大米和肉干用空间里的水泡上,晚上的时候煮肉粥热包子。 一会儿茶水就煮好了,林琳将水杯端下来,又拿出四个铝饭盒,并排放在炉子上面两个,另两个靠着炉子放着。 端着水杯进了包厢,林琳便坐在窗边一边吃瓜子一边喝茶水。等到两个铝饭盒里的饭都热了,林琳小心的拿到包厢里,然后又将另外两个放在上面。 将上铺的太叔陌叫醒,林琳先与太叔陌吃了午饭。饭后让太叔陌靠车壁站了一会儿这才让他自己去看书做习题去。 将两个大娃叫起来,用暖壶里的热水就着一点凉水给他俩洗了手,一人将一盒盒饭分成两份,让他们自己拿着勺子吃。 反正从上幼儿园开始,吃饭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不过虽是这样,但林琳还是拿了两块口水布系在这两娃身上。 等两个孩子也都吃完了,林琳看着吃过的碗筷,让太叔陌冷着两个弟弟去刷干净。 太叔陌抿了抿嘴,咽下自己一个人去的话。太叔陌知道怎么走出阵法,不用林琳教,领着两个弟弟走了。 到了车厢头的洗手盆那里,太叔陌让两个弟弟一个拿干净的,一个拿脏的,然后他洗一个就交给弟弟一个。 太叔陌洗饭盒的动作很迅速,但凡身边有个人他都会将人当贼一样的防着,就怕弟弟被人拐跑了。 洗过饭盒,大娃像是干了一件多了不起的事,一路嘻嘻哈哈的回车厢。 而这个时候,林琳也将太叔攻叫起来了。 让他就着他儿子洗手的水洗了手,便给他倒了杯茶,让他吃饭了。 一个铝饭盒跟本不够太叔攻吃,林琳还特意给他热了两个包子。 吃过饭,太叔攻自己去刷的饭盒。回来后便坐在窗户边跟他们家老大一起看起了书。 现在的小孩玩具不多,林琳闲来无事便画了两幅一模一样的唐僧师徒四人的图。画在两块木板上,添了色后将其中一块木板用匕首弄成一块块拇指大小的小木块。随后弄了个木头框子,用那幅画了图的木板当托。让两个孩子去拼。 这会儿在车上,林琳便将这东西换出来。将走廊的地面擦干净,又将床铺上原来的褥子铺在地上,随后让两个大娃坐在上面玩拼图。 而她跟着两个小娃呆在一张铺上,轻声念着三字经或是拿东西逗逗他们。 火车上的时间有的时候过得极慢,但有的时候却极快。仿佛刚刚吃过午饭,天就黑了下来。 林琳看了一眼时间,先将粥煮了起来。煮粥的时候在锅上面放了一个铁网,将之前带来的包子和饼都放在那上面用热气熏着。 一会儿粥好了,包子和饼也热了。 饭好了,林琳小心的将炉子端到包厢铺下面,然后用带柄的小搪瓷茶缸给两个大娃各盛了一碗粥,每碗粥里再一人一勺鸡肉瓜子,然后一人分了一个半张饼,让他们俩坐在走廊的小桌子处吃了。 之后太叔攻,太叔陌和林琳则是坐在包厢里将晚饭吃了。 吃过晚饭,太叔攻去洗了所有的碗,林琳则拿出从家里带来的柠檬灯。 火车晚上是要熄灯的,林琳准备等熄灯后再将柠檬灯点上,回头关了包厢门就挂在门上。 这个柠檬灯是太叔攻新做的,五瓦的小灯泡能亮到明天早上,晚上起夜或是餵奶都方便。 这几年家里的学习氛围一直不错。吃过晚饭,大人小孩或站或走了一会儿,便都各自学习去了。 呃,除了林琳和两个小娃娃。 太叔攻在看大学的专业书,时不时的还要写上两笔,发现有意思或是觉得新奇的事也会拿出来跟林琳说一嘴。林琳都不知道上过多少回大学,学过多少专业,跟太叔攻讨论起来的时候,总能给他一个新的思路。 太叔陌在做题,时有不会的就会问林琳。 两个大娃拿着林琳给他们做的简单数字卡和认字卡在那里区分哪个字念什么,哪个字不认识。 除了活动范围小了,其实他们这一晚跟在家里时没两样。 第433章 在林琳看来,最好的旅行其实是自驾。 可以带很多的东西,还可以边走边停,边停边玩。最重要的是时间自由,不用挤火车不说,还不会丢行李,丢小孩。 不过说起这个,林琳便想起驾驶证和车的事情来了。 现在想要自驾游,那就必须得有车,有证。受时代限制,这些东西现在都不好弄。得想个办法先将驾驶证弄到手,然后再寻思着买辆车。 他们家人多,以现在车的种类来说,怕是只能买辆解放大卡车了。 第917页 →_→ 那些事现在也只是想想罢了。要知道刚刚恢復高考,结束十年的『闭关锁国』,车什么的,还不许个人买卖呢。 林琳空间里各种型号的车都有,光是房车就凑够了abc三种型号的。还有好几顶魔法帐篷,好几块房屋的鍊金魔法阵盘可惜这些东西怕是一辈子是没机会拿出来了。 不过说起这个大卡车,林琳脑子里就全是对大卡车的各种改造。 大卡车的车斗都是敞篷的,真要是决定用大卡车了。那必须先将车斗都包上一层皮,四墙和棚底还要注意保暖。窗户什么的也必须有,不过可以开在棚底上。 大卡车的车斗不小,她还可以隔出两个小卧室,再隔出一间厨房和卫生间,剩下的地方就当客厅。 当然也可以弄得跟家里一样,卧室和平日里起居都在一起的那种。 想到这里,林琳都想到了车厢里睡觉的床是打木头的还是弄成火炕的。 要是木头的,林琳怕凉。不过木头床的好处就是床下面可以放不少东西。 若是弄成火炕的,一来沉不说,二来也要带好多的柴火才行。 林琳又给两个孩子餵了一遍奶,又用从家里带来的小马桶给两个孩子把了回屎尿,这会儿盖上马桶盖一边拍孩子睡觉,一边想着自驾游的事。 「在想什么呢?」 「想床好还是炕好咦,你不看书了?」 太叔攻刚刚就发现林琳在走神,于是先去将小马桶洗刷干净放回床下,这才问林琳刚刚在想什么。 听到林琳问他,太叔攻一边摇头一边说道,「广播说一会儿熄灯,怎么想到床和炕了?」 「没什么,就是想着若是能有辆自己的大卡车,咱们就开车上b市,或是带着孩子们到处走走,去看看大海」 林琳一说话,太叔攻就想起之前他们在《后天》时,林琳时常包辆车带着他俩到处玩游的事情了。 想到那时看到的叫房车的汽车,太叔攻再看一眼这间小小的车厢,一时间真觉得有辆车应该很不错。 林琳说的那种大卡车,太叔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经常坐。回忆了一下那辆车的车斗,太叔攻便明白林琳在纠结什么了。 床和炕,确实挺难选择的。「时间还早,到时再看吧。」 林琳知道后事,所以她总觉得时间过得慢,每一种变化都要等来等去。太叔攻虽然不知道后事如何,却知道世界会越变越好。 两人的经歷决定了两人的心态。也因此太叔攻心中有希望,并不觉得时间太慢太难熬。 而林琳除了在买房这件事情上觉得现在的时间正好,其他的都觉得太慢太难熬。 现在想这些事情确实早了。 林琳点头,不再想这事。看了一眼太叔陌说道,「老大,你也别看了,暖壶里有热水,你带着两个弟弟将脸洗了,回来好睡觉。」 太叔陌看了一眼做到一半的数学题,脑子里都是思路。愣愣的应了一声后,将书本收了起来,便拿起暖壶兑水。 林琳一早就用脸盆将凉水打回来了。这会儿只要找个盆出来将凉水和热水倒在一起就可以了。 这一次林琳他们出行,带了几个盆。盆是林琳去『买』的,正好大盆摞小盆,摞在一起一点都不占地方。 小马桶也不大,专门给四个孩子用的。小马桶上面还有亲爹用木头做的马桶坐垫,靠墙一放,小孩自己就可以坐在上面方便。 林琳最讨厌那种带着孩子出门,却让孩子随地大小便的事。 多带个桶也不费什么事,何必弄得满地都是呢。 尤其是好多人的行李还都放在座位下面,那种体验实在是糟心。 林琳这一次带了四个娃出门,马桶必须自备,不然跟她曾经鄙视过的人没两样了。 熄灯前,林琳也洗了脸,并且在脸上拍拍打打了好几样东西。 之后林琳让太叔攻到上铺去睡,她睡在下铺看着孩子。 太叔攻本来不同意,可架不住林琳强势。只说要是她半夜起来餵奶或是把屎尿,马桶不用倒,盖上盖子放在走廊里,回来他来收拾。换下来的尿布也不用洗,放在水盆里。 这事在家里时就是太叔攻干的,所以林琳也没跟他争。 火车上的睡眠质量并不高,太叔攻与太叔陌在床上翻了几下后这才不动了。 林琳听着这两人的唿吸声,便知道都没睡踏实。想了想,借着给俩人盖被子的动作,直接点了两人的睡穴。 此后林琳看了一眼四个崽崽并排睡着的那张床,给两个大宝往上拉了拉毛毯。 绿皮火车,又慢又晃荡,噪音还大得让人心烦。林琳拿出一个刻静音咒的小木牌放在四个娃的那张铺处,然后才回到对面下铺侧身躺着。 过了百天马上就四个月的小娃娃们,晚上睡的时间长了不少。林琳家的两对双胞胎过了百天后,夜里都只起一回夜。 今儿晚上,两娃也没因为换地方而有所改变。一点多的时候,林琳在两个孩子要醒未醒,刚开始哼唧的时候,就连忙起身照顾他们便便和吃奶了。忙完了,林琳才又睡下。 五点多,太叔攻就醒了。他一动,林琳便也睁开了眼睛。小声对他说道,「昨儿晚上火车坏在路上一个多小时,今天至少要晚点两三个小时呢。」 火车停了那么久再发动,路上还要与其他车辆错车,所以晚点的时间就又会长一些。 第918页 太叔攻皱眉,「我昨天睡得太沉了。」 太叔攻回忆了一下他昨天都干什么了,为什么会睡那么沉。想来想去也没觉得这两天干的活有秋收那么累。 「学习累脑,出门累心。睡得沉也是身体自我调节的一种。」慢慢的坐起身,林琳也没下地就抱着毯子靠着车壁坐着,「马桶和尿布都给你留着呢。太叔同事,不要辜负党和人民对你的信任。」 太叔攻听了摇头轻笑,顺着梯子爬下来。先是看了一眼四个还睡得香甜的孩子,然后转头对林琳小声说了句让她再睡会儿的话,便拉开车厢的门出去了。 走廊里不比车厢里暖和,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琳便将车厢门关上了。 此时太叔攻走到走廊里,拿着那两样东西便朝着车厢头走去。 因为火车晚点的原因,这个时间点,大家都选择赖床。再加上软卧车厢本就没有多少人,所以太叔攻先是去卫生间倒了马桶,然后又洗刷了马桶后才开始洗尿布。 等都洗刷干净了,太叔攻将东西送回去后,才又过来用卫生间和洗漱,临了还打了一盆水回去。 这么会儿功夫林琳又将蜂窝炉子点上,煮了些肉粥并将早前就煮好的水煮蛋剥了蛋壳后放到粥里。 林琳准备将带出来的饭菜除了当咸菜吃的鸡肉瓜子和肉丝酱外的东西都吃掉。 那些煮好的鸡蛋能放好几天,所以林琳也将鸡蛋留下来了。 粥煮上,又将其他东西都放在小炉子附近,准备来个自然加热。林琳让刚刚起床的太叔陌一边蹲马步,一边看着粥,她便也去洗漱了。 洗完正好看见拿着暖壶去另一个车厢打热水的太叔攻,俩人便一道往回去。 用热水兑凉水给四个小孩洗了脸,等快吃饭的时候,太叔陌的马步也蹲到了时间,又将剩下的热水给他兑了让他洗脸。 太叔陌想像林琳和太叔攻一样直接用凉水洗脸,不过被林琳暴力镇压了。 早饭正正好好,按着林琳的打算来了个清盘行动。早饭后,林琳让太叔陌领着两个大孩还有两个小的去走廊里背单词,又让太叔攻去将饭盒筷子什么的都刷干净,回头擦干净水装到包里。 而林琳自己则是将昨天铺在车厢里的床单和毛毯都收拾了起来。来时的四个大包,因为少了一点吃食,到是轻不不少。 小心的在炉子里浇了些水,然后将车窗户打开,将以前湿透的蜂窝煤顺着窗户丢出去。 之后清理了一下炉子,等炉子凉了也装到包里去。 不到八点,林琳他们昨天铺得满车厢满走廊的行李不都收拾好了。 看着时间,林琳撤掉阵法,又将孩子们都叫到车厢里,随时等着火车到站。 半个小时后,乘务员走过来将林琳的四张火车票换了回去。林琳又问了还有多久能到b市,乘务员只给了个大概的时间就走了。 带孩子出门真的是啰里啰嗦的,尤其是林琳这种有空间不能用的人。更是觉得大包小裹的麻烦极了。 「我之前就一直在想到了b市以后要怎么挤公交呢。现在晚点了正好,咱们出去的时候公交正好没多少人了。姚天和小雪都在b大,咱们直接做公交车去那附近找家招待所住下,等中午的时候再叫他们俩口子出来吃饭。」递给太叔攻半根黄瓜,林琳又接着说道,「b市有很多好玩好逛的地方,咱们这次既然来了,就好好逛一回。」 转头看到太叔陌又拿了本书在手上看着,林琳就觉得这孩子将自己逼得太紧。 太叔陌平时要看初中高中的书,平时的课外书则是一些关于中医理论的书。 林琳记得十几年后就会大批职工下岗的事,因此很早前就跟太叔陌说过,将来考大学什么的,一定要学点技术类的。无论是在工厂还是自己在家都能干的那种。 后来又说起部队福利好,供吃供住。太叔攻也会时常怀念一下当初在部队的日子。 加之太叔陌很小的时候就跟在林琳身边,看见了林琳开小诊所在村子里地位和生活上的便利,又让太叔攻对当大夫很是渴望。经过仔细考虑,最后太叔陌便决定报考军医类的大学了。 对于太叔陌的决定,林琳举双手支持。平日里也会跟太叔陌讲一些中西医理论知识和她治病时也会让太叔陌从旁看着。 家庭的薰陶和家人的选择往往会影响家里其他人。至少现在家里两个大点的娃娃时常会跟在太叔陌后面说着将来也要当医生的话。 林琳觉得这样也好,至少这个职业旱涝保收。 说话间,火车上的广播又响了起来。听到广播说b市火车站到了,林琳与太叔攻连忙站了起来。 太叔攻背着个背包,又拎着手推车便先去车厢头那边等着下火车。林琳则是将所有的东西再检查一遍,将刚刚没有收进包里的瓜果吃食装起来。然后给太叔陌一个背包让他背着跟太叔攻下车。 一会儿车停好了,林琳便将车窗打开。等了一会儿太叔攻和太叔陌便都走到她这边的窗户下。林琳先将另外两个手拎包递出去,这才将四个孩子依次从窗户抱出去。最后上上下下的检查了一回,林琳才走出车厢,从车厢门那里步下火车。 林琳下火车的时候,行李和孩子都被放在手推车里了。 然后三人围着手推车就往出站口走去。 第919页 出站口离林琳他们下火车的地方有些远。好在有手推车,三人都不像其他乘客那样疲累。 出站口用铁栏杆围成只能一个人通过的小通道。三人见了,只得将行李再背上身上,又将孩子或抱或牵,这才通过去。 原主好歹也是b市本地人,去b大要坐几路公交车,记忆里都有。 林琳当初就想到带着孩子可能会不方便,于是在家里的时候就做了两个后世常见的前背婴儿的背婴带。 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时候,林琳与太叔攻一人带了一个将两个小的都固定在身前,然后背上再背包什么的。 因为他们带了不少东西,所以按乘务员的要求多加了两个人的票钱。 不过最幸运的是车上人不多,他们一家七口坐在最后面一排并没有被挤到不说,路程也比林琳预计的时间短。 下了车,打开手推车,林琳和太叔攻将四个孩子和行李又都放在车里。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林琳心累的都不想说话了。 她当初还想自己带着五个孩子游b市她怕是脑子里的水都能来个浪打浪了。 ╮(╯▽╰)╭ b大附近就有国营的招待所。当然了,现在也没有私人的就是了。 多花了些钱,订了一间带洗漱间的四人间。林琳几人一进入房间都瘫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了。 这个时候的b市公交车,还是中间用胶皮连着的那种汽车。 开的不快,站台还不少。一股子浓重的汽油味,总之除了林琳外,其他人都一副饱受摧残的模样。 中间若不是林琳从空间里拿出清凉油来,怕是太叔陌都得吐在车上。 抹了一点清凉油,又餵了些柠檬蜂蜜水这才好了些。 全家人躺在房间好一会儿,这才陆续坐起来。 林琳将从家里带来的山楂找出来给太叔攻爷几个啃,然后便将包里的煤炉子找出来,拿出两块蜂窝煤放在窗台上小心点着。 随后去洗漱间用带来当水壶的大铁水杯打了一杯水,坐在上面烧热水。又将家里带来的所有瓜果都摆在屋里的那张桌子上 最后想起早起太叔攻洗的尿布还没干,又从包里拿出来。 出门前,林琳用塑料布做了许多小袋。现在那两条湿尿布就包在那里面。 林琳拿出来后,又用水沖洗了一遍,这才挂在洗漱间里。 太叔攻吃了几颗山楂也缓过来了,将拎包打开,按林琳的要求将床单毛毯都铺上。之后又找出几套干净的衣服,让家里的五个孩子换上这才将几个孩子昨天上身的衣服都拿到洗漱间准备手洗出来。 现在的火车都是烧煤的,卫生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拿肥皂仔细搓干净,林琳与太叔攻一起拧了半天水,这才同样晾在洗漱间里。 太叔陌在的时候,能帮着看弟弟,林琳与太叔攻就可以分身出来干些旁的活。 此时俩口子洗衣服,烧水规置行李,太叔陌就带着两个大娃看着两个小娃。 两个大娃很好带,只要给点东西让他们背,俩娃就特有竞争意识,争先恐后的背给太叔陌听。然后这个时候,俩个小的就会一脸迷茫的听着,乖的不行。 当初林琳是怎么给太叔陌启蒙的,太叔陌记得不算太清了,后来问了林琳,太叔陌又结合了一下他自己的想法,现在就用自己的方法教两个弟弟背背这个,学学那个。 两个最小的什么样,林琳现在还说不清,不过太叔陌和两个大娃倒是都挺聪明的。什么东西背个三四遍就都能记住。 坚果益智补脑,吃了对身体也好,再加上林琳本来就爱吃这些东西,这些年家里就没有断过。也许几个孩子聪明跟这些吃食也有关系。 过了一会儿,水开了。林琳沏了一壶茶,又拿了给这几个小孩带来的小水杯,给太叔陌和两个大娃一人沖了杯奶粉。 随后林琳又烧了一壶水灌在暖壶里,一家七口除了最小的那两个都端着杯子享受的坐在屋里喝着杯中物。 本来中午是想要找姚天他们俩口子的,不过忙忙碌碌的时间太赶,林琳便决定等吃过了午饭再去找他们。 早上吃的饱,刚刚又就着喝东西的时候吃了些零嘴,这会儿一家七口都不算饿。 休息了一会儿,晕车的症状就都没了。 林琳给两个小的餵了一回奶,又把了一回屎尿便将两个孩子交给太叔攻,她又去收拾东西去了。 林琳这次出门的时候,还带了一个防水的小双肩包。里面可以装上一些吃食和暖水杯,还能给两个小的带上一身衣服几块尿布。 双肩包里面刻了魔咒,东西放在里面可以减少三分之二的重量。 于是林琳在包里装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后,就让太叔陌背着了。 而她和太叔攻则用前背的婴儿带将两个小娃娃背在身上。然后牵着另外两个大娃出门了。 太叔陌跟林琳习武,身体耐寒暑。四个小的,身上穿的里衣都是冰火蚕丝布做的衣服。也因此林琳倒是一点都不怕冻到他们哥五个。 这一次出游,跟林琳想的完全不一样。 她其实已经有些后悔了,最起码她应该再等个三年再领着孩子们出来。 三年后,太叔陌高三,两个大娃六周岁,小的也有三岁了。以前计程车是四旧,可以后就不一样了。今年年底b市的计程车就回暖了。如果三年后来,他们还可以自己租辆车玩。 第920页 对了,回去就想办法先将驾驶证弄到手再说。 北方有个习惯,叫『上车饺子下车面』。所以他们中午饭便准备吃杂酱面了。 b市的杂酱面那是一绝。 林琳知道这附近有一家老子号饭馆,那家饭馆面积不大,手推手也进不去,因此才决定抱着孩子走过去。 去的时候正好赶上饭口,林琳一家等了一会儿才得了一张桌子。 等位的时候,便发现面量比以前她来时变少了。于是有了桌位后,林琳除了要了四碗炸酱面,还要了四张肉饼,一份炒肝,炒疙瘩和狮子头。 他们家七口人,除了两个不会吃饭的,剩下的胃口都比同龄人要大。 两个大娃就能分吃一碗面,外加一张肉饼。所以点少了不够吃呢。 饭菜上的很慢,先上了杂酱面,面都快吃完了,肉饼和炒肝才上来。其他的还要晚一会儿。 林琳家的人都被林琳一样养成了饭前饭后喝汤或是喝茶的习惯。这会儿的饭馆,哪怕是老子号,大多数都没了给客人上茶水的待遇。 所幸林琳从招待所出来的时候,带的暖水杯里面都是满满的热水和热茶。 三个小的都是柠檬蜂蜜水,林琳和太叔攻的则是红茶水。 b市的物价真不是小地方出来的人可以想像的。一顿饭吃下来,花出去的粮票和钱都让太叔陌咂舌不已。 他妈开小诊所,每年从村里得的半份工分好像都不够吃这顿饭的。 ╮(╯▽╰)╭ 林琳一家吃过饭又在饭馆坐了半刻钟这才抬脚离开。 两个大娃平时上幼儿园,放假了就满山遍野的跑,这会儿由着林琳和太叔攻牵着,竟一点都不累,还在蹦蹦跳跳往前走。 林琳也不管他俩,径直带着人往b大走。 到了b大,按着之前姚天给他们写信时留下的地址朝着院系的宿舍楼走去。 林琳带着孩子走在b大,一会儿指指那个,一会儿又说说这个,完事了,还不紧不慢的让孩子们去着名的建筑那里照张像留影。 还别说,不但孩子们照了,林琳与太叔攻也照了不少。又请路过的学生们帮着照了几张合影。 等走到宿舍楼时,都快到下午上课的时间了。然后好巧不巧就碰到下午有课的姚天迎面走来。 几人见面自是高兴,听说夏小雪下午也有课,林琳也没多说什么。只说了自已一家住在那里便让姚天去上课了。 姚天看了一眼手錶,又说了下了课就来找他们去。林琳问了他几点下课,听说得四点半,便笑着让他回头直接去招待所找人。 他们再逛一会儿也就回去了。 第434章 姚天想着林琳也是b市人,就算几年没回来,也不是外地人,她哪里找不到呢,于是笑着走了。 姚天走后,林琳仨人便想换地方继续熘达再照两张像,刚要转身竟然又看见与几个女同学一道走过来的夏小雪。 林琳见了,直接站在那里笑眯眯的朝她挥挥手。 「刘姩?太叔攻?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提前发个电报?路上怎么样,还顺利吗?哎呦,这俩小傢伙这就是今年出生的那对吧?长的可真好。人家一胎一个,你倒好胎胎双胞胎,羡慕死人了。」夏小雪一见林琳,便笑着跑过来。与太叔攻笑笑,又摸了摸几个孩子的小脑袋,一脸嗔怪的问了林琳一大串问题。 「就是想要给你个惊喜嘛。你下午不是有课?快去上课吧,我们住在北门外光明招待所302。」林琳看着夏小雪的几个同学都站在不远处等着她,便笑着让她赶紧走,「对了,刚刚见到姚天了。你们俩口子下了课记得一道过去。」 两人选的专业不是一个,所以平时除了一天三顿饭在一起吃,其他时候都是各上各的课。 夏小雪听说林琳已经见过姚天了,又想到姚天今天下午也有课,便没再说什么。 林琳这次从太叔村出来还给这二人带了些特产。 当然了,太叔村能带出来的特产真心没啥。林琳收拾东西的时候,想来想去便给他们俩带了两张狼皮,一包山果干,一捆粉条和一些肉干。 这些东西都没花钱,不过挺实在就是了。 等夏小雪跟着同学走了,林琳一家又在b大校园里转了转。反正林琳将能照相的地方都照了。不能拍照的,也来了个远背影摄入。 逛了一大圈后,林琳与太叔攻见两个大娃已经没啥精神了,便带着孩子们回了招待所。 房间里虽然有独立的洗漱间,但房间的温度不高,林琳也没给几个孩子洗澡,只给他们都洗了手脸和脚。 这间招待所虽然现在是国营的,但却可以从屋子的装修和建筑看出来在没成为国营的之前,应该是一家有些档次的私人旅馆。 林琳所在的这间屋子说是四人间,但却是个套间。四张质量一般的单人床与这间屋子的原有装修跟本不搭配。 四张单人床,两张放在里屋,另外两张放在了外屋。 林琳看过脚下的木地板,里屋正中间应该放过一张双人单,因为正中间的地板颜色跟两侧的差了好多。 外屋那里原来应该是放的一套沙发加茶几,现在则是放了两张单人床。 现在整间屋子除了四张床以及两张桌子和四个凳子外,再无其他的东西。 第921页 里面那张桌明显是一张写字桌,外面则是一张四方的吃饭桌子。四个凳子就在这张桌子下面。 毕竟要在这里住上十天,林琳也不希望这十天太将就。所以今儿一进来,林琳就和太叔攻将里屋那张写字桌搬到外屋来,现在上面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各种零嘴。 里屋那两张单人床,让林琳靠里面墙合併成一张。准备让太叔陌带着两个大娃住在这里。 外面的两张单人床,也让林琳靠墙放在一起了,边上还放着手推车。准备晚上她和太叔攻睡外屋,两个小娃娃睡在手推车里。 里屋和外屋之间应该是用布帘做的隔断,不过林琳却只在那里发现一根挂帘子的铁桿。 写字桌和方桌都靠窗户放,床都靠最远的墙放了,一挪完,屋子中间空出来好大一块地方。 虽然仍旧没有家里地方大,不过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倒是能跑得开了。 这会儿子,三个大的都脱了外衣睡在里屋床上。不远处的暖器虽然没办法跟火炕比散热,到底没让这屋子再冷下去。 将两个小娃娃餵了奶,又把了屎尿,换了干净的尿布放到手推车里。 看着时间还早,林琳与太叔攻也躺了下来。俩人倒还好并没有怎么累,躺在被窝里小声的说着话。 今天是周四,林琳特意挑的出发日子。 现在国家还没实行双休日,所以周五,周六都要上班上课,林琳想着若是明后天姚天有时间能陪着去将房子要回来,就去办事。若是他没时间,那这两天他们全家就继续玩去。 然后周日与放假的姚家仨口聚一聚,然后下周一再办事去。 当然了,还要抽时间去看看没有卖房子的,能在这几天办妥当那就更好了。 至于房子收回来后,这几天要不要搬到那套房子里住。林琳是没这个打算的。 他们带来的东西虽多,跟本不足以在那里居住。旁的不说,她只带了几条毛毯,光几条毛毯没有被褥又要怎么生活。 还有房子虽然归还了,不过用后脚跟想也知道里面的家俱怕是都会被人清理干净了。没床,没被,什么都没有,搬过去真的没法住人。 而且就为了住几天再大折腾一回,完全没必要。当然若是夏天的时候过来,那倒要另说了。 都睡了一会儿,快四点的时候,林琳与太叔攻便起来了。俩人穿好衣服又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房间。动作很轻,没吵醒那哥几个。 一人端了杯茶,靠着暖器坐着,一边喝茶一边吃干果。 自从恢復高考后,一般学子都对b市最出名的那两所大学心生嚮往,太叔攻也不例外。 以他的成绩当初也是能考到b市的,不过想到离家太远等等因素便留在了恆市。 恆市虽不及b市繁华,却也是北方比较大的城市了。 「家里的钱够吗?」听到林琳说多在b市买几套房子的打算,太叔攻想到中午那顿饭,便有些担心家里的钱跟本不够林琳折腾的。 太叔攻觉得林琳那么积极的买房子,应该是以后房价会高得离谱。只是担心现在手里的钱没办法支撑林琳的打算。 「怎么不够?咱家这几年隔个一两天就要卖回鸡蛋,光是卖鸡蛋就不知道攒了多少。再有咱们家这些年开销小,吃喝都没花几个钱,就是只进不出还有剩呢。旧年卖了那几张熊皮和狼皮也卖了不少钱。熊掌卖了一对,只那对熊掌就够咱们买套房子了。 还有冬天的鱼和青菜,东山的粮食和贵细药材,你做的木活和石器。再有你上学不花钱不说,还能倒找钱回来。咱们恆市那套房子买的早,现在买房的本钱都快回来了。每个月的房租也是干攒着。等b市的房子买下来,咱们再租出去,又是一笔收入,几年过去买房子的钱也就回来」 还别说,林琳越说越觉得他们俩口子都是能折腾会过日子的。 还有小诊所每天都有收穫,吃菜还有菜园子,吃肉只要上趟山就啥都有了。 养猪太费事,林琳家养了一回后虽说不养了。可林琳却在山里又设了阵法,圈养了一窝野猪呢。 平时也不用管它们,让他们在山里自己找吃的。等家里没肉了就打上一只回来。 还有野牛,野羊什么的。不但够自己家吃,还可以卖到黑市去。 黑市一直比供销社给的价格高,积少成多,他们家是吃的好,也攒的多。 太叔攻听林琳说了一大通,也没问家里现在有多少钱。只放心的点头不再过问。 「这次回来,要去看看你大伯吗?」 林琳摇头,「我们妖精没有大伯。」 太叔攻:「」 剥了个桔子,太叔攻递给林琳,话题又转了回来,「不去好吗?」 来b市一趟,若是不去看看抚养她长大的大伯一家,太叔攻还真有些担心自家媳妇那身份再被人看出来。 「没事,不用去。」刘大伯一家做的那些破事,她谁都没有说过。刘妙更不可能将这种事情传扬出去。也因此太叔攻并不知道刘大伯一家是什么德行。 顿了顿,林琳又说道,「他们我也懒得说什么了,总之我们的关系非常差,之前就已经闹掰了。」 闹掰了? 「我看你对刘妙还可以。」想到林琳往常打击敌人的手段,太叔攻又有些不解。 林琳斜了他一眼,懒得跟他解释收拾人的各种不同手法。 第922页 有秋风扫落叶式的,也有钝刀子割肉式的,更有时刻恐吓,让敌人终日惴惴不安的所以说,用的方法不同,结果自然就不同了。 你没看出来,不代表她什么都没做。 俩口子正说着话呢,就听见有人敲门,林琳与太叔攻对视一眼,连忙起身去开门。 门一开,外面果然站着姚天和夏小雪。 四人见面,说了不少别后情况。夏小雪与姚天又着重看了一眼林琳那对小双胞胎。 家里五个孩子眉眼间长的都像太叔攻,走出去一看便知是亲兄弟。 可能是考虑到林琳一家人出行不方便,所以姚天找亲戚借了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 他是下课的时候打电话从人借的,这会儿子一帮人在说话。就又听到有人敲门。 敲门声一响,林琳几人都是一怔。还是姚天反应过来,连忙走到门口。 打开门,与门外的人说了几句,这才关上房门走进来。 众人一见姚天手上的东西,这才知道来人是给姚天送车钥匙来的。 「对了,听说这几天要降温。两个孩子太小,回头送我家去,让我妈帮着看几天吧。省得抱着孩子你们也玩不好。」 林琳一听说要降温,眉头皱了一下。然后摇头拒绝了姚天这个提议,「快别麻烦了,我来之前就找了人,明天一早她就过来帮忙看着两个孩子。」 「你找了人?」 「谁呀?」 见几人,尤其是太叔攻都一脸诧异的模样,林琳垂下眼眸,「是我外公那边的旧人,她一个老太太,闲着也是闲着,就说要帮我带带孩子。」 「这人靠谱吗?」 林琳点头,「绝对靠谱。」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了一个问题。看了一眼太叔攻,准备晚上没人的时候跟他商量一下。「我之前不是说要一个人带着孩子们来b市,就是准备让她帮忙的。」 自从又生了两娃以后,林琳就发现她的日子过得太糙了。 尤其是这次的出门,更让林琳觉得她必须得弄个人给她带孩子了。不过她家秘密多,这里的人她信不过,想来想去便只能找自己人,不,是自己鬼了。 居移气,养移体,她虽然能教给孩子们不少东西,但有些东西她就是想教,也没啥精力。她曾经也是当过主子的,手里正好有不少忠心耿耿的下人。 那些下人死后,有的不愿意进入轮迴,林琳又捨不得让他们变成孤魂野鬼最后魂飞魄散在空气中,便将他们的魂魄都收集起来,放到空间中的法器里生活。 那法器是个七层双子塔,与曾经装过鲤鱼精的那个差不多,都是个空间法器。不过这个双子塔可以养魂安神,让生活在里面的魂魄不会受到岁月的侵蚀。 刚刚姚天说降温,林琳便觉得做再多的防范工作也有出现纰漏的时候。与其将孩子折腾病了,还不如留在这里找『人』帮忙看一下。 如果这几天相处得好,那么她也可以说服太叔攻,将『人』带回太叔村去一起生活。 不过魂魄没办法在白天自由活动,她还得想些办法才行。 姚天与夏小雪闻言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太叔攻总感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想着林琳不会拿孩子冒险,便也没再提此事。 几人又说了几句话,看着时间不早了,便带着刚刚睡醒的孩子们一起出了门。 第435章 绿色的吉普车,太叔攻和姚天坐在最前面。林琳与夏小雪一人抱着个娃娃坐在中间,最后面坐了小陌哥仨。 小傢伙们都是头一回坐小汽车,惊奇极了,上看看下看看。这车比公交车舒服一些,再加上通风不那么晃悠,这会儿倒是都没再晕车。 当然,也有可能是出门前林琳给他们吃的防晕车的药起了效果。 晚饭去吃的烤鸭,姚天之前打过电话定了包房。 b市烤鸭最好吃的季节就是春秋冬三季。林琳他们这次来正好赶上吃鸭子最好的时候。 林琳家的人是这个时代少有不缺肉的那一类人。 林琳爱吃,又对各种吃食极讲究。因此她做饭从来都是荤素搭配着来,好吃又营养。 林琳家啥伙食,姚天与夏小雪是知道的,不但知道他们还颇受益。 什么都不缺的时候,人手里就容易散漫。林琳时常会给他们家送些肉或骨棒一类的吃食。所以在村子里那几年,姚天和夏小雪的日子哪怕再辛苦也比其他知青和村民要好很多。 不过虽然知道他们不缺肉吃,可来b市,不吃一顿正经的烤鸭那就说不过去。 路上各种新奇并不叙述,众人一路到了烤鸭店,姚天停好车便带着人一路走进去。 包厢都在楼上,虽然不大,环境却还不错,至少他们这一行人不用坐在大厅里了。 孩子多的时候坐在大厅,别说一边吃饭一边叙旧了,所有的心思都只顾着看孩子了。 包厢安静,也能安静些。 烤鸭趁热最好吃,姚天要的几个菜一时没上来,几人便先吃了烤鸭。 通过小孩吃饭的仪态,便可以看出父母的教养与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 好在三个孩子吃饭的样子虽然很普通,但却没有表现出狼吞虎咽的样子来。林琳见此,满意的想着等回村了,就在东山养些鸭子。 果木烤鸭什么的,难不倒她。 第923页 姚天要点酒,林琳给拦了下来。 姚天一会儿还得开车送他们回去呢。让她一家七口全坐酒鬼开的车? 他咋就那么心大呢。 林琳自己带了好茶叶,又让馆子给沏了壶茶端上来。姚天见此,摸了摸鼻子又点了几瓶汽水给孩子们喝。 他倒是忘了这姐们爱喝茶的习惯。 席间,姚天又说了他和夏小雪明后天的课程安排,又问林琳明后天有什么打算。 林琳听说姚天与夏小雪明天是全天的课,一个后天上午有课,一个后天下午有课,寻思了一下便与姚天定了后天上午去办事。明天她们自己玩去。 「我听说帝宫已经可以正常参观了,准备明天先去看看帝宫。晚上就在那附近吃爆肚。」 至于明天中午饭,帝宫一时逛不完的话,怕是只能在里面对付一下了。 姚天听了林琳这安排,笑眯眯地说道,「去那里不错,听说又修缮了几个宫室……等周日带上我儿子,咱们一道去爬长城。这么长时间没见,那臭小子又长个了。」 说话间,姚天点的菜都上来了,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说了一下b市这一两年的变化,以及一些已经看出苗头的政策。 什么时候会出台什么政策,林琳比他们还门清。除了跟他们自身有关系的,林琳会提点一二,其他的时候都是听听就过去了。 不过林琳要买房子这事,却又郑重的跟姚天和夏小雪说了一遍。 「将来b市的房价一定会涨,趁着现在房价还没涨起来,回城的人数还不多时,咱们就应该多多买上几套房子。现在租出去,将来房价涨上来了再卖掉旧的换新的都合适。对了,生孩子。我得到可靠消息,国家现在就在研究人口问题,过不了几年生孩子可能就会受到数量限制。趁着你们俩口子都在b市,又都在学校上学,算一下日子,抓紧再怀上一胎才是正事呢。」 林琳从来都不是无的放矢的性子,她多年前说会高考,就真的高考了。现在又说生孩子会被限制数量,那么这事也应该会发生。想到林琳让他们在学校的时候就赶紧生,怕是一进入社会就…… 「咋还会有这种事?……还不得闹翻天呀。」 「嗯哼~」林琳夹了一筷子糟熘鱼片,淡淡的说道,「谁说不是呢。不过将来……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将来可以让孩子们晚点结婚,最好娶个年纪小几岁的媳妇回来。康熙六十来能生,女人过了三十五再生就糟罪了。」 计划生育政策是八二年年末开始实行的,执行了三十年左右就又放开了政策。 而他们的儿子都是七几年出生的,若是娶个年纪小一些的媳妇,差不多还是可以生二胎的。 林琳这话中的暗示,就连夏小雪都听明白了。 这就是说限制孩子数量的政策就跟这十来年没有高考的事情一样。 会开始,就会有结束的那一天。而他们的儿子正好都赶上了。 林琳说这话的时候,没注意他们家小孩。他家老大听了林琳的话,心中都将结婚的事安排在三十岁之后了。 并且坚定的准备来个萝莉大叔配。 ╮(╯▽╰)╭ 素丸子挺好吃的,夏小雪看着孩子们喜欢,又叫了一盘。林琳笑着说了一句,你就惯着他们,然后便与夏小雪讨论起什么时候怀孕最好的话题了。 上学最好的一点就是有寒暑假。 若是将孩子生在假期里,坐有完月子都不会耽误开学。 就是挺着个大肚子去上学,有些个怪让人难为情的。 俩人算了一下日子后,林琳便给了夏小雪一颗伪装成助孕丸的生子魔药,让他们在行房前后吃下。 夏小雪看着林琳递过来的小瓷瓶,小心的放在衣兜里,又觉得不妥当,转了一圈后,将小瓷瓶交给了姚天。 姚天起身将小瓷瓶放在大衣里怀兜里,然后回到桌边还特意的问林琳有没有专门生双胞胎的药。 林琳被姚天问得满头黑线,转过头去不理他。 姚天见此,只能将视线转向太叔攻,没有就没有,干嘛不理人。 太叔攻:没怼你就不错了。 饭毕,姚天开着车又将林琳几人送回招待所,然后拿着林琳给他们带来的特产载着夏小雪回家造娃去了。 姚天已经决定了,这几天或者说以后的日子都不住校了。 晚上回家造娃,白天去上课。然后再回家造娃,上课,安胎…… 回到招待所,一家人照旧洗漱睡觉。然后在三个孩子睡着后,林琳便将给她看孩子的人是原主外公家上了年纪的忠僕。又说这个忠僕忠心耿耿,为人可靠什么的。 太叔攻问林琳是什么意思,林琳装做犹豫的说,想要将人接到身边来。帮着带带孩子,干点活什么的。 林琳越说,太叔攻就越怀疑这个『忠僕』的来歷。可看着林琳眼睛亮晶晶的望向自己,太叔攻就越发的没办法反驳她。 跟着自己,她吃了不少苦。 沉默了半晌,太叔攻妥协的说道,「那就带回村去。不过不要说是下人,只说是无儿无女的远房亲戚来投靠你的。」 真的是忠僕还是妖精家族的妖,太叔攻已经不想去计较什么了。反正只要别干什么坏事,他就只当那个是忠僕。 林琳在太叔攻的怀里轻轻用手点了点太叔攻的腰,小声嗔道,「我又不傻。」现在是什么时候,这种事情自然要小心了。 第924页 「别捅那。」太叔攻唿吸顿了一下,然后连忙抓住林琳做乱的手,「孩子还在呢,不方便给你。」 林琳闻言眨巴眨巴眼睛,又拿拳头轻轻捶了他几下。这才阖眼睡下不提。 …… 早上三点多,林琳悄悄睁开眼睛。先是点了太叔攻的睡穴,然后下床走到孩子们那里,挨个点了睡穴,这才走到洗漱间。 从里面锁上洗漱间的门,林琳下一秒就进入了空间。 在空间里找出双子塔,林琳查看了一下里面的『住户』,从里面选出一位四十多数的女鬼后,这才施了召唤术将她的魂魄召了出来。 这女鬼姓金,是当初荆州端王府的旧人。青年丧夫后,便一直留在林琳身边做嬷嬷,侍候林琳。 她一出来就给林琳行礼,又唤林琳『格格』。 林琳将自己需要人帮忙带孩子的事说了,金嬷嬷二话没说就表示会为了林琳上刀山下火海。 林琳听了嘴角抽抽,不过到底还是决定用她了。 此后拿出当初收起来的金嬷嬷的头髮和遗物,林琳在空间里用魔法为她造了个假身体。 将魂魄封进去后,林琳又舍了一滴心头血。 金嬷嬷应该不会背叛她,不过有了这滴心头血,却是个保障。 嬷嬷这个称唿不能再用了,于是林琳就改叫她金姨。 林琳在空间里用变形术给金姨弄了一年四季好几套衣服,然后又给了她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随后将这个时代的一些信息告诉她知晓,等她都记下来了才带着她一道出了空间。 出来的时候,已经六点了。林琳看了一眼金姨,让她拿着包袱轻轻的开门走出去。 金姨走出去后,在心里默数了十个数,然后将房门敲响。 而屋里的林琳在金姨走出去后,飞快的给家里几人解了穴道,然后坐在床边做出一副刚刚要起身的样子。 随后,林琳走到门口去开门,太叔攻和小陌也都从床上坐起来。 林琳与金姨在门口唱了一出双簧后,这才领着人进来给大家介绍了一番。 金姨生前就是杰出的服务人员,死后这么多年也没忘记生前的本能。在双子塔里居住的时候,因为里面都是侍候过林琳的下属和僕人,有事没事的时候到是会互通有无。此时一来,先是夸了林琳家的五个孩子,然后又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下太叔攻的腿,等该说的话都说完了,金姨就全权接手了两个小娃娃的生活。 见金姨接手了,林琳便下楼去找招待所的人要了一张加床。 这个时间招待所只有一个人值班,林琳走过去,小声的跟她嘀咕了一番,然后又塞了她一点钱,很容易便得到了一张木床。 床是太叔攻从角落里的一间客房搬出来的。除了林琳给那值班的一点钱外,金姨住进来不需要再多花一分钱。 不然,若是按照规矩来,金姨在这里住几天就要花几天的钱。现在嘛……社会主义的羊毛就这么被薅了。 →_→ 有了金姨后,林琳一家的生活发生了质的改变。 林琳与太叔攻带着三个娃出去疯玩的时候,金姨就呆在招待所里看两个小娃娃。 林琳早晚餵两个孩子母乳,中午和半夜都是金姨起来给他们沖奶粉。林琳几人离开招待所后,金姨见两个娃娃睡着了,还会帮着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什么的。 没几天太叔攻也习惯了金姨的存在,倒是没有最开始时那么拘谨不自在了。 自从有了金姨后,林琳一家在京城玩的极好。不但如此,林琳要回了自家的老房子后,又将左邻右舍的房子也买下来了。 左邻右舍的邻居也是倒霉催的,自从这套老房子成了红袖子的办公室后,这条街上的人都被当成了典型。 不说家破人亡,那也差不多了。于是在听说林琳要买房的时候,纷纷将房子卖掉了。 林琳时间有限,所以办这些事时喝了福灵剂。因此在买房子,租房子上都挺可心意。 房子买回来后,转手便收到了一年的租金,那效率让姚天都咂舌不已。 姚天和夏小雪送林琳一家去火车站的时候,心里还觉得林琳这一趟真是办事游玩两不误。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本章留言,有小红包哦~ 第436章 林琳仍然是喝了福灵剂才去买的票,还是车厢最靠后的包厢。 不过林琳这次买的四张软卧票并不是一个车厢里的。 倒数第一,第二车厢。 然后一个车厢买上二张下铺票。 来的时候林琳就发现这趟列车只有一节软卧车厢,不但如此,林琳还发现这一节车厢客人也是零零散散住不全的。 也因此回来的时候林琳这样买票,至少可以圈出两个包厢的区域。 火车启程又换了票,林琳便在走廊里设了阵法和挂上魔法小木牌。之后她也不拘着两个讨狗嫌的三岁娃娃们在包厢和走廊里来回跑动打闹 反正也出不去她圈定的区域,所以林琳一点都不担心一个错眼没看住孩子或是扰了旁人的清静。 林琳让太叔攻和小陌这对父子住在一起,俩人没事还能看看书,一道学习。 林琳与金姨带着孩子们住在一起,金姨与四个孩子睡在下铺,她找了一张上铺自是不提。 第925页 从b市出发的火车是下午六点钟发车的,林琳在中午吃过饭后便在几家饭馆各样打包了些吃食用饭盒装着。 虽然不及自己做的可口,但路上吃着也不会太简薄。 再加上昨天在供销社买的鸡蛋和大米,回头将剩下的肉干放里面熬些粥也能对付一下。 姚天和夏小雪也给他们送了些东西。 一些布料,书籍还有b市的果脯点心。 城里虽然样样都比农村好,可这物资供应上却没有农村便利。毕竟城里的东西都需要农村生产和供应。 来了一回b市,四个小崽还没什么,不过太叔攻和小陌的心里却留下了对大城市不易生活的印象。 哪哪都是人,干啥都要钱。 瞧不起外地人,更瞧不起农村人。 还有就是再一次验证了林琳的话。 先敬罗衣后敬人。 林琳一家穿的从来都是村子里最好的,为了这次出门,林琳还特意给每人带了两套新衣服,就是担心出现狗眼看人低的事情。 然而一切都想到了,却忘记口音了。一张嘴,一股东北大碴子味,谁还不知道你是外地来的呢。 吃饭或是问路,路人的眼神都带着高高在上。 好在小的不懂事,大的自小就没活在温室里。林琳与太叔攻又都有着成年人钢铁一般的心境,丝毫没受到什么影响。 林琳不禁自问,若是换了旁人,怕是多少都会产生点自卑了。 ╮(╯▽╰)╭ 回去的时候,多了一个人,但却多了一个包厢,所以比来的时候更舒服宽敞。 金姨接手两个小娃后,倒是建议过林琳断了母乳,这样林琳就不会那么辛苦了。林琳想到现在两个小娃就已经掺着奶粉喝着了,还是决定等孩子满六个月时再彻底断了母乳。 一天一夜的火车坐下来,林琳这一次并不觉得忙乱。金姨不但能看两个小的,还能抓紧一切时间教另外两个大的一些仪态规矩。 有的时候,小陌读书时间长了,也会被林琳撵过去玩一会儿。玩的时候仍没挑过金姨的教导。 金姨生前可是王府最得力的嬷嬷,教导几个孩子一些仪态就跟玩似的。 教导男孩子比女孩子要省事,如何坐,如何站,如何吃饭等等,现在看不出什么,等将金姨教导的这些事情养成了习惯,一举一动间自有风彩。 所以林琳是非常贊同金姨给孩子们开小课的。 下火车的时候,虽然东西比来的时候多,却因为多了个大人,并没出现什么意外。 火车晚点,快七点才到安阳县。林琳几人便直接宿在了县里。 县里这套小院除了正房外,并没有多余的房间。当天晚上休息的时候,太叔攻带着儿子们睡了小陌那间屋子,林琳和金姨带着两个小娃便睡在她那间。 笠日一早,全家都动了起来。吃过早饭,太叔攻便带着三个儿子去了市里上学。 林琳则让金姨在屋子里看孩子,她跑回空间,在空间里那间大得不可思议的屋子里用魔法弄出一间厢房来。 里面有炕还有地龙,家俱摆设样样齐全。 等弄好了这房子后,林琳便走出空间来到院子,她先将院子里原来的那间仓房的电线剪断,然后伸手一挥将整间仓房收进空间,随后在仓房原来的地面处,做了一个简单的清理便将空间里的新仓房放了出来。 之后接上电源,试了一下通电情况。随后又在新厢房的一个角落里用了一个压把水井。 厢房弄得比较长,靠近正房这边还是家里的仓房,然后是一间带着地锅炉灶和压把水井,类似厨房的屋子,再一旁边才是一间铺了地龙的屋子,和里面一间小巧带炕的屋子。 走进去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不妥后,林琳又将原来仓房里的杂物都堆到新仓房里。 弄完这间屋子,林琳与金姨又收拾了一下这次从b市带回来的东西,便锁上房门一起抱着孩子回太叔村了。 他们刚从b市回来,要先回村子里住几天。等下雪后才会回到这间小院。也因此这几天这里不会有人来住,多出一间厢房来也不会立即被人发现。等到雪后搬过来住时,几天时间就过去了,只要钱给的足,啥房子盖不出来? 因为要拿的东西多,所以林琳和金姨是推着手推车回的太叔村。 两个小娃被包得暖暖和和的睡在手推车上,她们再将要带回去的东西放在车下面的板子上,一推就走,省事省力。 走了一个多小时,林琳和金姨才回了村子。 金姨跟着回村子,就住在原来姚天他们住的屋子里。小诊所在姚天他们走后,林琳便将靠里面挨院墙的那面房墙凿出了个门洞安了一扇门。之后他们家里的人去小诊所都可以从院子里直接过来,再不用绕到大门外再转过来了。 不但如此,林琳还将小诊所的内院门到她家屋门的这段路建了个木头镶嵌玻璃棚顶的宽走廓。 夏天能乘凉遮雨,冬天加上木板和塑料布还能挡风雪。最重要的是冬天家里洗了衣服床单被罩什么的,都有地方晾晒了。 因为院子和大门的位置,建的时候用了些心思。太叔攻为了孩子们在里面玩耍还特意在这地下铺了地龙。走廊建的又高又宽,很用心也很精緻。 木工活算是没白学。 →_→ 第926页 回来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金姨带着两个小的晚上睡在小诊所那里。白天在哪里就随她们的便。而小陌和两个大娃还住在小陌的房间里,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改变。 回到家,林琳先去点了灶坑,将两间屋子都烧起来,然后才出门去小诊所,将在原来姚天家厨房里的地龙灶坑也添了捆柴烧上了。 家里养的那只土狗早就听到林琳的脚步声了,它原本是趴在大棚里,现在也直接顶开大棚门跑出来了。 林琳指着金姨跟它说话,不许它咬。养的膘肥体壮的土狗转圈闻闻金姨身上的味道,眼神很不友善,不过还是被林琳暴力镇压了。 去关大棚门的时候,林琳顺道去看了一眼里面的大棚。 大棚里的温度有些低,再看一眼炉灶,发现今天还没烧过火。林琳眉头微皱,自己点火烧上,又将土狗的水碗和饭碗就着大棚里的井水洗干净带了出去。 这只土狗一直养在屋里,现在他们回来了,林琳便又将土狗的两个碗放到了小陌那屋地上。 等将屋子都烧热后,林琳便让金姨自己熟悉家里,她拿了些b市带回来的伴手礼先去了老村长和铁柱家。在这两家说了会话,这才去了村支书家。 到了村支书家,林琳诧异的看了一眼屋里的人。有些想不明白她怎么会在这里。 林琳这些年并没有多少变化,看起来仍是和当年一样。 岁月不曾在林琳身上留下痕迹,乡下的生活也不曾让她看起来憔悴。 她依然年轻漂亮,肤色白晳有光泽。 看着面前的林琳,再看看她闺女和她,大伯母心里不禁升起一阵嫉妒。 凭凭都是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大伯母变化很大,林琳晃了一下神才认出面前苍老的跟祖母同辈的干瘦妇人。 以前的大伯母长的得圆润,或者说很胖乎。可现在的大伯母却瘦得快要脱了相。 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可中年妇女胖起来的时候脸上的褶子都会被撑开,更显年轻。 当然,若是一个人先胖后瘦,那么她脸上的褶子就多到吓死人了。 刘妙见林琳看着她妈不说话,连忙走到林琳跟前笑道,「啥时候回来的?这一路顺当不?刚刚还说你们啥时候回来呢。你前脚上b市,我妈和我妹后脚就来了。」 听到刘妙的话,林琳笑着点头表示明白。不过……「你妹?」 刘妙看了一眼林琳,眼底闪过一抹尴尬。 「对,我妹。就是咱们回b市那年怀上的。」 林琳一脸惊奇的看向大伯母,眼底都是诧异。 她看过刘大伯的面相呀,这孩子,这孩子……她得问问元芳。 「我到了b市就准备去看看大伯和大伯母,谁知道去了几次家里都没人。现在能在这里看到大伯母,真是太好了。」林琳弯下腰,朝着坐在屋里的一个小姑娘招招手,「小妹妹,我是姩堂姐。来,这个给你玩。」 林琳随手从衣兜里拿出一根用红线穿着的小银锁片挂在小姑娘的脖子上,一边仔细的看这小姑娘的面相,一边问刘妙,「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还,还没起名字呢。」想到她妈的遭遇和她妹的身世,刘妙小心的打量一眼林琳,然后用一种略带祈求的声音问林琳能不能给她起个名字。 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然后郑重的看向刘妙,随后又看向大伯母,最后才将视线对上小姑娘,看了看这小姑娘黑白分明,有些怯怯的眼睛,抬头看向刘妙,「我起?」 刘妙点头,说了许多恭维的话,林琳见此,摇头轻笑,算了,起就起。 「我觉得女开妍不错,你说呢。」 「妍,刘妍。」刘妙一边点头,一边读了出来,然后笑着回头对大伯平说道,「妈,你瞧这个名字多好。」 有了这个名字,她这个兇残的堂妹应该不会容不下这个妹妹了。 不过想到这个妹妹的身世,刘妙心里又是难过又是恼怒,别提多纠结了。 「对了,家里怎么就只有你们俩,其他人咋都没在家?」 「我婆婆娘家侄子结婚,我妈来时路上弄断了胳膊,我留下来照顾她就没过去。」 接过刘妙递过来的家里大门钥匙,林琳听了这个理由,就收起了脸上的伪善,冷淡的说道,「你是知道我的,最好别让我有机会做些什么。」 「你放心,一定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那最好。」林琳说完轻飘飘的扫了一眼大伯母,转身便往外走,刘妙看了她妈一眼,赶紧跟了上去。 「说说,那孩子是怎么回事?」 刘妙送林琳到院门口,听到林琳问,脸上浮现一抹难堪。不过听到林琳这么问,便也知道林琳看出来什么了。 小声的将当初她跑掉,大伯母与家属楼的诸位男家属发生关系的事说了。 又有大伯母本来就胖,再加上年纪大了,还是四个多月晕倒在车间里才知道揣了崽。 这孩子明显不是刘大伯的。 因为在那事之前以及那事之后刘大伯就再没碰过大伯母了,孩子是谁的,真心没人知道。 本来那件事情就是刘大伯心里的一个疙瘩,后来又有刘贺闹出来的事,就更让刘家人心里面上都过不去。 于是自从知道大伯母有了这一胎后,刘家的日子那是过得水深火热。刘大伯也从不打老婆的男人变成了按顿打老婆的老渣男。 第927页 老婆怀孕了还这样打,那就说明了一件事情。 于是整个家属院以及厂子里的人都知道大伯母这一胎有问题了。 并且之前那些捕风捉影的留言也坐实了。 心虚气短的大伯母再面对冷热暴力的时候日渐消瘦,然后她肚子里被大伯父称为野种的孩子竟然还能顽强的活下来,不得不说是个奇蹟。 刘贺虽然吃够苦,受够教训,可本性难改的他到底还是将自己作到了监狱里。 然后刘大伯就怪这个怨那个,对大伯母更是不留情面的暴打。后来上班时又与人起了纷争,最后还被厂子开除了。 从厂子里出来后,大伯父清醒的时候就是打老婆,然后就是喝大酒,抽大烟。酒醒了再继续打老婆。 长年累月下来,大伯母还能将闺女生下来,也算是女坚强了。 闺女跑掉了,儿子进去了,男人又成了这副样子,大伯母其实是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这个小女儿身上的。 又有自从她这一胎以那种方法被众所周知后,她们家门口时常有会一些米面粮食放在那里。 虽然不知道是谁送的,却知道不是一个人送来的。 想也知道,就像她不知道小女儿的亲爹是她的哪个好邻居一样。她的那些邻居也不知道这个小女儿是不是自己的种。 于是看着她们娘俩过得艰难了,手指缝里漏一点也当是花钱买个心安了。 然而这种事情刘大伯能眼睁睁的看着? 他不能呀,他不但更加的往死里打大伯母,他还想要掐死那个野种。 还有一次,若不是『邻居』发现了,刘大伯就将这个小姑娘丢进公厕的茅坑里了。 大伯母来之前是被打得最惨的一次,刘大伯拎起粗腿方凳就朝着大伯母的头上砸,若不是大伯母伸手护了一下头,说不定这会儿子已经躺在棺材里了。 不过虽然没砸到头,却将护头的胳膊砸断了。 这一回大伯母是真的见识到了刘大伯多么心狠手辣,她是说什么都不敢再跟刘大伯呆在一处了。于是趁着刘大伯喝得酩酊大醉时,卷了家里为数不多的钱,带着小女儿来投奔大闺女来了。 大伯母至少还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她一脸鼻青脸肿的来到太叔村,旁人惊讶的问她这是怎么了。她还美其名曰的说是路上碰到抢孩子的,跟人家殊死搏斗来着。 这话刘妙一个字都不信,可她也不能当着婆家的面拆自已娘家妈的台不是。 等到晚上将她男人打发到别屋睡下后,刘妙才问了大伯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想知道,一个想诉苦,于是大伯母便将这几年的事情一五一十用着略微夸张的口吻都说给刘妙听了。 刘妙也没想到当初她逃跑时扎下去的麻醉针会带出这么多事。可刘妙毕竟是刘妙,她是丁点都不后悔的。 当初她爸妈不也是趁着没防备对她下的药吗?不过是报应罢了。 再一个看到亲妈日子过得这样惨,刘妙心里都满是庆幸当初林琳捞了她一把。不然她都不敢想像她妈今天的日子是不是她的明天。 说起来,还有一件事让刘妙闹心呢。 她现在跟婆婆大伯哥一起住,她妈一住小十天,而且还是想要长住的那种,这哪成呀。 心中嘆了口气,刘妙试探性的问林琳,「那,那个刘姩,姚天他们住的那套房子既然还空着,你看能不能让我妈和我妹搬过去住?你放心,我给房租。一分不会差了你的。」 亲妈这样,刘妙也不可能将她妈撵走。再一个她妈啥脾气德行刘妙太知道了,一个闹不好她妈就敢跟她来个鱼死网破。 想到那个结果,刘妙便打了个哆嗦。她这几年存了不少私房钱,先将她妈和妹弄到小诊所那边住着,然后时常再偷渡些东西过去。婆家这边人便会以为她妈是跟着她堂妹一道生活。 而且有林琳在一旁压制,刘妙相信她妈也不能起什么么蛾子。 想到这里,刘妙又想到她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来了。她妈带着这么个孩子来找她,不会是指着她来养活这个妹妹。 想到这种可能,刘妙就觉得闹心。那得花多少钱,多少粮食呀。 还有婆家人会怎么看她? 毕竟还没分家单过呢,家里的大事小情都是她婆婆掌握着。 一天两天还好,这时间一长…… 林琳没想到刘妙还能提出这么有建设性的要求,不可很可惜,她这想法只能胎死腹中了。 「我从b市也带回了个亲戚,以后就会住在小诊所。平时帮我带带孩子,做做饭什么的。」 「亲戚?」听林琳这么说,刘妙诧异的反问,「你怎么还会有亲戚?」 林琳抬眼看她,用一种鬼意森森的语气说道,「你~说~呢。」 刘妙被林琳的声音吓得往后一跳,然后瞪大眼睛看向林琳,嘴唇哆嗦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你怕什么。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家里还有活呢,你告诉你妈,要呆在这里就老实些。真要是惹到我了,小心我凌迟了她。」 咽了咽口水,刘妙忙不迟疑的点头。 这位『堂妹』的脾气一向不太好,她说得出就真的能做得到。 林琳挥了挥手,一副毫不在意的离开了。 然而刘妙却不知道,林琳一回到家便进了空间,又从空间里找了个魂魄,对着那魂魄郑重吩咐一声,便让她去了村支书家里。 第928页 她可不是傻白甜会给人伤害自己的机会,既然知道大伯母来了太叔村,以她们之间的『交情』,她就不能不防范一二。 派个鬼魂时刻盯着大伯母,若是大伯母真的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是不介意给自己养的鬼抢副身体。 大伯母确实不甘心看着林琳过好日子。 大伯母来的早,那几天刘妙替林琳给大棚烧暖餵狗的时候,倒也跟着刘妙过来过几回。 从窗户看过林琳家是什么样,又看过林琳的小诊所。羡慕的同时,也更加的嫉妒。 虽然惧怕林琳那对鬼父母,可人嘛,在没受到教训的时候又怎么可能会真的知道惧怕。 于是在刘妙送走林琳,转身进屋后,还不等刘妙说什么,大伯母就继续鼓吹刘妙打压林琳。然后让林琳服软。 「妈,您老就消停些。我公公是村支书,可刘姩压根不是我公公能打压的。她是我们村的大夫,医术高明着呢。她在村里说句话,大家面上不说什么,可私下里都会照着做的。」看一眼眼巴巴看着他们的刘妍,刘妙抓了把瓜子打发刘妍出去玩。 「妈,你以后少在孩子面前说这些话,回头再学话说出去。」这么大的孩子正是往外冒话的年纪。一个不防说出去,让婆家人怎么想呢。 要知道虽然这个堂妹不咋得意她,可她在这个家还是靠着堂妹拉大旗扯虎皮的。要是让人知道了他们之间是这种关系,她能有什么好? 「你怕啥?她还能吃了你咋地?」因为刘妙有顾忌,不肯让婆家人看出什么来,所以对待大伯母就跟没有隔阂的亲母女似的。再加上村里人也都知道林琳是这位大伯母抚养大的,不知道林琳对这位大伯母是个什么态度前,村支书以及村子里其他人对大伯母都挺客气。 这几天终于找回点曾经气势的大伯母往地上吐了一口瓜子皮,恨钱不成钢的说道,「我就不相信她那个死人妈能天天跟着她。」 刘妙向上翻了个白眼,摇头嘆气,「妈,你没事整啥事呀,你图个啥?真惹毛她,她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随后刘妙便将林琳到了太叔村以后的事情,尤其是鞭抽混子,一脚踹碎大石头的事都说了。 不但说了这些,刘妙还将当初b市来安阳县的学习小组全员被虐杀的事情也都告诉了她妈,就是希望她妈能够吸取前人教训,惹谁都别惹到她们这位『刘姩』。 然而刘妙不知道,她说得越多,她妈的心眼就转的越快。尤其是听到b市学习小组的事,眼睛亮得都跟上百瓦的大灯泡了。 「你个傻玩意,你既然有这么大的把柄攥在手里,咋还能看着她在你面前蹦跶?你个蠢货。」 刘妙看着她妈从炕边站起来,脸上都是兴奋的神情,吓得当场腿了软。 她说这些话,就是想要让她妈明白那人不好惹,咋她妈还能听得热血上头了呢? 就在刘妙准备好好的跟她妈再沟通一回,让她妈明白这里面的血腥残暴时,她妈打了个哆嗦直直朝前倒去。 刘妙这会儿盘腿坐在炕上,看到她妈瞬间倒地的样子,本能的想要拽一把,可惜出手太慢,压根没拽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妈直挺挺的脸朝下砸在地上。 『砰』的一声,溅起满地灰尘和瓜子皮。 刘妙:……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作者去给上一章留言的小仙女们发红包去。 第437章 大伯母是幸运的,她向前扑倒的时候砸伤的是脸。 所以哪怕鼻樑塌了,门牙断了,脸上都是瓜子皮,花生壳留下的小伤疤,她还没伤到脑子。 一脸血的倒在地上,后脑勺保住了。 然而这并不值得高兴,因为一大波忠心鬼正狂奔在路上。 林琳是个好主子,护短又大方。跟过她的下属忠僕不知道有多少人没有投胎转世,他们平时就生活在双子塔里。 那座双子塔被林琳用祭拜的方式放了不少鬼能用的东西。 不知道多少年下来,那双子塔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鬼居桃花源。 林琳很少会有什么事情要用到他们,平时真有什么需要也是现抓现用。也因此尽可能的做到了不打扰他们的养老生活。 这一次她是真的没办法了,在这个年代,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团着,这才找了金嬷嬷帮忙带带孩子。 然后金嬷嬷出来了,双子塔里的其他魂魄见了也隐晦的跟林琳申请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变化成什么样了。 于是在b市闲逛的时候,林琳便时常将手心大小的双子塔当成装饰品挂在身上。 他们也跟着林琳爬了长城,喝了大碗茶,逛过清大,坐过小轿车,还乘了一回火车,见识了一路风景。总之……外面的世界让他们这些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鬼是既新奇又刺激。 不过一回到村子,家里的土狗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一双黑豆眼死死的盯着那双子塔,于是林琳便将双子塔又收回了空间。 现在好了,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让他们大展伸手的机会了。 他们必须要给那个缺心眼的女人一个教训。 告诉她做人要善良。 →_→ 话说林琳刚派了个『眼线』去盯着大伯母,大伯母那边就开始往外冒坏水。盯着大伯母的『眼线』见大伯母站了起来,还以为她现在就要去告密,于是想也不想的在大伯母抬脚的时候直接从她的身体里『穿来穿去』。 第929页 然后眼瞧着大伯母『自己』摔在地上后,才连忙飘回去给林琳送信。 林琳那里听说了大伯母竟然还是如此死性不改。眼珠子转了转,看了一眼已经不那么明亮的天色,勾起嘴角,将整个双子塔里的鬼魂都派了出去。 就当是补过万圣节了。 太叔村这里,冬天太阳下山早,怕是也就有这点好处了。扭头看了一眼太叔村的地理环境,林琳抿了抿唇,惦记上东山后面的那座山。 大伯母一个还不够她家那些『村民』塞牙缝的,也许她可以想想办法,将那座山收到双子塔里去。这样一来塔里的『村民』们可以娱乐的事情就又多了一项。 鬼魂一般都是靠飘来飘去行走的,所以那速度跟本不用提。刘妙看着她妈脸砸地的躺在地上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赶忙下炕去扶人。 大伯母这会儿都已经被这突来的意外砸晕了,所幸刘妙这几年干了不少农活,大伯母也瘦成了干柴,不然刘妙还真的没办法将大伯母拖到炕上去。 不过将人往炕上拖的时候,又出了一点点小问题,刘妙一脚踩在大伯母的裤脚,然后一个踉跄又将她那脸着地的亲妈摔在了地上。 同样的,这一次还是脸先着的地,二次受创后,哪怕是整容技术第一强的思密达估计也无法拯救大伯母那已经摔塌成一条线的鼻樑了。 刘妙:…… 好不容易将亲妈拖拽到炕上,可看着亲妈一脸粘着瓜子皮和花生壳的血脸,刘妙脑子里都是她妈嗑瓜子时吐来吐去的样子。被脑海中的画面噁心了一把后,看着晕在炕上的亲妈,刘妙做了好几个深唿吸,最后穿上外套去找林琳了。 林琳能以德报怨的给大伯母看病? 那绝逼不能呀。 林琳知道刘妙朝着小诊所来求医了。便准备躲在空间里用一些魔法用具干点正经事,准备等她走了再出来。于是跟金姨说了一声,转身进了空间。 林琳的空间小屋现在放了不少魔法用品。 虽然不知道这些魔法用品是怎么吸收空气中的魔力,不过却是极方便了林琳。 林琳在空间小屋里支了一顶魔法帐篷,若是在空间小屋里呆的时间长了,林琳便会呆在那顶里面是两层别墅的魔法帐篷里休息。若是时间短,林琳就随便呆在空间小屋里。 魔法帐篷真的是居家旅行的最好行李,可惜这个时代林琳被整怕了,魔法帐篷都不敢在空间外使。 再一个,若是多人出行,林琳也不能将魔法帐篷拿出来。而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更习惯直接回空间呆着。 也因此林琳好几顶大大小小的魔法帐篷几乎都没有什么用武之处。 此时看了一眼空间小屋里的魔法帐篷,林琳嘆了口气的进了一旁用鍊金术折腾出来的房间。 林琳拿了块木头用魔杖变成坐便器的样子,然后又弄了个上面带铁网的铁盆放在坐便器里面。 弄出一个后,林琳就挥了挥魔杖直接复制了几十个。随后堆到一旁,又将她准备好的一包草药复制了几百份…… 等忙完了这些正事,林琳看着时间还有不少便又干了些私活。 林琳知道现在的外语教育还属于缺腿的那种。小陌在初中已经开始接触外语了,可小陌外语老师的发音在林琳看来那就是一个一言难尽。 只现在新国普遍都是这种带着地方口音,并且各种跑调的外语。所以林琳准备找一些空白磁带,然后自己录上几盘。 她以前做过广播主持也做过翻译,朗读发音和外语能力都比较强。自己录上几盘出来,加上太叔攻,爷几个都能矫正一下口语和听力。 现在不矫正,将来养成了习惯再矫正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林琳之前做广播主持的时候就在空间里弄过一套专业录音的设备,后来去b市也买了一台收录一体的收音机,现在空间里静悄悄的正适合录音。 一边录,一边用魔法笔自己编写外语教材。差不多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林琳才从空间里出来。 而这个时候,双子塔里的长住居民们已经回来大半了。 听到这些自家鬼争先恐后的跟她说大伯母中风了。 不但中风,她还有些被吓疯了。 林琳挑了挑眉毛,笑得很是凉薄。 又问了一下具体过程,林琳便让这些自家鬼回双子塔了。 这些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除了林琳外,谁也不知道。 村支书家没有人,小小的刘妍还被刘妙打发出去玩了。双子塔里的居民们出去跟大伯母讲做人要善良的时候,刘妙还在来林琳这里请医的路上。 为了拖延时间,那些鬼还兵分两路,一部分在大伯母面前玩人鬼情未了,一部分在刘妙这里弄了个小小的鬼打墙,让刘妙走了好久的路才到林琳这里,然后又走了许久才回到家。 反正刘妙从小诊所回来的时候,大伯母便已经醒过来,并且目光呆滞,口斜眼歪,流着口水哇哇乱叫了。 看着亲妈这样,刘妙当场就觉不好。 我都劝你要善良了。 >﹏< 刘妙想到小诊所那里只有一个叫金姨的中年妇人在看孩子,而那个金姨又告诉她林琳按着从b市学习得来的药方去山里採药了。一时间悲从心来,愁得不得了。 林琳不在,便只能往县医院送。可这几年刘妙却是发现林琳的医术比县医院的那些年轻大夫都要好。 第930页 送县医院要花不少钱不说,也不一定能看得好。而且自古看病花钱就跟刮地皮似的,她手里那些私房钱,哪够呀。 可不送过去,自家那位进山採药的堂妹说不定什么时候才会从山里下来,再耽误了她妈的病情,岂不更闹心。 看着都已经暗下来的天色,刘妙只得又咬牙请邻居帮忙去隔壁村将她男人叫回来。 然后她自己又跑到铁柱家,请铁柱帮忙弄牛车送她妈去县医院。 铁柱是知道林琳回来了,又问刘妙怎么不去找林琳。刘妙说林琳上山採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一听这话,铁柱便没再说什么。 林琳毕竟是拿着村里半份工分的,所以一走十来天,总要有个说法才行。 那么什么说法合理呢? 自然是因公出差最合理了。 话说太叔村这里,村民普遍都有风湿以及痔疮的毛病。 林琳可以用针灸给村民们治风湿,但是痔疮什么的,针灸的效果就不那么明显。 之前林琳收到姚天的信件后,心里转了一圈主意,便去找了铁柱,跟他说打听到b市有位老中医,手里有可以治疗痔疮的家传药方。她想去b市为村民求取这个药方,然后再去b市採购一下治痔疮的部分药材。所以这往返路费什么的,村里能不能给解决一下? 林琳小心眼那么多,她一上来就说报销路费的事,直接将请假的事情给模煳过去了。这也让村干部的关注点都放在了花钱报销上。 花钱的事,铁柱一个人可做不了主,于是开了个村干部小会,大家一听林琳这理由,又听说只要报销一下往返路费,吃住都不需要管,慷的是村里的钱,受益的是他们一家老小,这还有什么不同意的? 于是村里痛快的给批了路费不说,还交待林琳可以多买些药品回来。 也因此,村民们都知道林琳去了b市,还都以为她是为了大家去学药方呢。 至于全家都跟着去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孩子小离不开大人呢。 今天回到村里,林琳便将她这一次的『学习成果』跟老村长和铁柱说了,并且表示该买的药材也都买了,现在再采上一些药草就能开始为村民治疗了。 她不但买了一批药材,还买了些治病用的器材。 那治病的器材就是那批木头的坐便器和可以放在坐便器里面的带铁网子的铁盆。回头将所有的药材放在铁网上,然后在铁盆里点上小火将上面的药材熏出烟来。 人脱了裤子坐在坐便器上,利用那些药材烟燻患处。只要坚持上数月便能治癒。 铁柱听了,甭提多高兴了。就是铁柱嫂也是难掩喜悦的神情。 村里人下地干活,每每累了,就会坐在田间地头。 有的是直接坐在地上,有的则是脱下一只鞋,然后横在屁股底下,用鞋隔着坐在地上。 可穿了一天的布鞋,又怎么可能是干干爽爽的,那上面的湿潮之气比直接坐在地上还要重几分。 这么长年累月下来,不得痔疮才是怪事。 现在听说林琳得了治痔疮的药方,饱受痔疮困扰的人都激动了。 也因此,知道林琳回村赶到小诊所的人听说林琳上山採药去了,一个个非但没失望,还都开始期待起来了。 等天彻底黑下来后,林琳也从空间里出来了。这个时间出来刚刚好,收拾一下东西,就可以做晚饭了。 在外面十来天,虽然吃的都还好,可到底不比家常吃得顺口。 去冰窖找出一块五花肉,林琳连皮带肉切成小块。先放在锅里焯了一遍水,然后捞出来控水,刷干净地锅,在锅里放些油,将每块五花肉都炼出油,锅里放各种调味料和冰糖大火焖烧。烧上十几二十分钟后又加了一些土豆和干豆腐皮进去,小火再继续焖炖。 去大棚捞了一条活鱼,林琳用刀如飞的片成鱼片,准备做个水煮鱼。 家里那对大的双胞胎都爱吃鸡蛋炒西红杮,林琳将鸡蛋打好,西红杮切好放在一旁等着他们到家了再炒。 切了些瘦肉片,又将白菜手撕成小块,泡了一小撮木耳,准备一会儿用瘦肉炒个木耳白菜片。 家里早先就滷了些肉和下水,林琳想了想直接去冰窖拿了一块猪肝回来,切成片又捣了蒜泥,回头蘸着吃。 炸了一碗鸡蛋酱,然后摘了几根黄瓜切条,再将大葱和辣椒,香菜,小白菜也切成差不多大小依次码在盘里,随后还剥了几头蒜放在里面。 林琳做饭的时候,金姨看着林琳干活这个麻利劲,又是欣慰,又是心疼。 这些都是粗使丫头干的活,她们格格,受苦了。 林琳却没觉得有什么,以前她超级不喜欢做饭。可活得时间长了,好多不喜欢的事情也都变得喜欢了。 问了金姨配点什么主食后,林琳贴了一锅玉米面饼子。 等到饭菜都快好了,太叔攻爷四个也进了院子。 林琳见他们爷四个回来,连忙将饭菜都端上饭桌,刷了锅开始做鸡蛋炒西红柿。 俩个小娃娃已经被金姨哄睡着了,于是林琳几人便坐在炕桌上将晚饭吃了。 饭后,小陌刷碗,两个弟弟被林琳打发过去帮忙。 不过在小陌看来,这俩个弟弟纯粹就是帮倒忙的。 哥仨刷了碗,便回屋来写作业。 第931页 小陌的作业在学校的时候利用课间时间就已经能够做完了,现在做的则是林琳给他的拔高卷子。 两个小的拿着铅笔在那里写人口手一类笔划简单的字以及从一开始数数。太叔攻去看了一圈大棚,也坐回炕桌看他那些专业书。 林琳与金姨靠坐在一起,一边看孩子,一边在那里商量毛衣的花样。 暖暖的火炕,明亮的柠檬灯,一室的静谧。 与林琳这边温馨恬淡的夜晚相比,刘妙那里却是糟糕透了。 大伯母已经确认是中风,然后县医院的大夫告诉他们住不住医院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刘妙的公公婆婆见此,便让刘妙给刘大伯发电报。人都这样了,总得来看看,或是接回去。 刘妙想到她爸现在的情况,哪敢发电报回去。 别到时候妈没接回去,再将变成酒鬼的爸招来。 想到她妈怨恨她的样子,难道他爸就不恨她『不孝』? 而且她妈这样,回去就是个死。 冻死,饿死,病死,邋遢死以及被打死。 实在没办法刘妙只得又来了个拖延大法,第二天邮局刚上班的时候就往b市发了个电报。 当然了,电报是她自己去发的,所以到底发到哪里了没人知道。 林琳这一夜睡得极好,第二天送走太叔攻他们,她在小诊所配药的时候才『头一回』听说这事,当下一脸的担心模样别提多真挚了。 看着一屋子看病的村民,又想到此时还在县医院的大伯母,小诊所的人怕是都能从林琳身上看到了焦急与担心。 不过不管怎么说,林琳都是非常有『敬业』精神的好大夫,于是她敬职敬责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等到将所有的病人都送走后,林琳才跟着最后一位客人一起往村里走。 整个上午过去了,村支书家已经将中风的大伯母接回家中了。 林琳想要看大伯母,只要去村支书家就行了。 到了村支书家,林琳先是一脸关心的寻问了大伯母的病情,然后探了脉搏,最后摇了摇头。 开玩笑,她就是有本事也不会给她治的。 她又不是白莲圣母。 当然了,林琳觉得她还是可以干点圣母会做的事,不治大伯母的病,她还可以保住大伯母的命嘛。 别管中风还是中疯,活着总比死了强,不是吗? 死了就一了白了,啥罪都不遭了。而且就这么死了,她家里那些动手的鬼们还得摊上点因果。 以她们之间这种种是非恩怨,大伯母还是活着比较好。 至于她活着谁侍候……林琳看一眼刘妙,掩下眼底的笑意。 「大伯母的病,我也没办法。以后只能尽量保住大伯母的命了。」顿了顿,林琳看着一屋子的人郑重说道,「我父母走的早,小的时候也多亏大伯母照顾。虽说当初让我用下乡来还养育之恩,但不管怎么说,当初的事情,我呈大伯母一份情。 患了这么个病需要人照顾。不过大伯母有儿有女,也不差我一个侄女。所以从今天开始,我每个月给大伯母十块钱,也算是尽了我那份心意。」 林琳说完便从衣兜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刘妙,刘妙本不想接,可林琳拉着她的手让她接了。一边拍刘妙的手,一边向刘妙保证,「当初我下乡的时候,大伯母就给了我十块钱。这事我记着呢。你放心,只要我活一天,每个月的十块钱就不会断了。哪怕我七老八十,只要大伯母还活着,十块钱就一分不少的给你送来。」 刘妙抽了一下嘴角,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林琳的钱。她记得上次回b市探病的时候,她就给了十块钱。 收下这笔钱时,刘妙心里那是啥滋味都转了一圈。 真庆幸这位活阎王不知道她妈是咋弄成这样的,不然别说十块钱了,怕是连她都得被折腾成十块钱上面的小人样。 天知道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想到她妈一门心思的想要拿捏人,兴奋的站起来想要去告密最终却没站稳摔成了中风…… 刘妙就觉得这个世界真的不能做坏事。 唉~ 虽然城里人一个月好几十块钱的工资,可在农村,一个月十块钱,一年就是一百二十块钱,这笔钱也不是小数了。 村支书一家见林琳这样,一边说林琳重情义,一边还说大伯母是好心有好报,自己修来的福气。 林琳笑得腼腆,直说应该的。看着众人心忖了一句,且看五年后十块钱的含金量再夸。 七几年的时候她每月给大伯母十块钱。八几年时,每月还是十块钱。九几年,零几年,往后无论多少年,货币如何膨胀她都每月十块钱,想必那个时候就没人再夸得出来了。 →_→ 又简单说了几句话,林琳便以还需要配药为由离开了,然后没两天整个太叔村便都知道了林琳的义举。 想到林琳嫁给太叔攻以后,用心对待小陌的事。再想到大伯母不仁,林琳还挺有『义』的孝心举动,村里人便没有不夸林琳心眼好的。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林琳那形象至少有二米八。 林琳暗搓搓使心眼的时候,刘妙都快愁死了,在被公公婆婆催了几遍刘大伯咋还没消息时,刘妙差点没愁掉满头乌髮。 刘妙愁,村支书一家也愁得慌。好好的走亲戚咋就走出这种事情来了呢。 第932页 最后左等右等还是没着落,村支书家便只能收拾出一间房来让大伯母和刘妍先住下。好在有林琳那十块钱的进帐,日常也不过做饭的时候多添把米罢了。 就这样,大伯母嘴斜眼歪,全身瘫痪的赖在了刘妙家里。刘妙不但要照顾自己的小家,还要侍候大伯母一日三餐外加解手,整个人苍老的特别快。 好在没两年刘妍就能帮着搭把手干些力所能及的活,不然刘妙……久病床前无孝子,说不定哪天大伯母就被自己这亲闺女侍候死了。 不过林琳不差钱呀,为了让刘妙尽孝心,还特特包了刘妍小姑娘上学的所有费用。于是白天刘妍上学,侍候大伯母的活还是落在了刘妙身上。 林琳每个月都会准时将她那十块钱送过去,然后再看看大伯母的病情,仔细给她吊着命。将刘妙感激坏了。 ╮(╯▽╰)╭ 时间匆匆易过,第一场雪后,林琳全家便搬到了县里去住。 然后每天早上一家人吃过早饭后,林琳便施展轻功回太叔村看诊所,太叔攻骑着改良版三轮车带着家里的仨个孩子去市里,然后金姨餵了家里的土狗后,便留在家里带那对双胞胎。 日子过得规律又安逸。 冬天的雪越下越大,进出村子的路也越发难行。 林琳每天进出村子,无论是铁柱等村干部还是普通的村民知青,时不时的会让林琳捎些东西,送封信。 都是举手之劳,并不费什么精力,林琳都会帮忙。这一日,正好是腊八,林琳下午从太叔村回到县里,先去了邮局帮忙寄信,等从邮局出来的时候却收到一封b市的电报。 那封电报是给刘妙的,上面只廖廖两行字,但却让林琳看傻了眼。 刘大伯被人打坏了脑子,傻了,现在不知所踪了。刘大伯之所以被打,原因是刘贺在牢里惹了事,被人打断了一条腿。而刘大伯知道后则仗着酒劲跑人家里去理论,最后被人给理论了。 半晌,林琳摇头轻嘆了一声,将电报揣在兜里回家煮腊八粥去了。 教坏女儿坑别人,教坏儿子坑自己。 怪谁呢? 刘家有如今,不过是自作自受罢了。 一路迎着风雪回家,金姨已经将腊八粥煮到炉子上了。林琳一边笑着与金姨说话,一边挽起衣袖准备做顿丰盛晚饭。 风雪中,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男人和孩子,林琳笑得温暖又满足,别人家的是是与非非,与她何干? 第438章 大米,糙米,黑米、糯米。 红豆、绿豆、桂圆、莲子。 再加几颗红枣,一撮葡萄干、几块老冰糖,这就是林琳家n多料的八宝粥。 看着锅里慢慢熬得粘稠的八宝粥,林琳突然想到一句话。 『为什么大人都不挑食?』 『因为大人做的都是他们自己爱吃的饭菜。』 现在想来确实是这个道理。林琳喜欢甜口的八宝粥,所以便做了甜口的。 林琳不喜欢吃小米和薏米等谷物,所以她家的八宝粥里放的全是她爱吃的东西。 在他们家除了太叔攻和林琳自己,旁人都不许挑食。 不爱吃就饿着呗。 除了德行心性方面,其他的地方林琳都实行糙养儿子。好在儿子们耐摔耐打极皮实。 现在又有了金姨帮忙,林琳更是对儿子实行了放养。 于是心狠手辣的冷血妈是真的说到做到,哪怕不爱吃,孩子们挨过两回饿后也都会努力填饱肚子。 ╮(╯▽╰)╭ 县里的房子不算太大,不过住他们一家人倒也宽敞不挤。 因为搬到了县里,太叔攻在村子里的家常活计便都被林琳接手了。 暖大棚,浇水,养鱼,以及上山餵鸡餵兔子捡鸡蛋。这些活虽然不怎么累人,却琐碎极了。 太叔攻心里时常觉得过意不去,便总想着放假的时候帮着多干些才好。 不过在林琳看来,他就是想多了。 从他上学开始,那些活也就今年,还就只有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是林琳在干,其他大多时候都是太叔攻在忙呢。 所幸让林琳接手这些活的日子并不长。等到太叔攻和小陌双双放了寒假他们全家便又都搬回村子了。 搬回去后,太叔攻就不用心怀愧疚了。 北方冬季雪大,今天又是腊八。这一场雪下来,老人们都觉得明年会是个好年景。不过对于时常外出的人来说,就不太美妙了。 让太叔攻和三个孩子赶紧上炕暖和一会儿,林琳用勺子搅了几下粥锅,便开始做晚饭。 金姨早前按着林琳的吩咐煮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林琳这会儿将猪肉切成薄片,一片一片码在一个深口的盘子里,之后拿出一只碗,将酱油,葱花,姜还有五香粉以及一点点糖放在一起搅拌均匀,然后倒在装肉片的盘子里,随后上锅蒸。 白天林琳在村子里抽空用砂锅炖了只鸡。这会儿子将砂锅从空间里拿出来,随手放在一旁的炉灶上温着。 虽然现在家里人都住在县里,但林琳每天早上回到村里的时候,都会将所有的炉灶都点上,将家里烧里极暖和。 大棚里也是,菜和大棚里的鱼都养的极好。 然后烧热小诊所的地龙,一呆就是小一天。因为白天就她一个人在村里,要是困了也就呆在小诊所里的睡一觉。饿的时候,要么吃空间里现成的,要么就在原来姚天家,现在金姨的屋子里的炉灶上弄点简单的吃食对付一下。 第933页 其实相较于市里和县里,林琳更喜欢村里的生活。 除了因为这里房子大外,就是这里的生活更简单些。 洗了几个红枣放在砂锅里,林琳又在对面的地锅里放些油,将豆腐放在手心,用刀在手上小心的将豆腐切成片,然后放在锅里油煎。 等着豆腐都煎成两面金黄的时候,林琳又拿了金姨处理好,放在一旁的鱼肉,将鱼肉剁碎,加上淀粉搅拌成鱼肉泥,之后将鱼肉泥压成锅中豆腐片那般大小,用水微微煮熟。 等豆腐片煎好,林琳拿出一个吃了一半的南瓜,和豆腐片和鱼肉泥片一层一层的摆在南瓜瓤里,随后洗上两朵香茹,切成片也摆在里面。最后在上面盖上一层加了各种调味料的猪肉馅,小心的放到刚刚蒸肉的锅里一起蒸。 取出一盘焯过水的猪净排和早上就用水泡过的糯米,加入酱汁准备做一道糯米蒸排骨,正好放在锅里一道蒸。 青椒炒肉,爆炒鱿鱼须,素炒小白菜,煎一根猪血面肠,再拌了一个酸辣海带丝,白糖拌的西红杮,腊八节的晚饭就齐全了。 猪血面肠是杀猪的时候接的猪血,然后加上一些面和调味料,灌进洗干净的猪小肠里,最后系上肠口放在锅里煮熟。 林琳喜欢将煮熟的猪血面肠切成薄片,然后放在油锅里煎成两面出现焦硬,蘸着白蒜泥吃。太叔攻也爱这么吃。 她家早前养了好几头野猪,正经灌了不少血肠,于是隔三差五就会吃上一顿。 因为菜比较多,两张炕桌并排摆在炕上。全家人坐好,金姨先给每人盛了一碗八宝粥。 太叔攻和小陌俩人中午饭都是在市里那间小屋自己解决的。金姨和林琳一起包了不少饺子,包子,天冷将饺子和包子放在屋外便能冻上,爷俩带了不少过去。 还有林琳特意『买』的挂面,家里用酸菜和肉包的玉米面菜包子等等吃食。所以太叔陌和小陌中午吃的不差,但却没有在家吃饭这种氛围。 至于两个上幼儿园的双胞胎,他俩中午的伙食便没有家里其他人好了。也因此每天晚上他俩吃起饭来都有一种被饿了一天的感觉。 林琳做的样数多,不过每一样份量都不大。除了那锅粥一定会剩下,其他的菜够吃却剩不下。 林琳每天从村里回县里的时候都会带上家里一天所需的青菜,以及几天带回一篮子鸡蛋和一些肉类。 中午家里只有金姨,她那副身体虽然吃不吃饭都无所谓,但林琳却觉得她既然现在是『人』了,那么就要按着正常人的活法生活。 搬到县里的日子,林琳他们家从来没有在县里买过菜不说,林琳还时常将大棚里的青菜以及鸡蛋卖到黑市去小挣一笔。 吃过晚饭,仍是小陌带着两个弟弟去收拾厨房。 林琳则是将两个小娃娃弄醒,餵回奶,再换个尿布子。随后和金姨一道哄着他们不让他们继续睡。 住在县里的好处除了去市里方便以外,便是县里有电,根本不需要再用柠檬发电了。 暖暖的灯泡将整间屋子照得就跟白天一样。 白天一家人都是分散开各忙各的,若是晚上再分开各呆各的,那就不是一家人而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所以林琳坚持晚饭后全家人都必须呆在一起,哪怕是什么都不说各干各的事,各学各的习。 金姨手巧,现在已经学会不少针法。没事就拿着毛线坐在那里织上大半天。晚上林琳也会跟着金姨一起织会毛衣,毛裤什么的。不过大多数时候林琳都在那里做演算。 她惦记上她家东山后面那座资源相当丰富的高山了。那么一座高山,她就是捣腾空她两个的佛珠出来怕是也装不下。 她最初的想法是将那座高山弄到双子塔里去。 双子塔是何叔用毛氏一族的密术弄出来的。里面住多少鬼魂都还能一人一个房间。 林琳那么多年也祭了不少东西到双子塔里,大到纸扎的花园,小到纸煳的花鸟虫鱼。 她现在的想法改变了。 她要完整的将那座山带走。 她可以利用鍊金术的房屋阵盘,弄出一间超大的玻璃花房。然后将整座山收到那个花房里,之后将双子塔放在花房一角,再解开双子塔的封印,让塔里的鬼魂来可以自由出入。 这样一来,她不但有个养植基地,双子塔里的居民们也有了休闲散步的好去处。若是操作得当,他们还能帮自己养养鸡鸭,种种水果粮食呢。 只是那样一间花房可不是普通的鍊金术魔法阵就可以做到的。 温度,风和雨水等自然条件,哪怕没有天然的,她也可以弄成人工的。但阳光,却最好是天然的。 于是从有了这个主意开始,林琳便时常拿出一个笔记本开始演算各种魔法阵的数据。 在这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的穿越旅行前,任何准备都是必要的存在。虽然没办法得到一个传统意义上的随身空间,但林琳相信她可以自己造个高仿的出来。 …… 第二天,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琳见此,特别宠溺孩子的没让两个大娃去幼儿园。 幼儿园也没教导什么有用的东西,去不去都不打紧。太叔攻见到这样的风雪也担心儿子再生病,留下两个儿子仍然骑着三轮车带着小陌去了市里。 第934页 林琳将四个孩子都交给金姨,收拾了一下东西,套上外套回村上班去了。 金姨看着被林琳特意留下来的两个孩子,直接按着林琳的要求教导两个孩子一些仪态和规矩。 两个孩子都是极聪明的小孩,金姨先考了他们三字经和弟子规,在他们起立坐卧间教导他们如何更优雅,更有风范。 一上午的教学后,金姨做了午饭,等吃过饭又将四个孩子都哄睡了。下午按着林琳的要求让四个孩子在屋间里玩一些益智的游戏,并且全程用收录机放英语磁带,给他们弄个外语环境。 林琳那边全村的人都领了坐便器开始治痔疮,木二叔家也领了一套回去。看着这个东西,木二叔家里别提多闹心。 他是村子里的木匠,这东西他就能做,这玩意要是交给他来做,能挣多少钱? 看着那个木质坐便器,木二叔一家都在滴血。 当初他们教太叔攻木活的时候,就将人得罪了,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而且人家这东西是从b市採买回来的,又不是太叔攻自己做的。也没有违背了当初太叔攻学艺时做的承诺。 再一个哪怕这东西就是太叔攻做出来的,人家也没拿出来卖钱不是? 东西都是送给村民的,唯有那治病的药材才收了些东西和钱。 治病的药材一半是有『□□』的,所以这一半是需要给钱的。另一半没有□□,所以按着村里的规矩是需要拿东西换的。 也正是因此,木二叔家都快憋出内伤了却还是只能微笑,再微笑。 不动声色的挤兑了木二叔他们家,林琳便抛开手不再理会这些事。 找了个时间去了村支书家,将电报交给刘妙,至于刘妙要做什么,林琳没兴趣知道。随后的日子林琳除了坐诊就是继续研究魔法阵盘。 研究一个,便回空间里做个实验,可惜做出来的效果一直不是她想要的。 一直等到太叔攻和儿子们都放寒假了,全都回村了,林琳的研究还没有多少头续。 不过有事情做总比无事可做要容易打发时间些。 只是……她怎么感觉自己现在就是那个『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里的那个贼呢? = ̄w ̄= 作者有话要说:  要跟朋友出去吃饭,晚上的更新不一定有。 第439章 太叔攻和小陌的寒假都在村子里渡过,父子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的。 学习,练武,干活,从早忙到晚不说,还要时常应付家里那对已经到了姥姥不爱,舅舅不疼年纪的双胞胎。 而自从回了村子,林琳的日子又比之前轻松了许多。金姨担心村民去小诊所看病来来去去的对小孩子不好。所以每天早上都会带着孩子去后院屋里呆着。 三抬,四翻,六坐,七滚,八爬,九扶立。 两个小孩子营养足,金姨又照顾的精心,每个阶段都比同龄人要早一些。在林琳看来,这两个孩子已经到了见风就长的阶段。 金姨的到来,帮了林琳大忙。两个孩子脱手了,一些简单的家务活也脱手了。 前两天林琳洗衣服,太叔攻不知道怎么想的,没过几天竟然弄出了一个人工脚踩式滚轮洗衣机。 林琳见了那原始到不能再原始的洗衣服,忍笑不已。 《后天》的那几天蜜月旅行,到底增涨了太叔攻不少见识。 尤其是后来他们躲在图书馆里,那里那么多的书,哪怕太叔攻『不识字』,也多少受益了些。 太叔攻弄的这个洗衣服,虽然简陋,却解放了双手。将衣服和肥皂磨成的碎粉丢进木桶里,就连他们家几岁的双胞胎都可以在桶外面踩着踏板洗衣服了。 外面踩踏板,木桶里的三片叶轮就迴转动起来。踩得快了,转的就快,踩的慢了,转的就慢。 冬天用着不冻手,还可以当成踏步机来健身。 一举多得。 孩子们渐大,习武什么的都没落下。等到五六岁的时候,从村子到县上的这段路就靠他们自己跑着往返。 双胞胎都是五岁上的小学,念的也是市里的小学校。 那会儿小陌都上高三,就连太叔攻都快大学毕业了。 林琳一家的户口一直没有牵出去,村里分田到户的时候,自然没有落了林琳家。 又因为林琳家的孩子都生的早,所以家里是按着七个人分的田。 分田的时候,林林听出是抓阄,于是作弊似的喝了福灵剂,抽中了七块相连的好田。 林琳家分的多,可头疼的却是他们家跟本没人手去种地。最后只得想了些办法才将所有的地都种上了。 因为分了地,便没有了工分的说法。林琳那小诊所开得自然不像从前那样『半买半送』。 她特意去县里和市里的医院弄了一份价目表回来。 普通诊脉就按挂号费收费,扎针就按处置费和治疗费等费用标费收费。 她采的那些草药,也按着西药相应的费用进行收费。 用实际行动告诉村民们,以物换物的时代,彻底过去了。 村民们一开始有些接受不了都不去小诊所了。林琳见没人上门,直接关了小诊所出门玩去了。 等到林琳一走个把月,好不容易从外面回来,村民们倒是都乖觉的按着林林的规矩来了。 第935页 从分田的风声发出后,林琳便跑到了县土地档案室,将东山的归属权弄到了她的名下。 文件都是在空间里用魔法做的手脚,不论是签字还是盖章都真的不能再真。 总之,哪怕有一天她离开了这里,东山也是她的遗产了。 这几年正是经济快速发展,各项政策实施最混乱的时间。林琳趁着这段时间做了不少手脚。 像是她们家在村子里的两处房子,因为按着后世的说法,那就是小产权房。所以产权和房产什么的林琳也都归到了自己名下,而非村子集中所有。 办了各种房产证,土地证,又想办法给她和太叔攻一道弄了个驾驶证,最后林琳竟然真的用了些手段,又托人花关系买下了一台淘汰的公交车。 这辆公交车说是淘汰的,但却是八成新的车。跟后世正常的公交车一样的长度,而不是之前她们在b市时坐的那种中间用胶皮连着的加长型公交车。 为了让这车能够顺利被淘汰,林琳可是送了两瓶六粮液以及不少舶来品呢。 车子一到手,林琳就找了个背人的地方将车子弄到了空间里,然后对着车子一顿改造。 本来林琳是想要买那种解放大卡车了,现在既然能买到公交车,林琳便觉得捡到大便宜了。 要知道大卡车以后可不是那么容易进市区的,但披着公交车外皮的车却没问题。 这辆公交车十米长,两米五宽,高有三米。 林琳先是将公交车的轮胎都换成那种越野车的粗厚大车轮,然后利用魔法将整辆车加高。 随后林琳将罡所有玻璃都换成加厚防暴的,又将车体铁皮做了加厚处理。 外面弄好后,林琳便施了几个保护魔咒在上面,就算是跟坦克亲吻,安全系数都能直接辗压对方。 车里面,林琳在地板上先铺了一层薄石板,然后从车尾到车前驾驶座后头都铺了地龙。 因为这会儿的公交车,还是那种发动机在驾驶坐旁边的那种,所以林琳并没有继续往前铺。 林琳买的公交车只有两个门,前面上客门,中间下客门。 林琳想了一下,将前面的上客门封死了,全家都从下客门上下车。 公交车的窗户很多,在铺完地龙后,林琳便去除了一大半。 在公交车最后面的地方,林琳在那里设了上下床铺。 公交车又高三米,宽两米五,以l型摆放两张上下铺。横着摆了一张一米五宽的,上下可以住下林琳家里那两对胞胎,挨着这张上下铺靠墙竖着摆一张一米宽的单人床,可以住金姨和小陌。 也因此后面这块地方住上六个人绝对没问题。不但宽宽松松,床铺中间的地方还可以放上一张小一些的方桌,几个孩子围着方桌就可以写作业看书。 这个区域因为离后车门已经很近了,林琳便用玻璃做了推拉门做挡风。 驾驶坐和车头,就站了整辆车一米五的长度。 抛开这个长度,从后门到驾驶坐后面,差不多还有五米长。 离开上下铺的区域往前走,就是公交车的后门。门有一米宽,林琳铺地龙用的炉子就放在挨着门的那面墙边上。 随后林琳在后门对面的地方,用木板隔出一个一平米左右的区域,也是推拉门的设计,里面只放了一个坐便器。以及坐便器里面是装了半桶草木灰的木桶。 之后林琳又在驾驶区后面做了玻璃隔板,在玻璃隔板这边放置了一张长宽皆两米的箱式罗汉床。 靠边留了五十分的过道,方便驾驶坐上的人从这里穿行。为此,林琳还特意将驾驶坐弄成了可以旋转的样式。 林琳设的这张罗汉床用布帘做的隔断。晚上睡觉的时候便将布帘拉上,白开将布帘合拢靠一侧放着。 这样一来,这张床白天的时候还可以当榻榻米坐人。 林琳又在床尾那里竖起了一块半米宽的玻璃墙。之后挨着玻璃靠车壁放了一个五十公分宽,一米长的小柜。 这个小柜不高不低,与炉子有半米的距离,平时上面可以当操作台,下面可以当橱柜。 饭桌是摺叠的,吃饭的时候搬出来放在林琳外面这张床边上。不吃饭的时候可以靠边立着,也可以支在上下铺里面让孩子们写作业。 本来林琳是准备弄八张摺叠凳子的,可后来发现摺叠的凳子更占空间,便弄了普通的可以摞起来的凳子。 一个摞一个,只占了一个凳子的地方。 整辆车到了这里便已经算是改造好了。林琳最后又给车施了减重的咒语,又在车的玻璃窗户处做了对内不可视处理。随后又在公交车原来的车门里面,又添了一道结实的木门,这才算彻底完事。 车子改造好后,林琳便将车子仍旧放在空间里。随后在他们家县里那套房子附近又买了一套大院落的房子。 因为是在县里,再加上她买的这套房子院墙太低,林琳便只好花钱先将院墙立得老高,然后换了院子的大门。等将工人都送走后,才自己跑到院子里将早前在空间里用魔法盖的那间大车库移出来。 他们所在的d省,冬天太冷,车子最好放在车库里,不然特容易冻坏。因此,林琳盖的这间大车库也做的地龙保暖。 院子里原来的住房,林琳没去收拾它。反正这院子也不过是为了盖车库以及将来占地用,没人住,完全没有收拾的必要。 第936页 家里有多少钱,太叔攻父子几人从来不知道。所以买房子买车这样的事情,太叔攻竟是连林琳花了多少钱都不清楚。 甩手掌柜做得非常到位。 也正是因为这样,林琳折腾起来才一点没有顾忌。 时间一晃而过,小陌终于参加高考了,成绩也非常的理想。虽然不是什么省状元,却是他们恆市的理科状元。 按着他早前的人生规划,小陌顺利的报考了b市的军医大。 为此,林琳全家收拾了不少东西,然后拖人照看一下村里的菜园子,便开着这辆公交改良的房车北上了。 这一次出行可比曾经那次舒服多了。 因为是夏天,天气好,他们一路走走停停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到了b市。 爬过山,看过海,林琳还领着这些大人孩子绕路看过不少名胜古蹟。 五个孩子,最小的那对双胞胎也到了三四岁的年纪,跟着三个哥哥跑来跑去皮实的紧,已经不用金姨小心的照顾了。 于是金姨的生活重心便转移到给五个孩子做衣服,织毛衣毛裤以及做饭上。给林琳帮了不少忙。 一路走来,大多数时候是林琳在开车,少数时候是林琳教太叔攻开车。 虽然拿证多时,可太叔攻却还真的不会开什么车。 这个时候还没有高速,林琳他们出行最大的花销就是汽油钱。 不过林琳早早就在公交车上做了手脚,那车里的油,就算是一辈子不加油,也还会剩下半缸。 当然平时也会加油,不过因为加的少,所以对车没啥概念的一家人还都以为这车不费油呢。 ╮(╯▽╰)╭ 到了b市,先是联络了几年没见的姚天和夏小雪。之后两家人聚了几天,便齐齐送小陌去学校报导了。 同样是不需要交学费,同样是学校给发生活费,但因为小陌报的这个学校挂了个军字,所以他们一入学还发了两套军装。 军式化管理下,小陌这个大学上的极省钱。不过林琳临走时还是给小陌留下了一些钱应急。 不但如此,林琳还交待小陌有空的时候去他们家那几套房子处看看,若是听到拆迁的消息,记得及时往家里发电报。 若是没有及时收到家里的回信,就记得无论怎么拆迁补偿都是能多要房子就多要房子。 小陌一早就知道他舅妈对买房子有种特殊的,让人无法理解的爱好。 他们从安阳县一路开车到b市,舅妈都能顺手买上几套大院子的房子,这会儿子小陌一听他妈这么说,点头如捣蒜。 行,你高兴就好。 心里算了算自己手里这些年林琳给他的零花钱,想着要不要攒攒也买套房子租出去。 不管便宜儿子心里如何想的,林琳与太叔攻带着全家老小故地重游了一回后,换了一条回家的路,又开着车回家了。 此后每年,林琳都会一年两次的举行自驾游。 当然,生活能有这样的悠闲自在,还要感谢国家和政府。 谁让林琳靠山吃山,家里有田呢。 最重要的是国家政策好,她不需要给孩子攒大学的学费,又能将买来的房子租出去挣收入。将来拆迁的时候还能稳赚不赔……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40章 太叔攻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了警校工作。 工作地点就在恆市。 因为警校到底带了个校字,所以上下班时间很固定。林琳也不用担心太叔攻会遇到什么危险。 于是更加安心的留在村里开她的小诊所。 太叔攻毕业那年,家里的两对双胞胎就开始跟他们家大哥一样,跑着上下学了。 虽然因为年纪小,并没有跑全程,不过却也没被太叔攻和林琳娇惯着长大。 小陌在b市军医大上学,每年寒暑假都会回来。 回来后,跟着林琳坐诊或是下地干农活,勤快又能干。 在小陌大二的时候,林琳还特意给了小陌一笔恋爱金。就是想着小陌虽然上学早,不过也差不多到了可以谈谈初恋的年纪了。 谈恋爱什么的,就是花钱。尤其是男孩子花的就更多了。担心他会没钱使,林琳这才多给了他一笔恋爱启动资金。 小陌一脸黑线的拿着这笔钱,对于自己这位后妈兼舅妈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不是说晚点结婚,娶个小媳妇吗?啥现在就鼓励他谈恋爱了? 现在国家已经开始严抓计划生育了。小陌想到自家兄弟五人就特别庆幸弟弟们出生的早,舅妈和舅舅结婚早。 林琳中西医都有涉猎,小陌在大学学的又是临床一类实用的医学。从小跟着林琳出诊,林琳又时常给他开小课,小陌的课业成绩一直是他们那一届最好的。 大学毕业后直接被上面的人挑走,进入军总医院。 工作以后就不像上学那样有寒暑假了。小陌再回太叔村这边的时间就没有以前那么充裕了。 小陌回来不方便,但林琳与还在上学的孩子们去看他到是极方便的。 再加上太叔攻是在警校上班,那里也有寒暑假。所以每年寒暑假的时候,林琳一家便会开着车去b市陪着小陌过。 因为一年总要进b市两回,不能总是住招待所。 林琳便挑了一处房子在租期到了以后就收了回来。 第937页 b市从明朝那会儿就是帝都,这里的房子随着特殊时期过去后,变得越来越贵。 林琳挑了这套房子,是个二进的院子。 够大,也够舒服。 林琳家改良的那辆公交车都能开进院子里。 姚天与夏小雪大学毕业后,听了林琳的建议并没有去工厂一类的地方当什么小干部,一个进入了政府机关,一个进入了教育口。 工厂什么的将来可能会面临下岗,但这两个地方下岗的概率就很低了。 姚天与夏小雪对于林琳的话,都能听得进去。旧年林琳让他们生孩子,这俩人还真的没丁点含蓄的意思。 在计划生育到来之前又生了一儿一女。 坐拥三个孩子,哪怕是遇到了计划生育,俩人都是一点不心慌。 林琳家五个,只有四个是林琳生的,这些事情姚天和夏小雪都知道。于是在只跟林琳差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俩人还没事向林琳炫耀一下他们有闺女。 林琳对于俩人的幼稚一点都没放在心上,不过姚家小姑娘确实挺可爱就是了。 她们家四个小子,时常会因为谁跟小姑娘一起玩打上一场小架。 不过小姑娘对于两两分不清的双胞胎一点兴趣都没有,人家特别喜欢她的小陌哥哥。 居移气,养移体。被林琳当成儿子教养长大的小陌,虽然他父母的事情让人诟病,但他本身却是非常出色的年轻人。姚天与夏小雪看着已经工作并且年纪轻轻就评了职称的太叔陌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自己看大的孩子,人品不错,医术了得,还有一身好功夫。就是,就是, 太老了些。 →_→ 小陌留在b市工作,与姚天一家人接触的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姚天和夏小雪的纠结。 可看着比自家四个弟弟都还小的姚家小妹妹,小陌也挺纠结。 那还是个孩子呢。 因为小陌立志要找个小媳妇,做一把啃嫩草的老牛,所以小陌在觉得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并没有着急找女朋友。 医院里大把的医生和护士,还有陪着高官长辈来看病的军n代,官n代们,都被小陌那副禁慾系的样子勾得神魂颠倒。 可惜小陌觉得这些妹子年纪都太……大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姚天家的小姑娘顺利长大了。 小姑娘家里但凡遇到点拿不定主意的大事,她的那对父母便总会找林琳来商量。 因为林琳的靠谱信用,这些年来姚天与夏小雪做的每一项决定都非常成功。 也因此到了小姑娘要考大学,要填志愿的时候。这对俩口子又将第n次到b市小住的林琳堵到小屋里,好一顿谘询。 林琳一听小姑娘想要考军医大,紧跟小陌的脚步走。小姑娘的父母又觉得军医大太辛苦,再加上如果这两个孩子真的走到一起去了,一家两个医生虽然有共同语言了,但是生活上却一定不会太和谐。 林琳听了直点头。 没错,就是这样。 现在俩人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想这些真心太早了。 林琳先是几句话简单的忽悠住了姚家三口,然后又用家里前两年才安装上的电话将她家老大一个电话给摇了回来。 问了小陌关于姚家小姑娘的几个问题后,林琳才发现自家这个儿子还觉得人家小姑娘是个小娃娃呢。 知道了儿子的心思,林琳转天就跟姚家仨口建议了一下让小姑娘跟她妈妈一样走教育口。 姚天家里有门路,后来姚天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后,这么多年下来也成了个不大不小的小领导。 都说新时代了,人人平等。可领导家属能跟普通老师是一样的待遇吗? 一定不是了。 所以夏小雪在她闺女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进了教育局,当上了最有希望几年后登顶教育局局长的夏主任。 让姚家小姑娘走教育口,无论是将来教导孩子,还是工作上的升迁便利,都是最有利的。 将来她其他的儿子有了孩子,说不定还能用得着这对母女呢。 最重要的是这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职业。 将来真的跟小陌谈了恋爱,这份工作可以照顾家里。若是没谈上,或是谈崩了,她的这份工作,有父母荫庇在,将来工作也好,结婚也好都不是问题。 姚小姑娘听了『自家婆婆』的建议后,比她爸妈想的还远。 将来她和小陌哥哥有了孩子,如果想要考军医大,就得有个好成绩,当老师好呀,将来可以辅导孩子课业。让孩子像他的爸爸一样考个市状元回来。 嘻嘻~ 见到姚姑娘小脸红扑扑一脸梦幻的笑,林琳看了一眼摸鼻子的大儿子。 你就造孽~ 小陌头疼的摸摸鼻子,没几个月,姚小姑娘去师范上学后,小陌便跟着部队出国维和去了。 这一走就是五年,小陌想着五年的时间虽然不长,可对于一个小姑娘来说,五年时间就特别的长了。 他们家与姚家相交多年,小陌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弄得两家生份了。于是才想着出国维和给小姑娘一个距离。 只是小陌不懂女人,他生活中接触到的女人太少,平日里他也不怎么去主动了解女人。 对于从小就将他放在心上的姑娘来说,别说等五年了,就是十年八年,只要不是你已经结婚了,她都不愿去放弃。 第938页 于是小陌回国了,当初的小姑娘已经婷婷玉立的长成大姑娘了。 再然后属于他们的故事就开始了。 话说回来先不管以后这些人如何折腾纠结,只说几年后林琳家那对大双胞胎也参加了高考,并且双双考进了他们兄长的母校——b市的军医大。 人到了b市上学,林琳就将两个儿子交给小陌这个大哥照管。 不听话,不懂事,可以放心揍。 当然,前提是你一个能揍得过他们俩。 对于舅妈这种教养孩子的方法,小陌太懂了。也不用林琳说什么,两个弟弟便直接被小陌接手了。 从小到大,他做错什么事情,那个时候弟弟小,所以他十个板子,弟弟们也要跟着挨五个板子。 然后弟弟们做错事了,他倒是不用再挨十个板子,他只要跟犯错的弟弟挨一样的板子就好了。 反正无论是谁做错了事,都是粗暴的一起罚就是了。 因为知道哪一年大学教学费,并且不能分配工作了,所以林琳对于家中那对小双胞胎的学业就上心了。 两个小兄弟,一路不但要跳级还要过五关斩六将的玩命朝前奔。 他们与大双胞胎只差三岁,可却与他们只隔了一年就高考了。 林琳家的五个孩子可能是从小一起揍大的交情,感情一直很好。再加上小陌这个做哥哥的特别有哥哥范,家里的弟弟们都喜欢他,愿意亲近他。 当然也有可能是家庭薰陶的原因,五个孩子考的都是军医大。 对于这个职业,林琳很满意。就算是将来工作不好干了,他们也可以自己开个小诊所。 这年头人吃五谷杂粮就没有不生病的。只要有人生病,医生就不会下岗失业挣不到餬口的钱。 也因此,林琳对于自家儿子的未来算是放下心了。 不过儿子们的未来她放心了。可对于儿子们的病人,林琳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作个负责任的家长的。 于是在医术和医德上,林琳对于自家五个孩子每年都会进行一下特训。 五个孩子从小就被林琳收拾,再加上林琳确实医术精湛。虽然没有上过大学,可那医术却是佼佼不群的。 也因为有着林琳从小到大给他们薰陶和开小灶,五人的医术也比同龄人都要好。 毕业分配工作,然后进职称,分房子,哪一样都是让旁人羡慕的人生赢家。 林琳每年都会和太叔攻一道去b市和儿子们居住一段时间。其他的时间就跟太叔攻过二人世界。 冬天的时候他们俩人会住在县里或是市里,其他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住在太叔村里。 有摩托车后,太叔攻就买了一辆摩托车上下班。摩托车可比自行车快多了,以前单程的时间,现在用来往返还有的剩。 又过了几年,终于有了小轿车。 林琳家的五个孩子倒是都有孝心,工作后每个月都会寄些钱回来给他们当零花。后来有了小轿车,几人便凑钱给太叔攻买了一辆小轿车。 因为知道林琳的喜好,五人在那种微面包车和吉普车几种车型里挑了一回,便选了举架高的吉普车。 自从有了吉普车,林琳要干的事情就更多了。 她抽空将进村子的那条石道又扩宽了不少,不但扩宽了石道,林琳还想方设法在石道挨着山崖的那边弄了结实的护栏。 之后担心行人和对车,以及碰瓷的事,林琳还特意将两排车道的石道中间用护栏隔开了。 反正这样一来,就是无论是进村还是出村,这条山路对于开车的人都是单行道。 除此之外,林琳还在靠山的那边挖了一个人行隧道。 每隔两米就凿出个小洞用来照明,因为挡风遮雨,还比较宽阔,再加上里面还有可以休息的石凳,所以人们进出,无论是走着走还是骑自行车都会走这条隧道。 然后又花了些钱将村子里曾经塌过一次的木桥,弄成了石桥。 石料和石板都是她出的。 →_→ 不过就算是这样了,到了冬天的时候,林琳也没让太叔攻开车走太远的路。 谁让这地界雪太大了呢。 五个孩子知道因为他们买了车,还促进林琳修了路,那年吓得差点没敢回家过年。 话说回来,最小的孩子上了大学后,家里就只剩下林琳三个大人了。相较于林琳和太叔攻根本没有离开乡下的想法,金姨其实也没有。 不过她自小看着几个孩子长大,心里总是惦记着他们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 时常还跟林琳说,现在的日子过得苦哇。 不但格格没有贴身侍候的下人,小主子们上个学竟然连个书僮长随的都没有,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回去了。 对于金姨的这种超时空理论,刚开始听的时候,林琳除了哭笑不得也说不出旁的话。 后来见金姨实在是想几个孩子,林琳将家里的吃喝用品都装了不少,然后跟太叔攻二人将金姨送到了b市。 此后金姨便呆在b市那套林琳留下来的二进小院里。 小陌这孩子便直接搬回来跟着金姨一道住在这里。几个孩子平时上学,等周日放假的时候便也都回来。 等后来都开始参加工作了,哥五个便都搬回来跟着金姨一道住。 林琳每年上b市的时候,都会将家里的菜干和冻肉什么的带来一些。 第939页 b市的家里不但买了冰箱,还建了冰窖。金姨日常没事的时候,还特特将家里空着的地方种上了小菜。 五个孩子见了,还特意申请了一块地方,在院子里种了些了常用的药草。 虽然林琳一直说孩子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可有金姨照顾几个孩子,林琳确实比以前更加的放心孩子们了。 正因为孩子那里不用太上心了,林琳大多数的时间便都用来研究她的那个超大花房魔法阵了。 从桃花岛学来的阵法超级好用,林琳很早以前就在太叔村的三面山处设了各种各样的阵法。 之后她将这山里的大型动物都驱赶到她家东山后面那座她惦记许久的山上。 然后打猎什么的,就跟去圈起来的养植场里挑肉一般轻松简单。 这么多年下来,林琳家顿顿吃肉,却没花一分钱。等到那个什么动物保护法出台后,林琳之前研究的大型玻璃房的魔法阵也终于成功了。 芥子空间一般都是东方修真界的手段,林琳能够通过魔法阵来实现,也算是一项进步了。 费了些心神的将研究好的魔法阵刻录在一块圆形的玄铁上,随后又用魔法将这块玄铁缩小成掌心那么大。 林琳喜欢精緻的东西,所以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玄铁的边沿做了压花,还雕刻了精緻的花纹。 上面系了中国结,下面还坠了流苏。若不是知道这是利用西方的魔法阵弄出来的鍊金品,乍然看去,还以为是纯东方的产物呢。 不过这个还是太低级了,跟那种滴血认主的修真空间压根比不了。但凡有谁身负魔力,在按到玄铁中间那个圆点时,都可以进入这个玄铁花房。 装山的玻璃房已经弄好了,剩下的一步便是将山装进去。 装山不是伸手一收就能收进去的,林琳必须先设下阵法,然后在这座山与其他山连接的地方都剷出一条分界线,如此这般才好将这座山收进去。 趁着太叔攻外出开会的时候,林琳又跟村里人说了一句上山採药,便背着筐走了。 因为在空间外不能使用魔法,林琳正经用了几天时间,才简单的将这山与其他山相连的地方分开。 然后月黑风高时直接将这座山收进自家的玻璃花房。 林琳弄的这个玻璃花房比山高出几十米,又比山的面积大了一圈。 林琳当初是特意弄得大一些的,就是为了回头再在里面弄条河进去。 玻璃花房最上面林琳设了几打魔法阵,像是吹自然风的,像是下雨的,林琳都刻在了最上面。 山很大,花房也不少。将山收进花房后,林琳便转身进了空间。 将玄铁牌挂在空间小屋的墙上,林琳伸手按了一下玄铁,直接进入了这玄铁花房。 山是靠边放置的,山脚下便是一条围山流动的河道。 这条河道林琳是跟据护城河的理念弄出来的,在山脚下围着山转了一圈。 现在里面还没有水,林琳准备等天亮后,再翻过几座山去不远处的临省那里装些河水回来。 海水太咸,不利于浇灌和动物们饮用。河水的酸咸度正好,虽然不能养海鲜,也能养河鲜。 在河道的这边,与山遥遥相望的地方还有一块平地。林琳将手中的几个木头模型放在地上,挥动魔杖,使了一打放大咒。 这些木头模型都是太叔攻平日里弄出来的。 有小房子,小凉亭,还有一架小小的木头水车,有了这个水车,将来在河道里添满水,想来必是好看又好用的。 河道下面,林琳也设了清洁和循环的魔法阵,这样一来就不会让这一圈河水便成死水了。 小房子放大后,林琳走进去,再将一些太叔攻做的木头小家俱放大摆在里面。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整间屋子就布置好了。 古朴而雅致。 在凉亭那里挂上一串风铃,林琳又将出口设在了这里。 进入花房是需要用手指按一下玄铁中间有些凸起的地方。出花房的时候,也需要按一下这里才可以。 一般这样的鍊金品,都是一物两面的。一面在空间外,一面在空间里。 进来的时候按一下魔法阵载体的结点,离开的时候手指按在结点上,便可以出去了。 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屋子,又看一眼从屋子一直到凉亭的木质迴廊,林琳没有犹豫,直接将玄铁挂在凉亭与迴廊相连的亭柱上了。 一边满意的看着自己的花房,一边在河岸边设阵法。 河道上林琳放了一架小巧拱形桥,林琳担心如果不在岸边设个迷踪阵,山里那些喝水的小动物们怕是会有顺着河水或是小桥过来串门子的。 这个花房用了林琳几年的时间才研究出来,现在终于弄好了,林琳也松了一口气。 脚下运转轻功,林琳朝着对面的山飞了上去。随后在山中找了一处聚阴之地,将双子塔放在了那处。 花房里有为这些双子塔居民们设置的阵法。所以哪怕花房里充满了阳光,双子塔的居民们也可以像普通小老百姓一样生活了。 与他们打了声招唿,林琳便也没管他们了。 下了山,最后打量了一眼这个花房,林琳便走到凉亭,按了一下玄铁离开了。 从花房出来,林琳是直接回到了空间小屋。 第940页 先去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林琳又去厨房做了些简单易消化的吃食,这才打开平板,找了部电视剧看了起来。 看了几集清宫剧,差不多十一点多的时候,林琳关了平板,上床睡觉了。 可能是睡前看了清宫剧,所以林琳这一夜梦到的都是这个阿哥,那个福晋的。 又烦又憋闷。 笠日一早起床,林琳头晕脑胀的起床。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又吃了些现成的早饭便出了空间小屋。 站在昨天进入空间的位置,林琳看着面前的一切,有些黑线。 山被林琳带走了,留下了一大块地方。林琳看着这么大一块地方,抿了抿唇然后准备在这里设了一个大形迷踪阵。 这么大一块地方,好几百亩地。又是离她家东山最近的地方。现在先圈起来,回头看看有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这些年,人越贱,地越贵呢。 想罢,林琳又费了好大的功夫和精力设了个阵法。 事毕爬到附近最高的山上,拿出滑翔翼准备去临省借水。 滑翔翼这玩意是个好东西,至少林琳觉得用它赶路可以事半功倍。 因为是穿山行走,一路背着人到了临省。因为时间还早,林琳便没着急去借水,而是在临省闲逛了一会儿。 买了些临省的特产,林琳又吃了一顿当地特色。临省多煤,林琳想到她空间里正好煤碳的储量不多,便去了煤碳市场。 这几年,国家开放了买卖政策。林琳便图省事的买了几车煤。让人运到空旷的地方,准备天黑了再收起来。 买完了煤,天也黑了下来。林琳在伸手看不见五指的时候,先是收了煤,然后又跑到河边收了不少河水并且河里海物若干,弄得水位线都降低了不少。 转头将河水和河中物都倒进花房,看着水车转起来,林琳心满意足极了。 晚上林琳也没回空间睡觉,而是直接运转轻功一路狂奔。 累的时候,就进空间小屋休息一会儿,不累了就继续赶路。 林琳之所以着急往回赶,是因为她又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魔法中的门钥匙。 以前她制作门钥匙,都是在同一个时空里使用的。林琳突然有个想法,若是跨时空使用空间钥匙呢? 普通的魔法阵能不能承受得了跨时空门钥匙,还有什么样的材质是最好的载体呢? 若是这个想法能够实现,她将来无论去了什么世界,都可以留下一枚门钥匙,来去自回。 理想很丰满,但现在太骨感。 林琳的这一想法,一直到她死的时候,才研究出了一点点眉目。 ╮(╯▽╰)╭ 第441章 岁月就像一把杀猪刀,在所有人都渐渐老去的时候,林琳与太叔攻这对竟然越活越年轻。 也不是真的年轻了,而是在同龄人都被岁月那张血盆大口啃过以后,众人才发现他们俩口子像是被时光遗忘了一般。 也许不是被遗忘,而是欺软怕硬不敢硬碰硬。 从年轻那会儿就注重保养的林琳,在旁人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全家还担心吃的肉太多会发胖。 在所有人都能够想吃肉就吃肉的时候,林琳他们家隔三差五就要煲一锅汤的砂锅都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了。 林琳又是个实力宠夫没够的,太叔攻哪怕是这么多年仍是腿脚不好,却再也没有因为腿上的伤而不舒服过。 一个村子住着,林琳的日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从开始的嫉妒,眼馋,羡慕到最后的麻木,众人着实经歷了一番心理歷程。 村支书高升了,从村里升到了县里,然后又一路升到了市里。官路神奇的让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到是铁柱,这些年从生产队长熬成了村长,之后便再没有什么起色。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做为村支书的小儿媳妇,刘妙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 她本就是高中毕业生,虽然没有参加高考。但他们俩口子却一路跟着进了市里。 就连一直瘫痪的大伯母也在林琳的『提醒』下,被孝顺闺女带着走了。 不过可能真的到了年限,大伯母中风瘫痪在床十几年后,终于被一口痰卡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大伯母死后,刘妍,就是大伯母后来生的那个父不详的女儿,林琳明面上的堂妹。她便在刘妙的安排下,住到了学校宿舍。 林琳这些年一直出着刘妍上学的学费,对于刘妙让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去学校住,林琳听说后,也只多给了小姑娘一笔生活费。 对于刘妍小姑娘,林琳觉得这娃比原主还要可怜。 至少原主曾经是在父母的期待中出生的,而且出生后虽然也过着寄人离下的生活,但却比她们娘俩寄居在出嫁的姐姐家要强一些。 小小年纪,若不是林琳干预她怕是连学都上不了,只能天天守着瘫痪的母亲了。 久病床前无孝子,刘妙本就对她妈有怨气,时间长了,再在婆家那里受些闲气后,对侍候大伯母就越发不上心了。 于是这小姑娘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从小到大就没过上一天轻松的日子,搬到学校宿舍去住,说不定能够更轻松一些呢。 林琳不耻刘家其他人,可对于这个孩子,林琳却狠不下心来看着她一直在泥潭中挣扎。 第941页 时不时的送些『旧衣服』或是她儿子们『用不上』的旧书练习册。等到刘妍上了高中,林琳想着高三的学生压力大,复习课业重,需要营养。特意在高三下半学期在市里多呆了些日子,然后中午的时候让刘妍过去吃午饭,顺道将中午的『剩』饭带回去让她当晚饭。 刘妍上学晚,再加上她白天上学,晚上还要从刘妙那里接手照顾病人的活计,所以学习成绩并不像林琳家的几个孩子那么好。 高考那几天,林琳又『顺手』照顾了一回,等高考结束后,林琳在刘妍填志愿的时候,也帮着分析了一回。 『堂姐』做到她之份上,也算够意思了。 小姑娘心里感激林琳,虽然嘴上从来不说,但看林琳的眼神却带着浓浓的亲近之意。 林琳说过会负担刘妍的学校,但小姑娘还是希望选择一所学费低一些的大学。 因为刘妍是女孩子,长的也挺漂亮。当然不管漂亮不漂亮,女孩子活在世上面临的危险总会不少。 再加上林琳看不得刘妙清闲,在村里的时候,时常会让小姑娘放学后来她家。 一来二去的也教了她一些拳脚功夫。虽然没有多好,但自卫什么的却还不成问题。 听到小姑娘对大学的要求后,林琳首先想到的不是大学,而是那部叫《盲山》的电影。 那里面的那个女主角,也是个大学生呢。 打了个哆嗦,心中又将给小姑娘的生活费用向上提了提。 哪怕大伯母瘫痪了那么多年,小姑娘对于未来的职业也从来没有想过当医生,当护士。 林琳让小姑娘抛开钱不钱的问题,认真的问了小姑娘最想做的职业是什么。 小姑娘想了想,然后怯生生的说,想当警察,想找到亲生父亲。 她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是刘妙在不顺心的时候骂出来的。 然后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小姑娘心里就隐隐约约的有个念头。 大姐说,若没有她那个不干人事的畜生爹,妈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大姐说,妈若是没有被人糟蹋,就不会生下她,也不会天天挨打,然后带着她逃到这里来。若是没有这些事情,妈就不会瘫痪。 林琳听到小姑娘这种言论,眼底微不可查的闪了闪。 虽然不会告诉小姑娘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不过林琳听了小姑娘的志愿,倒也没犹豫直接让她填了恆市警大。 算了,你高兴就好。 此后录取通知书下来后,林琳给了小姑娘一笔钱,告诉她这是她大学四年的生活费。至于学费,也不用她操心,太叔攻就在这所学校上班,回头太叔攻会帮她交。 从此以后小姑娘除了上学,就在林琳划的范围内打些零工。 小姑娘挺听话的,没有因为其他的工作工资高就不顾林琳下的限制。林琳见了,又满意的在心里点头,并且准备送这小姑娘一份大礼。 小姑娘大学毕业后,林琳动了些人脉将刘妍留在了警校工作而没让她分配出去。 至少警校有寒暑假,也方便这妹纸往返b市调查取证。 →_→ 而且学校相对社会来说更干净一些,留在警校这妹纸的安全也能有保障,等过几年真的不想在警校干了,也可以自己申请下放就是了。 从小姑娘大学毕业后,林琳便再也没有资助过她什么了。不过小姑娘一点都不像大伯母,或者说一点都没因为血缘而遗传到什么冷薄的心性。 从工作后,每个月开工资小姑娘都会去林琳和刘妙家里拜访。 去刘妙家的时候,提着的是一些中看的礼物。而到林琳家这边却会买一些实物的东西。 国家有规定,男子正常六十岁退休,若是有什么特殊情况也可以在五十五岁或五十岁的时候退休。 林琳来到这个时空后,便时常想着钻漏洞。 因此,当他家五个儿子都成了医生后,便让他们给太叔攻开了一份诊断书,再加上太叔攻档案里也有负伤的经过,再加上他那条腿一直是跛着的,只要眼不瞎就能看见。所以等各种手续齐全后,太叔攻很容易就在他五十五岁的时候退休了。 于太叔攻来说,五十五岁和六十岁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但他知道于林琳来说,区别就大了。 他不是长生不老的妖精,他也不是次次都有幸陪她一道『旅行』。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林琳便希望太叔攻能多些时间陪陪她。 因为林琳不知道他们以后是否还会再相遇,而再相遇的那天又需要等多久。 听到林琳这样的话,太叔攻心里闷疼闷疼的。 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林琳时全然没有任何记忆的模样。他遗憾自己不能记住那些曾经的过往时,就更心疼林琳。只有一个人记得他们每一次相遇相守,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 那么余生,倾尽所有的相伴,是他唯一能为彼此做的事情。 五十五岁退休后,太叔攻就回到了村子与林琳一道守着那个没有执照的小诊所。 林琳没有学歷,也没有行医执照,村里的小诊所随着路况畅通后,病人渐渐的减少了。 若不是林琳一年有大半时间是呆在村子里,小诊所说不定都会被林琳关掉了。 太叔攻时而陪着林琳一道上山採药,时而开着车与林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而俩人就老实的呆在村子里,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每一天都是那么充实。 第942页 可能是年纪大了,也可能是身边多了个『灭火器』,林琳发火的次数越来越少,时间一长,除了村子里的老人再没人记得林琳年轻时彪悍的样子了。 然后夏天的时候,村子里总有一些胆子大的小孩跑到林琳这里讨要甘蔗吃。 林琳又不留着甘蔗熬红糖,见有小孩来要,也从不吝啬。不过一个夏天的时间,林琳竟然就成了村里小孩最喜欢的奶奶。 这让还记得林琳早年事迹的村里老人都有些接受不良。 装,你就装。 林琳家的地一直包给村里人种,太叔攻日常就管着两个院子和东山上的耕地和牲口。 没几年村里土地重新分配,因为林琳家五个大学生已经将户口迁到b市去了,再加上太叔攻户口在恆市,所以这一回林琳家只捞到了一块地。 地仍旧是好地,而且这一回离河边还不算太远。太叔攻日常闲了还跟林琳说想要自己种点水稻吃。 林琳想着一块地也不多,小老头不服老想要自己种,那就种呗。反正夏天的时候,她才不会给那小老头煮酸梅汤解暑呢。 东山上散养了那么多只鸡,国家的风向一变,林琳不但卖鸡也卖鸡蛋。 不过生意并不好就是了,谁让开放了养殖后,养鸡的人家再也没有顾忌了呢。 于是再又养了一两年后,林琳便找藉口将这些鸡都收到了她的花房里了。 林琳不但收了鸡,也将东山上的那些兔子也收了不少。 兔子就有一点挺讨厌,就是到处乱打洞。一个没注意,一脚就会踩到坑里去。 太叔攻因此崴了好几回脚,林琳一发狠那是再不肯在东山上留兔子了。 见林琳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太叔攻抽了抽嘴角,连忙与林琳商量了一回,仍将早年放养在东山上的兔子和鸡抓一些放在院子里圈养着。 山下有林琳挖洞,山上再有兔子打洞,已经千疮百孔的东山,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将鸡和兔子又抓回院子里养,老俩口,尤其是太叔攻说要响应国家号召再不打野味了,于是林琳便将东山上圈养的野兽都收进了花房里。当着太叔攻的面,再也不打猎了。 为此,太叔攻还特意在他们家那大院子里盖了一个猪圈,准备养两条猪过年吃肉。 东山上的迷踪阵撤掉不少,不过山脚下还是围了一圈禁止村民上山的阵法。 本来东山就是林琳的,林琳有权这么做。再一个林琳家就在东山下面,有人上山对于他们来说,真心不方便。 尤其是林琳又闲着无事将东山那房子向上掏出了个小二层来。 一楼没什么变化,还是两个卧室的格局。而楼上则是弄的地龙,然后兼併出几间屋子出来。 五个孩子老大了,陆续有结婚的了。托家带口回太叔村总有要个住的地方不是? 太叔攻和林琳每天都在折腾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今天弄点这个,明天弄点那个,太叔攻退休后的生活,也是忙忙碌碌没个消停。 他仍然喜欢木工活,也会时常弄些精緻小巧的东西来。 林琳看着那些小木活,还特意找了几打木器成品的画册,让太叔攻没事弄着玩。 反正太叔攻要是弄出大的,那么他们就现在用。若是弄出小的,她就收起来,将来放大了在空间里用。 太叔攻仿佛从来没发现家里总会有东西无缘无故消失一般。小到家俱模型,他做的灯托,大到几株柠檬,水果树等等。 不过不管怎么样,但凡是林琳说好的东西他都会早早弄出来等着这玩意『丢失』。 心照不宣的事情,是他们俩人几十年的默契。林琳不想说,太叔攻也不问。 那副被林琳收起来许多年的结婚照,这从几个孩子都去上学后,便被林琳拿出来挂在了屋里。 这幅结婚照,太叔攻说死后要跟他一道陪葬。林琳犹豫了几下,还是小声告诉他,只能一道火化。 太叔攻张了张嘴,点头表示这样也行。 这幅结婚照林琳早在空间里就复制了一回,并且和当初一起照出来的其他相片放在了一起。 那么多世,他们终于有了结婚照。 多难得~ ╮(╯▽╰)╭ 现在的东山小院,窗户都是玻璃的,然后这几年村里通电后,屋里比过去更加的明亮了。 孩子们孝顺,虽然不能时常回来,可在知道村里通电后,兄弟几个还商量了一回,特意买了许多家用电器回来。 不过孩子们都不在这里,哪怕东西添得再多。可以前觉得小的屋子,现在俩人过着二人世界,竟然也会觉得空旷。 家里那只土狗早就老没了,后来林琳与太叔攻又养了一只。不过几年下来,现在也成了老狗。 每年林琳与太叔攻都会开车出去转转,不过无论去哪里,他们的第一站或是最后一站都是去b市。 早前家里改良的那辆公交房车早就不能再使用了。开始是因为一起出去玩的人越来越少,后来则是那辆车上高速路时的收费让林琳心疼钱。 小车和大车的收费,天差地别哇。省的那点油钱全捐给了高速路。 到了后来,有了儿子们孝敬的吉普车,林琳和太叔攻便将那辆车高高挂起了。 五个孩子都是孝顺的,知道林琳和太叔攻也就这点爱好了。便想要给林琳和太叔攻从国外弄一辆真正的房车回来。 第943页 林琳一听这主意,连忙摇头。 那玩意不实用嘞~ 改良面包车都比那个强,有那个钱还不如买房子呢。 话说b市的房价越来越贵,林琳买的那些房子都升值了。 不过林琳并没有卖了换钱。 一来他们家没有用大钱的地方,二来拿房子换钱那就是贬值买卖了。 最后,随着b市的不断发展。除了林琳他们往来住的那套二进小院,其他的房子都在拆迁的时候被林琳换成了房子。 林琳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买的都是大院落的房子,因此一套房子拆迁下来都能换上好几套房子。 五个儿子,一家几套房产,不偏不向特均衡。 小陌知道后,死活不愿意要。他结婚的时候,舅舅舅妈就已经给了他一套大房子当新房,现在还给,他受之有愧呢。 林琳对自己上心的人,那从来都是大方到让人无法想像。 所以哪怕小陌极力推迟,都没有推掉。不但如此,林琳还对家里所有人说道,太叔村里那套一直没住人的老房子将来也给小陌。 小陌是兄长,这些年小陌这个哥哥一直做得很到位,至少比林琳这个亲妈更像亲哥哥。 他们都知道太叔村的房子是大产权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林琳说给,兄弟几人谁都没有心生嫉妒和不满。 林琳的孩子始终记得林琳说过的一句话。 父母的东西只属于父母,没有应该属于谁的道理,他们想给谁就给谁。 给你,你就高高兴兴接着。不给你,惦记一个试试? 她可从来都不是溺爱孩子的母亲。 五个孩子从小被林琳灌输这种思想,长大后除了从来不惦记家里的东西外,竟然也开始怀疑起溺爱这种情绪是不是都被他们的妈给了自家老爸。 反正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很遥远…… 在他们家,林琳说的话就跟老佛爷的懿旨似的。无论是太叔攻还是家里的孩子们,都是无条件听从分配。 若不是小陌觉得自己不应该拿太多,也不会去反驳林琳的决定。 一个好汉三个帮,兄弟齐心,才能互相帮衬。 林琳见儿子们这样心胸,心下高兴。倒也没将她这么做的原因说破。 旁的不提,就沖姚天和夏小雪,林琳也会让小陌一直当个好兄长的。 其实林琳与太叔攻这些年没少捣腾房子,b市的分完,他们俩口子还有恆市和其他地方的房子。 那些房子,林琳在恆市挑了一套面积不算太大的两居室给了刘妍安身。除了b市这套二小进小院,以及村子里东山小院和那座快挖空的东山没分外,其他的都分了出去。 五个儿子都是医生,医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是槓槓好的。因为工作早,几个孩子还都分了房。 于是住着医院分给他们的房子,将父母给的房子租出去挣租金,一个个只要不染上陋习以后的日子都不用愁了。 太叔攻是恢復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他又是退伍军人的身份。当初警校分房的时候,其实是有太叔攻那一份的。 可惜这位……发扬了一下雷锋精神,最后将名额让了出去。林琳虽然爱买房子,可干出这一笔子买卖的人是太叔攻,林琳倒是什么都没说。 太叔攻工作多年,又是正式编制退休下来的,所以退休金不低,医保也全。 全家上下,就林琳一个农村妇女,没养老,没医疗。然后现在她还连房子都分出去了,将来养老怕是只能靠着自家那一亩地和东山小院了。 当然,太叔村那套太叔攻家的『祖宅』虽然给了小陌,不过那房子里的园子还是太叔攻再种着。 俩口子图省事,自从村子里通了电后,那菜园子便直接种了土地地瓜一类的作物。 秋收的时候,或是做成土豆干将来炖排骨吃。或是做成地瓜干全家当零嘴吃。 话说回来,太叔攻现在虽然退休了,可他当初报考恆市警大的时候,还是林琳一致推荐的呢。 太叔攻开始的时候没有想明白林琳为什么让他报这所学校,后来又为什么鼓励他留校任教。 等到他第一次带班,然后有学生分配到安阳县派出所时,太叔攻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们家的妖精就是记仇。 ╮(╯▽╰)╭ 没错,林琳就是记仇着呢。 她还记得太叔攻当初转业时受到的苛待嘞。 总之,安阳县派出所的老所长别说升职了,他差点没因为几场听了师母教诲的警大学生搞出来的『土立立升职记』下台。 苦逼得不要不要的。 记性极好的林琳,将这份记忆力用在记仇上,别说老所长的日子过得没办法顺心了,就是老所长的儿子都受到了一定的波及。 老所长当初为了一已之私,拿着小陌生母的事挤兑太叔攻,然后还占了太叔攻转业的工作编制,那么将心比心,这笔帐也不可能只算在老所长一个人头上。 毕竟你都祸及我们家属了,我们当然不能放过你的家属。 几年没动你,你还真当姑娘她是好脾气的? 于是太叔攻的学生到了安阳县,一边盯着老所长,时刻想要抓他小辫子然后往上爬。一边又盯着老所长的儿女,但凡做出一丁点违纪的事,那就来个举报,时刻准备拉他下台。 第944页 老所长一家日子过得苦逼,林琳那热闹却看得极有兴致。 太叔攻知道后,笑碰上点了点林琳的鼻子,没有言语。 太叔攻现在还记得当初的失落心情。 妹妹死了,留下个外甥,他还残了一条腿,工作没了的时候,他都担心村子里的工分养不活他和外甥俩个人。 这世上有个人一直将他捧在手心,当成珍宝一般的珍惜呵护。哪怕时过境迁,寻怕当初他只受到丁点委屈都会被人放在心里。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份情,太叔攻留连不舍又无助至极。 若能陪她多走一段路,免她孤独无依,免她彷徨寂寥,那该有多好。 无数个日日夜夜,太叔攻都在向上苍祈求…… 愿她三春暖,愿她冬不寒。 愿她天黑有灯,下雨有伞。 愿有人陪她颠沛流离。 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 第442章 林琳与太叔攻最后的时间都是在太叔村度过的。太叔攻那里的小院子完全支撑了林琳与太叔攻的日常所需。 年纪大了以后,孩子们都不放心两个老人独自居住在偏远乡下。奈何林琳与太叔攻就是喜欢这里不愿意挪窝呢。 到了最后的日子,林琳将家中能给孩子们的东西都分了,唯有东山这里的小院林琳准备留下来做她与太叔攻的墓穴。 国家实行土葬很久了,林琳也比较喜欢土葬这种形势。只是太叔攻却总觉得这是变着法的挫骨扬灰。 林琳能说啥? 她宠了几十年的老爷们,除了继续宠着,还能怎么办? 用了最稀有的布阵材料,林琳将东山以及他们家这处小院和前面的小诊所都布在了几重阵法里。 几重阵法再加上一个大型魔法阵,旁的不敢保证,至少在他们遗体变成白骨前的几十年内是不会被人发现的。 哪怕地阵,山洪。 …… 死亡于林琳来说,仿佛就是闭上眼,再睁开,换个身份继续活下去。 然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朝前走着。 虽然习惯了,可心中倒底有些感伤和怀念。 林琳是在一辆颠簸的马车上醒来的。 睁开眼睛前,林琳便发现马车里不只她一个人。于是林琳继续闭着眼睛,一边尽快的接收这副身体的记忆和信息,一边小心的防备这辆马车上的其他人。 这是一九三一年的华夏,这是一个架空到除了一些地名和菜名,没有一点让林琳感觉到熟悉的华夏。 巧的是原主也叫林琳,不巧的是这个名字并不是原主的真实姓名。 原主是被一对林姓夫妻收养的,于是便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小姑娘本名叫江珊,是上海名门望族江家的小女儿。 三岁那年随家人到京城探亲,不想京城动乱,在慌乱之际与家人走失。 十五年来江家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小姑娘,可巧的是几天前江家主母,也就是小姑娘的亲生母亲终于找到了小姑娘,兴高采烈的带着小姑娘回上海,还在路上遭遇了兵祸,江母死在流弹下,小姑娘也被人贩子趁乱拐走。 这还不是最糟心的,最糟心的是林琳不但接收了小姑娘的记忆,还顺势想起了这部二十集的关于真假千金电视剧的所有内容。 剧情狗血到让人起鸡皮疙瘩。 话说回来,真千金,也就是原主费尽心思,用尽手段终于不惜一切代价的逃回了上海。可是找到江家的时候,江家竟然已经有了一位江小姐了。 那位江小姐就是江家母女在回上海的路上认识的一个孤儿花婷。 花婷人如其名,花容月貌,婷婷玉立。然后性子还天真无邪,可爱娇憨。江母刚刚寻回女儿,见花婷一个人坐火车去上海寻亲,一时同情心大起,便将手腕上的镯子给了这小姑娘戴上。 然后好巧不巧的是兵祸一起,江母伤逝,江家跟着出来的下人也都遭了殃。然后花婷受伤失忆时,因为手腕上的镯子被认了亲。 先入为主的成为江家人的心头宝。 爷爷疼,爸爸爱,还有个哥哥江瑚也是宠她宠得不得了。再加上她本人天真无邪,纯善可人的性子也得到了江家上上下下一干人的认同和喜爱。 看明白了,这部影视剧的主角就是花婷。 所以但凡认识花婷的男男女女就没有一个不喜欢她,不嫉妒她,不陷害她的。 抛开花婷这位失忆的假千金,真正的江家千金就苦逼了。 母亲伤逝,自己被掠,贱卖花楼,哪怕是真的守住清白身子这样的经歷也成了一种污点。 不容于上流社会的污点。 费尽心思回到江家,身份被窃,又遭家人鄙视,回头还被花婷的护花使者坑出血,这样的人黑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然而邪不胜正,又没有主角命,哪怕花婷恢復记忆以后真相大白了,她终究是一无所有。 人家花婷妹子恢復记忆了,然后愧疚了,在一群男配和江家祖孙的不舍中,带着江家祖孙仨人给的路费远走国外了。 身边还跟着她的护花使者,在一种『姐离开江湖,但江湖永远都有姐的传说』中不爱慕虚荣,不恋权势地位的离开了大上海。 而原主呢,却又因为之前做的事情首尾没扫干净被失恋的护花使者们送到了大上海的监狱。 第945页 江家祖仨一见这情况,直接声称江家没有她这样的不孝子孙,然后一个个仿佛她是洪水勐兽,什么骯脏的东西一般嫌弃的不愿意再提起。 三十年代的女牢房是什么样的,用后脚跟想想也能知道一二。说白了,那其实就是一座红楼梦里的水月庵。 年轻漂亮的姑娘,又得罪了有权有势,只对女主倾心的男配们,铁窗里的日子能好? 反正小姑娘若不是时代不允许怕是都要成为厉鬼报社了。 林琳接收了记忆,也将那部影视回忆了一遍。作为里面的最大女炮灰,林琳抽了抽嘴角,真觉得这世上已经没有更狗血的事了。 主角定论都可以让人无视亲情了,那这样的家人不要也罢。反正她怕是做到让那些人喜欢的天真娇憨,善良可爱了。 知道自己现在与一帮趁乱被掠的姑娘一道卖往苏州,林琳倒是不着急立时『醒』过来了。 无论是真实歷史上的三十年代初,还是现在的华夏,都是军阀割据,江湖帮派林立。 年轻漂亮的单身女人若是没有点身份背景或是自保的手段,早晚得成为玩物。 虽然按剧情来说,到苏州这一路安全至极,不过林琳还是准备趁着天黑的时候先躲进空间里。 这一次的情况容不得她大意呢。 夜晚,人贩子领着姑娘们宿在郊外。当林琳跟着其他姑娘下了马车后,见光线极暗,林琳双眼微眯便想要进入空间。 然而下一秒,林琳仍就站在刚刚的地方没有移动分毫。 林琳心下一突,一个劲的想要进入空间。然而空间仿佛被什么隔开了一样,只看得见却进不去。 这一下,林琳便知道自己这是能力又被限制了。 而且还是该死的限制她进入空间。 不过……林琳嘴角一勾,手心中便立即出现了一个玄铁护腕。 哼,姑娘她早就防着这一点呢。 这玄铁护腕便是林琳那个装着玻璃花房的玄铁牌牌。过去的几十年里,林琳又费心的将这牌牌做了改良。 现在它已经不是一块坠了流苏和中国结的小牌牌了,它变成了宽有六公分,雕花精緻的女士护腕。 上面还施了隐身咒和恶意驱逐咒以及很多不会让它被人发现以及丢失的咒语。 当初这玩意一做出来,林琳就将自己所有的存货都备了一份放到这个花房里,就是担心又被人整这一手。 现在正好用得上了。 有了这个花房,林琳趁人不注意时以最快的速度闪进闪出了一回,然后满意的站起身,迅速的朝着身后的树林跑去。 人贩子没有想到林琳还能胆肥敢逃跑,愣了一下神便大喊『站住』的朝着林琳追去。 然而那些人贩子不知道,林琳早就在冲进树林的那一刻便进入了花房。 一进入花房,林琳就跑到小木屋简单的洗漱了一回,然后拿出秘药和水府明珠服下。 之后一点时间不浪费的盘腿打座,虽然同时服用这两种会让身体很难受,可林琳却不敢让自己有丝毫携带。 运转了几个周天后,林琳长长吐出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花房上面的满天星辰,苦笑了一声站了起来。 林琳花房里放了水力和太阳能两用发电机,用电不愁。 不过这个花房除了小木屋里通了电外,其他地方林琳并没有扯电线。 整个花房,被林琳用了上万颗的夜明珠装点得极奢侈。 凉亭,木迴廊,还有架在河上的小拱桥以及围着大山的河道,对面的大山,随处都摆着几颗或是几十颗夜明珠。 白天珠子的光芒没办法与太阳比兼,可到了晚上,夜空下夜明珠散发出来的柔和珠光却将整个花房照得美仑美奂。 看了一眼时间,发现距离天亮已经不远了。林琳朝着大山那边喊了一声『金姨』,然后朝着小木屋走去。 金姨在林琳家最小的儿子结婚后便被林琳收进花房了。 原因无他,谁让金姨在人世的年纪已经不能再长寿了呢。 金姨回到花房后,将林琳给她的那具身体脱掉,之后和其他双子塔的居民们一道生活在花房里。 不过林琳小木屋这边的卫生以及林琳的一些其他的杂事却都是金姨管着。 叫金姨出来,是因为她的这具身体快要饿死了。 ╮(╯▽╰)╭ 到了小木屋,林琳先是泡了个热水澡,然后对自己这一头因为这些日子颠簸而弄得像鸟巢的头髮仔细的做了修剪。 在太叔村那里梳了几十年的短髮,林琳都有些不习惯留太长的头髮了。 将长发剪到及腰长,林琳抹了些桂花头油,任由头髮慢慢的吸收营养。 洗了洗手,走出洗漱间,林琳坐回梳妆檯前,仔细的对自己这张美人脸进行保养。 再美的五官若是赶上糙皮肤,那也美不起来。 金姨从厨房走出来,端了一碗小馄饨和一碟子小菜。 将托盘放到不远处的圆桌上,金姨便过来给林琳梳头。 「编个麻花辫。」见金姨习惯的想要给自己梳把子头,林琳连忙出声拦下她。 金姨手上顿了顿笑道,「我倒是忘记了。」 已经没有大清了。 一时收拾好自己,林琳打了个哈欠,一边往圆桌边走,一边对金姨说道,「我需要两个侍卫,帮我问问谁跟我出去。」 第946页 这个时代,太低调就会一直被人当成好欺负的对象。 金姨听了应是,退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金姨带着两个年轻男鬼走进来。 「奴才良子,见过小姐。」 「奴才索仑,见过格格。」 林琳看了一眼两个不同时代,不同画风的鬼,说道,「出去以后,叫我姑娘,……去库房那里将身体穿上。一会儿我吃完东西咱们就出发。」林琳旧时有时间正经弄了几套身体,以备不时之需。 两鬼一口同声应是,恭敬的退了出去。等二人退出去后,金姨又问林琳,她需要准备些什么。 林琳让她去准备马车,衣物以及一些金条,想到她早前存在空间里的银元,林琳也让金姨找出来,看看那些银元出去后能不能用。毕竟这个时空架空的很彻底干净,所以那些银元如果不能用,还得用金条去换这个时空的货币。 林琳将馄饨都吃完,又喝了一杯茶后,这才起身去换了身衣服。 换上那身她平时打架最喜欢穿的衣裙和靴子,林琳又将枪和暗器固定好。 走出小木屋,林琳看一眼已经准备好的其他三鬼,哦不,是其他三人,林琳点头,手按上护腕便带着仨人和马车出了花房。 跟原主一道被掠的姑娘有六七个,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林琳不是什么好人,也不可能看着这些好人家的姑娘被人像牲口一样的买卖。 打杀人贩子,救下这些姑娘,林琳觉得这种事情只要还有点良知,她都不会不做。 林琳还是在之前消失的地方出现的,金姨三人以及马车就在她身后不远处。 此时天还要亮未亮,林琳一个眼神过去,良子和索仑便直接沖了过去。 坏人死于话多,任务失败于喊打喊杀。良子和索仑都是跟着林琳的老人,此时二人沉默的冲过去,直接将守夜的人贩子砍噼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太叔攻:找不到组织了,肿么破?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天会开《不做炮灰二》,今天晚上没有更新了。大家明天见了~ 第443章 良子和索仑本就是侍卫出身,再加上林琳对自己人从不吝啬。他们生前死后林琳没事的时候也给他们开了不少小灶。 旁的不提,就面前这十来个人贩子,那绝逼不是两人的对手。不过良子和索仑用的是刀,那人贩子的头头竟然还有枪。 在良子和索仑与那些人打起来后,林琳看到将枪拿出来的人贩子,眼睛陡然眯起,还不等他瞄准,直接一个内力打过去,点中了他的穴道。 就让他维持着举枪瞄准的势态半跪在那里。 见小头目被定住了,林琳又有了新想法。 喊了一声良子和索仑让他们退后,她挨个将还活着的人贩子用内力定住。 然后吸水凝冰,将生命符打入还活着的人贩子身体里。 死……太便宜他们了。 相较于几个被良子二人砍成两半的人贩子,那些活着的人才是真的痛苦。 生死符一发作,奇痒剧痛递加八十一天,然后逐步减退,再递增,如此周而復始,永无休止。 中了生死符如果不解开,那么不是在这种痛苦中苦苦煎熬就是自我了断。 将女人当成牲口作践发卖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会得到报应。 不报今生也要报来世。 荒郊野外,就算是杀了他们又有什么用。每人送份生死符,说不定还有警示后人的效果呢。 十来个人贩子活下来的就只有四个,林琳也没难为他们,只让他们放了狠话便放他们走了。 等人走了,林琳才转头看向吓得抱成团的七个姑娘。 别看她们吓成这样,但林琳觉得这七个姑娘遇到她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林琳让良子和索仑灭了地上的火,又收拾了一下刚刚的战场,再让姑娘们上之前她们坐的那辆马车,她则和金姨坐她们自己的那辆。 最后由着良子和索仑架着两辆马车先离开了这里。 等走出差不多一里地的样子后,林琳让马车停下,然后走到姑娘们那辆马车问里面的姑娘,「你们可有家人?或是可以去的地方?」 七个妹子有摇头的,也有点头的,一个个看起来又可怜又狼狈。 七个姑娘里有两位家境殷实的大家小姐,还有两个是正在上学的女学生,这四人家里都还有家人,将人送回家就是了。 巧的是这四人的家和学校都在京城,所以到省了林琳不少事。 不过剩下的三个姑娘家人都死在了之前那场兵祸里。 林琳见此,问了那三个姑娘的意思,又将两个大家小姐叫了过来,嘀咕了几句,最后两个大家小姐便一人领了一个姑娘走到一边去了。 还剩下一个没人要的姑娘,林琳想了想,便决定送到北平刘家去。 北平刘家,就是真千金的外祖家。 当初江太太认女还是多亏了刘家帮忙,此后江太太和真千金还在刘家住了两日这才回的上海。 也就是说刘家是认识真千金的。 原剧里,刘家那位曾经留过洋的刘少爷到是来了上海,然后用刘家不能有个做过交际花外孙女的理由,光冕堂皇的在众人面前做了假证。 实际上这位不过假千金的护花使者之一。 第947页 明知道假千金身份有假,可看着失忆后的天真懵懂,可爱娇憨的假千金还是心生怜惜了。 昧着良心做了假证,想的也不过是有个门当户对的身份罢了。 可怜了真千金,认亲之路直接被刘家这位表哥给彻底的绝了。 还有江家那祖孙仨,到了最后竟然对假千金说什么『就算身体里没留着江家的血,你也永远是我江家的姑娘。』 想到这里,林琳面上不显,心里却全是呲之以鼻的不以为然。 江家千金的身份,啧~ 在这部言情偶像剧里,女主人人爱,女配人人打。所有的亲人都是无脑的真爱正义粉。 抛开这部电视剧里江家人的严重脑疾,先将江家人当成正常人。那么按着正常人的角度来看,江家人为什么在知道花婷是假千金以后还要对花婷好得不得了? 这年头可爱又天真的姑娘多了去了,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是花婷,难道就真的因为女主的光环吗? 没智商的答案林琳也懒得想,但有智商的答案用后脚跟想就有一个,那就是花婷身后的那些男人和那些男人所掌握的人脉。 说得直白一点,大户人家的女儿本就是联姻用的。真正的江珊有了那么一段黑经歷,对于江家来说,就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但花婷不一样,虽说是假的,但也可以认个干亲,让她以江家姑娘的身份嫁给这大上海或是华夏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那样一来对江家不但是百利而无一害,还可以更进一步。 再一个,花婷出现在江家后,几场与各个男配相遇的宴会下来,江家找到女儿的事情已经被上流社会众所周知。 然后突然有一天冒出个曾经呆过花楼的姑娘,说她才是真千金,你们认错人了,江家就不要面子的? 与其承认自己有眼无珠认错人,再将有黑歷史的女儿认回来,那还不如将错就错,面子里子都能保住。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女儿是真是假对江家人来说跟本不是事。 说来,林琳还是要感谢花婷的。 至少让她省了不少事就直接摆脱了这么一家人。 无论偶像剧心思的江家人,还是阴谋论里的江家人,林琳都敬谢不敏。 不过林琳虽然不会去认亲,但却不代表她不会给这些人添添堵。 她准备将最后这个小姑娘送到刘家去,就以江太太临死前的遗言为由。 简单的做了安排,又吃了些东西,前去探路良子也回来了。 之后所有人上马车,朝着良子所说的方向行去。 行了一会儿的路,终于到了良子所说的小镇。 那镇上通火车,林琳买了八张回京城的火车票。然后在镇上找了一家旅店暂住一晚,第二天让良子带着七个姑娘走了。 林琳花钱买的是餐车票,环境好,闲杂人等也少。只要这七个不自己作死,良子就能平安的将他们带回京城去。 若是自己作死……那就去死好了。 前一天夜里,林琳将那个要送到刘家的小姑娘叫到了自己房里。用魔法给她添了些记忆和信物后,这才一脸看好戏的模样将小姑娘打发了。 江家父子仅凭一个镯子就认亲太过草率了,也是奇蹟了。 林琳接收到的记忆却有江太太验看女儿身上胎记的过程呢。 这个胎记,江太太的娘家也有不少人知道,还陪着一道验过。现在林琳让这小姑娘回去,便是想要让刘家人给江家去封信,将胎记的事情表明。 给小姑娘的记忆就是原主所有的记忆,当然了,记忆是做了手脚的。记忆中小姑娘是江太太在路边看着可爱便买回来给女儿做伴当丫头的。 然后还有一样被江太太喜欢的一位叫花婷的姑娘当时陪在她们身边…… 小丫头亲眼看见江太太受伤死掉,又眼睁睁的看着江家大小姐被人贩子掠走,她追不上,也救不下来,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着江太太之前说过的话去京城刘家求救。 假千金天真善良,有只江太太的镯子。 小丫头忠心耿耿,有条江太太的项鍊。 然后假千金还失忆了…… 将人和『真相』送到刘家,而不是江家……以后会发生什么,那林琳就摊手看戏了。 →_→ 送走了良子,林琳在小镇上又休整了两天。随后在马车和火车之间做了个比较。林琳带着金姨和索仑便坐火车去了上海。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到哪都不方便。所以林琳便准备先去上海呆一段日子,然后等良子跟她们汇合后了解一下时局再往东北走。 良子身上有她给的门钥匙,所以无论他们去哪,良子都能找到她。之所以要到上海等良子,还是因为来一趟这个时空不容易,她总要给自己人一个旅游观光的机会。 而且三十年代的上海,很多的建筑物都比较有观赏价值。 这个时代的人和其他时代的人在思想上就有着很大的区别。 不过想到这个时代的人特别的喜欢在报纸上发表一些意见,以及大事小事都会登个报的习惯,林琳眼珠子转了转,便又了有一个主意。 闲着没事,她也可以在报纸上发表点含沙射影的小故事。 林琳手里的银元竟然还能用,林琳便只去银行换了几斤金黄的纸币。 林琳三人先是在上海租界找了一家比较大的旅馆住了下来,随后花了两天时间,林琳三人租到了房子,便从旅馆搬了出来。 第948页 两层楼的花园小洋房,一次要交足一年的租金。林琳实在相中这套房子,又不差那点钱,便租了下来。 这套房子,楼上一百平,楼下又比楼上多了五十平的面积。林琳一人独居楼上,金姨带着良子和索仑住在楼下。 楼上有两个套间,林琳住一间,另一间做了他们家的书房。楼上还有一个五十来平的露天阳台,那里摆了套桌椅和遮阳伞。 平时在那里喝喝茶,晒晒太阳想必也挺有小资情调。 楼下是三间小卧室,外加厨房餐厅和客厅。 房子外,是这一排房子都一样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不过又矮又不结实的木头栅栏院墙和连锁都不用锁的拱形木头院门其实是最让林琳满意又不满意的地方。 这院子一点隐私性都没有不说,还特么一点都不安全。反正看这附近家家户户都没有怎么利用这个小院便能明白这院子的装饰性比实用性更大。 因着准备多在上海住些日子,林琳便让金姨他们在小院里住些月季,薄荷或是驱蚊草一类的花草,以及一些葱和香菜一类的小菜。 美观又实用。 四个人住这么一套房子,很是宽松。因为空间里不少家当,从空间里拿出一些生活用品,他们完全不用採购任何东西。 从搬过来到安稳下来,林琳他们只花了一天的时间。 此后,闲来无事,林琳便领着金姨和索仑在这大上海仔细的逛了几回。 就像林琳不喜欢清初时连个腰身都没有的旗袍一样,金姨和索仑也无法喜欢和理解这个时代的旗袍为啥能够做成那个样子。 布辣么少,这是得穷成啥样了? ╮(╯▽╰)╭ 不管俩人理不理解,喜不喜欢,林琳却是拉着金姨跑到上海最出名的旗袍裁缝铺子那里定到了一打旗袍。 金姨一边嫌弃裁缝师傅做件衣服还偷工减掉,一边又嫌弃裁缝师傅手艺糙。 「就这样的手艺,还好意思称上海最好的裁缝。隔在咱们王府,连台面都上不去……」 索仑捧着个盒子跟在林琳与金姨身后,金姨一边嘟囔一边回忆着当初在王府和公主府时过的日子。 林琳做了那么多件旗袍,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得的。这次出来逛便只将昨天刚做好的两件旗袍带回去。 听金姨这么说,林琳还笑着对金姨建议,要不回头闲了也到手做两件旗袍给她穿。 金姨一听便觉得好,还说要绣什么花样子。 林琳也没理她,打着小洋伞继续朝前走着。 相较于上一次去七十年代什么都不能穿的境遇,林琳其实还蛮喜欢这个时空的。 洋装,旗袍,袄褂,穿什么的都有,而且还是那种穿什么都不犯法的。 林琳今年穿了一件碧青色连衣裙。 裙摆长至膝盖,裙摆最下面用粉色珍珠穿成荷花花瓣围成裙摆走了一圈。 有些小高腰的设计,腰间用一条白色的锦缎围了一圈,又在身后系了一个精緻的蝴蝶结。 再往上,合身的上衣是不算小也不能算大的圆领设计,圆领和七分袖的袖口都用粉色的珍珠弄成一圈好看的荷花瓣。 衣裙只在左襟处用丝线和粉色珍珠弄了一朵半开和一个花骨朵的莲花做点缀,此后再无其他装饰。 为了配合身上的裙子,林琳今天戴的也是一串珍珠耳环,就连头髮,林琳将长发编成一条辫子,上面戴了一只珍珠编的花饰。 小洋伞,白手套,一双白色圆头小皮鞋,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又贵气天成。 打扮好一些,身边再跟着佣人,普通的地痞瘪三都不会往林琳跟前凑。 再加上林琳的气势和气质,一看就不像是能让人随便招惹的。 仨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说着话。等走到百货公司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黑色小轿车也停在百货公司门口。 林琳三人没当回事,直接往里面走。然后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自称姓徐的百货公司经理一脸献媚的对着车里下来的人说道,「江少爷和江小姐能来我们张氏百货,真是让我们公司蓬荜生辉。最近刚刚从法国进了一批新货……」 江? 林琳最近对这个姓氏有些敏感,于是闻声转头,在看到从车里下来的少女时,直接抿唇笑了。 瞧,多巧~ 记忆里那个穿着朴素的形象完全被面前一身精緻替代了。人靠衣装马靠鞍,花婷哪怕只有七分容貌此时也变成了十分。再加上她失忆后,那副懵懵懂懂的样子,仿佛对她大声说话都在欺负她,好不惹人怜惜。 长长的嘆了口气,林琳不得不承认她就是装,也装不出人家这个调调来。 见到这两人,林琳一点想要逛街的心思都没有了,想到之前做的安排,林琳眼底闪过一抹光亮。 她站在门口,半侧着身子凝视着在百货公司经理陪同下走过来的江家伪兄妹。 百货公司的大门不小,可林琳三人不但堵在这里,看林琳那副作态便知道人家不单单是想要堵门。 百货公司的经理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林琳仨人这气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虽说以前没见过,可也不敢真的当做普通人似的不假词色。 而且最重要的是林琳一脸『幽怨』的看着江家兄妹,也让这位经理不敢擅自做什么。 第949页 江瑚从来没有见过林琳,看着林琳用着委屈,恼怒,不甘,失望等等的神色看着他以及他妹妹,一时间脑子里都是雾水。 这谁呀? 林琳逼出了一点眼泪,眼泪就在眼眶里要掉不掉。最后一脸失望决绝的抬头看了看天空,故做坚强的没让眼泪掉出来。 半晌收回视线看一眼江瑚和花婷,林琳便对着身边的金姨说了一声我们走。 在林琳的计划里,她还想着若是哪天江家发现她,找到她了,她就装失忆。 花婷都能失忆,她差啥? 她准备就装成失去最近一年记忆的样子。 不过就在刚刚,林琳改变主意了。 无论以后事态如何发展,她都得演这么一出。 就要他们一脸雾水的猜东猜西。 果然就在林琳仨人转头就走后,江家伪兄妹互视了一眼,一同张口问对方。 「哥哥,是你认识的人?」 「珊儿,是你认识的人?」 然后伪兄妹又双双摇头,异口同声说道, 「哥不认识呀。」 「我不记得呀。」 听到彼此这样的答案,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刚刚的姑娘是不是认错人了。 只是刚刚可不只那姑娘看他们的眼神不对,就是她身边跟着的那两个下人看他们兄妹的眼神也冷的可以呢。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实在是因为林琳与江家兄妹来说都是陌生人,所以江瑚也没有派人去调查林琳。压下心中那股莫名其妙的疑惑带着妹妹进了百货公司。 等陪着刚刚找回来的妹妹挑挑选选小半天后,今天遇到林琳的事就让江瑚抛到脑后了。不到下次见面,怕是想不起来了。 另一边,林琳仨人离开这家百货公司后,又在街上逛了许久才回家。 回到家后,林琳将她写的那个小故事交给索仑,让他先将头两页和她写的信一起投到报社。 又过了两天良子回来了。良子是利用门钥匙回来的,所以他给林琳买的烤鸭以及其他的吃食都还热着呢。 看着良子竟然从京城给他们带了特产,林琳高兴的吃了不少。 之后又无所事事呆了几天,林琳看到隔壁邻居家的小姑娘每天都穿着一身浅蓝上衣,黑色裙子早出晚归的上学,心里也起了心思。 当学生什么的,她没那份兴致和勤奋,不过她还可以当老师呀。 虽然她年纪小了些,不过她这一身才学可不是假的。 在心里算了一下自己会的知识,最后林琳便坐着黄包车去了离家最近的女校应聘去了。 林琳应聘的职位是外语讲师。 林琳会的语种多,而且还做过翻译,给女校的学生们教授外语绝对没问题。 应聘的过程很顺利,林琳拿到聘书外,又跟着校长在学校里转了转。 见了她未来的同事,以及将要上课的几个班级和礼堂都在什么地方。 与教务主任见过面,林琳便拿到了她的课时表和一套外语教学书籍。 林琳一周上十二节课,一般都是上午的课,除了寒暑假外,每周日休息。下午的时候可以留在学校备课,也可以回家里去备课。 学校很隐晦的跟林琳提了一句在学校备课还可以帮助那些有问题的学生解答一下课业上问题。 林琳听明白了,也向学校的校长表示,除非特殊情况,她都会在下午的时候留在学校备课的。 在学校转了一圈后,林琳又与校长回到了办公室。 林琳在准备告辞前从她那个不算太大的手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来。 那是只根价值不菲的钢笔,专门用来贿赂校长的。 所谓女校,上到教职人员下到学生,除了看门的大爷都是清一色的女人。 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一定少不了,所以林琳便准备先下手做些准备。旁的不说,只要提前打点好,至少不会有什么欺生的事情发生。 刚刚校长已经考校过她的外语水平了,现在给这只钢笔是什么意思,跟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简单的寒暄了几句,林琳便告辞离开了。 学校给了林琳一个月六十块银元的工资。如果教的好,下学期还会涨。 林琳工作的事妥了,而且还是一份工资不算低的工作。 六十块钱,养活他们家四口人那是绰绰有余。不但如此,她至少不会觉得日子无聊了。 而且她工作的这段日子,还可以让良子和索仑去收集这个时代的资料。 林琳是准备在上海呆一段时间,等资料收集齐了便回东北。 她想去东北看看。 如果她按着记忆里的路线寻找,能不能找到那处村子。 若是她找到了那个村子,她就在那里定居下来。 也许多少年后她还可以亲自为自家婆婆接生……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紫瑾轩扔了1个地雷,大家晚安。 民国时做教师的工资是很高的。——下面是度娘来的资料。 当时的月工资,一个普通警察是2块银元,县长是20块银元,而国小老师可以拿到40块银元,大学教授就更高了,辛亥革命前后的沈从文,矛盾,田汉、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月收入都在200—300块银元之间。 三十年代上海一流的影星也达不到这个水平,周旋是当时超一流的明星,她的收入为每月200块银元(当时无片酬,和电影公司签约后从公司里领取固定薪水),蓝萍的薪水是每月60块银元。 第950页 季羡林从北大毕业,在济南教中学国文,月薪是160块银元。所以后来季羡林去德国留学都是自费的。 一块银元折合现在的人民币大约100到200之间。但是,当时的1块银元可比现在100块值钱。 在1927年(民国十六年)的上海,1块银元能买150根油条,或者35碗乌鸡面,或者80瓶荷兰汽水。大户人家办丧事,最名贵的「知宾酒席」也不过2块银元一桌。 当时的高级鱼翅席每桌12块银元,加酒水消费总共不到20块银元,每人平均2块银元。 北京城内最高档的粤味「谭家菜」,40块银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鱼翅,可供11人入席。 《银元时代生活史》也有类似记载:二十年代的上海,大米1担3-4个银元,老刀牌烟一包3个铜板,剃头8个铜板,绍兴酒1斤1角钱,臭豆腐干1个铜板买两块。拿了1块钱稿酬,请六七个同学去吃茶,茶资8个铜板,生煎馒头、蟹壳黄等各种小吃也才花去20多个铜板。 《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中写道:1929年,每块银元兑换两三百个铜板,一两个铜板可以换一只鸡蛋。 鲁迅曾一度租住在砖塔胡同61号,三间正房月租金只要8块银元。 当时北大文学院长胡适购置一辆小汽车,耗资500块银元,只相当与他一个月的工资。 1936年,顾颐刚也购置小汽车一辆,每月支付司机的薪水是20块银元。 当时国内注重人才,除了丰厚的工资,民国文人们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也是今天的教授们无法比拟的:1931年,清华大学为招聘贤能,不但开出300—500块银元的高工资,还为提供新式住宅。 例如闻一多、俞平伯等人居住的清华新南院,是30栋新建的西式砖房,每位教授一栋,不但各有一个花木葱茏的小院,还有书房、卧室、餐厅、会客厅、浴室、储藏室等大小14个房间,电话、热水等生活用具一应俱全。 第444章 林琳想要给婆婆接生,并且亲自抚养男人和小姑的想法能不能达成现在还未可知,不过林琳寄给报社的信确收到了回信。 报社的主编对林琳写的小故事非常感兴趣,已经决定在报纸上给林琳一块地方连载这个故事了。 说实话,林琳这个故事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件亲情和爱情最后皆大欢喜的喜剧故事。但实际上却是针对某些人设下的陷井。 林琳学过心理学,以前在香港当警察的时候也接触过一些心理暗示方面的案例。所以林琳在提笔写这个小故事的时候,用了很多『心思』。 江南望族池家,祖上在前朝出了不少高官名人,到了现在池家也是远近闻名的大户人家。二十年前,尚在怀抱中的小女儿在战火中丢失,池家寻找多年终于将人找了回来。 美中不足的是小女儿却失忆了。 此后失忆的小女儿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自己的亲哥哥,而亲哥哥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这个天真可爱,美丽多情的妹妹。 可惜他们之间有着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那就是他们的身份。 为此小女儿整日苦闷,开始像一只花蝴蝶一样流连在众多青年才俊中。而哥哥也开始意起消沉,整日浑浑噩噩,借酒消愁。 最后竟然还生出了如果当初认错了妹妹,那该有多好的妄想。 随后被爱情沖昏头脑的哥哥无论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妹妹一定不是亲妹妹,为此他花了许多精力去『找』所有的证据。 皇天不负有情人,终于在池家太太病逝后,哥哥找到了证据,证明小女儿并不是池家的孩子。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池家老爷和池家老太太虽然深受打击,倒也成全了他们这对有情人。 后来俩人在长辈的祝福下喜结连理,夫妻恩爱好不幸福。然而就在大家以为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时,小女儿十月怀胎,为她接生的护士则在小女儿出院的时候与同事说起了小女儿身上的蝴蝶形胎记非常的漂亮,当时池家老爷就踉跄了一下…… 文章的结尾处来了这么一个段,至于真相如何,那就让读者们自己臆测去了。 文里好多地方都针对特定的人做了很多暗示。 比如说必须是失散多年,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妹子,和从未见过自己妹子的哥哥。 比如说妹妹最喜欢戴的是一只母亲送给她的玉镯。 再比如说失忆…… 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差不多就是针对江家伪兄妹的了。同时也是针对那些知道江家找回女儿的人家。 本是兄妹亲情的那对男女要是看了这个小故事,渐渐的会不自觉的怀疑起自己对彼此的感情,然后在这种女主光环可以与太阳兼併兼的影视里,爱上自己的假妹妹什么的,没有一点意外。 至于咱们这位真名叫花婷的女主会不会爱上自己的假哥哥,林琳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低就是了。 林琳那天在百货公司的表演,就是为了让江瑚这蠢货在想换妹妹的时候想起什么。 反正上海那么大,想要找到她可没那么容易。 而且为了方便将来离开上海,林琳还特意让良子和索仑没事的时候多坐火车去外地转转,然后等到真想离开上海的时候,林琳他们完全可以用门钥匙进行空间移动。 不过无论怎么样,林琳都会等到江家伪兄妹结了婚后她才会离开上海。 第951页 毕竟林琳还准备送给他们一份大礼呢。 比如说新娘子婚后突然多出来的胎记什么的。 你们不是想要这个女儿和妹妹吗,那就成全你们。 别怪她下手狠,那部影视剧的最后可也演了一段江家哥哥的惆怅呢。 真感谢这个年代没有dna可以验。 林琳数了一遍报社给她的稿费,笑眯眯的喊金姨,让她拿这笔钱去买上一桌好菜,好好的庆祝一下。 怎么说这也是她卖了江家千金身份的报酬呀。 →_→ 林琳家里有订报纸,从报纸开始连载林琳便每天早饭的时候,边看报纸边用饭,等看完报纸漱了口再坐黄包车去学校。 学校离家不远,有的时候林琳也会走着过去。不过多数时候林琳会选择坐黄包车。 主要是路上人多手杂,地面也不干净。 女校的教学工作林琳上手的极快,看着这些花骨朵一般的小姑娘们,林琳在感受到那股青春气息的同时,也有些担心她们将来会遇到什么危险。 看着这些小姑娘们,林琳总会想起她最开始的那次旅行。那时候她没有武功,不会魔法,不懂阵法,也不会任何的防身技能。 不想成为旁人争权逐利的筹码,东躲西藏被人欺负了也只能咬牙忍耐。 想到此,林琳又想到当初在扶桑受的气了。 垂下眼眸,掩下浓浓杀意。林琳不知道应该庆幸这个时空只是华人内战没有任何侵略的战争。还是遗憾这一次没办法亲自动手将那帮扶桑混蛋都丢到深海里唱征服。 还是庆幸。 至少没了那帮扶桑矬子,这个时空的国人可以少受一些苦难。 林琳将自己的思绪抽回来,又仔细琢磨了一下自己的计划,便起身又找了校长,希望能在学校开两节其他的课程。 比如女子防身术,以及为了金姨不无聊开的一节刺绣女红课。 林琳所在的女校是教会出资的,在资金上倒是不像其他学校那么紧张。 林琳给了校长一份厚礼,校长想着若是开了这两份课,也是教会出工资,便也同意了林琳的提议。 此后校长向教会打了报告,教会在考虑过后确实同意了这个提议,不过拨下来的工资却不高。 金姨一个星期要教十堂课,但一个月却只有三十块钱的工资。林琳的工资又加了二十块钱,以后每天下午都在一间大教室里给想学防身术的女学生指导女子防身术。 乱世于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女人,很容易出现意外。 黑帮,军阀,纨绔,地痞流氓,人贩子……危险无处不在。 金姨那个女红课是必学的,林琳这个女子防身术却是选修的。所以在不知道有多少学生会来学的情况下,还能有二十块钱的工资已经算是极好的事。 这后门,果真没白走。 由于林琳普一上课就给校长走了礼,回头又挑了个机会给教务主任送了一份不轻不重的礼,一时间林琳学校的同事还真的没谁会找她的麻烦。 金姨工资低,课都安排在下午。所以上午可以不去学校。中午的时候给林琳送午饭,然后与林琳一道呆在林琳那间要教导学生防身术的教室里。 那间教室最后面让林琳放了一张榻和一套桌椅。午休的时候林琳与金姨就在那里用午饭或是睡个午觉什么的。下午,林琳要么在这里备课,要么就在这里教导那些感兴趣的学生一些简单实用的防身技巧。 金姨拿着她的针线笸箩按着课程表去各个教室上课。 等金姨上完课,再来这里找林琳,俩人再收拾了东西一道回家。 林琳爱吃海鲜,空间里的存货林琳都没动,所以像是一些海鲜的吃食都会让良子或是索仑去码头或是菜市场採买。 至于其他的,林琳他们家有的是,完全没必要再花辛苦钱。 呆在上海的这些日子,可能是有事情做了,林琳与金姨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良子和索仑则是按着林琳的吩咐一边收集这个时空的资料,一边没事就坐火车到处闲逛,为突发事情做准备。 林琳这边一切都好,一家四口天□□着太阳努力蹦跶。京城刘家那边在接收了江太太临终的吩咐后,一边准备派人去寻找亲外孙女的下落,一边给上海的江家去信。 等到去刘家报信的小姑娘知道了刘家的一系列动作后,林琳留在她脑子里的最后设定也启动了。 她不小心摔了一跤,然后磕破了头,也失忆了。 没错,就是失忆。 林琳将她的记忆进行了封锁,等到三年后的除夕她才会在特定的词语中拿回自己的记忆。 虽然这样对一个小姑娘,好像太过任性和没有人权。可在林琳看来世间万事皆是有得必有失。 她救了小姑娘免于沦落风尘的命运,又在乱世给她安排了一个安身之所,她又不是搞慈善的,总要收回一些利息才是。 刘家那边的信在发出来以后便被良子截获了。林琳准备等到江家那对伪兄妹已经开始爱情纠葛,江瑚开始希望这个妹妹是假的时候再送到江家去。 战乱的年代,信件丢失很正常。迟上几个月还能送到,那都是老幸运的事情了。 良子和索仑轻功极好,时常会按着林琳的吩咐轮流去江家守着那对伪兄妹。 第952页 江家那样的人家,如何会不订报纸?等看了报纸后,伪兄妹的相处倒是按着林琳的设想,越发的亲近和默契了。 就在林琳看热闹,江家老爷子和江爸爸看着这一对小儿女『兄妹感情』越加深厚的时候,江太太的百日重孝守完了。 这个时空,是新旧交替,各种礼仪规矩碰撞的混乱时代。 那些自诩为新思想的人,时常会跟相伴多年的妻子登报离婚,然后在报纸上又登上跟谁结婚的消息。 抛弃糟糠,抛得理直气壮。不但如此,还有人拍掌叫好,心存羡慕和效仿之意。 所以说,这也是林琳对这个时代最厌恶的地方。 话题扯远了,咱们只说守孝这件事。江太太意外身亡,江家为江太太守了百日的孝便出孝了。 像是什么三年和二十七个月,已经随着帝制的远处,还给孔老爷子那些人了。 江家出孝后,江家找回来的女儿也终于可以去别人家参加各种宴会,进入上海社交圈了。 林琳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女先生,社会地位跟江家差了老鼻子远了。想要近距离围观男配们犹如狂蜂乱蝶一般的围着女主打转的年度大戏,有些困难。 然而就在林琳以为她可能不会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宴会时,林琳在女校的一位学生却给林琳送了邀请函。 这个女学生原本看着林琳也只有十八九岁,竟然还给她们教外语对这样的安排有些不满意。 后来发现林琳是真的有才学不说,竟然还教了她们女子防身术。等她甩开保镖遇到危险,然后用女子防身术踹倒流氓后,对林琳那是彻底改观了。 林琳看着手上的邀请函,再回忆了一下剧情,终于知道面前的小姑娘就是在宴会上挑衅女主,然后让女主被护花使者解围的剧情小推手。 大炮灰遇到小炮灰,缘份呀~ 第445章 如果她去宴会阻止了小炮灰的找茬,结局会怎么样? 也许让那些护花使者没了出头的机会,事情会更加的有趣。 居移气,养移体。现在也不是六七十年代那种穿得好一点就会被人带高帽子□□的年代,所以在吃穿用度上林琳从来不委屈自己。 林琳所在的女校虽说是教会办的,可里面上学的女学生们却大多都是非富既贵的出身。 有钱人家的姑娘们,一般都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识货。 像是衣服的牌子和料子,各种首饰和做工,这些姑娘们就算不能如数家珍,也能大致估算出旁人身上的附属品价值几何。 就拿林琳来说,林琳上身的衣服都是料子最好,手工最精緻的。再加上虽然不怎么戴首饰,可林琳戴在身上的首饰就没有哪一样是便宜的或是大众款。 这也是看出林琳的财力,人家才会给她下邀请函。 当然了,若是看一个人不顺眼,俩人之间又存在那种较大的财富差距,这个时候给人送请帖,那就不是好心,而是恶意满满了。 明显林琳的这个女学生不是那样想的,她是真心想要邀请林琳参加他们家的宴会。 拿着精緻的邀请函,林琳问了一些参加宴会的注意事项,又笑着谢了面前的小妞,开心的走了。 今天星期五,明天还有半天课。林琳家底丰厚并不需要去紧急採购什么,而且她也不是主角,也不需要做到惊艷四座。所以拿到邀请函后,林琳悠哉的上了两天课,看起来颇有些荣宠不惊。 星期日又睡了个懒觉,等中午吃过午饭林琳这才开始收拾自己。 先泡了个精油花瓣澡,顺便做了个面膜。之后找出一条坠了珍珠,碎钻和绿宝石的细链将一头青丝松松的盘成一个髮鬓。 珠宝与头髮相缠,隐约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林琳在自己的脸上化了一个裸妆,又从首饰盒里找出一对坠着金羽毛的耳坠小心的戴在两只耳朵上,看起来清新自然极了。 选了一件浅紫色白纱半袖的合身旗袍,上面的苏绣精緻逼真。 白色细跟小皮鞋,手臂上再挽一条白色锦缎披肩。 没有戴项鍊,右手腕上只带了一只水头极足的玉镯,左手腕上挂了一只小巧的珍珠手包。 此时天气转凉,林琳外面穿了一件白色过膝羊毛大衣。毛绒绒的衣领上,衬得林琳一张芙蓉脸粉琢玉雕,别有一番风姿。 打扮好,林琳在穿衣镜前转了两圈,然后又在家里吃了两块糯米小豆糕,最后漱了口这才坐上良子开的小汽车去了宴会地点。 小汽车是林琳空间里的,外表做了一下改造,最后与这个时空的某辆车套了个牌子。 毕竟参加这样的宴会,坐黄包车去就有些打眼了。而且这天阴沉沉的,说不定晚上还会下雨,到时候可有她受的。 下午四点多,良子将林琳送到地方。林琳看了一眼这附近的各辆私家车,特有交通意识的让良子直接回家去,不用在这里等,回头到了散场的时候再来接就是了。 良子听话的开车走了,林琳拿着请帖,嘴角挂着一抹淡笑走了进去。 上流社会时常会举办各种宴会,有的有名头,有的没名头。反正大家都知道开宴会是怎么回事,也没人对有没有理由上心。 出了江太太的百日孝,江家本来是要开一场宴会将找回来的女儿介绍给上流社会的人认识的。不过还没等他们往外送请帖,就收到了刘家的邀请,于是一家四口便都收拾一番来了。 第953页 林琳来的不早不晚,先与邀请她来的妹子笑着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才拿了杯果汁与同样受邀的学校几位女学生找了个话题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无论是莎士比亚,还是萧邦林琳都能跟这帮女学生说得上话。不过当说起新式婚姻的时候,林琳则明显表现出了抗拒厌恶的神色。 二手男,有什么好稀罕的。 「……民国后要求国民一夫一妻,这种新式婚姻不过是换种方式的享齐人之福罢了。不信你们去调查一下就知道,那些在报纸上被离婚的原配们大多还是生活在夫家,照顾夫家长辈,抚养子女。就算是那些离开夫家的女人,也没几个再嫁人而是独居一处拿着男人给的赡养费,守着做妻子的本份,苦逼的从正室沦落成了外室。 更有一些渣男,出名前靠媳妇嫁妆养家餬口时一点都没觉得包办婚姻怎么样,然后出名后就发现这样的婚姻束服了他们,直接将熬成黄脸婆的原配扫地出门……」 林琳晃了晃杯里的果汁,脸上冷冷淡淡的,「若新时代的女学生都不知道自尊自爱的选择这种婚姻,啧,那还不如不读书呢。」多少好闺女读书是为了强国强民,实现顶起半天边,并努力再抢半边天的理想。 而这些读点书就跟有妇之夫牵扯不清的,难道读书就是为了让她们光明正大的做小三? 想到正版民国歷史上那一家三姐妹,竟然有两个选择这样的婚姻。林琳就忍不住皱眉。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 说不定那股子不良之风就是这样来的。 几个女学生听到林琳这么直白的话,互视一眼。看一眼宴会上带着新式太太参加宴会的一些人后,小声的提醒林琳咱们这个宴会上就有这种人。 林琳挑眉顺着几个女学生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又嫌弃的转回头,「我虽然是你们先生,不过咱们年纪都差不多。家世嘛,我的家世不方便言说,不过也是自幼秉承庭训长大的嫡出。 今天既然话赶话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多说几句了。选择一个男人的时候,不要看他都说了什么,而是看他都做了什么。好男人是不会让你受委屈,而让你受委屈的男人也不值得你们为他委屈。 ……像是那种结过婚,又以各种理由抛弃原配糟糠的男人,就是说出花来,你们也别相信。时代在变迁,他能抛一个,就能抛第二个。第一个是封建的包办婚姻,第二也许是什么没有共同语言,阻碍思想的理由也未可知。在一起了,受千夫所指。分开了,人家还得说是报应。一手男多的是,凭什么让自己要这种有瑕疵的旧货?」 几个女学生:林先生威武霸气。 不过想到林琳的言论,再看林琳的家资,几个女学生突然有种感觉。 她们的林先生不会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 不过林先生的话,也挺有道理的。 小姑娘们都是心高气傲的妹纸,新式婚姻被林琳那样鄙夷不屑,倒是都产生了一些牴触。 小姑娘们的脑洞林琳不知道,刚与小姑娘们说了几句话,便发现刘云露气唿唿的走了过来。 刘云露就是邀请林琳过来参加宴会的女学生。 见刘云露这样,林琳与几个女学生都或是关心的看着她,或是直接出声问她怎么了。 「还不是江家找回来的那个大小姐,一副清高的寒酸样。」 刘云露做为宴会主人之一,有责任招待一下来参加宴会的年轻姑娘。看到江家祖孙仨人都忙着应酬,只让认回来的那个小姐独自坐在宴会一角,刘云露便过去尽地主之谊,想着与她说上两句寒暄的话。 哪想到她是寒暄了,人家却没体会到她的客气话,说了些大实话将人气着了。 其他几个小姑娘一听这话,连忙替刘云露打抱不平,还说要组团刷一波去。 林琳听了这话,眼角眉梢都跟着抽了抽,然后拿起一块点心咬了一小口,压下心里的咆哮。这才对几个小姑娘问道,「如果你们在街上碰到老妪不讲道理胡搅蛮缠,难道你们还要学她站在街头破口大骂?」 刘云露瞪大眼睛,几个女学生也将头转了过来,有些诧异的说道,「这怎么能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喝了一口果汁,林琳漫头斯理的继续忽悠这些小姑娘。 「她才刚找回来,她之前过得是什么日子你们谁知道?她上过学吗?她懂外语吗?她会弹钢琴吗?她会跳交际舞吗?她知道西餐要如何下刀吗?你看她现在的一举一动,难道还看不出来她的生疏和不自然?」林琳不是无的放矢,这些东西女主还真的都不会。 花婷真实的出身也不怎么好就是了,而且纯真善良,天真无邪的女主花婷是非常鄙视上流社会的虚伪和做作的。 一个失忆,一只玉镯子,人家的人生就发生了质的改变。 这是谁都羡慕不来滴~ 收回感慨,林琳看了一圈自己的学生,认真的说道,「你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还有学到的礼仪才艺,明显跟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跟她计较,不是将自己的格调降低到她那个程度上?与其找她做些自降身份的事情,还不如彻底的漠视她。低到尘埃里的人,穿上龙袍与东施无异。谁知道弱智这种病传不传染呢。」 听到林琳这么说,刘云露想了想问林琳,「林先生认识她?」不然这口气为什么那么笃定。 第954页 林琳斜眼看她,似笑非笑,「你埋汰谁呢?寒骖我是不是?」 刘云露:林先生还是一如既往的刻薄。 …… 来参加宴会的女学生家世都跟刘云露差不多,林琳又花了几句话才打消了这几个妹子找花婷麻烦的想法。 她不能因为喜欢看戏就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妹子遭受到那帮没人性的护花使者的迫害。 在这个真爱有理,女角光环大破天的时空。凡是跟女主做对的妹子都没啥好下场。 看一眼刘云露,林琳想到影视剧里还提到就因为这妹子积极找花婷的麻烦,最后家里的产业受到男配们的打压,她爸妈没办法只得将她远嫁外地去了。 跟真千金的报復,这些不过是一群小姑娘的小纷争罢了,何至于此呢。 一群比她还不讲道理的男人呀。 算了,她还是努力维护江家伪兄妹的感人爱情,就让那些护花使者们都失恋去。 让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亲兄妹。 →_→ 林琳暗搓搓的计划着如何给江家伪兄妹的爱情故事加温时,身上那诡异的气息直接让她的这帮女学生们一瞬间乖巧起来了。 林先生不但嘴巴刻薄,同样也是个心黑手狠的人。她这副样子怎么感觉会有人要倒霉呢。 一群小姑娘围着林琳乖乖巧巧的坐在一起,那个情景还挺美好。 不过容诺带着副官走进来的时候,只淡淡的扫了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iris 投了一个地雷,谢谢~ 上一章的章节数有点瘆人,所以加更一章。大家晚安~ 第446章 容诺从容走过整个宴会厅最明亮的角落,那些缤纷多姿被无形的隔离开去。 他与宴会上的人仿佛是从两个世界走出来的一般,不用如何分辩,差距就像水墨画与油画那么明显。 一身硝烟,冷峻的容颜,笔直挺拔的军装,黑色的军靴,所过之处带着摄人的凛冽。 容诺视而不见,林琳也不过随意扫了一眼,仿佛俩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水过无痕。 相较于两人的冷漠,整个宴会厅的人在容诺走过去以后都激动得不能自己。 「天呀,是容诺。林先生,你看,那是山西省的容督帅。」刘云露与几个女学生一脸花痴的看着容诺,眼中的痴迷都快要变成暗器将她们口中的那个人射成筛子了。 林琳仿佛已经看到实质化的暗器刷刷的朝着那个军装男人飞过去,脑子里都出现了漫画式的抓刺客画面。 而音乐则是那段『捉贼,捉贼,偷井盖的贼呀~』 ╮(╯▽╰)╭ 将自己囧了一下后,林琳拿起一盘各色点心,小口小口吃着。 一边吃,一边给自己压惊,然后再可有可无的看着小姑娘犯花痴。 参加晚宴就应该在家里吃饱了再来,林琳倒也想来着,可早上起的晚,中午吃的又多,这会儿到是真有些饿了。 点心虽然不能当饭吃,聊胜于无了。 看一眼被众星捧月的容姓督帅,心中想的却这位书里没有出现过的容督帅又是什么来歷。念头刚起,林琳便轻笑一声。 影视剧的角度是按着女主女配,男主男配来展开的。没有啥剧情,也没啥推动剧情发展戏份的都是路人甲。现在大家的注意力能够在这位容督帅身上,还是因为她给了这位督帅一个舞台。 不然按着原剧情,此时此刻刘云露正带着一帮小妞找女主麻烦。全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这位容督帅怕是要黯然失色许多呢。 话说,也不知道这位姓容的督帅知道内情后,会不会感谢她。 →_→ 没有给男配英雄救美的机会,整个宴会仿佛都变得单调起来。不论是她身边的小姑娘,还是隔着半个宴会厅的花婷,这帮子小姑娘现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位后来的容督帅身上。 再帅再有气场的男人林琳都见过,不但见过,有的还下过狠手坑过。一个不及三十岁的青年督帅还真没办法吸引林琳太多的注意力。 林琳一双眼睛,时不时的看一看江家那祖孙仨人,然后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花婷身上,以及扫描她附近有没有看起来就与旁人气场不一样的护花使者们。 诚如林琳没心思学小姑娘扮花痴一样,容诺此时的目的也不单单是为了参加这种充满了靡靡之音的宴会。 他需要一笔军费,但求人贊助这事在容诺看来只能应个急。想要长久稳定,还需要开源。 做生意便是个不错的选择。 华东富饶自古就是鱼米之乡,上海这里的商机乃全国之最。容诺想做生意,所以准备在上海建厂。不过强龙不压地头蛇,以及考虑到术业有专攻的问题,容诺这一次来是寻求合作伙伴的。 容诺早前就来刘公馆拜访过,此时容诺与刘家主正和上海政商两界其他大佬寒暄。 容诺早前派人调查过上海有头有脸的人物,此时由着刘家主引荐,容诺很用心的想要在这些人里挑出一个靠谱的合伙人。 容诺上辈子当过兵,也当过老师,让他带兵打仗或是传道授课难不倒他,可是要让他发展经济,与人做生意却是毫无经验。 他的年纪和阅歷能看出来这些人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哪句话是在敷衍他。可要让他在这些人的话中分辩出商机利润,股票升降,那就太为难他了。 第955页 他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还没等到他熟悉今生的父母,父亲起义被捕,闹街问斩了。 三岁的时候母亲带着他改嫁,虽然有母亲护着,可继父却容不下他。在母亲生下弟弟妹妹后,继父不顾母亲苦求将六岁的他卖给了人贩子。 跟着人贩子离开时,容诺是松了一口气的。也许他的离开,会让母亲在那个家里过得更好。 成为继子的日子并不好过,这也让他更想她。她虽然性子刻薄,脾气也不好。可对他对孩子们却能做到一视同仁,并且有的时候还会不着痕迹的偏向继子。光这一点,世上又多少人能做到呢。 六岁还是太小了,离开人贩子他别说找份工养活自己,怕是连乞讨都抢不过其他的叫花子。 于是他一边勤加练习她教给他的功夫,一边老实听话的跟着人贩子东奔西走。 没多久他就被卖到一户地主家里,容诺以为他可以在这里呆上几年。不想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就将那个有着变态嗜好的地主老爷捅死了。 没办法,只能逃了。 这一逃就逃到了附近的土匪窝当了一名巡山的小妖精。 哦不,是个打杂的小喽啰。 在那个山寨一呆就是十年,这十年里,他一点一点的向上爬,终于爬上了大当家的位置。 他用心的给这些寨里的兄弟做政治思想工作,告诉他们党的光辉能够照亮整个世界。 他带着物资和他所有的兄弟下山寻找党组织。 然后他懵了。 这个世界没有党。 他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他想要利用自己已经知道的歷史为祖国为人民做出贡献,可惜这就像那个他曾经去过的地方一样,看着是一样的,其实压根就不是。 带着百十多个兄弟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回了曾经的家乡,失望以及失落的情绪再次将他包围。 党找不着了,家也没了。 颓废了几天后,他又想起了当初党对他的教育。 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那行了,党的教育都是对的,他知道怎么干了。 枪有了,炮也有了,他还有信仰,那就复制个党。 …… 时年,容诺十八岁,他带着当初从土匪窝出来的百八十号人起义了。 虽然他一直说他们是人民的军队,是党的战士。可世人却只叫他们容家军。 南征北战,在这军阀林立的时代,容诺带着他的容家军,终于花了十年,有了一席之地。他成功占据了她的家乡山西省,成了那里的督帅。 呃,其实山西并不是她的家乡,只是那里醋厂多,有她的味道。 对于一个动不动就吃醋的妖精,不是山西的又有哪里配得上她的醋劲? []~( ̄▽ ̄)~* 一个省养活一只军队不在话下,可容诺想的却是解放全华夏。所以他只能出来发展经济了,同时也能试着找一找那只爱吃醋的妖精。 江四九看着话不多,却每次都能说到点子上的年轻督帅,那是越看越满意,与儿子对视一眼,倒是更加用心的攀谈起来。 江瑚看了一眼爷爷和爸爸,视线时不时的飘到花婷那里。 看着花婷一直孤孤单单的呆在会场角落里,江瑚都有些心疼了。 不满的扫了一眼与林琳等人说笑的刘云露,江瑚心中极是不满刘家的待客之道。 明知道他妹妹是刚刚找回来与谁都不认识,怎么还能不多加关照一下呢。 小声的与江父说了一句,江父看一眼女儿,又看一眼儿子,心中有些不悦,最后还是让儿子离开了。 家里没有女性长辈或是同龄人,想要让小女儿打入上海名媛圈,结交些手帕交确实有些困难。 江父视线扫过刘云露那个方向,心中有了主意。 也许送女儿去上学,倒是个不错的办法。 宴会结束了,林琳也起身离开了。路过江家人身边的时候,林琳这一次却是看都没看江家人一眼。 没办法,观察了一晚上了,再看也没啥意思了。 不过这一晚上的收穫还是不错的。 江四九很明显相中了外地来的土包子容诺,江父则是有别的想法。不过江瑚与花婷看向彼此的眼中倒是有些朦胧的情愫。 江瑚和花婷此时也注意到了林琳,俩人对视一眼,又有些闹不明白她这一次怎么什么表示都没有? 刘公馆门口停了许多小轿车,林琳站在刘公馆门口看了一眼手錶,心里想的却是今姨今天煲没煲汤。 良子开车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那位容姓督帅从刘公馆走出来。 林琳随意的扫了一眼容诺一行人特别帅气有型的军装,心忖了一句这个时代的审美确实够犀利,便坐上了汽车。 容诺的视线压根就没在林琳身上,或者说容诺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女人的存在。 有妇之夫,就应该守夫道。 哪怕家里的妖精现在还没有找到。 「督帅放心,明日上海各大报纸都会刊登那则寻人启示。」跟了容诺十几年的张副官一见容诺脸上露出一抹柔软,便知道他们督帅又在想什么了。 这么多年,自从他们有了条件后,督帅每个月都会让人在全国各大报纸上打一则寻人启示。 自家督帅还说夫人一定在国内,这话张副官也只得半信半疑。 第956页 毕竟若人还活着,怎么说也应该看见了。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消失皆失,怕是……凶多吉少。 想着他们督帅平日除了木雕也就这么点念想了,张副官更不敢将猜测说出来。 「嗯。」容诺闻言点头,又叮嘱了一声电话和地址联繫人别弄错了。见坐车开过来了,便什么都没说的朝车子走去。 张副官见此,紧随其后上了车,一行人便开车回了暂时下榻地居所。 笠日上海诸报皆刊登了寻人启示,某个咬着油条的女人只看了一眼『寻人启示』那四个大字便将视线移开了。 这年头寻人启示就跟登报离婚,结婚或是利用报纸写情书一样多得让人麻木。不得不让林琳感嘆民国时期的报纸,利用率高的出奇。 吃了一口菜粥,林琳又继续看让她比较上心的小故事版块。 刊登的小故事还在连载,今天正巧连载到了妹子做了恶梦,伪哥深夜陪伴的情节。 看到这里,林琳想的却是报纸已经刊登出来了,只要那对兄妹看了,按着上面的暗示,这些事情今天晚上应该都会发生。 更深露重,说不定还会发生点什么。 林琳不怀好意的猜测了一回,心情极好的吃着早饭。 饭毕,与金姨等人说了几句话后便出门坐着黄包车去学校了。 这一日的课程都按着教案的进度向前走着,林琳下课后会到办公室洽巧听到明天会有新生入学。 林琳看了一眼日历,还有半个月就放寒假了。想不通这是谁家的二货要在期末考试前入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三元扔了1个地雷,谢谢~ 第447章 交整个学期的学费就是为了参加期末考试,这家人图啥? 林琳眨巴几下眼睛,有些理解不了这里的人为啥思想都这么清奇。 难道即将来上学的女学生还是什么天才转学生? 林琳只是教外语的老师,新来的学生分到哪个班,不需要林琳操心。因此听说了以后也只是与办公室的同僚闲话两句。 林琳今天的外语课比较早,上完课便呆在办公室里备课。快到中午的时候,起身将办公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下,又与其他老师打了声招唿,便走出去了。 学校的老师都知道金姨每天中午都会来给林琳送午饭,林琳也都是在学防身术的大教室里用。见她起身出去了,其他老师互相看了看,耸耸肩或是撇撇嘴便又各干各的了。 这个时代,老师的工资非常高。当然了,这个时代的还喜欢将老师叫成先生。 刚开始的时候,林琳被人叫先生总会怔一下,后来倒是慢慢习惯了。 老师工资高,社会地位也高。不过一般女校的老师几乎都是从家里带饭过来,也有中午回家吃的,一般情况下很少下馆子。 金姨没到女校教女红前,林琳虽然没有带饭,却也是由着家里给送饭的。 现在送饭的人不过是从良子和索仑变成了金姨罢了。 中午和金姨一道吃过饭,之后林琳犯懒病的躺在榻上平胃,金姨一般都闲不住,要到学校水房去将饭盒刷干净。不过现在天冷了,水也特别的冷,哪怕金姨那具身体是穿上去的,林琳也不愿叫她用冷水洗饭盒,只叫放到一旁回头回家再刷。 学防身术的教室可没有取暖设备,所以林琳设了恆温咒。冬天到了,运动少了,为了不让这些小姑娘因为缺乏运动而让腰围渐宽,林琳最近的训练强度都增大了不少。 当然了,这也是循循渐进的一个过程。教了这帮子女学生这么久了,总不能天天零基础的原地打转。 中场休息,上课的女学生们三三两两坐到一起。刘云露靠着一个女学生对着走过来的林琳小声抱怨道,「林先生,你还记得江珊吗?」 林琳点头,一脸不解,「朕的江山肿么了?爱妃你说~」 听到林琳的话,刘云露瞬间被噎住,其他女学生也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学生笑闹一团,好一会儿刘云露才将江家送花婷来女校上学的事情说了。 林琳恍然,原来上午让她觉得脑迴路清奇的人家就是他们呀。 若是他们,那就不奇怪了。 「这得对自家女儿多有信心,才敢让她课都不上就跑来参加期末考试呀。」 林琳记得影视剧里提过花婷家境不好,粗粗认识几个字还不会写。贫寒的家庭别说让她学习外语和各项才艺,就是国文这些基本的东西,对她来说都是天方夜谭。 不过原着里也说了,这妹子做了一手好饭菜不说,她还很有毅力,记忆力好,为人通透,能够学以致用,举一反三,学什么都快。 在参加刘公馆宴会前,这妹子呆在江家,倒是跟着江瑚这个伪哥哥学认字了。也不知道三个多月的时间她学了多少。 而等她参加了刘公馆宴会后,她的所有时间都被大大小小的宴会和偶遇,邂逅,男配女配各种意外占据了,那之后就更没有时间用来学习东西充实自己了。 先不说那些事,只女校学生一个学期四个月学到的东西,她半个月真的能学会? 再一个考试的时候可不单单会考这个学期学到的认识点呢。 看一眼刘云露和其他妹子,林琳有些好奇的问她们,若是期末考了个全年级倒级第一,会不会成为她们那个圈子里的『神话』? 第957页 刘云露与其他妹子对视一眼,都明白了林琳在说什么。回想到之前宴会上林琳说过的话,特真诚的对林琳点头。 江家这位姑娘怕是要以这种方式名扬整个上海名媛界了。 「那画面太美,我都不想看了。」 刘云露点头,今时今日她特别庆幸听了林先生的话离那位江家小姐远远的。 又说了几句话,林琳看着大家都休息好了。便站起身拍拍手,叫学生们都集合。 之后林琳又分解教了大家一招半式,然后便让大家去练习了。 林琳还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小品,说是打架得按套路出牌,然后还要喊开始什么的。 因此,她教导这些女学生防身术时,便特别的反套路。 她先让这些学生们将所有的动作都练熟,然后让这些学生两两对练,之后则是鼓励这些学生去偷袭彼此。 因为林琳始终相信,没有哪个流氓在耍流氓前会对着面前的妹子高喊一声,『注意了,我要耍流氓了。』 ╮(╯▽╰)╭ 林琳教导这些妹子的防身术,那是又阴又损。没有一点花架子,出手就讲究个快准狠。 像是下三路的撩阴腿,林琳不但告诉妹子们要使劲的踹,她还告诉妹子们踹完还可以原地蹦跶几下,或是用力的碾…… 林琳准备了一批带放血槽的小巧精緻钢锥,想着这个学期结束后送给她教导的这批妹子当新年礼物。 上过课,林琳收拾了一下大教室,又换下那身方便运动的衣服便坐在大教室里等金姨下课一道回家。 今天风不大,俩人也没坐车,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往家走。 索仑出去了,良子已经将屋子烧得很暖和。索仑晚上没有回来吃,家里就三个人吃饭。金姨蒸了一锅米饭和一碗鸡蛋羹,又炒了一样时蔬,做了个熘鱼片,切了盘白斩鸡。 三人吃过饭,良子刷的碗筷收拾的厨房。 晚上三人无事,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三人给索仑留了张字条便一道回花房了。 支了一张麻将桌,又叫了一只老鬼,三人一鬼吆五喝六的玩到深夜。之后洗漱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相较于林琳这么有正事和没正事的一天,容诺从早上就坐在房间里等了一天消息。 一直到晚上六点多,容诺才不得不承认这一次还是没有消息。 从书桌后面站起来,容诺去洗漱间洗了一把脸。 容诺双手支在洗漱台愣愣的看着镜子中的那张脸,任由水珠滑过。 很英俊,也很陌生。 看着这张脸,再想到自己现在的一身血腥杀伐之气,容诺自己都快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曾经的自己没有经歷过真正的沙场铁血,所以不会那么锋利。 曾经的自己在和平年代做过农民,种过地,养过鸡和鱼,还考上了大学。 曾经的自己当了几十年的警校老师,教书育人。虽然痛恨犯罪却更相信法律,教导学生尊重生命,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然而现在的自己,六岁就让双手染上鲜血。活了二十八年,有二十年都在杀与被杀中渡过。带着人杀来杀去,刀口舔血的过着每一天。 这样的自己,他看了都觉得陌生至极。 他换了身体,换了一张脸,他不知道那个妖精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想到自己换了身份和容貌,容诺就不由的想到林琳是不是也换了身份和容貌。 不知道她的日子过得怎么样? 容诺真心期望他心心念念的那个妖精,在这个时空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富裕,开心顺意,然后被他找到。 容诺不相信也不愿意承认林琳不在这个时空。因为那已经是他最后的坚持了。 容诺一直知道林琳醋劲大,所以哪怕来到这个时空这么多年他的眼睛都不曾瞄一下旁人。 而容诺不知道,他从头到脚变得面目全非,又连个眼神都没跟林琳确认过,想要相认哪来那么容易。 而林琳那里,不过是在宴会上随意瞄了他两眼。 一眼是一晃而过的挺拔侧身。 一眼是刘公馆门口对那身军装的赞嘆。 不过好在好事虽然多磨,却从未让他们错过。 前儿晚上打了几圈上海麻将,林琳约了人和鬼准备今天晚上再打几圈东北麻将。 早饭的时候索仑见林琳今天没看报纸,便将他最近整理好的资料递给了林琳。 最近索仑收集的资料主要偏向各省督帅,今天递给林琳的洽巧是最近在上海活动的山西省督帅容诺。 林琳家的餐桌不小,她自己就占了一面。于是从档案袋里拿出容诺的资料一边吃早饭一边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 里面有一张容诺穿着军装的半身像,看着这张黑白还有些模煳的相片,林琳还笑着对金姨说真人长的还挺帅。 说完,林琳将相片递给金姨,又看下面的文字资料。 从小到大的个人经歷,以及成立容家军后的大大小小的战役。看到这里,林琳还在心里说这就是典型的励志男。 不过看到容诺曾经带着人去井冈山和延安以及韶山时,心里便有些狐疑。 等看到容诺喊出的口号和治军的方法方针时,林琳一脸震惊。 这怕不是穿越的同仁? 因为心里有了怀疑,林琳又将容诺从小到大的经歷仔细的研究了一遍,最终确认了这位容督帅就是个穿越人士。 第958页 看着这位容督帅的种种行为,林琳喝了口粥,心中明白这位是想要结束内战,解放全华夏。 若真是这样,倒也比现在到处都是军阀割据,时不时闹个兵祸强。 金姨看了一眼林琳碗里的粥,端过来小心的又给她盛了半碗。 林琳接过来,又用筷子夹了几样小菜和两颗五香鹌鹑蛋放在粥碗里。 一边用勺子搅拌均匀送到嘴里,一边又继续往下看容诺的资料。 当林琳看到容诺在报纸上打了好几年寻人启示以及那份寻人启示的内容时,直接一口粥喷了出去。 「咳咳,咳咳,咳咳~」 林琳惊的一瞬间就喷了粥,开始不停的咳嗽,金姨看林琳这个样子连忙站起来走到她身后拍背,良子和索仑一个将资料移走,一个给林琳倒水,都忙了起来。 好一会儿,林琳终于缓过气来,看着被索仑移走的资料,让他赶紧递迴来。 索仑愣了一下,将资料递了过去。 索仑和良子还是头一回从双子塔里出来跟着林琳生活,他们俩不像金姨上辈子就照顾林琳,帮着林琳带孩子。因此俩人对太叔攻几乎没有任何接触。 当然了,就算是金姨这个跟着林琳和太叔攻生活了几十年的人,也不一定能够看懂太叔攻的寻人启示。 太叔攻不知道林琳在这个时空是什么身份,所以他打的寻人启示也只有林琳能看懂。 他要找一位曾经跟他一道在纽约公共图书馆躲避海啸和急冻天气的小姐,想跟她讨论一下自由女神像的意义。 紧紧攥着这份寻人启示,林琳心疼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容貌变了,身体变了,气势变了,气场变了,他所经歷的一切又与曾经背道而驰。一个和平年代生活幸福,五讲四美的老师与一个六岁就杀人,上山当土匪带着百十来个人闹革命,身经百战,战火硝烟中活下来的人,完全不一样。然后他还将所有『陌生女人』当洪水勐兽。 而女主因为曾经的经歷,下意识的只认那张脸。在看过一回侧脸后,又没对『陌生人』上心。 说白了,若不是文,作者一定要再等几章才会让他们相认。 第448章 林琳没有想到他们会差一点擦肩而过。又惊又喜的同时,林琳不由想到曾经那么多世,他们是不是也生活在一个空间,最后却又彼此错过了。 他没有曾经的记忆,而自己又没有认出他来。 想到这种可能,林琳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攥着一般,生疼生疼的。 鼻子有些发酸,眼睛也酸得紧。 林琳做了好几个深唿吸,到底还是没压住想哭的那股冲动,将头埋在双臂里,哭了起来。 看到林琳哭成这样,金姨三人都有些懵。 他们家这位主子,真的哭了? 不是作戏的假哭,也不是生理盐水和疼哭的? 三人互视一眼,然后又都将视线对上餐桌上那份资料,索仑更是懵逼极了。 这些资料都是他一点一点收集汇总的。他思来想去也没觉得到底哪里让他们这位主子哭成了傻逼。 好半晌,林琳才舒缓了情绪。抬起头,坐直身子,林琳看着眼带关心的三人,扯出一抹极为牵强的笑,「太叔攻来了。」 「诶?」 三人听到林琳这话瞬间瞪大了眼睛,愣愣的看着林琳,然后似是想到了什么又都纷纷去看桌面上那份容诺的资料。 「嗯。」林琳见三人想到了,也没卖关子,自然的点头,「是容诺。」 「……」 深吸一口气,林琳站起身,看一眼良子和索仑,让他们备车,她要去寻人启示上的这个地方。然后又转头看金姨,让金姨打电话去学校帮她请假。 顿了顿,林琳又叫住转身去打电话的金姨,「一会儿你陪我一道过去。」 她换了模样,但金姨却没有换。 虽然他们相认并不需要什么证据证人,可以后总不能瞒着他金姨的存在。 金姨一怔,应下不提。 一大早就哭成那样,林琳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转身回房间,重新洗漱了一番,又敷了眼膜和面膜,最后换上一条金丝绒的合身旗袍。 迅速有效的将自己收拾妆扮一番,林琳便带着金姨坐车离开了。 良子看家,索仑开车送她们过去。 这个时间都是上班上学的人流,虽然没到后世那种恐怖的情况,但这里路况狭窄,车子开在路上行驶的也极慢。 等终于到了容诺在上海的住处时,容诺却一早就出门去了。 听到门房的人如是说,林琳心中一阵失望。 门房没有告诉容诺去哪了,也没有邀请林琳进去坐。林琳连犹豫一下都没有就坐回了车里。 容诺长的好,又是统管一方的督帅,说一句年轻有为,后生可畏都是谦逊。 自打容诺来了上海,门房什么样的妹子没见过。见林琳那一脸压都不压不住的激动神情,门房以为林琳也是那些追着容诺跑的小姑娘们呢。 上一个收了人家小费将某个大家小姐让进家门的门房,现在还在山西的煤窑子里挖煤呢。这样的错,他可不敢犯。因此林琳来,门房自然不可能对她客气。 所以说,容诺要是找不到人,其实跟他平日里的作风以及身边人的拖后腿也有一定的关系。 第959页 林琳家的车子就停在容诺住处外面的那条街上,只要容诺回来他们就能看见。 林琳坐在后座,心绪一直难平。回想着每一世与他的点点滴滴,再回忆一遍上一世在太叔村两人平淡的种田生活。 最后林琳的闭上眼睛靠向车后背,开始回想那些没有他的世界。 好半晌,林琳囧囧的回过神来。 看一眼坐在前面的索仑和金姨,便将视线放在了车窗外。 那些没有他的世界,除了早逝,她过得都挺好。虽然也有单身的时候,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夫妻美满,儿女双全…… 哎呦我去,这种情况下还让她怎么去回忆? 有一种出轨感觉。 等等,她突然想到一个可能。 若是,若是以后去的世界不单单是容诺带着记忆来找她。她其他世界的那些个『婚姻合伙人』也带着记忆来找她了呢? 夭寿哦,光是想想都觉得要不好了。 ╮(╯▽╰)╭ 跟在容诺身边多年的人张副官等人都知道每次打完寻人启示,他们家督帅都要有几天大姨夫来了的低落情绪。 今天一大早,就跟着容诺来银行办事的张副官等人看着来借钱还能阴着一张脸的督帅,心里无奈得不行。 这真的是来借钱而不是来讨债的? 此时的上海已经是华夏经济最繁华的大都市之一,这里的银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见个有头有脸的外地军阀就会卑躬屈膝的拿着热脸贴冷屁股的人。 你拉着个脸来借钱贷款,就以为我会乖乖的借你? 回家等消息去。 一连跑了三四家银行,年轻的山西督帅得到的答覆都是一样的。 最后本就心情欠佳,不擅长借钱这种事的容督帅只得带着人回了住处。 容诺是坐着吉普回来的,吉普车直接开进院子。看到吉普出现,索仑连忙出声提醒林琳。然后索仑便赶紧下车,一边给林琳开着车,一边准备上前去替林琳通报。 金姨已经下了车,就站在林琳身边。林琳看着那辆吉普,又想到了他们在太叔村时孩子们送给他们的那辆车。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一切危险及时扼杀。 这是林琳对孩子们的教导,也是她的行事准则。 太叔攻,哦不,现在得叫容诺。容诺跟林琳几十年的夫妻这一点早就深入骨髓。 人没找到,革命也尚未完成,他太知道自己的命有多重要了,他更知道有多少人在暗搓搓的准备弄死他。所以他出行的时候,身边不但有副官还会有身手极好的卫兵们。 此时索仑上前就被这些人拦了下来。 索仑回头看了一眼怔怔站在那里的林琳,直接朝着快要走到房门口的容诺喊了一声,「太叔攻。」 容诺脚步一顿,勐的回头。先是看向出声的索仑,然后视线才转到慢慢走到索仑跟前的金姨和……林琳。 是她。 不会错的,虽然她换了容貌,换了身体,可她看向自己的眼神一如从前。 大步走过去,还差几步就走到林琳跟前的时候,容诺直接跑了起来。一直跑到林琳跟前他才站住。 贪婪又不敢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姑娘,一双眼睛连眨都不敢眨一下。 整整二十八年,他们终于重逢了。 林琳也是眨也不眨眼的看着面前的年轻男人,眼睛里又开始储上眼泪,心里更是感慨万千。 低下头,任眼泪夺眶而出,林琳的视线对上容诺的左腿。 她来到这里才四个月左右,搅风搅雨,生活滋润。而他呢,除了腿没事,其他的……咋比上辈子还要苦呢? 「林琳?」 「……嗯。」 听到林琳回应,容诺露出一抹大大的笑容,轻轻的林琳拉入怀里,然后紧紧的抱住。不留一丝空隙,又不惜一分力气。 紧紧的抱在怀里,仿佛缺失的世界终于圆满了。 只是男儿铁血,容诺眼角泛红却留不出一滴泪。 亲了亲怀里人的头髮,容诺满足的说道,「我终于找到你了。」 林琳趴在容诺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轻轻的道歉,「对不起。」 我来晚了。 张副官带着其他卫兵们愣愣的看着他们这位永远跟女人保持一定距离,平日一眼都不瞄的督帅以及他怀里的女人,都有些犯傻。 几个意思? 难道这位就是他们督帅找了好几年的人? 张副官是这些人里最受打击的,他其实一直不相信容诺能够找到人。 那纽约可是飘洋过海好几个月才能到的地方,而且还是个外国的地方。 都是土匪出身,谁还不知道谁呀。 他们的督帅做梦去趟纽约,梦醒了,还真的有人找上门…… 总之,张副官现在受到的刺激有些大,一会儿看看天上的太阳,一会儿掐掐自己,最后才看向院门口相拥的男女。 这世界他已经快要认不出来了。 …… 坐在容诺的书房,林琳一边打量这间书房,一边听着容诺处理公事。 刚刚在外面好一阵激动,若不是有留守下来的通讯兵送来加急电报,他们怕是还要站在院子里呢。 房间里随处可见一些木头做出来的小东西。 林琳拿起一片小桌屏,看着上面精湛的雕刻,心中不由想到当初这人刚开始学木工手艺时的事情。 第960页 处理完公事的容诺,起身走到林琳身边,从后面将人抱到怀里。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心里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真的找到人了。 「我找了你很久,真的害怕再也找不到你了。」将怀里的人转了一圈,让她朝向自己。 林琳伸出手,双手搭在容诺的双肩上,垫起脚尖,心疼的亲了亲他的下巴,「我是几个月前才来到这里的,今天早上才看到你的寻人启示。」顿了顿,林琳声音有些迟疑,「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你能来,我很高兴。可我又不想看着你吃苦。」 容诺轻轻一笑,什么都没说。 若是吃些苦,就能够陪着她。再多的苦,他都愿意吃。 唯一让他害怕的是找不到她。 书房是个好地方,最适合做的事情说了读书做事,就是红袖添香。 两人久别重逢,总不免干点你浓我浓的事。 本来还没想要发展那么快,老夫老妻了,也都不是『性』急的人。可林琳今天穿的是合身的金丝绒旗袍,旗袍下摆又开衩到了大腿附近。 也不知道是这衣料子太猥琐,还是怎么回事,反正是起静电了。 两人刚分开一点点空隙,金丝绒的旗袍下摆就自己蹭到了容诺的军装上面。 那情形哪怕是老夫老妻都让林琳囧死了。 中午饭也没吃,俩人就在书房里跟旗袍和军装做了一下午有内涵和深度的运动。 傍晚,俩人终于走出书房,然后容诺便跟着林琳坐车走了。 张副官看着特自然的牵着女人手坐车离开的自家督帅,伸出手指指自己,再指指一众的卫兵,有些不敢相信他们督帅就这么离开了。 张副官担心自家督帅的安全,不过容诺却觉得就算他保护不了自己,应付不了那些想要暗杀他的人,可身边不是还有他媳妇吗。 在这个热火器还比较落后的年代,若是连林琳都保护不了他,他相信身边围再多的人都是买和赠的关系。 林琳的家里就一人三鬼,别看住的地方不像是安全的,可想要在她家里干点她不允许的事,那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以前容诺就对金姨的来歷有些怀疑,现在看到金姨跟在林琳身边便有些了悟。 晚上是金姨按着容诺以前的口味做的北方炖菜,容诺吃得极多。晚饭后,容诺与林琳来到楼上房间,说起了这些年的经歷和他想要做的事情。 容诺按着林琳的要求说完了他自己的,便开始连声追问林琳这几个月是怎么过的。 她现在又是什么身份。 林琳只犹豫了一下便将真假千金的故事挑挑捡捡的说了一遍。容诺皱着眉毛心里一边恼怒江家人有眼无珠慢待了林琳,一边又庆幸林琳没回江家去。 没听说江家那个大少爷现在都对自家妹妹产生了畸恋的变态心思了吗? 从不看娱乐版,又才刚从山西来上海的容诺,在林琳有心隐瞒的情况下,压根就不知道林琳利用报纸干了一件多么丧心病狂的事。 话说回来,他们俩口子一个利用报纸打寻人启示,一个利用报纸写带着暗示性的暗黑小故事。 完了一个一脸大度,一个一脸嫌弃。 这俩口子也是绝配。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以作者的尿性,可能会写让他们错过的苦情剧。不过要真是那样了,估计你们都是炸…… 突然有一种可怕的念头,如果林琳以前那些『婚姻合伙人』也突然登报找人了肿么破…… 第449章 坚定的认为林琳就是只妖精的容诺,见林琳也没有认亲的打算,便也不将江家放在心上了。 其实在和林琳相认之前,容诺就差一点上了江家的贼船。 当初在刘公馆的宴会上,江四九装得太好,又是爱国思想,又是进步文明,通场都是慈爱祖父模样,容诺还想着等从银行贷到款就先试着跟江家做做生意呢。 现在不这么想了。 连自家亲孙女都能认错的煳涂人家,谁知道哪天会不会认不出□□和假货来了呢。再有对『亲妹妹』心生龌龊的江瑚在呢。 →_→ 知道容诺除了找自己便是找组织,在没有找组织的情况下,还正在积极的准备复制个组织出来搞崇拜。 林琳听到这些事时,整个人都不会了。 从来她都觉得刘备是最大的洗脑帝,仅凭着个皇叔的身份就能忽悠起一支队伍造成三国鼎力的格局。现在看来容诺的那个组织,洗脑的本事更不小。 没看这都跨越时空了,人家还心心念念着呢嘛。 总说她爱吃醋,可这事放哪个女人身上会没点小情绪? 至于为什么说刘备身份不知真假呢? 宋朝有狸猫换太子,民国有真假千金,刘备是有族谱,可那族谱是能验dna还是能验血型呢? 就刘备那长相……她都不敢恭维,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好不是吗? 对于面前的男人是个什么性子,那么多年的相处下来,林琳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郑重的对容诺说道,「发展经济的事,你就交给我。你只管招兵买马干你想干的事。」 不就是解放全华夏,建立中央党组织吗? 多大点事,用行动支持你。 林琳没说这句话之前,容诺确实没有想到这点去。他所能想到的事,就是找到人,然后为她打造一个幸福,安全的家。 第961页 这一世,他有了能力,有了自己的势力,他可以保护她。 现在听林琳这么说,容诺便笑了。 他怎么忘记了,对于他来说极难办的棘手之事。于她而言,再轻松不过。 就像他们的家一样。 那些年不算别的收入,他们家一年卖的鸡蛋都比别人家几年的收成还要多。 她,永远都是最棒的。 当你心里眼里只有这个人的时候,她放个屁都是香的。反之,她就是千好万好,你也只会视她于无物。 容诺心里林琳就是差一点就可以当神仙的妖精,所以林琳说她接下经济后勤,容诺就毫不怀疑,全身心的信任。 林琳也确实有那个实力。 旁的不提,只她空间的复制柜和魔法,金银粮食根本不成问题。 不过那是下下策,若真的那样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与容诺说完这话,林琳便起身去拿了一张现在华夏的地图。 将地图打开,用四根银针将地图固定在一面空白的墙上,林琳仔细的看着属于容诺的解放区——山西。 好小。 上有内蒙,下有河南。左边是陕西后面是河北。 容诺走到林琳身边跟着林琳一道看这份地图,然后指着河北对林琳说道,「我有意先取黑,吉,辽三省,不过中间隔着河北。天津和京城那里,」容诺摇了摇头,「赵传德是块硬骨头。」 赵传德是河北省督帅,前朝官员,民国前就手握重兵。后来前朝亡了,民国了,几经折腾直接占据了河北省。他到是想要效仿某些人称帝,可惜现在的华夏四分五裂,各省督帅各自为政,就是占了京城称帝,也不过是个土皇帝,没人鸟他。 称帝?谁还不是个宝宝。 当年也就是这混蛋玩意与人争地盘才害得江家真千金在京城那地界与家人失散,以致造成以后的悲剧。 林琳着重的看了一眼河北省,这才将视线移到他处。 容诺虽然当了几十年的警校老师,可他当过兵。若不是意外受伤,他不会离开部队,所以哪怕是离开部队了,他对军事方面的事情也极感兴趣。 再加上他们家生活条件好,儿子们都省心,也让他有多余的精力用在业余爱好上。后来村里联网了,那么多军事相关的单机联网游戏,对容诺也是一种锻鍊。 来到这里二十多年,从光有理论知识到满手的实战经验,也让容诺每一步都走的很稳。 不过碍于家底薄,他很多设想都没有办法实施。 「我之前让索仑收集过资料,河北赵传德不好对付,不过河南的王利喜却可以动一动。咱们先朝河南下手,之后直取山东。等拿下河南与山东就兵分两路,一路踏着内蒙边境进入辽宁,一路从山东坐船进入。等部队进入辽宁境内,那就要小心腹背受敌了。到时可以传出你将所有兵力都带去打辽宁,后方空虚的话。当然,咱们也可以悄悄制一批新式军装,士兵全部换装,让人查觉不出是山西容家军跑出去了……」 林琳嫩白纤细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一会儿在这里画个图,一会儿又在那里点一点,最后转过头笑眯眯的对容诺说道,「你只管往前沖,我保证就是后院没有一兵一卒,也不会有闪失。也许等你收兵回来,那些人还在咱们家后院转圈圈呢。」 要知道古武世界的阵法,一般人还真的破不了。再加上魔法加持,她就是天天唱空城计,旁人也是干看着进不来。 至于招兵买马的事,只要钱粮到位,她就不相信招不来人。 亲了亲林琳,容诺轻笑的说道,「阵法确实好用。」可惜她肯教,自己却是怎么都学不会。 等拿下东三省,对河北就呈现合围之势,其后一点一点向中原挺进,代表党解放全华夏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作为一名老党员,他不会辜负党对他的期待,他会对得起党多年的培养。 林琳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容诺脸上的激动和虔诚的朝拜神色,再一次被他囧得一脸麻木。 你的党再好,可他还是收了你几十年的党费。 ╮(╯▽╰)╭ 之后林琳问起了抚慰金以及医疗方面的问题,等容诺将自己这边的困难都说出来后,林琳沉默了。 实现3大纪律8项注意,是需要经济基础的。 若不是山西还有煤和醋厂,怕是财政早就出现赤字了。 真想不明白,你咋两辈子都混得这么穷呢? 唉~ 一夜被翻红浪,相依而眠。笠日一早,林琳蹭了蹭身边的人,心情好的不得了。 哪怕这人又给她找了那么多事。 起床洗漱,林琳从空间里找出一套黑色里衣裤递给容诺。 容诺一见这衣服,便知道是那种料子裁成的衣服。什么都没问接过来便穿上了。 这种料子的衣服他穿了几十年,舒服透气和冷暖自如。现在又一次穿上这种料子的衣服,容诺不由又想起以前的岁月。 「也不知道孩子们怎么样了?」 林琳坐在梳妆檯前拍精华,听到容诺这话,似笑非笑的回了一句,「孩子他爸还没出生呢,孩子怎么样得看他将来娶个什么样的媳妇。」 「……」 摸了摸鼻子,容诺走到林琳身后,从镜子里看她那张脸。 「怎么样?有没有换了个年轻媳妇的感觉?一枝梨花压海棠,嗯?」 第962页 听到林琳这种话,容诺有些哭笑不得。扶着她的肩膀,与她一起照镜子。 容诺的这张脸清新俊逸,顾盼间又带着刚毅的神色,与他曾经的那张脸没有一处相似。 然后他明显感觉到身边的妖精更喜欢和习惯那张脸。 没敢碰她梳得漂亮的头髮,容诺看着眼子中那双看着自己的闪闪明眸轻声提议道,「去影楼照两张相。」 黑白的,有啥好照的。算了,自己的男人自己宠。 扭头看容诺,林琳笑着点头,「好,听你的。」 打开梳妆檯上面的首饰盒,林琳从里面拿出一条坠着个小木牌的链子来。 转身示意容诺低头,林琳温柔的将小木牌挂在容诺脖子上。 容诺看了一眼雕刻还算精緻,但花纹图案没见过的小木牌,随手塞进了衣服里。 她没说这是什么东西,自己也不需要知道这是什么。 但凡她给的,他都会珍而视之。 见容诺还是这个样子,林琳心下高兴,重重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看着他脸上的口红印,心满意足的回头重新涂口红去了。 容诺:…… 收拾妥当下楼。因为昨天金丝绒旗袍起静电露大腿的事,林琳在容诺的『挑选』下换了条包得严实,又长至膝盖的连衣裙。 容诺还是昨天那身军装,依旧挺拔好看。 林琳今天仍然跟学校请了假,准备吃过早饭就先带着容诺去订做几身便服。 像是她见人穿的这个时代的西装,长衫以及中山装,风衣,皮衣,骑马装……这些衣服她准备都给容诺定几身。 等衣服做好送过来了,林琳再好好的跟她男人四处留个影。 早饭金姨做了川白肉,酸菜和五花肉都是花房里的存货。 还有粘豆包,玉米饼子这些他们当初家常吃的。 容诺的副官一早就赶了过来,此时就坐在楼下的客厅与索仑说话聊天。 他想探探林琳的虚实,却没想到几圈下来被面前这只老鬼套干净了肚子里的存货,一时有些讪讪的不敢再说话。 邀请了张副官一道坐下来用了早饭,饭毕按着习惯喝了壶红茶,一行人才坐车出门了。 金姨和良子留下,索仑开车,张副官坐副驾驶,林琳和容诺坐在后面,一行人去了上海摊最有名的裁缝店。 容诺量过尺寸后,林琳便将容诺打发到一边自己拿着图册好一顿挑挑选选。最后心满意足的留下定金这才拉容诺出门了。 此后林琳又拉着容诺去了上海有名的百货商行,在那里就跟去批发市场一般,特土豪的买买买。 光是给容诺买的各种鞋子就有十几双,更别提其他东西了。 开始的时候张副官还有些震惊于自家督帅被人包养了,等一个上午过去以后,张副官整个人都麻木了。 中午去了一家特别有这个时代气息,也特别有情调的西餐厅吃午饭。 张副官与索仑都觉得那不是吃午饭而是在吃□□,再加上林琳想过二人世界,所以俩人一道去了对面的一家面饭要了大盘肉,大碗面吃得热热唿唿。 然而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一只不知道从哪里打过来的枪,一枪打在西餐厅的玻璃,想要直接将靠窗户坐着的容诺击毙。 不过有林琳在身边,又有提前做的准备,那只□□射出来的子弹竟然直接卡在了玻璃上…… 张副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赫本k扔了1个地雷,谢谢。 大家晚安。 第450章 已经有好几十年没有遭遇过这种事情的林琳看着卡在玻璃上的子弹怔了怔,下一秒林琳没有用魔杖,一个无声无杖魔法直接将她与容诺这个餐坐做了魔法保护。然后扭头看容诺,呲牙问他,「你不介意我全权接手?」 容诺眼角下意识的抽了一下,心忖了一句,有人要刺杀他,为毛要对他笑得那么血腥? 容诺摇摇头,做了一个『听你的,都听你的。』动作时,还抬头看林琳,想要对林琳说句缓解她情绪,不叫她太暴躁的话。 可就在这时,对面某高处的杀手可能已经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又连连朝着容诺开了几枪。 而毫无例外的是,那些子弹都卡在了玻璃上。 如果说第一颗子弹时林琳还能压下心头火,可等到连二连三的子弹都卡在玻璃窗上,林琳脑子里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砰』的一声就断了。 姑娘不发威,还真以为姑娘是哈喽kitty? 站起身,林琳直接看一眼窗外,右手翻转数枚硬币就出现在林琳手心里。 林琳飞快的给容诺周围布了一个小阵法,加上刚刚那个魔法这会儿只要不来重炮将餐厅炸塌了,容诺的安全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事毕,让容诺老实呆在这里,林琳抬脚就走了出去。 走出去的林琳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眼那个狙击位,冷冷一笑,脸上全是嗜血的狠戾。 被凶兽盯上的杀手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虽然他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不过刺杀既然失败了,他也没敢多恋战,收拾了东西便背包下楼了。 只他没想到,他刚一走到街上,那个跟着容诺逛街的女人就拦住了他的去路。还对他笑得很……恐怖。 林琳三两下就将人制服,然后像拖一只死狗一般将人拖到没人的楼道里,之后卸了杀手的下巴,再在杀手的脸上左右各来一拳,将藏在那里的毒药打出来。 第963页 看到杀手惊愕不敢置信的样子笑笑,将一个分筋错骨手打过去,直接让人疼得满地打滚。 索仑和张副官早就在第一枪的时候就跑了过来。这会儿子两人分兵两路,一个跑到西餐厅深情的唿唤他的督帅,一个跟着林琳来到了这边。 分筋错骨手虽然不能将人折腾死,却也绝对不会太好受。等接受过特殊训练的杀手挺过这一波后,林琳才给人拍了一打生死符,看一眼索仑,特用心的的告诉他,「随便招唿一下,招不招无所谓,但是一定要保住他的命。」 索仑应是后,林琳随后将二人都送进了花房。 从无人的楼道里走出来,林琳站在街上深吸了一口气。 生活如此美好,她却如此暴躁,这不好,得改。 原地做了几个深唿吸,林琳感觉那股暴虐的情绪已经不能影响她了,这才穿过马路回到刚刚的西餐厅。 一进西餐厅就看见张副官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斜了他一眼,说了一句『跟上』,这才走到之前的坐位处,捡起阵眼处的硬币,破了这个小阵。 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督帅,张副官整个人都木了。 他木木的看着容诺,然后收回视线的时候又看向容诺所在方向卡着数个子弹的玻璃,最后才将视线对上刚刚捡完硬币的林琳。 一定是他跑过来的方式不对。 当年还在太叔村的时候,年轻人想要浪慢一下那是奢侈,现在好不容易返老还童了,吃个西餐还遭遇了刺杀,林琳别提多窝火了。 其实林琳不但窝火,她还有些后怕。她真担心他们还没有重逢的时候,容诺就遭遇了意外。 然后……她啥也不知道的吃喝玩乐。 看一眼将牛排都切成小块等着她吃的容诺,林琳捨不得朝他发火,一个眼风扫向张副官。 「你有什么事可以交给这个张副官办,不过出门在外一定要让索仑和良子跟在你身边,不然我不放心。」顿了顿,林琳补充道,「他二人跟我多年,武功虽不及我,却也是难得的高手。」 她前些日子做了几个门钥匙,早上给容诺带的那个小木牌就是其中之一。 除了有幸运,保护等魔咒加持外,还可以在危机时将人转移到花房中。 早上的时候,只是下意识的想要给他最好的,没想到这会儿就用上了。 今天这一出,也是她太自信了。 世人谁不怕死,不过是有所轻重罢了。 以前的容诺就不想死,他要找到他家妖精,他还要完成曾经他在党旗下许下的誓言。现在,容诺就更不想死了。 见林琳还有些余怒未消,容诺连多余的话都没说,一边听话的点头,一边认真的保证一定注意安全。 再大的气,只要是面前这人,林琳就生不起来。更何况这事也不是他的错。林琳被他这样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鼻间哼出长气,转头对张副官吩咐道,「将容诺今天在这里遇袭的事情传出去,上海各大报纸都通知一遍。」说完看容诺,对他解释道,「还记得□□哈赤的七大恨吗?将来……这便是理由。」 替你那党发动解放战争,总要有个理由。说是为了百姓什么的,百姓也不一定会领情。 现在华夏的百姓饱受战乱之苦,人都被搓磨成了逆来顺受的小可怜。只是内战又没有外族的情况下,百姓们其实更不希望再有战争。 他们更满足于现下难得的『和平』。 张副官没想到林琳会吩咐他做事,更没想到林琳会说出这个理由。怔了一下,转头看容诺。 他好像只是督帅的副官? 容诺在心里想了一遍林琳的话,明白林琳这是为他考虑。同时心中又不由感慨,他即便到了如今,脑子也没她转得快。 见张副官没有应下而是转头看自己,心下一转便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勾了勾唇角微笑道,「以后夫人的命令,就是我的意思。」 「夫,夫人?」作梦出国梦出来的? 林琳听到容诺的话,抿着唇笑得一脸甜蜜。张副官瞪大了眼睛先看容诺,又看林琳,最后怔怔的点头。随即反应过来后,立即站直腰板朝着林琳敬了一个礼,大声叫夫人。 林琳见此,脸上的笑容更甜蜜,「虽然蠢笨了些,又不是很有眼色,不过嘴到是挺甜的。拿着吃糖。」林琳心情好,直接给了张副官一根小金条。 金条不重,也就二两重。 容诺看了一眼又忍不住想笑,她还是这个样子。 一声夫人就换来一根小金条?张副官谢过林琳,郑重的接过。 今天受的刺激太多了,等到张副官开着车带着林琳和容诺去电影院看电影时,还有些懵呢。 吃过午饭,良子就出现在他们面前,随后跟着张副官一道保护容诺,一脸的淡定。 看一眼身边的小后生,良子以过来人的身份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淡定些。 他们家这位主子,除了严重缺失真善美,其他的都不缺。 张副官:…… 逛街,吃饭,看电影,这一天林琳将约会最重要的三个步骤都和容诺做了。 傍晚心情美美哒的林琳又带着容诺回了她那小洋楼。 林琳之前就问过容诺,知道容诺这一次来上海就是为了发展经济的。所以林琳才会拉着容诺玩上一天。 第964页 晚上容诺的卫兵将今天收到的公函电报给容诺送过来,林琳让容诺在书房处理公事,她则是去了金姨的房间然后从那里直接进了花房。 那杀手不过短短半天时间就已经被折腾得萎蔫不成样子了。 林琳站在他对面,用脚尖踢了踢他。看到他一脸的愤恨,林琳直接一脚踩在他的右手手指上…… 魔法是个好东西,用于审讯的时候比任何严刑拷打都有效。 不过就是不解气。 又折腾了一遍那杀手,林琳拿出魔杖指着杀手的脑袋就打了一个魔咒。 半晌后知道了是谁派人来杀容诺的脑供后,林琳又给了那杀人一个魔咒。便也没再管这人,转身出了花房。 离开金姨的房间,林琳敲响了索仑的房门。 吩咐他去一趟陕西,给陕西的督帅张东升送份『大礼』。 「送什么?」 「送什么?」林琳哼笑了一声,脸上都是冷漠,「你之前不是调查过咱们这位张督帅喜欢美人吗?这样,你送个『身体健康』的美人过去。」 想到这世上的美人还得费力去寻找,林琳闭上眼睛在自己的佛珠空间里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一根头髮。 林琳有个很大的柜子,那柜子有许多的小抽屉,而抽屉里又放了许多写了人名的信封。 不用怀疑,那信封里都是人的头髮。 那画面光是想想就挺恐惧的,可在关键时候却大大的方便了林琳。 林琳找了一根顺治朝董鄂妃的头髮,然后又拿了一份复方汤剂一道给索仑。 复方汤剂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外在,可却掩饰不了一个人身体里的各种病症。 索仑接过东西,转身就回了房间。 林琳手里有不少鍊金品,有自己做的,也有之前买的。早前林琳就让索仑和良子到处走走,然后在各地留下只有他们认识并且可以触发的魔法标记。 当时就是为了方便以后留下的后手,现在却正好可以用到了。 索仑连夜去了陕西,然后在陕西那里的娼馆寻找有暗病的妹子。 陕西那里的事暂时放在一旁,林琳安排好这一切后,便端着金姨煮的参茶抬脚上楼了。 这辈子的容诺还是从小吃苦,身体里留下不少暗伤。林琳从昨天开始就吩咐金姨没事的时候多煮些滋补的东西投餵。 容诺这会儿在书房处理公事,喝杯参茶也能提提神。 端着参茶走进去,林琳站在容诺身边看着容诺处理公事。看着上面的竖排繁体字,林琳不禁有些想笑。 上辈子这人学的可是简体字,每每遇到繁体字的时候,也只是看着那字连蒙带猜,现在倒好,不但会看了,他还写了一手好字。 苍劲有力,气势万钧。 比上辈子的字多了许多掩饰不了的魄力和气势。 将茶放到一旁,提醒容诺记得喝。林琳便走一旁的沙发那里坐了下来。 拿起一份地志,林琳用心的看着山西那块地方要如何走经济发展路线。 十点多,容诺的公事处理完了。林琳也放下书,与容诺一道回了卧室。 清早的阳光从窗帘缝中挤进来,俩人赖了一会儿床便起来了。 容诺今天要回之前的住处,林琳今天也要回学校去上课。 还有十来天这学期就结束了,等这学期一结束,林琳便要与容诺回山西了。 教了那么久,总要有始有终才好。 花婷昨天就来报到了,被分到了刘云露那个班。今天早上林琳拿着教案课本走进来的时候,不经意的一扫正好对上花婷看过来的好奇眼神。 意味深长的对花婷笑笑,林琳便开始上课。 看着从上课开始就一脸茫然的花婷,林琳觉得江家人可真够棒槌的。 连点外语基础都没有的人,还让她期末上课。 怕不是病的不轻。 一节课上完,林琳又布置了一下作业。最后看一眼花婷,林琳便走了。 下午的女子防身术课,花婷竟然也来了。想到花婷连点基础都没有,又是那么个真善美的个性,林琳眉头皱得死紧。 「江珊,今天的女子防身课要进行实战演练,教的东西你现在跟不上,等下学期你再来上这门课,你现在出去。」至于下学期有没有这门课了,林琳就不敢保证了。 实战演练? 听到林琳这话,别说江珊不解,就连刘云露几个也都不解的看了过来。 林琳见此一笑,手指指向教室的角落。 众家女学生这才顺着林琳的手指看向那里,喝然发现那里竟然还坐着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 林琳将江珊请了出去,然后关上教室的门,回身数了数大教室里的女学生,「现在是下午一点半,每个人五分钟时间自由发挥时间。凡是将这人打到无法还击就算通关。」 今天来了三十六个学生,五点前应该能下课。 那男人,也就是昨天刺杀容诺那杀手,见一下子出现这么多女学生们不由浑身一颤。 今天早上,那个女人对他说,只要他能将几个学了个把月防身术的女校学生都打败,就放他一条生路。 当时……只是现在看来,他还是将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因为听到林琳的话,三十几个女学生同时原地扭了扭脚腕子,看向角落里的男人时,眼睛都带着兴奋的光…… 第965页 作者有话要说:  杀手:论肉泥与肉馅区别在哪里? 第451章 林琳虽然平日里就有意识的教导这些学生们互相动手,餵招偷袭什么的,可林琳心里却明白,等真的遇到事了,这些妹子们也不一定会想起来今天学到的东西。 弄个陌生男人过来给妹子们练手,林琳看来这就是废物的再一次利用。 也算是帮他积德了。 刚开始的时候,妹子们虽然气势如虹,但到底还有些避讳,可真动起手来,那些个矜持和腼腆的情绪,以及有些怯弱小想法便都抛到了脑后。 三十六个女学生一人踩一脚,然后碾一碾,剁一剁,那是个什么效果,连林琳都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对那杀手太不友好了,更别提其他人了。 不过林琳是个好主顾,她既然『请』了那杀手帮忙给女学生们上课,就不会真的让他在没下课前就咽气。 于是几个小时里,那杀手喝了不少魔药,就是为了让所有的女学生都能有个实战经验。 等到最后一个女学生也完成了自己的项目后,林琳还对这一次的实战课进行了现场指导,最后又指点了几个女学生出脚的角度和力度,以及出拳,出拐的速度,这才掐着点在五点钟的时候下课了。 等学生们走了,林琳嫌弃的看了一眼还活着的杀手。对金姨说她的花房里不存放烂肉的话,金姨张了张嘴咽下了提议。 花房对面山上多少勐兽,将人丢上去骨头渣子都不带剩下的。 不过金姨也知道林琳并不想这么单纯的处理这个杀手。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林琳的逆鳞就是容诺,有人敢算计容诺,势必要受到林琳狂轰滥炸似的报復。 所以金姨按着林琳的吩咐去打电话给张副官,让他派几个人将这个杀手安全的,小心的,温柔的丢到陕西督帅府前。 张副官带人过来,又听到林琳这么说,便明白之前的刺杀一定是陕西督帅干的。 「你只安排人将他丢到督帅府门口,其他的都不用做。切记,不要去理论,也别对人说出你们的身份。」 「这是为何?」 林琳转了转手腕上的镯子,漫不经心极了,「这事咱们和张东升心知肚明,将人送过去,就是在告诉他,咱们知道是他使的坏,这个仇咱们记下了。不让你们说身份,不理论,是为了方便你家督帅出兵打仗时有个理由。咱们今天可以怀疑这事是山东督帅干的,明天也可以拿点证据出来怀疑河南督帅干的……」 张副官:真毒。 半晌张副官看林琳,小心问她,「那张东升就不收拾了?」 「你系不系傻?」林琳转头用一脸看弱智的眼神看张副官,「你打家劫舍的时候还会自报姓名的?你这两天没看见索仑,就没想过他去干什么了?」 「他,他去干什么了?」 林琳轻柔一笑,一脸的贤惠,「本姑娘以德报怨,让他替张东升介绍花姑娘去了。」 嘶~ 以德报怨? 当他真傻呀。 还有花姑娘,什么鬼? 与林琳沟通不良,张副官也就放弃跟他们家新出炉的督帅夫人再说什么了。反正他只要知道自家这位督帅夫人绝逼不会让自家督帅吃亏就是了。 听话的带走那杀手后,还问了林琳有没有旁的吩咐。见林琳摇头说没有,这才大步离开。 …… 晚上回到家,吃过晚饭,容诺照常去处理山西那边送过来的公务。林琳则在想着索仑那边进行的顺不顺利。 顺利极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林琳家死心塌地的忠心下属又能是什么好鸟。 索仑一打民国币开路,还真找到了几个得了暗病的女人。 能得林琳重用,死了还会因为不想投胎被收到双子塔里的鬼,自然有他独到的地方。 于是索仑找到两个四十岁以上,不同暗病的女人。 这两个女人还是那种长的极抽象的。 索仑将需要她们俩人做的事情告诉了她二人,然后又告诉她们这事的后果。 她二人自知时日无多,听说临死前还能干这么一票大事,都朝索仑提了个临终要求便跟着索仑走了。 第二天西安的大街上一对看起来不到双十年华的绝色美人就出门寻亲来了,俩人还很巧的出现在了陕西督帅的面前。 姐妹俩拿出年轻时在花楼里学来的欲迎还拒的手段,直接让陕西督帅在大街上来了个强抢民女。 一份复方汤剂如果不服解药,至少有三四天的药效,半份自然要减半。 不过有些病,只要做了就会传染上,所以时间长短并没有多大关系。 索仑找的这两人,一人一种传染病不说,他还回花房从林琳要了水豆的疫种,先给了这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在行房前外放在身体里…… 陕西的督帅张东升是个五十开外肚子有些大的矮个男人,平时没别的爱好,就是见了漂亮女人迈不动步。 府里的姨太太数量与比前朝的皇帝也是不逞多让。 一对双胞胎姐妹花,一入府就被张东升带到了自己的卧室。三人半推半就后就开始颠龙倒凤,从前一天下午一直玩到第二天天快亮这才相拥而眠。 哪想到睡前还是年轻漂亮,如花似玉姐妹花。一觉醒来比他府里的厨娘还不如,那长相,那皮肤,都没办法用他那贫瘠的文学水平来形容。 第966页 反正东督帅张开眼睛他就要去亲睡在他身边的女人,可还没亲上,直接就将他自己吓精神了。 最让他感到惊惧的是两人啥也没穿的身上都是病斑…… 张东升一觉醒来就受了这么大的刺激,啥也别说了,他整个人都爆炸了。 让人将全城的大夫都叫来,想要问问自己有没有被传染上。不过大夫还没到呢,身上啥也没穿只用渔网捆住的某杀手就被丢到了他的督帅府大门外。 看到这杀手,再联繫一下突然冒出来的『姐妹花』,张东升瞬间明白这事是谁干的了。可不管是谁干的,他那病得治。 张东升有几个儿子,听说张东升得了这么个病都觉得机会来了。此后他别说派人找容诺的麻烦,他自己的日子都是一片焦头烂额。 …… 收拾完张东升,林琳的日子又恢復到了两点一线的生活。 白天容诺处理公事,林琳去学校,晚上俩口子再干点造人的事,以及再一起畅想一下未来,计划一下这几天回山西的事。 林琳准备这学期一结束就跟容诺回山西。容诺准备趁着这次来上海的机会,多网络一些军事方面的人才。 上海原有一所军校,前朝建立起来的。帝制刚推翻时,隶属于新政府。不过后来各地军阀林立,新政府名存实亡,最后随着新政府真的亡了,这所学校也跟着关闭了。 容诺与林琳谈起此事后,便加大力气准备将原来军校的所有教职员工,以及这所学校前些年毕业的学生都挨个找了一遍。 能跟着他回山西最好,不能……,林琳冷冷一笑,没有不能。 要么跟着容诺南征北战,解放全华夏。要么就去山西给容诺开军校去,培养优秀的人才,然后再去解放全华夏。 说起军校,林琳又想到容诺手里穷得那叫一个丁当响,一时间都让林琳不知道要说他什么好了。 因为担心拿出大笔流动资金会造成货币膨胀,林琳便没动用魔法自己往外拿而是告诉索仑再跑一趟陕西,从陕西督帅借些启动资金。 不过由于林琳下手晚了,张东升的那几个儿子挥霍了不少,所以借来的资金跟本没有达到林琳的预期。为此,林琳只得叫索仑再『借』点古董摆件什么的。 抛开陕西那里,林琳眼珠子一转又有了主意。于是女校最后一天正常上课的时候,林琳绑架了江家那位假千金。 花婷没上女校的时候还挺开朗的,可自从没啥基础的上了女校,花婷整个人都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下去。 她入学晚,本就不认识什么朋友,再加上刘云露一伙人不动声色的疏远,花婷在女校里一直是独来独往。 前一日,林琳看着她上了家里来接的小轿车,便叫人跟了一路。 第二天放学后,林琳便直接动手了。 将人弄晕了从车里绑走,然后又给同样也晕着的司机留下勒索信。 江家那边知道消息都咆哮的咆哮,捂着胸口的捂胸口。 最后投鼠忌器之下,只得按着林琳的要求让江瑚带着赎金在傍晚前出城救人去了。 江瑚心急如焚的开着车一路出了城,终于在约定地点见到绑匪和被五花大绑的『妹妹』。 喝了复方汤剂的林琳等人先是数了赎金,然后才将人家妹妹推过去。 江瑚一见被绑匪粗鲁推过来的『妹妹』,啥也顾不得的跑过去接,就担心妹妹会摔到。 林琳几人见了,直接将江瑚开过来的车开走了,将这对伪兄妹留在了这里。 不远处有破庙,还有干柴,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来段烈火了。 想到这里,林琳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她说她忘记啥了。 她竟然忘记将京城刘家的那封信『寄』给江大少了。 白瞎这么个好机会。 算了,等明后天他们回家了再寄过去也不迟。 民国这种乱世,制造点独处的机会那还不是小意思? →_→ 坑蒙拐骗了两笔资金,林琳这学期的教学生活也结束了。 与处得还不错的几个女学生道别后,林琳便将辞呈送到了校长室。 此后收拾了自己和金姨的东西便回家了。 房子交了一年的租金,她们却连半年都没住上,有些怪可惜的。 金姨带着从张副官那里借来的几个卫兵开车下了一趟江浙镇乡。买了几个金华火腿,以及一些林琳点名要的吃食和用品后才回来。 回来后,将一些行李都收到空间去,剩下的东西全部装箱放到一旁。 随后金姨便和林琳离开了这套他们住了几个月的小洋房,跑到容诺的那处宅子一起等着出发回山西了。 回山西那天是个大晴天。 与容诺相携走出来,林琳就看见了对面街上站着的江瑚。 林琳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扶着容诺的手上车了。 江瑚一直看着林琳乘坐的那辆车远去,这才转身离开。 自从收到刘家的信,江瑚便有种感觉,这位才是自己的亲妹妹。 只是让江瑚想不明白的是,她的样子明显一早就知道事情真相,可她为什么没有相认? 算了,先不管那些了。他必须先确定珊珊对他的心意,若珊珊对他也是一样的感情,那么他就将这件事情捅出来。若不是……至少他还能是做她的哥哥。 第967页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52章 离开上海,仿佛就暂时告别了那些繁华喧嚣。看不见江瑚,也就想不起他们那对伪兄妹那一场被林琳真心祝福的风花雪月。 担心做火车不安全,所以之前容诺来上海便是开车过来的。 一辆军车,两辆吉普车,总过来了不到百人。 而回去的时候,因为容诺招了不少有为之士,所以人数和行李又多了两辆军车出来。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林琳拒绝吃任何苦头。再加上她那妖精身份以及金姨的存在和以前家里时常『丢』东西的事,都让林琳和容诺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 所以林琳便直接将家里那辆公交车改装过的旅行房车找了出来。 那辆车前面的驾驶室没动,中间的床铺直接换成办公桌。 为了方便和省事,林琳给容诺准备的办公桌是那种长条形的会议桌。容诺一张舒服的椅子背后驾驶室那里的隔断墙,其他来开会的人则是那种可以摞起来的方凳子。桌子下面是空的。林琳在桌子下面和凳子角处都钉了吸铁石,凳子不摞起来放在桌子上面也可以固定住。 像是车里原来就有的简单的小柜和炉子林琳都没有动,路上烧点热水,煮个粥,做个饭也是极好极方便的。再一个炉子还要带动这车里取暖的地龙呢。 原来给孩子们住的最后面的区域,林琳将那两张上下铺床换成了一张双人床。 不过这张双人床是按着后世那种隐形床设计的。 白天的时候立在一侧墙上,晚上的时候再放下来。 当白天将床立起来的时候,这块区域就变成一块榻榻米的休息区。 看书,吃饭或是做做针线都使得。 后车门对面就是个小小的卫生间,以前卫生间的门是对着车门的推拉门。因为外面要当成办公会议的地方,所以林琳便将卫生间的门改成了朝卧室这间开的。 反正白天上卫生间的就只有她和容诺,其他人,怕是也不会在这车里方便。 卫生间的门改完以后,林琳又将原来卧室的半透明的玻璃推拉门改成了木头的推拉门,为了说话时不被彼此影响,林琳还特意做了静音设计。 以后容诺就算是跟他那一群下属拍桌子大吼,林琳在里面也都听不见。反之亦然。 有外人在的时候,就将卧室的门关上。没有外人在的时候,就将门打开,怎么都方便。 将车仔细的一收拾,路上也就不遭罪了。 良子和索仑轮留开车,晚上的时候也是轮留守夜。 她和容诺坐的车改好了,林琳为了让容诺收买人心,也将那三辆军车给改了改。 原来军车的车身都是罩了一层军绿色的布就得。林琳见了,直接让良子将这三辆车开到城外,然后在城外移到空间里进行大改。 先是将那层除了遮阳挡雨,再没旁的作用的车布都变成最轻薄的亚克力板,增加了保暖和採光作用。之后又在军车的车板下面铺了地龙,在军车一角弄了个极小的炉子。 小炉子上有配套的烧水壶,车里的人想要取暖和喝水便不是问题。 车上用魔法弄了减震,坐位也坐了调整,柔软舒适。 这样一来无论是坐在两侧坐位上的人,还是直接坐在地上的,舒适度都比以前提高了。 越往山西那边走,温度就越低。因为晚上可能会直接宿在郊外,所以林琳还弄了不少帐篷出来。然后又按人头弄了不少轻薄的羽绒睡袋。 羽绒睡袋是个好东西,叠起来不占地方不说,还不压称。铺开又轻极保暖。林琳已经准备将来在山西开的被服厂,专门弄个车间做羽绒睡袋了。 反正为了伙食好,她也是要大力搞养殖业的。这种『雁过拔毛』的事情,林琳也觉得可以有。 至于从上海到山西一路上的吃喝,不用林琳说,张副官就已经准备了不少。不过林琳为了提高伙食,还是给张副官拿出了一百来斤的肉干和已经凝住的猪油块。 肉干煮粥,或是炖菜的时候放一些进去,吃起来虽然没有新鲜肉好吃,但却很有味道和嚼头。 而猪油就更实用了。 像是弄个白菜炖土豆的菜,一般条件有限的时候,都是清水加点盐炖的。现在也可以清水炖,然后将猪油放到菜里一道炖,也可以在炖之前放在锅里将凝膏化成清油炖。总之可以提高菜的味道。 白天赶路,晚上休息。至于晚上会不会有人偷袭,林琳没放在心上。毕竟要偷袭也得找得到他们才行。 恶意驱逐咒和迷踪阵法加在一起用,那些人想要找到他们,可能性不大。 出发后,容诺便在房车里走了一圈,笑着对林琳说道,「当初我还以为你将它卖了呢。」 林琳斜了他一眼,「想什么呢。」 就这么个改装车能卖多少钱?而且车改成这样,上路就得被路政抓了,谁敢买? 而且里面好多的设计都是见不得光的,她敢卖吗? 容诺笑笑,起身去一旁的炉子上将已经烧开的水灌到暖壶里,一边灌水,还一边问林琳真的要在山西办女校吗? 林琳朝他点完头,见容诺是背对着她的,这张嘴说道,「何止要办女校,我还要办党校呢。不过到了山西后,得先从丈量土地开始做起……」 第968页 民以食为天,再多的钱都得用来买粮食。 林琳准备先将山西无主的荒地荒山都丈量出来,然后统一开垦。之后实行土地集有制,让那些没有地的普通百姓来种。 当然,林琳会吸取教训。她会按人分配土地,而不是像之前六七十年代时有活大家一起干,累死老实能干的,闲死那些偷懒打滑的。 收成的时候,林琳会按收成给百姓们留二足够一年吃的粮食,剩下的全部回收。 特殊时间,这种集中耕地的管理办法,先让大家干几年。等将来革命胜利了,再改也不迟。 粮食是重要物资,林琳会拿出后世改良过的高产种子。除此之外,林琳还会鼓励所有人加大棉花种业和养殖业,这样一来,容诺打仗就有了最低配。 可吃饱穿暖还不行,还要有钱,有武器以及有人。 山西境内不少煤矿,不过容诺手里却没几个。 这可不行。 这世上,有好人就会有坏人,有有情有义的合法商人,就一定会有黑了心肝的奸商。 等到了山西,将山西境内所有的煤矿主挨个筛一遍,总能找到可以抄家充公的人选。 再一个,山西才多大,境内所有青壮都去当兵,怕是也没多少人够容诺指挥的。 所以招兵招工就得跨省来。 对了,在军营等重地都施上恶意驱逐咒等魔咒,奸细特务什么的怕是一抓一个准。 上辈子俩人活了那么久,国家几十年的政策他们都经歷过。不但如此,林琳空间里还有上辈子以及不知道哪辈子收藏进去的关于各种律法,□□,国策的文献。到时候拿出来,或是直接用,或是跟据当时的情况稍微改一改,都是现成的。 所以俩人跟本不担心解放后要如何管理华夏。现在让他们上心只有如何打下这场仗。 自古以来,都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些事情便都压在了林琳身上。 好在林琳虽然没有什么大才干,但其他的小主意却不缺。 给茶壶里倒了些热水,容诺拎着过来给林琳续了杯茶,见她说着说着就笑了,心里又是一阵柔软。 「在想什么?」 听容诺问,林琳抬头看他,眼珠子转了转,答非所问的笑道,「等解放了全华夏,咱们也得实行计划生育。不过可以限定在一家两个的数量上。一个真的是太少了。」 容诺忍禁不禁,坐下来将林琳抱在怀里好一顿揉搓。 她呀,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金姨煮了些粥,又热了些包子。见林琳和容诺在卧室那边,便问他们俩在哪里吃。 林琳看一眼外面的并不算占地方的会议桌,懒怠动。 金姨和容诺一见她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于是便直接将他们俩的饭菜摆在了榻榻米上的小炕桌上。 刚刚容诺看到那张小炕桌的时候,先是怔了怔神,之后便恢復了神态。 林琳也是后知后觉才想到这张小炕桌是容诺早先做的小样品。 做为一个手艺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容诺也是。 他做的那些大的木活,都在不起眼的地方刻朵雪花。雪花里面又刻ts的字母,而在小的木活上雪花里则是刻了lg的字母。这桌子的桌脚处,明显有lg的字母。 又发现了林琳一点小秘密,不过这一次容诺还是没有问。 妖精嘛,总有些非常人的手段。 他懂,他明白。 ╮(╯▽╰)╭ 出门前,金姨用玻璃罐子装了好几样炝菜和咸菜,这会儿子每样用筷子夹出一些,堆在一个盘子里,然后又将早前腌好的咸鸭蛋切了一个,最后将自家灌的干肠切成片一道端到林琳他们里间那张小炕桌上。 捡了几个包子,盛了两碗粥端过去,剩下的吃食金姨就和良子和索仑轮换着吃了。 现在才十点半,这顿饭只能算是兼餐。不过吃完这顿菜,容诺便叫了几个人过来开会了。 金姨拿出一个暖壶,里面放了一把茶叶,之后将烧好的热水倒进去。 又在小矮柜那里摆上十几个白色小搪瓷单柄杯,金姨便回到林琳所在的里间去了。 里面的光线也不错。 金姨拿出早前没做好的针线活一针一线的做着,林琳拿出纸笔,开始计划着各种来钱的道道。 林琳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间想到了干隆,嘉庆与和绅。 然后脑子里就有一个想法,越想越觉得这想法特么的有道理。 雍正可是出了名的抄家皇帝,干隆是雍正的儿子,他在这方面能没受到点遗传和影响? 现在看来,这位干隆爷,他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雍正累死累活抄了无数贪官的家,最后还落得个刻薄寡恩的名声。 人家干隆多会呀,他捧着和绅,宠着和绅,让那些有钱人都去贿赂和绅,将天下不义之财都聚于一人手中。 说不定当初干隆将公主下嫁和绅之子,就是为了不让和绅家的聘礼流落在外呢。 等儿子登基了,一举抄了和绅的家。 只抄一个大贪官,效果却比他老子抄几十上百个都有效。 若干隆真是这么想的,那这心思绝对用到正地方了。 看一眼正在给不知道给她啥时候才会怀上的孩子缝小被子的金姨,林琳扭头又看了一眼车窗外。 第969页 她好想受到了什么启发。 作者有话要说:  头髮脏了,不想洗澡,就在洗手池那里弯腰洗了头髮。然后就扭到腰了。本来腰就够疼了,可那死胖子起猫癣,还不乖乖上药,又跟它折腾了一回。本座的腰呀,感觉要断了…… 第453章 出门前林琳就跟张副官说过了这次的行程安排,以后每天早上七点吃早饭,八点出发。中午十一点半停车,十二点半吃午饭,下午饭一点半出发。然后六点停车,安营扎寨。 十一点开始开会儿,十一点半的时候,良子就按林琳之前的安排将车靠边停了下来。 这会儿车外面已经开始升火做饭,林琳几人刚刚吃过到是丁点不饿。也因此金姨并没有起身。 外面在开会,林琳还在想着如何迅速有效的发笔大财。 想了几个馊得不能再馊的点子后,林琳放下纸笔,伸了一个懒腰。 「山西的醋好,等咱们到了山西多收集些那里的陈醋。等有了身子,奴才给您做些姜醋。」 一听说姜醋,林琳嘴里就在分泌唾液。不过想到姜醋的功用,林琳倒也没拒绝。 十二点多,外面铁锅里的饭菜已经飘出了香味,林琳坐在车里都闻到了。起身将房门开了一个小缝,让外面的声音透进来。 听到的不过是一些关于布防的事情,林琳便没怎么上心。 房门正对容诺正面,将房门拉开,容诺便能看见她。见容诺看向她,林琳歪了歪头,示意他看外面。 容诺转头时便明白了林琳的意思,朝着下属们又说了几句,便叫人出去吃饭了。 这些人陆续走出去的时候,都看了一眼站在卧室门口的林琳。 这些日子,他们也都知道了林琳这个『夫人』,所以出去的时候都跟林琳问了好,或是点头以示敬意。 林琳笑笑,没有言语。等这些人走了,林琳朝容诺招了招手,「快过来歇一会儿,我跟你说个事。」 容诺起身,往回来的时候还记得拿上他的水杯。 等他回到后面这片榻榻米空间时,金姨便拿着针线笸箩出去了。 出去的时候还帮他们将门带上。 金姨将凳子推到桌子下面,又将用过的小白搪瓷杯用水沖刷了一遍,最后搬了凳子靠边继续做针线。 里面林琳靠在容诺怀里,小声的跟他说办银行的事。 办了银行,就会有人来存款。只要按利率给些利息,她就可以用别人的钱生钱。 「这样一来,就又有了一笔启动资金。介时,咱们也可以开些工厂,让钱生钱。对了,我准备在省内发行统一钞票。样子就以第一套renmin币来套版怎么样?」反正也不会有版权的纠纷。 单手掰开一颗栗子,容诺温柔的餵林琳,「这些你看着办就行。不过防伪怎么弄?出现□□就不好了。」 是哦,这是个问题。 「那是你们人类的事,我们妖精可管不了那么多。」一脸骄傲的指了指水杯,语气中带着些许的无所谓,「先开银行,然后我再全华夏招批这方面的人才,让他们研究去。」 容诺点头,又按林琳的要求餵她喝水,「等解放了,咱们就找个地方像以前那样过日子。」 「你捨得放下手中的权利再说,某点男。」 听到林琳这么说,容诺直接在林琳的耳朵上咬了一口。林琳疼得转身,便被容诺堵住了嘴。 一场缠绵又带着几分兇狠的吻结束,林琳的嘴巴都肿了起来。 当然,容诺也没好到哪里去,这位的舌头直接被咬破了。 一吻结束,俩口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下一秒便抱着大笑起来。 就在两人难得偷来浮生半日闲的时候,汽车内轻微的晃动让俩人都知道到点起程了。 下午天有些阴,林琳便将车里的灯点亮了。 车里用来发电的是土豆,等土豆用过,第二天便当菜吃掉。 所以几个土豆点上一个灯也不觉得浪费。 说了一会儿话,又睡了一觉。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三点了。 吃两顿饭的五人,这时候正好可以开饭了。 饭仍然是金姨做的。 米饭,馒头,鱼丸汤,还有一盘迴锅肉,西红杮炒鸡蛋。照例是分成两份,里外屋各吃各的。 林琳平日里零食都能当饭吃了,所以她吃了一点后,其他的都被容诺扫光了。 饭毕,林琳端着杯茶喝了几口,便让容诺去外面干他的正事去,她也准备搞个夫人外交。 这一次容诺招的人里,有几位是早就结婚有妻子的。林琳便让容诺将这些人的家眷也都一併带到山西去。 美其名约照顾他们的起居,不叫夫妻分别两地。 具体是为了什么,就见人见智了。 今天是第一天出发,正好可以与那些贤内助们见见面。 停了车,让人将几位女眷都请过来。林琳还特意从空间里找出一套红泥小火炉和配套的茶具来。 一共六位女眷,在出发的时候,林琳就将她们安排在两辆吉普车以及那辆林琳他们家的小轿车上。 小车比大车舒服一些,她们又是女眷,坐在车里多少能方便一些。 这会儿六人依次下车,又上车,然后一上车便被光着脚站在内室门里的林琳迎了进去。 卫生间的门朝里开后,原来安过门的那面墙被林琳装了几个n型铁架子。 第970页 很简单的铁架子,用处却不少。将鞋子倒挂在突出来的n型铁上,就可以当鞋架了。不但如此还可以挂雨伞等小东西。 几位女眷都是有眼色的人,看到林琳光着脚,又看见里面比外面高出一个台阶来,左右打量一下,就看见了林琳挂着室内鞋的铁架子,于是不用林琳说,纷纷将鞋挂在上面只穿着袜子走了进来。 容诺可能是早就想到会这样,所以他并没有坐在他的位置上。而是背对着内室门站在驾驶室的隔断处。 那隔断处挂了两张地图。 上面那张是山西地图,下面那张是华夏地图。 想看上面的就直接看,想要看下面那张地图,就将上面的那张地图向上捲起挂在上面一个专门的钩子里。 容诺现在就站在那里,看着山西的地图。 等女眷们都进了内室,林琳便将门关上了。关门的时候,悄悄弄出一些动静,容诺听到后,这才回身坐回椅子里,开始处理公事。 良子看到这,便发动车子继续往前走。 炕桌上一个小巧的红泥火炉,那上面坐着个小茶壶,林琳拎起茶壶给几人倒茶,又将桌上带来的瓜子花生和果脯蜜饯向大家让了让。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夏夫人手指点桌谢过林琳后,笑着端起茶杯念了几句诗,「这天阴沉沉的,怕是要下雪了。这样的天,喝上一杯夫人亲自煮的茶,不必喝都从里到外的暖和了。」 夏夫人三十多岁,微丰,不笑不说话,极是一片热情。 她一说完,旁人也都笑着附和。林琳见此也明白这些夫人是怎么想的。 笑着谦虚几回,又说了些拉拢的话。林琳便扯了个话题由着几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 闲聊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和德行,眼力和见识。 越是放松,越是能够看得彻底。 林琳深携这其中的妙处,于是一点一点收敛自己的气场,然后诱着这些人可着心意说。 说了一个多小时,喝了两壶茶以及吃了几碟零嘴后,林琳也将这几人的心性品质了解了个大概。 等到车队停下来安营扎寨,这场夫人谈话会才结束。林琳笑着送几人下车去后,也穿上鞋,披上外衣走了下去。 她要在扎营的这一带先画上一个圈,让这些人在圈里活动。之后再在圈外布上阵法和魔咒。 容诺见林琳走出来,也拿起一旁的披风穿在身上牵着林琳的手走了出来。 这会儿,做晚饭的做晚饭,支帐篷的支帐篷。还有些人没什么事做便凑到一起说话聊天。 看到容诺和林琳走出来,连忙都站了起来。 容诺朝着他们敬了一个军礼,又让他们休息,牵着林琳的手开始围着营地转圈。 容诺天生冷脸,气势也是冷冽的。在这里经过了太多的沙场征战,气势更显冷硬。 说实话,容诺哪怕是来了这里二三十年,可他仍然没办法将自己当成一个民国时间的军阀。 就像是长官和首长这两种称唿代表的身份和意义一样。 没有什么架子,也没有什么官派,但却在部下这里极有威严。 他们休息的地方是一片平地,视线极好。不过当林琳将阵法布上以后,阵法里面的人还没有发现异常,但跟在他们身后的几波人却都开始下意识的揉起自己的眼睛。 刚刚还在那里,怎么就突然不见了呢? 林琳朝着他们来时的方向扫了一眼,冷笑了一声便拉着容诺走了进去。 「不管看你布几次阵法,都学不会。」容诺嘆了口气,对此颇为无奈,「好在还能找到出口。」 林琳也觉得很奇怪,她将最简单的阵法图画在纸上,然后给容诺背,容诺到是背下来,可是布的时候就没有一次成功的。 后来以为是角度和距离的原因,他们俩口子都找了参照物,几乎是拿着尺在地上丈量着布阵了。可除了她事先话好的圈,让容诺将阵器插进去,容诺就没有一次成功的。 俩口子不知道尝试了多少回,最后也只能放弃了。 就像容诺手把手教林琳嫁接果树一样,没一颗是活的。 ╮(╯▽╰)╭ 「一个好汉三个帮,今天这六人我看着至少有两个是能派上大用处的。」晚上俩口子躺在床上,小声说着话,林琳一手在容诺的胸口一下没一下的画圈圈玩,一边跟容诺说着自己的想法。 「其实,在我看来,这世上就不存在没用的人,且看你将这个人放在什么位置。今天有位夏夫人,能说会道不说,竟然还是识文断字的。还有位武嫂子,那位虽然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妇人,不过用好了,也能发挥不小的力量。」 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绝对不夸张。宋时杨家满门娘子军不是照样上战场。 现在她不需要这些女眷上前线,不过她们应该有她们的战场。 解放全华夏,光靠他们俩口子可不行。 华夏就算是解放了,将来也不会是她儿子的。既然人人都有份。那就人人都出点力才行。 这些妇女们只要用好了,就可以打破现有的规则,那他们想做的事情,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容诺一边听林琳说这些,一边抓住林琳乱摸的小手不让她到处点火。 虽然这车的隔音效果他已经感受过了,可是外面那么多人……他,他能忍住。 第971页 「出息。」抽出手,林琳翻身背对着容诺,准备睡觉。 然而这一翻身,角度刚刚好,到真的让某些人没办法不出息一回了。 林琳:……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不想码字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人还在等,就躺在床上用手机码了一章。 大家晚安~ 第454章 有时候越是压抑,就越是心痒难耐。然后做起某些事时,这份压抑就刺激得人总是欲罢不能。 容诺对身边的妖精早就没有什么抵抗力和自制力了,在这样的夜晚和郊外,容诺最终还是没能实现他只想老实睡觉的愿望。 怀里的妖精还故意使坏,折磨得容诺身上又紧又疼。喉结被咬住的那一瞬间,最后的理智直接被抛弃。年轻的体魄让某些事情更加激烈,而夜……还长着呢。 是毕,容诺起身去外屋兑了盆热水,简单的给林琳和自己擦洗了一番这才抱着林琳睡去。 早上天刚微亮,容诺一起身林琳便醒了,闭着眼睛问他几点了。 容诺亲了亲她的肩膀,又将她滑落的被子往上拉了拉。一边起身穿衣服,一边告诉她现在差几分钟五点。 这个时间起床,林琳便知道容诺这是要起早跑步打拳呢。 当年退休后,容诺便跟其他老头一样学人打太极拳。这辈子腿脚利索了,人也年轻了,容诺每天早上都会跑上几圈,然后打一套太极拳,再练一遍林琳教给他们爷几个的拳脚功夫。 除了刚重逢那两天容诺改了作息,其他日子一直坚持着这个运动量比较大的晨练。 林琳翻了个身,不愿起来,嘟囔着对容诺说道,「一会儿解阵法的时候小心些。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没有人在咱这附近转圈圈。」 容诺刷牙不方便说话,听了林琳这话只用鼻子『嗯』了一声做回答。 容诺没洗脸,只刷了牙,穿上林琳给他准备的鞋便开车门走出去了。 皮鞋不适合跑步,千层顶的布鞋穿着到是舒服,就是跑步不跟脚。 这一次在上海,林琳给容诺买了不少东西,刚上市的运动鞋和运动卫衣林琳都成打的给容诺买了回来。 不过说起这个,容诺还跟林琳说想要弄到迷彩布和绿胶鞋这些东西装备全军。林琳也将这事记在心上了,想着等到了山西在一点一点想办法。 在还没有被科技与各种科学手段征服过的时代,在昨晚那种诡异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还会有人靠近车队并且在外围打转? 容诺心里有数,没看到人也没觉得奇怪。所以查找了一番没有什么人后便开始晨练了。 五点半,林琳又赖了一会儿床,然后嘟着个嘴从床上坐了起来。 内室门关着,容诺又去跑步了,林琳直接回了空间。 在空间里洗漱,又换了身方便运动的衣服这才出来。 出来将床立到墙上,林琳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内室,又将一面窗户打开做了通风,这才穿鞋下车。 这会儿容诺正带着一帮子军官和士兵跑步呢,其他人有起来的,也有没起来的。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话,有的正在洗漱或是伸手做早饭。 六位女眷都起来收拾好自己了,这会儿都自觉的帮忙做早饭和收拾帐篷。 林琳下车后伸了伸赖腰,与其他人互道了声早安。视线便盯着容诺的早跑小队了。 容诺带着人跑了一会儿后,就开始练拳。林琳在不远处伸伸胳膊甩甩腿,等容诺那边快完事了,眼珠子转了转,笑眯眯的喊索仑陪她对练一会儿。 哪怕不动用内力,林琳与索仑的对打也让人惊嘆不已。 俩人你来我往百十来招,打得旁边围观的人都热血澎湃了。 张副官看着这一幕,差点没将下巴摔地上。 我滴个妈呀~ 夫人霸气威武。 索仑不是林琳的对手,打了一会儿后,林琳的打坏索仑身上的『衣服』,便又让良子跟他换。主僕俩个又是一顿精彩的打斗。 林琳用武力给这帮人一个震慑,又让众人知道索仑和良子的身手做容诺的近卫那是绰绰有余的事。 咱就是不靠裙带关系,也是棒棒哒。 ╮( ̄▽ ̄)╭ 早起热身,之后吃早饭,饭毕收拾行李继续开车朝着山西行进。早起林琳那举动是为何,容诺这个几十年的枕边人还是清楚的。 就像当年她将闯进她家的混子抽成血人,和后来当着小寡妇的面一脚踹碎大石头一样。 这样也好。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婚礼?」吃过早饭,容诺通知所有人九点半开会儿,趁着这会儿有时间,容诺与林琳闲话家常,便问起了他想了许多年的事。 当年特殊年代,他们结婚的时候只领了结婚证。后来看旁人结婚都有婚礼,容诺便一直将这事放在了心上。 他记得早年他们在纽约照的那张结婚像,就是中式的礼服。其实中式的也好,红通通的,吉利又喜庆。 不过他记得自家五个孩子结婚的时候儿媳妇穿的都是白色的婚纱。 他们俩口子操办了五场儿子的婚礼给儿子们娶媳妇,唯独没有嫁过一回闺女。这一次……他们年轻了,没有那么多的忌讳了,他要给她一场难忘的婚礼。 林琳那神经粗得比下水道的管子还要再粗几公分,不但没理解容诺啥意思,听容诺这么说,眨巴了几下眼睛,毫不在意的回道,「不用那么麻烦,等到了山西,你将你那些部下都叫过来,大家见个面认识一下,就方便我做事了。」特意弄场婚礼,完全没有必要。 第972页 容诺:…… 半晌,容诺看着林琳嘆气。「算了,先登报公布喜讯。等过两件东北解放了,咱们再举行婚礼。」 听到容诺这么说,这回到是轮到林琳傻眼了,原来不是她想的那样。 那,那,那其实,婚礼什么的还是可以有的。 婚纱,钻戒啥的,她可以自备的。 ╮(╯▽╰)╭ 白天赶路,晚上休息。因为有林琳的阵法在,所以晚上只留一两个人看着火堆,其他人都可以安心睡觉。 开始的时候,众人还不解容诺为什么这样安排。林琳不让容诺说话,而是笑眯眯的让张副官去不远处转一圈。 好嘛,这一转张副官转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有转出去。 见此情况,众人便也明白了些什么。然后看向林琳的眼神更加的闪亮。 像他们督帅夫人这样的,怕是打着灯笼都难再找出一个了。 一连走了数日,容诺几乎每天都在处理公务和跟着他带出来的人开小会。 林琳倒是闲了不少,只偶尔将几位女眷叫上来,说说话,聊聊天其他的便没什么事可做了。 太原境内早就收到容诺派人发过去的电报,因此他们一行人出发没两天负责后勤的军官便被容诺叫到了车队。于是林琳的清闲生活便一去不復返。 不是跟着后勤的军官商量这个,讨论那个,就是将他们讨论出来的结果告诉容诺。之后写成书面文字,做成制度文件。总之忙起来的时候,他们俩口子是将回山西的时间和这辆车利用了个彻底。 这一日下午,他们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太原。 林琳看着不远处的太原,轻轻勾了勾唇角。 太原是个好地方,可惜即将进入逢魔时刻了。 车队在防线外停了一下便一路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太原。 林琳与容诺做的这辆车,特别的吸引人的眼球,等车子开进驻军大院的时候,林琳是在无数双眼睛下走下车的。 这辆车出行非常的舒服,林琳早前已经复制了一辆放在空间里,所以这一辆就留给容诺,让他下次出门打仗的时候就坐这辆车。 越野车的车轱辘,开起来绝对不比吉普差。而且安全性能和舒适度也是极高的。 路上办公开会休息两不误,就是满天掉□□,这辆车都可以安安全全的,多好的代步工具。 容诺能不知道林琳对他的好? 他又怎么不知道这辆车的好处? 在问清楚了林琳真的不需要留下自用后,便决定以后出远门都用这辆车。 其实他作为一省督帅是有火车专列的,有整节车厢专供他自己用。 不过早年在家里看革命的电影和电视剧,时常看到一些火车上安炸药,专列被炸的情节。于是……心里阴影就出来了。 革命尚未成功,他还不能轻言生死。所以,但凡可以不坐火车的时候,容诺都不会做。 容诺再低调不讲究也是一省督帅,他回来了,驻地的军官士兵都会列队欢迎。 此时容诺牵着林琳的手走下车,看着一院子列队站好的军官士兵们,容诺松开手,上前几步,对着这些人敬了个军礼。 这些人也都整齐划一的朝着容诺敬礼。 林琳放开自己的气场,将内力和魔力最大程度的外放,然后用一种让人心惊胆寒的神色打量了一圈整个驻军大院的军官和士兵们,这才走到容诺跟前站定。 容诺转头朝林琳笑笑,然后回身对着自己的下属介绍林琳。 「这是我的妻子。」只有六个字,却能让所有人听出容诺的重视。 听到容诺这话,众人一口同声的朝着林琳问好。 「夫人好~」 林琳见此对着一院子的军士们温和一笑,然后运转内力,让她的声音全场都能听到,「我是你们督帅的妻子,此生唯一的妻子。从今以后我会跟他荣辱与共,不离不弃。你们督帅已经委託我负责他所管辖境内的所有经济事务,以后我会提高各位的福利待遇,让大家吃好暖好去打仗。」 看到面前大兵们都一副怔愣没反应的样子,林琳又笑了笑,「你们督帅已经与我商量过,从明年一月份开始,山西境内所有军士按级别涨军响。所有伤残士兵将得到抚助和提前就业机会。驻军所在驻地将统一规划家属区。凡我军将士附和条件者都可以申请家属房,家属来投,也将安排相应工作岗位……」 此后,林琳又说了医疗和教育,以及战亡抚恤金等方面的大致安排,争取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将这群士兵忽悠瘸了。 反正她是真的带了大笔资金入主山西。早在来这里的路上,林琳便与容诺说了提高军响的建议。 想要马儿跑,你就得给马儿吃草。现在将军响提到一定高度,这样才能够利用高薪来挖人。 林琳都想好了,等到一月份提了军响后,就全国登报纸。一面让全国各地的军阀都知道容诺这里涨军响了,一面面向全国徵兵。 将容家军的各项福利政策都打在报纸上,她就不相信重赏之下没人来卖身。 这年头,打仗打的就是人。人少了,她家老爷们拿什么解放全华夏? 而且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她这里人多了,别的地方的人自然少了。若跟着提高待遇,就会加大了他们军务开支…… 第973页 林琳说话的时候,加了内力和魔法,等她说完,一院驻军都双眼发亮,心潮澎湃。 等到林琳说完,容诺又在一旁打了保票,这些军官和士兵们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 尤其是林琳还出台了各种战争奖励政策。 多立战功,就会有更多的好处拿,这泥嘛太幸福了。 简单的见面结束后,林琳便跟着容诺先回了住处。 容诺虽然是山西的最高指挥官,可他一直拿那些党章党内杰出领导人的事迹来约束自己,所以他在山西这里的住处也没比旁人好多少。 因为之前就他一个人住,所以他便只让张副官给他随便安排一套房子安置。 好在容诺不拿领导当豆包,张副官却不敢这么让自家督帅将就。 张副官在驻地阳光最足视野最佳的一片宿舍区里挑了一间最大的位于二楼的套房给容诺住。 当时房子挑的就不小,这会儿再住进林琳主僕四人也还能住得下,不过将来若是有小孩了,那就绝对住不下了。 三间卧室,一间书房,再加上一个客餐厅和卫浴厨房,这样的房子林琳一边打量,一边在心里合计着再添点什么。 三间卧室,带独立卫浴的那间主卧之前就是容诺在住,现在不过是将林琳的行李放进去。剩下的两间,良子和索仑一间,金姨自己一间,卫浴是公共的。 容诺换了身衣服便走了,良子和索仑他们俩放下为数不多的行李也跟着容诺走了。张副官那里林琳也没留她,只让他安排几个士兵给她,一会儿她要出去转转。 张副官闻言只将林琳要的驻地区域划分图和太原街区图给她留下后也匆匆走了。 林琳见其他人都走了,则跟着金姨收拾这个可能要住很久的新家。厨房不少,里面几乎什么都没有。金姨看了一眼,便开始给厨房配置东西,并且准备做晚饭。 别看数日未归,可容诺这里却是没有什么接风洗尘的说法。晚饭什么的,要么吃食堂,要么就自己做。 见此,林琳只能双手向上摊。 这一点都不民国,也不军阀~ 第455章 民国的督帅做成容诺这样奇葩的也不容易,好在别人还都很民国。 金姨觉得多日赶路,再加上一路都在忙这忙那,亏了身子。于是厨房一摆上东西,金姨就拿出一只鸡开始煲汤。 因为知道容诺和林琳的身体,所以金姨拿的是高丽参来吊汤。一会儿的功夫厨房就飘来了鸡汤的鲜味和淡淡的人参味。 跟金姨说晚上吃面条,林琳便带着那几个士兵出门了。 太原这里的驻地还蛮大的,林琳用极快的速度转了一圈后后,便抓紧时间在驻地四圈的外墙处开始布阵法和魔法。 他们家干的都是拉仇值的活计,早点布上也省得有些人玩命也要弄死他们。 林琳内力在身,布阵的时候,将所有的用来布阵的铜钱都打入地下好几米的地方,这样一来阵法就更结实了。 驻地外围沿着外墙布一圈,林琳还分别在驻地的几个门那里施了恶意驱逐咒等若干小魔咒。 一般的魔咒都带着各种颜色的光效,林琳施魔法时是带了一种隐光的鍊金品,所以在施魔法的时候,没有光出来。整个现场就好像一个人抬着胳膊在那里小声嘀咕。 像个精神病。 几个跟着林琳走了一圈仍然还有些懵登的小士兵们又应林琳的要求去了驻地的食堂和饮用水井。 这里要是被人投了毒,那就全都玩完了。 别说解放华夏了,估计都没人给他们收尸。 →_→ 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等林琳将能想到的都用上了,时间都到了晚上八点了。 回住处的路林琳记得呢,便让几个士兵都走了。临走前想到他们一直跟着自己忙到现在,食堂也不一定给他们留饭,于是从衣兜里拿出几块大洋,一人给了一块。几人开始还不敢要,见林琳是真的要给,便道谢收下了。 回到住处,容诺正好也刚进屋。 容诺将披风挂在门口,又上前帮林琳将大衣脱掉。一边动手还一边问林琳干嘛去了。 林琳笑着将阵法的事说了,又问容诺走了这些天山西可有出了什么事。 容诺摇头,说没什么大事。看到金姨已经开始往桌上端菜了,便一道回房间换衣服准备出来吃饭。 晚饭是鸡汤面,青椒土豆丝,毛血旺,菜常凉菜以及金姨将熬汤的鸡肉撕成条用辣椒酱拌的一道麻辣鸡丝。 金姨三人吃的都不多,吃完捡了自己的碗去厨房刷了便回自己房间呆着去了。 至于他们是真的回自己房间,还是借着房间而回了花房这就不是林琳会操心的事。 林琳是知道她的花房每天都会开上两桌麻将桌的,输赢都无所谓,主要就是玩的开心。 没和容诺重逢的时候,林琳也时常跟他们玩几圈麻将。现在和容诺相遇,林琳要忙的事情太多,正经要有一段时间没有清闲日子可过了。 就是因为事情太多,所以林琳这段日子一直在有计划的避孕。那么多事需要做,总要等一切事情步上正轨才能考虑生产的事。 从怀孕到生产坐月子,正经需要不少时间呢。他们俩口子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带来的大笔资金加上容诺原有的资金,林琳都做了仔细的规划。 第974页 一月份开始,这军响的支出将是所有开支的大头。 林琳知道民国时期就有拖拉机了,不过国内却很少见到。不过只要这个时空有拖拉机,林琳就敢拿出来用。 现在想想,林琳都有一种乱骄傲一把的感觉。容诺找她这么个万能女朋友,别说解放全华夏了,他就是想要恢復帝制当皇帝她都有办法操作起来。 当然,皇帝的配套选秀就免了。不然她真不忍心让刚刚统一的华夏再出事…… 穿越那么多世,林琳有条件就收集各种物资,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去收集物资,现在看来这种习惯忒好,忒方便。 林琳早就在空间里弄了几台拖拉机,等回头找机会拿出来开荒,能省不少劳动力。 不过现在就是开荒估计耕种什么的也要等到明年春天,于是林琳准备按照原计划,先建养殖场和工厂的厂房。 不过工厂要使用的机器,她空间里却没有。这个就得外地採购了。 俩口子闲聊几句就能说到军事和钱钱钱上,等一顿饭吃完,容诺起身去刷碗,林琳便倚在厨房门口继续跟容诺说些明天的安排。 十二月份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她必须要抓紧时间做事了。 后世的军人,除了要保家卫国,还要干各种危险和出苦力的事情。容诺的军队从成立的那天开始就被容诺做着各种要求。 好在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会身先士卒,时间一长,这些人倒是都习惯了各种后世军人的各种作风。 林琳之前便说准备划家属区,盖家楼房。 山西冬日还不算太冷,一般都是早晚冷,中午还能暖和一会,风特别大,有些干燥。这样的温度盖房子倒是没什么问题。 冬天一般都是休战期,士兵们出了操练也没旁的事,林琳便准备士兵们操练完去给她盖家属楼去。 林琳相中太原城南边一块空地了,那里离驻地只隔了两条街不算远。 在那里盖上一片家属楼,士兵们回家也方便。 现在的太原可不是后世的太原。虽然是山西省的大城,却也没有多大的面积,见林琳在那里盖家属楼,容诺想了想也没反驳。 等到解放了全华夏,城市扩建的时候,就往北边扩就好了。 今天俩人都累极了,商量好这些事,收拾收拾便睡了。第二天林琳想赖床可却被院子里的士兵出早操的声音吵醒了。恨恨的用小拳头捶了容诺的枕头几下,林琳赖不了床便穿戴整齐起来了。 吃过早饭,容诺先和林琳去了林琳说的那块空地。实地考查后,图纸又做了一些修改。没两天林琳准备好盖房子的一应材料便准备动工了。 地主家也没余粮的情况下,林琳只能怎么省钱怎么来了。 几大车砖土石料半夜运来后,士兵们就开始挖地基。 林琳准备盖五层楼高的家属楼,每个家属楼还要装暖器做集中供暖。 而且盖楼和盖平房不一样,必须打地基。除此之外,还要留上下水通道,总之麻烦得紧。 好在林琳在上海的时候就请了建筑方面的人过来监工统筹。那些人按着林琳拿出来的图纸,倒是不用林琳时时盯着这里。 士兵们知道这些房子就是林琳当初许诺的士兵家属楼,干的别提多卖力了。 见家属楼这里已经可以暂时松开手后,林琳便又跑到其他的区域划了一块地方,又开始准备建养殖场。 鸡呀,鸭呀,还有猪和鱼,这些都是餐桌必须品。早点将养殖场建起来,林琳就可以将那些伤残老兵安排过来干活。 而且鸡崽和鸭崽什么的也得现在就开始孵化,两头并进的情况下才能缩短收穫时间。 自打林琳来了太原,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忙忙忙。 和容诺除了早晚能够坐在一起吃顿饭外,白天几乎都见不着面。 终于这一天,林琳现阶段能干的活都干完了。于是林琳跑回家,换了一件漂亮的旗袍,又化了一个特别妩媚的妆,披了一件小披肩,便带着自从来了太原便深居简出的金姨出去等着被抢了。 对,就是被抢。 林琳这些天,已经打听好了太原有多少家有钱人为富不仁还特么特别好色了。 林琳这副身子本来就是年轻漂亮,再加上仔细的打扮一番后更是光彩夺人。为了让自己能够成功被抢,林琳不但收敛起一身气势,还特意给自己施了一个显目的小魔法。 没让军营里的人跟着,林琳与金姨便走着去了太原最出名的茶楼。 林琳准备下套子的人往常就在那里猎艷。 先是在那里喝了一杯茶,听了一段戏,然后才去太原的布庄买了块布。一路上便有苍蝇围着打转,不论林琳和金姨怎么横眉冷对,就是一路找死的跟来跟去。 林琳见鱼钓得差不多了,与金姨对视一眼,便独自走出布庄,一路继续闲逛。 好不容易找到一条背人的街道,那一直『纠缠』林琳的苍蝇终于准备来场调戏了。 然后悲剧发生了。 请神容易送神难的最高境界出炉了。 金姨脚程不慢,一路回了军营便去找张副官。 督帅夫人被太原最大的煤矿主家的傻儿子抢了。 张副官听金姨这么说,瞬间转过头,不脸的不敢置信。 不可能。 就他们督帅夫人以一敌百的本事还能让人抢了?她不会是去抢人家,然后倒打一耙? 第975页 张副官的猜测已经接近事实了,可不论真相如何,林琳就是被这些人当街抢回家的。 那好了,啥也别说了可以组团斗地主去。 之后的事情就特别好理解了。 到底是民国,一省督帅的老婆不是那么好抢的。既然现在还不是法制社会,那就按着民国的方法处置。 于是财产充公,全家人都过一遍审讯。犯过事的要么杀,要么先做牢,回头送到矿上去接受劳动改造。 至于没犯事的,酌情给予一定安置。 出去一圈就碰到个二百五,公家得了几座矿,又得了不少金银以及早前在那家当下人的丫环和长工。 长工都被林琳做了思想工作送到了军营,而那些丫环,林琳则是徵求了她们的个人意见,想回家的回家,不想回家的就安排住处,然后被林琳从太原医院请来的护士带着学习护理知识。 之前一道跟着林琳来山西的六位女眷,也被林琳这样那样的安排了活计。 总之谁也别想闲着。 林琳在完成了自己初步设想后,又过了几天,特意从空间里用大木头箱子装了些金银和银元从外地运进太原。 然后在运输途中运输车出现故障,士兵们便只能抬着箱子回驻地时,又洽巧遇到箱子坏了。 那几箱金银直接暴露在整个太原百姓的眼中。 这齣戏演完,林琳便派人出去传消息,说她准备开银行,准备做放贷的生意。 各种各样关于银行的消息传得沸沸洋洋,终于在大半个月后林琳的解放银行开门营业了。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开业,还是因为容诺刚发了军响…… 银行里的工作人员有几个是林琳从上海请过来的,剩下的工作岗位则是按着当初她承诺的给了军士家属。 不过银行的工作怎么说也不是谁都能干的,所以工作人员都是精挑细选又进行过紧急培训的。 银行一开业,林琳便让人将银行的各项业务的介绍摆在门口供路人参观。 然后又特意弄了几个托到银行来存钱。 这几个托也有意思,今天存了,明天取了。然后还到处去酒楼等人说将钱存在银行多好多保险,想什么时候取就什么时候取出来。 一项新的事物出现,想要人们接受,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只是林琳心急,跟本不愿意跟人慢慢磨。 于是林琳便准备立即执行第二套计划。 林琳早就想到银行开业后业务不一定能够迅速开展起来,所以早就在一入太原没多久的时候,就是让人传出有一批江洋大盗流窜到太原附近了,之后又陆续安排人偷了几家富户。 富户中人品好的,倒是在驻军的帮忙下找到了失物。但那些没有人品的,呵呵,那得了,那些被盗的财物基本上是跟他们永别了。 家中放太多的财物,容易被盗这种观念一起,银行的作用就被人无限放大了。 反正都是赌,只要容督帅一直在,那银行就不会倒。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思想笔直笔直的人遇到了一个黑了心肝的人…… 第456章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林琳大棒加红枣,玩的一手好套路。不说空手套白狼,但也差不多了。 反正林琳建工厂买设备的资金都有了。 山西的煤财主们,一个个的贼有钱。当他们试探性的拿着家中一半的资产来银行存钱的时候,林琳自己培养出来的『谈判专家』型的理财经理,便将各种存款的好处一一介绍给他们。 普通存款,利息少,随存随取,灵活方便。 定期存款,利息相对高,随时存,定期取。 当然,定期若是提前取了,就得按普通存款算利息。 定期又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以及一年以上的,存的时间越长,利息就越高。 在银行业务没有引进到国内之前,华夏只有钱庄。 那个时候钱庄是没有利息的,而且还要向储户收手续费。 银行进入中国之后,在一战前后大额存款才有利息,小额存款是没有的。而且因为当时银行正规化不如后民,许多银行根本就不受理小额存款。再一个,最最重要的是,现在的银行可不像后世那么遍地都是,想要去银行存钱,你得去大城市。小地方,人家不侍候。 林琳这里不论你拿多少钱来存款都给利息,而且利息还不低。 这点利息,有钱人看不上,但想到以后再往叫银行的钱庄里存钱不用再收手续费了,还能倒找钱,心情还是不错的。 银行的业务刚刚开展起来的时候,第一批在银行开帐户的便是提了军响的所有容家军们。 反正钱给他们了,花不出去还不如存起来呢。要是想花钱……那还是存起来攒一下老婆本。 于是全国都知道容家军涨军响了,却不知道林琳又在涨了军响后先忽悠了这帮军士们存钱最光荣的理念…… 因为那批加工加点盖出来的家属楼,这帮子军士们还挺好忽悠,所以没几天就陆续将钱又都还给了林琳。哦不,是存进了他们在银行的帐户里。 因为这笔钱,林琳心情极好。等家属楼盖好后,还无偿的提供了一批家俱和厨房用品。让那些第一批分到住房的军士家属们省了不少置备家私的钱。 得了人心,也省得他们跑到银行去取钱了。 第976页 →_→ 林琳拿出先进的设备,然后为所有容家军以及相关人员和家属制了一批身份证。 带小相片的那种。 后世已经开始普及二代身份证了,不过林琳这里的机器和工具有限,所以制做出来的是最开始的那种一代身份证。 虽然较于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非常容易造假。可那也是几十年后的事情,现在林琳是丁点不担心造假的问题。 毕竟她拿出来的机器可是优于这个时代几十年的设备。 林琳为了弄身份证,还特意与容诺进行了沟通。之后带着她的成品以及相关的文件跟着容诺开了两天会,最后成立了户籍办公室。 制造身份证和看管这些机器的人是金姨,旁人林琳也信不过。 为了以后省事,身份证号直接弄成十八位数。户籍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边在山西镜内普查人口做登记,一边给所有山西境内的百姓重新设立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第一批身份证制造出来后,林琳便拿着这批身份证去银行开户了。 此后那些到银行开户的普通百姓们也会在开户前去户籍办公室做户口登记,然后办身份证,再去开户。 没有身份证在银行是开不了户的。 人口调查,身份证,开银行,建厂,盖房,还有让人开着拖拉机去开荒,林琳整整忙了小半年,才松了一口气。 开荒地,打深井,提供高产的粮食种子,林琳再以家庭为单位租凭给普通百姓耕种。 养殖场那里也由一些队伍里退下来的伤残兵士和军属中的老弱来负责。 鸡生蛋,蛋生鸡,养殖场的规模也在一点点扩大。由于时间短,所以林琳没办法提供太多的鸡蛋和鸡给部队后勤,不过虽然没办法保证军士们每人每天一个鸡蛋,却可以让他们每天都能吃上一口炒鸡蛋或是鸡蛋羹。然后鸡肉也是每周能够吃上一顿。 容诺会养鱼,鱼场刚建出来的时候,他还亲自带人指导了几回。 不过像鸡,鸭,鱼猪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生长期。但林琳相信,她想要的局面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等到规模大了,她不但可以提供容家军一切所需,剩下的还可以批发零售卖出去。 年轻姑娘和小媳妇们都被林琳放在了她的新工厂里。 林琳思来想去,便开了三个工厂,军需被服厂,肥皂香皂厂,羽绒制品厂。 军需被服厂里,又分了几个不同的车间,像是军装,胶鞋,睡袋等等分工明确的车间。 有些是林琳买了机器的,有些就是纯手工人们制做的。 为此,林琳不担向全华夏招工,还给所有的军士们组织了好几次自由相亲。 相亲成功,就组织集体婚礼,最后拖家带口坑里跳。 关于小孩的教育问题。林琳没有设后世那种专门给孩子上学的学校。她圈了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除了操场外,有三间大教室。 一个幼儿室。三岁以及三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送到那里託管,这样一来他们家里的大人就可以出来给林琳做工。 一个学前班,四岁到六岁的孩子在那里一边启蒙,一边接受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最后是扫盲班,所有七岁到十五岁的孩子,每天上午去那里读书认字,再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和爱国忠诚思想。中午放学,下午按年纪和特长去相应工厂车间挣工资。 工作不会累到他们,工资相应的也不会太高。 现在还不是岁月安稳的年代,小孩也没办法像后世那样当成花骨朵去呵护。只能等到解放全华夏,再一点一点提高教育和待遇了。 不过林琳已经让负责扫盲班的老师多用心盯着一些班上的学生,有那资质出众的,最好都挑出来,别埋没了。 挑出这些资质出众的,林琳会再安排人进行爱国主义和忠诚思想的洗脑,之后才会跟据每个人的情况送到外面求学。 她总不能白给人蒸包子不是。 若是这些她供出来的人学成以后不回来,那她岂不是亏大发了。 想到歷史上就有一些拿着国家给的资助出国留学,最后竟然都留在国外侍候洋祖宗不回来的人,林琳心里就觉得这些人做的事情不地道。 国家拿钱让你出去留学读书,是想要让你们学到有用的知识回来报效祖国的,而不是让你们嫌弃祖国落后,然后拍拍屁股走掉。 再落后,也对得起你。 你要是拿自己家的钱出去读书,留学定居,那谁都没话说,也没资格指责你。可拿了国家的钱,又有什么资格嫌弃自己的祖国呢。 要知道一般的学子在出国前,可是一直受到国家的照顾而没为国家出过一份力呢。 哼,所以林琳这里必须先『做好』思想工作,才会将人放出去。 →_→ 场面铺开了,很多事情林琳一个人就顾不全面了。 她像后世那种经营公司的方法,在每一处都设了管理人,然后每天各处转一转。 定期开会知晓进度,并且暗地里对这些人进行监控。 林琳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特别的高调,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当然了,一些暗地里的小手段自然不会让人知晓。 比如说,她留的后手。 她拿了大笔资金出来,又动用了部队的一些资金。俩笔资金合在一处做生意,现在是有劲往一起拧,可解放以后呢? 第977页 她的那份个人资产总要和国家的分开不是? 所以林琳做了很多的准备和签属了相关文件,以保证她的合法利益。 不过短短半年,整个太原,乃至整个山西都变得不一样了。 曾经容诺是所有军阀中最穷,作风也最奇葩的那一个。但是通过林琳的努力,积极的挖人和搞经济,容诺虽然还是最奇葩的那个,但却眼瞧着发家致富奔小康了。 还有经济什么的搞上来了,容诺也可以按着后世的练兵方法练兵了。现在整个部队的作战能力也提高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枪打出头鸟。 自容诺提高军响,动了大家的利益后,容诺就成了那些军阀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之后林琳大力发展经济,也让那些军阀升起了危机感。 于是这些军阀们还在暗地里商量如何合伙起来灭了容诺,分了他的山西时,全国各大报纸就以平均三天的频率,天天都在刊登容诺治下的山西又怎么怎么好,容诺又怎么怎么被人刺杀了。 全华夏多少军阀,每天看报纸时都在想着到底是哪些傻逼玩意派人又刺杀容诺了。 还不等这些军阀对容诺开战,民国三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容诺整集军队向河南省宣战了。 理由自然是解放河南,谢回刺杀。 河南省督帅一脸懵登。 啥玩意? 他终于明白那报纸上隔三差五就有刺杀消息是怎么回事了。 不是容诺他混蛋贼喊捉贼,就是有人陷害忠良。 话说,他早就看出来容诺那竖子不是个安份的。 河北在山西东边,陕西在山西的西边,河南在山西的南边。他们三省都围着山西,可为啥放着河北和陕西朝他开刀? 因为河北不好啃,陕西被林琳折腾得已经不足为惧了。 打陕西,河南定会趁火打劫,所以朝河南下手,是最安全的办法。 当然,这个时候开始动手,那也是因为林琳在山西主要交通要道都设了大型阵法。 容诺带人出发,也不用担心有大批人马进来缴了他的老巢。 …… 容诺其实不太喜欢打仗的时候用各种非常手段的,可他思想再笔直,也架不住林琳能忽悠。 非常时期就要使用非常手段,堂堂正正的打仗,死伤什么的你不心疼呀。 自古以来,兵不厌诈。能用最小的伤亡取得最大的胜利,咋还能这么矫情? 这是矫情的问题吗? 容诺想到两军马上就要开战,都准备开打了,对面却是连个动静都没有,他小心翼翼,谨防有诈的一点一点带人挺进。可到了敌方的军营才发现整个军营大大小小的军兵都在哭。 哭得浑身发软还坐在那里哭个没完没了。 后来才知道是中了一种叫悲酥清风的毒气。看一眼跟着他出来的良子和索仑,都不用问,就知道这药是哪来的。 面前一帮哭成傻逼,大鼻涕过河的敌军,容诺看得头皮发麻。 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的? 第457章 一枪没开,容诺的大军就挺进了河南省,俘虏军兵两万人。 容诺看着这两万人头皮发麻的给林琳发了个电报,想跟她商量一下仗不是这么打的。 林琳收到电报后,就当什么都没看见,只让他安排人先将这两万人送回山西来。 先将她种在地里的早熟粮食收了,然后抓紧时间帮着再种一插耐寒的作物。 等这些干完了,再送到煤矿上一边干活一边接受思想教育。 俘虏不干活,没有饭吃。思想不进步,那就一直去挖煤。 你说假装进步? 呵呵,你随便装。 反正装多了,假的也成真了。 而且林琳就不相信在她的糖衣炮弹,美人计下,这些人还能一如既往的不改变。 跟着容督帅分房,相亲,包就业…… 解放整个河南省,用的时间比容诺想的还要短,虽然没有做到零伤亡,但伤亡数量却比之前预期的还要小。 容诺这边正在收编俘虏,准备先进行劳动改造,然后思想教育,最后打散了编到他的队伍里。 这些都是底层士兵的安排,像是一些高级军官都在容诺接手整个河南省前,跟着原河南省督帅跑路了。 在林琳看来,他们跑了正好,省得还要费心安排那些人。 河南省一打下来,林琳便带着一批经济和户籍方面的业务骨干朝着河南省进发了。 说实话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攻打河南省,林琳是做了充足准备的。 她这人一向很腼腆,河南省既然在春天的时候帮她种了地,秋收的时候,她哪还好意思再让人帮忙了。 这么点活,他们自己就能干。 深携打谷草精髓的林琳,都已经想好了每年出兵的时机。 夏天出兵去打仗,正好秋天的时候不耽误秋收。 →_→ 容诺在所有军阀的心中就是个奇葩的存在,经此一役现在更成为众人心中一个神鬼莫测的异类。 毒气战还没有被更多的人知晓,更没有在这个时代被普及。大家都在辛苦作战的时候,突然出现了这种作战方式,如何不叫人胆颤心惊。 更重要的是防不胜防。 还有容诺那个能折腾的媳妇,竟然还派人去传什么得道者天道。不然为啥那么多的士兵一见到容家军就忏悔的哭成了傻逼? 第978页 想想河南省,再想想自己,于是一众军阀心都凉了。 …… 这个时代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干点啥都要登报纸。 林琳入乡随俗的也没让报纸太冷清。不是在打徵兵的消息,就是在打招工的信息,隔三差五还要将容诺治理下的山西各种优惠好政策放在报纸上大力的宣传政绩。 这一次出兵河南,林琳自然也会按着这个时代的特色登报宣战。 不过林琳还留了个心眼,她是等着容诺都带兵快到了山西和河南省的交界处时才登的报。 直接打了个时间差,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军阀们还没来得及动,就直接歇菜了。 尤其是挨着山西省的河北省督帅,人家还想着山西与河南打起来,他就直接趁乱打进山西,攻下容诺的大后方。 战役结束的太快,集合了军队却仍然在山西境外转圈圈,一时间挨着山西最近的河北省督帅直接吓出了心梗。 这是要完~ 林琳这一次在全山西境内的各条交通要道设阵法的时候,突然想着她也可以给河北省添点乱,别说他们来攻山西,等到容诺出兵山东的时候,河北那里也别想趁乱打劫。 她可以利用阵法将河北圈起来,等将山东以及东三省都解放了,再掉头收拾河北。 当然了,若按现在的战略指导,他们完全不需要避开河北。 攻下山东,直取河北,之后朝着东三省挺进,省时省力。 容诺觉得这样的作战方式达不到练兵的效果,会让全军官兵懈怠,丢失战斗力。 可容诺又觉得用了林琳的非常手段可以迅速的解放大半山河,让百姓们不在饱受战火的洗礼。 一时间,两种心态在心里左右摇摆不定。 最后还是林琳心疼他,商量了一下,凡是敌人太多,太易守难攻的都用药。凡是规模小的战役那就让士兵们往前沖。 容诺想了想,觉得这样他还能接受,便不再多想这事。攻下河南,继续将后勤这快交给林琳,他便开始着手整合军队,加强训练等等一系列军事部署。 林琳到了河南才发现容诺治下的山西多么清流。 整个山西省,除了没被人查出来的暗娼,但凡开门营业的妓院都被扫黄了。 但河南这里不一样,他这里很民国,除了民国以外还留下了许多前朝的毒瘤。 不但有妓院,还有赌场。 张副官过来跟林琳说这河南省的情况时,就发现林琳整个的气息都变得极诡异。 「督帅已经下了军令约束全军上下,不可私自进入妓院和赌场等地,无论军级军衔全部革除军籍……」将容诺颁布的各项命令一一说完,张副官又问林琳是不是现在就去查封这些地方。 因为查封可能涉及财产资金等方面,所以容诺才会等着林琳接手。 林琳这会儿坐在椅子上,听到张副官最后的问题,眼珠子转了转,然后让他去将河南省所有的赌场列个清单。 这会儿子查封也不一定能查出多少钱来,还不如借着没查封之前捞他一笔。 人家上赌坊是输个清家荡产,她咋说也能赢她个一本万利才行。 将赌场挨个逛一遍,在河南建厂的钱就有了。 张副官听了林琳的计划,僵硬的走了出去。 等关上房间的门,张副官双手抹了一把脸。 虽然没见过他们家这位夫人赌钱,可他家夫人既然能被人贊为钱耙子,就不可能往外掏钱。赢钱还好,若是输了……打了个啰嗦,张副官真心有些同情那些赌场的老闆了。 河南省督帅府设在郑州,郑州城里叫得上名号的赌坊就有四家。 晚上与容诺来了个小别胜新婚,笠日一早容诺便带着人干他的正事去了。 林琳睡到自然醒,就着油馍头喝了一碗胡辣汤,然后带上自己的财政小组以及一队护卫便跟着一早就等在一旁的张副官出发豪赌去了。 按着位置远近,林琳先从最近一家开始踢馆,进去以后也没清场,叫来他们老闆就开大局。 做大局,本钱多,赢得也多。林琳一连玩了几十把,赢够十万块大洋这才意犹未尽的换地方。临走时还笑眯眯的对那老闆说她明天还来。 老闆本来都已经心疼得快要犯了心绞痛,可听到林琳这话,心脏瞬间就不疼了,因为它自己偷停了,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这要是普通人多赢几把,赌场就得干预下套出老千了,可来的不是普通人。 那是容督帅的夫人,身后一熘配着枪的大兵呢…… 在林琳进了第三家赌坊的时候,第四家直接关门落锁了。 林琳听了,只皱了皱眉,笑着对第三家的老闆说第四家关门了,那她今天剩下的所有时间就都在你们家打发了。 于是在老闆一脸苍白下,林琳从第三家那里赢了近两倍还多的赌资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林琳直接当着堵坊老闆等人的面吩咐张副官。明天若是没有堵坊营业,那就将查封的通知颁布下去,若是有营业的她再来玩。 总之林琳给了他们一个选择,至于如何选择就看他们自己的了。 又过了一日,林琳听说郑州城里的所有赌坊都关门了。心下惋惜的同时,主意又打到了开封和洛阳。 也许那边还没有听到什么风声。 第979页 想到就做,林琳还真的带着人马不停蹄的朝着这两处狂奔而去…… 终于在河南省所有明面上的赌坊都迫不及待的关门停业前积累了一笔比当初她刚到山西时还要多几倍的启动资金。 有了这笔启动资金,林琳直接将当初在山西做的那些事情照搬过来不说,还建了一个兵工厂。 林琳对热武器没有兴趣,可容诺有呀。再加上林琳手里那些先进于这个时代的武器,以及容诺脑子里那些后世武器的理念和形态,兵工厂生产出来的武器自然比这个时代的要好上许多。 花了些钱从德国买进一套最先近的工具机,然后在运回来的路上,复制了几套。一套放在空间里储备存货,剩下的全都支起来。 林琳在河南这边建了个兵工厂,回头又在山西那里也建了一个。一来二去,再加上林琳花重金请来的专业师傅和技术人员,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容诺的军队就全部换装换装备了。 这么一支装备精良,用后世科学理念训练出来的精兵,所过之处再配上点『人和』,谁又能望其项背? 所有金手指齐齐挥动,林琳直接将她家老爷们包装成了某点升级男…… 容诺南征北战的时候,林琳这位夫人也被世人时常提起。 林琳的身世背景一直很神秘,没人知道她是谁,她来自哪里。只知道她曾经在上海一所女校教过外语和女子防身术。 那些与林琳接触过的女校师生都对林琳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感到敬佩和由衷的羡慕。 当年曾邀请林琳参加宴会的刘云露以及刘家的父母还时常对外人炫耀林琳曾经去过他们刘公馆。当时容督帅也在那个宴会上,说不定两人就是在那里一见钟情,结成……坑爹二人组的。 林琳离开上海两年,这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也终于让江家那对伪兄妹喜结连理的同时,开始准备迎接小宝宝的出生了。 当初江瑚在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并且知道了花婷并不是他的亲生妹妹时,心喜若狂后在几个『情不自禁』的情况下终于确定了花婷的心意。 原来他的妹妹也爱上了他。 在以为他们是亲兄妹的时候,爱上了他这个亲哥哥,并且饱受道德和理智的折磨。 事情说开了,情不自禁的一对伪兄妹又亲又抱,确定关系。 之后俩人担心现在告诉家里那对长辈,会让长辈们伤心并且阻挠他们在一起,于是一边悄悄谈恋爱,一边寻找真江珊的下落。因为林琳之前的故作姿态,江瑚直接认定了林琳就是他的妹妹。 此后他不远千里跑到山西,到了山西又听说林琳这会儿在河南时,又跑到了河南。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林琳。江瑚一见面就说带林琳回上海将事情说明白,让林琳认祖归宗。 但林琳又怎么可能会随他的心意跟他回去。当着他的面做出一副『我就是你妹妹,但我被你们弄伤心了,我现在不承认是你妹妹的』样子。也没让江瑚看胎记就将人打发走了。 虽然没看到胎记,但江瑚已经确定了真妹妹是谁,于是他便觉得可以将他和花婷的事情公布出来了。 江家人听说林琳便是自家女儿,又想到当初对容诺的欣赏,直道缘份天註定。随后心有顾忌,怕容诺兵败江家会受到牵连,便只去了几封信联络感情。 此后江家人对外宣布了花婷并非江家女的身份,又过了没多久便给花婷和江瑚举动了婚礼。 至于真的江家小姐是谁,江家人只说找到了,其他的都没往外透露半句。 然而当花婷和江瑚举办婚礼的时候,整个上海滩的人不由的想起旧年报纸上连载的小故事。 他们不需要知道谁是真千金,他们只想知道新上任的江家少奶奶身上有没有胎记……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58章 林琳连载的那个故事,虽然比较贴近她想要的真相,不过无论是故事还是这一次的『事故』,胎记的位置都很隐蔽。 之前林琳在给花婷造胎记的时候,就顺手施了隐形的魔法。等到花婷生产前后,找个时间将那个隐形魔法变成醒目咒…… 介时会如何,就看江老太爷的心脏够不够坚强了。 其实林琳觉得江老太爷应该庆幸林琳现在的生活重点不在他们身上。若是没有与容诺重逢,林琳怕是会持续关注江家一干人等,林琳可能还会做出各种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所以现在这种随人赠人胎记的事,真的只是毛毛雨。 这一年秋收前山东也『和平』解放了,在经济方面因为有之前在山西和河南的操作,所以山东那边的各项事物差不多是照搬过去的。这边的场面铺开后,剩下的就是财富的积累。 容诺那里也是老套路,冬季养精蓄锐,春季练兵,夏季出征了。 容诺想要全军配备迷彩训练服,林琳也想要去进几台德国的印染机,正好这会儿冬季来临,俩口子都不忙,便决定去上海来个故地重游。 之所以选择上海,那是因为下个月花婷就要生产了。而她准备去上海给江家制造一个认亲的机会。 当年弃之如履,如今就让你高攀不起。 这一次林琳和容诺是从山东坐船去的上海,他们坐的船是一艘中型舰,是林琳从俄罗斯买的一队舰队中的一艘。 第980页 这一年手头上没有那么紧后,容诺的一些想法林琳也愿意支持。 当然,就是手头紧,林琳哪怕真的复制大量金银冲击世界经济,怕是也会支持容诺的一点小爱好。 不就是买舰队,买飞机嘛。 能花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事。 让她闹心的是买回来了谁开? ╮(╯▽╰)╭ 一身金光闪闪财大气粗的林壕,在容诺期待的眼神中,只能一边挥舞着大把金币买进各种容诺想要的护国利器,一边重金聘请相关人才。 这些人才或是重金请来的,或是被容诺那套党的理论思想忽悠来的,总之他们来了之后,一边开始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一边进行更深层次的研发。 看着容诺高兴的样子,林琳便觉得这钱没白花。 这一次来上海,林琳想着钱都花出去了那么多,总要让她享受一下? 于是跟容诺商量了一下,俩人便带着警卫团坐着中型舰从山东某岸出发了。 他们一行人是近中午才出发的,航行速度并不快,晚上的时候走的就更慢,一度还停了船,他们是第二天早饭后才到了上海一处码头。 这杰中型舰林琳除了施上一些安全魔咒外,便只重点布置了一间她和容诺休息的套房。其他的,倒是都没管。 下了船,早有等在一旁的汽车接他们回住处。这些事情有张副官负责都不需要林琳与容诺上心。俩人到了住处,因为在船上休息的好,也没感觉到哪里脏,只简单洗了手脸,便各自安排自己的行程不提。 容诺这一次来上海,虽然有大半的原因是陪着林琳过来熘达,但他也有不少公事要处理,还有不少人要会见。所以来了上海后,他也没办法时刻和林琳呆在一处。 林琳则是让助手再一次与德国产商确定的验机器签合同的时间,然后便亲自打电话到刘公馆找了刘云露。 说明她来了上海,约她一道喝咖啡逛街。刘云露正好放寒假,听说林琳来了上海,便激动的说别等下午了,中午一起吃饭。林琳想了一下,便这么说定了。 刘云露一直跟林琳有联繫,不管是她本人的意思还是家里的意思,自从她在报纸上知道了林琳的消息后,便给林琳去了信。有来有往的到是没有断过。 刘云露去年就从女校毕业了,在接受了林琳的建议后上大学时选了比较实用的专业。 就这样林琳也通过刘云露网罗了不少有用的人才发展某人的社会主义理念。 通过电话,林琳便回卧室躺了一会儿,快到中午的时候林琳起来化妆换衣服,然后让人安排车,也没带警卫便去了约定的西餐厅。 听说林琳没有带警卫,张副官一脸羞愧,容诺也只是沉默的摸了摸鼻子继续处理公事。 早前林琳出门倒是带了张副官安排的警卫,可惜真的遇到刺杀和意外的时候,那些警卫还得让林琳出手搭救,没少拖林琳的后腿。在那之后,林琳便再也不带警卫了。 嫌麻烦。 司机将车开到西餐厅门口,林琳便让他回去了。 当年离开上海的时候就是冬季,没想到再次回来仍然是冬季。 林琳穿着金姨给她做的合身旗袍,外面一件斗篷似的短款带帽披风,毛绒绒的暖手样式的手包,脚下一双黑色高跟鞋,推门走了进去。 刘云露已经到了,她想起当年容诺在上海遇袭的事,所以这次她先来,便挑了一个靠角落的台子。 当林琳走进来,她便看见了林琳,然后微微抬手朝着林琳轻轻挥了挥。 林琳见此笑着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先生您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漂亮。」刘云露看着坐在自己对面曾经的外语老师,心里别提多感慨了。 大学的生活,也让刘云露比以前成熟了很多。此时再看林琳时,刘云露才惊绝到她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也就那么回事。女人嘛,平时多注意保养。别等熬成黄脸婆了,才惊觉对得起任何人,却最对不起自己。这世上若是连自己都不知道对自己好,旁人谁还会将你放在心上珍视。」 妻子是男人的鑑证,一个男人的妻子又娇又美,那证明这个男人有实力疼妻子。若是妻子明明年纪小,却是熬成了大妈级的黄脸婆,只能说明这个男人没能力,不疼老婆。 再一个且不说男人有没有能力,疼不疼老婆。只说女人将自己弄成那个样子,真的好? 女人应该对自己好一些,不要总想着为一个男人付出那么多,那个男人就应该有良心的懂她的付出。 女人应该做到无论何时何地都优雅骄傲的活着,然后让那个男人明白他有一点不珍惜就会被踹掉。 听到林琳这个论调,刘云露先是一笑,然后笑容一点一点的消失,最后轻声又肯定的对林琳说,「您说的对。」 这时餐厅的侍应生走过来问林琳要点些什么,林琳问刘云露点了吗? 刘云露指了一下桌上的柠檬水,摇了摇头。 林琳见此,点了一份牛排和甜点,然后让他们先上一杯果汁,餐毕再上咖啡。 刘云露看了一眼菜单,除了甜点跟林琳的不同,其他的都跟林琳一样。 「放寒假了,有没有打算出去走走?」等侍应生拿着菜单离开,林琳便问对面的刘云露。 第981页 刘云露摇头,寒假离除夕近,他们家过年的时候事特多。 林琳点头,俩人又说了离别后各自发生的事,刘云露还说了几位当初跟林琳走的比较近的女学生的近况。听说已经有人结婚了,林琳抽了下嘴角,干巴巴的说了一句恭喜。 「容督帅会挥兵南下打到上海吗?」切着牛排,刘云露问出了一个很多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会呀。」这个问题林琳也没避而不谈,声音很轻,却很坚定。「解放全华夏,驱除外辱,实现民主自治,现我华夏泱泱大国,叫世人再不敢欺。」 顿了顿,林琳声音中带着几分压抑,「在华夏的土地上,每一寸国土都应该属于华夏。租界……」早晚收回来。 林琳没有说下去,但刘云露却明白林琳没有说完的是什么。 法租界,英租界……国中国。 上了大学后,刘云露的思想和见识也涨了不少,听到林琳这么说,心中激昂,半晌刘云露又指出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他们绝不会同意离开的。」也不会让咱们统一的。 「那又如何?」林琳喝了口果汁,脸上很平静,「当初他们怎么来的,以后也会怎么滚出去。」 刘云露:…… 督帅夫人,气势如虹。 说了些比较沉重的话题,俩人为了好消化,便又说起了其他的。 当说到江家那对兄妹的时候,林琳便皱起眉头一脸的烦恼。 「快别提他们家了,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非说我就是他们家那颗沧海遗珠。天晓得这是不是你们上海人最新流行的埋汰人方式。」 刘云露怔了一下,眨巴几眼睛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是说江家人找你了?」 此时此刻,刘云露的心里就跟被丢了一筐地雷一般,炸得漫天灰烟。 林琳点头,无奈又噁心的模样,「自从那些小报记者将我弄到报纸上,没多久江家人就找来了。非说当初他们认错人了,我才是他们江家的孩子。我自己父母是谁,我还能不知道?我没搭理他们,就将他们撵走了。后来才知道人家是想要让我当挡箭牌。」 看刘云露一脸震惊的样子,林琳坏心的笑道,「你还记得几年前报纸上连载的那个兄妹相爱的小故事吗?」 点头,当然记得,因为江家这对伪兄妹高调的婚礼,现在整个上海都回忆那个小故事呢。 「说不定江家那对真是亲兄妹呢。」 「现在好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就是不知道江珊的胎记长哪了。」刘云露说完又笑了,「江珊快要生产了,江家又没有女眷,等她生产的时候一定会去医院,到时候买通医院的护士就能知道了。好多小报都盯着这事呢,第二天的报纸上一定会有报到。」 刘云露说完,又问林琳这一次来上海呆多久。若是时间短,等将来报纸出来,她给林琳寄过去。 「可能会呆上十天半个月,暂时还定不下来。」 具体的时间还要看花婷什么时候生产,这样的热闹林琳哪肯错过。 「对了,我们家后天要举办宴会,还请先生与容督帅赏光。」话说到这里刘云露从包里拿出一份请帖双手递了过去。 林琳接过请帖,看了一眼。笑眯眯的说一定到,便将请帖放到自己包里。 刘家在上海地位不低,他们家的宴会上海各界名流都会去。提前让人放出风声说她和容诺会去,相信江家人也能去。 若是他们去了,那正好。她也可以请上海各界人士做个见证,当面将事情跟江家人『说清楚』,没事胡乱攀亲,也算是诽谤。 知道啥是诽谤吗? 把林琳和江家人摆在一起,就是一种诽谤。 第459章 林琳的三观一直很危险。 多少次频临崩溃的三观都像是站在悬崖上,被一根纤细的,随时都有可能崩断的绳子拉着。 于江家来说,他们真的应该感激容诺的『捨身成仁』,因为林琳为了顾忌他的看法,总会不自觉的约束自己的行为。 这一次来上海,也算是跟江家做个了结。 没事别乱认亲,这样不好,很不好。 →_→ 吃过饭,又喝了咖啡,林琳二人结了帐后就去逛街了。 无论什么时候,两年的时间都可以有很多改变,就像是流行元素一样。 林琳与刘云露逛街时买了不少东西,晚饭前俩人才分开。 回到住处与容诺一起吃了晚饭,之后拿出她给容诺买的衣服一件件让他试。 容诺一边试,一边还高兴的对说林琳不要总给他买衣服,他有穿的。 林琳斜了容诺一眼,装做没看见他眼底的喜悦,继续让他试。 这男人也就这点口是心非的小毛病,她都习惯了。 等容诺将买的几套衣服都试过一遍后,林琳拿出一套礼服和相应的衬衫放到一旁,然后对容诺说了后天刘家的宴会。 容诺说了句记下了,会将时间排出来。 是夜,俩人躺在床上靠在一起看一本书,看到有意思的地方还会停下来讨论一下,等到讨论得差不多了,俩人才合上书关了床头灯。 容诺前些日子又说起了孩子们的事,林琳想了想就开始备孕了,所以今夜熄了灯,俩口子又来了一场妖精打架。 前世的孩子们已经不可能再见到了,有那时候怀念还不如给他再生一打。 第982页 第二天,林琳带着几个这一次跟着她来上海的助手坐车去见德国商行的德商。 林琳也不用旁人给她翻译,直接一口流利纯正的德语,上去就开始跟那德国商人你来我往的杀起价来。 当真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那种豪迈。 林琳那张嘴皮子,用在杀价上绝对的大才小用,所以没多久林琳不但将机品的价钱讲了下来,除了机器配套的几个印花底版,还特意让德国的产商设计了三套迷彩服花色底版。 海陆空的迷彩服布最好区分开来,清晰明了方便管理。等将来举行阅兵大典时,那时再看,必是惊艷。 这德国商人一定不知道,林琳虽然买了他两台机器,其实一点都没赔。 不但没赔,还有的赚。 一台机器林琳放在空间里做储备,另一台机器多复制几台可以在容诺治下的几个省都能开个印染厂。 民用军用都不耽误。 最后林琳还会留上一台机器给她山西的一个没有挂牌的厂子做样本。 战乱的时代,最好的就是没有专利维权和打击盗版的。林琳让人试着做出赝品,然后拿着这些赝品,大打价格战,悄悄的销往其他省份…… 她既挣了钱,又没让外国人将钱都挣出国门,简直是一举数得。 当然了,这件事情是不能让容诺知道的。 那傢伙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三观笔直的让林琳都怀疑人生。 土匪发家的容督帅,竟然还有一颗共产主义的心,也是没谁了。 ╮(╯▽╰)╭ 验了机器,付了尾款。林琳与德国商人握手告辞后便带着人坐车去了码头。 只是车子行在路上却突然出现了意外。 很民国,或者说很影视的桥断。 前面一辆车挡住了林琳一行人的去路,后面还有一路车挡住了她们的退路。 看这架式就知道不是刺杀而是绑架了。 因为要是刺杀这会儿子就应该开始丢炸药,开枪开撞了。 林琳这边只有三辆小轿车,算上林琳在内一共十二个人。 其中警卫只有四个,其他的都是林琳这次带到上海的助手。 男男女女都有。 林琳看了一眼这情况,感觉就特别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不论做什么,都会被绑走。区别只在于已方死多少。 林琳连犹豫一下都没有,就吩咐所有人不要下车。然后便准备开车门下车去。 林琳这辆车上,除了坐在她身边的漂亮女助手外,司机和副驾驶上坐着的都是警卫,听到林琳这话,又看林琳这动作,哪肯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些事。于是两人就想陪她一道下车,见林琳不同意,又说开车冲出去什么的。 林琳伸手拍了拍在坐她前面的小警卫,一点都不担心会出什么事。 林琳经歷过太多意外死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上的。出门坐的车,她都是施了各种保护魔咒,就担心出现丁点意外。 此时就算是不下车,这些人拿迫击炮朝他们坐着的车怼,估计车都不会有事。 不过刺杀绑架什么的,遇上了你就得下狠手去收拾这些人。一但你第一次没将人收拾怕了,不管是他们还是旁人心里就不会顾忌,就会像臭苍蝇一般没完没了的缠着你。 林琳刚刚坐在车里粗粗数了一遍,不过百十来人,收拾一番都不耽误吃午饭的。 让司机按着早前定下的信号晃了几下车灯,前后车里的人便都乖乖的坐在车里不动了。 林琳见此,又见有人朝着他们走过来了。无声的又在自己身上施了一打魔咒,然后才推开车门,双手高举的走了出来。 林琳走出来的时候,朝着林琳这边走过来的人都站住不动了。等看到就只有林琳下车,并且还在下车后关上车门时,便又都动了起来。 林琳举着双手原地转了一圈,一双眼睛将能扫到的人都扫了一遍,之后看着那个明显是领头的男人笑了笑,在那男人没明白林琳为啥对他笑时,林琳飞快的朝着周遭的人狂甩银针。 林琳为什么会笑? 那是因为林琳发现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反派还是正派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特别懂衬托。 林琳爱穿旗袍,洋装连衣裙就穿的少。所以她的那些女助手什么的都穿洋装,很少穿旗袍。 今天这些人里,其他人的衣服料子和样式都很普通,就只有那个男人料子比旁人稍好一层,样子也不是其他人的短打装扮,而是白衬衣背带裤。所以林琳才能一眼就肯定这人就是这次行动带头的。 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琳已经挥出去了上百根银针,并且没有一根是无效的。 银针上都是浸了药的。 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毒药,而是林琳当年打猎时惯常用的麻药。 两三百斤的野兽都能当场麻痹倒地,何况是普通的人类。 将这些人都放倒后,林琳又在原地转了一圈,发现真的没有任何漏网之鱼了,这才打开车门,将放在后座上的手包打开。 借着手包从里面拽出一根细细长长坠着微型九齿钉耙的天蚕丝。 今天穿的衣服和手包都没办法装下她平时抽人的那把带着倒刺的长鞭。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了。 林琳以为的将就,也绝逼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第983页 玄铁剩料制成的九齿钉耙,抽打在人身上,那也是一片片的往下刮肉的存在。 林琳拿着这个自以为的小玩具也没挨个找人抽,毕竟百十来号人,挨个抽也没那个时间。所以她拿着这个走到那个看起来就像领头的男人面前。 啪,啪,啪…… 起手就是十几下,然后林琳才问那个趴在地上的男人,谁派他来的。 「别狡辩哈,我坐在车里时就看见别人都跟你眉来眼去的。除了有姦情,那就是身份不同。看你长的这副尖嘴猴腮的贫瘠样,也不像是有姦情的。痛快点说,就给你个痛快。不然……」 这男人刚要说话,林琳却转身走了。 林琳走到她带来的车前,将司机和所有人都叫了下来。 「除了我刚刚抽的那个人,你们将这里所有人都抬到这两辆大卡车里,将车开到码头,让舰队先送他们回山东,……这百十来号劳动力放过太可惜了,安排他们去开山修路。」 听到林琳这话,所有人都抽了抽嘴角,然后善于服从命令的好同志们就真的撸了袖子开始动活了。 女助手们虽然力气小了些,可拽着一条腿也能将人拽到车边去。 至于这么拽,会不会造成二次创伤或是再磕碰到脑袋,那就不是她们会关心的问题了。 等到这些人都干得热火朝天了,林琳才又反回来看着刚刚被她抽了一顿的男人。 然后拎起坠着九齿钉耙的天蚕丝就又是一顿抽。 抽够了林琳又问他是不是还是不肯招?不肯就继续抽。 男人眼角狂抽,张嘴说道,「我们是,」 「诶,你们搜一下身,把银针和他们带来的武器都收出来。」林琳刚又想到了银针和武器的事,一边转身朝最近的那辆大卡车走,一边对着干活的自家人吩咐,「银针给我妥善放好,回头浸了药还能用呢。武器,喝,这也太老旧了。先收着放在舰上,以后给学员们练习用。」林琳捡起一把枪,有些嫌弃的安排了一番。 女助理之前买过一盒饼干,小铁盒的。里面还剩下几块。她从自己手包里拿出来,给林琳一块,其他的分给干活的同事,等铁盒空了,又将里面的饼干碎末倒掉,就开始用这个装林琳的银针。 林琳见此,夸了一句女助理心细,便又走回来继续审问她的犯人了。 林琳走回来,照例给了这人一顿鞭子,等将人抽得没好地方下鞭子后,林琳才一脸不耐烦的说道,「没想到你嘴还挺硬的,不过不要紧,今天就算是将你抽死了,我也有办法知道这次的事是谁主使的。你说不说?」 「我,我,」被林琳抽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煳的人连忙抓紧时间张口说话了。可惜这一次不是林琳打断他,是容诺那边却是接到了林琳遇袭的消息带人赶过来了。 林琳犹如乳燕投林的扑到容诺怀里,一脸温柔的娇嗔道,「你来做什么?不知道这里危险吗?」 容诺:…… 张副官:…… 林琳看到容诺,突然想到若是这一次她只是一个诱饵,容诺来的路上被人袭击怎么办?想到这里就更加的紧张,借着在容诺怀里,无人看见她的模样,林琳连忙在容诺身上使了几个无声无杖魔法。 虽然这人身上都是魔法小物品,可她就是紧张他的安危。一遇到事情就想要做点什么。 等魔咒施完了,林琳才抬起头跟容诺说起这里的事。然后又说起领头的嘴硬不招供来。 听到林琳遇袭的消息时,容诺吓得心脏都像被针扎了一样的疼。带着人赶过来的时候,容诺心里又急又怒。 心中已经发了狠,若是林琳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他都不会再顾忌律法,一定要将那些人用以私刑严厉对待。 不过来了以后,知道林琳没事,容诺放心的同时,心里那股子狠劲也退去了。 听到林琳的话,跟着她一道走到那个领头的跟前,眯着眼睛打量这个领头的,想着到底是谁要绑架林琳。 那领头的看见容诺来了,又听林琳说他死鸭子嘴硬,心里别提多冤了。 此时狼狈的躺在地上,看着高高在上的这对狗男女,领头的也顾不上旁的,连忙将自已的身份和这一次的主谋都供了出来。 容诺闻言看一眼张副官,张副官明白立马转头去调查这事真伪,到是林琳仔细打量了一下地上的男人,一脸的怀疑。 「我刚刚怎么问都不招,你一来就招了,我怀疑有诈。」林琳说完,又将天蚕丝抖了抖。 领头:表不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九齿钉耙:二师兄的武器。 第460章 林琳心觉有诈,不妨以最大的恶意去猜测这话的真假。抖了抖天蚕丝便想再抽上一顿再审问。 「我最讨厌在我面前耍这种心眼子的人,每次看到都想抽他们个皮开肉绽。」林琳推了推容诺,「你靠边站,我抽完咱俩吃饭去。」 刚刚女助手给的饼干,没吃时还不觉得饿,这吃完了竟然饿得抓心挠肝起来。 想到自己为什么会挨饿,林琳看向地上的男人越发不顺眼。啥也别说了,必须抽他个花儿百样红。 容诺前一刻是顺着林琳的意思往边上站了站,不过但下一秒又站了回来。 媳妇饿了。 意识到这个事情时,容诺便拦住林琳,温柔的劝她将这里的事情交给其他人。 第984页 容诺又担心以林琳的又狠又犟的性子不将人抽成陀螺绝不会松手,便张嘴说他有些饿了。 一个乱七八糟的人能有自家老爷们重要? 绝逼不能呀。 「怎么不早说呢?好不容易调理好的胃可经不得饿。」一边将天蚕丝捲起来,一边看着容诺不满的唠叨,「你怎么就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现在不知道保养,老了可有你受的。你看到时我还管不管你。」 啰嗦了容诺一通,林琳又对着这里的人进行了一番吩咐,又安排人将地上那个领头的带回去严加拷问后,这才牵着容诺的手往其中一辆车上走去。 「本来今天还要去码头的,算了,今天不去了,咱们先去吃饭。」 容诺爱吃什么,林琳记得极清楚。又想到现在去饭馆吃饭,还得现点现做,便让司机将车往家开。 又通过她与金姨等人的『特殊联繫办法』让她现在就开始做午饭,他们到家差不多就能吃了。 金姨那边收到小鬼传信,肉粥煮上,又用鸡蛋和了面准备烙葱花饼。拿出半盆做底的杀猪菜倒进锅里,将切得细细的酸菜丝和薄薄的五花肉片都下到锅里,等锅大开后,又切了根猪血肠以及一些骨头,猪肝等内脏下去一起炖。 容诺爱吃东北炖菜,林琳却一般。将杀猪菜放在灶上小火炖上,金姨按着林琳的口味又做了一个酸豆角炒肉末,剁椒鱼头,宫保鸡丁。 林琳和容诺都比较爱吃鱼丸汤,为此金姨将鱼头做了剁椒鱼头后,剩下的鱼骨和鱼肉便做了鱼丸汤。 他们来时从家里带了些咸菜。这会儿将腌在缸里的咸菜拿出一些切了拌上一盘,又将早起买的青菜用热水焯一遍拌了盘凉菜。 金姨手脚麻利,等林琳和容诺从外面回来,金姨已经将菜都做好,正在烙饼呢。 烙饼前,金姨先在锅里放了些油,炸了一碗辣椒油,一进屋就闻到那个味,更让人胃口大开。 午饭带上张副官,一共六个人吃,菜再多也都吃得干干净净。 饭毕,林琳支使张副官去刷碗,张副官老老实实去刷了。 看着厨房里的脏碗,张副官撸袖子大步上前,一脸的骄傲。 党的副官无所不能。 ╮(╯▽╰)╭ 下午林琳和容诺都在住处没有出去,因此林琳便将审讯的事交给了索仑。 索仑可比良子有心眼,所以让索仑去审,林琳相信一定能让那个领头的说真话。 不过两个来小时,在索仑反覆审讯集中轰炸后终于确认领头的话都是真实有效的后,这才拿着口供去见林琳。 林琳赤着脚坐在容诺书房里的沙发上,接过口供直接看了起来。 龙帮少主,龙清扬。 原影视中为花婷要死要活,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位龙帮少主。 想到真千金最后入狱,龙清扬还安排人进去关照她的事。林琳抿了抿唇决定干一把大的。 容诺就坐在林琳对面的书桌后,抬眼便看见林琳一脸坏笑。抽了一下嘴角,心里只犹豫了一下,容诺便什么都没说。 这次……是事找她,她想要报復回去没错。 容诺无声的纵容,让林琳更想要干把大的。 下午的时间过得很快,林琳吩咐索仑去打听龙清扬的一切喜好和生活规律住处后便跟容诺两个各占半个书房各干各的正事。 林琳的正事就是买猪。 有些人林琳都忘记了,但现在想起来了,就不能轻易放过他。尤其是他还对自己心存恶意的情况下。 原影视剧里他不是找了一帮人招待真正的江家千金吗? 那行了,她准备弄一群猪来招唿他。 林琳一直想要知道人与动物真的杂交了,谁的基因更显性。 一群母猪,一个男人,双双餵点药。 对了,这事必须得录下来。马上就要过年了,她是丁点不介意在大上海的某些街道放个露天电影的。 龙帮少主,啧,也就能欺负一下柔弱妹子罢了。 不过……完事后这些猪运回山东那边,也不知道过年杀了吃肉的时候会不会影响口感。 这事……对猪也是一种糟蹋。 索仑和良子的办事能力极让林琳满意。 一个帮忙联繫猪,并且租个大院子『配种』,另一个忙着调查龙清扬的下落和习惯。 等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林琳交给他们办的事情竟然都完成了七七八八。 林琳收拾龙清扬,那是因为新仇旧恨。但林琳却没有傻到放过真正的幕后主使。 龙帮把持上海几个重要码头,私下里还有赌场等生意。但无论怎么样,他们龙帮干的很多买卖都跟林琳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她自认这辈子与那个龙清扬没有交集,容诺那里,林琳也问过。所以在他们没跟龙清扬没有任何交集的情况下,必是有什么第三方的原因。 林琳与容诺来上海不过两天的时间。当初决定来上海的时候,虽然不算是临时起意,但是从决定到出发,时间也很是仓促。因此索仑着重调查了龙清扬在最近三五天的时间里都跟谁接触了。 调查这种事情,难不倒百年老鬼。林琳想到自己和容诺挡了谁的路,又对谁有威胁后,便也明白这次的绑架案以及在离开上海之前有可能会出现的刺杀案差不多就是那些离容诺治下最近的各省督帅们。 第985页 等听索仑将调查结果说了以后,林琳笑着对容诺说了一声,明年夏天可以先解放河北了。 容诺皱眉,点头的同时又低头开始看地图。 河北四周是山西,河南,山东以及辽宁和内蒙。他所辖的区域就站了三个位面。 同时出兵的话,应该会以最短时间结束战斗,若是时间还来得及,便整军北上,陆军和海军同时朝辽宁并进…… 容诺心里正算计着三年内能不能打到黑龙江,若是打下来了,当年便可以将山西到黑龙江这一段的内蒙解放出来。之后, 「之后江苏,安徽……一路南下,最后再向西推进?」 林琳见自己说完容诺就皱着眉头看地图,走过去看了一眼容诺视线落脚点,笑眯眯的接话。 「等解放了全国,咱们又都老了。」回身将人揽入怀里,用下巴在她的发顶蹭了蹭。 林琳摸了摸自己的脸,不承认自己会老的那么快。「稳扎稳打,一点点来。差不多十年后你就能实现当初在党旗下的诺言。十年后我才三十多岁,哪里老了?呃,不过你确实是老了。放心我不嫌弃你。」 容诺:为毛每次聊天到最后都能聊出一种心塞来。 晚上是刘公馆的宴会,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林琳让金姨提前做晚饭,他们几人都用了些这才换上去参加宴会的衣服。 礼服,衬衫,精神的领结,笔直的西裤下一双黑色的皮鞋,容诺又对镜整理了一下精短的头髮,便坐到一旁耐心的等林琳梳妆打扮了。 女人出门,尤其是参加这种宴会,在身份允许的情况下,打扮得精緻些绝对没有错。 再一个林琳相信,以他们俩口子现在的身份,她与容诺去参加这个宴会必会成为焦点人物。 谁让他们俩口子是这两年华夏的风云人物呢。 →_→ 因为是冬天,所以林琳选了一件金丝织羽厚缎子做成的修身旗袍,一双鞋面镶珍珠的黑色细跟高跟鞋。因旗袍是无袖的设计,林琳还披了一条素锦暗绣两边坠流苏的披肩。 一对钻石耳链,一只玉镯子,身上没有多余的首饰,却无人会小瞧林琳的财力。 因为担心会有暗杀等不文明事件的发生,林琳在盘头髮的时候,用了很多缠发针。 普通的缠发针,上面镶着一颗小珍珠,固定头髮的同时还兼具美观。林琳的缠发针,样式跟这个相同,但却更加的尖利和浸过麻药。 容诺身份不同,参加这种宴会是一定会带张副官和良子索仑的。因此,林琳只在小巧的手包里又装了些暗器和一把小巧手枪,其他的武器便指着这几人带进去了。 一时收拾妥当,时间便到了,林琳挽着容诺的胳膊坐车出发了。 身份不一样了,出行的级别也不一样了。前后三辆车,林琳他们的车行驶在中间。 等到了刘公馆,除在车里各留两名警卫,其他的人都会守在刘公馆门口,以防不时之需。 知道林琳和容诺要来,刘家人一早就等在门口。刘云露看到下车的容诺和林琳笑着迎了上去。 说了两句寒暄的话,又与刘家那对过份殷勤的父母打了招唿,刘云露留下父母继续在门口等来参加宴会的客人,便引着林琳和容诺进去了。 普一进去,宴会厅里所有人的视线便都对上了林琳他们,刚刚还有些喧譁的宴会厅也变得安静极了。 容诺目光扫了一圈,脸上神色不变,冷冷淡淡的。林琳也跟着朝着四周点了点头,然后就在不远处看到了江家四口。 等林琳收回目光,宴会厅又恢復了热闹。不过很明显,很多人的视线都会不由自主的在林琳二人身上逗留。 不理旁人小声的问站在她身边的刘云露:「不是说江珊快生了,她怎么还来?」林琳看一眼站在江瑚身边的花婷,有些不太理解花婷跟过来的用意。 九个多月的身孕还敢这么折腾,果然是女主吗? 刘云露不动声色的顺着林琳的视线瞄了一眼,声音很是不耐烦,「我姆妈看见她时,脸色都变了。刚刚还吩咐管家请了医生过来备着,就担心她会在我们家出事。诶,也不知江家那四口咋想的。」 林琳挽着容诺的手一边往里走一边小声跟刘云露说话,听到刘云露这么说,林琳脚尖一转,直接朝着宴会厅里人最多的地方走了过去。 林琳松开挽着容诺的手,仨人各自从服务生端着的托盘里取了一支高脚杯。 容诺扫了一眼会场,正好看见上海某大学的校长,低头在林琳耳边说了一声便准备过去谈一谈外省就业以及开分校的事。 林琳点头,让容诺自已安排,小声说了句少喝酒,便与刘云露说话去了。 林琳刚跟刘云露说了几句还需要一些她们学校的专业人才,江老爷子就带着儿孙和花婷走过来了。 一张老脸,笑容上都是激动和思念,林琳余光扫到时,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抽。 等四人走到林琳面前,江老爷子一边点头,一边感慨的对林琳说道,「琳儿,你终于回来了。」 「噗,咳咳,咳咳。」 林琳被江老爷子这一声深情的唿唤直接呛了酒,看向江老父子的眼神带着几分惊憷。她咋没看出来这老爷子这么不含蓄?一上来就认亲,他怕不是拿错了剧本? 接过刘云露端过来的水,林琳喝了一大口,这才看向江家人。 第986页 第461章 「我虽然年纪轻,但这么多年走南闯北自认见识还是有几分的。」林琳脸上没有多少表情,看向江家人的时候,眼底还闪过一抹意味不明的光芒,「这几年遭遇的刺杀绑架不计其数,就连昨日我还在上海郊外遭遇了一场谋杀。但像江老太爷这般准备呛死我的,倒是与众不同,别出心裁。您差一点就成功了。」 其实早在江老爷子带着儿孙走到林琳面前的时候,整个会场的人都不自觉的压低声音,想要听听这几人会说什么。 众人见林琳的年纪,再想到江家那位假千金,心里有丝猜测,于是更加的关注他们这个角落。 等听到江老爷子那声带着感情的唿唤时,会场下一秒直接进入一片诡异的安静中。 不过当林琳的话一出口,所有人忍笑的同时也是满头黑线划过,看向江家人的眼神又都变了。 刚刚那话一出,还以为是认亲呢。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有你这么对长辈说话的呢?还不快向你爷爷道歉。」江父反应过来,连忙朝着林琳喝斥。 这两年,对于跟林琳认亲的事,江家人哪怕林琳都没给他们回信,也已经习惯或是自入带入了身份。此时江父说这话的时候,特别的有家长风范。不知情的人还真的以为他是林琳的谁呢。 当然,知情和不知情在这件事情上,有些混乱。 ╮(╯▽╰)╭ 听江父这么说林琳眨了眨眼,一脸诧异,「江先生,你父亲什么时候成我爷爷了?」顿了顿,林琳毫不犹豫的气场全开,直接放出身上所有的气势威压,「上海江家,听说也是名门望族,今天一见发现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小小江家,谁给你们的胆子如此挑衅?还琳儿,啧,也是你们能叫的?」 最后一句带着内力说出来,直接将面前的江家四人震得后退了几步。 「你,你个不孝女。难道攀上高枝就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了吗?」 江父被林琳刚刚的气势惊到,回过神看了一眼周遭,连忙声色厉茬的质问林琳。 听到江父这么说,林琳的视线在江父身上上上下下的转了圈,然后又在江老爷子以及江瑚身上转了转,最后嗤笑一声,满脸嘲讽,「我父母不在这个世界,家中也无近亲,多年带着几个忠僕生活。没有亲戚家人,难道还要胡乱认一堆不相干的人回家供着?」 顿了顿,林琳又运转内力,让自己说的话传遍整个会场,「有些话我本来不想说的,毕竟今天是来参加刘公馆的宴会。不看僧面看佛面,总不能扫了主人家的兴。可你们江家攀附的嘴脸实在噁心,今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就将话说清楚。我姓林,林家的女儿。父母两族皆无江姓亲戚,请你们以后不要再骚扰我和容诺了。」 视线从江家人身上一一扫过,林琳又转头看向整个会场的人,一脸的无奈,「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在上海呆了数月也没有江家的亲戚上门认亲,怎么我结婚两载,手握三省经济权柄,就隔三差五的多出不少亲人?我不知道你们是出于何种心思想跟我认亲,但我必须说的是,我父母是谁,我身体里流着谁家的血,我自己最清楚。想要攀附权贵,你们吃相太难看了。」 江家人被林琳这掷地有声的话弄得一怔,有些不敢置信。江四九和江父似是想到了什么勐的转头看向江瑚。 江瑚也被懵了,看到爷爷和父亲质问的眼神下意识的出声,「不可能,你就是我妹妹江珊,你身上一定有胎记。」 「啪~」 林琳听到胎记二字,一个眼风扫到一旁的索仑。 索仑瞬间上前就给了江瑚一巴掌。 「放肆,竟敢当众轻□□帅夫人。」 容诺此时也走了过来,他站在林琳身边,一双眼睛冷冰冰的看着江瑚。用行动无声的声援林琳。 「我知道你一直怨恨我们认错了人。」江四九看着孙子被打,心火瞬间升了上来,看向林琳时,语气里都是指责,「你受了委屈,吃了苦,是我们对不起你。但你,唉~,罢了,就当我江家没有你这个女儿,高攀不起你。」 其实这会儿子看林琳斩钉截铁的模样,江四九已经有些怀疑江瑚的话了。只是会场里都是上海有头有脸的人物,若不说些什么,明日指不定会传什么样呢。 林琳听江四九这么说,眼里都是笑意。 好傢伙,真是只老狐狸。 不过林琳是谁,她能让江四九将她这一军? 「江老爷子也不必在此作态,是非曲直自在人心。今天上海各界人士都在这里,不如就让大家给做个鑑证。」 林琳对江四九说完,便转头对刘云露问了一句,能不能接她的房间一用。 刘云露怔怔的点头,转眼便明白林琳是什么意思。看向江家人的目光也更加的不耻。 「林琳不喜欢拖泥带水的事,今日还请与会的所有夫人小姐们移驾刘小姐房间,帮忙验看一下林琳身上是否有所谓的印记。」顿了顿,林琳又转头看向江家人,「麻烦江老爷子说出胎记的位置和形状,也方便大家验看。验看之后,便都明白了。」 江老四九心里一突,垂下眼便想要来个晕倒。不过还不等他捂住胸口,索仑一把就拉住他了。 「呦,江老爷子不会是……想要晕倒?不过本夫人可以告诉你,就算您晕倒了,今天这事也必须验。」 第987页 众人听到林琳的话,又将视线转向江四九,眼底的狐疑更甚,心里的天平也更加的偏向林琳。 江瑚见林琳咄咄逼人,气不过的跳了出来。 「胎记就长在后腰,一个v型的红色胎记。」 林琳闻言,只斜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江父,「江先生,你女儿的胎记可是长在后腰,一个v型的红色胎记?」 江爸听林琳这么问,深吸一口气,「确实如此。容夫人,许是我家思女心切,认错了人。这胎记不验也罢了,何必劳师动众。」 「这算什么劳师动众?今天不验,我保证明天就真的要劳师进上海。」林琳轻笑一声,对着会场的所有人笑道,「这两年我随夫在任上,每个月都会有两三起认亲事件。你们江家……真真烦不胜烦。今天既然事赶事,那就把话说清楚,把事也办清楚。等都清楚了,大家日后也好相见不是?」顿了顿,林琳一脸的苦恼,「不瞒你们说,上个月还有一起人打着容诺岳父的名义想要在山东办厂呢。」 派人去山东办厂的江家人:…… 知道江家派人云山东的与会人员:…… 林琳说完就看刘云露,刘云露连忙对着林琳做个请的手势。林琳点头,又对着与会的太太小姐们做了个请。等大家都跟着刘云露往楼梯处走去时,林琳笑眯眯的对花婷说道,「江少奶奶,一起。」 花婷闻言瞪大了眼睛,然后转头去看被她扶着的江瑚。江瑚捂着脸点头,一脸郑重的拍拍花婷的手。 看明白丈夫眼底的重託,花婷重重点头。然后深吸一口气跟着林琳走了。 随着林琳等女眷的上楼,整个会场便只剩下与会的男士。容诺看都不看江家祖孙仨人,直接回到刚刚那位校长的跟前说正事去了。 那校长见容诺这般镇定的模样,看向江家人的眼神已经给他们定了罪。 「容督帅对这事……怎么看?」 容诺听到身旁的校长如此问,看都没看江家人,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温柔,「些许小事,夫人处理就好。」 小事? 那校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撇开这个话题继续跟容诺说起分校和就业的问题。 会场里的所有男士都因为容诺的态度将这件认亲事件定了案时,楼上的女眷们却受了不小的惊吓。 起因自然是林琳和花婷了。 林琳与众位女眷上楼后,并没有去刘云露的卧室,而是来了二楼一间小会客厅。刘云露让佣人将所有的窗帘都拉上后,林琳也没感觉羞涩腼腆,直接当着所有女眷的面将外面那件旗袍脱了。 里面是一件吊带衬裙,除胸前有两块小巧的衬垫外,整件吊带几近透明。 衣服透明成这样,便没什么可脱的了。林琳站在室中间,骄傲的转了一圈,展现让所有女眷嫉妒的好皮肤。 无疤,无痣,无胎记,说一句嫩白无暇也当得起。 等大家都看完后,林琳接过放在刘云露手上的旗袍便准备穿上,这个时候花婷说话了。 她说她想摸一摸林琳的后腰。 她怀疑林琳抹了粉遮盖住了胎记。 林琳勾唇,看向花婷似笑非笑。 「我这人一向好脾气,可你也不能真当我没脾气。你们贼喊捉贼,又胡乱认亲本就不地道,现在还想要进一步折辱栽赃,做人可不能太丧心病狂,会遭报应的。」看一眼花婷挺得老高有肚子,林琳语气凉凉的提醒她,「听说兄妹乱啥,生出来的孩子很多都不健康。江少奶奶与其盯着不相干的人,还不如多祈求一下肚子的孩子能够平安健康。」 嘶~ 这话里有话呀~ 众女眷的视线瞬间转向了花婷。 花婷听到林琳这话气得脸都红了。「你什么意思?不要胡说八道。」 林琳看了一眼壁炉上的坐钟,扬了扬下巴对着花婷轻蔑一笑,然后对屋中所有女眷提议,「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旧年报纸上连载的那个小故事?我怀疑咱们面前这位江少奶奶其实就是江家女儿。兄/妹相恋不容于世,这才想要拿不相干的人来充数。」 看到众人震惊中带着瞭然以及果然如此的神情时,林琳笑眯眯的看着花婷,特别恶毒的说道,「今天既然大家都在这里,也有这个条件,江少奶奶敢不敢脱了衣服让大家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记?你不敢就是心虚。你不验就说明你就是江家女儿。」 「是呀,江少奶奶还是验验。」 「就是嘛,人家督帅夫人都敢验,你面子还能有人家大。」 「对嘛,快点验嘛。」 花婷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将视线对上林琳。眼底闪过一抹怒火,但还是伸手去解衣扣。 她身上没有胎记,她和瑚哥都看过。正是因为没有胎记,她才会和瑚哥在一起。 林琳轻轻地用牙齿咬了咬上嘴唇,不让自己笑出来。转头对着一直站在自己身边的刘云露小声说道,「抱歉了,事赶事,你姆妈请来的医生有用武之地了。」 刘云露:……棒友侬帮帮忙哦~ 作者有话要说:  棒友侬帮帮忙哦 (朋友你别添乱了) 大家晚安~ 第462章 这世上有一种妖女,最擅长的就是兴风作浪。相较于原主总是百战百败,然后次次都为女主送温暖的行为,林琳在这方面就更有经验一些。 第988页 毕竟她够缺德…… 林琳这里刚给刘云露提了个醒,房间里就传来此起彼伏的惊唿声。 刘云露顾不得问林琳什么,连忙转头朝着众女眷的视线看去。 受角度所限,刘云露看到的只是花婷双手托着肚子,一脸茫然又带着几分忐忑的神情。转头看了一眼林琳,刘云露咽了口口水,朝着花婷走过去。花婷看着刘云露朝自己走来,眼睛直直的看着她,等到刘云露想要走到她身后的时候,花婷还下意的与她面对面的转动。 这一转动,屋里的惊唿声就更响了。 刘云露已经意识到定是花婷后背有什么,众人才会这样。联想到之前的事情,勐的转头去看靠在壁炉边双臂环抱胸前的林琳。下一秒又伸手拉住花婷一只胳膊不让她动,自己伸脚往旁边跨了两步终于看清楚花婷后背的胎记。 鲜红色的v型胎记,鲜艷而醒目。 江家女儿的胎记长在江家儿媳妇身上了? 刘云露松开抓住花婷的手,双手捂在嘴上,一脸的震惊。 原来真的是亲兄妹……话说既然是亲兄妹,你们不藏着掖着,为啥还要这么玩? 刘云露相信从今以后,没谁还会想要将仓海遗珠找回来了。 这不坑人呢嘛。 虽然她们都看过报纸上的小故事,虽然也都暗戳戳的将这事套在江家兄妹身上,可真的没有想到这事会这么戏剧化。 一模一样的配方。 若不是今天非要闹什么认亲,说不定结局也会跟故事里的一样,生产的时候被护士们发现。 哎呦,想想都不能好了。 好在她没有亲哥哥什么的,不然相处的时候都得尴尬。兄妹偶有亲近的行为都会引人侧目。 花婷这个时候也懵了,看着一屋子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又是鄙夷又是嘲讽,花婷心里就有一种荒缪之感。 不会她后背上真的有什么。 之前还特别肯定自信的花婷看着一屋子的女眷也有些个不确定了。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真没想到江家还能干出这种事来。」 「哎呦喂,亲兄妹嘞。」 「这可是乱啥,肿么还敢要孩子?也不怕亲兄妹生天残。」 「兄妹乱啥,还攀扯容夫人,不要脸吶。」 「可能是没想到容夫人会为上海。」 「都知道是兄妹了,怎么还敢脱衣服呀。」 「江太太死都不能瞑目了。」 「这样的女儿还不如不找回来呢。」 …… 渡过了最开始的惊讶,楼上的女眷们就开始七嘴八舌的说着刻薄的话。那话一说出口,就没有停下来。花婷也终于知道自己那份不安是怎么回事了。 可是,她后腰怎么可能会有胎记? 她看过,瑚哥也看过。 就是因为没有胎记,才证明她不是江家女。 怎么会有,怎么会有? 「啊,我,我的肚子,肚子好疼。」花婷本就要生了,这会儿子情绪激动直接动了胎气,一手扶腰,一手捂着肚子缓缓的坐在了地上。 这一下子房间里的女眷又都住了嘴,一脸怀疑的看着花婷。 怎么就那么巧,这个时候肚子疼? 林琳见此看了一眼花婷的脸色倒是没怀疑花婷装样子,上前两步,一边让刘云露去请备着的医生来,一边拿起刚刚花婷脱下来的衣裙就给她套了上去。 动用粗鲁,却没人会怪她。 将衣裙套好,林琳又伸手摸了一下花婷的脉搏,「江小姐要生了,麻烦哪位去楼下将江家人叫上来,再让佣人通知江家的司机到门口接应一下。江小姐情绪激动,以防万一还是送医院保险。」 听到林琳的话,女眷们才回过神,也不看热闹了,纷纷往外走准备将第一手消息告诉自家男人去。 这些人出去的时候正好与急匆匆将医生叫过来的刘云露撞上。 众人错身而过,刘云露让那医生给花婷看看。林琳见医生来了,也站起来,对着刘云露说了一声便准备也下楼去。 花婷见林琳要走,伸手拉住林琳的旗袍下摆。 「为什么你没有胎记?你怎么可能没有胎记?」 花婷这会儿子虽然肚子下坠似的疼,可心里眼里却只有一件事。 她不敢相信,她更不能相信自己的身上会有胎记,她还想要摸摸林琳的后腰。 「听说你失忆了,也许等你想起来了就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胎记了。」 林琳这话非常不负责任,也不走心。 事情到了这一步,哪怕是花婷真的想起来了,可胎记的事情也说不明白了。 「我不相信,这不是真的。」 「嗯,确实,这样的事我也不相信。不过,」林琳耸耸肩,笑眯眯的说道,「事实胜于雄辩不是吗?」 说话间,孝妻江瑚在知道消息后已经从楼下狂奔上来了。 「珊珊,你怎么样?你有没有事?你不要吓我。」江瑚冲进来时潜意识知道谁不能得罪,所以直接将医生和刘云露挤开,抱着花婷的肩膀想摇一摇却又不敢用力的焦急追问。 林琳:这副某瑶男主的德行,真辣眼睛。 刘云露:这是兄妹……情深? 医生:有些懵。 林琳见江瑚上来,俩人又在那里做『生离死别』之态,心下一讪,看了一眼刘云露便下楼了。 第989页 姐们,扰了你家的宴会,对不住了。 刘云露:心累,什么都不想说了。 林琳晚了众女眷一步下楼,所以等她下楼的时候,江四九和江爸这对父子已经脸色苍白,目光呆滞。尤其是江四九脸上嘴唇都开始泛青了。 林琳一见他这样就知道受到的刺激不小。 可能是林琳的眼光太锋利,也可能是这会儿从楼上下来的只有她,所以在林琳看过来的时候,江四九和江爸也都朝着林琳看了过来。 看到下来的是林琳,再想到之前他们的言之凿凿,以及所有女眷下楼时带来的消息,俩人看向林琳的眼神,有着几分躲闪以及明显的迁怒。 看出这二人眼神中的迁怒,林琳直接将手心里的那颗速效救心丸丢回了空间。 切~~ 然后一脸鄙夷,高傲的朝着容诺所在的位置走去。 上海各界名流都可以做个见证,哪怕真有一天魔法失效,真相披露出来,这亲,江家也别想认了。 说不定刚传出口风,众人就又会想起今天这一幕。 看一眼宴会里眼神躲躲闪闪,手里还拿着相机的人,林琳有些期待明天的上海报纸了。 相信一定非常的精彩。 这怕是上海名流史上最惊艷的一次碰瓷事件了。 林琳脸上带着一抹浅笑,除了熟悉她的人,没人看出来那笑容下的浓浓恶意。 容诺举杯朝着林琳敬了敬,在她走到身前时,小声的说了一句『淘气』。 『你拆穿我呀~』林琳有持无恐的朝容诺挑眉。 容诺点点她的鼻子,给了她一个只可意会的眼神。 等回家的。 见此林琳抿抿唇,笑容里已经都是甜蜜了。 就在林琳与容诺无声的打花枪时,江瑚已经抱着花婷从楼上走下来了。 刘云露和医生跟在两人身后,身边还有佣人以备不时之需。 一下楼江瑚先看了一眼林琳,眼神阴狠。然后又转头看向一脸失望的爷爷和父亲,江瑚脸上闪过一抹难堪,抱着冷汗直流的花婷穿过宴会厅直直朝着大门外走去。 江家的司机已经等在那里了。 江四九与江父见此,心下失望之余也藉此灰熘熘的离开了宴会厅。 早前他们对花婷肚子里的孩子有多少期待,现在就有多少厌恶。 在他们看来,他们只是受骗了。 而骗他们的人就是不顾亲情兄妹相恋的江瑚和花婷。 是他们为了要在一起,这才自编自导了这么一齣戏。 也许之前会盯上林琳,除了她的年纪以及她的身世神秘外,就是因为她做为督帅夫人,容诺又南征北战,不可能再来上海,这才选了这人做挡箭牌。 江四九和江父如此猜想,宴会里的其他人也洽巧想到了这个原因。 他们也没有料到容诺和林琳会不顾危险的跑到上海来。 若是他们没来,说不定江家还会以容诺岳家自居呢。 …… 宴会办得有些虎头蛇尾,除了刘家人脸色极度不好外,其他的客人却都觉得不枉此行。 因为还不等江家人离开,宴会上的不少生意人已经开始算计如何打压江家,抢夺江家生意和市场了。 江家是名门,也是豪门。手里握的资产早就被人所觊觎。现在江家出了这样的丑事,不藉机动些手脚都对不起无奸不商这个词。 站在容诺身边虽然一脸正色的跟着容诺一起与那个校长谈建校和就业的事,可会场大多数人的算计却没逃过林琳的耳朵和眼睛。 林琳端起香滨酒,轻轻的抿了一口。对于江家可能会有的遭遇无动于衷。 原剧里,若是江家人心里有一分对原主的怜悯,原主也不会就那么悽惨的死在牢里。既然当初江家人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现在又凭什么要求她当圣母。 若原主不认亲,一直呆在京城,也许此后一系列的悲剧就都不会发生。 呃…… 真要是那样这部剧也没排的必要了。 ╮(╯▽╰)╭ 宴会草草的结束,林琳与容诺和刘家人告辞后便坐着来时的车回了住处。 回了住处,吃了一碗金姨下的面条,俩人便准备休息了。 林琳换了衣服去洗漱间准备洗澡,刚刚还坐在卧室沙发看公文的容诺,见此直接放下公文也推开门进了洗漱间。 林琳刚脱了衣服站在浴缸里,就看见容诺走进来…… 洗澡是个力气活,这样那样深度洗了两个来小时,林琳在被容诺咬了好几口后这才由着他将自己抱出去。 练武的女人体质就是好,哪怕有些累,事后也做不到软柔无力。不过她就是喜欢被容诺当成易碎的娃娃抱来抱去。 一边卸了身上的力气软绵绵的趴在床上,一边由着容诺给她擦头髮。 等到头髮都擦干了,林琳才翻了个身一脸作怪的看着将毛巾丢到一边,掀被上床的容诺。真诚的保证道,「小容子,看在你侍候本宫如此用心的份上,你下次要是成了太监,本宫也会恩宠你的。」 容诺怔了一下,一脸哭笑不得。刚刚都已经喊累说困了,怎么还有力气作怪? 这么想的容诺直接关了床头灯将人抱住又滚成了一团。 下辈子若真的不幸成了太监,那这辈子就多做些。 第990页 第463章 年轻就是有本钱,天亮才睡的两个人竟是都没赖床的早早醒了。 容诺看一眼还在用脸蹭枕头的林琳,摸了摸她的头髮,先去洗漱了。 没睡几个时辰,容诺却做了一个梦。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容诺摸了摸下巴,梦见自己成了太监什么的,真是糟心了。 回想了一下梦中的自己看着自家媳妇对某个穿龙袍的男人笑得一脸娇花灿烂,容诺就觉得心口发酸。 她真是太坏了。 林琳想看报纸,容诺还有公事要处理。俩人在金姨诧异的眼神中早早坐在书房里了。 看着难得那么认真看报纸的人,容诺好笑的摇了摇头,便坐在书桌后开始处理最新送过来的公文。 今天上海各大报社的报纸都卖脱销了。 关于江家兄妹乱啥还碰瓷督帅夫人的事那是大书特书。 民国最不缺的就是让人蛋疼的文人写客,哪怕没有亲眼所见,他们都可以将事情写得天花乱坠。 就像他们藏在人家床底下,替人数过多少次灌顶,知道哪一次床事后受精卵在沸腾一般。 有鼻子有眼的一篇篇报导都让林琳怀疑她所知道的『真相』是假的。 头髮发麻的哆嗦了一下,林琳眼珠子转了转,又有了新的主意。不过考虑到世情,林琳又嘆了口气。 现在正值寒假,学校都在放假。她想要回学校开个讲座,然后给那些记者一个机会採访她的事,这一次怕是办不成了。 林琳做为督帅夫人,掌管三省经济权柄,没点脾气是会被人当成软弱的。 可软弱不软弱,认识林琳的人都不会将这个词放在林琳身上。但林琳却想要通过她难得一次的软弱宣传一下民主,平等,法律等等她不看重,容诺却当成宝的东西。 不是我软弱,是人家尊重人权,民主,尊重法律,相信真理的公平公正。 (ˉ▽ ̄)~ 将这些理念通过报纸都宣传开来,然后再煽动一下各地高等院校那些特别有激情的学子们,林琳相信不久的将来共产主义将在华夏大地全面开花。 等这些小年轻们都有了这个意思,将来他们解放华夏的时候,也可以充分的利用一下这份少年无畏。 这辈子与花婷没有多少交集,还没有爱上花婷的龙清扬此时也在看报纸。 当他看到报纸上大书特书的那件『有情人终成亲兄妹』的报导时,脑子里回忆了一下对江家兄妹的印象,然后有些噁心的放下报纸。 这得多丧心病狂才能对自己的亲妹妹下手呀。 还有那个江珊珊,看着一脸清纯可人,怎么还这么,这么这人无话可说呢。 想到当初自己听说她嫁人时升起的那点怅然若失,龙清扬就有些噁心和失望。 放下报纸,龙清扬问自己的下属,「找到人了吗?」 自从前天派了一百多号人去绑架容督帅夫人,他们派出去的人就都没回来。 哪怕是任务失败了,总应该传回消息。若是被人全部歼灭,也会留下尸体和痕迹。 可现在任务明显失败,那些派出去的人仍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龙清扬可疑惑,到底当天出了什么事。 强龙不压地头蛇,容诺俩口子在他们治下再怎么横,也不可能在上海做到一手遮天。 那下属摇摇头,很是不解,「属下查到停靠在码头的那艘中型舰曾经离开过。」 听到属下这么说,龙清扬瞬间抬头,「中型舰是什么时候离开,又是什么时候回到码头的?」 那下属下意识的回话,然后顿住,看向龙清扬的眼神里都是不可思议。 见属下也想到这点,龙清扬眯了眯眼睛,恨恨的将桌上的东西扫到地上,龙清扬不敢相信他龙帮的人竟然被人装船带走了。 做了几个深唿吸,龙清扬终于压下爆怒,然后在心里开始计算成本。 龙清扬家里与河北督帅府有些亲戚关系。这一次容诺俩口子来上海,河北督帅府便给他来了消息,说是希望帮忙绑架一下容诺的女人。当然也说了,若是能够留下这俩口子的命,那就更好了。 忙不是白帮的,龙清扬才会那么痛快的答应下来。但现在看来,这成本有点高。 只是吃了这么大一个亏,总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弄得鸡飞蛋打? 最后龙清扬只得先命令帮里的弟兄盯着容诺住处以及那艘中型舰,若有机会就混进去。除此之外,龙清扬也准备亲自会一会这外省来的一对土包子。 龙清扬其实是瞧不起容诺这种土匪出身的督帅,但龙清扬却不否定容诺在领兵打仗上有一套。 除此之外,龙清扬也挺好奇林琳的。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有那么一番成就。 然而龙清扬不知道在他想着林琳和容诺的时候,林琳那边却已经对他做了更好的安排。 郊区的大院子租下来了,肥重的母猪也买回来了,现在万事齐备,就只差他这位种猪男了。 又不是他爸妈,凭啥惯着他。礼尚往来,别怪她礼轻就是了。 →_→ 这个早上,整个上海都沸腾了。 而经过一夜生产,此时睡着的花婷还不知道她与她的瑚哥已经成了为上海名人。 不是珠联壁合,而是兄妹情深的那种。 第991页 此时陪产的江瑚一脸憔悴外加惊喜的抱着心爱的女人为他生下的孩子,都快将自己感动坏了。 一对龙凤胎。 一会儿看看睡着的花婷,一会儿看看孩子,无论是外面的风风雨雨,还是江家即将迎来的暴风雨,在江瑚的眼里都不及花婷和这一双儿女重要。 江四九和江父在昨夜离开刘公馆后,心里气得不行直接坐着车回了江家。 只后半夜江四九心脏病犯了,江父又安排人将江四九送到了医院。 到医院的时候,花婷的第一个孩子正好出生。 之后又过了几分钟另一个孩子也出生了。 这要是在今天之前,无论江四九还是江父都会欣喜狂若,可现在却是满嘴的苦涩和玻璃渣子。 亲兄妹生了一对亲兄妹。 江家百年声望……没了。 看着被推出手术室的女人,江四九和江父在这一刻都后悔了。 早知道,早知道…… 一夜间江四九这对父子都苍老了不少。 不过正常人永远都无法理解那些『真情至上』的人。 这俩位在昨夜气成狗,今朝又失望埋怨了一早上后,竟然在听到两个孩子的哭声后,渐渐释然了。 林琳下午的时候听说这事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懵懵噔噔看着给她汇报消息的索仑,都傻眼了。 泥嘛,雷死她。 容诺看着林琳傻住的样子,也有些受惊。 也不知道那个江瑚是只喜欢那个冒牌货,还是喜欢妹妹身份的冒牌货? 还有江四九和江父就真的不阻止一下那对在世人眼里的亲兄妹吗? 容诺突然有种感觉,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林琳才会不认亲的。 要是江瑚也爱上了林琳……那就太糟心,太噁心人了。 见索仑没什么话要说了,容诺挥手上索仑出去,他走过去抱住林琳,将林琳放在自己的腿上。 看着怀里的女人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靠,然后用脸蹭他的胸口。容诺不知道怎么的又想到了早上那个梦。 算了,反正也办不成公事了,他还是将以后可能会少的福利现在找补回来。 林琳今天穿了一条连衣裙,裙子只长到膝盖处。因为今天没准备出门,林琳连袜子都没穿。 容诺见此直接用双手握着林琳的腰,让她从侧坐在自己腿上便成了胯坐。 之后轻柔又坚定的亲吻便落了下来…… 林琳还在对这个世界的价值观绝望重组中,容诺亲她,她很自然的回亲过去。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的一双手都在解容诺的腰带。 林琳:…… 在书房里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可能是时间地点都变了,所以俩人的兴致高挺高。 胡天黑地的闹了两场,林琳例行去补觉,容诺整理好了衣服继续干活。 傍晚,容诺见了几个人后,叫上无论什么时候睡觉,睡醒了都喜欢赖床的林琳一道用了晚饭。 饭毕,住处正好又来了人,林琳见容诺将人领到书房谈事情。看一眼索仑,俩人就出门了。 出门后,林琳直奔郊外那个大院子,索仑则是按着之前的情报潜入龙帮总堂,找到一个人独处的龙清扬。 龙清扬不是索仑的对手,再加上索仑还是偷袭。所以三下五除二索仑就将龙清扬打晕装带走了。 索仑带着龙清扬来到林琳所在的大院子后,一边帮林琳给龙清扬餵药,一边看着林琳手脚麻利的餵猪食。 索仑看着自家主子干活的利落劲有些傻眼,想到之前偶尔听金姨说起过自家主子在农村当过农妇,心下极是感慨。 果然生命的意义在于各种尝试和折腾。 林琳拿出不少太阳能充电灯,将整个大院都照得明亮。 之后又找出红纸剪了不少喜字和福字贴在醒目的地方,之后拿出几台录像机,放在几个视线绝佳的角落。 林琳和索仑站在录像机录不到的角落,看着表数着时间,想要看一看同样的药效母猪先醒还是种猪先醒。 时间又过了十分钟,种猪先醒了。 然后在种猪先生药效上来的时候,二十只膘肥体重的母猪太太们也都醒了。 之后的事情……林琳都没眼看。 用手捂住眼睛,手指缝开得大大的。当看到又一只母猪噗通一声将刚刚坐起来的种猪先生压倒时,林琳都是好一阵心疼他。 太弱了。 林琳从来不觉得她这么折腾人是不是太过份了。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龙清扬这辈子绑架她,原剧情里又派人进牢里收拾原主。新仇旧恨,不折腾他折腾谁? 都说士可杀,不可辱。对于真正的枭雄,那就必须给他一个痛快,让他有尊严的离开。 但对于一个双方标准的男二号来说,想要报復他,自然是从打击他的骄傲开始。 林琳就是要用这么折辱人的手段告诉他,这世界不是围着他转的。 想要欺负人前,必须知道自己是人外人,还是天外天。遇到硬茬子,要么正面刚,要么就等着被人报復。 索仑倒没像林琳作做的拿手挡眼睛,他站在一旁,想的却是回头录像剪辑的时候,放什么音乐。 「这有啥好想的,既然是新年贺岁片,自然要那种『恭喜你』什么的喜庆曲子。」 第992页 索仑点头,他在花房里听过林琳说的那首歌。 第464章 极尽缺德的林琳想到了什么,还拿出一台相机对着院子里的肉搏戏一顿勐拍,等拍得差不多了,这才收起相机心满意足的转身走了。 笠日清早,吃过早饭,趁着容诺与部下忙正事的时候,林琳与索仑又回到郊区那个大院开始打扫『战场』。 将二十来头母猪全部带走,又将龙清扬裹上床单送回龙帮。之后将这个小院的布置一一拆除,又打扫了一遍卫生林琳和索仑才离开。 母猪都暂时放在花房那座山里圈养着,等药效彻底排除干净再送到军队食堂当年猪。 缺德事干多了,所以经验极为丰富的主僕手脚麻利,用时极短的干完了所有的后续琐事。让反应过来的人查不到丁点线索。 之后在上海的日子不是和几个妹子聚个会,就是带着金姨在上海街头逛逛,买买东西扫扫年货。 都说娶个媳妇好过年,林琳为此还特意参加几个沙龙茶会,又联繫了些再校女学生,在进行一翻恳谈,相见恨晚后林琳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山东过年。 咱们有船,往返接送,包吃包住。 林琳做过谈判专家,虽然都是劝人别找死的事,不过口才却是练出来了。再加上林琳本身就是个能忽悠的,忽悠一帮年轻妹子真心不算难事。 为此,林琳还特意将容诺军营长的俊帅的未婚军官们都弄到了上海。每天跟着她进进出出,晒晒高颜值。 林琳有钱,也捨得花钱。容诺在林琳这位宠夫狂魔的支持下,他治下的军官除了作战服等军装还有日常穿的礼服。 精心挑出来的大长腿,高颜值,往外面一站小姑娘都看花眼了。 这些军官们也苦逼,容诺将华夏后世的治军理念直接都搬到民国来了。 别省的军官们一切桃色待遇,容诺这里都没有,想要娶媳妇全靠相亲和介绍。 又在上海呆了几天,仔细观察了一下龙帮和龙清扬那边对这场坑猪式的『**』有啥反应后,林琳与容诺便定了回程的日期。 早上八点开始,林琳让军官们开着几辆车将所有跟他们回山东过年旅游的妹子们都挨家接上船。 九点钟,林琳与容诺在码头与送别的上海各界人士道别后,停在码头多日的中型舰便朝着山东方向驶进。 早就给山东那边去了消息,给妹子们居住的房间都打扫干干净净,布置一新。 林琳和容诺每次出行都不会有什么接风的活动。然而这一次,因为这些妹子的同行,所以在他们到达山东驻地的当天还特意举办了一场接风的晚宴。 晚宴还是带着晚会的那种。 林琳是以参观游玩的理由将人拐来的,所以除了一些不能让闲杂人等出入的地方,其他的都开放给这些妹子参观了。 为了不厚此薄彼,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被了解。所以林琳特意让张副官给驻地的所有大小军官和士兵都安排了日期进行接待任务。 年轻的单身妹子们,出入有大兵相伴,回来还有早就嫁过来的各位军嫂们相陪。 等这个春节过完,大半的人都确定了关系,剩下的一半还在谈恋爱。 总之林琳这红娘做得很到位。 ╮(╯▽╰)╭ 大年初一,林琳与索仑精心制做的贺岁片也在上海街头上映了。 的,露天投影电影。 林琳没准备将人逼死,所以电影男主角的脑很模煳,不过旁人不知道那是谁,当事人和当事人亲近的人确是知道男主角是谁。 配上激情的『恭喜你』,那效果真跟魔音穿脑似的。 电影第一次投放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然后在龙帮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小电影就结束了。 从初一开始一直到正月十五,没有规律的放映时间和地点的小电影总共播放了十来次。 之后带子和林琳拍摄的彩色相片就都被送到了龙帮交给了龙清扬。 这件事到林琳这里就算结案了。至于龙清扬是个什么反应,林琳可没心思搭理他。从上海回来没多久林琳就怀孕了,一颗心再装不下不相干的人。 不过可能是没有计划生育这种事情了,所以林琳对于生孩子也没了那种积极抢生的迫切和感觉了。 容诺好像没有多子多福的想法,林琳想了一下,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便吃了魔药,怀一次生两个,有了两个孩子后,林琳就不准备再生了。 有金姨帮忙带孩子,林琳就算成了上班族,生活上也不见忙乱。 万事开头难,只要开了头,以后就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成套照搬。像是开连锁店一样,以点连线,覆盖整个容诺的解放区。 林琳成立了独立的全是财务精英的审计部门以及廉政核查部门等等相互依存和制约监督的部门。这些部门的成立,让林琳能够安心的当个董事长。 容诺这边只要解放一个省,林琳的公司就会派出人去那边建立分公司。 解放和经济同时进行,然后每个省还会在经济建立起来以后,将教育发展起来。 养儿不教如养驴,只是林琳担心自己三观不正会教出两只小魔头来,所以孩子什么的,大半时间是跟在容诺这个三观笔直的爱国督帅身边言传身教。 容诺也担心教出一对二代来,所以对两个儿子异常严厉。 第993页 两个孩子上午跟着其他人家的小孩一样去军队子弟附属上半天课,中午去统一的食堂吃饭,下午去林琳工厂的车间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勤工俭学。等到寒暑假的时候,便会和所有的军人子弟进入部队做少年兵。 林琳家的孩子比旁人家的孩子还要辛苦一些。他们要比其他小孩早起两个小时跟着索仑或是良子学习古武,双休日跟着母亲去公司加班。 没错,林琳这里比后世早了几十年实行了双休日制度。 而且为了两个儿子好,以及适应市场需求,林琳所属的公司实行轮休制度。保证工作人员每周休息两天,但却不固定是哪两天。 林琳在她公司的双休日是周四周五这两天,正好周六周日带孩子。 …… 华夏的解放战争打了好几年,用着最短的时间,最少的伤亡容诺真的做到了他想做的事情。 完成了他一个老党员对党的忠诚和诺言,虽然在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找到组织。 因为一些隶属政府的机关部门早就在还没有出山西的时候就设立起来了,所以当全国都解放后,不过是在细究一下细则便没什么太大的变革了。 之后从各界选出民主代表,投票,选举都是按着后世的套路按搬过来。有林琳和容诺这两个过来人做指导,倒是没走什么弯路。 当容诺成为新华夏第一位军政领导人时,林琳本来是可以进入政府谋个高职的,不过她却没有那么做。 她拿出当初容诺还在山西时签属的各种文件,将属于国家的那部分经济和她的公司彻底分开。现在自己动手,也免了将来被人都划到政府去。 容诺成为军政领导人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与华夏境内的各国租界进行强势会谈,新政府将彻底废除租界。 华夏每年十月举办阅兵被列进国家最重要的一项国策,容诺给了各国考虑的时间后,全国上下的注意力便都放在了不久后的阅兵上。 海陆空三军,尽显大国气度,泱泱国威。 古人有句话叫『国之利器不可轻易示人』。林琳与容诺和那一帮子国家政要们都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不过却不准备来个锦衣夜行。 因此每年的阅兵礼上,华夏都会将前一两年研究的各种武器展现出来,研究成果压一年或是压两年才公布,让世人都知道华夏还有压箱底的东西,用以来震慑四方。 那些野心勃勃的外国佬们是看不得华夏站起来走向强大的,他们想要以华夏违反租界条约为理由向华夏开战,想要像百年前那样打断华夏的骨头,让华夏再一次跌入泥沼中。 可惜林琳早就防着他们呢。 前几年在容诺打统一战的时候,那些外国佬们就隔三差五的给容诺找麻烦,林琳能惯着他们? 自己的男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同袍,他们自己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外人还想分一杯羹,跑她面前撒野? 你们都当自己是容诺,可以让她无条件的宠着惯着? (ˉ▽ ̄~) 切~~ 于是咱们的大魔头林董事长就干了一件丧心病狂到另人髮指的事。 她派了一批她用心培养的特工,带着她改良浓缩过的悲酥清风小药丸走出国门,面向世界…… 自那以后,正经好几年没给容诺添过一回堵。 现在华夏解放了,那些人好了伤疤忘记疼了。 林琳知道经过几年的治疗,外国佬们都有了解药和抗体。于是她转身又将悲酥清风和十香软筋散合到一起,加了些罂粟壳磨的粉制成一种新药又派送了一回。 收回租界前,林琳为了让外国佬们走的心甘情愿,特意在各个租界外做了招魂法事。 与鬼为邻,普天同乐去。 …… 每界领导人的任期是十年,十年后不得连任。容诺做为新华夏的第一任总统,相较于后来人更加的劳心劳力。 好在十年时间一晃便过去了,等到容诺卸任,林琳与容诺便立时将所有的琐事都丢了出去。 谁爱管谁管去,他们是不管了。 家庭教育以及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们的影响非常大。 上辈子林琳与容诺的孩子都成了医生,而这辈子他们的两个儿子却是都从了军。 也因此林琳在商场上打造的连锁帝国最后是请了专业人士打理的。 公司分红按年打在他们的帐户里,林琳的遗嘱早就立好了,结婚的房子也给他们买了几套,所以对于两个儿子一把年纪死活不结婚的事,林琳和容诺也只能带着金姨三人来了个远走他乡,眼不见心不烦。 到底这一生都是忙忙碌碌的过,所以俩人无事一身轻后也哪里都没去。按着记忆的路线找到曾经呆过的那个北方小村子。 虽然没有太叔村了,但他们一行人在村子的东边找了座山安顿下来了。 林琳照旧开了一家小小的便民诊所,容诺种地养畜做着他喜欢的木工活。 金姨开始的时候还跟着林琳生活了几年,之后可能是觉得没啥意思和用武之地了,便跟索仑和良子一道回了花房。 人生短短几十年,林琳与容诺走的太远,站得太高,以这个世界主基调存在的花婷和江家人,以及那些她的爱慕者们都成了这一段人生中微不足道的过往。 大上海的那段真假千金的往事早就在岁月的洗礼下褪去了绚烂的色彩…… 第994页 从土匪到军阀,从四方征战的督帅到新国的第一任领导人,容诺一生波澜。从真千金到陪着容诺南征北战,从女校的先生到执掌惊人经济权柄,林琳一生也堪称传奇。 然而无论是林琳还是容诺,在他们心中最重要的是身边能有彼此相伴相守。 与容诺相认相守,林琳一颗心都放了容诺身上。尽自己可能的对他好,不让自己有一丝的遗憾和后悔。 不论以后如何,林琳都感谢上苍。 至少上苍待她真不薄…… 真的吗? 抬头看一眼冬云密布的天空,林琳斜了一眼身边的容诺。 拍马屁时说什么大实话?你这么一质疑,说不定马屁就拍在马腿上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结束了,一本正经的歪歪结束了。开始就是不正经的歪歪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没兴趣的就转战炮二。 毕竟你们家大大准备开始不正经了…… 第465章 星际abo 林琳觉得一定是容诺对老天的质疑太明显,所以她这一次的新世界才会这么坑爹。 她没有新世界的记忆不说,最让她感觉到深深恶意的是她的空间进不去了。 当然,很多的世界里,她都有进不去空间的时候。但这一次不一样,她不但人进不去了,空间里的东西她也拿不出来了。 她早年做的那个花房的护腕被收在空间里,所以……也拿不出来了。 林琳看着手腕上那个叫光脑的手錶式的东西,除了知道它叫光脑外,林琳竟然都不知道这玩意要如何使。 林琳之所以知道手腕上的不是手錶,而是光脑还是因为她刚在这个世界清醒过来的时候,估且称之为她家的门就被一群穿着怪异的人暴力打开了。 林琳下意识的做出防备举动,然后就听见来人说他们接收到机器人保姆和光脑报警,说她的身体出现了异常。 林琳眨巴眨巴眼睛,看向地上那个一看就是机器的人型物件,一脸懵逼的问他们,「机器人保姆?」那不是什么发烧友的模型吗? 那些人顺着林琳的视线看去,有人上前动手检查了一通,然后皱眉说,「里面的记忆晶片烧毁了。」 听到这人这么说,所有人的视线又都看向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的林琳。 「琳达小姐,你的光脑是否也出现异常了?」 「光脑?」林琳垂下眼,大脑飞快的转动,最后想到那些科技文里的情节,举起左手,一脸迷茫的问,「这是光脑?我叫琳达?」 随着林琳的话一说出口,屋里几个人的眼神都变了。 然后一帮人先是对林琳说他们是隶属这个行政区的医护队员,因为林琳还没有成年,她的机器人保姆和光脑都会自觉备案林琳的身体信息到他们医院。 刚刚接收到机器人保姆和光脑同时发过来的信息,所以这些人才会立即过来。 「我不记得了,只……」林琳抿了抿唇,脸上做出一抹忐忑的模样,「只记得一阵头疼,很疼,之后就什么都记得了。」 失忆嘛,这个她也会。 而且她还不是装失忆,她是真的失去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林琳所在的这套房子,里面所有的设施一看就像电影里的各种高科技。她不知道怎么用不说,还担心胡乱的找开关会找到什么防盗的自我毁灭装置,再将她炸成肉泥或是直接再将一群警察什么的弄来。 再一个她是谁,她在哪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林琳现在都不知道,所以只能这么忽悠人了。 这些人一听林琳这话,立时请林琳跟他们去医院做个检查。林琳想了想也没别的办法,再加上她现在真的需要帮助也就同意了。 跟着一群人出了门,林琳差点没吓得尖叫。 飞在天空中的大型机器人,还有像外星人飞碟似的东西都在半空中飞来飞去,街上的人有很多人面前都有一个方型的投影屏幕,她看不见屏幕里的内容,却听能听到那些人在说话。 还有半空中飘荡着各种大型gg投影,说着奇奇怪怪的,林琳有听没有懂的话。 这外面都是什么玩意。 她这一次是来到未来星际了吗? 泥嘛,要不要跨度那么大?其实让她一辈子呆在乡下种田真的挺好。 ╮(╯▽╰)╭ 林琳小心的坐在那个被称为悬浮车的飞碟里,看着飞碟一瞬间窜出去老远,心里想的都是幻影移行和飞天扫把。 还好这一次她的魔力给力,竟然也跟着来了。不然空间里什么东西都拿不出来的情况下,她靠自己练内力还不知道练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自保的能力呢。 唉~ 林琳去了所谓的医院,在那到处都是高科技到医院里做了个全身检查。 正如林琳所想的那样,人的记忆是一件玄妙的东西,医院没有检查到她有不属于这个时空的记忆,林琳也没办法找回原主的记忆。 对于林琳失忆这件事情,医院的医生最后给下的定论是因为林琳爆涨的精神力导致的记忆丢失,由于她个是珍贵的omega,所以医院与行政区那边的相关人员会负责林琳失忆这段时间的各种求助。 首先,他们给林琳家里的那台机器人保姆换了一个新的晶片,其次他们帮忙将林琳手腕上也出现故障的光脑进行了修復。 第995页 从中央主脑中调出一份原主的个人资料给林琳,又简单的教了一下林琳光脑的使用方法这才将林琳送回家。 回到家,林琳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终于开始头疼了。 先是利用光脑查看了一下原主的个人资料,然后在很多生词都看不明白的情况下,又利用光脑在星空网上进行。 等终于有点明白后,林琳又去查了这个时代的歷史。 最后林琳直接将枕头丢了出去,大声的骂了一句『你个死老天,要不要这么坑。 』 就跟林琳之前猜想的一样,这次的世界是未来星际。 现在是8820年。 地球早就在五千多年前因为过度开发成了一颗资源耗尽的废星。好在那个时候人们的移民意识已经不满足于同一个星球国内国外的折腾了。 他们先是移民到了太阳系其他的星球,然后在将太阳系其他的星球糟蹋够呛后又移民到了其他星系。 后来随着迁移和时间的推移,林琳所知道的关于地球的一切都被现在的人称之古地球。 人们通过高科技留在了一个更加庞大的星系,然后建立了新的制度。 诺尼曼星系联邦。 看着这些歷史,林琳可以看见人类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但如果真是这样,那林琳也就不会气得暴躁了。 因为在时间的衍变或者是生活环境的某种坑爹存在,这个世界出现了一种很可怕的现象。 那就是这里的男人和女人都变异了。 人类已经不能单纯的以男人和女人来区分。 alpha男性和女性 beta男性和女性 omega男性和女性 三种男性都有男人的主要器官,不过alpha男性的身体结构更像古早的男性身体。而omega男性就奇葩了,他们的身体结构,让他们可以像女人一样生产。 而beta男性不能生产,他们能使女性怀孕,但生育率不高。体力和其他地方也都不如alpha男性『伟岸』。 这三种男性中,alpha男性社会地位最高,omega男性因为人数较少,最为珍贵。beta男性则与beta女性成了这个社会的主体。 三种女性中omega女性的身体结构是最像古早女性的身体,她们数量少,也是珍贵的存在。 而alpha女性或是beta女性,男女两种□□官同在,也都能发挥作用。 虽然未来人类都变成了这种形态,但林琳还是非常庆幸她是omega的。 若是成了alpha女性或是beta女性,林琳可能连上个卫生间都需要习惯一下站立的姿势。 当然,这要是能够成为alpha女性,她也不是不可以找个omega男性试一试反攻和陪产的。 侍候为自己生产男人做月子,她也是专业的。 →_→ 话说远了,还是说说这个时代让林琳觉得不错的地方。 人类的寿命延长了,平均寿命是三百岁左右。 所以人类的法定成长期也延长了。 alpha的法定成年是三十岁,omega们的则是二十五岁。至于beta则是二十八岁。 原主叫琳达,是个黑髮黑眼的omega女性。今年二十二岁,洽好还没成年。 omega珍贵,一直受到国家的保护。再加上林琳这副身体还没成年,所以又是重点保护对象。因此她才会在醒来后受到照顾。 当然现在不是成年与否的事情,而是林琳要如何适应这个时空。 未来人的身上都会有一种叫信息素的东西存在,通过信息素可以明显划分一个人是什么人种。 抛开beta人群,另外两种人因为信息素的存在,都会在成年后出现发情期。 陷入发情期中的alpha体力最好,omega身娇体弱易推倒。 他们的信息素还会互相干扰,omega发情期到的时候,附近的alpha都会受到影响。除非那个omega已经被alpha标记了。 而所谓的标记,就是身体的结合以及在结合前后alpha会用自己犬牙咬破omega脖颈后的一块皮肤,然后将自己的口水,哦不,是信息素从伤口灌到身体里。 想到这种事情,林琳磨了磨后糟牙。谁特么要是敢在她脖子后面咬上一大口,还把口水灌到她身体里,她保证一定会碾碎那人身上所有的骨头。 omega天生柔软的身体,林琳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时候还以为只是普通的体弱。想到omega和alpha在体能上的差距,林琳便也没心思看那些文献资料了。 就算没有增加内力的药丸和水府明珠,她也不能懈怠。自己练内力虽然慢,可练了总比不练强。 换了晶片的机器人保姆看着时间到了晚饭时间,便上来询问林琳要吃什么味道的营养剂。 营养剂? 怔愣了一下,林琳又用光脑查起营养剂是个什么东东。 最后看着投影屏上外型跟牙膏差不多的东西,林琳决定大胆尝试一下。 要了一个水蜜桃味的营养液,机器人保姆加温后送到林琳手边。 林琳小心的将营养剂的管口放进嘴里,吸了一小口。 原来所谓营养剂就是水果味的……米煳。 作者有话要说:  男性设定 alpha男性:女性部分的内部□□官不发挥作用或者天生缺失。男性部分的器官大于普通标准,包括结。从社会学上来说:因为他们从不会怀孕,所以他们一直以来都被指定为战士或者领导者的角色(没错,性别歧视)。他们同样(并且仍然)看上去普遍比其他人优越。 第996页 beta男性:同时拥有男性和女性的内外□□官,并且都能发挥作用,但是他们很少散发出发情的气味并且很少发情。他们可以毫无负担地享受□□,并且可以不经结合随意□□。他们可以怀孕并且组建家庭但生育率不高。是不错的工作者。 omega男性:同时具备男性和女性的内外□□官,他们生育率高,有强烈的发情期并且会散发信息素让人分心,直到跟他人(通常是某位alpha)结合为止。通常情况下,他们忙于怀孕和分娩不被认为适于参加工作。是所有的男性性别中最稀少的。 女性设定 alpha女性:男女两种□□官都能发挥作用,但是很少发情,并且是生育率最低、最阳刚的女性性别。□□同普通男性差不多大。她们通常扮演领导者的角色并且普遍受到尊重。社会倾向偏重把她们当做管理者。 beta女性:与beta男性类似,男女两种□□官齐全,都能发挥作用但缺乏男子气概并且生育率低。此外,她们的□□尺寸偏小,结也偏小,与beta男性相同,她们往往不经结合就能建立□□关系。社会一般把她们视为蜂群中的工蜂,几乎跟beta男性不加以区别对待。 omega女性:男性□□官缺失或者发育不全,她们发情期频繁并且生育率高。通常很年轻就跟一位alpha结为伴侣,并且付出她们的一生来养儿育女。和omega男性一样,她们是最稀缺的群体。 第466章 已经好久没有体验过身娇体软易推倒状态的林琳,一想到自己在这么个兇残的世界,就恨不得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练武练内力上。 没有速成的办法,林琳这副身体又到了二十二岁,想要练出点名堂继续过她又嚣张又缺德的日子那是真的很不容易。 尤其是她现在的这副身体明显就不是练武的好资质。 一支水蜜桃味道的营养剂下肚后,林琳虽然下意识里觉得没有吃晚饭,可胃被填满的感觉却是实实在在的。 于是林琳也不要求机器人按着大吃货国人的口味做饭了,她让机器人带着她在这间她居住的屋子里转一转。 原主未成年,还有一位监护人。他是原主名义上的表哥,是个alpha男性。 原主的亲姑姑是个beta女性,嫁给了一位联邦军官,两人没有孩子,所以便领养了一个alpha男孩。 原主的父母和姑姑夫妇前后出了意外,于是尚未成年的原主,监护权就落在原主的这位表哥手里。 因为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再加上alpha的信息素太过霸道,让因为体质等等原因有些敏感的omega时常受到惊吓和干扰,所以俩人是没有住在一起的。 再一个这位表哥也是一位联邦军人,一年下来也没几天休假,所以就算是住在一起,俩人也见不了几回面。 不过按着这个时代对omega的保护,她的这位表哥怕是快知道自己这位便宜表妹出了点小问题。 想到那会儿送她回来的星际警察还着重的检查了一下她们家的安全系统,林琳就有种捂脸的冲动。 现在的精神力还没有外放攻击的先例,林琳暴涨的精神力以及机器人晶片和光脑受到毁坏都被认定是受到某种攻击和惊吓。 其实……就是林琳刚来的时候,因为机器人那对发红光的眼睛还有奇观的声音让林琳感觉危险用了魔力…… 至于光脑,好像真的是跟精神力发生变化有些关系。 收回心思,林琳让机器人保姆领着自己好好的逛一回自己要居住好久的新家。 这套房子是那种跃层的建筑,楼上两间卧室,楼下是餐厅厨房以及客厅和健身室。 林琳看了一眼健身室和客厅,问了机器人想要将两间屋子打通要怎么弄? 林琳没问它是要联繫装修公司还是其他的什么相关人士,毕竟林琳感觉到家里所有的墙,材质都有些特殊。 像那种哑光的不绣钢,又不太像,而且林琳发现每面墙都薄得不像话,但却又让人感觉得到那种坚固和隔音的效果。反正是林琳没有见过的材质。 机器人真的很智能,林琳说的话一般它都能听得懂,很人性化的存在。它的智能系统已经接收到林琳失忆没有常识的信息,所以听到林琳这么问没觉得不对劲到再一次联繫医院。 它问明白了林琳想要将两间屋子合到一起的意思后,就站在那里抬起手壁打开它身上自带的一个像是平板的东西,在上面点了几下后,两间屋子中间的那道墙就向左右缩了进去。 林琳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一切,未来的各种高科技,让五千多年前的土包子有些个hold不住。 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让自己的视线转到其他墙上去,又让机器人保姆将这间屋子重新布置一下,中间空出一块不小的地方来。 半晌,林琳看着这块她用来练功的区域满意的点点头。 之后林琳又回了自己的卧室,看到了许多自己不认识的东西。听着机器人保姆一样一样介绍给她知晓后,林琳已经对这个世界麻木了。 真好,终于知道卫生间在哪里,怎么用了。 去卫生间解决了一下个人生理问题,林琳又一脸麻木的走出来。默默的摸了一把脸,没有手纸的未来星际时代,总让她有种不太干净的感觉。 …… 「主人,您现在是尼莉大学三年级生。现在正是放假时间,您的假期还有十九天。学校不让机器人保姆入校照顾学生,请您尽快熟悉。」 第997页 听到机器人这么说,林琳才想到还有这么件事,于是连忙打开光脑看了一下原主的学校和专业。 然后下一瞬间,林琳就感受到了大宇宙带给她的深深恶意。 尼莉大学,俗称新娘学校。被誉为全星系最完美最专业的新娘培养摇篮,是所有女性的首选大学。 「我当初怎么会上这所大学。」 「是安德尔·亚伯先生为您选择的。」 「帮我办理休学手续。」打死她都不会去上那个鬼学校。 机器人保姆的小红眼睛闪了闪,用着冰冷的机器声音说了一句,「好的,卡拉立即为您办理。」 卡拉? 哦,想起来了,这里的机器人也是有名字的。 「对了卡拉,我有空间扣吗?」之前林琳看光脑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时空很早以前就有了空间摺叠技术,之前在医院的时候,她也看到很多人在使用。 卡拉红眼睛闪烁了几下,「有的,主人。」每个空间扣上都有一个小小的追踪器,卡拉通过自己的智能系统找到了原主放置在房间里的空间扣。 林琳接过真的跟扣子差不多大的空间扣,笑弯了眼睛,真好。 不过转瞬间,林琳的脸又拉下来了,她觉得自己空间真是太会耍流氓了。它不让进出,私扣东西不说,它竟然还是个只进不出的。 幸好她发现这个事情是在机器人坏掉的时候,否则真担心不好解释为啥家里丢了一个水杯。 ╮(╯▽╰)╭ 虽然拿到了空间扣,但是对于林琳来说空间扣这种东西毫无隐私。里面有什么东西,不论谁将精神力探进去,都可以看到。不但如此上面还有追踪程序,别说它丢不了,就是带着它的人都跑不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觉得她当初能弄一个花房出来,现在也能再弄一个花房出来。 虽然没山没水给她装,但至少没有什么追踪的程序在上面。 原主是未成年人,又是个omega,所以受国家保护的同时,每个月都会领到一份未成年人生活费。 这笔生活费会打入联邦公民的个人帐户里,通过光脑就可以查询。 林琳通过光脑查询了一下原主的个人资产,发现帐户里有不少联邦币。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林琳盯着光脑上的帐户余额好半天,心里又有了主意。 她可以利用帐户里的钱多买一些吃的喝的用的储存起来,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越是了解这个有些草蛋的世界,林琳就越觉得这种准备很有必要。 ╮(╯▽╰)╭ 清楚了家里的布局以及原主的各项资产明细后,林琳又知道机器人的系统有很多的食谱,于是立即为自己点了各种吃食。 在机器人强调了好几遍林琳点的吃食营养大半流失以及未成年人就应该吃营养均衡的营养剂,林琳仍是不改初衷的表示要吃饭后,机器人只得按着林琳的要求去做了。 星系时间晚上十点,林琳吃了一碗异兽肉做成的馄饨后,关上卧室的房门,坐在床上开始连夜修炼内力。 林琳本来打算练个通宵的,没想到内力刚运转了一个周天,林琳就被放倒了。 早上被卡拉叫起来,林琳才迷煳着呢。 「我怎么睡着了?」瞬间想到昨天房间里出现的香甜气味,林琳瞪大眼睛看向面前的机器人,「卡拉,昨晚有人进了我的房间。」 卡拉那对小红眼睛又闪了闪,查看了一下昨日房间里的各种数据,最后说道,「昨晚没有人进入主人的房间。数据显示主人昨日用了一支睡眠药剂……」 未来对未成年人有很多保护政策,也有很多的限制。每个未成年人身边都会配备一台保姆机器人。 它们会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也会对他们的行为做各种限制。昨天晚上林琳过了就寝时间还没有入睡,机器人就启动了强制手段。它在林琳房间的换气机里加了一支睡眠药剂,于是林琳就被放倒了。 林琳:「……」呵呵~。 她发现了,未来世界对她不太友好哇。 听到了事情经过,林琳冷着一张脸起床洗漱,然后在卡拉的再次劝说无果下吃了一顿味道旁杂,中西合併的早餐。 饭毕,林琳来到昨天就布置好的练功区域,开始练身手。 因为没有内力,林琳练了一会儿就浑身是汗,气喘嘘嘘。接过卡拉递上来的毛巾,林琳一边擦汗,一边喝着水果味的营养水。心里还在疯狂的转着各种念头。 就在这时,林琳的光脑亮了一下,林琳举起左手腕,按了一下上面的接通键。 下一秒林琳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对话框,屏幕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头像。 「琳达,我刚刚收到消息,你现在怎么样?身体还好吗?」冷冰冰的语言,听起来就像是在例行公事。 屏幕里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很年轻,眼睛是蓝色的,头髮看起来像是黑色的,但又有点不同。五官轮廓深邃,神色冷峻而坚毅,看向林琳的眼神犀利而冰冷。 犀利的眼神让林琳以为这傢伙下一秒就会向她提出挑战。而眼中的冰冷,一瞬间让林琳想到了她帐户里的那笔不菲的联邦币…… 看了一眼光脑对话框角落的名字,林琳有些生疏的问道:「安德尔·亚伯?」 听到林琳不确定的询问,安德尔的眼神陡然变得更加的犀利,看向林琳的眼神就像林琳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般。 第998页 「你不记得我了?」安德尔一问完,便想到早些时候收到的消息,眼睛恢復了些,身上的气势也降了许多,「我听说你因为精神力暴涨丢失了以前的记忆。重新介绍一下,我是你的表哥安德尔·亚伯,同时也是你的未婚夫。」 前面的话对于林琳来说,都属于既定的事实以及废话。不过当林琳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对着屏幕露出一抹略带嘲讽的笑。 「我想我失去的只有记忆,而不包括智商。」 安德尔·亚伯神色不变,眼神也没有躲闪:「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不可能是你的未婚妻,除非你无视联邦法律,诱拐未成年人。」 安德尔·亚伯:…… 比以前更不好骗了。 看到安德尔·亚伯没有反驳,林琳便知道自己猜对了。想到这个世界的omega比例以及alpha对omega疯狂和执着,林琳眼底不由的闪现几分杀气。 第467章 omega女性一般长的都比较娇小柔弱,跟alpha和beta比起来特别的像那种娇弱的白莲花。 所以林琳一定不知道她顶着这么一张软妹脸,满眼杀气的样子有多么的违和。 隔着屏幕,林琳虽然感受不到对面alpha男性那种带着压迫和侵略的信息素。可屏幕另一边的安德尔·亚伯却生生感觉到了林琳的杀气。 依然是那个人,可失去记忆后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 乍然看去,气势非常的强硬,就像一个地道的alpha女性一般。 可以驾驶机甲上战场那种。 谎言被拆穿后,安德尔脸皮厚得没有丝毫心虚和愧疚的模样,又继续问道,「我接到学校那边发来的通知,说你向学校申请了休学。」 「嗯,是这样没错。」林琳对着屏幕耸耸肩,「你知道的,我失忆了。」 「尼莉学校很安全,我不认为有休学的必要。」 「我不这样认为,更何况我对成为谁的新娘,被谁当宠物的标记没有丝毫兴趣。」 「什么意思?」听到林琳这么说,安德尔的眉毛不由皱了起来。 「简单的说,我现在想要换所学校,学点别的。」 听到这话,安德尔闭上眼做了一个深唿吸,「你想学什么?」这是个omega,偶尔的任性必须忍耐。 「机甲,我想要学操作机甲。」 有那么一瞬间,安德尔的脑子里是一片空白。他张了张嘴看着屏幕里那个一身汗,气喘嘘嘘还在跑步机上跑步的omega好半晌说不出话。 「医院的检查结果真的只有失忆吗?」 泥妹呀,她这整个就是变种了,好不好。 林琳有些不高兴,当场也冷下脸来。「我看过联邦的未成年保护法,我希望在我向联邦寻求法律帮助前,我们可以和平共处。」 面前的omega在暗示自己,若是自己做得不让她满意,她会换个监护人?这一刻安德尔再度怀疑起医院的检查结果来。 omega们都是柔弱的,她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势了?还是面前的这个omega病得不轻?她以为她是一个alpha? 安德尔收回让林琳再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的建议,看着屏幕认真的对林琳说道,「没有omega会选择机甲专业,首先omega的身体太过柔弱跟本无法完成日常机甲专业的训练。其次omega们的精神力都无法达到操作机甲的最低值。」 安德尔想到林琳这次的失忆是精神力暴涨引起的,顿了顿又接着说道:「联帮只有两所军校有机甲专业。但你知道的,军校里大多数同学是alpha,只有少数是beta。alpha的信息素会对你造成困扰,还有一些人可能会不顾你的意愿强行标记你。琳达,这个想法……我保留我的意见。」 安德尔想说反对,但想到面前的omega病得不轻,于是便生硬的改变了自己的话。不过虽然他说保留意见,但可以看得出来安德尔是非常反对林琳换学校改专业的。 安德尔这番话倒是说到了林琳心头上,她现在的身体素质确实没办法让她横着走。而且她只是想学如何操作机甲,却没想过要上什么军校。 资料上说当alpha遇上omega,本能的想要标记他们和占有他们。就像是一群磕了药的禽兽。 但由于联邦对omega们的保护,所以但凡是没有经过允许而伤害omega的举动都会视为触犯联邦最高法律。因此平时,alpha们会厚着脸皮的去追求omega,想要得到omega的许可。 但是当omega发情的时候,信息素混乱,那个时候周遭的alpha就会失去理智,但这种情况下alpha做的任何事情都不会被判刑。 不过被标记过的omega,对alpha的影响会减弱许多。 但不管怎么样将omega放在全是alpha的地盘,就跟一块上好的五花肉被丢进了狼群里。 林琳想到自己那小脾气,她真担心如果有alpha敢用色迷迷的眼神看她,或是敢对她做什么强行标记的事,她真的可能会弄死弄残他们。 呃,还有她们。 因为alpha女性也会不顾性别的标记omega女性…… 瞧瞧这是什么世道? alpha男性和女性都可以或攻或守,而beta可以自攻自守,只有omega是被人攻的,这也忒欺负人了。 嘆了口气,林琳也不知道要不要继续庆幸自己是个omega了。「你说的对,我确实不适合去军校。但我是真的想要学习如何驾驶机甲。」 安德尔闻言,眼睛闪了闪,对林琳建议道,「你可以先去星空网学习如何操作虚拟机甲……我可以教导你。你知道的,我虽然是学军事指导的,但我的机甲操作也非常好。」 第999页 林琳斜了安德尔一眼,什么都没说。 昨天在卧室里看到一个全息星空网登陆仓的时候,林琳就想要尝试一下全息网游是个啥感觉了。可惜卡拉告诉她,她未成年,上星空网只能用光脑。想要全息登陆必须有监护人授权。 之后安德尔与林琳又针对全息登陆的事情达成了一致,这才挂断光脑。 林琳在刚刚与安德尔接触后就知道安德尔是个非常冷静的标准alpha,他会如此对林琳不过是因为林琳是个omega。omega稀少而珍贵,安德尔不过是想要近水楼台选得月罢了。 不过无所谓,只要学会了机甲,她就买台最好的机甲来个说走就走的星际旅行。 然而此时的林琳还没有料到,她的那场星际旅行会被耽误那么久。 而潇洒的说走就走,也变成了越狱逃亡……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感觉非常不好,林琳为了让自己有个可以嚣张的资本,没白天没黑夜的练功练内力。晚上为了不再被卡拉一支睡眠药剂放倒,拿出全力忽悠卡拉这台保姆机器人,她盘腿打座是一种更好的睡眠方法。 卡拉不相信,最后每天早上用它那双兔子一般的红眼睛扫描过林琳身上的数据后,这才相信这种睡觉方式确实跟躺着睡觉效果一样。 原主的一些同学和导师都给原主发了视话,虽然遗憾林琳的休学,但都表示理解并且期待林琳早日返回校园。 林琳虽然早就打定主意不会再去念那个什么新娘学校,此时仍就特别圆滑的与这些人把酒话情长。 林琳花了两个多月昼夜不停的修炼,内力虽然没有恢復顶盛时期,却已经有了两层功力。 这还多亏了九阴真经,不然就林琳现在这副废物本废的身体和堵得结实的筋脉怕是这辈子也别想修炼到两层功力了。 有了这两层内力,林琳那标准的花拳绣腿也不再棉软无力了。 两个月的时间里,林琳终于找到了用魔法制作空间的载体。 那就是人的指甲。 林琳发现未来世界有两种药水,涂抹到指甲上,一种可以停止指甲的生长,而另一种药水作用正好相反,会在几天里让指甲迅速的长出一截来。 发明药水的一个是个爱美的人,林琳一边用指甲刀修指甲一边在心里肯定的点头。 林琳将指甲都剪短,修得圆润有型后,便拿出在星空网上购买的美甲笔,小心的在自己的指甲上画漂亮的小图案。 十根手指,林琳画了八个,将两只大拇指留了下来。之后换了一根微雕笔刀,带上高倍放大镜在两只拇指的指甲上一笔一划画下早就默背于心的魔法阵图。 因为拇指上的指甲实在太小了,所以林琳用的精力就更多了,期间由于一个用力还画偏了,于是林琳又在指甲上涂上生长药水,又等了两天才又开始继续。 卡拉一副有看没有懂的样子,一对红眼睛总是扫来扫去。林琳背对着它,就是不让它看。到最后卡拉也只知道林琳最近迷上美甲,其他的便一无所知了。 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林琳的内力提高了一些,指甲空间也全部完工了。 林琳在星空网上採购大量营养液和浓缩的水胶囊。之后林琳还买了些那种极贴身的星际连体服。 穿上那种星际连体服,真的很像以前电视剧里的外星人装扮。 知道未来的各种药剂都非常不错,林琳但凡能买到的都买了不少分别存放起来了。 卡拉以为林琳是将这些东西都装进了空间扣里,实际上林琳却是将这些东西都装进了指甲空间里。 林琳两只大拇指上都刻了魔法空间,因为有当初做花房时的经验,所以这一次林琳两个拇指空间里都是那处带着阳光的花房设计。 就是里面除了堆放了一堆物资外,没山没水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未来星际里还有一样东西让林琳极喜欢,那就是这里的帐篷。 未来的人为了生活方便,弄出来的帐篷跟林琳在魔法世界带出来的魔法帐篷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卧室,厨房,客厅和卫漱间,应有尽有。居家旅行的方便首选。 林琳见奇心喜,直接在网上购买了好几个,两个拇指空间里各支一个,再给她那个只进不出的空间小屋也放一个进去,剩下的放在物资堆里两个。 后来林琳拿着一些包装废料用了永久变形术变成了几间小仓房,然后将物资都分门别类的放在里面。 林琳在拇指空间的仓房里施了时间静止的魔法后,就不担心她放进去的食品会过期变质了。 除此之外,林琳又将她早就心水的机甲挑来比去了一翻。由于自己是外行,怕买的东西中看不中用,还特意给安德尔发了信息,由他帮忙挑了一款功能和型号性价比最高的一款生物机甲。 未来星际的机甲发展到现在,在智能化方面已经从单纯的机械机甲,进化到智能机甲以及更高端的生物机甲。 不过生物机甲对使用者的精神力要求极高,精神力必须达到s级才能够驾驶它。 洽好,林琳的精神力是ss级。 安德尔在知道林琳现在是ss级精神力的时候,吃惊的样子仿佛见了鬼。 这个时空,精神力分八个等级。 从弱到强依次是f,e,d,c,b,a,s,ss,sss。 omega的精神力通常都是最低等的f,e,d,而a级以上几乎都是alpha。 第1000页 就连安德尔也只是s级的精神力,所以林琳这个ss级精神力怎能不让安德尔吃惊。 然后可能是考虑到优生优育这方面的事情,安德尔看向林琳的眼神也更加的热切。 林琳提醒过安德尔一回,若是再用那种配种的眼神看她,就有可能採取一些不太文明的手段。 安德尔对林琳的话并不相信,不过到是收敛了许多。 其实林琳现在不打安德尔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安德尔现在一有时间便会上星空网教导林琳如何操作机甲。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俩虽然时常通过登陆仓在星空网里见面,但毕竟是虚拟的,打他一顿估计他也不会有多少痛感。 与安德尔挑中了一款生物机甲后,林琳本着忧患意识当天在安德尔面前买了一台,转天又自己跑过去买了两台备用。 生物机甲是真的贵,贵到三台机甲一买完,林琳帐户里的资产就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了。 林琳未成年,可以支配的联邦币有限,不过安德尔在这方面并没有约束原主,他将原主应得的遗产都早早的给了原主,也因此林琳买起东西来才会这么豪放。 机甲买完了,各种生活物资也买完了。林琳想到自己的拇指空间里连点绿色都没有,又买了些青菜种子和营养土…… 因为有星空网,林琳折腾了好几个月,竟是一步家门都没出去过。 不过几个月下来,林琳内力小有所成,心里也有了底。心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她也想出去看看未来的世界都是什么样子的。 然后这一看不要紧,林琳直接将自己看到了警察局。 林琳没想到她第一次出门逛街,不过打了几个流氓,就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听到法官说她犯了故意杀人罪,并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不但鑑于她未成年,又是omega女性,所以改判流放星流放一百二十年时,林琳心想,她怕是第一个入狱流放的未成年omega?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68章 「你不但是第一个未成年就入狱流放的omega,还是联邦史上唯一被流放的omega。恭喜你,现在整个星系都知道了你的壮举,你的名字将载入联邦史册。」安德尔看着坐在对面的林琳,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压下暴怒的冲动,「我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林琳耸了耸肩,她其实也没想到未来人这么不扛揍。 她初来乍到,带着卡拉去逛街。哪想到会碰见有人想要强行标记她。 当时真的只是有些气急,虽然她很想弄死那些人,可她也知道在未来到处都是电子眼的情况下不太好毁尸灭迹,所以只想小惩大诫一翻。 可她没想到那些人那么不济,那么容易就死了。不是说alpha们都很强吗,难道她遇到的alpha都是营养不良,发育不全的? 那这事是算倒霉还是幸运? 看一眼自己身处的环境,林琳暂时压下了幸运这种想法。 收回视线林琳看一眼对面坐着的安德尔,笑眯眯的说道,「我的荣幸以及……见到你很高兴。」 真人和星空网上的虚拟人设还挺像的,就是身上的信息素太讨人厌了。 林琳之前用光脑查过,omega们都特别的讨厌alpha的信息素,因为那会让她们心生惊恐和无力胆怯等等不由自主的身体反应。 不过林琳发现她可能是个特例,她一闻到那种alpha身上散发出来的信息素,也有一种想要将他们狠狠踩在脚下,使劲用力跺的冲动。想要将他们的内脏都打出血,将他们的骨头都碾成粉,将他们…… 深吸一口气,林琳让自己千万别再冲动了。 生活如此美好,她的星际旅行还没有开始,再这么冲动暴虐下去,牢底坐穿都是轻的。 安德尔被林琳这副样子噎得不行,若不是理智尚存,安德尔都将砸了这间探监室。 做了几个深唿吸,安德尔才转头去看林琳那张柔软的标准omega小脸,「你的光脑已经被没收了,刑满释放后才会还给你。我对你……」安德尔想说失望,可又想到一个omega能弄死弄残一大批强悍的alpha,又觉得跟本没办法将失望这两个词与面前的人摆在一起。抽了抽嘴角,安德尔只得将这个话题略过去,继续往下说。 「流放星上都是穷凶极恶的犯人,他们百分之八十是alpha。你一个omega到了那里非常危险。我会向军部递交申请,争取调到流放星驻守。」双眼直视林琳,安德尔认真说道,「我希望成为你的alpha,就近照顾你。」 这一次见面安德尔发现面前的omega,信息素比以前还要诱人,散发出来的气味让人迷醉。也就更想标记她了。 alpha们为了得到一个omega,可以做很多事情,像是一种生物本能一样。 前程于他们来说,不及omega一半重要。所以安德尔才能说放弃就放弃现在大好的前程。 「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林琳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重力手铐,丝毫没觉得这点重力是负担的朝安德尔摆摆手,「如果所有的alpha都跟我之前遇到的差不多,那么在我眼里alpha没什么可怕的,所以你不要以为用『为我好』的名义去驻守流放星,我就会感动到愿意成为你的omega,和你配种。」 配,配种? 安德尔眼前有些发黑,咬牙看向林琳,「标记和结合是alpha和omega最神圣的事情,不是低等生物的配种。」 第1001页 「呵呵,你说的是。反正你别以我的名义做什么就是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越狱的事,可不想再欠人情。 安德尔:既然我说的对,那你还呵呵什么? 在安德尔眼里林琳就是一个三观不正常的omega,可omega太珍贵,太稀少了,放过这一个,下一个还不知道去哪里寻找,以及下一个还有没有机会让他近水楼台。 所以哪怕是被林琳气得心肝脾肺都出现窒息的情况,安德尔还是在努力压制自己的火气。 他拿出一个被检查过的空间扣,推到林琳眼前,「流放星的条件非常恶劣,你又是第一个被流放的omega,这是我让卡拉给你准备的行李。」安德尔还是习惯性的想说柔弱,可想到林琳会判流放的原因,这个词卡在嗓子眼里是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林琳接过空间扣,用精神力探进去查看了一下。发现里面不过是一些营养剂,服装日用品和一些常用药剂。淡淡点头,将空间扣一头的繫绳挂在手腕,「谢了。」 没诚意。 时间到了,安德尔看着林琳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的转头走了。 林琳垂下眼,心中毫无波动。 没有彼此相爱,也没有互相尊重,靠着原始的欲望支配的结合,不是配种是什么。 转身回到暂时关押她的牢房,林琳还特别感动未来就是未来,牢房都特别的与时俱进。 一脸好奇的打量了一会儿提供给她的单人牢房后,林琳便盘腿坐到床上开始了例行打座。 无论是越狱还是称霸流放星,实力才是硬道理。 「上将,这是您要的资料。」副官敲门进来,一脸担忧的看着面前的上司。 「嗯,放下。」蒙顿上将扫了一眼桌上的资料,语气平谈的对副官道,「我的辞呈已经递交给国会,从明天开始你不用再过来了。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帮助,希望你在新的岗位有更好的表现和发展。」 副官眼带不舍和关心,更多的却是不解,「您自军校毕业以来,已经为联邦服役了两百多年。是联邦五百年来唯一的七星上将。您为什么不留在帝星呢。安琪姆星在诺尼曼星系的边缘地带,并不匹配您的身份。」 蒙顿上将笑了笑,对着跟了自己几十年的副官说道,「安琪姆星上很安静。」 副官闻言没有再说什么。 安琪姆星是上将在一百八十多年前购置的私人星球,上面除了机器人连个人都没有,能不安静吗。 又说了几句话后,副官便告辞离开了。而蒙顿上将则坐在书房里久久没有动。 有人说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可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原以为人生不过如此…… …… 从帝星到流放星光是做星舰就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没有光脑后,林琳发现想要消磨慢长的旅行时间,除了练功便是睡觉了。 和之前在帝星时一样,林琳因为是omega在星舰上有独立的房间。 她不能走出去,一日三餐都有机器人送到房间里。 在进行了一翻试探后,林琳计算了一下自己对高科技的掌握以及在路上越狱的成功率。 四捨五入了一下,几乎没有。 ╮(╯▽╰)╭ 这一次运送到流放星的重犯不只林琳一个,所以星舰上的守备力量极为严密。 这些防范手段,还都是林琳不太精通的高科技。 从房间跑出去,然后再跑到星舰的机甲登陆舱,最后驾驶机甲跑掉绝逼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林琳虽然嚣张任性,可也没自大到这一步。 所以思来想去,林琳最后将越狱的地点放在了流放星上。 一个星球那么大,总有监控死角和守备弱的地方。只要找到那个地方,然后驾驶机甲离开应该比在星舰上容易一些。 说起这个,林琳又有些郁闷,未来为啥那么高科技呢。 林琳在她买的机甲上画了隐形的符文,哪想到人的肉眼是看不见,可所有的机器都还是能够探测到。 林琳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她那日特意用家里的那台保姆机器人做过实验。 家中的保姆机器人都能探测到,旁的还用想吗。 想要隐形开熘的主意胎死腹中,林琳能做的事情就是看星系的星球分布图,然后先找最佳的降落地点,之后……逃出去再说。 星球分布图以及每个星球的情况林琳都从星空网资料库中下载下来放在一个比较老式的投放器里了。 幸好她习惯做两手准备,没将这些资料都放在光脑里。不然现在光脑收上去了,她就只能来个瞎子探路了。 因为之前可有可无的看过一些,林琳在自己小小的房间里一边挥胳膊踢腿一边在脑子里翻看星球分布图。 他们所在的诺尼曼星系比太阳系更大,里面的星球也更多,大大小小的星球不计其数。 在古地球,有钱有权的人都是投资房地产。在未来星际,有钱有门路的人那都是投资整个星球当自己的私产。 想想就很代感。 林琳抛开那些已经确定是私人产业的星球,开始在三级星球以及级别更低的星球里寻找适合的落脚地。 第1002页 最好是那种落后,贫瘠,三不管的星球。林琳哪怕是稀少珍贵的,被联邦当成吉祥物的omega,可她到底是个犯了重罪的犯人,只有去那种混乱一点的地方,才不会被星际警察找到。 当然,去那里危险性也不低。不过这一点危险于她来说,应该能够应付。 所谓三级星球,其实就跟古地球的三线城市,五线城市一般。在换了一下概念后,林琳很快就适应了这些未来名词。 诺尼曼星系实在是太大了,林琳找了两三天后发现可选择的星球实在不少。正在逐一对比的时候,林琳所在的房间门从外面打开了。 自从上了星舰后,除了机器人按着一日三餐打开房门外,再无其他人来过。现在……林琳默默算了一下时间,应该没到送饭的时间。 门外走进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林琳感觉了一下这人身上的信息素,知道是个beta,又不知道应不应该用女人来形容面前的人了。 她去卫生间解决生理问题时,应该是站着的? 也不知道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冲动的念头。 林琳发现自己真的是越来越猥琐,以前看到男男女女的时候,还能保持正常的思维,现在看到一个人想的都是他们的属性,能不能自攻自守…… →_→ 「你好,琳达小姐。我是星舰的随舰医生艾米莉·莱特。今天是例行检查日,我需要为你做个身体检查。」 「……哦。」林琳看着面前姑且可以称之为女人的医生,慢吞吞的说道,「我有拒绝的权利吗?」 艾米莉怔了一下,明显没想到林琳会这么问。「当然,不过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我的身体很好。」林琳想了想,没有将她担心会有人找她寻仇的猜测说出来,「我不习惯有人离我太近,那会让我本能的想要做些什么。」 那天让她弄死弄残的人那么多,天知道会不会有人寻机会向她报復。 小心点总没错。 别看她现在一日三餐都是吃机器人送来的营养剂,其实她一早就换成了自己拇指空间里的存货。 再一个,因为还记得当初被卡拉放倒的事,所以林琳无论是晚上睡觉还是白天的时候都会时刻关注一下房间里的换气口。 小心谨慎的样子就跟去住黑店似的。 话说回来以她多年惹事生非,到处结仇的经验来看,在明知道事是她做下的,还不找她报仇,这跟本不附和人类的正常心理活动。 除非那些人没有家人,没有爱人,也没有朋友。 艾米莉有些无语的看着面前的omega女性。想到她被流放的罪名,再听听她说的话,艾米莉都开始怀疑面前的omega是alpha假扮的。 压下心中的疑问,艾米莉耸了耸肩,然后手心向上翻转,将手心里攥着的一枚空间扣暴露在林琳的视线里,将空间扣朝着林琳一抛,声音不復刚才的甜美,「有人让我把它交给你。」 林琳抬手接过空间扣,看了一眼就攥在手心里,问艾米莉,「谁?」 「十天后星舰会进行空间跳跃,若是你不想去流放星,我可以帮你离开。」艾米莉没有回答林琳的问题,将她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 林琳闻言眯了眯眼睛,看向艾米莉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审视。艾米莉朝林琳淡淡点头,转身离开了。 林琳在艾米莉离开的那一瞬间直接将空间扣放进自己的拇指空间里。 空间扣上一般都是带着追踪器的,早前安德尔给她的那个,是经过申请才送到她面前。但这个明显不是,林琳担心这里有什么阴谋,所以在艾米莉离开的瞬间就转移了。 她的拇指空间屏幕一切信号,只要她不拿出来,就算是想要栽赃陷害她,都找不到证据。 不过她刚刚已经将精神力探进去看过了,里面竟然都是各种物资,以及五台生物机甲和数块机甲能源,配件。 这些物资可比她之前存的还要多几十倍,拿这么多东西来陷害她的人又会是谁呢? 一时间,林琳猜测了很多人,但她对未来星际的认识和了解实在太少,最终只能放弃这一无用又废脑的行为,又开始练起功来。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她现在多练习,将来就能多几分把握。 至于艾米莉说的十天后离开星舰的事,林琳……她没有理由拒绝不是吗。 时间一晃而过,第十天,艾米莉再一次来到林琳的房间。她身边跟着的还是上次来时带来的机器人。 只见艾米莉按了一个开关,机器人的身体就打开了一个小门。 林琳望过去,发现机器人的体内空间很狭小,却正好可以让瘦小的林琳躲进去。 林琳:这跟她想像的越狱有些不一样。 运转魔力,给自己施一个盔甲护身和几个保护魔咒,林琳一咬牙便钻进了机器人的身体里。有这几个魔咒在,真有什么意外,她都可以在第一时间钻进拇指空间里躲避。 在艾米莉将机器人身上的门关闭后,林琳以为机器人里面会是漆黑一片。 不想机器人的身上做衣扣的装饰品却是可以观察到外面的世界,并且带来光亮的。 看着机器人跟在艾米莉身边一直走了许久,又是上升降梯又是过各种安全门,最后终于见到艾米莉来到一处特别大的舱室,随即一驾红黑色的机甲瞬间出现在林琳的视线里,之后林琳的视线上升,随着机器人和艾米莉一道进入机甲驾驶舱。 第1003页 在林琳看来,机甲是一种非常适合旅行的交通工具,可攻可守速度还快。 驾驶舱里,最前面是透明的可视屏幕,后面一点是操作台,之后就是主副驾驶座。在主副驾驶座后面的地方有块不大地方,可以摆了一张长两米,宽一米的小床。对于未来人,尤其是长的高壮的alpha们,这张小床长度太短,只能侧卧。 但对于娇小的omega却是正好的。 驾驶舱虽然不大,但仔细收拾收拾再加上魔法的空间扩展咒,绝逼够她一个人用了。 林琳的机甲里,有两台都被撤掉了副驾驶座。副驾驶座的区域被林琳放了一张小小的柜式摺叠桌,靠墙角的角落则放了一个小型坐便器…… 就跟改良了一个小房车一般,林琳用了不少心思。 此时跟着艾米莉上了她的机甲,林琳发现艾米莉的机甲舱干净冷清极了。 ╮(╯▽╰)╭ 上了机甲,艾米莉就让林琳从机器人的身体里出来了。随后艾米莉将机器人收到她的空间扣里,又让林琳繫上安全带坐好,在星舰舱门打开的一瞬间启动机甲跑掉了。 「真是出人意料的顺利。」 艾米莉仿佛没听出林琳话里的意思,小心的驾驶机甲,按着操作台上锁定的方位行去。 「你不是星舰的医生。那你是……」怎么混上星舰的? 以前她都是用易容术和复方汤剂答到效果,现在易容术很明显在未来星际失去了效果,而复方汤剂……空间不给力,她拿不到。 林琳想到自己即将面对大逃亡,所以比较想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窍门。 然而很明显,她想问的和艾米莉回答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或者说我们可以帮助你。」艾米莉挑眉看林琳,说出来的话很是笃定。 林琳点头,笑眯眯的对她说道,「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只是好奇你混上星舰的办法。」 艾米莉:……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说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可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林语堂。 第469章 被林琳的话弄得有些无语,艾米莉在操控机甲的同时,又从她的空间扣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林琳。 林琳顺手接过,也没问『是不是给她的,她能不能打开』的废话就当着艾米莉的面直接打开了。 反正她身上的魔咒还在,哪怕是最坏的情况也不担心这个小盒子打开的瞬间会弹出什么机关暗器来。 盒子里面有一个光脑,一条细颈链,还有一个小耳钉一样的东西。 「那条颈链可以对信息素起到隔离和抑制的作用,你是omega,戴上它后,alpha的信息素对你的影响可以降低70%。让你在遇到alpha信息素时不会犯迷煳。哦,那是你的新光脑,从今以后你可以用新的身份生活在联邦。」艾米莉用余光扫了一眼盒子里的耳钉,又继续说道,「它与新光脑一齐使用,即使你不改变容貌,在各种电子眼下,它会按着光脑上的新身份上传你的个人数据」 林琳看着盒子里的这三样东西,不动声色的在上面打了一个回溯魔咒,看清楚之前这些东西都接触过谁后,林琳微不可查的眯了下眼睛。 咒语结束,林琳先将那条颈链戴在脖子上。然后细细的感受了一下戴上它和没戴它的心理变化。眨巴了几下眼睛,林琳感觉这玩意的作用好像并没有艾米莉说的那么好。 也不知道是这里没有alpha让她做实验,还是她会对alpha出现暴虐情绪并非是信息素造成的,总之林琳对这条颈链的作用很怀疑。 撇开对颈链的怀疑,林琳又按着艾米莉刚刚说的话小心的将耳钉戴在耳朵上。 这个耳钉是自动吸引隐藏的,在林琳将它放到耳垂上时,就自己吸上去并且变色隐藏起来。 肉眼看不见,伸手摸才能发现那里有东西。 林琳瞪大眼睛看了一会儿后,眼睛亮晶晶的看向艾米莉。 「竟然真的看不见了,人的肉眼看不见,那机器能探测出来吗?」 艾米莉没弄明白林琳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不过还是摇了摇头,「探测不出来。」 听到这里,林琳又笑眯眯的追问这是什么技术。如果将这技术用在机甲外壳上,那一定很棒。 艾米莉一听这话便知道林琳打的是什么主意,然后直接给她泼了一瓢冷水,「这是特殊材质才有的特殊效果。这种材质少的另你想像不到。」 「所以都拿来忽悠探测系统了?」 艾米莉刚刚升起的骄傲又被林琳给噎了回去,做了一个深唿吸,她让林琳将光脑也戴上。 林琳闻言听话的将光脑戴在手腕上,之后开机看自己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没一样能跟原主相似,林琳随意扫了一眼便记住了。不过当视线扫到帐户余额的时候,林琳先是顿了一下,然后瞪大了眼睛数了一遍数字后面那一串的零。 扭头扫了一眼艾米莉,林琳仿佛没什么可吃惊的样子关掉光脑。「我们现在要去哪?」 「我们的星舰就停在不远处,按僱主的意思,我们会按约定将你安全送到僱主的星球上。」 第1004页 听到星球,林琳又看了一眼光脑和脑子里记下来的星球资料,林琳直言问是哪颗星球。 艾米莉想到之前一直被林琳噎得说不出话来,想到她也是个宝宝,于是高贵冷艷的回了林琳一句,「抱歉,僱主的信息保密。」 林琳脸上一僵,看了一眼前面的屏幕,担心这会儿功夫会出现未来星际版的交通事故,所以没有用魔法查看艾米莉记忆。 林琳垂下眼,她也不是很着急。 机器人刚送过饭,艾米莉就带着林琳出逃了。如果没有意外在机器人送下顿饭过去前,她们都是安全的。 不过事事无绝对,俩人刚走出来。艾米莉的同伙入侵星舰系统的事情就被发现了。 得了,啥也不说了。林琳终于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逃亡。 因为精神力的限制,艾米莉的这台机甲只是智能机甲,所以林琳非常有幸的观看了一回什么叫手速飞起的机甲操作。 操作台上一堆按钮和液晶板,艾米莉的双手在上面不停的点点按按。 如果不是情况在那里摆着呢,林琳都会以为她是古地球那种一分钟可以打两三百字的速记员了。 ╮(╯▽╰)╭ 被星际警察追着跑的感觉并不好受,至少林琳觉得机甲速度快得让她头晕噁心。 她怕是有些晕机甲。 好在敢劫狱的人都有几顶金刚钻,艾米莉虽然没有甩开那几台追着他们的机甲,却将他们远远的带离了林琳他们之前乘坐的星舰,并且带着他们成功与自己的同伙汇合,又巧妙的来了个李代桃僵。 艾米莉的机甲进入佣兵星舰的登陆舱后,林琳连忙从自己的拇指空间里拿出一罐酸蜜饯,连着往自己嘴里丢了两三颗。 见艾米莉转头看自己,林琳将蜜饯递过去示意请她吃。 艾米莉没接,一边解开身上的安全带,一边对着林琳嗤笑,「果然是个omega。」 一听omega这个词,林琳便想这个词代表的意义。 稀少,珍贵,频繁的发情期和极高的生育率,还有柔弱,敏感等等易推倒体质。 林琳抿唇,莞尔一笑,「没办法,谁让我是个柔弱的omega呢。这样的事情,对omega来说,太危险了。」 艾米莉:面前的omega是在提醒她,她是因为什么才会有这样的经歷吗? 真没想到一个坐机甲都会晕的人,竟然会犯下震惊整个星系的兇残大案。 忍着牙疼,艾米莉打开了机甲舱门,她率先走出去,然后走到机甲对面的升降梯那里等着林琳出机甲。 林琳慢了一步解开安全带,手里拿着那罐蜜饯不紧不慢的走出机甲。 这部机甲有六七米高,林琳看一眼等在升降机上的艾米莉,坏心大起。 她站在机甲边上,朝着艾米莉伸出手,笑眯眯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omega味道。 「帮我拿一下,好不好?」 艾米莉下意识的接过来,然后才反应过来这事不对。可惜她还是反应晚了,林琳在她接过蜜饯罐子后,直接拽着她的肩膀从升降机上跳了下去。 若不是佣兵的素质让艾米莉忍住了尖叫的冲动,怕是这会儿子艾米莉那小高音都能顺着舱门飘到星舰外面去了。 林琳带着艾米莉轻飘飘的落地后就放开了艾米莉,松开的时候还顺势从她手里拿回蜜饯罐子。 「你帮我拿罐子,我送你下来。互相帮助,不必客气。」 艾米莉低头看了一会儿自己还维持着拿罐子姿势的手,又怔怔的抬头看面前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的矮小omega。 她,她们就,就这么下来了? 直接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别说艾米莉这样的beta,就算是alpha也极少有这样的经歷。 胸口扑通扑通的跳了一会儿,艾米莉不得不承认面前的omega不但三观有问题,她的能力和她那颗扭曲又不愿意吃亏的心完全匹配。 ╮(╯▽╰)╭ 以omega的身份给了艾米莉和整艘星舰的人一个下马威,林琳心情备爽的看着围上来的beta和alpha们,一脸的柔弱。 从今天开始,omega也可以换个方法柔弱了。 早就知道这个omega有治服alpha的能力,但亲眼所见时还是挺震撼人心的。 真不愧是联邦第一位流放的omega。 林琳一出机甲就感受到了很浓郁的alpha信息素的味道,不用眼睛看都可以知道这附近有多少alpha了。 一闻到这个味道,林琳本能的感觉到反感和厌恶。有一种什么很强烈的危机感,这种感觉让林琳下意识的想要做些消除和扼杀的举动。 林琳觉得自己没动手,就已经很理智了,可她身上那越来越浓厚的杀气却汹涌的蔓延开来。 疯狼佣兵团是星系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在接到这一笔生意的时候,他们其实也打了自己的小算盘。 omega很稀少,向omega靠近,让自己的信息素去干扰勾搭omega,甚至于标记omega,也是alpha们的本能反应。 他们会努力完成这一次的委託任务,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与这个被他们带走的omega多一些『接触』。 只是面前的omega太兇残了,那么暴虐的杀气,都快实质化了。 林琳木着脸与疯狼佣兵团的成员互相认识后,为了彼此的安全着想,林琳被艾米莉送到一间舱房。 舱房比之前林琳住的那间要大一些,不过艾米莉却告诉她,她可能并不会在这间舱房呆多久。 第1005页 「我们会在六个小时左右到达最近的星空站,在那里换乘民用客舰,如果没有意外,二十二天后到达离僱主星球最近的星空站,随后我们会乘坐机甲到达目的地。」 林琳点头『嗯』了一声,目送艾米莉离开房间。 等艾米莉离开,林琳检查了一下自己所在的房间,又着重看了一眼换气口。最后向后一倒,仰躺在床上。 这草蛋的未来星际已经让林琳无力吐槽了。 身为一个omega,一群alpha都想要标记她。然而让她更无力的是,一看到alpha,她就手痒的想要干翻他们。 在这么下去,林琳毫不怀疑在不久的将来,她会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被整个星系通缉。 唉~ 六个小时一晃就过去了,可能是知道林琳物资储备丰富,所以艾米莉等人并没有给林琳送餐食。 当然,他们就是送了,林琳也不一定敢吃就是了。 去洗漱间洗了把脸,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林琳又从空间里找出套衣服换下身上这身囚服。 外面罩了一件圆领的卡腰小夹克,里面是件立顶小衬衫,下摆扎进紧身裤子里,腰上系了一条漂亮的银色腰链,脚上一双黑色跛跟长靴,整个人站在镜子前,哪怕顶着一张莲花脸,却仍带出几分英姿飒飒的爽利来。 将头髮全部盘在脑后,又在拇指空间里找了顶贝雷式样的圆顶小礼帽戴上。 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又拿出一副深色墨镜架在脸上。 满意自己的装扮,林琳摘下眼镜回到外间玩光脑。对于光脑这种比手机先进几千几万倍的东西,林琳的兴趣一直很大。 浏览了一会儿星空网新闻,艾米莉就敲门进来了。 林琳见她进来,收起光脑也站了起来。 俩人谁都没有说话,互相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这一次跟着林琳和艾米莉一道去星空站转舰的还有六七个疯狼的成员。 几人一前一后走下星舰,顺着指示来到乘客候舰区排对登记。 「我以前看小说时,都会写到星空站里有星际海盗『做生意』。我头一回来星空站,有些激动。」 艾米莉坐在林琳左边的椅子上,听到这话冷笑了一声,「小说都是骗你们这些人的。」 激动?啧~ 林琳闻言,视线慢慢的从候舰区某处转回艾米莉身上,用一种很无奈的声音很认真的对她说道,「别说的那么绝对。小说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不信你看。」 艾米莉: 看着面前朝她笑得一脸娇柔的脸,艾米莉握了握拳头,她终于明白这世上的omega为什么会那么稀少了。 第470章 佣兵要有一双极敏锐的眼睛,才能活得更久,走的更远。 在今天之前艾米莉和其他疯狼佣兵团的组员们都觉得自己这双眼睛就算不是火眼金睛,但也不会差太多。 然而这个时候他们却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职业能力了。 为什么一个omega都发现了海盗的踪迹,他们这些专业的,佣兵榜上排名第一的疯狼的组员们却还需要人家omega的提示才看见? 不提旁人,艾米莉的脸都快被林琳打肿了。 她好想收回刚刚那句话。 虽说心里呕得要死,可艾米莉还是和其他疯狼组员们迅速将林琳围了起来,瞬间进入戒备状态。 「晚了,他们已经发现我了。」林琳没理艾米莉几人的动作,眯着眼睛看向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走来的海盗,眼底都是阴霾和杀戮。 做为一个omega,自然也在海盗的打劫名单里。说不定这会儿他们还都在庆幸今天这一单买卖做的值呢。 想到那帮子海盗为什么会发现她这个omega,林琳寒着一张脸,浑身冒冷气。 这该死的omega信息素。 听到林琳的话艾米莉几人又紧张了几分,虽然他们是最顶尖的佣兵,可驾不住海盗人多,双拳难敌四手呀。 「如果我出手,事后是不是还需要换个身份光脑什么的?」林琳双手交叉压了压,又活动了一下脖子。有些顾忌造假这事还能不能再来一次。 想当年,她也算是顶级的黑客了。没想到来了这里,就跟没文化的土包子似的。 果然,她不应该懈怠。 艾米莉通过这几次的接触已经了解到林琳对某些常识的严重匮乏,听到林琳这么问,她一点都不意外。「不需要,我敢肯定这帮海盗一定一早就入侵了星空站的系统。」 「那就好,我也不是很想给人添麻烦。」林琳闻言,放心的点点头,「这些星际海盗,不但要抢东西,竟然还打上了掠人的心思。你说我能怎么办?总要做些什么事来自保,对不对?我可是柔弱的omega呢。」 林琳话一落,她的右手便多出了一根的钢管。 别看那钢管只有十公分粗,一米长,但这钢管的设计却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 手柄握着的地方还是朴实无华的。而手柄往下的部分,无论谁看见了,都会不由自由的打个寒颤,后悔自己为啥要低头瞧那一眼。 未来人吃不吃土豆,或是吃土豆时是如何削皮插丝的,林琳不清楚。可做为古地球人,林琳对于她们那的生活习惯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于是她的新武器,就是以这个原理制作的。 长长的钢管上,一排斜插口的削皮刀片,一排明显插丝的钉子孔。由于林琳爱吃鱼,所以还特意留了一点地方镶嵌了一排的啤酒瓶盖。 第1006页 半个啤酒瓶盖插在钢管里做固定,另半个啤酒瓶盖正好可以达到去『鱼鳞』的效果。 削皮的刀片每个刀片六公分,隔两公分斜斜的安置一个。一排至少装了十七八个。 而那一排插丝的钉子孔到是没有那么规律,不规则的扎了五公分宽。 林琳的武器一从拇指空间里移出来,艾米莉就倒抽了一口气。 我的个妈呀~,要不要这么兇残? 竟敢用那种色迷迷的,仿佛在看所有物的眼神看她,林琳表示叔能忍,婶也忍不了。 「我都准备以后做个善良的好人了,可总有一些人,一些事让我没办法一直善良下去。」扭头一脸无奈的看向艾米莉,「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无奈。」 艾米莉:脸是个好东西,求你捡回来。 其他佣兵:求表这样。 林琳手中握着的武器,虽然没有雷射剑和太空枪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杀伤力有多少,可将这种势必要见血肉的武器随随便便拿出来的人,她所谓的善良……一定是迷路了。 林琳被佣兵围在中间,她又长的娇小玲珑,所以那些海盗压跟没注意到林琳手里拿了一根多么兇残的兇器。 海盗们担心会伤到稀少珍贵的omega,所以朝着林琳他们过来的时候并没使用大面积杀伤性武器。 看着就快走到跟前的海盗,以及这些海盗眼底藏都藏不住的兴奋和势在必得,林琳舔了舔唇,一把挥开站在她面前的alpha,足下一点就沖了出去。 她今天可不管桃花开,不酿上一室桃花醉,她心头憋的这股火就没办法疏散开。 自从来了这里,一出门就被人当成猎物一样盯着意yin,林琳早就恨不得将那些所谓的alpha都弄死弄残。 一群臭不要脸的alpha流氓,一群既羡慕omega又嫉妒鄙夷omega的beta。还有一群不知道愁,也不知道反抗的omega们。 星际?啧~ 轻功运转到了极致,眨眼间的功夫林琳就来到了离她最近的两个海盗面前,在俩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毫不迟疑的将高举的钢管斜斜的挥了出去。 带着内力的钢管勐的打在海盗的脖颈处,鲜血和颈肉随着钢管下滑,在下一秒钟喷散出来。 鲜血,鱼鳞形状的颈肉…… 人的脖子非常的脆弱,普通人用最普通的棒子挥一棒子都得打出事情来。更何况林琳泄愤似的用了内力,又用了这么一根秀外慧中的钢管。 只一下,海盗的颈椎骨碎得不要不要的。 林琳连二连三的朝着海盗频频挥动钢管,用速度优势全面辗压这些强悍的,高高在上的,能力出众的alpha体质的海盗们。 没错,林琳就是专挑海盗中的alpha下手。 不过转瞬间,林琳他们附近的alpha海盗就都被林琳宰杀了。 有的海盗,脑子都被林琳一钢管挥离了身体。有的虽然还留在身体里,可那弯曲的弧度明显看出来只有最外层的皮还连着。 众人看着林琳手上那根已经沾染了不少血肉的钢管,心中都是惊惧万分。 话说,她到底是怎么做到干了这么血腥的事却没弄脏自己的衣服呢? ╮(╯▽╰)╭ 就在这时有海盗反应过来,也顾不上omega珍贵与否,直接朝着林琳就开了枪。 林琳又不是傻子,在未来这种全是高科技的时代,能不时刻给自己加持魔法的各种保护咒吗? 于是在子弹飞过来的时候,林琳向旁边一闪,直接将手中的钢管掷了出去。 只见那根钢管以极快的速度朝着刚刚开枪的海盗飞去,在海盗躲闪不及之时,大力的扎进了那海盗的……脸里。 第一声惨叫瞬间晌起…… 这一刻,整个候舰区再没人敢动一下,所有人都呆滞的看着林琳。 林琳与那个惨遭大号厨房用具毁脸的海盗之间还有一条极细的链子。 然后就在众人集体恍惚时,林琳扭动了一下手腕,那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细链子仿佛有了自主意识一般带着深陷进海盗脸里的钢管又飞回了林琳手中。 一直到这时众人才发现林琳这让人惊憷的武器还另有机关。 话说那是一个omega? 一个长相甜美,娇小易推倒的omega。 不,一个眨眼间残忍虐杀十几个海盗的omega,绝对推不倒。 刚刚被这帮子海盗强行抢走空间扣的众人虽然觉得这些海盗们罪有应得,可还是有些同情他们死的够壮烈。 那么多海盗除了那个毁容的,连声尖叫都没有发出来,顷刻间都那么仓促的死了。 这个时候,众人又想起了之前轰动整个星系的omega兇杀案。 人们不禁扪心自问,omega们都怎么了? 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兇残了? …… 就在众人对这个世界的某种固有观念产生怀疑以及看着它碎成渣的时候,林琳甩了甩手上的钢管,笑得一脸的云淡风轻。 「最近总感觉胸闷气短,今天终于舒服多了。」看一眼不远处还活着的海盗,林琳意有所指的对艾米莉说道,「什么本能不本能,我看就是揍的轻了。你要是将人揍到位,还本能,啧,跪下唱征服还差不多。」 一个眼神狠厉的扫到某处,林琳话音还没落就运起轻功朝着不远处的那个海盗扑去。海盗举枪就对着林琳射,林琳侧身躲过后,揉身上前使出分筋脉错骨手打在海盗身上。 第1007页 将海盗的武器收到空间后,又顺势抬腿踹断海盗的腿,最后又一个错身将海盗的两只胳膊也拉脱臼了。 将被她用『本能』招待过一番的海盗提着衣领就拎回了艾米莉他们跟前。 将海盗丢到地上,林琳甩了甩手上的钢管,笑眯眯的对艾米莉提议,「刚刚就这混蛋看我的眼神最让我讨厌,饶了谁也不能饶了他。我刚刚的动作有些急于求成,我给你看看我这钢管的妙处。这钢管可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好东西,我上次就是,呃,你们知道的。」 林琳上次就是用这种造型别致的钢管犯的流放案。 艾米莉与几个伙伴互相看了看,心中都在咆哮。 泥嘛,我们不知道。 「咱们什么交情,不用跟我客气。都学着点,将来说不定也有用武之地呢。」 艾米莉有些发傻的看着林琳,等大脑反射弧终于反应过来林琳说啥的时候,林琳已经朝着地上不能动弹的海盗挥起了钢管。 「啊~~~~」 海盗痛苦的叫声差点刺破众人的耳膜,可当众人转头去看海盗时,都恨不得今天自己跟本就没有转过头。 趴在那里的海盗浑身是血,地上还都是血肉,拿着钢管的omega每挥钢管一下,地上的海盗就像是被活活刮下鳞片的鱼一样扭曲抖动。 惨,真惨~ 「星际警察五分钟后到达这里,我们是不是……该走了。」领队的威廉斯看了一眼自己的光脑,脸色非常不好的对林琳以及自己的伙伴说道。 「好哒呀~」,不走难道留着法官给她再判个一百二十年吗? 林琳杀鸡儆猴的事已经做完了,无所谓看了一眼看着她的那些alpha和beta。拿出一个浓缩水胶囊,林琳一边仔细的清洗自己被坏蛋们玷污了清白的钢管,一边装出一副乖巧听话娇娇柔柔的模样,用行动表示她会完全配合威廉斯的命令。 只一眼,就看得众佣兵牙疼眼睛痛。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护送的对象不是遇事只会尖叫,需要人保护的omega,也没什么不好。 就是……太好了些。 ╮(╯▽╰)╭ 作者有话要说:  秀外慧中:怕是再也没办法直视了。 第471章 来的时候,众佣兵簇拥林琳是因为要保护她。离开的时候这些佣兵虽然依旧是簇拥着林琳离开的,但目的就完全不同了。 一行人本来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摆脱追踪才来星空站准备搭乘民用客舰赶路的。现在……明显不可能了。 不过好在海盗们帮了他们一个忙。 那就是他们入侵了星空站的安全系统,所以他们进入候舰区时添写的个人信息卡这会儿子应该还没有传到主脑那边。 只要抓紧时间,还是可以通过非常手段远程消毁的。 林琳对这些事情不是很了解,见佣兵们说没事,便也就不上心了。 当然做为一个文盲,这种事情,她就是想要上心也没处使力去。 总不能全宰了? 其实现在林琳比较上心的是他们要怎么赶接下来的路。 那么多天呢。 「我已经联络了费思礼,明天他会与我们汇合,送我们去目的地。」费思礼是驾驶疯狼佣兵团另一小型星舰的组员。今天受的刺激有些大,威廉斯可不敢再将这么兇残的omega放出去了。「先上机甲,离开星空站。」 走到可以放出机甲的空地,威廉斯朝着众人,尤其是林琳说了这么一句后,便示意大伙家拿出机甲登舱。 除了领队威廉斯,其他人都是两人一台机甲,林琳照旧是跟着艾米莉坐一台机甲的。 不过一次却是坐的林琳的机甲。 林琳的机甲是生物机甲,而且里面的空间都被林琳做了合理『装修』,在知道未来少说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是在机甲里生活的,林琳便决定还是坐她的生物机甲更舒服一些。 虽然她操作机甲的水平虽然不如艾米莉,但胜在她精神力给力,并且机甲更给力上。 在太空里来个机甲战她可能没多少胜算,但跑路绝逼是他们这群人里最快的。 林琳通过她柔弱的本能已经成功的让她成为艾米莉的宝宝了。所以别说是换台机甲,就算林琳想要换个跟她一起坐机甲的人,艾米莉都不带有任何意见的。 →_→ 生物机甲与智能机甲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只要精神力支撑得住,一般炫酷技术都可以心随意动能使出来。 而且生物机甲还有一点好处就是只要与精神力连接,驾驶人就可以利用精神去操纵机甲。 而这个时候机甲也特别的拟人化,虽然它做不到体会人的所有思维,但却可以激发它系统里自带的智慧机器人晶片。 然后通过语音达到使用者的目的。 林琳的机甲当初买的时候就不是为了战斗的,所以到了后来收拾机甲舱室的时候,林琳先是撤了副驾驶的座,然后又将驾驶座给换了个功能强大的舒服椅子。 能旋转360度,还能大角度靠仰的那种。 林琳的精神力连接机甲后,又与其他四台机甲开了内部联繫频道。便让艾米莉坐在驾驶座上。或是看着前面的显示屏,或是跟她一样躺着玩光脑打发时间。 反正她只要被其他四台机甲围在中间,跟得上速度就行。 躺在后面的小床上玩光脑,至少不会因为速度太快而晕眩噁心。 第1008页 ……其实她应该睡一觉。 只是谁让古地球上的手机党遇到了未来星际的光脑呢。 唉~ 因为空间有限,林琳将脚下的长靴脱下来后便收到空间里。拿出一双小巧可爱的拖鞋放在小床边上。 林琳侧躺在那里玩光脑,触手可及的地方放了水壶和几样零食,那副悠闲的样子仿佛跟逃亡越狱没有丁点联繫。 她真不像是一个omega。 不,现在的她才像一个omega。 艾米莉在感嘆的时候,主星上omega保护协会的人也在如此感嘆。 omega保护协会的主要工作人员都是温柔和善有耐心的beta,他们知道omega是那种非常敏感又脆弱的存在,所以一直对omega们尽心的保护照顾着。突然出现一个不需要他们保护的存在,一时间跟打翻了调味瓶一样,有些茫然。 还是他们保护的不到位,才让没有居住在omega保护协会的omega有了这样可怕的自保能力? 一定是外面太危险了,才让柔弱的omega不得不坚强起来。 就在一个小时前,林琳越狱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星系。随后就在林琳他们离开星空站的时候,林琳在星空站里『打土豆皮』,『刮鱼鳞』的视频也被传到了星空网。 同样的年轻omega,相同的犯罪手法,更加验证了越狱传言的真实性以及林琳就是那个omega的事实。 海盗们屏蔽了光脑信号,却仍能让光脑进行运作,只是无法联网。在林琳开始出手后,便有被打劫的乘客,悄悄的用光脑将现场记录下来。 此后等到星际警察到来,恢復信号后,这段视频就被传到了星空网。 林琳那张脸,因为有耳钉的原因,对于任何电子设备都带着自动模煳和自动转换功能。不过她那作案工具去璀璨生辉,光是气场就有二米八,哪怕脸被模煳得看不清了,也让人忽略不了。 再将之前林琳犯案的视频翻找出来,两相一对比,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一刻,omega保护协会一边在庆幸有omega拥有自保的能力,不怕海盗掠人。一边又严厉的呵斥那些不负责任的监护人。 omega保护协会调查了林琳『失忆』后这几个月后的点滴生活。然后他们发现林琳的监护人安德尔竟然在林琳没有任何生活常识的情况下,让林琳用登陆仓登陆星空网,还让林琳跟他一起学习机甲。 一个柔弱的omega,怎么可能驾驶机甲,一定是这个alpha将人逼成了这样。 因此保护协会的人经过商讨后,以后将加强对omega的监护权的管理。同时那些没有爱心的alpha们以后再想要申请和omega相亲,必须经过更严厉的考察。 同时omega保护协会又通过此事发现了一个他们一直忽略的问题。 那就是他们的过度保护让omega越来越娇气了。 也许适当的锻鍊,对omega会更好一些。 哪怕不能成为林琳那样拥有『自保』能力的omega,只要不再继续娇弱下去也是一项进步。 这一点林琳非常贊同,不过林琳觉得光是omega的体质就有可能让很多omega的训练止步以及毫无效果。 体力不行,咱们不是还可以在智商手腕上做些努力吗? 因此,林琳特意用新的身份在omega群体的一个公共平台註册了一个帐号,在上面发了些类似于宫斗,但却针对alpha们的各项小手段。 看看到底是alpha的征服本能厉害,还是omega的驯服手段更厉害。 嘻嘻~ 「原来我们要去的是安琪姆星呀。」 林琳刚刚浏览星空网的时候,在看到整个星空网都在好奇安德尔到底是怎么将一个柔弱的omega监护得严重缺乏柔弱时,脑中飞快的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关掉星空网,打开光脑个人信息那一页,终于在最下面发现了监护人一栏填了名字。 omega成年与否,通过信息素就可以轻易判断出来,所以林琳新的身份也是个没有成年的omega。 没有成年的omega都必须有监护人,所以林琳这才想到去看新身份的监护人是谁。 如果她猜测不错的话,新身份的监护人就是委託艾米莉他们帮助自己越狱的僱主。 看到监护人的名字后,林琳又将这个名字拿到星空网上,到星度上搜了搜。 这一搜就搜出来了这人的身份。 珀博*蒙顿。 诺尼曼联邦共和国五百年内唯一的七星上将。三十几岁进入军校服役,为联邦征战沙场二百多年,是一位出身草根的传奇人物…… 关于这位上将的最新消息便是他多日前向国会递交了辞呈,回到了安琪母星居住。 查看了一下安琪姆星所在的位置,林琳便知道他们这是要送她去安琪姆星与那人汇合。 林琳早前用魔法回溯的时候,便看到了蒙顿上将的脸,只是当时这人穿着便服,再加上这个魔法没有声音只有影像,所以林琳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 或者说,不知道这人在这个未来星际是个什么身份。 也正是因为认出人来了,林琳才会心情又酸又涩的,一路上虽然防备着艾米莉一行人却仍是配合他们离开。现在有了名字,再上星空网一搜,就知道了他做为蒙顿上将传奇的一生。以及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就开始打的那条熟悉的寻人启事。 ……林琳心里就堵的没边。 她想……也许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应该用魔法封住他的记忆。 第1009页 有些事情,有些经歷,还有那些漫长的等待,他们俩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人还记得就好了。 …… 艾米莉听到林琳这一声似疑问又似肯定的话,身子明显僵了一下,然后什么都没说。 不能说是,也不敢说不是。 不过就她这反应,林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看一眼由副驾驶改装过的小桌子,林琳穿鞋下床,在那桌子上摆了些零食,然后笑眯眯的对艾米莉说道,「瞧你,我又不是老虎。」真当她吃人哒? 老虎? 艾米莉眼角有些抽搐,你还要点脸不? 老虎那种可爱的小动物,你怎么好意思将自己跟它们相提并论。 见自己说完这话艾米莉更是纠结的神色,林琳眼珠子转了转,立即打开光脑去查老虎这一勐兽在未来星际有没有别的意思。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人们离开地球,来到太阳系,数年间又辗转来到诺尼慢星系,对当初从地球带出来的保护动物们也加大了保护力度。 于是乎,为了让它们更适应未来生活,以及营养更全面。未来星际受保护的动物们的伙食也从各种食物变成了各种食物味道的……营养剂。 好好的老虎,山中霸主吃着肉味营养剂长大,早就没了野性。 宇宙中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异兽渐渐的让人类变得强悍。那些被过度保护的珍稀动物却是比omega还要没有杀伤力。 也因此现在的老虎,早就不是古地球时期的勐兽,而是未来人眼里萌化人的大猫。 又乖,又萌,还会撒娇的小可爱。于是未来的老虎跟林琳表现出来的性情,那完全不是一个属性的。 看到这里,林琳便一脸的黑线。看一眼艾米莉,林琳无语的回到自己小床上,早知道就不给她零食吃了。 ╮(╯▽╰)╭ 和一个攻守自备的beta在一起,哪怕这位一副妹子的外表,可林琳倒底忘不了这位还是个『爷们』。解决生理问题的时候,人家都是站着的。 于是林琳闹心了,这么个小空间她怎么解决生理问题。 摸了摸喝过水后有些憋胀的小腹,林琳穿上拖鞋一边又一次打量自己这个小小的机甲室。 左右看了看,林琳从空间里拿出一根不知道是什么原理的一对奇怪的扣子。 林琳来到未来几个月,最大的爱好就是用光脑刷星空网,然后上星空网上淘宝。 五千多年的时间,很多的东西在林琳眼里都是稀奇的东西。于是今天买点这个,明天买点那个。各种在她看来稀奇古怪,在未来人眼里的小玩意都被林琳囤积了不少。 林琳拿出来的这对奇怪的扣子,只要将两个扣子分开,一左一右固定在墙上,两个扣子中间相连的丝线,只要你拉出一个长度和形状,它们就会自动调整松紧度,硬度和角度。 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弄成有弧度的线。 在小床床脚的位置圈出了一个半圆的弧度,然后又拿出一片遮光效果极佳的窗帘,挂在上面。 将之前就放在机甲舱里的坐便器移到里面,林琳为了缓解如厕时的尴尬,还在里面施了静音咒,空间净化以及不引人注意的空间扩展咒。 之后一脸淡定的进去解决生理问题,之后洗了手才出来。 未来有很多黑科技,就好比这个坐便器。人如厕以后,里面的排泄物会在第一时间被分解消融,省了倒马桶这一传统步骤。 在艾米莉有些看奇葩的目光中解决了生理问题后,林琳走到小桌前,打开一个折腾椅,小心的从空间里拿出燃料炉和一只小汤锅。 「我想煮碗面吃,你吃吗?」 艾米莉看一眼林琳的手,似是想到了什么,很干脆的摇了摇头。 不吃拉倒。 林琳将小炉子点燃,又在汤锅里添了适当的水,等水微微开起来,林琳打了几颗小鸟蛋进去,见鸟蛋成型,又从空间里拿了一袋拉面连着调味包和脱水蔬菜一道下进锅里。不过眨眼间,小小的机甲舱里便都是煮面的味道。 面快熟时,林琳将早前让卡拉做的鱼滑拿出一袋,剪开下面的小口,挤出一段段不规则的丸子状下到锅里。随后林琳仿佛嫌刺激还不够一样,又是火腿肉丁,又是培根肉片,鸭血,菌菇,大虾仁…… 咕咚~ 艾米莉不受控制的咽了咽口水,闻着煮面的味道让自己的视线直视前方不要飘。 这个omega一定是故意的,突然好心疼自己肿么破? 对于大吃货国出身,注重享受的林琳来说,没有什么是吃一顿好料不能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再吃一顿。 吃了一小锅面,林琳心情好了不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拍拍艾米莉的肩膀说了一句这么好吃的东西你竟然会拒绝,便走到小床那里平胃。 吃完就跑到床上平躺着,俗称平胃。 平胃是林琳养成的坏习惯之一,不过她也从来没想过要改就是了。 艾米莉的味蕾被恶意刺激过后,咬着一支牛肉味的营养剂,可怜巴巴的坐在驾驶座里吃着。 他们一行人走的迅速,沿路上也一直小心的屏蔽追踪信号,因此并不担心追兵会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他们只要按着计划到指定地点去等星舰,这次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大半。 第1010页 等到了安琪姆星将这兇残的omega交出去,收了尾款他们就大功告成了。 就在艾米莉心疼自己时,疯狼佣兵团的其他人却特别的庆幸自己没有跟那个omega呆在一个密闭的机甲舱里。 说真的,今天这一场海盗友情出演的视觉盛宴过后,佣兵团这一次出行的alpha终于知道alpha的本能不是不能控制的。 在生命面前,本能,啧,屁都不是。 深吸一口气,疯狼佣兵团这一次出任务的组员们都可以很肯定的说,下次再遇到omega,在alpha本能冒出来前,他们一定会先想到林琳以及她的那些丰功伟绩。 保准瞬间就是透心凉。 ╮(╯▽╰)╭ 转天林琳一行人便到了指定地点与星舰汇合,上舰后林琳便被安排在一间条件很不错的房间里。 剩下的路程很顺利,林琳听说是僱主那边帮忙摆平了追兵。 小型星舰的速度还不错,至少比民用客舰要快一些。 十九天后,林琳等人终于到了安琪姆星。 星舰没有着陆,林琳几人仍是用机甲进入的安琪姆星。 几人一到就看见早就等在那里的蒙顿上将。 林琳直接运起轻功从机甲舱飞出来,轻飘飘的落在蒙顿上将面前。 仔细的打量面前的男人,林琳抿了抿唇,然后在对面男人发现林琳又要使坏的时候,林琳朝他发出了一声深情的唿唤: 「爸爸~」 蒙顿:一脸懵逼。 艾米莉:…… 其他佣兵:…… 第472章 知道她要使坏,可没想到她会这么坏。 蒙顿上将,或者说太叔攻。他怔了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伸出手指在林琳的额头上点了点,没有说话,可却让所有人都看不出来他仿佛在说『淘气』二字。 这么一看,到更像父女了。 林琳一肚子坏水还在咕嘟咕嘟的沸腾,见他这般脸上的笑容一收,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神情,「您,您还是不打算与我相认吗?」 太叔攻:……你还想怎么认? 伸手揽住林琳的腰,将她往怀里带了带,用着低沉带着几分缠绵的声音在林琳耳边响起,「别闹。」 林琳靠在他怀里,仿佛没有感觉到太叔攻那澎湃的alpha信息素一般。 没有厌恶,没有炸毛,仿佛只要是这个人,他什么都好。 爱他,接受他的一切,就像唿吸那么简单。 抬头便看见这人的喉结,林琳不禁有些想笑。 她想成为这个人的空气,让这个人每时每刻都与自己相依相伴。若是……她就转身离开。 干嘛在恋爱谈崩了,就成为男人的裤子让他果奔?与其那样没格调,还不如成为他的空气,让他无气可吸,然后憋死他。 呃……重逢的日子想这些好像有些不太好。可是不知道怎么的林琳就想到那些alpha遇到omega时像发情的疯狗一般没有理智的追逐和占有。 一想到自己没来的日子,这人呆在这么个没有下限的地方,虽然没有标记过任何omega,但这事必须得问个清楚明白。 怀里小女人的气息一会儿一变,太叔攻心里总觉她又想到了什么折腾人的事情。而那被折腾的人,必是自己。 这妖精就是会磨人。 这么想的太叔攻紧紧的将人抱在怀里,脸上还露出一抹『甜蜜的负担』的神情。 然后看着他们『父女俩』的互动,艾米莉和其他佣兵都有一种天雷噼在头顶的感觉。 原来你们是这样的人。 alpha天生理智冷漠,除了对自己的omega,对于其他人都没有太多的情绪。 抱着人,太叔攻连解释的话都没半个。对面前的佣兵点头,「感谢你们将人送回来,尾款已经打进你们的帐户里。」虽然没有再说什么,可话里却带着明显的逐客之意。 艾米莉看一眼又乖又软老实呆在一个alpha怀里的林琳,在听到威廉斯出发告辞的话后,什么也没有对林琳说便跟着一道离开了。 等佣兵们驾驶机甲离开安琪姆星,太叔攻再也控制不住的吻上怀里人那张让人又气又爱的红唇。 太久了,久到他都已经绝望了。 若不是林琳在主星制造的那场兇杀案,他都已经快要放弃再继续寻找她了。 那样的手段还有那样的能力,除了她,太叔攻想不到还有谁会像她那样手段狠酷的理直气壮。 看着视频里她骄傲鄙视众生的小眼神,太叔攻第一眼就认出来了。 利用职权调查她的生平,当知道这人在几个月前突然『失忆』,变得行为异常时,太叔攻才确定他们并没有错过多久。 一边不动声色的向国会和军部递交辞呈,一边又想办法联繫星系第一佣兵团队劫狱。 太叔攻不是没有考虑第一时间去见她,然后自己做她口中的白马王子救她出牢笼,但他做为联邦的七星上将,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 没办法只得将这件事情委託给旁人来做。 其实太叔攻知道以自家这个妖精的本事,也许用不了多久她自己就能逃出来。可知道是一回事,心疼惦记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若真的让她自己逃出来了,他俩再见面就更难了。 一吻结束,俩人都有些动情。不过太叔攻到底是知道自家这妖精心思有多别扭,于是也没有再进一步,而是牵着她的手领她在安琪姆星逛了逛。 第1011页 「安琪姆星是我很早以前便购置的私人星球,除了你我,就只有一些机器人在打理这座星球。」太叔攻拿出自己的光脑,在上面点了点,然后招来一台管家机器人,将林琳是女主人的命令输入它的系统里。 林琳见了到没说什么,继续打量面前的星球。 壕,真壕。 她以为自己占座山什么的都已经够壕的了,没想到她男人都开始购买星球了。 太叔攻给机器人输完指令后,便领着林琳一边走一边逛。 安琪姆星是一座不算太大的小星球,驾着悬浮车走一圈也不过两个小时。当然,悬浮车的速度绝对是波音七四七的十几倍。 上面除了一座可以住人的庄园外,便再没有其他的建筑物了。 也不是没有,只是那些却是不能住人的。 太叔攻让机器人在整座星球上建了两百多个各式各样的凉亭,迴廊以及玻璃观景台。 安琪姆星比较原生态,太叔攻让机器人种了不少作物,也养了不少动物。一些生活所需,星球都可以自给自足。 环境安逸,空气清新,是个适合养老的好地方。 在外面看得差不多,林琳与太叔攻就回了庄园。 庄园里大半建筑物都是按着古地球时的屋子建的。 太叔攻负责出设计稿,机器人负责建。林琳看着那庄园就想到以前他们在帝都时的四合院子。不过更奢华一些。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以老。真没想到有一天我竟然还会跟个二百多岁的老头子一起过日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 坐在客厅里,林琳接过机器人送过来的果盘,自己吃一口,再餵面前的太叔攻一口。吃东西都堵不住林琳那张气死人不偿命的嘴。 太叔攻确实两百多岁了,按着未来星际人的正常寿命,他其实也就只剩下几十年的生命了。按古地球的算法,他现在已经七老八十了。 不过未来星际有个好处,那就是人只有到死的那一年才会迅速衰老下去,在这之前会一直保持中年人的样貌。 太叔攻现在看起来就是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的样子。 所以林琳说他是老头子,纯粹就是在闹他。 太叔攻跟林琳做了那么多年的俩口子,一起经歷过的事情早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哪怕上苍残忍,让他与她重逢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太叔攻也会找到她。 陪她一起渡过陌生世界最艰难的日子。 别说什么自己要死了,她还有那么多年漫长岁月,不与她相见,不告诉她自己的踪迹是对她好。 太叔攻可不这样想,若自己真的这么做了,她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一个已知的答案,不比在无尽的岁月中不停的等待和猜想要好吗? 猜她有没有来到这个世界,猜她是不是提前来了这个世界,猜她还记不记得自己,猜她是不是还没来,猜她看不到自己是不是会一直寻觅,一直等待…… 那何尝不是一种心碎的折磨。 太叔攻收回百转心思,朝着林琳伸出手,让她侧坐在自己腿上。亲了亲她的发顶,太叔攻将手臂收紧,「我很担心等不到你来。」 脸在这男人胸前蹭了蹭,林琳心疼的抬头亲亲他的下巴,「……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 两百多年,七万三千多个日日夜夜。 「值得。」哪怕你终是没来,也值得。 林琳没有说话,因为心疼,也因为他们之间无须太多的语言。 见林琳乖巧的趴在自己怀里,太叔攻眼里闪过一抹笑意。 瞧,她总是这么心疼他。只要他露出一点点委屈,她就会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辜负了一般。 又是心疼,又是气恼。还暗搓搓的要给他报仇去。 时间不早了,太叔攻也没问林琳想吃什么,便牵着林琳的手去了饭厅。 机器人已经将饭菜都做好摆桌了,一桌子的菜,量都不大。有林琳爱吃的,也有林琳没吃过的,倒是太叔攻喜欢吃的一样没有。 林琳看了心里又软了几分,夹起太叔攻给她夹的菜,俩人吃得极是温馨。吃饭的时候,林琳不知道怎么想起星空网上的一份报导。 说是一百多年前,太叔攻请人吃饭。去了主星最好的酒店,要了最好的包间,然后自备了二十多只营养剂…… 饭毕,机器人都上了壶茶。俩人一边喝茶,一边说着太叔攻来到这里两百年的经歷。 关于林琳的,就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她来的时间短,大部分时间又都用在练功练机甲刷星空网以及淘货购物上了。 将一个暴力网瘾少女演绎的淋漓尽致。 相较于林琳短暂得还没来得及发生太多事情的人生经歷,太叔攻那两百多年的人生可谓是丰富精彩至极。 他是在一场海盗对星空站的大屠杀中来到这里的,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个半大的少年。 虽然拥有alpha体能,但能做的事情也就是在星际海盗手下保住自己的性命。 之后他被送到福利机构,在那里生活了几年便考上了军校。 至于为什么是军校……因为军校不收学费还包就业。 太叔攻练着林琳有空没空教给他的功夫,再加上alpha的体能和成熟,考虑周全的指挥作战才能,还未正式毕业便被军部划进重点培养的名单中了。 第1012页 此后进入军部,为邦联披挂上战场,南征北战二百余年方有今日地位和成就。 「还不如在古地球呢,活得长,干的也久哇。」在古地球的时候,虽然人们的平均寿命都不高,可退休的年纪却极让人满意。 前两辈子太叔攻可都提前退休了呢。现在倒好,二百多年还不让人退休,想要离开还要递辞呈,太不拿豆包当干粮了。 太叔攻抿了口茶,不以为意,「你不在这,我也没什么事可做。」拿起茶壶给林琳续了杯茶水,太叔攻又继续说道,「我到是庆幸我努力的活下来,又能够活得这么长。」 这人,怎么总说一些让她心疼的话。 「行呀,那下次去个修仙的世界,别说两百年了,两千年都有可能。」 太叔攻抬头,眼神深邃,里面仿佛有万千言语要述说一般,「你去哪,我便去哪。」 若是能够多相守经年,那样的地方未尝不是好去处。 林琳心下感动,眼角都有些泛红。不过她这人嘴硬,偏还故意拿话气人,「太叔攻,你出息了。这才多久没见,你都会撩妹了。说说呗,你一个纯alpha在这么个兽性世界有没有追着omega跑?」林琳说完这话,双手握成拳头,在太叔攻面前晃了几下。 太叔攻本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他一是不善言辞,二是他一直认为说得再好听不如做得踏实。 只是二百多年的等待,让太叔攻心头压了太多太多的话。若不是太叔攻强大的自制力,他都以为自己因为思念而产生了幻觉。 「他们不是你,我只为你。」疯狂以及……义无反顾。 被林琳这么一番调侃,太叔攻也有些不好意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极淡定的说了一句大实话。 可这话听在林琳耳朵里,就更像是在撩妹了。感受着太叔攻身上alpha的信息素,林琳耳尖有些发红的叫屋里的机器人管家再上一盘茶点来。 太叔攻见此,垂眉浅笑了一声。 饭后喝杯解腻的消食茶是太叔攻和林琳在那个村子里时就养成的习惯。 那个时候林琳傢伙食好,林琳又心疼太叔攻舅甥俩以前吃苦,所以顿顿都是大鱼大肉,各种山珍海味……吃的太油腻,所以喝茶非常有必要。 随后这习惯就一直留了下来。 俩人喝了茶,太叔攻为了不让林琳又一门心思玩光脑便带着林琳去看他这些日子种的地去了。 太叔攻比林琳先到这里几天,于是等待的过程中,这位不但开了一块地种田,还和机器人一道盖了一间石头房子。 样式就跟当初林琳自己独居在东山上的房子差不多。 为了样子像一些,太叔攻和家用机器人那是特意移了两座石头山,又圈了三亩多的院子…… 这房子就在庄园后面,太叔攻领着林琳穿过后门便看到相隔不远的院门。 看到那熟悉的景像,林琳怔了一下。 刚刚太叔攻领她逛的时候并没有逛到庄园后面,当时打眼扫过时,只以为庄园后面有两座山。所以林琳压根不知道这庄园后面竟会别有洞天。 回身,踮起脚尖,林琳抱着太叔攻便亲了上去。 亲得俩人都觉得空气稀薄后,太叔攻在林琳又使坏想要咬他舌头的时候与林琳分开了彼此交缠的唇舌。 「德行,我是那样的人吗?」斜了一眼太叔攻,林琳毫不心虚的嗔怪道。 太是了。 咬人,挠人,眼珠子转转就想要动坏心眼。认识你两辈子了,太知道你是个啥人了。 知道在某个妖精面前不能说太直白的大实话,太叔攻直接无视了林琳的话,牵着林琳的手朝着院门走去。 远看时像极了,近看却又有许多不同之处。不过到底比未来星际那种林琳怎么住都住不惯的房子好太多了。 有家的感觉。 转头去看牵着自己的这个男人,林琳想,也许只是因为这里有他。 …… 是夜,林琳便与太叔攻住在了这间石屋里。林琳这副身体都二十多了,俩人也没管什么成年不成年的说法,老夫老妻的过了一个没羞没臊的夜晚。 因为太叔攻已经辞去身上所有职务,又对外下了谢绝访客的声明,再加上林琳这么一个身份造假的通缉犯,并不适合出现在人前。所以安琪姆星上除了隔三差五会送包裹的星际快递员,整个星球上就只有他们俩个人过着差不多与世隔绝的安逸日子。 就像曾经那些相守的日子,太叔攻与林琳非常享受现在的养老生活。 林琳也不是那种不折腾就不能活的人,有太叔攻这么个三观笔直,只在她身上犯些错的男人在,林琳其实也挺束手束脚的。 ╮(╯▽╰)╭ 陪着太叔攻日出而做,日落而睡(动词)。林琳的日子过得非常规律。 林琳与太叔攻虽然对生死之事已经看开了,可为了能够多些相守的日子,俩人也加大了保养力度,争取让太叔攻再活个一百年。 效果还不错,至少太叔攻三百多岁的时候,也没有出现死亡预期的徵兆。 林琳与太叔攻是在林琳快三十岁的时候才去附近的民用星球登记结婚的,之后俩人偶尔会驶着机甲去别的星球逛一逛。不过大多数的时候,林琳与太叔攻会做一对未来星际的农民。老实的呆在安琪姆星上种地养家禽。 第1013页 在林琳一百六十岁的时候,太叔攻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林琳没有哭,太叔攻见林琳这样,松了一口气,少了几分牵挂。 「我在下一个世界等你。」 听到太叔攻这么说,林琳鼻子有些酸,一直强忍着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没有魔杖,在使用魔法的时候非常的耗费魔力。林琳盘算了一下自己身体里的魔力,然后伸出手指点在太叔攻的额头。 在太叔攻错愕不解的眼神下,林琳抽空身体中所有的魔力对着太叔攻使了一个遗忘咒。 等待那么辛苦,她捨不得。 捨不得的林琳一定想不到她的魔法还没有施完,太叔攻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林琳:…… 太叔攻离开后,除了他们居住了多年的安琪姆星,林琳将太叔攻留给她的遗产都花了个精光。 将买下来的所有未来物件都存放在空间里,林琳又整理了她的行李便驾着机甲去了流放星。 她辣们悲伤,总要有人陪她同归于尽? 于是林琳摘掉光脑,又摘掉耳朵上的小耳钉,让所有人都知道诺尼曼最兇残omega回归了。 流放星不算近,林琳在生物机甲上设置了目的地就让机甲自动驾驶了。 一路上,林琳除了饿的时候吃些营养剂便盘腿练内力。 现在的内力都是她过去一百多年自己练出来的。又扎实又深厚,想要踢场子绝逼是最大的作弊神器。 流放星为了防止犯人逃脱和越狱在管理上一直很严密,在林琳的机甲围着流放星转了一圈寻找落脚点的时候,流放星那边也发现了林琳这台机甲。 等到林琳降落后,流放星上的悬浮车便驶了过来。 此后就不用说了,林琳抢了悬浮车,带着她劫持的人质飞快的朝着关押犯人的基地行去。 之后,林琳用一种非常不要命的打法,以一种同归于尽的气势来了一场极限运动。 不管犯人还是看押犯人的狱警都被林琳关照过了。 不过林琳虽然是来求死的,但却还有一咪咪底线,犯人受的伤更重,狱警则较轻一些。 等到林琳也是一身伤时,这一片已经除了林琳没有人是站着的了。 林琳活够了,可她却答应过太叔攻要好好的活下去不自杀。所以只能以这种极端的方法一边干票大的,一边被他杀。 然而以前多少个世界,她不想死,却稀里煳涂不知道怎么就死了。现在她想死了,却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多讽刺~ 就在林琳准备拖着一身伤离开这里时,基地发生了巨大的碰撞,林琳被撞到了对面墙上,整个基地瞬间被毁,林琳吐了一口血水,刚扶墙站起来,一声巨大的响声以及迅速飙升的热度,瞬间让林琳失去了知觉。 在陷入黑沉的深渊时,林琳仿佛看见不远处的其他人都在她的眼前被烧化了。 真好,就是这死法有些意外。 星际歷8958年,诺尼曼星系中一颗偏离轨道的巨型陨石撞上了流放星,造成流放星中无一人生还。 据悉,在陨石撞上流放星时,反政府组织正在流放星进行劫狱…… 艾米莉看着星空网上的报导以及在出事前传回主脑的视频时,沉默了半晌才喃喃说道,「她终于将自己作死了。」 至于另一位同样在星空网上看到视频,以及正在签字接收一颗星球做遗产的安德尔也懵了。 医院那群骗子,她当初一定不只是失忆。 安德尔这些年过得一直很坎坷,他将一个柔弱的omega监护成了一个比alpha还恐怖的通缉犯,他几乎是跟林琳同时闻名整个星系的。 这些年他升职一直比旁人慢,机会什么的也都总是抓不住。林琳临『走』前,难得发了一回善心,直接高调的将安琪姆星当成遗产送给了安德尔。 那可是七百年内唯一一位七星上将的故居。 意义非同一般。 至少在某些方面给安德尔添了几分资本。 安德尔在接收遗产的时候还在想着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落在他头上,再然后星空网就报导了林琳作死的一幕。 虽然有些不敢置信,但安德尔却也没了旁的解释。 为什么蒙顿上将前脚刚死,她就出来作妖,为什么他还得到了蒙顿上将的遗产。 太多的巧合,那就不是巧合。 等到安德尔请了假跑了一趟安琪姆星后,生活了一百多年的地方终于还是留下了林琳存在过的痕迹。 比如说没有安装空气净化器的石屋以及里面哪怕过去一百多年,仍然让安德尔熟悉的omega信息素…… >﹏< 甭管信息素不信息素了,林琳这会儿已经顾不上那些让她纠结的小事了。 她如愿以偿的来到了新世界,还是她当初跟太叔攻都心生嚮往的修仙生活。 他们当时还说,不求什么大道,也不闭什么关,只要能够活得长寿一些就好。 可泥嘛,炮灰是木有命活太久的。而且这地方咋找人嘛。 长嘆了一口气,林琳一脸悲戚的出门了。 第473章 修真小炮灰 三千大世界,亿万小世界。罗云界就是众多世界中的一个可以修仙的下界。 罗云界的修真门派多得数都数不过来,只书中介绍的就有七门九派四大宗等等。 第1014页 这还是人修这边的门派,妖修,鬼修以及魔修那边的情况林琳都懒得说。 罗云界之上是更广阔的修仙世界,称俗上界。这个得修炼到一定境界才能够飞升上去。不过林琳在接收这些资料的时候,想的却是如果她驾驶机甲往上飞,能不能偷渡成功。 这个……也许可以试一试。 →_→ 罗云界之下则是凡尘界,凡尘界就是跟华夏古代类似的时代和国度。 林琳与这本小说的女主角便是从凡尘界选进罗云界,进入修真门派的小姑娘。 说起这个来,林琳就有一种蛋疼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alpha女性被她踢碎了蛋茫然与悲催。 就穿书,反正只要穿着衣服穿,咋穿林琳都不反对。可这次穿的世界却让林琳都有一种自己以前真善良的感觉。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是一部很碎三观的修仙文。 女主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标准的心黑手狠,宁可我负天下人的性子。 最坑爹的是女主前世还是特工出身,为了国家和百姓自我牺牲的那种无名英雄。而这也是让林琳最想不透的地方。 既然设定的是我大华夏出产的特工,那为啥到了罗云界,整个人狠辣的却像是扶桑的捏? 反正论起心狠手辣来,林琳自认不及她。 抛开这一点,林琳又想到了修仙文的套路就是女主人人爱,女配是炮灰。 林琳这一次穿的修仙小说也是这样的套路,女主容貌清秀,但她为人清冷,不屈不挠的性子却让这个修仙世界里好多男人都爱得跟什么似的。 然后在歷练抢机缘的时候,动不动就要因为各种意外与男主男配们来几段情非得已的ooxx。 最后这帮子罗云界的天之娇子们放着爱他们爱得死去活来的女配们理都不理,甘愿成为女主背后的男人,与其他人一起分享爱情。 哎呦我去,这思想,这境界,林琳怕是再穿上几千几万个世界都没办法如此『通情达理』。 哦,对了,说起这个,林琳就不得不怀疑也许是小说把男主男配们描写的太美好了。说不定这些痴缠女主,委屈自己的男人就是看出来女主是个有大气运,或是有能力拽着他们一道飞升的人呢。 女主有一对银戒指,某个叫林琳的炮灰先送了女主一枚,然后另一枚也被女主偷去了。 没错,那个炮灰就是林琳这具身体的原主。 那一对戒指是原主母亲的遗物,听说是传了好几代的陪嫁之物。样子不稀奇,看起来就像是纯银的材质刻了一圈陌生的花纹。 因为有些发黑,所以一般人看起来都会觉得这对戒指含银不多,纯度不高。也因此原主的继母才没有『帮忙』保管。 原主一直很珍惜这对戒指,她平时干活都捨不得戴,只用一根红绳穿着挂在脖子上。 这一对戒指里,一只是带有灵泉的随身种田空间。里面灵气充沛,可以种灵植,养灵兽。还可以让女主呆在里面修炼。 另一只戒指则是一间放满了修真古籍的图书馆。 在原主因为误会苏雪妍救了她一命,苏雪妍也『不屑』解释的情况下,死活将自己当宝似的戒指给了苏雪妍一枚。之后苏雪妍狗血的将血滴在戒指上,于是她就发现了随身空间。之后美其名曰说怀壁其罪,为了她和原主的安全考虑,利用前世当特工时学到的功夫打晕原主,将原主脖子上的另一枚戒指也拿走了。 滴血后,发现是个装了不少修真古籍的图书馆,苏雪妍别提多高兴了。 这个图书馆可帮了苏雪妍不少的忙。 不初天霄宗的人来村子里选有灵根的小孩。整个村子里的小孩只有原主和女主苏雪妍有灵根。虽然二人都是最下等的五灵根,不过天霄宗的人还是将她们带回了宗门。 这世界最好的灵根就是单灵根,像是传说中的混沌五灵根,无论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改变的,这个世界压根不存在。于是苏雪妍通过随身图书馆了解到这些后,立时开始寻找机缘洗掉自己身上太多的灵根。 最后在图书馆中的古籍帮助下,苏雪妍在筑基以后先后洗掉自己太多的灵根,一跃成为变异冰灵根。 拿了原主这两样宝贝,苏雪妍觉得应该对原主好一些。于是在原主被人欺负的时候,『狠狠』的帮了几回忙,给原主拉了不少仇恨。 除此之外,苏雪妍也是个能拉仇恨的。她是女主嘛,自然不会有事,可整个天霄宗与苏雪妍在明面上有关系的就是原主。 要知道做为女主,她能得罪的人,身份都不低。在加上女主那前世特工,现世金手指的,一般级别的人都拿她没办法,于是原主这个受苏雪妍照顾的人就被欺负得更狠了。 就跟组团刷怪似的。 苏雪妍有随身空间和空间灵泉的加持,一路走的又快又稳。虽然时常像施捨一般给原主不少修练用的资源,可到底将原主弄到了怀壁其罪的那个处境。 原主只是一个按部就班,一步一步修炼的外门弟子。苏雪妍给原主的那些东西太好,本就不是原主能够护住的东西,再加无论是苏雪妍给她拉的仇人,还是苏雪妍的仇人都虎视眈眈的盯着原主呢。 此后原主因为这些玩意被人谋财害命后,苏雪妍也只在事后来了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言论,帮着报了个仇就抛开手再不关心了。 第1015页 说真的,林琳也不知道原主那倒霉的命运要不要全怪在苏雪妍身上。但不管怎么说,苏雪妍却是占了八成责任的。 好在现在时间还来得急,天霄宗的人还没有来村子。 就在一个时辰前,林琳一到这里就将那对遭贼点击的戒指收到了花房。 有灵泉的随身空间是个好东西,无论在什么世界都能让林琳受益。不过这对戒指,林琳却是不准备自己用的。 她将这对戒指放在花房,又喝了福灵剂。心中想着放古籍的图书馆,然后闭上眼,伸出手拿起两枚戒指中的一个。 之后林琳将戒指放在手心,然后滴血认主。一阵微光后戒指消失,林琳的手心处则多了一颗红色的小痣。 林琳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那个图书馆,下一瞬间便从花房进了放满修真古籍的图书馆。 林琳看着这比纽约公共图书馆还要庞大的图书馆呻吟一声后,找出一个鍊气入门的玉简。 然后拿着它出了图书馆,将其放在复制柜里。 等了一会儿,见玉简被复制出来了,林琳高兴的抿了下唇。不过转瞬间又担心只是复制了形,却未复制上其中的内容,林琳眼底的高兴又少了几分。 林琳现在还没有进入天霄宗,没有学过引气入体,因此林琳也不敢擅自查看玉简内容,生怕被人发现什么。 于是想要尽快复制图书馆里所有古籍的想法只能暂时搁浅了。 林琳之所以会挑这个古籍的戒指认主,一是想要尽快的提升自己的实力,二一个就是想着将这里的古籍都复制几遍。 一遍放在她的佛珠空间里,一份放在花房里,再复制两份放在之前在机甲世界制作的指甲空间里,等将来遇到太叔攻的时候交给他。 太叔攻可以放在指甲空间里一份,另一份就可以放在林琳留给他的随身空间里。 感谢这是个可以修真的世界吧,林琳的魔法在这里用得更是得心应手。而且林琳的魔法与东方修真又是两个不同的领域。所以林琳相信魔法的储存空间东方修士应该发现不了。 不过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多做些准备是完全有必要的。 至于随身空间里的灵泉,林琳虽然也心水着。可这个世界想要弄些灵石或是和水有关的天才地宝应该不算太难。 好吧,前者不难。后者就不是难不难的问题,而是有没有那个运气遇到了。 林琳想,如果她在自己的花房里放满了灵石,想必用灵石堆也能堆出一条灵泉来。 …… 原主今年九岁,比苏雪妍小了一岁。她是本村唯一一个秀才的女儿,不过原主亲妈在三四年前难产没了,之后过了一年,继母便进门了。 现在继母生的弟弟都已经一岁了,原主这个原配的孩子过得就有些像小白菜。 林琳起了个大早,按着记忆做了一顿早饭。之后抱了一盆衣服去河边洗一家人的衣服。 路过苏家院门的时候,林琳脚步顿了顿,回忆了一下那本书里的剧情,算算日子便知道这本小说的女主角苏雪妍已经来了。 苏家也算是村子里的中等人家,相较于林秀才爱脸面,继母不敢在明面上苛刻原主,苏家非常的重男轻女。 苏大郎要成亲了,女方要了不少聘礼。苏家老俩口子想着小女儿也养到十岁可以卖了,便准备将小女儿像大女儿那样都卖给镇上的人伢子。 也就是这个时候,苏雪妍来了。 做为新时代的特工,现代人,她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卖,助纣为虐的帮着数钱,让人口买卖在发生在她身上吗? 绝逼不能呀。 于是苏雪妍便开始用自己柔弱的小身板与这家人斗智斗勇。洽巧这个时候天霄宗派人来招弟子了。 于是在天霄宗的弟子连跑了几个村子都没有找到有灵根的人时,苏雪妍与原主就被扩招进了天霄宗。 然后因为灵根实在是资质太差了,双双进了外门…… 林琳拿着棍子在衣服上敲来打去,心里想的却是修真界真不科学。 罗云界大的让林琳绝望,太叔攻到底在不在这个世界,自己不会像他上辈子似的在未来星际等了自己两百多年才出现吧? 他们俩应该不会那么悲催吧? 对了……她得想办法出名。 只有出名出到人鬼妖魔都听说了,太叔攻想要找自己才不会没有线索。 还好这辈子她也叫林琳,不然就更不好找了。 「你后娘又没给你饭吃?」旁边一起洗衣服的小姑娘见林琳洗洗衣服就唉声嘆气的,便出声问道。 林琳回神,笑着摇头,「我不饿。」 至于是吃饭了才没饿,还是没吃饭也饿得没感觉了,林琳没有多说。 早饭虽然是她做的,可还没等粥煮好,后妈就去监工了。早饭做好,林琳只得了一碗稀粥。 反正这种事情都是常事了,原主没办法反抗。轮到林琳了,林琳又觉得她不差那口吃的,眼瞧着天霄宗的人就要来选弟子了,没必要跟他们掰扯这些破事。节外生枝之余再让女主发现她的异常,那就没办法扮猪吃老虎了。 跟林琳说话的那个小姑娘,一脸不忍,然后又庆幸的劝林琳,「她虽然对你不好,冲着你爹的面也不敢将你卖了,苏二妞这回怕是悬了,我听我娘说苏大妞也是十岁被卖的,有五两银子嘞……」 第1016页 林琳点点头,脸上与那小姑娘摆出一样的同情神色。 书中说但凡选上被带走的小孩,他们的家人都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 这回苏家怕是要发笔小财了。 林琳与小姑娘分开后,端着因为衣服浸了水而变得越发沉重的木盆一步一步的朝家走着。 一边走,林琳还在心里盘算着今天晚上必须将武功捡起来,不然干点活就容易累。 还没走到家,在苏家院子前,林琳便看见苏二妞,哦不,现在应该叫她苏雪妍了。 那眼神,那气势可不是一个十岁小姑娘会有的。 苏雪妍看见林琳时也是明显一怔,她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子竟然还有气质如此出众的……村姑。 端着木盆,脸上没有脂粉,瘦弱的身形……都跟村姑没有什么区别,只这个人,却让人无法忽视。 看着瘦弱普通却让她有一种很强大的感觉。下意识戒备的看着面前的村姑,苏雪妍看着那张嘴角向上扬的美丽脸庞又有一种时空错乱之感。 「二妞,你不认识我了,干嘛那么看着我?」林琳是知道苏雪妍没有身体记忆的,所以也不担心她看出自己与之前的原主有什么不同。 苏雪妍皱了一下眉,仿佛对自己的名字很不满意。 听到大妞二妞这个称唿就让她想到小时候看的那部电视剧。 『满天看的是星斗,满街看的是俩妞,大妞二妞长得好~清秀……』 为毛想到那个片尾曲,她就会有一种被对面村姑调戏的感觉? ╮╯▽╰╭ 虽然被上苍剋扣了几座小金人,但林琳的演技绝对不是盖的。 与浑身冰冷,肃杀之气的特工比起来,林琳现在浑身上下都带着圣母光环,「好了,你不要生我的气了。我的情况你也知道,今天早上我后娘只给了我一碗稀粥,等下次我得了饼子一定分一半给你吃。」 苏雪妍:……啥情况? 顿了顿,林琳从脖子上拿出一对样式普通,有些发黑的银戒指,递给苏雪妍,「这是我娘的遗物,我本来是留着当嫁妆的。不过……你拿着它逃跑吧。你要是不跑,就真的会被你爹娘卖掉的。我听说,你爹娘找的人伢子是专门往那种脏地方卖姑娘的。我爹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等将来你要是……算了,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好好的就行。」说完还一脸不舍的看了好几眼那对戒指。 这戒指不是看起来普通,林琳可以保证它是真的普通。普通到这是林琳用变形术拿两根绣花针变的。 苏雪妍看着手心里用红线穿着的戒指,有些发傻,再听面前的村姑这么说,苏雪妍眉头不觉皱了起来。 「我今天去河边洗衣服,听说附近村镇出现了仙人。若是仙人也来咱们村就好了,听说他们会带走村子里小孩去侍候神仙,还可以学习仙术,顿顿有肉吃,还有漂亮的衣衫首饰呢。只是跟仙人走了以后就再也不能回家了。」林琳一边说话,一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最后无奈道,「哎呀,这都快午时了,再不回去造饭,我后娘又要打我了。」 说完林琳便将她随手在路边摘的一把酸枣从木盆里捡了几个,热情又不容拒绝的塞到苏雪妍手里,然后笑眯眯的走了。 苏雪妍左手握着那对戒指,右手捧着林琳给的酸枣,面无表情的看着林琳脚步轻快的越走越远,一边还在想着——这人谁呀? 苏雪妍没有这副身体的记忆,所以被迫接收了一户极品家人后,又被塞了一位真诚热情的朋友。 一时间苏雪妍是一边懵逼一边感嘆,原来古代真的有圣母这种生物。 撇开这莫名其妙的人,苏雪妍将一颗酸枣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虽然酸了些,可对于从昨天就没有吃到东西的苏雪妍来说,也能添个腹。 几个酸枣吃完,苏雪妍颠了颠手心里的对戒指,发现轻得几乎没有什么重量,于是打消了拿她当路费的念头。 还有仙人? 啧~,不会又是哪里的人贩子吧? 苏雪妍最近被苏家人理直气壮贩卖人口的事弄得有些草木皆兵,于是直接给天霄宗的人判了刑。 林琳随手给苏雪妍下了个套,心情美美哒的回了家。 到家正好看见原主后娘那张晚娘脸,心生烦闷之余,也盼着天霄宗的人赶紧来。 将衣服晾在院子里,林琳便去厨房做饭了。不过林琳从来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姑娘,于是她直接给下了让人便秘的药。 要是下拉肚子的药,回头那后娘又要有话说了。现在直接下便秘的药,那就,憋着去吧。 如此又过了一天,林琳将武功内力捡起来,又给林家人下了一回便秘的药,林琳所在的古村村终于迎来了『仙人』。听到村长的通知,林琳连忙回房换了身干净整洁,看起来朴素却又在细节处做了些小文章的衣裙出来。 林琳身上这套衣裙在细节处下的功夫,除了古代贵人外,一般没有眼力的人是看不出来的。至少生活在现代的苏雪妍不会发现。 后娘见林琳穿在身上的衣裙是没有补丁的,眼神闪了闪想要说什么,不过刚张嘴便被林琳眼中可以化为实质的杀气震住了。 等她反应过来,林琳早就跑远了。 苏雪妍还没来得及逃跑,就先等来了『人贩子』。 第1017页 此时看着村长将村里所有人都叫到村中间的空地上,苏雪妍站在人群中用自以为不动声色的视线打量和挑剔着最前方穿着青色外褂,内着白色长衫的『仙人』们,心里都是对人贩子的憎恨和厌恶。 林琳在看小说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修仙世界的修士们五感非常强,所以苏雪妍压根不知道林琳给她下了多大一个套。因此哪怕此时此刻苏雪妍的脸上仍然没有任何表情,可眼底的意思以及浑身冰冷的气场却已经将她的特殊泄露无疑。 天霄宗这次出来择选弟子的几个内门弟子互看一眼,都对苏雪妍的怪异提了心。 这小丫头不会是哪个想要混入天霄宗的邪魔歪道吧? 测灵根的仪式就在这几方人心思各异的前提下热热闹闹的进行了。 十五岁以下的少男少女们都怀揣忐忑的一一上前去握那块测灵石。 有的少男紧张极了,上去之前还吐了口口水在手心上,然后双手互搓几下这才一脸就义模样的握上去。 轮到林琳的时候,林琳压不下那股飙升上来的噁心感,忍无可忍的拿出一块棉布将那块测灵石擦了擦,这才伸手握上去。 刚刚那少年的往手心吐口水的动作让林琳想起当初在太叔村生活时,村东头有个吴二婶,她有一回就做了这么一个动作。 不过她做这个动作之后并不像那少男去握测灵石,而是往锅里贴玉米饼子…… 呕,不能想了,越想越噁心。 测灵石在林琳之前一直没有任何动静,等林琳握上去以后,测灵石突然冒出来五色光泽,虽然不耀眼,却在一瞬间让村子里的村民以及天霄宗的弟子们都变了脸色。 天霄宗:终于找到一个有灵根的了。 村民:难道他们村里真的要出个仙人了? 苏雪妍:怎么会发光?什么原理? 苏雪妍就在林琳身后排队等着握测灵石,她亲眼看见林琳用自己带来的布擦过石头,双眼微微眯起,苏雪妍开始回想她在后世所学的一切化学和物理公式,套了半天也没套出来这是什么原理。 跟这些人贩子一比,现代那些骗子都忒不敬业了。 等相信科学的苏雪妍回过神时,已经轮到她去握那块测灵石了。 于是暂时无法用科学角度解释测灵石为什么会发出五色光泽的苏雪妍竟然在测试完后仍然不愿意放开测灵石…… ╮╯▽╰╭ 两刻钟后,村子里的小孩都测完了灵根,之后天霄宗的弟子便对村长和苏家与林家人说了要带林琳和苏雪妍去罗云界的话。 因为苏雪妍怪异的表现,天霄宗的弟子本来是只想带林琳一个人走的。不过转念间又想到应该将这人带回去就近监视,这样才妥当。于是最后便决定带俩人一起走了。 能派出来择选弟子的修士,手里都会一些杂技手段。这是苏雪妍在没有见识到飞仙法器时的第一个想法。 后来她知道那不是杂技手段,而是实实在在的仙家手段后,整个人都惊呆了。 再然后,她那笔直的科学发展观彻底的碎成了渣。 这不科学的世界抛弃了她的物理,她的化学,她一切与科学有关的事情。 苏雪妍在现代的时候就听说过穿越这个词,当时她就觉得穿越应该是空间磁场与脑电波产生的一种非正常状态的共鸣。 这种共鸣会让脑电波的主人在深意识里做个长时间的梦。 她认为人类平日里做的梦就是一种短时间的短程穿越。而之所以会穿越是因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意识间收集了一些资料,然后记录在大脑记忆中,最后重组…… 相较于被震惊得脸更冷的苏雪妍,林琳心下清楚天霄宗的人在观察她,所以她则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好奇又害怕的小村姑。 坐在莲花状的飞行法器上,林琳小心的探头朝下面看了一眼,然后又连忙缩回来。之后再看一眼,再缩回来。看起来就像一只好奇心重的无害小兔子。 林琳与苏雪妍并没有收拾什么行李,她们俩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呸,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在测试完灵根后就跟着天霄宗的人坐着飞行法器离开的。 法器上可能设有防风保暖的阵法,那么快的速度,又那么高的海拔,林琳和苏雪妍竟然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冷。 法器不知朝哪个方向行了半个时辰,便到了凡尘界的京城。 之后法器在一处空地降落,林琳与苏雪妍都特别乖巧的跟着天霄宗的弟子走下来。 到了这里以后,林琳与苏雪妍才知道她们来这里是为了等去其他地方的人回来一道离开凡尘界。 林琳一早就知道会如此,更知道一来到这里,原主和苏雪妍会因为衣衫破烂而遭人欺负和轻视。 这世上从古至今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林琳虽然不在意,却也会入乡随俗的遵守这些世规。 当然了,能让她老实听话的从来不是规矩,而是她现在的拳头还不够硬。 作为这本书的女主角,特工出身的苏雪妍在下了飞行法器后便已经调整了自己的心态。 此时苏雪妍沉默的跟着天霄宗的人走进不远处的大院子,心中那一排草泥做的马都已经熘过两遍,此时都消停的呆在马窖里。 苏雪妍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跟她并排走的林琳,眼中的疑惑又升了起来。 第1018页 她已经知道面前的小姑娘叫林琳,她爹是村子里唯一的秀才,说是屡试不第,留在村塾里教导童子启蒙。 她一身与其他村姑不一样的气质,许是原于此吧。 虽是这么想,可苏雪妍心里总有些说不上来的怪异之感。 「哎呀,好臭。」 林琳与苏雪妍并排走进去,然后又在领他们来的天霄宗弟子的引荐下给早就回来的其他宗门弟子行礼。之后被这屋里侍候的下人送到一间大屋子。 不过俩人刚进屋子,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声音响起。 林琳心中嘆了一口气,也想来一声,『哎呀,炮灰上线了。』 第474章 古树村在梁国的西南,距离梁国的京城有上千里地。若是靠双腿捣腾,需要个把月的时间。听说京城一块牌匾砸下来都有九个是皇亲国戚,剩下一个还是皇亲国戚拐着弯的七大姑八大姨。 林琳不但有多世经歷,还知道这本断更烂尾前的发展。因此在某种程度林琳想要忽悠前世是特工的苏雪妍还是能够忽悠得到她的。 林琳一进屋子便扫了一圈屋中的少男少女,然后通过衣衫首饰来判断屋中人都是什么身份。 有平民,有商户,有仕大夫家出身的,也有出身皇族的。说话的那个小姑娘头上带着一只小凤钗,以及几样漂亮精緻的小髮饰,耳朵坠着一对芙蓉累丝金耳铛,上身穿着月华锦衫,下着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裙上压着宫绦,腰上繫着玉佩。 以林琳的眼力可以看得出来里面有几样东西非皇族不可戴。再用眼角余光上下瞄了一眼那小姑娘,便知道这位是这屋中身份最高的。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林琳知道这小丫头片子谁。 梁国的九公主殿下,鍊气期就被苏雪妍坑进万蛇窟的倒霉鬼。 白白浪费了她水木双灵根的好资质。 当然,她倒霉纯粹是她自己作的,不值得人同情。 不过拿她来逗逗苏雪妍也挺好玩。 此时,林琳调整心情,也没管脸色更冷的苏雪妍,而是拉着苏雪妍走到说话的那名少女面前。 敛裙肃立,右手压着左手,放在腰侧,微微俯身屈膝。朝着少女行了一个礼,「民女西南古树村林氏见过贵人,万福极乐。」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在村子里见过秀才爹教人读书的教材以及偶尔教导稚童的礼节后,林琳便知道这个世界应是沿用了华夏古代的各种风俗。 林琳行的礼很标准,人又不卑不亢的。可以说林琳浑身上下的气质看起来就是那种世家出来的大家贵女。 再加上林琳那身衣裙,看着朴素,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身衣裙真心不朴素。 宫里的小孩眼力都不错,九公主在后宫混,所见之人除了梁国上层社会的贵人们,便是宫中侍候人的宫人。 见林琳这样,九公主自然要另眼相看,挥挥手,道了一声免礼,看一眼林琳身边的苏雪妍问道,「这是你带来的下人?怎么如此无礼。」 被九公主的话弄得差点崩不住笑,林琳眨了几下眼,压下笑意,轻声答道,「回贵人的话,她不是民女的僕从,她是民女的同乡苏氏,与民女一样,拥有灵根。」 林琳说完便转头对苏雪妍小声说道,「二妞,你怎么不给贵人行礼?」 「贵人?」苏雪妍转头看向林琳,心里还记着刚刚面前的少女说的话。再一个,难道穿得好看华丽些就是贵人了吗? 「是呀,天地君亲师。面前的贵人不是皇女就是皇孙,我等梁国子民自当敬之。孔子曰……」 苏雪妍木木的看着一脸陈恳的劝她行礼的林琳,心忖,你怕不是被你那秀才爹教傻了? 「我们是天霄宗的弟子。」进了宗门她们都是一样的身份,凭的是各自的本事。 「可我们现在还在凡尘界呀。而且你没看见我只是行了一个万福礼嘛。若非如此,我们应该稽首嘞~」林琳说完,脸上露出一抹恍然的神色,「你不会是因为你爹娘想要将你卖掉才会对贵人无礼的?二妞,你不能这么做,天子一怒,浮尸千里。孔子曰……」 「别约了。」听到林琳竟然还想对说『孔子曰』这三个字,苏雪妍连忙打断她。这一身的酸味,确认她是被秀才爹传染了。 又酸又啰嗦。 「啊?」林琳心里狂笑,脸上却是一副惊讶不已的模样。 苏雪妍深吸一口气,看一眼坐在那里的『贵人』,然后又转头对林琳劝道,「我不会给她行礼的,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能让我心甘情愿弯下腰的,从来不是她们这种人。」 一脸的凌然和冷傲,看得林琳还蛮喜欢的。不过林琳真心想说,这人一定从小到大没养过宠物。 你养只猫试试?切~~ →_→ 不管心里怎么想,林琳连忙捂住胸口,一脸的不敢置信,「二妞,你变了。这几天我就发现你变了,你不再是我认识的苏二妞了,你变得好陌生。你上个月还跟我说,你想要进宫去侍候天子。将来侍寝做贵人,再也不用吃苦了。 我当时劝你不要这么想,狗剩哥对你那么好,你还死活不听呢。怎么现在,现在,二妞,你到底怎么了,你不要吓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现在又一起从村子里出来,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我,」林琳摸了摸衣袖,又咬牙对苏雪妍建议,「仙长说凡尘界的银子去了宗门就用不了了,所以我爹就只给我带了一点,要不咱们去医铺给你看看病。」 第1019页 苏雪妍:…… 九公主:…… 屋中众人:…… 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苏雪妍做了好几个深唿吸才将压暴躁的情绪。 「我没病,我也很正常。还有我叫苏雪妍。雪花的雪,妍捷的妍。」所以不要再叫我二妞了。 林琳听了,又是一阵皱眉头,「二妞,你什么时候改名字了?我记得我爹给大妞取名叫苏金翠。取自『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后来你爹就顺着大妞的名字,给你起名苏银翠。」说完林琳还一脸疑惑,「咱们那里也不下雪,怎么还起了个带雪字的名字?也是我爹取的吗,不太像呀。」 苏雪妍:……她的名字跟那个秀才有什么关系。 苏雪妍从小性子就冷,特工训练后更甚。现在林琳能将她弄得这么火冒三丈,也算是一种本事了。 林琳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有个非常啰嗦的唐僧,能啰嗦到妖怪自尽的地步。 林琳也想要看看清冷范的女主会不会变成喷火龙。 →_→ 总之话题到了这里已经彻底歪楼了,九公主等人直接成了背影板,苏雪妍则是冷着一张脸,有些生无可恋。 林琳见说得差不多了,站在那里长嘆了一口气,然后左右看看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那副样子仿佛在说『爱咋咋地,姐是管不了了』。 看到林琳这副样子,苏雪妍又是一噎,就连九公主和屋里其他人看向苏雪妍和林琳的眼神都有一种莫名。 这一段小插曲过去后,这间屋子又来了两波人,不过这一会儿却是谁都没有说话。 屋里静悄悄的,仿佛说话或是弄出一点动静就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一般,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仆侍们点上宫灯,送上晚膳,屋里才有了几分生气。 要知道这可是一屋子的少男少女,能静成这样,又静了这么久,可难得。 晚饭很精緻,每个人一张小几,上面都是四菜一汤一碗米饭一碟包子。看着精緻的饭菜,苏雪妍不由悄悄的抬头看向坐在她对面的林琳。 林琳身上百年内力在苏雪妍看来的瞬间便察觉了,眼珠子转了转林琳便没吃桌上的饭菜,而是单手捂着脸,用另一只手舀着碗里的汤却始终没喝。 「小仙子,是饭菜不合你的胃口吗?」一旁的仆侍见其他人都在吃饭只有林琳不吃,于是连忙上前询问。 虽然现在林琳他们这些小孩还没有修行,可既然被仙家收入门下,将来再不济都比他们普通人强,所以仆侍们才会以小仙子来称唿林琳。 林琳抬头对他笑笑,「饭菜看起来很好吃,只是我今日掉了颗牙,晚上……有劳帮我倒壶白水来。」林琳说完又顺便让人将她面前的晚膳撤下去。 一般掉牙,只要不出血了,一两个小时后就可以吃东西。不过这个时代却是要间隔十二个时辰以上才可以吃东西,所以林琳见苏雪妍打量自己瞬间便想到了这个理由。 之后吃东西就算没有狼吞虎咽,也能归到掉牙上。 一个人吃饭的样子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林琳既不想为了让苏雪妍不怀疑像个没吃过好东西的村姑一般大快朵颐,也不想在九公主面前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而变得斯文有礼,细嚼慢咽。 于是林琳便只能……不吃了。 不过不吃她也饿呀,于是想了想,又请刚刚的仆侍领她去更衣。 更衣这地方,算是比较隐秘一些地方了。于是林琳直接进了空间小屋,快速吃了些东西又刷了牙这才出来。看一眼屏风后面的马桶,林琳想了想也用了一回,这才又用菊花水洗了手才走出来。 普一出来便看见苏雪妍走过来,林琳一见她就扬起一脸的笑,「你吃好了?」 「嗯。」伸手不打笑脸人,苏雪妍勉强应了一声便越过林琳走了进去。 林琳垂下眼眸,满意自己又一次赌赢了。 装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林琳也没等在外面而是先回了之前的房间。 这会儿大家都差不多用完膳了,可能是吃了东西,现在屋里的气氛已经不似晚膳前的样子了。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就在大家都困得开始打哈欠时,天霄宗的弟子们这才过来唤人。 他们要等的人终于都到齐了。 林琳闻言站起身,随后跟着众人一起走出屋子。 然后奇蹟发生了。 林琳竟然门外看见了太叔攻。 虽然他变成了小少年,可那眼神,那神态,林琳哪怕是认错人民币也不会认错他。 抬脚就想扑过去,可一想到身边的苏雪妍,林琳便站住了脚。 太叔攻此时也认出林琳了,他眼睛微微睁大,见林琳认出他却又装做不认识的样子,抿了抿唇,垂下眼眸没让人发现他的异样。 这一次天霄宗在凡尘界招收的弟子人数并不多,只一个大一些的飞行法器就可以将所有人都装着带走。 小舟式样的飞行法器,所有的新弟子都面对面坐了在两侧。林琳左边是苏雪妍,右面是个不认识的小姑娘。 天霄宗这一次负责凡尘界招收事宜的是一位筑基中期的修士,名唤席英华,他是天霄宗的内门弟子,主修炼器。 天霄宗就跟所有修真门派一样,分为外门和内门。 除非资质好的弟子会直接进入内门,否则一律在外门修炼到筑基期才会进入内门。 第1020页 外门弟子进入内门,还有一次机会可以成为亲传弟子。若是错过了机会,那就只能当个普通的内门弟子了。 林琳总结了一下修真里的外门弟子,内门弟子以及亲传弟子的区别。 换种概念就是天霄宗是一所大学,亲传弟子就是教授亲自带着的研究生,内门弟子就是普通统招的大学生,而外门弟子则是那种花钱进修的和扩招进去的大学生。 当然,修真里还有一种是记名弟子。不过这个记名弟子就跟花钱买文凭差不多。没什么事的时候允许你以宗门弟子的身份在外面自吹自擂,要是出了什么事,宗门一律不会为你出头。 五灵根的资质,林琳都不用想便知道自己就是在外门混的。眼角瞄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太叔攻,林琳猜测他是什么灵根。 太叔攻这个时候正好也看了林琳一眼,什么都没说,然后又若无其事的将视线转到了旁处。 林琳垂下眼,似是想到了什么,推了推坐在自己左边的苏雪妍,小声的在她耳边低语「二妞,你看对面那人长的像不像我表哥?」 听到二妞这个称唿,苏雪妍就有一种烦躁的情绪。随意的扫了一眼林琳指的那个人,苏雪妍冷漠的说道,「不知道。」 她又不是真的苏二妞,怎么可能知道。 「我看着挺像的,不过也有好几年没见过了。前几年我娘和姨母先后没了,姨父娶了他那守寡的表妹后,表哥的日子还不如我呢。对了,你还记得当初他来咱们村时……」 飞行器上都是窃窃私语,所以林琳巴拉巴拉的对着苏雪妍来一段唐僧念经也没怎么引人注目。 除了对面的太叔攻,以及被林琳烦得怀疑人生的苏雪妍。 唐僧式念经也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尤其是那种性情清冷,冷漠,傲气的人。 林琳知道但凡修真的都会有个什么天道给女主角当亲爹。现在他们所在的修真整个故事都是围着苏雪妍转,在故事还没有走到烂尾的地方时,在与她刚正面以及暗搓搓的使坏间,林琳选择了后者。 反正修真岁月那么漫长,给自己找点营生也不错。 最重要的是她能啰嗦到苏雪妍见到她就躲得远远的。 = ̄w ̄= 林琳他们现在坐的飞行器比之前坐的那个飞得还要快,于是在飞了四五个时辰后,他们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天霄宗的宗门口。 今年是天霄宗十年一次的开宗门广纳弟子的日子,所以除了林琳他们一行从凡尘界被人选上来的,还有一些原本就是罗云界的的人也聚在宗门口那里。 飞行器直接停在天霄宗的问心梯附近,他们依次下来,之后自发站成一堆等着席英华去换什么牌子。 林琳看着高耸入云的问心梯,心头一群草泥马狂奔而过。 之前看到这个问心梯的时候,林琳就想说那些烂尾的作者要不要都这么套路。 一本修真里有这个情节,怎么本本修真都有这个情节呀~ 这么撞梗真的好? 下了飞行器,苏雪妍可能是怕了林琳再啰嗦,不着痕迹的向远处站了站。林琳见此,也不着痕迹的往太叔攻跟前凑了凑。 无独有偶,太叔攻也心有灵犀的往前靠靠。两人之间挨得极近。 一会儿席英华回来,给每人发了一个墨绿色的小牌牌,并告诉他们可以跟着其他人走问心梯了。 将脖子仰到最大弧度,也看不到问心梯的终点,凡尘界来的少男少女都不由惊唿了一下。 然后女主开始了她的表演,只见她沉着淡定,一脸执着,第一个迈开步朝前走了。 其他人见此,也跟在苏雪妍身后爬台阶。林琳挑挑眉,不动声色的与其他人一道往上爬,等爬了差不多三百多个台阶后,队伍便散了。 又爬了三百多个台阶,林琳身边就只剩下太叔攻了。 相视一笑,林琳继续往上爬,「我叫林琳,梁国西南古树村,今年九岁。」 「太叔攻,十三岁,逃奴。」 林琳闻言眼神闪了闪,笑眯眯的将她有个表哥,也叫太叔攻,前几年被后娘卖了换事的故事说给太叔攻听了。 听懂林琳的暗示后,太叔攻抿了一下唇有些不好意思的叫了一声,「表妹。」 被太叔攻这一声叫得心花怒放,林琳笑得眉眼弯弯的。 书上写女主以第二名的成绩花了三天三夜走到终点,林琳在心里算计了一下时间,知道还有好久才能到达终点。抬头看一眼不远处的苏雪妍,决定和太叔攻不远不近的跟着她。 「我是五灵根,表哥是什么灵根?」 听到林琳唤自己表哥,太叔攻的小腹不自然的紧了一下,清了清嗓子,少年独特的清朗声音中带着几分压抑,「金系单灵根。」 喝~ 林琳脚下顿了顿,瞪大眼睛看太叔攻,「表哥,求抱大腿。」 这一回太叔攻浑身都又变得又紧又热,「别闹。」 那么久的夫妻做下来,谁还不知道谁呀。林琳一听太叔攻这个语调,便明白的点点头。 「骚年,要挺住。」 太叔攻:…… 再这么胡闹,小心哪天被道士收了去。 林琳担心问心梯都装了修真版监控,给了一个太叔攻能明白的暗示后,俩人也没说什么要紧的话,林琳便针对伪表兄妹的事对了一下口供。 第1021页 太叔攻表示明白的同时,心里仍是止不住的欢喜。 这是他们分开时间最短的一次重逢。 林琳有内力这么往上爬楼梯还不累,不过她考虑到太叔攻的体力,时不时的会问问他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一下。 太叔攻摇摇头,真走不动了便站在那里休息一会儿。然后又继续朝前走。这条问心梯考验的是什么,林琳和太叔攻都清楚。 就那么遥遥的跟在女主身后,哪怕是到了最后林琳也累得脚下发软,心里却仍是止不住的高兴。 能这么早遇见他真好。这会儿她不用再费脑筋想着怎么在修真界混出名声来了。 林琳之前还想着,要是正道的好名声混不出来。那她就去混老本行。 女魔头什么的……完会没压力。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75章 三天三夜的问心梯,因为有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陪着,倒不觉得枯燥漫长。两人时不时的说上一句话,或是偶尔休息一下,始终与苏雪妍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又有好多人追上了他们。 林琳见这些人都是生面孔便明白这些人差不多都是罗云界的『本地人』。 看到这些罗云界本地人,就让林琳想到高考时的各种户籍分数。 林琳见太叔攻还有些余力,于是犹豫了一下,便让太叔攻追上去,她自己慢慢走。 太叔攻听了,想到这两天林琳给他普及的修真知识,看了一眼林琳,让她自己注意安全便加快脚步往上追去了。 这一次,他会努力修炼,保护她,让她可以过上从前那种嚣张的小日子。 林琳看着太叔攻还有些单薄的少年背影,吹了口气,觉得这男人就是关心则乱。 离终点只有半天的路程了,林琳眼珠子转了转,伸出手指悄悄的给她前面的苏雪妍施了个重力咒。 然后林琳就看见苏雪妍晃了晃身子,开始费力的抬腿。眼底闪过一抹偷笑,林琳又给她身前身后几位少年都施了一个没有多少魔力的重力咒。 这个咒比苏雪妍那个轻多了。苏雪妍的每条腿都是加了差不多十斤的重量,而其他人则是四五斤的样子。 看着早走得没影的太叔攻,林琳丝毫没有使坏作弊的愧疚感。她加快了速度,很快就走到了苏雪妍身边。 「二妞,我跟你说哈,那个人真的是我表哥。我表哥被他后妈卖了,没想到还有这份机缘造化。哎呦,真不敢想像那些有钱的大户人家会那么狠心,都不给吃饱饭,还动不动就打骂人。对了,你知道我表哥是什么灵根吗?金系单灵根诶。你也听说了,灵根数越少,修炼的就越快……」 苏雪妍本就累得走不动了,浑身大汗的直喘气。本来还想要咬牙撑一撑,可又被林琳这碎碎念念弄得心烦不已。 「你怎么不跟你表哥一起往上爬?」求你闭嘴。 「我不能抛下你不管呀。」林琳一脸的仗义,「古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必须要用行动证明这句话是错的。孔子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小人亦有所为,亦有所不为然君子之所为者,乃天降之大任也……」 苏雪妍:她到底是弄死面前这个絮叨聒噪的女人还是等以后有机会再次穿越的时候让那个孔子少说点话? 「奇怪了,我一直跟在你身后,一点都不觉得累。怎么跟你并排往上走了,就感觉又累又没个尽头呢?」 苏雪妍:…… 恭喜你,发现了奥运长跑的奥秘。 絮絮叨叨的,都是些家长里短,是是非非的话。林琳虽然信口开河的忽悠苏雪妍,狠磨她的性子,但却一直注意分寸。 村子里的生活林琳说得最多,毕竟那些事情是苏雪妍不知道并且两世都不曾接触过的生活。 而且不是林琳自夸,她那演技可是千锤百鍊出来的。她都不知道穿越多少世,活了多少年了。罗云界里正道修士的几位化神期高祖的寿命加起来都没有林琳活过的年月多呢。 于是林琳很自信自己不会穿帮后,追上苏雪妍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说说说。 「……你都不渴的吗?」还记得自己当初第一次见这人,她还在感嘆那么好的气质一点都不像村姑。 虽然现在这人仍然不像个村姑,可她却发现这人比十个村姑还能说。 「我还饿呢。」林琳听到苏雪妍这么问,又接着跟她说道,「你说我这牙,早不掉晚不掉的。之前那顿就没吃,现在想想都觉得亏了。京城就是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你看那顿饭的菜色?装饭菜的碗……」 苏雪妍:…… 她错了,她就不应该搭话过去。 ╮(╯▽╰)╭ 与苏雪妍不前不后的走到了问心梯的终点,林琳便看见太叔攻等在不远处,见她上来便朝她走了过来。 太叔攻看了一眼苏雪妍淡淡点头,然后轻声问林琳,「累不累?要不要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林琳笑嘻嘻的摇头,「还好啦,我和二妞一路上说说话就到地方了。表哥呢,你累不累?」 「我休息一会儿了。」太叔攻说完,便上前牵起林琳的手拉着林琳去不远处的报到台。 太叔攻是第一名上来的新弟子,刚刚去报到的时候,因为他是金系单灵根的资质,所以已经被直接选进内门。 第1022页 等一会儿新弟子们都到齐了,太叔攻就会和几个直升内门的新弟子一道跟着筑基期的师叔们去内门。到时候如何安排还不知道。 太叔攻将这些事情小声说与林琳听,之后抿了抿唇有些闷闷的说道,「等我那边安顿好,我便来外门找你。」 「嗯。」林琳眉眼弯弯的点头,看模样又乖巧又可爱,「你在内门要注意身体,修炼不要太着急,也不要着急出来见我。我这里有二妞呢,我们俩个做伴不会有事的。等过些日子得闲了,我再给表哥做两身衣服……」 苏雪妍见林琳这话唠又犯病了,一脸麻木的直视前方,死活不肯再说一句话。 一会儿林琳与苏雪妍都到报到台交了之前席英华发给他们的小牌子后,又在那里重新测了一回灵根,然后又领了一块白色弟子牌。 正面是天霄两个黑色篆体字,背面则是一个数字。 林琳拿着弟子牌两面翻转的看了一会儿,没感觉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此后按着指示去了外门那边的弟子队列前站定。 太叔攻一直跟着林琳,直到这会儿这才又与林琳小声说了几句话,到内门的队列里等着一道进内门了。 直接进内门的弟子并不多,所以没等一会儿太叔攻就跟着队伍先离开这里了。 林琳与苏雪妍又等了一会儿,差不多等了一天的时间林琳这一队去外门的新弟子才被人领走。 负责领她们去外门的也是一位筑基期的男修士,名叫李春和。看起来年纪很大,眼神却很春天。 尤其是这位按修为被林琳他们叫师叔的男人在打量女弟子时,眼神里的光芒都快抵得上六十瓦电灯泡了。 她有直升内门的金系单灵根表哥在,想来某些事不会轮到她动手。 至于旁人……林琳看了一眼苏雪妍。 女主角是故事体,虽然原着里没有这有提,不过现在也不好说就是了。 跟着李春和一路走进天霄宗,林琳哪怕之前就知道天霄宗是什么样子,可到底还是被震撼到了。 她错了,她不应该拿后世的大学跟天霄宗做比较。泥嘛,这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如果真的要用后世的百年大学跟天霄宗做比较,那么林琳只能说光是天霄宗的外门就比大学校园要大了。 天霄宗分为三阁九峰五中堂。 三阁隶属外门,九峰是内门,而五堂则不分内外门。 五堂分别是刑堂,思过塔,典藏殿,外炼堂,内事馆。 刑堂与思过塔都是惩罚犯错弟子的地方,典藏殿顾名思义算是天霄宗的图书馆。 不过这个修真界的图书馆可不像后世那种拿着校园借书卡就能借到书的。 他这里是按弟子的修炼修为来进入的。 修为被分为引气入体,鍊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大乘,飞升等九个等级。 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楼层的典籍,修为不到的人是去不了更高层次的楼层观阅更高深典籍的。 外炼堂和内事馆都是宗门内的弟子领取任务换取修炼资源的地方。区别只在于一个需要离开宗门,一个则是在宗门内服务,像是种灵草,照顾灵兽等活动。 这两个地方的用处,林琳的理解就是勤工俭学。 →_→ 内门九峰,除了长老所在的峰头以及掌门居住的主峰,其他七峰就像是大学园里的专业学院一般。 炼剑的,炼丹的,符箓的,等等专业都被明确的划分开来。 不过当引气入体后,修士们的记忆力和身体就会变得越发的出众。 像是林琳的记忆,她现在就是过众不忘的好记性。而当其他人都引气入体,朝着鍊气期狂奔后,记忆就会跟林琳一样,只有忽略未记,却决对不会忘记什么事。 也因此别看天霄宗将各种术学都分开了,可是也有人既炼丹又制符,又是体修又是阵法双修的。 这种事情就当主修课和选修课看待就可以了。 内门的事情离林琳还太远,以她五灵根的资质,筑基期前是想都不用想。 外门的三阁,她还不知道能不能适应呢。 外门三阁,分别是文业阁,修心阁以及悟道阁。 文业阁是教他们这些新弟子读书识字的地方。 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识字,而且还是罗云界这里的文字。 修心阁便是教所有新弟子引气入体的地方。 弟子们识字后便可以自行到修心阁学习如何引气入体和修炼。 悟道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请一些筑基以上的内门修士过来讲讲他们的修炼经验。 给外门弟子讲修炼经验这事,也是内事馆发布的长期任务。 李春和一边领着林琳这些新弟子往外门走,一边还在路上将外门的情况说与众人听。 路过内事馆的时候,还领着林琳等人进去领了新弟子标配。 凭着之前拿到的白色弟子牌,林琳先领到两本册子,一本是鍊气入门方面的,另一册则是包罗了天霄宗所有宗规和生活指南的。 还有一瓶辟谷丹,两套外门弟子服,十块所谓的下品灵石,以及个看起来就像后世那种古城小镇卖给游客的旅游小手袋。 十块钱一个,印着某某纪念字样的那种。 好在天霄宗没还突破下限,那上面只绣了天霄宗三个字。 第1023页 这小手袋其实是修真界的标配——储物袋。 不过储物袋是需要灵力才能打开使用的,现在他们新弟子还没有引气入体,所以这个储物袋就真的成了小手袋。 外门的新弟子都是一样的配置,等引气入体以后,会按相应的修为有所增加。不过内门新弟子领到的一定比他们外门的弟子多。 其实多也不会多多少,宗门给的那点东西实在太少,跟本不够日常修炼用。所以这个时候弟子们还要去做宗门布置下来的任务。任务完成后,会得到相应的积分。积分什么的都会记在弟子的身份牌里。 此后弟子们拿积分跟内事馆换取相应的修炼材料。 林琳将那瓶辟谷丹和十块下品灵石头装在里面,就捧着小册子和校服……弟子服继续跟着大队伍继续朝外门弟子的区域行进。 等到了外门弟子居住的排房前,李春和将天霄宗的各种布局和大致的宗规也说完了。 外门弟子的居所,无论是鍊气期还是他们这些还没有引气入体的新弟子们住宿条件都不咋的。 不过比后世的大学宿舍好一点的就是,不收住宿费还每个人都是单间。 李春和让他们挑没人住的空房自己安顿下来。又说了每日辰时文业阁开馆教导新弟子识字便走了。 外门弟子的排屋每一排都有好多间。林琳跟着这一批新弟子随意挑了一间,到是苏雪妍看到林琳挑完屋子后,在离林琳有段距离的地方挑了一间做为自己的房间。 将之前发放的弟子牌放在门上的一个凹进去的小糟里,房间的门便开了。 林琳走进去,看一眼简单的房间,突然觉得这些个修士还挺能吃苦的。 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套书案,一个半新不旧的蒲团,以及一套方型桌凳便什么都没有了。 看到这情况,林琳长嘆了一口气对着空间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姑娘她还不想出家』…… 没吃过辟谷丹,林琳还蛮好奇这玩意的。看一眼门窗,林琳直接进了花房。 因为是西方鍊金术制造出来的空间,所以林琳一点都不担心会有什么灵气波动被人查觉。 进了花房,林琳走到小木屋那里,先将下品灵石拿出一块放在复制柜里,等了一会儿发现真的复制出来了。心下高兴的叫来金姨几个,让他们闲了没事就复制灵石去,争取将他们家这个花房能用灵石砌墙的地方都砌上。 金姨他们听说这就是修真界里既能当货币使用又能帮助修炼的灵石都好奇的瞧来摸去,很是稀奇。 「先弄一批铺河床,改善一下水质和空间湿度。等将来拿到中品和上品灵石,咱们再拿来铺地和砌墙。等我将来学会聚灵阵,咱们就在花房里摆个大大的聚灵阵。」林琳听说还有极品灵石,不过这个可遇不可求,所以也就没将它计划在内。 凡间的东西没有灵气,吃了会让身体出现杂质,这是之前李春和告诉林琳她们的。林琳那么嘴馋,让她吃一辈子辟谷丹,啧~,她怕是会对这个世界失去爱。 不过要是自己能种种养,那就另当别论。 不过现在灵石可以复制,将来有机会下山…… 金姨几个点头,又留下一粒辟谷丹放进复制柜里。等拿到复制柜里的辟谷丹后,林琳做了特殊标记准备回头看看这个复制出来的有没有影响效果。 在空间里简单的洗漱一番后,林琳便吃了一颗辟谷丹。果然那种飢饿的感觉瞬间消食了。 林琳摸了一下子的小肚子,笑眯眯的想着若是辟谷丹复制后没有影响效果,那她就多多的保存这玩意。 白天正常吃美食,晚上吃上那么小小的一颗,再不用担心出现小肚腩了。 呃……前提是她得知道这种辟谷丹一粒能顶几顿饭。 爬了三天三夜的问天梯,林琳没一会儿就从花房里出来,躺在房间的床上睡了起来。 第二天不到辰时林琳就起来了,走出房门去附近的井台做了一个简单的清洁便准备去找苏雪妍一道去文业堂。 苏雪妍一心想要跟林琳拉开距离,所以在明知道林琳在外面敲门也装做不在房间的样子没给她开。 林琳有内力,如何不知道苏雪妍就在房间里,敲了几下便离开了。 罗云界的字,于林琳来说都不陌生。但对于一个从小看惯简体字的前特工来说,那就难了许多。 林琳不想出风头,便也没着急去修心堂学习如何引气入体。而是跟着大多数新弟子的脚步每天都来文业堂读书识字。 一粒辟谷丹可以让林琳两三天都不饿。林琳复制出来的辟谷丹药效方面倒底差了一半,不过这对于林琳来说却不是坏事。 又过了两天,太叔攻终于来找林琳了。 林琳将人领到她的房间,倒了杯茶递给他,然后问他: 「你来多久了?」 「你来多久了?」 两人异口同声问出来后,不由都是一笑,之后太叔攻看林琳,「来了三天没到就遇到了天霄宗的弟子。」 林琳听了,笑嘻嘻的点头「我跟你差不多。你在内门怎么样?还习惯吗?」 「跟你一样在学认字。」 内门也有一座山峰按着林琳的说法就是新手村。所有新弟子都在那里学认字和引气入体,之后会被各峰的峰主择选回去做亲传弟子。太叔攻现在就在学认字阶段,想到引气入体估计还要再等一阵子。 第1024页 放下茶杯,拉住林琳,太叔攻想要将林琳抱到他腿上坐着。 林琳一见他这样,连忙躲了,「早恋要不得嘞~」 太叔攻一顿,气得捏住她的鼻子。 「好嘛,我错了还不行吗。」被太叔攻抱在怀里捏鼻子,林琳连忙认错。 少男少女的纯纯初恋是挺好的,可架不住他俩都是老妖精,再闹下去也没好处。 林琳先餵了一颗提升内力的小药丸给太叔攻服下,然后告诉他一会儿回去就练功消化内力。 太叔攻没有不听的道理,又将他的储物袋拿出来,里面除了辟谷丹,还有十块中品灵石头,二十块下品灵石。 林琳挑了两块中品灵石收了,其他的都没要。之后将她给太叔攻准备的空间也拿了出来。 拇指空间被林琳弄了缩小咒,镶嵌在从未来星际带过来的有隐形吸引功能的材料上,最后固定在太叔攻的耳根后面。 这个材料还是林琳这两天从艾米莉给她的那个耳钉上提取出来的。 这东西一提取出来,林琳的花房载体也被重新改造成超薄一片然后粘上它套在手腕上。 又轻又薄,手腕上就算不用忽略咒等咒语都不会有人发现花房载体的存在。 「这个用时不用灵力,只要一点点精神力就可以……」教了太叔攻使用方法,林琳便让太叔攻尝试着带她一道进到拇指空间里。 这个拇指空间里还放了不少未来星际的装备,靠边还打开了一个超大的大帐篷。 太叔攻一看那帐篷就知道是未来星际那种旅行帐篷,之后太叔攻又查看了一下机甲和机甲能源,最后才走到放置很多营养剂的区域。 太叔攻发现这里面大半的东西都是他亲自给林琳准备的。看到这些东西,太叔攻终于将他一直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 「我不知道呀,你死后我有些难过,睡了一觉就到了这里。」 太叔攻看一眼林琳,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 表以为说得那么无辜,他就会相信。 见太叔攻不相信,林琳耸了耸肩,又将早前她特意给太叔攻留下的那个原主充满灵力的随身空间拿了出来。 之所以进入这里才拿出来就是担心在外面拿出来会有灵力波动。林琳还想着回头提醒一下太叔攻,想进这个灵力空间,就多走一道程序。先进魔法拇指空间,再从拇指空间进入灵力空间,保准修为多高深的修士都发现不了。 林琳将戒指放在太叔攻的右手心,拿出一根针刺破他的手心。同样是一道白光,同样是白光过后某人消息在了空间中。 过了差不多有半刻钟的时间,太叔攻又原地出现了。他拉起林琳的手在心中默念了一声进去,俩人就原地消失了。 仙家法宝和她自己用魔法造出来的赝品就是不一样。仙气缭绕的空间就跟所有里描写的一样。 里面浓郁的灵气让浑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林琳又将自己得到的典籍藏书的事说了,又说等回头引气入体了,便将所有的典籍玉简都复制两遍给他的两个空间分别放一套保存。 与太叔攻手牵着手的逛了一圈这个随身空间,林琳还说在这样的地方种些粮食菜蔬水果以及养些修真界的灵兽,吃的东西都会带有灵气。 林琳又取了一大桶灵泉水放在自己的花房,这才与太叔攻一道出了随身空间。 他们从随身空间里出来后,仍然是在拇指空间里。 「咱们现在应该是两层空间叠加,按着空间定律,这很……」 「很不科学是?」林琳笑着将话接下来,然后又笑得一脸坏坏的,「你可以站在我门口,大声的喊一声『这不科学』,说不定你还能在这修真界里来个『他乡遇故知』。」 要是同一个理论下的空间,也许还会出现空间崩塌。可问题是这两个空间的制造原理就差了十万八千里。一个是东方修真的仙家宝贝,一个是她利用魔法符文和魔法阵弄出来的鍊金品。 想要崩塌……难度挺大。 他乡遇故知? 听到这个词,太叔攻心头一颤,马上追问,「你是说这里有现代人?」 「嗯哼~」林琳见太叔攻问了,也没犹豫的就将苏雪妍的身份,以及这本断更烂尾的修真的大致内容跟太叔攻讲了一遍。 在太叔攻三观都碎成渣的时候,林琳又牵着太叔攻的手出了这个拇指空间。 回到她的房间,林琳见太叔攻还在皱眉不语,找出一包干果,自己就着茶水吃了起来。 反正还没有引气入体,吃啥都无所谓。 好半晌,太叔攻才回过神来,认真的对林琳说道,「咱们不能跟他们一样。」 「呃……啥?」 「为了所谓的机缘和天才地宝就做出杀人夺宝的事情,这不是修真成仙,而是直接将自己堕落成了一个祸害。」太叔攻深吸一口气,看着林琳,「这种事情跟入室偷盗,当街抢劫有什么区别?老天有眼,这种人将来一定会被雷噼死的。乖,咱们好好修炼,别造那么多的孽。无论是做普通人还是修士我们都应该积极向上……」 林琳:你怕不是拿错了剧本? 第476章 林琳看着三观仍然笔直,时常拿党员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某个老爷们,真心想要告诉他,在修真界,遭雷噼还真心不是坏事。 好多修士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够求到呢。 第1025页 筑基进阶到金丹期,就会被天雷噼一回淬体。越往上,天雷噼下来的道数就越多。 筑基到金丹只需挨九道天雷,而元婴是十八道,每次以九为基数递增,天雷里蕴含的能量也越来越多,到最后很多修士都是这么被雷噼死的。 呃…… 林琳眨巴了几下大眼睛,收回她准备向太叔攻普及修士与雷就跟鲤鱼和龙门的存在意义一样。 看着男人眼神灼灼的注视着自己,林琳撇了下嘴,不情不愿的点头,「知道了啦。不过要是咱们自己遇到的,你可不许叽叽歪歪的。」 太叔攻见林琳终于『答应』了,温柔的亲亲她的额头,小声的向她保证以后一定会努力修炼。 太叔攻是金系单灵根,他已经想好了自己以后要学的专业。 凡人的阵法,他都学不明白,可件对于阵法一道他是没啥天赋了。可能是一直喜欢手工艺和木工活的原因,太叔攻更想要学习炼器。 尤其是在不知道面前的妖精以后再去什么世界的时候,若是他能学会炼器,也可以给她多准备一些东西。 再一个,他还想要学习剑道。主要是太叔攻听说这个小有所成后,还能越阶挑战,武力值极高不说,还比较省钱。 →_→ 至于林琳,在听说了太叔攻的选择后,自然而然的选了炼丹,符箓以及阵法。 阵法这种东西,林琳以前就学过。虽然都是凡尘界的玩意,可到底算是有些基础,学起来不说事半功倍,也比普通人更容易入门。 至于炼丹,林琳当过中医,也是如此想。 最后就只剩下符箓了。 说起这个符箓,林琳就不由笑了。作者给女主准备的东西实在是太实在了。 那图书馆里正经有不少关于关于符箓的典籍玉简。 像是普通的丹方,阵法大全,符箓集录,炼器汇卷,以及各种各样的剑法,功法那个图书馆里都能找到不少。 林琳在心里精打细算了一番,发现他们俩口就算真的不去抢人机缘都能活得极好,倒是真的放下这个心思了。 好,她承认,她想要去抢机缘什么的,真心只是单纯的想抢。 林琳知道这种寻找机缘一类的歷练,其实并不真的是为了传承和宝贝,而是心境的磨练。 心境升上去了,进阶的时候才不会生了心魔。 说起心境和心魔。林琳又用自己的现代思想偷换了概念。 心境应该就是心里承受能力,俗称的抗压性和心理素质不够好。就好像有人每逢考试就紧张,遇事就头脑发蒙一样。 这点心理小问题不算毛病,不过却必须要改善。 怎么改善呢? 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多经歷点事呗。 你要是天天参加高考,不出两个月,再提高考,你整个人都会麻木的没有反应。 虽然这种理解不一定正确,不过这种事也没人跟林琳计较。 心魔嘛,这个林琳就有些说不清楚了。 以前有人说过,人的心里住着一个天使,也住了一只恶魔。它们意见相反,时常会在面对重要大事时蹦跶出来干扰人的选择。 林琳倒是觉得心魔应该是无法面对,也无法忘怀的某件事或是某个人。然后进阶的时候,这些东西就都冒出来,就像是考试的时候有人在你耳边逼逼或是在你面前放个录像机似的。 刚才就说了,人的心境关系着人的心魔。 林琳记得她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升国旗,她被选出来当旗手。当时特别的兴奋又紧张,上去的时候就直接来了个五体投地。 就在全校师生面前,狠狠的伤害了自己的小笼包和面子。 林琳当时都快哭了,虽然之后还是红着脸上前当了旗手,可是因为这件事情,林琳正经有一个学期都放不开。走在学校里若是有同学看她一眼然后再与旁人说话,林琳第一反应就是人家在说她摔倒的事。 之后过了好几年,林琳都快大学毕业了,看到高中同学时还能想到那件事以及此后某个升国旗的日子都能感觉到的尴尬感。 可见当时那一摔彻底的摔进了林琳的心里。 这件事情一直到后来工作了,脸皮磨得跟长城拐角那么厚了,林琳才彻底放下。 之所以说是彻底放下,还是因为林琳后来又摔了一跤。员工年度总结大会上,她那七厘米的细跟高跟鞋直接踩进了地面的电源插排洞里,然后飞出二米后自由落地,聪明有经验的她还自觉仰起了头…… 当时那么忙,连矫情一下都没顾得上,然后都没用人扶,林琳就在大家错愕的时候,自己拍拍灰站起来,一边拍灰还一边还告诉一旁的工作人员,拿块地毯垫上别让老总踩到。 事后大家坐在一起吃吃喝喝被人在酒桌上提起来的时候,林琳还能特自然的找相关工作人员罚酒。 也因为林琳的态度,这件事情之后也没什么人再提起。就算是有人提起,林琳回想的也是当初摔了一跤,差点把她美丽自豪的c压成了b…… 所以说,人的经过决定了人的心态。啥事经歷的多了,那都不算事。 换个修真界的词,差不多就是心境磨砺和心魔的产生了。 伪表兄妹关上房门说了两个时辰的话,之后太叔攻与林琳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这才有些不舍的离开了外门。 第1026页 等太叔攻离开,林琳关上房门嘿嘿一笑。 好在她留了一个心眼,没将书里写的那些机缘说出来。不然,林琳瞬间拉下脸,心忖了一句,败家老爷们。 哼~ 天霄宗的第一个月,林琳与凡尘界的人都是在文业阁读书识字过来的。 就算是到了罗云界,普通人的身体在有灵气的地方虽然被滋补,可到底没有引气入体那就是个普通人。读书方面也不可能变成天才,过目不忘。 当然普通人里可不包括林琳和前特工苏雪妍。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苏雪妍终于将罗云界的字都记下来了。于是第二天便离开文业阁,朝着修心阁而去。 在修心阁上了几天课,苏雪妍就回到房间里,开始尝试如何引气入体。 林琳在苏雪妍闭关七天成功引气入体后,便去了修心阁,同样听了几天课,便回自己房间闭关去了。 林琳闭关的地方并不是在房间里,而是在太叔攻的灵力空间里。 天地之初便有了五行,五行相生相剋,互相作用才能达到平衡。林琳是五灵根,她自己觉得五灵根其实很好,很平衡。可在这个修真界的人看来五灵根的资质就太差了。 最重要的是修炼时间长,进阶所需的灵力更多。 外门这里的灵力与内门一比,显得特别的贫瘠。 差距大的就像是不适合粮食生产的偏远乡村和富裕的江南小镇似的。 太叔攻见此,又不舍又心疼,后来想到比内门灵力还充裕的灵力空间,便将林琳带到灵力空间里,让她在那里引气入体了。 其实太叔攻已经有些后悔问都没问就要了林琳给他的这个灵力空间。 他是金系单灵根,又是在内门修炼。这种好东西就应该林琳自己留着才是。 「你想啥呢?那么一大片地你还指望我来种呀?」林琳指着灵力空间里那一大片的空地挑眉斜了太叔攻一眼。 当她不知道这是好东西? 当她的好东西是谁都捨得给的? 什么人嘛,得了便宜还卖乖。 林琳不理他,直接走到灵力空间一块靠近灵泉的地方站定,闭上眼从自己的收藏里挑了一个大号凉亭移出来。之后林琳也没拿那种小小的圆蒲团,而是拿出双人床那么大的一块草编的垫子出来。 铺在凉亭里,林琳靠边盘腿坐了。 太叔攻见此,看了一眼已经开始修炼的林琳,便跑到林琳刚刚指过的空地继续种地去了。 引气入体后,最好就不要再吃凡尘界的东西,只是他家妖精贪嘴,他得早点将灵米灵菜各种灵果都种出来才行。 相较于外门比较轻松的课程,实验班一样存在的内门,课业进度就比较快了。太叔攻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引气入体了。 他练功积极,除了去见林琳,白天晚上都在打座练功。加上灵根好,人又勤奋,短短半个多月太叔攻已经是鍊气二层的修为了。 引气入体是一件很玄妙的事,很舒服,也很想睡觉。 于是: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第一次引气入体失败,大睡四个时辰…… ╮(╯▽╰)╭ 在有了第一次引气入体将自己引睡着后,林琳深刻的反醒了一下自己,然后拉着太叔攻在灵力空间里计划了一下哪片地种什么,哪里能养什么灵兽。 自从太叔攻引气入体后,在问了他的个人意愿,知道他想要成为剑修,所以这会儿已经被凌云峰的峰主收在座下,成为一名元婴期修士的亲传弟子。 在天霄宗,峰主一般都是元婴期和化神期的修士。宗门的掌门人也同样是化神期大圆满。 宗里的几位长老倒是有渡劫和大乘期修为的。 不过对于剑修来说,元婴期的修士战斗力跟化神期有的一拼,所以凌云峰的峰主哪怕是元婴期也没人小瞧。 最重要的是,没人敢小瞧一群天天想着找人练剑的暴力份子。 要说林琳对这个学院有什么不满的地方,那就是凌云峰穷呀。 它是整个天霄宗内门九峰中最穷的。 其他峰还可以卖些自己制作的符箓,丹药以及阵盘,法器。只有凌云峰的一群剑修,要钱没钱,要东西没东西,除了一把剑,他们储物袋干净的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当初太叔攻其实是想要去挽霞峰学炼器的,但林琳通过原着知道整个天霄宗就只有凌云峰是个相对干净的山头。 剑修视剑和自己的剑道如命,他们忠于自己,忠于自己手中的剑。 他们想要什么名额,想要达到什么效果都会选择一对一的挑战。 赢了,拿走赌注。输了,也会让自己继续努力。直到赢了这个对手,再寻找下一个对手。 周而復始,直到死亡或是变成最后的强者。 而其他的山头,勾心斗角,互相陷害,那才叫真正的修真地界,修真的蓝本。大师兄小师妹,各种乱七八糟的事。 当然了,林琳会建议太叔攻来这里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凌云峰里女剑修是凤毛麟角…… 有利必有弊,凌云峰穷,那么他们想要发家致富奔小康就得自给自足,自产自销。所以充争利用好这个灵力空间非常有必要。 太叔攻开始鍊气后,就可以在这方面对林琳进行指点。再加上还有灵力空间里大把的灵气让林琳引气,林琳在进入灵力空间的第二天便成功引气入体了。 第1027页 之后林琳又按着功法运行了几遍,花了几天时间进入练气一层。之后林琳便没在修炼,而是跟着太叔攻一起拿着在内事馆换来的各种种子在空间里播种。 或是直接将她花房里的一些植物家禽都移到这个空间里一些。 说不定养的时间长了,就可以脱胎换骨变成可以给修士吃的灵食。 想到引气入体以及修为到达鍊气一层的时候,她身上从皮肤往外渗出来的又黑又脏的黑油时,林琳是再也不敢吃普通食物了。 幸好是老夫老妻,还没有那么尴尬。 唉~ 林琳呆在灵力空间里,虽然没有修炼,可这里充沛的灵力却一直在滋养她的身体。 白天林琳一个人呆在这里,或是修炼一下内力武功,或是将图书馆里的古籍和玉简都复制几遍,每天都有不少事情可忙。 之前林琳担心复制出来的玉简只有外形,等真的开始复制了,林琳才担心她多虑了。 之后复制典籍玉简,林琳自己就不用说了,只太叔攻这里她却用了十二分的心。 林琳一边在灵力空间里弄出一个图书馆,一边改造拇指空间里的那个大帐篷,将其中一间屋子弄成书房。 之后将复制过的中品灵石和下品灵石都用箱子装了几大箱子分别放在这两个空间里,以备太叔攻使用。 还有衣袍什么的,这些都给他准备了一份。 林琳给太叔攻准备的是她原来当成宝,面修真界只比普通东西好一点的冰雪蚕丝布做的里面穿的衣裤和袜子。外面的衣袍和长靴是太叔攻那位好师傅给的见面礼。 是一套做功精湛的法衣和长靴。林琳用复制柜复制了几十套放在两个空间里,随太叔攻换穿。 就连他师傅送给太叔攻的那把剑,林琳也都复制了几把…… 太叔攻在知道林琳能够复制一些东西的时候,还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既然大半东西都能自给自足,那她应该不会再惦记着抢人家机缘了? ~( ̄▽ ̄)~* 白天太叔攻要去学剑练剑,晚上才会回到房间。太叔攻一回到房间就通过拇指空间进入灵力空间与林琳相见。 俩人在空间里或是说话,或是打闹,等时辰差不多了就各自盘腿坐在大草垫上开始练功。 没办法,年纪太小,除了练功也没旁的事能干。 跟太叔攻呆了大半个多月,林琳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正式出关。 她出关后先去内事馆做登记,然后领取鍊气期弟子的奉例。 内事馆发给鍊气期弟子的东西又比之前多了一些。 不过林琳的奉例里仍然没有中品灵石。 耸了耸肩,林琳也不以为意。看了一眼内事馆发布的任务,林琳挑挑捡捡最后什么都没挑。 照顾灵兽,不行。 她现在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真要去照顾灵兽了,保准会先照顾好她的胃。 照顾灵草,这个也不行。她在凡间种点什么都是太叔攻做主力,她在旁边打下手。技术……只有一些理论的。 而且太叔攻已经接了照顾灵草的活,并且在照顾灵草的时候在灵力空间里留了种。因此林琳想回去问一下太叔攻,这个省不省事,如果省事她就以自己的名字接一份,然后放在太叔攻的灵力空间里养活。 宗门内的内事馆,别看往外发灵石,但是他一般都极少回收灵石。 他那里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是给弟子算积分的。 当然这里也不叫积分,而是贡献点数。 林琳现在弟子牌里的贡献点数,四捨五入了一下,正好为零。 想了想自己的灵石积累,林琳准备离开宗门去宗门下面的小镇买些东西回来。 林琳在文业阁读书的时候就听说天霄宗下面有个不算小的镇子,那镇子上哪条街是某位导师家属开的,林琳都听说了。 心下列出张表,准备回头逛街的时候直接略过这些店铺。然后买完炼丹,制符等方面的东西,还可以买一些零嘴,吃食。 对了,像是罗云界的那些可以吃肉的家禽崽必须多买一些回来。还要买些长成的,可以现吃的。哦,对了对了,还有做饭的调味料…… 林琳想要出宗门,自然不可能一个人去。回到房间,拿出一支魔法双面镜联繫太叔攻。 在修真的世界使用魔法鍊金产品感觉真是太带感了。 等以后出宗门歷练的时候,他们俩口子若是没有买到心水的飞行器,那就驾着机甲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想到生物机甲的扫描能力,林琳便觉得一些阵法在高科技面前都会碎成渣。 林琳正笑得极猥琐的时候,双面镜接通了。 太叔攻:…… 林琳:…… 第477章 林琳的笑容一下子卡在脸上,她眨巴了几下眼睛,最后迅速调整面部表情,对着太叔攻笑得一脸和气温柔,「表哥,你忙完了?」 眼角不受控制的抽了抽,太叔攻『嗯』一声,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 在林琳看来双面镜就跟可视手机一样,不过它接通时是会用微微发热来提醒使用者。 林琳拿出来的双面镜经过改良后,还可以发简讯,只要在自己镜子上写上字,就可以传给另一方。不过写字却是需要单独的细笔。 林琳将细笔固定在镜子背面壳子里,用的时候从手把那里的凸起处抽出来,不用的时候就放在那里。 第1028页 因为有这个简讯功能,所以林琳在联繫太叔攻的时候,若是发现时间上不方便了,就用简讯给他留言。若是方便就直接将双面镜当可视电话打,等他接通。 林琳拿双面镜脑补了半天太叔攻才接通,可见刚刚是忙正事去了。 听太叔攻问,林琳便将自己想要去山下镇子的事说了。 太叔攻也发现是应该去採买些东西了,于是与林琳约定了时间,一会儿他到外门这里来接她一道下山。 外门这里离宗门比较近,太叔攻过来接林林也不算多走路。林琳又说了去门口那里挑只鹤当代步。 「来修真之前,鹤什么的你要是敢踩在脚下,等待你的绝逼是保护协会的严厉处罚以及网友国民喷出来的口水。现在……嘻嘻,可以当会飞的毛驴使了。」 太叔攻:这两种动物,你到底是怎么把它们连在一起说的? 对于自家媳妇那永远不着边际的思维,太叔攻最后还是没有问出来。 说定后,挂断电话。太叔攻整理了一下衣襟,将手中的剑放进储物袋里便朝着外门走去。 林琳比太叔攻穷,没有法衣可穿。她身上还是统一发放的外门弟子服。 白色的衣裙,外面罩一件青色的纱质外衫。 挺仙的一套衣服,看起来虽然很单薄,不过引气入体后,修士们体内有了灵气,一般天气是感觉不到冷热,所以薄不薄的,于他们来说并不得重要。 不过在林琳看来,这衣服就有些个太单调了。 哪怕耐脏,不用水洗,可天天就穿一套衣服,这也太委屈爱美人士了。 一边整理身上的衣裙,一边在心里计划着要买几件漂亮的法衣穿。 收拾好自己,林琳便出了房门。正好看见站在自己房门口的苏雪妍。 林琳眼前一亮,一脸的灿烂笑容。 小跑过去叫了一声,「二妞~」 苏雪妍:…… 「我引气入体了,你看,我鍊气一层了。你现在修为是多少,我都看不出来?」 在修真界,修为升上去后,修为高的一方会根据对方身体外泄的灵力一眼分辩出旁人的修为几何。而修为低的人就看不透修为高的,不过还可以通过一些特定的法术和某些阶段能做到的事来判断比自己修为高的人大致的修为。 「鍊气二层。」 「天呀,你竟然鍊气二层了?速度好快,那等我从镇子里回来也闭关修炼去。对了,我和表哥要去镇上买东西,你要不要一起去?我们还准备去挑一只灵鹤做代步哦。话说,你有没有去看过宗门里养的灵鹤?好大一只,它背上能坐好几个人嘞。用锅炖了,全家吃好几顿都吃不完。我听师姐们说,镇上的法器坊有专门卖那种可以固定在灵兽背上的轿厢,我准备去买一个,以后……」 林琳巴拉巴拉又跟机关枪似的朝着苏雪妍叨叨叨。苏雪妍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尖,痛快的改变了主意,「我不去,我要修炼。」 苏雪妍本来也是想要去山下镇子上转转,买些东西的。但现在……她是打死都不会跟着面前的人一道下山的。 「哎呦,修炼什么的回来再练嘛。孔子曰,文武之道在于一张一弛。咱们也不能总是修炼……」 苏雪妍:真想掐死那个姓孔的。 ╮(╯▽╰)╭ 「……我跟你说,我讲价很在行的。以前咱们在家时,我哪次不是讲下来好多。就连镇上那家卖头绳的李寡妇,咱俩跟她磨了一天的嘴皮子,不是照样便宜卖给咱们两根头绳。」 你可真出息。 一直冷若冰霜的苏雪妍只要一遇到林琳,她整个人就没办法继续维持她那冰山美人的冰冷气息。 而且最让她想不明白的是,为嘛她没有严厉呵斥这傢伙。 唉~ 又被迫听了好多林琳的採购计划后,苏雪妍在林琳又一次问她,『你说怎么样』后,冷冷的问她买那么多东西手里的灵石够花吗? 「我表哥有呀,我表哥是内门弟子,他们的奉例比咱们高多了。」 听到这里,苏雪妍皱了一下眉毛,女人怎么能总想着从男人伸手? 「你表哥的也不是你的,花太多,影响情份。」 林琳听苏雪妍这么说,当即嘿嘿一笑,「男人给自己的婆娘花钱,怎么会影响情份?我要是不花他的,那才是有外心呢。人们不是都说咱们女人就应该从一而终?而且表哥现在前程那么好,我怎么可能自毁婚约嘛。」 从一而终? 自毁婚约? 苏雪妍微微睁大眼睛看向林琳,「等等,你和你表哥有婚约?」 「嗯,是呀。」林琳一脸『你明知故问』的神情,「二妞,这么重要的事,你不会忘记了?这还是我娘活着的时候给我和表哥定下的婚事呢。」 「可,可你们是亲表兄妹呀。」 「对呀,不然怎么说这是亲上加亲呢。」 苏雪妍张了张嘴,然后有些不太自然的说道,「我听说亲表兄妹做亲事,血缘太近,将来生出来的小孩……」容易夭折或是天残。 不过还没等苏雪妍将话说出来,林琳当即哎呀了一声,双手捂着脸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二妞,怎么能说这么让人难为情的话?你再这样,我不理你嘞。哎呀,人家还小呢嘛,怪不好意思的。」 苏雪妍一噎,心头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第1029页 行,反正都修真了,你高兴就好。 这么想的时候,苏雪妍就看见从另一侧走过来的太叔攻,眼睛眯了眯,认真对林琳说道,「太叔师兄资质好,悟性高,现在已经是鍊气三层的修为。将来的成就有眼睛的人都能看见,你,你以后除了修炼就将其他的时间都用在太叔师兄身上。」 说了一句类似于祸水东引的话,苏雪妍与走近的太叔攻点点头,便推门回房间了。 镇子就在山脚下,什么时候去都行。 压下心里那股迫切想要下山的冲动,苏雪妍不过转瞬间便静下心进入修炼状态。 林琳见苏雪妍回房了,眼底抹过一抹得逞的笑意,转身与太叔攻一道朝着宗门的方向走去。 对于太叔攻来说,苏雪妍让他很是厌恶。 且不说现在自已媳妇成了那个被苏雪妍害死夺宝的林家小姑娘。只说苏雪妍的作法就让他极度厌恶反感。 媳妇答应他不抢人机缘,也不主动去挑衅。于是太叔攻也懒得张口与自家媳妇说什么别戏弄人的话。 于是俩人手牵着手朝着宗门口养灵鹤的地方走去。 俩人的弟子牌里都没有贡献点,好在挑一只灵鹤代步还可以用灵石做租费。 付了一颗灵石,林琳与太叔攻就牵了一只看起来不是很高傲,肉还挺多的灵鹤出宗了。 想要御剑飞行,需得等到修为到了筑基期。不过进入鍊气期就可以学习跟灵根对应的法术了,林琳五灵根学的旁杂,太叔攻一个剑修又是金系单灵根,虽然也学了一些,却没有林琳学的多。 林琳在两人面前打了一个防风术,不过哪怕是这样,等两人到了小镇时,头髮也都被吹乱了。 原地放走灵鹤,林琳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嘀咕这一个灵石花得冤枉。 一颗灵石竟然是单程票,心咋就这么黑呢。 太叔攻忙着林琳整理头髮,温柔的又耐心。 对于林琳这种嘴上说说的『勤俭』丝毫没有反驳。 天霄宗下面的小镇起名天云镇,是依附天霄宗生存的杂居小镇。 这镇子里有修士,也有普通人。有天霄宗的家属,也有外来的散修。 镇子不小,商铺林立。只要你有一双好眼力,总能有些意外之喜。 林琳想到某人的机缘,于是不动声色的带着太叔攻朝着书中所说的铺子走去。 进了铺子,林琳担心让太叔攻看出来,于是还耐着性子看了其他的货品,最后才找到一个架子前看着上面摆放的一根看起来似玉非玉,似笔非笔,外型是竹节,又似狼毫笔的法器来。 「老闆,这是什么东西?是笔吗?怪好看的。」林琳说完还请老闆帮忙拿出来,她想仔细看看。 老闆一边将东西递给林琳,一边笑容满面的说道,「听说是制作符箓的笔,老小儿一个凡人也不懂那些,仙子慢慢看,看好了小老儿给你算便宜些。 林琳笑着应好,将只有四五寸长,一手指头粗的符笔在手里摆弄了一会儿,一会儿放在手里比划两下,一会儿挂在腰间问问太叔攻好不好看。 太叔攻点头说好看,林琳就笑眯眯的问老闆多少钱。 老闆见林琳这样还以为这东西真的只能挂在腰间当个配饰,于是要了三个灵石。 好多的修真里都有女主发现好东西后还跟人家老闆讨价还价,最后引来女配争抢的戏码。 林琳吸引了一下教训,特痛快的将符笔放进自己的空间里,然后对着太叔攻微抬下巴,示意他付帐。 太叔攻笑了一下,将三块灵石递给老闆,然后追上林琳继续逛。 此后俩人先到了卖法衣和饰品的铺子,林琳进去试了几遍漂亮法衣,在知道这些法衣是可以根据穿衣者的身形变大变小后,纠结一下都没有的就将自己看上眼的衣服都买下来了。随后还买了两套刻了某些阵法的首饰。 首饰因为要刻阵法,在某些地方就没有凡尘界的好看,于是林琳的兴致就不太高。 给太叔攻也买了一打法衣和靴子等配套的小物件后,林琳还随手买了几匹布和几卷丝线,绣花针。都是罗云界出产的,自带灵气。 试衣服,挑衣服,再从各种玲琅满目的物品中挑选配饰,用了林琳与太叔攻两个多时辰的时间。 好在这些东西都可以装在各自的空间里随身带着。 话说,修真界的修士们,好像一般都会将自己的所有身家财产随身带着。若是遇到打劫的…… 宗门里发的储物袋俩人都只是做做样子,随意装点东西。其他的物件几乎全放在另外的空间里。 买完了衣服,又去镇上的酒楼吃了一顿全用灵食做的饭菜后,俩人还特奢侈的要了一壶灵茶,喝得心满意足后,又继续闲逛。 各种灵植和灵药的种子样样买了几包。又买了个灵兽袋,借灵兽袋的遮掩,将买来的那些可食用的灵兽都转移到空间里。 当然,是太叔攻的空间。 林琳的那个花房虽然堆积了不少低品和中品的灵石,可到底不是那种满是灵力的正品空间,养植这些东西最是需要的灵力,放在太叔攻的空间正合适。 随后俩人又去杂货铺子买了制符用的墨水和符纸等符箓用品,林琳还买了几个空白阵盘,以及店里出售的成品阵盘。 挑了些低级灵草,林琳假意没有看上这里的丹炉,在太叔攻挑完炼器的材料后,两人又转战了几家杂货铺子。 第1030页 最后在某个杂货铺子大门对面的小摊子买了两样『便宜货』。 将苏雪妍需要两次下山才能弄到手的三样重要机缘抢到手后,林琳心情美哒哒的还买了两斤灵米做成的米糕给苏雪妍带回去。 黑心莲闺蜜做得贴心到位。 →_→ 那个竹节形状的笔,确实是一根符箓笔。看着极普通,其实却是上古时期流落下来的宝贝。 灵力和心头血认主后,那根符箓笔的作用就出来了。 它可以不用符纸也不用蘸各种画符的墨水就可以在半空中绘制虚空的符箓。 不过临场画符箓……感觉死的更快。所以用它代替普通的笔在符纸上绘符成功率更高,而且成品都是上等的。 再一个这根符笔它还不是单纯的符笔,它还可以代替阵法刀,用它将阵纹刻录在阵盘上,效果比普通的陈法刀优于数十倍。 这根竹节笔,可是女主最重要的机缘和道具。林琳一早就心水着呢,对于她这么个三观极其出众的人,她能放过? 开什么玩笑。 所谓机缘,不就是抢来抢去的?女主能抢别人的,别人就不能抢她的? 她带着剧本穿越,难道不是她的机缘? 嘻嘻~,毫不心虚的林琳,如果有尾巴估计都骄傲地摇起来了。 除了这根竹节笔,林琳买的那个丹炉也是世间难得一见的上品灵器。 这世间所有的法器虽然都会统称一声法器,可也有等级划分。 罗云界的法器分三等,最普通的叫法器,然后是宝器,最后是灵器。 每一等又分上中下三个品级。 不过法器常见,宝器难得,灵器几乎绝迹罢了。 里将这丹炉的外型做了仔细的描述,所以林琳才能一眼就认出来。之后毫不犹豫的出手,将之买下。 这个丹炉炼化后,能够提高炼丹的成功率不说,还可以自行降解丹毒。 修士哪怕是不吃旁的丹药,像是辟谷丹这种日常丹药也是必须吃的东西,和后世一样,哪怕是灵丹妙药,也得承认一句『是药三分毒』的话。也因此这个丹炉的妙处就突现出来了。以后她炼的丹,至少可以保证没有丹毒。 将来她炼一些常用丹药给她和太叔攻备着,相信身体内的毒素和杂质定比旁人少几分。 这两样都是林琳要用的,另外一样却是专门抢给太叔攻的。 太叔攻是剑修,金丹期的时候就可以炼制自己的本命剑了。林琳『捡』来的最后一样东西是一种里叫铼金的金属。 将其融入本命剑,可以让本命剑遇火不化。 而且最大的好处就是它的兼容性。 它跟任何材料都不会起冲突,像是万年的寒冰髓,千年化骨神木等等炼剑材料,都不会产生有你没我,有我没他的现象。 这玩意其实还是后来苏雪妍养了一只寻宝鼠,那有只有特异功能的耗子告诉她的。 林琳心想,她虽然没养耗子,可她有剧本,那个连餵耗子的灵果都省了。 虽然太叔攻现在才鍊气三层,可林琳却觉得现在开始收集本命剑的材料一点都不早。有些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错过了这个村,就再没这个店了。 于是这么一想后,林琳心里理得的拿着此处天道送给女主的机缘讨好她家老爷们了。 反正现在这种东西放在她手里,又是在今天这种买买买的时候採购的。也许她老家老爷们压根就不会想到这东西竟然还是别人的机缘。 修士逛街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拎包的,俩人花了辣么多的灵石,买下不知道多少东西后,还能两袖清风,轻轻松松的,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你是林琳?」夏候清珂诧异的声音从林琳旁边的铺子传出来。 林琳转头看去,笑眯眯的对当初一起从凡尘界的梁国九公主道,「原来是夏候师姐,好久不见了。」 既然进入罗云界,拜入宗门修真,夏候清珂的公主身份就不再那么显赫了,林琳叫她夏候师姐很合适。 夏候清珂看一眼鍊气一层的林琳,又看一眼与林琳手牵着手逛街,看不出修为的太叔攻,与云华峰的几个师姐妹说了两句,便朝林琳与太叔攻走来。 「林师妹,太叔师兄。」 在修真界,同一个修为层次的,按修为高低叫师兄师弟或是师姐师妹。 高一个级别的,像是鍊气期的叫筑基期的同门,就得叫师叔。 以此类推,以修为论辈份。 夏候清珂是双灵根的资质,所以是跟太叔攻一样直升的内门,也是同一批引气入体的新弟子,之后顺利进入云华峰。 她对太叔攻有印象,也听说了太叔攻是林琳的表哥,但她没有想到表哥表妹还会牵着手来逛街。 难道不止是单纯的表哥表妹关系? 夏候清珂对林琳的印象非常好,当然这是跟苏雪妍对比出来的。加上太叔攻这么一个金系单灵根的峰主亲传弟子,夏候清珂还是有心交好他们俩的,于是说了好一通话后这才与云华峰的其他师姐妹走了。 俩人都是久经世事的人,自然看出来夏候清珂掩饰得并不怎么好的结交。 这种事情他们在民国的时候遇到太多了,因此……接收良好,也颇为适应,并且无动于衷。 你再讨好附势,原则的事情也不会为你开后门哒。 第1031页 →_→ 都说风水轮流转,不过才个把月的时间,被人捧着供着的人间公主便明白了世态炎凉。以前在凡尘界,她老子是当今皇帝,她母妃是得宠的贵妃,她还有个亲兄弟,宫里宫外的那些人都捧着她。 可来到罗云界后,甭管公主不公主,她就是个乡下进城的土妞。 好在她是水木双灵根的资质,否则……就要轮落到外门那种地方了。 内门的弟子普遍瞧不起外门的。哪怕是筑基后从外门转进内门的弟子,在那些内门弟子眼里也差了一层。 想到刚刚见过的太叔攻和林琳,夏候清珂又嘆了口气。 她喜欢大师兄,可她却是所有亲传弟子中身份最普通的。 唉,势单力薄呀。她现在能做的除了努力修炼就是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 遇到夏候清珂只是一个小插曲,林琳与太叔攻将这一次想要买的东西都买得差不多后,便回了宗门。 太叔攻将林琳送到外门的地界,这才转身离开。离开的时候还悄悄叮嘱林琳晚上去他那里闭关。 林琳挥挥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转身走向苏雪妍的房间。 将人叫出来,见苏雪妍没有邀她进屋的意思。林琳将给她买的两斤米糕递给她。然后笑眯眯的说了几句今天在镇上的情况,用眼睛和心仔细的观察着面前的妹子。 很好,除了不耐烦,情绪没有什么变化。 林琳一直在试探苏雪妍的底线和清绪变化。 以前看的时候,说是重生或是穿越的女配抢了原女主的机缘,原女主就会感觉到,并且对那个人多加提防和记恨。 林琳收了戒指里的图书馆后,就时刻观察苏雪妍的态度。等太叔攻也将灵力空间认主后,林琳更是想方设法的观察苏雪妍对太叔攻有没有情绪变化。 之前林琳就发现苏雪妍对自己只是不耐烦,对太叔攻也没怎么放在眼里。今天她抢了原着中属于苏雪妍的三样宝贝,自然是更想知道她有没有变化。 若说那对戒指原就是属于林家那个小姑娘的,所以在最终归属权的问题上存在疑议,那们今天这三样,却是明明摆摆说是属于苏雪妍的机缘呢。 如果苏雪妍的态度真的没有变化,那林琳到是不介意放她一马。若是苏雪妍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那么抱歉了,林琳会立志于将水搅混。 她相中的她留下,她不相中的就送给那些女配和不相干的人们。 到了那时,林琳相信苏雪妍的心中要记恨很多人呢。 想到苏雪妍见谁都觉得讨厌,记恨。又觉得满罗云界都是她的敌人,相信就算她没疯到满罗云界的树敌,那些感觉到苏雪妍敌意的人对她也会时刻注意着…… 想一想,那画面还挺美的。 林琳没有什么仗着原着就欺负人的愧疚心理,她本身就没那么玩意。修真世界的,让林琳明白一个道理。 修真,修的就是真我。 而什么是真我? 人之初,性本恶…… 苏雪妍拎着那包据说非常美味,足足给她买了二斤的米糕,心情糟糕极了。 今天晚些时候,她正在修炼时就感觉到一阵阵的心烦。心烦到她连修炼都无法集中精神。好不容易压下这股心烦,准备修炼了,这个聒噪的女人又出现了。 做了几个深唿吸,苏雪妍打断林琳针对她买的某件首饰的大说特说,「我准备从今天开始闭关冲击鍊气四层。」所以别来打扰她了,行吗。 「四层?你现在不是才鍊气二层吗?」是不是跨度有些大。 「宗门规定弟子修为不到鍊气四层,除山下的镇子不得远行。我准备尽快修炼到四层。」然后…… 「哦~」林琳点头,「真想跟你一起出去,不过我才鍊气一层,想要到达鍊气四层还要好久的时间。那我也闭关去了。」 林琳说完还一脸失落的与苏雪妍道别,那小模样还可怜巴巴的。 苏雪妍想到这里,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怎么会这么想。于是苏雪妍再一次不得不怀疑她曾经一定是……日了狗。 林琳转身离开,苏雪妍连忙关上房门。之后还将房门上的闭关禁制大开。 闭关禁制是这里每间房子都有的。一般闭长关的时候,房主都会将它打开,不让外人打扰。而一但打开这个禁制,宗门那里也会知道谁谁谁闭关了。 因此除非闭长关冲击修为境界,平时是不会打开这个禁制的。 苏雪妍打开这个禁制后,又看了一眼林琳拎过来的米糕,想了想丢到储物袋里盘腿坐下,开始修炼了。 林琳则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心情愉快的准备回房间列张机缘清单出来做参考…… 第478章 林琳其实也不是来者不拒,什么都想要的人。书里写的那些机缘,林琳其实也没都看得上。 旁的不说,如果下辈子穿的地方没有灵气,好多东西她都用不上。 所以再好的东西,于她来说又有个屁用? 这辈子……她也不求飞升,只想跟她家的糙爷们活得久一点,活得顺心省力些。 拿出纸笔,画了一个表格,然后对着剧情开始往上填写哪章有什么,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用处,表格最后一列还写了个备註,那上面又顺手将想要的画上对号,不想要的画上叉叉,不确定想要还是不想要的就画上个问号。 第1032页 反正对于苏雪妍以后收的各种灵宠,神兽,林琳没一个感兴趣的。那些生物都是要跟着苏雪妍飞升上界的,跟着她,难道还要跟她一道没完没了的穿越? 若是以后她没了灵力什么的,她还能控制得住这些祖宗?到时候,说不定她就成了这些生物的人宠了呢。 而且养它们感觉好麻烦的样子。 所以这些坚持不能要。 至于什么异水异火的,林琳虽然是五灵根,可以吸收这些东西提升灵根资质,可若是单独提升一个,那得了,灵根之间的微妙平衡就要打破了。其他的灵根想当于就此废了。 这对于灵根多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所以这些东西林琳仍就准备放弃。 林琳也不是没想到先将这些东西弄到手,等以后凑齐了其他的东西再一起用。 那么问题来了,书里一直到断更烂尾前都没有出现的东西,林琳真心不敢保证她服了福灵剂就能找到他们,以及在整个修真界都虎视眈眈的情况下得到这些天才地宝。 再一个,林琳也怕撑着。 有一个词叫虚不受补,还有一个词叫营养过剩。那么多的天才地宝都用在她身上,林琳真担心会因为它们彼此不兼容,或是身体承受不住来个爆体。 这就跟她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了。 活了经年,林琳早就明白一定道理,最好的不一定是她想要的。 与其本末倒置,为了些没必要的东西去冒险,那她还不如安静自在的活着。 引气入体后,修士的生命会在原有生命的基础上增加五十年的寿命。 而进入鍊气期后,修为每提升一个层次就会再增加一百年的寿命。即鍊气初期一百年,鍊气中期再加一百年,等到了鍊气后期还会再加一百年。 就算不能成功筑基,她都可以活过三百五十岁。 若是筑基成功,又是五百年。若是…… 哎呀妈呀,她好像活得有点长。眨巴眨巴大眼睛,林琳有些不着调想,活得这么长,不会迎来七百年之痒? ╮(╯▽╰)╭ 收回跑马的思绪,林琳又将注意力放在自己列的那张表格上。 女主与众多男配曾经得到过一张上古时期的契约谱。 女主与那些男配就签了主从契约,说是可以共享生命。 这个她得要,她和她家糙汉子太需要这玩意了。 又往下看,林琳又挑了一只音攻的箫。她本就擅长吹箫,这个音攻的乐器还正好符合她没事装逼的小爱好。 …… 挑挑捡捡一番后,林琳最后也不过又挑了三五样东西,便将这张表格收起来了。 双面镜亮起来了,林琳见此连忙打开房中的闭关禁制,然后接起双面镜笑得一脸阳光明媚。 「你什么时候过来?」自家媳妇什么德行,太叔攻能不知道?看她这样,太叔攻也懒得说什么,只催林琳快点过来。 林琳说了一声『马上』,启动双面镜上的门钥匙功能,瞬眼间便来到了太叔攻的房间。 俩口子一见面,太叔攻就领林琳按步就班的进了灵力空间。 刚刚太叔攻一回来,就先将他们今天买的种子种上了,又将那些灵兽餵了一遍。最后太叔攻杀了一只比凡尘界到了两三倍的被加了灵字的超大母鸡。 这会儿小火炖在灵力空间里,太叔攻还说让林琳先去修炼。等功法运行一个周天火候就到了。 闻着空气里的香味,林琳笑得眉眼弯弯。垫起脚尖在太叔攻俩脸颊上亲了一大口,林琳这才笑眯眯的走到灵泉边的凉亭里盘腿坐了。 林琳修炼的功法是她从图书馆里找到的。 应该是上古时期最普通的一种功法,不过却是最适合林琳这种五灵根的。 这种功法只要修炼好了,五个灵根都可以利用起来,并且真的做到五行相辅相成。 虽然哪怕到了最后,修炼的速度仍然比不过单灵根,却比其他灵根强出一里地去。 林琳选择了这个功法后,又在图书馆里给太叔攻挑了套适合他单系金灵根的功法。 同时林琳还挑了一套剑法准备和太叔攻一道练着。 相较于太叔攻想要成为修剑的心思,林琳却只能算熟练。其实练它的目的就是为了陪太叔攻对练。 以前林琳便想着用什么当武器,今天终于确定了要走音攻的路子。 远可攻,近可守,杀伤力成片,不比其他的武器差。 不过想要拿到某支特别厉害的箫,最少也要等到她筑基后进入清祖秘境时,林琳又郁闷了。 也不知道五年内她能不能冲击到筑基期。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就算到时候她修为没到筑基期,不是还可以躲在拇指空间里由着太叔攻带进去吗? 自家老爷们,相信他一定没问题。 林琳心安理得准备做个男人背后的小女人后,日子过是没有紧迫感。 太叔攻也对外宣布闭关了。 所以俩口子便没黑天没白夜的呆在太叔攻的空间里。或是一道修炼,或是一起练剑。 自从上次去镇上採买,林琳也不在忌口了。太叔攻种在空间里的灵米还没有丰收,不过一些小菜却都已经长出来了。 在吃喝上得到极大满足的林琳,每天都笑眯眯的。 她看着太叔攻将她吃过的果子核种在地里,还没事去看看它的生长情况。心里换算着空间里这么浓郁的灵气,它什么时候能挂果。 第1033页 太叔攻可是侍弄庄稼的好手,哪怕现在他是锐利着称的金系,也不能否认他在这方面的成就。 总之,俩口子是一边满足于鍊气期的寿命,一边还想着闲着也是闲着,现在俩口子年纪都小,也不能干点啥,既然这样,那就只剩下修炼了。 俩口子虽然都没明白说出来,却已经决定等林琳过了十八岁就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省得修为太高,不容易有宝宝。 →_→ 借着闭长关的理由,俩口子足不出户的呆在灵力空间里小半年。 太叔攻是单灵根,再加上他也努力,直接用了半年时间冲到了练气八层。 林琳在太叔攻的监督影响下,也将修为提升到了鍊气五层。 太叔攻的修为其实还可以再高一些的,不过林琳想到以前看时,里面的主角都会将修为压缩,用灵力扩充经脉,凝实经脉里的灵力。 这个过程的原理应该就像是后世卖的那种空气压缩袋。将灵力全部注满经脉,再压一压紧实一下,再注满。 反覆如此,太叔攻哪怕是练气八层的修为,但身体里却比正常修炼的练气十层的修士储存的灵力还要多,在实力上也更有战斗力。 林琳虽然也想这么做,不过她更担心这么做了,她连鍊气五层的修为都达不到。 不过居家过日子,林琳到底是喜欢更实在的东西,所以也相对的压缩过经脉里的灵力。 林琳与太叔攻说过,她希望俩人都可以自然筑基。 鍊气十层的时候想要筑基要么凭自己的本事强行筑基,要么就是藉助筑基丹来筑基。 而鍊气十层之上还有鍊气十一层,鍊气十二层。若是达到鍊气十二层大圆满,筑基可谓是水到渠成。 也是最没有负作用的筑基方法。 太叔攻虽然想要尽快提高修为,但他却是个最稳得住的性子。他从来都知道林琳哪怕是将天下人放到秦始皇的焚书大坑里一道烧了,也不会伤他一丝一毫。 在她眼里,哪怕是这世上最稀罕的宝贝,都没有他一分重要。 就好比这个灵力空间。 太叔攻知道林琳有办法将一些重要的东西随身带到穿越各个时空。太叔攻也听林琳说过他现在认主的灵力空间百分之九十九是不会跟着他一道穿越。 可林琳还是给了他。 给他的目的很简单,只是为了让他有个安全的,灵力充沛的修炼环境。 想到林琳五灵根修炼时所需要的大把灵力,再想到外门弟子居住的排房,太叔攻就心疼得厉害。 他得更努力才行。 修炼都是前期进步大,越到后面进步就越难。闭关小半年,俩人的修为都上来后,林琳与太叔攻便脚前脚后的出关了。 俩人都到了可以外出的修为,于是出关后一道去外炼堂接了两个任务。又跑去内事馆将太叔攻养的灵草交上去换贡献点。 俩人不缺灵石就是缺贡献点,所以也没拿好不容易得来的贡献点换什么东西,而是准备缺什么了下山去镇上採买。 林琳回到外门排房时,就发现苏雪妍的房间已经是人去楼空了。本来想要问一下有没有谁知道苏雪妍去哪了。可转念又想到这妹子冷若冰霜着呢。 在宗门里还真的没有什么相熟的亲近人,也许也就是这样,后来才会在受了点委屈后就叛出宗门。 鍊气期没有办法御剑飞行,罗云界又那么大,林琳与太叔攻商量了一下,便去镇上买了个只要灵石催动的飞行法器。 说起飞行法器,林琳又觉得她们第一站应该朝着西南方向的某个洞府逛逛。 林琳的机缘清单里有个女主没看得上眼的飞行法器。 当然,也不能说是飞行法器了,那玩意其实就是一个乌龟壳。 它是远古神兽玄武的遗骨,除了头和尾那里有开口,上下两个壳所有的边缘都是严丝合缝,没有一丝缝隙。 这玩意又结实,又防水,还有不少的作用。 在按着洞府器灵的要求,只能挑一样东西带走的时候,女主便毫不犹豫的只带走了她相中的东西。 洽巧苏雪妍相中的东西,林琳没相中。 这一点还真的没冲突。 飞行法器是小舟形状的。上面面积不大,却比当初林琳与苏雪妍出村时坐的那个要好很多。 毕竟她与太叔攻不是普通的外门弟子,俩人不差钱。 一间船舱,一块小甲板,倒进十块下品灵石,林琳直接让飞行法器动了起来。 小飞船上刻了防风保温等等阵法,林琳与太叔攻并排站在小甲板上,心情别提多舒爽了。 「坐飞船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太叔攻笑着转头看林琳,笑着对她说道,「确实不一样。」 在现代时坐的飞机可没办法让他们站在外面,到了未来星际,虚浮车什么的也没这种感觉。 就在林琳与太叔攻俩个人离开宗门后,已经出门一遭的苏雪妍回来了。 她不但回了天霄宗,这一次出门歷练竟然还得个书里没写的机缘。 一个上古仙人的须弥介子空间和已经生有灵智的器灵。 不过也因为得到这个空间,苏雪妍受了不轻的伤,也得罪了一些人。 于是苏雪妍便在空间的帮助下,一边躲着那些人,一边悄无声息的回了天霄宗,准备猫在宗门里一边养伤,一边修炼。 第1034页 这些事情林琳还不知道,她与太叔攻出门后,为了锻鍊太叔攻和她自己的身手,时常挑一些修为低得不能开灵智的妖兽练身手。 练完还能吃一顿,解解馋……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发现如果修真的话,音攻其实挺强大的。 大家晚安~ 第479章 一路上吃吃喝喝,遇到品阶低的妖兽就打了吃肉。遇到品阶高的,撒腿就跑。 跑不过了,就战一战。真的战不过,立即转身回空间,坚绝不拿小命去冒险。 他们的口号是:一起慢慢变老。 见到能吃的灵果,俩人连果子都不摘,直接连树带果子一起挖了带走。 太叔攻种的一手好庄嫁,将果树移植到灵力空间里,再浇点灵泉水,保准成活率槓槓的。 晚上睡在太叔攻的灵力空间里,不但安全,还能多多的让身体吸收灵力。 在外面逛累了,俩人就在空间里呆上几天,或是练剑,或是制符,或是俩人都抱着阵法和炼器的初级读物自学这些专业。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琳便发现阵法还好说一些,炼器是相当的费钱呢。 炼丹的一些灵草,林琳与太叔攻一路走来有买到种子自己种的,也有在外面看到小心的挖了回来自己培育的。再加上林琳最开始只拿他们种过的灵草做练习,又有那个丹炉加持,不但能除丹毒,也能提高成丹率。渐渐的,林琳炼的丹药成丹率越来越高,种类也越来越多。现阶段两人常用丹药都不需要再花钱另买。 因为买的也不一定有他们自己炼的好。 不缺灵石,两人又可以自给自足,所以也没有想到要买丹药或是灵草。符纸和符墨都可以在空间自已复制,阵盘什么的,拿来练手的初级阵盘不费钱,太高级的,林琳的修为在那里也弄不出来。 然后俩口子就发现了,炼器就像个无底洞,贼费钱不说,还不一定能够买到稀罕的材料。 所幸两人都明白,有些事情可遇不可求。于他们来说活着比其他事情更重要。 之后太叔攻就将炼器当成了一种业余爱好,就跟木工活似的。 反正以他们现在鍊气期的修为,炼器什么的现阶段也只是小打小闹。 ……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玩,一路慢慢的提升自己。俩口子对于这样的行程都非常的满意。 对于修炼,他们俩之前是参照了女主的修炼速度。现在看来以他们的年纪来说,不到一年的时间能修炼到这种程度,已经算是极快,极好的天赋和悟性了。 林琳有时候想,他们俩修为提升的这么快是不是跟引气入体前俩人都有百十来年的内力有关系? 不管如何,无论做什么事情,基础很重要。将基础打好了,才能走更长远的路。所以俩人现在都在压缩经脉里的灵力。 花了三四年的功夫,太叔攻的修为哪怕一直在压缩灵力,有那么个灵力空间的加持,也到了鍊气十二层大圆满。 林琳还差一些,只是堪堪到达鍊气十层。但以她五灵根的资质来说,已经是难得的速度了。 再有一年多的时间就要到达清祖秘境开启的时间,林琳心里惦记着这事,最近晚上都特别积极的修炼。就想着能在那之前成功筑基,和太叔攻一道逛逛秘境去。 太叔攻一见林琳这样就知道必是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想到这几年林琳总想拐着他改道,太叔攻就觉得怕是又有什么机缘在前面钓着她呢。 又修炼了一夜,太叔攻见林琳也从打座中睁开眼睛便笑着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林琳想了想便将清祖秘境的事跟太叔攻说了。 太叔攻闻言又问她是不是里面有什么机缘? 林琳撇了撇嘴,喃喃的说她相中了一支音攻的乐器。 见林琳这样,就知道那乐器又是书里提过的机缘。已经十七岁的太叔攻走到她身边坐了,将人抱到怀里小声的说着,「也不一定非要去秘境,咱们明日进城镇逛一逛,说不定就能挑中你看得顺眼的呢。就算是上古的法器,传了这么多年,也怪脏的。」 尤其是林琳说的那种放在嘴边吹的横箫什么的。 太叔攻还是知道自家媳妇有多矫情的,这么说的话,至少可以打消她不少积极性。 林琳哪里不知道太叔攻动了什么心眼,被太叔攻说得咬牙不已,林琳转身回抱他。直接在他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咬完自己又心疼了,懈了力道又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 太叔攻被林琳舔得浑身紧绷绷的,抱着林琳的手也不由的紧了紧。 怀里的姑娘今年才十三,才十三,才十三…… 太叔攻默念了好几遍,这才将人放开。拎起支在一旁的灵剑,走到不远处耍了一回剑。 活该~ 林琳见此耸了耸肩,笑得像只使坏的狐狸。 看太叔攻在练剑,林琳起身先去洗漱,然后便开始做早饭。 太叔攻还好些,林琳是能不吃辟谷丹的时候,坚绝不吃那玩意的。哪怕为了让辟谷丹好吃一些,她还用了好多的心思改良它,然后让辟谷丹变成水果味的。 早饭很简单,用灵谷磨成的粉,蒸了一大锅馒头。将早前熬的骨头汤热了热,等快开锅的时候,下些小青菜和林琳自己用鱼肉搓的鱼丸子。 第1035页 罗云界没有土豆,林琳将花房里的土豆拿来让太叔攻种在灵力空间里。土豆有了灵力确实变好吃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也算成灵土豆? 感觉罗云界有好多的凡尘果植家禽,前面加了个灵字,就显得高大上了一般。 不过用在灵力空间里后,杂质确实少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林琳发现如果不吃凡尘界的东西,她和太叔攻都不需要排泄…… →_→ 炝拌了一个土豆丝,又切了一盘早前熏酱的妖兽肉,林琳用灵力托着熬骨头汤的小砂锅去了摆饭桌的地方。 将灵力弄成一双大手,然后端砂锅,端馒头,怕是只有林琳会这么居家了。 饭菜摆好,林琳又去沏了壶茶。看着飘着淡淡灵气的茶水,林琳觉得他们下一站应该去弄两颗茶树放在空间里。 太叔攻将一套剑法练了几遍,林琳喊他吃早饭,连忙收了剑势走了过来。 这几年这个灵力空间已经大不一样了。 以前灵力空间根本没有居家的屋子,好在太叔攻与林琳平日里也就只是打座所以就都在早前林琳拿出来的那个凉亭那里转悠。 这几年在外面歷练,因为几乎都是在深山老林里,所以俩人砍伐了不少树,由着老木匠太叔攻在没事的时候盖了木屋,打了家俱。 俩口子什么好的赖的都住过,所以对木屋的要求并不高。 不过太叔攻绝对是个有算计的爷们,他以前就觉得床不结实,略微动一动就吱呀吱呀的叫个不停,所以能睡炕的时候他都是睡炕。 灵力空间这种地方建个古色古香的木屋,倒不显另类。只是再搭张炕,太叔攻都感觉有些怪异。 可想到他与林琳这辈子都是修士,那啥的时候体力一定不差,弄张床若是不结实岂不闹心。 想来想去,还真的让太叔攻想到了办法。 那日太叔攻与林琳正好进入一处密林,在追一只妖兽时洽巧发现一株古树长的又高又粗。那树干目测过去,竟是比双人大床还要宽一些。 于是那妖兽也不打了,太叔攻直接拿出灵剑开始砍树了。 那树是真的结实,太叔攻将身上灵力都注进灵剑也未砍开多少。皱眉站定一会儿,太叔攻直接从空间里拿出机甲来。 利用机甲的高能武器太叔攻成功的将这颗巨树截成自己想要的几段。 一段当床,一段放在空间河水边当卧石,剩下的树干将树皮去了,先移到空间里他慢慢的收拾计划…… 为了一张可以这样那样的床,太叔攻也是蛮拼的。林琳知道了太叔攻的打算后,囧了半天。 以前林琳家的床下面还能当个储物空间,现在倒好,直接是一大块厚木头加了床头摆在那里。 虽然看起来怪异了些,不过加上床单什么的一铺倒没那么显眼了。 看着这么一张床,林琳估计就是他们俩在上面这样那样几百年,都不会出现塌床事件。 因为这个灵力空间里没有一年四季之分,什么时候进来都是温暖如春的样子,所以林琳和太叔攻便决定厨房就弄成开放式的。 其实所谓的开放式的,就是在木屋外面修一条木廊道,然后在一个分叉的地方置了炉具,摆了厨柜装了各种调味调罢了。 顺着廊道又走出几米的地方,弄了个葡萄架子,饭桌便摆在这里。 吃过早饭,俩人又换了身外出的衣服,这才拿着各自的武器从空间里走出来。 林琳现在用的也是一把灵剑,是太叔攻那把剑的复制品。 瞧,她多会过日子。 俩人一出来,就感觉到外面有异样。互视一眼,俩人顺着打斗声朝着不远处走去。 林琳与太叔攻过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行人正在大战一只七阶妖兽黑风蛇。 这妖兽不但是七阶,它还有两个头,三条尾巴,对付起来异常艰难。 看了一会儿竟然发现面前的这一行人竟然还是他们天霄宗的同门。 一行六人,四男两女,腰上是天霄宗的弟子牌。现在除了一个远攻的妹子身上没啥明显外伤外,其他五人身上都受了不轻的伤。 林琳看一眼那几人,又转头去看自家的雷疯爷们,无奈的嘆了口气。 那什么党的到底咋给他洗的脑? 还不等林琳例行吐完槽,太叔攻就叮嘱林琳注意安全,自己提剑沖了上去。 见此林琳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提着剑也沖了上去。 有了林琳二人的加入,再加上林琳看见对付的是蛇。直接从空间里拿出一包雄黄粉出其不意的撒在了这条蛇身上。 修炼千年的白蛇和青蛇都怕这玩意,这七阶黑风蛇应该也是蛇妖的一种? 雄黄是一种矿石,哪怕是凡尘界出品的,对罗云界的蛇妖也有一定的作用。 在黑风蛇因为扑面而来的雄黄浑身一颤时,太叔攻与林琳以前另外几个人连忙挥舞着各自的看家武器一拥而上。 蛇胆被挖了,妖丹也被挖了,就连蛇肉也被切成了段。 于是这只已经修炼到高阶的黑风蛇就因为一个女人无耻的尝试精神死在了这种地方。 事后分脏,林琳要了妖丹。虽然还没想好这妖丹能干什么,不过总比蛇胆和蛇肉要高级一些。 「在下丹心峰李慕秋,这些是我的师弟和师妹。」说完又将他的这几个师弟和师妹介绍给林琳和太叔攻知道。 第1036页 太叔攻朝他们一一点头,也自报家门,「凌云峰太叔攻,舍表妹外门林琳。」 听到林琳是外门的,再看她的修为,几人都有些惊讶。 他们修真后,都能看出每个修士的骨龄。所以当他们看到林琳十三岁的骨龄已经到了鍊气十层的时候,都在想着这样的修炼速度咋还是外门弟子。 至于太叔攻,众人虽然看不出他的修为,但却知道他还是鍊气期。 李慕秋看着收拾完黑风蛇便牵手站在一起的两人,心想难不成他们这一次也是跟自己等人一样是出来歷练,寻找筑基的机缘的? 说起机缘,李慕秋便想到他们身后就是一个大能洞府,于是便对林琳与太叔攻提了一句进去后互相关照的话。 在李慕秋看来,林琳与太叔攻此时能在这里,必是冲着身后的大能洞府来的。想到俩人实力不俗,便有心交好。 林琳闻言眼睛就是一亮,泥嘛,来了这里好几年,终于可以像里写的一样逛逛大能洞府了。 哦呵呵~ 不过相较于林琳的兴奋,太叔攻则是皱紧眉头,一脸的不认同。 修真界的人真是太不讲究了,咋还能盗得这么理直气壮? 作者有话要说:  一对来了修真界却不想努力飞升的俩口子。 第480章 「你们自便,我们不会进去。」太叔攻看一眼李慕秋身后的洞府,神色冷淡,「我们来此歷练与此洞府无关。」 「什么?」 「啊?」 遇到大能洞府还有不进去的?他们没听错? 相较于李慕秋等人的惊讶,林琳就差以头抢地了。 「为啥不进去?这也算是咱们自己碰上的机缘呀。」和着别人的你不让我抢,自己碰上的还不让进? 这还修什么真,直接创建gc主义和谐社会得了。 看到林琳又憋屈又气恼却没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反驳他,太叔攻摸摸林琳的头髮,轻声给她讲道理,给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切观。 「这些洞府到底是前人埋骨之所,相当于人家的墓穴。咱们非其后辈子嗣冒然进去对先逝者不敬。所谓找机缘,说白了与那些挖坟掘墓,盗墓摸金之辈又有何区别?」 一个为财,不过是为长生罢了。 见林琳眼底满满的都是不甘心,太叔攻小声问她,如何她们作古后,他们的埋骨之所被人外人今天来来去去,明天熘熘达达,她会不会不高兴?又问她,若是他们的赔葬品被人当成宝贝拿走了,她会不会很生气。 自然会生气。 谁特么敢进去,哪怕是将墓穴炸为平地她也不会让那些人活着走出去。抬头看一眼神色认真,绝不妥协的男人,林琳嘀咕了一句,「别人都这样,兴许这里的大能压根就不计较这些事呢。」 要是计较,死之前能不做些同归于尽的手段? 像是她以前圈山一样。她虽然设了阵法,可也在地底下埋了□□。将来阵法一但破了,地底深处的□□会直接炸出一个大坑,将他们的石屋炸到地底下,之后石山倾倒,彻底将他们的踪迹掩埋。 其实若不是身边这个男人,林琳可能会直接在石屋周围埋□□…… 都是修士,这么近的距离 ,声音再小的低语都能听得见。更何况太叔攻虽然说得小声,其实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想要藉机教育一下旁边的人,所以李慕秋以及他的师兄弟都听到太叔攻的肺腑之言了。 当即满头黑线的同时,心里既觉得太叔攻这种想法可笑,又有几分感同身受。 只是……他们不会以后都不进这种洞府了? 就在李慕秋等人这么想的时候,林琳也问出了这个答案可能会让她很惊悚的问题。 在得到肯定答案后,林琳一头扑到太叔攻怀里,拼命忍着不要哇哇大叫朝着太叔攻狂喷各种国粹。 将脸埋在男人怀里,不让他看到自己一脸的狰狞,可这心却是在滴血。 想要伸手对着男人来一段穷摇,最后只能气得直接跺脚。 她怎么就相中这么一根棒槌。 这泥嘛一定是打入我方内部的gd份子。 「那秘境呢?秘境去不去得?」 好半晌林琳收回吐血的心神,问了一个她最后关心的问题。 听到林琳这话,太叔攻的身体明显顿了一下,不过可能是为了不刺激林琳,太叔攻说了一个默认两可的回答,「看情况。」也不是所有秘境都不能去,但咱们坚绝不能干那些挖坟据墓的事。 最近的秘境就是一年后的清祖秘境。那个秘境要求的最低修为是筑基,怀里的小女人虽然已经鍊气十层,但如果不服用筑基丹,怕是要继续修炼到鍊气十二层。 以她的资质再加上惰性,一年,有些悬。 此时修真者很少会将精力和时间浪费在鍊气期。于修真者来说,鍊气期相当于人类的学前班。与其将寿元耗费在这上面,还不如服下筑基丹进入筑基期。 林琳就是以前看多了,觉得这样更好一些所以才会和太叔攻商量自然筑基,然后又压缩体内灵力……这会儿倒是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意味了。 谁让她当初也没想过她家糙爷们的三观如此不可塑,并且如此细腻感人呢。 ╮(╯▽╰)╭ 就在林琳感嘆自己修了一个假真时,另一边苏雪妍与一干天霄宗的弟子也来到了这里。 第1037页 这下子前面来的李慕华等人脸色都不好起来,而林琳在见过苏雪妍的那一刻,终于到了自己的垃圾筒抛弃太叔攻朝着苏雪妍扑了过去。 「嘤嘤~,二妞,我表哥脑子进水了。嘤嘤~」 「噗嗤」 「噗嗤」 接二连三的噗嗤声,让苏雪妍的脸色黑如锅底。看一眼扑过来的女人,苏雪妍目视前方,眼神放空。 几年不见,这姑娘仍然让她烦燥得想咆哮。 苏雪妍已经在空间器灵的帮助下成功筑基了,现在的她已经是一名筑期初期修士,只是让苏雪妍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刚刚没有躲过去? 看一眼面前明明只是鍊气十层的人,苏雪妍疑惑的用神识联繫空间器灵。 空间器灵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苏雪妍躲不开,最后只得归于身体记忆。 这草蛋的身体记忆。 苏雪妍收回心神,便听到林琳在那里传扬太叔攻的挖坟盗墓论,一时间也觉得面前的某表哥脑子进了不少水。 看着面前对自己大吐口水,说是离开宗门三四年都没碰过一个洞府,好不容易踩了狗屎运今天撞上一个,却还是这样的结果,伤心逆流成河。 虽然不应该兴灾乐祸,可看到面前哇哇大叫哭诉自己表哥的姑娘,苏雪妍心情就跟喝了雪碧似的,备舒爽。 「这事……孔子曰了吗?」 呃? 林琳眨巴眨巴眼睛,突然发现苏妹子也在看自己笑话。 于是林琳倒退一步,哀怨的看了一眼苏雪妍,走到太叔攻跟前,低头不语。 都是同门师兄妹,大家互相见了礼,除了一脸冷淡没有改变决定的太叔攻和眼巴巴看着苏雪妍等人进入洞府的林琳外,其他人都进去了。 看着众人都进去了,林琳又见太叔攻是真的不打算带她进去,嘟了嘟嘴,一脸的郁闷。 太叔攻见左右没了外人,将林琳抱到怀里又是亲,又是哄,林琳刚开始还板着个脸,到了后面也被他闹笑了。 算了,他们只要有自保的能力,那么身外物……她还是想要。 呜~~~ 林琳准备眼不见心不烦的和太叔雷疯离开人家的『墓前』,不过还没等走呢,就又碰见一波倒斗盗墓的。 来人是两男一女,一个是筑基期,两个是鍊气期。 鍊气期的那两个,又分别是鍊气八层,鍊气七层的样子。 宗派子弟出门行走时,以免误伤同门都会带本门派的标识。像是天霄宗,弟子们便会将弟子牌挂在腰上。 御剑宗则是统一的剑穗和剑鞘,其他宗门也有其自己的标识,这些算是修真界常识了。 双方一打照面,便知道不是自己人。 林琳嫉妒的看了一眼那帮人,心忖了一句这些人来得真是不早不晚,前面有人探路,他们在后面就算是吃不着肉也能喝点汤,而且还是的那种。 这么想罢,林琳与太叔攻便牵着手准备离开这个对林琳来说特别有诱惑力的地方。却哪想到他们不预生事,那帮人却以为他们俩已经淘过一回宝了,想到俩人已经拿到了洞府的宝贝,三人连句话都没说直接开打。准备摁死他们俩抢下储物袋。 林琳压着一肚子火气,正好没处发。这帮人一头撞到枪口上可不怪她。 而且每次遇到打劫的最大好处就是太叔攻不会反对她反打劫,于是动力就来了…… →_→ 太叔攻是剑修,剑修进阶多赖于战斗。 所以太叔攻虽然心态平和,可遇到这种不分青红造白就动手的也没手下留情。 当然,他下狠手的原因绝逼不是单纯的反打劫就是了。 林琳和太叔攻看起来年纪小,修为也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对面仨人又不知道林琳与太叔攻都是压制了修为,所以一开始便轻敌了。 也因此林琳二人对上他们三人,一点也没落了下峰。 只是林琳与太叔攻能拿得出手的法器少的可怜。 一人也就一把剑以及在路过城镇时买的几样中低等法器,所以哪怕林琳与太叔攻都有实力和应战能力,这一场打得也极费力。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林琳一会儿用灵力,一会儿用魔法,直接在太叔攻与那个筑基期修士打斗时,先将对付她的这两个鍊气期给宰了。 收势站在一旁,林琳一边注意太叔攻二人的战局,一边小心的扫过周围。 又等了一会儿,太叔攻一个挽剑横扫从那个筑基期修士身前划过,直接结束了战斗。 之后林琳与太叔攻一起打扫战场,一个火灵符将地上三具尸体烧成灰,之后又使了一个土系术法将烧过人的地面翻新一下。 随后林琳拿着三个储物袋,抹掉上面的灵识,挨个查看里面的东西。 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林琳撇撇嘴,聊胜于无。 太叔攻见此,也没说什么。牵起林琳的手便迅速离开了这里。 他们是有实力才会在这种反打劫的过程中保住性命,但是那些没有实力的呢?岂不是白白让他们害了性命。 多杀几个败类,还世界一个朗朗干坤。 林琳听到太叔攻还有这么伟大的志向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从上个月新买的摺扇法器上摔下去。 你怕不是闲得蛋疼? 对于自家男人这让人纠结的世界观,林琳已经放弃拯救了。 第1038页 不过心里却总感觉亏大了。 看一眼站在飞行法器前面的男人,林琳垂下眼眸,心中想的全是馊主意。 她是打扮得美美的哒,来个黑吃黑呢,还是做个情报贩子将书中写的那些机缘卖掉。 当然她不缺灵石,她可以用消息换物品。 摸摸自己的脸,她自认长的挺好看,可修真界就没真正的丑人。再一个,低头看看自己连小笼包都不是的那啥,第一个想法林琳只在脑子里转悠了一圈就压下了。 这个主意想要用得上,还得再等几年。 眼瞧着就要飞出秘林了,林琳连忙叫太叔攻停一下,「咱们在底下休息一会儿,我想等等二妞。」 太叔攻一边操纵飞行法器,一边问林琳,「你等她做什么?」 「叙叙旧,再向她打听点事。」 这下子太叔攻就更疑惑了,这两人有什么旧可叙?而且,「你要向她打听什么事?」 林琳抿了一下嘴,眼珠子转了转,最后看他一眼,小声地说道,「双修功法的事。」 「……」 太叔攻闻言瞬间红了耳尖,转过头去。 见太叔攻不再追问也不拦着她了,林琳偷笑了一声。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她会告诉太叔攻自己准备将书里写的那些女主机缘都再『卖』回给她吗? 绝对不会滴~ →_→ 作者有话要说:  苏雪妍:这对表兄妹真般配。 第481章 林琳与太叔攻在秘林边缘等了好几天,才看见这一伙特别狼狈的人飞出来。 鍊气期不能御剑,所以众人用的都是飞行法器。这一伙人的法器五花八门的,让乡下来的土包子都开了眼界。 有葫芦的,有花盆的,有莲花座的,还有梳妆檯和伪装成御剑的剑形法器的,看着这些飞行法器,林琳满脑子就是后世的一句gg词。 创意决定竞争力。 ╮(╯▽╰)╭ 天下没有的午餐,去人家坟里淘宝,从来都没有那么轻松便宜的事。 太叔攻看向飞过来的一行人,微微眯了眯眼睛。凑到林琳跟着,为了打消林琳心底那点不甘心,还特意给林琳数了一下人数。 你瞧,回来的人比进去的人少了两个不说,还每个人都是狼狈不堪的样子。那个之前还鍊气九层,现在气息不稳都跌到鍊气七层了。 见林琳看过去,又语重心长的对林琳说,这种淘宝方式太缺德,里面又脏污,危险,轻则受伤,重则丧命。 对于他们俩口子来说,那些法宝丹药机缘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可以平平安安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太叔攻也想不明白这个修真界的人到底想要什么。 是长生,还是无拘束的活着。 想到那些为了进阶就长年累月闭关的修士,太叔攻便会想这种将生命的一半放在闭关,另一半放在探险上的人生到底值不值得?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 总之太叔攻对这样的生活方式是敬谢不敏的,而且他觉得自己一定不能为了进阶而冷落了媳妇。 他媳妇那么会搞事,修真界又那么危险。他要不时时刻刻盯着他媳妇,真担心哪天闭关出来,不是媳妇将她自己作死了,就是媳妇将整个罗云界作成了歷史遗蹟…… 太叔攻觉得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发生,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 林琳不是那等本末倒置的人,当然,至少现在的她不是。 想到那些洞府里危机重重,林琳也不是不害怕会遇到危险,为了点蝇头小利,害了他们俩的性命。 让他们本来可以活个上千年的人生就此断送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想到这里,林琳终于松口表示不再惦记什么洞府机缘了。 太叔攻摸摸林琳的头髮,心里不由忖了一声真乖。 两人说话间,苏雪妍等人也来到近前。 旁人与林琳二人不过是一面之缘,无需特意停下。只苏雪妍没办法真的做到无视林琳而直接飞过去。 因为她不但看见林琳朝她挥舞的手臂,并且她还深刻的了解这聒噪的女人是个多么没有眼力见的人。 与其他同行的人打了声招唿,苏雪妍脱离队伍朝着林琳飞了过来。 极至近前,苏雪妍跳下飞行法器,冷淡的朝林琳二人又走近了几步。 林琳回身看太叔攻,让他记得烤妖兽肉的时候再将早前采的罗云界特有的灵菇烤几朵来吃。见太叔攻点头,便拉着苏雪妍往边上走了走。 怕太叔攻听到她们俩的谈话,林琳还特意布了个静音的结界。苏雪妍见此,挑了挑眉。 「二妞,洞府里是什么样的?里面都有什么?呃……这个就别告诉我了,我就是随便问问。」看一眼苏雪妍,林琳拉着她一道背对着太叔攻,小声的说着,她有那么多的秘密洞府消息,竟然都白收集了。 一听林琳这种话,苏雪妍诧异的看向林琳。 有些好奇林琳是怎么知道那些消息的。 「这有啥,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以前咱俩也算是志同道合,哪想到你现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天天修炼也不嫌絮烦。咋俩合作,我给你提供我所知道的所有洞府的信息,并且告诉你那里有什么明显的机关以及上档次的宝贝,你呢,多多少少给我意思一下,怎么样?」 第1039页 「你知道很多?」苏雪妍诧异又怀疑的反问林琳,同时连身子都转向林琳,想要看看林琳回答她时说话的神色。 「嗯。」林琳点头,瞪大眼睛回视苏雪妍,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可信。 谁让她有原着呢。 「出嫁从夫,我表哥的话我不能不听。可我也不能连点嫁妆都没有。二妞,你要不要跟我合作?咱们是同乡,比别人亲厚。整个罗云界,除了我表哥,我最相信你了。将消息告诉你,你得了实惠,也不会贪了我那份好处。」 林琳说完,又将自己和表哥的日子以后都要这么过,说得凄凉无比,听得苏雪妍都觉得太叔攻脑子不正常。 好半晌,苏雪妍权衡了利弊,又问了器灵便点头同意了。 这事对她没有坏处,不是吗? 林琳见此,又瞄了一眼某表哥,又转过身子,从储物袋里拿出一块空白玉简,将其贴在额头,按着心思用神识刻了三个女主以后会去的洞府。 这三个洞府里,就有一只她想要的乌龟壳的飞行法器,以及一样给太叔攻炼制本命法器的材料和一些极品和上品灵石。 「……那个乌龟壳的飞行法器,我听说的时候就极喜欢,拜託你了。还有极品和上品灵石,每样分我一点就可以,我主要是还没见过这种灵石。」反正灵石什么的,她只需要一个样本。 一边将玉简交给苏雪妍让她查阅,一边将自己想要的东西告诉她。见苏雪妍从玉简中收回神识,林琳又说道,「这些日子我和表哥就回宗门了,我之前在宗门里还听说了一些清祖秘境的信息,我听说里面有一只上古传下来的横箫,我以后要走音攻的路子,所以那只横箫我准备当成本命法宝。与其自己炼制,还不如拿个现成的。 对了,我听人说里面还有一株洗灵草,它可以洗掉你身上最弱的灵根。不过一株只能洗去一种。你那么喜欢修炼,用它提升灵根资质再好不过。清祖秘境实在是太大了,要是没有目标的乱找,十年八年也找不到……等我将清祖秘境的信息整理出来,到时候再给你传消息。」 林琳之所以提前一年告诉苏雪妍秘境里她想要什么,目的就是提前告诉苏雪妍她相中了什么。 以苏雪妍的骄傲还有她想要跟林琳以后再继续合作,就必须放弃这些三瓜两枣的利益。 谁让这天下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呢。 林琳一口气给她准备了三个洞府,外加一个清祖密境吊着她。林琳相信她只要不傻就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再一个,无论谁做生意,第一单买卖都是试探性的出手。只有这一次生意做得好,大家都盈利,才会有接下来的互通往来不是吗? 如果这一次苏雪妍没有让她满意,那得了,她手里的那些信息,就别怪她另寻下家了。 苏雪妍冷淡的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又给林琳留下传音符,也不管林琳如何热情挽留她一道用晚膳,到底是操控着飞行法器走了。 「说完了?」太叔攻见苏雪妍离开,又见林琳脚步轻快的走回来,温柔问她,「说了什么让你这么高兴。」 太叔攻这会儿也反应过来林琳找苏雪妍绝对不是为了什么双修功法的事。毕竟林琳接收的那个图书馆里,一般的古籍玉简都能找到。 而且双修功法,宗门里也不是没有。等他们到了年纪,办了结道大典…… 想到这里,太叔攻垂下眼眸有些好气又好笑。 「我们能说什么,不过是姑娘家的一点小话题罢了。」接过太叔攻盛给她的汤,林琳轻轻抿了一口笑得极可爱,「你放心,我不过是劝她做人呢,要善良。」 「噗,咳咳,咳咳~」 说出这种话,你怕不是想要谋杀亲夫? 林琳也没想到她随口说的这么一句话,会让太叔攻这么不给面子。 嘟了嘟嘴,生气的看她。只是见他咳的脸都红了,再大的气恼又被心疼压了下去。 放下碗,轻轻的拍着太叔攻的背,好半晌太叔攻才缓过气来。 喝了口灵泉水,将面前这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姑娘抱到怀里。 「你呀~」 到底捨不得说什么,咬了咬怀里姑娘的耳朵,将她放在身边用晚饭。 饭后俩人又在外面呆了一会儿,然后在这附近用买来的阵盘布上保护阵法,这才一道回了太叔攻的空间。 之所以设一层阵法,除了不想让人知道他们是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以外,就是不想在他们普一出来的时候受到修士或是各种妖兽的攻击。 想到之前有一次俩人忘记布置阵法,等笠日出来的时候,昨日进去的地方,正好有一对正在建立家庭关系的两只四阶妖蛇在『会谈』。哪怕林琳这种浑身缺德却从来不缺胆子的傢伙都吓出一身冷汗来了。 因为在外面,俩人也没有再拐弯,而是直接进了灵力空间。 白天打斗了两场,晚上也不想再打座修炼了。于是林琳和太叔攻洗漱过后便上床睡觉了。 睡前例行摸摸舔舔,勾了不少火出来,最后也只能老老实实的相拥而眠。 笠日一早,太叔攻先起床,修炼了一会儿,又出空间打了几只妖兽。 等林琳起床,太叔攻都将包子蒸到锅里了。 吃过早饭,林琳与太叔攻又整理了一下这次进秘林的收穫。见这一次打了不少妖兽,也采了不要灵草,于是俩人将这些东西收拾在一个储物袋里进城去卖了。 第1040页 俩人不缺灵石,可也不想事事都依靠复制出来的灵石过日子。所以出来这几年,都会打打妖兽,采采灵草然后卖到城镇中的杂货铺子里。 再加上两人其实吃穿用度看起来奢靡,其实并未增加多大的开销,这样也攒下了些灵石。 卖了东西,又买了些调味料。在杂货店挑了一些他们空间里没有的种子买上一些。 最后又跑了两家比较大一些的铺子买了两株茶树。 七七八八补充了一下存货,俩人便牵着手朝着城门口走去了。 一般的城镇之内不许御剑飞行,也不许使用飞行法宝,所以俩人往来都是在城门口下飞行器,再在那里拿出那艘小船型的飞行法宝离开。 总是担心自己装备太次会有危险,会被打劫,所以林琳有空没空的都会在这艘小船上施些魔法。 因为是两个系统,所以至今还没什么人发现小船上那些没有灵力波动的各种防护魔咒。 船里的房间,林琳布置得很居家,又舒服又宽敞。不过白天太叔攻操控飞船飞行的时候,也顾不上享受林琳用的这些心思。 晚上俩人通常都会收了飞船落到地面上过夜。 又打了些妖兽,往空间里收了两株灵果树,一窝蜜蜂后,俩人还特意跑到海边,在空间里挖了好大一个坑,用木头和石头砌了一圈边。最后又用下品灵石铺了一层地面,刻上清洁阵法,俩口子心满意足的看了一眼自制海鲜养殖池,坐着飞船跑到海中心收了一池子的海水,然后又挑着爱吃的海鲜收了不少。 晚上在海边捉了几只比洗衣盆还要大的外型像螃蟹,吃起来就是螃蟹的海里妖兽。 林琳盘腿抱着大海碗那么多的蟹黄吃得别提多满足了。 敲一个螃蟹,就能吃几十个螃蟹的蟹黄,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走走玩玩,又是几个月过去了。太叔攻看着没他提醒都不愿意认真打座修炼的林琳,心下满意。 媳妇现在是鍊气十层巅峰,想要再七八个月里自然筑基的希望又少了几分。 很好,就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不怕坏人有手段,就怕老实人耍心眼,——防不胜防。 第482章 太叔攻温水煮青蛙,林琳哪怕猜到了他的心思,也只装做不查,由着他这般动心眼子。 于是一直到他们收到宗门传讯让他们回宗门或是转道去清祖秘境的时候,太叔攻已经顺利筑基,林琳的修为才堪堪到达鍊气十一层。 太叔攻没有想到宗门还会管他们去不去秘境,看着宗门传讯上的消息,太叔攻闹心了。 清祖秘境不需要名额,但凡筑基期的修士都可以进去。所以宗门让他们所有的筑基弟子都去清祖秘境参加歷练,并且完成宗门交待他们的任务。 收集只有清祖秘境才有的灵草和妖兽。 太叔攻是个将责任看得很重的男人,宗门培养了他,带他进入修真的世界,那么他就不可能对宗门的任务视而不见。 可若是他去了清祖秘境,那他媳妇呢? 清祖秘境每次开启的时间要一年左右,这一年就放着他媳妇在外面蹦跶? 这没法让人放心呀。 林琳看着太叔攻那纠结的样子,一脸坏笑的说着,「这回好了,你们筑基期的修士都去清祖秘境了,我们这些小妖也可以松口气了。」 得,听到林琳这话,太叔攻就更不能放心了。 咬了咬牙,最后还是准备将林琳放在空间里一道带进清祖秘境。 林琳一脑门子的各种修仙,她知道一般的秘境分为两种。一种在规定时间没有离开秘境的修士,会被秘境抹杀。另一种则是会被关在里面一直到下一次秘境重新开启时才能出去。 书上没说清祖秘境是哪一种情况,但林琳却决定做好各种准备再去秘境旅行。 因为清祖秘境开放在即,所有修真城镇的大小铺子都涨了价。好在林琳要购买的东西并不是去秘境必备的几样。因此倒没比往常多花多少去。 林琳其实就是买了各种居家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只有修真界才卖的吃喝玩意。 林琳给苏雪妍发了传讯符,问她那边的情况如何了。 苏雪妍过了一天左右的时间才回復林琳,她要的东西都拿到走了。 之后林琳又与苏雪妍确定了地址,发现俩人都离宗门极近,于是便说好回宗门在宗门见面。 林琳与太叔攻坐着飞行船连续赶了几天路这才回到宗门,一回到宗门,林琳便先回了外门,而太叔攻则是回内门去见他师傅了。 林琳在外门等了几天才等到苏雪妍,其间,林琳还跑到天霄宗的典藏楼去挑了不少各方面的杂学玉简,一通复制。 将这些玉简妥善的收到空间,林琳便在自己房里用中品灵石摆了个加强版的聚灵阵。 林琳是五灵根,想要筑基或是提高境界所需要的灵气绝对比太叔攻这种单灵根的要多。 因此,林琳差不多用了两大箱子中品灵石头才将自己堆到鍊气十二层。 到了十二层,林琳便停下来了。反正她进了清祖秘境估计她家那糙爷们也不一定会让她从空间里出来。 就算是出来,也会背着人。 林琳刚巩固了一下修为,苏雪妍的传讯就到了。 打开房门,直接去了苏雪妍在外门的房间。俩人在她房间里交了货,林琳又将她知道的关于清祖秘境的事说了说。 第1041页 「你是说,让我拿到东西就交给你表哥?」 「嗯。」林琳点头,「你拿到给他就好啦。反正他也得回宗门交家当。不像你,出了清祖秘境还不知道又去哪了呢。」 苏雪妍闻言没有言语,拿起一块林琳带过来的米糕吃了起来。 林琳又说了几句让她小心的话,便拿着东西离开了。 林琳离开后,苏雪妍仍就坐在那里,用神识问着她空间里的器灵,有没有发现什么。 那器灵摇着小脑袋,一脸苦恼。 器灵感觉到林琳的神识非常的强大,就连之前见过一面的太叔攻,也让器灵有这种感觉。 器灵发现自从和苏雪妍认主后,不但自己的主人是个神识强大的修士,竟然连主人的同乡神识也这么强大。 不,他们的神识比主人更强大。 「罢了,先看看在说。」 苏雪妍见器灵也想不明白,便主动结束了这个话题。之后打开房中的禁制,开始修炼。 另一边,林琳从苏雪妍这里回来,终于拿到了她一直想要的极品灵石和上品灵石。 看着灵石里浓郁的灵气,林琳高兴的差点蹦跶起来。 修士修炼的时候,如果空气里的灵气不足,一般都是用灵石修炼的。所以灵石里面灵气越多,越纯对修士越有用。 有的时候,修士在与人斗法的时候,发现体内灵气不济时也会用灵石及时补充。 这个时候,一块极品灵石可比上万块下等灵石还要有效果。 所以极品灵石对林琳来说,就好像是现金。 出门在外,总不好只带零钱,不带几张整钱或是银行卡? 林琳高兴了一会儿,也打开禁制,去了花房空间。 随后将极品灵石和上品灵石当成他们家那座东山上的石头一般,不要钱的复制,然后在花房里到处摆放。 山上水下还有屋里屋外都是灵石以及灵石摆出来的聚灵阵。 林琳为了让灵石等到最大利用化,她还用魔法将极品灵石变大。 然后……空间里的桌椅板凳什么的都换一遍。 随后林琳还特意弄出了几套餐具,茶具…… 等自己这边的花房弄完了,林琳又单独将两套餐具和茶具以及两大块平整犹如双人床垫的极品灵石放在一处,等着回头放在太叔攻那里。 当然像是成箱的极品灵石和上品灵石林琳都已经复制好,也放在这些东西的旁边了。 有今生没来世,他们这种犹如撞大运式的重逢,天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 所以趁着能够在一起的时候,多对他好一些。 可能林琳骨子里真的很现实和市侩。等将极品灵石的各种用法都摸索了一遍后,林琳这才拿起之前苏雪妍交给她的乌龟壳飞行法器。 因为林琳的花房空间够大,所以林琳直接在花房里将这款贼结实的飞行法器炼化了。 之后林琳将其抛到空中,飞身上去。 一进去,林琳就皱起了眉头。 一个必须要用修士灵力操纵的飞行法器,于林琳他们来说有点鸡肋呀。 旁的不说,要是下辈子她洽巧就没有灵力,肿么破? 再一个,这个乌龟壳除了头和尾部的地方有开口外,其他的地方都是密封的。这么高大上的东西,林琳想要加门窗的话,感觉次一点的东西都对不起它。 抿了下唇,收起乌龟壳。之后离开花房,出了外门,在宗门口租了只灵鹤,林琳踩着它去了镇子。 镇上有定制法器和法器维护的店铺,林琳准备将这个乌龟壳拿过去请人帮忙改装一下。 将自己对这个乌龟壳最基本的要求跟专业师傅说了,又提了一些其他的建议。 交了定金和加急手工费,又约定了三天后过来取,林琳便回宗门了。 三天后,林琳终于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飞行法器。 全身云白色的乌龟壳,还有低调大气的门窗,以及安装在乌龟壳里面的灵石糟。 满意的试了试,林琳将尾款交了,解除了与铺子之前签定的契约。走到无人的角落,幻影移行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又联繫太叔攻,约好了自己过去找他的时间。 之后林琳像往常闭长关的那样,打开屋中最大的禁制,然后去了太叔攻那里,又进了他的空间跟他一道出门了。 天霄宗这一次要去不少筑基修士,所以宗门派了一艘超大的飞船送他们往返。 路上担心被人发现,所以太叔攻没进空间,林琳也没出空间,一直到清祖秘境开启,太叔攻顺利的夹带私货进了里面,这才在第一时间找了一个无人的山洞,在山洞外布了一层阵法,进空间看媳妇去了。 太叔攻一进空间就发现空间里的灵气比之前又浓郁了几分。 等太叔攻发现花间里竟然多了那么多的极品灵石做成了生活用品后,直接倒吸了一口气。 想到出现在队伍里的苏雪妍,再想一想之前她与苏雪妍的密谈。 太叔攻可以肯定他媳妇干了一件空手套白狼的事。 看着媳妇站在那里对他笑得一脸娇俏,再看媳妇这副小身体,太叔攻只能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由着她使坏。 因为太叔攻只想着完成宗门位置下来的任务,想着时间来得及就在空间里陪着林琳说话吃饭睡觉打豆豆的颓废了几天。一直呆了六七天,太叔攻才离开山洞,朝着宗门所说的位置去采灵草了。 第1042页 关于一些秘境,但凡大宗门都有自己的经验地图,宗门弟子出门的时候,哪个方面有什么灵草,那个区域有什么妖兽,每人一份地图,随便他们自己看去。 太叔攻就是拿着这样的地图,乖乖的去采灵草了。 至于什么洞府机缘,干他何事? 太叔攻只要是一个人的时候,他就会将林琳叫出来。俩口子或是一起赶赶路,或是一道采点灵草打打妖兽,然后晚上再布上阵法睡在空间里。 后来有一日,太叔攻还当真遇到了苏雪妍。苏雪妍那一身还挺狼狈。太叔攻见了,和她一起将追着她的妖兽宰了。 之后苏雪妍稍做休息,然后将林琳要的那支横箫丢给太叔攻,又甩下一句『给她』,人就一熘烟的跑了。 太叔攻拿着横箫,有些哭笑不得的摇摇头。 她总是有办法达到目的。 又赶了一会儿路,太叔攻找到一处可做暂歇之所,便将防御的阵盘布上,回了空间。 一回空间太叔攻就发现不对劲了。 他媳妇这是要进阶筑基期了? 太叔攻见此,连忙将灵石和灵泉水摆在林琳跟前。想到自己筑基时的事,太叔攻便不放心的守在一旁。 林琳其实还没那么快筑基,只是最近她摆愣极品灵石的次数太多了。 再加上她连他们俩口子睡觉的床铺都换成了极品灵石的床垫,上面虽然铺了一层褥子,可灵气却是源源不绝的进入了身体。 还有吃饭的,喝水的傢伙,以及林琳特别奢侈的弄了个极品灵石的浴缸,又在里面放了灵泉水泡澡。 好嘛,一来二去的就补大发了。 身体里的灵气积累得太多,压都压不住,直接开始横冲直撞。林琳见此便只能选择在这个时候筑基了。 筑基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再加上她是五灵根,筑基的速度的又慢了几分,几乎是太叔攻筑基时的五倍有余。 于是这俩口子就在灵力空间里呆了许久,久到清祖秘境都关闭了也没有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换地图了。 第483章 末世与豪门那些事~ 从仙气缭绕的灵力空间眨眼间就来到没两年就破败萧条的末世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 林琳只能说这感觉非常的糟糕以及暴躁。 如果说唯一能让林琳感觉还不错的事情,那就是太叔攻不用跟着来这里了。 幸好她在太叔攻修炼的时候动了手脚,将他的记忆做了封印。不然再一次来到末世,以那男人的性格和他们的存货,还不得成为救世主呀。 脑中想到某种画面,林琳不由打了个哆嗦。真那样了,她非得疯不可。 还好,还好。她手脚做的及时,那男人不用跟着她吃苦受罪,她也不用糟心纠结了。 因为当时可以修真,所以林琳不但对太叔攻的记忆做了封印处理,就是她自己的记忆也被做了些手脚。 她还记得太叔攻,也记得他们之间相濡以沫那么多年的点点滴滴,但只要她不看见太叔攻的人,她的那份关于太叔攻的感情和记忆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圈了起来,上了一把坚固的大锁。 林琳不知道她这样没完没了的穿越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她也不知道将来结束的时候还能不能再见到太叔攻,所以她不想让他们成为彼此的束缚。 他们彼此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了。 话说当年他们俩被关在清祖秘境一百来年,一出秘境就被整个修真界测目。 在回宗门的路上,收到苏雪妍传来的消息,说是多年前宗门就发现她无端消失在开了闭关禁制的房间里,再加上他们没有被秘境抹杀,怀疑她与太叔攻身怀异宝,现在宗门里正准备对他们来个三堂会审呢。 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异宝动人心,修真界又没有什么是非道德观。于是林琳与太叔攻商量了一下,俩人就撒丫子颠了。 不过走之前太叔攻还是将当初为宗门收集的灵草和妖兽托人送了回去。 而且还是双份的。 林琳那个乌龟壳二次炼制的时候又添了些更实用的阵法,再加上它速度够快,所以俩人离开的时候,一般人追不上他俩。 修炼越到后面想要提高修为就越发的艰难和费时,一百年的时间在清祖秘境那个灵气浓郁的地方,俩人也才堪堪结了金丹。 到了金丹期,他们对寿命的长度就已经很满意了,所以俩人对修炼和修为都是可有可无的态度。 两人商量了一番,便决定回凡尘界。 想来一般人不会想到俩人会回到灵气稀薄得几乎算是没有的凡尘界。 凡尘界不利于修士修炼,林琳他们有灵力空间还有大把的灵石可以挥霍,想要修炼不是问题。 就是晋阶的时候有些麻烦。 不过那跟两个没啥进取心的人也没多大关系就是了。 在凡尘界利用法术弄了个身份,之后按着以往的习惯买下一座山。 之后林琳布上在桃花岛学的阵法,俩人便在那座上隐居。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林琳又烦了,再加上寿命极长。所以俩人时常会像普通人那样驾上一辆马车,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北。 经歷了朝代更迭,看过了苍海桑田,渐渐的,俩人的心境又跟着提升了不少。 第1043页 日子过得平凡无波,两人每隔七八十年就会换个地方生活。 然后太叔攻仍然每天早上会打座修炼一个小时候,再炼上一遍剑。 之后与林琳一道做早饭,饭毕喝些解油腻的茶水便上山开荒种地去。 林琳照就开了一家小诊所,日常给人看看病,做点成药丸子。 晚上俩口子或是靠在一起看看书,或是做些有利于家庭和谐的事。 修炼? 习了双修功法后,林琳就差不多放弃了这项活动。至于太叔攻,看他每天就一个小时的安排,也知道这位就比林琳强一些罢了。 等到了现代,俩人平时能干的事情就更多了。 以前太叔攻总是忙这忙那,再加上他总觉得拿着国内给的工资跑到国外去消费是一件特别不好的事,所以俩人以前就很少出国去。 现在……他们俩出次国,还真的没多少花销。 飞机可以在国内网站上定华夏自己的航班,住就住在空间里。吃嘛,也就是吃一些特产小吃罢了。 俩人时不时的还会卖一些太叔攻自己做的木雕,这么一算,没白给外国人送钱不说,他们还挣了不少外币。因此太叔攻对于这样的旅行还挺能接受。 ╮(╯▽╰)╭ 修真者的感觉很灵验,林琳在感觉他们俩快要到大限的时候,便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趁早动手。 虽然她捨不得全部洗去太叔攻的记忆,但她却可以封印他的记忆。 …… 林琳这一次是穿越到一本末日里来了。 原主叫吴桐,是个普通人,末世前和末世后都是。 不过原主却有个不普通的身份。 她多年前便去逝的母亲是某个人心中的硃砂痣。当年上大学时与某个富家子弟爱得死去活来,然后那男人最后迫于压力还是在毕业时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回去。 原主妈一见这情况,果断分手远走他乡,老死不相往来。 若真能这样就好了。没想到几年后,男人有了自己作主的能力,又成熟了不少。女人也从初入社会的小菜鸟熬成为一名白骨精。俩人在那富家小姐怀二胎的时候又来了一场暴风雨似的相遇。 总之就是春风一度后,某人事了拂衣去,又一次深藏功与名的跑了。 原主她妈死前,担心闺女呀,于是就将她与那个男人的感觉纠葛告诉了三观还没有成形的闺女。本来原主她妈是想要告诉一下自己闺女亲爹是谁,将来如果真的遇到她自己解决不了的事,还可以有个人可求助。 然而这些话听在原主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原主发现抢别人的男人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原主长的极似生母,机缘巧合下被她爸找到了,然后接回去认祖归宗。 与她爸那位受法律保护的妻子生的一双儿女天天发生这样那样的小磨擦。 她爸觉得亏欠了她们母女,所以可劲的宠着。宠到最后也将人宠得无法无天了。 不但要抢人家婚生子的财产,还抢人家闺女的未婚夫。总之就是将一个三儿的闺女能有多恶毒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么个身份,嚣张成这样也挺奇葩的。 然后,末世了。整个家里就只有她和她爸的那位太太不是异能者。可哪怕都这样了,她还是靠着她爸,利用她哥她姐的孝顺,先后害死了那两个婚生子。 看到这里,乃们一定知道这是一部重生的了。然后一定以为以原主那遭人恨的黑歷史,重生的是那对婚生子或是那位儿女惨死的太太? 按照正常的套路,确实是这样的。可惜这本的画风比原主还要奇葩。 重生的不是这一家人中的哪一个,而是他们家暗恋大少爷的小保姆。 她重生的时机很好,正好是原主刚刚回到这个家里的时候。然后……由于其诡异的气息,狼一样的血腥眼神,还有无论是吃东西,还是看人吃东西的兇狠掠夺的蠢样,以及一直在所有人耳边说着原主一定怎么怎么样……于是在原主入主那个家的第三天这妹子就被解僱了。 虽然她走的时候说了些『疯言疯语』,不过谁都没当真。尤其是原主和原主她爸还都以为这人是正房太太特意安排出来给原主下马威的。 →_→ 之后小保姆因爱生恨,见死不救,落井下石,马后炮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当然,那些事情现在还都没发生呢。 现在摆在林琳面前的是接下来会有的认亲。 原主妈生前买了保险,再加上一些积蓄,特意请了专门的理财人员帮忙打理,所以哪怕原主妈只是一个孤儿,原主的生活也没有因为跟她妈一样成为孤儿后降了生活质量。 原主今年高一,一直住在s市的一所初高直升的寄宿学校里。 现在正好是放暑假,原主和几个同学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夏令营,跟着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去了帝都。 夏令营有个比赛,是帝都吴家出资贊助的。 对,这个吴家就是原主吴桐她爸家。前两天遇到了,然后按着提示差不多是今天,人家就会再找她…… 从洗漱室里出来,林琳一边将花房的载体带在手腕上,一边想着她的那个空间至少这次没将事情做得太绝。 虽然又不让她进去了,可到底是能够拿出东西来。和她之前想的一样,她这副身体不能修真,还有就是比较万能的魔法…… 第1044页 嘆了口气,林琳想到末世没有魔法,她只能将武术捡起来了。只是想到现代人的思想特别的清奇,她武功要是太好,会不会又是一个bug? 头疼~ 将放在床上的长袖防晒衣穿上,林琳便与同房的室友去食堂吃饭了。 八月初,帝都这个偏北的城市也是炙热难耐。这样的天气一会儿还要在室外做活动,林琳看了一眼身上的防晒衣,总觉得又闷又热。 林琳一直不太喜欢防晒衣,无论什么牌子还是多薄的质量,都会让她感觉像是将一块塑料布披在身上。 再加上她有冰火蚕丝布做的衣衫,所以林琳只要条件允可都会穿它。 夏令营是统一的运动三件套。 长裤,短袖,长袖的外套上衣。因为天热,所以同学们便只穿短袖和长裤。 爱美怕晒的女同学们还会在短袖外面罩一件又薄又透明的防晒衣,原主就是这样穿的。 好在夏令营给学生们发放的遮阳帽是那种长帽檐的棒球帽,遮阳效果非常贊。 女同学走在一起都喜欢牵着手,林琳压下那股不适应,与人牵着手去食堂。 早餐的种类很多,可能是照顾这些学生都来自不同的地方。 林琳取了一颗鸡蛋,两粒小笼包子,又夹了一块葱花鸡蛋饼以及一碗香软的枸杞百合粥。 和同学坐到一张餐桌上,一边小声说话,一边吃着自己取的餐食。这个年纪的女同学,话里除了学习就是校草和名星。 饭毕,也不用他们刷碗,只要将餐盘送到指定的区域便可以了。 刚吃过早餐,这一次带林琳他们来帝都的带队老师就走了过来。 她将林琳单独叫过来,然后对林琳说她家在帝都的亲戚来看她。 林琳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到底没缺德的来上一句:『她没亲戚,怕不是人贩子?』。 乖巧的跟在老师身后走着,林琳心中却在想着如何说服原主他爸任她自生自灭。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太叔攻了。想想这是什么世界,再想想他的性格。如果有他,估计会耗光林琳所有的耐心。 第484章 说起回吴家,林琳突然想到原主回到吴家干的第一件噁心事。 现在是高一的暑假,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原主就上高二了,吴家那位只比原主大半岁的姐姐吴芸开学却是上高三。 学习最紧要的关头家里来了个她爸的出轨证据,心情能好? 出轨的对象还是爸爸的前女友,若不是当初她那柔弱的妈妈横插一槓子,说不定人家就在一起了,异母妹妹也不会成为孤儿了。 大人的事情总是很容易的影响小孩子。于是吴芸带着各种复杂心情开始了高三的学习。 家里不省心,学习压力又大,这种时候若是再来个嫉妒她嫉妒得要死的异母妹妹呢? 高考前一天,她这位妹妹故意弄坏了她房间里的空调,室内温度太低,直接将人整发烧了。 昏昏沉沉的进考场,直接将自己当红薯烤了。 这样的状态去考试,只要有一科出现了大失误,那么整个心态就都崩了。其他科的成绩也就没啥好期待的了。 所幸吴家有权有势,就算是不復读给相中的学府多捐点钱也能将人塞进去。 只是这事到底好说不好听,原主还时常拿这话磕骖吴芸。吴爸偏心原主,吴妈又是个真软弱的性子,到了最后,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吴芸才是那个从外面接回吴家的私生女。 林琳想到这里,不由呲牙,原主那性子真跟原主妈差太多了。 虽然发生了某些事情,但人家确实没有想过要破坏别人的家庭。当初会发生关系真的只是单纯的喝多了。事后更是辞了那份特别有前途的工作远远的躲开。 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也是几经犹豫这才留下这个孩子。 哪想到这个孩子特别有思想,有抱负呢。 小小年纪进了吴家,一边拿话磕骖异母姐姐,一边动不动的就拿话敲打吴太太,说她破坏人家感情,害了她妈一辈子。 天知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还有一点让林琳想不明白那对母女……到底哪来那么大的负罪感? 真不科学。 ╮(╯▽╰)╭ 胡思乱想间进了一间办公室,发现里面一坐一站两个男人。坐着的那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激动的很明显。林琳见此垂下眼眸,什么都没说。 林琳是不想说,坐着的吴爸是激动的说不出来。 张助理见老闆激动成这样,上前与带队老师说了几句话,因为林琳没有反驳说不认识,带队老师这才走到对面的办公室。 安全起见,两间办公室的门都没有关上,虽然不一定能听得见他们说了什么,却可以看见他们做什么。 「你,你好像并不意外,是你妈妈跟你说过我吗?」 「嗯。」林琳点头,「妈临去前告诉过我的。她说,情出自愿,事过无悔。但当时的事情以及我的出生都只是一个意外。她不愿意也不希望我们再有交集。」 看一眼对面感慨万千的男人,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他什么好了。这要是隔在以前,哪怕这位是原主的亲爹,林琳都敢蹦高似的骂他一句出轨的渣男,你还嘚瑟啥。 可现在自认不年轻的林琳虽然还是瞧不上这种不管是什么原因结婚,然后又是怎么意外才出轨的男人,可却不会再暴躁的非要撸着袖子喷一顿了。 第1045页 那些个深情不悔,那些个今生遗憾,啧~,她拒收。 微微嘆了口气,林琳又接着说道,「她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与已经有家有妻的您发生那样的意外。虽然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生下我。」 酒后乱啥的,果然是个祸头子。 「我不会和您回吴家。因为我不想背上私生女的名声以及让我妈被人唾沫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直视那个听了自己这话面上有些受伤的男人,林琳没有丁点触动。 「我妈给我留的钱我大学毕业还有剩,家里在s市也有套小公寓,无论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我这边都没有什么困难。您以前不知道我,我也活到了十六岁。以后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不往来。嗯~,我每人月会给你发条报平安的简讯,最多只能这样了。」 既然已经知道了,就可能真的不往来。不过怎么往来,还是可以计较一下的。 吴爸看着面前只有十六岁的小女儿,整颗心像是被什么拧住了一般,生疼生疼的。 「你是不是怨爸爸这些年没有管过你?桐桐,爸爸不知道你的存在,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让你……爸爸想接你回家。你还这么小,让爸爸照顾你好不好?」 林琳摇头,「不好。我现在已经十六周岁了,按相关法规,我已经办理居民身份证了。我开学就高二了,我在寄宿学校过得很开心。等过两年考上大学…… 我不希望打扰您和您家人的生活,我更不希望您与您的家人介入到我的生活里。对了,当初我妈跟我说起您的时候,说您还有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她现在也要高考了?您这样冒冒然的将我接回去,您就不怕影响到她高考吗?」 说起高考,林琳又想到了末日。 末日来的时候,她正好上大学。既然大学註定毕不了业了,那么这个大学她还要上吗? 嗯~,看一眼面前那一脸悲伤欲绝的男人,林琳心忖了一句,看来这个大学她还得上,不然耳根子就清静不了。 不过她大学要学点什么好呢? 最好在末日也能用得到的。 对了,翻译什么的,就不用了。毕竟她没学过丧尸语。 他们俩个物种,估计没办法和平友善,心平气和的进行交谈。 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歷史学,艺术类……这些都可以划掉。 军校以及警校……算了,虽然可以解决武力值的问题,不过她真的没有多少高尚的情操。 医学,那也不行,容易接触病患,总是第一时间接触病毒和伤患,时间长了,总不是什么好事。 农学……这个也不行,她种东西死的多,活的少。而且等末日到了,一般基地里种地的都找木系异能者了。 就在这时,林琳的视线对上办公桌上的一个药瓶,眼睛亮了亮,她终于想到她可以学什么专业了。 药学。 她可以学制药,虽然也不一定能够念到毕业拿到毕业证,可她以前会的那些制药的本事却可以拿出来用。 末日是原主大三寒假的时候发生的,当时整个吴家人都在家里准备过春节。 药学是四年制,大四全年都在医院实习。若是她提前一年高考,等末日发生的时候她都已经在医院实习半年了。 别看林琳这会儿想的多,其他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这么点时间,她对面那便宜爸还没从他自己的情绪中走出来。 张东华看着老闆和老闆的沧海遗珠,嘴角不由的抽了抽,认亲这种大场面,各自走神真的好? 「能否冒昧的问一声,二小姐将来准备在哪里上大学?想学什么专业?」 「药学。我要学习制药的能力。」想了想,林琳又说道,「我想明年参加高考。」 至于上哪所大学?抱歉,原主记忆里没有,而她这个刚来这个世界还没两小时的外来妹子就更不知道了。 张东华听了点头,旁观者清,他看出来老闆这位私生女对老闆没感情,也没期待。不爱,不想,不恨也不怨。人家是真的没有想要认亲的打算。 既然如此,还不如让老闆尽快接受现实,然后另闢蹊径比较好呢。 …… 说服一个父爱泛滥的父亲并不是那么容易,尤其还是在这种的世界。 好在林琳那张嘴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于是在各退一步后,林琳与原主的亲生爸爸达成了约定。 林琳每年寒暑假都要与吴爸见上一回面,林琳将来报考的大学,是与帝都只有两百公里的h市医大。 林琳要求吴爸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吴爸名下的财产,一分一毫都不许放在她名下。 另一个就是老大一年纪了,珍惜眼前人。别等这个也失去了,再追悔莫及。 当初吴家投资失败,面临破产,这才答应唐家的要求,娶了人家的独生女儿,利用唐家的资金盘活了吴家。吴爸其实是卖身给了唐家。 后来唐爸爸去逝,还将唐家的股权都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不管怎么说好处都得了,做人就得有些职业操守,不然就太渣了。 当然,林琳说得并没有这么直接,可话里的意思却丁点没含蓄。 好在吴爸爸是里宠小女儿没下限的主儿,竟然一点都不生气。 话都说完了,林琳看了一眼手錶,便准备去归队参加夏令营。吴爸见女儿看手錶,就知道女儿要走,心里有些不舍。 第1046页 等看到女儿手腕上只值几百块钱的手錶时,又立时心疼了。 连忙从衣兜里拿出钱夹,想将自己的银行副卡交给林琳来个买买买,刷刷刷。 可惜他刚伸手要递,林琳就又打破了他当豪爸的机会。 「我就一高中生,不需要带什么奢侈品。」刚想说原主妈留的钱够花,又想到再说这话,就显得特别生份,虽然他们也没多熟悉就是了。 「学生就要以学习为重,与其将时间放在这上面,我还不如多刷两道题,开学的时候跳级上高三呢。」 说完摇了摇手机,表示自己记下了司爸的联繫方式,当真毫不犹豫的走了。 林琳走的干脆利落,走的毫不拖泥带水。吴爸看着这样的林琳,又想到了当年说走就走的恋人。 他们的女儿,真的很像她。 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情。 林琳自认解决了一件大麻烦,心情愉快的归队继续过她的高中生活。 然而当只有中才会出现的情节出现在生活里时,那么生活里就不单单只有情节会出现,里的人物也会随之出现。 在夏令营的最后一天,林琳又迎来了她的另一位『亲戚』。 便宜爸的妻子唐女士。 林琳没想到她也是来劝自己回吴家的,当即就用一种在看稀罕物的眼神打量她。 林琳能感觉到,这个女人对她没有恶意。 不但没有恶意,还带着很浓的愧疚。这不得不让林琳好奇这人到底是吃啥长大的。 如果自己的年纪比她儿子还要大,那么她愧疚一下也能让林琳帮她找个理由。可问题是自己的年纪只比她女儿小半岁。 若不是碰见的是原主妈那样的女人,这位怕是…… 想不明白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若是她,啧~,她男人坟上的草都可以编草鞋了。 第485章 林琳看着面前一边低声哭泣,一边说着对不住她们母女的女人,很想问问她到底哪里对不住她们了? 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你情我愿,愿打愿挨。 按商业竞争的各种抢业务抢生意的角度来看,她不过是利用自己的资源抢到了一单永久生意。 若是这么想,吴爸这家工厂在十七年前还出现过质量问题,非常没有职业道德呢。 按现实的门当户对说话,孤儿出身的原主妈与富家子弟出身的吴爸他们本身就不一定能走到最后。也许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也会像《金粉世家》里面的那一对,最后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和稜角,劳燕分飞。 按人性分析,当日吴家出了事,不是唐家出手,也会有别人家。左不过都是用儿子卖身,卖谁不是卖。 嘆了口气,林琳张了张嘴想对她说一声,『没关系,这不是你的错』时,吴爸跟踩了风火轮似的沖了过来。 「你来这里做什么?你还嫌害得她不够苦吗?」 吴爸一上来就是噼头盖脸的一通喝骂,林琳怔了一下,转头看被炮火轰炸的唐女士,心里还想着她会有什么反应。 然后林琳无语了。 这位竟然只是摇头说没有,那副样子一出来,林琳都想问她是不是年少时某瑶剧看多了? 这种时候你不轮圆了膀子扇飞他,还留着干什么? 「我,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是来……」 吴爸听到唐女士这么说,也不管她说没说完,她想说的是什么意思,继续咆哮,「我不管你要干什么,她是我的女儿,是秋枫为我生下的孩子,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 …… 看着各说各话的俩口子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吵起来,林琳扫了一眼这个夏令营门口的咖啡屋,单手抚额,浑身充满了无力感。 还好,她不是帝都人,等明儿离开后,再也不来这闹心又丢人的地方了。 在今天之前,林琳一直以为这一次的穿越虽然是末世这种大背影,但她应该会活得更恣意。然而,就在这一刻,林琳终于醒悟了。 虽然她亲手送走了一个圣父,但泥嘛,这个世界给了她一个圣母外加一个一遇到家庭伦理时立时变身某瑶男的亲爹。 这还能活? 这绝对是要逼疯她的节奏哇~ 林琳深觉丢人,再看一眼周遭看热闹的客人,林琳拿起手机准备站起来走人。不过憋一眼在她面前上演某瑶大戏的一对夫妇,再一次嘆了口气,对着站在不远处的张助理点点头。 「砰~」 林琳将面前的果汁一口饮尽,特豪爽的重放在桌上。那厚玻璃制出来的高角果汁杯瞬间碎裂。 果汁杯碎裂的声音终于让那对浑然忘我的夫妇想起来她这个主角的存在了。 「婚内出轨,还生下私生子女,按花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性法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种事情让人知道了,公司股票都会下跌。那您当初放弃的一下就都没有意义了。」所以您吶,就别这么理直气壮了。 林琳看一眼被她说愣住的吴爸,又转过头对唐女士,「当初结婚时,所有人都是未婚单身无配偶状态。按25年前最后修订的婚姻法规定未婚男女在没有领取结婚证前的一切男女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您的婚姻是合法有效并未触犯花国各项法律。」顿了顿,林琳又说道,「另外,我母亲是死于遗传性的白血病,与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第1047页 两盆冷水将人都泼了一顿,林琳才又回头对吴爸说道,「……爸,唐女士今天来找我真没有要对我做什么。这里人来人往说话不方便,咱们换个地方说话行不?」 真不愿意陪这两口子留在这里丢人,不过有些话必须说清楚,省得没完没了。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没几年就要末世了,林琳是一点都不想和这些一看脑子就全拎不清的人有任何接触。她真心害怕这些人再跟她讲什么善良正义,达则兼济天下的理论。 真的,她现在最怕这些正义感爆棚的傢伙们。 虽然吴爸和唐女士看起来不太像那种人,可林琳记得原着中唐女士娘俩动不动就会可怜同情那些没吃没喝的人,然后拿着自己少得可怜的吃食去接济人家。 最后……没落下什么好,还时常的拖累大家。 然后原主就见缝插针的上眼药,吴爸就咆哮,那个叫吴蔚的哥哥…… 唉~ 想做个安静的私生女,难道也这么难? 收回思绪,林琳看到吴爸脸上全不信还觉得是她息事宁人,再看唐女士满脸隐忍却委曲求全的样子,她又有一种抚额咆哮的冲动。 泥妹,都正常点行吗? 咱走一条正常的灭三灭私生子的套路,可以吗? 林琳深吸一口气,想到这本末日是以那小保姆为主角写的书,林琳也就再赖得多说什么。 如果可以选择,她更希望重生的是被原主迫害过的人。 比如面前的唐女士,再比如唐女士那个被原主一路陷害,最后还被设计丢到丧尸堆里的异母姐姐。 她不怕跟人斗,就怕遇到这些拎不清的。 ╮(╯▽╰)╭ 张助理在这里,也没用唐女士或是林琳来付帐,于是四人很快便上车离开了这间离夏令营极近的咖啡馆。 唐女士也没上她来时坐的车,跟着吴爸一道坐在张助理的车上与林琳一起走的。 林琳特意坐在了副驾驶座,看也没看坐在后面那对夫妇。 林琳坐在前面闲来无事的打辆这车的配置,吴爸看见了,连忙孝女的说要给林琳买辆车,问她喜欢什么牌子的。 林琳看了一眼后视镜,见唐女士什么反应都没有,又嘆了口气。 夫妻共同财产哇。 「我才十六,还没考驾证呢。而且我也不喜欢开车,路上车那么多,看着眼晕。」 「那配个司机,出门也方便些。」 林琳刚刚还想着吴爸渣得拿夫妻共同财产养私生女,这会儿唐女士竟然还这么提议。 且不说对唐女士从里得来的印象,只说经歷了那么多,林琳现在看人也有几分眼光。听唐女士这么说,林琳便听出来这位是真心实意这么想的。 不想在车里说什么再刺激到吴爸,再让这位学咆哮马,林琳想了想才认真说道,「我准备开学后跳级高三,时间紧,学习重,整个高三怕是除了教室就是宿舍,配司机我也用不上。」回头看一眼这俩口子,林琳又说道,「等将来上了大学,大学生也都住宿,顶多骑辆自行车。」 「芸芸开学也是高三,桐,我叫你桐桐可以吗?」唐女士有些忐忑的问林琳,见林琳点头,她才继续往下说,「桐桐不如转学过来,阿姨可以一起照顾你们姐妹俩个。」 唐女士说完,吴爸眼前一亮也加入了游说中。 之前他都已经死心了,可现在好像又可以再劝劝小女儿了。于是吴爸一边劝说林琳,还一边给了唐女士一个赞赏的眼神。 唐女士也是奇葩,一个眼神都让她激动得仿佛打了鸡血。 林琳哆嗦了一下,再次感慨这个世界想要逼疯她的恶意。如果是她,她就会想方设法的将出轨的渣男清身出户,至于私生女,如果识趣些的,任她自生自灭。如果像原主那样的,非得让她知道知道自己的『待客之道』…… 「帝都和s市考卷不一样。我都习惯那边的学习环境了,学校那里也是根据歷年s市高考偏重点来辅导,临时转学过来会影响学习效果。等……」 林琳还想说等高考结束以后怎么怎么的,吴爸又瞬间暴躁了。「你安的什么心?你故意要害桐桐高考失利,好毁了她的前途是不是?……」 「不,我没有,你不能这么想我。」唐女士瞬间委屈的飙泪,「启辰,我真的想要对她好,将她和芸芸一样当成亲生女儿照顾。启辰你相信我……」 林琳:她到底说了什么? 麻木的回头看那两个就这么吵起来的俩口子,林琳心中特别庆幸原主妈走的干脆利落。 好半晌,林琳看着这俩口子还在吵,忍无可忍的问张助理还有多久才能到。 张助理仿佛没看见也没听见自家老闆化身咆哮马,老闆娘自动带入小白花剧情一般,淡定的对着林琳说什么还有几个路口,要路过哪里,接着左转右拐什么的。 林琳见此咬牙问道,「时间?」 张助理被林琳话中的血腥暴虐吓了一跳,「……二十分钟左右。」 二十分钟? 那行。 林琳借着随身的书包遮掩功能从空间里拿出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单手从前排坐中间的空隙递到后面。 「我听说活人经常念《地藏菩萨本愿经》,可以给死去的人祈福。有功夫吵架不如替我妈念遍经。」 第1048页 吴爸:…… 唐女士:…… 张助理:…… 林琳见吴爸和唐女士怔怔的看着自己不接经书,脸上露出一抹冷笑,狠戾的命令道: 「看什么?还不快将经书接过去。现在就给我念。还有二十分钟,念不完谁都不许下车。你们不是一直在说亏欠我妈了吗,那就用点心,认真念。以后你们俩人对话之前,都要先念一句『阿弥陀佛』再说话。」想了想,林琳又吩咐道,「未来一年我都要忙着学习,以后你们俩每天早晚按三顿饭各念一遍经书,手抄的也行。」唧唧歪歪,就是闲的。 就不信你们吵架的时候,念一句『阿弥陀佛』,再吵一句,还能吵得这么有激情。 本来还想着压压她的小暴脾气,做个正常的高中女生,非要逼得她不温柔,这些人都什么毛病? 被林琳一喝,吴爸下意识接过经书,愣了一会儿,便打开了。唐女士小心的看了一眼林琳凑过去跟着吴爸同看一本经书。 之后的路程,张助理木着一张脸开车,林琳闭目养神坐在一旁。 车厢里都是磕磕巴巴的念经声,虽然念得不咋地,到底这俩口子不吵了。 车子一路开到吴家大院,林琳看着自动打开的院门时,眼神不善的看向开车的张特助。 她说她忘记了什么事,原来真正的大尾巴狼在这里呢。 想到就这么来到吴家,林琳做了两个深唿吸这才对着张特助露出一抹温和的笑。 她就不信这丫不知道自己有多不想来吴家。 之前张特助便觉得老闆家的二闺女气势特别的强,刚刚在车上就让她的气势压得唿吸困难,现在朝自己笑成这样,张特助捂了一下胸口,感觉那里哇凉哇凉的。 要丸。 林琳没理他,也没等佣人上来给她开车门,直接自己下来了。 看着面前这座带着小花园的别墅,林琳想到了那个小保姆。 也好,会会她。 里曾写过这个叫郑可儿的小保姆今年十八岁,是从乡下逃婚出来的妹子。 她父母双亡,一直跟着祖母和大伯生活。高中还没毕业就被迫辍学,她长的漂亮,学习又好,所以她大伯母给她找了一门亲事准备换些彩礼,男方家很有钱,但男方却是个傻子,于是郑可儿就逃了。 逃到帝都后遇到了流氓,最后被吴家少爷吴蔚救了。吴蔚不但救了她,还将她领回吴家给了她一份工作,从此吴蔚就成了从天而降的天神,驻进了郑可儿的心里。 第一世的时候,原主对着唐女士和吴芸百般欺凌,郑可儿有心相护却是无能为力。不过她却通过此事联繫上了在国外留学的吴蔚,让吴蔚知道家里情况的同时,也记住了这个温柔可人的小保姆。 末世开始的那年,吴蔚已经从国外回来了。因着忠心耿耿的小保姆,所以吴蔚在面对吴桐这个异母妹妹的时候,出现了极度的厌恶情绪。 之后家庭大战不可避免的就爆发了,然而不是吴家人,又只是一个小保姆的郑可儿就被原主陷害,然后被解僱了。 被解僱的郑可儿得到了唐女士娘仨的经济接济,后来又在一家超市找到了一份理货员的工作。 白天上班,晚上去夜大读书。 对的,就是夜大。郑可儿非常渴望上学,所以在吴蔚回国没多久,就在吴蔚的鼓励下报考了夜大。 末世来的时候,正好是个白天,郑可儿正在超市里上班。当时所有的人类都昏睡过去了。 等到一天后,所有人陆续醒来。一部分人成了吃人的丧尸,一部分人仍就是普通人,还有一部分在陆续发着高烧,等高烧退了以后则成了异能者。 郑可儿可以说是幸运,也可以说是不幸。在末世,人性灭绝的时刻,很多在法制社会不会出现的事情都发生了。 郑可儿幸运的是她成了异能者,而不幸的是她在昏迷的时候就成了旁人泄yu的工具…… 再之后郑可儿伤心绝望之时还想着去找吴蔚,可没想到还没走到吴家就被一波人抓住了。 那是一群逃犯,他们喜欢女人,更喜欢有异能的女人。 此后郑可儿被迫跟着这伙人辗转各处,不过她仍是会时常打听吴家的事情。 后来死在一次丧失包围中。 等到郑可儿再一次恢復意识时,她发现自己重生到了吴桐尚未住进吴家大宅的时候。 又摸了摸了自小戴在身上的玉佩,郑可儿很套路的得到了一个可以藏人,也可以存储东西的随身空间。 好在这个空间没有灵泉也不能种田,不然林琳都要心酸一下了。 郑可儿有了空间做后盾,再加上末世多年的生活,让她的胆子再不像当初在吴家的时候那么小了。所以她在重生后一次次提醒吴家人小心提防原主,然后却好心没好报的被解僱赶出了吴家。 至此,吴家人在郑可儿的心里直接从好心又无辜的受害人变成了不识好歹活该被人害的傻逼。 此后郑可儿离开吴家,想到还有几年就是末世了,便按着前世的轨迹去了那家规模不小的超市当了一名理货员。 郑可儿的空间不算小,里面有一千多平的面积。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人可以呆在里面,东西放在里面也仍然能够保鲜。 方方正正的空间被郑可儿分成了几部,吃的,喝的,用的。都像超市的大货贺一样分门别类的装好。 第1049页 郑可儿还在一个角落给自己摆了一张双人大床以及一个梳妆檯还有简单的小厨房什么的。 重生的郑可儿因为言词诡异,再加上就连唐女士都觉得郑可儿有些古怪所以并没有得到什么资金的补助,因此她的这些东西是直接抄了那家她打工的超市。 因为有空间掩护,所以无论是警察还是特意聘请来的侦探都没有破获这起超市商品离奇失踪案。 因为在末世随便拿习惯了,所以郑可儿一点都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错。不过她到底还知道现在不是末世,被抓到可能会被立时解剖,所以之后的行动也变得非常谨慎。 她不再偷超市,而是去了t津港,在那里偷那些装满了各种货物的货柜。 总之,在末日到来前郑可儿累积了足够她在末世养活几个自己还有剩余的物资。 在这几年里,郑可儿还去学了散打防身术,还去学了开车和汽车修理。 总之她做好了一切末世生活的准备。 这世上,所有的成功都是给有准备的人,郑可儿做好了准备,那么她的时代便来临了。 哦,忘记说了,林琳所在的这本,名字就叫《末世重生之女w驾到》。一句话简介便是:且看娇俏小保姆如何在末世走向人生巅峰,拥抱各色美男。 ╮(╯▽╰)╭ 林琳等人下车后,吴家的几个佣人便都迎了上来。林琳不知道哪一个才是郑可儿,不过当发现其中一个漂亮妹子身上涌现出阵阵恶念时,林琳挑眉笑了。 真不错,终于有个能打的了。 「爸,妈,你们回来。咦,她是?」 林琳在发现小保姆后心情极好,想要对小保姆做点什么先吓吓她的时候,就听到一个年轻的女声响起。 林琳扭头看向楼梯处,一个十七八岁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少女就站在那里。 含苞待放,我见犹怜。身上有些娇养出来的富家女气息,也有着不知世事艰辛的天真和善良。 林琳见她看向自己的眼中有好奇,也有打量和一抹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担忧,不由笑了。 「芸芸姐,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吴桐。」 吴芸瞪大了眼睛,小嘴微张。 「啊?」 作者有话要说:  想想特殊时间,买个票或是干点啥都要念一句语录的情形,然后将那个情形摆在这对吵架的俩口子面前。估计就吵不起来了。 吴爸:『阿弥陀佛』你太让我失望。 唐女士:『阿弥陀佛』不,不,你不能这么说。 吴爸:『阿弥陀佛』…… 唐女士:『阿弥陀佛』…… 大家晚安~ 第486章 吴芸看着这个用轻快的语调跟自己打招唿的女孩说着让她震惊的话,直接傻眼了。 同父异母的妹妹? 比她小……还同父?她爸爸果然渣了吗? 这两天耳边都是渣男出轨,与狐狸精生下私生女。私生女破坏别人家庭,害死原配,坑死婚生子的话。刚刚见到人时,不知怎么的,竟然让她想起早餐后可儿的『闲聊』。 心里忐忑又惊恐。 现在心里不忐忑,就只剩下惊恐了。 林琳一眼便看出吴芸眼底的神色,不然也不会这么说话。结合自己看见的,再回想一下里的情节,林琳便知道那个郑可儿已经开始行动了。 吴芸那防备又震惊的小神色,无认是原主还是林琳怕是都不会放在心上。 很明显,为了成全末世女皇,剧情在这里是不可逆。 →_→ 就在林琳想着如何黑一把郑可儿的时候,她那位渣爸又说话了。 这一次还是特别的让林琳黑线。 「芸芸,你妹妹跟你打招唿,你那是什么表情?」吴爸朝着吴芸吼完又转头看一旁的唐女士,「都让你惯坏了,呃,阿弥陀佛。」 唐士女听到吴爸这么说,眼里又含上了泪,「阿,阿弥陀佛,芸芸是太震惊了,她不是有意的。芸芸,快和你妹妹打招唿。」 吴爸看了一眼还傻站在那里的吴芸,气急败坏的喝骂,「阿弥陀佛,我看她就是想要给桐桐一个下马威。」 「不,不,阿弥陀佛,不是的,芸芸不会这样做的。」 …… 林琳:「……」我滴个妈呀,造孽了。 张助理:「……」这画风,不忍直视了哇。 吴芸以及吴家的佣人们都一副遭了雷噼的模样看着吵架都吵得如此清新脱俗的俩口子。 这些人里郑可儿是最震惊,早上出门的时候还特别正常的俩口子为啥回来就这样了? 木木的看着那对用阿弥陀佛吵架的俩口子,再看一圈同样震惊的其他人,郑可儿最后将视线对上了那个恶毒的私生女。 郑可儿眼底的愤恨和仇视都快溢出来了,她满心的认为当初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她就不会离开吴家,也不会遭遇那些不堪的事。 末世了,门当户对的婚姻基调便不存在了。所有人都是靠着自己的实力在末世生活。 她不再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保姆,她有木系异能,她是异能者,她与雷系的少爷是天作之合。 都是因为这个女人。 都是她害得。 那么强烈的恨意和已经接近实质化的视线林琳又是块木头,如何感觉不到。 第1050页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这么『眷恋』她。 垂下眼眸,掩下眼底的恶趣味,林琳走到吴爸身边拉了拉吴爸的衣角。 正吵得浑然忘我的吴爸顿了一下,然后以一种媲美川地变脸绝活的速度瞬间从张牙舞爪的咆哮状态转化为知心爸爸的和风细雨。 「桐桐,是不是累了?要不要……」 林琳嘴角抽抽,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内心沖斥着各种吐槽。 不等吴爸说完,林琳垫起脚尖凑到吴爸耳边小小声的说道,「爸,你看那边那个小保姆,她看我的眼神好可怕。」 林琳不知道如果她正常跟吴爸说,会不会吴爸还没转头郑可儿就跟吴爸一样变了一张脸。 所以林琳选择这种方式向吴爸告密,并且误导郑可儿自己又冒什么坏水要欺负唐女士和吴芸,让她下意识的加重脸上的愤恨表情。 果然,吴芸在看到林琳跟吴爸咬耳朵的时候,本能的想到林琳又想干坏事了,脸上的表情又阴沉了几分。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吴爸听完林琳的话瞬间转头了。 正好看见与其他佣人站在一排的郑可儿…… 郑可儿以一脸显目的愤恨脱颖而出,吸引了吴爸全部的视线。 「你那是什么眼神?啊?你想对小姐做什么?」 吴爸的咆哮来得太快,郑可儿一时怔在那里来不及调整脸上的神态。这下子,不但吴爸看到了,整屋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吴爸也不管旁人什么反应,抬起脚就要朝着郑可儿冲去。林琳哪能让他过去。吴爸再渣,也是维护她。那郑可儿别看刚重生没多久,可到底是在末世里走一遭的,就以吴爸这一身小肥膘冲过去非得挨顿揍不可,那算怎么回事嘛。 于是林琳一边使劲拽住吴爸,一边还特善解人意的劝他,「爸,她不过是个佣人,你理她作甚。我又不住在这里,她愿意瞪就瞪去呗。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刚来,快别为了我闹得大家都不高兴。」 一听林琳这么识大体又委屈求全的话,吴爸又开始心疼闺女了。捨不得拉开林琳,只得站在那里大声叫着「管家,管家。」 吴家的管家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人称白伯。这会儿听到吴爸叫他,连忙摇着他那微胖的身子小跑过来。 「现在立马将她给我打发走,我吴家用不起这样的佣人。」 唐女士在一旁张了张嘴,想要说郑可儿是儿子带回来的。可想到刚刚那眼神以及吴爸的怒火,唐女士只得沉默了。 而且,唐女士也想到了这几天郑可儿有些怪异。若不是她一时在自己耳边提起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她也不会发现丈夫私生女的存在。 如果不发现,是不是愧疚就会少一些? 吴芸一直在懵逼中,从林琳跟她打招唿到她爸妈花样吵架以及郑可儿那带着几分血腥气的表情。 这世界变化得太快,她实在跟不上节奏。 总之郑可儿这一次比书上写的时间还要早的离开了吴家。 当郑可儿拎着自己的行李离开吴家的时候,还一个不愤冲到吴家人面前大声的吼了一句,「你们不要太得意,你们一定会后悔的。」 挨个看了一遍恶毒的林琳,是非不分的吴爸,沉默纵容的唐女士,以及面露不舍又带责怪的吴芸,郑可儿大吼完便大步离开了吴家。 「张助理,派人盯着她,我总感觉她奇奇怪怪的。」林琳吩咐完,又转头看吴爸,「爸,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你是爸的心肝宝贝,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吴爸说完,还又吩咐了一遍张助理,让他重视起来。 张助理抽了抽嘴角,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离开的理由,于是毫不迟疑的跑了。 林琳则是在听到吴爸那句『心肝宝贝』时,忍无可忍的怼了一句,「爸,您一把年纪了,确实是要宝贝一下心肝脾肺了。」 吴爸哈哈一笑,「爸就知道你孝顺。放心,爸每年都有体检。」说完看了一眼吴芸,眼底还带着一股莫名的失望。 林琳:你咋不上天呢,太阳正等着你跟他肩并肩呢。 一时正好到了饭点,勉强算是一家人的四人便都移步去了餐厅。 吴家的饭桌是那种带着转盘的圆桌。 吴爸和唐女士坐主位,吴芸挨着她妈坐。吴蔚不在家,林琳便坐了他的位置,正好挨着吴爸。不过就以林琳现在在吴爸心中的地位,就算吴蔚在家,这个位置也要易主了。 管家会办事,一时先上了几样帝都风味的饭菜,之后又将临时张落的b市菜也端了两样上来。 做的一般,火候也没到。不过林琳怕刺激到吴爸那根扭曲的神经所以不准备再说什么了。 吴家也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不过一家之主要破规矩,旁人也只能听着。 整顿饭下来,吴爸对林琳那态度好得都让吴芸怀疑自己的爸爸被人调包了。 然后吴芸正在想着她爸爸是不是被人调包的时候,她妈妈也一脸温柔,小心翼翼的给这个妹妹布菜。 林琳来吴家这小半天,发生了不少事,因此吴芸现在只知道林琳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心里还在想着她妈妈怎么说也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为啥她妈妈对这个妹妹竟然还一脸的愧疚神色。 这真是……太奇怪了。 饭毕,吴爸想领着林琳去房间休息一下。给林琳准备的房间一早就收出来。也正是因为收拾房间,才让唐女士发觉了什么,等到被郑可儿几经暗示,没几天唐女士就知道了事情经过,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第1051页 林琳觉得时间不早了,得尽快将该说的话都说了,于是拒绝了吴爸的提议,四人转战到了书房。 林琳的意见很明确,吴家的一切都跟她没关系。 当然了,如果哪天吴家破产了,她会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赡养吴爸。 这么难听的话,吴爸听了又照例感动了一番。 然后吴爸不但感动了他自己,还感动了自认自己是第三者的唐女士,以及同样脑子也进水的吴芸。 林琳的双手伸开又握上,握住又伸开,做了好几个深唿吸,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告诉自己别跟这一家拎不清的暴力相向。 如果他们能向郑可儿一样就好了。 谈话一直持续到吃晚饭的时间,林琳才心累的与时不时暴躁一下的吴爸,一直飙泪的那娘俩达成初步协议。 还是那句话,林琳不会回吴家,吴家的财产她也一分不要。 她不转学,仍然在s市高考,之后考取h市医大。她也不会进帝都,不过她不能反对吴家人去看她。 她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在吴爸那里都是带着滤镜的万千光环。在唐女士和吴芸这里,这对娘俩便用一种对不住她的眼神看着她,时不时的还要飙点泪花,觉得她可怜了,受苦了,一切行为都是有出处的。 面对吴家人,林琳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憋屈感。 以前她是兵,现在她是秀才…… 吃了晚饭林琳也不管这一家人如何挽留直接让管家备车跑了。 真的,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没逃得这么狼狈过呢。 回到夏令营所在的学校,先与带队老师报到,然后回宿舍。一边在心里还想着这辈子再不来帝都了,一边阖眼睡下。 笠日一早,吃过早饭,林琳与同学们跟着带队老师准备坐飞机回s市。只是刚到飞机场,林琳的脸就黑了。 吴家仨口竟然都等在机场准备给她送行。 满头黑线的与带队老师申请离队,这才朝着他们走去。 林琳看了一眼吴爸手里拖着的旅行箱,那粉嫩嫩的颜色不用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与三人打了声招唿,林琳简单的说了两句接过吴爸给她收拾的行李箱归队了。 「多好的孩子。」 「善良又体贴。」 吴爸和唐女士这一刻仿佛终于找到了共同语言,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夸着林琳的好。 当然了,让人黑线的是俩人还记得林琳的叮嘱。 但凡他俩对话,都是句句不离阿弥陀佛。 「爸,妈,我决定明年也考h市医大,和桐桐一起学习制药。」就在那对不着调的俩口子还在那里说说说时,跟在俩人身旁的吴芸一脸坚定的宣布自己的决定。 「什么?你不是要考古典文学的吗?」唐女士听了一怔,连忙问吴芸。 吴芸柔柔一笑,带着一抹坚定,「文学只是我的爱好。我是姐姐,我应该去照顾桐桐。」 唐女士听完一脸感动,吴爸听了也是满怀欣慰。 夸了两句吴芸长大了,懂事了,便拿出手机准备告诉林琳这个好消息。 不过长大又懂事的吴芸拦住了她爸,「爸,先不要告诉桐桐,咱们给她一个惊喜。好不好?」 吴爸闻言哈哈大笑,同意了大女儿这个建议。 此时林琳还在飞机上,吴家仨口就已经开始幻想林琳知道后会多么的惊喜和感动…… 第487章 此时万里高空上的林琳还不知道她极欲摆脱的家人们又做了什么让她惊喜到不敢动的决定。 林琳和同学们坐的是经济舱,从飞机起飞到降落也不过一个多小时。 林琳并没有跟同学们兴奋的叽叽咋咋,她靠窗坐着,看着窗外的白云想的却是末世到来后的血腥。 她有花房,空间里也存了不知道多少东西,因此哪怕明知道末世要来,也不用再去收集什么物资。她可以尽情的享受最后的安稳岁月。 其实,她还是太自私了,她是不需要提前准备末世到来,不过人类却是需要的。 让政府和人类提前知道末世,也不是坏事。 想到这里,林琳轻轻一笑,心里有了主意。 相较于那个有特殊经歷的郑可儿,她一个天真稚嫩的高中女生,还是不要出这个风头了。 想好了,等下了飞机就给张助理打电话,看看他们那边盯着郑可儿的事情有没有进展。 如果发现郑可儿去那家超市应聘了,可以让人在那家超市以及郑可儿的住处都安装监控头。 虽然这么做有些猥琐,不过一个拥有随身空间的人,在一个人的时候必然会放松警觉。 尤其是在末世,空间异能者的出现,也让所有人对凭空出现东西都有更高的接受度。 但现在不行。 现在还不是末世,凭空的消失和凭空的拿出东西就是一件大新闻。 若是将这段视频发到网上去,国家相关机构说不定还能找到郑可儿,也许几年后,国家科学院一类的地方还可以通过科学的方式弄出一批随身空间来呢。 就像她用魔法的鍊金术弄出一个花房一样。 就算是不能,将郑可儿脑子里的那些末世资料都挖出来也是一笔收穫。 国家知道了末世的消息,能不提前做出相应的准备? 死道友不死贫道,左不过这仇都已经结下来了,那就别怪她手太黑了。 第1052页 将头轻轻靠在窗户处,林琳在心中反覆想着这么做可能造成的后果。 她没有按剧情进入吴家这事,说不定会引来不必要的猜测。 再一个就是如果科研院那边没有研究出随间空间的制作原理,郑可儿很有可能被国家徵用,成为移动仓库。 一千多平的仓库,随身携带不少贵重物资,无论是储藏还是运输可是省了不少人力物力呢。 最重要的是她这个仓库还能藏人。若是遇到危险躲进去,岂不是加大了生存概率? 这样一来,国家还真的会将郑可儿当成宠物一样养起来。 宠物的一些小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应该会被採纳。 更何况只是牺牲几个人类罢了。 林琳一时间又担心这个主意会砸了自己的脚,便犹豫了起来。 要是有魔力就好了。 可以将关于吴家和她的记忆都抹掉。 一路胡思乱想,等到林琳下了飞机的时候还在想着揭发郑可儿的事情能不能做。 离开学还有两天时间,林琳和其他同学一样先和带队老师回学校,之后便各自回家去了。 其实原主妈在s市给原主留了两套房子,一套是她们娘俩以前住的,一套是后来在学校附近买的。 原主妈去逝后那套老房子平时租出去,一年的房租正好够原主当零花钱。林琳来到这里的前一天,房客给原主打电话说是那里被划入了规划区。这会儿林琳正想着趁着开学前回老房子那边看一眼。 林琳想着哪怕要动迁,一时半会儿的也不可能就动工,所以准备让房客先继续住着。 房客也是这个意思,不过他们决定到期后便不续租了。 原主每周放假的时候都会去学校附近那套小公寓。小公寓不大,住个单身女孩也不显空旷。最重要的是这里的物业保全非常好,原主妈在这里给女儿买房子首先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 拿钥匙开门,林琳先里外屋打量了一圈这套小公寓,查看了所有角落发现并没有任何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后,这才放心的坐在小沙发上。 她也害怕她是这本书的配角,却是别人那本剧本的主角。以她缺德的心性,她都不好意思说不会与人结仇。若是真的有人也重生回来,然后还是她的仇人…… 还是诸事小心些。 ╮(╯▽╰)╭ 不知道一天过去了那个郑可儿怎么样了,林琳从包里拿出手机想要给张助理打个电话。等拿到手机后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没开机。 之前做了太多年的修真者,林琳现在对手机好像也没多少爱了。可能是手机跟光脑一比太落后了? 笑着摇了摇头,林琳一边开手机,一边起身去烧水。 手机刚开,一串的简讯,微信,未接来电,林琳看着上面有提示,很不想搭理吴家那对俩口子。 翻了个白眼,林琳准备先给张助理打电话,手机刚翻到通讯录,吴爸的电话就又过来了。 屏幕上明晃晃的『吴爸』两个字,让林琳不敢不接。 如果她不接,回头指不定又要闹出什么事。这位扭曲的神经让林琳从心底往外打憷。 抿了抿唇,林琳无奈的接了起来。 「桐桐,你现在在哪,手机一直关机,爸爸查了航空公司……你没出什么事情?」 嘆了口气,林琳看着天花板,有气无力的回道,「没有,手机没电了。」 林琳一说完,明显听到电话那边松了一口气的声音,「你那什么破手机,关键时刻怎么能没电?多让人着急。桐桐放心,爸爸一会儿就让人给你送支最新款的手机去……」 「……不用了,手机是新买的。是我昨天忘记充电了。」 听到女儿拒绝,吴爸还不甘心,「没事,爸爸还是让人给你送部手机去,就当备用的。」 「真的不用。」 林琳懒得跟吴爸啰嗦手机,只告诉他学生上课不让带手机,她除了在宿舍就是在教室,一只手机完全够用了。 又与吴爸说了两句,林琳就赶紧打了个理由将电话挂了。 刚挂了电话,林琳的电话又响了。 …… 唐女士,吴芸都一一打了电话过来。等到林琳挂了电话后,也没心思再去找张助理了。 回床上睡了一觉,过了一点钟林琳才慢吞吞的从床上爬起来。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背起一只精緻小巧的挎包,林琳锁上门出去吃饭了。 在吃东西上,林琳从来不会亏了自己的嘴。 所以找了家好字号,要了两面黄,八宝辣酱,一笼生煎馒头,油田螺塞肉等等s市的特色吃食。 林琳错过了饭点才出门,此时饭店的客人不多,林琳独占一张桌子不说,上菜的速度也极快。 等点的餐食都上来了,林琳将手机拿出来挑了一个跟地理有关的视频,一边看一边吃着她点的这一桌吃食。 在林琳不远处也坐了两个人,看着林琳点了那么多的吃食,开始还以为是现在网上流行的那种贼能吃的主播。等看到林琳是一边看手机视频一边吃东西时,又觉得林琳一个小姑娘竟然点了这么多的菜,吃不了一定会浪费。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林琳的那张餐桌上除了一些林琳不吃的配料,以及吃剩下的骨头和壳外,几乎是什么都没剩下。 第1053页 其中一人瞪大了眼睛,小声的跟同伴说了一句,长的瘦瘦小小的,没看出来竟然这么能吃,这么能吃将来嫁人了,谁家养的起哦~ 林琳内力武功都捡起来了,又是这么近的距离,哪怕声音再小林琳也听得如在耳边低语。 瞬间转过头,眼睛直直的看着说话的人,黑沉的双眸仿佛淬了一层毒,「我吃你的了?用你养了?也就是没用的废物才会担心自己养不活妻小。」林琳说完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话的男人,语气淡淡的,「啧~,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原来是我想多了。」 想多了是什么意思? 林琳话里的鄙夷和嫌弃太明显了,再加上本身这样说人闲话就挺无礼的,现在还被人听见当面怼回来,刘世诚整张脸都涨得通红。 他其实没什么坏心,就是嘴欠了些。他们两个大男人吃的都没林琳一个小姑娘吃的多,这才会震惊些。 与他同坐的那个男人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怎么抬头,等听到林琳最后那句嘲讽时这才冷漠的抬头看了一眼林琳。 之后男人拿起餐巾拭了一下嘴唇,什么都没说的站起来走了。 过了一会儿,那男人又走回来。既没看吃甜点的林琳,也没有继续吃东西,冷淡的对刘世诚说了一句,「走。」 刘世诚看一眼对面损完他就继续转过头吃甜点的小丫头,咬了咬牙,拿起手机跟着兄弟一前一后走了。 林琳憋了他们的背影一眼,理都没理他们。 不是她说,这家餐厅的东西味是好,可量少呀。而且她又练武功,胃口自然比旁人大,她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碍着谁了。 丢开这段小插曲,林琳吃完甜点,幸福的打了个小饱嗝。等起身去台结帐的时候,才知道帐已经被人结过了。 服务生拿出单据,一边给林琳看,一边告诉她就是刚刚她旁边那桌客人帮着结的。 楼枫? 看着帐单上的签字,林琳记下了这龙飞凤舞的两个字。 这傢伙不声不响,打脸到是挺快。想到之前怼出去的话,林琳整张脸都黑了。 看了一眼帐单上的两百多块钱,林琳深吸一口气,转身出了餐厅。 给房客打了电话,知道他们在家,便打车去老房子,问了一下他们听说的消息,之后才去了物业那边。 动迁的条件还算优惠,林琳看见已经有几家签字了。想到自己之后也不一定有精力过来跑这事,便与物业下属的开发商签了合同。 合同上註明了她交房的日期,以及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将房款打入她的帐户,否则逾期无效。 开发商看着被林琳改了好多条的合同,再看到上面被她改的都是他们故意含煳不清的地方,抽了抽嘴角,又说了软和话,给了一些优惠,请林琳别声张。 签合同这种事情,谁家不会谨慎对待?林琳不在乎那点子优惠政策,又不是什么真雷疯,自是不会多管闲事。 拿了改过的合同,林琳又给房客打了电话。房客当初租房的时候,压了一个月的房租,告诉他们可以在合同到期后再多住一个月。 没几天拆迁款到帐了,林琳也就再没关心过老房子的事了。 开学时申请了跳级考试,林琳换了班级又换了宿舍。 这所寄宿学校的宿舍都是两人和四人间。两人间的宿舍其实跟四人间的差不多,不过就是少了两张床罢了。 一般高一和高二的时候学校会给学生安排四人间的宿舍。等到了高三,便会重新安排成两人间。 林琳现在住的就是两人间的宿舍。条件不错,有独立的卫生间,却没有晾晒衣服的阳台。 与林琳同住的妹子看起来有些沉闷,林琳与她不熟,俩人一天也说不上十句话。 通常就是去上课了,去食堂了,我要关大灯了什么的。 高三的课程很繁重,每天都在拼命的刷题做卷子。 林琳参加过不知道多少次高考,对于高考并不紧张。只是学校分下来的海量卷子却是必须要刷出来的。 于是林琳的时间也都被刷题占满了。 整个高三,林琳的生活就是在刷题,接打骚扰电话以及抽空练练功夫中渡过的。 等到高考来临的时候,看着考场前拉着的条幅,林琳都心疼死自己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请忽视签合同需要法定年纪这种事情。 第488章 近些年国人重视教育,但凡家里有小孩参加高考,家里长辈都会比考生还要紧张。 考生在考场里为人生唯一一次只看成绩说话的考试拼搏,家长们守在考场外面心疼期待,饱受折腾。 吴家今年有两个考生,还分在了不同省份的两个考场。家里的小白莲花芸妹子便提议让她爸妈都到s市去陪可怜又无人照顾的妹妹考试,她这里有管家和佣人不缺人照顾哒。 唐圣母听了这话还有些犹豫要不要将闺女全权交给管家和佣人,吴爸却是连考虑一下都没有。 毕竟他本来就是准备去s市陪小女儿高考的。 好在俩人准备出发的时候,吴爸在每天例行电话里提起了这事。 林琳瞬间抱紧电话,一脸饱受惊吓的模样。 可饶了她。 杀人不过头点滴,都摧残她一年了,就不能让她清清静静的参加高考吗? 第1054页 林琳大脑飞快的旋转着,然后声音又娇又软的跟吴爸商量。 说她住在学校,吃在学校,往来考场也是学校派车接送。你们不来,她也这里也没事。你们来了,她到是会紧张。一看到你们就紧张,担心自己考不好,辜负了你们的期待。又想到你们站在考场外,她就没办法静下心来考试,别说超常发挥了,怕是都没办法考出正常水平了。 林琳所在的学校是寄宿制的学校,虽然不是什么贵族学校,但收费极高,设施齐全,学费也是极高昂的。 每年高考前两个月,学校就会请资源营养师给高考生们配置最营养的餐食。 不过学校也考虑了家长们的心情。所以高考前学校便允许考生们回家吃住。 于是学校的考生们,一部分是留在学校吃住,一部分是跟着家长回家吃住,白天再过来上课的。 林琳的舍友就被家里人接回家去了。现在宿舍里除了林琳和她的东西外,便干干净净的了。 林琳也在双休日的时候将暂时不需要的东西都拿回来学校不远处的小公寓,只在宿舍留下这个夏天会穿到的衣服和薄被褥。 一个人居住,也就更方便了。在加上吴爸那边要是知道林琳离开学校了,非得干出更离谱的事。 林琳好说歹说,扯了无数的理由,才最终打消了吴爸和唐女士来s市陪考的打算。 不过吴爸虽然不来了,却将张助理派了过来。 于是在考试前十天,张助理就来s市出差了。 他每天都会让酒店的大厨煲上两盅汤,然后再买些死贵死贵的水果提着给林琳送到学校去。 他在中午的时候送到学校的门卫室,林琳下了课便过去拿。之后他还会问一问林琳还有什么需要明天再给她送来。 林琳在张助理刚来的时候就将自己的要求说了,不管吴爸说什么,得听她的。 自从去年认了闺女,吴爸就抽了一年多了。张助理这位吴爸的得力助手太知道吴爸啥德行了。于是俩人非常友好的达成协议,以一种林琳能接受,又能让吴爸不作妖的方式相处着。 然而就在林琳以为事情就这样的时候,林琳今天一早坐着校车一到考场就看到好大的条幅挂在考场对面。 当场林琳就无语了,和她一起坐校车过来的同学们也都以一种看**的神情看看她,再看看那些条幅。 没错,就是那些。 吴爸觉得不能陪心爱的小女儿参加人生这么重要的高考,心里愧对小女儿,愧对情人,于是在前一天参加完某个减彩仪式后,终于想到了一个鼓励小女儿的办法。 于是连夜做了不少条幅就挂在林琳考试的那个考场外面。 『桐桐最棒,爸爸永远爱你。』 『吴家有好女,满腹才华高。』 『吴桐,吴桐,你最棒~』 『沉住气,信自己。爸爸保你上医大。』 …… 林琳一条条读下去,整张脸都黑了。 学校的同学和老师本来还想着是不是他们学校这个吴桐,可看林琳脸黑如锅底,便什么都不问了。 我们知道这是谁家长了。 →_→ 张助理一脸尴尬的站在条幅下面,他身边还有几个穿着白t恤的年轻妹子蹦跶。 远远看去还没看出来什么,等走近了才发现那些人耳朵上带着蓝牙,手上拿着两朵大绢花,身上的t恤上还印了『高考必胜』的字样。 因为考场外不能喧譁,所以这些妹子们都是带着耳机听音乐蹦跶。看上去真的有些像犯了某种病…… 林琳从学校的车上下来,遥遥看一眼张助理,死活站在远处没过去陪他一道丢人。 林琳给让张助理打电话,让赶紧将条幅撤下来。可惜张助理告诉林琳,这事得她亲自跟吴爸说。 一想到给吴爸打电话林琳就打憷,最后只能装鹌鹑了。 张助理也没想到他家老闆半夜将他折腾起来是干这么土豪风的事。 他刚听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等发现他并不是在做梦时,心中贼绝望。 老闆还不到五十岁,就提前迎来了更年期。张助理满脑子都想要抱着老闆的肩膀使力摇一摇,老闆你这么能作,公司还有未来可讲吗? 林琳这一次的高考算是超常发挥的,她也不故意磨时间,或是故意少答几道题。 她以最快的速度将所有的题目都答完,然后交卷子出考场。她是一分钟都不想在呆在这个囧死人不偿命的地方了。 高考结束后,张助理来学校帮着林琳将剩余的行李都送到林琳的小公寓里,然后又帮林琳买了些水果零食这才回了帝都。 当然,张助理本来是想要听从他们老闆的话,将林琳一道捎回去的。可林琳能跟他走? 绝对不会呀。 高考结束了,林琳也闲下来了。 先是跟张助理打听了一下郑可儿的消息,听说郑可儿失踪了,林琳就有些囧。 郑可儿离开吴家,没多久便去了那家超市上班。 林琳从张助理那里知道的时候,挑了一个周五的日子,利用自己那个乌龟壳飞行法器去了帝都。之后又利用空间里保存的魔法物品和早年存在里面的灵符给自己用了个隐身。 想办法在那家超市安装了几个光能监控头。 库房门口还有出口及几个不起眼地方都被林琳装了一个。 第1055页 后来,也就是过年前后的时候,超市就被郑可儿『家贼难防』了。 林琳听说这个消息后,便准备等风声过去了,再去将那几个监控头和里面的存储卡收回来。 除了让张助理继续盯着郑可儿便也没心思再做什么。 现在听说郑可儿在t津港失踪了,林琳闻言就想到了之前她趁着休息的时候跑到t津港,给郑可儿添的那回乱。 不会真的跟货柜运一道远销国外了。 毕竟空间也不是无限大,所以郑可儿收货柜,也得先去查看货柜里是什么,有用的才收,没用的理都不理。 林琳跑到t津港捣乱的时候洽巧是郑可儿费力打开货柜进去查看物资的时候。 于是林琳在她进去后,直接将货柜的大门从外面锁上了。 林琳不但锁上了门,还在那上面贴了一张封印的灵符,除非撕下来,否则那门绝对打不开…… 做完这一单买卖,林琳便回了s市小公寓。 现在想来,怕不是真的被运走了? 林琳想到这里,从床上一骨脑的坐起来,然后背着小包便出门了。 她手里有之前郑可儿收货柜的视频,却还没有那家超市的偷盗视频。 她之前用她放在空间里的电脑编辑了一篇末世生活指南,现在准备去二手市场买上一个杂牌u盘。 等将那篇末世生活指南拷贝出来,回来将两段视频剪辑一下,就可以发到网上去了。 去网最好是晚上乔装易容去,用的又是二手的杂牌u盘,无论怎么样也不会查到自己。 打定主意的林琳,行动力也不容多说。 只花了两天的时间,视频剪辑好,网页发出去。 林琳早年曾经系统学过黑客技术,所以哪怕是去了网,林琳也没懈怠。林琳有九成的把握不会被人发现她在其中做了什么,这才敢干这么事。 至于她之前担心的郑可儿,林琳想着她的这个视频和文章扩散开来,郑可儿躲还躲不及,又怎么可能会在冒泡。 更何况,林琳想到之前看到的那个货柜上的字,那是运到非洲援建的。 一路不停也要行驶四五十天,若是再遇到点旁的事,比如说索马利亚好客的主人非要留客……怕是会更晚才能到非洲。 到了非洲再卸货,然后咱们这位郑可儿小姐还不会外语,想要回来,估计得费上一番功夫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一次忍不住赞扬自己那天的促狭心思。 等网络上的预告开始发酵的这几天,林琳虽然以等成绩为理由呆在s市,可也架不住帝都那边的人过来旅游『顺便』看望她。 吴家三口外加林琳那位被吴爸疯狂电召回国的哥哥吴蔚都来了s市。 吴家有钱,有很多的钱,他们家在s市有套小别墅。呃,正确来说应该是唐女士继承自唐家的遗产。 不管怎么说,吴家四口都不用住酒店了。 林琳躲不过的去吃了一顿饭,临走的时候却被吴芸给缠上了。 其实跟林琳比起来,吴芸更紧张这一次的高考成绩。 不过她担心林琳跟她一样,所以还强打着精神过来维繫姐妹亲情。 特意学了做饭,准备住在林琳的小公寓照顾林琳一日三餐。准备好好的感动一下她那位总是冷冷淡淡的妹妹。 吴家三口一脸欣慰的看着她们姐俩离开,却没想到转天林琳与吴芸就打包回了这边。 一个笨蛋带给周遭人的麻烦通常比十个坏蛋还要多。 在吴芸将林琳家的厨房照顾成猪圈,以及做饭时从来想不起开抽菸机让林琳的小公寓到处都是油烟后,林琳有什么办法,只能跟她一道搬回别墅去住了。 林琳现在就特别后悔,当初为啥看着这小圣母哭哭唧唧的样子就将人领进自己家呢。 再多的后悔都木有用,林琳面对这一家人真心感到无力。 吴蔚算是正常些的,至少在郑可儿失踪后没人在他耳边天天嘀咕林琳有多坏了。 当然,只能算是正常的。因为郑可儿不说林琳的坏话了,吴蔚的耳边也没有清静,他妈和他妹组团跟他说多么多么亏欠林琳娘俩的话。 在知道林琳虽然认亲了,但却主动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以及各种『自强自爱』的行为后,吴蔚眼底都是赞赏,还找了个时间对林琳表示林琳也是他的妹妹,他会一视对待两个妹妹什么什么的。 ╮(╯▽╰)╭ 吴家人在s市呆了几天,吴爸因为工作要忙,吴蔚还要回学校所以先后都走了。 等到成绩下来的时候,唐女士也带着吴芸回s市报志愿去了。 林琳看着唐女士和吴芸脸上那一脸不同寻常的笑容和期待总感觉这娘俩又要干什么她接受不能的事了。 可能是吴爸在高考时的鼓励很到位,林琳竟然还成了今年s市的高考状元。 所以林琳在被吴家人折磨了数日后,又被学校和某些健脑益智商品的老闆连天轰炸,最后林琳忍无可忍报了个团,直接出国旅行去了。 不出国不行呀,正值暑假国内各大旅行城市,名胜古蹟都是人山人海跟下饺子似的。而且如果在国内,她估计也得受到吴家人继续的电话骚扰。 出国好呀,她的手机卡不是全球通的那种…… 到机场了,林琳才给吴爸打了电话,告诉他一声崩找了,她玩去了。 第1056页 吴爸来不及说什么,林琳就已经开始登机了。 林琳报的团是欧洲半月游,正经可以清清静静的过上半个月。 然而就在林琳以为她可以清清静静过上半个月的时候,他们旅行团在义大利遇到了电影大片。 血淋淋的枪战大片。 旅行团的人都躲到餐厅一角,随着枪声乍起,时不时的尖叫两声给枪声配个乐。 林琳刚从洗手间出来,就遇到这种事情,当即便想要退回洗手间躲着去。然而就在视线扫过现场的时候,她竟然在这群人里看到了个眼熟的傢伙,立即也不躲了,直接朝前走了两步。 看着那男人浑身是血的样子,林琳笑眯眯的一鞭子将人卷了过来。 林琳将人卷到洗手间的拐角处,一边卷鞭子,一边对着那男人笑道,「嗨~,真巧。」 楼枫双眼微眯警惕的看向林琳又看向另一边的枪林弹火,丝毫没认出来面前的花国小姑娘是谁。 「啧啧,好重的伤哦~」林琳伸出手指捅了捅楼枫被枪打中的伤口。看着里面又流出血来时,林琳一脸歉意的耸耸肩,「不好意思呀。如果你死了,我就用你上次请我吃饭的钱,给你买个骨灰盒。」 哼,敢拿钱砸本姑娘? 林琳说完这话,又摇头否决了自己这个主意,「不行,不行,骨灰盒辣么贵,两三百块钱可买不下来,要不……帮你买个密封的玻璃罐怎么样?」 林琳指指洗手台上方用来装饰的大号密封玻璃罐笑着对楼枫建议。 见楼枫还是不说话,林琳看一眼楼枫,又看一眼台上的玻璃罐,挑眉道,「嗯,我看买个小号的就够用。」 相较于林琳那过目不忘的好记性,一年的时间让楼枫早就忘记当初在s市某家老字号餐厅的事情了。此时楼枫眼神冰冷的看着面前不留余地挖苦自己的小姑娘,眼底还带着一分疑惑和陌生。 这小女人明显跟他有仇怨,只是他结过的仇海了去了,谁还能都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  雨落的《重回高二》还在那里细水长流,作者的就已经高考结束了。哦呵呵~ 第489章 楼枫看林琳的眼神又陌生,又莫名其妙。所以林琳挤兑完楼枫发现这人就是这个反应时,当场又气了个倒仰。 这个世界怕不是跟她有仇? 你特么拿钱砸我,还一副我无理取闹的眼神是闹哪样呀? 深吸一口气,林琳看着楼枫慢慢的站起来,「我改变主意了。」 楼枫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洗手台上方壁柜上面的玻璃罐,然后又转回视线看林琳。 林琳弯了弯嘴角,脑袋还向一侧歪了歪,端的俏皮可爱。然而下一秒,林琳便用她流利的义大利语朝着外面喊了一句,「楼枫逃进女卫生间啦~」 楼枫:卧草~ 林琳的话喊出来后,枪声在下一秒停顿了片刻,片刻后枪声变得更加的勐烈以及越来越近。 楼枫恶狠狠的瞪向林琳,怒不可遏。 林琳看了一眼外面的情况,又低头看一眼楼枫。见楼枫看自己的眼神那么亲切,于是林琳决定替他澄清一下,扭头又朝外面喊了一句,「楼枫还没进女卫生间呢。」 这一次枪声又顿了片刻,再响起来的时候仿佛都少了几分肃杀之气。 林琳喊的每一声都运了内力,所以声音是清清楚楚的传遍餐厅每个角落。 所以有个叫楼枫的人有没有进女卫生间,但凡懂义大利语的人都听到了。 楼枫是帝都人,是帝都那家的次子,他上有长兄和胞姐,算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所以自小就过继给了外祖楼家。 比林琳大了几岁,已经接手家中生意。 哦,忘记说了,楼家的祖传生意不太光明。除了人口和du品,一般不太光明,不用上税的生意他们都做。 说白了,就是人称社会毒瘤的那一类人。 不过新社会了,流氓都要讲文化了。所以做为楼家生意的接班人,楼枫也是上过大学的知识份子。 不怕流氓会武术,就怕流氓有文化。所以帝都属一属二的流氓头头就跑义大利做生意来了。 今天若不是林琳说不定这位也交待在这里了。 『砰』的一声,林琳用鞭子将洗手台上的玻璃罐丢向朝着这边开枪的外籍男人,然后又将一个朝这边跑过来的男人丢了块香皂,直接将那男人砸晕过去了。 林琳时不时的甩上一根银针,再时不时的抽一鞭子,忙里偷闲的时候还抽空看一眼明显失血过多就要晕过去的男人。 她见男人还在死硬着不肯晕,想了想又说道,「诶,你还没死呀,难道嫌弃玻璃罐子不够高大上?」 往常都是楼枫将人气得咬牙切齿,今天也终于轮到他了。楼枫看着面前十七八岁的女孩,心里一边想着自己到底干了什么,才会让人在这种时候,还想着挤兑报復他。 楼枫眼前发黑,若不是咬牙撑着一口气,估计这会真的会像林琳估计的那般因为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林琳从包里拿出一罐义大利手工糖,玻璃罐装的。 将罐子递给楼枫,笑眯眯的说道,「连糖带罐子一共花了三百多花国币,你先吃糖,吃没了糖,罐子也能用得上。」林琳暗示他可以用这个罐子装骨灰。 楼枫没伸手接,不管他想不想接,这会儿他也没力气去接了。看一眼没有商标的罐子,没有包装的手工糖,楼枫看一眼女卫生间的门,又将视线转回林琳,冷冷的嗤笑一声,「没你胃口好。」 第1057页 上洗手间还要带着糖罐子……真有食慾。 林琳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楼枫这话是啥意思,以为他是想起之前在b市砸钱事件了。 等林琳将一个又跑过来想要摁死楼枫的外国佬一鞭子抽到墙上时,才反应过来楼枫是什么意思。 林琳被楼枫气笑了,看着楼枫很认真的点头,「本姑娘就喜欢你这样的汉子。」 被吴家人气得心肝脾肺疼的时候,还不能动手收拾。现在遇到楼枫这样撩骚的,林琳觉得自己不能看他长得帅就放弃自己的原则。 于是林琳对着楼枫说完,又扬声朝外面喊了一句,「楼枫晕倒在女卫生间门口了。」 楼枫被林琳气得咬牙想要站起来。只是刚刚动了一下,就又跌回了地上。之前按住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了。 林琳见此,仿佛压根没看见楼枫只剩下半口气一般,还笑着调侃他着什么急,女卫生间就摆在那里,跑不了。 深感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楼枫抬起头认真仔细的看着林琳,准备将她那张脸牢牢记住。 就在这时,远处抛来一颗手雷,林琳见此,连忙用鞭子迅速将□□抽向餐厅窗户。 这家餐厅是义大利有名的旋转餐厅,位于一座大厦的五十层楼上。 此时将手雷顺着窗户抽到外面去,是唯一伤害最小的办法。 不过手雷刚撞碎玻璃就爆炸了,室内的人也都受到了爆炸波。 没受伤的人在这处剧烈震盪中还好一些,受了伤的人直接气血翻涌晕了过去。 楼枫就在林琳眼前晕了过去。林琳见此,蹲下来捅了捅他。发现捅他伤口都没醒,便知道这是真的快要死掉了。 先将接二连三又丢过来的手雷原路抽回去,林琳才有功夫将刚刚她放在楼枫怀里的糖罐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两颗糖,一颗放在自己嘴里,一颗混着两颗九转熊蛇丸一同餵给楼枫。 之后林琳给楼枫把了脉,见楼枫死不了了,就将人真的拽进女卫生间里放着了…… 出了这样的事,义大利警方不可能不出动,林琳站在角落里等了一会儿,见到上次跟楼枫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一脸焦急一身血的朝这边过来,倒是没拦着他。 等一会儿他将楼枫背着走了,林琳就悄悄的躲到旅行团那波人附近呆着了。 警察永远是最后到的,所以等警察来的时候,演枪战大片的两方人马都走得干干净净了。 等他们走了,国内跟着过来的导游这才一脸惊慌的站起来,开始数自己带来的人是不是都活着。 很好,都活着,就是有受到惊吓犯了心脏病和高血压的,以及受到波及有些皮外轻伤的。 还有死活要退团回国的。 本来旅行团来这里就是为了吃饭的,现在这顿饭也没吃上,团员还出了各种事,女导游只能一边打电话联繫国内,一边将人带回酒店。 至于下午的行程,直接改成自由活动了。反正谁没吓破胆谁自己出去熘达。 林琳是单身来旅行的,按着出国游的一些不成文规定,林琳都是跟着国内来的女导游一个房间的。 女导游本来是怕丢游客才会如此安排,不过今天出了这样的事,她也顾不上林琳就是了。 再一个吴爸有钱的很,林琳故意没办国际手机卡,可吴爸还是有门路找到了林琳。 先是通过航天公司那边找到林琳的航班,然后又通过机票和旅行社方面找到了林琳跟着的是哪个团。之后特意找了人家旅行公司的老闆,所以国内的女导游除了最开始那几天防着林琳以旅行的方式偷渡外,之后对林琳还是特别照顾的。 林琳下午到是没出去闲逛,早八百年这义大利她都不知道逛了多少回了。 回到房间,林琳先是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便去酒店餐厅吃饭去了。 人生唯有美食不能辜负,所以林琳这顿饭又是没少吃。 饭后林琳也没记房帐,直接刷的卡。 当晚女导游回房间后便告诉林琳他们的行程有变化了,他们将离开米兰转战计划外的都灵。 林琳点点头没啥意见。是夜休息过后,女导游在第二天早饭后将这个决定转告旅行团的其他成员时,这样那样的扯皮又扯了大半天。 等真正离开米兰时都已经吃过中午饭了。 林琳提着行李箱跟着其他人离开米兰的时候,失血过多又被爆炸波震得伤上加伤的楼枫也醒来了。 醒过来的楼枫脑子晕乎乎的,对于之前的记忆也有些断片。等他在病床前看到那罐义大利手工糖的时候,整张脸瞬间黑了下来。 楼枫想到林琳挤兑自己的情况,冷冷的问道,「她人呢?」 「死了。」刘世诚听到楼枫这么问,脸上出现一抹愤恨,「被炸弹炸死了,尸体炸得粉碎。」 楼枫勐的将视线从糖果罐子上收回来,看向刘世诚的眼神里带着几分他自己也想不明白的惋惜。 「你去查查她的身份,她还有什么家人。」不管怎么说,那女人都护了他一时。他总要知道她是谁。 刘世诚点头表示明白,对付叛徒必须要下狠手惩治。又跟楼枫说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准备用私人飞机将他运回国的打算。 楼枫没说什么,又闭上了眼睛。等到刘世诚离开这间病房时,楼枫又将眼睛睁开,看了一眼糖果罐,轻轻的嘆了口气。 第1058页 半个来月的旅行结束后,林琳刚到家就又迎来了吴家三口。 看着这三人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林琳嘴角抽抽回卧室拿了几样她在外面买的特产出来。 虽然从来没想过要给这三人带什么伴手礼,可林琳实在是太喜欢购物了。 每到个地方都会来一场买买买,然后从出门时的一只行李箱到回国的三只行李箱,别提多豪迈了。 反正东西买多了,也不差分他们三人一些。于是林琳刚将东西分给三人,就又硬着头皮听着三人立体环绕式的感动和夸奖。 等说得差不多了,林琳便跟着他们去了吴家在s市的小别墅。 一个小白莲的杀伤力是巨大的,若是再加上一个圣母一个圣父,林琳这小公寓非得成为义大利那场大片的枪战现场不可。 吴爸生意忙,没办法经常呆在s市,唐女士对吴爸那自虐似的爱也让她不想离开吴爸太远。 林琳看一眼说要主动留下来陪她的吴芸,抽着嘴角同意了吴爸的去帝都小住的提议。 作为一个学生,高考后的这个假期是最长也是最轻松的。不用补课,也不用再担心面对高考了。 与吴家人进帝都后,林琳着实受不了吴芸天天跟她玩姐妹情深。于是直接建议她去报个烹饪班。 吴芸闻言,也想到了之前她将林琳那小厨房弄得几乎要重新装修的事情,于是一脸诚肯又愧疚的表示一定会认真学好烹饪,接着就气势如虹的上课去了。 吴芸去上课了,林琳看向唐女士,想着也忽悠她跟着吴芸一道上课去。然后林琳就发现唐女士是会做饭的,而且做得还非常好。 听说是当年结婚时特意为吴爸学的,现在也会时常做给吴爸吃,林琳便只能打消这个念头了。 因为林琳来吴家小住,吴爸最近的心情特别好。每天早起去上班的时候都会问问林琳要不要跟他去公司转转。 晚上也不出去应酬了,下午没什么事情就会直接回家陪他老闺女。 然后唐女士就会一脸温柔的坐在吴爸身边看着林琳笑,那副样子感觉林琳才是他俩亲生的,旁人都是商品打折送的。 林琳还发现吴爸特别的渣,但凡林琳不想要什么或是拒绝什么,他都能朝着唐女士母女咆哮一通。然后唐女士娘俩就跟死了亲妈似的哭哭唧唧,欲语还休。一句话都不能痛痛快快的说清楚。 天知道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每每这个时候,林琳都要受不了的胃疼一阵。她宁愿对付成群的坏蛋,也不想面对这家人。 然后就在林琳满怀期待快点开学的时候,吴芸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当吴芸拿着她的录取通知书朝林琳笑得一脸温柔善良时,林琳木着一张脸回身看窗外。 泥嘛,这世上最大的报应,就是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  楼枫:报应?呵呵……活该~ 人生最大的黑歷史莫过于抱着糖罐子晕倒在女卫生间。 今天有两章,有没有很感动?大家晚安~ 第490章 吴芸拿到了h市医大的录取通知书,吴爸一边对着吴芸露出满意的笑容,一边看向林琳,眼底竟然还带着几分邀功的情绪。 林琳被看得一噎,有些怀疑这录取通知书是谁考下来的了。唐女士站在一旁欣慰看着她和吴芸,一脸的感动。 吴家是有钱人家,在帝都也算是有些地位。虽然林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但他们谁都不怀疑林琳会考不上h市医大。 毕竟s市的高考状元都考不上h市医大的话,那h市今年怕是不准备从s市招新生了。 于是唐女士便提议庆祝她们姐俩双双考上医大,家里开个宴会,也让人都知道吴家有一对多么出色的小姐妹。 林琳一听这话,头皮瞬间发麻。转头看吴爸和吴芸,这俩人竟然都是一脸贊同。 你们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吴家有个私生女? 「诶,桐桐还没有参加宴会的礼服呢。」吴芸听说开宴会,特别兴奋,不过转念又想到新认回来的妹妹可能没礼服和首饰,又开始叽叽咋咋的说起哪家今年的礼服是最新款,哪年的首饰有新样子。 林琳看着已经热闹得说起这些琐事的吴家三口,轻哼了一声,「麻烦问一下,到时候我是以客人的身份还是以主人的身份参加这个宴会?」 三人在听到林琳那声轻哼时就住了嘴,再听林琳这句话,立时都不言语了。 他们都忘记了林琳对私生女这个身份有多敏感。 想到这里,吴爸又觉亏欠林琳和真爱,眉毛瞬间竖起,转头就要朝着唐女士狂喷。 怪她不应该破坏他与秋枫的感情,也怪她不应该提宴会,让老闺女想到伤心事。 唐女士特别入戏,还没等吴爸开喷,眼泪就开始在眼睛里打转,吴芸也是一脸愧疚自责的模样。 林琳恨不得以头抢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特无奈的说道,「爸,生下我的是你和我妈,不是唐阿姨。」 所以单指这件事情就真不能怪旁人,尤其是个被出轨的正室好。 你出轨你还有理了?什么逻辑。 「桐桐,你是不是还在怪爸爸?」吴爸闻言一脸伤心难过的看着林琳,说完这话还转头狠狠的瞪了一眼唐女士,「是爸爸的错,爸爸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妈。如果爸爸知道你的存在,你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说完这话,吴爸又想要朝着唐女士咆哮,不但如此,吴爸竟然觉得刚刚吴芸说礼服首饰的话是在像林琳炫耀,所以看向大闺女的眼神也开始不善。 第1059页 林琳握了握拳头,对于渣爸的神思维已经放弃拯救了。「爸,家里开个宴会热闹一下也挺好。您知道的,我胆子小特别怯场,害怕见生人。我不会跳舞,又不认识那些人,宴会对我来说没什么意思。倒是爸爸可以借着宴会联络一下生意上的朋友,您最近都不出去应酬了。再不开个宴会,跟大傢伙淡了关系,以后生意会不好做。」 林琳这么体贴的话一说完,立即迎来吴家仨口一番花样夸奖。哪怕是脸皮厚得可以跟长城比长度了,林琳听着那些陌生的,与她完全不搭的夸奖词也有些难为情。 「芸姐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我的差不多也到学校了。刚刚我还想着这两天回s市一趟,先去学校取通知书,然后和同学们一起请老师吃谢师宴,对了,高中同学也在群里说要聚个餐。林林总总好多的事,再不弄就开学了。」 林琳一早就发现,她不能对吴爸来横的。 吴爸那思想脑迴路异于常人,只要林琳来横的,他就会怪天怪地,怨这个怨那个,就是觉得亏欠原主娘俩和他自己挺无辜。 然后吴爸就会折腾出不少事,一会儿要闹离婚,一会儿要将他所有的财产都给林琳,还一会儿说要将原主妈的骨灰请到吴家祖坟里…… 面对这样一个人到中年的中二病患者,林琳是真的束手无策了。 她能怎么办?只能哄着来了。 还有唐圣母,芸小花……真庆幸吴蔚那二货现在还在国外。 ╮(╯▽╰)╭ 之后林琳又拜託吴爸给她弄一套可携式的制药工具,又让他找关系让吴芸和她住一个宿舍。 前者确实是林琳想要的,后者就算林琳不想要,吴爸他们也会这样安排,还不如自己先说出来,也能让他们少点咆哮和眼泪。 果然,在林琳向吴爸提出要求后,吴爸心气顺了,多云转晴了。 一旁的唐女士又开始和吴爸例行夸起林琳来了,一旁的吴芸也保证以上一定会照顾好妹妹。 林琳见此眼角抽了抽,然后说了一声要去书店,便回房间取包了。 林琳出来的时候,见芸小花也背着包站在那里,还一脸的好姐妹一起去上厕所的样子。面上不显,心中却疯狂吐槽刷屏。 最后林琳只能带着笑着一脸温柔友爱的芸小花一道坐上管家备的车去了书店。 林琳空间里的书不少,她来书店其实就是想要找个藉口离这家人远点。没想到却还是被芸小花盯上了。 到了书店,挑了几本是中医和草药方面的书,然后带着挑了几本古典文学书籍的芸小花回了吴家。 之后林琳以要看书为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晚饭才出来。第二天一早,林琳便坐第一班飞机回了s市,走的那叫一个迅速。 回到s市后,林琳就发现天是蓝的,空气是水润清新的,自己的小公寓也是玲珑可爱的。总之林琳是看哪都觉得顺眼舒服。 林琳之前与吴爸说的那些事情并不是託词,她确实是需要参加谢师宴和同学聚会。 去学校领通知书的时候,又被学校要求给开学就是高三的学生们讲讲读书心得。 她哪有什么读书心得,不过林琳这人坑起人来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留余地。 直接将她每天只睡五六个小时的觉,然后每天早晚各跑一个小时步,其他时间都用来读书刷题背单词的日程安排说得好不真诚。 反正会不会有人照着办,就看学生们要不要对自己狠一点了。 一分辛苦自有一分收穫,林琳相信就算考不上理想大学,至少这么练下去将来也能跑得过丧尸。 忙忙碌碌好几天,林琳终于忙完了这些琐事。 她一日三餐都在外面吃,吃完还会打包一些她觉得好吃,以后吃不到的东西放到空间里。每次打包的量都不多,以她暴露在世人面前的好胃口,那些也不过是一顿的间餐罢了。 等离开学还有两天的时间,林琳又开始收拾自己这间小公寓。 将原主的旧衣服和书籍玩具什么的都打包送到了s市的福利院,再左收拾一下,右收拾一下,最后小公寓除了一些家俱家电便也没什么了。 林琳将她自己的东西一部分不常用的放在空间里,一部分常用的都满满当当的装了一个行李箱。 h市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它的冬天不像s市那么温和,所以林琳这一次带的行李里,除了夏秋穿的,还有冬天的衣服。 林琳身有内力,又有冰火蚕丝料子的贴身衣物,其实并不需要穿太厚的外套,不过既然决定要大隐隐于市了,那么那些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事,在现代还是少做为妙。 毕竟现代人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找茬…… 林琳没有听吴爸的话先去帝都跟他们汇合然后一道去h市。她跟吴爸说了去h市的飞机航班后,便直接从s市飞h市了。 下了飞机,就看见等在出口处的吴爸,看着他那份热切的模样,林琳心里有些暖意。 虽然渣了些,对她却是极好。 与吴爸坐车一起到医大,一路上吴爸将他的安排都邀功一般的告诉林琳。 林琳听了,就会说一句『爸爸真好』,『爸爸真棒』的话,听得吴爸激动不已,干劲十足。 吴爸说林琳要的那套可携式制药仪器已经开始定做了,过些日子就能给林琳。 第1060页 林琳想着吴芸跟她一样的专业,问吴爸给没给她订做一套。吴爸愣了一下才说有。 林琳视线有些飘,最后无奈的在心底嘆了口气。 吴爸找了关系又捐了笔钱,所以分给林琳和吴芸的宿舍是两人间的。宿舍里的家俱和床铺都换了,就连宿舍门都被吴爸大手笔的换了个实木的,用着结实,看起来又跟其他宿舍差不多。 现在的大学生宿舍已经不像几十年前那样八人间,公用洗漱室了。 学校有八人间,六人间,四人间和双人间。只要你出的起住宿费,这些都不是问题。不过像吴爸这样立志于将一间学生宿舍弄成公主房的却还没出现过。 生活小家电齐全不说,吴爸还弄了个小冰箱放在女儿的宿舍里。 之后又交了四年网费,五千块钱的电费,以及给每个闺女一人充了一万块钱的校园卡,吴爸才稍稍满意些。 和吴芸一起与吴爸和唐女士吃了一顿饭,看着他们开车走了,林琳才和吴芸往宿舍走。 吴芸带了三只旅行箱,其中有一只是她们娘俩给林琳带的。 林琳来之前带来的东西就被这娘俩给收拾到她床脚的那个柜子里了。 现在交通方便多了,所以一天内来往两地并不会让她们觉得疲惫,回到宿舍坐了一会儿,林琳便换了身运动服准备去操场夜跑去。 如果说一定要跑步的话,林琳喜欢夜跑。 毕竟早上要起早什么的,这对林琳来说是件挺困难的事。 吴芸一切要向林琳看齐,见林琳要去跑步,连忙叫林琳等等她,她也跟着林琳一道下楼了。 吴芸没有跑步的习惯,做为一只标准的白莲花,吴芸还有点体弱的毛病。 跑了不到一圈,吴芸便跑不动了。林琳让她慢走,她跑完一起回宿舍。 然而就在林琳跑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林琳发现吴芸不见了。 想到吴芸的性子,林琳开始皱眉寻找,终于在不远处的树林里听到了些不太对劲的声音。 心知不好,林琳脚下运转轻功直接飘了过去。 当见到压在吴芸身上的那个黑影不顾吴芸挣扎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还在脱吴芸裤子时,林琳直接飞起一脚将人踹了出去。 『砰,哐』两声过后,那人半天才爬起来。只人一爬起来,看见附近站着的就林琳一个小姑娘便又叫嚣的骂道,「妈的,欠操,敢坏老子好事。」骂完不但没想跑,竟然还朝着林琳二人走过来了。 林琳没想到这人还敢这么嚣张,林琳本身就想着要打他个天残,若不是吴芸扑过来抱着她哭,能让这么个草蛋玩意说出这么欠揍的话? 林琳一把推开靠着她哭的吴芸,几步上前薅着那男人的头髮就将男人的脑袋往他身后的树上撞。 吴芸:…… 「砰,砰,砰……」 林琳心里有数,撞了六七下,将人撞得头破血流后就将人像拖死狗似的又拽了回来。之后一脚踩在这人的下面,男人『嗷』的一声叫出来后,林琳又是一脚踹在这男人的下巴上。 男人在下巴脱臼的瞬间还咬破了自己的舌头,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林琳没敢用内力,怕一下子将人打死了不解气。于是收敛了内力对着这种对女人施暴的男人连踢带打。 打到她解气了,男人身上也已经没有一块好地方了。林琳长舒了一口气回身看已经惊呆住的芸小花,摇头轻嘆了一声。 走到最近的一颗树下,林琳向上跳了跳,扯断一根不粗不系的树枝,将树枝多余的分枝都掰掉,只留主枝。 将树枝递给递给惊呆的芸小花,眼神带着鼓励,说出来的话却是满满的狠戾,「去,抽死他。」 芸小花:…… 猥琐男:…… 林琳看芸小花不接树枝,脸上的表情瞬间便得更加的阴冷残酷,「要么你现在就抽死他,要么我就将你和他留在这里。」 芸小花倒抽一口冷气,吓得退后几步,一边摇头,一边还小声的跟林琳说,「不,不要了,他,他都这么可怜了。」 「呵~,可怜?」,林琳直接被吴芸的话气笑了,对着个差点强暴自己的男人说可怜?「你特玛的系不系傻?他可怜?他可怜个屁。我特么就是吃饱撑的,我就不应该救你。」 林琳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爆粗口了,没有哪一刻这么想要掐死面前的女人。就这德行,原主没害死她,她也得害死别人再害死自己。 「我,我,桐桐。你,你不要生气……」吴芸被林琳瞬间的暴怒吓傻了,她看看林琳,再看看地上的人形生物,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 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冷笑一声。抬脚走到那男人跟前往他嘴里塞了一颗春天的药,之后就站在一旁等着看白莲花能不能继续善良美好。 切,就不信治不了你那点圣母莲花病。 芸小花:你给他吃了啥? …… 与此同时,帝都那位从义大利回国的流氓头头看着这罐手工糖就又想起了义大利那场黑吃黑。想到自己差一点就阴沟里翻船,楼某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冷厉毒辣的气息。 回国后,楼枫迅速找出叛徒,用最血腥也最残酷的手段震慑了手底下那群倚老卖老的傢伙。 楼家外公一年前过逝,镇山太岁没了,什么牛鬼蛇神都冒出来了。楼家外公本就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他满意的接班人能是啥德性,这些人心里没逼点数?都说先撩者贱,那也就怪不了楼枫对他们干点什么。 第1061页 等收拾这些人,楼枫便是一边养伤一边想着那天的事情以及等待着刘世诚调查结果。 楼枫心里是不相信那个嚣张又缺德的女人会那么容易就死了……心底总有些说不上来的违和感。 刘世诚敲门进来的时候,发现楼枫又盯着那罐糖在发呆。想到当初自己在女卫生间将人救出来时他怀里就抱着这罐糖,刘世诚很怀疑这罐糖的来歷。 这怕是因为失血过来,所以抢了哪个上洗手间的女客人? 果然……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 楼枫收回心神,看一眼刘世诚手里掐着的文件袋,眼中闪过一丝抓不住的情绪,眼底晦涩不明,看不出喜怒。 想到这次栽的跟头,刘世诚心忖了一句,应该是怒的。 「这是他的全部资料。」刘世诚将文件袋递给楼枫,见楼枫将文件袋打开了,便知道他这会儿有兴趣听他详说。 「我们查到他的帐户里有一大笔存款来歷不明,他养在公寓里的小情人……呃,怎么了?」 楼枫打开文件袋就怔住了,抬头看刘世诚,直接将刘世诚看毛了。 「我要你查的是那个女人。」在那种情况下还不忘记挤兑他的可恶女人。 女人? 刘世诚眨巴了几下眼睛,懵懵的问道,「那女人从出事那天离开公寓后就再没回……」 看着楼枫眼底的森森冷意,刘世诚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直到咽下所有想说的话。 楼枫做了几个深唿吸,实在不想提起义大利女卫生间的话题,半晌楼枫告诉刘世诚,他要知道他受伤时,呆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 刘世诚回想了一下当天的情况,想到楼枫独坐在一个隔间的马桶上,外边洗手池底下到是还藏了一个胖唿唿穿着保洁制服的中年妇人,于是试探性的问道,「……那个义大利的保洁大婶?」看起来不像有问题的样子呀。 楼枫:…… 作者有话要说:  广大女同胞们,夜跑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 第491章 刘世诚终于弄明白楼枫要找的是谁后,眼珠子转了转,直接告诉楼枫那天死的都是男人,没有女人。不过见楼枫脸上没有什么变化,刘世诚摸了摸鼻子就离开了。 等刘世诚离开,楼枫脸上扬起一抹冷笑,心里开始盘算着如何『回请』那个可恶的女人。至于心底为什么会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楼枫直接选择忽视了。 长这么大还没让谁这么挤兑过,哼,可别落他手里。 楼枫气势汹汹想着林琳时,刘世诚也在想着上哪找那个陌生女人去。 林琳那天穿了一件黄色一字肩卡腰七分袖的上衣,一条红色阔腿裤,一双白色坠铃铛的小布鞋。 比肩膀长一些的头髮梳成丸子头,一些碎发自然的垂在脸颊。头顶上还架着一副墨镜,看起来就特别的青春有朝气。 就是那性子不怎么阳光明媚。 楼枫记得林琳那天穿戴,所以他将这条线索告诉刘世诚。 末了,还告诉刘世诚林琳右手的手碗上带着一条红珠子的手串。 刘世诚挑眉看了一眼楼枫,想到自己之前调查错人了,也没胆子调侃他『记性』好了。 想到那天餐厅里的大规模破坏,刘世诚便觉得不会留下什么监控记录。 不过有了当天的穿戴,总归是有了线索。 餐厅出了事,可不代表整座大厦也跟着出事。所以刘世诚找了手底手的黑客,让他们侵入当天那座大厦的监控系统以及大厦附近的交通监控头。 争取通过整座大厦当天的监控记录以及大厦附近的监控录像将人找出来。 刘世诚的方向还真的没找错,他让人调了当天大厦电梯的监控录像,终于在事发前两十分钟的时候找到了楼枫描述的人。 让人放大再放大,刘世诚终于看清楚被楼枫记住的女人长什么模样。 然后刘世诚就默了。 好看是好看,可泥嘛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 这一看就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楼枫……禽兽了。 不过这小姑娘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心里狂脑补吐糟一番的刘世诚又让人按着这个时间回看大厦附近的交通监控。 找到林琳一行人上下的车,记下车牌号又看清楚导游举着的小旗,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找到旅行社,再按着日期和地址查行程,随后就是看大名单了。 按着年纪来找人,然后再一一与监控对容貌,之后拿着林琳报团时填的资料…… 等刘世诚终于将林琳的所有资料都拿到手后,看着资料里林琳的一张近照,也终于想起来为什么那么眼熟了。 这不就是他们在s市遇到的那个能吃妹? 刘世诚之所以能想起林琳来还得归功于林琳那张嘴怼起人来太拉仇恨值,刘世诚丢了那么大一个脸,哪能说忘记就忘记。 拿着花了几天功夫查到的资料,刘世诚一脸憋屈的将资料给楼枫送过去。 楼枫拿到资料时,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打开,然后发现自己有些心急,便将资料随手放在一旁,「我稍后再看。」 刘世诚点头,犹豫了一下便将当初在s市那家老字号餐店见过的事情跟楼枫说了。 楼枫听完,也终于明白林琳那天的话都指的是什么了。 眼神有些飘的心忖了一句,这女人真是不知所谓。 第1062页 ╮(╯▽╰)╭ 视线拉回开学前一天晚上,被楼枫定评为不知所谓的女人,正双手抱肩看着她那位白莲花姐姐被人虎扑呢。 林琳就站在那里,看着吴芸拼命挣扎,等到那男人快要得逞时,就一鞭子将人抽远一些。 之后看着吴芸连滚带爬,那被药物控制了理智和恐惧的男人再伸出手去拉吴芸的脚脖子。 扑倒再压住,然后扯衣服拽裤子,再后再被鞭子抽到一边去。 周而復始,一遍又一遍。 等到吴芸终于拿起插在她不远处的匕首朝伤害自己的男人扎去时,林琳才勾起嘴角轻轻一掌让那男人的心脏偏离匕首行进的方向。 吴芸有多少力气,林琳还是知道的,而且林琳给吴芸的那把匕首是没开刃的,所以吴芸其实是没办法对那猥琐男造成多大伤害的。 等到吴芸手里的匕首被打偏,那男人又扑上来勐的拉下吴芸的裤子时,林琳用鞭子将那男人往下拽了拽,「用牙咬死他,不然我就真的不管你了。」 「桐桐~,桐桐救我,救我。」 听到林琳的声音,吴芸的眼睛里都是希望和祈求,可在发现林琳又说了一遍让她咬死身上的男人而没再一次将男人从她身上拽下来后,便知道了林琳真的可能会不管她。 眼泪鼻涕,多年的信仰仿佛在这一刻崩溃决堤。 吴芸尖叫一声,双手抱住身上的男人使出所有的力气咬在了那男人的脖子上。 好使劲,好使劲,直到嘴里都是铁绣的味道,直到嘴里多了块肉。 林琳见吴芸真的下口咬了,直接在那男人身上连拍四掌,打断那男人的胳膊和腿,以免在吴芸咬疼他时,因为用力挣扎再伤害到吴芸。 半晌,吴芸将嘴里的肉吐出来,使劲推了一把还压在她身上的男人,朝旁边爬了几步,之后一边哭一边呕吐。 林琳斜了她一眼,将视线转向夜空。 「哭一会儿就得了,人不是还没死呢嘛。」 吴芸听到林琳这句风凉话本能的又想要哭了,看一眼林琳心里有些埋怨,又有些胆怯。 林琳收起鞭子,抬脚朝着吴芸走过去。一边将今晚运动过量的妹纸从地上拉起来,一边帮她整理衣服。 「姐,你说过你要保护我的。可今天若是我没有自保的能力,咱俩都得被这王八蛋给糟蹋了。」 见吴芸不说话,林琳又一脸难过的说道,「如果我今天没有及时出现在这里,你会发生什么你想过吗?善良没有错,但却不能以伤害自己为前提。姐,你是我亲姐。我怎么会害你呢。我就是担心你,若是哪一天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会后悔死的。我宁愿我的亲姐姐是头狼,也不希望她是任人宰割的羊。」 说完林琳又假借原主妈不放心闺女,担心闺女小小年纪成为孤儿会被人欺负,连死都闭上眼的话大说特说。 调教白莲花,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林琳也没指望只今天这么一件事情就会让吴芸有多少改变,所以在安抚过她的情绪后,吴家这对相亲相爱的好姐妹就开始想着如何处理只剩下一口气的半个尸体了。 林琳状似没主意的歪头苦思,吴芸看一眼地上的男人,又是愤恨又是厌恶,再没了同情可怜的情绪,想了想,小声说道,「要不给爸爸打电话。」一个处理不好,她们姐俩可能都会进局子。 林琳嘴角抽了抽,无奈的看了吴芸一眼,还以为你能说出多有见地的主意呢。 最后还是林琳指着不远处的下水井盖提议将这人形生物丢进下水道里。 林琳说完,吴芸眼底明显出现挣扎,最后闭上眼又睁开,沉默的同意了林琳这个决定。 林琳见此,笑意明显,刚刚缠起来的鞭子又抖了开。林琳让吴芸去将井盖打开,她将这男人拖过去。 …… 吴芸在林琳将人丢下井的时候,下意识的将头转向一旁,林琳见此瞬间将那男人移进了花房里那座山上。 这年头,人肉虽然又柴又酸,可到底是肉不是吗? 花房的那座山上养了不少野兽,地主家终于有了余粮,怎么说也要普天同庆一下嘛。 于是在吴芸还以为人被丢进下水道的时候,林琳是直接将人送到花房当了饲料。 时值半夜,林琳扶着吴芸往宿舍走。 宿舍的大门早就锁上了,林琳看一眼大门,便走到她们宿舍阳台楼下了。 她们这栋宿舍楼都是带阳台的,一楼的阳台为了安全起见都上了铁护栏,好在二楼以上并没有安装。 她们住在三楼,阳台又是开放式的,于是林琳将吴芸背上身上,又告诉她不许尖叫也不许睁开眼睛,看她乖乖点头,林琳才踩着一楼阳台外面的铁栏杆一层一层往上爬。 林琳微微使了点内力,不然也不可能背个大活人还能爬上三楼。 爬上三楼,林琳将吴芸放下来,然后拿出一支发卡将阳台与室内的那道门撬开了。 等到再回到温暖的宿舍时,吴芸都有一种晃如隔世的感觉。 今天的遭遇就像一场恶梦,还是醒不来的那种。 虽然后面发生的事情太让人接受不能了,不过只要顺着林琳的话想到如果当时她们没办法自救,她会如何,吴芸心底竟然升不起一丝后悔。 林琳看吴芸还在那里感慨,便先拿了睡衣去洗澡。等洗完澡见她还在那里发呆,便催着她快去洗澡。 第1063页 吴芸洗澡的功夫,林琳拿出一瓶药酒,准备一会儿给吴芸全身都揉一揉,尤其是那脸……估计还得使些魔药才行。 吴芸这一夜一直被恶梦惊醒,她气息一变,林琳也会醒过来。最后林琳直接隔床点了吴芸的睡穴这才消停下来。 笠日一早起床,吴芸发现她浑身上下都不疼,昨天脸上被打出来的青紫伤口竟然也都消失了,于是对着林琳又是一阵道谢和感动。 吴芸以为是昨日林琳用药酒帮她揉开的,实际上却是林琳趁着睡着时餵的魔药。 早起两姐妹便拿着校园卡去了食堂,食堂可大,俩人划卡点了些早餐吃过后便去学校的礼堂了。 此后是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军训,可能是遭遇了那晚的事,吴芸在军训上的表现虽然不及林琳,却比大多数女生要有一分独特的姿态。 军训结束后,吴爸和唐女士就大包小包的来看闺女了。 吴爸给林琳和吴芸一人一只比化妆箱大一圈的可携式制药仪器后,还给她们带了些安全的常用药草让她们姐妹自己实验玩。 林琳想到吴芸这妹子的性子,等吴爸和唐女士走后便给吴芸报了个班,学习女子防身术。 林琳倒是没跟着她一道学,吴芸也问过林琳为什么会那么能打。林琳只说是原主妈临终前那两年担心闺女将来受人欺负,这才特特请了人教她的。 就在林琳与吴芸按步就班的上着学,做成她们医大的学生时,林琳早前发的那份视频和末世生存指南都已经经过时间的发酵在全国各地乃到国外传扬开来了。 尤其是林琳上面说的那个末世的日期,准确的让人怀疑视频中的女主就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 而就在全世界都在借着视频寻找郑可儿的时候,偷渡出国的郑可儿还在非洲那里努力的学着非洲语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92章 以前有句俗话就叫『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后来还要加上一条『学好外语,走向世界』。但无论哪一种,在末世呆了几年后,都没有杀丧尸,挖晶核更好的生存技术了。 上辈子为了配得上吴蔚以及自己的理想,郑可儿一边打工一边上夜校,谁知一朝末世降临,她对未来所有的规划都因为末世而被扼杀在摇篮里。 这辈子她提前回来了,带着她的空间。然后……她阴差阳错的来到了非洲。 她只记得她正在收集物资,等她回头时便发现货柜的门关上了,紧接着便是落锁的声音。 她的空间只能收集不能移动,她站在货柜里可以将货柜里的所有东西都收进空间却没办法将整个货柜收进去。 她吓坏了,她不知道是谁将门锁上了,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自己将物资收到空间里。咬了咬牙,她将整个货柜的东西都收到空间里,然后坐在货柜门口等着有人开门时便跑掉。 她都想好了,只要听到开门的动静,她就装进空间里,等货柜的大门打开,再悄悄的走出来。她站在货柜门口,旁人第一反应就是她刚刚进来。 到时候看情况,或是转头就跑,或是镇定的当做一个看热闹的围观群众。 她都想好了的。 可她没想到就在她靠着货柜的箱壁睡得迷迷煳煳的时候,先是一阵晃荡,之后是落地时沉重的震动,最后是左右摇摆…… 鼻边的海腥味和耳边清晰的海浪声,都在告诉郑可儿一个非常可怕的事实。 她跟着货柜离开了t津港,她在船上,不知道会被运到什么地方的船上。 这一认知带来的恐慌让郑可儿脸色煞白,不过到底是从末世回来的,转瞬间郑可儿就镇定下来了。 她没什么好怕的,她还有空间。 可空间没办法让她在人生地不熟,语言还不通的非洲如何顺利离开。 末世后,人类,动物以及植物都发生了变异。想到非洲这里的各种动植物,郑可儿一分钟都不想呆在这里。 运货柜来非洲的船,她压根没看着,计划偷熘到船上然后藏起来返航的计划夭折了。 她听不懂非洲话,她看到了几个东方面孔的人,可他们说的也都是非洲话。 最后郑可儿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可以伪装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然后去花国驻非洲的大使馆求助,让他们送自己回国。 可问题又来了,她不会非洲话,也不认识去大使馆的路。 费尽千艰万苦,郑可儿终于找到一个会说蹩脚花语的黑人大哥,兴高彩烈的跟他走了……若不是她有空间,郑可儿可以肯定自己这一回就真的成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了。 ╮(╯▽╰)╭ 就在郑可儿排除万难准备踏上一条属于她的东归之路时,林琳在课业之余,也终于找到了继续调教芸小花的办法。 世界没有那么多的美好,你必须认真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林琳希望她现在能够改过来,不然将来可能真的会被自己丢去餵丧尸。 林琳喝了口福灵剂,又花了些时间蹲点,终于在花国的大地上找到了一个拐卖妇女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提供商品的小作坊。 林琳发现这是一个一家五口的下线,主要从事的是给上线提供优质的货源。 一对老夫妻,一对年轻夫妇以及一个七岁大小的小娃娃。 第1064页 一般情况下,他们选好了目标就会让女人和小孩以各种可怜姿态,出现在目标面前博得同情和好感,然后在年轻女孩和小孩子放松警惕的时候,提出一些她们力所能及的小求助,或是帮自己叫一下家里人,或是迷路了送自己去哪里,再或是找妈妈,找奶奶。 总之在人们没有防备的时候,或是被下药,或是将人骗到无人之处由着家里两个成年男人将其治服,最后餵上药,卖到上线去。 孕妇,老人和小孩……这家人真像是为吴芸量身定做的一番。 林琳发现后,只犹豫了几秒钟,便以画画写生为由,将吴芸送到了那些人日常活动的范围。 然后林琳拿着画板画像,吴芸等着被拐。 在老太太出现说需要帮助的时候,林琳拦住了吴芸送她回家的愚蠢行为。 林琳当着老太太的面从老太太让家里人的电话号码,让她家里人来接她。 老太太又说出门忘记带手机,没记住电话。 林琳闻言当着吴芸的面毫不犹豫的打了求警电话,说这里有个老太太找不到家人了。 吴芸觉得林琳小题大作,不过既然没有放任不管,她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第二回 ,在离这里只有一条街之隔的小公园,林琳见吴芸成功被盯上了,便找了个理由去了一旁的商场。 林琳故意关了手机,然后看着吴芸打了两个电话没打通便护送说是肚子不舒服的某个穿着孕妇背带裤的女人走了。 林琳远远跟着,等快到地方的时候,林琳跳出来拦着吴芸这傻妞跳进去狼窝。总之这一次吴芸仍是没有被拐掉。 又过了几天,林琳又挑了这附近一条街,带着吴芸出去闲逛。都说事不过三,这一次林琳和吴芸在都又夸又哄了一个特别懂事的小男孩后,林琳藉口有事,只让吴芸和那小男孩相处。 林琳提前给吴芸吃了解药,所以吴芸在进入小男孩家附近的胡同不准备再往里走时,被小男孩的爸爸用浸了药的毛巾捂住嘴时,也没有按计划晕倒。 她看清了这附近突然出现的人,有那个与家人联繫不上的老太太,有那个肚子不舒服的孕妇,还有将她骗到这里这会儿正拿着一只鸡腿啃的小男孩…… 在男孩爸爸又捂了一会儿后,也不知道是药效到了还是将人捂晕了,反正吴芸是软了身子滑到地上了。 林琳见此,直接给警察编辑了一条简讯,将她姐姐帮人不成反坑已的事说了,又说她发现情况不对追过来的时候,她姐已经被迷晕了。 她势单力薄,又怕打草惊蛇所以只能一边守在这里一边报警了。同时又在简讯的最下面提示了一句若是想要一网打尽,引蛇出洞也请务必注意一下人质的安全。 拐卖人口诶~ 报警中心一接到这么一条简讯,瞬间炸开锅了。 先是一边组织人力物力按着字条上的字做全权的营救以瓦解整个人贩子团伙的战术方案,一边连忙按着电话号码去调查发简讯的人是谁。 医大的学生,帝都吴家的私生女。 从小到大没有什么不良恶习也没有案底,又因为林琳那s市高考状元的高考成绩,也给她加了不少印象分,让这些警察对她的任象非常好。 于是警方也顺着这个线索查到了被拐的人有可能就是吴芸。 之后警方便衣出动,来到了林琳所在的位置。 他们要求林琳撤离到安全地方,并且保证消息不外泄。林琳怎么可能就这么离开,在与警方的人进行了『友好』的沟通,证明自己有自保以及救人的能力后便被特许进入特案小组。 林琳的武力值很高,在林琳表现出来的时候,警察们便问林琳当时为什么不自己救人。林琳自然是怎么好听怎么说,说一看那熟练的作案手法以及熟悉的人就不像单独作案,救她姐容易,可若是顺藤摸瓜也许能救出更多的受害者。 而她必须参加这次的营救行动,自然是因为她明明有能力救姐,却为了别人没有救,若是她姐有什么事情,她良心过不去,没办法跟家里人交待。 吴芸愚蠢的让林琳吃惊,都什么年代了竟然一点防备心理都没有。若不是她的家庭条件以及她平日里不是在学校就是车接车送说不定早就被拐卖了。 天真,忒天真。 想到吴家还有个更天真的唐圣母,林琳有些后悔在警方到来前没跟吴爸通消息。 吴芸因为提前被林琳餵了解药,所以虽然看起来情况并不怎么好,但意识却是清醒的。 她听见这一家五口一边联繫上家说出货,一边讨价还价说这一次的货比之前的都要好。 是个处,不到二十,长的也标志。 听到这样的话,吴芸深感屈辱。想到之前妹妹告诉她人心存污的话,当时她想着一定要用真诚和爱改变妹妹这种消极的想法。现在……只求妹妹能够永远保持这种警惕之心。 一边悲伤担忧,一边还在庆幸自家妹妹没跟着自己一道倒霉。等晚上联繫不上自己,应该就会报警了。 出货的电话挂了以后,这家人便开始吃这顿因为『干活』而迟到的午饭。 听着这家人一边吃饭还在一边嘲笑自己是个蠢货,吴芸又悔又气的同时,也开始反醒自己的愚蠢。 不知道过了多久,吴芸只记得她被装进了一个箱子里放到了货车厢里。有人一共餵了她六次糖水。 第1065页 等到她的意识随着长时间没有进食而变得越来越弱时,她所栖身的箱子被人打开了,阳光照了进来,眯起因为骤亮而不舒服的眼睛,透过那条缝隙,吴芸看见站在阳光里的林琳。 那一刻,她以为因为绝望而流干的眼泪再次流了出来,看着向自己伸手的妹妹,吴芸仿佛看到了天使。 →_→ …… 吴芸这次算是遭了大罪了,被警方救下来后,直接进了医院。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林琳才被警方允许通知吴爸和唐女士。 林琳留了一个心眼,没敢直接通知吴爸,怕这位虽然脑子总抽,但还有父亲觉悟的小老头自己开车过来再在路上出什么事。 所以林琳先通知了张助理,然后又通知了管家做准备,最后才给吴爸打的电话。 警方看着林琳打电话,总感觉这妹子有些冷静过头。 当然,如果警方知道吴芸被骗拐都是林琳在背后推动的,说不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前有黑心闺蜜,今有黑心姐妹。女人呀,总能玩出新花样来。 没人知道林琳为了找到那一家人口贩子下线,用了多少时间去观察。但警方却知道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林琳为了自己的亲姐姐付出多少辛苦。 她和所有办案的刑警一样不眠不休的监控整个运输出货过程。 她跟着警方一道在人贩子的窝点安装窃听和监控设备。 她跟着警方一起去追击那些带着货物兼人质出逃的人贩子们。 总之,感动全花国好姐妹奖就这么颁给了林琳。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惋惜林琳没有选择警察这个职业时,吴爸和唐女士已经将整个事情经过都了解了。 心惊,后怕等等情绪都不足以说明他们俩口子的心情。 差一点,他们闺女就被卖到山沟沟里给老光棍当媳妇了。 不不不,他们闺女条件好,他们有计划将闺女卖到东南亚呢。 林琳看着唐女士受惊过度,脸色苍白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让同样受惊过度看不到她就心慌恐惧的吴芸好好的跟她老子娘说说话,林琳便出了这间病房。 林琳一出病房就看到带着刘世诚走过来的楼枫。 楼枫一身杀伐之气,紧抿的唇仿佛还带着压抑的怒火。 林琳一出来楼枫便看见她了,俩人对视一眼,还不等楼枫说什么,林琳便笑眯眯的问他,「呦,找卫生间呢?」 楼枫咬牙,恨不得掐死面前的女人。挤出一抹冷笑,楼枫上下打量她一回,像是在看什么脏东西,随即收回视线一脸冷漠的从林琳身边走过。 林琳:…… 作者有话要说:  天使: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第493章 楼枫本来是带着一肚子话准备好好嘲笑林琳一番的。 然而他接到的消息并不只是林琳姐妹被拐,而是他手下人竟然参与进来了。 参与进来还是其次,他听说这一次的警匪追击运动中,他竟然是那个全程为匪方提供了军火支持的贊助商。 的那种。 我勒个去,楼枫瞬间气炸了肺。 想到这一次被收缴的武器,楼枫就火冒三丈。那可都是他用命换来的钱呀。 说起这个,楼枫就不得不想到上一次去义大利谈生意差点栽在那地头的事,以及那个气死人不偿命的女人。 从帝都过来的路上,又听说林琳并没有被拐,被拐的只有吴家那位嫡小姐时,楼枫被他自己那一肚子风凉话噎得上不去下不来。 洗手间的话题一直是楼枫最不愿意提起的,没想到刚打了一个照面,就又被林琳拿来说事,楼枫觉得面前的女人真的跟自己八字相剋。 林琳还觉得自己是走了背运才会看到这傢伙。 往常只有她气人的份,真没想到还有她被人气的时候。 林琳做了几个深唿吸,又看了一眼医院的走廊,告诉自己生活这么美好,千万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暴躁。 可还是好气哦~ 眼珠子一转,林琳左右看了看悄悄运内力于手心,直接一掌拍在楼枫的后脚跟上。 楼枫一只脚抬在半空中正要向前迈,另一只脚就被一股大力推得向前滑去。 眼瞅着视线从直视前方瞬间转移到了医院走廊的天花板上,紧接着『噗通』一声,楼枫就坐在了地上。 如果只是坐在地上还好一些,楼枫却是在摔下去的那一瞬间,本能的向前伸出手,于是在医院的走廊里一只新鲜出炉的翻盖乌龟就出现了。 颜正腿长的帅小伙走到哪里都是人们的焦点,这会儿子刚入冬,楼枫一身半长的黑色羊绒外套,马丁靴,看起来时尚又养眼。 只是再美好的画面和颜值也经不起这么糟蹋。 整个走廊在那一瞬间寂静无声,过了差不多两三分钟走廊才又恢復了之前的喧譁。 楼枫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摔,刘世诚也是满目惊奇。林琳背着手一步一跳的走过去,笑眯眯的站在楼枫面前,「你就那么着急上洗手间呀?吶~」林琳一副不计前嫌的模样伸出娇嫩白皙的手指头指了指走廊里的公用卫生间,「为您指路,不用谢~」 「你能不提卫生间吗?」楼枫单手撑地从地上站起来,一边接过刘世诚递过来的纸巾擦手,一边眯着眼睛看林琳,「你做了什么?」 第1066页 「当然是……给你指路呀。」林琳耸肩,「我不提,你就不去了吗?」 憋着? 看出林琳眼底明晃晃的意思后,楼枫眼神暗沉,磨着牙一字一句的对林琳说道,「女人,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楼枫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摔的,但一定跟面前这个女人脱不了关系。 「啧~,说的好像我的忍耐是没限度的。」 「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种女人?」楼枫都被林琳无赖的样子气笑了。 然后林琳下一句话就告诉他,还有更无赖的在前方等着他呢。 「因为世界需要爱呀~」 楼枫:…… 刘世诚:…… 将人怼了一通,林琳神情气爽极了。想着自己也没吃亏,倒也犯不着每次都要跟他计较。 「先撩者贱,又不是我主动撩骚的。」斜了一眼楼枫,又鄙视了站在一旁的刘世诚一眼,林琳特大度的决定,「那行,咱们也算是打了个平手。以后只当不认识,谁也别理谁。」 楼枫:他怎么感觉是自己吃亏了呢。 刘世诚:这女人还要点脸吗,八百年的事还将他提出来做理由。 自说自话了一番,林琳转身就要走。这个时候吴爸从病房出来了,看见林琳正在跟人说话,便走了过来。 都在帝都混的,那家的小儿子过继到外家,将自己混成大流氓这事,帝都上流社会就没几个人不知道的,见小闺女正在跟这人说话,想到楼枫那不算好的又酸火炉的脾气,连忙插话进来。 「这不是楼家主吗?您怎么来h市了?」吴爸笑呵呵的跟楼枫打交道,又说巧遇就是缘份,务必赏光一道吃个饭啥的。 楼枫脾气绝对说不得上有多好,他那份闪光的事业也不需要跟人虚与委蛇的应酬,面无表情的听吴爸寒暄完,看一眼林琳似笑非笑的说了一句,「吴总真是生了个好女儿。」话落张脚并走了。 吴爸怔了怔,看看楼枫又转头看林琳,「他这嘛意思?」皮笑肉不笑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话。 「您不用理他,只看字面的意思就行了。」 吴爸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字面的意思?」 「夸我呢呗~」 听到林琳这么说,吴爸一边认点赞同闺女这观点,一边笑得好不娇傲,「我家桐桐哪都好。」于是又是一阵例行花式夸。 林琳脸皮抽了一下,决定换个话题,「爸,你刚刚叫他楼家主?」 「嗯。」吴爸点头,将楼枫的身份跟老闺女说了,又特意告诉老闺女别看这人长的人模人样的,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哦~」。知道这傢伙不是什么好人,没想到这傢伙还是个职业混混。 看一眼吴爸,林琳决定以后不招惹这人了,省得被打击报復。 又跟吴爸说了几句,林琳便回学校了。 请了那么多天的课倒是其次,这半个来月吴芸跟着人贩子没过上好日子,她跟着一干办案的警察也是糟了不少罪。 想到那帮警察还建议她转行,那么辛苦的职业他们咋好意思说出口的? 她又不傻…… 吴芸平安救回来了,她心里那块大石头也算落了地。累了这么多天,总要回去补个觉,再吃顿好的。 大学校园附近有很多小吃店,林琳挑了一家她和吴芸常去的小店,点了些饭菜,又要了只炖得软烂的猪蹄。 等餐的时候,林琳还在心里算计着现在距离末世还有多长时间。 到了末世,除非那种将人轰成渣的热武器,其他的都没有冷兵器实用。 丧失这种生物,只有两个弱点。 一是直接砍掉它们的脑袋,二是给他们来个腰斩。 不过腰斩只是让丧尸无法移动却并非没有危险,一个没注意很容易被丧尸咬到腿脚。 倚天剑肖铁如泥是杀丧尸的好武器,林琳空间里正好有同材质的软剑,平时缠在腰上比行动起卧都要拿着把倚天剑方便。 除了这把软剑,林琳还准备在她现在常用的这把黑色鞭子的鞭尾处做些改良。 以前用鞭子缠人的脖子,一勒一拽就灭掉了被鞭子缠上的人。但人与丧尸不同,这么缠无济于事。 但若是从鞭尾处向上加上锋利半米长,五公分宽的软刀片呢? 鞭子缠一圈,再一勒一拽岂不就是最简易版的血滴子? 想到血滴子,林琳脑中想了一下便放弃使有这种武器了。 操作需要技巧和熟练度,和平年代不好试验,末世里也不能冒险实验。再一个这种东西要是出现在末世,林琳有感觉,绝逼会出大乱子。 心里想着末世的林琳看着用漂亮大碗端上来的猪蹄时,直接对着上菜的老闆娘要了五个猪蹄打包。 她现在好吃好喝,身体倍棒,也不知道她改变了原主的生活作息会不会让她在末世来临时获得异能。 不过话又说回来,芸小花的身体也没比原主好多少,但人家就是个水异系能者,而原主却只是个普通人。 算了,如果不能,她也懒得伪装成空间异能者,普通人就普通人。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她空间里堆积成山的营养剂了。 别说,那玩意在末世还挺有市场。 人体所必需的营养素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维生素、水和膳食纤维等7大类。 第1067页 她空间里的营养剂包装上还有成份配比表,若是她可以利用有限的条件配出地球人可以食物的营养剂说不定也是件好事。 学习制药就是有这点好处,无论是配药还是配别的东西,都不会让人觉得突然和意外。 林琳这么想的时候,整只猪蹄都被她啃得干干净净了。吃得意犹未尽,林琳又要了一块蒸得极入味的五花肉拌着饭吃了。 吃过饭,拎着打包的五只猪蹄回宿舍,先是将猪蹄放进空间然后去洗了个澡换了睡衣便睡觉了。 相较于林琳这么轻松悠闲的态度,楼枫那里就糟心极了。 贩卖人口这案子,楼枫觉得自己挺憋屈。他外公这人虽然走上这么一条路但却挺爱国。 所以压片和人口这两样极挣钱的买卖,他不但自己不沾,也不许他的后辈子孙碰。 可现在他手底下的人坏了规矩私自干了这种事,他就得出来善后。不善后,他估计也得有麻烦。 那些武器的来源不能让人供出来。另一个坏了规矩就得受到惩戒,不然今天他坏规矩,明天你坏规矩,他也不用在道上混了。 这一次楼枫过来,就是想看看这个人。 这人在他身边也有几年了,虽然不是刘世诚等人从小一起长大的心腹,却也算是忠心耿耿,那到底是为什么要做出坏了规矩的事,楼枫想要知道一个原因。 一个敢私截军火,又与人合伙做人口买卖的原因。 与林琳差不了多少时间离开医院的楼枫,暂时也顾不上林琳了。他开始着手准备『和平』解决这一次的危机。 至于林琳这里,稍晚些被吴爸一个电话叫了出去。 吴爸和唐女士刚从医院回来,然后又开始折腾林琳了。 林琳对于这一俩口子已经有了几分应对心得。 于是林琳便说这次的事吓坏她了,没想到好人不能做什么什么的。 又说双拳难敌四手,他们家那么有钱,要是哪天被绑架了肿么办。所以爸爸和唐阿姨也去报个班学点防身术。 尤其是爸爸,你可是一家人的主心骨,你小女儿唯一的依靠呢。 哄住了这对俩口子,林琳便又听唐女士说吴芸的未婚夫听说了这件事情,连忙从国外回来了。 林琳闻言双眼微微眯起,心中又升起了一股烦躁。 这吴芸的未婚夫也特么不是个好东西哇。 原主一勾搭就上套,跟着小姨子狗扯羊皮的草蛋玩意。 单手撑住额头,林琳突然发现这世界永远能将她雷得外焦里嫩。 贺章予跟吴蔚同岁,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跟吴芸早恋。之后贺章予出国留学前俩家弄了个小仪式算是给他们订了婚。 然而他这一次回来,却是另有目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 第494章 吴爸和唐女士是一对很奇葩的夫妇,他们俩在私事上从来不知道低调。 认亲林琳是一件,大闺女被拐是另一件。 哪怕林琳现在并没有出现在上流社会的任何一场宴会或是拍卖会上,可林琳的身世早就已经不是秘密了。 原因就是吴爸和唐女士从不吝啬在旁人面前对林琳的夸奖和赞美。当众人发现唐女士是发自内心的附和吴爸的话时,林琳都快要成为整个上流社会的奇蹟和典范了。 再没比她更成功的私生女了。 (→_→) 说实话,林琳一直想不明白就以吴爸那时不时就抽一下,还总有些不切实际的清高和脑子总进水的状态为什么吴家一直坚挺到现在还没有破产。 商场如战场,以小窥大。林琳不认为吴爸真的只会在私事上犯抽。然而事实也正如林琳所想的那般,吴爸在处理生意上的手腕和心性也真比不得旁人。 然而有一种人就是得天独厚得财神眷顾,吴爸的投资无论多不被人看好,到最后都会名利双收。 像是里,动不动就会被竞争对手陷害,出现点商业危机什么的,自从吴爸正式掌舵后,都是不存在的。 旁人私下里都说吴爸这是傻人有傻福,一直到现在林琳才可以肯定这不是什么傻人有傻福,这是作者为吴爸开的金手指。 就为了衬托吴家多有钱,曾经的女主多卑微。 言归正转,吴芸被拐这事一出来,哪怕林琳做得够低调,可在吴爸和唐女士不配合的情况下,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就已经传遍整个上流社会了。 贺章予在国外听说小未婚妻被拐了,于是连忙订了航班准备回国了。 哦,这会儿人还在国外。 吴芸被拐的时间太长了,哪怕吴芸除了被饿得虚脱,没受到任何虐待。可世人却觉得吴芸可能已经受到了更多的非人道主义的对待。 贺家接到消息后,就有了退婚的打算。反正现代社会了,订亲什么的也没啥法律效应。 若不是吴爸那堪称神奇的致富气运,贺家还不一定会让儿子跟吴芸玩呢。 以前没有林琳出现的时候,吴爸还时常对人说儿子女儿都一样,还曾在某些场所提过将来儿女会对半平分家业财产。 可现在林琳出现了,这个吴爸真爱所出的私生女成了吴爸的心肝肉。 这一两年来,吴爸不止一次在公共场合说要好好的弥补这个被他亏欠的女儿。 唐女士那个脑子同样不好使的人也曾多次附和吴爸的话。 第1068页 世人见他们俩口子这样,便知道这个私生女也会跟着分家产。 而且还是分到大半的那种。 曾有旁人问及唐女士若是吴爸分财产时不公平对待两个婚生子时,唐女士会有什么想法。 唐女士……啧,她的回答让世人绝望。 于是在吴爸和唐女士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吴芸的身价骤跌。她当初所有让贺家满意的特质也都在渐渐消失了。 贺章予此次回来,除了家族的态度,便是他自已也想要告诉吴芸,自己一直拿她当妹妹。 你去玛的妹妹~ 贺章予之所以会这样,这里面也有林琳的功劳。 她将郑可儿弄到非洲去了。 可郑可儿是什么人,那是主角,主角的光环可以跟太阳肩并肩。 于是贺章予与郑可儿在非洲遭遇了。 林琳觉得贺章予是跟小姨子狗扯羊皮的渣男贱女,然而实际上这位还是带着某瑶风的本质的。 于是光环无限的女主与贺章予就狂野的摇到一起去了。 郑可儿是认识贺章予的,不过那是上辈子的事。 在非洲的街头再次遇到贺章予,郑可儿就知道她回国的希望在哪里了。 柔弱又坚强,清纯又冷傲……天知道这些词是怎么放到一起形容一个人的,但在贺章予的眼里,郑可儿就是这样的存在。 像是一只穿膛利剑将他射中,不能自拔。 带着郑可儿找到花国在非洲的大使馆,听着郑可儿欲言又止,带着某种暗示性的被拐经歷后,贺章予心疼了。 贺章予从郑可儿的口中知道了小未婚妻的愚蠢无知和认贼做妹,以及对林琳这个吴家的私生女竟是那般心思歹毒的人感到气愤和厌恶。 由于行程的原因,贺章予并没有跟着郑可儿一起回国,不过还是留下了联繫方式。 郑可儿最开始见到贺章予的时候,只是因为认识他,这才上前寻求帮助。 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被帮助了,虽然不会狗血的以身相许了,可还是对旁人改观了。 说不定这人当初抛弃吴芸,和吴桐搅合到一起只是被骗了呢? 你瞧,吴桐刚进吴家她就被辞退撵了出来。 吴桐那女人多会装呀,上当受骗不是很正常的事? 给贺章予也安上一个『同病相怜』的理由后,郑可儿便发现她又一次恋爱了。 相较于这辈子没怎么接触,上辈子接触也不多,并且还因为去找他而让自己出事的吴蔚,郑可儿告诉自己,吴蔚只是她年幼无知时的一个梦。 而贺章予才是她的真命天子。 前前后后两辈子,她的心意吴蔚不是不知道就是不回应,而贺章予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犹如天神一般出现在她的面前,还,还那样的呵护自己…… 于是贺章予想要退掉这份亲事,与吴芸正式分手的决心正好和贺家那边殊途同归…… 不过贺章予回国后,第一件事情并不是来h市看望吴芸,顺便分手。他先是找到了郑可儿,然后将郑可儿带到他名下的一处小公寓里安置。 与郑可儿谈了几天清纯的恋爱后,这才去了h市。 这些事情林琳还不知道,吴家人也还在感动贺章予对吴芸的『心意』。 总之,此时上流社会以及吴贺两家都还是风平浪静的。 笠日,林琳便销假去上课了。 落了半个多月的课程,不多但也不少。林琳非常庆幸自己之前有托班里的同学用录音笔给自己做课堂笔记。这会儿自己拿着各科老师的录音復录了一遍后,又将原版送到医院给吴芸。 这几天,林琳都会抽空去医院看一看吴芸。吴芸没什么大碍,再在医院呆两天,之后就可以出院自行休养了。 其实吴芸说白了,就是饿的。好好补一补其实当天就可以出院了。 不过谁让有钱人不在乎那点住院费呢。 ╮(╯▽╰)╭ 林琳最近都在研究营养剂的事,所以又报名参加了一个营养师培训课。 然后,林琳白天上课,下了课再去上这个班,时间紧起来后,吴家那帮特别容易感动的傢伙差点没将林琳夸上天。 吴蔚听说林琳又是报警,又是跟着警察参加营救,现在为了吴芸还特意去报班学习营养师给吴芸调理身体,至此对这个妹妹的感观就更好了。 因为林琳特别拜託了警方那边,所以吴家人并不知道吴芸其实可以不用遭那么多罪的。 也正是因此,贺章予来分手的时候,哪怕也说了吴芸在人贩子手里呆了半个多月的事,但主要的分手理由还是自己一直将吴芸当成亲妹妹看待。 某瑶男为了真爱,那是一点下限都没有的。在他们的人生字典里,除了真爱,面对谁都可以冷酷无情。 章贺予不管吴芸说什么,如何苦苦哀求,人家留下一句妹妹,再留下一句好自为之,提防你那个真妹妹后就潇洒的离开了。 之后吴芸很入戏的要死要活,等林琳下课后拿出手机后才发现吴芸已经完成了第一波失恋割腕的程序。 听说贺章予和吴芸分手了,林琳是高兴的。至少她的生活里不用再出现这么一个渣宰,不过当听说贺章予分手的理由竟然还有郑可儿,林琳整张脸都黑透了。 泥嘛,咋哪都有她。 吴芸住院,吴家人除了吴爸要时常回帝都处理一下公司的事,唐女士和吴蔚都陪在吴芸身边。 第1069页 所以虽然吴芸割腕的决心很决绝,最终除了割破手腕留了两三百克的血外,身体并没造成太大的损失。 不过这也让林琳觉得糟心了。 白莲花怎么就这么难调教呢? 这种时候,男人变心了,你不割他的腕却跑来虐自己,脑子里的浪怕是都快上岸了。 将书包丢给一旁的唐女士,林琳让管家备车,然后也不管吴芸现在如何一副生无可恋的玻璃娃娃状态,直接将人从床上拖下来,给她披了件外套就将人拽出了病房。 离h市市区一百公里远的地方有个欢乐谷,十一放假的时候,林琳和吴家三口还去熘达过。这会儿和看着吴芸要死要活的德行,林琳直接让人开车去了这个欢乐谷。 买了门票,又买了二十张蹦极票,然后林琳也不管那吴芸穿得有清凉,亲自给吴芸缠上安全绳,就将吴芸从山顶推下去了…… 吴爸/唐女士:…… 管家/张助理:…… 吴蔚:…… 吴芸掉下去后,本能的尖叫,林琳深深的吸了一口山顶冷洌的空间,这才示意工作人员将人拉上来。 吴芸一点一点被拉上来了,看着站在山顶的家人,刚想要痛哭出声,就又被林琳推下去了。 …… 反反覆覆拽上来,推下去,等到第十九次被拉上山时,吴芸整个人都吓麻木并且冻傻了。 然后这个时候,系了安全绳的林琳走了过来,吴芸本能的想离她远一些,可她哪有林琳动作快。 被林琳一脸温柔的解开安全绳时,吴芸还以为这一回终于结束了呢。 然而下一秒,她才知道什么是没有最恐惧,只有更恐怖。 她的宝贝妹妹,竟然抱着没有系安全绳的自己跳了下去。 吴芸紧紧的抱着林琳的腰,吓得直翻白眼。可她每每快要晕过去的时候,林琳都会掐她一下,让她保持清醒的陪她玩。 刺激得不要不要的。 林琳的气势很强,她收敛的时候还好一些。若是她没有故意去收敛自己的气势,通常会将人压制得唯命是从。 当林琳生气的时候,浑身上下冲刺着暴虐的气场,这也让人下意识的不敢反抗。 吴家人下意识的听着林琳的吩咐,跟着林琳来到这里,然后一遍遍的看着林琳将吴芸推下山,再一声声的听着吴芸掉下去时的破碎尖叫,早就吓得噤若寒蝉了。 林琳是抱着吴芸跳下去的,等到上面的工作人员一点一点往上拉绳子的时候,林琳松开了抱着吴芸的手。 吴芸见此,更是紧紧的抱着林琳,生怕掉下去。 林琳没说什么教育她的话,更没鄙视她竟然会为了一个变心的男人要死要活。林琳只告诉她,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无论生,还是死亡…… 失恋后并没有得到软语安慰的吴芸,已经被她妹妹的举动弄得想不起来贺章予是谁了。 吴芸都快冻僵了,看看穿得厚实的林琳,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病号服以及怀念了一下第一回 蹦极时就被脱下去的大衣,泪流满面。 林琳用一种别开生面,大义灭亲的方法迅速的治疗了吴芸的失恋症,此后吴芸因为在山顶冻着了,回来还发起了高烧。 林琳趁人没注意的时候,给吴芸餵了魔药,笠日所有冻出来的感冒症状便都消失了。 吴芸又折腾了几天便跟着林琳回学校上课去了,吴爸和唐女士也带着儿子回了帝都。 此后吴蔚继续出国留学,吴爸则是彻底断掉了与帝都贺家的一切生意往来。 哼~,不带着你们一起挣钱了。 吴爸回京城的时间正好,因为上流社会正在传着各种关于末世的流言。 那份视频和那份末世预言已经被他们这些人看在眼里了。 不但他们知道了,就连刚刚回国的郑可儿也在网上看到了。 视频里的光线很模煳,不熟悉的人可能看不出来那人是谁,可当事人知道呀。 郑可儿想到末世之初那些被抓进实验室的异能者,郑可儿就吓得浑身发抖。 不能让人知道,也不能承认。 于是刚刚回国,并且收穫爱情的郑可儿,又仿佛成了过街的老鼠,连出个屋子都不敢。 可惜,郑可儿不知道,某个女魔头有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好习惯,于是乎,网上又传出一份那家被盗超市的介绍和图片以及当时超市所有在职员工打了马赛克的相片。 哦,郑可儿的除外…… 吴爸听说了末世的事,回家后还当笑话跟唐女士说了。唐女士听罢也觉得好笑,不过当俩人在他们家的微信群里收到林琳上传的视频和末世生存指南后,就再不敢当笑话看了。 「视频里的小姑娘好像是在咱们家干过活的可儿。」 吴爸听唐女士这么说,嗤笑一声,「她要是真有那本事,咱家估计早被收刮干净了。」 吴爸可还记得郑可儿不是好眼神的瞪他老闺女的事呢。 楼枫可算是忙完了手里点档子破事,抽了个空和心腹们坐下喝酒的时候也提起了这茬。 可惜这位的脑迴路与众不同些,他准备多收集一些大刀长矛那样的冷兵器,至于物资什么的,一样一样收集太麻烦了,反正有人收集了,他到时候『借』一下就好了。 理直气壮的让人无言以对。 第1070页 自从被拐以及治好了失恋症,吴芸终于有了些变化。虽然与林琳期待的还差了些距离,但至少也能贊一句脱胎换骨了。 看着努力学习防身术,不再那么圣母白莲花的吴芸,林琳一边参加期末考试一边松了一口气。 一家里有一个圣母白莲花就是天灾一样的存在了,若是有俩……呵呵,林琳觉得那就是灭顶之灾。 吴家已经成了她甩不开的牵绊,那么就只能尽最大可能改变这些人的性格。 林琳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最后实在不行,就将吴家的圣母全关在空间里。 说起这个,林琳觉得空间必须得有。 但却并不一定是她自己有。 林琳在空间里找了一件曾经刻画空间魔法阵的玉器,里面有水有田还有居住的房屋,角落还有一间大仓房。 这些都是她在有魔力却进不去空间的时候弄出来的。现在她虽然没有魔力,不过相应的魔法阵文她都记在脑子里。 所以林琳又在这件玉器上刻了一个防盗随身加固的魔法阵,只要滴入一滴血,这件玉器就会缩小成一颗红色小痣紧紧的粘在滴血者的手心里。 林琳准备将这件玉器混在吴家其他的玉器里,过年的时候让大家都来个滴血认主。 做为一家之主的吴爸,他必须是最先滴血的。 吴爸拿了空间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了,若是吴爸以及吴家人以后对她不好了,林琳不介意拿走吴爸放了末世所有物资的空间远走高飞…… 你们对我好,我才会对你们好。以德抱怨?抱拳,她没长那颗圣母白莲花的心。 而且天天被你们这么折磨,没报社就不错了。 …… 大学生涯的第一个寒假到来的时候,林琳速成的营养师培训班也结业了。 只拿了几件换洗衣服和制药化妆箱,林琳与吴芸便坐上了吴爸派过来接她们的车。 h市到帝都开车走高速比坐飞机轻省又便捷,所以往来两地都是坐的小轿车。 二人下午到家时,吴爸已经从公司回来了。一脸的意气风发,看得林琳眼角抽搐。 您这男主命,估计也就能挺到末日了。 过年的时候,吴蔚没回来。林琳让吴爸和唐女士将家里所有的玉器和小古董都找出来。 吴家和唐家的财产都在这俩人手里,家里堆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林琳说让找,还以为她想要什么,俩人都特痛快的去开保险箱。 书房里的,卧室里的,还有地下室里的。 最后将所有的东西都堆在书房的大茶几上。 林琳看着乱七八堆一大堆的东西,没费啥心思的就将她的那块玉器塞了进去。 找了一个末日空间的做来开场白,林琳拿着测血糖的刺血器说要从吴爸开始滴血认主。 说不定真的有随身空间呢。 吴爸对林琳这个老闺女,那是有求必应。 弄个血算什么,来,扎,爸爸挺得住。 林琳抿了抿嘴角,朝着吴爸下手了。 在试了三四块玉器都没有什么反应后,吴爸还安慰林琳再试试兴许就有了。 在吴爸看来这就是小女儿的小天真,当父亲的自然要满足闺女胡闹的心思。 林琳点头,看着唐女士一边心疼的看着吴爸的手指头,一边还鼓励安慰林琳别难过。 第五个,没有。 第六个,还没有。 第七个,林琳特意将准备好的玉器拿了过来…… 当吴爸原地消失在书房的时候,唐女士和吴芸的脸上都有片刻的空白。 两人回过神后,双双将视线转向林琳。林琳懒得说什么,便装出一副震惊到无法反应的样子,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向吴爸消失地方。 演技槓槓的。 半晌吴爸从空间出来一脸的兴奋和激动,看向林琳的眼神那就跟看到了传国玉玺一样了。 吴爸将空间里的情况跟三人说了一通。三人无论是真心的还是装出来的,都表示了对空间的好奇。 于是吴爸去将书房的门锁上,林琳又支使吴芸,两人一起将书房的窗帘都拉上。最后吴爸带着三人一道进了空间。 带着地下室的两层小木楼,卧室,客厅,书房,餐厅都齐全。 门外凉亭木迴廊,远处小桥流水几亩良田。 在大家看来,除了小洋楼有些小以外,这里几乎完美。 逛了一圈空间后,四人围坐在空间凉亭的石桌处。 「既然空间有了,那么末世什么的就有可能是真的了。爸,咱们就开始收集物资。咱家不差钱,别等到末日来了,跟着普通人去抢超市那点资源。爸,唐阿姨,芸姐,空间的事谁都不能说,这可是咱们家在末世生存的保障……」 若不是这一家人都特有某瑶风,林琳哪怕有再多的空间也不会拿出来的。 有了空间,至少这一家人的生存重担就不会全部落在她身上了。 你说到时候,她是管还是不管? 管,累死个人。不管,她仅剩下的那点良心还过不去。 而且有了空间,她想要离开他们,也不会心有惦记了。 林琳说一句,吴爸就点一下头。因为得到这种传说中的空间所升起的兴奋也被林琳的危言耸听弄得神经紧绷。 「你们说国家会不会相信网上那些言论?」 第1071页 吴芸在林琳的话告一段落的时候,小声的问林琳。 林琳先是点头,后是摇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国家会信,可为了不造成恐慌,这种事情他们不会向全国通报。他们会暗中悄悄的准备,然后在那一天来临前将一些有用的,或是有身份的人带走保护起来。至于普通百姓,」林琳耸耸肩,「你知道的。」 「我最近看了两本你给我挑的末世,」吴芸皱眉,有些不敢相信,末日里的人性真的会那么扭曲和丑陋。不过想到自己这一次的被拐,也就没什么不能相信的了。「爸爸要是开始收集物资,会不会被人盯上?」 「会呀,可是如果大家都去收集了呢?」林琳才不相信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不做准备呢。 估计这两年粮食什么的会大涨价。 「好啦,这些事情不是你们小姑娘应该操心的。这些事情就交给爸爸。等明天你们娘仨去好好逛逛街,将喜欢的东西都买回来。到时候就放进你们在这里的房间里,好不好?」 当然好。 又说了两句话,几人便出了空间。等从空间出来,看着一茶几的各色玉器古董,吴爸还让林琳三人都试试,说不定里面还有。 林琳嘴角抽了抽,不动声色的揉了揉自己的指尖,这种事情,她还是不争了。 于是林琳极力要求唐女士和吴芸这对娘俩去试。 她则负责将她们扎出血。 林琳本以为这顿扎是一定白挨的,可扎到最后竟然还真的扎出来了一个空间。 不能进人,只能储物,两百立方的面积。 是吴芸扎出来的。 林琳见此,那是真的惊住了。 转头看向茶几上的东西,林琳一时间有些懵。 末日呀,要不要这么戏剧化? 「好,好,终于苦尽甘来了。」一旁的唐女士一脸惊喜,不住的叫好。 林琳想到吴芸这半年遭的罪,视线有些飘。难道这是……补偿? 那她劳心劳力的奖赏呢?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只想说,关于随身空间这种东西,当你多得数不清。当它们容易得就像是做一道麻烦的佛跳墙时,谁还会当成宝似的在乎呢。 换句话说,当你只有一株天山雪莲的时候,你会珍惜它的来之不易和珍稀。可当你掌握了栽培天山雪莲的种植计划,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天山雪莲的时候,都不会再有当初的心情。 如果末世到了这家人还犯抽,那就将他们关在空间里自生自灭。 第495章 吴芸还能得到一个随间空间,大大的出乎了众人意料之外。看一眼吴爸歉疚惋惜的看自己,林琳眼皮不由的跳了跳。 等回神看到唐女士和吴芸也用这种眼神看自己时,林琳真想拿大锤子敲开他们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有多少升泔水。 是不是转动间,脑子里的泔水都会像海浪一样的轻轻的拍? 像吴爸等人例行花式夸,各种愧疚一般,林琳自从与他们凑到一起了,也养成了例行吐槽的习惯。 不吐槽她非得憋死不可。 抬手腕看了一眼上面的手錶,林琳建议吴爸将书房的这些值钱玩意都收到空间里。然后便叫上吴芸,让她去给自己做碗海鲜什锦面去。 这妹子已经从烹饪课顺利毕业了,学校和老师都健在。 自从结课后,这位对做饭特别的有兴趣。之前在学校宿舍,这位还特意买了个小烤箱呢。 回家这几天,这位新鲜劲还没过,想吃什么找她就是了。 吴芸听了,连忙往外走。唐女士在一旁也跟着闺女出去了。 她说她要给林琳蒸一屉水晶虾饺。 等那娘俩出去了,林琳想了想对吴爸建议,可以去国外採购物资。 国内的相对便宜,可以留给那些有忧患意思的普通老百姓们。 最重要的是国家利器再怎么样厉害,跨国操作上也不会像在本国一样自如方便。 吴爸听了,若有所思的点头。摸摸林琳的头髮,又开始心疼起自家老闺女了。 你说说老闺女自小吃了多少苦,长大了还这么孝顺体贴。明明是她提议滴血找随身空间的,最后竟然什么都没捞到。 大闺女太不知道谦让妹妹了。 「过两天鸿腾阁有一场拍卖,爸爸去给你选几件回来。也许空间就在那里呢。」 林琳摇头摇得很干脆,「不要。」你当随身空间是大白菜咋的?好,现在随身空间于她来说就是大白菜。 「什么稀罕物,爸爸有就好啦。」 「有这东西到底方便些,芸芸都有了,我们桐桐怎么能没有。乖,听爸爸的话,爸爸一定给你弄一个去。」 「爸,我无所谓的。姐有才好呢,以后让她照顾我。」深吸一口气,林琳开始利用自己这张贼能说的嘴巴打消吴爸这主意。 拍卖会的东西死贵死贵的,花那个钱买个她不稀罕的,毛病嘛。 有那点钱,干啥不好。 不过她也知道一般参加拍卖会必须要拍点啥,不然会让人笑话,于自己和公司的名声都有妨碍。 离末世还有两三年呢,现在……还不能太心急。 吴爸这一次是非要带林琳去参加拍卖会的,林琳之前也答应了的。所以这会儿林琳就说等到了拍卖会,她相中才许拍,她不相中的就不要。 第1072页 吴爸为了林琳,那是要月亮不给摘星星的处事原则。这么点小要求,必须听呀。 不听的话,下次闺女不跟他出门了肿么办。 …… 转天跟着唐女士和吴芸去挑了礼服,又买了两套首饰。第三天三位女士打扮一新在吴爸的带领下去了鸿腾阁。 林琳挽着吴爸的胳膊和吴爸走在前面,唐女士娘俩跟在她和吴爸身后。 林琳今天穿了一身浅紫色的吊带小礼服,肩上披了一条白色的珍珠小外搭,单独看过去,特别的清纯。 当然,那也只是单独看过去的。 穿着一袭白色小礼服,带着钻石首饰的吴芸站在林琳身边,直接将林琳比成了甲醇…… 有的时候不得不相信缘份,缘份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林琳本来都想着以后不跟楼枫那贱人计较了。可刚到鸿腾阁,他们就遭遇了。 楼枫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打错了,看看吴芸,再看看林琳,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一股子『东施效颦』的味道。 林琳磨了磨后糟牙,恨不得将这混蛋丢下护城河里餵鱼。 在拍卖会场门口接过侍者送的拍品宣传册,林琳垂下眼再睁开,看向楼枫的眼神极尽鄙视和瞧不起。见楼枫注意到自己的眼神了,林琳一个高傲的转身。 林琳跟着吴爸进入会场,按着座位坐了。等人都差不多座满的时候,林琳发现楼枫竟然就坐在她们前一排,跟她只错了一个位置。 这个距离刚刚好。 林琳勾勾唇角,无声的笑了。 拍卖会正式开始了,一样样价值连城的宝贝被公正人员端上台,看着台上的珍品,以及大屏幕上的图样和视频,再听着主持人也并不怎么专业的简介,倒是一派热闹。 「桐桐,你看这个牡丹纹玉梳怎么样?南宋的,看起来精緻又大方。」 林琳半侧了一下头,小声对吴爸说道,「爸,别听主持人瞎说。那是清朝时仿的,看做工怕是干隆年间的。虽然是水银沁,不过您瞧梳子上的玉齿就有清中特色,上面镂空的牡丹纹,南宋匠人做镂空手艺时下刀的方向……」林琳懂古董,也在那些个朝代呆过。不过能将瞎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林琳也是人才了。 吴爸怔怔的听着林琳给他普及古董知识,有些发懵。 「桐桐,你能看出来?」唐女士坐在吴爸另一边,林琳说话的声音虽小,仔细听还是能听清楚的。 林琳听唐女士这么问,一本正经的点头,「还行,以前学习不忙的时候研究过。」 楼枫就坐在林琳前面,听见林琳的话,只是挑了挑眉。 过了一会儿,吴爸又问林琳这样好不好,那件怎么样? 林琳要么就说凑和,要么就说不喜欢。 等到终于出现了一把古刀的时候,林琳看一眼坐在前面的楼枫,眼中闪过一抹恶意。看着楼枫的后脑勺,勾了勾唇角,「爸,我想要这个。」 「好好好,爸给你买。」吴爸终于听到今天晚上最想听的话了,于是连忙举起手中的牌子。 「89号,两百万。」 楼枫坐在前面,看不到林琳一脸的小恶魔神色,听到林琳有想要的东西,抬头看一眼展台上的古刀,也举起了号码牌。 「56号,两百二十万。」 「47号,两百五十万。」 「33号,三百万。」 …… 台上那把古刀从吴爸举起牌子时的两百万,一直涨到四百八十万。而且看那架势,还有再涨的趋势。 「爸,太贵了,我就不要了。」 「你这孩子,难得有个相中的玩意。爸一定给你拍下来。」 「嗯」,林琳笑得乖巧又可爱,眼角斜了一眼跟她差了一个座位坐在她前面一排的楼枫,垂下眼眸又眼巴巴的对吴爸说,「爸,我相中的东西,你一定要拍到哦~」 「放心。」 吴爸听到闺女的话,又一次举起号码牌加了二十万进去。 楼枫坐在前面,勾了勾嘴角,举起写着47号的牌子说了一句,「八百五十万。」 「九百万。」 「九百五十万。」 然而吴爸再一次要举牌时,林琳瞬间拉住了吴爸举牌的手,「我爸,发现了一个问题。」 「嗯?」 吴爸转头看林琳,眼底都是疑问。林琳嘴了一下嘴唇,凑到吴爸耳边一阵小声嘀咕,等林琳嘀咕完。吴爸正好听到「九百五十万,第三次,成交。」 吴爸:…… 楼枫:…… 楼枫听着主持人的恭喜声,再看一眼整个会场正在恭喜他的其他客人。瞬间转过头去,一双寒星璀璨的眸子直直的扫向林琳。 「恭喜,恭喜~」 看见面前的女人笑容满面又一脸无辜的对自己说恭喜,楼枫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大字——草~ 自知被算计的楼枫,看向林琳的眼神都开始冒火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可恶? 一旁的伏地魔那家大少见自家弟弟拼命拍了把破古刀后,神色都变了,一时有些不解,看一眼坐在弟弟身边的刘世诚,问他这是怎么了。 能怎么了,还不是遇到冤家对头,让人摆了一道。 楼枫只要一对上吴家二女就变得特别的奇怪,在刘世诚看来,应该是对人家妹子有意思。 可看这两人的相处方式,到像是有仇的。 第1073页 可若是有仇,楼枫既没收拾吴家,也没收拾那妹子,这一点就更奇怪了。 刘世诚一时拿不准楼枫对林琳的心思和态度,所以此时那家大少问,刘世诚也只做不知。 那家大少看一眼刘世诚笑了笑,没再问。 不过不管怎么样,那家大少却注意到了林琳。 回想刚刚一系列的动作,那家大少不得不怀疑刚刚是吴家这丫头给他弟弟下了套。 只是……他弟弟又不蠢,这套子得精妙才会一头扎进去呢? 其实林琳这套子还真的没啥技术含量,利用的也不过是楼枫那点破脾气罢了。 天知道自己到底哪得罪她了,让他处处针对自己。好在她还有几分自保的能力,不然还不得被他欺负死? ╮(╯▽╰)╭ 之后的拍品,林琳为了不让吴爸回去又找吴芸的茬,连忙选了一颗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相传是某位太后嘴里含过的。 从形状上看是从中间对半分的一颗珠子。合拢后直接变成一颗浑圆的夜明珠。夜明珠于黑夜,百步之内,足以照见每一根头髮。据说人死后将其含在嘴里可保尸体千年不化。 有意思的是这颗珠子一旦分开,就会变得透明无光。合拢之后,又像变魔术那样,透出一道泛着绿意的光。 林琳看着稀奇,又见主持人做了实验,便跟吴爸说要了。 这一回要枫倒是没跟着抢拍,让林琳顺利拿到东西了。 之后吴爸又拍了四套首饰,林琳两套,唐女士和吴芸各一套。 一来二去的,整个拍卖会便结束了。 拍卖会结束后会有一个小型酒会。 林琳抛下吴爸和唐女士,拉着吴芸去找了些吃食,姐俩跑到人少的地方坐着吃了。 吃了些水果和小糕点,林琳与吴芸小声的说着她最近正在研究的东西以及明天可以去找些材料回来提取成份,让吴芸在她打下手。 「我可以坐这里吗?」 林琳听到这么熟悉的声音,眼睛闪了闪,一边抬头一边扬起一抹笑,「不可以。」说完这句话,林琳脸上的笑容瞬间落了下来。 楼枫:真想掐死这个女人。 「桐,桐桐,这是楼家主。」吴芸以为林琳不认识楼枫,连忙小声的提示林琳。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林琳收拾怕了,吴芸哪怕知道楼枫不能得罪,可也不敢在林琳说了不可以后,再让楼枫坐下来。 她只眼巴巴的看着林琳,让林琳拿主意。 「我知道呀,我以前在上海见过一回。后来在义大利也见过一回,那次我去餐厅……」林琳说到这里顿住了,面上也出现了一抹回忆的神色。 「女人,我说过你别招惹我。」 林琳哼笑一声,看向楼枫,疯狂的飙气势,不但不比怒火冲天的楼枫低,竟然还稳稳的压了他一头。 「我也说过,先撩者贱。」 楼枫:所以就为了一个眼神,你坑我九百五十万? 林琳:谁叫你不安好心跟我抢东西。 站着的男人,和坐着的少女深情的对视,空气中仿佛都听到了爱情的火花。 然而那是远远望过来时给人的错觉。实际上就坐在两人身边的吴芸都特么快吓死了。 那眼刀子飞来飞去,吴芸都吓得不敢大喘气。 半晌,楼枫咬牙切齿的对着林琳忿忿的说道,「我记住你了。」 林琳站起身,微扬下巴,然后行了一个西方宫廷礼,双手扯着小礼服的裙子边,一脸的高傲,「准了。」 楼枫:…… 吴芸:…… 刚刚摆脱那家大少走过来的刘世诚:……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说的那个夜明珠是慈禧的。果然陪葬品太多,都便宜了盗墓的。 作者之前突然想着要是穿越的时候没祈祷,一下子穿成了宫女,然后还是负责主子们出恭,给主子们擦屁股的宫女,估计那体验贼销魂。 刚刚作者写这章的时候,想着真正的某瑶风,应该是唐女士黑化,折磨林琳,然后吴爸咆哮,吴蔚和吴芸就会说『天呀,你怎么那么可怕?』对着唐女士一顿指责,不善良,不大度,无理取闹…… 大家晚安~ 第496章 打死楼枫都想不到林琳会说出这么狂的话。 林琳到没觉得哪里不对。当年她刚穿越那会儿,又蠢又笨又自以为是,不照样狂成这样,又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那时都能这么狂了,现在还有什么好怀疑的? 这业务,姐儿熟~ (→_→) 林琳虽然个不高,但那气场绝对有二米八。与楼枫这么个混混头子对上,丝毫不输阵。 宴会场歌舞昇平,一派欣欣繁荣。而角落里却电闪雷鸣,剑拔弩张。 那家的伏地魔和吴爸俩口子也很快就注意到了这里,于是不约而同的朝着这里走过来。 不过在他们走过来的时候,楼枫深吸一口气,目露寒光的看了一眼林琳转身走了。 刘世诚见此,朝着林琳和吴芸点头轻笑,追着楼枫也离开了这里。 那家大少的脚步顿了顿,看一眼大步离开的弟弟,垂下眼,借着从侍应生取酒的动作,脚尖一转换个方向行去。 吴爸挽着唐女士大步走过来,上下打量林琳,看见林琳没什么事。又扫了一眼吴芸,这才松了一口气。 第1074页 「楼家主过来做什么?」吴爸拉着闺女坐到刚刚的位置处,然后小声的问林琳。问完不等林琳说什么,又在脑子扒拉楼枫最近又干了什么缺德事。 清高天真如吴爸,很是瞧不上楼枫那个祖传事业。 「哦,他过来打个招唿。」不想再提楼枫,林琳自然的转移话题,「爸,宴会什么时候结束?」 听到林琳这么问,吴爸连忙问林琳是不是累了?要是累了,咱们现在就回去。 林琳摇头,又说了几句,吴爸见林琳真没什么事,便又带着唐女士走了。 「桐桐,你,你那么跟楼家主说话,就不怕,不怕吗?」 「怕呀,怕得我小心肝都噗通噗通了。」林琳说这话时,还随手将一块蜜瓜放进嘴里。 吴芸:呵呵,真没看出来。 无论是之前的拍卖会,还是拍卖会结束的小宴会,林琳几人都没见到贺章予。 后来才听说这位带着他的真爱一起出国留学去了。 郑可儿千辛万苦回到国内,只国内现在的情况不容她留下。于是在林琳着手报復她时,这位就跟着贺章予出国了。 贺家跟吴家差不多,都是那种缺啥都不缺钱的人家。贺家在国外还有小别墅,所以贺章予直接将郑可儿带到了国外。 吴芸听说了,脸上闪过一抹黯然。随即收敛情绪,端正表情,然后才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坐在她身边吃开心果的妹妹,小小的吐出一口气。 还好,还好。 林琳早就发现了吴芸的异样,只故做不知罢了。 拍卖会结束后,年前还有公司的团拜会。对于团拜会,林琳就更没什么兴趣了。 她在吴家挑了一间空房,让人给她位置成一间实验室。之后甭管啥会,林琳都将自己包装成实验达人,死活不出去当熊猫让人围观了。 营养剂的研究很顺利,说是研究,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 营养剂是星际时代的产物,制作营养剂的材料也都是星际时代才会有的东西。林琳主要做的就是根据她手里的营养剂配方,一样一样的在地球上找出替代品。 其实这个很容易完成,林琳以前的光脑还保存着不少资料。只要知道每个材料的性能,再针对性能去找,去实验,可以说很轻松。 吴芸帮忙打了两天下手,林琳便嫌人家干活不利落将人打发走了。 时光荏苒间,林琳终于以一种在她看起来比较龟速的速度将营养剂弄了出来。 林琳先让张助理帮自己去申请专利,然后按着这个时代的医学论文方式写了一篇论文。 医大制药的大一女生竟然研究出一种可以代替食物的营养剂,这事一时很轰动。 电视,报纸,网络,竞相报导,林琳一时风头无两。 在相关部门的实验报告下来后,林琳便接到了国家以及一些大财阀的专利购买邀约。 营养剂可以解决末日吃饭的问题。还可以用于军需,减肥等方面。再加上林琳为了让营养剂平民化,除了必要不可替代的东西,其他的都是常见的药材。 林琳并不在乎名利,所以无论是国家还是财阀,林琳都将专利卖给了他们。 那些想要垄断市场的,倒是极失望。 吴爸也知道这东西用处大,于是从闺女那里要了配方就开始加大生产了。 这些日子,吴爸将手里能挪用的资金都用来买了物资。有的直接存在了空间仓库里,有的则是掩人耳目的放在了别墅的地下室里。 这一次吴爸弄了不少营养剂出来,全都被他收到了空间里。 最近吴爸,不对,是唐女士发现了空间的仓库竟然能保鲜。 空间的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所以往里面装东西以及利用空间养些家禽和种些粮蔬果干的事都是吴爸和唐女士俩人自己干的。 俩人养尊处优一辈子,这些活……都是生手。从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的游刃有余,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 吴蔚已经回国了,吴蔚并不相信会有末世这种事情,他想要自己去创业,吴爸虽然也不相信,可越是准备物资,他就越是相信末世会来。 于是父子俩发生了一顿争吵,吴蔚强不过唐女士的眼泪,最终憋屈的进了吴氏。 太子爷空降这事,吴爸做为末世前的真男主,他竟然还学习偶像剧里的桥断,让吴蔚隐姓埋名从低层做起。 对于这些事情,林琳都由着吴家人自己折腾。她给了他们末日里生存的机会,能不能抓到,能不能守住,那就看吴家人自己的能耐了。 再一个,吴家四口,除了唐女士其他人都是异能者。 异能者的体力和战斗力比普通人强太多了。如果这样了吴家还能将自己折腾废了。本着这点血缘亲情,林琳能做的就只有将吴家人都关进空间里,让他们在里面过安稳日子去。 弄出来了营养剂,林琳又朝着伤药方面开始自己的研究。 花国有云白喷雾类跌打损伤的药剂,市面上也有止血的凝胶和喷雾。 但这些止血凝胶和喷雾,一来在止血时会使伤口的癒合速度减慢。二来也不隔绝气味和更有效的杀菌。 于是林琳又干了件穿越人士经常会干的『拿来』事。 仍然是星际时期的药剂,不过星际时期可没有嗅觉灵敏的丧尸,所以林琳在星际止血癒合喷雾配方的基础上又结合了这个世界以及其他世界各种配方,花了一年多的反覆实验,还真的让她弄出来一款她想要的止血癒合喷雾。 第1075页 于是从大三开始,林琳就忙起来了。时常会约见什么人,或是去参加什么讨论会。 天知道那些医学类的顶级讨论会为啥给她这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学生发邀请函。 不过不管末日如何步步紧逼,在它还没走到你面前的时候,你能做的除了等待便是让生活如常。 大三下学期的暑假,林琳应邀去参加一个研讨会,地址在xa市。 这样的讨论会,都会选择可参观游玩的城市,xa市就是一座古城。曾经是十n朝的古都,古色古香,还有许多古蹟。 会议举办方一般都会给与会人员提供几天游玩的时间。林琳正值暑假,开学就只剩下实习了。因此在跟着举办方玩了几天后,也没像其他参会人员那样直接离开,而是拎着行李又找了家宾馆,住了下来。 按着书中的时间走向,今年过年前后就是末日了。现在掐指算算还有半年的时间了。 一边在心里回想着书中对末日的描述,林琳一边拿着相机边走边拍。 多美丽的城市,多么无忧无虑的小偷呀。 小偷? 林琳瞬间回神,看着那小偷偷了一对一看便是外地游客的老夫妇,林琳直接跑了过去。 也没管那小偷有没有同伙,直接三下五除二将小偷摁地上了。 林琳从小偷裤子里拿出刚刚被偷的钱包,随手丢给因为林琳的动作和旁人一起围观的失主。 之后也不等那失主说什么感谢的话,林琳掰着那小偷的肩膀站了起来,对着围观的群众沉声说道,「警察抓贼,让让。」 那小偷一听林琳这话,刚刚老实下来又开始勐烈的挣扎。林琳手上又使劲掰了掰,小偷痛唿一声终于老实下来了。 一旁的老夫妇又上前感谢,林琳还特别一本正经的来了一句『为人民服务』。说完压着那小偷就走了。 刘世诚站在楼枫跟前,啧啧了两下,说了一句『这女人真邪性』。楼枫也是眼角抽抽看着林琳离开的身影撇嘴。 自那年的拍卖会,他们俩哪怕是同在帝都也有快两年没见了。没想到上xa验个货,竟然还能在xa街头遇上。 只是每一次跟她见面,画面都美好的让人怀疑人生。 好好的医学新秀又在大街上客串抓扒女警,这人怎么就那么戏多? 不知道冤家路又窄的林琳压着那小偷转了两条街,来到一处没人的胡同。 之后林琳恢復女魔头本性,搜了一回身,点了那小偷的笑穴让他学着东方不败在那里仰天长笑后,这才继续拿着相片到处熘达。 晚上在钟楼附近一家老字号面馆吃了一大碗bingbing面,饭毕去茶楼喝了壶花茶,又打车去音乐广场看了一会儿音乐喷泉。 这两年借着外出的机会,林琳拍了许多相片。末日虽然可怕,可人类从来都是一种不服输的种族,等过了最开始的混乱时间,城市会重建,一切都会恢復秩序。以人类喜欢建博物馆纪念堂的爱好,这些相片就有了作用。 当然,林琳相信国家相关机构已经早早就留好了影像,也不差她这点。不过就算国家不需要,她也可以留着自家用。 那些被时间掩埋的歷史和辉煌…… 可能是知道末日必来,林琳每每看到万家灯火以及各种和谐幸福的生活画面都会感慨一回。 例行感慨了一回,林琳收起相机准备回宾馆。 站在路边叫计程车的时候,洽巧看见一帮人在路上追逐。林琳斜了一眼跑在最前面的男人,若无其事的转过头来。 那男人明显也看到了林琳,更看到了林琳那一眼漠然的无视。 心下不是滋味,看着快要追上来的那帮人,眼珠子转了转,朝着林琳跑去。 「宝贝,危险,快跑。」那声音大的不但林琳听到了,追在他身后的人也都听到了。 一瞬间聚焦在林琳身上的视线都能将她烤煳了。 林琳看着喊完这句话就从她身边跑过去的男人,气得咬牙。 楼枫,你个贱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止血凝胶和喷雾这段,纯粹瞎掰。 第497章 楼枫是什么身份的人,林琳忒知道了。能追着他狂奔的绝对不是什么好相与之辈。 说不定是个比他更狠的角色。 去年放暑假,林琳一回帝都就听说楼枫的讨债公司将人讨死了。 说是将人放在一块厚实的冰块上,绑在楼顶晒太阳。 不给钱就等着冰融化掉下去摔死。 那人没禁得住直视死亡的恐惧,还没等那冰化到三分之二就服软了。 等到楼枫接到欠款到帐的简讯将人放下来准备走人时,那人在落地后竟然犯了心脏病,没等救护车到地方呢,人就没了。 真特么兇残~ ╮(╯▽╰)╭ 刚刚打眼扫过去的时候,林琳就发现追着楼枫的人,一个个长得都不像什么好人。 与其站在这里跟那帮人掰扯她与楼枫没关系,然后用自己的安危测试那帮人的真善美,还不如先跑了再说。 此时林琳被楼枫坑了,只得跟着他一路狂奔。楼枫是道上混的,林琳也不是什么温室娇花,俩人腿脚体力都比常人强出几倍。 只是追着他们的人太多了,动不动就会冒出一帮来。林琳想要拉开距离的想法几乎无法实现。 第1076页 林琳更是庆幸她今天穿的衣服和鞋是适合运动的,不然……她非得一鞭子先将楼枫甩到后面丢给那些人不可。 七分袖的天蓝色上衣,下面一条九分裤,脚下一双平板鞋。林琳一边跑,还一边将斜挎包的背带往短里缩,一直到挎包的包身贴在胸前的长度,然后将包往后一转,护住后背,这才不再做什么小动作。 都不知道跑了多久,又在多少个路口遇到拦截他们的人。 楼枫一根伸缩电棍耍得噼里啪啦,林琳一根长鞭也是将人抽得舞舞生风。 不过到底不是本土作战,强龙没办法压了地头蛇。俩人还是边战边跑,边跑边退。 其实林琳到是有办法一把银针将人都放倒了,可凭啥暴露了自己还便宜了姓楼的? 反正她有内力,再跑一个来回也累不死。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她后背的那双眼睛提前发现什么。 「你特么给我等着,等没人的时候,我就弄死你。」林琳一鞭子将拿着片刀冲上来的男人甩到墙上当画,一边恶狠狠的对着楼枫喝骂。 「宝贝,只要回了帝都,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楼枫这会儿已经没下限了,看一眼围着他们的一群人,还特无耻的来了一句,「躺平任草。」 林琳:这么个没节操的玩意到底是怎么平安活到现在的。为了拖她下水,要不要这么拼? 若不是众目睽睽之下,林琳担心弄死弄残了楼枫会被那家和楼枫手下那帮混混报復,她绝逼会弄残楼枫,将他留给面前这些男人,自己走掉的。 只可惜心里顾忌着吴家那一家人,只能投鼠忌器了。 也不知道楼枫到底得罪了哪方大神,看那些人的架式压根就没有想要留活口的意思。 而且这么大的阵仗,这么长时间官方都没有出现,显然楼枫得罪的人是个手眼通天的傢伙。 无辜被楼枫拖下水,林琳也只能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了。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俩人看到将车一个摆尾飘移过来的刘世诚。 「上车。」 刘世诚朝着两人大喊一声,竟然还拿出一支枪对着离他们最近的人开起了枪。 枪声响的那一剎那,那帮人明显怔了怔,之后便是更加的疯狂。 林琳与楼枫迅速跳上车后座,车门尚未关上,刘世诚直接一脚油门沖了出去。 生死时速之时,林琳与楼枫只能坐在后座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等林琳缓过气来,直接朝着楼枫就拍去一掌。 楼枫特有危机意识的向后一躲,跟着林琳在车后座处就开始你来我往的动起手来。 最终楼枫以悬殊的差距被林琳免送赠送了一整套的分筋错骨手,疼得他那张俊帅的脸都扭曲了。 「那个啥,妹子好巧呀。」前面开车的刘世诚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面的情况,然后笑得一脸尴尬,「妹子咋跟我们枫哥遇上了?今儿多亏妹子你了,要不是你,我们枫哥就危险了。妈的,老子早晚带人杀回来。」 这一次xa市附近挖了一个大墓,听说出了不少好东西。楼枫听说这墓里有几件陪葬品还不错,先与这边人打了招唿,就带着人过来验货。 先从黑市将货买回去,再倒两手送到拍卖会上,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当然了,这种倒卖的生意,风险大,成本也高,因此楼枫都是自己出来验货的。 他们这次来了不少人,本以为万无一失。哪想到这就是人家专门给他设的套。 现在折了不少兄弟,刘世诚开车过来就是接楼枫去跟剩下的兄弟汇合。 林琳听了事情经过,斜了楼枫一眼,觉得这人又贱又能作,能活到现在真是命大。 刘世诚突然杀出来,直接杀了那帮人一个措手不及。本来是想要直接带着楼枫和林琳出城的。不过林琳想到她放在宾馆里的制药箱,以及制药箱里还没有做完的新研究,便准备下车自己回酒店,不跟着他们亡命天涯了。 刘世诚看一眼楼枫,见楼枫还在那里扭来扭去直抽气,一脸僵笑的劝林琳还是跟他们走。 那伙人在xa的势力极大,双拳难敌四手,林琳到底势单力薄。 林琳想了想,最后不得不同意刘世诚的建议,与他们一道回帝都。 她现在大小也是个名人,自今年年初开始她就发现她身后跟了人。找到那人以后,林琳用魔药问了他一些事,知道是国特办派人监视保护她的,林琳此后的行事就越发的小心了。 行踪太可疑,怕是更容易被那帮人察觉出她的异常。与其自己在这边费力与楼枫的仇人周旋,然后还要隐瞒自己的能力,林琳便觉得还不如跟着楼枫一行人回帝都呢。 出城前,刘世诚开车到了林琳下榻的宾馆。由着林琳自己上楼去取东西,他们在车里等着她。 林琳看一眼疼了一路还死咬着牙不说软话的楼枫,拍拍他的脸,笑得极可恶,「真不知道让人说你什么好?」没事就撩骚,不是欠收拾又是什么? 解开楼枫身上的分筋错骨手,林琳又对他们二人叮嘱了一句,若是那伙人追到这里了,不用管她,先走就是了。 楼枫整个人都跟刚刚解决了便秘的人一样,瘫在后座上,一脸的冷汗,不言不语。 刘世诚看看楼枫,又看看林琳,也没多说。 主要是他不知道要说什么。 说会等她,有些不太实际。要是真的有危险了,他还是要以楼枫的安全为主。说不会等她,要是追兵没追到这……感觉又有点挺不仗义的。 第1077页 林琳没管他们,下车进宾馆。没坐电梯,走到一旁的安全梯,以最快的速度爬到了房间所在的楼层。 开门进屋,林琳先是打量了一下整间屋子,发现没人进来过,也没多出什么不应该出现的东西。于是林琳直奔制药箱,将制药箱拿在手里后,又看一眼放在房间里的衣服行李。 想了一下,又决定再带些东西在身上。 从空间里找出一个双肩包,将内衣和方便运动的衣服以及洗漱用品都装在包里,又将制药箱放在双肩包最上面。 再将这次开会时穿的职业套装,高跟鞋都丢在箱子里,然后锁上密码锁。 行李箱上再放上一张便签,让他们酒店直接将行李箱邮寄到楼枫他们家。 至于费用,就用她之前的住店押金。 林琳速度很快,等再次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换了一套。 带帽子的长袖上衣,长至脚背的长裤,脚下一双冰火蚕丝料的平底鞋。 衣服和裤子的里衫以及她里面穿的内衣袜子都是冰火蚕丝的料子。穿这样的衣服和鞋,冬暖夏冰,非常的舒适。跟着楼枫一伙人开车回帝都,一路定不会太平,穿成这样,还有一定的安全保障。 背着双肩包,林琳走到房间门口,侧耳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这才轻巧的打开房门,小心的左右探了探头。 和谐社会,杀人犯法。自卫过当,也是犯法。末世还有半年的时间呢,林琳暂时还不想过逃亡的生活。 发现走廊里没异常,林琳迅速关门出去。运转轻功朝着走廊另一头的楼梯间飞快跑去。 就在林琳走进楼梯间的时候,电梯门被打开了。从里面走下来几个刚刚与林琳见过面的男人。 林琳一边运转轻功从楼梯错口往下跳,几个追上来的男人则是走到了林琳的房间…… 阴差阳错的与那帮人错开后,林琳背着包走进大堂。 林琳换了衣服,又将之前披散的头髮梳了一条辫子搭在肩头垂在胸前,因此守在大堂的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林琳。 等到林琳面不改色穿过大堂,走到街道上,一辆眼熟的越野车瞬间钻出来,在林琳飞快跳上车后,那些人终于反应过来了。 可这个时候追,除了追自己一脸尾气却是什么都追不上的。 林琳上车后,将背包顺着后座靠背甩到后面的后备箱里。这才接过楼枫递过来的饮料大口喝了一口。 「xg的古惑仔都没你们活得滋润。」这一晚上,玩的那就一个心跳刺激。 看一眼坐在她身旁的楼枫,见了四回面,两回都是被人追杀,林琳心想这男人果然是个会撩骚的傢伙。 刘世诚闻言爽朗一笑,「没办法,这都是业务需要嘛~。刚刚动枪了,咱们得尽快出城。不然那帮鳖犊子指不定要怎么阴咱们呢。」 「上了贼船就只能悉听安排了。」林琳又喝了一口饮料,「不过今儿这事可不能再牵扯旁人了。」 林琳想到自己是怎么上的贼船,爪子又有些痒。 「放心,放心。等咱们回了帝都,老子一定带上兄弟灭了他丫的。」 林琳长吐一口气,不太想说话。 回马枪什么的,还是等平安到了帝都在计划。 出城这一路,怕是不会太省心。 …… 诚如林琳所想的那般,出城的几条路都被那伙人堵住了。若不是楼枫这辆车结实,他们说不定早玩完了。 与楼枫其他兄弟汇合后,一行人才终于九死一生的杀了出去。 出城时林琳为了拜託那帮紧追不捨的人,朝路面丢了两瓶星际时代才会有的强力胶。 将后面的车都粘在地上后,林琳才松了一口气。 一共三辆越野车,上了高速后除了加油和上洗手间几乎日夜兼肩没有休息过。 然而就在他们穿越h市时,意外还是发生了。 第498章 林琳一直以为按着书中的情节,还有半年才会到末世。 林琳也一直以为末世来临的时候,她会在帝都的吴家别墅里过着千金小姐一般的生活。 想到还跟着贺章予逗留在国外的郑可儿,林琳勾起嘴角想要笑一下。可转瞬间林琳刚刚勾起的唇角又拉平了。 贩卖军火,倒卖文物,非法追债,开地下赌场,聚众斗殴…… 林琳真心没想过末世来临的一天,她还会跟个大混混一起渡过最初的倒霉时刻。 ╮(╯▽╰)╭ 赶了几天路,他们一行人终于在h市与楼枫的人汇合了。 帝都那边来了百八十号人,一个个拿着大刀片子,还长得凶神恶煞,用后脚跟看都知道不像正派人。 见到人了,楼枫也不想着赶路回帝都了。他们一行人下了高速便直奔楼枫在h市别墅。 别墅里还藏了一批武器,吃了那么大的亏,楼枫能这么灰头土脸的回帝都? 他不要面子的? 于是准备拿了这批武器返回xa市杀他个回马枪。 可能是自知职业性质,所以楼枫的别墅条件一般,但非常的大。这么多人挤一挤竟然也都住下了。 林琳分到一间带着卫浴的主卧。 当然,这不是楼枫主动给她分的。可整栋别墅就这间屋子是带着卫浴室的,她有什么办法?抢也得抢来呀。 洗了个热水澡,林琳从里到外换了身衣服,这才清清爽爽的走出去。 第1078页 一帮大老爷有会做饭的,也有不会做饭的。不过这会儿都没心思做饭,所以便开车出去吃了。 林琳下来的时候,整个别墅竟然就只剩下林琳一个人了。 林琳向天翻了个白眼,转身回房间,准备回房睡一觉明天就自己坐车回帝都。 之前刚到别墅的时候,林琳就听了楼枫的回马枪计划。她对这些不赶兴趣,只想立时回帝都将她现在研究的项目在末世前整出来。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楼枫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食盒敲响了林琳的房门。 林琳睡得迷迷煳煳打开门,看一眼门外的楼枫,再看一眼楼枫手里的食盒,问了一句几点了,听说十点半了,说了一句不吃宵夜了就将房门关上了。 好在她背包里有不少营养剂,不然等着他投喂,非得饿死不可。 楼枫站在门口小声的嘀咕了一句狗咬吕洞宾后,便将食盒递给了刚上楼的刘世诚。 刘世诚摸摸鼻子,有些后悔自己这个提议。走到楼梯口朝着下面喊了一声,自有人上来将食盒拿出去分着吃了。 发生灾变的时候,正是上午九十点钟。当时林琳背着包下楼,正好听到楼枫在下面跟着他那帮兄弟开什么动员大会。 林琳嗤笑一声,只跟刘世诚打了个招唿便想自己回帝都。然而楼枫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很是吃惊的问林琳你的仇不报了? 林琳听到这话,整个人都恍惚了。 她跟那些人有什么仇,她完全是被楼枫硬拉上贼船的。而且回来这一路上,林琳也一直跟楼枫坐一辆车。 光是分筋错骨手,楼枫都快有抗性了,这难道还不是报仇? 再一个,她一个前程光明的医学新秀能跟你一个混混一样喊打喊杀吗?文明人不敢那样的sb事。 林琳说话难听,楼枫也不逞多让。俩人针尖对麦芒的就开始吵起来。 反正这一路上他俩也没少吵,只是吵着吵着屋子里的光线便瞬间暗了下来…… 发觉不对后,众人便走到了窗边去看外面的情况。 林琳在晕倒前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这次怕是被坑了。 陨石,病毒相继到达,可以说末日提前到来得毫无徵兆。除了正在睡觉的没有什么感觉,其他人都渐渐陷入了昏迷,整个世界安静得可怕。 睡梦中,林琳感觉浑身的皮肤都像是被容嬷嬷的甩针舞招待过一样,疼得钻心刺骨。 等到好不容易清醒过来了,林琳才发现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她瘫痪了。 浑身都动不了了。 这一瞬间,林琳心里有些慌。强制镇定的打量她所在的地方,发现还是楼枫别墅的大客厅。 刚想松一口气,可看着一屋子横七坚八躺倒的人,林琳哭的心都有了。 书上写了,末世来临后,当所有人从昏迷中醒来后,整个世界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一部分人成了丧失,一部分人拥有了异能,还有一大部分则是身体细胞中含有病毒抗体的普通人。 林琳一直以为末世到来后,她就是一个普通人。 可她不知道她还会成为一个全身不能动弹的普通人。 这一瞬间,林琳连破口大骂的心思都没有了。 特苦逼,特绝望的心情。 也许是不幸中的万幸,林琳发现自己的脖子能动,然后四肢虽然不能动,但动的时候却有酥麻感。 林琳见此,连忙闭着眼睛运转内力。 半晌,林琳发现筋脉和骨头都没事。当内力在体内运转两个周天后,林琳的手指能动了。 见此,林琳终于彻底的放下心了。 还好,不用余生都躲在空间里了。林琳还想着若是真的动不了,那她就只能躲进空间再慢慢想办法。现在看来,只是时间问题。不过她现在的身体……算了,先看看情况再说。 收回思绪,林琳这会儿才发现自己是靠在楼枫怀里的。 回想了一下昏迷前他们都站在窗户边,楼枫就站在她身后。想到此,林琳哪怕到了这种时候,也没停下她那颗小心眼爱记仇的心。 因为脖子能动,所以林琳轻轻的抬起脑袋,然后又勐又用力的用后脑勺砸向某人的胸堂。 「砰~」 「唔~」 听到头顶传来的声音,林琳连忙闭上眼睛,继续装晕。 楼枫迷迷煳煳睁开眼睛,然后一手揉后脑勺一手揉胸口的慢慢坐起来。 看着随着自己的动作小脑袋滑向自己大腿的女人,楼枫有些进入不了状态。 过了好半天,楼枫才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情,一边看着枕着自己的女人,一边抬头看一眼满地的兄弟,压下满腔的烦躁。 扶着林琳的背,楼枫从坐姿改为了单膝跪地的样子。再看一眼闭着眼睛的林琳,楼枫伸出一只手,屈起手指在林琳额头弹了一下。然后一边心忖了一句他可不养丧尸,一边轻柔的将林琳抱了起来。 「啧,白吃那么多了。」轻飘飘的一点重量都没有。 装晕的林琳暗自咬牙,心里其实还挺得意。 嘻嘻~,姐瘦嘛~ 楼枫双手抱着林琳,将她送到之前那间主卧,想了想,去书房拿来别墅这间房间的门钥匙,将人锁在了里面,这才放心的下楼去。 楼枫下楼后,想着之前那份末日生存指南上的硬干货,先去地下室拿了一捆绳子,二三十个手铐才回一楼的客厅。 第1079页 将所有的兄弟都放到椅子上,将他们的手或是用手铐或是用绳子反着束缚在椅子背上。 因为楼枫是被林琳提前磕醒的,所以等他将那百八十个兄弟都齐齐固定好后,这才开始陆续有人醒过来。 应该说,醒过来的不止是人还有丧尸…… 看着昔日一起为祸乡里的兄弟便成了丧尸,楼枫难过的眼角通红。 给那些没有丧尸特徵的兄弟松了绑,又将那些仍旧昏迷不醒的兄弟与那些已经成为丧尸的兄弟隔开一段距离。 然后楼枫与他清醒过来的兄弟们,一会儿转头看看客厅左边有没有从昏迷中醒过来的。一会儿再转头看看客厅右边那些已经再也醒不过来的丧尸兄弟。 场面悲壮中还带着几分囧人气息。 又过了一会儿,当所有人或是清醒过来,或是变成丧尸后,楼枫便叫几个心腹去将地下室收拾出来。 地下室是楼枫放武器的地方,坚固极了。除了密码还需要瞳孔和指纹才能打开那扇厚重的大门。 楼枫准备将里面的武器都拿出来,然后将他的那些变成丧尸的兄弟都安置在这里。 杀,不忍心。不杀,还特么挺危险。所以想来想去,便只能先关起来了。 等忙完这一切,众人又累又饿。想着别墅里什么储备粮都没有,楼枫直接下令出门『借粮』去。 末日的到来,彻底打开人心用律法和道德打造的锁。本就走在黑暗地带的人,更加觉得如鱼得水。 楼枫试了一下热武器,发现真的像那个末世生存指南中说的一样,对丧尸的杀伤力太小,还能制造吸引丧尸的燥音。于是楼枫果断放弃热武器将自己之前放在地下室的一把改良过的伸缩电棍拿出来。 那把电棍的棍身有别于其他电棍。它的棍身则是用细钢开了两面刃。 像是一把细身剑,却带着一股杀戮血腥的残酷气息。 这么一把电棍就算是不充电也特别的兇残,充上电了……伤口都带着阵阵焦香。 杀人于楼枫他们这类人来说,没有任何心里负担。而且对于楼枫他们来说,他们现在杀的也不是人类而是丧尸,所以更加的热衷这项为民除害的活动。 一路小心的不让丧尸弄伤自己,一行人直接朝着离他们最近的超市奔去。 超市里的东西不要钱了,可是超市里却多了许多有原则的『保安』。 一行人费了些功夫,又折损了两个人这才拿了许多物资回了别墅。 他们走的时候,别墅并没有留人。一群人将门窗一锁便走了,回来的时候,院门口也没有多出多少丧,三下五除二便开车进了别墅院子。 将东西都卸在客厅,众人特爽快的一人拿了罐冰啤酒就喝了起来。楼枫见了,只让幸运的没有成为丧尸的刘世诚安排一下,便去了林琳的房间。 其实楼枫之所以没在别墅里留人,是因为他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不想让人知道林琳还处于『昏迷不醒』中。 这会儿回来了,楼枫拿出钥匙准备打开房门看看林琳怎么样了。 林琳将内力聚于耳上,别墅里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此时楼枫开门,林琳犹豫了一下便睁着一双水波一样的双眸看着楼枫。 楼枫见林琳睁开眼睛,却动也不动。心里便闪过一个念头。他先是轻轻的伸出手指点了点林琳的脸,发现林琳只是瞪圆了眼睛狠狠的看向他,楼枫便知道林琳的身体出了问题。 这女人又泼又悍,自己进她房间没打自己就不正常。现在自己用手指捅她脸,她都能忍住,不是身体出了问题又是什么呢。 楼枫压下心底升起的那抹担忧,笑得又痞又坏。 勐的伸出双手对着林琳的脸就狠狠的掐了起来,两只手掐着林琳脸颊上的肉,直接将林琳的脸都掐变形了。 林琳:…… 第499章 「唔~,房肉。」林琳气恼的看着楼枫,用着含煳不清的声音让他放手。 楼枫闻言心下更是一乐,双手放在林琳脸颊两侧,改掐为托,将林琳脸上的肉肉都向中间挤去。 「诶?你说什么?想吃肉?」楼枫虽然板着个脸,可眼睛却没那么正经严肃。 林琳脸上所有的肉都被挤到一起,一张小嘴也被挤得嘟嘟着。那副样子再配上冒火的双眼,可怜可爱,又带着几分烟火气。 「房~收。」林琳忿忿的看着楼枫,心里都想好等她好了,就将楼枫当鱼饵弔丧尸。 楼枫眼睛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等发现林琳的脸都被他弄红了,这才松开手。看着这样的林琳,楼枫心情颇好的将躺平的人扶着靠坐床头。 楼枫拿过刚刚放在一旁的一罐八宝粥,开了盖子又掰直了勺子准备餵林琳。 看一眼举到嘴边的勺子,林琳将头撇到一旁。 将人逗弄一番后,真以为给颗甜枣子她就能忘记? 哼~~,生气着呢。 只是楼枫看着林琳这样又有些想笑。那种好心情就像是买了八百年彩票,终于中了头等大奖一般。 「不吃?」将勺子又往林琳嘴边送了送,楼枫声音中带着一抹谁也没感觉到的温柔。 「不吃。」 「饿着?」 「……我包里有营养剂。」 吃营养剂至少两三天内不用考虑排泄问题,吃了旁的东西……看一眼面前的楼枫,林琳表示她接受不了。 第1080页 闻言略一寻思便明白林琳这是为什么了,努力抿直上扬的唇角,楼枫起身去拿林琳的背包。 先将上面的制药箱拿出来,然后才看见林琳之前收拾行李时特意放在里面的几支营养剂。 挑了一个芒果味的拿过来,打开放在林琳嘴边看着她像个小奶狗似的吸吮,楼枫的手又有些痒痒的。 林琳喝了大半支便摇头不喝了,楼枫见状扣上盖子放到一旁的床头柜上。 「外面什么情况了?有人变成丧尸了吗?」 「嗯,末世来了。」说起这个话题,楼枫就想到守在地下室的一波兄弟。「你身体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一醒来就浑身动不了。折腾了好久,双手能松松的握成拳头,再多却不能了。」提起自己的身体林琳就闹心,从被楼枫送到房间,林琳就没停了运转内力,直到楼枫刚刚进来,她也才堪堪能握个拳头。 按这个恢復速度,天晓得她什么时候才能好。 「你有异能吗?」 若不是林琳问,楼枫都忘记这茬事了。回想了一下那个末世生存指南上写的,楼枫闭上眼睛,伸出双手细细的感受自己的身体,一会儿楼枫的手心里就多出一个透明,旋转的风圈。 「这是……风系?」不错,果然附和他的人设。 「应该是。」楼枫小心的控制那个小风圈在空间里移动了一下,这才回復林琳。 「不去xa市了,咱们明天启程回帝都。」知道自己有异能,楼枫便准备回房间去试试异能的效果。从床边站起来,看着林琳正色道,「放心,我会安全将你带回去的。」 「呵呵~」 听到这声呵,楼枫脸上的表情有些僵。似是想到了什么,又朝着林琳伸出手。然后这一会儿林琳已经有了防备,在楼枫将手放在她脸边时,林琳勐的转头,一口咬了上去。 「嘶~」 林琳这一口咬的又凶又勐,将刚刚受的气几乎全发泄出来了。林琳嘴里咬着,眼睛还得意的看向楼枫。 那副样子看在楼枫眼里竟然有一种听见花开的感觉。 楼枫回过神,就打了个哆嗦。抛开心底那点感觉,就想要将手从林琳嘴里拽出来,但林琳咬的太紧,压根就拽不出来。最后楼枫伸手到林琳腋下挠了挠。 林琳被挠,笑着松开,楼枫也趁机将手拽了出来。看着都被咬出血珠的手,楼枫再一次肯定这女人就是个兇残货。 林琳不耐痒,笑得眼睛水汪汪的。因为咬了人,心情极好。朝着楼枫笑了笑,又让楼枫转头看身后那幅油画。 楼枫不解的看了一眼林琳,这才转头看墙上那幅画。 「这画……」怎么了。 「砰~」 楼枫看了一眼那油画,也没看出什么来。只想到这幅画后面好像有个保险柜。刚张嘴问林琳这画怎么了,便看到画上从墙上掉了下来。 看着掉在地上的画,再看一眼墙上的保险柜,楼枫缓慢的转过头愣愣的看向林琳,「异能?」 「不,暗器。」 楼枫:…… 感谢不杀之恩??? 林琳若是没点自保的能力也不可能由着自己全瘫在末世里。武侠看多了,总会有些用处。 林琳将蜂针从空间偷渡到嘴里,然后学着那射枣核的功夫,内力汇于唇齿间也能杀掉个把人。 至于碰见丧尸……逃不掉的情况下,就只能往空间里钻了。至于被人发现肿么办?啧~,末世了。 向楼枫展示了一下她那锋利的獠牙后,林琳又想到个关键问题。 「喂,电话还能用吗?」想到楼枫他们都醒了,那么吴家人也应该都醒了。林琳便觉得非常有必要给吴家人打个电话。 不然以吴爸那脑迴路说不定会带着全家老小去xa找她。 末世后帝都一下子就成了全国最大的倖存者基地。里面的条件听说也是全花国境内所有倖存者基地中最好的,最坚固的。里出现过几次丧尸潮,帝都基地都挺了过来。 因此老实呆在帝都真比在外面乱跑强。 听到林琳这么问,楼枫便知道林琳是想要打电话回吴家。于是拿起林琳的手机,又问了林琳开锁是哪只手指,抓着林琳的手帮着将手机开锁后,楼枫竟然特没品的翻看了林琳的手机通讯录。 一目十行的看完,找到标註『吴爸』字样的号码帮忙拨了出去。 电放在『嘟』了一声后被迅速接起,然后吴爸那特有的孝女口气就从电话那一端传了出来。 听着吴爸担心不已的话,林琳担心话还没说完就像恶俗那样断了信号,于是连忙打断吴爸,问了问家里的情况。 吴爸说他们都好,末世来临的时候他和吴蔚在公司,唐女士和吴芸在家里,等从昏迷中醒过来,吴爸和吴蔚在发现丧尸后便知道末世真的来了。在仍就不敢磨刀霍霍时,拿起放在公办室的棒球棍一路赶回家。 幸好他们父子回去的及时,不然家里那些成了丧尸的佣人就够只负责尖叫的娘俩喝一壶了。 吴爸没说他们回到吴家的时候,家里除了丧尸还有各别佣人也起了坏心。 吴爸说完又问林琳,林琳想了想便说她现在在h市,和楼枫他们在一起。又让吴爸哪也别去,就呆在帝都等她回去。 林琳劝了好半天,吴爸才勉强同意不来接林琳。 第1081页 林琳松了一口气又跟吴爸说了些趁着现在还能打电话,能上网,多下载一些有用的东西存在电脑里或是移动硬碟里。 吴爸表示明白,又说让她注意安全。若是有危险一定要及时通知爸爸,他去接她。 最后吴爸还跟林琳定了十天的时间,若是十天后林琳还没有回帝都就不干等着了。 林琳算了一下h市到帝都的距离,觉得十天的时间绝对没问题。而且林琳相信,再有几天,哪怕她不能全好,可驾驶乌龟壳回帝都确不成问题,于是便应下了吴爸的话。 吴爸对林琳这个便宜闺女那是真的疼到了心坎里,絮絮叨叨又说了好久,还说前天又给她买了几样药材,将她那间实验室里的药材柜又添了一组什么的。 楼枫就坐在林琳床边听着,时不时的就想要对林琳动下手。 不过考虑到林琳哪怕瘫了战斗力也不弱后,倒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看着自己手上被咬出的牙印和之前出过血的伤口,楼枫看着看着竟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差不多说了半个多小时,林琳看了一眼从电话接起来就不知道迴避的男人一眼,等发现这男人竟然舔了她刚才咬过的地方时怔了一下,匆匆结束了这通电话。 「帮我将手机充上电,你就可以出去了。」 听到林琳的话,楼枫转头深深的看了一眼林琳,嘴角微微勾起,要笑不笑,「女人,求人办事可不是这个态度。」 林琳咬了一下嘴唇,脸上绽出一抹灿烂的笑容,「贱人就是矫情。」 「你—」 「我怎样?」 林琳面上一副『来呀,互相伤害呀。』弄得楼枫到嘴的话又噎了回去。 拿起刚刚放在林琳枕头边的手机,又从林琳包里找出充电器。等给手机充完电,楼枫站起来问林琳需不需要抱她去洗手间。 林琳如何看不出来这傢伙什么意思,扬了扬小下巴,直接问:「别墅里的洗手间不分男女呢。」 楼枫被林琳怼了一通,气恼的离开时还记得从外面将房门锁上。 叫上刘世诚和几个心腹去了别墅里的健身房,然后在那里开始尝试异能的使用。 楼枫是风系的,刘世诚没有异能,其他人什么异能都有。也有和刘世诚一样是普通人的。 刘世诚觉得他好像比普通人强一些,他说他发现自己末世后变聪明了。 不过针对他这一想法,大家都不发表任何意见。每个人都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要坚强。 刘世诚觉得自己真的变聪明,可就是没人相信他。 大家笑闹一番后,刘世诚问起了林琳。 楼枫沉默了一下,只说她身体出了些问题。 随后楼枫将林琳还是普通人,但醒来却不能动的状况跟刘世诚说了。 刘世诚眯了眯眼睛,不禁猜测道,「是不是异能进化失败导致的?」 楼枫不可置否,不过也没多说什么。随后几人又将明天回帝都的路线计划了一回。 且不说帝都如何,只他们的老巢就在帝都。现在刚刚乱世,必须回去护好地盘以及顺势再抢一些回来。 楼枫有这样的想法不意外,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杀回去。至于去xa报仇,谁特么有还功夫理那群傻b。 楼枫在这里商量着各种不和谐事业时,林琳还在房间里一遍一遍的运转着内力。 天快亮的时候,林琳的身体已经能动了,可惜就是没有丝毫力气。 光是从床上坐起来,林琳就用了半个多小时。像是站起来什么的,林琳都没敢奢望。 虽然是这样,不过林琳却已经很满意了。 只要有见好迹象,就没什么是让人绝望的。 运转了一夜内力,虽然练内力可以提神,到底不如睡觉放松。看了一眼窗户,林琳便又以一种极缓慢的速度躺回到床上了。 闭目躺下,林琳不过片刻间便陷入了深睡眠。 等林琳再次醒来时,就看见楼枫站在自己床边居高临下的俯视她。 这个角度,林琳很不喜欢。 楼枫掀开林琳盖在身上的被子,用一种嫌弃的表情给林琳穿上鞋,将林琳的背包单肩挎在自己身上,伸出双手将人抱了起来。 楼枫自始自终都没说话,林琳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俩人都冷着一张脸,沉默的做事,沉默的配合。 被楼枫在众目睽睽中塞进之前他们坐的那辆车里后,林琳朝着坐在前面的刘世诚点了点头,什么都不想说。 想到自己之前因为只是普通人而升起的失落,看到像个易推倒的软妹子被人抱来抱去的林琳,刘世诚一下子就满足感爆棚了。 能跑能跳的,不比只能被人抱来抱去强? 第500章 林琳是最后上车的,或者说众人都准备好后,楼枫才上去将林琳抱下来。等林琳坐上车,车队便出发了。 大车小车十好几辆,车上有昨日他们从超市收集的物资,也有今天他们起早去借的车,然后顺便装了一车物资回来的。 林琳很难想像,那种大货车他们是从哪个旮旯胡同里翻出来的。而且还一翻就是三四台。 「那车里都是装满的?」林琳好奇的问刘世诚,刘世诚笑呵呵的摇头,「哪能呀,这不寻思着边走边装嘛。咱们大老远回去,总不能空着两爪子不是?」 第1082页 「哦~。」明白了,想的真周全。这是怕到时候借的东西太多,没办法拿走提前做的准备。 刘世诚说完,又遗憾的跟林琳说他们这个队伍里也有个空间异能,只是那空间小的让人累觉不爱。 「有多小?」听到刘世诚的抱怨和遗憾,林琳有些好奇。 「多小?」刘世诚回想了一下他亲自测出来的那个空间异能面积,对着林琳比划了一下双手。「就你们女人出门提的那种行李箱。两三个。」 林琳闻言,头顶划过一抹黑线。 刘世诚见林琳脸上并没有多少郁色,这才张口问林琳的身体怎么样了。 两人好歹也算熟人了,不知道讲不了。知道了哪能连问都不问一句呢。 「比昨天好多了,估计再有几天应该就可以恢復了。」说起这个,林琳心情还算不错。 毕竟『復原』的速度比她预计的快多了。 「是异能进化失败还是什么特殊异能?」刘世诚问完,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我觉得我真的有异能,我现在记忆特别好。我们昨……」 刘世诚还要往下说,便发现林琳的脸色非常不好。直接将未尽的话咽了回去。 里原主是没有异能的,林琳虽然并不在乎有没有异能,但前期应该做的努力工作却从未放弃。 像是将极品灵石做成手串带在手上,让极品灵石的灵气滋润自己的身体…… 皇天不负有心人,林琳的努力没有白费。只是这结果让她有些意外以及不忍直视。 到底是什么异能让林琳这么个老妖怪都觉得糟心呢? 很高大上的异能——隐身异能。 只是只能隐去脖子以下的地方。 也就是说林琳如果使用异能,她脖子以下都变成了透明体,而脖子连着脑袋却没有隐身直白的暴露在人们的视线里。 仿佛一颗头颅飘在半空中一样。 就是飞得有些低…… 有了异能是好事,但异能瘸腿到让人吐槽的心思都没有,那就忒糟心了。 所以林琳思来想去,便决定将自己有异能的事情咽到肚子里,谁都不说。 此时林琳那张脸突然拉下来,楼枫嗤笑一笑,说了一句『老天爷还是长眼睛的』,就将营养剂塞到林琳嘴里,不让她说出反驳自己的话。 刘世诚到没觉得楼枫这个举动有什么不对,他看林琳的脸色,感同身受的嘆了口气,便转回头在副驾驶座上坐正了。 一路上,游荡的丧尸以及停在路边的汽车都拉慢了他们车队的行进速度。 出发前楼枫他们就做好的规划,无论有没有异能,所有人都轮留下车去杀丧尸开路。 每辆车上下来几个人,一会儿就清出一段路,然后上车继续朝前走,然后再清出一段路。 路上要是碰到大型超市,这帮人也会停下来收集一下物资再走。当然了,若是别人都已经收集好的,楼枫他们这群没下限的也会仗着人多干点行抢的事。 不过他们虽然没什么下限,但眼界却挺高。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的那种,他们都看不上眼。借物资都从那些人多的队伍借。 楼枫他们人多势众,都是一身匪气。一帮人不但有冷兵器还有热武器,那些末世后得了异能的普通百姓们见他们这样,也只能咬牙认倒霉。 你就作,早晚有一天会踢到铁板。 林琳在心里又对楼枫进行了一番冷嘲热讽的鄙夷。然后鄙夷完楼枫的『懒惰』后,林琳又例行对自己进行花式赞美。 善良如她,都不忍看了。 (→_→) 从早上出发一直到了傍晚一行人才走到出城的收费口。 收费口那里早就没有人收高速费了,一行人很快的就通过这里进入离他们最近的一个服务区。 天黑影响视线,所以一行人便准备在这个服务区里休息一晚明日再出发。 这个时代一般的服务区里都有加油站,小超市,饭店和宾馆,以及公用洗手间。 他们来的不算早,服务区里面已经有了不少人。 加油站已经没油了,小超市也被抢空了。那些人看到琳琳他们一行人过来都或从室内走出来,或是从车里下来。 楼枫带着人先下了车,一副帝王巡视的德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转了一圈。然后站了离停车场最近加油站办公区。 楼枫手底下的人有不知道林琳是谁的,可见楼枫这时候还能带着她,便知道她身份不一般。于是还特有眼力的去那边的宾馆给林琳搬了床过来。 林琳嫌脏,在楼枫想要将她放下来的时候,又让楼枫将她背包里的一个睡袋拿过来铺上。 事真多。 楼枫虽然心忖了这么一句,到底还是按着林琳的意思做了。 之后楼枫将林琳放在屋里唯一的床上,便准备起身出去。林琳想了想对楼枫说了她会阵法的事。说她可以在停车场外布个阵法,守夜的人可以轻松一些。 楼枫挑了挑眉,一脸的高贵冷艷,「你看多了?」 林琳:…… 突然有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悲伤,林琳看一眼楼枫,什么都没说的将头转向另一边。 楼枫见林琳没有回怼,怔了一下,伸出手指就想在林琳脸上戳一下。不过想到昨天被咬了,于是楼枫便将手指戳在了林琳的肩膀上。 哪想到林琳现在就是个易推倒的体质,异能者本就比普通人有力气,楼枫这一戳,直接让林琳朝后仰倒了。 第1083页 楼枫:如果他说自己不是故意的,这女人会信吗? 当然不会信。 刚刚还有些情绪消沉的林琳瞬间被楼枫的举动惹火了。 直接朝着楼枫的头顶就射出一支蜂针,蜂针扎在对面的墙上,直接在墙上弄出一个蜘蛛网来。 看着那蜘蛛网,再转头看向仰着脖子一脸怒火的林琳,众人齐齐与楼枫拉开一段距离。 真希望他们不是在秀恩爱。 半个小时后,林琳冷着一张脸由着脸色非常不好的楼枫抱着走了一圈停车场。 等林琳被送回休息室的大床上,楼枫手下的人一脸惊奇的从外面进来。 「枫哥,咱们刚刚试了一下,别人能不能进来不知道,反正咱们出不去了。」跟鬼打墙似的在那里转圈圈。 「不知道对丧尸有没有用,我估计是不能有用。但对人类,应该可以防范一二。」林琳认识这个说话的男人,他是之前跟着楼枫一道从xa市杀出来的人。「你们晚上值夜的时候,最好防范一下蚊虫叮咬。虽然从昨天到现在都没看到蚊虫,但不代表没有。古时多少瘟疫都是它们传播扩散的。若是它们吸了丧尸的血……」成了丧尸蚊…… 说到这里,林琳转头看向楼枫,楼枫的冷脸有些龟裂。 这个假设真特么惊憷。 ╮(╯▽╰)╭ 众人因为进入服务区而脱掉的长袖外套又因为林琳的假设穿在了身上。 八月份的天本就有些闷热,现在身上又穿了这么多,一帮老少爷们都有些心浮气躁。 吃过晚饭,架了几个火堆,一部分人去睡觉了,一部分睡不着的,一边守夜一边说了些不三不四的话。 对于林琳的身份则成了他们八卦最多的话题。 林琳晚上又吃了半支营养剂,躺在床上继续运转轻功。 耳边虽然都是那帮人的猜测,但林琳跟前却没人敢往前凑。 林琳生气射向楼枫的那一支蜂针先是震慑了一部分人。林琳主动提起阵法以及亲自去布阵就是让人知道她就是瘫了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视的。 一夜太平到天亮,楼枫抱着林琳去了她所谓的阵眼那里挖了两撬,那个保护他们的阵法就破了。 话说,昨天晚上睡着前楼枫才想明白林琳为什么要布这么一个阵法。 她哪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她这是为了外面那些人的安全才是。 想到这里,楼枫一大早就阴沉个脸,看谁都带着刀子一般的凌厉。 不过楼枫虽然心里有些气恼林琳,但抱着林琳的动作仍是极轻柔,不曾弄疼她。 末日来临的时候是白天,高速上车来车往速度都不慢。很多人在晕过去的瞬间,就发生了车祸。 也因此高速上撞毁的车到处都是,不但让人看了心惊,也堵了归路。 林琳看着一路不少地段连护栏都没有了,不用想都知道掉下去的车辆也是不知凡已。 「不收集一下那些汽车里的汽油吗?」看着楼枫的人将那些拦路的汽车都丢到护栏外面,林琳不禁有些可惜。 听到林琳这话,楼枫就想到了林琳昨天设那个阵法的用意。扯了扯嘴角,冷哼了一声,用一种特冷艷高贵的睥睨眼神扫了林琳一眼,便将头转向了窗户外。 林琳觉得这贱人一定是上天特意派来折磨她的。磨了半天后糟牙,到底没忍住。 身体向楼枫歪去,林琳伸长了脖子准备咬掉他一块肉泄愤。 楼枫从车窗看到林琳的动作后,连忙回头想要躲避。 然后一个伸长脖子扑去,一个回头想要躲避,就这么不凑巧的亲到了一起。 双唇相触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看向楼枫的眼神带着一抹兇狠。 而楼枫,则是瞳孔微颤,心跳骤停,浑身发冷。 冷汗也迅速的从头顶流下来…… 原来面对这个意外的吻,楼枫没有感觉到旖旎暧昧的气息。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服务区那面龟裂成蜘蛛网的墙…… 就在这个尴尬时间,刘世诚拿出手机对着二人就是『咔擦』,『咔擦』的连环拍。 俩人同时眨了几下眼睛,然后转头看刘世诚,不过刘世诚却没看他们。人家转回头去继续摆弄手机。 过了一会儿,刘世诚的朋友圈就出现了一条新动态。 上面的文字是『患难见真情,我为真爱点赞。』 下面还有三张图,第一张是路况不好的高速路,第二张就是刚刚林琳与楼枫不小心碰到一起的那个吻,最后一张则是刘世诚大修过的个人ps照。 不是熟人认不出来的那种…… 第501章 林琳与楼枫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坑爹事件,因为这个意外的吻以及刘世诚的抓拍,俩人都坐直了身体,不怼也不说话了。 尴尬得不要不要的。 一路上刘世诚只顾着低头按手机,时不时的还会嘿嘿笑两声,看起来就像是因为没有异能而出现的神经质。 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各自扭过头去谁也不看谁。 看多了糟心。 (→_→) 路上并不平坦,林琳那身体就跟没骨头似的,一会儿东歪一下,一会儿西倒一下。 最后还是楼枫看不过眼了,准备将人一把拉过来靠在自己怀里。 不过林琳没给他这个机会,直接将他用来揽自己的那条胳膊咬了回去。 第1084页 因着夜里一直在运功,林琳这会儿靠着楼枫的肩膀,听着车载音乐,倒是睡得香甜。 当今社会的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像是末世这种传言每隔几年就会来一个。人们听说时的震惊和恐慌也不过数日的时间就会被生活的琐碎消磨殆尽。 前几年林琳几乎用实锤敲了一个出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信的人越来越少。不过国家仿佛是做了些准备,比如说这手机信号就一直畅通着。 刘世诚的朋友圈发出去还不到半个小时,点赞的人数就差点爆屏。 有楼枫手底下的人,也有刘世诚的朋友和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的,更有那家的伏地魔们…… 末世来得毫无徵兆,活下来的人都在紧张的忙碌着。 那家大哥在清醒过来的第一时间便联繫自己的弟弟和妹妹,在知道弟妹都没事后,这才开始收拢那家产业以及帮着弟弟照看一下楼家的业务。 这会儿子刚忙完,拿起手机摆弄一回就看到这么一条惊人的消息。那家大哥直接喷了口茶出去,震惊极了。 哪怕只是看个侧面,那家大少也认出来和弟弟接吻的姑娘是谁。 当年拍卖会结束后,他还着重观察了几天,发现两人真的没有什么交集这才不了了之。哪想到一个xa之行,竟然还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这都不叫缘份,那什么才是缘份呢? 对于林琳,那家大哥还是蛮欣赏的。 以吴爸那不着调的偏心眼性子,唐女士娘俩还能活得这么滋润可见这小姑娘至少心眼不坏。 再一个年纪轻轻成就非凡,这样的姑娘配他弟弟……虽然有些糟蹋人,不过自家人却是极看好他们俩的。 随着林琳研发的营养剂和止血喷雾的问世,越发的让那家大哥遗憾。现在末世了,他家宝贝弟弟也显出了优势。 真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怕耽误弟弟亲吻以及培养感情,所以那家大哥也没给楼枫打电话。只用微信联络了刘世诚。 等从刘世诚那里得到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后,那家大哥也感动了。 她陪他亡命天涯,他与她生死相随。 泥嘛,这世上怕是再没有这么真诚纯粹的爱情了。 于是那家大少感动完,便转发了这条消息。 相较于刘世诚略为单调的通讯录,那家大少的朋友圈可是政商两界以及同学亲戚朋友扎堆的。 这下子楼枫这颗没人要的铁树终于开花的事情直接大面积扩散开来。 于是看到这条朋友圈的吴爸糟心了,他闺女竟然眼瘸的挑了个混混。 然后吴爸不管不顾的又朝着唐女士娘仨喷了一顿,在没林琳做缓冲的情况下,唐女士捂着胸口差点哭抽了,而吴蔚和吴芸两兄妹也是一脸的口水和懵逼。 妹妹谈恋爱,跟他们有啥关系? 相较于吴爸担心自家老闺女被人欺负,受了委屈。国特办那边却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之喜。 林琳之前就在研究一种注射式病毒抗体,研究已经进行到一半了,若是在和平年代,国特办也不会太着急林琳的实验结果。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都有人被抓成丧尸,整个帝都的科研人员都想尽快的研究出丧尸病毒的抗体。 林琳年纪轻轻就独立完成两项科研研究,众人对她也相对抱有一份希望。不管怎么样,多一份希望,就多一份机会。 之前负责监视保护林琳的国特办工作人员一度在xa市与林琳失去了联繫,后来末世又爆发了,国特办这边便失去了林琳的踪迹。现在感谢那家大哥,感谢刘世诚,让他们终于找到了人。 既然知道人在哪里,国特办便紧急出动一支小队去接人,想要将林琳以最快的速度接回帝都。 不过由于某段高速路堵的实在严重,以及还有崩塌的可能,所以林琳一行人改走国道竟生生与国特办的人错过了。 走国道什么的,就得进城。一但进城行程就会被拖慢。不过进城有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收集更多的物资。 楼枫的车队仗着人多,觉醒的异能者也多,所以收集到的物资也不少。 开出来的车子都装满后,这些人一路上但凡看到能装物资的大车都会检查一番,将车开走。 让林琳觉得最幸运的是,他们这一路还遇到好几辆装满快递的物流车以及汽油车。 林琳现在手脚还是不能用上力气,却不像之前那么软绵绵了。 然后林琳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快递车里拆快递。觉得有用的就留下来,没用的顺手丢到车外面去。 等林琳拆拆检检,一车的物流快递剩下了不足三分之一。可见人们日常买了多少没用的东西。 ╮(╯▽╰)╭ 虽然一直在赶路,不过楼枫等人还是会时不时的停一下车。 或是收集物资,或是给车加油,可是与同人类来个『相煎何太急』,总之这一路贼特么潇洒。 林琳曾经诅咒的那个铁板一直快进帝都了都没有出现。 心中不禁纳闷,这混蛋辣么嚣张跋扈就没块铁板来收拾他? 就在林琳这么想的时候,大洋彼岸的郑可儿与贺章予正在商量着如何回到祖国的怀抱去。 郑可儿有个空间的事情,贺章予已经『无意』间发现,并且得到了郑可儿的承认,于是两个人的关系更加的亲密无边了。 第1085页 不管郑可儿是不是真心想要向贺章予坦白,但瞒不住了却是事实。之后俩人在末世开始后大力收集物资也更加的没了顾忌。 这世上,甭管国人还是外国佬,用心了就没一个是傻子。两人那么高调,还能不被人看出猫腻来? 尤其是郑可儿,末世重生的这几年可把她憋坏了。 现在末世终于在她心心念念下到来了,她能不抖起来? 其实郑可儿最担心的就是因为她的蝴蝶效应将末世扇没了。 虽然这样也挺好,可是她这几年的准备和东躲西藏又算什么呢?再一个若是真的没了末世,她怕是会被抓紧实验室为随间空间的研究贡献一辈子了。 ╮(╯▽╰)╭ 郑可儿与贺章予的归国之路,就跟歷史上的土尔扈特部东归似的,一路上艰难险阻。 唐僧跟仨徒弟那九九八十一难跟他们比起来都差了一大截去。 回国就三条路,要么飞回来,要么游回来,要么绕个大远路一路开车回来。 天上的,以这两人的能力和外国人对他们的热情,俩人没弄到飞机而且他们俩也不会开。若是飞在路上碰到丧尸鸟或是飞机事故,他们俩就可以对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至于游轮什么的,贺章予到是有个小型的。可海洋本就是极危险的区域,末世后好多海洋生物都变异了,他们或是丧尸化,或是异能化,总之以前它们是人类的猎物,现在则是人类成为他们的猎物。整个一风水轮流转,今天到我家的末世版。 最后郑可儿与贺章予直接放弃了这个途径,商量一番决定绕路回国。 只是这个路程实在是有些长,要横跨两个国家然后才能进入花国境内。之后再从边境一路杀回帝都…… 都这么艰难了,干嘛还要回国呢。 这就不得不说说这二人的心理了。 郑可儿觉得终于末世了,她的时代到来了,当初灰熘熘的逃出国,现在咋说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而贺章予,他是帝都贺家的儿子,他父母家人健在能不想着回家吗? 而且他们在国外也不一定安全。一边要与丧尸搏斗,一边还要提防那些外国佬。若是回国了,以贺家的人脉至少不会让他们像现在这样四面楚歌,腹背受敌。 不过这条路真的很难走,哪怕郑可儿有着无比强大的主角光环也走了好几年才回到帝都。 而当她回到帝都的时候,某个女人已经利用星际时代的空间资料和空间原理,将随间空间这种东西弄成了大路货。 而那个时候,贺章予是被郑可儿抱回帝都的。她亲手将装着贺章予的精緻骨灰罈送到了贺家父母手里…… 贺家父母看着郑可儿被几个男人一脸心疼的簇拥来,再簇拥而去,心里的伤口再一次被撕开洒了一把大粒盐。 若早知道如此…… 话回当下,现在还是末世刚刚开始没几天的时候。 林琳还在楼枫的车队里,被他抱来抱去。不过这会儿子林琳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了,不过就是行动力有些让人招架不住。 这么说,从房门口到他们所坐的那辆车之间一共只有二十来米的距离,旁人眨眼间就到了,而林琳就能走上半个小时。 看得一众人都替她着急。 早上一开始准备装车出发,林琳就开始一步一步的往车边移动,等到所有人都利落的坐上车后,林琳还有一半不算太短的距离。 于是楼枫急得直接将人一把抱起,几步抱上车。 林琳一天天的转好,然后由于林琳没有刘世诚的微信,所以并不知道出了件多么坑爹的事。而楼枫看到那条微信只是嗤笑一声没做解释,于是在之后的行程中刘世诚时常抓拍两人爱的互动。 像是抱着上下车,像是林琳在休息区锻鍊走路和臂力,以及楼枫抱着肩膀站在一远处什么的。 因为抓拍的角度以及过度ps,所以真相一直被掩盖着。 刘世诚也是个朋友圈的小达人了,除了第一天是为爱情点赞外,从第二天开始就变成了『我们在路上』系列。 虽然每一条朋友圈都会有林琳与楼枫的合影,但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自拍,还有他与旁人的合影以及沿路跟本没啥可看的风影和每日的篝火野餐。 不得不说因为刘世诚的朋友圈,差点没带崩整个末世节奏。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等到林琳一行人回到帝都时,她与楼枫的那段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都已经过时了。 一路就这么囧死人不偿命的回到帝都后,林琳一到城门口就被国特办的人接走了。 而楼枫一行人则是先进了隔离区,在那里呆上二十四小时才能进入帝都城区。 林琳在某处高级隔离区里一边进行隔离,一边与国特办和某几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进行了一次时间不算短的科研讨论。 针对的就是林琳在末世前曾在某个研讨会上提出的关于病毒抗体的实验假设。 等林琳与他们整整讨论了六个小时后,这些人才一脸有些新思路的离开。而林琳也在他们走后被送回了吴家。 吴家和她走的时候一样,也不一样。因为吴爸提前得到了空间,里面又是那种可以种田的随身空间,所以家里的生活质量并没有降低。不过家里却没再请佣人就是了。 锁上不用的房间,家里的家务都有唐女士娘俩来干,看起来倒是比以前多了几分家的味道。 第1086页 吴家别墅不小,院子里还有个小花园。末世刚乱的时候,还有人惦记上了吴家的别墅。不过吴家小女儿与楼家主处上的事情一出来,有身份有势力的便不敢再打吴家的主意,而那些没身份和势力的小混混普通人们,则是被那家大哥叫过去的楼枫心腹给收拾了一番。之后吴家的生活就更加的平静了。 其实就是没有这件事情,吴家想要保住自己的别墅也不是难事。家里四口人,吴爸,吴蔚,吴芸都有异能。而别墅里还安装了太阳能发电机。四周的院墙又早就拉了电网,只要一通上电,一般人还真的是进不来。 这些事情都是林琳一点一点让吴爸去弄的,吴爸孝女心一直在澎湃,于是现在是真的更加的对自已和他老闺女有了一种迷之自信了。 都是棒棒哒。 林琳被送回来的时候,就跟个体弱无力的普通人一样。吴芸下意识的便觉得不对劲,看向林琳的眼神都带着疑问。 林琳与吴家人只简单的说了一句她异能进化失败便不再提自己的身体。 虽然不是唐女士亲生的,不过唐女士对林琳很用心。林琳回来的时候,房间,洗澡水,换洗的衣服以及可口的饭菜都准备得妥妥帖帖。 吴爸见此,满意的朝唐女士点头,并且还出言鼓励她再接再厉。 饭毕,吴家人便有心问林琳她和楼枫是什么关系,只不知道如何开口,到了最后也没问出来。 林琳在吴家休息了几日,等到身体终于恢復过来后,便骑上一辆小绵羊去了科研所。 科研所的研究项目不少,林琳又是刚过去工作。所以很是忙碌了一段时间,这些日子林琳有的时候都是住在实验室里的。 等到快过农历新年了,林琳撸顺了手头上的事情这才休了几天假,在吴家等着过年。 然后也是这个时候,吴爸小心的寻问闺女要不要将男朋友领回家吃顿便饭? 林琳眨巴了几下眼睛,视线从吴爸身上转到吴家另外仨口,有些懵。 啥玩意?男盆友? 不是,你们不会都相信了那个谣言了? 林琳将心里话问出来,然后看着吴爸讪笑,唐女士迷煳,吴家兄妹默认的样子,有种想要咆哮的冲动。吴家人都信了,可想而知其他人是什么态度了。 就楼枫那个贱人? 啧~,她是多无能才会想要用嫁给他来报復他呀? 林琳这两天闲下来了,还在琢磨着要送楼枫一份新年礼物呢。 虽然由于国家那里做了些准备,物资和其他的东西都不像原中写的那样匮乏不济。可到底不如之前繁荣了。想要什么不是自己出城去收集,就是等待限量供应。 因此,林琳给楼枫准备的新年礼物便是一份独一无二的心意。 她想要画个烟燻妆,然后施展她那瘸了眼的异能给楼枫拜个年。 礼轻情义重…… 作者有话要说:  郑可儿:重生之路崎岖到让人怆然泪下。 感谢睡神木子扔了1个地雷,谢谢~ 提前重生好几年,虽然为了自己的安全不应该暴露自己的特殊。可总感觉不做些什么,良心会不过去。如果有办法就对着国家和人民提个醒,听不听,信不信,至少自己的良心不会过不去了。 啧~,作者怎么突然感觉自己还挺天真,圣母的? 第502章 就在林琳想着楼枫的时候,楼枫刚刚从急救中抢救回来。 相较于林琳过了一个犹如假末世的安稳末世,楼枫那才叫一个血雨腥风呢。 末世至今,林琳连只丧尸都没杀过。她给自己准备的那两样武器都没有发挥的余地。 而楼枫的武器都不知道砍噼多少把了。 经过几个月的进化熟悉,人们异能提升的同时,丧尸们也在不断的进化着。 部分丧尸的脑子里有了传说中的晶核。 脑子里没有晶核的,人们叫它们普通丧尸,而脑子里有黄豆粒大小晶核的丧尸则被称为一阶丧尸。 一阶丧尸不似普通丧尸那般行动力迟缓,它们的速度更快,反应更灵敏。更难对付的同时,杀伤力更大。 帝都的末世管理办法是最先出台的。里面规定了帝都居住的成年倖存者们都有义务定期围剿帝都附近的丧尸。 当然,像林琳这样的特殊人才是不需要跟着普通人和军队一起执行这种任务的。 楼枫曾经带队出去杀丧尸,顺便收集物资。这一次也与往常一般,楼枫带着手底下的一支全部是异能者组织的尖刀小队以一种『跟着大王去巡山』的姿态出了帝都。 在帝都附近的一处小县城里,楼枫他们刚收集完物资,准备将割下的丧尸耳朵放在单独的容器里带回基地充数时,就发现小县城里还有一只一阶丧尸,想到一阶丧尸的晶核可以帮助异能者修炼异能,一行人就冲着那一阶丧尸去了。 追上去才就发现这地方压根就不只一只一阶丧尸,然后打着打着就被丧尸下了饺子来了个瓮中作鳖…… 好人不长命,祸害一千年。楼枫带的那支小队虽然折毁大半,可到底逃了出来。 不过虽然逃出来了,可最终能不能活,却是个未知数。 异能者被普通丧尸咬过或是抓伤并不会感染,但如果被脑子里已经生长晶核的一阶丧尸咬伤或是抓伤却是会感染的。 第1087页 楼枫好巧不巧的就这么倒霉了。 作为楼枫的绯闻女友,林琳在前一天晚上刚跟吴爸四口澄清了一回这种不实的谣言谁信谁傻b。谁知笠日一早,那家大哥就亲自过来接被男朋友冷落的弟弟女朋友了。 林琳听说了楼枫那倒霉催的经歷后,虽然否认了她与楼枫的关系,倒底还是拿着自己的制药箱跟着那家大哥去了医院。 说起这个医院,林琳就不得不说帝都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将人按着三六九等分开来。 楼枫带着他那一干手下去的医院自然不是平民医院,以楼枫的能力,那家的势力,医疗环境自是不能跟普通人一样。 帝都现在都使用新能源车,林琳与那家大哥坐着一辆电动小汽车花了半个小时都不到的时间便到了那家离吴家极远的医院。 帝都基地极大,若是在和平年代,那么远的距离不堵车的情况下估计得开上一个小时的车。 现在不用了,路上开小轿车的几乎没几辆,就连红绿灯什么的都比以前少了许多。 隔着玻璃,林琳瞧着满身纱布的楼枫,一时间蹙眉不语。 伤成这样,她好像都没地方下针抽血了。 因着楼枫被一阶丧尸抓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尸变,所以那家大哥等人哪怕是极担心楼枫也只能隔着玻璃看病房里的情况。 林琳的身体早就恢復到了顶盛时期,隔着窗户看了一会儿后,便拎着制药箱走了进去。 那家大哥张了张嘴,又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若是死能同时……也是美事一桩。 林琳走到床边,将制药箱在床头柜处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双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手套戴在手上后,这才上下检查起楼枫的情况。 瞳孔没有焦距,这是进入深度昏迷的原因。 动脉跳动缓慢,气血不足导致的心动过缓,补气养血就可以调理过来。 随后林琳的手离开楼枫的脖子,握住了他没有输液的手腕给他把了把脉、 啧~,这祸害果然踢到铁板了。 林琳手里有不少未来星际的药剂,不过未来星际的人身体素质普通比地球人好,基因又都是改良过的,所以根本不能直接做用于地球人身上。 林琳给楼枫抽了血,利用制作箱简单的仪器测了一下成份。楼枫体内的丧尸病毒已经在侵蚀他的身体了,若不再注射有效的病毒抗体,怕是这世间就会少一个祸害了。 林琳其实并没有多少科研的基础和天赋。她搞出来的科研成果,其实都是利用中医和未来星际的成药成份进行来回的替换。 林琳手里的病毒抗体还只替换了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主要是她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替换药材。 看着病床上的楼枫,林琳想的却是之前回帝时都这个人一路相护的情形。 虽然贱了些。 有的时候,林琳也会想,若不是楼枫将她扯进xa那场暴乱中,那么末日到来的那天,她是不是仍然在xa市游玩? 也许那个时候的她会第一时间躲进空间里不出来。 最近在研究所,林琳才发现当初她没有躲进空间里是一项多么正确的事情。 末世到来后,地球上的空气都发生了改变。空气中到处都是丧尸病毒以及其他与丧尸病毒一起出现的异源体。 她的身体在进化的时候出现了问题,若是躲到空间里,身体吸收不到地球上『独特』的空气,根本没办法让她的身体恢復过来。 如果她没有恢復过来,又没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人,估计这会儿子吴家四口都折在了去xa市的路上……所以她与楼枫其实是互不相欠的。 若真的计较谁欠谁比较多,林琳摸了摸鼻子……没有继续计算这个简单的数学题。 而之前想着送楼枫新年礼物也只是看不得他过得太好罢了。 收回思绪,林琳转身出了病房,对着那家大哥说了一句『借一步说话』,就将那家大哥叫到了一旁。 「情况很严重,怕是救不了。」林琳双手插在裤子兜里,很是冷漠的对那家大哥宣告这个诊断结果。 那家大哥脸上愤怒,伤痛一闪而过后,便恢復了冷静,「你想说什么?」 「我没什么把握。」林琳的视线扫了一眼病房外的大玻璃窗,这才回目直视那家大哥,「若是别人也没有办法,我倒是愿意试一试。若是还有别的办法……」林琳话里明白的告诉那家大哥,她这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风险太大,很可能就彻底没希望了。 「……没有别的办法了。」而且情况越来越不乐观。 林琳闻言,便决定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让那家大哥准备一间牢固的实验室,以及相关实验器材,之后她会找个理由跟研究所请个长假,试着用她的办法给楼枫制疗。 林琳让那家大哥准备的实验室,除了一道厚重的必须从里面打开的房门外,里面没有窗户,也没有任何其他可以离开的渠道。 她会跟着楼枫一起生活在里面,直到楼枫彻底痊癒,或是她一个人走出来。 所以里面不但要准备实验器材以及各种药材外,还要备足各项生活用品和日常生活所需。 那家大哥虽然并不相信林琳真有那个办法,可碍于那楼两家的势力,一般人也不敢在没有多少把握的时候接手楼枫的医治。就像林琳说的那样,与其看着一阶丧尸病毒彻底的破坏弟弟的基因,将弟弟变成丧尸,那还不如放手搏一搏,若是成功了,弟弟便保住了。若是不成功,便也没了遗憾。 第1088页 又与林琳沟通了实验室都需要什么,以及他差不多多久可以将实验室弄出来后,那家大哥就匆匆离开了医院。 林琳等那家大哥离开后,又返回楼枫的病房,抽了两管血,又将自己手腕上一直带着的极品灵石做成的手串从手腕上摘下来。 假借背包的隐秘性,从空间里取出五根红绳出来。将打磨得极圆润的十八颗极品灵石珠分别穿在五根红绳上。随后在楼枫的四肢和脖子处各带了一只。 但愿能起点净化作用。 又在病房呆了一个小时,林琳给楼枫又把了一回脉,抽了两管血。 林琳发现每回抽的血样都有些微变化。 于是林琳又等了一个小时,又抽了一回血,这一次的变化仍是存在。 记录下这几份血样信息,林琳合上制药箱,便大步离开了病房。 病房外都是楼枫手底下的人,有林琳见过的,也有没见过的。不过这其中却没有刘世诚。林琳来了三四个小时都没见到那位嘴欠的傢伙,便顺嘴问了一句。 刘世诚因为他一口咬定自己有异能,等回到帝都后便去相关部门测试了一回。 发现自己是脑域异能者后,高兴得没跳起来。而这位一高兴,便常常以聪明人自居。 不过这位聪明哥却在为楼枫等人开路的时候受了重伤,此时和其他几位倖存下来的弟兄都在其他楼层的病房里。 值得庆幸的事,他们都没楼枫倒霉。以他们异能者的身份过几天就会痊癒。 林琳闻言点了点头,问了一下受伤的人数,便按着人数从自己的小包里拿出了和人数相等的一瓶白色小药丸。 「这是我以前用珍惜药材配置的养身丸,补血益气的功效很显着。麻烦你给他们每人一颗。」顿了顿,林琳又提示最好用温过的黄酒送服,那样效果最好。 那人一听这话,连忙替自己的兄弟谢过林琳。然后又连忙叫人去找瓶黄酒来。 林琳见此说了句她还赶时间便拎着制药箱离开医院了。 留守的这几个负责楼枫安全的人,想到这几个小时林琳将楼枫当成血牛一样抽抽抽,心里不禁祈祷真的有用。 林琳回到吴家,只简单的说了一下楼枫生病了需要人照顾的话。然后便收拾了自己的行李,以及从空间里拿出几样和平年代都不常见的贵重药材单独存放。 林琳以为最快也要两三天的时间那家大哥才会准备妥当,没想到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林琳要的那间实验室便已经可以投入使用了。 林琳见此,跟吴家人笑着说再见。怕吴家人担心,还说等楼枫好一些了,便带着他回来吃顿便饭。 吴家人闻言,再想到林琳之前那坚定的否认,都以为林琳是在害羞,不由的揶揄了她几句。 等林琳与那家大哥走出吴家后,林琳脸上的羞涩和笑意瞬间落了下来。那家大哥怔了一下,只作不见。 仍是之前那辆小汽车,那家大哥一直将林琳带到了一栋特别气派的别墅门前才停下。 车门被打开,林琳与那家大哥一前一后下车,门外站着两排人异口同声的唤了一句『大少』,『吴小姐』。 末世了还整这套形式主义,真是败给你们了。 ╮(╯▽╰)╭ 实验室在这栋别墅的地下室,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这是一间临时改装出来的。 「这里以前是小枫的收藏室。你知道小枫的身份,他的一些收藏都比较与众不同。」 林琳抽了一下嘴角,无奈点头。 行了,不用说了,她都明白的。一个军火贩子,收购陪葬品,倒卖文物……的职业大混混,他的收藏室能放些什么玩意,林琳连想都不愿去想。 进入实验室,林琳发现这个实验室不到两百平,却被整齐的划分了三个区域。 实验床和各种仪器区,药材区,以及生活区。 那家大哥让一直跟着他们的佣人将林琳的行李箱放到生活区去。之后带着林琳走向实验床。 床上的男人插着一身管子,却安静的睡在那里,看起来真像个……好人。 不过这人实际上是不是好人,林琳真不敢昧着良心胡说八道。 林琳看了一下各台正在运行的仪器,又检查了一下药材区里的存货,最后才到生活区转了一圈。 表示没有什么需要的了,林琳直接向那家大哥下了逐客令。 那家大哥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做睡美男的弟弟,然后又郑重的拜託了林琳一回。最后告诉林琳门边有个外线电话,有什么需要可以打电话。 林琳点头,表示知道了,那家大哥又说了两句这才不得不离开。 林琳等那家大哥离开实验室后,便将实验室从里到外都检查了一遍,随后拿出一台信号干扰器放在实验室正中间,之后又拿出几颗灵石做布阵的物件在这间实验室里布了两个小型阵法。 阵法形成的那一刻,林琳直接从空间里拿出曾经用极品灵石打造的浴盆,捏碎一颗洗髓丹,又在浴盆里註上花房的河水。 花房里的河水因为河床和河底都铺了灵石,所以也算是后天灵泉了。此时用来给楼枫泡澡最适合不过。 而洗髓丹,洗髓伐骨,排除人体内所有内部杂质废物,对经脉和血液进行全面的清理。 楼枫是被一阶丧尸弄伤,血液里都是霸道的丧尸病毒。在林琳看来病毒也应该算是人体的杂质,那用洗髓丹试试也许有用。 第1089页 抽了楼枫两管血,才将他身上的病号服脱掉,摆到浴盆里。 浴盆不小,再加上林琳特意多放了些水,所以楼枫脖子以上的地方都在水里泡着。 林琳一边用仪器分析成楼枫这两管血,一边注视着楼枫的泡澡情况。 因为洗髓丹并不是直接给楼枫服用的,所以效果看起来并没有直接服用那么明显,不过楼枫身上却已经开始出现一层灰黑色的油渍以及一股特别难闻的气味。 林琳赶紧打开实验室的换气扇,又喷了些空气清新剂,这才没将自己噁心死。 见楼枫的情况还算不错,林琳便回了生活区。 生活区是被一面玻璃墙区分开来的,里面又分了左右两块区域。 左边最靠里面的区域放着一张床以及衣柜等卧室家具,外面一点像是个客餐区。 右边是卫浴间和一个小厨房。 小厨房里面有两个大号冰箱,加上储物柜里的食材,足够林琳一个人吃上三个月了。 现在还不饿,林琳便先去厨房煲了个汤。等汤煲好最少也要两三个小时,那个时候吃午饭正好。 又顺手用电饭锅焖了一锅米饭,将一坨冰冻的虾仁放在盆里自然解冻后,林琳便出了厨房。 去了放药材的区域,林琳抓了一副药便又回到仪器区开始一样一样的做实验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楼枫身上那层油渍越来越多,将他整个人都弄成了非洲小哥。林琳噁心的看了一眼浴盆里又黑又臭的水,给他做了沖洗后,又换了一遍清水让他继续泡着。 因为清水里没有洗髓丹了,所以洗髓的效果一下子就降了下来。林琳没当回事,只是又抽了管血去分析这么洗髓后楼枫的血液成份。 当发现这么治疗是有效果的以后,林琳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始计算着要用多久才能彻底治好楼枫,以及利用楼枫来做个医药实验。 如果不用灵泉水,不用灵石做的浴盆效果会怎么样? 如果将修真世界的洗髓丹用世俗界的药材替换,效果又会如何? 一颗洗髓丹,需要三十六种灵草才能炼制而成。那么这三十六种灵草又要用什么来替换呢? 未来星际的药品成份可以替换,是因为那些药品在制作的时候压根不需要考虑灵气这种事情。 可洗髓丹里的三十六种灵草如果替换了,那这药怕是就没有什么效果可言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将她之前准备好的贵重药材拿了出来。 看一眼千年份的人参,几百年的灵芝以及其他需要多年生长才堆积出药效的贵细药材,一时间林琳发觉,哪怕是她弄出来了世俗界的洗髓丹,想要普及也不容易。 >﹏<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先将配方弄出来。至于如何将药材凑齐,暂时还不需要她现在就开始考虑。 想到花国有些地方专门造假到正品厂家都不认识,想到花国那数千年的歷史,想到花国人不输于任何人的智慧,林琳相信她们的大花国总有办法达到目的。 其实,之前林琳一直在研究病毒抗体,是想要替换出一种疫苗来让全人类注射。 可现在……这个想法可以先靠后了。 林琳在决定接手楼枫的治疗时,便想到了用洗髓丹,以及在成功治疗好楼枫后会产生的后果。 不过林琳并不后悔自己这么做,不想楼枫这祸害死掉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她既然有这样得天独厚的金手指,为什么就非要冷眼旁观,而不为这个末世做些什么呢。 自末世以来,她得到了很多。尤其是末世到来这么久,她吃好穿好,一直过着连只丧尸都不曾打过的安稳日子。 她不需要做什么任务,她只需要呆实验室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做着她的实验。 自有人为他们负重前行,拦下外面那些危险。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她没多高尚的情操,却也愿意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有的时候林琳也会想,为什么她会先去那个世界,再来这个世界,这样的穿越顺序又代表了什么。 是随机的,还是另有目的的? 但不管怎么样,林琳都挺庆幸她是在翅膀长硬以后才来到这个世界。不然……说不定她就是帝都城墙外垂涎着帝都内新鲜血肉的丧尸大军中的一员呢。 说不定还会有人指着她说:『快瞧,那个女丧尸是我以前的高中同学。』 →_→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睡神木子扔了1个地雷,谢谢~ 你们知道作者最开始想要给林琳一个什么异能吗?嘿嘿,你们一定想不到。 作者想要给林琳一个狮子吼的声波异能。也就是别人在那里打得热火朝天时,林琳就站在那里张个大嘴啊啊叫。后来觉得实在是太囧了,就给改成鬼火式异能了。 第503章 那家大哥让人给林琳准备的生活物资很齐全,青菜都是洗干净,然后塑封放在冰箱里的,不过味道什么的,就没办法多要求了。 下午一点多,林琳将手上刚做完药性测试的药材样本放好,去检查了一下楼枫的情况便回生活区了。 洗手,换衣服,然后再洗一遍手,之后林琳回了花房空间,去菜园子那里摘了一小把小葱,几个小辣椒以及两根水黄瓜,一把各种蘸酱菜等新鲜菜蔬。 第1090页 临出花房时林琳还去仓房拿了一块酱牛肉。 小菜洗干净控水,再炸了一碗茄子酱。炒了个青笋虾仁,酱牛肉切片装盘,整个午饭,林琳就着早前煲好的汤吃了两小碗米饭。 吃完饭,林琳例行去平胃。 一觉睡到下午饭四点多,林琳这才起床洗了把手脸,套上白大褂子又出去了。 将在水里泡了小一天的楼枫捞出来,林琳又抽了他一管血,这才扎针弄静脉营养输液让他继续做他的睡美男。 随手给狂放的某人盖了条毯子,林琳便拿着血样去分析了。 血液分析很快就出来了。 林琳将今天做的所有血液分析用电脑里的对比软体进行对比,不得不承认丧尸病毒真是病毒里的一哥。 霸气侧漏的顽固份子。 不放洗髓丹,只泡灵泉水,到了下午的时候,血液里的病毒便不曾再减退了。 又一直忙到晚上七点,林琳犹豫了一下便将楼枫带回生活区,摆在浴缸里了。 拿出一颗洗髓丹,林琳用刀切下四分之一餵到楼枫口中,然后便在浴缸里蓄满水,又打开放水塞。 想到之前的那股熏死人的味道,林琳还将排气扇打开,并且将空气加湿器移到卫生间,最后还在里面添了几滴精油进去。 在林琳忙来忙去的时候,楼枫服下的那四分之一洗髓丹也开始发挥药效了。 看着全身都开始往外渗污黑油腻杂质的楼枫,林琳一脸噁心的关上卫生间的门退了出来。 从空间里拿出一台笔记本,林琳将笔记本放在小厨房里,一边看里面的电视剧,一边啃了一个香瓜想着自己今天晚上的晚饭。 空间里有冻饺子,林琳想了一下便捡了一盘出来。 平锅底里刷上油,然后将饺子依次码在里面。最后加上没过饺子三之二的热水,林琳盖上锅底便开始剥蒜皮。 捣了一小碗蒜泥,林琳只加了水和盐。之后拿出空间里的辣椒油拌了拌,便端着小碗去了客餐区的方桌处。 十来分钟,锅里的水就干了,林琳侧耳听到里面已经出现干锅的声音便关火开盖,准备将锅里的饺子装盘。 这种生煎饺子装盘时也特别的有讲究。 首先是双手握住平锅手柄快速颠几下,颠到饺子与锅底分开,并且与其他饺子也分开后,便可以出锅了。 林琳沏了一壶普洱茶,将中午没吃掉的剩菜就着饺子一起吃了。 饭毕,不留剩菜,林琳将剩菜都倒尽垃圾筒里,将碗盘放进洗碗机。 一边喝茶,一边摆弄电脑,林琳拖到不能拖的时候这才起身去了卫生间。 也不知道是这人身体里的杂质多,还是丧尸病毒闹的,这一次服用洗髓丹的结果竟然也跟白天时差不多。 好在林琳刚刚就留了个心眼,将人放在浴缸里,一边打开花洒从头沖,一边打开放水塞,所以味道和水质都比白天的时候要好很多。 林琳又简单的将人用花房带灵气的水给他沖了一遍,才将人移到了实验床上。接下来抽血做化验,给他插管输营养液。 等化验结果的时候,林琳还给楼枫把了一回脉。脉搏到是比早上的时候强了不少。 这一次的实验结果很明显,楼枫体力的丧尸病毒比吃洗髓丹前整整少了五分之一。 看到这个结果,林琳便放心的回去睡觉了。 与楼枫关在一起的生活并不枯燥,平时做做实验,再将楼枫当成个死人一样折腾。累的时候玩玩手机,看看电脑。每天早起再跑回花房里锻鍊一下身子,和花房里的熟鬼说笑几句,闷的时候还会来个三缺一打上几圈麻将。 这日子可比在研究所和在吴家的时候还要轻松呢。 整个实验室被林琳仔细检查过,又放了信号干扰器,布了阵法。她所在的生活区,没有她引路,谁都别想在不惊动她的时候走进来。 丧尸病毒无师自通了打游击战的精髓,只要体内还残留一点丧尸病毒,转天就能侵袭林琳夺回的半壁江山。 反反覆覆了半个月,林琳才将楼枫体内的丧尸病毒全部清理干净。不过由于她手里的那份世俗版洗髓丹的药方还没完成一半,所以林琳并没有立即将楼枫弄醒,而是让他继续昏睡。 在楼枫昏睡了整整一个月时,林琳终于想起来她空间里还有一项作弊利器——福灵剂。 于是在服下福灵剂的那一天里林琳直接将洗髓丹的药方全部完成了。 看着这份药方,林琳不禁苦笑。 估计想要投入生产,怕是有的等了。 收拾好自己带来的东西,再将一些不属于这间实验室的东西都收入空间里。林琳这才拨打了实验室里的那部电话告诉那家大哥可以过来接人了。 林琳看一眼哪怕是每天都在输营养液,仍旧渐渐消瘦下来的某个大混混。在林琳看来虽然自己救了他,但她却仍是觉得自己应该感谢楼枫。 至少那份洗髓丹的药方和临床实验就能抵得上所有的救命之恩。 拿出一小瓶真正的灵液,小心的在楼枫嘴边滴了一滴便收了起来。 别看林琳拿出来的小瓶子小,可那却是个宝贝,里面装了差不多有百十来立方的灵液。 不过灵液这种东西,用一点少一点,所以林琳便是一点都不敢浪费的。 今天给楼枫服用一滴,那都是超级大方的行为了。 第1091页 ╮(╯▽╰)╭ 那家大哥很快就过来了,他在门外面又往里面拨了一个电话,林琳这才想起来门还没开。 连忙转身从里面将厚重又隔音的实验门打开,林琳便看见那家大哥激动的神色。 那家大哥看一眼还在实验床上,再有个把小时就能醒过来的弟弟,激动的朝林琳点头,一段话里说了好几个辛苦和谢谢。 「我当时也没有把握,他能活下来主要还是靠您的当机立断。」若不是那家大哥毫不迟疑的赌了这一把,林琳觉得她就是大罗金仙估计也救不了楼枫那贱人的命。 林琳又与那家大哥简单的说了几句,便让他派人送自己去研究所。 「……研究出了一种新药,可以有效去除人类体内的丧尸病毒。我需要将这份药方交到研究所进行下一步的实验。」 那家大哥闻言心生敬佩,立即安排了车送林琳去实验室。 林琳将她的行李箱交给佣人,自己亲自拎着制药箱,最后又跟那家大哥交待了几句护理方面的注意事项便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到了研究所,林琳直接去了实验室。她当着很多人的面将自己替换出来的洗髓丹药方交给她的直属上司。并且在递交的过程中还提到了自己这一个多月就是在那家大哥的安排下替楼家主做医治和研究。 现在楼家主已经痊癒,这份药方也算是经过了初次临床实验。 林琳哪怕做出这些事情都是为了尽自己的一份心意,可也不会眼睁睁的给旁人摘桃子的机会。 虽然只要长脑子的人都不会摘桃子贪墨这份研究功劳,可这世上脑子进水的人还会少吗? 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总有一部分人会出于各种利益干出各种昧良心的事。等到事发了,再去据理力争或是让自己顾全大局的委屈求全都是毫无意义的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举动。 与其给旁人欺压自己的机会,还不如提前将那些事情都扼杀在摇篮里。 不管林琳是防患于未然,还是拿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林琳就是不肯让自己吃到丁点亏。 因为药方是林琳拿出来的,所以研究所这边便让林琳负责这个课题的后续研究和开发。 之后林琳在实验室里点齐了她需要的人手便申请了一间新的实验室,开始新一轮的研究替换工作。 首先,他们要按着这个药方弄出几份药来再一次的进行临床实验。其次他们要根据这份药方里的各种药材药性去收集和替换药方中那些贵重而又不常见的药材。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林琳时常带着她的研究小组在一群大兵的保护下出城寻找末世后跟着也变异的各种植物或是奇葩动物。 採集各项标本,做出有效的样本实验,之后再将已经确定药性的药材进行融合比对,看看是否会产生某种不兼容的化学反应。 总之从离开楼家的那个实验室,林琳就忙得跟个陀螺似的。 从年初忙到年尾,林琳与她的研究小组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终于将一份能够推广生产的洗髓丹药方研究出来了。 而直到这个时候,林琳与楼枫也有一年多没见了。 为什么说是一年多呢。 自打末世之初,他们一行人回到帝都,楼枫就没有在清醒的时候见过林琳。 所以按着他的算法可不就有一年多了嘛。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楼枫这个祸害在被林琳当成实验品来回折腾的时候,他的身体也被彻底的祛除杂质和做了经络疏通。 做为一个异能者来说,林琳不但救了他一命,还差不多是保他异能升级的大功臣。 也因此,楼枫在痊癒后异能几乎提高了两个等级。 不过这些都跟林琳没有多大关系,林琳在完成了一个项目后,先是在帝都吴家休息了几天。在实在受不了吴家四口无处不在的某瑶风后,便提前结束休假,又向实验室申请了继续攻克病毒抗体的项目,然后带着跟了她一年的几个研究员又跑了出去。 林琳以前发现一直呆在实验室里,她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药草异植都变成了什么样子。上一次的外出,让林琳有了很大的收穫。所以这之后林琳就更加的乐衷于往外跑了。 然后林琳也终于体会到了杀丧尸的草蛋手感,以及遇到让她也要头皮发麻的丧尸动物们是如何草泥马的纠结。 这一天,他们来到一处偏僻的城镇。城镇里死寂一片,仿佛没有活物一般。见到这种情况,大家都心生警惕,这次出行负责保护林琳等研究人员的小连长也下令要求众人迅速通过镇子不要逗留。 然而在他们进入镇子的时候就被一群长得像猫一样大的丧尸鼠群当成了猎物…… 第504章 林琳很喜欢猫狗一类的小动物,曾经多少世都是靠着它们陪伴排解寂寞和孤单。 但林琳却绝对无法喜欢上长的跟成年猫一般大小的灰黑色老鼠。 尤其是这些老鼠还是丧尸鼠的时候。 灰黑色的外皮,红色的眼睛,无论怎么看带着一股让人毛孔悚然的感觉。 密密麻麻,成片成片的丧尸鼠,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林琳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泥嘛,噁心死人了好不好? 丧尸鼠比丧尸更有战斗力,它们个头矮小,动作敏捷,杀掉它们可比杀死一只普通的丧尸或是一阶丧尸还要麻烦。 第1092页 好在丧尸鼠就是变成了猫一般大,到底还是短小精悍了些,危机时刻也不需刻意砍掉脑袋。 只是丧尸鼠实在太多了,想要这么直直杀出去,又毫无损伤却是绝对不可能的。 包括林琳在内,一共有五个研究人员。保护他们的则有一个连的战士。 因为林琳之前带着她的研究小组成功研究出来了可以清除丧尸病毒的洗髓丹,所以她们无论是在研究所还是在国家这个层面都比较受重视。 这一次,林琳这个小组又开始研究病毒抗体这个课题,虽然研究所里也有其他小组在研究,不过对林琳这一组外出的安全也仍未放松。 五个人的研究小组由一百个人来保护,其中还有三分之一的异能者,这一路走来最大的危机怕就是眼前了。 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丧尸鼠,光是打车轮战也能磨死他们这些人。 面对这些连车轱辘都可以当胶皮糖咬的丧尸鼠们,他们只能放弃坚固的汽车直面那些噁心的傢伙。 林琳研究方面只能靠『吃老本』,可她在其他方面,尤其是武力值方面却是旁人多有不及的 。 林琳拒绝了小连长将她保护在人群中的提议。她拿出末世前就准备好,一直没有机会使用的长鞭与那些战士们站在了一起。 一路走来,小连长可没见过林琳动手的样子。看着她似模似样的站在那里,小连长都吓坏了。 这位可是他们此行最重点的保护对象,若是她有个闪失,那就是国家层面的损失。他们以死谢罪都不能偿还国家对他们的信任和嘱託。 祖宗诶,您说您这不是添乱呢嘛。 然而就在小连长担忧不已的情况下,他们的突围开始了。 或者说准备就餐的丧尸鼠们发起了进餐的冲锋。 林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哪怕对面前的丧尸鼠再噁心打憷仍是一马当先的与其他兵哥们沖在最前面。 长鞭所过之处,能扫平一片。这样的战斗力不但让小连长震惊得合不上嘴,也让跟林琳一同战斗的小兵哥们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朝前沖。 而那些被兵哥们团团保护起来的四位研究员看着这样犹如女煞神的林琳双眼发直,不敢置信。 林琳一直以来就自我感觉良好,自信心爆棚,但她却从不认为自己的命就比旁人来得值钱些。 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除非那个人是个连畜生都不如的存在。 在这种危机时刻用别人的性命和奉献精神掩藏实力的藏拙装平凡,那不是聪明谨慎,那是无耻。 花国有义务兵和志愿兵。 义务兵都是十八九岁,半大不小的年轻人,而志愿兵到是相对义务兵年长一些,但也大不了几岁。他们这个连,志愿兵的数量少得还不足一个班。 在林琳看来,那些跟着她一起朝前沖的小兵哥们都是一群刚刚成年的孩子。所以她怎么能躲在后方让一群孩子保护? …… 丧尸鼠实在太多了,就像是杀都杀不完一般。林琳都开始怀疑起末世前那些专门负责消杀的部门是不是遗忘了这个城市。 一波一波的丧尸鼠朝他们涌来,他们的队伍很快就被冲散了。 不过林琳他们并没有停,只是按着出发前就定下的计划,一部分人仍就朝前沖,剩下的人分成四组分别保护另位四位研究人员。 而在这之前大家便说过如果走散了,便到不远处的bc基地汇合。 末世里的基地并不像里写的那种全部都是各自为政民营性质的地方基地。当末世最初的混乱过后,花国各地皆以部队驻地所在城市建立起了基地。 基地由当地驻军最高指挥官和当地最高行政官员共同治理,受帝都基地直属管辖。 当然了,末世里的那种末世风的基地花国大地上也出现了不少。不过在国立基地面前,那些基地的规模并不大,也不成气候就是了。 所以如果他们走散了,便可以去那些国立基地求助。在核实身份后,会得到相应的帮助。 知道这些基地的事情时,林琳便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她的功劳。若不是她提前几年替郑可儿做了宣传,国家能反应得这么快? 她的功劳,大大滴~ 林琳手里有些爆破珠,也不知道是哪一世存在空间里的。 林琳一边甩鞭子,还一边往远处抛爆破珠。 爆破珠只有小孩玩的玻璃弹球那么大,但它落地时却可以带来小范围的爆炸,而那一片的丧尸鼠就会被炸得血肉横飞,支离破碎。 不过在抛了二十来个后林琳便不再抛爆破珠了。她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小瓶化尸水。 将她特意调配的化尸水高高的抛到不远处上空,然后一根银针将装着化尸水的玻璃瓶刺碎。 一旁早就得了林琳吩咐的水系异能者直接一个水幕将那瓶化尸水在空中稀释。 随着化尸水接受地心引力的自然下落,下面那一片丧尸鼠都在这阵化尸水雨中化成了一滩绿中泛黄的水…… 林琳见这招有效,连忙又拿出几个小瓶来,东一下,西一下的抛去,刺破,然后水系异能者接着就是一个放倒的水幕打过去。 俩人合作无间的干掉不少丧尸鼠后,林琳早前心血来潮配置的化尸水也用完了。 不过化尸水没有了,林琳包里还有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当初在xa市时用的那种强力胶,再比如林琳弄的那张带着绊马钉的渔网。 第1093页 林林在风系异能者的帮助下将渔网朝不远处的丧尸鼠群甩去,渔网在半空中自由散开,林琳则趁机将强力胶撒在渔网上,然后粘了强力胶的渔网便将下面的丧尸鼠都罩在里面。 一群便被困在那张渔网里的丧尸鼠横冲直撞的冲散了丧尸鼠的队伍,然后被顺着网孔滴落在地上的强力胶粘在了那里。 随着林琳的小动作越来越多,跟着林琳一起朝前沖的小兵哥们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林琳。 这就是社会人吶,人狠套路多。 这会儿子跟着林琳在一个队列里冲刺的小连长,还抽空抹了一把脸。 人家用脑子的,就连战斗都比他们花样多。 ╮(╯▽╰)╭ 林琳搞了一会儿小动作后,便又消停的挥着鞭子抽杀那些悍不畏死的丧尸鼠们。 一边挥鞭子,还一边在力所能及的时候保护一下身边的小兵哥们。 因为有林琳这个强力助攻在,虽然有兵哥被咬,不过只要脱困后服下林琳弄出来的洗髓丹,再将伤口仔细清洗一番便没什么大碍了。 他们的队伍早就跑散了,他们这些人从最开始的开路先锋成了最后断路的。 整整四个小时,他们才冲出这座不大的小镇,等所有人都冲出这座小镇后,土系异能者在小镇口弄了一条不算窄的深沟,随即火系异能者在深沟这边弄了一个火线。希望以此能让那些丧尸鼠不跑出来。 四个小时不停歇的战斗突围,林琳都感觉到了疲惫,更何况其他人。 众人都坐在地上,隔火遥望着差一点就再也走不出来的小镇。 林琳看着围在她附近坐着的二十多位兵哥,心里有些酸楚。到了这个时候,哪怕知道她有不错的战力,却也要将她围在中间。 这就是铁血军人刻在骨子里的坚持。 「妈妈问我为什么这么悲伤,因为我刚刚被全国的耗子逼婚了。」 「噗~」 「噗嗤~」 「哈哈哈哈」 就在众人还在后怕和庆幸,然后小连长让人分发食品和水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不足二十的小战士,特搞笑的来了这么一句,直接将众人都逗笑了。 林琳正在喝水,听了这小孩的话直接一口水喷了出来。 被这小战士的话逗笑后,众人吃过东西也稍恢復了些体力。随即空间异能者将之前收到空间里的一辆车拿了出来。 时间紧急,又要实用,再加上在空间有限的前提下,空间异能者只收了台全包钢的运兵车。 兵哥们依次上了后车厢,林琳则与小连长和别外一位兵哥坐到了前面的车厢里。 前面的车厢有两排坐,能坐六个人。第一排除了一个开车的老兵外,小连长与那个兵哥也坐在前面,林琳自己独占第二排。 运兵车极宽,依林琳的身高便是平躺在第二排都没问题。 在车上,小连长和林琳分别用到了末世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的手机各自给自己的人拨了电话。 挂断电话后,林琳这才安心的闭目养神。 此时天已经快黑了,距离他们要去的基地还有一百多里路,所以他们必须在天黑前找到安全的地方停车扎营。 当然,介于这个末世的危险性,所有人除非必要夜里都是睡在车上的。 而守夜的士兵则是站在车顶上。 刚刚吃了营养剂,所以晚饭什么的就没有了。 在一处易守难攻的高地停了车,兵哥们先是例行在临时营地设下各种警戒线和陷井。 林琳见此,则是不动声色的按着往常的习惯在警戒线外布上一个阵法。 这阵法仍就是危险进不来,自己人也出不去的那种。 因为林琳这个阵法设的面积比较大,所以至今还没人发现。就算是有人发现,估计也以为是鬼打墙…… 林琳曾经也想过要将阵法传授出去,可曾经的经验告诉自己,阵法这种东西哪怕是靠机器仗量,也普及不了。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 扎营时,林琳找了水系异能者要了些水,先是洗了手脸,然后又将她身上这套研究人员惯常的银白连体衣换下来就着水洗了一遍。 丧尸血很难清醒,必须用专门的洗衣液才能洗掉。好在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里有这种洗衣液。 洗了衣服,又拜託那个水系异能者将衣服上的水用异能带走,林琳便回车箱里睡觉去了。 因为林琳的身份以及性别,所以小连长三人便都没在前车厢里过夜。 独自一人的情况下,林琳就自在多了。拿出手机刷了一会儿朋友圈,又打了一会游戏,吃了点水果,林琳便睡了。 笠日一早,太阳升起来了,林琳用冰针布下的保护阵也在冰针融化后失去了作用。 一行人上车,朝着目的地出发。早饭是在车上吃的,仍就是每人一支营养剂。 兵哥们在吃营养剂的时候才想起来跟他们在一起的女教授就是发明这个营养剂的人。 一时间兵哥们对于林琳又多了一份敬佩。 杀的一手好丧尸,做得一手好实验。 想到昨天林琳用来杀丧尸的工具,不说兵哥们,就是小连长都有些心热。 那些东西里最让兵哥们心水的便是化尸水了。 其实何止是兵哥们,就是林琳也觉得那化尸水配合着水系异能的水幕杀伤力大到她都要怀疑人生。 第1094页 这玩意还是出发前林琳看某部清朝电视剧时得到的启示,之后林琳试着配了些,没想到杀伤力这么大,让林琳都有些始料未及。 果然,人们还是应该相信科学的。 →_→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的口号:科学末世~ 大家晚安~ 第505章 林琳他们的随身行李都放在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里,一路上林琳也尽可能的配了些团灭的小玩意。 沿路遇到不少草药,林琳不但用来做试验,还往她的花房里移植了些。等快到汇合的bc基地时,林琳终于将那份病毒抗体的最后一味药材替换出来了。 随后一行人进入bc基地,与其他人员汇合。之后借了基地一间实验室,林琳的研究小组开始针对性的进行模拟实验。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研究小组终于确定了这份药剂的稳定性。 随后林琳藉助bc基地的网络与帝都那边的研究所开了一个远程网络会议,并且在第一时间将自己小组最终研究出来的药方传给首都基地。 等会议结束,林琳与其他人又在bc基地逛了两天便继续由着小连长带队护送回帝都了。 路上仍就是险象怀生,不过这一次林琳在出发前可在bc基地里弄了不少的团灭利器,因此回去的这一路竟比来时要容易些。 大家在高兴之余,心里又不得不感慨事无两全之法。 高效的团灭丧尸生物所用的一切化学药剂,对环境和土壤的伤害是极其大的,可现在却顾不上那些了。 此后几年,林琳陆续『研究』出不少利国利民的药剂。不但如此,林琳还利用当初在未来星际时收集的资料,利用业余时间,『发现』了空间扣的原理。 之后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科研人员按着林琳给的提示进一步研究,竟然真的在几年间里将可以装载物品的空间扣研究出来,并且面向全花国普及。 林琳的成就越来越高,楼枫的混混之路越走越远,两人这对帝都不少人都知道的『情侣』,从开始的生死相随,到后来的相敬如宾,以及到现在的貌不合神更离,一直很受众人的关注。 这几年林琳与楼枫都长住在帝都,虽然会偶尔离开一阵,却每年都会见上一两回。 公共场合上的见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见面也不再总是针锋相对了,偶尔虽然还会互怼几句,到是没了想要将对方坑出血的强烈欲望了。 不过俩人看起来虽然是能够和平相处了,可到底谁都没有主动往前进一步。 楼枫看起来不像是对林琳没那个心思的,可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出来林琳是真的对他没那方面的心思才会一直没有行动的,还是旁的什么原因。 一年两年,三年五年,都拖成大龄青年后,两人还在那里单着。 总之两人这状态,双方家里人看得别提多心急了。可再着急不是当事人,也只能干看的。 楼枫长的帅,人生理念够『积极』,按理来说还挺附和林琳的择偶标准的。可林琳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提不起多大的兴趣。 每次与楼枫对上,林琳想到的都是『注意身份,怼他掉价』。 ╮(╯▽╰)╭ 这样不冷不热的过了几年后,林琳终于发现贱人就是贱人,他总能气得你想要咬死他。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楼枫这缺德傢伙跟人火拼,又连累到了林琳。 各种异能齐发,就连空间异能者都出现了空间领域和空间斩这样的异能手段,林琳与一干研究人员好巧不巧的就站在双方火拼不远处,直接遭了殃。 因为空间异能者使用空间异能时受到攻击,造成了空间扭曲,他们所在的这个区域突然出现了带着极强吸力的空间隧道。 林琳若是自己绝对不会有问题,可她身边还围着一帮研究员和护卫他们的小战士,林琳只得拼尽全力将那些人推开,只身落进空间隧道里。 不过林琳不是个会吃亏的主,明摆着这件事情是受楼枫牵连,她能放过『它』? 于是在掉进空间隧道的那一瞬间直接朝着楼枫抽了一鞭子,将人也抽到了空间隧道里。 林琳二人掉进去后,因着空间异能者打开的空间隧道也随之关闭。 林琳与楼枫在暗黑不见五指的空间隧道里不停的翻滚,犹如掉进了滚筒洗衣机里。 头晕,噁心,身体像是被撕碎一般的疼痛。最后林琳不知道自己的头撞到了什么东西,瞬间失去了意识。 林琳是在一颗树上醒来的,醒来的时候,林琳观察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什么人便准备进入花房休养一下。 林琳浑身都是血,整个人都跟血人似的。在空间里吃了些药,又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林琳只吃了一碗粥便倒在床上昏睡不醒。 差不多有两三天的时间,林琳都是这样昏昏沉沉的状态。好在有花房里养的老鬼们还知道照顾她,不然她就只能等着自生自灭了。 林琳想到她都这么惨了,也不知道被她一鞭子抽进空间隧道的楼枫是否还活着。 想到楼枫可能就这么死掉了,林琳心里又有些不忍,不过她一点都不后悔将人拽进来。 又在空间里休养了几天,林琳这才走出去。 出了空间后,林琳看着面前的青山绿水有些发懵。看这天,看这没有攻击性的动物植物,林琳怀疑空间隧道将她送到了另一个时空。 第1095页 至少是没有末世的时空。 草地上最好是骑马而行,于是林琳将花房里散养的马移出了一匹,套上马鞍熘熘达达的朝前走了。 等到终于见到人烟的时候,林琳眯着眼睛打量不远处穿着兽皮的野人,一瞬间她脑子里的草原都被心中那匹草泥马踩秃了。 穿着兽皮裙光着脚的野人,草地上被架在火堆上烤着的肉,以及不远处仿若家屋的山洞…… 楼枫,你个贱人。 林琳观察了一下这里的环境,然后将马收回空间,使用轻功悄悄飘过去。 她想要知道自己心中的猜测是不是真的。 被林琳当成观察目标的是一个不算小的原始部落,好在他们说的都是林琳听得懂的语言,倒也了解了一些情况。 在确定自己真的因为空间隧道被弄到了某个原始社会后,林琳朝着老天运了半天气,最后真心祝福楼枫要么也在这个世界,要么就去了动物世界…… 原始社会最大的好处就是空气好,只要你有实力可以随便占地,还不用上各种税。 但问题是这样的地方呆上一阵子还能受得了,但要是呆上一辈子林琳觉得她非得憋疯了不可。 原始社会的人们,他们生活的中心思想就是三个。 活着,吃饱肚子以及交配。 所以无论林琳能不能融入这个社会,光是他们对生活的追求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看一眼颇有夏威夷风小皮上衣的女人们,林琳再看一眼自己身上银白色的研究人员专用体连防护服,满头的黑线。 林琳觉得她可能没办法和这些个原始部落的人民们生活在一起。 她一把年纪,奔放不起来了。 观察了几天后,林琳悄悄的离开了这个部落,又骑着马在这附近转了数日最后仍就回到了当初她醒来的地方。 她得想办法离开这里。 都说从哪里来,再回到哪里去。林琳便准备先在她落地的地方安营扎寨。 因为之前在空间里打麻将输了,所以林琳只能在几个老鬼促狭的眼神下,拿着自己的软剑和长鞭自己想办法在外面生活。 林琳降落的地方是一颗树,它不远处是条湖,而在湖的对岸则是长一片茂密树林的高山。 林琳的赌注是从今天早上开始的,所以林琳首先要做的就是先盖房子以及准备自己的一日三餐。 运转轻功,林琳飞快的踩着湖水来到了对岸,在那里一口气砍了五十根木头,几根几根的运到了湖这边。 古代的木工活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是都用钉子的,而且林琳有内力,就算做不来那等纯粹的木工手艺,但以内力将木头钉子灌注进木板去也是不可以。 林琳有野外生活经验,所以建木屋之前先是在想要建木屋的地方弄了一个比木屋大一圈的木头平台。 平台距离地面有一米高,四周用木头做上围栏,只留对着湖的那一面做出几个楼梯来。 软剑削铁如泥,运上内力削出来的木头板子又快又规整。中午的时候,林琳的小木屋都已经起了两面墙了。 看一眼太阳,林琳伸了伸腰,又晃了晃脖子,之后将废弃的木头拢了一下,用原始方法将木头点着后,林琳便去湖里用鞭子抽了三条鱼上来。 没有去鳞,林琳只抠了鱼鳃和鱼腹架在刚刚拢到一起的木头烤了。 用小火烤着鱼,林琳双脚连踢,又跑到对面抱了一块大石头回来。 用剑削成圆型,然后再将里面的挖空。挖出来的石头再反覆挖空,林琳一共挖了大小四个石头锅后,这才将已经小的可怜的石头放到一边。 随后林琳又用木头弄了盘碗和筷子。想到家里还没有盆,又挑了一颗比较粗的树,按着挖石头锅的方法大大小小挖了四五个盆,林琳这才将有些烤焦的鱼摆在她刚刚弄出来的餐具里。 将石头锅刷干净,去湖里打了锅水回来烧上。 林琳计划今天先对付一下,等明天木屋建好了再想办法改善生活。 吃过烤鱼,林琳喝了杯水,便继续未完成的工作了。 及至傍晚,一间简陋的木屋终于建好了。 说是建好了,其实门和窗以及里面的家具还都没有弄出来。 不过至少林琳晚上不用担心要夜宿满天星光下了。 晚上吃的烤鸡,鸡是在不远处的山上打的,林琳猎鸡的时候还随手摘了些野果和蘑菇。 没办法,没有盐的情况下,现在也只能这么对付了。 吃过饭,林琳又检查了她早上盖木屋前就在这附近布下的阵法,发现没有被触动,这才合衣睡在小木屋里。 睡着前林琳还不停的告诉自己:小赌怡情,大赌……伤不起。 第506章 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享受惯的人再回到啥都没有的时代,那感觉跟天塌下来也不差什么了。 这一夜睡得并不怎么好,硬梆梆的木地板跟本没法睡。林琳翻了半夜身,实在睡不着,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从空间里拿了个只保存了和影视剧及打单机游戏的平板电脑。 从半夜就开始玩,一直玩到没电了天才亮。 天亮了,林琳先是拿着昨天做好的木盆去湖边打水洗漱,之后便运起轻功去了湖对面。 相较于林琳降落的那片仿若平源的区域,湖对面有茂密的树林和高山,这对于林琳来说就是一座天然的储藏室。 第1096页 这一次过来,林琳打了一只野兔,两只野鸡又摘了不少野果和蘑菇。回到湖对岸,林琳先是收拾了只野鸡然后用石锅炖上。 现代人没人会直接喝湖水,哪怕是烧开了也不能直接喝,但在古代,湖水却是清澈干净的。刚刚在打野鸡的时候就想到了湖盐,所以便想要试一试。 于是又在一旁弄了个火堆,做了一个凹进去一些的大石板,舀了一石板的湖水大火勐烧,希望能够烧出盐来。 等水烧得差不多了,还真的在石板底下看到了一层乳白色的粉末。 林琳尝了尝,还挺咸,于是放下手中的活计临时弄了个木头罐子装起来了。 小心的用木头勺子装了一勺湖盐到鸡汤锅里,随后林琳尝了一下味道,咸淡正好,就是野鸡还没炖烂。 添了两根废木头,林琳一边继续炖野鸡,一边继续加工木头。 门,窗,床榻,桌椅等等木头能够制作出来的东西,林琳都准备在今天弄出来。 林琳有内力,身上还带着利器,这些东西于她来说不难。难的则是空间通道到底什么时候会再次打开,以及怎么打开。 还有就是她降落的这个地方现在虽然天气暖和,但从山上的树木种类却能看出来这地方有冬天,而且还是那种极不暖和的冬天。 想到这里,林琳又觉得在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离开这个原始社会前,她还得做好保暖措施。 真感谢她里面穿了身冰雪蚕丝料的衣服和袜子,鞋和手套都是齐全的。 不过……哪怕她保暖问题已经解决大半了,但是没有一床铺盖也是个极闹心的事。 门窗先做好,之后是床和桌椅。 桌子是那种四方型的,上面一块板子,下面四条腿。椅子太费事,林琳便做了两个凳子。同样也是四条腿的那种。 看起来就像是桌子的年幼版。 林琳一个人住,所以小木屋并没有建太大。 整体大小只有二三十平,以木门分了左右。左边当成生活区,像是床和桌椅都摆在左边。木屋右边林琳准备当成厨房和卫浴之处。 因着想到这个冬天可能会比较冷,林琳便又决定做好小木屋的保暖报施。 先用几块木头板子做了一个简易的厨柜,林琳便将她这两天做好的锅碗瓢盆都摆在了里面。 林琳一边干活一边吃野果,等到忙完这些活后野鸡汤才炖好。 连忙将野鸡汤倒进一只石头海碗里,林琳便端着进了小木屋。 坐在新打的桌椅处,用木头小碗盛了连汤带肉盛了一碗,林琳喝得别提多满足了。 野鸡,野菌菇的味道非常正宗和浓郁,因为没有添加任何的调味料,味道更加的纯粹,再加上林琳干了一上午的活,着实是饿了。这会儿子就是给她玉米面馍馍,估计她也能当成宝似的吃个甜香。 连汤带肉吃了小半锅,林琳才满足的站起身,走到新打好的床上平胃。 因为床太硬了,林琳也只躺了一会儿便起来了。 将没吃完的野鸡汤放到厨柜里,林琳将刚刚用过的碗筷拿到湖边刷了刷。 伸了一会儿懒腰,林琳看了一眼时辰,便又运起轻功去了湖对岸。 这一次,林琳则是有目的的在里面穿行。 她想要猎个大傢伙,然后剥了皮当被褥。若是山里的野兽多,她还可以多猎一些,当成墙纸铺满她的小木屋。 说起这个,林琳又想到小木屋下面的平台是空着的,若是她准备在里面建个火炕,那么火炕那个区域必须用石头添平,不然火炕太重,会将下面的平台压塌。 再一个地板是木头的,为了防止火炕太热将地板烧着。她的小木屋还必须在建火炕的那个区域铺上一层石板。 所以这一次她不但要猎大傢伙,还是找大块的石头。 这两天,林琳也想过会不会在自己这么折腾完,空间隧道就打开了。可林琳又担心自己无所事事的干等着,然后左等右等将冬天等来,空间隧道也没开。那个时候她真的好意思跟花房里那群坑主的老鬼们认输? 切~,她就不要面子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给自己找点营生。 林琳挑着毛风好的野兽打了两只,因为不能用空间,林琳只能打一只就往小木屋那里运一只。 打了两只后,林琳便回了小木屋处理两只野兽了。 林琳打了一只熊,还打了一只狼。之所以打狼这种记仇的动物,那是因为林琳觉得可以守株待兔,一劳永逸。 将两只身上的肉和皮子分开,肉洗干净用盐水泡上。林琳暂时就不管它们了。 硝皮子这活林琳到是会做,不过正常步骤实在繁琐和费时间。于是林琳改了几个步骤,她打回来的皮子只要用皂角水泡上几个小时,再弄干就可以用了。先对付出两张皮子当褥子,等之后再打猎得的皮子就按正常步骤走。 没办法,谁让林琳着急用呢。 自上午弄出湖盐开始,林琳那个石板就一直不停的烧着。除了最开始的石板外,林琳还又弄了两个出来。一排三石板,小一天的出盐量虽然仍然没有多少,但却够林琳吃上十天半个月的了。 晚上抓了几条鱼,收拾干净后,用树林里采的可以食用的大叶子包裹着放在火堆底下焖烤熟。 连续吃了两天鱼和肉,林琳早就吃腻味了。 第1097页 切了块带肥肉的熊肉,林琳放在铁板上煎出油,炒了一盘野菜。 只放了油和盐,味道只能算一般。 不过怎么说都是改善伙食了,林琳吃的还是挺满足。 是夜,林琳坐在火堆旁,将她在对面山里折回来的树枝去叶削皮编了个两个背筐。 从花房里拿出送回去充电的平板电脑,林琳挑了一部电视剧一边看着女主角咋哭也没哭花的妆,一边就着剩下的树枝连了几个带盖子的小篮子。 林琳没有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一直到午夜林琳才打着哈欠回了小木屋。 借着平板的亮光,林琳将她今晚编的小篮子都放到厨柜里。随后便走回床上准备睡觉。 床上铺了两张皮子,皮子本来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晾干水的。但林琳先是用内力将上面的水份都弄掉,然后又弄了个架子放在火堆边勐烤,所以今儿晚上林琳的床上终于有褥子了…… 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林琳还不愿意起床。 懒洋洋的起床,洗漱吃早饭。林琳便背着筐去了湖对面。 建火坑以及在屋子里建炉灶的事还不着急,林琳准备先好好的在对面山上找找都有些什么吃的。 找到几颗葛根苗,挖了葛根放背筐里带走了。看到不错的野菜,林琳也采了些。当然了,看到兔子或是野鸡什么的,林琳也没放过就是了。 林琳还找到一小片野粟田,看着过几天就可以收的野粟,林琳心喜的在这片野粟四周布阵了一个迷踪阵,以免被山里的野兽糟蹋了。 她来的地方实在是太原始了,后世好多的农作物这个时代还没有。能找到一小片野粟,林琳都要高兴坏了。 山里还有一些果树,成熟的野果沉沉的压在枝头要落不落,林琳都趁机摘了不少下来。回头晒成果干泡茶或是鲜着吃都能当零食。 东采一下这个,西猎只那个,等到林琳掏了两窝鸟蛋,一窝野鸡蛋后,林琳背后背的这只筐装得满满的了。 于是林琳运起轻功跃到树梢上,然后踩着树梢一路回了小木屋。 将鸡蛋和鸟蛋分别放在昨天编好的篮子里,又将水果一半水洗后放在盘子里摆在屋中的方桌上。剩下的一半洗干净后放在一块木板上晾晒。 看着那摆了水果的木板,林琳想着晚饭后再用细枝条编几只晾晒的大平盘子。 除了晾水果,还要晒些菜干冬天吃。 看着时间还早,林琳将这些东西简单的归置了一回后便又背着筐去了对面。 这一次林琳换了一条路上山,洽巧在半山腰处看到了一个蜜蜂窝。 林琳眼前一亮,连忙跑回家将早前她做的一个带盖的石锅抱着带了过去。小心来到蜜蜂窝边,然后迅速将比石锅小许多的蜜蜂窝罩在里在然后飞快下拉旋转盖上石锅盖子,之后将运转轻功一熘烟的跑了。 林琳抱着石锅回到小木屋的区域,却没有立即打开它,而是将它放置在一旁,便又背着筐进山了。 这一天,林琳进了好几回山将一座不算小的山踩了一遍,最后利用内力将一块极大极重的石头费了力气弄回了小木屋。 石头极大,林琳将其朝上的一面削成平板,然后又从平板上削下一层十公分厚的平板。 双手运起内力将平板放到小木屋里,然后转身出来又将大块石头堆到木屋平台下面。 大小够了,高度还差了些,于是林琳之后的日子就像是盖院墙似的一层一层的将石头垒到平台的高度,与平台严丝合缝。 随后几天,林琳不再去对面山上淘宝,而是去了她所在的这片平原深处。 很幸运的是在一个不远处的山谷里找到一片成熟的野生小麦。 林琳别提多高兴了,连忙将那些小麦采了下来。 随后还习惯性的布上阵法,不让其他动物将留种的野生小麦粒当种子吃了。 有了小麦,林琳又是脱粒,又是磨粉,终于在折腾了一天多以后吃上了油饼。 野粟早就熟了,被林琳脱壳后放在一个木筒里,此时就摆在木屋厨柜的下面。 林琳舀出一小把来熬了一锅小米粥,就着油饼和盐炒野菜竟然还吃出一种满足和幸福的味道。 ╮(╯▽╰)╭ 天气渐渐转凉,林琳例行在她降落的树下转一圈,便开始准备过冬的东西。 火炕已经用泥巴和大小一致的石头砖垒好了,从靠左边的火炕到靠右边的炉灶中间,林琳砌了火墙。 林琳打猎弄回来不少皮子,都被林琳硝好了固定在木屋的墙面和屋顶上。 这么一折腾,林琳对于在这里过冬心里终于有了底。 因为林琳储存过冬的东西五花八门,所以林琳还在屋里靠墙摆了一排木头架子,架子上都是树枝编的带盖小篮子。 林琳每天都会打些猎物回来,在盐足够用的时候,林琳还弄了些肉干放在外面挂着。 早前在山里找到了野葛根,林琳后来又陆陆续续找了些回来,都已经磨成粉装在罐子里。时不时的林琳便会用她上次弄来的蜂蜜兑着沖水喝。 又甜又糯,放凉了有些像果冻。 小米收了六七十斤的样子,野小麦磨出来的粉也有五六十斤。 熬些小米粥,或是吃些面食,虽然食物依旧单一,到是不像林琳刚来那几天要啥没啥了。 第1098页 林琳为了过冬天砍了好多柴一部分放在木屋外面那一圈的平台上,一部分放在平台下面支起来的地方。 林琳弄了个石盆,上面又罩了一个石头的四脚凳子,凳子比较高的那种。 凳子上面的石板不但不厚,上面还都是林琳用手指捅出来的窟窿。 林琳将一只石头做的小茶壶放在凳子上,茶壶上面还摆了一个同样的石头材质的杯子。 凳子就罩在石盆上面,石盆里在再烧着木头,既能取暖还能温着东西。 夜里,林琳将她收集的大鱼鱼刺找出来,小心的用另一根鱼刺的鱼尖在大鱼鱼刺的最顶头用内力刺出一个不算小的眼洞。 之所以会弄针,是因为林琳又去不远处的原始部落里看人家是怎么生活的啦。 他们找到一种麻,然后利用那种麻搓成线用骨针缝制兽皮裙和小上衣。 林琳跟着他们几天,终于知道那些麻长成什么样,并且悄悄的采了一些回来。 不过林琳不愿意占那些原始人的便宜,便跑到山上替他们打了一头野熊趁夜丢到他们的部落里。 林琳离开那片原始人采麻的地方,又找了其他地方采了不少麻。 她将採回来的麻纺成线,又用木头做了织针将这些麻线都织成一大片麻布。 现在林琳弄骨针就是想要将麻布和小块皮子缝到一起做个门帘子。 作者有话要说:  盐的这段别考究。湖盐又称池盐,是从盐湖中直接采出的盐和以盐湖滷水为原料在盐田中晒制而成的盐。所以能喝的湖水是不可能有盐的。而且盐的颜色也不可能太好看。 第507章 头一回发现缝个东西还需要将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也是醉了。 林琳是全程运转内力才将门帘子缝出来的,等缝完这副门帘子林琳都不想再做针线活了。 她之前还计划要给自己缝上一件白狼皮的披风,一条红狐狸皮的背心裙,现在是一点兴致都没了。 嘟了嘟嘴,林琳起身去将门帘子安上,长短宽窄都正好,到是让人升起一股成就感。 瞧,哪怕是到了这种时候,她也能让自己活得很滋润。 挂上帘子,林琳将原始的针线都收拾到一个篮子里。又去窗户那里看了一眼她早前留的通风口,见没有被堵上这才脱了外套准备睡觉。 在密闭的房间里点火盆如果不做好通风,很容易煤气中毒。 林琳曾经因为这种事情丢掉性命,所以在这方面也特别的注意。自从在木屋里动火后,林琳每日都要检查两三回。 火盆里添了两根木头,又被林琳丢了两片果皮,整间小木屋温暖中又带着一点淡淡的果香。 伴随着暖色的火光,林琳一夜无梦到天亮。 笠日起床,林琳先是打开窗户通风,发现外面的温度又比前一日低了些,轻轻嘆了口气后,直接被自己无病呻吟又做作的德行囧了一下。 没有茹毛饮血,就应该偷着乐了。 例行去看了一眼那颗树,林琳心里又在计划着这个冬天的事。 林琳为了方便自己记日期,弄了很长一块木板,从她来到这里的那天开始计算,一直记到今天已经有三个多月了。 林琳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准备以自己的感觉做一份原始日历。 她来的时候,粟还没熟。按着北方粟成熟的月份,再以当时她感觉到的温度以及山里植物的情况,月亮的圆缺……林琳将她到来的那天定在了八月一日。 很不负责任的日历,反正也没人反对就是了。 按着林琳的日历,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中旬了。树叶枯落,青草变黄,这个世界已经进入了冬季。 林琳扫一眼自己自从来到这里就像个小松鼠似的存储,担心自己太能吃,这些东西不够自己过冬。 可小屋都已经快没有地方下脚了,再收集东西她也没地方放了。 想到当初的赌注,林琳便放弃了刻个魔法储物空间当仓房的打算。 唉~,豪赌伤身吶! 林琳的早饭是用前一天剩下的鸡汤做的一碗面疙瘩汤,还在里面下了一个荷包蛋,一勺子下去,都是鸡肉丝与面疙瘩,好吃又暖和。 坐在方桌上,林琳一边吃一边想着事情。她痛苦地发现即将到来的冬天对她来说并不恐怖,让她感觉到心慌的是明年春天。 如果到了明年春天她仍就还留在这里,那她明年就得自己开个田种地了。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嘆气。转念想到老一辈人常说常嘆气会将福气好运都嘆走的话,林琳便憋住了。 闷闷的吃过饭,林琳收拾了碗筷便又出门了。 林琳觉得她的过冬储备还不充足,又想到房间里也装不下什么了,于是便准备去打些木头沿着小木屋再盖一间木屋做仓房。 林琳准备将平台加宽五米左右,然后粘着小木屋后面的那面墙建仓房。 这样建仓房可以少垒一面墙不说,只要那间仓房建好,她直接在小木屋这边开个门,取用东西都极为方便。 反正她有内力,无论是砍树还是将树木削成木板都是一两剑的事。 林琳还想到仓房建好了,她还可以捉几只活野鸡和野兔养在仓房里。这个冬天无论是吃新鲜的肉,还是吃鸡蛋都能满足她的最低标准。 不过,她又要拿什么东西来餵它们呢? 第1099页 一时间没想不到,林琳便准备先放一放,等将仓房建好了再说。 于是之后的日子,林琳又花了一天时间将靠着小木屋而建的仓房建好了。 等小仓房建好后,林琳便将木屋里柜架子都移到了那里。之后还在小仓房的墙上挂了好多条麻绳。随后将挂在外面的一排肉干全都挂到了仓房里。 等外面空出地方了,林琳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打猎。 在这缺衣少粮的时代,林琳除了多吃肉也没旁的可吃了。 转天打了只野猪回来,林琳当下便决定下一顿就吃野猪肉。 挑了一块肥肉相间的五花肉,林琳将其切成小块。洗干净放到石锅里将其中的油脂都熬出来。 多余的猪油装在小罐子里留着以后炒菜用,其他的便都留在锅里。 等五花肉煎成焦黄色,再下一些蜂蜜炒色。林琳提前将她掏的鸟蛋煮熟扒皮,然后和野猪肉炖了一个小锅,怕油腻,林琳还往里面下了半根大萝蔔。剩下的半根萝蔔让林琳切成丝用盐拌了个咸菜。 主食是鸡蛋饼,林琳只薄薄的烙了一张。 因为面粉极少,林琳吃的时候都是精打细算的。像是烙饼,林琳现在都是烙那种只加一点点面,然后放鸡蛋,或是其他东西后多加水的那种面煳做出来的饼。 这样的饼省面。 除此之外,林琳还会用面粉包包子和饺子,以及很少做实心的馒头。 像是去了壳的小米,林琳也是多用于煮粥,几乎从来不弄干饭什么的。 当然了,不爱吃小米干饭也是一个原因。 日子一天天变冷,眼瞧着湖水有要结冰的趋势了,林琳这才想起冬天吃水的问题。 于是又连忙找了块大石头,挖空后当了水缸。又用木头钉了一个缸盖盖住。 因着挖石做水缸,林琳还想到了鱼缸,于是又费力气弄了块大石头回来,挖了个鱼缸放在仓房靠火墙这边的放置。 一桶一桶舀湖水,然后用之前编的背筐套鱼,林琳套了十多条大小不一的鱼后便将这些鱼都养在了之前的鱼缸里。 林琳最终也没养兔子,她只养了三只野鸡。 用一只比较大一些的木头笼子装了放在仓房里,挨着鱼缸放的,正常情况下都不需要餵水了。 至于鸡和鱼都吃什么,林琳之前收拾粟和野麦子时的糠壳还没丢掉。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寻思着先留一留,回头看看有没有什么用处再说。 那些糠壳都用一个石头罐子装着,加起来也不少,说不定真的能够吃上一阵子。 如果一个人没有武功和内力,盖房子以及干林琳这三个多月干的那么多事情,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正因为林琳有武功和内力加持,落入这原始社会才没真的堕落成野人。 像是跟林琳同一批落入这个原始社会的楼枫,那傢伙就没林琳这个能力,当然这位也算是幸运的。 他的风系异能以及空间扣都跟着他来到了这个原始社会。 他跟林琳的守株待兔不一样,他不但要找可以回家的空间隧道,还要找那个将他拉到这里来的女人。 虽然是一起被吸进空间隧道的,但他们俩的落脚点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穿着一身纯皮草外套的楼枫在这个原始社会里一边寻人,一边干着他那专业能力极强的老本行。 这混蛋是真禽兽呀,他才不管原始社会的人是不是他的老祖宗,遇到了那是真会上手抢。 当然了,原始社会的人比他还穷,除了能让他抢些盐巴外,也没啥可抢的了。不过等到了冬天,这位发现天忒冷了,于是直接抢了人家的山洞准备猫个冬再寻人。 这么恶劣的行为,这般恶劣的人,林琳绝对是个帮凶。 就在林琳忙着过冬的时候,楼枫已经在离她只有几十里远的地方安顿下来了。 不过林琳在木屋附近布了阵法,哪怕他与林琳只隔了一里地,想要顺利会师怕也要等到林琳撤了阵法,或是阵法失效的时候。 当这个冬天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林琳便开始正式猫冬了。 因房间暖和,林琳白天为了照明时常会开半扇窗户。 然后借着窗户送进来的光亮,一边看平板电影里存储的娱乐节目,一边拿着两根比较细的木头织针继续织布。 林琳手里有不少麻线,这些麻线的质量韧性都不错,若是织成布绝对可以做衣服穿。 不过织布机她不会做。而且就是能做出来,她也用不好那玩意。所以林琳便准备用织毛巾的方法织布。 只要织的细密一些,也能将就着用。冬日漫漫,有这么件事情也能打发时间。 林琳用皮子和粗布还给自己做了一双拖鞋,在屋里穿着方便又养脚。 因为林琳弄了个炕,所以她又用木头打了一个小炕桌,日子虽然清苦些,却让林琳又想到了当年下乡的日子。 除此之外,林琳还准备了些木头,准备回头做短刃削成锄头一类的农具以备……明年春耕。 说起明年的春耕,林琳便决定明天一定要多找些粮食种子,她都好像没有吃到大米饭了呢。 林琳以前特别爱吃一些重口味的东西,现在嘴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没有辣椒,没有大蒜,林琳只在这里找到了大葱和花椒。 第1100页 林琳摘了些大葱,然后又用木头盆移植了些在屋子里。 花椒倒是没有移植,只是将成熟的果子都摘了,然后趁着天好都晒干磨成粉装在一个罐子里。 最让林琳觉得惊喜的是林琳最后一次去湖对面的山上时,竟然还发现了姜。 当即便将那一小片姜丛挖了个七七八八拿回来高温控水,然后用篮子装着放到厨柜里。 姜可是个好东西,平时炒菜或是沖茶都能用得上,也让林琳做的菜多了几分味道。 林琳炒菜喜欢放酱油,她手里也有黄豆,可她不会做。 她以前下乡当知青的那辈子正经跟人家学过怎么做黄豆酱。所以林琳准备退而求次,做些黄豆酱来吃。 只是做黄豆酱一般都讲究每年二月二开始做酱块,然后酱块发酵两个月后再下酱缸发酵一个月,歷时三个多月酱才算制熟。也因此新酱开坛的第一顿差不多都是端午节那天。 林琳在脑中回忆了一下制作黄豆酱的材料后,将明年要多制些盐的事记在了心里。 又看了两集电视剧,林琳摸了摸肚子,起身去弄午饭了。 林琳没事的时候就在炉子上煲锅汤,鸡汤,鱼汤,骨头汤,反正是拿什么顺手就煲什么汤。 早上就着昨天剩下的一碗汤吃了张鸡蛋饼,中午饭林琳准备用石板煎条鱼吃。 嗯,再煎个鸡蛋,一块肉。 找出一个专门熬粥的粥,林琳抓了把小米洗干净放在烧炕的那个炉子上小火烧着。 又将石板从仓房找出来,用架子架在屋里的石火盆上。 摸着下巴扫一眼仓房墙上挂着的咸鱼,林琳的视线又对上了养在鱼缸里的鲜鱼……还是鲜鱼。 最近它们都瘦了呢。 第508章 石板烤鱼前如果将鱼腌制一下,味道会更加的丰富。不过由于林琳手里的调味料有限,所以腌鱼什么的,只能对付了。 好在之前在后面的山谷里找到几根甘蔗,美滋滋的用古法做了些红糖。 红糖出来了,林琳又用这为数不多的红糖做了点四不像的果酒。 那味道……只能当料酒。 不管怎么样,料酒能腌鱼去腥,也不算白折腾。 将鱼收拾出来,再切了几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分别用盐,花椒粉,一点蜂蜜和料酒腌上。又从早前她特意留下了野猪下水中将猪肺子找出来,切成小薄切,先用加了盐的热水焯一下,便捞出来放在一个木头盘子里。 猪肺子这种内脏现代人几乎都不吃,一是不健康,二是不卫生,不过这种东西若是处理好了偶尔吃一吃也没什么。 林琳从前就爱吃干煸猪肺,炒的又干又辣最好吃。可惜没有辣椒,这道菜的口感就降低了好多。 将猪肺子用盐水焯一遍,干净又入了味道,回头放在石板上用油一烤,好吃又有嚼头。吃不了还可以当零食。 因着要吃烤肉,林琳用热水泡了一把早前晒的野菜。转头又重新沏了壶茶。 从准备吃石板烤鱼到吃上,林琳一样一样慢悠悠的准备着。没什么计划,只是想起一样就弄一样。从站起身到再次坐下来足足让她折腾了一个来小时。 左右她也不赶时间,在原始社会过冬天,除了吃就是睡,她能用吃东西还打发时间,也是一项不错的消遣。 可惜了,原始社会能吃的东西太少了,她有计划的存储零食,到了今天也就是一些野果干和肉干,时不时的吃上一碗加了蜂蜜果肉碎的葛根粉。也或是用早前晒的野果干对着蜂蜜煮些原始版的水果罐头吃…… 真感谢山上的那些蜜蜂,如果没有它们辛勤采蜜,她怕是连蜂蜜都吃不上呢。 将腌好的五花肉一片一片放在石板上,林琳喝了一口野果蜂蜜茶便等着五花肉煎出油来。 林琳早前用各种动物肉炼了不少油,都分别装在石头做的带盖罈子里了。 不过吃烤肉的话,还是直接用肉煎油更好吃,所以林琳便没先往石板上放油,等五花肉煎出油,林琳将刚刚煎肉地方挪出来,再将切成片的鱼肉放到那里。 烤鱼的时候,五花肉又翻了个面换个地方继续烤,等薄薄的五花肉烤好了,林琳夹一筷子野菜放在肉片上,然后用筷子连肉带菜的夹到嘴里,好吃又解腻。 吃一口五花肉,再吃一口烤鱼,林琳转身将鸡蛋也打到了石板上。 鸡蛋中间厚,四周薄,上面洒上一层盐后,林琳便用筷子沿着鸡蛋四周将八九分熟的鸡蛋清夹着吃,等鸡蛋清吃完了,中间的鸡蛋黄也半熟了。林琳喜欢吃那种半熟的蛋黄,一面已经凝固,一面还没有凝固。 小心的夹起来,轻轻的在鸡蛋黄上吸一口。里面的蛋黄液微微有些生鸡蛋的腥气,更多的却是一种甜滋滋的口感…… 一顿烤肉吃下来,林琳都不用吃主食便吃得极饱。站起来,走了两圈,先趁热将石板刷出来,林琳顺便又去仓房餵了遍鸡。 林琳养的鸡,每只鸡每天都能下颗鸡蛋,这对于爱吃鸡蛋的林琳来说是一件极幸福的事。 不过再怎么爱吃鸡蛋,林琳因为没有空间担心鸡蛋会变质,所以也不敢将鸡蛋就那么放在外面。于是将早前收集到的鸡蛋都用盐水泡着弄了咸鸡蛋。 林琳一般煮粥的时候,就会从盐水缸里捞颗咸鸡蛋煮了拌粥吃。到了冬天吃烤肉的时候比较多了,林琳早早就将咸鸡蛋煮了几个,将里面的鸡蛋黄弄干捏成粉。然后用咸鸡蛋黄弄出来的粉做烤肉的蘸料吃。 第1101页 吃过午饭,又将锅碗瓢盆都洗干净放好。林琳靠着墙边直直的站了半个小时,这才回到床上去平胃。 冬天运动量太小了,饭后直接平胃容易长小肚子。 说是平胃,其实就是睡个不早不晚的午觉。 睡的正香时,林琳瞬间睁开眼睛坐了起来,飞快起身去仓房。打开仓房的门就看见几只鸡正在那里又叫又跳。 林琳见此直接想到了地震,于是连忙朝着门口跑去。等她跑出来时,地震也到了。 林琳发现地震强度并不大,放下心的同时又在外面呆了一会儿,这才又回屋睡觉去了。 她的小木屋建的非常结实,真才实料不说,木屋平台的下面都被她存的干柴垒得密密麻麻。就算支撑平台的木头断了,下面还有它们垫底。 所以别说这种小地震了,就是七八级的那种大地震,只要大地不开裂,她和她的小木屋都不会有事。 经歷了各种奇葩死法的林琳深刻明白太过自信不是好事,于是林琳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留了几分警惕之心,准备发现不对的时候立即进入空间。 面子哪有命重要。 ╮(╯▽╰)╭ 地震仿佛只是一个小插曲,并没有在林琳的心里留下什么痕迹。 然而让林琳想不到的是强度不算大的小地震却将她布在小木屋周围的阵法给破坏了。 于是住得并不算远的楼枫终于在那些原始人的口中听说了湖边突然出现一栋木头怪洞的事。心里有些猜想又有些好奇,行动派的楼枫直接迈开大步屁颠颠的跑过来看了。 在看到特别有现代渡假山庄样式的小木屋时,楼枫心跳快得仿佛都不听使唤了。 一步一步的朝着小木屋走去,当看到小木屋正面窗户边挂着一块小型太阳能的充电板时,楼枫站住脚,做了几个深唿吸后,一双眼睛闭上又睁开,发现自己眼前的一切并不是错觉,这才运起风系异能朝着小木屋疾行而去。 小木屋没有上锁,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林琳连忙从炕上下来,穿上外套就准备出去。 刚走到门口,小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门帘子一掀起来,林琳与刚刚走进来的人同时怔住了。 她是咋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 他咋又黑又瘦,跟个野人似的? 四目相对,都有几分感慨。然而两人眼里那明晃晃的疑问却将他乡遇故知的激动压了下去。 说实话,若是几个月前见到楼枫,林琳非得将楼枫的肋巴扇打骨折了不可。 这鬼地方刚来的时候,原始落后到了林琳连哭都无没力气去哭。 经过几个月的沉淀,以及豪赌后的如约交赌资,林琳的心态倒是一点一点被磨平了。 她有内力,有武功,还有多世穿越带来的知识储备,若她都不能将自己过顺了,旁人就更不行了。 回想当初,她穿越的目的从来就不是为了享受生活。之前那么多的世界,她已经赚到了。 若是她第一世就来到末世,若是她第一世就来到原始社会……人得知足。 这么一想,林琳倒是没了对楼枫的恼怒。尤其是楼枫也让她抽进空间隧道,生死不明的时候。 半晌,将人请进屋子坐了,又将一直放在火盆架子上的水果茶给他倒了一杯。 楼枫看着一副待客模样的林琳,再看一眼林琳这间非常有时代信息的混合式木楼,心里别提多不是滋味了。 这女人怕是一掉到这鬼地方就没有想过要找他。不然凭她一个女人在这原始社会整出这么一份家私来,用时可不短。 看到林琳过得好,楼枫越想越不是滋味,想到他是因何来到这鬼地方的,心里就有股气。不过转念又想到林琳是怎么碰上这倒霉事的,那股气又瞬间转变成了心虚。 以这女人的心狠手辣,楼枫看了一眼还有一面没有挂兽皮壁纸的墙……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哆嗦。 心里转过弯的楼枫,立即换了套路。于是在林琳问道他的时候,他直接将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小可怜。 什么掉下来的时候摔断腿了,什么好不容易打到猎物却没有火了,还有没盐,没有衣服等等生活上的不便后,又重点将他走了多远的路遍天下的寻找林琳的话也说了。 他不求面前的女人感动的以身相许,只求别真的再朝他挥拳头了。 林琳看着楼枫说得可怜兮兮,人又装得低落消沉,不由抽了抽嘴角。 又不是头一天认识,在她面前装什么大尾巴狼?真当她眼瞎呀。 屋里很暖和,楼枫便将他一直披在外面的一张老虎皮脱了下来。林琳一见他里面那件破旧的民用迷彩服,垂下眼,没忍心怼他。 茶水里的水果茶她那会儿就喝得没了味道,楼枫连喝了两杯后,里面就跟白水似的没滋没味。于是林琳又站起身,用姜丝和红糖给他煮了壶茶喝。 喝着姜丝红糖水,楼枫都快要感动的以身相许了。 这几个月真的是太遭罪了。他虽然有个空间扣,可面积太小,根本装不了东西。 几样武器,一身换洗衣服和几种常用药外,就是二三十只营养剂。 没几天营养剂就吃光了,他不会做饭,也没什么做饭的傢伙式,最重要的是他连包盐都没有。打到猎物就是一个干烤,时而采个果子涂在猎物上,但味道也没好到哪里去。 第1102页 对于一个来自现代的大吃货国国民,就是天天吃肉,也吃得浑身郁结于胸。 人找来了,又一副吃苦遭罪死赖着不走的样子。林琳可能也是一个人也呆得太孤单了,见楼枫没有要离开的架式,还真的将他留下了来。 林琳叫上楼枫将仓房收拾了一下,将早前她打的那张木头床摆到里面。 仓房的保温效果不如林琳这边,于是林琳又找了个石盆放在那里。晚上点盆火也能取个暖。 林琳打了不少猎,皮子也攒了不少,又将仓房楼枫床铺那里都挂了屋兽皮墙纸。 看着仓房里给楼枫腾出的区域,林琳觉得怎么样都比他之前住的山洞好。 楼枫一直到进了林琳的仓房才知道林琳一个女人在这个原始社会到底置办了多少家当,心里又开始不是滋味起来。 这女人总能让他自渐形愧。 楼枫计划着从明天开始就上山打猎去。他有风系异能,打猎于他从来不是难事。 他虽然住了进来,但他不能成为一个靠着女人养的男人。 软饭……他吃,但却不能这么吃。 心里打定主意后,楼枫便从仓房出来,看着林琳在那里做他们俩人的晚饭。 林琳将鸡汤里的鸡捞出来,将鸡肉撕成条再放回锅里,随后在锅里添了些野菜,又打了两个荷包蛋,最后舀了两碗面,放了些水做了一锅鸡丝疙瘩汤。 林琳刚刚听楼枫说他这几个月吃得寡淡,便想着他嘴里应该没什么味了,拿出一块肉馅,放些她手里有的调味料,最后切了些野菜炸了一个野菜肉丸子。 将从山里采的木耳泡了一把,用鸡蛋炒了一盘木耳鸡蛋。 一荤一素两个菜,再加上一锅鸡丝疙瘩汤,林琳吃了不多,几乎全进了楼枫的肚子。 他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种正常饭菜了,回想曾经,再想想这几个月,楼枫心里是又酸又甜又满足。 饭毕,林琳支使楼枫去刷碗。然后在楼枫刷碗的时候还问他这么想要留下来是不是想要伺机报復她? 毕竟楼枫能来到这里,也有她的功劳在里面。 楼枫刷碗的动作顿了顿,背着林琳的脸上露出一抹哭笑不得的神情。 「你想多了。」 林琳挑眉耸肩,一副不予置否的样子。 刷过碗,楼枫还不想回自己那边的仓房,于是便坐在屋里方桌凳子处,跟着林琳一起看平板电脑里的电视剧。 一直到深夜,林琳打了个哈欠,楼枫才回去睡觉。躺在床上,楼枫这一夜睡得安稳极了。 笠日,林琳一早煮了小米粥。又蒸了一锅皮薄馅大的包子。楼枫吃过后与林琳说了一声便出门了。 下晌,楼枫扛着一只野狼回来。林琳抽了抽嘴角,终于想起她忘记将被地震弄坏的阵法重新布置了。 担心狼群报復,林琳连忙去将阵法布上,回头又告诉了楼枫一遍这个阵法要如何走。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楼枫才知道林琳的阵法还是可以在不破坏阵法的时候来去自如的。 想到以前的事,楼枫是好气又好笑。 家里多了一个人,仿佛多了好多的人气。有人陪着一起吃饭,有人陪着说话聊天怼来怼去。林琳虽然面上不显,可心里却是喜欢有人陪着的生活。而楼枫,他怕是求之不得。 不管怎么说,两人打打闹闹,互怼互踹的同居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冬去春来,四季轮换。当两人在这个原始社会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候,空间隧道打开了。 然而林琳当时是背着窗户的,楼枫倒是看到了那颗林琳的心肝宝贝树上方突然出现的空间隧道。 当空间隧道出现的那一剎那,楼枫的眼睛勐然睁大。激动的同时,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作死的勇气。 他本就站在林琳跟前,看一眼空间隧道,再看一眼林琳,楼枫瞬间做出一个决定。 他将手搭在林琳的肩上,然后在林琳朝他看过来的时候,从林琳的身后抱住她,用自己的身躯挡住她的视线。 林琳查觉有异,运转内力将楼枫抖开。眼角余光刚扫到窗外,楼枫便又伸手将林琳紧紧的禁锢在怀里,狠狠的吻了上去。 就在林琳想要挣开他时,空间隧道再一次的关闭了。 眼睁睁的看着空间隧道关闭,林琳气得伸脚就朝楼枫踹过去。 楼枫,你个混蛋。 楼枫被踹坐在地上仰头看她,笑得极二。 来呀,互相伤害呀~ 作者有话要说:  炮一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一路的支持和鼓励,谢谢大家。喜欢林琳的小仙女们,可以转战炮二了。 提前在这里祝大家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