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穿越)》 第1章 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呆呆坐在门口,发黄干枯的头发,穿着灰色的尼姑服,单薄的身体放佛一阵风就吹倒似得。时下国泰民安,流行胖美人,所以这小尼姑没二两肉的脸蛋上一双黑幽幽的眼睛让人觉得心里发酸,这哪来的难民啊,这姑娘都饿成什么样了,哪来的小白菜啊…总之这是一个看起来让人忍不住拉去努力打激素催肥的小姑娘。 小姑妨正愣愣的看着远处的青山,一片墨绿得近黑的群山延绵起伏消失在天边,正午的阳光有点烈,然而绿树如荫的水月庵依旧舒适。 “浄华师妹在想什么?”清脆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眉清目秀,头光得发亮的小尼姑问道。 “在想…我是谁?”看似七八岁实则已经十岁的小姑娘-浄华小尼姑捧着头,觉得脑子一片混乱。 光头尼姑浄语有些紧张了,“师傅不是说了小师妹不可以过度思虑吗?”说罢担忧的摸摸她的头,“头还疼吗?” 几天前小师妹发烧,差点救不回来了,后来好不容易烧退了,脑子也烧傻了,连自已是谁都不记得了,而且还神神叨叨的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可是不能不想啊,我总觉得我好像是…穿了,净华心里嘀咕着,因为我觉得自已不是10岁,而是18岁的说,可是又不能清楚的想起来,而且好像很重要的那个得头悬梁,锥刺股的高考倒计时还有几天来着?… 离高考还有80天,血红的大字仿佛警告般直往大脑钻,净华难过地捧着头,头疼欲裂。 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最先想起来的居然是高考,不得不说我□□教育系统威武霸气,威力超越时空! 可是高考又是神马?为什么会很重要?一努力想就觉得…好像都是很辛苦的样子,睡不饱,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累得半死,每天好像要做很多很多的作业…一点都不美好的样子。 但是十分重要,重要到足以改变人的一生,无数看不清脸孔的人在她耳朵旁说着念着… “小师妹,师傅不是说了吗?你是为了给过世的母亲祈神才来我们庵里带发休行的,你来这里已经半年了…”净语不得和继续重复了好几天的“净华身世大解密”,明明是说过好几次了,怎么小师妹就是有疑惑的样子。 真是这样吗?为神马我总觉得我不是我呢…陷入沉思的净华不知和觉又抓了块门板下来。 “小师妹!!”净语尼姑忍不住大喊,这都第几次了,庵门又要得修了。 小师妹这怪力什么时候能控制住啊,这门都要淘出个大洞来了,这可是号称能挡野猪的门啊…呜呜…又要叫人来修门了…上上次说是老鼠啃的…再前次说是猫抓的…前次说是狗刨的,这次要换什么理由呢?山下修理房门的王师傅最近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们,怀疑我们哪个修炼出什么绝世武功了或高深法术了… 所以我就觉得我不是我了嘛…小净华眼泪汪汪的看着手上的木块,一用力那一小块门板很快变成了木渣,风一吹连灰都没剩下。 净华觉得头更疼了,我不记得自已什么时候是怪力女来着,她低头难过不已,这几天因为她这力气已经弄坏了无数的东西了,吃饭时木筷子被她折断成好几截了,碗被她一捏就成了粉末,厨房的师姐们没办法给她换了铁筷子和铁饭碗。 净语一看净华低头惭悔的模样,赶紧安慰,“没事,师妹,王师傅说了修门多了,给我们打折的。” 净华小姑娘的头一点点的更低了。 净语赶紧加大安慰力度,“其实最近王师傅都当咱们是在练高深佛法来着,你看最近的女客都多了…大家都来瞻仰这大门…你看最近不是香油钱都多了…” 看到净华更沮丧了,净语赶紧拿出大杀器-一个白白胖胖的馒头,“给你,中午肯定没吃饱吧。” 净华狂点头,肚子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忙不迭的接过馒头,啊呜一声咬了下去,和自已怪力相对的就是自已这怎么填都不饱的肚子了。她一顿能吃半桶饭啊,标准的饭桶。所以在庵里经常可以看到几个尼姑吃半桶饭,一个小不点尼姑吃掉剩下半桶,而且坑尼姑的是这小不点绝对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吃得越来越多。 净语带着怜惜看着小姑娘头上的枯黄的小揪揪,还是营养不良啊,可是庵里吃的东西品种有限,加上净语怎么吃都不饱…若不是这个毛病,净语怎么会被送到庵里来呢,可笑,世间人有百种,吃得多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事,为何净语家人就是容不下呢?什么饿死鬼投胎,一定得在庙里化去戾气,世间人有百种,总有不是的父母… 我的肚子一定连着一个异次元空间,净华摸摸自已没啥变化的肚子,感觉更饿了,明明中午才吞掉6个馒头,3碗稀饭和一大盘咸菜… 现下是太来盛世,庵里在吃食方面是不节制的,你吃多少都行,但不准浪费。她每次都要吃好几个人的分量,虽然师傅不会说什么,但时间久了其他人还是有点意见的,净华忖着,得想办法弄点银子过来才行,尤其是她又不是真的尼姑,只是为母亲守孝在尼姑庵里呆个三年而已,那样一来香火钱肯定得想办法弄点回庵里才行,不然时间久了其他人肯定会有意见的。 她饭桶这个名号是怎么来的,还不是因为她吃太多了,其他的尼姑看不顺眼取的,这么一个小姑娘被取这么个名字绝对不是件好事,尽管后来师傅抓了几个在后面议论她的人,没人当面对她喊饭桶了,但暗地里无数小尼姑都在喊她饭桶,她是大家公认的饭桶,名声传遍数百人的水月庵。 “我吃饱了,谢谢师姐。”狼吞虎咽完一个馒头后,净华对净语露出甜甜的笑容,原本看起来面黄饥瘦的小脸竟也带了几分天真可爱。尽管现在大脑一片空白,但净华脑海里总有一个念头,要多卖卖萌,会卖萌的孩子有糖吃。 看来下次得多摸一个馒头才行,净语瞅着净华依依不舍的舔着手上的馒头碎屑,哪里猜不出她根本吃不饱。话说回来这样真的不行啊,净华刚来的时候虽说不算白胖,但不算面黄肌瘦啊,小女孩脸上的婴儿肥还是有的,身体也有小姑娘的圆润肉感,不知多可爱,结果才半年就变得这样…下次看看有没有鸡蛋吧,还是得吃有营养的东西才行。要是有禽肉就好了,小师妹绝对会变得白胖起来的…罪过罪过…出家人不可杀生… 净语在心里直念阿尼陀佛,再怎么怜惜师妹,也不能对佛祖不敬啊,身为尼姑的神圣职业感和对师妹的偏心纠结成一团,可是师妹只是带发修行,不算真正的尼姑,佛祖一定不会怪罪才是…佛家里不也是割肉饲鹰的一说吗… 净语捏了捏一下小净华头上的小揪揪,拉着她的小手进入庵里,下午的午课还有半个时辰,小孩子还是多睡睡比较好,长得比较快。 宽阔的颂经堂内,两三百个女尼以恭敬之心颂念,香火不断,晨钟暮鼓,令人不知不觉的沉静下来,只觉身不在此地,各种杂念全消… 可惜这不包括净华,此时的她正呆滞的跟着众尼嘴巴一张一合,看似在念经,其实内容完全不一样,“红烧肉,酱肘子,麻辣小龙虾,可乐鸡,黄焖鸭,葱爆羊肉,鱼香肉丝…”时不时的吸了吸口水,继续跟着念经“烤猪,烤鸡,烤鸭…牛排,猪排,羊排…”肚子咕噜的叫声消失在经颂中… 在对高考的第一印象之后,净华第二印象就是上辈子吃过的各种食物,看起来吃货的怨念颇深。 夜深人静,天上弯弯的月牙儿散发着朦胧的光淡淡地撒进屋内,净语已经睡着了,净华躺在床上,姿势一点都不美好,瓷枕扔到一边去,整个人像虾一样弯曲着,脸上是满脸的扭曲。 “小花,快点起床了,高三的学生了不可以再睡懒觉了,今天老爸给你弄好吃的,有红烧肉,可乐鸡还有油焖大虾,爱吃多少有多少…”中年男人的脸看不清楚,但那浓浓的疼爱和温暖却那么的让人感到安心。 “呜呜,爸,我好想你,特别想红烧肉,可乐鸡还有油焖大虾…” “净华,醒醒,你做梦了。” 小花挣扎着醒来,看过的是净语一脸担心地看着她,“做了什么梦了,我听见你在哭。” 小花迷迷糊糊地看着她,傻乎乎地说:“梦见红烧肉,可乐鸡还有油焖大虾了。” 净语松了口气,原来梦见的是食物啊,吓死她了,刚刚小花一脸痛苦伤心的模样,她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呢,还好还好。 她安慰道:“差不多天要亮了,等天亮了就有早饭吃了,快睡吧。” 小花闭着眼睛努力地想着梦中她喊爸的男人的样子,总觉得比红烧肉,可乐鸡还有油焖大虾还要重要很多啊,他是谁呢?希望能再梦见他。 净华又睡着了,这一次又是梦见了一个男人,一个生得十分好看的男人,但脸色却无比狰狞,但和刚刚的梦感觉不一样的是,她只感到痛苦难受和漫天的怒火在烧灼着她的灵魂。 “别喊我爹,我没你这样的女儿,你既然害死的我儿子,我就不能容你了,你去庵里呆着吧,以后也不要回来了…” “不是的,除了我娘生的,其他女人的孩子不是我弟弟,我不承认,你和她害死了我娘,我不愿认你为父…” …… 第2章 她究竟是谁啊,一下子穿着古装,一下子穿着稀奇古怪的暴露衣物。净华看着出入山门的女香客衣服包得一个比一个紧,嗯,就现在的人眼光看来她梦中的夏天篮球服是十分暴露的了,但为什么她总觉得穿成那样才是正确的,现在是夏天还包得密不透风不热吗? 脑中的记忆又在打架了。一下子是城市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一下子是竹林摇曳,假山逶迤,亭台楼阁,抄手游廊的院子。 再这样下去我会精神分裂,小花叹了口气,随着净语的脚步到山下去,不得不说古人身体就是比较耐劳,她走了那么长和一段路居然都不累,仔细看看净语也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走了半个多小时。 山脚下是一片十分朴素的平房,一大片的房子款式都相同,“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这房子不错啊,这是净华的第一个念头。不过仔细看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屋顶上都晒了不少药材,进出的都是病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带着笑容出去了,满面愁苦进来。 原来这里是医院。这一大片房子进出的都是病人,小花明悟,但谁能告诉她为毛在里面坐诊的不是和尚就是尼姑要么就是道士,她看着周围的人见怪不怪的样子,泪流满面,为毛就她一个人觉得和尚尼姑道士去兼职做医生很奇怪呢? 净语带小花过去一个中年帅和尚那里,恭敬地喊了声,“师叔。”帅和尚对她们俩点点头,忙着看排成长龙的队伍,示意净语她们等一会。 净语偷偷告诉净华,这白马寺之前有个出家的皇子,不巧正是水月庵第一任庵主的侄子,所以白马寺和水月庵关系算是比较好的,见面都按排行称呼。 中午了,帅和尚有空了,让净语她们进入里间去。 帅和尚给小花把了脉,问了净华几个问题,小花老实地回答了,帅和尚皱眉不已,“从脉相看,并没有太大的毛病,有一点疳证但并不严重…。”帅和尚说了一大堆小花听不懂的名词,小花满头大雾。 净语小尼姑明显地听懂了:“净华都10岁了,平时吃得也多,气力从未变过,只是最近越发憔悴了。” 净华继续茫然,唯一知道的是他们正在讨论为毛她吃这么多还这么瘦,但力气却十分大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净华有些不安地跟着净语走了,因为没什么毛病,所以也没开什么药,净语看着她安慰地说:“并不是说你生了什么大病,只是因为你之前发烧过于严重,所以让师叔把把脉而已。” 其实不用开方子,她也知道这身体是饿出来的,她总觉得饥饿,不管吃多少,很快就饿了。不过像她那样吃那么多了还喊饿,其他人肯定无法理解,因而小花只是笑笑,然后转变话题:“师姐,你能不能跟我说说白马寺还有无量观的历史。” 净语惊讶地看她一眼,“我们京城一寺一庵一观的历史天下人皆知,你还有什么不知道了?” 净华赶紧卖萌,闪着黑黑亮亮的眼睛说:“我喜欢听师姐给我讲故事,师姐跟我说嘛,我想多点。” 净语只好点头,说起历史,她东一句西一句的,说得极乱,净语一边听一边作如下总结。 大庆立国四百余年,京城为庆都,崇尚宗教自由,因而其子民信什么的都有,宗教文化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但民众们最为信任的还是佛教和道教,一来历史渊源流长,二来是其实用性。当时跟在开国皇帝后面的功臣中有一个医术相当高明的和尚名弘光,后来国家新立,论功行赏时这个和尚还是没还俗,继续乐呵呵地当他的和尚,还收了一大票小和尚去传授医术,太祖没办法干脆给他弄了个超大的地盘-白马寺让他窝着,爱传教就传教,爱传医术就传医术。 太祖的一声令下,白马寺渐渐成了天下佛教的圣地,且弘光主持爱医术胜于教义,又活得长寿,等他一百多岁高龄坐化的时候,和尚=医生的观念不知为毛已深入民众的心中。然后道士和尼姑为了抢信众,不得不跟着学医。 水月庵离京城不远,位于跑马山脉之中,跑马山一带峰峰相连,高耸入云。其中离京城最近的三座大山上面都有建筑物,且相邻,这三座山看起来像一个m字,当然对不信教的人而言这像一个大屁股,且水月庵处于凹下去的地方,像极了人体五谷杂粮轮回出口处。不过这些话是不能当众说的,否则被人打死都无人同情,这天下一寺一庵一观活人无数,救治吃不起药看不起大夫的穷人无数,但凡有瘟疫就有他们的身影出现,在百姓心中地位极高,你说两句皇帝是昏君还没人鸟你,说他们的坏话绝对有一群人跳出来揍你。 水月庵就在居中的一座山上坑尼姑的是左边最高的山上是天下第一大的寺庙-白马寺。 先不说白马寺建寺和尚弘光法师的家喻户晓的种种传说,他的后继人里也出了不少牛得不行的人物,出身皇族的有几个想不开的也跑来当和尚了,且当和尚之后因为医术高明还闯出了不小的名头,使得白马寺成了众和尚心中的向往之地,也成为皇室想不开的皇族子弟的出家之所。 水月庵右边第二高的山上是天下第一观无量观,无量观的历史也可追溯到开国时期,当时与弘光法师一起齐名的一眉道长很不甘心佛教大兴,但他医术是比不上死秃驴的,好在他们会炼丹,他们当然也意识到了丹药之毒和其高昂的价格,民众基础比不上物美价廉的白马寺。在开国皇帝的建议下,一眉道长开始思考将丹药去毒化和平民化,结果现在道观成了天下有名的制药连锁公司。 所以说道观的香火也不差,会炼丹的道士在一群吃饱没事干天天想着成仙的权贵人的追捧下日子也十分逍遥,这两家香火比水月庵旺盛多了。 水月庵被称为天下第一庵含的水分就多了,水月庵的第一任庵主是个广受皇室中人喜爱的公主,但她偏偏爱上个病秧子的附马,附马死后公主不堪皇室中人老逼她改嫁,干脆出家当尼姑了,并自学了医术和一群愿悬壶济世的女尼姑在一起深入当时瘟疫之地救人。 净华得出个结论:如果说无量观和白马寺是靠真材实料成为天下第一的话,那水月庵就走了外挂作弊路线。 但没人对这天下第一庵持反对意见,因为以前尽管医者由于多了道士和和尚的兼职地位上升极快,但自有了公主当尼姑还兼职医者到处给穷人看病之后,为了不让大夫被人视为贱籍,医者身份被无数次提升,到今日医者早已不是贱籍反而极受人尊敬,这一切都是水月庵带来的。 “所以就是这样,前朝的和尚只顾每天念经骗点烟火钱,哪像我们现在是真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净语最后总结说。 净华连连拍手,“师姐好厉害,历史学得真好,都可以去说书了。” 净语腼腆地说:“就师妹你见怪不怪,其实书上都写着。”有了净华的捧场,净语忍不住又说了无数正史野史,净华听得津津有味。 大概是因为天下出名的医者很多都集中在寺庙庵里或观里,很多医药世家子弟都来当俗家弟子来学医,他们之后还会还俗去娶妻生子,当然有些自小当和尚的六根不清净的情况下也会还俗去娶妻生子,而寺里并不禁,只是一旦还俗了很难再回来重当和尚而已,因为和尚尼姑道士什么的都有国家发的度牒,而这些度牒相当于现代的国家编制都是有限的,现代的编制有多难拿就知道了,而古代的度牒不比现代容易,和尚尼姑道士们既要会教义又要会医术,难度极高。 净语思考着,觉得这和尚尼姑道士兼职当医生真是再好不过的主意了,净语也同意,前朝之前和尚过多占用大良良田被皇帝灭掉的还真不少,而现在和尚不靠土地,只靠香油钱和看病人的诊疗费生活一来和国家没什么冲突,二来还救了不少人,还充分体验了佛教教义,还真是一举多得。 第3章 “今日去看出什么问题了吗,净华的身体没事吧?” 厢房内,正中间坐着一位看起来三十来岁的女尼问道,灰色宽大的尼姑服掩盖了其丰润的身材,面容有如观音般美丽慈祥,抬头看人的时候总带着悲天悯人的神情。水月庵的住持师太圆清师太,一张如观音般圣洁温和的脸蛋让人看了很有说服力,方圆八百里的人家没有哪家看了这脸不掏香油钱的。 “师叔说看不出来脉像有什么问题。”净语老实地说。 圆清师太用着与那美丽如圆月,慈悲如菩萨的脸孔很不合宜的哼了一下,“我就知道,我都看不出毛病了,他们一帮死秃驴能看得出啥来。” 净语只能陪笑,师傅是主持可以对师叔不敬,但她可不敢。 “唉,净华不知是怎么一回事,越来越瘦了,原本以为我们看不出来,白马寺那边会有人看得出来的,圆通的师弟真不咋样。”师太说着说着又怒了,“他本人不肯来帮我看徒儿只推荐了个师弟出来,莫不是自已医术太差还是看不起我,我看不出病因他师弟就能看得出病因?” 净语低头不语,这天下一寺一庵一观最近二十年闹得更有名了,就因为这一寺的住持圆通,一庵的住持圆清师太和无量观观主镇元子进山门前都是医药世家子弟,且关系都不错,这三人入山门前还有一段错综复杂的三角关系。据说当年住持圆通大师抛弃了身为未婚妻的圆清师太出家了,圆清师太大怒也跑去当尼姑了,爱慕师太的观主伤心下也跑到隔壁山头的无量观落草为道士了。 净语满脑子都想着民间传言的八卦。看师傅这生气的模样,莫非民间传说是真的?师傅真的被圆通师傅始乱终弃了才进山门的? 正在胡思乱想的净语想打自已的头,师傅入山门后可从未想过俗事,师傅一定是为净华师妹发愁,“师傅,不用担心,我看师妹最近吃得多睡得也香,也许只是受天气影响中暑才会变瘦的,庵里很多师姐也是一到夏天就变瘦了。” 圆清师太想到越来越瘦的净语不由得心情烦躁,发现犯了出家人的嗔罪,颇为后悔地念了句“阿尼陀佛”尽量让自已心平气和下来,她最近的心烦不仅是为了净华的事,还有其他事情,白马寺里和尚近千人,人才颇多,但水月庵里只有三百多尼姑,在医术上有建树的除了她就没几个了,面临着后继无力的威胁。 圆清师的手一颗颗数着念珠,“我并不是只担心这个,我担心的是你们。相比白马寺医术高明的众多僧人,我更担心我们庵里后继无人。” 净语有些羞愧地低头:“师傅我会努力的。”她就知道师傅操心的是水月庵的将来。 圆清叹了口气:“师傅已经老了,就看你们这一代人能不能多出几个人才了,不然这天下第一庵的名号…” 这天下一寺一庵一观集中了京城绝大部分的香火,这三家各有各的脑残粉,但致力于医药连锁和达观贵人vip服务的道观姑且不说,消费对象不一样,但尼姑庵跟和尚庙从某些方面来说都是姓佛字头的,这就存在竞争关系了。你和尚庙有菩萨我尼姑庵也有菩萨,凭什么香客去你那边为来我这边。 水月庵擅长妇科疾病,拜十分会看病的圆清师太所赐,凡是月经不调,不孕不育的已婚妇女都爱找水月庵,这样一来,庵里送子观音十分灵验的名声就广为人知了,哪家女眷会去找和尚庙道观找人看妇科啊。 但并不能说高枕无忧了,京城里其他地方也供了医术相当高明尼姑庵,和人才辈出一家独大的白马寺不同,水月庵在这方面没有太多的人才储备,圆清师太十分忧虑庵里的将来。水月庵就妇科出名,其他的没什么名气,儿科方面能拿得出手的人才并不多,这方面的病人在不知不觉中给白马寺拉走了。 圆清师太对隔壁的和尚庙心里还是充满了怨言,这是一种羡慕嫉妒恨的复杂情感,。当然师太是绝对不承认跟这白马寺住持年轻的时候对师太始乱终弃有关,只是觉得尼玛的趁着庙大骗了那么多的香油钱,来咱庵里的人就少了,尼姑也是很能吃的…尤其养了个吃货饭桶的小尼姑… 净语发誓般对师傅下了自已成为一流医者的决心,看见师傅脸色转好后终于松了口气。 “师傅啊,”想到净华,净语踌躇了一下还是开口了,“你看净华师妹大病一场后瘦了很多啊…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 下一句难不成是“人无横财不富?”圆清师太正握着念珠的手一紧,只觉得自已教育失败。 “听说很多人家都是一天三顿的,甚至有些人家一天四顿还包括点心…”净语继续努力的说服,“小师妹很能干活啊,师傅你看,扫地之类的就不说了,砍柴,浇水施肥,这些可都是重活…所以可以的话给小师妹加餐吧。”终于说出自已真正的目的,净语眼巴巴的看着一声不吭的师傅,“小孩子不吃东西是长不大的…”忍不住又加了句。 “不成,她既然已是庵内一员,作息就须得与众人同。”圆清师太毫不考虑的拒绝。傻孩子,我身为住持师太是不能主动的违规的,你难道就不懂什么是旁敲侧击啊,多动脑子啊。 “但是,师傅…”净语不死心还想再说。 “退下。”圆清太很是威严的一挥手,气死师太我了,怎么就那么笨啊。 “我深为你们师傅是要以身作则的,但自古以来就有灯下黑,世上很事情最难清白…”看着垂头丧气正要出门的笨徒,师太忍不住提了一句。 净语两眼放光,“谢谢师傅。” 还没笨到家嘛,很多事情与其遮掩让人心生怀疑,还不如大大方方公开在阳光下,见惯不惯就好。圆清师太叹息,净华这丫头啊,总得想法子暴露出来,怪力也好,板桶肚子也好,众人周知的时候就不怕投鼠忌器了,想让她不知不觉消失…哼,哪来那么好的事。 ** 人要学会自力更生,这是净华近来的心得体会。 早上绕着庵跑了5圈,净华上气不接下气,尼玛什么800米1000米弱暴了,跑了起码1个小时,让净华惊叹的是看起来一个个偏胖的尼姑跑起来一个个精神抖擞得很,尼玛还以为她们都快三高了,谁知最不中用的就是自已。不过现在这个身体才刚满10岁,而且还是虚岁,总有提升空间的。 坑尼姑的是跑完之后累得半死的情况下还要接着早课,净华觉得自已快瘫成一块泥了。 “师妹,早上帮砍柴,一个馒头。”二十来岁的净莲尼姑趁早课前偷偷跟净华商量。 “两个才行。”净华讨价还价,“这可是力气活。” “行,那就两个,今天给你一个,明天再匀一个给你。”净莲点头同意。 “师妹,帮忙挑水,一个鸡蛋怎么样。”又一个声音。 … “给菜地浇水,一份萝卜糕。” “哪来的萝卜糕?”众女尼奇了。 “昨日来烧香的客人给的…一大群女眷,点心可带了不少…” 点心耶,净华擦擦口水,狂点头,最近生意不错,在有余粮的情况下终于吃饱了。 我都听见了,圆清师太额头的青筋跳了一下,这么大声,当我是死人啊。 用力的咳了一声,满意的看着众女尼如作兽散,虽说这是尼姑庵,尼姑们言行举止是要守规矩不错,但圆清师太从来不希望她的庵里一团死水。纵是青年女尼也要像个木头,波澜不起。 在众尼的经颂声中,圆清师太欣慰地看了看净华的脸色,最近好像气色好一点了,虽说还是很瘦,但起码看起来没那么像饿了十年八年的难民了,看来果然是没吃饱,以后还是得找些办法让她多找点吃的才行。 第4章 庭院深深深几许,黄昏时刻,已是传膳时间,丫鬟们提着食盒步履优美地走进正中央的正房。 “给我滚!”房内传出一个佛若困兽的嘶吼,一个少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的难听在怒吼着,“我不是说了将府里所有的丫鬟全部给我换成小厮吗?只留下四十以上的婆子嬷嬷就行了。” 众美貌丫鬟哭着退下去了,换了小厮送饭菜上来,落日的余辉将安平王李湛的影子长长地映在窗上,孤零零的一个身影,低垂着的头仿佛在哭泣。 呜呜,真是太可怜了……窗外的小东含着眼泪脑补着安平王的可怜模样,深深叹了口气,不过对于安平王这样一出生就人生无比顺利的天生贵胄来说实在是打击太大了,一个男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弄不好这辈子都要留下阴影了。 现在整个京城消息灵通点的人家都在议论纷纷,安平王成了最大的八卦的众人和闲聊的话题,一提起他不是暧昧鄙视的笑就是痛心疾首,实在是丢了皇族人的脸。 五天前,京城最大的青楼百花楼里传出女人的尖叫声,众人赶过去时,只见五个一丝不挂的美女围着一个晕倒在地的赤果少年惊慌不已,据说少年当时已经没气了,当然这是以讹传讹,安平王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跟着安平王一起来嫖的纨绔子弟因为安平王的身份贵重,一旦出了什么事等着他们的肯定是全家倒霉,在焦虑之下,他们使人去喊太医了,并吼得整座百花楼人尽皆知,无数人不识安平王庐山真面目倒先认识了他的果体。 安平王是救回来了,但尽管他当皇帝的兄长将消息压下来了,流言蜚语还是传得到处都是,安平王第一次破身被五个如饥似渴的女人榨成人干精尽人将亡的事几乎上层社会的人都知道了,只是碍着皇帝的命令不敢到处乱传而已,但私底下流言蜚语到处都是。 这真是太可怜了,小东一想到这里就想哭,也难怪这几天安平王表现那么奇怪了,都不愿见人,整天窝在房里,最可悲的是他居然得了厌女症,一提起女人就皱眉,还让刘管家将府里的丫鬟全部换成小厮,小厮不够也没关系宫里太监多,换成太监也行。对一个位高权重,美女资源无数却不能享用,对一个男人来说人间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小东越想越为自家主子伤感。 角灯燃了起来,深深的亭台楼阁隐在黑暗中,一眼望不到边的树林在夜色中有些狰狞,安平王府面积过于宽阔,然而即使是在黑夜中还是到处可见隐隐灼灼的灯火。 灯油贵,平民百姓可舍不得这般浪费。然而对于李湛而言,应该说对于这辈子的李湛而言却是已经习惯这燃到天亮的灯光。他上辈子在沙漠啃蜥蜴的时候,在异国吃着黄黄的仿佛刚上大号拉下来的手抓咖喱饭的时候从未想过今日的奢侈生活,当然如果可以他还是宁可过上辈子的生活,尽管贫困… 是的,李湛发现自已重生了,而且是重生在了三十年前的一个人人喊打昏庸到被人灭国的皇帝身上。他现在还是安平王,但目前的皇帝--他的兄长德崇帝太子过世了,再过两年没有留下任何后代的德崇帝过世之后弟弟安平王就上台了,到时这个一无是处的德灵帝将大庆带入毁灭的深渊! 德灵皇帝一生可以说是满脑子只识精虫,在男女关系上荤素不忌,后宫女人数目多到开国以来所有皇帝嫔妃加起来的都没他一个人纳的妃子多,可悲的是女人一大堆,儿子没一个,就生了两公主,其中长公主还把上辈子的他给害死了。 李湛发现自已重生到这么一个主身上的时候简直想再去死一死,德灵皇帝以后绝对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上,当皇帝的能力和他玩女人成反比,最喜欢听人拍马屁,会拍马屁的奸臣都重用,忠言逆耳的忠臣一律弄死,具体例子请参考商纣王。 李湛上辈子挺悲剧的,亲娘死后有了后娘,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亲爹对他的期望修改了,从将他培养成读书考状元当大官的理想,改成为家里累死累活呕尽最后一口鲜血都要培养后娘的儿子读书做官的愿望之后,亲爹变后爹的模式终于完成了。 但这不是最惨的,李湛上辈子小小年纪就长得非常好看,是那种女人看到都恨不得把他的脸剥下来给自已装上去的那种美。对李湛来说后爹好歹还是个爹,后爹死后,后娘就要将他卖给一个喜爱后庭花的候爷了,所以说这世道女人长得美那是悲剧,男人长得美更是悲剧,深觉得自已这容貌只会害死自己的李湛狠下心遁入空门,快乐的当和尚去了。 当然李湛的人生目标并不是当和尚,他当和尚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一来是找个能让自已吃饱饭的地方,二来是学个一技之长。李湛在白马寺呆得很安心,自已长成这样的脸去别的地方都不安全,说实话就算他身着一身的和尚服也没能减少半点魅力,反而让无数位高权重的死基佬想到制服诱惑,越是冰清玉洁全身充满禁欲的清冷气息就让人越想将他剥光压倒的冲动。所以说尽管是穿着和尚服但还是有不少咸猪手伸过来,还好这些咸猪手一听到他出身于白马寺就像被火烫到一样缩了回来。 李湛对白马寺充满了热爱,他觉得如果可以这辈子不结婚了也行,一辈子当个快乐的和尚,他长得太不安全了,现在就已经够祸国殃民了,还好在白马寺,还没人敢跑来白马寺要一个美正太和尚就为了满足自已的私欲。 于是李湛对师傅说出自已想要当一辈子和尚的希望,但他没想到的是被师傅拒绝了,师傅说他注定是到尘缘中人,与佛无缘,非但这辈子就连下辈子都无缘。 李湛受了很大的打击,什么叫我这辈子与佛无缘下辈子更无缘,难道就因为他之前只是将入空门当作摆脱死基佬的退路而已,心不够诚所以佛主不收他吗? 师傅说出的话很准,说谁会死就没有能活得下来的,李湛曾听到他说国将亡后来国家真的亡了。 对于师傅的话深信不已的李湛难过了会又开始考虑将来了,既然注定要到红尘走一趟那就去吧,他小时候不是对自已死去的老娘说过有一天自已要娶个贤惠的老婆生一串娃让他老娘天天抱孙子乐呵个没完吗。如果说他入空门之后还有对不起的人就是他老娘了,如果有一天能完成他娘的愿望倒也不错。 李湛看着镜子中长相精致美丽的脸努力安慰自已,听说很多原本漂亮可爱的男孩子到了青春期就长残了。 于是他幻想着等这美正太的脸蛋到了青春期之后,胡子满脸,最好是吃得肚满肠肥,一脸弥勒佛相,人家一看就觉得有福气,当然他选择性的忘了全身都是肥肉的男人有人长得会像弥勒佛但更多的像猪。 *********** 夜幕低垂,长长的一顿饭终于让李湛吃光了,小东进来收拾碗筷时松了口气,吃这么多应该心情好点了吧。 李湛没有任何形象地瘫在大椅上,拿起牙签剔牙,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已,好歹是重生到了这个位高权重的王爷身上,不是说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他上辈子可没想到能像现在这样山珍海味都能吃到,还能找茬说师傅做得不够精致或材料不够新鲜。 就自比较倒霉刚重生就被人看到了果体又如何,李湛安慰自已,十三岁的少年身材是不错的,那个的体积更不小,不愧是大庆历史上出了名的色狼昏君,三十年如一日的在女人身上耕耘还没被磨成绣花针,真是可喜可贺,重生到男人资本这么雄厚的身体上,看到的男人都给他自卑得去跳河最好。他心怀恶意的想着。 第5章 圆通主持过来视察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不由得恭敬地站一旁去让路。圆通住持长相普通的脸上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神圣感,看着你的时候总让你感觉到温暖和平静。 不少百姓看到这个代表着佛主慈悲的圆通住持时都围了过来,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而圆通住持脸带着淡然的微笑,尽管病人由于过于激动说的话颠三倒四,他的脸上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李湛远远地看着,一动不动地站在树下,看着圆通住持气质平和神态安然地对着众人说话,他仿佛回到了上辈子的时光,一时间痴了。 “施主,师傅请您过去,不知您是否方便?”一个小沙弥过来轻声地问。 李湛回过神来,远远地看过去,圆通住持正微笑着向他致意。 师傅--,他差点脱口而出,然后警觉地咬唇吞下这两个字。 “见过大师!”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向圆通住持行礼。 圆通住持回礼,神态安然地问,“方才小施主一直注视着老衲这边,不知小施主找老衲有何事呢?” 李湛将所有复杂的情绪都埋在心中,拿出一张药方说,“请住持为我看看这张药方,看是否能用?” 住持仔细地看着药方,“请问这是?” “针对男子肾水不足的药方。”简单地说就是让男人生孩子功能更强的药方。 圆通住持闭着眼睛在一一想着药方上每一味药的使用,良久叹道,“此方甚秒,不过还有待检验,不知施主从何处得来的药方,又为何事?” “此药方来自白马寺,我不过是物归原主,但若果有用,我想请住持去看一个病人。” “看病人没问题,不过物归原主?”住持有些疑惑,“这是我白马寺僧人所开之药方?” 李湛微笑言是,确实是白马寺僧人开的药方,而且是圆通住持你亲手开的药方,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在数年之后开的药方。 “不知是何人所开?”圆通住持问道。 李湛并没有回答,只是双手合什,然后转身大步离去。 圆通住持不解地看着少年离去的身影,忽然觉得心悸得厉害,他今日一整日都心神不安,总觉得必须下山一趟,莫不是应了此事。这少年明明是陌生人,但他看自已的眼神却是十分的孺慕,而自已也很奇怪,这少年自已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感觉有说不出的亲切,奇也怪也。 “住持,这一定是我们白马寺在外游历的僧人让这少年送药方过来的。”小沙弥骄傲地说,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 住持沉思了会,缓缓地说:“不一定。”他不是白马寺医术最厉害的僧人,但一定是最擅长看“人”的僧人,他观察那少年的面相,尊贵无匹,他不久之前应是经历大难,死劫过后竟是大鹏展翅之相,究竟是何人呢? 住持并不着急,摩挲着手里的药方,不久之后应该就知道了。 ** “王爷,您今天等了半天就为了等圆通住持?”看起来十三四岁,却生得无比灵活的小厮小东好奇地问。 “你哪只眼睛看到爷在等人了,我只不过是在欣赏风景。”李湛不满地瞪他一眼,“回去给爷警醒一点,别有的没的乱说。” 小东点头称是,主仆两人上马飞速离去了。 ********** 上辈确是有师徒缘分的,这辈子恐怕是没有缘分了,李湛苦笑,他还抱着圆通住持一见他就说,“此子与老衲有师徒之缘”这样的话,就像上辈子一样,果然只是幻想而已。 上辈子李湛能拜圆通住持为师连他自已都很吃惊,后来才知道圆通住持是因为李湛面相极为奇特想就近研究一翻,当然他也算出两人确实是有师徒之缘,对自已是真的很好,一片慈爱之心。 李湛回忆起上辈子圆通师傅有时百思不解的话,现下方明白过来。“置之死地而后复生,明明是早逝之相却又满含生机。”上辈子师傅看着他的面相经常百思不得其解,李湛苦笑连连,如果师傅知道这世上还有附身重生之事,他大概就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面相了。 说实话附身于人身上,李湛总有一种夺舍的罪恶感,尽管这非他所能控制的,但附身在德灵帝身上,他半分罪恶感都找不到,这个做尽恶事,杀尽忠良,将大好山河弄得国破家亡,百姓穷困潦倒的昏君,死了的比活着好。 但李湛还是担心哪天他会离开这具*,正好像他突如其来一样,而且原主究竟是死了还是只是暂时沉睡于这具身体之中谁也说不定,所以趁他还在,有些事能做就赶紧去做,现任皇帝最好多生几个儿子,这样皇位到不了原主身上最好不过。 当然如果原主真的彻底离开了这具身体,而现任皇帝又生下继承人,皇位也轮不到他坐的话也没关系,上辈子用双脚踏上过无数西方国家,他还意犹未尽,他实在想知道终他一生,他能走遍多少国土,是不是一直朝着一个方向走就能看到天尽头。相比之下,皇位对他来说吸引力真不没那么大。 ************* 李湛回忆着上辈的事,说实话他上辈子的人生真的不长,但经历的事情是别人好几辈子都还要多。 进入白马寺后,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李湛很快沉迷于医药中,自从开国皇帝说了出家人也要入世,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后,无论是尼姑庵,和尚庙还是道观都掀起了向医生学习的热潮,数百年后天下最好的医生不是在太医院而是在尼姑庵,和尚庙和道观中,木有办法,太医院面对的客户主要是皇宫,皇宫人少练手机会越来越少,而广大尼姑和尚和道士经常义诊,熟能生巧,自然越来越牛。在这样的情形下,无数家学渊源的医学世家将子弟送来当和尚道士,学到一定程度了就还俗回家娶老婆。 因此李湛的理想也是如此,等能出师了就还俗娶老婆去。可惜世间事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为毛这两字也是隐蔽字呢?),李湛越长越美,天生小受样,肤白细腻就不用说了,还不爱长毛,他理想中的大胡子好不容易长了点渣子就被剃了,年轻的和尚是不能留胡子的。这模样的他当然有无数狂蜂浪蝶追着不放,还好白马寺还算天下名寺,等闲人也没这个胆子下手,这辈子除非你不生病,否则千万不要得罪医生。 李湛很安心的治病救人,还抱着长成弥勒佛的理想大吃大喝的时候被德灵皇帝的亲闺女长乐公主给瞄上了,面首无数的长公主自然不会放过这高级品,在对李湛的战战兢兢很感兴趣的情况下跟他玩起了欲迎还拒的把戏,每次一见面就将李湛的头往她那起码是e杯的胸器上压,看到李湛面红耳赤的模样就乐得不行,其实这不是害羞这是喘不过气来缺氧脸蛋才红彤彤的。 胸器威力巨大无比让李湛第一次对大胸没了好感,白马寺一般人是不敢放肆,但没有任何廉耻之心的长乐公主例外,为了不给寺里带来麻烦,李湛决定跑人了。 十四岁的李湛吃了无数苦,跟着水手学各国鸟语,跟着船跑到了欧罗巴,非常感兴趣的跟当地的医生学习开刀手术之术,深觉得本国医术还大有改进之处。 航海途中当然也遇上风暴,运气还算好的李湛搭了顺风船环绕了近半个地球到了一个叫身毒的国家,据说这是佛的国度,中原的佛起源于此地。听说大庆乱七八糟,到处反王和起义,长公主面首越来越多,已经完全没有了结婚生娃念头的李湛决定在此努力学习等国内没那么乱时再回国去当一辈子和尚宣扬医学。(好像哪里不对…) 理想跟众女病人的胸部一样丰满,但现实跟他小受的身材一样骨感。某天流感爆发,李湛累死累活连续十几天看了无数病人之后,病愈的女病人们激动之下为表示感激,将她们垂涎已久的美人和尚压在比木瓜还雄伟,一对*占据了上半身三分之二面积的超级胸器上,主动让他吃豆腐,在无数波涛汹涌的胸器挤压下李湛光荣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闷死的人。 李湛醒来以后重生回到了三十年前的德灵皇帝身上的时候,未来的德灵皇帝不顾自已年方十四虚岁的柴火棒身体正和五个体态丰满美人滚床单玩np,美人太激动了猛地把李湛往自已肥嫩的胸部上猛压,成功地把德灵地闷死了,一阵兵荒马乱之后无人知道醒过来的李湛换了个芯。 一想起这德灵皇帝可是他避之唯恐不及的长乐公主的亲爹,李湛无比郁闷,又有了出家的冲动。 第6章 清晨的空气有些清冷,远处的山尚朦胧在夜色中,庵里的清晨却是已经开始。 每天早上净华都要从半山腰拎水到山上。半山腰有一道山泉,据说水质很不错,是出了名的好水,净华有时会看见来自京城的小厮来取水。水月庵的男人止步是从半山腰开始的,山脚下就是出了名的僧道医院--惠民署,里面当然有病重长期住院的权贵之人,爱喝茶的病人就不用说了,连白马寺的和尚和无量观的道士都忍不住经常上水月山去取泉水,其实三座山相连,白马山和无量山也有泉水,当初选址时就考虑过水源问题了,但公认最好的山泉水是水月山里的。 对于喝个茶都无比龟毛的士大夫而言,泉水煮出来的茶特别有情调,有格调兼很高调,咱身份就是高啊,喝的茶水都是与众不同,这可是不远千里都要快马加鞭取来的优质泉水哦,跟死老百姓喝的洗过“混元金斗”--夜壶的江水完全不是一个身份哦,亲,咱喝的水都是有优良身份证明的哦。 对净华而言,妈蛋,泉水煮茶纯粹是装逼啊,她某天偷懒,直接拿雨水充数,也没见众尼姑喝出什么不同来。当然就算真有尼姑喝出不同,大家也不敢挑剔,净华很骄傲很自豪很得意,因为她用自已无以伦比的魅力征服了水月庵众尼(大雾)! 对众女尼来说,以前是“一个尼姑挑水喝,两个尼姑抬水喝”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现在都是一个净华拎水喝。 妈妈,自从有了净华咱再也不缺水了! 别看净华小个,但她一手一个桶轻松得跟好像拿的是两朵花。人人都知道水月山的高度,就算从半山腰提水也是特辛苦的事,就那么一桶水,以她们天天爬山闲时还不少尼姑练武的好体质来回一趟也要近半个时辰以上啊。所以最近每个人见到净华的脸时表情都是这样\\(^o^)/ 。 而且让净华帮忙干活代价特别低,有时候,掌勺的净心师姐两个煎得香喷喷的糖心荷包蛋就能让一个傻妞屁颠屁颠的冲去提水。 净华将夜壶里的尿液跟洗菜水一起混合,拿起长柄木勺搅了几下。尼玛,说起来肯定没人信,但她穿越来种蔬菜了,而且绝对都是用人类粪便和尿液浇灌的哦!是绝对的绿色无污染哦!亲,你想天天吃到绝对无化学毒素产品的纯天然蔬菜吗?欢迎穿越到古代! 对净华来说,她现在宁可回现代去天天喝三聚氰胺,起码能吃饱喝足啊,只要你不怕胖,可使劲吃喝。就算是死那也要当个饱死鬼,净华恶狠狠地想,肚子又响起了熟悉的咕噜咕噜叫声。 是的,经过这几天的冥思苦想,净华对于自已的穿越多多少少想起来了。对于家人净华伤心了一段时间后就是无比庆幸,好在她家是农业户口,她老妈生了她以后还能再生一胎,第二胎还是龙凤胎。少了她,她父母伤心是肯定的,但还好她还有弟妹可以替她尽孝。 可惜对于这个身体原主的记忆还是等于没有,她现在只有现代的记忆。对于这个朝代净华一无所知,当然这些天来她天天找净语讲历史故事才多少知道一些,不过知道也等于不知道。 这个朝代居然叫大庆!饭桶当时人都傻了,她虽然是理科生,历史会考是低分通过的,但历史里有叫大庆的朝代吗?尽管历史总有相似之处,这个类似中华的时空也历经多朝,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有类似五胡乱华的历史,史称“亡族血史”--当时中原十室九空,女子被胡人视为“双脚羊”,夜间ox,白天则宰杀烹食。当时出现了一个名叫李文思的英雄--大庆朝的开国皇帝收复失地,灭异族,立国。 当上皇帝后,这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开国皇帝还颁发了很多在当时的人看来很奇怪的政策,例如重商重技工,本朝医生和技工地位纵然比不上掌握实权的官僚,但也不低。特别是医生,包括皇室在内,人人谈起都是一脸的尊敬。 开国皇帝的政策还是不错的,大庆朝已历经400多年了,现在看来国家问题虽多,但总体而言还是国泰民安的。 讲故事讲得正嗨的净语忽然一脸的愤概,开国皇帝有些致力于提高女性地位的政策令很多贵族极为不满的,他们居然敢不满!净语咬牙切齿但随即又是一脸的崇拜,开国皇帝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令女人拥护崇拜的对象!自从有了他,我们大庆的女人都站起来了!净华听到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这皇帝居然还是个女权主义的拥户者! 女人在前朝地位极底,全国统计人数时,女人居然是没上户口的!正妻在一家之中还算有点地位,但小妾居然是属于私人财产!?更别说是丫鬟之类的了,完全没人权,杀个丫鬟比杀只鸡麻烦不了多少。 众多人口资源,尤其是女性资源当时掌握在世家手上。针对这种情况,开国皇帝特地颁发了一些政策,鼓励女子外出做工,并开办了书院让女子上学。开国皇帝还颁法律明文规定,贵族纳妾要交纳妾费(饭桶认为这一定是政府为了敛财才想出来的法令),而且有了正妻之后纳妾是要花一大笔钱的,当然你位高权重可以再纳妾,只不过再纳第二个妾的纳妾费是第一个的两倍,第三个妾则是第二个妾的五倍,第四个妾则要求纳第三个妾费用的十倍,最多只能纳四个妾,且正妻之子在,妾之子无财产继承权,满二十即可扫地出门,最大幅度地保留了正妻的权利。 据说当时这纳妾费很多男人很有意见的,但耐不住开国皇帝有兵权在手,而且当时由于异族入侵,众多名门世家都差不多玩完了,手上没兵就没话语权啊! 战争女人是最大的受害者,男女比例相差悬殊,很多穷地方共妻都弄出来了,开国皇帝手下的兵很多都打光棍,一个刚从战乱中恢复的国家的众多单身汉,都非常赞同这纳妾条例,尼玛就算你是世家子弟也不能占用太多女人啊,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原本很多贵族很不满的,但开国皇帝很体贴地说,他已经很为众多权贵着想了,因为老百姓的纳妾费是当有爵位有官位的世家子弟的五倍啊,没有官身在身的老百姓想多找个女人还得比贵族多花五倍的钱。有了对比才知道自已的幸福,权贵们勉强满意了;最多单身汉的军队满意了;开国皇帝更是满意了。 果然一切都是为了钱啊,开国皇帝当时一定很缺钱花,还很缺女人。净华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据说当时很多权贵之家不得不让众多小妾从良,无数穷当兵的就守在人家大门口等着人家发老婆,一人发一个老婆后很满意地拉着走了,前任权贵小妾变成他们看不起的穷当兵现任老婆,无数权贵之家都要哭死了,可想多纳也没办法,这天价的纳妾费谁出得起啊,就算出得起,你这不是告诉别人,咱家钱多人傻,快来抢吧!在战乱时期,晒富就等于晒命啊! 开国皇帝很得意,他自认是个好皇帝,不用加民赋就弄来一大笔钱,他数学好啊,算盘打得特别响。第一个妾纳的费用就一百两,别小看一百两银子,因为开国皇帝很懂什么是物价上涨,这纳妾费是随年增长的,每年长十两银子,别看十两不多,年年涨就多了。 现在立国400多年了,第一个妾就4200两银子,第二个是两倍,就是8400两,第三个是第二个的五倍,就是两,第四个就是两了。现在一个三品官的俸禄是大约每年2000多两左右,你纳一个妾,人家不会说什么,就花你两个多月工资而已,你纳第二个妾人家只会说你舍得花钱,大半年工资没了,等你想娶第三个时,众人的目光就有些不对了,得花20年的俸禄才纳得起三个妾,目前为止朝廷的官还没有敢纳四个妾,因为如果有哪个当官的纳得起四个妾,老百姓都会拿臭鸡蛋烂菜叶来砸你,特么就一贪官啊,刮咱们老百姓的民脂民膏都拿来养小老婆了。 这皇帝真是绝了,当然对于有权有势之后就想玩女人的权贵之家的不满,开国皇帝很诚恳,亲,我当皇帝都才一个老婆,你除了正妻还能纳四个妾还有什么不满吗? 众世家子弟权贵们默了,眼泪在心里哗哗地流,是可以纳四个,可这天价的纳妾费出得起他们也舍不得啊!谁敢说不满啊,敢说不满不就表示你日子比皇帝还要过得舒服吗?而且这纳妾费皇室照样得出,皇帝想封个贵妃还得去数自已的私房钱够不够,国库的钱你想都不要想。 第7章 看完大庆的开国史,净华只有一个念头,这开国皇帝该不是穿的吧?不过穿越的男人都是恨不得立马种马后宫,这皇帝就一个老婆实在不科学啊。 因为如果是个伤春悲秋的男人穿越了大概会装出忧郁,45度角看天空,名家诗词大抄特抄,吸引一堆美女,然后众美人因为男主忧郁的眼神同意大被同眠让男主再也不天天一脸鱿鱼焖饭;有断袖倾向的侧是吸引各类型的帅哥,据小花从*上的统计,穿越的男人多半都是在下面的那个,以前是黑洞白莲娘受最受欢迎,现在河蟹满地跑,一对一玩清水,女王受强受天然受阳光健气受傲娇受平分天下;野心勃勃的男人穿了大概会想你都能当皇帝了,我也不差,咱出去称王称霸后宫种马吧,于是改朝换代,萝莉养成的侍女傲娇公主英姿飒爽的女侠端庄的大家闺秀温柔小家碧玉成熟御姐的寡妇都拜在种马男的据说永远在升起日不落的xx下。 脑补得无比嗨皮的净华对于开国皇帝各种揣测,怎么将他往穿越男主的套路上套都不合适,无法下结论这大庆开国皇帝是不是穿的了。 相对很多穿越者男的满脑子成就一番大事业的奇思妙想而言,穿越女就只想将自已打扮得花一样人比花娇出口成章将上下五千年诗歌精华大抄特抄一副才貌双全样就为了将自已嫁出去,在这男人种马有理的时代实现一对一的理想,不过净华已经好像好久没上*了,据说现在风向变了,小白才女已死,现在流行精明女主升级路线了。 可怜以上都不是饭桶净华能走的路线,她现在身份就一带发修行的小尼姑,周围都是母的,在*,百合是不怎么受欢迎的。而且对饭桶净华而言填饱肚子更重要一点,身为史上最无用穿越者的净华并没有意识到她很无用。她只深觉得无论是哪个穿越人士有出人头地的想法都是在肚子很饱的情况下。肚子饿就不会想那么多有的没的了,人会胡思乱想都是吃饱撑的!净华现在就木有这种吃饱没事干的蛋疼忧伤,尼玛她现在又饿了,脑子里只有各种肉,呜呜,我的红烧肉,酱肘子,我的可乐鸡翅,这辈子我要永远跟你们say goodbye了吗? 绿油油的青菜喝足了尿水,在清晨的阳光中越发的有精神。净华提桶回到庵里,接下来是去帮忙厨房做菜了,这个活她最喜欢,因为净心师傅时不时的会给她开小灶,对她偷吃的行为视而不见。 “净华,去切菜。” 净华愁眉苦脸的,这切菜对她来说可是件苦事,她力气太大了,已经砍坏了好几张菜板了。净心师姐对她骂骂咧咧的,但还是坚持让她切菜,只是又甩给她一个新菜板。 水月庵三百多人,厨房的人手有限,所以切菜一定要又快又好。净华表示每日切七八个小时的菜真的是噩梦,尽管她是个大力士切一天菜力气都还有剩,但天天面对如山的菜都是鸭梨山大!而且天天都是机械性的重复同一个动作。后来净华想起来都还觉得这是一段血泪史! 大刀实在是控制不住力气,小花去弄了把小刀切菜,从第一天她切的冬瓜大小不一致各种形状都能找着到后来她切了如山的菜根根粗细大小一致,切片的片片薄厚相同,切丁的每一块都是相同的形状要正方体就绝不会切成长方体,切丝更不用说了,净华切的丝就差点堪比头发了! 净华看着眼前足可以将几个她整个埋里面还有剩的地瓜丁神色复杂,因为净华发现自已终于练成小李飞刀的绝技了,昨天一只蜘蛛从屋檐爬过,她最怕此物了,还没意识到自已出手就看到那只蜘蛛和刀子都牢牢地深陷入木头里,然后厨房里掌声雷动! 净化现在才发现圆清师太让她天天切菜的苦心,她也发觉自已终于稍稍控制手上的力量了。这一次净心师姐不准她再用小刀了,开始让她用菜刀,小花什么也没说拿起菜刀切比较硬的瓜果一类,后来切的是蔬菜,最近开始用菜刀切豆腐。 这切豆腐可是个技术活,最近庵里吃了不少的豆腐汤后,终于看到能成形的豆腐了。真不容易啊,然后净华发现自已一手菜刀功夫出神入化,唰唰唰,一个苹果被削成薄如蝉翼的小片,净华满意的看着连成一线的苹果片,深觉得哪天自已离开庵里也可以去江湖卖艺了,不是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吗,单看菜刀的功夫,净华就觉得自已已成一代高手。 在厨房最大的好处是随时可以偷吃。净华吃完午饭,摸摸肚子,饱是饱了,但没有满足感,这人啊就是不知足的动物,这吃饱穿暖了他就要求过小康/生活,什么叫小康/生活,这桌子上得有两个肉菜才叫小康啊,净华在封建主义社会深深的怀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小康/生活,上学的时候老师说的对啊,社会主义好啊,人民地位高啊,吃肉吃到饱啊… ************************************* 炎热的夏天眼看就要过去了,果实飘香的秋天眼看就要到来,水月庵满山的桃树上结了青涩的桃子,净华天天浇米田共水时总能忽略米田共的臭味,流着口水看着满山的桃子,幻想它们成熟后的模样。 净华穿越已经将三个多月了,渐渐习惯了庵里的生活,但越来越不习惯没肉的人生,庵里的素菜是不错,但请理解一个吃了十几年肉突然没肉可以吃的肉食动物的心情,而且尼玛电视都是骗人的,她以前听说很多寺庙里会用豆腐做出鸡肉和叉烧,味道跟真的一模一样,结果根本都没这回事!庵里的素宴是不错,天天都是青菜豆腐为主,很养生,但嘴巴都要淡出个鸟来了。 净华看着自已水中的倒影,比起初越穿时的瘦骨伶仃已经好多了,但还是肤色暗淡,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一定是没肉吃的缘故。 为了肉,净华异想天开了,这周围山里的居民都是以吃素为主的和尚尼姑,野生动物什么又傻又多,她浇水时就看到不少鸟,可惜麻雀肉太少,大胃王表示不屑一顾!她还看到有灌子野鸡经过,挖个陷井搞不好能抓几只? 然后因为这个陷井,净华发现自已居然变有名了,而且还越来越出名,最近来庵里的香客每个都有意无意从她身边经过,装作不小心经过的样子,事实上一个个都好奇的用x光在扫瞄她。 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净华咬着手指想。 嗯,好像是一个半月前的事,那天她在提水的时候偷跑下山去买点心,水是在半山,离山脚距离对娇弱姑娘家来说有点远,但对天天挑水速度越来越快的净华而言小菜一碟,所以她就经常偷溜下山。这附近聚集了京城最有名的寺庙,道观和尼姑庵,山下还有医院,住院的病人多,再加上香客和闲得没事干的文客骚人经常来赏花赏月赏美人的结果就是山下渐成一个不小的集市。 买点心的时候没问题,卖点心的大叔还因为小姑娘廋巴巴的可怜模样多给了一块红豆糕,但回庵里途中,她看见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 这不是我昨天挖坑地方吗?原本是想看看能不能逮个山鸡什么打牙祭的。 难不成是有猎物了?饭桶净华大喜。 不过怎么那么多人围观,难不成是想抢猎物?饭桶净华大怒。 这坑是我挖的,急冲冲的冲上去正想宣布主权的饭桶看见了她的猎物--一只眼泪汪汪的小牛犊。 净华囧了,大家要原谅一个从来只看脑残韩剧,一本无望,二本危险,被高考二模成绩打击到只打算报个神马南方厨艺学校的小白高中生是从不看野外生存之类的节目的,自然不知该挖多大的坑!而且饭桶净华原本想着逮只野鸡就好,结果一想到自已无底洞的肚子,一只野鸡连塞牙缝都不够,最好是一只野猪! 小白的净华是不会考虑野猪是多么危险的动物,她只是想到案桌上一块块的猪肉,当然就算她真的知道野猪的危险大概还是勇往直前,肉的魅力太在了!一个大力女在对肉的无止境渴望之下,坑越挖越大,而且也不懂该做个记号以免有人不小心掉进去。所以现在悲剧了。 放牛的小孩子跟她年纪差不多,一直哭。 这年代牛可是非常重要的生产工具,在农村衡量财富,你家有两头牛那可是有钱人家了。 小牛大概是腿折了,卧倒在坑里,周围的人一边大骂挖坑的人不道德一边讨论如何救牛,这小牛填满了整个坑,就算大人能下去也没地方缠上绳子,踩在牛身上又怕加重牛腿的负担,要是真的瘸腿了就不能下田了。 饭桶被周围的人骂得抬不起头来,当然也没胆子主动承认错误,但还是能努力纠正错误的。 。 饭桶跳下坑,力沉丹田,大吼一声,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在众人惊得眼睛都要脱眶的神情中将牛举出坑里! 然后对于众人钦佩?的目光和苦主的衷心感谢,饭桶害羞又内疚,还好小牛一上来就能走了,没出什么问题,饭桶于是安心了,一溜烟就跑回庵里,当然红豆糕顺便给放牛的可怜娃了,当作道歉的礼物。 第8章 净华在经历了痛不欲生的三个多月后,对肉的渴望稍稍减轻了,为毛?因为有替代品了,后山浓密的山林中有一条小溪,鱼多且又傻又肥,不肥才怪,这周围都是吃素的,而且谁也没胆子在和尚和尼姑的地盘吃鱼啊。 净华现在抓鱼是好手,天天在食堂练就一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吃功夫,她甚至能在你面前一闪而过偷吃掉一个馒头,眼前就剩一个影,你还以为是眼花了!对食物的执着让净华一看见能吃的东西手脚都特快,有一句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净华在饥饿的驱使下有成为绝顶武林高手的潜质。 这一寺一庙一庵的后山的山谷里是一片树林,这片树林因为靠近这一寺一庵一观,周围便种上的无数被扎到后全身麻麻刺刺的荆蕀,数百年来为安全着想种的荆蕀一圈又一圈的将这几乎将这一寺一庵一观的大山包围起来,大型的野兽并不喜欢来这个山谷,因而还算安全。 这山谷后面是出了名的十万大山,峰峰相连,比白马山无量山更高。在这原始森林里面,过度浓密的树木在里面连方向都找不到,里面猛兽不少,除了艺高胆大的猎人组团来刷野兽和成群结伴练过武术的僧人道士偶尔进里面采药以外,很少人进去给野兽送口粮。 这山谷的小溪鱼肥,且人迹罕至,再加上净华现在跑得很快,每天在给桃树浇完水后偷偷跑来弄点吃也没人发现。谁让她太能干了,在众尼的强烈要求下,师傅只好让她减少厨房切菜的活继续来给树浇水,这活太重,除了她没几个人能做。 每天净华浇完水后就没人管她做什么了,她现在每天都花一个时辰跑到后山的山谷里烤鱼吃得不亦乐乎,吃了近一个月的鱼后,净华惊奇地发现自已变胖了点,最重要的是肤色开始红润了。 天天来烤鱼的净华还以为自已瞒得好,没人发现自已的小动作,却不知道自已早就被师傅发现了。圆清师太三天两头给她把脉,最近发现她的脉象强劲多了,问她缘由,净华当然没胆子说出自已每天都去抓鱼吃的事,在尼姑庵里住着还杀生这不是指着和尚骂秃子吗?她还没那么傻,只好对着师傅傻笑。 圆清师太百思不解,她一直为这孩子担心,这孩子的脉象一直都有点弱。不过这孩子长了张不会撒谎的脸,应该是隐瞒了什么。圆清师太当然相信自家孩子不会做坏事,但不知缘由这孩子的身体强健起来还是让人担心的,怕她乱用了什么药物,有些药物短期内让身体看起来很强壮,但日后可就受罪了。直到某日跟在她后面恍然大悟的师太才放下心来。 圆清师太透过树林看着净华无比欢快地烤鱼,又仔细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嗯,这山谷飞禽野兽不多,还算安全,遂放心离去。从头到尾眼睛只顾着鱼的净华什么都没留意到,更没留意到师傅那天之后特地安排她浇的桃树都是靠近后山的,让她有了条件和更多时间跑去弄鱼吃,更没了后顾之忧。 ************ 鸟鸣山更幽,密密麻麻的森林中,阳光似乎都无法穿过茂密的树叶,穿着行动方便的短装的少年拉开弓箭,远处正在悠然散步的野鸡应声倒地。 李湛很自得,他这辈子才学弓射不到三个月就有了这样的准头。 欢喜的捡起野鸡,正想就地烤野鸡吃,忽然闻到若有似无的香味,嗯,他在风中用力吸了一下,是烧烤的香味,而且不知放了什么,特香! 净华心情很好的把一条鱼用木棍叉上放火上烤,在现代她是长女,底下还有弟妹,生了三个娃的父母不得不努力挣钱,白天卖烤鸭,晚上卖烤鱼,作为免费劳动力的净华杀鸭宰鱼非常滑溜,一代女汉子就此养成!当然烧烤技术更是一绝,她一度还考虑考不上大学干脆去做摆夜市卖烧烤。 火堆上七八条鱼烤得滋滋作响,香味扑鼻,好在这一带山多林深,这周围不是寺庙就是道观不然就是尼姑庵,无人来这边打猎或打柴,人迹罕至,不然还真怕人发现。 寻味而来的安平王李湛吸了吸口水。 净华将从厨房摸来的调料和自已特别研究的调料熟练的抹上,鱼的香味更浓了,李湛感觉自已更饿了!嗯,是这个方向,步伐快了几分,完全无视手上濒死的野鸡血迹落在自已的衣物上。 净华有些不满意的尝了尝鱼的味道,没有辣椒就是少了点味道,这世界还木有辣椒这玩意,麻椒也木有,还好有孜然。从来都是重口味川妹子辣不怕的净华这段时间真是觉得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身后传来灌木从被分开的细微声音,净华警觉的转头。一个十三四岁的蓝衣少年出现在眼前,映着青山绿水,眉如远山,目若点漆,像挺拔苍翠的修竹,有着无法言喻的赏心悦目。 果然穿越女都会遇到帅哥啊!净华恨不得擦亮双眼将帅哥上下细看一番!好帅气的少年啊!且眉中英气十足,黑如点漆的双眼有着无法言语的贵气和清正,但却带着一身的阳光,嗯,应该归类于阳光少年。 一定是哪家世家子弟吧,只有世家才养出这一身气派。 不过这小帅哥眼神有点不对啊,净华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鱼烤得正香。 护食的饭桶净华眼睛立刻不善的眯起来,想和我抢鱼吃,长得再好看也没门。 “这位小…”李湛迟疑了一下,看向小娘子的穿着,灰色的尼姑袍,应该叫小姑娘还是小师傅,头上有头发,还杀生… “小姑娘,在下用手上的野鸡跟你换鱼如何?”少年果断地开口,他自认是个吃货,两辈子都是大胃王,上辈子在白马寺别看他人小也是出了名的能吃,可惜一直都没能长成弥勒佛般胖乎乎的有福气!他离开白马寺后开南地北哪里有好吃的就跑哪里,流浪海外除了长公主的原因还有一半是听说海上很多好吃的鱼新鲜做出来的最是美味才不管不顾上船去的。 净华一听他开口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尼玛她就知道这世上是没有完美帅哥的,这公鸭嗓听得耳朵难受啊,将他原本能打90分的外貌起码减了30分!净华妹子是个音控,这辈子长得像难民她也并不难过,因为这萝莉身体声音也很萝莉,娃娃音甜甜糯糯软软绵绵的,说话跟唱歌似的。上辈子女汉子的烟酒嗓让她郁闷不已,现在终于圆满了! 对声音要求特高的净华对外表极品的小帅哥减分到了及格线还特遗憾现实是和小说有差别的,小说中的百分百长相声音身材谪仙般完美的男人她怎么就没机会遇到呢?净华抑郁了。 “小姑娘一个人吗?”粗粗的公鸭嗓问道。 李湛看了一眼还在魂游太虚的净华,这么小的孩子,又是处于人迹罕至的山谷中,应该是有人带着才跑来这里烤鱼吃的。“小姑娘,你家大人在吗?” 净华回过神来:“就有一个人而已。”她才不敢将庵里的师姐们拖来开烧烤大会。 就她一个人?难不成这鱼都是她抓来的?这么小的孩子?李湛大吃一惊,火堆上烤七八条鱼,每条鱼都超过了一斤重,肥肥的鱼身上的油正不停地掉在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李湛狐疑地开口:“我用这只野鸡跟你换鱼怎么样?” 刚刚只注意到帅哥脸蛋的净华将目光往下挪,两眼放光地看着少年手上的鸡,擦擦差点就要流下来的口水,好久没吃鸡了,而且还是野鸡,狂点头,“公子不用客气,请!” 李湛姿势优雅的吃着鱼。这鱼身上不知抹了什么,一点腥味都没有,表皮酥脆,里面的肉紧实,大概是鱼肚子还放了什么植物的汁液,吃起来有一种清香和微辣的味道,却又不像是姜的辣味,让人胃口大开。这烤鱼他前不久才在宫里吃过一次,李湛撇撇嘴,那个号称御厨里最会做烧烤的厨子烤出来的鱼跟这姑娘做的一比较就成了猪食! 小姑娘看不出年纪小小,还挺能吃的,吃了两条鱼后依依不舍地放下鱼去弄鸡了。他看了有些心酸,这瘦骨嶙峋的姑娘一定是很久没吃肉了才这么能吃! 第9章 然后李湛发现自已的眼睛老控制不住的往溪边的小姑娘飘。 这小姑娘看起来小小个的,跟六七岁的小姑娘个子差不多,但穷人家的孩子因为营养不良,个子小也是有的,但就算这样这小姑娘绝对不超过十岁。可是她拔起鸡毛很快速也很轻松,据他所知,没热水的时候拔毛是很难的,但这小姑娘一点也不费力,超能干! 李湛看看周围火烧的痕迹,这姑娘肯定不是一次两次跑来这里吃烤鱼了,不过这周围尽管没有什么大型野生动物,但蛇什么的还是有的。 李湛正想跟这小姑娘说说安全问题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住了,他睁大眼睛看着小姑娘掏出一把小刀麻利的往雪白的鸡肚子一划,把里面的肠子和肝胆肾什么的一把掏出来! 李湛不知不觉停下进食,张大嘴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小姑娘,身边哪个姑娘不是以最好的一面视人的,就算下厨也是很优雅迷人,连食材也精致得像艺术品,哪有这么血腥和…他看着小姑娘双手正在翻过鸡肠洗里面的粪便,补充了几个字-不干净的。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他很主动去处理鸡的时候小姑娘一口拒绝了,他确实没这个天份。 净华处理鸡的时候分了点心去看小帅哥,帅哥吃鱼的姿势很好看,很有教养,但一边吃一边看她洗肠子还面不改色,她掏肠子洗去鸡大便的时候居然没移开眼睛而且还能吃得下,净华暗暗称奇。 净华傻眼地看着地上的鱼骨头,这年头难不成大胃王都是扎堆出现的?这个小帅哥已经吃了两条鱼了,这鱼加起来也近三斤重了,看他的模样还意犹未尽,为什么这么说,看他的目光就知道了,一直在没烤好的鱼上打转啊! 小花顿时觉得这少年光风霁月,高高在上的面具一下子被脱了下来,相当的接地气啊!不管吃东西时多优雅也掩盖不住这是一个吃货的事实! 吃货和吃货之间都是臭味相投很有共同语言的,小花觉得跟这少年一下子亲近起来:“呆会我请公子吃烤鸡,保证好吃。” 看多了狗血剧的净华脑补了小帅哥以前家境很好现在落魄了,经常在森林中以打猎为生,同情心大发之下很爽快地说。 “那就多谢姑娘了。”李湛露齿一笑,仿佛云散月开,让人眩目不已!净华顿时觉得只要忽略那呱呱叫的公鸭嗓,这少年还真称得上是秀色可餐。 净华赶紧收敛心神,暗念美色不能当饭吃,食物更可爱!公鸭嗓的帅哥是称不上完美的!赶紧回神在烤鸡上刷了一层作料。 “可惜材料不够不然做叫化鸡更好吃。”净华有些遗憾。 “叫化鸡?”李湛很感兴趣。 “非常好吃,可惜材料不够。”这时空还没叫化鸡吗?净华胡思乱想,也许我可以去卖叫化鸡,“:要鸡丁、瘦猪肉、虾仁、熟火腿丁、猪油、香菇丁作成馅放入鸡肚子里,用泥巴把裹上荷叶的鸡包起来,架火烧泥巴,泥烧热了鸡也就熟了。” 净华吸了吸口水,“清香的荷叶、浓郁的酒香,酥烂的鸡肉…” “听起来很好吃。”李湛被小姑娘滔滔不绝的介绍说得很是神往了,吃了宫里的师傅都自愧不如的烤鱼以后对小姑娘厨艺充满信心,对净华所说的叫化鸡也就非常期待起来,“不过名字不大雅。” “咳,这是叫化子想出来的一道菜,所以叫这个名字。”莫名的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叫化子请乾隆皇帝吃叫公鸡,不好意思提这上不了挡次的旧各,就胡吹了个新名。“其实也可以改名叫富贵鸡的。”净华补充说,好像古人起个菜名都挺讲究的。 “还是叫富贵鸡比较好,雅俗共赏。”李湛赞同地说,吃饭除去食物要好吃,心情也很重要。 烤鸡发出喷香的味道,明明是吃了两条烤鱼了,但肚子还是一堆谗虫在叫。 李湛闻着烤鸡散发出来的香味,看着专心一志地盯着烤鸡的净华,在心里下了个决定,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死皮赖脸赖上这烤鸡烤鱼弄得超好吃的小尼姑! “可惜食材不够。”净华再次觉得遗憾,尼姑庵里就是不方便啊,没肉。 “下次我带过来好了。”看见净华垂头丧气的模样,李湛安慰地说。一看这小姑娘应该是在水月庵里生活的,受不住庵里生活清苦,出来打牙祭的。不过这小姑娘实在太瘦小了,跟只小猫似的。时下以胖为美,这姑娘实在应该多吃点,李湛同情心大发,觉得下次来的时候应该多带点好吃的食物。 “下次?”净华迷惑了,这山后极少人来,少年不知为何而来。 “我叫李湛,”少年微笑,“最近经常要来这山里采药,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我叫花静。”净华拿起鱼狠狠的一大口,有些含糊不清地问,“你是大夫吗?” “原来是花姑娘。”少年李湛微笑,“好名字…”还没把赞美的话说出来,就看到花静满脸通红,用力掐住脖子,很明显,被鱼刺卡住了。 “花姑娘,你没事吧?”李湛大惊,赶紧拿起水壶,“喝一大口水,用力咽下去。” “咕噜咕噜…”饭桶大口大口喝着水,还是咽不下去,急得眼泪掉了下来了。 “花姑娘别急,我这有个果子,你和鱼刺一起吞下去。”李湛掏出个橘子,飞快的剥皮,一把塞进饭桶嘴里。 饭桶用力咳着,终于将那该死的鱼骨头给吞下去。 李湛松了口气,将用力拍打净华后背的手收回来,还好没出什么意外,不过这孩子还真是不小心,怜悯的看着瘦骨伶仃的小姑娘,李湛开始脑补,一定是很久没吃饱过了才这么心急,可怜的孩子,向来对女人没什么怜惜之心的李湛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心疼又有些怒意,这孩子的父母是谁,就算她是孤儿也还有其他亲戚吧,难道都不给她饭吃,所以就像上辈子的她一样只好出家混饭吃吗? 净华缓过气来,顾不得自已的狼狈,她一把抓住差点害她被噎死的罪魁祸首,用力强调,“绝对,千万,不要叫我花姑娘。”你又不是日本鬼子! 李湛拍拍衣物,整理好被饭桶抓皱的衣服,恢复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惊的从容世家子弟风范,当然难听的公鸭嗓一开口就让这风度减分到了及格边缘:“那该怎么称呼姑娘。” 饭桶恶狠狠的咬下一大口鱼,“随便,只要不叫我花姑娘都可以。” 经过这一囧事,两人关系反而近起来,那种彬彬有礼的客套和优雅的表面功夫全抛到了一边。李湛看着净华又吃掉了一条烤鱼,这孩子都吃掉三条烤鱼了吧,是不是饿太久了?这尼姑袍一看就知道这水月庵的吧,这天下第一庵什么小时那么小气了,连个小姑娘不给吃饱饭,让她饿着肚子出来找食物! 这孩子一下子吃这么多肚子受得了吗?李湛眼明手快地将最后两条鱼中最肥的一条抢过来,只留下一条巴掌大的小鱼:“别吃那么多,好歹给你救命恩人留一条鱼。” 净华怒了,跟她抢食物的人都和她有不共戴天之仇:“主人不说话你就不要动手,而且你是客人要客气懂不懂!” 李湛豪放的咬了一大口鱼,“花姑娘,对救命恩人不要太小气了。” 你之前的贵族气度呢?净华顿时觉得什么光风霁月什么气质优雅贵气都像泡泡一样破了。 “你刚刚不救我我也不会死。”何况你还是罪魁祸首呢,“不要叫我花姑娘!再叫呆会烤鸡没你的份了。” 反正已经露出真面目了,李湛顿时恶趣味起来“那花花…”好像他之前投宿的人家养的小猪名字就叫花花。 “也不要叫我花花,你以为你叫猪啊。”净华一边吃一边横眉竖眼,最差的样子都被帅哥看到了索性不装模作样了。 这混蛋太过份了,这鱼都是她抓的她烤的,他居然抢了那条大鱼,那条最肥的鱼起码有两斤重了,那条小鱼就二两,太过份了! 你怎么知道我叫的就是猪? “那阿花…”李湛带着笑意,从善如流的改口。嗯,他家里管家养着只捉老鼠的猫就叫阿花,就姑娘生气炸毛的样子还挺像那只好吃懒做的肥猫。 “不行,我又不三八。” “三八?” “三八阿花,就是指很三姑六婆的女人。” “三姑六婆?”完全不理解中华文明的李湛不耻下问。 “就是很喜欢家长里短乱说别人闲话那种老婆子。”净华不耐烦了,将啃完的鱼骨头扔进旁边挖好的坑里,又忍不住添了添手指。 “小花啊…”少年悠悠开口,唤出自已那怎么养都长不大的小花狗的名字,那只小狗也是瘦瘦小小的,怎么吃都养不胖,每次一看见他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小尾巴摇摇晃晃的,黑黑的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萌得不行。这姑娘的眼睛倒是像极了小花,都是黑得像珍珠,在一张小脸上大得惊人,萌娃一个,要是再胖点就更可爱了。李湛没发现他今天跟一个小姑娘第一次见面而已,他就在考虑怎么包养她了,嗯,将她养得油光水滑的。 其实就他觉得萌,对于其他人而言,净华又大又黑的眼睛在这张小脸上让人看了绝对没有萌的感觉,这姑娘的脸都瘦得跟锥子似的,一双眼睛还大成这样,盯着你看的时候就好像鬼娃娃似的,大白天都让人冒冷汗,吓死人了! “你难道就不能叫我阿静或小静吗?”净华不高兴了,为毛这混蛋跟好上辈子的亲朋好友一个德行,上辈子她的名字也是花静,但没一个人愿意叫她阿静或小静的,说是这么文雅的叫法不合适她。 少年脸微红,像个无比纯情的少年,带着害羞的表情看着净华。 这是什么表情?发春了?净华大感不秒,就听见少年有些颤抖的声音在说,“没想到姑娘你对在下一见钟情。” 喷血! “谁对你一见钟情了?!”咱们今天才认识好吗。 “向来只有亲密的家人或恋人才直呼其名,我跟姑娘又不是家人…”李湛继续用那害羞的小眼神对着净华瞄啊瞄,扭扭捏捏的,那暧昧的小眼神只把净华气得想将他扔进小溪里去。 “以后就叫我小花。” 当机立断的决定名字归属,她上辈子小名就是小花,每个人都叫她小花,是因为两辈子都叫花静的关系所以才穿越吗?伤心的是两辈子看见她的人都叫她这个小名,小花有些伤感(以后名字就是小花了,比较好打字)。 伤感中的小花完全没留意自已说了以后,其实就是并不讨厌下次跟这少年继续会面。 “还是更像狗啊。”李湛低声说,想起家里养的小花那双跟眼前的姑娘像极了的黑眼睛,决定今天回家给他家小花先加加菜,下次再拿东西来喂养眼前这个小花。 第10章 “小花烤鱼的技术真是一绝啊!”李湛吐出鱼骨头赞美道。 “那是!”小花得意洋洋,不自觉抬头挺胸,就是坐在大石头上做这抬头挺胸的姿势有些滑稽:“我这烤鱼技术是少有的。”她上辈子可是夜市出了名的烤鱼胖西施!上辈子她就是个爱吃的,吃得胖乎乎的,这辈子吃得比上辈子还要多几倍,还这么瘦,她很满意,依这身体的骨架,长大了肯定就一个纤细佳人~~对一个吃货而言,有什么比一个怎么吃都不愁减肥的身体更让人羡慕了。 李湛看她尾巴都要翘起来的样子,喷了!真的太像他家小花狗了,那只小花狗做了什么好事等他表扬时也是猛摇着短短的小尾巴,两足竖起来,头昂得高高的等他来摸它的头,“物有相似?!”李湛不由得自言自语。 “什么?” “没什么,我是说…”李湛赶紧摆出无辜的样子,“烤鸡翻过来吧,这一面快焦了。” 小花没听清他刚刚的呢喃,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话,赶紧将烤鸡翻过来上料,看看已经烤好的鸡肠子,她洒上各种料,想起刚刚那最后一条肥烤鱼,小花觉得自已又小肚鸡肠了,带着恶劣的笑,将鸡肠子放到少年手上,“这鸡肠子嚼起来很有韧性,烤得正是时候,李公子请~~” 李湛挑了挑眉,时下权贵世家并不吃动物内脏,即使是平民百姓家请客也不会请客人吃这玩意,看来这姑娘真生气了。 “小花~~不需要客气,你先请。”他这辈子衣食无忧,确实没吃过这种平民才吃的东西。 就知道像你这样的世家子弟是不吃动物内脏的,知难而退了吧,内心在大笑的小花一脸殷勤,“很香哦,而且很脆,特别好吃,在我家都是把这最美味的部分给客人吃的,不用客气,吃吧。” 李湛面上一脸为难,其实饶有趣味的欣赏小花脸上多变的表情。他上辈子差点饿死的时候连虫子都生吃过,还曾经面不改色的在尸体旁吃过熘肥肠。 如小花所愿的接过烤肠,看似很为难的慢慢咬了下去。 小花笑咪咪的看着李湛斯文的咬下一截肠子,如愿的看到李湛两眼一亮,然后加快吃的速度,她确实没说错,在她上辈子的烧烤摊上,这鸡肠鸡胗鸡爪什么的确实是弄得最为美味,来吃烧烤的人十有*会点鸡肠鸡胗鸡爪来吃。 看到李湛吃得正欢,小花笑眯眯地说:“公子知道吧,这鸡肠子好吃是好吃,可是很多人都不喜欢,因为里面装的可是鸡的大便,最近这野鸡一定便秘了,因为它的肠子上满满的都是鸡大便…” 小花一边说一边拿眼去观察李湛的脸色,学习韩剧里女猪脚对男猪脚深情的呼唤:呕吧!呕吧!吃了我的也给我吐出来! “我知道,刚刚看见你洗过了,还洗得很干净。” 李湛笑着说,又咬了一大口鸡肠子,还故意发出吃美味时的啧啧声,如愿的看见小花脸绿了。 只有咱屁民才喜欢吃鸡肠鸭肠鹅肠肥肠,果然这少年不是什么权贵之家,但看他这甩明星十条街的风度和礼仪就知道应该曾经是世家子弟,只是现在落魄了。小花一时间脑补得更多,比如说各种宅斗… 烤鸡散发出的香味让两人都没心思斗嘴了,两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这烤鸡上了。 小花拿起一张荷叶将这烤鸡的一条腿撕下来拿给李湛。李湛眉毛挑了挑,算她有良心。 接过这烤鸡,李湛深深吸了口气,烤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这烤鸡比八珍斋的蜜汁烤鸡更香!”细细咬了口闭眼品尝,眼前一亮:“也比蜜汁烤鸡更好吃。” 李湛在cos美食家的时候小花已经狼吞虎咽了近半只烤鸡,听见李湛说到美食倒是分了点注意力过来:“蜜汁烤鸡?用蜂蜜烤的吧。” 李湛点头:“八珍斋的蜜汁烤鸡可是京城的一绝,每天排队等侯的人都成长龙了,因为买的人太多了,不得不限量卖。” 限量?小花有些感兴趣了:“不知道味道如何?” 上钩了?李湛心里发笑,面上却一本正经:“下次我过来拿富贵鸡的材料过来时,顺便给你拿一只过来尝尝?” 对于给自已投食的人小花都特别宽容,她一下子原谅了刚刚他和自已抢东西吃的事了,依依不舍地再撕下两个鸡翅膀递了过去,她可是最爱鸡翅膀了。 对于小花的慷慨,李湛不知为什么觉得心情很好,小花真上道!看看那两只因为不舍眼巴巴看着他手上烤鸡翅的黑眼睛,真的跟他家小花狗一模一样,小花真可爱! 李湛吃了一只鸡腿和两只鸡翅,意犹未尽地朝小花看过来,不知不觉她整只烤鸡都吃完了。 小花看着只剩下骨头的烤鸡,想了想将一只鸡屁股递了过去。 李湛干瞪眼。 小花有些心虚,这只烤鸡大部分都是她吃完的:“鸡屁股又名七里香,可好吃了。” 还有人给鸡屁股取了名字?还七里香?这么文雅的名字鸡屁股配得上吗?! 小花赶紧道:“这七里香可是又香又脆,烤起来香飘七里,特好吃。”她上辈子家里也烤鸡屁股,一串串的肥鸡屁股看起来很诱人,比起鸡翅尖肉多多了,还采用的是肯德基新奥尔良的烤法,受欢迎得不得了。 李湛连连摇头,嫌恶地看着那一小团肉,如果刚刚小花是给他吃鸡屁股,他还真的会如她所愿呕吧呕吧了! 暴殄天物,小花嘀咕着一把将鸡屁股塞进嘴里,还是很好吃啊,这鸡屁股可是台湾出了名的小吃哦,据说还大量出口日本。 李湛从鸡屁股的打击中回过神来才想起小花今天吃了近一只烤鸡,四条烤鱼!这只烤鸡都三斤重了,四条烤鱼加起来也有6,7斤了! 李湛脸色大变,有一种死法据说是饱死。 “快,快吐出来。”他急急地想抓住小花,小花赶紧躲开。 李湛看着自已抓空的双手,有些愣住了,这么快的速度,他眼前就剩一个影了,这丫头会武? “你要做什么?”小花怒了,好不容易能吃个饱,居然想叫她吐出来,他跟食物有仇吗?吃到肚子的东西就别想她吐出来。 李湛回过神来急问,“你没撑着吧?胃有没有感到不舒服?”说完伸过手来摸她的肚子。 “色狼!”小花条件反射地将他一甩。 李湛还没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已飞向天空,天空好蓝,地面好远,这怎么一回事? 李湛看着越来越近的地面,赶紧作了个后空翻,成功落地,他愣愣地看向小花,不敢置信。 小花魂飞魄散,刚刚一怒就将他扔了出去,她这身体也未免力气太大了,生气之下没控制住力气,看见李湛cos灰太狼被平底锅拍飞,她差点没吓死。 “你没事吧?”她急急地跑向李湛,快哭出来了。 李湛回过神来,这姑娘天生怪力,看来他没必要为她的安全担心了:“我没事,抱歉,我只是担心你吃太多了撑坏胃。” 小花有些不好意思了,又有些感动,这个少年今天第一次见面就对她那么关心:“我天生就吃很多,而且肚子一会就饿了,消化特快。”她很别扭地说。 天生大胃王? 李湛还是一脸担心地看着她:“那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会不会胃不舒服?会不会吃太多了想吐? 小花摸摸肚子,“嗯,吃了个七分饱,回去还要吃晚餐,吃太饱不利于养生。” 李湛看着小花平平的小肚子,傻了,那么多的食物她装哪去了? 第11章 李湛下山时太阳尚未下山,金黄色的阳光将万物笼罩在一片繁华中,映照着这热闹的人间烟火。 山下的集市非常热闹,来往的病人多,店铺酒楼极多,当然酒楼什么的都有一段距离,毕竟在尼姑和尚地盘不好卖肉和酒。 一踏进酒楼大门,一个人影就扑了过来,“殿…,主子,你可终于回来了。”小厮打扮的少年有一张讨喜的圆脸,看见李湛的时候眼泪汪汪的上下打量生怕自家主子少了根头发。 “小东,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李湛有些心虚,偷偷摸摸的把伺候的小厮甩开,要是被管家知道了小东绝对被打一顿,当然要是被他那当皇帝的大哥知道了小东就不死也得脱层皮。 “主子,下次千万不要扔下小东了,呜呜,小东好担心啊…”少年抹着哭红的眼睛,要是管家知道他睡死了,连主子什么时候偷跑出去都不知道的话管家非得将他发卖不可。 “好好。”李湛敷衍着说,完全没有在小东房里点睡眠香让他睡死了自已好偷溜的内疚感:“太阳快下山了,我们快回府吧。” 马是好马,快马加鞭,半个时辰后就到王府了。此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只余天边一片深黄。刘管家在最靠近大门的亭子里焦虑的走来走去,看见李湛时大大松了口气。 “殿下,您可回来了,刚刚安公公过来…”刘管家急急迎了上去,这是个白胖的中年人,脸像一团面团似的没有胡子,但声音有些尖锐刺耳又有些娘气,仔细一看那翘起来的兰花指,走路不经意之间总是有些像鸭子那样摆动两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就是个太监。 看见李湛年上拿着一小包用荷叶包好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吃食了,刘管家很自然地将他手上的东西拿过来:“小东真是太过份了,居然要王爷拿吃食,呆会一定要好好训他一顿。” 李湛手一偏,错开刘管家的手:“不用了,这是我拿回来送…” “汪汪汪”激动的小花狗一路奔过来打断了李湛的话,看见李湛后,短短小小的尾巴摇得更欢了,肉肉的小屁股一动一动的,两只后脚直立起来,两只前蹄合在一起好像在作揖似的,水汪汪的眼睛撒娇似的看向李湛,让李湛心都软了,就是这表情,跟他今天认识的小花姑娘一模一样。 刘管家扭过头来对小花狗斥了一声:“那边去,别来烦王爷。” 又扭过头去对李湛说话,白胖的脸笑成了菊花:“老奴真高兴,王爷居然给老奴带礼物…”说罢伸出手去,万分期待地看着李湛手上的东西。 李湛不高兴地侧过身去喊垂头丧气的小花狗的名字,小花狗马上高兴起来汪汪叫着地用两只前足扒住李湛的裤子,李湛笑眯眯地弯下腰,打开荷叶包,“小花,我今天给你带了排骨过来哦,这可是天香居最有名的红烧大排。” 小花:“汪。” 万箭穿心的刘管家:…… 李湛:“小花,好不好吃?” 小花:“汪汪…” 默默退下的刘管家:〒_〒 李湛:“对了,我拿了些桂花糕回来给你,你去找小东要吧。” 刘管家:*^o^* ************** 小花回到庵里,庵里还是一片安宁,众多女尼正在做念经,小花不感兴趣地转过头。她只是带发修行,并没有将来当尼姑的愿望,而庵里其他尼姑也心知肚明并没勉强她像其他尼姑一样做功课。 小花以前还觉得奇怪,为什么没人来找她的茬,像她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还是净语一言道破天机:“你不认真对其他人而言最好不过了,每年朝廷的度牒可是十分难考的,你这样其他人不是少了竞争对手吗?” 小花翻白眼,没想到这当尼姑都要编制了,坑尼姑啊。 两个时辰后晚饭时间到了,小花恭敬的守在一个装饭的小木桶前面,等候其余两个师姐装饭,一桶饭十人分,但小花这一组只有四个人,三个师姐拿碗打完饭后,剩下的饭桶就是净华的饭碗了,将一盘酱菜和一份青菜倒入桶内,没错,小花的碗就是这个饭桶。 小花拿起饭勺直接开动,没错,是饭勺,不是筷子也不是汤勺,饭桶太深了。 “小师妹!!”净语怒了,“不是跟你说过不能这样吃吗。”一把抢过小木桶,丫的,这样整个人埋桶里,看起来像猪在拱食,女孩家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净语师姐,我饿…”小花可怜兮兮的抓住饭桶,“而且这样还可以少洗一个碗…” 净语怒其不争的敲敲小花的头,你究竟有多饿啊,什么理由都说得出来。 拿来一个超大的碗,将里面的饭和菜舀出来放入碗里,将之放在小花前面, “好了,吃吧,女孩子不管怎么饿都要注意形象…” 小花对净语笑笑,埋头大吃,净语师姐对她真好。 好不容易吃了个七分饱,小花略带几分满意的摸摸小肚子,还好中午吃了很多烤鱼,不然这肚子也不会这么容易饱,吃素食太容易饿了。 “不愧是小师妹吃过的碗,就是干净…”收拾碗筷的女尼瞅着仿佛被舔过似的光亮的碗感叹不已。 “就是,还好小师妹家里人给了银子,不然谁养得起这么一个饭桶啊。”旁边另一个女尼忍不住跟着八卦。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吃得多,从不用功做功课还能拜住持师太为师也不会被其他人嫉恨,原来这身体的主人还交了伙食费啊,金钱果然是万能的。小花恍然大悟。 “嘘,不是说小师妹大病一场后得了健忘症吗?小声点,别让她听见了…”另一个年轻的女尼赶紧制止。都是十几岁的女尼,对着瘦巴巴的小姑娘还是以同情为主的,因为吃得多被家人抛弃真是太可怜了。 我都听见了,小花翻白眼。她现在的身体可称得上耳明眼亮,偷东西吃的时候八方留神,四方注意,时刻小心有没有人看见,这可真是需要手脚眼睛耳朵配合的高难度的工作。小花深觉得自已将来能成一代神偷,就算偷了人家内裤都不会被人发现那种超级神偷。(小花挠挠头: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小花对未来的信心更足了,毕竟又多了一门生存手艺。(小花歪歪头:好像哪里不对。) “小师妹,过来帮忙抬一下筐。”净语喊道,两女尼正吃力的抬着装满碗的大筐往厨房挪,闻言让开身来,小花毫不费力的拎起大筐,三下两下往厨房搬个一干二净。刚刚还在八卦的众女尼立马用葱白的眼神敬仰,小师妹是吃得多,但也很能干啊,自从小师妹来了以后,很多重活都有人包了。 第12章 秋日时分,天气依然炎热,水月庵满山的桃子大部分还是青青涩涩的,只有细心寻找才能找到几只早熟微红的桃子。 贪吃的小花已经忍不住了,谁说不够熟的桃子不能吃的,好吃得很! 她无比麻利的爬到树上,找最高枝头上的半熟桃子。她人小个,又训出一身的快手快脚速度,别的人还真没胆子像她那样攀在脆弱的树枝上还能飞快地摘下桃子再猛地一跳跳到别的树枝上去。 净语目瞪口呆,当然她要是看过现代好莱坞大片,就知道怎么形容小花这行为了,整一个人猿泰山啊。 原本净语还担心小花的安全,但看得灵活得像经常跑来偷桃子的猴子,不,不对,比猴子手脚还快几分,净语把担心的话咽了下去,但还是要念念师妹的,女孩子家这样很不像话,师妹迟早要回家的,这可不是大家闺秀的行为。 净语苦口婆心地在小花耳朵唠叨什么才是一个优秀的大家闺秀应做的事,小花充耳不闻. 小花留着口水看着半熟的桃子,将之切成一片片放好。厨房里白胖的净心师姐过来捏起一小片尝了下味道,顿时酸得眉毛都皱起来,这种微熟的桃子只有一点甜味没人会吃。净心师姐看着山一样高的桃子正想说这桃子熟了以后才能吃,净华师妹弄这么多不是浪费食物吗? 但看到小花垂涎三尺的模样,净心师姐果断闭嘴,这丫头的肚子,这一堆桃子还不够她吃呢,净语师姐打定主意,要是到时没人吃她就逼着净华将它们全吞进去。 小花先用盐将桃子搓了一遍,充分让盐味透进去,将冰糖和甘草打碎拌入桃块中。 一天后吃饭的时候众尼觉得胃口大开,秋老虎太厉害,山上虽然不是很热,但这季节还是吃什么东西都没胃口,然而这一小碟腌桃子却让人开胃不已。 可惜就一小碟,也就只有几片,众尼觉得意犹未尽。 “桃子没熟不能吃太多,会对胃不好。”小花一口拒绝众尼要多吃腌桃子的要求。 净语师姐很稀奇地看着小花:“以前我们就只会卖桃子和做桃片脯干来吃,倒没想到这生桃子也能吃。” 当然能吃,不过这生桃子吃多了容易肚子疼和拉肚子,在古代,生病是件麻烦的事,以讹传讹就变成生桃子不能吃了。小花细细地说了为什么大家会认为生桃子不能吃,净语师姐恍然大误,抹了抹脸,追着小花问:“你说桃子还可以拿来泡?像泡萝卜一样?” 得到肯定回答的净心师姐决定做实验去,水月庵每年的桃子都是拿去卖的,但也卖不出多少,因为是山上的桃子,开花比山下晚,成熟更晚,而市场已被早桃弄得疲软了,卖不了多少钱,后来就干脆当作来香客的礼物了。不过如果可以拿来泡那冬天就可以多一道菜了。冬日青菜太少了,有桃子做成泡菜来吃还是不错的。 吃了很多酸酸甜甜的腌桃子,小花顿时胃口大开,又跑后山去折腾鱼去了。一个人吃了七条烤鱼后小花有些腻了,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要是有锅就好了,还可以做煮鱼。小花想起那天的烤鸡咽了咽口水,跟那个叫李湛的少年约好了两天后再到这里见面做叫化鸡吃。那少年一看就是个吃货,拍着胸脯说材料由他提供,其实如果不是这下山的路就那么一条,她一尼姑就买肉太惊世骇俗了,她也不想占李湛的便宜的,尼姑去买肉吃这不是找打打抽找骂吗。 吃烤鱼非常满足的小花找了薄荷嚼了嚼吐了,又用溪水洗漱了嘴巴,在浓密的树从中又换了套姑袍,将原来那套沾满烧烤味的尼姑服洗了挂在不明显的树上风干,全身看不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后跑回尼姑庵去了。 才回到尼姑庵她就傻了,因为一群人在等她。 之前她cos举重运动员将小牛弄出陷阱,回去后放牛娃一边吃着美味的红豆糕一边添油加醋的在家人面前将她夸了一通。 村里吃完晚饭一群人出门到村头大树下聊天磨时间,放牛娃大概是因为极少被人围着成人众人的焦点,又激动不已的说了无数遍。 然后牛主全家和对怪力女好奇的村民们敲锣打鼓的上山感谢小花,还带了很多红豆糕作为谢礼。 山下卖红豆糕的大叔刚好和牛主是同村的,同村的人都是同一宗族的,都有拐七弯八的亲戚关系,那天卖剩的红豆糕不知为什么剩了很多,卖红豆糕的大叔就干脆便宜卖给牛主一家将之作为送给小尼姑的谢礼了。 分了关系较好的众尼,小花吃了很多红豆糕。卖红豆糕的大叔认出小花就是那个经常来买红豆糕的小师傅,非常高兴小花对他家红豆糕的捧场,逢人就说他家红豆糕多么的美味,山上的小师傅一人能吃一筐(小花:我冤啊,我最多只吃了半筐〒_〒)。然后红豆糕的广告打出去了,小花和她饭桶的外号也跟着变得越来越有名了,天天有人来围观兼投食。 “可怜的孩子,这个点心给你。”小花一脸纠结的接过一众来庵里烧香的女香客手中的点心,嗯,头被众女香客以示同情及疼爱的摸了几下,脸再被摸几下。 一定是我穿越的方式不对,怎么我就成了被围观的猴子了,她以前去动物园的时候也是一脸兴奋的去看猴子,然后把手上的香蕉扔出去,一看到有猴子剥香蕉,她也是像现在这么的大呼小叫的。 小花很纠结,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就狂吃,然后周围的香客又窃窃私语了:“看看,是第七块红豆糕,她已经吃了七块了,我打赌她能吃二十块以上。” “我打赌她能吃三十块…”又一个声音悄悄地说。 “别那么大声,被她听见她就不吃了…” 我都听见了,小花额头青筋暴露,她第一次觉得耳朵太尖了不是好事。 这都什么人啊,小花郁闷了。 然后吃晚饭的时候净心师姐十分开心地给小花加了菜,奖励她出了名之后为水月庵吸引了不少好奇的香客,香油钱大大的涨了,小花更郁闷了。 第13章 小花头皮发麻的看着手上的书,足有一本字典那么厚,尼玛为毛她要背医书,她好不容易从高考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师姐,我不背不行吗?”小花都要哭出来了,背书对她来说可是酷刑,在现代需要背的历史政治啥的她都是在各科老师的大考大补小考小补之下低空飞过的,她会考过的时候各科老师喜极而泣恨不得大放鞭炮三天,尼玛为了教学质量为了奖金真不容易。 “那怎么行。”净语摇头,“如果医学考试通不过就不能去当大夫了。”净语小尼姑大概也知道最近师傅在折腾什么,说实话净华师妹到水月庵已经差不多一年了,之前家里还送银子过来还时不时人婆子上来询问她的情况,但最近很久没人来过问了。 “我一点都不想当大夫。”小花赶紧表明自已无意当医生。尼玛在现代当医生的可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她那上二本都危险的成绩根本不可能考得上任何一家医学大学。 “小师妹,”净语恨铁不成钢了,“如果不能当大夫就算留在庵里也只能做些煮饭扫地之类的活计了,别说是当住持了,就算是监院,首座都绝无可能。”净语掩盖不住自已的忧虑,如果净华小师妹家人干脆让她真的出家了怎么办呢? 小花泪奔了,谁能告诉她为毛当尼姑也是升级流,还得努力学习医术才能升级,不是看谁念经谁人缘比较好就行了吗,当尼姑也要上演杜拉拉升职记,太悲催了。 “念经当然算是考核的要点之一,”净语叹气的看着小师妹,“但医术学好了总算是一技之长。”如果小师妹家人哪天没来接她,她能静下心像她一样在庵里当一辈子尼姑还好,如果要下山还俗的话会医术好歹能养活自已,大庆的百姓对大夫还是十分尊敬的。 小花在师姐殷切的目光中郁闷不已,尼玛换个时空她还是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一定是穿越大神的恶意。 ******* “嗯,再过一个月就可以采摘了。”李湛看着几株药材自言自语说。他为了弄好一副药方真的不容易,大医院的药应有尽有,但这个药方里的几味药还真没有,里面有好几味必须经过处理否则有毒的药物,大医院里面的大夫只要不脑残就不会进有毒的药物,皇宫里住着的是这个天下最尊贵的人,出了什么差错谁也说不清。 这个药方是数年后白马寺的圆通大师配出来的,原本是为德崇帝求子,可惜德崇帝没活那么长,现在总算是派上用场了。 看完药,李湛来到上次花姑娘请他吃鱼的地方。远处的大山一座连一座相连到天边,青郁得参天大树遮住了头顶的阳光,在这神奇的辽阔大山里,蜿蜒流长的小河边一个锅正在烧着,旁边有几条已经处理好的鱼,几片菜叶上还放了一大棵酸腌菜。这锅怎么这么奇怪,李湛细看这只陶锅,陶锅很大,大概原本就是用来煨汤的,可惜上面两只耳朵都没了,大概是因为这样才被扔掉然后被小花捡起来继续使用了。 小花去哪了?他扭过头来四处看,小花正坐在河边,手里拿着一本书念念有词,连他来了也没留意到,在读什么那么专心呢,他分了点神细听。 “地榆:苦寒,归肝脾胃经。有毒。杀虫疗癣。苦谏皮:苦酸畏寒,归肝胃大肠经。凉血止血,解读敛疮…” “错了,苦寒,归肝脾胃经,有毒,可以杀虫疗癣是苦谏皮,地榆才是苦酸畏寒,归肝胃大肠经,凉血止血,解读敛疮。”李湛听不下去了,纠正道。 “不都一样吗?”饭桶茫然的抬头。 “苦谏皮是驱虫用的,地榆是止血的,不一样的。”李湛没好气地说,“须知医道最需要严谨…医道乃救命之道…医道当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小花两眼都是星星,只觉得眼前的少年突然光芒万丈,化身为庵里观世音菩萨普度众生。 啊,真是久违了,想当初一说起医学,他家师傅就这么滔滔不绝的训他,现在轮到他李湛滔滔不绝的训别人了,回过神来就看见小花捂住眼睛,“你怎么了?” “没什么…”小花放下手,能说快被你的光芒万丈闪瞎了一双钛合金狗眼了吗,不愧是大夫,一套套的。“啊,是鸡。”两眼放光的饭桶扑了上去无比热情的抢过李湛手中的两只处理好的鸡和一大包用荷叶包裹的东西,随手把手中的医书一扔。 李湛看见这无比粗鲁的行为,只觉得胸口一窒,继续滔滔不绝地在饭桶耳边念叨,“医书是何等重要…是前人心血的结晶…为救苦救难做出贡献…” 小花打开荷叶包,看见里面的东西,眼睛都亮了:“红烧大排!” 颜色鲜亮,闪着油光,赤酱看起来让人食欲大开,甜咸之间把握得极好。 小花品味着口腔香醇可口的大排,享受地眯起了双眼。 就这表情,跟他家小花狗一模一样!李湛忍不住想着,难不成两个小花是亲戚不成,这表情真的很像啊。李湛想这些并没有瞧不起小花或贬低的意思,刚好相反,对大庆众人将狗看得很贱不同,安平王李湛极度爱狗,觉得人不如狗,如果有一天一人一狗掉到水里,不用说他肯定选择救狗。 “谢谢李大哥。”小花两眼亮晶晶地,对给自已投食的李湛心甘情愿地喊大哥。 如果她要是有条尾巴现在一定是在摇啊摇的,李湛微笑想着,就知道两只小花都一个样,拿食物就可以收买的,前次还是一口一次李公子,现在可好,一个子就变成李大哥了。 小花低着头忍不住又吞了几块大排,开心极了。 李湛看着这丫头眉眼弯弯,嘴唇都要上翘的可爱模样,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就好像上次摸他家小花狗的头一样。 小花吃完几块大排,十分满足,马上去处理两只大肥鸡了,这只鸡已经处理好了,就连鸡肠子也洗得干干净净,小花要做的事就省了好多了。 李湛捡起小花的医书,对着一点都不喜欢医学的小花大说特说医生的伟大:“医者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小花充耳不闻,这公鸭嗓太难听了,她现在可体会到了一只青春变声期的男孩说话等于五百只鸭子!第一次见面可是没那么唠叨啊,一副翩翩公子如玉的模样,所以说第一印象就是骗人。 她哪知道李湛在宫里在府里装模作样都快憋疯了,好不容易出来,再加上饭桶一副无害的模样,且经过调查后确定小花的背景于他无碍后,李湛自然而然释放出真面目,且因为憋闷过度,很多事不能对人言,不能露出“鬼上身”的真面目啊亲,所以表现出来的自然是更加啰嗦。 将各种料填入鸡肚子,再拿干荷叶包好整只鸡,在临时弄的灶旁边的泥下挖个洞,埋入两只肥鸡,再将锅放下,将柴火移到上面,继续煮鱼汤。 放下鱼和酸菜之后,再放入胡椒粉,饭桶拿起木勺子尝了一下味道,唉,没辣椒的日子就是难过,只能找些老姜将姜汁挤下去再多加胡椒粉了,可是味道还是不怎么样,谁能告诉我辣椒在哪呢,难不成还在地球的另一边?吃货小花忧郁了。 李湛闻到酸菜鱼的香味,也不啰嗦了,两眼放光的盯着锅里的鱼,很自发的拿起饭桶闲的时候拿来练刀工削出的两个大木碗,口水差点掉进锅里。 等无比美味的鱼汤进入五脏六腑,真是酸鲜爽口,消暑解腻。李湛发出叹息,觉得自已两辈子真是白活了。嗯,手艺这么好,李湛一边稀里哗啦的大口大口喝着鱼汤一边在心里打着鬼主意,怎么做才能让小花一辈子给他做饭呢?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可见这吃的重要性。这时若是专心吃鱼的小花抬头看见李湛滴溜转的眼珠子绝对不会再有这少年二的感觉,肯定有多远跑多远,尼玛最恨腹黑的人了,一根筋的小花上辈子经常被腹黑的双胞胎骗得团团转,后遗症都出来了。若不是李湛长着一张看起来很光明正大的脸,她鸟都不鸟他,就算他拿好最喜欢的鸡和大排来送她也不例外。很明显语文不及格的饭桶忘了这世界上还有衣冠禽兽,斯文败类诸如此类的词。 第14章 最近几天,小花发现树上成熟的桃子越来越多了,然后来上香或暂住的香客越来越多了,很多都是带着小孩过来摘桃子,得,成了农家乐了。 正午时分,从京城来祭拜菩萨的江姓人家的十来个女眷不庵里小住,众尼忙着接待这个年年来水月庵小住的光老太太。 众多小厮将行礼搬到半山腰后就不能进处男子止步的水月庵了,作为没有男人的尼姑庵,力气大如牛的净华作用无比巨大。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她一手一个箱子将江家大包的行李飞快的往厢房搬。 “小师傅好大力气。”江老夫人不由得说道,“古有力拔千钧之壮士,今一小小师傅倒也稀奇。” “老夫人此言甚是,只是小徒食量也大。”圆清师太苦笑,“贫尼都快养不活她了。” 江老太太大笑,“师太想多要点香火钱就直说,切勿找这可笑理由。”江老太太虽说是一老太太,其实也不过五十岁左右。年近三十时来庵里上香,得圆清师太把脉,三十岁又得一子,后来更是每年到这庵里小住数日,为家人祈福,跟圆清师太正是老交情了。 “若不信你尽可看看就知道了。”圆清师太笑而不语。 晚饭的时候,好奇的小丫鬟偷偷跑来观察,然后连江家两位小姐都好奇了跑过来围观,当看到小花真的吃完半桶饭江家人都吓了一大跳。 江老太太和身边围着两上孙女,大的那个已经十四五岁了,长得文雅秀气,全身都是书卷气,小的才七八岁,圆脸圆眼睛,非常活泼可爱。江老夫人微笑着看着江小姑娘好奇地对身边的净语小尼姑问着各种问题。 小花一整天下来都围着江家老太太打转,老太太过来吃斋念佛,身边都是丫鬟,总有不便之处,最大的不方便就是水的问题了,水月庵半山腰处有一眼泉,每日净华和其他尼姑都得去打水,可以说每个尼姑几乎每天都要拎一桶水到山上,一来山上极其缺水,二来是为了锻炼众人身体。当然水月庵是靠医药费和香油钱过活的,但也不是每样东西都去买的,山上除了漫山遍野的桃树还处处都种着绿色的蔬菜和各种水果。 每年春天是水月庵最美的时侯,不少香客就会过来上香,欣赏这漫山遍野盛开的桃花,当然男子也可以来看桃花,但一般到半山腰就停下脚步了,往上是男士止步。以水月庵的名气还没有男子敢闯入,不像其他尼姑庵,男子还可以陪女眷去上上香,水月庵从第一任庵主荣华公主开始在这方面特别严格,男子禁止入庵已成最严厉不过的庵规。但也因为这样的规矩,很多大户人家女眷上香首选的还是水月庵,因而春天桃花开时,美丽的少女出来踏春欣赏桃花,男子们多半只敢在半山处欣赏美景和美色。 桃花好看是好看,桃子也很好吃不错,但每日为菜和花浇水还真的是力气活,所以水月庵每日早课结束后第一件事就是干活,以至于山上的尼姑们身体都倍儿棒。 小花认真的将水倒满客房的水缸,很多从山下来住宿的客人会自已动手做饭,庵里在这方面也提供方便,毕竟有时水月庵也会接待一些身体不好需要长期休养的病人,这时候单独的厨房就无比重要了,毕竟总不能拿药去水月庵的大厨房里煎吧。 江老太太看着这个力大无穷的小姑娘干活,那只桶都快有她高了,但看她的样子毫不费力,她叹为观止。 小花发现有人看她,循着视线看过去,不由得怔了一下,对江老太太行了一个礼,笑了下退下去了,江老太太周围已经围了一圈尼姑了,她就不去凑热闹了。一般来说像这样的大户人家来庵里小住,去伺候她们是极为受庵里的尼姑们欢迎的事情,一来会有奖赏,这些大户人家打赏人总是极为大方的,二来是去接待客人就不用去做庵里的很多活计了,例如去提水和浇花种菜之类的。 小花被选上的时候,众人还在背后议论纷纷,嫉妒不已,但当净华的工作量摆在众尼面前,管事的师姐只说了一句:谁认为自已能做完这些活都可去代替净华。然后众尼没有一个吭声,默默下去了。 以前这工作师傅一般是不会安排给她的,最近师傅很奇怪,很多这样接待香客的事情都让她来做了。 不过当她拿到一盒点心的时候,脑中只有食物的小花想她大概知道为什么师傅会让她来接待了,因为真的有外块,大户人家来上香总会随身带了很多点心,就算不随身带着点心,庵里也会提供点心,她们当然吃不完,这时净华就觉得自已最幸福的时候来了,因为众人知道庵里有个爱吃能吃的小姑娘,于是很多点心最后都进了她肚子。 小花对两江家两位小姐说着水月庵耳熟能详的历史:“水月庵第一任庵主荣华公主最爱桃花,出家之后在水月庵的山上种满桃花…”然后声音一低神神秘秘地对两位小姐说:“其实荣华公主是喜欢吃桃子,据说她可以把桃子当饭吃,我们庵里口味独特的桃脯据说就是荣华公主折腾出来的哦。” 江小姑娘猛点头:“我知道,我也特喜欢吃桃子,现在桃子熟了我才跑到山上来的。”说罢流着口水看着树上的桃子,江大姑娘一脸不忍直视的表情,觉得自家妹子真丢脸。 小花倒是觉得很有共同语言,将长竹竿交给江小姑娘去打桃子去。 一时间桃树下鸡飞狗跳的,连江大姑娘也将所谓的淑女风度丢下来,拿着长竹竿跑去打熟桃子,丫鬟们拿着笸箩或直接用裙子去接桃子,阵阵笑声传过来,江老太太不由得连脸色都柔和了。 见身边有一大群丫鬟婆子,小花也不去凑热闹了,拿个大筐爬到树上摘半生熟的桃子,自从她“发明”了腌桃子之后,这就成了水月庵众尼极度喜欢的饭前饭后水果。 “小师傅你太不会摘桃子了。”江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指着笸箩里自已摘的桃子说:“你看我摘的都是很红很熟的桃子。” 小花笑着:“我打算做腌桃子,要的就是这没熟透的桃子。” “腌桃?”小家伙眼前一亮:“好吃吗?” 得了,又一个吃货。 江老夫人观察几天后,对净华的表现很是满意。难得,才十岁的孩子却表现得不卑不亢,默默估事而不邀功,江老太太想起这姑娘的身世不由得感叹,看来还是家教好。原本就出身豪门,一般姑娘遇到这样的事大概会哀怨不已,为自已的将来惶惶不安,但净华一直都是那样安然若素,即使从千金小姐变成了穿着灰色衣袍的小尼姑依然坚持着自已的本心,不管别人说她是怪力女也好是饭桶还好,她都不怨不恨,坦然接受了自已的与众不同。江老太太看着自家已经八岁的依旧一团孩子气的孙女,又看看那边一边哼歌一边将水倒入缸里的净华,忽然觉得自已对孙女的教育还有很多可改进的地方。 第15章 树上的桃子变红的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甜,水月庵里的桃子品种极佳,据说以前第一任庵主荣华公主种的都是从上供的桃子品种中挑出最好吃的来种,小花再次确定这出了名的荣华公主绝对喜欢的是桃子而不是桃花。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水月庵上下都弥漫着桃子的甜香,今年打着拜菩萨其实来体验农家乐的香客比往年多。 小花出名之后点名要她来伺候的香客越来越多,尤其是小孩子,大家都听说水月庵有个能在桃树上跳来跳去摘桃子,能做很多好吃的腌桃子,还能吃完半桶饭的小尼姑。 当然她能举起一头牛的事也差不多人人皆知了,卖红豆糕的大叔很得意地对来买红豆糕的客人说起有一个爱极他家红豆糕的小尼姑有一次吃掉了半筐红豆糕。 红豆糕大叔是个粗线条的人,他只是得意于自已生意变好了,但某天他听见有人说:“这姑娘这么能吃,该不是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吧?” “说不定她太能吃了,把她家的福气都吃没了。” “就是,听说她克死了她亲娘,她心存内疚才来庵里修行三年为她那可怜的被克死的母亲祈福的。” …… 大叔已经听不下去了,他无比后悔,早知道就不到处去和人说这姑娘能吃了。 红豆糕大叔姓罗,是个憨厚的人,又扛了一筐红豆糕到水月庵的半山亭处向小花道歉。他一脸抱歉的表情坐在饭桶前面,他家红豆糕是越来越好卖了,但真的挺对不住净华小师傅的。 “哈哈,我没生气,”小花欲哭无泪,打落牙齿和血吞,努力挤出宽宏大量的笑容,不就是被围观,被多摸了几下嘛,现代多少人欲出名而不能,不过就多洗几次头和脸的事而已,小花默默安慰自已,并不知道流言已经不是说她是个饭桶这样的外号,已经恶毒到人身攻击,甚至想将她毁掉的程度了。 罗大叔更不好意思了,同情的看着饭桶麻秆的身材,一个姑娘被传出怪力和吃货的名声总是不大好听,不过这姑娘怎么吃这么多还不长肉,一定是庵里伙食不好。大叔脑补了一下一个吃不饱的难民形象,之后一有卖剩的红豆糕就往庵里送。这下轮到饭桶不好意思了,吃人嘴软啊,而且这古代的点心怎么说呢,其实味道没想像中的好,一股油腻的甜味。想起以前奶油蛋糕,那才是美味啊。 “大叔,山下有人卖牛奶吗?” “卖?没人要那玩意,都拿来喂牛的。” 罗大叔说,有些小牛没养多久就卖掉了,牛奶就挤出来喂猪。 好浪费,好可惜。饭桶决定像无数穿越女那样改变历史,她决定来场点心史的革命--做出奶油来。浪费了无数大叔送到庵里和牛奶之后,还好这牛奶没人当一回事,看见她浪费也没说啥。 小花在折腾奶油的时候,并不知道外面的关于她的风言风语越来越多,因为厨房里的师姐们对她的研究一反常态的无比热情,在这样的热情之下,小花特感动,全身心投入奶油的发明中,然后等她知道这件事时事情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 圆清师太只是打声招呼而已,曾经来过水月庵接触过小花的贵人们,以江老太太为首纷纷反驳这无稽之谈,大骂这乱传谣言的人居心险恶,想毁掉一个女孩的一生,圆清师太更是第一时间表明:净华是她的徒弟,在庵中一年并没有任何不当之处,是个心地纯净之人。 水月庵三百多年的历史名声极好,渐渐地没人说什么流言蜚语了。 圆清师太一颗颗数着念珠,心下有些焦虑,纵是现在摆脱了恶名,两年后净华还是得回到那个对她而言无异于龙潭虎穴的家中,她在庵里她这个当师傅的还能护着她,两年后该怎么办呢? 小花终于成功的发明了奶油,热泪盈眶啊,这真不容易啊,奶油来了,名种面包蛋糕还远吗?小花瞎折腾了几天,终于改良版的红豆面包出来了,小花那个欢喜啊! 她就说穿越女都很能折腾的定律没理由到她这里就失效嘛,看,她多能干。作为穿越女,别人发明不了飞机大炮,发明个火药玻璃大炼钢铁什么的还不当一回事,小花发明个奶油就恨不得跑到屋顶对着世界大声广为告知。 小花得意洋洋的饭桶拿自已的成品到处去炫耀,原谅这孩子吧,自从穿越以来,她除了吃饭睡觉终于证明自已没白吃饭了。 住持圆清师太尝了一下,赞赏的点点头,相当不错,然后让小花将方子交给厨房的净心师傅,说以后就多了一份贡品,佛主也会高兴,潜台词是以后庵里能卖给香客的点心又多了一样,君不见寺庙里卖的东西都特贵啊,这点心在佛主面前一摆,然后提高n倍的价格卖给香客,嫌贵?这是上供给佛主的,这是普通的点心吗,贵是应该的,不贵才是天理难容。 罗大叔一尝这红豆包,十分激动,他是个有眼光的人,已经预见到自家的红豆糕闻名京城了,他决定和小花合作卖点心,将利润的一成分给小花。 一个月后。小花傻乎乎的看着手上的银子,突然觉得不真实起来,有点小激动,净语在一边看了点头不已,尽管没什么记忆了,但这不以物喜(不见钱眼开)的大家闺秀风度小师妹还是做得不错的。其实如果有人能告诉从未挣过钱的小花手上的银子在现代等于两万人民币,她绝对是欣喜若狂,敲锣打鼓,可怜她对古代物价根本不了解,所以十分淡定。 然后小花发现自已好像更有名了,来庵里的香客十有八个是年轻的姑娘,哪有不爱吃甜食,对这红豆面包无比追捧,当然对她的发明人也十分好奇,一来二去,一说起水月庵,就有人忍不住谈起这点心,最近庵里生意大好,众尼看到小花都是笑眯眯的,庵里创收了,尼姑的钱包也鼓起来了,先富的带动后富。 小花的名声也越传越广,最近京城里吃红豆糕的人都忍不住说起它的发明者水月庵的净华小师傅,她的身世也渐渐披露出来。 不对劲啊,迟钝的小白饭桶总算反应过来了,好像有人在推波助澜啊。(圆清师太:迟钝得不能再迟钝了,徒儿啊,你还是不要回到花家了,你这样我担心你回去连皮带骨都给人拆了。) 第16章 有一天净语师姐非常高兴对小花说,“小师妹,你家里来人了。” 小花大脑一片空白,突然间就有了终于来了的感觉。 她就觉得不大对劲,这些天来关于她的流言满天飞,反方要努力抹黑她,正方努力洗白她,就算她弄个奶油也不至于人人皆知啊,但现在她名声在外几乎人人都知道了,连原主家里的破事也传得到处都是。 正午的阳光从枝头洒落点点金光,厢房里的女孩十三岁左右,眉目如画,唇红齿白,肤色如玉,已经有了美人的雏形。才看见饭桶的从门口进来,眼睛就浮起眼泪却竭力抑住。 “静静…小姑姑,你还好吗?”小美人有些迟疑和忐忑不安。 小姑姑!!小花觉得晴天霹雳,我这年龄就成了别人的长辈了?正要开口说什么,大脑中磅礴的记忆如汹涌的潮水袭来,她倒了下去。 “小姑姑,静静…” “小师妹!” 小少女慌张地看着她,眼泪滴在她的脸上,咸咸的,热热的。 她看得见她眼里的慌张和不安,仿佛找不到方向的孤鸟。 兰兰,别怕…… 小花想举起手擦掉少女眼中的泪,手却越来越没力气,整个人陷入巨大的黑色漩涡中。 ************************ 这一定是在做梦,小花茫然地想着,因为她从来不曾看过这样的园子这样的景色! 小花走过满园仿佛要枯萎的紫藤,慢慢走向一个破败的偏院。路上都是落叶,久没有人扫,更增添了凄清。 那扇门半拢着等着她去打开,她的心情很奇怪,又紧张又害怕。 推开门,转过屏风,进入里间。躺在床上的面色蜡黄的妇人和正在床边流着泪喂药的少女都转过头来。 “静儿。”妇人满脸病容的脸上带着微笑喊着她的名字。 “娘……”小花听见自已啜泣的声音很悲伤很委屈。 “兰兰,去拿药过来给你小姑姑擦擦,跪了三天的祠堂膝盖疼吗?” 兰兰心疼地看着小姑姑,擦掉脸上的泪,走出去。 “不疼,娘在就不疼。”花静声音惶惶地说。 “傻孩子,娘迟早要走的,又不能陪你一辈子。”温氏怜爱不舍地看着她:“我已和圆清师太说好,到时她来接你,你就在庵里为母亲祈福三年吧。如果可以,我也想让你大哥带你和兰兰一起离开,但马氏恨你入骨,不会那么简单让你走的,你父亲已经是丧心病狂,你留家里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温氏咳了一下,喘着气继续说:“你大哥限于孝道,很多东西不能越过你父亲,他不能明目张胆和你父亲对抗,只有圆清师太能保得住静儿了,圆清师太已答应收你为俗家弟子,料马氏也没胆子去水月庵找你的麻烦。” 花静含泪,三天前马氏上门,在母亲面前耀武扬威说自已已怀孕一个多月,让母亲最好去乡下的庄子养病,反正迟早要死的,不如早死给她孩子让位,她还能善待她的两个儿女。 马氏一时头脑被冲昏了,她妹子刚当上贵妃,她又怀了心爱男人的孩子,就想着原配最好早点死给她让位,不然到时孩子出生就麻烦了,她的孩子绝对不能成为私生子。 马氏想得美,她身边带了好几个力气很大的婆子,到时就算争持中一不小心将温氏弄断气了,有她贵妃妹子在,她也能全身而退,最重要的是花国材已经默认了她的做法。 但马氏唯一没想到的是温氏和花国材的女儿花静居然是个怪力女,将她们几个全扔了出去,最恨的是她居然就这样流产了。 温氏当机立断联系了水月庵住持师太,再将家里暗地里的产业转到儿子名下,早发现丈夫不对劲时她就将产业分为明暗两部分了,儿子现在外放,但马氏应该不会放过儿子的!马氏父亲是个候爷,肯定会利用职权将儿子派到穷山恶水的地方去,儿子身上钱财不够绝对是不行的。 “奶奶。”兰兰惶然地听着祖母给父亲和小姑姑安排好的路,她痛苦不已,心里极为不甘却没有丝毫办法,明明奶奶的身体在她的照顾下可以痊愈的啊! “去吧。”温氏困倦之极对她说。兰兰点头,匆忙出去了,趁现在马氏刚流产身体还没好到能找茬她要尽快将一切安排好。 温氏安心的看着兰兰离去的影子,兰兰像极她父亲,都是聪明的孩子,但静儿怎么办呢?这一根筋的孩子,她要是死了静儿一个有能活下去吗。她并不愿意女儿为她报仇什么的,毕竟仇人之一是自已的父亲。 “娘,我恨他们。”花静看着眼中神彩渐失的母亲,低声在母亲耳边怨恨地说:“我给娘报仇好不好?” 温氏努力聚起最后的力气在女儿耳边低声说:“娘的仇自已报了……无论是马氏还是你父亲……再过几年……” ************ 娘最后还是过世了,果然她的话是正确的,父亲和他的小三果然没放过她,马氏恨极了她,让人将兰兰看守起来之后,将她关柴房里想生生饿死她。 后来圆清师太过来了,当众人的面在母亲灵前说和她有缘收她为徒,马氏再恨也只好让她离开,她父亲只是个侯爷还斗不起有天下第一庵之称的水月庵。 ********** 兰兰美人将净华的头放在自已的膝盖上,将毛巾盖在小花头上,“怎么会这样?” “师傅说了有点中暑,还有大概是情绪太激动了。” 兰兰美人的眼泪吧嗒吧嗒的掉在小花脸上,“以前小姑身体很好的,都是我太没用了…” 小花睁开眼睛,她现在是大脑里关于这个身体的记忆太多承受不住才晕倒的,看见兰兰的一刹那,关于原主的记忆疯涌进大脑。 “不关你的事。”她挣扎起来。原主的爱恨情仇在她大脑中翻滚着,她受到激烈的情感冲击一时陷进回忆中没办法苏醒过来。 小花看着少女,喊出那个她觉得陌生又亲切的名字:“兰兰。” 第17章 兰兰拿出特地拿到庵里的食物-一大篮子的点心喂小花。 小花看着那一大篮的食物,觉得真的是难为这个虚岁十三实岁才十二岁在现代还是小学生的小萝莉了,从山下搬上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又不像自已是个怪力女。这孩子对她这个小姑姑还真的是打从心里喜欢。 “这些都是我做的新点心,小姑姑你吃看看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兰兰喜悦地说。 小花五味杂陈,她现在有了罪恶感,她觉得这一切都像是自已夺舍来似的,尽管她也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自已会穿越。 “嗯,好吃!”小花吞下一个绿豆饼由衷的赞美道,食物的美味让她心情好了一些。将夺舍什么的抛到一边,小花觉得如果原主真的回来,她肯定会将身体还回去,就算高考再可怕,每天吃的东西都可以在化学元素周期表里找得到,她还是宁可回现代去。、 看见小花吃得香,兰兰笑得很开心。又用手拿起一块点心递到小花嘴边。小花啊呜一口吞了下去,兰兰笑得更开心了。十三岁的少女豆蔻年华,已经有了让人移不开眼的魅力。 阳光下两小萝莉一个专心喂食,一个专心吃,画面很美好,但一看到小的那只不断一张一合的嘴巴和快速消失的食物,就让人觉得美好的画面瞬间成了恐怖片。 有喂食癖好的兰兰遗憾的看着手上最后一块点心,为喂食美好时光的结束觉得很伤心,下次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给小姑喂食了。 吃完了点心,该说正事了,小花拿来一壶茶给兰兰倒了一杯,在大脑中重新整理有用的资料。 这个身体的主人花静是老来女,兰兰全名花兰是花静的兄长花林的长女,比她还大两岁。 母亲温宜家过世的真正原因是渣爹花国材出轨,原因很简单,渣爹在这个大庆朝只能算是皇商,出轨的对像是灸手可热的关内候的寡妇女儿马遥! 生下花静以后温氏身体不大好,尤其是在长子因为没什么后台选择外放之后,一场重感冒让她从此卧病在床。为了不让儿子担心,温氏一直向儿子媳妇隐瞒生病的事。 温氏生病咳嗽厉害,尤其是晚上,为了不打扰丈夫休息就到偏院住了,当然女儿花静是死死跟着怎么说她劝她都不走。 女儿天生怪力为她父亲不喜,温氏没办法,只好让女儿呆在身边,再加上女儿怎么都不肯上书院,温氏只能着手教导女儿,这样一来日子倒没那么难过了,温氏的病也好了些,只是咳嗽没停过,她一回主院,花国材就做出受其干扰无法入睡的模样,温氏只好一直呆偏院。 在久病床前无孝子,还有一句话,久病床前无良夫,花国材时已勾搭上马氏,当然要和老妻分居,免得在马氏面前破坏他专情的名声。 渣爹在温氏生病的第二年就出轨了,而原本身体有好转的温氏感受到花国材的冷漠,伤心相濡以沫二十载的丈夫不体贴,心情抑郁,身体更是时好时坏。 花林在温氏病了后两年才知道母亲身体不好,当时妻子流产了,身体禁不起长途劳累,他身上又有公务,只能让女儿代他们回去尽孝。 花兰回来后,温氏大喜,花兰是个聪明又伶俐的孩子,天天逗得祖母和小姑姑笑声不断,不久之后温氏身体渐渐好转。 花兰正高兴祖母身体好转,没有发现祖父居然临老入花从。她再聪明也只是个孩子,更何况她一个晚辈也不能干涉来重男轻女的祖父的风流韵事,关内候长女马氏看上花国材了,生生将温氏气死。 花国材生生看着发妻被人气死,他的心全在马氏对他说的诺言上。 他一生进出考场从未成功过,马氏承诺和他成亲后让他混了个官身,让他圆了此生的梦想。 温氏刚死还未下葬,刚流产还在养身体的马氏迫不及待散谣言说花静是饿死鬼转世,想将她关起来,想个方法弄个暴毙死亡。 渣爹视而不见,女儿又不值钱,再加上这女儿将来肯定容貌不美体态不丰,连拿来联姻的作用都没多少!马氏美貌,年纪也才三十多而已,因保养得好看起来才二十出头,身体极好。本朝人长寿,三十多甚至四十能生的妇人都极多。 对于心上人拿独生女儿的命让她泄恨,马氏满意极了,这才是爱她的表现。可惜她正要动手,居然让圆清师太将人截走了,马氏气极,只能到处散布谣言,以花静的怪力的大胃口说事。 圆清师太将花静带回水月庵,与她有了师徒关系,马氏纵是恨之入骨也没有办法。之前小花发现自已流言满天飞就是马氏让人传的。 还好她呆的地方是尼姑庵,师太发话说在佛祖面前即使是真正的恶鬼也会现形,花静到水月庵以来什么事都没有,这就证明她不是什么怪物恶鬼! 小花将脑中的东西疏通之后,真的很狗血,又是一个抛妻弃女寻找真爱小三的狗血剧本。她长叹了一口气,问道:“兰兰,你是不是被关起来了。”花静之前一直收到花兰私底下给的银子和信件,但最近几个月她什么都没收到,原主本就生病再加上担心花兰才一命呜呼了。 花兰点点头,马氏在她眼中是个宅斗高手,她表面上给她提供吃的用的都极为高级,但月银被她拿得一分不剩,这也没什么,奶奶本就暗地里为她留下管事,但这马氏一直在找奶奶留下的人手想将之解决掉,同时为了隔断花兰与那些人的联系,借口将她关起来写佛经,她一直想办法和小姑联系,但马氏实在太难缠了。 “小姑姑,祖父现在还没有将你带回家的心思,那个家里现在都是马氏的人。”兰兰无比难过地看着小花,闭着眼睛说:“对不起,小姑,现在不能接你回家。” 兰兰看起来很内疚,有什么办法呢,马遥势力大,连父亲都被弄到山高皇帝远的玉安县一带去了,明里是官位高了,但那边东倭时不时过来打秋风,少数民族矛盾严重,山多且高,到处是土匪。知县死了一个又一个,直到后来无人敢来当官。 “没关系,母亲过世了我在哪里都一样。”我傻啊,现在回去不是让小三虐吗而且那小三对她可是恨之入骨,回去绝对没命在。而且原主对父亲也死心了,一个利欲熏心无视原配和女儿生命的男人最好是能滚多远就多远。“只是你要小心,你现在在家一个人单打独斗的,我不放心。” 兰兰眼睛有些红了,她当时想跟父母离开的,但父母不放心,他们去的玉安县极度危险,父亲虽然口上不说,但她特地去找过很多当地的地理志,那边的知县已经死了好几任了,父母亲为了她的安全将她留在花家,至少她是马氏名义上的晚辈,马氏和她并没有利益之争。 “我不会有事的。”兰兰安慰她说。她沉得住气,很多事都可以忍耐,但总有一天……兰兰的眼睛闪过仇恨。 小花心一惊,她不希望这个孩子因为仇恨而被毁掉。更重要的是,兰兰还是个孩子,她怎么也斗不过有娘家还有花国材支持的马氏的。 “兰兰,你听我说。”她低声在兰兰耳边说:“不要去仇恨,娘说她已经报仇了,但要几年后才看得出效果,她要我们什么都不要做,只要等几年!我想差不多三年就可以了,你不要轻举妄动。” 花兰眼睛亮了起来:“真的?” 小花点头,继续在她耳边低语:“再过几年花国材会求着大哥回来的,那时花老爷就知道痛了,他现在越得竟将来就越痛苦。” 花兰一边是开心一边是纠结,小姑姑口口声声的花国材花老爷就是不喊爹,她想劝她一番但又从心里觉得和自已父亲比较起来,祖父还真的是个渣,小姑姑不认他也是应该的。 第18章 “小姑姑,我要走了,下次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看你。” 小花伸出手踮高脚摸摸兰兰的头,她是长辈安慰小辈是应该的。 “没关系,我们可以通信。” 兰兰看样子是十分开心:“小姑姑识很多字了吗,太好了。”之前祖母虽然一直生病,但对小姑姑的启蒙什么的都很严格,但自从小姑姑被送到这尼姑庵之后,她一直担心小姑在尼姑庵会没有好老师的情况下会成文盲。 “我们也要识字才能背佛经。”小花有些心虚,她原本就看得懂很多繁体字,她很迷日漫,家旁边有家卖旧图书的,里面有很多早年港台翻译的日漫,都是繁体的,饭桶跑去蹭书看的时候连蒙带猜识了不少繁体字,但不会写就是了。 而且圆清师太对她很上心,还特意让人教她读书,只不过之前她力气实在太大了,写字实在控制不住力气才让圆清师太将她扔到厨房里切菜并跟厨房里的净心师姐学了一套呼吸的功夫,现在在渐渐控制得了力气。 其实她现在有了原主的记忆,识字更不在话下,便宜娘亲是个才女,原主在她的严格教导下可不比很多大家闺秀差,刺绣也好,写诗也好都称得上是高水平。可惜原主力气太大了,写毛笔字和练琴都控制不住力气,因而没什么水平而言,而这坑爹的社会一个人是不是文盲居然有一半是看他写字好不好,小花深觉得自已任长道远。因为她想起上次圆清师太看了她写的字,向来从容淡定的脸破功了:“为什么会这样,我记得宜家(小花的便宜老娘)是个才女啊,你写的是字吗?!” 不过现在有了原主的记忆,应该写字会好很多吧,小花不确定地想。 两人约好互相写信,兰兰萝莉还特地说了信里面要做暗号,免得被人从中做手脚。这人指的是谁两人都心知肚明,小花为古人的宅斗水平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为自已的智商水平悲伤,尼玛我十年寒窗苦读居然比不过古人。不过也松了口气,嗯,兰兰萝莉很聪明,应该能在宅斗中保存自已。 为了表明自已不比古人笨,小花绞尽脑汁想了一下以前看过的间谍片,就是用一本特定书的第几页第几行第几个字作暗号传达真正的信息,兰兰两眼放光,葱白的看着饭桶,连声赞美小花的智商。小花满脸通红,不好意思了。 小花还特意对兰兰叮嘱不要再送钱过来给她了,因为她能挣钱了,兰兰点头,但对小姑姑说的发明奶油和人一起合作生意赚了很多银子的事半信半疑,她担心小姑姑是为了不给她添麻烦才这么说的,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之前在家时小姑姑因为讨厌别人说祖母不幸生下个饿死鬼让夫君不喜,于是按正常人的食量吃东西,然后饿晕过去这样的事可不是一回两回了。 小花跺脚,暗恨之前跟合作的罗大叔说了一堆现代点心做法,罗大叔很高兴去到处开连锁点心店,小花为了入股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交出去了,现在想掏点银子给兰兰证明也没办法。只好对花兰说过半个月给她个惊喜。 花兰不舍地离开了水月庵,她知道以马氏的本事肯定能打听到她拿银子来给小姑姑了,回去也不知道该怎么整她,但她并不怕,毕竟她白天上书院只是晚上回来,她在书院里品学兼优,之前马氏将她关禁闭,她向书院欣赏她的夫子求助,在她的一番运作之下,马氏不慈的事上层社会的人心照不宣,关内候对马氏大发脾气,作为暴发户的新晋关内候正是端着新晋贵族的面子想在上层社会有一席之地时,女儿没脸没皮的简直就是打脸。 花兰低下头,回去马氏肯定又是想办法削她的月钱和人脉了,她现在手上没钱还真的很麻烦,不过她认识的朋友能帮上忙的不少。花兰苦笑,还是再等等吧,如果可以,她并不愿因为这些小事去消耗她和书院认识的闺蜜的友情,如果能一击即倒也就罢了,如果不行,她宁可忍耐。 ******* 晚上小花做了个梦,她梦见现代的自已了,并没有死什么,而是被真的花静穿过去了。 父母发现她像植物人一样躺床上都快急疯了,双胞胎弟妹也一反老是气她和她斗嘴的常态天天跑医院读书给她听,并很懂事地帮忙父母做家务,照顾她这个一直以来在双胞胎兄妹面前毫无长姐威严的姐姐。 才十岁的花静在一个月后在十八岁跟她同名的现代女孩身上醒过来,她对这个世界很陌生,极度不安,但新的父母和双胞胎弟妹都对她极好,她成绩比原来更差了也没说什么。花静最后去了一个普通的三本大学读,她原本不想去的,因为学费太贵,但父母和弟妹都坚持她上大学,她也只好去了。 在读大学期间,她在古代学的刺绣让人眼前一亮,绣的东西都拿去寄卖了,因为是纯手工,又是古老的绣法,她的绣品很值钱,帮了父母很大的忙,还帮弟妹换了更好的学校。 和嘴巴上很爱吃的原主不同,这个花静是古代穿过来的,因为人人都说她是怪力女大胃王她对食物*极淡,很快就瘦了下来,还是个纤细知性的清秀少女来着,追求者众多。最重要的是在古代修出来的大家闺秀气质还在,毛笔字没有了怪力的拖累很快就写得像模像样,而且怎么说都是在古代学了很多古文的,文字功底相当好。在网上写的小说人人都说很有古文的味道,仿佛让人走进了历史之中,很多读者都感叹说这作者简直就像是真的古代人似的。(心虚的花静:我的灵魂来自古代!)花静后来更是用文言文将她上辈子的很多优秀文章写了出来,引起了轰动,大学还没毕业就被一个出名的中文系教授直接要过来读中文硕士。 毕业之后留校的花静最后居然跟一个追了她几年的军三代结了婚,她贤惠优雅,那种古典沉静的气质让这个看多了现代浮躁美人的军三代着迷不已。结婚后生活富足,又生了对双胞胎儿子,让夫家极为满意。 她抱着两个还没满周岁的双胞胎,脸上挂着幸福又温柔的笑容。看了穿越小说的她常常在想是不是她和这个身体的主人互相交换时空了,想起古代的渣爹和那一堆烂摊子,她对另一个花静充满了歉意,这辈子她也只能代她尽孝,为她赡养父母爱护弟妹,不知道死后能不能看到另一个花静,不知道到时她能不能原谅她了。 ****** 小花是笑着醒过来的,想到梦中的情形,她无比欢喜,她就说上天不会那么苛待她的,果然她在现代的身体也被原主穿了过去,还过得那么好,说实话就算是她本人都没办法做得那么好。想起梦中父母最后含笑而逝,双胞胎弟妹因为得到长姐的照顾也过得那么幸福,小花真的很感谢穿越大神。 要加油才行,不能输给一个十岁的萝莉啊。小花暗地下了决心,既然你将我的家人照顾得那么好,那我投之以琼瑶,会完成你的愿望的。不然等死去之后你能毫不愧疚地来看我,我可没脸见你了! *************************** 半个月以后,小花看着信感叹,没想到我在古代还交了一个笔友。 兰兰萝莉的字写得不错,相对她的狗刨字来说。 兰兰萝莉还特地道歉说这段时间不能送多银子过来了,小三祖母好像发现自已偷偷送银子到庵里然后她不止她的月钱被小三祖母以各种理由罚光了,连首饰也不能偷偷拿出去卖了。兰兰还说她正在努力联系祖母留下的管事她,到时她会想办法弄银子过来,让小花跟师太说多等些时日。 小花很感动,偷偷跑过去和净语小尼姑打听,这才知道渣爹真的是完全不管她了,一直都是侄女偷偷卖掉自已的首饰在养她。 小花这才恍然大悟,她之前能在庵里还有钱去买点心,吃那么多其他尼姑也没什么意见的原因是因为她是自费生啊。突然能体会以前学校的富n代花钱进名校的心情了。不过靠小辈养真的很没面子啊。小花想了一下用暗号写了自已能挣钱的事情,并偷偷通过圆清师太的人脉送上自已挣的银票,宅斗无论是收买人心还是策反钱都是不能少的。小花突然多了几分责任感,我是长辈啊,应该养侄女的。 兰兰收到银票大哭了一场,呜呜,祖母大人你可以放心了,小姑终于长大了,都可以挣钱了。孩子长大了以后是不是不需要粑粑和麻麻了,兰兰突然多了几分类似这般诡异的心情。 看着小花写的一仿佛鸡爪子爬的字体,兰兰高兴之余又有些担心,她担心小姑姑的学习。小姑在庵里学不到什么东西,现在一般的大家闺秀都上女学,而且无论是规矩还是管家能力都要有人教还要实践才行,再说哪户人家会考虑一个在尼姑庵里长大的姑娘呢。然后花兰又有了孩子虽然长大了,但自已还是有很多需要操心的诡异心情。 第19章 坐在马车上的花兰看着越来越近的花府心里沉重,回到这里她的面具又要带上来了。她现在巴不得天天上学,为什么六天会有一天休沐呢?她叹了口气。 如果小姑在,现在一定是天天和她一起上学了,花兰眼睛黯然,还可以一起刺绣一起练字。可这是不可能的,现在小姑还不能回来,马氏势力太大,兰兰眼睛一暗,前几天又从院子里抬出了一具尸体,马氏丧心病狂,靠着她那当上贵妃的妹子这棵大树,杀人也不当一回事了!小姑现在回来怕是命都保不住,祖父又根本不重视女儿,还得等。 小姑姑说过:上帝要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尽管不知道这上帝是哪里的神,但她觉得小姑姑的话很有道理,大庆立国几百年了,法律越来越完善也越来越严格就算是大户人家也没这么轻忽人命的,马氏这么张狂迟早会有报应的。 去过水月庵见过小姑姑之后兰兰的心沉静下来,现在她什么都没做,马氏反而抓不住她什么把柄,花家的日子以一种诡异的平静持续下去。 兰兰手上有了银子,又不和马氏争锋相对,反而在宅斗中有了余裕,她和小花通信更勤快了,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将小姑接回花家,她觉得自已总有一天会实现这个梦想的。 小花对于兰兰一再安慰自已,一定会将她迎回家之类的言辞苦恼不已,她觉得自已双q非常有提高的空间,很不适合宅斗,在这方面,小花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她在*上看小说都是对宫斗宅斗情节神马都是略过不看的,智商捉鸡啊,看不懂,而且很费脑筋的说。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了,但山上还有桃子可吃,这些都是晚桃。小花一边给桃树浇水一边观察哪个桃子最红最好吃。 小花吃了好几个桃子,真的很甜,不知这是什么品种的桃子,皮薄水多,秒杀她现代吃过的一切桃子。 将树上几只看起来最红最甜的桃子摘了下来,小花一溜烟跑到后山拿给李湛。李湛天天拿肉过来给她吃,水月庵里没什么好东西,她只能借桃献佛了。 清晨才刚醒来,李湛发了会呆,今天要进宫,尽管昨天才见过小花,但他又想念那个山谷了,嗯,再过三天他应该可以溜出去了,水月庵里的桃子很甜,小花说得对要趁着秋天桃子正好吃的时候多吃点要不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冬季了,好吃的东西就少了。 他那皇兄的身体至少两年才能调好服这药。十万大山中的药基本都采到了,他根本没必要三天两头出去。但他就是不放心那傻呼呼的笨小花,老想着她是不是又馋肉了,有个无底洞的胃还经常吃不饱。李湛想着明天带什么东西去呢,还是猪肘子最好,油多份量足,那丫头应该会比较容易胖。 李湛很苦恼,认识小花好几个月了,他三不五时的喂食,照理说就算喂的是头猪现在也应该肥得可以宰了,但那丫头还是瘦得跟难民似的。李湛深觉得自已任重道远。 他才叹了口气,外面的小厮仿佛有心电感应似的立刻过来服侍,几个小厮有的端水有的拿毛巾,还有两个跪下小心为他穿上衣物。管家很殷勤的过来在一边盯着,今天可是圣上要接见安平王,可不能再被王爷偷溜了。不过管家十分不习惯的看着忙碌的小厮,哪家公子哥不是由丫鬟伺候的,就他家小王爷,一水的小厮,想到这里有些忧虑,他家王爷该不会有断袖分桃的爱好吧,皇帝无子,只他家王爷这么一个弟弟,若无意外皇帝百年以后他家王爷会登上大宝…可不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嗜好,而且已经好几代的皇帝都是一脉单传… 想到此处管家不由得仔细的盯着几个小厮,不成,这两个长得太清秀了,得换才行,不然要是王爷哪天通了人事突然对男人的菊花产生兴趣…想到这里人管家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 李湛稳稳地站马步。满脸胡子,高大壮硕,浑身肌肉练得硬如石头的武术师傅张猛在旁边暗暗点头,这安平王是今年才开始习武,天份不是很好但很能吃苦,天生贵胄能狠下心吃苦十分难得。 马步站完了照样是对打,啪啪啪,大胡子张师傅毫不容情的打了下来,“下盘不稳…力道不够…你要打的是人不是蚂蚁…” 李湛全身是汗像死狗一样被人拖了下去,管家心疼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用力挤出个狰狞的微笑,“多谢张师傅对人家王爷的厚爱…”说到厚爱这两字时咬牙切齿恨得不行,尼玛要不是王爷坚持要这死脑筋做武习师傅,他肯定将他千刀万剐打成泥酱喂狗去了,你见过胆子大得包天的对一国王爷又打又骂的吗。 一条筋的张师傅憨笑,大巴掌拍上管家肥肥厚厚的肩膀,“刘管家您真是太客气了,王爷对俺有恩,俺一对会从严操练王爷争取早日让王爷练出一身好身手,哈哈…”笑声很豪迈,声如洪钟,震耳欲聋。 管家只觉得自已肩膀痛得好像要垮了,洪钟般的声音使得耳朵嗡嗡作响!尼玛这节奏不对啊,赶紧抓住欲离开的张师傅,我的意思是让你多放水啊,那么认真做什么,我家王爷又不上战场:“张师傅,咱老实说吧,你要报恩方法很多…” 张师傅浓眉微皱很快又舒展开来,“大丈夫说话算话,俺说要让王爷练成一代高手就一定会做到,刘管家无需担忧俺说话不算话…”管家头晕眼花的听那赛锣鼓的洪亮声音在说,“做不到的话俺一头撞死在大门外…”十分激动的张师傅用力的捶着管家的肩膀,成功的把管家弄晕过去。 洗去一身汗的李湛默不作声的听着小厮的回报,让人去请太医,挥手让下人退下。刘管家十分疼爱这个身体的原主,如果他没记错,上辈子反贼攻入王宫的时候一直没走陪他自燃的就是这个刘管家。忠心是忠心,但这种忠心更多是纵容,一种将自家孩子纵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溺爱,作为一个宦官,刘管家眼界不够,只看得见李湛过得爽不爽,哪管天下人死活!可以说作为忠仆,刘管家是绝对的忠仆,对李湛,他是放手心里怕摔了放嘴里怕化了,李湛不得不承认刘管家对他付出的是百分百的真心,他有时很诡异的从这个白胖的宦官身上体会到家人的感觉,他相信如果有需要,这白胖的老太监会毫不犹豫为他生为他死为他生不如死!李湛深吐了口气,如果不是从正义的角度来说,这种我杀人你递刀我放火你洒油,无微不至满足你各种见不得人癖好的仆人哪家主子都喜欢! 李湛出门的时候,刘管家从床上坚挺地爬起来吆喝,塌着肩膀,弯着腰,仿佛一只螃蟹“王爷要进宫了,给咱家仔细伺候…嘶嘶”忍不住摸了摸肩膀,武夫就是武夫,出手不知轻重。 李湛大为惊讶,“伴伴,本王不是说了让你好好休息。” “咱家这不是放心吗?”刘管家忍住疼,努力让自已直起腰,将手上的荷包捧到李湛前面,里面准备了一些打赏用的金瓜子。 李湛有些感动的拿过手上荷包,说实话,在伺候人方面真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刘管家,只是一想起上辈子刘管家为了取悦李湛,将各种女人往他床上送,姐妹,母女同乐也罢了,最恶心的是把大肚子孕妇往床上带,害得一尸两命的事实在不少,想到这里,心里的热乎就慢慢变冷。 第20章 大庆的皇宫经过几百年的建设规模十分宏大,在正年的阳光下映着蓝天白云显得十分威严,金黄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耀让人刺眼的光芒。谁能想到呢三十五年后这座宏伟的皇宫会被各路反贼攻入,而德灵帝*而死。 李湛进入自已一年前居住过的景阳宫,一切还是原样,檀木的梁柱,龙眼大的珍珠帘子,纤尘不染的明亮水晶灯,最奢侈的是白玉铺成的地板,踩上去未觉得凉,只因地下引了温泉。他敢说就算是皇帝居住的乾清宫也没有这般奢侈。连续几代皇帝都是兄弟极少,所以这后面几代皇室这间感情都还算不错。 “王爷,皇上正在乾清宫里等王爷。”体态丰盈的宫女过来娇声说,弯下腰行礼的时候,还故意让胸部抖了一抖,雪白的乳浪肯定让无数男人激动得眼睛大吃豆腐,但一看到那在兜衣下呼之欲出的巨大胸部,李湛忽然想起上辈子被大*闷死的自已,顿时打了个寒颤,赶紧头也不回脚步加快离开,无视身后哀怨的娇美宫女。 德崇皇帝漫步进入宫内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家皇弟一个人怔怔地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一大群宫女离得远远地,不敢上前惹性情大变的安平王。 德崇帝好久没看到弟弟了,心里很是挂念,自从弟弟开府后就好像挣脱线的风筝,影都找不到。 两个月前,白马寺的圆通住持到皇宫来为他检查身体,说他再不禁女色命不长久,圆通的话将他吓得半死,他还没享受够呢。弟弟也吓得哀求圆通救命,并愿意为自已去寻找良药。 圆通开的方子要求禁欲一年半载,还要配合喝药,这药极苦,能不能生娃先不说,起码他现在觉得身体轻快了很多,因而对自已不能接近美人也没说什么了。其实他自已也心知肚明,现在自已的持久力下降了,尽管妃子们还是一脸爽个没完的表情,但自觉得不但在国事上是个皇帝在房事上更是个皇帝,床上征战近三十载,德崇帝对女人是真爽还是假爽还是一眼看得出来的。他爱面子,而且自已三十年来日日高1潮哪天没高1潮了还真不习惯,于是找御医开了些助久的方子。尽管这些方子副作用已经被减到最低了,但这些日子他又偷偷摸摸从外地进了数个美人,宫中旧人极为不满,两方争宠之下,他这身体居然是油尽灯枯之兆了!? 怎么可能!?暗地里一查,这些御医都和后宫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为了争宠,不少妃子都收买御医加大了药量。 想起最段时间的高1潮都是拿命来换的,德崇帝不寒而栗。他现在是极度信不过御医了,最没面子的是后宫妃子们表面上很满足,其实都知道他成了快射手,德崇帝觉得面子伤得厉害,他现在不想见任何一个后宫妃子! 美女还是先放一边吧,而且圆通住持说得对,如果他能将身体养好,将来房事岂不是更融洽,最重要的是看不出一脸出尘,不沾染任何人间烟火的圆通住持居然在这种事上跟他打了包票,他这药吃个一年半载还可以让男人在房事上能力更持久!这话真是说到他心款上了,他一激动就让圆通将这药方传出去,造福广大不孕不育的男性去了。(其实他就是不放心,想看看效果。) 德崇帝也是萤火虫一只,每日都少不了女人,运气好没有天灾*和内忧外患,再加上老皇帝留下了很多互相制衡的人才国事才顺利进行的。德崇帝无能平庸,压不住大臣,大臣们心思多互相斗来斗去争权夺利,朝中风起云涌的,国家渐渐开始走下坡路了,德崇帝在位十五年国力下降的程度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两兄弟在谈天说地,德崇帝早年生了个儿子死了,这弟弟是他看着长大的,跟他儿子差不多了。他原本想着将皇位传给弟弟的,谁知弟弟头摇得像波浪鼓,死活不愿意,还特地去找个圆通住持要他弄个生孩子的方子出来。德崇帝也只好随便弟弟了,最重要的是他其实也想要个孩子,弟弟离开皇宫之后,他还真的觉得寂寞了。 李湛看着头上长了些许白发的德崇帝,心绪有些复杂,德崇帝对他这个弟弟是真的极好,前朝皇室之间斗个你死我活的事在本朝极少见。德崇帝对安平王说不想当皇帝是的话打从心里相信的,因为他也是个不想当皇帝的人之一!尼玛当皇帝一大早就要起床,明明早上那玩意最精神了,还要赶着去上朝,根本不能来一发!还有当皇帝每天一大堆奏折,天天看到晚上都看不完,根本没时间去后宫。德崇帝非常郁闷,他早年生了个十分优秀的太子,众人都有了皇位直接跳过他传给他儿子的共识了,偏他儿子太短命,他不得不赶着当了这皇帝。 就玩美女方面而言,当皇帝一点优势都没有,可怕的天价纳妾费连皇帝都不放过,而且数额上还有限制。德崇帝恨得天天咬牙切齿,他当年没当上皇帝的时候三不五时跑去最大最好姑娘最多最美的青楼每天换一个美人伺候,真是爽歪歪啊!可现在当上皇帝以后呢,想出宫门?没门!皇宫就是天下最大最华丽的牢笼。就算他偶尔可以望风溜出去,大臣们也不慌乱,来人,去查各大青楼找皇帝去!一找就着,卧槽!他不只一次被吓得差点萎了,他现在力不从心一定是当初被大臣们吓多了。德崇帝恨恨地想。 德崇帝被大臣们抓的次数多了,大臣们一脸上吊的表情让他看了气就短了三分。然后一群御史大夫天天跳出来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他也只好偃旗息鼓不把大把美女收入皇宫,只能在有限的美人当中每天搞新花样。想到前朝皇帝三年一大选,美人天天新面孔他就羡慕得不行,天天对着后宫的老面孔,他也有审美疲劳好不好。 德崇帝正在浮想翩翩,李湛不动生色偷偷给他把了一下脉松了口气,果然皇兄身体最近好多了。 三个月前他因吃太多助兴的药过度纵欲,几乎油尽灯枯。如果李湛没记错,原本今年德崇帝就病体缠绵,后年年初就因马上风一命呜呼了,然后还未弱冠的李湛就上台了,开始了大庆朝最黑暗的时代。 “皇兄最近身体可好。”李湛微笑问道。 “已经好多了。”德崇皇帝主动地将话题转到李湛身上:“倒是皇弟最近过得怎么样,在宫外过得不好就回宫里住吧,都说了你还小,用不着避讳…”德崇帝化身唠叨帝念个没完,他跟自家弟弟年龄相差近30岁,一看到弟弟就像全天下的父母没两样关心他吃得好不好,过得好不好。 第21章 听得出德崇皇帝语气中的关怀,李湛微笑道,“臣弟最近过得很好,饭量又长了,只是一直担心皇兄的身体,看来最近皇兄恢复得很不错,但还是不可以跟女人……咳咳……那个的。”两辈子加起来都是小处男的他实在说不出口,耳朵有些微红。 德崇帝原本还有些好笑的看着自家弟弟害羞的样子,但想想好像有哪里不对劲,自家弟弟以前一说到这些事可是十分起劲的,弟弟从来不读书的,唯一看的只有小黄书!宫里的春宫图没有哪本他没看过的,兴趣来了还会跟他这个做皇兄的讨论哪个姿势最爽,现在怎么这么害羞,是不是第一次留下什么不美好的回忆了?想起来当时弟弟可是晕倒过去,难不成是因为那些贱人做了什么事让他吓着了? 德崇帝心里暗恨,皇室里男子到十六岁以后破处一般都会特地安排有经验的女人,免得出现什么什么心理问题。自家弟弟还小,原本还要过两年的,前朝十三四岁就成亲的男子虽然多,但本朝自开国皇帝说过早成亲寿命会短,无数医者研究后都公认了开国皇帝的话,自那以后世家子弟们在男女方面都被管教得比较严。 弟弟不应该就么早就体验男女之事的,一定是哪个不长眼的怂恿他上青楼,第一次就跑去最大的青楼找那些饥渴的女人破处,而且还好几个!最要命的是还失败了,搞得自家弟弟都产生心里阴影了,一看到女人就躲。一想到这里连皇弟说的他的身体已经好转很多的消息都不能让皇帝心情好一点。 不过既然弟弟现在都有阴影了,继续这样下去会不会阴影更严重?德崇帝不安了,仔细看了看弟弟的身体,听说最近都在练武,果然壮实多了,而且身高也很高,比起现下很多十六岁的少年还要高大,提前一年破处应该没什么事吧?德崇帝不确定地想,心一横,还是把自家弟弟的心里阴影解决再说,到时大不了他让圆通大师也给弟弟开一方他现在吃的药让弟弟清心寡欲一年再说,房事无小事,这干系到他大庆的国运啊! 给自已找个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德崇帝开口了:“皇弟啊,你看现在你现在瘦多了,一定是伺候的人不好,皇兄为你选几个好的出宫伺候你吧。” 说罢一招手,数个大庆朝男人眼中美得冒泡的美人千姿百态的进入宫内娇滴滴的弯腰行礼。大庆朝在女人方面非常吝啬,每个等级的人能娶几个老婆都是有规定的,超过数目的可是要交死贵的纳妾费的,皇帝也不例外。比起前朝大庆朝的皇帝可算清心寡欲了。这选秀什么的想像前朝那样三年一大选每年一小选那是做白日梦,大庆朝的皇帝想找多几个女人都得非常苦逼的找各种理由。因此可以想像德崇帝心中的各种不舍和对自家弟弟的疼爱之心。 德崇帝舍不得地看了这几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一眼,这可是他留着准备自已禁欲结束后开荤时用的,朝臣管得严,他房事都要管,他这几个美人还是偷偷让心腹到各大青楼捞出来的,这期间的辛苦就不用说了。但美人可以再找,弟弟就这么一个,想到这里德崇帝挥去心里的不舍。 “瞧见穿红衣服的张美人了吗?”德崇帝两眼放光地对李湛说,“她的胸部非常宏伟,绝对是宫里的第一,我量过了,宫里胸最大的马丽妃还没那么大呢…”德崇帝发出荡漾的笑:“两手不能掌握算啥,这叫四手都不能掌握…” 李湛的脸青了,这是皇帝吗?这拉皮条熟得堪比青楼的龟公了。 误会弟弟对张美人不感兴趣,德崇帝暗暗佩服自家弟弟的高眼界,继续介绍,“绿衣服的李美人胸部是没张美人的大,可是腰超细的…嘿嘿,你以为腰细就代表腰无力就错了,这李美人的腰可会扭了,据就是特地练过腰力的…”德崇帝擦擦差点流下来的口水,“女人的腰力也是很讲究的,到床上你不用费那么多力气。” 李湛木了,他觉得原主会变成这德行他哥得付很大的责任,忍无可忍的打断德崇帝滔滔不绝的介绍,“皇兄,女人不是胸大屁股翘就行了,还得讲究点内涵…”除了妇容,还得有妇德、妇言、妇功,这些比起终究要老去的容貌更为重要不是吗。 原来自家弟弟喜欢有内涵的啊,德崇帝点头表示理解,他也特别重视内涵来着,挤眉弄眼的对自家弟弟露出yd的笑,“呵呵,这些美人每一个都很有内涵,她们都特别训练过…” 有内涵?李湛深刻怀疑,这一个个向他抛媚眼抛得眼珠子都快脱眶了!这一个个烟视媚行的!就差挂牌就可以接客了,还有内涵? “非常有内涵…”皇帝两眼放出恶狼一样的绿光,“她们那里都能夹得很紧,下面就算是塞着毛笔大的东西都不会掉下了,特别能内含…” 卧槽卧槽卧槽!原来这就是他皇兄重视的内含,李湛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他现在特么地希望上天打一道雷下来将他皇兄劈死,不然他都想轼兄了。 无视自家弟弟木然的神情,皇帝继续下流的讲解,“你别不信她们现在下面都含着小玉石,就算是走路或跳舞都不会掉下来。”他向众美人儿挥手示意她们跳舞。 众美人婆娑起舞,狂抛媚眼,摇晃差点就能看见两个基本点的丰胸,扭动纤细的腰和圆翘的屁股,乳浪臀浪齐飞!德崇帝吞口水不已,有些后悔将这些美人儿给弟弟了。 这一水的大胸部…每一个都像木瓜…这行走之间波涛汹涌的晃动…这深得足以让整个头埋入看不到头发的乳沟…李湛觉得忽然有点呼吸困难,有种熟悉的喘不过气的感觉。 “皇弟,你怎么了,皇弟啊…”正在继续自家弟弟描述这几个美人多么有内含的德崇帝看见李湛脸色发青,一口气喘不上来的模样大惊,“御医,马上叫御医…” “臣弟无事。”李湛按住德崇帝扶着他的手,用力强调,“臣弟只是最近太累了,呵呵…太累了而已,让她们下去了吧,这满屋子的香味实在让人喘不过气来…” 德崇帝挥手让慌张的众美退下,用力的反握住李湛的手,“皇弟…为了为兄的身子…你真是受累了…”德崇帝十分感动,自家弟弟为了自已能生下下一代一直努力去找药,还亲自去各处大山寻药,为了他这个皇兄真是辛苦极了,德崇帝内疚了,他居然会为几个美人后悔。 “这药皇兄会让人去采的,皇弟你就不要那么辛苦了。” “呵呵,为了皇兄,弟累点也没啥,而且我相信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老天爷一定会让我们大庆国泰昌隆,子孙茂盛的。”李湛一想到以后不能乱跑了,赶紧转着脑筋胡说八道一通。 德崇帝激动地幻想自已生了一个又一个,全天下男人都羡慕他男人本“色”,最重要的是生娃就要让女人来生啊,不知到时他可不可以提出选秀…… 李湛松了口气,能说吗,自已上辈子就喜欢到处趴趴走,在同一个地方呆久了就有撅蹄子的冲动,这不是老找理由去放风吗。 第22章 “自从大皇儿过世以后,皇兄就没想过自已还能再有个孩儿。”两人谈着谈着,德崇帝忽然落寞地说,他以前有两个儿子,二子生下来就是个死胎,长子比李湛还要大几岁,却在几年前因落马没了,当时的他伤心欲绝了好久,两三年后才恢复过来。 对李湛这个弟弟当然是要什么给什么,疼爱是疼爱了,但当皇帝真的是太辛苦了,他又是个半路出家的,各大朝臣cos各科老师来给他狂补课,除了上朝就是补课,还剩下的一点点精力他还要放在后宫里,朝廷上下都默默同意他将时间花在女人身上,得抓紧时间赶紧生个儿子才是正经,大庆朝皇室实在太凋零了,想挑个没那么烂的当皇帝都没得挑! 上辈子到死德崇帝都在为生儿子努力,直到因马上风死在女人肚皮上,这真是劳模了,为生儿子过劳死,也因此毫无经验的李湛赶鸭子上架,把大庆玩完了。 “皇兄莫急,臣弟已在佛前为皇兄祈愿,皇兄一定心想事成的。”李湛安慰说,尼玛你不生儿子以后这皇位肯定会落他李湛头上,他实在没兴趣一辈子呆这么一个小地方像只万年王八动也动不了。 “臣弟已经想过了,等小侄子生下来,亲自带他去爬树,抓鱼…”李湛脸上带着梦幻的笑,仿佛已经有个小屁孩跌跌撞撞的跟在他身后跟他一起调皮捣蛋…德崇帝也不禁幻想起自已有一个粉嫩的小娃娃喊他父皇,他抱着小娃娃读书写字教他看奏折… “皇弟啊,其实皇兄可将这江山交由皇弟手中的…”德崇帝不死心地说,相对还不知道能不能生出来的儿子,眼前的弟弟可是他当儿子养了十几年的,当然感情更深厚, 李湛赶紧跪下来,“皇兄万万不可啊,弟唯一的才能就是吃喝玩乐,当皇帝这么辛苦的事小侄子来做就行了,臣弟就只想有个大靠山,然后当天下最大的纨绔子弟…”尼玛他自由惯了,让他当皇帝他会死,会闷死,会烦死,会各种死…他上辈子听西方有个被人当疯子的哲人说了这世界从一个地方出发一直向同一个方向走,最后一定会回到原地,那不是说他们住的地方是个球吗?他还想实验一下从一个地方一直走会不会到天尽头呢…… 德崇帝心里也作了个决定,“皇弟啊,你看为兄年纪也不小了,就算小侄子生下来年纪也还小,你明日开始就跟皇兄一起上朝,帮皇兄处理国事吧。”很满意的看到自家弟弟有脸成功的变成苦瓜,嗯,当皇帝确实是辛苦事,所以皇弟你就要来帮帮皇兄嘛,没道理朕来累死累活,你可以每天无所事事的当天下最大纨绔的理。 暗暗地欣赏自家弟弟脸上变来变去的奇景好一会,反驳无数他想不上朝的各种理由,德崇帝觉得今天的饭菜无比美味。 “弟弟啊,你看今日的这几个美人儿如何?”德崇帝忽然想起来,“这几个美人可是难得得很哪。”这尼玛的纳妾制度,他一国皇帝攒几个美人容易吗!这几个都是他偷偷摸摸从宫外偷弄进来的,美就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那一身伺候男人的功夫…… 李湛看着自家色狼哥哥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他毫不怀疑,这些女人都是他老哥先享用过了才送他的,妈蛋,他没兴趣和他老哥发生这种比同穿一条内裤还要亲密的关系! “这些本来就是伺候皇兄的人吧?”李湛拒绝,“皇兄觉得好用就留下吧。” “就因为朕试用过了觉得好用才给你留着的。”德崇帝一脸疼爱地看着李湛,说着让李湛毛骨悚然的话:“虽说是从各大青楼偷偷弄来的,但入宫前都是清白身,皇兄不会再找什么经验都没有的再让你受苦了,女人还是经验丰富的比较好,还没开过苞的跟死鱼没两样!” 李湛脸色铁青,问题在于和这样有过经验的女人上床,他觉得自已亏了,两辈子的处男身啊,不找个跟他一样清白的他真不甘心!而且这样的事如果不是两情相悦,跟动物媾和差不多,其实挺恶心的! “皇兄可知道……”李湛转换话题说:“生子这事,种子固然重要,要良种才行,但地也很重要,土地要肥沃,产出才会好。” “这不会吧…”德崇帝大惊失色,他那一后宫的美人,个个都是丰乳丰臀,一看就知道很好生啊,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土地肥沃过度都要减肥了,怎么算不是上好的土地呢?! “皇兄,臣弟可是说实话。”李湛用诚恳得不能再诚恳的表情说,“你看这后宫的妃子们都喜欢用各种香料吧,这香料用多了可是很难受孕的。” 哼,他就看皇兄后宫的美人不顺眼,尼玛让他皇兄要禁欲已经够辛苦了,还一个个都像发春的猫跑来勾引皇兄,好几次要不是他在皇兄身边安排了人,以他皇兄那种薄弱的自制力,造人大计早就失败了。 最让他作呕的是他偶尔才进宫一次,但里面的女人一个两个的经常挺个让他作噩梦的大胸在他面前晃来晃去,那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勾引…… 其实李湛也知道他皇兄就爱这个调调,良家妇女在他皇兄眼里可是一点魅力都没有,所以在大臣都一致认同的端庄的皇后过世后,这后宫里就只剩下一群妖妖娆娆的吸男人精血的妖妃或奸妃了! 李湛嫌恶的皱了皱眉,决定努力抹黑他皇兄后宫的女人。他侄儿的母亲绝对不能是后宫那一群唯恐天下不乱又利欲熏心的女人,而且他也不算有撒谎,那几个宠妃身体还真算不上良好。 “可用的也不是麝香这类的香料啊。”德崇帝不解的问,“若是有问题,太医早就查出了。” “咳咳…如果种子够好,一般来说一般肥沃的土地也足够了,”李湛不好意思的看了德崇帝一眼,“若是种子不够好,那就对土地的要求要特别高了。” 种子不够好的德崇帝:…… 继续脸红不好意思的李湛见自家皇兄饱受打击的模样,又继续往他皇兄身上插刀,“再加上嫔妃们特别爱用的几种药物,像什么‘欧,来呀’‘欲兰油’ ‘妹抱莲’之类的对身体百害而无一利。”很给面子的把爱用春1药的恶名声往嫔妃头上按,免得他皇兄面子不好看。 看见自家皇兄脸一阵红一阵白,李湛心里很得意的哈哈大笑,在心里吐槽,这算是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吗,皇兄若不是把嫔妃的位置跟她们床上的表现挂钩,她们也不至于用那么多的春药,宫里受宠超出一年的哪个不是身体多少有点毛病,而且他皇兄喜欢的巨1乳丰臀你以为是那么容易养得出来啊,十几岁正在发育阶段的姑娘大多都是瘦得像火柴棒,要拥有胸部像木瓜屁股浑圆肉感腰细如蛇的葫芦身材还不是得吃药,没病也折腾出病来。 “那皇弟你看……”从呆傻中回过神来的德崇帝满怀希望的看向自家据说为了折腾出小侄子这数年一直偷偷摸摸在看医术的弟弟。 “放心吧,皇兄。”李湛赶紧用充满感情的目光回视德崇帝,“我一定会找出最肥沃的土地的,到时就等着皇兄……”播种施肥了!李湛吞下后几个字用一种是男人你就懂的眼神看得心情低落的德崇帝有些失笑,这皇弟什么时候那么害羞了,以前他亲自逮住他看小黄书的时候可是大咧咧的跟他一起讨论哪个姿势最考验嫔妃的骨头够不够软。 过几天还得去白马寺一趟看看他要的那株药怎么样了,李湛考虑着,这一次拿什么东西去喂那只怎么养都不胖的小花呢? 第23章 等摘完水月庵的最后一个晚桃时,桃树下已开始落叶了,这时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在为过冬准备,一层秋雨一层凉,早上去给白菜浇水的时候,小花打了个寒战。 水月庵的山头上堆了一层又一层落叶,天天打扫就成了必要的事,这些干枯的叶子是最好的引火材料。 冬天是水月庵最丑的季节也是香客最少的季节,大庆的都城在北方,冬日极冷,大家都在猫冬,现在秋闱已过,成绩刚出来,但已经足够让人为回家做准备了,不然寒冷的冬日到来,路上结冰就不好走了。 今年的水月庵应该比去年日子好过,净语欢喜地看着满满的粮食,晒干的蘑菇木耳干笋大米面粉……还有……净语的目光移到墙根下,无数的罐子一个连着一个排成行,那是按净华师妹所说弄的各种腌菜和腌水果。在这之前,净语从来没想过除了常见的白菜萝卜青瓜,李子杏子桃子竹笋梅子甚至山上的野菜等等都是可以腌来吃的,而且味道还极好。今年过年应该不必像去年那样天天吃白菜萝卜豆腐了,净语一想就觉得心里美得很。 手中的粮心中不慌,小花觉得无论怎么说粮食都是最重要的。她早在信中将各种腌菜的做法告诉兰兰,想让她尽量为冬天做准备。 兰兰哭笑不得,像她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为过冬做准备,那是仆人的事好不好,唉,小姑姑真是的,还是那么孩子气,脑子里只有吃的。兰兰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心酸。她高兴是因为她看得出来小姑日子过得很开心,心中没有什么阴霾;心酸是因为小姑越来越习惯动手干活了,一点都不像个千金小姐。 兰兰忽然有点心慌,小姑姑如果有一天能回来她还会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吗?她是不是觉得在尼姑庵里的日子更自在。 兰兰不安之下又到水月庵一趟,刚好小姑姑11岁的生辰快到了,她就当提前送生日礼物吧。 桃树的叶子一片片打着旋儿落到地上,水月庵的后门亭子里,依旧是一个13岁的大萝莉用手捏着点心喂着嘴巴没停过的小萝莉。 兰兰的嘴角含着笑,看着小姑姑的眼睛柔和又安静,明明是秋日将近,但那又眼睛却让人感受到春日的温暖。 “好了,你也吃看看,这些腌水果可都是我想出来的法子,像这样做好密封措施的话可以放很久,这样冬天就不担心没有水果和蔬菜吃了。“小花将一块腌水果塞进兰兰嘴巴里。 兰兰眼前一亮,果然不错,相对新鲜的桃子而言别有一番滋味。不过小姑姑想出来的?她狐疑地看着小花,小姑姑以前对自已的大胃口简直是深恶痛绝,能离厨房有多远就跑多远,绝对不会靠近厨房的。现在还一反常态居然自动去琢磨吃食了? “小姑姑什么时候这么擅长弄吃食了以前都是离厨房远远的.“兰兰看着小花脸上的得意劲好奇地问。 小花这才想起原主极度自卑都是对厨房敬而远之的,真搞不懂,有个怎么吃都不会胖的身体多好啊,她上辈子每当看到美食但又因为身材不得不节食的时候对那些怎么吃都不胖的妹子那真是羡慕嫉妒恨啊。 “那是因为已经没人在我耳边说唧唧歪歪说我吃太多,将福气吃光了。”小花丝毫不心虚地将黑锅往渣爹头上盖。 渣爹对科举走火入魔了,他深信自已是个天才,每次考不中那绝对是因为运气原因。因而妻子生小女儿差点难产,而最要命的是他又落第时,他相信是这个女儿为他带来了霉运。后来每次女儿过生日伴随的都是他科举的失败,这种女儿是饿死鬼投胎将他们花家福运才吃完了的说法更是在一次酒后不经意中说出来,当时原主都懵了,伤心欲绝。 兰兰当然也听说过有这么一回事,她脸色大变,一瞬间,她眼睛里闪过无比的悲伤与痛苦。她忘记了,不,应该说她是故意忘记的,在花家,马氏从来不是重点,真正妨碍小姑姑回到花家的从来不是马氏而是她的祖父—小姑姑的亲生父亲! “不用等很久的。”兰兰忽然急切地抓住小花的手,”小姑姑,等父亲回来会我办法的,到时小姑姑就可以回家了,不需要每天给树浇水,也不需要亲自下厨……到时小姑姑只要做自已喜欢的事就好……” 小花眼神温柔拍了拍兰兰的手安慰她:“兰兰,我现在过得很好,我现在每天做的都是自已喜欢的事。我觉得在庵里比家里舒心,真的,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每天挑水可以锻炼我的平衡感,在厨房切菜可以让我学会如何控制自已的力气,去砍柴可以让我学会如何圆融的发挥我力气的优势……” “为什么?以前不用练力气不也过得很好吗?小姑姑不需要去挑水,不需要切菜,更不需要学砍柴的。“完了,小姑姑已经习惯当劳苦大众,不想当剥削阶级了!兰兰几乎要哭了出来。 小花走过来抱住兰兰颤抖的身体:“兰兰应该为我开心才是,我以前一直假装跟平常人一样,怕弄坏东西,总是缩手缩脚的,大家都说我小家子气,花老爷也因此更讨厌我,可是现在我能坦然的面对自已是个大力女的事实,并不觉得有什么自卑的必要。\\\" 兰兰怔怔地听着小花安静地说:“我以前总是吃不饱,明明那里是我的家,可是我却假装自已吃饱了,只为了不让母亲被人说闲话。”小花说着有些悲哀,为原主,“那明明是我的家啊,为什么我不得不顾虑别人的眼光,为什么我连光明正大吃饱饭都不敢。” 因为祖父!兰兰差点破口而出,赶紧咬牙压下心中的愤懑,她想起以前每天晚上自已偷偷摸摸拿东西过来给小姑吃,然后小姑每次狼吞虎咽的样子,再对比一下现在她兴高采烈为庵里弄了很多腌菜腌水果的开心样子,还有坦坦然然承认自已是个大胃王,但庵里众多师傅还是喜爱她,总将她们认为好吃的东西偷偷留给她还有她那么神彩飞扬的爬到树上摘桃子的样子…… 很不想承认的,但小姑姑真的是离开花家更快乐了。 “这些银票给你。”小花拿起银票给花兰:“这是这几个月的分红,你小心点,不要被马氏发现了。” 兰兰五味杂陈,她更不得不承认的是小姑姑离开花家活得更耀眼了,她不愧是祖母唯一的女儿,连在做生意上都那么有天份。 离开水月庵的时候,兰兰拿走了小花弄的腌菜和各种水果的方子,她在小花耳边说:“小姑姑,就算哪天你不回花家,就算哪天你不认祖父了,我也永远记住你是我的小姑姑,今天的银票我拿了,但等小姑姑出嫁的时候我会还十倍给小姑姑的。” 小花感动的对兰兰挥着搽了很多姜汁的小手绢,终于改变让她回花家那个龙潭虎穴的想法了,她今天花了那么多时间又装可怜又说了很多与她女汉纸形象不一致的话,总算没白费时间,最让她高兴的是她的小手绢没用上,省去了荼毒她眼睛的流程。 第24章 冬天来了,小花看着到处都光秃秃的树木,体会到了这一残酷的事实。好在她在山谷附近找了个山洞,里面还藏了很多柴火,冬天吃烧烤还是没问题的。 李湛跑过来仔细看了这个山洞之后,发现没什么安全问题,也满意地去打了一堆柴火放了进去。这是一个不大的山洞,大约60平米,十分通风,低头穿过一个还没一人高的像门一样的孔洞,里面还连着一个稍小山洞。十分难得的是这个山洞大部分是石头,但居然很干燥,里面就几棵植物,小花十分满意,这是做腊肉的最佳场所啊,天然风干的腊肉绝对好吃。 小花看着旁边小山洞满满的一山洞柴,十分感动:”辛苦你了,还为我砍了那么多柴。” 李湛瞪她一眼:“谁说我这是为你打的柴火,我这是为我自已打的。” “为自已打的?” “当然,这地方多好啊,冬天绝对冷不着,我冬天时间多,呵呵……” 呵呵个屁!小花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你大冬天的不窝家里猫冬,你还出来做什么?” 李湛看着山洞里大大小小的罐子,吞了吞口水:“我不出来,你想一个人独吞完这些美味的腊鱼腊肉,腌鱼腌肉!”李湛以一种吃独食可耻的眼神看着小花。他以两辈子吃货的记忆打包票,这些罐子里的东西绝对美味!绝对是宫里都吃不到的美食!因为他刚刚才偷吃过了,别说大鱼了,就连小小的鱼都腌得那叫一个入味,超好吃。 小花气呼呼地瞪他,她就知道为什么她让这混蛋去弄一堆猪肉鸭肉回来做腌肉,肉脯和酱肉,要掏银子给他时这混蛋那么爽快的拒绝了,很明显,李湛的意思是他也要吃。 小花自已是个吃货没错啦,可这家伙可也不是什么肠胃纤细的货。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家伙正处于发育期,每天吃的东西可不少,都赶得上她一半的食量了。 “只能给你吃十分之一。”小花咬牙切齿地说。 “不行,要三分之一。”李湛不干了,看见小花气呼呼的模样,他赶紧说,“到时我会拿其他东西过来的,你还没吃过一味斋的羊肉汤,二味斋的烤鹅还有三味斋的蜜汁鸭……” 食物是最好的通行证,小花同意了,只是叮嘱他再来多帮忙来多弄点食物过冬,李湛欣然同意。每隔几天就过来一趟,手上从来都是满满的。小花一直忙着做糟卤鸭爪鸭翅,酱制鸡爪卤鸡爪种种小吃,等她忙完了,一回头,李湛正躺在一张类似床的东西上,为什么说类似床,因为这原本是一块很平整的大石头,弄干净后居然很像张单人床,李湛干脆拿了超级厚的老虎皮过来铺上,还嫌弃不够软去弄了两床棉被过来,现在他身上穿了件雪白的不知是什么毛制成的裘衣,正歪着头一边喝酒吃小鱼干一边看小花热火朝天地忙来忙去的,一点都不在乎这雪白的裘衣会不会弄脏。 小花差点鼻子都气歪了,她忙得累死累活,这混蛋居然就在一边看着。不对,那被子从哪来的,那黄黄的长得好像虎皮啊!? “就是虎皮。”李湛解释说,小花这才发现自已已经问出口了。 对那虎皮,小花十分好奇地过来摸了几下,老虎在现代可是受保护动物,想拿老虎皮来当垫子?那警察局肯定请你过去享受老虎凳的滋味。 来到大庆以来,小花知道这时代你要有本事,爱弄死几只老虎就弄死几只,人家只会叫好,政府人员还会上门表扬一番就差没给你个打虎英雄的锦旗!不过她还没遇到过老虎熊瞎子什么的,这后山还种满了猛兽讨厌的植物和长满刺的荆棘,听水月庵年长的师傅说这上百年来都没见过什么猛兽。据说往十万大山深处还是有野兽的,还挺多的,不过现在国泰民安,以打猎为生的猎人还是较少的,因此这毛皮价格可都不低。 这厮绝对是有钱人,小花觉得自已屁民的仇富心理又出来了,决定以后拿来的东西她绝对不和他谈钱,同志们,对于剥削阶级,我们的政策是反剥削回去! 李湛后来倒满意得紧,小花总算是不和他客气了,以前拿点东西来送她,这姑娘第一反应就是掏钱,他深觉得面子受伤。现在多好,这表示他们是一家人了,不用客气了吧。 完全误解的李湛高兴了,各种好吃的肉肉不断的大量的供应,生的熟的都有,小花很高兴,对于万恶的剥削阶级,我们要做的就是吃穷他吃垮他吃得他只剩一条小裤衩! 李湛拿起酒葫芦,“要不要来一口?”自觉得很有男子气概的又是一大口。 那一张少年俊俏的脸和裹在一根毛都没有的雪貂皮毛轻裘还真的让人有很小受的感觉,小花看着那雪白的裘衣,忽然觉得想吃穷他的任务真是任重道远! 李湛最近迷上了酒,他觉得自已长大了,听说男人要喝酒的才算男人,虽然这酒他不觉得有多好喝,但他就爱喝酒的这个范,太有男人味了!哥喝的不是酒是男人的风度!他晃着二郎腿得意地想。 未成年人就不要cos什么风流倜傥了,最重要的是你那吞下酒时眉头都皱起来了,还以为人家没发现其实你一点都不喜欢喝酒,还有你那活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发出的沙哑公鸭声……风流倜傥就差没变成猥琐下流了,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小花心里嘀咕着,但还是拿酒来来喝了一口,如果酒度数太高,还是得劝他不要喝太多。 喝了一口,小花放下心来,古代的酒果然味道淡得像水,度数极低,还有股酸味,特难喝!又将酒丢回给李湛,“不要喝太多,酒喝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而且这酒特难喝了。” 确实不好喝!李湛差点就点头同意了,赶紧按住自已想往下点的头,“女人哪懂酒啊,女人就只会喝点什么桂花稠甜酒,这是男人的酒,你当然觉得不好喝了。” 她不懂酒?小花想反驳又闭嘴了,她确实不懂这世界的酒,难不成这世界的酒都这么难喝的? 李湛见震住了小花,又佯装酒鬼的模样继续喝,还拿起小花做的小鱼干和小虾干做下酒菜。只不过后来是拿小菜的次数越来越多,喝酒的次数越来越少。 两辈子都没喝过酒的李湛有一天头脑很诡异地将喝酒和男人味等同起来,想去弄点好酒喝喝。怕他因此迷上酒成了酒鬼,肥太监管家特地弄个酒味超淡强身壮体但比较难喝的药酒给李湛。还特地和他说这酒是宫廷玉液,特供的。 两辈子都没喝过什么酒的初哥理所当然的认为特供的酒就是好酒,他觉得不好喝是自已口味特殊,所以现在就纠结在男人的风度和努力喝难喝的特供酒的矛盾中。 其实对于他忽然想cos酒鬼,最近还努力让自已看起来一副大人样,大家都有心照不宣了,每个男孩都有这个巴不得人人当他是个成熟男人的时期。肥太监管家笑得一脸菊花:“王爷,这是男人的酒,只有男人才会觉得好喝,觉得不好喝的可都是娘们。” 真的不好喝啊,可我不想承认自已不是男人,李湛皱着眉头,最后还是决定偷偷倒了,反正没人知道。 众人对他的共识是:你丫的还没满十六岁呢,喝再多的酒也喝不出个男人味来!酒不好喝就不要喝了给我喝奶去!多喝点牛奶羊奶还能再长高点呢! 小花暗中点头,见他不再cos酒鬼来给自已加一身男人味了,也就不管她了,她还要忙着做腊肉呢。 第25章 接下来几天小花一直很忙,没时间过来,等她再次过来时,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这大变样的山洞,这还是山洞吗!? 这石头床上铺了好几床被子,还就不说了,上次李湛过来她就看见了,但这床边还摆了几张凳子,这凳子上面居然还放了垫子,还有什么时候角落里出现了个厨灶,小花呆呆的抬头,还看得到排烟管!好神奇!这厨灶另一头就是那石头床,石头床下是空的,这样煮东西吃的时候烟火通过来时石头发热,这简直就是原始的东北吊坑!煮饭取暖两不误啊!而且排烟措施做得好,不会有什么炊烟袅袅的事让人发现。崭新的灶台上面的铁锅和筷子碗碟子也是崭新崭新的!最神奇是是屋角的一个小柜子,里面居然盐酱油料酒都很齐全!他什么时候拿来的? 小花木然了,她不过是冬天到了想找个地方偷偷存放点肉,谁能告诉她为毛这山洞会被改造得活像一个家?! 她用手指指着这大变样的山洞抖啊抖,说不出话来。 正窝在床上看书的李湛从床上跳下来,很得意地夸耀:“不错吧,我可是花了不少时间来改造这个山洞的,我从来没发现自已居然是这么能干的。”李湛很得意,翘起下巴等小花夸奖他。他在改造这山洞的时候有一种很诡异的感觉,仿佛是在改造自已和小花的小窝似的,这种两人的秘密基地谁也不知道的感觉不知为毛让他全身都充满了热情。 “为什么要改造,原来那样不好吗?”小花有气无力地问。 “当然不好!”李湛斩钉截铁地说:“原来那样冬天多冷啊,你看我现在把会透风的孔全部都挡住了,里面冬天会很暖和,下雪的时候无论在里面吃火锅还是烤肉都特有情调,然后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漫天大雪,这真是神仙的境界啊! ” 对于一些世家子弟死都要浪漫,喝个茶饮个酒都穷讲究,放个屁都要讲究仪态什么的,小花不是不能理解,但真遇到了还是觉得全身无力!这混蛋将之地方弄成这样就因为吃东西有情调喝酒有境界,她觉得自已两辈子都是土鳖的自已永远无法理解。 不过既然都弄成这样了,小花也只好认命了,总不能让他把这些东西扔出去吧。小花安慰自己,不知杨过和小龙女住的活死人墓是不是跟这山洞一样,她就当cos小龙女了吧,这样一想顿时觉得自已也仙气飘飘出尘脱俗起来。 再然后,当冬天的第一场雪下过之后,小花看到山洞里弄来一大张桌子和纸墨笔砚,山洞四面都被贴上淡绿色的墙纸,四周到处挂着李湛画的丹青时,整个山洞进化成一高雅的公寓时,她已经很淡定了。 李湛正在低头专心画画,对小花示意了下正在锅上保温的猪肘子,让她趁热快吃。 红烧猪肘子!小花眼睛亮了。她最喜欢猪肘子了,肉多油多! 她拿着整只猪肘子猛啃,太好吃了!这酱汁绝妙啊!还有这做得无比入味的猪肘子。 小花陶醉了,唯一可惜的是要是放上花椒,草果和八角味道肯定更好吃。小花有些遗憾,以她吃过的料理看来,大庆的厨子还没学会将药材放到料理里面,真的很可惜,之前她用孜然烤鱼的时候,李湛还一脸诧异呢。 不过现在也不错了,这古代的猪肉可跟现代的不一样,现代的很多肉都是用饲料喂大的,有些饲料里甚至有很多的化学物品,到市场上想买没有瘦肉精的猪肉那简直就是做梦。小花上辈子回老家吃过人家养的土猪后,简直觉得和自已吃的猪肉不是同一个品种!现在这猪肘子也是如此,肉质细就不说了,没有现代那种肉的油腻怪味。 对一个吃货而言,穿越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起码吃的东西好吃多了。小花满意地想着,很快将一只猪肘子啃完了。李湛是知道小花食量的,当然不可能只买了一只,他自已都能啃完一只了。 今天吃得有点油腻,那喝个粥吧,刚好小菜多,水月庵的青桃子和这后山的野菜她可摘了不少弄成腌菜了。小花将米下锅后,继续啃第二只比她两只胳膊加起来还粗的猪肘子。不知李湛去哪买的猪肘子,个特大! 李湛在小花啃第二只肘子的时候已经将画画完了,他一脸害羞地问小花这画画得怎样?沉醉于美食中的小花以为他问的是对猪肘子的看法,无比满意地小花伸出油汪汪的大拇指,连说了几个好字! 太有眼光了!李湛心下窃喜,只觉得两只手抱着一个巨大的猪肘子正在狼吞虎咽,形象全无的小花真是可爱!萌得让他忍不住又摸摸她的头,头发细细软软的,最近几个月大概他投食得当的原因,头发黑了很多,不像之前那么黄了。 仔细看好像也重点高点了,李湛心里更是高兴了,太有成就感了!他居然将一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养得这么红润可爱!李湛心里涌起巨大的满足感。当然他不知道他的心理跟很多猥琐男人萝莉养成的变态心理一模一样。 李湛欣赏地看着自已的画,他觉得现在的自已灵感源源不断,画出来的东西有如神助。他上辈子除了学医以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了,可惜对于他的爱好,他师傅只有一句话:没天份!他画的东西是很形似没错,但大庆朝的欣赏画的眼光是讲究神似!偏偏他在神似方面少了不是一点两点慧根。 李湛对自已的画技抑郁了很久,直到他漂洋过海到西方看了那边的素描画法之后,他也当着那边名画家的面画了他擅长的工笔画,当地的画家们对用软趴趴的毛笔居然能画出这么形象的画惊为天人!李湛这才领悟到他不是没天份,只是他的画法更适合这边人的品味,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靠这工笔画赚了不少的车马费。 可惜原主的芯子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就算他的手蠢蠢欲动很想画画也不能去做,就样很容易漏馅好不好!他现在也只能找个画师以掩人耳目了。他对这山洞那么热情也就这个原因了,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爱做什么都行!这里的隐秘性绝对是第一的,小花还弄了不少的陷阱在山洞门口和这附近,这些陷阱都是伤不了人的,只不过让人远远避开罢了。小花一想起自已不过是为了吃点肉就得费那么多心思伤感不已,她也没办法,谁让这是佛门净地呢。 第26章 连续下了好几天雪,小花在水月庵里和众多尼姑们一直在扫雪,通向山下的阶梯是不能有雪的,毕竟尼姑们还要下山去惠民署为老百姓看病,冬日寒冷,老人小孩身体较差,最容易生病了。 水月庵每日必须要做的事加上扫雪。雪被堆到阶梯两边的路上,虽说冬天是个香客稀少的季节,但这不包括过年,快过年的时候来上香的人可又是暴涨。不打扫雪根本不行。 今天的雪扫完了,小花分到的路段是山脚。见时间还早,她和净语几个童心未泯的几个小尼姑索性玩起雪来。 “堆雪人算啥!我们要堆就堆个能代表我们水月庵特色的雪人出来!”小花发出自已的宏伟志愿,决定堆个尼姑雪人出来在山脚下。 好主意!几个小尼姑两眼发亮,纷纷同意。 小花可怕的怪力又一次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她一拿个桶装满一桶雪提过来,很快一个两米多高的雪人伫立在水月庵山脚处。 几个小尼姑年纪最大也不过十六七岁,都还是爱玩的年龄,看见自已堆得无比逼真的雪人都很有成就感。 “脸不行。”小花看了半天总觉得对雪人尼姑的脸极为不满。 “嘴巴的弧度再上来一点,眼睛再柔和一点。”几个小尼姑对雪人的脸部也纷纷说出自已的意见。 终于最重要的脸部弄好了,尽管还是很粗糙,但脸部的表情还是很明显的。 “圣母……”玛利亚!小花喊了出来,赶紧吞下后面三个字。罪过罪过,佛祖原谅,咱打从心里信的是本土的佛。 但这雪人雕像的表情真的很像她上辈子无意中去教堂看过的圣母玛利亚,没有丝毫怒意的笑容,柔和而慈祥。 净语耳尖,“师妹,怎么了。” “我是说这雪雕像一个人,呵呵。” “我也这么觉得,有点像师傅。” “是有点像,但我雕的时候是照着庵里的菩萨雕的。” “咱们师傅本来就长得像观音。”脑残粉净语很自豪地说。 山脚下人来人往,很快一堆人围了过来,惊叹的,打量的,众人啧啧称奇。 这尼姑双手合什,面如圆月,低垂的眉眼柔和慈祥,仿佛菩萨般悲天悯人。 “这是水月庵哪位师傅吗?” “不是,这只是想像出来的,没这个人。”净语她们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围观,傻傻地回答众多观众的问话。 “这慈眉善眼的真像庙里的菩萨……” “没错,很像圆清师傅……” “人都说相由心生,想来水月庵的师傅们一心向佛,自然她们眼中看到的佛就是这样的……” 小花没想到她们就随便折腾的一个雪人居然有这么高的评价,脸都红了,赶紧上山。 圆清师傅上山的时候见山脚下的雪人雕得好,当着众人的面夸了她们几句雪人很形象什么的,净语几个跟打了鸡血一样激动。第二天几个小尼姑又兴致勃勃的继续弄雪雕。 今天弄的是一只小狗雪雕,非常活灵活现的。分到扫雪任务的都是年轻的尼姑,看了简直喜欢得不行,也开始做起自已心目中的雪雕。 净语她们不就因为做得逼真才被表扬吗,我们可也不差! 然后小山的阶梯两旁都是雪雕:尾巴长长的狐狸,活灵活现的猴子,可爱的兔子…… 再然后扫雪变成了大家都喜欢的活,几个厨房里在夏天给水果做雕花的师傅了跑了过来,索性拿出自已的看家本领细细雕琢起来,不多时一个活灵活现的天鹅就出现了,大家猛拍手,太逼真了! 接下来几天还是每天都下雪,但整个水月庵的尼姑们好像被打个鸡血,都激动起来了,大家连吃饭的时候都在比较谁的雪雕最美最好,不服气的,行,我们再去雕几个,来比比! 今天你雕一只小羊,明天我雕一头牛,后天我雕只小猫……然后又过了几天,圆清师傅哭笑不得的发现这水月庵雪全部被弄个一光二净,山上的雪全被作来作雪雕了。最宏伟的雪雕也变成了桃林中的一个巨大的宫殿,做水果雕花的师傅得意洋洋地宣布自已的雪雕最精美! 众多尼姑不服气了,都觉得自已的雪雕最好最逼真,成天争个没完。整个水月庵里都是年轻女尼们叽叽喳喳的说声笑声,一反冬日的瑟缩,众多原本天天呆在屋内没什么活力的尼姑们现在可真是少有的活泼。 圆清师太微笑看着,正好过十天是十五了,上香的高峰期到了,圆清师太很干脆就说到时让众多香客来投票,看看谁雕得最佳。 整个水月庵沸腾了,冬日大家都没什么事做,现在没青菜可浇水也不用给桃树浇水了,众多尼姑干脆将精力放到自已弄的雪雕上。 圆清师太微笑着看着众多难得在冬日里生机勃勃的尼姑们,写信去给几个常来上香的香客,请她们来上香顺便来赏雪雕。然后江老太太为首的一干没事干的老家伙呼朋引友跑来进香了,这一干没事做的老太太们消息最是灵通,宁可走远一点跑过来烧个香,反正十五都是要进香的,在哪个庵不都一样,这种情况下,当然有冰雕可赏的水月庵最好了。 众多香客一看到山脚下那个两米多高的尼姑雕像就震住了,这可是高水平,跟平时连个脖子脚都没有的雪人可不一样,这尼姑雪人五官栩栩如生,而且那悲天悯人的感觉让人一看就觉得心都宁静下来。 一路上去,众多香客惊叹地看着两旁精美的雪雕和隔三差五的在桃树林中的雪雕,已成晶莹冰树的桃林雪挂,还有不时隐在树下的雪雕,让人觉得冬日也是充满生机的。 大庆目前为止各种自季节的节日还是很热闹的,但冬日除了过年皇宫会弄烟花元宵节有花灯可赏以外,像这样艺术性的节日就比较少了,更不用弄冰雕了,谁有这个闲情啊,冬天都要冷死了,所以对很多大庆人而言,这冰雕倒是第一次。 小朋友们兴奋极了,不要大人扶,一路大惊小叫的对着雪雕指指点点,还不断的辨认着雕的动物是什么。小花只觉得看来城里的小孩古往今来都一个样,想认识动物就得去动物园了,这古代世家子弟也不可能天天跑山上去观察野生动物是不是,那是玩命啊。 十五那天来的香客超出了历史记录,香客们也绕有兴趣的去选 出她们心中最棒的雪雕,然后出乎意料的是山脚下的尼姑雪雕成了人们心中的最佳,小花几个又高兴又百思不得其解,按她们看来,这雪雕因为是第一个雕的,跟后面的比起来,一点都不精美,相反还挺粗糙的。 众多香客的话是:这尼姑雪雕确实是不够精美,也不够细腻,但那悲天悯人的感觉让人震撼,太神似了。想来只有心中有菩萨,一心向善的人才能雕出这么和菩萨相像的雪雕。 圆清师太一脸高人风,其实心里乐疯了,为毛,因为大家都说这雕像和她有几分像啊,这不是夸她吗!她一高兴,就对众多香客说:“佛由心生,心中有菩萨,眼中看到的才是菩萨。”暗地里大拍了一通众多香客的马屁。香客们心中舒服极了,这不是说她们有佛性吗?这不是说她们有善良之心,宽容之心吗? 回去一宣传,得了,尽管十五过去了,但这雪雕的名声也传出去了,水月庵一冬日香客稀少的常态又变得人来人往起来。圆清师太合不拢嘴,只觉得自已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莫过于将小花将为徒弟了,这孩子她招财啊!无论是奶油红豆饼还是因为她力气大众多香客来看西洋景,或者是现在她所提出的雪雕,要是圆清师太知道招财猫的称号,她准得往小花头上安。 当然圆清师傅暗地里又让小花出了一次风头,然后上层社会不少贵妇们都知道了,这净华小师傅就是那个被家人怀疑是饿死鬼投胎被继母渣爹抛弃在水月庵的可怜小姑娘。 贵妇们隐隐的都看不起关内候一家了,这小师傅能雕出有菩萨相的雪雕,她们能透过雪雕那么粗糙的本质看到了菩萨这相,你女儿却说人家是恶鬼投胎,这不是打她们的脸吗?当人家继母,随便找个什么借口不比恶鬼投胎的借口好啊,要知道这姑娘呆的地方可是尼姑庵啊,满天菩萨在上,你好意思将魔啊鬼啊什么恶名往人家头上按吗?就算是真的恶毒之人也瞧不起马氏了,脑残没得治啊。 然后小花收到兰兰的信了,心里暗爽,因为兰兰说继母大人听到流言后回家大病了一场,没时间来找兰兰的茬了。真是可喜可贺! 第27章 水月庵山脚下的尼姑雪雕李湛当然也去看过了,他是学过画画的,对这尼姑雪雕感觉还要复杂些。 这个雪雕其实还真的是挺粗糙的,但脸部却处理得意外的细腻,既有西方画法的写实又有东方画法里要求的神似,李湛不得不承认这雪雕确实是这水月庵满山的雪雕中最好的一个了。 能不能将西方画法溶处东西画法中呢?从这雪雕中得到灵感,李湛又跑到那山洞去继续画画了。 今天天气特冷,小花觉得有些抵挡不住了,自从天天有肉吃以来,她身体就越来越好,别看个小,但身体像个小火炉,净语一到晚上就跑过来抱着她睡。再加上圆清师太为了让她控制自已的力气,除了天天在厨房雕豆腐,还让人教了她一套呼吸打座的内功,她不得不赞同这古代的武术就是神奇,她的身体素质好了不是一点点,居然很耐冷又耐热。古代武术,在没有空调的时代,你值得拥有! 小花弄了一堆东西准备今天去吃火锅的时候,毫不意外的看到李湛又在画画了。尽管是白天,这山洞采光也还好,但还是有些暗的,山洞里点了几枝蜡烛,李湛聚精会神地画着画。小花有些皱眉,古代可没眼镜,近视可就要命了。 等李湛终于画完,小花吃了一惊,他画的赫然就是那尼姑雪雕。而且有工笔的画颜色明亮,使得脸上的笑容更加慈爱温柔,让人看了觉得心里的一切都沉淀下来,仿佛处于一片温柔和安详中。那是母亲凝视怀里初生儿的笑容,那是无论外面经历了多少风雨,回头的时候依旧有人为你默默等候的笑容……小花眼睛有些干涩,到这个时空以来她一直都努力不去想自已爸妈的。 “画得太好了。”小花呼了一口气,认真地对李湛说,“这让我想起了妈……母亲。” 李湛微笑着,这也是他心中的母亲形象。他两辈子都没有亲缘,心里还是有遗憾的。 伤感什么的和她风格不符,小花果断抓李湛过来吃火锅。 吃火锅不新鲜,新鲜的是火锅蘸料。李湛第一次知道火锅原来除了芝麻酱和酱油以外,韭菜居然能做蘸料的,最神奇的是小花弄的乳腐酱了。李湛好奇地看着这用发霉的豆腐做出来的酱,拿来蘸一片鱼肉,果然新鲜。 小花咬着筷子,心里为她的辣椒哭泣,她吃火锅就伤感啊,她最爱的辣锅,辣椒啊你在哪?难不成还在美洲?我要不要学哥伦布去美洲呢?为了我最爱的辣椒…… 李湛对小花用各种中药材料模拟出辣椒口感的微辣蘸料赞不绝口,连他平时觉得普通的鱼羊锅都变得那么好吃。 李湛吃出一身汗,觉得非常舒服,又听着小花吱吱喳喳的说着水月庵弄个声名远扬的雪雕展览的过程。 “所以拜这雪雕展所赐,大家一有空就跑去欣赏或去弄新的雪雕去了,没人理会我跑哪了。” 小花拍了拍胸,她还担心冬天到了,没有给桃树浇水的理由了,很难跑出来呢。 李湛倒是对小花所说的雪雕更感兴趣了,他觉得自已艺术家的灵魂燃烧。 “我也要去做一个雪雕。”他一拍桌子。 小花傻傻地跟在李湛后面,她一点都不想再弄雪雕了,才吃饱的她只想找个地方窝着睡觉。 看着李湛兴致勃勃地想弄个前所未有的雪雕,小花说:“前所未有?还不如弄个冰酒楼或冰房子呢。\\\" “酒楼?冰做的?”李湛眼睛都亮了。 “对啊,你想在冰上做雕花都行。”小花笑着说,想起上辈子看过的关于冰旅馆的杂志。然后她看到李湛跃跃欲试时倒觉得不妙了,不会吧?她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李湛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她,小花仿佛看到了他身后摇啊摇的小尾巴。 “我想弄冰酒楼。” “不行,最多只能弄个冰房子。”小花头皮发麻,弄个冰酒楼可是太费时了,而且很费事。 今天的天气特别冷,尽管没下雪,但室外温度是零下十几度左右,对于李湛的兴趣小花可真的不能苟同。 李湛只好先试着弄个冰房子,最重要的是这后山的小溪虽然结冰了,但冰还是少的。小花弄开冰之后,果然溪水是活水,并未结冰,最令人高兴的是里面的鱼还在游来游去呢,而且因为天冷,这些鱼游得都很慢,小花顺手将几条鱼叉出来。虽说她下雪前就弄了一批鱼,冬日大自然到处是冰箱,不用担心坏掉,但能吃新鲜的更好。 李湛一边弄着冰屋子一边郁闷的看着小花叉鱼,他总算知道为毛小花要坚持做冰雕而不是雪雕了,一举两得啊。 拜小花的怪力所赐,冰块取得的效率很高,很快一个小小的冰房子就像模像样了。 李湛很不满意,太小了,他家的厕所都没那么小!小花倒觉得还不错,好歹能放张两米的床了。 几近透明的水晶一样的房子仿佛天上的宫阙,让人炫目。太美了!李湛对自已的作品感动不已! 小花也觉得很感动,她从来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能干! 李湛看着这粗糙的房子,艺术家的完美主义又跑出来了,他决定将这房子全部雕上各样精美的图案。 小花赶紧打消他的主意,“你现在没工具啊,还是下次再弄吧。” 李湛有些遗憾,只好下次了。看着没门的房子,李湛想了想对小花说,“去拿那块虎皮过来当门帘。” 小花猛摇头,那虎皮可是很贵的,被人偷了她可心疼死。 李湛见小花不动,干脆自已去拿,还顺手将一个防风的小火炉和小茶壶拿过来了,这冰房子也是房子,在这新房里住是不可能的,但喝茶总是可以的。 李湛看着虎皮的门,歪着头欣赏了半天,然后进入里面,他觉得更神奇了,这里面居然比外面暖和,明明就是冰做的房子啊? “这有什么奇怪,爱斯基摩……我是说极北之地的冬天都是拿冰来做房子的,比外面暖和多了,冰很结实,能挡住外边的寒风,而且能隔热,里面的热气不会跑到外边来。” 李湛若有所思,“如果我将内部弄得防水,用皮子铺上一层,应该更暖和吧,还不会那么轻易溶化。” 小花喝了一杯茶,太冷了,现在的大庆可不是她那个因温室效应冬日气温大幅度上升的时代,喝杯茶暖暖身真舒服。 “应该吧。”小花瞪着因茶壶里水蒸汽上涌有些地方化掉的屋顶,赶紧将小炉子又换了个地方。“我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两军战争,冬日道路结冰,救援不及,而且打好几天了,城墙也被抛石机弄得不够结实了,紧急关头,有人想出个办法,干脆在女墙上泼水,变成冰之后的女墙可是极度结实的,最重要的是还很滑,云梯想架上去没那么容易了。” 小花只是当故事而已,但李湛两眼绽出精光,这法子极好,北蛮之人一到冬日,缺衣少食就会来打秋风,如果这法子管用,到时冬日的城墙更结实了,可以少一批战士来看管,到时…… 小花不知道李湛已经思维发散到天边去了,她嫌弃地看着因炉子的水蒸汽,不停滴水的冰房子,果然爱斯基摩人不是人人都能当的。 “回去吧,过几天再来弄雕刻吧。”小花将虎皮门卷下来准备放回山洞里,她这算不算扛着门走? 第28章 每个小孩都期待过年,小花也不例外。尽管是过年,但尼姑庵还是吃素的。数百人的食堂里众尼姑在做饺子的情形真的很壮观。 毕竟是素的,饺子的馅并不多。厨房在弄馅的时候,小花跑去尝了尝,歪头想了想,重新调了一份拿去给胖师姐尝尝。胖师姐眼一亮,“怎么弄的?” 其实并没什么 变化,鸡蛋打成蛋液摊平煎熟之后,剁碎后和豆腐干粒、水发香菇粒和大白菜一起混合,再加入盐就行了。这就是厨房的做法,但小花却在其中加了胡椒粉和一点白糖味道就更好吃了。 胖师姐看了看小花弄的胡椒粉,她知道这小师妹好像在吃的方面特别能折腾,之前的奶油也就罢了,但谁想到当药物的花椒居然能做调味料,还有现在这胡椒,明明才传入大庆没多久,被当成药的东西,偏偏小师妹已经学会用之当调味料了,不愧是个能吃好吃的大胃王。 冬日蔬菜都是以干菜为主,小花最爱的韭菜在这没有大棚的大庆是不要想了,但萝卜馅的,笋干馅的,豆腐馅,南瓜馅的还是应有尽有的。 白白胖胖的饺子一个个浮在水面上,小花低头猛吃,十分高兴的吃出一个硬币来,看着周围人羡慕的样子,“你们像我一样多吃点就能吃到了。”这不吃得越多几率就越大嘛,小花得意极了,这代表她今年运势好啊。 众尼默…… 吃了一顿素馅饺子之后,最难熬的就是守夜了。 小花表示这是她过得最惨痛的新年。小花看着身上的新衣服,跟旧的没啥区别,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尼姑袍,深深叹了口气。 尼姑庵里的守岁绝对是辛苦活。 小花眼泪汪汪的,她两腿都要麻了,嘴巴都要干了。她小心地朝周围专心致志在念经的尼姑们看过去,一个两个都无比虔诚地双手合什嘴巴不停地念着经。 难不成佛祖都给她们开了怎么打座腿都不会麻怎么念经嘴巴都不会酸的外挂了?!一定是因为我老偷跑出去吃肉不够虔诚才没领到佛祖送的外挂。 小花心里嘀咕着,她真觉得尼姑庵里的守岁太可怕,再这样下去,她肯定对过年都没爱了。 也不是没好事,小花收到了一两银子的压岁钱,圆清师太笑眯眯的将银子一个接一个的发下去,大家都乐呵呵的。 年初一开始,一大早就有人来上头注香了。小花敢用一只猪肘子发誓,这里面肯定有权钱交易了,因为这点第一注香的老熟人啊,江家的媳妇。 不知道头注香开价多少?小花好奇了,还有这第二注香肯定也是权钱交易,为毛,你没看到烧第二注香的贵妇对烧第一注香的江家太太笑得那叫一个殷勤!果然烧完香之后众多贵妇开始交流起来,看来这上香也是上流社会的往来应酬之一。 当个贵族果然是件烦心事!小花看着机锋来机锋去的贵人们,觉得贵族的日子真吃力不讨好! ****** 从年初一开始,拜满山遍野的雪雕所赐,来上香,顺便来看雪雕的香客越来越多,小花忙得团团转,都没时间去偷肉吃。 再然后小花有空的时候,李湛已经将他的冰房子刻上了精美的图案,小花叹为观止,可惜没相机,不然这晶莹剔透的房子她一定要留下纪念,太美了。唯一可惜的是在后山人迹罕至的地方,除了她和李湛没人欣赏。李湛倒无所谓,他自已辛苦弄出来的东西,他才不乐意别人来评头论脚呢。 小花欣赏了半天,对留恋忘返的李湛说了一大堆赞美的话后跑去吃她冬天的存货了。 春天来了,小花对溶化的雪雕和冰房子不像李湛那般伤感得几乎弄出一首诗来,她忙着呢!山上到处都是好吃的野菜,等她弄了一大堆野菜做鱼汤吃的时候,李湛也终于不哀叹昭华易逝,什么红颜易老,为他的冰房子哀怨个没完了。 小花得出了一个结论:果然艺术家都是吃饱撑着了,肚子饿了就不会唧唧歪歪了! 出了年李湛发现自己日子不好过了,因为他皇兄一声令下,他也要跟着上朝了。他觉得自已悠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每日的晨练还是继续,他还是被张猛师傅虐得活像死狗一样被人拖下去。然后他还要去上朝,上完朝之后还要去和他皇兄一起看奏折,他皇兄倒是心满意足了,有弟弟陪他一块受苦啊。而且他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只要弟弟习惯了国事,以后将国事全部丢给弟弟,他早上就可以和美人们爱来多少发就来多少发! ***** 大庆朝的早朝是辰时,也就现代的八点左右,据说前朝以前都是卯时起床(凌晨3点到4点)卯时(凌晨5点)上朝,但太祖深觉得这很不人道,不理一大群很热心上班的大臣硬是延后了3小时上朝,还振振有词,“那么多朝代都是这时间上朝却亡国了,充分证明这时间上朝对国祚不好。”为自已的爱睡懒觉找各种理由,这都400年了,大家也习惯早上能多睡会了,好处也很明显,起码很多老大臣吃好睡好身体倍儿棒,更长寿了,以至于后来的皇帝不得不对官位低的臣子们作为年龄限制,否则本朝70以上胡子头发全白的老大臣实在太多了。 众大臣有序的进来,司礼的太监高呼: 跪!(群臣跪) 山呼!(群臣:万岁!) 山呼!(群臣:万万岁!) 在山呼!(群臣: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 众爱卿平身! 群臣: 谢万岁! 观礼的李湛只觉得场面很宏大,看见一群大小高矮不一的大臣在下面跪着,李湛觉得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当皇帝,这高高在上的感觉真是很让人陶醉。 众臣觉得今天的早朝有些不一样,好奇的目光若有似无的打量落到李湛身上,他面不改色坐在一边,也不动生色的悄悄观察下面的众大臣。 嗯,最前面的是臣相王林复,今年才40岁上下,如果他记得不错,原主继位王林复继续当了30年相国,有名的奸相,大庆朝的灭亡他绝对功不可没。 还有马满堂---后宫马丽妃的父亲,同时也是小花继母马氏的父亲。想起小花,李湛的眼神越发深了,这个靠女儿发迹的关内候跟相国同流合污…… 再前面的是出名的铁面将军安世荣,今年也近40了,安家世代都是武将,被人视为“大庆的保护神”。上辈子因为其坚决要罢黜做事很合他心意的臣相,而且对原主玩女人唧唧歪歪的惹怒原主,被原主和宰相安了个叛国的名义全家抄斩了。然后就是胡人入侵中原,死伤无数…… 李湛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情绪,他暗暗地一一望过去,在心里般算着哪些是可用且必须要用的,哪些是可用但不能用的,还有哪些是不能用又必须要用的…下面的大臣心里各有各的想法,德崇帝无子,而现在向来不学无术的安平王出现在早朝上,这里面的水深着呢。 第29章 时间像流水般过去,不知不觉,夏天开始到来了。 李湛这段时间一直乖乖地上早朝,时间长了,李湛开始觉得无聊起来。这都什么玩意,修补城墙,抓大盗,外国使者晋见是该办大晏还是小晏,难道就没有更加重要的事了吗? 众多偷偷打量的大臣看见安平王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各有想法,忠臣们心中苦涩摇头不已,若是皇帝无子,安平王绝对是下一任的皇帝,可你看他这副无聊的神情是对政事感兴趣的模样吗?一想到这里众忠臣就为自已辅佐的帝皇一代不如一代无比伤心。 以相国为首的奸臣们在心里欢呼,太好了,这一看就是又一个无能的皇帝。皇帝无能才能显得他们的才干嘛,他们一定会好好的把所有政事全部接过来的,皇帝你在宫里玩女人就行了,国家就交给我们了,到时为家族牟利也好贪污也好,排除异己也好,怎么捞好处怎么来,坏名声全由皇帝背着。 无聊的李湛一边暗暗观察众人的表情,一边在心中脑补着众多臣子们的内心想法。 王林复简直是欢喜得不能自已,他就是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几年前死去的相国简直就一傻瓜,劳心劳力的又出力又不讨好,天天想尽办法让皇帝多花心思在国事上还对他玩女人苦口婆心的,结果把自已累死了,不过他要是不累死怎么轮到他上台。 最可恨的是,人人都拿他跟前任相国作比较说他能力不如前任忠心不如前任,只会阿谀奉承,白痴,就算没能力又怎样,只要拍好皇帝的龙屁,这高官厚禄还不是滚滚来。 察觉到下面众大臣微妙的想法和王林复隐藏得很深的欢喜,李湛眼睛闪过一抹寒光,他皇兄身体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越发差的,就是从王林复开始上台以后吧,鼓励皇兄玩女人,不动生色的给他送各类调教好的美女。这早朝就是最好的说明,重要的事王林复都私下自已解决,只拿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在朝上扯皮,这简直是把皇帝当摆设了,可偏偏他那志大才疏的皇兄还因为这些小事自已能顺利解决得意洋洋,赢得一片拍马之声。这些相对一国大事而言都是小事,这抓采花大盗什么的是六扇门的事,你一皇帝凑什么热闹! 李湛觉得牙疼,他敢用屁股发誓,他皇兄一定是对这采了无数美女清白却不用负责羡慕嫉妒恨才将这采花大盗的事放在第一时间处理。李湛在心里发誓,等他皇兄可以解禁之后,他一定要找几个风味独特的“美女”好好让他皇兄“享用”一番。 李湛胡思乱想之间早朝已近结束,还是没一件称得上是大事的国事。他的皇兄在处理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之后,觉得自已当皇帝的职责已经算完成了,没他的事了,他现在也累了,心有不逮,一挥手让宰相负责去,自已蹦跶蹦跶的回到后宫。就算现在还不能玩女人多看看也好,自家皇弟可是说了再过段时间他停药就可以生孩子去了,到时他一定让大臣同意他选秀女,进一批美女供他玩弄…不对是供他生孩子,这可是国事,到时大臣们不同意都不行。 今天的早朝给李湛最大的感想就是这王林复对皇帝心思的掌控太精准的。李湛苦笑,说实话无论是现任皇帝还是原主都不是当皇帝的料。这后来的几任皇帝子息都有很大的问题,就算好不容易生下来了也都很难养大,先皇-德崇帝和李湛的父皇还算是个有能力的皇帝,德崇帝并不是长子,早年还有个大哥被立为太子,这孩子才真的是聪明好学,谦虚好听人纳谏,极有为君之风,朝廷上上下下都很满意,先皇更是满意,长子有才,次子就算没有才干只喜好眠花问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他自夸,大庆朝皇室大都兄友弟恭,为皇位兄弟兄弟阋墙之事极少,一来皇室一直人口少,斗不起来,二来开国之帝比较有先见之明,订下种种规定使得皇帝过得还不如王爷舒服,所以大庆朝皇室中人对当皇帝就没那么积极了。 但上天就是不让你日子好过,皇长子和皇长孙路遇洪水而亡。从来没想过当皇帝的次子德崇帝当时已经20好几了,性格什么也形成了,就一扶不起来的阿斗,先皇大恸之下也不得不努力废物利用,但废柴变良木简直不不可能,还好德崇帝长子-他的孙子天生聪颖,比起以无用闻名的德崇帝更像先太子的孩子,国家还是有希望的,老皇帝努力教出一个未来的合格继承人,孙子七岁的时候他居然又有了个儿子,老皇帝大喜,取名为李湛,觉得未来还是有希望的老皇帝还是斗不过时间,李湛一岁的时候就过世了。但接下来皇家就像招了诅咒,大庆朝的希望,众人瞩目的太子居然只活了15年就病死了,留下一下糊涂皇帝和当年已经8岁却看得出来很有德崇帝之风的安平王李湛,无能好色的没死,有为君才能的都死了,众多大臣都感觉到了大宇宙的深深恶意。 李湛回到府里,小花狗一路摇着短短小小的尾巴跑过来。李湛心满意足的摸着小花狗身上的团团肥肉,尽管小花狗限于品种个头小,但身上还是给他养出一身肥肉来。但最近兽医说了小花已经过度肥胖,再胖下去恐怕会得富贵病。 这一定是因为都是叫小花,但另一只怎么养都不胖才让他习惯性的同时投食过多,小花狗才这么胖的,但为什么另一只小花怎么吃都不胖呢,李湛深深的叹了口气,肯定是尼姑庵没好料,如果小花能出来天天让他三餐加宵夜喂养,肯定不会比眼前的小花瘦的。 “小花,你再不减减肥,下次吃香肉火锅我就不愁没材料了。”李湛恶狠狠地说。 小花狗充耳不闻,两只水汪汪的黑眼睛只顾看着他手上的荷叶包裹,怎么跳狗爪子都够不着,只好讨好地对李湛汪汪叫了两声。 “真拿你没办法。”李湛抱怨了下,跟小尼姑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太像了,不由得心软了,还是将手中的荷叶包裹里的肉拿出来。减肥什么的还是下次吧,不是说了嘛,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 第30章 对于李湛的上朝,众多大臣保持一种很奇怪的沉默状态。当然私底下不是没有官员跑去和李湛接触,但都被李湛避开了。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安平王意欲何为。 这三个多月来只要是早朝李湛都会过来。即使他什么建议也没有,活像个柱子般驻在那里,但毕竟态度是看得见的,很多人稍稍开始对安平王改观。 如果有很多烂苹果在那里,那还可以挑个没那么烂的,众人心里还没那么委屈。但如果只有两只烂苹果,你不挑都没办法了。 想到这里,大臣们的目光看着高高在上的烂苹果之一,心下鄙视,德崇帝一定是个短小君!就算在床上和众美女天天向上也不能掩盖他无能的事实,因为他只生了一个儿子啊! 咱们多不容易啊,明明大家都遵守那坑爹的纳妾条约,皇上你倒好,没那么多钱,又想选秀,为了你能当种马多生几个,咱们立志当忠臣的还得努力给你找法律的空子,给你进供了那么多美女,结果你就这样报答我们,就算是公主也好啊,你多下几个蛋吧! 想到这里,大臣们的目光偷偷转向安平王。 德崇帝长子过世之时众人十分担忧皇帝的子息问题,当时有远见的相国要求李湛一起上朝,也为之选了十分有名望的师傅,就是以防哪天德崇帝生不出来,而且就算生出来了多个备胎也好。 德崇帝生来就不读书,气走了不少先生。众人也没办法,但有人觉得这样也好,已经有个优秀的太子珠玉在前了,对德崇帝的教育也不十分重视,谁知道将来有一天是这么一个货来当皇帝呢。 先皇晚年居然得了个儿子,皇室大喜,先皇给儿子的封号是“安平”---意思很明显,皇室人员够凋零了,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 如果说安平王的出生给皇室带来的希望,那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绝望了。大庆皇室绝对是遭受了诅咒,历史总是又一次的轮回。十几年后,德崇帝唯一的儿子居然死了! 众臣一想起这几十年来大庆皇室的情形就心酸不已。 不知道德崇帝还能不能生,大家都想着先好好教育安平王,免得有一天再来一个没羞没臊的帝皇,到时连续两代皇帝都是这样的货的话他们都可以集体上吊以免愧对先皇。 想法是很美好,但当时李湛已经8岁了还大字不识几个,成天只喜欢在后宫和众多妃子鬼混,年级小小却已经像花从老手懂得怎么评判美人了,气走了一个又一个德高望重的师傅,还是大字不识几个。还是当时的刘公公---现在的李湛的肥管家想了个办法,拿出无数有字的小黄书,李湛对小黄书热情如火,为了读懂什么《淫牡丹》《色海棠》《论九浅一深》《床上十八式》彻夜习字,才堪堪脱下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帽子。 现在看来也许没那么糟,也许安平王长大了懂事了,据说安平王已经拒绝了皇帝送的美女……一想到这里很多大臣都想喷死德崇帝这不要脸的货,嘿,他居然想把自已从青楼找到的女人---而且还是自已用过的女人送给自家弟弟?! 御史台的大臣们决定如果德崇帝敢将自已用过的女人送人,他们一定集体跳出来喷死这货,力争将德崇帝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免得千百年过后历史书会这么记录:这皇帝都喜欢和弟弟共妻了,这大臣们能是什么货?!这绝逼是遗臭万年! 德崇帝现禁欲一年了,觉得自已身体大好,最重要的是自家弟弟说了再过不久他就可以解禁了。而且之前也找了不少不孕不育的男人试过了,真的很管用的方子,不少男人都抱上儿子了,最夸张的是还是一个七十岁的老翁了,这已经不叫老年得子了,这叫铁树开花了! 德崇帝觉得自已的下半身充满了力量,他已经幻想自已皇宫中到处是美人,每个美人都挺着个大肚子的情形了…… 想生儿子,儿子的妈是关键!所以选秀吧…… 德崇帝清清嗓子才感叹皇室人才凋零,众大臣就像集体约好似的不停上书十万火急的大事,仿佛这些事没处理完国家马上就会完蛋似的。德崇帝不死心的提了好几次但都一开个头马上被大臣以各种国事岔开。 尼玛,众大臣一边上奏国事一边在心里狂喷皇帝。 德崇帝一撅屁股,大臣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了,不就是对宫里的女人腻味了,找理由弄空了后宫旧人好找新人还美名其曰为了毛的下一代,我们可是忍了你十几年了,后宫的女人像韭菜被割了一茬又一茬的也没见你生个蛋出来,是男人就承认自已不孕不育!众多大臣在心里怒吼。 是男人就坚决不能承认自已不孕不育!德崇帝也在心中怒吼着! 他在心里想着能用什么方法让大臣松开让他选美人进宫,他最近觉得自已龙精虎猛的,女人稍稍靠近点他都能让她们怀上。 德崇帝想入非非,如果他真能为大庆皇室的人口作出贡献,就算他这皇帝当得不怎样,那也绝对是为大庆作出天大的贡献! 李湛精神十足地看着自家皇兄被众大臣喷得说不出选秀的话题来。他不知为毛看到这样敢怒不敢言的皇兄让他觉得精神大振,仿佛夏天吃了冰梅子汤,冬天吃了火锅心里爽得不行----让你送用过的女人给我,让你吓我…… 李湛现在才觉得有点趣味了,这可比唱戏精彩,可惜不能唱茶嗑瓜子不然真是圆满了。 李湛现在才发现其实大庆朝远没他想的那么绝望,这臣子里奸臣是很多但忠臣也不少,这德崇帝是不着调,好色无下限又无能之极,但有一点好的,他胆子小,众多大臣集体喷他口水都喷他脸上了他也只会闷闷不乐的回后宫玩女人,不会记仇。对于国事一窍不通但他索性把权利下放,这样尽管有大些臣私欲膨胀但坏了事还是有很多忠臣愿意鞠躬尽瘁的,所以德崇帝时代其实大体上还是国泰民安的。 第31章 上课的铃声响起来了,学生们三三两两进入教室,教室顿时变得吵吵嚷嚷的,老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然后一本书猛的敲在小花桌子上,“花静给我站起来!都什么时候了还要睡!!”怒吼声如雷贯耳。 晴天霹雳,小花吓得猛的跳起来,“老师对不起,我没有……” 古香古色的斋房映入眼帘,咦??教室呢?老师呢?什么人都没有啊! 下一秒,净语明明很可爱但现在铁青的,可怕的脸映入眼帘。 净语小萝莉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她,这都第几次被她抓个现行了,这小师妹一看医书就这副德行。 迷惑不解不解的小花用委屈的小眼神瞅着小师姐,为毛老打扰她打瞌睡,她还在发育呢,难道没听人说“一眠长一寸”啊,以后她要是长不高都是师姐害得。 “擦擦口水…”净语很无奈的看着小丫头脸上的口水印,只觉得全身无力,看也知道这丫头没在背医书。 小花赶紧用宽大的袖子抹抹脸,讨好地对着清秀可爱的小师姐笑,不动声色的把医书往身后藏,用灰色的尼姑袍往书上蹭,尼玛睡得太熟了,这书是都是口水。 净语看见她这模样只觉得气也不是怒也不是,心道,毕竟小师妹还是个孩子还不会考虑未来。 是真的没考虑未来吗?小花其实一直在考虑未来,可怜的小花就算在现代也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姑娘,这年纪的女孩就算不是还在爹妈怀里撒娇也多半还在校园享受青春呢,但小花现在就不得不考虑自已的将来,当医生的理想肯定pass,两辈子都不是这块料,那能做的就很有限了,期待她那渣爹能给她撑腰还不如指望猪能在天上飞。 小花现在还没有太大的紧迫感,守孝说是三年,但实际上是守够27个月就行了。 大庆开国皇帝实在受不了大臣们一守就是27个月,因为大庆政权是在几乎亡国灭种的时候建立的,那时谁也保证不了自已的人身安全,而且因为战争原因,人均寿命都特别短。按照前朝守孝三年的规定,他的大臣们有近三分之一要丁忧的,这样朝廷根本玩不转。所以开国皇帝干脆拟了法律,丁忧三年改为三个月,之后三年内不得婚嫁且每月初一十五食素做善事为先人祈福。 大庆数百年来,极少有人守孝27个月的,就算有多半也是欺世盗名之徒!因此花家才让人十分看不惯。花国材和马氏不是没听到些流言,他们也努力去平息这些流言了,还让人暗暗传出这两人是真爱,花国材原配多么狠毒根本配不上花国材之类的种种流言。不知情的外人还真为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高兴! 但在知情有眼里看来,尽管这流言披上了真爱的皮,传得再好听也掩盖不住其不知廉耻的内在。 名义上花国材是让女儿在庵里为亡母守孝,还一守就是三年,如果是这样人家只会说这女儿孝顺,但你老婆死了不到三个月你马上就迎娶高门女是什么意思?!而且你新老婆还没进门,女儿就丢到水月庵是什么意思!? 众多贵人们有些很八卦的忍不住跑来问水月庵的住持师太。 圆清师太美丽慈祥如观音的脸笑容收了起来,忧愁地长叹了一口气。 她是什么都没说,但架不住人就是会脑补的动物,尤其是闲着没事干的贵夫人们。 白雪公主和继母相爱相杀的故事是永远的主题,尤其是宅斗主题更是经久不衰! 众多吃饱了撑着了的贵妇们将传流言和编造流言当成了饭后的消遣。 比起花老爷和小三相亲相爱,但恶毒原配一直阻拦他们的真爱这样“美好”的故事,上流社会的贵妇们更喜欢抽丝剥茧找到这样的真相:小三气死原配上位,想办法弄死原配孩子这样一点都不美好的现实。最起码可以当作一个教训啊,她们得睁大眼睛盯着枕边人是郎还是狼! 马氏很焦虑,她以前虽然守寡但由于她妹子是妃子,她老爹是候爷,和她来往的贵妇人还是有的。 她不懂为什么她嫁给心上人了但反而更难溶入上层社会了,她也学人家开花会什么的,但根本没几个人来。 不得已,她过年的时候跟着众多命妇去皇宫贺岁的时候找自家当了贵妃的妹子帮忙。妹子很给力,给了她众多命妇都没有的重视和荣耀。但除了夫家官品极小只会阿谀奉承的妇人之外,真正的世家豪门根本没人理睬她。她当时脸涨得通红,气得全身发抖,回去就大病了一场。 最伤心的是,当她躺床上的时候也没有几个人来看望她,哦,不是没有,还是有几个惯会阿谀奉承,本身一点气质都没有,乡野出身的小官夫人来了,她感觉自已像是一块臭肉,只吸引了讨人烦的苍蝇。 如果说她现在最恨的人是谁,那一定是花静。她今年三十多了,好不容易有个孩子却让花静给弄得流产了! 她很愤怒,为什么所有人都只会责备她!? 温宜家生得又老又丑,生病时的脸蜡黄蜡黄的,看起来足足比老爷老了十几岁都不止,跟俊美潇洒的老爷一点都不般配。明明她那般年轻貌美才配得上老爷,但为什么大家都看不见这一点呢?! 还有温氏明明迟早要死的,早点死又怎样,她肚子里都有孩子了,如果她不死早点,那她的孩子不就是成私生子了吗?而且温氏要是早点死,那她还会感激她,等和老爷成了亲,那她还可以对她留下的子女好点,她还有什么不满!?这明明是一举多得的事,为什么温氏和她留下的儿女都无法理解她呢? 最可恨的是人人都说杀人偿命,花静害死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就算没出生也是一条生命啊,那花静应该为她未出生的孩子偿命才是!那就算她要将她关在柴房里活活饿死也是应该的,为什么那么多人来责备她呢?! 马氏越想越伤心,眼泪流了下来。 圆清师太,人人都说她是观音转世,如果真是观音在世就因该将花静交出来,她明明是个杀人犯! 泪眼朦胧间,有人在床前叹了口气,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马氏抬头看见花国材,男人俊美成熟的脸一脸温柔的心疼地看着她。马氏委屈地投入他怀里,小声哭了起来。 马氏生得很美,梨花带雨的模样更是柔弱动人,她哭着对花老爷诉说她的委屈和众人的不理解。 三观不正的花老爷觉得自已心都疼翻了,为什么会有人为难眼前那么可怜又可爱的女人呢?他抱着马氏低声哄着,恨不得上天下地只为她展颜一笑。 第32章 “老爷……”马氏欲说还休,含情脉脉地看着花老爷,“老爷可听说了,白马寺住持医术果然高明,听说不少人用了那方子都生出儿子了呢?” 花老爷含笑地看着年轻貌美的新夫人,调笑地说:“我知道夫人想为老爷我生个儿子,可那方子是针对男人的,我龙精虎猛的,不行的可是夫人哦。” 马氏被他带颜色的调笑弄得脸红不已,老爷虽然比她年纪大个十来岁,但看起来最多三十出头,还是那么英俊,而且在床上表现得比三十出头的男人还厉害…… 想到这里,三十好几的马氏脸都红了,她撒娇似的伸出小拳头捶着他的胸口,“老爷你真坏,人家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近来妹妹说皇上身体已是大好……” 皇帝在禁欲的事是秘密,至少在民间是秘密,但朝臣还是消息灵通的,更不用说有一个四妃之一的妹妹在宫中的马家了。 花老爷眼睛亮了,这可是好消息.如果身为四妃之一的马丽妃能生下下一任皇帝的话…… 马氏靠在他怀里,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爹的意思是妹妹现在只是四妃之一,尽管她是最受宠爱的,但毕竟不是皇后,如果可以让更多大臣站在我们这一边的话,那皇后之位……” 花老爷沉吟了一下,抚摸马氏头发的手停住了。 自从和马氏成亲以来,他是实现自已的愿望了,成功的进入工部当了个小官,现在官位是小,尽管他这官位得来的方式让人不耻,私底下看得起他并和他来往的同僚不多,但没有人敢找他麻烦,因为他后面的靠山是马丽妃。 但为了这个官位,短短一年内,他家钱财已投入进了20多万两银子了。尽管他和马氏情投意合,但他心里隐约的猜到了,马候爷那么爽快的答应他和马氏的婚事多半是因为马家缺钱缺得厉害,尤其是想要皇帝重新立后谈何容易,这其间涉及的各大朝臣,各种利益的冲突…… “还需要多少?”花老爷脸色不变低声问着,如果是之前他还有点犹豫,但现在情况不一样,如果皇帝不孕不育真的被治好了……马丽妃今年才20多岁正是最合适生育的年龄…… “父亲说要打通各种关节至少要100万两银子。”马氏怯怯地说。 100万两银子!花老爷脸色大变,这是花家三分之一的财产!如果真拿出这100万两,那花家绝对伤筋动骨!不,商人间竞争本就激烈,这关系到花家的存亡! 马氏见他脸色大变,赶紧说:“父亲说他那边能筹三十多万两银子,而且如果妹妹当上皇后,那就算是几个一百万两都能拿出来……” 花老爷脸色微霁,但就算是70万两也太多了,一下子花家也拿不出那么多来,就算拿得出来,他也不想那么痛快地拿出来。他算是看明白了,关内候嫁了个女儿给他,其实多少有当他是奶牛的意思,没钱了就来挤一挤。 马氏眼泪流了下来,无比哀怨地看着他,“夫君,实在对不住,我知道爹太过份了,我让爹再想想办法吧,实在不行就算了,反正妹妹现在在宫里也得宠,爹现在已经是关内候了,就算止步于此,也对得住祖先了……” 花老爷赶紧拿出帕子为她抹眼泪,他相信马氏对他的情深意重,他知道为了他,马氏跟自已父亲争吵过不只一回,责备父亲不应该从花家拿那么多钱财,让夫君难为。花老爷亲眼目睹过马候爷气得拿砚台来砸马氏,骂她忘本。 这么情真意切的女子…… 马氏见花老爷脸色柔和下来,眼泪掉得更凶了,“父亲说如果可以他并不愿如此,但如果妹妹当上皇后,那工部员外郎的位子可就唾手可得了,而且再过几年,更进一步的工部侍郎之位许给夫君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工部侍郎!?花老爷呼吸有些急促,如果他真能当上工部侍郎,那他也可以光宗耀祖了,对得住自已祖先了!而且如果马丽妃真能生下下一代皇帝,那他就是皇亲贵族了…… “70万现在是有点困难?家里最多只能再拿30万两了。”花老爷回过神来说。之前为了目前的官位已经花了20万两了,再加上这一年来基本上算得上是入不敷出,他和马氏都不擅长经营,温氏生病前花家蒸蒸日上,病重之时因为手下管家得力,进项还行。但自从温氏过世之后,不,应该说是知道温氏真正的死因之后,这些管事就纷纷离开花家。还不到两年时间,花家就倒闭了不少铺子。 “不需要一下子拿出70万两,爹说这两三年内逐步拿就行了……”马氏破涕为笑,刚刚老爷迟疑的脸让她觉得心好受伤,不管怎样她一定要让妹妹当上皇后,她就不信到时还会有人看不起她,将她视之如无物。 花老爷叹了口气,觉得肉痛,但一想到工部侍郎的官位又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远远地他看着那个封起来的院子,又想起温氏怨恨的脸,他心中不由得有些发堵,如果可以他并不想让温氏死的,怪只能怪大庆法律,如果能像前朝那般娶平妻,他肯定会对温氏马氏一视同仁的!那他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这样温氏可以为他挣钱,马氏可以为他提供官场上的人脉!这样两全其美多好,他自觉得并不是多么坏的男人,他并不喜眠花宿柳,如果在前朝,他这样的绝对称得上是好男人了,就因为大庆的法律对男人太苛刻了,他才不得不眼睁睁看着温氏死! 花老爷不由得怀念前朝,那是男人天堂的时代,据说那时候只要你有钱,娶上百个都可以!哪像现在,没有官位的人不得纳妾,还不得无缘无故的贬妻为妾! 如果是小花知道花老爷的想法,她绝对不是坑爹,而是轼爹了!卧槽,你明明可以离婚的,大庆法律对夫妻离婚再婚十分宽容,相比起之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制定婚姻法的大庆开国皇帝简直就是一个女权主义分子。 离婚是可以的,但女方嫁妆得还回女方,同时女方嫁妆应归于女方,男方财产的三分之一应归于女方,且女方在和离未嫁之前,男方应负责供养女方按月给予一定生活费用。 也就是说花老爷如果想纳新人不是不行,和离就可以了,但花老爷舍不得大笔的钱,花家是由于温氏庞大的嫁妆才发家的,除去温氏的嫁妆和花家三分之一的财产,那花家根本就不剩什么了。 而且温氏贤淑善良,名声极佳,年轻时又是大庆第一书院出名的才女,如果为了小三和离,那花老爷的名声真是臭大街了,但如果是她病逝,一切就朝着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 花国材考虑了很久,才恨下心来看着原配妻子被生生气死!他原本也想着对不住原配,但花林怒气冲天的表情让他心中不快,他是他花家子孙,他花家兴旺他也有份,你一脸怨恨是什么意思?! 他一时之间心灰意冷,温氏生的儿女只会向着她!怎么养都是白眼狼,所以马氏让马候爷将花林外放到土匪横行,兵荒马乱之地为官时他才保持沉默的。至于女儿,这个长相不够好看将来肯定还得搭上很多嫁妆才能嫁出去,又一身怪力和有个饿死鬼投胎肚子的讨债鬼,只会让他越来越倒霉,他花家的福气都给她弄没了…… 想到被花静弄流产的马氏,他心中愤怒,如果不是这样,那孩子都生下来了,那他和马候爷家关系肯定会更紧密,马候爷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只把他当冤大头,没钱了才来找他了。 不过没关系,马氏年轻,还能生,他将来的后代绝对让好好教育,心都向着他。而且如果马丽妃生下儿子,那马氏生下的儿女跟皇子就是表兄妹关系了…… 想到这里花老爷豪情万丈,将心中对花林的不快和对温氏的内疚完全抛开。 第33章 当花老爷为没钱发愁的时候,小花也正在为钱太多了发愁。 小花原本就跟人合资做点心连锁店去了。这大庆的点心原本是什么样的呢,主要是分成两种:要么像现代的麻薯一样又粘又糯又甜---这样的点心往往吃不了几个就觉得腻了;要么就像现在的栗子糕一样,用纸包装得好好的,还成形,但一打开马上成粉末状,想全部吃完,得一点点的用舌头舔,最糟糕的是这粉还会掉得全身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花弄的西式糕点风靡大庆那是自然而然的了。 原本小花还有个侄女要养的,她自知道小三继母的抠门之后,就将自已的分红全部给兰兰了。 兰兰是个聪明又上进的孩子,有了本钱后,她又找到祖母以前的管事,她拿着小花告诉她的腌菜方子去开了腌菜店。 别小看腌菜,不管是什么东西,当做到极致之后都能挣到大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腌菜的季节性,冬天买腌菜的客人绝对是络绎不绝。 兰兰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吃过小姑姑弄的糟卤鸭爪鸭翅,酱制鸡爪卤鸡爪和腊鱼腊肉腊鸡腊鸭之后,果断地要来方子,开了数家连锁店。 连天天吃御厨弄的山珍海味的吃货都觉得好吃的东西,受欢迎是可想而知的。李湛是个好吃的,哪里有好吃的鼻子都闻得到,他一吃这些东西就明白和小花有关了,偷偷跟人打了招呼,让人以小花过世母亲好友的名义好好关照一下,更是没人敢伸出咸猪手了!因此兰兰的生意真的是蒸蒸日上。 赚了钱的兰兰将之前小花给的本钱数倍的还回来了,小花数着对普通人家来说花上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有些烦恼。 现代社会的经历告诉她,钱一直放着会贬值的,要学会适当的投资。 夏天来了,小花又习惯性的跑到小溪边上去弄鱼吃了。还从山洞那里弄来了很多腌凤爪糟鸭翅什么的,因为李湛说他今天可以过来。 自从李湛说去帮他大哥做事之后,他就不经常出来了,小花表示自已真的寂寞了,一个人吃饭都不香了。 李湛照样拎着大包小包的食物过来了,当然大部分都是生的,李湛表示还是小花做的东西好吃,熟食比小花做得还要好吃真的不多,而且大多都吃腻了。 “为什么不在山洞里做饭呢?”李湛问,山洞里多方便啊,他还特地弄得那么漂亮。 “里面多热你知道吗?”小花白他一眼,就因为他弄过那山洞,才会变得不合适在里面做饭。李湛弄个豪华山洞时是冬天,一切以温暖为主,但现在是夏天,在里面弄吃的东西热得不行!而且毕竟是较为隐秘的山洞,里面采光不好,就算是白天也要点几支蜡烛,那更热了。 李湛表示理解,“等我有时间去弄得凉快一点。” “不要,千万不要!”小花想起他之前弄得富丽堂皇的山洞,如果不是她坚持他还要弄夜明珠过来呢,那样不是遭小偷吗,她住着都觉得不安稳。 “不麻烦的,非常快的。”李湛一想到可以改造山洞,马上来了精神,他觉得手好痒,艺术家的灵魂在他身体里呼唤着…… “不是麻不麻烦的问题。”小花对还是满脑子改造山洞的李湛劝说着,自从冬天李湛弄了个冰房子之后他对动手改造东西什么的就兴趣十足,可小花并不想住山洞里,她又不是山顶洞人! “你想啊,就算你将那小山洞改造成皇宫,那也是山洞啊,我们又不是老鼠,而且大山洞里就不能欣赏之大自然的美景了。”小花做出一副陶醉在大自然美景中的模样,“你看现在,蓝蓝的天,清清的河水,远处传来的鸟语花香……” 为毛当初我语文那么差呢,现在想多想点美好的词都不行,小花深恨书到用时方恨少。 李湛若有所思,“你说得有理,这大自然处处是美景,随处可入画,就算是山洞里也可入画,那毕竟不过是闭门造车,怎么也生动不起来。” 李湛跑到山洞里将画具拿了出来,小花正在切肉,她准备今天弄红烧肉吃。 李湛望着连绵不绝的青山,时不时落到溪边喝水用长长的喙扎入水中抓鱼吃的不知名鸟儿,顿时觉得心沉静下来,拿出画笔让这一片风景入画中。 他陶醉于画中,小花在旁边烧着火,烤着鱼,这溪水中的鱼实在是比别处好吃,不知是不是因为这附近的山泉水天下有名的关系,水质好鱼肉特别细腻,而且不见腥味。 今年比往年还要热,虽说是初夏,但正午的太阳*得不行,李湛已经退到了树阴下,画还没画好,但他已经没有任何心思画了。 还在太阳下小心看着火的小花汗水流了下来,李湛盯着她脸上流下的汗水,觉得无比碍眼。 “小花,我给你在这里起个房子可好?”李湛看得心疼,他所认识的姑娘们哪个需要自已亲手做吃食的,尽管他也是贪吃,但他舍不得小花这般辛苦。 怎么他对房子执念这么深啊,小花暗暗叫苦,他在这边弄房子,不是告诉人家这佛门重地有人偷偷跑来这边吃肉吗? “不要,太明显了。”小花瞪他一眼,耐心地对他说什么是偷偷进村,打枪的不要。 李湛若有所思,考虑着如何弄个不明显但又能观赏美景又能在上面吃东西的房子。 他往身后一靠,这是一课参天大树,四个人才能合抱的树干,头上的树枝树叶枝繁叶茂的,仿佛一顶巨大的华冠,李湛眼一亮,他想到了,可以做个树屋。 “小花,我们在树上做个屋子吧。”李湛激动地看着小花,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 “树屋?”小花张大了嘴巴,她想起上辈子看的旅游杂志了,据说很多从林的人住在树屋里,她当时还羡慕得不行呢。 抬头看着李湛所说的大树,这般巨大的树,枝叶繁茂,占地极广,在上面弄个二十来平米的房子绝对不会有人发现,最重要的是这绝对第一遭啊,在树上做房子---这么奢侈的事…… 吃红烧肉的时候,李湛吃得满嘴是油,他一边吃着一边激动地设想他的树屋,童心未泯的两人讨论了半天,最后做了决定就弄一个树屋----当一次鸟人! “啪!”小花猛敲自已的头,正在吃肉的李湛吓了一大跳,怎么了? “我老愁不知道怎么用这些钱,我可以买房子啊,我真傻。”小花兴奋地说。 钱永远在贬值,什么会升值呢,当然是房子了!在现代想她家一家五口人挤在租来的两房一厅里,她和妹妹一间房,弟弟只能在厅里放张单人床,真的超挤的!她们全家人的梦想是能拥有一套大大的房子,能有自已独立的房间。 “你有多少钱?让你发愁到不知怎么花?”李湛觉得好笑,小花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少钱。 小花说了一个数字,李湛愣了一下,确实不少了,买个庄子都足够了。他奇异地看了小花一眼,真没想到,他还以为这丫头脑子里只有吃的东西呢,没想到…… 李湛微笑地听着小花发财的过程和侄女兰兰的商业传奇故事。果然那几家好吃的腌卤店和腌肉店是和他家小花有关系啊,还好自已跟人打招呼了。 总体而言,大庆的商业环境还是不错的,表面的公平还是做到了,但里面的猫腻还是挺多的,没有后台做生意还是有点麻烦的。 兰兰还年轻,再加上是第一次做生意,她只知道诚实经营,并不知道有那么多的关节要打通,不过还好,在她不知情的时候,因为自家小姑姑捞来了一个巨大的靠山。 “现在你知道有个好侄女是多么的难得了吧。”小花得意地对李湛炫耀兰兰的能干和孝顺! 李湛深有感触,多好的侄女啊,相比他那永远在发情或努力让弟弟跟着他一起发情的哥哥来说。 “买个庄子吧。”李湛想了想说,“你那么喜欢吃,不如买个庄子种满你想吃的东西。” 小花眼都亮了,庄园耶,这不是乱世佳人里斯佳丽的生活吗?在现代,你想当个庄园主除非是出国,没想到她居然在古代实现了梦想! 第34章 李湛气喘吁吁,拿着刀子朝张猛师傅砍过去,毫不意外的被挡住了,这个上辈子以力大出了名的张猛将军稍稍发力,李湛就很夸张地飞了出去,整个人摔了下去,最要命的还是脸朝着地面。 最关键的一刻,李湛总算将自已翻了个身,摔多了身体就会本能地做出防卫措施,争取不要摔得那么重那么痛。 肥肥白白的管家刘太监眼泪汪汪的咬着小手绢,心疼得不行,怒气冲冲地抬头猛瞪着这满面胡子,高大壮硕,全身肌肉纠结的鲁男人,瞪死他!他居然对王爷如此残酷如此无情如此无理取闹…… 这粗鲁的汉子据说是右手有伤,王爷可怜他给他找了御医,他现在一边治疗一边在王爷当王爷的武术师傅,说是报恩。尼玛,有这样报恩的吗!他可怜的王爷,每天都被摔得青一块紫一块,哪天他一定要让皇上诛他九族…… 李湛勉强地站起来,接过肥管家手上的毛巾擦身上的汗。他最近已经不像之前那般被人像死狗一样拖下去了,因为训练累,吃的东西更多,尽管还是没什么肌肉,但个子更高了,去年到今年他觉得身高起码长了长几寸。之前他和张师傅对打,只有挨打的份,但现在他居然大多都能躲过去了,可惜想打中张猛还是做梦。 **** 今天的早朝还是一样的无聊,李湛忍住想打哈欠的冲动,累死了,最近张猛师傅对他越来越严格。李湛深深的怀疑张师傅一定是单身太久了,内火太旺,才不得不通过训练发泻多余的精力。李湛觉得如果可以应该给张师傅找个老婆了,以免他将全身的精力用在他身上,让他身上天天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这句话好像哪里不对,李湛打了个哆嗦,究竟哪里不对呢?) 然后李湛发现自家皇兄又出来作死了,自从圆通师傅对他说他身体大好,再过段时间就可以生娃去了之后,德崇帝就上窜下跳的提出要选秀,然后整个朝廷上上下下不管是奸臣还是忠臣都持反对意见。 毫不意外德崇帝又输了,他垂头丧气的坐在龙椅上,一点都不掩饰自已的沮丧。 就算是奸相王相国也当作没看到,绝对不能再随皇帝的意了,自皇帝上位以来在早朝上为选秀一事闹得次数可是不少了,也不是不满足这皇帝唯一的爱好,可你好歹也收敛一点啊,这百年来所有皇帝的嫔妃加起来都没你一个人多你还想怎样。 众臣的意思很明显,你说你现在身体没问题了能生了,行,那你在后宫先试试,有哪个女人怀上了我们立马给你选秀让你配种,让你当种马当个够。 李湛忍不住想笑,又想叹息,这段时间上朝次数越来越多,皇兄偷偷甩给他处理的国事也越来越多。 李湛觉得大庆朝的覆灭他觉得最大的罪魁祸首还是原主,不像德崇帝尽管不喜欢忠臣,但他没胆子叫他们滚蛋,原主可是将说话难听的忠臣全弄死了,朝中只剩阿谀奉承之徒…… 李湛将大脑子关原主的记忆稍稍解封,如潮水般冲上来的是各种不同款号的胸部,碗形的梨形的木瓜形的…… 李湛脸一白,尼玛,他在心里怒吼,原主大脑中除了女人难道就没其他有用的事了吗!! 努力将那无数大胸和翘屁股的记忆镇压下去,李湛专门思考只跟朝政有关的人和事……长久的思考让他脸色有些不好,他觉得人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这朝中有很多将来出名的奸臣但他们在德崇帝时代还是战战兢兢的,就算是王相国现在也没有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是因为在德崇帝时代只要努力还可以得到自已想要的东西但到原主执政时只有成为奸臣贼子才能活下去吗? 李湛揉了揉头,那道若有似无的打量目光又来了,李湛猛抬头,站在无数大臣后面的一个正在做记录的少年时不时地观察他,李湛努力想着关于这少年的记忆,颇感有趣地对他笑了笑。 那是个长相相当妖孽美丽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五观精致,唇色鲜红,微眯的桃花眼似笑不笑的,看上去就像是窑姐们心甘情愿拿钱倒贴的青楼常客。 嗯,绿袍是没资格上朝的,但每个部门都需要记录官来作记录,李湛看了看众多大臣后面也有几个穿绿袍的年轻记录官,都是世家子弟为主---也就是未来的朝廷精英提前实习朝政,看来世家子弟也不是都是白吃饭的。 哟,被抓住了,少年非但没有尴尬的转移视线反而冲他笑得桃花满天。 李湛目光深幽,原主一生中只有奸臣才是他的股肱之臣,几乎每一个朝臣到了外面百姓都恨不得拿石头砸死,包括眼前的桃花眼也不例外。 不,是例外的,这个桃花眼的男子活着的时候跟王林复一样臭名昭著但死后有无数百姓为他而哭…… 无数的血将江水染成赤红,那是大庆朝子民的鲜血,异族的铁蹄踏破秀丽的山河…… 这个跟王林复一样人人喊打的桃花眼----这个名叫沈佩的男人毅然上了战场。披着一身战甲的他一改身上风流魅惑的气质,变得肃杀冰冷,在血与火中他死在了战场上却是将近十万的胡人送下了阴曹地府,这个死的时候年仅30岁的男子,却为大庆朝争取了十多年的时间,不然大庆的灭国更早。 李湛在大脑中搜索着沈佩的资料,他是在17岁那年的春闱中中了探花一举出名。之后在朝政上一直默默无闻,但原主上位后和原主狼狈为奸,是原主少有的心腹。因为这样他很快就爬上高位与王林复争权夺利,道貌岸然的坏事也做了不少,在众人眼里他一样不是什么好鸟,人人恨不得除之欲快。 李湛的后宫无数得宠的美人都是他亲手送过来的,最要命的是都不是什么良家妇女,个个都是狐狸精,引得皇帝更无心朝政只顾沉迷女色中,人人都说如果要清君侧,那要清的第一人就是沈佩! 沈佩是青楼常客,无数青楼女子都愿免费招待这个出了名的妖孽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还真没几个人超过他的,谈起女人来头头是道,让原主觉得跟他很投缘,交给他做的事越来越多。 说实话如果不是异族入侵,以他的能力将王林复斗垮之后未免不能力挽狂澜。李湛仔细的研究沈佩上辈子的为人处事,尽管表面上骂名也不少,但他所做的事都是很多百姓得到了实惠;当然皇帝交代的伤天害理的事情也没少做,但所做的事都是在最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伤害最少的做法,最起码他弄给皇帝的女人越多,皇帝越沉迷于女色中,朝中死的忠臣就越少! 沈佩一直仔细观察李湛的表情,看见他眼中的笑意微微愣了一下,他是今年春闱的探花,和李湛并不是第一次见面,李湛9岁时他见过一面之后就摸清了李湛的性子。 当时的他无比的痛苦,他自幼时开始就极喜好世大夫们讨厌的占卜之道,不管是看人还是做事感知都极强,第一眼看到安平王他就觉得有不详的预感。德崇帝长子已仙去,将来继承这个国家极有可能是安平王,3岁看老,安平王9岁了,性格已形成了…… 如果不是大厦将倾,他宁可做闲云野鹤,风流才子。但如果是安平王上台,那乱世就将不远矣。 人人都知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可如果危墙之下是你的国家和无辜的百姓呢,你能忍心看见他们被压垮吗,自那以后向来以做个名人隐士为目标游遍大好山河的沈佩竟是开始一改自已不羁的性子,日日书不离手,彻夜苦读。 第35章 下朝之后沈佩悠悠然的回府,鲜衣怒马,过度俊美的脸惹得路上的姑娘激动不已,一路上手绢荷包扔了无数。 话说大庆朝的官员制服整体来说还不是很好看,三品以上紫袍;五品以上绯袍;六品以下绿袍。 说实话这绿袍无数男人穿起来都像只癞□□,但沈佩硬是将这无比难看的绿色穿得像一杆笔直的修竹,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没有对比不知道,有了对比才更显得沈佩的容貌出众! 一大群穿着绿袍的大小官员都像青蛙,一片青袍青蛙中出现了个英俊潇洒的王子,更让人觉得目眩不已,沈佩在京中众多热情少女锲而不舍的围观下名声越来越大。 他精致的五官,他微眯的桃花眼,他在女性面前的潇洒风度无不诠释着什么叫人不风流枉少年! 众多女性生物觉得心都要醉了,啊,你瞧!他将我们扔的手绢荷包全都收起来了,他不忍心伤害我们的一片芳心,一定是为了不让我们为他争得偷头破血流才一视同仁的! 他太招桃花的容貌很多正经的士大夫都觉得太轻佻,但耐不住众多深闺少女饥渴少妇青楼窑姐们都觉得他是梦中情人,姐儿都爱俏啊! 无数手绢香囊飞过,沈佩桃花眼微眯着眼明手快的全部捞起来放入怀里,周围的少女一阵欢呼。 “小沈探花收下我的手绢,人家好激动,他眯着眼的样子真是太好看了……”一个胖乎乎的少女激动地抚着胸口, “才不是,他收下的是人家的手绢……”另一个瘦瘦的少女激动地反驳。 “是我的手绢,我的桃花小手绢……” “我的也是桃花手绢……” 两个姑娘吵了起来,周围的人见怪不怪,人人都知道小沈探花极喜好桃,虽说自荣华公主---水月庵第一任庵主在水月庵上种满桃花之后,喜欢桃的人就越来越多,但喜爱到这份上的人还真少见。 听说沈老爹也很为自家儿子太过喜欢桃花担心,这儿子一看到上面绣着桃花桃子的东西就走不动了,一定会不自觉得收起来,所以他一下朝,就有无数姑娘等在路上给他扔手绢荷包,上面全都绣了桃花或桃子! 被人称为温文儒雅美气质温和帅大叔的沈老爹在后面虎视眈眈地死瞪着儿子,气得想从轿子里跳出来去将自家儿子揍个脸青鼻肿,最好将那桃花眼打成狗熊眼看他还动不动就勾引良家妇女! 不,不止良家妇女,沈老爹知道无数青楼窑姐是他这儿子的脑残粉!儿子一上朝就在这路边等着看他。 你说为什么从不上青楼的他知道,这不明摆着吗?这一边路上的姑娘们妆容浓重,衣着暴露,尤其是带头的姑娘堪比波罗蜜的胸部都要全爆出来了,边上的男人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姑娘手上还举着着个牌子:“百花楼”。另一边路上带头的姑娘衣物也含蓄不到哪里去,也举着个牌子“怡红院”。 得,这京城里出了名是死对头的两家青楼还摆起擂台来了,就为了给他儿子丢手绢和荷包,旁边还有人在数小沈探花收谁家青楼的东西多…… 沈老爹在轿子里努力让自已呼气吐气,不能当众揪住儿子暴打,尤其是他和儿子可都穿着官服,不然明天肯定有闲着没事干的御史跳出来弹劾他了,虽说儿子才有官身没多久但已经习惯被弹劾了,可他老子还没习惯! 总是眯着眼似笑非笑,容貌殊丽的少年风情无限,引得众多姑娘心都要跳出来,一个个推挤着跟在后面,每次沈佩上朝一路上就会有无数美人相陪,众多男人为了看美女也会出来凑热闹,对于街道上这条由年轻男女组成的长龙,众人都见惯不惯了。但沈老爹还是见一次气一次! 一轿子一马进入沈府,沈佩8岁的弟弟沈拓蹦蹦跳跳的正要跑过来,见父亲阴着脸,又偷偷摸摸的缩回去。 沈府相对京城动不动就几进房屋的人家而言相当的寒酸,沈母过世后,只有沈老爹和他两儿子,主子少,服伺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府里还是显得十分安静和空旷的。 “呆会到书房来!”沈老爹一晃宽大的袖子,怒气冲冲的下去了。 沈佩并不急着进房换下官服,他对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圆脸小丫鬟招手,小丫鬟偷偷向四周看了看,老爷不在,一切都很完美! “大少爷,今天的收获怎样?”圆脸圆眼睛的可爱小丫鬟迫不及待地问。 沈佩掏出一路上收下的手绢荷包,笑眯眯地说,“还不错。” “我就知道咱大少爷的魅力所向无敌!”小丫鬟喜得哈不拢嘴,数着手绢荷包,这些都是钱啊! “不会吧,这荷包居然是双面绣的,而且用的还是银线,起码值20两银子以上。”小丫鬟忍不住大呼小叫起来。 “桃子,你拿下去卖了,记得要易容,不要被人认出来啊。”沈佩漫不经心地说。 很显然,沈佩不是第一次将少女的一片芳心卖出去了。 小丫鬟桃子点头点,低头仔细看着手绢或荷包上有没有绣上名字,还特地在太阳的余晖下和灯光下照了照,以免得有什么只有在光线下才看得见名字的荷包或手绢出现。 “少爷,这一次有名字的手绢和荷包不多。”桃子笑得眼都眯成一条缝,“奴婢可真乐得轻松了。”这意味着她不需要去拆掉有名字的地方重新绣其他东西了。 沈佩到内屋换下常服,出来时桃子还在看着手绢和荷包嘀咕着应该卖多少钱。 “老规矩,不要让人认出你来啊。”沈佩出门前又叮嘱了一句。 桃子拍拍胸,换了男人的腔调:“放心,少爷,咱的易容术出神入化了,谁也别想认出咱来。” 沈佩满意点点头,确实听不出是女人的腔调,桃子还会点武和反侦查的本事,无论化妆成老人小孩都无人认得出来。 “不过少爷,这都是桃花或桃子的刺绣,少爷为什么不说你喜欢的是老鹰猛虎之类的。”桃子不解地问,绣老鹰猛虎的手绢和荷包更值钱好不好。 “一是因为桃花或桃子喜欢的人最多,手绢比较好卖;二是因为桃花桃子手绢荷包寓意好,姑娘一般都喜欢绣,花时间不多;三是因为桃花桃子的绣法太普遍了,不太容易辨认出来……” 沈佩对自家丫鬟说着什么叫产业循环,他收到姑娘们丢的手绢荷包再卖到店里去,因为桃花桃子的刺绣太普遍,没人知道他再次拿去卖。而那些姑娘们也不可能天天呆家里做刺绣,且自已绣工不好的姑娘们也不好意思扔自已绣的东西,最后还会跑到店里去买手绢荷包,当然最重要的客户是青楼的姑娘们,那绝对是没时间花在刺绣上的,这良家妇女的技能她们学了没用,这些姑娘们向来都是各大绣坊的大户。 公式是这样的:姑娘们丢手绢荷包给沈佩----沈佩收下荷包手绢卖给绣坊-----姑娘们再去买手绢荷包丢给沈佩----沈佩继续去卖荷包手绢…… 这其实就一个循环,在这循环当中沈佩完全是无本生意,赚得最多! 桃子目瞪口呆,苍天啊!大地啊!她知道沈家其实很穷,老爷还预支了下个月的月薪去救济老家遭灾的乡民去了;她知道少爷再不绞尽脑汁去赚银子连桃子内裤都要拿去当了,虽然她不知道男人的内裤上绣了桃子会不会当不出去,可为毛她还是觉得那些排成长龙去给少爷送手绢荷包的姑娘们很可怜呢! ************ 沈佩慢慢向书房走过来,他家相比他老爹很多同等极的同僚来说是相当寒酸的,说是书房,其实没几步路。 这次起码有两百两银子了,沈佩再次感谢他长得像他美丽的娘亲,不像自家老爹。要是像他老爹,就收不到那么多手绢和荷包了。 沈老爹一见儿子走进屋子,就忍不住骂得他狗血淋头,很明显,这是一个标准的刚直士大夫,实在对儿子的风流范接受不良。 沈佩早就养成了左耳进右耳出的习惯,面上依旧尊敬如常但魂不知跑哪去了。 “明白了没有,下次不准像今天这般收下人家姑娘的手绢荷包了,只要你以后不收,人家姑娘就不会再扔给你了……” 沈老爹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了一口茶。沈佩看着老爹杯里的茶水,不用看了,这肯定是下等茶叶,微叹了口气,看来下次得多收点荷包手绢拿出去卖才成,要不老爹连茶沫子都喝不起了。 “爹……”沈佩装出伤感的模样对老爹说,“儿子也不想这样,但一看到这帕子荷包上绣的桃花,儿就忍不住想起了娘亲,她最喜欢桃花了……” 沈老爹面容一缓,也想起了自家爱桃成痴的娘子,她在世的时候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绣着桃花或桃子。她在世的时候儿子并不喜欢桃花,从小到大就天天抗议娘亲在他的内衣上绣满桃子,那时儿子的小屁股像个桃子,衣服的臀部上也绣满了桃子,娘子还一直笑说穿着衣服看得到桃子,脱下衣服也看得到桃子! 夫人病重之时还坚持为他和两儿子绣了很多桃花内衣裤,估摸着儿子长大的模样做的…… 儿子不过是太思念亲娘了,不然以他被桃花内裤荼毒了十多年怎么还会那般喜好桃花。沈老爹是真的有些感伤了,一时陷入思念中,他和娘子少年夫妻,恩爱无比,二十多年的浓情蜜意…… 第36章 沈老爹从美好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不行,就算儿子再怎么想念娘亲也不能再让他收人家的手绢荷包了,这风流的名声一旦人人皆知想要洗白就难了。 见老爹还要说什么,沈佩就赶紧抛出个话题,“是不是应该为安平王再找个老师了。” 安平王,沈老爹顿时牙疼,如果说德崇帝打破了历来后宫人数最多的记录的话那安平王绝对是打破人经手的老师最多的记录。 先皇过世时德崇帝上台,这个一上台什么都不管第一个命令就是选秀,只把众多大臣气得胃都疼了,这皇帝太欠调/教了!众多大怒得跟皇帝各种斗法。 当然他们当时对太子-德崇帝早夭的儿子教育是十分严格又谨慎的,好不容易歹竹出好笋,这一定得教个明君出来。 当时先太子尽管才8岁但先皇启蒙做得相当好,如果不是先太子年龄太小,他绝对是传位给孙子而不是这扶不起来的儿子。 众臣又要教好太子又要跟皇帝斗法,不知不觉中忽略了安平王,当然这也跟德崇帝有关。德崇帝觉得自已儿子太严肃太正经,太像自家死去的皇帝老爹了,自已这个当皇帝的看见儿子都觉得心里发怵,于是满身的父爱都给比儿子还要小的自家弟弟了,要什么给什么。 比起那个他一看就觉得浑身不自在的儿子湛儿多可爱啊!跟他多么有共同语言啊! 在早朝上只对选秀十分坚持的德崇帝第二件十分坚持的事就是安平王了,我儿子都被你们抢了,谁也不能抢走我弟弟! 德崇帝就一儿子还因为大臣害怕近墨者黑被教得跟皇帝疏远了!每次两父子见面,他都觉得儿子才是老子他就像个孙子,他知道儿子有才,可你也不能把我这当爹的看成个不懂事的孩子啊! 德崇帝刚开始当皇帝那阵子,太子脸上经常是一会白一会青的,在众多大臣面前抬不起头来。 自家老子没常识没文化没廉耻心居然做的还是皇帝这么伟大的职业?!他是晚辈又不能开口指责,大臣们理解太子的处境,有这样坑儿子的老爹真的日子不好! 德崇帝对这样的儿子也是大大的不满,为毛我跟大臣扯皮的时候你居然不帮我?! 于是德崇帝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自家弟弟教得跟他一条心,所以他对众多师傅所教的思想道德教育相当的反感,你教得这些东西朕听着耳熟啊,这不是跟教太子的东西一模一样吗?! 这可不行,我可不想再有第二个像儿子一样的人用那种表面很尊敬实际很忍耐仿佛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的目光看着自已这个长辈! 德崇帝暗中找各种理由将教育安平王的老师ko了,因而直到安平王8岁都还大字不识几个,地地道道的文盲一个! 太子死后众多大臣才又想起安平王,据说当时去教育他的师傅看见他拿本只有图片的春宫图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气得眼都绿了,正想好好教育几下,还没拿鞭子,安平王就满地打滚撒泼,堪比市井妇女,而德崇帝一脸心疼的跑出来将这满身热情又负责任的老师赶跑了。 老师二老师三老师四老师n的完美ko依此类推。 到最后众大臣都下了个结论,安平王朽木不可雕。总之这件事以后大臣也只好同意德崇帝三不五时的选秀配种还是寄希望下一代吧!安平王还是像他的封号那样---当个闲王算了! 书房里很安静,沈老爹很烦躁的走来走去跟儿子又说起这些常年往事。 沈佩沉思了会问道,“爹你认真观察了这些天安平王的表现了吗?还没到无药可救的地步,而且,我总觉得对皇上的很多做法,安平王看起来是极不赞同的,也许……” 安平王这几个月来可都出席早朝了,尽管脸上的不耐烦清晰可见但终究是一路忍耐到结束时。 “但去年他可是从青楼里出来了。”一想到这里,沈老爹就想大骂,你一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去嫖个屁妓啊,还因为兴奋过度晕倒了!? 尽管是第一时间就压下这个丑闻,但他们这些朝廷精英用屁股想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佩想想说,“爹你发现了没有,从那起安平王就变了一个人了。” 改变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令人摸不着头脑。 他仔细分析安平王在朝上的每一个表情,尽管很细微,但他惊骇的发现安平王似乎能听得懂朝事,而且他不耐烦的表情并不是真的不耐烦,反而更像无可奈何!而每次皇帝说到选美,他眼中总闪过一丝微不可辨的厌恶。 在识人方面沈佩敢说天下没有几个能胜过他,他向来极其灵敏的第六感告诉他,安平王是真的完全变了,明明只是个大脑只有女人的色胚啊?安平王在青楼的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佩暗暗思考,“爹,你能查查安平王究竟在万花楼花生了什么事吗?” 尽管万花楼因为安平王出了事被查封了,爱弟心切的皇上将所有的东西都抹平了,但要查还是查得到些许蛛丝马迹的。 沈老爹也觉得有些莫名,但他还是很肯定的告诉沈佩,这事情极度简单,不管查多少遍都一样,背后无人指使,去青楼绝对是安平王的突发其想。 按照大庆的律法,青楼不得接不满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恩客,所以万花楼被皇帝平了绝对是死有余辜! 安平王是个猛人,小小年纪就想去青楼为自已开荤! 他这样年纪的少年哪个不是手脚无措,他倒好第一次就重口味的玩np,五个脱得精光的女人争风吃醋的想成为第一个给他开/苞的人。 吃幼/齿大补啊,结果从语言发展到肢体冲突,五个光溜溜的女人为了第一个吃到童子鸡打起群架。 据说安平王原本还挺得意的,美人为他争风吃醋啊,他很有魅力啊。 但这五个都算得上是万花楼争得你死我活的职场对手,当手脚牙齿指尖都用上去的时候就不好看了,争斗中不知哪个不小心碰到安平王哪里,他晕了过去! 等醒来,群架冠军已经出现了,五个果着身子的女人按照打架结果排好了先后顺序就等着强了……不对是给安平王开荤了! 谁知安平王一醒来看到这五个伤痕累累的果女就发出一声惨叫连滚带爬的跑出青楼!还是果着的! 沈老爹大乐,莫不是吓到了从此对女人产生心里阴影? 据说当时有附近的嫖客好奇的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这么大的动静,这谁啊,口味那么重! 当时看见这互相殴打到面目全非丑得不能看的女人都差点没吓死,更不用说从小长在宫中看惯美女的安平王了。 这样好,他们宁愿安平王像前几任皇帝一样清心寡欲,甚至要求只娶一个老婆也没关系,这样也胜于满脑子只剩下精虫的执政者。 “就因为吓过这么一次从今以后改邪归正?”沈佩觉得很不可思议。 不过如果真是这样,那五个青楼女子不应该被灭口的,她们可是立下大功了。 “佩儿,你最近看能不能想办法接近安平王,摸清他的想法,如果可以尽量往好的方向影响安平王。” 沈老爹摸摸自已的胡子深思了会,还真得为安平王找个好老师了,还未满16岁呢,现在若是能潜移默化应该还来得及,国家不能再出现第二个德崇帝了! 第37章 今日的早朝对李湛而言有点特殊,因为战火烧到他头上来了。 众多大臣从过去到未来,从现实到理想,从国到家辩论得热火朝天,最后的结论是应该给安平王找个老师了。 李湛悄悄打了个哈欠,一堆废话!尼玛这几乎讨论了一个多小时,人人表情严肃,活像讨论的是什么亡国灭种的大事,最后得出的结论居然就这么一句话:安平王亲,你还未成年应该要继续读书去,当文盲是可耻的! 李湛颇有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的卧槽心理! 不过作为当事人李湛提出了个要求,他要自已选老师,而且要在今天上朝的朝臣中选。 刚刚像菜市场般吵闹的早朝诡异的静默了几秒,众臣的脚步无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无数自觉名声好文采好的大臣在心中流泪,成为安平王的老师这可是一件遗臭万年的事啊! 安平王不知赶跑了多少位老师,安平王前次去青楼的事这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这京城连倒夜香的都隐约猜到了,只是人家不敢说而已。也因为这样以前曾经教过安平王的老师都出名了,臭名远扬,据说以前的德高望重桃李满天下的罗大人就差点没因这事上吊! 沈老爹作为始作俑者咳了一下引起众人的注意,“臣认为安平王与年纪相差不大者更为妥当。” 众臣眼前一亮,对啊,反正安平王就跟文盲差不多,这朝里怕是个太监懂得都比他多,最重要的是年轻人好啊,就算教不好人家也只会说年轻人没经验教不好是理所当然的,尤其像安平王这种熊孩子,如果是年长者教不好那多年的名声就全毁了。 众臣大为同意,在朝中的年轻人中找以身伺虎之人,不,是牺牲他一个幸福全朝臣的人。 年轻的绿袍朝臣们从来没得过这么多朝廷大佬们如此热情的目光,都战战兢兢的一动不敢动,冷汗直流,救命啊…… 于是各位今年春闱新鲜出炉的年轻人--在上司面前从来都被骂得活像孙子的人现在被众多大佬们夸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纵之才!人人都有救国之才!人人都人有经纬之能!人人都是国家的栋梁!大庆朝未来的希望…… 看够戏的安平王咳了一声,“我看就沈探花吧。” 众人的视线集中到沈小探花沈佩那张远胜过三月桃花的脸上,沈佩是今年春闱的探花,据说原本应该是状元的,但德崇帝一看他那张脸就感叹不已,众人都心知肚明他为毛感叹,这张脸长男人身上太糟蹋了!长得女人身上是多么的倾国倾城啊!于是沈佩很可悲的因为脸生得太美降为探花郎了。 沈老爹当时脸都拉长了,尼玛我儿子生得好就要倒霉是什么理! 向来在朝臣面前没什么威严的德崇帝看了其他进士之后,还是十分坚持一定要点沈佩探花! 今年春闱仿佛全天下的灵秀都集中到沈佩身上了,除了他没有几个长相好看的! 大庆不像前朝很讲究外貌,长得丑的还不能上殿以免吓着皇帝!前朝还有某皇爱细腰,朝臣全抹粉的怪异风俗,上朝的官员们都长得赏心悦目,就算有一两个长得没那么好的还可以弥补,长得黑的还可以抹点粉,长得难看还可以画个妆,这样皇帝上朝一看朝臣们都是帅哥美男!心情那个好! 开国皇帝深觉得这才是前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当然他不会承认自已长得太糙了,涂胭脂都救不过来!他振振有词:上战场时人家都打过来了,你还在涂脂抹粉才能出去见人,这不是等死吗!? 于是大庆朝廷不拘一格降人才,也因为这样大庆朝的官员绝对是那么多朝代以来最不能见人的! 今年的状元胡子一大把,明明说是才三十但看起来活像四十了,然后第二名的榜眼黑得像刚从煤矿里挖出来的,虎背熊腰的比武将还威武雄壮…… 当然如果没有沈佩作对比,还是有几个能看的,但跟沈佩一比都可以去死了。 结果今年的春闱沈佩比谁都风光,游街的时候全部姑娘的手绢扇子荷包全往沈佩这扔了,尤其是经过百味楼之时,沈佩那双只要微微眯起来就像在勾引人的桃花眼的冲众姑娘们笑,惹得无数姑娘们尖叫不已,街道被堵得水泄不通。(沈佩:我冤啊,我是看不清楚才总是老眯着眼啊,近视的人伤不起啊!而且我当时并不是冲美女笑,我是冲我家弟弟笑啊,他当时就在百味楼上……) 百味楼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平时接待的客人多为各方权贵,游街之时京城里无数大家闺秀都挤在楼上看看能不能为自已找到未来的如总郎君。 沈佩经过的时候全楼未婚少女的视线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众多一起游街的进士们暗恨不已,他们也还没结婚啊,他们也想有女人缘啊…… 总之后来就是今年上沈府提亲的人踏破门槛,而其他进士府里冷冷清清。 大概对比之下太不堪了,今年的榜下捉女婿很神奇的受到了冷遇,众多单身进士暗暗为沈佩记了一笔。尼玛你长得美我们没意见,你老眯着眼散发男性荷尔蒙激素是啥意思!?你一个人想抢完全部女性资源啊!?(躺着中无数眼刀的沈佩:冤枉,都说了我眯眼是近视了……) 今早早朝跟沈佩同界的绿袍记录官们觉得如同大热天里喝了冰冻酸梅汤,酸酸甜甜就这么舒爽!尼玛!让你长桃花眼!让你老眯眼散发男性魅力!让你每次下朝招蜂引蝶…… 沈老爹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众多同僚深觉得同情但没有一个为之求情的,死道友不死贫道啊! 沈老爹当然知道这样最好,沈佩都不需要花心思去接近安平王了,但这可是他儿子,自家儿子自家疼啊! “安平王何不多多考虑。”他眼巴巴的看着安平王,“沈佩只是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这朝上还有很多有知识有文化前途远大的官员啊,沈佩只是一个六品官,安平王你要睁大眼睛啊! 说起来沈佩升官也够快的,仅仅几个月就从七品升到了六品。德崇帝因为沈佩长得好看不管不顾的点他当探花了,明明人家沈佩写的文章是公认的第一啊!德崇帝小小内疚了一下,他也知道对不起沈佩,再加上为了禁欲不能接近后宫美人,久不看美人好不容易有沈佩养养眼,于是没三个月德崇帝就找了个理由将沈佩从七品提成了六品了!但就算是六品官也还是小官一个啊! 沈佩也赶紧向前说,“下官官小人微,如何当得安平王的师傅,安平王不若点其他人,朝上众人皆比下官更有才识,更德高望重……” 他向朝中各德高望重的大臣望过去,被他看到的大臣侧过身体,恨不得自已会隐形! 安平王任性的一挥手,“本王就只看中你沈佩了,你找其他人也行,只要长得比你好看本王也可以将就,长得太丑的本王看多了伤眼睛!”将纨绔,无耻,不学无术的混蛋王爷形象表演得十足十。 哪个王八蛋说的安平王已经有所改变了,安平王你这以貌取人的王八蛋!沈老爹敢怒而不敢言。 最混蛋的是德崇帝居然还点头赞同:“朕也觉得沈探花确实养眼,看了让人心情大好啊,若是其他朝臣们都长得像小沈探花般养眼,朕也觉得上朝不是苦事了!” …… 德崇帝施放了大范围群体沉默技能…… …… 众多长得不养眼兼让人看了心情不好的大臣们:…… 回过神来的德崇帝看着众多大臣们苦大仇深的表情,赶紧安慰道:“众卿家不必为容貌挂怀,这是爹妈给的。”长得丑不是你们的错! 为毛我们都读懂了这混蛋的言下之意呢?众多大臣脸黑黑地在心里怒吼着:卧了个好大的槽!我们是为自已有这么一个以貌取人的上司悲伤,谁为长得丑……不对,我们长得一点都不丑,我们这是长得有特色! 今天难得刷了一把大臣们,德崇帝心情大好,“就这么决定了,就小沈探花了,人常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跟小沈探花久了,安平王说不定就能成为第二个小沈探花了。” 喂喂,小沈探花那一身风流范,安平王你确定不会变得更糟吗? 众多大臣心下嘀咕着,同情的看着脸完全变黑的沈老爹和就算呆若木鸡依然貌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的沈佩。 男人长得好有时真的很悲催,沈佩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被这两以貌取人的混蛋兄弟刷成了千古奇冤! 大臣们很奇异的为自已长得不好看松了口气!就连御史台的大夫们都决定了沈佩实在太悲摧了,就算他还是天天在大街上招蜂引蝶弄得交通堵塞,他们也决定不弹劾他了。(尼玛,要是将他弹倒了,安平王准还得换老师,到时谁来顶缸啊!) 李湛看似在对沈佩评头论足实则仔细观察他的表情,果然看似吓呆了只是表面功夫而已,那眼中不经意闪过的一丝欣喜没逃过他的眼睛。 李湛笑了笑,沈佩上辈子死后众人研究他的生平为他平反,才发现其真的很擅长演戏,明明做的都是好事却生生得了个奸臣之名。 如果说那是因为他的上头是个残暴好色的君王他才不得不戴上面具做个奸臣,那么沈佩,现在你的选择是什么?还跟上辈子一样吗? 第38章 沈佩心里已经做好教一只熊孩子的心理准备了,但他发现事实并不是如此。 原本沈佩的感觉就像让一个博士生被有钱有权的家长半逼半请的去教一个幼儿园的孩子,人家有钱有权的家长还这么跟你说:我这孩子虽说才上幼儿园,但我希望你能在短时间内让他大学毕业!不然你懂的…… 苦逼的博士生已经有了从一二三开始教这个幼儿园生准备了,却惊喜的发现,哟,这孩子不止幼儿园水平啊,不用从一二三开始了。 第一天上完课后沈佩果断抛弃幼儿园水平的教案,进化到小学水平,结果更惊喜了,第二天上完课后他的教案到了初学水平。 沈佩很欣慰,他一直错怪安平王之前的师傅了,看来人家也有努力教的,亏他还一直在想安平王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呢。 沈佩研究过众多给安平王上过课的大儒们上课方式,知道如何上才让熊孩子会有兴趣。他家里就有一个熊得不行的弟弟,将安平王的智商和年龄下降到跟他8岁的弟弟差不多就行了。因此这些天他几乎都是以讲故事为主! 李湛听得津津有味,不愧是上辈子年纪轻轻就能跟王相国争权夺利的人,确实有一套!总之就一句话:别人的阴险都看得见让人不耻,沈佩的阴险在于他总是将自已的奸险狡猾包装在一层光明正大的表皮之下,被卖了你还傻乎乎地跟他道谢那种! 沈佩没有让安平王死练字,或干巴巴的让他去背一大堆高大上的道德规则。他只讲历史故事,还鼓励安平王将自已的意思说出来。这独特的上课方式也让李湛觉得有趣之余十分苦恼。 说得太好了可不行,每天都得绞尽脑汁将自已的智商拉低。 沈佩感觉到违和感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努力表现自已很聪明,为毛这孩子给我的感觉得努力表现自已很笨呢。 李湛尽管私底下告诫自己要藏拙,但还是在沈佩那里露了点馅,实在没办法,他上辈子起码也是大学生水平的极别了,还是优等生那种,你让他装天真无邪他真的很想死! 所以沈佩就发现不对劲了,像他这样的17岁就博士毕业的天才就不说了,这是特例。但以安平王这样年龄的少年确实应该是中学毕业水平啊,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人人都认为安平王应该是幼儿园生?!而且为什么安平王也努力让人家认为他只有幼儿园水平! 是大家都弄错了,还是安平王在藏拙?但这也说不通啊,皇室人员少得可怜,就算安平王大逆不道想当皇帝,以德崇帝的性子绝对会很高兴,这不明摆着吗,德崇帝儿子都没有,就这么一个弟弟,皇位不用说肯定是传给他的!这样的情况下安平王根本没藏拙的必要!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他第一次见安平王时,他是9岁,那时的他是真的本性暴露还是在藏拙?难不成是他看花眼了,将美玉看成石头了? 沈佩觉得安平王身上的谜一层又一层,对于解谜什么的他其实兴趣不是很大,兴趣害死猫,但安平王的态度很值得深究。 怎么说呢,尽管安平王隐藏得很好,但他总不经意中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比如说看他的时候,那种尊敬崇拜又带着几分可惜…… 沈佩很确定自已以前不曾和安平王打过交道,他也很确定自已不曾做过什么让人崇拜的事! 而且他并不喜欢安平王这种态度,尊敬是好事不错,但敬而远之就有点讨厌了。 **** 流水淙淙,弯弯的溪流流向远方,将盛夏的暑气带走了一些…… 天好热啊,小花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她头上带了顶李湛送她的大帽子,李湛用藤条编织的,还染成淡淡的蓝色,帽子上还用深蓝色的缎带弄了个好看的蝴蝶结,小花喜欢得不行,没想到李湛挺有编织天份的。 可惜他们梦想中的树屋也没弄,木头都还没干呢。 这里到处是树木,甚至是百年的苍天大树,小花做了件现代人都会唾弃的事:砍伐森林。说是砍伐森林,小花砍的不过是一些常见的速生树罢了,做地板还是得拿木板才行,至于墙壁什么的,用竹子或藤条编织就行了,这山上有大片竹林和藤条,尤其是藤条这玩意山里多得很,又长得快,随便怎么砍伐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李湛当时还极不满,那么多的树木,为毛要这么节俭。小花懒得和这没有环保意识的家伙说话,只是说:“用竹子和藤条做墙壁更轻。” 李湛想了想说,“也有很轻的木头的,我想想……” 李湛觉得自已是艺术家,他就喜欢有艺术感的东西,但小花却是实用主义的推崇者,之前他想弄紫檀来做树屋被小花喷得狗血淋头,说他奢侈浪费。对于这样的口口声声追求美感的艺术家,当然也要有别出心裁的说服方法。 “竹子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编织各种花纹,你想想有各种图案的墙壁不是很有意思吗?到时还可以涂上绿色……” 李湛大乐,他原本只想弄个夏天遮阳的树屋,但小花这一弄,不就成了艺术品了吗?对于艺术品,他向来不嫌麻烦的。 于是这几次他出来时都是小花弄好吃的,他用竹条或藤条编织墙壁,还不许小花帮忙,说是她弄的东西没美感,然后以乌龟爬的速度弄他的艺术品。自他向府里的匠人请教学会编织之后就很有创造精神的编织出各种美丽的花纹。 小花翻白眼,只叹了口气,说真希望在炎热的夏天住到树上去,这一定很凉快。然后李湛不由得加快速度,对小花拙得不行的编织物也不说什么了,不管美感了,先弄个房子出来吧。 小花的手快是经过厨房认证的,编织的东西虽然没什么美感但速度确实快,再过几天树屋就可以建了。 小花看着香喷喷的鱼汤,好香!这里的鱼真是让人百吃不腻! 然后看着在树阴下冰在水里的一大盘凉拌猪耳朵吞了吞口水,夏天热,多吃点凉拌的东西最开胃了。 小花朝树下看过去,发现原本在树下坐着弄编织的李湛头靠着大树睡着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他很累吗? 小花不忍心叫醒他,直到吃饭的时间她才叫他起来吃东西。 “这猪耳朵真好吃。”李湛赞道,“没想到大富大贵人家认为是贱物是猪肉居然有这么多吃法。” 李湛只要好吃就行,才不管贱不贱,他上辈子连虫子都啃过呢。但上流社会以羊肉为贵,海鲜次之,以吃猪肉为最贱。但对两人而言羊肉贵是贵了,但那膻味真让人无法忍受,而且羊肉上火,夏天吃燥热得不行! “猪肉最好吃了,那是他们不懂吃。”小花撇撇嘴说,“而且猪的肉这么多,同一样的时间养猪和羊,猪绝对是长肉最多最快的。” 看来对小花来说,猪的肉多才是重点吧。 “你刚刚又睡着了,最近很累吗?” “有点累,我哥让我帮他打理家业了,还怕我做得不好给我找了个师傅每天都上课。” “那每天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怪不得这么累。 刚好相反啊,李湛几乎想叹气,他绞尽脑汁想的是差差学习,天天向下啊。他从来不会小看沈佩的智商,最近装笨沈佩好像发现不对劲了。对这个长了狗鼻子,一丝不对劲都闻得出来的小沈探花他头有些疼。 “花啊,你说如果你想藏一样东西不被人发现,但偏偏有人发现了,怎么办?” “宝藏?”小花好奇地问,永远抓不到重点。 “不是,哪来那么多宝藏?” “那有什么好藏的?” “就是一些秘密,不想让人知道。” “杀人灭口”小花不负责任地说,不是说了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吗。 李湛瞪她,“发现的人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将来注定是万人景仰的大人物。” “那这个秘密被人发现了会有生命危险吗?” 生命危险倒不至于,大庆现在还没有敢让他有生命危险的人物,就算人家知道他有所不同也不至于敢来检验他是不是原装货,而且就算检查也不怕,壳子绝对是原装的。 “不会有生命危险,就是不大想让人知道这个秘密而已.” 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睡觉磨牙?香港脚?狐臭脚臭?小花胡思乱想着. “那就干脆让他看呗,既然是品德高尚的人物,想来不会说出去.而且搞不好他还得想办法为你守住秘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对沈佩这样的人而言,反正都没办法隐瞒了,干脆光棍点,而且最好让他配合一下,反正他也不可能以纨绔的面具活一辈子。而且不是有句话吗,共享一个秘密会让彼此之间关系更亲密吗? 想通了的李湛胃口大开,“这猪耳朵是怎么做的?” “蒜,姜,梅子切末,加盐,白糖;大葱切丝,再放八角,胡椒粉,和酱油一起拌煮好切丝的猪耳朵就行了。” “真好吃。”李湛觉得自已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第一次见到小花的时候巴住她不放了。 其实真的挺简单的,但大户人家的厨师跟本不会做这贱物,更不用说猪耳朵这种贱物中的贱物了。小户人家倒是常做,但油水不足的他们不会拿肉来做凉拌这么奢侈的事,就算舍得,也不会做,猪耳朵处理不好可是有怪味的。 第39章 李湛的文师傅和武师傅一边喝酒一边勾肩搭背的在讨论女人,还时不时发出十分荡漾的笑声,小东这叛徒殷勤地倒着酒,用崇拜的目光看着这两只衣冠禽兽。 李湛一脸抑郁,所以说,偶像就该高高的捧起来敬而远之,他一点都不想和沈佩发生什么过度亲密的关系,比如说知道他内裤花色什么的。 小沈探花俯过身来,哥俩好的跟他勾肩搭背,语气暧昧,“我说好学生你也不要一脸不甘心,不满十六岁的孩子本来就不能喝酒。”说罢打了个酒隔,雪白的脸上飞起了朵朵红云,更显得秀色可餐。 “我们就差不到三岁。”李湛板着脸说,推开醉鬼,“还有我并不是因为酒的原因。” “那就是女人的原因了。”沈佩拍拍他的头,“你也未免太逊了,改天和哥一起出去,哥带你开荤去。”很明确的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你第一次开/苞没成功心里有阴影了。 李湛叹气,不悦地拍开他的手,低头猛喝茶的架势仿佛在喝酒。 所以说他讨厌太过聪明的人,小沈探花不过是用一场偷窥事故就将他的武师傅张猛给拉了过来,他已经可以预见接下来的日子,他的文师傅和武师傅携手一起组团刷他的情形了。 李湛不悦地瞪了小沈探花一眼,好算计啊,他对他敬而远之,他就干脆釜底抽薪,让自已走下神坛,山不就我我就来就山。 我也太迟钝了,他第一天来王府大概就有这打算了吧。李湛发现今天叹的气比一年都多。 ****** 沈佩第一天来安平王府就发现了安平王府女人极少,应该说美女极少,亏他还满怀期待的过来,因为人人都知道安平王是只色狼,那安平王府肯定是美女如云。 沈佩觉得他身上这套最流行的,狠下心买的流云飞雪衣裳白买了! 是的,还是有女人热情地围观他,但都是四十岁以上的大妈!还是五大三粗那种的,徐娘半老风姿犹存的品种就不要妄想了!他梦想中的*堪比奶牛的御姐萝莉美女居然一个都没有! 沈佩极为惆怅的叹气,伺候的小东不安地问了,“沈师傅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为毛连伺候我的都是男人啊男人!单蠢萌萝呢?火爆御姐呢? 沈佩安慰地对小东笑了笑,“我只是奇怪为什么这里没有侍女?” “原来是这样。”小东松了口气,王爷让他来伺候沈小探花,还特意跟他说府中他伺候人本事最好,一切都拜托他了。 大庆朝是没有地君亲师这种说法,但也是极为尊师重道的,这小沈探花可是安平王的老师啊! “府中原本有很多侍女的,但王爷说了她们心灵手巧,可怜她们身份不高,为免她们将来没个手艺,全部安排去学习了。”小东介绍说,“她们现在全部在荷风园里。” “原来如此。”沈佩微笑套话,“我还以为王府中的侍女都是较为粗壮的大妈呢.” “怎么可能,王府里的丫鬟们是出了名的貌美。”小东反驳说,“可惜王爷全都看不上,说是看了伤眼全部丢荷风院去了。”王爷啊王爷,全天下除了宫女就咱王府的侍女最美貌了,不对,宫女都没咱王府侍女美貌,你居然看不顺眼,你看得上眼的究竟是什么国色天香啊! 李湛一看到那些大*的年轻女子就不舒服,当然他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将她们全赶出去。这些大部分是宫女,都是心疼弟弟的皇帝千挑万选才进入王府的,其中不乏身世凄惨之人。你说不要就不要,这些女子出去还有活路吗,人家肯定以为她们犯了什么错才被赶出来的! 还有这对他名声也不好,一夜散尽美貌侍女,人家还以为他出什么毛病了,比如说被太监了或断袖什么的。 就好像如果你被五百强的公司开除了,人家都会怀疑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伤害公司利益的事了,那样来聘请的人肯定会对你挑山捡四的,将你的工资压到最低。当然如果这些人到新公司表现得很优异的话,人家就会反过来想你五百强公司看来也不怎样,将优秀人才都赶出去了。 所以李湛能做的就是请人来教这些女子一些生存技能,等有机会了找些好理由让她们离开王府也无后顾之忧,毕竟按照宫内的标准,宫女年满25就可以出宫了,他想做的不过是让她们提前离开而已。 *** 第一天进来就摸清安平王府的构造了,沈佩当然知道荷风院在哪,在王府的角落里。路途够遥远的,但沈佩表示去看美女他从来不嫌辛苦! 然后正打算睡个午觉的李湛被小东的大呼小叫弄醒了。 “王爷,不好了,您的文武师傅打起来了!”小东气喘吁吁连滚带爬的跑过来。 沈佩和张猛师傅?怎么一回事?这两人怎么凑一块了? 李湛马上让人备马,一路骑马到荷风院,不用怀疑,安平王府太大了,转一圈都要半天功夫,府内都要跑马是常事。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李湛就到了北边的荷风院,他拍了拍身下的马以鼓励,不愧是出了名的千里马,特快。 到了目的地,李湛抬眼一看,荷风院落外面偌大的土地上,围了一大群年轻的侍女们正大声地为小沈探花加油鼓劲,而沈佩和张猛师傅正打得热闹。 “沈公子小心!” “不要打脸啊!沈公子小心脸,大卑鄙了!” “那丑汉子,你不要老打沈探花的脸,你长得丑还不兴人家长得好看啊……“ 到了目的地,李湛反而不急了,他下马仔细看着两人比划。 然后肥太监管家跑了过来,一身肥肉抖啊抖的,全身都是汗。 看到一大堆侍女不像话地围着打赤膊的张猛师傅和小沈探花比划,或惊叹或喝彩或欢呼,肥管家脸青了,居然在王爷面前表现得这么花痴,王爷会不会认为他不会管家? “赶紧给我进院子里面去,像什么话!”他大声怒喝着。 在府内无论是谁最怕的绝对是这个没卵的太监,他那张肥脸只对安平王笑得和蔼可亲,对其他人也是笑,但绝对是冷笑阴笑奸笑皮笑肉不笑…… 众多侍女们打了个寒颤,赶紧回到院子里去了,肥太监跟着进里面,将众侍女们集中起来,然后虎视眈眈地让教女诫的师傅将她们训得活像被晒蔫的花。 李湛暗中点点头,管家的管理能力还真是杠杠的。这一下子就空了出来,周围鸦雀无声,只有拳头打出引起的风声。 得,没人围观了,地方更大了,这打得更过瘾了! 李湛翻了翻白眼。赶过来的小东很有眼见的拿了张凳子过来让他坐下,还在他面前摆了张小茶几,上面摆着茶,点心和瓜子。 李湛赞赏地对小东看了一眼,小东得意地挺了挺腰。 李湛拿起瓜子,果然要看戏还是配瓜子才最好。 正在打得正欢的两人眼角瞄见李湛一脸惬意的样子,脸都黑了,感情他们成了耍猴戏的了。很有默契地朝安平王的方向打过去。 李湛脸黑黑地看着被拍成两半的小茶几和被张猛师傅一脚踏成几片的凳子,这两混蛋八成是故意的。他现在一点都不急将这两人分开了,打得两败俱伤最好不过! 看着两人的肉搏,李湛的脸色不由得严肃起来。 张猛师傅在江湖上是有名的高手,他上辈子在战场上更是出了名的猛人,被人安了个“万人敌“的封号,可想而知他的厉害之处了。而现在他右手有伤,基本上只用左手和沈佩交手,居然打了个平手?! 李湛知道沈佩其实很能打,上辈子就知道了,但他不知道的居然是这么能打。能和伤了一只手的张猛师傅打成平手,而他现在才17岁,最难得的是他还是今年春闱的探花郎,文武全才不过如此!后世有人称沈佩绝对是大庆百年来政坛上最闪亮的天才,没有之一! 李湛双眼变得幽深起来,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这两人如果给他们一片天,他们将是大庆历史上最闪亮的星子,居然都被原主糟蹋了! 第40章 打架持续进行中,以李湛练了一年的眼力当然看得出现在更多是切磋了,因而也不急着让人来分开两人,相反他目不转睛的盯着看两人的招式,机会难得啊。 既然是肉搏,那未免服装有损,尤其是这两只力气相对一般人而言爆表的货。张猛师傅的两只袖子早就被抓没了,然后在场的人忽然听见长长的“刺拉”衣服破裂声。 沈佩的下半身衣物被张猛撕了下来,众人动作全停了,目光集中在沈佩那绣满桃花的内裤上。 大庆男人不穿兜挡裤这玩意,男女的内裤都一样,都是差不多到膝盖的裤子,用最贴身最柔软的布料做成的,小花之前还感叹,这内衣跟现代的还挺像的,就裤脚太长,都到膝盖了。 张猛整个人都僵硬了,他之前看这小不男不女的小白脸眯着桃花眼脸上挂着勾引良家妇女的笑容,他就觉得心下不喜,但人家长相像采花贼是人家的事他管不着。正想离开,他就发现这小白脸居然还爬到树上偷窥荷风院里一众未出嫁的闺女!? 采花大盗打死一个算一个,张猛师傅二话不说打了过去! 而现在在场的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沈佩的腿好白,比女人还白!第二个念头就是他屁股很翘很浑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因为沈佩的桃花内裤上臀部的地方居然不是绣桃花,而是两只又红又大,丰满多汁的大桃子,刚好将一边屁股一个,贴住屁股更显得屁股浑圆诱人! 这屁股比他前次去怡红院摸的小粉红的屁股还要翘!才想到这里张猛师傅脸都青了,忙不迭地扔下手中的布料,顿时觉得全身不对劲起来,好想去洗手…… 李湛张大了嘴巴,眼前这人是谁啊,是上辈子让北蛮胡人闻风丧胆的沈佩沈大元帅,是未来大庆的民族英雄,如果不是早死肯定是会当上相国的男人! 桃花内裤!桃子屁股! “哈哈哈哈……”李湛猛捶地面笑得整个人都直不起腰来。 “笑够了吧!”沈佩脸黑黑地瞪着李湛,他已经将张猛撕下来的布料捡起来了,将下半身一围刚好遮住整条内裤,就是那两条雪白的小腿露了出来,现在的他无比感谢之前肥管家将一并侍女们赶回了荷风院,不然他今天就在众多美人前丢尽脸了。 “哈哈哈……”李湛觉得这个上辈子死后被人捧到神坛上的男人,不,现在还是男孩的人真的很有喜感,“没想到沈探花你居然爱好如此特别……桃花内裤……哈哈哈……” 见到李湛笑成这样,张猛倒是不好意思了,因为小东跑过来将沈佩的身份说了一通。 看不出来这货是是今年春闱的探花郎,张猛也为他之前的偷窥找了理由,人不风流枉少年啊! 世人都有这样的观点:如果一个长相猥琐的小混混去偷窥女人,那这个小混混肯定会被人视为下流无耻,应该被打个半死再送去将牢底坐穿。但如果换成一个相貌堂堂,有车有房有权有钱的高富帅呢,这不叫偷窥,这叫情趣!你想打他,人家被偷窥的姑娘肯定先将你打了,这是多么难得的认识高富帅的机会啊,搞不好麻雀变凤凰的千古好时机就在此刻!你说偷窥是犯罪?那是我乐意被他偷窥的,你管得着吗! 张猛师傅是个粗人,只粗识几个大字,对读书人有天然的向往,在听到这是今年春闱的探花郎之后,他对沈佩的印象从不男不女的小白脸变成了英俊有为的风流少年! 据说很多读书人就喜爱什么风流不下流这一套。对于他的桃花内裤,张猛也将之归功于情趣了,据说现在很多青楼姑娘的内裤越来越短,最近居然出现了堪堪只包住屁股的内裤,大概小沈探花的桃花内裤也是一种情趣吧,只不过这情趣太娘了一点…… 于是张猛十分抱歉地对小沈探花说,“是俺的错,俺还以为这是采花大盗呢!” 有这么英俊潇洒的采花大盗吗?沈佩的脸变绿了,眼前的粗人很诚恳地道歉,他又不好发火,最重要的是自已是真的打不过。 啊啊啊,所以说他最讨厌武夫了,没大脑又粗鲁! “呵呵,没关系……”沈佩从牙缝里逼出几个字来。 “还是你们读书人客气,尽管你这爱好奇怪了点,哈哈……”张猛大笑着猛拍沈佩的肩膀, “难得读书人中有你这般能打的,和俺一起喝酒去!”他最喜欢结交读书人了,尽管读书人都不喜欢结交他。 肩膀好痛,你真的不是伺机报复吗? 李湛觉得心中的神像正在倒塌,这男孩也不过是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人而已!并不上辈子那个被人高高拱上神位的大庆保护神,他也会去偷窥女人,他也也特殊的喜好----尽管这喜好怪了点,桃花内裤,噗…… 看着李湛忍不住偷笑,沈佩觉得自已一定要说点什么,不然这群混蛋都要把他当变态了。 “我这内衣皆母亲所绣,家母喜桃。”沈佩长叹了口气,仰头看天,背影说不出的萧瑟。(2b青年都是装出来的。) 在场的人一听就愣住了,大庆还是十分讲究孝道的,听见这是人家母亲的爱心,众人对沈佩印象大好,这么娘的桃花内裤,沈佩这是彩衣娱亲啊。 沈佩继续发挥自已高超的演技,声音悲痛,“她是个爽朗的人,病重之时还是笑着的,一看到我们愁容满面就极为不喜。御医说了她时不久远了,她就将家里的所有东西都绣上桃花桃子,内衣裤也不例外……” 在场的几个人听呆了,他们都不由得想像沈佩的母亲,那必定是一个坚强温婉而又笑口常开的女子…… “对于我们内裤上的桃花桃子,我们抗议说,男人穿这样会被人笑的,别说其他人了,就连我们自已都哭笑不得!母亲听了就说就是要你们笑啊,希望我们想起她的时候是笑着的……” 好母亲啊,每个人都在内心勾勒出一个伟大的母亲形象。 小东早已哭得满脸是泪,李湛也很动容,至于张猛这粗人也在抹泪了,凶神恶煞的脸上胡子和眼泪混在一起让人觉得有些好笑。 果真厉害,不过一个故事就将自已娘娘腔的形象变成了孝子的形象!李湛感动了一阵清醒过来,若不是上辈子就知道沈佩是什么样的人,搞不好他真的掏心掏肺了。 ** 等两人换好衣物出来约好一起喝酒了,李湛迎了上去,笑眯眯地问,“有何感想,我家侍女美吗?” 沈佩颇有深意地回答,“极美,都是少见的大美人!”在确定荷风院美女的极别之后,他已经确定了,安平王绝对不是世人眼中的好色之徒! “俺觉得一点都不好看。”张猛师傅很不以为然,“都是一些丫头片子,还涩着呢,女人要三十以上的才够火辣。”就像怡红院芳龄三十又三的小粉红,那才够味! 沈佩还没重口到喜欢老女人,不过对于大胸翘臀,两人显然追求一致。两只色狼谈起女人越谈越投机,勾肩搭背的喝酒去了。 ** 李湛很郁闷,他的文师傅和武师傅已经喝起来了。他当徒弟的不得不奉命陪两只醉鬼。 张猛师傅已经喝醉了,呈大字形躺地上,还不时扯扯衣服,将肌肉重重的胸膛露了出来,口中还不时喊着,“小粉红,来陪爷再喝三百杯。” 我得抓紧时间给张猛师傅找个婆娘才行,不然他老跑青楼也不是事!李湛翻着白眼,正想叫人来将张猛搬床上时,喝得醉熏熏的沈佩一把勾住李湛的脖子: “我说好学生,之前我跟张师傅对打,你看得可是目不转睛哦。”而且又露出那种崇拜遗憾又可惜的表情,不对,今天还多了点愤怒的感觉,只是不知道对像是谁。 “怎么?要秋后算帐?”李湛不悦地将他的手扯下来,也许是上辈子长得太美,咸猪手都是男的,弄得他从此很讨厌与人接触太近。当然小花例外,那还是个孩子。 “呵呵……”沈佩笑着,不像平常声音清朗反而带着一种诱惑般的沙哑,让人心痒痒的,那双被酒意熏得湿润朦胧的桃花眼看起来竟是风情万种。 纵是不解风情如李湛也看得有些愣了,他现在深刻的体会到混蛋老哥说的话了,沈佩当男人太可惜了。他上辈子虽说容貌不比现在的沈佩差多少,但还真没他身上这一身魅惑风情。 愣神间,一股湿热的气息喷到他耳边,李湛厌恶的躲开,沈佩啪的一声倒地上了。李湛顾不得 去扶他,仿佛碰到什么脏东西似的擦了擦耳朵。 果然也没有断袖之癖!沈佩挣扎着坐起来,脸上一片诱人的红霞,衣服在这过程中已半开了,露出一片雪白但紧实的胸肌,“我说好学生,你好像对我会武术一点都不意外。” 果然是属狗的,一点不对劲都嗅得出来。 “仔细看你的左手,那上边的茧怎么看也是练剑练出来的。”李湛脸色不变,漫不经心地说。 “哈哈……”原来如此。沈佩觉得头更晕了,思维有些混乱,“为什么不去呈清外边的流言呢。” “不想,也没必要。”李湛靠近他说盯着他醉意朦胧的双眼,他知道不管沈佩喝得多醉今晚他们之间的每一句对话他肯定记得一清二楚:“你有问题就自已猜去,我是不会回答的!”说罢用手指指着他的额头,用力一点,“乖乖睡去吧。” 沈佩倒了下去,下一秒,呼噜声响了起来。 第41章 夜幕降临了,浓重的夜色掩住了世间的丑恶和喜怒哀乐。 花国材在书房里皱着眉头看着账本,马候爷那边又过来要钱了。 他花家在京城就资产而言也算是不小了,但像这样的一年内去了几十万还是伤筋动骨了。最糟的是,他和马氏都不善经营,花家看起来还家大业大,但只有他深知花家这两年损失了多少。这一刻,他不由得再次怀念起死去的前妻,若是她还在的话…… “老爷,夫人来了。”小丫鬟过来低声说。 花国材才将手上的账本放好,马氏就一脸笑容地进来。 “老爷最近是为银子的事情愁吧。”马氏穿着一身的淡粉,更显得年轻妩媚。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花老爷将刚刚对前妻的一点点思念抛到了天边。 “这些是男人的事,你无需太担心。”花老爷对着新夫人向来温柔体贴。 “我这不是担心老爷吗?”马氏娇嗔说,“人家好不容易想起一个办法的。” “哦?”花老爷握住马氏的细白柔腻的手说,“说来听听。” “之前大姐不是为花静准备了嫁妆……”马氏欲言又止。 花国材手一顿,呼吸有些急促,他怎么忘了,尽管他对这倒霉鬼的女儿极为不喜,但温氏可是打从心底疼爱的,她的嫁妆自然不会少。他以前还听到温氏对那丧门星说要给她准备比公主出嫁还要多的嫁妆。 花国材数着老库房里温氏为女儿备下的嫁妆,大件的东西是卖不掉的,也不值多少银子,但那些古董字画,将之偷偷卖掉的话,最起码三十万两是没问题了,但还是没有他想像中的多!想来花静还小,温氏不急,打算慢慢攒着。 他看着这满库房的物件和清单,只觉得这代表温氏对女儿一片慈母之心的东西让他极为不悦,如果不是温氏将太多心思放在这个丧门星身上,他也不会有机会遇到马氏,他们还是一对外人看来极为恩爱的夫妻,这样也须温氏就不会气死了。 所以说花静还真是对父母有碍。想到这里,他就觉得理直气壮了,让人将库房里的东西收拾出去。 “老爷,那只青莲花瓶和如意,还有那珊瑚都很不错。”马氏忍住内心的贪婪对着花国材笑盈盈地说。只有蠢女人才会直接向人要东西,真正聪明的女人要做的是让男人主动将东西送上,这才叫有面子。 花国材果然如她所愿将这些东西送给她,马氏还假意退让了一翻,让花老爷更为她不慕荣华的性子喜爱不已。 “老爷……”温氏从背后将头靠在花老爷的背上,有些忧虑地说,“我们将花静的嫁妆拿走了,将来花静出嫁找我们要的话……” “她敢!”花老爷对这丧门星的女儿没有任何好感,“她没这胆子,而且就那模样,嫁不嫁得出去还说不定呢。大不了到时嫁个贩夫走卒,给她几百两就算顶天了。” 马氏心满意足了,但想到花静还有几个月就守孝满了,到时肯定要回到花家,这小贱人和她八字不合,她不由得摸摸肚子,有些恐惧,那一身的怪力…… “老爷将来可是当大官的人,将女儿嫁给没身份的人对老爷官声不好,而且就算嫁庶民,她也有权利要回母亲给的嫁妆。”马氏轻声地说,“但如果花静不是花家的人了,那将她嫁谁对老爷的官声都无碍了,而且……”马氏将自已要说的话咽了下去。 花老爷目光有些奇异地看着马氏:“你的意思是说让她病逝?”换句话说要弄死她。 马氏赶紧摇头,男人就算自已手上沾满烂泥但还是希望心上人是白莲花,不沾丝毫污泥。 “我的意思是说不如老爷将花静脱族吧,到时我们找个亲戚收养她……”温氏欲言又止。 是的,她想明白了,之前还跟花静死嗑,想将污水往她身上倒,结果就因为有继母这个身份在,都事与愿违。还不如釜底抽薪,直接让她与花家脱离关系,找个下九流的庶民收养她,最好还是私德不好那种,到时爱怎么搓她就怎么搓她。 花老爷低头认真考虑着,这个女儿生来就是克她的,每年她过生日都是在他秋闱落第之时,她的出生给他带来的就是耻辱!如果将她脱族的话,也许他运气就来了,最重要的是,到时这嫁妆的事就解决了,都脱族了,她还脸来要嫁妆不成。 这方法倒是个好方法,不过果然继母和原配的孩子是没办法好好相处的。花静是个女儿他不心疼,但花林这个儿子他还是要的…… 马氏对花老爷的了解可说是炉火纯青了,她当下拉着他的手摸着自已的肚子哭诉着说:“老爷,人家何尝想要将花静脱族,我只担心她与我肚中的孩儿八字不合……” “你有孕了!?”花老爷大喜,手不由得在她平坦的肚子上摩挲着,“是真的吗?几个月了?”声音欣喜若狂。 “这才过了十多天而已。”马氏害羞地说,“之前一直不能确定,现在确定了才和老爷说。” 花老爷小心翼翼地扶着马氏,仿佛她是易碎物品,此时他对花静脱族的事毫不迟疑了,花静的存在对他花家风水不好,之前他和马氏的孩子没了就她害的,害了一个不能害第二个了。 *** 小花正在努力建自已的小树屋的时候,某天她收到了自家亲亲侄女兰兰的来信。 她一看信就懵住了,信是半干的,看了信的内容以后她就知道兰兰肯定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信,这丫头究竟有多少泪啊。 小花面色怪异不已,渣爹居然再次要当爹了,小三继母十分扬眉吐气的要将她扫地出门,渣爹对于这个女儿完全不在意。打算将她脱族了,也就是说她现在是一个独立户口的人了,从没有当家作主过的小花愣住了。 不过……小花脸上带着几分玩味,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娘亲死前告诉她一个秘密,被渣爹小三生生气死的娘亲死前可是刷了渣爹一把,下药将渣爹弄成不孕不育了,那小三肚子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小花摸了摸下巴,突然觉得事情有趣起来。 对于原主的怨恨,小花觉得既然上了人家的身,有因有果,还是得帮原主报一箭之仇为好。 而且原身的兄长和可爱的侄女兰兰,如果她什么也不做的话总觉得以小三的胸襟这些亲人肯定讨不了好。 对于那些嫁妆小花并不在意,一来她不是原主,二来那些东西只是小头,真正的大头是她便宜母亲偷偷留给她的银票,近百万的银票!如果不是这样花家怎么可能在短短两年内就倒掉那么多铺子! 小花当初想起这笔钱时,还吓了一大跳。但当时的她对夺舍充满了罪恶感,当然不会用原主留下的财产。她毫不犹豫的想办法将这一大笔钱给花林送过去了,他在的地方不是山贼土匪就是海盗,拿钱多招几个保镖保住命再说。 小花很吃力的写信安慰兰兰侄女,毛笔好难用啊,软软的笔尖扭来扭去的。 小花看着手上的信皱眉,这一堆毛毛虫是谁写出来的啊,好伤眼,可是呜呜……让一个习惯在电脑上打字的人用钢笔写字都很困难了,更何况毛笔……小花无比怀念电脑,要啥字体都有,最重要的是她下的无数*小说还没看完呢!还有她穿越前可是充了二十元jj币追一篇*np小说,她居然一分钱都没用到就穿了,小气的*肯定不会退钱给她的,小花一边怨念一边诅咒穿越大神…… 第42章 小花哼着歌将木板铺到四人才能合围的大树上,这挺容易的,但想要平坦的地板就有点辛苦了。还好她的怪力又一次派上用场,一些较小的枝丫她干脆用麻绳绑到主树干上,这样铺上木板就比较平整了,还好现在是毁林也没人说什么的年代,更是没什么环保主义人士,不然小花的行为肯定被人唾弃。 弄好了地板,小花还在地板下弄了些粗大的绳子,几乎可结成网了,这样就算是木板裂开了,人也只会掉网里去,安全无虞。 地板的周围已支起一些木棍子作房子的支架,接下来就是墙壁了,各种编织墙壁其实更像席子,将之先固定在房子的支架上。这其实是最简单的,这大树上树枝多啊,用绳子一 绑挂树上就可以了,最难办的反而是屋顶,要防水还要防树上的虫子掉下来。 李湛默不作声地将放了油布防水的编织物绑好当屋顶,两人上窜上跳的在树上忙来忙去。 小花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开口了:“你今天怎么了?谁惹你了?”如果是平时他早就cos艺术家唧唧歪歪批个不停了。 李湛瞪她一眼,就你惹我了。他原本不作声就是想看小花什么时候开口向他求助,结果倒好,小花当没事人似的,他倒气得半死。越想就越生气,他对着小花猛发射愤怒冲击波。 “我惹你了?”小花看他怒气冲冲的模样,不确定地指着自已的鼻子问。 “没错,就你惹我了,我问你脱族的事你有什么打算?”这是一只没心没肺的蠢妞,和她生气是只会气死自已。 “不会吧,人尽皆知了?”小花奇怪了,照理说那对渣夫妻做的事都挺让人唾弃的,应该会偷偷摸摸的,哪敢告知天下啊。 “我有门路,这事没多少人知道。”李湛不满地继续瞪她一眼,这孩子为毛老找不到重点呢,“脱族可是大事,你怎么想的?” “我求之不得啊,花老爷是我生身父亲不错,但也是我杀母仇人,可我娘不准我报仇,脱族很好。”小花想了想说,花老爷不让她脱族她都想拿刀放他脖子上逼他断绝关系好吗。 李湛点头表示满意,花家很了不起吗?脱族算个屁,到时他给小花找个后台硬又疼她的人认爹,气死那一家子去。 “那之后呢,要将他们砍了宰了还是剁了切吧切吧喂狗,你说我来做!”自知道小花被人如此对待之后他就一直处于喷火状态,如果不是想到小花和那男人有血缘关系他早想办法弄死那对渣了。 小花目瞪口呆地看着满身火气的李湛,又看了看在水里冰着的凉拌木耳和一大个西瓜,今天火气太大了,这点东西不够下火啊。 “不用太麻烦了。”这么血腥的事还是算了,咱玩点宅斗什么的吧,就算一样是杀人,好歹这也不见血啊,而且她对将自已的朋友拖下泥潭没兴趣。 这么长的时间来往,小花早就猜到李湛应该不是她想像中的什么落魄贵族子弟。那虎皮,那身上的裘衣,谈到夜明珠什么的跟谈蜡烛差不多,她怎么会脑残到认为他家落魄了,所以小花得出一个结论,李湛一定是医学世家的人!医者地位在大庆并不低,李湛家人一定是在医生中地位较高那种,搞不好他老爹是国家卫生部长也说不定。 但就算是卫生部也斗不过人家手握大权的,那对渣人后台牛着呢! “不会有麻烦的,虽说不比弄死只蚂蚁容易,但也就弄死只讨人厌的癞蛤蟆差不多的程度而已。”李湛想到宫中他老哥挺喜欢的马丽妃,还真的比踩死只蚂蚁麻烦了点,想到这又忍不住瞪她,“快说你想怎么做,我最恨这等狼心狗肺的人了,你千万不要和我说什么以德抱怨之类的。” 难不成他家已经发明出什么化尸粉了,杀人不用说见血了,骨头和皮毛都见不着,所以才这么大的口气?! 小花打了个寒颤,这死法太可怕了,“我觉得死太便宜他俩了,还是生不如死的好。”小花陪笑说,这重点在于生不如死他好歹还活着啊。 这也是,生不如死才解恨,李湛点点头,对于小花是只芝麻包子的事实无比满意,“生不如死也分很多种,我想想……” “李大哥,这种事我亲自来就好。”小花心惊胆跳地看着黑化的李湛说。 “怎么,你不把我当朋友?”李湛整个人都不好了,混身散发低气压。 “我说的不想麻烦你,意思是不想麻烦你的家人,就算你请家人帮我,你家里人也会反感这种公器私用的事吧,我还想长长久久和你做朋友的。”小花见李湛不罢休的模样只好坦率地说。她还真怕他家人以后禁止他们来往,或者怀疑她巴上他是有目的的行为。 李湛愣住了,他其实心里早知道小花的性子。爱钱也好,贪吃也好,怪力也好,总是坦然的面对,光明正大,不遮不掩…… 浑身的黑气在阳光下销声匿迹了,李湛只觉得心里有口井正在往外面咕噜咕噜地冒出股股甜甜的泉水来,现在的小花在他眼里从内到外,每一根发丝都可爱得不行…… 小花见李湛在傻笑,不再说灭了谁砍了谁的话,松了口气。她哧溜哧溜地拉住一条绳子,从树上跳了下去,将下面一整盆卤好的猪手和木耳什么的用绳子绑好,然后以堪比猴子般灵活的动作爬到树上,再将吃的东西拉上来。 两人坐在将近完工的树屋上,这席子墙壁有一边是可以随时拉起来了,正对着溪水的方向,风吹过水面,吹得树叶沙沙作响,远方的美景全部映入眼帘,夏天的暑气全消,果然这树屋是做对了,这自然的风就是比电风扇吹出来的舒服! 小花将一大块猪手递给李湛,李湛呆呆的接过,两人开吃。 李湛有些食之无味,怎样向小花说明自已的身份小花才不会生气呢,他真傻,之前还怕小花知道自已的身份会不愿意跟他来往。有一句话,无欲而刚,小花从来没向他求过什么,那么他是贩夫走卒或王公贵族又有什么不同呢。 “小花,你眼中的麻烦事对我而言不算什么,这种小事还麻烦不到我家人,我自已就可解决。”李湛回过神来对小花说。 看不出来啊,这二货还是精英一个,难不成他这年纪就独立开业当医生了?还是神医极别的? 小花怀疑地看着李湛,“你开玩笑吧?我就怕到时我得去牢房里给你送猪肘子了。” “谁和你开玩笑了,就算我真的砍人了,别说区区一个候爷了,就算是皇上也绝不会将我下牢里的。”李湛不耐烦地拍拍小花的头,“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 “啊啊啊……”小花尖叫起来。 李湛愣了一下,他的身份就那么让小花吃惊吗?不对,他还没将自已的身份说出来呢。 “你的手……你吃了猪手,没洗手就摸我的头!”小花怒气冲冲地瞪他,“我昨天才洗的头!” “那又有什么关系,今天再洗一次不就行了。” “很麻烦啊。”头发已经长到屁股了,洗头发特麻烦,偏偏每次她想剪,净语就一副和她拼命的模样,就怕她当真想做尼姑了。她偷吃肉的事净语也知道了,净语对酒肉穿肠过,佛在心里坐实在无法欣赏。 “你小心嫁不出去,懒姑娘没人要。”李湛悻悻地说。 “要你管!”小花白他一眼,随即进处正题说,“如果你真想帮我,看能不能找御医去帮马氏保胎。”如果李湛小小年纪就当上医生的话,可以想像他家人的水平,他家在太医院绝对很有势力。 李湛怒不可遏,为免自已想揍人,他正要跳下树头也不回地走人时听到小花自言自语地说,“花老爷明明被下药弄得不孕不育了,那孩子究竟是谁的呢?” 李湛愣呆住了,傻住了。立马扭过头来抓住小花细问。之后,他对温氏只有一个字:服!心服口服,同时也告诫自已以后一定不能乱搞男女关系,再温柔善良的女人疯狂起来都是没理智的。 临走的时候李湛拍胸脯打包票说,“这事看我的,我一定让御医将马氏保胎,保证她生个大胖儿子出来。”到时等着看好戏,不知道到时花老爷看见自已绿油油的帽子会有什么感想。 第43章 沈佩觉得自已向来沉得住气,尽管安平王身上秘密一大堆,但他不是那种为了问到底就打烂沙锅的人,所以尽管很好奇他还是忍住不去打听安平王身上的秘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懂得分寸,安平王愿意让他看到的真实面已经够多了,他不能太贪心。 对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两人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李湛偶尔会看到沈佩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在他发现后又赶紧移开,但这毕竟是人之常情,李湛也就没说什么了,视之不见就行了。可惜这个平衡在一个月多前被打破了。 ** 几个头发不是黄就是红的胡人喜逐颜开,不断地对着李湛行礼,满意地抱着几大盒的金元宝,好像对李湛车承诺什么似的猛拍着胸脯。 “好学生,这是什么?”等那几个胡人走远后,沈佩好奇地走过来。地上的两箩筐里装满了像石头般圆润但呈红色的东西,上面还明显的有泥,这是食物?不过这是什么食物,怎么他从来没看过。 “红苕。”李湛简单地说,眼神火热地看着这两筐红薯,这东西大庆没有,他特地去找海客叫他们带回来的,一路上不知经过多少风浪,最终只得这么两筐,可以说是珍贵无比! “是食物吗?”沈佩低头拿起一个比拳头还大的红苕,向上抛了几下掂量重量:“好不好吃?产量怎样?” “小心,你手上那个红苕价值一两金子。” 沈佩马上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么贵?!那老百姓种得起吗?” 沈佩首先想到的是老百姓能不能种,吃不吃得起,如果这玩意只能在贵族家流行,那意义不大,想到这里他就失去兴趣,也不觉得多珍贵了。 “亩产至少千斤以上……”李湛好整以暇地说,一点都不意外地看到沈佩满脸狂热地看着手上的红苕。 “千千……千斤!”他难得的口吃了。 “是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它不择地,坡地山地皆可!”李湛有些感慨地看着手中的东西,到现在为止他的心总算是放下一半。 大庆的灭亡跟天灾*脱不了关系,异族入侵,天灾不断,百姓饿死无数,如不是这样大庆的灭亡还没那么快。 沈佩脸色肃穆,“这确实值得一两黄金一个!”不占良田,亩产又高!每个朝代的灭亡最大的原因就是农民起义,而农民起义最大的原因是吃不饱肚子,如果能解决吃饭问题他几乎可以预见大庆的千秋万代! “小东,拿几个去煮了,用油炸来吃更美味。”李湛吩咐上东说。扭过头来却看见沈佩护着珍贵的红苕,一脸怒气地看着他,“一个都不许吃,全部拿去种!” 虽说春天三四月种最好,现在有点晚了,但赶紧种下去还是来得及的。沈佩将这玩意全部种下去之后对李湛的好奇心真的是升到了顶点,因为他发现李湛对这红苕的产量十分肯定,仿佛亲眼目睹似的。不仅红苕,还有很多事情,比如说他与众不同的画,他收集的胡人蝌蚪文的书,他和那一群胡人谈笑风生谈…… 李湛觉得压力山大,对于他会很多东西沈佩还是忍住没开口问,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总是幽幽地看着他,里面写着:我很好奇,真的太好奇了,求求你告诉我吧! 好想将那桃花眼打成狗熊眼,李湛捏紧了拳头,但想想两人的武力值又丧气的松开手。 见李湛又回避了他热情的散发着求知欲的眼神,沈佩失望地低下头,雪白的脸上似蒙了层灰似的,让人看了心疼不已,恨不得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 小东已经看不过去的用眼神谴责自家主子了,李湛狠狠地瞪他一眼,白痴!沈佩长得再美也是男人,老子对同样长了鸟的男人向来铁石心肠。想老子温柔点,下辈子换个性别再说,不对,就算换个性别也要他看得顺眼再说。 “师傅,我说你再用这种热情热心热切的眼神看着我,人人都会怀疑我们关系不正常了,我名声已经够坏了,请不要将它败坏得更糟。”李湛不为所动地说。 “好学生你真是冷淡啊!”沈佩哀怨地看着他,“你看你既对男人没好感,又不喜欢女人,难不成你喜欢不男不女的?!”说到最后声音又高亢起来! 李湛只觉得头上青筋都要爆出来了,这是哪门子的师傅? “师傅你可以考虑一下变成太监,也许我会喜欢也说不定?”李湛恶意建议道。 沈佩难得的被人噎得说不出话来,干瞪眼。 沈佩的热情好不容易消减了些,但在红苕发芽长出苗之后,他的热情又高涨起来,果然是山地林地坡地皆可种! 李湛觉得沈佩那双桃花眼无处不在,仿佛想透过他的衣物和皮肤看到他五脏六腑去!这让他很不爽,从崇拜到想弑师,所以说偶像还是敬而远之最有美感! 既然他不爽,那就让别人也不想过得太爽!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召见了秦太医。 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前途无量的御医,但自从安平王召见他之后他就觉得自已变成了前途无亮了。 这是个不满三十的年轻人,却学人家年长的太医留着长长的胡须。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话在太医院让人体会最深刻,太医院里最受人欢迎的太医绝对是嘴上毛最多毛最白的那个!即使医术跟胡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老百姓就是喜欢胡子最长最白长相看起来最仙风道骨的那个。 秦太医其实很想告诉这些无知的百姓,白胡子飘飘,长相仙风道骨的更多是神棍! 但既然老百姓相信胡子,那他还是留着胡子吧,谁叫太医院里大家都在比拼胡子最长呢,卧槽!想不留都不行,没胡子就没病人,这世道就这么诡异! **** 今天一切如常,秦太医小心地给自已的胡子做过保养之后去上班了,正想去太医院满满都是医书的书室看会书,这可是他当初死命考进太医院的最大原因,那一屋子医书简直是医者的天堂啊!然后安平王遣人来叫他秘密觐见之后,仅仅半天秦太医就觉得自已从天堂堕入了地狱! 秦太医只觉得晴天霹雳,为毛他明明有点不舒服今天却坚持不请假呢,不,为毛他当初要进太医院呢,也不对,为毛他当初要当大夫呢?…… “你一定要确定让她怀个大胖儿子,还有一定要让那妇人将孩子平安生下来!”李湛严肃地说,却看到一张如丧考妣的脸。 “臣明白……”秦太医艰难地说,“臣一定保守秘密,不会让任何人发现!”发现了我还有命吗?安平王居然让有夫之妇怀孕了,还一脸紧张地让御医为她保胎! 天啊,地啊,他无语问苍天,为什么他会遇到这种事呢,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安平王的私事,他一点不想明白安平王给一个倒霉的男人带绿帽了,他一点都不想明白安平王居然重口味地挑战人/妻!他更不想知道安平王居然上了一个比他大一倍都不止的女人还有了私生子! “需要什么药你就尽管报上来,每次你看完诊最好给本王备个案!还有如果有什么不对劲你先和本王商量,最好不要惊吓到孕妇,以免她落胎!” 居然这么关心那妇人!连人家心情都考虑到了!这就是让人蛋疼菊紧的“真爱”啊!秦太医一脸想死的表情怏怏下去了。 李湛不满地看着秦太医的背影,不就是叫他去帮马氏保个胎吗?为毛他一脸死了亲爹的表情,要不是他听说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嘴巴最严的大夫他还不愿意叫他呢。 李湛当然不知道秦太医确实是太医院里嘴巴最紧的御医,但也是最会脑补的太医!好在他不知道秦太医居然会脑补他和女人有私生子了,还是马氏那种令他作呕的女人,不然他非拆了秦太医的骨头熬汤让马氏亲口喝下去不可! 第44章 一阵暴雨过后,夏日的火烧火燎仿佛一下子倒下一大盆水似的,火是灭了,但那种湿沉的热气还是让人极为不舒服。 花府最凉快的赏荷院里,一个二十几岁左右的少妇穿着最新款花软缎绿裙在乘凉,刚刚一阵雨打荷花,景色分外别致。 马氏伸了伸懒腰,无比怜爱的抚了抚自已的肚子。 “夫人,在水月庵的那个小贱人又写信给过来了。”一个仆妇过来低声对马氏说。 马氏不悦抬头,皱眉的模样让人觉得令人怜爱不已,单薄清凉的花软缎裹住的身段丰满窈窕,虽说称不上国色天香,但那份别致的温柔令人十分心折。 马氏伸出指甲修剪得无比整齐,还涂上粉红指甲油的手,从仆妇手上拿过信来。 费了好些时间才看明白信上写什么,这字太烂了。但这字越难看她就越高兴,小贱人的娘老贱人虽说是家道中落但琴棋书画都专门学过,好歹称得上是才女。但这女儿一看就识字有限,对于京城从小开始就注重精心培育的大家闺秀而言,小贱人可以称得上是目不识丁了,一想到这里,马氏就忍不住开心。 看了信之后,马氏更是开心不已。因为小贱人在信上写着自已怎么可怜怎么想回府,对未来感觉到一片黑暗,只有回到府中她才能继续过上衣含食无忧的日子。 看到小贱人在信中万般哀求花兰想办法让她回家,少妇得意地笑开了,活该!如果不是她,自已先前那孩子怎么会流掉!不过也是她自已太大意了,以为自已身边的仆人够多了不会出什么事,谁知道花静的怪力会如此可怕呢。 想起之前流掉的那个孩子她更是心疼不已,对小贱人的恨又深了一层。看着信上不经意间的水渍,不用说了那小贱人肯定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信,她冷笑不已,现在知道痛苦了吗?这才是开始而已! 随手把信往小几上一扔,“拿过去给她看吧。” 这个她指的是花兰,马氏恨不得将温氏留下的一切痕迹都抹个一干二净,花静和花林不在眼前碍她的眼就让她无比满意,但流着温氏血脉的花兰的存在还是让她感觉不舒服,这一再提醒她:她不是原配,她只个是填房。 相比起花静那没脑子的怪力女,花兰更让她忌惮。花兰表面对她这个继祖母恭恭敬敬,挑不出一丝错来,就算她夺了她的月银,花兰也没表现出任何异样! 今年春她没给花兰做任何春衣,花兰出去应酬只能着旧衣,但她还是安之若素,坦然的去赴宴。然后她这个继祖母丢了好大的脸,继祖母不慈,连衣服都苛刻名义上的孙女,人人都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之后她越是说花静是怪物,人人就越用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看她! 花兰心机重,像极了她父亲后院那些不要脸的狐狸精!想到这里她咬牙切齿,随即想到肚子里的孩子又努力让自已平静下来。 这孩子是我的福星,马氏低头掩住眼中的冷光,到时这孩子会成为这花家大好产业的唯一的继承人!花兰就算碍眼也不会太久了。 仆妇低头将信原样弄好,退下去了。 马氏思考了一会,如果直接把除族的消息告诉小贱人,啧啧,真想看看小贱人的脸色。目不识丁,再加上以后除族了,小贱人可是没娘家了,到时婚龄到了看小贱人能嫁到什么人家去,依她看就算是贩夫走卒都没人要她。就算嫁人了没娘家撑腰,她就辈子也不会好过。马氏想到这里嘴角含笑,不由得再摸摸自已的肚子,这孩子是自已的福星,她相信她一切都会心想事成的。 兰兰拆信的时候眼睛眯了一下,一道寒光闪过,毫不意外信又被拆过了。小姑姑一般来说信都是秘密送到铺子里的,如果是送到府里的信,里面一般都有鬼! 这信里小姑通常会作个记号,这信是不是第一次拆一看就知道了。 看着小姑姑写得悲悲惨惨的信,兰兰哭笑不得,再看看上面疑是泪渍的东西,兰兰更是浑身无力,她可以想像小姑姑一边写信一边到处找水绞尽脑汁弄泪渍的跳脚模样。小姑姑啊,你究竟是多想离开花家啊,这可怜巴巴的语气让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小姑姑自从去尼姑庵之后,那绝对是拳头比眼泪还要快,一路向着粗鲁女汉子的方向狂奔,流泪这么文雅的事她怎么做得来! 女汉子这词还是小姑姑教她的呢,真形象!不知为毛,她觉得宁可小姑姑变成女汉子也不愿意她往马氏那见人欲哭还休楚楚可怜的方向发展! 但这样的信马氏绝对看了开心不已,看来小姑姑多写几封这样惨兮兮的信她离开的目标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兰兰叹了口气,真正的信小姑姑早就送到铺子里了,她不得不承认小姑姑离开花家比留下来更好。但即使是这样想,她还是忍不住担心,小姑还没满十三岁呢,那么小的年纪…… 看来她还得努力挣钱才行,不然小姑姑以后怎么生活呢。 说到钱,兰兰忍不住鄙视祖父和马氏,两经商白痴!都快将祖母留下的大好家产败光了,真搞不懂祖父为什么一定要为了工部一个小小的官位投进去那么多的钱。现在又不像前朝商人一点地位都没有的时候,更何况官场站位可是要人命的,祖父要真有当官的才能,祖母早想办法让他进去了。 至于两人以为的大靠山马丽妃,兰兰嗤之以鼻,德崇帝无子,等他仙去之后,无子的嫔妃比落毛的鸡都不如!而且就算马丽妃真的怀上了,安平王已年长成人,将来的情形谁也说不定呢。 *** “夫人,老爷请秦太医一起回府了。” “快快,让秦御医进来。”马氏急急地对小丫鬟说。 花老爷一脸恭敬地请秦太医入府。尽管秦太医只是太医院的大夫,但这是一个医者地位前所未有的高大的年代,就连皇帝都不会轻易的打杀医者,太医一般都能寿终正寝,因而世家子弟跑去当医者的不少,太医院里的太医搞不好其瓜瓜葛葛的亲戚里就有当大官的。 秦太医年纪不算很大,才30来岁,但他的水平在太医院是一流的,如果不是宫中有马丽妃在,像他这样的小官根本不可能能请得到像样的太医。 只不过他以前见过秦太医吗?花老爷有些迷惑,秦太医的表情……对了,像是同情怜悯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 “请问太医,是不是下官有何不妥?”花老爷有些紧张了,听说有些太医只是看人就能知道生什么病了,难不成他身体哪里不妥了? 只是想看你头上是不是绿得发亮而已!秦太医当然不会说出心里话,他安抚地对花老爷笑了笑,“见笑了,我只是看花兄一大把年纪了还龙精虎猛的,令人羡慕啊令人羡慕……哈哈……” 秦太医摸着胡子笑着走到前面去,花老爷郁闷不已,他年纪都这么大了还只是一个小官,年龄是他的致命伤,平时他都努力朝年轻的方向打扮,以便于跟工部那一群小年轻有共同语言! 明明他看起来比这一把胡子的秦太医都年轻的!当然事实上也不老,他家夫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青春年少的证明! 想到这里花老爷挺直了腰摸了摸自已光滑的下巴,不留胡子确实让男人看起来更英俊年轻!开国皇帝娶了个母老虎的皇后,这皇后最讨厌胡子了,因而开国皇帝一直没留胡子,独受罪不如众受罪,他也建议文武百官剃胡子,之后的几百年男人们也习惯了不留胡子,所以当今天下胡子最长的人绝对都是在太医院的。 可怜,明明才30出头就不得不留胡子弄得自已像是50出头了,花老爷同情地看着秦太医的背影如是想着。 第45章 马氏有些忐忑不安,因为秦太医的表情有些奇怪,有些失望又有些不耻…… “太医,请问有什么不对吗”花老爷也有些不安了,自家老婆被一个男人瞅瞅平时还满骄傲的,但如果这个男人是个医术一流,从没绯闻流出来的医者就让人担心了。 安平王的眼光真的很不咋样!秦太医失望不已,这马氏是保养得好看起来才二十出头,也有几分姿色,但安平王是什么人,只要他愿意,像马氏这样的随便来一挂! 不明白啊不明白! 秦太医摇头晃脑,百思不得其解。 但他这模样可吓坏眼前这两个人了,想到肚子里的孩子有不对劲的地方,马氏眼一红,她今年都三十三了,如果肚子里这个孩子出了什么问题,那还能怀得上吗? 见到夫人无声的流泪,花老爷急坏了,顾不得眼前的秦太医比他官大n极,直接抓住秦太医的胳膊,“请问内子是不是……?” “哦,当然不是,”见吓着两人,秦太医赶紧回过神来说,“只是这时日甚短,脉象不是很明显,惭愧啊惭愧,我学艺不精。” 事关安平王,秦太医觉得一切怎样谨慎都不以为过。既然安平王说了这妇人肚子里有孩子,那就算是这脉象不是很确定他也只能一口气咬定有孩子了!上司说的都是对的!秦太医将造反的医生职业道德和良心镇压了下去。 原来如此,花老爷松了口气,恭维道,“哪里,这太医院里秦太医可是数一数二的,您太谦虚了。” 秦太医尽管是男医,但关于孕育的了解可不差水月庵的师太多少!没办法,就人丁凋零的皇室而言,关于男女孕事的需求是最迫切的,也是最吃香的! 花老爷感到得意,如果不是宫中的马丽妃备受皇上宠爱,像他这样的小官根本不可能能请得到像秦太医这样水平的太医。 “夫人放心,虽说这时日甚短脉象不是很明显,但夫人八成是有身孕了!”秦太医面露笑容昧着良心说,其实他还真的不能确定是不是怀上了,但上司觉得自已的x能力很强,你就只能附和:您很强您很强您强强强…… 花老爷和马氏欢喜不已,两人的手不由得握在一起,彼此相视,脉脉含情。 这两人感情挺不错的啊,那安平王是怎样棒打鸳鸯让马氏怀上的,而且这花老爷知不知道自已头上绿油油一片了?!还有这马氏都给安平王生孩子了,还能对花老爷表现出一副情深不悔的模样?! 女人果然是天生的戏子!太可怕了!秦太医打了个哆嗦,果然自家母老虎夫人是正确的,这女人越看起来楚楚动人的搞不好心越黑! 但安平王这口味也太重了,这样的女人都比他大一倍了不止了,他居然下得了口! 秦太医是听说过不少变态喜欢幼女的,喜欢孕妇的,喜欢母女或姐妹一起多p的,但喜欢老女人的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以前是听说过一些自幼丧母的男子是喜欢年纪大的妇人,据说这叫恋母;还有一些男子喜欢人/妻什么的,但他没想到安平王既喜欢人/妻又恋母啊! 想到这里秦太医焦虑不已,他自认为还是爱国的,一想到将来安平王或许是登上大宝的人,到时他的嫔妃们全部是一大群足可给他当妈的人/妻,他就想撞墙! 回到府里,秦太医让人去打听了这花府夫妻之事。秦太医表示自已向来不是个好奇宝宝,但安平王的事真的算不上是私事应该算得上是国事了。他自觉还是个爱国的,如果马氏肚子里真的有了安平王的子嗣,那就是个王爷!大庆皇室能有几个王爷! 这就是人口太凋零的坏处,就算是个私生子他们也不得不当宝了。 秦太医摸着胡子为皇室这几代来人口凋零叹息不已。 看过花府的调查之后,他脚步沉重地走向太医院,今天还得向安平王汇报呢,他现在辞职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自觉三观很正的秦太医成功的被恶心到了,这花国材和马氏简直就是一对没脸没皮的渣人啊,这两人在不知底细的百姓百前还是光鲜亮丽的,但他们这些世家子弟哪一个不是人精,这事情真相不是明摆着吗。 这男的花国材家道中落是靠老婆发家的,这女的不顾人家是有妇之夫,硬是巴上来气死人家原配上位!没羞没臊的货见多了,但到这程度的还是少见的。 安平王这口味也太重了!叔可忍爷不能忍,秦太医决定了就算被记恨他也不能保持沉默,他一定要让安平王知道就算皇室人员再凋零,有这样母亲的私生子也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怎么样,确诊怀上了吗?”安平王满怀期待地看着秦太医。 秦太医头上的冷汗流啊流,只觉得自已刚刚的决心像小鸟一样飞走了! 他当然想让上司高兴,但问题是他隐隐作痛的良心告诉他不能撒谎,为什么我的良心就不能少点呢? “王爷,这还不确定啊,时日太短……” 李湛失望了,他打算明天去见小花也让她高兴高兴的,“那你每天都去诊查一下,确诊再来告诉本王。” “王爷,这样太明显了,会被人看出来的。”他硬着头皮说。 “看出来就看出来,有什么关系。”李湛很不以为然地说,反正丢人的又不是他! 卧槽!安平王你这脸皮是什么做的,厚成这样!上了人/妻的名声好听吗?上了有夫之妇给属下带油光发亮的绿帽子你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台上的!秦太医觉得很不妙了,到时史书会不会记载:这没脸没皮的安平王私生子是由他秦太医保的胎!? 心情沉重的秦太医只能一天三餐带宵夜的到花府去,花家夫妻两感动莫名,秦太医真是好医生啊,这么和谐的医患关系太让人感动了! 又过了几天,秦太医只匆匆地对马氏说了一句,“确诊了!”就欣喜若狂地狂奔出府,他所有的烦恼都没了,太好了! 马氏一听见秦太医说的确诊了就高兴得眼泪都要流下来,她真的怀上了!她终于有了自已的亲生孩子! ** “如何,这次确诊了吧?”李湛满怀希望地看着秦太医,他已经在幻想马氏生下孩子摆满月酒之时,他就请一批太医去给花老爷检查他那不孕不育的身体!到时将小花偷偷带过来一起看戏去! “实在太遗憾了,这马氏只是假孕而已,这是一种妇人极度想要孩子引起的癔症……”秦太医低下头掩盖住自已上翘的嘴角仔细地说。 “怎么可能是假孕!?”李湛当然知道什么是假孕,他激动地上前揪住秦太医的领子,“你没弄错!” 看着安平王无比失望的样子,秦太医赶紧露出与上司同悲的表情,“下官也希望是弄错了……” 李湛头脑一片混乱,一想到小花无比失望的样子就不假思索地说,“你立刻去找个男人让她怀上,最多一个月就可以怀上了!” 啥!?这是什么神展开!秦太医的下巴掉了下来,这妇人是安平王的女人吧,这不是将自已头上的帽子刷绿吗? “唉,还以为可以看到花国材带绿帽的,居然是假孕!”李湛用一种你对得起我吗的悲痛眼神看着秦太医。 秦太医这才明白过来,原来那妇人跟安平王毫无关系,不对,跟安平王有关系的是花国材,“王爷与那花国材有仇?那花国材是不是不孕不育?”秦太医脱口而出。 李湛狠狠瞪他,“问那么清楚做什么?反正她婆娘又没给他带绿帽?” 秦太医听着安平王言语中颇有失望的模样,一阵惭愧,他居然以为那妇人肚子里是安平王的种,他居然将安平王想得这般不堪!在这样的愧疚之下,他拍胸脯说,“王爷放心,这孩子就算没有我也想办法让她变出来!” “能做得到吗?”李湛两眼亮晶晶地看着秦太医,十几岁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澄澈单纯,让人觉得可爱。 秦太医对这两人没什么好感当然不介意做点坏事,恶人还是要恶人来磨!于是他也阴笑着对安平王说,“安平王放心,下官省得的。”他有药能让人假孕看起来像真孕!至于几个月后怎么办?这不是还有流产吗! “不过那花国材可是做了什么恶事让王爷不喜?”看到因自已的馊主意对自已和颜悦色的安平王,秦太医的胆子不由得变大了。 “只是为温夫人不平而已!”李湛情甚好,也不介意对这个他眼中的“忠臣”多说几句。能生下小花这般有趣的孩子的温夫人,他为她报仇又如何! 想到关于花府的调查,秦太医将内心最后一点不忍丢下,“花国材从法律上是没办法裁决的,一来没证据,二来苦主是他儿女,哪有为了母亲状告父亲的理!” 这个社会还是男性社会,如果是为了父亲将母亲告上去还能得到几分同情,反过来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李湛叹口气,想到小花就觉得心疼不已,摊上那样的亲人。 没想到安平王对一可怜妇人居然面露同情之色吗?秦太医呼吸急促,没想到人人都视为大庆皇室耻辱的安平王在这事上三观是如此之正!我大庆将来有希望了! “王爷放心,既然法律不能审判他我们就来当这个青天大老爷吧!”安平王居然懂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他这当臣子的就不能让安平王感到挫败,这样实在太伤少年的积极性了!若这件事办得好,安平王以后说不定会喜欢上为民作主什么的……! 脑补自已将失足少年拉上岸,失足少年变成有为上进好青年的情形,自觉形象无比高大的秦太医雄赳赳,气昂昂仿佛青天大老爷出巡的架势出去了! 李湛摸了摸下巴,是他的错觉吗?总觉得秦太医头顶上的青天是黑的! 第46章 “脱族?消息确定了吗?以什么理由?”圆清师太如观音般美丽的脸罕见的出现怒色。 “恶死鬼投胎,还有饕餮附身。”小花有些不好意思,她真的有吃这么多吗?她总觉得自已还没打破吉尼斯世界记录的说。 尼玛,圆清师太差点想破口大骂,以后花静还能嫁人吗?有谁还会要有这样名声的姑娘!这马候府还真不愧是靠拍天子马屁发家的爆发户,这姑娘就是少了几分贵族的涵养和气度。 “你怎么想的。”圆清师太压下心中的怒意问当事人。 “这个…”小花有些害羞地说,“人家第一次当家作主,还没经验呢。” 圆清师太觉得自已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尼玛在这丫头眼中脱族等于自已当家作主?她懂不懂这其中的区别,脱族绝对不是什么好名声,人家会想为什么你会脱族,是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事,大庆朝虽说不像以前的朝代对女人要求那么严格,但一个好名声对一门好亲事来说绝对是必要的,否则就算嫁出去了在夫家也抬不起头来。 圆清师太赶紧拿起念珠平静心中的怒意,按下想打小花屁股一顿的念头,就算不是她名义上的师傅,以她和温氏的交情,以长辈的身份打她一顿绝不过份。 圆清师太细细地和小花说了脱族对一个姑娘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会影响姑娘嫁人。 “你明白了吗?”圆清师太看着小花问,心里盘算有什么方法可以挽回这件事,就算是脱族了也可以重新上族籍的,只是过程可能会很难了,花国材那个男人爱面子无能又狠毒,如果没什么好处重新上族籍比登天还难…… 圆清师太思索着如何让花老爷收回决定的方法,说不得她要找几个能说得上话的老朋友了…… “你的名声其实并不差,尽管马氏拼命的败坏你的名声,但大多数的人还是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的,师傅打算去找几个人……” “师傅,脱族就脱族吧,总会有出路的,师傅不必为徒儿担心了。”小花见圆清努力为她想出路,心下感激,但她实在不想麻烦师傅了,她本非尘世中人,没必要为了她溅上这一身污泥! 圆清师太愣了一下,只觉得怒气又要上来,却见小花低下头,“如此生父,徒儿甘愿与之无丝毫关系。” 声音沉了下去,大滴的眼泪落到地上,这个身体的灵魂已经消失了,但那锥心之痛还留在这身体里。 小花是真的为原主不值,这个男人气死原配,抛弃女儿就为自已的前程,如果不是当时原主的兄长和那对渣作了交换,自愿听从继母家族的安排去乱匪出没的玉安县剿匪,也许她早就被人弄个病逝了。就算圆清师太出头也没那么容易将她捞出来吧,毕竟在法律上那小渣爹可是她的监护人啊,若是他不依不饶的话…… 师傅为了她担了很大的风险,以马氏和性子,若是有可能,她绝对不会放过和她作对的人,她便宜兄长花林就是一个例子!尽管她将大笔的银票送到花林手上,但那么危险的地方…… 小花深信马氏如果对她是恨之入骨的话,那她对花林绝对是除之欲快的,毕竟花林是花家唯一的男丁!而且是有继承权的男丁! “你娘…”圆清师太深深叹息,如观音般慈祥美丽的脸带着悲悯,“当初我就不同意她嫁个花国材,那人太过重利又才疏志大,果然……” 她没进入空门前就认识花静的母亲,若不是家道中落她怎会嫁给这么一个男人,果然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想到这里她不禁又想起自已年轻时的往事,顿时意兴阑珊,挥手让小花退下。 ****** 出门的时候小花才想起忘记跟师傅说自家生父不能生育的事了,但想想师傅刚刚的表情觉得自已还是明天再来较好。 说起来师傅对自已真的算恩重如山了,当时将她从花府接出来是救了她一命,否则她早就死在那花团锦簇的花府里了。 她也渐渐明白为什么师傅每次都安排自已去伺候那些贵夫人,她是在为自已铺路吧,为自已有朝一日能回到花府。要知道众口铄金,有了大众的舆论,到时就算继母对自已再不满也不能不低头。 可是她真的不稀罕,也许她不是原主的关系,对这个利欲熏心的家她真的不想回去趟这趟浑水。 如果她那在现代的老爸知道他辛苦养大就算成绩差没出息也舍不得打骂的女儿认这么一个男人做爹大概会气死吧。所以就算小花知道脱族后果很严重她也没办法低下头,因为比起她那白天卖烤鸭晚上支起烧烤摊卖烤串烤鱼辛辛苦苦将三个孩子养大的爸爸,花国材简直是侮辱她心中父亲这个词,有些东西即使时空换了她也没办法妥协,即使将来会很辛苦也没办法妥协。在这一刻,花静无比思念在现代的家人。 ** 师太很震惊,临死前都刷了渣男一把,宜家真是太……太能干……太好了,原本那么温柔的人为了儿女居然能狠下心来。 想到这里有点难过,自古男儿多薄情,如果可以,哪个女人不想自已外表如内心一样温柔美丽,有谁想让自已变得面目可憎? 圆清师太转而又瞧不起花老爷,这娶的是神马玩意,候爷又怎样,暴发户就是暴发户,教的女儿都什么极品啊,这气死人家原配上位还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 头上的帽子被染绿了哦,花老爷! “净华,你想怎么做。”师太咽下幸灾乐祸的笑意。 小花想了想,渣爹是官迷,就算知道自已头顶绿油油也不可能放弃马遥,这个人志大才疏,一生为了出人头地什么恶心事都做过了,除非马家在官场失足,狼心狗肺的渣爹到时肯定自动抛弃马遥! 小花目前还不知道马氏肚子时的孩子是真还是假,如果说这对渣之间唯一让人值得称道的就是他们所谓的“真爱”了!这也是他们做了那么多恶心事的遮羞布,为了“真爱”抛妻弃子是可以原谅的!为了“真爱”气死原配也是可以原谅的,不然你们就是没同情心没爱心不知情为何物的一群行尸走肉! 有了“真爱”这大旗,一切恶事皆可做啊,这对渣怎么说也不会让这大旗倒下,所以小花觉得马氏应该不会出轨!除非是遇到“真真爱”了! 第47章 小花无比失望,居然只是假孕,她还以为那两为了追求“真爱”气死原配的渣真的同床异梦呢! 美味的红烧大排也不能让她的沮丧少半分。 李湛看着小花有气无力的模样,赶紧安慰她道,“别担心,秦太医说了他有一种药可以让人像真怀孕一样!” “那到时什么也生不出怎么办?”小花觉得不靠谱。 “不是还能流产吗?反正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这两人都相信自已怀孕就行了!”李湛满不在乎地往后一躺,这树屋铺上了竹席子就是舒服,徐徐的凉风吹过来,夏天的暑气全消。 “对了,我分析了一下,花老爷和马氏一定要让你脱族的理由应该是打你那嫁妆的主意。”李湛想到这里眉头皱了起来。 “嫁妆?”小花这才恍然大悟,小手忍不住扯下一片树叶揉碎了,“原来如此,这确实是釜底抽薪的好办法。”若是她回到花家,为了面子她迟早得出嫁的,到时如果嫁妆数目不对,她不闹若是夫家知道是这么一大笔钱也会来闹的。 “这两人简直是既然做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他们一方面想吞下嫁妆另一方面又死要面子!我想到时脱族的罪名中肯定有你与马氏肚中孩子八字不和什么的,据说他们已经找神棍要作伪证了。” “随他们去吧,不过马氏流产最好是在脱族后吧。”小花一想到什么阴谋之类的就头痛,“不过一定要安排好,不能牵涉无辜,我担心兰兰在那个家里到时会成为马氏的替罪羊,那女人疯起来是很可怕的。” “不用担心,我会安排好的。” “可是很奇怪啊,为什么那两人会缺钱到打我嫁妆的主意了?”小花喃喃自语道,“我记得花家可是家大业大啊!” 李湛冷笑不已,想到调查就气怒不已,“那是因为他们异想天开,想插手后宫的事呢!”事情到这地步已经不是给小花出气那么简单的事了,马丽妃……想成为后宫之主,她还早了点! 小花嘴都张大了,她便宜娘亲尽管因为生意上和皇室有来往,但她对后宫之事避之为恐不及,就怕池鱼之殃,“花老爷怎么会这么蠢?难不成他真以为自已身后的靠山很坚硬吗?而且就算是马丽妃真当个皇后,无子的皇后也不长久吧。” 李湛眼神奇异地看着小花,这丫头也不是那么傻啊,为什么平时就一傻乎乎的样子,一定是懒得动脑子。 小花若是知道李湛的想法,肯定会告诉他,咱电视剧也不是白看的,这都是宫斗电视剧的套路了。 李湛笑了笑,“不是每个人都能抵制得住这个诱惑的。”他皇兄的后宫快成筛子了,皇帝什么消息都瞒不住,每个妃子知道皇帝身体大好之后都在幻想生下下一代皇帝!李湛想到后宫的风起云涌,厌恶至极地皱起眉头,他绝不会让那群女人生下他的小侄子的,尤其是马丽妃,还没影的事呢就上蹿下跳了,若是真生下儿子还不天下大乱!他到目前为止的岂不是白忙活了?! 尽管那蠢女人收买的都是一些小官,真正的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画饼”将宝压在马丽妃身上,当然如果她确诊有孕就不一样了。 话虽如此,即使一只蟑螂不会造成什么大损失,但天天在眼前转悠也是令人讨厌的,李湛决定想办法一次解决两件事,当然最好还是将小花的嫁妆要回来!即使大部分都被温氏折现给小花拿走了,但一起到温氏一片慈母之心被人卖掉,他就恼怒不已。 “放心,我会解决这些事的,到时你的嫁妆我也会想办法拿回来的。”李湛摸摸小花的头说。 “嫁妆我不要,给兰兰吧。”小花满不在乎地说,她不是原主,她受之有愧。“兰兰比我年纪还大呢,肯定会比我出嫁早,现在我兄嫂都在穷乡僻壤,就算想给兰兰准备嫁妆但当地能有什么好东西,总不能抓一群山匪做嫁妆吧。” 李湛喷了,抓一群山匪当嫁妆!?这谁敢娶啊,他忍住笑说,“我知道了,我会想办法将嫁妆给你家大侄女的。”就冲着花兰那么拼命给小姑姑赚钱可以知道她的品性了,因为花兰开的铺子李湛去打过招呼,手下的人误会了就将关于花兰的事顺手查了送过来。李湛看着花兰开的几家铺子的利润他自已都傻眼,数目是不大,但她开店才几个月就有这么大的利润,李湛已经可以想像花兰的铺子将来日进斗金的情形了。 李湛叹气地看着小花,尽管她才是温氏的女儿,但傻乎乎的一只,反而是孙女继承了温氏的才干!当然李湛觉得小花可爱,比他认识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可爱。但若是外人来评判,别人肯定会说,“也没继承到温氏的美貌,长成这样真是太可怜了!” **** 小花眼泪汪汪的坐在圆清师太面前,满怀希冀地看着师傅。一想到兰兰正在受苦还是为了她的事,她就坐立不安,小花对那对人渣简直恨到了极点,原本她还觉得算计马氏有一小点的内疚的,不管马氏多么狠毒,她一片为母之心是没有错的。 但现在小花觉得她实在太心慈手软了,那对渣早该人道毁灭了。她暗恨自已为什么要让花国材将自已脱族之后再处理马氏,要是早点处理,兰兰现在就不会受罪了。 “那女人已经没脸没皮到贪了你娘的嫁妆!?”师太完全无法置信,就算关内候马满堂曾经是小混混出身但现在好歹也是列候了,这养的什么闺女啊……这完全是市井泼妇的嘴脸,不知廉耻…… “你爹知道吗?”师太怒火上来了。 “兰兰说这是那个人主动……”小花点头,说实话当她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简直气得全身发抖。 兰兰原本还以为祖父不知情的,是马氏想要吞掉小姑姑的嫁妆,所以她怒气冲冲的跑去跟祖父告状,结果被关起来了说是对长辈无礼,然后马氏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兰兰的禁闭由10天变成了三个月,还被要求写百遍<<女戒>>。想到这里小花觉得心寒,有些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她记忆中的娘非常温柔,为渣爹奉献了一生,她真的觉得很不值。 连爹都不愿意喊了吗?所以脱族也无所谓?师太怜爱地抱住小徒弟,抚摸她的头。 “你娘一直想看你十里红装出嫁的,你的嫁妆可是你娘从你一出生就置办的,若是落到那女人手上你娘死都不会瞑目的。”师太叹口气。 “我不要嫁妆也无所谓!但我不能忍受兰兰被人搓成这样!”小花想到被关禁闭的兰兰恼怒不已,马氏心都黑完了,尤其现在以为自已怀孕了更是不可一世了,对兰兰有好心思才怪! “花兰的事你不用担心,我让人写信去给江太夫人让她邀请花兰到江府,马氏不敢不应。但你的嫁妆是你娘留给你的,嫁妆关系到女人出嫁后在婆家的嚼用。” 师太摇头,除非净华一辈子当尼姑不然还俗的话……如果没有嫁妆就算出嫁了在夫家日子也不好过。 第48章 “花老爷和马氏的性子,吞下去了就别想他们吐出来!这嫁妆很难要回来了。”虽说李湛答应想办法将嫁妆拿回来,但小花觉得那两渣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这事没那么容易! 师太不满地看小花一眼,“所以要想办法要回来啊!”这孩子真是的,应该说她视钱财如粪土还是说没神经,成亲可是关系到女人一生的大事! “既然被除族了,嫁妆就算要得回来也不会到我手里,不过要是能弄到手的话,那再好不过了,兰兰比我还大呢。” “别总是想着你侄女,你嫂子还会亏待她不成!想想你自已将来成亲怎么办?没嫁妆这日子可不好过。” 小花笑了,小小的脸,无比的稚气却带着成年才有的坚韧,“我会赚钱啊,嫁妆我会赚。” 师太想起净华做的红豆包,还有卖奶油的钱,对一般的种田人家而言是可以用一辈子还有剩了,但小净华啊你的目标可不是从大家闺秀到农家村妇啊,师太摇摇头,“你知道那些钱跟你娘留给你的东西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 花静娘亲温宜家嫁时虽是家道中落,但那也是因为温家在短短几年中温家长子过世,温父接着过世才造成的,但温家家产还在,温家已经绝户,家宜拥有财产可说连公主出嫁都会嫉妒。 花国材当时家徒四壁,除了秀才的名头什么都没有。他追求温氏颇费了一番工夫,温氏出身好,书香世家且有才女之名,嫁妆丰富。花国材此人年轻时也有苦读高中出人头地的念头,还算上进,容貌十分俊美,对女人一贯的温柔体贴,亲人全部都没了渴望有一个温暖家庭的温氏就这样陷了进去。 想到这里师太暗恨,当时的花国材母亲出身商户,但做生意一塌糊涂。家宜嫁过来之后为了和婆婆有共同语言也为了不被婆婆败完家产,只得努力做个商人妇,拿书拿笔的手放下琴棋书画,拿起了算盘,书香淹没在铜臭中。可以说没有家宜就没有今天的皇商花家。 “如果没那么一笔嫁妆,你想嫁官宦人家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好一点的大户人家都不可能。”师太耐心地对小花说,这孩子就是太孩子气了,完全没想到嫁人。 “我对嫁入豪门没兴趣。”小花一想起坐要坐相站要站相,天天家斗宅斗的豪门就发怵,她这样的单细胞生物连自家双胞胎都斗不过了,真嫁入什么大户就是给人家下菜的料。“如果所谓的大户都像那个人的话……我宁可普通一点的人家。” 师太长叹了口气,“小户人家日子舒服是舒服了,但我看以你那继母的性子,可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只怕到时她不会放过你。”师太摇头,小户人家拿什么和候府之女对抗,只怕到时马氏一声令下,自家傻徒弟死都没葬身之地。 看来还是得想办法将那两渣解决才行,小花觉悟了,不然这不是相爱相杀还延续一生的节奏吗?!鬼才有时间和那两渣斗得你死我活。 “那就嫁个让他们无可奈何的人呗。”小花抓了抓头,大咧咧地说。 师太都快绝望了,这孩子谈起嫁人就像下山去买红豆糕一样,这毫无女性魅力的性子会有比那两渣还牛的男人看中吗?而且她看自家徒儿觉得可爱,但外人看来小花身材如一块板子,下巴太尖没福气,怎么都不符合大庆男人喜欢前突后翘的女人的品味! 师太全身无力,她不好打击自家小徒弟,只得说,“所以还是要有嫁妆才能进名门!”不管了,若是小徒弟有那么多嫁妆,到时找个不重女色的男人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小花这才发现重点,都怪师傅老是跟她说嫁妆嫁妆的,让她的注意力集中到嫁人去了,“银子我不缺,兰兰给了我很多。”赶紧对师傅交代了兰兰给的银子数量。 傻人有傻福?师太愕然,放下一颗操碎了的心来,好了,不用担心傻徒弟嫁人后没个经营让夫家说闲话了,不过花兰确实值得让傻徒弟老想着她! “那就只剩最后一件事了,你距离出嫁还好几年呢,守孝也只几个月了,偏偏都脱族了,到时我担心马氏不会放过你。”小徒弟与那马氏可是有杀子之仇的,在庵中有她这大神在,马氏都不不遗余力的抹黑她,到处传她谣言。可想而知脱族后那马氏更是肆无忌惮了。 “师傅忘了我还有个兄长吗?而且我想若是花老爷知道自已不能生育,而马氏却怀了孩子……” 师太恍然大悟,她怎么忘了,这中间她们可做的文章多着呢!若是花老爷知道自已身体的事,以他薄情寡义的性子是绝不会向马氏询问的,只会在暗中疑神疑鬼,到时他对马氏可不像以前那般温柔了,真不知道对一切毫不知情的马氏是如何焦虑呢,恐怕她根本没时间来找小花的晦气了。 总之总的方针是让马氏很忙,没时间做多余的事! 夜色降临,从远处看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得很近,好像在说什么悄悄话似的,师太美丽安详的脸在夜幕中是那么的温柔,穿着尼姑灰色衣物的小女孩是那么的可爱,画面非常温馨。实际上两人谈话的内容一点都不温馨,不是阴谋就是诡计,都是如何去阴人的, ** 如同之前的每一天清晨,李湛又一次被拍飞出去,只不过这次不同的多了个叫沈佩的小白脸在一旁拍手喝彩! 李湛口中忍不住嘶嘶倒吸冷气,张猛师傅毫不客气用力一按,李湛顿时像离水的鱼一样疼得跳起来。 李湛现在很后悔早知道就不要制止肥太监管家来看他每日晨练的,张猛师傅是粗人最受不了肥太监管家在一旁唧唧歪歪了,就算揍他也会温柔点!最重要的是肥太监那双肥白肥白的都是肥肉的手给他满是淤青的身上擦药时绝对没张猛师傅都是骨头的大手按起来那么疼! 沈佩心情愉悦地欣赏着李湛身上的淤青,真是赏心悦目的啊, 李湛大怒,“你的课不是在一个时辰后吗?你来早了!而且这是内室主人没邀请就进来,你的礼貌呢?” 沈佩毫无愧色,“我这不是关心你的身体健康吗?这种小事就不要介意了,至于提前过来,这不是我想和你一起吃早餐培养一下我们的师生情吗?” 师生情个屁!?李湛气得全身发抖,想来吃白食才是真的,毕意因为他是吃货,府上的厨师是公认的厨艺好! 李湛想了想不怀好意地说,“我看小沈探花最近吃太多了,变胖就不好看了,张师傅你觉得沈探花没有必要和我们一起晨练?” 张师傅向来欢迎男人多锻炼身体,他马上点头赞同,“是要多练练了,男人就要一身肌肉结实!”说完抖了抖浑身的块块分明的肌肉,还一脸可惜地看着沈佩,“你这脸是没办法了,但身材还是可以锻炼得更有男子气概的。” 李湛满意地看到沈佩全身僵硬了。 第49章 时间飞快,沈佩当上安平王的老师已经近四个月了,当然之前安平王藏着匿着他是不知道他的水平,只觉得安平王并没有众人想像中的不学无术而已。安平王客套有礼,两人之间的师生关系总隔着层纱,美感是有了,但其实挺疏远的。而现在两人关系在他锲而不舍(每天想办法来蹭饭)的努力下有了极大的改善! 安平王府的厨子确实很牛啊,沈佩优雅地吐出鱼骨头,这沙锅鱼头不知是怎么弄的,带着股从来没尝过的新鲜辣味,真好吃。 “小东,等下午我回去时让厨房给我多做一份沙锅鱼头啊,我要带回府!”沈佩毫不客气地对一旁伺候的小东说。 小东傻笑,眼睛偷瞄在沈佩对面坐着的安平王,果然毫不意外的看到安平王一如以往的黑脸。 蹭了早餐不够还蹭中餐,你吃不了还要兜着走,真是岂有此理!小东在脑海里脑补着安平王的内心真心话。 吃饱了的沈佩打了个哈欠,笑眯眯地对李湛说,“我下去休息一会,你记得将文章背了,下午我来检查。”摸了摸满足的胃,沈佩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小东很机灵地铺床去了。 吃了睡睡了吃,你以为你是猪啊!李湛瞪他一眼,这混蛋明明家里离王府很近,中午回去吃饭睡个午觉完全来得及的,但他偏偏为了午饭赖他家了,若不是他晚上还回家睡,李湛怀疑这王府都改姓沈了,啧,看他支使他家仆人那叫一个自然! ** 李湛努力背书,他对经史的理解挺生疏的,没什么基础,毕竟他上辈子不是以当官跟人斗来斗去当职业的。李湛叹了口气,他上辈子学的不是佛经就是医学对正统的经史学识极为有限,但一些装13的事,例如茶道和礼仪倒极有天份,一学就会。 上完一个时辰的课后中途休息,刚好可以喝茶,这也是沈佩最喜欢的,王府茶叶好点心味道正啊,安平王很喜欢喝茶,收集了不少好茶叶。 李湛泡茶时动作如行云流水,沈佩不由得露出欣赏的目光。李湛向沈佩介绍着自已难得的好茶叶,声音渐渐由鸭子叫变得悦耳起来,还带着几分磁性,颇为动听! 怎么看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如果不是知道他名声糟透了,谁能想到眼前的少年是安平王。 沈佩不由得又叹了口气,究意是大家都眼残了还是安平王伪装得太好。 沈佩接过好茶,这叫碧波新绿的茶是贡品,平时还真没机会喝到。沈佩陶醉地闻着茶香,对李湛泡茶的功夫赞不绝口,李湛果然一副喜色,喜欢被人夸,真可爱!沈佩偷偷窃笑。 李湛得意洋洋,心道上辈子这种风雅之事他可努力学了不少,做和尚也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礼貌有气质有追求的好和尚,一个看起来飘然若仙的和尚跟一个猥琐的和尚相比,自然是像仙人的装起神棍来更有说服力,当然装起神医来也一样。他上辈子的目标原本就是一代神医,就算是装都要装出神仙风采,因而学的东西多且杂,只可惜他离开大庆时才十四岁,很多东西都还来不及学。 李湛上辈子到处奔波逃命,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谋生手段少得可怜,活得最惨的时候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到欧罗巴时丢掉自已和尚的身份,那是一片对宗教十分狂热的土地,但同时却又对外来宗教极为排外。 这里的子民所信仰的神自称是最高的神,也是唯一的神,除了他没有别的神,别的神都是异端,而异端都被拉去当柴烧了! 佛教本就是比较宽容的教,李湛没法理解,但他不想被人当柴火棒,毅然放弃和尚的身份,留长头发,将自已的五官丑化想尽办法生存下去。 无论去到哪个国家李湛都记得自已来自大庆,东方的古国,无论活得怎么辛苦他都没有丢弃刻在骨头里的文化和礼仪,所以对于沈佩的夸奖他没有丝毫的谦虚! ***** “今天我们开始练字吧。”沈佩微笑说,之前他问过以前教过安平王的老师,都说他极为讨厌写字,所以沈佩一直给他上以讲故事为主的历史课,以免他反感不学。虽说后来知道安平王不像外人看到的那般不学无术,但李湛故意涂鸦的笔迹自然不能入他的眼。 “要用你自已的真实笔迹,之前那种小孩子涂鸦的笔迹就不要弄出来献丑了!”为免这有前科的坏学生再糊弄自已,沈佩赶紧补充说。 已经没必要在沈佩面前装什么了,李湛沉下心写字,入笔、行笔、收笔纵是有所不足但却有一种流动的韵律美。 沈佩忍不住惊疑,这不是初学者,转念一想又气愤,这死孩子装蠢扮呆上瘾了是吧!? 然后沈佩拿着安平王刚写出来的字,呆住了,久久不语。 “沈老师…”李湛在他眼前挥挥手。 “无事,我今日有些累了。”沈佩努力维持安之若素的风度。 李湛当然知道为什么,人说字如其人,沈佩这样的人物自然可以从一个人的字里看出很多东西。他心知肚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看来自已真正的打算沈佩很快就知道了,唉,到时只好又拉他下水了,不坑你坑谁呢! 沈佩拿着他的字惊疑不定的退下了,急冲冲回府的他连沙锅鱼都忘了。 “将沙锅鱼给沈府送过去吧,顺便今天府里的饭菜多做一份送过去,点心也别忘了,沈佩弟弟喜欢吃桂花糕。”李湛吩咐小东说,最近皇庄里送过来的鱼很多,这些天厨师们一直挑战各种鱼料理。今天晚餐是全鱼宴,里面有一道烤鱼,是按小花的说法做出来的,各种难得的作料也是小花调制的,分外鲜美,就是不知沈家两父子还有没有心思吃了。 李湛望着窗外灿烂的盛夏夕照微微一笑,良久又重新拿出一张上好的雪花纸,慢慢默墨,提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字。他写的行书已有了几分火候,严整而有风骨,但又不失清逸雅丽之内涵。 李湛有些不满意地看着自已写的字,上辈子奔波的十年,他很少练字了,现在的身体写出来的字还没达到上辈子的水平。 还得多练啊,李湛又拿起一张雪浪纸慢慢书写起来,直到夜幕降临。 第50章 沈佩是飘回沈府的,他一直觉得自已很聪明,看人的眼力精准得自家老爹都自愧不如,多年前见到安平王时他的痛苦就缘由此,一个未来的暴戾好色君王。可现在他深刻的怀疑当时尚未近视的自已其实不是生了青光眼就是白内障,不然他怎么会把璞玉看成狗屎了。 沈大学士进入书房,罕见的看到儿子正在发呆,视线长时间的定在一张纸上。 “嗯,这字还不到火候呢,但稳健而潇洒还带了几分天真率意,想来这书写之人年纪尚幼但已经有自已的风格了…”沈大学士在书法上极有造诣,平时也喜欢点评书法。 “爹你觉得这写字之人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沈佩扭过头来慢吞吞地问。 “字如其人吗?这写字之人应该还是个孩子,不过寄托深远,磊落洒脱,这是哪家孩子写的字,还得好好拘拘才行,不然我大庆极可能又出一名隐士。”沈大学士摇头,他极不赞同那些喜好隐居不仕之人,他向来认为有才者更应为国为民出力。 沈佩顿时觉得王雷轰顶,原来如此,他想笑又想大喊,他想立刻冲回安平王府去质问去责骂! 原来是安平王从未有过当皇帝的想法,所以才任由别人误解!他居然想做是隐士!如果安平王没有任何才能他还不至于这般痛苦,安平王有为君之能却没有为君之心!沈佩觉得自已的心陷入一个深不见底的冰潭中…… 沈老爹看着儿子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有些焦虑,正想开口问儿子发生了什么事,安平王府派人送了一桌鱼料理过来。 沈老爹满意地微笑,自从大儿去当声名狼藉的安平王的师傅以来,他就一直发愁,但安平王居然颇为尊师重道,一有好吃的就往沈府里送!沈老爹当然不是高兴免费蹭吃蹭喝吃白食,他高兴的是安平王的品德,尊师重道的人能坏到哪里去! 见儿子还在cos思考者造型,沈老爹决定先去吃饭了,吃完饭再来cos心灵导师了! “去吃饭吧,吃完再和为父说说发生了什么事?” 沈佩眉头深锁点了点头,魂不守舍地跟在沈老爹后面。 沈老爹迫不及待地冲向饭厅,他又找到一个安平王的优点,他相当的会吃啊,他敢说安平王府的厨子绝对比皇宫的御厨给力! 到了饭厅有一个更迫不及待的人---沈拓,他的小儿子已经一脸期待地等着了,两眼亮晶晶地着桌上的食物,双手放膝盖上,家教良好的等着父兄来吃美食! 沈佩陷入沉思中,大庆表面繁华如往昔,但内在已经千疮百孔,北蛮人,东蛮海盗,世族庞大,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 他不相信安平王看不到,如果他看不到就不会拿黄金去买海客手中的红苕了,对了,红苕!想到已种下近三个月的红苕,正是叶繁藤蔓之时,安平王让人将多余的枝叶采摘了让了炒来吃,味道还不错!我大庆子民又多了一样蔬菜,而且是不择地,屋后屋前山坡林地皆可长的蔬菜。 他让人将一株红苕挖出来,里面长着一串串的小红苕,个头小,但这一株就长了那么多,到成熟期个头有看到的那么大的话,想来安平王所说的产量超出千斤绝对是事实。 如果不关心大庆的死活,看不到大庆的问题,安平王绝不会那般关心红苕的生长。 沈佩一下子放下心来,呼了口气,终于有心情吃饭了,不对,现在是吃饭时间了?!他看着手上的碗愣了下,今晚的菜明显是安平王送过来的,看着干净的碗盘,沈佩郁闷了,他忘记今晚吃的全鱼宴是什么味道了。这可是京城啊,鱼可是相当贵的,自从会管家的娘过世后老爹只会乱发爱心cos散财童子,他家多久没吃鱼了! 沈佩遗憾自已的牛嚼牡丹,跟着老爹进处书房了,今天自已的失神老爹一直看眼里,是有必要跟老爹说说安平王的情况了。 *** 沈老爹皱眉不已,这是一个外人不知道,包括皇帝都不知道的安平王,安平王是这样的人吗?不是人渣是人才?! 当然沈老爹相信儿子的判断,他只觉得安平王全身都是谜,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安平王并不好女色,相反还极为厌恶,这是沈老爹的第一个念头。 安平王其实极为喜好读书并且并不是那种死读书之人,对很多观点都有自已的看法,并且言之有物。 安平王能吃苦,每日苦学武术不缀,最难得的是自制力极强…… 不止是人才,还是大才!沈老爹深深呼了一口气,现在他的心情激荡,没想到啊没想到,满朝文武包括他都看走眼了!但现在他想喝酒想开怀大饮,还好是他们看错了! “国家有幸,大庆有幸!”沈老爹兴奋地在屋内转圈,眼神越来越亮,最后他用力拍在儿子还有些稚嫩的肩膀上,“跟着安平王吧!好好跟着他!” “即使安平王一心想做隐士?”沈佩喃喃自语。 “放心,他没办法一心做隐士,你看他的行事就知道了。”沈老爹很自若地说,将自已掌握的情况告知沈佩。 *** 沈佩看着晚夏的天空深深吐了口气,宫中皇帝不孕不育的毛病居然治好了,而且是安平王治好的! 安平王究竟在想什么?为什么那么积极的为皇帝找药方,他难道不知道吗,如果皇帝无子下一任的皇帝绝对是他的。 “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我受不了。”李湛坦言道,“我想游遍天下。” 听到安平王的回答,沈佩愣了一下,他这才发现自已居然将这问题问出来了,他今天究竟是失神到什么地步啊,居然这么冒失,看来他是打从心底的信任安平王了!但这也反映了轻而易举的说出心里话的自已为官素质还不过关!当官者不经大脑就说出心里话是大忌! “以前那样子也是装出来的?”为了不当皇帝宁可被天下人视为无能好色之徒? “你说呢?”李湛似笑非笑,自已脑补最好,不然一个谎言要用千个谎言来弥补太累了。 沈佩苦笑,如果是这样,安平王绝对是全天下最会演戏的人,他甘拜下风。 “皇帝今年已经43了,就算是生下皇儿,至少也得再过16年。”大庆朝皇室中有规定,继位的皇帝必须要满16岁。当然如果皇帝中途崩了的话,那就得选摄政王来辅佐皇帝。 “是啊,”李湛无比惆怅,所以他还得想办法将朝中的一些蛀虫给弄死才行,不然就算是新皇帝上台了他也不能放心的外出逍遥,这过程起码得十几到二十年。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妹子担心相亲的人之人品,依我的经历,真的得小心,如果你遇到一个心胸狭隘的男人的话。 相亲男四: 这是个整个世家都负了他成天顶着一副苦大仇深脸的男人,我给他取了个外号:苦瓜脸!苦瓜脸是我闺蜜不算十分认识的朋友,就朋友的朋友,大家认识是认识了,但认识得不深那种!我也因此跟他有数面之缘,只能说是认识的人! 跟此人在一起时总听到他的抱怨,他之前在一个什么地方做资料分类的,工资不低工作清闲,我很羡慕但他却说这工作没挑战性去公司上班了,这工作是有挑战性了,但他嫌弃要加班,最后去当一所工资相对同行很多学样说最高且有名气的大专当老师了,他居然嫌工资低了!此人从没听他说过生活满意的一天! 我们之后半年不见面,有一天他经过我上班的地方,顺便找我,我出去了,结果他一脸惊艳地说:“半年不见,你漂亮好多啊!”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他说好,我们处处呗! 于是他约我,我们去吃打折的牛排,88块两个人的优惠套餐,他嫌贵跟服务员杀价还杀价很久,看着高雅的氛围,我觉得莫名丢脸! 第二次约会,终于看出他本质了,我下晚班,他说请我吃宵夜,我正想去哪里的咖啡厅,他带我去路边烧烤摊。 本人也是相当接地气的,对烧烤的爱大于咖啡厅里贵而不好吃的东西,于是高兴的去了,看见二十一条的烤鱼,我流口水,想着好久没吃烤鱼了。正想跟老板说给我来条烤鱼,就听见苦瓜脸在问价,把摊子上的东西价格问完后他笑着对我说,“我请你吃烤扁菜吧,这对身体很好哦。”这烤扁菜也就是韭菜也就5毛钱一串!我看到老板鄙视的目光了,问完全部的价格最后居然就点几串最便宜的烤扁菜!我说我不喜欢吃韭菜,他一再用科学的原理跟我说吃韭菜的好处,坚持让我点韭菜!见我实在讨厌韭菜,他想了想说要不吃烤豆腐皮吧,老板不冷不热地说,“一块一串!”我觉得脸都丢光了,赶紧跟老板要了秋刀鱼,给嚷嚷肚子饿的他要了份粉!一共花了9.5块!还是我付的钱! 回去越想越火,然后又过了一周,他打电话给我说,自已很倒霉,住的地方政府要征收了,但给的钱太少,他不得不考虑买房子。因为我刚买了房子,对房源比较清楚,于是让我带他去到处看房。 我心软了,为他之前的小气找了理由,一定是他为钱上火了才小气成这样,不是说不能当情人还能当朋友吗?他应该算得上是朋友了吧,于是带他去看房。 他是坐摩托车来的,我坐他摩托车后面去较远的一个地方看房。然后他一只手握摩托的车头,另一只手一直往后面摸我的大腿!我只能拍他的手,忍无可忍地跟他说,看来他没女朋友都变态了,去找*! 最恨的是我还不能用力猛捏那只咸猪手,因为我还在他摩托后面呢,开这么快的车,不小心车祸了这算谁的?! 那天我只恨自已为毛要穿裙子,还是一坐上摩托裙子就往上缩的裙子,穿牛仔裤的话他怎么摸就一层厚厚的布料! 一到目的地,我就假笑指着眼前的几栋在建的楼对他说,这就是了,我先回家了,建议你去个女朋友降降火了! 于是气愤地打的回家,擦,花了我三十多!这肯定没人给我报销了。(看来我也变小气了。) 后来他打电话对我说,“看来我们之前没缘分,算了,但我们还是朋友吧?”想想闺蜜,我勉强同意。然后他说介绍你认识个帅哥,他虽说年纪大点,但有房有车,出来认识吧。 相亲男五: 就是男四介绍的这个男人,我一去快餐店,我就彻底对这个有房有车的男人失去了兴趣,妈蛋,居然是人来人往的快餐店,看来男五和男四一样是个小气鬼! 男四笑着对我说男五的各种牛!我保持怀疑态度,男五见我冷淡,再加上我实在也不是什么美女,于是就这样吃完14块钱的套餐走人了。 然后我感叹,男五的小气还是比男四好的,14块跟5毛钱还是有距离的! 当然事这样没完,我打电话跟闺蜜说了男四和男五的事,闺蜜大惊,去问朋友关于男四的事了。然后她大怒骂了男四一顿并在手机上将他拉黑后,小心翼翼地安慰我:男四已经相亲无数次了,周围凡是没结婚的女人他都想认识,但也失败无数次了,因为他的小气!之前有个白领和正读研他相亲,他天天带她吃食堂,那里最便宜,后来果然白领不要他了,他还一脸气愤地对朋友说这白领以后不会当家,居然要下馆子!性子太奢侈了!他不要了!他好奇的朋友问他理想的对像是怎样的,男四一脸憧憬地说:希望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姑娘,他会给他开个店的,跟他某个朋友老婆开五金店一样每个月挣10万!也就是说对外人很精明对他很淳朴,眼中只有他,长得好看点的,18岁的也没关系,他不嫌弃年纪小的。男四朋友都要吐了,此男34了,还想啃18岁的姑姑娘,他以为自已是李嘉成的儿子啊,不对,人家李嘉成儿子也没想当小白脸让老婆挣钱他享受! 此男极品啊!男四朋友说起他也一脸气,他们请男四吃饭去的是酒楼最差都去大排挡,男四倒好每次都请他们去路边烧烤摊,还点最便宜的东西! 我恍然大悟男四为毛对韭菜的功效倒背如流了! 当然如果事情仅是如此我也只能感叹男四的小气而已,但男四的朋友让闺蜜和我说,男四心胸极为狭隘,大概是记恨我让他找鸡了,他介绍给我的男五是有老婆的,孩子都13岁了,是个姑娘,但他是国家单位的,不能二胎,正想找一便宜或免费的小三给他生儿子!(男五冒充没结婚到处骗人给他生个儿子在他们圈子里无人不知!) 擦,老娘差点又被三了! 所以有个妹子说担心相亲男的人品,另一个妹子说找人试探,这些都不太现实,最好是认识一下他周围的朋友,大家都说好才是真的好! (明天继续扒一扒那些年我遇到的各色相亲男!) 第51章 夏天明明就要结束了,为什么还这么热呢,沈佩看着明晃晃的太阳,觉得有些眩目。冰凉的酸梅汤上浮着小小的冰块在碗里慢慢融化,但他浮躁的心却无法沉静下来! “如果是王爷,一定做得更好,为什么王爷就不能为了大庆子民留下呢?”为什么安平王的理想居然是当一个游历天下的隐士?沈佩的声音渐渐由高昂变成哀求,只是他不自觉。 李湛出神地看着碗里的酸梅汤,里面映着自已日益英气的脸。不知不觉中自已重生到这个身体已经近两年了。 “每个朝代灭亡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李湛问道。 “蛮人入侵,世族动乱,皇帝昏庸,暴民起义……”沈佩愣了一下,马上一一指出。 李湛凝视着沈佩的脸,那是一张精致美丽的脸孔,京城众多闺秀的理想夫婿,青楼女子的梦中情人,有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忧国忧民抱负远大的人呢! “你说的问题各朝都有,但各朝从未解决的问题还是暴民动乱!每个朝代到了后期就会出现土地兼并,且越来越严重,世族家中粮满仓,而贫者一有天灾*就家破人亡,饿殍千里!”大庆四百余年,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 “所以其实每次改朝换代都不过是死去一大批人,然后土地重新分配,历史一再轮回而已!”沈佩喃喃自语,如何让一个朝代千秋万代避免重新轮回是所有有志之士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他当然也不能例外,但不管怎么做都只能延缓而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大庆现在总人口大约是一亿七千万!”李湛将自已从户部拿回来做好统计的资料递给沈佩。 人口居然这么多!沈佩有些愕然又有些自豪,开国之时人口才2000多万而已! “大庆现在的人口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多!”开国皇帝将男女适婚年龄向后压三岁并形成法律,结果就是死在生产时的妇人减少了,而大庆众多僧人和道人从事医术又使得大庆婴儿夭折数量大减和人均寿命延长。 沈佩面色凝重地看着资料上拥有土地的世族和百姓的对比。 “我敢说大庆也比任何一个朝代都繁华,但现在大庆的土地已经没办法养活那么多人了。”李湛淡淡地说。 前朝最繁盛时人口是6000万,但前朝末期皇室昏庸,百分之90的土地集中在了世族手中,导致百姓揭竿而起,到处是叛乱,再加上异族入侵,三十多年来的兵荒马乱导致大庆开国时人口只剩两千万! “这些是前朝皇宫中的资料。”李湛指着前朝户部的资料说,他不由得佩服自已的便宜祖先了,开国皇帝打进前朝皇宫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的资料书籍保护起来。 前朝百分之八十的土地集中在世族手上是导致亡国的原因之一,而大庆呢?果不其然,土地集中虽说没前朝严重但也让人触目惊心,他额头上的冷汗不停地流了下来,大庆危如累卵! “打击世族!将土地从他们手上拿回来!”沈佩失声说。 “如果你想大庆马上动乱的话……”见向来冷静,总保持优雅泰山崩于前而神色不变的沈佩居然方寸大乱,李湛将酸梅汤递了过去。 沈佩将酸梅汤抢过来一饮而尽,但额头上冷汗依旧如故。 “所以你向海客购买红苕也是解决问题之一,但这样还是不够的吧,就算有红苕,但人口还这么没节制增长的话?”沈佩运转着向来优秀的大脑,思考着安平王的用意。现在谁敢和他说李湛是纨绔子弟,他就将那人剁了喂狗!妈蛋,今天一天他都被安平王牵着走了!“和你说的游遍天下有什么关系吗?” “和前朝相比,大庆土地是多了还是少了?” “当然是多了!我大庆人多,新开垦的土地自然更多,可惜百姓手上的土地都不多!这也是各朝后期最大的问题,也是暴民起事的最大原因。”有地种就不会有百姓变成暴民了。 “那如果有大量的新土地可以将百姓移民过去呢?”李湛问道。 “那是不可能的,该开发的土地都开发了!大庆就这么点大,除非是从世族中抢!不对,你游遍天下是为了寻找新的土地?但就算是在大庆国土之外找到了大量的土地,交通也是大问题!而且不是每个人都会背井离乡的。”沈佩终于转过弯来,原谅他今天被打击得太大了,脑子都僵硬了。 其实不是他脑子转不过弯来,只是人都有固定思维,这片土地朝代更换,大家都在中原抢来抢去,都以为这是世上最好的地方了,其余地方都视为蛮夷地带而不屑一顾。 如果不是上辈子跑了很多地方,发现有些地方人烟稀少,但阳光充足,地方肥沃到谷子一年两熟甚至三熟,李湛也会跟无数人一样认为中原地区就是世上最好的地方,其他地方都不值得去。 李湛走到内室将收藏好的地图拿出来,他上辈子自学会画画之后就喜欢将自已走过的地方画下来,这地图是他花了无数心血回忆出来的。 沈佩看着这巨幅的地图吓了一大跳,他敢说这绝对是天下最详细的地图了,这上面以大庆为中心标志了很多其他国家的地图。 大庆的国土被李湛圈了出来,沈佩一看不满了,“我大庆怎么就么小?” “大庆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国家呢。”李湛指着大庆国土以南,他去过的一个岛屿和另一个国家说,“这里和这里其实从海路可去,离我大庆并不是很远,这两个地方粮食一年两熟或三熟!而且人烟稀少,单是这两个地方,如果能开发出来,我大庆粮食可多三成以上!” 三成!那至少可以养活5000万人!沈佩呼吸急促了,但脑筋反而更清醒了, “王爷希望,不,王爷想要沈佩做什么?”姜还是老的辣,沈老爹说得不错,跟着安平王可以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 “我希望大庆可以继续繁华下去,不,是比以前更繁华!”李湛憧憬地说。 ** 今天,大力士小花正努力砍柴,她左手拿着把小砍刀右手拿着根比她的腰还粗和木柴,这古代到处是树木,像这么粗的木头在现代基本上是建筑用的,没人舍得这么浪费。 小花看似漫不经心的连砍几刀,几根大小完全一致的柴木就落到地上,旁边是堆得满满的柴禾。 周围的尼姑们拍拍手,十分赏脸。自从有了小花砍柴就变得无比轻松了,你看那把小砍刀明明是用来砍那些小灌木的,砍柴有专用的大刀,很重,但只有这么重的大刀才能将这砍这些厚实坚硬的木头。但小花力气本来就大,而且为了锻炼自已的力气她索性用小砍刀砍柴,用大刀削萝卜皮冬瓜皮苹果皮……有时在厨房看见这么个一阵风就吹得倒的姑娘拿着大砍刀削皮还力求薄如蝉翼时众人都觉得惊竦,这刀子都快比你还重了,净华啊,你一定要拿稳啊,不然这刀子掉下去可是会砍断你的脚的。 砍完柴,小花顺手拿想小砍刀去削苹果皮,饭桶小花将刀子举得高高的,正对着自已的脸,厨房不够亮,要靠近点才看得清楚。众人大惊小怪的冷汗直流,不要对着脖子削皮啊,这场面很恐怖,让人觉得这姑娘要削的不是苹果而是自已的脖子。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带停电,有人被卡电梯里了,救护车和消防车都来了,所以我更新也晚了。 今天有妹子和我说不要有弃妇心态,谢谢了,但我本质上还是挺乐观的,还真没有这心态,我不嫁人日子还更好过!只不过老妈不支持我单身而已。 我写那些相亲男不过是给大家提个醒而已,写的时候其实我心里挺乐的,呵呵,被那么多相亲男荼毒过,我这算是万毒不侵了。 今天时间关系我就不写相亲经历了,明天继续写,还有明天再捉虫吧 第52章 又是一年秋来到,水月庵里上面的桃子又开始微红了,淡淡的桃子的香气弥漫在周围。今年不用小花啰嗦什么,树上半生不熟的桃子已被摘下腌制了,去年因为小花的点子,水月庵的素宴名声已传出去了,慕名而来的香客越来越多。 今年更是不同,腌桃子多少都不够,因为医道大会不久就要召开了,到时会有无数医术高明的大夫集中到京城交流,地点就在白马寺。伙食便由这天下最大的一寺一观一庵准备。圆清师太见今年炎热,秋老虎凶猛,便让人又多做了开胃的腌桃子和腌小菜。 小花将木柴放入柴房,嗯,应该够烧半个月了。过几天就是医道大会,到时会有无数女医来借住,庵里必须得提前做好准备。 四年一界的医道大会就在白马寺举行,到时作为半个东道主的水月庵将为办好医道大会出人出力,接待全部女医者住宿就不用说了,每天还得分批人到白马寺准备中饭。 因此这段时间可以看到山上的奇景,尼姑和尚道士和睦相处共商大事,这可真是河蟹满地跑啊,小花囧了又囧,难道就不担心到时出现会有满满的奸/情出现吗。 为期一个月的医道大会对大庆朝而言是一件大事,自从开国时僧道开始以医学作为副业以来,从医的人越来越多,大庆子民的平均寿命也达到了60岁左右,比任何一个朝代都要长寿,可以说今天的大庆朝除了官员就是医者最受人尊敬。 白马寺家大业大,又占了最大的一座山峰,里面僧人数千,此外练武场能同时能容纳上万人,四百年来医道大会大都是在这里举行。 附近的水月庵无量观也收纳了大量的的同道人士,当然山下的各家客栈也是住得满满的,就连附近的民宅也临时出租了不少,让附近的居民们大赚了一笔。 小贩不管古往今来都是商业信息十分流通的,缴纳好摊位费的他们提前天始做生意了,山下已经摆得满满的摊子,管理的市吏们吆喝着让他们有秩序的摆摊,小贩们诚惶诚恐的点头哈腰。 小花忽然间觉得自已又跨越了时空,看来比天皇老子还神气的城管是哪个时空都少不了的。 山下现在已经很热闹了,来往的人极多,包括无数和尚尼姑道士同时出现,扛着东西往上山的方向走。 小花和几个长得粗壮的尼姑拎着大包小包的上山。 过往的人们很惊竦的看见一个像小山一样大的包在几个粗壮的尼姑后面飘着,光天化日之下见鬼了?! 来往的人忍不住擦擦眼,终于在大包下面找到了一个小小的人来,包太大,人太小,加上那个小小的人影将包举到头上,山路又崎岖所以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包在空中飘。 好奇的人忍不住钻到小山包下面去看,看这包的高度,这人一定很矮,这么大的力气哪来的?冷不防看见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小脸的主人眼珠子跟黑葡萄似的,见到来人就条件反射的给了个甜甜的笑脸。 小花心里不停的在默念,咱是东道主,不跟这些没见识的人计较,咱要懂得志愿者的精髓,见到个鬼都笑,水月庵欢迎你! “不是说白马寺僧人武功天下第一吗?看来这水月庵也不错。”路人为小尼姑那瘦小身体中可怕的力气惊叹,议论纷纷不已。 “休止不错,我看是超出了白马寺了,你看这小姑娘应该还没满十岁吧,你看这力气,白马寺里十岁的小和尚可没这气力。” 其实已经快13了,小花喷泪,她也恨自个长得太矮了。 “没听说水月庵里有什么出名的武技啊,该不是从白马寺那边得来的吧。” “这也有可能,白马寺的方丈据说当初跟水月庵的圆清师太可是一对来着,要个功法还不是小事一桩。” “果然自古和尚尼姑才是真爱啊!”一路歪楼。 尼姑:…… 和尚:…… 众多尼姑与和尚脚步停了下来,不约而同对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大道两边各走一边。 一条大道,和尚左尼姑右,互不靠近,互不干涉。明明中间就一条坦道,偏偏没有和尚和尼姑涉足。 “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呢。”路人静默了一会说。 “就是就是,掩饰就是心虚。” …… 够了,众僧人和女尼努力控制脸上起伏的青筋,在心中怒喊,你们想要怎么样。 道士们得意地在大路中间走着,果然这些号称五根清净的死秃驴还没他们道士洁身自好,无风不起浪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人心不古! 医道大会尚未开始,八卦已经轰轰烈烈。 ***************************** “王爷,马丽妃已经赏赐大量的东西给马氏了。”秦太医跑过来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行动了?” 李湛嘴一抽,看着秦太医两眼放光跃跃欲试的样子,觉得自已有些倒霉,好像不管哪一个他上辈子眼中端庄无比的君子其实私底下都和他记忆中的模样面目全非!瞧秦太医这一脸去做坏事还无比兴奋的模样,想到沈佩,李湛感叹:又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 李湛绝对不会承认他们是被自已带坏的。 “嗯,安排好了吧,务必将这首尾擦干净了!” “王爷放心,绝对不会被人看出来的!”虽然自学医以来第一次干这样的坏事,但秦太医奇迹的适应良好!他很狗腿地说,“这事我可专业了,让他们狗咬狗去,呵呵呵……” 李湛的嘴不由得又抽了下,秦太医,这种笑法其实很阴险很恶心很下流你造吗? ** 宫中的太监送来了马丽妃的赏赐,琳琅满目,吃的用的观赏的都有,但最多的还是保胎安胎的补药。 马氏眉开眼笑,这些都是妹妹给她做的脸面啊,她觉得自已从来没这般扬眉吐气过,不由得又摸了摸肚子,虽说才三个月,肚子还没隆起,但她就是喜欢这样和孩子打招呼! 丫鬟惊叹不已,“夫人,这些都是御赐之物吧?果然娘娘就是备受皇上的宠爱!” 马氏自豪地笑了笑,她的妹妹跟她都是被母亲精心抚养的,从小到大,她们学习的就是怎样掌握男人的心理,她都能拆散号称模范夫妻的花国材和温氏了,她那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妹子还迷不住皇上? 她没有丝毫怀疑地让人将东西安放好,忍不住再抚摸自已的肚子,果然这孩子是自已的福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继续说说我的相亲经历吧,其实有些时候我自已都很迷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有见识的妹子帮我分析一下吧。 相亲男六: 他是朋友介绍的,我们通了一周电话之后我觉得还谈得来,他是个热情的人,不断地在电话问,“很想你,你想不想我?”其实我们还没见过面,我想念有限。 第一次见面去吃饭,吃完饭去散步,然后去找个间咖啡馆继续聊天,从咖啡馆出来他忽然对我说跟他去一个地方,我想可能去江边看风景吧,就跟他走了。然后他带我去他家,我心里打鼓,这第一天就上门合适吗? 他家就他一个住,一进门,他打开电视,我正想去沙发坐下和他聊天,下一分钟,我躺他床上,他正努力解我的衣服,我急了,我家很保守,从小都是教育不要婚前同居什么的。 他见我死死按他的手,忙安慰我说,“我就抱抱,不会做出什么事的。”然后很热心的将手伸出衣服里面。 我想走也走不掉,最后怒了,将他的手从我的内裤中捉出来,气冲冲地头也不回出门。 我生气跟他大吵,今天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他太过份了,他也大怒,说很多夫妻离婚就因为床上不和谐,他想先试试有什么不对,而且如果婚前不试一下,怎知是不是有功能障碍?你想找个无能的男人吗?而且现在的男人还有几个在乎女人是不是处,婚前跟几个男人睡过,你简直就是封建! 唉,毕竟就见了一次面而已,很快我们这点微薄的感情吵没了。 男七: 男七理由同上,第一次见面他就要求同居,我没同意。他说不同居也行,去开房吧。我跟男六才因这理由分了,自然也不会和男七去开房了。 然后我开始怀疑我的家教,我的老家很保守,我家也是。婚前同居一夜情什么的在我家绝对是行不通的。我现在也在想我好像因为不愿意和男人开房失去了很多机会,这是个快餐的社会,我还坚持什么贞洁之类的是不是out了 第53章 最近庵时里来了很多女医借住,活一下子多了起来。同兴奋过度在忙得累死累活之余还到处去找这些女医交流医术心得的尼姑们不同,小花对医术没有半分兴趣,索性将同一个房间的净语的活揽了过来,她体力好,做什么事情速度都很快。 “净华,等大会结束了,你的活都交给我吧。”净语小尼姑一脸感动但又带着几分不好意思。 “我的活?不是挑水浇水就是砍柴要不就是在厨房里切菜,你能干吗?”小花一脸怀疑地看着净语清秀的脸。 对哦,净华干的活绝对是水月庵最多最累最重的,虽然净语很想帮忙,可她还真做不来。 “行了,过意不去的话,记得给我买点心。”看着净语一脸内疚,小花摇摇头说,“你这活对我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净语笑着说好,眼角瞄见一位少妇经过,她眼前一亮,这不是很擅长小儿疾病的方女医吗?净语马上追了过去,什么都忘了。 这疯狂劲都快比得上前世那些明星粉丝了,小花感叹,不过这些小居姑追的星可是上挡次多了。 小花忙了一天,还真有些累了,其实原本属于她的工作她完成得还是轻轻松松的,但她实在没办法不帮忙。师姐们因为医道大会多了很多工作,不说别的,每个尼姑一天挑的水都要比平时多出几桶。 挑水跟砍柴都是水月庵最重的活了,尼姑们累得说不出话来但还要争分夺秒的抓紧每一分钟跟住宿在庵里的女医们请教,看着她们的样子,小花忍不住去帮忙了。 不管哪一个时代,认真的人都值得尊重!所以小花就算累也心甘情愿。当然她不知道这也是大家对她的评价。 ********* 医道大会开始之前,圆清师太让人唤小花过来。 “你知道医道大会有一个福利吗?”圆清师太问。 “师傅是说义诊吗?”医道大会其实就开个十天,剩下的时间都是义诊或联合义诊。小花想到山下的惠民署已满满的都是来看病的百姓。幸好这周围地方够大,不然还真没办法装得下。 “还有一个福利,针对京城里七品以上的官员,就是朝廷出钱的太平脉。”师太有些疲累,不自觉耸了一下肩膀。 小花很自觉的上前去帮师傅捏肩膀,到水月庵这么久,这是她唯一学会的了,因为她力气够大,不学按摩这不是浪费吗。 师太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到时你那父亲他应当也会过来。” 小花的手停了一下,师傅的意思很明显,到时他身体状况可就瞒不住了。 “师傅,这男子就是脆弱啊,想当初花老爷可是发烧很严重呢,娘生病都没办法去照顾他,若不是这样,他身体也不会……”小花适时的将不孕不育这几个字吞下去。 师太会意地说,“这男子身体确实脆弱,我看这次医道大会我就提出男子生病导致不孕的各种病情讨论一下吧。” 小花心有灵犀地微笑,“不过男人都比较爱面子,得了这样的病可不喜欢被人知道呢,不过花老爷运气真好,这样非传染病一般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的。” 师太挑了挑眉,她还以为小花对花老爷恨之入骨,想让她这师傅徇私想办法让他当众出丑呢!毕竟马丽妃给姐姐做脸,使得众人都知道老年得子的花老爷在工部位子不高,但后台硬,一时间巴结者众,花老爷正是春风得意之时。 “若是人人都知道他的身体状况,恐怕他丢脸得官都做不了吧?”师太提醒小花说,可不要心肠太软了。 “我大哥名声可不能跟着一块臭了,而且花老爷再不济还可以回去当他的富贵散人,如果他不当官了,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父亲是候爷妹妹是妃子,就算马氏给他带绿帽也只能忍了吧?当然如果他忍不下来,人家也只会同情他,这样休妻也无妨了。” 小花神色冰冷,如果人人都知道花国材被戴绿帽,这男人肯定会借舆论休掉马氏,到时他还可以再娶貌美年轻女人,就算他不孕了,那么大的家财还怕没人嫁?至于马氏多半会找个离京城极远的地方找个当地乡绅什么的再嫁也不难,还能过他们的逍遥日子。 师太明白过来,有些伤口恨下心来将脓挤出来,纵是痛一时病情终究能好,但一直钝刀子割肉,那可是长长久久的痛苦了。 “想来花老爷和马氏是真爱来着,那还是不要让人人皆知此事了,到时闹得休妻什么的多不好,让他们一直相爱下去吧。”小花安静地微笑,“想来我母亲应该也不忍心让父亲背上休妻之恶名的。” “宜家性子温和,确实是不忍你父亲下半辈子孤单。”师太也觉得小花说得对,既然两人注定长久在一起了,她再来加油添醋吧。 “之前马氏流产了一次,那是在花老爷发烧前还是后?”师太问。 小花会意,如果马氏第一次怀上孩子是在花老爷发烧导致不孕之后,那表示马氏流产的孩子不是花老爷的,那只怕更恨吧。 “当然是之后的事了,应该是在马氏怀孕之前的三个月左右吧,那时花老爷因为内疚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后来就生病了。”小花找了找脑中的记忆肯定地说,那时花老爷大概已经决定要放弃温氏了。 师太拍了拍小花的手,满意地笑了,既然亲亲徒儿想让他们相爱相杀,那她就帮帮忙吧。 **** 安平王府的秋天非常美丽,漫山遍野的枫叶正在一点点的变红中,一大片绿意中偶尔出现一抹红色真是自有一番别致的美丽,肥管家正用自已尖锐的娘娘腔嗓子高喊众小厮打扫地上的落叶。 “一定要办好这件事。”李湛沉声对隐在暗处的下属说。 下属迟疑了下,忍住自已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这姑娘跟王爷的关系。如果说是喜欢这姑娘那为什么她要脱族也不阻止,王爷应该知道一个女孩没有家族的话日子可不好过啊;要是说不喜欢这姑娘为什么又要费这样的心思,还特地将她的户籍放在京城,要知道京城的户籍若是没有门路可是很难弄到手的。 李湛看着下属退下笑了笑,宁可脱族也不愿有这样的父亲吗,有时他真的不得不佩服那个小小的姑娘,明明知道自已选的前路更崎岖但就是不妥协,宁折不弯。 即使是男子都没有这种决心,能教育出这样的女儿的花夫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还有小花的兄长,一介书生硬生生在那到处是山匪和倭寇的玉安县扎根下来还组织击退好几次东倭人。 李湛沉思了会,总觉得花林这名字有点熟悉啊,他两辈子都不认识叫花林的男人,那就是原主认识的人了,而原主记忆中除了美女就只有几个有名点的朝臣,如果花林这个名字有印象的话那就一定是个重要人物,努力从一大堆春宫记忆中找到这个名叫花林的男子却怎么也想不想来。 算了,如果哪天真的见面了应该会想起来的。毕竟他不是这身体的真正主人,原主的记忆仿佛蒙了层纱,每次只有见到真人他才能从记忆对得上号。如果可以明年还是将花林调回京城了,在那里太浪费他的才能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婚前同居,大家各有各的说法,但我想知道有多少能成正果的,我就知道好几个男人跑去跟女友同居或开房的事,之后找不到人了,连手机号都换了。 之前有个经常出换地方租房的男人就是,因为他都是睡了就跑。 今天我刚知道我“前”姐夫已经和小三结婚了,小孩都有了,所以他不愿意付我姐和8岁大小孩的1500块钱赡养费了,每次都要我姐催! 想到这就累,因为我姐试探的问了下孩子对再婚的想法,小孩却说不要,他还是只要那渣当爸,我姐一听就全部的男人都断绝来往了! 下次有心情再写我的相亲经历吧,今天看很多人的回复,我就在想如果知道中国的男人已经那么不介意女人有多少经验,我早就应该去和男人同居了!起码还省点租房子的钱! 还有谢谢澹婧的地雷,这是我灰暗的一天中收到的最棒的礼物 第54章 小花提前过完了自已十三岁的生日,因为医道大会没几天了,到时大家都很忙,所以厨房的师傅煮了一大桶面,真的是用饭桶来装的,而不是现代康师傅桶面。 虽然是素面,但上面放了很多料,小花不愧饭桶的外号,舒舒服服的吃了一大桶面,连汤都没剩下来! 小花跑到门口那里量了量自已的身高,比去年大约高了四公分左右,有些泄气,长得太慢了。相对同龄人而言她真的长得太小了,都十三岁了才140公分左右,不过古代是算虚岁,按现代实岁来算的话她才十二呢。可她在现代10岁的时候就长到155了,想到将来也许自已还长不到1米6,小花就想喷泪,这不是三等残废吗?! 去挑水的时候小花仔细看看水中的女孩,个子虽小,但瓜子脸微微长开了,眼珠像黑葡萄,圆溜溜的,嘴唇小小红红的,莫名的她想起宅男总结的萝莉有三好:轻音、柔体、易推倒。看着水中的倒影小花臭美了,就一个字“萌”! 小花得意地想等她长大了应该会是那种楚楚动人的白莲花类型,每个女人都讨厌白莲花,但大部分女人还是希望自已长得像白莲花的,起码在爱情中容易加分啊,柔弱、美貌、善良、苦情、受人怜爱、受人保护,而且在宅斗中更是无往不利。 可怜的小花正在对自已将来长成一朵人见人爱的白莲花幻想翩翩,根本不知道大庆男人宅男少得可以忽略不计的,更没几个男人喜欢贫乳萝莉! ******** 小花高高兴兴的接过师太手中的户籍。 “净华,你认识…?”师太欲言又止,算了,花静怎么会认识那个声名狼藉的安平王。 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呢,师太让人去弄花静的户籍,原本想在京城周围的村子落籍的,这样离京城不远,她也可以多照顾照顾。但管理户籍的官吏三推五推的,说是难办,就算给钱都不肯办,说只能落籍在一些兵荒马乱的地方或是哪个听都没听说过的山沟沟。 师太打听到这是马氏搞的鬼之时,恨得牙痒痒的。她哪舍得让花静去那些地方,到时马氏想找她麻烦她都救不及,正待想办法,结果安平王府的人来示好说将事情办好了?! 师太莫名其妙,自家小徒弟多乖啊,只能归因于她兄长花林神通广大了,为了自已妹妹居然跟名声极为难听的安平王打交道。 小花完全不知道李湛当了活雷锋,她心满意足的看着手中的户籍,在心里感叹师太的神通广大,居然能将她的户籍落在京城,这就像现代的人能将户籍转成首都户籍一样,现在她也算是皇城下的子民了,以后她就是自已的主人,到时她在这附近买个庄子,有时间就来看师傅和师姐,当然还可以跑去看李湛,到时她不是小尼姑了,可以光明正大的见面了。 *************** 一大早马氏觉得肚子闷闷的,有些不舒服,平时她一有点不妥都是立刻请大夫的,就算打个咳嗽也惴惴不安,对肚子里的孩子过于在意,她觉得自已成了惊弓之鸟了。不过还好不管她怎么大惊小怪,夫君总是比她更小题大做,比她更在乎她肚子里的孩子。 还好肚子只有一点点不舒服很快就过去了,如果是平时她肯定去找秦太医了,但现在秦太医忙着为医道大会作准备,不可能像之前那样每隔几天上门为她检查。 马氏摸着肚子露出幸福的笑容,是的,她的幸福是建立在温氏和她子女的不幸之上,但那又怎样,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很久以前她就知道幸福要靠自已的努力,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温柔体贴的夫君,还有很快她就要有自已的孩子了,那时候他们一家不知该有多幸福。 下午喝了一大碗燕窝粥之后她肚子疼得难受,下半身缓缓的有血留了出来,周围的仆妇脸色大变,整个花家兵荒马乱,下人像没头的苍蝇乱串,奶娘勉强冷静下来,安排人去太医院找秦太医。 这时刚好有个下人一出门就遇到一个来参加医道大会的女医,这个在妇科方面名气极大的女大夫刚从这条巷子的一户人家把平安脉出来。这样的事情很多,每次一到医道大会不少人家就请那些外地有名的大夫来请平安脉,倒不是不相信家医,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啊! 30多岁长相朴素的女大夫给马氏作了针灸,血还是止不住,女大夫沉重地摇头,马氏放声痛哭。 “我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马氏痛不欲生,为什么?上天为什么给了她孩子又收了回去? 女医有些迟疑地说,“夫人好像是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流着泪安慰马氏的奶娘脸色一变,神色狰狞地让人将马氏今天吃的东西拿过来让女大夫辨认。 “是燕窝的问题。”女大夫很肯定地说。 怎么可能?!奶娘大惊,旁边的丫鬟也大叫起来,“这是不可能的!” 秦太医也赶过来了,这次奶娘是对秦太医半信半疑起来了,这秦太医在宫中是认识马丽妃的,来给马氏安胎也是马丽妃介绍的。但现在还不能下结论,因为马丽妃和自家嫡亲姐姐毫无利益上的关系啊。 但还好,这里还有一个跟宫中毫无关系的女大夫在,奶娘让人将马丽妃赏赐的东西全拿出来让两人检查。 女大夫和秦太医都是医术高明的,两人从那一大堆东西中挑出数件不妥的物品。 “其实这些东西女子用着并没什么害处,只是避孕的东西而已。”女大夫摇头说,“但对孕妇害处可就大了,这燕窝里面的东西也是,长期吃可以避孕但孕妇吃就极易流产了。” 秦太医亦点头称是,见这女大夫医术高明,已经惺惺相惜问起师门讨论起辈分来了。 奶娘一肚子气,但马氏还躺床上,她只能忍住气问,“我家夫人的身子什么时候干净?” “就这三四天,放心,只是量大看着吓人,其实这血流完了,身体才能好起来。”秦太医也意识到不妥,赶紧跟奶娘说。 废话,女大夫在心里说,好几个月没来月事了,这一下子流出来量不大才怪!这人也太损了,女人的大姨妈都被他利用了! 秦太医不知道眼前女大夫肚中对他的菲薄,当然知道了也只会喊冤枉,这马氏假孕都几个月没来月事了,这不干净的血不流出来对身体坏处可大了!因为不知道女大夫的内心真心话,所以热衷于医术的秦太医对安平王找来的女大夫医术无比期待,咱以后就是同僚了,咱以后就要和安平王狼狈为奸了,好朋友,握握手! 女大夫脸不由得抽了一下,这秦太医也未免太热情了。不过太医院里的太医看来也有几分本事,这马氏来月事他能弄得像流产,若不是她事先知道了还真没把握能发现。 ********** 马氏目光空洞的躺在床上,大量的血从下面涌了出来,肚子里熟悉的疼让她清楚的明白她又一次失去了自已的孩子。梦想破碎了,她为人母的梦想。 “夫人,别难过,以后会有机会的。”奶娘安慰道。 “机会?”马氏惨然,“我今年三十多岁了,老爷也四十好几了。”泪如泉涌,老爷是那么期待她肚子里的孩子,如今她都不知怎样开口告诉他,因为丽妃娘娘赏赐的东西她流产了。 “为什么丽妃娘娘给我们的东西会有问题呢?”奶娘抱住马氏,泪如泉涌。 奶娘心里自责不会比任何一个人少,也许她们在将温氏的人全部清理之后,觉得后顾无忧了,未想过去防什么,但就算是防谁会去防自家亲妹妹。 “马上去问她!”马氏挣扎着,对妹妹产生了恨意,她不相信妹妹会害她,但妹妹没经过检查就让这些害人之物到她手里是事实。 奶娘大惊,“夫人,不可以恨啊,老奴相信丽妃娘娘是无辜的,丽妃娘娘只是失察而已,若不是两位大夫我们谁知道这东西里有问题呢。” “奶娘,我不甘心,我心好难过啊!”马氏想到流掉的孩子心都要碎了。 “我们女人就是命苦,这都是命啊!”奶娘安慰着马氏,她是老夫人一手安排给马氏的,自然一切以马家的利益为第一,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将这事揭过去,丽妃娘娘正在争后位,现在不能出一点错,无论如何得让夫人忍气吞声将这事隐瞒下来。 还有花老爷,奶娘有些发愁,之前他还愿意卖掉前妻给女儿留下的嫁妆给马丽妃打点,现在可不一定了。她已经让人写信送到候府了,这亲人可不能变仇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刚刚看到妹子写的关于英国不结婚但感情一样深厚的partner,但法律规定了就算这样生下来的子女一样要赡养吧! 我前男友发短信过来了,跟我发誓那私生子他不会理的,他以后只重视和我生的孩子,法律上他也不用赡养那孩子,所以他其实就只给那孩子几百块而已!他说让我当那孩子没生过。 我感动不起来,将养孩子的责任全推给对方了,渣!我为那给他生了孩子的女人同情起来。 所以你看在中国,如果不结婚,法律没要求,这些男人同居了就跑,生了孩子也不负责。 最近都是晚上更的,抱歉,今天还是没心情写我的相亲故事了,被这个渣气着了。 谢谢银仪投的地雷!你的地雷就是我的曙光! 第55章 李湛满意了,花家正为那流掉的“孩子”伤痛不已,没那么多心思给马丽妃谋前程了,所以还没联系好买家的嫁妆还好好的留在花家。 马丽妃勃然大怒,不知哪个骚蹄子要害她结果害了她妹子,于是在后宫闹的鸡飞狗跳。德崇帝的后宫美人本就没事干天天琢磨着怎样踩人的,她们哪甘心马丽妃来找晦气,于是各种陷害各种陷阱各种污蔑,这段时间连皇宫的空气中都有阴谋的味道。 德崇帝现在还在养身体,反正美女看得着也吃不着,爱闹就闹吧,他向来不管后宫女人怎么闹的,相反很多时候还挺得意的,朕魅力大啊,床上功夫好啊,瞧!一群美女为了和朕上床打得你死我活,这充分证明了他是男人中的男人!猛男中的战斗机! 大boss不管,一群饥渴的女人于是为了打发漫漫长夜更是斗个没完没了。 李湛对他皇兄的女人叹为观止,一个女人500只鸭子,他皇兄的后宫起码有几万只鸭子了,他皇兄居然安之若素? 李湛对自已的一箭双雕很满意,一来成功地将那对“真爱”拆开了,给小花出口气。二来后宫乱得好乱得妙!马丽妃和后宫手太长的妃子们也没心思去收买朝臣幻想封后的事了,她们现在全部的人力物力精力都集中在努力将劲敌踩下去! 所以说狗咬狗是最省力的,报仇也没必要像疯狗一样自已扑上去咬死敌人呢,这多不优雅多没气质啊! 李湛看着后宫的各种消息,马丽妃果然战斗力雄厚,已经被她撸了好几个死对头了。李湛惊叹无比,不愧是马丽妃,要不是她是敌人,他都想感谢她了,干得好!李湛按捺住冲过去给她喝彩加油的冲动,吩咐暗卫去火上浇油,务必让后宫更乱些,最好全灭! 训练有素的暗卫的脸抽了一下,对兴奋过度恨不得亲自上场高坐椅子上嗑瓜子看一群女人互掐的主子道了一声是,忍住盯着主子下半身看的念头,该不成前次上青楼真伤到□了从此对女人无比仇恨了吧?! 李湛提醒暗卫将后宫女人的各种行径写下来交给他皇兄,他皇兄总喜欢美人的外貌,这多不好,我们也要学会欣赏女人的内在美! 他皇兄向来坚信相由心生,外表美丽的女人内心必然丑不到哪里!他皇兄欣赏了一辈子花般的美人,也是时候欣赏“水晶般的心灵”“金子般的心”了。 嗯,这话不是小花经常说的吗?李湛想想好像很久没去看他家小花了,看来得抓紧时间去看看她。 ************** 秋天的御花园处处可见菊花,红的黄的紫的甚至绿的和极少见的墨色,单瓣的多瓣的让人忍不住沉迷。李湛感叹皇宫园丁的能干,这才初秋就种出那么多菊花了。 今晚皇宫举行赏菊晏,无数太监和几个侍卫正忙来忙去的作最后的检查。花园中还有迫不及待的妃嫔出来赏花,宴会是在晚上进行,就算光线再亮也没这日光亮啊,所以赏菊宴明里是赏菊暗里是赏人啊,真正想赏菊还是得白天来。 尽管今天上午下了一场雨,有些凉意,但一个个妃子都还穿着夏日的单薄绸衣,十分贴身且十分显身材,打扮得五颜六色的莺莺燕燕比这满园的秋花更绚烂,迎面而来的体香简直让男人心簇动摇,管得住自已的眼睛也管不住自已的鼻子。 李湛和身后的两个年轻的公公目不斜视的走过,对他来说,满园的花绝对比美女更有看头,起码他看花觉得心悦,看了这些美女觉得心烦。 “安平王……”娇滴滴的声音让他忍不住皱眉,为毛每个女人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像是加了糖又加了蜜呢,让他觉得毛都要竖起来了。 看起来最多20岁的女子芳华绝代,满园的美人瞬间失了几分颜色。 那远胜春花般娇媚的脸上带着甜笑,让人觉得不像是秋天而像春天又回来了;那从头到脚无一不美的女人一身粉色花绸,看似没有多余的颜色,但上面很奢侈的用金银双线绣着朵朵牡丹,乍看简单,行走之间却闪出金色和银色微光,整个人看起来仿若仙人。 李湛第一印象就是这不是最新的“梦江南”出品的料子吗,一匹布可以买十匹马,够一家十口人吃个半辈子。第二印象就是这不是皇兄极为宠爱的丽妃吗,重点不在这里,重点在于这是小花继母马氏的嫡亲妹妹,关内候的次女。 今天运气不大好,总是遇到恶心的人!李湛脸色有些阴沉,不是说花老爷因为伤心,给马丽妃筹钱的事都暂停了吗?看这衣服看这料子就知道马丽妃身家雄厚,也不知道她用这水中月镜中花的皇后位子骗了多少人给她送钱了。李湛思维发散到要不要冒充汪洋大盗去夜探马候府了,马家看起来油水还挺多的。 “见过安平王……”丽妃娘娘柔柔的行礼,柔软的腰肢一弯,饱满的丰胸好像要跳出绸衣似的弹跳了一下,李湛瞬间对自家皇兄的审美绝望,这满后宫难道就没一个正经点的女人吗!!这一个个都妖妖娆娆的,这一个个面对男人都若有似无的勾引,好像一天到晚不停发情的猫! “不知丽妃娘娘有何事?”李湛努力挤出自然的笑。 “妾想跟安平王单独说几句话,不知可否?”丽妃暗示的看了他身边服侍他的两个公公一眼。 丽妃可说这宫中第一宠妃,宫里没有皇后太后太妃,这丽妃可说是宫中妃位最高最有权势的女人了,还是得给几分面子的。当然他不给面子也行,大庆朝不像前朝,前朝王爷遇到高品级的贵妃绝对是王爷行礼,但这是严打小三的大庆朝,除了皇后算得上是正儿八经的嫂子,其他女人就算是贵妃也只能算是小三,跟皇后待遇天壤之别。 马丽妃在后宫可说是艳冠群芳了,但可惜德崇帝从来都是喜欢拈花惹草的主,你就别想专宠什么的,那不现实。所以说后宫虽说没一个女人比得马丽妃的,但几个女人加起来就不一定的。小小的后宫将国与国之前的联合纵横用得淋漓尽致。 据暗卫传来的消息,马丽妃最近日子可不好过,不过外表看不出来。她的脸上依旧是那么的神采奕奕,艳色四溢,好像最近被其他妃子们挤兑的不是她一样。 有些好奇这女人想说什么,李湛停下脚步。 光天化日之下,宽阔的御花园里,心急的嫔妃在赏菊或在绘画的有十来个,再加上正在今晚宫内要举行赏菊宴,无数小太监正在摆桌子椅子,还有好几个侍卫正在模拟观察最佳守卫地点。嗯,不会有瓜田李下的嫌疑。李湛挥挥手,“你们先将我要送皇兄的礼物拿去放好。” 丽妃见状也吩咐身后的宫女去做其他事,这联系感情嘛还是不要旁人在一边听见为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再来说说我的相亲经历吧,今天是最后一次谈相亲这个话题了,有时真觉得相亲就像去买东西,买卖双方都满意还真的挺困难的。 相亲男八: 这是一个文艺青年,满脑子都是风花雪月的文艺青年。 他和我兴奋地说他理想的女子形象是小龙女,金剑萧翎里的岳小钗(有哪个妹子知道这是谁吗?)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子。 以前有个老师告诉我千万不要嫁文青,她就准备和老公离婚了,她其实是个美人,但再美也架不住婚后老公发现她流的居然不是香汗,拉出来的屎也是臭的这么可怕现实,老公觉得看着她就没灵感了,痛苦得灵魂都要枯萎了,所以两人准备离婚了。 我和小龙女的距离不是地球和月球,而是地球与火星的距离,所以之后我们都没联系了。 相亲男九: 他是个牙医,又瘦又小,特注重健康,从不在外面吃饭,连茶也不喝,说是有颜色,会将牙齿染黄。他除了那一口雪白的牙齿就是饮食习惯最让我印象深刻了,他不管什么菜都放水中煮,炒菜油炸多油多盐有辣椒的一律不吃。 我那房子刚好装修完,但还没买很多东西,因为外面的东西他吃不惯,我干脆买好厨具到简陋的厨房给他煮饭,按他的习惯:肉也好青菜也好全部煮汤,但这些菜我从吃不出盐味!让我这爱吃辣的人觉得嘴巴真是淡出鸟来了。 吃完东西他会来拥抱我,会很热情的将手探进我的衣服里摸,但我发现他从不亲我的嘴巴。有一次他很激动地问我能不能去外面过夜,我心有些凉,这男人都要和我去开房了还从不亲我的嘴巴,我想我知道理由,他是牙医,而我刚好一口四环素牙! 于是我试探的跟他说我们都认识几个月了,要不到我家看看,我妈也去问媒人说是不是可以考虑结婚了,然后他跑了,理由就是思想不合适。 老妈觉得金龟跑了,一再问我到底哪里思想不合,我总不能说是四环素牙齿的错! 说起来相亲不成功的理由真的很多,大概很多人对亲的看法都像是到菜市场买肉,东家不好还好西家,所以相样10次有一次成功就不错了。 第56章 今天的天空万里无云,无比晴朗,花园里的朵朵菊花正怒放着,可惜现在无人观赏。 原本赏菊的美人们看起来依旧在欣赏美丽的菊花,但一个个恨不得变得顺风耳听听丽妃和安平王在谈什么。 尼玛皇上已经一年多不招妃子侍寝了,大家都旷得狠了,这几个侍卫身材无比好,可只要不想死的就不要靠得太近,只能看看留口水晚上回去自已打飞机。 宫中的美人们用又羡又妒的目光看着马丽妃,这只骚狐狸!这宫中唯二能靠近点的除了皇上就只剩安平王了,只有安平王不管怎么在后宫胡闹皇帝都不会管,非但不会管应该还挺乐意的,前次安平王进宫皇上可是说了只要安平王喜欢这后宫低份位的嫔妃他都可以赐给这安平王……无数低份位的妃嫔心里想着如意算盘,若有似无的眼神不停往这边瞄。 “妾听说皇上身体近来大安,这都是安平王的功劳……”美人水汪汪的眼睛似含盈盈珠泪,真诚感激的眼神带着点点媚意的看向李湛。 李湛敢打包票,天下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看了这眼神会心软手软脚软但某个地方一定会硬得不能再硬。 “哪里是本王的功劳,这是御医的功劳。”李湛忍不住又向后退了一步,这丽妃娘娘还要不要脸,靠得那么近,她那无敌大*都快碰到他的胸了。 害羞了?丽妃眼前一亮,声音更柔眼神更媚地又向前一步,吐气如兰,“安平王可真谦虚……” 老子没谦虚!老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李湛又向后退了一步,臭死了,这女人身上都搽什么了。他赶紧将头扭开呼吸了一下旁边没被这女人身上散发的毒气污染过的新鲜空气。 不要脸!居然大大庭广众之下勾引安平王!你可是四妃之一,也不看看你的年纪,老太婆一个了还想皇上将你赐给安平王!远的近的观察着这两人的美人们脑补得厉害,气得胸部都一跳一跳的,大半个袒露在空气中的波涛汹涌一上一下的,偷偷观察的侍卫们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果然想大饱眼福还是得来皇宫,他们敢说这世上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这么多这么大的*可看了。 见他扭过头,丽妃越发认为李湛是在不好意思了,她忍不住得意的笑起来,笑声如银铃般动听,“陈太医可不是这么说的,什么时候安平王这么见外了,明明以前常常和人家一起在月光下谈心的……” 李湛微眯起眼,陈太医,宫中在不孕不育方面极为擅长的御医,这丽妃娘娘的手也未免太长了,“娘娘可真是长袖善舞啊,什么时候跟陈太医关系这般好了,这消息可灵通得紧。” 听到李湛意味深长的说法,丽妃心下一紧,什么时候安平王变得这么难缠了,明明以前看起来草包的,而且以前每次安平王看到宫中稍有姿色的女子都要纠缠一番,也不管是不是自家皇兄的妃嫔,一双贼眼只往胸部和臀部猛盯,若不是当时他年纪太小,没这硬件,这皇帝头上的帽子早绿了。 “人家只是过于担心皇上……”含情脉脉的双眼看向李湛,“安平王自离宫以来都极少回来,人家常想起当年与皇上还有安平王一起划舟采荷,冬日赏雪的时光…” 打感情牌吗?李湛被这小女生口气的一口一句“人家”雷得胃部有些抽搐,他扯开唇皮笑肉不笑地说,“那确实是值得怀念的日子,但人总不能一辈子都像个孩子。” 那时老子还是个孩子,要是做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事你就当放屁,小孩子有豁免权的,别太较真了。拍拍衣物准备走人,这女人把宫里所有的香料都倒身上了吗?衣服都熏臭了,今晚一定得好好泡个澡去去臭才行。 见李湛准备走人,丽妃不敢再东拉西扯,赶紧露出一脸怀念的样子,“当时安平王确实可爱的紧,还经常说若是人家与皇上有了皇儿要跟他一起玩陀螺,爬树抓小鸟呢……”丽妃娘娘作掩嘴葫芦状,只好把话说白了。 哟,狐狸尾巴露出来喽,李湛意味深长地说,“那时候本王还小嘛,几岁来着?八岁还是九岁?”一个孩子的话你就别太当真啦。 丽妃有些急了,按理说皇帝和谁生娃那绝对是由皇帝决定,但自从安平王想办法医治好皇帝之后,皇帝对安平王就无比信任起来,同意让安平王去寻找身体健康的妇人作妃子。这些都是后宫其他女人不知道的,她必须在其他女人知道这个消息之前抢先一步怀上孩子,尽管保养得像未满双十的少女,但她今年其实都二十好几快三十了,她一定要生一个孩子,下一任皇帝只能从她的肚子里爬出来。 “那时候湛儿才八岁呢,但总是喊我嫂嫂……”丽妃幽幽地说,“湛儿总是说将来一定要娶像嫂嫂一样漂亮的女子呢?什么时候湛儿变得这么陌生了,一点都不像我记忆中的湛儿了……” 丽妃眼泪欲流不流,楚楚可怜的样子只让人觉得心都碎了,只恨不得将天底下最美好的事物放在她面前只为博她一笑。 李湛毛骨悚然,因为他突然想起本尊确实做到“娶个像丽妃一样漂亮的女子”。按理说皇帝的妃嫔若是有子女的话皇帝大行之后可放出宫与子女一起过,若无子女则须送到皇家管理极为严格的寺庙为先皇祈福,但原主是个奇葩,他居然将徐娘半老的丽妃从寺庙里捞了出来改名换姓以后放入自已后宫了,尼玛自家哥哥用过的女人他重新拿来使用,就算是讲究环保,喜欢废物重新利用也太……太不卫生了,不对,是太不道德了…… 李湛脸色惨白,胃不停地在翻滚着,什么东西一*的涌上来,努力压抑住想吐的冲动,他摇摇晃晃的想要赶紧离开这个他视为洪水猛兽的女人。 丽妃原本以为只要她像以前那样露出这个人见人心疼的表情,李湛就会像以前那样为她做什么都心甘情愿的,结果却看见李湛一副仿佛见鬼的样子。 “湛儿,你怎么了?”大急之下她上前扶住李湛,尼玛他可是在跟她说话才忽然变成这样,要是众人看了还以为她动了什么手脚呢,到时她多几张嘴也说不清。 众多原本远远的看似在观赏风景但其实一直留意这边动静的妃嫔见了赶紧冲了过来,哦耶,安平王出什么事了,这可抓住丽妃娘娘的把柄了,呵呵,众目睽睽之下看你丽妃怎么死。 心急的美人们一个跑得比一个快,一个胸比一个胸甩得起劲,不远处的侍卫看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哦,这都秋天了还穿着夏装就是好,看,美人们的胸都要甩出来了,哦天!侍卫们这回是鼻血喷出来了,真的有好几个美人的把胸部甩出来了,但还是很生猛的一边跑一边把用手猛抓住堪比奶牛的胸挤回薄薄的衣物里面。 李湛努力忍住要吐的冲动,想要摆脱紧紧抓住他的丽妃,结果却来了更多的女人,各种香料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好臭,曾经只喜欢佛前檀香味的小和尚恨不得得鼻子立马罢工,堵住最好,还有最让他崩溃的是,跑过来的美女个个都挺着个因为剧烈运动晃个不停的大胸,啊,是他眼花了吗?他看见有人胸部甩出来了,那上面红红的两点…… *相连到天边,到处都是*,李湛想起他上辈子被闷死的情景了,那种喘息不过来的感觉,那种被*堵住鼻子的窒息感…… 无数的*,无尽的毒气xn倍,可怜的小处男忍无可忍大吐特吐,最靠近的几个妃子包括丽妃满身都是秽物,从来都是光鲜亮丽,衣服一丝不苟的嫔妃们全都僵住了,条件反射的猛甩开手上的人才想起丢不得,这可是皇帝的弟弟,如果皇帝再生不出来这可是下一任皇帝,赶紧又去扶,可敌不过地心引力的作用,李湛砰的一声摔到地上,脸色惨白的晕倒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李湛:(咬牙切齿)老子以后娶老婆一定娶个平胸的! 伤心的肥管家:怎么办,安平王这辈子只能找男人当老婆了。 第57章 有一句话,天家无小事!还有一句话,天家无小病!晕倒的李湛被脸色大变的侍卫们围了起来,然后聪明的太监已经飞跑出去找皇上的找皇上,找太医的找太医。不聪明不行,要是安平王出了什么事,今天御花园里的太监也好宫女也好侍卫也好,没一个逃得掉。 妃子们也人心惶惶起来,别以为在场的人中她们地位最高,但安平王出了什么事,她们也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随时都可以换人来当的妃子跟不能换人来当的皇帝的弟弟,孰重孰轻,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 秦太医正在如痴如醉地看着安平王送来的医书,他第一次发现当个狗腿子是这么幸福的事。这些医书,是安平王找人翻译的海外国家最新的医术,最神奇的是上面的骷髅图,让人一目了然人身上有多少根骨头!秦太医向来觉得大庆的医术天下第一了,人身上多少个穴位,多少经络没有哪国的大夫比大庆的大夫更了解,但他现在不得不承认,为叫欧罗巴的国家医术有它的独特之处,他们还在研究经络人家都研究到骨头了。 秦太医并不知道这医书是李湛上辈子的辛苦积累,还真以为国外同行牛得不行了,秦太医第一次萌生了去国外取经的念头。 当秦太医听到太监慌乱地跑过来说,“安平王不好了。”他唬得马上跳起来抓起医药箱就向外冲。 今天御花园的妃子被愤怒的皇帝全关了禁闭,其中最倒霉的是丽妃,本来她没那么倒霉的,但最近和她斗的女人太多了,皇上欣赏了那么多美人的内在美之后有些毛骨悚然,好可怕!他现在越来越相信自家弟弟天天在他耳边说的,“你后宫那些妃子只顾争宠,身上搽的,衣料上抹的可都是助兴的香料,她们只管自已多得宠幸好生个儿子,哪管皇兄身体好不好!”德崇帝顿觉自已成了种猪!任务就是播种。 尽管以前自已也很爽,但德崇帝坚决认为他现在在床上不像以前那么爽了是后宫妃子们害的,与他的不够勇猛一点关系都没有,和他的年纪更是没有关系,这样的想法之下,后宫美人们倒霉是肯定的了。 李湛听着自家皇兄大发雷霆将美人们关禁闭,眉挑了挑,决定在床上继续装柔弱。 近墨者黑,最近心越来越黑的狗腿子秦大夫深刻的体会到上司的旨意,所以他一脸沉重地对皇帝说,“这娘娘们身上的香涂得太多了,这些香闻多了会让人头晕,长期闻这香的人习惯了不觉得难过,但对身体多半是不好的。” 皇帝的脸抽了一下又一下,好可怕!原来他一直生活在毒气之中,“但朕反应不像湛儿般严重,而且宫女太监也没什么反应啊。” “那是因为安平王长期不在宫中已经闻不得这味道了,且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宫中之人大概习惯了。”秦太医不慌不忙地努力黑完整个后宫,李湛闭着眼睛在心里为秦太医点个赞。 皇帝想后宫还有哪个女人不用香料,结果还真没有!似乎整个后宫都习惯了各种香料,怪不得他想在后宫美人中挑个孩子的妈湛儿会那么反对,原来真的是她们的身体有亏,怪不得他一直都没有后代,想来当初早早过世的皇后还能生下了个儿子,一定是因为她身上什么脂啊粉啊都没抹。 一定是这些女人搽太多香料才会让他生不出儿子的,德崇帝选择性的忘记是自已种子不够饱满了,将不孕不育的过错全推给了后宫的女人。 “将今天有关的妃子全部降一级!至于丽妃……”尽管知道丽妃是画皮了,奈何画的皮也是世间少有的美,而且丽妃也跟他多年了,德崇帝还是狠不下心来打入冷宫,只得说,“丽妃娘娘降为美人!”反正还是他的女人这行了,这位份高低也无所谓了。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德崇帝铁下心来,等自已开荤了,让弟弟给自已选择身体健康的美人生育下一代。但现在他的怒气还是没发完,于是将今天有关连的太监们宫女们集中起来打屁股,宫女还好还能穿着衣物挨打,太监就惨了,一个两个光着屁股,太阳下山的时候排了一整排的屁股被打得噼噼啪啪,宫中朵朵菊花开,开得最盛的是太监们的菊花,绝对是朵朵都是红的。 ****************** 花国材花老爷看过熟睡的马氏之后,脸色沉重的向书房走去。 坏事传千里,丽妃娘娘现在已经不再是四妃之一了,而是丽美人了!这丽美人距离皇后的位置是天与地的距离!花老爷内心隐隐的明白他的投资已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丽妃娘娘倒下了,才两天他就感受到了不同,工部同僚那鄙视的眼神让他感觉到了寒冷。之前和他来往的阿谀奉承之徒也一改之前的巴结,对他冷嘲热讽起来。 什么时候他花国材受过这种罪!就算以前他家只是商人,但温氏二十年来拿出巨额家财修路建桥,他花家积善人家的名声人人皆知,以前的他尽管没有任何官身,但就算是朝廷官员见到都给几分面子。 拿出账本,花老爷越看心越痛,他这两年在丽妃娘娘身上投了几十万的银子了!有时他忍不住想值不值得,为了一个小小的工部官位,他失去了那么多家财。 温氏死后,最大的损失除了家财还有人脉了,温氏这二十年来跟众多朝廷官员夫人都有往来,他家做生意无比顺畅,他本以为马氏好歹是候爷之女,人脉应该更佳才对,结果来往的都是阿谀奉承之辈,只想从花家吸血得好处!她还不如马氏呢,尽管不应该,但花国材还是忍不住将他娶的两个妻子对比起来。 花老爷长叹了一口气,还要继续投资马丽妃吗?不继续的话,之前的银子白花了,继续的话结果还不知道会不会更糟。 今天马夫人过来了,明面上是看女儿,实则上是和他保证丽妃娘娘很快就能爬上来了,委婉的表示希望他能拿出更多的银子让丽妃娘娘重新获得皇上的宠爱。 看着身边都是亏损的账本,花老爷忍不住又想起了温氏,算命先生说过温氏能旺夫,所以他当年不顾一切的讨好这个失去家人的女子,她带着巨大的嫁妆进入破败的花家,然后一手接过花家入不敷出的烂摊子,将花家的家业重振起来。 他心里颇为复杂,一方面他得意于自已下手快,将旺夫的温氏娶进家门,结果正如算命先生说的花家旺了;但另一方面,他心里又隐隐的不舒服,每个人一提到花家就说,“花国材这辈子文不成武不就,但人家幸运到有个好妻子!” 什么时候心里的不舒服变成了怨恨,对了,当他一被人提及,人家就说他就是温宜家的丈夫的时候!什么时候他花国材的名字居然是在一个女人的名字之后! 他觉得温宜家的存在就像一座大山,而他花国材就算是棵参天大树也被这座大山全部遮住了。 于是他终于将这座大山搬开了,他觉得自已终于不被这座大山挡住视线了,这样很快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了。 现在他隐隐的觉得自已能长成参天大树是因为前面有座大山为他遮风挡雨,将严寒酷暑挡在外面。 “宜家,你会恨我吗?”他迷惘地说,想到前些日子还因为得知马氏肚子里有了孩子将花静脱族了,那孩子脱族了会如何呢?她能去哪里落籍呢?他只给了她三百两银子,她以后究竟靠什么生活?还有她就算力气再大也是个女孩子,她保得住那些银子吗?他好像第一次想到这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宫女:幸好我们是隔衣服打的,衣服里面藏着“打得不容易!” 太监:给我们每人来一发!(人手一块超厚垫子。) 行刑的太监:女的穿好衣服,不男不女的脱下裤子! 谢谢银仪的地雷! 谢谢澹婧扔的地雷! 第58章 小花最近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瘦了下来,她原本就不胖,这下可好了,就差点没皮包骨了。水月庵里的师姐们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一个两个抢着干活,她们内疚又心疼啊,净华一定是每天为她们干活太累了才瘦成这样的。 小花也觉得有些力不从心起来,走路仿佛都要飘起来似的。这感觉太像她当初刚穿到水月庵的情形了,好像大病初愈似的怎么也提不起劲来,自已多久没吃肉了? 小花用手指算了算,差不多半个月了吧,最近李湛也忙她也忙,医道大赛眼看就要到了,庵里多了那么多女大夫,活也多了那么多,她忙不过来更没时间去偷吃了。 圆清师太看见小花憔悴的模样,赶紧给她把了把脉,怒了,不准她再去帮师姐们干活了。厨房里的活也不准她干了,水也不准她去挑了,唯一还让她做的是去浇桃树。还特地点明让她去浇后山的桃树,小花忍不住想究意有多少人知道她老跑后山打牙祭的事了。 近来天气有些凉意,不热,浇树这活并不算太累,而且饿了还可以就近摘个桃子吃,上面的桃子有一部分已经红了,仿佛用指甲轻轻一划就能流出最甜的桃浆来。 小花跑去吃了一顿烤鱼之后才感觉好些,气也不喘了,腿脚也有力了,在树屋上扔了张纸条,说明自已来的时间之后她又去浇树了。 最近天天浇水,也意味着天天吃鱼,小花才两三天又精神饱满起来,净语啧啧称奇,她当然知道小师妹做什么去了,她还第一次看见有人吃个肉就好像吃了人参似的,不对,比吃人参还牛,应该说是吃了仙丹似的。 这是营养不良的一种?但她们天天茹素也没见像净华那样啊,不解不解,净语是听说过饿病的,难不成这也是饿病的一种?一定要吃肉才能治? 小花一有体力就跑去帮忙干活,可惜不管哪个师姐都不让她帮忙了,这个师妹可是她们庵里的吉祥物,要是真出了累倒了师傅不骂她们自已也心疼。厨房里的胖师姐见她闲得啃手指甲,以为她饿了,煮了一大桶鸡蛋面让她吃完去睡觉,休息几天再去医道大会去帮忙。 她被人嫌弃了,小花意识到这一点,每个见到她的尼姑不管多忙都像赶蚊子似的要她休息去。 闻着满山的桃子的甜香,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笑,觉得自已心都甜了起来,在这个时代越久,她就越喜欢这里。 ********* 李湛让暗卫有事没事就来看看有没有小花的留言,一看到小花的纸条,他马上将事情丢下,按小花的要求跑去买了两只蜜汁烤鸡一只红烧肘子。这个没良心的丫头老说忙啊忙的,他都多久没见到她了,她倒好,一见面就要求烤鸡肘子,他深刻的怀疑这只饭桶绝对是想吃肉了才想到他。 虽说他出手让小花将户籍落京城了,但最近他绞尽脑汁想着怎样安排小花。小花想当女户不是不可以,但他舍不得,这太辛苦了,他家小花应该是被人宠着疼着的。 毫不意外的又看见小花在烤鱼,小花专注的看着不断往下滴油滋滋作响的鱼,一边烤还一边吹着口哨,对女人而言吹口哨神马是极其不雅的行为,但小花愉悦自得的模样却有一种山野之乐,仿佛和这莽莽的大山融合成为一体,就像这漫山遍野的野花,不上大雅之堂但天生天养自有其乐。 小花两眼亮晶晶地盯着烤鸡和肘子看,李湛淡淡笑了笑,安静地接过她手上的鱼继续烤。 不对劲,尽管李湛隐瞒得很好,但总觉得他情绪不是很好。 “发生什么事了吗?”作为一起经常在佛门后山偷鸡摸狗吃得满嘴流油的好吃友,小花觉得有必要表示自已的关心。 “只是一点小事。”李湛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看到小花还这么有精神的大吃大喝,他心情好了点,皱着眉头继续思考怎样为小花安排一个明亮的未来。 一定是肚子饿才心情不好,小花决定呆会再让他多吃几条鱼好了,这样就更不会和她抢烤鸡和肘子了,小花无耻地想。 最近李湛的声音渐渐变得好听起来,相当的纯净悦耳。小花这个音控表示被煞到了,果然帅哥还是得配一副好嗓子才行,公鸭嗓多损形象啊。 “今天的鱼很不一般哟,”小花得意地说,“今天的鱼我多加了一味作料,保证比之前吃得任何一次都好吃。” “哦,那很令人期待。”李湛漫应一声,明显还没回过神来。 看来问题不小,吃货居然对好吃的东西没兴趣了,小花开始担心了。 “你对未来就有什么想法?”李湛长长呼了口气,懒得再拐弯抹角,直接问小花。先看看这丫头对自已的未来有什么样的期许吧。 小花精神一振,想法?她想法可多了,从书上看了那么多穿越人士如何发家如何扬名如何功成名就,她觉得信心满满。 “我不会一辈子当尼姑的,我一定会开创自已的人生。”小花激昂地说,尼玛当一辈子尼姑可意味着一非子不能吃肉,这不是要害死一个号称是饭桶的吃货吗。 “不错,那具体怎么做呢?”李湛小心的翻转着鱼,就知道这丫头与众不同,开口闭口都是怎样自立的,要是她能当个大家闺秀,天天上上书院喝喝茶赏赏花闲着无事刺刺绣,他也许就没那么烦恼了。 “天生我才必有用!”小花豪情万丈,“我觉得我一定能受到万人瞩目,青史留名!” 李湛手一抖,手上的鱼差点就掉火里了,他是个王爷,他都不能确定自已能不能青史留名了,他呆滞地看着小花,努力地想着以他的能力应该做什么才能满足她这不靠谱的愿望。 “你觉得你有……什么伟大的能力吗?”李湛费力地挤出这几个字。 “俗话说没有长生不老的人,但有经久不衰的作品,很多人被人记住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在时间的长河中被留了下来,被人一再诵唱!”小花满怀激情地说,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李湛,“我会唱很多歌,你觉得我为那些戏班写歌怎样。”想当年她可是麦霸啊,可惜她没能去参加“我爱记歌词”大赛,不然她铁定拿个冠军出来。 写歌,看不出来啊,李湛狐疑的看了小花几眼,实在看不出还是才女来着,不过听说当年的花夫人极其有才的,也许小花说不定也是个隐形的才女来着。 这时代戏班到处是,因为开国皇帝的喜好,为了歌颂他手下的士兵们在驱逐异族血战中的勇猛,据说他还亲手写了几个剧本。天下最大的曲苑,“天下曲苑”就是开国皇帝弄出来自娱自乐的,也因为这样写歌什么的并不像前朝那样被视为不入流的,很多自认为是才女的大家闺秀还经常写曲写剧本自谈自乐。 天下曲苑更是将“弘扬正气”作为自已的招牌,为很多正面人物写了传奇故事并将之演出来,有这么“正义”的招牌在,很多自认有才气的人不停地将作品投到天下曲苑,这个时代真的是小花所知道的最开明开放的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小花不干活后,短短几天体重猛涨猛涨。 众尼:(泪)一定是因为帮我们干活才瘦成这样的,师傅不要让净华再干活了,也许她就会变得越来越丰满了。 无语的师太:…… 知情的净语:…… 第59章 小花上辈子也看过无数yy得厉害的小说,比如说一个主角到了平行时空,一看,哟,这个时空里木有迈克杰克逊,木有小虎队也木有原来时空的电影电视,这不是等着他或她来当娱乐教父或教母吗! 于是教父后面跟着一串粉嫩萝莉,成熟御姐,知性美女,妖艳人/妻…… 教母高贵冷艳,后面一水各款帅哥,傲骄的,温柔的,冷酷的…… 小花一想到这里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在这个时空也是平行时空来着啊,这个时空也木有迈克杰克逊,木有小虎队也木有原来时空的电影电视,这不是等着她来当个高贵冷艳的教母吗? 虽然说这时空电视电影还不见影,但不是有什么戏院吗,她一点都不介意当个导演的!就算当不了导演也木有关系,她可以抄歌。 呵呵呵……麦霸也有春天! “你听过的歌多吗?我唱,你给我评一下怎么样。”小花期待地问,她现在迫不及待的走向成神之路了。 “还算多吧,”李湛谦虚地说,天下曲苑每次有什么好作品都会进宫为百无聊赖的后宫妃子们表演,从小听到大,他绝对算得上是个评论专家。 “我唱一首情歌给你听听,这可是一首火辣辣的求爱之歌。”小花马上来精神了。 李湛点点头,明白,类似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嘛。天下曲苑关于男女之爱的演了又演,经久不衰。 饭桶清清嗓子,开口唱,“……我爱你,爱着你,就象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 声音忽高忽低,女低音女中音女高音连音炮频发,一下子尖锐得仿佛有钉子钻进耳朵,一下子又好像濒临死亡的鸭子被割脖子后发出人间的最后一声呐喊。 森林之中无数飞禽走兽纷纷逃离自家的小窝,无数惊鸟吓得从树上哗啦啦的飞走,李湛敢保证从他头上飞过去的丘鹬—这种出了名的飞得慢的鸟从来没飞那么快过。 他的脸一阵白一阵青,尤其听见小花还陶醉的发出女高音,他只觉得如果两天前在宫里他是希望自已鼻子罢工,那么现在他就是希望自已耳朵罢工。 小花脸上染上了一层红润,太激动了,好久没唱歌了,两眼水汪汪的看向李湛,“我唱得怎么样好久没唱歌了,不过我觉得自已还是宝刀未老。” 李湛呆滞地看向小花,能说吗?他觉得自已的耳朵被强/奸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惊心动魄!”小花大喜,然后又大怒,因为李湛斩钉截铁的说,“难听,非一般的难听。” “胡说,以前每个听到我唱歌的人都说我声音响亮赛洪钟的。”小花怒气冲冲的说,她现在这副身体是娃娃音,说话时声音甜美又清新,跟撒娇似的,说话都这么好听了,唱起歌来应该更好听才对!小花瞪着李湛,这家伙太不懂欣赏艺术了,她刚刚唱的这首曲子,连女高音都唱出来了,她觉得功力比上辈子还深了。 小花忽略性的不去想她上辈子从高一时大家一起去k歌,高二时只那么两三个要好的朋友跟她一起k歌,到高三时只剩下大家评价的唱歌水平跟她一样半斤八两的老爸跟她一起抢麦。(亲朋好友吐糟:这两货不愧是一家的,都是麦霸,唱歌水准一样破,跟这两货一起去ktv,抢不到麦就不说了,还得一路生不如死的死忍住想将这两货砍了的冲动。) “声音大是大了,狼哭鬼嚎似的。”声音大就算是唱得好的话,那天下没哪个比宫里司礼监更好更厉害的乐者了,李湛继续毫不容情的批评,“每一个音不在调上的,跑调跑成这样我生平仅见。” 小花继续气呼呼地盯着他,“就算是我唱得不好,那歌总是一流的歌吧,这歌词可是超感人的!”她不容许别人污蔑她心中的经典。 “歌词也很低俗下流。”李湛叹气,还好是在他面前唱的,要是众人听到了难免会说这姑娘太没素质了太没家教了,才十三岁就唱就种靡靡之音。 低俗下流!!?这可是风靡大江南北的爱情神曲,这可是众多爱情歌曲中的战斗机…… 小花脸都黑了,不死心地说,“那一定是你听的歌太少了,根本不懂品鉴。” 李湛同情地看着小花姑娘,“你知道我从一出生起就大宴小宴没停过,听过的曲子没几千也有好几百了。” 你就认命吧,你这曲子就算是以开放闻名的南疆也算是惊世骇俗了。 不过等等,李湛想了一下,也许在男女关系上比较随便的南疆有市场也不一定,不过那边穷鬼一堆,哪有人会为这吃不饱穿不暖的曲子费钱啊,李湛摇头,还是没市场啊。 小花不死心,继续唱了几首她认为脍炙人口人流行曲,李湛忍耐住听了,不断摇头,将之批得一文不值。小花脸越来越黑,大怒,“你唱首流行歌来听听看,我就不信有多好。”我这些可是经久不衰的经典啊。 “咳,那我现丑了。”李湛苦笑,也就这么一个小花敢让他开口唱歌了,就算是现在不像前朝那么歧视歌者,但很多豪门大户还是对这些所谓的“下九流”不以为然的。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变声期过后,李湛的声音洪亮悦耳,唱起歌来很有质感,如果是在现代就算做不成天王但当个一流歌手绝对没问题。 但小花脸越来越黑,她听不懂,几乎每一个词她都听不懂,也完全不明白这是啥意思,她发现自已读了十几年的书之后还是文盲。 “这是什么曲子?”小花咬牙切齿地问。 “诗经淇奥。”李湛笑眯眯的回答,他这才是歌啊,崇拜哥吧,跟你那狼哭鬼嚎又低俗下流的曲子比起来,我这曲子可算是唱得高雅上档次。 小花垂头丧气,单细胞生物就是令人同情,脑筋简单得令人想哭。小花也不去想想人家教父教母出现的是平行时空没错,但经济和文化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观众的接受能力都一样,而现在,跟封建社会人士谈迈克杰克逊?!呵呵,结果就是这样,小花抓狂了。 小花现在只有一个感想:她觉得如果可以她想反穿回去,一定要把那些写穿越小说的作者打一顿,那些作者不是这样写吗,什么穿越女一唱现代曲,那无数的皇帝王爷将军白衣大侠神马个个如痴如醉,将之视为“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 她还记得有本np文的作者几乎每个章节都弄了一首现代歌曲,对一架空历史文的男主唱了“会有天使代替我来爱你…”唱得男主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现在想想这可是架空啊,里面的男主全是中国人的名字啊,木有长翅膀的鸟人存在啊,那男主居然很神奇的知道女主唱的是天使而不是天屎…… 小花很伤心的发现了文化差异,也发现自已唱的歌跟这些比语文书上的文言文还要难以理解的歌曲比起来确实算是不高雅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花觉得无论到哪个时代麦霸还是麦霸,流行歌不唱了,不就改唱诗经而已嘛!我唱文言文照样是一代麦霸!《诗经?淇奥》是吧,我来了。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擦,谁知道“僴”怎么发音吗?“咺”又是神马意思,字典你在哪? 半夜起床看着挑灯夜战,不断翻字典的小花,净语很欣慰:师傅,太好了,净华终于有长进了。 (回来晚了,抱歉,更新晚了) 第60章 小花伤心了一下,不是为自已不能因写歌赚钱伤心,她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一定会找到出路的。所以她现在是为自已一代麦霸找不到知音伤心,当初伯牙在遇到樵夫钟子期之前没人听得懂他弹得是神马的时候一定很绝望痛苦,小花觉得现在自已总算体会到这种高雅的痛苦了。 李湛一脸不解地看着痛不欲生的小花,这歌者虽说地位不像前朝那么低但也实在不高,他不了解小花为毛要这么失落。 “没关系,你虽说没有唱歌的才能,但还是有其他优点的……”李湛安慰地说,心里已经开始考虑给她找个牛人当爹了,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爹的质量一定要过硬才行。朝中有哪个大臣比较正直但又思想比较开明的,最重要的一定懂得欣赏小花的可爱之处的…… “你才没有唱歌的才能!你全家都没有唱歌的才能!”一听到李湛说她没唱歌的才能,小花就气,她一代麦霸会没有唱歌的才能!? “我全家是没有唱歌的才能啊。”李湛莫名的看了生气的小花一眼,不懂她气从哪里来。他大脑里正在过滤朝中大臣们的资料,还以为小花是因为他忽略了她而生气呢。 大庆朝的国公伯爷这些历史悠久的世家,女儿就跟货物差不多,都是拿来联姻的,他哪舍得小花受这样的罪,虽说有他在,还没哪个人敢这样对小花,但小花有一个这样的渣爹已经够倒霉了,他一定要给他找个疼她的好爹,人人看在眼中的荣华富贵他觉得小花未必放眼里,在她眼中,他这个王爷还没一块红烧肘子吸引人呢。 礼部尚书是个好人,可惜是个老古板,一板一眼的,小花绝对受不了这样的爹;兵部尚书倒挺开明的,宠女儿也是出了名的,可他那女儿养得粗鲁无比,一个姑娘家舞刀弄枪的,打起架来比男人还牛!李湛瞄了小花一眼,她一生气就喜欢吃东西,那只大肥烤鸡被她用手轻扯几下,骨头四分八裂的,动作粗鲁无比。 不行,李湛捂额,本来就粗鲁了,真有个兵部尚书的爹,小花保证这辈子都优雅不起来了。刑部尚书?重男轻女得厉害,御史台的张大人,不行!有小花这样的闺女在,他第一个要参的说不好就是小花…… 李湛想得认真,却完全没想过自已为毛要这样辛苦的考虑她的将来,还很热心的连人家一辈子都考虑进去了。 李湛考虑来考虑去,觉得脑细胞都死得差不多了。给小花找个爹并不难,可小花不是一般的女孩,她身上很多与众不同的东西是很多人都接受不来的,她天生怪力,天生饭桶,还有喜欢唱的在众人眼中可以归类为惊世骇俗的曲子…… 李湛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小花唱的曲子都是情啊爱啊,她一个还没发育的女童哪学的这些东西?她在的地方可是尼姑庵,别告诉他水月庵什么时候尼姑一个个想情郎了。 “小花,你那歌,什么《老鼠爱大米》《跑马的汉子》《唱着情歌流眼泪》之类的是你作的吗?”李湛状似漫不经心地问。 “怎么可能?我哪有这个本事。”小花满嘴巴里都是烤鸡肉,含糊地说,她要是有这才能,上辈子就出名了。 虽说很多穿到平行时空的人都大抄特抄,一个个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各类风格不同的词曲是他/她做的,但小花还没脸在熟得不能再熟的李湛面前撒谎,她在亲朋好友面前从不撒谎的。尤其李湛还是这个经常来给她投食,还帮她报仇的人了,尽管她不知道李湛哪来那么大的能量,但她直觉李湛在马氏“流产”和马丽妃倒霉的事上有他的手笔。 “这词是太开放了点,但曲调还是挺新颖的,真不是你做的?”李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紧紧盯着她看。 “你也觉得调子有可取之处了!”小花大乐,“看来你也不是一点欣赏水平都没有嘛,可惜这歌词这么好,你居然嫌弃。”小花一脸不忿地看着他。 “我还以为这么新奇的调子是你写的呢?”李湛隐在袖子里的手青筋暴露,不知不觉他拳头都捏起来了。 “我写不出来,要是写得出来就好了。”小花叹气,她两辈子都没这才能,其实上辈子她也响应素质教育学了笛子,可作曲这么高大上的事想都别想了。 小花不知道李湛暗中松了口气,他还真怕小花年纪小小的就对哪个男人有什么君子之思了才写出这些火辣的求爱曲子。 李湛觉得自已莫名的放下心来很奇怪,小花看起来小,但其实也十三岁了,大庆朝的女孩十六岁就可以成亲了,小花现在其实也不算早恋了,就算有君子之思也是正常的,但他为毛就不爽呢。一定是她长得太小了还没发育的缘故,李湛勉强为自已找了解释。 “那这些词曲是谁作的?”李湛问,他暗暗决定了如果真的找到这作词者一定将他/她赶得远远的,离小花越远越好,免得小花被带坏了。 小花为难了,她不想撒谎的,尤其是对李湛,穿越之后如果说她最大的本事,小花觉得不是她的怪力,而是她看人的直觉,什么人对她好不好,小花总觉得自已能很清楚的感觉出来。 “做梦得来的,在梦中的人会唱这些歌。”小花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在那双总是温和看她的眼神中慢慢说出自已最大的秘密,她也是赌,她知道她和这个世界的人有很多格格不入的地方,但她总想让人知道,那5000年的灿烂文明,她引与为傲的国家,如果可以的话她真的想让人知道那是多么灿烂的文化。 李湛心一跳,这样的人或事他好像听说过,凝视着小花有些忐忑不安的眼神,慢慢地他伸出手来摸上小花的头,“开国皇帝庆高祖的皇后惠安皇后作了首极妙的诗,推说不是她所为,是梦中人所作,所以后来有人说她梦见神仙了,小花,以后类似这样的太过惊世骇俗的曲子还是不要在众人面前唱为好,不然人们会说惠安皇后梦神仙了,小花你梦到的却是不好的东西,听我说完,你这些歌词是大庆的人所不能接受的,至少是目前不能接受的。” 小花的头在他的掌心里下意识的蹭了蹭,像只猫似的,奇异地,她的忐忑全消失了,“其实与其说是做梦更不如说像上辈子的经历似的,那里是一个跟现在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唱这些歌只不过想留下那个世界的一点东西而已。”小花急切地看着李湛,“你知道吗?人或许是有前世今生的,也许那个世界就是我的前世……” 李湛赶紧安慰她过于激动的情绪,“我相信,这世上有生来知之的人,他们拥有上辈子的记忆,佛家说这是圣人转世!小花说不定是也是圣人转世呢。” 圣人?她看她是剩人还差不多,小花想了想觉得好笑,一口气松了下来,觉得无比安心,果然她没看错人!亏她还在想如果真的看走眼了,以她的本事天下之大哪里不能去,正好离开大庆完成上辈子环游世界的梦想呢。 李湛微笑地看着小花,“我虽不知道你那梦中的世界是怎样的世界,但如果你很想念它的时候唱这些歌也可以的,就唱给我一个人听吧。”因为我梦中也有一个世界,但现在我还没勇气和你说,也许有一天我会和你说吧。李湛郁闷的想了想,也许这一天将永远不会来到,被*闷死的上辈子?能说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花心惊胆战,如果李湛知道她来自那么先进的世界,抓她关起来,问她各种先进的科学制度或宝贵的历史经验怎么办。 很多年过去了,小花郁闷,当年她蠢啊,她怎么会认为李湛会觉得她大脑里的东西无比珍贵,这家伙贩卖奴隶,搞殖民,当海盗,擦,究竟谁是穿越的! ps:总算在12点之前更了,最近我都回家好晚,对不住了。但今天特开心,收藏一下子多了20个,今天下红雨了?不管怎样,多评论吧,多收藏吧! 说实话,其实我挺纠结的,我发现大家是不是特喜欢看极品作死,然后主角大杀四方的故事,其实我本来就只想写写轻松点的东西,宅斗宫斗什么的我真的是没这个智商啊,忽然觉得如果自已真穿越回古代和人宅斗宫斗,我觉得自已还是去上吊更快点 第61章 自己最大的秘密居然说出来了?是不是不大好?这个问题只在小花脑中转了半圈,就被美味的肘子赶跑了,化成青烟一缕不见影了,单细胞生物每次能思考一件事就不错了。 小花眉开眼笑的一把抓起李湛拿过来的肘子,非常入味,嗯,好吃,就是可惜这肘子居然被切片了,要是没切片,一整比她胳膊还粗的肘子大口大口的咬着吃,这才叫豪迈!小花不知道就因为李湛嫌她太粗鲁才让人切片的,这红烧的肘子酱汁太多,小花绝对吃得全身都是,到时她的尼姑袍就算洗了也一股肉味,看她还敢不敢穿回庵里。 有点渴了,小花顺手拿起李湛拿来的凉茶,不知是什么东西,一股清草的味道,有点甜甜的,好喝! 喝完水之后,拿着装水的精美热水瓶,小花有些纠结,为毛,这热水瓶太像现代超市里卖的热水壶了,铁皮的外壳,里面还有双层的隔热处理! 见小花吃完肘子正拿着热水瓶发愣,李湛将一条烤鱼递过来,小花下意识的咬了一大口,有点咸了,又喝两口李湛特制的凉茶,顿觉人生十分美好。 她已经懒得想是不是还有其他穿越者了,反正就算有也与她无关,她一来不想称王称霸二来又不是想后宫种马的点点男,只要别人不后宫种马到她头上就行了,她觉得自已的人生目标跟众多穿越人士绝不会有冲突,因为她这辈子的目标就是努力活下去(努力填饱永远吃不饱的肚子)。所以她木有任何兴趣去寻找其他穿越者,只要没有被本土人认出来视作妖孽,她觉得自已生存还是木有任何问题的,就算是有什么,两辈子都是女汉子的她觉得暴力有时也是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她对自已控制得越来越好的怪力非常有自信。 今天的鱼特别好吃,李湛控制不住自已狼吞虎咽的冲动,还好贵族后天连放屁都讲究有气质,坐马桶都讲究姿势好看的精英教育已经刻在骨头里了,因此尽管吃得很快,但看上去还算优雅。 想当初他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慢条斯理,伸一次筷子能夹多少根菜,吃一口饭必须得过多少时间才能吞下去,吃个饭都龟毛得让人蛋疼,往往还没吃完饭菜就冷得差不多了。 现在李湛发现自已吃饭越来越无法讲究风度,越来越粗鲁。没办法,如果你身边有一只饭桶的话你吃得慢就没得吃了,你永远都不能想象为毛一个小小姑娘跟樱桃差不多大的小嘴能一口气吞下比她嘴巴大那么多的烤鱼,你更无法想像一个小姑娘能吃下十斤鱼而肚子依旧没有涨破! 对于李湛的疑问,小花无从解释,自已无底洞一样的肚子难道链接着一个四维空间?小花自言自语地说,“太不科学了。”李湛好奇地问,“什么叫不科学?”“就是不能用常理解释的事。”小花拍拍自已的肚子说,她有时觉得自已的身体里大概就只有胃一个器官,不然怎么解释那么多食物都吃哪去了。 李湛看看小花吃了常人五倍的东西还只有一点微突的肚子,深深同意,这确实太不科学了。 “今天的鱼多了一种辛香,好吃。”李湛大赞,他现在觉得重生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然后内心的决定又加深了,这么厨艺高操的姑娘,他一定要好好护着,最好是能一辈子看得到,谁敢和他抢小花,他就砍了谁! “嘿嘿,好吃就好。”小花有些心虚,李湛拿来的烤鸡和肘子绝大部分都是她一个人吃完了,她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了,我唱歌给你听吧!这首曲子是我最喜欢的。”小花转变话题说,看着地上她吃完的烤鸡骨头,她心虚得厉害。 她就这么喜欢唱歌?!李湛想起他之前将小花的歌批得一文不值时她气愤的模样,身体僵住了,他努力挤出微笑说,“好啊,不过还是唱小声点为好,你今天吃太多烤的东西了,对嗓子不好。”当然不唱最好。 李湛是说过如果她想唱歌就唱给他听。李湛说这话的时候是真心实意的,可现在他反悔得恨不得时间倒流,他的耳朵今天被强/奸了无数遍啊。 “霍霍霍霍霍霍霍霍 霍家拳的套路招式灵活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活着生命就该完整渡过……” 小花无比陶醉的引吭高歌,树林中有腿的都跑了,有翅膀的都飞了,李湛虽然有腿但他硬生生的抗住的要拔腿而逃的冲动。他恨自已为毛一看小花落寞的样子就心软,不说这话多好,他就一傻x。 “小城里岁月流过去 清澈的勇气……” 李湛目瞪口呆,谁能告诉他这是哪个神人唱的曲子,后面这几句居然是捏着脖子唱的,他觉得杀鸡时鸡的惨叫声都比这好听,以后我再也不嫌宫中没卵的太监说话声音难听了,李湛忏悔,趁着小花没注意,将衣物偷偷撕下两小块分别塞进耳朵里,好!非常完美,他衣服的料子不亏是最高级的,特软,隔音效果一流! 小花终于唱完了,李湛偷偷将塞进耳朵里的布料拿出来扔了,他决定了以后抓住犯人,不招就让小花对着他们唱歌去。 “这歌词是谁写的?” “我的偶像---周董!他是我心目中的神!”尽管换了时空,但小花对偶像的爱是永远的,见李湛这一次不像之前那般不给面子,小花大喜,她就知道周董的魅力跨越时空了,“他还有其他很棒的曲子,我再唱给你听。” “这鱼太好吃了,加了什么?”李湛赶紧拿起手上的鱼,打断小花唱歌的*。 “孜然粉!”每次只能思考一件事的单细胞生物的注意力马上被转移开来了,说起孜然粉的发现小花就得意,她被净语逼着去看医书也不是白看的,这不她居然发现了烧烤不能少的神物了。 “孜然粉?”李湛困惑地念着这陌生的名字。 “就是安息茴香。”小花说出它的药名。 “哦,安息茴香主治脘腹冷痛;消化不良;寒疝附痛;月事……”李湛赶紧吞下“不调”两字,小心看看小花的脸色,还好她还小,什么都不懂,不然跟个姑娘谈这个还是有点尴尬的。 其实经历过现代的信息大爆炸,小花压根不把这当一回事,只是在心里腹诽个没完,真不愧是个医痴。 “想学一流的医术吗?”李湛忽然精神一振,很热切地说,大庆朝的医者地位很高,总比她老想唱那些不知所谓的歌好。 小花猛摇头,“太难了,我没这慧根。”智商有限,就算是再多活一辈子她也没成不了这类社会精英。 “我可以教你。”李湛马上毛遂自荐,不是他自夸,尽管上辈子只活了24岁,但他的医术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尤其是他跑到欧罗巴以后跟那边的医者学了解剖之术后对外科的理解在大庆朝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可惜这身体是个位高权重的王爷,这大庆朝又面临各种危机,最要命的是一想到若是像上辈子那样亡国了的话,他死都不能原谅自已,佛家讲究因果,他既然占了别人的身体,他就得把这身体主人的责任担当起来。可是就算是这样他觉得医者的灵魂在他身体燃烧,有时他真得很想把身上这层皮脱下来冲到白马寺里重新当个小和尚,天天与医书为伍。 小花摇头,再次对李湛的身份下了定义,这绝对是医学世家的精英分子。 “我可以把超出现在30年的医术教给你哦。”李湛不死心的继续诱惑,“你绝对会成为一代名医的,到时绝对名利双收。”李湛越想越激动,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法子,他可以收徒弟啊,这也算是另类的实现自已当医者的梦想。 小花拼命摇头,不要,她真不是这块料啊,“我觉得自已真没这天份,你也不想我有一天医死人吧。” 李湛恨铁不成钢,为了不出差错他不得不小心隐藏自已对医学的天份。他就只敢将他学的医术假托翻译国外医书的名义写下来丢给秦太医研究。但他觉得如果是教给小花的话无所谓,小花绝对会为他谨守秘密的,也不会问为什么他一个王爷会懂医术这样的问题。可惜这孩子居然没兴趣,李湛觉得怨念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几百年后,某电视节目:, 大家请看这是大庆朝五百年前的热水瓶!古董啊!价值1000万以上! 观众:这热水瓶真的不是穿越的吗? ps:看电视上的明朝郑和用的青花瓷热水瓶节目太搞笑了,居然还有青花电视机,青花冲锋枪,青花手机!太恶搞了! 周董的这首曲子真的挺好听的,那女声部分居然也是他唱的,神了!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去听一下。 还是有很多妹子喜欢轻松文的,我真是太高兴了,我还担心自已要不要找36计出来看能不能培养点宫斗宅斗的智商呢 第62章 李湛准备离开了,难得出来放松一下,可惜时间有限。 “医道大会你会不会来?”小花倒有些依依不舍了,医道大会开始后,她也没办法像现在这样天天跑出来了。 医道大会原名是道佛医道论会,是佛与道争谁的医术更高明,但举行了几百年以后就变成了天下人的医学大赛了,到时各地医者云集白马寺讨论医术,同时还会为京城里的官员做全身检查,而且还会有义诊,无数穷苦百姓会来抢义诊名额。 小花不会医术,但医道大会是在白马寺举行的,到时这天下最大的一庵一寺一观得为来参加大会的人准备中饭,小花的工作除去切药材就是在厨房里。 “当然会去,这等大事我绝不会错过的。”李湛神采飞扬,他可是期盼很久了,他上辈子学了西方手术之方时就想回到祖国借医道大会之机将这医术发扬光大,可惜他当时回国时国家正在遭难之中,仅仅回来不到3个月,京城就被异族破了,国家灭亡,而他因为劳累过度也一命呜呼了。 小花一喜,“一直都在?” “可能不行,我还有其他的事。”李湛也很遗憾,这来往的人太多了,他不愿意因安全问题让本来就事多的白马寺抽出人手来保护他,这是给人添乱。 “是这样啊,我还想着到时给你弄好吃的素食呢。” “你也去?”李湛倒是惊了,这么一个医学白痴也去?浪费名额。 看得出他的鄙视,小花扬扬拳头,“我是必不可少的,好不好。”庵里的尼姑说起要力气的活哪个比得上她,切药材什么的她早就是庵里的第一了好不好,更何况师傅让她去还有个原因是去解决私人恩怨。 李湛沉吟了会,到时会有京城官员免费的身体检查,到时小花的爹应该会来吧,那一天应该会很热闹,他得将那天空出来才行,小花尽管嘴巴上耍狠,但毕竟那位是她亲爹。 “我会来的,不用担心。”李湛安慰地摸摸她的头。 “谁担心了。”小花嘀咕着,明明两辈子加起来应该是她年纪更大的,结果在他面前她就是觉得她被当小孩对待了,还是三岁的孩子那种。 ******** 医道大会前一天,附近三个山头的巨头来相会了。小花一本正经的站在师傅后面不动生色的打量着白马寺的方丈圆通和无量观的观主镇元子。 方丈据说是个40出头的男人,生得并不十分帅气,平平常常的长相,但气质十分平和温润,感觉就像邻家大叔。小花有些失望,还以为是像无花那样的天下第一帅和尚呢。 镇元子道士镇元子倒是让小花忍不住想笑,他个子不高,娃娃脸上眼睛又大又圆,还带着几分顽皮与稚气,肤色极白,笑起来时脸上少见的有两个小酒窝,而且说话时声音很快活,好像没什么烦恼似的,要不是脸上那两撇特意留下的八字胡,小花差点就想拿棒棒糖来哄他了。 不过镇元子这名字好耳熟啊,对了,《西游记》里不是有位镇元大仙吗,不知道这位镇元子的无量观里是不是也有棵人参果树。 小花退下的时候忍不住揪起净语的衣服,“师姐,我总觉得这气氛不大对头啊。” 这三个人明显是旧识,但这气氛怎么说呢,感觉就是很别扭。明明师太还是一副观音下凡的美丽面容看着方丈时却有些火气,而正太脸的道士看到圆通方丈时一脸不耐烦但转过头来却是一脸殷勤的看着师太,仿佛一只小狗看着肉骨头似的,只差没向方丈喊出“秃驴胆敢跟贫道抢师太”了。而方丈看着这两人倒是一副纵容又带着几分无奈的感觉。 净语靠近小花的耳朵说悄悄话,“师傅方丈和观主都是医药世家出身,从小就认识了,师傅未进山门前是有未婚夫的,就是方丈。” 小花整个人都傻了,然后又听见净语在说,“师傅与方丈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镇元观主就马上来提亲了,可惜他比师傅还小个几岁,师太只把他当弟弟,没搭理他;后来方丈师太相继进入空门以后他还跑去无量观当道士了。” 小花两眼都是八卦之火熊熊燃烧,相爱相杀耶,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你们镇元子这个道号的由来吗?”净语神神秘秘地跟小花咬耳朵。 “因为西游记的缘故?”小花也低下声音。 “西游记是什么?”这世界并没有西游记,所以净语不解地看了小花一眼,继续解密说:“观主道号不是镇元子吗?其实听说他想改名镇圆通子的,但他师傅不肯,只肯让他取名镇元子” 镇圆通子?小花八卦之火更茂盛了,没想到这相爱相杀的一对原来是正太观主和圆通主持! 净语继续说着三人持续半生的纠葛。 循入空门之后,这三人还是极不对付,不过这不对付是由感情转到了医学。三人都是医学世家,各自都是医学的佼佼者,师太本就觉得自家医学极为出色,一直对名声更好的方丈极不服气。每一届的医道大会往往两人都为疑难杂症医冶方案辩论不休,然后再加上个无论有理无理都要站在师太这边的正太观主,这医道大会差点没变八卦大会。 三人耳朵都挺灵的听着外边两小尼姑在八卦,大点的还义愤填膺的说方丈负心薄幸,小的猛点头说什么相爱相杀,虐恋情深。 三人的脸色都有些怪,圆清师太差点没捂上脸,觉得今天来就是丢脸的,徒儿啊,你们要八卦在庵里怎么八卦我不管,可千万不要丢脸到外面来啊,而且事实真相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正太脸八字胡的观主倒是一脸赞同的看着方丈,你丫的就一负心汉。 方丈没有丝毫火气,笑了笑,“她就是宜家的孩子吗?”经历那么多不幸的事情还能保留着天真单纯的性格,师太确实付出很多心血。 “是啊。”师太有些惆怅,不知不觉这丫头也长这么大了,要是宜家看到不知多开心,“所以这件事你不帮也得帮,”师太怒气冲冲地说,“宜家你也认识的,多好的人,却遇人不淑。” 正太观主马上跳出来说,“他不帮你我帮你。”声音还是那么轻快让人听了烦恼全消。 “这事你说出来没有说服力。” 才听到这话观主就怒了,这不是说他比不上秃驴吗?然后很快又转嗔为喜,因为师太说,“你在制药方面是天下少有没错,但在男子孕育方面稍有不如。” 观主猛点头,得意洋洋,就是,他们道士在制药方面确实天下无敌,这秃驴就只会冶点男人不孕不育。 “阿尼陀佛,”方丈双手合什,“金刚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 师大一喜,这死和尚性子最是正直不过,难得他答应了。 正太观主看着师太欢喜的模样,不高兴地直在心里念着,“假慈悲。”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年轻时的正太观主:(满地打滚) 师傅,人家的道号就要叫镇圆通子,镇圆通子这道号多牛x啊! 无量观原观主: 镇元子,镇通子,镇子子,你随便选一个,镇圆通子你想都别想!你这不是挑起佛道之争吗?! 镇通子--镇痛子?镇子子有这种道号吗?这就是镇元子道号的由来。 ps:话说我取名无能,自已想出来的名字不是太土就是太苏。里面人物的名字我只能去copy人家的,圆通这名字上淘宝的人都知道。李湛是唐朝一个短命皇帝,可悲的是他是被假太监带了绿帽并被这个假太监弄死了!死时只有16岁。 以前曾经想过去写这个皇帝的穿越文,一看唐朝的历史社会和政治资料,头晕中,果断的还是写架空历史算了。 现在无比遗憾当初不是学历史或中文专业的。 第63章 小花一直都觉得不可思议,师傅按照大庆标准是个十分美丽的佳人,且气质优雅沉静,而方丈样貌普通,离高富帅标准差得远,而这样的方丈居然把她那完美师傅抛弃了? 但当他对小花微笑的时候,小花觉得心被人“咚咚”的敲了几下,感觉整个人都沉在暖暖的水里,无比的温暖舒服。 小花那一声“爸爸”差点脱口而出,方丈看她的目光跟她老爸一模一样,无比慈祥和温暖,她眼泪差点就要掉了出来。 “孩子你想怎么做呢?”方丈的表情慈悲又温和,看着她的眼睛是那么的关切。 “我只是想将我母亲的嫁妆要回来给花兰,还有如果可以请将花老爷的病情隐瞒。”小花恍惚地说,每次她遇到痛苦的事时她爸爸也是这么看她的。 “好孩子,你心怀慈悲必将有后报。”方丈欣慰地看着她。 小花尴尬的笑笑,她不是慈悲,也觉得渣男小三人人喊打,但一个名声好的花国材对她便宜大哥花林和侄女花兰来说更为重要,尤其对花林而言,要是人人都知道他爹是这么一个货色,他还能在官场上混吗?!而且如果人人都知道花老爷不孕,尽管是后来才不孕的,但谣言太多,会不会有人怀疑花老爷是不是一开始就不能人道,那样连温氏的贞洁都会被人怀疑,保守住这个秘密结果对花林和花兰更好。 快意恩仇是痛快,但如果会伤害活着的人,她想她娘也不会乐意的,否则她死前也可以大闹一场将那无耻男人的丑恶嘴脸公告天下,但她没有那么做就是顾及他们这些活着的人。 而且对付一个人方法多得是,一个爱面子的花国材总比一个破罐子破摔,不顾礼仪廉耻的将花国材好对付。那层遮羞布还是给他留下好了,刚好让他和小三相爱相杀去。 小花依依不舍地离开圆通方丈,她现在终于明白师傅为毛不选正太观主了,与正太观主仿佛不满20岁,永远不老的娃娃脸无关。有一种男人让人忍不住想靠近想一直呆在他身边,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与他的长相无关,也与他的地位无关。 ************ 医道大会终于开始了,太医院的人几乎都来了,全国各地近千个称得上在同行中是佼佼者的大夫集中在白马寺。 李湛两眼发亮忍不住东张西望,前面正在走着走着就不见人的秦太医不得不停下来找他,他两眼含泪,都快哭了,祖宗啊,你现在身份是什么,我的药童啊,但你现在像是药童的样子吗?安平王亲,求求你表现得像个药童吧,我给你跪了。 “秦太医,你在找什么?”同行的方大夫见他走着走着就停下脚步向后看,不由得奇怪了。 “找我的药童。”秦太医有些咬牙切齿地说。为毛他会被一本医书蛊惑了同意将安平王扮成他的药童呢,有这么大牌的药童吗! 李湛看着来往的医者,努力将名字和自已的记忆中的人物联系起来,哟,这可是将来出了名的儿科大夫,没想到现在看起来这么年轻;那可是将来发现了虫子冶疗创伤的大夫,这可是极大的功德,在战场上死于伤后发炎的比死于战场上的多;还有那位小姑娘不是出了名的妇科圣手吗,现在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呢……李湛认真的记住这些杏林史上有名的人,努力地想他们的人生轨迹。 那不是在外伤上极其有建树的方大夫吗!没想到年轻的时候这么帅气,李湛兴奋地走上前去,难得他又遇到了一个熟人,这方大夫在30年后可有名了,一直是他的偶像,他上辈子在欧罗巴之所以学开刀之术多多少少也有方大夫的原因。 方大夫从战场上回来时,曾经无比黯然地摸着他医药箱子里的刀子和钳子说,“手术之方绝对可以挽救在战场上外伤极重的士兵,可惜大庆的医者学处理外伤的医者太少,且地位不如内科的大夫,若是多几个学外伤处理的大夫,战场上可以少死很多士兵。”战争结束后死于受伤感染人太多了,若是多几个外科大夫,不知能挽救多少士兵。 因为大庆没有系统的手术之法,所以上辈子的李湛才会在发现欧罗巴在手术方面的成就居然如此的先进时欣喜若狂,他当时就在想将这外伤之术学会了回到大庆将之发扬光大。 李湛很激动,正要开口问候方大夫时,映入眼帘的是秦太医的黑脸,李湛这才想起他今天的身份:秦太医的药童。 李湛马上一脸委屈的表情,“师傅啊,这人来人往的,你都跑哪里去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 居然还倒打一耙!秦太医脸都黑了,如果这混蛋真是他的药童,他早吼过来了,可惜他是他上司,他打不得也骂不得,他完全给自已找了个祖宗! 一旁看着的方大夫不喜了,他忍不住越俎代庖责骂这个完全没药童样的少年,“你师傅在前面,你应该紧紧跟着才是,怎么自已到处乱跑,不像话!” 李湛一脸不好意思的笑,在偶像面前丢脸了,“是我的错,我太不小心了,让方大夫见笑了。” 秦太医眼珠子都要突出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人家骂了他,他还一副巴结的口气是什么意思!而且他是他的药童吧,结果你看这混蛋殷勤地上前给方大夫拿药箱,擦!这区别待遇要不要这么明显! 秦太医有些古怪的看着安平王,如果他没看错,安平王面对方大夫的时候眼中闪过的是钦佩和羡慕吧,在大庆医者固然地位崇高,但他一个身份高贵的王爷对医者的态度也未免太尊敬了些,而且那种挡不住的羡慕是怎么一回事你一个王爷还羡慕一个当大夫的?秦太医觉得有些荒谬。 “平时可没见你对我态度这么好!”秦太医酸溜溜地说。 “已经上钩的鱼哪还需要再放诱饵,这不是自家的当然得态度好点。”都是一起干过坏事的,李湛对秦太医也开始随便起来。 擦,果然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吗?秦太医觉得心里更酸了,果然老婆都是人家的好,妞都是人家的更美,“我们这些到手的就不值钱了!” “觉得我对你不好的话将我给你的医书还来!”李湛瞪他一眼。 秦太医马上一脸正经地说,“安平王对在下恩重如山,哪个混蛋说你对我不好了!我去揍他!” “医者值得尊敬,他们中有无数人为了证一个病症甚至倾家荡产。”李湛正色地说,不再开玩笑。 秦太医不知不觉挺直了腰,不知为什么他很激动,他觉得他和同行们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他为他的职业感到骄傲,他在大医院和工部见过这无数对自已行业研究如痴如醉的专家,他也是其中一员,很多人说他们是疯子,但他正因为有他们这些疯子大庆的医术水平才能这么高,人均寿命才会比前朝长了将近20岁。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大灰狼李湛:有想加入太医院的大夫吗?功名利禄唾手可得哦,薪水和假期都绝对让你满意哦。 …… 李湛:有想加入太医院的大夫吗?有最新的欧罗巴解剖术,人手发一具骷髅认骨头,还有无限供应的尸体哦。 应者如云。 ps:明天开始去旅游,以后隔天更哦。 第64章 医道大会基本是早上8点左右就开始了,住在白马寺里的医者最舒服,不用太辛苦。住无量观和水月庵的也还算好,脚步快的话提前40分钟出发即可,因为这三座山相连,像一个m字,山脚上往上到四分之一的三座大山是相连的,所以大部分的医者为了不多走冤枉路都选择在一观一寺一庵里居住。 住在山下的医者最是辛苦,因为从山下到山上得花一个多小时,当然对小花这种外表柔弱内在彪悍的伪女汉子而言就半小时的事。所以不少年老的大夫都请了抬轿,就算这样,这十多天来每天往山上跑也是件苦事。所以中午休息时一般他们就在寺里休息,吃完午饭喝个茶什么的。饭菜当然都是寺里提供的斋菜,也没人好意思对着和尚吃肉,这不是打脸吗。当然如果你不满意只要人数超过十人可以单独开火,白马寺很大方地提供了临时厨房。于是组团吃饭的人还挺多的。但大多数还是挂在白马寺无量观和水月庵的名下吃饭,一来是为了给这几家提供点额外收入,二来毕竟中午只能吃素的,这三家提供的素菜也算天下有名,自家带的厨师只能做素菜,这还比不上人家的水平呢。 小花出了一身汗,厨房太热了。这些天来厨房里的工作量真的增多了很多,早上要为这些女医们准备早餐,然后跟着她们到白马寺准备午餐。既然是三家准备午餐难免会有比较,厨房里都的众多尼姑们战意昂扬,为了天下第一素食的名头拼了。 说起来都是泪,这么多年来的医道大会,都是白马寺和无量观在抢第一的名头,水月庵总是垫底,圆清师太也觉得特没面子,所以这一次很懂创新的小花就被拉出来去和他们比拼了。 小花低头在调着酱汁,她还真的想出了不少好吃素菜的做法,这天下第一素菜的名声实在太吸引人了,如果真的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以后到水月庵的香客肯定会涨。 除去名声之外当然还有别的好处,那就是银子!这可是赚钱的大好机会啊,每隔四年的医道大会来的人可不少,对斋菜感兴趣的都会来尝尝口味,所以对这近水楼台的一寺一庙一观来说都是赚钱的好机会。素菜的价格是比平时稍贵点,来往的医者都不穷,再加上从山下往山上搬东西本来就应该算算体力成本,所以大家对饭菜的价格并没有意见。而且大锅饭价格能贵到哪去,这一观一寺一庵也得要面子,这来参加的医者在医道大会快结束时都会去做三天的义诊,他们也不能黑心肝的要人家太多饭钱。但开小灶就不一样了,有钱开小灶那必须得往死里宰啊。 “这次来得人超过去年了,净华咱们一定要努力啊。”拿着勺子的胖师姐激动地说,“每年我们会上义诊都会给一些穷人舍药,可庵里毕竟资金有限,要是吃饭的人多了,咱们钱也多了,可以给更多的穷人免去药钱了。 ” 小花猛点头,“我们想多点新菜式,这样就有更多人来点小灶了。” 大庆朝尽管总体和平了几百年,但穷人还是挺多的,更别提一有人生病全家都揭不开锅的情况了。医道大会上挣的钱大部分是给穷人免费看病半价或免费舍药,小花她们多出一份力就能多挣一份钱,到时也能多买些药给那些吃不起药的穷人。 这吃饭的人多赚得就越多,欢迎开小灶,只要亲你有很多钱。小花笑眯眯地想着,手上不停搅拌的酱汁越发香浓。 水月庵分到的厨房极大,可容纳上百个人在里面忙活。这个厨房很像大学里的食堂,厨房被分隔开了,弄好的菜放前面的一排桌子上,客人可以看着做好的菜点自已喜欢吃的。当然小炒什么的得提前点,厨房会做好放在标好标志的食盒里。 厨房里正是热火朝天的时候,小花擦了擦脸上的汗,将刚炒好的菜放入客人准备的食盒中,她看着外面的阳光,现在还早,起码还要半个小时医道大会才会结束,今天很多菜是她拟定的,尽管师傅师姐们都说好吃,但她还是有些忐忑。 “小师傅,我来定菜单。”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笑意说。 小花猛抬头,看见来人高兴得差点没喊出来,俊美的少年用手指在唇上“嘘”了一下要她保持安静。 “请问这位公子想点些什么,我们这有最新的招牌菜……”小花觉得自已开心极了,他说来看她真的没食言。 “将你觉得好吃的东西都来一份吧。”李湛拿出几个食盒让小花装食物。 “好的,公子放心,我们庵里的东西绝对美味。”小花手快脚快将别的客人点的小炒将李湛带来的食盒全部装得满满的。 刚好出来的胖师姐过来一看,吓了一大跳,“净华,我们会亏本的,这一份菜份量哪有这么多。” “放心吧,他给了赏钱。”小花眼珠子转了转说。 胖师姐放心了,看样子赏钱一定很多,不然净华也不会这么激动地将客人的食盒弄得那么满了。 “他吃得多,不弄多点哪里行。”小花嘀咕着,努力用勺子将这一小桶的饭压了压,再往上面加饭。 李湛耳朵尖听见小花和她师姐的对话了,他的嘴角弯了起来,心里像冒着泡泡似的,只想像之前只有两人的时候摸摸她的头。 拿食盒的时候,趁人不注意,他低头在她耳边说,“我没食言吧。” 声音带着唇上的热气几乎碰到她的耳朵了,不知为什么小花觉得耳朵有些热,她条件反射的想去摸耳朵,却不妨一个小油包塞到她手里,“鹿肉干,给你磨牙。” 小花赶紧转过身子将这油包放好,等她放好东西的时候,李湛已经远去了,桌子上一碇银子映着阳光闪闪了亮。 “磨什么牙,我又不是小狗,”小花有些不满的嘀咕,依旧感觉到自已的耳朵发热。 旁边的胖师姐出来时,小花正一边摸着耳朵一边傻乎乎地看着那俊美少年背影。胖师姐了然地说,“这公子长得真俊,难怪小师妹都看呆了。”小师妹也十三了,但一直跟她没发育的个子一样,可没有什么君子之思,原来小师妹喜欢这一款的,没想到啊…… “什么嘛,我发愣只是因为他给的银子太多而已。”小花被师姐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神意识到她话里的意思时,不由得来手舞足蹈地辩解。 “好好,我知道了,不用那么激动。”胖师姐看她这么激动的样子反而吓了一大跳。 小花低头也有些不解,她怎么了,为什么忽然会那么激动,嗯,一定是师姐污蔑了他们纯洁的友情让她没办法接受了,一定是这样! 这样一想就理所当然了,找到合理解释的小花觉得耳朵的热度神奇的降了下来。她舒了一口气,看着手上足足可以让李湛吃个一个月还有剩的银子,在心里骂了句:“败家子,有钱也不是这么败的。” 胖师姐被小花手里的银子的光亮迷住了眼睛,她觉得今天第一个客人就这么豪气,这真是一个好预兆,“净华,记住刚刚那位客人的名字,以后他来你来招待!” 厨房里的其他尼姑们也围了过来,一个个眉开眼笑,纷纷赞同胖师姐的话。 “这真是一个好兆头啊!” “就是,净华,我就说了你弄的菜是最好吃的,你还不信。” “他还没吃啊,可能人家就觉得新鲜而已,”一个较为清醒的尼姑的声音在说,但很快就被众多激动的声音掩盖了。 “不用吃,当是看菜色就知道我们水月庵的素膳最美味了!” “就是就是!刚刚那公子太有眼光了。” “我有预感,他一定会再来吃的!” “对,小师妹真是我们庵里的福星啊,以后就由小师妹招待那位客人了!” …… 土豪啊大款啊有钱人啊冤大头啊多多益善啊!小花哭笑不得,她总觉得可以从厨房里这些热烈讨论的师姐们的脸上读得出这些字眼。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晚上小花偷偷摸摸吃肉干。 睡得迷迷糊糊的净语尼姑,“小师妹,你在吃什么,我也要。” 犯难的小花:…… 第二天的净语:师妹,我昨晚听了一整晚的老鼠偷吃东西。 小花:你听错了,那是我在磨牙。 (明天不更,后天再更,累死了,睡觉去) 第65章 秦太医没想到安平王居然这么早就拎食盒回来了,他眉毛挑了挑,之前见他浑然忘记药童的身份连提前去下菜单的事都忘了,他还以为他得费点功夫才能要到小炒呢。该不是走后门了吧? “水月庵的?不是说了白马寺和无量观的素膳才是最美味的吗?”秦太医无语地看着年轻的安平王,少年慕艾,这小子一定是看尼姑庵里的尼姑们漂亮就傻乎乎地跑到水月庵那里订饭了。 秦太医拿过属于自已的那份饭菜,又打量了李湛一番,如果不是知道他是声名狼藉的安平王,这外表还是相当的有欺骗性的,涉世不深的小尼姑们为他走后门还是极为乐意的。 “这一界的医道大会绝对是水月庵的食物最美味。”李湛十分肯定地说。 “是啊是啊,秀色可餐嘛,貌美尼姑细白滑嫩的小手做出的任何东西都是美味的!”秦太医在心里嘀咕着。 如果说天下最美的女人是在皇帝的后宫里,那天下最美的尼姑就是在水月庵了,水月庵背景牛,还禁止十岁以上男童进入。貌美的女人去其他尼姑庵危险还是大的,尤其那些男人可随意出入的尼姑庵,有钱有权的管你是不是尼姑,再说尼姑也可以还俗嘛。所以一般的尼姑庵怕麻烦不想接待貌美的女子落发,因此想当尼姑又有几分姿色的都会优先考虑水月庵,这才是真正的清净之地。 水月庵的尼姑们深入简出,都是真心向佛的,唯一能一次见到这么多貌美尼姑的机会就是在医道大会了,以前的医道大会还曾经出现过不少人伪装医者就为了来看尼姑! 想到这里秦太医恍然大悟,为毛李湛这么热心冒充他的药童,他一定是看上哪个美丽的尼姑了,这不要脸的家伙!秦太医忍不住斜着眼看李湛,已经给他贴上色狼的标签了。 李湛不鸟他,十分殷勤地将食盒递到方太医面前,见李湛不理会自家师傅先来照顾他,方大夫脸上不由得面露得色,这小子还是有点眼色的,知道他医术比他师傅还高明,先巴结上了。 想到这里方大夫不由得又斜眼看秦太医,见他并不生气,方大夫了然,看来这少年巴结他想从他身上学习点有用的东西是经过这狡猾的秦太医的同意了。 “这是什么!”秦太医惊呼。 两人扭过头看过去,食盒已经打开,一盘盘菜摆放得有些凌乱但颜色鲜艳,看起来更加可口让人有食欲,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两盘肉菜! 没错!就是肉菜!一盘是红色的叉烧,另一盘是酱猪肉,绛红油亮的酱汁散发着浓浓的酱香! 三人一闻到这酱香味第一个念头就是看起来很好吃!第二个念头才是不对劲,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和尚庙,这饭菜可是出自水月庵,水月庵是尼姑庵绝不是哪里卖肉的! 方大夫也愣住了,同样的疑问也在他心中,什么时候尼姑庵改行卖肉了?这不是对佛主不敬吗? 李湛不慌不忙地拿出筷子夹了一片叉烧放进嘴里,嗯,很有嚼劲,越嚼越香,微辣的感觉令人胃口大开,拿来下饭最好不过,他觉得单是这个菜都可以让他吃完一大碗饭了。 “好吃!”李湛叹道,拿起盘下压着的小纸条,递给两位大夫,“这是豆腐干,味道绝了,比什么宫廷御厨做的东西好吃多了。”李湛很自豪,他一吃就知道这肯定是小花做的,他与有荣焉。 这明明是肉啊?有这么好吃吗?看着安平王脸上的激动和骄傲,秦太医嘀咕着也伸出筷子夹了一片。 秦太医睁大了眼睛,这味道……他不由得闭起眼睛细细品尝舌尖的美味。大庆的饮食大多不是煮就是蒸,味道单一,而这一小片豆腐干居然会有这么精细的味道,甜咸辣微妙的混合在一起. 太好吃了!嚼劲十足!这居然真的是豆类的味道!秦太医不由得伸出筷子朝另一盘酱肉夹去。 果然这看起来像是酱肉的东西也不是肉做的,“有面的味道还有豆子的味道。”这假酱肉里的酱汁实在太浓厚了,再加上这假酱肉居然做出肉的口感,吃下去也有几分肉类的味道,秦太医若不是相信水月庵数百年的名声,还真以为里面的尼姑改吃荤了。 “是面筋。”对吃方面比谁都讲究的李湛开口道,“跟豆腐干的做法差不多,应该是面筋里面混着豆类。” “面筋?”另两人都不解。 “用面做的。”李湛简单解释,他也不知道做法,只是上次和小花聊的时候,听她豪气万丈地说想拿面做出有嚼劲的面筋油炸来吃,不然天天清汤寡水太痛苦了,就算是素的东西也应该多点油水才行,肚子没油水会很容易饿的。 方大夫低头猛吃,他是在白马寺住宿的,提前十多天就来到这里跟医术高明的僧人交流。他是个每顿饭都少不了肉的,住在这里十来天嘴巴淡出个鸟来了,这酱面筋口感很像肉姑且不说,味道居然也模拟出几分肉味来了。 方大夫吃了十多天素渐渐吃东西都没胃口了,一看见那一盘盘青菜就想吐,这重油重酱的面筋终于让口舌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三人低头猛吃,旁边的人见这三人一惊一乍的,早就扭过头来看了,见过这样的菜当然也觉得很神奇,味道还用说吗?看这三人的吃相就知道了,水月庵是吧,咱也过去,他们不知道去了也不一定舍得买,这菜是小炒不是大锅菜,价格死贵死贵,不是肉比肉还贵几倍。 中午一群吃小炒的人无比困惑兼大喜过望,这在水月庵下菜单的人都是冲着貌美尼姑去的,对吃的东西期待不大,想来也知道这白马寺和无量观在吃方面都是天下有名的,但他们可从来没听说过水月庵除了桃子之外还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啊!来水月庵定菜的,尤其是定小炒的都是年轻医者,他们对美色的期待胜过美食,要不是有他们的支持水月庵的美食大比拼成果更不能见人。 现在年轻的医者们都觉得很不可思议,这看起来像肉的菜居然是用豆腐和面做的?!太太好吃了!比起山下很多酒楼做的肉还好吃,他们年轻,正是天天吃肉才觉得有力气的时候,虽说可以下山打牙祭,但这崎岖的山路来回也够呛,所以多半一个两个只能忍着的。而现在居然有一道重油够味的菜能缓解他们想吃肉的*! 年轻的大夫们吃完饭之后一窝蜂的跑过来接着在水月庵定下明日的小炒菜单,年轻的尼姑们手忙脚乱地作着记录,一边将作好记录的牌子发给他们,到时按牌取食盒。 青春年少的美丽尼姑们面带微笑声音甜蜜地恭送财神爷们: “欢迎下次光临!” “谢谢光临!” 小花设计的礼貌用语让这些年轻的大夫们听了陶醉不已,一个个傻笑着离开厨房。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年轻的医者们:美丽的小师傅,我们可以为你免费检查身体哦!来来,让我握握你的小手为你把脉…… 尼姑们:我们也是医者哦,我们也可以为你们检查身体哦…… 年轻的大夫们:太好了,要检查哪里,要脱衣服吗?还是脱裤子?我们都可以配合…… 尼姑们:不用,我们只检查你们的关节而已,关节检查是要用到锤子的哦,放心,我们会温柔的…… 第66章 小花由于之前太久没吃肉,脸色不好瘦得厉害,吓着了众多认为她是过度劳累的师姐们,所以她在厨房里的工作并不如师姐们那般忙,她只负责做几道美味看似肉菜的素菜而已。这几道菜其实也是大锅菜,只是制造过程太过繁琐了,加上量太少,所以才被当成小炒了。 小花细心地弄了几道美味的菜打算拿去感谢圆通住持,这本来也没什么,小辈孝顺长辈是应该的,情理上都没人说什么,但多了个脸很正太,内心大概也还没成年的观主就不一样了。专注跟死秃驴作对百年不动摇的八字胡正太观主马上抢来吃个一干二净! 正太观主出身医药名门世家,从小到大都是享受的主,就喜欢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他看似优雅实则筷子飞快的吃完这顿饭之后,死皮赖脸的让小花负责他的饭菜,要求跟师太一样的待遇,自此小花负责开的小灶又多了一份。 正太观主是个严以律人宽以待已的人,丝毫不顾自家无量观里的面子,他招摇过市的拎着上写着水月庵名号的食盒回到自已的领地,将小花做的饭菜往无量观的厨师面前一摆,要求他们做出同样的水准。无量观的厨师们吃过这些饭菜之后面面相觑,这些菜什么水准?御厨房都做不出来的水平!居然有人将素菜做出肉味来!? 无量观的道士以正太观主为首是公认的享受派,他们的吃食之精美皇帝都比不过,久而久之无量观的厨师们眼睛都长头上了,自认为自家厨艺天下第一的厨师们羞愧不已,开始了生不如死的提高厨艺,天天跟菜打交道的日子。 然后水月庵里有个很会做饭的带发修行小尼姑的消息悄悄流传开来,有什么样的观主就有什么样的道士,无量观不少热爱美食的高层道士和观主一样不在乎面子,观主都赞不绝口的东西能不好吃?他们毅然抛弃自家观里的伙食,将午饭名额挂到水月庵里。 水月庵的伙食火了,本来应该更火的,可惜太医院更火盖住了水月庵的风头,白马寺和无量观的厨房略略松了口气,这医道大会刚开始就被人灰头土脸的比下去,太丢人了。 ********* 如果说饮食方面是水月庵尼姑们做的菜拔得头筹的话,在医术方面惊艳了无数医者的就是太医院了。 太医院其实位置挺尴尬的,除去男子孕育方面的成果太医院就拿不出更厉害的医术了,大庆国人都知道天下最厉害的大夫不是在太医院而是在寺庙或道观里,太医院只负责达官贵人的诊治,刷经验和刷名望都比不上民间的医者。 一直以来,太医院解决不了的病都会向白马寺求助,这样无形中太医院给人感觉更是矮了一截。得了绝症的达官贵人们,太医院说治不了他们还不一定死心多半还会去白马寺确诊,如果白马寺的医者肯定了是绝症,那他们就真的绝望了,这样一来太医院给人感觉就是越来越矮了。 以前不是没有太医院里的医者想改变这种情况,就连皇帝都找了民间医术高明的大夫进入太医院,但声望值什么的还是比不过“平易近人”的僧医。 医道大会前两天虽说太医院的人先上前去讲演,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不是主角,更精彩的还在后头。长久以来大家都习惯了太医院就是来打酱油的了,但没想到今天第一天太医院的医术报道就像往滚烫的油锅里浇了一勺油,大家都沸腾了。 开刀之术!解剖之术!众多传统的大庆医者和他们的伙伴们都惊呆了,一个个用不可置信的眼睛看着台上展示的肌肉血管神经及骨头分布图。 秦太医努力压抑自已想仰天狂笑的冲动,惊呆了吧!佩服了吧!给老子跪舔吧!真当太医院只会冶不孕不育?!擦!真当老子是来打酱油的!? 方大夫两眼死死地盯着这一副副图,不顾周围人的白眼,他死命朝前挤过去,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比他更理解这些图片的意义。他上过战场,他深刻的明白战场上的士兵最需要的就是这开刀之术,他治疗那些身上中箭的士兵之进最是头痛,往往一拔出箭头就会血流如注,如果知道这血管分布,如果能想出止血之法…… “一模一样!真的是和人体一模一样!”方大夫的手都在颤抖,周围的医者们认出他的身份也不由得哗然,大庆治疗外伤最有名的医学世家都这么说了,那这些图片的真实性不言而喻了。 一时间太医院的医者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众多大夫如饥似渴地听着他们的报道。向来在医道大会上只能重复谈论“男题”的太医们不由得挺直了腰,只觉得风光无匹。 小花提着两桶烧开的凉茶出来的时候,看见这一片热闹景象傻眼了,这全部人都挤成一团了,她怎么去给他们倒茶啊。 第一天就在众多医者打了鸡血般的激动中过去了,晚上不知多少人失眠,辗转地想着秦太医的话,“这些只是我们证实了的医术,还有很多等待各位帮忙一起验证。” 要不要加入太医院呢?很多求知欲旺盛的医者们犹豫了,加入的好处是明显的,当然就算不加入,太医院也同意将这些书发放下去让他们研究,但太医院里的优势很明显,秦太医暗示这已经得到皇帝的同意了,他们可以拿那些该千刀万剐的杀人犯的尸体来解剖。要知道民间认为“死者为大”,不管多大的恩怨都坚持死了一了百了,想解剖尸体?这不是虐尸吗?这是被人指着鼻子骂祖宗十八代的,甚至法律都会惩罚那些无故虐尸或盗墓打扰死者安宁的人。 今晚注定很多人失眠了,但这不包括李湛,他不知睡得多香,就是苦了一旁守护的暗卫。 第二天照样是太医院的人发光发亮,看着在前台激昂陈词诉说这些新发现医术价值的秦太医,再看看下面无数呼吸急促的年轻大夫,李湛笑了笑,秦太医在蛊惑人心方面还是有一套的,这样再好不过了,白马寺虽说医术高明,但太医院他能更好的控制在手中,并不是他偏心,而是他觉得这新医术要用到的尸体绝不是少数,搞不好还必须要进行*研究,这些有争议的东西他还是控制在手中为好,不然引起轩然大波,搞不好这极好的外伤处理医术可能会因众人的偏见而被禁,到时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 李湛又是第一个跑来取食盒,众多尼姑将小花推了出去去招待这位冤大头。 小花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请李湛喝茶,她几乎是笑眯眯地看着他,“那些图片好厉害,跟我看过的几乎一模一样了。”上辈子她家隔壁是诊所,墙上就有不少这样的图片,她小时候经常和朋友玩游戏,在人体图上找穴位或经络位置比谁找得又快又准。 “你看过?”李湛略一思考,就知道她说的应该是梦中见过的,“跟这有什么不同吗?” 小花有些惭愧,“我只知道大部分一样,其余的实在没印象了,不过有一些常识我还是知道的,比方说阑尾炎,在这里只能等死,但我上辈子看见的却是切掉阑尾可以挽救生命,还有剖腹产子,血型……” 小花仔细地和他说着自已知道的东西,当然还有她尚记得很牢的生物课本里的知识。李湛越听越惊讶,因为小花所说的这些解决了他上辈子在医学上遇到的很多疑问。 李湛呼了一口气,将小花所说的记下来后,趁人不注意,摸了摸她的头说,“这些都是可以泽被苍生的东西,太医院证明了是正确的医术的话会有一笔赏钱,我给你拿回来。可是不要和别人说好吗,毕竟你不是大夫,说出来没有说服力不说还……?” 小花当然知道李湛言下之意,见他忧虑的模样,她忍不住笑了,“我又不是傻子,因为是你我才说的。” 因为是我才说的?李湛心里又冒泡泡了,他喜孜孜地拿着食盒回来。秦太医一看他那合不拢嘴的模样,越发鄙视,擦!果然是去看当尼姑的相好了,看这春心荡漾的德行!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无量观和白马寺的厨师们偷偷摸摸翻找着水月庵厨房的垃圾桶。 厨师们:里面的菜一定是放了肉,不然怎么会有肉味,给我找…… (有人来了,风紧扯呼!) 尼姑们:擦,垃圾桶又被人偷了,这白马寺里的保安工作怎么这么差! (明天不更,后天更) 第67章 大会前十天全天下出名的大夫聚在一起汇报并分享过去数年的成果,小花拎着茶壶小心的经过着魔般不停做笔记的医者,尽管是秋天了,但太阳明晃晃的挂在空中还是挺热的,她看见不少人衣物都汗湿了,但却舍不得停下手中的笔擦擦头上的汗。悄无声息地为众人添茶,小花擦擦脸上的汗,深感佩服,医道论证大会是在讲武场举行的,这里四周有些参天大树能遮阴但广场中央没有任何东西挡着还真的挺难受的。 小花回到厨房里一屁股坐下来,厨房里的不少师姐也累得动都不想动,以往的医道大会她们的厨房哪里有这么受欢迎,她们的工作并不辛苦,但这一界的医道大会来吃饭的人多了几倍啊,不仅是外面来的大夫,就连隔壁的无量观的道士和白马寺的和尚都跑过来品尝绝妙的小炒。 胖师姐还是精神得很,实在是这一次小炒出名不说,她们的大锅菜也有不少回头客,净华给了很多新菜谱和新调料,她们做的大锅菜都比另两家好吃!胖师姐满面红光,感觉这几天走路都带风。 “师姐,实在受不了了,还是给厨房添加人手吧。”几个尼姑纷纷建议说。 “就是啊,人太多了,我们实在忙不过来。” “材料也不够了。”小花苦着脸说,“豆腐干和面筋都得要人手来弄,而且还要放酱汁里泡一整天,这消耗太快了跟不上,浸泡不够的话会不地道的。” 胖师姐看着大家疲累的样子,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想了想说,“行,等我去找师傅要人手去。” 水月庵又拔出一批人来厨房里支援,大家都忙得高兴。只有小花一个人不高兴,李湛不见了。 厨房里的胖师姐安慰小花,“这冤大头没来也没关系,我们现在不愁没人来吃饭。” 小花勉强笑了笑,“我只是可惜银子。”可恶!走了居然没和她说一声。 胖师姐也有些叹气了,那冤大头真的很大方啊,他一个人交了十个人吃半年还有剩的银子,这样一想她也心疼了。 *************** 马氏流产了,花老爷极为伤心,痛不欲生,好像死的是他老子。马氏更是将伤心和伤身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她只能将苦水往心里流,因为她候爷父亲给她下了命令,她不但不能怨恨她被降了三级的妹妹还必须帮助她将位子夺回来。 花老爷倒是将这不满发泄出来了,废话,他投了那么多银子都打水漂了!马氏忍耐住全身的怨恨,出嫁女人的娘家有多重要她非常清楚,所以对花老爷的不满和怨恨她心中又苦又甜,欢喜他看重他们的孩子但又担忧他不再支持父亲的计划。 今日老爷去白马寺体检了,等他回来她一定得和他说说了,一定要恢复老爷和马家的亲密关系,想到这里马氏觉得凄苦,夹在娘家和夫家之间这日子真的太难受了。 ********* 大会和第三天,第四天……一直到第八天小花都没看到李湛。 大会第八天,众多大夫们开始为大庆朝京城官员们体检。大庆朝对医学方面的重视真的可谓是前所未有,地方官每隔四年也有当地的医者联合体检。 于是小花又看到了她那渣爹,忍不住咬牙,上天对渣爹绝逼是真爱,渣爹今年四十好几了但看起来依旧潇洒俊美,仿佛才三十多而已,难怪小三继母要死追一个当了爷爷的人了。 众多官员三三两两的等待喊到自已的名字,好歹是官员,不可能像老百姓一样去排队,这样太没挡次了。对于众多有的官员来说他们平时请得起医术高明的大夫,根本不需要来做什么体检,更何况要是体检出什么见不得人的毛病,这不是毁了吗? 但开国没多久之时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那时的人因为战乱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没什么贞操观念。就算国家平定之后之这种观念还是普遍存在,就算是皇帝重新定了禁止多妾制度也挡不住男人的劣根性,而且就因为这高昂的纳妾费更多的人涌去青楼。大概青楼实在生意大兴隆了,当时很流行一种花柳病,只有一个老婆的皇帝大概是极度洁癖,进行了全体官员身体检查。那时有官员不来,然后官位没了,皇帝的意思是无故躲着健康检查是不是身体真有什么毛病,你可是要上朝的官员,如果有什么毛病传给皇上怎么办?于是官都没得当了,当然皇帝还是有分寸的,只要你来检查一切好说。 因为如果真的有什么毛病,大夫也不会当面说出来的而是将人唤至偏殿,医术更为高明的医者会为你再次检查并开单,保密是必须的,普通病人的病情如果没有病人同意都必须保密了更何况是当官的。 就算有花柳病你也得来做检查,真被查出来了只要你识相人家也不会广为告知,医生他们也很识趣,只把那些得了传染疾病的官员报上去而已。所以大庆朝的官员是历史上最洁身自好的,都怕被查出花柳病然后丢官,丢官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丢人甚至丢命,有些受不了的只能一死了之以免给全族人丢人现眼。 小花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这庆高祖是不是因为只娶了一个母老虎老婆当皇后对男人沾花惹草羡慕嫉妒恨才弄出这有花柳病者不得为官的法律的?! 不过大概也因为这样,大庆的青楼女子们比小花所知道的任何一个朝代都注重身体健康,每隔两个月就有医者来把平安脉。 最算爱到青楼鬼混的男人也没怎么担心会得花柳病,尽管权和色是不分的,这些当官的去青楼找妓都很安心,加上他们也是经常请人来把平安脉的主,这医道大会的体检他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所以说白马寺检查身体一来是那么多同僚可以联系感情,二来也是为了让皇帝放心,咱可都是经过国家认证的标准卫生无污染的人才,皇上您可以放心使用哟。 花国材自觉得保养得很好,所以当白马寺一个医术相当高明的和尚让他入偏室之时他整个人都傻了,旁边的众多同僚同情的看着他。以前有些皇帝都喜欢看检查结果,同等条件下皇帝当然比较喜欢使用身体健康的官员,当然有很多皇帝不在乎这个,人有小隐疾是正常的,男人嘛得个前列腺炎或虚火上身什么的太常见了,同僚们脑子转了一圈,德崇帝也是极不在乎他的官有没有隐疾的,只要同意他多纳美人的就是好官,想到这里,同行的官员也没了太多的兴趣,如果是得了传染病,体检的大夫会直接将表格交给皇帝的,唤人到偏室的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病。 见花国材有些不安,旁边经常和他对着干的同僚面露同情之色安慰道,“花大人最近一定是肠胃不宁,呵呵,一定是这样。”几个同僚也纷纷出言安慰,但仔细一听无一不是幸灾乐祸的。对于靠女人上位的老白脸大家还是不大乐意待见的。 这是一个不大的偏室,隐秘性极高,体检的大夫是个年老的和尚,他同情地拍拍花国材的肩膀,摇摇头出去了,尽管他是和尚但也是男人,男人都是好面子的,他能理解。 花国材木木的坐着,如丧考妣,在隔壁屋里的小花透过一条小缝看着他。 知道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之后,痛苦吗?后悔吗?小花淡漠地看着,以后有得你受的。此生除了她和花林这男人再也没有后代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众同僚:花兄,你得了什么病?该不是不举吧? 花国材:我这……这病是痔疮 同情的同僚…… 被每个人盯着屁股看的花国材:擦,早知道就说自已便秘了。 ps:大家给我留了言,我很高兴,可现在不方便回评,不能每一个人都回评了,抱歉。一直下雨心情真不好。后天见。 第68章 花国材想要大喊,想要大叫,仿佛有条虫子在啃噬他的心脏。 为什么?!他痛得死死抓住胸口,这就是他的爱情?他用发妻的生命,儿子的漠视和女儿的怨恨换来的爱情? 这一切是不是报应呢?那时宜家还活着,可是长年的病痛让她的脸色看起来又黄又老,他却看起来依旧那么年轻英俊,而宜家却老得像是他母亲,他根本不想天天看到这张脸,但他不得不对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挤出满脸的笑,因为他要塑造自已的名声。 他无比痛苦地想如果大庆朝允许普通人纳妾就好了,他有其他女人不必天天对着这张脸;然后他认识了马氏,她是个寡妇但看起来那么年轻美丽,她说等他夫人过世后,她愿意嫁给他,但他们等了那么久为什么宜家就是不痛快一点死掉呢? 那一次雷雨天,宜家好像发现了他和马氏的事情,她和他吵架,他从没看见那么冰冷的家宜,他大怒之下说了很多话,然后呢?他惶然,对了,宜家晕倒了,他偷偷跑去找马氏,因为雨下得很大,颠鸾倒凤后他回来时得了风寒。 府里全部人只留意到他身上的脂粉味,每个有都鄙视的看着他,然后一昧的在为宜家着急,因为她病得很重,起不了床。他当时想总是这样,就算是这家业都是宜家带来的,但我才是一家之主,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重视她胜于重视我,难道就没人注意到我也生病了吗?以后你们会后悔的! 他恨极了这个明明挂着花家的牌子但他却像个上门女婿的家。他当时也在生病但他顾不得看大夫,夜长梦多,他害怕家宜还会继续病体缠绵的拖下去,趁儿子不在,温氏得尽快“病逝”才行!所以迫不及待的马氏上门“看望”宜家时,他偷偷为马氏提供了方便。 宜家被他和马氏一起气死了,他的风寒变得严重了,但他没时间去治疗,因为马氏被花静推得流产了,他得去请求马氏的候爷父亲的原谅。 一切很顺利,温氏死了,他成功的娶了马氏和马候爷家拉上了线。大概是心想事成,他的风寒没有经过医生治疗就好了,然后一切风平浪静。 花静被他送走了,马遥想要弄死花静,一个女儿而已,他并不是舍不得,尤其她还害死了他们的孩子,但他恍惚间总觉得宜家用怨恨的目光看着他,他想还是给她一条活路算了。 在他岳父的帮助下他有了官身,他很高兴,他想他当初怎么会看上家宜呢,除了钱她在官场上帮不了他任何东西。他选择性的忘记当时的他家业破败,他想再过那种鲜衣怒马,锦衣玉食的生活才对宜家百般殷勤讨好并想设计娶了她。 宜家死的时候对他怒目而视,说他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 这就是他的报应?! 那天他跟宜家争吵之后去见马氏,就是那次他生病了,明明只是个小风寒而已啊,就算是后来有些发烧他没时间去看大夫但后来不是自动好了吗?为什么会导致他不孕呢?他再也没有儿子了? 不,他还有一个儿子,但这个儿子用憎恨的目光看着他,他很愤怒,为什么他儿子也不站在他这边,他只知道他娘,难道他不知道他是你爹吗?如果他是他儿子他应该理解他才对,而且他将来的一切还不是都留给他。但花林还是用那种失望和痛恨的眼睛看着他,既然那般恨他,那这儿子不要也罢,他还可以再生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儿子,所以花林去那危险重重的玉安县他并没有阻拦,索性他还能生,但为什么他今生唯一的儿子会只剩下花林!? 他越想越觉得自已的人生可笑,马氏之前怀孕了他无比高兴,但那是个野种,不知马氏和谁的野种,最可恨的是马氏怀着别人的孩子居然还对他笑得那么高兴!居然想将那野种赖到他头上!而马候爷居然还利用这孩子从他这里骗去了无数银子! 短短的时间内他脑中转过千万种念头,脸色狰狞无比,许久之后他才平静下来,将所有的怨恨压下,他风平浪静的推开门出去,他没忘记这里是什么地方,更没忘记这里还有很多幸灾乐祸的同僚等着看他出丑。 ******* 该死,李湛沉着脸一路朝白马寺的方向纵马狂奔。他在心里头诅咒沈佩,若不是这混蛋临时拿了一堆事情来烦他,他也不至于现在才过来。 小花…… 毕竟才是十三岁的女孩,她看到那样的父亲,而且还是自已亲手设计让那人渣从高处摔下来,她再豁达也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 顾不得满身的汗,李湛对暗中安排此事的下属点了点头,无视秦太医几乎要掉下来的下巴,他走入一间隐秘的房间。 透过窗户,李湛循着小花的视线看过去,花国材正被好奇的同僚打探着。 “多谢诸位关心了,只是小毛病而已。”花国材笑容满面地说,在宽宽的袖子下面的手握得紧紧的,青筋暴露,指甲都陷进了肉里。 众多同僚有些失望,但马上都露出安慰的假笑,“花大人如此康健,这肯定只是小毛病而已,不过这究竟是什么小毛病呢?”如果是其他官员得了什么病他们也不至于打破沙锅问底,但这人品有问题的花国材就难说了。 花国材有些羞恼,“下官这些小毛病不会影响下官的能力的。”暗示自已得的并不是什么会影响官位的大毛病,大可放心。 同僚们见没什么好戏可看,纷纷如作兽散了,只留下花国材孤零零的一个人。 小花的手都在颤抖,这就是他心心念念想要的官位?!没有一个同僚愿意亲近他,将他视为无物,完全没有尊严和地位的小官就是他的理想?! 小花一个人在屋内呆呆站着,一动不动,灰色的尼姑袍因为她手上的颤抖微微动了几下,她慢慢转过来眼神迷惘地望着他,李湛的心好像被什么扯了一下,微微的疼。 “那是你爹?”李湛心疼地看着小花,认识一年多,近两年了,他从来没看过没心没肺,只要有吃的就无比快乐的小花那般冷漠的模样。 小花点点头。 “别哭。”李湛摸摸她的头说。 “我没哭,只是喝水太多了。” “水是咸的?”小花虽然已经十三岁了,但看起来像是不满十岁,还小着呢,想了想,李湛将她整个人拥进怀里,十六岁和少年瘦高的身体像大山般意外的让人觉得安心可依靠。 “今早喝的是盐水。”原主的感情还残留在她心底,小花觉得心酸得厉害,但她知道今天这样的情感是最后一次出现了。 “下次改喝点蜂蜜水吧。” “嗯。”小花将头深深的埋入他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同僚甲:错了,老白脸说他得的是便秘不是痔疮。 同僚乙:都是菊花残,有区别吗? 第69章 安平王不是讨厌女人,她只是恋童?秦太医看着屋内相拥的两人只觉得晴天霹雳。 安平王什么时候有这么温柔的时候,他看那小姑娘的眼神温柔得滴水了好不好,叫人不想歪都不行。 之前他以为安平王喜欢人/妻只是自已的脑补,但现在他有恋童癖真的不是自已想太多了! 秦太医脸都青了,那个小尼姑满十岁了吗?他之前是猜到安平王说不定有个当尼姑的相好,但他没想到这相好居然这么幼/齿啊? 远远的青山高耸入去,秋天到了,山上不再是一片墨绿,而是夹杂着点点红黄。安平王面目肃穆地眺望远处的高山,正处于发育期显得单薄的瘦高少年已经有了自已的气势。 “秦太医,那姑娘的事你就当没看见。”李湛淡淡的警告说。 “安平王放心,属下定守口如瓶。”秦太医咬牙切齿地说,卧槽,能说出去吗?安平王居然喜欢幼女,这种事遮掩都来不及了。 对于秦太医的识相,安平王满意地点点头。 秦太医悲从心来,为毛安平王的审美观这么奇葩,那不姑娘一看还没发育不说,还不是什么美人,最重要的是家世肯定也不怎样,不然怎么会沦落到尼姑庵里!不过应该也不是什么优点都没有,至少手段不错,不然怎么会钓上安平王。 ********* 医道大会十天会结束了,但小花的工作没完,因为这之后还有几天的义诊,大量的医者会继续到白马寺义诊,小花还得继续提供饮食。 烟熏火燎的厨房内,小花擦擦额头上的汗,将锅刷过一遍后准备继续做下一道菜。 “慢着,净华。”厨房里出了名的胖师姐喊着。 “嗯?”小花抬头,其他尼姑也不解地看向胖尼姑。 “把这碗粥喝了。”胖尼姑三十多岁,全身都圆圆肉肉的,正是母爱泛滥的年级,平时很照顾饭桶,“你没发现你这段时间更瘦了吗?” 众尼仔细看,最近净华一直忙,由于她力气大,大家不知不觉就将很多重活交给她做了;现在一看,果不其然瘦了很多,原本就尖的下巴都快变成锥子了,还有脸色也有些难看,原本还以为是厨房暗看起来不好而已谁知是真的很差。 “最近没睡好而已。”小花笑笑说。 担心地看着她的众尼姑反醒了一下,不能为了多赚钱让净华累成这样啊,于是七嘴八舌地劝她休息,厨房的事由她们来做。 “呵呵,都收了人家的银子了,说要我亲手做菜总不能食言。”小花笑着接过师姐手里的碗将香浓的菜粥喝了下去。 之后师姐们简直是把小花供起来了,万不得已不让她下厨房,还趁空余时间猛给小花投食,份量比之前不忙时还多,但小花的脸色还是不大好看,厨房里的师姐无比后悔之前收人家饭钱太快了,让小花过度劳累。 ******* 时间又过去三天,李湛不知为什么总想到小花伤心的样子,越想心越放不下,索性又将事情丢给沈佩跑到白马寺来。 下午的阳光不像正午时那么火热,小花背靠着大树打瞌睡,阳光从树叶中透下,斑点的阳光映在她的脸上使得整张脸更显得稚气,这几天大概是因为太累的关系,她睡得很熟。 李湛气闷地看着这张苍白得有些透明的小脸,原本就小小个的,怎么都也长不大,居然还敢干那么多活计,难道她不知道姑娘家太累会长不高吗。 嗯,好像有奇怪的视线,小花睁开眼看见一张靠得太近放大的脸吓了一大跳,仔细一看,这双眼睛里的怒火和疼惜让她愣了一下。 “你很缺钱?”李湛沉着脸问。 “没有啊。”小花茫然,她最近赚的钱还挺多的,跟人合资卖点心每个月都有分红还真不算少,而且兰兰给她的银子更是多得都不知怎么花。 “你师姐她们都将工作全丢给你做?” “也没有啊。”小花继续茫然,自从她之前猛瘦那会吓着师姐她们之后她手上的活就越来越少了,虽说医道大会事多,但她真的感觉不到很疲倦。 “那你还天天累成这样!”李湛冒火地问,他知道每天挂在水月庵名下吃饭的人越来越多,钱也挣得越来越多,但她居然就成了主厨,她才多大,锅都要比她还大了,她居然每天要钱不要命了举个锅子,她就不怕自已这小身板累垮吗! “累?”小花有些奇怪,她没怎么累啊,只是有点体力不足。 “不累你还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李湛更怒了。 “哦,”小花茫茫然地看着一脸怒火的李湛,不明白为毛他那么生气,“我是饿的,不是累。” “饿?”李湛这下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小花可以看得见他头上冒烟了,“你忙得连吃饭都没时间了!?” “没有,绝对没有。”小花忙猛摇头,李湛这副好像恨不得掐死她的样子好可怕哦,“我只是吃不下而已。” 吃不了!?李湛愣住了,一个饭桶对你说她吃不下?“是不是油烟闻太多了?”上辈子有个在厨房工作的师兄告诉过他大热天在厨房工作闻油烟味都饱了什么都不想吃。 “不是。”小花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很不好意思的嘟囔着什么。 “大声点。”李湛皱眉,小花向来没心没肺的,什么时候见她这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咳咳,”小花更不好意思了,她的视线游离,不敢看李湛,“就是我想吃肉了。” …… …… 李湛沉默了一下猛抓住她的肩膀摇晃,“你就因为没吃肉才有气无力的。”怒气冲冲地大骂,“想吃肉就吃啊。” “我这不是没时间嘛,而且也不好意思。”小花声音小得听不见,“这还在菩萨面前呢。” 她一直忙,哪有时间像之前那样偷偷去后山弄东西吃。而且这身体力气太大,只有素菜根本没办法支撑。当她初穿越的时候面黄肌瘦,在庵里吃素不管吃多少都还是瘦骨伶仃的,直到她天天下山买点心吃补充糖分再加上总去后山弄鱼吃才白嫩起来。 总之这具身体是需要大量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来维持这可怕的怪力。 “佛祖还割肉伺鹰呢。”李湛没好气地说,“菩萨不会忍心让你饿死的。” “我还没到饿死的地步呢。”小花抗议,“最多再等几天。”到时义诊结束后,她就解放了。 李湛没好气的敲她的头,“再等几天,我就得为你收尸了。”到时肯定会饿成人干。“你下午有半个时辰休息吧,到后山这边我给你肉吃。”半个时辰想弄鱼吃是时间不够的,但去吃现在的肉还是可以时间足够的。 小花两眼放光,一脸感激掐媚地看着李湛:“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 “那就养肥点吧。”李湛顺口说,“都快瘦人干了,以后嫁不出去我得补贴多少嫁妆啊。” “没事,嫁不出去正好吃你一辈子。”小花嬉皮笑脸地说。 “别耍嘴皮子了,想吃什么?”李湛打算让暗卫快马加鞭到山下买。 “猪肉,不要太瘦的,最好是猪肘子,不不,猪头更好,你看有没有哪家好吃的猪头。”小花擦了擦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呆滞的秦太医:安平王爱*爱*……(无限循环中) 小花:擦,谁是*,我都十三了。 秦太医:都十三了还没腰没胸没屁股,整一短小板子,安平王喜欢板子板子……(无限循环中) 小花:给我去死! ps:后天再更了 第70章 李湛很惊悚地看着拿了一个猪头猛啃的小花,尽管这猪不算太大,但这猪头起码有十斤了。他让山下的小东去拿猪头的时候小东还很奇怪,他只能含糊地说去供土地公的,尼玛要是让人误会这是他要来吃的,饭桶这名号保证从小花头上摘下来戴他头上去。 然后李湛看到了更惊悚的一幕,吃了那只猪头之后马上饭桶变得神采奕奕,活像打了鸡血,整个过程请参考干木耳泡水之后的情形。 李湛连续三天让小东拿了三只猪头过来,小花很神奇的一点都不觉得油腻,全都吃个精光,而且越来越有精神,十全大补丸都没这个功效,李湛忍不住怀疑这猪头是不是放了什么仙家灵药,万年人参或灵芝什么的。 很有精神的小花大展身手弄了无数的菜感激李湛。黄花菜烧烤麸,香菇豆腐羹,醋溜白菜,油焖茄子,糖醋藕片,小葱炒蛋,竹笋炒蛋,水煮花生…… 李湛吃着小花用豆类做的糖醋素排,红烧素肉,忍不住用哀怨的眼神看着小花,好过份,咱认识那么久了你都没弄这么好吃的菜给我吃,太亏了,原本以为你只会弄些烧烤和鱼汤而已。 李湛是个果断的人,在吃了小花大展身手弄的饭菜之后,他马上让人回去跟沈佩说他要放几天假,他决定了这几天就在白马寺窝着了,吃完小花做的中餐他还要打包一份晚餐,吃货的人生就是这么幸福! 小花做菜质量更上一层楼的事瞒不过另一个同样好吃的人,哪里有好吃的哪里就有正太观主!无量观的观主原本在这十天的大会结束后应该走人的,但他实在舍不得小花的手艺,在拐人跟他回无量观不成之后,天天窝在白马寺不动了,吃完了喝足了就去粘着圆清师太不放,圆清师太不在就去找圆通主持的晦气。 有了正太观主带头,更多的吃货跑过来了,不管有病没病都往山上跑,趁着医道大会还没彻底结束赶紧跑去吃东西,不然等小尼姑回到男人止步的水月庵除非重新投个女胎否则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小花更忙了,这一届医道大会最出名的除了太医院的秦太医就是一个很会做菜的小尼姑。 厨房的师姐用高山仰止的目光看着小花,厨房里其他大厨也从小花身上学过怎么做菜,做得也十分美味,但厨房的锅本来就十分重,这些天来原本的主厨的胖师姐累倒了,小花连续好几个时辰颠锅手依旧不抖,于是在pk体力的情况下小花完胜当之不让的成为了厨房里的新主厨,全厨房的师姐们都沦落到了为小花打下手。有肉吃的日子让小花红光满面,做菜的速度又快又好,众多打下手的大厨努力安慰自已,我不是输给她厨艺,只是输了体力而已,净华做菜比较好吃不过是因为她力气大,颠锅好火候更足炒菜速度更快而已…… 水月庵的厨房从早上到下午没得空过,因为那些吃了中饭还不够的大夫们纷纷要求打包。还好我力气够大体力很足,小花安慰自已,当然自已做菜也有好处可以随时以尝菜的名义大大方方的偷吃。 今天李湛会带什么过来呢?猪头已经吃腻了,小花一边拿着铲子一边想念后山的鱼,好久没去了。不过再过几天就可以空出时间来了,鱼儿们,我来了! 医道大会半个月之后终于结束了,白马寺的义诊结束了,小花她们打包回水月庵了,但民间的义诊和医药交易什么的还没结束。 无数百姓远道而来到京郊处义诊所在地。这里原本是御林军经常练习的地方,一些帐篷什么的原本就有,倒是极为方便。不用每天都泡在厨房之后,闲下来之后小花也跟着师傅下山看热闹,一边看各种药材一边思考怎样将之做成菜,这时空药膳什么的就鸡汤鸭汤鸽子汤各种肉汤,还没有以药入膳的概念。明年她就要离开水月庵了,师傅养她一场她总要为水月庵留下一些东西才行。 ********* “老爷,我为你弄了燕窝,你吃点再看书吧。”马氏含情脉脉地看着花国材。 “夫人辛苦了,但为夫不希望你时常下厨,手粗了怎么办。”花老爷温柔地说,他当然知道这些大家闺秀所谓的下厨是仆人将一切准备好,她们就动动手将食材放锅里而已,这烧火洗锅洗食材都是仆人包办的。 “为了老爷我从来不觉得辛苦。”马氏笑着说,眼神依旧充满爱慕地看着花老爷。她暗地里松了口气,果然是错觉,她怎么会觉得老爷自医道大会的体检回来后就冷漠了呢,明明还是那个温柔体贴的枕边人啊。 花国材有些漠然地想,如果是温宜家,她肯定会说,“这燕窝是厨房弄的,我只是动动手将药材放下去而已。”宜家从来不会说好话哄她,也不会用他就是天他就是地他就是人生唯一信仰的表情看他,宜家只会在他受到挫折的时候二话不说冲上去为他解决好一切而已,以前他总觉得让女人挡在自已前面自已一点男人尊严都没有,但现在他才明白一个女人该是怎么深爱着一个男人才会冲上去为他遮风挡雨。 “你近来身体好点了吗?我实在不想你那么辛苦。”花老爷温柔地问,从他年轻时对温宜家演出翩翩少年郎夺取她的芳心之后,演技就一直沉淀在他骨头里,有时他甚至觉得自已演出来的的面具就是他的真人,这些日子他看着自已对马氏那深情款款的模样他觉得连自已都骗了过去,将一个一点都不介意头上戴绿帽的深情丈夫演得无比真实。 “都说了为了夫君人家一点都不辛苦,只是还有点头晕而已,毕竟流了那么多血。”说完马氏黯然低头,其实她早就好了,但因为怕夫君责怪她太过信任害她流产的妹妹才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而且她真的喜欢夫君因她生病焦急的模样,她心里总是甜甜的。 花老爷忍不住又作起了比较,如果是宜家,不管她病得多重,怕他担心总是忍着不说,之前她病得那么重他都没发现,而马氏不管他多忙多累即使她身体无恙都要拉着他陪她,花老爷一时之间痛彻心肺,真正喜欢你的人惟恐你会担心受怕,宜家真的是打从心底里喜欢他!可他终究还是失去了! 忍着心里的伤痛和不耐烦,他将马氏送走了,坐在书桌前良久,让后悔痛苦的情绪将自已一*淹没了。 夜色苍茫,慢慢抬起头来的花国材俨然是一副狰狞的模样,如果说宜家的死他有错,但更有错的是马氏,马氏,马侯爷,马家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宜家,我为你报仇好不好,这样等到了地下你我再续前缘好不好?花老爷喃喃自语着,夜色下的脸越发狰狞扭曲。 作者有话要说:小东:王爷你每天一个猪头供土地爷,一定会心想事成的! 李湛:呵呵……心想事成不一定,不过土地公吃了精神一定也会很好吧!(元气十足的小花飘过) 小东:?? ps:最近我这文下榜了,说不定收藏点击什么的就这样了,也没有编辑来找我。有些沮丧,但我会努力写完的,这篇文就当练笔吧,写完之后跑起点去吧,刚好签约也快到期了,那边说不定比较有前途? 最近一直想写都市文,但这篇文还没完,偏偏我又是天残手,手速太慢,只好等这文完结再说了。 第71章 一场秋雨一场凉,马氏得了风寒,大概是“流产”没多久又心情郁闷的关系,她缠绵于病塌之中。 值得高兴的是花老爷对她还是嘘寒问暖,没有一处不细致。马氏暗中松了口气,最近不知为何继妹子在宫中被贬之后,父亲也被人弹劾了好几次,她想让老爷帮忙却又传来花家各处铺子经营不善不得不转让,花家财产因而大幅度缩水的种种琐事。 夫君都自顾不暇哪还能筹出大笔银子让父亲周转呢,想到因为不理解她的立场暴怒的父亲和一脸不满却因为她的缘故忍下来的老爷,马氏愁肠百转,更是起不了身来。 许是因为她一直生病,下人也懒散了,今日居然出现下人将家中古董偷出去卖的事,正好被老爷抓个正着,马氏羞愧不已,挣扎着从床上起来找这刁奴算账。 一起床就是一阵晕,马氏喘了口气,难受至极的喊人将这小偷绑了打死了事。 “夫人不可。”奶娘制止她说,“丽妃已经不再是……”她咽下口中的话。 马氏明白她的意思,她妹子已经不是贵妃,如果府中死人太多怎么也说不过去。马氏咽不下一口气,更觉得头晕得厉害。 奶娘大惊,“夫人要好好保重身体,不要为这小事烦心。”说来马氏也算保养得极好了,身体更是比一般同龄之人健康,若不是这次她流产也不至于一场感冒就病得起不来。 “府中一个能管事的人都没有,我怎能不操心。”马氏悲从心起,她最近都不敢看镜子中自已的病容,但洗脸的时候水中的倒影告诉她她因病衰老了很多。 “夫人莫让老爷心急,抓住老爷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奶娘暗示地说,“府中能管事的又不只夫人一人。” 马氏当然知道她的意思,但现在她病成这样,想不放手也不可能了,她想了想说,“等老爷回来我和他商量再说。”忍不住困倦她又倒了下去睡着了。 ********* 夜幕降临,马氏被自已连续不短的咳嗽弄醒了,她只觉得难受得肺都要咳出来了。男人的手端来一杯温水慢慢地喂她喝下去。 难受劲终于过了,她抬头,果然是老爷,他正一脸担心地看着她,手在她背后轻拍着她的背。 “我已经听说了,你何必为一个下人生这么大的气呢,白白折腾自已的身体。你看你,精神那么差,下边的人才欺上瞒下的。”依旧那么英俊的老爷带着责备和心疼看着她。 马氏痴痴地看着他,总是那么体贴的老爷,为了他她也要养好身体,不由得又想起了奶娘的提议。 “还是一直咳吗?”他温柔地看着她,“明日我休假在家陪你可好” “只有一点咳而已,”马氏的心只觉得甜甜的,“不需要老爷每天来看我,我一小女子怎能让老爷为我废了公事呢。”现在不比之前,之前有她妹子在,老爷后台硬但现在他出一点错肯定就会被那些不怀好意的同僚抓住把柄。 花老爷看着马氏三十多岁的人了,现在因为生病更显出几分老态的马氏还表现得活像十几岁的少女向他撒娇,忍不住胃里翻腾恶心,但他的演技一流,还是继续表现得深情款款,“身体不好的话就好好休息,我看以后就让兰兰来帮着管家吧。” 马氏忍不住心酸,尽管之前奶娘也这么劝她而她也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了,“老爷是怪我没管好下人吗,不然……” “怎是怪你,你知道不管你做了什么事我都不会怪你的。”花老爷忙安慰她说,“只是我昨日见到岳父,岳父告诉我说钱尚书有一幼子尚未娶妻。” 马氏眼前一亮,她知道,吏部尚书钱大人之幼子是个出了名的笨,据说以前还经常歪着头流口水,如果能将花兰嫁过去那岂不是多了一座靠山?! “那父亲的意思是……”马氏屏住呼吸看着花老爷,生怕他会舍不得花兰那死丫头。 花老爷点头,“岳父希望我们能攀上钱大人,两边都打过招呼了,钱夫人大概也有这个意思,她暗示说希望幼子的夫人是个能管家的。” 毕竟儿子是个傻的,儿媳妇当然得精明点才行,所以学习管家之事花兰必须得会才行。 花老爷暗暗忍下这口气,他岳父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想攀上钱大人用他家的庶女不是正好,偏偏舍不得。这歪主意都打到他头上了,让他牺牲自已的孙女。若不是现在他还拿马候爷没办法他绝对不会这么忍气吞声,反正只是口头答应,急晕头的马候爷大概忘记了只有亲身父母都同意才能交换婚书,到时将一切推到儿子身上去吧,儿子不同意他也没办法不是?反正儿子和他关系向来不好差不多人尽皆知了。 “老爷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马氏有些不安地问,她最近夹在两头中间还真是不好过。 “岳父说必须将钱大人争取过来,近来在银子方面花家实在拿不出来,这事只能答应他了,不然你也难做。”花老爷一脸不忍但又奈何地说,让马氏感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明白了。”马氏喃喃地说,她之前怎么会怀疑老爷故意不给父亲银子呢,果然老爷是没办法而不是不愿意帮助父亲,想到这里她觉得精神都好转了几分。 花老爷温柔地拿过下人端过来的药碗,“先将这药喝了,等喝完了药再好好睡一觉,兴许明天身体就好了呢。” 马氏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花老爷温柔地喂她喝药,果然老爷从来都将她放心上,有几个男人会守在生病的妻子床前还轻柔蜜意的哄妻子喝药的。 马氏忍不住将头靠花老爷身上,“都是妾身不好,不应该生这病,让老爷独守空房了。”她害羞地想她的身体要赶紧“好”起来才行,到时一定在床上好好“弥补”老爷。 “那你身体要快点好才行,老爷可忍不了多久了。”看着她这副春情荡漾的样子,花老爷恨不得将眼前的人狠狠的打上几巴掌,让你给老子带绿帽。 “为了老爷,我一定将身体养得壮壮的,为老爷生男育女。”马氏撒娇地说,没留意到身下的人身体忽然一僵。 花老爷强忍住内心将眼前女人就地杀了的冲动说,“之前给小静的嫁妆要转到兰兰名下了,不然钱家知道了也不好办。” 马氏一脸不舍,那可都是好东西, “老爷,钱家那孩子毕竟是个头脑不好的,就算没嫁妆也……”也求着花兰出嫁。 花老爷也一脸不舍,“夫人,舍不得孩子逮不住狼,现在可不比以前,若是丽美人还是贵妃还好,但现在岳父日子也不好过,攀上钱家对我或对岳父都好。” 马氏缓缓点头,花老爷状似情深的将她拥入怀里,在任何人看不到的角度,他脸色一寒,这女人果然心狠手辣,之前还装个样子,现在大概是因为他表现得太好而她又生病比平时更脆弱的关系装都懒得装了。 一个女人若是嫁给那样的傻子一生都毁了而马氏居然回为能攀上家大业大的钱家兴奋不已。 离开内室前喝令让人好好照顾马氏后,花老爷往书房去了。没人发现任何不对,包括奶娘,大家都为马氏嫁得一个对她关怀得无微不至的男人感动,即使手段不对,但这样的男人是值得的。 “还是不能让你那么愉快的死去呢?”花老爷望着天上镰刀似的寒月喃喃说道,经过只余下残荷的荷花池时只手中的一个小包的东西扔了下去。那一小包东西在水中散开,依稀看得到是粉末状的东西,慢慢地装粉末的纸也沉了下去,直到看不到任何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太晚了,先不写小剧场了。 对于大家的留言我很感动,不过以后就算跑去混起点了,大家也可以去那边看的。 不知大家喜不喜欢现言,我倒挺想写现言的,古言竞争实在太激烈了 第72章 热闹又有些脏乱的菜市里,小贩们正一个两个扯开嗓门叫卖,无意间见到两个少年经过时不约而同的张大了嘴巴。 前面的十*岁的少年长相极为精致,唇色鲜艳,眯起的桃花眼让来往的女人腿都挪不动了。后面年纪稍小的少年容貌虽不及前者精致,但剑眉朗目,身段挺拔像笔直的翠竹,神采飞扬带着少年特有的勃勃生气,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李湛觉得全身都不自在,这周围来往的人都盯着他俩看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衣服的关系,但他这一身可普通得很啊,看着前面的沈佩,想起他以前下朝时无数女人相送的盛况李湛恍然大悟,赶紧跟他拉开距离,果然流连在他身上的目光少了很多。 李湛松了口气,抬头沈佩已不见了,他赶紧找了过去,这很简单,只要找看为了看美少年脖子以一种不正常方向扭曲的人就知道了,果然一路上他就见了好几个不停地扭着脖子的人,更夸张的是一个脖子都歪掉的男人正大声嚷嚷。 “天啊,大美人居然是男的!我这脖子太亏了!” 李湛挑了挑眉,他就说好找吧。 但看到沈佩的一刹那,李湛觉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沈佩左手拎着只杀好的鸭子右手拎着几颗新鲜蔬菜,正亲切向周围几位卖菜大妈询问各种物价。 这是沈佩吗?两辈子可没人告诉他沈佩是这么接地气的人啊?擦,谁能告诉他沈佩居然会跑去买菜了? “公子,买我的菜吧,我的大白菜才三文一斤。”胖乎乎的卖菜姑娘挤上前说。 “买我的吧,我的才两文一斤。”一个看起来颇为壮硕的阿姨以气拔山兮的气势冲过来。 “我的只要一文钱。”一个瘦瘦的姑娘虽说人瘦但力气可不少的也挤进来。 “公子,我家的猪肉免费,你要的话我给你送货上门!”拿着杀猪刀的卖肉姑娘一身横肉嗓门极大,整个人在这无比锋利的杀猪刀的映衬之下气势有如汹涌的海水,来往的人无比纷纷躲避。 “这不是卖猪肉的朱三娘吗?她也看上这个公子了,也不看看她那长相,只有我这样的才配得上这位英俊的公子。” “胡说,你这瘦猴,你胸没我大,这位公子一看就不会喜欢。”胖胖的卖白菜姑娘挺了挺波涛汹涌的大胸。 “你胸大是大了,但你那腰是水桶啊,我这才叫纤纤细腰。”瘦瘦的姑娘扭了扭她的细腰说。 “你这板子!”胖姑娘怒了。 “总比你奶牛好!”瘦姑娘不甘示弱。 杀猪的朱三娘子在手上发亮的杀猪刀的帮助下已挤到沈佩身边,她抖了抖全身挤得有些出汗的肥肉,含羞地看着俊美得不像话的沈佩,“这位公子,不知家在何处,我今日送肉上门到你家可好。” 李湛发誓这朱三娘肯定不是想送肉上门,她想的绝对是送自已上门啊! 沈佩看着朱三娘那圆胖得五官都不知挤到哪里去的肥脸,难得的有些无措,他以前是喜欢招蜂引蝶勾引姑娘们丢手绢荷包给他没错,但那是下朝路上,路边有兵司的人拦着,像这样零距离的直面这些过度热情的女性生物的事还是第一次啊。 不妙,沈佩全身冷汗看着围着他的雌性生物,更糟的是还有源源不断的女人涌过来。他对着远处的李湛打了个眼色,李湛当作没看见般的扭过头去。 擦!这死学生今天还真的跟他拗上了,不就没答应他认那个叫小花的姑娘做妹子吗,就这样就和他赌气了?! 沈佩两眼都是火光的盯着李湛,李湛对着他裂嘴一笑,用口型说,“不答应别想我救你。” 沈佩用眼神暗杀这死孩子,那叫小花的女孩----这名字一听就俗气到底了,肯定是个村姑,才高八斗的女人他都要犹豫了,让他认这样的女人做妹子?休想! 李湛笑眯眯的看着他,忽然大声喊道,“大家快来看啊,这位可是今年的探花……” 沈佩大惊,忙道,“我答应,我答应。” 朱三娘大喜,“这位公子答应让我上门了,是不是对三娘有好感,你看我这腰圆屁股大的,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好手……”她正要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已,眼前一花,沈佩已经不见人了。 人呢?她茫然,抬头看见的却是两道拔足狂奔的身影,众多女性生物见了忍不住跟在后面追,却不想不知哪来的几个男人将前面的菜摊子弄倒了,等他们想绕过去之时却被人拦住了要赔偿,等事情终于解决之后这两个少年已不见身影了,而那几个弄倒菜摊和老板吵着赔偿的男人也很神奇的不见人影了。 ******** 李湛擦擦头上的冷汗,这些女人实在太疯狂了,“所以说你今天想要我看的究竟是什么?一群追得你抱头鼠窜的女人?” “想要你看的当然是物价。”沈佩没好气地说,这几日这死孩子天天在他耳边说一个叫“小花”的姑娘多么多么的好,弄得他烦不胜烦才想让他陪他来买菜整整他,他也是第一次出来买菜怎么知道这些人是这么疯狂的。 “物价有什么好看的?”李湛不以为然。 “物价从小的来说关系到老百姓的吃不吃得饱,从大的来说关系到国计民生……”沈佩终于找着机会了将这几日烦他烦得不行的死小孩训了一顿。 李湛跟在沈佩后面走进沈府,嘀咕个没完,“我只是想说就算想知道物价,叫人去弄一份就行了,没必要亲自去体验。” 李湛无比感叹地看着这寒酸得不行的沈府,老管家难得见有人上门,乐呵呵地亲手端茶上来,李湛无比嫌弃地看着杯中的茶叶沫子,擦,他难得来一趟居然给他喝茶沫子。 “你上前从我家摸走的上等绿雪呢?” “绿雪好茶是好茶,但你天天喝多了也不好,凡事得有个度,你别看这茶沫子便宜不起眼,但我大庆百分之八十的百姓喝的就是它,我认为你作为我大庆皇室子弟应当与民同苦,想知道百姓在想什么,最好的法子莫过于亲身体验他们的生活。”沈佩义正词严地说。 李湛无言以对,没钱供不起好茶就说啊,还有老管家都亲自来泡茶了,可想而知这沈府连丫鬟也养不起了,怪不得沈佩都不得不亲自上菜市买菜了。他开始怀疑让沈家收个养女是不是错误的决定,他是想让小花找最粗的大腿来抱但他并不想让小花来受罪啊。 “我说你怎么越过越穷了,朝廷不是给你们发薪水了吗?”李湛奇怪了,大庆流行高薪养廉,照理说沈家不应该穷成这样啊。 “老家发洪水,我爹去资助父老乡亲去了。”沈佩忍不住瞪了瞪李湛,还不是你害的,自当了你的老师,为了不损伤你那摇摇欲坠的形象,他都不能像以前那般在路边收无数热情姑娘的帕子荷包甚至肚兜去卖钱了,否则就算他爹再去支援灾民也不至于如此。 “我看你们家可养不起小花了,她一顿饭可以吃一个猪头的。”李湛无比忧虑地说。 沈佩脑中里又浮起一个五大三粗的抠脚女汉子形象:熊一样粗壮的身材,脸上肥圆得看不见五官,只看得到张大的血盆大口一口将猪头吞下去! 好可怕!这样的女人还能算是女人吗?就差多长根棒子就可以直接当男人了。 沈佩打了个寒颤,忙建议说,“我家确实穷得很,朝中有权有钱的大臣多得是,你让他们认个闺女还不是很容易?”第一次无比感谢老爹败家的行径,不然认个大熊做妹子可不是开玩笑的。 “那不成,小花自由惯了,可受不了那种绣花弹琴三天两天花会的日子,就你家了,别担心钱的事,小花可比你这只会花钱的一家子会赚钱。”李湛一口否定,沈佩是有个爱乱花钱的老爹,但钱对小花而言从不是问题。 沈佩有些怔住了,第一次听说这“力大无穷,肚大无穷”的女汉子居然有这样的优点,看来是他想左了,他家当然不会贪慕她的钱财,但他本人确实比较欣赏有一技之才的女子。 “改天带我去见见她吧。”沈佩下了决心,他也想看看这安平王一说起来就夸个没完没了的好姑娘救济究竟有多么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沈佩:小花,俗透的名字,肯定比眼前这猪三娘好不了多少,还力拔山兮的大力女,吃饭得用桶还装?肯定是个比猪还肥,夏天身上汗臭味永远都消不掉的丑女! 李湛:小花这名字多可爱啊,不过沈佩可能不懂欣赏小花的美,这色狼只喜欢波大屁股大的,我还是不要和他说小花的长相了,等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ps:其实我原本写这个多少也有希望赚点小钱的意思,买完房子又装修欠了一屁股债务,现在房间空荡荡的什么家具都买不起。可惜没编辑找我,也没人帮我推文,听说古言要500收藏才能入v,所以说搞不好这次又是练笔了 第73章 没几日,小花收到李湛的信,上面的消息差点没让她气得吐血。 “嫁妆不是转到花兰手里了吗?你为什么这么生气。”圆清师太不解地问。 “那两混蛋将兰兰卖了啊!他们居然在商量将兰兰嫁给一个傻子!”小花火冒三丈,恨不得提刀去将那两渣人砍了。 师太吃的盐毕竟比小花吃的米多,这么多年她也算看透花国材这人渣了,所以沉吟了会安慰小花道,“花国材心胸狭隘得很,马候爷是想拉拢钱大人没错,但就算拉拢上钱大人,分摊到花国材身上好处也没多少了,花国材肯定早已心生异心了,这婚事应该只是权宜这计。尤其在马氏那样对待他之后,以他记仇的性子是绝对跟马家对着干的。” “真的?”小花向师傅寻求保证,无论如何,兰兰可不能被人毁了,“我就担心他们是为了安抚兰兰才将嫁妆给她的。” “你少操心了,我想花国材多半也打着婚事必须得亲生父母同意才生效才暂时答应的,你看着吧,这婚事成不了。”圆清师太忍不住敲这笨徒弟的头,对别人的事那么认真,干嘛不多想想自已的事呢。 “如果只是权宜之计,那花老爷居然肯将嫁妆给兰兰的?”小花大惑不解,她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花国材是良心发现了才将前妻留下的东西交给孙女。 “从他的个性推断而已,这人自私到一定境界了,所以尽管现在他没办法和马家抗衡,他也不会便宜马氏的。”师太示意小花帮她捶肩膀,小花乖乖上前去,用适当的力气帮师父按摩。 师太舒服地叹口气,继续给傻徒弟解谜:“花国材自是恨极马氏,所以定不会便宜马氏,再说嫁妆在花兰名下他以后还可以要回来,给了马氏极有可能要不回来了。” 以前他对马氏有几分情意在,也自认为马氏对她一心一意,什么都舍得可以给她,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就算给了马氏,只要他想要回来马氏也会给他,但现在花国材自知道马氏给他戴绿帽之后对马氏就没那么信任了,他甚至怀疑马氏会不会拿他的东西去养哪来的小白脸了。再加上马氏对推花兰入火坑表现得那么积极更是让花国材反感,毕意以前马氏表现出来的可是无辜白莲花形象啊。 小花听着师傅说的理由,跟李湛在信中分析的一模一样,顿时放下心来,之前李湛的分析她不是很信得过,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嘛,但现在既然师傅也这么说了那就没什么不放心的了。她这算不算信不过李湛,想到这里又有些心虚,她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多信任李湛的判断,很明显李湛比她聪明多了。小花向来不聪明但这不妨碍她跟着聪明人走。 转念一想小花又不由得叹气,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如果马氏不那么狠毒到想让花兰嫁给一个傻子,花兰在名义上只是孙辈她都恨不得她过得越惨越好,看来她真的越来越藏不住本相了,若不是这样花国材也不会那么忌惮她了。 “为什么会有这亲损人不利己的人呢?”小花自言自语,花兰是个姑娘,嫁出去就不妨碍她,为什么一定要眼睁睁看着她被推入火坑呢,依马氏的性格,她定不可能和她家庶妹相处得多融洽,想巴结上大人物提议她庶妹不就行了,正好解决眼中钉,但为什么她第一念头想害的反而是花兰呢。 “那是因为她对花老爷用情极深。”师太叹气道,马氏对花国材情深到害死家宜后,恨极跟温家宜有关的一切,然而物品可以抛弃,但她的后代就成了噬骨之痛,一再告诉她她不是花国材的唯一。 两辈子没喜欢过人的小花似懂非懂,对她来说,爱情不如烤鱼,不如肉包子不如酱肘子。说到酱肘子她又饿了……窗外桃树的叶子快要掉光了,冬天也不远了吧,说起冬天,吃火锅的季节到了……说到吃火锅……还是用鸡汤和大骨做汤底比较好…… 师太不用看也知道这个饭桶徒弟在想什么,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不知道在意淫什么,但肯定是更种肉,唉…… 师太无声地叹气,为小花发愁,看样子再过不久今年的第一场雪就要到来了,到时后山的鱼可就冻住了,该怎么办呢。 ************* 秋风秋雨愁煞人,今年的秋天虽说比往年热但毕竟一场秋雨一场凉,小花开始感觉到凉意了,尤其是每天都去扫叶子并将之收集起来当引火柴来烧的时候。 李湛在五天一次的早朝之后又就溜出来找小花了。因为前次小花说想吃烤羊肉和羊肉汤什么的他特地拎了半只羊过来。 李湛觉得心情极好,可惜沈佩没时间出来,不然直接过来看小花多好,他肯定会喜欢上小花的,越是黑心黑肝黑肠子九转十八弯的人就越喜欢单纯但又坚定自已原则的人,他自已就是这样,每次心情不好来看看小花都觉得胃口大开,烦恼全消。 小花烧了两堆火,一边烤羊肉,一边是放上锅准备煮羊肉汤,秋天还是要吃羊肉汤才爽,当然秋天吃萝卜赛过吃人参,萝卜羊肉汤最应景了。 将葱切段,姜切片,萝卜削皮。李湛在旁边看了为小花的刀功感叹,手腕轻巧翻转间,萝卜皮就掉了下来,削下来的皮非常薄,一点都没浪费。不管是什么事做到了极致就是艺术,李湛不由得看得痴了。 她一个从没做过任何活计的千金小姐进入尼姑庵不过三年就练出这么厉害的刀工,这中间一定吃了很多苦,最难得的是她的心性始终那么平和。 小花不理会在一边感叹的李湛,现在她的目光只有眼前的肉,鱼是好吃没错但架不住经常吃,因此她最期待的就是每隔几天李湛的到来,他每次来从不空手来,嘿嘿,冲着这一点就不枉她对他掏心掏肺了,尽管从目前来看掏心掏肺的都是李湛,但小花发誓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他才行。 锅中加凉水和浸泡后的羊肉各着加入的葱姜和料酒,大火煮开之后撇去浮沫重新清洗干净,羊肉有膻味一定要处理好才好吃。然后将羊肉重新加水另煮加入葱段、姜片、花椒、八角慢慢烧,小火炖了近1个小时后加入萝卜再慢煮半小时。 美味的烤羊肉已经弄好了,小花将一大串烤羊肉递过来,李湛眉开眼笑地接过来,如果说以前小花有东西肯定会先塞进自已嘴巴,但现在小花有东西吃一般都先给他,果然在小花心目中他的重要性大大上升啊! 但这叫孜然的东西加在羊肉上真好吃,为什么宫里的御厨就没一个会用呢,李湛对宫中所谓厨艺高操的御厨们越发不满了。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最近还在猛长个头的李湛胃口也跟着长了,啃完了十来串烤羊肉他只觉得半饱,眼巴巴的看着锅里的肉流口水,这时候的他一点也不像十六岁的少年,像她上辈子养的那只狗,每次她做饭的时候那只狗也像这样摇着尾巴围着她转…… 小花的心都软了,笑着说,“不用那么心急,不用等很久的。” 差不多可以了,小花站起来去找碗筷,李湛很有眼色的将碗筷拿了过来,小花接过,不小心碰到李湛的排骨身材,顿时皱眉,“你最近好像瘦了?没吃饭吗?” 李湛挺了挺胸,得意地说,“我又长高了,这是正常现象。”抽个子的时候都是比较瘦的。 小花有些羡慕地看着李湛,这营养就是好啊,按现代年龄来算,他这才十五周岁呢,现在居然差不多180公分了,而她呢,小花悲从心来,还没满140公分的人伤不起啊伤不起,她这辈子都不敢幻想她上辈子的170公分了,但希望至少能长到160公分,不然真的是五短身材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菩萨保佑我长高吧,求你入我梦中来告诉我我将来能长多高吧! 入梦的菩萨:放心,你将来绝对是李湛都觉得有压力的身高! 大喜的小花:太好了!看来我将来是模特儿的身高! 很多年后…… 李湛:花花,你为什么不长高点呢,每次接吻我都得将你抱起来离地二十多公分才行,我压力好大啊! 小花:…… ps:抱歉,我最近都很晚才回来,一大早就得出去,最近每天睡眠时间都只有6个多小时,所以只能隔天更了。但美女们给我的留言我都尽量回的。 第74章 喝完美味的羊肉萝卜汤之后两人都觉得精力十足,不愧是秋季大补的好汤啊!尤其是小花,脸色红润,虽说瘦,但皮肤又白又滑又嫩,最好的妆容都调不出这么好的肤色。 李湛得出一个结论:果然要养好这丫头就得一天三餐加宵夜给她吃肉才行,对这丫头来说肉比什么人参灵芝有效多了。 吃饱喝足了,两人又爬到建着树屋的参天大树上,树屋经过夏天的狂风暴雨之后很神奇的丝毫未损坏,但因最近一直下雨有几块木板发霉了,李湛看了有些皱眉,看来下次得来修修才行。 小花从树屋一边的小茶几上的抽屉里找出碳炉和茶壶来,这是李湛那个爱享受的家伙拿来的,小花虽说不识货,但从手感来说无论是茶壶茶杯或是茶几应该都不是什么便宜货。小花飞快地抓住挂树上的一条草绳往下一跳,又一次完美地cos了人猿泰山。 李湛看了直发愁,沈佩家可说是在众多显贵之中家风极为松散自由的了,但小花的行为好像还是超出他们家能接受的范围,不知沈佩介不介意意妹子是个猴子? 小花下来将之前放火里的碳夹出来放入小火炉内,这次她倒不敢再cos泰山君了,上火炉里可是有碳的。老老实实将火炉放在篮子里爬到树上再将篮子提上来。 小花将壶放到火炉上,往里面倒进从水月庵半山泉处打来的泉水,扭过头看见李湛一脸发愁地扯着自已头发的模样,不由得奇了,“最近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李湛有气无力地说,只觉得小花的事比起国事更让他发愁。 看来不是什么大事,小花点点头又去看火,“那两夫妻最近有什么不对劲吗?” “放心,我让暗卫去盯着花家了。”李湛有些不想说,因为去盯着花家的女暗卫性格较为活泼,李湛有时会为了得到更直观的资料会问到她的想法,那女暗卫老实说“被恶心到了”,说如果可以希望李湛能派她去做别的任务,就算跟人家打打杀杀也比整天盯着那两夫妻演戏来得好,否则她觉得自已以后的婚姻观和爱情观会被那两货全毁了。 看来暗卫太活泼了也不好,不过据说这样的暗卫在打听家长里短方面最是擅长不过,长相不是很突出,性格活泼过头男主人不会喜欢,女主人不会戒备。 “要是那两人再针对兰兰,你一定要告诉我,实在不行我大义灭亲!”小花杀气腾腾地说。 “放心,以我的身份在大庆除了皇帝的事我没办法管,小小的花家我还不看眼里。”李湛自傲地说,实在不明白小花为毛有他这么粗的大腿抱着了还操心这操心那的。 “你的身份?你不是个大夫吗?”小花不解地问。 “我是个王爷!大庆唯一的王爷!”李湛不可思议地看着小花,恨不得将她抓起来抖两抖,擦!“你不会到现在才知道我的身份吧!”如果没记错他之前可是跟她提过了。 “你有跟我说过吗?”小花迷糊地睁大眼睛努力想着他什么时候和她说过他的身份了。 “我说过了,而且好像不只一次!”李湛脸色铁青地看着她。 小花努力回想,他以前是说过,“皇帝是我哥”“大庆除了皇帝我最大”……越想越心虚,小花当时只将李湛这些话当成是少年人的吹嘘而已,可谁能告诉她原来他说得都是真话。 小花傻笑,赶紧转换话题,“原来你来头这么大,看来和人拼爹,不,是拼哥你不怕拼不赢了。” 李湛有些抓狂,这家伙知道他是王爷就只想到这个,虽说他讨厌别人一说到他的身份就诚惶诚恐地溜须拍马或赶紧故作清高,但也不至于像小花这样像是“今天吃的是大白菜”这么稀松平常吧。 “我姓李,是当今皇帝唯一的弟弟。”眼光的余光继续打量。 小花点点头,“我知道了。” 上辈子一打开新闻联播看到的就是国家领导人,小花很诡异的将李湛的身份转化为“国家领导人的弟弟”了,实在没什么对皇族的诚惶诚恐之感,小花只是想着上辈子跑到*上看的穿越小说,几乎每本小说里的穿越女都会遇上一个王爷是有道理的,看来她不应该将*上的穿越文批得太过份了,穿越大神还是很公平的。 “你就没什么话要说?”李湛奇道,这不科学啊,每个初次知道到他身份的人要么就是阿谀奉承要么就是胆战心惊,当然由于原主太不堪,鄙视不愿与之为伍的也有。 “要说什么?”小花茫然。大脑不经意又想起了上辈子所看的无数小说,据说每一个穿越女都有一个王爷会喜欢上她,穿越女喜欢上王爷是皆大欢喜,没喜欢上是相爱相杀…… 饭桶小花妙悟了,不加思索地说,“你死心吧,我是不会喜欢上你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李湛喷血中,这是神马思维,他们俩的大脑构造一定是极度不同。而且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像我这样的千古好男人你去哪里找……” 李湛很不爽,他实在不懂这种不爽从哪里来,但他只觉得现在的自已就像那壶烧得正开的水,怒气直往上冒。 小花茫然地看着他,他为毛这么生气呢,而且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两人的谈话越来越奇怪了。一定是她的话伤到他的敏感的内心了,据点点上的种马文说每一个男人都有一个人见人爱的梦想,如果哪个女人不爱上他就是这女人是个蛇精病,大概李湛正处于老子天下最帅,每个女人都应该膜拜跪舔老子的中二期,小花秒懂了,但她还是不打算说假话。两人已经十分熟悉了,说话也百无禁忌,所以现在小花知道了李湛的真实身份,但依她的直觉,李湛还是喜欢她表现出内心的心想而不是阴奉阳违。 “你看你面相,看起来就像花花公子。”小花拍拍手不客气地说,她上辈子就见像这样面相跟李湛很像的人,当时经常在她家店门前面摆摊算命的大叔担心她被坏男人骗,总教她怎么辨认花花公子的面相。算命大叔说那个面相桃花过旺的男人一定是喜欢沾花惹草的人,果不其然,那人被老婆拿着菜刀追杀的时候全街的人都去看热闹了。 “花花公子?”喜欢花的公子哥?李湛发现自已又听不懂小花说的话了。 “就是那种为了勾引姑娘,喜欢将自已打扮得花枝招展,活像开屏的孔雀的男人。” 李湛郁闷了,这姑娘难不成能看到人骨头里去吗,“姑娘家不要张口闭口说什么勾引之类的,没气质。而且我到目前为止可没勾引过任何一个姑娘……”他有些心虚地说,但转念一想喜欢勾引女人的是原主,可不是他,他两辈子对女人可是避之唯恐不及的,于是理直气壮地说,“我可是打算婚前守身如玉的,就算将来我成亲最多只娶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急于在小花面前洗白自已,心里的直觉在说,如果他真的给小花留下花花公子的印象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小花倒是奇了,“好像当王爷可以娶五个老婆,你这纳妾名额不用不是白费吗?” 重点不是这个,为什么这只饭桶永远抓人住重点呢,李湛抹抹脸,“我就只打算娶一个,女人太多了吵,而且不符合经济利益。” 实际上他刚重生那阵还想着去当和尚来着,这两辈子遇上的女人简直是让他倒尽胃口,对女人没有任何好观感;而且一想到以后会生下长乐公主那样不知廉耻的女儿他就觉得还是当一辈子当和尚算了。不过现是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皇兄有子,而且这孩子也要长大成人能担当起一国之君的重责,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亡国之痛。 小花有些佩服的看着他,难得在封建社会找到一个奇芭,她还以为是男人都喜欢后宫种马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肥太监管家:王爷十六了,再过两年就可以娶老婆了,一次娶五个,三年抱俩,三年就有十个孩子,六年就有二十个孩子了…… 李湛:不好意思,我只打算娶一个老婆。 肥太监管家:为什么,多娶两个不行吗?王府出得起纳妾费的。 李湛:不要,你再说我一个老婆都不娶了。 肥太监管家:那我不说了,那至少得娶个腰粗屁股大的,好生。 李湛拉着小花的手:这就是我要娶的。 肥管家晕倒。 ps:我跑去申请自荐入v了,果然收藏不满500没人鸟我,说实话如果一篇文不能入v还是很影响写作冲动的,至少我原本觉得我这文能写40万甚至50,60万的我现在只想写最多40万算了,不过40万好像也不少了 第75章 吃完东西时还早,小花拿起一块圆圆的木头,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小心地沿着木头边上刻了个圆。李湛有些嫌弃,不用看也知道这丫头是在做木碗了,而且是最丑那种。旁边是她完成的作品--两个已完成的木碗,一大一小,小的是一般大小,大的足有两个碗那么大,这两只木碗都是小花觉得在外面吃东西不方便自已做出来的。 李湛就亲眼看着小花拿着把小刀三下五除二的在一块大木头上挖出一个碗形来。当时李湛认识小花没多久但已以将之视为朋友了,正滔滔不绝的跟小花说山里太危险,就算这是白马寺和水月庵的后山基本上没有太危险的动物闯进来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又是姑娘家手无缚鸡之力……当时小花皱眉忍耐着,好像唐僧啊,好想化身孙悟空一棒打下去…… 李湛相信自已的直觉,这姑娘对他无害。他很早以前就发现了只有在这小姑娘面前他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已,于是每次自顾自对小花说一大堆话弥补自已不能天天念经的损失。当时他正说得过瘾的时候看见正在打磨碗的小花手中的小刀甩了出去,李湛嘴巴都张大了,如果他没看错小花的刀子是往天上甩的,天上那只鸟发出一声悲鸣,啪的掉了下来,小花欢叫一声循着声音冲了过去,麻利地爬到树上,从树枝上捡起一只大雁。 李湛从头到尾都张大了嘴巴,傻乎乎的。那是啥,那可不是百步穿杨的箭啊!那是一把小刀啊!还是那是什么鸟,那是正在天上飞的大雁啊!那是什么力气,你见过随便将小刀往天上甩就能打下一只大雁的人吗!?当时李湛只觉得什么军中的大力士,什么五石的十石的弓真是弱暴了。从那以后李湛就没有再跟小花念叨什么山里危险了。 李湛凝神看着小花手上的木碗,每一刀的力气都是那么均匀,他觉得小花在力气的控制上已是炉火纯青了,手上的小刀像是长在她手上似的,随着她的心意而动。他相信如果真有强盗什么的出现这姑娘将小刀当暗器的话没几人能逃得过。 “花花,你好厉害。”李湛夸奖道,“力气控制得真好。” “哪里哪里!”小花心下得意,但嘴上谦虚,“还没到例不虚发的地步呢。”她的目标是小李飞刀,她还差得远呢。 李湛也拿出小刀来将小花弄好的木碗沿着碗身雕刻花纹,这么朴素的木碗可不符合他的审美。 “小花将来的梦想是什么?”李湛漫不经心地问,“我觉得你实在不像是窝在后宅的料。” 小花认真思考着,她并不想利用李湛做什么,尽管她知道李湛一定很乐意让她利用,她看得出来李湛是那种一旦认定你就会将你放入他保护范围的人,稳稳的粗大腿啊!只要大庆不覆灭,这大腿她可以抱到寿终正寝。但越是这样她越不想麻烦他,无论什么时代友情一旦不平等就会变得面目全非。而且来自现代多年的教育也让小花没办法找个后山靠着过混吃等死的日子,所以如果可以她还是想自食其力。 之前她想从事她最喜欢也最理想的娱乐业的,可惜那么多她认为的神曲被李湛批得一文不值,她在现代社会也没经历过工作,大学也没来得及上,专业什么的更来不及选,来到这古代,她的优点除了一身怪力就剩厨艺了…… 李湛见小花苦恼,不由得又伸手摸摸她的头,细柔的发丝从掌心滑过让他觉得心痒痒的,“想不到就听我说说怎么样?” 小花大喜,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李湛觉得心更痒了,恨不得将小花抱怀里,就像小花狗一样细细的给她顺毛。 压抑下心中的冲动,李湛说,“……大庆的女户并不少,不少和离的妇女如果娘家不接收的话她们会索性自立为女户,有嫁妆的还好,没有嫁妆的有一技之长的也能生存下去……” 小花听到李湛这么说点头不已,她认真观察过发现大庆朝的女性地位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要高,职业妇女也不少。 大概是因为那位疑似穿越的开国皇帝十分赞同一夫一妻制,对小妾什么的管理十分严格,只有正妻生下的孩子有继承权,而且是正妻的儿子有财产百分九十五的财产继承权,小三的孩子只有百分之五的继承权。 大概因为这样愿意当小三的女人变少了,愿意自立的女人多了,大庆朝为女人提供了很多工作机会,绣纺什么只要女人的工作就不用说了,女人当官的也不少,尽管当时开国皇帝立下女子可为官的国家法律,但男人总是不愿在朝上看见女人的身影,三品以上的女官在大庆400多年的历史上也不过出现了寥寥几个,50多年前的皇帝据说是个出了名的断袖,不喜欢在朝上见到女人,女官后来就渐渐少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先皇是个大男人主义的,认为女人还是回家相夫教子最好,所以女官并不多。但如果仔细观察,其实女官在一些不显眼的位置上还是挺多的,尤其是各部需要统计数字的地方,女人在这些琐碎的,繁复的事务上总是比较有耐心,这是大庆的上上下下官员都公认的,这些职业女性的地位并不低,每一个学历才识说出来男人都自惭形秽。 宫中也有女官,因为开国皇帝觉得太监很不人道一度是废除太监采用女官制度的,当然他死后太监制度又死而复燃,不是每个皇帝都像他只娶一个皇后的,至于大量女官的存在让妃子们受不了,于是太监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动物继续存在着。总之大庆朝并不歧视职业妇女,甚至很多小户人家的妻女的教育也包括了让女儿学会一技之长。 大庆朝女医生也不少,但小花没兴趣;女捕快也有,但小花觉得自已不是这块料,很多犯人都是穷凶极恶的,小花觉得自已穿越可不是来找死的,而且她也不是名侦探柯南没有人家破案的本事;工部也有女研究员,但小花可做不来,作为理科生她是知道炸药是怎么弄的,但她隐隐觉得在这时代这可是潘多拉的盒子不能轻易打开……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数年后: 小花:想当初,我想了那么多职业,总想做出伟大的事业,但为什么最后我的职业居然是当你老婆! 李湛:当我老婆不好吗?你看你现在是一人之下千万人之下啊!这职业难道不伟大吗? 小花:屁!伟大的是你,我的光环都来自你!人家一说到我就是摄政王的王妃。 李湛将小花往床拖:放心,有一个职业不用我的光环你也可以青史留名--那就是为大庆皇室人口多作贡献…… ps:我换个书名了,机油说原本的书名不够萌不够吸引人,我茫然不解,大家有什么更萌的书名吗?还有对不起新老读者,我被人民币迷住了,现在我们晚上加班一小时30块哦,每天工作到晚上9点就能多个90块,这样回家就10点多了,第二天七点起床也就是说没那么多时间更了,最多是一周两更。实在对不起了,不过我算了算,我这个月加班差不多能多1500吧,想想我那空荡荡的房间,再想想我欠的债务,还是狠下心来去加班了。 说实话虽然我凭自已的能力买了个小房子,但单身女子买房什么的真是太累了,我那房子现在就一铺床,连个衣柜我都买不起了,所以说有时觉得有男人靠还是很幸福的,最幸福的是他还能帮你供房。 第76章 “等等,你能和我具体说说大庆的女官是做什么的吗?”小花打断李湛的话问道。 “大庆的女官总体而言官位并不高,但以前也出现过封疆大吏是女子,至于世代为军的安家更是出了好几个女将军……现在户部,礼部和吏部女官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做资料管理分析什么的……宫中也有少量的女官……” 小花越听越激动,公务员!这可是古代的公务员,现代的公务员之难考可是出了名的,能考上的可都是精英,这可是铁饭碗啊…… “我决定了,我要当公务员,不,不对,我要当女官!”小花激动地一拍手。 “你想进宫!?”李湛唬地跳了起来,“不成,绝对不成!” 小花长得那么可爱,将来绝对是个少见的美人,宫中有他那色狼皇兄在,实在太不安全了,这绝对不行!这不是羊入狼窝吗? “谁要进宫了,我要进户部或吏部当女官。”礼部就算了,一板一眼的她可不喜欢,现代的公务员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小花回想起她家附近的居民服务中心,每天9点上班,看看报纸喝喝茶马上就12点了,中午回家吃饭睡觉,下午3点上班到5点半,开个电脑上上网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每个月还有一笔为数不少的工资,简直是理想的生活!小花自动将现代的公务员模代入到古代,越想越觉得这工作事少钱多责任轻,至于离家近也简单找个附近的房子就ok…… “好像也挺不错的……”李湛摸着下巴想着,女官虽说位不高,但比起众多职业而言是最受人尊敬的,大庆官职位竞争激烈,相对而言里面的女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一个两个都是踩着无数男人的尸体考上来的,她们的工作量极大,工作能力超强,人品也得到众多人的认可…… “就是就是,这工作简直就是理想啊!“完全不知道古代和现代的女公务员是两个极端的小花猛点头,早上喝个茶看个话本,下午喝个茶吃个东西然后回家吃饭睡觉,太理想了!啊,公务员这行业简直是给她量身定做的嘛! 李湛上上下下打量了小花几眼,陷入沉思:问题在于小花你好像还称不上精英啊,想让你考倒无数竞争者应该不是件容易事,不,应该是不可能,看来我得为她走后门了,虽说之前发过誓不做公私不分之事,但小花的事不走后门都不行,等等,我就算是真的为她走后门了也未尝不可,可如果小花进去了没能力做事那就让人笑话了…… 李湛翻来覆去地想着,最后用力一拍手,“去上学吧,小花,你去上学!” “上学?“小花愣住了,不是说工作的事吗,怎么一下子跳跃到上学了。 “没错,上学,你这年纪本来就应该上学,京城的贵女们上的庆都书院和庆北书院都是很不错的书院,这两所书院培养出n个相国,n个尚书,n个二品官……“李湛滔滔不绝将这两所学院夸得天花乱坠。 这不是现代的清华北大吗?小花眼露精光,呼吸有些急促,没想到回到古代她居然有机会上清华北大了,要知道她在现代的成绩最多能上个二本就不错了…… “我要上书院读书……”小花兴高采烈地打断李湛的说话,“等过完年我的孝期就满了,到时我就可以报名了……”她从水月庵里出来也就13岁而已,都还是个孩子呢,不读书去干啥,而且最重要的是,她这一出来就直接上清华北大啊,她现代的老爸一定很惊讶她实岁才12就可以去上大学了,而且还是超级名牌大学! “呃,那个……”李湛流冷汗了,这丫头将上这两所最出名的书院当作去买大白菜了吗,“想去书院读书得要参加考试的,合格才可以进去……” 考试?小花懵了,谁能告诉她好不容易穿越时空了居然还有考试这玩意,真的要去吗?她虽说在现代读了十多年书,但这现代学的跟这古代学的可不是同一回事啊,话说她连诗经上的字怎么读都还没学会呢。 “咳,放心,不用考也可以进去。”见小花开始犹豫了,李湛赶紧说,“那里也有少量名额的推荐生,世家子弟多交一笔钱也可以进去的……” “你是想说你给开后门是吧?”小花斜着眼看他,“你这样的想法要不得,你还是个王爷呢,上梁不正下梁可就歪了,我要堂堂正正考进去。”擦!像她这样连诗经都看不懂的就算真的走后门进去了也是贻笑大方的事好不好。 李湛眼睛发亮,果然他就知道小花是个有志气的好女孩,忍不住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夸奖,“小花好样的!” 小花郁闷,“你别把我当小狗一样动不动就摸我的头啊。” 李湛听了忍不住又狠狠的揉了揉他的头发,引来小花的怒视才赶紧转换话题,“那你有什么特长吗?书院的考试除了会试之外还会招收一些在某方面特别有天赋的学生。” 小花一脸心虚地问,“力气大吃得多算不算……?” 李湛大汗,“当然不算,又不是招兵,你的女红做得怎么样?以前也一个很厉害的女学生因为绣工特别厉害,与他国比绣技赢了,为国争了光,皇帝大喜,下令书院招收这个绣工特别厉害的女子,所以说刺绣极度出色的话也可以加分。”小花刀子耍得挺厉害的,针什么的应该也不是问题吧。 “大概缝扣子不会扎到手的程度。”小花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想想又理直气壮,大庆朝可没要求女人一定要精通刺绣,要是人人都精通刺绣那绣娘不就失业了吗? 李湛哑言,只有缝扣子的能力?时下的女人再差都能绣个花什么的吧。看着小花灵巧的拿着小刀打磨手上的木碗,跟捏泥巴似的,李湛忍不住叹气。 小花见李湛盯着她的手,挺不服气的,“谁说会拿刀就一定会针线了,如果是这样,那军队里的士兵岂不是都是缝纫高手?” 李湛大汗,这个比喻真是…… “画画呢?这个学过吧?” “这么高难度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会?”小花不可思议地看着李湛,虽说她在现代学过几天素描,但古代的画可都是用毛笔画出来的啊,擦,她连用毛笔写字都万分痛苦了好不好。 “音乐……”看见小花发亮的双眼,李湛马上改口,“这个不用问了。”我知道你极度不擅长。 小花忍不住又气乎乎的瞪着李湛,这个不识货的家伙! “诗词?” “不会!” “国事策论?” “不会!” “水利勘察?” “不会! ” “天文星象?” “你觉得我长得像神棍吗?”小花忍无可忍,被打击过头恼羞成怒了。 李湛抹了抹脸,他才真的很想哭好不好,就算他真的走后门让小花进去书院了,小花也呆不下去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小花这么可爱进宫当女官这不是羊入狼窝吗? 德崇帝:你说谁是狼谁是羊了,那丫头根本就是头狼!危险的是我们好不好! ps:我现在每天睡不到6小时,劳累过度反而睡不着,让人郁闷不已。不过这个月加班费不少,算算再添点钱我应该可以趁淡季买台空调了,还可以捐些钱到灾区,现在一看到灾区的消息就心酸不已。 以后周三和周六更文。 第77章 最后完全不抱希望的李湛问:“会算盘吗?” 小花摇头,她数学还行,但算盘高考不考,而且有计算机谁会去用算盘啊,不用当然就不会了,现代都讲究个实用主义。 “但我心算不错。”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心算都还不错,高考算得慢可拿不了高分。 李湛疑惑的看看小花,对官员来说想当官就必须要通过明经明算考试,毕竟收税是大事。就算是朝里的女官也都是学了很多年算学而且要经过朝廷的各种算考才能进入各部。小花才几岁啊,而且从没有上过学,没有专门的人来教过这方面的知识。 “从1加到20是多少?”李湛冷不妨问。 “210.”小花条件反射的回答。 李湛精神一振,继续问,“从1加到50呢?” 小花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这跟刚刚的题有什么区别,“1275.” 李湛眼睛都亮了,没想到小花还是个算学天才,又出了几题减法,乘法和除法的题,小花都不加思考的说了出来。 李湛最后说了道题,“今有蒲生一日,长三尺;莞生一日,长一尺。蒲生日自半,莞生日自倍。问几何日而长等?答曰:二日十三分日之六。各长四尺八寸一十三分寸之六。术曰:假令二日,不足一尺五寸;令之三日,有余一尺七寸半。” 小花两眼发黑,她听不懂文言文。尼玛如果是听得懂文言文才叫读书人的话小花发现自已在读了十几年书以后再度成了文盲,很不爽,也很奇怪为毛那么多不是天天读文言文的穿越人士抄了那么多的唐诗宋词居然没人怀疑,语文书里的文言文里一堆词语解释了她才堪堪看懂上面是在说啥有木有。 李湛有些失望,这题是极度难,小花能答得出来他才奇怪,小花这程度已经很不错了,她的水平足以进处六部了。正要安慰小花,李湛就听到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在说,“翻译,不对,解释一下,文绉绉的姑奶奶我听不懂。” 哦,李湛恍然大悟,小花可没正经的读过什么书,不懂是正常的,于是赶紧用她听得懂的语言又说了一遍。 这题本身的理解比算学还难好不好,小花用心算了算很快得出答案,然后忍不住翻白眼,“3 - 7/13 天。” 李湛看着小花良久没有说话,小花奇怪的看着他,她不明白这时代的数学水平,因此她不知道李湛所出的题已经是这个时代顶尖的算学水平了,要不是她无法理解她所谓文绉绉文言文,她已经可以去太学当教师了。 “很不错。”李湛笑着说,努力压下心里的激动,这就好像已经被判了死刑的自家独生子突然间被无罪释放一样太让人惊喜了,他之前还作好了心理准备:拿钱拿身份去砸开这两所在大庆所有读书人面前高不可攀的书院大门! 难得啊,居然能从这张刻薄的嘴巴里听到赞同的话,小花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但还是谦虚地说,“哪里哪里,一般一般。” 看着小花头高昂着头都只能看到鼻孔了,他失笑,“不过你看不懂文章可不行,我发现你认得的字很少。” 高昂的头一点点的低了下去最后只看得见头发了。小花怨念啊,为毛这世界用的还是繁体字呢,你让学了那么多年简体字的人能认得出写得出繁体字还真是要了亲命啊,最可恨的是繁体字也就罢了,还是让人认都认不出来生僻字一大堆的文言文! “明年七月底各大书院招生,”李湛在思考哪家书院合适,“以你现在的算学水平就算是学识很差,也可以得到特别推荐生的资格,到时你就上学去吧。” 太好了,不用走后门了,小花很高兴,扭过头对李湛说,“你等会,我去拿些肉干来庆祝一下。”说了那么久的话肚子也饿了。 想起山洞里被风干的肉干,李湛吞了吞口水,忙点头。 山洞离这边还是有些距离 ,过来差不多要一刻钟左右,小花才刚离开,李湛想到忘了和小花说给她找监护人的事了,赶紧跳下树追了过去。 ********* 李湛在心里暗骂自已是禽兽是畜生,但他还是没办法挪开眼睛,他第一次认可了秦太医暗骂他是恋童癖,明明那只是一具发育不良的身体,少女都称不上,只能说是幼女的身体却让他觉得比起他皇兄后宫全部美女在他面前脱光还要有吸引力。 完全没发现有人在偷窥,小花哼着歌将身上沾了肉腥气的尼姑袍换了下来,她已经很习惯在吃完烤鱼烤肉后换衣服再回到庵里了,这就叫消灭证据,偷吃要懂得擦嘴! 小花光着身子,拿毛巾沾着河水擦身体。水光粼粼倒映出这完全没发育的少女身体,小花擦过自已胸口的时候叹了口气,她上辈子是丰满过度了点,但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胸部已经相当的可观了,哪像现在就一板子,看起来比十岁的孩子还不如,她低头看了看自已的萝莉身材安慰自已,还好皮肤够白够嫩,骨架也挺纤细的…… 看到小花擦过胸部粉嫩的两点,李湛发现有水珠往下掉,天上下雨了?他愕然抬头,天上万里无云,再低头一看,哪里是什么水珠分明是血,他居然看一个幼童的身体看得流鼻血了! 李湛撕开手帕扯了布条将鼻孔塞住,然后灵活地爬上树屋处找了张纸写了几个字后飞快的抓住绳子纵身一跳,头也不回的跑了。那塞住鼻子张大嘴巴呼吸,再加上慌不择路的架势怎么看怎么狼狈。 小花从山洞里找到晾得恰到好处的肉干回来时,只见树屋的小桌子上写了张纸条:“有事先走!” “看来确实有急事。”小花自言自语地说,因为这纸条上面的字写得有些潦草,像是急急写下来的。 小花坐在树屋的檐边,光着脚丫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踩踏着下面的树枝和树干,没人和她抢肉干吃,小花顿时觉得美味的肉干吃到嘴里也没那么好吃了。 下一次见面还要等五天,明明之前还觉得吵的。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南飞的大雁发排成行飞过去了,下次见面是明年春天了吧,那五天的等待又算什么呢?话是这么说,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古人诚不欺我,淡淡的寂寥涌上心头,…… 等等,小花只觉得浑身恶寒,她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文艺了,寂寞这么高大上的词眼是她这种吃饱了能在五分钟内睡着的单细胞生物用得上的吗? 这种突然间觉得一个男孩很帅,老想着是什么心态?!小花大惊,擦!难道她到发情的季节了?! 小花赶紧抓了一大把肉干放嘴里,一定是李湛从公鸭嗓变成大提琴嗓,人也越来越帅,越来越符合她心里的理想形象,所以她才忽然间有种奇奇怪怪的感觉。 一定是和我内心已经20了有关,现代20的姑娘早就交过几任男朋友了,小花反省自已,现在这身体才13岁而已,这可是早恋啊,老师和父母经常说早恋是没有好结果的!小花用力深呼吸,将早恋萝莉心态调整到怪阿姨心态,话说李湛好歹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的,他长得这么出色,她与有荣焉,也难怪她会老想着他,这孩子实在是太好看了,搁到现代,一个校草妥妥的,唉,校草极人物啊,在现代只有她能仰望的份啊…… 说起校草,小花想起上辈子在网上看过的各大高校校草相片,那真的是让人流口水啊,那一身结实有力的肌肉就像高极牛排!想到高极牛排,小花很悲伤的想到那么爱吃牛肉的自已已经很多年没见到牛肉的影了,她最爱的黑椒牛排啊…… 单细胞生物最大的毛病是坚持想一件事的时间不长,可怜的李湛,他在小花心目中的位置很快就被牛排打败了,那一点点类似心动的感觉在小花的心里就像三月的毛毛雨落到湖面上连个波纹都没有就烟消云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擦!花花,我在你心中居然地位还比不上一块牛排,你对得起我吗? 小花:(一脸谄媚)你在我心中的地位绝对完胜牛排,跟我的命一样重要。 李湛很满意:今晚吃红烧肘子,烤鸭,蜜汁排骨,再来个香酥鸡! 小花内心话:牛排再怎么好吃也pk不过红烧肘子,烤鸭,蜜汁排骨和香酥鸡啊,没有这些不是要我的命吗? 星期六继续更,今天好不容易有编辑来找我了,说收藏五百才能找她,我长叹了口气,现在距离五百还遥遥无期呢,唉,有潜水的亲们点击一下收藏吧 第78章 李湛挣扎着想自已要不要醒来,他知道自已在做梦,但另一方面,他又要努力的告诉自已,这是梦,不管他怎么做都不违法,所以他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小花那完全没发育的少女果体,最可耻的是他还忍不住伸出手…… 李湛醒来的时候全身都是冷汗,最让他受不了的是裤子里的潮湿,擦!他居然在梦中无比兴奋地猥亵幼女了,秦太医说得没错,他就一恋童癖啊! 为什么会这样?李湛深深反思,难道他两辈子对女人都没有兴趣和性趣的原因不是因为他讨厌女人而是因为女人的年龄不对? 我是个变态,对幼女发情的变态……李湛一整个上午魂不守舍的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沈佩很想将那正在发呆的李湛吼醒,擦!这可是奏折可不是什么草稿纸啊,你在上面画只小狗是什么意思?而且画得还是他家那只怎么看都廉价的小土狗。 那只狗是叫“小花”吧,跟李湛想让他收养的便宜妹子一个名字,擦!一想到这里沈佩顿时觉得不好了,自家未来的妹子和一条狗同名! 沈佩皱眉看着李湛一次又一次犯低级错误,最后当他看到李湛将糍粑放入墨砚中而不是蜂蜜中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让人找秦太医来给他检查身体,当然最重要的是检查一下大脑。 “只是休息不好,睡眠不足而已。”秦太医摸摸胡子说,“还有轻微的思虑过度,这年纪的男孩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呢,沈探花也别让王爷太辛苦了……” 沈佩难得反思,难不成他真的太严格要求了?不过这秋天了事多最近确实是累了点,所以他大手一挥让李湛下午去休息了,他这状态不做事也就算了,还尽给他添乱,他长叹一口气,皱眉看着奏折上的一大群小狗涂鸦。 可以休息了,李湛来了精神,他向来是个有问题就解决,从不会拖拖拉拉的人,于是唤人去找秦太医去了。 上司一张嘴,下属跑断腿,对于安平王的心血来潮秦太医只能放下手上的尸体,认命去叫几个新进太医院的太医和安平王一起出去义诊。 秦太医心里是怨念不已,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浪费别人的生命啊,他那具尸体还来不及解剖呢,现在又没到很冷的时候,冰也不够,臭掉了怎么办?长虫了怎么办?这不是浪费吗? 对于秦太医的怨念,李湛的回答很冷酷,“臭掉了正好研究一下尸体生尸虫的规律。” 好残酷,秦太医觉得被一箭穿心,不敢再唧唧歪歪了,很时显安平王心情不太好,若是他再不识相,可能真的得去研究尸虫了,那很臭的,洗多少遍澡都能闻到味道,到时他娘子绝对会踹他下床。 相对于秦太医的不满,几个年轻的太医的想法就完全相反了,眼前这人是谁,大名鼎鼎的安平王啊,当然不是之前的恶名。自安平王不知从哪淘到几本让人惊为天人的医书之后安平王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君不见秦太医因这事出了大名吗,他们若是被安平王看上了,也给那么一两本大庆没有的医书研究研究,也多给他们几具尸体研究研究,到时谁说他们不是第二个秦太医? 于是年轻的太医们羡慕到看了前面的秦太医一眼,秦太医是不藏私啦,新医书都在那呢,问题是当初李湛勾引他们来太医院可是说了尸体管够的啊,结果能解剖个痛快的就秦太医而已,太医院的尸体也是有限的,都不够分啊! 不过貌似安平王很赞同他们追求医术,要是他一高兴说不得就给他们几具新鲜尸体?!年轻太医们小心的隐藏着火热的目光,乖乖跟着安平王去义诊了,务必在义诊中让安平王看出自已高操的医术,高尚的医德,高贵的品行…… 秦太医一众人被李湛拉着去济安院,济安院也就是俗称的孤儿院,里面收养的大部分都是女婴,重男轻女哪个朝代都免不了。 好多可爱的小姑娘,秦太医心情变好了,他就稀罕姑娘,他娘子也稀罕,可他们不管怎么努力都只生儿子,这么多可爱的女孩子排成一行乖乖地等着他们检查的样子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年轻的太医们很积极的检查着小姑娘们的身体,这家济安院里百分之九十都是女孩,男孩也有,但大部分都是生病或身有残疾才被家人抛弃的,看到这样的情形,不管再怎么功利的太医都忘了之前的私心,真心实意的为孩子们检查。 果然关于安平王的谣言大多数是不实的,年轻的太医们看着安平王抱着一个小女孩过来诊脉的时候如是想着。 “安平王真是太有爱心了。”太医甲赞叹道。 “没错,这些太小的孩子都需要人抱着才会乖乖地让人诊脉,安平王居然这么有耐心一个个抱着哄着。”太医乙也感叹不已。 “流言真是害死人了,三人成虎啊,安平王明明是这么品德高尚的人物。”太医丙愤愤不平,明显安平王脑残粉产生了。 秦太医一身冷汗,看到这些小年轻们的崇拜,他只想说,孩纸,乃们太天真了,安平王之所以那么有耐心的抱着这些女孩子,那是因为他是个恋童癖啊,他内心猥琐着呢…… “秦太医?你怎么了?”看着秦太医一脸虎视眈眈地盯着安平王,不,是盯着安平王怀上的小姑娘,恨不得马上将那小姑娘抢过来的样子,太医甲奇怪地问道。 “没什么……”秦太医勉强地说,“只是觉得那孩子这么大了,应该自已走路才是。”怎么可以让人抱着走啊,尤其是居然让安平王抱着走! “哦,是这样啊。”太医甲恍然大悟,“那孩子别看已经8岁了,但只有3岁孩子的智力,所以安平王才将她抱过来的。” 擦!我是担心那孩子的贞操,安平王你这色狼,给我放开那只萝莉! “呵呵,这孩子真是可爱啊,让我来抱吧,您身份这么高贵,怎么好麻烦您呢,呵呵……”秦太医跟抢似的接过安平王怀里的孩子。 看着秦太医义愤填膺看禽兽的目光,李湛眉毛挑了挑,从善如流地将那孩子放入他怀里,该知道的已经知道了,但秦太医这防色狼似的眼光真让人不爽! “小姑娘,伯伯抱哦,呆会伯伯给你好好检查身体,这样你才不会生病,快快长大哦……”秦太医哄着小姑娘,赶紧抱着她远离安平王,千万不要被恋童癖看上了。 安平王在心里松了口气,还好他不是变态,对这些姑娘他觉得可爱是没错,但并没有想抱想亲的念头,甚至像做梦时那样有想将之拆吃入腹的禽兽念头。 看着周围人一副“懂了,原来秦太医居然这么会拍马屁”恍然大悟的表情,秦太医只觉得有苦说不出来,这就是众生皆醉我独醒的悲伤啊,当一个比常人看得太清楚明白的天才真是太痛苦了。 秦太医正沉醉于自已智商高人一等的悲伤中的时候,怀里的小姑娘冷不防的猛抓住他长长的胡子用力一扯…… 惨叫声传了出来,李湛听着这惨叫声,只觉得天也蓝了,云也白了,心情真好,活该!谁让你用看色狼的眼光看我,小爷我是你能腹诽的吗。 是的,他心情很好,之前的担心简直就是可笑,如果你对每个女人都有下流的念头,这才是真的下流,但如果你只对一个女人有下流的念头,而且有一辈子只对她下流,那这就不叫下流了,这叫爱情!意识到这一点,两辈子没谈过恋爱的小处男终于明白了。 两辈子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有这么炙热的情感,他现在只想冲到小花面前将满身的热情告诉她:花花,我喜欢上你了,我们成亲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年轻的太医:安平王说谎,不是说进了太医院尸体管够吗? 李湛:呵呵,这天牢里该千刀万剐的死囚也是有限的,这不是说明我们大庆人民素质高吗,要不,下个月考试吧,前十名人手一具尸体,保证新鲜…… 于是整个太医院为了尸体彻夜苦读。 小剧场2: 作者:书名不好小说收藏就低,还是改书名吧,不知这些书名怎么样:《男主你好变态》《男主是个恋童癖》《男主你真二》…… 李湛:(磨刀霍霍向作者)你可以考虑改名为《男主你真帅》《天下第一流弊的男主》《男主你高大上》…… 小花:(笑眯眯将刀子折成两截)难道这书名不应该改为《女主你狂霸酷拽叼炸天》吗? ps:之前的书名大家不喜欢,我又将书名改了,最近好想写现代文,机油说反正你这文不大受欢迎,还是赶紧结束了写其他的吧,为了你那没有家具的房子多想想。 呜呜,最近真的超想写轻松的现代文,脑子一直在构思着,但我时间太少了,能写完这篇就不错了,看看九月时间够不够,我努力多更,赶紧结束这篇文吧 第79章 李湛拿头撞着书桌,垂头丧气的很,他前两天是很激动地想向小花诉衷情,甚至都想好娶她做妻子了,然而他忘记一件事了,那就是小花的年龄,13岁啊,还没到嫁人的时候啊,本朝姑娘普遍晚婚,一般到16岁才成亲,13岁还太早了,而且小花发育特别慢,起码得等到她17岁才行。 之前没这个意识到还好,但现在两辈子的小处男终于发情了,以前回忆原主跟众多女人的床上大战,他最多感叹一下原主在床上运动方面极有天份,各种姿势都挑战了身体的极限而已。但这两天晚上他每晚都做梦啊,梦中的他跟原主一样禽兽,跟小花在床上试验各种姿势。 李湛现在都不敢去找小花了,擦!要是他看见她yu火焚身,直接抓她往床上拖怎么办?!还有这些天他每天一大早就找地方扔弄脏的裤子,肥太监管家已经开始怀疑了,他看他的眼神简直让人火大,那一脸暧昧的笑,还有一脸“王爷你终于长大了”的感动简直让他毛骨悚然。 唉,欲求不满的李湛对着奏折上面的小花狗叹气,花花,为毛你长得这么慢呢,要是你长得快点,本朝也有15岁就早婚的姑娘啊,他还得禁欲多久啊。 沈佩火大,擦!知道你丹青好就行了,你没必要一定要画在奏折上向群臣显示你的水平高操啊,他让人将这小花狗涂鸦弄掉也很辛苦的好不好。 沈佩正要开口大骂,却看到李湛转过头来看他,两眼亮晶晶地,“秋天正是吃红苕的季节,我们去吃红苕吧。” 沈佩猛然想起,是的,红苕到了丰收的季节了. 这一年的秋天对大庆来说格外与众不同,可以说它翻开的大庆历史的新篇章,可以说从这一天开始奠定了大庆后来两百年的繁荣与和平。 沈佩难以忍耐心中的激动,他宝贝似的看着那满山的红苕,真的亩产超过千斤,他简直难以压抑自已想哭的*,有了红苕,大庆至少百年的和平可期! 他当官的理想是什么?自是希望国泰民安,每一个朝代都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许就在他这一代可以解决了。 李湛心情也激动,他觉得一直高挂在他头上随时威胁他生命的刀子终于消失了,大庆亡国的根源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天灾*,将下来的几十年大庆可是干旱洪水地震不断,有了不管种哪都有收成的红苕,他再也不惧了,手上有粮心中不慌。 越想越高兴的李湛拿来画笔和白纸将这丰收景象画了进去,他最近总是手痒,天天将奏折当画纸还不够,加上现在又迷上西洋画法,更是天天画笔不停。 沈佩难得的不说什么,他觉得此景值得画下来的。来往的帮着收割的士兵们喜逐颜开,他们是不懂得太多红苕的意义,但这玩意当初安平王可是以一两黄金一个买来的,可值钱了,他们从泥里刨出来的可都是钱啊。 “下个月是皇兄和生辰,本王会将这玩意当祥瑞献给皇兄。”李湛满意地看他手中混合了东西方画法的画,虽然他技术是不行,但还是很有新意的。 李湛不知道他今天的心血来潮画的画百年后真的成了人人追捧的国宝,第一副融合东西方画技的画,红苕第一次丰收在大庆改变大庆无饿死历史的画,意义远大,今日他的随意涂鸦最终成了历史的见证。 现在在场的人当然都不知道这幅画的意义,李湛和沈佩当然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讨论的就是将红苕推广开来。 “很好,不过这产量这么高的东西最好多弄些它的吃法才行。”沈佩一针见血地说,“这东西产量极高,得将它的地位抬高点才行,最好每个人都争着种。” 吃法吗?李湛沉吟,“我们带些回去煎炒煮炸都试试,等皇兄生日我们让百官尝尝这红苕宴。” 两人同意了,分别拎了一篮子回去了。 ******** “红薯!”小花很惊喜地看着那一几个红薯,秋天吃红薯最应景了,但她之前问过净语她们才发现大庆木有红薯这玩意。 李湛温柔地看着喜逐颜开的小花,小心隐藏住炙热的情感,小花还小,满脑子只有吃喝,他并不愿意过早的让她为情所困,他愿意等候,等到她情窦初开的那一天,尤其是小花现在还面临着认个亲人当监护人和上书院的任务,他并不愿意她因为他的感情而烦恼。 “你知道这东西的吃法吗?”李湛深呼了一口气,像平常一样问道。 “当然知道。”中国人哪个没吃过烤红薯啊。 果然如此,他猜想小花一定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从海外引进来的新粮食,大庆今年第一次种,不过收获还不错。” “海外的物种?对了,大庆并不产红薯,我最爱吃烤红薯了,秋天一定要吃烤红薯才应景。”小花笑眯眯地将几个红薯拿过来,将烧得正旺的火堆挪开,将几个红薯放进灰里埋好,再将柴火放上,她上辈子吃的烤红薯都是用柏油桶改装过的炉子烤的,有报纸说这些的沥青油桶是有毒的,害得她每次经过烤红薯摊就流口水,但就是不敢买。 “小花知道这些红薯还有什么其他吃法吗?我想将红薯推广开来,这样我大庆将来就无缺之事了,老百姓也都能吃饱了。”李湛期待地看着小花。 “红薯很耐放,吃法也很多,可以说若是有什么饥荒,红薯绝对是救命粮。”小花觉得自已又重新认识了李湛,没想到他这个王爷并不是白做的,他是真的领悟到了民为水君为舟的意义。 “红薯叶人可以吃,牲畜也可以吃,嫰嫩的红薯叶和蒜蓉一起炒就是一道上好的菜,红薯削皮直接和冰糖煮就是一道好吃的甜点了,红薯干是小孩子最喜欢的零食,老人也可以拿来磨牙。还有红薯拿来和饭一起煮很省粮食的,就算是被虫子蛀的红薯也可以煮来喂牛。”小花想着上辈子老爸经常说的他就是吃红薯饭红薯粥长大的。 “还有更精致一点的做法吗?就是做成甜点什么的?”李湛问,他花了那么多金子才从海外弄回来那几框红薯,他还想着怎么坑贵族世家一把赚点成本费回来呢,这些贵族为了彰显品味,食不厌其精,弄些粗食可不能让他们掏银子。 “当然有,红薯扣肉很好吃,红薯面疙瘩,芝麻红薯饼,奶酪红薯丸子,薯泥山药卷,红薯银耳甜汤,拔丝红薯,红薯糯米团,红薯酥饼,甚至红薯汤圆,红薯面包,红薯月饼都有。“小花想起上辈子老爸还很感叹地说,他幼时吃红薯吃到想吐,那时有钱人没人想吃这廉价的东西,但没想到现在提倡什么健康绿色饮食,红薯反而身价猛涨,都比得上猪肉价了。 李湛睁大了眼睛,他没想到这小小的红薯居然这么万能,如果将小花说的这些都做出来,不愁到时那些有钱的贵族不掏钱找他买,绝对可以坑死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肥管家:王爷你以为你将裤子扔了我就不知道了吗?来人,给我打捞池塘去…… 小东:管家爷爷,可使不得啊,王爷知道了会生气的…… 肥管家:那你说怎么办?这裤子可是王爷青春的证明,可不能白白扔了! 小东:要不,跟踪王爷,他一扔裤子,你马上跳下去捡? ps:我数数这个月赚的钱,这个月全部休息时间都拿来加班了,结果休息时间剩下好多,可以挪点时间和钱出来去旅游了,想去云南,但最近那边地震,亲们知道哪里好玩又便宜吗? 第80章 “之前你说红薯可以保存很久,就是说红薯冬天也不坏吗?“李湛思考了一下问道。 “是相对白菜萝卜来说能保存得更久,如果想保存得更久,可以做成红薯粉条还有酿酒也不浪费。“说到酒,小花发现大庆的酒十分浑浊,而且总有股淡淡的酸味,最重要的是酒精量不高。 “真的可以酿酒?“李湛跳了起来,面露狂喜。大庆禁酒,为了节省粮食,因而不管是什么酒都价格高昂,但红薯产量极高,如果可以酿酒,那绝对是利国利民,尤其是北地的蛮子最喜酒,这小小的红薯绝对大有赚头。 “可以。“小花很肯定地说,细细将红薯酒的做法说了,”但你要有心理准备,这红薯酒虽说能弄出烈酒,但味道并不是特别好喝。“ “呵呵,能弄成烈酒就好,至于不好喝,我卖到北方去,蛮子只要酒烈,太好的酒他们喝了糟蹋了。“李湛满不在乎地说,他对北边的草原民族深恶痛绝,能拿红薯酿的酒坑死他们最好不过了。 小花一脸佩服地看着李湛,她发现自已真的没那么多经济头脑,在这一点上,她甚至比不上便宜侄女兰兰,她之前虽说考奶油跟人合作点心赚了一笔钱,但跟兰兰赚的钱一比起来,那跟本不能比,比了伤心。 “兰兰在经商方面很有天份哦,要不找兰兰商量一下?”小花建议说,“我写信问一下兰兰的建议吧,放心,兰兰会保密的?” 李湛无所谓,对于花兰他还是挺佩服的,那几家她捣鼓出来的铺子他都眼红,没想到花国材这么没用的男人,娶到厉害的温氏也就罢了,居然生出来的儿子女儿孙女都这么厉害。 “兰兰说了要去买庄子,红薯也给我一些吧,不用多,够吃就行了。”小花对李湛说。 李湛大为惊异,对花兰的赚钱能力评价又上了一个台阶。 “找到好的庄子了吗?” “兰兰也发愁呢,因为这事她得瞒着很多人,不能实地考察,再加上她现在手上的人手很多都信不过,怕走漏了风声。”小花叹气道,她那渣祖父和小三祖母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吞原配留给女儿的嫁妆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了,更不用说孙女手上的产业了,那没脸没皮的两渣绝对能想出各种借口霸占光兰兰手头上的铺子,小花也因为考虑到这一点,兰兰给她的银票她从不推辞,以后兰兰出嫁给她添妆就是了,反正她已经脱族了,渣爹就算望穿秋水也别想从她手上拿到一文钱。 在这一点上,花兰和小花两人都一致得惊人,两人都在为对方攒嫁妆,都在为对方的嫁人作准备。 “交给我来办吧。”李湛想想花兰的处境建议说。 “哦,好吧,我回去拿银子给你,”想想那一大叠银票,小花总觉得睡觉都不安心。 李湛心下甜丝丝的,小花二话不说就拿银票给他,这是对他极为信任的结果啊,他对两人的未来更有信心了,虽说他已经打定主意等小花长大,但并不意味着他宽宏大量到让她对别的男人产生情愫什么的,在这过程中她有一朵桃花他掐一朵,由目前的情形来看,李湛轻飘飘地想将来不会有第二个让小花像信任他一样信任的男人了。 今天美食的重点不在于李湛拿来的烤鸭,或小花煮的鱼汤,今天的重点是烤红薯啊!小花迫不及待地从热烫的灰里扒出一个红薯,将这个相对其他几个而言个头较小的红薯掰成两半,分一半给李湛。 花花真好,吃什么都想到我,李湛很幸福地将红薯拿过来,顺手还摸了摸花花白白嫩嫩的小手,当然口头上还客气一翻,“还有好几个呢,我拿来其他的吃就行了。” 小花鼓起嘴巴朝香喷喷热腾腾的红薯吹气,希望它快点凉,“不行哦,那些大个的还没烤熟呢,不熟的红薯吃了放屁多哦。” 李湛脸都黑了,果然让小花去读书是极其有必要的事,“女孩子家不要说这么粗鲁的话。”放屁什么的实在太不文雅了,窈窕淑女的教程道路漫漫啊…… “哦,好吧,我换种说法,吃多红薯,尤其是吃生红薯,菊花会喷气……”看在烤红薯的份上,小花从善如流地改口。 菊花会喷气?李湛的脸抽搐得厉害,这说法不知为毛感觉更猥琐了,还不如刚刚的呢。 “啊呜^^”小花一大口咬了下去,黄澄澄的红薯又香又甜的滋味在口腔中爆发开来,小花幸福的眯起了眼,好好吃哦,果然秋天就要吃烤红薯。 算了,以后小花多读点书也许就会变得举止高雅,谈吐有度了,而且就算改不掉这也算是个人特色不是?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李湛很快说服自已,见小花吃得香,也一口咬了下去。 香甜不说,这柔软绵密的口感……真的非常很好吃!看来小花爱吃的东西果然味道都不错,李湛享受般的眯起眼睛,看来他不用担心这红薯没人种了。 ********* “吃多了会胃涨。”李湛皱眉摸摸自已的胃说,“看来如果纯粹当主食还是不行的,至少得和米饭一起煮才行。”而且还得注意小花说的放屁的问题。 “没错,不过红薯好处很多哦。”小花想起上辈子听到的烤红薯老板拿着一个小录音机反复吹红薯的营养和功效,将这廉价的红薯吹成灵丹妙药,“红薯叶可以治疗便秘、防治夜盲症等保健功能。经常食用还能保持皮肤细腻、延缓衰老……” 李湛认真的听着,索性找到张墨,写下小花说的话,“红苕晒干称做薯粮,使人长寿少疾……“ 看着满满一整页红薯的各种好处,李湛觉得单是可以让皮肤细腻、延缓衰老这一点,卖给世家贵族的红薯可以再提高点价格。 吃了好几个烤红薯之后,小花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红薯已经出现了,土豆还远吗?” “土豆?” “跟红薯差不多的一种作物,很多外国人将它作为主食,产量也很高。”小花忽然眼前一亮,李湛既然有能耐找到红薯应该也找得到土豆吧,想到这里她热切的盯着李湛,“洋芋片和薯条超好吃的,很耐饿,也不会像红薯,吃多了胃还会涨气。” 肯德基的薯条她最爱吃了,每次经过肯德基脚就走不动了。可小时候她家太穷,对她而言,肯德基是另外一个世界,然后她生日的时候她爸爸特地带她去吃肯德基,她妈妈居然不说什么浪费钱什么的,后来她才知道她那傻爸爸特地将烟戒了,不是因为抽烟有害健康而是为了贪吃的胖女儿能吃得上肯德基。 “薯条真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小花想着老爸老妈眼睛有些发热,“真的很想再吃一次。” 是的,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像小时候那样,牵着爸爸的手推开肯德基那扇明亮的玻璃门。 “好了,我会给你找到这个叫土豆的东西,你爱吃多少薯条都可以,所以不要哭了。”李湛叹气,将小花拥到怀里,笨拙地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她。 他是不知道她大脑中的上辈子是怎样,但应该是个幸福的孩子,但不管是夺舍还是转世,他都很庆幸他能遇上小花,一个带着怜爱的吻轻轻的落到小花发上,如果没有小花,他会怎么样呢? 眸子沉了下来,如果没有小花,找不到一个疏解压力的地方,找不到一个他能全心全意信任的人,他大概会在亡国灭种的压力半变态或完全变态吧。他原本觉得自已没办法成天呆在一个地方,总想在解决大庆亡国的危机之后去流浪远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认识小花之后,去流浪的想法渐渐被变成了去找小花一起吃东西的念头取代了。 尽管还有想去看看这世界尽头的念头,但有了小花,李湛想得更多的却是怎样陪在她身边,一天天看着她由孩子变成少女,甚至有一天变成他孩子的母亲,他孙子的奶奶。 完全没考虑小花愿不愿意就自顾自的决定了小花的一生,甚至已经幻想两人白发苍苍情形的李湛将小花抱得更紧,“放心,我会给你找到薯条的,大庆没有,我们就到大庆以外的国家找,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好,我等着薯条。”小花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湛衣服上的鼻涕,这苍鹰绣在玄色的料子上尽管乍一看不起眼,但细看就发现这苍鹰绣得栩栩如生,眼睛神采奕奕,这衣服精美得像艺术品,价格肯定死贵死贵的,但现在完全被她的眼泪鼻涕毁了,小花干笑着拿自已廉价的尼姑袍袖子擦了擦。 “别擦了,我这衣服还等着做留念呢,花花千年难得哭一次,这是多好的纪念啊!”李湛笑了笑不以为意,她不哭就好,她一哭他就心都揪起来了,难受得很。 小花脸都红了,她又不是爱哭鬼,只不过哭的时候李湛刚好都在而已。 *********** 吃完东西,李湛拿出画笔按小花描述画土豆。 “不对,土豆不是这样的,没那么圆,大多数是椭圆的。”小花抢过李湛手上的纸,当然毛笔就算了,她从火灶上拿出烧了一半的小木棍充当炭笔在纸上画了几个土豆。 “土豆是这样吗?真的记不得苗或叶子的模样?若是能画出苗和叶子可能更好找。”李湛皱着眉头看着画纸上面的土豆。 小花很惭愧,土豆她很熟,吃得多了,画得也多,蜡笔小新的头就是出了名的土豆头啊,她上辈子上课没事就经常画小新,但土豆的叶啊梗啊还真不知道,她去买土豆的时候,土豆就这样子好不好,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她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小花: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我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菜贩子:我冤,连苗带叶子能卖得出去吗?我这不叫躺着都中枪,这叫穿越时空都中枪! 小剧场2: 几百年后,某大学历史系。 历史老师:芳芳同学,你说土豆之所以传入大庆不是因为安平王高瞻远瞩而是因为安平王妃喜欢吃?!这是严肃的历史,不是什么爱情小说! 芳芳同学:老师,我觉得历史的真相其实也没那么严肃,历史其实也有浪漫温馨的一面,我坚决认为土豆传入大庆是因为爱情,啊啊啊,土豆这么普通的东西成了爱情的证明…… 历史老师:你以后还是继续写你的穿越小说吧,千万别当历史老师了。 ps:最近五天每天都会更哦,实在对不住,我下星期又去旅游了,期间可能更得很少(作者顶锅盖飘过) 第81章 一个体态丰盈的侍女抱着一大盆盛开得正美的山茶花袅袅娜娜走过来,花美人更娇,红色的秋花都比不上少女的柔肤丹唇,粉颊生辉,只将这少女称得更娇柔绝色,好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人面秋花相映红,这画一般美丽的画面让来往的小厮们脚步都变缓了,若有似无的视线欣赏地看着这难得的美景。 美人脚一扭,娇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倒,幸好一个长相俊美,高挑如修竹的少年恰巧朝她走了过来。 众人等待着英雄救美的画面,英俊的少年一把抱住摔倒的美人,背景是开得红艳如焰火般夺目的山茶花,啊……这就像话本里的故事的开端一样! 李湛皱眉往旁边一闪。 “啪啪……”这是人摔倒的声音. “碰,啪嚓……”这是花盆打碎的声音。 众人呆住了,整个庭院里的人就像中了妖术,瞬间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了! 众人可惜不已,这美丽的画面全毁了,安平王的不配合,让原本按照位置应该摔倒进他怀里的倾国倾城少女摔了个大马趴,而且还是脸朝地屁股朝天撅的大马趴! 没有半点怜香惜玉心态的李湛扭过头来对小东说,“将她的名字记下来,记得花盆和花从她的月钱中扣。” 好残忍!来往的小厮同情地看着地上的美女,却没人敢去扶这趴在地上全身发抖的美女,太可怜了,这品种的山茶花可是出了名的贵,怎么不拿盆便宜点的呢? 李湛的话杀伤力太大了,赔完花钱,今年一整年肯定都白干了!地上的美女马上挣扎着起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泪水要流不流的楚楚动人地看着李湛,那眼光若是正常的男人都会心为之一软。 “哟,还有点本事,摔倒了居然护着脸而不是护着花。”李湛对完好无损只有头发有些许散乱的侍女大为不满了,就算是想摔他怀里也不要拿那么名贵且品种稀少的山茶当道具啊,秋天还能开这么盛的山茶很珍贵好不好,园丁花了大心血培养出来的花可不是这么让人糟蹋的。 美貌侍女睁大的眼睛,深刻怀疑自已的魅力起来,更让她崩溃的是,一只“汪汪”叫着的杂种小肥狗一路跑过来,猛地跳入安平王怀里,而安平王居然低□体抱起那只杂种狗,脸都添得全是口水也毫不介意。 我还不如一条狗!众多小厮都亲眼目睹那侍女的脸一下子灰了下来,仿佛被霜打过的花。 “好了,别撒娇了,什么东西都没给你买,小花你最近太胖了,再吃下去就胖得走不动了。”李湛拍拍被他养得像猪的小狗。 见那不识好歹的侍女还傻乎乎地呆在原处,“管家!”李湛对着角落喊,毫不意外的看着肥太监苦着一张脸出来。 “原来王爷早就看到老奴了?”肥太监管家脸都笑成了菊花。 “想让人看不见先去减个二十斤再说。”李湛不客气地说,“这个女人路都走不好,还是不要留在府里了,今后要是还有女人路都走不好老往我身上摔的话全部给本王撵出府。” 小东和众多小厮默了,那些侍女哪里是走路走不好,人家那是想让你英雄救美。 “是的,老奴会吩咐下去的。”肥太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这些一点创意都没有的丫头,让她们勾引王爷就想不出更好的主意了,一个个只会偶遇和假摔! “还有本王不是说了让这些侍女呆荷风院绣花去吗?怎么现在一个两个都乱跑了?”李湛不高兴地问。 “王爷,这……这不是因为有些活需要她们来做吗不然老养着她们多浪费,而且有外人来到咱们王府,一个美貌的侍女都没有会让人笑话的。”肥管家心疼啊,这些关在荷风院的侍女每天做的绣活拿出卖的银子王爷大部分都给她们自已拿着,这不等于白养了她们吗? “貌美?”李湛对着旁边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的美丽侍女,嗤之以鼻,“这也叫貌美,连小沈探花一半都没有!” 众多目光集中在又躺抢的美人身上,不约而同的点点头,这个侍女可说是人间绝色了,但小沈探花那是谪仙啊,哪是这些庸脂俗粉比得上的? 肥太监像是被天打雷劈了,白胖的脸笑都笑不出来了,见李湛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啊啊啊……他最怕的事就要发生了,他就知道,自从他看了王爷的画之后他就明白了。 那幅画是王爷画的,里面正是小沈探花,那画逼真得啊,像是真人似的!问题在于这画里面的小沈探花衣服要露不露的,露出大半个胸膛,锁骨精致,朱唇粉颊,眼神迷蒙,带着一抹神秘诱人的笑容,他这没卵的太监差一点就忍不住朝画中人的唇角亲了上去。 他不懂画还特地将这画拿出去让人评论了一翻,那还算有些名气的画师一看这画就走不动了,死死将这画抱怀里,让肥太监开价。 “老子是让你看这画分析一下这画家的心态。”当时的肥管家大怒。 “这是真爱啊,若不是打从心底爱着这画中的美人,怎么会画得如此栩栩如生,肯定是画家早熟知了画中美人的一举一动才会将他每根发丝都刻画得如此完美。”完全不懂西洋画法的画师用着看五百万银子还热烈的眼神看着画中人,太美了,世上居然有这么美丽的人儿! 肥管家泪眼婆娑地看着少年高大的身影渐渐越行越远,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不管他安排多少和王爷偶遇的美人了,王爷都表现得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了,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明明王爷有了需要还是不想找美人解决?他这是想找小沈探花解决生理需要啊啊啊…… 肥管家擦擦眼泪,向来以王爷的想法为第一的他第一次有了绝不妥协的念头。王爷啊,你要是想得慌,管家我将美女往你床上放;可是不管你怎么想得慌,管家我绝对不能将俊男往你眼前晾…… 想到这里,肥管家伤痛不已,他想要的小小王爷啊,男人和男人能生得出孩子吗?…… ******************* “王爷……”想到肥太监管家的可怕,小东终究是忍不住开口问了,“刚刚那侍女并没恶意……” “我知道不关她的事,这都是管家的事多。”李湛极为不满,只要眼睛不瞎都看得出来这是肥管家安排的,这几天加上今天这个,不小心朝他怀里摔倒的女人都不下十个了好不好。 小东默了一下,欲言又止,他实在不敢对王爷说你偷偷扔掉的裤子都被管家从池塘里打捞出来了,肥太监管家还将这衣物当宝贝一样收藏起来了。 “他是闲着没事干了吗?都跟他说让那些侍女呆荷风院了,为什么还一个两个的放出来伤眼,还找什么怕人家笑话的理由,我安平王府还怕人笑?”李湛郁闷得不行,他名声早臭大街了,人家早就笑够了。 唉,一般的世家有女眷管着,管家可不像没有女主人压着的肥太监这么胆大包天,但他是个念旧的人,加上肥太监管家与其说是管家,对他更像一个过度宠爱孩子的父亲,尽管知道这肥太监绝不是什么好鸟,但对他还真的是放手上放摔了,放嘴里怕化了,李湛又不是铁石心肠的人怎么会感受不到这分情意。 所以说太重情了就是不行,李湛恨自已的心软,每次看到肥太监那一副以他为荣以他为人生意义为他生为他死全心全意为他奉献的眼神,他就没办法说出重话。 “那些侍女年纪还轻,王爷莫不是打算让她们一辈子不成亲了吧?人往高处走,她们也不过想有个依靠,这可是人伦,而且府上都是小厮,有些精细的活儿总是干不好,府上没有丫鬟还真的不成的。”小东小心翼翼地说服安平王。 李湛想了想,这倒是,他将她们禁止在小小的荷风院已经说不过去了,总不能让他们一辈子不成亲。 “好吧,那跟管家说吧,这些侍女年纪过二十的都去登记成亲吧,成亲了就让她们自由在府里活动,没成亲的继续在荷风院里呆着吧。”只要嫁出去了一样不伤眼,李湛爽快地同意了。 “这真是太好了,不过王爷……”小东想到一个问题皱眉不已,“之前这些丫鬟一直呆在荷风院,她们就算想成亲也没合适对像啊?” “府上侍卫和小厮不是多着吗?让他们自由配对去。”这有什么大问题的,李湛一挥手。 “但是侍卫和小厮数量远远不够啊。”小东发愁地说,安平王府的侍卫是众多小户人家眼中的乘龙快婿,很多都被手快的人抢去当女婿了,众多小厮也很热门,都被眼明手快的定下来了,而且安平王府内的侍女实在太多,都快比得上皇宫了。德崇门帝太喜欢这唯一的弟弟了,赏赐的美女多不胜数。 “这倒是个问题。”李湛喃喃自语,他可不能让这一群女人都砸他手上了,一想到一群嫁不出去的女人全部将他当目标,挺着大*朝他摔过来…… 得将她们全部嫁出去才行!李湛下了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西洋画家:王爷阁下,你想更好的融入西洋画法就必须得将模特儿当作你的情人,这才能画出千古名画! 李湛:(吐了)我对男人实在不感兴趣,再美也不行! 西洋画家:那你画画的时候,眼睛看着模特儿,心里想着心上人! 于是一幅有爱的画就这样被创作出来了。 ps:明天继续更哦 第82章 “老张啊。”李湛一脸亲切地对着眼前勇猛男子笑。 “王爷你有什么就说吧。”粗人张师傅不感冒地说,擦了擦身上的汗水,大概是刚从军营回来,他衣服上都是汗,贴在肌肉纠结的身上,仿佛肌肉都要绷出来似的,令李湛一阵嫉妒。“你这笑让俺想起向鸡拜年的黄鼠狼。” 为毛一个个成熟人以后都把他的面子往死里踩呢。李湛咬牙切齿,“你今年也35高寿了吧。” “所以呢。”张师傅不耐烦了,最讨厌文人了,说话总拐弯抹角。 “是不是该成亲了,我府里有很多胸大屁股翘的丫鬟哦。”李湛更亲切了,他是觉得大*没什么好的,长身上累赘,做事不方便且一不小心还能当凶器闷死你,但大庆男人十有九个半都喜欢。 “不要。”张师傅不感兴趣地说,早年死了婆娘以后他就没想再娶,有需要他可以去找青楼的小粉红,沈佩府里的丫鬟大都不满二十,懂什么叫风骚啊,女人不满三十都没风情。 “咳,你听我说,我那些丫鬟都很能生哦,你娶百八十个回去,保证年年抱儿子,三年抱两,十年以后你就有上百个儿子了,然后一个大家族了就出现了。”李湛很兴奋地劝说,他皇兄对一个人爱的表示就是不断地给你送美女,搞得他府里吃闲饭的丫鬟一大堆。 他府里太多丫鬟了,更令人心烦的是一个个天天跟他“偶遇”,动不劝就挺个胸弄出波涛汹涌的效果后装跌倒让他英雄救美,最让他觉得郁闷的是,自从沈佩出现在他府上以来,这些女人老找机会出荷风院找尽理由来围观沈佩,他还真是烦不胜烦,这真是个好办法,李湛越想越兴奋,这些女人少了之后他府里开支也少多了。 “王爷,纳妾费很高的。”张猛师傅对着过度兴奋的李湛猛泼冷水。 “那就娶5个吧,本王给你交纳妾费,就当孝敬师傅。”李湛笑嘻嘻地说。 “不必,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俺一粗人养不起那么多婆娘和儿子。”张师傅毫不考虑地拒绝。 “你这又是何必呢?”李湛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还年轻,老了一个人孤零零的,有个孩子给你养老多好。”刚才还高龄,现在马上变年轻了,为了达到目的,李湛跟沈佩学得脸皮越来越厚。 “王爷,当你师傅可不容易,王爷竟小气到不给俺养老?”张师傅的胡子都翘起来了,谴责地瞪着李湛,好像在看一个负心汉。 “这当然不会。”李湛大汗,他可没忘当初自已死皮赖脸的追着张师傅给他当武术老师,开出了众多条件,其中之一就是为他养老。说实话张师傅绝不愁没人给他养老,张师傅在战场上可是个难得的万人斩,这可是大庆未来的将星! “我只是想说有个孩子在膝下还是不错的,有个人在你生病时为你端茶送饭。”李湛尽力说服道。 “你想将那一批美女嫁出去也没必要一直赖俺身上!”张师傅斜瞄他一眼,“多的是人想娶她们。” 李湛精神一振,“是什么人想娶她们?有多少?这府里的侍女可有一千多……” 一千个汉子在哪里?李湛急得差点揪住张师傅的衣服了。 “放心,一千个都不够消化的,南北大营里的士兵加起来都二十多万了。“ 男北大营?李湛眼一亮,他怎么没想到,军营可是光棍的集中营啊。 “马上安排南北大营之间对抗练习。优胜者就安排到安平王府相亲!”李湛一锤定音,“只是师傅啊,这些侍女大部分都是被皇兄赏赐下来,质量可都是一流哦,张师傅你不先挑几个?“ 对着嬉皮笑脸的李湛,张猛师傅只想一拳揍过去,打得他哭爹喊娘。“你想喊你府里的侍女师娘?“一副老子这么diao,你觉得就只能配个侍女的架势凶狠地看着李湛。 看着一脸凶相活像杀人犯的张猛师傅,李湛很识务地猛摇头。 看着灰溜溜走掉的李湛,张猛师傅决定明天早晨亲自操练李湛,用他伤好后没有一丝隐患生猛有力的双手亲自好好“爱护爱护“这小子。 不过李湛的话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他是不打算成亲了,但领养个孩子养老还是不错的。 张猛师傅思考了一会应该领养个什么模样的孩子,他极不耐烦那些只会哭哭啼啼的小屁孩,最好年纪还得大点,要是性格爽利,力大如牛,吃得多就更好了…… 咦,吃得多,力气大吃得多?最近李湛不是让沈佩他老爹收养个孩子吗? *********** “小东……”张猛师傅让人唤小东,安平王爷的前任书童,现在是个小管事,专门负责管理伺候他和沈佩的小厮,什么事问他最清楚不过了。“听说王爷打算让沈家收养个孩子?” 因为王爷对两个文武师傅的极为看重,让他对两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所以小东点点头,没有丝毫隐瞒地说,“是的,听说王爷很是看重那个孩子,所以想让沈家收养他,不过奴才也不是特别清楚。” 张师傅好奇了,李湛这人表面上看起来还不够成熟稳重且又爱到处溜达,其实能让他上心的人极少,但他上心的人一般而言都是有才干,且大才的人。 “什么样的人值得他这般推崇?” “听说他今年才13岁,但有大才,王爷想将他送进书院学习一下,如果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总是不太方便。”小东不确定地说,应该是个天才神童之类的人物吧。 有大才,莫不是跟沈佩那油得不行的小子一样是个对朝廷有益之人?张师傅思考了会,他并不喜欢像沈佩那般心眼太多的人,如果说之前他还对沈佩有过读书人的向往的话,跟沈佩打交道这么久,且从他那里吃了不少亏之后,张猛对沈佩的好感就点滴不剩了,只有恶感。 但能气到沈佩的事张猛觉得自已还是愿意去做的,读书人他也勉强能接受的。 “那沈家要收养的孩子人品怎样?”张师傅想了想问道,最是负恩读书人,“迂腐书生最要不得了。”如果是迂腐书生他就不和沈佩抢人了,他很通情达理的。 “听说人品极好,视钱财如粪土,更不是迂腐书生。”小东也很好奇沈家要收养的孩子了,王爷看人极准,这般优秀的男孩子他也想看看, “那难不成这大才是指武力方面?这感情好。”张师傅大乐,下了决心将这孩子抢过来,一个粗人的他还是喜欢能跟他对打的娃,他一定会将全身武艺教给他,安平王虽说努力也有几分天份,但习武之时毕竟太晚了,他总觉得自已明珠暗投了。 “张师傅说得不错,我听王爷说这孩子称得上是文武全才了。”小东一脸神往,“据说文方面是个算术天才,稍加努力可当选书院里的算学院士了。” “那武方面呢。”张张师傅迫不及待地问,安平王太不够意思了,居然给沈家这么一个义子,院士!他说的是院士!一个国家能有几个院士人物,那可不是一般的天才,那是鬼才。 “听说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怪力。”小东崇拜地说,安平王不会胡说,这孩子真是太让人佩服了。 “不错,真不错。”张师傅兴奋得在屋内转圈,“他在哪里?有详细地址吗?” 小东狐疑地看着张师傅,“张师傅对这孩子很感兴趣?”人家沈家要认个义子,你兴奋什么劲。 “咳,俺这是好奇,好奇,别跟俺说你不好奇。”张猛掩饰说,想要抢人就得从暗中下死手,千万不能让沈佩有堤防之心。时下权贵人士很流行认一些干亲,义子义女还真不少,眼光毒辣点的认一些极有才但现在落魄之人为义子就是一笔很大的投资,这样文武全才又人品好的孩子被其他人挑走了他去哪哭去。 小东了解地点点头,其实他也很好奇。 “听说也有一些小问题。”小东想到他模糊听到的李湛和沈佩的对话不大确定地说,“这孩子听说吃得很多。” “这不是问题,这是优点,这表示他身体健康,能吃才有气力,俺就是吃得多武功才这么好。”张师傅握紧拳头,得意地展示身上大块纠结的肌肉。 张师傅挥挥手让小东下去了,暗自盘算如何将这孩子弄到手里去,这孩子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这孩子绝对能学好他一身功夫并将之传下去。 考虑来考虑去,张猛都没什么头绪,对手可是沈佩啊,长得比女人还美但心眼可一大堆的沈佩啊,跟这死娘娘腔比心眼,他这不是找死吗! 最重要的还是安平王的态度,张猛师傅得出了结论,如果安平王支持他,沈佩就翻不出什么浪来。 ********** 李湛刚回到王府,管家就告诉他说他让人找的海客已经到了。 李湛换过衣服到客厅,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正四不像地努力学大庆贵族喝茶,见到李湛,几个老外都尊敬地站了起来。 李湛将小花画的土豆图片拿出来,让几个海客找图片上面的土豆,几个海客眼露出贪婪,这可是金子啊,之前的红苕安平王可是用差不多同等价值的金子买了下来啊。 想想贪吃的小花,李湛微笑着又对几个海客说,“若是有大庆没有的作物,只要是吃的,都给我弄过来,金子少不了你们的。” 几个海客喜逐颜开点头称是,安平王在他们这些外国人眼里可是出了名的慷慨,凡是大庆没有的食物品种他都愿意用这么珍贵的金子还买,看来这位大庆位高权重的安平王对吃的挺执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什么时候我们去看看你未来的妹子? 沈佩:最近忙,不急,她在水月庵里的守孝还没期满呢。 小东:水月庵,妹子?居然是个尼姑?难不成沈家要认的是义女而不是义子?我弄错了?不过这跟张师傅也没多大关系应该不打紧才是。 ps:明后天还有一更哦 第83章 见几个海客出去了,张猛摇摇头,安平王也真是怪人,尽喜欢和这些长得像妖怪的海客厮混。 早上才见过面,下午又跑来找他了,李湛不由得笑着对张猛说,“师傅是不是改变主意想娶几个女人回去了?本王觉得这些侍女当正妻是不成,但纳几个妾还是可以的……” 张猛用力一拍他面前的桌子,“王爷,你和俺说,沈佩是你师傅,俺算不算你师傅!” “你当然是我师傅了。”李湛微微侧过身来躲避喷出来的唾液。 “那为什么好事你只给沈佩。”张猛睁大铜铃大的眼,气势汹汹地盯着他,用眼睛控诉他的厚此薄彼。 “好事?师傅你就明说吧,本王向来公平。”李湛莫名其妙,他做事虽说不至于滴水不露,但表面看起来还是一视同仁的,沈佩有的,张猛师傅一定有一份啊。 “公平就好,听说你给沈家介绍了一个孩子,还是文武全才那种,你提都没和俺提,这不是厚此薄彼吗?”张猛一想到这里就大大的不满。 文武全才?想到只会吃的小花,李湛大汗,小花武力值是足够了,但文方面…… “张师傅也想认?”李湛小心翼翼地问,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最近他的文武师傅不大对盘,他担心张师傅是想找沈佩的茬。 “当然。”见李湛脸上的不豫之色,猜到是什么原因的张师傅一脸怒意,整个人还真的像是怒发冲冠般的可怖,“你莫不以为俺只是跟沈佩那死娘娘腔作对吧,俺是真的想要个孩子给俺养老的。” “我这不是觉得和张师傅提不合适吗,这孩子还够不上张师傅的标准。”李湛赶紧陪笑说,想到小花的怪力和张猛师傅的勇猛,李湛仿佛已经看到两针尖对锋芒,两人大打出手将他安平王府拆了的景象了。 “放心,俺不挑的,沈佩看得上的老子更看得上,说吧,这孩子住哪,老子去接俺的乖儿子回来。” 乖儿子?李湛松了口气,不用担心他安平王府被拆了,“你弄错了,沈佩要认的是妹子,可不是什么义子。” 妹子?姑娘?张猛的铜铃睁得更大了,看起来更吓人了。 “有大才,人品极好,视钱财如粪土,且吃得多,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怪力的是个姑娘?”张猛不敢置信。 “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比所有姑娘都可爱。”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李湛傻笑着补充说。 “沈佩想认的是个妹子?”张猛还是不敢相信,神情有些恍惚。 “那当然,小花可好了,还是很独立很坚强的姑娘,最重要的是能做一手好菜,沈佩可喜欢了。”心上人放个屁都是香的,李湛昂着头美化了沈佩对心上人的各种不满,他觉得这是因为沈佩还没认识小花的缘故,要是认识久了他绝对会喜欢小花喜欢得不得了的。 不了解内情,不知道内心荡漾的李湛对心上人对度美化的张猛在心里琢磨了一下,眼高于顶的安平王这么推崇,沈佩这么喜欢,那代表什么? “咳,俺仔细想了想王爷说话还是有道理的,还是有个人给俺养老送终才成。力气大吃得多但会做菜的妹子,这不是为俺老张定做的吗?俺老张家姑娘少……”张猛师傅还是很不要脸的打算下手抢人了,不是说闺女是小棉袄吗,他觉得自已现在就缺那么一件小棉袄。 “你也想要妹子?”李湛上上下下打量着满面大胡子,高大壮硕,肌肉都要贲张得都要撑破衣物的大汉,张猛的妹子不应该是大猩猩或是熊吗? “谁说一定要认妹子了,俺想要闺女。”张猛大嗓门吼着。 李湛脸色古怪地上下打量着张猛,尤其是下半身的位置,“师傅你还是去成亲吧,安平王府的女人您尽管挑,自已生不就有闺女了。”难不成是出了什么意外不能生了? 张猛怒视李湛,“生下来还得养呢,再说了,俺可没打算成亲,这辈子就光棍到底了,你小子可得让这闺女认俺当爹,你也不想俺没人送终吧。”擦,就算他要成亲也不妨碍他多个闺女,他算看出来了,安平王这小子心眼可不少,他看人本事绝对是一流的,他这么推崇的绝对是好闺女,他越不愿意他就越想抢。 李湛头疼不已,张猛是个粗人,只会胡搅蛮缠的粗人,但这家伙粗中有细,小花真当他闺女,他绝对是将小花当心肝一样护着,如果是之前,张猛或沈佩当小花监护人,李湛都觉得没关系,沈佩未来就不用说了,绝对是官居一品;张猛未来也许没沈佩厉害,但未来十几年大庆兵事不断,张猛作为武将也绝对是大放光茫的,哪一个对小花而言都是大靠山,但就他有了娶小花的念头之后,他就不得不考虑一下对各方面的影响了。 张猛在喋喋不休的对自己大吹大擂的时候,李湛大脑中已转过千百种念头。 “好了,我们找个时间去找小花吧,由她决定。” 张猛大喜,“中,什么时候去见俺闺女。” 擦,李湛翻白眼,这位已经将小花当自家闺女了。 看着张猛离开的身影,李湛陷入沉思,要不是张猛胡搅蛮缠,他还真的不打算让小花有选择这粗人的机会,因为他总觉得有不祥的预感。若是小花选择了张猛怎么办?小花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呢? 想到小花长得和张猛一样虎背熊腰,声音大如洪钟,举止粗鲁无比,李湛觉得眼前一黑。 还是想尽办法让沈佩将小花记入沈家族谱去吧,跟沈佩那种喝个茶都装出神仙风采的风雅人士成为一家人,小花更有可能成为窈窕淑女。 ************** 在和李湛见面的前一天,小花接到了兰兰的来信。 对于兰兰,小花跟她向来是没什么秘密的,尤其是自兰兰管家以来,她俩之间的通信更多了,不用像之前小三祖母管家时那般小心翼翼。 说实话的,自知道马氏经常生病,向来眼中容不上沙子,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花老爷却对她不离不弃,精心照顾之后,小花对自家便宜父亲的行为还真的挺毛骨悚然的,果然这男人狠毒起来无下限,而且还是超能忍耐的,跟条蛰伏在林中的毒蛇一样。 小花摇摇头,不再多想花老爷的行为,低头看着兰兰信上的建议。 对于红苕新物种,兰兰跟李湛的想法一样,就是大肆宣扬一翻它的各种功效之后大赚一笔,但不同的在于李湛想大量的卖给贵族们,但兰兰却提议少量的出售,最好还弄个拍卖,价高者得。 兰兰建议最好不要流露出半丝想卖红苕的想法,非但如此还得装出一副百般不愿意卖的样子,人都是有劣根性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上赶子求他们还不如对他们无视。 擦!兰兰简直摸透了人的心理,怪不得她只会弄点腌菜,但兰兰却将腌菜变成了银子。 小花将兰兰的建议记了下来,她现在有种感觉,这些建议李湛绝对会采取,红薯到时肯定被当作黄金来卖了,不过她喜欢,因为李湛说给她一部分红薯来种,赚个两年钱还是妥妥的。 ***** 李湛来到后山时不见小花的人影,小花经常用来烤鱼和煮鱼的灶台什么东西也没有。 李湛觉得有些奇怪,毕竟一个好吃的饭桶每次分别就已经跟你说好下一次要吃什东西,怎么会忘记煮东西了? 觉得有些奇怪的他来到建了树屋的大树下,听到头顶有声音,他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小花就坐在比她的腰还粗的树干上,正皱着眉头敲打着什么东西。 “对不起,你到了?”小花从树叶中伸出头去,“我不知不觉忘了时间。” 小花有些懊悔,这几天风太大了,这树屋终究是撑不住了,好几块木板都被吹到地上,她看到就只有一个念头:李湛看了肯定会很失望,她得抓紧时间将这些精致美丽的木板捡起来装回去才成。 这树屋的木墙可都是他的一手弄的,雕花无比精细,上漆上得无比均匀,小花粗枝大叶弄的几块木板墙被当地板用了,因为李湛嫌弃小花弄的东西没美感。这么一个可当艺术品的树屋小花可舍不得被风雨弄坏了。 李湛乐呵呵地笑着,爬上来帮着小花一起整理树屋。 “干嘛老对着我笑,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小花奇怪地问。 “没有,我只是高兴。”小花没发觉,她从来不会忘记吃东西的事,可是因为这树屋是他的心血,小花考虑到他会失望,优先来弄树屋而不是烤鱼,李湛真的打从心底开心,在小花心中,他的地位绝对是越来越高了。 “有没有吃的?”小花一看到他就摸摸肚子急急地问,她一看到李湛就条件反射的觉得好饿,在她心里她已经将李湛当成伺主了。 “在篮子里,你拉上来。” 小花兴高采烈地拉篮子上来,今天是猪肘子,小花的最爱,说来那么多肉她还是最喜欢猪了,肉多啊,不像鸡和鱼,一只就那么一点肉。 好吃,小花吃得满嘴是油,这古代的猪肉就是好吃,肥肉比较多,但肥肉也很好吃,肥而不腻。 李湛纵容的看着小花的吃相,觉得自已肚子也有些饿了。他拿起一个猪肘子也学小花一样豪迈地一口咬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张师傅:女孩子喜欢什么呢?怎样才能让闺女挑俺而不是沈佩那娘娘腔呢? 士兵甲:大人还是死心吧,您抢不过小沈探花的,是个女人都会选小沈探花。 一拳过去,士兵甲消失在天边。 颤抖的士兵已:放心,只要是女人绝对挑大人的!(内心话:天下最悲惨的事莫过于长得最帅那个是你哥了,所以只要是能yy的女人都不会选择和小沈探花当兄妹的。) 张师傅:很好,小子,等着升官吧。 明天最后一更,接下来九月分我才回来了,等回来后我会继续更的 第84章 大概是一直在弄树屋的关系,小花觉得比平时还饿,忍不住拿起第三只肘子,李湛宠溺地看着小花,吃吧吃吧,多吃点,快长高快长大。 忍不住再次观察了一下小花的身高,好像没什么变化啊,真是长得太慢了,妹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嫁人啊。 “看着我干吗?”小花问,怪人,有肉吃还皱眉。 “在想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李湛叹气,他真的不想当恋童癖啊。 “哦,我这是发育迟,”小花也有些郁闷,她也很心急好不好,“一定是因为我吃的东西营养不够才长得这么慢。” “你还觉得饿吗?是庵里东西不够吃吗?”李湛关切地看着小花,深觉得还是应该让人去调查一下水月庵最近的收入状况。 “是吃的肉太少了。”小花解释说,“你知道我力气很大吧,所以需要的热量也高。” “热量?” “就是需要吃大量的肉。”小花解释说,“你发现了吗?越是力气越大的人需要吃肉就越多,吃肉多的人总比吃肉少的体质要好。” 李湛点点头,北方的蛮人是逐草而居的,都是吃肉为主,他们的体质比起大庆很多人来好得多,“所以医道大会你精神不好就是因为吃的肉太少。”他心疼地想起之前在医道大会时那一段时间她脸色不好的事了。 “嗯。”因为是在庵里她不好明目张胆的弄肉吃,所以才觉得全身都没力气。 李湛呼了口气,想着以后就算他不能来,也应该让暗卫拿食物过来给她。“以后我让人隔天拿肉过来吧,你不用花时间去捕鱼了。” 小花感动地看着李湛,这一刻她只觉得李湛帅得人神共愤,“湛哥,你真好。” 这又柔又糯的感谢声让李湛觉得心里像喝了蜜似的,“哪里,跟我你永远不需要客气的,还有从庵里出来之后,去认个父亲吧,我已经为你看好人选了。” 尽管知道李湛是好意,但小花还是有些不乐意,“我一个人可以生活得很好啊。” “但是你还太小了,如果你一个人生活的话大家会觉得很奇怪的。”李湛解释说,“我让你认的义父绝对是很好的人,不会让你做不想做的事情的。”无论是张猛或是沈老爹都是人品都是没得挑的。 “哦,是什么样的人呢?”小花眨着大眼睛问道。 好可爱,李湛忍不住伸出手去摸她的头发,“沈老爹是朝中的二品官,为人风雅有趣,他的大儿子小沈探花是百年来最年轻的探花郎,小儿子还不满十岁,虽然有些调皮但心性淳朴,沈家父子都是极有才能的人。”出于私心,李湛并没有介绍张师傅,他还是不想小花变成一个女张猛。 父子都是朝廷大官啊,小花默了一下,这种diao丝一朝变名门千金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呢,她总觉得没有实在感呢。 “总觉得我配不上这样的名门呢?”小花有些犹豫,这种庭院深深高门大户的生活真的是她这种屁民能过的吗? “胡说,不要妄自菲薄。”李湛不悦,“小花配得上任何名门。”若不是他将小花带入府中将来对她的名声不好,其实他最想做的是将她放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沈家家风清正,是朝廷上的清流,沈老爹是知识渊博之士,尤其是沈佩将来绝对前途无量,没有任何人敢小视沈家,还是你有什么其他要求?”李湛见小花低着头不说话猜测道。 小花猛摇头,她只是想起她上辈子的老爸了,在她心中,他才是最好的。 “其实……”小花咬咬唇说,“就算不是当官的也不要紧,就是杀猪的也没关系,最好是喜欢大声说话,喜欢喝点小酒,生气时会大发雷霆,但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管是多么不开心的事都能很快回复过来,尽管很粗鲁没什么文化,但就算再生气也不会打骂孩子,在邻居面前总是翘着二郎腿夸自家的孩子,尽管自已的孩子其实一点都不聪明,也看不出有什么出息……” 李湛愣愣地听着小花向往地描述着,小小的脸映着远满树浓绿越发不真实,明亮的眼睛似蒙上一层水雾,这是她对父亲这个名词的理想吗,不,这就是她上辈子父亲的样子吗? “我知道了,我会去找这样的人。”李湛叹着气将她抱入怀里,心里暗暗苦笑,这形象怎么跟咋咋呼呼向他要闺女的张猛一个样呢。 “嗯,那找到的话跟他说我愿意为他养老。”小花轻轻挣扎了一下,见李湛实在不想放手,就随他去了,只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发现自已再一次在李湛面前感情流露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为毛每次都在李湛面前哭哭笑笑的毫不遮掩呢,呜呜,她可怜的形象…… “好的,我知道了。”李湛苦笑着轻抚她的头发,算了,女版张猛就女版张猛吧,总比她哭着好,相比起她的眼泪,女版张猛也不算什么了。 李湛回到府里又找上了张猛,打算和他说明一下小花的情况。 尽管小花说只想要个普通的义父,但他怎么也不可能让她随便认义父,张师傅是那种热血又极讲义气之人,他上辈子终身未娶又无留下一子,小花当他义女那真是再好不过,他看得出来两人都是纯善之人,定能好好相处。 听完李湛的介绍,张师傅眉都皱起来了,他大怒的一拍桌子,桌子应声而裂,“这花国材简直是个畜牲。” “我其实更想让文官做小花名义上的义父,小花以后交友什么的圈子也广,但她不愿意。”小花更喜欢张猛这类型的人当爹他还真的没办法。 “俺会对自家闺女好的。”张猛师傅不满地看李湛一眼,“俺将来全部家产都留给俺闺女,好了,你继续说俺闺女的事吧。” 李湛苦笑说出小花被脱族之时的事,他从没有想过小花是那般的决绝,毕竟都是打虎亲兄弟什么的,有宗族才没人欺负,但小花居然那么有勇气的脱族了,纵限于孝道不能对亲爹怎样还是刷了亲爹一把。 “干得好,对负心汉就应当这样!”听到医道大会上的好戏,张猛乐得一拍茶几,得,茶几又毁了一张,今晚厨房不愁没柴了。 过度兴奋不知如何发泄内心的痛快的张师傅在屋内转来转去,对于小花刷她老爹的事他可觉得真是大快人心,他最不喜虐来顺受那一套了,这姑娘有他之风,他心里极喜欢。 李湛郁闷极了,看张猛这样,将来小花别想成为什么优雅的淑女了,呜呜,他的贤妻梦碎了,他几乎可预见将来他和小花吵个架,张猛扛着大刀上门的情形了。 张猛傻笑着,他觉得小花对父亲的要求全部符合他,这不说明他们天生就该是当父女的吗?兴奋之余,想想又有些发愁,这可是姑娘耶,不是粗糙的男娃,姑娘要娇养,他一大老爷们能养得好吗?要是养得跟他一样粗糙将来还嫁得出去吗? “师傅,小花她继母的父亲可是个候爷,你要是怕了关内候就说一声。”还是有些不甘心的李湛煽风点火,“小花可是那马氏的眼中钉,你可要想清楚。” “好了,你就别用激将法了。”张师傅挥挥手,“那靠女人发家的软蛋俺还没看眼里,俺烦的是俺一粗人不知怎样教女娃。” “哈,这有什么难的,你不会我会啊。”李湛马上来了精神,只要张猛不坚持将小花教育成女版张猛他就什么都不怕。 “你会,你什么时候变成姑娘了?” “从宫里找个嬷嬷还不是件小事。”李湛两眼发光,他感觉到了让张猛当小花父亲的好处了,张猛是粗人,不知怎么教育姑娘,这不代表他有机会安排人到小花身边,将小花培养成他理想中的模样吗?养成最有爱了,他最喜欢养成了! “这对你来说确实是小事,记得找个好点的嬷嬷。”张师傅下了决心,迫不及待地问,“什么时候去见我那乖女儿?” 你这也太快进入角色了吧,李湛默默吐槽。 ******** “下个月就是皇上的生辰了,红苕的各种吃法弄好了吗?”沈佩问。 “当然,吃饭时间就到了,你去尝尝吧,这些都是红苕做的,绝对好吃!”李湛很有信心地朝饭厅走过去。 沈佩看着满桌子的红苕为主的料理,眼前一亮,尤其是当他看到精致得不像话的点心时,“给我打包一份点心回沈府。”他家小弟最喜欢点心不过了。 李湛翻翻白眼,“放心,少不了你的。”这人脸皮厚到一定地步了,将不管吃不吃得了我都要兜着走的精髓体会个十足十。 “这些都是谁做的,什么时候府上又进来一个厨艺高操的大师傅了?”沈佩好奇极了,不管味道怎样,单是看到这精致的外观,沈佩就不愁红苕的销路了。 “这些可都是小花教府里的师傅做的。”李湛很自豪地显摆心上人。 “小花?我那未来的妹子?”沈佩好奇心大起,“什么时候去见我那妹子,下个月等皇上生辰过后我就可以空下来了……” 李湛忽然间觉得冷汗直流。 作者有话要说:我旅游去了,小剧场先暂停哦。 打算去昆明,丽江一趟,有点想去拉什海,那里的鱼和雪桃听说超好吃的,但听说那边有些乱。 希望下次回来收藏过五百了,呵呵,偶尔也做做白日梦的 第85章 “那个女人怎么样?”李湛看似一本正经地看着远方,实则眼珠子乱转,不停地打量来往的女人。现在正是早上最忙的时候,宫女们忙着各种事情,对于乱跑的安平王她们见惯不惯了,以前安平王还住宫中时没有哪处他没去乱晃过,长得稍有姿色的宫女没有哪个他没调戏过。 “脸不够好看。”周围的宫女越来越多,竖起来的耳朵也越来越多,实在不好说那妹子没长胸,沈佩很委婉地否决。 “会吗?”李湛喃喃自语说,“我觉得还好啊。” 沈佩对着恨不得将他剥光的视线微微皱起眉头,他早就习惯了热情的大庆少女们火辣辣的目光,以前还挺享受的,毕竟美人们给他的荷包手帕可赚了不少银子,但现在这样的目光让他压力山大…… 容貌精致绝俊的少年蹙起眉头的模样让一众宫女心都醉了,谁家少年足风流,纵然妾不能将身嫁之,一夜春风一度她们这辈子也没白活了,众多走不动的宫女看到沈佩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李湛再一次惊叹于沈佩的男人魅力,又有些幸灾乐祸,对上辈子遭受女祸之苦的李湛而言,长成沈佩这样简直是悲剧啊,被太多的女人爱慕可是件苦事。 不过这也好,李湛看到小沈探花出现的地方,成群结队的宫女们脚步不知不觉慢了下来的盛况时极为满意,这么多的宫女聚在一起刚好可以观察观察。 “你快点挑,人越来越多了!”沈佩有些气急败坏,低声对李湛吼道,越来越多的宫女围了过来,而且看她们的样子完全已经忘记这是皇宫了,一个两个对长相俊美得如同谪仙人的小沈探花露出羞涩的笑容,有意无意的打这两人经过的地方蹭过来,不能吃摸摸蹭蹭也好。 “别心急啊,人多才好挑。”李湛难得看到这便宜师傅倒霉的模样反而感兴趣了。 巧妙地闪过一只咸猪手,沈佩眉头皱得更紧了,今天的他一点都不享受众多若有似无的视线和众多故意蹭过来的娇媚身躯,他是喜欢美人没错,这些宫女们的长相都在平均水平以上没错,波大屁股也大,若是平时他肯定不客气的大饱眼福了,但问题这是皇宫啊,他可不想弄个“淫hui宫廷”罪名,而且…… 怨恨的眼神转向在一旁看好戏的李湛,这混蛋,最近他的名声好不容易好点了,他这是为了谁才戒掉骑马上朝收众多围观少女手绢荷包的习惯啊,还不是为了安平王那摇摇欲坠的名声!因为这样他府里收入可都少了很多,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混蛋是在看他的好戏。 沈佩努力吸呼吸告诉自已不能生气,虽然不知道为毛这混蛋突然感兴趣到这后宫找美女,但据他观察,安平王的心思最近变得越来越难猜,他的行为肯定都是有什么目的…… “那个拿着食盒的宫女怎样?”见沈佩有些发怒,那双美丽的桃花眼已经眯起来了,李湛见好就收低声问道。 “不行,胸太小。”沈佩没好气的挑明说。实在无法理解,这贫乳在宫中可是稀缺资源,但安平王居然很神奇的在一众大*妹子中找出这稀缺品。 “但本王觉得是个美人啊,皇兄应该会喜欢才对。”难得找到不伤眼的美人,李湛坚持自已的看法,而且这胸部他真心觉得不小啊。 沈佩只觉得很想去屎一屎,安平王昨天跟他说有一个重大的事情足以动摇国本需要沈小学士与他共同努力,当时的他见李湛一脸神神秘秘的模样,起了好奇心就跟着过来了,谁知这所谓的能动摇国本的大事就是来挑美女?! 而且最坑爹的是安平王的奇特审美,他觉得美的安平王觉得超丑,他觉得上不了台面的安平王居然赞不绝口? “你究竟想做什么?有时间来看女人不如去处理那一堆奏折!”沈佩咬牙切齿地说,最近德崇帝因为自家老弟给他办事没出什么差错不说,且多次得到众大臣们的夸奖,索性将国事大部分都扔给安平王了。安平王是个独苦苦不如众苦苦的混蛋,将那一堆东西都扔给他,他可是累死累活好久没休息过了,现在安平王居然给他捣乱! “这绝对是大事啊,我想给皇兄几个宫女当妃子。”李湛漫不经心地说,摆脱众多围观的宫女,带着沈佩朝浣衣局的方向走过去。 “什么?!殿下说的大事说是给皇上挑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沈佩脸都青了,皇帝好色三天两头要选秀,女人多得后宫都塞不下了,现在居然还要主动给他纳美? “小声点,这难道不是大事吗?”李湛对沈佩的黑脸视而不见。 “这也叫大事,这关系到国本了吗?这关系到老百姓安居乐业了吗?”沈佩只觉得一口老血都要吐出来了。 “当然,大庆未来的皇子可不关系到国本。”李湛依旧漫不经心地说。 “殿下是说……”沈佩睁大的眼睛,他从来没想过二十多年从未让女人再怀孕的德崇帝会再有这个能力。 李湛点头,“你说呢?如果不是皇兄身体大好,他会这么上窜下跳的要选秀吗。” “这可靠吗?”沈佩很激动,皇室无论是嫡支还是旁支都生得少,所以有时大臣们甚至会羡慕前朝n龙夺嫡啥的,他们就算想也湊不够那么多皇子抢皇位。 “放心,圆通大师也来看过了,说了肾水已足了。”李湛笑眯眯地说,不枉他那么辛苦累死累活找那些稀罕药物了。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皇子的娘亲--也就是女人的问题了。 “皇上不喜后宫的娘娘们?”沈佩问,其实他想问的是安平王是不是讨厌后宫的女人当他小侄子未来的娘。 “哦,后宫的女人我让大师看过了,身体实在不好生不下健康的继承人。”李湛漫不经心地说。 沈佩默了默,想起德崇帝那混乱的后宫也觉得最好小皇子还是不要从那些嫔妃肚子出来比较好。不过,“殿下这样算是插手后宫了吧。”这可是大忌啊。 “没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李湛满不在乎地说。 这么大剌剌地说出来真的没关系吗?沈佩继续默了。 “殿下是真心的吗?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沈佩脸色严肃地问安平王,如果德崇帝真的生下儿子,安平王登上大宝的机会就会变得极小了,他真的不后悔吗? “小沈探花可知道东倭国?”李湛漫不经心地问。 “废话,这可是咱大庆的敌人之一。”沈佩没好气地说,虽说东倭国不像北方的草原民族让大庆伤透了脑筋,但时不时来沿海城镇打劫一番也很烦人,若不是隔着海早打得它亡国灭种了。 李湛一脸暧昧地对沈佩说,“你可知道这国家民风可极其开放,男女共浴,而且女人都在背上系着床单,只要看上了,男人可以随时敦伦哦。” 沈佩眼睛一亮,“这风俗极好!没想到这国家还有不错的地方。” “呵呵,若是哪天我后悔了咱们就打过去吧,海外封王也不错,到时将东倭的女皇公主全抢过来赏给你,你一天一个轮着。”李湛豪迈地说。 “一天一个!?我又不是种马!”沈佩咬牙切齿地说,倒是放下心来,继续满皇宫转悠给德崇帝找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沈佩:那宫女胸太小了! 李湛:会吗?他真心觉得不小了,比小花的大多了。 小花:活得不耐烦了吗? 小剧场2: 沈佩:当初你说打下东倭国将女皇公主赏给我…… 李湛:这不是都送到你住的地方了吗? 沈佩:擦,一个两个还没咱大庆的村姑好看,你居然将这一众丑女赏给我?赶紧给我带走! 李湛:这国家太小了,就这么一个小岛,她们已经是最美的了,你就将就一下吧。(内心话:你没看这些女皇公主最近都不说什么复国的话了吗,你还是为了国家牺牲点色相吧。) ps:我回来了,累死了,香格里拉真美,第一次看到了传说中的神兽--草泥马,真是可爱又温顺的动物。 还有从明天开始努力更哦,而且是日更,大家多多收藏吧 第86章 “殿下挑选妃子,皇上真的毫无意见吗?”再一次否决了安平王选中的宫女,沈佩忍无可忍的问道。 “当然不会。”见沈佩依旧一脸不放心,他只好说,“这是皇上允许的。” 他可是往死里忽悠他皇兄说就算是选一群新秀女进宫也不行,新秀女们年纪太小了极可能会难产,皇帝尽管好色但子嗣更重要,关系到国本,所以只好由这个据说最近一直在研究生子*的弟弟一手包办,弟弟说后宫宫女年纪大些怀孕的可能性更高些,德崇帝只能默默同意弟弟在后宫找宫女了,唉,尽管满后宫没几个漂亮的宫女了,但为了孩子他也只能忍了。 “我的意思是对于殿下挑的女人的类型,皇上真的没意见吗?”沈佩索性说白了,“那些女人可都称不上好看。” “没问题的,皇兄说他已经有为了大庆作出牺牲的心理准备了。”李湛一脸佩服地说,“皇兄虽说在当皇帝方面称不上英明睿智,但在为大庆皇室人口作出繁衍方面向来非常努力,虽说努力了不一定有回报,但皇兄三十年如一日从未怠倦。”女人这么麻烦的动物,他皇兄居然可以搞定那么多个老婆,想他上辈子搞不定一个公主,这辈子连一个小花都还没搞定,他真心觉得服气。 沈佩木然,请不要用这么高尚的理由为一个三十年如一日少不了女人的昏君洗白好吗,还有你这一脸钦佩加羡慕的语气是什么意思。 “总之,皇兄已有心理准备了,我们最重要的还是找出合适的人选。”李湛笑眯眯地说。 “既然这样,那就稍微降低点标准吧……”沈佩无可奈何。 “你看那个女人怎么样,正在拧衣服的宫女?”李湛激动地扯着沈佩的衣物,他说得是一个长得十分结实有力的宫女,那脸虽然太黑,眼睛太小,嘴唇太厚,鼻孔太大,牙齿太黄,但看起来确实十分健康,只见她粗壮的两手用力一扭,一床厚厚的床单里的水就挤了出来。 那个是女人吗?他还以为是男人!沈佩看着那一身堪比男人还结实的肌肉宫女,张大了嘴巴。 缓缓地扭过头来,沈佩斩钉截铁地说,“安平王,我敢打包票,你看上的这些女人真的算不上美女,男人不会喜欢的。” 大庆男人向来只喜欢大波大屁股的女人,像这样的平胸女人只有安平王看得上了,这都是神马审美观,沈佩深深在思考能不能找到以前乱传安平王好色谣言的人,要是知道是谁,他一定将他们都投进大牢去,叫他们胡说八道,败坏安平王的名声! “可是我觉得不错啊。”李湛不服气了,他看了不觉得胸口闷的女人就是好女人,最重要的是这些宫女都很规矩朴实。 “而且年纪也太大了。”沈佩继续叹气说。大庆的后宫宫女要到25岁方可出宫,这些明显是注定要出宫,且保养不好看起来比后宫三十多岁的妃子还老的宫女对尝遍人间绝色的皇帝而言真的不够好看,也不够年轻。 “年纪大才好生。”李湛说,这可是实话!他上辈子的师傅就作过调查,女子年过20以后更好生,更不容易难产,这也是他反对皇兄选秀的原因,选秀的女子都不超过20岁,并不是孕辰的最佳年龄。 “那也得找些美人吧。”见李湛想反驳,他继续说,“殿下看上的美女不行,毕竟是皇上的妃子要皇上觉得是美人才算。”所以一切都要看皇上喜欢,他就只差点没对小处男说了,你找的这些平胸妹子,男人会硬不起来的,亲。 “那怎样的皇上才喜欢。”自已的审美被批得一文不值李湛也有些郁闷。 “殿下看看后宫妃子就知道了,首先胸一定要大。”沈佩见李湛屈服了,马上来了精神两眼放光地说起男人最爱的话题,“胸部最好是西瓜形的又圆又大,像菠萝一样的椭圆形摸起来感觉没那么好,而且以后生了孩子容易下垂,像荷包蛋和樱桃的就算了,男人还不如自摸呢,其次屁股一定要翘,丰满肉感的臀部才更有感觉,最好像是裂成两办的水蜜桃,一摸就流出水来……” 正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已最爱话题的沈佩看着李湛张大了嘴巴的傻样不由得问,“干嘛这样看着我。” 李湛一脸钦佩,“想不到你居然是色狼中的王者。”亏他还以为这真是个正人君子,风流只不过是表像而已。 沈佩哑了,欣赏美人可是男人的本能,他又不是和尚,再一次诅咒以前传言安平王是色狼的混蛋这辈子没有x高/潮。 “好了,时候不早了,先出宫吧。”李湛想了想说,“你刚刚说的条件我会按图索骥的。 沈佩想了想说,“要不,还是从宫外找些美貌次点但好生养的年纪大点的女子进宫吧。” “不成,就样御史又会罗里吧嗦了,放心,明天我再来宫里转转,还有很多宫女没看完呢。” 明天我不会再叫你来找了,真是的,又不是你要生孩子,挑个屁啊,还将老子的品味批得一文不值,给皇兄的女人重要的不是脸长得好不好看,*大不大屁股翘不翘,最重要的是能生懂不懂! 沈佩叹气,“宫中稍有姿色的宫女皇上肯定不会看漏,尤其是王爷所看中的这几个宫女,别说皇上了,就算是稍稍有头有脸的人家都看不上。” 别以为皇上的后宫真的佳丽三千了,粗活总要有人做的好不好,能干粗活的五大三粗的村姑可也不少,偏偏安平王看中的都是这些长得相当粗糙的村姑级别宫女。 当然正在洗衣物的几个粗壮宫女没听到沈佩的内心话,否则她们就不会还像现在那样痴迷地看美男看得脸犯桃花了,她们虽说是村姑,但可都是村花啊,长得丑的还能进宫?! “胡说,我觉得她们比皇兄的后宫妃子好看多了。”李湛反驳,这些粗使宫女可本分得紧,虽说在宫中呆久了,但很多都挺淳朴老实的,可不像之前那些心比天高的各宫一二等宫女,不知廉耻,走路都是擦着他们走的,就没见过男人? 沈佩大汗,他从来没这一刻清醒的意识到:安平王是个美丑不分的雏! 已经快到中午了,一早上分歧太大,什么美女都找不到的两人离开了皇宫。 “早知道不找你了,浪费本王的时间。”李湛有些郁闷,若不是沈佩在旁边啰嗦,他不至于浪费掉那么多时间,找出合适的女人还得把脉检查她们身体的具体情况,而且还得算出她们最合适的怀孕时间,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好不好。 “王爷,你觉得好看没用啊,关键是皇上觉得好看才行,一定要找胸大屁股大的!”沈佩最后一次为了皇上的福利提醒道。 “行了,别啰嗦了,我心里有数。”不就胸大屁股大而已,李湛不相信上万宫女中就找不到合乎标准又能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为什么安平王都挑平胸的女人呢? 秦太医:那是因为安平王恋童啊! 沈佩:原来如此。 ps:以后我努力在11点前更 第87章 第二天只有安平王一个人进宫,宫女们很惊奇地发现安平王居然不像昨日那般在御花园乱晃,而是跑到了御厨房和浣衣局眼睁睁地看着众多宫女干活。这也罢了,已经很久没往女人堆里混的安平王好像故态复萌了,居然说要帮众多宫女看手相,众人连鄙视的表神都懒得给,你想摸宫女的小手就老实说,你还找什么理由啊,你安平王还能看手相?什么时候变神棍了。不过这次很奇怪,安平王品味居然变了,他摸的对象都是后宫做重活的宫女的手,这一个个都长得很普通,难不成摸腻了纤纤玉手之后想试试粗皮黑肤了? 美丽的宫女们咬着小手绢气呼呼地看着那一群让人看了倒胃口的五大三粗的低等宫女等着让安平王看手相,她们也可以啊,为什么安平王对她们视而不见,反而找这些丑女呢? 众多原本从未被人看眼里的粗壮宫女感觉到了她们从未感受到的羡慕嫉妒恨,有些微妙,有些难以形容的骄傲感,不由得一个个挺起了胸。 “来,一个个排好队。”李湛笑眯眯地对着众多粗壮宫女说。“平脉不浮不沉,尺脉沉取不绝……” 众多粗壮宫女惊讶极了,“殿下这是在诊脉吗?”不是说是看手相吗? “当然,本王最近学习诊脉,就拿你们来试手。”李湛满意地看着一众没有露出任何勾引之意,衣服也很保守,没有故意拉下半截露出*的粗壮宫女,果然他的眼光是不错的,选出来的宫女心性都很好,当然最重要的是看起来屁股都很大,都很好生。 众多粗壮宫女恍然大悟,又有些失望,还真以为安平王看上她们这些不够出色的宫女了呢。 一日下来,这些粗使宫女对安平王大为改观,还真的有点本事,将她们的身体状况真的通过脉说出来了,还给有些得了严重疾病的宫女开了药方,并让太医院给她们开药。 李湛不知不觉在宫中收获了很多丑宫女粉,只要是人都不会想死,这些宫女也不例外,太医院里的太医是为后宫妃子准备的,她们根本不可能请得到那些高高在上的太医为她们诊治,但有了安平王的金口玉言就不一样了。 她们大多数都二十出头,虽说到25岁才可以出宫,但大庆普遍提倡晚婚,等她们出宫去嫁人尽管不如不满二十岁的姑娘好嫁,但若能拥有健康的身体还是嫁得出去的,很多小贩或大户之家的仆人还是愿意娶她们为妻的,一来这些宫女在宫中呆过,还算有点见识,二来她们在宫中呆了十多年手上的银子肯定不会少。 当然只是这些粗使宫女改变了对安平王的看法而已,对大多数人而言,安平王再次落实了大色狼的称号,他这天摸了近千宫女的小手,这等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事,说他不是色狼谁信?!没人发现这天晚上,御厨房一个厨娘和浣衣局的一个做重活的粗壮宫女不见了。 ********** 傍晚时分,李湛好不容易选好宫女,回到府里洗过澡后准备就餐。这几天沈佩因为太忙,下个月就是皇帝生辰了,事情太多,索性在安平王府住了下来,今日更稀奇,一直在军营里窝着的张猛师傅也回来了,正在饭厅里等饭吃。 这顿饭吃得超累,李湛翻白眼,他的文武师傅不知为毛就是不对盘,吃个饭都你争我夺的,他这池鱼太遭殃了。 刚吃完饭,下人正要端茶上来,李湛发现窗外的天气大变,怒号的秋风狂猛地吹着,仿佛要将视线里看得到的一切东西都要吹跑。 真糟糕,明天得去看看那小树屋了,不然明天小花这笨蛋肯定又一个人累死累活在修葺那小树屋了。 “不用担心,这风虽然大,但还不会造成老百姓生活的太大影响。”沈佩看李湛一脸忧虑的模样不由得安慰道,前些年的秋风更大,将城外很多百姓的茅草屋顶都刮跑了,现在倒不用担心。 “我担心的是小花。”李湛没好气地说,那山上的风能比吗,肯定比这猛烈一倍。 “俺闺女?” “我妹子?” 几乎异口同声的张猛和沈佩对视了一眼,沈佩有些诧异,看了看因为心虚移开视线的李湛,随即明白过来,不由得对张猛怒目而视,两人的眼里都升起了浓浓的敌意。 *********** 小花一夜没睡,这风这么大,树屋肯定没了,第二天好不容易有空,她跑到后山一看愣住了,三个男人正在树上修葺着那间破败得不行的小树屋。 看到小花,李湛立刻跳了下来,将这两人介绍给小花,“这两人,一个想当你的兄长,一个想当你的父亲,你看看哪个合适吧。”将这两只说得活像菜市场上的大白菜任由小花挑似的。 好帅,不对,这应该不叫帅,这叫美,美得惨绝人寰!小花对沈佩那张绝色的脸下了定义,看得目不转睛。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是很奇怪的,第一次见面,沈佩先是惊讶于小花不是自已想像中的虎背熊腰,继而又被小花盯着不放有些尴尬,但这清澈的目光他并不讨厌,不像前天在宫中众多宫女那种恨不得将他衣服剥掉的目光,怎么说呢,小花的神态就像欣赏一幅美丽的画,一朵美丽的花。 张猛也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怪,照理说第一次看到小花,他应该是怀疑李湛胡说八道,什么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大力女诸如此类的谎言,但此刻,他看着小花单薄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瘦弱身体,只想将她带回去,每天大鱼大肉将她养得胖胖的。 “在看什么?”李湛咬牙切齿地看着被沈佩迷住的小花,深感自己带沈佩过来失策。 “看美人!”小花不假思索地说。 沈佩脸黑了,美人!他又不是女人。 “有什么好看的,男人长成这样还叫男人吗?”警惕心大起的李湛将假想情敌的两肋插了一刀,毫不迟疑的抹黑沈佩。 “是啊,男人长这样太浪费了。”小花同意,上辈子她所见过的明星还真的没哪个能和沈佩媲美的。 看到沈佩那张更黑的脸,李湛放心了,他就知道小花不是那些花痴一样的女子,真迷上沈佩就不会在他面前说这样不能增加印象分的话了。 张猛则是大笑,不愧是他闺女,两人还没相认呢就帮他气这小白脸,顿觉鸟气全消。 “没错,男人应该像俺一样才叫男人!”张猛得意地炫耀着壮硕有力的身材,用力握紧拳头显露出胳膊上活像小老鼠的团团肌肉。 小花点头同意,这叫张猛的男人生得跟三国中的猛张飞一样,这论调也跟她上辈子的老爸一样。她老爸虽说长了张看起来像黑社会的脸,但身材绝对好,不然也勾不上她那魔鬼身材的美女妈妈。 “你们先忙吧,我去捞几条鱼上来。”小花笑眯眯地说。今天人多,她下河去多弄几条鱼来个半烤半煮就是了。 “好,我们快弄完了,呆会去帮你。”见小花完全没被沈佩迷住的李湛心情大好,连声音都带了几分缠绵悱恻之意。 心思向来灵敏的沈佩很想屎,他就说为什么安平王会这么认真的让他去认一个小尼姑当妹子,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发育不全的小姑娘,原来她居然是安平王的心上人!这安平王的审美观果然极度扭曲,他居然有恋童的癖好!沈佩恍然大悟为毛之前他选的宫女都是平胸了! 正在因为自已所观察到的事实惊呆了的沈佩不留神听到张猛说,“俺来帮你,闺女。”河水这么冷,他闺女这么瘦小,千万不能累着了。 擦,又被这粗汉抢先一步了,沈佩愤愤地盯着那粗汉的身影,无比后悔自已开口晚了,他是昨晚才得知这死汉子要跟他抢妹子,差点没气得内伤,但时间太短,他就算能想出无数奸计也施展不开来。 “你是故意的吧。”看出李湛是为什么心情般愉悦的沈佩阴森森地说。 李湛有些心虚,他是故意的,之前他是没想到,但得了手下士兵点化的张猛反复在他耳边叨念沈佩长得这么好看,小花跟他日夜相处,日久生情什么的,让一恋爱就大脑短路的李湛完全站到张猛师傅那边去了。 “这不是得看缘分吗?”李湛傻笑着为自已辩解。 “哼哼……”沈佩斜乜了李湛一眼,脑子转得更快的他决定先将李湛争取到他这一边,“小花妹子其实也挺可爱的,我还真的挺喜欢的,我一直希望能有个妹妹,你不知道以前我觉得罗尚书家的三姑娘很可爱,想要她当我妹妹,但那罗三姑娘被其他误会我们关系的女孩子打压,但若是我律法上的妹妹的话,其他女人就放心了,其实也是我不好,我居然没看出来罗三姑娘居然对我有君子之思,唉,那之后我就不敢对女孩子过分亲近了,以免她为我茶不思饭不想的,带来麻烦……”沈佩很自恋地说了好几个例子,他以前想认的好几个姑娘都不愿意当他妹子,只想当他心上人,怪只怪他这长相,还真没几个女孩逃得过他的魅力。 恋爱中的男人对心上人的事意外的敏感,智商也格外低。李湛盯着仿佛无意中说出这些话的沈佩,陷入沉思:没错,如果小花是沈佩律法上的妹妹,那兄妹之间绝对是不可能的,但若小花不是沈佩的妹子呢?沈佩勾搭女孩的魅力他毫不怀疑,沈佩言下之意是很喜欢小花,那小花呢?小花会不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不是哥哥的又俊美得毫无天理的男人? 越想越不安的李湛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但耳朵一直捕捉着沈佩的音浪,“……这树屋居然有一半是小花弄出来的,小花真的太能干了,她不是喜欢吃吗?我决定以后带她去吃遍天南地北的美食……” 看着摇摆不定的李湛坚定下来,沈佩暗笑,跟他抢?张猛这辈子就输在脑袋上了。 *********** 今天的天气有些冷,李湛带来的肉食都冷得差不多了,张师傅也跟着来到河边,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闺女可不能为这两吃货累着了。 想帮忙的张师傅很吃惊地自着小花只拿根削尖的小竹子往水里一刺就刺中一条鱼,而且刺中的都是鱼头部位,不会刺破鱼身,刺破鱼身会不小心弄破里面内脏吃起来会苦。 卧槽,这小女子是逆天的节奏啊。 张猛合上自个差点掉下的下巴,“小花,你这是从哪学的?”自以为态度温柔其实依旧与人凶神恶煞之感。 “自已摸索的,手熟而已。”上辈子的老爸也是这种类型,小花明白这大叔面恶心善,也随便起来,主要是她也看出来了,张猛大叔一粗人反而喜欢这种直接的作风。 粗人眼眶一红差点没掉泪,小花原本也算是千金小姐吧,最后只能自已到野外抓鱼吃,这鱼是那么好抓的吗,这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其他十多岁的姑娘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而她却穿着一身灰色的尼姑袍头发也只随便扎了一下,连朵花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其他十岁的姑娘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而闺女却穿着一身灰色的尼姑袍头发也只随便扎了一下,连朵花都没有。 小花:我这可是很正经的公主头啊,一点都不随便,尼姑庵里都是尼姑,人家头都是光溜溜的,你还大剌剌的插朵花真的很拉仇恨的好吗。 ps:谢谢彼岸悠语的地雷,每天11点前更哟 第88章 “小花啊,当俺闺女吧!”粗人张猛一想起小花可怜的身世眼眶都红了,花国材这没卵的蠢蛋,这么好的闺女不要就便宜他了,他一定会将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小花手一抖,鱼跑了没刺中,她傻乎乎地看着张猛大叔。 “我会给你买金钗子金项链金镯子戴,天天穿丝绸,等你出嫁了给你一大笔嫁妆。”张猛大叔很热切地看着小花。 小花想了想,转过头去又刺了一条鱼,“等我考虑一会。” “多久?”张猛大叔很急切。 小花忍不住笑,这张大叔人很粗但看起来真的是性情中人,真的很像她上辈子的爸爸,李湛真的打从心底为她着想才找到这个人的吧。 “等吃完晚餐吧。” 这感情好,兴奋过度无处宣泄的张猛大叔挽起裤脚跳到水里。 “水太冷了,还是上来吧,这里鱼很多,我一个人就足够了。”小花有些担心地看着张猛,现在这样的天气很容易感冒的。 “闺女,俺身体好着呢,这水哪算什么冷,冰下抓鱼俺可没少做。”张猛心里甜着,人都说闺女是贴身小棉袄果然是真的。 心情很好的张猛弯下腰捉鱼,他技术高,不用刺,用两手一捉就是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小花猛拍手,用实际行为赞美他的高操技术,张猛得意地和小花吹嘘自已冬天的时候如何打破冰块下水抓鱼,那时鱼都冻僵了,一抓一个准…… “这里的鱼还真多,而且还都挺肥的。”张猛笑着看手上的大肥鱼。 “因为这里一直很少人来啊。”这里是一庵一寺一观的后山,本来信教的百姓就不敢过来杀生,再说了里面虽然种了很荆棘和野生动物们不喜欢的植物,但偶尔还是有大型动物闯进来来的,根本不可能百分之百安全。 “会不会太多了?”张猛看着那堆成小山的鱼问道,他是个不喜欢浪费的人。 “没事,吃不完就做腌鱼,不浪费的。”小花安慰张猛说,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已吃得多,她还担心不够呢。但这一大箩框的鱼加上李湛带过来的肉应该够吃了,张猛扛着鱼跟在小花后面回到离树屋不远的小河边,这里是平常小花经常烤鱼煮鱼的地方。 见闺女正要杀鱼,张猛赶紧将鱼抢了过来,这粗活怎么能让闺女做呢。“闺女啊,这活就让爹来做,让那两个男人来做,你在一旁休息一下吧,这手弄粗了就不好保养了。” 他知道怎么杀鱼吗?小花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张大叔,见张大叔熟练地划开鱼肚子,随即放心下来。 “你们快点弄好,过来帮忙弄午饭!”张猛不客气地朝树上的两人喊道。 “应该可以了。”沈佩用力剁了下脚下的木板,说是小树屋但这是一棵起码数百年的参天大树,里面坐四五个人都绰绰有余,就算是两个张猛师傅也睡得下,他站起来伸手去刚好摸屋顶,这小木屋虽说不是很高,但还挺宽的,他看了羡慕不已,考虑去哪弄一个,很有野趣。 “需要帮忙吗?”小花在树下问道。 “不用,差不多完成了,就差将家具拉上来就可以了。”李湛从树屋伸出头来说。 小花看了看被放到地上的小花几,小书桌,反正树屋也差不多弄好了,索性用绳子将书桌和茶几一块绑住了。 小花往两只手擦了擦,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她麻利的刺溜爬上树,张猛师傅很满意,不愧是他女儿,动作就是麻利。沈佩则感叹,这是姑娘家吗,这是一猴子啊。 猴子姑娘爬到树上,正要伸手去拉绳子绑好的家具,沈佩看见了赶紧说,“这粗活我们男人来干就好,你拉不动的。”他有些郁闷地看着下边系一起的茶几和桌子,这加在一起很重的,为毛不一样一样来呢,看来他这妹子脑子不是很好,而且也太心急。 “不用,我一个人来就行了。”小花对着沈佩挥挥手。 这边的情形也吸引了张猛,他抬头看的时候,他家闺女并没有露出气沉丹田,青筋暴露,气喘吁吁的模样,就那样伸出一只又小又白的小手将下面系好的书桌花几被她轻轻松松拎上来,仿佛那不是两件家具而是两片树叶。 张猛两眼发亮,沈佩合上张大的嘴巴感概,这起码要两壮男才拉得起来,这姑娘满不在乎的用一只手就搞定了,果然安平王颇有识人之术。 李湛一脸与有荣焉的表情看着小花。 “安平王果然在识人方面极有天赋。”沈佩钦佩地看着他,他自已就不说了,有定国安邦之才,张猛算是万人敌天生的将才,这小姑娘虽说是女子但这一身力气说不定有天能用上。 “哪里哪里。”李湛谦虚地说,当然若不是得意洋洋地翘起尾巴就更有说服力了。 小树屋弄得差不多了,就剩下调整家具位置和打扫之类的活了,沈佩索性下去帮忙弄午餐。 小花一边准备生火一边微笑地听着两人的说话声。 “笨蛋。”张猛师傅毫不客气的开骂,“你这样杀鱼,鱼胆会破的。” “哦,那应该怎么杀?”对于自已不会的事沈佩向来抱着虚心的学心态度。 “要像这样,手要麻利……”张猛师傅示范着。 “有鱼有肉,还差点素菜。”小花虽然爱吃肉,李湛也喜欢吃肉,但对她弄的腌菜也很喜欢,沈佩应该也不例外。 “你们等一下,我去拿点东西过来。”小花对两人说。 “别走太远啊。”张猛叮嘱道。 “对这里我比你们熟悉多了。”小花笑着向山洞跑去。 ********* 李湛弄完树屋,看着下面烧得正旺的火思考着如何在树屋上弄个火灶,冬天一边在树屋里居高临下欣赏风景一边吃火锅真是最享受不过了。 从树上下来的时候,李湛忍不住又翻白眼,他的文武师傅又开始抬杠了。 “俺觉得跟小花很有父女相来着。”张猛大言不惭地说。 “你去减个百多斤就可能有一点点像。”沈佩嘴角抽了抽说,一个瘦得像纸片,一个彪悍大汉,他实在看不出哪里像来着。 “俺说的是感觉,你懂什么是感觉吗?”张猛气愤地瞪着沈佩。 “感觉这么文雅的词和你这粗鲁的形象不搭啊,就别说出来恶心人了。” “小白脸,想打架吗?!”张猛气得跳起来,他一定要将这小白脸打成狗熊脸。 “打架这么粗鲁的事本少爷不屑做。”沈佩毫不犹豫的拒绝,不用看也知道这粗人用心险恶,他才不上当。 …… 两人吵架,李湛向来袖手旁观的,眼看着鱼都快杀好了,小花怎么还没回来,是不是太久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劲?李湛忽然间面色严峻,“先别吵了,听听有什么声音……” 两人警觉地住了嘴,细心倾听风中传过来的声音。 李湛面色大变,喊了声,“小花!”冲了出去。 张猛和沈佩对视一眼,那方向是小花,两人也抓住武器虎地跳了起来,跟在李湛身后冲了过去。 三人脸色都不好,他们耳朵都很灵,尤其是张猛,以前经常打猎的他轻易听出远方传来微弱的“擦,擦”的声音是大型动物奔跑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安平王在识人方面果然是极有天赋的。 李湛:哪里哪里,你应该说在找老婆方面我是极有天赋的。 沈佩:也有道理,身为一个恋童癖,能娶到合乎理想的老婆确实需要点运气加天份。 ps:明天继续更,11点前哦 第89章 这是一个长长的山谷,地势并不是十分平坦,因为人迹罕至,到处是荆棘和灌木从,而且随处可见超过百年两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大树,因为时下是秋天,大部分树叶都落下来了,地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天然树叶地毯,昨日风狂雨大,走起路来十分困难。 李湛,张猛和沈佩三人急得向前狂奔,因为那声音越来越大了,张猛更是心如坠寒潭,听那动静,这动物的体型绝对超出500斤,小花会怎么样…… 李湛瞠大双目,只觉得眼眶欲裂,远处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心脏都停止了。 “野猪!”张猛惊呼着抓紧了手上的刀。 那是一头巨大的野猪,差不多有800斤,粗长的獠牙,头上的角闪着寒光向小花顶过来,李湛发誓这野猪的角绝对是杀伤力不下于它那长长的獠牙! 小花轻轻一闪,闪了过去。远方几百米处被众多树木荆棘和巨大的灌木从从拦住的三个人松了口气,李湛从地上捡起石头朝野猪砸过去想吸引住它的注意力,可惜距离太远加上树太多,根本不能激怒它。 张猛跑在最前面,他拿着大刀砍开落叶快掉光的荆棘和灌木从冲过去,顾不上细小的刺将他的手脚扎得生疼,手上不停地冒出细小的血珠。沈佩吃惊地看着跑在他前面几乎和张猛同平的李湛,看不出来三人中体力最差的李湛居然在刺激之下跑得比他还快! 然后沈佩就没办法胡思乱想了,因为下一幕发生的事情让他张大了嘴巴,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难以忘记的情形。 小花躲来躲去,居然被一棵参天大树堵住了去路,后面三人紧张得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过去,这短短几百米的路对此刻的他们而言是天堑。 野猪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一往无前地冲过去,想将这妨碍它的小小姑娘身上扎个大洞。小花用多年偷吃练出来的身手躲过去了看着被撞得枝叶纷纷落下的树叶,她的心都在“砰砰”乱跳,还好这些树都是一些巨树,否则绝对被这加速度作用下的野猪撞倒了。 野猪只觉得自已的头上传来巨大的疼痛,它晕头转向地怒吼着,只觉得头上宝贵的角仿佛都要断裂似的,当它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惹怒它的瘦小人类不见了。 “小花,快跑!”远方的三人大声吼道,却看到那傻丫头大概是吓到了,居然不趁那野猪被撞得头晕眼花之际逃跑反而往附近的一棵参天大树爬上去,还十分麻利的爬到树顶。 李湛无比悔恨,他平日出来都带着弓箭,除了今日!因为今天的目的是介绍小花与这两人认识,不可能有太多时间去打猎,再加上在这三人之中他的武力是最差的,想着有这两人在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所以他就没拿弓箭出来。这样的距离,刀子能有什么用,只有弓箭才是最有杀伤力的,果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自已掌握命运!谁都没有自已靠得住!这一刻,李湛醒悟了,看着远方人与野猪相斗的情形,李湛只希望他的醒悟不要太迟。 巨大的野猪才从地上爬起来,就被身上纷纷砸下来的树枝惹怒了,那小姑娘正在一棵大树上,随手将树枝折断向它砸了过来,它虽然皮厚血多,但树枝都是挺粗壮那种,而小姑娘力气还真不小,它疼得“嗷嗷”大叫。 “笨猪,有本事就过来啊!”在树上的小花惊吓过后,单细胞生物且向来不会思考太多傻大胆的饭桶对吃的*战胜一切,她热情地看着这只巨大的野猪,心里叨念着上辈子写过的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猪!它全身都是宝,猪毛可以做刷子,猪血煮粥很好吃、猪脑吃起来像豆花,猪骨头熬汤可以补钙,猪耳朵凉拌又脆又好吃、还有猪下水,猪腰,猪心,猪肺…… 这头野猪在它短暂的猪生中从未像此刻这么气愤过,今天看到这个没二两肉的人类小姑娘让它大喜,这都入冬了,食物少了,这小姑娘身上虽没多少肉,至少打打牙祭还是可以的,当它流着口水用热情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姑娘的时候,结果却发现这小姑娘两眼发亮用更热情的目光看着它,流的口水更多更汹涌! 居然用平时它看食物的目光看着它,这目光将野猪惹火了,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冲了过去,谁知道这该死的小姑娘还真能跑,还让它撞得头晕眼花,现在居然还来挑衅它! 愤怒让本来大脑活动就少的野猪更是没了理智,它集中全身的力气向那小姑娘所在的树木撞过去。 小花计算得角度,计算着这皮粗得刀子都很难扎进去的野猪身上最薄弱的地方,这高度从加速度来说力量应该够了…… 三个焦虑的人一路狂奔,距离越近越提心吊胆,看着野猪撞过来的气势大惊失色,这距离还是来不及了吗? 沈佩心里直念叨,小丫头果然脑子不够灵活,这愤怒的野猪的撞击力是很可怕的,她居然是傻乎乎地呆在树冠的位置,这野猪的猛力一撞之下,这么细的树枝八成会断裂,这不是刚好落入猪口吗? 然后不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在野猪还没撞到树上之前,小丫头大声喊着什么“天马流星拳!”猛的从树上跳了下来,那电闪雷鸣的一瞬间,沈佩只看到小丫头穿着灰色布鞋的双脚,小小的,像是玩偶的双足猛的从高空跳下来踩在了野猪的头上。 本来因为之前的撞击头疼得厉害的野猪只觉得眼前一黑,下一秒它什么都不知道了。 从天而降的小花使出全身喝奶的力气用力的踩中野猪双眼的瞬间飞快跳到一边,惯性让这头野猪刹不住的撞上了前面的树,看到的人都不由得为它疼起来! 气喘吁吁跑过来的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野猪,刚刚那一幕他们当然看见了,这小小的,大概只有这野猪十分之一体重的姑娘居然干倒一头巨大的野猪! 小花走过来一脚踩到野猪头上,想检查一下它是真死还是装死,见它真的不动了,才想起什么似的改口说,“错了,是天马流星脚!”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我不服,我智商破表,外貌破表,居然输给一个全身上下只有肌肉大脑也只有肌肉的粗汉! 张猛:在绝对的暴力下打得你大脑转不动,脸蛋像猪头你就知道肌肉有多么重要了! 李湛:呜呜,这是因为小花走的是暴力流路线,其实我也想让她跟着沈佩走淑女路线的…… ps:明天继续更,最近可能要入v了,大家多多支持,据说入v要三更,我眼前发黑,9000字啊,我能写得完吗? 彼岸悠语妹子又给我砸了地雷,十二万分的感谢敬上 第90章 “你没事吧?”李湛急急地问。 小花抬起一脚踩在这只野猪的两角之间,一手比了个胜利的剪刀手,对这三个惊吓过度还没回过神的男人一甩头,“哼,跟食物之间的战斗咱从未输过!” 妹子你狂霸酷帅吊炸天!李湛现下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妹子啊,你就是我的亲妹子……”激动万分的沈佩正要冲过去抱住小花,冷不妨一个肘子拐了过来,巨疼之下,他眼前一黑,站立不稳的朝旁边满是荆棘的灌木从倒了下去。 “闺女啊,俺的亲亲闺女!”一个更粗犷的声音热情地响起来,眼前发黑的沈佩咬牙切齿,是那个粗鲁死汉子的声音,这混蛋居然毫不讲半分情谊的朝他下手了!他无比后悔早上出门前没弄蒙汗药将他药昏,下巴豆让他拉得虚脱,下点毒药将他弄得半死不活! “闺女,你有没有受伤?让爹好好看看……”张猛上上下下检查着亲亲闺女,只惟恐她身上多了不为人知的暗伤。 小花神采飞扬,“爹,咱们有猪肉吃了!” “闺女,你同意俺当你爹啦?!”大喜过望的张猛当然听到自家闺女喊她爹了,一时间只觉得吃了仙丹妙药,全身上下无比舒坦,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 小花这才发现自已居然顺着张猛的话喊爹了,不过她对这个跟她上辈子老爸很像的粗汉十分喜欢,笑了笑说,“是啊,爹,不用等了,我现在就决定认你当爹了。” 好不容易爬起来的沈佩“啪嗒”一声又倒回了灌木从中,他现在已感觉不到荆棘的刺刺到屁股上的痛感了,他现在万念俱灰,啊啊,就这么一步之差啊,他的亲亲妹子,能和野猪打架赢了不说还将它当食物的妹子就这么没了? ** 三个人热情地围观着这巨大的野猪,张猛掏出刀子正待将这野猪解成一条条的好带走,新上任的闺女赶紧拦住了他的刀,“爹啊,这儿没东西装猪血啊,这不是浪费吗?” 张猛发愁,“闺女,你爹也舍不得浪费,但这野猪太大了抗不动啊。”他转过头来瞅瞅那两只连他闺女也比不上的老弱病残,鄙视地说,“这两个男人,你就别想了,靠不住啊。” 沈佩大怒,若不是他一肘子拐过来,害得他两次摔倒在荆棘从中,他会扭到腰吗?这死粗汉,男人的腰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他未来的婚姻幸福和传宗接代,算上抢妹子的事,他们之间的仇恨可大了。 李湛也郁闷,他担心小花不要命地跑的结果就是脚扭了,走路还没关系这扛野猪不是要他的命吗? “哦,没事!我来就行了。”小花满不在乎地说,搓了几根草绳子绑好野猪,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拖着巨大的野猪一步步朝河边的方向拖过去。 沈佩忍不住盯着小花看,虽然知道这姑娘力气非常大,但大成这样也很令人惊悚好吗?这头野猪将近800斤,这姑娘看着还不满80斤,这画面让自认为是男子汉的两人默了,很逊地跟在大力女壮士后面,李湛还好,用膜拜的眼神看着小花,一点都不觉得自已没了男子汉的自信,多半知道妹子没影的沈佩大脑又开始转动了,看着盲目欢喜的李湛,他有些忧虑,若是有一天这两人真成了,哪天吵架,会不会小花姑娘一个拳头安平王就去见祖宗了? “闺女,累不累,爹来帮你。”近800斤的野猪张猛自觉也拉得动,但像闺女这样脸不红气不喘还有心思唱歌他还真的做不到。 “不用,我一点都不累。”小花轻轻松松一边拉着一边低头观察,这野猪皮果然厚实,这一路石头硌着都没能在那皮上留下什么伤痕。心放下来的小花开心地唱着歌,“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还是这么难听,李湛皱眉,扭了扭有些不舒服的脚跟了上去。 小花扭过头来,沈佩赶紧放下一直按在腰上的手,露出迷人的微笑,“妹子,是不是累了,需要哥哥帮忙吗?” “不是,我想说你们要是不舒服的话坐在野猪上面吧,我拖着你们走。”小花良心建议说,这两人还以为他们的动作多隐秘呢,真搞不懂,腰扭到了跟脚伤到了有什么好瞒的。 李湛想到小花刚刚唱的歌,脸都绿了,擦,这要改歌词吗?哥哥你猪上坐,妹妹我拉着你和猪一起走?…… “不必。”他从牙根挤出两个字。 沈佩一想起小花唱的歌词也顿觉很不对劲地猛摇头。 张猛挑挑眉,这就是所谓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 小花在河边洗着猪肠子,刚死去没多久的猪,猪血还是好好的,看着那一桶猪血,她决定灌血肠,血肠很好吃的。 “肉太多了,就算拿来做腌肉也吃不了那么多,你们拿些回去吧。”小花欢喜地对三人说。 “我家也吃不了那么多。”沈佩看了看那体型巨大的野猪说,时下以吃猪肉为贱,猪肉做法不多,再加上这野猪肉肉质较为粗糙,他恐怕他家厨娘还真不会弄。 “那我们灌血肠和腊肠吧,非常好吃哦,而且能储藏很久。” “能储藏很久?有多久?”沈佩敏感地问。 “至少半年以上,当然得挂在通风的地方,腊肉也可以挂很久,所以不怕吃不完。” 沈佩低头想了想,他最近一直考虑的是和民生有关的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与北方游牧民族肯定有一战,打仗肯定是兵马不动,粮草先行,仔细想了想这腊肠虽说能保存很久但毕竟吃起来麻烦最重要的是哪来那么多肉,不由得放下这个念头。 李湛几乎是流着口水听小花说腊肠是多么的好吃,时下还没有腊肠,因为大部分人新鲜肉都不够吃了,最多做做腊肉而已,谁有多余的肉又自找麻烦的拿来做腊肠。 小花想了想说,“不过灌腊肠和血肠的话配料得很齐全才行,十三香是少不了的。” “十三香?” “就是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之类的东西,我今天先将肉剁碎腌了,明天就可以灌腊肠了。” “这些都是药材吧。”沈佩好奇地问。 “没错,在以药入膳方面,小花是天才,你赞不绝口的大厨就是小花,王府里的厨师做的那几道你认为最好吃的佳肴都是小花给的菜单。”李湛得意地说。 “好了,你们过来帮忙剁肉,我去弄个红烧野猪肉。”小花对那两个等吃的男人说。 “不拿来烤吗?”李湛问道。 “野猪肉比较硬,腥味也比家猪重,烤得话就太硬了不好吃。”小花说着将野猪肉放水中焯,去血污切块,然后将之放入锅里用酱油和酒爆炒一会,加入各种作料细火慢慢焖。 这里就一个大锅,拿来焖野猪肉就没锅弄鱼汤了,只好等肉吃完空出锅来再拿来煮鱼汤了。 “闺女,爹来帮你烤鱼,你爹烧烤手艺可是不错的。”张猛笑眯眯地串鱼,他决定呆会好好烤鱼让亲亲闺女见识一下自已的好手艺。 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挽起袖子剁肉,张猛无言地将自已的大刀贡献出来,李湛接过去甩开膀子先拿刀背将肉捶松,再剁得细细的。沈佩依样画葫芦,索性拿出平时练的刀法用在剁碎肉上。 天天练小李飞刀的小花当然看得出来一些东西,不由得拍掌称赞不已,李湛“哼”了一声,也跟着使出张猛平时教的一套刀法,剁完一大块肉之后,抬头期待地看着小花。 “呃,很棒,很精彩。”小花嘴角抽了抽,赶紧拍手。 李湛得意地笑了,低头继续卖弄刀法,心上人的赞扬让他只觉得疲劳全消,干劲十足。 沈佩无语地看着开屏孔雀般的李湛,难不成情窦初开的人都这样死要面子?到晚上他就知道代价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晚上 李湛:我腰酸,我手酸,我胳膊抬不起来了。 沈佩:活该!这就是孔雀开屏的代价,也不想想张猛的大刀那么重,居然还拿着剁了一下午的肉。 ps:我这星期只顾猛打字,居然忘记去申请榜单了,基友说我蠢,以前收藏少是因为我傻得不懂去申请榜单,她还特地到点点问那边作者的收益,最后让我认命呆123言情算了,像我这样的天残手,还是不要去动不动就要上百万字才结文的网站了。 最后谢谢银仪妹子的地雷,这对我来说就是强心剂啊。 第91章 年轻人有力气,很快就剁完了一小半,两人很有成就感地看着那一片肉山。 “碎肉灌进这小猪肠里就行了?”沈佩有些好奇地问。 “还不行,得腌一晚上才行。”小花摇头说,“明天我过来灌就行了。” “爹明天来帮你。”张猛有些紧张,“这山里猛兽出没,太危险了。” “哪有什么危险,我在这里两年多了第一次遇到野猪呢。”小花有些不好意思,“那野猪其实一般不会到这边来的,这小河边上种着荆棘和它们讨厌的植物,要不是我走得太远了也不会遇到它。” 李湛脸色顿时一变,手上的动物停了下来,“小花,我不是和你说了不能太靠近森林吗?这里很危险的。” 小花有些脸红,很不好意思地说,“又不是常常,也就这一次而已。” “一次就要命了,以后不许跑太远。”李湛见小花一点都没反省,生气了。 “知道了,我这不是特殊情况吗?”小花的脸更红了,她这不是想着山洞里腌的东西多,大大的话最好距离远点,不要熏着才会越过安全线的吗,谁知道那里会有一头嗷嗷待哺的野猪啊。 “你说说究竟是什么特殊情况非得走那么远,你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这山里的野兽比人还多……”李湛正要长篇大论的让小花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却被看出端倪的沈佩扯了扯衣服,“你别拉我衣服啊。”李湛扭过头来叱道。 “好了,你没看到她很尴尬吗?”沈佩赶紧低声在李湛耳朵边说,“人有三急,你没见她脸都红了。” 在场的人都是耳灵眼明之人,涉及到自家闺女的安全问题,一旁作壁上观想让李湛跟这不顾安危的闺女好好说说安全重要性的张猛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自家闺女为毛脸红了。 小花狠狠地瞪了李湛一眼,沈佩说得很小声,但架不住她穿越后被开了外挂的眼睛和耳朵,顿时觉得气急败坏,擦,第一次跟这貌美得不像人类的帅哥见面,她还想留下点好印象呢。 小花突然想起上辈子一个好基友的遇到的悲剧,跟心仪的帅哥第一次去约会可惜肚子造反,还到处找不到厕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脏兮兮的厕所,终于解决掉个人问题后,出来的时候帅哥跟你说话都是屏住呼吸的,一身臭味啊! 妹子一脸悲伤地说她跟那帅哥没了未来绝对不是因为她长得不好看,而是因为她拉出来的便便不够香。 小花郁闷了,虽说她没幻想跟这帅得没天理的沈佩发生点什么,但人都是视觉动物,让她在帅哥面前留点好印象会死啊。 怪不得她会脸红,怪不得她狠狠地瞪了我好几眼,李湛不敢说话了,低头剁肉,但细想不对啊,以前两人在一起小花有三急都是大喇喇的说出来,什么时候像今天这样脸红羞涩了?难不成她没选择这小白脸当哥哥是因为她对她抱着幻想? 如果沈老爹真成了小花的养父,按大庆的律法,沈佩就是她的亲兄长了,养女和兄长之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这同样得算*。李湛一想到这里就觉得胆战心惊,他抬着看看沈佩那张俊美得没天理的脸,咬牙切齿,死小白脸,长得丑点会死啊,手上“笃笃笃”剁肉的动作加快了,幻想着这板子上的不是野猪而是沈佩那张找不出缺点的脸蛋。 “剩下这么多肉怎么办?”完全不知道李湛心理活动的沈佩为了避免姑娘家尴尬转换了话题。 小花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看了沈佩一眼,“剩下的就拿来做腊肉吧,我呆会回庵里找些腌腊肉的配料。” 这一眼又让李湛误会了,整个人都泡醋里的他开动脑筋想着怎样让沈佩忙得没时间见到小花,上位者要学会防患于未然,走一步看三步是最基本的,这新生的感情小萌芽也不例外,一定要想办法掐死才行。 “明天爹过来帮你,要爹拿什么东西过来吗?”张猛一边烤鱼一边盘算着拿什么东西过来给闺女。 “有爹来帮我,很快就能弄好腊肉和腊肠了,不过就算做腊肉也吃了不那么多的,剩下的肉你们处理吧。”小花看着剩下的肉有些郁闷,野猪肉是好物,但超过300斤的野猪肉一般来说都肉质都比较硬,吃起来跟牛肉有得一拼,且野猪肉瘦肉多肥肉少,能拿来做腊肉的都是半肥瘦的,纯瘦的肉腊干之后硬得能崩坏一口好牙。结论就是:这野猪肉还是得现吃才是最好的! “我军队里兵多,多少都不够消化!”张猛看着地上的大半个野猪说,对闺女更喜欢了,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得出来,自家闺女是个知足常乐的,不贪心。 “哦,那感情好,爹你们将这些肉带回去吧,记得野猪肉质不同于家猪,做法一定得注意。”小花细细地讲了几种吃野猪肉的做法,用什么配料都说了出来。 沈佩赞赏地看了小花一眼,看多了斤斤计较,连个腌菜方子都当宝,更不用说家族特色菜的世家千金,这样大气纯朴的少女真是难得,最重要的是虽然年纪少,但她的眼睛明亮,进退有度,知足常乐,没有太多的*和奢求,看人的时候总显得不亢不卑,仿佛眼前的人不是什么王爷也不是什么小沈探花就只是交好的三两好友,在一起的目的只是开开心心聊聊天吃吃东西,对他们没有任何欲求。 沈佩有些明白李湛为什么会喜欢上这姑娘了。诚惶诚恐,*过多将他们当成猎物的女人太多了,难得碰到这么一个澄澈的姑娘,不赶紧抓住才怪。他也有些后悔,大概是看多了有目的的人,他衡量一个人之前总忍不住想他或她有什么目的,想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若不是这样,小花的事也不会被张猛截胡了,小花看似简单没心机,但越是这样的人越是能直觉到谁对她是真心,谁带着有目的的得失衡量。 小花只是个小姑娘,和他毫无利益往来的小姑娘,但如果是他政治上的对手呢,那些老奸巨猾的朝中大佬会不会也感觉得到他只有表面状似恭敬,实则对他们的态度跟其他人没有任何不同? 沈佩陷入深思,他想做不是仅是官居一品,而是野心勃勃的想要改变大庆,所以让尽可能多的人站在他这边减少施政上的阻力是必然的。当然如果安平王李湛不是这样胸襟开阔的人,他绝对不会这样找死,因为臣子不斗,皇帝不安。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管皇帝有没有生下小皇子,大庆未来20年绝对是由安平王掌舵,他沈佩绝不能浪费掉这重要的二十年。 沈佩手上剁肉的动作不变,但大脑没有一刻停止过思考,今天的事让他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他是个向来会自省的人,有错就改说着容易但并不是很多人都做得到,尤其是他这样的聪明人。 沈佩后来变成了诚恳真挚的人,不管对谁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就连最找茬的朝廷老不死都不得不承认小沈探花对人真的是赤子之心,就算再怎么铁石心肠的人都能感受到那张晓若春花般明丽的脸上的真诚。众多朝臣们都无比郁闷的承认:这样待人以真又顶着这么一张国色天香的脸,你好意思驳回他的奏折吗? 一代外表诚实温和实则阴险奸诈的奸相就此养成!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史书公认沈佩是最有魅力相国,一代魅力相国是怎么炼成的呢? 沈佩(对着镜子笑):小花妹子说笑的时候要露出八颗牙齿看起来才最真诚,我这才露出七颗牙齿呢,幸好我没蛀牙。 小花:还有不要忘了顾客就是上帝,错了,是人人都是佛祖,你要笑得让他们觉得心里无比舒坦。 ps:谢谢lyyy118的地雷,我觉得好像被补充了营养剂啊!还有明天开始入v哦,早上9点一更,下午和晚上还有两更 第92章 “闺女啊,是不是鱼多了点?”张猛发现叉起来烤的鱼已经十多条了问道。 “我吃得比较多。”小花很不好意思地回答。 “能吃就是福,吃得多是好事。”张猛一挥手,他本来就是个吃货和大胃王,闺女像他再好不过了,能吃就是福,闺女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锅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认人流口水的香味传了出来,今天因为出了野猪事件几个人都饿了,小花掀开盖子将盐放入,并仔细拌了一下,香味更浓更厚了,三个平时都喜欢吃且吃得多的吃货们的视线忍不住都集中到锅里,忍不住吞口水。 “这野猪肉质比较硬要煮很久,我们先吃烤鱼吧。”小花用长长的筷子戳了戳野猪肉,还不够烂呢。 小花盖上盖子,“再等一会就可以吃了,今天菜多,大家放开肚皮吃啊。”说罢将烤得鱼油“滋滋”作响的烤鱼细心放好配料之后又放上去继续烤一小会。 沈佩的视线全部集中在烤鱼上了,刚刚剁肉没留意,现在才发现这烤鱼的香味不亚于野猪肉。 沈佩热情的视线跟着小花那双白白小小的手上的鱼儿打转,听见小花说,“烤好了,可以吃了。”眼睛更是发亮。 正要伸出手去握住烤鱼,却发现小花手上的鱼递到张猛面前,小花妹子软软糯糯的声音在说,“爹,你先吃吧。” “好好,爹先吃。”张猛得意得眉毛胡子都要翘起来了,“俺闺女真孝顺。” 这父慈女孝的一幕让沈佩心都在流血,啊啊,要是今天是他认妹子,这小花妹子第一个递鱼的对象不就是他了吗? “给你。”沈佩正伤心,冷不妨一条肥肥的鱼递到他面前,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鱼。 “你不饿吗?”小花一脸奇怪,他刚刚不是一脸想哭的表情吗,一定是饿得很厉害了,饿肚子滋味可不好受,想到这里小花同情地看着沈佩。 “他不饿的话我饿了。”知道沈佩正懊悔黯然错失妹子的李湛不客气地伸手过来,沈佩很警觉地躲开。 “这是花花妹子给我的,你别想抢。” 张猛正要咬鱼的嘴巴停住了,“小白脸,你弄清楚,小花是俺闺女了,你别乱认妹子。” 沈佩大口的咬了下去,气闷地说,“我喊声妹子都不行吗?别太小气了。” 刚烤好的鱼没有一丝腥味,肥肥的鱼一咬下去就是一股很让人开胃的辣味,鱼肚子处烤得最好,真的称得上是外焦里嫩! “你这小招蜂引蝶的小白脸离我家闺女远点。”说罢张猛狼吞虎咽的吃着鱼,只有一个念头,好在小花已经是他闺女了,没有被沈佩这死小白脸抢走了,手艺这么好的闺女去哪找啊,当她爹太幸福了,肯定每天都有好吃的东西。 美味的鱼在口中散开的瞬间,吃得精吃得好且会吃的沈佩就后悔了,早知道妹子手艺这么好,李湛说的时候他马上出来认妹子现在哪还有张猛什么事!千金难买早知道。 沈佩恨恨地又咬了一大口鱼,这次他算是品尝出来了,这独特的味道是叫孜然的配料吧,他不是第一次吃,安平王府里的厨师做烤鱼的时候就用了,但他还是不敢相信,小花烤的鱼居然比安平王府的御厨还要美味。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李湛这混蛋会隔三差五的消失个大半天了,原来都是来找小花吃东西。沈佩暗恨不已,每次他溜来找小花要东西吃也不告诉他一声,他也是个吃货啊,该死的李湛吃独食也不怕撑死。 杀人的目光化成刀子往李湛身上插:太过份了,你找花花妹子要东西吃叫我一声会死啊,若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错过小花了。 李湛心安理得地哼了一声:谁叫你长得这么不安全,你要是长得安全点我哪会防着你。 “之前医道大会之时水月庵也是小花妹子主厨吧。”沈佩问,李湛那时一有时间就往医道大会的会场白马寺跑,他当然得去逮人,期间也吃了出名的据说用豆子和面筋做的叉烧,现在想来水月庵除了小花哪还有这么高明的厨子。 “刚开始我还不是主厨,只是做一些小炒而已,后来因为吃饭的人太多,主厨累倒了我才暂时替代主厨工作的,我力气大,颠锅不累。”小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沈大哥吃过我做的素膳吗?虽说我已经努力用豆子和面筋做出叉烧的口感了,但毕竟还是不能和真的叉烧相提并论的。” “不,已经有五六分像了,而且吃起来口感也很清新,不油腻。”沈佩认真地说,“若是面和豆类真的能做出肉的味道,肉就不会那么稀罕了。” “好了,你就不要拐弯抹角问小花了,小花才不懂你那一肚子弯弯绕绕,我问过小花了,这黄豆和面筋做的肉类要耗费大量的酱油,发酵时间也得很长,成本不比肉少多少,老百姓还是吃不起。”李湛当然看得出沈佩的心思,大庆老百姓家穷,吃得起肉的太少,沈佩想要这豆子变肉的方子无可厚非,他也动过这样的念头,但小花一和他说做这些菜的过程他就知道没戏了。 小花这才恍然大悟,用佩服的目光看着沈佩,“沈大哥忧国忧民,一定是个好官。” “哪里哪里。”沈佩对这样直白的尊敬的目光有些惭愧,“老百姓肚子油水太少了,我虽说想着让他们过得更好一些,能吃得起肉,但毕竟能力有限,很多事都是想当然而已。” “我爸……我是想说能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的就是好官。”小花想了想说,“一下子吃得起肉是不可能的,但想要油水多点还是可以的。” 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小花身上,小花被三个人灼热的视线吓了一跳。 “怎么做?”沈佩有些急切地问。 “就是油啊,黄豆和花生都可以榨油,还有橄榄和葵花籽等等能榨油的东西多着呢,而且对健康都很好哦,很多大富之家有肥胖症的多吃素油对身体比较好。”小花对着两眼发亮的三人仔细说了怎样榨油的方法。 “回去马上让人试验一下。”李湛思考了一下说。 沈佩沉吟了一下说,“这样一来以后种黄豆和花生的人就更多了,黄豆要求土地肥沃,花生倒还好没那么挑,沙坡地也可以种。” 小花吃了一条鱼之后又去拿了一条,听到李湛和沈佩的谈论,不由得插话说,“其实可以套种的,花生可以和低矮的茶树套种,和玉……”想起大庆还没有玉米的小花闭嘴了。 “还可以和什么套种?”沈佩炯炯有神的双目盯着小花看。 “就是和茶树套种。”小花眼睛转了转说,有些后悔上次没将玉米画出来让李湛派人去找玉米。 沈佩直觉小花还有话没说出来,“豆子可以榨油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湛的心跳漏了一拍,赶紧插嘴道,“当然是她娘说的,花夫人温氏早些年可是出了名的才女,她知道这些有什么奇怪的。” 小花狂点头,“没错,我娘亲什么都和我说,她会的东西可多着呢。” 有些心虚的她自然不敢多说了,低头猛吃鱼,完全忘记了要多留点肚子吃野猪肉了。 “闺女,你吃了6条鱼了,没事吧。”张猛有些担心看着小花,条鱼就是6斤多了,他一大近200斤的大男人都吃个7分饱了,何况是小花这么纤细瘦小的女孩子。 “我说了我吃得多,放心,这才半饱呢,我留点肚子吃野猪肉。”小花傻笑,她已经相当习惯自已饭桶的称号了。 虽然听小花说了自已很能吃了,但两人实际看到还是吓了一跳,那么多鱼近一半进了小花那张小嘴,初次看到奇景的两人若有似无的视线往小花的小肚子打转,嗯,很平,这食物都跑哪去了? 沈佩暗地里丢了个眼色给张猛:她吃得多,你要是养不起就让我来,我绝对将她养得白白胖胖的。 张猛杀气腾腾的一瞪眼,你想得美!转而对着小花一脸慈爱的笑,尽管这笑在满脸的大胡子中显得无比狰狞,“能吃是福,多吃点好,多吃才能长高。” 沈佩也露出笑容说,“没错,我也觉得你太瘦了,姑娘家还是胖点好,多吃点多吃点。”这都吃哪去了,吃这么多个还这么小,说是十三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就十岁,其实大庆十三岁就定亲的姑娘不是没有,李湛被误认为是恋童癖的最大原因不在小花的年龄而是在于她那稚气的身材和长相。 李湛也点头说,“没错,你平时吃的大部分是素食,吃得再怎么多也没肉类长得快,一定要多吃点肉,你长得太慢了。”虽说我不介意等你长大,但偶尔我还是很心急的,尤其每天早上都得找地方处理裤子太痛苦了,他深刻的怀疑肥管家知道什么了,不过最近肥管家的馒头脸都快成苦瓜脸了,每次看他都是一脸如丧考妣的模样。 小花露出笑容,她就知道他们不介意她能吃,李湛真的很好,找来的都是很好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肥管家:王爷今天去哪了? 小东:好像和小沈探花出去秋游了。啊啊,怎么了,管家,你怎么晕倒了,快来人啊…… 肥管家:快派人去找王爷,鸳鸯成对是天理,鸳鸳成对该天打雷劈的,我的王爷啊,你的贞操还在吗?呜呜…… ps:今天第一更,下午和晚上还有两更 第93章 还剩下最后一条鱼了,沈佩伸出手去,好死不死的另一只粗糙的手也握住了竹棍。 “放手,你已经吃了三条鱼了。”声音的主人跟他的手一样粗糙。 “你都吃了四条了。”沈佩不客气地瞪着张猛。生平第一次恨自已嘴小,吃不过死粗汉的血盆大口。 “这是我闺女,我多吃点又咋了。”张猛毫不客气瞪大眼,整个人更显得凶恶了。 “她也可以做我妹子的,再说了我还缺个妹子,我爹还少个女儿呢。”沈佩想到一个好主意,不由得两眼发亮地看着小花,“小花,张师傅虽说当了你养父,但这不意味着你不能认义父义兄啊。” 大庆律法上,养子养女是得到法律承认的,跟亲生儿女一样有继承权的,同样也有赡养老人的权利,但义父什么的就像今天认干亲,律法上并无要求只是感情上的关系而已。 “死小白脸,你要不要脸。”张猛怒了,鱼也不吃了,挽起袖子,先将小白脸打死再说。 小花目瞪口呆地看着开打的两人,急了,对渔翁得利成功地吃了最后一条烤鱼的李湛说,“别吃了,快去阻止啊。” “不急不急,他们只是切磋而已,常事了。”李湛加快进食的速度,要在这两人反应过来之前吃光这条鱼。 两人还在肉搏得如火如荼,李湛无比优雅的吐出鱼骨头,是他的错觉吗?总觉得从这两人手中抢来的鱼特别好吃。 从武力值而言,张猛力大无穷比较占优势,很适合战场打法,而沈佩则是速度快适合刺杀,现在是肉博照理说应该是张猛更占优势的,他打人一拳可将人打个吐血,沈佩打他十拳才有这个效果,但沈佩的速度弥补了这个不足,更重要的是…… “太卑鄙了,干吗老打我右手。”张猛怒了,这小白脸果然讨厌,一肚子坏水,连打个架都那么阴险,他右手之前受伤才刚好,这死小白脸居然专门盯着他的右手打。 “战场上谁会管你右手有没有伤啊。”沈佩也不好受,这粗人一拳打得他几乎吐血。不愧是万人敌,就算他只是下意识的只用左手,但这力气配上武器在战场上应该是所向披靡。 小花也看出什么来了,这两人与其说是意气之争,不如说是沈佩故意激怒张猛:“爹的右手受过伤吗?” “没错,张师傅右手之前受伤很严重,花了两年多才完好如初的。”李湛特地强调了“完好如初”这四个字,他当然也不是傻瓜,不由得翻了翻白眼,沈佩也真是的,你直接提醒张师傅就好,何必亲自打一架呢。 小花也不说话了,只是对沈佩人格更为佩服了,她知道很多人受伤过后会不由得产生心理阴影,张猛也不例外,本来他的右手已经好了,真和沈佩打,沈佩绝不是对手,之前他训练手下的士兵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因为平时和他动手的人还不够强,但此刻他也发现了,打架的时候自已总是下意识的护住右手。 张猛沉下脸来,如果不是小白脸打他打这一架,他还真没发现呢。甩了甩被自已当成装饰品的右手,他大吼一声朝沈佩打了过去。 沈佩露出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死粗汉,你右手终于舍得出力了,还以为你要将它当摆设一辈子呢?” “死小白脸,就算老子欠你一次,但你肖想我闺女门都没有!”张猛毫不客气的在沈佩身上实验自已的右手,机会难得啊,平时打这死小白脸练习他死都不肯,现下有机会了一定得多揍他几拳。 沈佩皱了皱眉,这死粗汉的拳头还真不好消受,对右手没了心理阴影之后,左右手开弓,他现在只有被打得只有闪躲的份,不过只挨打不还手不是他的喜好,他细心的寻找着张猛的空隙,也顾不得被说卑鄙了,专门朝他的穴位和人体弱点打。 锅里的野猪肉终于煮好了,小花一打开盖子,扑鼻的香味迎面而来,李湛拿着碗巴巴地等在锅前,口水差点就掉进里面去了。 “可以吃了,别打了。”小花扭头对那两只斗牛说,“你们再打下去,别怪我和湛哥将野猪肉吃光了哦。” 两只斗牛却没有立刻停手,“说好了,小花是俺闺女,你不能抢。”张猛月狠狠地说。 “不成,我还缺个妹子呢。”沈佩也打出火气了,“我家老爹可是朝中二品官,我现在是五品官,小花跟着我家可比跟着你好多了。”尼玛官二代官位不够高咱就拼爹吧。 张猛语塞,一拳揍过去,“俺可没孩子,也不打算成亲了,将来一切都会交给小花。” “切,你的一切有什么,我家随便给小花的都是九牛一毛,更何况我爹没女儿,我没妹子将来给小花的是你的百倍。”沈佩不屑地说,他家现银是没多少,但他娘的嫁妆多着呢,只是他爹舍不得碰他们家才会看起来寒酸而已,话又说回来了他老早就想打这粗人一顿了,以为他没看见呢,这粗汉看他那鄙视的眼神,真当他是小白脸啊。 小花摇摇头,野猪肉现在是最好吃的时候再过会就没那么好吃了,而且她还想将野猪肉吃完了空出锅来弄个清汤解解油腻呢。小花不慌不忙地上前去分开两只斗牛,一手一个拦住他们打向彼此的手。 再一次体会到小花怪力的两人瞪着拦住他们的小手,这是两只小巧得好像一捏就碎的手,白白的,嫩嫩的,像是木偶娃娃的手。 两人下意识的想挣扎,小花眉头皱了皱,稍稍用力,沈佩和张猛只感觉被铁钳子用力钳住了,动都动不得。 小花毫不费力的将这两人一手拖一个拖过来按到石礅上坐下来,将两只比他们头还要大的大海木碗塞到他们手里。 两人做梦似的被怪力拉过来,做梦似的拿起大木碗,做梦似的夹起刚出锅,烧得正香的野猪肉,四四方方的野猪肉,刚好一口一块。 “别吃那么快,小心……”烫字还没出口,就见两人忙不迭地放下碗,直找水喝。小花摇头,妖孽美男风流魅惑的面纱下也是一二货和吃货。果然距离产生美,小花叹气。 李湛看着两人的囧态哈哈大笑,他就知道小花还是个孩子,别的姑娘看见沈佩路都走不动了,就小花现在看沈佩像看二货的鄙视表情,让他放下心来,醋味全消。以前两人站一起女人只顾看沈佩将他视为白板让他觉得觉得自已魅力大减,但这世上还是有不会迷上沈佩的女人存在的,其实全世界的女人看上沈佩都没关系,只要小花没看上他就觉得一切都是浮云啊。 终于回过神来的两人有些囧,只有一个念头,在闺女(妹子)面前出丑了,不过,“妹子,我说认我当义兄吧。”沈佩真心实意地说,对李湛甩了个眼色:帮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李湛眨眨眼:可以,别忘记你的承诺。 两人的眉来眼去只是很短的时间,张猛的火气重新燃了起来,他跳了起来,“小白脸,你想都别想!”转过头来对小花紧张兮兮地说,“闺女啊,你看你力气大俺力气也大,多搭的父女啊!你再看看这小白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吃个饭都磨矶个没完,喝个茶都讲究哪来的水,最重要的是说个话都跟你打机锋让你云里雾里的……”张师傅越说越愤慨,将平日对沈佩的各种不满说了出来。 小花听着便宜爹说的话很想笑,她明白张猛心里不安,沈佩那样的人摆面前,她可还没上张猛家的族谱呢,张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小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被人重视感觉真的很好,但她真的觉得张猛是白操心了,她一屁民,全身上下都是死老百姓的市侩和庸俗,太文雅的东西跟她真的不搭,沈佩一看就是那种金光闪闪,气质高雅的世家子弟,尽管现在脸青鼻肿依然将贵族的风度发挥到了极致,她怀疑是不是此人放个屁都比别人高雅,拉个屎都比别人讲究仪态。 张猛还在滔滔不绝的说着自已被沈佩黑了还有气无处发的历史,冷不妨的被李湛拉了过来,“师傅啊,你就答应吧,这也不是没好处啊,对小花以后溶入贵族圈更有利哦。” “就那小白脸?有个屁好处!”张猛愤愤的瞪着沈佩,沈佩摸了摸鼻子,有些反省,他是不是平时太过欺负老实人了。 “小花明年7月份要进入京城里数一数二的书院读书,沈家是出了名的书香显贵,在读书人心目中地位极高,若是小花有沈佩这个百年来年纪最小的探花郎哥哥,书院里还有谁能欺负她。”最重要的是,李湛暗自想着,沈佩就算只是小花的义兄,两人之间也绝无发生感情的可能,义兄也是兄长啊,虽然现下小花对沈佩没产生这样的情感,但谁知道未来会不会呢? 张猛一听到自家闺女会受欺负,怒得大吼,“谁敢欺负俺闺女,俺将他剁成碎肉。” 今天剁了一整天碎肉的李湛僵了僵,赶紧加快说服的力度,“师傅啊,书院那是读书人的地方,你也知道读书人心眼多,人家才不跟你动刀动枪的,读书人啊,都是一杆笔写死人!小花可单纯得很,有沈佩这样心眼多心又黑的兄长护着你就不需要担心了。” 张猛思来想去,勉强同意,他将小花拉了过来征求她的意见,“闺女,你觉得怎样?安平王说得对,你若是进书院有小沈探花在方便很多。” 小花朝沈佩的方向看过去,沈佩调整出自已最风流倜傥的笑容,每一个女人看了都会腿软的魅惑风情猛往小花面前扑来,明知道这是装逼啊,但一个人装到极点也让人神魂颠倒啊,小花只觉得魂都要没了,晕乎乎地点头。 沈佩大喜,又露出一个令人眩目的笑容,被男色迷住的小花赶紧找回一丝理智,“哥啊,你当我哥了可不能再算计我爹了。” 沈佩高兴极了,“行,妹子,都听你的,我以后绝不算计你爹了,有人要黑他我就帮他欺负别人!” 张猛听到闺女维护自已,心里甜丝丝的,他之前还担心闺女认这个小白脸当义兄会忘了自已呢,果然闺女还是站在他这边的。 李湛心里不是滋味又庆幸小花同意了,擦,男色误人啊!死小白脸! “好了,快来吃野猪肉吧,吃完了小花还要弄酸菜鱼汤呢。”李湛化悲愤为力量大口大口吃着肉,他要努力多吃,让这两男人没得吃了。 今天的认亲加野餐完满结束了,最后人手一碗酸菜鱼汤端上来的时候,几个人都吃得肚儿圆,棒着圆滚滚的肚皮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回府,憔悴的肥管家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肥管家:王爷,你今天还好吗?(小沈探花)好吃吗?可吃得心满意足? 李湛:(回想今天的野猪肉,不由得舔了舔嘴唇)好吃,非常美味! 小东:王爷,您千万不要说了,管家又晕倒了! 还有50章到91是倒v哦,今晚还有一章 第94章 “啊啊……”皇帝发出惨叫声,连滚带爬地从龙床上跌下来,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床上会有两个长得五大三粗又黑又壮,就算在灯下也看得出来这两女人皮肤粗得硌手,脸上的毛孔粗得活像一块被烧焦的饼上的无数芝麻。 从来没见过女人长成这般丑样的德崇帝跑到大门处想打开门让人将这两丑女扔出去,好伤眼,太伤眼了!再多看两眼他绝对会不举! “荣公公,来人啊,将这两个丑八怪给朕扔出去!”德崇帝气急败坏地说,有些奇怪向来跟在他身边贴身伺候的荣公公今晚怎么不在了? 门打不开?德崇帝愣了愣,又用力抓住门把,还是打不开! 哪个王八蛋居然将朕锁起来了,吃了熊心豹胆了?!他要诛他九族! 正要大声喊人,却听到自家弟弟在门外面说,“皇兄,今晚可是你期待已久的开荤的日子,你就努力生儿子吧。”最好一次中标,省得他还要劳师动众的在后宫找女人,他的名声已经因为这件事没剩多少了,最近沈佩一看到他的脸就黑得像锅底。 这两丑女就是弟弟找遍宫中所有女人给他选出来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按照弟弟的审美,这两丑女他不是应该扔得远远的免得伤眼吗? 德崇帝狂摇头,他不要,这样的丑女他会不举的,而且还会一辈子做噩梦,“开门,跟这样的女人朕宁可这辈子无子。” 门外荣公公老泪纵横,“皇上,您就忍了吧,为了大庆的国本。”他可怜的皇上,荣公公伤心得说不出话来。 和他府上的白白脱胖胖脸活像一个发酵过度的大馒头般的肥管家不一样,荣公公长得干瘦干瘦的,看起来十分严峻刻薄,当然这张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几百万银子,没什么油水的脸见到皇上就好像泡在水里的干菊花一样盛开得很茂盛,从慈祥和蔼度来说绝对不输给他府上的肥管家。 不过现在这张严肃苛刻的脸泪水纵横,干巴巴的手抓着绣着桃花的小手绢不停擦眼泪的模样让人看了好笑不已。 每一个昏君后面都有一个纵容你做尽坏事的忠仆,荣公公之于德崇帝,肥管家刘公公之于他,李湛秒悟了,他拍拍荣公公的肩膀,“放心,最多就今晚上而已,这药效就一天而已,不会天天晚上都这么累的。”更何况他皇兄那身体想天天当种马种猪也得有这个本钱才行,唉,李湛感叹,若是他皇兄有这个本钱,他就不用这么辛苦给他挑女人了。 德崇帝拼命拍门,“湛儿,你居然给朕挑这么丑的女人!你不是说绝对合乎朕的审美观的吗!?” 李湛闲闲地掏掏耳朵,“没错啊,很合皇兄的品味啊,胸部都很大屁股也很翘。” 德崇帝拼命摇头,“但脸丑腰粗啊,这胸腰屁股都分不清了,整个人就一圆滚滚的水桶啊!朕会被这两只肥猪压断气的,朕绝对不要!湛儿,你给朕开门!” “皇兄,这可是臣弟千辛万苦挑出来的,保证一举得男好生养,皇兄你就为了大庆皇族的传宗接代忍忍吧,历史会记得您的功绩的!”站着说话腰不疼的李湛说。 德崇帝正四处找东西想弄开门,身后传来两个装模作样的明明是粗哑嗓子却努力压低装出的娇滴滴的声音,“皇上,我们安歇吧。” 德崇帝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体积庞大的黑胖丑,恨不得自已变成一阵烟飘出去。但这两女人力大无穷将他往龙床上拖,不要,他不要啊,“你们不要过来,不要,朕不要啊啊啊……” “皇上您就从了咱俩吧。”两黑胖丑的女壮士毫不费力的拖着德崇帝,这点挣扎的力气算啥啊,还没一头猪重呢。“安平王说了他已经将这里清空了,今晚您就算是喊破嗓子也没人来过来的。” 德崇帝看着眼前的门两眼喷泪,却挡不住自已向后退的脚步,他两手乱挥明明脚是向前迈的却被两个黑胖丑拖得往后退。 “皇上啊啊啊……”听到里面的挣扎,荣公公趴在地上发出惨绝人寰的哀叫声。 有那么凄惨吗李湛不解地蹲□子安慰他道,“荣公公别难过,只要以后有了皇子,历史书上会记下皇兄的功劳的,他的牺牲一定会得到万民景仰的。” 为什么皇兄会叫得那么惨呢,难不成不应该一次让他上两个,但那药效是有限的,今天过后要下个月才能再来一次了,当然一次两个比较符合利益,况且以前皇兄不也一次跟好几个妃子大被同眠。 荣公公泪眼汪汪地看着安平王,“殿下,你真的确定就今晚一次而已,以后都不会……” 看着荣公公可怜的模样,李湛赶紧点头,“真的,我保证这今晚。”荣公公还来不用高兴就听安平王继续说,“如果今晚一个晚上怀上了就没以后了,我不骗你。” “那这个月怀不上难不成下个月……”荣公公睁大了眼睛。 李湛抹抹脸,同情地看着荣公公,点头。 是的,如果皇兄这个月配种不成功的话下个月还得再来配种,要知道当种马种猪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已经很善良了,他皇兄如果今晚不成功,下个月也还只是一个晚上而已,天底下有这么幸福的种马种猪吗? 荣公公两眼一翻欲晕倒,我可怜的皇上啊,你一定要一次就成功啊,不然下个月你还得和这样的丑女,对了,丑女…… “殿下除了她们俩就不能再找其他的女人了吗?”好歹得找些好看点的女人吧,荣公公气愤地盯着安平王。 “她们最有孕相。”无论从身体还是精神包括家世来说是最合适的,“这可是经过圆通大师算过的。” 说到众人信服的圆通大师,荣公公说不出话来了,“但这两女人,我真怕皇上没反应啊。”丑成这样男人不退避三舍就好了,还硬得起来吗。 “放心,本王充分地考虑了这种情况特地调整了药方。”李湛很淡定地冲着荣公公笑,“我办事,你放心。”那药安全无副作用,只要吃了一头猪都会被男人当成天仙上了。 居然给皇上下chun药?我特么的不放心啊,荣公公捏着鲜艳的桃花小手绢小泪汪汪地看着那扇宏伟的门,恨不得冲进去。 “好像药效发作了啊?”李湛贴在门上听着里面的动静说。 护主心切的荣公公也将耳朵贴在门上,“确实没有声音了。” “那就成了,今晚的事就拜托公公了,本王先走一步。”李湛准备开溜了,虽说他无法理解他皇兄,那么多美女都上了,偶尔上一两个丑的有什么关系,这两女人身材是像水桶了一点,胸腰屁股全部在同一水平面上,但女人的功能嘛,只要关上灯不都一样? 无法理解的小处男摇头不已,皇兄花心花肝花肠子,不管对哪个女人真爱都极为有限,既然都不是心爱的人,长相什么的何必太在意? “殿下不留下等皇上醒来吗?”荣公公咬牙切齿的看着不讲道义的安平王,他跑了就剩他一个面对可怜的皇上啊,古人云天家无亲情果然是有道理的,皇上都遭遇这么惨绝人寰的事了,安平王居然不留下来陪身心受到伤害的皇上?! “咳,我这不是担心皇兄见到本王心情太激动了伤心之后伤身吗?为了不让这么悲惨的事发生,本王还是不在皇兄跟前晃悠让他烦心为好。”李湛拍拍屁股,扭过头来对荣公公说,“本王最近得为皇兄的生辰作准备,接下来这段时间就不来宫里了,让皇兄不要太想我。” “老奴会和皇上说明的。”荣公公愤愤地说,皇上会不想安平王?笑话,接下来的时间恐怕皇上会天天怨念着他的名字。 跟两丑女为贞操奋斗的德崇帝很悲惨地发现,他身上就一条亵裤了,那薄薄的一小片布料连他的半个屁股都不能完全包裹,他努力扯着那一小片布料,一抬头就看见两个宫女眼睛发绿地看着他的亵裤,不,应该说是亵裤里包裹着的宝贝。 德崇帝打了个寒颤,这目光他很熟悉啊,每次他面对后宫脱得精光的美人们时,他都是用这种狼般发绿发亮的眼睛去剥她们的衣服。 第一次被女人这样看着的德崇帝觉得情况完全反过来了,他终于理解被恶霸霸占的可怜小美人们的心情了。 “你们若是给朕退下,朕赏你们白银千两……不要过来,赏你们白银万两!”他急急地说。 “奴婢虽说身份不高,但答应别人的事也懂什么是一诺千金,皇上,您就从了我们吧。”两个宫女对视一眼对德崇帝说,“而且皇上您也不是对咱毫无感觉啊。” 德崇帝循着两丑八怪的目光看去,他下半身那小片布料覆盖的地方,上面的帐篷十分明显的支撑了起来。 啊啊啊,为什么会这样,他全身汗流如浆,他居然对这两丑女发情了?难不成是旷太久了,面色如土的德崇帝感觉一阵头晕,神志模糊。 见皇帝终于不再叫喳喳了,而是用充满*的眼神看着她们,两个粗使宫女相视一笑。安平王这段时间一直让两个嬷嬷训练她们,刚开始她们还有些羞涩,她们虽说都二十好几了,但绝对都还是处啊,直到嬷嬷们跟她们说明白了大庆目前的形势和皇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她们才将所有的羞耻心抛下了,大庆是她们的国家,现在轮到她们为国家献身了。 两只十分坚定为国牺牲的粗壮的手朝皇帝的下半身伸了过去…… 德崇帝觉得自已全身充满了能量,眼前好像是天宫啊,这两个美人难不成是仙女,他荡漾地笑着朝眼前两个无比热情地剥下他身上最后一小片布料的仙女扑了上去,“美人们,朕来了……” 德崇帝一生中最恐怖的一幕就此发生了。 *********** 第二天,一声响彻云霄的尖叫拉开了皇宫早晨的序幕。 “朕不活了,呜呜……”德崇帝将满身都是吻痕的身子埋在被子下,咬着被角泪眼汪汪地朝荣公公哭诉。 “皇上啊,”荣公公在心里诅咒着不讲情义的安平王,对于眼前闹脾气的君王他也只得百般安慰着,“您这是大功大德啊,历史一定会记住您的功绩的。” “朕会载入史册?”德崇帝不信地看着荣公公。 “那是当然的。”荣公公昧着良心说。 “那你一定要去找史官将朕的功劳写上去……”德崇帝一想起就忍不住喷泪,“朕这牺牲可大了,朕可是劳累了一整夜啊。” 荣公公猛点头,安慰他说,“皇上你先喝个补身的粥,奴婢知道您劳心又劳力了。” 德崇帝抽噎着点头,“还有那两个女人你得将她们扔出宫,朕这辈子不想再看到他们了。” 荣公公一脸宠溺的答应了,看着德崇帝喝着养身粥,心放了下来。人人都说德崇帝除了好色一事无成,但那又怎样,无论他多么无能昏庸,他都一辈子追随他,对他来说,德崇帝永远是那个一出了什么事就哇哇大哭找他要安慰的孩子,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 见皇帝睡着了,荣公公小心地折了折被子,打量了一下德崇帝的脸色,倒是松了一口气,安平王虽说胡闹,但对自家皇兄倒也是真心实意,皇上的身子经过这一年多的调养,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身体好多了,去年御医还说德崇帝有油尽灯枯之兆,今年倒是异口同声说皇上的身体大好,好好休养多活个十年八年不是问题, 荣公公小心的关上殿门,示意守卫好好看着,不要让不长眼的人来打扰皇上休息后朝一个隐秘的偏殿走过去,里面昨晚跟皇上共度*的两个粗使宫女正在休息。 “这个月你们就呆在里面吧,没什么事就不要出来了。”荣公公脸上没有一丝人气地说,见两个宫女诚惶诚恐,没有因为和皇上度过一夜就恃宠生娇,满意地点点头,安平王虽说审美观太过扭曲,但找的宫女品性还不错。 “这两个嬷嬷都会医术,她们会照顾你们的,你们若是有什么需要也可以跟她们说。”荣公公示意两个不言寡笑的嬷嬷上前。 两个嬷嬷一边一个守在这新上任的贵人旁边,对着荣公公恭敬地行礼,目送他离开,荣公公的意思她们当然明白,为了不惹皇上心烦,这接下来的一个月两个史上年纪最大的新贵人只能被“幽禁”在这偏殿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李湛:最近沈佩一看到我脸就黑得像锅底。 沈佩:擦!我为了你的名声,最近都不敢在大街上招摇收小姑娘的荷包手绢去卖了,你自已居然将自已的名声给毁了,你还我桃花手绢桃花荷包,这些都是银子啊银子! 只听到只言片语的小厮:管家,我听见小沈探花向王爷索要桃花手绢桃花荷包了。 肥管家继续晕倒:老天啊,两人都交换定情之物了吗? 小剧场2: 荣公公干巴巴的手抓着绣着桃花的小手绢不停擦眼泪 李湛:荣公公你这手绢上绣着桃花呢。 荣公公:这还不是小沈探花的错,自从他说喜欢桃花,全城的绣娘都只在手绢上绣桃花了,我想买别的花样都没有。 ps:明天继续更,我一般都是11点前更,早的话大概是8,9点左右,是不是时间不大稳定?如果大家有意见的话我就统一放存稿箱,定一个确切的时间。毕竟我晚上经常加班有时确实很难按时更 还有再继续说一次,50到91都是倒v哦,看过的千万别买 第95章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心灵受了极大创伤的德崇帝这些天来看人的眼神都是一副吃人的模样,向来以喷死昏君为已任的御史们破天荒的在朝上保持沉默。 明眼人发现这一年来乖乖上朝的安平王居然没出席早朝,不过这跟皇帝心情不好有关吗? 有不识相的朝臣才提到安平王就被愤怒的皇帝炮灰了,这个月薪水和年终奖被愤怒的皇帝全罚光了之后,就复是再蠢的朝臣们都猜到了皇帝心情不好和安平王有关。 这真是难得啊!朝上的狐狸们摸着下巴,居然兄弟阋墙了?德崇帝对安平王这外弟弟可是溺爱得紧,想当年先太子还活着的时候德崇帝这个老子对儿子的态度就不说了,坑儿子的事可没少做,朝臣们都好奇了,究竟出了什么事让他这么不待见向来被他当宝贝的弟弟? 天家无小事,皇帝气成这样那绝对是大事。无数的世家贵族都出动了暗探去打听,至于宫中更是风起云涌,久旷得干旱的嫔妃们向来将皇帝当作职业中心当然不会无动于衷,一个个上窜下跳的想探索皇帝和安平王不得不说的秘密,那架势简直是恨不得将皇帝的内裤都扒下来瞅一瞅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从来都是被御史们喷得偃旗息鼓的昏庸皇帝居然大发雷霆了,这一次表现得前所未有的精明的皇帝将皇宫里的暗探逮了一个又一个,而且都没心慈手软全部下了天牢,一时间风声鹤唳。 聪明人反复琢磨着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比如说之前李湛摸了上千宫女小手的事,安平王以前就算是好色也没这么明目张胆啊,但这事早过去了,而且皇帝一涉及到弟弟就硬气地跟御史们顶,这事最后御史们也只好不了了之,他们一说到安平王,死皮赖脸的皇帝就成了睁眼瞎聋子,全当成没听见,御史们对这样的皇帝也没辙。 说起来皇帝本身可是荤素不忌的主,自已用过的女人都舍得给弟弟了,摸摸宫女的小手算什么?等有人探查到皇帝身子大好可以开荤了,大家更是云里雾里了,究竟出了什么事,色狼终于可以吃肉了,皇帝照理说心情应该很开心才是啊? “今天又找出一批暗探。”荣公公禀报皇帝说。 “现下正是好机会,尽量把这批人清理干净吧。”德崇帝头也的抬的说。 “皇上不生安平王的气了?”荣公公小心地问。 “当然生气。”一想到被自家弟弟算计的事还有些抹不开面子的德崇帝怒气冲冲地说,“那混蛋畏罪潜逃,连奏折都不来帮我批了,这不是罪加一等吗?” 荣公公松了口气,看来皇上也只是嘴上说说,与安平王之间并不生份,天家无真情,但皇帝与安平王之间倒是例外,虽然安平王给皇帝安排了两个丑女,皇帝是火大,但气过以后又哭笑不得,如果弟弟不是对皇位一点心思都没有,如果他不是将他视为兄长而非高高在上的皇帝,他也不会这么胡作非为。 “去安平王府下旨,让湛儿给朕滚过来帮朕处理国事家事,送佛要送西天的道理都不懂。”德崇帝没好气地说。现下宫中到处都是世家的探子,这皇宫都快成筛子了,那两个宫女的事他还不想暴露,一来他上了两个丑女的事他不想别人知道,但既然都上了,那就要利益最大化,最好一次就怀上。二来他虽然不是什么英明的皇帝,但他后宫的妃子是什么德行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荣公公领旨下去了,最近从他这边下手知道真相的后宫嫔妃和朝臣们可不少,如果那些朝上的老狐狸们知道这次宫中无数钉子被挖出来,不是因为什么阴谋而是因为皇帝面子上挂不住不想被人知道自已被两丑女逆推了,他们的脸色一定好看。 这几天沈佩多少因为和安平王同流合污,不敢到皇帝面前找不自在,加上安平王都不敢到皇帝面前刷存在感了,他也就更没胆子了。也因为这样每天被安平王塞过来让他累死累活还没奖金领的奏折暂时不用批了,沈佩干脆报了病在家休养。但好日子没过两天,最近无数流言让他坐不住了,干脆一大早跑到安平王府。 安平王还在早练,依旧被凶猛张教练虐得活像个孙子。对于安平王李湛,沈佩现在已经不知道自已该说什么才好了,他只是上上下下打理安平王,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似的。 “沈小子,有什么事吗?”最近因为多了闺女,再加上闺女居然认了这小白脸当义兄,且这阴险的小子答应以后不再算计他之后,张猛师傅对沈佩也多了些好脸色。 “不是说最近你要好好休息吗?”李湛用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也狐疑地看着沈佩。 “实在不放心休息,就干脆来看看你是不是比常人多了个胆。”沈佩啧啧称奇上上下下打量着李湛。 “看来你还真是天生的劳碌命闲不下来,有什么事就说吧。”李湛从小东手上拿过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 “你是不是给皇上挑了两个超级丑女。”沈佩挑明了。 “丑?”李湛不解,“我完全是按照你说的标准啊,胸和屁股绝对都很大,更难得的是身体非常好,很适合生养,虽然年纪大了点,但都没超出30岁,正是孕辰的最佳时期。” “你这不是败坏我的名声吗!拜托你千万不要对外人说你是按我的标准选的女人,别人会怀疑我的审美观的。”沈佩抗议道,他可不想别人说他的审美观和审美瞎子的安平王一个模样。他深觉得安平王眼睛不好使,之前他居然看上一个肌肉比男人还结实的宫女时他就应该知道安平王眼睛比他还近视。 “胸大屁股翘的女人最是难得了!”审美观跟众多老百姓一样很接地气的张猛一脸赞同地说,“这挑婆娘的目的就在于生儿子,这样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安平王挺有眼光的。” “胸和屁股是达标了,可没有几个男人会喜欢像沾了很多黑芝麻的脸和比水桶还粗的腰。”沈佩无语了,自从他看过张猛师傅的相好小粉红之后,他就对张猛师傅的目光不抱任何希望,小粉红是谁啊,怡红院里的老鸨,芳龄三十三,脸倒不是很丑,就是白白胖胖的像馒头,而且胸部确实很大,整张脸埋下去绝对只看得到头发,屁股也很翘,但过度丰满的腰部让她看起来整个人都是圆圆的,体重绝对不少于180斤,跟她一起绝对能让你体会到什么是泰山压顶的窒息体验。 “这女人嘛关灯不都一样,晚上黑漆漆的,这脸蛋像鸡蛋还是像芝麻还不都是看不见,这种小事就不要太计较了。”李湛不在意地说。 “这绝不是小事。”沈佩简直想给他跪了,尤其是一国之君你让他上全宫最丑的女人,这绝不是小事。 “好用就行了,我给她们摸过脉了,这两人身体都非常好,绝对能生下最健康的孩子。”李湛心情很好,之前在皇宫被他皇兄弄来的一堆大波女差点吓得他晕倒,这次总算是出了口鸟气,他可是很记仇的,不过皇兄那边还得好好安抚才行,免得下个月他还要继续被霸王硬上弓。这话好像哪里不对,李湛抓抓头。总之希望这个月就有好结果,不然下个月想要再赶鸭子上架让已有了提防心的皇兄和那两个宫女共度*也许就不是这么容易的事了。 沈佩绝望地发现眼前这只王爷对于小花以外的女人只看生孩子功能,完全不懂美丑,所以说他最讨厌处男了,什么都不懂!不对,处男对女人还有些正常的审美,李湛简直是奇葩,他现在有些冲动想剖开他的大脑看看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 “最近皇兄应该不大想见我。”李湛想了想说,“咱们去找小花弄东西吃吧,她说那一堆野猪肉可还没吃完呢,而且上次的腌菜也没吃成,她今年做了很多腌菜,说让我们去拿些回来吃。” 想到上次好吃的烤鱼还有美味的野猪肉,还没吃早饭的三人都觉得对小花十分想念,于是决定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不过去见妹子(闺女)可不能空手去,张猛装了一大袋子这段时间收集的零嘴,沈佩则回沈府里从她娘的梳妆盒中找了把美丽精致的银梳子和一些系头发的米白,象牙白和杏色上好丝带用盒子装好后,将满满都是各种头饰梳妆盒收好,倒不是他小气,只是小花现在还当着尼姑呢,手镯簪子都不能用,但等妹子出了孝期,他一定将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于是当荣公公上门的时候,想宣旨跪了满地人却找不到正主,问以前同行的好基友肥管家,被告知安平王出去游玩去了。 荣公公头疼,他几乎可以预见皇帝肯定又大发雷霆了,他正批一堆奏折苦不堪言,而弟弟居然快快乐乐的去秋游,擦!这对比不要太明显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宫女甲:怎么最近不见桂花了? 宫女乙:荷花也不见了。 宫女丙:我听说她们被安平王挑去给皇上当妃子了…… 宫女甲乙:别胡说八道了,就那长相,就那身材,你觉得可能吗?我们还有点可能…… 桂花荷花:真不容易,我们终于有名字了。 ps:今天早就想更了,但123言情抽得厉害,一直进不了后台 第96章 小花看到礼物的感动自然不用说,她现在可还没上张猛家的族谱呢,但张猛每次来看她从来不曾空手,至于这个便宜哥哥,她低头看着这些扎头发的丝带和银梳子,沈佩果然是细心,知道她还在孝期,这些丝带一来满足了青春期少女对美的追求,二来也让人挑不出话来。 沈佩见小花惊喜地看着那有些历史的精致银梳子,满意的笑了笑,“这梳子是我娘的心头好,她当年总说想生个女儿的,将来她留下的梳妆盒都给女儿,我想妹妹用这梳子,娘一定很开心。” 小花很郑重地说,“我一定好好珍惜的。” “好了,看看我带的礼物吧。”李湛拿出两张纸对小花说,“这是离京城不远的两个庄子,虽说不是很大,但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温泉。” 小花眼前一亮,“真的买到了?”她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太好了,兰兰一定很高兴。” “小花,你现在在庵里不方便,我看张师傅和沈佩都挺闲的,让他们去看看庄子吧,那里面的庄户也让他们帮你敲打敲打,这样以后你们好管理。”李湛沉吟了会说。花兰和小花毕竟是姑娘,尤其是花兰,她还处于花家那个大漩涡里,不好露面,张猛和沈佩以后一个是小花的爹,一个是兄长,名正言顺可以帮她处理庄内不听话的庄户。 “不会太麻烦吗?”小花眨着眼睛有些不安地问。 这有些忐忑的模样让两人心都疼翻了,大家闺秀哪个不是习惯了事事靠家人,就小花做什么都是一个人,因为没人可以依靠,自立惯了,连麻烦别人都小心翼翼的。 “当然不会,我们最近非常空闲。”张猛抢着说,不去想年终了兵营里各种调度各种扯皮。 “没错,能帮妹妹做点事,我开心得很。”沈佩也下意识忽略快过年了,李湛扔过来的那一大堆需要总结上一年还有计算下一年的兵部户部吏部礼部各种开支和快要过年官员的各种福利。 “那就谢谢了。”小花松了口气,“我毕竟是在庵里,经常出去给别人把柄就不好了,会给师傅带来麻烦的。” 这个别人不用说就是花家那一群极品了。没想到小花都脱族了还不得不防着花家那一家子。沈佩当然也知道花家那一堆糟心事,他沉下眸子,花国材是吧,还有马候爷,要不要给他们小鞋穿穿呢…… “妹子不用担心,哪天哥哥给你出气。”沈佩摸摸她的头说,“花家和马家我还没看眼里。” “没错,爹去将那些软蛋揍一顿。”张猛狰狞地笑着将手指弄得“啪啪”作响。 “她要是愿意我早将他们弄得家破人亡了。”李湛悻悻地说,他还是觉得小花太善良了。 “这事你们就别管了。”小花看着为她生气的三人,觉得心里暖洋洋的,“花家现在正乱着呢,就让他们自已内斗就行了。”只要不涉及她亲亲侄女兰兰她管他们去死。 多善良的闺女,完全不懂小花内心活动的张猛很感动,将小花的人品无限拔高…… “好了,我们准备吃午餐吧,你们先杀鱼,我去拿些腌菜。”小花想起上次因为野猪没吃成的腌菜,她做了很多,正好给他们拿些回去做小菜。 “我也一起去吧。”想到上次的事有些不放心的李湛说。 *********** 沈佩惊叹地看着小花两手上的东西,她用藤蔓将几个巨大的瓦罐系成一串,下面放了两个中间叠了两个上面再加一个,一手拿一串,因为瓦罐太多,叠在一起都快比她还高了,只能举得高高的。 妹子你真牛,充满赞赏的目光转向一边的李湛时一脸的嫌弃,李湛一手一个就只拿了两个罐子,真没用。 看到这样的目光,李湛真想发作,这藤蔓有限,又不是他不愿意多拿,没藤蔓系着,这瓦罐罐身很滑,根本不好拿好不好。 借口!居然让我妹子提那么重的一串东西,你拿这两挂,小花抱这两个岂不是更好。沈佩不屑地扭过头来对着妹子一脸笑,“妹妹,我来拿吧,这么重的东西怎么能让女孩子拿呢,唉,这某人就是不懂怜香惜玉。” 说着伸出手去抢过妹子手上的瓦罐,手上的一串巨型罐子因为重力向下坠,沈佩冷不妨差点接不住将这一串罐子摔地上了,好重! 不懂怜香惜玉的某人幸灾乐祸地说,“这些瓦罐每个都差不多有二十斤了,你提得动试试。” 小花吃得多,他胃口也不小,平常的瓦罐装的腌菜太少了,这些罐子还是他特地去定做的呢。定做的时候那店家是个二愣子,他一脸好奇地问,这罐子是不是装尸骨的金盎,他是不是专门从事收殓的人,他当时气得差点想让人来将那家店给封了。 两百斤的罐子就这么提着?还走山路?沈佩深觉得在妹子面前自已找不到任何身为男子汉的优势。 ******* 今天还是吃烤鱼和野猪肉,李湛特地又拿来了一个大锅,两个锅一个烧野猪肉一个正好煮鱼汤。 小花忙着弄鱼汤和野猪肉,三个大男人专心烤鱼,配料都是一样的,技术不是太差就不会太难吃。 上次因为沈佩和张猛吃东西吃着吃着就打起来了,树屋也没用上。今天大家决定在树上野餐,小花将烤好的鱼还有野猪肉和鱼汤一起放篮子里,一口气提到树上。 张猛不懂得文人的雅致,但这树屋是自家闺女弄的,他觉得分外自豪,有多少女娃能像她闺女这般会在树上做房子的,他下意识的忽略了一旁的李湛,将这树屋的功劳全归功于自家闺女了。 “还得想个法子弄个灶台在这里,冬天正好来吃火锅。”沈佩对李湛说,“看着大雪,喝点小酒,这绝对是享受。” 李湛也同意地点头,“回去我让工匠想个法子,防火措施可得做好。” 众人吃吃聊聊,李湛得意地夸赞他冬天做的水晶宫,上面还雕刻了很多花呢,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冷了,而且在里面泡个茶,冰就融化了,水流下来特冷。 “这俺菜味道很像去年京城里开的几家腌菜铺子,不过比那几家铺子里腌的还好吃一点,对了,那几家铺子是花兰开的吧,难怪,莫不是小花的方子?”沈佩有些诧异地问。 小花有些不好意思,“我就只知道腌些菜过冬,但兰兰特别聪明,她用这方子赚了不少钱,不然那庄子还真买不起。”说着又有些骄傲。 “这酱肉和酒糟鸭爪很下酒。”张猛对这些小菜赞不绝口。 “我拿这么多过来就是让你们拿回去吃的。”小花的白净小脸在腾腾上升的热气中变得粉粉嫩嫩的,李湛不由得看呆了。 “小花,你这力气是怎么练出来的。”沈佩状似不经意的问道,瞪了有恋童癖的登徒子一眼,侧了侧身挡住了李湛看小花的视线。 李湛用杀人的目光死死盯着沈佩,被沈佩这种天生比别人多长了个心肝的人看出他的感情他并不意外,之前也是想着如果沈佩这么阴险的人,一般人肯定不敢染指他妹子,这样他就可以放下一大半的心了。 但李湛没想到沈佩居然这么混蛋!新郎入洞房,美人扔过墙,不对,这过河拆桥的王八羔子,他本以为他帮沈佩认了妹子,沈佩在帮他泡妹子方面应该会给他提供方便的,结果这混蛋反而用仿佛看犯人的火眼金睛天天盯着他,别说他想摸摸小花的白嫩小手了,现在连看都不能多看了。 这短短的一刹那,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厮杀着。沈佩倒是心安理得,他要是不阴险还能叫沈佩吗?李湛这个一碰到小花的事就脑子打结的家伙也不想想,天底下有多少个大舅哥愿意将妹子巴巴送出去的,所以他过河拆桥理由是充分的。 “我的力气并不是练出来的,是天生的。”小花很淡定,这个问题回答过无数次了。 张猛和沈佩听了一阵失望。然后又精神一振,因为小花在说,“不过力气还是可以练出来的。” 这下三人都顾不得吃了,三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如果力气可以练出来,要是军队里的人都有这番力量…… 那以身体素质为傲的北蛮就是一道菜!李湛和沈佩对视了一眼都在大脑中想着这无法避免的与北方游牧民族这间的战争。 张猛也一脸期待地看着小花,作为武人,作为北大营的将军,他对力量的期盼胜过任何人。 这么热情的目光让小花大汗,只得将什么蛙跳,俯卧撑,单杠做引体向上,哑铃等等她知道的说了一遍,还有饮食配合,鸡蛋,肉骨头,牛肉不可少,牛奶有更佳。 “那我们到下边试试。”张猛迫不及待地说。 小花大汗,“吃完饭最好过半个时辰才做激烈运动,不然很容易得急性阑尾炎的。” “阑尾炎?”沈佩奇道。 “就是肠痈。”小花这才想起古代可没什么阑尾的说法呢,赶紧看向李湛使了个眼色让他圆谎,“这些可都是湛哥告诉我的。” 正想问小花什么是阑尾炎的李湛也反应过来说,“没错,是我在西洋的医书上看到的,好了,我们呆会消消食再试一下小花说的法子吧。” 沈佩留意到这个眼神了,大为不爽,擦,在我眼前居然眉来眼去的,当他是死人啊,于是又故意倾斜身体,挡住了李湛看小花的视线,嘴上还说,“呆会妹妹你就教我们练练你说的这些的,至于安平王,我们学会了再教他就行了。”手把手教难免会碰到身体,这未出嫁的姑娘家的身体多宝贵啊,给恋童癖碰多了身价会下降的。 张猛不像沈佩有个蛛丝马迹就能看出很多东西来,他只是想着李湛在武术上的天份还真不如他和沈佩,他们学得快再教学得较满的李湛就是了。 “其实很简单的。”小花也不懂沈佩的话里的意思,很诚实地说,“这个呆会我做,你们一看就知道了。” 李湛倒是明白沈佩的话中之意,这下他的脸完全黑了下来,他这是给小花认亲人吗?他就是给自已认了个祖宗!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妨碍别人谈恋爱是要被马撞死的。 沈佩:放心,大舅子不会,而且这不叫妨碍,这叫考验。 李湛眼前一黑:我能通过得这阴险家伙的考验吗? ps:急着出去,没时间修改了,等我有空再捉虫子 第97章 三人满载而归,一个个心满意足地抱着小花送的腌菜和糟鸭掌泡鸡爪。 “俺要买房子。”张猛师傅盘算着银子,“俺平时不是住军营就是王府,但俺闺女总不能跟俺一起住王府吧。” “我一点都不介意你们住王府。”李湛眉开眼笑地说,“我马上回去让人收拾院子,你们一起住进来吧。” “你想得美。”沈佩嗤之以鼻,“我去看看这附近有什么好的房子,小花真住你府里,她还能有好名声吗?” 李湛大为光火,“外人误解也就罢了,你们难不成不知道这这坏名声都是传言,我洁身自好得很,你们们哪只眼睛看见我和别的女人乱来了。” “俺们是能理解但别人不能,俺闺女可不能有坏名声,嫁不出去怎么办.”张猛的爱女之心让他想也不想的否决。 嫁不出去我娶她,正想脱口而出的李湛对上沈佩充满警告的眸子,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不善地眯了起来,“我妹子哪天出嫁必定是带着清清白白的名声,在人人羡慕的目光中十里红妆出嫁,谁敢坏她的名声就是和我沈佩作对。” 张猛大为感慨,对沈佩的最后一丝芥蒂全消,这一肚子坏水的小白脸倒真的对小花很好,亲生的兄长也莫过于此了。 李湛的肩膀垮了下来,看来他“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美梦破碎了,最悲剧的是他还得时刻向未来丈人和大舅子表明自已的清白,沈佩虽然近视但长了个狗鼻子有一点不对劲都嗅得出来。 虽说他本身就不是沾花惹草的人,但以后恐怕是跟女人传出什么不好的流言都够他喝一壶了。 ********** 很快就到德崇帝的45岁生辰了,宫中大办酒席,处处张灯结彩玉树银花,文武百官和家眷都出席了这次的宴会。 沈佩穿着一身朱色官服在灯下越发玉树临风,耀眼生花,让人久久舍不得移开眼睛。至于站在一边的安平王,众多远远看到这两人的官员和女眷们不情愿的承认安平王越生越好看了,虽比不上沈佩的天分之姿,但身材挺拔,剑眉朗目,眼睛点漆般黑不见低,要不是知道他的为人还真的让人感慨好一个英俊少年。 沈佩小心躲过一看到他就想冲上来问好的世家姑娘们,跟李湛隐在暗处看着这一派歌舞升平的盛景,他无比感慨道,“还好皇上的生辰每隔5年才大办,不然还真的挺劳民伤财的。” 李湛愕然地看着沈佩,“劳民伤财?你怎么会这么想,你以为我会眼睁睁看着这种事发生?” “先不说别的,那贴了金箔的柱子……”沈佩指着远方那一根根在灯光闪耀下闪闪发光的柱子有些不忿地说,“每根至少要上百两金子了吧。” “咳,那其实还不值个一两银子。”李湛靠近沈佩小声地说,“那是一种新油漆刷上去的,你可别说出去。” 沈佩嘴巴都张大了,许久才合上嘴巴,“那灯呢,这么多的花灯起码也要上百万两了吧。” “我向来喜欢废物利用,那灯你没看出来吗?去年过年用的就是它,今年中秋也是。那些灯都是可拆可装的,不同的部分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新灯笼,当然前提是我找到的一种十分耐用的布料,可以反复使用。”李湛得意地说着自已的发明,其实这是三十年后好大喜功但国库空空的原主逼工匠们想出来的。 “怪不得我就说这粉红荷花花灯怎么跟元宵节的红色荷花灯一个样呢,莫不是你就只将它染个色而已?”沈佩有些好奇地问。 “咳,这花灯用久了肯定会褪点颜色。”李湛抬头看天,很想感叹一番今晚的月亮很圆却郁闷的发现今晚没月亮。 “所以刚好省下染料费是吧。”沈佩了然,不知该为自已哭还是骄傲,这青出于蓝胜于蓝,他这学生可以出师了,在抠门方面他甘拜下风。 “节省是美德。”李湛也不心虚了,理直气壮的为自已找借口。 沈佩瞪着眼前已经长开显得越发明朗如阳光的少年,鸡蛋里挑骨头的找茬说,“那今晚的酒宴呢?山珍海味总要钱吧。“ 李湛做出一副忧伤状,“确实,今晚的主食都是红苕,可费钱了,当初我买的时候可是黄金等价呢。“ 沈佩忍无可忍地一脚踹了过去,“你少给我贫了,今年这红苕今年收割了起码好几万斤了,这黄金贬值得连铜钱都不如了。” 李湛赶紧躲了过去,笑声清朗,仿佛阳光透过树叶般洒落的光点,“你心里有数才好,别给我说出去了,我还想一两黄金一个换点钱回来呢。” “死要钱的家伙。”沈佩笑骂,想想有些不对,“这次的生日宴会是你弄的吧,据说你从皇上的私库里拿了三百万两银子?你贪污了!”最后一句话沈佩说得惊骇不已,好家伙,真坑他皇兄成习惯了? “谁贪污了?”李湛一脸郁闷地看着沈佩,“我都拿去买了无数坡地林地打算种红苕呢,别告诉我你没买坡地。” 沈佩又不是傻子,他当然买了无数这种目前不知道有红苕这种作物还无比便宜的坡地。 “记得事后和皇上说清楚。”沈佩提醒说,“兄弟情再浓厚也经不起挥霍。” “还用你说,放心,我这些地都是挂在皇室名下的。”若不是为了这个国家,李湛本身就是个闲云野鹤的性子,金钱好归好,但在他眼中自由胜过一切。 ******* 这一次的生日宴给了文武百官们一个惊喜,尤其是女眷们。 以往的宫宴盛大是盛大了,但东西还真谈不上好吃,人太多肯定多半是大锅菜,就算有几道菜称得上美味的,上菜时间太久,菜上面都结了层油,让人看了就没胃口。 所以说夏天的宫宴还好,冬天的尤其是除夕的宫宴还真他娘的受罪,除了点心能吃,其他的都是中看不中吃,结果每年的宫宴剩下的菜都便宜了猪,当然前提是这些猪还没被宰来过年。 当然也有人气愤,这些菜宫女太监们正好消化就不浪费了,但宫女们的肚子也是有限的,吃得了那么多才怪。 今年的宫宴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多了这叫红苕为主的点心,而且是十分美味的点心。众多女眷们大喜,相对于油腻腻又冰冷的饭菜,她们其实在宫宴上吃得最多的就是点心,可惜这些好吃的芝麻红苕饼,奶酪红苕丸子,苕泥山药卷,红苕糯米团,红苕酥饼很快就吃完了,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桌上传统的点心:糯米糕和各种花糕,十分想念刚才的红苕点心,但红苕究竟是什么东西? 众多男人们倒有些失望,他们对宫宴本来就没抱什么希望,这宫中好吃的东西本来就少,他们是冲着宫中特供的好酒来的,没想到今年宫中上的酒挺劣质的,他们一闻到那股有怪味的酒就没了喝酒的心思。 当然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怪味叫红薯味,他们只是觉得这味道有点像玫瑰花腐烂的味道,什么时候宫中给他们男人上玫瑰花酒了,而且还是酿坏了的玫瑰花酒。 “听说皇上的生辰宴是安平王主办的。”一个穿着红色官服的官员低声和同僚说着自已打听来的消息。 “怪不得,安平王怎么看都没有办得起宫宴的本事,现在也没见到他的影,一定是办不好不敢出现在我们面前。”身边的同僚若有所思地说。 “没错,这酒真差。”另一个官员郁闷地说,这大殿都是这种酒的怪味,这让好酒的他特别不爽,以往的美酒去哪了? “其实还好。”旁边一个不爱喝酒的官员笑着说,“今年我们总算吃上点热乎乎的东西了。” “这倒是。”几个因为酒心情不好的男人不得不承认。安平王刚刚让宫女们提了小火锅上来,四人一组的小火锅,里面是热腾腾的鸡汤,想吃什么就夹一旁的生肉和蔬菜放入锅里煮,看起来是比往年寒酸,但实则比往年的宫宴让人感觉舒服多了。 “但还是想喝好酒。”好酒的官员小声嘀咕着,却没敢太大声说什么,因为宫宴吃火锅,为了安全,每个炭炉旁都有一个宫女在旁边守着小碳炉,他们也怕隔墙有耳。 而且今年有些特殊,以往按照惯例,皇帝都是在酒宴开始前说话,他们才开始宫宴,然后中间皇帝再来找找存在感,象征性的和文武百官干个杯就退下去了,吃饱的女眷们也会到偏殿去休息或者去跟宫中的娘娘们谈谈心联系一下感情,夫人外交可不能小视啊。 总之宫宴到最后都让好喝酒的官员们包场了,这些喝了酒放浪形骸的官员在宫宴时不管做什么出格的事皇帝都不会生气,相反有些皇帝还喜欢喝了酒就露出真实面目的官员,太完美的手下谁敢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皇兄,你和大家说了这红苕吃多了会放屁的事吗? 德崇帝:放屁这么不雅的事就不要说了,反正他们今天吃得也不多不会有这困扰,以后有再说。 李湛:你小心以后早朝时满殿尽是放屁声。 德崇帝:…… 第98章 宫宴过半,实在不想喝这味道奇怪的酒只能低头拼命吃饭的众多文武百官一个个在心里暗骂皇帝越来越抠门了,连好酒都要省,这宫宴唯一能让他们期待的就只有酒好不好。 “我听说皇上特别重视这次生日宴,花了足足三百万两银子,大手笔啊。”有消息灵通的官员低声交流着。 “安平王绝对是贪污了。”斩钉截铁的话中带着笃定,这小火锅省事又省钱,根本用不到300万两。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皇帝总算出场了,众多坐在最前面的嫔妃们用手摸了摸没有一丝乱发的发型,再上下观察衣服没有什么皱褶之后,一个个直腰挺胸对皇帝露出自已最美的笑容。 看着那一票环肥燕瘦的美人们,德崇帝心情很好,这才叫美人啊,多养眼啊!可惜为什么就是不能生呢,真没用。害得他不得不上了两个丑女,这半个月来夜夜噩不停,一想到再过几天就能知道这两个女人有没有怀上,他就觉得压力很大,听弟弟的意思,如果没怀上他还得继续上这两丑女?一想到这里他就没心思看这一群骚首弄姿的妃子了。 按照往常过生辰的习惯,德崇帝接受了文武百官的祝贺。看着桌面上满满的酒他有些神秘的笑了笑,“诸位爱卿,朕瞅着今日喝酒的人极少啊。” “这酒不好闻。”一个武官大咧咧地说,“这是不是没酿好?” 德崇帝大笑,“众卿你们先喝几口酒,朕再告诉你们关于这酒的事,这可是咱大庆难得的祥瑞。” 这坏掉的酒还是祥瑞?百官们不解,但还是端起被冷落了很久的怪味酒。 “好辣!”下一秒无数喝不惯烈酒的人将嘴里的酒喷了出来,对面的同僚可就倒霉了,被喷了一脸。 听着满殿的咳嗽声,看着众人倒霉的模样,德崇帝不由得开怀大笑,这些日子以来的郁气全没了,果然看到别人倒霉自已心里就好受多了。 “皇上,这酒怎么这么烈。”几个宫妃们当然也好奇的尝了下这味道特殊的酒。 “好酒啊好酒!”几个好烈酒的武官一脸惊喜,之前他们以为这是玫瑰花酒碰都不碰一下,现下才发觉只要忽略那怪味,这酒可真是他们喝过最够劲的酒了。 喝不惯烈酒的文官们倒是思考着这酒里有什么玄机,一抬头就看到皇帝神采飞扬精神奕奕的模样,他们有些怔住了,德崇帝本身是个没什么本事的皇帝,经常被大臣挤兑,从未看过他如此意气风发的模样。 “今日的宫宴因为这酒绝对会载入史册,这酒是目前为止最烈的酒,它的原料是红苕,今天宴上的大部分点心也都是由红苕做主料。”德崇帝一脸得意地宣布说,让众多宫女又上了一小盘红苕为主的点心。 “红苕?这是何物?”众多官员们不解,伸出筷子去夹桌子上的点心尝了尝,小小的一盘点心很快就只剩个盘子了,他们在心里暗骂皇帝的小气。 “红苕是安平王从海客处买来的,这是大庆从未出现过的新作物,它的产量极高……”德崇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着下边每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迫切的想知道答案才慢慢说。“亩产数千斤!” 这下像烧得正滚烫的油锅里被倒了一勺水,大殿里瞬间沸腾了,大家都不敢置信,“皇上说是数千斤而不是数百斤?” “是数千斤。”听到的人很确定地说,这下大家都只有一个念头,这该不是皇帝在撒谎吧,数千斤是什么概念,现在的稻谷亩产还没超过300斤,这数千斤的作物可闻所未闻啊。 “具体来说是5000多斤。”皇帝给出一个具体答案,“这是北大营里的士兵帮忙收割的,作不了假,而且这红苕除了作点心,酿酒,还可以作主食,大家可尝尝今天的红苕饭还有红苕粉条。” 太监们抬着一大桶饭上来,里面正是热腾腾的红苕饭,金黄色的苕和白色的米饭相辉映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开。 甜甜的红苕饭还是女眷们更爱吃,嗜甜的官员们觉得味道也不错。 还有红苕粉条,众多官员盯着这颜色暗淡的粉条看,伺候的宫女们手脚麻利的将红苕粉放入小炭锅中煮一会,然后将之放入小碗里,并示意官员们自已添加喜欢的调料。 这吃起来颇有弹性,味道还算不错,当然天天吃可能会腻,不过吃都吃不饱的百姓们应该会喜欢,众多官员们一边吃一边在心里估算着这红苕的价值。 德崇帝cos太医说明这红苕和各种保健功能,等男人们听到这可以防各种疾病女人们听到可以养颜的时候所有人都坐不住了,大家只有一个念头,这红苕他们一定得种,且要多种,单是可以酿酒他们就绝对亏不了。 德崇帝看着众多人心喧哗的百官们提高了声音,“诸位,这是天保佑我大庆,有了红苕,我大庆将永无饥荒,这些红苕是不是称得上祥瑞。” 文武百官齐声道,“吾皇洪福齐天,天保佑我大庆。” 一个个马屁拍得德崇帝眉开眼笑,众多嘴巴马屁不停的官员有些沉不住气了,怎么皇帝还没说这红苕怎么处理,赏他们一些也好啊,难不成皇室想独吞这红苕的好处?如果是这样他们一定要跳出来,这让他们发财,不对,这利国利民的事皇室可不能糊涂。 欣赏够了众人的热切和不安,德崇帝才慢吞吞地说,“这红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择地,坡地即可种,但可惜,海客们带这些红苕过来时路途遥远且海上风浪大,当时朕也只能狠下心来让安平王以黄金等价的价格买了几筐红苕,而且今晚的宫宴大家还吃了不少,所以这些红苕数量实在有限,具体事宜你们去和安平王谈吧,虽说朕让安平王找到了这高产的作物,但银子可是安平王出的,为了这些红苕安平王府几乎破产了。” 德崇帝无比感慨地夸张了李湛对这红苕的付出,既然弟弟把这可记录于青史的千古名声都让给他了,他当然得给弟弟足够的实惠。 看着下面的臣子们一个个迫不及待的模样,德崇帝心里舒畅,对弟弟有先见之明地宫宴一开始就开溜了佩服不已,他们等得越久就越心急,弟弟宰他们就宰得越厉害。 德崇帝很心满意足,他知道自已没什么管理国家的才能,大庆在他手中没出事他真的要谢天谢地了,他从没想过自已能千古留名,之前上了两个丑女他自尊心受了极大的伤害,荣公公安慰他让史官给他好好写写不过是笑话罢了,但有了这红苕他确定自已能千古留名了,大庆以后再无饥荒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他祖先做不到的事他做到了。弟弟将这红苕的美名全留给他了,使得德崇帝对弟弟越发的信任和感激,都说打虎亲兄弟,湛儿对他的兄弟情没得说。 宫宴结束了,但人心的浮动现在才开始。 ****** 李湛挑了挑眉,看着手上的一大叠请柬,“不见,就说红苕我们要来拍卖的,价高者得,每一份都是一百斤,刚好三十份,多一斤都别想了。” “数万斤红苕你就只卖三千斤?”沈佩问道。 “其实我就只想卖个一千斤的,物以稀为贵嘛。”李湛不以为然地说,“若不是卖这家不卖那家会得罪人我哪会这么贱卖了。” 擦,沈佩无语到了极点,这一份红苕一百斤起步价就要一百两金子,还贱卖? “你不怕没人来买?毕竟这红苕这么高产,最多明年价格就降下来了,他们大不了明年再种也可以。” “是可以,所以前十份每份里都有红苕酒的制造方子。”李湛笑眯眯的说出自已的杀手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红苕酒的价值,大庆为了不费粮食禁酒,但这红苕酒因为产量太高,皇帝说了不开禁,那就意味着无数的银子。 “他们绝对会抢破头的。”沈佩很肯定地说。 “没错,至于后面这些,每一份里都有红苕粉条和一道红苕点心的做法,他们怎么看都不亏。”李湛笑了笑说,时下什么料理方子都藏着匿着,世家尤其喜欢在吃食上表现得高人一等,这才能体现他们的优越感啊。 “记得给我妹子分金子,要不是她的方子你想那么快推广红苕绝不可能。”沈佩没好气地说,他当然知道这些方子的珍贵之处,但若不是为了更快推广红苕,他根本不同意李湛将她妹子的宝贵方子就这样泄漏出去。 “放心,拍卖所得我会给小花一成,当然花兰那一份不会少,若不是她提出这个拍卖的法子我想大家也不会这么迫不及待的给我送钱。”更重要的是花兰的方法表面看起来是他李湛为了赚钱将红苕卖给世家,但实际上这样一来是推动了红苕的身价和知名度,他敢肯定明年红苕产量大增之后老百姓肯定会趋之若鹜,铁了心种红苕。这样总比李湛拿着一大堆红苕追着世家买或给百姓免费发放来种推广得更快,让小花的话来说,省了宣传的费用。花兰这姑娘了不得,李湛佩服不已,年纪小小对人的心理就了解得这么透彻。 “是啊,花兰这姑娘真的太能干了,还有我妹子,谁能想得到呢,她在食物方面的天份足以推动国策。”沈佩也无比赞同说。他真的是越来越喜欢小花了,如果说他当初认她做妹子只是看上她的通透和感激她让他认识到自已的不足,那现在他真的认识到这妹子蕴含的光芒了,不愧是他沈佩的妹妹,当真有才华得紧,最让他觉得真心佩服的是有才能的人多半恃才傲物,但小花一如以往的保持本心。 “小花可没那么多的想法,她只不过是想着怎么好吃罢了,倒是花兰,她实在合适进户部,这天份不用太可惜了。”李湛沉吟着说,说实话他真的觉得花兰这名字印象颇为熟悉,但原主脑中总找不到具体的信息,不过有印象又不是原主后宫的女人那就意味着肯定不是一般人了。 “有时间我还真想见见这叫花兰的女孩。”沈佩颇感兴趣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德崇帝:红苕可以防各种疾病,特别是便秘,女人们多吃可以养颜。 年老的大臣甲:买,一定得买,不管多少银子都要买。 大臣甲的儿子:没错,爹,您的便秘终于有救了。 ps:最近很多妹子给我找了bug,真是太感谢了 第99章 花兰说的拍卖会效果很好,单是拍卖会的入场费李湛就收得手软,一千两银子一份的入场券还有价无市。 李湛数着银子眉开眼笑,决定让小东私底下当黄牛去黑市卖入场劵,他热烈欢迎大家来参观红苕拍卖过程,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嘛。 红苕的拍卖在宫宴后二十天举行,这期间够有心又有钱的人跑到京城人来了,安平王可是说了,这红苕价高者得,可没说位高者或权高者得,他们商人啥都不多就银子多,就算买这红苕方子赚不了钱跟安平王搭上线也好,安平王是谁啊,皇帝最疼的弟弟,如果没什么意外极有可能是下一届的皇帝,平时他们拿钱巴巴送上去都不一定见得到,现在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于是这期间无数天南地北的人都跑到京城,整个京城的人都在议论纷纷这新出来的堪比黄金的作物。当然无数原本以为安平王会在他们世家中选择红苕酒经营对象的世家一肚子火气,什么时候安平王这么死爱财了,居然连这些满身铜臭味的商人都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了。 如果可以,他们当然也想给安平王一个下马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红苕尽管是安平王花了与黄金等价买来的,但以红苕的高产量没必要再拿金子到安平王府去买这玩意,最多两年这玩意就泛滥成灾了。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酒,是人都知道朝廷禁酒,酒这玩意都快成奢侈品了,因为太费粮食,但还是屡禁不止,因为利润太高,尤其是有胆子有门路走私酒到北方蛮子住的地方去的哪个不富得流油。北方苦寒,越是烈酒就越受欢迎,为了这烈酒的方子,有后台有门路的人都跑到安平王府来了,不管怎么说这酒方他们也得拿下来。 于是世家们不得不忍下这口恶气,现在主动权在安平王手中,他们还是先将红苕酒的经营方案拿下来吧,秋后算账也不晚。 于是到拍卖会当天,众人的视线都集中在红苕拍卖去了,后世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便宜得可以拿去喂猪的红苕当年出现在大庆时居然可以卖到1000多两黄斤一百斤。当时的人明里暗里骂安平王李湛是个奸商的人真不少,但他们并不知道红苕事件成了开启安平王李湛波澜壮阔的一生的序幕。 “听到了吗?据说安平王卖3000斤红苕卖了50多万两黄金。”京城的无数酒楼内都有这样类似羡慕嫉妒恨的谈话。 “这得多少钱啊?这都快比得上一年国库收入的十分之一了。”京城一家因为食物美味档次还算可以的一家酒楼里议论也不少。 “据说当日皇上的生辰宫宴,安平王是主办人,而且当时大部分的点心和菜肴都是由红苕做的。” “太让人羡慕了。”一个明显是吃货的客人擦了擦口水说,“当时出席宴会的人吃的就是金子啊,那么多的红苕值多少金子啊。” “没错,这绝对是有史以来最昂贵的宫宴。” “听说花了三百多万两银子呢,皇上不知为什么这次坚持一定要大办,他老人家前次40岁生辰才花了不到100万两银子呢。” “唉,咱大庆的皇上每隔5年才办一次生辰宴,看起来银子是花得多,但总比前朝时好,据说当时的皇帝每年都要大办生辰宴,那才劳民伤财呢。” “不过这300万两都让安平王花光了,他还真是个败家子。” “没错,不过人家也会赚钱啊。” “说得也是,原本以为安平王就只会玩女人的,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当奸商的才能。”一个明显是商人肚满肠肥的中年男人腆着大肚子羡慕无比地说,“就一个晚上啊,就赚了将近十分之一的国库收入,咱一辈子都赚不了那么多银子。” “那也是,不过听说安平王将这拍卖所得的收入上缴了一成入国库作税务,所以现在御史们非但没说安平王一点不是,还一个两个上折子赞扬他的行为呢。” “听说还有一成入了皇上的私库,皇上大喜啊,赏了安平王无数美人,安平王好艳福啊。”说话的人口气中带着羡慕。 “说起女人,安平王府里的侍女可都是天仙,美得都让人不敢看。”一个猥琐的男人流着口水说。 “去,你知道是天仙了,你见过。”另一个客人不屑地说。 “当然见过了,我大姨妈家的侄子的邻居家的三儿子的夫人的大舅哥是王府里的侍卫,他就娶了王府里的一个侍女来着。”猥琐的男人争辩说,“听说安平王府里的侍女太多安平王那小身板消受不了那么多的美人恩,所以只能含泪嫁侍女了。” “这事我知道,我有个亲戚在北大营当兵的,安平王说了让他们大比拼,胜利者可到安平王府相亲。”一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兴奋得鼻孔都在喷气,“咱哥仨都决定去参军了,到时我们也人手一个天仙老婆。” “没错,我们也当兵去。”几个年轻人两眼发亮地说。 说到桃色话题人人都感兴趣,于是酒楼里一路歪题。 大庆基本上而言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楼下在议论纷纷,楼上一点都不隔音的包厢里一个生得十分娇艳美丽的十五六岁少女脸色简直是铁青。 “花兰,你怎么了。”同伴的女孩看着她的脸色有些担心地问,“是不是不舒服。” “没什么。”花兰掩饰地说,“我只是想起家里的事了。” 正在聊天的几个年龄相似的女孩围了过来,其中一个心直口快圆脸可爱少女嚷嚷道,“又是你那祖母出什么鬼主意了吗?她怎么就不消停啊。” 知道花家一团乱的几个女孩也露出同仇敌忾的表情,“兰兰,别担心,我们会帮你的,我回去让我爹参那马候爷一本,让他不好好教女儿。”事实上她们更想让她们朝中当官的家人参花兰那抛妻弃女的混蛋爷爷的,但又碍于那是花兰的祖父。 “不必了,她最近身体不舒服,经常躺床上,我日子好不容易松快一点,谢谢你们的好意了。”花兰微笑地看着眼前几个同窗,“我现在并没有什么烦恼的事,你们也知道现在家里是由我管家,难免会有几个不受管教的刁奴。” 可爱的圆脸少女睁着圆圆的大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她,“兰兰,你真的好能干,我娘说了让我向你学习,说我虽然和你同龄但连你的一半都没有。” “我倒觉得燕儿天真可爱,大家都喜欢,我也羡慕得很呢。”花兰夸着眼前明显是被家里宠得天真单纯的女孩说,想到庵里的小姑姑,心下绞痛,燕儿比小姑姑还大呢但比小姑姑还要单纯,这是被家人宠出来的无真不解世事。如果祖母还在,如果她父亲还在,小姑姑肯定不会像今天这般能干独立,当然这些特质不是不好,但如果可以她还是想让小姑姑被人疼着宠着过无忧无虑的日子。 “哇,我一定回去告诉娘亲,人家哪有她说得那么差。”圆脸圆眼睛的燕儿欢喜地说。 “哈哈,正好让娘看看你这次考试不过关的成绩。”另一个生得极明艳的少女笑着说。 圆脸少女当场气得瞪大了双眼,跟这少女闹了起来。 看着眼前嬉笑着的同伴,花兰嘴角里也带着一抹笑,但脑子已经飞到小姑姑身上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小姑姑让她帮朋友出主意,她出了拍卖红苕的主意,但谁能告诉她小姑姑的朋友居然是声名狼藉的安平王?安平王可是个色狼啊,小姑姑若是认识他…… 越想越不安的花兰决定最近不管怎么麻烦都要安排时间去看看小姑姑。 ******** 这边包厢里小姑娘正嬉闹,另一边包厢里的气氛则沉闷多了。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就安平王那样的居然也来个大变身?!”几个坐一起心有戚戚焉的纨绔官n代们说,原本安平王是家中长辈口头里斥责他们绝对不可学的脑残蠢蛋,谁知这事后,家里的长辈一个个对安平王破口大骂,骂得不知多难听后再拍拍他们的肩膀说,“以后小心点,安平王是个狡猾奸诈的狐狸。” 从脑残蠢蛋到奸诈的狐狸,安平王的变化还真是天和地的距离,他们都听得出来,家中长辈虽然斥责但口中的赞叹是听得出来的。 “你们家老子也应该去找小沈探花了吧?”其中一个官n代郁闷地说。 “当然,难不成你家老子也去了?”另一个惊讶地问。 “我家老子也去了。”第三个平日人见人愁的少年说,“这小沈探花真不愧是百年来年纪最小的探花郎,本事也特强了,安平王是什么料,一个人渣他居然教成人才了。” “我家老子说安平王现在何止是人才,简直是人精了。”第四个官n代悻悻地说,“我老子说了我底子可比那安平王好多了,他非得请小沈探花回来当我老师不可。” 几个人都沉默下来,安平王是什么东西,没有人比他们这些亲眼目睹了青楼事件的纨绔清楚,但小沈探花居然只花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就将朽木改造也良材了,现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小沈探花的能耐,但请他来当他们的老师,他们就是心里不舒服啊,擦,你沈佩今年还没满二十吧,跟他们年纪差不多,让他们这些劣等生拜一直以来都是他们眼中钉肉中刺的“将你比成臭泥巴还不如的别人家的孩子”为师,这事怎么都很别扭。 “希望沈佩那死小子没被我老子说动。”其中一个人郁郁地说。 “若是真的说动了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另一个也烦得不行。 几个难兄难弟喝起了闷酒。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阴着脸):听说皇上赏你很多美女,你收下来了?! 李湛:没错,最近北大营士兵们为了和美女相亲热情高涨,训练的效果不要太好哦。不过这也造成了货源不足,你知道哪还有没出嫁的姑娘吗?最近参军的人越来越多了,张猛师傅天天找我要女人。 沈佩默默告退。 第100章 男人有钱胆气就壮,成了大财主的李湛这几天觉得走路都带风。 他上朝的时候对好多出身世家的大官们无比热情,露出整齐的八颗雪白牙齿的笑容就像盛夏正午的太阳。 擦,好亮眼,老子的钛合金狗眼都快被闪瞎了!如果在座的看到李湛就忍不住拿袖子挡住眼睛的人来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他们肯定会这样形容李湛那热情过度的笑容。 当然安平王这么给面子,他们也不得不跟着笑两下,于是这段时间给德崇帝的感觉就是朝上风气不要太好,大家都很和谐。 世家贵族们现在对安平王李湛的感觉很复杂,红苕酒据他们的内1幕消息,赚钱肯定是不用说了,安平王这混蛋让皇室也参与了一份子,包括他自已一共十二份红苕酒配方,打算明年种的红苕丰收之后酿酒,然后统一卖到国外去坑死北蛮人。 朝中的老狐狸们看着安平王心理复杂,安平王还真的不能小觑,他居然说服了他皇兄弄了个红苕酒专供,也就是说未来五年就只能由他们这十二家专门生产红苕酒,且专门派人到北蛮去销售酒,至于其他人,没有红苕就私下拿大量的粮食酿酒是违法的,当然你想私底下贩酒给北蛮人,那更犯法,这是走私啊,抓你没商量。 世家们没办法说话就是因为这原因,安平王弄个红苕酒方子算个鸟,他们花点钱或弄暗探也能弄得到,但问题是和北蛮做酒生意还大力打击其他的商人,独家生意最好赚了,而且还是利用暴力来谋取利益的独家生意,就算只有五年的时间也够他们赚个钵满盆满了。 世家们对赚钱的前景是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是这十二个合作人之间出现的商人,这些商人也聪明,居然去弄了个商人联合对抗他们世家也取得了两个份子的经营权。还是那句话,这些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居然跟他们同起同坐了!最可恨的是他们拼命的砸钱,将这红苕酒方子的价格炒成了天价!看安平王对他们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模样就知道他对从他们身上割下的肉是多么的满意了。 对于世家们复杂的心思李湛视而不见,眼下这情形就是他和沈佩绞尽脑汁的杰作。自古以来世家是灭不掉的,世家们流行一句话,只能灭亡的朝代没有灭亡的世家,亡国了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换个皇帝而已。 但世家灭不掉不意味着不能分化,或者说不能控制。李湛让人跟商人接触还是得到意想之中的回报了,金钱姑且不说,起码这潭子的里水搅混了,他在其中就能混水捞鱼。 当然扶持商人还是因为沈佩这家伙从小花那听到的话。沈佩这家伙是个爱屋及乌的,小花既然是他妹子了,那她的小侄女花兰当然也是他亲人了,所以他很有礼貌地问小花要不要帮忙,毕竟花兰顶个商人的名头不好听,当时小花气得跳起来,“自古以来造反的有农民有读书人有当官的有打铁的,但你什么时候见过商人造反了,商人最是盼望国泰民安的,你以其打击商人不如将这势力利用起来。” 沈佩见妹子一脸气愤的模样赶紧说,“商人奸诈,无利不起早,你看这朝中好多大臣后面都有商人的影……” 小花当场冒粗口:“屁,那是因为商人没人保障他们的权利,他们才不得不靠朝廷上的人,这些人将商人视为奶牛了,平日里渴了就去喝两口奶饿了就去杀来吃肉,若是国家有保障他们的权利,你以为他们愿意当奶牛吗?”擦,事关花兰,小花坚决不能妥协,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侄女极有经商天份,也很热衷于赚钱,她实在无法忍受兰兰以后因为商人的身份受到歧视。 来到这个朝代,小花从来没有想着什么改天换地大干一番事业的想法,她觉得每天有很多东西吃就很幸福了,当然如果做很多美味的东西和大家一起吃那就更理想了。小花第一次意识到身份在这个封建社会中受到的影响。 李湛向来是看不得没心没肺的小花发愁的,在和小花聊了一通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商业发展之类的东西后,李湛才决定了引导商人利用商人分化世家。大庆一直以来走私就没断绝过,走私点酒什么的还好,最可恨的是走私盐铁了,北蛮人杀死大庆士兵的兵器可以说都是大庆走私过去的,外人也许会将这走私罪各往商人身上安,但若没有世家的支持商人哪有这个胆去冒犯国法。 想到大庆灭亡的原因之一,李湛双眼闪过一丝寒光,现下红苕酒经营权就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口,相比起偷偷摸摸走私,光明正大的赚钱当然更好,这些位高权重的世家们肯定会为了维护他们的独家经营权打击走私的,至于走私那些也是世族?哈,在利益面前父子都能反目了,我们同样身为世族就不能同室操戈了? 陷入沉思的李湛没发现已经下朝了,直到沈佩提醒他。 “我说殿下,你还是笑得好看点。”沈佩示意他看向几个正朝他们走来的朝臣。“对于财神爷咱得热情点。” 李湛条件反射地对几个人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这些可都是来买红苕给他送金子的大财主啊,他一定得和他们打好交道了,等明年开年海客们回来了再带些大庆没有的新物种回来,他还想着到时再坑他们一笔,不对,再一起愉快地合作呢。 完全不知道李湛内心弯弯绕的大官们也一反常态的对他露出“和蔼”的笑容和他一起走出大殿,现在咱们可都在一条船上了,好基友,一起走。 ************ 德崇帝坐立不安,这一个多月来是他这辈子最折磨的日子。其实半个月前他就可以唤太医来给那两宫女诊脉看看是不是怀上了,但还不十分确定他硬生生拖了半个月,其实这也好理解,若是太医看到那两宫女的尊容,又没确定她们有没有怀上的话,那他的面子往哪摆啊。 李湛也琢磨着这都快一个月了一个该可以进宫去检验成果了,告知德崇帝一起去看那两宫女。 德崇帝看着自家弟弟带着一群御医到最偏的碧华宫,心情复杂,这一个多月来这两黑丑胖就住这里。 一个多月的养尊处优还是让这两丑女没什么变化,依旧长得脸像锅底,虎背熊腰,粗壮无比,德崇帝惨不忍睹地看着众御医惊讶感叹的目光很想屎,因为他读懂了众人脸上的表情: 皇上最近口味重啊,太重口了…… 这两丑女居然是从宫里找到的,安平王得费多大的劲才找得到这两极品丑女啊…… 说得也是,安平王究竟和皇上之间有多大的仇啊…… 但皇上不是没生气吗?前几天还将一批美人赏给安平王了,我看这应该是皇上厌烦美人了,最近喜欢重口味的黑丑胖了才特地叫安平王给他选的这两丑女吧,安平王绝对是背黑锅了…… 哟,这两个女的无论哪个长得都比皇上大只吧,那皇上是被逆推了吧…… 嘘,听说是皇上被霸王硬上弓了…… 错,我听说皇上是被采阳补阴了,就为生下小皇子…… 皇上牺牲真大,听说皇上要史官将他的功劳写上史书呢… 这不好写吧,这不贻笑大方吗?… 众人是没有说话,但眼中的信息可丰富了,德崇帝咬牙切齿阴森森地想着,擦,别以为朕不知道你们想些什么,今天若是诊出有孩子也就罢了,若是没有,朕一定好好考虑将你们全灭口了。 众多御医一个接着一个检查两女的身体,然后露出喜色,德崇帝眼睛越来越亮,这群御医底声讨论后向皇上下跪,“恭喜皇上,贺喜皇上,两位娘娘都有喜了……” 德崇帝觉得一个多月来的郁闷之气全消,也顾不得这两女人丑得见不了人的尊容了,他立马冲过去仔细打量这两女人的肚子,他的后代,他又有儿子了,而且还是两个女人都怀上了!两个儿子!九个月后他就有两个软绵绵的儿子了! “哈哈哈……”德崇帝朝天大笑,他又有儿子了,终于他又有儿子了,看以后哪个王八蛋敢说他只播种没收获。 “你们好好看着两位娘娘,还有……”德崇帝转向那两个黑丑胖。 “高些那个叫荷花,又矮又壮那个叫桂花。”荣公公很有眼色的低声说。 “好,荷花,桂花,你们有什么需要就和嬷嬷们说。” 第一次见德崇帝这么“和蔼可亲”的两宫女受宠若惊地点头称是,正要跪恩,却被皱眉的德崇帝挥手制止了,“为了孩子着想,你们以后无论见到谁都不用下跪。” 看着两个宫女诚惶诚恐,一点都没有当日“强”他的狠劲,德崇帝倒觉得心里好受多了,对这两丑女居然是他孩子的妈的事也没那么排斥了。之前他还满脑子都是别扭的想法,他孩子的妈那么丑生下的皇子也丑得不能见人怎么办,但现在他只觉得只要是自已儿子,就算真的长得跟他们娘一样丑他都不嫌弃。 刚确定两个宫女怀上,德崇帝已经将她们肚子里的孩子预定性别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史官:皇上二十多年宠幸后宫众美,不果,为生子含泪临幸二丑,二丑怀上,皇上大喜…… 数百年后的历史砖家:皇室由于基因问题只能和丑女生下皇子,和美女是不行的。 ps:我家由于台风房子进水了,我一晚没睡就顾着从房间内舀水往外倒,台风今晚还继续,更新可能会晚 第101章 德崇帝很得意地宣布自已的男性能力,他很快就给两个丑宫女提位了,两个史上最丑的昭仪新鲜出炉了,得意忘形的德崇帝还宣布这他的两个儿子一出生他就封这两人为妃。 德崇帝的所为在后宫引起的十二级地震,无数美人都咬着小手绢,擦,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她们有容有貌有身材,居然让两丑八怪后来居上了,不行,我们也要怀孕!于是这段时间德崇帝到哪都有美女跟在屁股后面,每个美人都用看种猪的目光饥渴地看着他,艳福不要太多哦。 朝臣们也被这消息搞了个措手不及,他们这才知道之前他们之所以折了无数暗探都打听不来的消息居然是皇上弄了两个能生的丑女在后宫? 擦,所以说他们之所以损兵折将是因为皇上不想让人知道自已上了两丑女?跟安平王之间之所以闹得像兄弟阋墙也是因为安平王让他上的是丑女而不是绝色美人? 在宫中损了无数暗探的世家们捶胸顿足,我说你们兄弟不要因为玩的女人不够美这点小事就闹得天翻地覆好不好,我们花了无数心血培养的暗探啊…… 现在情况有些微妙,无数聪明人思考着眼下的情形,按理说德崇帝有了亲生儿子,安平王想登上大宝就绝无可能,但那德崇帝的养身生子方子居然是安平王找来的?安平王究竟在想什么?觉得自已顺理成章的登上皇位大寂寞了想找个对手? 这其中有什么阴谋呢?无数聪明人往这个方向思考着,根本不愿意朝安平王不想当皇帝的方向去想。 而且德崇这的态度也有些奇怪,照理说他有儿子了,那这个弟弟多半就是挡路的石头了,以德崇帝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来看,他就不怕自已死了儿子还没养大,而正壮年的弟弟会给儿子顺利登基造成威胁吗? 还真有一两个二愣子御史跳出来弹劾安平王了,拍龙屁目的很明显,皇上啊,咱已经给你找理由了,你快点将安平王解决了吧,不要给自已儿子弄个这么大的敌人啊…… 德崇帝还没发话呢,弟弟就从善如流的不沾国事了,那一堆奏折没人处理了,德崇帝火得不行,马上对这些二得不行的御史破口大骂,连风度都不要了,避嫌个屁啊避嫌,他现在正是忙得没时间处理国事好吗?那么多饥渴难耐的妃子还等着他去播种呢,他都已经计划好了,一晚上一个,三十天正好一轮,争取每个都不落空,这样说不定一个多月后他就有三十个孩子了…… 德崇帝眼泪汪汪的看着弟弟受到伤害远去的背影,湛儿啊,你走可以,为毛不把奏折带走呢,你这是坑皇兄啊…… **** 水月庵内,花兰还是依旧没回过神来,因为她手上普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那么大数额的银票。 “所以你说安平王并不是外面传言的样子?”小姑姑口中的安平王怎么听都只是一个有些二的纯情少年,跟流言中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流言?我向来不关心这些。”小花有些不好意思,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她在庵里也没那么多消息来源,“不过安平王真的很好,这两年若不是有他在,我可能会过得更辛苦。”没肉吃真的很辛苦。 花兰眼圈都红了,“小姑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不吃肉就经常没精神呢?” 小花有些手忙脚乱,到处找手绢,“兰兰,你别哭啊,我这不是没发现吗?” “你发现了也没和我说,还有你和安平王交朋友的事也没和我说。”花兰控诉着说,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小花赶紧拿手绢擦着花兰的眼泪,“安平王的身份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这有什么好说了,我将他当朋友又不是当王爷,又没想到从他那伟大的身上得到什么?” 花兰愕然,果然小姑姑一点都没变,还是这么傻乎乎的,但是…… 小花愣了愣,刚才兰兰不是还在哭吗,现在一把抱住她磨蹭,“小姑姑,好可爱,我最喜欢小姑姑了。” 小女生的心理你别猜啊,小花感叹着摸着兰兰的头,“我也最喜欢兰兰了。” 场面有些奇怪,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抱着一个看起来才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撒娇,这小女孩还一脸长辈的表情欣慰地看着少女真让人忍俊不禁。 “不过这银票我们收下来真的好吗?”花兰有些发愁。 “放心,他赚得更多。”小花乐呵呵地看着手上的银票,50万两银子不知能不能堆成一座银山了。 花兰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为手上巨额的银票,“我只是想了个拍卖和卖入场劵的法子,不值得这么多吧。” “拿着吧,你没听说过知识无价啊,那红苕若不是用拍卖的方式哪能卖那么多钱,而且这红苕最为重要的是酒方,你以为没有酒方,那些买下来的人是傻子啊。”小花一口道破这拍卖会的本质,对手上的银票心安理得。 花兰感慨地看着小花,“小姑姑,我原本以为我卖酱菜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小姑姑更厉害,这50万两银子我得卖多久的酱菜啊。” 小花差点喷了,这酱菜是薄利多销好吗?这怎么能比呢,而且兰兰也很厉害了好吗,她可从没听过哪个买酱菜的可以卖得出庄子出来。 对了,庄子。 小花将庄子的事对花兰说了,当然还有她新认的爹和新认的哥。 今天发生的事颠覆了兰兰十五年人生的认识,她从未想过在庵里的小姑姑的生活居然也是这么多姿多彩。 “小姑姑居然认了小沈探花当兄长?哇,这下大家可羡慕死我了,小沈探花可是我们全书院的偶像,我很多朋友都与和他说过话为荣呢。” “小姑姑认了个将军当养父?他长得怎么样,对小姑姑好吗?” “我都没吃过小姑姑用豆子做的肉呢?医道大会的事小姑姑怎么不告诉我呢?” “红苕真的有那么好吃吗?小姑姑你居然吃了好几个,那是吃金子啊!” 小花一整个下午都在回答不停问十万个为什么的花兰,看着她开心的模样又有些心酸,这孩子在那个那么压抑的家里究竟过的是什么日子。 “兰兰,走,我带你去后山。”小花心血来潮地说,“小姑姑今天露一手给你烤鱼吃。” 花兰有些迟疑,“小姑姑,我不是一个人上来的,你也知道的,我现在不管去哪都有眼线。” 小花大怒,“那个狠毒的婆娘还在出什么幺蛾子吗?眼线在哪,我去砍了她。”之甩以说她,是因为小花认为这男人禁入的水月庵还没有人敢打破这禁令。 花兰赶紧安慰暴怒的小花,“不是你想的那么一回事,那有些功夫的婆子是祖父安排来保护我的,最近那女人成天生病,哪有心思来盯我的稍。” “这好办。”小花眼睛转了转出门去找净语帮忙了,这里她才是地头蛇,做什么事最是方便不过了。 于是花兰无比惊叹地看了树屋,山洞,吃了小花特地做的野猪肉,烤鱼和酒糟鸭掌鸡翅,一个过得无比开心,唯一有点郁闷的是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急着回庵里,她是被小姑姑抱着回山上的。 ********** 看着悠闲地喂小花狗吃东西的李湛,沈佩有些羡慕嫉妒恨,擦,原本以为这小子最近罢工了,没奏折要批了,他也可以跟着休息的,结果一个个上门为子求师的人差点没将沈府的大门挤爆,弄得他有家都不敢回,烦不胜烦的沈老爹干脆踹儿子出门了,我儿子现在住安平王府了,你们想找他去安平王府找去。 “这个小花越来越肥了,你不给它减减肥?”沈佩用手戳戳小花狗的肥屁股马上改口,“肥点也好,这屁股肉这么多红烧一定不错。” 小花狗感觉到眼前正在非礼它屁股的男人话中的恶意朝他吼着,“汪汪汪。” “它可是跟你妹子一个名字,你下得了手。”李湛嘴角抽了抽,看来沈佩最近真的被烦得不行了,虐待动物的事都做得出来了。 “汪!”小花狗叫着一把跳起来,沈佩将手指一缩,奸笑着,“没咬着,小肥狗,再跳高点。” “汪!”小花狗对着那根伸出来的非礼过它屁股的手指毫不气馁地又扑了上去,毫无意外的又落空了。 这样失败了无数次后小花狗转过头来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李湛,仿佛在说,主人,替我报仇。 沈佩哈哈大笑,“怪不得你要叫它小花,这可怜又可爱的小模样真像极了我妹子。” “你小心下次我见了小花和她告状。” “那你最好解释清楚为什么你给这小狗取名叫小花再说。”沈佩很不以为然。 两个正从少年向青年转变的在波光粼粼的湖边漫步,一个俊朗阳光,一个精致逼人,让来往的下人忍不住悄悄打量着。 擦,我怎么会有这是一对璧人的感觉,全身不对劲的肥管家从两个中间挤了进来,“王爷,您在正好,老奴有事向您禀报。” 差点被挤进湖里的沈佩挑了挑眉,最近这肥管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好像他一和李湛两人在一起他都要来横插一腿,最近他得罪这个心胸狭隘的肥管家了? 李湛正想发作,怎么回事?最近他这管家越来越不像话了,还整个人神经兮兮的,原本小东伺候得好好的,他居然抢了小东的工作亲自来伺候他了,什么时候他王府的管家不管人来管事了? “好了,我说管家,我和小沈探花有事要说,你没什么事就去将过年的年礼准备一下吧,还有我觉得小东伺候得更好一点,你老人家还是不要太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吧,小沈探花又不是什么外人,不需要你来亲自招待的。”李湛有些不耐烦。 肥管家晴天霹雳,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不是外人,难不成是内人不成?什么时候你们两感情更进一步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花兰:小姑姑,我可以自已走的。 小花:放心,你轻着呢,我上次一头野猪都没问题。 花兰:将我和野猪相提并论?我人生的第一次公主抱啊…… ps:谢谢sunny1401的地雷,好开心 第102章 书房内,李湛手上一枝西洋画笔,旁边是各种颜料。沈佩正坐在给李湛前面,滔滔不绝地给他上历史课,中间穿插各种野史和权谋。 对于这种一心二用的模式,两人都熟悉了,当然若是一般的夫子看到李湛这样不求上进的,肯定会气得吐血,但沈佩当然没理会那么多,因为他敢打包票,他说的东西李湛绝对不会漏听一点点。从某些方面来说,沈佩还经常主动配合李湛摆姿势让他画个过瘾。沈佩相当明白李湛是个坐不住的,成天就想出去游山玩水,所以就算他一边上课一边画画他也不介意,因材施教嘛,只要李湛愿意坐下来听他上课就一切都好。 “你的脸不要太侧向左边了。”李湛在画纸上一点点刻画着沈佩完美的脸,闲聊似的说,“脸也不要太靠近右边,我说眼看皇位都与我无缘了,你就别再对我进行什么储君教育了。”最近他可感受到什么是世情冷暖了,他皇兄有两妃子怀上的事一传开,最近和他打交道的人就不像以前那么客气了,有些势利的人眼中的幸灾乐祸明显得让李湛考虑要不要将他们套麻袋了。 沈佩翻了翻白眼,“不管你能不能坐上那位子,这些都是上位者必须要学的,还有你应该高兴,我所忠的是你安平王,不管你将来能不能承继大统。” 混蛋,像这样感人的话他不应该用庄严慎重的语气再找个正儿八经的场合表示出他的抛头颅洒热血吗?就这样随随便便还一肚子的抱怨真的让人怀疑你的诚意的。 李湛腹诽着,手中的画笔停了一下,看着窗外,天气已经开始冷了,天阴沉沉的,还好风还不是很大,看样子还没那么快下雪。 他呼出一口气,“最近不是很多人找你为师吗?若是可以收几个来头大的靠山稳的,以你小沈探花的本事,将来这些弟子入朝为官之后,一定是很大的助力。” 沈佩笑了笑,眼睛灼灼地看着低头画画的李湛,“我这辈子最好的学生就在面前,其余比不上你的我为什么要迁就,况且多收几个学生让他们在朝中做官,岂不是有人要弹劾我结党营私?” “你还怕这种事?我还以为你习惯那些御史的弹劾了呢,不过说真的我觉得你是应该收一两个了小弟了,也不能什么事都要你冲锋陷阵。”李湛建议说。 “放心,我心里有数。”沈佩淡淡笑着。 “我本来就没有要登上那个位子的意思,”李湛沉默了会说,“我也从未觉得自已有那个能耐,我真正的梦想是周游世界,位置越高责任越重,当一国之君太累了。” 沈佩有些不赞同,他觉得有这个自知之明就表示李湛可以成为一代明君的,明君不需要多有才,只需要懂得用人,而安平王谦虚谨慎,能够认识到自已的缺点又能接受别人的劝告,他敢说安平王绝对很适合那个至尊天下的位置。 但沈佩并没有说什么,如果说刚开始他还抱着公事公办的态度,这么久以来,安平王对他来说是是徒弟也是朋友,他尊敬他的选择,所以他并不认为这些教育没用处。就算皇子生下来也要近二十年才能成才,德崇帝好色如斯,不听任何人的劝,现在夜夜*只恨天明太早并非长寿之相。主弱叔强,还好安平王是这样的性子,否则大庆还得乱上一回。 ************ 李湛再入宫时,无数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宫女在他周围转,大家都听说了安平王看中两个丑得不行的宫女让德崇帝将之纳为妃,一夜之后这两宫女居然双双都怀孕了?! 安平王眼光很奇芭,只喜欢丑女人!就样一来原本只有信心暴棚美女在安平王一出现时就在他身边转,现在呢不管美的丑的全跑来了,都想着反正安平王眼光奇特,搞不好就看不我了呢?! 李湛嘴角抽了抽,实在受不了这些用热情的目光看着他渴望他为她们拉皮条的宫女们,擦,他可不想从事龟公的职业啊。 后宫妃子们记恨这些没脸没皮的宫女们的,原本后宫一大群女人争夺唯一的一根老黄瓜,这僧多粥少,大家斗个你死我活的就为每个月多那么一天半天的播种权,现在还额外引进丑女,我们还用活吗?但如果能生下一个皇子……后宫妃子们也积极起来了,和那些美的丑的宫女一起安平王在时就往安平王面前凑,安平王不在时就往德崇帝面前晃。 擦,他审美观真的很正常,德崇帝看着生得惨不忍睹还对着他抛媚眼的宫女们,觉得更伤眼了,忍不住又去找他美貌的妃子们洗眼睛。 “湛儿,你来啦~~” 一大早打着哈欠出来的德崇帝欢天喜地看着难得进宫的弟弟,弟弟来了,他那一堆越堆越高的奏折终于有人批了。至于弟弟所谓的避嫌,他简直是嗤之以鼻,那些闲得没事干的御史还真以为人人都想当皇帝了,当皇帝全年无休累死累活又没薪水领就算了还得绞尽脑汁给官员们发薪水,有薪水领你就是皇帝哪天薪水发不出来了些官员绝对是管你是不是皇帝照样造反不误,换个能给他们发高薪的新皇帝。 所以说德崇帝压根不想当皇帝,当皇帝就算能比别人多娶几个老婆又怎样,看来看去都是老面孔,若他不是皇帝,他肯定去开青楼,天天换美人多爽! 李湛当作没听见自家皇兄喋喋不休的让他为他批那堆积如山的奏折,他皱眉看着德崇帝显得有些憔悴的脸,为德崇帝把脉时更是脸直接拉了下来,只是一个月时间而已,德崇帝的身体就有些虚了,当初他为了让德崇帝养身体特地弄了些抑制性1欲的药配合给他吃,现在因为德崇帝还有配种任务,不,是生下下一代的任务他就没继续让他禁欲,却不想这一个月来他居然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夜夜*。 “皇兄,”李湛想了想,很慎重地开口说,“您也知道民间多讲究多子多福的,天家当然更重视了。” 德崇帝萎靡不振,又打了个哈欠,“朕知道,朕一直努力着呢。”这个月一直忙着播种,整个后宫的女人都睡了一遍。 “为了再多生几个孩子……“李湛开始不客气了,“皇兄还是节制一点吧,数量多不代表质量好,你的那些妃子们真的大多数身体不合适怀孕,你怎么辛苦也是白搭,你真想有成果,我再给你找合适的女人吧。”不然你就算夜夜*也是白播种而已。 德崇帝马上惊得跳起来起来,“朕不要再和丑八怪一起,儿子长得像母亲,你也不想你未来的侄子是个丑八怪吧。” 李湛赶紧安慰他, “放心,这一次绝不是丑女,我会给你挑美的。” 德崇帝怀疑地看着他,“我信不过你的眼光,你最近眼睛不好。” 李湛抗议道,“我眼光好得很,你也不看看我给你挑的女人多厉害,一晚就怀上了!总比你挑那些好,你夜夜播种都没什么成果。” 德崇帝语塞,很不甘心地说,“那是因为宫中女人太少,朕要是能选秀,一定能找到好生养的,湛儿,你看现在那两宫女怀上了充分证明了朕的能力是没问题的,你说如果朕提议百官再选秀怎么样?”宫里的妃子他全睡过了,想睡些新鲜的美女,最好幼1齿点的。想到这里德崇帝兴冲冲地对李湛说,“宫中的妃五平均年龄都二十多了,太老了,朕还是最喜欢十五六的小姑娘。” 这简直就是禽兽,这只不要脸的老不休!这才是真正的恋童癖啊!李湛十分郁闷自已居然和这混蛋是兄弟,开国皇帝定下律法,民间女子十七才可出嫁,皇族女子满十八才能嫁人,而德崇帝居然想猥亵幼女。 “皇兄,大臣们是不同意选秀的,”就算他们同意了我也不同意,李湛阴森森地想着,擦,老子都不得不等小花长大,你就别做这样的美梦了,“之前不是和你说了女子怀孕年龄二十以上方为佳,太小的怀上了也不好生,生下来的孩子质量也不好。” 德崇帝沮丧,难不成他就只能啃老女人了?! ********* 和这个老不休说不通,李湛跑去找荣公公了,如果说宫中还有谁最关心德崇帝的身体那肯定就只有这干巴瘦的老太监了。 “对皇上下药,让他节制点?”荣公公眉头皱了起来,擦,安平王对皇上下药难不成都下习惯了吗?之前为了生儿子下chun药也就罢了,现在居然想给皇上下不举的药?! 荣公公猛摇头,若眼前提议的人不是安平王他绝对给他好看,这不是让皇上当太监吗? “皇兄那身体再这样胡闹下去你也知道后果的。”李湛忧心忡忡地说,“他是一沾女色就停不下来的,但他那身体真的消瘦不了那么多美人恩。” 荣公公的脸沉了下来,他当然明白安平王的意思。他也知道如果皇上不好好修身养性,他的身体迟早会垮。 “皇上不是不清楚后果,但他还是选择及时行乐。”荣公公叹气,尤其是现在德崇帝有后代了,他更找到肆无忌惮的理由了。 “那还是得试试才行,不然这些可以调养身体的药我让人放入汤里吧。”李湛沉吟了会说,从小花那得来的灵感,他现在也学会以药入膳了。 荣公公大喜,皇上一听到喝药就皱眉,如果能煮成汤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吃下去当然更好不过了。他当然知道皇上这个月太胡闹了,但皇上是那种能说得动的人吗。尽管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是皇上有一天大行了,他也跟着一起陪葬,但如果皇上能长长久久地活着当然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我这画怎么样? 西洋画师:还行,模特弥补了画技上的不足,看在模特的份上,应该会有很多人收藏。 李湛:擦,你的意思是若不是模特长得美我这画就一无是处了?! ps:今天我上吐下泻的,时间都耗在卫生间里了,抱歉,更新晚了,因为现在身体还不舒服,明天可能继续更新较晚 第103章 “五天一次?”德崇帝张大嘴巴看着弟弟,“不是说朕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吗?”五天才能上一次女人要不要这么悲摧。 “你想十天半月一次最好不过。”李湛口气不好,“也不想想你宫里这些妃子,一个个都是吃人的妖精,你想死在女人肚皮上就夜夜*吧。” 这话很难听,但德崇帝非但不敢发火还只能对自家弟弟陪笑,他要敢发火弟弟绝对会头也不回的离开,然后下次再来就不知是猴年马月了。 “没那个必要吧,朕觉得身体还是很不错的。”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弟弟。 “你现在觉得身体好是因为之前的休养,但以后就说不定了,我今天帮你把脉就发现你身子已经开始虚了,再过不了多久就像刚开始吃药的时候那样欲振无力了。” 德崇帝大惊,他没开始吃药前是什么情况,那简直可说是战场无力啊,一会儿就缴械投降了,面对那些嫔妃们欲求不满却又偏偏装出很满意的表情简直是气得内伤。 “但五天一次实在太少了,要不三天一次吧。”德崇帝和弟弟讨价还价。 李湛考虑了一下,干脆点头,“行,三天一次就三天一次吧,我会让荣公公盯你的。”反正那些药什么的他都让人煮成汤水给他喝了,到时虽说还不至于不举,但成为短小君还是指目可待的,时间长了他肯定也没脸去召见他那些胃口被养得越来越大的妃子们了。 德崇帝后悔了,早知弟弟这么爽快,他应该说两天一次的。当然他不知道现在李湛内心在想什么,如果知道他肯定会吓得和他说五天一次就五天一次了。 德崇帝对于弟弟所说的后宫众妃子不合适生养的结论还是认可的,也没见这么多年他都白费力吗,所以德崇帝又去挑了两个长得好看但身材看起来绝对好生养的宫女努力去了。 又过了一个月,后宫妃子们没怀上,那两后选的宫女们不用说也不见什么成果。德崇帝很沮丧,而且最近自已真成短小君了,看着美人们一脸失望还虚情假意的脸孔,德崇帝气急败坏的挥袖而去,召见美人的次数更少了,当然对于之前怀孕的两丑妃更宝贝了。 李湛再次进宫的时候给德崇帝把了把脉,暗暗和荣公公交换了个眼神,对荣公公点了点头,荣公公这才松了一口气。 皇上召见美人少了,她们可都还没怀上呢,后宫的众多妃子很不甘心,还在暗中策划什么,至于德崇帝是不甘心也只能认命,如果可以他还是想让他孩子的娘长相好看点,不然生下的皇子像他娘一样丑怎么办,可惜就是怀不上。 ***************** 很快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小花就要离开水月庵了,张猛要收养小花的信也到了师太手中。 小花仔细地说出跟张猛认识的过程和他为什么要收养她,师太仔细看了张猛所写的盖上官府大印的文件。她看得出这个名叫张猛的男子的诚心,因为这个男人新买的房子挂的名字就是小花的。而且这男人还算有点名气,据她打听确实是个忠肝义胆的,在江湖上名声极好。当然如果他还在混江湖师太是不同意的,但他偏偏现在是个官身了,而且还是北大营的将军,而且有安平王的背景在,真敢找茬的人还真不多。 说实话就算师太真的去找人来收养小花也找不到更好的了,更何况就算是将来花国材反悔了以张猛的身份他也不敢上门去找不自在。 “净华,你认识安平王很久了?”师太目光如利箭,又暗恨自已没注意到徒儿居然和安平王私下来往这么久了。 “是的,”小花坦然地说,“但我之前并不知道他是安平王,这还是不久前才知道的。” “你认的养父是安平王手下,你可知安平王名声极差。”师太因为不放心特地去查了张猛的底细,看来之前净华的户籍能够解决得那么快多半是她的这个养父请安平王帮忙了,师太暗忖,却不知事实完全反过来了。 “我知道安平王名声不好,可是那是外人以讹传讹。”小花替安平王解释说。 “无风不起浪。”师太不悦道,“他要是个洁身自好的,怎会被人说成这般。” “三人成虎,师傅可知安平王府里女仆极少,且大都是年过三十的嬷嬷和管事娘子。” 师太狐疑了,不是说安平王极为好色吗,但她之前确实也见过安平王,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名声倒是个让人极容易产生好感的少年郎。 “女子不同与男子,终究是名声不好,将来与你有碍。”师太挑明地说。 “养父身份不高,将来与安平王交涉不多。”小花有些心虚地说,“更何况安平王什么美女没看过,就算我去说安平王看上我了,师傅觉得有人信吗?” “不要妄自菲薄,”师太不悦地说,癞痢头都是自家儿子好,师太虽觉得小花极为可爱,但在众人眼里还是个女童的小花就算想跟安平王扯上什么桃色关系也没人信,想到这里师太倒放心了。 *************** 大庆朝的京城庆都东南西北中,中间是皇城,东边最贵,是三品官以上者和有爵位的世家的居住地,南边是次一等,一些官位次点或清贵的书香世家住在这里,所以也有话说,南方最雅。西边则是一些有钱的大商人暴发户和海外胡商的扎堆处,也有句说西方最臭,都是铜臭味。北方最穷,这边房子小,街道脏乱,防水措施极差,一下雨就成了汪洋大海。老百姓基本上都扎堆住在这里。 张猛找的房子位置很好,房子对小花来说非常大,现代的别墅算个鸟,这房子里面居然有练武场和好几个院子,还有一个小池塘和小花园。当然这样的房子对李湛而言小的不能再小,他家属于天底下最大的剥削家族,家里大得来回跑马都没问题。唯一有点好的就是离安平王府很近,可惜距离天下书院有点远,但这也不是难事,以后有马车。这房子安平王可是出了一番心思才弄来的,毕竟以后他还要找小花要饭吃呢,太远多不方便。 张府同样是处于桂花巷,这里的人家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官宦和一些有些家业的商人世家,属于城南和城西的交界处,上惹不起南方的书香子弟,下惹不起拔根毛都比他们腰粗的南城的大商人,所以杏花巷里的子民大都关门过自已的日子,很谙生存之道。 有了闺女之后,张猛就想给自家闺女最好的,可惜他本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哪想到存什么钱,而且这京城的房价也超乎他的想象,明明自已赚的钱在老家都可以花上十辈子了,但在京城居然连个带跑马场的房子都买不起? 张猛原本很得意,觉得小花选自已不选沈佩绝对是正确的,他沈佩外表光鲜但实际家里穷着呢,结果他现在才发现自已才是真穷。他发现买完房子后自已的多年的积蓄---原本打算给小花攒的嫁妆居然都花光了? 尽管如此,张猛也没想过去买些单门单户最多带个小院子的小房子,这得多亏他闺女啊,以后闺女要是有朋友过来,那么小的房子不是让闺女没脸吗? 这房子就是脸面,再贵也得买。买了房子后发现没钱了的张猛正想找王爷借钱时小花将一叠银票放到他手上,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已新上任的闺女是个土豪,然后买家具和仆人,马车的钱都有了,闺女很能干。 张猛拿着闺女孝顺的银票,脸发烧了,下定决心去找能挣钱的兼职。一次偶然的机会在酒楼喝酒时抓捕了一个很值钱的汪洋大盗狠狠发了小一笔钱。 张猛眼前一亮,觉得找到了一份既可以锻炼身手又可以找点零钱花的好兼职,当然还有一点可以找机会训练一下手下的士兵的反应能力。朝廷花大钱通缉的汪洋大盗山贼土匪还有杀人犯啥的奖金可都不少,这年头闺女要富养娇养,一条孔雀毛的裙子要上百两银子来着,人家闺女穿得起他闺女也要有才行。 下了这样决心的张猛成了六扇门的红人,若不是他身份太高,六扇门的还真想给他弄了个特级编外人员的捕快身份呢,不用朝廷出钱养的捕快还能时不时给他们贡献破案率只要钱不和你抢功劳的编外人员人人都喜欢。 张猛带着兵在扫了一个土匪窝之后抓了一串土匪回到衙门,他拿着刚到手还发烫的钱想着,这样一个个找通缉犯又费时间来钱太慢,还是想办剿匪比较有前途,要不能一下子来一串的通缉犯也不错。可惜的是京城治安太好,犯人很少,抓一个就少一个,小蟊贼倒是很多,但这一不显他张猛大人的本事二来不值啥钱三来不能锻炼手下他张大人没兴趣,所以张猛很纠结地得出个结论:这抓很值钱的汪洋大盗和山匪神马都得去很远的地方…… “哪里有山匪,我得去练兵。”迫不及待的张猛跑去找沈佩。 练兵?是为了赚钱吧,沈佩腹诽着,找了找案卷将值钱的汪洋大盗和骨头太硬打不下来导致赏金越来越多恶贯满盈且占山为王的土匪名单交给张猛,这年代骨头太硬的山匪后台也硬,官匪勾结从来都不少见,普通的军营真去剿匪还没到点呢,暗里就有消息透出来了,以逸待劳的山匪们早等着了,谁打残谁还真不好说。所以让有安平王做后台的张猛去将这些气焰熏天的山匪打残了也好,一来让这家伙多为他妹子赚点嫁妆二来也多练练兵,这些山匪的心狠手辣跟北蛮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见见血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闺女,对不起了,咱家房子太小了。 小花:我走个十分钟才能将咱家走一圈这还叫小房子? 张猛:没跑马的地方怎么不叫小房子。 小花:现代的房奴为了几十平米的房子还得还贷二三十年真的好可怜。 第104章 早上刚训练完,张猛正想离开,被李湛叫住了。 “师傅,你带这丫头回去给小花当贴身丫鬟。” 贴身丫鬟,张猛恍然大悟,没错,闺女还差个贴身丫鬟呢。 “她叫橘子,挺安份守已,会做菜,也识几个字。”李湛介绍旁边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看起来很安静的清秀丫鬟说。 张猛没客气,闺女得等过完年后才能接出来,但这段时间事情多,比如说闺女的闺房怎么装修就愁死他这大老粗了,这丫鬟好歹年纪和小花差不多,和小花商量怎么装修房子总比他这大老粗方便。 “之前送你的粗使下人够用了吗?不够就和我说。” “足够了,人多事就杂了,我又不是没手,过不惯喝个茶都要人伺候的生活。”对于这种让人从心理和生理都腐朽的生活,张猛深恶痛绝,若不是李湛说什么没个下人不像话会让人笑话小花的话,他压根就不想收下那几个下人。 李湛有些郁闷,张猛不喜欢家里人太多,给他几个粗仆他都嫌烦,小花也一个德性,一听到的好几个贴身侍女就猛摇头,说不习惯也不喜欢有人跟着,最后才勉为其难的同意要一个贴身丫鬟算了,若不是他说这是风俗,小花肯定是一个丫鬟也不要。 ***************** 张猛让人送信到水月庵,目标就一个,请小花出来看看她的闺房要怎么装修,当然李湛请他们父女吃饭什么的是顺便。 小花当然不会说安平王李湛请客这样多余的事,她只对师傅说了她认的爹张猛让她去看看房子怎么装饰的事。 之前也打听清楚情况的师太当然没意见,很爽快地让小花出门了。她并不担心小花,现在那马氏正生着病呢,再说了以小花的怪力,真遇上山匪谁倒霉还不一定呢,再说了京城现在拜小花的新爹张猛到处打击山匪的缘故,非常安全。 小花换了一身女装来装修房子,安平王送的小丫鬟名字叫橘子,十四岁的清秀少女虽然比她大不了多少,但发育比她好多了,胸口鼓鼓的像里面装了两个馒头,行走之间有如行云流水,很有大家闺秀的优雅和娴静,小花看了看自已比男人还平坦的胸羡慕不已,就比她大几个月但人家已经有了少女的曲线,而她从头到尾还是一板子。 看到房子的时候小花很激动,啊啊,这可是她以后的家了,在现代她辛苦十辈子也买不到这么个宽阔的房子啊,有池塘,有花园,还有好几个院子。呜呜,在现代她想买个100百米的房子可能要辛苦一辈子才买得起,可是这房子呢,单是那池塘就不只一百平米了。作为diao丝的小花和无数国人一样,对房子有着无比的执念,因些她无比激动无比热情的投入装修。 和橘子看了很多桌子椅子,小花都不满意,由于她对什么紫檀黄花梨的价值一窍不通,没文化没知识的她就嫌弃那些实木的桌子椅子太硬咯得慌。 橘子不愧是李湛千挑万选的,果然能干,她让小花将理想的长椅子画了下来,标明长宽高和布料之类的打算去定做。 既然要定做,那就只能等下次再来看成果了。快到吃饭时间了,小花摸了摸肚子。橘子走过来轻声细语地说,“小姐,安平王在醉月楼请您吃午饭。” “醉月楼京城最好的酒楼?饭菜好吃吗”小花一听到去大酒楼吃饭,马上来精神了。嗯,难得李湛请客,希望能吃到好吃的东西。 “是的,这家酒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了,据说里面的饭菜可是原本在宫中做御厨的大师傅亲手做的,价格虽然高,但极为美味。”橘子有些向往,那么贵的饭菜不知是什么味道,“我想一定会让小姐满意的。” 小花迫不及待地冲出去,“好,快走吧,我肚子都饿得能装下一头牛了。” 橘子赶紧跟上,走路时依旧给人步步生莲的优雅之感,小花感慨,这比她还更像小姐,将她衬得像只土鳖,李湛什么意思?让她当她丫鬟不是寒渗她吗。 醉月楼足有三层高,对京城低矮的楼层而言已经是相当高的建筑了,装饰得相当高雅大气,讲究细节,小花看着木柱子上的精美雕刻,感觉真不像酒楼,不过上辈子她同学生日宴时也去过五星级的酒店,相对比闪瞎眼的灯火辉煌下的富丽堂皇,这里再高雅也不至于让她大惊小怪。 橘子倒是有些佩服,对小花的态度更尊敬了,她这个小姐看起来是没什么大家闺秀的气质,但还是有见识的,这奢华的酒楼设计都快比得上皇宫了,但小姐顾盼之间并没有将之放在眼里。 李湛和沈佩已经在房内等着了,两人着靠得很近正在讨论着什么信息难收集,官员*什么的。正午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淡淡的拂在两人身上,一个美丽远胜三月的桃花,仿若敷粉般白玉的脸上淡淡的红晕;一个俊朗洒脱挺拔有如修竹,眼若点漆,眉间生机勃勃;秋日的阳光并不热烈,仿佛将两人镶上了一层金边;小花一时之间看呆了,只觉得两人站在一起胜过世间任何美好的画卷。 看见小花进来,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站起来,眉间多了些笑意。 小花满脑子还是上辈子看过的*小说,妖孽受忠犬攻,不知这两人谁上谁下更合适。 “小花今天我请客。”李湛笑眯眯地说,“多吃点。”说完挥手让小二上菜。 “确实很难得安平王会请客,小花妹子多吃点,不然下次他再请客就不知是什么时候了。”沈佩笑嘻嘻地说。 “我爹还没忙完吗?”小花有些皱眉,她今天出来里张猛还笑眯眯的迎接她,然后让橘子陪她去买家具什么的,说好中午一起吃饭的。 “张师傅军营突然有事,让我跟你说一声。”沈佩对小花解释说 。 小花表示理解没再说什么。倒是橘子暗暗吓了一跳,她家小姐究竟是什么出身,居然连小沈探花认她当妹妹,有些骄傲地挺了挺胸,当初她因为安份守已被安平王选中给张猛新认的闺女当贴身丫鬟,安平王府还有人讥笑她说她愚蠢,在王府前途远大,张猛将军再有前途能和安平王相比?第一眼看到小花橘子是有些失望,脸蛋一般身材太瘦,气质一般拿个毛笔都拿不好,也就是才能也有限。但橘子只是一会就调整好自已的心态,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她既然答应了安平王她就会尽心尽力伺候好这个新主子。但现在橘子十分庆幸自已选择正确了。 当下人最重要的是识相,橘子悄悄关上厢房的门,临出去前她看到的是安平王一脸温柔地对着小花介绍酒楼里的名菜,怔了怔,橘子更迷惑了,她家小姐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连安平王都对她青眼有加。 橘子的眼睛垂了下来,也许这一次是她这辈子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了。 ***************** 大概是她还没来之前这菜就开始弄了,上菜速度很快,小花满脑子的攻攻受受全没了,眼中只有眼前的美食,大庆朝五星级酒店的美味佳肴,小花很期待。 每上一道菜小花眼睛就亮一次,不一会儿就上了满桌子菜。经常过来吃饭的沈佩一道菜一道菜的介绍:虾皮肉末焖豆腐,清炖狮子头,清蒸鸡肉素菜卷,碧绿茶焗沙虾,好味五杯鹅…… 小花的筷子极度不客气的上下挥动,挟起一块鹅肉,真的很好吃,做得非常入味,很幸福的眯起了眼。李湛也了精神,吃饭时还是有人和自已抢比较香,况且再不吃就只剩下骨头了,两个人的表情都很一致,难不成今天大厨手艺特别好,沈佩有些奇怪的挟起两人抢个没完的五杯鹅,还是那个味啊,还没那天小花弄的鱼好吃,那种辛辣他从未尝过,让人吃了上上瘾。 小花摸了摸肚子,很饱,大庆五星能酒楼的菜还是不错的,加上很多菜都是绿色无污染的,即使是原汁原味也很好吃,可以说在发挥食材本身味道方面大庆已达到了巅峰。但可惜很多食物不是蒸就是煮,怎么清淡怎么来,而小花口味太重了,这等程度压根满足不了她,她无比的想念肯德基炸鸡和辣椒…… 三人吃完饭之后人手一杯茶,来收拾的小二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就三个人啊,两个少年一个小姑娘,那么多的饭菜起码能喂饱十个人了,究竟是谁吃的呢,这碗盘都清洁溜溜的。忍不住又往窗外看去,左边的窗外是车水马龙的大街,右边也有一扇窗正对着一个池塘,难不成有人吃完饭了跳窗跑了?百思不解的小二抹干净桌子下去了。 “这茶真差,”李湛忍不住抱怨,“茶叶不好,水不好,就连火候也不够。” “想喝好茶还是回宫里吧。”沈佩不客气地说,“这茶是今年的新茶,上好的明前了,你这嘴巴也太挑了,喝个茶还想要贡茶。” 小花对茶没研究,diao丝兼屁民对太高雅的茶文化不理解,她只对能吃饱肚子的饭菜感兴趣,“这一桌饭菜多少银子?”小花问。 “哦,没花多少,”小花关心他的钱包了?李湛误会了,心里有些甜,看向小花的眼神柔和无比,“我请客,无需过多客气的。” 小花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谁和你客气了,我只是想问这样水平的菜价值而已。” “五十两银子一桌上等酒席,中等三十两,下等十两。”沈佩说,“刚刚我们吃的是中等酒席。” “五十两,”小花感慨,十两银子够京城一家五口人吃两个月了,在乡下地方一年老百姓还挣不来五十两银子,这简直是抢钱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跑去打听贴身丫鬟的事。 尼姑甲:大家闺秀丫鬟很多,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主子的吃喝拉撒睡都得伺候着。 尼姑乙:丫鬟会帮你做阵线活,梳头洗脸,端茶送饭,洗衣洗澡甚至出恭等等,一举一动都有人伺候,大户人家讲究多。 小花(一脸铁青):也就是说我洗澡会被丫鬟看光光?我上大号有人给我拿便纸(擦屁屁)? 尼姑甲乙:没错。(大号是什么?便纸是方便的纸?难不成我们出家久了大户人家又有什么新玩意了?) 小花:我决定了还是不要丫鬟了。 第105章 小花正想感叹这酒楼收费太黑,就听见李湛说。 “还有特等酒席1000两。” 最近越来越向奸商靠拢的李湛有些不好意思地微笑,“我也觉得自已收得贵了一点点。” 小花眼珠子差点掉下来,“这酒楼是你开的?” 李湛点头。 “小二,”小花马上扬声道,“刚才的酒席再来一桌打包。”有人请客吃了当然还要兜着走,她爹虽说中午有事不能来吃饭了,但不是还有晚餐吗。 沈佩拍着桌子笑,“难得有人请客,妹子多拿点,咱也算是劫富济贫了,也给我来一桌下午送到府上。” 李湛苦笑,这两人也未免太不客气了,他现在特么怀念初认识时沈佩拘谨客气的模样。 “黑啊真黑,你也太懂得敛财了吧。”小花扭过头来佩服地看着他。 “其实原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收集信息的,没想到生意这么好。”李湛解释说,他是个好吃的,两辈子吃下来不会做也知道怎么做好吃了,宫中的御厨被他拐了几个出来开酒楼,没想到宫廷菜的名头这么好用。 “没想到你生意头脑这么好。”小花感慨,“不过这1000两的特等酒有人吃吗?”这就相当于现代有人花个上百万就为了吃顿饭一样。 “来吃特等酒的人身份是什么?”沈佩倒是敏锐多了。 李湛赞赏地看了沈佩一眼,这厮果然敏锐,将他开这酒楼的是终目的看出来了,“来吃特等酒席的人还真不少,哪里都少不了斗富的人,年轻人嘛随便挑拨几下就血气上涌了,这样打架的证据就到手了,呵呵,刚好可以参他长辈一个教子无方……还有总是爱显摆摆阔气的,这不贪污的证据就有了……” 沈佩越听眼睛越亮,不由得和李湛谈论如何通过酒楼收集别人的信息,如何挑拨离间,再如何将他们看不顺眼的混蛋让御史给参到倾家荡产…… “最重要的是等什么地方有天灾的时候咱就有一个本本了,谁是有钱人就狠狠地敲诈勒索一番。”沈佩说到这家酒楼的最大用处时也眼睛发亮,笑如春风,有如三月的桃花在春风中绽放,他现在说起朝中大事也跟李湛一样没避着小花,他是看出来了,这妹子虽然单纯了点,但偶尔的一两句话还是发人深思的。 李湛颔首表赞同。 小花打了个寒颤,为得罪的这两阴人的家伙默默地点个蜡。她真傻,这两如果说一个是妖孽受,那另一个绝对是腹黑攻啊,都黑透了。 沈佩若有所思地看着李湛,“说来前次你那红苕拍卖的门票可也不少,你所拟的名单多半也是通过这酒楼吧,这酒楼开得可真绝了,我们再查查还有多少可以敲一笔钱的大财主吧,国库还没满呢。”说完兴致勃勃地提供了好几个名字。 李湛忍不住上下打量沈佩,“我还没想到敲诈这回事,没想到你一肚子都是坏水。”莫不是应了那句话,越美的东西越有毒。 沈佩飞了个白眼,“我这是足智多谋。”要不是将这两个视为自已人了他才不会显露自已的真面目呢,要知道他现在走的可是亲切诚恳路线。 “你们觉得我开家酒楼怎么样?”小花深觉得京城人傻钱多。 两人上下打量小花,看着小花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当然不难猜出她开酒楼的目的,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天天吃到美味佳肴了。 “不行。”两人同时摇头。 “为什么?”小花嘟着嘴,她敢说她做的菜在新奇方面绝对胜过刚刚吃的东西。 “什么年龄做什么样的事。”沈佩温和地说,“你这个年龄读书为重。”姑娘家成天和钱打交道难免会给人留下斤斤计较的感觉。 李湛也赞同地点头,“我不想你太累了,饮食之道终归是小道,你在算术方面地才能更为重要,如果缺钱就和我说。”开酒楼单是菜味道好是不行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没点商业头脑绝对会亏掉血本,如果是小花侄女花兰他还赞成,小花的话呵呵…… 小花嘟着嘴,她并不是因为爱钱才想开酒楼的,除去好吃方面的原因,她最想的还是在这个时代看到自已熟悉的东西。 “我会弄些新奇又方便的食物的。”小花想起肯德基,嗯,别人玩转朝廷后宫什么的,我开家肯德基还怕玩不转。“你们刚刚不是在讨论信息收集什么的吗,要收集信息一是青楼二是饭馆,如果能将这两者结合起来的话收集信息更方便了。” 沈佩坐直了身体,脸有些严肃了,“谁告诉你的。”无论怎么看这年纪的小朋友都应该是单蠢可爱的,但小花怎么看都像双q欠费的人啊,就这么石破天惊的说出这么一番话来,沈佩深深的震精了。 “我自已想的。”小花说,能告诉你吗?十个穿越女有九个想去开青楼的。而且说到收集信息,看过穿越小说的人都首选青楼啊! “女孩子家不要把青楼什么的挂在嘴上。”李湛也不赞同地说。 “哦,其实也不算青楼,青楼太低档了。”小花被那么一说反而来了精神,将娱乐会所和夜总会的精粹说了一遍,最后总结,“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我们要弄的就是最高的偷不着的境界,开个娱乐会所,然后将消息汇总起来。” 小花兴奋地一脚踩在凳子上,挥着拳头,大有美国总统选举的架势,“如果可以也弄一个针对女性的美容会所,里面男士止步,虽说前院决定后院,后院的消息也来自于前院,夫人外交不可小看,俗话话细节决定成败……” 卧槽,原本的单蠢萝莉跑哪去了,这简直是一食人花。 沈佩是个走一步看到以后十步八步的人,李湛没那么牛但毕竟也是个聪明人,两人面面相觑,都掩饰不住眼里的震惊: 她真的才十三岁?身后真的没人?(沈佩瞪向李湛。) 有人还能混那么惨?(震精的李湛用目光反驳。) 可这像十三岁的萝莉想出来的吗?我单纯的妹子哪去了?(沈佩怒瞪。) 小花比较聪明。(心虚的李湛目光游移着。) …… “小花,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沈佩不理会李湛暗示的目光直接问,小花就是个傻妞,真的有什么心机也不会当众将这些暗探头子都没想到的收集信息的法子说出来了。 “做梦得来的。”小花惆怅地说,一梦千年,她对这个世界越熟悉对那个五光十色晚上只看得到霓虹灯的现代就越陌生,“我之前发烧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你相信吗?” 沈佩认真的看着她,脸上带着兄长式的关怀,“你说的我就相信。” “佛家有黄粱一梦之说,也有宿慧的说法。”李湛仿佛不经意地说,“黄粱一梦,已过一生,历史上可不少突然醒悟然后整个人完全改变的人。” “说得也是。”沈佩若有所思地说,“咱们高祖就是一个例子,昏昏庸庸十八载,突然有一天醍醐灌顶似的揭竿而起。” 小花恍然大悟,有些安心,有了历史的例子,她倒不用担心太多了,说不通就用宿慧来应付过去。 李湛倒是对小花脑中那个世界好奇起来,根据平时小花和他说的东西,她脑中的世界很明显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他是从三十年后重生而来,但小花应该是和这个世界瓜葛很少,小花如果是土生土长按传统的仕女的教育方法养大的,身上不应该有那么多与时下的人违和的地方,大庆的女子尽管比前朝开放多了也独立多了,但以男子为尊女子在家靠父出嫁靠夫的思想还是普遍存在的,而且这个时代等级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但在小花身上看不到有丝毫这样的“美德”,她性子大咧咧地,对于眼前的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好像并没有身份之分一样。 “那么,我们弄一个高级的娱乐会所吧,顶级的美食,顶级的音乐,顶级的服务……”小花两眼发光,想着电视电影上演的各种无间道,娱乐收集信息两不误啊, 李湛和沈佩认真听着小花的构想,尤其是在地下弄地道和怎么偷听偷看方面点头赞赏不已,小花这孩子真的太有才了,这都想得出来。 这些点子实在太精彩,沈佩忍不住拿笔记录,看着好几张纸上面的宝贝,他感慨无比,他这妹子果然牛,虽说字写不好,容貌气质文采都差了那么一点,但还真有偏才,至于妹子身上与年龄不符的智慧,他当然知道里面有秘密在,但既然妹子不想和他说,他就当作不知道,这世上谁没有一两个秘密呢。 “妹子,谢了,帮大忙了。” 李湛也点头,小花说的这些对目前暗探收集信息的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傻,我们是家人,能帮上忙就好。”小花由衷的感谢这还是个讲究风骨讲究诚信的时代,由衷的感谢她穿越后遇上的都是好人居多,“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目标是什么,想要做什么,但我力所能及之处会帮助你的。”反正她现在她的父亲张猛与安平王都扯不开关系了,不帮他还能帮谁呢,而且就她所知皇室人际关系简单,什么夺嫡的危险全无,这样说不定李湛就是下一任皇帝,这么粗的大腿她不抱她傻啊。 李湛很感动,含情脉脉地看着好,“小花你真好。”好高兴,你把我当家人看! 沈佩有些无奈,这就一傻妞啊,人家说两句好话就掏心掏肺了,亏他刚才还有些戒备,看来这傻妞他以后还是分点心思多照顾吧,不然哪天被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我这妹子偶尔的一两句话还是发人深思的。 小花:没常识就多看电视啊。 ps:最近看到有我的盗文了,我郁闷无比,说实话,码字真的好辛苦,收入也超少的,每天都不得不牺牲休息时间来更新,真佩服那些日更上万字的人,我更个三千多字都有想死的感觉了,所以大家努力支持正版吧 第106章 第一场冬雪下来的时候,小花又偷偷溜出庵几次。她特地让人做的沙发和家具都做好了。布沙发色彩素淡,很有家居的感觉,躺在上面软软的,还有绣铺的绣娘弄了几个靠垫和枕头让小花的闺房更是多了几分温馨甜美的少女气息,绣铺里的女老板非常精明不要她一分钱,只想要她的设计。小花很得意,又省了一笔钱的时候。 这期间李湛和沈佩计划的娱乐一条龙的会所和女子会馆也开始建了,小花和这两人拿着图纸叽叽咕咕商议着怎么建设。 除了沈佩,李湛和小花都是不缺钱的主,尤其是钱多得没处放的李湛决定这个娱乐会所越高级越好。小花思考着这会所里可玩的项目,拿着纸笔将扑克牌和麻将和其他的桌游游戏画出来标明尺寸后让李湛去请匠人弄好。 扑克牌和麻将果然是大杀器,沈佩和李湛这两人差一点就沉迷下去了,深觉得这娱乐会所不赚钱都没理由,于是娱乐会所和女子会所的建设速度加快了。 “很好!”小花志得意满,“这样很快就有钱赚了。” 怎么他家妹子老钻钱眼里呢?沈佩有些郁闷,“妹子你很缺钱吗?” 小花愣了一下,“没有啊,我并不缺钱,只是其实花钱的地方还挺多的。”小花叹了叹气,她虽说不是什么圣母,但水月庵里的师傅师姐们都对她那样好,她将水月庵当成自已的半个家了,很多事怎么能视而不见呢,“我想多赚点钱翻修一下水月庵,虽说今年赚了点钱,但还是不够的,水月庵因为要招待香客外表看起来不错,但其实很多不为人所留意的地方木头都朽了,还有屋顶还经常漏水……” 李湛面色柔和摸了摸小花的头,他想他喜欢上小花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小花对喜欢的人总是那么体贴,让人打从心里觉得温暖。 这个冬天因为忙碌时间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的小花在吃了年夜饭之后才发现时间过得真快,眼看着她就要离开水月庵了。 众多尼姑们都很伤感,净华在医道大会上的菜谱和她后来弄的养生粥都成了水月庵的招牌菜了,近来因想要一尝水月庵的招牌菜不少香客远道而来水月庵,庵里再不用担心入不敷出了。 临走前小花收到了一大堆礼物,都是庵里的师姐们送的。小花很感动,放话说,“师姐们,别难过了,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有钱人的,到时一定回庵里捐钱捐物啊,到时大家天天吃鸡蛋。”对一只能吃素的尼姑庵而言有鸡蛋吃是最幸福的事情。 “好,我们等着你的蛋啊。”众多女尼忍不住想笑,伤感的气氛倒是消失了。 小花从八岁到水月庵,这将近两年的时光不长却积累了浓浓的感情。 “如果混不下去去回来啊,庵里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 “厨房里还缺个厨师呢,随时等你回来啊,到时主厨的位子让给你。”胖师姐说。 …… 小花挥泪离开水月庵,总有一天她会挣很多钱的,到时她要把水月庵上下全翻新建造,到时师姐她们下暴雨的时候都不敢睡,守着漏水的地方就怕屋里被淹了;也不会老为钱发愁了,就算是免费舍药什么的也不会那么心疼了。 ******** 张猛满脸欢喜地接了女儿回家。 由于小花和张猛都不是喜欢人多的人,且都比较喜欢自已动手,结果整个偌大的家除了几个粗仆重要的也就几个人,橘子贴身女仆一个,守门的门房是四十来岁的谢大叔和厨房里的姜氏是夫妻,这两人都算是张猛的旧识,据说谢大叔以前还是张猛的手下。谢大叔瘸着一条腿,听说这是刀子砍的,小花开始还想自家便宜爹该不会做土匪的吧,后来才知道谢大叔这是和北蛮人打仗时留下的,小花肃然起敬,这是英雄的徽章。只是小花没想过自家老爹明明长得像土匪的样子,居然以前当过兵。为了方便小花出行,家里还是一个车夫,是谢大叔和婶婶姜氏的儿子,名叫谢铁牛,未满二十的小伙子身强力壮,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人憨憨的,还未娶妻。 “这是宋嬷嬷,以后她就是你的教养嬷嬷了。”第二天李湛就领着一位四十出头眉目间十分慈祥的中年妇人进门。 小花愣了一下,这个宋嬷嬷虽然四十多岁了,眉目倒不是十分精致,但身上那种优雅沉静的气质让人忽略了她的容貌,只觉得她比起正值青春年少的橘子更美丽,更让人无法挪开眼睛。 听到李湛的介绍,小花更是星星眼,好厉害,这位嬷嬷在现代绝对是最高级的礼仪专家,不过宋嬷嬷来得正好,小花正发愁新居宴客的事呢,她一屁民,哪懂那么多上流社会的宴客规矩,橘子虽然出身王府,但也没管过家也不知道多少,有宋嬷嬷在小花顿时松了口气。 这房子张猛虽说早弄好了,下人也找好了,但闺女不在,他大半时间都泡军营,这新居宴客的事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新居宴客其实就是找熟悉的亲朋好友来吃一顿再顺便认识一下左邻右舍。宋嬷嬷耐心地和小花说应该给邻居送什么礼物,身份和忌讳等等。 今天天气并不是很好,外面下雪了,雪不大,到地上就融了,但天气还是挺冷的。 姜氏长得胖胖的,有些话唠,对邻里三姑六婆的事无比灵通,却是个热心肠的,让小花想起居委会的大妈。橘子尽管年纪小但很能干,三人在厨房里准备着饭菜忙得热火朝天。 沈佩和李湛倒是不客气来得比任何人都早,张猛在客厅接待了这两人,小花送上的茶水又去厨房里忙着了。 沈佩和李湛皱眉喝着劣质茶,张猛倒是看那小杯小杯的茶水不感冒直接拿茶壶大口大口地灌,这才爽。 下次来得拿些茶叶过来才行,醉月楼的茶他还能勉强入口,而这茶他简直喝不下去,这是人喝的茶吗?这是给狗狗都不喝。 “铁牛,你去看看我们订的粘糕到了没有?”橘子吩咐说,铁牛应了声出门去了,时下有新邻居住下总会去买粘糕和一些礼物去拜访。 作者有话要说:ps:对不起,我家里大妹要生娃了,得去医院照顾她,今天小剧场不写了,还有字数也少,错误也来不及改了,实在不好意思 第107章 “闺女,爹也要出去一下,要是有客人来,你先招待一下。”张猛对小花说完又扭过头来对李湛和沈佩说,“你们两也帮我闺女做点事,难不成你们想吃白饭不成。” 沈佩对张猛翻了个白眼,“看来想白吃你一顿还真不容易,妹子,你看我能做什么,今天就尽情使唤哥哥吧。” “最好是到厨房帮忙,厨房的活我都可以干的。”李湛也看向小花笑着说,他们两个来那么早本来就是来帮忙的。 小花笑眯眯地说,“才不要,让你进厨房帮忙的话,还没到吃饭时间菜肯定就被你偷吃完了,你们去帮我写一下礼单吧,我这字还真拿不出手。” 两人欣然同意,最近只要得到小花一点点肯定就暗乐的李湛也高兴去写礼单去了,哈哈,小花夸他字写得好了。 ********* 外面的雪开始下大了一点点,小花有些忧虑地看着天气,客人还没来完呢,希望雪不要下那么大,这么冷的天,她真的能出来吗? “小姐,你在等谁呢?”见小花一直盯着门的方向,橘子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等一个漂亮的小美人。”小花笑笑说,有些忧虑地看着不给面子的老天爷。 才想着,门外下人来提醒说有客人来了,小花兴奋地冲出厨房跑到客厅去,来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生得十分漂亮娇艳,亭亭玉立站在那里仿佛点亮了整个灰暗的天空。看到小花那漂亮少女绽开了明媚的笑容。 小花冲过去将她整个人抱起来旋转,漂亮少女又笑又叫喊着:“小姑姑,小姑姑,我可想你了。” 小花顺手拿起兰兰带过来的几个木箧子进屋,没有太在意。屋内烧了地龙,并不是很冷,桌面上也摆了很多点心,瓜子花生一类的零食,兰兰看了一直悬着的心放下了大半,看来这个家是真的比较富足而不是如外表所看的那样,打量着那处处显露出少女气息的沙发抱枕,花兰含笑地听着小花说这些家具的由来。 沈佩和李湛终于弄完那一堆礼单了,张猛来京虽然时间不长,但军营里认识的同僚还是不少的,所以礼物也少不了。 听到小花那很会赚钱到让他们心动得想让她进户部的侄女到了,沈佩和李湛都眼前一亮,久闻其名啊。 小花很得意地介绍说:“这是我侄女,她叫兰兰。”炫耀的口气,好像一个守财奴向人介绍自已最宝贵的收藏。 小花觉得有兰兰这样的侄女确实值得夸耀,她今天穿得很漂亮,狐狸毛皮披风,一袭鹅黄绣白玉兰的长裙,头上是简单的桃心髻,上面缀着几粒雪白小巧的珍珠,髻上只斜斜地插了支簪子。宝玉镶缀的簪子垂着细细的流苏,偏流苏上又缀了几粒更细小的珍珠,添了几分灵动。鹅蛋脸,柳叶眉,鼻子小巧,略丰厚的嘴唇,怎么看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美人儿,将来很有长成祸水的潜质。 “兰兰今天真漂亮。”小花赞叹着说。 看惯美人的沈佩不得不承认,尽管自已内心绝对偏向小花,但相对她侄女而言,小花真是长残了,没什么福气相的瓜子脸,眼睛在这巴掌大的瓜子脸上显得太大了,且眼珠子又太黑,看向来人时让人心发憷,对了,就好像鬼娃娃漆黑的眼睛瞪着你看的感觉,将来怕是没什么女人的妩媚,鼻子长得还算好,可嘴唇淡薄了些,怎么看都一副没福气相。沈佩有些头疼,进入了兄长模式,若不是安平王审美观奇特虎视眈眈地等着接收,将来妹子还能嫁得出去吗?而且安平王位高权重,说不定他哪天审美又改了呢,要不多赚点钱给她做嫁妆,如果安平王有二心就踹了他和离算了,有嫁妆什么的日子绝不会太难过,沈佩想着脑子又转到小花说的娱乐会所去了。 当然如果沈佩内心话被小花知道了肯定会过来和他切磋武术了,单方面殴打他一顿了。尼玛她这长相可是穷摇小三剧里最热门的女主人选啊,小白花造型懂不懂,什么楚楚可怜,我见犹怜都是为小白花制造的,你不见多少穷摇剧里小三逆袭拆散了多少原配啊。当然小花不得不承认,她太女汉子了点,看人时总没办法珠泪点点,让大眼睛蒙上一层水雾,总是让眼睛含着泪才是真正的小白花小可怜造型,好像声音稍微大点眼泪就会掉下来似的。唉,一定是她看人时太有神采的缘故,才显得没女人味的。 听到小姑姑介绍对面两个男人,兰兰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沈佩小沈探花非常有名,学干才华姑且不说众多少女梦中情人无论去哪都被人围观,哭着喊着要嫁他的少女能绕京城两圈了。 听说小沈探花生得连女人都自愧不如?花兰才对上沈佩的含笑的双眼,那美得不像话的少年姿色之艳气质之超然让她恍惚了一下,果然不愧是百年来最年轻也最美丽的少年探花。 花兰勉强将视线从那过度吸引眼球的脸蛋上移开,努力回过神来将视线转到旁边生得俊朗生机勃勃的少年,这一定是安平王了,问京城十个人有九个半公认的色狼种马,女人靠近都会怀孕的代名词!花兰私下去做生意久了看人方面还是有自信的,李湛双眼明亮,身姿挺拔如苍竹,跟传言中的花花公子一点都不像,不过也不像小姑姑说的是个很“二”的吃货啊。 小花将三人简单介绍了一下,想到厨房里正在弄的东西,有些犹豫,“好了,你们互相聊一下吧,我去厨房拿茶过来啊。”都是她亲人朋友,且人品绝对都很好,小花并不将这三人当客人看,赶紧到厨房去了。 花兰不动生色的打量着两人,当然面上的礼貌无懈可击。沈佩和安平王两人对望了眼,小花的侄女倒比她像样多了,看起来就比她聪明,但那若有似无的提防的视线让沈佩苦笑,他可是以小花的兄长自居,要防的狼就旁边这一位好不好。 花兰的想法刚好相反,有沈佩作为对比,安平王的杀伤力一下子下降了,她担心的是小沈探花,看起来这位更有花心的本钱,小姑姑今年十三了,很快就十四了吧,情窦初开的少女看到小沈探花这样容貌的少女,她能不担心吗,虽说他认小姑姑当妹妹,但义兄毕竟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他要是天天在小姑姑面前晃的话…… 想到这里,花兰原本跟众多少女一样,对小沈探花的崇拜和喜欢一下子化为乌有…… “我是小花妹子认的兄长,花兰你称呼我为叔叔就行了。”沈佩微笑着,实在无法忍受漂亮小姑娘眼中越来越浓的敌意开口道,带着些微恶意看着花兰那故作成熟的小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花兰恶狠狠地盯了几眼这年纪比她大不了几岁占她便宜的“长辈”,看着这种情况下还能压抑住怒竟的花兰,沈佩的笑意更浓了,屋外盛开的得正艳的梅花一下子都为之失色。 “我小姑姑虽说认你当兄长,但我们还是各论各的吧,否则我父亲回来还不怪我年幼无知,让他无故多了个弟弟。”花兰笑意盈盈地说,不动声色地反击回去。 “说得也有道理。”沈佩赞同道,“但我想令尊应该不会反对多一个如我这般的弟弟,你说是不是,大侄女。” 真真……不要脸!花兰此刻真气得恨不得跟她那些崇拜小沈探花的闺蜜说说这混蛋的恶行恶状,这家伙唯一能让人相信的就是那张脸啊,至于外面传闻的和蔼,诚恳,温和全是假的啊假的…… “没想到你们一见如故啊。”李湛笑眯眯地说,啊啊,真是一场好戏,什么时候小沈探花被女人讨厌成这样了,他只觉得现在仿佛夏天吃了冰冻梅子汤冬天吃了火锅一样心情很爽。 眼睛越来越近视了!沈佩不平地瞪了李湛一眼,什么时候和安平王站一起,受到谴责的肯定都是李湛,什么时候这混蛋成了纯情少年而他沈佩成了花心大少了!完全不知道便宜妹子给李湛开了外挂的沈佩郁闷了。 这安平王果然和小姑姑说的一样二,花兰差点要翻白眼,不过也回过神来发现有些不妙,刚刚她说话太不客气了,她今天可是第一次登门而且还是客人啊啊啊…… “刚刚是我太不礼貌了,沈公子可千万不要太往心里去。”花兰马上恢复了大家闺秀模式,坐姿端庄无比,笑语晏晏看不出半分不妥,只是话中有话地说,“今日小姑姑第一次宴客,我又是第一次见到出了名的小沈探花,实在太激动了,要知道小沈探花名声响彻京城,所到之处女子皆挪不动脚步……” 果然是我太受人欢迎的缘故,听出花兰言下之意的沈佩郁闷了,他还是更喜欢刚刚这姑娘真情流露的模样,但这才是上流社会说话的模式,什么话都不会直白的说出来,总是留着一半让你猜个没完。他明白花兰的言下之意,今天第一次见面还是在妹子家如果真说不拢会让一根筋的小花伤心的,于是也很快切换成贵公子模式。 重点是小花!三人机锋来机锋去,九转十八弯让直肠子的人肠子都打结了才形成共识,让花兰充分相信他们的诚意。 花兰放松下来,笑容倒是真诚多了,看来都是诚心对待小花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忍耐她的各种刺探,还丝毫没有生怒。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大侄女,你理叔叔我一下啊…… 花兰:叔叔?想要当我长辈就要有让人满意的见面礼,见面礼呢…… 沈佩:不愧是出了名的会做生意的商人! ps:我妹终于生了,两种罪都受了,痛了一天一夜生不下来最后只好手术了,好在母女均安 第108章 气氛正好,小花拿了个漂亮的壶进来,里面满满的一壶水果茶。原料特简单,冰糖,梨,橙子,苹果,菠萝,柠檬煮成一锅而已。 水果茶放在白瓷的杯子里特别好看,闻起来香香甜甜的,兰兰很惬意地喝了一口,嘴角翘了起来,这一定是小姑姑特地为她做的,小姑姑知道她最喜欢喝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了。 “这是什么?”李湛闻到香味了,问道。 “水果茶啊,兰兰喝喝看喜不喜欢。”小花声音很轻快,兰兰说今天她能出来她还半信半疑的,没想到真的能见到她了,忍不住又看向兰兰,能多看一眼是一眼,不然下次不知什么时候见面了。 \"好喝,这是怎么弄的?\"沈佩眼前一亮,这法子弄的水果好,他家那个只爱吃肉讨厌吃水果青菜的弟弟一定会喜欢。 小花细细说着做法,“将梨,橙子,苹果还有菠萝切成块,柠檬切三片,将切好的水果放入锅里大火煮,煮开以后用小火再煮十多分钟,然后放入冰糖再煮会,热腾腾的水果茶就好了。” 兰兰微笑着听小姑姑说这水果茶的做法,冬天的水果非常贵,比肉还贵几倍,尤其是菠萝,这玩意一般都是夏末就开始保存了,价格可想而知了,但小姑姑知道她上门还是弄了这么一大壶水果茶,花兰看向小花的眼神更是柔和得滴水。 小花回头看到这眼神,怔了怔,也回了个甜甜的笑容。 两男人见小花和兰兰只顾脉脉含情两两相望,没人招待他们,只好自动自发地自已拿杯子倒了一杯水果茶,尼玛刚刚的茶太难喝了。 天寒地冻,这热热的水果茶喝下去,顿时寒意被驱散开来,李湛美滋滋地喝了一大口,酸酸甜甜的很开胃,觉得自已食欲都要勾起来了,忍不住哀怨地看着小花,过好份,花花对自已侄女这么好,对他就一包劣质茶叶解决。 “第一次听说水果也可以弄成茶的。”沈佩也喜欢上这种酸甜开胃的感觉了,觉得小花说的女子会所应该可以用上这种水果茶,肯定大受女子欢迎。 “蔬菜都可以做成蔬菜汁了,水果算什么,花也可以弄成茶,还养颜美容呢。” “蔬菜汁?”沈佩问。 “是啊,还可以和水果一起混和加牛奶什么的一起喝,甜甜的很好喝哦,最适合那些挑食的小孩了。”小花自听到沈佩家有一个不爱吃青菜每次吃饭都愁眉苦脸的弟弟时就想到了这个法子。 “有方子吗?”沈佩果然来了精神。 “当然,呆会我做一份你拿回家试试。”小花很爽快地说。 倒是李湛也跳起来,“我也要一份,小花你不能厚此薄彼。”太过份了,为毛小花想到了花兰,连沈佩那未见过面的弟弟都考虑到了,就是没想到他,李湛心里酸得厉害,他也很喜欢甜甜的东西好不好。 小姑姑真是太能干了,兰兰看着有些心酸又有些骄傲,这是她的小姑啊,从什么都不会变得那么能干的小姑,她敢说要是她那势力的祖父知道小花居然跟安平王和小沈学士有旧,保证立马过来将小姑迎回家去。 可是她还是宁愿小姑就这样子,被开出族籍其实是好事不是吗,她从没看见过小姑这般自信快乐地活着。 至于祖父,兰兰皱眉,尽管不能说自已的长辈是非,但她觉得如果可以还是尽量瞒着他小姑的事情比较好,他最近人变得更狠戾了,之前还将小姑的嫁妆送给马氏,但后来莫名其妙地又收了回来还偷偷将那份嫁妆给了她,小花并没有告诉她太多关于这两人的事,只模糊说了一些,不想让兰兰知道太多黑暗的东西,花兰又碍着孝道不好打听太多,所以她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 想到那份嫁妆,兰兰内疚得厉害,首饰什么的就算她想送给小姑也不行,都是有京城百年首饰店专有的编号的,也不能去当掉,因为人家可以从编号上查到买主,除非她想让花家家道中落的消息传得到处都是。不动产之类的东西也不好卖出去,祖父要是知道了说不定会收回来。结果就是现在她身上的银子只有自已私底下开的铺子赚的钱了。 兰兰叹了口气,难道只有等她出嫁了才可以有权处置这些嫁妆吗?不过到时给小姑添妆也还不算晚,她比小姑大两岁,肯定会比她出嫁早的。 冬天吃什么最好,答案是火锅,又方便又省事啊。小花一大早就去买了桶骨,老母鸡,老母鸭来熬高汤,还特地弄了两个锅底,当然小花最爱的辣椒还不见影,便不妨碍她用其他辛辣的作料来弄出辣味,尽管没办法跟辣椒的辣味相比。小花气呼呼地想,听说辣椒是从美洲还是哪弄过来的,实在不行等她有钱了自已造个大船出海找辣椒去,没辣椒的人生怎一个平淡了得。 放了八角、花椒、桂皮、橘皮等等的底料炒起来很香,闻起来更香。 小花特地去铁匠铺弄了个吃火锅用的鸳鸯锅,口味由各人选。 刚准备吃食张猛就回来了,见到兰兰时愣了一下,兰兰带着十分的感激向张猛行礼。 “见过张爷爷,以后小姑就麻烦张爷爷照顾了。” 张猛脸一阵青一阵白,奶奶的熊,他今年才35,现在就成爷爷辈了,而且还是一15岁闺女的爷爷。 “哪里,小花是我闺女,不用说俺也会照顾她,只是兰兰,你就别喊俺爷爷了,叫俺张叔叔或伯伯都行。” 努力扯出一个和善的微笑,当然就外人看来,一张满是胡子的脸上一双铜铃大的凶恶大眼,皮笑肉不笑的狰狞还不如不笑呢,胆子小的搞不好会吓得哭出来。可兰兰并不怕,长得凶恶不意味着内心也凶恶,相反长相美好但蛇蝎心肠的她几乎天天见,还是带着感激的微笑看着张猛。 “这礼不可废,张爷爷是小姑的义父,那就当然是兰兰的爷爷。”说完又是一个大礼。 沈佩不爽到了极点,“我说大侄女,你都认爷爷了,就不兴认我当叔叔?” 兰兰努力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我小姑姑可是上了张爷爷家的族谱的,跟小沈探花可没律法上的亲属关系。”她傻啊,真让外人知道她无缘无故认了小沈探花当叔叔,书院里一堆沈佩的崇拜者肯定会撕了她。 沈佩更郁闷了,早知道当初死都要将小花弄到他家族谱上来了,亏大了. “俺一点都不想当爷爷,俺还年轻着呢。”张猛小声嘀咕着,对着花兰笑道,“兰兰闺女,要不你叫我张老爹行不?你看咱当爷爷辈份实在太高了。”老子比花国材那老白脸可年轻多了,他那老不休的当了爷爷还弄个狐狸精在家,老子要是当上爷爷了还有脸去青楼找小粉红吗?人家会不会说他也是个老不休? “那我私下叫您张爷爷吧。”花兰想了想还是坚持。 两人就这个话题又说了半天,当然张猛说不过兰兰,张猛敏感的发现兰兰这闺女跟沈佩这死小白脸一样是那种七窍玲珑心的,坚持的事十头牛都拖不回来,算了,爷爷就爷爷吧,不过还好他闺女跟他一样都是一根筋的,没心没肺的,跟啥高贵冷艳的不搭边,张猛很庆幸自家闺女很粗糙,嗯,跟他很搭,太有父女相了。 李湛和沈佩很热情的祝贺张猛刚刚为人父之后很快为人祖父,十月怀胎都省了,速度不要太快哦。张猛脸黑了又白,白了又黑,暗暗下了决心找机会一定要往死里虐这两王八蛋。 吃火锅的时候李湛很神奇地看着小桌上几个不同的火锅蘸料,有花生酱,芝麻酱,腐乳酱,沙茶酱,韭花酱和海鲜酱,旁边还放了香菜,葱,姜,蒜蓉,孜然粉,糖、醋、酱油、花椒粉等等。他是个好吃的,干脆一样弄一点,几种蘸料摆在面前喜欢哪个蘸哪个,沈佩也很惊奇,说实话之前吃过小花弄的烤鱼和鱼汤之后他对小花的手艺高度期待,今天听说是吃火锅还小小失望了会,冬日寒冷,吃火锅极为平常,再好吃也吃不出个花来,结果他今天第一次发现吃火锅真的吃个花出来了,他以前吃火锅哪懂什么蘸料,最多是放点酱油什么的就算是完满了,可现在韭花酱是韭菜花弄的?还是这从未听说过的腐乳酱,沙茶酱和海鲜酱,什么时候海鲜也可以用来做酱了? “哦,腐乳酱是我在庵里就自已做的了,用豆腐做的。”小花在得知大庆没腐乳这玩意时只好说是自家瞎折腾弄出来的,对于兰兰佩服的眼光有些心虚。“还有沙茶酱和海鲜酱都是以虾为主,只不过海鲜酱就是虾酱,而沙茶酱还放了其他东西,像大蒜、葱白和花生米等。”小花有些遗憾,没有洋葱只能换成葱白的沙茶酱就是少了点味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不像李湛每样都要了一小碟放自已面前摆得满满的,沈佩很认真地调配自已最喜欢的口味,兰兰很有兴趣地像做实验般一样尝了一点后最后调出自已最喜欢的口味。 锅烧得旺,李湛和沈佩将肉类放了下去,清汤和辣汤都尝了之后,才发现这清汤和辣汤不知小花是怎么弄的,意外地好吃,两人顿时觉得就算不算上这各种各样稀奇的蘸料,单是这火锅底料就让这两从小吃惯山珍海味的货觉得自已从小到大吃的火锅都是猪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粉红:听说你当爷爷了? 张猛:你听错了,人家喊的是“爷,爷!”,可不是爷爷啊,现在的人就是没文化连断句都不懂。 ps:今天去看了宝宝,生下来5斤3,感觉比只猫大不了多少,头长长的,因为被卡久了,是不是生下来的宝宝头都是长的,真担心以后不聪明。 第109章 小花纠结了,“怎么没人吃清汤吗?”这鸳鸯锅,清汤这一边几乎没人吃倒是辣汤都加好几次水了。 “辣汤比较好吃。”几个埋头大吃的人抬起头来,一个个嘴巴都是油汪汪的。 白做清汤了,小花翻白眼,就连兰兰的筷子都往辣汤里捞。 “兰兰,还是吃清汤这边好,太辣的东西对皮肤不好,脸上会长痘哦。”小花劝道。 兰兰的筷子停了一秒,接着又往辣汤里挟肉吃,“长了再说,再说自古红颜薄命,我还想长命百岁呢。” 得了,小花闭嘴了,爱吃还找那么多理由。 “真不错,冷天吃这个最好不过了。”李湛头也不抬吃得热火朝天,“这些蘸酱给我一些拿去送人吧,真是的,皇帝吃的东西有时还比不上平民呢。” “没错。”沈佩也点头,皇帝每吃进嘴巴里的一口食物都经过七八道程序,到嘴巴里的时候都快冷完了,当然冬天大庆也是有火锅的,但蘸酱不丰富看起来不高档,御厨哪敢将这平民化的东西端给皇帝吃,不过小花弄的这些一溜儿排过去的蘸酱看起来真是太惊人了,数大就是高大上啊,御厨肯定会喜欢这种省事又省力的做法,当然冬天能吃上热腾腾东西的皇帝肯定也大爱之。 张猛大呼过瘾,这才是冬天吃的食物啊,当神仙也不换啊。 小花也从辣汤里捞了一片肉吃,这些人觉得过瘾是因为大庆的食谱里从来没有辣这个味他们才觉得好吃得不行,但就小花看来她弄的这个底料其实还真的不咋样,这辣味不够正宗,吃起来怪怪的,而且对她这个重口味来说还是太淡了点。 沈佩吃得满身大汗,喝了一大口小花弄的下火茶之后,呼了一口气,早知道当初就算被打得断手断脚也要跟这粗人争的,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他那爱吃的老爹要是吃到小花弄的火锅肯定得为他没能抢到小花打他一顿。 “这血旺超好吃的。”李湛赞道,第一次吃毛肚和血旺之类粗糙食物的他恍然发现,食物不分贵贱,什么猪肉贱羊肉贵都是假的,做得好吃才是真理啊。 小花也点头,“血旺便宜又好吃啊,哪像羊肉,我也不是说它不好吃啦,但比猪肉贵十倍太没天理了,也没猪肉好吃十倍啊。” “我也觉得猪肉好。”李湛点头,“上次的红烧肉就是一绝,现在的世家居然不吃猪肉,真是不识货!” 沈佩也赞同,“所以说做的好吃贱也是贵,做得不好再贵也没食欲。”羊肉除了身份太高其实好吃不到哪去,那膻味难除,吃完一顿羊肉都不知要净口多少次。 吃饱喝足之后应众人的要求打包,沈佩乐呵呵地拿着辣汤底料和各种蘸料,还有小花特地弄的蔬菜奶昔,当然还包括方子满载而归。 李湛不客气地拿了火锅底料和各种蘸料,拿得不多,刚好够他皇兄吃就行了,他已经决定了以后要经常过来和张师傅联系感情才行,当然这时间肯定得是吃饭的时候。 “不要忘记一定要送兰兰安全无恙的到家啊。”小花有些不放心地叮嘱着沈佩。 喝得八分醉的沈佩脸色越发红润得如盛开的桃花,湿润的眼神简直让看到的男男女女化为狼人,“放心,我没醉,会将大侄女安全送回家的。” 送走了所有客人,小花埋怨地看着还喝得不够正坐在桌边直接拿酒壶灌的张猛,算了,今天大家聚一起难得,以后还是得限酒才行,尤其是明年红薯烈酒出来之后不用说张猛老爹绝对要限量喝的。 将那一桌子的碗筷丢给下人收拾之后,小花伸了伸懒腰,回到房内看客人送的礼物,李湛和沈佩还是很贴心的,送的都是很实用的东西,至于兰兰送的礼物,好像是点心啊,小花有些流口水打开兰兰送的点心盒,里面没有点心,只有银票。 张猛进来时发现小花正怔怔地看着一叠银票,又看见打开的点心盒,心下有些明白,“兰兰孙女送的?”喝了一场酒后倒对自已提前当爷爷的身份坦然了,那么漂亮又懂事的闺女,提前当爷爷就提前吧。 “嗯。”小花点头,神色有些复杂,不用想也知道,兰兰明目张胆地送银票也是希望小花若是需要用钱不好跟便宜爹开口,有自已的私房钱做什么事都方便些。但现在小花只有一个念头,兰兰那笨孩子该不是将所有的银子都给她了吧,前次李湛给她的一大笔银子她说拿去开店了,但现在这些银票的数额比上次那一笔钱还多,小花深刻怀疑兰兰是不是现在身上掏不出一个铜板了。 “这孩子有心了。”张猛有些感慨,觉得兰兰真是对自家闺女极好。花国材那老混蛋是个老王八,但生的儿子女儿还有孙女都不错,不对应该是他老婆娶得好,他老婆生得好,和他毛干系都没有。 “是啊。”太有心了,真是傻孩子,小花喃喃道。她占了人家的肉身一直很内疚好不好,也根本不想穿越的,可毕竟是她占了人家的肉身,所以她才想将嫁妆给兰兰的。 *** 这段时间以来沈佩和安平王一直在建设娱乐会所终于完工了,两人对建设这据说能收集信息的娱乐一条龙都非常热情,因为小花弄的东西吸引力太大了,两人一点都不怀疑它的前景。有人有钱不用费太多脑筋,小花满怀热情地开始她在大庆的第一份独立的事业。 事前的培训倒是费了近一个月,这也不难,李湛免费从宫中弄了几个老嬷嬷出来,几个老嬷嬷听小花说了一通顾客就是上帝,不,顾客就是玉皇大帝的话倒深有感触。对于小花说的既要拍马屁又要拍得人舒服,而且还不能让人看出你在拍马屁的要求脸色诡异了一下,这要求不就跟她们在宫中伺候皇帝妃子一样吗,主子说乌鸦是白的,你就得非常诚恳地说,是的,乌鸦是白的,如果有人说乌鸦是黑的,那一定是别人错了,玉皇大帝是不会有错的,所谓拍马屁的最高境界就在于人有都以为你说的就是真话。 几个嬷嬷很快理会到小花的中心思想,于是年后没多久整个京城还在过年的余韵之中,这个娱乐会所就开始营业了。 话说每一个穿越女都喜欢危害社会,发明了麻将和扑克牌的真的罪不可恕啊,社会风气都给破坏了。 深觉得破坏社会风影响社会和谐的小花瞪着这名叫天上人间的娱乐场所,觉得自已真是该下地狱了。 良久,她才转身过来,努力挤出微笑,“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她有咆哮的冲动啊……有那么多的名字,为什么一定要叫这个名字啊啊啊…… 沈佩摸了摸下巴,露出与本人美貌极不协调的猥琐笑容,“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总有一个娱乐场所名字一定得叫天上人间才行。” 李湛也赞同,“这名字比什么百花楼什么的高雅多了。”他也觉得叫这名字一定能吸引很多人傻钱多的笨蛋,财源滚滚。 小花瞪着天上人间这四个大字,一想到自已穿越后的人生目标就是当一个老鸨,顿时悲伤,泪水都要逆流成河了。 沈佩看她脸色不对,赶紧安慰道,“放心,咱绝对不做贩卖良家妇女的事,这绝对是纯娱乐活动。” 小花只能努力安慰自已,如果做得好,里面的女子人生肯定比妓院里好多了,至少这里不强迫你卖身。 ** 京城最近好多时间多得没处花的人有了好去处,天上人间有最美味的食物,最一流的音乐,最美的女子,最贴心的服务,每一个去的人都感觉到了宾至如归。 麻将和扑克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的,这两样玩意像蝗虫过境一样飞快的普及开来,现在人人见面的口头禅不再是“你吃了吗?”而是“今天你糊了吗?” 女人们很生气,原本男人就经常不呆家里了,现在更不着家了,家里葡萄架要倒之至,专门针对女子的会所也开了,女子会所男宾止步,男人们也放心。 玫瑰会所里,你可以去美容,小花趁机弄了一些现代的美容理念过来,还特地说出之前以铅为主的化妆品的害处。于是什么面膜敷脸,什么收缩毛孔什么防衰老之类的成了众多贵夫人的最爱。 说实话很多贵妇人经常用铅做的化妆品,一到三十就显老了,小花这个美容品一来新鲜不说,使用之后皮肤还真的没干裂,很多过早衰老的皮肤还真有年轻化的迹象。最重要的是小花弄的以植物为主的化妆品让用过的人赞美不已。当然这里什么精油按摩,什么推背,什么卵巢保养之类的也给小花弄了出来。尤其是精油按摩极为舒服,劳累都没了。 当然如果这些你都不喜欢你也可以来听听音乐尝尝美味的点心,倒是很多年轻女子来这里尝据说比宫廷点心更美味的糕点,或来看书什么的,这里有最新的话本。喜欢听说书的也有,说书的女先生总有最新的故事可说。 男人们也安心了,都好,各有各的去处,老婆在这我放心,你没看这站门口的都是五大三粗的女人啊,既然里面蚊子都是母的还担心个毛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皇帝:弟啊,朕实在不想当皇帝了,要是生不出儿子,这皇帝还是你来当吧。 李湛:那你做什么? 皇帝:当天上人间的老板。 李湛:…… 第110章 月末结账的时候,大家原本以为天上人间赚钱最多的,但最后却惊讶地发现女子玫瑰会所居然消费也不少,仔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女子会所里的衣服首饰档次绝对不低,李湛舍得花大代价怎么可能不弄个尽善尽美。 这时代的女子是可以去读书的,但职业妇女还是少得可怜的,有钱有闲的贵妇人一般出门不是去拜菩萨就是每日邀请或被邀请去参加各种举办过无数次的花会游园了,这些活动虽然腻味但为了联系感情不举办还真不行,但现在不一样了,这女子玫瑰会所老少皆宜啊,联系感情可以在这里嘛,而且这联系感情的方式有什么比围成一圈搓麻将更好?! 也因此相对多半是晚上营业的天上人间,这女子会所一天到晚都是麻将声,生意能差才怪。除去养尊处优的贵妇人青春期的少女也不少,这里的桌游游戏很有趣,话本也很有意思,小花的导演梦是实现不了小说家也没希望,但不学无术的她还是有一样东西可以骄傲的,那就是讲故事,她请了一些文笔好的人将她所说的故事写下来,将各种故事改头换面背景全换成古代。这个时代的爱情故事都是很才女佳人平淡得很,小花这些经过知识大爆炸的故事让写故事的人都惊为天人,于是这些让人欲生欲死的爱情故事让一众深闺少女感动得流泪不已,每天只想静坐在会所里看话本。 这些爱情话本贵妇人们是不感兴趣的,她们早成亲了,孩子都有了,对虚幻的爱情自然没多少幻想,但另一种话本她们还是感兴趣的,小花上辈子可是资深小说迷,种种渣男小三原配的小说不要太多哦,她讲的故事自然有很多不符合时下风俗的,好在她请的写手都很牛,给个大纲就能写出花来,不少贵妇人也成了这些话本的忠实读者,她们都想着从这些故事里吸收经验教训严防小三小四。 ******** 这段时间小花很忙,张猛军营里很多同僚上门吃饭,军营里的人对张猛这混人的闺女都很好奇,因为这段时间张猛用小花说的如何增强力量的方法将他手下的兵训了一顿,年末时大比拼不用说了这些力气大幅度增加的士兵赢了,众多将军好奇得不行,然后张猛在吹嘘自家闺女多厉害之际不小心说漏嘴了,于是他的众多同僚上门打秋风了。 春寒料峭,吃火锅很方便,小花弄的东西连李湛这个吃惯宫中御厨大餐的人都着迷,更不用说这些在军营里吃猪食的将军了,于是小花在收到一堆见面礼之后纠结地发现她老爹人缘太好了,每天吃饭的人都很多,当然也不是没好处,上门挑战的“所谓”军中大力士越来越多,小花大喜,她一直练习庵里的师姐让练的武术,正缺少对手呢,而且郁闷的时候有免费的人肉沙包真是心情不要太好哦。 张猛也很满意,很多刺头让女儿收拾了,队伍更好带了。 *********** 但这样逍遥的日子没过多久能治小花的人终于出现了,而且还是两个人!一个不用说了宋嬷嬷,另一个自然是便宜哥哥哥沈佩的功劳了。 春天万物复苏,桃花开的时候院子里的树也长满郁郁葱葱的叶子了,远远看去就像一顶华盖。 沈佩自觉得是个好哥哥,在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不辞劳苦去请隔壁的苏老先生给小花上课来了。他其实也想亲自教小花的,但这不是奏折太多了吗,而且他还拒绝了当好几个纨绔子弟的先生,再来教小花只会将小花置于风浪顶部。 至于苏老头,天下的读书人没几个不认识这个倔老头的,虽说脾气不好,但真材实料啊,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他是京城书院数一数二的夫子,最近打算编书,书院里的课早停了。 沈佩上门的时候正处于没灵感时期的他真真火大,他居然被这混小子请去教一个识字不多的小孩,而且还是个姑娘,这不是杀鸡用牛刀吗?但早年欠了这混小子人情,再加上他口口声声向他保证只教几个月而已,他也只好答应了。 哼,他暗暗嘀咕着,教就教,不就几个月而已,但如果这学生是快朽木的话他是死都不会让她进书院的。 小花面无人色,那个虽老但还是很生猛的苏老先生天天来给她补课,睡觉睡到自然醒是不用想了,每天早上不到6点就得起床了啊,晚上11点还得挑灯夜战! 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小花觉得这一定是穿越大神的恶意,她原本还以为自已从高考的噩梦中脱离开来了,擦,现在比高考还辛苦。 其实更想吐血的是苏老先生,他在检查了小花的程度之后咆哮不已,沈小子坑死他了,他居然为了这瘦巴巴的猴子姑娘浪费了他的人情?什么时候他的人情这么不值钱了? 说小花是猴子还是因为苏老先生第一次见小花时她正从院子里的大树上猛跳下来,苏老先生差点没吓死。 小花其实也冤枉,李湛介绍的宋嬷嬷刚开始对她很好,为了摸清小花的性子并且和她打好关系一开始并没有学习什么东西。宋嬷嬷并不急,安平王可是和她说了她一定好好对小花,小花将来是要为她养老的。 所以小花的性子那就很重要了,她要好好看清才行。没多久宋嬷嬷就很满意了,这姑娘虽说粗鲁没文化没气质了点但对人确实非常好,但性子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至于粗鲁没文化没气质都不是问题,教好了不更显得她技术高操吗? 于是没开始上礼仪课的宋嬷嬷在小花眼里真是又温柔又慈祥而且气质高雅,充分满足了小花对母亲这个角色的所有幻想,但最近和读书一起开始的是各种上流社会的礼仪课让小花泪流满面…… 学礼仪是好事啊,小花深觉得自已少了点内涵,于是跟嬷嬷学习了,对嬷嬷嫌弃府内人少挑了很多丫鬟婆子入府的行为也保持沉默了,老嬷嬷说得对,没有那么多少排成一队在你身后还真是撑不起场面,小花深觉得老嬷嬷很深谙某个著名导演的三味:人多才能场面豪华!场面豪华才是大片啊! 小花虽说很认真学习但她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大庆人很多事做起来就是不伦不类,比方说她拉大大的时候绝对无法忍耐一个丫鬟拎着桶水在厕所外面等她大完帮她冲黄金,顺便说一下这时代的厕所很脏,也很不安全,经常是一个大坑上面放两块板子,大大的时候能看见各种*的白色虫子在黄金上打转,这种恶心的事小花是绝对无法忍受的,所以小花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弄了个厕所,除了便盆的材料,其他的跟现代的一个样,只要冲冲就干净了,但自来水是不用想了,只能从池塘或井里打水。 老嬷嬷当然无法忍受一个千金小姐去池塘打水自已冲厕所,在她心目中,这种冲水的粗活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可以做呢? 小花又不是古代人,让别人去帮自已冲大大,对她来说这不像让别人帮自已擦屁屁一样吗,坚决反对!老嬷嬷于是退一步让小花跟无数千金大小姐那样学会用恭桶,小花嘴角抽啊抽,这不跟原来一样吗,不对,是更没*了,她在大大,丫鬟婆子们就隔了一个帘子闻着她大大的味道! 卧了个大槽,这样的囧事她真的无法忍耐!小花跟嬷嬷抗议的结果就是玩失踪,说到爬树的技术,小花敢说自已若是第二没人敢说自已是第一,在树上睡了个饱觉后她听到便宜哥哥在喊她的名字了,一激动她就从树上跳下来了,看见的就是苏老先生一脸的目瞪口呆和宋嬷嬷一脸想死的表情。 对猴子姑娘不抱任何希望的苏老先生觉得还是刷破了忍耐的下限,这姑娘真的是文盲啊啊啊……连毛笔都拿不好。 苏老先生咬牙切齿,深觉得沈小子那混蛋和他有仇才弄了个便宜妹子来折磨他。写字识字是最基本的,其他只能先让步,所以原本生气苏老先生占用太多时间的宋嬷嬷在看过小花写的字之后默默退下了,什么女红啥的都放一边了。 小花拿起毛笔看着自已歪歪扭扭的字觉得压力山大,苏先生更是想哭了,这写字都不会,还说什么写诗填赋啊,还有沈佩这混球加三级的家伙也太强人所难了,这姑娘应该去启蒙班的,他居然要求她在几个月内要教出她能上京城书院的水平,苏先生真的很想屎,他决定了反正小沈探花的人情他还了,如果到时这姑娘通不过考试想走后门的话他绝对第一个跳出来,绝不能让不学无术的人去败坏书院名声。 苏老先生暗暗盘算着,将小花学习的进度一再降低,于是小花得从零学起。 小花想对天咆哮啊,她学了十几年现在又成文盲了,字不会写,现代社会有电脑的人有几个会去练字啊,更不用说是练毛笔字了,还有她学了十几年简体字总会在写繁体字时惯性地少胳膊缺腿嘛。 但小花只是想咆哮而已,苏老先生是真的在咆哮了,小花提心吊胆地看着这生猛的老家伙,口水都要喷到她脸上了啊……呜呜,呆会她得亲自去弄些下火茶才行,这老先生一定是吃多了上火的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嬷嬷:为什么越简单的事你越不会呢?就让人帮你穿衣服而已! 小花:她们占我便宜,一群人将我看光摸光了啊! 李湛:穿衣服就不要学了,下一项!(以后成亲我帮她穿就好。) 第111章 今年60高龄,胡子全白,在士林中身份极高的苏老先生一大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叹气,他怎么想都郁闷啊,他身为是京城书院名号响当当的老夫子,教出了不少优秀的学生,可说是桃李满天下,德高望重了。现在只要一想起要去教那没文化没水平的女学生他就想赖床,沈佩这死小子以前对他家有恩,让他来教一个极有天分的女学生,他想都不想答应了,沈佩是谁啊,最年轻的探花郎,他认识的人会有白丁吗。苏老先生很快同意了,结果一看到小花的水平简直想追着沈佩打,这孩子不叫基础差,她就叫没基础。这就跟现代让一个院士极的人物来教一个幼儿园学生一样,只要有点自尊心的不管谁都会生气吧。 了解了苏老先生的牛b之后,小花猛擦头上的冷汗,哎哟喂,这是什么待遇啊,想她上辈子活了十八年,她老爹好不容易花钱给她请了个普通大学的大学生上家教,她都毕恭毕敬的,现在呢这可是教授级人物啊,小花对待这些高大全的知识分子可是十分恭敬的,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不敢反驳啊。 也因为这样,不管老先生怎么吹胡子瞪眼睛她都陪笑,连脸上的唾液都不敢抹,只是一看到沈佩小花就忍不住用哀怨的眼神看着她,他怎么就给她请了这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呢,她的程度跟本不需要这么高水平的先生好不好,呜呜,老先生爱发火,老对着她吼,她也只能忍耐啊,这么老的老家伙了头发胡子才白了,她要是一生气就了什么话将他气着了怎么办?老人可是最容易三高的,这样的国宝极教授只能高高捧起来。 苏老先生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考察她的水平。想进第一学院琴棋书画是不可少的。 字就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苏老先生决定再看看这孩子其他的学艺。 说说琴吧。小花一脸难色看着摆在桌上的古琴和古筝琵琶,她对这些乐器唯一认识的就只有名字,不对,有些是连名字都不认识,看到叫箜篌的乐器小花傻乎乎地感叹,“没想到古筝的种类居然这么多!” 老先生差点没气得晕倒,看着老先生像要爆发的火山,小花福灵心至想起上辈子看的一本小说,据说一个人吹口哨吹得人人惊叹,她眼前一亮,“我口哨吹得非常好!” 老先生听着小花悦耳动听的口哨声,气得脸都涨红了,胡子一抖一抖的,风度都不要了喊停,然后将小花从头骂到尾:这是女孩子学的吗?这么不端庄的举动,这么不文雅的行为…… 老头一直骂,小花暗示橘子去将点心和茶水端上来,老先生骂多了一定会渴,尤其屋内弄了火墙取暖,春寒料峭最容易上火了。 知道自已在泡茶方面没什么艺也出来献丑了,见老先生骂累了,小花陪着笑,“先生中途休息一下吧,吃点心喝些茶?” 老先生摸摸自已的肚子,冬天饿得快,他骂人也是需要体力的,不客气地说,“还不端上来,速去。” 小花接过橘子手上的点心和茶,橘子一脸同情的看着自家小姐活像个孙子,决定今晚回去做小姐喜欢吃的红烧肉和狮子头,橘子原本就擅长厨艺,经过她家小姐的培训后更是手艺高操,李湛都有些后悔将橘子送出去了。 香甜的蜂蜜红枣茶先洗净去核,煮到软烂时压碎,再加入适量的蜂蜜和温水,千万不可用开水会弄坏蜂蜜的营养价值,因为担心老先生冬日会感冒,外面又下起了雪,小花加了点姜汁,姜的香味和红枣蜂蜜的香味融为一体令人闻到香味就胃口大开。 老先生很满意地喝了口茶,胃舒服地暖了起来,觉得更饿了,看向一边的拔丝红苕,他第一次看到红苕时非常吃惊。红苕在大庆跟黄金等价,这种产量高的植物被黑心的李湛坑了无数有钱人,老先生并不怀疑小花手中的红苕来源,也暗暗猜到了安平王手中还有很多的红苕,依沈佩和安平王的关系,红苕会少得了他家的?沈佩对这个便宜妹子真是好过头了,苏老先生那么珍贵的人情他为了这个妹子都用了,给妹子红苕又算得了什么! 苏老先生面色缓和下来,这猴子一样的姑娘虽说没文化没气质也没常识但在尊师重教方面真的做得极为不错,看这么珍贵的红苕就知道这姑娘的向学之心了,苏老先生想到这里倒是对小花有了改观。 对小花而言,就算李湛将红薯这玩意卖出了黄金价,它也还是喂猪吃的红薯,弄给苏老先生吃还担心招待不周呢,于是误打误撞师生间的关系倒是缓和点了。 苏老先生很珍惜地挟起一块红薯,郑重的放进嘴里,一尝之下睁大双眼,这下顾不得烫了连吃了好几块。他是个好吃的什么没吃过,但这红苕十分美味,比宫里点心味道还好,不愧是卖出天价的红薯。 小花见老先生吃得满意,很体贴地说,“其实这做法是极其简单的,不若学生给先生做法,若是先生觉得好能推荐一番,想来农民们明年以后也开始种红苕了。” 老先生哼了一下表示同意,看来这孩子学业差是差了点,但心还不错,现在很多贵族学生没有几个能想到老百姓的辛苦的。 “这红苕很珍贵,下次留着做种吧,这样吃了太让人心疼了,你有这份心就行了。”老先生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叹道。 “很珍贵?不会啊,我还有很多呢,安平王是为了物以稀为贵才卖出天价的。”小花解释说。 老先生一听就发火,“下次安平王过来我一定要骂骂他,既然红苕这么多,为什么不给老百姓种,全部高价卖给世家了,他难不成不知道这天下是他家的,百姓才是基础。” 小花看着暴跳如雷的老先生,赶紧说了什么是饥饿政策,什么是广告,最后说结论,“按这样的方法红苕的推广才是最快的,现在国人还有谁不知道红苕啊!这样明年老百姓会不惜一切代价种红苕……” 老先生愣住了,果然安平王色狼无能只是表相,听到这些谁会认为他平庸无能。 “咳,这样老夫明白了。”老先生脸皮有些红,转换话题说,“既然红苕还有很多,你给我刚刚的点心方子吧。” 小花详细说了一番拔丝红苕的做法并将之写下来,其实这十分简单,将红薯切块,放水浸泡捞出以防下锅时会发黑,将采油烧热个六七分后将红苕放入油炸,炸熟后会显出漂亮的金黄色,再将冰糖放入少量油小火炒,冰糖慢慢在锅内溶化,等糖变得粘稠后,快速放入红薯炒匀就可以端出来了。 这的确是简单,老先生盘算着以后有机会多弄点给同僚吃,像他这样的名人若是推崇一样东西,名人效应绝对是惊人的,到时只怕种红苕的人会更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ps:今晚回来太晚了,就先更这短短的一章吧,小剧场先不写了,下次补啊,睡觉去了 第112章 吃过红苕之后老先生的心情好了一点,虽说小花完全不会琴,但好歹也算一张白纸不是,大不了从头学起。 作好心理建设之后老先生想考察一下小花的棋艺。 小花傻呼呼地看着眼前的棋,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这还第一次看到白玉棋呢。这是刚才张猛让橘子送过来,刚好赶上老先生要教她下棋。张猛这粗人一听到闺女要学棋马上跑去李湛那里死磨着要买下他那套白玉棋,李湛这孩子果然很义气什么一分银子都不要给了他。 “真的不用钱?”张猛当时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死死抱住这棋盘。 “当然。”李湛若有深意地说,“呵呵,我想要的可不是银子,我相信师傅会付得出我想要的代价的。” “只要不是银子,什么代价都行。”张猛很高兴的带着银子和棋子回家了,李湛说的代价无非是看上他一身力气和带兵的本事,这样的代价他付得起。 老先生恋恋不舍的摸着一颗颗珍贵的棋子,感觉到了这猴子姑娘的养父对她的疼爱之情,早上他才对张猛说了要教他闺女学棋,中午就弄了一套棋回来了,还是有价无市的白玉棋!亲生的都不一定对闺女这般好。老先生没意识到自己暗暗松了口气,这姑娘实在是智商有限,他真的担心她养父对她考不上京城书院失望,这也是他为小姑娘的学习焦虑的最大原因。 老先生看人还是看得准的,小姑娘笨是笨了点,但性子确实很好。看着两眼放光的小花,老先生问道,“对这棋有什么想法吗?” “非常值钱!”小花想也不想的说。 “我是问你懂不懂下?”苏老先生觉得自已又想喷火了。 小花傻笑,对于师傅青笋笋的脸表示十分抱歉。 老先生没办法只能扔给她一些棋谱让她死记下来,书院里的学生应该说大庆学子没几个不会下棋的,因为大家都觉得下棋不但风雅还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智商水平来,为了避免人家会认为自已没脑子基本上人人都卯起来猛学棋。 今天虽说还早,但被气着了的老先生还是决定提前下课了,眼不看为净啊,不然他又想吼这姑娘了。 老先生家距离小花这里不远,当初买房的时候李湛和沈佩厮杀了一番,都恨不得小花就住自家隔壁,这样来蹭饭(来谈恋爱)多方便啊,最后才妥协找了现在这个距离两家都不太远的地方,也因此就住沈家隔壁的苏老头回家挺方便的。 苏老先生都是早上过来上课中午回家吃中餐再睡一小会后过来教小花,下午时自然会觉得饿了。小花十分有眼色的准备好点心。老先生就多了个念头:这孩子很擅长做点心,好吃的老先生觉得教这么一个蠢蛋也不是那么难熬了。今天讲完下棋的规则后老先生更是多了分满意,这孩子记忆力还行很多棋谱都记下来了。(只要经历过天/朝名种考试的人都知道背多分,她这是有十几年的经验了。) 今天中午吃的是老北京宫廷奶酪,当然现在没有北京这城市,小花就请老先生给这奶酪起个名字,老先生大笔一挥,大庆宫廷奶酪。 小花目瞪口呆,然后然拍手叫,“这名字起得好起得妙起得呱呱叫!” 老先生啧啧嘴,奇怪为什么他就觉得会起这个名字呢,一定是做得太好吃了让他觉得这是宫廷里才吃得起的东西。 这东西其实也很好做,牛奶加热后将泡沫打散,小火持续加热几分钟后晾凉,奶皮不要,然后将酒酿和牛奶混合加入白醋后放入容器再将之烤一下,最后稍微让它变凉就行了,当然有冰室在里面放一下更好吃。 大庆用牛奶做的点心真的不多见,大概是因为牛奶太腥了,而小花做的这个奶酪没有了牛奶的腥味老先生吃的满意,顺便让小花将方子写了出来。 古人的写字其实就是书法,所以说到书法,对小花而言这是往她心里面插刀。 看着小花写的方子,上面是鸡爪子爬一般的字,老先生感觉到被点心压下去的火气又上来了,这孩子都让她练习好几天的字了,怎么还是这般难看? “每天大字再加写十张!”老先生铁青着脸说,看到小花垮下来的脸心里舒服多了,“还有今天画幅画给我看看。” 书画一家,关于画,小花想想自已幼儿园时好像还得过奖,嗯,小鸡啄米图,一个大圈圈是身体,一个沟沟是嘴巴,再写几个人字是鸡爪子。苏老先生看了半天还以为她画的是水母或章鱼什么的。知道是小鸡时眼前一黑,觉得这教学任务将会成为自已一生中最艰难的一次,没有之一。 看着老先生远去的背影,唉,又被自已气得提前下课了,小花的头越垂越低,真真觉得自已成了废物。 李湛过来时看见的就是一颗大大的脑袋摆在桌面上,屋内黑嘛嘛的,在远处还以为谁的头被人砍下来了放桌子上,黑幽幽的大眼,苍白的脸,要是哪个胆小的经过,绝对会肝胆大俱裂尖叫一声“鬼啊!” “花花,小花……”李湛兴高采烈地打招呼。 呆滞的人头一动不动,只是黑黑的眼珠子转了转,就好像鬼娃娃。 “怎么了?”李湛把手放在她眼前挥了挥。 “模拟尸体。”小花有气无力地说。 李湛吓了一跳,“做什么不好,还模拟尸体,多不吉利啊。” “呜呜……”小花眼泪汪汪地看着李湛,“我觉得快要死了。” 李湛当然知道为什么,苏老先生第一天教完小花之后的反应挺惊人的,他直接跑到沈府将沈佩从头骂到尾,最后沈佩给了他一副古字画他才偃旗息鼓的抱着画回家观赏去了。 “没那么严重,放心,你要是真进不了学院,我给你开后门去。”李湛很豪气地拍拍胸口。 土豪啊土豪,咱们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小花两眼放光地看着李湛,随即又是头啪地倒回桌子上,“不要,我想靠自已的努力。”想也知道,她没后台没实力还走后门的话就算进到学院里日子也绝不好过,而且苏老先生可是个容不下沙子的,到时绝对会将她叉出去。 李湛笑眯眯地安慰她,“小花真有志气,那我们就努力考进去。” “可我什么都不会啊。”小花快喷泪了,她上辈子文科成绩是超烂的,但好歹理科成绩不错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但现在呢,她真觉得自已成了废物了。 “嗯,如果是按正常途径是有点麻烦,但还是有漏洞可钻的。”李湛像摸自家养的小花狗般摸了摸小花的头。 小花眼含希望地看着她,眼睛黑黑的,嗯,更像他家养的那条狗了,总是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李湛心痒得厉害,好想亲怎么办?小花今天头上扎了两个小团子,上面系上两串珍珠,耳朵上也是两粒珍珠,非常俏皮可爱,李湛觉得鼻血又要流下来了,赶紧仰头假装思考不敢多看了。 小花正想抗议李湛弄乱她的头发了,发现仰头看天花板的李湛耳朵有些红不由得怔住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啊,心里才模糊的想到什么,就听见李湛说,“你算术能力可以加分,学院对某方面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以降分录取。” 小花心里那一闪而过的念头没了,思考起李湛的话,这不就跟现代的一些大学优惠特别优秀的超级偏科学生一样吗。 “所以琴棋书画中至少要会两种,其中书法是一定要达标的,当然达标的标准挺简单的,不要求你是什么大家,只要字体端正就行了。”李湛偷瞄了小花粉嫩的脸一眼,当然所谓的字体端正对小花来说似乎很难。 小花眼睛亮亮的看着李湛,不停点头表示明白,书法就是必修科目。 “咳,时间比较短,你看看剩下的还能选哪样集中精力冲刺一下?”李湛终于克服了心中的难耐之意,眼神无比柔和的看向小花。 小花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我觉得我可以弄一下音乐,我会很多曲谱。” 李湛顿时头大,“不行,你以前唱的那些淫词艳曲绝对不行。” 小花气乎乎地瞪他,不懂欣赏的家伙,“也有比较正经的曲子。”哼,这现代音乐多着呢,除了摇滚还有中国风!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周董的青花瓷歌词优美,小花虽说更喜欢“死了都要爱”这样撕心裂肺唱出感情的歌曲,但经典的东西就是经典,青花瓷的曲子不管怎么唱都是那么优美。 李湛忍耐着听,歌声先不论,起码歌词比上次那首什么“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有文采多了。 “这曲调很新颖,跟现在很多曲调不一样。”李湛沉吟了一下说,“但还是太白了,当民间小调极为不错。” 这评价已经算不错了,但小花还是气愤得不行,这么有古韵的曲子他居然敢挑!这可是周董的曲子!放现代绝对一群人喷死他! “这曲子这么有古韵,哪里白了?” 李湛目瞪口呆,“这叫有古韵?这些词曲就连不识字的大妈都听得懂。” 小花恨不得敲自已的头,她怎么忘了,现在才是古代,大庆所谓的流行曲子只有读书人才听得懂的,对她来说都是生字一大片的古诗词,李湛前次唱的《诗经》她查了很久的字典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李湛:白玉棋送你,你要付得出代价哦。 张猛:当然,我给你打江山去! 李湛:错,你要把闺女送我! 张猛:如果你不想我造反的话! 小剧场2 橘子:小姐,你今天就不要模拟尸体了,好吓人!(太像鬼了,呜呜……) 小花:真的那么吓人吗? 李湛:不会,(很可爱啊!)你唱歌才吓人。 小花:去死! 第113章 古韵?古代的流行歌就是诗或词!小花眼前一亮,她上辈子虽说语文很差,但不要小看麦霸,麦霸的含义就是别人会的歌她会唱,别人不会的曲子她也会唱,所以好几首谱了曲子的唐诗宋词她还真的记住了。 小花开口唱李清照的一翦梅了,“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李湛刚开始时是很想不给面子的捂住耳朵的,但很快手就放了下来,许是这曲子比较哀婉的关系,小花并不像之前过度投入唱得狼哭鬼吼的,现在听起来还是不怎么悦耳动听,但起码还是听得下去。 小花停下来时看见李湛闭着眼睛一脸享受的样子就知道这曲子一定能打动这些唱歌跟写诗一样要求死多的古人。 “怎么样,这曲子不错吧。”小花一脸得色。 “何止不错,是相当不错,不对,是非常好。”李湛一脸正色地看着小花,“你再唱一遍,我把歌词写下来。” 小花高兴了,麦霸的灵魂在熊熊燃烧,立刻开口引吭高歌。 李湛皱着眉,过于精彩的词让他努力忽视小花因为过度兴奋的鬼吼鬼叫,原本就是比较哀怨清丽的词给她唱得热血纷飞,让人血气上涌,李湛忍耐着捂住耳朵阻止噪音进入的冲动。啊啊……小花什么都可爱,要是不开口唱歌就完美了。 唱完了这首词,小花脸色红润,眼睛亮亮地看着李湛,“怎样,好听吧。” 李湛欣赏地读着纸上的词,“这词写得太好了,曲子也很清婉,可惜就是……”李湛警觉看着面色不善眯起眼睛的小花将“唱得太难听了”这句话吞了下去。 “可惜什么?”小花笑得甜美可爱极了,李湛看得心痒痒的但又觉得胃疼,该泯灭良心说谎换来日后的魔音穿耳呢还是老实话马上找打呢? “咳,我是说你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李湛努力挤出微笑。 小花凶巴巴地瞪着李湛,别以为她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以前她爸给她请家教,看见她惨不忍睹的语文成绩当然不好跟家长说“语文实在太差了”都是很委婉地说,“你女儿语文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哼,这些不懂欣赏的古人! 李湛当作没看见小花的凶脸,问道,“这是谁写的词?” “你为什么认为这不是我写的。”小花没好气地说,不是说无数穿越男穿越女一开口朗诵唐诗宋词就一大群人将惊为天人,无数骚客诗人才子将之视为知已或偶像吗,最重要的是这些从未出现过的词啊诗啊一出现,人家都不会怀疑这不是穿越者抄袭的。 “你写的?”李湛总算将欣赏的目光从纸上移开,“这要是你写的我就喊你祖宗了。” “呵呵,你以前从没读过这样的词吧,说不定真是我写的呢。”小花倒了杯茶咕噜咕噜地灌了下去,刚刚唱得太激动了,要补补水。 对于小花粗鲁的喝茶法,李湛皱了皱眉,决心让宋嬷嬷说要教她一些茶道礼仪,“绝不可能,首先,你大字不识几个,好多字都写错呢。”李湛很不想打击她但还是不得不说,“其次,这首曲子看得出来是位有生活阅历的诗人写的,里面有闺怨,你还没嫁人呢,哪懂什么闺怨。” 擦,为毛她穿越就永远都披不上才女的皮呢,她给穿越女丢脸了,小花郁闷无比:“这首曲子是一个叫李清照的女词人写的,我听过。” “哦,可惜了。”李湛叹气了,“要是你真的写得出就不用愁了,全天下任何书院你都可以横着走了,所以还是够不上去书院的标准。” 小花说,“我的目的不是这个,如果我说我有新的更简单的记曲方法呢引进学院呢。”小花之前被女家教的宫商角徵羽折腾得□□,想到现代的“哆来咪”,多简单啊,如果她将这些曲子规则总结一下那应该可以加分吧,这也是她今天跟李湛唱歌的目的。 “刚刚的《青花瓷》你没听出来吗,曲调比现在的曲子丰富多了。”不花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阿拉伯数字代替的“哆来咪发梭拉西哆”。 李湛眼色有些奇异,对于小花写出的阿拉伯数字沉默了一下,他上辈子也到欧罗巴那边晃过一圈怎会不知道阿拉伯数字但他并不知道这能将之谱到曲子里,而且还方便了那么多。 “这算是一个加分点。”李湛沉默了一下,又摸了摸她的头,“尽管我说过很多次了,但我现在还要再啰嗦一次,以后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是从书里看的,从欧罗巴那边传来的。” “知道自已啰嗦就好,放心,我会说我跟我娘学的,反正就算有人起了好奇心也不可能到阴曹地府问我娘。”小花翻白眼,自从她跟她谈论上辈子的事以来,李湛每次听完都不忘告诫她,她又不是傻子,说出去不是被人当妖怪烧吗? “好了,你再和我说一遍,这个新的记谱方法。” 小花又说了一遍,李湛很快全部记住了,“嗯,不要学琴了,学箫或笛子吧。” 小花想起无数h漫和十八岁以后才建议看的片子里吹箫的含义,马上说:“我学笛子,其实我学过一会笛子的,但老先生都没给我笛子,只给我看了有琴弦的乐器,我还以为笛子身份不够高才没带过来呢。” “笛子相对琴和筝而言身份确实没那么高,但我想老先生没拿过来的最大原因是老先生相对笛子而言还是更擅长古琴。”李湛解释说,“我还没想到你居然会笛子。” 小花笑了笑,没有说话。上辈子国家提倡素质教育,每个家长都努力将孩子往各种补习班里送,她家穷,钢琴小提琴买不起,这些课程也很贵,上不起,但笛子不一样,便宜,最重要的是很多人会吹,业余爱好者甚多。小花爸爸让小花去跟附近一个退休没事干的老爷爷学了一阵笛子。老爷爷年近八十了,跟现在的苏老先生一样胡子头发全白了,他特喜欢孩子,非但不收学费还经常买糖果零食倒贴,在无数糖果的诱惑之下小花居然跟老爷爷学了三年的笛子,可惜因为笛子太普遍了,木有钢琴小提琴身份高贵,会了人家也不觉得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小花学的时候想的更多的是什么时候吃糖,所以水平实在不咋样。 纵是如此小花还是记下了很多曲谱,她麦霸的天性从小就显露出来了,吹笛子时经常吹流行歌曲,老爷爷也不勉强她一定要学什么,总是笑眯眯地拿着糖果等她吹完。后来老爷爷过世了,跟儿子发脾气,一口气没上来就没了。小花哭了很久,后来就将关于笛子的记忆放在内心的最深处,就算是后来老爸肯花钱让她去学笛子她也不想去了。 所以面对和老爷爷一样的苏老先生,她总是不自觉的让这两者重合起来,每次苏老先生一生气发怒,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如何平息他的怒气,老人家生气多了对身体不好,生气也会死人的。 李湛让人送来笛子,小花看了看眼前的笛子马上傻了,这笛子怎么跟她学的不一样啊,算了算笛孔,一共才五个音孔,整根笛子才8个孔,她试着吹了一下,才五个音律,她上辈子学的竹笛应该是12个孔,7个音阶。而古代的笛子少了两个音阶,嗯,这吹起来肯定会音域所限,只能吹奏简单的乐曲。 “笛子真的就这么一种?”小花不死心地问。 “嗯,这五十年前笛子才7个孔,后来一位音律大师将之改为八孔。”李湛沉思了会说,莫不是小花学过更多孔的笛子? 小花想了想对李湛说想要改良笛子,将想要改的笛子样板画出来,李湛瞳孔缩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小花改良过的笛子图样,小花是理科生,还特地将笛子的长度什么的标了上去。 李湛上辈子也算是个喜爱吹笛子的,当下兴冲冲地找人做新笛子。 ********* “不对,端茶的姿势不对!”宋嬷嬷摇头不已,“茶不仅仅是喝而已,它还追求清净和平和,你呢,那就是牛饮。” “茶本来就是解渴的。”小花小声嘀咕着。 宋嬷嬷瞪了小花一眼,“总之喝茶要求心平气和,女子喝茶的姿势一定优雅,表现出大家闺秀的气度来……” 小花不敢做小动作,赶紧点头,明白,姐喝的不是茶,是优雅和气度。 见小花上道,宋嬷嬷面色缓和了,“茶是一种道,悟道就是修身养性……” 小花再次点头表示明白,姐喝的不是茶,是一种道。 宋嬷嬷用优雅的姿势泡茶,继续说,“茶道也是一种礼仪……一个人的出身从他沏茶喝茶的姿势就可看得出来……” 小花继续点头表示明白,姐喝的不是茶,是一种礼仪。 宋嬷嬷还在滔滔不绝,“茶道讲究精神和意境……还有味和心……” 小花满眼都是星星,终于得出结论了:姐喝的不是茶,是麻烦! 晚上喝了一肚子茶水上了数次卫生间的小花郁闷不已,怎么宋嬷嬷今天突然对她这么严格了? 宋嬷嬷看着夜色,暗暗思忖,今天安平王特意和她说要加强小姐的茶道礼仪,他下次看到小姐的表现一定会很满意。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小花最近喝茶优雅多了,宋嬷嬷教得不错。 小花:(火冒三丈)是你多嘴宋嬷嬷才对我魔鬼训练的? 李湛:咳,我这不是想提升一下你的气质吗?别生气。 小花:想要我不生气也行,这一桶水你给我灌下去! 第114章 新的笛子送过来的时候,苏老先生正准备给小花上课。 听见安平王求见时苏老先生眉头皱了起来,安平王名声不好,很让他们就些饱学之士不待见,安平王的名声总和好色,不学无术扯上关系,不过最近自从安平王挑了两黑土胖的女人给皇帝生孩子之后,他好色的名声倒是少了很多,他挑女人眼光之奇葩的名声盖过了好色。 苏老先生看了看小花,一个平板的瘦小萝莉,跟黑土胖完全木有关系,也就是说不是安平王的菜。这样看来以前传出他好色名声的人倒是其心可诛。但不学无术的名声倒是还在的,沈佩是跟他们说了安平王现在进步很大,但就他们这些老家伙的眼光看来,安平王学习才多久,这进步最多也不过是从文盲到识几个字的区别而已。 “先生,安平王是为学生拿笛子过来,新改造的笛子。”小花见苏老先生脸色不豫赶紧说,“这笛子可是十二孔的,音阶更多了。” 苏老先生知识渊博,君子六艺他可是其中的佼佼者,对笛子虽说不如古琴,但也有涉猎,当下起了好奇心。 大庆朝十分尊师重道,对于德高望重者除非是上朝否则连皇帝都不需要跪拜。对于年满六十以上的德高望重学者,皇帝不得加刑,王爷都得下马。 李湛很恭敬的进来对摆谱的苏老先生行了一个大礼,苏老先生暗暗点了下头,安平王这礼貌还不错,以前传言他不敬师长,看来确是以讹传讹。 三只笛子摆在老先生面前,苏老先生马上夺了支过来仔细观察。 小花也拿起一支笛子,爱不释手反复看着,这才是她印象中的笛子,也是她会吹的笛子。 “试试音吧,这可是我找专门做笛子的大师做的,不满意的话再拿去重做。”李湛笑着让小花试吹一下。 小花吹了几个音,找准了音阶,吹了一首《梅花三弄》,尽管还是比较生疏,但好歹能听出听的是什么玩意了,苏师傅将手上的笛子拿过来仔细观察,笛子一下子多了几个孔,音阶一下子多了数个,这下子能吹的曲子更多了。 “安平王大才,是老夫以讹传讹了,果然流言信不得。”苏老先生欣喜地看着他,他就说大庆朝人杰地灵,皇家哪来那么多纨绔子弟。 “不是我大才,”李湛微笑着说,“这是花静小姐的功劳,她从一欧罗巴人处学的,就音乐而言,那边有其独特的记谱法子。”说罢将他这几日整理的阿拉伯数字1-7代替的音阶和大庆用的宫商角徵羽对应起来。 苏老先生暗自吃惊,这样果然方便许多,再看小花眼光已是不同,“发现的眼睛有时比聪明更重要,看来是老夫错了,你并非不学无术之人。”语气中带了几分歉意,这姑娘并不是他想像中的朽木。 小花赶紧行礼,“哪有,多亏了夫子的教导,学生也觉得最近进步良多呢,只是这新的记谱方法并不是我留意到的,是家母的功劳,她在世时最喜欢看书,她当年看到一些关于欧罗巴的书,对里面的谱曲方式极为推崇呢,若不是当时她生病,这新式笛子早弄出来了。” 老先生暗自点头,看来这孩子没撒谎,可惜她母亲过世了,不然可以好好交流一番当真再好不过了。 李湛微笑着打圆场,“这笛子倒是在花夫人的启发下弄的呢,据说当年花夫人极想将很多乐器改成七音阶,这样谱出来的曲子更悦耳,可惜当年花夫人病重,都没心思去弄其他乐器,只提到笛子而已,现下苏老先生要教花姑娘乐器了她才想起要改造一下新笛子。” 唉,小花傻笑,但心里腹诽不已,这不是抗日频道,不要叫我花姑娘好吗? 苏老先生用欣慰的目光注视着小花,如果这笛子真的是在小花的启发下才做出七阶的,那小花的名字必能上音乐史,而她作为花静的师傅岂不是也能青史留名,这样一来他看向小花的眼睛简直可说是温和了。 李湛拿来了三支笛子,当然有一只是属于苏老先生的,苏老先生摆弄几下就熟悉了笛子的音阶,在兴头上吹了首曲子,他年轻的时候对音乐极为喜爱,上了年纪后因气不足倒极少吹笛,但良好的音乐基础让他很快就熟悉了这新的笛子。 古人谓笛子的声音为“荡涤之声”,古人诚不欺我。李湛闭着眼睛欣赏,一脸的享受。 现在正是春天百花竞艳时候,小花从笛声中听到了鸟语花香,溪水琮琮,一只小鸟飞上枝头欢快地唱着歌,然后另一只小鸟听到了这悦耳的鸣叫开始一唱一和。 不对,是真的有小鸟在唱歌,小花睁大眼睛看着窗外的大树上正在吱吱喳喳欢叫着的两只小鸟,据说悦耳的曲子能吸引动物倾听,她真的见识到了,古人说的绕梁三日诚不欺我。 路边经过的人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细细聆听,下人们也情不自禁停下手中的活计痴痴地听着。 一曲终,小花将手拍得通红,不愧是大师级的人物,太好听了。 “虽说新的音阶老夫没用上,但这新式笛子果然更悦耳动听。”苏老先生有些遗憾,这改良过的笛子果然比旧的更悦耳,可惜为什么不是他年轻时遇到这样的乐器呢,那时他中气更足,肯定能吹得更好。 “来说看看这曲子如何?”苏老先生转过来问李湛和小花,浑然忘记李湛不是他的学生。 “我听到了春天,万物复苏。”小花很不好意思地说。 “嗯,能听得懂意境是学乐的入门。”苏老先生勉强点头,看在她灵机一动使笛子改良得更动听的份上,苏老先生没再说什么,转而对李湛道,“你觉得呢?” “极为美妙,”李湛拍手感叹道“无论是滑音,颤音和叠音都极其完美,只是……”李湛有些迟疑。 “只是什么?” “只是腹震音有时不够,许是先生中气不足。”李湛恭敬地说。 苏老先生愣了下,他年纪大了气血肯定不如年轻时但他的技巧早超出年轻时候,而李湛能找出这么一点点不足说明他也是个爱乐的,苏老学生马上来了精神,“你吹首曲子与我听看看。” 李湛遵命,吹同一首曲子。 于是今天一整天,无数有幸听到的人都沉醉在笛声中。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这篇数字不多,但我花的时间更多,看了很多乐器资料,还有今晚实在太晚了,小剧场先不更了,我国庆这段时间都在加班中,每天更还是做得到的,但恐怕字数有点少,大家多担待吧 第115章 苏老先生兴冲冲地回到书院。书院在京郊,掩在青山绿水之间,从山下往上是一条长长的阶梯,每日从山下到山上的学子不得坐轿,只能花时间用两条腿走上去。 大庆讲究君子六艺,能上马射箭是学子最基本的技能,走个山路自然不在话下,因而像前朝那般弱不禁风考个试就半死不活的学子还真不常见,就连这里的女学生平素大多喜马球,上马能打,下马能使箭,尽管大多身材丰满,可手脚终究是极为灵活的,花兰是马球能手,小花去观看过她参加的马球赛,女子马球赛的激烈不亚于现代足球,甚至可以说更危险,一来要在马术要高明,二来球技术也要好才行。 苏老先生拿着新得来的笛子跑到后山一个院子里,当然他还趁火打劫地让李湛多弄了几支新的过来。 这个院子不大,但里面却有块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萝卜和白菜。篱笆上还种了些菊花,想来主人甚是风雅,颇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风度。 房子里正在沏茶的人听到脚步声眉头皱了下,这一定是苏老头,总是急性子。 “老伙计,你看我拿来了什么?”苏老先生一脸急切地冲进来,别看都六十了却手脚依旧麻利,可惜就是胡子头了白得太快了让人觉得他老而将朽而已,其实爬山什么的比很多纨绔子弟还溜。 沏茶的老先生是书院的山长王玖,年纪看起来比苏老先生年轻多了,头发上只有几根白发,长相儒雅,风度极佳,一身白衣仿若谪仙。脸上也只有眼角处有几根皱纹,看上去只四十来岁,实际上年纪其实跟苏老先生差不了多少,只是保养得太良好了,经常被人误认为要小苏老先生一辈,苏老先生大不服气经常在众人面前喊他老伙计,意思很明显,咱都是一辈的人了,你就不要老黄瓜点绿漆装嫩了。 王山长神色未动,气度依然如同谪仙般,脸色不惊地倒了杯茶给老小孩,“何事如此欢喜?” 苏老先生迫不及待地拿出手上的笛子让他细看,王山长细看之下倒多了几分动容,“这是新改良的笛子?” 王山长用清水洗手后,拿起这多了数孔的笛子来试了下,果真比现在的笛子音阶更多,音域更广,山长马上想到这样的笛子能吹的曲子更多了,将来笛子的位置将会在乐器中上升。说起乐器,最多人学的是琴,筝之类让人感觉身份更高的乐器,笛子只能吹奏简单的曲子,加上学会较其他乐器更为简单,就算吹得再好跟擅琴的一比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民间倒是挺流行笛子的,一来便宜,二来易学,因而在学院中的学子更不想学笛子了,隔壁的抅脚大汉都会吹笛子了,我们去学这么简单的玩意岂不是显不出咱学识五车身份高贵来着。 擅书者不择笔,对于他们这些饱学之士而言,音乐不讲究形式,更不究乐器,只讲究心灵的交流和灵魂的愉悦。 “大善大善。”山长只摆弄了几下就忍不住叫好,这个新的笛子连音质都更为悦耳动听,“这是何人改良的,此子大才,莫不是哪里的乐器大家?” “咳,不是哪里的大家,还是个孩子呢?”苏老先生有些不好意思了。 “孩子?该不是书院的学生吧?” “也不是。”苏老先生含糊地说,不好意思说出这是她新收的弟子,他当初还想着妨碍人家进处书院来着。 “不是书院的学生?那考察一番,若无品德上的问题,给他一份帖子让他开学来报道。”山长想了想说。每个书院的教师都可以推荐学生前来学习,当然这推荐的学生有一个时间在书院学习,但一年后考核不合格同样得退学,因而很多夫子对于所推荐的学生都很慎重考虑,以免坏了自已的名声。 “品德上没问题。”苏老先生想起小花那任劳任骂还一脸担心他气坏身体的模样说,当然要是他知道小花任他骂从不还嘴是怕他一命呜呼了他就不会这么说了,“但是书读得少。” “那也不妨。”山长微笑说,“之前进处书院的孩子也有读书识字少的,后来不得成材了。”最重要的是在书院里某方面有大才的人还可以提高书院名声。 苏老先生想了想道:“看看再说,依我看这姑娘年纪不大但有自已的想法,她更愿意自已考进来。”不然以她和安平王及沈佩的交情,走后门什么的很方便。 “姑娘?”山长愣住了,“这新笛子是修姑娘弄出来的。” 苏老先生点头,将新的记谱方法拿出来,“我正在教的一个小姑娘,不过学习虽然不行,但很有自已的想法。” 山长细细的看了,良久叹道,“英雄出少年,看来这孩子确实无需任何人推荐,既然如此,苏兄无妨将她收入门下做个关门弟子也无妨。” 想到小花那目前为止除了笛子毫无亮点的成绩,苏老先生很勉强地说,“我门下都是男弟子,女弟子什么的我没收过,没经验,况且我现今正在修书,实在是不好耽误她。” 王山长了然地看着这老家伙,想来这孩子虽说在乐上有几分天份,其他极为糟糕,不然他也不会一脸抗拒。 苏老先生讪笑了下,赶紧转换话题,“倒是安平王与我想像中极为不同,看来世人以讹传讹害人不浅。”将安平王的表现细说了一遍,“安平王看来真个改好了,最起码他善乐和尊师是不会骗人的。” 山长陷入了沉思,书院里有不少教过安平王的夫子没一个对安平王有好评价的,难不成安平王真的变成好学上进的好学生了不成? “看来小沈探花有大才,居然做到了我们这些老家伙做不到的事。”王山长叹,书院里很多德高望重的老先生都曾和安平王打过交道,但没有一个能改变安平王。 苏老先生脾气不好,太直,自然没有去竞争过“太傅”这个职位,但认识的几个老家伙的诉苦可听了不少,这样看来小沈探花的本事还真不小,安平王之前是什么样子谁人不知,让安平王浪子回头花的心血肯定不少,这才是真的有教无类,这才是真正的师道。想到这里苏老先生有些惭愧,他既然已同意当花静的西席,那就应该好好教她才是,内心的抵触实在是不应该,想到这里心里的最后一丝芥蒂全部消除了,暗暗下定决心好好教育这孩子。 ** 小花对于笛子还是有些基础的,这些天来她回忆上辈子所学过的曲子,按照新的记谱法将之写在白纸上一写就是一大堆。 然后一直猛练上辈子学过的曲子,熟能生巧到哪里都说得通,就像当初她控制自已的怪力一样。 老先生过来的时候听见悦耳的笛子声时愣住了,他没想到小花的天份居然这么高,现在就能吹出成调的曲子了,最重要的是这曲子他从未听过。 不待人通告苏老先生就进入书房,看见的就是小花闭着眼睛沉在音乐之中。面前摆放着无数用新的记谱方法谱写出来的曲调。 老学生眼神一变,刚刚得来的谱他还在想怎么用来跟传统的记谱方法转换呢,小花这里就有这么多新曲子了? “这些曲子你从何处得来的?”老先生问,还有小花刚刚吹的曲调与现在流行的调子有些不同但更加悦耳多变。 小花冷汗流啊流,因为她忽然想起她这吹的曲子决不是这时代该有的,这次该找什么理由呢。难不成能说是哪个伟人的杰作?可是这才刚刚上交的新式曲谱,难不成说这个伟人是外国人? “难不成是你创作的?”老先生见小花迟迟不言,猜测道,毕竟她能注意到蛮夷之国记谱的方法,还能根据这新的记谱法改良出新的笛子,就说明她对音乐还是极有天份的,“看来之前你是被耽误了。”老先生长叹,这孩子看来在乐上还是有天份的,可惜被人送去尼姑庵里白白耽误了。 小花脸一阵红一阵白正想说不是自已作的曲子,却听老先生很满意地说,“看来你在乐上是极有天份的,这笛子还没学多久呢就能这么吹得像模像样了,还有你写的这些曲子都可以在入书院时加分的,看来是不需要担心你在乐上的考试了。” 能加分?小花马上将各种借口甩了,脸红红的说,“哪里,都是先生教得好。” 真是个害羞又诚实的孩子,老先生看见小花受表扬时脸都红了忍不住这么想,他哪知道小花这是羞愧了,将人家的成果占为已有,纵然是没人跳出来告她抄袭,这也不是件什么值得表扬的事。 “来,吹首曲子给师傅听听。”苏老先生满意地看着小花。 小花拿起笛子,从善如流地吹了一首《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悦耳动听的曲子从书房内飘了出去。 老先生闭着眼倾听,这音阶多了,这曲子所能表达的感情果然更丰富了,这孩子技巧不怎么样,但以这孩子的年纪,她在感情表达方面倒是不错。老先生哪里知道小花来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教过几任男朋友了,小花虽说满脑子都是美食和*小说,去ktv唱歌尽管让听众想死,但一首曲子里是亲情还是爱情还是能唱得出来几分的。 小花沉醉在笛子美妙的声音中,她被李湛打击得只剩下一丢丢的麦霸信心总算是恢复了一点点,哼哼,这些现代歌的歌词古人是欣赏不来,但曲子绝对是一流的,虽说他们欣赏起来还是觉得有几分怪异,毕竟古人实在不习惯这么大咧咧的将感情表露出来,但曲子表达的感情他们是听得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你们真了不起,胸部那么大居然还一点都不碍事。 马球女队员:其实还是有点麻烦的,还好我们胸部都不算丰满,再大点就碍事了。 小花:擦,c罩杯还算小?我这算什么! 小剧场2 苏老先生:我刚刚吹的曲子里面蕴含的感情听出来了吗? 小花:古人实在太含蓄了,曲子太平淡了,怪不得高山流水能成千古佳话,擦,就一个钟子期听得懂啊。 ps:最近心情不好,跟相亲的对象去吃饭,他总是只顾看手机,不出去约会就被老妈骂,忍不住和她吵,如果说单身是罪,我大概应该判死刑吧。 第116章 一曲终,老先生睁开眼问,“这曲子叫什么?有词吗?” 小花回答得很顺溜,“有啊,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不对……”见老先生脸色都变了,小花吐了吐舌头,赶紧改口,“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什么事都难不倒,所有快乐在你身边围绕……” 老先生摇头不已,“太白了,没文采,白费了一首曲子,这歌怎么比老百姓说话还没文采……”现在的老百姓说话可没那么白,而且也不会这么直接。 小花傻笑,呵呵,跟这古代歌比起来,现代的词作者都是文盲了,不过她总算发现了她一代麦霸在古代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歌词古代人欣赏不来,起码这新颖的曲子他们还是喜欢的。 老先生对剩下的曲谱十分好奇跟小花讨论了一番,小花没再自讨无趣的和老先生讨论歌词,全部讨论的都是曲风曲调。让小花郁闷的是,老先生的审美观和她不一致,对她喜欢的摇滚曲,老先生批评得一文不值。 太不懂欣赏了,要知道能用笛子吹出摇滚的曲子是多么的难得啊! *********** 淅沥的小雨正在下着,现下虽说是春天,但这几天倒春寒,屋内又烧起炉子,但还是能感受到彻骨的寒冷。 老先生在听完小花的曲子之后,对小花的脸色倒是好看多了,这孩子就算在其他地方一无是处,好歹在乐上,尤其是笛子上能成大家,这笛子的改造已经臻于完美,将来说到笛子的历史绝对不能不说到花静。想到这里苏老先生又想起王山长说的关门弟子之事,当初沈佩让他收小花为弟子,他气得拿扫把将沈佩打了出去,现在仔细想想,沈佩这死小子虽说心肠黑了点,花静虽然是他妹子,但若是一点才能都没有,沈佩也没什么底气让他收她为徒。 照沈佩的话说小花有大才,极善数学?老先生不确定地想,之前他因为小花那一笔烂字吓到了以为沈佩是在骗他,现在想想搞不好是真的。 “听说你数学很好?”老先生问道。 小花顿时来了精神,她是理科生啊,数理化都学得不错,若不是文科把她害死了,她也不会在二本线上徘徊。 “还行。”她谦虚地说,却控制不住嘴角往上翘。她就说穿越女怎么可能一点优势都没有嘛,你看能显示穿越女才能的不就来了,每个梦想穿越的姑娘记住了,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不管学好哪一科总有一天会用上的。 老先生想了几道加减法的题目,小花想都不用想快速的给出的答案,老先生眼睛越睁越大,出的题越来越难,然后他发现小花不管他出多难的题目,小花都只是略加思考就给出的答案。要知道他出的这些题目就算是书院里最擅长数的学生起码也得算上个半天。 小花看着老先生的脸色变个没完倒是担心了,怎么回事啊,李湛不是说她数学极好吗,难不成是骗她的,怎么这老先生一句表扬的话也不说,难不成她数学其实没那么好,还是说这大庆的数学水品极高,不过水平那么高的话老先生为什么出的题一点都不难呢?方程式都没怎么用啊? 然后老先生出了一道难倒无数学子的难题:“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几何?” 小花这次睁大的眼睛,卧槽,这古代就有鸡兔同笼了,这题当年她算了可不止一次了,这可是小学生的经典题目啊,难倒不少可怜的小学生。上小学那会她和同学们算得糊里糊涂不由得一边算还一边骂,这是谁那么神经,这鸡和兔子的头和脚一看就知哪个是鸡哪个是兔子了,分别数一数不就知道多少鸡和兔子了,居然还发神经地要人家用数学题来分出多少鸡多少兔子,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小花想起当初他们质问那个大学刚毕业不久的数学老师将她质问得无言以对,他们得意洋洋地正想跟那老师说,这题pass算了,不用做了,那数学老师想了想就马上改口换了个说法:“在昏暗的灯光下,今有鼠鸟和老鼠同笼,同学请注意在昏暗的灯下是分不清哪个是鼠鸟哪个是老鼠的,鼠鸟是两只脚的动物,老鼠是四脚的,那现在只能看见头和脚,上面可看得见三十五个头,下面只看得见九十四只脚,请问鼠鸟和老鼠各有几只?” 小花当时差点没吐血,因为生物老师才和他们说过长得像老鼠的鼠鸟,数学老师马上现学现卖了。 老先生见小花迟迟不答,顿时有些失望,看来小花数学的最高水准是高级班了,书院的高级班可是专门为户部贮备人才的地方,每个人在算学上都是一把手。小花今年才几岁,能达到高级班的水平已经很不错了,高级班的学子至少有三分二的学生回答不出这个问题。 正在想着这些事的老先生,听见小花在说,“鸡有23只,兔有12只,这题太简单了。” 老先生是飘着回去的,小花有些忧虑了,师傅脸色不对啊,为什么他什么都没说就回去了呢,还有今天他点心都没吃。对了,他一定还在为我不用毛笔字写字生气。不过我数学题是全做对了啊,一定是题目太浅显了他才觉得不值得表扬。 ********** 第二天精神焕发的老先生还没到上课时间就迫不及待的拿着一大堆的数学题过来,小花囫囵吞了几个混沌就赶紧来上课了,总不好让老师等学生吧。 小花漫不经心地做着比昨天水准高一点的数学题,刚写完一张老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抢过来看答案,一边看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题目太简单了,小花一心两用,一边做题一边嘀咕,老先生今天心情很好?外面下着雨,天气还是很湿冷啊,昨天老先生还一脸晦气地说下雨天路太泥泞还得来上课,心情就差呢。还有昨天他来上课的时候还一脸抱怨说最近出门多关节可受罪了,今天心情为什么这么好?捡了五百万两银子了? 全对!老先生呼吸急促地看着数学题,两眼火热地看着小花,小花被这仿佛看金子的目光看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先生,有什么不对吗?”小花小心翼翼地问。 老先生深呼吸,努力平静心下的翻腾,但话中还是有隐藏不住的激动,“你的算数是谁教的,哪里的算学大家?还有你既然有这么厉害的算学师傅,又何必请老夫过来教你?从你的算学水平来看,你的算学师傅必然是对你倾囊相授,但他为什么只教你算学,没注意你其他方面的才能?” 小花被激动的老先生的几个问题问傻了,算学大家?老先生给的那些她高一就会做的题目居然是算学大家才算得出来的? “家母出身商家,算学一道极为擅长。”小花面不改色将所有的功劳往便宜娘亲身上安,还是那句话,信不信由你,有本事你下黄泉去找我娘亲对质。 “可惜了,可惜了。”老先生想到乐器的改革和新的记谱方式,花夫人实在大才,可惜去世得太早了。 ******** 傍晚时分,雨突然下大了,车夫还没来想来是因为下雨耽搁了,京城的路并不是所有的都是青石路,有些泥路一到下雨天马车就会陷进去,可麻烦得很。 老先生向来不管多么晚都要回家的,但现在不见车夫的影子,小花正想让人去打听一下出了什么事,李湛和沈佩骑马过来了,头上衣物上都是湿漉漉的,李湛身穿黑色的衣物看不出来,但沈佩身上白色的裘衣上都是暗红的痕迹。 “出了什么事?”小花有些着急了,那是血吧,“是不是受伤了?” “没有,只是不小心沾上了血迹。”李湛赶紧对小花说。 “快过换下衣物。”苏老先生皱眉,年轻人不懂爱惜身体,这衣物都湿了,很容易感冒。 小花急急地让橘子去煮姜汤,两人去换过一身狼狈。 “见过苏老先生。”换完衣服后,两人对着老先生行礼。 “出了什么事你们之前是坐马车的吧?” “路口处因下雨路上陷了一个洞,前头的马车倒霉翻倒了,然后好几辆马车不慎撞一起了,方才见到先生的马车了,但实在过不来,就让车夫躲雨去了,先生不妨等人来将路修好。”沈佩擦擦湿湿的头发,还好他身手不错,安平王在马车撞一起时也很灵活的趴□体,两人都没事。 “没人受伤吧?”小花忙问。 “有几个伤者,都送到最近的医馆了,还好都是轻伤。”李湛喝了一口热茶,靠在炉火边上取暖,也觉得心有余悸,他的马夫受了点伤还躺在医馆里,沈佩见雨下得越来越大,马车也坏了,赶路不安全就干脆直按卸了马过来附近的张府躲躲雨。 “真是倒霉。”小花说,将李湛手里的茶拿走,塞了碗热腾腾的姜汁过来。 沈佩微微皱了下眉,慢慢地一口一口咽下去,姿势优雅;倒是李湛愁眉苦脸看了好一会才一口气猛灌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苏老先生:这是什么风格的曲子? 小花:摇滚乐!我最喜欢的。 苏老先生:摇晃滚动才能演奏的曲子? 小花:…… 第117章 “我爹不知会不会有事?”看着外边越下越大的雨小花开始担心了,张猛已经好些天早出晚归了,说是去抓山匪赚钱……不对,是练兵去了。 沈佩看着屋外的大雨眉头皱了起来,“今年春天雨也未免太多了,往年的这个时候可没那么多雨也没那么冷。” “春雨贵如油,没什么不好。”李湛无所谓地说,总算将那碗姜汤干掉了,将全部心思都放在桌上的点心上,吃点甜的正好压压满嘴的姜味。 “街道成溪流就不是好事了,跟春雨贵如油—一滴一样很糟。”小花随口说,又给李湛和沈佩倒了一碗姜汤。 “妹妹说话风趣得紧。”沈佩笑着拿起又盛满姜汤的碗。 李湛咬牙切齿地仿佛看着生死敌人般的看着那碗姜汤,再看了一眼虎视眈眈看着他的小花,最后只得愁眉苦脸的又喝了一碗。 “不知会不会影响今年的收成?”苏老先生有些皱眉。 “无妨,红苕在南方地区一年可种两次,等这次丰收之后,我就让百姓大量的种红苕。”李湛有底气就是这个原因,手上有粮,心中不慌! 苏老先生这才安心下来,见小花收拾东西后拿着碗和水壶出去了才开口问道,“这路可能没那么快修好,不过……这真的是事故?”老先生有些艰难地问,他不是傻瓜,沈佩进来时身上和血告诉他这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马车事故。 这两人必经的道路哪天坏不行,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呢,老先生有些不相信是巧合。当今圣上身体不好,但现在后宫两个妃子已有身孕四个多月了,原本十有□□会上位的安平王看来是没希望了,这究竟是意外还是有人故意…… 沈佩的脸色有些凝重了,“不清楚,不过最好是巧合。”声音低沉下去,如果真的有人太岁头上动土,他不介意让他们知道后果。 李湛也笑不出来了,若不是巧合,可能又要有一批人要死去了。 老先生眉头皱了下,正想说些什么看到小花拿一个大汤盆进来马上闭嘴了,李湛和沈佩也默契地对小花露出笑脸,什么也能不说。他们倒不是怕小花泄密什么的,就怕这孩子想东想西瞎担心,刚才沈佩身上带血过来时小花可是脸都吓白了,不然这孩子不会失措到亲自收拾碗和水壶,做这些本来下人应做的事,跟宋嬷嬷学了这么久的礼仪这些低级的错误小花早就不会犯了, 小花心情已经恢复过来了,笑眯眯地将大铁盆放桌面上说,“现在雨太大了,大家不如留下来吃晚饭等雨停再走,呆会我让铁牛到府上说一声。” 李湛高兴了,一看这大汤盆就知道吃火锅,他这个冬天简直可说是迷上火锅了,但火锅要人多才热闹,偏偏府里没人陪他吃自已一个人吃也高兴不起来,之前还能经常来小花这儿蹭饭,但自从苏老先生上门教学以来就很不方便了,苏老先生嘴毒啊,就算他是王爷在他面前也只有装孙子的份。 见李湛马上一脸欢喜的去帮忙搬东西,苏老先生倒是再一次刮目相看了,遇到那么大的意外还能面色如常,果然安平王无能的名声都是外面谣传出来的。 下雨天留客天,这真是老天留客,小花很高兴。 虽说现下是春天了,但倒春寒还是非常冷的,这样的天吃火锅最舒服了。 小花摆出的一排蘸料琳琅满目将见识多广自觉大江南北好吃的佳肴无不尝过的苏老先生震住了。苏老先生对各种各样的蘸料十分好奇,每一样都尝了一下,并坚持自已调味。 老小孩,越老越像小孩,小花心里嘀咕着,惨不忍睹地看着老先生很有实验精神地将各种蘸料混合然后尝味道。看着老先生一边尝着各种混合物,脸时不时扭曲成一团,小花忍不住偷笑,这蘸料也讲究搭配,可不是混合得越多越好吃啊。 “先生,不介意的话我为您调一下蘸料怎么样?”看着老先生愁眉苦脸的试着自已弄的蘸料。小花忍住笑,拿出小碟子重新调了几份放在老先生面前。 “好,不过先说了不好吃我可要自已调。”老先生松了一口气,他可从来不知道这蘸料居然还有这么多种,谁能告诉他韭菜花居然可以做蘸料的?还有海鲜和豆腐做的蘸料,他这是第一次吃实在没经验啊。 沈佩也很开心地调蘸料,火锅是好吃,但他和李湛都很少弄来吃。李湛是没人陪一个人不想吃,他呢是因为火锅容易上火怕对老爹和小弟身体不好忍着不敢多吃,现在终于可以吃个过瘾了。 老先生稀奇地看着这造型奇特的汤盆,居然从中间隔开了,里面的两种汤居然各有不同的味道,老先生分别从里面捞了一块肉,吃过辣味时不由得眼前一亮,往汤里捞肉的速度加快了很多。 小花很遗憾地发现清汤又白弄了,本以为很注意养生的老先生筷子只往辣汤里捞。 吃火锅最重要的是气氛,几个人吃吃笑笑再加上热气腾腾的火锅真是神仙都不换。 “小花手艺很好吧。”看着老先生筷子动个不停李湛得意地说:“小花会做很多菜,她做的红烧肉香甜可口,回味无穷;做的糖醋鱼酸酸甜甜的,蟹粉狮子头清爽可口,油而不腻;红烧排骨色泽鲜嫩,咸香可口;当然小花说最好吃的当为‘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的一种大杂烩,可惜材料不够。”李湛一听小花描写的佛跳墙的味道就口水流个没完,只可惜小花不肯做,说什么酒不好做出来会很难吃什么的。 好吃的老先生心惊了,安平王说的这些菜名他一无所知,看来天下之大是不可想像的,他原以为自已这几十年来走南闯北,在吃方面已经无人能敌了,但没想到一个小姑娘做的菜他听都没听过。 吃吃谈谈间几人已吃得差不多了,小花咂舌不已,为他们几个强悍的战斗力,她觉得如果哪天他们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不用说前三名绝对是他们包了,当然她肯定是第一名。 初春时节青菜还不算多,尤其是最近天天下雨青菜更是少,小花和李湛两个本来都是正长身体爱吃肉的时候,没青菜也不觉得有啥,吃了个七成饱之后,老先生觉得吃太多肉有点腻味了,也不是没青菜,白菜萝卜管够。当然老先生是不肯承认自已对天天都吃的白菜萝卜烦了不吃它们只顾吃肉才觉得油腻的。所以一边吃一边遗憾青菜太少了,初春时节青菜还没长大呢,想吃点别的蔬菜也不是没有,一些拥有温泉的权贵种了一些新鲜蔬菜,那价格真是高且贵,涮火锅时只能吃些萝卜白菜之类容易保存的蔬菜了。 “蔬菜太少了。”老先生一边吃一边嫌弃。 嫌弃你干吗还筷子不停,沈佩心里嘀咕,个轻人都爱吃肉他并不觉得青菜有多稀罕,当然对他而言也不算稀罕,他家冬日各种蔬菜也从未短缺过。 对一个在尼姑庵里吃了近两年素的吃肉动物来说小花并没想到有人会吃腻了肉,听着老先生的抱怨,她忽然想起什么跑了出去,作为一个吃货关于吃的东西她从来不会忘记的。屋檐下满满的都是酱菜坛子,小花早习惯了一有空就跑后山做各种酸腌菜,下山时带了很多下来。 小花拿了一个大盘子进来,上面是她腌的酸菜,除了常见的萝卜白菜卷心菜苦菜黄瓜,她还腌了豇豆,生姜,荞头还有酸笋,木耳,大头菜、韭菜花,甚至还有李子桃子梅子等等,几个人都看得呆了,尤其是老先生眼都直了,他从来没想过居然有那么多的蔬菜和水果可以用来腌制。老先生手脚很快,迫不及待地伸出筷子来。 又酸又有点微辣,但这种辣并不像姜的辣,很爽口。小花表示这些泡菜很难得,要知道她还没找到最亲爱的辣椒呢,这辣味不知让她死了多少脑筋才从各种能吃的植物中找出来并混合出来的,但也只有三分像辣椒而已。 腌菜并不是没吃过,但味道好成这样的还真不多见。老先生胃口大开,桌面上的东西很快消失在那张大嘴里。小花觉得是不是吃货总会散发出一种磁场吸引吃货,为毛她周围都是吃货呢,便宜爹就不用说了,沈佩和李湛吃得也不少,现在来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居然也这么能吃。 “这腌菜真好吃,比去年腌的还好吃。”李湛叹道,“我之前拿你做的腌菜过宫了,那些个御厨的脸简直都要被我打肿了,做的饭菜不如你做的也就罢了,连个腌菜都做得不好。” 躺着都中枪的小花表示自已很无辜,对御厨们在心里说声抱歉,比不过是当然的,她身后有着五千年的饮食文化大支撑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不小心按照自己的胃的份量煮降糖煮多了,不过没关系,两个人分嘛。 李湛:我都吃两碗了。 小花:没事,厕所在那边。 第118章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老先生看着狼藉的桌面,恋恋不舍的放下筷子,下了个决定,“咳,花静,老夫决定收你为弟子了。”一副还不快点下跪感恩的高高在上表情。 小花呆住了,挟在筷子上的羊肉啪地掉回碗里,开什么玩笑,现在苏老先生只是家教而已,她每天练字读书就累个半死了,如果真成了他弟子,她深刻怀疑自已还能不能活着。 “小花,还不快端茶拜师。”李湛欢喜地跳起来,到处找茶水让小花立即拜师。苏老先生是谁啊,庆都书院响当当的名士,想要拜他为师的人可以绕大庆半圈都不止,连皇帝都不敢对他不敬,他那张嘴足可以将死人从坟墓中骂活。这已成奇观了,他越嚣张就起有名,天下无数名士学子以结交他为荣。 “没错,这实在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满肚子坏水的沈佩在心里弯弯绕无数后满面笑容地说,低声在小花耳边说了苏老先生的各种牛逼,以及拜师后的各种好处。 沈佩和老先生算是忘年交了,早年沈佩于苏老先生有恩,苏老先生很感激就想收他为徒,偏偏沈佩祖父,同样是有名望的名士沈老先生不肯,他跟苏老先生斗了半辈子,文无第一,两人都是拗脾气,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为什么我孙子要拜你为师啊,我孙子向你拜师不是说明我才气不如你,没办法教好的孙子吗? 沈老爷子犯了倔,死活不肯让沈佩拜自已的敌人为师,但老先生总觉得自已报恩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沈佩拜他为师。事实上是苏老先生从不欠任何人,沈佩这死孩子脑瓜太聪明,什么事都能自已解决从来不会上门要他还人情,老先生难过啊,他不愿承认其实是自已想收徒才老揪住沈佩不放的,因而天天上门找这死孩子要报恩,外人不知底细还以为他沈佩有多么的有才华才让苏老先生老上门来拜访,因而沈佩到哪里都有不服气的人上来挑战,他不得不拼命苦读,因为他实在不想成为别人成名的踏脚石,可以说今天一身才气还真是拜老先生所赐。 以前他闲着无事干,不介意多刷刷上门来的小号,就当积累经验值,但最近他实在烦不胜烦,安平王变得有出息的名声传开之后,他这个师傅也快跟着闻名天下了,每天国事那么多,还有那么多除了想上门来推boss的抖m们还有一大堆想拜大boss为师的纨绔们!最让沈佩无法忍受的是老先生最近修书没灵感了天天上门来烦他,让他帮忙一起修书,沈佩干脆从源头解决:让苏老先生上门教小花念书!他就不信了苏老先生教一个文盲读书还有时间天天上门来烦他,每当沈佩看到老先生跳脚地大骂沈佩不地道让他来教这么难教的学生,他就觉得心情愉悦。 “小花,你要是拜苏老先生为师,以后在士林可以横着走了。”李湛乐呵呵的将一杯刚倒出来的茶放小花手里。 “我又不是螃蟹,不喜欢横着走。”小花郁闷地看着手上的茶杯,“先生德高望重,按理说我是觉得很荣幸的,但小女子实在才德全无,太高攀了。”小花绞尽脑汁的想着怎样推辞。 “你是不像话了一点,但有自知之明还算过得去。”老先生以为她欢喜疯了,只是在谦虚。 “但先生桃李满天下,小女子觉得实在怕到时丢了先生的脸面。”小花委婉地说,恨自已想不出更好的理由。 “先生高徒极多,无经天纬地之大才者不知几何,小花为身女子入得厅堂也就足够了。”沈佩赶紧打断自家妹子的话,苏老先生下定决心了就很难更改,小花最好还是应了,而且拜这老先生为师好处多多啊,最起码身份一下子就上去了。至于小花所说的理由他并非不能理解,小花就算入了先生的门也无人期待她真个成了什么大才。 “妹妹不用担心,你就算真的是文盲也不会让先生丢什么脸面,换句苏老先生经常自吹自擂的话,能代表他脸面的人才还没出生呢。”沈佩笑眯眯地安慰小花。 “没错,如果沈佩你愿拜伙为师倒是勉勉强强能代表老夫的脸面。”苏老先生哼了一声说,对小花印象更好了,如果是其他人能拜他为师肯定欢喜得没了理智,他的名字就是一个招牌啊,管那么多先答应再说,但小花明显不同,她考虑得最多的还是他的名声,完全误会的老先生用慈祥的目光看着小花,那模样不像是看学生倒像是看孙女了。 只有李湛看出来了小花是真的不想拜师,原本他应该是恨铁不成钢的,但不知为什么他只觉得心里隐隐欢喜,他就知道小花是不一样的,相比名利小花更喜欢平淡地过日子,就像他并不想当皇帝一样。他的心向往自由,而小花却无论何时何地心都是自由的,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对小花一见倾心吧。 小花面有难色,“这事应该先和家父说说。” “放心,你父亲一定不会反对。”老先生摆摆手说,见小花脸上的犹豫不由得有些怒了,“难道你不想拜老夫为师?!”老先生发火了,他性子最是拗了,认定了就一条路走到黑。也因而跟沈佩死磕了那么多年。但沈佩有大才还有那么个才名不在他之下的爷爷,他也就算了,但花静一个没才没貌的小姑娘,他不过是看她为人不错,可惜少了点身份才打算提携一把,小姑娘嘛所为不过婚姻幸福,有他的才名撑着,纵是小花长得丑点也不至于没人要。 小花猛点头,反应过来不对劲又猛摇头,“不是不想,只是我做不成才女的,琴棋书画对我来说太难了。”语气有点沮丧。 老先生没好气地看着他,“以后多学多练就不难了,而且你想当才女也有看天份才行,没人期待你当才女。”只要表面过得去就行了。 那就是说她不学无术也没关系,小花马上乐呵呵地说,“师傅在上受小徒一拜。”机灵地跪下并将茶杯端到老先生面前。 哼,老先生哼了一声,他就说嘛,除了沈佩这死小孩他想收谁当弟子会收不到。矜持地端起茶喝了一口,想了想将腰间的玉佩拿下来,“这是拜师礼,收着。”然后又瞪着安平王和沈佩,“老夫收徒了你们不表示表示?” 小花乐呵呵地看着玉佩,细腻的雕工这水润的玉质一定很值钱。听见师傅的话小花马上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两人,对啊,拜师了要有贺礼,礼物礼物快到我的碗里来。 两人苦笑,将身上摸了一遍,总不能拿银子当见面礼吧,偏偏他们身上什么都没带,最后只得将身上的玉佩当见面礼了。 李湛从脖子子拿出一个玉佩给小花,小花两眼放光,这可是皇家的东西,一定更值钱!见小花不住摩挲着还带着他体温的玉佩,上下观赏个没完,李湛用屁股想都知道小花在估计这玩意值多少钱,不由得拍拍头叹气说,“我送你的玉佩是不能去当的,上面有皇家标志。” 皇家标志?果然上面雕着一条龙,这不是惹麻烦吗?小花二话不说要塞回李湛手里,李湛立马将手缩了回来,笑眯眯地说:“收下的礼物最好不要还回来,不然这是结仇的行为。”想想除了吃的东西他还没送过随身的物品给小花呢,这个算不算是定情信物?想到这里李湛的心有些荡漾起来。 苏老先生觉得有些不对劲,时下虽说男女之间不像前朝那样大妨,但李湛挂脖子上的玉佩送人也未免太亲近了点,但看李湛腰间并未佩戴玉佩,想来他脖子上挂的是唯一能送人的,再说了安平王怎样都不会看上他的小徒弟,还是个女童呢,于是也不多想了。 小花实在无可奈何,李湛虎视眈眈地看着她一定要她收下这个麻烦的东西,只好郁郁地收下了这个不能卖只能供起来的玩意,大概是好的表情太郁闷了,李湛感到有些不舒服了,妈蛋,哪个姑娘收到我的东西不是将之重了又重的收起来,你这小豆丁还真有卖掉它的想法啊,也就是说小花现在对他还是没有任何想法,一想到这里心里就更不舒服了。 老先生倒是满意得紧,不错,他就说自已眼光不错,小花年纪是还小,但不畏强权,更重要的是面对两黄金单身汉也没有不顾女子的矜持巴上去,这比书院很多一看到小沈探花就尖叫着恨不得马上扑上去的女学生好多了。 “好了,既然拜师了,以后老夫就是你师傅了,你以后要懂得孝敬师傅。”苏老先生舒了一口气,用无比期待的眼神看着小花,刚刚说的什么红烧肉,糖醋鱼,狮子头,宫保鸡丁还有那个佛都会跳墙的什么大杂烩赶紧给师傅我多多的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数年后 李湛:花,我当初给你的玉佩你放哪了?(这可是定情信物啊!) 小花:跟祖宗牌位放一起了。(敬而远之才不会惹祸。) 李湛:你居然将我送你的定情物送给祖宗了! 小花:(原来那是定情物啊?)这是让祖宗见证我们夫妻恩爱! 第119章 好好孝敬师傅?小花不明其意,乖乖点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年纪当我父亲是大了点,但我会将师傅当爷爷一样孝顺的。”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先生愣了下,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大庆朝是极为重视教育,教师地位极高,但孝顺父母还是排在尊师重道之前,他老先生不由得感动了,原本是因为各种原因才收下这孩子的,现在他下决心一定要将他满肚子的才华教给小花,好好教育出一代才女。 小花若是知道她不过是模仿古装剧多说了几句话就换来未来日月无光的苦学日子,不知会不会哭死。 沈佩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努力压抑住笑意,相处久了就知道自家这个妹子是多么的不求上进了,就连拜师也是在明确知道不用学太多的情况下拜的,什么叫搬石头砸了自已的脚,现在就是了,当然对外人而言应该是捡到宝了。 不过想想小花的性子沈佩不由得又叹了口气,重情重义的傻孩子也意味着容易上当受骗,和安平王交换了个眼色,两人都心知肚明今后真的要多看着她了,免得被人骗走了。 “小花啊,既然拜师了就要弄个拜师宴,你看看什么时间做一桌好吃的。”李湛说出另两个人的心声。 “好啊,没问题,不过我不是将菜谱都给天上人间了吗?那边你们不是经常吃吗?”小花有些奇怪了,为毛这两家伙还是一有空就跑来蹭饭吃啊,又不是吃不起天上人间。 原来红遍京城的天上人间里的菜谱都是小花给的啊,老先生若有所悟,他这徒弟真是收对了,这天上人间他也常去,当然他这把年纪了对美人什么的早没了兴趣,但里面的菜肴还真的很不错,没想到都是自家徒弟的功劳。 “嗯,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不如你做得好吃。”李湛也百思不解,只能将之归于小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厨艺天才了。 小花倒是明白,就好像一个大厨为自家亲亲老婆和为一个不相干的人烧的菜味道总是更好一些。小花很得意地摇头晃脑,她这算不算领悟到了食物中爱情的味道了。 “食物也有道!”小花得意地说,“其实人的感情有时从食物中是体会得到的,我问你一百斤的石头和一百斤的妻子哪个更重?” “不都一样重?”这不是废话吗,李湛奇怪了。 老先生倒是明白了:“当然是石头更重。” 沈佩也明白过来,对着李湛笑道:“如果是你,抱一块一百斤的石头和抱一百斤的美女,抱哪个跑得更快?” “石头。”李湛很果断地说。 沈佩觉得自已简直是脑残,居然跟他谈论女人。老先生不动声色地看着安平王,究竟当初说安平王见了女人就走不动了的谣言是哪个王八蛋胡说八道的,这里面有没有什么文章?但皇室人实在少得可怜,将安平王捻下去了难不成还有得益者?联想到今日的马车事故,老先生满脑子都是阴谋论了。 “总之,如果是为了心悦之人做菜,人总是更用心,会不知不觉中考虑其喜好,有人说过食物会糅杂进情之滋味。”小花觉得现在自已化身为食神,全身散发出俺就是权威的侧露霸气。“心情就在食物中,在严寒的冬日,有时幸福不过是一碗酸辣汤,在炎炎夏天,幸福不过是一份凉皮,在心情不好时一份甜甜的蛋糕总能让你心情好一些,三更半夜回家时幸福不过是有人点着一盏灯在灯下在等你回家,然后端上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 老先生一愣,小花年纪小小能说出这么番话来显然是有几分通透的,“说的有理,知足常乐乃喜乐平和之道。” 沈佩倒已习惯,丫头看起来没读什么书但却时不时能说出一些精辟之言,问她总说是做梦梦见的。 李湛沉默了会,他只有一个问题:“花啊,酸辣汤凉皮蛋糕打卤面是什么样的食物,哪天做来吃吃吧。” “嗯,凉皮是夏天吃的,蛋糕的话我已经让人给我弄个烤炉了,不过这时候的天气吃酸辣汤和打卤面还是很舒服的,明天我来弄吧。” 老先生马上回过神来,看似一本正经地说:“多弄一份,身为弟子要随时记住要孝敬师傅。” *********** 吃完饭后没多久天就黑下来了,下了好几天了,雨水终于停了下来。小花在灯下背着书,时不时看看半开的窗户,呼吸着带着寒意的春风。 “不是说今晚一定回来吗?怎么这么晚?”小花自言自语地说,爹出去好几天了,说好今天回来的,如果爹知道她拜苏老夫子为师了一定很惊讶又欢喜。 “小姐不用担心。”橘子进来端着花茶进来,“老爷身手极好,几个小蟊贼算得了什么。” “哪里是小蟊贼,那可是穷凶极恶的山匪!这几天一直下雨,天还这么冷,一点都不像是春天,我担心爹会饿会冷。”小花转过身来看着夜色叹气,“你说爹为什么那么倔呢,家里又不是没家用了,没必要出去挣那笔小奖赏嘛。” “老爷是想自已亲自为女儿攒一笔嫁妆呢。”橘子忍不住羡慕,尽管不是亲生的,这父女之间的感情却胜过亲生的。不过小姐对老爷也是真的极好,她还第一次见女儿从衣食住行上将老爹当儿子养的。老爷粗人,不懂什么衣服布料质地产地,不懂入口的茶是好是坏,更不懂羊肉并不是最贵的吃食,所以他不明白这个女儿在吃和穿上为他花了多少心思,每餐的花样都在考虑怎样荤素搭配怎么营养又健康。 不过小姐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老爷一发薪水了就全部交给小姐让她存好做嫁妆,每次出门总会记得带各种好吃好玩的回来,明明是一副凶猛恶人相,当起父亲来却是一副慈父蠢相。 橘子打了个寒战,说实话每次看到那只露出两只铜铃大眼满是胡子的煞气凶脸挤出自认为慈祥的仁父之笑,她就觉得好像看到了地狱里的恶鬼,笑起来比不笑还可怕,偏偏小姐丝毫不怕,还鼓励他说,“爹看到那么多汪洋大盗,土匪山贼心情一定不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多想想女儿,这样就能笑出来了,这样就不会觉得人世间都是坏事了。” 橘子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小花狐疑地看了橘子一眼,橘子赶紧摆手说没事。她这是想想当时安平王和沈小学士的表情了,两个人都木了,因为小花继续说:“我喜欢看见爹笑,看见爹笑我就得心情开朗;因为笑声代表一个人活得幸福,我是爹的女儿就希望爹能每日开口大笑,经常笑的人更加长寿健康。” 后来张猛就经常在安平王面前笑,橘子听安平王身边的小厮说最近安平王练武进步很大,因为张师傅一笑安平王就吓得打哆嗦,然后练习就勤快多了。 为了让自家女儿心情开朗的张猛见到人就笑,结果最近抓住的小蟊贼只要关门放张师傅效果就无比的好,不用上刑就自动自首了。 橘子正胡思乱想,却听到小花欢喜地说:“爹,你回来了。” 两人都忙活起来,小花将热腾腾的毛巾递了过来让张猛擦擦脸和手,又忙着将一直放在小沙锅里熬得又香又糯的粥端过来。 张猛对于闺女坚持的养生已经从不习惯到习惯了,小米粥当然不是他这个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大汉的菜了,但闺女就是坚持说什么他经常有一顿没一顿的胃会不好,尽管他拍胸脯打包票说自已身体无敌的壮,但闺女就是能找出很多理由说什么现在不注意将来可能会得各种毛病,一说到怎么吃得健康小花无论怎样都不肯让步,张猛也只能由着宝贝闺女了。 不过闺女弄的小菜是不错的,张猛稀里哗啦的喝完一大碗粥后,小花笑眯眯的端上一大碗三鲜汤面,闻起来就是一鼓浓香。 将萝卜香菇羊肉切丝,羊肉用葱姜汁,盐和酒用湿淀粉拌匀,然后放菜油炒肉丝变色。当然大庆是没有淀粉这更意的,还是小花想了很多办法从红苕中葛根中弄出来的,费了很多劲,就连皇宫里的御厨都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做肉食醉月楼里的肉食就是做得比较嫩。 将羊肉丝炒好之后,再将酱油,葱姜汁和料酒加上鸡汤煮开,放入虾仁和面煮熟盛上大汤碗里,最后将萝卜香菇丝放入锅里翻炒淋上芝麻油后将之放在汤面上即可。 做法简单但汤汁鲜香,面条爽口,张猛每次都能吃上个三大碗。当然他这是回来得太晚,闺女担心他吃太多不消化,平时回来得早的话闺女还会摆上一些美味的卤肉。 在黄色的灯光下,张猛嘴角含着笑一边大口吃面一边听着闺女叽叽喳喳的说着白天发生的事,说到自已被苏老先生收为徒时的不可思议。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在思考小花说的食物也有感情。 李湛:花,你专门为我做道菜再为沈佩做一道菜吧。 小花:(??)好的。 李湛:可恶,这两道菜味道都一样啊,也就是说你对我们的感情都一样多? ps:我今晚加班到11点多才到家,明天还要继续相亲去,郁闷中 第120章 “爹,你也觉得很奇怪吧,你说苏老先生怎会收我为徒呢,我明明不是什么才女啊?”小花还是有些不解。 “这有什么好奇怪,俺闺女这般优秀,他不收那是他没长眼睛。”张猛微笑说,在昏黄的灯光下狰狞的脸竟不可思议地多了几分柔和。 “爹你这是癞痢头都是自家孩子好。”小花嘟着嘴说。 “你本来就好,苏老先生嫉恶如仇,人品不好的他可看不上,不过他有一个弱点就是好吃。”张猛笑着说,“不过为了避免麻烦,苏老先生一直瞒得死死的,外人并不知道而已。” 若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去算计安平王了,让安平王一直在老先生面前吹嘘小花多么的擅厨。安平王也是个聪明人闻轩而知雅意,他哪能不知道张猛的想法,张猛现下声名不显,在军中地位还行,但在士林中是根本说不上话的,他是个爱操心的父亲,一想到京城书院那一群背景牛得不行的官二代,深觉得闺女跟人家拼爹准输的张猛就打起苏老先生的主意了。 唉,张猛深叹了一口气,他现在是巴不得赶紧上战场累积战功然后升职让闺女拼爹不会输,在书院横着走。 与张猛单纯的担心女儿受欺负不同,李湛想的东西更多。小花弄出来的笛子,在算数上的天份,还有她之前给张猛力气锻炼法等等已经引起一些有心人的注意了,尽管小花将这些功劳全部放她娘亲头上,可这还不够的!不过拜士林的带头人苏老先生为师就不一样了,人家也只会说苏老先生名师出高徒不会想到什么地方去,纵是有什么奇怪的事,有苏老先生这个大旗在,大家也只会归因于名士都会有些奇怪的毛病,都是独立独行的。 张猛当然不知道李湛心中的想法,更不知道这不要脸的混蛋让小花拜苏老先生为师还有一个隐秘的目的,那就是为自已将来娶小花当妻子减少压力,不知道李湛将他都设计了的张猛现在还一味的在心里感谢他,暗暗下决心更努力操练李湛,让他早日练出一身好功夫。 原来苏老先生爱美食!小花恍然大悟,得了,这又一个爱吃的,为什么她身边吸引的全都是吃货呢?小花嘴角抽了一下,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不管怎么说小花有了一种厨师的自豪感,下定决心下次多弄点好吃的给苏老先生。 **************** 桃花快谢的时候,春天快结束了。 小花的字还是进步不大,老先生郁闷得不行,说这姑娘懒吧,她还真不算,每次吩咐她写多少张字准写多少张。还是只能归因于天份吗? “一定是我力气太大了,控制不住笔尖。”小花看着苏老先生怏怏离开的背影难过了。 “其实我觉得小姐还是有进步的。”橘子赶紧安慰小姐,她觉得最起码她现在看得懂她写的是什么的,以前还全是鸡爪子印呢。 “但身为师傅的弟子来说是不够的。”小花苦恼不已,苏老先生以前教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天纵之才,像她这样字都写不好的还真少见。 橘子同情地看着小姐,身为苏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压力也未免太重了点,小姐担心名师出不了高徒让苏老先生蒙羞。 “对了,我想到一个好方法。”小花眼前一亮,她为什么一写要和毛笔相爱相杀呢,能写字的东西又不止毛笔。 ************* 今天是小花休息日,不用上课,沈佩和李湛习惯性的在小花休息日的时候来蹭饭了。 一进门两人隐约听见悲惨的鹅叫声,橘子和谢大娘一脸担心地躲躲闪闪,见到两人松了口气,“沈小学士,安平王,快去帮小姐抓鹅。” 今晚莫不是打算吃鹅肉,两人对视一眼兴冲冲地往后院走,两人已经彻底沦落成吃货一只了,只要有吃的,很多下人才干的活他们已经很习惯地帮小花做了,因为下决心将两人培养成新时代好男人的小花振振有词,“你们来我家不能干等不干活啊,你们好意思吗?” 在小花罢厨的威胁下两人只好做点能做的事。当然还有读书人清高的沈佩原本是打算不理会妹子的,但小花怒了,说了句让他觉得震耳发聩:“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不可随便啊,厨房在你们看来是小事,但它关系到老百姓有肚子就是大事,老百姓造反都是饿出来的。” 沈佩越想越有理,之后小花在厨房需要帮忙时就不担心没人手了。所以小花现在在后院抓鹅他很自发地过来抓鹅。 小花爱吃肉,李湛的沈佩也爱吃肉,小花曾经考虑过在家里弄个猪栏,但大家都坚决反对,尤其是宋嬷嬷气得脸都发青了,这是京城不是哪里的山沟沟,哪有人在这么自己住的地方养猪的!更何况猪可是很臭的。 不能养猪,总能养鸡鸭吧,但小花嫌弃鸡鸭身上的肉太少了,最后才决定养鹅的。跟很多上流社会的贵族们养鹅为了风雅不同,小花养鹅纯粹是为了它们肉多!上流社会只养几只鹅而小花养了几十只就知道目的不同了。 宋嬷嬷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反正这养鹅是世家的爱好,只要没人看见你杀鹅吃鹅,谁知道你是附弄风雅还是作储备粮了,只要不养臭烘烘且又是下等人才吃的猪就行了。 其实小花现在抓鹅并不是为了吃的,她是为了她的鹅毛笔啊。可惜满院子的鹅没一只肯配合她拔毛的,现在满院子的鹅到处拍着翅膀乱飞一通,小花努力跟鹅作斗争,别小看鹅,很多农村养不起狗就养鹅,被鹅狠狠地啄一下肯定会发生流血事件,所以现在橘子跟谢大娘缩在屋檐下都没胆子出来,当然不是她们不帮忙实在是被啄怕了,至于几个下人也很狼狈,农村很多人家养不起狗还养鹅来守门,这些鹅的战斗力可想而知的,他们的手都被啄出血了,艺高胆大什么伤都没有的小姐嫌弃得不行,干脆就只让他们帮忙赶鹅了。 看见两少年进来,小花眼都亮了,“快来帮忙!” 一只鹅拍着翅膀惨叫着飞过来,沈佩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将两只翅膀反绑起来用一只手拎着,另一只手顺手抓住从身边飞速跑过的一只灰毛的鹅。 “不愧是小沈探花!”橘子和谢大娘松了口气,橘子眼睛里都是星星,人长得美脑瓜又聪明身手还这么厉害,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完美的男人吗? 橘子用梦幻的目光看着小沈学士十分灵活地将鹅放入鹅舍。 谢大娘倒是一路看着安平王,相比起能干的小沈探花,他就孩子气多了。两人无语地看着安平王兴高采烈地撵着鹅满院子跑,玩得十分高兴,不对,也不是玩,小花仔细一看点点头,还是挺有策略的,他将鹅赶到沈佩处,沈佩就不用到处跑去追鹅了,效率一下子提高了。 终于几十只鹅被抓回了鹅舍,橘子和谢大娘松了口气下去干活了,嗯,今晚又多了两吃白食的,还得去多买菜回来才行。 李湛意犹未尽的弄了根鹅毛逗鹅玩,鹅舍是用木板做成的,两块木板中间有缝隙,外面系着食槽,刚好让鹅伸出头来吃外面食槽里的食物。李湛的行为大约是激怒了鹅,一只看起来非常凶猛的鹅头猛的伸出鹅舍想啄他的手,李湛哈哈大笑缩回手去,“够不着,哟,头再伸出来啊,够不着!” 沈佩看着李湛孩子气地跟鹅舍里的鹅玩一伸一缩的逗鹅游戏郁闷了,你今年都几岁了,这么幼稚你家人知道吗 小花正低头找最合适的鹅毛,抬头对无所事事的沈佩说,“大哥,来帮我找鹅毛吧。” 沈佩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妹妹,你长胡子了!” 李湛忍不住扭过头来,一看也忍不住笑了,小花满头都是白白的鹅毛,脸上也沾了一些,最好笑的是鼻子下面一根鹅毛看起来特别像胡子。 小花赶紧弄干净身上的鹅毛。 “收集鹅毛是为了玩吗?”李湛看着小花手里抓着的一大把鹅毛给出良心建议,“如果想要弄个毽子还是用鸡毛更好。” “才不是,我是想做笔。” “笔?”沈佩奇怪了,“鹅毛也可以做笔吗?” “当然了,写字很方便呢,比毛笔快速多了。”小花郁闷地说,“我实在写不来毛笔字,所以想弄支鹅毛笔试试。” 这样等同于作弊吧?沈佩正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算了,这鹅毛能不能当笔还不一定呢,若是真的能当笔使用这也算是开创了书写用具的先河,到时苏老先生非但不生气反而会大喜吧。 小花将鹅毛脱脂硬化,在管壁上小心切一条缝,很快一支鹅毛笔就做成了,沈佩试着用鹅毛笔写字,果然速度快多了,更重要的是可以写一些很小的字,这样官府的文档什么的记录速度就快了。他深思了会,热切地对小花说,“我也来做几支吧,写字很方便。” 李湛也两眼发亮,他去欧罗巴时见过有人弄这种笔,他为什么没想到做一支出来呢。“这种笔最大的用处是可以拿来画图,它不像毛笔要经常点墨水,汲一次墨水可以用好一会。”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宋嬷嬷:我坚决反对在府里养猪!这会将格调拉低的。 小花:那养鸡鸭吧。 宋嬷嬷:算了,养鹅吧,现下贵族视养鹅为雅事。 小花:哦,这才是贵族啊,这才是所谓的做biao子又要立贞洁牌坊啊,肚子不饿的时候是风雅,肚子饿的时候是储备粮,嬷嬷说的人一定要会做表面功夫原来就是这样。 宋嬷嬷:#%…… 第121章 李湛简直不敢相信躺在床上等死的那个是他皇兄,明明昨天还好好的啊。 “湛儿啊啊……”德崇帝一看到李湛就猛抓住他的袖子,伤心得涕泪交加,“孩子一生下来就是死的,呜呜,朕的皇儿啊啊……” 李湛赶紧整个人保住哭得无比伤心的皇帝,微微松了口气,来传信的太监说他皇兄吐血了,他还以为真的快没气了呢,现在看来虽说气若游丝,脸色惨白,但比他想像中的好一点。过程他已经听说了,又是他皇兄后宫的女人为了争宠做出来的,目标是那两怀上的丑妃。 “已经查出来是谁做了?”李湛问。 德崇帝脸色极为复杂,痛苦怨恨伤心混杂。 “说吧,是哪个妃子动的手?”李湛的声音冰冷得像十二月天的雪,经太医的诊断,那两个丑妃怀上的都是男胎,现在无缘无故死了一个,他皇兄看得开,他可看不开。 德崇帝嘴巴颤抖,困难地吐出几个字:“是德妃,朕真的没想到是她,她最是不争不抢的……” “我上次马车翻倒也是她的手笔吧!”李湛了然地看着德崇帝,“说吧,她什么时候这么有底气了?” “她有孕了,怀上三个月了。”德崇帝黯然无比,他最是好色,但对跟了自已十来年的女人还是有感情的。 李湛闭上眼睛,想怒骂德崇帝,但又不知从何骂起。他不是不知道自家皇兄得陇望蜀,以为自已身体好了,能让女人怀孕了,那跟了自已那么多年的妃子若能怀上最好不过了,毕竟他若是死了自已后宫那些女人后半辈子可就无依无靠了。德崇帝根本没想到他的妃子是那般的贪心,一确定自已怀上,第一个念头就是让自已的孩子占了长子的名头。 德妃的家族倒是更加异想天开,德妃怀上之后他们就抱着未来皇子外家的梦想暗暗策划,然后在发现国事奏折德崇帝居然交给安平王批改后德妃家族就忍不住动手了。安平王绝对是阻碍,那两个丑陋的妃子是安平王为皇帝找的,如果对她们动手安平王绝不会袖手旁观,那最好的办法是先除掉安平王,而且皇帝已老,能活多久还不知,安平王正好年华,若是他在,德妃的孩子能不能上位还很难说。 至于怎么收场,这还不简单,德妃娘娘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最好的免死金牌。 李湛默不作声地听着德崇帝所调查的东西,最后问道,“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还没出来他们就打桂花和荷花妃子的主意了?”桂花和荷花就是那两个怀上的丑妃。 “那是德妃自作主张。”德崇帝声音低沉带着杀气,儿子固然重要,但相依为命十几年的弟弟何尝不重要,“她认为自已怀上的一定是儿子,想生下长子。” “你的想法呢?”李湛冷淡地看着这个记吃不记打的色狼皇兄,早就让他知道他后宫的妃子都是什么货色了,居然还恋恋不舍的,现在闹出事来了吧。 德崇帝痛苦地闭上眼睛,“将她们全部……全部遣送出宫吧!” “早就该这么做了。”李湛冷淡地说,“你狠不下心,就让我来吧,还有德妃和她娘家,你想怎么处理?” 德崇帝有些发恨,“德妃暂时不管她,等她生下孩子送到寺庙里祈福去,她娘家抄家,无论男女全部发送边疆。” 李湛满意地点点头,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就要有心理准备! ********* “小姐,不好了。”一大早,橘子就焦急地冲了进来,“安平王他,他……” 正在和宋嬷嬷学礼仪的小花虎地站起来,“安平王怎么了?” “小姐,注意姿态,世家女子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宋嬷嬷责备道,“还有橘子,作为小姐的丫鬟,你代表的可是小姐的脸面,这么咋咋呼呼,人家会怎么看我们府上的礼仪。” “这都什么时候了,安平王出什么事了?是受伤了吗?”小花一想起前次的马车翻到的事故就觉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被骂的橘子赶紧立正站好,头低下三十度摆出一副“我错了,我正在反省中”的姿势。 小花差点没吐血,这就好像吃了超级泄药都要拉到裤子上了,还得检查一下脱裤子的姿势够不够优雅,不够优雅的话还得重新穿上裤子再脱一次才能拉,这不急死人也得憋死人啊! “说吧,安平王出什么事了?”宋嬷嬷不疾不徐地对橘子说,姿势优美地拿起一杯茶放到小花手上,然后自已也端起一杯来细品。 橘子被这优美的姿势迷得差点忘记要说什么了,久久才回过神来,“不是安平王,好像是宫中出事了,皇上被气得晕倒了,现下情况很不妙,现在安平王被关到宫里了……” “被关?”小花手里的茶差点就要溢了出来,顾不得茶了,将茶杯一股脑的猛放桌子上,“为什么会被关起来了?” “还不知道,不过好像是跟宫中的一个妃子流产了有关。”橘子想了想说,她本来就是安平王府出身的,消息来源是没问题的。 小花松了口气,“那他应该是到宫中看情况而已,皇上的两个妃子都是他选的,他关心也是应该的,至于外面那些肯定是以讹传讹的谣言。” “你才想到啊!”宋嬷嬷黑着脸看她,“外面谣言安平王为了上位想也知道是胡说八道,橘子,你头上长得是猪脑袋吗?这样的消息你不会想想是真是假?” 橘子头都不敢抬,她这不是关心过度忘记了吗。 看着橘子清秀的脸涨得通红,小花赶紧转移话题,“嬷嬷,别生气,人有三急嘛。” 宋嬷嬷朝小花喷火了,“人有三急是这么用的吗?你最近究竟学什么东西了,我下次得问问苏老先生究竟教你什么了,乱用词。” 可怜的小姐,我会记得你的大恩大德的,橘子同情地看着吸引了了宋嬷嬷全部火力的小姐偷偷溜出去了。 小花无比羡慕地看着偷溜的橘子,灵机一动,想起刚刚没喝的茶。 “嬷嬷,您说这么多话一定口渴了吧,来,喝喝茶,这杯茶我刚刚还没喝过呢。”呃,茶杯怎么破成两半了? 小花傻眼地看着桌子上裂成两半的杯子和四处流溢的茶水,这才想起刚才她太着急忘记控制自已的怪力了,扭过头来看着宋嬷嬷前所未有的黑脸,小花马上学习起刚才橘子的站姿:立定战好,头要低下三十度,摆出一副反省的模样…… ********** 下午接着上苏老先生的课,虽然宋嬷嬷说不用担心,但小花还是放心不下,让橘子出去打听消息去了。 小花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窗外,等着苏老先生,这两天苏老先生有事没上课,若不是没有李湛的事让小花担心,她这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以往的休息日她几乎要被一堆大字弄得发疯,睡得睡不饱,时间全花在写字上了,但现在有了鹅毛笔,大字?中字小字都是小case,鹅毛笔写字不要太快哦。 小花很得意地送上自已写的字给苏老先生检查,嘿,她这回写的字绝对是完美,怎么说鹅毛笔都比毛笔好写多了,最重要的是她上辈子上学时曾天天用钢笔写字,还练过柳体字帖,老师还夸她钢笔字写得好呢,这鹅毛笔,她很快就习惯了,再加上一直在练毛笔大字,这一手硬笔书法比上辈子写得还好。 老先生不敢置信地擦擦眼,这才几天啊,这字就写得这么好了?而且这是什么字体?这字刚劲有力,他可从来没见过这种字体啊?而且这是一个菜鸟写得出来的字吗? 老先生怒了,他可以忍受学生不聪明但绝对忍不了学生作弊。小花怎么看都是一个初学者怎么可能两天就写出这种他从来没见过的新风格的字来,而且依他看这字体已成一家了,起码他目前从未看过这样的字体,小花究竟让哪个书法大家给她作弊了? 老先生按捺住想细看这字帖描红一番的冲动,正想将小花大骂一通时,再一想不对啊,这不是毛笔写出来的字啊,尽管看上去很像毛笔写的字。毛笔字是就算再怎么刚劲有力都有“悬针竖”就是笔感柔和的地方,但这字雄浑刚劲,毛笔可写不出来。 “这是你写的?”老先生努力不发火问。 “是的啊。”小花笑眯眯的说,不知死活地想我这字写得好吧,表扬我吧。 老先生终于忍不住了,火山喷发了对不知悔改的死孩子猛喷:“这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毛笔写的,你这是找谁作弊了,学问最忌弄虚作假…” 完了,老先生要气死了,这脸因怒火红得让她心惊胆颤,这老人发火很容易心肌梗塞什么的,“先生莫气,我是用这支新做的笔写的字。” “新做的笔?”老先生怒不可遏,“撒谎也要找好点的理由,哪种毛笔能写得出这样的字体?!” 小花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说,“我没说是毛笔啊,是一种新的笔。”赶紧跑去拿新做的鹅毛笔出来,唉,老先生怎么眼睛这么尖,连她用的不是毛笔写的字都看得出来。 老先生拿过小花手上的鹅毛笔,细看了一番,冷冷地哼了一声,“写几个字我看看。” 小花赶紧在纸上写了几个跟上交的作业一模一样的字,老先生眼睛都张大了,久久不语。 小花心惊胆跳地站立一旁不敢说话。老先生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咳了一声说,“是师傅误解你了,你没作弊,不过这是什么毛做的?鹅毛?” 小花赶紧点头,“正是鹅毛。” 老先生没有说话,用奇异的目光看着小花,将她看得浑身不对劲。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苏老先生:古人说“千里送鹅毛,理轻情义重!”我现在就在这了,不需要你送的,全部鹅毛笔交出来吧! 小花:呜呜,师傅,人家那是送鹅毛,不是鹅毛笔啊。 苏老先生:别小气了,又没要你的鹅! 第122章 “这字体太难得了。”老先生按照小花的说法描绘她刚刚写的字,“这是谁写的字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小花大脑急转着,该怎么说呢,她之前是在府里从来不接触外人,之后是在庵里更加不可能接触外人,去哪找个师傅啊。 “是我娘。”小花破口而出,“对,是我娘教我的。”差点忘记万能的娘亲大人了。 “花夫人?”苏老先生赞叹不已,“没想到花夫人除了在算学和音乐上有天份,还极为擅长书法,只是为何没人知晓呢?” “因为生父才能没有母亲高,母亲为了不让生父感到自卑,一直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才华。”小花毫不客气往渣爹头上插刀,绞尽脑汁圆谎。 小花黯然地编造故事:她现在用鹅毛笔写的字体其实本是她娘亲用毛笔书出来的,她那过世的娘在去世之前教了她很多东西,但都是私底下教的,那时她娘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根本无心向学,后来大病了一场之后记忆模模糊糊的,很多知识都忘记了,只模糊记得母亲曾经教她写过这字,后来在水月庵时她一想起母亲就忍不住模仿记忆中母亲的字,所以才写出今天的字体来。 老先生看着女弟子黯然神伤的模样不由得内心歉疚了,小花的母亲他是听说过是个才女,只可惜嫁给商人,太浪费了,而且还为了这样的一个废物掩盖自已的才华。 “好了,别伤心了。”老先生笨手笨脚的安慰她,“你母亲肯定不希望你那般为她伤心。” 师傅真不懂安慰人。小花翻白眼,面上却真诚地说,“我现在已经不伤心了,我亲爹不要我了但现在的养父对我极好,最重要的是师傅也对我很好,以后没人敢欺负我。” 老先生见小花笑了松了口气为自已刚刚对她发火更内疚了,这孩子多么的不容易,娘死了爹是个畜牲,以后要对她更加的温和一点才行,小姑娘不比臭小子,脸皮薄着哪。 “放心以后有师傅在,有人欺负你就告诉师傅,师傅会为你全都讨回来的。”老先生沉吟了会,“你母亲有留下什么字帖吗?” 小花沮丧地说,“都给马氏烧光了,母亲的痕迹被他们全部消除掉了。”暗暗庆幸马氏一进门就将花夫人的东西全部烧完泄恨不然她可圆不过来,而且花静母亲确实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每日躺床上,无聊时只能写写画画做些不费脑力和体力的事,这些都是查得出来的,小花并不担心会穿帮。 老先生怒不可遏,他是听说过关内候女儿教养不好,可差成这样还真无法想像,宫里的丽妃就算了,马氏堂堂一个关内候的女儿赶着嫁给有妇之夫还生生气死原配,这已经不是没教养能说得通的了,这简直是没有作为人的道德感和羞耻心。 “师傅明日让人上一本,将这两不知羞耻的东西的行径公告天下,我看他们还有没有脸到外面行走。” “千万不要。”小花吓了一大跳,如果可以她早就让安平王想办法将他们的名声弄臭了,但一笔写不出两个花字,她的兄长花林还有兰兰的名声可不能跟着一块臭了,兰兰还没嫁人呢,而且渣爹现在和马氏正相爱相杀呢,当然马氏以为她是和渣爹相爱,对渣爹来说他正和马氏相杀中,这样多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师傅,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父亲,子不言父过,不管怎么说他对我都有生恩。”小花笑得无比纯良。 老先生不由得有些叹息了,这孩子是个孝顺的,就算这样也还是不怨恨自已的父亲,可惜花国材瞎了眼。老师傅哪里知道小花早就着手在报复了,相比一下子打死,她更喜欢让人一步步绝望,将对方最重视的东西一点点摧毁,饱受煎熬,日日夜夜食不安宁寝不能寐,在痛苦中一步步滑向深渊。 “况且我已经不是花家的人了,但我哥哥嫂子和侄女还在那里住着,他们为人极好,母亲花了很多心血教导出来的,品德上绝无问题,我不忍他们被人说长道短。”小花含泪说,用力强调自已哥哥是母亲一手教育出来的,根正苗红,跟花国材那长歪的毒藤绝不是一个品种的。 “哥哥的嫂嫂纵是拗不过父亲,他们还依旧将我当亲人的,兰兰三不五时送银子过来,远在他乡的兄长更是托人不远千里的送东西过来给我,玩偶,首饰,珠宝,翡翠……我兄长对自家女儿都没有对我一半好,兄长是官场上的人,名声上实在不能有瑕疵。” 老先生敲了敲小花的头,“你以为我傻啊,这种事还不知道,放心,师傅会徐徐图之的。” 小花摸摸被敲疼的头,“可我不想太麻烦师傅,我拜您为师并不是想利用您的名声来为自已牟取方便的,而且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哼,花国材那也算危墙。”老先生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他那就算是墙那也是纸糊的,你说的我都知道,放心不会连累你哥他们的。”说罢又看看手上的字,这字已经自成一家了啊,花夫人可惜了,不然大庆又会出现一个书法大家。“你母亲除了书法作曲还教你什么东西了吗?”老先生觉得小花绝对不止学这么一点点东西,因为沈佩这死小子老是若有似无的说小花有大才,他刚开始还以为那死小子忽悠他,现在想想确实是有大才,不过是小花母亲而已。 小花摇摇头,一想不对啊,以后她要是想出什么这世上没有的东西可以将之全部推到死去的花夫人身上啊,反正她最后的日子里一直跟原主一起的,而且当时花国材已经跟马氏勾搭一起为,为了掩人耳目,她们母女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是住在偏院里,而那里的仆人没有识字的,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倒是识得几个字,但也仅限于简单的几个字而已,识字的丫鬟都被花夫人留在府中帮她管理家事了。在大脑里将之些东西转了几圈,发现没什么错漏之处,小花赶紧又点点头,“我当年因为烧得太厉害了,很多东西都不大记得了,总是要看到具体之事才能想出来。” 老先生觉得可惜又遗憾,他就说花夫人一代才女怎么教出连毛笔都不会握的女儿,原来是烧得太厉害对头脑中的记忆模模糊糊了,老先生惋惜了一下说,“这鹅毛笔我拿走了,你还是得用毛笔练字,这练毛笔字可以让一个人修心养性,磨练脾性,你啊太急躁了。” 听见老先生语重心长的说法,小花有些羞愧,现代社会都是快餐文化还有谁能沉得下心去好好做学问呢,不由得点点头说自已会好好练习。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小花有大才。(力气大) 李湛:小花有大才。(会做饭) 沈佩:小花有大才。(对朝廷有益处) 苏老先生:小花有大才。(因为她有个好母亲) 小花:我有大才。(因为我能吃会吃促进历史的发展。) ps:大姨妈来了,我疼得一直在床上滚,喝了红糖水只觉得体重重了两斤,不见止疼,今天更少点了 第123章 “真的没办法了?”李湛脸色阴沉地看着一排太医,什么不好好修养时日不多,明明只是吐了几口血而已。 一众太医面面相觑,最后秦太医顶不住众多同僚的目光硬着着皮说,“王爷,皇上身子本就不是很康健,这次是怒急攻心还吐了血,他这是心病……” 皇帝的心思很好理解,虽说不至于到寡妇死了儿子的地步,但40多岁的男人每日期待儿子的出生,突然就这样没了,而且动手的还是自已的老婆之一,还不止一个,据安平王所调查的资料,主要动手的人是德妃娘娘没错,但其他娘娘也在其中提供了方便。 李湛的脸阴沉得不行,他皇兄是下定决心解散后宫了,但这个决定刚下,皇兄的整个人的精神气都垮下来了,一直发烧,虚弱得下不了床。皇兄好色归好色,但对自已的女人感情还是不错的,李湛有些后悔自已当时的决定了,那些女人的存在麻烦是多了些,但他也不是压制不住,既然皇兄喜欢留着就是了,就当是多养几只猫狗…… 李湛摆摆手让众多太医下去,沉思了会才慢慢走到龙床前面。 德崇帝呼吸微弱,脸色苍白,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白了大半,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皇兄已经老了,李湛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这点,内心钝钝的疼。他刚附身的时候,其实对德崇帝也没什么好感的,德崇帝跟他理想的圣明天子形象差太远了,但不管他当皇帝多么的糟糕,对他这个弟弟是百般宠溺的,尽管方式不对。 “咳咳……” “皇兄,你醒了?”李湛惊喜地看着睁开眼的德崇帝,上前扶他坐起来,习惯性的用手轻拍着他的背,这个动作他昨晚重复一整晚了。 “湛儿……”德崇帝有气无力地看着李湛带着血丝的双眼,“不是说让你休息去吗?你又不是太医,一整晚守着我也没用啊。” 李湛动作停了一瞬,马上若无其事地继续拍着德崇帝的背,“我晚上想观赏星星,刚好皇兄的卧室角度最好而已。” 即使心情还是很差,身体还是很难受,但李湛的话让德崇帝心里多了几分温暖,“你这孩子啊,担心皇兄就直说,小时候可没这么别扭啊,一点都不可爱。” “我是男人我要可爱干嘛,而且坦率向来是我的优点。”李湛哼了一声,将温度正合适的药碗拿起来,正好,不用12个时辰每隔半个时辰就熬同一副药等他醒来了,“你自已喝还是我来喂你,不要怕苦,我拿了梅子糖。” “朕又不是孩子。”德崇帝哭笑不得,“还梅子糖呢,哄孩子去吧。”有些无奈地接过这两天一醒来就不得不喝的药。 “哼,这两天一直不肯吃药的人不知道是谁呢。”李湛小声嘀咕着,但这声量让靠得太近的德崇帝不听见都不行。 德崇帝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他当时不是打击太大了吗,一时之间万念俱灰。 “湛儿,你还没将她们送出宫吗?”德崇帝刚喝完苦得要命的药,弟弟手上的糖就到眼前了,那架势好像他不吃就要塞进他嘴里一样。 李湛满意地看着还是将梅子糖含在嘴里的德崇帝,“还没有,我想了想,放她们走了皇宫就太空了,还是等皇兄再选秀之后再放这批老女人离开吧,省得这宫中房间太多没人住养老鼠。”他现在宁可德崇帝还是只色狼,花心思在女人身上总比现在要死不活好。 “哈……”德崇帝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现在都半截身体进棺材了,还要美人干嘛,速速送她们出宫吧。” “那我送她们出宫,皇兄可不能伤心过度了。” “朕可不是为她们。”德崇帝说了好一会话又有些疲倦了,李湛扶着他躺在床上,拿明黄色绣着金龙的被子为他盖上。 “湛儿,皇兄不会将这一团烂摊子交给你的,放心,后宫也好,朝廷也好,朕一定会将麻烦全部给你处理完才安心闭眼的,还有桂花肚子里的孩子是儿子就好了,湛儿不想当皇帝就算了,当皇帝实在是件辛苦的事,有想做的事就去吧……”德崇帝含糊地说,疲倦地闭上了眼睛,没看见李湛眼中的晶莹。 ************ 李湛疲倦地回到景阳宫,已是半夜了,天上的月亮很明亮,不用灯也能看得到路。也许是太累的缘故,他并没有留意到守门的宫女已不是早上那个。 挥了挥手让众人下去,他打了个哈欠,吹灭了桌上的蜡烛,只留下角落一盏不是很亮绝对不影响睡眠的灯。 李湛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正要上床睡觉睡他个人事不醒,却发现自已被一具营凹凸有致的果体抱着了,他吓了一大跳,肘子用力往后一挣,然后抓住女人的胳膊往她身后一扭。 “哎呀,好疼……”女人娇滴滴地喊着,实在太疼了,这男人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她又要叫得好听又不能露出因为疼痛扭曲的表情实在难为。 李湛一边暗暗责备自已不应因为太累就没了防备心,一边怒不可遏,现在皇兄正躺在床上宫中哪个吃了熊心豹胆的女人居然来爬他的床,想找死也不是这时候。就着昏暗的灯光,他认出果着身体的女人来了,顿时手像被蝎子蛰到一样,他赶紧缩回手来。 见少年羞涩的模样,完全误会的女人赶紧压下内心的狂喜,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将双手放地上,使得原本就丰满过度的*更加汹涌,“殿下一定很担心,人家……”声音更媚更娇了。 完全没听女人在说什么,李湛看着自已的手,只觉得被这女人碰到的地方发痒,满脑子都是想着哪里有水,赶紧洗洗。 “来人!”他对着门外喊着,马上两个侍卫跑了过来,当然过来的还有几个太监和宫女,太监还很识趣的点燃了灯。 完全没想到是这样反应的丽嫔傻眼了,不该是这样的啊,她计算得好好的,以安平王的性子十有八1九会和她被翻红浪,就算他不愿意也应该是偷偷让人将她送出去,不然这叔嫂通jian的名声一旦传出去,人家会怎么看头上被带了绿帽的皇上,还有名声历来就极差得不行的安平王?而且最重要的是安平王现在还没继承皇位呢,这样的桃色事件被人传出去,他不怕到时全天下的人都反对他坐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子吗?满脑子都是各种想法的丽嫔完全没意识到在明亮的灯光下自已的果体被人看光了,看着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果着的身体,还有两个侍卫十分有礼貌的转移的视线,她这才意识过来,尖叫起来。 “现在都快夏天了,难怪丽嫔娘娘感到热了,这样吧,你们几个扶她出去到池塘里凉快凉快吧。”李湛面不改色地说。 几个很有眼色的宫女太监赶紧将她强制性的扶出去,暗暗在心里祈祷安平王不要过度责怪他们没看好门,让丽嫔偷溜进来,今晚值夜的王八蛋害惨他们了。 丽嫔挣扎着,绝美的脸一片惨白,想求饶,但嘴巴被捂上了,想找件衣服遮掩一下果体,但那几个恨极她的宫女太监正担心自已的性命故意让她出丑,一路将她拖到池塘上推了下去。 “你们知道本宫是谁吗?本宫……”丽嫔—原本的丽妃娘娘睁大双眼,又气又急,现下还没到夏天,晚上天气还是挺冷的,这池塘的水更不用说了,她敢肯定自已再泡久点绝对会生病。 “丽嫔娘娘,你可不是四妃之一了,本宫这字还是不要滥用的好。”因这事闹开来了,在宫中哪个消息不灵通,哪个不是包打听,源源不断来池塘参观的妃子说着风凉话。 不是这样的,这一定是做梦,丽嫔知道自已完了,岸上那一群女人嘴巴一张一开间说着风凉话,但她的意识渐渐模糊了,自已一生都被毁了,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她做梦的时候梦到不是这样的。 果然是梦吗?这是马丽嫔的最后的念头:在梦中,皇上早死了,很多宫中的嫔妃选择回家,但她没有,她聪明的勾搭上安平王,不,那时他已经是皇帝了,他将她送到皇家寺庙里,不到两年,她就顶了秀女的名字进宫,享尽人间富贵,还给皇上生了一个女儿,对了,她的女儿是长公主,皇上大喜,命名为“长乐”。她的家族蒸蒸日上,她的父母人人巴结,她的嫡姐虽嫁了皇商,但成功弄死了原配的两个孩子…… 明明这才是她的人生啊……一滴泪从眼里流了下来。 ***** 李湛让管事的太监来调查这事,终于可以合一下眼了,遂上床睡死过去。睡得很舒服,除了中途做了怪梦,他又梦见上辈子被长公主死缠着不放,并威胁他不去当面首就将白马寺里所有的僧人全部下天牢…… 李湛醒来的时候心情很恶劣,回想了一下才想起长乐公主不是丽嫔生的女儿吗?他今晚都把她妈给弄个半死了,过段时间想来再彻底弄死是没问题了,想到这里他看看窗外还没亮的天空,又倒回床上继续睡。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李湛:不要怕苦,吃药吧,给你梅子糖。 皇帝:我其实想吃的是麦芽糖。 小剧场2 丽嫔:我长得这么美,为什么勾引不成功。 李湛:先将*摔成平板再说。 第124章 老先生晕头晕脑地回家了,久久都没回过神来,一路梦游似的吃完饭梦游似的回房,身边伺候的老仆担心不已,这很像撞邪了啊。直到吃完晚饭先生进书房后他都不放心地等在外边。 书房内苏老先生将小花写的字拿出来看了良久才在房间里哈哈大笑出来,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开心,急得外边的老仆人冲进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却看见自家老爷喜气洋洋地说,“我本以为她只会做做饭而已,收下这个徒弟也不过看她孝顺乖巧,给她添点好名声将来好出嫁而已,没想到我这是捡了宝了,哈哈,明天去看老伙计,气死他去,老夫随便收个学生都是天才。” 见没什么事,老仆松了口气,不过之前先生不是抱怨沈佩坑了他将一个不学无术的女学生扔给他吗? “那是老爷慧眼识英才。”老仆上前添花微笑着说,“还有老爷人品好才能收到佳徒。” “那是。”苏老先生胡子都要翘起来了,得意之极。仔细观摩着小花今日所写的字体,他示意老仆磨墨在上好的纸上描着这新字体。苏老先生不愧是名士,没一会写出的字就有五成像了。 “老爷,现在已经是安歇的时间了。”老仆看着沙漏提醒说。 一直沉迷于新字体中的老学生这才发现眼睛的干了,他揉了揉眼睛放下笔这才发现今天一整晚他都在忙着练字了什么书都没看。 老了,不按时睡就睡不着了,依依不舍的将手上的字放在桌上,明日得让乖徒儿再写些硬体字让他观摩才行,老先生意犹未尽地看着新写出来的字想。 *********** 躺在床上的德崇帝脸色铁青,“湛儿,你的名声,你好不容易变好的名声全毁了,你知不知道?为了那么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毁掉自已的名声根本不值得,你难道不会私底下处理掉她吗?”德崇帝将丽嫔撕了的心都有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本来就没什么好名声。”李湛满不在乎地说,拿起药碗准备给德崇帝灌下去。 “你是打定主意不当皇帝了吧,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桂花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儿子怎么办?大庆的江山到时交给谁?”德崇帝气得说不出话来。 “太医说是儿子,而且不是还有德妃吗,她肚子里不是还有一个?”李湛根本不着急。 “那个保不保得住还不知道呢。”德崇帝哼了一声,他当时太生气了,命人将德妃一家全抄了,德妃惊吓过度,肚子里的孩子能不能保住还不知道呢,而且就算是能保住,有那么心狠手辣的母亲,他深刻怀疑那孩子能长成什么好货色。 李湛递了药碗过来,虎视眈眈地看着德崇帝,大有不吃就灌的架势。德崇帝气得抓起药碗猛灌下去,一口气喝完后顾不上嘴巴的苦涩,将弟弟骂个痛快再说,还没开口,李湛说的话就差点没将他气死。 “皇兄,不需要太焦虑的。”李湛安慰他说,“你努力养好身体,我再给你选几个能生的,一定能生出儿子来。” “你把朕当什么了?真当朕是种马还是种猪?!你为什么不来生,你生的话……”德崇帝一激灵,上上下下打量着弟弟,身材高挑,容貌帅气,整个人青春朝气,“哈哈哈……我怎么没想到,我虽然生儿子困难,但湛儿你正青春年少啊,选秀,去选秀,皇兄给你选十个八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你去生个十个八个儿子不是困难事!” 德崇帝两眼发亮,觉得整个人都有精神了,李湛被这目光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卧槽,他终于体会到被人当种猪种马看是什么滋味了。 “绝对不行,我有喜欢的姑娘了,我只想娶她一个。” “喜欢的姑娘?”德崇帝愣了一下,继而大喜,“哪家的姑娘,你说看看,皇兄马上给你下旨。” 李湛很心动,但还是郁闷地摇头,“再等三年吧,她还没到成亲的年纪呢。” “也就是说她现在还没及笄?”德崇帝泄气了,“那还有得等。” 李湛想到小花,不由得露出笑容,“我心甘情愿等。” 看着弟弟傻兮兮的笑,德崇帝好奇心压抑不住了,“究竟是哪家的姑娘?长得很美?” “当然,小花现在虽然还小,不过已经很可爱了,等她长大了绝对是全大庆最美丽的女子。”李湛斩钉截铁地说。 “天下第一的美人?” “当然,比你后宫这些女人都好看多了。”李湛笑眯眯地数着心上人的优点,“还很能干,做的菜又好吃,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打得了流氓……” 德崇帝悠然神往,“只有有这么完美的女子才配得上朕的弟弟,哪天带来给皇兄看看吧。” “没问题,皇兄一定会喜欢的。”李湛大力打包票,“等皇兄身体好点,我就让你见见她。” 德崇帝大乐,用家有吾儿终长成的欣慰目光看着李湛,“湛儿终于长大了,不过一个女人是不是少了点,为了子嗣,朕下令选秀,多选 几个美人给你吧。” 李湛鄙视地看了德崇帝一眼,“为了子嗣才不能弄那么多女人斗个你死我活的,女人越多,龌龊事才越多,还有我只要小花就够了。” 德崇帝想到自已乱七八糟的后宫,叹了口气,“好了,后宫的女人收拾好了没,让她们出宫去吧,还有丽嫔就让她暴毙吧。德妃的话,好好让人养着,孩子生下来再处理掉。” 李湛也忍不住叹气,“皇兄应该忍忍的,好歹等德妃生下来再抄家,她现在都吓破胆了,那孩子都不知保不保得住。” 德崇帝笑了笑,没说话,德妃下药给他那两下怀孕的丑妃他是生气,但更怒不可遏的是她的家族居然对湛儿下手,他哪还忍得了。 **************** 小花听着橘子打听来的消息,松了口气,“也就是说他没事,有事的是后宫的宫妃而已,还好。” 橘子点点头,“安平王将皇上后宫解散了,由此看来,皇上的身体真的是很差了。” “看来这段时间他一定很忙,还有我大哥肯定也没时间出来看我了。”小花没精打采地说。 “小姐正好努力多读些书,再过没多久就可以去参加书院的考试了。”橘子建议说,果不其然看到小花垮下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加班,先不写小剧场了 第125章 “这字体叫什么?”苏老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欣赏小花的鹅毛笔字帖。 “叫柳……,不对,叫温体。”小花傻笑,这时代哪来的柳体。 “花夫人创造的字体,叫温体非常合适!”苏老先生点头赞同,花夫人温氏创造的字体,叫温体总比叫花体文雅。老先生满意地看着专心写毛笔字的小花,这孩子虽然写得一手好的硬笔字体,但他让她一直练习用毛笔写字,这孩子尽管很辛苦但还是照做了,真是好孩子啊! 有句话叫体得陇望蜀,人心是永远不会满足的。 苏老先生是个非常负责的好老师,他对学生的进步是永远都不会满足的。 苏老先生在心里美滋滋地数着小徒弟的优点:小花在数学上极有天份,还有尽管笛子吹得不怎样但作曲上也极有天份,当然苏老先生不知道小花这是对自已一代麦霸没了用武之地后又不甘心埋没自已唱歌的才能。小花死都不愿意承认自已没有唱歌的才能,将错处归于文化不同,上辈子的歌词太不够含蓄,古人没欣赏能力,只好将上辈子的歌曲去掉歌词,将之全部谱成笛子曲调,总之现代的歌曲调子极为丰富,表达感情也是极为丰富,从这方面来说虽然跟大庆现行的曲调有很多不同,但是还是有很多曲子大家能欣赏的,比方说中国风的曲调,苏老先生就极为满意,不知道小花是天下第一的抄袭作弊大王的苏老先生对徒弟的音乐“天份”赞叹不已。 总之小花改良了笛子,做出了钢笔和鹅毛笔,还有她写的柳体硬笔书法,当然由于她撒谎的缘故,现在被人称为温夫人体,简称温体字。 苏老先生算完小徒弟的优点后,觉得小花进处天下第一书院-京城书院是绝对木有问题的了。 “师傅……“小花对着苏老先生撒娇地说,”既然我都可以达到标准了,可不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去学习了,反正也能进书院了,至于诗歌辞赋,下棋画画什么的不懂也没关系了。” “学无止境!“苏老先生训斥道,”诗词歌赋体现一个人的文采,不学不行。” 与小花的想法不一样,苏老先生是个严格要求的人,诗词歌赋他并不要求小花精通,只要有一定的了解才,上流社全的人一坐一起就是附弄风雅的说些诗啊词啊什么的,你一点都不了解怎么能更好的溶入上流社会呢。 小花嘟着嘴巴听苏老先生训斥,她也不是不理解,就像上辈子的素质教育,你不懂一两样才艺就是土鳖啊!自家弟子怎能被人当成土鳖呢,苏老先生无视自家弟子哀怨的脸,又开始了诗歌辞赋,下棋画画方面的学习。 其实苏老先生也是在想,之前小花看不懂什么是宫商角徵羽,弄了个先进的西洋记谱法;不会用毛笔就弄出了鹅毛笔,还顺带写了谁都没见过的温体字;不会古琴古筝就跑去学了笛子还改良了笛子。这样说来其实自家弟子很有创造天份和随机应变能力,苏老先生想着搞不好再逼逼她也许还能逼出她在诗歌辞赋,下棋画画的能力。 于是苏老先生对小花说,“你现在字写得能看出是写什么了,接下来我们学诗歌和画画吧。” ************** 于是小花每日写毛笔字写个没完没了之际又开始了新技能的学习,顿时有很想死的冲动,让一个理科生去写作诗,这真的不是玩笑吗?她是那种连作文都写不好的那种笨蛋。学了几天诗之后,绞尽脑汁的小花很得意地写了首诗给老先生看。 苏老先生没细看小花的诗,先看小花写的字,尽管还是丑,但好歹能看出个形状了,不再像鸡爪子了。 老先生还不不大满足地叹叹气,这也是没办法了,小花的手力气太大,能写成这样已经是很努力了,不过还好,她现在进书院完全没问题了,但可以进书院并不能让老先生满足,他的弟子怎么能不会诗歌辞赋呢。 苏老先才看了小花写的名为《少女十八》的这首诗又开始了怒吼,以下是小花写的诗: 十八少女一枝花 人见人爱人人夸 那天打从街上过 摔倒无数癞蛤1蟆 小花备注:此诗为了表现一个少女的美貌,以及众多少年见到她就傻乎乎的,活像癞蛤蟆。用对比的手法充分说明了少女的美貌用少年怀春的情怀……(以下省略五百字) 小花写这首诗足足花了两天晚上,绞尽脑汁写出来了,自觉写得还不错,起码押韵了,她现代的语文老师看了一定很欣慰,可惜她古代的夫子实在欣赏不来,差点没气得心脏病发。然后怒吼着扔给她一大堆的东西让她死记硬背后一甩袖子走了,再不走生怕自已血管会暴裂。 小花诚惶诚恐地拿了无数老先生给名诗死背,小花也努力地去背了,背多分是哪个朝代都行得通的东西。然后背了那么多诗之后小花深深地觉得自已之前的诗歌太没文采了,她觉得现在自已已经脱胎换骨了,于是又写了一首诗让老先生欣赏: 徐娘半老豆腐渣 涂脂抹粉母夜叉 漫漫长夜无人伴 独守空房数寒鸦 小花注:首诗写得是一个中年丑陋但又不甘心当寡妇,每天化妆就为了找一个伴过下半生,可惜找不到,只能守在房里数冬天的乌鸦有几只了。这首诗深深的揭露了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寡妇的孤苦伶仃以及大众的势利眼,因为人家是中年寡妇又长得丑所以看不上……(以下省略一千字。) 小花陶醉了,这诗写得多好啊,有唐诗风流有宋词的婉约更有元曲的婉转,她怎么这么厉害,怎么这么有才!想到这里她有点伤心,要是她能再回到21世纪,她高中的语文老师是多么的高兴啊,妈妈,你再也不用为我和语文发愁了。 苏老先生站立着久久没有说话,小花满怀期待地看着他,良久只听见苏老先生缥缈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以后在外人面前不准作诗,不然师傅这辈子永远都不原谅你。”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几百年后的语文课上。 老师:这两首诗大家好好欣赏一下,这两首诗是大庆时代的,这就是著名的安平王妃写的诗,史称“小花体。”大家只要努力学习,这么高雅的诗一定会写得出来的。 学生:总觉得不比现在的“梨花体”“羊羔体”好多少啊。 老师:咳咳,这是历史名人写的,大家要懂得尊敬名人。 ps:我又去相亲了,对像一个比一个差,唉 第126章 “小沈探花,湛儿都不肯跟我说他心悦哪家的姑娘。”德崇帝小心地看了一眼正往殿外走的弟弟,小声地对来禀报国事的沈佩说,“她究竟长得怎么样?湛儿说她是天下第一的美人,真的有那么美吗?” 天下第一的美人?想来小花那没腰没胸没屁股的板子身材,沈佩顿时胃疼,但那是他妹子,他只好昧着良心说,“那姑娘长得比较慢,虽然都十三岁,不对,虚岁快十四了,但长得跟十一岁的女童差不多。” 德崇帝马上误解了,两眼发亮,“没想到湛儿的心上人居然这么美,看上去跟十一岁的女童差不多就有天下第一美人的资质了,小小年纪就长得倾国倾城了,长大后一定会是国色天香的美人!才学怎么样?湛儿的妻子只有容貌可不行!” “才学倒无需担心。”沈佩斩钉截铁地说,“她可是苏老先生的关门弟子,京城书院绝对会为她开大门热烈欢迎的。” “有才又有貌,难怪湛儿说他的心上人是大庆第一可爱的女子。”德崇帝欣慰地说,很感动宝贝弟弟的眼光。 “呵呵,呵呵呵……”沈佩干笑不已,努力委婉地说,“这情人眼里出西施,安平王可能会太夸张了,那还是个孩子呢。” “那倒也是,很多女孩小的时候长得漂亮,也有长残的情形……”德崇帝沉吟了会,“让这姑娘多吃点吧,快快长大,对了,可以多喝点牛奶,早年宫中也有几个来自俄刹国的金发碧眼的高大女人,那胸部……,啧啧,比木瓜还大,都快赶得上波罗蜜了……据说她们从小就喝牛奶才长这么丰满的,让湛儿弄几头上好的奶牛送过去吧。”呵呵,到时小姑娘胸部发育得不要太好哦,弟弟一定会感谢他的。 “奶牛?这倒是个好主意。”沈佩想了想说,小花是个爱喝牛奶的,之前在水月庵就经常让山下的农民送牛奶上山,现在也经常让有牛的人家送牛奶过来,送她奶牛还只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佩估算了一下时间告退了,呆会安平王肯定会过来盯着德崇帝喝药,他可不想看这两兄弟过招,然后一不小心成了池鱼。果然没一会李湛就拿着药碗进来了,德崇帝觉得全身都像泡苦水里了,擦,弟弟为毛这么听那群庸医的话,那些庸医开的药里一定是放了无数黄连,他现在觉得连呼吸都有苦味了。 “湛儿,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德崇帝用凄凉的目光看着李湛。 李湛用嘴巴吹凉手里的药,“不要滥用诗,这药吃了皇兄就会好的。” “我觉得吃不吃都差不多。”德崇帝嘀咕着,有这么一个天天盯着你喝药的弟弟真是噩梦啊。 “这些太医还是有些本事的,皇兄近来脸色好多了。”李湛小心隐藏心中的忧色安慰地对德崇帝说。 德崇帝叉开话题,“弟弟啊,你既然都有喜欢的姑娘了,朕觉得你应该去学点床上之术了,我找两个干净的宫女给你开荤吧,放心,绝对给你找两个绝色。” “不要!”李湛想也不想拒绝,“脏!” “放心,都是处子。”德崇帝一说到女人的话题就来了精神,“她们可都是特地学过怎么伺候男人的。” “不要!”李湛毫不犹豫的拒绝,“我眼光太高了,目前为止丽嫔那一档次的女人我都嫌丑,能超出丽嫔百倍的女人我可以考虑考虑。” 德崇帝傻眼了,超出丽嫔百倍的女人会存在于这世间吗?他开始好奇弟弟的心上人是多么美得如天仙了,不然这么挑剔的弟弟怎么会看上! 沈佩离开时,有些感慨地看了眼空荡荡的后宫。满后宫的女人有的送回家荣养了,有的送寺庙了,当然也有的身体不好一命呜呼了,例如勾引安平王的丽嫔。 当然这事不是李湛做的,是皇帝暗自下令做的,他恼怒丽嫔自甘堕落没关系,但害得安平王名声一落千丈,居然还有愣头青跑过来弹劾,皇帝的面都没见到就被叉下去打了几十大板,皇帝还下令让百官有事找安平王,别来烦他。于是能见到德崇帝的就除了几个阁老就只剩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了。 ************* “真是太羡慕小沈探花了。”官员们小声地说,“除了内阁几个大臣,就小沈探花一个胡子都没长的小年轻能三天两头见得到皇上。” “唉,皇上说了小沈探花读奏折读得好,这才让他经常来的,谁叫咱爹妈没给我们天籁的嗓音呢。” “我看除了嗓音,这多半还跟他的美貌有关吧。” “这倒也是,就算是我们也喜欢看小沈探花呢,多养眼啊,家里的黄脸婆跟他一比村姑都不如了。”众多大臣心有戚戚焉,小沈探花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啊,他们也忍不住发出跟德崇帝一样的感叹:看到小沈探花,上朝也没那么令人心烦了。 “皇上现在后宫全解散了,想来能养养眼的就小沈探花了。”一个官员小声嘀咕说,“丽嫔那样的美女他都舍得弄死,皇上看来对安平王还真是毫无芥蒂呢……” “嘘,这事可不能说,我看里面水深着呢。”另一个官员赶紧制止同僚,给皇上带了绿帽的居然是自家弟弟,丽嫔不死才怪,而且想来丽嫔居然能瞒过一帮太监宫女跑到景阳宫,这宫中居然有人势力如此之大,想来皇上毫不犹豫的弄死丽嫔多少也是因为这一点吧,近来宫中风声鹤唳的,因为这事死了一大批太监和宫女了。 不过皇上对安平王真的毫无芥蒂吗?他的亲生儿子可是再过三个多月就可以出生了? 众多官员都闭嘴不说话了,没有任何人能想到几天后发生的事。就好像大地震一样,今天议论纷纷的人都傻眼了,果然水深着哪,但谁能想到真相居然会是这样,一时之间安平王又成了话题的中心,而且这次还多了个倒霉的小沈探花吸引火力。 **** 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众多有心人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努力找出个蛛丝马迹来。 应该是从德崇帝龙体不安以来开始吧。当时皇帝将所有的国事都扔给安平王,一心休养起来。朝臣想见他几面都难,不过这一个月来让大家吃惊的是安平王处理的国事居然没出什么纰漏,大家深觉得这小子以前绝对是扮猪吃老虎了,之前在青楼的果奔事件果然是自污吧。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德崇帝无子,这皇位迟早是他的,他根本不需要胡弄谁。直到德崇帝的两个妃子怀孕,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安平王果然谨慎过人,不笑到最后一刻就算不上笑得最好,他一直防着皇帝老哥生了亲生子,如果他一直摆出一副“太子”的架势,皇帝有了亲生子还能饶得了他。 很多“聪明人”不是没听说皇帝的身子是他请圆通大师治疗好的,而且那两个怀上的妃子也是他挑的,但事情的真相一定不是这样。聪明人暗暗忖道,这其中绝对有什么阴谋,比方说皇上看似疼爱安平王,但其实一直防着他,这两个妃子说是由安平王选的也不过是个借口而已……有些人甚至想到了那两个丑陋的妃子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是安平王的,要不,这几十年来皇帝长子死后为什么一直没让后宫怀上,然后去年突然就有了,而且还一来就是俩! 然后发生了一件让众多聪明人们恍然大悟的事,卧槽,原来如此,安平王自污,将自已形象全弄坏了,努力治好皇帝的身体,并让他宠幸两个丑女原来都是真的一心为皇帝着想,因为他丫的就没想当皇帝!安平王居然是个断袖!他这么喜欢男人,怎么可能当皇帝,当上皇帝就算能选秀,也只会选女人,不会选男人啊,如果当皇帝的话,他就算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有三千男妃,他想朝臣也不许!当然如果不当皇帝的话以他安平王的身份男宠三千倒是一定可以的。 众人了解“真相”后,深深的感觉到安平王不愧是德崇帝的亲弟弟,两兄弟都好色到皇位都不要了。而且他们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气走一个又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先生的安平王会选择小沈探花当老师了,感情这师生恋是越禁忌越美丽?他们也终于明白为毛就小沈探花一个小年轻能三天两头看望皇上了,感情这是安平王让皇兄多看看“弟媳妇”呢。 众多明白人看着小沈探花那张尽管铁青但依然绝美的脸蛋一个个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沈佩发誓如果能再回到那一天他绝对会打断自已的脚都不跟安平王出去,擦,他一生的清白名声一夜之间全被毁了,他深怀疑自已这辈子还能不能娶得到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德崇帝:希望弟弟的心上人多喝点牛奶,胸部赛哈密瓜。 李湛:如果真长成哈密瓜了,恨你一辈子。 第127章 数天前,书房内。 “殿下,你看这奏折是不是应该……”扭过头来的沈佩闭嘴了,因为李湛又在发呆了。自从太医说德崇帝身体极糟拖不了多久后他就经常脸色阴郁的在发呆。 沈佩叹了口气,“殿下,最近我妹子弄了一些鹿肉干,殿下若不喜欢,我可要全吃光了。” 小花的鹿肉干?李湛的耳朵马上竖起来,“给我,你别想独吞。” 沈佩恋恋不舍地将肉干交出来,算了,看在这小子心情不好的份上。 “小花好过分,怎么这肉干就只给你,都不给我。”李湛气呼呼地说,觉得心里酸得厉害。 总算有点精神了,沈佩嘴角含笑,“你也别醋了,也不想想你都多久没去看她了,她最近一直很担心你呢,这肉干是特地给你弄的。”沈佩闭嘴不说是小花专门按李湛的口味做的,他可是虎口夺食,偷偷瞒下一部分呢。谁让他不亲自去,让他转交总得给些好处吧。 很想去看小花,但是,“我最近心情不好,小花看见了会跟着心情不好的。”李湛叹气道,“她最近还得努力学习,等过段时间我心情好点了再去找她吧,不然看到我现在这样,她肯定没心学习了。” 你也知道你现在这副死样子让人担心啊,沈佩吐槽,擦,你就不想想我看到你这样子担不担心。“不如去天上人间散散心吧,今晚可是选花魁,热闹得紧。”沈佩建议道,“顺便看看帐本。” “还是算了,一堆丑女有什么好看的,至于帐本我还没什么心情看。”李湛拒绝说。 一堆丑女?沈佩差点吐血,天上人间的美女就算比不上后宫的丽嫔,但好歹也差不多,李湛这审美扭曲的混蛋。沈佩咬牙,只能牺牲自已了,“殿下很久没画画了吧,难不成你就不想画上一幅西洋画?”李湛一直对画画,尤其是西洋画着迷得紧,他很倒霉的成了他这爱好的牺牲者,因为李湛这家伙每天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多,自然而然的他成了他画画的对象,对了,小花说的有个词专门形容他这种身份的,叫模特儿。沈佩郁闷到极点,李湛画的十幅画里有九幅模特是他,最近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 “画画?没兴趣,你天天坐那让我画,都画腻了,除非你不穿衣服让我画还差不多。”李湛兴趣缺缺地说,最近西洋画师本杰明跟他说*画最能表现西方画的美感,建议他多画*画,李湛深以为然,但出于对大*的厌恶,他对画出女人的柔与媚实在没兴趣,本杰明于是建议他画男性*的力与美,李湛于是向沈佩要求画*,但沈佩这家伙实在太小气了,死活不肯,既然没能画沈佩的*,李湛对画画顿时没了太大的兴趣。 “上半身给你画行了吧。”沈佩咬咬牙决定牺牲色相了,转移这家伙的注意力再说,免得他老是有精无神的。 李湛扭过头来吃惊地看着他,沈佩郁闷地点头,雪白的脸上淡淡的粉晕更显得无比清雅。 “你愿意让我画了?我一定将你画得美若天仙。”饶是李湛这个一心只觉得小花天底下最美丽的审美观异常者都不由得看呆了,丫的,皇兄说得没错,果然小沈探花让他后宫无颜色。 沈佩脸色发青,他可以说自已后悔了吗?“美若天仙就不必了,将我画得英气,有男子气概一些就可以了。” “放心,一定,一定!”李湛笑得合不拢嘴,“我一定将你画得比男人还男人!” “我们马上出发到天上人间吧。”沈佩有气无力地说,“那里有最好的纸和笔。”唉,反正都牺牲了,还不如多去看看花魁弥补一下损失。 李湛点头,“只要你让我画*,去哪都行。” 擦,谁让你画*了,沈佩怒了,“说好只画半身的,你想得美。” “半身也行,就画下半身吧。”李湛从善如流,两只眼睛直盯着他修长的腿瞧,上次他就注意到沈佩的腿又白又长,要是能画,哪天缺钱了,拿这画去卖,保证能卖出天价。 沈佩脸色铁青地扬起拳头,“我觉得好像最近一直都没好好练武,要不我们现在开始锻炼锻炼吧。” 李湛马上逃跑,“不是说去天上人间吗?马上去。”他才不想找死呢,沈佩那双手如白玉似的,手指修长优美,但实际上拳头一点都不美,打起人来可要命了,居然这么暴力,简直白瞎了他的美丽,技不如人的李湛只能在心里腹诽。 ********** 今夜的天上人间灯火辉煌,亮如白昼,人声鼎沸,因为今晚是选花魁的日子。一般青楼的花魁看的是歌舞和容貌,天上人间的花魁居然分为多项,琴棋书画四项,楼里选出擅长琴棋书画的姑娘们设下擂台,然后任由来客挑战,只有赢了才可以升到下一级比赛中,直到打败所有人当上擂主为止。 也就是说天上人间与青楼最大的不同是这里只看才学,不看容貌,大概也因为这个噱头,来天上人间的男人一个个理直气壮,天上人间里的姑娘可不卖身,她们卖的是才艺,去那里夫人不应该拦着,还是你觉得我去一般的青楼好?你看看天上人间人家设的可是琴棋书画的擂主,只看才学不管容貌的,大臣xx还有xx都去了,我这一去也算得上正常交际…… 因此不少夫人还是赞同丈夫去的,完全没去想天上人间说是只看才学,但太丑的女人肯定进不来天上人间…… ************ “好了,说了让我画半身的,你可不能食言而肥!”李湛拿出画笔说。 “放心,我不会。”沈佩对迫不及待的李湛翻翻白眼,“但你总得让我看看花魁们的擂台打得怎么样吧。” “小花说她们不能叫花魁,太低级了,要叫擂主。”李湛说,“行了,我们在这个房间可是视野最好的,这里看得见也听得见外面的情形,来来,脱衣服吧。”李湛很热情地上去为沈佩宽衣解带。 “滚,我说了只有上半身给你画。”沈佩对仿佛跟登徒子没两样的李湛很火大,再一次后悔让他画了。 “当然,我知道是上半身,但这衣服脱一半不好看啊,要不,你全脱了,用被单包着下半身。”李湛建议道。 “不行,我就要穿着。”沈佩用防狼一样的目光看着李湛,“不然你就别想了。” 李湛没办法,只好让沈佩穿着衣服的下半身用被子裹得好好的,这样看起来还是挺像没穿似的,半露不露的最诱人了。 沈佩猛喝着酒,一点都不想看李湛过度热情的盯着他的目光,丫的,让美女盯着看是享受,但让跟他长了同样器官的男人盯着看很恶心好不好。 李湛怕他不耐烦,还特地找能看到前方擂台的最佳视野让沈佩倚靠在窗边,旁边的小几上还放了酒和小菜。 夜风吹来,吹散了室内微微的热气,沈佩嘴角带着讥讽,漫不经心地看着不远处的灯火辉煌,歌声和笑声不停,永远歌舞升平的天上人间,好一派太平景象…… 忽然沈佩的眼睛亮了,整个人坐了起来,目光炯炯有神地看着前方的擂台,那里发生了骚乱。 “大爷,请放开珍珠姑娘好吗?我们天上人间里的姑娘不卖身的。”看上去像老鸨的三十多岁的妇人说,为什么说像是老鸨,因为这妇人打扮得干净舒服,气质高华,身上并无半丝风尘之气。 看起来就像被酒色掏光身体,瘦得像猴子的纨绔华服少年不理会他,只顾色眯眯地看着今晚的擂主,“还不是银子的问题,说吧,要多少银子。” “放手。”今晚琴擂主是个极为美丽的少女,她挣扎着要挣开纨绔少年的手。 “太过份了。”旁边的人议论纷纷,正要上来跟这少年理论。 “你们知道我爹是谁吗?”纨绔少年昂起头,“我爹可是安郡王。” 正凝神细听的沈佩对李湛展颜一笑,“我说这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这可算是你表哥吧。” 李湛专心画画,闻言不耐烦地说,“几百年前的亲戚了,都出五服了。”安郡王是他曾祖父的兄弟,封地就在安郡,德崇帝一生病,牛鬼蛇神都跑京城来了,他这关系远得不能再远的表哥就是个棒槌,都被人当棋子来试探京城的水有多深了。 沈佩很有兴趣地看着下面的一团乱,又喝了一大口酒,脸上带着几分酒醉的红晕,真是美得惊人心魄,“你不去救你表哥?你不担心他皮都被人利用个彻底吗?” “无所谓,我说你能不能别乱动,还有你可不可以衣服再拉下来一点,能露出屁股最好。”李湛看着沈佩带着醉意的眼神,眼珠子转了转,很殷勤的上来帮他拉下衣物。 真以为我醉了?!沈佩面无表情看着李湛那两只忙碌着脱他衣服的双手,我擦,他的桃花内裤都露出来了,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沈佩一拳打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找死,居然脱我衣服! 李湛:我只是想画出你的桃花内裤! 沈佩:更找死了! 第128章 天上人间里面,纨绔子弟正怒气冲冲让一群打手过来砸场子,尖叫声,大笑声,东西被砸坏的声音混杂,一时间无比热闹。 怎么还没见到主事的人?暗中挑起混乱的人在暗中忖着,这天上人间的后台究竟是谁?无数人在暗中保持沉默,挥挥手,让自已带来的人也加处到斗殴中去,他就不信了事情越闹越大,这幕后的人还坐得住。 纨绔少年李杰哈哈大笑,他就说以他爹安郡王的身份,没人敢惹他,“来人,将这小娘皮给老子带回去,以后天天弹琴给老子听,听人弹琴可是件雅事,说不得老子很快就变成一个雅人了……” “啪哒”一声,一大块肉砸他头上,李杰低下头,看着从头上缓缓掉下去的肉,脸不由得涨得通红,他怒气冲天的抬头,哪个王八蛋居然乱扔东西,一点素质都没有,然后一大盘青菜从天而降砸了他一头一脸。 “去看看哪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愤怒得眼都发红的纨绔李杰正想喊出“去诛他九族”的时候惊愕的闭上了嘴巴。 全场的人都保持沉默,包括一直暗中观察的人,大家都觉得,此刻就算看见有猪在天上飞,他们都没那么惊讶。 这情形应该怎么形容呢?衣服半解,露出雪白胸膛的小沈探花明显的有些醉了,那雪白精致的脸淡淡的粉红,那鲜艳的嘴唇,那迷蒙的双眼无不说明了这一点。众人的视线忍不住直盯着他半裸的胸口,擦,这肌肤比玉还美…… 无数就算非常坚定地说自已没有断袖之癖的男人都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今晚的擂台还用打吗?毫无疑问,小沈探花应该拿第一啊。 正在想入非非的人冷不防被四处乱飞的桌椅,碗筷波及了,几个被砸得生疼,甚至出血的男人反应过来了,擦,小沈探花可不是来给他们欣赏美色的,他正追杀另一个少年,他们很倒霉的成了池鱼。 沈佩随手握着不知从哪弄来的扫把追杀着那个长得高大如松柏的少年。 几个看得眼热的男子大喊着,“小沈探花,咱来帮你。”哪来的不懂怜香惜玉的混蛋,居然打小沈探花这样的美人!正要冲上去的男子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如果有机会趁乱摸摸小沈探花雪白的胸膛那更完美不过了!天上人间的美人算个屁,真正的美人在此啊! “抓着我干嘛?”想加处战局的男子被同伴拦了下来,不满地看了同伴几眼。 “仔细看小沈探花追打的男人是谁?你想找死我可不管!”同伴恶狠狠地说。 因为美色晕头的男子定睛一看,差点没吓瘫了,“安安……安平王!” 两个人都惹不起,不过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不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吗?这打成一团是怎么一回事,所有的人都呆住了,包括想抓美人的纨绔少年,这究竟是什么神展开? “少爷,还打吗?”带头侍卫过来悄声问纨绔少年,现在可乱成一团了,因为几个旁观的人也加了进来,安平王和沈佩打架的范围越来越大,他已经看到好几个被打晕的无辜者了。 “不打了,还有这女的也不要了。”纨绔少年李杰闷闷地丢下刚才还想抢回家的琴擂主珍珠姑娘,擦!今晚最美的美人正追杀他表弟呢,这个什么珍珠跟小沈探花一比就成鱼眼了,居然还好意思取名叫珍珠?! 李杰是个混不吝的王八蛋,也是个好奇心特强,强到不要命的混蛋,对于小沈探花追杀安平王,他比谁都好奇,尤其是他听见有人在议论着: “安平王究竟做了什么事让小沈探花气成这样?看小沈探花这衣冠不整的模样,难不成是被安平王霸王硬上弓了……” 李杰眼睛转了转,招呼人上楼去了,几个聪明人看到越来越乱的群魔乱舞情形也偷偷跟在后面上楼去了。 “角落那里还有一个,那可是王大人的次子,打晕再说。”沈佩低声说,随即又一拳头朝李湛打去。 李湛赶紧往角落躲过去,很有默契的用力一踹,将角落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踹晕过去。 宽阔得能装下近千人的大厅里,一群打出火气的人已经顾不得谁是谁了,抓住就打,没有人留意到今晚暗中设计天上人间的人大半都被安平王和小沈探花的“打斗”波及了,好一些还受伤颇重。 ***** “他奶奶的,这是小沈探花吧!”几个跟着李杰的人无比惊艳地看着那幅西洋画,半裸着胸膛,□只包着一条被单的小沈探花美的勾人心魂。 “妖精,真是妖精。”李杰吞了吞口水说,听到自已吞口水的声音,正感到狼狈,他听到了旁边几个也不停地咽着口水。 “太美了,如果是我,我也愿意被打一顿。”几个一同围观的男人流着口水说。 其中一个眼珠子转个没完,“你说安平王愿不愿意卖这幅画呢?” 李杰哼了一下,他是个纨绔子弟没错,但脑子可没抽掉,“就算是我表弟愿意,你想想小沈探花愿意吗?你们斗得过小沈探花?” “你们这些偷画贼!”石破天惊的一声怒吼让正在欣赏画的几人吓了一大跳,扭过头来,看到的是脸黑黑的李湛,沈佩正站他旁边,衣服已经穿带整齐了,手上摇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纸扇,依旧风度高雅如谪仙,但看着他们的眼神让他们觉得头皮发麻。 怎么这么快就打完了?李杰几个叫苦不已,好奇地往楼下看,只看到一片尸横遍野,都没几个人是站着的,这两人战斗力好强,李杰吞了吞口水。 “表弟……”李杰涎着脸陪笑,“今晚真是很巧,居然在天上人间看到表弟了。” “巧个屁。”李湛大步迈进屋内,将比自已矮了半个头的李杰敲得满头包,“你居然敢来拆老子的台,王八蛋,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李杰惊骇地吞了吞口水,“天上人间居然是表弟开的。”随即露出垂涎三尺的神情,他怎么没想到这个,这世上还有比开青楼更美好的职业吗? “找死!”李湛怒气冲冲地又敲他的头,“你这是破坏我的名声,老子只是有份额而已,老板可不是我。” 沈佩看都不看正在对表哥以下犯上进行爱的教育的李湛,他微笑地对着这几个逃离斗殴的“幸运者”说,“这楼上楼下大部分人都倒下了,你们倒是挺幸运的,不知明天早上大家发现你们的幸运会有什么想法。” 几个“幸运者”露出苦涩的笑容,很明显他们会成为替罪羊。 成功地将只大自已两个月的表哥敲晕的李湛走过来,拿着一个托盘,“我说你有必要跟他们啰嗦吗?一人踹几脚就解决了。” 几个男子猛摇头,讪讪地笑着,“我们自已来就行了。”狠下心往眼睛打了一拳,再互殴,成功地晕倒在地上。 明天大概有好戏看了,沈佩深深吐了口气,对安平王有着切齿的恨,这混蛋倒是满意了,但他可就倒霉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我说你意思意思就算了,可别真的打我。 沈佩:打的就是你这王八蛋,我卖艺不卖身的! 李湛:不过就裸个半身而已,这也叫卖身? 沈佩:去死! ps:最近真火大,天天加班,我几乎每天都是11点才到家,我明天去问问加班费怎么算,如果每天只多100,我都不想干了。 第129章 第二天,无数的弹劾堆成小山,都是弹劾李杰和安平王的,至于沈佩,苦主啊,收获了众人同情的目光。大家一致鄙视安平王的没节操,太过份了,居然想出去天上人间作掩护,行龙阳之事,还好小沈探花武力够高,不然真的被霸王硬上弓了。怪不得安平王审美这么奇葩,怪不得他会将美若天仙的丽嫔扔水里了,他喜欢的人性别不对啊!丽嫔真可怜,想勾引人也要搞明白你要勾引的人喜欢的是男是女啊。 李湛看着沈佩铁青的脸,表示不满了,“你究竟哪里不满了,大家不是都当你是苦主了?我都被人说成有断袖之癖了,我都没说啥,而且最近你做事方便多了吧,你看嫉妒你的人少了很多,做事也没那么多推诿了吧。” 卧槽!他都被人传出是“安平王的媳妇”了,谁还敢给他脸色看!但是,“我宁可麻烦些。”沈佩黑着脸说,气愤地一甩袖子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退下了,再不走,他恐怕自已会忍不住将李湛那张脸揍得很有节奏。 自从安平王显露才干以来,作为他师傅的沈佩名声就大涨,尤其是最近皇帝生病,他帮忙读奏折以来更是让无数人眼热,明晃晃阻碍的人没有,但暗中有意无意推诿让人吃个哑巴亏的事可不少,当然沈佩不是个能吃亏的人,但花时间跟这些人扯皮真的很不划算。 果然相对完美的人来说,有些缺点的人更容易让人接受,比方说菊花被人盯上的小沈探花,众人又同情又庆幸,还好小沈探花长得美,吸引了安平王的全部注意力,不然他们的菊花可不能保持这么紧了!不少人觉得应该回家再次感谢自家爹娘将自已生得这么安全。 我真能干,李湛得意洋洋地想着,你看这事一出,沈佩经常来给皇帝读奏折都没人嫉妒了,之前还有风声说小沈探花居然帮忙批改奏折的事也没人再提起了,要知道以沈佩的年纪和身份,真让人知道他代替皇帝改奏折的话,那绝对是将他置于风口浪尖之中。 至于第二大的收获,就是天上人间了,他和沈佩成功地摸清了打天上人间主意的人。天上人间自开业以来财源滚滚,不知多少人眼热,但两人这一闹,很多想伸手的人都将手缩了回去,不缩回去不行啊,爪子都被打疼了,最要命的是被安平王和小沈探花盯上了。 关于那天晚上两人打成一团,相对于霸王硬一弓,还有不少人猥琐的认为是安平王没满足小沈探花才被追着打的。 那天晚上“无辜”被卷入斗殴现在还躺床上的伤者哼哼唧唧地想着,安平王的那个一定小得跟筷子差不多,小沈探花欲求不满才追杀他们的。他们居然这么倒霉的陷这两人的打情骂俏中,他们好可怜哦。 觉得自已冤到极点的池鱼们向长辈哭诉着,他们的长辈子气得可不轻,一个个往死里弹劾李杰,至于安平王,只是意思意思地弹劾一下而已,他们眼没瞎,如果皇帝过世,安平王毫无疑问是这万里江山的半个主人。为什么说是半个,这不明摆着吗,一个有断袖之癖的人怎能成为下一代皇帝? ****** 德崇帝气呼呼地看着弹劾的奏折,对于别人弹劾弟弟在他生病期间去青楼的事他并不生气,非但不生气还挺高兴的,弟弟难得开窍了,终于想破纯情的处男之身了。因此对于弟弟的龙阳爱好之类的他一个字也不信,弟弟可是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心上人了!当然他不相信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小沈探花可是百年来最年轻的探花,阴险狡猾,可不是他这弟弟能霸王硬上的,如果说他弟弟被小沈探花硬上了他觉得还比较可信。 弟弟对这些流言并不制止,德崇帝有些失落,弟弟是为了朝中安稳吧,自从他生病以来,不少寄望从龙之功的人找上他,甚至他儿子还没生出来就有人在暗中蠢蠢欲动了。 无论是打架还是传出分桃之癖的流言,一个能当上君王的人是不能肆意妄为的,更不能品德有亏,很明显在这种情形了,他未来的儿子会得到更多人的拥护。 又感动又生气的德崇帝发话了,安平王照顾他辛苦了,让他去天上人间是他这个当皇帝的旨意。奉旨泡妞?不对,泡美男?聪明人马上想到德崇帝就要出生的儿子,立刻闭嘴了,于是全部火力集中到李杰身上。 “表弟!”眼泪汪汪的李杰抱着李湛的腿哭诉,“我真的好冤啊,明明不是我的错,好过份啊,为什么我得为天上人间的群架负责,还有居然有人弹劾我抢良家妇女,天上人间里哪里有什么良家妇女?” 李湛一脸同情地看着李杰,“唉,你也不想想,这打架可是从你开始的,若不是你想抢人家珍珠姑娘……” “谁想抢她了,一点都不美,连小沈探花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小沈探花这样的才称得上天下第一美人!我不过觉得她弹琴弹得不错,想让她以后天天弹给我听而已。”李杰激动地反驳说。 李湛摸摸下巴,决定见到沈佩时,跟他说有人认为他是天下一美人。 “表哥啊,你可要救我啊。”李杰心酸极了,他不过是抢个女人而已嘛,为什么什么王大人的次子,张大人的侄子受伤的事全往他身上推,明明是表弟和小沈探花打架,他们当了池鱼而已。 “表哥!”李湛很诚恳地握住李杰的肩膀,“现在风声确实不好,我听见有人说要盖你麻袋打一顿呢,我看你还是躲躲吧。” 李杰惊恐地睁大眼睛,“表弟,你想想办法,表哥我这小胳膊小腿的,会没命的,看在我是你唯一的表哥的份上,呜呜……”安郡王这一支虽说出五服了,但皇室人丁实在凋零,再加上安郡王实在会做人,所以这亲戚德崇帝还是认了下来。 “当然,我会为你想办法的,咱哥俩谁跟谁啊。”李湛虚情假意地说,“我看你先回安郡吧,那是你父王的领地……” “不行!”李杰猛摇头,“我父王会打死我的,他让我回京城本来就是和你们联系感情的,而且他过两个月也要回京城了,躲得了初一多不过十五。”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李湛看似不忍心地说,“有个地方可说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了,就是有点无聊,不过呆久了还是有好处的。” “什么地方?” “军营啊!”李湛拍拍李杰瘦小的肩膀,用哄孩子的语气说,“你看看你这体格,你还比我大两个月呢,我说你不如跟我师傅学几招,我当初也是瘦瘦小小的,但我跟师傅学武之后,我就变得又高又俊了!” 说罢李湛拍拍自已渐渐长出肌肉的胸膛,李杰看了羡慕不已,但是,“我听说练武很辛苦……” “一点都不辛苦。”李湛蛊惑地说,“而且就算有一点辛苦,想想你以后会变得很帅气也值得了,最重要的是,你想想等你练成绝顶高手,还有谁敢盖你麻袋?” 李杰被打了鸡血般激动地答应去军营了,李湛怕他反悔似的赶紧让人送他去北大营。李杰对表弟充满感激,浑然忘记了其实其实自已才是最大的苦主,表弟才是打伤那些贵族子弟的罪魁祸首。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杰:我要像表弟一样长得又高又帅! 张猛:没问题,可以,他的练习你加一倍!现在开始训练吧! 一个时辰后 李杰:天啊地啊,谁来救救我,我要死了…… 第130章 小花每天花很多时间练字,非常激动自已书法的进步,想当初她可是连毛笔怎么拿都不懂,当然就苏老先生的目光来看,她这字还是不够好,不过总算是能见人了。 虽说毛笔字是练得不错了,但小花还是没办法习惯毛笔字的低效率,尤其是在算账上。张猛是个大老粗,北大营里官兵十多万人,每日的吃喝就是一大笔账,单是账房就请了三个,但不巧最近三个账房一个儿媳妇生了一个女儿要嫁人都辞工了,堆积了无数账本,张猛烦恼得很,还好自家闺女算学一流,一文钱都能算得清清楚楚的,乐疯了的张猛索性将账本全扔给自家闺女,此外,李湛和沈佩在发现小花的天赋之后也将天上人间的账本丢了过来,再加上苏老先生三不五时的算学题目,小花要记录要算的东西就多了起来。 写字还好,一拿毛笔来写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小花总觉得那软软的笔尖跟她作对。小花恍然大悟地想,上辈子这毛笔是拿来练书法的,可没听说有人拿毛笔来做数学题啊,她真是个傻瓜,钢笔多好用啊,比起总断墨的鹅毛笔好用多了,看来只好又客串一次发明家了。 小花的学习是每六日休息一日,和朝廷及书院的作息一样。前朝的每十日有一日休沐,相比前朝,大庆的皇帝制定的休沐是间而言真是懒多了。当然饶是如此,上花心里还三不五时的嘀咕,什么时候才实现双休日啊。 小花努力地想着钢笔的构造,说起来她有时还是庆幸自已学的是理科,动手能力强啊,小花仔细将钢笔的各种明细尺寸画好,出门去了。 今日她和橘子雇了轿子去一家据说手艺无比高操的首饰店。小花之前倒想去铁匠铺,可铁牛一听到她对这钢笔的要求就直摇头,说太精细了,铁匠铺怕是无能为力,倒是首饰店里的匠人做的都是精细活有可能弄出来。 小花坐在轿子上,掀起窗帘,双眼不停地打量外面的热闹景象。其实她倒不大愿意坐轿子,宁可像铁牛一样走路,但橘子体力差,她要是不坐,橘子一个人是绝对不愿意坐的,而庆都的朱雀点大街一个弱女子想拿两条腿来实验一下街道的长度那绝对是走断腿,因而在街道上各处都有轿子出租,远一点的还有马车出租,交通还算便利。 大庆女子多活泼外向,并没有前朝对女子各种限制,因而街道上看到的女子并不少,除了逛街的年轻少女们,女商人也极多。 现在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人口稠密,有人在茶馆喝茶,有人在酒楼进餐,有人在布料店低头看着一匹匹布,还有小贩高声叫卖,更甚者小花还看见有人扛着铁口神算的布帘子在算命! 小花和橘子进入店里,因为这是家不算太大的首饰店,但看得出生意不错,里面来往的都是女客居多,铁牛只好找地方停下马车,然后在门外等候。 小花跟一位老师傅细细的说明如何做这笔,须发皆白的老师傅抚着胡子不住的摇头或点头,抚胡子的手意外的小巧灵活。 “麻烦师傅了。”小花客气地说。 “不,这是我的荣幸!”老师傅惊叹不已,“若是能制造出这种笔,我也算是青史留名了。”想到这里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做出这种新的书写用具。 约定好取货时间之后小花出去和橘子血拼去了,看中都买,铁牛只好在拿着大包小包一路跟着,东西太多了就请人先送到府上,绕是如此,他也唤了三趟人打发送东西,不由得为他家小姐的购物能力钦佩,更让他钦佩的是原本身体没自家小姐强壮来这朱雀大街都只能坐轿子的橘子现在生龙活虎的。 他在想女人是不是都有两个身子,一走路就是弱不经风,一逛街就是生猛有力,因为小姐经常说女人都有两个胃,无论吃多饱,只要看到点心还是能匀出一个胃来装的,小姐一边说一边往橘子嘴巴里塞点心。说起来橘子最近大概是因为经常被小姐投食胖了很多啊,尤其是胸部,铁牛脸红红的偷瞄了一眼橘子鼓鼓的胸前,嗯,橘子真的越来越好看了。 逛累了,小花准备去找个茶馆吃吃点心喝喝茶。铁牛拿着手上的东西在前面开路。 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更多了,小花和橘子跟在铁牛后面。这时小花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啊。” 小花还没回过神来就看见橘子被推得身子向前倒,眼看就要摔个鼻青脸肿的,她赶紧抓住橘子的手,一把将橘子拉起来,橘子回过神来吓了一大跳,“好险,谢谢小姐。” 小花正要说什么然后她自已都打了个趄趔,身子被人推到一边。她力气已经够大了,就算刚刚她没留神,但有人推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抵抗的啊,是谁气力这么惊人。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后脑勺急追前面的小偷。 铁牛分开人群挤过来:“小姐,橘子,你们没事吧。”小花没说话只是从铁牛怀里拿了个刚买的木质笔筒用力掷了出去,前面的小偷应声而倒,后面追的小伙子用力扑了上去。 橘子两眼亮晶晶地拍手欢呼,“小姐天下无敌。” 小花得意洋洋地昂首挺胸,“哪里哪里,就算是事实,橘子你也不要说出来,咱们要懂得谦虚。” 众人将小偷和好心的抓贼之人围了一圈,小花也挤进去找自已的笔筒,这笔筒她可喜欢得紧,筒身上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孔雀,还上了色极其精美,质地就不用说了,老板说这可是什么木做的,很耐摔来着。 苦主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这是一个衣服极为华丽精美的胖大叔,上好的丝绸紧紧地裹住身上东突出一快西突出一块的肥肉。难为他跑了那么长的路现在全身都是汗,一看见小偷他气不打一处来,赶紧拿起起自已的荷包打开检查,小花不禁摇头,那荷包里都是银票,别说小偷了就连她看了都想偷了。 苦主大叔抬头问道,“刚才是谁帮伙追回小偷来着。”望向抓住小偷的小伙子,“是小哥帮的忙吧,多谢小哥了。”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地指着小花说,“我刚刚看见这姑娘拿了个笔筒扔过来,这贼子就倒下了。”小花手里正拿着刚买的笔筒,对感激的苦主露出个微笑,“呵呵,我力气比较大。” 抓小偷的小哥想起刚刚不小心撞上一个小姑娘,他还以为以自已的力气肯定会让小姑娘摔倒却不想有一股力气袭来,他还差点打了个趄趔,不由得说,“这姑娘刚刚确实是帮了大忙了。” 小花现在才有功夫看这小哥,一看之下不由得愣了,这小哥大概15,6岁左右,长得非常好看,不,应该是说秀美,光洁白皙的脸,眼如清晨朝露般透澈,唇色是淡淡的粉,纵是没有沈佩那般美得倾国倾城,但这小哥略带着几分淡漠的气质让人感觉像是一柄剑,应该说像一把入鞘的剑,虽说能想像得到剑的锋利,但并不让人联想到剑的杀气。 苦主大叔用怀疑的目光看着瘦巴巴的小萝莉,就看见秀气的小哥用一只手就将晕死过去的小偷举起来说,“刚刚小姑娘用一个笔筒砸过来,这贼子的一根肋骨已经被砸断了。” 你的气力好像也不少啊,众人惊叹的目光看着只用一只手就将小偷举起的秀气少年,再看着呻吟的小偷,众人集体向后退了一步,用人间凶器的目光看了看小花又用惊叹的目光看着她手上拿的笔筒,小花只好傻笑,“这是朱雀街21号买的笔筒非常结实耐用,还能砸小偷不坏。” 小花说的时候没想到,接下来几天卖文具的朱雀街21号的店家像是做梦似的,他店里的笔筒很快被卖个一干二净,大家都说他家的笔筒耐用经得起考验,之后该店主不管进多少货都卖个一干二净,若干年后该店成了连锁文具店。当然这是后话不提。 而现在正当大家义愤填膺地说要将小偷送官府时,接到报案的两捕快过来了,小花一看,哎是熟人,跟张猛很熟的白叔,长得黑瘦黑瘦的,但很有精神,经常一有什么要抓汪洋大盗的任务就会上门来找自家爹还顺便吃吃喝喝。小花看见前面的捕快就很有礼貌的问候了声:“白叔。” 白捕快问明了清况一听到有一个小孩扔个笔筒砸断人家肋骨就有不好的预感了,果然是这怪力小丫头。 胖大叔很阔气地将荷包里的钱拿出一半奖励小花和那见义勇为的小哥了,小花和那长相好看的小哥只拿了十分之一,大庆规定若是有人捡了失主的东西归还失主,将能得到失物价值的十分之一,这是合法收入。但这大叔明显很有钱,荷包里的十分之一金子和银票数额极大,小花和美男每人分得的钱近百两了,小花拿着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笑不拢嘴,今天一整天购物的花费都有人出了。 小花听见白叔在作笔录,听见那小哥回答说是他的工作是杀猪兼卖肉的,整个人都傻了,尼码长成这样去当鸭子不知多少富婆上门来啃*进补,多有钱途啊;不然去当小倌也是不错不选择,这萌受傲骄受清新受别扭受都能客串,多有前途啊。还有你看他的名字东方总赢--多有小受气息的名字啊。这么一个绝世小受居然跑去杀猪了,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不过小花和周围围观的大妈阿姨大姐小姐们都记住了他的猪肉铺的地址,决定下次就去那边买肉了,到哪里买肉不是买,能看看小帅哥当然更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不出小剧场了,今天先不写了 ps:明天相亲去,可能会更比较少 第131章 初夏的天开始热了,街道上的少女们又穿起了美丽单薄的夏装,大庆的衣物很开放,少女们微露的酥胸很丰满,夏天真是个美好的季节啊。 往年的沈佩是这么想的,但今年的他郁闷得没心思去观赏少女的丰胸和扭得像麻花的丰臀了。 “我说你就别老这副死人脸了。”李湛翻白眼,“这名声想要扭转还不是很容易的事,你马上去娶个媳妇,这样什么流言都没了。” “你以为娶媳妇跟买白菜一样啊。” “别人可能会很难,但对你来说跟买白菜差不多。”李湛满不在乎地说,“只要你小沈探花说要娶媳妇,整个京城未出嫁的少女有九成会冲过来。” “我不喜欢太不含蓄的。”沈佩板着脸说。 “也有挺含蓄的啊。”李湛想了想说,“我觉得花兰这姑娘根本不当你是一回事,而且这姑娘真的很不错。”最近李湛因为德崇帝的病,一直在想上辈子的事,花兰这个越来越耳熟的名字老是三不五时在大脑里打转。 “那是我大侄女。”沈佩瞪了李湛一眼,“这不是*吗?” “没血缘关系也叫*?”李湛看着沈佩叹气说,“说真的,这京城贵女长相比得上你的还真没几个,花兰已经算是极为出色的了,看上她的男人可多了……” “看上她的男人很多?”沈佩重复道,“都是什么男人,有他们的资料吗?” 李湛精神一振,“你嫉妒了,你也发现喜欢上花兰了?” “白痴。”沈佩无语地看着李湛,“我只不过怕她上当受骗而已,都是亲戚,总得帮她挑挑看。” “那你就快快找好姑娘吧,我先走了,去看看小花,顺便将这几头奶牛给小花送去。” “确实应该送奶牛,多喝点牛奶长点胸部。”沈佩同意说,才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妥,糟糕,一说到女人就忍不住品胸论屁股了,忘记这是自家妹子了。 李湛用杀人的目光看向沈佩,“不准你拿小花的身材说事,还有,我不喜欢胸大的。”最恨大*了。 既然都说开了,沈佩也懒得掩耳盗铃了,“知道你审美观怪异,但小花发育真的太慢了,女人的胸部不仅仅和审美有关,最重要的是和未来的生育有关,我看还是请太医去看看,多开些促进发育的药吧。” 李湛也不由得有些忧虑了,他是不介意小花胸部大不大,只要是小花,就算是真长成大*他也不会介意的,所以小花如果早点发育也好,他不用等那么久。 “嗯,我以后让人盯着小花天天喝牛奶的。”李湛郑重地说。 “别忘了为了后代着想,多吃些木瓜。”沈佩看着李湛这副郑重其事的模样,掩住笑意说。 看着李湛兴高采烈离去的背影,沈佩喃喃自语,“别人送心上人首饰衣服,你倒好,送奶牛。” ********** 小花惊叹地看着李湛送过来的三头奶牛,手痒痒的想要亲自挤奶。 “千万别。”李湛赶紧阻止,“你没经验,这牛被弄疼了会踢人的。” 小花嘟着嘴,让下人过来挤奶,她在一边学着。 “我说这奶牛应该养哪里呢?”小花有些发愁了。 “不用担心,我让人来弄牛圈了。”李湛指着他带来的几个男子说,“很快就弄好。” “那最好不过了,我让家里的下人去帮忙。”小花高兴地说,让下人将刚挤出的牛奶拿到厨房去了。 “随你。”李湛无所谓地说。 因为牛圈到晚上才能弄好,小花干脆让奶牛留在院子里,并让人拿最嫩的青草来喂它们。 “这奶牛来得正是时候,我最近弄了一个新烤箱,做蛋糕可少不了奶油。”小花想起新做好的烤箱不由得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经过多次的实验,她终于烤出美味的蛋糕了。 “蛋糕?鸡蛋做的糕点?”李湛好奇地说。 “没错,你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我做了蛋挞。”小花让人泡茶过来,“尝尝味道怎么样,好吃的话我打算和兰兰一起开点心铺子。” 诱人的甜香让李湛不由得吞了吞口水,当他咬下第一口时不由得闭上眼睛享受着美味在口中弥漫的过程。 “这是我目前为止吃过最好吃的点心,没有之一。”李湛肯定地说,迫不及待又吃了一个。 小花得意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我以前想过开家蛋糕店的,我最大的愿望是大家都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绝对会很多人喜欢的。”李湛无比肯定地说,“最起码我喜欢。” “嗯,师傅也喜欢。”想到苏老先生,小花微笑,“不过我不给他多吃,老人不能吃太甜的东西。” “可以的话让老先生多喝点牛奶,对身体有好处。”李湛建议说,看了看小花的胸口,李湛的耳朵有点红了,“还有你也可以多喝点,我听说多喝牛奶可以长个子。” 小花有些不服气地垫起脚尖,“我最近长高了很多。”自从离开水月庵,营养均衡以来,她起码高了五公分,终于迈进150公分的大关了。 “咳,我说的不止个子。”李湛瞄了瞄她平平的胸,“女人嘛,为了后代着想,这胸部还是大点为好……”该死,李湛赶紧闭嘴,怎么把沈佩这混蛋说的话说出来了。 “我这是发育晚,总有一天,我会变成波霸的……”小花脸都气红了,下意识的挺了挺胸,可惜没发育的胸部怎么挺都没曲线,搞不好李湛的胸肌都比她大。 波霸?大*超大号?李湛觉得一滴汗流了下来,赶紧安慰小花道:“我相信,不过波霸就算了……” “你瞧不起我,你觉得我变不成波霸是不是?”小花气愤地瞪着李湛,她很明白这个时代以丰满为美,她骨架小,个子以目前发育的情形来看将来可能也高不到哪去,但她坚信总有一天胸部会发育得弥补这些缺点的。 “才不是!”看着小花气红的眼睛,李湛深恨自已嘴巴笨,最后脱口而出,“不管你胸部大不大,我都会喜欢的。” 小花愣了,“呃,你喜欢我胸部?”这是什么奇特的爱好?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恋胸癖? “不是,我是说……因为那是你的胸部我才喜欢,不对……”李湛急切得不知该怎么说,看着小花越来越古怪的脸色,他心一横,“总之,我喜欢你,不管你长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生平第一次被告白的小花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可以睡了,晚安 第132章 傍晚时分,晚霞美的如红纱,将亭台楼阁映照得如仙境。 橘子进来的时候,小姐正坐在窗边,呆呆地看着天上的去霞,不时用手指轻抚着唇,然后露出傻笑。 这彩霞映得细白的脸红红的,橘子觉得自家小姐好像一下子多了丝少女的韵味,不再是女童的模样了。 不对,看着雪白耳贝上的红晕,橘子这才发现,她家小姐这是脸红啊,不是彩霞映出来的,想到今天安平王有几分慌张的离开的模样,再看看时不时傻笑的小姐,橘子恍然大悟,悄悄退下了。 呼……橘子呼出一口气,应该早就猜中了才对,安平王是何等人物,若不是心有所属,怎会为小姐考虑得这么周到。 ******* “我看上你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恋童什么的,但不管你什么模样,我都欢喜……” “你力气大,你吃得多,你脾气不够温柔都喜欢……” “我知道你不会绣花,不会写诗……这些都没关系!” “你没胸部也没关系……” “总之,京城就算完美无缺的贵女再多,我看不上就是看不上……” “我会等你长大的,一直……” “不用现在回答我,你可以想想,但……”阳光下的少年脸有些红,但一直用热烈的目光看着他,仿佛要铭刻到灵魂深处,“我只接受肯定的答案……” 怎么办呢小花抓着抱枕在沙发上滚来滚去,脸上的红晕一直没办法消去,心里觉得有些心慌但又有几分甜蜜。 李湛这样的人,在上辈子绝对是校草极的人物,那么的阳光俊朗,又那么的出色…… 对了,他的眼神…… 小花坐了起来,她怎么没发现呢,李湛看她的眼神,跟沈佩和爹看她的眼神是不一样的,那是一种无比热切专注的…… 原来他居然从很久以前就喜欢她了。小花的脸更红了。 怎么办呢?一点都不想拒绝啊…… ****** “看你一副春心荡漾的模样……”沈佩很不是滋味,家有妹子被男人盯上的感觉就像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了一季的大白菜被猪拱了。 “大舅子,以后你就是我大舅子了……”李湛傻笑,“关系更近了,我们才能愉快地玩耍啊……” 沈佩气闷到了极点,“你别叫大舅子叫得那么快,小花还没答应你呢。” “呵呵……”李湛笑得更春心荡漾了,“也差不多了,橘子说她一提到我,小花脸就红了。”李湛为自已有先见之明的送橘子给小花得意不已。 沈佩脸色严峻了,“虽说橘子是你送给我妹子的,但是……”沈佩嘴巴抿得紧紧的,“小花才是橘子的主子,我希望她首先遵从的是小花,不经过主子同意就乱传话,这是背主!”还有宋嬷嬷也是一样,想到这里沈佩更恼怒了,不成,他得重新选些人给妹子才行。 李湛愣了一下,才正色地对沈佩说,“我知道,我送给小花的下人早就送卖身契给小花了,他们的主子本来就是小花,我并没有在她身边安排人的意思,至于橘子,是我太着急了于小花的回答了,放心,下次我不会这么做了。” 沈佩面色柔和下来,“说到要做到,不然我可不会客气。” 李湛松了口气,想到小花,不由得又痴了。 ******* 李湛原本打算过两天就去找小花的,但他皇兄又不好了,因为德妃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没保住。 李湛看着下不了床了德崇帝,心里受得厉害,他有时想是不是他错了,早知道有这么多事,他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折腾了,理想有家人重要吗,早知道德崇帝会因这事弄得形销骨立,他宁可坐上那位子,一辈子被关在这笼子里算了。 “傻,不关你的事……”德崇帝躺在床上,看见弟弟眼中的自责,安慰他说,“如果说真有错,那是我的错,我总是自大的认为每个女人都爱我,妻妾永远相得……若是当初我对你皇嫂一心一意,不找那么多女人回来,也许她就不会去得那么早,湛儿,你是对的,喜欢的人一个就够了……” “嗯。”李湛忍住眼中的*,“小花很好,等皇兄身体好点,我让你见见她,皇兄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好,皇兄等着。” 李湛为睡着的德崇帝褶了褶被子,悄悄为他把了一下脉,果然脉相更差了,他现在只希望桂花快些生下孩子,说不定能冲冲喜。 ***** 见到安平王,桂花顾不上大肚子,赶紧起来想行礼。 “行了,你别乱动,小心肚子里的孩子。”李湛赶紧制止她。 “安平王今天怎么这么有空过来看俺。” “来看看你和荷花怎么样。”李湛随口说,荷花虽然流掉了孩子,但桂花坚持让她留在身边。 “俺还好,只是荷花不大好。”桂花眼睛有些红,她原本就五大三粗的,怀孕之后皮肤显得更粗糙了,原本就黑,现在更黑了,原本就壮,现在感觉胖了两倍,显得大肚子更是大得惊人,腿粗得像柱子,原本的鞋子都穿不上了。 “我去看看荷花吧。” 桂花赶紧带路,流掉孩子的荷花正在阳光下做着一件小衣服,看得出来是为未出生的孩子做的,有些笨手笨脚的,并不伶俐,但认真的模样让满是痘痕的脸多了几分母性的细腻。 “见过安平王。”荷花放下手上的东西,见桂花也跟着来,特地将针线和剪刀入得远远的。 李湛拿起她做的小衣服,“这是给孩子做的?” 荷花有些不好意思,“做的不好,可能孩子也用不上,宫中能干的绣娘太多了。” “不,你做的很好,我想一定可以用得上。”李湛摩挲着显然是半旧的布料说,荷花是用心了,这手艺是不怎样,但明显这用半旧的衣服改造的小衣服比起宫中很多能干的绣娘做的东西更婴儿细嫩的皮肤。 听到安平王的夸奖,荷花不由得高兴地笑了,“那奴多做些。” 桂花也不由得高兴起来,“这真是太好了,其实俺也想做的,但嬷嬷她们都不让俺拿针线。” “你现在身体重,哪里做得这些事。”荷花过来将桂花搀扶,桂花有些吃力地挺着大肚子坐了下来。 看着笨重的桂花坐下来都要人扶着,李湛有些惆怅,女人怀孕原来是这么辛苦的事,原本桂花跟荷花都是大剌剌的性子,但怀孕后这后宫的腥风血雨让她们变得敏感而脆弱了。 “你们怨吗?”李湛静静地问,“如果我没挑出你们,也许……” “从来没怨恨过。”荷花和桂花相视了一眼说,“虽说俺流掉了孩子,但他毕竟存在过,奴很感恩。” “若不是安平王,俺不可能会有自已的孩子的。”桂花摸着大大的肚子说,“奴非常感谢。” 荷花下意识地摸了摸已平下来的肚子,“现在最多回到原来那样而已,俺和桂花原本都快三十了,年龄这么大,就算出宫也没人要的,而且我们还长得不好看,原来也做好这辈子孤零零的打算了。” “是啊,没想到自已有一天还能有孩子。”桂花也露出感激的笑,“俺跟荷花家人都没了,原本就想着在宫中干一辈子也没关系的。” 李湛默然,这两人家人都不在了,他当初也是想着一劳永逸才选择她们的,但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事,她们依然能保持本心,还是那么淳朴。 “你们有什么要求吗?” 荷花和桂花互相看了一眼,桂花咬牙牙说,“安平王,俺还真的有一事相求。“ “说。“ “这孩子出生后,能不能……能不能让俺们姐妹出宫……“桂花小心地看着安平王。 李湛愣住了,”这孩子出生之后,你可是大功臣,虽说你身份低了些,但现在宫中无妃子了,到时给你封个后位不是可以的,你确定你不想要这至高无上的皇后之位?还有荷花,你也可以留下来照顾孩子的。” 桂花有些局促地笑了笑,“安平王说笑了,这皇后从来都是神仙妃子一样的人物,就俺这样的,扫大街人家都嫌不好看哩,咱就想着,有咱这样的母亲,说不定对孩子来说还是妨碍呢。” “你是未来天子之母,天下谁人敢笑话你。”李湛板着脸说。 “俺也是为了孩子着想,这宫中俺们也是呆着害怕,人人说话都隔着肚皮似的听不懂,俺们这么笨,若是被人再利用了……”桂花想起之前她们怀孕了面上笑得亲热实则恨不得将她们碎尸万断的妃子们的眼神就不寒而栗。 “这不用担心,我会让人保护你们的。” “不止是这样。”桂花有些急切地说,“安平王,俺知道俺这么粗糙的人是不可能抚养孩子的,那这样俺在宫中呆着也没多大的意义,只不过让宫里养着而已,俺就想出宫开个饭馆,这样俺儿子大了,俺也能骄傲地对他说,俺自已能赚钱,能养活自已,俺这辈子堂堂正正能做人,从来不是儿子的寄生虫。”自从太医院在人体解剖出寄生虫这说法就传开来了。 李湛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仿佛想铭记得她们的容貌,跟小花一样的想法,活得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他第一次觉得这长得丑陋,粗糙又肥胖的女人是那么的值得尊敬。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当年你一听我告白就接受了,速度真快,我魅力太大了!(得意洋洋) 小花:你说不介意我胸部大不大,我想肯定找不到这样的冤大头了,当然快点答应了,终于不用为胸部发愁了。 第133章 “这牡丹真漂亮,安平王眼光真好!”橘子看着花盆里的牡丹,赞叹地说。 “确实,不愧有国色天香之名。”小花赞同,嘴角忍不住上翘,她一直以为李湛只会送她各种吃的东西呢,当然这次也送了吃的东西,一大包蜜枣粒粒饱满,一看就知道是精心挑出来的。 脸红心跳地让橘子将花放好,小花打开李湛的信,知道小花没什么文采,李湛的信写的都是大白话,“最近事情太多,皇兄一直生病,虽然很想你,但没时间过来,上供的蜜枣很甜很好吃,这是皇兄吃药后都少不了的,我从他那里抢了一包过来,牡丹漂亮吧,沈佩说送心上人最好送花,虽说我觉得没吃的东西实惠……” 小花拍拍微红的脸,这可不行,可不能轻而易举的答应他,要知道女孩子太容易到手的就不会被珍惜了。 夏天的早晨微微有些热,但看着傻笑的小姐,橘子觉得春天还没走,到处是春意怏然。 “小姐,今天出去拿钢笔吗?顺便出去吃些东西吧。”橘子实在不想看这几天老是冒着粉红泡泡,傻乎乎的小姐了,她总觉得这几天小姐的智商下降得厉害啊,虽说本来就没什么智商,但这几天宋嬷嬷都快气死了,无论是教她什么东西都是错,就算骂她,她还是用一脸梦幻的表情看着你。 恋爱中的少女最脑残,宋嬷嬷得出一个结论,看着她绣得惨不忍睹的作品和满手都是针扎的孔但依早傻笑的丫头,宋嬷嬷摇摇头干脆让她休息去了。 “好,那我们出去吧,今天去大吃一顿吧。” 傻笑了半天的小花决定和橘子出门,顺便去购物,苦命的铁牛认命地跟在后面拿东西。 *********** 出名是件很难的事,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出名并不难,尤其是对东方总赢而言。 东方以前听师傅说,杀手一定要低调,一定不能太引人注目,尽管东方目前为止没杀过几个人,杀的猪倒是不少,但他下山之后一直照着师傅的话做,直到他差一点饿死的时候,他果断抛弃了师傅的各种教训的话。 他经常在饿的肚子告诉他,人会学会适应环境,他自觉得适应得很好,你看,他下山之后总找不到客户,没有要杀的人就意味着饿肚子,但他聪明地跑去杀猪了,这不,自那之后他可从来没饿过,猪肉卖出去后会变成银子,银子可以买米,卖不出去可以自已吃肉,屠夫真是个好职业! 之前的十六年都是长在深山老林中的东方并不知道这世道,杀手这职业绝对比屠夫高大上的,一个顶尖的杀手混到只能去杀猪那简直是一种耻辱!可东方从来没感受过这是耻辱,因为总是脸红心跳的跑来他这边买肉的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总让他觉得卖猪肉这行业比当杀手好多了,他非常肯定他杀人的时候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只会尖叫着晕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个个用痴迷的目光看着他。 当然东方并不是色狼,他也并不是很享受被女人围着的感觉,相比起男人雄性本能的虚荣心,他想得更多的是女人等同于顾客,这些顾客都是让他有银子花,不会饿肚子的衣食父母,一个人真对父母产生邪念,那不就跟畜生一样吗? 周围的女人们,老的少的,已婚的未婚的看见东方都忍不住跟在他身后过来买肉了。虽说这小哥从来不爱笑,总是冷淡着一张秀美的脸,但她们都知道这小哥是外冷内热的,没看见他总是热心地帮人抓小偷啊! 东方总赢自上次抓小偷拿到一笔赏钱之后,就多了一个爱好,去市场抓小偷,这才叫没本生意啊!失主的十分之一的报酬和官府的夸奖及少量奖赏让东方觉得这也是生财之道!东方深觉得自已没跑去当杀手是正确的,这年代风调雨顺,吏治还算清明,有血仇的都跑官府找青天大老爷了,找杀手还得花钱,当然是不用花钱的官府更划算了。当然东方觉得以自已的身手,真想在杀手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还是有生意的,但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又是第一次下山的他实在不知道这杀手总部在哪里,怎么加入。 刚去市场转了一圈,抓了一个小偷,这次的报酬特别丰富,心满意足的东方回到肉铺时,卖肉的屠大叔傻了,因为东方屁股后面跟着一群人。这场景真是太少见了,好像就上沈探花脑子发神经的跑来买菜才有这样的现景吧。 不过当时小沈探花可是抱头鼠串地跑走了,但东方可不一样,尽管他那张跟冻石并不多的脸永远都学不会怎么笑,但心情好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比方说现在这家伙的脸色居然是柔和的,大叔看着后面跟着的一串娘子军,十分了然。 老板着脸活像人家欠了他几百两银子的东方脸色这么温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一是看到食物二是看到能买食物的银子。不过原本一张没表情的脸就秀气得不行,现在脸色柔和看起来更秀丽了,屠大叔他发誓他看到了几个年轻姑娘眼里冒出的粉红爱心。跟在后面的大妈大婶阿姨小姑娘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刚刚东方的神勇并一边向屠大叔打听东方的事情一边开口说要买肉。 做得好啊!小子,美男计有效果啊! 买猪肉的屠大叔满面笑容,现在虽说是正午了,但天上挂着的太阳并不是太热,今年的夏天没往年那般热,但怕热的他衣物穿得极少,壮硕身体上肌肉累累,上半身光着只系了件围裙让人觉得仿佛回到了春天!他面容老实皮肤黝黑高大强壮,动作麻利无比将肉切的切砍的砍,用干荷叶包好送到客人手里。原本来看美少年的大妈大婶阿姨们果断倒戈,纷纷将眼睛集中在那健壮的八块肌上。小女生喜欢奶油小生像他们这样的成熟妹子自然还是壮男好,嗯,越壮越好,这才叫男人!众多大妈大婶们阿姨们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屠大叔比女人还发达的胸肌一眼提着肉走了。 肉提前卖光了,大叔十分高兴拿着剩下的两只猪头将铺子一关到后院去煮猪头肉吃。 “明日再煮。”东方拦住他说,“今天发了笔财,下酒馆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师傅:我让你去当杀手,你居然跑去卖肉?! 东方:这街道上卖各种东西的都有,就没一家铺子挂个“杀手总部”的牌子,明明杀手也是一个行业! 师傅:哪家杀手总部会傻乎乎地挂牌?!官府绝对会取缔的! 东方:一定是当杀手的都不缴税才被官府取缔的。 第134章 “果然好用!不过这墨水太大了点,最好再重新弄一下。”小花满意地说,这钢笔当然不能和上辈子相比,但好在这是个用毛笔的时代,书写的特点就是字体大,而这钢笔虽说出墨大,但相对于毛笔而言写出来的字已经是相当小的了。 “我一定会重新研究的。”老师傅精神振奋,他也看得出来,这新的书写用具的特点,一想到可以青史留名,他就兴奋不已。 “那就麻烦师傅了。”小花满意地出去了。 “小姐真厉害!”橘子双眼都是小星星,这可算是书写用具的改革了。 “其实没什么……”小花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换话题,“对了,还有墨水也研究一下,墨水最好的没有一点杂质的,现在用的墨可不行……” 要买的东西终于买好了,一行人也觉得肚子饿了,决定去吃东西去。 橘子对吃的东西倒不是那么执着,但小花和铁牛要吃的东西就一个要求:要很多很多的肉! 三人跑到最近一个有名的小酒楼去吃饭,这个郭家酒楼不大,但在京城算小有名气了,因为这是一家专门做蹄髈的老店,消费的对象主要是一般中下等人家,做的东西非常实在。小花老早就听铁牛说过这家店了,今天还是第一次来。 小花等小二送菜上来时也只有一句话,这真是太实在了!这里的蹄髈分小盘大盘特大盘,小花点了份特大盘的蹄髈。一个巨大的盘子,大块大块的蹄髈在酱汁中显得油光发亮,香味迷人,一块就有一个碗口那么大。 “这蹄髈也未免太大块了,吃起来会很没形象的。”橘子抱怨说,这蹄髈虽然卖相不错,但切的这么大块,真是一点都不精致,怪不得这郭家酒楼有名也只是在老百姓间,权贵之家做菜讲究精致好看,这么大的蹄髈吃起来肯定不雅。 不过小姐和铁牛明显很喜欢,两人都是喜吃肉的而且都是饭桶,一人一大块开啃,小花见橘子不动手便给她挟了一块放入她面前的碗里,橘子只好小心地挟起来吃,周围点了蹄髈的人能吃得好看的极少,不少人衣服上都沾上的油渍,橘子还看见有人不顾形象的直接拿在手上啃。 “吃吧,这红烧蹄髈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小花笑眯眯地对橘子说,“反正这也没认识的人,谁管你吃饭发不发出声音啊,吃东西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偏有人弄出一堆有的没的规矩来,那究竟是吃东西还是吃规矩啊。” 橘子失笑,不管了,小姐都不理了她理什么,而且这店里空桌都没了,周围的人一个两个吃的那么香就表明这蹄髈一定很好吃。 一咬,肉香在嘴里爆发出来,入口即化,浓浓肉味和酱油的鲜甜味道在嘴巴里爆发出来,果然好吃,橘子眼前一亮加快了吃东西的速度,小姐是个大胃王,铁牛胃口也不小,跟这两人一起不吃快点就没得吃了。 小花和铁牛吃完了一大盘红烧蹄髈后忍不住又叫了店小二来又要了特大盘的一份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一份冰糖蹄髈,最后还要了一份蹄髈黄豆汤。 小二哥正想说最好不要点那么多以免浪费时就看见刚刚一特大盘红烧蹄髈只剩下骨头了,可如果他没记错,这红烧蹄髈上来最多就炒个菜的时间而已。小二哥眼珠子突了出来,三个人,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高大健壮,不用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一岁的瘦小萝莉,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的小姑娘。除了那小子剩下这两个看起来都不是能吃的货啊。他们家的特大盘蹄髈份量十足,一份足够两大汉吃了,这一会功夫就只剩骨头了,看来这小子是个大胃王。 “这位小姐,我们家的蹄髈份量都是十足的,要不吃完再点?不然点小盘的吧?”小二哥笑着建议。 “不必了,我还不怕不够吃呢。”小花笑着对小二说,“尽管上菜,少不了你赏钱。” 难不成他看走眼了,这仨都是大胃王?不过看这骨头消失的速度肯定是遇到超级大胃王了,开餐馆最喜欢遇到大胃王了,小二哥乐呵呵的下去了。 橘子肚皮小,一下子就吃个半饱了,然后她注意到小花的吃姿,纠结到胃疼。 怎么说呢,宋嬷嬷这些天的教育还是有效的。关于小花的教养,安平王生怕宋嬷嬷对小花太过严厉,要求宋嬷嬷进行的是有爱的教育,而非棍子出人才,因而宋嬷嬷对小姐的教育也多半以诱惑说理为主,责骂惩罚之类的事根本不可能的。 小花的餐桌礼仪学得相当好,因为宋嬷嬷的话,“这餐桌礼仪的最高目标就是学会不动生色的吃下最大量的食物!所以保持优雅的姿势十分重要,你想想如果你姿势优雅,大家还会注意到你吃了多少东西吗?相反,如果你用餐的姿势过于不雅,狼吞虎咽的,那绝对会吸引大家的注意,吃饭的时候被人当大胃王般的盯着,想来食物都变得没那么美味了……” 橘子暗暗想喷泪,宋嬷嬷的话是正确的,一个女子如果用餐的姿势够文雅的话,吃下再多的食物都不会太惹人注目,小姐现在的姿势就挺标准的,去参加宫宴都不会很失礼!但宋嬷嬷没想到一个情况,那就是食物残渣的存在啊!这桌子上越来越多的骨头怎么也掩盖不了小姐是一个大胃王的事实啊啊啊…… 橘子纠结得胃疼,宋嬷嬷肯定没想到这样的情形,大户人家一般而言,吃的东西都是尽量剔除骨头鱼刺,因而你不动声色的吃下海量的东西是可行的,但这满桌子的骨头实在跟不动声色划不上等号啊! 橘子忧郁的叹了口气,实在不想看到满桌子骨头的她视线飘忽,看到了正从门外进来的一个人,不,应该说是两个人,但橘子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走在前面的秀美又冷淡的白衣少年吸引住了,她只觉得这满满都是客人的饭馆里突然变成了黑色,只有那少年是鲜活的,是耀眼的。 这不是上次那个抓小偷的小哥吗?橘子呆了呆,怎么好像长得又帅了点? 当然不只是她呆住了,凡是看到这少年的几个女性客人都没办法挪开视线,这孩子实在太漂亮了。 橘子发誓自已并不是花痴,她经常看到小沈探花,对小沈探花那张绝色的脸已有了免疫力,对,就是免疫力,这词是小姐说的,非常有道理,总之这小哥虽然没有小沈探花颠倒众生的美貌,但这小哥凛冽的气势配上他秀美的脸同样是让人移不开视线。不同的是,小沈探花是男女绝杀,这小哥吸引的都是女人罢了。 小花被周围好像停滞了一下的氛围有些不适,不由得顺着大家的视线往门外看去,然后眼睛亮了。 东方和屠大叔进来时一看就郁闷了,难得他们来这里已经没桌子了,两人正四处找空桌,就听到一个萝莉童音,“东方小帅哥,这边。” 两人循声看过去,东方马上想起来了:那天用笔筒砸断一个大男人肋骨的小萝莉!小萝莉还用甜甜的声音在说,“还有那位帅帅的叔叔,我点了很多蹄髈哦,要不要一起吃?” 屠大叔发誓这真是他这辈子听过最美妙的声音,带头向萌萌的可爱妹子冲过去,东方更是没了理智,因为他看见桌面上好几盘的蹄髈了,而且盘盘都是特大盘! “妹子你好啊!”屠大叔用着无比亲切的声音打招呼,用手肘了一下只顾盯着蹄髈看的东方,死东方,一看到吃的就走不动路了,赶紧发挥你上到八十的老奶下到三个月的小女婴都喜欢的魅力啊,你没看到旁边这长得像丫鬟的姑娘脸都红了,赶紧攀关系! “这位帅大叔你好,我叫花静,不过我朋友都叫我小花。”小花乐呵呵的自我介绍,这帅大叔一身健壮的肌肉要在现代你保证是健身房的招牌了,胳膊上小老鼠一样的肌肉肯定会迷死不少女人,可惜大庆上流社会不流行肌肉帅哥,很难得见到这么有料的。 “叫我屠哥哥就好,我今年才二十呢。”屠大叔,不对,屠大哥用那张老实朴素的脸第无数次慎重地说。 “你才二十!?”一直只顾看着蹄髈的东方倒是惊得跳起来,“我一直以为屠老你三十好几了。” 屠大哥怒了,“你天天吃我喝我的睡我的居然连我几岁都不知道!?” 小花的眼睛变成了粉红,矮油,这不是肌肉忠犬攻和傲娇受的完美配对吗?多么暧昧的对话啊!怎么睡的你,仔细说来听听。 橘子也睁大的眼睛,是她太不纯洁了吗,她怎么觉得这话有点不太对劲啊! 东方郁闷了,“我不是帮你卖肉了吗?”他老被屠老逼着站肉铺前卖笑,引得无数姑娘们上门买肉,他都觉得自已快成老鸨了,“而且你才二十,干吗老让人叫你屠老啊。” “老子的名字就叫屠劳,劳动的劳,不叫屠劳叫什么!?” 小花喷了,这是哪里有才的爹妈取得名字啊,徒劳,这不是白费吗?还有这芳龄二十就显得提前衰老的脸,小花深感同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小二:难不成这仨都是大胃王? 橘子:我冤! 小剧场2 小花:可惜大庆上流社会不流行肌肉男。 屠大叔:妹子你不懂,上流社会不流行我这样的肌肉男,但下流社会可流行我这样的男人了! 第135章 这边屠劳才刚自我介绍完,那边因太过震惊于屠劳实际年龄,勉强分了一点神来的东方又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食物上,不用人再次邀请他就自动自发在最大一盘蹄髈前坐了下来,痴迷的目光只看得见蹄髈! 这样原本是有些失礼的,但不得不说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他全神贯注盯着食物看的样子跟之前判若两人,原本凛冽又淡漠的气质全没了,橘子恍惚之间只觉得自已仿佛看到安平王养的那条跟小姐同名的小花狗,每次找人要东西吃的时候,那只小花狗的眼睛都是水汪汪的,可爱得不行。 难不成这就是小姐说的反差萌?被萌得一脸血的橘子赶紧拿过筷子塞到用*辣的目光盯着蹄髈的东方手中。 屠劳无语到极点,东方这混蛋一看到食物就没理智了,平时成天板着一张脸,他老担心他以后脸瘫了,但一看到食物,这混蛋整个人脸色都是柔和的,澄澈的双眼让女人看得母性大发,关于他的种种不合群行为全忘光了。女人们只有一个念头:这纤细秀丽的少年实在太可怜了,一定是从来没吃饱过!再一打听到他没父无母,女人们更是爱心大发,虽说不能直接给他塞银子,免得他自尊心受伤,但多光趁他的肉铺买肉是肯定的。屠劳觉得自他今年冬天捡到东方以来,生意好了无数倍大概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屠大哥,你也快吃吧,这蹄髈要趁热吃才好。”吃货小花依稀从这两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味道,笑眯眯地将筷子递了过来,又招呼小二送了三份特大份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过来,每样一份特大份的够三个做苦力的大男人吃了,桌子上原本还有两份,再来三份应该够了吧。 恭敬不如从命,屠劳也迫不及待的大吃大喝起来了,东方那脸瘫只顾着低头猛吃,倒是屠劳还顾及到社交,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肉果然还是蹄髈好吃,什么鸡肉鸭肉羊肉都是假的。” “没错。”从头到尾也只顾着吃的铁牛勉强给了两个新的吃友一丢丢的注意力,“猪的全身都好吃,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贵。” 小花也加入吃东西的行列,“对啊,对啊,还是猪肉最好了,鸡鸭什么的就那么一点点肉都不够塞牙缝。猪肉做得好吃比什么都美味,重点是肉多!” 屠大哥猛拍桌子,“小花妹子说得好啊,值得浮一大杯!老子也是这么想的,猪肉可比羊肉好吃多了,妹子,我做得一手好猪头肉,哪天过来哥给你做!”他拍拍胸脯说。 才说了一句话的铁牛发现一会儿功夫蹄髈就少了好几块,也顾不得说话了,只管低头猛吃,因为他发现小姐这两新认识的朋友都是大胃王,他快没得吃了,这叫东方的小哥简直就是小姐的男版,虽说长得瘦,但都是超能吃的! 小二乐呵呵地将蹄髈端上来,又来两位能吃的客人,今天怎么这么幸运,没见到周围的顾客都惊呆了,纷纷怀疑今天的蹄髈是不是更好吃一,一个两个加菜了。 虽然才十四岁,但被纤细的美少年吃东西的样子提前勾起母性的橘子笑眯眯地将蹄髈夹到东方碗里,东方根本不用费力去夹盘子里的蹄髈,怎么吃都抢不赢的屠劳再次感慨长得好就是有优势啊! 不停夹肉的橘子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究竟哪不对劲呢?她冥思苦想,小姐吃东西依然优雅,这没什么不对,屠劳姿势豪爽,酱汁无法避免的沾上他的衣服,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对。至于东方小哥,虽说穿着一身白衣,但更显得美人如玉,气质超然,最神奇的是他身上的衣服当真是白衣如雪,一滴酱油都没沾到!橘子手上夹蹄髈的动作没停过,目光一直梦幻地看着东方,良久良久,离家出走的理智才回来,她这才迟钝地想到,她一直夹肉给东方没停过,而且是按小姐吃东西的份量夹的…… 卧槽,反应过来的橘子大惊失色,她这是按小姐吃东西的份量一直没停过给东方夹蹄髈啊啊啊……三个壮汉都足于填饱了啊啊……东方该不是撑死了吧?!她该不会无意中杀人了吧! 橘子全身冷汗流啊流……整个人都僵硬了,她现在不敢低头看东方啊,呜呜,这么纤细的美少年,虽然看起来冷淡,但一定是很害羞的,她一直夹东西给他吃,他不好意思拒绝,所以生生将自已撑死了…… 橘子自怨自艾,深恨自已成为小姐的贴身丫鬟之后,一直被小姐宠着,从不用脑思考,所以大脑退化了…… “夹肉啊,怎么停止了?”东方迷惑地看着傻乎乎站着一脸悲痛欲绝的橘子。 夹肉?橘子慢慢低下头来,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你没被撑死?不对,你没被撑着?” 撑着?东方不满了,“我还没吃五分饱呢,怎会撑着。” 五分饱?橘子傻傻地看着东方身前的骨头山,难不成吃货都是互相吸引?大胃王是会传染的?橘子呆滞了,因为她发现这新来的两男子,肌肉壮男是个大胃王这不奇怪,从那体格看得出来,但谁能告诉她这看起来长得秀气俊逸皮肤白皙的少年为什么长了一个饕餮的肚子,瞧他面前的骨头山比肌肉壮男堆得还高,而且快比得上她家小姐面前的骨头山了! 此时正要伸去拿最后一块蹄髈筷子却捞了个空的小花愣了一下,没了,她一看,发现屠大哥和东方小哥前面满满的骨头山顿时乐了,她就说为什么她会不由来对这两人极有好感,原来是同一类人啊。 新认识的两帅哥也不敢置信地你看看我面前的骨头山我看看你面前的骨头山,都无语了,这都什么缘分,千载难逢的事都让他们遇上了。 屠劳看着小花面前的骨头比他面前的还多,顿时被打击到了,“我居然吃的还没一个女人多!?” 铁牛看着自已面前小小的骨头山再看看旁边高耸的三座骨头山,自卑了:“我回家老爹一定很失望,我比不过小姐就算了,这随便来两个人都超过我了!我真是太不中用了!” 这又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橘子瞪了他一眼,然后傻傻地问:“你们三个真的没什么关系吗?”比如说失散的兄弟姐妹之类的,这简直是饭桶一家亲啊! “嗯,我倒很想有关系,我们看起来多有缘分啊!”小花挥手唤小二过来,又点了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再来五份特大份的,“今天我请客,我对东方哥哥和屠大哥一见如顾。” 小二哥傻眼了,他觉得今天一定是在做梦,这都是什么人啊,刚刚点的东西足够十几个大男人吃了,现在就一会功夫就只剩骨头了,他飘着回厨房去了,大厨也木了。不过让客人饭桌上空着对他们来说是耻辱,厨房的人都打了鸡血似的赶紧煮蹄髈去,拼了。厨房很诡异地陷入一片热血拼搏的气氛中。 东方还处于惊讶状态,现在才回过神来,“不可思议,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吃得比我多的,而且还是个妹子!” 东方还处于发育期,长得不是很高大,骨骼比起一般男子显得稍稍有些纤细,但他的饭量实在大到他一满十六就被认为他已经成年的师傅踹下山了,师傅还振振有词,“你都满十六了,差不多成年了,自已赚钱养活自已去,饭桶一个,师傅养你都快养得倾家荡产了。” 可以说东方放弃当杀手最大的原因还是这个,当杀手饥一顿饱一顿的谁受得了,有时为了杀一个人得一动不动的等上一整天,一天吃五顿还处于饥饿状态的东方怀疑人还没杀到,他先饿晕了。 东方从雪山高原到深山老林,从边境小镇再到这热闹的京城,从来都是别人用“饭桶”或“大胃王”的目光看他,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已居然用别人看他的目光看一个又瘦又小的小姑娘。 “女人又怎么了,你瞧不起女人?”小花大大不满了。 “没有,我只是惊讶,我吃东西很多,以前小镇举行的大胃王比赛我可是连着三年都是冠军,没想到妹子居然比我厉害。”很少和人交流的东方很诚实地说。 小花得意,“所以才有句话说,巾帼不让须眉嘛,谁说女子不如男!”最后这句话是得意洋洋的小花用京剧的调调唱出来的。 看着点头表示钦佩的东方,橘子暗暗泪流,小姐,巾帼不让须眉不是这么用的,吃东西比男人厉害真的一点都不值得骄傲! “对了,前次我只是听说你姓东方,叫什么名字呢?”对于手下败将,吃不赢自已的对手,小花表示她很有好感。 “总赢,我叫东方总赢。”刚点的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肯定没上来这么快,没东西吃的东方跟眼前这比他厉害的妹子聊起天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我吃得最多,我赢了! 沈佩:妹子,这不值得骄傲,相反,应该感到耻辱…… 小花:你性别歧视!我不和你做兄妹了。 沈佩:咳咳,我是说一个大男人居然吃不赢一个小姑娘,做为一个男人实在太耻辱了! ps:想写新文,大家想看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呢,都是轻松文哦。 第136章 “总赢?你家人一定是希望你人生一直都是赢家。”这名字真不错,小花点头赞叹,很适合看起来纤细但实际上极为强悍的东方。 “这倒不是,我师傅取的名字,他好赌,但老输,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东方老实地说,他对自已的名字还是满意的,他好武,一直孜孜不倦地提高自已的功夫,自下山以来他找了很多江湖出了名的功夫好手打架,几乎全赢,他深觉得师傅这名字取对了。 “总赢,那还是有输的时候,还不如叫不败呢。”小花嗤之以鼻。 不败?东方一下子愣住了,他怎么没想到,他在武艺上一直追求的是从不失败,而非总赢啊。 “这名字更好……”东方想了想,一拍手,“我决定改名了,以后就叫不败,东方不败!” 小花惊了,呆了,木了,傻了,愣了……,她现在恨不得去抱着柱子大哭啊,叫你嘴欠,叫你嘴欠…… “东方大哥,这名字可不能乱改的,你师傅该多伤心啊……”小花有秋风扫落叶般颤抖的声音说。 “不会,我师傅一定会高兴的,这名字太吉利了。”东方很肯定地说。 不,这名字一点都不吉利,以前有个男人就叫这个名字,然后他木有小*了。 “但做人还是谦虚较好,人生就讲究个缺憾美,从来不失败只会让天妒的。”小花努力挤出笑容。 屠劳是经常混市井的,很敏感地感受到小花妹子对“东方不败”这名字的不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对请他们吃蹄髈的妹子的喜爱让他果断的站在妹子这一边:“我也这般认为,这名字太招仇恨了,还是不要叫为好,只怕到时会有一大堆不服气的人上门踢馆找你决斗。” “那更好不过了。”东方大喜,对这名字更满意了:“这样我就不用到处找人来磨练武艺了,省时又省力,极好极好!” 看着坚决要改名为东方不败的美丽少年,据说有一版电视连续剧东方不败是由男变女,而不是变人妖的,小花看着秀美的少年,不敢去想他会变人妖,而是努力幻想他变成女人的模样,还好这长相,这身材真变女人了也是挺冷艳高贵,但呜呜…… “来人,拿酒来……”什么解忧,唯有杜康,小花觉得这世上没人能理解自已,她深深体会到众生皆醉唯她一人独醒的寂寞了,人生寂寞如雪不足于表达,她觉得人生寂寞得堪比弄沉泰坦尼克号的冰川啊! “小姐,你还没成年呢,不能喝酒的。”橘子跳出来拦住了。 “没关系……”小花双目含泪,“我对两位大哥一见如顾,今又遇上改名这样的大事,不喝上一杯不足以表达我激动的心情……” 东方和屠劳感动了,这妹子太单纯了,太重情了,太可爱了……呜呜,被人这么重视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来人,拿上好的酒,今天我请客!”屠劳豪气干云地一挥手。 “没错,我们一定要不醉不归……”不顾橘子的阻拦,小花拿起了酒杯。 ******* “呜呜,我的头好疼……”小花醒过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太阳将要下山的时刻。 她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好像有一群小人在她大脑里踩着她的神经跳舞。 “来了,醒酒汤来了。”橘子急急地跑过来,手上拿着一大碗汤药。 头疼得实在厉害,小花不假思索拿起醒酒汤。 “噗”小花一口喷了出来,“橘子,你想谋杀吗?这是毒药吧!”又酸又苦,比中药还难喝。 “醒酒汤就这个味道。”橘子没好气地说,“谁让你喝那么多酒,这汤药虽说味道不好,但效果很好。” 小花看着橘子隐隐带着指责的模样,只得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了下去,呜呜……好难喝,橘子最近越来越凶了,究竟谁是小姐啊。 橘子看着松了口气,“好了,再过一会头就不疼了,下次看你还敢不敢喝酒,安平王说了下次可不准你再喝酒了……” “安平王来过了?”小花大惊。 “来过是来过了,他本来想等你酒醒的,但宫中来人找他……”橘子看着小姐的模样有些欲言又止,“今天发生的事小姐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看着橘子的模样,小花大惊失色,“我酒后闹事了?我酒品很差吗?”据说有些人酒醉后会形象大变,酒醉后乖乖睡着最让人羡慕了,大哭大笑变成话唠或又唱又跳都算不得有啥,最可怕的是有人会很high地跳脱衣舞或变成接吻狂魔…… 橘子脸都红了,好害羞,实在不好意思说,但…… “小姐自已想吧……”那情景真是画面太美她不敢看,“小姐一定要努力想起来哦……” 呵呵,橘子乐呵呵地下去了,留下面色如土的小花,对自已的蛮力很有自信的小花相信就算喝醉了自已也很安全,但她实在不敢肯定别人的安全,所以她努力回想发生的事。 ******** 小花刚开始喝酒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大庆的酒酒精浓度一点都不高,大庆很多地方的小孩子逢年过节也会喝上一点。 铁牛早吃饱了,出去看马车了,橘子在一边直担心,但她阻止不了,好在这三人都是大胃王,相比起喝酒更注重吃肉。 俗话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大胃王相识吃更多,三个有缘的饭桶吃起东西来比平时还多,整个店里的人都轰动了,最后还有不少外来的人探头探脑的来看大胃王,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还意犹未尽地交代店家打包了,创下了该店开店以来的历史。 惊叹的众客人不待店主打招乎就一窝蜂的跑来参观桌上如山的骨头,一个个果断地点蹄髈,吃不了也要兜着走,这几个这么能吃就证明这蹄髈肯定无比美味。然后他们就听见店主在说,“对不起,各位尊敬的客人,只是我们家今天的所有蹄髈都卖光了,明日请早。” “都没了?”众多顾客不满了。 “都让这几位客人吃光了。”看起来比过油蹄髈还要油滋滋的店主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窗边的小花众人说,心里十分激动,今天店里的盛况肯定会传出去,以后他家的生意不要太好哦,他决定给今天几个大胃王食客打个九折。 众多食客决定明天店里一开门就过来吃蹄髈。店主陪笑着点头说明天一定准备足够的份量。 这边喝高了的三人越喝越high,越聊越开心,橘子决定放弃了。 “这就是猿粪啊!咱都可以结拜了。”小花乐呵呵得拍手大笑,脸上红通通的。 半醉的屠劳哈哈大笑,这是个豪迈的汉子,对软绵绵又比他能吃的妹子很是喜欢:“中,我是大哥,东方你是二哥,以后你就是咱的小妹了。” “太好了,我以后就有妹妹了。”喝得脸色绯红的东方一拍桌子,“妹子,以后谁欺负你就跟哥哥说,我去帮你杀他全家!” 橘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个醉鬼找店家要香,肥店主也乐得照做了,于是三个人煞有介事的结拜了。 一下子多了两不同类型的哥哥,而且都很帅!完全醉了的小花得意洋洋到极点,“就是就是,我又多了两个哥哥了,以后我可以横着走了……京城书院算个屁……我当不了学霸……我有学霸哥哥……大哥,二哥,我们称霸京城书院去!” “好,我们称霸京城!”屠劳大笑,浩气干云。 “我原本只想称霸武林的,但妹子想称霸京城书院,我也去帮忙吧……”东方也乐呵呵地说。 多好的哥哥啊……小花感动,然后“呜哇”一声大哭起来,“东方二哥,妹子求你一件事好吗?” “妹妹,你别哭啊……”东方吓得酒醒了几分,见小花抽抽噎噎的,眼中带上了几分杀气,“谁欺负你了?” 小花哀怨地看着东方,“你欺负我了。” “我?”东方茫然。 “没错,呜呜,算我求你了,东方大哥,你不要叫东方不败好吗?这名字真的不吉利。” …… 小花的印象就到这里了,后来就趴着睡着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对了,李湛,她半梦半醒间好像见到了李湛。 “怎么喝成这样。”李湛抱着喝得醉熏熏的她进房,她努力睁大眼睛瞪向他,不努力不行,因为眼前的人变成了四个,她都快看不清了。 “我高兴,我今天又认了两个哥哥……”小花傻乎乎地说。 “怎么乱认哥哥了?而且还是我不在的时候……” “谁叫你都不来找我……”小花气呼呼的控诉说,“你前次告白完,就跑人了,还说等我的回复呢,我一直等你过来……” “对不起,但最近真的太多事情了,但我一直想你,你看我不是送很多礼物过来吗?”李湛心都柔成一团,喝醉了意外的变得更可爱的小花让他忍不住亲上她的红唇。 小花迷迷糊糊地睁大眼睛的模样意外的可爱,李湛柔声说,“闭上眼睛好吗?” 小花乖巧地闭上双眼,李湛正欲亲上去时,背后传来咳嗽声。 “咳,虽说小姐闭上眼睛了,但老奴实在没办法闭上眼睛。”宋嬷嬷板着脸说“安平王,小姐还小呢,而且你们也还未成亲,你这是破坏她闺誉……” 谈情说爱被人看见了,李湛脸一红,忍不住往宋嬷嬷背后看过去,还好只有橘子在。 “不用看了,今天老爷没回来,要是他回来了,小心他打断您的腿。”宋嬷嬷不客气地说。虽说李湛原本是她的主子,但现在她的主子是小姐,她一直都很清楚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路人: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 橘子:我最多才吃了一个,哪里是大胃王来着。 铁牛:我也才吃了7,8个,哪好意思说自已是大胃王。 第137章 原本想谈情说爱,顺便亲个小嘴的李湛只得认命了,因为宋嬷嬷都快成背后灵了。 “花,松手,我去给你倒杯茶好不好。”他将小花放在床上,亲自为她脱下鞋子,碍于宋嬷嬷的目光正要起身,但小花死命抱着他的脖子不松手。 “不要,呜呜……”小花要哭不哭,两眼湿湿的,“不要你走。” “好,我不走……”才说完这句话,他就觉得背后烫得厉害,不用说了,宋嬷嬷又用怒火冲冲的目光瞪他了,“我就算走了也每天都想你,我以后每天都让人送礼物过来好不好,你最喜欢的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是红烧蹄髈,每天轮着来好不好。” “不要。”喝醉的小花很不讲理,“不要礼物每天过来,要你每天过来。” 李湛心花怒放,就算宋嬷嬷的目光中的温度越来越高,他还是欢喜得不行,在小花心中他终于胜过食物了,他忍不住抱住这个原本只会吃的小吃货,小饭桶。 “在你心中,我比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更重要吗?” 相对橘子的满脸通红和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原本一肚子火气的宋嬷嬷则全身无力,好一只恋爱菜鸟啊!哪个人会将食物当情敌啊。更让宋嬷嬷无语的是,小花还猛点头,声音甜得跟蜂蜜似的,“湛哥比所有食物都重要,每天都来看我好不好?” 虽然喝醉了,但小花模模糊糊地还是有意识的,以前有人问一个经常向朋友借钱的人,朋友重要还是钱重要,那人回答说朋友重要,有朋友才能借钱。对小花而言也是很容易算的,李湛不能来,他会叫人送好吃的过来。但他本人能来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的,照样有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可以吃,这才叫人和食物两得。 完全不知道小花内心想法的李湛在宋嬷嬷不满的眼神中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然后小花呼呼大睡。 *********** 小花脸红红的,因为她终于想起这些小细节了,好害羞啊,被橘子和宋嬷嬷看见了。 小花全身觉得轻飘飘的,快乐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闺女,俺回来了。”张猛热情洋溢地说。 “欢迎回来。”小花这才回过神来,“我今天到街上吃到很好吃的蹄髈了,打包了很多给爹,让厨房热热就可以吃了。” 晚餐的时候,张猛很高兴地吃着美味的蹄髈,自家闺女就是孝顺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记他这个当爹的。当然如果今天郭家酒楼的人看见张猛而前的骨头肯定会想,这不愧是父女啊,都是世间少见的大胃王。 小花很得意地说了今天和两个大男人比赛吃东西,她吃赢了。张猛很高兴一拍桌子,“干得好!不愧是俺闺女。” 对于闺女能吃,会吃,张猛向来无比支持,大胃王又怎么了,他张猛养得起,而且这怎么吃都不胖的身材多少贵妇人羡慕嫉妒恨啊。 然后张猛又听见小花乐呵呵地跟他说:“我今天还跟两帅哥结拜了,爹,你以后就多了两儿子了,你高不高兴?” 张猛下巴掉了下来,自从有了闺女,他以三十五的高龄当上了花兰的爷爷,然后发现自家闺女化身送子鸟,他现在居然多了两儿子?! ******** 有了鹅毛笔之后,小花算账速度越来越快,当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肯定得给苏老先生过过眼的。 “这又是你想出来的?”老先生爱不释手地试着写了几个字,确实写字速度快多了。 有了笛子的改良事件,新的记乐谱方式和柳体字之后小花的脸皮厚多了。“这叫钢笔,是我觉得毛笔字太难写了让人弄出来的,不过我只是一个构思而已,是老师傅太厉害了,没想到会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这老师傅真的很厉害,这钢笔经过他再次改良之后,出墨小多了,也均匀多了。 老先生按照小花刚刚握笔的姿势试着写了几个字,很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法忍不住按写毛笔字的握笔法写字,小花忍不住了,“先生,这钢笔写是不能这样握笔的。” “嗯?”老先生抬头看着小花,“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 “毛笔强调的是手腕对力气的使用,而钢笔则需要手腕的手指一起用力,钢笔和毛笔字在笔尖的变化上有明显不同的。”小花细细地解释说。 老先生看着自已写出来的字感叹不已,他教书育人几十载,如何想不出这笔的好处,他之前还感叹鹅毛笔是书写用具的改革,却不想更引起风暴的改革在这儿等着呢。 以前用毛笔,磨墨要时间,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得沾一下,但这钢笔一来不用磨墨二来不用频繁地沾墨,三来练这钢笔字的时间肯定不用像练毛笔一样久,更不用说这钢笔字在算账和速记方面的好处了。 “这个笔也写得出温体吗?” “当然。”小花拿起钢笔写着,本来柳体就是墨笔写出来的,但钢笔也有柳体字法。 苏老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小花写的钢笔字体,相对毛笔字而言,这孩子的钢笔字绝对已经出师了。 “这老师傅在哪?他多久能做一支笔,这笔肯定很快就流行开来,他做的量够吗?”苏老先生突然问道。 “先生放心。”小花心有成竹地说,“这钢笔关系教化一事,我跟安平王说了,他找了人去学习了,过几天会开几家新的文具店。” 老先生有些不满,“这君子不言利,安平王也太爱做生意了。” “君子不言利,说的是私利,但国之利或民集体之利还是得言的。”小花反驳说,“况且这钢笔不开店真的不行,这墨水得特制才能用,不然一般的墨会堵塞笔尖的。” 老先生哭笑不得地看小花,“你这孩子尽是狡辩,我什么时候说国之利不重要了,我只是认为安平王应花更多心思在民生上,怎么越来越像商人了!” 小花更不乐意了,她现在跟李湛正处于热恋中,一天三次通信都不够,根本听不得任何人说他不好,“师傅,商业推动社会的发展,商人越多,社会就越繁荣,人民才越富有……” 苏老先生大怒,他是正经的士人,对满身铜臭的商人是看不起的,“商人重利,商人不事生产却从中获利……” 小花看着勃然大怒的苏老先生愣了一下,当场就苏老先生所说的一一反驳,从商业对社会的作用,对经济政治的作用,对文化的传播等等一一说明了好处,并列举各种例子。 大庆并不抑商,因为开国皇帝也曾经做过商人,但前朝之前的朝代是抑商的。当然对经商的研究并不多,像小花这样一一列举商业的用处和意义还真是头一遭,老先生一愣一愣的,他自认是有辩才的,但他说的每一点都被小花完全驳斥了。 小花得意洋洋,她身后站着五千年的历史呢。 苏老先生最后感觉到自己的三观都要重新刷新了,但小徒弟所说的东西尽管有些他不赞同,但太部分他不得不承认是正确的,他一再思考着小花所说的东西,这已经可成一门学说了,而且是开宗立派的大家学说,他甚至觉得这种学说不比现今的法家,儒家学说差。苏老先生呼吸急促,用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着小花,仿佛第一天认识她似的。 “你是谁?”老先生用做梦的声音问道。 “我是小花啊,师傅你不是魔怔了吧。”小花有些担心地看着仿佛受了极大打击的老先生,后悔不已,早知道老先生这么经不起激,她就不要和他争辩了。 “不对,你不是花静,一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女孩是怎么知道这些足以改变朝政,不对,足以改变历史的东西,你所知道的这些东西是从何处学来的?”苏老先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小花 “当然是我娘啊。”天下第一黑锅便宜娘亲再次中枪,“我娘可是皇商来着,她对商业的研究可是炉火纯青了。” 苏老先生怔住了,慢慢地吐了一口气,“花夫人?这也是她想出来的吗?她为什么会想这些东西?” “呵呵,这个啊……”小花傻笑,对于撒这样的谎已经脸不红,心不跳了,想当初她可是怕死得很,被当妖魔鬼怪烧死一定很疼,所以她对着镜子说了无数次谎,说得她都要相信自已的谎言了,“我娘是个才女,她喜欢经商,但商人地位不高,她经常说商人的作用并不是如大家所想像的大部分都是坏的,商业绝大多数都是利国利民的……她想出这些也是为了有一天能提高商人的地位。” 苏老先生一时痴了,这样的大家学说,果然人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谁能想得出这样的学说居然是一个商人妇所想出来的,他情不自禁地想,古人常言,天才遭妒,莫不是因为花夫人才能太过,上天才将她收回的。 “孩子,你很不错。”苏老先生摸摸小花的头,“虽说这些想法是你娘的,但你能领会得这么深简直让人不敢相信,你说的这些理论三十几岁的人都不一定能领会啊……孩子你也是个天才……” 老先生很感慨,小花的冷汗流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闺女,你为什么跟这两人结拜? 小花:因为缘分啊,以后我们就是饭桶一家了! 第138章 小花最近总觉得很焦躁得睡不着,总想找人发泄一下,但唯一能让她说心里话的李湛又在皇宫窝着镇这个天底下最大的宅子去了。小花一想起苏老先生那看妖孽的目光,心里就焦躁不已。 小花做了个梦,她梦见自已被人放火烧死了。半夜她一身冷汗地醒过来,才发现身上的被子太厚了,被窝里像火炉一样热。 第二天晚上小花还是做了一模一样的梦,吓得不敢睡了,失眠的人最烦躁了,还有身体也有点不对劲,没来时那么爽快,但又没有明显的生病迹象,无缘无故总想找人吵架。 宋嬷嬷当然看到小花的黑眼圈的心情不好了,问橘子也打听不出什么,饭还是吃得一样多,一切都很正常啊,最后只得归于李湛太久没来,小花得相思病了。 “爹,您相信这世间有鬼吗?”吃饭的时候小花装作不再意地问。 “嗯,不相信。”张猛大口大口的吞着饭,今天的红烧肉无比美味,闺女总是能作出最美味的食物,今天的红烧肉也是,据说闺女通过这些菜谱赚了不少钱。张猛还特地去天上人间吃过红烧肉,总觉得没自家闺女弄的好吃。 “其实我之前在庵里听人说,世间没有鬼,但有灵魂,人死灵魂进黄泉,但也有一些灵魂是进不了黄泉的,这些灵魂就会在人间游荡。”小花按住内心的焦躁,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是听哪位高人说的吗?张猛没有深思,“然后呢,这些灵魂有伤人的能耐吗”纵是世间有鬼,但多是装神弄鬼,他还没真的见过鬼魂对人类有害,但是借鬼神之名的人做出不少伤天害理之事。 “哦,听说死去的鬼魂如果没去投胎的话会附在刚死去的人身上继续活下去。”小花继续装出不在意的样子。 张猛是个外粗里细的人,虽然不知道自家闺女为何对这个话题那么执着,但他还是认真地问,“所以呢?” 小花终于问出最重要的话,“爹,如果有鬼魂附在刚死去的人身上,你觉得是不是很可怕,这个人会不会被当作妖怪。” “活着的人会被附身吗?” “当然不会。” “那如果是附身死去的人当然就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内疚感了,不过是附身之后继续活着的话,那也应该继承别人的因果,比如说代替原本身体的主人孝顺父母,善待妻儿等等。” “那爹觉得这个人不可怕吗?真的没有这人是妖怪,最好烧死的想法?” 张猛的浓眉竖了起来,“既然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当然是人,当然要遵守世间的法,阎罗王即是没收他,那就说明他阳寿未尽,若真是妖怪附身作恶,那自有高人来收。” “人若是生病什么的也会有生魂离体之事,爹相信吗?我刚到水月庵的时候,大病一场差一点就死了,之后就好像做梦似的到了很多地方,看见很多稀奇古怪之事。”小花半真半假的说。 张猛倒是紧张了,猛的抓住小花的手,“那你现在身子没事吧,现在还会生魂离体吗?爹明天去找个高僧为你看看。” 小花赶紧摇头,“我就那次生病而已,后来吃了很多肉,体质好了,也就一直没生什么病了。爹不觉得奇怪吗,我会的很多东西,音乐的记谱方式,笛子的改造,算账,新字体,鹅毛笔,钢笔这些东西,我娘若是有这个才能,多少会传出来……”她还真怕有心人会去查,尤其是渣爹,若是他一口咬定没这些事,被人当天才还好,被人当妖怪怎么办呢? “所以这些都是你在梦中学到的,你娘只是个幌子?”张猛思考了会问道。 小花羞愧不已,“爹,说会不会有人觉得我像妖怪。” “别担心。”张猛安慰道,“这世上还有宿慧一说呢,如果有人当你是妖怪,那爹就揍他到他爹娘都认不出来,直到他改口为止。” “那爹小心以后敌人越来越多。”小花安心了,一脸孺慕地看着张猛,果然她的父女缘两辈子都不错啊,“有爹在,我从来不担心啊,不过话本里也有人梦中仙人抚顶授长生一说呢,据说以前也有个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弟梦到阴曹地府了,后来改邪归正了……” 张猛也想到这一说,赞同道,“所以说这做梦一事倒无惧,古人做事多托梦,皇帝老儿还经常说自已做梦梦见老天爷让他多纳美女进宫呢。” 自从有了没脸没皮天天假借老天爷的意思要选秀的皇帝,大庆朝很多人不把这做梦当一回来,更多人是把它当借口,当然也有日有所思夜也所梦之一回事,不少学者经常从梦中得到启发从而在学术上突飞猛进,人们将之视为上天的恩赐。纵然小花经常做梦梦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并将之付诸实践也没什么,反而会让人认为小花得天独厚,是老天的宠儿。 张猛细细地跟小花说了一通之后再问道,“现在明白了吗?” 小花赶紧点头,又听张猛继续对她说,“不过可以的话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为好,这怀璧有罪,爹不知道你梦见的东西有多少价值,纵然爹护得住你,你也不想过人人瞩目的日子吧。” 张猛头脑不差,差的话也不会从战场上活下来了。对于闺女一些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并不是没有怀疑,比如说闺女平时很小心,但对于安平王一国王爷面前并不有一般平民的诚惶诚恐,对于仆人什么的也没有什么鄙视,有时他在想是不是闺女在那庵里呆久了真的是四大皆空,佛主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深入她的心了。但仔细想想闺女地庵里还不够三年时光,哪来那么大的佛性,更何况在庵里不能食肉,闺女哪来一手料理肉类的好厨艺,她之前还是个千金小姐呢,从未下过厨,就算是她天份再高也不至于很多菜第一次做就那么成功。 更让人觉得不对劲的是她和安平王及沈佩沈小学士开的天上人间和玫瑰女子会所了,里面什么会员制和各种制度细化程度令人心惊,还有麻将和扑克牌的发明更是个问题,这明显要很高智商的人才能想得出来的好不好,虽说闺女把这些东西全推到花夫人头上,但也让人怀疑,花夫人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显露过呢,而且就算是花夫人真的有大才,小花跟着她才学多久就有了现在的成就,而且还有很多不合理之处,花夫人教女儿那么多东西,怎会不教女儿千金小姐该有的礼仪和风度呢? 不仅是张猛,连沈佩也怀疑过,只不过小花不想让人知道,他们也下意识的帮着隐瞒而已,不管怎么说小花才十四岁,这年纪的孩子大都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她没注意到的,他们作为家人当然得帮着在后面擦屁股, 小花满头大汗地听着,原来她漏了那么多的底,再次诅咒以前看的穿越小说,什么女主一岁就成立公司五岁成立跨国公司十五岁统冶全球神马,周围的人居然只佩服女主天才而不会怀疑这正不正常,你看她不就唱了几首与时代无关的曲子,弄了几支好写的笔,再开个娱乐会所这周围的人就觉得有问题了。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爹都让安平王挡前面了,有什么事就让他做,他是皇室贵胄,再怎么出格也是上天的神谕,怕个鸟。”张猛很粗鲁地说,笨手笨脚地安慰扑到他怀里的闺女。 “爹,爹……”小花激动地扑到张猛怀里,忍不住流下泪来,张猛跟她上辈子的父亲外表上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但这一刻她却觉得张猛就是她亲生的父亲,一片慈父之心。 其实小花她没那么笨,现代人的冷漠让她能分辩什么人对她好什么人对她不好,所以她下意识地在这些人面前流露出自已不对劲的一面也没怕过,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会为她挡在面前。当然如果她真的看错了人,被人抓起来什么的,她也不是那么害怕,因为有时她总忍不住想是不是死了就能回到现代了,所以她无惧死亡。不然也不会经常跑后山去弄鱼吃了,要知道那里可算是佛门圣地,上山采药的僧人尼姑和道士还真不少,但她却从未有人出来阻止过,她心知肚明圆清师太为她做了什么,也心怀感激,正因为她穿越后遇到的都是好人居多,她才慢慢将自已融入这个陌生的时代。 “好了,不怕啊。”张猛用自已的袖子抹着小花脸上的泪,“不仅是爹,还有安平王小沈学士都站在你前边呢。” 小花带着泪微笑,又扑到张猛怀里。 张猛翻了翻白眼,这孩子太没安全感了,看来他还真得想想怎么提高闺女的安全感了,果然最好的方法还是拼爹,他要是位高权重,也许闺女就不会老担心被火烧了。 **** 心情总算不那么烦躁的小花觉得自已终于能安心睡了,可怜她半夜还是醒了了,腹部传来的疼痛和床上好像出了人命般,将被子染红的一大摊血让她郁闷得想死。 终于知道为毛这两天心情会那么起伏不定了,一个来了让你心烦不来你更心烦的不速之客--大姨妈气势汹汹地不告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张猛:最近闺女很不安,果然要拼爹才行。 沈佩:错,拼哥也行的。 李湛:不对,女人拼老公才是最佳的选择! 第139章 小花发现自已成大熊猫了,宋嬷嬷和橘子将她看得紧紧的,大姨妈成了最受欢迎的客人。 小花嘴角抽抽地坐在床上看着放在被子上的案板,上面摆着红糖姜汤和红豆馅饼还有一个红鸡蛋。 小花想泪奔,她真的只是大姨妈来了,而不是生病,成天只能呆在床上,连吃饭都只能在床上,太过份了。 橘子看着小花一脸的欣慰就好像看着一头终于养肥的猪,“小姐,红豆馅饼和红鸡蛋宋嬷嬷做了很多哦,大家都在庆祝小姐终于成大人了。” 卧槽!也就是说全家人都知道她来大姨妈了吗?为毛这大庆风俗这么奇葩,来大姨妈居然要庆祝一番,还有红鸡蛋她一直以为只有过生日和孩子满月才做的呢。 更让小花崩溃的是李湛送礼物过来了,表达他满腔的情意,当然还有纯情少年小小的羞涩,今天发生的一系列的事让小花像被雷劈般麻木的大脑根本无法思考,只恍惚记得纯情少年在信中欢呼,而且小花心塞将这信件自我翻译了一通:花花,你终于长大了(猪妈妈啊,你终于养肥了),你终于到可以生孩子的年龄了,(猪妈妈啊,你终于可以下崽了),我们什么时候成亲好呢(猪妈妈啊,什么时候配种好呢)?我太高兴了,我们生几个孩子好呢?我们的孩子一定健康又聪明(猪妈妈啊,你一定能下多多的崽,猪崽子们一定都很活泼又健康)。 是我太逗比还是我男朋友太逗比了? 小花郁闷得不想看李湛送过来的各种红豆点心了,就算宫中的点心看起来漂亮像艺术品,她还是觉得心塞。 小花大姨妈来的第二天,终于忍不住要造反了,她要下床,她又不是病人,还有她要到厨房去炸鸡腿安慰自已受伤的心,然后她的造反被宋嬷嬷无情的镇压了,宋嬷嬷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般的眼神瞪着她,“来月事居然想去碰冷水,要是宫寒怎么办,你还想不想当个贤妻良母了,还有这红糖姜汤你居然拿去倒了,你这么忽略自已的身体,你对得起安平……对得起未来的夫家吗?油炸鸡腿你想都别想……这几天只能吃清淡的东西!” 很想吃炸鸡腿或烤鸡不然来个油滋滋的猪肘子也行的小花面临惨痛的现实,大姨妈作客期间,她只能喝各种养身体的汤。 “橘子啊,以后是不是我每个月都得做月子啊?”又在床上喝了一肚子鸡汤的小花拉着橘子的袖子泪眼汪汪的。 “当然不是。”橘子赶紧安慰她说,“这第一次这样而已,以后每次来月事不用像这样一直躺床上,只要不碰冷水多喝点补汤就行了,不过女人第一次月事一定要谨慎,这可是关系到一辈子!” 小花安心了,还好只是第一次而已,要是每次大姨妈来都这么兴师动众,她绝对要找东方一起修练葵花宝典算了,只是不知道男人会修炼成人妖,不知她会不会修炼成男人。 ******* “想吃炸鸡腿……”小花一看到拿着食盒的橘子就忍不住哀嚎,和上辈子一样,她来大姨妈的时候更想吃油炸和超辣的东西,比如说水煮肉片和酸鱼。 “小姐,油炸鸡腿吃太多会长痘的。”前次吃了小姐做的炸春卷长了好几颗痘的橘子心有余悸地说。 “那是体质问题,炸鸡腿是无辜的。”小花坚持说,她上辈子无辣不欢脸蛋还不是很干净。 “宋嬷嬷会生气的。”橘子只能搬出宋嬷嬷来。 小花有些怵了,但还是忍不住嘀咕,“反正都是鸡肉,拿来炸跟煮鸡汤也没多大区别啊。” “今天我们不吃鸡汤。”橘子打开食盒说,“今天我们吃花生猪蹄汤,这汤长奶……” “长奶?”小花怀疑自已的耳朵出问题了。 “不对,是长胸。”橘子吐了吐舌头说,花生猪蹄汤首先是给做月子的产妇吃来下奶的,其次才是长胸的,她这不是忘了嘛。 小花下意识挺了挺只有两颗图钉的平板,橘子同情地看向小花的胸口,郁闷的小花这才想起来自已已经不是上辈子的c杯了,不由得恼羞成怒了,“还不如炖木瓜牛奶呢,那才真正长胸呢。” “木瓜牛奶?”橘子第一次听到,“那下次煮给小姐喝吧。” 小花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千万不要啊,她最讨厌木瓜了,上辈子吃到怕了才长到c杯的啊…… 又过了两天,大姨妈这个不令人欢迎的客人终于走了,小花挥着小手绢,大姨妈你好,大姨妈再见,大姨妈永远不见……唉,这是不可能的。 ******** 李湛很想去看小花,但没办法,因为桂花的预产期就是这几天,人丁稀少的皇室,这个孩子的出生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 这边李湛忙得团团转,他实在不放心,稳婆,奶妈,太医,各种药材等等他都一一检查过,并让荣公公跟着再检查过无数次,连太医院的太医们都全部在宫中住下来了,尤其是秦太医和几个学过开刀之术的女医,李湛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难产,他们必须要剖腹取出婴儿。 宫中少数几个女医也如临大敌,虽说她们一直有学解剖之术,但解剖的可都是死人,这活人当然也动过手术,都是死刑犯,大部分都成功了,但也不是没失败过。当然孕妇也不是没练过,之前她们也给几个难产的孕妇开刀了,成功地救了产妇和婴儿,但现在这个可不一样,桂花妃子肚子里的可是下一任皇帝,这万里江山的主人。 而且太医们心中也有隐忧,这小皇子如果可以,最好还是自然生产为好,若是开刀,无论是母子均死或母活子死,他们都得跟着陪葬,母子均安最好,若不然,母死子活,这未来的天子是个克母的,对他将来也有碍。 这几天空气中总有一股紧张的气氛,德崇帝更是快得蛇精病了,他一有空就抓住李湛的手念叨个没完。 “湛儿,你说桂花会不会难产……” “你说太医要是动手术,会不会一不小心切着朕的小皇子了……” “那几个医女的刀工怎么样,她们动手术比秦太医厉害吗?要不让秦太医动手术吧,反正不让人说出去,谁也不知道皇儿的娘是男了接生的……” “湛儿啊啊……朕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桂花难产,医女们给桂花开肠破肚,结果她肚子里什么都没有,不行,朕得让太医再去检查一下桂花肚子里有没有孩子……” 李湛累得不行,他皇兄最近歇斯底里的,好处也有,终于不用他盯着喝药了,对未出生婴儿的期待让他皇兄无惧于任何苦口良药。坏处就是他皇兄越来越刷新智商的下限,例如今天,他就被德崇帝拉着袖子问, “湛儿,朕昨天梦见皇儿,跟他娘一样长得超黑的,你说要是像昆仑奴一样黑可怎么办啊?” 李湛翻白眼,只得哄他,“放心,咱李家的种,肯定都长得像咱们老李家的人,都又白又漂亮。” “男孩子不用漂亮,长成小沈探花那样也不好,太没威严了,最好还是长得像我。”德崇帝念叨着。 李湛几乎想要拂袖而去,这就是小花说的“准爸爸症候群”吧,他都快崩溃了,真希望明天孩子就生下来。 众目期待中,小皇子终于来临了。 李湛在产房外着急地等待着,连一直卧床不起的德崇帝都神奇地爬起了,坚持在产房内等着。 李湛劝了又劝,见怎么也说不动,干脆让人搬床过来,将皇帝又塞进被窝里。 李湛脸色有些惨白地听着桂花的尖叫和哀嚎,“女人生孩子都是这样痛苦的?” 荣公公赶紧安慰他,“每个女人都会经历这一遭的,安平王不必太忧心,这是正常的。” 李湛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他之前还写信给小花,说成亲后要多生几个呢,现在想想一个就足够了,这生孩子就是受罪,小花是身体受罪,他是心理受罪。 桂花虽说身体肿得厉害,但毕竟原本是在厨房做苦力活的,体质好着呢,很快就生下一个7斤多重的白胖婴儿。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是个健康的小皇子!”产房内外到处一片喜气洋洋。 德崇帝喜得又从床上跳了下来,跟李湛围着新出生的婴儿,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朕的儿子,朕的小皇子。”德崇帝看着这延续他血脉的小东西,觉得身上都轻松起来。 李湛也乐呵呵地看着他的小侄子,他终于不用为这万里江山无人继承发愁了,等这小子一长大,他就无事一身轻的游历万里河山去了。 “皇兄,取名字。”李湛看着乐得见牙不见眼的德崇帝提醒着。 “对对,名字。”德崇帝想了想说,“朕拟了好几个名字呢,朕马上派人到白马寺找圆通大师算算哪个更合适。” 没多久,圆通大师就按着小皇子的出生日期,在皇帝选的各字中挑了个好的,“李茂”。 按照民间说法,名字越贱越好养活,李湛给小侄子取了个小名“猫猫。”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德崇帝:湛儿啊,我昨晚梦见太医给桂花动手术,一不小心将皇儿的小*切掉了啊啊…… 李湛:不用担心,开刀之术学得最好的一个女医家里是杀猪的,刀工特好,要切丝就不会切成块,要切块就不会切成条的…… 德崇帝:朕更不放心了啊,她会不会将朕的小皇子当猪肉切了? 第140章 猫猫的出生对大庆而言可说是普天同庆了,大赫天下就不用说了,商家们都打出了“为庆祝小皇子出生,全场6折”的标语。 咳,这标语原本是小花建议兰兰做的,但挂在自家店门口不到两天,大庆的商家头脑确实很灵活,也跟着一起赚钱……不,是拍龙屁了,结果不管哪家店门口都是这样的标语。老百姓倒是高兴得很,一个个抓紧时间疯狂购物,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官员们也很高兴,一个个上折子大拍龙屁,老百姓的觉悟就是高啊,对皇室的拥护真是前所未有啊! ********** 新生儿给皇室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皇帝觉得身体松快了很多,太医也啧啧称奇,小皇子的出生对皇帝而言比什么灵丹妙药都有效,尽管小皇子吃了睡睡了吃,不吃不睡的时候就哼哼唧唧,但皇帝却觉得怎么看都不腻,小家伙的一个哈欠,一个伸手一个笑脸就让皇帝觉得精神无比振奋。 既然小皇子比人参灵芝还有效,在太医的建议下,皇帝索性搬来跟儿子一个殿了,若不是他还得天天吃药,怕药味熏到儿子,还真恨不得跟儿子一个房间,时刻能看到宝贝儿子。 李湛百忙之中不忘给心上人送礼物,然后回礼里中除了他最爱的酱肉,还多了一顶帽子,婴儿帽子,里面用最舒服最柔软的布料,外面则是小花猫的花纹和颜色,最萌的还是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摸两下的猫耳朵,这顶帽子戴在猫猫头上,当真是萌得不行。 德崇帝用柔和得滴水的目光看着睡得正熟的宝贝儿子,快满月的孩子长开了,皮肤像极了他娘,黑得发亮,还好五官看得出来像极了李家人,还算精致,长大后肯定会变成用弟弟心上人所说的“黑马王子。” “我看是黑皮王子吧!”李湛瞅着小侄子还大喊上当,刚生下来的时候接生的女医不是跑出来说七斤多的白胖婴儿吗?这孩子胖是胖了,但一点都不白啊,女医一脸苦笑地告诉他,这不是生孩子固定的贺词吗?管孩子生下来是白是黑,只要是健康的,他们都要往好里说。 德崇帝想到这里忍不住想笑,虽然弟弟抱怨被骗了,但对小侄子的疼爱一点都不打折,十七岁的少年学抱孩子把屎把尿和换尿布像模像样的,除了喂奶帮不上忙之外,弟弟一有时间就过来照顾孩子了,若不是国事繁忙,他怀疑弟弟绝对也跟着搬过来和小侄子一起睡了。 说到喂奶,湛儿坚持让桂花亲自喂奶,这让德崇帝有些不乐意,“不是选了很多奶娘吗?”这些奶娘可比选秀还要严格,个个都是身家清白容貌端正且自身及祖上无任何病史才能进宫。 “母乳喂养孩子会更健康。”李湛解释说,这是小花告诉他的,当然他也让太医调查过了。 “朕让人选的奶娘都很健康啊,她们的奶水不比桂花更好?况且桂花长得那么黑,猫猫喝她的奶会不会越来越黑了?”皇帝不高兴地说,因为弟弟说要母奶喂养,黑土胖的桂花就住他隔壁呢,住得太近,皇帝想想都不乐意。 李湛哭笑不得,“照皇兄的说法,奶娘的奶能决定孩子的长相,岂不是找母老虎或母狮子产的奶更好,这样孩子以后全身都是王八之气了!” 皇帝说不出话来了,但还是忍不住嘀咕,“桂花一点都不聪明,也不好看,猫猫喝她的奶多了会不会智商不高啊?” 李湛让人拿来他调查的东西,“皇兄请看,这些是我让人调查的资料,喝母奶和请奶娘及没有母奶喝的婴儿的状况,喝母奶的孩子明显看得出来更健康,而且我让人调查过,说是初乳最有营养,且前六个月的奶最有营养,之后营养价值就没那么高了,但大部分奶娘的初乳可都是给了自已孩子了。” “所以说大户人家请奶娘还是错的?”皇帝问道,大户人家一般奶娘都是提前备的,也就是等新生儿生下来,奶娘喂奶的历史至少都两个多月以上了,有些甚至是喂了三四个月了,这么说来奶娘的奶还没亲娘的营养呢。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大户人家媳妇爱俏且事情多杂,请奶娘可以更早地恢复身材,不过可怜天下父母心,若是她们知道自已哺乳孩子更健康更聪明,起来她们肯定不乐意请奶娘了。”李湛迟疑了一下说,时下大户人家妇人不请奶娘亲自哺乳会被人耻笑,在这样的风俗面前她们只能退步了,其实很多当母亲的更愿意亲自哺乳,亲自奶大的孩子才更亲,因为有时会出现孩子会跟奶娘更亲的情况,这让拼命生下孩子的贵妇们情何以堪,李湛觉得他有必要将这份医学调查公告天下。 皇帝欣慰不已,弟弟连怎么喂养孩子都调查过了,可见他对这孩子的疼爱,名义上是叔侄,但操的可是老爹的心。 两人说话间。 “哇哇……”猫猫还没睁眼就哭起来。 皇帝急了,“猫猫,是不是肚子饿了,半个时辰之前才喂的……” 李湛熟门熟路地拿来一片尿布并让人备了温水,“应该是便便了,咱们猫猫真爱干净,便便尿尿了都懂着哭,让人帮忙换尿布。” “湛儿,这不是有宫女和嬷嬷在吗,哪用你辛辛苦苦帮他换尿布?”虽说弟弟对儿子疼爱让他心里暧洋洋的,但这些脏活让弟弟来做他还是心疼的。 “那怎么成!”李湛睁大眼睛,拿起柔软的毛巾擦着猫猫的屁股,“我还想等猫猫长大后对他说,想当初我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的,你记得孝顺叔叔啊,是不是这样啊,猫猫宝贝?”李湛对着睁开眼睛的猫猫柔声说道。 德崇帝有些得意也有些骄傲,想当初弟弟虽说不是他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但也是他抱着哄着长大的,也曾经让弟弟骑到他脖子上给他当马,怪不得弟弟跟他这么亲。 皇帝也跑过来看停止哭泣的猫猫,“湛儿,你看,他一感觉到有人帮他换尿布,马上就不哭了,真聪明,不愧朕的儿子。” 猫猫用带着泪珠的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呀呀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黑色没有一点污染的双眼映着德崇帝欢快的脸,让他也忍不住一起帮忙换尿布了,嗯,这是他儿子的便便,一点都不脏,也不臭! 感觉到全身清爽的猫猫乐呵呵地笑了,傻爸和傻叔也跟着乐呵呵的。 这就是轮回,四季的轮转,生命的延续,德崇帝微笑着,心里却再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他的生命会在这孩子身上延续下去。 德崇帝整个人变得平和宽容起来,并努力配合太医,时间能多赚一点就是一点吧,能多看看猫猫一刻就是一刻。 ******** 看着弟弟风风火火地跑出去处理国事了,德崇帝欣慰,在国事上弟弟早青出于蓝胜于蓝了,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只剩下一件事,他觉得只要这件事解决,现在闭眼也安心了。 德崇帝摸着儿子头上的猫耳朵笑着问荣公公,“虽说这针线做得不怎么样,但针眼挺密的,这帽子真是巧思,看得出来用了心,湛儿的心上人不错。” “皇上说得是,据苏老先生说他收的这个小徒弟是大智若愚,有大才。“荣公公笑着说。 “你见过吗?“ “这个倒没有。“荣公公摇头,”不过听说小沈探花说是个通透的好孩子,就是安平王……咳……夸张了那么一点点,那孩子听说长得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安平王的喜好和大家有些……咳……有些不大一样。“ 荣公公说得很含蓄,他是没亲眼看花静长什么样,但手下的暗卫去查了,说长相跟传言是两个极端啊,安平王审美观有点……奇葩……极为与众不同。想到安平王给皇帝选的两个丑女妃子,荣公公觉得对他看上的心上人,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为好。 皇帝也想到这一桩,顿时有些牙疼,他对弟弟的审美真的没办法苟同,既然荣公公让人调查过,荣公公是不会撒谎的,那花静的容貌还真有可能弟弟眼中的天仙他人眼中的丑女,“都是听说而已,若是能亲眼看看就更好不过了。“ “皇上,要是花静小姐长得跟桂花和荷花娘娘一样呢?“荣公公小心地问。 皇帝僵硬了会,才说,“容貌是天生的,既然弟弟喜欢旁人也不能说啥,况且像桂花和荷花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能生。”因为儿子太可爱,又住桂花隔壁,桂花那张脸看多了也渐渐也习惯了的皇帝说。 还没见到小花,皇帝已经给弟弟的心上人下定义了:又是一个黑土胖! 晚上睡觉的时候,皇帝做了个噩梦,他梦见弟弟娶了个又黑又壮的女人,体型是他的两倍大,他着急得在梦中又喊又叫让弟弟停止和她拜堂,但弟弟像是没听到,高高兴兴地进入洞房了。 红盖头一掀开,皇帝几乎要晕倒,这新娘子怎么满脸都是毛啊,这不是大猩猩吗?他急得想冲过去拦住一脸幸福的弟弟,弟弟却一点都没发现在旁边大吼大叫的他。 然后,没有然后了,因为弟弟被新娘子庞大的身躯压死在床上了。 德崇帝吓醒了,气喘个没完,全身都是冷汗,不行,他一定得亲眼看看弟弟的心上人才行,不然他死不瞑目。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太晚了,小剧场就不写了。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了 第141章 小皇子的满月酒办得很大,商家们兴高采烈地在门口打出“小皇子满月,所有商品买二送一”的标语,卖肉的卖鞋的,卖书的……甚至卖肚兜的和卖内裤的,为了表示对小皇子出生的热诚,绣上了白白胖胖婴儿的肚兜和内裤意外的好卖,全城老百姓抱着抢购来的东西跪下三呼万岁,尽管很多人后来会莫名其妙,买二送一活动好是好,但为毛夜壶也买了这么多个呢?一个*用不了那么多夜壶啊。 一直在努力配合太医的皇帝终于能下床到处趴趴走了,儿子很健康,弟弟说的话是对的,最近弟弟一直忙着将那份母婴资料宣传出去。 皇帝觉得自已没什么需要操心的事了,满月当天,儿子猫猫已被册封为太子,而且在太庙祭拜祖宗的时候很懂事地没尿出来也没拉便便,儿子好棒,天生就是当皇帝的料。至于弟弟也被立为摄政王了,有小沈探花帮忙,想来以后国事他也不需要担心了。 没啥需要担心的皇帝现在只挂念一件事:弟弟的心上人! 他内心的隐忧当然是不能和弟弟说明的,年轻人情热时是没理智的,他如果真的棒打鸳鸯了,弟弟恐怕会跟他拼命。 德崇帝暗暗下了决心,如果弟弟的心上人真的很不堪,他还是会成全弟弟的,不过在死前给他多指几个娘家位高权重的侧妃,将原配压下去就行了。 “皇上,摄政王那边接到花静小姐的来信了,花静小姐说要去王府上看看他家的花房……摄政王已经在安排时间了……”荣公公过来对皇帝说。 “咳,查明一下花静上门的时间,到时尽量将摄政王拖住……朕到安平王府代替安平王接待她吧……”皇帝眼睛转了转说。 “陛下,您的身子还需要多多休息呢,更何况王爷若知道了可能会生气的……”荣公公犹豫了下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平王是多在意那姑娘,打扰人家谈恋爱是会被马踢的。 想到那天晚上梦见的新娘,不对,是猩娘,德崇帝下定决心,“就算湛儿生气朕也得去看看那姑娘是什么样的人,好了,不用劝了,朕意已决。” ****** 最近小花轻松了很多,自从那天和苏老先生谈论到商业的作用之后,苏老先生整个人都狂热起来,跑去收集资料了,小花每学习六天休息一天变成了学习四天休息两天,而且学习的时候苏老先生也不忘和她讨论商业的话题。 之前小花还担心,自已学习状态这么松懈会不会考不上京城书院,老先生示意她不用担心,她上书院已经是板上钉钉,就算她不想上书院读书了,恐怕王山长都会亲自来请。 原来我这么天才,小花乐淘淘地想,最近真幸福,一切都那么顺利。 宋嬷嬷的礼仪学习开始的时候是有些痛苦,但很快也变得没那么难受了。本来小花对算账就极为拿手,管家什么的只要账面上看得出来就没什么难的,至于人情来往,小花表示,天1朝威武的教育下,死记硬背官服朝服诰命服,几品官几品诰命配上什么礼物其实不大难。 宋嬷嬷原本对小花颇有微词的是她的绣艺,小花学了很久,手上被扎了无数个孔才绣出一朵四不像的喇叭花,宋嬷嬷叹气不已,但当她看到小花做的那顶猫儿帽子,她就不说什么了,虽说不会绣花,但有这样的巧思也能骗骗人了,反正连皇帝都说是巧思了,她就不说什么了。 至于其他的,大家闺秀自小就被教育的气质和进退有度八面玲珑之类的,心疼心上人的安平王表示,将来小花只有别人来逢迎她,她不需要对谁低头,不够八面玲珑得罪人也不要紧,他会帮忙毁尸灭迹的,绝对管杀管埋。 宋嬷嬷久久不语,然后小花的课程又多了一项,“如何避免做一个妖妃”。 ****************** 小花一有空闲就去看她新认的两个哥哥,今天她刚从街上回来就看见李湛的小厮送礼物过来了。 “这不是小东吗?今天来有什么事吗?进来喝杯茶吧。”小花笑眯眯地放下手上的东西,想到李湛心里又有些甜蜜,虽然她很少见到李湛,可是他的礼物从来没少过,再加上两人经常通信,感情越发深厚了。 “花小姐回来就好,王爷说给你送来一盆稀奇的花草。”小东恭敬地说,王爷不能经常出宫见心上人,怕心上人忘记他,礼物三天两头没断过,之前送花送腻了,最近送的都是少见的奇花异草。 “稀奇的花草?”小花倒是好奇了,李湛是个万事不管的,因此他王府里的园丁特就按自已的喜好种了一堆奇花异草,若不是李湛最近为了送心上人花,园丁不得不种了一大堆漂亮的花可能王府的花房只剩下稀奇的奇花异草了。 李湛为了讨好心上人,送完牡丹送芍药送完芍药送百合送完百合送蔷薇兰花山茶……,甚至有一天送了一个大缸过来,里面是含苞欲放的荷花。后来跟小花通信说她玫瑰是爱情的象征,那之后李湛送她最多的是玫瑰。小花大大松了口气,牡丹芍药百合什么的院子里都快放不下了,还是玫瑰好,玫瑰花可泡茶,玫瑰饼好吃,玫瑰花酱更好,拿来做点心太美味了。 小东笑着介绍一个大花盆里的植物,“这红红长长的名叫红红火火,是海外传来的珍奇植物。”安平王一听园丁介绍这植物的名字就喜欢,大吉利了,不顾园丁哭丧的脸拿着花盆就走了。 小花觉得呼吸都要停了,她冲过去抢过花盆,不敢置信地伸出手触摸上面红红长长的东西,“这个东西还有吗?”她恍惚地问着小东。 小东被小花的反应吓住了,怎么回事,花静小姐这像被鬼慑了魂魄的模样? “这个东西还有没有……”小花着急地问。 “小姐是说这个红红火火吗?”小东小心地问。 “见鬼的红红火火,这是辣椒,懂什么是辣椒吗?就是让食物变得无比美味的一种调料!”小花粗鲁地说,两眼放光,像看什么稀世奇珍地看着上面一根根比手指长不了多少的辣椒,看这品种还是自已最喜欢的指天椒,一定辣得过瘾。 “辣椒?原来它叫辣椒啊,花小姐以前见过?”小东倒是感叹了,这红红火火是两三年前传入大庆的,大庆人都不知道它是啥,只觉得它看起来吉利,不少园丁都当它是观赏植物,花静小姐真是见识多广。 两三年前?小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也就是说她白白受了两三年的罪?想到这三年来心心念念的辣椒居然早就传入大庆了,小花顿时觉得很冤。 ********* 为了安平王府那种满喜好奇花异草的花房或许还种了其他能吃的东西,小花咬牙切齿地写信给李湛,说要拜访他家,顺便请他吃大庆人从没吃过的美味佳肴。 李湛乐得很,屁颠屁颠的准备回府见心上人,当然他还瞒着沈佩,沈佩不用说一听到吃的肯定会做跟屁虫,他可不想跟小花谈情说爱的时候跑出来一个超亮的灯笼啊。 李湛想得很美,但为毛总有这么多紧急军情呢?而且还是十万火急那种。 心如火烧般,但紧急军情一件接着一件,李湛无可奈何,他只得让人去通知小花再等等。 ******** 这边小花已经到到安平王府了,安平王府太大,她是坐着小轿子进来的,也没细看这景致出了名的王府是如何的美法。 努力克制住想抓个人来问问花房在哪里的冲动,小花慢慢地喝着茶。 李湛搞什么鬼,把她扔客厅里还没出现?小花按捺住心里的急躁,微微打量着装饰得高雅的客厅,墙上是猛虎图吧,挺像的,这屏风画的是兰花吧,看起来挺值钱的。 “欢迎花静小姐。”一个生得威严的中年男人从门外进来,皮肤很白,微胖,脸上还留着长长的胡子,看见她的时候好像被雷打了一下,见小花露出奇怪的表情,赶紧挤出热烈欢迎的笑容说。 太好了,一点都不胖,不用担心弟弟被压死了,德崇帝安了一大半心。 看着不像公公啊,小花嘀咕着,李湛不是他家的管家是公公吗? “请问您是刘管家吗?看起来有些不像呢?”小花问道,其实她最想问的是李湛跑哪去了。 卧槽,鬼才是太监,德崇帝嘀咕了一下,“朕……真是久仰花静小姐的大名,我是安平王的远亲,今日听到花静小姐前来,忍不住过来看看花静小姐,失礼了。” 远亲?皇亲国戚?小花赶紧行礼,“哪里,是花静失礼了,大叔您好。”按照宋嬷嬷的说法,一般自我介绍的时候会隐晦地提到自已的出身或职业或老子的名头,如果都没有,那么就是一个无名小卒,既然不知出身,小花果断喊大叔了。 大叔又像是被雷辟了一下,僵硬了一会才说,“花静小姐客气了,叫我大哥就好。” 小花了然,果然不止女人怕老,男人也怕老啊。 “大哥,您好。”小花从善如流,只要他带她去花房,叫弟弟都没关系,“不知这位大哥可否带路,花静想去花房看看奇花异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皇子满月,所有商品买二送一”活动进行中,各种店铺都纷纷庆祝。 肉铺:小皇子满月,买两斤肉送一斤。 棺材铺:小皇子满月,买两个棺材送一个。 赌坊:小皇子满月,输两次只收一次的银子。 青楼:小皇子满月,点两个御姐送一个萝莉。 第142章 对于花姑娘一心坚持去看花房,全然没留意这王府是多么的巧夺天工,皇帝有些郁闷,他看了看精美的雕梁画栋,仿佛只有天上才有的亭台楼阁,还是人人赞叹的安平王府啊,为毛这姑娘一心只想去一点都显示不出富贵堂皇气息,只有肥料臭味的花房呢。 安平王府可算历史悠久了,本就是前朝末世皇帝为最宠爱的儿子所建,一步一景,美不胜收,数百年来文人骚客为之写下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甚至有人说皇宫还不一定比得上安平王府的美景,德崇帝当太子之时,这里就是当时的太子府,他当皇帝之后,索性将之给了最疼爱的弟弟。 “花静小姐,您觉得王府景色如何?”好奇的皇帝忍不住问了,每个进入安平王府的妙龄少女十个有八个恨不得成为这梦中才有的宫殿的主人,这花静倒好,随便看两眼随便惊艳两下就急着向花房跑过去了。 小花看了看满眼精致的亭台楼阁,老实说,“不错,极美,到处都很好看。”嗯,比上辈子看过的很多要花钱才能进去的园林都精致华丽,最重要的是还不用到处人挤人。 “就这样?”皇帝郁闷了,没道理啊,她应该像其他女人那样就算想不出什么诗词歌赋来赞美也要说个道道来形容有多么的美?“你看这园林,就没想到什么相关的诗歌?”关于安平王府的精致有名的诗可不少啊。 文盲小花差点就想抓头了,亲,她语文很烂的,上辈子最怕写什么游记了,有一次老师让写一处名胜古迹的作文,她抓头抓得差点没成秃子,作文本只写了几句干巴巴的话,这篇严重数字不足的作文被语文老师骂个狗血喷头,她拿回作文修改后终于凑够数字了,并亲自附上高空风景相片在作文最后加上一段话:老师,你看这相片上有的东西我都写完了,没有的东西我实在没办法写。 语文老师气得不行,有谁写文章活像在写数学题的:xx园有三十间屋子,每间屋子大约二十平米,十个亭子,七个亭子是圆形的顶,三个是方形的顶,三十多条长廊,加起来共5120多米…… 往事不堪回首啊,小花长叹,见中年大哥还在等她的回答,小花绞尽脑汁,刚好看到远方映入眼帘的粼粼湖水,小花两眼大亮:“王府的湖水真是太美了,清澈见底,一点污染都没有!实在太难得了!” 皇帝心塞得说不出话来,感情这满园的风景,这巧夺天工的建筑还比不上这到处可见的湖水? 小花是真的赞叹了,想上辈子也看过无数园林,但那些园林变成公园后最受不了的是那绿得发黑的湖或池塘,想来也知道,又不住人,水脏点又有什么一关系。 “就湖水漂亮?这房子不好看吗?”皇帝干脆挑明了,紧紧盯着小花的脸看,他现在倒担心了,这孩子若是真喜欢弟弟,应该是迫切的想成为这美丽的园子的主人啊!? “房子?当然好看。”小花看了看不远处连根柱子雕刻着无比精美的宫殿,“嗯,像艺术品一样美丽。” 见她口中只有赞叹,没有丝毫贪婪,皇帝倒是满意了几分,小沈探花说这孩子是通透的,确实是个不慕富贵的。却不知小花只将这豪华的王府当成公园看待了,她上辈子去看过很多园林,江南的,北方的,甚至西方洛可可风格般华丽的。但豪华的园林再怎么美丽也是公园啊,最多想着哪天在公园附近买房子,小小屁民怎么可能有哪天买下公园当家住的想法,diao丝的穷酸习性让小花完全忘记了这不是公园,这是他男朋友的房子了。 “这湖好看吧?这湖中莲花品种极为罕见,有七色颜色,且花期比起一般的莲花更长。”见小花盯着湖水看,皇帝介绍说,却不知小姑娘看着湖里种着的含苞欲放的荷花,想的却是夏天到了,荷叶粥正好解暑,不知有莲蓬长出来没有,莲藕也很好吃…… “品种极为罕见?不知莲子和莲藕味道怎么样?”小花自言自语地说。 味道?皇帝看着小姑娘一眼垂涎地看着满湖的荷花,好像明白了什么,他试探性地问,“这湖里荷花品种不仅好,莲蓬里的莲子比京城其他地方的莲子都好吃,要不要来一碗银耳莲子羹尝尝?” “可以吗?”小花两眼亮晶晶地看着皇帝,随即想到才初次见面,这么快显露自已吃货的本质好像不大好,赶紧意思意思一下推辞说,“这多不好意思,初次上门,还是不那么麻烦了。” 才刚说完,小花肚子咕噜咕噜地叫起来,她脸得红了,这不争气的肚子,明明出门前还吃了东西的,呜呜,一定是在客厅喝太多茶等久了肚子又饿了。 小姑娘满脸的羞红让皇帝努力压下狂笑,原来弟媳是个小吃货,想到弟弟成天在宫中抱怨御厨做的东西太难吃,皇帝不由得说,“不用客气,正好我也想吃。” 招手让下人去将做莲子羹送到花房,看到还是头都抬不起来的小姑娘,皇帝安慰道,“好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听湛儿说你今日过来是想做新奇的食物,不如我也来尝尝?” 小花一想到辣椒,就顾不上害羞了,她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没问题,呆会我看过花房后,去弄好吃的东西给尝尝,绝对是大庆从来没人吃过的东西。” 两人说笑着向前走,皇帝一直想刨根问底问小花的情况,却被小花技巧地转移了。 果然嘴巴也很严,皇帝又满意了一分。 万恶的统治阶级,这是小花看着远处那一大片森林的想法。 “喜欢那片森林?”皇帝又误会了,小弟媳看来审美跟弟弟一样怪异,只喜欢天然的景致,看来跟弟弟一样骨子里头都有股隐士之风。 将小花的行为无限拔高的皇帝不知道小花在心里想着:上辈子看过一部连续剧,女主角说的不是住在森林里面,是家里有森林!周围听到的人都特别心塞。 可恶,她都快要仇富了。 ************** 走了很久,总算到花房了,花房里到处是植物,有些地方甚至只得低头穿过去,皇帝有些抱怨园丁种太多的东西了,且种的都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多植物他居然认不出来。 小花扭过头来,笑眯眯地对皇帝说,“大哥,我想慢慢看,你看角落有一张椅子,您先坐坐好吗?” 皇帝愣了一下,安平王府太大,他又是一路走过来的,再加上身体不好,早就累了,喘气稍微有些粗,这姑娘居然发现了,还特地找椅子让他坐下。怪不得她这么想看花房,进来时视线却没集中到这些植物身上。 皇帝露出笑容,用平时看弟弟的目光看着这瘦小的姑娘,“好的,我先休息一下啊,你慢慢看吧,呆会我们吃银耳莲子羹。” 嗯,弟媳虽说不好看,但比朕想像中好多了,只要养胖点就更好了。 小花像只蝴蝶似的到处在这庞大的花房中飞舞,口中还不时发出惊叹,皇帝坐在花房角落的椅子上,微笑地看着她。 小花的运气非常好,如果皇帝没向荣公公打听,一味相信弟弟说的“小花是全大庆最可爱的女孩子”,在心中给小花打了一百花,见到真人肯定会失望得不行,那分数肯定是往下扣到不及格。 但有了荣公公的提醒,再加上晚上做的噩梦,皇帝在心里给小花打负分了,结果一看本人与梦中可怕的猩娘完全不一样,那分数就蹭蹭就往上涨了。 小花含泪看着三盆红红火火,不,辣椒,激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我的水煮鱼,我的红油肚丝,我的麻辣烫……久违了! 还有那角落的……小花呼吸快停止了,上天是多么的关爱她,那圆形的,红艳艳的,多么诱人的颜色…… 西红柿! 感谢老天爷,这一刻,小花虔诚地感谢满天神佛。 ********* “大哥,你看……”小花乐呵呵地拿着两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皇帝诧异地看着小花手上的东西,“水果?” “嗯,可以说又是水果又是蔬菜。”小花在皇帝旁边的小凳子上坐下,拿出小手绢擦了擦最大最红的那只西红柿。 德崇帝看着那小手绢上的花,那一团团蓝色是什么东西?花? “好了,给您。”小花将擦干净的西红柿给皇帝。 “哦。”皇帝接了过来,仔细看着这奇怪的水果。 这边小花已经擦过手中的西红柿了,一口咬了下去,随即眯起了眼睛,啊……这酸酸甜甜的味道……好怀念…… 皇帝也咬了一口,嗯,有点甜,又有点酸,跟记忆中的任何一种水果都不像,但吃起来意外的开胃…… “那是你绣的手绢吗?”皇帝一边吃着这奇怪的水果一边看小花手上的手绢。 小花有些不好意思,“是啊,我绣的牵牛花,绣得不大好。” 牵牛花?皇帝愣愣地看着那一团蓝色糊糊,想起她为儿子缝的那个猫儿帽子,看来真的是尽力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皇帝:弟媳妇,你觉得王府气派在哪呢? 小花:没污染的湖水和森林! 皇帝:擦,看来在弟媳眼中,皇宫一定是不够气派了,唉,以后她还愿意进宫陪猫猫吗? 第143章 看到小花摘下好几个果子用裙子兜着拿过来,皇帝问,“这是从海外西方国度传过来的品种吧,叫什么名字?“ “大庆人怎么称呼它我倒不知道……只是以前吃过。“小花面不改色的又开始撒谎。 “那叫奇异果吧。“生了儿子后变得很喜欢取名的皇帝说。 小花差点没被口水噎住,“奇异果是另外一种水果,还是不要抢它的名字为好,我看它来自西方,看起来像红柿子,不如叫西红柿吧。“ “这名字倒是挺贴切的。“皇帝点头说,弟媳妇思维敏捷,很好,再加分。 小花还在植物中寻找能吃的东西,银耳莲子被送上过来,安平王府下人走路像猫一样,都不出声音,她摘了辣椒过来的时候甜汤就已经送过来了。 送过来的银耳莲子被小花喝了个底朝天,有些恋恋不舍地放下碗,这么一小碗,小花怀疑肯定是到了肚子没两分钟就化个一干二净了。 看着小姑娘仿佛连碗都要啃下去的架势,皇帝有些不好意思了,真是的,他请客居然没让客人吃饱。 “这七彩荷花的莲子太好吃了!我肚子太饿了,呵呵……”小花这才想起自已吃太快了,为了弥补自已奄奄一息的面子,赶紧将这半分钟就吞下去的莲子羹夸了又夸。 “我让人再上一碗吧,不,上两碗。”小姑娘能吃是好事,这么瘦小,多吃点,快长大,能吃代表健康,再加分。 “不必这么麻烦了。”小花摇头制止说,“我这边还剩下一些植物没看完,呆会看完我亲自下厨吧。” 想起弟弟夸耀心上人做饭天下第一好吃,皇帝也好奇了,“好吧,快去吧,我让厨房准备食材。” 小花继续逛这个超大的,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花房。偶尔她摘下能吃的东西会跑过来丢给中年大哥。然后她发现大哥总是拿着手绢不停地擦着汗,看得出来这位大哥身体不大好,但看到她的时候总是一脸微笑地接过她手上的食材。 今年夏天虽说不像往年热,且也还没到最热的时候,但花房里温度还是挺高的,在小花两次建议中年大哥回房去休息被他微笑的拒绝后,小花对这个中年大哥充满了好感,她决定呆会一定好好做一顿好吃的感谢这位大哥。 今天收获十分好,除了辣椒,西红柿,居然还找到被紫苏和罗勒,真是暴殄天物,这些美好的食材居然被当盆景了。 “好了,我全看过了,能吃的的全部在这了。”小花拍拍手,找了个大大的花盆,将这些食材全放进去拿走。 “我来拿吧。”皇帝起接过小花手上的花盆,这花盆看起来就很重,再加上这一大堆食材,更不可能轻到哪里。 “不用了,大哥,我能行的。”小花看着额头上一层薄汗的皇帝拒绝说。 “你是女孩子,哪有我一个大男人力气大。”皇帝不以为然,女孩子都是娇弱的,这等粗活怎么能让一个女孩子做呢。 “我真的能拿,大哥没听安平王说过吗,我是传说中的大力士。”小花用一根手指举起整个花盆说,“我之前还打死了一头野猪呢!” 卧槽!皇帝猛然想起某天弟弟送到皇宫来的酱野猪肉,腊野猪肉和野猪腊肠,他当时吃得很满意,一直夸这野猪肉好吃。弟弟跟他说是一个姑娘一脚踹死了一头野猪,他还当天方夜谭了,确定弟弟没撒谎后,他自动将这打死野猪的女壮士跟桂花+荷花体型xn倍等同起来。 “那野猪不是不有800多斤?”皇帝小心翼翼地问。 “对啊。”小花还在一根手指转着花盆玩,“那野猪肉太粗了,味又重,我可是想了很多办法才做得好吃呢。” “野猪腊肠味道真好。”皇帝夸道,嗯,身体健康不说,身手还很好,继续加分。 “大哥也吃过我做的香肠了?”小花对皇帝的捧场十分高兴,“我当时材料不足,做的是广……甜味的腊肠,要是现在,弄个有麻辣味的更好吃。” “只有野猪肉才能做腊肠吗?” “各种肉都可以……”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离开了花房。 ************ “哇,居然有牛肉!”小花惊喜地看着厨房里的半扇牛肉。 “这是庄子送过来的,非常新鲜,是昨天摔断腿的小牛。”厨房里的厨师就是刚才做银耳莲子的大厨是个长得很憨厚的三十多岁的男人,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小花。 原来这就是花静小姐,鱼做得无比美味的花静小姐,还弄出很多他们前所未闻的香料的花静小姐,李厨师无比庆幸今天他抢到了前来伺候的资格。 “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今天这么幸运。”小花用垂涎的目光看着牛肉,大庆上山杀老虎官府会表扬,但下山杀牛,官府绝对会重惩,所以想吃牛肉真的得看天时地利人各。 “是啊。”李大厨干笑说,“实在太巧了。”能说吗,安平王之前还心心念念着小花最爱吃牛肉,怎么都没有牛出事呢,刚好今天花静小姐上门,这小牛就摔断腿,真的是太“巧合”了。 “花静小姐,您看需要做些什么,我来帮忙吧。”李大厨献殷勤说。 小花已经拿起刀子将牛腩牛肉切了,闻言,很高兴,“那帮我将牛腩切了焯一下水,还有牛肉,姜和葱也要切。 ” “好的。”李大厨十分乐意帮忙,一边切肉一边看花姑娘忙活。 小花将盐放入面里,然后和面,力气大,做什么事快速,她很快就将面和好了,并切成30多公分的长条,抹上清油,放上湿布。 李大厨好奇了,“花静小姐,这是醒面吗?为什么要切成这样呢?” “哦,我打算做拉面。”小花弄好后过来看李大厨的进展,见他已经将牛腩和牛肉 “拉面?” “就是用手拉的面。”小花笑了笑说,“比起一般的面更有嚼劲。” “不是说今天不用伺候了吗?”先去洗漱一番之后再到厨房的皇帝看到李大厨倒是有些不悦。 李大厨差点没跪下去,他原本就是宫中的御厨,当然见过皇帝,正要下跪,却看到皇帝对他使了个眼色,能在宫中呆得长久的人都不是简单货色,他当场闭嘴,小心地闪到一边。 “大哥,我是想让他帮忙才让他留下来的。”小花热情地对踏入厨房的中年大哥说,“我准备做西红柿红肉面和香辣牛腩,大哥你坐那边吧。” 李大厨很有眼色的去搬来一张椅子,并用衣服擦了擦,然后巴巴地看着皇帝。 皇帝倒没释放自已的王八之气,只对他哼了一声,跑过来看小花做菜,李大厨不敢吭声,努力将自已当成影子。 因为不是干辣椒,小花只得将生辣椒拿来炒干。 李大厨睁大了眼睛,这下顾不得当隐形人了,“花小姐,这可千万使不得,这红红火火可是有毒的,吃下去像有火在喉咙燃烧。” “那不是毒,那是一种味道,叫辣味。”小花见李大厨大惊失色,不由得解释说,“跟葱姜的辣味不一样,这种辣更呛一些。” “没毒,真能吃?”李大厨愣愣地看着那几根辣椒。 “当然能吃。”小花炒干辣椒后铲出放好,爆香大蒜,葱白和姜之后,再放入辣椒草果,桂皮和八角一起翻炒。 草果,桂皮和八角都是自己带来的,当然还有美味又下饭的豆瓣酱,将之和冰糖一起放入小火翻炒,炒出红油的时候,小花忍不住深呼吸了一下,太香了。 最后放入焯过水的牛腩,加入水大火猛烧。 李大厨忍不住也过来闻着这诱人的香味,“我这下相信这叫辣椒的没毒了,有毒也认了,实在太香了。” “这玩意皮青的时候倒是有毒。\"小花拿出西红柿对李大厨说。 “这不是西番果吗?”李大厨眼睛又睁得大了,后退了一步,“这也能吃?我听说有人吃这玩意中过毒。” “非但能吃,还很好吃,但不能吃生的,生的有毒,但熟的可以多吃,对身体很有好处。”小花淡定地用热水烫掉西红柿的皮,“还有我觉得它改名叫西红柿更贴切一些。” 见皇帝一脸赞同,李大厨赶紧拍马屁说,“我也觉得叫西红柿好,花静小姐真是见识广,咱大庆可从没有人想过这还能当菜呢。” 西红柿牛肉面倒是相当容易做,将姜炒香,放入牛肉丁,翻炒一会再放西红柿一起倒入开水煮。 皇帝也被这香味吸引了,示意李大厨滚远点,他过来跟未来弟媳妇联系感情。 这边小花将醒过的面拿起来,在皇帝和李大厨的目瞪口呆中,这面越拉越长,越拉越细,仿佛她手中的不是面,而是缝纫的线,不对,就算是线,这样的力气下也会断,但这面却越拉越有弹性。 李大厨顾不上皇帝会不会看他不顺眼了,他一脸狂热地过来盯着这拉面看。他一直以为面条只有擀得薄薄的然后用刀子切,谁知道居然还能用拉的。 面拉好了,西红柿牛肉的哨子也做好了。 小花有些郁闷,“安平王还没回来吗?“ 皇帝被一阵阵诱人的味道勾引得有些神思不宁,有些后悔让人绊着弟弟了。 “要不,我们先吃面吧。”皇帝难得的被勾起馋虫,他自生病以来已经很久没那么有食欲了。 小花看着中年大哥有些苍白的脸,想了想说,“还是再等等,我再做一道菜吧。” 香辣牛腩实在不适合病人吃,子姜牛肉倒很合适,小花又拿起刀子切牛肉。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皇帝:弟媳妇能打得过800多斤的野猪,还是不给弟弟指侧妃了,不够弟媳妇一拳头。 小花:放心,我不会为难那些侧妃的,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皇帝:弟媳妇很贤惠,弟弟,你有福了,要侧妃吗? 李湛:不要,她不为难女人,但她会为难我,我比800斤的野猪还不耐打。 第144章 李湛在一直在处理源源不断的奏折,终于发现不对劲了,让人去找皇帝,发现皇帝不在后,他明白过来。 李湛气得半死,立即出了宫门,一路快马加鞭跑回府去了。 这边小花已经炒好子姜牛肉,牛肉用特制的嫩肉粉滑过,吃起来很嫩,不像以前吃的那么硬。 皇帝大口大口吃着西红柿牛肉面,再挟两片子姜牛肉,觉得十分舒心。现下是夏天,正是天气热吃什么都没胃口的时候,开胃的西红柿牛肉面让他久遭中药荼毒的肠胃终于吃得下一些东西了。 “那个香辣牛腩我真的不能吃吗?”皇帝有些不甘心地看着小火滚着的一大锅牛腩,那香辣的味道让皇帝觉得胃里像长了钩子。 小花勉强地用勺子舀了一小勺的牛腩放在中年大哥碗里,“大哥,不是我不给你吃,你还在吃药是吧,吃辣的对身体不好。”可怜的中年大哥都不知道喝了多少中药了,出的汗都是药味,之前他跟着去花房流了一身汗急着去换衣服也是这个原因。 “太少了”皇帝对那一小勺的份量不满,“我好不容易想吃点东西,最近嘴巴淡得很。” 小花好声好气地安慰他,“这香辣牛腩还得继续煮,要不,你再等等。“ 皇帝马上摇头,这里除了他还真没人吃东西,他本来也想等这香辣牛腩做好的,但想想弟弟应该很快发现不对劲了,他可不想被弟弟抓个正着。 “太好吃了!”皇帝“丝丝”地吐着气,“原来这就是那叫辣椒的东西的味道。”越吃越好吃,让人完全没办法放下筷子,他吃得满头大汗,顿觉得身体都轻了很多。 李大厨也咽了咽口水,他其实也饿了,被这香气勾起食欲的可不止皇帝一个,但他可没胆子跟皇帝同时吃饭,呆会安平王就要回来了,以安平王那肚皮,这锅香得邪门的香辣牛腩还有他的份吗? “我真的不能多吃些香辣牛腩吗?”皇帝一下就吃完了牛腩,用渴望的眼睛看着小花。 小花坚决摇头,“大哥,等你哪天不吃药了,我专门给你做啊。” 皇帝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那就这样说定了。”他现在觉得就算弟弟不愿娶小花,为了美味的食物,他都会强迫他娶小花了。 吃完喝完的皇帝看着那一大盆鲜艳的西红柿牛肉,虽说他不能吃香辣牛腩,但西红柿牛肉完全没问题是不是,于是心安理得的让人打包了,丝毫没想起自已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弟弟。 小花嘴角抽了抽,实在想提醒这个不要脸的大哥,她还没开始吃呢。真是的,都是李湛的错,要不是想等她一块吃,她早就开动了。 打包完西红柿牛肉,皇帝很自来熟地再去打包那如山的拉面。 看到小花谴责的目光,皇帝有些不好意思,咳了一下说,“朕……真的给你们留了点,你看,够吃了吧。” 小花无语地看着最多只有两人份的面和西红柿牛肉,按照一般的的食量而言是够了,但可惜李湛是个小饭桶,而她是个大饭桶。 “好了,我重新弄吧,大哥,你要是不急,我再多做些,给你打包吧。”小花摇摇头拿出面粉说。 李大厨狂点头,对,对,他一点味道都没尝到呢。 皇帝有些不好意思了,他这不是难得遇到自已想吃的东西吗,“不必了,给我方子就行了,咳,也不用给方子了,我都记住了。” 皇帝拎着大包小包走人了,刚离开没多久就看到黑着脸一路快马的李湛。皇帝奸笑着坐在马车上,弟弟啊,皇兄只是拿走你的午餐够对得起你了,要知道皇兄可是为你担忧受怕,噩梦不断呢! “皇兄实在太过份了!”当李湛听到小花一脸抱歉地告诉他食物被人打包了的时候,脸变得更黑了。 正在拉面条的小花差点将面全拉断了,卧槽,那居然是皇帝!她今天居然为皇帝做了一顿饭?小花觉得特不真实。 ****** 李湛饥肠辘辘,自小花写信来说要给他做前所未有的美食,他早餐都没吃,就等这一顿了,混蛋皇兄。 不过肚子虽然饿,但看到小花还是让他心情好了很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们都近一个月不见了吧。 被人用这么热情的目光盯着,小花的脸越来越红,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慢,最后只得嗔道,“盯着我看也不能饱,帮我切牛肉去。” 李湛乐呵呵的去帮忙了,旁边的李大厨一直举手想表示自已的存在感,他是大厨,切肉更利索,但被这两只爱情鸟无视了,李大厨正想咳一下表示自已的存在感,被李湛狠狠的瞪了,这里已经够亮了,不需要灯笼,还不快滚,妨碍别人谈恋爱是会被马踢死的。 伤心的李大厨看着滚得很香的牛腩,胃咕噜咕噜地叫,但那两只爱情鸟正靠得近近的,甜甜蜜蜜地说着话,没有一个人理会他。 李大厨喷泪而去,回家找娘子要安慰。 空荡荡的厨房只有他和小花两个人,李湛很满意,一顿饭被做得情意绵绵。 终于这一顿迟来的午餐做好了,李湛埋头吃那一大锅分外美味的香辣牛腩,一脸的满足。 “明天我会让人去将辣椒和西红柿收集起来,尽管种下去,最起码能独赚两年的钱。”李湛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原来这就是你说的正宗的辣味,太让人难忘了,肯定会引起饮食的改革。” 小花猛点头,“没错,我们可以开连锁酒楼,之前兰兰一直叨念着要开酒楼呢。” 李湛也点头,今年的红苕准备收了,红苕酒准备开始酿了,酒的利润一定很惊人。 “开酒楼还得要有好厨子才行,不过辣椒很新奇,想来一般的厨子按菜方子应该也能做,趁辣椒和西红柿还没传开之前,赚个两三年的钱还是可以的。” “你最近很缺钱吗?”小花问道。 “我不缺,但国库很缺,尤其是以后要是开战的话,更是缺钱。”李湛叹气道,接下来的十数年的天灾和兵事,国库就是不够钱花啊。 “我倒知道几个赚钱的方子,如果保密功夫做得好的吧,赚个几十年都有可能。”小花想起玻璃和镜子。 两人久久才能见一次面,当真是话多得不行,不止是镜子,玻璃,连水泥,蒸汽机都聊到了。 最后没话聊了,两人谁都没说话,李湛低下头在这弥漫着食物香味的厨房里亲吻着小花,情在处处即是天堂。 “最近好像长高点了。”李湛低笑着抱住小花,她长得太娇小,还不到胸口,像个娃娃一样。 “嗯,我最近很努力吃。”小花有些不好意思说,她现在有差不多153的样子了,想来再长几公分是可能的,但上辈子的170公分这辈子就别想了,能长到160就谢天谢地了。 “那还得多吃点,不然亲你太累了。”李湛低头看着小花笑道,“现在年轻还能抱着你亲,等以后年纪大了没力气了,就只能让你站凳子上才亲得到了。” “是你长得太高了。”小花娇嗔道,李湛的个子在大庆男人中也算是较高的了,现在才17岁就起码有180了,而且还在长,想到这是一个没高跟鞋的时代,小花就觉得自已无比悲摧。 “我要发明高跟鞋。”气呼呼的小花说,用手指了个高度,“起码这么高,这样站在你身边才不会显矮。” “这么高的跟不叫鞋子,叫高跷。”李湛想起踩高跷的危险,赶紧说,“我不嫌弃你矮,大不了我努力练武,争取到70岁还能抱得动你。” “说不定到70岁了,是你坐轮椅上,我天天推着你走呢。”小花忍不住想到两人白发苍苍的模样了。 “这也不错,我们俩一起白头。”李湛想到那样美好的情形,不由得痴了,这辈子有小花在,他不会一个人孤单了吧。 “我在没找到花静之前,满脑子只有去环游四方的想法,看看这世界有多大。”李湛的额头顶着小花的额头,喃喃地说,“但自从遇见花静,我的想法就改变了,就算一辈子在一个地方也没关系,只要这个叫花静的姑娘一直陪着我。” 情浓之时心若沉醉在蜂蜜中,小花忍不住亲了亲他,“你怎么知道我的理想不是环游世界,我曾经就想着年轻的时候努力赚钱,赚够足够的旅费就去环游世界呢。我们一起去看看世界尽头吧。” 李湛惊喜地看着她,“真的吗?你也有去看到天尽头的想法吗?我一直想着从一个方向不停向前走,终我一生看看能不能看到天的尽头呢。” “天尽头就算了,南极北极太冷了,而且一直朝同一个方向走,最后只会回到原地。”小花郁闷道,原来李湛还是新一代麦哲伦呢,“因为我们住的世界就是一个球形。” 接下来是科普时间,李湛眼睛越来越亮,最后猛地抱起她在原地打转,“花花,我会努力将大庆打造得像铁桶一样的,还有发明你说的蒸汽船,等猫猫到16岁,我们就出发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花花,你要长高点,不然抱着你亲太累了。 小花:好的,实在不行我站凳子上。 沈佩:两个笨蛋,为什么一定要站着亲呢,坐着躺着亲不就行了。 ps:我原本打算写个45万字就结束的,可能要写到50多万了,唉,我的新文一直没办法写,我更新得实在太慢了。 第145章 皇帝郁闷地躲了躲口水,就是不敢开口让弟弟闭嘴,湛儿可气大发了,真是的,不就吃了他的午餐而已吗,什么时候弟弟这么护食了。 “好了,说这么多一定渴了,喝点水吧。”皇帝殷勤地递茶过来。 李湛这才发现口渴了,拿过皇帝手上的茶一口喝光了。 “好了,下次想看小花提前和我说一声。”李湛放下茶杯说。 “一定一定。”皇帝笑眯眯地说,“朕总觉得湛儿尿床还是昨天的事呢,没想到一下子就长大了,都到可以成亲的年龄了。” “谁尿床了。”李湛怒了。 “你五岁的时候还尿床呢。”皇帝回忆说,“那时候为了掩饰尿床的事,硬是说自已在床上喝茶,不小心茶壶倒了……” “总是回忆过去就证明自已老了。”李湛赶紧打断皇帝的话。 看到弟弟囧得不行,皇帝赶紧闭嘴,换了个话题,“话说回来,湛儿啊,小花姑娘朕觉得挺可爱的,但实在是长得不够漂亮啊,这身材实在不够圆润……” “我觉得很好。”李湛不满了,“小花身材非常完美,除了个子实在娇小了点,全身到处没有哪处不漂亮的。” 听到弟弟斩钉截铁的赞美,皇帝哑了,弟弟这审美观该怎么说呢,不是太胖的就是太瘦的,“女人没胸没屁股可不好看……” 李湛怒了,“我喜欢就行了,皇兄你之前的妃子可都是有胸有屁股的,她们现在在哪里?” 皇帝想起全部被丢出宫的妃子们,默了,湛儿的审美怪了怪了点,但他看上的女人品性都错。 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皇帝叹了口气,弟弟小时候可是很喜欢大胸的妹子,他宫中胸大的女人没哪个不被弟弟追着要奶喝的。想到秦太医最近的研究说男人喜欢大奶是恋母的,这是缺少母爱的行为,皇帝不由得思维发散了,难怪弟弟要求母乳喂养孩子,这样孩子才不缺母爱,还好弟弟坚持让桂花喂养猫猫,一想到以后猫猫缺母爱,十多岁了还像弟弟那样找女人要喝奶皇帝就不寒而栗,母乳喂养真是太好了。 ********** 晚上吃饭时张猛回来了,小花探头一看就老爹一个人看来今天不用多煮了,将手上的菜又放回去。 老爹经常请人回家吃饭,小花已经习惯煮饭时多煮一些了,当然他们不来也不会浪费,还可以弄成锅巴或第二天弄成炒饭泡饭什么的,大家都爱吃。 “闺女,今天俺打了只兔子,吃兔子肉吧。”张猛举起手上肥肥的兔子说。 “好肥的兔子,爹你真能干!”小花乐呵呵地拿起起码7斤重的兔子进厨房去了。 今天下了场大雨,天气一下子凉快了不少。小花快速炒了两个菜,又弄了个干锅兔肉,有了辣椒之后,一切皆有可能!当然今天的干锅兔肉格外香,缺少洋葱一点都不影响味道,辣椒,麻椒,花椒和葱姜蒜足够了,当然豆豉是必不可少的。 将兔肉炒干水后放盘子里,然后炒豆豉,再加上葱姜蒜辣椒花椒麻椒八角酱油等作料爆炒好一会,然后将兔肉倒入再炒入味兔肉,最后放点香菜和白菜梗炒一会,迷人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弄好干锅兔肉后小花直接将之放进一个小铁锅里,再直接放一个小火炉上,火炉原本是冬天拿来烧水泡茶的,现在里面碳火正旺,里面的兔肉滋滋作响,散发出迷人的香味。 张猛看着闺女忙来忙去,笑眯眯地将一壶烫好的酒放在他前面,觉得人生最幸福不过如此了。 “今日课上得怎样?快到考试时间了,有把握吗?”两人都不是什么贵族,都没有什么食不语的规定,吃饭的时间就成来了两父女交流谈心的时间了。 “嗯,师父还挺满意的。”苏老先生是个不喜欢夸奖学生的人,不骂就是夸奖了。所以苏老先生除了老吼着让她猛练字之外也没有再折腾她什么了,之前还给她做了一些数学题,好像是数学题太简单了吧,苏老先生也没夸奖她,只是一脸目瞪口呆的模样。至于她的笛子,苏老先生哼了一下说新意勉强能弥补技巧不足就没再说什么了。 “那是俺闺女能干。”张猛得意洋洋。 “可我的字老写不好。”小花发愁,“苏老先生总是嫌弃我字不好,让我多花些时间写大字呢。” “那下次更努力写吧,总有一天会写出好看的字的。”张猛对于闺女向来是鼓励为主的。 小花猛点头,她一定要考上京城书院,老先生虽然老吼她,但那是因为对她寄着太大的希望了。 “不愧是爹的好闺女。”张猛很高兴,一口喝完一大碗酒。闺女并不限他喝酒,且给他喝的都是好酒。这些上好的酒还是闺女去天上人间弄来的,都是极贵的贡品,有时张猛还真觉得没面子,闺女比他还能挣钱,不然以他的薪水还真喝不起这些酒。当然张猛不知道的是小花在尝过这寡淡的酒后就不理张猛要喝多少酒了,这酒酒精度肯定不高喝起来又有点酸,张张猛喝再多也不怕得什么酒精肝,怪不得古人千杯不醉了,这大部分都是水怎么可能醉。 “今天的兔肉极好,加了辣椒的肉真是太过瘾了!”张猛对今日的菜赞不绝口,很下酒,而且下面有碳吃的时候都是热腾腾的,“下次再做吧。” “好的。”小花点头,她也觉得好吃,就算少了很多料,但这时代没什么污染,肉质本身就很可口。 “安平王说要开酒楼,辣椒就是神秘武器是吗?”张猛问道,打算去找安平王入个份子,有辣椒在,绝对亏不了,多给闺女弄些嫁妆为妙。 “对啊,他去找兰兰了。”小花想起一直管家忙得抽不开身的兰兰有些皱眉,她好久没见兰兰了,有些想念。 “兰兰那闺女不错,能赚钱,她要是来帮忙的话,这酒楼就成功了大半了。”张猛点头,花兰那孩子真了不得,不过自家闺女也不错,太能干太精明的孩子还不是被逼出来的,他觉得闺女还是过万事无忧的单纯日子更好。 小花与有荣焉地点头,“嗯,我也觉得兰兰最能干了。”李湛说若不是花兰还在读书,年纪也压不住,他早找她进户部了。 ******* 张猛提心吊胆地在京城书院大门口转悠着,和千千万万家有考生的家长一样,他现在度日如年啊。 当然除了他还有很多人在山下等着,今天可是京城书院开考的日子,山脚下到处都挤满了马车。 小花好奇地看着周围的考生,有男有女,十岁到二十岁之间,有几个十五六岁的青春少女特别漂亮,那丰满的曲线让小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大家看得出来都好紧张哦。 对小花的与众不同,监考的夫子不悦地咳了一声,小花赶紧坐好,很快考试就要开始了。 嗯,其实她也有些紧张,尽管苏老先生一再和她保证没问题了,她还是紧张,要是考不上可苏老先生一定会觉得丢脸的。 上午考历史,考完历史考音乐,然后在食堂吃午餐,下午是算学和经学,一天搞定了。 除了中午她因为吃了十人份的饭菜引起众人围观之外,小花表示,今天一切顺利。 对于考试的各科目,小花很高兴,这时代好啊,书院琴棋书画骑马射箭算学经学等等都要学,但考试居然只考你最拿手的四门,小花很愉快,当年中考要好几门差点被烤焦了有木有,至于高考,六门都要考啊,现在居然可以选修,这不是天/朝还在研究的新高考方向吗?大庆的教育水平真是太高了。 小花微妙地体会到了学霸的感觉。考历史的时候考议论文真是太棒了,现代论坛各种灌水,字她写得不好,但观点绝对新颖,监考的夫子一边真是痛并快乐着,看见这字头痛但这观点简直是发人深思啊,不愧是苏老先生的关门弟子。 至于音乐,一首新奇的笛子演奏曲子完胜,呵呵,新的一代笛子改造大师在此,谁能说她吹得不好。 算数?呵呵,小花仰天狂笑,请叫我学神! 经学?为了高考,孔子孟子老子庄子荀子朝非子背得可不太多哦,又是秒杀,新奇的观点让经学夫子觉得醍醐灌顶啊,看着老夫子狂热的表情,小花吐了吐舌头,赶紧跑人吧。 中午的时候张猛只随便吃了点东西,眼巴巴地看着快要下山的太阳,张猛有些焦虑,好像这预感不大好啊,闺女要是没考上怎么办?应该怎么安慰她才好呢。 周围同样在等孩子的家长见到这样的张猛倒觉得有亲切感了一些,这男人虽然长相可怕,但为儿女着想的心都是一样的。 “爹!”体力好跑得最快的小花兴高采烈地冲了过来。 “闺女!”张猛高兴地迎上前来,每一根胡子在金色的夕阳下仿佛都在笑,“没问题吧。”才刚问出口,张猛就想起不能给闺女太多压力,赶紧改口,“考不上也没关系,咱们明年再来也来得及。” “放心,绝对没问题。”小花信心爆满地说。 “那就好。”张猛乐得哈不拢嘴。 “还有……”小花犹豫了下说,“爹,我姓改了,以后我就叫张静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家长1:我女儿考书院为了更有贤名。 家长2:我女儿考书院为了培养气质。 家长3:我女儿考书院是为了提高自已的身份。 家长4:看来不管哪家闺女考书院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找金龟婿! 张猛:闺女,你考不上也很好,爹养你一辈子。 第146章 小花一直保持花姓倒不是因为这辈子的渣爹,而是她上辈子就姓花,早习惯了,要不是被宋嬷嬷提醒了,她还真没想到改姓的事。 不过改姓之后还是看得出一些不同的,张猛对她少了一份小心翼翼和焦虑,父女之间的相处更自然了。 因为刚考完,张猛他们因为不知道考试成绩心还悬着,但对小花而言,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是以她很淡定,天天下厨房不亦乐乎。 小花郁闷的是她考完试了并不代表不用继续学习,她的成绩是这半年被苏老先生猛灌出来的,基础并不牢固,苏老先生虽说忙着编新书,但三不五时上门来看小徒弟的学习进度,顺便吃个中饭晚饭啥的,最后往往还要打包点东西回家。 为了孝敬师傅,小花经常下厨,苏老先生那张嘴吃多了大江南北的美食非常挑剔,小花使出浑身本事倒是想出不少新的菜单和点心方子,对此兰兰和李湛都很满意,李湛做事速度非常快,已经找到好几个地方装修酒楼了。 小花小心地给种在园子里的辣椒浇水,之前李湛送的辣椒盆景被她移了出来,在家里的园子里找了地方种了上去,天天施肥精心照顾,这辣椒也对得起她,长势良好。 可惜并不是只她一个人懂得辣椒的好,周围的吃货一个两个现在看着这三棵辣椒都眼睛发亮,一个两个要求做菜的时候一定要放辣椒,这三棵辣椒再怎么努力结果也赶不上消耗。 李湛已经找地方种辣椒了,包括他那偌大的王府,因为小花十分认真对对他说,相比起牡丹芍药什么的,她更想要辣椒,越多越好,李湛索性让园丁将大部分不能吃的花花草草,例如牡丹芍药什么的移出花房,全部改种辣椒了。 他还秘密收购了很多辣椒作种子秘密地种上了,但在没大量种出来之前,辣椒实在有限。小花虽然做菜时虽然很省着,但周围的人都是重口味啊,包括苏老先生,尽管她一再强调辣椒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苏老先生当作没听见,一上门就要求吃水煮鱼,辣椒放少了还叨念着不够味。 浇完水,小花摘下几个已经泛红的辣椒,她准备做辣椒粉,下次到两个结拜哥哥家做菜给他们吃。 ********** 东方用小刀削着竹篾,打算做一个大筐来装肉,如果有大客户要买几十斤的肉时就便便送个竹筐,当然竹筐上不忘打上店名和地址和一个笑眯眯的漫画版猪头的图案,这些都是妹子告诉他的,照她的话来说广告永远不嫌多。 这是一个小巧的院子,跟这大街上的铺子一样,前头是卖东西,后头住人。这房子是屠劳的,现在就住了他和东方两个光棍。 闻到厨房里的香味时东方鼻子耸了一下,屠劳一定是在做他最拿手的猪头肉了,从这香味可闻得出来,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果不其然,他才收拾完手上的活计,屠劳这边就端着一个大盆出来。 屠劳拿起大碗美滋滋地喝了一大口,旁边放了一个的酒坛子,面前是烧好的一大个猪头,猪眼猪脸猪耳朵都非常完整。东方拿起一把小刀飞快地将猪头划了几十下,原本整个的猪头依旧完整,但用筷子一挟,每一块都是大小相同,一嘴一口刚好。 “大哥你这手艺不比郭家的蹄髈差。”自那天开玩笑说结拜之后,东方就从善如流的喊屠劳大哥了,之前他一直以为屠劳近四十了,自以为尊敬的喊他屠老,知道之后倒是很不好意思,没有屠劳,他今年冬天的时候肯定会和去年一样,大冷天的去跟山里的熊搏斗,看到底是他宰了熊还是他最后在熊肚子里裹着熊皮大衣睡完一生。 “那是,我这是家传的手艺。”屠劳很得意,“下次咱妹子来我要亲自下厨,保证她食指大动!” 看着对面的东方用着与自已秀气面容极不相配的凶狠快地挟肉吃,屠劳心里有些发愁,单看这切肉的功夫就知道这小子武术高强了,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但为什么硬是要赖在他这猪肉铺里呢,去当捕快或镖师多好,还有钱赚。 这小子是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来的,当时正是傍晚,街道上已经没什么人了。雪纷纷扬扬地落下,屠劳当时正打算收摊了,剩下的肉他可以冰起来吃,屠劳发誓他真的只溜神一会而已,等他回神时就看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少年,如果是个胆小的搞不好还以为见鬼了。 那时雪下得很大,穿着棉衣都觉得冷,但这少年身上只有极为廉价极单薄的麻布衣,身后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背上那把剑了!长相秀美的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案上的肉,尽管面无表情但屠大叔发誓这个麻衣少年一定是饿个半死了,因为他肚子咕噜咕噜地叫。 这少年不是等闲之辈,当时屠劳转过这么一个念头,因为这么冷的天穿成这样人都要冻得皮肤青黑了,这少年脸上的皮肤依旧白皙,明明是冬日,他却好像处在温暖的春天里,寒风吹过的时候身体抖都不抖一下。 屠劳自已就是练家子当然知道练过武术的人身体比一般人更好,但像这样穿得一身单薄却若无其事的人还是第一次见,然后鬼使神差地他开口邀请少年进来吃饭。 结果那天起这家伙就在他家落户了。屠劳翻白眼,他是以杀猪和卖肉为生的,结果这少年杀起猪来比他还利索,他们俩都快把附近杀猪的屠夫生意抢光了,还好最近衙门招捕快,军队里也招士兵,给的银子都很多,好多屠夫跑去应聘了,一下子少了几个屠夫才没什么矛盾。不过他们俩一黑一白还真闯出了名声,逢年过节时要年猪的人多,他们俩杀的猪多了,被人称为“黑白双煞”了。 “我说东方,为什么你不去当兵或当捕快啊,你这身手可绝了。”屠劳忍不住说,当兵就不说了,东方看起来也不像能受得了约束的人,但捕快好歹是个小官僚啊,都是吃朝廷饭的地位绝对比杀猪的身份高。 “不干。”东方头也不抬专心致志地吃着肉,“当捕快可不能天天吃肉。”他现在多好,每天都有卖不完的肉可吃。 屠劳差点没气死,“你做屠夫就为了吃肉!?” “不然呢?” “好歹做一些地位更高的工作啊,当捕快受人尊敬不好吗?” “受人尊敬有肉吃吗?”东方不解地说,“而且捕快薪资可不高,你觉得当捕快能养得起我自已吗?” 屠劳算了算,这小子每天起码吃掉三个猪头,一大桶饭,捕快的薪水还真养不起他。 “我没下山前当过猎人,山上猎物多,还能填饱肚子,可我师傅非要我下山入世。”东方郁闷地说,“我去当过大户人家的护院,这工作是找不了多少钱,吃的肉也不多,不过还好总有热心的丫鬟姐姐们送各种点心给我,但不知为什么最后她们总是打起来?” “你是不是来者不拒了?”屠劳翻白眼,以这小子的美貌丫鬟们不为他打起来才怪,他又是个在山林中长大的,什么人情世故也不懂,收下人家的吃食等于收下人家的情意,这傻小子还以为人人是他师傅给他吃的穿的不用回报呢,人家都期待他以身相许呢。 “当然了,浪费粮食是不对的,我原本是拒绝了的,但那些姐姐们都说我吃那些食物是为了不浪费掉,不然她们原本也要扔的。” 傻小子真是一根筋,屠大叔无力了,“那之后还做过什么工作吗?” “我还去当过店小二呢,当店小二真是苦事,天天都要笑脸迎人的,还要笑得让客人如沐春风,笑也是件辛苦事。不过当店小二也不是一无是处,那家酒楼可是管饱的,就是老板有点小气,弄的菜十个有八个是素的。这些我都可以忍但不知为何老是有人对我动手动脚,我就忍不住要对他们动手动脚。”偏偏他手太重,一不小心就将客人拍到墙上去了。 屠劳有不好的预感,“客人怎么对你动手动脚了?” “就是摸屁股摸脸的腰什么的。”东方有些沮丧,像湖水般清澈的双眼闪过一丝忏悔,“我也不知怎么一回来,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将他们拍墙上去了,唉,为什么我会控制不住自已的手脚呢?” “你对女人太粗鲁了。”屠劳没好气地说,小处男就这样,要是他在,有女人要摸他他绝对找个隐秘的地方让她摸个够,当然如果可以让他摸回来就更好了,互相探索生命的奥秘嘛,屠劳露出荡漾的笑,东方真是暴殄天物啊,可惜了,等过完年干脆带他去青楼见识见识。 大哥笑得真奇怪,东方不解地看了他一眼。 “没有啊,我对女人向来是很小心的,师傅说女人是很脆弱的,对她们一定要轻手轻脚,小心轻放。”东方认真地说,“摸我的都是男人来着。” 屠劳整个人都僵硬了,半张着嘴,拿在手上的正要喝的酒杯停在半空中,酒水从杯里不停地往桌面上洒。 东方赶紧拿抹布过来抹干桌面的酒液,“我说大哥这是怎么了?”他不是视酒如命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我每天可以吃掉一个猪头,半桶饭。 李湛:我每天可以吃掉一个半猪头,一桶饭。 屠劳:我每天可以吃掉两个猪头,一桶饭。 东方:我每天吃掉三个猪头,一桶饭。 小花:我每天可以吃掉四个猪头,一桶饭。 作者:也许这小说名应该改为“饭桶一家亲”才对。 第147章 “摸你的都是男人?”屠劳顾不得桌子上的酒,有些不敢置信地反问。 “女人也有摸的,但我不好打,女人不经打,师傅说要是打了女人要负责的一辈子的。”东方有些苦恼,“不过我后来发现只要我不经常笑,脸还是挺有威严的,动手动脚的女人就少很多了。” 沉默了会,屠劳认真说,“二弟,以店小二的身份笑一个!” 东方不明所以,露出标准的店小二微笑。 屠劳呼吸停了一下,虽然没到回头一笑百媚生的地步,但东方的笑容总让人感觉到在阳光下皑皑白雪上盛开到极致的雪莲花,高洁又灿烂。 屠劳摸了摸因为惊艳跳动过快的心跳,人人都说小沈探花长得倾国倾城,但他觉得东方的笑容也有祸国殃民的本钱。屠劳深呼吸,东方还是一直板着死人脸好,要是他老这么笑绝对是男女通杀,不知给他家肉铺带来多少麻烦。 一直知道东方是个美人,武道精通的关系,不笑的时候身上总有隐隐的杀气,对女人还好,东方因惦记着以前丫鬟们经常给他食物,身上如利剑般的杀气还有所收敛,但对男人东方就没那么客气了,不言不语还经常飙冷气,让人总觉得好像看到大型猛兽似的,因为这样男人一般不敢近身。 屠劳长叹了一口气,真的,以后他再也不暗中骂东方死人脸了。 屠劳拍了拍东方的肩,“小子做得好,有男人摸你就应该打得他断子绝孙。”回过神来又为桌面上的酒液心疼不已,真是的,怎么擦那么快呢,就算倒在桌面上了还是可以用舔的嘛。 “哦,”东方点点头,就算他想控制身体本能也没办法,一有男人摸他就忍不住一拳打过去,“大哥你身手也不错啊,为什么不去当捕快?” “当捕快不能喝酒,这不喝酒不是要我的命吗?”如果说肉是东方的命那酒就是他的命,他一天最起码要喝两壶酒以上,早上起来要喝中午要喝晚上更要喝。而当捕快要随时保持清醒,只有晚上才能喝那么一点点酒,而且一有案子不管白天晚上立刻要从床上爬起来,他这个一喝酒就睡死的人哪受得了这日子。 ********* 小花这段时间又去找制造钢笔的老师傅几次,都是讨论钢笔的扩大化生产。兰兰最近和李湛狼狈为奸,什么生意都插一手。小花写信向兰兰抗议,她都好久没见到兰兰了,兰兰老忙这些生意做什么,她赚的钱已经够多了,当嫁妆的话,十个公主都可以嫁出去了。 兰兰写信叱了她一顿,大意是:谁让你找王爷当心上人,丫的现在还升级当摄政王,你的嫁妆是够了,但娘家实在还不够给力,将来根本没办法给你撑腰,她现在为什么要在安平王的生意上都插上一手,还不是都为了她,只要掌握了安平王的钱袋子,将来安平王要真的有二心了,都不得不小心掂量一下对小姑姑的态度,这个时代,女人想要过得好,夫家好不如娘家好,娘家有底气,女人在夫家就能直得起腰杆子。 兰兰想得真深,信奉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小花写信给兰兰,开玩笑似的说,她力气大,一拳能打死野猪,李湛不敢惹她也不敢对不起她。 兰兰眼前一黑,更没安全感了,小姑姑也未免太天真了,兰兰长吁短叹,不知道将来跟一国的王爷还是被小姑姑打得半死的王爷谈和离得付出什么代价。 大概因为她这封信吓着兰兰了,兰兰拜访了宋嬷嬷,言下之意是让宋嬷嬷教教她怎样拢住丈夫的心,如果真拢不住,如何想法子得到最大的好处,总之付诸暴力是最低级的,也是最无用的,咱是斯文人一定要讲究文斗。 小花很感动,又有些无奈,这时代女人想法她知道,婚姻大部分讲究的是秦晋之好,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得不好只得忍耐,实在忍不了才和离,但小花不一样,李湛真的变心了,她绝不会忍,你既无心我便休,没有男人照样过着愉快的日子。 虽说看过小姑姑写的住了,但完全无法理解的兰兰打定了主意,她觉得必须想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来就算安平王负了小姑姑,也得让小姑姑顺利脱身,当然脱身之后还要过得更愉快才行。 不过不管想的是什么法子,银子肯定是少不了的,兰兰当下无比热情地加入到钢笔生意中去。 钢笔是大批量生产出来了,但推广还是个问题。 有时候小花不得不承认有靠山的重要性,苏老先生这座在士林中中流砥柱的大靠山对于文化的推广向来是无比热心的。 *********** 王山长再看见苏老头的时候,眉毛不由得挑了一下,真难得,自他说了要开始写书之后,就很少三番两回再到书院来和他炫耀了,不过想想书院的入门考试成绩也快出来了,苏老头来找他一定是想知道他那小弟子的成绩了。 “难得你会这么没信心,怎么,怕新教出的弟子砸碎你的招牌了?”王山长笑着说。 “去去,我那小弟子你要是不要,才真的是砸了京城书院的招牌。”苏老先生不客气地说。 “不是为了弟子?今天吹的是什么风啊?”王山长好奇了,自从这家伙说要写书,书院的课都停了,基本上不怎么出门,今天若没其他事肯定不会上门。 苏老爷子笑得见牙不见眼,“你说呢?快去弄些好茶过来,就要上次皇帝奖赏给你的顶级云毫白雪,次点的茶我不喝啊。” 就知道惦记他的好茶,山长无奈,这苏老头真是活得越老就越孩子气了。 上好的茶,上好的水再加上沏茶的人手艺高操,苏老头低头陶醉地闻了一下茶香,将打包过来的点心放他面前,一脸得意地说,“来尝尝我徒儿孝敬给我的点心吧,御厨都没这么好的手艺。” 颜色漂亮的戚风蛋糕放在小盘子上,一口一个,做得十分精致,山长并不像苏老头那般嗜吃,对于苏老头一脸献宝的得意只是笑笑,拿起一个点心慢慢吃了下去,点心的甜度并不是很高,看来做点心的人考虑到了吃的人的身体状况,老人不宜吃太甜,但唇齿间果酱变化的甜味又弥补了那份不足,吃了这点心让他更想喝茶了,山长有些吃惊,这点心果然是拿来配茶喝的,做点心的人明显的考虑到了吃点心的人爱喝茶的习惯。 “是个有心的孩子。”山长肯定地说,“苏兄有福了。” 苏老先生得意地哈哈大笑,“羡慕吧,可惜你羡慕不来,我已经收下她当徒弟了。” 山长只是微笑,并未生气,显得气质更如谪仙人了,苏老头脾气不好,年轻的时候当然也有气不过的时候,但后来发现苏老头只有在自已认定的人面前才露出真面目,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孩子脾性,对于外人一面冷艳高贵样,鸟都不鸟你,当然鸟你的时候就要小心了,一条毒舌气死无数人。 “今天来该不是只是为了吃点心吧。” “当然不是。”苏老头得意地将小花用钢笔写的字拿到他面前,又将自已这段时间临摹的字帖拿给山长,其实他早就想显罢一通了,但之前小弟子写的毛笔字太破了,现下毕竟是以毛笔字为主流,小花的硬笔字写得太好,天底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太多了,更过份的是吃不到葡萄索性将葡萄树砍倒的人也不是没有,为了小徒弟能健康成长,苏老先生只得沉下心来等小花的毛笔字勉强能见人才跑来山长这里献宝, 山长看着上面的字久久不语,极为难得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震惊了吧,我当初比你还震惊。苏老先生喝了一口茶等着老伙计回神。 “这字已经自成一派了。”山长良久叹息说,“不过我看这不是毛笔能写出来的字,这书写用具是什么你前次说的鹅毛笔?” “当然不是,鹅毛笔虽说好用,但写字常断墨,这是钢笔。” 苏老头拿出钢笔,山长观摩良久,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不对,握笔姿势不对。”苏老头得意洋洋地跑过来示范,钢笔是真的好用,用钢笔写书速度真是快了很多,最近一直在用钢笔写字的他还练就了一手好硬笔字。 “这也是你那女弟子弄出来的?”山长问,欣赏地看着苏老头用钢笔写出来的字体,他敏锐地感觉得钢笔的巨大作用,天下用笔之人何其多,但技工和繁忙的部门哪来时间用毛笔慢慢写字。 苏老头点点头,“是的,这孩子就是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感兴趣。” “字也是?” “这倒不是,她师从其母。”苏老头将花夫人的情况细说,一想到这他就气恼,花夫人年轻时也是在庆都书院学习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啊,可惜就只读了两年。后来父兄皆过世,只剩下年老的祖母,为照顾祖母才不得不退学的,再后来嫁了商人妇每日生意经不停,生下花静后身体不好休养,为教导花静才重拾年轻时的才华。若是她嫁的不是商人,若是花国材不眼高手底让一个女人养着,自认身份高贵不愿从商,花夫人也不至于疲劳过度生下花静后身体败坏成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屠劳:酒就算倒在桌面上了还是可以用舔的,千万不要浪费。 东方:大哥,你是狗吗? 屠劳:我要是狗,那你就是狗弟了。 东方:下次我要和妹子说你说她是狗妹。 ps:太惊喜了,居然收到烟云的一颗地雷,谢谢了 第148章 王山长也叹息不已,从字体上看花夫人性格也是极为坚韧的,铁骨铮铮,正气浩然,可惜了一代才女。 “这钢笔不容易制作吧,价格怎样?” 苏老先生说了一个价格,有些愁,“这价格实在有点高,我问过店家了,说这文化一事可不能赚昧良心的钱,那老师傅可是发誓说这本钱就要这么多,我之前只顾高兴了,这钢笔价格太贵可不好推广啊。”老伙计看得出来,他又何尝看不出来这笔将来肯定大放光采,携带方便,不断墨,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去练字就能写出好看的字,更重要是是还省纸,钢笔写的字极小,而毛笔怎么也不可能写得了那么细的字,将来钢笔肯定会改变书法不易之状况,但钢笔做起来极为耗神,想要这价格降下去谈何容易。 王山长摇头,“老伙计,你这事倒是想错了,我问你一支钢笔能用多久?” “保养得好,三四年吧,怎么了?” “就姑且算三年好了,三年要用多少支毛笔,加起来要花多少钱?” 老先生愣了一下,一拍手,“我真是傻了,三年用的毛笔和纸加起来都能买两三支钢笔了。”用钢笔写字无疑无省钱,这样说来其实用钢笔还是省钱了。 “还有就算用不起钢笔,这鹅毛笔用着也比毛笔方便。”王山长指着鹅毛笔说。 山长拿起鹅毛笔写了会,这鹅毛笔极为简单,做起来应该也极为容易,“这墨水恐怕没不能像钢笔那般持久,但也比毛笔省事,这也是那孩子想出来的。” “这倒不是,这是那孩子以前听母亲说的,她很不耐烦练字,说毛笔笔尖太软,结果字都不识几个,她母亲就告诉她海外有人用鹅毛笔写字。”跟花夫人做生意的海商不少,想来对海外的东西经常跟女儿闲聊,小花听得多了才满脑子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 “可惜了,花夫人一代才女。”王山长也叹息了,好好一个书香门弟的好姑娘,沦落商人家为夫家沾了一身铜臭不说,最后居然被丈夫活活气死。 “我说老伙计……”苏老头眼珠转了转,他不是白痴,小徒弟跟安平王之间的眉来眼去的他看得很清楚,原本还有些担心小徒弟配不上证明了自已是只小狐狸的安平王,但自知道花夫人温氏给闺女留下的“遗产”,苏老头就不这么想了,哼,才女花夫人的女儿,小沈探花的义妹,他的弟子,天下只有男人配不起她,没有她配不起的。 “有话你就说吧。”看着苏老先生没脸没皮的谄媚,山长无声叹气,这死老头最是护短,每次都为了弟子脸皮都不要了。 “花夫人当年可是我们书院的学生,她这字体可自成一家了,你说是不是应该刻出来放书院里让天下学子瞻仰一番?”苏老头笑眯眯地说出自已的如意算盘,花夫人出名了,得到好处的绝对是小弟子啊,当然还有她兄长花林和那个极为聪明的花兰,小花名气大了,到时安平王也不得不敬重几分,哼,谁说小徒弟没娘家好欺负的。 王山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写得出这字确实称得上书法大家。 ***************** 小花的考试成绩被爱徒弟心切的苏老先生提前找关系打听到了,毫无疑问小花考上了。大家都很高兴,但由于书院还没挂出榜单,还不能公开庆祝。 虽说不能公开庆祝,但私下庆祝是没问题的。李湛乐呵呵地将所有工作甩给沈佩准备去看心上人。 沈佩提醒道,“安平王,你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下午有外国使者要接见的。” 李湛气闷不已,“我都半个月没看到小花了,你就给我两个时辰?来回都要一个半时辰了,你给我拖一拖。” “不想闹成外交纠纷,你就拖吧。”沈佩不是不理解恋爱中的人的模样,但谁让他当摄政王没多久正是要做出成绩的时候呢。“这样吧,过完这个月,尽量给你挪出三天的休息时间吧。” 李湛的脸色才和缓下来,“看在这个好消息的份上,小花做的肉干有你一份。” 皇帝也知道小花考上的事了,非常爽快地将皇宫库房的钥匙丢给弟弟,很大方地说要送小花什么礼物都行,但别忘记回来的时候打包小花做的美味食物回来。 自从吃过小花做的一顿饭,再得知小花经常送给弟弟的礼物是各种食物之后,皇帝就学会了当一只硕鼠,每次都从弟弟虎口夺食,上次抢到的是一罐牛肉酱,又香又辣,十分下饭,再上次抢到手的是酱鸭脖子,皇帝表示他从来不知道鸭脖子居然也是这么好吃的,可惜太医叮嘱他不能喝酒,不然这麻辣的酱鸭脖子真是最佳的下酒菜。 李湛一点都不客气的去皇宫找好东西送小花,他皇兄白吃了小花这么多的东西,不给点回礼是不行的,吃霸王餐多不好。 荣公公看得心都疼了,“安平王,这谢礼也未免……” “太少了?” 荣公公有些心疼了,“是太多了点吧……” 李湛想了想道,“谢礼确实多了些,一辆马上不够装,那多找两辆车马吧。” 上好的药材就不用说了,这琳琅满目的首饰比张静小姐整个人还重啊,还有布料,真做成衣服,张静小姐每天穿一套,穿个两三年都穿不完啊,还有古董,你确信小花姑娘会欣赏? 两辆马车塞得满满的,李湛接着去御厨房扫荡,上好血燕窝,拿走!东北送过来的鱼,拿走!西域的哈密瓜,拿走!南方送过来的珍奇水果—波罗蜜,拿走…… “干得好!”对于弟弟的行为,皇帝称赞不已,“去跟湛儿说,礼物收下了,回礼可不能少,弟媳妇做的点心他不能一人独吞了。” 又塞满一辆马车之后,李湛拍拍屁股兴冲冲地出宫去了。 ********** 对于李湛没说一声就进来的行径,小花有些郁闷,为毛是今天呢,她今天约了兰兰去看两位大哥啊。 “来人,将这些东西搬下来。”李湛一看到小花,就迫不及待地跳下马车。 今天的小花特别可爱,李湛笑眯眯地想,自上次见面以来,又过了一个月,可能是长久没见面的关系,他觉得小花又长大了一点,已经有少女的模样了。 小花目瞪口呆地看着三大马车的礼物,那些吃的东西还好,那些看起来中看不中用的布料是怎么回来啊。 橘子一脸欢喜地拿起一块用金银丝绣着花的布料,“这布值1000两银子,还有这块绣着夕阳晚霞的……至少值2000两,以前的德妃娘娘就有这样一匹布做的衣裳,在阳光下像是发光似的……” “我说……”小花郁闷地看着李湛,“你将这些死贵的东西送我,皇上没意见吗?” “能有什么意见?他后宫都没女人了,这些布料放着生虫吗?”李湛不以为然地说。 小花有些头疼,她平时的衣物尽量以简洁为主,写字会不小心沾上墨水,下厨会弄脏衣服,太贵的衣服她哪有机会穿啊。“我一想起将上千两银子穿在身上就咯得慌,要不,你还是带回去吧,不然卖了换钱也行。” “送出去的礼物你让我收回来?”李湛瞪着她,“我会被人笑死的,还有在我心中别说千两银子,你几十万两银子也穿得起。” 这家伙最近说的话总让她觉得心里甜丝丝的,小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问题在于这些布料做的衣服,我穿上了肯定得小心翼翼,特不自在,而且我穿这衣服的机会也不多啊。” “以后机会多得是。”李湛笑眯眯地说,“可以穿给我看啊。”最好也脱给我看。 小花只得让人将这些东西放入库房,食材倒是简单,放进厨房就好。小花热切地看着那跟她差不多大,足有80斤的肥鱼,“这鱼真不错,刚好今天去看屠大哥,给他们带一半吧。” “我肚子饿了,今天吃什么?”跟着跑进厨房的李湛闻着屋内的香气,好像是蛋糕啊,还是栗子蛋糕。小花做蛋糕的法子已经交给花兰去开点心店了,每天都有人排着长长的队伍跟去买这新式的点心,但李湛总觉得还是小花亲手做的最好吃。 “今天做了好几个栗子蛋糕,呆会你拿些回去给皇上吧。”小花拿出烤好的蛋糕,小心地挤上奶油。 “有蛋糕吃是不错,但我想吃肉。”李湛不满了,像他这年纪的男生正是最能吃的时候,每顿饭少不了肉。 “谁让你来了也不说一声,最可气的是居然还呆不到一个时辰。”小花无奈,“今天我只做了凉皮,我本来想去屠大哥家吃猪头肉的,兰兰也一起去哦,要不你跟我一块去吧,两位哥哥肯定欢迎你来。” “可能时间不够了,我下午还得回宫,对了,你新认的两个结拜兄长?他们叫什么名字?” “一个叫屠劳,还有一个叫东方总赢。”小花低头切李湛拿过来的牛肉,还是烧一锅牛肉吧,快点的话李湛就可以吃到了,吃不完就让他打包回宫里,还好这次做了很多泡椒凤爪和肉干,也让他全部拿回去吧。 李湛愣了愣,仿佛想起什么似的,屠劳,屠夫,东方总赢,杀手,花兰,叛军兰夫人,这些字眼像走马观花似的在他大脑里不挺打转。 大脑里的记忆仿佛又在解封了,花家,温氏,花国材,马氏,花林……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太医:皇上,你最好不要吃那么多辣椒。 皇帝:我知道,吃太多辣椒可能会让我死得早,但不吃总觉得生不如死啊。 小花:我生不如死了三年啊。 小剧场2 王山长:为什么这笔叫钢笔,明明不是用钢做的。 苏老先生:叫铁笔不好听,而且钢比铁贵,叫钢笔是为了更衬托我们的高贵冷艳。 ps:居然今天有人扔地雷了,太高兴了,两篇小剧场送上。谢谢律扔的地雷。 第149章 刚将牛肉下锅,正要炒几个小菜的小花一回头看到的就是李湛脸色苍白地抚着胸口,额头冷汗都流出来了。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小花急急地扶住他。 李湛想说什么,嘴巴动了下,但大脑中汹涌的回忆让他头疼欲裂。 …… “皇上,你要为臣妾作主啊……”马丽妃哭得悲伤欲绝,“我马家上下一百多口人……被灭门了……” “爱妃放心。”李湛听见他自已在说,“朕一定给爱妃作主,朕马上叫派人将这叫东方总赢的杀手还有这那个叫屠劳的屠夫给抓起来,千刀万剐为马家人祭奠。” “呜呜……最可恨的是那个兰夫人,贱女人,一定将她抓了丢到青楼里,千人睬万人踩……一定要让东方总赢头上带几千几万顶绿帽,死都不能安心!”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李湛听到自己一脸怒火地说,“当初温氏死的时候,花林和花静肯定心怀怨恨,既然都除掉花林和花静了,为什么不马上将花兰弄死,这个兰夫人经商手段一流,居然赚得这么多钱财!若不是这个花兰为叛军提供军粮和武器的话,我大庆怎么有三个省落到叛军手上了!” 马丽妃一脸怨毒,“当初花国材心生怜悯,向我妹妹请求放她一条生路,我妹妹也没想到她一个大家闺秀居然落草为寇,当上土匪不说,还跟东方总赢和屠劳这两个杀手联合……不懂感恩的贱人!我妹子心善放过她,她居然还打着报仇血恨的名号将我马家灭门……” “娘娘,皇上,不好了。”一个太监冲进来说,“花夫人马氏在上香途中坠入河中,生死不明……” 马丽妃闻言悲痛的晕死过去。 “爱妃爱妃……” “湛哥,李湛,安平王……”小花急急地拍着他的脸。 李湛神情恍惚,对了,他不是皇帝,那个不知廉耻的马丽妃已经被皇兄处死了…… “我没事。”他努力对急得快哭出来的小花微笑,“我昨晚没睡好,今天精神有些恍惚而已。” 见李湛恢复正常,小花微微松了口气,将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还好,没发烧,该不会是感冒吧,正想询问,小花整个人被抱进他怀里,太紧了,呼吸不过来。 小花挣扎着,大概发现她不舒服了,李湛稍稍松了松手。 “怎么了?”总算能呼吸的小花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抱抱你。”太好了,你是真实存在的,李湛将小花的头紧紧压在怀里,他无法想像上辈子小花如何夭折,还好这辈子她一直。 “闺女!”张猛今天恰巧有事回家,一看到闺女和李湛抱在一起,顿时勃然大怒地冲过来,上次这小王八蛋居然跟他说想娶他闺女,他还没答应呢,今天他居然趁他不在家来勾搭他闺女,找死! 当着闺女的面打她的心上人是不好的,张猛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李湛就往书房跑,离他闺女远点,越远越好,“安平王来得正好,俺有些事正好跟你商量……” 李湛赶紧向小花挥手,“我只剩一个小时就要回宫了,小花,记得快点煮东西啊,我饿着呢。” 小花的脸都红了,被爹抓个正着啊。 *********************** “你想娶俺闺女?没门!不仅没门,窗也没有!”一进书房,张猛就毫不客气地说,“哼,你们这些纨绔子弟,养一大堆老婆成天斗个你死我活,想都别想,老子要招上门女婿的。” 李湛闻言苦笑,“上门女婿能有几个好的,况且我跟小花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纳侧妃的。” 张猛睁大了眼睛,有些心动,但,“那也不行,你现在可是摄政王了,以后肯定是住皇宫里,老子读书不多,但也知道一进宫门深以海,你以后对俺闺女不好,俺可没门路知道。”他就这么一个闺女,他还是得放眼皮底下天天看着。 “这么不放心,你也一块进宫不就行了,不嫌闷的话,就到御林军玩玩。”李湛建议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张猛摸摸头喃喃自语,“还是不行,你身份太高了,将来你要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俺闺女的事,俺不好揍你。” 李湛赶紧发誓,“岳父,你知道我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将来我必不负小花,你要是不放心,我让皇兄下个诏书,将我若负了小花,你可以打我一顿,而且花兰……”想起上辈子花兰的牛逼,李湛打了个寒战,那是国士之才啊,为叛军提供军粮打下三个省的奇女子啊,这辈子再加上张猛,李湛忽然觉得自已前途堪忧。 “别喊老子岳父,老子还没答应呢,而且这关花兰闺女什么事了?” “我是说我绝不做对不起小花的事,不然花兰不会放过我的……” “哼,当然,小花那新认的两位哥哥也不会放过你的……”原来闺女靠山这么多,想到这里张猛觉得好像让两人在一起也没那么糟糕。 **************** 小花低头看了看正在煮着牛肉的锅子,这个锅是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做的类似高压锅的东西,单是不透气的问题就让她庄子里的铁匠死了不少细胞,最后才找到软木封到锅盖上解决气压问题。小花试了试,虽说效果没上辈子的高压锅好,软木还得经常换,但煮东西速度确实比一般的锅快了一倍不止,超省钱啊!兰兰听说后索性找了李湛合作准备卖锅了。最近兰兰真的都成财迷了,哪里的商机都不放过,小花叹气,直到今天兰兰才勉强抽出时间来去见她那两位义兄。 将灶里的柴抽些出来,有这个新锅子,真的很省柴火,这锅子的生意肯定不错,兰兰一定会开心的。 很有眼色的谢大娘见李湛不在厨房霸着小姐了,也进来帮忙做几个小菜,大庆是有史以来最开明开放的时代,男女一起读书不说了,女官也能上朝,婚前未婚男女之间多相处培养感情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 小花手空了下来,想到李湛的脸色不好,又弄了个补气的汤。 “呆会尽快让汤晾温,爹吃完饭就要出去了。”小花吩咐说,她刚刚问过爹的亲兵了,爹只能在家匆匆吃个午饭又得出去了。 “爹,湛哥,我出去看两位哥哥了,你们先吃饭。”小花拿着饭菜到书房的时候,两人在书房谈得正欢,看见她过来,都不约而同地闭上嘴巴。 “去吧,下次爹有空再去看看这两个孩子。”张猛有些心虚地说,希望闺女没听到刚刚他和李湛的谈话。 李湛也朝小花挥挥手,“猫猫的百日宴快到了,我最近忙得很,等忙完这段时间我也去见见你那两们兄长。” ********** 小花见兰兰之后那欢喜劲就不说了,比起李湛,她更久没见到兰兰了。 “兰兰,最近好吗?那女人有没有为难你?”小花一上马车就粘在兰兰身边。 “我很好,那女人一直生病,哪有时间为难我。”兰兰拿出手绢将小花额头的微汗擦干,再整理了一下她有些乱的包包头。 确定小姑姑的外表万无一失,兰兰笑眯眯地拿出一个大篮子,里面满满的都是她做的饼子,像每次见面那样,兰兰拿起饼放到小花嘴边。 “啊……”小花张大嘴,一口咬了下去,“好吃,这是猪肉馅的?” “嗯,咸的还有韭菜鸡蛋馅和火腿馅的,甜的有栗子和红豆的。”看着小姑姑吃得香,兰兰心里乐滋滋的。 “兰兰做的饼天下最好吃了。”小花由衷赞美,原主最喜吃这种耐饱的饼了,花兰练习了很久才练成今日的水平。小花上辈子看很多关于厨艺的漫画和小说,据说能从食物中吃得出感情,她现在从这饼中吃得出温柔又温暖的感觉。 “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就安心了,我今天特地多做些想当礼物送给小姑姑的两位义兄呢。”兰兰的嘴巴一直是往上翘的,闻言眼睛亮亮的又拿起一块饼放到她嘴边,当然没忘记茶。 小花无比幸福,一个长得美丽又可爱的少女一口茶一块饼的喂她,美人,美食,天下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我那两位兄长一定会喜欢的,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呢。”小花笑嘻嘻地说,对于这两位和她一样能吃好吃又疼爱她的兄长,她还是很得意的,她眼光多好啊,醉了也不忘抓住他们结拜。 小花坐在兰兰的马车上,她带来的另一辆马车都是食材,看起来是多,但这两位大胃王最多几天就可以将之消灭光了。 快到屠家的肉铺了,远远两人就看到了奇景,一大群姑娘阿姨大妈们挤成一群在买猪肉,一边买肉还一边欢呼,“东方,看这边,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东方,下次跟我一起去看戏吧!” …… 难不成她又穿起时空了,现在是某个明星的见面会?小花看着这熟悉的场面感叹,无论哪个时代都有狂热的追星族。 长得好看就是有好处,小花叹息,相比之下屠大哥际遇就差点了,他这种阳刚的肌肉男在这时代不受人欢迎。正这么想着的小花听到了以下这样的对话。 “屠小哥,今天的猪肉真是好啊,看起来跟你的肌肉一样结实!”一个四十好几的大妈张着涂得红红的血盆大口明明是火鸡叫的声音偏偏压低了八度娇滴滴地对屠劳说。 小花只觉得这声音让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屠大哥和东方的肉铺生意一直很好呢。 买肉的三姑:呵呵,那是因为卖的不只肉啊。 买肉的六婆:人家想买的也不只肉啊。 第150章 我错了,小花深深反省,她怎么会认为这时代只有花美男受欢迎呢,喜欢屠劳这样肌肉男的女人虽说少了点,但明显战斗力都十分坚强,证据就是这快打成一团的三姑六婆。 “你怎么知道屠小哥肌肉结实了,你这老寡妇摸过?!”一个三十好几的阿姨恶狠狠地瞪着嘴巴血红的中年大婶,都是寡妇,她才三十多比这四十多岁的老八婆年轻多了,站在屠小哥身边比她相配多了。 “老娘不用摸也知道,屠小哥长得太像老娘死去的男人了。”中年大婶叉着腰说。 “你男人不是长得像个大马猴吗?跟屠小哥哪能比了?就你这长相,只配去摸门口那条大黄狗!”阿姨显然也不是好惹的。 眼看这两人就要打起来了,冷冰冰的东方不声不响地拿起杀猪刀往两人中间一站,狂飙杀气,两个中年妇女立刻闭嘴不敢说话了。东方这才板着死人脸回去继续卖肉,周围的少女们显然口味重,双眼冒着红心。 花兰也下了马车,稀奇地看着这热闹的场景。说真的,她还真的看得津津有味,她从小受的可是上流社会的淑女教育,骂个人都讲究拐弯抹角,示个爱都得猜个脑筋打结,像这样大喇喇表示出自已爱憎的下层社会的行为她还真没见识过。 围在屠劳身边的大妈阿姨婶婶们,与年轻姑娘们的害羞不同,这些年长的大妈阿姨婶婶们可是十分露骨地用饥渴的目光视奸着屠劳,而屠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不敢果着肌肉纠结的上半身买肉了,好可怕,他真的是卖肉不卖身啊。 “小姑姑的两位哥哥都很受欢迎呢?”兰兰低头对小花说。 “是啊,不过屠大哥真可怜,其实他和东方二哥相差不了几岁的,但围着他的都是大婶级人物。”小花叹气,深为屠劳的婚事发愁。 兰兰一脸同情地看着肌肉纠结贲起,面容比四十岁男人还沧桑被大婶阿姨大妈三姑六婆们围住的屠劳,再对比一下围在那生得秀美的冰霜美人东方身边或美艳或清纯或可爱或甜美的青春少女们。 “果然这长得好就是占便宜。”小花看着两边不同的遭遇长叹,“青春少女们都喜欢秀气美男,屠劳大哥真的很可怜,明明只有二十岁,但围着的都是半老徐娘或饥渴寡妇,太令人同情了。” “你这新认的大哥真的才二十?”兰兰忍不住发问,小姑姑这新认的两位大哥未免太有特色了。 “听说才刚满二十呢,东方马上就满十七了,我今天出来就是特地给他过生日的。”小花也觉得不可思议,有人近五十了看起来才三十多,有人二十看起来就像四十了。 “怎么不早说。”兰兰有些着急,“我都没准备礼物呢。” “谁说你没准备了,那一大篮子的饼不是礼物是什么,东方最爱吃烧饼了,你这礼物东方一定很喜欢。”小花无比确定地说,她认的这两位大哥,人品绝对一流,真给他们拿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他们反而不喜。 总算卖完肉了,家里的猪头也快卤好了吧。才这么想着的屠劳一眼看到却对着她笑的妹子。 “妹子,你来了!”屠劳极是欢喜,再看到小花身边生得极为美丽脱俗的十五六岁的少女,当真令人眼前一亮。“这位就是花兰小姐吧,第一次见面,真是久仰了。” 兰兰微笑着,“初次见面,屠大哥果然跟小姑姑说的一样呢。” “好了,你们就别寒暄了,快点过来卸下食材,马车一直停在这里不好。”小花扭过头来说。 看着一大马车的食物,屠劳吓了一大跳,“妹子来了就是,何必带礼物呢,这么多东西,我们得吃到猴年马月啊。” “你们吃不完不是还有我吗?保证几天就解决掉了。”小花笑眯眯地说,扭头问东方,“二哥,你说呢?” 东方一直愣愣地看着花兰,听到小花的问话才回过神来,“哦,嗯。” 兰兰好奇地看过来,东方有些脸红地扭过头,哟,看不出来,这长相秀气,身材有些纤细的美少年居然是个容易害羞的,“你好,小姑姑说你们喜欢吃能吃,车上都是食物,我不知道你生日快到了,只准备了一些烧饼,不嫌弃的话就收下来吧。” “不嫌弃不嫌弃。”看到那一篮子饼,东方的眼睛亮了,“我最喜欢吃饼了。”尤其是你做的烧饼。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花兰给他的就是一块饼,他一直记得去年那一场大雪中递到手中温热的饼,今天再次见面花兰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他有些失望,但不是不能理解,那时候挤在一起的人太多了,花兰一直忙着给那些饥饿的人分饼,哪会有心思记住他呢。 东方按下心中复杂的心绪,过来帮忙卸东西,一看到那满车的食物,湖水般清澈的双眼更亮了,果然他和小花妹子心有灵犀,这食物做礼物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将所有的东西搬到院子里之后,屠劳将前门一关,先吃中餐再说。他们的作息是这样的:凌晨去杀猪,接着拉肉来卖,午餐时间人就少了,他们关门吃中饭加休息,下午又重新开铺子。每天摆铺子时间其实不过三四个时辰而已,算不上累,有时肉太好卖,早上卖完了他们索性下午上山去砍柴或去打点野味什么的,两人都功夫高强,每次打猎都收获极大,所以他们的肉铺偶尔还卖点野味什么的,收入相当好。周围不少有闺女的人家可都瞄准了,只是他们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从没有成家之念。 “陋室,实在不好意思。”屠劳谦虚地说。 兰兰打量着两人住的地方,前头是肉铺子,后面是一个小院子,还有五六间房,相对小姑姑家来说这房子实在太小,但对于寸土寸金的京城而言已不算小了,这些铺子里有些人家四世同堂挤得满满的,这房子就住了两个单身汉够用了。 小花也不觉得这房子小,她习惯现代的蜗居,这房子都三百多平米了,还小啊。 屠劳和东方在人前都算得上举止进退有度,细心观察到两人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走路方式的兰兰微笑,这绝不是什么山野小民,小姑姑这两结拜兄弟说不定都是有来头的人呢。 “兰兰,他们是我结拜兄长,你称她们是叔叔呢还是……”这辈份上的点乱啊,小花有些发愁。 兰兰很警觉地对两人说:“我们各论各的啊,尽管你们是小姑的义兄,但我可不想小一辈,喊我兰兰就行了,你们也不想让我喊叔叔吧。”有了小沈探花的前例,花兰可不敢掉以轻心了,小姑姑比她还小两岁,一直以来都是她在照顾这个辈分比她高的小姑姑,在心里她当小姑姑是妹妹看待的。 叔叔?两人蛋疼了,他们也大不了这小姑娘几岁真当了叔辈都不要活了,两人可都还没成亲呢,尤其是长相未长先衰的屠劳又强调了番自已的年龄后果断地说,“我们各论各的,兰兰以后就喊我们屠大哥东方大哥就好。” 东方猛点头,真成了这姑娘的叔叔,他觉得自已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小花将几大包用油纸包着的肉打开,屠劳就欢喜得叫起来,“这不是牛肉吗?” 时下牛可不能乱吃的,要吃牛肉就得等牛出了什么意外不能再耕田下地才可以向官府申请拿去卖或拿来吃。人人都知道牛肉好吃,但吃牛肉等同于犯罪啊。 “这是今早别人送的。”小花笑眯眯地说,心里有些甜蜜,自上次她跟李湛说她喜欢吃牛肉,李湛就为了她知法犯法了,橘子还笑她说这她这算不算是走向祸国殃民的妖妃之路了。 “牛肉啊,卤来吃不错。”屠劳吃货的双眼热情地看着那至少二十几斤的牛肉。 “还是用煮的吧,我做香辣牛肉最拿手了,我拿了个高压锅过来,煮牛肉牛腩都很快速呢,绝对是入口即化!”小花翻出高压锅来。 “我来帮忙吧。”花兰走过来说。 屠劳一听跳了起来,“妹子,兰兰姑娘,这可不成,你来我家怎能让你下厨呢。” “大哥把我当外人了?” “怎么会?只是女孩子下厨手会变粗的。”屠劳理直气壮地说。 小花倒是忍不住笑了,“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而且下厨是我的喜好呢。” 兰兰也笑了:“你们莫非以为我们手就没什么茧子吗?刺绣,弹琴,写字手上没弄出茧子来都是练不成的。” “兰兰就算了,你做辣的东西不擅长,厨房太小了,挤不下那么多人,你跟东方在外边聊天吧。”小花拿出一件可爱的花边围裙,这可是她最近学女红的大作,宋嬷嬷都夸她女红不怎么样,但很有想法呢,“而且我只拿了一件围裙过来。” 兰兰什么也听不见了,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这围裙吸引了,“这围裙款式不错啊,做法也很简单,很可爱,女客个肯定会喜欢的,一定很多人来买。” 小花翻白眼,兰兰真是钻钱眼里了,“好了,屠大哥,我们进厨房忙吧,二哥……”扭过头来对不知为毛今天意外的少话的东方说,“你们收拾一下院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皇帝:听说最近皇庄里的牛又被摔死了一头。 李湛:真是太可怜了,命真不好。 小花:对不起,我吃的时候一定给它念往生咒的。 第151章 院子里,花兰看到了早上屠劳和东方弄好放在大盆里的各种腊味,作料是上好了,但因为两人太忙还没穿线挂在阴凉处,花兰过来将袖子一挽,拿起粗长的针和长线,东方看到了过来阻止。 “这个会弄脏手的,我来弄吧。” “你忙别的吧,这穿针引线的事我一个女人不比你更拿手?”兰兰头也不抬,低头将一根粗粗的缠着线的针穿过腊肉,说是针,其实应该说是钉子吧,兰兰吐槽,“你去扫地吧,呆会我晾腊肉,风沙太多不好。” “哦,好的。”东方耳朵有些红,状似低头认真的扫地,实则很想开口和花兰说话,他现在无比羡慕那些嘴巴上能跑马的人,他越是想表现就越笨拙。 东方很快将地扫完了,这院子十分整洁干净,屠劳外表看起来很有沧桑的男人味,其实是个少见的居家好男人,尽管做的是杀猪的生意,但意外的爱干净。 杀猪人家并不缺钩子,花兰将腊肉缠到钩子上。 见花兰东张西望想找梯子将肉挂在屋檐下,一直在偷看她的东方过来说,“我来吧。” “好的,我找梯子去。”花兰看到在角落的梯子了,“我们去搬梯子过来吧。” “不用。”东方将各种扎好线并上了挂钩的腊肉,腊兔子和腊肠轻轻一甩,兰兰惊叹地看着各种腊味非常听话的挂在屋檐下的竹竿上。时下屋子都很高,东方这眼力这手劲真是绝了。 “太厉害了。”兰兰由衷称赞。 东方的嘴角一直往上翘但却努力谦虚,“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这些腊野兔和腊野鸡真不错,这种吃法是小姑姑教的?” “嗯,妹子很厉害,她教我们怎样灌腊肠,腊肠很好吃。”对食物很执着的东方称赞道。 以往屠劳家有肉剩下时总有些发愁,不吃完很快就臭掉了,现在两人一个仗着秒杀整条街屠夫的脸蛋一个仗着吸引无数中年妇女的肌肉将生意弄得红红火火的,卖不完的肉就越来越少了,而且基本上早上就能卖完。时间空下来了,两个闲着没事干的单身汉听到小花口水滴答地说,“最喜欢吃野味”之后,号称无比危险的十万大山里的飞禽走兽就倒了血霉。 有了妹子,不怕不够吃,就怕吃不够。吃不完还可以做腊肉,屠劳打了鸡血般经常上山打野味去。不仅是野味,在尝过腊肉的美味之后,猪肉拿一部分来做腊肠后,腊肠意外的好卖,最近给他们两提亲的人家越来越多了。 东方弄好腊肉之后地拿起桌布擦桌子,兰兰是个勤快的,无事可做了,她干脆找出茶壶泡起茶来。 “东方大哥,过来喝杯茶吧。”兰兰向擦完桌子后没事干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的东方招手道。 “好的。”今天的东方完全没了平时的高贵冷艳,像个呆头鹅一样愣愣地回答道。 不喝茶还好,一喝茶东方就觉得饿得厉害,肚子咕噜咕噜地喊起来,卧槽,东方暗骂自已,怎么每次都在她面前丢脸。 “东方大哥饿了吧,不嫌弃的话先吃些烧饼吧。”兰兰忍不住笑了出来,这种熟悉的声音对她而言真是久违了,以前小姑姑就是这样,肚子经常饿得咕噜咕噜叫,她做的一手好饼也是从那时开始的,饼容易储存,又耐饿,那时候小姑姑被祖父视为饿死鬼,在自己家里也总是忍耐着不吃太多东西,晚上经常饿得睡不着,所以她学会了做饼偷偷留给小姑姑。 “哦,好。”看着兰兰脸上温柔的笑,东方觉得心跳得厉害,为了掩饰忙接过她手上的饼大吃起来。 这是栗子饼,甜甜的,烧饼和栗子粉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十分好吃,东方低头品尝着,花兰无论做的是咸的还是甜的烧饼都那么好吃。 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他身无分文的到京城,对着路边店铺前的白胖馒头流口水,但这里不是山林没有野兽,也没人知道他是师傅口中吹嘘的“天下第一的杀手”,他带着斗笠漫无目的的在京城寻找招工的地方,想寻个落脚处。在一条巷子里,他看到一群乞丐挤成一团等着一个生得极为美丽的少女为他们分发烧饼,在肚子没饿得咕噜咕噜喊个没完之前,他真的只是路过的,他是杀手,功夫很高,体力很好,犯不着去和一群老的老小的小的乞丐抢东西。 “给。”那美丽的姑娘递过一块饼。 东方吞了吞口水,摇头道,“我有力气,能干活的。”虽然饿,但他不能拿,这一块饼说不定就是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乞丐的晚餐。 下一秒,闻到烧饼香味的肚子背叛了他,发出更大的咕噜声。 东方脸红了。 虽然看不到斗笠下的人长得怎么样,但看他大冬天还穿着麻布衣想来身上也没钱,花兰笑了笑说,“你肚子一直叫呢,这个饼只是暂时给你充饥而已,我知道你有力气,这样吧,下次等你有能力了,到这个地方请他们其中一个吃一顿饭吧。” 那块饼是最普通的烧饼,只放了盐,油和一点点葱花,但真的很好吃,在那之后,他回去请乞丐们吃了好几顿,可惜却再也没看过这姑娘,当然最寒冷的时候,还是有小厮模样的人来这里发放烧饼,那饼的味道一模一样,只是来发放的人不是她而已。 东方还沉在记忆中,不知不觉吃得越来越快,花兰的喂食癖好又开始了,一看他吃完一块饼马上拿起另一块放他手上,没回过神来的东方一直胡塞猛吃。 花兰两眼亮晶晶的,这吃相,太太像……以前被她喂撑差点撑死的小狗了,也很像小姑姑,不管是食相还是食量。见他吃得太快嘴巴上沾了无数细碎饼渣显得有几分孩子气,兰兰不由得母性大发,拿手帕给他擦嘴巴,“东方大哥,你看你吃得满嘴都是了,跟小姑以前一模一样呢。” 听到她的轻笑和感觉到嘴巴周围的手帕,东方这才回过神来,脸顿时通红。他平时见的女子都是在他面前含羞带怯的,眼含爱慕的,第一次遇见在他面前母性大发的女孩子,他无比失落地发现这姑娘看他的眼神丝毫桃色,反而像极了隔壁小媳妇看他刚生下来的儿子的眼神,都是母性十足。 东方沮丧极了,如果他没记错他比她大吧,这满脸母爱的……卧槽! 夏天牛肉是保存不了多久的,小花带来的肉太多了,这高压锅已经是最大的了,但肯定煮不完所有的牛肉。小花将一部分肉丢过高压锅后,看着砧板上的大部分牛肉思考着做个什么好。 屠劳家的厨房除了大锅大灶,还有两三个小灶,据他说以前这房子被拿来出租过,住户多灶也多,小花拿起一个大锅准备再做一个红烧牛肉。 “还好这锅够大。”小花满意地说,“大哥,帮忙我烧火好吗?” 牛肉炒干后加上酱油炒变色,再加上红糖炒至颜色变深,将炒好的牛肉放入大锅里继续烧,大锅里已放上干豆腐的香菇,八角,草果,辣椒花椒等一大锅的慢慢炖着。这锅极大,想来平时是拿来烧水洗澡的,不过两人都自认是硬汉,冬天的雪水直接上身的汉子,这大锅后来最大的用途就变成煮东西吃了。 屠劳做卤猪头已经是熟手了,兼职烧火什么十分利落,灶头上炒菜用的大锅里卤着的猪头正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高压锅的速度是惊人的,没多久,那一锅香辣牛肉就煮好了,小花小心地掀开锅盖,告诉屠劳这高压锅的具体用法和注意事项。 一打开锅盖,屠劳就闻到了让人浑不守舍的香辣味,他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真是香,这是我这辈子闻到的最香的味道。”妹子还小,他吞下了比百美楼怡红院的花魁身子还要香这样的话。 “大哥,你这辈子还长着呢,这味道绝不是你闻到的最香的。”小花不以为然地说。 ***** 花兰为东方的胃口目瞪口呆,她这一大篮子的饼,装得满满的,足够六七个壮汉吃得饱饱的,在半路上,小姑姑吃掉了近一半,但剩下的份量也足够拿来送礼了,谁知道东方居然吃得没剩几个了。 “不会撑死吧。”兰兰有些担忧地看着骨架比起一般男人纤细的美少年的肚子,好神奇,居然还是平的。 “放心,我只有五分饱。”才说出来,东方的脸又一次羞红了,他为什么这么老实地说出自已是个大胃王的事实呢,他真的很想找个地洞钻下去,为什么越是想表现出风度翩翩就越显得自已二得不行呢,东方不由得又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吃太多了。” 兰兰倒不觉得这和食量跟风度扯上什么关系,应该说大概因为小姑姑是个大胃王的关系,她对吃的多的人反而很有好感,“不多,你还没我小姑姑能吃呢。” 听到这样的话,东方不知是该羞愧还是该庆幸了,他瞠目结舌地说,“其实……我吃得真的很多,和妹子的食量应该相差不了多少。”小花上门时,他们就经常比赛看谁吃得多,虽然他每次都输,但输得真的不多。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一代大胃王是怎么形成的。 屠劳十五岁:今天还有十斤肉卖不完,为了不浪费,我吃我吃。 屠劳十六岁:今天还有二十斤肉没卖完,我吃我吃。 屠劳十七岁:今天还有三十斤肉没卖完,我吃我吃。 屠劳十八岁:今天参加大胃王比赛,得了冠军,可喜可贺! 第152章 小花探头出来,“很快就可以吃饭了,再等等。” 兰兰问道,“味道好香,做什么菜呢?” “红烧牛肉,香辣牛肉还有屠大哥的拿手好菜卤猪头。”小花很开心,有肉吃的人生就是幸福。 一群肉食动物!兰兰无语了,“有什么青菜吗?” 小花愣了愣,这才想起他们是大胃王肉食动物,兰兰可不是。 “屠大哥,家里还有什么青菜吗?”小花赶紧问屠劳。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吃青菜的习惯。”屠劳仰头自豪地说,“不管过得多么辛苦,我们家都会拿肉来招待客人。” 兰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小花恍然大悟,农村人招待人的最高标准:肉越多越好!全肉宴是主人家富有的象征,是对客人的最高礼遇。 “兰兰,你多吃点水果吧。”小花笑眯眯地说,“呆会我煮一锅酸甜的水果茶,很解腻哦。” “你喜欢吃青菜?”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兰,“我去买青菜回来吧。” “不用了,我也很喜欢水果茶!”兰兰并不是很娇气的女孩,“有饭吃就行了。” 小花愣了愣,不好,好像饭也忘记煮了,小花脸色大变跑回厨房,“屠大哥,我们忘记煮饭了。” 屠劳骄傲地高仰起头,“在我老家,让客人一直吃肉到饱是对客人的最好招待!妹子,你来那么多次了没发现我从来没缺过你的肉吗?” 小花想了想,还真是,她每次来都是吃肉吃到饱,哪有机会知道他有没有煮饭。 “大哥,你对我真好!”小花感动了,同为大胃王,她很能体会虎口夺肉的感觉! 看着屠劳骄傲的模样,兰兰摇头不已,好一群令人全身无力的肉食动物! “厨房现在有空了吗?你们还要不要用。”兰兰问道。 “不用了。”小花点头,“但牛肉还缺点火候,还要再等一小会才能吃。” “那再等一会吧。”兰兰挽起袖子,“只吃肉对身体不好,我也下厨房做个拿手的。” “我去买青菜。”东方马上站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兰朝放在角落阴凉处的坛子罐子走过去,“以后你们懒得做饭,就做个泡菜饼来吃吧,油水多,能充饥,总比一点青菜都不吃好。” 兰兰拿了不少泡菜过来,她开的连锁泡菜腌菜铺子名气非常大,在朱雀大街上就有两家专门做泡菜腌菜和酱菜的店,生意极好。来拜访之前,兰兰问过东方和屠劳是什么样的人后,索性拿泡菜当礼物了。 兰兰将坛子里的泡菜拿出来,洗过后,正要拿起刀子切时,东方看着那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小手,再看看那把无比沉重的刀子,不知为何总有那小手就像豆腐似的碰到那刀子就会碎的感觉。东方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菜刀说,“屠大哥和妹子刚刚一直忙,现在轮到我们做事了。兰兰,这泡菜要切成什么样的。” “要切成碎末。”兰兰有些愣,为东方喊她名字的方式,他们有熟到可以直接到喊名字的地步吗? 东方不管用什么刀都很拿手,手起手落,一大堆的泡菜被切得细细的,速度极快,兰兰发现她最后只看到刀影了。 切完之后兰兰拿起来一看,细细碎碎的,感觉每一小片都是那么均匀,兰兰很满意地看着切得极细的泡菜:“好了,呆会就等着吃好吃的泡菜煎饼吧。” 兰兰拿来大盆来装切好的泡菜,这个盆极大,兰兰以前听小花很得意地说过她认了两个吃得快跟她一样多的兄长,还觉得她太夸张,见识过东方的食量之后,兰兰不敢小看屠劳的肚子了,什么都往多做,以免不够,而且就算不够,留到第二天也行,以他们的食量绝不会浪费。 大盆里加上水和面粉,调成糊状,因为泡菜本来就咸了她也没打算加盐了,烧热锅,小心将糊状的泡菜糊摊得平平的,其实做这种饼最好还是平平的铁板,但这里没有,只能将就用大锅了,这个猪头都能整个放下去的锅够大,做煎饼还是很方便的。 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微黄超薄的大饼被兰兰用铲子切成几片,厚厚的堆成一摞放在她拿过来的大篮子里头。 这姑娘的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那么的小巧,他稍一用力肯定会碎,但却会做出无比美味的煎饼。 东方觉得如果这辈子能一直吃到这双小手的主人做的煎饼,等老的时候应该死而无憾了。 师傅曾经说过,这世间没有令人十分执着的人或事,该不该做要想想自已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想到放弃的时候会后悔一时就算了,如果后悔一生的话一定非做不可! 他肚子饿得半死的时候,努力想了想一辈子当杀手的人生会不会后悔,然后他得出结论了:当杀手饿死绝对会后悔一辈子,当杀猪的饱死含笑而逝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东方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屠夫了! 尽管屠夫这个职业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东方吃饱的时候总幸福地想着: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我当杀手时差点没饿死,当屠夫反而被无数女人追着跑。 好像想太多了,东方勉强将思绪转回来,总之,他既然觉得如果这小手的主人不能为他做一辈子烧饼会后悔的话,那接下来的人生目标就是让兰兰为他做一辈子饼吧。 泡菜饼被放在篮子里,东方怕这个太重,没有让兰兰拎着,亲自提到餐桌上,没有做米饭,几人就着泡菜饼,泡菜和热腾腾的红烧牛肉和令人口水流的香辣牛肉,卤猪头开吃了。 东方拿出一把长刀,施展他令人震惊的刀法,猪头肉被切得又薄又快,兰兰和小花都忍不住拍手,这真是艺术啊,整个猪头看上去还保持着完整,其实已经被片成可照出人影的薄片了,而东方全身一滴油都没有,那刀子上面也依然锋利如新,一点肉末都没沾上。 兰兰挟起一片薄如蝉翼的猪头肉,透明似的,极为诱人。一口吃下去更是咸香可口,一点都不油,“果然好吃。”兰兰叹道,“好吃的人果然都很能做吃的。” 小花摇头,“这可不对,兰兰你吃得那么少,可是也很会做吃的,兰兰做的饼天下第一,我无论也做不出那个味呢。” 屠劳拿起一片煎得极薄饼放下嘴里,眼睛马上亮了,他和东方运动量极大,两人都是大胃王,不管吃多少蔬菜都觉得嘴巴很淡,没肉吃的时候吃再多的饭还是饿,这饼里面虽然有泡菜,但由于是用油煎的,一点都不觉得味道寡淡,油水多肯定十分耐饿。 “手艺一流!”屠劳赞叹不已,“我一直以为只有吃肉肚子才会有饱的感觉,青菜什么的太不耐饿了,没想到这泡菜煎饼居然很填肚子!” 东方也点头,“没错,少有的美味!” 小花比自已被夸奖还要高兴,得意地说,“兰兰做的饼天下一流,屠大哥,兰兰说得没错,以后你们可以多做些泡菜饼或青菜饼来吃,吃多点青菜对身体比较好。煎饼虽然费油,但你们杀猪这一行最不怕的就是费油了。” 兰兰听到众人的赞美抿了抿嘴笑了,看向小花的目光无比温柔,她今天能做一手好饼还是因为小姑姑呢。小姑姑吃得多,而且特别馋,在祖母生病那段时间,她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厨房,晚上小姑姑饿得睡不着的时候总像只小老鼠到处找东西吃。烧饼最好存放,小姑姑也爱吃,兰兰向厨娘学习怎么做烧饼。她并不是什么厨艺天才,刚开始做的饼总是十分难以入口,但小姑姑每次看到她做饼都会睁大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崇拜然后把她弄的东西吃个一干二净。有时候她觉得难吃,想拿去扔掉,但小姑姑总是不管不顾全部吃完,并笑嘻嘻地说,“只有一点点难吃,但比上次的好吃多了,兰兰总有一天会做出天下第一烧饼的。” 她最喜欢小姑眼里的依赖和崇拜了,所以她变得很喜欢下厨做吃食,每次小姑吃东西的表情都是那么专心和幸福,就和现在一样,不,吃相一样的还有一个,兰兰无语地看着身边专心致志吃着东西雷打不动的东方,果然是跟小姑结拜了的,吃相这么相似的人世间少有。好可爱,兰兰觉得自已的手在蠢蠢欲动,好想拿起饼喂到这两只的嘴边。 兰兰赶紧转移视线和屠劳东方说起往事,“多亏了小姑姑呢,不管我做得多难吃都吃得一干二净,我也因为这样才做得一手好饼。” 厨房里的厨娘做的饼都没她做得好吃,厨娘有些感叹道,花家哪天就算山穷水尽了,以花兰这一手好手艺不怕饿死。做得一手好饼的好处并不止这些,同样在到处是有权人有钱的的京城书院读书的花兰发现,她的品学兼优,她的花容月貌,她的出色仪态并不能给她带来太多的友谊,大家无法接受一个比成绩比容貌比气质将她们比成渣的少女居然出身商家! 那段时间很苦闷,小姑姑在尼姑庵,她不得不低头在继祖母手下讨生存,花兰苦闷的时候喜欢做饼,好吃的饼吸引过来的是几个小吃货,然后小吃货带来的是更多的吃货,大家一起吃饼的时候渐渐发现花兰的好,之后她人缘高涨,有人在后面说她坏话就有一大群朋友跳出来,兰兰对人笑得更真心了,相对于不食人家烟火的仙女,大家更喜欢看到平易近人的优等生。 兰兰有时想想自已学霸之路的炼成居然是由烧饼开始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喜感。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多年以后 小女儿:爹,娘,你们当初为什么会注意到对方呢? 东方:因为她做的饼。 花兰:因为他吃饼的样子太像你姑祖母。 小女儿:原来娘和姑祖母才是真爱啊。 小剧场2 东方::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 师傅:谁骗人了,你得先装作受伤的样子,后面一大群官兵,然后跑去青楼找个正洗澡的花魁躲在她澡盆下,和花魁的爱情就开始了。 东方:那千金小姐和小家碧玉呢? 东方:一样,受伤跑到姑娘闺房里,让她们给你养伤,记住一定说梦话,表现出你脆弱的一面,你伤好之后离开别忘记留点信物,再来几个表现出你狂拽酷炫吊炸天巧遇,千金小姐和小家碧玉也到手了。 ps:谢谢tina的地雷,地雷难得,多写一个小剧场献上。 第153章 四个人围坐一起,桌子上的菜色不多,但每一盘都是超大的盘子,兰兰很想问,这装得下整只猪头还绰绰有余的大盘子究竟是哪家店买的。 屠劳家里的餐桌十分搭配他高大壮硕的体格,比别人家的餐桌大了足足一倍还不止,显得站桌子边的兰兰身段无比娇小。现在这张巨大的餐桌上面摆上小山一样冒尖的红烧牛肉和香辣牛肉,小山一样的猪头,小山一样的泡菜饼,兰兰干笑,这些东西请外面做苦力的壮汉来吃,起码能喂饱三十个了吧。 “这个好吃,这是什么?”东方挟起一块豆腐干问。 “这个是豆腐干,拿来做五香豆腐干很好吃,卤的也不错,很下酒,下次我多做点拿来给大哥下酒。”时下的菜多是水煮或蒸的,有豆腐但没豆腐干,有了辣椒之后小花想出了很多美食给张猛老爹当下酒菜,香辣豆腐干是张猛老爹的最爱。小花考虑将豆腐干放到天上人间去,爱喝酒的客人绝对会喜欢。 “吸足了油,很好吃,下酒正好!”屠劳眉开眼笑地拿出一壶酒,新出的红苕酒,够辣多劲,很有男子汉的味道!他排了很久队才买到的红苕酒,去年还有人说花个几十万两银子去买红苕份子的人蠢但今年看到因为产量不够只能限购的红苕酒,说这话的人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现在不准喝!”小花瞪着屠劳,“先填饱肚子才能喝酒,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尤其还喝的是烈酒。” 屠劳只好放下酒壶抓起筷子,这红苕酒特别烈,不先吃些东西确实很容易醉,而且胃部火辣辣的也很不舒服。 “这个叫辣椒的东西太不可思议了。”东方感叹,他小的时候住在雪地高原,冬天真是冷得尿一撒出来就结冰,他那不良的师傅还老怂恿他丁丁也要跟着结冰了,割掉就不用担心了,东方脸有些黑地想,那时候要有这叫辣椒的东西就好了。 “没错,食物好吃了一倍不止。”张猛赞同,吃得满身是汗,舒服! 小花发现周围的人都很重口,屠劳喜欢辣椒,东方也喜欢,就连兰兰也一边吃着香辣牛肉一边猛喝水,显然吃得十分过瘾,小花默默为自已园子里那三棵辣椒哀悼。 一道红烧牛肉一道香辣牛肉消失得很快,兰兰吃得慢,还有余裕观察这三个人,嗯,果然她的想法是对的,屠劳也好东方也好饮食姿势虽说少了高门子弟的温文及优雅,但显然不是隔壁抠脚大汉的水准,一点都不显得粗俗无礼,别有一番豪爽之气。 菜消失了大半,肚子吃个半饱,总算可以喝酒了。屠劳眼巴巴地看着妹子,兰兰笑了笑拿起红苕酒,将屠劳面前的大海碗里倒了一大碗酒,别想在屠劳家里找到酒杯这样的东西,对屠劳而言小酒杯是用来祭祖的,他吐口口水都能装满了,吃肉就要超级大盘喝酒就要大海碗才叫有男子汉气概! 好酒!屠劳迫不及待地一干而净! 兰兰拿起一壶葡萄酒时,屠劳已干了两大碗了,不由摇了摇头,又是一个酒鬼。 兰兰在小姑姑和东方面前的大碗里倒了一半的葡萄酒,颜色暗红,香甜的味道溢了出来。这是去年秋天花兰按小姑姑的信上步骤酿的葡萄酒,说是葡萄酒不如说是葡萄汁更好些,酒精浓度低不说,酿的时候还加了很多冰糖。 “为什么我喝的是葡萄酒?我和大哥喝红苕酒就好。”东方看着眼前的酒不满了,他又不是女人,喝这甜丝丝一点酒味都没有的葡萄酒算什么,而且这酒还是花兰倒给他的,这让他心里更难受了,难不成在花兰心中,他还是个孩子? “你行冠礼了吗?”兰兰不满地问道,男子满二十方可行冠礼。看过这少年在她面前吃饼吃得满脸都是的形象后,兰兰对他多了一份鸡婆般的关爱。 “没有,可屠大哥也不过刚满二十啊,而且他从小就喝酒了……”区别对待啊!东方有些郁闷。 “未成年人喝酒会长不高的。”小花插嘴说,上下打量了一下东方的身量,嗯,大概七尺多(约174公分左右)。 “如果你真的对你的身高很满意的话就喝吧。”兰兰很诚恳地建议。 东方不吭声了,他对自已的脸已经很不满了,长得太漂亮了,希望身高可以弥补点缺陷,羡慕地看了牛高马大的屠劳一眼:“你天天喝酒居然也能长这么高。” 屠劳得意地挺挺胸,又喝了一大海碗的酒,“我不喝酒就有这么高了。” 东方也挺了挺自已尚单薄的胸:“屠大哥练的外家功夫肌肉才这么容易增长,干脆我也改练外家功夫好了,肯定也能长得跟大哥一样虎背熊腰,不,我本来就有内家功夫的底子在,将来我的肌肉一定比屠大哥还要壮硕,体型比他还要高大。”屠大哥现在就八尺多了(约190公分),搞不好将来他身高还要超过他,成为一代伟男子。 小花和兰兰两人惊恐地对望一眼,幻想了一下那恐怖的情景,兰兰忙笑着对他说:“千万不要,你现在就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小花赶紧劝他打消想法,“你现在的身材非常完美,虎背熊腰不合适你。”一张漂亮的小受脸配上健美先生的身材还能看吗?“你看有多少姑娘就喜欢你这样的,大哥那样的身材就只有三十岁以上的阿姨和寡妇喜欢。” “真的?”单纯的孩子不大自信地问,小眼神一直瞅着花兰。 “当然。”小花点头如捣蒜,“你没看见来找你买肉的都是年轻可爱的姑娘,找屠大哥的都是阿姨大婶吗?这就证明你更有魅力。”小花对着他胡吹乱棒了一通。 见兰兰也猛点头,东方又多想了,兰兰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她其实喜欢他这样类型的身材吗?单纯的孩子又高兴又不好意思的笑了。 这边见东方被哄得开开心心的,小花和兰兰松了口气,扭头一看,屠大哥呢?已经跑到角落种蘑菇去了,小花几乎可以看到他背后的黑色阴影。 完了,夸了这个伤了那个,小花和兰兰对望一眼,两人交换眼神分工合作,兰兰继续哄单纯孩子,小花赶紧上前去安慰少年老相的苦逼男子。 “我不受年轻姑娘的欢迎,只有大婶和寡妇会喜欢我。”屠劳打了个酒嗝,喃喃自语的说。两眼发直,形象沧桑颓废得让人不忍心看。 小花小声地说:“屠大哥,我这不是安慰二哥吗?其实喜欢二哥的都是黄毛丫头,真正的成熟女人绝对就喜欢大哥这一款的。”这一看就x能力超强,成熟的女人哪个不喜欢。 “真的?”屠劳又打了个酒嗝,不自信的眼光对着小花瞅啊瞅。 “当然了,年轻的姑娘哪懂什么是男人,像大哥这样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就只有女人中的女人才会欣赏。”小花昧着良心说,只是成熟的女人多半比较年长,多半已经嫁人了而已。 “妹子也觉得大哥这样的比东方好?” 小花迟疑了一下,要不要味着良心说话呢? 屠劳马上明白了,更沮丧了,“连妹子也更喜欢东方那样的,我果然没女人缘。” 小花恨自已的迟疑,为毛她要长了一张过度诚实不会撒谎的脸,“大哥,当然不是这样,你看我也还只是个黄毛丫头嘛,当然还不懂欣赏,不过大哥可以去天上人间看看啊,保证有无数美貌女子围着大哥转。” “天上人间?就是那家才开三个月就出名到皇上都吵着要去的娱乐场所吗?”屠劳精神一振。 “就是就是。”小花如小鸡啄米般猛点头,“我这有一张消费卡,里面有一百两的银子,这就给大哥去体验体验。” 屠劳狂喜地一把抢过来,天上人间耶,据说里面的姑娘比后宫的还美。仔细一想,不对!屠劳怒了:“妹子,你一姑娘家为什么会有天上人间的消费卡?”难不成妹子想学那些不知礼仪的姑娘家逛青楼?!就算天上人间里的姑娘卖艺不卖身也不行,她一姑娘家真的去青楼的话以后名声绝对没了。 “大哥不紧张,我没去过那里,只不过里面的菜单是我让铁牛去送的,人家才给铁牛这张卡,铁牛还小呢,他只对里面的食物感兴趣,但我担心他年纪太小,出入这地方不好就把卡收回来了,这不我都想将这卡扔了,不过想到大哥已经成年了,正好可以送大哥。” 屠劳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对于自已的误会不好意思了,“那我拿去卖了拿银子给妹子折现吧。” “那可不成,这卡可不能乱卖的。”小花笑笑说,“大哥就拿去自已用吧,而且我也不缺这点银子,大哥要是不好意思,下次去打猎就多拿点野味回来让我打打牙祭吧。” 屠劳哈哈大笑,“成,大哥下次给你弄个狐狸皮做件衣服。” 东方正在兰兰的劝导下不停地喝着甜甜的葡萄酒,从没喝过酒的他脸红彤彤的,白瓷般白皙的脸浮上淡淡的红,漂亮得惊人,兰兰忍不住看得呆了。 “我说大哥小妹,你们在说什么悄悄话,我可要把菜吃光了。”东方睁着水意朦胧的眼睛说。 屠劳一看哪里还不明白,这从没喝过酒的小子居然喝这跟果汁差不多的玩意喝醉了!?他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杯子,换了杯浓茶灌他喝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东方:其实葡萄酒甜甜的,很好喝,但喝葡萄酒没有男人味。(纠结中) 小花:胡说,葡萄酒是以前征战前喝的酒哦,有诗为证: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东方:再来一壶! 小剧场2 小花园子里的三棵辣椒长得特别慢。 小花:怎么今天这几个辣椒还没红呢,还这么小,再不多长些辣椒烧了你。 辣椒:……好可怕,我们天天受到恐怖威胁才长得慢啊! ps:123言情一直抽啊,都传不上文。 谢谢你猜我是谁的地雷,为表感激,再来一个小剧场 第154章 一碗浓茶很有效果,东方渐渐清醒过来了,毕竟年轻身体好,那一点酒意很快消失了,不好意思地对大家笑笑。 屠劳笑骂,“就你这样还想和我一起喝红苕酒,乖乖喝葡萄酒去吧。” 东方脸都涨红了,眼睛冒火地盯着屠劳,兰兰赶紧往大家的杯子里又倒上酒,示意大家干杯: “来,为东方的17岁生日干杯,为相逢即是有缘干杯。” 几人都站了起来,是的,相逢就是缘分,小花从来没想过她穿越后还能过现在这般平淡而又安宁的生活;东方在山里跟熊打架时可从没想过他下山后能遇到这样好的兄弟和妹子,屠劳也没想过老爹死后他还能遇到真诚对待他的家人,兰兰也很高兴,小姑认识了不会对她的吃相大惊小怪还将她视为妹子的人,她由衷的感谢小姑遇到的所有的好心人,嗯,为全天底下对小姑好的人干杯! “好撑!我再也吃不下了。”兰兰摸摸自己鼓起的胃,她平时绝对是很有节制的,坚持七分饱的养生策略,但今天在坐的各位都是大胃王,她不知不觉也吃过量了。 “呆会你就吃得下了。”小花笑嘻嘻地拿出今天做的奶油栗子蛋糕,上面堆满了各种切片水果,并有空白的地方写着“祝东方生日快乐。” 东方十分稀奇,又十分感动,小花看着大白天里显不出一点气氛的蜡烛,有些郁闷,但晚上她要是无事出门,肯定会被宋嬷嬷骂死,唉。 “好了,唱生日快乐歌吧。”小花兴高采烈地说,“很简单的,跟我唱一遍就会了。”让你们看看我一代麦霸的功力! 三人脸色如土,生日歌是很简单,学起来非常容易,可是小花就能唱得狼哭鬼嚎的,听得让人想死。 总算唱完了,东方忙不迭地吹熄蜡烛,暗暗松了一口气,花兰想得最多,已经在考虑怎样说服小姑姑以后不要在人前唱歌了,人要懂得扬长避短,家丑不外露。 三人都是大胃王,这蛋糕无疑也是加加加大码的,纸盘就别想了,纸在这时代还是昂贵的,小花拿起张猛家超大的盘子一人一大块,当然给花兰的那份是最小的。 兰兰有些苦恼,明明已经吃得很饱了,但这香香甜甜的蛋糕实在让她忍不住想吃,她从小姑姑那得来的方子开了连锁蛋糕店,但里面的蛋糕都是最简单的,这栗子蛋糕无疑是小姑姑新创的品种,也未免太好吃了。 “兰兰,吃吧,女人都有两个胃,一个胃吃饭,一个胃吃点心。”小花抬着满脸都是奶油的脸说。 “男人也有两个胃,一个胃吃饭,一个胃喝酒。”屠劳皱眉吃着,太甜了,少放点糖更好。 “不对,应该说来男人有三个胃,还有一个胃吃点心。”东方心满意足地说,同小花的脸十分相似,上面沾满了奶油。 “你?”屠劳鄙视地看着他,“你跟女人一样只有两个胃吧,就吃饭和吃点心的。”你有喝酒的胃吗? 东方杀气腾腾地看向屠劳,别以为他听不出屠劳话中的意思,他决定了等妹子她们一走,他就找屠劳练武,丫的,打得他哭爹喊娘! “不行了!”吃完最后一小点蛋糕的花兰觉得自己的胃快涨开了,小花赶紧去泡了壶茶,加速消化才行。 喝了很多茶水,勉强觉得舒服点的兰兰准备告辞了,她最近是真的忙,开那么多的店铺,每天看那么多的账目,今天还真的是挤出时间来的。不过,兰兰在心里算着时间,现在很多店是新开张没多久,等一切进入正轨,她就能空出时间来了,到时可以陪小姑姑一起上学了。 想到这里花兰就觉得心里美得很,但又有些遗憾,要是当初自已按部就班读书就好了,初高等班都是三年制的,偏偏她初等班少读了一年,高等班又跳了一级。 一想到自己只有一年时间能天天和小姑姑一起上学,花兰就遗憾,不过算了,只有一年就一年吧,她提前毕业也有好处,努力给小姑姑赚嫁妆去。 小花拿着一个卤猪头和腊肠,腊野兔野鸡回家去了,兰兰倒是空手,不是屠劳小气,是她实在没办法说明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她那生病了还想着要回管家权的继祖母还真不是省油的灯。不过,想到年底就回家的父母,花兰脸上露出了微笑。 才刚到家,小花就收到来自便宜兄长花林的礼物,小花拆开信,随后大喜,信上说她哥和嫂子今年过年没办法回来了,她嫂子怀孕三个多月了。小花看着信上的日期,这信在路上耽搁了两个多月,快马加鞭到京城其实不用十天,但她嫂子让人送了这么多宝石珍珠,肯定是跟着镖局回来的。小花算了算日期,这么说来嫂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五个月了,年底确实没办法回来了。 小花叹气地看着那闪花人眼的珍珠和宝石,她敢发誓,她这老哥给兰兰的礼物绝对比不上给她的,还好兰兰是个心大的,不然还真的会闹矛盾。 像以前一样,小花开始写回信,当然都是报喜不报忧,将自己考上书院的事说了,一定要无比夸张自己的幸福生活,她算是看出来了,自她被渣爹除族以来,内疚伤心得不行的花林给她的礼物和信件就加倍了。花林的人格她是相信的,不可能贪污,那也就是说他的薪水全部给她买礼物了,现在养家的肯定是嫂子,小花有些担心地想,这叫不叫做吃软饭啊? 要不,再给些银票送过去?小花郑重思考着,反正她现在什么都不多,就银子最多,天上人间,钢笔,高压锅,腌菜,蛋糕……还有即将出现的玻璃和镜子这样的大杀器…… 原来我已经实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了,小花算着自已的财产都无语了,这么多钱拿来做什么投资呢?小花想了想,李湛和她的理想都是去环游世界,那肯定少不了好船,蒸汽机的原理是什么呢?要不,弄条世界上最快的船吧,否则靠人力划,不知要猴年马月才能证明世界是圆的。 小花这一刻无比感谢自己是理科生,她现在不怪自己是超级偏科的理科生了,要是她偏的是文科,现在还能记得电学力学热力学各种学吗。 小花写完各种原理后,精神亢奋起来,索性将所有想到想不到的都写了上来,哼哼,一想到后世有人说她是物理之祖,小花就忍不住想仰天狂笑,崇拜吧!跪舔吧,鱼唇的凡人们! 几天后,书院的成绩出来了,小花毫无疑问的考上了,张猛欢喜得不行,请客,一定得大宴宾客庆祝一番。 小花翻白眼,是啊,请客,累的是她,但马上小花的抱怨就没了,很财迷地翻着上门的客人送的礼物,原本还以为自已很有钱的,但找人找船找厂房出了一大笔钱之后,小花成功地恢复了赤贫状态,她郁闷地想难不成自已真是天生穷命 一个船厂就将小花掏空了,剩下的其他东西小花也没兴趣弄了,索性全丢给李湛,她现在算明白为毛很多大型的科研项目都是国家在弄的,太费钱了,私人谁掏得起这笔钱啊. 李湛眼睛奇异地看着她写的东西,点点头决定有条件的就找人做试验,没条件的就留给子孙后代研究. “花花,我一定珍惜你的嫁妆的。”李湛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偷了一个吻后飞快跑了。 我了个去!这些倒成了嫁妆了,小花纠结得不行。其实目前最好的嫁妆就是炸药的发明,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战争避免不了,但小花犹豫了很久还是没弄,这东西就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了魔鬼就会跑出来了。 时间飞快,小花开学了,张猛得意地笑着亲自送闺女上学。 书院在山上,长长的阶梯没点体力真不行,小花扭过头来对跟在后面为她背书包的张猛说,“爹,我可以自己提的,这点路算啥。” 张猛坚持送闺女到书院里面,“闺女,爹不是怕你被欺负吗?爹送你来就是想告诉那些不长眼的,你爹生得龙威虎猛的,想欺负你先问问你爹答不答应。” 老爹真霸气!小花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张猛看了看周围送孩子的家长,一群弱鸡,没有一个家长有他长得威猛霸气的,张猛更是得意的仰起头。 “小姑姑,这边!”在门口登记名单的花兰一看到小花就兴奋站起来朝她招手。 “兰兰,那就是比你小两岁的小姑姑?”旁边一个生得美艳的姑娘低声问。 花兰点头,转过来很有礼貌地对张猛行礼,“张爷爷,好久不见了,您最近身体可安康?” 张猛的鸡皮疙瘩差点又快掉下来了,擦,他又老了一辈,“兰兰闺女,你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张大叔就行了。”我这还是一枝花的年龄呢,哪里有那么老。 “礼不可废!”兰兰坚持说,见张猛苦着脸,眼睛转了转,“最多我私下叫你张大叔算了。” 张猛点头如捣蒜,擦了擦额头的汗。 门口的接待学生有男有女,一边接待其他学生一边偷偷在看“花兰的小姑姑”,隐隐打量的目光让小花有些好奇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啊。 “闺女,下午放学俺来接你,千万不要一个人回家,现在坏人可多了。”张猛唠叨着,直到闺女进入书院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东方:给我去死!你居然说我没男子气概。 屠劳:弟啊,住手,痛啊!我最多说你不能喝酒,我什么时候说你没男子气概了? 东方:你说了,你平时不是说男子汉就要能喝酒吗!我打我打! 第155章 小花到书院之后,才知道兰兰是传说中的学霸。 兰兰虽说忙着接待,但却让一个圆脸圆眼睛连名字都叫圆圆的可爱姑娘给她带路。 圆圆十六七岁的模样,看起来比兰兰还大些,但性格却是一团孩子气,非常活泼。 “京城书院虽说男女学生都招收,但男女不同班,但也不是绝对的,有些课是男女班一起上的。”圆圆介绍说。 小花点头,明白,公开课嘛。 “当然书院偶尔还请一些大人物来上一两次特邀课,到时整个书院的人都会来听。” 小花点头,明白,讲座嘛。 “你们今天是第一次上课,呆会发书院制服,明天开始就要穿制服来上课了……” 圆圆一边介绍一边偷偷观察小花,花兰在京城书院容貌算是数一数二的,但她的小姑姑却长得极为普通,听说已经快十四了,还一副女童的模样,不过虽然长相不怎么样,但大脑应该跟花兰一样聪明吧,书院里最近上音乐课的先生开始折腾起新改良的笛子,据说就是她弄出来的。 圆圆姑娘介绍完书院,话题又跑到花兰身上了,小花看着圆圆一脸的崇拜,才发觉原来兰兰的牛逼之处不止是赚钱。 “兰兰现在是高等班最厉害的,我们考试的时候是不分男女的,兰兰综合评分是第一名!比男生还厉害,男生班的后来都不敢嘲笑我们女生班了,哼,他们还好意思说我们女人来读书又不去科考,是白读了呢,我看他们才白读书了……”圆圆义愤填膺地说。 小花也崇拜了,兰兰好厉害,真牛! “小花妹妹。”圆圆已经自来熟地喊她妹妹了,一想到自已喊花兰的小姑姑妹妹,也就是说自己比花兰还大一辈了,圆圆姑娘心里比吃了蜂蜜还甜,“在这书院里只要你说你是花兰的小姑姑,没人敢欺负你,如果还有哪个不长眼的,你再搬出我的名头,我一定给你撑腰,你什么也不用怕!” 小花嘴角抽了抽,她从来不担心被欺负什么的,一群小屁孩儿,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京城书院号称京城书院之首,占了一整个山头,面积很大,呃,步行会很累。走了二十多分钟才到教室的小花得出这样的结论来。 圆圆显然已经习惯了每天都走这么长的路了,她送小花到教室后就走了。教室里坐了很多学生,没有现代开学吵翻天的情形,小姑娘们都很安静地坐着,就算聊天声音也很小。 小花在大脑里总结着关于书院的信息,书院的东院是高级班,西院是初级班,南院是桃李堂和会英堂,两侧是图书室和聚贤楼,开学典礼就在聚贤楼处。每日不少学生来这里看书自习。 桃李堂后面是饭堂,刚好在高级班和初级班的中间,书院的食堂有两层楼,不管是高级班还是初级班都在这里吃饭。书院北院左边是住校生的宿舍,右边则是教师宿舍。 这时代读书果然是高消费的精英教育,书院里的学生不过才1000多人。小花看着这偌大的场地,按现代大学城来算,这么大面积的学校招个两三万人都还嫌太宽敞,但京城书院却已经坚决不肯多招,说再招生书院太小装不下。想到这时代的人对房子面积大小的概念,三百平米还被称为“小得不能伸腿的房子”,小花好笑地想要是让李湛穿越到现代,肯定会被她家那70平米的小套房“挤得喘不过气来。” 小花回过神来观察班上的女生,愕然地发现班上的女孩子大多数都是十二三岁的,可能就她年纪最大了,当然从外表来看,提前发育真正的十二三岁姑娘们的身材比她有看头多了,从外表上看搞不好大家认为她才是最小的那个。 “你叫什么名字?”坐在旁边一个十二三岁的圆润小萝莉探头过来问。 “我叫花……张静。”小花有些小自卑地看了看隔壁小萝莉那隆起的胸脯,再看看自己的板上钉钉,嗯,回去一定要将木瓜牛奶当饭吃! “我叫安燕燕,我爹是五城兵马司的总指挥,管的人可多了!打架非常厉害!”圆润的安小姑娘生得眉清目秀,十分可爱,吹嘘起父亲的时候更是一脸崇拜。 果然哪都少不了拼爹,小花有些好笑地看着小萝莉,“你爹好厉害,下午他会来接你回家吗?” 小萝莉得意地挺起小胸脯,“当然会来接我下课,我爹说今天是我开学第一天,他请假也要来接我回家。” “你爹真厉害!”小花由衷地赞美,安小姑娘很幸福,有个好爸爸。大庆的书院开学第一天家长会接送,但京城书院在山上,这段路上可没什么车子或轿子,能亲自送孩子到山上的都不是一般的疼爱孩子了。 “那你爹也会来接你吗?瓜子给你,我娘亲自炒的。”小萝莉问道,从荷包里掏出瓜子放在小花的桌面上。 “绿茶味的?还不错。”小花拿起瓜子嗑,然后发现自已肚子也饿了,也很热情地拿出她最近弄的牛肉干分享,“我爹当然会来接我,这牛肉干给你。” 看这小萝莉圆润的身材就知道她是个爱吃的,她二话不说马上拿起肉干塞到嘴巴里边,“哇,你们家好幸运,不对,好倒霉哦……居然摔死了牛。” 小花嘴角抽了一下,小姑娘,我听出你的意思了,不用改口那么快。 “这牛肉真好吃,五香味的?”小姑娘明显爱不释口,“我决定了,你以后就是我的好朋友了!” 吃牛肉建立起来的友情是不是酒肉朋友的一种呢?小花一边大口大口吃着肉干一边这样想着。 “你看安燕燕又在吃东西了,真不知那么笨的脑袋是怎么考上书院的,哎呀,夫子过来了,你说要不是提醒她们。”靠窗的一个清秀姑娘小声地说问前面正在看书的女孩,这个女孩长得漂亮又沉静,容貌明显比班上一群还带着孩子气的女孩漂亮多了。 “不用,在课堂上吃肉干是违纪行为,安燕燕太懒散了,被夫子逮住正好让她长长记性,这样以后她就不会再犯错了。”漂亮又文静的小姑娘说,暗暗忖着,这是个摸清夫子脾气的好机会,可不能让你搅和了。 “表姐,你考虑得真周到,表姐总是为别人着想。”清秀姑娘一脸崇拜地说。 “夫子马上就要到了,别说话,拿书本出来做个样子。”才说完漂亮姑娘用眼角瞄到了虽然胖但走路意外快的夫子已经走进教室。 “肉干好吃吗?”胖胖的中年男人拉长了双下巴的肥脸脸沉沉地站在两个小姑娘前面。 小花原本跟安姑娘聊天什么东西好吃,聊得正高兴,安小萝莉被夫子这么一吓,差点没被肉干噎死,小花赶紧拍拍她的背将肉干拍下去,班上二十多个姑娘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个坐得无比端正,但耳朵全都竖起来了,眼睛偷偷瞄过来。 朱夫子是抱着无比热切的心情过来的,他听说了,名满天下的苏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就分在他的班上,他真是觉得无比荣幸,最重要的是他刚刚遇见才女花兰了,高级班连续两年的第一名。花兰同学一脸恭敬地拜托他照顾她的小姑姑,朱夫子这才知道苏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张静和才女花兰居然有血缘关系。 他真是太幸运了,张静同学一定和花兰一样又聪明又美丽。 美梦总是破碎得特别快,朱老夫子脸都沉了下来,“说吧,为什么上课吃肉干,这是违反纪律的行为。” “夫子……”安小姑娘眼睛一泡泪,差点没抖成鹌鹑状,“都是我的错……这肉干是我……” “这肉干是我拿过来的。”小花还不至于让一个小姑娘给自己顶罪,她冷静地站起来说,“夫子,这肉干是别人送的,但不知是什么肉做的,我跟安燕燕想知道答案才在课堂上吃的,因为我们想追求真理……” 朱夫子气笑了,“来说说这肉干怎么跟真理扯上关系了?” 小花就算心里打鼓但面上还是若无其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有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小花洋洋洒洒地说了十多分钟的马克思主义,感谢老天,感谢政治老师,我从小学到高中每一个求学阶段都被老马折腾得死去活来,现在才知道老马是这么有用,“总之,我们不吃亲口吃肉干就不知道它是牛肉还是猪肉!”小花铿锵有力地下了结论。 “哇哇,好厉害啊。”虽然一个字都听不懂,但这不妨碍安小姑娘用星星眼崇拜地看着小花。 “为什么我都听不懂。”清秀姑娘的漂亮表姐郁闷得想死,她的目标明明是向花兰学习,当个学霸的,结果上课第一天,她就发现自已原来是个学渣。 “我们也听不懂。”班上其他女生眼睛成了蚊香眼。 朱夫子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其实我也听不懂,但这不妨碍他意识到小花姑娘所说的东西的重要性,“张静同学,你能再说说主观客观,内因外因什么的吗?” 于是本来第一次上课是点名的,但成了小花的思想教育课,其实小花也在暗中喷泪,“千万别再问了,再问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了……这样叫我怎么编怎么编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朱夫子:再说说这个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小花:我真的记不得了,呜呜,老马,我对不起你,我居然说你没用,早知道我当初就认真学了。 第156章 钟声响起来了,这是开学典礼的钟声。肥肥的朱夫子的脑子里,唯物和唯心,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相爱相杀,他魂不守舍地向女学生们挥挥手让她们自行去聚贤楼。 小花吐了吐舌头,为朱夫子以后的疯魔状态担心了,有例子可循,她那名满天下的师傅苏老先生为了研究商业与社会的关系都快走火入魔了,为了节省时间三天才洗一次澡臭气熏天。 从小花身边经过的女生们一个个用高山仰止的目光看着她,好厉害,偷吃肉干被夫子发现居然一点都不慌张不说,还能出题将夫子难倒了,而夫子居然一整个班会都顾着思考她出的题目忘记点名了。 小花欢喜地看着周围的女生们,都是小美人啊,小花表示自己十分乐意跟她们交朋友,可惜这些美丽的小姑娘一接触到她的视线就偷偷的挪开了,小花不由得伤心了,好像她太高调了,小美人们,以后我们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不对,也不是全部都是高山仰止的钦佩目光,小花有些奇怪地看着班上最漂亮最有气质的那位女生,那目光有点奇怪,十分复杂,对了,就像当年她在肯德鸡透明干净的玻璃外面,看着穿着公主裙的同龄小女孩啃着香辣鸡翅的表情,她还记得当时小女孩手上的鸡翅膀只剩下一个骨头架子时,自己心里的难过。 难不成我只给安燕燕吃牛肉干没给她吃,她羡慕嫉妒但又不好意思开口要? 正摸着下巴思考,安燕燕高高兴兴地冲了过来,一把挽着小花的手,用发育良好的小胸脯在小花身上磨啊磨,“张静,我们一起走吧,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小花拍拍她的头,“当然好,不过还要和我大侄女一起吃,对了,我们班那个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她叫什么名字?” 燕燕朝前面看去,随即有些不屑地说,“她啊,叫余慧,是礼部尚书的孙女,跟她爷爷一样,是活的礼仪字典,一板一眼的,还有那个小跟班是她表妹,叫叶明玫,只是个六品官的女儿。”话停了一瞬,又急急开口,“张静你不要认为我是嫉妒什么的,说实话,我是有点看不上她们,我以前也想和她们交朋友的,但她们老说我贪吃,有一次我吃猪下水被她们看见了,她们一直嘲笑我说我居然吃下等人都不吃的东西……”燕燕赶紧闭嘴,脸上显得绝望来,完了,她居然将这件事说出去了,呜呜,余慧和叶明玫还顾着她的面子没说出去,结果她自已说出去了,张静比余慧懂得还多,比余慧还厉害,她还愿意跟她交朋友吗? 小花见她越说越急,赶紧拍拍她的手,“放心,这样的话,可能我跟她们也合不来,我也很爱吃猪下水。” “你也爱吃?”燕燕高兴了,“我跟你说猪肚真的很好吃又冶病,我那时不是一直拉肚子吗,我娘才给我煮猪肚胡椒汤的……” 卧槽,猪肚胡椒汤居然是下等人的食物?小花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李湛还是安平王呢,吃了她家多少小猪肠灌的腊肠啊,皇帝也吃了不少,小花反省了,原来我一直让大庆最上等的两个人吃下等人的食物,真是对不起他们了。 ************************************** 小花看着大礼堂里的学生,除去他们这些还穿着便服的新生,老生们男生蓝色衣袍,女生白衣红裙分外好看。现在这一千多个学生排得整整齐齐的,纪律十分好,压根不像现代每个班还得有老师当牢头。 然后,小花深深的体会到古文的动人魅力,同样是开学典礼上,现代的校长能用长篇大论让你罚站一两个小时,古代呢,同样是表达让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意思,人家说不到一刻钟,怪不得语文书上要学的文言文越来越多,实在是现代人说话太啰嗦。 “看,那就是山长。”燕燕偷偷对她说。 小花精神一振,山长总算出来了,来书院之前,爱徒心切的苏老先生叮嘱让小花有事找王山长,王山长不理她就回去和他说,他去喷死他。 “王山长是什么样的人呢?”当时忙着给苏老先生做卤鸡翅的小花好奇地问,苏老先生坚持让她做“啃的鸡”的香辣鸡翅,但老人吃这个对身体不好,小花只得给他做卤鸡翅。 “跟我同龄,一点都不年轻,是个槽老头来着,长得不如我帅,气质不如我高贵,当然名气也不如我大,……” 小花嘴角抽啊抽的,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看起来才四十多的王山长跟苏老先生完全不是同一辈的,人家那叫帅大叔! 小花比较了下左手卤鸡翅右手红烧蹄髈,满脸都是油衣服上都是酱的苏老先生和白衣翩翩,举止超凡脱俗,像天上的神仙般的山长,深为苏老先生的睁眼说瞎话脸红。 王山长说完话了,接着是学生代表了,小花听到初级女生班的一阵骚动,燕燕用力拽住她的衣服,十分激动,“看,那是花兰,高级班传说中的花兰,打败了无数要科举的男生的花兰……” 小花愕然地左看右看,女生们都一副崇拜的狂热表情,包括那位表面上谦虚礼貌实际上眼睛长头顶上的余慧同学,仿佛兰兰就是光就是电就是唯一的神话…… 小花再看着男生们眼中的激动和爱慕,反省了,兰兰,我错了,原来你不是学霸,是学神! 开学典礼结束,休息一会就是中午了,小花非常期待吃饭时间的到来,她早饿了,刚刚吃下的牛肉干给朱夫子吓得提前消化了。 “我听说食堂的葱油饼非常好吃。”燕燕激动地扯着小花的衣服,“放心,我来之前就打听过什么好吃了,呆会我们买多点,轮流吃。” 食堂很大,里面的桌子一排排的,食物早准备好了,都是用大盆装的,跟水月庵的食堂差不多嘛,小花有些怀念了。 “小姑姑,这边……”花兰一看到小花就高兴地挥手。 燕燕已将僵硬了,那是花兰吧,张静居然认识她,还有她刚刚称呼张静“小姑姑”? 小花开心地走过去,花兰和今天那位叫圆圆的女孩笑眯眯地看着她,“我们点了很多菜,你看合不合胃口……” 果然菜很多,小花拉着梦游似的燕燕坐在摆满菜的桌子前面。 花兰向来是人们目光的焦点,现在半个食堂的人都若有似无的打量着她们这一桌。 “表姐,你看……”清秀的叶明玫小声对余慧说,“我们班的张静居然认识花兰,花兰刚刚还喊她姑姑?那为什么她们不同姓?” 余慧漂亮的脸上眉头皱了起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传说中的花兰,据说做事滴水不露的一个人,但我现在看也不过如此。” “怎么说?” “你看她面前的饭菜,都够十个人吃了吧,她们才四个人就点了那么多饭菜,吃不完肯定会被书院惩罚。”余慧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说。 “表姐,你观察得真仔细。”叶明玫姑娘赞叹地说,“真的是这样,我原本还以为花兰很厉害,在这书院里唯一能和表姐比比的就是她呢,好失望。” 小花开心地将满满的一碗饭还有筷子塞到燕燕手里,“好多好吃的,燕燕,不用客气,兰兰很有钱的,放开肚皮吃吧。” 燕燕一直都觉得像做梦似的,现在才终于有点真实感了,“哦,好。” 花兰用温柔得滴水的表情看着小花,手忙个不停给她挟菜,要是现在是在私底下就好了,她一定亲自将饭菜喂入她嘴巴里,可惜了…… 看着满桌子的菜,燕燕正要挟菜的手僵住了。 “燕燕,你怎么不吃了?是不是没有葱油饼不想吃?”小花吞下饭后问道。 “葱油饼?食堂里做的葱油饼是挺受欢迎的,但建议你不要吃,因为葱油饼的祖师爷在这里。”圆圆指着花兰说,“食堂的罗大娘做的葱油饼还是兰兰教的呢,改天让兰兰做饼请我们。” 兰兰也笑眯眯地看着小花,“小姑姑,你想吃烧饼吗?我下次拿过来好不好,顺便让家里做饭拿过来到大树下吃,一边吃还可以一边欣赏风景。”食堂人太多了,我不好喂你,多可惜啊。 小花猛点头,“好,我下次也做菜拿过来吧,做兰兰喜欢吃的豆豉排骨,燕燕,下次我们一起吃饭吧,今天就先不要吃葱油饼了。” 燕燕几乎要哭了出来,“我真的不是因为葱油饼啊,我想说的是桌子上这么多菜,吃不完要受罚的。”她就算把肚皮撑破了也吃不了这么多啊。 “对啊,刚刚只想着请张静妹妹吃饭了,没想这么多。”圆圆姑娘也大惊失色。 “放心,不会让你们被罚扫食堂的。”兰兰不在意地说,“若不是食堂好吃的就这么几个菜,这么点东西还不够小姑姑吃呢。” 小花举起空碗以佐证,众人在说话的几分钟内她吃完的一大碗饭,“不用太惊讶,我就是传说中的大胃王。” 开学第一天,小花以她惊人的文武战斗力惊动了整个书院。 文的是震惊半个书院的夫子,小花所说的老马主义内容之多之深刻让朱夫子一个人思考不过来,找同僚帮忙去了,然后眼睛发绿的又多了好几个。 武的方面是她惊人的肚皮,小花第二次加饭又加菜的时候,连卖菜的大婶阿姨们借着为餐桌上的酱油瓶加酱油的借口过来围观,每个人都一脸麻木地盯着小花的肚子看,原本以为吃了那么多东西,这小姑娘会挺着一个怀胎十月的肚子的,但平坦的小肚子让他们都傻眼了,谁能告诉他们,这孩子吃的东西都跑哪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燕燕爹:燕燕,今天认识了什么朋友吗? 燕燕:嗯,今天认识了怪夫子,学霸,饭桶还有一大群酱油众。 燕燕爹:??? 小剧场2 余慧爹:慧慧,今天见到你的敌人花兰了吗? 余慧:爹,她现在是我的崇拜对象了,太了不起了,那么多人围观她和她小姑姑吃饭,她居然面不改色,想要成功就要脸皮厚,我还差得远的。 余慧爹:总觉得哪里不对啊…… 小剧场3 苏老先生:要吃啃的鸡。 小花:肯德基是垃圾食物,我们吃煮的*。 苏老先生:垃圾食物你还做梦说梦话念念不忘? 小花:人的一生谁能不爱上一两个垃圾。 ps:谢谢一朝霜扔的火箭炮,太感动了,小剧场三篇奉上。土豪,我们交朋友吧! 第157章 小花天天上学,无论哪个时代,上学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这是早上不能睡懒觉的小花发出的怨言,唯一能安慰她的就是书院的制服很好看,山风吹起的时候,白衣红裙,衣袂翩翩,小花觉得自己一下子气质高大上了,证据就是李湛看得傻了眼,鼻血都流了下来。 虽然李湛给张猛买房子的时候考虑到小花上学的问题,特地买离书院较近的地方,但每天还是得花近一个小时上学好不好,到书院要半个小时,从山下爬上去要近半个小时。 “张静……”燕燕高兴极了,“好巧,我们一起上去吧,这么长的阶梯,有人一起说说话真是再好不过了。” “对啊,不然好无聊,唉,书院为什么要建在山上呢。”小花有些郁闷,要是平地的话,她每天还可以多睡半个小时。 “听说是为了让学生锻炼身体,每年科考的时候,身体不好的人都被抬出来……我们书院的学生几乎没有被抬出来的,就因为这阶梯锻炼了大家的身体。” 小花愣了愣问,“那不是还有住书院的学生吗?他们不是没天天爬阶梯吗?” “哦,他们是没爬,但学样有劳动课,你没看见后山种的菜吗?都是住校生种的,他们种的这些菜书院要收购的……贫困生还可以勤工俭学,扫地擦桌子什么的……” 小花忽然对这个书院有了归宿感。 书院是半个时辰上一节课,比现代上课的时间长些,中间还有10分钟左右的休息时间,中午大概有一个半小时吃中饭,下午上课到四点半左右,学习的科目并不算多,文史,策论,礼仪,算学,律法,书法,甚至绘画,音乐和骑马射箭都有,就是课较少,每旬才两次课。 就科目而言,比现代轻松多了,上课时间相对而言也少多了,但古代的学习更讲究自觉,作业并不少。 中午是小花最期待的,大家会拿好吃的过来围在一起吃,书院的食堂食物并不少,但对小花这种舌头很叼的人来说,书院的东西味太淡了。 然后这燕燕和圆圆姑娘对小花拿来的菜惊为天人,小花翻白眼了,她园子里可怜的三株辣椒…… 李湛最近又找时间出来见了一次心上人,一边亲一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她,“花花,书院有人欺负你吗?跟我说我给你撑腰……” 小花得意地叉着腰,“我在书院都快横着走了,谁能欺负我!” 是的,她现在是班主任朱夫子的宠儿,老朱最近在研究唯物主义,一有问题就跑来问她,还非常诚恳地和她说,他正在研究唯物与唯心的关系,准备写一本书,到时书发表了将她的名字写在前面,也就是说她是第一作者。 小花猛摇头,“这理论是我娘和我说的,她以前曾经想过这些问题,但后来生病了就没继续了……”万年黑锅王花夫人温氏再次躺枪。 朱夫子如丧考妣,比死了亲爹还伤心,“自古红颜多薄命,一代才女居然丧命于后宅之中,这是大庆的损失,是历史的损失……” 朱夫子拿着花夫人的资料一边看一边流泪,偶像啊偶像,为什么你要死这么早啊,想我老朱年纪都快三十了还没结婚不就是因为找不到容貌才能皆备的绝代佳人吗?该死的花国材,他居然不珍惜,有了这样天下第一的才女当老婆他不供起来就算了,居然还出轨!?出轨的对像还是个暴发户的女儿,卧槽,让我们这些娶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情何以堪啊,花夫子的肥脸上呈现阴森森的表情,他当官的同学不少,得想个办法整整这个花国材才行,对了,还有那以卖女发家的马候爷,能养出这么不知廉耻女儿的人还当候爷对国家形象多不好。 文笔十分好的朱夫子很亲切地考虑到了在御史台工作的同学的幸苦,亲自写弹劾,力争妙笔生花,让人听了恨不得马上去买棺材立刻躺下去被埋起来。 ******************** 好不容易上完六天课,小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现在每六天只有一天单休,小花有些不满足,什么时候大庆才改单休日为双休日啊。 “爹,明天屠大哥东方二哥来我们家拜访,还有兰兰,沈大哥和安平王也会过来,能弄些牛肉吗?他们都喜欢吃。”吃晚饭的时候小花对张猛说,难得大家都有空,尤其是张猛,超级大忙人,明日能好好在家休沐一天已是十分难得了。 “当然没问题,小事。”张猛拍拍胸脯说,闺女弄的牛肉可好吃了,他也想得紧,尤其闺女弄的牛肉酱,又香又辣,那是一绝,军营伙食简单,一大碗青菜面上放上肉酱,热乎乎能吃上好几碗,大家都知道他闺女做饭好吃,经常给他带肉干肉酱,于是一到吃饭时间好几个不要脸的同僚巴巴地跑过来,全部人都盯着那一小罐肉酱看。 “早就应该看看你那两位兄长了。”张猛嘀咕说,“看你将他们夸上天了,俺得亲眼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好。” “爹,不用我夸,他们是真的好。”小花很有自信地说。 张猛不说话了,他得让人好好打扫了下练武场,吃了人家无数卤猪头肉,张猛对两人也好奇的紧,因为每次吃的猪头肉都是切得如蝉翼一样薄,这刀功好啊!又听闺女说这两人都是功夫高强的,张猛已经在想着如何将这两人拉到军营里去了。 **************** 兰兰是第一个上门的,又是一大篮子的饼,小花无比开心,“东方会乐死,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就是兰兰的饼了。” 兰兰也有些想念东方了,虽说最近她一到中午就跑过来给小姑姑喂食,但如果再多一个人让她投食的话…… 眼睛亮亮的水汪汪的,吃东西的时候会幸福地眯起眼睛像只会摇尾巴的小狗,兰兰觉得自己可能会被萌得一脸血。 咳,都怪东方吃东西的表情和小姑姑太像了,她总觉得心里蠢蠢欲动,怎么办,真的很想给东方投食…… 呜呜,为什么东方不是女的呢,是女的她肯定天天提着好吃的上门,要不,还是多买只狗吧,虽说家里的狗已被她喂得撑死了好几只了…… “哟,大侄女,你沈叔叔来了。”沈佩乐呵呵地朝正在泡茶的兰兰打招呼。 给我去死,兰兰脸都黑了。 虽说小沈探花是众人崇拜的偶像,在京城书院留下的传说至今还让人高山仰止,但这种吃东西表情一点都不萌的人,而且嘴还臭,看了就讨厌。 “真是稀客啊。”兰兰按下额头的青筋,“不是立志当奸臣去了吗?今天吹得是什么风?” 沈佩露出普照众生的招牌笑容,“兰兰姑娘,我可是公认的朝中清流,大庆的中流砥柱,你这话会引众怒的。” 兰兰目眩了一下,这妖孽,最近段数更高了,难不成整个朝中的文武百官都被他祸害了吗? “对了,你在刚好……”兰兰不客气地领他到书房,将账本拿出来,“玻璃已经弄出来了,照理说我们是应该借这个机会大誓赚钱的,玻璃能赚至少二十年钱,成本低且利润极高,但小姑姑跟我说,如果冬天用玻璃当暖房,可以种菜,这可是利国利民的事,你看……” 一谈到公事,两人的表情都认真起来,当即在书房讨论起来。 “暂时还是以赚钱为主,”沈佩沉吟了下说,“最近扩军开支实在太大了,尤其是张猛将军弄的什么特种军计划,一个特种兵花的钱比得上一百个了,但效果很明显,张猛将军还想扩大特种兵,多少银子都不够用,还好明年红苕肯定有大批人种,粮食不缺了……” “还有你看能不能通过一项法令……”兰兰顿了一下说,“就是小姑姑说的专利法,不然军费肯定打水漂了。”这样的法令并不罕见,例如一直以来的盐铁专营和限酒,就因为有了独家生意才这么赚钱。 “专利法?仔细说来听听。”沈佩感兴趣了。 兰兰说出自己的看法,在看到玻璃的利润之后,她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了,之前还和小姑姑讨论过,小姑娘充分肯定了专利法对科技的巨大影响,说实话,原本她是看不起这些奇淫技巧的,但当看到玻璃的惊天利润,她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专利法越快下来越好。 沈佩背靠着椅子,看着在她面前侃侃而谈的美丽少女。他一直觉得小花有大才,尽管安平王总瞒着他,但他知道很多东西其实是小花想出来的。还有花兰,原本他并不放眼里的,只觉得她和其祖母一样,最多算是个成功的商人,但最近苏老先生编的书他也看了,商业的作用超乎他的想像…… 花兰在商业上的天份令人吃惊,除此之外,她一步看十步,玻璃才刚弄出来,她就意识到要弄新的律法了,有远见,她绝对有王佐之才! “花兰……”沈佩的脸隐在黑暗中,“明年参加科举吧,户部尚书的位置留给你。” 花兰顿了一下,“别开玩笑了,六部尚书从来没有女人……” 沈佩笑了笑,“既然有女将军,为何不能出现女尚书呢,你会让大庆更上一层的。” “我对当官没太大的兴趣……”花兰撇撇嘴,接过李湛那么多生意不过是因为这些点子都是小姑姑想出来的,里面有小姑姑的份子,其他人她管他死活。 “那如果说为了你的小姑姑呢?”沈佩循循善诱,成功地看到花兰陷入沉思。 作者有话要说:ps:谢谢一朝霜妹子的火箭炮,熬夜写文的我感动中,特加上小剧场两篇 小剧场1 李湛:花花,书院有人欺负你吗?跟我说我给你撑腰。 小花:怎么给我撑腰法? 李湛:我打他们长辈屁股去,书院里十个学生有八个家里的长辈在朝为官,人质不要太多哦。 小剧场2 张猛:闺女,书院有人欺负你吗?跟我说我给你撑腰。 小花:爹,你想做什么? 张猛:我带士兵到他们家吃穷他们,我手下20万。 小剧场3 屠劳和东方:有了欺负小花?盖你麻袋哦。 沈佩:有人欺负小花妹妹,交给我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一般来说记仇我能记十年。 花兰:我不用十年,基本上有仇我都当场报了。 第158章 花兰两岁的时候在花园玩着母亲特地为她做的玩具小锅子和小勺子,泥巴当饭,树叶当菜,但伤心的是她做好的“饭菜”总是没人吃,连守门的狗都不肯吃。 总是一个人玩的花兰很寂寞,但她很快就不寂寞了,祖母生下一个瘦巴巴的女儿,说那是她小姑姑,但小姑姑总是哭个没完。 花兰看着瘦弱的婴儿,想将她做的“饭菜”塞到她嘴巴里去。 奶娘差点没吓死,赶紧抱起哭个不停的婴儿,见她的嘴巴没有泥巴才松了口气。 花兰的娘亲王氏打她屁股,问花兰为什么要害她小姑姑。 “娘,因为小姑姑没吃饱啊,她哭是因为饿肚子。”花兰抽噎着说。 “借口,你小姑姑才十天大,一天喝7次奶,怎么会饿呢。”王氏生气花兰撒谎,继续打。 花静还是一直哭个没完,尤其是刚喝完奶的时候,花兰很认真地对奶娘说,“小姑姑真的肚子饿才会一直哭的。” 奶娘用力将半个月大的婴儿从胸口拔下来,摸摸已没有一滴奶差点被吸出血的胸部不以为然地说,“这是不可能的,我的奶水充足到两个婴儿都够喝了。” 花兰急了,跑去和因为高龄生下花静身体太亏正在做月子的祖母说小姑姑一直哭是因为饥饿,然后祖母又多请了一个奶娘,但小姑姑还是哭,而且越来越瘦,到满月的时候只有皮包骨了,哭的力气都没有。 “小姑姑一定是还没吃饱。”花兰坚持说。 花家于是请医生来看,结论居然和花兰说的一样,是营养不良。 花静两个月大的时候奶娘请了三个还是不够。王氏想再请,被花国材喝止了,一个吸干三个奶娘的婴儿会让花家的名声扫地的。 完全不懂大人们为什么说小姑姑是“饿死鬼”投胎,“讨债鬼”转世,花兰一脸心疼地看着瘦巴巴的婴儿,为什么她还是饿得直哭呢,为什么就不能多请几个奶娘呢?是不是请奶娘太贵了家里请不起了? 我以后一定努力赚钱,努力让你吃饱,两岁的花兰模模糊糊只有这个念头。 花兰三岁,祖父和祖母吵架了,祖父科举考试又失败了,说是“饿死鬼”花静的错,要送小姑姑去庙里当姑子去,祖母不肯,祖父生气了将小姑姑的奶娘全赶走了,还定下小姑姑一天的食量。 思岁的花兰偷偷地拿苹果泥给瘦巴巴的小姑姑,她无比认真的看着面黄肌瘦的两岁孩子狼吞虎咽吃着苹果,小姑姑很可爱啊,只不过吃多了一些食物而已,为什么祖父会这么讨厌她呢。 花兰5岁,花林到外地当小县令去了,他们要离开了,那一天,花静一直哭一直哭,花兰数次想从车上跳下来,抢走小姑姑,反正祖父一点都不喜欢小姑姑,总让她挨饿,她会照顾小姑姑的,天天喂她吃饭。 王氏抱着一路流泪的花兰,无声地安慰着她。 “娘,我走了,小姑姑饿了谁会喂她呢?祖母身体那么差。” “娘,祖父不喜欢小姑姑,总不让人喂小姑姑吃饭,我经常听见小姑姑饿哭……” “娘,小姑姑会不会饿死,张大娘说她小时候家乡遭洪水,饿死了很多人……” …… 同年,家里养了一池金鱼,有一天金鱼纷纷翻着白肚皮浮在水面上,王氏让人检查,原因是花兰天天喂,鱼儿被胀死了。 王氏抱起哭得直抽气的花兰,“因为季节原因,所以金鱼冷死了。” 花兰六岁,养了一只兔子,有一天兔子惨叫一声倒了下去再也没动过。 “我从来没见过撑死的兔子,算见识了。”禽兽医生惊讶地说。 王氏安慰哭得快断气的花兰,“别哭,那兔子太老了,该寿终就寝了。” 花兰七岁,养了一只狗,然后不久狗也闭眼了。 “这狗太胖,血压太高导致心脏病,是肥死的。”禽兽医生说。 王氏继续睁眼说瞎话,“人会生病,狗也会生病,病死也难免。” 花兰哭得太伤心,病倒了,然后又做那个梦,一直朝她喊饿的小女孩饿死了。 花兰病好之后,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主动说要去书院学习。 花兰一直觉得只要天天喂饱那个小女孩,大概梦中一直哭着喊饿的小女孩就会消失了吧。但现在小沈探花告诉她,小姑姑长大了,只是让她吃饱还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吃饱了就能一生无忧的世界。 小姑姑会成亲,小姑姑会生孩子,在漫漫人生中会发生可能比饥饿还难解决的事,比如说成亲,嫁人等同于第二次投胎,既然是第二次投胎,那未免有难产。 花兰叹气,小姑姑喜欢的对象太过强大,现在的她还无法抗衡。 “我当上户部尚书就能让安平王保证对小姑姑一生不变心?” “至少有二心会掂量掂量,花家确实少了些底蕴。”沈佩狡猾地改变概念,不去提醒她,小花已经不姓花,改姓张了,李湛真的哪天变心了,张猛绝对拿大刀追杀他。 花兰认真思考着,对她而言,钱多了就是一个数字,为花家赚钱和为国家赚钱好像都差不多,最重要的是,抓住李湛的命脉挺有趣的。 “你现在赚的钱都是小钱,你不想看看有一国做后盾,一个国家能赚多少钱吗?”沈佩用蛊惑的声音说。 花兰想了想点头,她对赚钱的事极感兴趣,她出身商家,商人的地位相比前朝是高了很多,但还是被人看不起,小姑姑和苏老先生对商业作用的讨论她也为这思考过,那时她心里打了个突,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商人也能登上历史舞台,受到万人尊敬。她想让人知道商人并不全都是一身的铜臭味和逐利之徒。 改变一个国家对商人的印象也许是件挺有意义的事?花兰想着,第一个梦想让小姑姑能吃饱的梦想已经完成了,那第二个梦想就决定是当个大官吧。 *********** 沈佩和兰兰在书房说公事的时候,李湛暗喜,“哥们,你居然懂得拉开花兰给我找时间谈恋爱,真是好哥们。” 李湛一边想着一边摸着肚子朝厨房走去,小花是个爱吃的,也喜欢亲自下厨,他们谈恋爱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厨房,一边亲个小嘴一边偷吃点东西,两不误。 小花正在大锅前炸茉莉花酥肉,李湛经常送她花,花太多了,看着凋谢心疼,小花想方设法将这些盛开得正美的花吃掉或做酱。 橘子一边将茉莉花挤汁拌在半肥痩的五花肉上一边嘀咕个没完,“小姐也太没情调了,看到花居然只想到吃,这茉莉花多香啊,吃掉太浪费了。” “那怎样不浪费?” “起码泡茶喝。” 小花鄙视不已,“还不一样进了肚子。” 橘子不服气了,“泡花茶可是件雅事,拿茉莉花来炸猪肉就跟焚琴煮鹤一样没情调。” “我炸的酥肉你最好不吃。” 橘子马上闭嘴,因为她刚刚偷吃了一片刚炸好的酥肉了,香酥微甜,可口不腻,不吃是笨蛋。 李湛远远看到小花的身影有些痴了,小花这段时间好像又长高了一点,因为正在炸肉,头发用漂亮的手帕包了起来,身上系着可爱的皱褶花边的围裙,从背后看,已有了少女亭亭玉立的风采。 “安平王。”正在乐呵呵地烧火听小花和橘子绊嘴的谢大娘赶紧站起来想行礼。 小花转过身,围裙转成一个圆圈,笑靥如花,李湛觉得心痒得厉害。 “我来帮忙吧,有什么要做的吗?”李湛咳了一声,压抑住想抱她的*。 “已经没什么要做的了,我炸个酥肉再炒个几个小菜就没了。”小花被过度热情的视线盯得有些脸红。 “小姐,这酥肉我和谢大娘一块弄,你出去休息吧。”橘子很有眼色地说,觉得空气都是粉红的泡泡,安平王嫌她们像灯笼一样亮得碍眼,她们其实也很不自在啊。 李湛的眼睛马上亮了,被这样的眼神看着的小花脚都要软了,点头说:“好的,就按刚刚的做法炸肉,我先出去。” 小花将包在超大的手帕里的头发释放开来,解下围裙,想了想拿起一个小篮子,铺上荷叶,装了一篮子酥肉和李湛出去了。 “兰兰和沈大哥呢?”小花问。 “在书房商量事情。”李湛眼睛贪婪地看着她,漫不经心地说。 “我看到兰兰刚刚泡了茶,我们去亭子时吃东西吧。”小花想了想说,张猛至少还有半个时辰才到家,他们先填点肚子。 亭子下面是个小池塘,里面荷花凋谢得差不多了,上面一个个莲蓬看着喜人。 李湛和小花两个靠得近近的,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吃酥肉。 “茉莉花味的?”李湛有些吃惊地问,酥肉不是没吃过,但像这样弄得一点都不油腻还带着茉莉花香的酥肉倒是第一次吃。 “好吃吧,你不是送我好几大盆茉莉花吗?我不是很喜欢喝茉莉花茶,看着凋谢心疼,干脆拿来做菜了。”小花很得意。 李湛默了默,一般的姑娘家不是恋人送花看着凋谢了心疼得做成干花当书签吗?算了,他家花花与众不同,她爱他爱得恨不得吃掉,这也是爱得深切的表现。 十分会自我安慰的李湛开口说,“喜欢得话我下次再多弄点茉莉花过来。” “还是玫瑰更好。”小花说,“玫瑰代表爱情,我看到心里就特开心。”主要是玫瑰花拿来做花酱,多少都不够用,还可以拿来做很多菜,不怕浪费。 李湛心花怒放,“好,我以后就送你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女儿:当年娘为什么看上爹的呢? 花兰:我小时候,养金鱼,喂死了,养兔子也喂死了,养狗肥死了,所以…… 小女儿:这跟看上爹有关系吗? 花兰:有,你爹我不怕养死。 第159章 人与人之前的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合不合眼缘第一眼就有了定论,安平王李湛和沈佩第一次见到东方和屠劳的时候,觉得由衷的欢喜。 “东方(屠劳)见过张将军,见过安平王,小沈探花 。”屠劳和东方一看到小花和花兰就是一脸的笑意,自小花上书院读书以来,他们很久没见过面了。 “妹妹,还有兰兰小姐,最近好吗?真的好久不见了。”东方看着兰兰说,屋内人太多,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视线从兰兰身上移开。。 “是好久不见了,屠大哥,东方,你们好像瘦了点,我今天拿了很多饼过来,呆会多吃点。”花兰有些心疼地看着因为长个子瘦了些更显得纤细的东方,好可怜哦,要是她在,一定天天将他养得油光水滑的,就像小姑姑一样,小姑姑最近被她喂得长了好多肉,总算没那么瘦小了。 花兰再次叹气,为什么东方不是姑娘呢,要是他是女的,她肯定天天上门投食。 小花得意地向众人介绍这两个结拜大哥,呵呵,她眼光真好,喝醉了居然能抓住那么优秀的人来结拜。 “屠大哥,东方二哥,你们好。”李湛微笑问好,丝毫不觉得自己一个王爷喊这两人大哥掉分。事实上,当他看到花兰,屠劳和东方总赢三个人站一起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将他们三个挖过来,人才啊人才!上辈子这三个可是闻名天下啊,一个是富可敌国的女财神,一个是公认的天下第一的杀手,一个是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战鬼,上辈子若是没这三个人,那三个省还真的没那么快就被判军打下来。 屠劳整个人有点发傻,因为喊他大哥是是个王爷,他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五城兵马司的市吏,(就是城管)什么时候居然见到一个王爷了,而且这个王爷还喊他屠大哥?!妹子啊,为毛你认识的人身份都这么高呢,尤其是东方,他本能地想逃了,丫的,他还兼职着一份杀手的工作呢,面对朝廷鹰犬他心跳得厉害。 心跳得厉害的东方努力表现出自己和善热情的店小二笑容,在场的人都目眩了一下,包括上茶的小丫鬟,魂不守舍的差点连茶都倒出来了,送点心的小丫头更是呆呆的忘记退下了。 李湛一脸同情地看着笑得绝美的东方总赢,照小花的说词,这一小受的脸蛋小受的身材跟他上辈子一个样嘛,将来麻烦多多,这长相招男招女招色狼,这辈子别想安宁了。 “都是自已人,不用多礼。”沈佩也露出普照众生,无比亲切的笑容,爱屋及乌,小花的结拜兄弟以后也会也为她的后盾嘛,多多益善。 东方并不怕朝廷,就算朝廷是鹰犬,他也不是小兔子,他只是怕给小花惹上麻烦。见李湛和小沈探花都一脸友善,东方这才想起自己说是杀手但好像一直在干杀猪的活,想到这里觉得安心的东方如释重负的笑了笑,倒茶和送点心的丫头原本魂回来了,这一下又忘记挪步了,傻乎乎地呆呆看着他。 有女人的地方一定不能笑,东方马上换马甲,板着死人脸,逸出一身见人杀人见鬼杀鬼的戾气,两丫鬟马上打个寒颤如兽作散,李湛郁闷了,卧槽,他上辈子怎么没想到还有这一招,上辈子他要是有这本事,能少见多少大*啊! 张猛原本想呵斥这两不像话的丫头以发泄自己的失望的,丫的,一个只会迷住小姑娘的小白脸,闺女还说是什么武艺高强的大侠,胡言乱语,肯定是被那张脸骗了。但看到换了马甲的东方一身的杀气,张猛眼睛一亮,不错,这气势,绝对是杀过人的! 看到屠劳时,李湛倒是羡慕得要死,屠劳那一身无比壮硕的肌肉一直以来都是他的梦想啊!他以前为什么会选张猛当他的师傅,除了张猛是未来战场上的“万人敌”,跟他那一身彪悍的肌肉也有关,有肌肉这才叫男人! 那边沈佩见到笑起来比十六七岁的少女还要吸引眼球的美少年也是两眼发亮,哇哦,有伴了,以后看还有谁老在他身后唧唧歪歪说他长得比女人还美艳,这叫东方的孩子将来肯定比他还美,毕竟他都快二十了,长相基本固定了,可这孩子看样子还在发育期,再长几年肯定会超出他,到时这孩子出尽风头,他沈佩躲在暗处就不显眼了。想到这里,沈佩露出算计朝中老狐狸们时亲切又和善的微笑向东方走过来。 东方打了个寒颤,总觉得被什么盯住了似的,抬头一看又觉得自已多想了,这是谁啊,小沈小士!小沈学士是谁啊!年纪最轻的探花郎!公认的文采渊博前途无量!他怎么会觉得一靠近他就起鸡皮疙瘩呢,这一定是错觉错觉…… 像小动物感觉到危险一样,东方又开始狂飙冷气了,沈佩遗憾地叹口气,刚刚那样微笑多好,比盛开的雪莲还美三分,现在板个死人脸一点都不美丽动人了,再美的脸也将人吓跑了。 “好了,先去吃饭再说吧。”小花打断各人彬彬有礼的寒暄。 “没错,先吃饭吧,闺女,去拿壶上好的供酒过来。”张猛声如洪钟,“屠小子,东方小子,你们能喝酒吗?” 一听到酒,还是特供的好酒,屠劳眼睛发亮,自动跟了上来,“张大叔,我可是千杯不醉的,除了现在的红苕酒能让我稍有醉意,其余的酒对我来说跟水差不多。” “哈哈,那你算是有福了,这特供的竹叶青可非同一般,是重新提炼的,比红苕酒还烈……”张猛一听到这跟他一样走刚猛路线的汉子能喝酒,不由得喜爱了三分,是个好苗子,单看这一身肌肉就知道很能打,呆会怎样说服他投军呢? 不管到哪里,酒桌上都是交流感情最好的地方,一顿饭吃下来后,几个大男人已经称兄道弟了。今天的酥肉特别下酒,再加上有了好酒友,张猛尤其开心,跟屠劳喝个没完,若不是还想着吃完饭后去练武场打一顿,张猛还真的啥不得放下手中的酒杯。 吃完饭后,兰兰亲自泡茶,张猛顺水推舟让两人认亲了,当然不像小花这般是上族谱的养父,而是义父,屠劳原本有些不乐意的,他觉得太高攀了,但小沈探花那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了,然后屠劳和东方莫名其妙的多了个义父。 练武场上,李湛十分热切地看着已解开外衫,穿着一身短打的屠劳,“屠大哥你这一身肌肉是怎么练出来的?你看我要是想练出这一身肌肉要怎么做才行?” 男人的交情是喝出来的,屠劳现在已经习惯一国王爷喊他大哥了,他本就豪爽,也将对方当自己人了,“我这肌肉是外家功夫练出来的。” 外家功夫练出来的?李湛忍不住伸出手去打打拍拍,上下摸个不停,“果然无比结实,这才叫男人的肌肉!”被李湛摸得有些痒又不好意思,屠劳不由得扭了扭身体。 刚刚过来的小花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安平王李湛一脸垂涎地对着屠劳的上半身摸个没完,而屠劳居然一脸享受地扭着身体! 李湛长相阳光帅气,总给人生气勃勃的感觉,看起来是像攻没错,但阳光健气受施瓦辛格肌肉男的配对也很有市场啊!小花正在胡思乱想之时听到东方一脸同感地看着李湛:“我也是这么觉得,男人就要有肌肉,且肌肉一定要这般结实才叫男人!” 完了,之前的心里辅导白做了,小花看着东方,一想起将来东方那张像谪仙般出尘美丽的脸长在肌肉累累如石块般纠结壮硕的身体,好想将双眼插瞎! 好不容易将来出现个顶缸的,当然不能让他长残了,沈佩淡淡地开口:“我倒觉得男人有没有肌肉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力量才至关重要。”见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微笑着说,“肌肉承受的力量才最为重要,比如说张师傅的肌肉看起来是比屠大哥差点,但力量绝对超出屠大哥!” 张猛得意地握拳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没错,我一身肌肉每一块都是千锤百炼的,尤其是最近经过特训我的力气又增加了。” 小花无比得意,她上辈子看过不少如何增加体力的法子,老爹用在军中锻炼士兵去了,尤其是张猛手下的特种兵,小花按上辈子看的乱七八糟的资料建议的,张猛又找人试验过后才在军中实行的,效果很不错。 屠劳也来了兴趣,他从小到大可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就速度来说,只有东方秒杀他的份,但就力气而言,东方绝对比不过他。 几个练武狂都跃跃欲试了,是骡是马拉出来溜溜,男人嘛还是得能打耐打的才是王道!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兰兰:唉,真希望东方是女孩子。(这样我这可以天天喂他了。) 小花:对啊,你也觉得东方那脸长男人身上太亏了是吧。 东方:心碎中……(如果这辈子娶不到兰兰,要不要干脆练葵花宝典算了。) 第160章 “你们想证明肌肉和力气之间的关系吗?加我一个。”小花笑眯眯地说,呵呵,等她证明肌肉和力气关系不大,东方应该就不会那么执着了吧,对了,还有李湛,小花表示,肌肉男不是她的菜,她更喜欢花美男。 “别胡闹了。”东方有些头疼地看着跃跃欲试的小花,“兰兰,你先将妹子拉下去吧,练武场女人止步,妹子你就别凑热闹了。” 正指挥人拿小几和椅子来练武场喝茶吃点心看好戏的花兰恼了,自从她在京城书院踩着无数男人的尸体证明女人绝不是弱者以来,还没哪个不长脑的男人敢跟她说女人止步的。兰兰再一次考虑沈佩的建议了,她觉得要是能在官场上压得一群男人喘不过气来感觉也挺不错的。 “小姑姑,加油,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兰兰看都不看东方笑眯眯地对小花说,“叫他们看不起女人!” 东方这下预感很不好,完蛋,他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得罪心上人了,他赶紧为自己辩解,“兰兰,我的意思不是说看不起女人,女人有男人比不过的优势,在很多方面女人比男人厉害多了,但在力气上女人天生比不过男人的……” 兰兰表情稍稍缓和了一下,哼,这才像人话,“事无绝对,小姑姑,接下来证明一下女人的力气是不是一定比男人差。” 李湛看津津有味,原来这时候的东方就对花兰产生好感了,恋爱中的人的眼神他这个过来人最清楚不过了。嗯,这事很有趣,原本他还绞尽脑汁地想着要用什么方法将东方弄过来为他干活,现在不用操心了。 沈佩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你这挖掘人才的爱好又出现了?东方这人看起来淡薄名利,无欲则刚,这可不好办。” 李湛笑嘻嘻地说,“那是因为之前没弱点也没所求,现在有了。”他示意地看向兰兰。 沈佩是人精,看着一脸着急地向花兰解释的东方马上明白过来,“看来我不会担心大侄女的终身大事了,不过这男人可依靠吗?” 李湛十分肯定地说,“是个重情义的,我觉得挺适合兰兰的。”上辈子这牛人如果不是遇上花兰,可能会杀一辈子猪也不定,他为了花兰灭了马家满门充分演绎了什么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不知道来龙去脉的沈佩摸了摸下巴,听起来安平王已经摸过这两人的底了,不然他为什么那么快跟着小花喊哥,看起来这两人确实不错,不过还得看看,尤其是事关花兰,他十分看好花兰的未来,有了花兰就有了银子,他未来在朝政上可省了一半的事,这样说来兰兰的婚事他得多关照关照才是,这个叫东方的男人怎么关爱他才更好呢。 这边正在跟兰兰说话的东方打了个喷嚏,兰兰马上一脸关心地看着他,“感冒了?” “没有。”东方摇摇头,随即高兴起来,兰兰还是很关心他的,看来她不生气了。 兰兰放心了,刚刚是有点生气,但东方一脸着急的解释,她就不生气了,跟很多男人死不认错的态度不同,东方在尊敬女人方面还是颇得她心的。 这边,为了表明肌肉跟力量关系不大,瘦巴巴的小花将小茶几上的东西放到一边,拉着屠劳走到空空的小茶几前面了。家里很多家具是李湛送的,这小茶几是其中之一,据说是一种以坚固耐用出名的木材,小花坐了下来,二话不说挽起袖子,露出自已太过白皙得看不到血管的细小手腕。 屠劳干瞪眼,看着那小茶几上细得仿佛一捏就碎掉的手腕,“妹子啊,咱们男人比力气,你就不要来凑热闹了,一边看去,呆会哥给你糖吃啊。” 完全是哄孩子的口气。 小花并不生气,她已经相当习惯每个看见她的人都不相信她有怪力的事了,尤其是她只在屠劳和东方面前表现出她超级吃货的一面,这两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机会见识到她的怪力。小花笑了笑说,“大哥,如果你今天赢了我,呆会回去我多送你十斤酱牛肉。” 屠劳眼睛亮了,这酱牛肉好吃无比,十分下酒,他早就想来向妹子要个十斤八斤了,但他一大男人赢了小妹这么一个弱得他一根手指就能捏死的小萝莉好像也不值得夸耀…… 迟疑之间,他又听见小花在说,“当然你可以用双手,我一只手就够了。” 屠劳抬头见周围的人见怪不怪的样子,有些怀疑了,难不成妹子力气真的很大?他伸出手去,一大一小两手腕,大的手腕皮肤黝黑,那手腕绝对比小花的大腿还要粗,上面肌肉一块块突出来,好像一只只小老鼠似的。小花白皙的小手在这大手腕前面就显得更细更小了,两只手腕握在了一起,因为小花的手大短了,小花不得不站起来,否则都没办法抵住茶几了了,没有着力点屠劳这边就更占优势了。 众人都看着两人比赛力气,李湛却觉得自己有些不爽,他双眼集中在那只又小又白的手腕上移不开自已的目光了,同时对跟小手紧握在一起的大手觉得碍眼无比,压抑住想将这只粗黑的大手砍掉的冲动啊,他都还没摸够呢,就算这男人是她结拜兄弟,他还是觉得很不爽。 从外表上看,没有人会怀疑这只粗黑肌肉纠结的大手的强悍力量,那是看起来能撕裂猛兽的大手,至于那只白嫩的小手,能拿得起针线就不错了,跟这大手一比,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的感觉。 李湛深深呼了口气,目不转睛地看着两只手腕交握一起的碍眼情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花花,加油,让这大块头输得越惨越好。 屠劳试着只用了半分力,小花脸带着微笑,毫不费力的样子。他又加上半分力气,小小的手腕没有半分移动。屠劳终于觉得不对劲了,力气一分分加上去,等他最后将全身力气都压上去的时候,小花依旧微笑着看他时,他整个人都愣了,东方面色凝重地看着,“将两只手的力气都加上去。” 屠劳用上两只手,全身力气都用上了,脸都憋红了,小花眉毛挑了挑,夸奖道,“屠大哥,不错哦,除了我爹,你是我遇到力气最大的人了。” 小花一边说着一边稍稍用力往下一压,屠劳的两只手轻易地被掰平了。 屠劳觉得自已像是在做梦,小花才多大,最多不过80斤,他有多重,之前才称过,足足近两百斤,他这么一个彪形大汉居然比力气输给了这么一个体重是他零头的小萝莉?! 屠劳很受打击,如果不是周围的人见怪不怪,他还以为自已得了什么病,弱得连个小萝莉都奈何不了。 “妹子,你刚刚用了多少分力?”屠劳沮丧地问。 小花犹豫着要不要照顾一下屠大哥受伤的心,“六分……” 屠劳一脸不要瞒我说实话的恳求表情,小花只好叹气说,“四分力气。” 屠劳脸都垮下来了,即使小花不停地安慰他也不能让他心里好受半分,“屠大哥,你已经很厉害了,我爹我也不过用了五分力气而已……” 下一个是不信邪的东方,东方伸出他那白皙又漂亮的手。李湛觉得更碍眼了,东方的手腕很修长,手指很漂亮,像是玉做的,跟小花纤细的手腕看起来意外的合拍,两人的手腕交握就像是喝交杯酒似的,这种感觉让李湛有些不舒服地松了松衣领处。明知道东方喜欢的是花兰这样的姑娘,但别的男人这么靠近小花他还是不爽快到了极点。他死瞪着握住小花小手的那只碍眼的手腕,好在没一会就放开了,果然也是秒杀。李湛又得意洋洋起来,不愧是他最喜欢的姑娘,真是太厉害了。 在力气上被秒杀的屠劳和东方郁闷得想找回场子,他们不约而同地向小花约战了,小花笑着拒绝了,“不用打了,我绝对只有输的份,我从未练过武术。”小花的意识里并未将自己的一手飞刀绝技当成武术的一种,她觉得只有刀剑弓还有拳脚功夫才算得上武术。 张猛得意地哈哈大笑,“俺闺女的力气绝对是大庆第一,你们输了也不冤枉。” 屠劳心服口服,“妹子确实厉害,这一身力气是怎么练得来的。” 小花笑眯眯地说,“天生的,不过力气还是可以练出来的,我爹原本和我掰手腕,我只需要四分力气的,但现在也得用上五分力了。” 屠劳跟东方的眼睛都亮亮地看着小花,“怎么练出来的,妹子,能教我们吗?” 张猛迫不及待地上前说:“练力气的事我最清楚,不过现在先和我打一场吧。”将屠劳拉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开打。 小花目不转睛地看着张猛和屠劳拳拳入骨的打法,两人走的都是刚猛路线,都有外家功夫的基础且都十分扎实,但不同的是,张猛在练外家功夫的同时加入军队的杀人技法,要求一击致命。张猛一身肌肉是打熬出来的,据说以前还像苦行僧般让人用棍子天天砸在身上以求将肌肉练得更结实。 屠劳的外家功夫不能说不高,但毕竟是走江湖路线,江湖头上还有个朝廷呢,想肆无忌惮地一刀不合就杀人那是话本,你真是杀了一个人就成汪洋大盗了,朝廷鹰犬也好,穷得要去当裤子的江湖大侠也好,肯定会不顾一切将之逮捕归案,类似这样的汪洋大盗的赏金朝廷向来不吝啬。 “大哥就亏在这里了,江湖人下手难免会碍手碍脚,而当兵的则未必,上了战场手下留情就是死,而且江湖人都是闭门造车,就算是练武也多半是自已练,但上过战场就不一样了,那是生死搏斗,因此在警觉性求生*还有爆发力各生面上都差一截。”小花看得开心,小茶几上又被兰兰放上茶,点心和瓜子,小花嗑着瓜子看着真人武打片,无比嗨皮地给对这些一无所知的兰兰作现场点评。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加班太晚,大姨妈来还得忍着,太不幸福了,小剧场不写了,先睡 第161章 两人已经打完了,果不其然屠劳输了,他很受打击,他家学渊源,自小习武,成年以后经常上山祸害山上的野兽,野猪老虎一打一个准,自觉得不错了,但现在被打得无还手之力啊。 小花跑了过去十分殷勤地拿毛巾给自家老爹抹汗,张猛得意地笑:“闺女,你爹最近又进步了吧,俺觉得力气变得更大了,你那些个练体力的方法还真不错。” “爹最厉害了!”小花拼命灌*汤,“天下第一厉害!” 东方深思了一会,他是个武痴,刚刚小花说话时他就一直在认真的思考,但总有些地方想不通,他觉得如果想通了肯定自已的武术肯定能更上一层。 “肌肉最讲究耐力爆发力和抗击打能力,一个经常从事生死搏斗的人就反应能力就更灵敏一些……武术也分外家和内家,屠大哥和爹练的就是外家功夫,东方很明显练的就是内家功夫了,但无论是外家和内家都讲究内外双修,也就是俗话说的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总之外家功夫就是强调硬打快攻、以动制静而内家功夫多是以柔为主、以静制动……但刚不可久,柔不可守,最理想的还是刚柔并济……”小花滔滔不绝将上辈子看的漫画小说和无数武术影视连在一起胡说一通,“当然万事都有联系,绝对的强是没有的,比如说……”小花左看右看了一会,拿起一块青砖轻轻一捏就成了粉末:“和我比力气你们在场的人没一个胜得过我,但力气大不意味着刀枪不入,如果是生死搏斗,我照样得有早死早超生的觉悟。” 张猛很不高兴:“姑娘家说什么生啊死啊的,闺女你要长命百岁的。” 小花不好意思地看看老爹,连李湛和屠劳都一脸不赞同地看着她,小花嘿嘿傻笑了下继续说:“天下武功独快不破,总之就算是肌肉练和再结实,遇上刀剑也硬不过它们,所以练武最重要的还是精神和心性,等你练到脑子里一片空白,将争强好胜,利禄功名这些功利性的东西全忘了,甚至忘记这是一种杀人的技巧……” 原本东方一脸深思,屠劳和李湛听得很认真,但几个人越听越玄乎,越听越不对劲。 浑然不觉的小花还以为大家听着她的真知妙论,得意地翘起尾巴,想起最崇拜的大神西门吹雪,小花两眼放光,信口开河,“剑道……练到我就是剑,剑就是我的境界……飞花走叶皆可伤人……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剑的最高境界是一切,是空……” 等小花滔滔不绝的演讲完了,众人表情空白,呆立当场。最后张猛过来摸摸小花的头:“好像没感冒啊?怎么老说胡话呢?” 李湛也一脸“今天你吃药了吗?”的忧心表情,小花怒了,大家这种表情是什么意思?听了她这么精辟的理论,不就地成佛就算了,至少应该惊为天人,从此确立她在武术界独一无二的理论家的地位吧! 小花郁闷了,这帮没见识的货,为毛穿越小说中的女主随便说个现代人都知道的理论就让一群古代土鳖视之如神灵附身,她说了就是说胡话呢?这一定是穿越大神的恶意,小花喷泪,觉得自已再也不会爱了。 小花挥泪揣着满是茶水的肚子上卫生间了,魂淡!一群不懂欣赏的家伙! ************* 屠劳在被拐去参观特种兵的训练并充分体验到他们的进步之后,非常爽快地加入军队这个大家庭去了,抛下他和东方的小家庭。他还是好酒,入伍是不能喝酒的,但男人对力气的膜拜让他毅然断了酒,当然休沐时间一到花家他就要求喝个痛快。小花也不理会,每次只拿一坛酒出来让这两父子喝个够,至于还想再喝一坛,小花表示,哪天力气比她大了,她二话不说奉上。 东方同样参观了军营,但却拒绝了张猛的提议,他觉得军营并不适合他,但锻炼力气之法东方倒是学了,天天苦练。 屠劳跑去当兵后,东方也没再开肉铺了,除了苦练武艺,一时没想到自己能做什么的东方按捺不住相思之苦经常偷偷跑去看花兰。东方是个单纯的孩子,只觉得能天天见到花兰就心满意足了,直到某天偷听到小花那黑心继母谈论她的婚事,顿觉晴天霹雳。东方这才想到大庆要求女子年满16方可嫁人,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多年满18或19岁才出嫁,花兰年纪虽说不大,但好像也到议亲的时候了…… 像他这样天天暗中偷看一辈子都别想娶到花兰!东方这下子脑筋开窍了,跑去找李湛。 李湛最近忙和朝臣吵嘴专利法一事,专利法一通过,李湛哈哈大笑,开始做玻璃和镜子的生意。这两样都是成本都是极低的,但在花兰限量销售的提议之下,一套玻璃茶具卖了个天价!朝臣上下恨得牙疼,他们就说好端端的为毛会有这劳什子专利法,原来如此,李湛想在玻璃和镜子上赚独家生意!朝臣们眼都红了,这玻璃镜子虽说不知成本多少,但他们看得见售价啊,短短时间内国库就饱满得银子都装不下了! 户部尚书最近走路都带风,眼珠子就差没长头上了,当土豪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不是没人打这玻璃镜子的主意,这玻璃带来的金钱让人眼睛都红了,他们造反的心都有了。不过还是没人敢轻举妄动,这玻璃镜子虽说是皇家的方子,七成利润都上交国库了,至于那三成,安平王说是本钱,他们就算想掺和也找不到理由。 眼看短短的两个月,赚钱赚得手软的皇家,聪明的世家朝臣们再也按捺不住了,一群人在讨论后决定就这玻璃的用处写折子,法不责众嘛,玻璃明显是利民之物应该将方子公告天下才对,怎么可以让皇室捞尽好处呢,折子还没写完,李湛就发话了,除去镜子方子,玻璃的银子皇家只赚头两年,两年后拍卖方子。 世家们当场将折子烧了,筹集银子去吧,这玻璃能给国库带来这么多的银子,怎么能公告天下呢,要是让北蛮人学去了怎么办! ************ 现在不管世家怎么想,李湛十分高兴看到东方,若不是最近太忙,他早就跑去拐东方了。 “安平王,如果我想和花兰成亲,你觉得他爹会同意吗?”东方忐忑不安地问,他倒不怕李湛知道自己以前的职业,一来大家都是亲戚,二来不是有句话说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吗。他原本觉得杀猪好像也没什么不好,一辈子都有肉吃多好,但喜欢上花兰之后,他就很注意周围的目光了,花兰是大家闺秀,屠夫这身份好像太低了,实在配不上花兰。 “如果他爹眼睛没问题应该就不会同意。”李湛心平气和地说,对于东方会跑来找他,他一点都不意外,之前吃饭的时候十有八次他的目光都粘在花兰身上。 “也许我应该和屠大哥一起当兵,请问最近有仗打吗?我想以最快的速度立功。”东方觉得科举啥的就算了,他不是那块料。 “就打仗而言,你还没有屠大哥有优势。”李湛毫不客气地说。 东方默然,他的优势在于速度,杀手拿手的是刺杀或暗杀,战场只会埋没他的优势。 “不过你虽然在战场上比不过屠大哥,但也不是说在其他方面比不过。”李湛直白地说,“你既然精通暗杀之术,那反暗杀之术也不在话下,愿不愿意做御前侍卫?” “一等御前侍卫统领是三品武官了。”东方只有一个问题,“够格娶花兰了吗?” 李湛翻了翻白眼,故意打茬,“你当不当得上一等侍卫统领还难说呢,御前侍卫里面可都是好手!”不错,总算是有野心了,知道要当老大了。 东方战意顿生,“好极了,我还担心他们太逊呢。”对做御前侍卫更是势在必得了,一想到御前侍卫都是天下少有的好手,这样天天都有人练手,这职业再理想不过了。 成功拐到人的李湛顿时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系数高了不少,接下来没两天就遭遇到的一场暗杀更是让李湛心下庆幸不已。 这次来刺杀他的杀手极为厉害,他的贴身侍卫损失了好几个,若不是有东方在,可能他真的没命了。 东方吓得一身冷汗,王爷这职业还真是高危职业,妹妹还没嫁他呢,可不能当了寡妇,遂下决心好好将李湛那一群在他眼里弱爆了的侍卫好好锻炼了一番。 不用查也知道是北蛮人所为了,李湛在惊吓过后,倒是暗暗得意。大庆有了红苕这样的利器,再加上政治上采取又拉又打分化各部落的政策,经济上,将大庆的奢侈品,尤其是首饰衣物瓷器玻璃镜子红苕酒等,一个劲的向北蛮人倾倒,换了不少优良的马匹回来。北蛮有识之士也不少,当然调查过安平王李湛,越调查就越心惊,尤其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大庆皇室带来惊人财富的玻璃和镜子,北蛮的清醒之士都有了共识,安平王李湛迟早会成为他们的心腹大患,不除掉不行。 李湛想了想找沈佩密谋去了,可不能白遇刺啊,总得找点好处吧。 没几天他被北蛮人暗杀的事就传了出去,大庆子民上下都愤怒了,不少热血的年轻人当下跑去军营里报名,岂有此理,咱大庆难得出现一个英明点的王爷,摄政王一上台,可是废除了不少苛捐杂税,你们居然想暗杀他,当我大庆没人了! 张猛满意了,他的兵营不愁兵不够了! 李湛有了高手保镖东方之后更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了,他看得开,除非是窝囊废,否则哪个稍有能耐的王爷一辈子不遇上几次刺杀简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出身天家。两辈子都过得很和平的小花倒是担心得眼泪都流下来了,皇家富贵是富贵了,但安全系数真让人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天天跑去偷看心上人东方在猥琐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兰兰睡觉 东方:兰兰的睡姿真可爱,我得小心守着,免得她摔下床。 兰兰洗澡 东方:啊啊,兰兰洗澡了,我是不是该闭上眼睛呢,还是不闭上吧,要是她溺水怎么办。 第162章 因为李湛遇刺一事,小花提心吊胆了好一段时间,并且禁止李湛经常上门,他还是在皇宫呆着好,出门太不安全了,直到李湛一再向她保证以后身边的暗卫人数翻无数倍且不乱跑之后才得到来张府的许可。 然后秋天来了,又是瓜果飘香的好季节。小花表示好吃的东西非常多,甜甜的柿子,香甜的糖炒板栗,像蜜一样甜的哈密瓜……秋天真是她最喜欢的季节了。 小花很快因买船厂和做蒸汽机试验瘪下去的钱包很快就鼓了起来,玻璃和镜子的利润真高啊,她现在也是腰缠万贯的土豪了。 土豪小花得意洋洋地去水月庵一趟,一大把银票甩出来,师傅,你养我这个饭桶三年也不容易,这钱就拿来翻新水月庵吧。 师太一脸慈爱地摸着小花的头,对当年下定决心得罪马氏将她接过水月庵的事庆幸不已。那时水月庵已经看得出衰败之势了,但小花冬日的冰雕的主意和她为水月庵设计的素宴和药膳让水月庵的香火重新鼎盛起来。 尤其是药膳,水月庵山下的医署里,无数病人证实了药膳的作用,相对是药三分毒,这食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师太已经意识到下一界医药大会上水月庵肯定会大放光彩了。 “丫头,你也不小了,这些银子存着做嫁妆吧。”师太把了把小花的脉,有些发愁,这孩子脉相十分健康,为什么就是长这么慢,不多存点嫁妆怎么嫁得出去呢。其实近一年来她长高了很多,但跟其他十四岁的姑娘家一比就令人纠结了,同龄的姑娘大部分都发育良好,虽说不上前凸/后/翘,但也不至于胸部一片坦途。 “我现在不差钱!”小花意气风发,活像个暴发户,“而且我现在还小呢。”玻璃镜子小花知道好卖,但赚钱赚成这样她都傻眼,她终于能体会到那句话“钱多了就只是一个数字了。” “也不小了。”师太念叨着,“我找几个方子,都是女子调理身子用的,唉,你这孩子的长势真让人焦急。” 小花嘴角抽了抽,还长势呢,她又不是庄稼,下一场雨高一截。 在水月庵见过肥师姐和净语一群人之后,小花心满意足的提着一大篮子的桃子和好几个罐子的腌桃子回家了。 小花现在却颇有岁月静好的感觉,天天上书院,下完课回家就琢磨怎么做好吃的,原本不能经常见到李湛还有点寂寞,但最近张猛勒令东方到张府住下来了,这下小花有伴了,都是好吃友啊,两个大胃王天天琢磨什么好吃,厨房里都快成为这两个吃货的天下了。 “小姐今天又做什么好吃的?”谢大娘看到小花一回到家就王厨房里钻见怪不怪地问道。她原本也会做饭的,味道还是不错的,虽说比不上外头酒楼里的大师傅,但绝对能胜任小饭馆的主厨了。但自从小姐下厨,她吃过小姐弄的东西后,就心服口服地让出了主厨的位置,变成了一个副手。 “想做粉蒸肉。”小花笑眯眯地说,拿出围裙。秋意正浓,书院里的枫树变红了,小花的肚子更容易饿了,原本一天吃个三顿再加两顿的点心饱了,但最近还是觉得饿,唉,怪不得秋天是长秋膘的季节,实在天一冷,热量不够就冷得快。 “小姐,我来帮忙吧。”橘子很殷勤地说,看着小姐手上二十多斤的肥肉多过瘦肉的五花肉,橘子心下有些嘀咕,小姐最近很喜欢吃猪肉啊,而且吃的大多都是肥肉,一般人早就胖得走不动了,就小姐还是瘦巴巴的,真对不起被她吃掉的猪。 橘子按小姐的要求切南瓜。她以前其实极不喜小姐下厨的,厨房里烟熏火燎的,再漂亮的姑娘也会变黄脸婆,尤其是小姐的长相先天就不大好,后天再不保养,以后不知多少美人和她抢安平王。大概她啰嗦多了,小姐就做了这个叫口罩的东西,橘子第一次看到这叫口罩的东西,简直是泪流满面,看来小姐是不管别人说什么都坚持要下厨啊。 宋嬷嬷是强大的,教育小花大家闺秀的仪态并不包括下厨,听多了小花充耳不闻。安平王知道了跟宋嬷嬷聊了好久,最后宋嬷嬷不作声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小姐未来的夫婿也是个吃货,想栓住一个人最好是栓住他的胃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小花拿起菜刀片肉,每一片五花肉都是相同的薄度,对于拿菜刀,橘子和谢大娘不是没阻止过,但小花在展示了自己的刀法之后,谢大娘觉得自己脸都抬不起来,好歹她也当了二十来年厨娘,结果连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的刀法都比不上。 小花将盐糖酱油胡椒等等作料与猪肉拌好,然后让每一片肉都沾上大米粉后放入超大号的盆内,再在肉上放片好的南瓜,最后放到锅里蒸。 爹和东方和她一样都是无肉不欢,这个粉蒸肉他们一定喜欢。 “好了,等晚上爹回来就可以吃了。”小花将口罩拿下来。 “肯定很好吃。”橘子眼睛亮亮地看着小花,从来没听说过粉蒸肉这道菜,小姐真厉害。 “小姐,明天又是休沐的日子了吧。”谢大娘一边烧火一边说,“要不要上街,玄武大街上的水晶宫可漂亮了,小姐不妨出去看看。” 小花撇撇嘴,看个屁,什么水晶宫,不过就一栋玻璃房子罢了,这玻璃房子还是他建议李湛弄的呢。 玻璃别看在外面卖成天价了,但实际成本大家心里都有数,这水晶宫的建立不过是为了招揽顾客罢了。 说实话这个活生生的广告做得太好了,最近大家都以有玻璃用具为荣,尤其是皇宫装上玻璃窗户之后变得亮堂堂的,很多有朝臣看了眼热不已,李湛眼珠子一转干脆将这玻璃赏赐下去,又省钱又有面子。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这样一来玻璃的买卖更是热火了,李湛看着日进斗金的水日宫都有些后悔自己说出的两年后卖方子了。若不是为了温室菜,提高民众生活水平,这玻璃他还真想多赚几年钱。 晚上张猛和东方回来了,两人对这粉蒸肉都很捧场,他们每日体力消耗极大,这粉蒸肉一口咬下去就是香香的猪油流了出来,配上大米饭,真是享受。 小花也很满意,虽然这辈子第一次做这粉蒸肉,但显然她宝刀未老。 张猛看着吃得香甜的闺女和义子,想说什么又停了下来,还是等吃完饭再说吧,现在说了呆会闺女就吃不下饭了。 吃完饭后,橘子泡了一壶茶上来,小花享受地喝了一大口,粉蒸肉好吃是好吃,但也太过油腻了,喝个茶去去腻正好。 “爹,你说什么?”小花的声音有些抖,这消息对她而言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俺过几日带兵开赴边疆了。”张猛重复说,有些忧心地看着闺女。 “要打仗了……”东方无比肯定地说,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张猛坚持让他到府上住,原来是这样。 小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知道张猛是个将军,她明白这一战避无可避,“跟安平王前次遇刺有关吗?” “没错。”张猛肯定地说,“按照小沈探花的预计,今年冬天北蛮人必入侵我大庆,时下是最好的时机,大庆因安平王遇刺一事人人愤怒,时下大庆大部人主战……” “宫中的侍卫现在的训练还不够。”东方沉吟地说,“一旦开战,安平王的安危更为重要,我明日会加强侍卫的训练。” 小花也拍拍胸脯说,“爹,我会在家看好家的,我等着爹凯旋。”小花其实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如果不是这样,她怎么会那么热心的帮助爹提高士兵的力气,还成天在李湛耳朵边嘀咕自己一知半解的士兵的训练之法。 张猛笑着摸摸小花的头,“爹会努力的,等爹将北蛮人打垮之后,到时再也没人敢欺负俺闺女,你跟谁拼爹都不丢份。” 小花脸有些红,“爹,现在哪有人欺负我,我之前跟你说的余慧也没欺负我啊,我只不过说她不喜欢我而已,她其实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张猛乐得大笑,“不喜欢俺闺女,那就证明她眼光有问题。” 小花郁闷了,“爹,我又不是银子,怎么可能人人都喜欢我。” 东方只是微笑着看这父女互动,他明白两人都是用这种方式来缓解离别的伤感。 ****************** 兵马未行粮先行,小花这几日看到的都是到处征收粮食的情形,拜红薯所赐,大庆今年冬天并不缺粮,红薯在南方一年两熟,到处可见一车车丰收的红薯,这玩意酿酒根本酿不完,去年很多买红薯的人若不是朝廷还在禁酒,买红薯的人根本就血本无归。 小花到书院里,书院也人心喧嚣,大家都无心上课,就连姑娘们也都热血地讨论这件事。 花兰最近很忙,忙着打消书院血气方刚的少年们脑抽地想退学跑去当兵的想法,没时间陪小花吃中饭了。小花没滋没味地吃着从家里带过来的粉蒸肉陷入沉思,如果不是张猛要上战场,她真的从未想过战争是如些的近。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最近好久没去看花花了。 沈佩:为了不安全还是在皇宫呆着吧。 李湛:可恶的北蛮人,若不是他们刺杀,我怎会被禁止出宫。 沈佩:这不是很好吗,最近朝中上下可都是同意主战,不然我们还找不到理由呢。 李湛:这法子好,其实我看东倭也挺不顺眼的,等打完北蛮,我们再安排一场刺杀吧,这下打东倭的借口也有了。 沈佩:难怪小花说政治家都是开屏的孔雀,正面看着漂亮,背后其实就一朵盛开的菊花,你小心被人爆菊。 ps:谢谢sunny1401的地雷,亲一个,你能从更文时间看出我真诚的小眼神了吗。 第163章 看着明亮又沉重的盔甲,小花无比清醒地意识到,战争就要来了,她的父亲,她的结拜大哥就要上战场了。 小花将张猛沉重的盔甲拿下来,掂了掂重量,大约40多斤,加上兵器还有粮食什么的,爹大概是负重80斤左右…… 小花无法克制不去思考,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是什么样的?他们会有危险吗? 张猛和屠劳还没进入房间,远远看到的就是小花正在书房拿着张猛的盔甲细细观察着。 张猛正想开口唤闺女,却见小花举起缠着布料的右手,正疑惑间,看到的却是闺女用尽全身吃奶的力气一拳头朝那盔甲打了下去。 “闺女(妹妹)。”两人脸色都变了,两人并不懂什么是力的反作用,用多大的力气打这盔甲,反作用就有多大之类的东西,但两人都明白用这么大的力气打这盔甲,手一定会很疼,而且说不定骨头会受伤。 “手……,你的手没事吧?”张猛像旋风一样冲进房内,着急地抓住闺女绑着层层布料的小手仔细观察,外表当然看不出什么,张猛二话不说解开那手上缠着的一层层厚厚的布料,怔了怔,那布料上还缠了一小块铁片,怪不得这死孩子一点疼痛的表情都没有。 糟糕,做坏事被人抓到了,小花吐了吐舌头,很不好意思地说,“爹,我的手没事,但这盔甲有事。”小心翼翼地将被打得凹下去的盔甲交给张猛。 张猛很心塞,这可是号称刀枪不入的明光盔甲,居然被他闺女一拳头打得凹了下去。 “难不成这是假货?”屠劳也郁闷了,仔细检查着盔甲。 “绝对是真货。”张猛斩钉截铁地说,还没人敢找死找到他头上,而且如果他拿到的盔甲都是假的,那这场战争根本不需要打直接认输算了。 小花心忧了,“如果是真货那更让人担心了,这材料也未免太差了。” “放心。”张猛拿起盔甲,“这盔甲材料绝对是最好的,绝对挡得住刀箭!”但钝器击打就难说了,比如说锤子,比如说狼牙棒,再比如说他闺女的拳头…… “最好的都这样,那一般的呢?”小花看着屠劳很担心,“屠大哥,你用的盔甲是什么样的?” 屠劳赶紧说,“跟义父用的盔甲是一样的。”所以妹子你也不用打一拳试试了。 “闺女,你爹可是大将,都是在后面指挥的,亲自上战场机会可是很少的。”张猛安慰闺女说,他又不是瞎子,怎么看不出闺女尽管表面努力表现得很平静,但私下可担心得很,最近她还是天天呆在厨房,但已不了为了做菜,而是在研究什么食物保存得最好最容易携带。 “我当然知道了。”小花笑眯眯地说,“我才没担心呢,爹,这盔甲交给我,我再打一拳,将凹下去的部位打平吧。” “哈,不用了,闺女,你去吃点心吧,爹今天买了桂花糕回来,这盔甲俺会拿去让人好好护理护理的。”你再来两拳,这盔甲还能用吗? ***************** 战争的风云让书院都不能保持平静,李湛的遇刺让众多学生们义愤填膺,想弃笔从戎的人不是一两个,也因为这样李湛从皇宫出来了,准备到京城书院做演讲。 来之前,李湛当然没忘记给小花留信息,点名要她明天多带点好吃的,明天中午两人一起吃中饭。 演讲是在下午,但李湛趁中午学生还没下课就跑过来了,御前侍卫长的东方当然也陪同,一群侍卫圈了一个特定的闲人止步的地方让安平王中午休息。 “这个饼干你觉得怎么样?”小花期待地看着李湛。 “超甜……不大好吃……”尽管不想打击小花,但吃惯了绵软可口点心的李湛还是没办法说违背良心的话,这啥玩意啊,只比大街上最便宜的糖好吃一点点。 “谁跟你说味道了,这饼干味道是不大好,但特耐饿,吃这么一小块顶得上半天了,”小花瞪他,“你说当军粮怎么样?”高热量的压缩饼干可是她想了很久才做出来的,当然跟上辈子不能比,但效果不错。 李湛愣了愣,眼睛又柔和下来,他看着这所谓的压缩饼干深思了会,如果真如小花所说,这东西携带起来比米或饼方便多了,但时下糖太贵,这玩意做军粮不现实。 李湛的一番话让小花沮丧不已,随即又振作起来,“你看这肉干怎么样?”这肉干还是她特制的,传统的肉干一到冬天就硬得能崩牙。但她弄出来的肉干不一样,更好消化。 李湛想了想,“肉干倒不错,这肉干烤烤就软乎了,倒是比以前那些硬得像石头的好多了。” “那我给你方子吧。”小花有些高兴,总算肉干是可以用的,“其实现在糖太贵了,如果能大量种甘蔗就好了,像南方一带都是种甘蔗的好地方。” “这样啊。”李湛考虑道,“我会让手下官员去勘察研究的,到时让当地人多种甘蔗,目前这压缩饼干虽说不能大规模制作,但少量还是可以的。” 小花又开心了些,“以后甘蔗产量上升之后,糖价一定会下降的,还有到时这压缩饼干一定会派上用场,其实除了这个,我还想到了方便面,但难处太多了,不能好好密封的话,这东西一遇到空气就会变质。” “说起来,罐头倒是可以保存很久。”李湛想了想说,“可惜现在还不是大量使用玻璃的时候,不然冬天不愁没罐头水果吃了。” 小花努力回想练钢的历史,将支离破碎的钢铁资料跟李湛说了。小花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将炸药的事说出来了,她是理科生,虽说没亲自做过这个危险品,但成份什么的还是记得很牢的。 “我很害怕,炸药这东西一旦出现,整个战争的模式都会被改变,这东西会让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如果统治者穷兵黩武的人……”小花沉默了。 李湛一把将她拉到怀里,怀里的人有些颤抖,李湛怜惜不已,抱得更紧了,“你是对的,这个叫炸药的东西不应该说出来,一个朝代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好的执行力度,就算是有炸药也不可能千秋万代,毕竟治理的是人,所以炸药的方子你不用和我说。” “是这样吗?”小花很迷惘。 “对。”李湛用额头抵着她的,“我能保证我头脑清醒,但我又怎能保证猫猫的头脑和我一样清醒,就算猫猫做得到,他儿子孙子呢?有人书写的历史近四千年了,但谁见过千秋万代的朝代,你还不如多和我说说社会制度的问题呢。” 小花躺在李湛怀里,觉得安心得想睡,一直以来有些浮动不安的心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 不远处,花兰跟东方在树荫下吃东西,应该说是花兰喂,东方吃,两人都很有眼色不去打扰安平王和小花。小花最近心情不好,他们都看得出来,安平王为她开解开解最好不过了。 “下次要肉馅的,肥猪肉多点的。”东方一边吃着花兰递到嘴边的馅饼一边说。 “好,真是的,跟小姑姑一个样,都爱吃肉的。”兰兰叹气,又将一块饼放到东方嘴边。 “天气开始冷了,特别想吃肉。”东方嘴巴里塞得满满的,看着兰兰的眼神心满意足,就像被喂得饱饱的小狗,眼神水汪汪的,就差没上去蹭蹭主人的手了。 “最近很辛苦吗?你瘦了很多。”花兰有些担心地看着东方越发纤细的身体,安平王遇刺的事她最清楚了,若不是东方在,安平王说不定会出事了,到时小姑姑不知多伤心。 东方马上得意起来,“我这可不是瘦下来,你站起来。” 花兰不明所以站起来,东方站在她旁边,两人靠得很近,近到花兰能看到他纤长的睫毛,像翩飞的蝴蝶,东方真的是少见的美人呢,花兰心道,还好他总是板着脸,如果他老像这样笑着,不管男女肯定像狂蜂浪蝶一样死跟在他身后。 “看到了吗?” “什么?” “我们的身高差啊。” 花兰这才发现她站起来居然只到东方的耳朵边,“好像长高了一点啊。” “不是好像,是确实,而且我长高了不止一点。”东方有些不满了,去年第一次见到花兰时,花兰递饼给他,那时他比花兰高不了多少,而且因为他非常瘦,看起来花兰比他还高。 男人都很介意这个?花兰顿了一下,见东方一脸求表扬的样子,她有些想笑,太萌了,好可爱。 “怪不得你最近那么想吃肉,原来你这一年高了很多。”花兰衷心地感叹,“食量好像也长了,看来我下次要多做些饼给你了。” 东方很得意,“一定是兰兰的饼太好吃了,我才能长这么高。”认识兰兰之后,她经常让人送他亲手做的烧饼,小花有的他都有一份。 “那是你天天喝牛奶的功劳吧。”花兰有些得意,她对吃得多又很萌的人最没辙了,天生就有喂养癖的人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将喂养对象养得又白又胖了。 “嗯,也许有,但我觉得每次吃兰兰做的饼时最开心了。”东方诚实地说。 花兰心花怒放,啊啊,这是对她最大的赞美,果然还是喂养跟小姑姑和东方一样的人类最有成就感了,不管养什么动物都会被她喂死!而且动物也不会赞美她。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匠人:这盔甲凹下去一个洞了,是不是被野猪顶到的? 张猛:(板着脸)不是。 匠人:那一定是被大象的象牙顶到的,张将军你还活着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张猛:(怒了)这是被人打的,而且是拳头。 匠人:哇,那这个人一定是体重超过800斤的超级胖子才有这么大的力量。 ps:抱歉,昨晚有事,不能更,但这个月剩下的日子会日更的。还有这文的题目又改了一个,因为无线的编辑要求改 第164章 山上的枫叶半红半绿,景色美不胜收。山风吹过,枫林似乎在低语和倾述。 李湛解下披风将小花裹得严严实实的。从始至终,小花睡得很熟,呼吸甜软,李湛将她又抱怀里,目光极为温柔。 小花的眼睛是很漂亮的杏眼,看人的时候总带着调皮的笑意,那是她整张脸上最出色的部位,也是最能看出她情绪的地方。但现在这双明亮的双眼紧紧闭着,眼角周围有着淡淡的黑眼圈。 李湛动作轻柔地在这双眼睛上亲了亲,将她身上的披风裹得更紧了些,小心掂了掂怀中少女的份量,好像重了些。再摸了摸她胸口微微的隆起,最近秋意浓重,衣服较厚,李湛理所当然地想,有没有长胸还是得亲手摸摸才行,从外表哪里看得出来。 李湛满意了,情不自禁又捏了几下,果然最近的木瓜炖牛奶果然没白吃,还是有点用处的,再长两年应该可以吃了吧,不过他还是喜欢小笼包那种的,长成大馒头就算了,他敬谢不敏。 花兰睁大了双眼,怒火像烧得正旺的柴上倒了一大桶油。 东方几乎可以从她脸上读到她的内心话:禽兽,给我放开那只萝莉! “别拦我!”花兰低声怒喊,若不是顾及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小姑姑的名声不容败坏,她早就将那只不要脸的色狼骂个狗血喷头了。 东方还是坚定地站在她前面,“他们是恋人,这本来就很正常,而且妹子还小,安平王心里有数的。” “有数个屁……”兰兰怒不择言,“你看那只色狼像是有数的样子吗?” 东方看了过去,刚刚因为角度原因他只看到李湛为小花裹上披风,然后将她抱怀里,但此刻从这个角度他看到了那只不怀好意的,在人家小姑娘还没发育的胸前摸个没完的手。 卧槽,东方也想骂了,我说安平王你到底多饥渴,一个平胸萝莉,胸肌可能还没你发达,你居然摸得这么起劲,死恋童癖! 东方不假思索地折断一截树枝用力掷了过去,李湛遗憾地将手拿出来,顺手接住了树枝,没人看到就算了,他可不想当众表演。 “好了,现在……” “好个屁!”花兰还是一肚子的怒火,“我得将小姑姑叫醒,她的豆腐都要被人吃光了。” 东方赶紧拦住过度激动的花兰,可不能让她去打扰了,一来小花最近几乎都在失眠,现在难得睡着,二来安平王外表看起来光明正大,实则黑着呢,真打扰他谈情说爱的人一定死得很惨。 卧槽,我就知道男人都是一国的。花兰挣扎得更起劲了,看着因激动不停晃动的丰胸,东方心猿意马的,胸部长得像花兰这样的才值得摸啊,安平王的喜好太特别了。 见小花有些被惊醒的样子,东方赶紧捂住花兰的嘴,将她拦腰抱住跑了。 小花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听讲座的时间了,看着被自己压到脚发麻的李湛,小花十分不好意思。 小花赶紧冲向聚贤楼,这里全校师生都集中在一起准备听讲座,小花才坐下,燕燕就有些好奇地问了,“今天中午你和花兰姐姐去哪了?我想找你们吃饭的。” “我中午有事。”小花反省了半秒,自己真是有异性没人性啊。 一群人坐好了,讲台上面的朱夫子说了一番欢迎的话,然后李湛终于出现了。 人群安静下来,每个人都露出热切的表情看着那身段修长的少年摄政王,谁能想到这个少年居然是如此的出色呢…… 小花从头到尾只顾看着李湛发花痴,没注意听他在说什么,但这不妨碍她知道李湛受欢迎的程度,因为不时震破屋顶的掌声和叫好声几乎将她的耳朵震聋了。 “安平王真的很帅……” “没错,想当被他名声坏成这样,不知是谁造的谣。” “我听说皇上身体不好,这几年的朝政都是安平王冶理的,这几年苛捐杂税少了很多是安平王的功劳……” “是啊,咱们大庆越发繁荣了……” “若不是他这么厉害,北蛮人也不会想要刺杀他了……” 小花骄傲地听着周围的人在赞扬李湛,她很想大声宣布:那是她的男人! ******************** 讲座听完后几天,兰兰总是死死跟着她,还三令五申的要求以后她和李湛约会,一定要告诉她。 “为什么?”小花不解了。 “哦,我是担心东方,你们约会,东方肯定也在,我得弄些好吃的给他。”兰兰微笑着说。 那天东方说了小花失眠,好不容易能睡会,兰兰听得泄气,又有些难受,她天天看到小姑姑都没发现小姑姑不对劲,而安平王呢,才见面就知道小姑姑因为担忧失眠。 “好的。”小花漫不经心点头说,心思又跑到怎么发明方便面去了。 *********************** 张猛和屠劳出发了,小花忍着不哭,一脸笑容送走了他们,大家担心了好几日,见小花没什么不同就安下心了。 东方摸着撑得难受的肚子,卧槽,哪个王八蛋说没什么不同,妹子做的饭依旧是四人份的好不好,每次都做了屠劳和张猛的饭菜,他现在才知道吃伤了是什么感觉。 “东方大哥,吃饭了。”小花端着饭过来了。 “好的。”东方微笑着,看到又是山一样多的食物时,他嘴角抽了一下,不由得又摸了摸条件反射喊疼的胃。 于是直到小花不经意中看到东方让人开消食的药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丧心病狂,擦,屠劳跟张猛也都是大胃王,东方居然这些天来都吃了三份大胃王的饭菜。 小花赶紧给东方做了好几天养胃的药膳,见东方被她养得油光水滑的才安心,她可不是养什么动物都养得撑死了的兰兰啊,不对,如果东方被她养死了,她会比兰兰更臭名远扬的。 说到兰兰,小花有些郁闷,兰兰还说以后要是她要李湛在一起要通知她呢,结果这段时间天天和李湛在一起的反而是兰兰。 不管是李湛,沈佩还是兰兰,她都好久没看到了,还好李湛不忘经常写信给她,不然这日子真难熬。 这段时间李湛和花兰都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安慰小花,战争机器的启动让他们绷紧了神经,尤其是花兰,她的工作量不比李湛少多了,筹集军粮,筹集银子等等事情多得让她顾不上书院的学习了。 书院将上次李湛演讲稿传遍了天下,小花这才发现李湛的好名声也跟着传遍了天下,书院的学生也没了那种浮躁之气,大家都低头猛读书,似乎都深刻的理解到李湛所说的为国家读书而发奋。 时间一天天过去,外面下起了雪,小花吃起了火锅。腊八前一天,李湛和皇帝居然偷溜出来到小花家提前过节了。 “花花,我们过来和你过节。”李湛乐得眼睛眯了起来,“呆会记得要做很多好吃的,上次的茉莉花酥肉我还要吃。” “大哥,好久不见了。”小花开心向皇帝问候,“最近大哥精神好了很多,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呢。” 皇帝得意极了,“我最近一直吃你说的药膳,精神当然好多了,来,猫猫,向你小婶问好。” 在皇帝怀里,包得像一个巨大的圆球的猫猫黑黑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小花,乐呵呵地向小花吐着口水泡。 小花眼睛都亮了,伸出手去握住被衣服包得严严实实的小手,“猫猫,你好吗?” 猫猫伸手过来要小花抱,皇帝笑眯眯地松开手了,根本不担心小花抱不动,这姑娘可是怪力啊。 小花乐呵呵地抱着可爱的黑皮王子猫猫,将他放在坑上,猫猫乐得想爬,他最近进化到爬行动物了,又好动,一不留神就不知爬到哪里去了。 看着猫猫因为过多的衣服只能像个球一样在坑上到处乱滚,几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怎么穿这么多?”小花看着像乌龟一样挥手小手小脚想翻身的猫猫笑得肚子疼。 “没办法,天气太冷。”李湛叹气,“怕他感冒。” “对了,我有好东西,刚做好的,原本打算当过年礼物的,既然你们来了就提前送你们了。”小花跑去翻箱倒柜,最后拿出几件衣服出来。 “这是给猫猫的,这衣服别看轻薄,但十分暖和。”小花将猫猫身上笨重的衣服脱了下来,将一件黄色的带着小猫帽子的羽绒服给他穿上。 “这是什么?”李湛好奇了。 “羽绒服。”小花头也不抬,“那件蓝色的是你的,还有那件明皇的是大哥的。” 李湛乐呵呵地拿起来试穿了一下,才穿上就觉得太热了,赶紧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两件才觉得合适。 “太棒了!又轻便又暖和。”李湛跑到外面,屋外没生火,他也没披上披风,但这叫羽绒服的东西非常暖和。 皇帝也试了试衣服,果然暖和,他眉开眼笑地说,“弟媳妇,你的女红果然做得好。” 小花傻笑,你要是让我绣花就知道我的女红有多么的“好”了。 小花细细将羽绒服的做法跟李湛说了,随即又叹气,“要是去年冬天想到羽绒服就好了,今年就不用担心爹和屠大哥了。”边疆的冬天居说吐个口水还没到地上就结冰了,她都不敢想像有多冷。 “今年想到也不晚。”李湛摸摸小花的头说,“我让人收购鸭绒去,快过年了,这鸭绒应该不难收集。” “对了,这两件羽绒服是我为爹还有屠大哥做的,到时你们送冬衣时别忘了帮我送到他们手里。”小花将那两件羽绒服交给李湛说。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橘子:呜呜,我再也不想吃鸭肉了。 东方:我也不想再吃了鸭子了,再吃我觉得我都变鸭子了。 小花:(呵呵,你要变鸭子肯定就不会有讨厌吃“鸭子”的人了。)为了爹和屠大哥,还是多吃鸭肉吧,不然哪来的鸭绒。 ps:谢谢minkamin的地雷,我明天上早班7点起床, 上班族真辛苦。 第165章 李湛坐在坑边,一边分心看着坑上的猫猫,一边思考羽绒服的扩大化和其为百姓带来的益处,本来就不是什么好皇帝,现在处于退休状态不想鸟什么民主民生的皇帝只关心今晚吃什么。 “弟媳妇,今晚我想吃水煮鱼。”皇帝一脸期待地看着小花,“要不水煮牛肉也行,要辣得过瘾的。” “抱歉,辣椒不够用了,今晚还是吃西红柿牛腩吧,红烧狮子头也不错。”病人还是吃清淡些好。 “狮子?朕吃过老虎和熊,但没吃过狮子。”皇帝很感兴趣地问,“狮子的肉好吃吗?” 要是在现代,你绝对会被抓去坐个十年八年牢都不止,小花吐槽地想,“不是真的狮子,是五花肉做的。” 皇帝有些失望,“朕还以为是真的狮子呢,对了,朕想起来了,宫中的百兽园里有狮子,要不朕叫人将它宰了送肉过来做真的红烧狮子头?” 小花狂摇头,卧槽,又是野生保护动物,皇帝大哥啊,你要是在现代,绝对会被抓起来坐穿牢底的。 “小花不会做真的狮子,而且狮子看起来肉就很结实,嚼都嚼不动,还没猪肉好吃呢。”一边还在研究羽绒服的李湛嗤之以鼻地说。 “那就算了,不过说起来百兽园里的野兽养得很肥,狮子肉不好吃,总有好吃的吧,孔雀怎么样?当成鸡一样就行了。” 小花狂摇头,冷汗流啊流,“孔雀肉不会做,也没吃过啊。” “狐狸怎么样?” “听说肉是酸的。” “豹子呢?” “没有吃的*。” “鳄鱼怎么样?” 小花翻白眼了,“大哥,如果你想身心健康地长命百岁,这些奇怪的野生动物能不吃就不吃,这些东西上面说不动有人类没发现的病毒。” “有毒?”皇帝马上阴谋论了,“是进供的人想毒害皇室吗?朕要诛他九族!” 小花猛摇头,辩解说,“动物身上都会有些人不适应的东西,比如说虱子,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毒,像猪和鸡,几千年来我们吃着没事,还是吃这些安全,那些野生动物,就吃个猎奇,其实吃了也不见得就多长两块肉。” 皇帝有些泄气,“既然这样,以后我们还是不吃这些猛兽了,朕还真以为这些猛兽比家禽更滋补呢,不过,也不是都不能吃……”皇帝对李湛暧昧的笑了笑,“老虎可以吃,朕吃了多年,没什么事,湛儿以后也可以多吃些,对身体好。”只要是男人都不会想错过老虎身上那二两条形肉!那可是金枪不倒的超级壮阳之物啊! 小花一脸惊悚地看着皇帝,原来皇帝是真正的野生动物祸害者啊,哪天老虎会灭绝皇帝一定是最大的刽子手。 “我才不需要吃,我身体可健壮了。”擦,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虎鞭这玩意需要吃吗? “老虎肉有这么补吗?”小花傻傻地问,一脸的纯洁。 “呵呵,大补之物!”不想污染小花的耳朵,李湛敷衍地说,“女人最好不吃,会补过头的。” 小花努力地想上辈子老虎的功用,想起虎骨酒来了,遂点头赞同,“虎骨酒确实是壮筋骨的,对腰肾也很有好处,还可以祛风寒呢,确实是大补之物。” 李湛跟皇帝对视一眼,虎骨头居然还可以泡酒,而且好处居然有这么多? 皇帝摸了摸年轻时因为老婆太多晚上活太重导致过度劳损的腰和肾,决定回宫马上将百兽园养的那头老虎宰了,虎骨头拿来泡酒,虎鞭也拿来泡酒吧,等这小两口以后结婚了x生活更和谐些。 小花出去让人准备吃食去了,谢大娘看她做过些些菜,她都懂做,小花到厨房蒸了个金黄喷香的蛋羹,猫猫现在已经可以吃些辅食了。 小花端着蛋羹进来的时候,皇帝和李湛正在坑边谈论问题。 “啊啊……”坑上到处乱爬的黑皮肤婴儿因为没人和他玩,一看到小花就有些委屈地呀呀叫着。 “猫猫,姐姐给你做了好吃的蛋羹哟。“将蛋羹放一边,小花抱起猫猫,拿出手帕给他做了个简易的围脖。 “什么姐姐,你是他婶婶。”李湛十分不满,“这不辈分都乱了吗?” “以后嫁了再说,现在还没嫁呢。”小花随口说,低头给猫猫系上围脖。 李湛很气闷,现在要是没人,他肯定将小花捉起来亲到她亲口同意嫁他为止。 皇帝见状又是大笑。 猫猫以为小花在和他玩,身体扭来扭去的,咯咯地笑着。 他是个特别淘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比别家的孩子壮, 3个月大的时候看起来就比别家半岁大的孩子还要结实,现在五个月了,看起来比很多一岁的婴儿还大,压根不用担心他将来个子会矮。 皇帝摇头笑了笑,过来抱住猫猫,“这孩子吃东西时一定要两个人才行,一个人抱,一个喂。“ 猫猫在皇帝怀里兴奋地扭动着身体,像只多动症的猴子一样,没一刻静得下来。 “猫猫,张嘴。”小花拿着小勺子将柔软好吃的蛋羹放进猫猫嘴里。 小猫猫吞下第一口蛋羹,马上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等着小花喂他,小花但凡慢了点,他就呀呀叫着伸手要拿勺子,大有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架势。 很快一碗蛋羹就喂完了,猫猫还意犹未尽,小手死抓住空碗不放,小花花了些力气才将碗抢下来,“这孩子力气还是挺大的,以后说不定是练武的好手呢。” 皇帝骄傲的将头仰得高高的,“那是,朕的孩子,像朕。” 对于傻爹的自吹自擂,李湛习惯性又吐槽了,“应该说像我吧,我的力气比皇兄大多了。” 小花不理会那两人的抬杠,将手帕放温水里浸了拧干为猫猫擦干净小手,“猫猫,呆会还要喝奶的,不可以吃太多哦。” “其实还可以再吃一碗的,呆会我们吃完饭再给他吃点东西吧。”李湛也过来逗猫猫说,“这孩子食量特别大,是一般孩子的两三倍,将来肯定也是个大胃王。” 皇帝又得意地摸着下巴的胡子,“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种!” 李湛也深以为然,“更像我吧,将来肯定和我一样能吃!”大有大胃王光荣,大胃王威武的架势。 “五官其实还是更像大哥,鼻子眼睛一模一样啊,除了下巴,小家伙现在双下巴,等长大才知道像不像大哥,不过皮肤是最不像大哥的地方了。”小花有些不解地看着皮肤白皙的皇帝,“之前湛哥还跟我说以后会越长越白吗?怎么还是这么黑?” “这孩子的皮肤像他娘。”皇帝郁闷地说,黑土胖的桂花身上的黑就遗传给猫猫了。 “其实应该说是长得像我,我皮肤也不白。”一身蜜色皮肤的李湛得意地说。 “猫猫的皮肤可比你还黑。”皇帝叹气,弟弟这皮肤可是晒出来的,猫猫不晒太阳就长得这么黑了将来再晒太阳会不会丢到碳里认不出来。 猫猫不知道大人为他发愁,吃饱喝足的他现在乐呵呵地扯着他衣服上帽子的猫耳朵,吐着口水泡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婴儿国语言。 晚餐准备好了,在外面一直警戒的东方也进来一起吃饭了,虽说这里是东方的家,也没几个人知道帝国这三个身份最高的男人出现在这小小的张府里,但该警戒的还是要警戒的。 晚餐的菜单是小花定的,大部分菜都很清淡,但味道还是不错的,皇帝微笑地看着小花,他这弟媳妇真的很体贴呢,知道他身体不好,明明很爱吃辣的但做的全是清淡的菜。最重要的是还会照顾孩子,看,猫猫居然给她哄得睡着了。 “这个红烧狮子头一点都不像狮子。“皇帝点评道。 “不像没关系,好吃就行了。”东方埋头猛吃。 “这样说来这道蚂蚁上树肯定没人敢吃了。“小花笑眯眯地说。 “你们不吃我吃。“李湛乐呵呵的将那一整盘粉丝放到自己面前,这肉末粉丝味道意外的合他口味。 “谁说朕不吃。”皇帝不悦地说,赶紧挟了好大一筷子粉丝过来,“朕只不过想说这些名字不大合适而已,取名雅一些更好。” “太名不副实的名字,什么一网情深,青龙过海就算了,猜都猜不到里面是什么。”李湛无所谓地说,菜名只要不影响食欲就行了,反正最后都是要吃到肚子里的。 人多吃东西就是快,四人一个愉快地吃完了这顿饭。皇帝咋舌地看着上了一盘又一盘的菜,像山一样高的米饭迅速消失在这三个的嘴巴里,想到弟弟说的也是大胃王的张猛和屠劳,皇帝只有一个念头:这老天爷究竟是怎么安排让这几个大胃王见面的?怎么大胃王全集中在一起了? 饭只吃到一半,猫猫就醒了,见大家都吃得开心,他也呀呀叫着让上桌子。小花去弄了加了果汁的米糊给猫猫吃,小猫猫一边吃一边不甘心地伸手抓桌面的菜,呜呜,他也要吃,明显桌面上的更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百兽园园长:来人啊,让人多送老虎过来,老虎又不够了。 小官甲:这不是还有好几头吗,而且最近皇上都不吃虎鞭了,还有必要进贡这么多老虎吗? 园长:你没发现安平王已经长大了吗?未雨绸缪都不懂,难怪你只能当个小官。 李湛:皇兄,你要虎骨酒就直说,你可把我的名声都祸害没了。 第166章 “这个送你。”李湛拿出一朵珠花。 小花眼睛都睁大了,这珠花十分漂亮,尤其是中间龙眼大的粉红珍珠,“好漂亮,一定很贵吧!” 李湛不乐意了,“我送你东西,你就只想到贵不贵?” 小花爱不释手地端详着手上的珍珠,“当然,这关系到我能不能用上。” 李湛脸开始黑了,“我以前送的首饰你居然没用上?” “你难道不知道书院的规定吗?”小花郁闷地看着他,“书院不允许带首饰的。” “今晚你也没带首饰。”李湛气乎乎地说,“你是不是在喜欢我送你的东西?” 小花觉得有理说不通,“你送我的食材还不都吃掉了,我不是要下厨吗,我担心这些首饰会被烟火熏坏了,尤其是你送的我大部分是珍珠饰品,烟一熏就暗淡了。” “熏坏了又有什么关系,我会送你新的。”李湛不以为然地说。 “我舍不得。”李湛送的珍珠至少都是龙眼大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价值不菲,熏坏了多可惜。 李湛误会了,心情又变得舒畅起来,原来小花那么看重他送的东西。 “下次我会送你更漂亮的珠花。”李湛心情很好的抱住了她。 “嗯,珠花是很漂亮,不过为什么都送珠花呢,你可从没送过我发簪,钗子和金步摇什么的。” 李湛无语地摸摸她的头发,“我送你钗子,你头发插得下吗?” 小花嘟着嘴,“我头发才不少,我的头发只是太细了看起来才不多。” “所以说还是珠花合适。”李湛亲了亲她的小脸。 “可是总觉得插上金步摇,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的很有女人味呢。”小花有些郁闷地摸摸自己的头发,古代女人最痛苦的一点就是头发少能做的发型真的很少,想多插些头饰更别想了。 “你现在就很好。”李湛赶紧说甜言蜜语,小花要是想起还有带假发这件事就糟糕了,他一点都不想亲她的时候亲到一嘴的发油,尤其听说有些发油为了好定型还加了人的口水。 女人悦已者容,小花也不坚持了。 “来,我给你带上这个珠花。”李湛将那粉红珍珠的珠花系在她的头发上,“很漂亮,花花真可爱。” 小花有些害羞地将头埋进他怀里,两人此时无声胜有声地拥抱着,看着天上的雪缓缓落到地面上,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有如天上宫阙。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越发黑了,李湛动了动身体,然后听见怀里的小花细微带着几分不舍的声音。 “下次,什么时候才能见面呢。” 李湛苦笑,但并不愿意骗她,“等过了年才能来看你。” “还是以前好。”小花气闷极了,“以前在水月庵的时候我三天两头可以见到你。” “你也说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李湛抬起她的脸,用手指抚弄着如玉的肌肤,“等再过两年,我们成亲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两年?”小花算了算,发现自己还不到大龄青年,不过听说结婚早生小孩早点会比较容易恢复身材,不对,两年后这身体也还没到17岁,早产会死人的,“还是三年吧。” 这次轮到李湛气闷了, “你不想早点嫁我?”刚刚她一脸失落的样子都是假的。 “你觉得两年后我能成熟到能成亲的地步了吗?再多等等吧,果子还是熟透的好吃。”小花从他怀里出来,转了个圈。 李湛郁闷得不行,小花今年是长高了一点,看起来总算不再是女童的模样了,但比起同龄人还小了二三岁,按她缓慢的生长速度,两年后肯定还是青涩果子一枚。 “不管了,果子不一定非得成熟才能吃,半生不熟的别有一番风味。”李湛恶狠狠地咬了那粉色的唇一口,“恋童癖就恋童癖,老子忍不了,再忍下去老子快成太监了。” 小花的脸刷地红了,“忍不了也得忍,你记住我不要别人用过的二手货。” 李湛郁闷得不行,看了看小花冬衣下平坦的胸部,又想起东方那死家伙说的话,“安平王,下次最好不要猥亵幼女,那是我妹子,下次再让我看到那样的画面我会揍人的,你要想摸胸部还不如摸你自己的,你的胸肌比她还大呢。” 他对大*真没好感,但既然大*是女人成熟的标志,小花还是长点胸吧,长成大*他也认了,天天做春梦,想吃不能吃的感觉真的很伤。 *************** 过了两天,首战大捷的消息传了过来,歼敌三万,整个京城载歌载舞,全部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 大庆已经多年没有这样的大胜了,这一下就连最反对这场战争的保守派都缩回头没再说话。 小花高兴极了,仗打赢了,爹和屠劳可以回家了吧。 东方泼了她一头冷水,“你想得美,你不知道这是首战吗?既然是首战,那还有二战,三战呢。” 小花沮丧,然后皇帝的赏赐到了,读圣旨的不是太监,而是礼部的官员,很年轻也很有风度,长相是令人一看就有好感的温文尔雅,他洋洋洒洒地拿出黄色的圣旨,小花听着一堆听不懂的术语,头晕眼花,只知道是皇帝赞扬她的羽绒服做出的巨大贡献。 小花很迟疑的接过圣旨,她要不要像电视上演的,拿出银子表示意思意思一下呢。 宣旨的小官嘴角抽抽地看着好奇地拿着圣旨左看右看,还用力扯了几下似乎想考验这圣旨是什么材料的小花,这姑娘也未免太……活泼了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不将圣旨当一回事的。 神通广大的宋嬷嬷脸有些青,小姐你要研究圣旨回房研究就好,你这样会有人怀疑我的教育能力的,宋嬷嬷瞪了熊孩子一眼,带着矜持而不失礼貌的表情问道,“不知先生贵姓……” “下官姓杨。”小官员很有眼色,看这嬷嬷的模样,这一身的气度,应该是从宫中出来的,小官立刻表现得更尊敬了。 “哦,你是杨奉大人,久仰。”宋嬷嬷打着官腔。 杨奉一脸吃惊,“嬷嬷认识在下?” “尊师礼部尚书余大人德高望重,天人谁人不识。”宋嬷嬷一脸微笑,对一边在研究圣旨的小花道,“小姐,这圣旨还不收好,拿到观音前供一下。” 小花一脸模糊,家里没供观音啊,但见宋嬷嬷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她,她只得乖乖地将圣旨拿走了。 杨奉还是一脸僵硬地看着拿着圣旨蹦蹦跳跳的小姑娘,真的,他第一次看到有人不将圣旨当一回事的人,这姑娘是不是不懂这圣旨意味着什么。 ************* “杨大哥。”余慧一脸欣喜地看着杨奉,“今天怎么这么有空过来?” “到张府颁圣旨,路过这里顺便来看看老师。”杨奉一脸微笑地看着越发文雅美丽的女孩,“很久不见,慧慧长大了呢。” “我们一个月前才见面,哪有很久。”余慧嗔道,“杨大哥说的张府是指张将军的府上吗?” “你认识张将军?”杨奉惊道。 “不认识,”余慧摇头,“机缘巧合之下知道有这个人,我认识他的养女张静,和我同是书院的学生。”余慧向来自傲,她觉得自己生得好,家世优越,成绩优秀,怎么看都是才女来着,但进入京城书院之后,她身上的傲气被人打得体无完肤。 先是花兰,她进入书院后才发现一介商家出身的花兰在书院居然混得风生水起,人缘好得让人惊叹,余慧开始反省,自己有什么好骄傲的,她自我感觉良好,但她有多少真心的朋友,她根本没有花兰身上的能吸引很多人来跟她交朋友的人格魅力,她有什么理由表现得比花兰更骄傲。 再来是张静,这也是她原本看不起的人,上课第一天就傻乎乎地在课堂上吃东西,这样一个不知道在正确的场合做正确的事情的人,她原来认为很庸俗的,所以她根本不想提醒她夫子来了,反而想着将她当试刀石试试新来夫子的性子。 然后她发现震惊的是她,她从小饱读诗书,但这姑娘居然能提出一种新的理论,从朱夫子狂热的眼神中,她看得出,这学说的魅力有多大。尽管张静一再说这理论是她娘亲提出的,但她看得出来,花兰肯定也深入研究过,不然不会说得头头是道。 “张家姑娘……”杨奉犹豫了一下说,“有些奇怪,张猛之前官位不高,但居然能请宫里的嬷嬷出来教养闺女,看那嬷嬷一身气度,我去查了查,居然是前皇后身边的宫女,张家不简单。” 多的杨奉就不说了,比如说为什么皇帝在大告天下张静发明羽绒服的功劳,还有他机缘巧合之下知道皇帝的安平王及小太子猫猫身上穿的就是羽绒服,这羽绒服的发明者是张静,那他们身上的羽绒服究竟是谁做的他心里隐隐有了答案。再加上张静收到圣旨时并不如一般人那样诚惶诚恐,将圣旨当宝贝一样放在祖宗牌位前,那是不是表明她经常看到比圣旨还要重要的人,比如说皇家…… 杨奉不敢想了,但他还是暗示小师妹要跟张静交好。 “张家确实不简单,张静也很厉害。”余慧不得不承认,“她看上去没什么厉害,每天只顾着吃吃喝喝,但大智若愚说的就是她。”她也看过朱夫子整理过的理论,越看越心惊,她也想和张静交朋友,但她向来高傲惯了,觉得很难低头。抱着这样的心态去接近张静,她觉得张静一定不会真心和她交往的,所以她一直在磨砺一下自己身上的缺点,她觉得能正确认识身上的缺点并改变它,自己一定能变成理想中的人,超越自己比打败想像中的对手更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橘子:小姐,为什么你都不喜欢带首饰? 小花:你知道这样的珍珠值多少钱吗?至少100两啊,这些珠花跳几下就会掉了,你这不是暗示我将钱放头上,等着它掉吗。 第167章 小花在为期末考试作准备,考完试,就放假过年了。 然后她发现她成名人了,因为皇帝将如何做羽绒服的方法发在驿报上,公告天下了,当然她这个发明人的名字也在上面。 书院的人一边忙着考试一边忙着打听她的事,然后小花发现自己到哪里都有人给她让路,打个饭都有人让队了。 “看,那就是张静,真厉害。” “是啊,据说她是花兰的小姑姑……” “但怎么一个姓花,一个姓张呢?” “你没听说过吗?原本的花夫人姓温,花老爷的填房是马候爷之女,她一嫁入花家就想方设法设计张静……” “我知道我知道,听说是马氏将母亲刚死的她赶出门了,张静不是很能吃吗,马氏说她是饿死鬼转世,将她赶到水月庵去了,后来还被马氏怂恿花老爷将她除族了……” “她现在的养父是个张将军,她才跟着姓张的……” "张静太可怜了,那马氏真不是人!" “就是,难怪那马氏现在百病缠身,这都是报应……” 完全歪楼了,大家的注意力从羽绒服对国家民众的贡献集中到小花的悲惨历史了。 ********************* 教室里人都快走光了,小花有些焦虑地赶作业,还好今天班长余慧也还没急着回家,不然她就惨了。 总算赶完作业了,小花大大松了口气,整个人无力地趴在桌面上,昨天收到张猛的信确切说他们不回家过年了,小花伤心了很久都忘记作业的存在了,还好班长通情达理,让她今天做了交上去。 “写完了,麻烦余慧同学了。”小花一脸感激地对着余慧说。 “没什么,我刚好看会书。”余慧微笑说走过来,但收作业的时候迟疑了很久没走。 “怎么了?”小花问,她对这个班长还是有好感的,标准的白富美+学霸,身上是有一些傲气,但还好对谁都这样,并没有区别对待,总之是个好班长。 余慧欲言又止,最后说,“谣言总归只是谣言,你别太在意……” 小花愣了一下,她这是在安慰她?看着明显有些局促的余慧,小花笑了,“谢谢你,不过我没事,嘴巴长别人身上,她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不会介意的。” “那说好。”余慧松了口气,又觉得自己有些傻,以张静的性格,她怎么会介意这些事。余慧心中升起敬配,爷爷说的历经风雨还能保持本心的人最是通透,如果她现在不开口,等张静变得越来越出色,她是不是这辈子都不能和她做朋友了? “还有什么事吗?”小花奇怪地问,班长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好像在纠结什么。 “我可不可以和你做朋友!”余慧终于克服自己高傲的自尊心,“我想成为和你一样坚强的人,我想和你交往。” 这是告白吧?被人告白,而且还是女人,小花整个人都傻了。 ********* 雪纷纷地下,一路上行人很少,纵马狂奔的东方依旧穿着薄薄的衣物,但他并不觉得冷,一来他身体很好,习武之人较常人更耐冷耐热,二来他身上穿的是小花特地为他做的羽绒服,这衣物目前为止是最为保暖的。 路过一家蜜饯店,想起想吃山楂和糖渍金桔的小花,东方下来买了满满一大包,经过首饰店的时候,东方又下马进去拿了一个长长的首饰盒放入胸口处。他跳动有力的胸口能感觉到长形的盒子的形状,心脏跳得更快了,冰冷的风雪不能让他的心冰冷半分。 雪渐渐小了一些,路上趁机赶路回家的人也多了起来,东方的马术很好,跨下的马也是少见的宝马,在这人渐渐多起来的路上他照样策马狂奔。 “这巷子今天人怎么这么少,你去看看这附近有没有人能帮忙,先将马车扶起来再说。”风雪中隐约的声音传过来,耳朵很尖的东方马上听出那是他魂牵梦绕的声音。 “那不行,小的不能留小姐一个人在这里。” 东方一扯马鞭,马立刻停下来。 纷纷的小雪里,世间一切都被染成一片白色,白色的屋顶,白色的屋檐,就路边的树上都是雪挂,晶莹又美丽,然后那穿着一身红色的少女在这静态的雪景中成了世上最美丽的景色。 “马车翻了?”东方跳下马,一眼看到翻倒在路边的马车,他有些着急地上下打量着花兰,“你有没有伤着?” “我没事。”花兰微笑起来,她原本觉得今天很倒霉的,但看到东方又觉得没那么倒霉了,唯一可惜的是她身上没带烧饼,不然还可以投喂一下了。 见东方还紧盯着她的衣袖,似乎十分想解开她袖子好好观察的样子,花兰只得说明事情经过,“……路太滑了,马车走得很慢,我身上穿得多,小姑姑做的羽绒服很好的减缓了冲撞的力量……” 东方这才将视线转到翻倒的马车上,见老实忠厚的车夫一直在安抚着受惊的马,东方也过去仔细查了查。 嗯,马看起来很好,只是受惊而已,“这马出门有没有什么不对劲?” “没有,小的出门前检查过了,马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今天实在路太滑了。”老实的车夫不敢怠慢地说,看着那在雪越发显得唇红齿白的少年,车夫定了定神,这叫东方的御前侍卫也未免太漂亮了,“这马平时都是小的亲自喂的,绝不会出问题。” 东方因为当了李湛的御前侍卫,职业病一身,他不言不语地将那马从头检查了一遍,见真的不是马的问题,又检查了一下那马车,发现也不是马车的问题才松了口气,这才笑自己真是紧张过度了,大概御前侍卫当久了,看什么都是阴谋论了。 花兰走了过来,带着笑意,“放心,我心里有数,真有人算计也逃不过我的法眼。” “我相信。”东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但这不是我不担心的理由。” 絮絮的雪纷纷下着,美丽的少女笑得更开心了,怎么办,为什么今天没带吃的东西呢,好想投食啊。 东方走过去找了个最适合的角度,弯下腰想将马车抬起来,车夫正想上去帮忙,却惊骇地发现,那个看上去纤细的美丽少年居然用双手将好三四个人才搬得动的马车抬了起来,花家的马车可讲究了,车内面积大,用料好,绝对超重,但这少年居然一个人抬了起来,车夫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马车没什么大问题,不过这边有些裂痕了,要不找到地方修修吧,现在雪下得更大了,正好躲躲雪,郭家饭馆在那边,里面的蹄髈非常好吃,我跟小花结拜就是在那店里呢。”东方微笑地说,今天真是老天留客啊,一定要抓紧机会。 “好啊。”花兰十分同意,呆会她一定叫很多很多的蹄髈亲自喂他。 无语的车夫很想告诉这两位,那不是裂痕,那是木材天然的纹路,花家的马车外表看上去不咋样,但实际上用的都是最好的木材做的,看这马车都翻倒了但一点都没损伤就知道了,而且现在天上的雪越下越小,年样子很快就要停了。但他什么都不说,识情知趣是他最大的优点。 花兰特地要了个单间,这是为了避免人多围观,东方吃东西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最柔和的,但简直可以秒杀周围的男男女女,没错,东方不板着脸的时候男人都会看得着迷。 花兰笑眯眯地看着吃完一大盆蹄髈的东方,又挟了一大块放到他嘴边,两人的交情深厚了,花兰逐渐将他的待遇提升到跟小姑姑一样了,能亲手喂绝对不会让他自己吃。 东方觉得很高兴,一个美人,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女人亲手将肉递到你嘴边,世间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而且兰兰对他这么温柔,是不是说兰兰其实心里也有他呢,除了妹子小花,他还是第一个得到兰兰的亲手喂食的待遇呢。 吃完饭的东方恋恋不舍地送花兰上马车,将手上的长形盒子交给她,“这是过年的礼物。” 见花兰愣愣地看着那盒子,东方觉得脸红了,有些心慌地将蜜饯又塞到她手上,“这也是年礼,你快上马车吧,我送你一段路。” 东方飞快上马,眼睛瞪着前面的马车,心惊胆战地等着花兰的回复,久久见花兰什么也不说,东方高兴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兰兰没拒绝,那是不是表示她其实不讨厌他呢。 “蜜饯?嗯,挺好吃的。”兰兰又打开盒子,一支蝴蝶戏花钗子安静躺在里面,那蝴蝶极为精细,像真的一样,这钗的做工极为精良,看起来像是“宝月斋”的首饰。花兰找了找,果然在钗子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宝月斋”的标志。买这个钗子,东方该不是将他的薪水都花光了吧。 兰兰并没想到东方送这东西给她的有什么意义,她只在暗暗计算东方的薪水,看来买了这钗子东方真的又成穷人了。 东方一脸舍不得地看着渐渐接近花家的马车,但想到兰兰并没有将那钗子还他又觉得心里开心。 “我快到家了。”花兰掀开帘子,看着东方,“这两天有空我送烧饼去小姑姑家里。最近发现一种新的饼的做法,用糯米做的,但拿火一烤就会变得很好吃,拿红糖水来煮也很好吃,你可以拿去出勤的时候吃。” 东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花兰,笑得合不拢嘴。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花兰:还是多做些饼给东方吧,他肯定又成穷人了。 东方:兰兰亲自做饼给我,而不是亲自做饼给小花,他只是顺便,这是第一次,兰兰一定喜欢上我了。 第168章 晚上吃饭的时候,东方一直傻笑,小花一边想着东方是不是捡了五百万两银子一边想美人就是美人,傻笑都比别人笑得有气质。 “二哥,今天有什么好事吗?”小花终好奇地问。 “今天见到兰兰了,去吃了蹄髈。”东方一不留神就说出真心话了。 “你居然没给我打包一份回来。”智商捉急的小花完全没抓到重点。 “我才没想到吃独食呢,郭家的蹄髈实在太好卖了,我吃的是最后一份了。”东方辩解说,想了想又郁闷了,“而且今天也不是我付账,原本想请兰兰吃一顿的,结果发现银子不够,钱还是兰兰付的。”东方叹气,他一见到兰兰就没理智了,哪里想到自己花光银子了。 “二哥,你居然成了要女人请客吃饭的小白脸。”小花取笑着说,“还好是兰兰,要是遇上的是其他女人,可就丢脸了。” 东方郁闷了,遇上的是兰兰才更丢脸好不好,遇上其他女人他丢不丢脸干她们屁事。 “不过二哥,你是不是没银子了?”小花问道,“御前侍卫的薪水是不是太低了?叫湛哥给你长工资去。” “还好,薪水还是够生活的。安平王并不小气,我只是拿银子去买了其他东西而已。”东方当时看到那去钗子只觉得兰兰一定很喜欢,哪里考虑得到它价格几何。“下个月我一定请你去吃一顿蹄髈!” “下个月?为什么这个月不行?” 东方不好意思说因为他的薪水全拿去买首饰了,连给妹子买蜜饯的钱也没了。 “还是我请你吧,我考完试就一起去吃大餐吧。”小花摇摇头,东方二哥身上简直是藏不住钱啊。“二哥,你以后还是存点钱娶媳妇吧,花钱不要大手大脚了。”小花语重心长地说。 东方又郁闷了,只觉得万箭攒心,为什么无论是花兰还是妹子赚的钱都比他多呢。 “妹子,你哥哥和嫂子什么时候回来?“ “前次刚来信,说是我嫂子七个多月了,如果没什么意外,明年四月份,等孩子三个月了就回来。”小花算了算日期说,“不知是男是女,希望是个儿子,这样兰兰以后嫁人了就有人撑腰了。” “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而且只要兰兰嫁个不会欺负她的人有没有人撑腰有什么打紧。”一听到兰兰嫁人心里就不舒服的东方炸了。 小花也觉得有道理,“也是,会欺负兰兰的人不一棒打死就不错了,将兰兰嫁给他那是做梦。“ “没错。”东方笑眯眯地点头,所以给兰兰找一个不欺负她的好男人吧,比方说他东方总赢。 “对了,今年爹和屠大哥都不回家过年了。”小花有些愁,“一想到爹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吃不好穿不暖的,我就心疼。“ “放心,今年他们绝对有肉吃。”东方肯家地说,“今年特别冷,听说边疆冻死了不少牛和羊,价格特便宜,不愁没肉吃。” “如果是那样,短期内爹更不可能回来了。”不用说也知道牛羊死光的北蛮肯定会从大庆这边掠夺,战争肯定会更残酷。 小花复习着功课,她并不担心考试,天/朝十几年大考小考,对于考试她很有心得了,复习起来并不太累,抓重点复习就行了。 至于体育课,这个学期学的是骑马,小花并不怕摔,她够灵活,所以这体育课她成绩还是不错的,当然令她惊讶的是,她以为书院很多姑娘会为体育课发愁的,但很多看起来相当文雅的女孩子居然马术也很好,她这才恍然大悟想到大庆最流行的运动就是马球了,相当于上辈子的足球,为之疯狂的人还真不少,各大书院里都有专门的马球运动员,男女队都有,每年各大书院都会约时间比赛,来看的人非常多。 橘子在一边陪着小姐,见桌面上的蜡烛快没了,赶紧换了一根,小花有些郁闷,这烛光就是不够亮,更别提一般平民家里用的油灯了,在灯下久了脸上一层黑,甚至鼻孔都避免不了,要是有电灯就好了,小花有些心血来潮地想要不要发明一下电呢,简单的试验她还是记得的。 “小姐,在想什么?”橘子见小花瞪着蜡烛看了好久没回神,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没什么。”小花回神说,“只是在想考试的事。” 橘子点头了,书院的考试真是刀光剑影啊,每个学生的成绩都会被排名,考得差的真不好受。 “小姐哪一科都不需要太担心,就是小姐的画技太差了。”橘子叹气了,“还好画画占的分数不多。” 小花也郁闷了,都快占了一半分了还不多?这些非主科占了主科一半的成绩好不好,如果主科是一百分满分,体育绘画音乐满分就是40分,不学它还真不行,会影响总分的。 **************** 这边花兰也在看书,但看的并不是书院发下来的书籍,而是历年春闱考题。 “小姐,这支钗子是什么时候买的?”收拾东西的丫鬟不解地问。 “哪支?哦,这支……”花兰拿起那支蝴蝶造型的钗,一时有些出神了。 她注意到东方是因为东方跟小姑姑很像,应该说对食物的执着很像,那种吃东西幸福的表情让她心里微疼,如果不是曾经挨过饿的人是不会对食物如些虔诚的。然后花兰观察到东方跟小姑姑一样,除了食物以外对物欲很淡泊,对感情却非常珍惜,跟他们在一起总让人觉得很开心,因为他们会将你放心里,看得比他们还重要。 花兰在烛光下,用手指转着蝴蝶钗子,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小姑姑和东方都是很傻的傻瓜。小姑姑在水月庵的时候是那么困难,但她想也不想将她赚的钱全交给她,完全没考虑过给自己留下分毫,现在也是,她非常确定只要她对小姑姑哭穷,小姑姑那傻瓜肯定会将她的财产全部塞到她手里。还有东方,这钗子肯定花光他工作以来的全部薪资了,但他却完全没想到自己银子花光了怎么办,只想到她喜不喜欢。 说实话,花兰原本想拒绝的,但一看到明明都没银子付账了还担心她不喜欢钗子的东方,她就没办法开口拒绝了。 唉,花兰将手上的钗放好,重新拿起考题,这世上就是因为有这么多让人放心不下的傻瓜,她才不努力都不行。一时间花兰又坚定了自己去科举的决心,哼,大庆有女将军,女元帅,再出个女状元又有何不可。 她既然能踩着书院无数男人的尸骨长年高居第一,那在官场上照样能踩着一群雄性官员向上爬,至于歧视?擦,她在京城书院里受的歧视还少吗? ************** “小静,你靠得怎么样?”一考完试,燕燕就跑过来问。 “嗯,马马虎虎吧,很符合我做人的标准。”小花想了想说。 “狂拽霸气吊炸天?”燕燕睁着大眼睛问。 卧槽,小花脸都扭曲了,原来她给人留的印象就是这样吗?早知道就控制住自己的嘴巴了,不和燕燕说这么多网络语了。 “我说的是中庸之道。”小花咬牙切齿,“别破坏我的形象,想来我是多么低调的人啊!” 燕燕乐得大笑,“张静,你真是好有趣,总是爱说笑话,你低调,那就没人高调了。” 小花气得跳起来,“别破坏我名誉,我哪里不低调了?”之前羽绒服的事是皇帝弄的劳什子表彰,要不她可是一直当个小透明的。“羽绒服的事现在都没人谈论了……” “我说的可不是羽绒服的事。”燕燕忍住笑说,“你说你低调,那问问书院里的马同不同意。” 小花有气无力地低下头来,如果是这件事的话,她还真是不低调。 两天前是体育课期末考试,马术师傅看着燃烧的香计算学生的成绩。 小花骑在马上,她很悠哉,反正她虽然当不了第一,但也不是最后一个,很符合她的中庸之道。 想是这样想的,可是老天爷不配合她的做人标准,一心想拿第一的余慧同学惊马了! 小花看着周围惊呼的同学,再看看马上惊叫的余慧同学。事情很不妙,据说很多人从马上摔下来会摔断脖子,一命呜呼。 想到羞羞涩涩跑来跟她说要和她交往的余慧同学那白皙漂亮的小脖子折断的模样,小花狠下心来一拍身下的马匹追了上去。 是的,小花虽然不像其他姑娘那般擅长马球,也从来不下场打马球,但就平衡感和灵活度而言,她比书院任何一个姑娘玩得都好,当年水月庵后山的树屋就见证了她在树上跳来跳去当猴子的历史。 马吃痛,跑得飞快,小花计算了一下距离,跳到余慧的马上,她一把抓住余慧的腰,一手抓住马的缰绳,用自己的可怕蛮力生生的将那马拉停了。 如果是拍戏,如果小花是男人的话,这英雄救美的一幕是很帅的,可惜美人是美人了,但她不是英“雄”,所以同学看她的表情就好像在看人间凶器。 想到这里,小花仰头看天,“唉,只怪我太过优秀了,优秀的人要掩盖身上的光环怎么就这么难呢?燕燕,你看到我头上神圣的光环了吗?”小花对燕燕露出圣母玛丽亚的微笑。 对于朋友三不五时抽两下的行为,燕燕已经很习惯了,她镇静地吐槽,“看见你头发油得不成样了,多少天没洗了?” 小花,卒。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花兰:大庆有女将军,女元帅,再出个女状元又有何不可! 小花:兰兰才是狂拽霸气吊炸天,太厉害了,看来想超越她就只能去当女皇了。 李湛:想当女皇就得学会批奏折,你作业写完了吗? ps:今天家里停电一天了,现在才更,实在不好意思。谢谢苹果的地雷,炸得我心情愉快,神清气爽! 第169章 书院放假了,小花和东方为过年作准备,食物不要太丰盛哦。 虽然爹和屠劳没回来,但家里有两只大胃王,不对,还有一只住皇宫的大胃王写了长长的信件要吃这个要吃那个,因为这样小花要准备的食物还真不少。 将一大堆吃的东西,瓜子糖和酥肉腊肉及肉干之类的送去给李湛,东方他们开始过年了,说实话如果不是有万能的宋嬷嬷在,东方和小花还真的认为过年就是吃吃喝喝呢,万能的宋嬷嬷差点没被这两个不学无术又没常识的学伙气得吐血,谁家过年不祭拜祖宗,祭拜灶王爷的,还真以为过年就是吃吃吃啊! 因为张家并不是什么大家,张家的历史只能追溯到张猛老爹那里,所以张家没有祠堂这玩意,东方恭敬地拿着一个嘴巴里塞了个橘子的猪头放院子中间桌子前面的牌位上,桌子前面的香炉里烟雾缭绕,宋嬷嬷忆经对这两人的常识绝望了,她站旁边说一句东方念一句,“张家祖先,归来兮,路远兮,山高水长……” 小花在一边看得十分有趣,其实她原本想冲上去代替东方祭拜祖先的,但被宋嬷嬷瞪了一眼,“小丫头别捣乱,只有儿子才可以祭拜……” 哼,性别歧视,小花郁闷了,等祭拜一完,她去跑去将猪头嘴巴里的橘子掏了出来剥开吃,你歧视我我就将给你上供的橘子吃掉。 宋嬷嬷头疼,都多大了还这么孩子气,安平王还想过两年就成亲,看这孩子的样子再过四年成亲都嫌太早了。 大年三十吃完晚饭候,大家跑去看烟花。大庆年三十和元宵都会放烟花,李湛特地将视野最好的酒楼包了下来将小花带了出去,小花穿着厚厚的衣服,圆滚滚的像个球,李湛喜欢得不行,将小花整个人抱在怀里看着烟花一朵朵升到天空。 “太漂亮了,真是菊花朵朵开啊。”小花看着天空,只觉得这天空怎么这么荡漾呢。 “菊花有什么不对吗?”李湛一边把玩着小花的小爪子一边心不在焉地问,“要不明年让他们放牡丹花吧。” “呵呵,没什么不对。” 看完烟花,李湛送小花回去了,小花很不舍,李湛向她承诺元宵一起看灯小花才开心起来。 *********** 这个年小花原本以为会很寂寞的,结果她才感叹完就后悔了,因为她这个年过得是热闹过了头啊,大家都知道张猛今年不能回来了,一个两个怕她寂寞都上门来骚扰。 小花想很痛不欲生地想大声宣布:我一点都不孤单,一点都不寂寞,老天,你让我享受一下孤单寂寞的感觉吧。 “张静,那个叫孜然的要撒多少才是适量呢……”这是燕燕的声音。 “张静,我喜欢辣椒,多撒一点可不可以,可是吃辣椒多了,脸上真的会长痘吗……”这是越来越不客气的余慧。 “小花妹妹,你看我这肉烤熟了吗?”圆圆姑娘也跑了过来。 “小姑姑,先吃点东西吧,这腊肠烤得正是火候。”花兰将精心烤好的东西放到小花嘴边。 小花感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还是兰兰好啊,这几个千金小姐烧烤技术差又没耐心,更要命的是还不肯乖乖坐着让人服务,非要自己亲自动手,她都快陀螺了。 兰兰含笑地看着小姑姑张开小小红红的嘴巴,一脸陶醉地咀嚼她递的食物,一边吃还一边用水汪汪的眼睛感动地看着她,“兰兰弄的烧烤最好吃了,兰兰真厉害……” 然后小花才吃完,面前就出现了一串烤得跟火炭差不多的腊肠,一串看起来熟了但小花发誓里面绝对是半生的鸡翅还有一串放了无数辣椒红通通的烤青瓜。 几个美人的双眼亮晶晶地带着期待看着她,小花顿觉得压力山大。 “我说你们不要拿这些东西荼毒我小姑姑,你们自己先吃看看有没有问题再说。”兰兰摇头看着这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千金大小姐,“我小姑姑可不是垃圾桶。” 几个姑娘不信邪,开什么玩笑,明明她们烤得那么完美,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将食物放进自己的嘴巴里,然后下一刻,找水的找水,咳嗽的咳嗽,一个两个痛不欲生。 东方目光有些贪婪地看着亭子里正在照顾几个少女的花兰,漫天的雪,被围起来的亭子,那里有美食有欢笑有温暖的火光。 嗯,果然偶然的示弱是很有必要的,他不过在花兰面前叹几口气,说家里过年了却气氛都没有,兰兰果然带着一群人上门了。 现在他一个大男人虽然不好闯进那亭子里的女儿国,但呆会客人走了他总会找着机会的,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了。 余慧今天很开心,她一直以为高高在上,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花兰其实是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好姑娘,不管你说什么她都会耐心地倾听并给出建议,呆在她身边非常舒服,怪不得她那么多朋友。 还有她原本一直觉得没气质没文化的张静意外的博学,她虽然在文史上很差,但见识很广,连世界上最大的动物---海里的一种蓝色鲸鱼都知道,她原本一直以为大象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 还有圆圆姐姐,看起来丢三拉四的,一说起各种八卦就条条是道,在收集信息方面令人意外的能干。 至于燕燕同学,余慧一向看不起这种只会撒娇的小姑娘,但今天才发现她居然能使得一手好鞭。 难怪爷爷说她自以为博学其实是闭门造车,一直自以为高贵气度高华的余慧第一次发现以前目下无尘的自己其实真的不怎么样。 吃完烧烤,其实每个人只吃了个半饱,小花可不敢让她们放开肚皮吃,烧烤太过油腻,会吃坏肚子的。 剩下的肉小花让人撤回厨房去了,点心和凉茶端了上来,小花给每个人灌了一壶茶水,亭子里只留了火堆,亭子一半的地面让小花铺上毯子,几个姑娘坐在地上靠着背枕一边聊天一边打扑克牌。 “我的理想是当一个捕快,所以我努力耍得一手好鞭,”燕燕的眼睛在火光中非常明亮,“可是我爹不同意,说女人不能当捕快,为什么女人不能当捕快呢,明明打不过我的堂哥都可以当。” “谁说不可以。”熟读大庆律法的余慧反驳,“律法并没说女人不可以当捕快。” “没错。”兰兰微笑说,“律法上并没禁止,但禁止女人自强的不是律法,而是人们的偏见,当年高祖定下女人可参政,并不禁止女人上朝堂,但长久以来的偏见使得女人只能做吏不能当官,如果我们女人都认为自己做不到那又如何能让男人相信我们能做得到呢。” 花兰没有再说下去,其实女人在官场一直是受歧视的,大庆历史上有数任大男人主义的皇帝想要修改这条法律,才导致今天各部门的女官少得可怜,且官位极低,低到朝堂上没有她们的影子。若不是安平王十分肯定地和她说他打算修改法律,以后不管哪一部门都要求出现一定数量的女官,花兰还真的没办法下定决心去参加科举。 “就是。”余慧两眼亮晶晶的,“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比男人差,为什么我不能像男人那样去考科举呢。” 圆圆也猛点头,“我觉得自己在收集信息方面很能干,我也不想未来只当一个大家主母,一天只管家里那一亩三分地的。” “张静,你呢?”燕燕扭过头来问。 小花拿着长长的棍子将红薯拨到一边,一边翻着碳堆里的烤花生,并将已烤熟的花生翻出来,听到燕燕的问话,她笑了笑说,“我打算去周游世界的,将来我想造出世界上最快的船,去看看开尽头有什么。” …… 亭中几个人没有人只是闲聊着自己的理想,没人知道她们这是波澜壮阔的一生的开端,自她们之后,职业女性走上了历史舞台。 **************** 过了年很快又是开学了,天气还是那么冷,边疆却是没有传来打胜仗的消息。小花有些焦虑,若不是李湛给她写信表明情况都在控制中,她肯定焦虑得无法入睡。 年后,很多朴实的老百姓给她立了长生牌,因为鸭绒做的衣服非常暖和。今年过年鸭子卖得特别贵,比鸡还贵,很多有远见的人在庄子里养起了鸭子,想来未来鸭肉会更便宜,羽绒服价格也会降,到时老百姓冬天就不会感到那么冷了。 小花现在很关心民生,因为她有一个向她承诺将来带她周游世界的男朋友,她想若是这个国家不安定,李湛哪会有心思离开。 小花将关于农业的东西写了给李湛,她上辈子是在农村长大的,关于田地还是知道一些的。同时她提议李湛去找产量高的稻种了,至于杂交水稻,小花表示她只知道个大概,将一些模糊的资料丢给李湛她就不管了。 小花一边写资料给李湛一边自己实践,其中生态农场和蚯蚓养鸡已经在她的庄子里已经成功了,她也跟风养了很多鸭子,鸭蛋拿来做好吃的咸蛋,还有烤鸭是她永远的最爱! 李湛让户部的人来看并学习之后,又是一轮新的赏赐,小花然后又出名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烟花都是菊花呢。 李湛:是太单调了吗? 小花:我想说应该拿黄瓜来配对的。 ps:谢谢minkamin的地雷,非常感谢,我最近有些卡,不过这文再过个几万字就可以完结了,谢谢支持。 第170章 小花日日等待张猛的回归,她现在变得有些讨厌上学,因为大家总是围着她奉承个没完,男生们表现得还算矜持,毕竟在他们眼中,小花算不上什么美人。同理一个算不上美女不能和她们抢夺男性资源但又能干的女孩还是很受女生们青睐的,对这种热情小花觉得自己真的吃不消。 “张静,我家开花会,你愿意来看看吗?现在梅花开得正好。”女生甲问道。 “谢谢,我有事要忙,抱歉。”呵呵,你家梅花多,多得过安平王府吗。 “张静小姐,我家里暖房的玫瑰开得非得美,你想来参观一下吗?”女生乙问。 “抱歉,我担心家父,所以……”你家里的暖房有辣椒吗?有西红柿吗? “最近宝月斋新来一批漂亮的金步摇,一起去看看吧……”明显写着俺家很有钱的女生丙很热情。 “抱歉,开学作业多……”呵呵,这是讽刺我头发这么少吗?小花胡思乱想着再一次拒绝邀请。 “张静,你还好吧。”余慧关心地问。 “还好。”小花两眼无神地说。 她第一次出名的时候大家还可以当成偶然,但她第二次被皇帝在报上大告天下的表扬之后大家都认识到:张静绝对不可小看!皇室这么抬举她绝对不是偶然。 在前朝不同,大庆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张静归纳的种田法子如果真如报上所说能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收获,那她对大庆的贡献可说是巨大的。 看着张静烦恼得都不想出门了,余慧同情之际不由得庆幸,还好她当初鼓起勇气和她做朋友。 兰兰也有些郁闷,小姑姑出名了,就有人隐隐约约地向她打听小姑姑为什么会被除族的事了,她其实并不大在乎小姑姑除族的事,虽说不能说长辈事非,但她真心觉得她亲爷爷就像小姑姑说的需要进补脑残片。除族不代表感情跟着除去,小姑姑认不认爹有什么关系,认兄嫂认她这个大侄女就行了。 实在不知该怎么说的花兰很忧伤地抬头看着远方,长叹了一口气,此地无声胜有声啊,大家开始脑补了,一个可怜,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可怜形象就出来了。 啊啊,张静真是太可怜了,她一定是因为自小就吃不饱才对种田那么热情。想想吧,在昏暗惨淡的灯光下,张静对着一堆鸭子毛露出可惜的表情,就因为她吃完鸭子后连鸭子的毛都舍不得扔才会做出羽绒服这样的神物啊。不少因为今年有了羽绒服感觉很暖和感冒都少了的同学们内心十分感动,尤其是姑娘们,妈妈,不用担心我大冬天的要风度不要温度会得风寒了,因为我有羽绒服。 也因为这样同学们一点都不奇怪她为什么会在农业上做出这样的贡献,那什么蚯蚓养鸡,鸡粪养鱼,池塘种莲藕的生态循环种植若不是像张静这样天天忍饥挨饿的人会想出这样的法子吗? 最为重要的是张静同学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种植法子偷偷瞒着大家,而是将之公告天下,这世上还有比她品行更高洁的人吗? 那花家真是有眼无珠啊,居然将这么一个品行高洁的姑娘除族了,更可气的是张静现在长得这么瘦小,一定是当年花家不给她吃过一顿饱饭才长成这样的。 小花很无语的看着食堂打菜的阿姨含泪看着她,满满一大勺子的肉放到她食盒里还不罢休,又加了半勺。 “张静小姐,多吃点,不够再来打,肉管够。”阿姨一脸慈爱地看着她。 “谢谢。”小花呆滞地看着快要满出来的饭盒,阿姨,你的心偏到天边去了,食堂其他学生没意见吗? 后面排队的女同学一点都不觉得这是偏心,还对小花轻柔细语地说,“张静小姐,你吃这些够了吗?要不我将我那份饭菜给你吧,我肚子不饿。“ 小花只得满脸堆笑,“谢谢,够我吃了。“ 然后小花拿着份量双倍但价格不变的饭菜走了,不能再在食堂呆下去了,刚刚跟她说非常乐意将他们那一份饭菜送给她吃的人超出二十个了。 小花很是怨念,写信给李湛说,以后你再将我的名字写在报纸上公告天下,我绝不会告诉你如何不用母鸡也能孵出小鸡的法子了。 李湛有些心虚,赶紧给她写信说以后再也不会了,反正刷天下人的好感值已经刷够了,以后如果他说他想娶小花,看哪个王八蛋敢拦!哈哈…… 既然现在天下敢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人已经没有了,花花,你快长大吧,又做了一场梦中猥亵未成年少女春梦的痴汉李湛让人又将几头奶牛送到小花家,喝奶长奶,快点长大。 ************** 春闱开始的时候,整个书院的人和兰兰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因为大庆近百年来没有女人去考科举了,而花兰居然去考了。 小花知道消息时也吓傻了,对于兰兰要去考公务员,她没有意见,她有意见的是考场啊,听说考场都是小小的一间,冷就不用说,还吃喝拉撒全在一个地方,几天下来会被熏死……不对,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兰兰是女孩子啊,她跟那么多男学生吃喝拉撒都在一块。 小花气得吐血,写信去将沈佩和李湛骂了一顿,不用说这两混蛋绝对是知情人。因为兰兰以前乡试县试府试什么的可从没考过,古代的考试讲究的也是打小怪兽升级的。那就是说兰兰不打小怪兽直接去打*oss的唯一可能性是安平王李湛给她开了外挂。 对于小花的气愤,李湛写了长长的信,首先她担心的兰兰吃喝拉撒都跟臭男生在一起是不可能的,试院早改革了,小花只知自己改造了家里的马桶,并不知李湛这个将拿来主义用更得比谁都熟练的人早就将王府和皇宫的卫生间全改造过了,现代的便盆真是干净又好用啊,一点都不脏也不臭,李湛原本不想赚这个钱的,用马桶赚钱,总觉得手上的银子都是臭的。 兰兰目前兼职李湛的财政管家,可以说她已经实现了将李湛的财产管理在手中,将来李湛花钱养小三绝对逃不过她法眼的理想!李湛将来会和小姑姑成亲,李湛的财产=小姑姑的财产,这个等式兰兰算得清,所以她不遗余力地帮李湛赚钱,蚊子再小也是肉,便盆赚钱算啥,棺材店还不是照样赚钱,只要能赚钱,骨灰盒她都不介意去卖一卖,卖马桶银子臭?那卖棺材的肯定能见到鬼! 专利法一通过,李湛就将能注册的全注上了,在花兰强烈的要求之下,马桶也不例外被注册了,世家们对于马桶的利润并不眼红,因为李湛卖马桶的价格本来就十分低,考虑到小花说过的卫生与健康的关系,李湛卖马桶利润并不高,而且为了千百年后不被人说是马桶王爷,他还特地在每一只马桶上书写:卖的不是马桶,是健康!做什么事都得师出有名啊,李湛努力将皇室卖马桶的行为美化神圣化高贵化冷艳化! 李湛卖马桶并不为赚钱,所以加盟专利的钱也不多,不过不管利润多么微薄的东西,一加上全国这个字,都是财源滚滚来。兰兰对于赚钱向来热心,对小姑姑这个发明人的利益从来是锱铢必较的,但通过马桶赚的钱毕竟不大好听,兰兰只模糊对小花说了马桶的利润,被当时满脑子都是恋爱泡泡的小花略过去了。 话题扯远了,总之,李湛改造了试院,年年春闱都差不多有人冻死或累死在里面,且试院两百多年历史早就破败不堪了。李湛很舍得花钱将试院改造成玻璃式样的房子,当然里面的厚棉被啥的也由皇家出钱了,玻璃房子里面风吹不着雨打不着,唯一有*的地方就是卫生间了,但卫生间的情况也令人一目了然,就一个便盆。还有往年都是考生自己拿干粮来啃,今年开始李湛请了专门的人为考生做饭。 这些点子还是小花叽叽咕咕和他说的,灵感来于小花某天无比感慨地说,“我梦中的考生是宝,大庆的考生是草,不对,是牲畜啊,一进试院就连当人的尊严都没了。” 于是李湛知道小花梦中世界的考生享受的是皇帝待遇,考试当天居然还有捕快专门开路,皇帝都没有皇帝专道居然有考生专道?这才有了试院的改革,对于皇家此举,大家被玻璃的价格吓住了,以为皇家倾家荡产重建书院,天下书生感恩戴德,对皇室更拥护了。 李湛对此事的后续也很满意,不错,就花了一点小钱就得刷了天下读书人的好感,这事做得值!好处还不止这个,这个新式的便盆得到了所有考生的好感,真的一点都不臭耶!听说以往还有考试时被熏成薰鸡对晕眼花被抬出去的考生,好奇的考生研究了一下这马桶,然后嘴角抽啊抽,因为那便盆除了写着“卖的不是便盆,而是健康!“还十分贴心地写了这个便盆的店址及欢迎大家为天下人健康加盟的字样。 兰兰很满意,她考试时已经听到无数考生在嘀咕着考完试一定要去这个便盆店瞅瞅了,如果不贵,多买几个回家,还有可以的话去加盟也不错。 多亏了我当时十分聪明的懂得将地址写上去,重建这个书院花的钱可不少,这样一来连本带利都回来了。此外,这试院里的被子和饭盒也可以写好名字封好,到时拿出去拍卖,很多考生都挺有钱的,他们一定愿意拍下自己用过的东西留作纪念,对了,状元和探花用过的物品额外拍卖,想来愿意沾沾状元的福气的人可不少,到时绝对可以拍出天价,嗯,非但不亏,还可以大赚一笔,兰兰一边考试一边分心地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很多年后,大庆开始投票选出大庆最伟大的发明:马桶得了第一! 历史教师:大家说说为什么马桶会成为大庆最伟大的发明! 学生甲:老师,我知道,因为这是安平王发明的,他可是被当时的人尊称为马桶王爷。 学生乙:所以说这就叫名人效应!一上厕所就想起安平王,他真的是流芳百世。 学生丙:其实这是另类的遗臭万年吧。 ps:呜呜,已经不指望55万字能完结了,我还没写到他们结婚啊。 第171章 考场内,花兰低头心有成竹地做着题,对外面好奇的视线视若无睹,看来全部做成玻璃房子是方便监考了,但考生一点*都没了。 因为今年就她一个姑娘参加科举,不止是男生员,连监考人员都好奇了,总忍不住偷偷打量她,被选来监考的本来就是才华横溢前途远大官员,考生的文章写得好不好他们看个开头就猜得到了。一个长相儒雅的中年官员原本只是想看看花兰水平的,才看到那字就走不动路了,这字筋骨清透,刚劲有力,一个十几岁的姑娘家能写得出这种字?!还有这是什么字体他可从来没见过啊,还有这文章,才读几行文章的中年官员惊了一下,顿时将那字全忘记了…… “咳……”见同伴呆呆地看着那唯一的女考生的文章,另一个监考官员不悦地用力咳嗽了一下,提醒他这可是违规了,如果不是作弊,他们作为监考人是不能在一旁看考生写卷子的。 中年人恋恋不舍地将目光挪开了,但心里有只猫在抓啊抓,心痒得厉害,真的好想知道花兰接下来怎么答卷,听说她在京城书院连续两年都是第一名,说不定今年会出个女状元?中年官员赶紧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这怎么可能,就算这姑娘水平够,千百年来的男性官本位已深入人心,不会有人允许被一个女人骑到头的。 考场外,小花呆呆地看着贡院的大门,这几天小花真的体会到考生家长的心理了,她在贡院大门前转啊转,虽然李湛将里面的情形都说了,但一想到兰兰会受苦她就心疼得厉害,女考生就兰兰一个人而已,如果她落榜怎么办?如果她因为是女孩子在里面被欺负怎么办?小花想起这两天自己去查到的关于女子科举的历史,越想越生气,大庆女人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高,但女子从政的历史简直就是血泪史,她一定要跟李湛建议修改一直法律,不,不止是修改法律,经济决定政治,一两个女子从政根本无济于事,要从根本改变才行。 小花看着书院的天空,她一直都没什么太大的*,每天只想着岁月静好,但是既然兰兰要进入那名利场,她就不能什么都不做。 小花努力想着什么行业能大量招收女工,想让女人地位提高,首先得提高她们的经济地位。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当下有什么呢,小花首先想到的最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纺织业,英国的“羊吃人”圈地运动记忆犹新,但羊毛究竟是怎样变成衣服的?小花头疼中…… 算了,索性写出来让李湛折腾去吧,反正他手下的“科学家”挺多的,对了,小花一拍手,她怎么忘记肥皂了,肥皂也是密集型行业啊,还有火柴,小花再次庆幸自己是理科生了,很多东西也许她实践起来还有些问题,但这些东西的配方她还得记得的。 小花得意洋洋地想:谁说理科生穿越不如文科生,文科生管你怎么折腾都是风花雪月,理科生管的可是经济政治,怪不得现代上台的国家领导人都是理科生出身居多。 ************************************************************* 悠长的钟生响起,科举考试终于结束了,考生像潮水一样从贡院出来。大部分是自己出来的,但也有好几个居然是被人扶着出来的。 小花一边焦虑地等着一边想兰兰的身体要不要紧,据说有人因为这好几天的考试身体会垮掉,红楼梦里的贾珠就是一个被科举毁掉身体的例子。 “兰兰……”小花虎地冲过去扶着那万绿从中的一点红,“你没事吧,累不累,我们先上车再说。” 兰兰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说是扶但小姑姑几乎是将她整个人都抱起来了好不好,她看起来有这么虚弱吗? 兰兰被好好的安置在马车里,整个人被裹到被子里,怀里还抱着汤婆子,手上拿着开胃的水果茶,小火炉的火烧得正旺,上面的小锅子里香味扑鼻的粥正“咕噜咕噜”冒着气泡。 “小姑姑,其实我可以自己吃的。”兰兰瞪着放到自己嘴边的一勺子粥说。 “来,张嘴!”小花不管,一手拿碗一手将粥伸到兰兰嘴边。 兰兰郁闷了,她很喜欢喂人,但不喜欢被人喂,她两岁的时候就能自己吃东西了,知道自己有个小姑姑出生时就作好了当个能喂小姑姑吃饭的好侄女。 “我手又没……”还没说完,嘴巴里就被塞得满满的,美味可口的皮蛋瘦肉粥的香味在口中弥漫开来。 “吃吧,难得我喂兰兰一次。”小花又舀了一大勺子的粥,“好吃吧,这是我用文火熬的,最容易消化的,这两天你可受罪了,贡院里能有什么好吃的……” “我没受罪……安平王特地打过招呼了,我晚上还可以用热水洗澡呢,这可是独一份的。”花兰忙解释说,就怕小姑姑生气她招呼都不打跑去考科举。 “呆会先到我家里洗个澡睡个觉明天再回花家吧,你现在累成这样,再回那冷冰冰的家更受罪。”小花霸道地决定了,想来也知道连她都没说一声,花老爷肯定也是被瞒在鼓里。 “也行,其实不回花家也无所谓,他们都以为我在书院学习,消失个十天八天也不会有人留意到。”兰兰歪着头想了想说,最近因为小姑姑上砥报两次天下闻名的缘故,很多和祖父不对付的人老跟他说风凉话,祖父的脸色太难看了,她不敢撸虎须,干脆一躲了之,住书院去了。 小花脸色有些不豫,她那渣爹,为人长辈真的很不像话,居然十天八天都没联系兰兰,听兰兰说渣爹现在对她娘亲思念之极,画了她娘亲的画像经常看着流泪,看起来是后悔不堪,小花只想“呸”他一脸,俗话说爱屋及乌,她娘亲至死都放不下她,真思念她娘亲,会对他这个亲生女儿不闻不问,真感觉到后悔,会对兰兰的情况一无所知?花国材这种只会做表面功夫的深情真令人恶心。 兰兰模模糊糊陷入半睡半醒状态,头上湿湿的头发被小姑姑耐心地用布一点点擦干。 在陷入黑甜梦乡的时候,她好像听到小姑姑在嘀咕着什么,“要是有电吹风就好了,不对,有电吹风也没用,没电也是白搭……” 电吹风是什么?电又是什么?兰兰来不及想就安心地睡着了。 被小姑姑当成病人养,喝了一肚子各种滋补的汤,兰兰觉得这两天起码胖了几斤,大概对她的长势十分满意,小姑姑终于大发慈悲挥手让她回书院了。 然后兰兰发现自己更有名了,到处被眼睛发亮的姑娘们追着问为什么会想到去参加科举,考试的感觉如何?能踩下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臭男人吗? 被视为“为女人争光的先驱者”的兰兰只得笑着对女生们说,“其实这科举难度还没我们书院的考试难呢,既然大家这么好奇,去试试吧,反正考上了不去当官就行了……这不是更能证明咱们女人不比男人差吗?” 众多姑娘们眼睛发亮,是啊,反正大庆法律双不禁止女人参加科考,为什么她们不去试试呢,而且现在虽说世家们歧视女人为官吏,但如果她们通过考试但不去当官的话,那就是她们歧视这些不如女人的臭男人了,好主意! 姑娘们沉思着离开了,一个个去找历年考试题目了,嗯,先去参加乡试吧,想证明她们智商不低,进得厨房下得厅堂,有什么比科举更好的法子呢。 ***************** 没过两天,小花又开始体会到考生家长的心理了,她现在迫切的想知道兰兰的成绩怎么样,如果能上榜固然好,但若是落榜了该怎么安慰兰兰呢。 因为这事,在春光灿烂的一个日子里,她特地拉着兰兰又跑到水月庵上香,又捐了一大笔香油钱,当我们做完能做的一切时,剩下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了。 小花和兰兰爬到树屋里,准备来个野炊。 山上的桃花开了,桃花花瓣随风飘舞着,在树屋上看,可以看到半个天空都被粉红笼罩了。 春日是那么明媚,阳光是那么的温暖,就连地上的青草都像地毯一样,处处鸟语花香。 “真美,太美了……”兰兰沉迷在春日的美景中,她现在能体会到为什么小姑姑跟李湛明明久久都不能来一次,但却坚持建树屋了,为了这美丽的景色,一切都是值得的。 “是啊,我抓到的鱼也很美,果然还是这小河里养的鱼更肥呢。”小花笑嘻嘻地将杀好的鱼放到锅里,因为最近一直下雨,地面太湿,她们还是决定在树屋里煮东西吃。 兰兰不理会这破坏气氛的家伙,将李湛留在此处的纸墨和绘画工具拿出来,她决定画一幅春日图当个下次绘画课的作业。 “嗯,盐,还有胡椒,糟糕……”小花低头看着掉落在木头地板上的盐包。 小花低头捡盐包,“不对啊……”她观察着木地板,“我记得去年我不小心将油洒这里了,应该有痕迹才对啊。” 小花仔细地看了看木头墙和木屋顶,是的,看起来跟去年一模一样,但仔细看木料更新呢。 对了,今年冬天那么冷,还下了好几场暴风雪,这树屋肯定被风吹走了,一定是李湛让人照着原来的样子重新休整过了,不然哪能保持得这么好。 一时间小花心里有些酸有些软,但又觉得整个人都被泡在蜜水中,李湛现在是摄政王,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和闲情出来,但他还是让人将这树屋修葺好,为了谁,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醒来的花兰睡眼惺忪,好像睡前小姑姑说有电就好了,电是什么? 橘子:小姐,什么样的婚姻才是幸福的? 小花:男女之前来不来电很重要,不来电成亲也不幸福。 花兰:来电?电是指感情? 多年后 技术官:花大人,居然有人用我们发明的这个能使灯泡发出亮光的能量自杀了,这该怎么定义他的死亡? 花兰:殉情自杀。 ps:谢谢minkamin的地雷,收到地雷心情总觉得十分愉快,这文我本来打算这个月完结的,但只能拖到下个月了,希望不要拖到下下个月。 第172章 春闱的成绩终于下来了,京城诡异地陷入安静中,众人都被这神奇的结果打击得目瞪口呆。 今年的状元是个女人! 一个名叫花兰的女人! 谁能告诉他们什么时候女人居然去参加科举了,法律上没禁止女人参加,但这也是百年前的事了,这百年来没哪个女人有勇气再去参加科举…… 谁能告诉他们为毛这一届春闱的状元居然是个女人,男人都死到哪里去了? 相对众多男人的一脸屎色,女人们则感到从来没有的扬眉吐气,谁说女子不如男! 京城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像是一大瓢的水被倒进烧得正滚烫的油锅中,千百年来都觉得女人只是附庸的大男人忍受不了,本来科举就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竞争已经够激烈了,现在居然有女人要来抢一杯羹! 于是这几日出现了很多愤怒的男人,他们挤在酒楼里饭馆里茶楼里讨论抗议愤怒,他们准备上诉让皇帝颁发法律禁止女人从政! 京城最热闹的酒楼里,小花坐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听着那一个个义愤填膺的男人诅咒着花兰…… 要忍耐一定要忍耐,小花一脸阴沉,现在冲出去就算将他们打死也只会给兰兰带来麻烦。 一位年近三十岁的男人在愤怒地说了一通女人滚出朝堂的话之后对着天呼喊着,“天地不仁啊,牝鸡司晨将会给大庆带来厄运啊!” 然后数个男人有老有少的跑过来扶住这男子,“方兄,方兄,且安心,皇上不会眼睁睁看着女人取代咱男人的地位的,女人除了生孩子还能干啥。” “没错,我们去敲登天鼓,牝鸡司晨的恶果我们谁都负担不起,老天爷一定会降罪咱大庆的……” 男人有老有少聚在一起,小花用力的闭上眼睛,拳头捏得紧紧的,她发誓,只要有生之年她一定想办法将女人的地位提高起来! 李湛看着小花写的信件沉思了会,招来暗卫去调查,开什么玩笑,花兰科举本来就是他要求的,这一个两个酸丁想毁了花兰?想得美!他们有本事像花兰那样给他带来上千万两银子,他也会重用他们,既无才又无能,只能将女人压到泥里来证明自己高度的男人,不管他重生多少次他都看不上。 因为这事李湛又偷溜出宫了,小花给他写信说,她献上肥皂的方子和棉花的种植方法,但李湛要将这件事交给她处理,李湛十分了解小花对花兰的感情,他担心花花会在激动之下做了不可挽回的事。 “花花,这事我可以处理的。”李湛安慰着怒气冲天的恋人。 “你想怎么处理?”小花冷冷地问,“那些混蛋都该死,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事的结果,一百二十年前大庆也有参加明经的女人,一群男人因为这样宫门前死谏,最后那女子被排挤得只能离开京城,最可恨的是她家人也因为遭殃了,那些认为她父母没教好女儿的男人将她父母陷害进了大牢,全家被发配边疆,在路上那女子一家很神奇的全死在山匪手里,只有那女子死里逃生,女子在愤怒之下敲登天鼓,虽然最后证明是陷害但她家人再也回不来了,自那之后百年,女子没人敢考明经明法……” “花花……”李湛安慰着她,“事情没你想的严重,其实很多为吏的女子做着很多为官之事……而且,六部里有很多女官……” “是啊,有很多都是考明算出身的,而且永远只能当小官……”小花惆怅地说,“百年前的女子科举事件中,男人们唯一退让的就是明算一科……”小花认真地看着李湛,“不管怎样,就算全世界的人和兰兰作对,我也要和兰兰站一起的。” 李湛抱住了小花,“我知道,所以我说事情交给我,我将那些混蛋全部找理由下牢里去,让他们将牢底坐穿!” “有个毛用啊。“小花气得说粗话了,”他们反而觉得进监狱是因为他们坚持了真理,你也不是不知道前朝还有人以被廷杖为荣呢,到时不仅是兰兰,皇上也难做,你还是交给我吧,不用他们下牢狱,我也会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李湛叹气将他对这些上窜下跳的丑陋公猴子的调查交给小花,几天后李湛出了一身冷汗,擦,花花,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凶残的,不过凶残得真可爱,好喜欢…… 小花向来不信世上有十全十美的完人,当然就算真有完人,她也坚信自己泼墨水的水来,再白也能将他染黑到一辈子都漂白不了。 结果在她意料之中,这几个跳得最厉害的果然都不是什么好货,想来也是,真有才能的男人肯定会不作声的跟兰兰真枪真刀比试,只有没用又想表现得比女人能干的男人才心灵扭曲。 书院中午吃饭的时候,小花,兰兰,余慧和燕燕几个人又围一起边吃边聊。 “听说了吗?“燕燕一脸高兴地说,”听说最近一直跟兰兰姐姐不对付的那几个男人倒血霉了。“ 消息最灵通的圆圆详细地描述了事情的经过,“这几个男人可都不是好东西,他们一个被原配踹了,告他宠妾灭妻,要和他和离,一个被别的男人追杀,听说他给别人带绿帽了,还有一个被青楼的老鸨上门追债……”圆圆脸有些红,显然说到这些品行为好的人渣令她脸红,“据说他上青楼没付钱…… 这位仁兄十分倒霉,那位长得肥肥胖胖但嘴巴很缺德的老鸨简直哭诉得全京城的人都听到了,说他白嫖了她家的姑娘,他原本可以在吏部得到的一个补缺就这样没了,因为上面有人开口说他人品不行。 “圆圆姐,你好厉害哦!“余慧一脸佩服地说,”知道得真清楚!“ 圆圆骄傲地挺起胸膛,“当然,我可是包打听!” 小花一脸笑,暗道其实我更清楚,因为这些事是我一手安排的,不过,这还不够,这几个猴子份量太小了,我得弄个更大的猴子出来杀杀,以警告那些不安份的鸡。嘿,别人是杀鸡儆猴,我倒是反过来了。 过了两天,小花和李湛又秘密出来约会了,两人坐在一家小酒楼里耐心地等着事情的发生,这里视野最好,是看戏的好地方。 李湛一脸温柔地看着小花眼睛发亮的模样,果然认真的女人最美,李湛觉得以后应该想办法让花花多做些事了,看现在的她是多么的生气勃勃啊! 方小公子虽然被人叫方小公子,但他已经近三十了,只是家人宠爱得无法无天才一直被叫方小公子。这几天和他一起闹事的伙伴倒霉他不是不知道,但他并不畏惧,开玩笑,他家有爵位,还有老爹可是二品官,有谁敢设计他。因此他是闹得最厉害的,一直上窜下跳说要去敲登天鼓要求法律禁止女人去参加科举的。 但意料不到的是今天在大街上他被一群不知从哪来冒出来的人盖麻袋了打个半死,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整条街的人都听到了,因为打人的男人长相粗鲁,穷凶极恶声音极大像洪钟,“各位相亲,这男人该千刀万剐,他居然抛弃了俺弟弟,俺弟弟为他自杀了……” 围观的人都傻了,几乎不敢置信地拿小手指掏了掏耳朵,他们没听错吧,这鲁男子说的被抛弃的是他……弟弟吧! 此时一个长得相当漂亮可爱的男孩跑了出来,手上还缠着白色的布条,很明显这是自杀未遂的标志啊! 漂亮少年一把扑到麻袋上,哭诉着,“大哥,求求你千万不要伤害他,他虐我千百遍,我待他如初恋啊!” 全街人八卦心大起,买东西的不用说了,卖东西的都将东西一收围了过来,这世道,果然鸳鸳相抱何时了,难不成安平王和小沈探花带了个好头,天下好基友都成双成对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断袖分桃知多少?”漂亮少年哀怨地读着诗,“小楼昨夜又东风,后/庭不堪暴菊中……” 那位叫大哥的脸都有些发青了,他狠狠瞪了那少年一眼,那少年这才从陶醉中清醒过来,哭喊着,“我的心肝小亲亲啊,你抛弃我了,我不想活了……” 被今天这一幕雷得半死的观众看着那少年一副投河自杀的模样跑了,那粗野男子赶紧跟着追了过去,“弟弟啊,你不要想不开啊……” 众多打手也如作兽散了,捕快总是姗姗来迟。 围观的人好奇地看着捕快解开麻袋,眼睛较利的人惊叫起来,“这不是方大人家的小公子吗?” “可没听说他喜欢男人啊?” “错了,他喜欢的就是男人,我不止一次看到他强抢良家妇男了,四年前有一个和孙子相依为命的老人在他家门口上吊自杀了,因为那老人唯一的孙子被这畜生祸害了,那孩子全身是伤,被扔到乱坟岗了,据说下半身都是血……” “果然我就说他为什么这么讨厌女人,原来是他只喜欢男人啊!”众多对这张小公子为毛要敲登天鼓禁止女人科举的理由终于明白了。 “这些台词是你想的?”李湛嘴角抽啊抽。 “当然,不错吧!”小花陶醉了,“我可真有才!” 李湛决定让宋嬷嬷对小花再进行礼仪教育。 “为什么要盖麻袋呢?”李湛不解地问,“街道上那么多人,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小花呆了呆,确实,她失误了,“我这不是习惯吗,还好,我化妆技术高操,那两人只要卸妆不会有人认得出来。” 小花很庆幸,这时代哪有人懂什么是裸妆,什么是贴双眼皮……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时间太紧吧,明天再写小剧场吧 第173章 这段时间大家注意力的重点全集中在方小公子的抛弃事件上,李湛让官府强力介入,还真找出了不少方小公子强抢民男的事件,方小公子口味重,二具被虐待而死的男子尸骨被发现了。当然还不止这些,方家偌大的府上,挖出了居然有近十具女性尸骨。 方小公子的妻子木然地流着泪,这个原本温婉漂亮但现在形销骨立的女人在得知方小公子要进监狱的消息,居然是笑着的,她很配合,将方家的罪恶全部说了出来。 这个女人向人展示了她身上无处不在的伤痕,然后告诉官府每一具尸骨的身份,都是方小公子的祖母--方老夫人逼着方小公子纳的妾。方小公子孝顺,长者赐不敢辞,但他又实在厌烦极了女人,总找理由将那些女人一个个弄死了。 消息传出来引起一片哗然,李湛对这些事的容忍度是零,方家屁股怎么擦都是脏,他将方家夺爵了,并没收了家产,全家流放,此外,方小公子被卖入到京城有名的小倌楼—这人时代的断袖们最爱去的泄火好地方。 京城所有的民众现在的话题的焦点不在“今年的状元居然是个女人”而是“方小公子在当攻虐死无数可怜小受之后风水轮流转被千男压万男尝了。” 其中不是没有御史不要命的跳出来为方家说话,毕竟方家称得上源远流长了,秦桧还有三个好基友呢,更不用说当了很久官掌握了不少同僚或手下秘密的方老爷子。 沈佩一脸铁青地听着一个御史的奏折,他不蠢,听得懂那天杀的御史富丽堂皇的辞藻里的暗示,什么叫做同是天涯沦落人,他们要有同情心,什么叫只许他和安平王放火,不许方小公子点灯。 不用自带翻译,他也明白这御史是想勾起他同为断袖好基友的同情心,当然不止他听懂了,众多官员也听懂了,今天上朝的人原本都在激烈地讨论安平王对方家的处置是不是太过度了,但听到这二得不行的御史的话中之意,大家都诡异地陷入沉默之中,眼睛忍不住往安平王和小沈探花那美得不行的精致脸蛋上瞄。 沈佩坐不住了,这些眼神让他全身不舒服,卧槽,老子就算被男人上了,但也从来没歧视过女人好不好,不对,老子菊花还很紧,从来没被暴过! 不用掩饰了,朝臣们的目光都是同一个意思,一脸了然地盯着小沈探花的菊花,沈佩发现有些事真的是叔能忍婶不能忍。 聪明的官员看着那激昂陈词的二愣子御史,再看看小沈探花那铁青的脸孔,他们为方家点蜡,什么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对友,他们终于能体会了。 比他们更能体会这句话的是沈佩,听到安平王李湛的话他觉得只差点一口老血没喷出来。 沈佩觉得自己的耳朵还在轰隆轰隆响,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听着李湛说,“……方家小子最大的错误不在于他喜欢男人,喜欢男人不意味着你有权利可以伤害女人,孝道都不懂,难不成你不是女人生的,看不起女人等同于看不起你母亲……” 沈佩木然,李湛这句话绝对会被有心人解读得面目全非,安平王是大庆最大的断袖的名声绝对天下人皆知了,但倒霉的是他沈佩,为毛一说到安平王是断袖,每个人都盯着他的菊花看啊啊?卧槽卧槽槽槽…… 李湛这话本来没多少意思的,他只不过觉得小花一脸感慨地说的话有点道理,“其实男人爱男人,跟男人爱女人都称不上原罪,就像有人喜欢吃甜有人喜欢吃咸,我不干涉你喜欢男人的自由,但也请这些只爱同性的男人不要歧视女人,明明是爱男人偏偏为了掩人耳目娶妻生子,这对他们的妻女而言本来就是一种伤害,看那方小公子就知道了,他也是人生的,为什么为想想他自己老娘也是女人,就因为他不得不娶女人为妻,所以这就成了他伤害妻子的理由了吗?” 李湛其实原本不打算这么说的,因为他在听方小公子害死无数小妾后发现了大庆纳妾法的不妥之处,纳妾是要烧钱的,纳得越多就越贵,但方小公子杀了一个再纳一个,原来那个不在了,当然就省钱了,李湛琢磨着得想个法子修改一下纳妾法,不然方家的事一传开,未来喜新厌旧的男人恐怕真的会为新欢杀死旧爱…… 于是等李湛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一时之间还没理会到二愣子御史说的是啥就将小花说过的话说了出来,然后迎接他的是满朝官员的目瞪口呆和沈佩杀人的目光。 沈佩怒不可遏,这满朝大臣中大嘴巴的还真不少,他敢用屁股发誓,明天不止是朝臣肯定全天底下的人都会怀疑他菊花的贞操。 ********************************************************** 现在民众们的焦点已经完全从花兰身上移开了,他们关注的是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不得不说的故事,以前沈佩办公晚了在宫中住上一两个晚上根本没人关注,但现在只要沈佩离开宫门稍晚一点点,大家暧昧的目光就一直在他屁股处打转。 愤怒的沈佩找了机会跟安平王李湛比武去了,将李湛打得鼻青脸肿,眼睛两个黑圈才神清气爽。 上朝的时候,朝臣们一脸同情地看着安平王,好可怜,这算得上是家暴吧。 “我说……”一个跟沈佩同一届的翰林院同僚小心翼翼地劝解沈佩,“安平王毕竟是一国的王爷,而且现在他还是摄政王,沈大人还是不要持宠生骄为好……” 沈佩差点没炸了,屁个持宠生骄,他会稀罕李湛那个小毛孩的宠爱?! 见他脸一阵青一阵红,同僚有些苦恼,“我知沈大人有大才,但毕竟伴君如伴虎,花无百日红,如果有一天……” 见同僚一脸的担心,沈佩努力挤出笑容,“放心,安平王不会生气的……” 同僚若有所思地走了,为什么沈佩说安平王不会生气,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虐恋情深? 沈佩有时真的觉得李湛是个奇葩,这种事他气得不行,但李湛却不将之当一回事,还一脸笑地安慰他,“嘴巴长别人身上,你理会那么多干嘛,再说了以后我成亲了,什么流言都会消失的。” 和李湛没有共同语言的沈佩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小花妹子,他也好久没去看小花了,他得让小花妹子管管她男人,他治不了李湛,他相信一定有人能治得住他。 李湛是个心宽的,他对目前事情的发展很满意,沈佩这人真是小气,不过是牺牲一点点名声就将大众的注意力从兰兰身上挪开了,他觉得很值,李湛觉得他和沈佩之间的流言以后有必要还可以多用用。 沈佩不知道自己真的养出了个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好学生,注定一生黑。 然后众目睽睽中,琼林宴开办了,众人才恍然大悟,哟,差点忘记了这一届的春闱了。 花兰穿着一身新做的状元服,跟以往的状元服不一样,这是特地考虑了女子身材曲线做的女子状元服。 游街的那天,穿着一身红色状元服的花兰风华绝代,既有女子的美丽妩媚又带着勃勃英气,就连之前一直觉得这一届的状元居然是女人感到不满的男人们都看得痴了。 很多同届的进士们也很难将视线从这绝美的少女身上移开,如果工作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美丽少女可以天天看着,也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这一届的春闱观看的人特别多,比三年前围观小沈探花还多,京城只是性别是母的都挤过来围观证明女人不比男人差的证据来了。 不少少女们看着那美丽的女装状元服也暗暗下了决心去参加科举。 然后李湛又跑出来刷存在感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只要以后有女子考上的,官服一律为你们重新修改,保证让女进士们看起来漂漂亮亮的……” 兰兰充分体会到李湛这话的威力了。回京城书院收拾东西的时候兰兰觉得自己差点没被累死,因为向她取经决定去参加科举的女生们络绎不绝。 兰兰觉得自己口都讲干了,还好书院的山长直接让兰兰定了个时间在书院开了个讲座。 那一天,整个书院满满的都是人,差不多全部人都来了。 兰兰目瞪口呆,她还以为只有女人来呢,谁能告诉她男学员几乎全部都来了。 “男生不是觉得没面子吗?”小花迷惑了,“他们现在不介意牝鸡司晨了?男人为了掩饰自己没用不是不允许女人出头吗?还是最近那几个猴子的下场让他们觉悟了?看来牺牲几个猴子真是一个好主意……” 余慧点头附和,“对啊,就因为他们本身没有能耐才拼命打压女人呢,不对……”余慧突然领会到了好友的话中之意,脸开始扭曲了,“那几个人该不是你……” 小花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有个太聪明的朋友就是不好,你想做什么坏事她都会猜中,“小声点,现在可是在聚贤楼里。” “张静,余慧你们在说什么?”燕燕扭过头来问。 “没什么……”小花松开手,微笑着,“我们说的是这些天京城里几个倒霉透顶的男人,听说他们有一个还被盖麻袋了,真是太不幸啊……” “是啊……”余慧意味深长地说,“真是太不幸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佩:现在全天下的人都在怀疑我菊花的贞操…… 小花:太可怜了,这样吧,你去和大家说其实是李湛是受,你是攻来着,这样天下人就只会怀疑他菊花的贞操了。 沈佩:那我黄瓜的贞操怎么办? 小花:…… ps:呜呜,赶着时间发的文,谢谢minkamin的两颗地雷,我太感动了 第174章 小花有些激动地看着在讲台上的兰兰,她真的很骄傲,兰兰还有一年才读完高等班,她今年还不满17,中状元的年龄比沈佩还早,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沙滩上。 如果是沈佩这个“前浪”知道小花的想法,肯定拍死小花,谁是被拍死的前浪了,花兰是厉害,但还不至于比得上他,他可是百年来最牛的天才,没有之一,花兰这次能考状元还不是因为这一次的考题是关于商业的,这摆明了给花兰开外挂。 众多听讲座的人也十分认真,尤其是姑娘们,她们从来没人像现在这样想投身于政治上。这百多年来没有女人考明经明法原因很多,除了大男人主义的朝臣和皇帝,还有很多其他原因,比如说德崇帝在位其间,这个有名的色皇帝是很欢迎女人参加科举的,但没哪个姑娘愿意,要是不小心被色狼看上了,她们岂不是得哭死。 所以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传出是一对好基友的传言之后,她们为风华绝代的小沈探花伤心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暗暗庆幸,太好了,摄政王是个好男色的,她们就算当官也不用担心性骚扰了。 李湛听完暗卫的调查和众多姑娘们的心声,摸了摸下巴,他觉得很有必要保持和沈佩的好基友关系,好处看得见嘛,至于名声损失?李湛表示只要小花不误会,一切皆不是问题。沈佩找不到女人?李湛表示反正上辈子这厮没什么传言也是大龄剩男,而且找不到女人还可以找男人嘛,他一点都不介意。 沈佩第一次有了想造反的心,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但现在这混蛋是他上司他除了找他“练习武术”时将他打个鼻青脸肿还能怎样,更可恨的是李湛这混球被打得狠了就一副长吁短叹“打就是亲骂就是爱”的表情将他的名声抹得更黑了。 现在大庆关于沈佩床上重口味,喜欢虐待恋人的流言已经众所皆知了,沈佩眼一黑,他终于明白什么是教会徒弟黑死师傅了,他这辈子还有洗白的一天吗? 无可奈何之下沈佩跑来找小花,希望小花能劝劝李湛,在沈佩看来只要是女人都受不了自己喜欢的人是个断袖的流言。 小花兴奋极了,“沈大哥,你是攻还是受,哦,我的意思是你是上面那个还是下面那个?” 沈佩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了,什么时候妹子居然这么没脸没皮了,一定是李湛害的,还他可爱萌蠢的妹子。 见沈佩一脸打击到只剩最后一点血皮的模样,小花给出最后一击,“沈大哥,放心,如果是你的话,你当大我当小也没关系的……” 沈佩,卒。 *********************************************** 实在不想看到沈佩那张杀气腾腾的脸,李湛闪人了,继兰兰的讲座之后,他又跑去京城书院作了个演讲,这一次的演讲弄得很大,因为京城各大书院的学生都跑过来了,尤其是女学生们。 李湛的讲座很成功,他向姑娘们保证科举只看成绩不看性别,并且未来几年还会扩大公务员比例。 王山长看着安平王陷入了沉思,“安平王真的打算以后设技术官?还造船桥梁治水炼钢农业等等方面都投技术官?” “没错,所以希望京城书院能开办这方面的科目,三年后的春闱本王希望有大批这方面的人才,这也是本王鼓励女子报科举的原因,未来官员可能不够用,因为我打算开办海口进行海洋贸易……”李湛侃侃而谈。 王山长眼睛很亮,关于商业能兴国之事他和苏老先生早就辩论多次了,李湛的话让他十分激动。 然后李湛回去没两天弄出的大动静让王山长更是下定了决心,货卖帝王家,看来老友苏老头比自己看得更远,安平王就是个奸商,就算给自己批上一层神圣的外衣也掩饰不了他奸诈狡猾的内在。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李湛将贡院春闱时考生用过的物品全部写上名字拿来拍卖了,贡院原本三年开一次,这些被子什么的三年后肯定用不了,还不如拿来拍卖。当然摄政王此举让众多大臣们觉得很没面子,作为一国王爷,李湛实在太喜欢与民争利了一点。但这次拍卖所得安平王已言明了将全部用于建立学校,免费招收家境贫寒的学生。 世家也无言了,总之安平王做事不管看起来怎样没脸没皮,看表面都是师出有名。 这次的拍卖还是很成功的,读书人家本来就不穷,考上的进士就不用说了,他们还是很乐意将自己用过的东西买回来当个纪念的,还有很多家有读书人的夫人们都很乐意去买个祥瑞,当然其中也不乏年轻的女孩子拍下心上人用过的东西。 可惜的是状元—花兰用过的东西全部被赏赐给本人了,安平王发话了,为了鼓励姑娘们踊跃参加科举,来考试的都能得到一套用品当奖励。 不少人暗中点头,果然安平王就是狐狸,要是真的女考生用过的物品也拿来拍卖还不知会弄出什么风波呢。 安平王说话算话,这一大笔钱果然投入建设书院去了,而且那些花大钱买下物品的人的名字也被刻在新建的书院中,这让那些没拍任何东西的人后悔不已,这可是刷天下读书人好感的好机会啊,他们居然错过了。 拍下东西的人,以商人居多,他们一个个志得意满,哈,只要书院在他们以后也算流芳百世了。 ********************* 李湛看着从北方传过来的信息,张猛就要回来了,带着荣耀和十多万的俘虏。 好消息传来的时候,一直在后宫中带孩子给猫猫把尿的皇帝大喜,高兴地站起来,然后被猫猫尿了一身。 身上都是尿的皇帝听到李湛在说,“张将军这次是深入敌军作战,歼敌近八万,俘虏超过的十万,将北蛮的势力打下了近五分之一,北蛮实在耗不起要与咱们大庆和谈……” “和谈个鸟,应该一鼓作气将他们全打下来的……”皇帝兴奋地说,这可是大功啊,现在他还在位上,这功劳肯定会安他头上,什么最能体现一个皇帝的价值,除了内政那就是武功了,德崇帝神清气爽,哈哈,等他死后历史肯定会对他的评价超高! “不行!”李湛毫不犹豫地拒绝,“打仗太费钱了,而且如果咱大庆将草原打下来了,没人谁去养牛养羊啊。” 皇帝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够牛了,在位其间可以有这么大的战事胜利,但没想到弟弟居然野心更大,他就是要将北方草原纳入大庆的版图啊! 北方草原有多大,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大庆面积,历史上那么多个朝代从来没人想过将草原纳入本国版图上,如果弟弟的话真的成真,那他德崇帝就是大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谁说他功不成文不就的,他将大庆的面积扩大的近三分之一,有哪个皇帝比他的功绩更大? “好,就按湛儿你所说的,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朕等着你将草原纳入咱大庆的那一天。”乐疯了的德崇帝晕淘淘地说。 “我会努力的,不过这时间可能很长,所以皇兄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将来才能看到北方大草原属于我们大庆的一天。” 皇帝眼泪都要流出来的,他知道弟弟最关心他的身体,他也明白自己其实时日不多了,弟弟最近都不出去找小花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他吧,皇帝现在忽然觉得就算没有北方大捷,其实自己这辈子也不亏了,他为大庆培养出最杰出的摄政王,单是这一条,他死后就能仰高头去看列祖列宗了。 “湛儿。”皇帝抹去眼中的泪,“放心,皇兄一定会活得长长久久的。” 李湛眼睛有些发红,强笑着,“这可是皇兄你说的,皇兄你也不想我和猫猫成为孤儿吧。” 皇帝又好气又好笑,“屁孤儿,你又不是朕生的。” “我是你养大的!”李湛理直气壮地说。 是啊,你是我一手养大的,皇帝无比自豪。 “好了,皇兄,呆会报信的使者就要回来了,你还不快点就换一身衣服,猫猫又尿你身上了吧。”李湛摇头看着下半身潮湿的皇帝,不知道人家还以为这是皇帝尿床了呢。 “这是朕儿子的童子尿,能带来好运的童子尿,我还要留身上久一点呢,说不定会带来更多的好运。”皇帝得意地说着,跑回去换了一身衣服,准备出去前又跑去抓住动个不停的猫猫亲了一口,“猫猫,父皇会努力将一个强大的大庆留给你的。” “大捷,北方大捷!歼敌十万”骑着快马的报捷使者一路快马向着皇宫狂奔,全京城的人都惊动,一个个兴奋地追在使者后面。 皇宫的宫门打开了,皇帝开了宫门,民众全跪了下去,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皇帝:猫猫,你的尿太祥瑞了,来,再多尿点在父皇身上。 猫猫:…… 小剧场2 百姓甲:你们说小沈探花这么喜欢虐待,那他应该是上面那个啊? 百姓乙:难不成安平王是下面那个?美攻强受? 百姓丙:我看他们一定是忽上忽下的。 百姓丁:互攻互受才是虐恋情深啊! ps:呜呜,我上个月那么努力居然没全勤,好伤心 第175章 小花狂喜,一把扯住兰兰的裙子,“兰兰,你听到了吗?北方大捷……” 仿佛像在过年一样,大街上人山人海,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自豪和骄傲,“听到了,小姑姑,咱大庆胜利了!”花兰的眼睛有些潮湿,这场战争所花费的银子大部分都经过她的手,她怎么会不清楚,这二十多年来和北蛮的战争中,大庆从没打过一场胜仗,都是被动防御,现在总算是刷清耻辱了。 无数的人听到欢呼声都从家里出来了,向着皇宫的方向跪了下来,高呼“万岁!” 那一天街上的酒楼酒水全部半价,整条街都沉醉在酒香之中。 “那爹应该很快就回来了吧。”小花迫不及待地数着日子。 “没那么快,起码得十天吧。”兰兰算了算说,如果加上俘虏可能还不止这个时间。 “十天也没关系,二十天也不打紧,只要人健康回来就好。”小花笑容满面地说,真的很准呢,果然水月庵的观音听到她的愿望了。 然而事情超乎兰兰的计算,因为张猛将近十万的俘虏送回京中了,这样一路上的时间就不只十天了,据说起码要二十多天才能回到京城。 小花数着手指等家人回来,对书院的学习有些心不在焉起来,兰兰已进入户部了,兰兰的起点太高,其他同一届的进士若不是相信安平王的是个断袖还真的会认为她和安平王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了。 兰兰本就是个通透的,她进入户部后一直努力跟同僚处理好关系,户部尚书是个年近六十的老人了,这两年安平王动作大,赚的钱财多到将国库都填饱了,里面有谁的功劳,他当然清楚,因此他对花兰是最和颜悦色的。 兰兰苦笑,她这是低调不起来了,如果你刚毕业就被上司看重,那跟你同时进入公司的同事都会有想法的。于是原本刚跟同僚打好的关系又不知不觉中疏远开来。 算了,本来她这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女状元就是想低调都低调不了的,索性高调起来。一个能力和你相差不大的人你会嫉妒,但相差太远就只能仰望了。花兰是李湛私人管家,安平王大部分的银子都是花兰赚的,还有这次战争的胜利花兰居功甚伟,事情一传开,大家就木然了,对花兰也开始尊敬起来,不愧是史上第一个女状元,难怪安平王会想尽办法让花兰参加科举,如果他们是上位者,如果有一个人能在短短两年给你赚出一个国库,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太监他们也认了。 当然事情还不止如此,每届进士所写的文章总会被传出来的,这次也不例外。众人在惊叹花兰所写文章的精彩后,有人看到了她写的字,前所未有的新字体…… 这个时代是读书人的时代,对于书法的狂热是小花无法想像的,如果说一个人书法好被称为大家的话,那一个创造出一种新字体的是称得上是书法大神了。 花兰发现原本对她还颇在微词的同僚现在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大神,都是火辣辣的崇拜,每日赶着结交她的人越发多了,她成功地从京城书院的学霸变成天下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女神,对于她进入户部,几乎没人反对了。 花兰看着那一堆来请教新字体的信件,怀疑是不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事了。 “花夫人真是有大才啊,可惜尽管英年早逝了……”无数描绘着温体字的人感叹不已。 “是啊,你说花老爷究竟怎么想的,居然为了一个没才没德的女人抛弃那样惊才绝艳的花夫人。” “这不难理解,听说花老爷科举几十年了一无所获,这就证明了他才智底下,当然只看得上同样无才的女人……” 花国材拳头捏得很紧,自花兰中状元以来,每个人都在恭喜他,他感觉非常复杂,是的,原本他是应该骄傲的,但他总觉得每个恭喜他的同僚眼睛里都明晃晃地写着:这家伙真的是花兰的祖父和张静的父亲吗?女儿和孙女都这么厉害,他居然考进士那么多年都考不上?一定是她们像花夫人温氏,还好不像他…… 花国材心里太复杂了,不止是兰兰,还有小静,自从自己拗不过马氏将花静除族之后,那孩子才显露出自己的才能,无论是笛子还是考上书院,他偷偷打听过那孩子在书院的表现,惊得说不出话来,算学天才?哲理学家?音乐大家?农业行手?一个人一生有一项这样的才能已经很厉害了,什么时候他那只会吃的女儿这么牛了? 花国材后来更痛苦了,因为小静说这些都是她娘亲教的,为什么自己的枕边人会这么多东西他从来不知道? “兰兰……”吃完晚饭后,花国材让兰兰到书房去,“你那字是怎么一回事?” “哦,这个啊……”兰兰在无人看到的角度嘲讽地笑了笑,”这是小姑姑教我学的……” 花国材果然如她所料的用期盼的目光看着她,兰兰不负他所望的开口说,“这是祖母所创的字体,小姑姑说祖母当初生病时闲着没事就成天琢磨这些学识,想着可不可以……帮上忙?” 帮上谁的忙?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花国材一时之间心如刀割…… 兰兰低头讽刺地笑了笑,她想现在祖父的大脑里肯定想的是:如果他不曾看上马氏,如果从始至终他和温氏好好的……那这个温体字祖母一定会乐意将创造者的名头让给他,还有她改造的笛子,她那关于唯物和唯心第一的哲学…… 看到花国材痛苦得说不出话来的模样,兰兰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是的,她是孙辈,不能拿祖父怎么样,但祖母被逼死的怨恨小姑姑被除族的痛苦她永生难忘…… 看着天上的残月,兰兰拉紧了衣物,她真的永远都无法理解,这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直到现在还是这般利欲熏心…… 然而这一次是兰兰误会了花国材了,在不知道这些事情之前花国材早就后悔了,现在他不过是更加深他的悔恨而已…… “啪嗒……”马氏愤恨地将所有东西都扔到地上,她已经知道老爷招花兰到书房没来看她了,自她生病以来就一直没安全感,她引以为荣的美貌被蜡黄的脸色眼角的皱纹和头上时不时冒出的白发毁了,她焦虑过度总忍不住想现在的她是不是比当初的温氏更难看?然后又努力安慰自己,老爷和她是真爱,和对温氏的绝情不同,老爷还是对她那么嘘寒问暖体贴周到。 马氏摔东西的动作更狠了,眼泪流了下来,越是被老爷温柔的对待,她越是在意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形象,而且只要老爷迟一点没来看她就忍不住乱扔东西,胡思乱想是不是老爷在外面又认识了哪些狐狸精。 这就是小三在位的悲哀,因为她们总是害怕会不会有小四过来抢走她们的幸福…… 当然这一切本就在花国材的意料之中,他知道如果他真的让马氏知道自己恨透了她,巴不得她早死,那将情丝砍断的马氏绝对是努力将自己养好将他府上闹得鸡犬不宁,她肯定会将儿子和为花家带来无限荣誉的孙女弄死,再让他后悔不堪,这女人可不是温氏,她绝对是睚眦必报的。 “夫君……”看到花国材开门进来,马氏马上将手上欲摔的花瓶放下,一脸的委屈,“为什么今天这么晚才来,人家好想你……” 花国材一脸温和,“有点事情,来晚了,抱歉,大夫不是说了生气对你身体不好吗?” “你来看我,我就不生气了。”马氏痴痴地看着花国材的脸,她的老爷总是那么俊,明明今年都快五十了吧,但看起来就像三十来岁,以前她觉得很骄傲,她和老爷站一起是多么的般配啊,但现在她隐隐害怕老爷看起来总是那么年轻。马氏摸了摸自己粗糙蜡黄的脸,是不是现在在别人眼中,她根本配不上老爷了? “下次不许再发火了,这样你的病什么时候能好……”花国材忍耐住厌恶将手放在她的头发上,“府里事情太多,我们到庄子生活一段时间吧。” 马氏脸色大变,“老爷你讨厌我了吗?老爷是不是不想看到……” 花国材赶紧说,“我会和你一起去的,明日我向工部请个长假……” 马氏眼泪流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花国材,“老爷,对不起……我居然会怀疑老爷……” 如果马氏还是以前的容貌,她这般流泪的模样肯定是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的,但她现在丑陋的模样让花国材想一脚踹过去。忍耐地抱着马氏,花国材想如果现在马家倒台就好了,那么他就不需要这么天天对着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作戏了。 花国材不知道的是朱夫子代写的弹劾早就到李湛手里了,李湛读过之后赞叹不已,看不出来这朱夫子在写讽刺文方面这么辛辣啊,绝对让人听得想去死一死。 但李湛还是不得不将这份弹劾压下来,当时他已经决定让花兰去参加科举了,女子参政是何等困难,如果再爆出她家庭的问题,那对他的计划绝对是雪上加霜。 李湛很遗憾又安慰自己,不急,总会有机会的,反正他派去保护花林的人应该已经到了,上辈子花林死在土匪手中是马氏通过马丽妃动的手,现在马丽妃已死,他又安排了人去保护花林一家,慢慢收拾马家完全来得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马夫人:闺女啊,都怪娘不好,当初居然让你去勾引李湛,谁知道他是个断袖,呜呜…… 马候爷: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意义了,你看咱儿子哪个长得好的,送到宫里去…… 马夫人:去当太监? 马候爷:错,是去摄政王妃,将来鼓动安平王上台就是皇后了,史上第一个男皇后。 马夫人:我看咱儿子最多只能当妃子,小沈探花肯定是皇后的。 沈佩:给我抄了马家,将他们儿子全卖到小倌馆当花魁去。 第176章 张猛带着近十万的俘虏回来那天,几乎整个京城的人都去迎接了,德崇帝红光满面挺直了腰,他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扬眉吐气过,判断一个皇帝成就最重要的是文治武功,起码他在武功方面胜过了他父皇。 张猛和众将下马,跪在皇帝面前,后面的士兵们也跪了下去,高呼万岁。 一直焦急等待的小花听到震耳欲聋的“万岁”声,小花精神一振,一定是队伍进城了,她情不自禁伸出头去看。 小花并没去跟那人挤成一团,她和兰兰到酒楼的楼顶等待着,这里是视野最好的地方,也是大军的必经之地。 俘虏加上军队近二十万人了,这么多人单是进城就要花好几个进辰,一眼看过去都是由人组成的长龙,看不到边际。 “我看到了,兰兰,是爹!”看着前方坐在高马上的人,小花高兴地伸出头去挥着手,“爹……,爹……” 坐在马上的张猛抬头一看,差点没吓死,这酒楼有四层,除了皇宫整个京城差不多就它最高了,她闺女半个身体都伸出窗外,难不成他回京第一件事就是为他闺女收拾尸体? 张猛情不自禁要伸出手去,却看到她闺女身后出现了一个少女的身影,那少女将小花紧紧的抱住了,张猛松了口气,见四周民众还热情的欢呼着,张猛有些尴尬地将伸出的双手改为挥手,然后欢呼声更大了。 兰兰气得半死,将小花从头批到脚,“摔下去了怎么办?你想手脚分离吗?……” 小花傻笑,她也知道自己太鲁莽了,赶紧改变话题,“兰兰,还没见到屠大哥呢?我们找找他吧” 屠劳毕竟是新兵入伍,就算功劳再大也不可能一步登天,但也相当不错了,小花等了二十多分钟就看到他了。 “不错,看来屠大哥立下了的功劳不小……”兰兰有些赞叹,这队伍是按照军功大小行军的,可见屠劳的功劳了。 “嗯,对啊,屠大哥真能干。”小花赞同,“兰兰,我要回家煮很多好吃的,今晚好好给爹洗洗尘……” “我也一起吧……”兰兰笑着说,“反正我回家也没事……” ********************************************************* 当天晚上合家团聚且不提,这几日张猛和屠劳忙着交接宫宴和处理伤兵等等事情,还有要退役的老兵,张猛有些心酸,很多老兵,尤其是身上有伤残的老兵,他们干也干不动了,家境又不富裕,以后怎么办呢? 李湛也很忙,这一大批俘虏处理起来可是件麻烦事,很多原本看安平王不顺眼的人也在一边等着看笑话,杀俘不祥,但这批人干脆放回来那等同于资敌,养着更是不可能,太费钱…… 幸灾乐祸的世家们还没反应过来就接到李湛送过来的邀请函了,拍卖会的邀请函,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卧槽,安平王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他居然拍卖人口,他居然……将那近十万的俘虏像卖猪牛一样卖了…… 御史活像打了鸡血,他们就说不愧是德崇帝养大的孩子,兄弟两都是脑残儿,咱大庆是礼仪之邦,奴隶制早就废除了,这安平王做的事可是天怒人怨啊……这世上只要稍有脸皮的人都做不出拍卖人口的事,安平王居然做了,从现在开始他的名声算是臭大街了…… 当然其中不乏想得过多的聪明人,他们已经在想是不是安平王的自污或是在宫中奶孩子的德崇帝想出的破坏弟弟名声的法子了,毕竟安平王是摄政王,若是他想谋反一点都不费劲,所以德崇帝才想方设法将他的名声败坏,说不定他和小沈探花断袖的传闻也是德崇帝弄出来的…… 不管聪明人怎么想,李湛在朝廷上自辩了一番,然后等众多朝臣听到李湛的计划他们就不吭声了,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的计划真的实施对整个国家的影响是多么的大。 李湛打算修建一条运河,从南到北的运河,这工程的浩大超乎他们的想象,无数朝臣几乎脸色大变,他们连死谏的心都有了,开什么玩笑,他们斗归斗,但可从来没想过灭国,但这运河修理一事绝对是劳民伤财。 李湛直接又粗暴地说要将运河分河段拍卖,工程预计十年,购买河段的人不看身份和地位,只看银子,修建的人就是这次战争的俘虏,这些俘虏必须为大庆工作十年,其间包吃包住包治病,十年后按贡献大小可加入大庆籍贯。 至于购买河段的好处,一是以后过往的船只都可按朝廷要求收过河费,时间为七十年,李湛算了算,很直白地说依他的计算,收过河费大约十五年就能回本了;二是购买河段的人家可将自己购买的部分命其名,且以后朝廷重新造地图会将他们的名字代表的河流写上去…… 这一次朝会总体是成功的,但一小部分朝臣们有些食古不化的脸都涨红了,他们也算是老臣了,历经两朝皇帝,但从没见过这么爱做生意的王爷,而且荤素不忌,什么东西都标上价格包括大自然赐予的河流都可以拿来卖钱的王爷。 中间的扯皮自然不用说,总之李湛算是成功了,他将发了很多邀请函给有钱的商家,这些人都是他长期合作的好伙伴了,更是从之前的红苕酒中得到了好处,他们才是安平王改革最忠实的支持者。 于是这段时间全国有名有钱的商人都从外地赶到京城来了,京城热闹得像是在过年。 拍卖会是新建的拍卖会所里进行的,自李湛上次因红苕拍卖赚了大钱,他就打算弄个专门拍卖东西的地方了。 “王爷,请问这么多俘虏,如果他们闹事怎么办?”购买俘虏的人不放心地问。 “不用担心,这些俘虏由朝廷派出军队看管,不过这军队的花费也算在拍卖的费用里面了,还有如果出事了损失由朝廷支付……”李湛笑眯眯地说,大庆这些年来其实军人一点都不少,但战斗力高的太少,若不是这样他就不至于请张猛训练一批精兵出来了。之前他还一直愁这些原本干吃空饷的士兵怎么办,派到前方吧,还不够北蛮砍,干养着吧,又太费钱,现在可好发,终于能解决这些冗兵了。 众多拍买的客人都放下心来,既然朝廷都打包票了,他们怕什么。 “给我一千个俘虏……我可是买了一万米的河段……“ “老子要三千俘虏,哼,老子可是包了五万米的河段……” “俺要一万俘虏,俺打算买十万米河段……”一个憨厚得像经常下地的老农不好意思的摸头,“俺家孩子孙子都太笨了,读不好书,俺唯一能名流青史的机会就是这个了,以后这十万米河段俺要取名叫二愣河……” “没错,老子怎么没想到,老子以后可是流芳千古了,以后这就是老子的河,二愣子大哥,没你提醒老子差点错过出名的机会了,决定了老子也买十万米河段,这河以后就叫狗剩河……” 来参加拍卖的世家脸都青了,一想到以后这处处青山绿水间,他们吟诗作对想将河名嵌入诗歌里,什么“二愣子狗剩河什么黑蛋傻蛋湾……”自觉得有文化有气质有才华高人一等的世家们就觉得山也不青了水也不绿了,他们吟诗的灵感也没了。 不成,他们也得拍卖一些河流才行,不然将来他们想吟诗作对的好风景都被一群傻瓜的名字弄蠢了。而且他们绝不会赔钱,一来是这些俘虏只包吃住很省钱,二来以后可以收费更是亏不了,可惜他们钱不够,不然可以包更多。 对于这次的买卖李湛很满意,他是真的没料到人们,尤其是商人们对青史留名的热切,感觉赚钱之事都被排在后面了,最让他喜出望外的是这些俘虏不够拍卖,虽说拍卖前他作了很多严苛的要求,比如说俘虏折损率,比如说俘虏的三餐和住房标准,毕竟十年后李湛还想着这批俘虏能转成大庆子民去开发新土地呢。 李湛在卖完河流之后脑洞大开,觉得是不是道路也能卖卖,而且小花提示的那个水泥还真的弄出来了,尽管现在产量还少,但产量这玩意,它不是可以增加吗?这样一想李湛就有些坐不住了,又去找花兰商量去了。 比如说这次的拍卖点子是小花的,至于将之完善和降低压力是花兰和沈佩的功劳,当然骂名是他李湛担下来的,对此李湛这个没脸没皮的家伙表示:名声不好?能超得过断袖之癖吗?他现在都被谣传成被小沈探花压了,还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 李湛感慨,老百姓们就是愚昧啊,想想他这身高这气势像是被人压倒的模样吗?李湛决定以后一定要和沈佩多多出去,一定要让人看到他俩的身高差,纠正人们大脑中的印象,他可是高了小沈探花近半个头了,怎么看他都是上面那个吧。 对于自己的身高,李湛很满意,他皇兄本就不矮,他由于习武身高就像雨后的春笋长势喜人,他现在出现在人群中都有鹤立鸡群的感觉,用小花的话是“长得高呼吸的空气都比别人新鲜。”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俘虏不够用…… 张猛:是俺的错啊,早知道就不剁那么多了,都是钱啊。 李湛:下次记得你们要抓的不是俘虏是银子。 ps:赶紧先发了,明天再纠正错字了 第177章 最近文武百官觉得自己的三观被刷新了无数遍的下限,历史书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像安平王这样的人物,史无前例让他们觉得很心塞,不知如何才能跟他好好玩耍。 这次的战争如果真要找个功劳最大的人,那无疑是安平王,士兵是他练出来的,张猛这个猛人将军是他找到的,还不管不顾的给了他高官厚禄,之前他们还想嘲笑安平王眼拙,因为这个张猛是个没读什么书的大老粗,这样的人堪为猛将,领得了军才怪,结果事实很打脸。 以前北蛮人每年冬天都来劫掠一番,他们都习惯了,想着牺牲一点小利益换取北蛮人不进攻还是划算的,但安平王这个小年轻居然看不惯,世家贵族没几个愿意打仗的,尤其是没伤害他们利益的情况下他们更不愿意开打了,但安平王这不懂事的坚持要打,行,你要打就打吧,咱们管不着,等国库空了你还得给咱们发薪水就知道痛苦了,因为战争打的是钱财,不管什么战争,大的也好小的也好,最后的结果都是劳民伤财。因为打败就不用说了,就算是打胜仗,不过是杀了一批再换了个更亲大庆的可汗而已,而且为了安抚新可汗大庆还得出一笔钱或是送个女人附带大笔让户部吐血的嫁妆和亲!不管哪个当可汗,草原上还是歌照唱舞照跳,更有离谱的事情就是有时为了表现咱是礼仪之邦,俘虏还被释放回去了,再过个十年八年,可汗死了,草原没吃东西了又跑来中原烧杀劫掠。 总之草原民族就是中原人民永远的心头大患,打胜打败都是费钱,世家们心安理得的认为还不如给他们一点好处打发算了,既然安平王不这么想他们等着看他的笑话,结果变成笑话的是他们,谁能告诉他们二十几年打来打去都赢不了的大庆这一次居然是大捷?还有明明是烧钱的战争为毛安平王会成为人生赢家? 有心人算了算,除了战利品,牛羊马什么的,安平王爷将那一批俘虏卖钱了,这战争烧掉的二分之一的银子回来了,户部尚书泪流满面,这是多么不容易啊,他当尚书二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打仗还能捞点银子回来的。好处还不止这些,朝廷还得到一条原本要花光国库近十年收入才建立起来的运河,这运河他们是白赚了啊,前70年他们虽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但律法上规定朝廷的船是有优惠的,至于军船什么更是免费的。一想到70年后这条运河的收益回归朝廷,户部尚书就恨不得能再活个70年!按他的计算,这运河每年能给朝廷带来四分之一的国库收入,现任户部尚书一想起未来的户部尚书的舒适生活,他就各种羡慕嫉妒恨。 相对户部尚书,现在世家贵族们心情复杂多了,看安平王的眼神分外纠结。好吧,他们也不是卖国贼,大庆胜利了他们其实也很骄傲,国家强大了他们才可以一直荣华富贵下去,但他们为毛会有这么一个利益为上什么都能卖的王爷呢?完全违背他们世家就算里面烂得泥巴外面依旧光鲜亮丽的准则,以后大庆还是礼仪之邦吗?还能赢得邻邦的尊敬吗? 对此李湛嗤之以鼻,邻邦的尊敬?礼仪之邦的名声?他要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玩意干嘛,对他来说名声这玩意还不如拿来换点粮食养活他大庆的子民。 拍卖完俘虏,再加上一条未来可期许的运河,李湛对自己的成绩非常满意,虽然他皇帝很纠结地表示弟弟可以将买卖人口的污水往他头上倒的,但李湛振振有词地拒绝了,“皇兄,我真的觉得奴隶贩子这名声比马桶王爷好听多了,请不要剥夺我美好形象大变身的机会好吗?” 皇帝更纠结了,他实在很想跟弟弟说,如果他不将马桶作为礼物送给有功之臣,也许就不会有人说他是马桶王爷了。 李湛跟世家各种不对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尤其是最近李湛到处办学免费招平民家的孩子入学就遭受世家各种妨碍,这让李湛很愤怒,不得不将他准备要开的书院主打格物,世家这才安心,如果李湛要办的书院是以培养低下的技术官为主,不和他们抢明经明法的名额,他们还是可以退让的。 虽说李湛本来的目的就是培养格物致知的人才,但他主动做和被人逼迫完全是两种概念,李湛阴笑着,等他将这些人才培养出来世家就知道疼了。 这年代读书是最费银子的,朝廷上世家出身的官员占了绝大部分,这让李湛很不爽,这些混蛋世家不止是会装逼读些文绉绉的诗,还喜欢联合在一起给他挖坑,他不找些帮手怎么行呢。世家其实也挺不爽的,这个王爷实在太低俗了,满脑子都是银子银子,最讨厌的是他根本没有跟他们好好玩耍的意愿啊,有什么事我们帮你做就行了,你老想提拔寒门出身的官员是啥意思? 大家都不爽的情况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双方都表示他们是强攻不是弱受,因此矛盾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此时作为双方明争暗斗道具的马桶就出现了。 春闱的时候的马桶人人都看见了,世家没人看得上马桶的利润,阿堵物本是铜臭大过,多少香料熏下去都消不了那味,更不用通过马桶赚的钱了,这绝对是臭不可闻臭名远扬遗臭万年臭臭臭…… 自觉家里的恭桶上都放了香喷喷的香料的世家们对此马桶不屑一顾,我们天天都有人用香胰冲洗天天都有人用香料熏的恭桶比你们卖的便盆好多了,你们的便盆有人天天用香来熏吗?马桶王爷卖的马桶咱不屑用,用了*份。 李湛目露凶光,他就说为毛会有人说他是马桶王爷,原来是你们这些混蛋世家的错。还有就因为你们这群混蛋不主动用我家的马桶,还不许手下用害得马桶销售量大减,李湛最近什么都朝钱看,干脆破罐子破摔,反正我马桶王爷的名声已经人所皆知了,我不好过,你们应该更难受才对,独苦苦不如众苦苦…… 于是之后皇家的赏赐由原本还有面子的玻璃用品变成一个个马桶,李湛让文笔好到令人想哭的朱夫子写了篇“马桶颂”并将之写在圣旨上,总之就是无限的拔高了皇室发放马桶的意义,什么为了天下人的干净舒适为了天下无疾病诸如此类的东西,令听到的人深深为皇室的关爱感动,恨不得家里每一个房间都装一个马桶。 接圣旨的世家们脸一阵青一阵红,他们很想将那雪白的马桶给摔个稀巴烂,但李湛好像猜中了他们的心思,在圣旨后面表示:世家们若实在觉得恭桶比这马桶好,不想用,皇室也不是不理解,既然不想用就供到祖宗牌位前吧,反正皇室赏赐的东西他们不能随便处置就是了。 世家们一个个造反的心都有了,你啥意思,你居然让我们将这肮脏的马桶上供给祖宗?安平王李湛卧槽泥煤卧槽你祖宗十八代…… 但世家贵族们还真的不能不接受,因为李湛太黑了,他让人到人散发谣言,比如说世家不爱干净啊,还有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啊,这里的老百姓指的是送夜香的,如果他们用上马桶,所有的废物都会被水冲到一个地方,倒夜香的就集中在一个地方装就行了,但如果他们主子人手一个恭桶,每天单是倒夜香就费很多人力了。 花兰脸臭臭的计算世家们用上马桶能省多少事,李湛很得意地宣告天下,这马桶省的人力物力 ,再将各种罪名往世家贵族们头上按,比方说他们变态,很喜欢人家闻他们便便的味道,比方说他们就喜欢将恭桶熏上各种香料为的就是掩饰他们大大臭不可闻的真相…… 于是这一场由马桶引起的战争胜利者是安平王,世家们最后还是捏着鼻子用上马桶了,然后他们郁闷了,谁能告诉他们,为毛他们和李湛的战争居然是以马桶开始又以马桶结束的。 李湛惬意地喝着茶,在春光明媚中听着花花吹笛子……人生就是这么美好,所以说官高一级就是好啊,感谢老子祖先是皇帝,感谢先祖定下的不可亵渎皇室罪,在这一场争斗中他成功的将这些傲骄的世家小受受压倒了。 张猛忍耐着听闺女吹笛子,他是个大老粗,不大懂艺术这玩意,闺女吹得好不好他都要捧场。 “爹,我笛子吹得不好吗?”小花嘟着嘴看张猛,为毛一副忍耐的表情啊,看得她很心塞。 “吹得好,非常好!”张猛赶紧露出一脸笑容,“那什么余音绕梁不过如此!” “那你一脸苦瓜相是什么意思?”小花不依了。 问得好啊,闺女!张猛一脸痛苦地看向李湛,“俺是在为那些老兵发愁啊,还有很多失去劳动能力的伤兵,他们以后靠什么来生活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世家甲:今天你家装马桶了吗? 世家乙:装了,再不装我名声就比马桶还臭了,该死的马桶王爷。 世家丙:那家伙就是独臭臭不如众臭臭的混蛋,居然为了一只马桶跟我们斗上了。 ps:谢谢minkamin的地雷,我爱死你了,最近忙,只能以后再找错别字了 第178章 张猛厚着脸皮对着李湛哭诉老兵残兵伤兵是多么的可怜,大有李湛不给他解决这个问题,他就不让这一对久久才见一次面的苦命鸳鸯谈恋爱的架势。 李湛叹气,果然张猛是不可能让他安生泡他闺女的,今天他坚持要听闺女吹笛子他就预感不好了,“师傅啊,我也愁啊,但事情总得一件件来吧,我才解决完俘虏和一小部分冗兵的事,这些老兵伤兵实在太多了……” 小花不解地问,“爹,我不是给你们弄了消毒酒精了吗?还有太医院不是学会了怎样处理外伤了吗?而且显微镜已经做出来了,大家都认可细菌的存在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伤兵?” “其实相对以往的战争来说,这次死的人已经很少了,北蛮人上马能战,咱大庆往往三个士兵才能打他们一个,以前和他们作战咱们死的人太多,但这一次不同,咱们终于做到一对一对打还能有优势了……”张猛想到这就高兴,“所以这一次咱大庆的兵死得不多,还有以往起码会多四成士兵因伤而死,但这次咱们大庆死的士兵足足少了四成。” “既然这样,伤兵老兵应该不多吧。”小花不解了。 李湛叹了口气对小花这个军事盲说,“在边疆守护的士兵并不都是张猛师傅练出来的,原来没经过张猛用新训练法子训练出来的士兵战力很弱……”就算张猛想让自己的兵全部上也不得不顾虑一下当地驻扎的将士心里的想法,战争本就是分赃和分军功的…… “这些人虽说战力不够高,而且还有很多是老兵,但他们毕竟一生为朝廷付出,不能随便抛弃这些有功之臣,这会让人寒心的……” 小花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伤兵了,她一脸骄傲地看着张猛和李湛,这就是她的家人和恋人,有担当! “其实只要为他们想出路就行了。”小花努力想上辈子的事情,“你说的冗兵,其实战斗力就算不高,上战场不行,但可以做工程兵啊,省得老发动民夫做劳役,效率不高又劳民伤财。” “工程兵?”李湛愣了一下,仿佛有什么在大脑里一闪而过,“说来听听……” 小花于是将工程兵的概念详细说了,“这样冗兵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还省了一大笔银子,还有爹说的伤兵老兵,他们干不了重活,但一些轻省的活还是能干的,你看北方草原不是可以养牛养羊吗?还有咱大庆最紧缺的战马……这些人去干这活总可以吧,他们是士兵出身的,比起一般的百姓对上北蛮人更有优势……北方那么大的草原还消化不了这些士兵?还有谁说打仗就是花钱,河流都能卖了,草原又为啥不能卖?”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李湛和张猛两眼发亮地盯着小花,他们怎么没想到事情还可以这样处理呢? 这千百年来不管中原地区是哪个皇帝当政,首要的敌人都是北方游牧民族,甚至有两个朝代就是因为外敌入侵而消失的,李湛实在厌烦再跟草原民族打个你死我活了,他索性拿纸来记下小花所说的东西,等回去找沈佩和花兰好好商议。 *************************** “小姑姑说得没错,既然俘虏都能卖,那土地卖卖又怎么样……”花兰兴奋了,果然跟着安平王就是好,想来她要是当个普通商人怎会想到有一天俘虏能卖河流能卖甚至打了下来草原也能卖,“这一次拍卖我发现大庆有钱人还真的很多,想来这北方草原拍卖人会更多,毕竟这些地方养牛羊和马最好不过了,尤其是咱大庆紧缺的战马,这绝对亏不了。” 沈佩有些犹豫,“如果真将这些土地拍卖,士兵们绝对有意见,他们出生入死打下来的国土难道只是便宜世家?”草原如果真的拍卖,世家们绝对哄而抢之,不会有半点落到商人手里,毕竟他们在朝政上才有发言权。 “我看不如这样……”兰兰缓缓地说,她现在只觉得小姑姑真的是天才,张猛一直在愁退伍和受伤士兵的事,小姑姑就已经想出法子来了,“国家和私人合营怎么样,将那些打下的国土交给伤残和退伍的士兵,给他们一些的股份,一来草原本是他们打下来的,他们肯定会乐意守住国土,二来也可以缓解朝廷要支付的大笔安抚金,三来朝廷也可以得到大批战马,最重要的是世家也不会反对,因为草原上还有很多北蛮人,他们也想要一些士兵驻扎……” 李湛和沈佩眼睛都亮了,一举多得啊。 “我看这法子不错,小花也这么说了,打下来的国土太大,伤兵也用不了这么多,还是可以卖掉一部分的,而且既然有这些退伍的老兵在,安全就保障了……再不济也可以采用国家与私人合作的方式……”李湛最终下了决定,“而且这也可以缓解战争压力,得了好处的世家不会再反对这场战争了,还有朝廷也可以大发一笔……” 原来好处居然这么多,这就是所谓的发战争财了,小花说得没错,战争也可以发财的。 爱钱的安平王再一次让朝臣们失声了,他们久久说不出话来,真的,他们之前还吐槽说安平王卖了人口卖河流,在他眼里还有什么不能卖的,恐怕如果出钱高,就算是祖宗都能卖了。 这一次李湛是火力全开,决定不管使用什么法子都要促成这事,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他遭受到的阻力还没上次卖俘虏多,仔细想了想李湛失笑,他真是傻了,跟河流不一样,就算弄个十万俘虏建运河,起码得等个十几年但这草原今年买明年就有收获的,恐怕朝臣们现在满脑子都是怎样筹集金钱去将草原买下来吧。 于是刚买完河流,还没离开京城的商人们又接到李湛的邀请函了。世家很高兴又很发愁,他们是有权没错,但还真没很多大商人有钱,这草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最多三五年就连本带利都回来了,但他们之前才买了俘虏修运河去了,一时之间他们哪来这么多银子,他们就算想全包下草原也没那么多银子不得不给商人让利了。 大商人们倒是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果然跟着安平王有肉吃,就算是没肉吃,他们也会挥着银子冲上去的,难得出现一个跟他们一样喜欢银子的王爷,他们一定要抱金大腿,而且是巨粗无比的独一无二的金大腿! 商人对安平王的拥护就表现在他们将亮晶晶能闪瞎无数人狗眼的金子送到安平王府里去了,当然他们都没明目张胆送银子,他们送的都是土特产,至于一米长的鱼肚子里全是珍珠,十几斤一个的南瓜里面都是黄金,这个季节极为难得的超大西瓜里面都是翡翠玉石……哈哈,天下就是无奇不有……偶尔也会出现些稀奇古怪生出金子银子的瓜果。 在跟安平王糊里糊涂的马桶之战后,世家也多少服软了一点,这死爱钱的马桶王爷是喜欢提拔寒门没错,但跟着他的世家还是多少有肉吃的,虽说这肉的份量不能如他们所愿想要多少切多少。所以世家也上门了,厚着脸皮上门的,因为他们没钱了,但他们实在很想要在草原上买下几块地养战马和牛羊。 这一次的李湛表现得非常和善,“没银子想赊欠是绝对不行的,毕竟这样的前例不能开,不过呢,朝廷也不是那么不好说话,最近户部上书说想弄一个国家银行,哦,所谓的国家银行就是由朝廷办的大钱庄,里面可以借钱,当然利息肯定是要的,不过利息比外面钱庄少一些……” 世家们很满意,果然利息是比外面的钱庄少多了,然后他们也敏锐地感觉到这银行虽是新事物,但国家办的银行肯定亏不了,而且目前为止安平王所作的投资还没哪次不赚钱的,这样一想他们不由得试探地问能不能入股。 李湛讽刺地笑了笑,他就说世家这东西都是表面风光暗地里其实长了张无比贪婪的大嘴,“这恐怕不行,这可是国家控股的,就连皇室都只能持百分之十的股分而已……” 李湛很阴损地将剩下百分之十的股份扔给世家们哄抢一番,说起来如果李湛大咧咧地跟他们说随意他们入股,可能世家担心有陷阱不不敢投那么多钱下去,但物以稀为贵,为抢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好不容易马桶战争中稍稍联合的世家又撕破脸皮了。 果然想将一群野狗分而宰之最好的法子就是在它们中间丢一根肉骨头让它们抢个你死我活。 李湛将草原拆散卖掉了,这一次的拍卖还是很成功,多到国库都塞不下了。 拍卖完草原后,李湛还当众表扬暗中送他礼物的商人,当然他并没说这些礼物是商人行贿用的,而是估算了下这些礼物的价值,折算成银子以他们的名义投资到书院的建设之中。 商家们有些惭愧又坐立不安,他们没想到安平王虽然收下他们给的银子但马上又将这些银子投到义学中,而且还是以他们的名义,果然安平王跟历史上任何一个当政者都不一样,当他们听到安平王赞美他们是“儒商”时,无数人都感动得快落泪了,第一次有人提起商人不是奸商,“儒”一字何等高贵,他们的行为配得上这样的字吗? 也因此当他们听到安平王说要成立国家银行成立并欢迎大家踊跃存银子或贷款时,商人们想都不想将家里埋在地下的金子银子全挖出来跑去存了。 安平王就是大好人啊,从安平王手上捞了无数好处的商人们感动不已,这国家银行贷款利率比私人钱庄低就不说了,存钱居然还给利息! 百姓们也争着抢着想将银子全存到银行里去,但可惜的是国家银行不愿意收,实在是占大头的商人存钱的人太多了,他们忙不过来,只能对老百姓的碎银子说抱歉了。 户部尚书乐疯了,卖草原的钱是他这次发动的好几倍,还有刚建立的国家银行存钱的人多到只能排队存钱,而且现在银行里贷款出去给世家的银子明年就连本带利回来了。 唯一让人叹息的是安平王名声更烂了,彻底落实的名头有:断袖王爷,马桶王爷,死爱钱王爷……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呜呜,我的西瓜…… 李湛:怎么了? 小花:这些瓜果里为什么都是金子啊,太过份了,他们居然挖空了瓜肉,太过份了,每一个都是空的啊…… 李湛:其实有金子也不算空了。 小花:我宁可是西瓜啊,今年的反季节水果多难得啊……过分,他们居然没留一个能吃的…… ps:我通常是不到最后一刻不能发文星人,大家以后12点半后看的应该都是修改过的文了,还有从下章开始就没那么多国家大事了,小花也应该长大了。 第179章 这一个月发生的事让很多人都有眼花缭乱的感觉,很多人觉得安平王实在能折腾,但战争带来的变化还没完,北蛮谈和来了。 大庆人民并不爱战争,这二十年来都是以败仗为主就不用说了,最算以前有胜利的时候大庆人也多半愿意和谈的,因为想灭掉北蛮人的成本实在太高了,还不如给些钱物送走灾星了事。 此次的和谈是安平王领头进行的,北蛮人眼睛里都是怒火,就是这个人将他们北蛮人当猪羊一样卖掉了,他们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你说什么?”领头的北蛮大皇子刚正的脸上眼睛由于愤怒睁得大大的,肌肉累累的身体蹦得紧紧的,仿佛像主人的怒火一样欲撑破裘衣。 李湛也努力睁大眼睛,哼,瞪个屁,他眼睛也不小:“本王说这战争可是由你们先挑起的,这战争赔偿可不能少!”神马大皇子,不过是脑子都是肌肉的蠢蛋罢了,人话都听不懂,李湛不屑一顾,完全忘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对人家一身的肌肉各种羡慕嫉妒恨。 “以前可从来没什么战争赔偿……”大皇子怒不可遏,“还有咱们十万子民都给你卖了你还想怎么样?” 李湛无赖地说,“那不一样,你们还想像以前一样不管战胜战败都想拿好处那是做梦,至于那十万俘虏,那是我们大庆的战利品,还有我将他们卖掉也是给你们北蛮减轻压力,你们不是说实在是今年冬天太冷,没东西吃才发动战争的吗,你看我给他们找了好去处,以后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你们可汗也不需要担心养不养得活子民了……” 大皇子几乎吐血,身体一抖一抖得像是中风以的,他本来就以武力见长,耍嘴皮哪里敌得过将脸皮这玩意全扯下来当抹布的李湛。 和谈肯定是扯嘴皮的事,李湛感叹了一番神马北蛮第一勇士的不堪一气,然后给自己安排了更多的暗卫,看大皇子那一身的杀气,他还是多找些人来保护自己为妙,他还没在花花身上终结处男身呢,怎能早死呢。 好在大庆像李湛的人不多,好在他们见机不妙已经买通不少大庆高官,大皇子努力安慰自己。 然而事情超出他们的预料,这一次很多被“买通”的官员其实都是早在李湛决定卖掉那一批俘虏时就立志反水了,尤其是后来看到李湛的一系列安排他们更是心惊,赶紧带着被北蛮人贿赂的财宝到安平王府争取坦白从宽。 他们不傻,安平王眼看着是要将北蛮人得罪到死的节奏,一点和谈的意思都没有,北蛮人给他们的东西越多就越是烫手。 果不其然,安平王在早朝上提出了什么战争索赔,言下之意就是咱大庆不是谁都能咬一口的,既然想打那就得负担起战争损失,不然以后大家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朝臣都不吭声,最后还是有几个食古不化的老家伙忍不住了,“安平王所为有负咱礼仪之邦的名声,咱们要的是以德服人……” 李湛挥挥手,“谁说我们不是以德服人,咱大庆向来是以德服人的,所以战争都不是由我们先发起的,他们愿意和咱们谈德才行,不愿意咱们也只能以眼还眼了……跟狼崽子还是谈拳头大小更有成效……好了,你们谁觉得咱应该以德服人的,去报个名来,本王在北蛮免费办书院,让你们去教育那些不懂礼貌的北蛮人什么是以德服人!” 全场皆默,尤其那几个老古董,他们这把老骨头只怕还没到边疆就被抖散在半路上了。 李湛很满意文武百官的识相,很快跟朝臣讨论战争赔偿了。 朝臣们叹气,这战争赔偿数额也未免太大了,看来就算以后大庆想和平,北蛮都会忍不住想打,被大庆高额的赔偿逼得不得不打。 慢着……朝臣秒懂了,莫非这就是安平王的诡计,他其实是想继续打下去的,但北蛮人不配合,所以他才想出这个法子? 朝臣吞了吞口水,忽然觉得继续打下去也不错,草原卖得的银子因为国库塞不下,被安平王拿来办国家银行了,如果继续打下去,那到手的草原肯定会继续贩卖,那他们可以从银行贷款,那他们也有机会…… 朝臣以为他们看懂安平王的意思了,谁知李湛话题一转说战争赔款太多,担心北蛮人还不完,他可以让他们分期贷款,分十年来还,这期间边境的互市会开办…… 老狐狸们被安平王这一手弄得糊里糊涂,只得叹气,安平王虽然未满弱冠但城府实在深不可测。 事情还没完,另一个地雷砸了下来,在后宫奶孩子,久违了的皇帝趴趴走出来说国库现在不差钱,要削减农业税。 老百姓快乐疯了,对他们而言,安平王的事迹不过是茶余饭后打发时间的八卦而已,他们根本不关心他是真断袖还是假小受,让他们激动的是朝廷居然宣布减税了,还一下子减掉三分之一,他们种田不用交那么多了。 对此世家有些不满,因为这一次减税并没减到他们头上,安平王这混蛋居然只减少那些家里田地少的死老百姓的税,他们家里田多山多的还是得交一大笔税。 老百姓第一次分享到战争的红利了,有心人算了一笔账,李湛发动一场战争得了一条运河,卖俘虏得了一大笔钱,解决了三万冗兵;卖草原的钱加起来国库又撑得吃不下了,朝廷多了一个能掌握世家动向的国家银行。还有近十万的老兵残兵去草原办牧场了,解决了十万老兵残兵的去处,不用说以后草原是稳稳的掌握在大庆手中了,而且以后大庆再无战马之缺。此外一大笔战争赔款,虽说分十年还,但每年数额也不小,国库又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安平王开办的免费书院收买了天下读书人的心,减农业税又收买全天下农民的心…… 原来不知不觉中安平王的脚根已经站得这么稳了,从卖草原里得到好处的聪明大世家决定支持的减农业税行为,毕竟相比草原的收益,田地的税也没多少。 但还是有很多没得到什么好处的中小世家咬牙切齿,以前农民将田地挂在他们名头下以求得免税,他们只要有爵位在就能免税,但现在农民都免税了,还有谁会将田地挂他们名头下呢,安平王这混蛋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而且最可恨的是以后他们跟已将田地挂他们名下的刁民之间还有得扯皮,因为那些刁民肯定想将土地要回去…… 可惜他们就算真的想抗议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们能跳出来喊不要减税吗?那一定被百姓打死,这一刻,他们无比想念在后宫奶孩子的皇帝,以前他们的日子过得多么快乐啊,德崇帝蠢是蠢了点,但他除了在女色上让人觉得丢人外从没折腾得过他们…… ************************************************************* 最近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李湛想着应该去找花花好好谈心了,最近听说不少书院男生总找花花聊天,李湛极度没安全感,花花现在还那么小,被人骗走了他去哪里哭去。 德崇帝一听弟弟要出宫去,也不像以前那样恨不得将他绑起来不让走了,他心虚得厉害,弟弟疼他啊,知道他就喜欢被人吹捧,结果名声好功劳大的事都让他出面,恶名全让弟弟担了…… 很感动的德崇帝只得给弟弟安排了一批又一批明卫明卫,至于弟弟出宫一次会不会弄得鸡飞狗跳,得出动多少人力物力……呵呵,德崇帝表示弟弟开心就好。 “我说大白天你喝个屁酒……”李湛很不爽,现在明明是小花回家的时间了,还没出现是不是被哪个男生邀请花前月下去了。 “俺心情不好……”张猛闷声说,又是一大碗酒灌下去。 “说来听听为什么心情又不好了?”李湛问,实在受不了一个大老粗一脸明媚的忧伤,那脸太残不敢看,“残兵老兵的事不是都解决了吗?” 张猛长叹一口气,“你知道吧,俺闺女的兄长回来了。” 李湛喝茶的动作停了一下,当然知道,他还派人去保护花林了,“那又如何?” 张猛恼怒地看着他,“他回来了,一定会上门拜访的……” 李湛摸不着头脑,“那就让他上门啊?”就算你现在是人家养父,也不能不让人家兄妹不见面啊,再说了,渣的是花国材又不是他儿子。 张猛脸上苦得都快要滴水了。 “你在担心什么?”李湛一针见血地问,“担心小花会回花家?” 张猛点头,他家闺女这么好,花家会悔了怎么办。 “如果花家后悔了,你就把闺女还人家?”李湛轻飘飘地说了这么一句。 张猛胡子眉毛都立起来了,恶狠狠地说,“想得美!小花是俺闺女这辈子都是!” “那还伤什么脑筋?”李湛喝了一大口茶说,“而且既然小花提都没提就表示她自已也不想回去了。” 张猛一琢磨,对啊,自家闺女向来是最直接不过了,她既然都没这个意思他什么。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已太心急了。而且花林也是当官的不错,但自已官大一级,想和他抢闺女?直接压过去都不用吱一声。 “最近北蛮人还安份吧,要是不服气咱再打过去吧。”张猛的念头已经转到战场了,他决定再去多弄些战功,以后让闺女自豪得只愿意跟别人拼他这个爹而不是花家那老白脸。 “目前为止他们虽然不服气,但也只能认命……”李湛暗暗庆幸,还好他下手早,现在的可汗还没将整个草原整合起来就被他派兵打散了,也许大庆上下还没人将草原上发生的事当一回事,只有他这个亲眼目睹亡国的人才知道这民族有多么的可怕。 “狼崽子现在一条腿被咱们打断了,还不敢动弹。”李湛漫声说,“但过几年好了伤疤忘了疼绝对会卷土重来。” “怕他格老子的。”张猛豪迈大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咱大庆的土地谁都别肖想半分,俺倒要看北蛮人有多少够俺杀的。”胸中豪情壮志万丈,什么花家都不当一回事了,闺女,等爹去为你博个万户侯!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我也想买草原,我想玩牧场物语…… 李湛:牧场物语? 小花:就是种各种蔬菜……一年四季天天挤奶牛,然后将牛奶丢进奶酪机,奶酪就出来了…… 李湛:天天挤奶牛是不可能的,奶牛要生小牛才能挤……草原上种不了各种蔬菜…… 小花,卒。 第180章 小花放学回家,看到的就是李湛和张猛屠劳相谈正欢,小花的眼睛亮了起来,自上次见面,她已经很久没见李湛了。 “湛哥……”小花正想扑到李湛怀里,就听到一阵咳嗽声,抬头看到老爹一脸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俩。 “花花……”李湛正打算伸出手抱住小花,却被张猛老爹这个破坏别人姻缘的大坏蛋阻止了,见小花一脸心虚地看着张猛,李湛努力在想哪里有仗打实在不行让张猛驻军去。 “我说老爹,人家小两口好不容易才见一面,你就别太狠了……”看到李湛一个劲给他使眼色,屠劳只得开口帮忙。 胳膊往外拐的小子!张猛白了儿子一眼,再看那两只爱情鸟眼中只有彼此再也看不见他人不由得更气闷了,女大不中留啊。 “爹,我们去书房商量一些事。”小花掩饰地说,“一会就出来。” “有什么事不能在这商量?”张猛不悦地问。 “是关于一些资料的事……“小花双眼恳求地看着张猛,亲爹,要体谅恋爱中的人啊,他们可是一个月才能见这么一两次面的。 “去吧,去吧……“张猛挥手,安平王你也不要死瞪着我了,俺还真不是棒打鸳鸯那支棒子。 一进书房,李湛就紧紧抱住小花,急切又贪婪地啃上她的唇。 小花睁大眼睛,原本还想挣扎的,她让李湛进书房是真的有事,而不是谈恋爱的借口啊。 没两分钟,小花就被亲得腰得软了,整个人瘫了下去。 李湛索性将小花整个人抱了起来,他们身高相差太大,接吻不抱起来不方便。 李湛一手抱住小花的肩膀一手搂在她屁股下面,恨不得将她整个人溶入他怀里。 小花挣扎了两下,捶了捶李湛,李湛抬头,一脸火热地看着小花大口大口吸气的模样。 嗯,换气时间结束,李湛又亲了下去,在小花屁股下的手不由得又捏又握,手感真好,花花胸部的肉好像都长屁股上了,桃子形状的臀部摸起来感觉不要太好…… “啪哒!“正陶醉的李湛冷不防的撞上了书架,上面几本书掉下来砸到他头上,他这才清醒过来。 他在墙这边,花花已躲到桌子后面了,两只手紧紧的拉住衣领,用看色狼的目上光控诉地看着他,糟糕,忘记花花那吓人的怪力了。 李湛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太投入将小花衣服都要剥下来了,“抱歉,我一时太沉醉了……“李湛没啥诚意地道歉。 小花脸红了,又羞又有几分恼怒地盯着他。 “好了,我会反省的,放心,我答应等你长大就不会反悔……“李湛对小花露出最温柔的笑容,向着小花的方向慢慢伸出手。 小花迟疑了一会才过来坐在李湛身边,见李湛没再动手动脚松了口气。 “怎么今天这么晚?”李湛状似无意地伸手搂住小花的肩,见小花一点抵抗都没有,整个人也放松下来,不由得暗笑,你信蛤/蟆有三条腿也不要信男人这张嘴。 “呵呵,因为今天有好事啊,”小花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她眼睛亮亮地看着李湛,“你知道吗,蒸汽机已经做出来了。” 小花说的能让船速变快一倍不止的蒸汽机?作为一个旅游狂,李湛马上感兴趣了,“速度跟现在的船比怎么样,是不是可以大量弄出来,港口再过几个月就弄好了,我现在正打算大量造船。” “速度绝对快,而且省人力,但因为没有橡胶,密封性不是很好,很容易坏。”小花有些犹豫地说,李湛的计划她当然清楚,但她想做出蒸汽船所以并没有听李湛的努力扩招船厂。 “别急,我早就让人去找你说的橡胶树了,想来不久就有消息了……”李湛思索着,看来他得找人训练一批海兵了,港口很快就要完成了,他正打算将玻璃装上船卖到其他国家去,没有海兵还真让人担心,东倭人可不是省油的灯,还有海上的海盗…… 吃饭的时候,张猛见闺女没什么不同才松一口气,又暗笑自己太紧张,小花还小,李湛再怎么禽兽也不可能现在就开吃了,想来他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知他同不同意让闺女在他身边多留几年。 ******************************************* “爹,娘……“在初夏的微风中等了很久才看到从远处驶过来的几辆马车,花兰不由得冲了上去。 长相清俊的中年人一把抱住冲上来的闺女,“兰兰……“ 生得极为美艳的二十来岁的妇人抱着在襁褓的小儿子下了马车,示意身后的众人卸下东西。 见这两父女还在一起黏糊,王氏咳了几下,“兰兰,你只要爹不要娘和弟弟了?“ 兰兰赶紧擦干眼泪过来,随即注意力被娘亲怀里的小婴儿夺走了,“娘,他就是小弟吗?好可爱……“ 花兰两眼惊喜地看着睡得正熟的胖婴儿,忙不迭地想抱过来。 王氏示意花兰怎么抱孩子,动静这么大,这傻儿子还是睡得很熟,“爹和娘原本打算早点回来的,但你弟弟那时生病,就只能延迟了,还好摄政王刚好让你爹去考察当地的桑麻种植,延迟了归期……“ 花兰微笑地听着娘亲念叨,安平王这事做得不错,记得跟小姑姑提一下,好好感激人家一番心意才是。 “兰兰,你祖父呢?“花林迟疑了一下问,其实他想问的是小三继母呢? “哦,到庄子去了,她身体不舒服……“兰兰有些含糊地说,但花林和王氏都明白这个”她“指的是谁。 花林和王氏都松了口气,他们实在不想面对这两个人,尤其是当他们打算拜访张将军,跟他好好商量小静的将来的时候。 ********************************** 第二天,花林和王氏就迫不及待地上张府拜访了,两辆马车,里面满满的都是礼物。 小花还没仔细看哥哥长啥样了,是不是跟记忆中一样,就被她嫂子抱住了,小花努力抬头,嫂子王氏是个长相极为美艳的少妇,丹凤眼眯起来很妩媚,生气时刚让人感觉很凌厉。她本来也是个让人感觉美得太有攻击性的人,但这十几年来舒心的生活让她眼中总带着明朗的笑,弱化了那份凌厉美,柔和的五官反而让人移不开眼睛,小花终于明白兰兰的美貌来自谁了。 张猛努力挤出一脸笑,他可不能让闺女的兄嫂认为他是个粗鲁无礼的人。花林大概也有相同的想法,两人都努力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却不妨这边王氏一把将小花抱怀里哭了起来。 “小静,苦了你了,呜呜,都是嫂子的错,要是嫂子回来的话……”王氏放声大哭,对这小姑子她向来是当女儿疼的,当时她是真的想带她走的,都怪马氏,最让她惭愧的是,这孩子居然还虎口夺食,将她母亲留下的近花家四分之一的财产变成的银子瞒着公爹全齐部交给他们。若不是这样,夫君也不可能打得开安县乱糟糟的局面,甚至有没有命回来都不知道。 花林跟张猛的注意力马上转到这边来了,花林眼中流露出复杂的心情,没再和张猛寒暄,他向张猛鞠了大大的一躬。 张猛吓了一大跳,“花大人,这……” 花林不顾张猛的阻止坚持鞠躬,“张大人,我实在不知怎样表达感激之情,放心,小静养得多好我看得出来,放心,我这次不是来和你抢闺女的……” 张猛松了一口气,不是来和他抢闺女就好,在不跟他抢闺女的情况下,一切都可以谈。 王氏还是哭个没完,嫂子什么时候变成小白花了?小花不知所措将求救地目光转向兰兰,兰兰笑着劝住了母亲的眼泪。 小花松了口气这才有时间看兄长了。大哥花林是个外表斯文的读书人,长得相当清俊,气质平和,看着小花的双眼有说不出的疼爱。长兄如父,两人年纪相当二十岁,花林向来将比自家女儿还小的妹妹当闺女养的。说实话在小花的记忆中,这个兄长比她那渣爹更像一个父亲。 小花有些心虚地将自已拜师认养父的事情细说了,花林和王氏听得一愣一愣的,尤其是听到小花弄的改良笛子,还有温体字商论哲学论等等都傻住了。 “母亲当年看破情关将心思都放入学术了吗?”花林很纠结也很内疚,当年他殿试中二甲进士,考虑到自已出身商人世家,没后台没门路就听从母亲的建议去了地方干点实事,后来全部心思都放在上面,从来没注意到原来母亲居然这么博学多才。 母亲心疼媳妇和孙女让他一起带着上任了,他外出做官之时,娘就开始身体不适了,但为了不让他操心什么也没说。小妹自小由于力气过大,人又极为内向,一直呆在母亲身边没去上学,她的启蒙都是母亲一手教出来的,母亲在算学和写字上有什么成绩她确实是最清楚不过了。 他真的很后悔,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如果他当年不是选择外放,如果他知道母亲身体不适,如果不是他舍不得妻子,如果妻子能在母亲身边照顾母亲,爹出轨之事他早一点知道早一点处理的话,后来母亲就不会被活活气死了。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今日的他也只能叹子欲养而亲不待。 小花早就找好了借口,再一次抹黑渣爹:“母亲当时想让众人知道这是花老爷的成就,花老爷极度想博个官身,母亲想着如果他能有个名士的名头,也许真的能博个官身。” 连爹都不愿意喊了吗?他这个一直没在母亲身边照顾的人都对那样的父亲愤恨不已,更何况是亲眼目睹了父亲狼心狗肺一面的妹妹。怪不得父亲一提到让妹妹脱族妹妹竟是这般的迫不及待,想来是恨透了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糟糕,忘记花花那吓人的怪力了,要是新婚之夜被小花一脚踹下床怎么办? 小花:怎么了? 李湛:我是在想你这力气怎么控制。 小花:我现在控制得很好啊,只要不太激动我一般都控制得很好。 李湛:……(问题是新婚之夜你不激动咱圆不了房啊?) ps:我晚上经常加班,有时11点多才回家,回家才修改文章,但12点要发文,还有我12点半左右才会写得出小剧场,大家12点半再看吧。 第181章 “我太惭愧了,我身为人子居然从来未留意到母亲是如此的……“花林声音有些哽咽了。 “母亲想保密,这样的事毕竟是欺满世人,连我都是无意中发现的。”小花赶紧安慰他,她对这样的谎话已经能做到张口就来了,谎言说一百遍假的也变成真的了,就连她自己都相信有这么一回事。 花林的心一抽一抽的,怪不得母亲连他都不告诉,想来是怕传出什么风声,到时爹被人揭穿弄虚作假。 小花继续编造谎言,“当时母亲身体不好,商铺和家里之事全部交给花老爷。娘当时就养病,平日没什么消遣就开始教我写字算数……管事们都很得力,花老爷其实没什么事可干,一心想着混个官身,并不愿意来看望娘,所以并不知道娘为他付出了什么。” 花林的眼睛模糊了,嫂子王氏更是泣不成声,她家不是什么名门,同样是商家,娘亲早死,继母嫌弃她碍眼,还好跟亲娘有交情的婆婆怜她,经常接她到花家一住就是好几个月,她跟花林是从小处出来的感情,和婆婆更是处得像母女一样,她成亲第一年就生下花兰,之后肚子一直没动静,但婆婆从不生气不说还经常安慰她,笑着说她都快四十了还能怀孕,她担什么心,实在不行让花兰招上门女婿。 王氏心中懊悔得不行,当初婆婆通情达理,舍不得她和夫君长期分居,硬是让她跟夫君一起赴任,她为什么不坚持留下来呢,还有她为什么不早些发现婆婆身体亏损得这么严重呢。 王氏又抱住小花暗暗泪流,她也对不起小静,小静这孩子多乖啊,居然被扔到尼姑庵里那么多年,而且还被马氏那贱女人怂恿除族了,还好她现在日子过得不错,不然她怎么对得起婆婆…… 兰兰睁大泪眼想着慈祥又和蔼的祖母,看着没了母亲庇护之后不得不坚强的小姑,更是心酸不已。她一直呆在父母身边却没学到母亲半分宅斗经验,当时她只晓得细心地照顾祖母和比自已还小的姑姑,蠢到没留意天天出门的祖父在做什么。若是她有母亲的精明,祖父另结新欢的事她早该注意到了,这样根本不会发生马氏带着三个月大的肚子上门来将祖母气得晕阙之事。她最笨的是没能阻止小姑姑将马氏扔出门去,致使她流产了,小姑姑也因为这样被赶出家门,她也怨恨撕开了道貌岸然真面目的祖父,他怎能有将小姑姑打死的想法呢? 花林看着屋内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们抱头痛哭的情形,心中的怨恨一点点浮了上来,父亲,是不是只有那女人最重要,母亲,还有母亲生下的骨血都是可以随意牺牲的…… 不,不对,花林低垂下眼,那女人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父亲的前途,那样一个废物除了靠女人才能当上官还能有什么办法? 对了,他现在一定很煎熬吧,母亲那样世人为之赞叹足以留名青史的成就原本都是他的,却因为一个贱人全交给小妹了,还有兰兰高等班还没读完就是今科状元,而他这个不孝子将安县打理得如铁桶一般,这次回来肯定会受到重用,父亲呢,靠马氏进的工部,现在还是一个人人都可叱责的小官…… 花林心情好转了,他这几年一边绞尽脑汁地跟山匪海盗少数民族周旋一边心如火烧般想着如何报复,但他是个君子,能想到的报复不过是“只要我过得比你好,你就受不了”这样的程度而已。 这么说来,花林迟疑了一下,好像他的报复已经实现了…… 临走之前,花林看着笑容明朗的妹妹,再一次不死心地问道:“现在哥哥已经可以护着你了,你还是不愿意跟我回去吗?” 小花笑着摇头,“我不愿再看到花老爷了,更何况现在养父对我极好,哥哥不用难过,我是不愿认父亲了,但对于哥哥嫂嫂我还是一如已往,还有……”小花欲言又止。 花林心一咯登,“小静,怎么了?”难不成还有什么为难的事她不好开口吗? 小花鼓起勇气,“哥,嫂子,我知道小侄子很宝贝,我也很喜欢,但花宝这名字实在不大适合男孩子……”呵呵,花宝,花苞,这名字真是酸爽得她不忍心多听…… 花林愣了一下,叫宝有什么不好吗?他本意是想跟父亲叫板的,我儿子有了,你孙子出生了,马氏还是一只不能生蛋的母鸡,花家未来将由我儿子传承下去,我儿子就是花家的宝…… 没什么不对啊,这名字寓意很好啊…… 看着一头雾水的夫君,王氏掩嘴无声大笑,夫君,看你这下还有什么话说,她就说花宝这名字实在逗趣…… 花兰看着原本伤感的离别被小姑姑弄成爆笑剧,无语了,“爹,咱们一回家马上给弟弟重新取个好名字,花宝,花苞,这名字实在太娘娘腔了……” 花林囧个不行,他怎么没想到,儿子长大后肯定会恨他一辈子的,“好,回去咱马上找字典,一定给小宝取个好名。”又瞪了一眼笑得没完的夫人,你怎么没提醒我。 王氏表示很乐,她以为只是小名没说什么,谁知夫君居然将之当大名了? 张猛心情很好地送走了花林一家子,很大度地表示只要他们愿意可随时上门看他闺女,至于那一车礼物和花林暗示明示的将来妹子的嫁妆由他们准备,张猛哼了一声,擦,他闺女的嫁妆需要他准备?不是他说的,这次他抢来的战利品里面国宝都不少,花林一个穷酸的小官能和他比? 马车上,王氏伸手拍了拍兰兰的肩,“兰兰,娘亲每次送你小姑姑的礼物都比送你的丰厚,还有将来娘亲为你小姑姑准备的嫁妆肯定比为你准备的多,你也别太介意,当年你小姑姑可是将你祖母给她的银票全交给了你父亲,我打听过了,你小姑姑一分钱都没留下……” 花兰将头靠母亲怀里,“娘,我知道了,我一直努力赚钱啊,父债女偿,小姑姑给了爹多少银子,我会还小姑姑的……” 王氏欣慰地抱着闺女,就像小时候一样,“你长得好,娘不担心你嫁不出去,但你小姑姑真令人发愁,她都快及笄了还长得这么瘦小,嫁妆不多点怎么能行呢?”王氏长叹了口气,小静那模样并不符合男人的喜好,不多攒些嫁妆到时怎么嫁得出去呢? 花兰忍不住笑了,“娘,你还是先担心你闺女嫁不嫁得出去吧,小姑姑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有个男人一直在等她长大呢,都快望穿秋水了……” 王氏一愣,“谁?你小姑姑有心上人了?是哪家的公子?”难不成是哪里的平民?这怎么行! “是安平王,咱们大庆的摄政王,他认识小姑姑好几年了,一直等她长大呢。” 王氏整个人都傻了,脱口而出,“那个断袖王爷……”安平王喜好男色的传闻全国到处都是,连她在穷乡僻壤都听到了,从没见安平王出来辟谣过,这无风不起浪,王氏急得不行,“开什么玩笑,是不是安平王想找个女人掩盖他的喜好……” 兰兰赶紧安慰急得不行的王氏,“娘,安平王是真心的,还有我向您保证他绝对不是什么断袖,当然小沈探花更不是……” “你说不是有什么用?这无烟不起火的……”王氏还是怀疑,正常男人早就出来辟谣了,哪里像安平王还一副“我是断袖我光荣,老子爱男人也爱得天经地义”的模样。 “他这是为了我……” 王氏惊得跳起来,“安平王为了你,闺女,你什么时候……” 花兰看着母亲一副脑补侄女和姑姑抢男人的惊吓模样,翻了翻白眼,“他其实是为了女子能光明正大科举……” 花兰努力漂白李湛的各种行为,什么为了转移民众的注意力啊,为了不让世家三天两头带女人上门来偶遇啊…… 王氏眼睛越听越亮,照兰兰这么说,安平王居然还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男人? ******************************* 富丽堂皇的宫殿里,一个白胖,不,黑胖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穿着小肚兜的婴儿露出的手脚都圆滚滚的,若不是那小肚兜看起来干干净净的,还真让人怀疑他从哪座煤坑里钻出来了。 小猫猫正无比热情地追着一只小花狗,现在的他和这只叫“小花”的狗一样都是四脚的爬行动物。 小花狗体形并不大,但这个品种的狗本就养不大,和它同品种的同伴相比,它已经是超级胖子级别急需减肥,所以让它陪小猫猫玩再好不过了,都是跑不快的动物。 小花狗努力拖着一身的肥肉跑啊跑,舌头都伸了出来狂喘气,它现在深恨自己以前为毛不减肥呢,千万不能让这黑皮小子抓住…… 周围的太监和宫女都在一旁战战兢兢地看着,因为安平王说了除非小太子摔倒了,否则他们不得去阻碍小太子当爬行动物的生涯,安平王说了多爬行能让小太子的身子骨头发育得更好,虽然不大懂但他们只能配合,好在小太子虽然皮实但摔倒了自己会爬起来,屋内又到处都是软绵绵的地毯,他们也不需要太担心。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猫猫:我要爬到门口晒太阳。 李湛:猫猫,不行哦,你再晒太阳就更黑了,不可以到有太阳的地方,来,狗狗给你玩…… 小花狗:汪,主人,救命,我的毛要被扯光了…… 李湛:果然自古以来猫和狗就是不能和睦相处啊! 第182章 一旁的桂花一边做着儿子的小衣服一边分心看宝贝儿子,对于儿子在地上爬来爬去的,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贵族的孩子养得太娇气了才容易生病,她儿子多健康啊!儿子还不满周岁就不爱喝奶了,这让桂花很忧虑,一般大户人家的孩子喝人奶到两周岁才断的,安平王倒一点都不急,找了很多辅食方子,说孩子多吃辅食更健康。各种米糊稀饭果汁蛋羹小猫猫喜欢得很,不制止的话每次能吃个两三碗,太医都很惊讶说太能吃了,别家三四岁的孩子都吃不到他一半多。据说安平王也是个大胃王,看来儿子跟安平王很像。 桂花有些舍不得,她当初说了儿子满周岁就离开宫殿的,虽然知道自己不能太贪心,皇家里有多少妃子能亲自奶自己的孩子,她已经够幸运了,但现在越是看儿子就越舍不得。 李湛伸了伸懒腰,见对面坐着的沈佩还在低头处理文件,他眼睛转了转偷偷摸摸溜出去,工作累了逗猫猫,真是一个极好的放松方式。 一群人见到安平王过来都站起来行礼,李湛向他们点头示意他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小猫猫看见叔叔还是很开心的,当下丢了那只死都不愿意陪他玩的小花狗,向李湛伸出手去,呀呀地说着什么。 小花狗见混世魔王没心思抓它的尾巴玩了,赶紧跑了出去找地方哀悼自己今天掉的毛,根本不敢跟他抢主人的怀抱了,它是看出来了,主人喜欢猫胜过狗啊啊…… 李湛笑眯眯地抱起小猫猫,“猫猫,想皇叔吗?” 小猫猫牙齿长出来了,但还不会说话,他呀呀地叫着伸手抓李湛脖子上的玉。 李湛乐呵呵地将玉解下来给他玩,并陪这孩子玩一些不知所然的幼稚游戏。 桂花抬头地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露出欣慰的笑容,安平王肯定会好好对待她儿子的,还有皇帝更是将儿子当成心肝肉一样,她根本不需要担心儿子…… 桂花看着外面的日头,好像又到她去躲起来的时间了,因为皇上快要过来了,桂花有些叹气地看着因为吃得太好比过去胖了一倍不止的身材,她这身材多好啊,这么有福气的身材,皇上居然不懂得欣赏,一看到她脸就黑得跟她的皮肤有得一拼,她真的长得很好看,当年她可是村花一朵啊,一定是她长得太黑了…… 但儿子遗传了她的黑,皇上也不介意啊,桂花郁闷不已,为毛都是黑,在皇帝心中儿子就是黑珍珠的黑,她就是黑炭头的黑呢? 正在玩的猫猫觉得有些难受了,他扭过头来有些急切地张嘴,“叔……叔……” 李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狂喜地将小猫猫抱起来,“猫猫,皇叔没听错吧,你刚刚是在喊我叔叔吗?来,再叫一次……” 小猫猫更难受了,闭嘴不说话,只是朝娘亲伸出手去,李湛哄了半天也没见他开口,小猫猫一张淡黑的脸拧成一团,看样子是不打算开口说话了,李湛有些遗憾地将猫猫递给桂花,大笑着走出去了,“我要去告诉皇兄,猫猫会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叔叔……” 桂花十分淡定地解开小猫猫的肚兜,熟练地给他把尿,小猫猫仿佛松了口气似的,“哗啦哗啦”地尿出来。 小猫猫看着皇叔离去的方向歪歪头,仿佛在说笨蛋,人家说的是要“嘘嘘”,皇叔怎么听成是“叔叔”了呢? 宫中的每日围着小皇子转的宫女太监们的肩膀都抖个不停,比起安平王他们当然更理解小皇子的意思,一时之间只觉得很想大笑。 小猫猫第一句喊的是“叔”而不是“父皇”,这让李湛乐开怀,却让皇帝嫉妒死了,天天跟在儿子后面哄着儿子喊父皇。等到儿子终于会喊父皇的时候,皇帝大乐,更是一时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宝贝儿子。 小太子抓周的时候很多朝臣第一次见到这黑得出名的小家伙。 果然很黑,这是每个人对小太子的第一印象,还好这孩子很有精神,眼珠子亮得很,又极为灵动,听说也很能吃,看来他们不需要担心未来的皇帝短命了。 “猫猫……”皇帝将小猫猫放在一大堆东西里面,“来,拿一个你喜欢的东西……” 小猫猫动都没动,也不怕生,只是用黑圆的澄澈大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周围一群人。 “小太子,去抓一个你喜欢的东西吧……”周围的老臣们被萌得一脸血,不由得放轻了声音,这孩子皮肤虽然黑,但五官极为精致,越看越可爱。 猫猫歪着头有些不解地看着这个白胡子老头,四处看了看,朝李湛的方向伸出手来,“皇……叔……” 皇帝吃醋了,儿子,为毛你老找你皇叔,父皇在这呢。 李湛笑眯眯地走过去,抱起猫猫,“猫猫,这儿有很多东西,你去挑一样,挑多几样也没关系,挑完了我们回去吃蛋羹……” 蛋羹?小猫猫口水流了下来,李湛笑着将那源源不断的口水擦了擦,“先拿东西才可以吃哦……” 也许是食物的魅力太大,小猫猫转过身来歪着头看着周围的一大堆东西,好像在思考要拿什么东西似的,周围的人又被萌得一脸血。众人等待的时空并不长,就算到小猫猫眼睛亮了,好像是看到自己想拿的东西了。 小太子抓周没发生什么抓到胭脂衣物这类扫兴的事,其实也没人敢将这些东西放到里面,他坚定地拿起一本书还像模像样的打开看,看完一页还坚持翻下一页,大概是因为手太胖手指太短下一页怎么也翻不开,他有些不高兴地抿紧嘴巴,群臣大喜,哟,不错,居然这么喜欢书,这孩子将来是个博学的,肯定是个有为之君,咱大庆有希望了。 安平王李湛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小猫猫那委屈的表情他知道是啥意思啊,“叔叔,为什么这本书我都撕不动……” 呵呵,李湛觉得自己真是英明神武,自知道小猫猫最近的爱好是撕书玩时,第一时间让人做了本撕不裂的书,不然今天这场面还真是太美让他不敢看。 抓周之后关于小太子的流言传了出去,当然都是好的,无数百姓喜而乐见小太子是个好书的,喜欢读书好啊,读书聪明,大庆幸哉! 无数世家也欢天喜地,小太子喜欢读书?好消息啊,当浮一大白,这是多么大众化,多么神圣化的爱好啊!大庆皇室目前的两朵奇葩,德崇帝和安平王这两只不爱读书的混蛋将他们整得欲无语泪流,总算大庆终于出现一个正常的领导了。 桂花纠结了很久终于提出要和荷花一起出宫去了,反正皇帝不喜欢看到她,就算她在宫中也不能经常看到儿子,还不如出宫去呢,最重要的是安平王可是说了他打算在全国各地建立酒楼,利润三分,其中一份就属于小猫猫,她们赚得多猫猫以后就有钱花,不需要看官员脸色。 桂花这段时间一直在学习怎么赚银子,她本来就是御膳房的,做美食一直都是她的爱好,现在一来可以实现梦想,二来可以给儿子赚零花钱,桂花觉得自己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气,连离开猫猫的悲伤都少了很多。安平王说得没错,就算是皇帝也会没钱花的,安平王为什么在朝上那么牛,很多世家他不给脸色人家只能忍耐,因为安平王会赚钱啊! 李湛的各种辣椒种了很多,他打算在大庆开个全国连锁店,花花也给了很多方子,他不怕没客人。 当然他这个酒楼功用还不止这些,这世上收集信息,哪里有比酒楼更方便的地方呢,其实青楼更好,天上人间收集信息的能力也不错,里面的姑娘虽说卖艺不卖身,但类似夜总会这样的地方多少还是给人不正经场所的感觉,正经人很少去。 所以说不正经人的信息收集不是问题了,但正经人的信息也要收集,李湛的全国连锁酒楼做的就是正经人的生意,打的就是正经人的主意。 有这样想法的李湛开始到京城出名的酒楼作调查了,这家叫“四海归”的酒楼不错,三层楼高的建筑在京城中算是挺高的了。 李湛一边上楼一边考虑,他要开的酒楼可以用上水泥,那起码能建七层,在大庆七层以上的楼不叫楼叫塔,要是他建的酒楼跟佛家的宝塔一样高,想来一定很引人注目。还有一点,可以给水泥打广告,现在很多建筑用的都是木头,这木头的安全性,呵呵,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这样一想,水泥的钱途真是大大的有…… 李湛越想越是觉得无数银子在眼前飘。 “哎呀……”一个悦耳动听的男子声音惊得叫起来。 李湛赶紧抓住旁边的扶手,惊魂未定,果然花花说得没错,意yin过度伤身啊。 跟李湛撞一起的男子一脸感激地看着他,“多谢公子,若不是公子,我今天就摔下楼梯了。” 这声音不错,挺好听的,不过说话方式怎么这么娘娘腔,这是李湛的第一个念头。 “不用,下次走路小心点……”李湛漫不经心地说。 “公子……”少年有些迟疑但还是坚定地说,“我下楼向来很小心的,而且从我下楼的角度是看不到上楼的人的,但从公子站立的地方看是可以看到有人下楼的。” 原来这还是他的错,李湛恍然,很认真的道歉,“那真是对不住了,我今天有些恍神。” 少年抬起头来,抿嘴笑,“没关系……” 这孩子长得真好看,虽然是男孩子,但唇红齿白,肤色细腻,眼睛带媚水汪汪地看着他,比很多女人都好看多了。 就是太娘娘腔了,李湛叹气,摇摇头上楼了。 含情脉脉准备施展楚楚动人技术的少年:…… 接下来好几天李湛继续到各大酒楼调查,然后总是跟这长得娘娘腔的少年偶遇,一二三四,他已经跟这少年偶遇四次了,这少年还特别爱摔跤,而且摔倒的方向都是他的怀抱,李湛摸摸下巴,这节奏很眼熟啊,当年府上的丫鬟皇宫的宫女他皇兄的妃子好像都用过,李湛不耐烦地让人调查。 “什么?马丽妃的庶出弟弟?”李湛睁大眼睛,“来报仇的?”顿时陷入各种阴谋论了,马丽妃虽说不是他亲自下令弄死的,但总归是和他有关。 “不是……”暗卫努力控制脸上的表情,不露出任何古怪的神色,“是来勾引王爷的……马候爷希望马家能出现一个男王妃……” 暗卫简直不敢看安平王的脸色,得知这事,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好吗。 李湛在心里卧槽了半天,身上出了无数鸡皮疙瘩,他就说那少年为毛这么娘娘腔,原来是他心里住了一个女人啊。 不过这少年提醒他了,他还没将马家抄家呢,而且这些天他居然被人偶遇了这么多次,太不安全了,马家是怎么知道他的行动的?很有危机感的李湛回宫立刻将朱夫子的弹劾找了出来,马丽妃的庶出弟弟这么喜欢被男人压,他怎么能不满足他呢,等抄家后将他卖小倌馆吧,正好跟前次抄家的方小公子作伴。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官员甲:安平王和太子感情极佳,证据是当年小太子第一句话喊的就是“叔叔”! 官员乙:其实我更怀疑这孩子的父亲其实是安平王! 官员丙:不可能吧,安平王口味没那么重吧,太子的母亲桂花娘娘体重300多斤…… 官员甲:听说当年桂花娘娘也是个绝色佳人,现在不是有书写这两人当初爱得死去活来吗? 官员乙:岁月真是把毁容刀,毁的不止容貌还有三观…… ps:想写新书,还是写古代的,饭桶三部曲第二部,萌蠢的饭桶萝莉和外表白莲花,内心黑成渣的太子殿下的故事,同样是轻松爆笑风格,吼吼吼,我一想到白莲花太子被饭桶萝莉蠢哭就好激动啊啊啊…… 谢谢minkamin和alijinlin的地雷,我特感动。 对了,今天有读者说我这文错字多,我深刻反省,准备抓虫了,大家也帮帮忙吧 第183章 (抓虫) 李湛一脸郁闷的表情看着眼前哭得梨花带雨的……男人。 若不是他十分肯定自己不喜欢男人,若不是他十分肯定自己没做什么始乱终弃的事,他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个渣,因为现在周围围观的男男女女都用“负心汉”的眼神谴责他。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因为大庆出了个断袖的王爷和探花,这民间追求同性间真爱的男男就多了不少,众人的容忍度出高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一看到就喊打喊杀。所以安平王和这小美男的事大家看得津津有味,哟,有免费不花钱的戏,不看白不看。 李湛气得半死,那美丽少年还用“你无情你无心你好铁石心肠”的表情看着他,“我对公子情不知所以……为何公子这么绝情呢……我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当不了公子心中的唯一也没关系,我只要一个小小的角落可以日日夜夜看着公子……” “我记得这是我们第五次见面……”李湛实在无语到了极点,他第一次遇上这种奇葩,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当着众人的面打也不是踹也不是。 “一见钟情暧昧生,二见之下芳心诉,三见敢将终身付,四见海誓山盟犹在耳,五见上穷碧落下黄泉,生生世世愿两魂永相依……”美男一脸情深地看着他,“公子,马枫这辈子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 卧槽,李湛觉得全身鸡皮疙瘩又长了满身,他现在特能理解前次小花整方小公子,被黑的方小公子的冤屈感觉了,看戏的时候很爽,只不过现在主角换成他让爽不起来了。 马枫?不愧是蛰得人全身发疼的马蜂啊,李湛僵硬了,“抱歉,其实我不爱男人。” 卧槽,这死娘娘腔读诗词太感人了点,跟上次小花作的什么“后/庭菊花残”这样低级下流的诗绝不是一个档次,这娘娘腔真的还有几分才干,周围人听得一脸感动就是明证,他怀疑要是他对这娘娘腔说话口气重上一点点,周围众人的目光肯定会化为利箭射向他。 李湛觉得他以后再也不抱怨东方像冰块了,东方也是个美人,但美得有男子气概,哪像眼前这个眨个眼都百媚生的娘娘腔,这还是男人吗?太监都比他有男人味! 果不其实这少年妩媚的大眼又落下泪来,“我对公子一往情深,不管公子是男是女,我心永恒……” 周围的男男女女一脸同情地看着那美丽的少年,不得不说长得好就是太占优势了,他们现在脑子里想的都不是男男相恋天地不容,而是一个个都在脑补“爱情不分性别,我爱你不是因为我爱男人,而是我爱上的人是男人而已……” 啊啊,好感人,果然爱情里面年龄不是差距,身高不是距离,就连性别都不是问题…… 李湛被周围人看得毛骨悚然,什么时候大庆人民这么开放到乐见天下人情人终成眷属,即使这有情人不是一男一女。 “那好像是安平王啊……”周围有人认出来了,小声地说。 今天不知卧槽多少次的李湛脸都青了,一把抓住那美少年的手从人群中冲了出去,那美少年迟疑了会,不自觉地手握成拳头,但最后还是跟在他身后跑。 围观众沉默了会,全追了上去,戏还没到高/潮呢,主角就跑了,岂有此理。 “诸位,咱们得跟上看看安平王是不是真的移情别恋了……” “没错,天家无小事……安平王的婚事关系到大庆苍生……” “嗷嗷……我可怜的小沈探花……” ********************** 在封闭的厢房内,李湛挥手让店小二下去了,抓起桌面上的茶大口大口的灌,可恶,今后的名声更差了,肯定会被沈佩说死。 马枫依旧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柔弱无骨的腰枝依偎在椅子上,更显得妩媚婀娜。 李湛放下茶,一脸冰冷地看着少年,“马枫,我查过你的资料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谁才凑上来的,本王不管你是真疯还是假疯,若是你再败坏本王的名声,那马家离抄家不远了……” 马枫马上直起了腰,开口问道,“马家要抄家了?”声音一改刚刚的柔软动听,多了几分清冷。 “哼,你说呢?”李湛冷笑。 马枫身上的妩媚多情马上不见影了,柔和的五官居然流露出凛凛的男子气概,站起来的身板有如青松般刚直,他一脸正色地对李湛说,“安平王,这几日是我对不住你了,我先走了,以后山高水长,有缘再见……” 这画风不对!李湛整个人都傻了,一秒死娘娘腔变成硬汉子,卧槽!这是不是就是花花说的“精分”? “慢着!”李湛阻止他,觉得有意思了,“你不是要勾引老子吗?还有老子的名声……” 真汉子马枫一脸爷们作风,“我这不是勾引不上吗?其实这几日我恶心得肺都要吐出来了,更不用说我宝贝了这么久好不容易长出来的胡子都被剃光了,希望王爷原谅个一二,至于王爷被我败坏的名声只有日后慢慢弥补了,我先跑人了,我娘还陷在马家呢,我先将她捞出来再说……” 二话不说的马枫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这副模样,绝不会让男人觉得有半分妩媚动人,只有一个念头:擦,糙汉子一只啊,白费了那漂亮的脸…… 李湛目瞪口呆,这世上神经病何其多,他现在无比想念花花,还是她好啊,从来不骗他…… ********************************** 这叫马枫的果然雷厉风行,跟真马蜂有得一拼,当晚就将他那当小妾的娘弄出府了,然后趁人不注意也跟着偷跑了,只不过刚跑出府就被李湛派人请了过来。 李湛觉得很有意思,这马枫是个人才,马家后院极乱,他娘又是个软弱的性子,他们居然能在马夫人这个宫中有马丽妃外面有马氏的钱财撑腰的狠毒女人手下活了下来,不得不说是个人才,尤其是他这几次偶遇安平王的路线居然都是他自己推测出来,自信满满地说他认为安平王既然喜好做生意,那绝不会错过既能赚钱又能收集信息的酒楼生意,所以他经常在各大酒楼等待偶遇。看来马家人也不是脑子都是稻草,最起码马家那两个长得肚满肠肥的嫡子跟他一对比之下都成了渣! 也因为这样李湛手下留情了,虽然将马家抄家了,但没将男男女女都卖去青楼或小倌馆,少了一笔卖身钱的李湛安慰自己,马家两个嫡子太肥太丑,卖出去也没人要,至于唯一能卖的又是个人才,还是不要将他变成敌人为好。 马家泪流满面地数着剩下的只够路费的家产,他们决定回老家去了,老家还有些祭田能维生,对于马枫,他们是恨之入骨,小妇养的就是没用,让他勾引安平王,勾引的结果就是马家都被抄了。 马枫被马家宣布以后再也不是马家人,死生与他们无关,至于他那没用又年老珠黄的小妾娘,谁还会在意她死活。 马枫是个汉子,当着周围无数围观人群对曾经的马候爷跪下磕了三个头一言不发地走人,他给了一些银子给以前恨他入骨总想弄死他的嫡母,又暗中找安平王派人将曾经作恶多端的马家众人送回老家,从此海阔天空,他不欠他们任何东西了。 马候爷冷漠地看着,一切都是他这个不孝子的错,勾引不着安平王就算了,还惹得他大怒给马家带来这么大的祸事, 当然多年后马家人后悔不堪,想来攀附也不成了,除族就是路人,恩已断情已绝,马枫愿意看在生母份上偶尔救济一番已是对得起他们了。 ****************************** “怎样?”李湛颇觉得有趣地看着马枫,“将来有什么想法?” 马枫坐姿笔直,看得出来身手应该不错,李湛想起深入调查的资料,五岁离家,十五岁回来,中间被一个道人带走,据说练药不成但练武还挺有天份的。 马枫沉吟了一下说,“原本的打算是王爷介意的话,我就带我娘隐居起来,王爷若不介意我愿投军,对于力气,我有还是有些信心的……” 李湛无语地看着马枫一脸豪气轻而易举地将一把筷子折断了,为毛我身边长得好看的美人一掀开表皮,里面都是糙得不能再糙的汉子本质呢,跟花花说的那什么食人花一样,越美越有毒…… “你这力气还马马虎虎。”李湛面不改色地说,“不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看你还是投军吧,张猛将军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先到他手下好好训练一番,将来不会埋没你的。”能演戏又会药学还长期在野外生活居说还会好几种少数民族的语言,学习语言极有天份,简直天生就是特种兵的料子,当然还可以去当个间谍…… 马枫大喜,“多谢王爷,马枫定不负王爷!”迟疑了一下,马枫下定决心说,“王爷,要不我去和众人说明一个我和王爷之间的事,免得……”小沈探花误会你我之间有什么jian情,以防他给我小鞋穿。 李湛很笃定地说,“放心,不会误会的……”花花那是心眼全长在吃的上了,她要误会早就误会了。 马枫若有所思地下去了,想不到安平王和小沈探花之间情比金坚,外面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拆开两人。 马枫觉得很佩服,男女之间尚不容易,更不用说男男之间了,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漂亮可爱的小姑娘更合他口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兵甲:听说了吗?安平王冲冠一怒为红颜,将马家抄了。 小兵乙:那就是真爱啊,对了,你也叫马枫,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马枫:如果我说那人就是我呢? 小兵甲乙:开什么玩笑,你这满脸胡子的丑样,安平王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会喜欢上一个胡须大汉吧。 第184章 “咳,为什么?为什么你对我下药?”马氏一脸伤心地看着花国材,一口血吐了出来,她还奇怪为什么她一直病都不好,原来一直在她的药里添东西的居然是她的枕边人。 “不对,我只是一开始对你下药而已……”花国材看她的眼神还是那么的温柔可如水,但话中的意思却让她骨头发凉,“后来不过是食物相克罢了……当然还有给你买的胭脂,里面都是越用皮肤越差的好东西呢?” 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马氏泣不成声地抓住他的袖子,却被这狠心的男人扯开了,她流着泪抬头,眼睛里满是凄清,“你对我的情都是假的吗?为什么这般恨我?是不是因为马家倒了,我没有利用价值了,你才这么对我……” 花国材漠然,“你又何必这副样子,你现在体验的都是宜家体验过的,当初宜家可比你痛苦多了……” 马氏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果然是个狠心的,温宜家没用了你就抛弃她,现在我没用了你就牺牲了我,我怎么这么蠢,你既然能为利益抛弃温宜家当然也可以抛弃一无所有的我……” 花国材鄙视地看着她,“你如何能跟她比?明月与烛光如何能相提并论?” 马氏疯狂大笑,“呵呵,你后悔了,你早就后悔了,在知道温宜家为了你弄出能名满天下的笛子改造,温体字和学说之后,你就后悔了,哈哈,确实是她聪明,让你竹篮打水一场空……” 花国材没有打断她的话,还是用和平时一样深情款款的眼神看着她……断气,“我早就后悔了,但不是因为她的才华,而是因为这世上再没有比她对我更好的女子了,等百年过后我会和她葬一起,等到了地下我会向她赔罪,只求来世我还有机会弥补……” 马氏怨恨地看着他,又吐了一口血,“不可能的……温宜家是不会原谅……你……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畜生……” “不对……”花国材终于撕开让人头皮发麻的深情脸孔,暴怒起来,“宜家一定会原谅我的,我用余生向她忏悔……她一定会原谅我的,对了,我可以出家,我可以在佛前跪求佛主……让佛主为我们再定一世姻缘……” 马氏凄凉地大笑,“我诅咒你们……永世不得一起,永世是仇人……” “住嘴!”正欲伸手将她掐死,却发现马氏吐出更多的血来,“哼,想死得舒服点?做梦,这毒药不好受吧,你就慢慢享受肝肠寸断的疼痛吧……” 月色如水,花国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被他神志不清的马氏喃喃地说着,“我好……后悔……若是时间……能重来……” 花国材面无表情地看着……直到屋内的人没了气息。 ******************************** 王氏一脸愁容地抓住刚回来的花兰,“兰兰,你说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安平王是不是又看上一个男人了?” 兰兰几乎要翻白眼,“又”是什么意思?感情之前她和娘说的安平王和小沈探花只是谣言是白说了吗? “娘,放心,没这一回事。”兰兰耐心解释,“那姓马的已经去军营里了,他不过是找安平王要条出路而已,压根没勾引安平王的意思,我之前让人去探过他口风了,他喜欢姑娘家,一心只想立下军功好娶媳妇呢。” 王氏脸上多了几分喜色,“那应该是谣言,不对,他是没这个意思,但说不定安平王自己有这个意思……” 兰兰只得又解释说,“娘,你放心吧,安平王也没这个意思……他真的一心一意只等小姑姑长大呢。” 王氏还是不大相信,只想着哪天找个时间实地看看才行,小姑子和花兰年纪都还小,怎么知道男人是真心还是假意。 “好了,不说你小姑姑了,我看你年纪比你小姑姑还大呢,过了年都快17了,就没有看上哪个?”王氏开始唠叨了,“你现在也是官身了,跟你一起的同僚有没有哪个上进的……” 兰兰恨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但她不能,因为如果她真的捂住耳朵了,她今天就别想安生了,她娘亲会念到晚上睡觉都不会停的,真不知道她爹怎么受得了她娘的念叨功夫,比寺庙里的和尚还能念。 “娘,我先去看看小宝。”兰兰一脸笑,逃也似的跑去看弟弟去了。 还没念叨够的王氏也跟着过来继续念,反正她家小宝怎么折腾都不会醒来的。 悔,早知道应该说去书房处理文件的,兰兰暗叹失策。 “娘,弟弟是不是太爱睡了,真的没什么问题吗?”兰兰打断她娘亲的念叨的,不对,弟弟好像真的是睡太多了,一天吃了睡睡了吃,她几乎没见弟弟睁开眼过,花兰越想越不安了。 “放心,我找了好几个太医了,医僧也看过了,都说没问题,你弟弟只是爱睡了一点,非常健康。”王氏很淡定地说,花家出怪胎,当年小姑那么能吃他们不也天天担心,结果现在可好,安平王都看上她了,对了,安平王,“兰兰,你有没有留意安平王在宫中跟哪个宫女接近的?” 兰兰都想要翻白眼了,她娘其实想问安平王在宫中是不是天天跟宫女鬼混吧。 “绝对没这回事,安平王很洁身自好的,他连身边伺候的都是小子……” 王氏不喜反悲,“都是小子?安平王果然喜欢的是男人……” 兰兰郁闷,好像越说娘对安平王越没好感了,下次得跟安平王说说让他注意一下自己的名声了…… “在聊什么?”花林微笑着踏进房间。 “在聊兰兰怎么这么大了还……” “在聊小弟为什么这么爱睡呢?”兰兰赶紧打断。 果不其然花林的注意力被转移了,一定人就花家小弟爱睡的事讨论起来。 花国材出家的消息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花家全部人都惊呆了,花国材出家?开什么玩笑,那么一个官迷,那么一个忘恩负义之人会看穿红尘? 一听到马氏死了,花国材才出家,花林顿时一股怒火在心中燃烧,然后又觉得无比悲凉,那男人一生只有马氏才是真爱,他将娘亲还有子女当什么了? “原来她死了,你才看破红尘,对你来说,我们所有人都比不上一个马氏吗?”花林低头喃喃地说着,声音里有说不出的怨恨。 “不是……”传话的中年人是花国材的心腹,他不疾不徐地说,“老爷说他是为了赎罪才出家,他说他对不起先夫人……也对不起你们。” 不管是为了什么才出家,花国材消失在他们的人生中。只是某家寺庙里多了一个不时关注花家的和尚而已。 因为出了这些事,原本想找个机会去看看安平王对小花的心是红还是黑的王氏只能作罢。花林正式成为花家的主人了,事情太多。至于李湛这边也闲不下来,因为新港口新船试水了,夏天最热的时候他就弄了一批玻璃用品瓷器和衣服等等带着他的野望奔向各国了。 ********************************* 夏天过去,秋天到来了,当小花每天都想怎么吃才幸福,今天是糖炒板栗明天是烤红薯后天该吃什么?猪肉红豆粽子还是绿豆粽子好呢?是不是秋天吃粽子不大应景呢? 就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小花终于及笄了。 小花的及笄礼上,给面子的人特多,皇帝下了圣旨,安平王前来祝贺,再加上新出笼的朝中红人张将军,前来拍马屁的人不要太多。 对于古代姑娘而言,十五就代表是大姑娘了,可以嫁人了,虽说大庆普遍结婚晚,但一般十五的姑娘先订下婚事的也有,毕竟筹办婚事也得一两年时间。 王氏见到安平王李湛时倒是心安了大半,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但当安平王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小姑身上时,王氏又有些不满了,安平王也真是的,你们的婚事还没定呢,你这样死盯着小姑看,若是以后你们的婚事不成,那不是害了小姑的名声吗,一点都不为她考虑。 其实王氏误会了,李湛之所以移不开眼睛,是因为今天的小花的大变身…… 张静,小名小花,今年十五,身高大概155公分,体重大概39公斤,胸部c罩杯…… 是的,没看错,一夜之间小花的胸部就变成c罩杯。 在她及芨前夕,小花终于成功地发明胸罩—平胸妹子的神物! 小花得意地挺了挺胸,胸罩在手,波霸我有! abcderg,梦想有多大,胸部就有多大,亲,今天你的胸部塞棉花了吗? 小花又得意地挺了挺胸,唉,若不是橘子强烈的反对,她一定塞更多的棉花,成功升级g杯! 一旁的橘子松了口气,看来这胸罩里的棉花还是固定得挺好的,不用担心会掉下来。 最重要的是……橘子默默泪流,还好她阻止小姐弄个超大的跟西瓜有得一拼的胸部,不然小姐肯定上半身只剩胸部了,什么腰肢和小肚子全部被两只大西瓜给遮住了。 李湛担心地看着小花,他当然也注意到花花的胸部一夜之间发育了,但他想到的是小花该不是将两只包子或馒头塞衣服里了吧,不知她今天吃饱了没有,李湛一想到小花饿得不行了从胸部拿出一只包子或馒头啃啃啃,然后被人看到她一只胸大,一只胸平…… 李湛打了个寒颤,这画面真是太美了,他不敢看。 所以说王氏觉得李湛一直没为小姑的名声考虑,老盯着她看还真是误会他了,李湛的注意力之所以全集中到小花身上,就是因为他担心小花肚子饿了会掏出她胸部的包子或馒头啃,他得时时看着她若是发现有哪里不对也好立刻阻止。 误会的不止是王氏,小花也发现李湛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她胸部来了,小花又是得意又是生气,哼,男人都是视觉的动物,还说不喜欢大胸,现在还不是看得目不转睛?!男人都是色狼!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几百年后 历史老师:大庆安平王和王妃都是发明家,据说当时有人认为马桶是最伟大的发明,但很多姑娘反对,她们认为胸罩才是最伟大的发明。 男生:错,是最可恶的发明,自从有了胸罩,男人想找个波霸就只能看人品值了……呜呼哀哉! ps:呜呜呜……,这周忘记申榜了,哭瞎,我还想看收藏过2000的 第185章 小花的及笄礼总算结束了,李湛松了口气,总算是没发生什么事,虽然很不想离开,但如果他不第一个走的话,其他客人肯定没人敢离开,李湛很遗憾地走了,要不,明晚再来找花花?花前月下最佳谈恋爱时刻。 兰兰很热切地看着小花弄的胸罩,“不错,真不错,这个好,生意肯定不错,不说别的,书院里的姑娘们肯定抢着买,小姑姑,这个叫棉花的东西多吗?”大庆流行肉弹美人,凡是女人都追求胸部丰满,但悲剧的是平胸妹子的数量绝对比波霸多,这个可以弄虚作假让胸部从此丰满起来的东西市场大大的有! 小花叹气,“我将它取名叫棉花,但现在很多人叫它白叠子,它可以做被子,比羽绒被还暖和,只是现在产量还不高,起码得等明年才行……”她一发现棉花这种作物就马上让人收集起来了,还写信让李湛私下到处寻这白叠子树。今年是来不及了,但明年产量应该不错,再过几年,想来大庆百姓过冬就不像现在这般幸苦了。 “被子?”兰兰愣了,“对了,既然都可以拿来做胸罩了,那被子肯定不成问题了。” “兰兰,你看我也给你做了几件……”小花热情地拿出几件bra,“这些都是按你的尺码做的……” 兰兰自豪地挺起本就丰满的胸部,“小姑姑,我就不用了,我这可都是真才实学。” 小花羡慕地看着兰兰真才实学的c杯,解释说,“胸部大更需要胸罩,没东西兜着,胸部会下垂哦……很多胸部大的人老的时候胸部平了,就只剩一大块皮直直掉到肚子上……据说有些特别丰满的人将那层皮一拉能盖住整张脸呢……”想到这里小花得意了,哼,年轻时你笑我无胸,待年老我笑你胸部只剩一层皮…… 兰兰一听就不由得脑补她老年的情景,胸部都平了,那层皮特明显,一拉半米长…… 兰兰不寒而栗了,马上问道,“行,给我吧,我马上穿。” 小花笑眯眯地说,“这就对了,放心,我都考虑到兰兰发育情况了,不会影响发育的……”呵呵,依目前的形势来看,兰兰将来肯定会长到d杯。 兰兰脸红红地穿小姑姑给她特别制造的内衣,不像小姑姑用的那件到处都塞满棉花,她这件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层棉花,果然穿上去胸部挺了很多,小花还得意洋洋地说,“看吧,是不是比肚兜好用多了,其实肚兜夏天更热,还没我这个好用……而且我这个还可以调整体形,就算胸部下垂到肚子用上胸罩看起来还是那么挺拔……” 兰兰马上转换到商业模式,“没错,现在很多女人一生下孩子胸部就下垂得不像话,如果长期用能挽救胸部的话,不管多少钱她们都愿意买……不过小姑姑这东西不好申请专利啊,会被人笑的……” 没专利肯定到处都是仿照品,尤其是东西技术含量又不高,拆了就知道怎么做了,兰兰叹气,都是银子啊…… 不如申请胸罩的专利?兰兰一想到申请专利部门办事的男官员的脸色,呵呵……画面太美她不敢想像…… 申请专利?小花想了想,千百年后她就成了内衣之祖,内衣之祖这名头还真不错,但一个太平公主当内衣之祖?呵呵,她平胸的名声会流传百世,世人都知道发明内衣的人是个胸部比飞机场还平的……超级平胸妹子! 小花狂摇头,“兰兰,这内衣就算了,千万不要申请专利了,否则我面子里子都会丢光的……” “好,我也觉得这专利还是不申请了,我们偷偷发财就好……”兰兰点头,小姑姑还没嫁人呢,内衣发明家的名声确实不好听。 ********************************************************** 王氏对于花兰考上状元心情十分矛盾,一方面是感觉无比骄傲,另一方面又为之心烦。 宴会的时候不少夫人都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一个女人有文采固然好,但这文采可用到后宅中相夫教子,和男人在朝堂相争总是不大好看,尤其是现在上朝的就她一个姑娘而已。女人嘛,最终归宿还是婚姻,兰兰今年也可以相人了吧,但一个跟男人同朝为官的女人有多少人敢娶呢? 无数原本他们花家无论如何都不敢攀附的世家夫人暗示说如果花兰愿辞官,他们愿为家中嫡子求亲…… 王氏犹豫了很久,若是能嫁入世家,那他们花家肯定跟着水涨船高,花家的门楣也可以高上一截……将来老爷的前途……还有小宝的前途和婚事……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兰兰辞官。 王氏知道兰兰其实很喜欢在朝为官,看她总是神采奕奕,一说起朝事就眼睛发亮就知道了。 所以这段时间王氏心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男状元百家闺女争着抢着要嫁,女状元的话为什么就变成无人求娶了呢?王氏当然不信邪,这段时间她逢宴必去,主要目的就是看看各家适婚年龄的少爷公子们。 兰兰今年快十七了,以她的样貌和品行,照理说求亲的人无数才对,但不介意她继续为官求娶的人不是没财产继承权的庶子就是家中名声极差没才没德的浪荡子…… 王氏气极了,她家兰兰什么样的人配不上,如果真要嫁这些明显是吃软饭的,还不如不嫁! 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东方总赢对兰兰有意……王氏眼睛都亮了。 王氏跟花林夫妻恩爱,一个男人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他喜欢的女人,王氏再清楚不过了,这个叫东方的孩子很明显的对花兰有意啊…… 王氏这才恍然大悟,这个叫东方的孩子为什么对他们那么热情了,前次路上马车坏了,还是东方这孩子帮的忙,不仅找人来维修他们的马车,还特地弄了一辆新马车给急着办事的老爷,他们还以为这孩子是看在小姑的份上,毕意他是小姑的义兄,说起来也算得上是亲戚,却不想原来是因为兰兰啊。 “兰兰……”王氏回家第二天就找人去打听东方总赢的消息了,越听越满意,前途无量,摄政王的御前侍卫首领,还是个三品官!容貌过人,且洁身自好…… “娘,怎么了?”正在看一本书的兰兰抬头问。 今天的兰兰穿着蓝色的便服,头上只斜斜插了一根蝴蝶戏花的钗子,更显得清丽动人…… 看着兰兰娇美的模样,王氏顿时骄傲起来,她闺女生得多好啊,怪不得这么多人喜欢。 “娘想说过两日就是八月十五了,街道上有灯会……” “抱歉,娘,我不能和你一块去看灯会了……”兰兰一脸歉意地说,“灯会最乱了,我跟东方约好得去注意一下有没有人捣乱或故意闹事……” 王氏只听到和东方总赢在一起,其他的什么都不在意了,她乐呵呵地说,“好,你们出去好好松快松快吧……” 兰兰想解释说是工作,但看母亲很满意地找丫鬟说为她做新衣服又闭上嘴巴,娘找些事情做还是不错的,不然又跑来念她了…… ************************ 这个时空也是有八月十五的,八月十五正是赏月的时候,这一天晚上大庆男男女女都会约好出门,这一天是大庆默认的情人节,商家绝不会错过这个节日的,大街上摆满灯笼和花灯。 李湛过来找小花去逛街,花家他早就熟悉了,也不用人带领。 “好了,我知道你们小姐房间怎么走,你也去逛街吧,稍晚一点我会带你们小姐回来的。”李湛对几个穿得特别漂亮准备出门逛夜市的丫鬟说。 “那我们先走了……”橘子招呼众多丫鬟,“小姐正在屋内呢。” 李湛看着天上圆满的月亮,一边盘算今晚去夜市吃什么一边朝小花的房间走去。 因为想看看小花正在做什么,李湛轻手轻脚地靠近小花的房间,呆会要不要在她耳朵边大叫,吓吓小花呢,最好她吓得钻进我怀里。 李湛看到的就是小花有灯光下缝一件奇怪的东西,一根带子上有两个碗形的东西,小花正努力往那碗里里塞着什么东西。 李湛一头雾水,这东西好生奇怪,有什么用处呢?直到他看到小花将那两只碗形物品隔着衣物往胸口一挂…… 李湛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前两天花花的胸部一下子变得丰满了不是因为她往里面塞包子馒头了而是因为这件小东西啊…… “咳……”李湛特意咳了一声,小花吓了一大跳,顿时脸都涨红了,哦,上天劈一道雷下来将她打死吧,最好将这塞满棉花正挂在她一马平川胸部上的胸罩也劈成灰吧…… 给胸部造假偏偏给男朋友看到了,请问这是什么感觉? 小花现在的感觉就像对着大众夸耀自己是波霸的明星被人拍下正在美容院隆胸的画面…… 李湛奇怪地看了一眼整个人都僵硬的小花,拿起她床上做好一半的胸罩,“这是棉花吧?” 小花看着罩杯里露出棉花的胸罩,有气无力地说,“没错,这是棉花……” 李湛犹豫了下问,“及笄那天你衣服里穿的就是这个东西吧,这是什么?” 小花脸爆红,“胸罩,专门穿胸部上的……” 李湛一想到这小玩意跟小花的胸贴得那么紧,也有些脸红了,“其实就是肚兜嘛,对了,这里面塞了棉花,你跟我说过棉花是防寒的,这胸罩的用处是防止胸部受寒的?” 防止胸部受寒?小花干笑不已,“是啊,是防止胸部感冒的……”终于回过神的小花赶紧将他推出门去,“你先出去,我收拾一下东西……” 李湛有些脸红的在门外等着,也没等多久门又开了。 小花穿了一身新衣,非常好看,大概是因为胸部一下子鸟枪换大炮的关系变得很有女人味。 见李湛又盯着她的胸部看,小花得意地挺了挺,唉,女人果然还是“挺"好。 看着小花高耸的胸部,李湛那句“你胸部很冷吗?"识相地吞了下去,他嘴角抽了抽,决定呆会一定很婉转地告诉她,其实他真的不介意她有没有胸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听说宫中有很多年老的宫女,你看她们愿不愿意来当模特? 李湛:(大惊)你让她们来当模特?你的产品会卖不出去的。 几天后胸罩生意火热。 李湛:不可思议,那些老宫女当模特居然让生意变得这么好。 小花:各位夫人,请来看看这些年老的女人们不穿胸罩会变成什么样,为了愉快的老年生活,大家一定来保护好胸部,来,各位,胸罩在手,波霸我有!今天特价八八折! ps:特别鸣谢minkaming的手榴弹,我已经很久没收到这么高级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