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欢喜》 第一章 1 她姓白,名叫欢喜,笔名亦叫欢喜。 欢喜或是高兴之意,或是喜欢之意,所有人都觉着,怎么着能取这名儿的人,都应当是个受宠,不说捧在手心里,也至少得好好娇养着。 偏生她不是,一直以来,她活得像野草,任人践踏蹂躏,被人踩在脚下了,第二天得擦干净血泪站起来,充作没事儿人一样。 她曾有过怨恨与愤怒,如今却已经不大在乎了。 其实,从始至终,她心里都是明白的。 她姓白。 白欢喜。 可不就是白白高兴么。 有这样名字的人,怎么还能指望受到 她之一生,兴许也正如了这名字,纵然有再多乐事出现,只能让她高兴片刻。 到头来,她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场白欢喜。 2 取这个名字倒也不是随便取的,里面的渊源大了去了。 她妈怀她的时候,不论按照老方子,还是去医院检查,甚至是算命,都说她妈这一胎怀的是个男孩,之前都已经打了好几个女胎。 她妈每次说到这儿时,都说她那个时候还好表现出来的是个男的,不然就跟前几个一样,被打了,如今也就没有她了。 她不说话,心里却总是在想,她巴不得被打掉,免得来人间走一遭,平白受了这些苦楚与委屈,真是白白遭些冤枉,想着就觉顶顶无趣。 那时候一家只能要一个。 开明些的还好,想着有儿有女都一样。 余下的,各家各户都掐着根儿,处处盯着,非得医生点头说这一胎是个男孩儿不可,这才许自家媳妇儿生下来,不然就打了一胎又一胎,等到自家媳妇儿以后怀不了了,就离婚再结婚,重新找个好生养的就是。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不烂大街了么。 他们有恃无恐的想,横竖生不出孩子又或是生出女孩儿,都是女方的错,跟他们自家的儿子没有半点儿关系。 他们也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恶,只是文盲罢了,又傻又蠢又有病,生怕断了他们的根儿,没了自家香火,为此伤害别人也在所不惜,一次次的做出些蠢事。 也不知道这一家家的,是不是有皇位等着继承,呵。 那会儿,医生点了头,可把她家给高兴坏了,逢人便说她家得有大孙子了,非得收获别家老太太羡慕的眼神儿,方才得意的打道回府。 打那以后,一家老小尽皆围着她妈转,好吃好喝的伺候着,顿顿鸡汤,连一点儿都活儿都不让做,生怕累着肚子里的那块儿宝贝疙瘩。 结果出来的时候却是她。 家里在医院大闹了一场,怀疑是不是医生给抱错了。 可是怎么可能呢? 她是医生直接从产房里面抱出来的,那个产房里的只有她妈。 她妈也气得直掉眼泪,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么多人都说是个带把儿的,怎么一生出来就成了个丫头片子。 她爸小心伺候着这些日子,不就是以为这肚子里的是个男娃吗?这一宿一宿的睡不着觉,便是在想自己儿子的名字,没有半点儿念头会觉着自己有个女儿,因此取的名字都是些什么白鹏飞、白高扬、白展…… 第二章 总之都寄托了一位父亲对一个男孩子的美好希望。 可是现在是她出生之后,这些名字便没有用了。 家里人也懒得费心给她取名字,还是妈妈给她取了个小名——婷婷。 高兴了便是婷婷,不高兴便是那个谁,倘若再生气些便是叫骂着那个挨千刀的。 屋里的气氛一直很冷,几乎零下结冰。 等到后来要上小学的时候,眼见快要拖不下去了,她那个从未抱过她也从未和她说过话的爸爸才带她去派出所上了个户口。 去的时候冷冰冰,脸上充满了不耐烦,看向她的眼神里有厌恶。 那个时候她已经记事,她还记得自己小心翼翼拘谨至极的行为,以及爸爸的不耐烦。 3 派出所里,阿姨问:“什么名字。” “白欢喜。” 派出所阿姨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问道:“出生年月日。” “91年……”父亲似乎懒得说,只是怏怏道,“出生证明上有。” 那位阿姨又看了她一眼。 她那时说不出那位阿姨的眼神是什么,只是有些难受的后退一步。 很多年后,她知道那眼神叫怜悯。 那是一种对弱小之人的怜悯。 因为自己有,所以对没有的人产生了怜悯。 她还小,尚且不懂什么意思,却一记就是很多年。 从那以后,她讨厌任何人可怜她,怜悯她。 她奋力向上拼搏,逐渐摆脱原生家庭的困扰,不是叫别人拿原生家庭再一次将她拖入污臭的泥泞里来羞辱她的。 4 这些都是旧事,白欢喜没什么兴致再想下去。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当然,白欢喜也只是这样百无聊赖的想一想。 原生家庭带给人的影响是烙入骨头里的,即便扒去皮,抽走筋,换了血肉,人模狗样的穿上新衣,原生家庭的影响仍旧会于某日跳出来提醒着这件事,于是,于骨头里泛着隐疼。 白欢喜如今骨头里便是泛着疼。 她龇牙咧嘴的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面容。 真不讨喜。 她想。 可她后来又想,算了吧,她从来就不是一个讨喜的人。 爱咋咋的吧。 谁能把她有法子呢。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挑了挑眉,于是镜子里的她露出一个搞怪的表情。 5 白欢喜洗了个澡,套了件宽大白衬,穿了条极短的牛仔裤,露着亮大腿就出门了,她趿拉着凉拖,看起来十分不注意形象。 她漫不经心的捋了捋头发,湿漉漉的头发搭在肩上,连带的将肩上那块儿衣服都浸湿了,能够看见肩带。 她侧头瞥了一眼,挑着眉,嗤笑一声,没有说什么。 她颧骨过高,因散着发,倒多了几分柔和,否则的话,她那吊梢眉微微挑高一些便会显得凶巴巴的。 她是个面相凶巴巴的女人。 她这人惯来便不爱多说,偏生她不言不语时,面无表情就显得过于凶巴巴,几乎可以止小儿夜啼。 她当年吓哭过好些小孩子,尤其是有一年路过幼儿园,恰逢幼儿园放学,她吓哭了一堆出校门的小朋友。 第三章 这事儿她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好在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不至于让她将这事儿当作荣耀似的到处说。 她出门有些事儿。 她不喜欢早到,也不喜欢迟到,所以她几乎每次出门都是掐着时间的,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交通工具变多了,让她不至于提前很久出门,见面凭天意。 她说这话意思是在疯狂夸地铁。 除却人多一些,地铁不堵车,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她坐地铁去的。 到了约定的地方,人还没来,她自己点了杯柠檬水。 透明的塑料杯子里飘着柠檬果粒,水是白的,近乎透明,底层冰块儿沉淀,将整杯柠檬水都带凉了。 她不爱甜,也不爱算,偏生偏好酸甜口的。 甜过之后极苦,像极了人生底色。 咋看甜,实际上酸到叫人牙疼的地步。 矫情文艺够了,她摸出手机开始码字,手指啪啪的,按键音哒哒作响,活像一曲乐曲。 她答应了编辑在今年年底前交一篇初稿的。 她写文向来任性,没感觉时,连着瘫上一个月都写不出一个字儿。若是想写,几乎可以一天一夜不睡觉,码出个小十万字儿。 当然,钱给到位了,有没有灵感,限定时间内她都可以搞定。 恰饭,她是专业的。 她没码多久,人就来了,她看了看手机左上角的时间,很是满意这人来得这么快。 一女孩儿坐下来,道:“欢喜,你等很久了吧。” 白欢喜打量了她一番,颇为诚恳道:“不久,我只是从不化妆,就早到了些。” 女孩儿摸了摸自己的脸,她是化了妆的,一路赶过来,也不知道妆花没有。 她叹道:“女孩子出门怎么能够不化妆呢?这也太不尊重人了。” 她也不是埋怨,只是她一上班的,经常见人,若是不化妆,不定被谁逮住diss。 何况这句话不是她自己说的,而是她之前在公司茶水间里,听见上司diss一位同事时说的,是以后来,她出门便会化妆。 “没关系。”白欢喜无所谓的耸耸肩道,“我对绝大多数化妆品过敏,至于女生不化妆便是不尊重人这一点,我倒觉得,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出来没有什么不尊重人的。说女孩子出门不化妆便是不尊重人的人,他们才可笑呢。女孩子化妆或者不化妆是她们自己的选择,什么时候成了一种评判标准了?在评判别人的时候,他们看过自己吗?他们的行为已经够不尊重人了。可笑。” 对于世上事,白欢喜自有自己的一套三观。 女孩子捂着额头,有些叹气道:“好了,是我的错,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你别计较……” “不是我计较,而是……” 女孩子捂着额头,有些无奈道:“好啦好啦,是我的错……欢喜,小声点儿罢,这里的人都看着你呢。” 白欢喜微微后靠,余光瞥见了咖啡厅里的确有些人在看她们。 白欢喜略有些厌恶的睨了一眼,煞气腾腾,那些人收回眼神。 第四章 那些人也不愿意惹事,便收回眼神,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女孩子知道,以她们之间的关系,说这些有些唐突了,便不愿意再说下去,只是有些无奈道:“欢喜,你啊。” 白欢喜抽出一支劣质烟,在侍者的注视下,怏怏的把玩着。 咖啡厅内不许吸烟,她一向倦于人与人的相处,不愿招来侍者。 女孩子叹气,将随身带的包放上来:“这是三本样书,还有公司送给你的中秋节礼品。” 白欢喜接下样书,至于那礼盒,她只是斜斜的看着,漫不经心道:“三无,我不爱欠人东西,你送回去吧,不然你收下也好。” 三无是女孩子的编辑名,至于真名,白欢喜从未问过。 白欢喜不问,三无便不说。 三无能够看清,看清白欢喜那副对人世的厌倦,她对于这世上大多一切都没什么兴致。 谁能想到,眼前这人将男女间的情事写得缱绻婉转入了骨头缝里,本人却是个极为冷漠的人,仿佛无情无义无心肝儿。 别人见着,只会说一句:这人定是个莫得感情的。 是了,白欢喜极为厌世,对人世间一切大多没有兴趣。 除却厌世,死意也经常缠绕着她。 三无虽然知道这一点,然而对于白欢喜说的话,仍旧有些迟疑,她道:“可这是公司送的。” “那也是别人的东西,我是不乐意要的。你若是不嫌,就自个儿收下呗,别抱回去了,难不成你们公司还能专门打个电话问我收到没有?”她笑了一声,眼底尽是凉薄,“如果打来电话,我也会告诉他们收到了,你放心就是。” 三无叹了一口气,她同白欢喜打交道有五年了,是她带的最长的一个作家,她们关系比于其他编辑和作家来要亲近很多,若非公司不允许他们私下接触作家的话,也许他们会成为朋友。 这五年,足够她了解一个人了。 三无本身也是一个性情敏感的人,她敏锐的察觉到白欢喜情况有些恶化,出于担心,她劝道:“欢喜,有空便去看看医生吧。” 白欢喜只是挑着眉,一张脸冷漠到极致,她怏怏道:“去什么去,搞艺术的不都这样么。不疯魔不成活,没点儿灵感,有几个敢说自己是艺术家。何况我又没事儿,你不用担心。” “你这……” 白欢喜抬起眼皮子,微微勾唇笑道:“好了,三无,你忙你的去吧,家里还给我介绍了相亲呢。” 你不是和你家关系不好吗?你怎么会那么听话去相亲? 一句话噎在喉咙里问不出去。 三无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编辑管太多了,可白欢喜不一样的,她就跟一个顽劣又不知事的孩子一样,若是不看住,不定能闯出多大的祸来。 白欢喜并不在意她的心思,只是挥手撵人:“还不快走。” 她皱着眉,极为不耐烦的样子。 三无眨了眨眼,自觉自己的确不该管别人的事,便咽下了喉间想说的那些话,抱着礼品走了。 第五章 白欢喜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儿,同侍者说了一声自己出去抽烟,而这个位置,她订了,一会儿有人会来这儿。 侍者允诺将这位置给她留着。 她这才起身走到门口,点燃烟,伴随着飘起的青烟,靠在门口,毫不在乎这门口墙上因来往车辆沾染上的灰尘,她垂着眼皮,眼睛只剩了一条缝,她疲乏得厉害。 过得片刻,她抬起头来,眼底一片冷漠,目不转睛的看着来往人群。 来来往往,人生百态,嬉笑怒骂,皆是可笑。 光影人声混杂在一起,几乎叫人头疼欲裂,弄得人只想抱住自己的头。 然而白欢喜皱着眉,抱住的却是自己腹部。 她的胃有些疼。 她胃病犯了,没带药。 她果然不该点柠檬水的,大抵是胃酸过多上涌,导致的难受吧。 她有些漫不经心的想。 一口气将烟抽尽,随后吐出白气,她的心一下子安宁下来。 一位穿西装的男人从她旁边经过,看了一眼,微微皱眉,似乎有些厌恶。 她不用猜都知道这位“成功人士”一定不喜欢女性抽烟。 说起来,她认识的“成功人士”几乎都不喜欢女性抽烟,而这些“成功人士”往往自己会抽烟。 这算什么?男性的自尊?亦或是男性自以为是? 她不是男人,她不明白男人的想法。她只是觉得这行为可笑。 她满不在乎的瞥了一眼西装男,然后点燃第二支烟,她却不吸了,只是面无表情的垂目看着地面,丧得厉害。 等到烟燃尽,她将烟头熄灭,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这才走进去,原本坐的地方已经坐下了那位看不起她的西装男。 她走过去,坐下。 西装男微微皱眉,看起来似乎很不高兴,言语却很是客气:“小姐,我和人有约了,你……” 白欢喜觉得好笑,抬起头看他,道:“张浩然?” 西装男点头,迟疑道:“白欢喜?” 还好做媒的人告诉了彼此双方的名字,不至于一见面认不出人还打一架的闹剧发生。 “是我。”白欢喜微微靠着椅背,扫视着他,眼神叫人不愉快极了。 张浩然微微有些皱眉,她的目光总让他有一种被蛇盯上的感觉,打后背便不寒而栗了。 他要的是贤妻良母,而不是这样古里古怪,一看就是个不良社会人的女人,这女人一定不安于室,指不定要给他戴多少绿帽子,他还是想法子拒绝的好。 白欢喜看着他:“你挺倒霉的。” 是挺倒霉的,不倒霉能相亲相到她白欢喜吗? 呵。 张浩然礼貌性的笑笑。 “你是被逼着来的?” 张浩然摇头:“我三十五了,该结婚,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平时接触不到女孩子,所以才选择相亲。” 白欢喜点了点头。 张浩然怀着心思道:“我每个月工资一万二,三千给父母,四千给弟弟妹妹做生活费,有房有车,我希望你可以有一份自己的工作,结婚后最好不要吸烟,对孩子不好。” 第六章 白欢喜笑了笑:“你这人挺直的。” 他点点头:“以前的女朋友都说我挺直男的,我觉得那是她们不懂我。我一个男人,在外打拼,压力这么大,她们多为我想想,怎么了!” 他似乎颇有怨言。 白欢喜没说话。 他喋喋不休的提起那点儿破事。 白欢喜不大耐烦了,她看看时间,起身道:“张先生,距离我们原本约定的见面结束时间已经过去半小时,这次相亲到此结束。” 她转身就走。 张浩然却不大乐意的拉住她的手腕道:“你在干什么!我堵车才晚了一下,何必斤斤计较。” “你说你工作距离这咖啡厅步行五分钟就到,你说你工作忙,要求在你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面,你说你周末加班,我同意了,现在你告诉我,你堵车了,呵,晚了二十多分钟的你说我斤斤计较。”白欢喜皱着眉,极其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趁我还给你留有余地,我劝你见好就收。” 白欢喜本来也不愿意把这些抖落出来,偏生有些人不懂见好就收几个字,非要人把这些事儿一桩桩一件件说出来才肯放手。 张浩然被甩开手,表情有些可怖:“你们这些女人说什么这样那样,不就是嫌我穷。” “啧。”白欢喜低低嗤笑一声,难得和这种人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张浩然本来打定了主意,死活都不和白欢喜这样的女人在一起,然而被白欢喜这样的女人主动甩了,她可咽不下这口气,见她这模样,口吐恶言。 他恶狠狠道:“你这种女人,不修边幅,长得丑,家里没钱,要求还挺高,活该一辈子都嫁不出去。” 白欢喜停住脚步,斜眼睨人,气势极足:“我丑都看不上你,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嗤。” 她耷拉着凉拖走出去,神情厌恶里透着不耐烦。 张浩然追了出去,却被门口侍者拦住,他点的咖啡还未给钱,他想了想,索性坐回去了。 这里的咖啡几十元一杯,可不能浪费。 白欢喜一个人慢吞吞的在街上走着,同人流擦肩而过。 她停住脚步,觉得挺没意思的。 在外走,没意思。 回家,没意思。 人生怎么可以这么无聊呢。 qq消息响起,那是三无的小号——好,只有一个字,三无曾说,当编辑联络用qq,已经让她厌烦了qq,因此不想为qq多费心思。 好:我到家了,明天就放中秋假了。欢喜,你要天天欢喜啊。 好:月饼我带回家了,有蟹黄馅儿的,我很喜欢。 好:【图片】 白欢喜回了个好,收好了手机,抱着三本样书回家。 6 家里很乱,她由来不爱做家务,有那时间,她宁愿憨坐在沙发上发呆。 不看书,不想事,就单纯的发呆。 这使她心情愉快。 懒惰这件事会上瘾的。 一直懒惰一直爽。 她踢开地上的纸,躺在沙发上,翻看着样书,一本接一本,样书精美,深得她心。 只是看的时候很是怀疑,这些东西真的是她写的吗? 第七章 除了近期写的书,以前写的书她都没什么印象,若是有人提起,她茫然得厉害,非要翻一翻,才能勉强想起来自己写了什么。 这三本样书也是一样的,几乎都是以前写的,后来重修加印,校对排版成书,一套下来也许久时光了,不怪乎她记不得。 她每看一页都在惊奇自己当年竟然是这样想的,字里行间充满了灵气。 每看一本就像在和过去的一个自己对话一样, 也很是有趣。 看完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天光暗淡,需得盯仔细了才能看出点儿蓝来。 她抬头盯了一会儿天,将样书丢在一旁,打开灯。 灯亮了一晚,她坐了一晚。 依旧是发呆,什么都没想,低落的情绪好多了,不像前几天死意盎然。 天亮后,她才关灯,摇摇晃晃的回床上闭着眼休息。 她晚上睡不着,白天起不来,日夜颠倒,夜不能寐。 一旦闭上眼,过去一切便在眼前摇晃,硬生生的提醒着她,她的过去是被多少人欺凌羞辱踩在脚下。 于是,她总在夜晚觉得厌恶不已。 尤其是,当这个家里大多数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时,黑夜笼罩下滋生出来的妖魔鬼怪几乎在暗夜里虎视眈眈,要将她吞食殆尽,不开灯不睁眼,不敢在这个家里待。 她二十七了,距离她十七岁时给自己定下的死期只有三年了。 从初一,十二岁开始,她便日日夜夜想着死亡,她曾想过跳天台,从天台上跳下去,也许还可以感受风的脉搏,等到最后的疼痛带给她的是解脱。 可她暂时还不能死。 于是她想死想了十五年,距离她自杀还有三年。 还有三年啊…… 可是,她该怎么办,她连一天一个时辰都要忍不下去了。 黑夜里,她用手臂遮挡住眼眶,眼泪流出眼皮,沾染了整条手臂。 世界这么美好,她却整日想着自杀。 这样不好。 可她,大抵只是个例。 生活比狗血剧更狗血的个例。 7 曹女士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睡觉。 等醒了,看见两三个未接电话也懒得打回去。 她早些年希望获得曹女士的疼爱,只是后来一直没有感受过,时间长了,她也就不想了。 这些年来,她和曹女士的关系一直不远不近,大抵算是个熟悉的陌生人,甚少会主动联系彼此。 曹女士如今打电话来,想必是要留相亲的事发表高谈阔论,她实在是无甚打算听下去。 毕竟颠来倒去都是那些戳人心窝子的话,不将她的心戳出许多个鲜血淋漓的窟窿来,便不算完。 最近抑郁症来势汹汹,她实在无甚心思和曹女士颠来倒去的说些车轱辘话,更无兴趣被人在心口捅刀。 她又不是劳什子抖m。 打回去岂不是贱的慌?她自认不贱。 她随便收拾了一下,去楼下百米处的烧烤店吃烧烤,她经常去,每次点的都那几样,久而久之,店主见她去了,顶多招呼一声老规矩,她点头,便算是点过单了。 第八章 她喜欢这样于无声中得出的默契,不过分冷淡,也不过分亲近,仿佛随时随地可以抽身而去,不用有任何负担,不似别家,仿佛你换一家吃,就整得跟抛弃媳妇儿的负心汉似的。 是以这家才会在这附近好几家的烧烤店中脱颖而出,成为她的心头好。 店主家女儿正在帮忙,六年级的小女孩儿乖巧又懂事,忙忙碌碌的,偶尔会绵软的喊一声妈妈,带着微笑,很是可爱了。 白欢喜手里握着手机,本应该在为新书存稿,她却看着店主女儿愣神。 年少时,她曾认真的想过未来,她的未来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是她渴求有一个孩子,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老公并不重要。 她确信,人这一生中,唯独孩子陪她的时间才会长。 父母因她是女孩儿,并不亲近她;至于爱情,那值几斤几两,今儿个将爱意说到情浓,明儿个又对着另外的人说同样的话,苛求什么一心一意;唯独孩子,至少在青春期前,会乖巧妥帖的跟在她前后。 她……真的想有个孩子。 一个乖巧的听话的孩子,男孩儿女孩儿都可以,只要听话。 因她吃软不吃硬,毫无耐心,学不会低头,更不会哄人,面对顽劣的孩子,她只想打人,只会以暴制暴,因没有人柔软的对待她。可若是孩子听话一些,她便会认真的反思自己,自己是不是应该对孩子好一些。 她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却想拥有一个合格的孩子,大抵老天都看不下去,才会剥夺她作为母亲的权利。 她想,这样也好,她从自私的父母身上学会的唯有自私,她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够养出一个三观健全心智正常的孩子。 她总觉得惶恐。 她没有爱,她自私,她充满了一切负面情绪——自私,贪婪,软弱,懦弱,犹疑,暴怒,卑鄙,挑拨,自卑,狂妄,自傲,冷漠,懒惰,嫉妒,饕餮,固执,贪财,愚昧,绝望,黑暗,虚假,怒骂,白痴,轻信,蠢笨,幼稚,傲慢,偏见,无礼,鄙薄,迁怒,愤恨,自轻,废物,残忍,冷血,阴毒,疯狂,病态,抑郁,悲痛。 所有充满负面性的词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相对应的,这可真糟糕。 她时常想,如果每一种糟糕的情绪都对应罪,她估计得永堕无间了。 想一想,这样的她若是为人父母……呵。 为人父母不需考试,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她不愿意再想下去,低头打开手机。 没人找她,她也仍旧不愿意打电话给曹女士,因此没人搭理就没人搭理吧,总好过和曹女士在线bettle。 今天中秋节,人月团圆,出来吃烧烤的都是一家人或是好友相聚,独她形单影只。 小女孩儿将烤豆干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她咬了一口,咸辣腥香,唾沫快速分泌,微焦的表皮嚼碎在口中,同种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成了一股洪流冲击味蕾,真的是享受。 第九章 白欢喜每次在这家吃时,恨不得自己写篇美食文,向大家推荐这家极其好吃的烧烤店。 这家店总是舍得放辣的,用的辣椒又是小米辣晒干后磨的粉,因此总是辣味十足。 不多时,连舌头都几乎都辣烂了,眼泪也出来了。 她默默的用纸挡着自己面孔,穷凶极恶的嚼着烧烤。 过后良久,静坐了很久,悄无声息很久,才付款离去。 留在桌子上的只有略微潮湿的纸。 她哭了。 她知道,云知道,月知道,今天的风知道,桌上的纸知道,除此之外,没有谁知道。 她怎么会哭呢? 她可是白欢喜啊。 泥土做的,被人踩在脚下,砸毁了,第二天又恢复如初,不会生气不会笑,自然也不会哭。 8 可她早先的确是个爱哭的性子。 每次照镜子的时候,白欢喜都会看见自己左眼眼下左颊颧骨有一颗褐色的痣,极小极小,却极是明显。 据说那是泪痣。 有泪痣者,爱哭。 按相面的说法,凡生有此痣者,今生今世注定为爱所苦,被情所困,且容易流泪。 白欢喜已经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有的泪痣,也许生来带有,也许后天长出。 太过久远的事,总让人不大确定。 只她有记忆起,自个儿的确是年幼时便极爱哭。 莫名其妙,伤春悲月,就连一只虫子死了都能哭一场,直哭的人发愁。 她本来就不受宠的。 于是只要一哭便会挨一顿打,再哭再打,直到不哭为止。 打断了藤条、树枝、衣架,末了打不断的有皮带、拖鞋、细钢筋,过去的鸡毛掸子,有些是用竹子、木头、细钢筋做的,这些都是说不准的,打哪儿哪儿便是一片红棱,有时候打在手上,整个手都麻了。 她怕疼,娇气,爱哭。 每次被打的时候总会忍不住用手去挡,太疼了。 然而往往会被打得更厉害。 她那时太蠢了,总在想,一定是自己不好,才会被打。 她想,她要乖乖的,做个乖乖的小孩子。 她蠢到就像舞台上的小丑,拼尽全力想要逗人一笑,却不知道自己有多滑稽。 她尽力的讨好着别人,学着不再哭泣,于是连流泪,都是默默的了。 逐渐成了副泥性子。 若不是后来青春期发育好不知怎的得了抑郁症,情绪失控,性格扭曲,估计还是个被人欺负至死的泥性子。 白欢喜很喜欢自己如今的古怪性子。 至少她如今没什么在乎的人,也不会再受什么欺负了。 9 大多时候,一个人的日子是极度无聊,并不像小说里有那么多事儿发生。 谁每天生活能过得跟历险似的,那他本身就不能称之为普通人,而应该被称之为主角。 普通人的日常就是吃饭睡觉上班。 如白欢喜这样的,虽然不用上班打卡,有时候也得将电脑弄出来,对着电脑发上几个小时的呆。 末了,落在txt文档里的,也只有几句狗屁不通的矫情句子和寥寥几字不确定用不用得上的梗。 第十章 码不出字儿还要码字儿的日子已经称不上难受,那简直是煎熬。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 按日常文的走向,这时候也应该有事儿发生了。 白欢喜有一天穿凉拖下楼的时候,因为地板太滑加上熊孩子玩儿水,水泼了一地,她成功的玩儿了个劈叉,用手撑了一下地,导致手腕都疼了起来,她私下怀疑有可能是骨折。 她站起身,瞪了一眼玩水的熊孩子,熊孩子被凶恶的她吓哭了。 她这才满意的走了。 熊孩子家长在一旁看着,哄着熊孩子,不敢上前,估计是怕她这一瘸一拐的,一言不合就躺下讹钱。 毕竟猥琐之人所见之处尽是猥琐。 自个儿不要脸,便以为这天底下所有人都跟他似的不要脸了。 白欢喜现今丧的厉害,简直懒得跟任何人说话,不过她自认病情不算严重,至少她现在乐意下楼走一走,甚至还有心思打趣自己。 这样的心态,怎么看都应该算不出来的。 她暗笑这几日不想码字的自己,现在好了,不仅腿瘸了,还可以名正言顺的不用码字了。 她一瘸一拐吃了顿烧烤,又去药店买了一瓶云南喷雾,自我处理。 然后在家里躺了两天。 这事儿对白欢喜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横竖瘸不瘸的,她都乐意搁家躺着。 她便觉得毫无提及的必要。 就算提,她应当向谁提? 算了吧,跟谁提都很没有必要,难不成还指望有谁抱着她哄,说什么“哎哟,小宝贝儿,你伤在哪儿了,要好好看医生啊,免得我难受心疼你”。 算了吧,她认真的。 要是真的有谁对她叽里咕噜的说出这种话,她不打歪他的狗脸就怪了。 有人给她打了电话。 她操作不便,索性将手机丢在那儿,开了扩音。 是那个人打来的,一如既往的还是那些话。 “我最近有些忙,走不开,你一个人好好的,有不舒服就去看医生。” 说完之后,手机并没有挂。 她看了半天的通话界面,直到手机黑屏,才怔怔回了一个字:“好。” 好,我一个人会好好的。 好,我有不舒服,我会去看医生的。 我一个人可以的。 反正我白欢喜不是一个人活了这么大吗? 她拿起手机,通话时间只有五分四十一秒。 以那个人的身份,如今挤出五分四十一秒很是不易,他是真的想多和她说说话,想听她说话的。 可是啊,她早些年的爱恨已经在这无尽的互相折腾中消磨殆尽。 爱不愿爱了,恨不肯恨了。 只想做两个陌生人。 她却心知,那个人是不肯放过她的。 因为啊,那个人口口声声的说:他爱她。 是啊,都成年人了,那个人却还是会说出这样荒唐可笑的话。 爱是什么? 《圣经》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爱是不狂妄,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他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第十一章 《大般涅盘经》中说:“爱有二种:一者饿鬼爱,二者法爱。真解脱者,离饿鬼爱;怜愍众生故,有法爱。如是法爱,即真解脱。” 都说啊,爱是宽容。 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是恨不得对方死在自己怀里的爱。 爱苦,恨苦,活苦,众生皆苦。 10 她最近被抑郁症折腾得,不仅有些神经质,还有些清心寡欲的。 她时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下一刻就会出家。 她琢磨要不要出去旅游一二。 美曰其名为换换心情,好找灵感。 因为摔倒而作罢。 她最近闲散得厉害,不是看视频,就是别人的小说。 她这人有个怪癖,码小说时,绝不看相同类型的小说,怕受影响。 好在她如今不是“被迫”停止写小说了嘛。 她这人一贯懒得厉害,对什么都三心二意的,唯独对写作长情些,一写就是好多年。 这是她的天赋,也是她的倚仗。 她平平无奇,唯独写文是她的长处,若不坚持,岂不是泯然众人矣。 她实力不错,运气尚可,因此那么多写小说的,大多主攻出版向文学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走出头,她是其中之一。 她前不久才赶完两本交上去,加上之前重修加印的,如今荷包里算的上是稍有积蓄,便不想动了。 她说了,她懒得厉害。 人生嘛。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11 曹女士打电话给她,她随手接通,接通的一瞬间她就后悔了,她就不该接通的,只是现在挂也来不及,挂了之后,曹女士指不定又会弄出什么幺蛾子来让人丢人败兴,脸面全无。 她嫌弃的,稍微拿远了那通电话。 果不其然,曹女士给她的第一句问候就是责骂。 曹女士性格爽直,开门见山便是一通骂:“你他妈怎么回事,答应去相亲,你就这样去相的亲?把人骂一顿!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相个亲吗!你都二十七了,还不结婚,你知道不知道别人怎么说我……” 白欢喜翻了一个白眼,第一千次重申自己的意愿:“我不想结婚……” 她这样的人结婚干什么?祸害自己还不够?还跑去祸害别人?这不有病吗。 约莫是两母子的缘故,两人之间还有可笑的心灵反应。 曹女士也觉得她有病,于是顺理成章的发出了怒吼:“你有病啊!不结婚的人都是变态!我怎么生出你这种不正常的女儿!” 手机里传来咆哮,紧跟着的还有些污言秽语,让人不忍细听。 白欢喜懒得争辩,横竖她说什么辩解什么,曹女士都听不进去,就算花费好大一通力气说服了曹女士,过不了两天,曹女士又恢复原样。 曹女士:你说得对,你说得好,可我就是不听,我不要听你的,我要你听我的,我说什么是什么。 可惜啊,白欢喜如今长大了,自然是不可能再做这种不论对错都乖乖听话的事。 她离曹女士想要的听话乖乖女是越来越远了,也不知曹女士每次看着别人家的乖乖女想到她,会不会恨不得掐死她这个不听话的女儿。 第十二章 也许曹女士会想,应该将她白欢喜扼杀在摇篮里,刚生下来就掐死都是一件幸事也说不定。 曹女士好狠一女的,未必真没有这样想过。 她懒得听,也没法挂电话,更没法拉黑或是关机。 谁叫曹女士是一个极端的人,折腾人的手段层出不穷。 曹女士为了羞辱人,是可以连自己的脸都不要的。 白欢喜虽时常觉得自己极端的性格继承于白女士,只恨自己没有曹女士那样肯舍得下脸面,于是和曹女士的交锋中屡屡落于下风。 她啧了一声,也不想说什么,只将手机丢到一边。 隔得远了,手机里传来的声音便听不清楚了。 白欢喜想了想,决定去洗个澡打发时间,毕竟看见电脑她就记得自己还没码字,手机还被曹女士占着,洗澡是最打发时间的活动了,而且不知根据哪个专家说的,洗澡有利于调节心情,使身体分泌某种玩意儿,从而促使洗澡人心情愉快。 这么看起来,还是洗澡好。 等洗了澡出来,电话已经挂了。 白欢喜一边用干毛巾擦头发,一边沉思要不要换个居住地方,顺带换个联系方法,想了想,又觉麻烦,她活到现在,一个手机号都承载了太多东西,倘若要换真是麻烦极了。 而以曹女士的性格,倘若真断了联系,到时候会千方百计的找她,等找到的时候又要闹得鸡飞狗跳。 丢人得厉害。 想着都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她捂住头,真心觉得头都大了,她实在想不明白。 为什么这个明明是最好面子的人,却尽做些丢面子的事。不知道她面子丢尽对她那个做妈的又有什么好处。 她想不明白。 只是想着曹女士,她便觉得头疼。想要呕吐,难受到想要在地上滚几圈。 她忍耐住了。 她拿起手机,手机上通话只有十多分钟,想来曹女士发现了她的恶行,所以怒挂电话,改用短信怒骂。 电话可以不听,短信删除时,就算不点进去看,也会看见最封面的一句话。 聪明的曹女士给她发短信了。 她忍住恶心感,近乎自虐的点进去看,每一条都仔细看完了。 每一条的每一个字,都是白女士拿着锤子在往她心里钉。 她默默的回到房间,躺在床上不说话。 她不吃不喝不动弹的日子维持了两天一夜,她才逐渐从呆滞中稍微走了出来。 她想起三无说的话,三无劝她去看看精神状态。 她确实应该去看一看的,不过看了又怎么样?每个人对于痛苦的承受阀值是不一样的,至少她不行。 她即便看了,吃药了,厌世感也不会好。就算好一些,她身边还有插刀教教主曹女士在,估计想要完全好起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她抑郁的时间太长,药石罔顾。 反正啊,人啊,这一生,便是受苦来的,不知要受多少苦,见过多少绝望,才能等到天亮。 她大抵是看不到了吧。 她等不到天亮。 她是如此的确信无误。 第十三章 因为啊,她病了,治不好的那种。 一个从初中就想从天台上跳下去的人,你说她没病,她自己都不信。 12 白欢喜闲来无聊去游乐园待了一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放假的缘故,游乐园里面有很多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她无甚兴趣去玩儿的只是漫无目的的走着,譬若游魂。 游乐园里有一处秋千,约莫四五个座,大多是小朋友和网红在,小朋友坐秋千飞高高,网红则是在摆拍照片。 她们或真心或假意的露出笑来。 整个游乐园里都充满了开心快活的气息。 白欢喜看了一会儿,看见有个空座,便一个人坐在秋千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远处的人一条小路横亘在其中,却如银河,分开了两个世界。 小路这一边,形单影只;小路那一头,喧闹不已。 大家都很热闹,她很孤独。 她享受孤独。 她闭上眼,坐在秋千上,感受风的吹拂。 风很温柔。 是她这一辈子感受过的罕见的温柔的东西。 13 三无是本地人,自己有一份工作,所以自己在外租房子住。 中秋节,家里打了电话,让她别回,因为她弟弟的女朋友要来,要是到时候看见家里还有一个没出嫁的姐姐,不定心里怎么想。 家里人也不是看不起她,只是因为尽皆是传统思想,觉得女孩子这么大年纪了不出嫁有些跌份,在外人面前抬不起头罢了。 何况她弟弟都带女朋友回家了,她还没有男朋友,怎么都说不过去。 为了不被人提及这件丢人败兴的事儿,索性不让她回去了。 家里人不愿意让她回,她自己也不愿意去。 她中秋节在房间里睡了三天,休养足了精神,便觉没什么比放假宅在家里更让人高兴的事了。 中秋节结束后,开始上班。 她平时很忙碌,在邮箱里翻看邮件,会总有人通过邮箱投稿,末了还要和过稿的人商谈。 虽然看起来整天对着电脑,只是打几个字,实际上忙碌到连话都不想说,从骨子里就透着疲乏。 有时候于忙碌的休闲间,她也会莫名的升腾出一个念头:她叫白欢喜去看医生,实际上,她自己也许应该也去看看医生才是。 这样的念头如同树枝上划过的风,转瞬即逝。 等她忙完手上的事,已经过去一月,她翻看qq联系人,欢喜并未与她联络。 向来如此。 她做这份工作六年,欢喜分给她也有五年,这五年中除了必要联系,欢喜根本不会主动找她。 她有一种感觉,感觉欢喜似乎正在在将自己抽离出整个世界,只愿做个清醒的旁观者,等到想要抽身而去的时候随时抽身而去。 也许,欢喜只要想,她可以让这天底下的所有人都找不到她。 不过这事儿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听欢喜说过,当年欢喜和自己母亲关系最恶劣的时候,欢喜搬家且换了电话号码,她母亲就跑到派出所报警,说自家女儿被拐卖了,通过派出所警察调出的记录,找到了欢喜的新家,冲上去闹了一通,弄得颜面全无,欢喜后来又搬家了,却再也不敢和她母亲失去联络。 第十四章 有时候,三无在想,也许欢喜的母亲就是欢喜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不论是憎恨还是别的,至少欢喜是因为她母亲才依旧活在这世上的。 一个被迫留下的凉薄人……那只会给身边人带来痛苦,而非带来圆满。 凉薄人吧,大多没有心的。 因为活了那么久,长了那么大,遇上糟践心的事就更多了,为了不让自己难过,于是就这样将心肝脾肺肾尽皆丢弃了个干净,自然也就没有心了。 不过这天底下的人,大多如此,自私薄情。 欢喜如此,她也如此。 她叹了一口气,关了电脑,下班回家——她租住的家,虽小却是她自己的,不用听谁的嫌弃的语句,上班很累了,她不想下班之后还过着上班一样的生活。 然而有些事情该来总会来的,躲是躲不过的。 周末,家里安排了相亲。 横竖她喜欢的人是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去相亲就去吧。 她跟随男人去游乐园,兴趣缺缺,客气而疏离,大家都在尽可能的释放善意,都是出来相亲的,只要对方不太过分,便没必要将事情搞得太僵。 大家毕竟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之间的规矩,该懂的也都还是懂。 行至秋千处,她停住脚步。 男人也停住脚步站在她旁边,打量了一眼,问她:“你在看什么?” 三无看着远方独自一人的女人,摇头道:“没什么。” 的确没什么,初次见面,没必要将自己身上的事都说给另一个人听。 她同男人继续逛下去。 用餐。 告别。 男人询问下一次见面时间。 她本想一口拒绝,最后却还是礼貌性微笑:“不了,我最近很忙,可能没有什么时间出来。” 14 中秋节结束后,国庆节还未到来之际,公司准备了个签售会,一同在签售会等待的还有几个作者,或是如白欢喜那样重修加印的,或是出新书的,只安排了一个新人作者。 大家都懂得这意思,不外乎是让他们这一批老作者帮忙多带一带,不论是什么行业,全都是老员工,没有新的血液注入的话,这个行业迟早会成为一滩死水,公司这么做,他们也是能够理解的。 大家都是仰仗着出版社,出版社又没搞什么小动作,用的是阳谋,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同意了。 不过是带带新人罢了。 白欢喜虽然很多时候都可以被称之为刺头,因她不喜欢和外人交流的性子,一度被公司和她相处过的人排过排名,她的不好相处至少要占前三。 只她这人就一点儿好,便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出版社这么安排,也是为了冲小说销量,她既拿钱办事,也就不谈什么喜欢不喜欢的,直接笑纳就是。 会场负责人特意给她打了招呼:“欢喜老师,这小作者也是第一次,写得多有灵性的,出版社打算捧一捧,你到时候多费点儿心,帮帮忙。” 白欢喜点头:“我会的。” 会场负责人热泪盈眶,这是相处了这么多回,这位作者最好说话的一次。 第十五章 以前和她说些什么,她不是默不作声,便是拿眼睛瞪人,再或者就是呵笑一声,也不知道是哪儿惹着她了。 会场负责人满是激动的想,一定今天出门烧香的缘故。 他决定了,以后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提前给财神爷烧一柱香。 今天收到了惊喜,导致他看白欢喜都认真了几分。 白欢喜出来参加签售会,依旧是平时那一身,披头散发不化妆,素面朝天,她不丑,只是因为面相太凶而已,叫人不敢久久盯着她,她时常因为表情太凶而吓着人,一个正常人除非想不开,否则是不会一直盯着她看。 会场负责人看了一会儿,是真有些撑不住,他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深觉得她太凶了,一个眼神过来都戾气很重,似乎一言不合就想揍人。 他迟疑道:“我们这里提前准备的有化妆师,你要不换一换。” 会场负责人看不过眼,白欢喜倒不觉得有什么,不过她的确有些迟疑的看着自己。 她问:“我这样真的不合适?” “也不是不合适……”会场负责人道,“主要来的都是你的读者,都是喜欢你的人,你这样不大合适吧。” 会场负责人小心翼翼道:“其实我们每次也没打算让你们盛装得像是要去走红地毯,但至少不该穿成这样……” 白欢喜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自己,她是没化妆,不过也还好吧,不至于被用“至少”两个字。 白欢喜没什么精气神的看着他,意兴阑珊道:“算了,就这样吧,化妆就算了,我对化妆品过敏,也不喜欢穿别人穿过的。” 会场准备的衣服和鞋都是多人用的。 白欢喜惯来是知道的,自然不肯用别人用过的。 今日姑且这样吧,横竖她以前没化妆,读者不都能接受么,今日也一样。 会场负责人沉思了一下,也就算了,毕竟都是公司摇钱树,没必要太得罪,这位爷这独特的作风也不是一回两回,她读者倒是早就知道她的性子,应当也不会有意见。 会场负责人叹气道:“好了好了,欢喜老师你去吧,座位已经准备好了。” 白欢喜应了一声,走过去坐下,签售会上的桌上摆着矿泉水,她打开喝了一口,余光看见了个小姑娘走过来,签售会还没开始,出现在这里的只能是作家,这小姑娘面孔很生,以前没看过,应当就是会场负责人交代的那个新作家。 她放下水瓶,问道:“你有事?” 小姑娘看见她的模样,没有被她凶巴巴的表情吓到,反而觉得很开心,凑上前道:“欢喜,我很喜欢你,我是你的读者,是因为你,我才踏上这条路的。” 白欢喜觉得这小孩子挺有活力的,她既羡慕又讨厌。 当一个年华老去天真不复的老女人看见面前出现比自己更有活力的女孩子,总是会觉得不太舒坦。 因此宫斗文里才会有那么多高位嫔妃会去收拾低位嫔妃。 白欢喜轻弹了一下自己眉心,暗笑自己和别人说着话都能走神。 第十六章 她语气平淡,道:“所以呢。” “所以……”小姑娘兴高采烈道,“我可不可以加你联系方式,这个真的很重要的!” 小姑娘看着她面无表情的脸,有些讪讪然的笑道:“好吧,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可是,你真的不能加我吗?” 她有些沮丧,可怜巴巴的。 白欢喜靠在座椅上,十分没有坐相,这很不尊重人了。 可小姑娘一点儿都不介意,她几年前陪朋友参加签售会的时候,这人就是这样,冷着一张脸,看上去酷酷的,又凶巴巴的。 她那个时候就很羡慕的想,自己一定要摆脱现在这个软包子的性子,做一个像欢喜那样酷酷的人。 她来了很多次签售会,看见的都是同样的欢喜。 欢喜就像青春路上的坐标,所有人都在变,唯独她不会变,她会就那样酷酷的站在那里。 小姑娘很羡慕欢喜有那样的勇气做自己。 白欢喜总觉得自己不好,觉得深陷抑郁症中的她乏善可陈,只会对别人散发着负面情绪,是很讨人厌的人,人人都怕她,都讨厌她。 她不好的。 可是,这样的她,依旧有人喜欢着。 温柔的喜欢着她,全盘接受着她的不好。 她啊,白欢喜啊,也是用文字影响着人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白欢喜懒懒的想了想,痞里痞气道:“好啊。” 两人交换了qq。 小姑娘本来想交换微信号的,只是被白欢喜一句话怼回去了。 白欢喜说:“我没有微信号,我从不用微信。” 小姑娘很是失望,却也特别坚定的点头:“没事的,有qq就够了。” 小姑娘笑了起来,十分的可爱。 白欢喜也跟着弯了弯唇。 小姑娘跑回自己的座位,抱了一叠书在她面前,露出了一个偷到米的老鼠的笑容,她嘿嘿道:“欢喜,帮我签个名吧,你看你看,你的小说我都有买哦。我听说这次签售会有你,特意带来的。帮我签名吧。” 白欢喜打开笔盖,给她抱过来的每本书都签上笔名。 小姑娘认认真真的看着,笑得一本满足,她笑道:“我是第一个拿到你签名的读者,终于不用像以前每一次那样排很久很久的队。” 白欢喜将最后一本书的扉页合上,摆好放在她面前,微笑着嗯了一声。 小姑娘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赞叹着:“欢喜,你笑起来好温柔啊,我以前都没有看见过。” 她的声音有些大,会场里的人听见了,纷纷投来目光,就想看这个拽兮兮的欢喜笑起来是什么样子。 那些人目光还没过来,白欢喜便已经收敛了笑容,所以那些人看见的是白欢喜冰冷如故的面孔,他们移开目光。 小姑娘看见自己一句话招致了这样的结果,不好意思的道歉道:“对不起,是我太一惊一乍了。” 白欢喜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小姑娘也拿不准她这是什么意思,默了默之后,正准备说话,会场负责人已经说话了。 第十七章 “请各位回到自己位置上,签售会即将开始。” 小姑娘闻言也顾不得许多了,双手合十向白欢喜祈求道:“欢喜欢喜,你帮我签一句话在扉页上吧,什么都行,谢谢谢谢。” 小姑娘小声说完,便抱着大摞书走了,只留下一本给白欢喜。 白欢喜没有动。 签售会开始。 读者们都排着队进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签售会活动,不论是读者还是主办方,都已经很有经验,不会再出现第一次举办时出现的事。 白欢喜看着进来的读者各自走向自己喜欢的作者面前,那小姑娘面前一个人都没有,偶尔出现的一两个人都是已经拿到作者签名后,四处逛了之后才走向那小姑娘。 她低头,将小姑娘留在她桌面上的书放进桌子抽屉里,这才看向眼前队伍。 她面前排队的皆是一些小姑娘,几乎每个人都嘻嘻哈哈的笑着,仿佛她们的人生中没有阴霾,她们的一生是如此平顺,平顺到她们只需要为今天应该吃哪家、自己戴的手链不适合自己这身衣服而担忧。 她明知这些人中并非都是如此,甚至这些人有很多人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可是她就是无法控制自己不含恶念的去想。 她又弹了弹自己额心。 来自于额心的敲打,让她清醒过来,她明白,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被抑郁症困扰,即便依靠自己勉力从抑郁症中挣脱出来,但很快,还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而继续陷入抑郁症的泥潭里。 她的程度恐怕已经很严重了。 因为她现在心烦意乱,不想听见任何声音,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仅仅是听见声音,脑海里是一层层恶念。 重度抑郁症发病时,脑海里经常回响着一句话:我想死。 如果这时候,有人奋不顾身的闯进她的世界,影响了她,她不会感动,只会想着:啊,真他妈讨厌,真想带着你一起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因此,白欢喜不喜欢嘈杂的人声也是如此。 嘈杂的人声会带来生理不适,会导致她想要干呕,她按住自己胸口,强迫自己留在签售会。 她的情绪促使她离开这里,逃避这一切她不喜欢的东西,她的理智让她留在这里,完成应该由她完成的事。 她想: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她坚定下来,强迫自己继续这些自己一点儿都不想接触的事。 她接过书,签下笔名,偶尔在读者的要求下写下一句话,她内在情绪并不稳定,导致她无暇管控脸部肌肉,只能以一张厌世脸对着读者。 她的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见她这副模样,既不觉得自己不受重视,也不觉得被其他家的读者比下去了,反倒很喜欢她这副样子——酷酷的,像是无时无刻不在挑衅人,又像是根本不惧怕别人的挑衅,整个一副你爱谁谁爱咋咋地的拽样。 真的就……非常棒啊啊啊啊啊! 读者内心疯狂尖叫。 白欢喜茫然不知。 第十八章 她可能是个假作者,对外物感知这么低,也不知道是怎么写出那些缠绵悱恻动人心弦的故事的。 她签售后,指着那小姑娘道:“那小姑娘人不错,你们一会儿过去帮忙撑一下场面吧。” 她向来是个高冷的酷姐,很少对自己的读者提什么要求,她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她的读者们都很高兴的答应了,并且为了省她的力气,还一个接一个的把这话传了下去。 抑郁症患者的情绪总是一会儿一会儿的,只是因为长期处在抑郁中,才会让人觉得他们一定每天每个时刻都是抑郁的,其实并没有,他们偶尔会于某个瞬间恢复“正常”。 “正常”的他们,同正常人也没什么区别,也会有喜怒乐,并不是只有哀。 白欢喜于这一瞬间“正常”了,她觉得这些小姑娘很有趣,性格很是可爱,如果早些年她能够碰见这样性格的女孩子…… 她没有再继续想下去,而是笑了笑,对着前面第一个读者道:“你们真乖。” 读者腼腆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等签完名之后,那读者才对着排在自己后面的姑娘道:“乐乐,你听见了没有,她夸我乖呢。欢喜就是不一样,说话超御姐的,我好喜欢呐。” 后面那姑娘眉目含笑道:“tui,欢喜明明说的是你们,才不是指你一个人。” “哼……” …… 她俩就在白欢喜面前,说什么白欢喜都能听见,白欢喜微微勾唇,听着两个女孩子当着她的面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手下的笔飞速的签着字。 会场里面很是吵闹,但整个气氛是热闹欢快的。 白欢喜的情绪沉浸其中,稍微把她从抑郁当中带出。 正签售着,一行人冲上来打砸会场,会场安保人员连忙控制局面,然而会场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安保人员也就十来个,应付小场面姑且可以,可在这样打砸会场的人的影响下,小姑娘们都受到了惊吓,熙熙攘攘,推推挤挤的,会场人员四处挪动着,不知道怎么办,本身井然有序下还显得略微宽敞的会场,现下整个都拥挤起来,哭喊叫骂,几乎连房顶都要掀翻,就连白欢喜他们这些作者跟前的桌子都被人掀了,读者和她们挨挨挤挤的挤在了一起,有些年纪小一些的,被这场面吓得眼泪都出来了。 总之,这局面一时间一发不可收拾。 白欢喜后退,抱着手,怀里抱着那本小姑娘留给她签字的书,那是她在打砸开始前抢出来的。 她面无表情的想,她她妈的就不该瞎浪,穿个凉拖就敢跑出来签售,脚被踩得好痛,就很难受。 她想了想,又庆幸自己退的快,不然就是被桌子砸脚了,那桌子看起来挺实诚的,估计一下子砸下来,脚骨折是跑不掉的,现下还好,只是被踩脚。 白欢喜苦中作乐的想,她这算什么?得了便宜还卖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幸中的万幸? 她也想不到合适的。 第十九章 安保人员在会场负责人的指挥下,开辟出一条小道,把他们几个作者带出去后,才好处理会场的事。 他们是从另一个门出来的,门不小,只是地处有些偏僻,安保人员能够找到这里也是不易。 会场负责人正在会场里面控制局面,带他们出来的安保人员说:“张哥让我转告大家,这次只是一个意外,请大家放心,我们公司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的,到时候你们的编辑会联系你们。请大家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张哥便是会场负责人。 每次都是他负责,他们几个作者已经知道保安口中的张哥是谁,因此没有多说。 大家都是写小说的,骂人能够骂出“你妈葬礼上的三尺白绫都塞不住你的嘴”“我就该送你妈的一捧骨灰让你螺旋升天”这样的话,可大多时候都是听教的,人家会场负责人都这样说了,他们自然也不会说什么过分的话,皆是礼貌的向自己同好告别,若有相熟的,因为签售会结束的早,也就相约着一起逛街。 签售会无疾而终,大家各自安排。 十分不受人喜欢的白欢喜和小姑娘被留了下来。 见所有人都走了,小姑娘才蹦哒着过来,笑眯眯的指着她怀里,道:“欢喜,我的书。” 看见她那么开心,白欢喜起了捉弄她的心思,将书递给她,笑眯眯道:“我还没有给你写话。” 小姑娘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她说的什么。 小姑娘并不生气,而是笑眯眯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一根签字笔递过去,道:“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做,所以,我把笔给你准备好了,欢喜,拜托拜托,你就给我写了一句话送给我吧。” 小姑娘还很年轻,可能才二十岁出头,脸上仍旧含着稚气,恳求别人的时候显得分外诚恳。 白欢喜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只是这样笑着和别人说几句话,别人就愿意将那些东西尽数奉上,因为当她遇见这样的人时,也没有什么抵抗力。 她偏头看了一眼,接过了书,在扉页上写上一句诗,她不想写什么祝你一生幸福这样矫情而虚无的话。 她只是写: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她希望小姑娘虽然是因为她走上这条路,但最后是为了自己而继续写作。 用自己的文字编织一个世界,这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白欢喜喜欢这样的感觉。 她向来安全感匮乏,不觉得被爱,不觉得被需要。 这样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满足了她扭曲的心。 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这么大的人了,难不成还会相信什么人性本善的蠢话?还去期望这世上每个人都是好人?她只知道,最善良的人也会于某个时候心生恶念。 她有恶意又怎么了?只要不实施不就行了。 她心里嗤笑,脸上依旧是那副厌世脸,将手上的书连同笔递给小姑娘。 小姑娘鞠躬道:“谢谢。” 白欢喜摆手走了。 第二十章 小姑娘在背后问她:“欢喜,咱们一起逛街吧。” 白欢喜背对着招手道:“算了,咱们不熟。” 小姑娘抱着书,有些无奈,转念一想,却觉得自己没有白来,不仅拿到签名了,还拿到了联络方式,追星追到这一步,足够了。 小姑娘美滋滋。 白欢喜回家后,暂时不打算出去,她情绪还没调解好,这样的情绪下,写出的文也会带着负面情绪,还是别祸祸笔下的人了。 她也不能出门,若是出门,情绪突然其来的崩溃,坐路边上大哭,也不提丢不丢人,至少这行为她自个儿接受不了。 至于签售会的事儿,三无没有联系她,白欢喜便没有太注意这些,依旧搁家躺尸。 她只觉自己今年大抵流年不利,腿老受伤,想来是不利出行,宜静不宜动。 白欢喜:不知咋回事,就突然迷信。 她认真想了想,可能是因为今年不太顺。 不管了。 搁家待了两天,三无给她发了个链接。 就像白欢喜从不找三无,三无若无事也从不找她,若是主动找她,必定有事。 因此白欢喜也不多问,直接点进去看了。 链接里是前两天签售会的事。 警察查出那天事,原来是一位初三学生从小家教甚严,近两次摸底考试成绩都有所下滑,父母从柜子底翻出了几本小说,分别是欢喜的《欢喜记》、《宫墙》、《我遇见快乐》、《云上将远去》,这几本无非情情爱爱,言语描写倒没什么过激的地方。但这家父母还是认为都是这几本小说的缘故。 他两在网上查询到欢喜那天在本城有签售会,便招上朋友去了,本来想给欢喜一个教训,哪知道,还没到面前就有一人不慎惊扰了会场,当时大家都没有多想,就顺手砸了会场。签售的人跑了,他们也被控制了。 派出所里被采访的他们表示,他们现在就后悔,特别后悔,十分后悔。 三无:还有电视台报道,你在意的话,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 白欢喜看完后,缓缓的打出一句话:不用了 她又默默开了一个冷幽默: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三无:这事是一个意外,然而对于对你们造成的影响,公司表示歉意,过两天会赠送一份礼物给你。 白欢喜:好。 她被踩了一脚,礼物收的毫不客气,权当医药费了。 这事儿就这样揭过了,没有再计较的必要。 公司给的也只是意思意思,难不成她还能拿着这个使劲薅公司羊毛吗?那一点都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公司向来对他们还算是阔绰,她不想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公司闹出矛盾来。 三无:【捂脸】【捂脸】你真好说话 三无:经公司商讨决定,签售会将再次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白欢喜:好。 白欢喜一向是个好说话的,爽快答应下来,至于别的,她也不觉得是什么事。 她看了看,最近没人联系她,便下了qq,继续躺尸。 一时躺尸一时爽,一直躺尸一直爽。 第二十一章 这话她是不是说过? 哎呀,不管了。 说实在的,白欢喜对这事儿闹这么大并不上心,就算那边儿要查,她写的都是清水文,细想来也没什么出格的地方,并不用怕什么。 就是小孩儿父母打砸签售会这事儿爆出来,终归对她的名声不大好,总有些睿智出没,大抵又要多些黑粉,只她这人向来不大在乎外物的,多便多呗,多大个事儿。 嘁,总之呀,这年头,写个小说都不平静,净整饭圈爱豆那一套。 白欢喜不大爱跟外界交流,微博一类的若不是出版社要求,她是真不乐意弄的,纵然弄了,大多时候也不登,登也只是为了宣传新书。 她是个莫得感情的赚钱机器。 这事儿,出版社没让澄清,白欢喜也就没澄清。 白欢喜想,爱咋咋的,反正她不掺和。 她都不掺和,至于整不整饭圈爱豆那一套自然也就跟她没关系。 这些事儿不能掺和,一掺和便没完没了,直叫人头疼。 15 白欢喜最近闲来无事,有些想开新文。 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她是疯了吗!还开新坑!她这种写完一本多出十个脑洞的人,她没猜错的话,她有生之年大抵是写不完了。 她一定是脚上的疼痛转移到脑袋上了,才会生出这么荒唐可笑的念头。 嗯,她要喝杯水冷静冷静。 据说,每个人于一时冲动做的决定都是不靠谱,有这种决定是因为内部分泌某种不知名的玩意儿,水分可以溶解那玩意儿,所以她得多喝两杯水冷静冷静,免得一时冲动怒开三本。 这样不好。 生活如此美好,一次写一本就够了。 喝完水,有点儿撑。 突然佛系。 她觉人生都透着无趣,她得找个什么东西分散一下注意力。 想了一会儿,她终于想起了自己不知丢到哪个歧角旮瘩的打算——旅游。 之前打算旅游,奈何腿部受伤。 如今好了,自然要将手上稿子放一放,出门采风。 哦,不,找灵感。 16 眼见快接近十月,马上国庆,现在出去看什么风景,那是看人。 白欢喜旅游计划再次搁浅。 家里打电话,让她相亲去,说辞依旧是老一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结婚的人是变态,女人不生孩子还叫什么女人。综上所述,她该去相亲了。 白欢喜对于此套言论厌恶得慌,偏生和她说这话的是曹女士,曹女士吧,是个很通情达理且理解能力奇强的人,不过吧,白欢喜的倔强固执继承于她,这句话的意思是,曹女士很固执。 曹女士表示:对,你说的都对,说的很有道理,那又怎么样?我就是不听,我不要听你的,我要你听我的,因为我是你妈,所以你就该无条件的听我的,因为我是为你好,如果你不听我的,你就是白眼狼,我要嚷嚷到全世界都知道。 曹女士一手双标玩儿得非常厉害。 白欢喜以前也据理力争过,也对她的暴政提出过严厉抗议,可人家曹女士就是不听呢。 第二十二章 白欢喜如今也没什么兴趣和曹女士好好的说说话,横竖在曹女士心中,她白欢喜的观点一点儿也不重要,不论是谁,都从不愿意听她的想法,他们习惯了唯我独尊,孩子怎么想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听他们的。 从小到大,早已熟知。 摊上这样的原生家庭,如同附骨之蛆,躲不了,甩不掉,即便面临着崩溃,都还要鼓足勇气去面对,哪怕从牙缝里挤出冷颤来,都还要扯出一副笑脸。 累,怎么可能不累?又怎么会累? 不好的原生家庭会叫人从骨子里便感到绝望。 他们觉得有她这样的女儿是耻辱,却不知晓,她也这样觉得,觉得有他们这样的父母是耻辱。 父母比较儿女以挣得面子,岂不知,儿女也比较父母来争得面子。 父母是儿女的指明灯,儿女是父母的墓志铭。 父母把儿女推向黑暗,却还想当然的要求儿女光明向上,回以父母体面。 太过可笑了。 这真的太过可笑了。 父母即便给了生命,的确应该报答,那么儿女被父母逼疯逼死,难道是正常的事?难道父母就不该受到惩罚? 每个人的命只有一条,都只活了一次,自个儿都没活个明白通透,到底是哪儿来的勇气想要指导自己儿女。 翻开书一查,这书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孝顺’四个字。待仔细看了半夜,迷糊了,疯了,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父母逼疯逼死儿女,岂不是吃人。 白欢喜搭着眼,不大想说话。 手机里传来母亲的声音:“我给你说话你听见没有。” “听见了。” 电话那头又道:“这是你大姑给你介绍的,据说是从海外留学回来的,个子也高,模样也好,还在大公司工作,家里还挺有钱的。你好好的把握住,不许再骂人了啊,把你那破性子给我收一下。你那个破性子,我这个当妈的受不了。你不收一收,你看你嫁不嫁得出去,哪个敢要你。” 嫁不出去就不嫁,没人要就没人要,她一个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不愁吃穿,自己能够供养得了自己,又不是自己喜欢的人,为什么非要上赶着结婚? 她到底是有多愁嫁。 再说了,说她性子不好,曹女士的性格也不见得有多好,呵。 这些话堵在心里面,却没有说出去的必要。 她现在不想和曹女士争吵,甚至连话都懒得说。 她只应了一声:“好。” 电话那头的曹女士方才心满意足的挂断电话。 白欢喜既然答应了,便去了,她目前状态不错,能够忍受自己的低情绪,如果男人不太过分的话,她应当能够礼貌的拒绝掉这次相亲。 去相亲的路上,她把玩着手机,漫不经心的想,如果那个男人知道自己去相亲的消息会不会着急,以他的性格来看,指不定两人又要闹一场。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闹一场又能怎么样? 第二十三章 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仍旧存在,无法改变。 甚至她对他抱有期望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错。 男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了,恐怕是因为正在忙碌。 她笑着弹了弹额心,将有关男人的事弹了出去。 她到达相亲地点,那是一家日式餐厅,里面上菜的女孩子们都穿着和服,满满的日式风。 白欢喜向来对这些没什么意见,只是客气的和前台确定好了房间后,由女孩子引领着走进去。 男人已经等着了,看起来果然是一副社会精英范儿。 白欢喜见状也不觉得怎么着,她曾见过比他更有精英范儿的男人,想到这里,她微微垂目,抿唇笑了笑,笑容并不明显,倒让她看起来没那么凶了。 男人倒不大在意这点儿,说实话,他根本就没有看上这女人。 别人给他说相亲对象时,将这人夸的是天上有地上无,如今一看,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心里已经对她微微有些诟病,加上这人相亲还穿的这么不修边幅,心里更是极为不高兴。 男人虽然不高兴,却也不表现在脸上,而是表现在行动上——自行点了单,从始至终都没问白欢喜一句,更别提说叫白欢喜点单。 白欢喜也不大在乎。 白欢喜来,是为了应付曹女士的,本就没打算认认真真的相亲,自然不在乎这些。 人都是一样的。 自己都不上心的事,自然不会在乎。 菜上的很快,摆了许多。 日韩料理都差不多,几乎都是用小碟装着,一碟也就一点儿,并不多,生怕别人吃饱。 同韩式料理不同,日式料理更加精致讲究一些,配以点缀,尚算玲珑可爱。 白欢喜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看起来就没什么兴致的模样。 两人也不说话,各自安静的吃着,把玩着手机,临走之前互加了微信。 男人去结的账。 白欢喜没有说什么。 云归到了家楼下,还没上楼,微信上就收到一条信息,那是男人发给她的,说得非常义正言辞:咱们头一次见面就我花了三千多,我看你也不是很喜欢我的样子,咱们还是aa的好,你觉得呢。 我觉得个屁,又不是我点的!你不喜欢我,还点这么贵!这个时候还找我aa!麻烦一开始就说清楚aa好吗! 白欢喜也不是付不起这三千块,她的稿费比这多多了,她只是不喜欢这种被人坑的感觉。 她向来如此,因为写小说的缘故,凡事都会多加思考,因此别人是算计不到她的,然而因为性格缘故,她更喜欢别人摆明车马炮正面对决。 像这位西装男的行为,正好招致了她的厌恶。 她无不厌恶的想,若她的人生是一本小说的话,一定是三流作者写的狗血剧,怎么什么破事都遇得到! 她是真的不想搭理这种贱人,贱人的行为凭什么叫她买单! 可她也吃了…… 她愤愤然的转了一半的钱过去,拉黑了人。 真不想和这种人说话。 呸。 她一边生气,一边去烧烤店点单。 第二十四章 烧烤店里已经坐了一桌人了,十八九岁的少年郎,嘻嘻哈哈的,眼神里带着天真,聊天内容白欢喜有些听不懂,大抵是在聊某款游戏吧,说起话来声音很大,爽朗的笑声。 白欢喜觉得有趣,这些人是真的挺有趣的。 她一贯喜欢和小孩子待在一起,小孩子有无尽的精力与好奇心,她这种内心沧桑的老太太最喜欢了。喜欢到只要看着他们年轻力盛的在一起说话,都觉得能够提起两分力气。 她只是有些好奇,这附近并没有大学,这几个小年轻不辞辛苦跑那么远,难不成就为了吃到特色烧烤? 若是这样,那还真是精力旺盛。 她免不了多看几眼,她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扫了几圈儿,没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她暗笑自己多心,得了被害妄想症。 老板招呼她:“来啦,坐,坐,老规矩?” 白欢喜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嗯,老规矩。” 老板开始烤,菜一样一样的上。 她咬着串儿,像在咬着什么仇人一样——凶神恶煞,恨不得生啖其肉渴饮其血。 tui,吃什么破日式,又不是她点的,她半点儿不爱吃,还付了一千多。 嚼吧嚼吧,愤怒消散很多,她也就不再生气,转念一想,就当是为自己的小说提供素材,下次写本半自传《欢喜记》,将一切都写进去,应该挺有趣的。 将自己的伤疤假借她人之名,掺和着一纱星光与晚间清风还有雨后的彩虹以及残缺的月亮,糅合在一起,成一本新的书。 撕开伤疤,露出其下的脓血与白骨,然后共书结疤,共书结痂,共生出一百八十度虚华。 其实,她一直都明白,人要坦然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学会释然,不要诅咒,该低头时就低头,低个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扛不住才是关键。 这些道理她都明白。 她一个写小说的,要想搞心灵鸡汤,绝对比一般人强。 她嗤笑着。 有小男孩儿跑过来,笑眯眯道:“美女,加个微信啊。” 她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 活到二十七岁,除了那个男人,这还是第二个敢来主动招惹她的,距离上一个已经过去了十多年。 有趣是有趣,可她老啦,不想玩儿这些感情游戏。 哦,当然,她年轻的时候也不玩儿感情游戏。 她嗤笑一声,带点儿嘲讽与不耐烦:“小朋友,你毛长齐没有,学人家泡妹。抱歉啊,老阿姨年纪大,不想啃你这嫩草。” 小朋友年纪并不小,看起来至少是上大一的年纪,样子很好,个子又高,打扮的人模狗样,是小姑娘最喜欢的那一类,可她老了,不是小姑娘了,已经不喜欢这一款了。 小朋友闻言很生气:“我已经上大学了,我成年了,我不小。” 幽黄灯光,很是温暖。 连带的,白欢喜温柔了些许,她点头:“是啊,你成年了,不是个小孩子,可是我太老了。小朋友,好好学习,别谈恋爱。就算要谈,也不该找老阿姨。” 第二十五章 小朋友微微皱眉,似乎为自己被连番拒绝感到不悦,他道:“就交换联系方式而已,你不要想多。” 小朋友还以为是老阿姨太保守,是以还强调了一下。 白欢喜老阿姨想撵人,她翻了个白眼,十分不耐道:“我没想多,你这小朋友怎么回事,非要我明说让你滚吗?你都成年啦,要学会听懂话,你那么多朋友同学在,给你留点儿面子,你乖一点儿好不好。” 小朋友被哄的猝不及防,同手同脚的走回去。 回了桌,有人笑道:“李安,你审美也不行啊,你怎么就看上她了。咱学校哪个姑娘不比她漂亮,还好搞。” 李安摆手道:“行了,别说这废话。” 李安坐在座位上想了想,上去多加了两串儿。 白欢喜送走了小朋友,继续啃着自己烤串,吃着吃着,发现天降两串鱿鱼,她招呼老板道:“你这两串是不是送错地方了,是不是把那桌的送来了。” 老板笑道:“怎么会,那是那个小伙子点了送给你的。” 老板指给她看,白欢喜看过去,就是那小朋友,小朋友一头短寸,看她看过来,也不闪不躲,就冲她露出一个阳光的笑来,露着洁白的牙齿。 傻乎乎的。 也是,不傻乎乎的怎么尽做些憨批事儿。 白欢喜被相亲折腾出来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她冲小朋友点了点头。 小朋友在远处坐着似乎像是得了什么暗示,向她走过来:“我叫李安,可以交换一个联络方式吗。” “真心话大冒险?老阿姨没兴趣和你们玩这些把戏。”白欢喜不再理他,而是慢慢嚼着烤肉。 李安脸皮极厚,也不走,就在这儿看着她。 白欢喜脸皮更厚,淡定自若的吃着东西,末了结账离开。 李安不敢拦白欢喜,却敢拦着老板要白欢喜的联系方式,老板一直不给,被缠着没法,才道:“我也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她从不点外卖,要吃都是来我店里吃,吃完就走。如果你想要她的联系方式,你不如多来几次,也许就会碰见她了,到时候你自己找她要呗。” 老板促狭道:“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总会成的。” 李安点点头,想了想,将自己电话号码给了老板,再三道:“如果她来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肯定赶来。” 老板被缠的没法,也就应下了。 等李安结账后走了,老板就将他的电话号码删了。 老板刚刚就是应付了事,免得这小孩子一直在这儿都不肯走。 那姑娘经常下来吃烧烤,每次都是一个人,虽然如此,看上去就是个洁身自好的姑娘,这些小兔崽子不学好,学别人泡妞,泡到那姑娘头上来了,真是不长眼,她才不助纣为虐。 那姑娘多好啊,可别被这些小兔崽子给祸祸了。 电视上网上不经常播吗?就富二代经常勾搭妹子,有的还搞出人命来了。 哦哟,听着就害怕。 这些有钱人心都脏,富二代,心就更脏了。 tui。 第二十六章 17 砸会场这事儿的爆出,帮白欢喜提升了一下知名度,自然也多了些黑粉。 这事儿,白欢喜是不知道的,她过得跟个与世隔绝的老太太似的,只管自己过的逍遥,哪管别人心里是怎么想她的。 出版社决定趁热打铁,再次举办了一次签售会,这次签售会的规模更大,连带的,场地面积也多了不少,自然出现在签售会上的,除了上一次签售会的几个作者外,还多了几个,按会场负责人的意思,还是让他们带一带。 这事儿再一再二再三的,大家都被弄得没有脾气,只能就默认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谁不是这样的呢? 这世道嚷嚷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多了去了,真正敢打破陈规的又有几个。 大家默认了。 白欢喜也懒得说什么。 她最近出了个名,便被安排坐在签售会的主位。 这又何尝不是职场潜规则的一种。 虽说是文无第一,然而文人大多清高,绝不会觉得自己不好,文人相轻,互相倾轧,自古有之。 这签售会还未开始,有些作者便聚在一起互相聊天打发时间,也给外面排队的读者留下个好印象,毕竟签售会都快开始了,坐在座位上玩儿手机,怎么看都没有把读者放在心里,比起来,和同为作者的人聊天,给人留下的印象要好一些。 虽说如此,这里偏生就有个异类——白欢喜,白欢喜坐在主位上,见没有人搭理她,便放了视频,顺带给自己双手做了个按摩,为一会儿的签售做准备。 她最近没有写作,所以出版社加印了一些她从前的作品,宣传了一波,如今小有进额,是件挺让人欢喜的事。 这也是白欢喜来签售会那么快的原因之一。 有钱,谁还在乎会不会再次有人冲出来砸会场。 她正面无表情的看着视频,然后就有人叫她:“欢喜。” 暂停视频,抬头,不认识。 那小姑娘委委屈屈道:“欢喜,我是上回那个签售会的新人,你还给我写过一句诗的。” 白欢喜想了想,记起来了,连忙三连否认:“我不是,我没有,那句诗不是我写的,是唐代元稹的《离思五首·其四》。” 这话可不能乱说,要是有谁蹦出来说她抄袭,那她可真就冤枉了。 说到这里,她一时兴起,给小姑娘背了一段:“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小姑娘面对这样的白欢喜,狂吹彩虹屁:“不愧是欢喜,能够一时间想起这么好的古诗。” 这彩虹屁吹的,白欢喜都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道:“别,别,你再夸我就要不好意思了,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这事吧,得夸人家写的好,写的出名,我才能够记住。要是太冷门了,我也记不住啊!” 小姑娘一收彩虹屁,忧怨道:“好吧,欢喜你说的对。可是,为什么上一次我们加了联系方式之后,你都不理我,前两天你还把我删了。” 第二十七章 白欢喜这人就是有一不开心就删人联系方式的毛病,刚好她这一段时间就一直处于抑郁症状态当中,所以隔三差五的总要删一些人。她又没有对小姑娘的号进行备注,删了也就删了呗,万万没想到今天又碰上了。 纵然白欢喜对他人情绪感知能力极差,这一时之间还是有些尴尬。 她索性沉默不语。 小姑娘以为她生气了,连忙摆手道:“我错了,咱们再加上不就行了吗?我不问了,你也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们重新加个好友吧!” 这一副哄小孩儿的语气。 莫名的,白欢喜想到烧烤店那个傻乎乎追着她要联系方式的少年。 她其实记忆已经模糊了,可是今天被小姑娘这样一说,却又想了起来。 那小孩儿傻乎乎的,眼前的小姑娘也傻乎乎的。 怎么回事?她最近遇上的小朋友怎么都是这样傻。 她抿抿唇,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加吧。” 白欢喜这才又加上了小姑娘,小姑娘这会盯着她打上备注,才笑眯眯道:“我叫无乐,你可以叫我乐乐。” “乐乐,怎么跟狗的名字似的。”白欢喜嘴快过脑子,出口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说了怎么不得了的话。 她有些丧气的想,也不怪她二十七了都没有一个朋友,除了她长得凶,脾气不好之外,也是因为她嘴上就没个把门的,看见什么说什么,想起什么说什么,特招人烦。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往往要给彼此留些余地的,不然再深的感情都经不起折腾。 她这人向来不懂得留什么余地,能被人喜欢就奇怪了。 她僵硬着神色道:“抱歉。” 赵无乐摇头道:“没事。” 说是没事,可小姑娘再也不像之前那么兴高采烈的了,有些颓然的坐回自己的座位。 白欢喜想给小姑娘道歉,可是道歉的话在喉咙间过了一遍又一遍,却仍旧说不出来,等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了。会场负责人告诉他们,准备开始签售。 白欢喜没有动。 签售的时候,白欢喜偶尔会抬起头看着赵无乐,小姑娘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角落里,脸上没有笑意,似乎正在想些什么,偶尔有读者走过,在小姑娘面前窃窃私语几句,最后还是走了,并没有人想要了解一下小姑娘。 小姑娘也不在意,只是垂目,远远看过去跟睡着了一样。 白欢喜微微皱眉,她总觉得这小姑娘好像精神上有些问题。 “可以帮我这一句话吗,就类似于未来的那种。” 白欢喜回神,暗觉自己好笑,总不能她精神上有问题,便觉得所有人都精神上有问题吧。 她低头,想了想,写上一句话:天亮之前有黑夜,我们互相取暖,总会撑过黑夜。 读者拿起书,笑道:“谢谢,谢谢。” 她点了点头,接过下一本。 签售会进行了很久,只在中午见缝插针的休息了一会儿,吃了点儿东西,便又继续了。 等到签售会结束,白欢喜已经累瘫,还是会场工作人员把她送回家的。 第二十八章 等她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她拿着手机认真的想,迟来的道歉算道歉吗。 可她不是道过谦吗? 她认真想了想,没情没义的她终究没有联系赵无乐。 手酸了几天,她就名正言顺的鸽了几天。 做只鸽子不码字的生活太过美好。 直到一通电话打断了这样美好的生活。 曹女士打来的,看见电话号码,白欢喜就不想接,电话打过两通,开始打第三通,她皱着眉接通。 电话那边儿不客气道:“你在做什么?这么半天不接我的电话?” 白欢喜明朗的心情一下子阴沉下来,她抬头看了一下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跟她心情差不多。 她深吸一口气,道:“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 曹女士道:“你怎么又搞砸了相亲,你知不知道你大姑给你找这样条件的人找了多久?我不是让你收敛你的臭脾气吗?你是不是又骂别人了?还是对别人发火了?你这么大个姑娘了,怎么跟你说话,你横竖都听不进去呢?你听一听能死啊!” 死,死,死! 她现在倒是想死得很。 可是不能。 抑郁症患者啊,随时随地的都在和自杀做斗争。 可能一个人的一生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不顺,或多或少的都会于某个时刻有自杀的念头。 然而,抑郁症患者不是,尤其如白欢喜这样的重度抑郁症患者,几乎每时每刻都会想自杀,会不断的重复一个念头:我如果死了就好了,如果死了,就不会遭遇这些事,就不会对别人的所作所为感到伤心。 她是真的想死。 可是残存的理智告诉她,不能死。 多可笑,明明没有人期待她的到来,期待她的活着,甚至深陷抑郁症中,她仍旧恬不知耻的想要活着。 白欢喜对于外界的情绪波动,几乎处于低敏状态——她可以写出动人心弦的文字,却很难感知到别人的喜怒哀乐,除非那个人的情绪波动极为强烈。 白欢喜其实一定程度上可以感受到开心这种情绪,然而,受到外界影响带来的高兴消失得很快。 譬如朝露,转瞬即逝。 也并不是有人对她说“没有事,有我们陪你,什么都能好起来的”就会没有事。 曾经她看过有人这样安慰抑郁症患者,她只是觉得可笑,那会儿,她依旧在抑郁症状态中,那样的安慰不是对着她,她都受了影响。 她只是翻来覆去,不断的想:你怎么不去死,你什么都不懂,去死啊! 抑郁症会反复发作,严重的对人的正常活动产生影响。 白欢喜想要活下去,像个“正常人”一样的活下去,就要花费比别人更大的力气。 这世上,真的有些人光是活下去就已经用尽全身力气了。 这样的她,对善意汲取能量很弱,对恶意伤害的承受能力也很弱。对方一句无心之语,就足以让她陷入绝望。 这样的话,被她的亲生母亲一次又一次的插入心脏。 生而为你的女儿,我真的很荣幸呢。 曹女士。 第二十九章 她闭上眼,疲倦道:“行行行,不管什么事,都是我的错,我错了,行了吧?别人一点错都没有。” “我说这话不是这个意思,他如果做的不好,你给我说啊。还是今天我打电话问你大姑你们的情况,我才知道你们相亲没结果。”说到这里,曹女士觉得自己颇为委屈,“你什么都不跟我说,我问问你怎么了?我这当妈的,还不能管一管女儿了。” 白欢喜噗嗤一声乐出来了。 早些年,她也愿意有什么都给曹女士说,可是曹女士总是不耐烦,甚至有时候推她一把,只说什么“小屁孩儿还能有什么心事”。 曹女士既然就不愿意听她讲,时间长了,她自然也不说了。 结果现在又来责怪她什么都不给她这做妈的说。 请问曹女士想过吗?她做过什么,能够让自己放心和她聊天的事儿。 横竖道理都在曹女士那边呗。 白欢喜心情不好,说话就更不好听了:“给你说了又能怎么样?你能为我做什么?你是能够给我找一个样样都符合我要求的男朋友,还是……算了。” 白欢喜没有兴致再说下去,说下去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伤害对方,伤害自己。 她提及了曹女士的伤疤,曹女士多牛气一人,提及这些,也弱了几分,像个受到伤害的小姑娘一样哽咽起来:“你就是觉得我和你爸的那些事儿,我做的不对呗!” 白欢喜最怕她哭,她一哭,白欢喜就没有法子。 白欢喜一边得和自己的抑郁情绪做斗争,一边儿还得哄着她:“我可没有那样说,再说了,如果我觉得你做的不对,我就不会劝你们离婚了。” “那你现在为什么不结婚?你不要担心,不是所有人都像你爸一样。” 得,话题又绕了回来。曹女士现在还学会迂回战术了。 白欢喜无力的重申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不想结婚。” “不结婚的人是变态,会被所有人嘲笑的。”曹女士声嘶力竭道。 “所有人我认识几个?几个人又认识我?我结不结婚关他们什么事?怎么?我这辈子过的好,我能把钱分给他们,还是说我这辈子过的不好,他们能救济我?别人关我什么事?” 她和曹女士的三观不一样,谁也说服不了谁,继续说下去,只是两败俱伤,两个人都难受。 现在她的心情已经不大美妙了。 她不想再继续了,偏生曹女士不肯放过她。 她的固执与古怪的脾气来自于曹女士,因此,曹女士不会退让,她也不会退让。 曹女士哑口,半晌道:“你这样是不对的,女孩子长大之后总是要嫁人的。”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不对。”白欢喜古怪的笑了一声,“再说了,是谁规定的女孩子长大之后就要嫁人。” “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自古以来……自古以来便是对的吗?”白欢喜嗤笑一声道,“如果是对的,我们至今还生活在封建社会。” 第三十章 她内心里扒拉着戏剧人,在那儿声嘶力竭的吼叫着:“大清都亡了,说这些有什么用。” “可是你年纪已经这么大了,现在再不结婚的话,以后就更没有男人要了。” “那又怎么样?” “社会嘲笑你是一个大龄剩女的。” “对,社会会嘲笑我是一个大龄剩女,你作为我的妈,你不仅不帮我,反而站在社会那一边和她们一起来嘲笑我。妈,你总怪我跟你没话可说,可你看,我真的跟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咱俩想法不一样,说啥都白搭。” 曹女士理直气壮道:“你不跟我说,你怎么会知道我的想法呢?也许我会听你的,也不一定。” 白欢喜疲惫得很,根本毫无耐心细说,只是怼回去:“算了吧,我有那功夫还不如和你吵一架,然后去睡觉。” 说服曹女士需要漫长的时间,漫长的时间过后,也不一定能够说服她,与其这样,倒还不如自己休息好来的重要些。 她和曹女士之间有太多的隔阂,偏偏她是她妈,她养了她这么大。 于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她们的关系只好如此扭曲着。 她们的关系是被辐射过后的废土上长出的树,瘦骨嶙峋,裸露的枝干上充满了瘤子,一枝枝干扭曲着,想要伸向天空,却被另一枝枝干拉了回来。 是枯藤老树昏鸦里的枯藤老树,是强于污淖陷渠沟的渠沟…… 那是野蛮大地上生长出的恶树,在大地上野蛮生长,在所有野蛮生长的扭曲的树中并不显眼。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那么生长出的恶树扭曲成不同的形状,是多么正常的事。 一滴水落入大海,便成了大海,大海中的每一滴水是它。 白欢喜陷入人海,便成了人海,人海中的每一个人是她。 她身上有着“传统”遗留下的影子,她曾遭遇的问题,每个人都于某个时刻或是亲眼见过或是亲耳听闻过。 罪恶就在那里,不是你闭上眼睛出去看不去听,它就会不见的。 它只会以滚雪球的方式出现,越滚越大,越滚越大,直到你不能再忽视它。 白欢喜疲惫道:“妈,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吧,我不想再提了。” 她如今越发疲惫,也越来越觉得人生没什么意思,和谁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何况,人与人相处,实在是心烦,是颇没有意思的一件事,即便懂如何与人相处,也不愿去费那个劲儿。 曹女士始终不肯放过她,只嚷嚷道:“这件事怎么可能就这样过去?不说不明白怎么得了?你下一次是不是又想用这样的方法把我敷衍过去。” 她对于曹女士始终想把自己嫁出去这件事感到困惑不解。 她曾经有一段时间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为了繁衍?为了搭伙过日子?为了别人目光?…… 亦或是说,为了所谓的爱? 有太多种可能了。 她曾经就这个问题问过曹女士。 第三十一章 曹女士的回答十分耿直:“两个人在一起不过就是搭伙过日子,什么爱不爱的。再爱,等日子过上两年之后,也就没有那个心思。” 曹女士仍旧是老派人的想法,觉得女孩子天生就得会干家务,不然嫁人了会被男方家嫌弃,至于男人,回家当大爷,屁事儿不干也是正常的。 得亏就一个,这要后面还有个小的,白欢喜不定抑郁成什么样。 因此啊,曹女士始终认为,男女必须结婚,婚后怎么过是小两口自己的事,打生打死,琴瑟合兮都是小两口自己的事。 白欢喜曾经明确反对,如果一场婚姻是小两口自己的事情,为什么父母要去干涉他们挑选的对象,干涉他们必须结婚。 就好像,儿女的婚姻对他们来说,像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只要那个任务完成了,完成了怎么样,根本就不在他们的关心范围内。 这些都是白欢喜曾经和曹女士争吵过的内容,她们还争吵过有关于丧偶式家庭。 曹女士认为,在这个国家,丧偶式家庭是正常的,因为自古以来,父亲这个角色在大多家庭是缺失的,只是尽忠职守的扮演着背景布里的atm机。而父亲这个角色,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一个家庭提供物质条件,如果做不到,便会被认识的人diss没出息。 尽管社会发展,新一辈接触了各种讯息,然而仍旧有很大一部分人觉得丧偶式家庭很正常,他们如同曹女士般,口口声声说:我父母也是这样过来的啊。 然而,一个族群中,总会有那么几个与众不同的人,你可以说他叛逆,说他头生反骨,甚至说她没事儿找事,想当田园**想疯了。 可白欢喜仍旧坚定的认为这不正常。 她认为,除非男方工资是她的数倍,那么她才可能接受丧偶式家庭,假如,他们工资一样,那么凭什么,男人会以应酬在外,回家屁事儿不干,只当个atm? 如果男方工资没她高,她不介意男方当家庭主夫,她可以去承担一个家庭的开支。 也许有人会说,自古以来,男主外,女主内,她这思想是不对的。 可是每个人都有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选择自己怎么活的权利。 男孩儿喜欢粉色、布娃娃不应该被称之为娘娘腔;女孩子喜欢刀枪,也不应该被批判不像个女孩子。 为什么要把所有人定制在同一个框架里。 面对这些疑问,曹女士的回答是:“我看你读书读疯了,读得神经都不正常了,满脑子尽是些不正常思想,哪个正常人会这样想。要是那地方没被打掉就好了,就可以把你送去那个杨什么那里治疗一下,你就会像以前那样听话了。” “电击治疗?”白欢喜是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从始至终,曹女士想要的就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个听话的牵线木偶。 半晌之后,她怀着压抑的心情,无奈答道:“那玩意儿会死人的。” 第三十二章 “你这样的,死不死都一样。” 于一瞬间,心脏已经破碎,沉浸在血水中,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就是在那一刻,抑郁情绪再度控制住她,她心怀死意,她想从楼上跳下去,她认为她的身体应该和她的心脏一样破碎在血污中。 过去皆是这般的事,叫人看着,便怀有死意。 她不愿回首,光是想着,便觉得从骨头缝里透出了疲惫。 总之啊,那个时候一切该说不该说的都争吵过,互相伤害过。 并无效果。 曹女士依旧我行我素,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 白欢喜在一次次的被伤害中,逐渐沉默下来。 她疲惫道:“你是非要我说得明明白白,大家都丢了脸面才好,是吗?” 曹女士迟疑道:“你说一说,说一说总是没有什么的。” 白欢喜听她的,道:“第一次见面就要求aa,点的菜没有一个我喜欢的,点菜的时候也不问问我。这怎么跟他过下去。妈,你说对吧。他这样一点都不尊重人,这要能忍的话,你也不至于和我爸离婚。” 电话那头沉默下来,片刻后才回道:“他说是你点了三千多的东西。” “我点?我能点个什么?日式餐厅,那里面的料理全是海鲜,我从来不吃鱼的,也不爱吃海鲜,难道你忘了吗?我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白欢喜揉了揉眉心道,“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儿,麻烦你长长脑子,别别人说什么都信,我说什么都不信。有意思吗?” 前两天才吃完烤鱿鱼的她信誓旦旦,仿佛没有说谎。 其实也不算说谎。 白欢喜生于内陆,海鲜昂贵,唯一多的是鱼,然而她老觉得鱼腥,并不爱吃鱼。从小到大,几乎不吃一口鱼,后来和家里闹掰了,离家出走到了沿海城市,才逐渐的爱上了虾蟹鱿鱼,只是依旧不爱吃鱼。 这般看来,她不算说谎。 白欢喜默了一会儿,才道:“我俩相处还有别的,可是我不想说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心里面清楚。你在旁边看着,除了干着急,还能干什么呀?与其在这瞎关心我,倒还不如去跟邻居老太太她们一起跳广场舞。” “行了,我知道你嫌我烦。” “也还好。”白欢喜实在是昧着良心说不出没有两个字,只能说也还好。 曹女士也说不出什么,两母女在经过客气而虚伪的几轮套话后,于电话那边儿问了句:“今年春节回来吗?” “不回。” 她连个虚伪的解释都懒得想,反正她是真的不想看见曹女士。 曹女士早知道这样的结果,只是和她客气一下,并不强求。 母女之间的通话往往就像如此——并没有保留太多温情,更多的时候,她们能够像这样平静的交流,已经谢天谢地。 她们之间并没有母女情分,只有成年人的虚假情分,长大了,就不能像小时候一样——那样恩怨分明,说是不喜便是不喜,就算天王老子压着低头,也会从心肝脾肺里透露出不高兴。 第三十三章 挂了电话,白欢喜在屋里蜗居至下午,一天没出门的她看着屋外夕阳西坠,决定出门走一走,顺便去买买书。 如今科学很发达,在手机上就可以搜索到各种各样的电子书。 然而对于白欢喜来说,翻看购买含有纸墨香气的纸质书,是她仅有的浪漫。 出门,这时正是一天中第二热闹的时候。 第一热闹的是早晨,那时大家都赶着上班。于是,洗漱声,争吵声,买早餐声,还路旁的汽车鸣笛声,种种声音交杂在一块,让人觉得喧闹嘈杂到令人头疼,可没有人说这一点,大家行色匆匆,为自己上班做准备。 如今正是下班的时候,经历过一天的疲惫之后,大多人都沉默的坐在座位上。多是闭目养神或是玩儿手机,一节车厢里,充满了死气沉沉。于早上根本就是天差地别。 然而这就是社畜的一天。 早上痛不欲生的起床,经过一天的劳动之后,疲惫不堪。等回到家,只想靠外卖过活,自己根本不想做饭,看自己感兴趣的资讯,到十一二点开始睡觉,为第二天做准备。 日一复一日重复着相同的生活,领着微薄的工资,即便对当前生活感到不满,然而做出改变的只是少数人,更多人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下,消磨了曾经的雄心壮志,只是敷衍的活着。 这就是社畜啊。 于此相对的,是一些吃过晚餐之后出来闲逛的大爷大妈,他们的精神头很好,偶尔和自己认识的人会面之后,会笑着打招呼。 白欢喜觉得挺有意思的。 她慢悠悠的走出家门,慢悠悠的向新华书店走去,新华书店里的人比起早些年已经少了不少。 很多年前,书店里面有一批蹭书看的,怎么赶都赶不走,给当时的店员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可如今,看书的人也就那么小猫两三只。 在接受任何资讯都非常方便的今天,还愿意出来看纸书的人都是真爱呀。 她慢吞吞的看着,左挑右选后,最终决定下来——她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书,名着的那种,本应该是青少年时的必读书籍,可她那会儿叛逆期,并没有看,如今倒算是补回来了。 她抱着《呼啸山庄》、《霍乱时期的爱情》付了账,走出门外。 她想起自己年少时,那时候还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是一个极度狂傲的人,觉得名着不过如此,不过是早生几百年,留下的东西,充满了那个时间段特有的糟粕,长大了才发现,但凡有所余留,必定尚算珍重。 她笑了笑,不再想下去。 年少时总是这样——愚蠢又骄傲。 她大踏步的向前,一群少年擦肩而过,手里抱着篮球,嘻嘻哈哈的走过。 白欢喜看了一眼,有点儿羡慕,她向来羡慕这样青春年少喧闹的场面。 因为得不到,所以艳羡。 在逐渐远去的人声中,有人叫了一声:“李安,你……” 有少年的答话声,具体说了些什么,并没有听清楚,话连同少年已经没于人海之中。 第三十四章 白欢喜笑着看他们走远,摇了摇头,抱着书逛夜市,夜市很热闹。 偶尔白欢喜病情稳定的时候,会喜欢来这里走一走。 她自身感情匮乏,如黑洞般,不仅自己没有办法产生健康积极向上的正面情绪,反而需要吸走别人身上所展现出来的正面情绪,才能够勉力维持自己的正常。 她就像是个负面体,不论走到哪里都散发出一种负面情绪影响别人,她不愿意这样,却控制不住自己。 故此,她时常需得去热闹的地方如同吸**气的女鬼一样,吸食走热闹的气息,才能够让她在抑郁症的干扰下竭力的活着。 漫步走着,有小姑娘冲上来,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欢喜。” 她愣了愣,还是认出这小姑娘了,因才和小姑娘分开没几天,以她这并不算太好的记性,勉强还能够记住小姑娘的模样与姓名,她叫道:“乐乐。” 赵无乐笑道:“诶,你也出来玩儿啊。” “也?你一个人出来玩儿?”白欢喜抓住一个“也”字,于瞬间分析出了一些事,便顺嘴反问道。 赵无乐点点头,叹息道:“对啊,姐姐有事,不愿意陪我出来,可不就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出来玩儿吗?” 赵无乐说完,促狭的笑了笑:“写小说的就是不一样,从一句话中便可以抓住一个点儿算出这么多事,这要生活在古代,定然是个谋士。” 这话白欢喜不好接,怎么接都显得她十分膨胀,她只唔了一声,才道:“你不用存稿的吗?” 白欢喜想了想,道:“我记得第一本新书出版后,编辑往往会要求跟着出第二本第三本,好趁热打铁。” “找灵感。”赵无乐连忙摆手,笑眯眯的眨着眼,促狭道,“找灵感嘛,找灵感这种事怎么能叫做鸽呢。” 她这么一提醒,白欢喜想起来自己鸽了很久的新书,深以为然道:“找灵感这种事怎么能叫做鸽呢。” 赵无乐道:“对啊,欢喜,你要一起逛吗?” 白欢喜迟疑了一下,平时她不爱和人玩就算了,这个时候单独两人碰上,明显没有其他什么事情,就这样拒绝不好吧…… 而且白欢喜的确还在为她之前口无遮拦的事感到愧疚,她不忍再拒绝赵无乐。 她点头道:“好。” 走了两步,她却停下脚步,问道:“无乐,你就不怕我吗?” 赵无乐呆呵呵的反问:“我为什么要怕你,你就跟我姐姐一样。” 白欢喜闻言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沉默。 赵无乐陪她一路逛着。 赵无乐似乎经常在这条街逛,俨然是个美食专家,经常指着一家告诉白欢喜这家的什么什么好吃。 赵无乐虽名为无乐,可大多数时候都是个大而化之的性子,脸上成天笑嘻嘻的带着笑容,看起来很是乖顺可爱。 白欢喜光是看着,都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赵无乐的笑在看到她姐姐时收敛了起来,她看着她姐姐,低着头,像是犯错的小孩儿一样。 第三十五章 她走过去,叫了一声:“姐姐。” 白欢喜看着眼前女子,白衬牛仔裤帆布鞋,透露着青春的气息,只是乌黑长发披肩散落,女子面容并不算绝顶漂亮,只能称得上是清秀,唯独那双眼睛却惹人的很,那双眼睛里盛满的并非天真不知世事的纯洁,而是一种愤世嫉俗的嚣张火焰,那火焰被掩藏在理智的表皮下,实际上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出来,只将身边人连同自己烧个粉碎。 只一眼,白欢喜便明白眼前的女人和她一样的——即便年纪轻轻,却承受了她这个年纪女孩子不该承受的压力,她将一切都抗在自己身上,面对于命运的责难却仍旧不愿意低头。 只是和自己不一样,这女孩眼眸中尚且有希望,有昂着头不肯被压垮的脊梁。 而她却已经垂垂老矣,年轻不复,仿佛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她就像一块已经腐朽的木头,安静的等待着,在这天地间化为灰烬。 她看见女子就想看见了过去的自己。 她想,赵无乐说得对,赵无乐的确是不怕自己的,因为自己真的就像她姐姐一样,她姐姐是过去的自己,自己是以后的她姐姐。 可是,她是如此虔诚而又衷心的期望,这世上只要有一个白欢喜就够了,不用再多别人。 她站在原地,沉默的看着女子。 女子打量着她:“欢喜?” 她啊了一声。 女子笑了笑。“我经常听我妹妹说起你,你是她最喜欢的作者。前几次的事情她也说给我听了,很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妹妹的照顾。” 白欢喜摇头:“没有事,她很好,我很喜欢她。” “她很可爱,我也很喜欢她。”女子笑了笑,鞠躬道,“总之谢谢你了,再见。” 赵无乐有些不高兴,小声嘀咕道:“可我还想和欢喜在一起。” 女子伸出手,女子手很小,骨节分明,并不好看。 对赵无乐来说,却似乎成了拴在她脖子上的枷锁,手一伸出,她就得乖乖低头当条狗,跟着主人的指引走。 赵无乐痛苦着的将手放在女子手心里,扭头却是甜笑,她得体的和白欢喜告别,甚至许下了下一次见面。 她说:“抱歉,欢喜,我要和我姐姐回去了,我们下一次再见面吧。” 女子也是得体的告别:“我带她回去了,你也回家吧,路上小心,一路平安。” 白欢喜看着她们的背影,她们的影子被光拉得很长,肩膀部分甚至至今融合在一起了,就像相互交织缠绕着长出来的双生花。 互相缠绕,互相争夺养分,一朵的繁茂必定以另一朵的枯萎为代价。 白欢喜心里生出了一种足够荒诞的想法。 她想:也许有一天,她会得到有关于她们其中一人的噩耗。 她摇了摇头,甩出这股荒诞不经的想法,背过身去,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回到自己的房间。 空旷,却是独属于她的。 她很是安心。 她将书随手一放,窝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三十六章 18 现如今还早着,才过完国庆,她国庆期间,开签售会,累到不行,如今眼见离春节还有一段时日,便琢磨着,要不要等天寒地冻的时候往东北跑。 可能是受抑郁症影响,导致她精神有点儿不正常,她虽然对人世间一切都失去兴趣,却十分热爱作死。 她想寒冬腊月间跑去长白山玩儿,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都是不错的,十分适合作死。 然后她在维持着微妙的昂扬的情绪下发现,冬天差不多冬月间,东北的山就会封山,谁都不许进山。 白欢喜不是无理取闹之人,发现此行受阻,她决议去漠河。 漠河镇,全国最北端。 想想也可以接受。 那里一定有很多漫天飞舞的大雪吧。 她从未见过大雪,心里十分好奇。 白欢喜正在选机票,许久没有音信的三无给她打电话,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 三无说:“欢喜,b市愉情公司想要和我们出版社合作,把你的小说《宫墙》影视化。” “可以,你们接洽吧,我又不懂这些,说了也是白说。等需要签字的时候再找我就是。” “我们正在接洽中,他们要求你再扩写一些内容,二十万字想要翻拍成五六十集的电视剧有些难。” “好。”白欢喜从来不跟钱过不去。 钱是个好东西,越是捏在手里越是明白这一点。 钱是一个人的底气,越是充足,腰杆儿挺得越发直溜。 三无见她答应的那么快,也爽快道:“好,另外,他们希望你能自己写一个剧本,不用太多,到时候做个宣传的噱头。” “剧本……”白欢喜诚恳道,“我没学过,我不会。” “另付一份编剧费。也不需要你编的规规矩矩,差不多就行,后期有编剧修改。” 说白了,不过是要她做个样子罢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白欢喜也不矫情,爽快道:“好。” 白欢喜被这好消息激得忙拿出了自己的电脑,打算写剧本改稿子。 机票?什么机票? 什么都比不过钱重要。 从小被贫穷统治的白欢喜很是现实。 虽然那边儿只是要求她写个样子货充充噱头,可她毕竟是这人干什么都挺认真的。 她既然答应了,哪怕知道后期会有专业编剧修改,她还是上网找了一份剧本模板,又看了几份剧本,这才写了起来。 这一弄,弄了一个多星期才弄好一个场景的剧本,弄好之后先发过去,这才躺尸。 她眼下一片青黑,是未休息好的明证。 她躺在床上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持续瘫在床上,动也不想动,连跟人说话的情绪都没有。 缓了两天,她满脑子都在回想《宫墙》的内容,琢磨着该往《宫墙》的哪个位置加塞内容。 开头和结尾是不能动的,故事推动合情合理,以当今的情况下,唯一能加塞的就是再加个人物写上几万字,且这人物应当是某个小故事里的,结局应当是死了,避免了后面剧情人物消失的麻烦,末了再写几个番外,也就差不多了。 第三十七章 她既已盘算的差不多,便将《宫墙》txt打开,一点一点的修改,增添内容。 她这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修改,打小到大写了那么多文,修文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写文难,修改更难,每日修改到一定字数,白欢喜便感觉到极为不耐烦,到了后来,不用修改,只要想到修改这件事儿,她就几乎崩溃到不想动,偏偏那边儿又催的紧,三无每隔两天就会问一问进度,她也只能咬牙硬撑着。 倘若不是冲着孔方兄的面子,那便是爱谁谁,爷不伺候,可如今,不伺候也不行。 她内心里窝着火,尽皆是火气,看什么都想砸,看什么都不顺眼。 她知道这行为不好,却焦虑到不行。 三无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从她的声音中察觉到了她的心情不好,三无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最近是不是情绪不大好?” “你放心,暂时死不了” “我说真的,你要不要去医院看一看?”这是下班时间,大家都在收拾东西,三无左右看了看,小声道,“咱们不能讳疾忌医对吧?” 她丧气的瘫坐在地上,头靠着沙发,目光落在手机上,她挂断了电话。 她在原地坐了很久,脑海中浮现了百八十种方法,最后她决定去一趟医院。 她笃信没多少人认识她,所以她并不做遮掩,直接明了的进了医院。 进医院的时候,她想,她终于来看病了。 给她看病的医生是个中年大叔,地中海的发型让人看起来就很安心。 在经过她不知道有用没用的流程后,医生直接下了论断。 她的精神状况很不好,重度抑郁,与此同时还有并发症,听起来仿佛下一刻就会失去性命。 实际上并没有。 医生给她开了很多药,一瓶又一瓶,与此同时,还建议她活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抑郁症更多是心理问题,调解心情远比吃药有用。 白欢喜心想,出去走一走这等抑郁症初期才有用的方法竟好意思提出来,实在是高。 大抵是医生看出了她的嫌弃,又补了一句:“每周两次,来这里做心理疏解,如果你要来,提前打电话确认行程。” 白欢喜应了一声,抱着大大小小的药瓶发呆,末了,抬起头,诚恳的问道:“这么多药,我真的不会药物中毒或者药物上瘾吗?” “基本上都是抗抑郁的药。”医生诚恳道,“你状况严重,不多方一起下手,很难有作用。” 医生都这么说了,白欢喜也就怼不下去了,抱着一大堆药回家,吃药当吃饭。 因为忙着改稿修文,白欢喜几乎是使劲儿的透支自己的身体,根本无空每周去看两次医生。 有一次医生打电话问她:“你这个星期还是不来。” 她十分冷酷无情。 医生迟疑道:“你这病需要做心理疏导,不然,吃再多药,也不过是治标不治本,你还是来看一看吧。” 白欢喜做了个冷酷无情的女人,冷冰冰道:“不管,能治标就是好的。” 第三十八章 是的,只要能治标就很好,就这样慢慢的慢慢的苟活着,不管明天,只在乎今天,活在当下,哪怕下一刻死去…… 哪怕下一刻死去…… 哪怕下一刻死去,她也只会慨然请求,即便是要死去,也请于睡梦中突然死去,她从不曾害怕死亡,只害怕疼痛,像她如今这样似的每日被钝刀割肉,千万不要再有了。 她心灰意冷,一意求死,却又不得不活着。 很多次徘徊在高楼上,看着下面,就有声音让她想想曹女士。 曹女士,曹女士这个人不够好,古板又传统,脾气也不算好的,至今是她的梦魇。 可是,她那么敏感的一个人,自然也是能够感受到曹女士对她的好。 曹女士已经拼尽全力,竭力的想对她好了。 于是,很多时候,白欢喜感受到了刻骨的疼痛与绝望。 生不能,死不能,只能苟延残喘着。 有些事情,只要想到都会崩溃。 为别人而活,不对。 为自己而活,也不对。 哪里不对呢,从没有人告诉她。 所有人都不允许她停下,都让她走下去,但是她无力改变是真的,疲惫不堪是真的,她也是真的需要有个人带带她,可偏生没有。 没人说一句,你可以怎么样。 她如今像身处一片雾中,走哪儿都不对,没有大方向,只能蹲在原地发呆。不然的话,只能自己挨个去撞,累了疼了就换,一直换一直换。 可她不想。 她真的累。 很累很累。 她现如今唯一的目标大概就是活着。 是的,只有活着。 不死就活着呗。 她真的没什么目标,也没什么期望与想要的。 她什么都不想要。 至于让她改变…… 不,她没啥动力改变。 她不是那种得不到的会更努力的类型,而是得不到的就不要了,所以,谁都无所谓,怎么都无所谓。 她不想改变,她现在很好,她只想像现在这样陷在淤泥里,逐渐腐烂掉。 别说为别人而活,因为啊,她对别人最大的宽容是尽力的活着,而不是活的更好。 她吧,只要活着就行了。 一路走来如逆水行舟,没人鼓励,没人夸,活着就不错了,所有人都在批判,只会怪她——你为什么不走。 她不想动了,当个废物挺好。 她一直以来都知道那些药是治标不治本,然而,抑郁症偷走了她太多的精力,若非痛到极致,她绝不想做出任何改变,所以病情上稍有缓解,她便不想再继续。 实际上,如果不是为了曹女士,她可能早已经死了。 曹女士太苦了,她曾经想要断开联系,一个人出来租房子住,曹女士就有些承受不了。 她要是死了,曹女士不定怎么样。 她是曹女士的精神支柱。 当一个人成了另一个人的支柱时,命就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啊,她只是为别人而活。 因此啊,只要活着就好。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爱降谁降谁。 她没那个本事去救天下人,她也不想救天下人,她连自己都救不了,她还能救谁? 第三十九章 而且啊,凭什么要她救天下人,天下人何不救救她。 她整个人深陷在抑郁中,心如死灰,心里转过许多念头,恍然间竟觉得,无所谓了,没人救她也无所谓,反正他们只会嫌她烦。 她喃喃自语道:“没事,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医生听见她这状态不对,颇为忧心,毕竟是医者父母心,听见病患对自己身体这么个态度,便有些发愁,活像看见了自家不懂事的熊孩子。 他叹气道:“抑郁症这事儿不能无所谓,不能秉持着治标就治标的想法。你一直处于低压情绪对你身体不好。” 他顿了顿道:“何况长期以往,你身体对的药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因为你身体内部被药伤害,容易产生抗药性。而做心理疏导一定程度上可以让你病情好转,只要你抑郁症程度降低,我们马上就停止用药。” 白欢喜受得住别人对她不好,受不住别人对她好,明知道医生对每个病人都是一样的关心,她却仍觉得感动,眼泪不听话的自己跑了出来。 和别人打电话的时候,自己掉眼泪,这挺丢人的,她把电话拿远了一些,深吸一口气,缓了神,才慢慢的说话。 因为哭过,影响了声带,她的嗓子有些哑,好在医生耐心,不曾挂电话,毕竟他们这种情况,不定什么时候就刺激到了病患,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白欢喜哭声低微,手机又拿的远,医生听不见,只能听到她这边有些细碎的声音,并不知道她在干嘛,只是耐心的等她说话。 这个时候挂电话,恐怕会刺激她。 医生真不好当,好在这会儿没什么病患来,他还能劝劝白欢喜。 白欢喜缓了一会儿,强自镇定声音,只是声音中仍旧含了些古怪意味:“……我觉得这样也不错。” 她甚是心累,深呼吸着,慢悠悠道:“生病就吃药,多正常啊,你不用担心我会做出什么事,我只是最近有些忙,等我以后有空闲了,我一定去看你,做心理疏导。” 她都这么说了,医生无话可说,也不好再劝。 劝也劝了,叫也叫了,病患就是不听,他能怎么办。 遇上一个固执的病患是最叫人头疼的事。 这次劝了过后,医生便不再劝她。 她疯狂的修稿,好几个版本的都被毙掉,她压力大的过分。 她开始因为吃药太多,胃部出现不适,一旦吃药便会呕吐,吃下去的药会尽数返上来,时常头疼耳鸣。 没有法子,反胃的次数多了之后,她只能停止用药。 然而一旦停止用药,便再也控制不住想要自杀的情绪,每天用尽力气,才能够再维持不自杀的前提下,去修改稿件。更多时候只是干坐在那里,漫无目的的发呆。 每一天睡觉前,需要不断安抚自己沉浸在睡眠中,却屡屡于夜里惊醒。 夜晚两点钟睡,早上七点过便睁着眼睛发呆,短短的五个小时睡眠时间中,几乎醒了四五次,一小时一次。 第四十章 睡眠质量的不好使人头疼,是真正意义上的头疼,脑袋里似乎有个人拿把电钻在不断的突突的钻洞,钢铁与骨头碰撞出来的声响,叫人从牙根处就泛着酸疼,似乎后槽牙这么一咬,就真的能够和这疼痛做搏斗一样,然而不过是幻觉罢了,这根本没有什么用。 每一天醒来的自己,都杀死了前一天的自己。 身体却又一天又一天的继承下来。 恶心,呕吐,反胃,头痛,头晕。 日复一日,让人恨不得将这身皮囊撇下,换个新的才是。 然而,她到底是不能死的。 就这样,白欢喜在这样的情况下,坑坑巴巴的把文写完了。 这次终于过稿了。 三无看完之后,代替双方发来高度赞扬:可以的,相当虐了,虐出新高度,虐出一片天 白欢喜慢慢的回了个哦字。 也是相当迷惑行为了,她每次心如死灰时写出来的都是虐文,尽管别的时候写出来的也是虐文,可抑郁期间写出来的尤其的虐,每次写文,她都会隐隐感觉到,文中之人无有活路,不得好死,不得超生,只得悲剧收尾。 即便写文写到后期,剧情已不受自己控制,然而也会在作者意志下影响全文,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当时的心境。 是以,一直饱受抑郁情绪困扰的白欢喜竟从未写出过一篇大团圆结局。 出版社过稿后,会很快递交给合作公司,这个时间差让白欢喜歇了两天,合作公司表示了肯定,在和对方接洽过后,对方表示需要在首都签约,白欢喜本就打算出去走一走,眼见着冬天快到了,白欢喜从未见过雪,本就打算去北方,如今正好,自然是同意了。 出版社为她报销了机票,专门负责这方面事宜的人陪同白欢喜一起去首都签约。 条款都是出版社的人看过之后点头,白欢喜才签的。 她从始至终,未发一言。 她向来知道自己的斤两,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从不废话。 她惯来是爱自己脸皮的,不愿意叫别人看去自己的笑话,倘若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指指点点,是很容易被人看笑话的,她又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双方讲着成年人之间惯用的客套话,白欢喜觉得无趣极了,心里不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 她就像生活在高塔上的长发公主,同外界的联系唯有一个窗口,她自己远离了窗口,缩在角落里,不和其他人接触。任何人想要上来接近她,除非她心甘情愿丢下长发,可是就算有长发,她也从来没有丢下过,她将自己束之高阁,离群索居,对人生丧失了一切希望与期待。 她不需要别人,也没人需要她,她不想和别人聊天,精于人情世故,明白却不愿意做。 嫌累。 嫌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件麻烦事。 嫌她即便拼尽全力,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这些年来,她光长了年岁,心态却一点儿都没有长,她似乎还是当年那个孤独而又坚强活着的十七岁少女。 第四十一章 她带着厌烦与不耐,微微皱眉,仅是出于礼貌,并未摆弄手机。 商讨完毕,时值中午,公司方面请客,似乎是请大餐,z国向来盛行酒桌文化,有什么事儿酒桌上说,没什么事儿,酒桌上联络下感情。 如此大家皆是心知肚明。 众人欣然应允。 白欢喜摇头,她得回去吃药,不然根本无法正常出行,只这事儿没必要叫别人知道,知道了又能如何?不还是那句话吗——人这一生,苦果自受,旁人帮助不得半分。 她什么都不说,只是生硬的拒绝,她向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知礼数不懂人情世故。 她不在,出版社的人却在,在合作过程中,出版社和合作公司才占主导位置,她算不得什么,只是处于面子考虑,旁人还是劝了劝,见她真不愿意去,也就不再劝了。 她拉过出版社的人问了问行程,发现后期她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没什么她非出现不可的事,她就琢磨着这事儿也就这样吧,她要去旅游了。 嘿嘿嘿嘿。 冲着旅游这事儿,她终于于意兴阑珊中起了些许可以勉强称之为亢奋的情绪。 她见他们还在讲套话,没什么兴趣再等下去,打过招呼后便下楼往外走去,她要回酒店了。 门口正好走进来一行人,为首的男人极高,面目俊朗,充满异域风情,然而气质却是雍容典雅的,西装笔挺,别说,还挺像霸道总裁的。 白欢喜想,行叭,以后她笔下的异国男主有脸了。 她看了一会儿往外走去。 男人身边有人叫他:“mrdavid。” 大卫? 这名字对外国人来说是不是有些烂大街了,她百无聊赖的含着讽意的在心里吐槽。 那人早已习惯被人盯着,对于白欢喜这般平凡的女子并不感兴趣,只是随意的瞥了一眼,白欢喜不动如山的站在那里,冷着一张脸,和他对视了一眼。 大卫先生收回目光,快步走向电梯。 白欢喜等人走过之后,才走出门去。 门外是雾霾,她戴着口罩,快步回到酒店,掏出药吃了一捧,心情依旧抑郁,她手心里握紧了药瓶,低头不语。 听闻重度抑郁到最后吃药是没有用的,可是不吃药又能怎么样,难不成就这样自挂东南枝吗?就这样被一个垃圾病折腾到死去? 到底是人太过脆弱,还是生命太过轻贱? 她不知道。 心里有一个角落却不断的提醒她,不,她是知道答案的。 她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苍白的笑。 镜子里的女人脸颊苍白,没有太大的生气,譬如游魂。 她颧骨过高,看起来便尖酸刻薄不好惹,一副讨人厌的相。 这样的她,又不好看,性格又古怪,怎么会有人喜欢她呢。 是啊,怎么会有人瞎了眼的喜欢她呢?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苍白的吐出几个无声的字言:只是不想活。 她慢慢的缩下去,坐在地上,头搁在床上,侧着脸,面无表情的盯着墙壁,泪水不断的滑落。 第四十二章 抑郁症啊,那是得人一生都得与之做斗争的病。 谁不想自己好好的呢。 谁乐意自己得抑郁症啊。 抑郁症是沼泽,拖着人下陷,几乎是要将人溺死在其中,吃药啊,放松心情啊,不过是拉着人暂且的拖出而已,用不了多久,又故态重萌。 如同顽疾,想要根治,绝无可能。 白欢喜想,这年头谁没点儿病呢?一个抑郁症,算不得什么。 算不得什么的。 抑郁症就抑郁症吧。 19 正因着横竖没有她的事儿,白欢喜在当夜买了飞机票,第二天就一路辗转到了漠河。 她提前和出版社的人说过,出版社的人见劝不了她,也不乐意得罪她这棵摇钱树,只好让人她去了。 她站在一片冰天雪地里,除了房屋、光秃秃的树,便只看见了白茫茫的一片。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白欢喜心一下子就静了下来,无所谓抑郁厌世,她只在屋子里通过窗子看过去,那一片白茫茫的心就很静,不再寻思自杀这事儿。 这里是漠河镇,全国最北端。 她是个极端的人。 大抵她艰难挣扎了很多年,经历了太多痛苦的事,为了让自己活下去,便一直让自己对自己保持低敏度,却又因为身为作者天生的敏感度,因此,造成了一个奇怪的局面——她可以轻易的感受到别人的情绪,却很难理清楚自己那些不痛不痒的情绪,难以感觉到与自己有关的一切。 所以,她常常会喜欢刺激的东西,会不断的去做一些在别人眼中看来是作死的事,唯有这样,才能确信自己尚且活着。 旅游也是如此。 尽管从未来过北方,要来就冬天来最北端好了。 应当还是很有趣的。 她笑了笑,找了一家民宿住下来。 在漠河镇,这个时候来,还是居住在民宿比较快乐。 民宿是典型的东北农村格局,烧着火炕,坐在炕上极暖和的,只是屋外极冷,听老板娘说,每年一到这时候,气温便会降到零下几十度,真真是泼水成冰,非将人裹成个熊不可,即便裹成熊,那寒风也会扑面而来,总叫人觉得,是不是下一刻会把自己耳朵给冻掉。 老板娘说到后面,只是爽朗的笑道:“每年也就这时候人多,有极光,有大雪,比别的时候好看。我家这里也就冬天才改成民宿。” 她问:“你说这些人怪不怪?那么冷的天气,非要往最冷的地方蹦。” 白欢喜回答:“因为没看过,所以都想看个稀奇。” 老板娘闻言点头:“有道理,就像我一年四季待在这里,便不觉得这里好看,反而会想去别的地方走一走,你们恐怕也是这样。” 白欢喜笑道:“的确是这样,不是有人说,所谓的旅游便是从你待腻的地方去别人待腻的地方吗?” 老板娘笑了两声,问道:“你呢?怎么想到会来这旅游呢?还自己一个人,我看他们都是好几个一块的?” 第四十三章 白欢喜不动声色道:“我?我随便走走罢了。” 她低垂着睫毛问:“所以,每天来漠河的人很多?” 老板娘想了想,答道:“还行吧,反正我见过很多人,有的是老师,有的是机关人员,还有一些是公司里面的,他们说来这里考察。我不明白这个小破地方有什么好考察的。” “我也不明白,许是他们有什么特别的考察项目吧。”说到这里,白欢喜大笑起来,道,“反正我来这里,是为了玩儿,我没见过大雪,我想见见大雪,特别大特别大的那种。我这些年走了很多地方,可是那些地方都不下大雪。我想,人活着,想去的地方还是得去,不然即便活一辈子,好像都没有什么意思。” 老板娘颇为赞同道:“那你来对了,这里的雪下起来就是几天几夜,绝对大的很,到时候人连出门都难,可算是满足你想看雪的愿望了。而且这里离哈尔滨也近,到时候待腻了,还可以去看看冰雕,哈尔滨的冰雕一贯不错,全国有名,离这里也近。” “我原本就有这个打算的,到时候会去的。”许是身处无他乡,仗着没有人认识自己,白欢喜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没有像以前那样防备又尖锐,反而是嘻嘻哈哈的说着自己的事情,她似乎坚信这里不会有认识她的人,管她说的真话假话,别人通通都是不知道的。 老板娘为人直爽,闻言也不辨真假,只道:“那不着急,哈尔滨的冰雕就春节的时候最美,最壮观,我前几年的时候去过,现在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你可以慢慢的在漠河玩儿上一转。” “好,到时候等春节的时候,我一定去看。” “那你可要赶紧买票了,不然等到时候再买的话,也许都没有票了。” “好。” 两人说了会儿话,老板娘被老板叫去帮忙了。 她本来打算当天下午就出去走一走的,哪知道午饭过后就开始下雪,老板娘劝住了她,让她等雪停了再出去。 老板娘说:“妹儿,下这么大雪你就不要出去了,以防出现意外,早几年有游客来,也是奔着下雪天出去的,结果走着走着就不见了,等找到他的时候都饿了好几天,那家伙惨的呀。所以从那以后,下雪的时候,我们都是劝游客尽量不要出门。唉,别说是你们了,就算是我们遭遇了这样的天气,也会迷路的。” 别人好心好意的劝告,白欢喜也就没有固执己见,只是点头同意了。 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她来这里,天天被困在屋子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好不容易雪停了,又因为雪太厚,需要铲雪,又耽搁了时间。 等到能出门,已经是雪停后第二天。 一听说能出门,白欢喜便全副武装的往雪地中跑去。 她要出去踩雪了。 嘿嘿嘿。 雪地里面有好些人,大多是三五成群,再不济也是两人相对,都套着军大衣,这样保暖些,为了保暖也是不容易。 第四十四章 大家都是听说雪停了出来走一走的,跟被放出笼子的鸟,脱缰的野马似的,整个一喜气洋洋。 白欢喜倒是独自一人,她围的将自己都看不出来,就露出一双眼睛外面走,其他人也是这样,倒也不显异类。 她真正异类在于,像她这样独自一人出来旅游的人是少之又少。 所以她走过的时候,旁人都会看她,满是好奇的打量。 白欢喜早已习惯做个人群中的异类,接受众人的目光洗礼,倒不觉得有什么,一个人颇为自得的走着。 人群中不知怎的,一下子就喧闹起来。 声响太大,白欢喜起了微薄的兴趣,转过头看去,发现是一行人正在拍照,因为拍照,脸都露出来了,其中不乏好几个长的好看的,那些人说闹声中吵嚷得厉害,大约是在让其中一位主管摘下口罩。 白欢喜抱手,颇有兴趣的看着。 她在抑郁的时候,时常想死。 可一旦不抑郁了,看着这喧闹的人间凡尘,她发现她挺爱这万丈红尘的喧嚣。 置身其中,颇为快事。 她耐心的观看着。 那男人摘下面具,露出一张脸来。 白欢喜心跳骤然停了一拍,后退一步,后知后觉的摸上自己脸,旋即放下心来,没事,她遮得这样严实,男人认不出她的。 男人在这里,她便没了什么兴致,不大想看下去,她收回眼神,后退几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漫无目的行走。 一片白雪中,干净得厉害。 她心静了下来,哪怕因为遇见男人而不适的感觉,也很快消融在这一片白茫茫的雪中。 她想,怪不得古往今来的文人都喜欢雪,因为雪实在是太好了,干净,将一切都葬在底下,管他什么爱恨情仇,管他什么阴谋诡计,尽数埋葬,留在表皮上的只一层雪白。 白欢喜漫无目的的走着,走到最后,眼前白茫茫一片,她转过身,左右皆是如此,她明明能够听见人说话的声音的。 有人走过来问她,声音透过口罩都变得沉闷起来,说出的话,她无法回答,因为白欢喜最不擅长的便是外文了。 和她说话这人就是个外国人。 她皱了皱眉,她很不喜欢和不熟的人太亲近,那透过来的沉闷声音,似乎近在咫尺。 她不喜欢。 她眨了眨眼,冲着说话方向转过去,看见的只有一片白。 白欢喜确信,她是得了雪盲。 观赏雪景或在雪地里行走时,应该戴上黑色的太阳镜或防护眼镜,这样就可避免雪地反射的紫外线伤害眼睛。 否则的话,容易得雪盲。 可惜她出来的时候太过匆忙,并没有戴墨镜,她以为自己只是随意走一走便会回去了,哪知道会在这里耽搁那么久,好似这般得了雪盲也就不足为奇。 她伸手,眼前的人似乎误会了,抓住了她的手,还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 白欢喜挥手想要挣脱。 那人一直在重复一句:“trustme,i''llhelpyou(请相信我,我会帮你)。” 第四十五章 白欢喜尝试通用语:“no。” 原谅她这个只有小学英语的初级选手。 她连连摇头:“nononono。” 抓她手的人被她这样连番拒绝,有些尴尬,便松开了她手,怕她情绪激动下伤害到她自己。 他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从小接受贵族礼仪的培养,打小便是个绅士,他看见女性作出会伤害到她们自己的行为时,便会感到头疼。 一个温柔的绅士,这个时候应该去安慰女性,可是,暴怒时候的女性,总是下意识的躲避一切对她好的人,听不进去半分劝,哄也哄不好,这叫人感到头疼。 他一双翠绿色的眸子眨了眨,陷入沉思,仿佛在考虑怎么说服她。 正在他沉默的当头,他的翻译处理完私事,从一旁走过来,两个人叽里呱啦交流了一阵后,用中文对白欢喜道:“大卫先生看你好像得了雪盲症,想把你带回去,帮你治一下。” “不。” 白欢喜倔强的抿着唇,站在那里没有动。 她厌世,可她的防备心也极重,她是不会跟两个陌生人离开的,尽管大卫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就好像她不久前在哪里听过一样,她一向心大是不记事的。所以即便觉得耳熟,也记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她不会和两个陌生人离开。 说白了,她不相信这两个散发着善意的人。 她就像一个小心翼翼的小刺猬一样,把自己柔软的腹部保护起来,蜷缩成一团,用背面的尖刺面对这世上的所有人,不论这些人到底想不想对她好,对她又有几分好意,她全然不在乎,她只想拒绝。 面对这么固执的人,女人有些无奈。 她在考虑如何向这位绅士的大卫先生劝说劝说,让他放弃掉照顾这个女孩子的想法。 这个女孩子一看就戒备心很重,他们即便磨破嘴皮子,也不可能将她带去医院的。 西方国家和东方不一样,东方的女孩子大多是这样。 所以,大卫先生的绅士行为会引来很多麻烦。 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别人注意,走过来了很多人。 有人问道:“这是怎么了。” 白欢喜听出这些人是刚刚拍照的人,她叫道:“林安然。” 林安然没有动,声音通过口罩变得沉闷,他听不出来是谁。 白欢喜有些迟疑,难道林安然不在? 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而是道:“谢谢你们好意,我和我同伴一起来的。他一会就来找我,就不麻烦你们了。” 她说得客气又周到,十分令人信服。 她向来就是这样的人。 蔑视权贵,自命清高,然而她对于这世上的一切人情来往了如指掌,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是这世上最妥帖最稳当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旁人自然是不会再管她,人们尽皆散开了。 走了一段路,林安然回头,看见的只是一个裹得像熊的女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莫名的他想起了白欢喜。 顿了顿,他走了过去。 他问:“我是不是认得你?” 第四十六章 白欢喜听见他的声音,点头道:“快把我送到这附近的医院去,林安然。” 话说到最后,基本上已经带了哭腔。 她刚刚好害怕,好惶恐啊,她在一瞬间又回到了那个被抛弃的小女孩身上。 她平时是一个坚强的人,然而有的时候她却控制不住自己,像个小女孩儿一样。 她现在就控制不住的哭泣起来。 有些事情是一个人心中一辈子的伤,怎么都改变不了。 她的哭腔他太耳熟了,他确定她是白欢喜。 他伸出手将白欢喜脸上戴的口罩取了下来,看见的便是一张太过苍白的脸,白欢喜长相就绝非善类,即便因为雪盲症眼神不能聚焦,也因为她天生的三白眼而带着凶厉。 她做出那些可怜巴巴的样子不叫人觉得可怜,反而显得凶巴巴的,叫人一看,便觉得她脾气不好。 可林安然太了解她了,他只觉得她可爱,就像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小狗一样,做出凶恶的样子,其实啊,最是胆小敏感不过。 他伸出手带着白欢喜往前走去,一路跌跌撞撞的,白欢喜乖乖的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生怕他丢下自己。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场景,也就只有在梦中才会发生,这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他再激动不过。 他声音都有些不稳了:“欢喜,你到漠河来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若是早知道,定然早早来寻你了,绝不会让你如此。” 白欢喜默默听完,道:“说什么?我既然不管你,你也别管我。” 他两之间的关系颇为复杂,为了保持正常的生活,早已经有约定平素是互相不干涉对方生活的。 林安然也不生气,当然即便是他想生气,也没有理由生气,他只是握着她的手,隔着厚厚的手套,根本碰触不到什么。 林安然却觉得很是安心。 他曾经很认真的想过,想和白欢喜一起牵着手走下去,一路走到白头,只是后来出现了太多的事情,让他不能如此。 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由不得自己的。 他慢慢的走啊走啊,就好像只要一直这样走下去,他们就能一直不分开一样。 可是一段路再长,也有尽的时候。 林安然将她送到了医院,医生为她看了病,再三叮嘱她,这几日要好好注意用药,雪地里行走的时候应该戴着墨镜。 白欢喜小声辩解:“我本来只打算出来看看,没想到会走那么远。” 说是这话,竟带了些孩子气,医生觉着有些好笑,也觉着挺可爱的,到底没说什么,挥挥手让他们下去了。 林安然也觉得她很可爱,想亲亲她的脸,可是他一贯知道白欢喜的性格,知道这是在外人面前,白欢喜是绝不会同意的,只好作罢这想法。 白欢喜被林安然送回了民宿,白欢喜把着门口道:“这一次谢谢你了,不过你既然是和公司一起出来的,还是应该注意一下影响,没有事不要往我这跑。” “你这人还真是翻脸不认人。” 第四十七章 白欢喜勾唇笑了:“你又不是头一次晓得我是个什么人。” 这话很有道理,他们相处这些年,他自然是知道白欢喜是什么样的人的,也自然不会因为白欢喜这几句话而生气。 他拍了拍白欢喜的头:“好了,进去吧。” 白欢喜点头:“不要来找我。” 林安然惯来是温柔极了的人,可这一次他没有笑。 他本质是个利益至上的男人,既然白欢喜看不见,他也没有笑的必要,他心里有无尽的疲惫。 他很累,可是这累没必要叫白欢喜知道,常年寄人篱下,他早就习惯了,报喜不报忧。 他安静道:“好,你进去吧。” 白欢喜二话不说的进去了。 他看着白欢喜进去,站了一会儿,这才转身离去。 他想,有什么用呢,他看再久也留不下。 电话很快响起,他接通,声音很温柔,神情却极为厌恶。 他说:“是,帮了个女人,以前认识的,她雪地里待久了,眼睛看不见,送到医院,又送回民宿了。你爱信不信,你可以叫人去查,查我跟她什么关系。”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他应声道:“好,我会的,到时候会给婷婷带礼物,也会给咱爸带的。你么,我会给你一份惊喜的。” “嗯,好,再见。” 他收好手机。 往前走去。 妈的。 他想,他在安家干了二十多年,还是有人向着老头子,出来不过两三个月小时,就被捅了上去。 他虽不至于恶毒到要毁了安家,要毁了安家的人,但总有人骑在自己脖子上实在叫人不爽。 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向公司员工,走向自己的生活。 他见白欢喜,譬如朝花遇夕颜,相逢只一瞬,过后便是各自的人生。 一个在枝头绽放,一个在泥泞中枯萎。 然而,他觉他才是日渐枯萎的那个。 在纸醉金迷中枯萎。 白欢喜在枝头绽放,如同烈焰朝阳。 白欢喜在屋里听见脚步声渐远,方才护着火炕坐下,火炕极烫,烫到几乎叫人碰触一下都害怕烫到手,她却安安稳稳的坐下。 老板娘从另一间屋子走过来,问道:“那个送你回来的人呢?” “走了。” “他怎么不陪你?看上去他挺紧张你的。”老板娘手里握着手机,“你两看起来挺配的,他关心你的样子不像作假。” 白欢喜偏头道:“他跟我没什么关系,老板娘你可别乱说啊,你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他老婆知道了会生气的。” 嘿,有老婆的,那可不能开玩笑。 老板娘意犹未尽叨叨了一句:“那他那么紧张你。” “可能怕我讹他吧。” “哈哈哈。”老板娘大笑道,“妹儿,你还挺爱开玩笑的。” 白欢喜笑了笑并不接话,而是坐在火炕上发呆。 老板娘本来就是带新客人进来,看见那一幕来八个卦,见白欢喜不愿意多讲,她也识趣的不再追问,这把年纪,这点儿眼色还是有的。 老板娘走后,白欢喜将门一关,衣服一脱,躺在炕上睡觉。 第四十八章 待了两天,眼睛好些了,白欢喜再出门时,记得戴上墨镜。 她本就没有什么人陪着,便一个人逛了好些景点,寂寞虽然是寂寞了些,却也自在了许多,如她这样的人,大抵只适合独处吧。 走到最后,停在街道上,一眼看去,便看见了远方的极光,瑰丽夺目。 一瞬间,再没有比现在更清晰的感觉到人类的渺小。 在瑰丽山河面前,人类如蝼蚁般弱小。壮丽的景物在出现的一刹那便足够叫人感到震撼。 一瞬间,白欢喜想,等回去后,写篇文吧,文的男主是极地考察人员,他和女主的分离就设定在极地那冰天雪地中,一起看极光吧。 美丽的景致同浪漫有关,然而浪漫过后是分离。 男主会告诉她:“人同自然同宇宙比起来还太过渺小,耽于情爱不是可取之道。我愿你一生有倚仗,心有他乡,努力前行。” 这话说的十分没毛病,完美。 一看就是个注孤生的命。 哈哈哈嗝。 有时候白欢喜会为自己的一些神奇脑洞感到有趣。 她喜欢写小说也是因为如此——从生活中汲取养分,然后随意拿出题材来,都能让它开出绚丽的花朵。 白欢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走不出来,楞神间脚一滑,摔了个屁股蹲,嘶,真疼。 “哈哈哈。” 有人看见了,大笑起来。 冬天摔一跤,在北方是很常见的事,倘若一个人没摔过,那一定不是什么正经北方人。 白欢喜有些气。 她敏感又小气,觉得是这人恶意嘲笑她,她皱眉,撑地想要站起来,眼前已经伸过来一只手。 她抬头,打落,一双眼睛隐在墨镜后,叫人看不清楚,只是莫名觉得,这人的脾气一定不是很好。 “mrdavid。”一个女人急急跑过来。 男人笑着摇头。 白欢喜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背后是两人交谈的声音,男人的话虽然听不懂,不过腔音里一直含笑,听起来十分高兴的样子。 她已经是第二次遇见这位大卫先生了,这位大卫先生总想帮助她,可是她不大愿意。 因为她这别扭的性子。 …… 她真不讨人喜欢。 白欢喜有些挫败的想,她大概是太敏感了,才会对于别人的善意第一时间用恶意去猜想。 她回头看了一眼,高大的男人在雪地里站着。 白欢喜摇了摇头,抛去这点儿不好意思。 她继续走下去。 因为就像没有人需要她一样,她也不需要别人。 在漠河县逛了个遍,除了那天见到林安然外,便再也没有遇到半个熟人,林安然一直没出现在她面前,她心里也算舒坦下来,她可不想再遇见林安然。 她和林安然之间的事儿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再细想就要牵扯到很久之前了,涉及了她并不想提的陈旧破事。 那是印在她骨头上的屈辱烙印,她花费了很久很久,才给自己披上一层伪装的皮肉,如今皮肉生腻,和骨头粘黏在一起,几乎叫人从牙缝里生出惧意,不肯揭开。 第四十九章 那玩意儿成了一团乱麻,根本掰扯不清。 她微微阖眼,觉得疲倦,她不愿意再细想那些事儿。 有些事儿细想,对人来说是一种折磨。 她不想留在漠河了,漠河的新鲜感到如今,已经被那些事儿尽数消磨尽,只剩下叫人困乏的疲惫。 她走了。 去哈尔滨,看冰雕。 海尔滨的冰雕一贯如老板娘所说,甚是有名。 那是在通往哈尔滨的火车上,一摇一晃,叫人生出酸沉的睡意,身边人上的下的,带着寒气上来,带着热气下去,给沉闷的火车车厢里带来了一些新鲜空气。 白欢喜不大喜欢冷天到处跑,却对北方的雪有着天生好感,为此也愿意跑一跑。 她闭着眼,在热气熏腾中沉睡,停站时剧烈的摇动使人清醒,她从沉睡中醒过来好几次,不实的睡眠让她精神难受。 她捂着头,有些头疼,她却不曾带晕车药什么的,只能强忍着,好在她忍痛能力一向是好的。 挨到下了车,呼吸着冰冷的空气,竟觉得自己活下来了。 她慢慢的出站,打车。 身处异地他乡,她一个人早就习惯了独立生活,并不觉得如何,只是出了火车站后,看见大部分人都有人接,白欢喜下意识的抿抿唇,神色越发冰冷。 她想,她这样一直拒绝别人走近自己的人,活该一辈子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那她现如今,又在巴巴的羡慕些什么呢? 她往前走去,按着高德地图找到自己订的房间。 她的日子向来无趣,又不爱动弹,因此,休息了一天,晚上出去。 哈尔滨冰雕展览会上,各种各样的冰雕,这要搁小时候,非得写出个八百字小作文不可,如今却没了这样的热情,脑子里是一片浆糊,什么都没有。 目光落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上,熙熙攘攘,阖家欢乐,只她一个人带着困惑与满满的不安与困乏的惑然。 人群里,有人在观赏,有人卖着吃食,白欢喜挑了一串冰糖葫芦,酸甜口,咬了一口,怔忪了一会儿,也不知道自己想起了些什么,这才往前走去。 白欢喜勉强还算喜欢,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一路走过去,到处是言笑晏晏的人群,她孤身一人,显得格格不入。 冰灯恢宏,她凑近了看,只见一个个冰雕栩栩如生。 人群里小孩子跑动着,撞在她身上,她皱眉,只庆幸自己现在将糖葫芦捏在手上放在身前,还好没有吃冰糖葫芦,不然就会被竹签戳伤喉咙,若是小孩子玩闹间被戳到哪里也不好。只是,虽然两人都无事,她手中签子确实也颤了颤,差点儿戳到自己脸。 一根签子贯穿脸部…… 想着都疼。 她难免脸色不好看。 所以说啊,她最不喜欢顽劣的孩子。 她拧着两道眉,带着不耐烦看过去,小孩儿哪看过这么凶的人,一时间被吓哭了。 孩子父母过来。 孩子母亲道歉道:“抱歉,抱歉,我家孩子不懂事,给你惹麻烦了。” 第五十章 白欢喜看着孩子父亲,心想,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她皱了皱眉,不发一言的走了。 孩子母亲看着这一幕,看向自己老公:“林哥,是不是……” 林安然道:“没事,她不说话就是不计较。” 他这话说得有些亲近了,倘若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凭什么说出“她不说话就是不计较”这样的话,若是换个疑心重的妻子,不定怎么抓住这段不放,非要问个一二四五六。 安心却不曾说话。 他便也没有察觉自己说的话有哪里不对,只低头看着自己女儿,摸了摸她头,温柔道:“婷婷,说了不让你乱跑,你不听,你看,你撞着人了吧。你对那位阿姨道歉没有?” 女孩儿抽噎着:“没有,那个阿姨好凶啊,她瞪着我,我好害怕。” “这次是你做错了,伤害了别人,一定要向别人道歉,你看见那位阿姨手里的糖葫芦了吗?如果那个阿姨那个时候正在吃糖葫芦,糖葫芦的棍子会戳伤她喉咙的,知道吗?她只是瞪了你一眼,没有做其他的,已经很好了。下一次不可以这么任性了。” 婷婷还未应答,李安却先说话了。 李安之前让别人帮自己查点儿事,刚才为了和那个人联系,故意走的慢了些,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走过来听到这话,心中颇为不爽,他将自家外甥女推去姐姐面前,带着些许火气。 他恶狠狠道:“你是婷婷的爸爸,还是那个女人的爸爸。为了一个女人说我们家婷婷!婷婷平时很听话的,这一次也必定不是故意的,你别太过分了。” 安心也道:“婷婷这次只是被吓着了,才没来得及道歉。林哥,你得相信婷婷。婷婷她下次绝对不会这样的,对吧,婷婷。” 婷婷抹着眼睛认错:“对不起,爸爸,我本来想向她道歉的,可是她一瞪我,我太害怕了,我就忘了。舅舅,你别怪爸爸,都是婷婷不好,都是婷婷不好……妈妈说得对,爸爸,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林安然觉着有些违和…… 一个小姑娘……道歉把所有帮她的人都扯进去,无形将他塑造成了他们的对手。 他又有些疑惑,觉着是自己多心,一个小孩子,怎么会有这般的主意。 只这事又说不准,他七八岁的时候就是个坏胚子,经常设计别人,婷婷如今也七八岁了,作为他亲闺女,做出这些事来,再正常不过。 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高兴其女肖父,还是该担心她小小年纪已经不自觉的用这些手段。 末了他想,不论好坏,都是好的。至少女儿这样不会受人欺负,不过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当前困境。 林安然环顾左右,已经看见旁人都围着他们看热闹,只因这出整的他跟个恶人似的。 他多年寄人篱下,最擅长察言观色,也最擅长化险为夷,公司里举步维艰,全是老头子的人,他不都一步步走过来了吗?何况一个小孩儿。 第五十一章 他微微笑道:“没事,婷婷有心就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继续看冰雕吧,你不是一直想看这些冰雕吗?你看那小兔子多可爱呀。” 一家四口刚才有些对峙的局面一下子松缓许多,继续逛着冰雕展览会。 旁人见到没有热闹可看,便纷纷离开了。 林安然一行人虽然是成年人,早过了一惊一乍的年纪,对这些冰雕没什么兴趣,可是婷婷喜欢,他们便忍着无趣继续逛了下来。 如今的小孩儿都是家里的宝,放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事事得紧着他们来。 夜里。 婷婷睡着了。 林安然怕影响到她,去书房工作,说是工作,实际上是打电话。 白欢喜本来不想接的,却没有法子,很多事她都由不得自己。 她接通。 林安然温暖的声音响起:“你没事吧。” “……我知道,凭借我们的关系,我应该温柔的回答你,我没有事,树立一个听话懂事的形象。”白欢喜疲倦的捏了捏鼻梁,叹道,“可我只想回答你——我能有什么事。” 林安然闻言笑了笑:“你没事就好。” 白欢喜的心为他这妥帖的话语而轻轻跳动了一下。 世人都将心动的过程说是小鹿乱撞。 早些年,白欢喜心里的小鹿为林安然欢快的撞动了一下。 而如今,她心里的小鹿再次因为林安然的一句话欢快的再次撞动了一下。 她有时候在想,若是迷信些,林安然定然是她命里的劫数。 在劫难逃,于是万劫不复。 她这十来年时间里也曾有过一两次,曾深深后悔。 后悔自己无法勇敢的对林安然表明一切心思,后悔自己因为顾忌太多只能推开林安然,后悔放弃了林安然,后悔没办法选择让林安然与他们拼个玉石俱焚,后悔自己无法离开林安然,只能这么不远不近的待着…… 她后悔很多事,可是每一件事都与林安然有关。 她叹了一口气:“林安然,你放过我吧。即便你要情人,远可以找到比我更年轻更漂亮更温柔更听话的情人。” “这世上有很多人会比你好,可是我只喜欢你。” “你明知道你我是不可能的,这样纠缠下去对你没有好处。” “我知道。” “你知道你就该……” 林安然打断她的话:“我知道很多事,也知道如果让你离开,我一定会后悔。年轻漂亮、温柔听话的如你所说,多的是,可我偏偏喜欢你这样的……你对我这样……这就很好很好了。” 白欢喜安静听完,心里酸楚又难受,她看着窗外夜景,几乎要哽咽出来,她强撑着一口气,道:“林安然,你有毛病吧!还是是抖m,谁花钱买情妇是给自己找罪受的。” 林安然心口痛了一下,不是很痛,就是闷闷的,难受得很,像心脏里面浸满了水。 他想,他该如何告诉她,很多年前,他认真的想过要和她过一辈子的,只是天意弄人。 真的是…… 天意弄人。 第五十二章 有些事阴差阳错,想来想去,竟只能说一句天意弄人。 他说:“白欢喜,咱两就这样吧。” 就这样纠缠下去,直到死亡带走其中一方。 白欢喜和他在一起十多年,太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林安然表面上看起来再温柔老实不过,实际上偏激得厉害,却又清醒的厉害,一个清醒的疯子,他能做出什么事来呢?谁也不知道。 白欢喜时常有一种自己会被他拖入泥泞沼泽的感觉。 …… 好吧,不是感觉,她是真的被拖入泥泞沼泽了,求脱不出。 这些事细想没意思。 被人挟制着弱点,她能怎么办?难不成要真的挖走吗?有时候,那些弱点是我们心甘情愿留下的。 我们总说着“小手一挥,谁也不爱”,实际上,却一直优柔寡断的沉在感情里,挣扎不得出,明知道自己应该摆脱感情束缚,却仍旧近乎可耻的沉迷其中。 白欢喜疲惫道:“就这样吧……” 林安然听出她的疲惫,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他并未挂电话。 两人都不挂电话,呼吸声通过电话。 白欢喜将电话放在枕边,睡觉。 林安然低头看着文件。 有一瞬间他想到了安心,他心里有些烦躁,他知道安心人不坏,但是他也的确因为她而改变了一生。 他不能怨,不能恨,却又不能不怨,不能不恨。 此刻,安心在李安房间里。 李安坐在椅子上,皱眉看着安心,他两之前已经闲谈过一会儿了,李安原本是不打算说的,可如今却又免不了想要说,他性格里有来自于母亲那边儿的急躁与直肠子,他憋不住话。 他说:“表姐,我看见她了,她没你好看,又土又挫,脾气古怪,真不知道他是不是瞎了眼,放着你这么好的人不要,找那种货色。” 安心垂着睫毛,显得温柔多情又可怜,她心里突了一下,有些不是滋味儿,然而惯来善良的她也说不出别的,只是温柔的低声道:“算了,李安,我们之间的事,你不清楚,便别掺和,我心里有数。” “你有什么数,你要有数……”李安见她落泪,心里很是慌张,连声道歉道,“姐,姐,我错了,我不该瞎说那些胡话的,你就原谅我吧。” 安心不听,也不说话,只是一连串的掉眼泪珠子。 李安心想,怪不得自家妈妈让自己别招惹这个姐姐,就这么个哭包性子,三十多岁的人了,遇到事情不想解决问题,只会哭,谁受得了!这一天天的也别干别的事,见天哄她。 他心里腻歪,却还得哄。哄了好一会儿,才将这软弱爱哭的表姐送走。 他想,若不是打小这姐姐对自己很好,他真是懒得管她家这档子烂事。 女人管不住男人,那还像话吗?他妈就把他爸管的老老实实的,从不敢在外沾花惹草,啥情妇的,连一夜情都没有。 管不住男人就是女人没用。 他这姐姐着实没用,只会哭,能顶啥用啊,还得他出手。 第五十三章 他站在黑暗里,一双黑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带着十足的恶意。 不要脸的渣男贱女,不让他们付出代价,他们还以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 他那表姐也是,什么年代了,还兴忍气吞声贤妻良母的那一套,要他说,将这两贱人收拾一番才是正事。 可惜表姐自己不争气,还得他出手,他那位姐夫可不是什么好惹的。 他暗暗琢磨,可别给自己家庭惹来什么祸端才是,然而林安然到底是要借助安家势力的,有二姥爷在,不会有事的。想来二姥爷也是知道那两人之间的事,想来是乐见其成的,即便不如此,看在自己姥爷是他哥哥的份上,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玩儿死。 李安虽然姓李,但是体内有他妈妈安华的基因。 安家人的基因特别奇怪,当显性基因出现时,生下的儿子汲汲于名利,一心扑在名利上,腹黑阴险毒辣;当是隐性基因时,生下的女儿醉心艺术,整个一恋爱脑。 一家子皆是如此,他妈妈管他爸爸的手段厉害,对生意却不感兴趣,即便勉强做生意,也会赔个精光。 他血液里有安家人的一部分,自然也会有所考量。 他眯眼笑着,原本的乖巧尽数消散,脸上的阳光也一扫而空,所谓阳光,不过是一层伪装,看起来阳光开朗傻乎乎的好欺骗,实际上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有趣。 19 人与人的相遇,就如同落入时间长河中的两片叶子,纵使相逢,也会很快的随波逐流飘向他方。 白欢喜在看完冰雕展后,没有回去,而是留在东北,租了一间房子,于冰天雪地中在有地热的北方穿得像夏天一样。 她一直想试试传说中的地热,来一趟东北,不试试,岂不是有些亏了? 地热很好,在南方,她每年冬天都会手脚冰凉,盖再多被子都捂不热,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她喜欢温暖。 她这一生经历了很多坎坷磨难,弄得她一面坚韧不拔,又弄得她娇弱不已。 她想过好日子。 尽管有的时候会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可耻,可是很快她又提醒自己,谁不想让自己过好日子呢。 趋利避害,每人如是,人活世间,张嘴便要吃饭,天冷需得加衣,想让自己过得好,并无甚可羞耻的。 她从前自觉自己是个不爱名利的人,淡泊名利,视钱财如粪土,名利如虚妄,什么钱不钱的,提到就一个字儿——俗。 如今却不这般想,大抵是被社会毒打多了,只觉得是别给我谈感情,直接说钱,钱给到位,啥都好说。 谈感情,它伤钱啊。 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纯洁的作者了,她现在只是一个市侩的码小说的。 人市侩了,小说写得却不错。 她盘腿坐在地上,抱着笔记本打字。 那是她之前看雪就有的想法。 她说了,她要写一个基地考察人员和青梅竹马之间的爱情故事。 她最先写的不是开头结尾,而是,她一开始就想好的高潮——极光之下的分离。 第五十四章 所有的开头与前情,不过是为了这一个激烈的剧情碰撞做准备罢了。 爱与恨,温柔与暴怒,不论经历了什么,他们都将在极光下分离。 相识相爱相守,再多的恩爱情浓,你侬我侬,不过是为了这一刻分离。 唯有痛苦与分离,才会让一段感情变得与众不同,变得被人铭记。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他们此生,非时间之过,非人之过,却硬生生的没有结果,除了天意,再也找不到其他借口。 她便是天意,她要他们分离。 她写: 在瑰丽到令人目眩的极光面前,再一次让人明白了人类的渺小。 于冰天雪地中,于猎猎寒风中,于深远辽阔的天幕下,于蛮荒冰野中,人类文明恍若火种,风雨飘摇,仍固执的燃烧着。 白依已然明白,姜松未必不爱自己,可是,见过了瑰丽景色,谁还愿意回到一亩三分地里谈那些爱恨情仇。 眼界开阔后,便会觉得那些家长里短的事儿太过鸡毛蒜皮。 大爱无言。 大爱面前,小家已成过往云烟。 他的目光落在远方。 人与人是不同的,有的人一辈子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有的人一辈子却注定要背上行囊到处流浪,还有的人将一生交付在了国家…… 姜松带她看着极光,在呵气成冰的极地里,说:“小依,人同自然同宇宙比起来还太过渺小,耽于情爱不是可取之道。我愿你一生有倚仗,心有他乡,努力前行。” 白依点头:“我会的,姜松哥哥,你要好好的。” …… 白欢喜觉得不满意,翻来覆去修改了好几遍亦是不满意,她气得将电脑砸在沙发上,闷闷的坐在地上,发着闷气。 年少时,年轻气盛,自以为自己文学斐然,看什么都不以为然,以为自己是天地的宠儿,自己最是了不得。 如今才觉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人,一个为了写文伤透脑筋的人。 才学斐然之辈,才说得出“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她这样的是“十年两句成,写尽需一生。”。 她有些发火,她有些才气,所以她一直自傲,才气是她的依仗,她不能接受自己江郎才尽的时候。 她很是闷闷的生了会儿气。 打那以后就没有开过电脑了。 她是个有些坏脾气的姑娘,她得好好静一静。 如今正是大雪纷飞,她起了兴致,便会出去走一走,将路旁的雪用手团成一个冰球,然后丢在地上。 这个行为毫无意义,却十分打发时间。 只她身体不好,用手捏一会儿,便会手掌发痒,应当是被冻伤了,没一会儿便只好松手。 既然出来了,那便在外面吃饭,附近有家西餐厅还不错,味道不错,价格虽略有小贵,却非不可承受。 她去的时候,侍者为她引座,路过一桌。 一女子突然指着她叽里呱啦的说些什么,白欢喜有些懵,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杯水泼在她身上。 白欢喜:???? 第五十五章 真真是祸从天上来。 就她这个暴脾气上去扇了那女人一耳光,同桌的高大男人站起身,白欢喜原本以为是要对自己动手,没想到却是挡在自己面前,女人见状越发生气,语调越来越高。 这般场景,一看便是情侣吵架。 白欢喜想,她还真是倒霉,就当她被狗咬了吧。 她也不打算怎么样,扯了扯侍者,侍者心领神会的打算带她去座位。那女人眼尖,见白欢喜要走,忙拉着她不让她走,她可没兴趣参与情侣的事儿。 她只冷冷的甩开手,道:“你要是再拉我,我可就真的要抢男人了。” 那女人化着妆,看起来应当很漂亮的,但是因为现在生气,面目有些狰狞,便不觉得美了。 她听白欢喜这么说,伸出手恨不得把白欢喜给打一顿。 白欢喜怕过谁,很是防备了。 侍者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顾客打架,有些护着她的意味。 女人见状又向侍者发脾气。 白欢喜皱眉,她知道这家餐厅对侍者的要求很高,不过看见这位小哥有维护她。 她索性对侍者道:“带我去找位置吧。” 侍者一脸的得救了,连忙带她走。 白欢喜坐下点了菜,瞥了一眼那对情侣,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了个女人,两女一男,旁人在看热闹,她却没什么兴趣。 牛排上的很快。 她正在用,一个女子走过来,向她道歉:“很抱歉,我为刚才的事情感到抱歉。” 女子抵过一张支票,上面是十万。 女子恳切道:“这是大卫先生的一点儿歉意。” 嚯,有钱人,十万块钱只能算是一点儿歉意。 白欢喜收下了。 人家谦也道了,钱也给了。扯啥原谅不原谅的,道再多的谦也没给钱实际,抱歉,她就是一个市侩的女人,钻进钱眼里的那种,钱使人满足与稳定。 女子见她收下,转头对男人说些什么,男人点了点头。 女人又道:“他感到十分抱歉,他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会连累你。” 女人顿了顿道:“我很抱歉,本来大卫先生是让我来假扮他的女伴的,没想到你出现了,他的女朋友产生误会,让你白白的遭了罪,所以向你道歉。” 好吧,这祸还真的是从天上来的,也怪她自己运气不好,刚好卡在这女子前面进来,虽然小小的受了点挫折,但实际上,得到这些东西他还是很满足的。 她点头:“没有关系,这位先生很阔气,他给我的赔偿已经足够我去换了好几身这样的衣服了。” 女人点了点头:“很抱歉。” 白欢喜摇了摇头,收下支票,继续吃饭。 她想,也许她能够这么爽快的收下钱而不在意面子,实际上是因为这两个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对自己表现出半分不尊重,事实上相反,他们总是让自己觉得尽管是在用钱解决这次问题,但他们是很尊重自己的,谁不喜欢被尊重呢? 因此她愿意,后退一步,不去那么得寸进尺。 第五十六章 尊重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 见白欢喜不理他们,他们很是上道的离开。 两人渐去渐远。 “mrdavid。”之声响起很多次。 这个名字很是耳熟了。 虽已经过去些时候,白欢喜由来记性又差,应当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却因为她最近的精神状况不大好,成天胡思乱想的,将过往的那点儿破事一直在心中回想,时间长了,难免有所记忆。 她自然记得被自己感概过的从此笔下异国男主有脸了的男人。 说起来,她好像已经是第四次遇见这位大卫先生了。 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倘若是本言情小说,这基本上算得上男女主的起始了。 只可惜人生不是小说,虽然会比狗血小说还狗血,但是绝不会发生什么灰姑娘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 白欢喜虽然是写言情小说的,言情小说里,不论主角配角都爱过来爱过去的,死心塌地至死不渝,虽然她也遇到过自己喜欢的人。 然而事实上,真要细算起来,她其实并不是很相信爱情这回事儿。 爱情算什么呢?永远是不重要的吧,就算一个人再爱你,永远会有别的比你更重要的东西出现。 当所谓的爱情和他想要的东西放在一起做选择题的时候,便会明白你真的不算什么。 他从来会选的就不是你。 你不过是他在拥有了一切之后,才会想起来的打发玩意儿的东西。 她虽读书少,也懒得动脑子,可到底是小说写多了,连带的,有些道理写着写着也就想明白了。 她明白,小说只是小说,很多小说里面的事情是绝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 她虽然想明白了,恐怕今天那个泼她水的女士却没有想明白这一点。 一念之差,便将自己当成了小说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以为自己在无意之中便钓上了优质男,从此过上豪门富太太的生活,只用出去买买买买,当她发现这段关系即将破灭的时候,才会这么恼羞成怒,无法保持镇定。 一个人将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别人身上,那她最后的结局大多是会让她感到心碎的。 世上人,能够得偿所愿的很少。 不可否认,那位大卫先生真的看起来很优秀,出色的外表,成熟镇定的为人处事,温和有礼的礼节,而且看起来便是家里开的有公司。 样样优秀,谁不想抓住他呢。 说实话,白欢喜虽然是一个冷静的人,心中也有所喜欢的人,但是在面对这样优质的男人时,也免不了心动,每个人都是得陇望蜀的。 她虽然心动,却理智上很是清醒,以泼她水的那位女子的优秀程度,这位大卫先生都看不上,更别提自己了。 你看,她又懒又馋又蠢又丑,斤斤计较,脾气古怪,人家上辈子得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会遇见她,和她在一起。 她那样的原生家庭,如同附骨之蛆一样形影不离,几乎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她有那样的原生家庭,她自己都忍不住要打一个冷战。 第五十七章 真的太难了。 她毫不怀疑自己只要嫁给一个稍微优质的男人,那些亲戚便会冲上来,让她或她老公一次又一次的帮忙,倘若不帮忙,便会有话可说,说些中伤的话,当然,哪怕是帮了他们,也会有话可说。 她虽然不介意,可曹女士在意,而且曹女士耳根子软,一辈子活在别人目光中,这也就罢了,问题是曹女士总来作她。 这就很愁人了。 曹女士使她心力交瘁。 也不能说换个妈。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逃脱原生家庭的烙印,却一生都不曾逃脱出。 她是真的不想搭理那些亲戚,一个人,只要他心里坏了根,便不论别人怎么帮他,都立不起来。 自己有手有脚,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构建自己的未来不好吗? 她嫁的人,不论是怎么样的,都是他们自己祖祖辈辈一代又一代打拼来的。 凭什么? 难不成因为你把女儿嫁给了别人,别人便要养你这一大家子,别人欠你们的吗? 那岂非是: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只需生女儿就有这样的好事儿,还生啥男儿啊。 她有些讽刺的想。 每一次,她一想到那一大帮亲戚,她就真的无力结婚。 什么样的家庭啊,这么抗造。 她有些杞人忧天了。 当然,她不结婚除此之外也跟她自己不想结婚很有关系。 因此,即便这男人再怎么优秀,她也不会心动的。 毕竟古往今来,豪门大少爱上灰姑娘的戏码不少,为了灰姑娘抛却家族成为平民的也不少,然而,等豪门大少过完为爱痴狂的瘾,回到豪门,依旧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少,灰姑娘的一生却全毁了。 她是灰姑娘,可她却不想嫁给王子。 她这一生,陷入泥泞中时,无人来救,现如今,她已经长大,自己扛过了苦难,又何须他人来救。 既然如此,感情一类的,她便不要了。 感情啊,不过是落在他人肩上的寄托罢了。 她一个人很好,不用寄托。 20 来年开春,白欢喜的抑郁症有些严重。 因着天气回暖,她偶尔会出门,可是每一次出门她都盯着车发呆,她很快意识到不对劲。 她想,她可能有些严重了。 可她讳疾忌医,并不愿意去看医生。 她想了两天,决意搬到乡下去住。 在他乡,没有一个人认识她,她买下了老房子,很是便宜,对她来说。不值一提。 老房子里有一个小院子。 小院子里,主人原本养着的鸡鸭鹅与猪,皆被带走了,只剩了个空壳。 白欢喜从未做过农活,也不会养,便没添什么,只添了些许必须的东西就安安分分的住下了。 她平素是不出门的。 乡下人爱看热闹,她是很罕见的异客,算作是希奇,只因她不出门,他们纵然是想看热闹,也是没有法子的。 某天早上,院子门口有低声的呜咽,白欢喜起来后,看见了一只姜糖色的土狗,它还太小了,连眼睛都没睁。 第五十八章 白欢喜不喜欢养宠物,她向来觉得,她连自己都养不了,还养什么宠物,岂不是吃多了闲的。 她抱手看了一会儿,那土狗只能吭吭唧唧的在外面拱着,连门都进不来。 她于一瞬间起了怜悯之心。 那是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觉得心很静,只觉得自己应当做点儿什么,好帮助它。 她去不远处的商店给它买了瓶营养快线。 她想,营养快线应该很是像奶的吧,还甜。 她也不知道狗奶是什么味道,她只是觉得营养快线应该还可以吧,给狗喂一喂是没什么的。 她将营养快线倒在碗里,它却不喝,即便按头,除了将它的毛打湿,什么也没发生。 她是脾气不好又善变的女人,她的手指搭在它脖颈上,有一个瞬间,她想捏死它。 麻烦麻烦麻烦。 太麻烦了!!! 她猛然间喘着粗气,从魔怔处清醒。 纵然清醒了,她依旧微微皱眉,依旧觉得很是麻烦。 可到底,还是不忍心将这连眼睛都睁不开的狗给弄死。 她是极其矛盾的人,她有善良的一面,自然也有邪恶的一面,她有很想要保护别人的一面,也自然会有想毁坏的一面,这一点都不稀奇。 她想了想,用手指沾了营养快线给它喂奶。 到了下午,一青年来找她,问她是不是看见了一只土狗,那是他今天早上逮回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去了,现在才来找。 农村里面都是这样,倘若自家狗没有了,那便去临近狗生了崽子的主人家带回来一条狗养就是了,农村里的土狗大多是串串,血统不明,人们养它也并非是当做宠物,仅仅是求个看家护院罢了,倘若找不到也就算了。 并不强求。 白欢喜不明白这些弯弯绕绕,纵然明白,她也不会强求一个不是自己的东西。 她只是听他这么问,便指了指卧在院子里的小土狗。 青年连声道谢:“谢谢谢谢,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她客气道:“没事。” 仅仅是说一句话,仅仅是和别人交流,都已经让她身心疲惫的坐回院子里的藤椅上,摇一摇的,面无表情,发呆般的看着院子。 如今是早春三月。 早过了春节。 春节期间,没有任何一个人联系她。 她乐得自在。 她已经将手机关机了两个月,买了两本经书,偶尔翻看,偶尔誊抄,更多的时候,是对着乡村天空上那大片大片的云发呆。 时光静下来了。 她的时光一向都是这样,慢悠悠的,她有时候笑话自己,这是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 她有时候也难免想啊,或许是因为她在青少年时期遭遇的社会毒打太多了,一个赶一个的,让她在那短短几年里面全赶上了,以至于那么等到该她受磨难的时候反而没了。 说是这般说,可是少年时候留下的阴影总是很难消磨掉的,思来想去,千种方法万种计谋也不过是稍加缓解。 她很喜欢自己现在这样浪费生命。 第五十九章 时间就这样被蹉跎,除却偶尔会生出一丝浪费时间的愧疚感外,几乎是叫人高兴的。 浪费时间,总是叫人高兴的。 她只想过着那样安逸的生活,更多的,她不想了。 想那么多干什么呢?想的越多,越叫人难受。 日升月落,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 院子里的桃花开了。 可谓是画楼春早,一树桃花笑。 墙头千叶桃,风动落花红蔌蔌。 静与飘落都是极美的。 白欢喜打了斤梅子酒,自己靠在藤椅上,自斟自饮,懒散闲适。 她素来不胜酒力,又有些想醉,便醉得轻而易举,朦朦胧胧的看着眼前。 很多人喝醉酒了都会发酒疯,可她只是陷入了幻觉。 她看见了个和尚,一个很好看的和尚。 住进布达拉宫,他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他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他是谁,他就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 他曾苦吟:“已恨桃花容易落,落花比汝尚多情。” 他在怨呵,怨那个薄情寡义的女子,他见桃花从树上落下,想起了那个女子,那女子定是艳若桃花,微微一笑间,便胜却人间无数,指不定也是个爱穿粉衣红裳的女子,唱起歌儿来,连鸟儿都比不得她。 她多好啊。 只因为他爱她,她身上便无一处不是好的。 后来,他们终于离散了,那时也许有桃花也许没有桃花,可他想起她一定在桃花盛开的季节。 当他转动经筒时,他说:“若将此心以学道,即生成佛有何难?” 得到过,失去过,方才能放下。 世间事,从未得到便谈放下,不是真正的放下。 于爱欲贪嗔中抽身而出,于一切不可计不可说之劫数中看见过去未来,静时修止动修观。 他放下了。 出世为僧,入世为佛。 若不经历痛苦,哪知众生痛苦;若不经历喜悦,哪知众生喜悦。 佛在人中,不在寺庙。 我佛慈悲。 那女子呢? 他记忆里没有她不堪的模样,想必亦是心地善良的女子,一切会为了自己的心上人着想。 从心底生出欲,想要亲近,又用理智,斩断了尘缘。 也许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女子在布达拉宫转动经筒、磕长头时得以与他再见一面,而后在五彩旗于风中猎猎作响的声音中,叩首离去。 若一段感情的结束中,一定要有一个恶人,那么,这恶人我来做。 从此你做你的拉萨佛,伴你的青灯古佛。我守我的儿孙满堂,做我的妇道人家。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有时候,分开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太爱,因为太爱,反而不能靠近。 爱到极致,便是为他人考虑了,以至于连半分不好都不肯让他受了。 世间事,多的是身不由己。 第六十章 桃花被风一吹,轻轻的飘落,如雨的红,遮盖了一切,桃花飞尽,那树下便坐了个穷酸文人,见她看来,便遥遥举起酒瓶,大醉大唱,满眼心酸泪,后世的风流才子,如今不过是个穷困潦倒的酸臭文人。 他唱:“桃花树下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他醉了,醉醺醺的躺在桃花树下,大风刮过,桃花花瓣飞了漫天,透过乱花看见的天空斑斑驳驳,像极了大明朝阴暗的天空,晦涩阴暗。 越来越严苛,越来越压抑,后来的朝代约束了人,行有礼坐有礼卧有礼,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礼教里,不得行差错步,不得越矩。 曾经的自然质朴再也没了,倦了宦场沉浮,困了富贵功名,厌了浮尘累砂。 先前有个诗人曾说,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若生在同一年代,他定请他喝酒,喝的醉醺醺的,然后共与枕藉花酒间。 他们神交已久,若说还有所遗憾,也许就是太晚和他们相遇,若相逢,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他们皆是文人,皆厌倦了红尘俗世,厌倦了官场往来。 为官的做商的,皆要率先打断这一身傲骨,才能谈什么后来他日,才能谈什么凌云志,才能谈什么鲲鹏情。尽管有时候,打断这一身傲骨,也不过是宦海挣扎,成不了一个人样。 可是啊,总有人宁愿两袖清风,总有人不愿意折断傲骨,低下头颅。 他们不少人生于安乐死于忧患,亦有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他们都生于规则,却终为自由献上最赤诚的贡品——生命。 我们没他们爱的真,他们永不变心,忠于自己,忠于心灵,一旦无解,以死亡终结。 他们本该不惹红尘,不沾是非。 偏生天意弄人。 这世上很多事归根结底,都只能说一句天意弄人。 白欢喜眯着眼,迟钝的脑子想了好一会儿,才迷迷糊糊的想,若有桃花,若有酒,哪怕断肠,她恐怕和那些人一样,也是喝得的。 酒里真有断肠酒,喝之断人肠,明明是世间仅有的美酒,里面带了要人命的毒,一如桃花,艳而不俗,美而不妖,错成了祸水。 桃花逐水尽风流,载不动,许多愁。 愁?自然愁。 白欢喜想,春里桃花且沽酒,本是雅事,可她于百无聊赖中,于写不尽的风流处,于星星点点看不见的缝隙里看出了落拓颓唐。 酒是好酒,花是好花。 不好的是喝酒人赏花人。 许是应了她妈的话,她这人是喜欢残缺而非圆满,所以看什么都带着恶意,就连美酒美景,看来也平白多了几分恶毒。 可她想,恶毒是恶毒,恶毒到头多了几分苦楚,百无聊赖的苦楚,救不了转不甜的苦。 她又做错了什么呢,她这一生啊,就陷在过去年少时,在那无尽的痛苦里沉沦。 她长不大了。 她迷迷糊糊又带着悲痛的想。 她眼角浸出眼泪了。 第六十一章 不知不觉,已断肠。 这世间,到底有多少人这一生只长了躯壳,灵魂却永远的停留于某一个时刻呢? 她不知道,只是于迷迷蒙蒙间,伸手抚住了自己的脸。 滚烫的一片。 君且归去我自休。 她闭上眼,沉沉的睡去,睡得并不安稳,却陷在梦魇中醒不过来。 她在幼时。 于一片支离破碎中,呆呆的站着,地上是碎瓷、枕头,一切可砸的不可砸的皆在地上,整个房间都透露出了战争后的破败。 那是一男一女间的战争。 那一男一女尚在扭打,女人看见她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挣扎着爬起来将她推入房间中,小声道:“我不喊你,你就别出来。” 她看着门,门把手触手可及,可她到底没打开,她向来是个乖孩子,乖乖巧巧的,听话极了。 她打小就很听话的。 浅黄色的木门就这样隔开两个世界。 屋内是她独自一人,呆呆的盯着门发呆,累了,便闭着眼睛睡在门口的地板上。 她傻乎乎的想知道,爸爸和妈妈什么时候才能打完架啊。 而屋外,两个成人的打架依旧不休。 光影斑驳,时光流转。 她趴在地上睡着了,等她醒来后,外面的天已经很晚很晚了,好像是下午。 她不知道。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门。 只打开一条缝。 屋外安静极了,没有一点儿声音。 她将门打开,走了出去,只看见地上一片狼藉,妈妈在地上紧闭着双眼,捂着肚子,眉头皱着。 她有些害怕,轻轻的推动着:“妈,妈……” 妈妈没有反应,她免不了带着哭腔,大声的喊了起来:“妈,妈!” 妈妈睁开眼,道:“你把我拉起来。” 她重重的点头,完全没有想过,一个五六岁的她到底要怎么拉起一个成年人,她只是笨拙的拉着,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气才拉起来。 妈妈在沙发上坐着,她乖乖的坐在一旁看着。 妈妈说:“你去楼下买云南白药喷雾回来,别人问起,你就说我摔了。” 她说:“好。” 她拿着钱去药店卖药,回到家后,妈妈给自己上药,免不了再提点她:“别人问起,你就说了我摔了,不许把今天的事给别人说。” 她乖乖的点头。 她想太可怕了。 她以后不要嫁人了,会打人的。 太可怕了,她会被打的。 她不想挨打,挨打好痛啊。 光影流转,噩梦挥之不去。 她呜咽着,眼泪流了出来,在脸上留下泪痕。 她喃喃道:“妈妈,妈妈……” 醒时百般厌恶,沉睡中反而将不舍表露出来。 她无法不厌恶。 她们想法不同,妈妈在意外人的目光远胜过于能让自己过得肆意。而她对外界的很多事都不以为然,她只求自己能够活得痛快淋漓。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何必活在别人眼中。 也许对老一辈来说,名声是再大不过的事情。 可于她来讲,又有什么差别呢? 死后又不能青史留名,也不会遗臭万年。于几个人之间留得的名声,过些时也就没人记得了。 第六十二章 那么何苦为了别人的看法,搭上自己一生。 然而,到底打断骨肉连着筋,她再不愿意,一想到过去妈妈为她做的事,她也就狠不下心。 她这一生总是被心软耽误。 若她心肠能够硬一些,大抵日子也会比如今好很多。 又或是曹女士没有那么作,也许她也会好过很多。 21 白欢喜病了,倒也不算严重,只是头昏眼花全身无力。 因之前在桃花树下睡了一晚,伤了身体,难免有些病症。 她本就自己一个人住,又没有太大的精力起来做饭,连着三天躺在床上只喝了些水,这病情到后来越发的严重了。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中,大约有二十个小时都在沉睡。 感冒发烧,使她疲惫。 四肢无力,全身酸痛,几乎使她耗尽了力气。 她是真的没什么力气,她连床都下不了,倘若挣扎着想要起来,几乎只能试一试能不能爬过去了。 她难受得厉害,花费了很久,才支撑起力气,去村头的诊所里打了一针,由高烧变成了低烧,这才起来煮了泡面,随便糊弄着吃。 然而她这身体着实是不好的,没多久,便又上吐下泻的,折腾了好一会儿,她路过镜子的时候看了一下自己,她白着脸,越发虚弱了,仿佛下一刻就会晕厥过去。 她对着镜子,露出一个笑来,颓唐的笑容。 她扶着墙干呕,吐出来的只有清水。 她痛苦的用手砸墙,用头撞墙。 她极怕痛的,因此,只是磕红了,也就止住了。 她心里难受得厉害,又觉得窝囊得紧。 心被揪成了一团,不知如何是好,她崩溃的想要撞死得了,可她怕疼,怕撞不死,平白受委屈。 太难了,她太难了。 叩叩叩。 她在撞墙,地上滴落了大滴大滴的眼泪。 她很痛苦,却没有人能够缓解她的痛苦。 心在油锅里煎熬,几乎是要把人给逼疯了。 不知道过去多久,她稍微冷静下来。 为了控制住自己情绪,她决定转移注意力,她将手机充上电,打开一看,有许多人找她。 距离她消失,已经过去四个月,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堆了很多的事情,然而有人找她再正常不过。 她看了电话,基本上每个人都打了十多个。 至于什么时候打的,白欢喜实在是没有心情去关心。 像她这样时不时就会消失一段时间的人,他们早就明白,如果实在想找她,又联系不到她的话,将事情发短信或者留言便可。 倘若不发短信不留言,只能证明事情并不是很紧要。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还要去看?即便打电话回去,时隔几个月,即便当时有事,到现在也应当是没有事情了。 她登上qq,留言最多的是三无。 三无:欢喜,你的小说《宫墙》开拍了,已经改名为《良妃传》 三无:投资方要求你在微博上宣传《良妃传》,需要你在未来一段时间配合宣传 三无:我因私人问题已离职,请加新编辑qq:1072***863 第六十三章 三无负责她多年,从来没有流露过要走的想法,辞职得猝不及防的,还有些突然。 白欢喜转念一想,却又不觉得突然了,四大四个月,一个季度的时间,还不允许人家发生点儿什么吗。 白欢喜没有回,因为,一旦原来的编辑离开之后,原来的编辑号也就不用了,而是会静一段时间,再拿给新的编辑用。 白欢喜是这家出版社公司的老员工了,她对这个公司的很多事情都比较了解,所以她没有做什么无聊的事情,而是加上新编辑qq。 新编辑联系得很快。 新编辑叫白夜,是个高冷的,说话很是官方。 白夜:你好,欢喜 投资方要求你在微博上宣传《良妃传》,需要你在未来一段时间配合宣传 白欢喜:我把微博给你,你帮我弄,我这段时间还要离开一段时间 白夜:??? 白夜:这不符合出版社规定,这件事最好还是你自己做,如果后期出了问题,产生纠纷,反而更麻烦。 白欢喜想了想,也就作罢,她发出去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了,让别人为自己做什么,那实在太麻烦人了,白夜拒绝了也好。 她脱离人类社会已久,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太久,现在她需要回到现代文明了。 有些事,总不可能一直逃避吧。 白欢喜偶尔健康积极向上的那一面如是问自己问道。 很有道理。 所以还是自己来吧。 白欢喜在微博上发了宣传《良妃传》这事儿,这是出版社要求,她发的中规中矩。 她写了好些年小说,粉丝还挺多的,不一会儿下面便有许多留言。 她困倦的打了个哈欠,并不看留言,直接退了出去。 那些留言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那些人喜欢的从来都不是自己,而是他们想象当中的那个虚假的偶像,他们如果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的,一定会很失望。 如她这般样样都差的,又怎么会是他们心目中想要看到的那个文采斐然的人呢? 她长得不好看,脾气不好,即便在文学上有所天赋,也仅限于入门,比起其他人来说差远了。 她不好,配不上他们的喜欢。 她向来自觉很清醒,便觉得,与其沉浸在那些虚假的赞美当中倒,还不如跳出来,自己过自己的。 她有时候觉得自己也很是好笑,一方面极度爱财,一方面却又觉得,功名利禄不过过眼云烟,不必在意。 她向来是一个矛盾的人,矛盾到连自己都不想说自己什么了。 累挺。 处理完这件事情之后,她才回来看qq上余下的留言,她翻了翻,不过是几句打招呼的话。 她挠了挠头,仔细想了想,她如今的确是没什么兴趣回复的。 联系人里有好几个加她的,她越发认真的想了想,似乎是她从前加过的聊过的人。 她时常觉得寂寞,所以常常会找人聊天,将自己身上的负面情绪发泄出去。 聊过之后,出于礼貌,过些日子才会删去那些人。 第六十四章 有些秘密只能说给陌生人听,对于亲近的人是说不出口的,何况她这人一向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她只想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当她的负面情绪发泄出去之后,那么作为她垃圾桶的那些人被删掉又有什么不对? 垃圾桶就要有垃圾桶的自觉嘛。 她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错,她没有心。 或许是有心的,可是一个人的心只有那么大,当里面住着人的时候,那么注定了对于其他人就只能说声抱歉了。 世上本无无情之人,只不过他有情的对象不是你罢了。 她手指动了动,有些想抽烟了,屋里没有,想了想,又不大想出门,于是劝慰自己,假装自己不想抽烟。 她没有烟瘾,只有在极度烦躁情绪低落的时候,才会想要抽烟,如果有,那就抽,如果没有,也不强求。 她慢慢的吐出一口气,将这些添加自己的联系人加了回来,毕竟人家都愿意低三下四的再一次想要加上她,那么她屈尊降贵的同意又有什么关系呢。 qq里的联系人又慢慢多了起来。 真有趣。 你以为那些不会原谅你的家伙,又加了回来,她们好像并不介意你的唐突与任性。 你以为那些会轻易原谅你的家伙,因为一次删除,就再也没有以后了,真是有趣啊。 人心啊,难测。 果然人心是最不值得期待的东西了。 她慢悠悠的想着过去那点儿事,其实也许没有什么好想的,可人年纪大了总是这样,总是爱回想过去的一切。 有qq十多近二十年了,删去的人数不胜数,可这么多年,她只后悔因为一时冲动删去的那个人。 那人是个女孩儿,十七岁,谈不上好看亦或是不好看,她对朋友的外貌要求由来不高的,她一向是一个极其大度的人,对很多事情都不太在乎,交朋友只交兴趣相投的,至于长相,她是真正的不在乎。 她只是觉得喜欢她,同她在一起,很快活,很轻松就是了。 与朋友相处,这样便足够了。 遇见时,她二十三。 她大了女孩儿六岁。 她们无话不说的,只是某一天起,女孩儿突然不理她了,她发出的消息,普通问话皆是石头沉入大海,可明明问女孩儿把鱼竿寄到哪儿时,女孩儿回复得很快。 那鱼竿是女孩儿来她家玩时买的,女孩喜欢钓鱼。 女孩儿千里迢迢从北京来到她所在的城市,已足以证明她们曾经也是好过的。 然而世事如棋,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我们会面临什么。 她曾安慰自己,想,也许是开学了吧,所以女孩儿上线时间不一定也未可知。 她看见女孩儿在空间里的上一分钟回复了别人,于是她发了一句话过去。 发了什么呢? 她忘了。 她只记得,女孩儿很久很久没有回她。 她给了女孩儿三天时间。 她想,三天时间,只要女孩儿回她,她们还是朋友。 她比女孩儿大了六岁,却在朋友这件事上单纯的如同六岁的孩子。 第六十五章 就像是六岁的小朋友闹矛盾了,把手里的玩具递向自己的小伙伴儿,只要小伙伴儿接过,那么过去的不愉快就能一笔勾销,两个小孩子还是能够在一起快快乐乐的过日子,如果不接过的话,两个孩子的友情就走到头了。 可是没有,女孩儿没有回答她。 她那时被抑郁症困扰,因为女孩儿的冷漠,一度到达巅峰,她整个人瘫在床上,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触碰任何东西,手机啊、小说啊、游戏啊,尽皆没了兴趣,她就如同一个死人一样,除了仅剩呼吸,别的都不像是个活人。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给女孩儿发了两个字:再见 再见。 话有千万句可说,可等到最后,能说出口的,只有一句再见。 是再也不见?还是希望等抑郁症好了之后能够再见? 她自己也不清楚,她只是绝望。 很抱歉,她也不想这么脆弱,可是一直在和抑郁症做斗争的她太了解了,当抑郁症来临的时候,你会丧失所有行动力,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涌上心头,不论别人再为你怎么规划美好的未来,你都会下意识的觉得那一天不可能到来。 堕落,黑暗,绝望……这一切的负面情绪蜂拥而至,是专为叫人心碎的。 她只是很快的沉沦进了抑郁症的情绪中。 当她恢复一点儿力气的时候,她又后悔了,她看了两人共同的好友,一次次的看着女孩儿给两人共同好友点赞后的网名,失神下总会点进去。 她想了很久很久,再一次加了女孩儿的qq。 女孩儿客气又疏离的问:请问您还有什么吗? 女孩儿曾说过,等气到极致时,反而会更加客气温柔。 她隔着屏幕,都能察觉到女孩儿的怒气,千百种回答在脑海里轮转了一圈儿,发出去的却是一句:我只想看看你生气没有,果然是生气了 女孩儿发过来:既然发了再见,那就请您再也不要出现。请不要再视奸我的空间,您可真让人恶心。 女孩儿:如果没什么事,请跟上一回一样的删了我吧 是啊,她可真叫人恶心。 连着看了三天手机的是她,犹豫着要不要加回来的是她,她没想过要视奸女孩儿的空间,她不过是在犹豫是否加女孩儿时留下了足迹。 这样的她真的很恶心。 她最后客气的回答:沙扬娜拉 女孩儿喜欢日本文化,沙扬娜拉是日语中永别的意思。 她更喜欢中国文化,所以选择用音译告别。 算了吧,就这样吧,永别吧。 是的,永别吧,我不会再做令你恶心的事。 她想。 她当真没有再找过女孩儿。 只是偶尔会想起女孩儿。 她曾不止一次的想,也许她该再有耐心一些,女孩儿还未成年,有些脾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是一个大人,是一个成年人,不应该和小女孩的脾气计较的。 后来她想,去她妈的,老子最酷,谁对老子冷淡,老子就删了谁,干嘛要为了别人而委屈自己呢?谁都不值得。 第六十六章 只如今想起来,还是觉得后悔,也许爱恨太浓烈,相逢离别太具有戏剧性,反而叫人无法忘怀。 若是那时,就任由对方躺在列表里,慢慢的不再联系,总有一天,会看着对方的网名陷入沉思:这人是谁?我为什么会加她?嗯,要不删了吧。 就这样风轻云淡的结束。 不至于像如今念念不忘。 白欢喜想,她也许并没有多喜欢这姑娘,她只是,因为爱恨浓烈,无法忘怀罢了,她太寂寞,才会将这过去的故事拿出来反复的咀嚼,似乎非要从中咂摸出甜意,方才肯死心。 寂寞像极了断肠酒里的断肠草,看似美丽,沾之断人肠。 她很怕寂寞的,越寂寞的人越怕寂寞。不然,她不会在每个失眠的夜晚和不同的人聊天。 真她妈寂寞。 她想,怪不得古代的人看见敌人那么嗨,因为只有敌人最了解自己是吗!只有遇见敌人,才能从那棋逢对手中咂摸出两份快活的意味。 真的好无聊啊,写小说也没有嗨点,她的大脑或许需要一些刺激。 她对于这个世界保持着最大限量的好奇,就是因为这个世界太无聊了,如果不去寻求刺激,几乎会连活着都觉得费劲儿。 很多时候连呼吸啊什么的都费劲儿。 她坐在窗子口,透过铁栅栏看出去,有些想笑,她多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啊。 被折断羽翼,一个人,寂寞的,就这样的活下去。 到最后,内心一片荒凉,寸草不生。所有的遗憾与过去在时光里,渐渐褪去原有的色彩,学会不再执着。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终究不多,时代是这么的沉重,不容我们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 这本就是个荒唐的年代,千万别奢求人懂,她不配,谁都不配,包括自己。 而除了自己,她一无所有。 她瘫在藤椅上,发着低烧的头不甚清楚的想,她一无所有。 她意兴阑珊得慌。 她想,随便吧,人生啊,荒芜啊,无趣啊,想和一切断了联系。 她视线落在佛经上,突然暴躁起来,撕扯起经书,却因为经书太过坚韧而不能一次性撕毁,她便抱着自己,痛哭起来,一点点的将经书扣烂。 情绪的崩溃来的猝不及防,她面目扭曲着,于痛苦中大哭起来,却没有一点儿声音,她的声音被她自己吞在喉咙里,埋在心脏间,于酸涩与痛苦中,开出颓然恶毒肮脏的花,扎根于心上,无风自动,摇摆间弥漫着恶臭的气息。 眼泪流在心里,痛苦遗留面孔,她心里极痛,似乎要被这酸涩杂痛给淹没尽。 不知道花费了多久,也许五分钟,十分钟,一个小时,她终于冷静下来,便觉得自己刚才那样的发泄很是无趣。 一时间,咋觉无趣,平静到意兴阑珊的地步。 这样的不受控的情绪让她感觉到厌恶,几乎要从喉咙间恶心的吐出来了。 她干呕着。 她想,也许她该吃药了。 抑郁症什么的,真的太让人恶心了。 第六十七章 她起身翻找着屋中的药,药早已经吃完了,就连药瓶都丢了,她还没有去拿药。因为之前她的状况有所回转,她觉得即便暂时性的不吃药也没什么关系。 但是现在好烦啊,真的是烦,烦死了烦死了! 抑郁症可真她妈的是日了狗,得用一生去治愈,她心中生了厌烦,不想治了。 治个屁,永远治不好的玩意儿,治它做什么。还不如死了得了,一死了之,一了百了。 她心里恶心得厉害,又想吐,却动弹不得,只白着脸,恍若幽灵的站着,腹腔内脏翻滚,让人不适,仿佛下一刻就能吐出来。 门口有狗在叫,那狗不大点儿,是曾经跑她家来的土狗,土狗狺狺,她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看,看了一会儿,关上了门。 门外狺狺狗吠逐渐消失。 她想,你看,人生大抵如此,说白了,只有自己一人孑孓独行。 就算有什么玩意儿闯入生命中,不过也是别人家里养的花心土狗,活该一脚踢出去,关上门不听不看不管才是。 常言道,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男人也应当如是,想什么三妻四妾,能够一辈子跟自家那糟糠老妻不离不弃不出轨,这才叫真男人。 只是有时候,这世上的事是半点儿都由不得自己了。 总有些人理所当然的闯进来,然后咒骂着离开,恨她不是她们所想那样。 来来去去被伤害,她却一直被束缚在原地动弹不得。 太恨了。 她捏着手咬着唇,眼神里是深沉的恶意。 她恨这个世界,她不断的诅咒着这个世界。 肮脏的,恶心的,从未对她流露出善意的世界。 凭什么她被苛刻对待,还要求她心地善良的做个圣人! 去她妈的吧。 她心思激荡起伏,深陷恶念。 她静静站了一会儿。 终于冷静下来。 她想,其实她还是遇见过善意,也曾被温柔以待过。 只是,这一生,不快乐的时候太多,或许,一了百了是个好选择。 她可能的确是现在状态不太好,陷在抑郁症当中,所以才会总是想着一了百了。 这样不好。 死亡或许是解脱之道,却不代表,我们必定要选它。 每个人都会死,不代表我们在遭遇困难的时候要把死这个字挂在嘴边,我们应当做的不是抱怨,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努力寻求改变的方法。 这些她都明白,可她做不到。 她捂着头,蹲在地上。 稍微好一些的心情伴随着这样的想法再次跌入谷底。 很久很久之后,她看着地上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看的佛经,从那破碎的纸间看到一句佛偈:波若波罗密,行深未多是,度一切苦厄。 她喃喃出声:“波若波罗密,行深未多是,度……一切苦厄。” 她蹲在地上看着破烂的佛经,终究不语。 手机响了起来,是男人特意设定的铃声。 她等手机响了很久,才接了电话:“嗯,我没事,只是想静静。” “我去哪儿了……没去哪儿,散散心罢了。” 第六十八章 “你明天来……下回吧,我现在不在,也赶不回去。” “我能有什么事。”她漫不经心的挂了电话。 她满腔怒火与痛恨,将手机砸在地上,眼睛里满是厌恶,阴郁的目光透着恶意,即便不用化妆,也可以演鬼片了。 手机落在地上,发出激烈的碰撞声,她快步走到厕所,用香皂仔仔细细的洗手,一遍又一遍。 五遍之后停住手,她看着镜子里面过于惨白的面孔,泪水毫无顾忌的滑落。 她想,真的太她妈恶心了,抑郁症这玩意儿真的太影响人了。 慧极必伤,强极则辱,情深不寿,哀极必夭。 她注定是活不长的。 她太过哀伤了,哀伤到使人绝望的地步。 她心中再一次生出了自己在高中时的念头:她会在三十岁之前死在某个下午。 人活一辈子,七八十年未免太长了,活那么久又有什么意思呢?等到年纪大到一定地步,身体机能退化,再活着反而会招来怨恨,哪怕是自己的子女,也会想着这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死。 太过漫长的生命对人来说,有时候并不是祝福,而是一种诅咒。 人都是想要长生的,不过长生的代价你一个人孤孤单单永久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断的经历分别。所谓子孙后代,隔着代,血缘也会淡薄。 三代以内血亲,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而老死不相往来,何况长生,命越长见过的事越多,迟早会对这个世界失望的。 她左右活的不过二十七岁,却已经看够了。 二十来岁尚且贫穷,没什么钱财,需得在三十岁的时候做自己想做的,大手大脚的花销,然后痛痛快快的从楼上跳下去,头摔得像个摔坏的西瓜,一了百了,岂不是很好。 这个念头,就像一条锁链,将她严严实实禁锢在了一辆朝着绝路极速狂奔的马车上。 她想,大概有些事已经注定,再挣扎,也于事无补。 她曾听闻,最是人间留不住,明月辞镜花辞树,万事万物最后都终将归于尘土。 那么,她多久才能去死,她一点儿都支撑不下去了啊。 她满是死意的想。 活得可真艰难。 这辈子没活好,也别有下辈子了,嫌累。 她走向厨房,看着菜刀,看了很久很久,却到底没有走过去拿起。 她想,她还不能死。 她妈还活着。 她憎恨着讨厌着曹女士,却也明确的知道曹女士的所作所为是为她好,曹女士也不是故意要做那些事情让其成为她的梦魇的,曹女士不过是无心之失,却毁了她的一生。 你问曹女士爱她吗?无疑是爱的。 只是这世上很多人,还未学会爱自己就已经成了父母,所以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去爱自己的子女,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子女的噩梦。 有时候看着他们,连发脾气都没力气。 她知道…… 她很多事都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所以就像处在第三视角观看着所有事情,于是走不得,于是无法肆意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第六十九章 曹女士是她的梦魇,或许她应该听曹女士的,向世俗低头,却又没法认同曹女士的一切,甚至达到,曹女士和自己说话都觉得恶心暴躁的地步。 她不想如此,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所以她只能离曹女士远远的。 事实上可能是因为抑郁症的缘故,她不想和任何人进行沟通交流,倒也没有别的缘故,她只是觉得这些人都非常非常非常恶心,恶心到她根本不想和他们说话而已。 她面无表情的捡起地上一张张纸,将它们攥在手心里,直到放不下了,才恍有所觉。 她起身找到一个锅,将纸丢了进去,用打火机点燃,将破碎的佛经尽数烧毁。 佛自己就我执,否则便不会执着的想要度化世人。 佛既我执,又如何度化世间执着人 执着人不信佛。 白欢喜是个执着人。 她不信佛,不信道,不信因果报应业力轮回,她什么都不信,连自己都不信,她只相信,人如果想死的话,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子成功的去死的。 她将锅放在门口。 放的时候,她看见了屋外的天空。 这是乡下,天气总是很好的,天蓝云白,湛蓝的天上漂浮着或大朵或零星的云,似乎的确是有些炎热的,然而风一吹,便觉得凉爽起来,从这风中带出的凉似乎恰到好处,叫人吹了便想着点儿趣事,免不了从心底眼角眉梢透露出喜意。 今日本应该甚是开心。 却因为抑郁症,因为那通林安然打来电话,她整个人都丧到极点。 她讨厌着林安然,也讨厌着从未放弃喜欢林安然的自己。她真的真的很没有用啊。 你看,天气那么好,她却不那么好,这可真叫人沮丧。 她想,算了,算了,活着这件事,本来就不容易,在没死之前,好好活着吧。 她关上门。 对着门发了一会儿呆,才开始收拾东西,她来这里本来是来调节心情的,如今心情崩坏了,一时间看起来似乎没有可能好转,与其这样,她倒不如换个地方。 她打算去西昌看看。 这里离西昌很远,即便坐飞机也需要十多个小时,以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根本不适合长时间奔波。 可她一贯是随心的。 正因为随心,想到什么便去做什么。 只要与他人利益无冲突,她一向都很任性的。 临走之时,她终于记得去医院拿药,她的抑郁症主治医师不在这里,然而她并不想回去治疗,这病……治不治不都是那样吗? 不管怎么样,只要能勉强维持她目前的正常生活就足够了。 她家里一大堆瓶瓶罐罐,叫医生接着按照这些瓶瓶罐罐开就是。 这个主治医师倒很是负责道:“用药这事儿一定要慎重,你最好再做个检查。” 白欢喜道:“不用,我这几天就要回去了,等回去了让那医生给我开,你先按照这个给我拿一个月的。” 她苍白的脸上木呆呆的,似乎保有死意:“没药……我会撑不下去的。” 第七十章 医生闻言道:“抑郁症是堵不如疏,有时候吃药吃再多都没有用,你要学会释放你的情绪,情绪发泄出去,比你憋着强。” 白欢喜挑眉,一双三白眼里明明白白写着嘲讽:“释放?释放什么?我的情绪全是负面情绪!一次两次还好,时间长了,谁愿意听。就算听了,也不过是敷衍的嗯嗯啊啊,挺没意思的。” “你可以来我这里做长期治疗。” 白欢喜呵笑道:“在哪儿做不一样?你这么说,不外乎是想多挣点钱,你老老实实这样说就是,说那些虚头巴脑的干什么。别看啦,有人给我治的,你直接按照原来的开药就是。” “剂量太大,长期以往,你会药物上瘾。”医生仔细看了看,道,“你已经有药物上瘾的初期症状了。” 白欢喜根本不愿意听人说话,只冷笑道:“不用说这些没用的了,开药就是。” 医生长叹一声,按照原本的开药给她了。 她走出去后,一旁的实习医生疑惑道:“赵医生,你不是说她这种情况不适合服药吗?” 赵医生道:“她讳疾忌医,只愿意吃药,她的用药量这么大,我怀疑给她开药的人不是想她死,就是因为她的情况已经不容乐观。她自己说自己是抑郁症。你想,得是什么程度的抑郁症才会需要大量的吃药。” 实习医生道:“这个用量得是重度。” 赵医生道:“对,这样大量的药,长期吃下去会死,如果我不开,以她现在的情绪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很有可能指不定现在就会死。” 赵医生沉默了一下。 现下不大忙,赵医生便讲起了从前,他说:“我曾经治疗过一个抑郁症重度患者,接手的时候,她的情况已经不容乐观,除了下意识的抗拒别人的接近,她几乎已经不会有任何反应了。病人亲属说,她不愿意与外界交流,封闭了自己,他们想尽办法也没能让病人说话,只能带她看医生,兜兜转转,没有法子,找到了这个科室。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开药给她吃,我告诉过他们,需要平时陪病人多说话,即便病人没有回应也不要紧。” “刚开始吃药很有效果,她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积极向上。后来病人家属告诉我,他们当时都认为,抑郁症和感冒是一样的,只要坚持服药,迟早会好。病人家属对此并不上心,只要病人一被抑郁情绪笼罩就喂药,时间长了,病人产生了药物上瘾,很严重,且病人情况一度恶化,求死之心很严重……但是没有人发现,直到病人一次性吞食大量的药,等病人家属回家的时候,病人已经因为大量服药,死去了。” 实习医生道:“她家里人没来闹吗?” 赵医生道:“来了。” 他看着棕木色大门道:“医生都是这样,不论是什么医生。所有人都觉得医生应该拥有百分百治好别人的能力,治好了是理所应当的事,如果治不好,便会引起医闹。” 第七十一章 他叹了一口气:“他们不会想,人的死亡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他们只会觉得是医生技术不好,是医生失职。” 这天底下哪儿有不死之人。 能救的自然救。 可有些,原本就担着风险,不一定能成功。 诸如抑郁症一类的心理疾病……更是一个长期抗战的过程,稍有不慎,全盘皆输。 赵医生顿了顿道:“他们来了很多天,我一直没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是我个人的行为,也是医院的要求。” 实习医生道:“后来他们没见到你,就没有来了?” 赵医生摇了摇头:“不是,很久之后,他们一家人都来了,不是来医闹的,就是想和我说说话。” “说了什么。” 还能说什么?说说死去的人呗。 然而赵医生没有说话。 他不愿意把太多的病人隐私告诉别人。 维护病人隐私,是医生的职责。 他虽然没说,然而他的记忆里却始终记得那一幕。 那是一家五口。 原本应该是一家六口的。 父亲,母亲,哥哥,嫂子,以及夫妻间的小儿子。 小孩儿很顽皮,在科室里跑来跑去,很是欢快,只是因为长辈之间太过沉闷的气氛并未发出往常清脆的欢笑声,他似乎隐隐的感觉到了什么。可他还太小,不过三四岁大,根本不知道这个家庭发生了什么,一向疼爱他的姑姑走了,对他来说,不过是去了远方。 他总以为,自己那位笑起来很温柔的姑姑会在某天下午,像往常出差回来一样,递给自己一个新玩具或者是一种自己从未吃过的糕点。 稚童年幼且无辜。 与此相对的是成年人的静默。 病人母亲眼眶还是很红,看着他,就像是打开了开关,瞬间盈满泪水,看着他道:“抱歉,赵医生,圆圆突然去世,我们有些接受不了,做出了过激的事。” 过激的事对医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只是,那时的赵医生对一家失去亲人的人实在是发不了脾气,只好摇摇头。 那位母亲道:“圆圆一向脾气都特别好,你说她怎么会就……” 说着说着几乎要抽噎过去,是病人父亲抱住了自己的妻子。 病人哥哥道:“抱歉,我妈最近受了很大的打击,所以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 赵医生只能摇摇头:“没事,斯人已逝,请节哀。” 病人哥哥张了张嘴,有些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是,还是道:“其实圆圆没了之后,我们才想起来要去查一查抑郁症是怎么回事。” 他顿了顿:“我们知道抑郁症,现在不很多都在宣传吗?某某某,得了抑郁症跳楼啥的。我们那个时候还和圆圆讨论,说这些人还真脆弱,一点儿事就跳楼了。” 说到这里,他愣住了,好久才讷讷道:“那个时候,圆圆说,也许别人是真的承受不了了。她那时给人扯了一大堆承受阀值什么的,我们那个时候笑她是小女孩儿心态,活的太精致,丁点儿事都能扯这么大。” 第七十二章 男人顿了顿,有些不知从何说起,却仍旧强迫着自己说。 他说:“其实现在想一想,圆圆应该早就表现出苗头了,是我们漠不关心,才让她走到这一步。” 他越说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激动的说下去,道:“最开始的时候,圆圆告诉我们,她可能得了抑郁症,我们一家都觉得她是不想工作了,想在家待着,才扯什么忧郁症,那病,多稀罕啊,人得了不就废了吗?可看起来,圆圆很正常的,怎么可能得那种疯病。而且那个时候,她们单位评职称,她在候选人中,可最后没评上,她那段时间一直有些情绪低落。我们家里人都轮着劝她,告诉她,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一次没评上职称还有下一次,总能评上的。如果实在不开心,请两天假就行。” “圆圆老老实实的在家待了几天,我们家里想,就让她休息几天就是。圆圆在家也不吃饭,她向来都这样,心里一不舒服,就不想吃饭,打小就这样。所以谁都不敢惹她生气,和她说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她不吃饭就算了,等到后面,妈说圆圆三天没有出门了,我们才有些担心,圆圆以往生气也就气个一天半天的,从没这么久过,我们进去了,就看见她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也不动,像个木偶一样。她从小生气就不许我们进她房间,谁要是进了,她就尖叫哭泣扔枕头,谁都受不了,都特别难受。” “这次进去不一样,真的,她不哭不闹的,要不是凑近了能看见她胸口起伏,准得以为她要死了。我们一家子兜兜转转的找了好些医生,看了好些科室,才来到你这儿。”男人顿了顿,露出个苦笑来,“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们家是死马当活马医。” 赵医生应道:“没事儿,没事儿,都这样。” 他一接话,死者哥哥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屋子人面面相觑。 死者母亲哭了好一会儿,歇了口气,才问道:“医生……你说,这抑郁症还是有救吗?” “现在医疗水平达不到,以后会有办法的。”赵医生顿了顿,道,“什么病,以后都会有法子的。” 死者母亲也是个知识分子,做出医闹的事儿,仅仅是因为接受不了自家女儿去世罢了,如今冷静下来,自然听出了赵医生的意思。 她擦了擦眼泪,泪汪汪:“抑郁症真的治不好吗?” 赵医生只能官方又客气的回答:“放宽心情,能由内而外的觉得人生美好,配合抗抑郁症的药,能够有效的延缓病情。” “就是治不好呗。” 赵医生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作为医生,虽然有时候他需要用善意的谎言去面对病人,可是,面对病人家属的时候,他一般都是直言相告,抑郁症是真的是治不好的,没必要骗人。 抑郁症吧,会反复发作,长期发作,谁也不敢保证哪一次发作的时候,病人就会死去。 第七十三章 信口雌黄是对病人以及病人家属的不负责。 那一家人见自己得到了答案,深知自己无理取闹下去也是没有用的,这件事情归根究底不是人家医生不作为,是他们自己没有把医生的话放在心上,即便他们闹下去,也不会再有一个女儿了,他们那个死去的女儿也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的女儿是因为他们的疏忽才死去的,假如他们愿意多关心关心自己女儿,万万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这一个事实足以将最坚强的人摧毁,他们只是相扶着走出了办公室。 走出办公室时,死者妈妈自言自语:“早知道……早知道,还不如信了那和尚的话,让她出家去……好歹还活着。” 死者父亲吹胡子瞪眼:“你胡说什么!” 死者妈妈也很气,还未走出去,便争论起来:“我胡说?我胡说什么?本来就是,当年那和尚说圆圆与佛有缘,适合出家做尼姑,是你不答应,觉得好好的一个家庭里面出现一个尼姑,太丢人了,你嫌丢人!” 只要女儿能活着,那些又算什么呢。 她只想女儿活着啊,面子!面子有女儿重要吗? 死者父亲气着拉她:“走吧,丢人败兴。” “你就嫌丢人,就嫌丢人!”女人大叫道,“你也嫌圆圆丢人,嫌她是个女孩儿,现在好了,不用嫌弃了,从今以后都没有个女儿给你了。” 女人气到先跑出去,死者一家人跟在后面,走最后的是死者的嫂子,这是一个一贯沉默的女人,同这整个家庭都格格不入。 赵医生没有说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来医院的家庭都有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众生百态各不相同,见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 那个女人在走出去之前,同赵医生说了很长一段话,这是她来后第一段话,也是威力很大的一段话。 她说:“圆圆她很想出家,她曾告诉我,她心如死灰,觉得这世上一切都索然无味,她一直在找一个可以能够平静心情的,却一直找不到。她有一段时间疯狂抄写佛经,自言如此,她的心才平静。她是如此相信自己,与佛有缘,那个和尚想度她出家时,她很想答应。可所有人都不愿意。后来她也就打消这个想法了。” 死者嫂子慢吞吞道:“圆圆曾经对我说:“我最初时想出家,后来想了想,不想了,我打算有个十几平的屋,不种花不养宠物,剃光头发,穿一切能让我感到舒服的衣服,不玩儿手机,安静的看看书,慢慢的抄书,不吃肉,不喝花茶,就很平静的过完这一生,有一个藤椅,没事就坐在窗子边对天空发呆。出不出家都一样。”” 死者的嫂子说完这话后,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不知道为什么,赵医生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然而他到底什么都没说。 毕竟与己无关。 第七十四章 活在这个世上,自己都自顾不暇,哪儿还有功夫去管别人,他已经尽量的去管自己的病患了,除此之外,他真的再无多余的力气去管别人了。 医者仁心…… 可大多时候,真的无暇。 医生不是圣人,救不了天下人。 就连佛陀不都说,不度无度之人吗? 没有一个人可以救得了天下人,人若不自觉,佛陀也难救。 这事儿姑且放下,然而没过多久,听闻那一家四分五裂了,尽皆离了婚,死者嫂子出家了,死者妈妈听说跟随那嫂子做了居士,一直生活在寺庙里。 如今赵医生再想起时,已经分不清,那位女子到底是因为想完成小姑子的遗愿,还是因为她本身也是抑郁症患者。 与精神上有关的病有很多,每一种都很难治,除却一些特别明显的病,几乎很多病,只要当事人不说,你便分辨不出来。 大抵正应了那一句话:成年人的崩溃都是默不作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全面崩溃。 不论如何,在没死之前就好好的活着吧。 22 白欢喜到了西昌,坐了很久的车,当她脚踏实地站在西昌的土地上时,她反而有一种不真实感。 她的身体并不好,可是我总爱东跑西跑,仿佛叫她长时间地停在某一个地方,会消磨她的灵气,会使她如同花儿一样枯萎。 她随便找了个住的地方,离湿地公园有两个站,放了东西,吃了一顿饭,她慢悠悠的走过去,走了两站地。 花了九十,进了湿地公园,一个人四处走一走,鞋有些挤脚,走了一会儿,便没了兴趣,她坐在听海处听着远方的海声,海水腥气夹杂着而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是让人觉得不是很喜欢,却又因为海风与海浪声,觉着就这样平静的听下去也很好。 身旁是三五成群的人,她早已经习惯自己独自一人。 有些东西虽然得不到的时候会一直想要,可若是一直都不到也就不想要了,谁有那么多功夫去念念不忘的想念一件事。 她闭着眼,觉得有些头晕,身体开始向前倾,她睁开眼,她身体实在是太差了,她坐在那里缓神。 约莫坐了十多分钟,才慢慢的走开,往远处走去,有一片芦苇荡,大片大片的芦苇荡,芦苇雪白,极大,远远的看着,好看极了,如同娉婷少女,轻摇腰肢,在靠近芦苇荡的地方,有石板铺成的石砖。 风微微拂过,芦苇荡荡。 于此时,生了幻觉,她看见有人在这一片芦苇中,伸出手抚摸芦苇,半转头,含笑问她:“这芦苇好看吗?” 她情不自禁的点点头。 于是,芦苇当中的美丽女子便俯身凑近了芦苇,认认真真的看着:“嗯,我也觉得好看。” 末了叹息道:“可惜不香。” 她只静静的看着女子,心想,芦苇能香吗,她也没听说过芦苇能香的啊。 女子走向她,走过她,一路向前,仔细盯了会儿小道两边的花,道:“这是什么花?” 第七十五章 女子仔细看了一会儿:“菊花,你看,这是波斯菊,这是雏菊,还有些我认不出是什么,总之,都是菊花,好看吗?” 她未答,女子已经自言自语道:“我觉着不好看,这花东倒西歪又寥落,跟寒酸到在城门口乞讨的穷酸秀才一样,叫人恨不得上去踩两脚,不好看不好看。” 白欢喜闻言点了点头,眯眼想了一会儿:“我还是喜欢大朵大朵的,花团锦簇,看着就热闹。” 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这才叫人觉着爽利。 她最是向往热闹不过了,却时常孤独。 这一生,独自一人的时间太多了。 多到以至于让人绝望,让人从心底眉梢里面便透露着寂寞与寥落。 在女子的带领下,她们往前走去。 前面有好几个观鹭桥,从小道两旁延伸出去,短则几米,长则十米,桥尽头根本没有任何防护,似乎一脚踏下去,便能够踩进冰凉海水里,将这一生的恩爱情仇尽数抛个干净。 人都死了,尘归尘,土归土,还要什么爱恨情仇。 白欢喜站得很近,几乎一脚已经快要踏进去了,鞋尖与桥边沿齐平。 她低头看着脚下,感觉有些眩晕,让她错觉自己快跌下去了,她看向远方,远方海浪不断的扑过来,好似在那墨黑深幽海水下,潜藏着什么远古怪物,一旦有生灵落下,便尽数吞噬。 说实话,她有点儿心动。 可最终还是放弃了。 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含笑看着女子道:“设计这观鹭桥的人也正是大胆,这种桥都敢设计出来,就不怕有人想不开,一脚踏进去出了事儿吗?” 女子道:“应该不会有人花九十块钱专门跑进来跳海。” 白欢喜含笑:“这可说不准。” 末了,她觉自己实在是没有情趣,竟当着别人说出这样的话来,便讪讪然收了话,不再多说。 女子指着远方:“没事儿,你看看那上面绑着的紧急呼救按钮了吗?如果有人跳海了,旁人看见这个,这周围就会有工作人员把他捞起来。” 白欢喜觉得这更加扫兴了,于是更加讪讪然:“这准备工作做的挺充分的。” 女子道:“可能这是因为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所以才没有修护栏吧,毕竟护栏修得再高,只要想跳海,总有办法的。” 两人不再多说。 白欢喜走到一个出口,出口处有不少小吃、酒吧、客栈。 她只是伸了一个懒腰道:“我好累,我们明天见。” 她坐公交车回去了。 宾馆里,她洗了澡出来,拿出药——那是治抑郁症的药,抑郁症严重的时候,病人会出现幻听幻视。 她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子,慢慢的将药放了回去。 她叹气道:“我知道,你是我的幻觉,可是,我太无聊了。怎么就只有我一个人呢?” “啊?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呢?”她入魔般的问着,然而无人可答。 …… 她看着房间,房间里有很多尖锐的东西,如柜子角、镜子,然而她看中的是墙上的插孔。 第七十六章 她伸出手,却在即将触碰到的时候松开手。 她终究忍住了自己想死的欲望。 死终究是容易的事,让人轻易的就能达成,似乎选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就能达成的事儿……还能体验一下自由飞翔,干嘛要死在这里。 死会很快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这么觉得。 大概现世太苦,就会疯狂苛求一了百了求个解脱吧。 她就跟蒙着眼睛的骡子一样,一圈又一圈,以为自己走过了很多地方,实际上,一直在柴房打转,见识过的山水美景,不过是心里妄想。 她脑袋前,一直有一支红萝卜垂着,不断的有声音告诉她,走下去,走下去这根红萝卜就是她的,可他妈的不想要了,不想要了不行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心脏已经破碎,沉浸在血水中,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事实上,很多时候,她都认为,她的身体应该和她的心脏一样破碎在血污中。 走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 于是明白,其实花开花落自有时,相逢,然后离开,寂寞始终是一个人的事。 她太寂寞了,以至于生了幻觉,而后,她就在这样的幻觉中沉沦。 所谓幻觉,所谓沉迷于幻觉,不过是因为现实当中得不到的东西能够从幻境身上得到而已。 人总是这样,充满了劣根性,自私又贪心,能够为了一根胡萝卜就闭眼往前走,倘若幻境里面有其他他们更想要的东西,他们才不管是不是幻境呢,只想要一脚踏进去,沉迷其中。 人啊,趋利避害的动物,永远在追逐快乐,抛弃痛苦。 在痛苦中磨砺成长的那是圣人,唯独圣人才会说出“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话,常人不想如此。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大任就交给那些不同寻常,博学又厉害的人去吧。 常人只想永远的脱离痛苦,在快乐中沉迷。 可是“如果不经历痛苦,又怎么会知道快乐是什么样的?”很多人都一再的强调这个观点。 可事实上……好吧,至少对白欢喜是这样的,当你痛苦经历的越多的时候,那一点儿甜便算不了什么了,只会让人更加的自暴自弃。 一丁点儿甜凭什么说什么拯救。 只会因为得不到而放弃。 她愤怒的扭曲的将电视遥控器砸在床上,电视遥控器穿过女子的身体,便越发的证明了女子不过是个幻影而已。 白欢喜愤怒又无措的哭了起来,她只觉得自己很是委屈,觉得自己好无能啊,什么事情都做不好,还一直受控于这种破病。 她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好像一直是不被期待的那一个,从小到大就没有人夸过她,她的自卑刻入骨子里面,所以等后来她的读者夸赞她的时候,她都下意识的不去看。 因为她害怕,害怕有一个人说她不好。 第七十七章 一百个人称赞她都比不上一个人的恶评让她在意,一百个人称赞她,她会快乐,可是,只要有一个人恶评,便会让她感到难过。 她或许是太在意别人的想法了,她深知这一点,却无力改变。 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可是想要改变起来却很难,不是都说理都懂,然并卵吗。 她很想大发脾气,将心中的怒火尽都发泄出去,可最后,她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床上,身旁躺着女子。 手机铃声响起,她没有接。 铃声响起了第三次。 她终于接通,她揉了揉眼睛。 电话那边是男人的声音。 “你在哪里,我想来看看你。” 她没有说话。 “你最近好吗?我给你打电话,你总是不接,我很担心你。” 林安然一向关心她,然而她和他纠缠在一起,就像被藤蔓紧紧缠绕住一样,让人疲惫。 她疲惫道:“林安然,我最近很累,你让我调节一下心情,心情好了,我会主动打电话给你的。” “已经半年了……” 白欢喜叹气道:“我知道。” 林安然知道她精神状况不大好,也不敢对她怎么样,他一贯是把她捧在手心里的,只要她不说要走的话,林安然还是对她很好的。 林安然听她这么说,只是叹道:“你要注意身体。” “我知道。” 林安然笑了两声:“你不向我说什么吗?” 白欢喜怏怏道:“我向你说什么?祝林总三年抱两,夫妻和睦,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林安然在电话那头收敛了笑容,一瞬间,他笑不出来了,他知道他们之间存在了很多问题,然而,他不能解决,无法解决。 他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宁愿抱着自己爱的人同归于尽,也不愿意看着她离开自己快乐。 他卑劣而自私,却不打算改变。 他干瘪的说:“你要快乐。” 他不知道应该对她说些什么,因为好像说些什么都不大对,他明明知道自己只有放过白欢喜,白欢喜的病情就会疏解很多,可是他不愿意放手,那就这样耗着吧。 是的,就这样耗着吧。 他快速的挂断电话。 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愿意听见白欢喜口中再吐出什么他无法承受的话。 白欢喜挂了电话,看着身旁的女人,不知道说什么。 她闭上眼。 第二天,她在邛海租了一辆自行车,自己蹬着。 一往无前,永无止境。 除却最热闹的地方,有很多地方都很空旷,即便骑着自行车,十几二十分钟也看不见人。 她的心也如同这场地般空旷。 她骑了很久,好似不将这浑身力气用尽便觉得难受。 等到了核桃村,她退了车,踩在实地上,才觉着自己脚轻飘飘的,有一种踩不到实地的感觉。 她歇了两天,腿部肌肉酸痛。 可是她实在不想再停下来了,倘若不将身上的力气用干净的话,很多事情就如同附骨之蛆一样跟着,在她的脑海中不断翻滚,她宁愿再次陷入泥潭,不想要这样。 第七十八章 她宁愿精疲力尽像一条死狗一样的躺在床上,也不愿意想那些让她感到痛苦的事情。 她太过痛苦了,却无法对着旁人发泄,仿佛就连发泄都是不对的。 逛完邛海,她不想留在这里,便离开了西昌。 她一贯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很是任性,她坐着车到了乐山。 乐山的乐山大佛因为人太多,并未成行,而是去了东方佛窟。 东方佛窟里都是与佛有关的,细提,像是写旅游景点文似的,她懒得厉害,没有好处的事儿,她是不愿意去做的。 她自嘲的笑着,倘若有人愿意出钱让她介绍一下东方佛窟的美景,那她倒是愿意的。 她随意走着,东方佛窟并不高,以她的身体都能爬完。 来乐山焉有不爬乐山大佛的道理,可她确实是没有去看的,有什么好看的呢? 她这个人,不论做什么都是放弃的特别快,她本是为了看乐山大佛而来的,可是头一天没看到,她第二天就不想去看了。 她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得到,若是第一时间得不到的话,她宁愿不要了,像那些将她想要的东西放到后面以提高她期待值的做法,她从来是不屑的。 因为每个时间段有每个时间段想要的东西,等到命运将她想要的东西给她的时候,焉知她得到的那个时刻会不会有了更想要的。 十二岁时想要的东西,二十四的时候能够买到,可是很有可能不爱它了。 她六七岁时候想要一个芭比娃娃,很想要,她十六七岁,可以给自己买芭比娃娃的时候,她发现自己不想要芭比娃娃了,有些东西,得不到的时间久了,也就不想要了。 从那以后,她就明白了,有些东西真的没有强求的必要,因为那些东西啊,你到最后是不会想要的。 你看,人都是贪心的,她永远会有更想要的,当你给她东西不是她当前想要的的时候,凭什么要求她对那些未来始终保持着热心。 所有正面的情绪,都像是一团火焰一样,终有会燃烧尽的一天。 都说啊,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可是啊,她不在乎有没有回响,她只是不想念念不忘。 她任性的在第二天坐公交车到了峨眉,徒步十二公里,到了定的客栈。 那是清音阁后面的一家客栈,环境清幽,前面便是清音阁,喧闹的人声清晰可闻,从阳台上看出去便可以看见。 她定的那个房间有一个小阳台,正好可以看见清音阁,朱墙斑驳,这里临近水源,峨眉山又时常阴天,水汽笼罩,连墙色上的艳色都消退不少,看起来有种深山古寺的感觉。 只是这清音阁中,来来往往不少人,倒也算不得清静。 她走出去,小阳台上有一个凳子,她随意的搭着腿,侧头看着青幽一片,竹林被风吹过,荡漾开来。 外面是阴天,刮着风,又靠近水源,她原本就肌肉酸痛的,在外坐了一会儿,便有些受不住了。 第七十九章 她腿着实很疼,便进屋躺着了。 因是山里,客栈每个房间备有电热毯,开了之后,很快就热乎乎的,她难得流了汗。 她闭着眼睡过去,因为疲惫,她平素四点过就会醒的生物钟使她六点钟才醒,她下床上厕所,腿酸痛,她不想再爬了。 她着实是任性的,说不爬就不爬。 第二天便休息了一天,饭也没吃,到了晚间,几乎胃疼,疼到蜷缩成一团。 她想,她这样不爱惜自己的人,疼也是活该。 她睁着眼睛,呆呆的看着阳台外面,阳台外面是被风吹得左右摇晃的树林,在黑暗当中张牙舞爪的,仿佛隐藏着什么魑魅魍魉,只要闭上眼睛,那些妖魔鬼怪就会进入房间里面将她吞噬。 她其实明白这只是她的幻觉而已,却依旧提心吊胆,夜不能寐。 她一直睁着眼睛,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只是约莫猜测已经很晚很晚了。 第三天,她睁开眼,看着躺在自己身侧的女人,沉默的下去吃了饭,而后回来,她认真的摸了摸女人的脸,亲了亲女人的额头。 她已经打定主意。 她这样的人有些倔强,倔强到有些固执的地步,她打定主意的事情很难再有所改变,而现在,她已经打定主意了。 她吃下药,静静的等待幻象破碎。 她自言自语道:“很抱歉,我很想留下你的,可是,人总是得向前看的。” 是的,她得活着,她得向前看,她不可能一直沉迷于其中。 她默默收拾着,不在乎身旁的人,她慢慢的往上爬,身旁女子如游魂一样锲而不舍,即便女子的面孔已经破碎斑驳,依旧紧紧跟在她身边。 一座峨眉山,她爬了一周才爬完,爬完之后,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居住的地方。 几乎有小半年没见,一切景物,熟悉而又陌生。 她挪动着酸软的腿上楼,在家躺了两天。 她的幻觉如影随形,没有一丝好转。 那个女人并没有因为她吃的药而消失,反而随时随地都在出现在她身边。 她忍了两天,最终还是去了医院。 医生说她病情加重,需要做长期治疗。 白欢喜想了很久,还是打算去进行治疗。 抑郁症未必每次都致死,然而,长期的低落,会让人陷入垂死挣扎的边缘,痛苦难当。 不一定会致死,时间长了,却一定会死。 她想死,可至少不能是现在。 人活着,总有所依仗期盼。 她还有所支撑。 她一个星期去两次医院,做心理疏解,顺带医生看看病症,有没有用不知道,至少她的作息规律了一些。 有人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她的消息,捧着《宫墙》的实体书来找她。 那人说:“我妈妈也在这里,她以前很爱看你的小说,我可不可以请你签个名。” 白欢喜在扉页上写:我在天上,透过层层白云看着人间,认认真真的挑着以后的妈妈,漂亮的,美丽的,有才华的,有气质的,每一个妈妈都很好很好。 第八十章 然后,我选中了今世的妈妈,也许她并不算绝顶优秀的妈妈,可我依旧觉得满心欢喜,她是我选的,我选她的时候十分开心,她已经很好很好了。 于是,我开心的来到她的怀里,进入她的肚子。 你好,妈妈。 以后请多多指教。 她说:“一不留神便多写了。” 女孩儿说:“没事儿,我妈妈看见这些会更高兴的,真的很谢谢你。” “没有关系。” “之前那件事情你受委屈了。” “什么?”她偏了偏头,笑了起来,“唉,我都忘了是什么事了。” “说起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白欢喜收了微笑,有些不悦,有些事儿,不该问的就不问,连这个都不懂吗?一天天的长着张嘴瞎叭叭,还觉得自己很不得了。 白欢喜明白自己现在情绪太大,不好,她什么都没有说话,直接脚步匆匆的离开。 她很少和别人交流,很多事也不懂,遭遇让她不爽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离开。 女孩子在她身后拍下她的背影,并且将她写下的文字拍了出来,发在朋友圈儿。 她配文道:我去看妈妈的时候,看见了欢喜,看起来她的状态不错,而且她还为妈妈写了这些话,她才不是那些黑子说的脾气不好性情古怪的人呢。她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本来想去问一问医生的,不过这里医生的职业道德很高,即便我去问,他们也不会告诉我的……【狗头】【狗头】【狗头】 她本来是小女孩式的炫耀,她朋友圈儿里却有知道她妈妈精神上有问题,因此知道她去的医院是精神病医院,因此,别有用心的转出去。 一时间,作家欢喜患有精神病的传言在网上流传着。 白欢喜原本不知道这件事的,可这事儿闹得很大,她的编辑看见了,让她不要出门。 白欢喜向来有职业道德,果真不出门。 偶尔有人敲门,她也是不开的。 她不上微博,至于她别的通讯软件上,没有人知道她就是那个最近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欢喜,加她的人,她也是不搭理的。 她其实向来就和他人缺少交流,即便长时间的不和人说话都是可以的。 倒是有人找她。 赵无乐在qq上同她说话。 这小姑娘一直把她当偶像的看,即便她很少回答小姑娘,小姑娘也时不时的为她分享一些东西,所以,白欢喜对赵无乐始终有几分容忍。 她是愿意包容这个小姑娘的,她希望这个小姑娘能够一直快快乐乐的长大,保留她生命当中那份天然的纯真。 赵无乐傻乎乎的。 她说:欢喜太太,我看见了网上最近流传的那些东西,请你相信,不论如何我们都会和你站在一起的 她说:群里也有人正在查,是谁传出来这次事情的,请你不要担心,我们会为你讨一个公道 她说:真是的,太太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还会有人恶意中伤呢!他们的良心就不会痛吗! 第八十一章 白欢喜明知道她不应该对这件事情做出任何回应,她现在做出的任何回应都有可能会成为一把匕首,最终成为悬在她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可是她想,她总将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那么这一次再将自己的生活搞得乱糟糟的有什么关系呢? 人生不过一死。 最差的结果不过就是死去罢了。 她期待着死亡,她对死亡无所畏惧。 她想死。 她回赵无乐:你想过没有,也许这些是真的,我的确有病,是抑郁症,所以需要去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赵无乐沉默了一会儿,上面显示的:正在输入中…… 显示了很久。 赵无乐很久之后才回答她:没有关系,抑郁症而已,大多数艺术家都会得这个病 白欢喜说:说是这般说,只是有时候我自己都在想,到底是艺术家里面得抑郁症的人多,还是因为抑郁症里面只有艺术家是最容易出名的 赵无乐:我无法回答,我只知道你很好,我们很爱你,所以如果有什么人想要对你不利的话,我们会为你战斗在第一线的 赵无乐:欢喜欢喜,群里的人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个热搜,你有抑郁症这个事情给我说了,可千万不要给别人说!!! 白欢喜眨了眨眼睛,合着就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呗,她这边儿还没有怎么的,那些她的读者就已经先忙活起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生出了一丝暖意。 就好像她并没有被所有人放弃。 她叹了一口气,回赵无乐:何必呢 是啊,何必呢? 何必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人付出这么多,她干的是钱货两讫的活儿——她写小说,出版社给钱,然后小说贩卖,她写出来的小说被别人看见了,他们是出钱购买她写的内容,这是一个很公平的交换。 既然是公平交易,那么为什么还要弄别的呢? 她向来不理解那些追星女孩儿的想法啊,尤其是当事情发生自己身上的时候,她更是觉得茫然。 一时之间,再无更多话可讲。 赵无乐锲而不舍的发qq消息:欢喜欢喜,你看见了吗?不要再说给别人知道了。 赵无乐:我们会解决掉的 白欢喜迟疑了一下,才发道:你们想过没有?以他们这么大的忘性,即便不搭理,过一段时间,他们也会忘记的,现在掺合进去只会让事情越演越烈 赵无乐在电脑那头愣了,白欢喜说的很有道理,网络上每天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情,即便白欢喜得精神病这个事情是最近的热搜,可是用不了三天,这件事情便会被被别的事情替代。 说实话,现在最好的办法恐怕就是像白欢喜说的那样,不去搭理,等这件事情的热度自己降下来。 赵无乐顿了顿,才敲击下几行字:可是这样的话,所有人都会觉得你是真的得了精神病 他们不是不懂应该让热搜这样子淡下去,但是他们不愿意自己一直追捧着太太,被别人看作是精神病。 第八十二章 白欢喜叹气,道:就算你们想办法帮我解释,可仍然会有一些人觉得我有精神病,当一个人闭上耳朵不去听的时候,哪怕你们再怎么说,都叫不醒他,你永远不可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何况……抑郁症本来就是精神病的一种……没必要去掩饰……就这样吧…… 不错,有些人是听不进去别人的话的,他们只是自以为是的相信着自己以为的真相。 赵无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了想,把白欢喜发给她的这句话截屏发到群里。 群里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她的忠实读者,也有些因为最近热搜而各怀心思的人,见状只是截屏保存。 这些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她的读者,一看见这些,立马就炸锅了,格外的心疼白欢喜。都觉得自家太太这么好,为什么总遇上这种事情? 他们气到口不择言。 赵无乐从里面挑了一句她觉得最有道理的话转发给了白欢喜:哪怕所有人都说你是神经病,但是只要我们去努力洗刷的话,总有人会不相信的。 白欢喜无意在这个问题上与他人纠缠,只道:随便你们吧。 这件事情虽然是因她而起的,然而她并不打算太过干预。 因为这些人——她的读者和不知真相的局外人都听不进去她说的话,那又何必白用功呢,他们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她内心里面很感谢这些维护过她的读者,这就够了。 她自己是不可能去辩驳的,因为她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一个足够理智的人,会在开始行动之前就放弃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何况,她的确是有抑郁症的,重度抑郁症,抑郁症本来就是精神病。 这一点毋庸置疑,没必要去解释去遮掩。 然而,没有人听得进去她说的话。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遇上的狗屁叨叨的事情太多了,谁能够保证自己精神状态上完全没有一点问题呢? 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精神疾病,只是看程度深浅罢了。 她纵然得了重度抑郁症,可她这辈子没有主动害过别人,即便有对不住别人的,那也不是她所愿意的,她凭什么要承受网络暴力。 是的,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网络暴力。 对于一个重度抑郁症到已经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的人来说,每一次被人讨论到自己,但凡有半点儿不好的评论,她都觉得像是对自己的一个讽刺。 她极度不自信,极度缺乏安全感,极度自卑。 她没办法去正常而积极的接受别人对自己的正面评价,而每一个负面评价都是压垮了骆驼的稻草,谁也不知道她会在什么时候彻底崩溃。 得抑郁症的人不一定是心灵脆弱,更有可能是一次他们遇上的事情太让人绝望。 病态的社会,各有各的毛病,谁也不能一锤定音,发誓自己说的就一定对。 单说白欢喜,白欢喜是不愿意沉浸在抑郁情绪当中,她愿意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的去生活。 第八十三章 然而抑郁症的反复发作像是她身上的枷锁一样,约束着她,将她束缚在原地,她无能为力。 在网络暴力的背后,每一个人都是帮凶。 当雪山崩塌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所有网民,都需要为那些被网络暴力逼死的人负责。 白欢喜捏了捏自己脸颊,告诉自己放松一些,事情还没有到达无可挽回的地步。 这件事情她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她不参与进去,至于别人愿意做点什么,要做什么,就不是她能够管的了。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应当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年纪小,不懂事,并不能够成为逃脱的理由。 如果年纪小,那就不要去作出选择,不要去掺和。既然敢做出那些事情,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个人一生做出的种种事情带来的结果,都只能自己受着,怨不得别人。 她知道那些人是为她好,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归根结底,他们维护的不过是他们自己心中那个奉若偶像的人,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偶像有半点儿不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明星饭圈的那一套逐渐蔓延到各个领域,作为粉丝作为读者,他们对自己的偶像指手画脚,并自觉自己是在为他好,并且他们觉得整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是真情实意的为自己的偶像好的。 只是,难道因为一句为她好,她就得下场吗? 白欢喜从始至终都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 所以一直以来没有人喜欢她,她接受的很坦然,以她的脾气,能够获得喜欢她的人很不容易。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她十分固执的想,除了她愿意去付出去改变的那几个人之外,别人怎么对她都是无所谓的。 她不是一个宠粉的人,如果不是出版社要求的话,她根本不会有微博,也根本不会和她的粉丝有任何联系,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写小说,安安静静的挣钱。 她关了qq。 躺在床上休息。 晚上醒来后,下去吃烧烤。 万幸的是,他不是一些真正的明星爱豆,所以尽管上了热搜,也没有像明星上热搜那样,几十辆车堵得门都出不了。 她根本就没有人堵。 她十分庆幸,庆幸这这些人没有打扰到自己吃烧烤。 她是一个欲念缠身的人,尽管大多数时候表现出来的是无欲无求,然而这样是很可怕的,因为当她的欲望一旦流露出来的时候,就必须获得满足,不然她整个人都会陷入无比暴躁的境遇。 好在没有人出来打扰她吃烧烤,她美滋滋的去吃。 她有些时候没回来了,老板却没有换,只是她女儿上初中去了,这个时候还没有下晚自习,因此并不在这里。 若说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大抵就只有这一点改变吧。 倘若她女儿在的话,那现在真的是什么都没有改变。 乍然间有一种游子归乡的感觉,就好像你离开了那么久,一回头还有人在那里等一样的温暖,尽管他们只是老板和食客的关系。 第八十四章 老板还记得她,见她来了,笑道:“老规矩。” 她摸摸肚子:“我今天想吃点儿别的什么。” 老板爽快笑着,递过菜单,道:“你看看。” 她接过,选了菜坐下,等着上菜,她低头耍着手机。 她安静的刷着微博。 她很少聊天,也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因此时常感到寂寞无聊。 寂寞无聊是每个现代人都会有的通病,生活在钢筋水泥里,每间房子小小的,像极了牢笼,一墙之隔明明那么近,两颗心的距离却又那么远。 白欢喜想,关她什么事呢,她就是想吃烧烤而已。 她正刷微博,赵无乐给她发qq消息。 赵无乐:【图片】【图片】 赵无乐:欢喜,你真的在那里吗?有人偷拍你,需要帮忙吗?我马上赶过来 白欢喜翻了一个白眼,没有回答,算了算了,她既然上了热搜,她自个儿也应该有会被别人偷拍的心理准备,也用不上生气。 她不动如山的坐着,慢条斯理的吃烤串。 有人进来点了烤串,人越来越多,几乎将小小的店都坐满了,他们看起来是在吃烧烤,可几乎都是在有意无意的打量她。 白欢喜心里明白,这都是来看她的。 老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没有读过太多书的中年妇女,平时最多用的软件是微信,即便用微信也是多发语音,打字对她来说都有点困难,微博那种年轻人才玩的,她实在是搞不懂,自然也不懂得什么热搜。 她虽然不明白这些,但是感觉店里面的气氛怪怪的,她偶尔抬头的时候也看得见那些人交头接耳的看着白欢喜,手上拿着手机拍照。 她是一个做生意的,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以和为贵,她总不可能为了白欢喜而冲出去对那些人说:“我这里不许拍照,你们通通的把手机给我关掉!” 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她只是在上菜的时候,走过来低声对白欢喜道:“要不然你打包带回去吃吧。” 白欢喜疑惑的看着她,她道:“这么多人在,我怕你不自在。” 白欢喜倔劲儿一上来,道:“我又没做错过事情,为什么要躲着他们。” 见她这么倔强,老板也不好说什么,说到底,她们也不过是食客和老板之间的关系,她一个外人管得太多不好,只好由随白欢喜去了。 白欢喜不喜欢成为众人的视线中央,然而她又觉得就这样一走了之,好像弱了气势,她是不愿意走的。 不多时,店外走进来一个高高的青年,长得很是俊秀。介于尚不懂事和成熟之间的男孩子,看起来似乎应该在上学,应当是上大学了。 那青年径直的走向她,她没有说话。 青年很是高兴,一点儿都不在意她的冷淡:“过去这么久,我终于在这家店又看见你了。” 白欢喜微微皱眉:“你是谁?跟我说这些话有什么用?” 李安有些可怜巴巴道:“我是李安,你难道忘了吗?我们在这家店见过面的。” 第八十五章 白欢喜看着左右明显对此感兴趣举着手机录像的人,心里难得有些后悔,她就应该听老板娘的话,打包回去吃的,而不是坐在这里,她单知道自己成了热搜,会被别人围观,却不知道自己会负责给他们提供一下茶余饭后的八卦。 她错了,她打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下来的,打从一开始她就不应该去治那个什么抑郁症,就不会惹出这些事儿了…… 她骨子里面是极其高傲的人,她不愿意在别人面前露出哪怕半分不好来,更不愿意让别人看了笑话去。 所以,即便她作为一个颜性恋,觉得这人长得好看,对他有几分好感,也因为这事儿而消磨了,她只是摇了摇头。 李安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既然如此,那么我们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李安,很高兴认识你。” “关我屁事。”她冷冰冰的回答,像极了高岭之花,又像极了高高在上的女王,任何人想要接近她都会被她一鞭子打在地上,没有人能够锲而不舍的走到她身边。 她一贯是不好接近的。 她的读者都知道,她有多不好接近,同那些和自己读者打成一片的作者相比,她真的是很不爱理读者的那类作者了,如果不是钱给到位的话,她甚至是不愿意去参加签售会的。 她就是这么脾气古怪。 可是她的读者始终都觉得这样的她很有魅力,他们喜欢见到的就是她这样不向世俗低头的模样。 哪个小孩不曾倔强过的高昂着头,哪个不曾觉得自己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生来便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 只不过后来遭遇了现实的毒打,不得不低头而已。 而在白欢喜身上,他们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白欢喜家境不好,颇有才学,一直走在文学这条道路上,笔耕不缀,最终凭借自己闯出了一片天。 他们在白欢喜的身上在白欢喜笔下都看到了当年的自己,那个倔强的不肯低头的少年和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不得不低头的自己。 白欢喜从无类型限定,什么风格的小说她都能够驾驭,哪怕她的小说里面披着恋爱温情的衣服,其本质上也是冰冷彻骨的现实。 她的小说总是这样看上去格外的现实,充满了残忍。 然而正因为这份残忍才招人喜欢。 生活当中从来就不是一望无际的甜,纵然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人,实际上也会有他自己的求而不得。 白欢喜的小说是招人喜欢的,她的人却不怎么招人喜欢。 每个人都受过很多委屈,所以都尽量的少让自己受些委屈,可是她这么傲,和她在一起的人不会感觉到快乐。 她的读者知道这些,可不曾看过她小说的人不曾了解过她,却是不知道的。 如果知道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发生她眼前的这些事情。 这些皆是奔着热搜而来的蹭热点的疯狂之人罢了,毫无理智,一心只有热度与流量。 第八十六章 他们不会在乎这件事情背后是什么样的,他们只关注于自己的粉丝数量。 白欢喜明白这一点,她向来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看这些人的,横竖这些人叫人觉得恶心透了。 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她从来不介意这些人沉浸在娱乐当中,朝生梦死,她只是很介意自己像个猴子一样的拿出去供人娱乐,她觉着恶心。 有那么一个瞬间,让她感觉自己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被校园霸凌占据的时代——校园霸凌分好多种,有的是殴打侮辱伤害辱骂,而有一种校园霸凌叫做忽视,不论做什么,别人都像看透明人一样,看不见她,不论她多么努力的想要靠近别人,甚至委屈自己迎合他人,为他人跑腿,却依旧不被接受。 班上有各种各样的小团体,可是没有一个团体愿意接受她,那些人只会后退,冷漠地抱着手看着她。 不论是在哪里,家里,学校…… 她得不到爱,得不到尊重,得不到一切的一切,自然从来没有安全感,自然觉得自己样样都不够好,自然觉得自己就像一条咸鱼一样,不管怎么翻身折腾,依旧是一条咸鱼。 她比绝大多数的普通人表现得还要普通,她一向这样笃定的觉得她表现得毫无才能。 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会喜欢自己,她总觉得是他们眼瞎了一样。 是的,她是白欢喜,她是欢喜,她写过很多书,她有很多的读者,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她依旧觉得自己是不受他人欢迎的人,她依旧觉得自己碌碌无为毫无用处,就连地上的野草也活得比她更有价值。 她是一个顶顶自卑的人,可越是因为自卑便越是因着那一份文人傲气,而显得最是自傲,于是,几乎是从内心里面便散发着抗拒别人接近的气焰。 每个人都是这样,年纪小的时候尚且敢提勇敢二字,可是年纪大了,便不知道勇敢二字是怎么写的。 她这样冷冰冰的在脸上写着生人勿近,别人也不是越挫越勇的勇士,怎么会靠近她呢?纵然有不怕死的人想要接近她,却也会在她这样的冷漠下逐渐选择放弃,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焰,很多人都不会为了别人而放弃自己心中的火焰。 她活该被放弃。 她不明白这一点,她只知道没有人接近她,没有人喜欢她,所有人都像看猴子一样的看着她,抗拒她的靠近,她是不被喜爱的,她是不被重视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再一次的认识到了自己不受人喜爱的真相,即便她写作文写得再好又如何,她那样古怪又别扭的性子,她只会从始至终的做个不受别人喜欢,被他人讨人厌的女孩子。 她永远不可能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娇娇弱弱或是温文大方,甚至连坚强独立她都做不到。 她就是一个糟糕的人。 不被她人接纳,被她人厌恶着。 她想,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她真的做不到的,很多事情她都做不到,她也想变得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受人喜欢,可她向来的性格极极了茅坑里面的石头——又臭又硬。 这样的她,不受他人喜欢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咔嚓”。 拍照声连同同时亮起的闪光灯,让她从那些痛苦的回忆中清醒过来。 她勾了勾唇,微微笑了。 她漫不经心的想,小时候的事情就不用太上心了,再说了,她为什么非要去迎合别人不可,不被别人喜欢就不被别人喜欢,多大个事儿? 正好她也不喜欢这些人,更不喜欢这个世界。 她二十七岁了,却还是像一个叛逆的少年一样,用全身的刺对抗着整个世界。 她有自己的一套逻辑,浑然天成,无人可劝解。 纵然有时候她也会觉得寂寞,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自我防护意识太过,以至于至今不被他人喜欢,可是很快她又会觉得,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招人喜欢,不受喜欢就不受吧。 反正,有的东西如果得不到的时间久了,后面再想起来的时候,也就学会了不再强求。 她不强求。 她一向对于活着这件事情并没有太大的积极性,所以对于活着所代表的那些积极向上的感情与欲望,她也一向是不上心的。 她慢条斯理的吃完最后几串烧烤,仰首望着李安,一般人做仰首这个动作时,气势都会落下来,显得温柔,没有什么攻击性。 可白欢喜就是白欢喜,与众不同,她即便做出仰首这个动作,也依旧透露出一股子的冷凝来,就像生活在平原上的,冰雪女王一样,高高在上,冰冷又凶残。 她嗤笑着,带着嘲弄道:“小朋友,你长得真可爱,只是啊,可爱归可爱,老阿姨没心情陪你玩这些游戏,你要是想找一个陪你玩游戏的,那么你是找错了。” 李安叹气道:“就算你记不住我,可是你还是喜欢喊我小朋友。” “毕竟你只是一个小朋友啊,你恐怕大学都还没毕业吧。”白欢喜扫了他一眼,笑道,“小朋友,如果你想谈这些爱情游戏,应该去找一个和你年岁相当的,如若不然,比你小几岁也是可以的,她们那个年纪的女孩才会整天沉迷于爱不爱的,像我这样的老阿姨可不喜欢。” 白欢喜自觉自己今天说的话已经够多了,她可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一点儿都不符合她那高冷的人设。 她起身付钱。 烧烤店老板松了一口气,感谢终于要结束这副奇怪局面。 白欢喜表面淡定,内心紧张,她还真怕她出去的时候被别人拦住,她可是头一回遇见这些的,享受大明星待遇,她是真有些不习惯。 事实证明,她完全想多了——她还没出去,就被拦住了。 路过李安身旁的时候,李安一把抓住她的手。 白欢喜吓了一跳,背后寒毛卓竖,却还能面无表情维持住脸面,道:“放手。” 李安固执的看着她,不说话,还未完全长成青年模样的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出一种毛茸茸的质感,像条大狗子,带点固执,带点倔强,看着眼前像是要抛弃掉他的主人。 第八十七章 白欢喜没注意,她的身心在别的身上,目光扫过一圈儿,将烧烤店里面坐着的人,那些人全都露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她心中很是厌烦这样被别人当猴看的,更厌烦把自己拖入这样境地的人。 该怎么做,怎么选,是她自己的事情,她完全不需要别人替她做决定,更不需要别人把她拖入各种的境地。 她讨厌一切强迫她的人,强迫她,会让她感到不舒服,而那些让她感到不舒服的人,哪怕关系再亲近,她也不想要,何况李安是一个陌生人。 她更加无所顾忌。 李安既然不放手,那她就让他放,她伸出另外一只手,掐住李安的手腕。 她最近状态不大好,很少码字了,所以指甲也留了起来,她的指甲薄且硬,像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样,稍微一使力很快就破皮了,血流了出来。 指甲再干净,仍旧带着细菌,细菌通过伤口侵入,疼痛感传来。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挥开手,大踏步的走出去,有人想学李安,想要拦住她,他本来就不高兴,被李安那样拦了一下就更不高兴了,任何敢稍微靠近他的人,她都只有冷漠凶恶的眼神。 她的面容的确是很凶的,吊梢眉,三白眼,颧骨过高,导致脸上的肉会有很深的痕迹,总之看上去就特别特别不好惹,总能够让人联想到读书期间那些严厉的女老师,那些严厉的女老师总是能够给人造成心理阴影的,她们也不打骂你,就是那样子站在讲台上看着你,冰冷的眼神,无情的话语就可以摧毁一个人所有的自信心。 原本想要蹭热度的人看见这一幕,都是不愿意上去搭理她,人们对于噩梦总是选择遗忘,而不是面对。 白欢喜这个形象简直就是他们的噩梦。 白欢喜走出去,怀里扑进来个风风火火的小姑娘。 小姑娘很好看,眉眼里带着稚嫩,那里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她这幅模样,总叫人觉得,她还有万千种可能。 白欢喜喜欢这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孩子,她看着她道:“你怎么来了?” 赵无乐傻兮兮的笑着:“我喜欢的太太被别人这样对待,我当然是赶来支持太太了……” “我不用……” 赵无乐无比认真的点头:“我知道你不用,欢喜,你一向都是这样的,人如其文的强大,你会怕谁呢?你谁都不怕。可我看在眼里,心很疼的,就算你不需要,我也想站在你身边支持你。” 白欢喜无话可说了,她向来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别人的好意,她呆了呆,才拉着赵无乐离开。 赵无乐傻乎乎的任凭她拉着,对赵无乐来说,能够跟自己喜欢的作者离这么近,还能手拉手的一起走着,这是梦里都没有发生过的好事情。 她很喜欢欢喜的小说,可以说,欢喜的小说一度给了她活下来的勇气。 欢喜写的小说基调是悲哀的,宿命里注定的悲哀,没有一个人是坏人,可是,总会遇见那些事情,无法回避,无可抵挡,于是,只能在那些事情当中沉沦,一点一点错过。纵然如此,欢喜的小说最后也会留给他人一线希望,总叫人觉得,好像生活并没有怎么糟糕。 赵无乐一度觉得自己快活不下去,可最后因为眼前人的小说而活下去。 这件事情她一直没有告诉欢喜,因为她觉得,这对欢喜来说并不重要,她曾经看过出版社对欢喜的采访,她一直记得欢喜说过的一句话。 当时,采访欢喜的人问:“欢喜,自从你的很多小说出版之后,陆陆续续的有你的读者写信到我们出版社,他们都提起了,你的小说带给他们希望。请问你是如何看待那些,因为你小说而获得活下去力量的人呢?” 欢喜那时候回答:“能够帮助到别人,我感到很高兴。生活当中总是有所痛苦的,然而这痛苦并不是我们选择堕落,选择去逃避生活的理由。就像我笔下的小说人物一样,不论前路有再艰险,有再多困难,都要活下去。我希望我的读者们也是这样,不要轻言放弃,也不要轻言死亡。” 那个一脸冷漠的女人说出来的话却再温暖人心不过了,那个时候,她就想,欢喜她还真的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那些因为她外表凶就放弃接近她的人,可真是吃亏。 她很庆幸自己喜欢的作者是这样一个温暖的人。 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个采访,她才决定写小说,她想像欢喜一样,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带给别人温暖,指引别人方向。 她心里有许多许多的话想告诉欢喜,可是到了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把她看成是神袛。 面对自己信奉的神袛,说些平平淡淡的琐碎事,好像都会有一种亵渎她的感觉。 她索性不说了。 白欢喜和她走了一截路,到了家,她叹道:“如果你想要回家的话,最好等一等,那些人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是不会那么快离开的。” 白欢喜没有开灯,她只是站在窗前往楼下望下去,那些人在楼下东张西望的,也许是想进来吧。 赵无乐闻言欲言又止,白欢喜没有注意,她正看着楼下。 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后,赵无乐最后还是问出了那句话:“所以我可以住在你家吗?” 白欢喜闻言回头看着她,自从离开曹女士之后,她就很少和其他人共住一个房间了,对于别人提出要同住的问题,一时之间,她竟然有些不习惯,然而,她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赵无乐高兴极了,几乎要跳起来了:“我就知道欢喜你最好了。” 白喜欢漫不经心道:“在你们这群小孩子眼中,最好这个词可以轮番的套在任何人身上。” 赵无乐想要反驳,可是认真的想了想,觉得白欢喜说的实在是太有道理了,她竟然无法反驳。 她讪讪然道:“你还真是犀利。” 白欢喜无所谓的笑了笑,好吧,她就知道自己一向是不讨人喜欢的,总是这么牙尖嘴利,谁会喜欢她呀!又不是抖m。 第八十八章 白欢喜道:“我懒得收拾房间,你看,你是和我一起睡还是睡沙发?” 她顿了顿:“你如果愿意自己收拾房间的话,你也可以挑一间房住。” 作为一个迷妹,还有比跟自己喜欢的人睡一张床更快乐的事吗?那当然是选择一起睡啦。 赵无乐欢快道:“我想和你一起睡。” 白欢喜没有拒绝,只是道:“我睡眠不好,和我一起睡,你动作轻一些。” 赵无乐开心的点头:“好。” 白欢喜想了想,道:“你既然在我家睡,今晚不回去……最好还是跟你姐姐说一声,不要让家里人太担心了。” 白欢喜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偏生她沉迷爱欲,她做不到六根清净,做不到斩断尘缘,她沉浸在欲望之中,她喜欢这欲望,这才是烟火人间,每个人都在为了欲望而拼搏而挣扎,那因为欲望而扭曲的灵魂,或许在别人眼中是极其丑恶的,但是在她眼中却是极度美丽的,能够带给她如同花火一样绽放的灵感。 这欲望人间实在是太tmd美妙了。 那欲望铺天盖地的编织着,编织出一层红火红火的藤席笼罩在天空上方,每个人的脸都被这欲望映如厉鬼。 她喜欢这毫不掩饰的欲望,喜欢这烟火人间。 众生皆苦,苦也有苦的过法。 这样的她,自然沉迷于感情——亲情、爱情、友情,什么都好,她想要一个人能够陪在自己身边,能够永远不分离,哪怕各自做各自的事情,那人也会等在原地,两人一抬头便可以望见彼此,她喜欢这样的陪伴。 可惜她命中六亲缘淡,一生无靠吧,从始至终她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她想拥有的一切总是没有的,于是羡慕着别人,嫉妒着别人,好在她本身并不是一个坏人,她不会因为嫉妒和羡慕就去做出什么丑陋的事情。 所以白欢喜的提醒也只是提醒而已。 赵无乐在她眼前,心却离她很远,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跌跌撞撞的想要走向自己的父母。 赵无乐捧上所有诚挚的感情靠近她,像极了小鹿。 她不懂白欢喜的心,却不妨碍她傻乎乎的靠近白欢喜。 她笑道:“好啊,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给我姐姐打电话的,家里都是她在管我,我有什么事情自然要给她说一说的。” 说完这些话之后,她又觉得伤了白欢喜的心,明明白欢喜是好心好意,她这么说出来倒显得白欢喜的关心是多此一举。 她心中有些懊悔,她惯来说话便是这么不经大脑,只管自己高兴,往日不知被姐姐说了多少次,她都能够振振有词的反驳。 可是一想到她刚刚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白欢喜,她心里面头一次生出了一种后悔,她觉得自己不应该那么做。 若不谨言慎行,这张破嘴迟早有一天会毁了自己。 她急忙补救道:“没想到你会记得我姐姐,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很久了,我没想到……总之多谢你提醒。” 赵无乐有一点儿小小的不开心,欢喜记自己的时候,她们见了好几次面才记住自己,怎么一次就记住她姐姐了呢? 她有点小小的嫉妒。 不过只是小孩子的嫉妒而已,两个都是她亲近的人,她也不会对她们做出什么事的。 她笑眯眯的开始给姐姐打电话,没接,她就安安静静的等姐姐打过来。 姐姐说过的,如果她打电话过去,姐姐没有接,那就是姐姐有事情,不用再打了,等姐姐有空的时候,自然会打给她的。 白欢喜看着窗外,窗外楼下人未走,她侧首看着赵无乐,漫无边际的想,啊,赵无乐和她姐姐真不像,又是真的像。 她姐姐和她长得太像了,纵然她姐姐比她大了好几岁,可是姐俩长得太过相像,若是不细看,第一眼看去,定然以为这两人是双胞胎。 然而,她们身上的气质太过不同,以至于即便她们拥有相同的样貌,也绝不会叫人认错——赵无乐是柔软的,天真的,即便浸染着痛苦,也如同被空气里面水分浸湿的老照片一样底色带着郁郁,但是丝毫不损她的美丽与气质,几乎叫人能够从老照片里咂摸出几分悠长腥甜的余味。 然而,赵无乐的姐姐眼中有一种永不服输的野心,那是赵无乐所没有的。 白欢喜近乎笃定的认为,赵无乐的姐姐必定会闯出一番事业来,哪怕她一无所有也会白手起家,挣下别人所比不上的家业来,因为她有这样的本事——她眼中有欲望,有野心。 这两者会让她抓住她能抓住的一切,她所拥有的野心注定了她不是一个甘于居于人下的女人,她会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一步一步的爬到顶峰。 她喜欢这样野心勃勃的人,不分男女。 她向来喜欢那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便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哪怕踩着别人往上爬都是可以的人,他们充满了生机活力和侵略性,浑身上下充盈着一种攻击性的美。 她曾经也很想做这样的人,可是后来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她一直在堕落,提不出一点儿力气去好好的做这些事情。 她对自己很失望。 她没有达到她自己的预期,自然是失望的。 因此,白欢喜自然对赵无乐的姐姐印象深刻。 等到赵无乐姐姐打电话来后,两姐妹说了几句话便挂了。 赵无乐笑道:“我姐姐同意了。” 白欢喜把一次性洗漱用品给她了。 赵无乐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会在家中准备这些东西。” 白欢喜被一句话勾起了回忆,她冷下脸道:“不该你问的事就别问。” 赵无乐闭嘴。 心中暗自懊悔,她总有一天会死在这破嘴上。 两人收拾好了,躺床上睡觉。 白欢喜睡眠质量不好,跟婴儿似的,一会儿醒一次一会儿醒一次,她原本以为自己身边有人,应当是睡不着的,加上赵无乐睡觉是个不老实的,辗转反侧,不一会儿手和腿就搭她身上了,沉甸甸的。 白欢喜想,她肯定睡不好。 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 她精神状况不好,保持良好作息很有必要。 第八十九章 哪知道闭上眼睛就睡着了,一夜无梦,睡的很好。 白欢喜一觉睡到早上十点,醒来之后,精力充沛,心情甚是美妙,和熬夜之后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尽再熟睡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她觉得自己现在的精神状态再好不过了,不是她说,她觉得她自己还能下楼走两圈。 她伸着懒腰出门,看见客厅里坐了两个人,一个是赵无乐,一个是李安,刚才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没有了,她很不开心,为什么她家里会突然出现莫名其妙的人。 赵无乐就算了,李安是怎么回事? 她的目光落在赵无乐的身上,不用想,也是这小妮子把他放进来的。毕竟总不可能是她自己梦游把人给放进来的吧。 赵无乐不明白她看自己干什么,冲她笑了笑。 白欢喜有火,然而她很是隐忍,她遇见过的糟心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每一件糟心的事情都要歇斯底里的发火的话,那么她哪儿有那么多力气呢? 像她这样的人,是连发火都感到奢侈的啊。 那样耗费力气的事情是对特定人才会有的,对自己不在意的人,又何必为他花那么大的气力呢。 白欢喜没有说话,耷拉着凉拖鞋走出去,洗漱完成后,看了看时间,招呼着两人出门,出门之前,她看见楼下依旧有人东张西望,想了想,一人戴了个口罩,从另一个出口出去了。 出去后也没走远,白欢喜迫切的想要摆脱这两个人,因此在楼下肯德基点了份全家桶,打算吃完之后就撵人。 快餐时代,各过各的吧,哪儿有那么多时间可消磨。 李安看了白欢喜一眼,吃了起来,赵无乐拿着薯条吃,女孩子为了减肥,是不愿意吃太多高热高油的,奈何白欢喜是个直女,又很自私,她才不会去注意小女孩儿的心思,啥高热高油减肥啥的,这都不重要,只要是顿吃的就行。 白欢喜静静的看着他们,动也不动。 李安放下鸡翅,讪讪然道:“你怎么不吃。” 白欢喜心想,我本来就不想吃肯德基,只是想把你们尽快撵走而已。 她毕竟是个成年人了,总是有一种蜜汁心理,好像不给别人吃一顿饱饭,就把别人撵走是不道德的行为。 她想了想,道:“我小时候想吃肯德基,家里不让,就各种借口吧,即便买了,都要分出去,我心里不乐意,我的东西干嘛要分给别人,可是不分的话会被批评教育,太麻烦了。幼年时得不到的,会在成年后疯狂反弹。所以我上大学后,有一个学期,每周去吃全家桶,维持了一段时间,吃到想吐,我现在不再想吃肯德基了。” 她笑着说出的话,让面前的两人食不下咽,不论真心或是假意,大多数人会为了别人身上的痛苦而感到难受,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说这种事情,确实是太影响胃口了。 她说的话让别人心里闷闷的,很不好受, 有些事情经历的时候,不觉得痛苦过,后来提起的时候也不觉得痛苦,只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白欢喜是真的觉得发生在她身上的这些事情并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不论在多么好的家庭中成长啊,获得多么优秀的教育,有多少钱,他的生命当中也必定是会遭遇痛苦的。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求不得。 既然每个人都会遭遇痛苦,那她就不是独一无二的了,那就更没有必要对自己的经历感到痛苦。 李安顿了顿,问道:“那你为什么还来肯德基。” 白欢喜笑了笑,她虽然颧骨很高,但是笑起来的时候显得很温柔,有一种特殊的美丽。 白欢喜啊,经历的毒打的太多,不敢温柔。 她曾经被冷漠以待,于是举起全身的刺,面向这个世界,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走不出去,如果没有那么多痛苦,她原本也可以温暖得像七月间的太阳一样。 然而这世上是从来没有如果,所以白欢喜一直生活在凛冬。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 赵无乐道:“欢喜,一会咱们去逛街吗?” “我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逛街。” “噢。”赵无乐闻言不再说话。 白欢喜心中暗暗叹气,她可能真的不太适合和别人交流。 对正常人来说,如果有人邀请你逛街的话,你又愿意和眼前的人做朋友,最好的办法就是答应下来。 可她真的觉得和女孩子逛街太麻烦不过了,简直是在受折磨,女孩子们总是在不停的试来试去试来试去消磨时间,却很少买。 有什么可试的呢? 白欢喜是真的不明白,她买东西的时候,更多的像个男人一样,看重了,倘若那东西又不坏的话,便会直接拿了就走。 她是真真切切不爱和女孩子逛街的,她本来想解释,可又觉得她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呢。 两人都被她堵了话头,又无话可接,索性低头咬着汉堡。 出了店门,各自分散。 白欢喜双手插兜,慢慢悠悠的晃着。 赵无乐看着她的背影,好心好意的安慰李乐:“你不要在乎欢喜的态度,她向来都是这样的脾气,任性得很,但也很可爱,不是吗?” 李安笑得阳光:“当然。” 赵无乐笑了笑:“欢喜是这样的,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好接近,可若是你非要靠近她,她也不会拒绝的,她好像从来不懂得怎么拒绝别人。” “哦,这样吗?”李安笑的意味深长,“真是多谢你了,不然的话,我也不知道她还会有这一面。” 赵无乐感觉他这个话怪怪的,就好像眼前的人才不是什么好人,而是一条恶毒的毒蛇,隐藏在草丛中,盯着猎物,等待着发起致命一击,可若是仔细看去,李安身上确确实实是一种阳光男孩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叫人看不出来不对劲。 她木然的看着李安发呆,她想,她一定是被害妄想症又犯了,才会觉得眼前的人不是什么好人。这世上哪有人人都是坏人的呢?不行,或许,她应该再一次去看看医生,然后吃药。 第九十章 她笑了笑:“不用谢,我看见你也很喜欢欢喜,我很高兴,欢喜那么好,很值得去爱的。” 李安笑道:“她的确值得去爱。” 赵无乐心想,这人说的话,怎么老叫人觉得奇奇怪怪的,听在心里一点都不舒坦。 她不愿意再说下去,而是道:“好了,那我先回去了,我还有事情呢。” “再见。”李安客气的告别。 赵无乐离开后,他咂摸着赵无乐说的话——值得被爱? 他玩味的笑了笑。 好一个值得被爱。 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什么时候值得别人去爱了,倘若真是这样,岂不是太过可笑,那这天底下的小三岂不是都值得被爱了,不过说来也是,如果不值得爱的话,他那个姐夫怎么会死心塌地的和这女人在一起这么多年。 他意味深长的笑着,女人啊,别看长得怎么样,勾人的本事倒是一等一的好。 他漫不经心的想,也许是因为家花没有野花香的缘故。 白欢喜不知道这人接近他是心怀恶意,横竖别人怎么对她都不重要,她自己就已经先斩断了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她冷漠的踏出这个世界,站在边缘,自成一个世界,冷漠的对除她以外的任何人都抱有防备。 不可否认的,她的防备心理的确很重。 而她也的确如同一个刺猬一样,但凡想接近她的人,必定会被她身上的刺所刺伤。 甚至,即便她接纳了别人的靠近,那个人也依旧会被她刺伤,他仿佛全身都穿着拥有尖刺的铠甲。 全是软肋,全是铠甲。 她这样古怪而别扭的性格是多方面汇聚而成的——先天的性格,后天的教育,后天的环境,这些汇聚在一起,汇聚出了一个性格古怪的怪物。 年少的时候,她时时刻刻期盼着有人能够伸出援手,将她拉出泥潭,她期待着被拯救,可是一直没有人来。 没有就没有吧。 她也不需要了。 就这样在烂泥里面生活也挺好的。 说来也很是奇怪,她一次又一次的给别人带去希望,自己本身却是一个生活在泥泞里面的怪物。 啊,人生啊,还真是嘲讽得可笑。 她在这附近走了走,约莫走了近两个小时,就因为呼吸不畅而回房了。 她的身体不好,精神状态也不好,总之啊,一切都糟糕透了。 她漫不经心的想,今天的状态还是不错的,至少能够下来走两个小时,平常她连出门都觉得费劲。 回到房间后,打开手机,看见三个未接来电,那是编辑打来的。 联系方式有很多,一般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事情的话,编辑是不会用电话进行联系的,而是会选择qq等通讯工具,她并没有打回去,而是先上线看一看编辑给她留言没有。 果真是有留言的。 白夜:愉情公司针对你最近上热搜的事,希望你能去片场探班并发微博,引起舆论。收到后请回复 白欢喜对此倒是不以为然的,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讲究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的。所有的宣传策略几乎是将其所能够表达的东西全部堆砌出来,然后按到你脸上,让你观看记忆,唯有这样你才会记住有关于他们的信息。 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那么只能够抓住一切,尽可能的蹭热搜。 愉情公司要利用这一点,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白欢喜答应了。 还是那句话,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她回复:我知道了 白夜:ok 谈话到此为止。 只是工作关系,没什么事好说的。 她退出页面。 手机响动,有人打来电话,她看着显示的名字,顿了顿还是接了电话。 没什么不能接的。 电话那头的人难不成还能吃了她? 事实上,电话那头的人非但没有骂她斥责她,反而温柔的和她说话。 “欢喜,我见网上说你……怎么,你最近的状态不好吗?” 白欢喜冷哼一声:“和你在一起之后,我的状态就没有好过,你若是肯放过我的话,只怕我的状况就好了。” 电话那头温柔道:“好了,别孩子气了,说这些没用的话,你明知道这些事情是不可能的。” 白欢喜心说,是啊,她当然知道说这些是没有用的,电话里面的那个人可不是一个会为他人而慈悲的家伙,可是她能够怎么办呢?她真的是陷在泥泞里面不出来,也没个人拉,纵然她自己努力的想从那里泥泞里面挣扎出来,那泥泞里面总会生出各种的手把她再拖下去。 她这一生活着已是不容易,为什么平时这些人不肯放过她?明明她已经不断的减少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为什么这些家伙她还是摆脱不了? 因为早睡早起而出来的好心情被一个电话就给打破了,这就是抑郁症了,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不开心。 白欢喜却很清醒的意识到,所谓的因为抑郁症而不开心,只是一个谎话——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 她不开心,是因为主要问题没改变,想得到的一直得不到,于是整个沉浸在苦水里,偶尔露出头来,也会很快被苦给吞食。 所以,根本问题不解决,情况就会一直反复,即便短暂的开心,也很容易因为别的破事儿爆发,可能因为公交车来的迟而不高兴,天气比昨天冷而不高兴。 与其说她性格古怪,动辄为小事而不开心,不如说,她在为她无力改变解决根本问题而生气——她无法逃离这个男人,她也无法去解决和曹女士相处之间存在的问题。 这世上有很多能够给她带来伤害的事情,可偏偏她对于那些事情束手无策。 纵然不去听不去看,那些事情带给她的无力感并不会减少。 她脸色变得很苍白,放开了手机,将手机丢在一旁,缓缓的靠着沙发坐下来,沙发形成犄角,将她团团围住,她侧身趴在沙发上,一种盛大的寂寞和委屈包裹住她。 她面无表情,整个人都变得痛苦不堪。 她开始不断的干呕,即便是干呕,她那个动静也似乎是要将她的整个心脏都给呕吐出来。 第九十一章 可即便她干呕,她也呕不出什么的,昨夜吃的烧烤已经消化,今天还未吃任何东西。 啊,恶心,真是恶心。 因为干呕,逼出了生理性泪水。 她觉得可笑至极,慢慢抹去眼角的泪水。 她坐在地上,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的精神很疲惫,身体状况也很差,导致她一旦入睡,睡得很快,然而她睡觉是真的睡不踏实的那一种,每隔几十分钟一个小时就会醒来一趟,纵然醒来,脑袋也极为昏沉。 反反复复,昼夜颠倒,痛苦不堪,想要寻死,不能寻死。 白欢喜醒来后,依旧沉浸在痛苦中,不断干呕,她实在是太过难受了。 她的心如同不断燃烧的荒野,明明空无一物,却仍然因为愤怒而不断的燃烧着,似乎要将那一片荒野上的东西都燃烧殆尽,要将那些石头泥土以及玻璃渣一同焚烧干净,要将她那颗心炼成钢铁。 那么痛苦,却没人问过她愿不愿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内心天真柔软,开开心心的去做个小孩子。 然而究竟是妄想。 这世上从来没有人保护过她,替她撑起过一片天,所以她就只好自己站起来,自己处理这一切事情。 昔年有诗人作诗《致橡树》,那是她年少时最喜爱的诗歌。 那个时候,她向往这样的爱情,比起偏爱,她更喜欢平等而尊重,能够并肩而行,风里雨里,并肩而立,互相支持,甘苦与共。没有凌霄花,谁也不需要攀附谁,各自有各自的事可做,不必将一生交于别人。 后来,她等不到,又经历了太多事,便改变了想法,便变成了那种老子一个人经历了生命当中的痛苦,为什么还要再期待别人的到来呢?自己就能够撑起一片天,有你也行,没你也一样。 再后来,被生活打压,发现撑起一片天太难了,还是做个废物简单。 她真的不想努力了,因为努力也改变不了什么,就感觉自己再努力,别人一伸手,就可以把她拉下去。却又十分明白,如果不努力,别人不伸手就得陷在烂泥里。 理智在搏斗,一个说就这样陷在烂泥里面也挺好的,另外一个说怎么可以自甘堕落呢? 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举着宝剑能够自己屠龙的女孩了,她现在只会蹲在原地等待别人来拯救。 真不好。 怎么可以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别人身上呢?这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如果对一个人怀有的期望值太大,注定了不是她失望就是他太累。 白欢喜曾经遇上一个人,让她心甘情愿的伸出手跟他一起走,可最后那个人选择了别的,她就那样孤零零的蹲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慢慢的,声音含糊的念叨着——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她眼泪汹涌澎湃的流出,她感到切骨的痛苦。 她睁着眼,在黑暗里枯坐,既不想开灯,也不想吃点儿什么。 她丧失行动力,没有意愿好好对自己。 腹中饥饿,然而正是这饥饿的疼痛,反而让她感觉到自己存活着。 疼痛才能感觉到活着。 她在黑夜里露出一个疯癫又古怪的笑容。 大多数时候,精神状态出现问题的人并不像电视剧或者小说里面演的那样疯癫,那样的想去报复社会,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个普通又平凡的人,普通平凡到可能会在生活当中与你擦肩而过,会在公交车上相遇,那样的普通又平凡。 他们的外貌看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了,然而他们在生活当中却不断的忍受着绝望带来的痛苦,在绝望当中沉沦,到最后全然崩溃,选择自杀,他们不曾伤害别人,就连伤害自己都是不断的鼓足了勇气。 有的时候,活下来比死去更困难。 有对夫妻为出生三周就夭折的孩子写了墓志铭:“墓碑下是我们的小宝贝,他既不哭也不闹,只活了二十一天,花掉我们四十块钱。他来到这世上,四处看了看,不太满意,就回去了。” 这些人也是一样的呀,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这个世界不大好,他们强迫着自己容忍下来,想着也许以后会好的,可是他们没有等到会好的那一天,于是只好选择离去。 白欢喜活着,不代表她比那些人坚强,只能代表她暂时还不想死而已,她还有自己未完成的事情。 她坐在地上,屁股生疼,彻夜不眠,直到天亮。 白欢喜睁开眼的时候,头疼的厉害,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她时常如此。早已习惯,她总是在彻夜通宵之后,困顿睡去,一觉睡到自然醒,她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的。 她面无表情的洗漱,打算出门。 然而走到门口,她却开始木然的发呆,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可是就因为她这样脑袋里面一片空白,反而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 她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也许是一分一秒乃至一个小时一整天,那又怎么样呢? 浪费时间多么快乐的事情。 浪费可耻,然而却很快乐。 她站在那里,木呆呆的没有反应,让人觉,得好像如果没有人喊她的话,她可以在这里站到天荒地老。 第九十二章 她站了很久很久,才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 那是一张很年轻的脸,年轻人很好看,也很阳光,她觉得很面熟,就像见过很多次,却丝毫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她觉得眼睛酸涩,就像一个在黑暗里面待久了的生物初次碰见阳光,而后被阳光刺伤了眼睛。那样的难受。 冥冥之中,她听见有人说,就是这个人了。 这个满是阳光的男人,一定能够救她出泥泞,可是,她想,何必呢?就算可以救她出泥泞又怎么样呢? 很多年前,她也以为那个男人可以。 可最后,救她出泥泞的人是他,推她入黑暗的人还是他。 那样难受的滋味儿,她不想再尝第二次了。 砰的一声,她关上门。 面无表情的面孔上眼泪默默的流出,她偏头愣了一下,蹲在地上,抱住自己。 她想,真糟糕,她的状况可真不好。 见到一个人就想缠上去,太贱了。 她缓了好一会儿,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双眼不再红肿,这才打开门。 青年并不靠近,而是站在原地,笑道:“我叫李安。” 白欢喜没有说话。 李安叹了一口气道:“明明咱们昨天才见过面的,你又不记得我了。唉……你不记得我,可我却记得你,我很喜欢你。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是在烧烤店里见面。” “我不记得。”白欢喜关上门。 她想起来了,这个叫李安的人,好几次都出现在她生活中,不止一次想要接近她。 她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渴望有人接近她,但是又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她沉默的站在门后。 李安却温柔的笑着道:“没有关系,你不记得就算了,就把这一次当作我们初次见面,好吗?你好,我叫李安,第一次见面,请多指教。” 隔音并不算好,声音透过门,依旧传了进来,她退后了一步,紧握的手反而松了一些。 她再次打开门:“你要怎么样才走?” “陪我一起走一走吧。”他诚恳道,“一直关在家里,整个人都会发霉的。” 她说:“陪你一起走一走,你就离开。” 李安点点头。 两人在楼下走着。 白欢喜原本只想和他在小区里面走一走,毕竟小区外还有那些人,麻烦的很,她不想和那些人打交道。再者,她想尽快的摆脱李安。 她一个人生活的时间长了,生活作息早已经固定下来,稍微有所改变,就会让她内心恐慌,她不想李安那么接近她。 不与他人接触,不用去在乎别人,自顾自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才会让她感到安心。 她本来想快点打发走李安,却在李安不断的引导下,出去吃了一顿饭。 李安并没有吃太多,用他的话来说是他本就吃过的,他如今不过是为了让白欢喜吃饭而已,长期的饮食不规律对身体不好。 白欢喜,没有说话,只是沉着脸,不断的往嘴里面塞着米饭。看起来好像生气极了,可实际上不过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认真的关心过她的身体。 所有人都浮于表面的告诉她,你要好好吃饭,你要按时休息。 谁不知道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些事情谁不知道呢? 大道理,谁都懂的。 每个人啊,都是那样的忙碌,能够抽出空让别人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已经算得上是挚爱了。 可她这人素来没有自觉性,纵然被人嘱咐着要好好吃饭,但是没有人盯着的话,她只会听随自己心意,高兴怎么来便怎么来。 她时常作贱自己身体,并且不觉有什么不好。 有一个人能够这样子认真的对待她,他内心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但是她早已经忘了应该和别人怎样正确的相处。 她只会两种反应,一种是敷衍的嗯啊哦,一种是语出讽刺。 该怎么好好的和别人相处呢,她不明白。 是的,她不明白。 多可笑啊。 她笔下有万千人物,万千人物身上皆是不同的性格,她将那万千人物都塑造得很好,可她本质上却是一个社恐患者。 这世上的事总是这么有趣的。 一个聋子是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被后世歌颂;一个抑郁症写出温暖人心的文字,写“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一个社恐,写作上人物塑造的却是最好的。 这世道多可笑啊,真的是将诙谐的讽刺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个世界可真是不大友好,冷漠无情恶劣的像一个孩子——任凭心意,随意打砸,毁坏一切美好的东西,看着众生在炼狱里挣扎才觉得有趣。 她吃完饭,很撑。 她喝了一口汤,才慢慢悠悠道:“小朋友,你靠近我,关心我,我很感谢你,不过你有关心我的这个功夫,倒不如去关心一下你的父母,实在不行,关心一下你的亲戚朋友也是好的,没有必要把精力放在我一个陌生人身上。” “可是他们让我感到痛苦,你让我觉得快乐。” 李安在心里补充到,伤害你,的确让我觉得快乐。 白欢喜看着眼前的青年,青年眼中有光彩,那光彩夺目,几乎叫人心动。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苍白无力——一如她这个人,从骨子里就透着无趣。 如果,身边的人注定要离开的话,那就索性从一开始就不要,免得后面伤心。 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李安:“小朋友,算了吧。” 她转身走出去。 她不爱打扮自己,于是常常是一头披散下来的长发,过于宽大的上衣和极松的裤子。 她二十七岁,还过得像十七岁一样。 或许是因为这些年来,她停在过去的岁月,心智并没有成熟,连带的,她脸上也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她的外貌尚且年轻。 如果她不说的话,别人也只会是以为她是二十四五,她脸上尚且没有生出皱纹来。 女子一旦过了二十五岁,尚且不保养的话,就会以一种速度衰老下来。 可她没有。 她虽然被抑郁症不断的折磨着,可从她的外表却是看不出来的。 第九十三章 白欢喜习惯了对自己进行否定,她身上其实有很多优点,可是她总是觉得自己还不够好,她将自己的缺点无限放大,以至于遮蔽了她的优点。 她太自卑了。 那种自卑难以抹平,导致她不论获得多少在别人眼中的成功,都无法让她抛去自卑,她一直都觉得不够不够,一直都在逼迫自己。 总有一天,她会自己把自己给逼上绝路,无法回头的绝路。 白欢喜吃完饭后有点儿撑,又不愿意回去,索性找了一个公园坐着。 李安慢悠悠的回家了。 女人嘛,都一个德行,要什么给她们什么就好了,很容易上钩的。哦,当然,这远远不够,还需要一些小小的手段,不过这并不重要。 面对一个感兴趣的女人,男人得像是钓鱼一样,进进退退,掌握方法和技巧,那女人很快就会上钩的。 他笑了笑,女人啊。 青年一生平顺,含着金钥匙出生,高高在上,想要得到的尽皆可以得到。 由来只有他不想要的,没有他得不到的。 白欢喜? 似乎有些麻烦,像她这样的老阿姨,就跟一个蚌壳一样,想要打开,的确需要费点劲儿,可打开了,不还是任人妄为吗? 女人啊。 第二日中午,白欢喜打开门想要出去的时候,又看见李安在外守着。 她皱眉道:“你怎么又来了?你昨日说了,陪你走一走便会离开吗?” 白欢喜皱了皱,吐出四个字:“恬不知耻。” 李安便索性恬不知耻的笑着:“我昨日说了我会走,可我没说今天不来呀。” 白欢喜不耐烦和他扯皮,也就没说什么,关上门。 她不想和李安有什么以后,她现在这样的生活很好,不需要改变。 恰逢编辑白夜询问她去片场的事,她索性就买了机票飞b市,远离这里也好,没了那些想蹭热搜的人,也没有想要靠近她的人。 她松了一口气。 她坐飞机的那种,带上了她的药,她也不知道这一次要待多久,如果是长期的话,最好还是把药带上,免得在别人面前突然情绪崩溃,疯疯癫癫的。 丢人。 她住的地方是《良妃传》剧组订的,为了拍摄方便,他们包下来一家酒店,剧组里人来来去去的,加上她又是小说原作者,旁人还是要给三分面子的。 白欢喜精于人情往来,仅限于写小说时,小说里,他笔下就没有笨蛋,各个皆是聪明至极,自对于阴谋诡计这些更是手到擒来。 可惜的是,白欢喜也在现实生活中,在人情往来当中,简直就是一个绝顶的大笨蛋。 她是真的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从善如流的住了下来。 头一天住下来洗个澡,好好的养了精神,第二天便去拍摄地和几位主演拍了合照发在微博上,便关了微博。 她才不管引起了什么轩然大波,对她来说,她仅仅是完成了一项任务。 她近来不想码字,便无事可做,索性在拍摄地待着。那些主演知道她是原作者,对她倒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来,她反而松了一口气,旁人如果对她太亲近,她反而会不习惯。 她在剧组待着有一个星期,倒遇见了大卫。 大卫三十多岁,很爱笑。 不论他笑不笑,骨子里都透露出一股子优雅,那是金钱堆砌出的气质,旁人很难有。 然而,事实上,她并没有认出大卫,而是一直跟着大卫的那个女翻译认出了她。 大卫是来探班的,一来是因为愉情公司是他家开在海外的分公司,而他正好近两年内会负责这家公司。 白欢喜的小说就是这家公司负责投资拍摄的。 所以两个人会遇到是再理所当然的事了。 二来,二来是因为女主演是他的情人,来看看自己情人并没有什么不对。 当然,这些消息都是很后来剧组的人聊八卦的时候,她才听见的。 此时此刻,白欢喜并不知道这一些。 她只是看见一个外国男人从车上下来,身边跟着一位女子。 女子负责交涉。 不久之后,导演便宣布了暂停拍戏,演员都围上去和他说话。 白欢喜见无事可做,便回酒店了。 横竖无聊,打开电脑,开始码北极那本,她想了想,取了一个庸俗的名字——《北极光未散》。 一个下午,键盘敲得噼里啪啦的,很有节奏感。 码了一万字后,她饿了。 脑力劳动消耗体力。 她出去打算吃东西,正好看见了那女人从外面回来。 那女人见是她,笑道:“欢喜,真的是你啊。” 白欢喜不动声色的发出了疑惑:“啊~” 啊这个字非常的精妙,根据音调的不同,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意思,短短的一个啊字,把能问的都问完了。 女人笑道:“咱们之前见过好几次,漠河,然后东北。就你衣服被泼脏了,大卫先生赔钱给你的时候,咱们也见过,你忘了吗?我一向很喜欢你的小说,只是那个时候没有认出你来。” 白欢喜想起来了,她点头:“的确有这么一回事儿,好久没见,你还记得,你记性挺好的。” “好个什么呀,如果好的话,那个时候就应该把你认出来,找你要个签名什么的,你之前的签售会我总是没能去成,挺可惜的。没想到后来能见到你,但那会儿忘了也就错过了,我还挺后悔的。” 白欢喜笑了笑:“不过你那会儿在工作,工作中干这样的事情,你应该会被骂的吧。” 女子道:“那倒不会,我好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大卫先生一向是一个绅士的人,只要我不做出什么错事,他就不会骂我。” 两人正说着话,女子口中的大卫先生从楼上下来了。 楼上是几个角色份量颇重的演员住的地方,不过也有几间空房,至于大卫先生到底是从哪间房出来的,白欢喜不知道,她也不敢问,她也不想问。 大卫走到面前,看了她一眼,和女子交谈了几句,而后对着白欢喜就是一长串英语。 女子同步翻译道:“大卫先生说你很漂亮。” 白欢喜怀疑她说谎,这位大卫先生说了很多,怎么翻译出来就只有那么一句呢? 第九十四章 不过仔细想一想,也许女子并没有说谎,因为白欢喜是真的听见了beautiful这个词。 想来,余下的单词不过是恭维她如何漂亮的吧。 西方人往往比东方更加开放,夸赞人是常有的事。 白欢喜不以为然。 虚假的夸赞谁不会呢?若是白欢喜愿意,她也可以口若悬河的夸赞别人。 可她不愿意。 她只是笑了笑,懒懒的搭着眉眼:“我这样的人都可以叫做漂亮吗?这个国家比我漂亮的很多。” 女子为她向大卫转述了这句话。 大卫又叽里咕噜的说了很多。 女子提炼了一下,说:“大卫先生说你有一种从骨子里面透出来的漂亮,很有气质,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他想邀请你今天一起吃个饭。” “外国人都这么豪放的吗?”白欢喜带着恶意。 刚从楼上下来,就邀约别的女子,还真是……还真是开放呢。 她记得的,大卫今日探班时,演女主的演员,眼珠子几乎要落在他身上了,纵然他们之间没有什么,白欢喜也没兴趣掺合进去。 白欢喜不喜欢竞争,竞争总会让她感到压力,她自认为自己这一辈子平平无奇,不论是什么竞争都会失败的,即便是她所擅长的文字创作的比赛当中,她也失败过几次,那少有的几次失败,就如同附骨之蛆一样,不断的提醒着她,她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的愚蠢,不被人期待,不被人喜爱,自然,要争是争不赢的。 她不喜欢和别人争,自然是要拒绝掉别人邀约的。 大卫说话,女子听完之后才翻译道:“不,大卫先生说,他一般是对自己想追求的女士这样。” 白欢喜笑着摇头,恶劣至极:“不,我可不想两个人约会的时候还要带一个电灯泡。” 电灯泡是指女子,女子委屈,想哭,明明大卫先生才是那个电灯泡好吗?她和自己喜欢的作者聊得很开心,大卫出来搅扰了这件事情。 然而,于白欢喜来说,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面对一个不喜欢的人,她总有万千个借口可以拒绝。 “小姑娘,没礼貌。”大卫先生认真辩驳道,“她不是电灯泡,她是我的朋友。你应该向她道歉。” 语调生硬,说话较慢,然而以外国人的语言天赋,能够说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 毕竟,英语好学,也没见着白欢喜过四级,至今为止,白欢喜的英语早就还给了老师,只剩下几句小学英语——howareyou?i''mfine.thankyou. 白欢喜半是无语半是好笑的看着他:“会说中文,配什么翻译。” 大卫先生认认真真的看着她,再次用英语说了一长串。 女子翻译道:“大卫先生说,别人的交谈过程中磕磕绊绊的说话,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 白欢喜挑眉笑道:“你是这部戏的投资人,而我是这部戏的原作者,按照国内的人情往来,我应该是不会拒绝你的任何要求的。可是我的确不喜欢这些,抱歉。” 大卫固执道:“你应该向她道歉。” 白欢喜看着女子。 女子叹气道:“他的确一直重复这句话。” 女子在心里暗暗补充道,可是她觉得不重要,她喜欢眼前的人,自然知道这笔名为欢喜的人是什么样的,这人素来有口无心,不喜欢就是直接表露在面子上,可事实上是欢喜并没有不喜欢她,她只是不愿意接受大卫先生的邀约,这件事情如果坦白讲的话,大卫先生脸上很不好看,倒还不如自己受点委屈,毕竟大卫先生是给她发工资的人,怎么也还是要给他留些颜面。 白欢喜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她想,她的确是个没礼貌的,谁爱有礼貌,谁有吧。 去他妈的,她本来就过得不开心,还讲究这些做什么。 她走了。 大卫先生看着她的背影,道:“whatastrangegirl(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 女子有些无奈。 这位大卫先生哪儿都好,就是对待爱情这件事上,是十分的追求自我。 他喜欢各种各样的女人,在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女人之后就会追求,他颇具手段,进退有度,并不会叫人害怕的后退,反而会叫人在不知不觉中深陷下去。 他舍得花钱,对人又好,绅士得很,做事妥帖又颇具手段,大多女孩子哪见过这种阵仗,和他分手之后都念念不忘。 希望这一位能够坚持住吧。 女子沉闷的想。 她固然希望自己喜欢的作者能获得幸福,然而大卫先生确实不是良配。 她跟着大卫先生走了。 大卫先生掌握着几家公司,平素忙碌的很,这次探班也是难得抽出时间。 白欢喜没上心,她在剧组待了半个月,不是看演员拍戏,就是在码字,写了个开头发到编辑邮箱,编辑通过的速度很快,她得继续写后面。 她琢磨了一会儿,她一贯码字的时候是昼夜颠倒,剧组的环境不大适合她,她本想回去的,但是一想到那个莫名其妙缠着她的人,她就发憷。 她不喜欢那样死缠烂打的。 别无可选的情况下,索性就留在剧组了,她平素的日子就是码字,偶尔出去吃些东西,也就是在酒店吃饭的时候,才听见了大卫先生和扮演女主的女演员之间的关系。 扮演女主的女演员的确是漂亮的,因为小说人设关系,女主是一个非常清冷高雅的人,那个扮演女主的女演员外形不错,气质也确实出众,莫说大卫先生,即便是白欢喜自己,看着也很是心动。 这天下美好的事物,总是叫人喜欢的。 他们这样说,白欢喜倒也想起了,那天她和大卫先生见面的时候,大卫先生就是从楼上下来的,指不定就是从扮演女主的演员的房间里出来的。 然而这件事情毕竟是他人私事,她没有任何立场去评判,也不能够说给他人听,败坏他人名誉,这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白欢喜虽然不喜欢大卫先生,但还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来。 所以白欢喜只是默默听着,并没有说话。 她正吃着饭,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青年在大厅中扫视一圈,然后走向了白欢喜。 第九十五章 白欢喜那时正在垂眉低目喝粥,心里听着这些八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八卦中心。 说的也是好笑,白欢喜恨不得将自己的存在感削弱到没有,偏生她每次都会因为各种事情成为热点中心。 尤其是只要李安出现,她必定会成为八卦中心,就冲这一点,她也不大可能喜欢李安。 李安走过来,坐下,定定的看着她。 她听见响动,抬头一看,便看见李安,内心极其无语,恨不得对天翻个白眼,真是不知道有完没完了,她怎么就甩不掉这个牛皮糖呢? 她将碗筷一放,上楼去了,李安跟着前去。 白欢喜想,行吧,她是躲不过这个人了,他这一出现,就算自己再怎么解释,别人也不会相信,还不如上楼待着,说个明白呢。 两人上了楼。 白欢喜道:“进来吧。” 李安犹豫道:“这是不是不大好啊。” “没啥不大好的。”白欢喜对天翻了个白眼道,“你都做出这些事情了,事到临头才跟我说,可能不大好!进来吧,别废话了。” 李安走进去。 白欢喜坐在床上,道:“说吧,你这人到底怎么回事?” 李安道:“没什么,我就是……我就是很喜欢你,想要认识你而已。” 呵呵,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白欢喜平静道:“你如今已经认识我了,我也认识你,你叫李安。” “嗯。”青年的脸上流露出一种极其高兴的神色,几乎要像个傻子一样的笑出来。 白欢喜有些不想和这傻子说话,然而最后还是道:“咱们现在已经互相认识了,你还想做什么?” 他摇摇头,眼神清澈,像小鹿一样水汪汪的又可怜巴巴的:“我也不知道。” 白欢喜,对于这些人向来是没什么聊天的欲望,更多时候她更是搭都不搭理,可是李安的行为确确实实的已经对她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不搭理不行。 她很不开心。 她道:“你知道吗,你的所作所为已经对我的生活造成影响,像你这样的人,我随时可以报警,说你对我图谋不轨。” 李安虽然不怕这个,但是对他来说,进警局这事有些丢人,他可不像他认识的有几个富二代一样——以进警局为乐。 他一贯觉得他若是进去了,就算家中长辈对此不说什么,但他还是觉得丢人。 玩弄欺骗女性感情是一回事,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能够随意地玩弄女性,非但跟渣无关,反而证明了他的魅力。 无论别人是怎么想的,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他和他的那些朋友们时常聚会在酒吧,若是遇见喜欢的女子,也不介意和她们有一段什么。 这个社会上谁把谁当真呢? 他虽然外表阳光,也的确阳光——他孝顺长辈,团结朋友,所拥有的爱好也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然而在对待男女感情这个问题上,他还是小孩子的思考模式,根本没办法对一段感情认真起来。 在快餐时代,爱情这种玩意儿不也是一种快餐吗? 说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多糟心啊,一辈子只能对着一个人……外面有花花世界,何必苦守在一人身边。 对他来说,世上女子是千千万万,何必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 合则聚,不合则散。 纵然以感情伤害了别人,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所以啊,对他来说,欺骗别人感情这事儿还不如进警局事大。 他丢不起这人啊。 他不可能让白欢喜真的把他送到警局去,当务之急是安抚下白欢喜,他以一种孤独的表情道:“我……我就是想认识你,我没有想这么多。” 白欢喜才不听他说这些话,只冷着脸道:“你知道你的行为是什么吗!变态跟踪狂。” 李安不觉得自己是变态跟踪狂,脸上却配合的露出了伤心的模样。 白欢喜皱着眉,心里不大高兴,还要安抚别人,只道:“你也不用露出这样的样子,因为你的这次行为本身就做得不对,所以我才说你的。好吧,我承认我的言语有些过激,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这一点我道歉,然而你也应该向我道歉。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需要你以爱为名的去监视别人的生活,去跟踪别人。” 白欢喜顿了顿:“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不过我想,也很简单,因为我前段时间才到微博上发出了我在剧组和主演合照的图片。只要有心人都可以查到。” 白欢喜的神色很严肃:“说实话就说你喜欢我,我不是很相信,我的读者都是很冷静又理智的人。你知道吗,我微博粉丝有近70万人,只有你一个找到这儿来。” 说到这里,白欢喜气极,几乎要骂人了,然而还是咬牙道:“就算你再喜欢我,我也恳请你给我的生活留一些私人空间。” 她虽然没有码一句脏话,然而她说的话都说得极重。 李安道:“可是我想和你亲近一些有错吗?” 白欢喜认真的点头,道:“当然有错,因为我没有这个意愿,罔顾他人意愿的人……即便我不愿意说,你也应该知道,罔顾他人意愿的人确实太自私了,因为他们只为自己着想,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多么大的困扰,这样的人不是自私是什么?” 李安心说,难搞哦,这位老阿姨的防备心也忒重了。 他这一招对小姑娘来说是很有用的。 哪个小姑娘不喜欢这样的意外惊喜呢,哪怕不喜欢他,也会冲着他的行为对他心生喜欢——想一想,一个有钱还长得帅的人愿意为你付出这么多,会给你带来惊喜,即便你不喜欢他,也会感动于他的行为。 可是这老阿姨因为这个行为,快把他骂出翔了。 面对这样油盐不进的老阿姨,他该怎么办?他不知道。 难搞哦。 他低着头不说话,一副乖宝宝的样子,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像一个做错事又不知道如何弥补的小孩儿。 白欢喜对他哐哐骂了一通,那时候虽然觉得他罪有应得,但是,现在看见他这模样,也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骂得太过分了。 第九十六章 她叹了一口气,道:“你现在应该还在读大学吧,学生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不要老想着追星什么的。我能够东奔西走,是因为我在为自己的工作而忙碌,你呢?该不会你觉得追星是你的工作吧?” 说到这里,她露出嘲讽的笑:“你一个在上学的人,为了追星而游离于不同的城市,你把你的学习生活当成什么了!” 白欢喜当年学习刻苦认真,然而她在数学和英语方面确实没有天赋,不是学霸,甚是可惜。 她费了劲儿才考上大学的人,实在是见不得有人把读大学当成是一件非常没有必要的事情。 曾经刻苦努力好好考上大学的李安抿抿唇,没有说话。 白欢喜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伤着这小孩的心了。 若是按照她以往的性格,她实在是不想搭理这样的小孩子。 这个年轻的小孩子尚且有所叛逆,你越让他干什么,他越是不想干什么。 可是,白欢喜觉得,她既然遇到了,还是有责任好好的说一说这小孩的。 她道:“我知道你们这个年纪流行追星那一套,但是盲目而狂热的追星,不仅对你们不好,对于你们所追逐的那个明星来说,也会给他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一段好的感情不论是什么样的,他都应该会给双方带来益处,而不是像你们这样,只会让对方感到痛苦。你喜欢我,我很高兴。如果再等三年五年你还是喜欢我,我会更高兴的。喜欢一个人不必急切的表现出来。小朋友,听我的话回学校好好读书吧,等以后工作了,你就会知道,追星固然可以让你快乐,但是更多的时候你还是要生活在现实当中。” 李安:卧槽,无情。 他只想和她谈个恋爱,欺骗她的感情,然后把她丢掉,让她体验一下,被别人伤心是什么滋味,教育她好好做人,别腿张那么开,插足别人家庭。为什么会被这老阿姨好好的说上一通。 再说了,像她这样道德败坏的女人,凭什么对别人指指点点,教别人做人?他一定要在所有人面前拆穿这个女人虚伪的面目。 然而暂时是不可能的了,他真是心里苦哟。 李安不想说话。 白欢喜说完之后,见他情绪低沉,便道:“我带你出去走一走,体验一下剧组生活,你下午就离开吧。” 李安点头,面对了老阿姨,急是急不来的,只能够循序渐进。 剧组里确实没什么好玩儿的,大家都在拍戏,为了一个镜头,然后重复语言和动作,在大热天的,穿着厚厚的古装,看上去就热得慌。 参观剧组结束后,李安便要离开了,为了防止这人说话不算数,白欢喜是亲自把他送上车。 离开之前,李安道:“我马上就要放暑假了,等我放暑假了,我来找你玩,好吗?” 白欢喜白眼一翻,然后冷冰冰道:“合着我今天给你说了那么多,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李安摇头摇头:“我听进去了,你如果答应了的话,我就明目张胆的来找你。” 他还说的挺理直气壮。 白欢喜被气笑了,她今年二十七岁,见过不少人,男的女的,这几年来,也一直听说大大小小的明星被私生饭骚扰,不得安宁,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无数大大小小的明星用血泪证明你一件事——面对不要脸的私生饭,除了等他们自己想明白离开,几乎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你打也好骂也好,甚至报警也好,他们依旧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不断的骚扰你。 像被跟踪这种情况,报警后,除了被带到警局教育外,警察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这种没有造成人身危害的事情,警察也没辙。 白欢喜心想,比起被人跟踪还是,摆在明面上比较好,至少心里有底。 她点了点头:“到时候再说吧。” 李安却不接受她这样的敷衍,而是拿出电话道:“那咱们加个微信吧。” 白欢喜叹了一口气,两人加了微信好友。 加上之后,李安道:“不能我前脚走了,后脚就把我删了,不然的话我一定会缠着你的。” “行了,我知道了。” 白欢喜觉得头疼,她向来对这种牛皮糖一样的人物,是丝毫没有法子的,一个个的尽都黏在她身边不走,想躲也躲不掉,还有什么法子呢? 曹女士是,林安然是,赵无乐是,现在来了一个李安,也是如此。 她收好手机。 她虽然答应了李安,微信也加上了,但是她觉得居住在剧组,已经不安全,索性在b市租了一间房子,安安静静地码字。 趁着还有些热度的时候,赶紧趁热打铁,她的两本小说,即将要被翻改编翻拍,正好他生活在帝都的就不用来来回回的跑,于是出版社那边只是派了一个人过来,带着白欢喜签合同。 这两部戏还是愉情公司投资开拍。 签了合同下楼的时候,正好遇上了大卫先生和那位女翻译。 女翻译和白欢喜离的近,便戳弄着白欢喜,两人加了微信号。 出了电梯,大卫先生拦住了白欢喜,白欢喜抬头看着高大的男人。 大卫先生道:“你好,白欢喜,我之前邀约你拒绝了,请问今天的邀约,你会答应吗?” 大卫先生是用的汉语,一字一句,说的很认真。 两人距离上一次见面时间过去不足一个月,白欢喜还记得这个男人。 她认真道:“请问你是以什么身份对我进行邀约的呢?是舆情公司的老板还是以你个人的身份?” “当然是以我个人的身份。”他温柔的笑着,看起来儒雅的很。 听到回答,白欢喜毫不心慈手软的拒绝了:“我想,女孩子是拥有拒绝权利的,很抱歉,大卫先生。你很好,可是我并不想与你一起用餐。” “为什么?” 为什么啊? 白欢喜的目光在女翻译身上,琢磨着该找出一个什么样的借口让他知难而退,她生活中最近掺杂进来的人已经太多了,她不需要这些人给她带来的混乱,她得想个法子把这些人一一弄走。 第九十七章 大卫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只认认真真的看着她,道:“白,我会说汉语的,只是说不好,你不要在意。” 白欢喜一脸无奈,她之前真的只是随便找个借口拒绝而已,哪知道这个人就这样上心了。 白欢喜摇头:“可是我没有跟别人——一个陌生人,一起吃饭的习惯。” 大卫先生只是很温和的看着她:“抱歉,是我唐突了。像我这样只见过几次面,就向女孩子邀约的人很少见吧。” 白欢喜摇摇头:“大卫先生,不论你有没有魅力,对我来说,都是不重要的,因为我并不喜欢你。” “你会喜欢我的。” 白欢喜笑了,她想,还真是有趣,这世上总有些人自以为是的觉得,这天底下的人都应该爱他们,可实际上是,不论你有多优秀,总有些人不爱你。 她轻声道:“但愿如此。” 她快步出去。 大卫先生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对着身旁的人道:“她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子。” 女翻译叹了一口气。 大卫先生道:“难道你不这样觉得吗?李。” 女翻译叹气道:“大卫先生,我现在只是庆幸你从来不对你的工作伙伴下手。” 大卫笑了笑:“毕竟办公室恋情很容易出事。” 女翻译认真道:“大卫先生,我知道你喜欢美丽有趣的女孩子,可是欢喜她的性格很独立,她不会吃你那一套。即便你追求她,也是白做工罢了,她绝不会答应你。” 女翻译说这话,绝对是好心好意的劝告,然而却适得其反。 大卫先生觉得有挑战性极了,他很想试一试。 男人都是向往刺激的,你越说他做不到,得不到,反而越会激起他的斗志。 他恳切道:“你越是这么说,我我越是对他感兴趣,李,你要知道这世上每一个人都渴望被呵护的,不论男性或是女性,所以不论这位女孩子有多么的坚强独立,我觉得她都会和我来一段美好的恋情的你要知道,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美妙的东西了,和一位美丽而独立的女士共沐爱河,这绝对是件令人值得高兴的事情。” 女翻译心说,她这算不算是好心办坏事,明明是想叫他打消主意的,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 事到如今也别无他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这位大卫先生啊,哪儿都好,就是见猎心喜。 难搞哦。 更难搞的是后面。 等到女翻译知道的时候,白欢喜已经捧着一束向日葵找上门了。 白欢喜被这些死缠烂打的人恶心到不行,愤怒让她失去理智,无暇细想这些事情,她只是生气的说出心中的愤怒。 她说:“大卫先生,我以为你是一个很理性的人,是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这种事情的,你天天让花店的人上门送我一束花有什么用呢?大卫先生,你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看多了,觉得女孩子只需要用一副花就能到手?no,说实话,即便有些女孩子可以这样到手,也不会是我。不知道传闻当中你有那么多的女朋友是从哪里来的,我对此也毫无兴趣,我只是觉得你不大尊重别人。倘若你想追我,请你调查清楚我的喜好,我对花粉过敏,我不喜欢任何的花,你要是真的对我上心的话,又怎么会敷衍的送花给我。倘若你是明知道我不喜欢的话,还要送我的话,那么只证明你讨厌我,无论是哪种情况,只会让我觉得你并非一位有气量懂礼貌的男性,我的确看不上你。” 白欢喜向来是不愿意搭理人的,能够逼她一次性说出这么多话来就可以知道,她此时此刻绝对是非常不高兴的。 女翻译当时就站在大卫先生身旁,等待着一位客户上门,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她蒙了,竟然没有叫人把白欢喜送出去,而是组织语言打算向大卫先生进行翻译。 尽管大卫先生在这里待了近一年了,学会中文,但是面对长段的语言也会影响到他的接受,简而言之就是慢慢的说,他能够听明白,倘若说出大段落的话,他会反应很久才能明白。 纵然如此,女翻译还是抽个空的感叹道,不愧是写小说的,同别人讲起道理来也是有理有据,条理分明。 她正打算翻译,大卫先生却已经伸手阻止了她要说的话,而是面向白欢喜道:“我很抱歉,我的举动给你带来了困扰,然而我是确切的想追求你的,请你给我这个机会。” 白欢喜不吃这一套,只冷声道:“世上女人千千万,难道你都要去追一个看看吗?从一开始,我就说了,大卫先生,我不喜欢你,你不是我的感兴趣的类型,不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喜欢你的,反而做的越多越会让我讨厌你。” 大卫先生追求女孩子很有经验,没有因为白欢喜的一番话就打退堂鼓,而是改变了策略。 他道:“即便不追求你,难不成做朋友也不行吗?” 白欢喜冷笑一声:“抱歉,我这个人从来不需要朋友。” 她将向日葵丢在沙发上,转身出去了。 大卫先生看着女翻译,点头道:“你说的对,她的确和我之前遇见的女孩子不同,她就像是一匹烈马一样,她让我想起了家里的伊万。” 女翻译心说,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这代表着大卫先生越来越对白欢喜感兴趣了,这可真让人头疼。 在这段追逐中,一定会有一个人受到伤害。 她不觉得是白欢喜,她觉得是她这倒霉老板受的伤害,可能会更大,白欢喜这人才是真的人如其文——冷漠强大,不轻易动心,若是不喜欢的人,哪怕为她付出所有,她也不会动一点儿心的。 她这老板是花心,然而每一段感情当中都是投入感情的,别管多少,至少投入了。 一个从来不投入感情的人和一个投入感情的人相比,注定投入感情的人会受到伤害。 女翻译叹了一口气,劝道:“算了吧,大卫先生,就像她说的,这世上比她好的女人多了去了,何必你就紧盯着她一个不放呢。” “因为她最有趣。” 第九十八章 女翻译不再劝。 合作伙伴已经到来。 白欢喜回到房间,闷闷的坐在床上,一拳砸在床上,胸口气到痛,她为什么会遇上这种事,一个个的纠缠不休。 她时常无法控制不住自己情绪,时常崩塌,一旦崩塌过后,想要恢复就很难。 减少与外人的相处会使她愉快,并恢复力气,而每一次和他人相处,则会消耗力气。 她坐在床上发呆,手掌尚痛。 她内心里生出一个恐怖又荒诞的想法:她为什么不接受呢?林安然有妻子有女儿,她又何必为他守身。他们当年签订的合约上面,可没有为他守身这一条。 这些年来,林安然制约着她,让她痛苦万分,沉溺往事,无法自拔。 去他妈的吧。 她想。 呵,男人。 只要思想肯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大卫再邀请她的时候,她同意了,女翻译一脸庆幸。 女翻译说:“还好你同意,不然,以他的性格是会对你越来越感兴趣。” 白欢喜笑了笑:“人都是这样的,得不到的时候便步步追逐,得到的时候便毫不珍惜。什么情啊爱啊的,满足的不过是他们的胜负欲而已。” 女翻译笑了笑,面对这么犀利的话,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比较好。 大卫请她吃饭,打高尔夫,打网球,看电影,但是真的没有再送过她花了,看来是把她的话放在了心上。 她想,怪不得大卫追求别的女性都是一追一个准,谁不喜欢被捧在手上呢? 被一个出众的男人放在心上,事事以自己为线,这极大的满足了女人的虚荣心,哪怕是对爱情再坚定的女人,也会迟疑一瞬。 还好,白欢喜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真的不喜欢。 她的心像是被水浸泡过的石头——又冰又冷,还硬的慌。 不论别人做什么都温暖不了她这颗心的,任何人想要靠近,都会被她冻伤。 她不为所动。 他们的爱流于表面,浮于唇齿,自觉爱她,自我感动,其实他们最爱的是自己。 她早已经看清了一切。 她生命当中有三个人爱过她,一个是她父亲,她父亲更爱外面的女人,更爱赌博。 他这样的人固然算不上好人,可也不算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为人子女也不能换父母,何况伴随着他的死去,留下的都只有美好的记忆。 白欢喜越来越少的想起他。 死去的人早已经死去,活着的人还有活着,长久的想念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并不是好事。 第二个人是曹女士啊,曹女士的确是爱她,因为她付出了很多,但是曹女士的爱让她窒息,让她痛苦,她宁愿没有这样的爱。 第三个人是林安然,这男人不提也罢。 她的爱是有限的,付出过后,便没有了。所以后来人不论对她再好,她心中都难以生起半点儿波澜。 大卫先生是公司的负责人,同时要负责好几家公司,是很忙的,并没有时间时时刻刻陪着白欢喜, 白欢喜的小说已经告一段落了,她写完小说后,至少会有一个月的时间是不会再码字的,因为长时间码字会让一个人感到厌烦,灵感枯竭,为了码字而码字的生活会消磨掉一个人的灵性。 所以如此一来,便有些无聊了。 李安就在这个时候出现。 李安现在读大学,正好这段时间是放假的时候。 李安心怀鬼胎的联系了,白欢喜也正好也缺个陪她玩耍的人,自然就让李安来了。 白欢喜虽然不喜欢和别人交流,但是倘若有一个能够陪她打发时间的人又有什么不可呢?人生很是无趣,有个陪自己打发时间的也好。 李安家里富裕,在一线城市皆是有房子的,b市本来就是首都,即便不为了白欢喜,他每年放暑假的时候都要回到这里。 现在既然来了,陪白欢喜玩一玩也是可以的。 李安读大学了,如今假期里面是没有假期作业的,所以他有时间陪白欢喜到处玩。 白欢喜这人喜怒无常,说话时常不客气,有的时候她明知道自己说的话伤了别人的心,她也依旧不在乎。 她总是这样的,用锋利的刀子捅向别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她总是在肆无忌惮的踩着别人的底线,想要知道自己要如何对待一个人,那个人才会离开自己。 如果那个人不离开,她就会因为感动而心怀愧疚,并在下一回用更狠的方式对待他。 她迫切的想要看到那个人的极限,想要看这个人到底会容忍自己到什么时候,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够证明那个人是真的爱自己的。 然而这世上的人的心都是肉长的,受了伤会痛苦,会想离开,所以她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她却依旧不知悔改。 她痛苦着,却不知道怎么去改变这一切。 她想,她肯定是精神不正常,是有病的。 李安却不在乎,既然是别有所图,又怎么会因为这一点点小问题就逃跑了,何况他是个脸皮厚的,看见了也当做没有看见,听到了也当做没有听到,想到白欢喜之后被抛弃的惨状,他就很高兴了。 他陪了白欢喜一个月。 白欢喜原本对他只是利用,想有个人陪自己打发时间,可时间一长之后,她就有些受不了了。 她是一个不大在意外事儿的人,她由来活在自己的感情世界中,可真遇上有人掏心掏肺对她好这事儿,她也有些难受。 她从来不怕和别人正面怼,只怕别人对她好,别人一对她好,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时间长了后,白欢喜偶尔会和颜悦色的和李安说话,甚至会送李安一些礼物。 白欢喜向来是不喜欢欠别人的。 如果按照她以往的性格,一定会早早的离开李安,她从来不允许自己对他人投入太多感情,她总怕自己一招不慎,便满盘皆输。 可是啊,李安像个小太阳,很是温暖人,似乎和他相处,连带的心脏都觉得温暖起来。 白欢喜逐渐减少了用药,情绪稳定起来。 为此,白欢喜不愿意离开他。 没有人得到过温暖之后,还愿意回到寒冷又黑暗的地方去。 第九十九章 她由来是个自私的人,她不否认。 李安代替了她的药。 她就像个精神吸血鬼,一直从李安身上汲取她要的光和热。 渐渐的,两人熟悉起来。 她虽然依旧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李安一直碎碎叨叨的说着话,日子倒也不觉得难过,于是李安在不知不觉中透露出了好些消息。 她是个写小说的人。 她总是下意识的收集一切信息。 她知道了,李安今年大二,是校篮球队的,人送外号篮球小王子。 说这话时,李安得意极了。 青春的脸庞带着活力,叫人打心里都带着羡慕。 白欢喜有些怔忪,她从来就没有这么活泼的时候。 少年眼中的嘚瑟和炫耀是怎么都藏不住的,他的心里和他的年纪是相符的。 她经历了太多事,她太早熟。 一直以来,她生活的环境不算好,父母又都是传统刻板的人,他们不擅长鼓励孩子,只会打压,不论白欢喜如何努力,他们都一脸的理所当然——她考得好是理所当然,考的不好也没人搭理。 她有什么呢?她什么都没有。 一整个不被人重视的童年,孤独寂寞冷清的房间,只有喋喋不休的争吵声打架声,为这个房间增添了一些声音。 她爸爸沉迷赌博,卖了家里的房子前去赌博,活脱脱一个赌鬼,他是期望翻本的。 赌桌之上无赢家,总想着翻盘翻盘,最后的结果就是输到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家破人亡。 房子没了,钱也没了。 于是他们只能四处租房住。 颠沛流离,白墙冷壁,困窘的生活,带给她的是安全感缺失以及羞窘——那是买三十块钱的帆布鞋穿坏了都要被骂的狗血淋头的年纪,她太过敏感,不愿意被骂,可是那个时候,她的鞋连鞋底都断裂了坏了,她只有一双好鞋——那双好鞋是因为小了一码,有些挤脚,穿着不舒服,她很少穿,才会保持完整。 可是,她没有好鞋了。 她不说,她不想被骂。 上一次买鞋的时候,爸爸说了,再穿坏就打死她。 上学忙,又连着阴天下雨的,根本没工夫洗,鞋子有了味儿。 上课的时候一股臭味儿在教室里蔓延,她心里羞耻得厉害,决定晚上一定回家洗鞋。 前桌的男生装作捡笔,抬起头来,冲她笑了笑,然后向同桌说起臭味来源。 那天晚上,她沉默着洗了鞋,大半夜才睡。 很晚很晚的时间,她却睡不着。 她迫切的希望变得有钱,她人生中的不安稳与羞耻都是没钱带来的,从那以后,她只渴求金钱,而不在乎感情。 所有的感情,她得不到就不要了,唯独钱这一事非捏在手心里不可。 感情朝来夕去,留不下就留不下。虽说钱也是如此,好歹拥有过。 她眯着眼,隐藏在后的是嘲讽的意味。 她这一生都是诅咒。 背着诅咒生活,她竟然只是性格扭曲而不是变态,这可真是难得。 她漫不经心的想,脾气古怪又如何。 所有人打从她小时候,便告诉她,你不行,你就是个废物。 她被打压,被讽刺,被一层层的阻碍压在那里,她开始不断的怀疑自己。 她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又做错了什么,以至于招致这样的罪责。 她想不明白,却确信自己绝不能成为别人口中的烂泥,她好不容易从压制当中站起身来,她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我行我可以。这个过程里,屏蔽了其他人意见,约莫物极必反,由极度自卑变成了自傲,她专横独断,事事必须听她的,却依旧只能被人伤害着。 她被指责性格古怪。 她嘲讽而古怪的笑着,一直不被爱,被打压。导致自卑,缺乏安全感。 然后站起来就是自负和莫得感情。就小手一挥,谁也不爱。说放下就放下。 人的性格形成和先天性格以及后天环境有关,如果在她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人可以给她提供足够的爱和安全感,她可能就不用那么满身是刺,尖锐的面对所有人,她就可以变得柔软一点儿。 她一直在想,谁不想变成只会娇娇弱弱撒娇的小公主呢?那般可爱,那般满含着天真与稚气,从童年到死去,活在糖果屋里,生命中没有半点儿痛苦,兴许她就会将手心里的糖果分给别人。 可是呀,她没有,她给予别人的,便只有恶毒的毒液与无尽伤痛。 她不能有半点儿松懈,因为没有人能够挡在她前面,让她有片刻松懈,所以啊……哪怕她现在柔软。遇事,她还不是得独自面对,还不是得冲?没人为我着想。 她笑了笑,到底没说什么。 她愿意和他多出去走一走。 她汲取了光和热,连笑容都多了些。 她同时和两个男人相处见面约会,时间错开后,只是有些忙碌罢了。这种忙碌正和她意,忙点儿好啊。 她开开心心的约会,见面。 她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人,只要她愿意和别人相处,她足以让任何人感到快乐。 她擅长写小说,精于处理人情世故,善于拿捏人心,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将人捏在手心里搓弄,她不惧人心,甚至觉得将聪明的人玩儿的团团转,将他踩在脚下才有趣。 人生有趣的多了去了。 她这样的人本是最适合成为女强人的——不择手段向上爬,满地尸骨,血腥铸就王座,头骨充作王冠,眼珠是镶嵌于王冠上的宝珠,手中权杖是最美少女的小腿骨做成。 她合该这般美丽血腥又强大。 她冷着脸时,气势十足,众人不敢直视,她有手段,有头脑,又果断,她不上位谁上位。 可惜,她的一切被人生的痛苦全毁了。 那些羞耻耻辱是刻在她骨头缝里的,用尽办法也不能抹去,她在抑郁的泥沼里沉沦,在不断的死去。 在每一个夜晚死去,在每一个白天活下去。 她只有痛苦。 她很痛苦。 那又怎么样,谁活着不是痛苦呢。 她的痛苦借助李安的阳光和大卫先生的温柔化解许多。 她心情逐渐平复下来。 抑郁症偶尔复发过后,便再没有声息。 第一百章 因是如此,白欢喜近来格外宽容,只要这两人提出的要求不大过分,她都是愿意答应的。 李安道:“我和他们要去打篮球,你去吗?” 白欢喜顿了顿,摇头道:“不去。” 篮球啊…… 她这个体质…… 她当年读书那会儿也跟个怀春的小姑娘一样,去看过篮球比赛,但是吧,她这人有一种蜜汁体质,看篮球必定被篮球砸,哪怕只是从篮球场过,也会飞来篮球,隔空而来,给她暴击。 实话实说,她是真的不大想去。 李安有些麻爪,这些时日里,他知晓白欢喜同别的女人不同,他也知道自己与白欢喜相处过程中并不占优,在过往与她人相处过程中无往不利的优点,在白欢喜面前不过如此。 她看尽世间繁华,他要给她多新奇的玩意儿才能让她侧目呢? 不是有人说——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世间繁华;如果她历经沧桑,就带她坐旋转木马。 她啊,站在水流里,看着身边人来来去去,那些爱也好,恨也好,生命里最初有过的感动与浪漫,早有人给了她。后来人为她做过的事,当年的人早就为她做过了。 她什么都有,都见过,那他带她回到过去青葱年少岂不是很好? 她不去,他能怎么办呢? 他垂下睫毛,一副伤感的模样。 李安故意如此,他知道白欢喜是最容易心软的人,纵然他邀请她去看篮球比赛,她不去,可他还要试一试的。 李安并不觉得自己在示弱,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恐吓威胁示弱请求……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最后达到目的即可。 白欢喜见他那模样,想了想,觉得去一去也没什么不可以,她最终还是去了。 李安的大学在s市,在b市,他家有私人篮球场,然而他存了一点儿小心思,选择了在体育馆里打篮球——体育馆里人多,不会给白欢喜一种专门讨好她的感觉,如果有其他人看他,便更加让人察觉他的魅力。 几千年下来,男性被定性为进攻的、侵略的,越是强大越是被他人爱慕。 这世道不能像以前那样扯什么侠客,也就只能在体育馆爆发一下荷尔蒙了。 人都拥有慕强心理,从小到大,皆是如此。 上学时,女性喜欢的人,要么是成绩好,要么是篮球打的好。 成绩好,代表头脑聪明;篮球等运动方面好,代表身体强壮;若是其他方面别有长处,也是各有代表。 他有他的心思,却没想到,有些事,即便千般算计万种提防都没用。命运如此安排,人只能顺着走下去。每个人身后都有命运那只翻云覆雨手推搡着走下去。 终究是…… 人算不如天算。 白欢喜是去了的。 她知道b市体育馆在哪里,这年头谁还没个地图定位系统了。 体育馆里,篮球比赛已经开始。 的确,她比起李安告诉她的时间,她已经晚了十几分钟。 篮球作为一项团体竞赛运动,不可能因为一个人而忽略一群人。 白欢喜是个不麻烦别人的人。 作为一个成熟的大人,虽然暂时做不到与世界和平相处,可至少能够做到不去麻烦别人,所以,她没有生气,她来晚了,赶不上就赶不上,就这么看也挺好。 她站在看台上,陷在一群年轻女生中间,看着台下的篮球比赛,少年人正在肆意挥洒青春,台上的男生女生气氛高涨,互相聊天,说台下人篮球打得好,模样也长得好看。 叽叽喳喳,废话颇多。 可是,废话是人际交往的第一步,有一个人愿意成天和你说废话,那么他一定是真的很爱你。 四周很喧闹,可她什么都没有,一时间,心凉了下来。 她很明白,自己正在被抑郁症情绪所掌控,她虽然明白,却无力改变。 抑郁症是这样的,反复发作,没有发作的时候,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可一旦发作,就将人拖入泥潭,拉着人窒息。 这可真叫人难受。 她昂扬的心态一瞬间低落,加在自己身上的滤镜开始褪去荣光,整个人都显得邋遢颓败。 她再一次的意识到,自己真的很糟糕。 她和李安,是鸿沟,是天堑,是无法触碰的参商。 喜欢一个人需要很短的时间,同样的,放弃一个人,也只需要一个很短的时间。 喜欢与爱是这世上最廉价的事,轻飘飘的浮于唇齿,每个人口里说着“我最喜欢你了”“我最爱你了”,可实际上啊,最爱的是自己,除却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放不下的东西,几乎什么都可以放下。 人世间的诸般事,不过是三个字:断舍离。 白欢喜现如今痛苦,是因为放不下。 可她偏生是个性格古怪的人,极容易偏激,她最后选择的断舍离方法可能是永远离开这个世界。 她自己也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地被那些人束缚住,他们是她维系于这个世界的最后联系,像她这样薄情寡义的女人,一旦选择斩断联系的时候,必定是以死亡来宣告这一次生命的消逝。 她不再喜欢李安,不再想从李安身上汲取光和热,李安这个人对她来说便毫无用处,即便不再见面也无所谓。 所以她不再和李安见面。 李安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为什么那次篮球过后,白欢喜就不再搭理自己?他确信白欢喜那个时候是来看他篮球比赛的,因为他在打篮球的时候,回望观众席上,一眼看见了白欢喜,白欢喜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不论出现在哪里,她身边都会空出一片真空地,就好没有人愿意靠近她,留在她身边。 她是如此的显眼,以至于别人能够于万人中一眼看见她。 她冷冰冰的站在那里,不言不语,宛若冰雕。 她的确不是倾国倾城的女子,然而,她身上有一种难言的气质,如此的矛盾,又如此的吸引人。 这世上的女人有太多种了。 女子如花。 有些是平凡素雅的满天星,有些是空谷幽兰,有些是有毒的罂粟,还有些是热烈开放的玫瑰,有些是苦寒里开放的梅花…… 第一百零一章 白欢喜如同三途河上开遍的曼殊沙华,论美,这世上多的是比她美丽的花。 单单将她身上所具有的每一处优点拆分出去,同他人比较,她都不是最顶尖的,可是当所有的东西融杂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难以言说的她。 那般红艳惨烈,带着死亡的气息,那种时时刻刻让人仿佛置身于边界上的悬落感,刺激着人的肾上腺素,让人欲罢不能。 见过她的人,后面再喜欢上别的女子,再采摘下别的花朵,仍旧会于心上感叹,难以忘怀。 所以,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何种心理,李安确实没有办法迅速的忘记白欢喜,他算是一度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不断的和别人纠缠着,一点儿都不爽利。 李安想,这样的他可真不好,他们这一代,可不都是认真就输了么。 谁把谁当真。 转念一想,他是为了姐姐报仇,他的目标还没有达到,怎么可以现在就放手呢? 他心里却明白,什么为姐姐报仇,他的的确确在和白欢喜的相处过程中感到快乐,他是愿意和白欢喜这样相处下去的。 在和白欢喜的相处过程中,他早就忘了什么狗屁的要为姐姐报仇的想法。 他甚至在很多个夜晚想着,怪不得他姐夫这么多年来一直对白欢喜念念不忘。 得不到的是最好的。 而白欢喜这种女人,你可以感觉得到她和你相处过程中,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出自于本性,这也就意味着,她是认真和你相处的,并非是如同有些人以耍弄别人为乐,可你仍旧无法触碰,也无法抓紧。 李安有些无措。 他追逐别人也好,还是被别人捧在手心,都是他掌握主动,少有这般,别人为主的掌握他。 他意识到自己在这段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 知道,却无力改变。 他试图联系白欢喜,白欢喜却始终不接电话,至于别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他知道白欢喜住的地方,因为他之前送过白欢喜。 说来可笑,白欢喜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老阿姨,实际上却是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 李安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情,他只觉得自己再煎熬不过了。 白欢喜暂且没有搬家,不过在琢磨搬家,也在琢磨回临海的s市,却又觉得,为了不看见一个李安,好似不至于此。 于是暂且留在这里,她虽然将李安拉黑,却也不妨碍她去见大卫先生。 大卫是个成年人,也是一个浪漫的人,懂进退,并不给人难堪。 白欢喜抑郁症太过严重,并不喜欢和人有亲近的关系,因此对于这样懂进退的人很是有好感,或者说,不论是谁,都会喜欢知进退的人吧。 白欢喜的情绪总是起伏不定,总会拒绝大卫的邀约,即便有时候和大卫见面,也并不会说些好听的话叫人喜欢。 大卫也不生气,下一次依旧邀请。 白欢喜对此倒也谈不上感动,因为啊,女翻译是她的读者,生怕她被大卫先生蒙蔽深陷,因此时常偷偷拍照告诉她,大卫先生在与她约会的同时,也在和其他女人约会。 白欢喜也不生气,心道这些男人邀请别人的方式竟也没什么稀罕,纯靠着脸皮厚和锲而不舍了,也皆是些千篇一律了,若细说起来,也没什么好说。 她想了想,倒觉得大卫先生还真是格外忙碌呢,工作那么忙,还有空和好几个女人纠缠。 至于别的,就没什么了。 既然两个人都不付出感情,那么就凑合着玩儿呗,不过是彼此排遣寂寞的工具罢了。 李安后来实在是想不开,有那么两次来找过白欢喜,然而他看见的是白欢喜上了同一辆车,那车模模糊糊的镜外露出一个人的模样——那是个高鼻深目长相颇俊的外国男人。 他内心当中生出了一种嘲讽的意味。 哦,他觉得有趣的女人,别人也觉得颇有意思。 这女人啊,始终不安分。 他向来是外表阳光俊秀,内心却有恶毒的汁液在翻滚的人。 在让他愉快的时候,他不介意对那些人好,若是使自己开心,给那些人一些好处又何妨? 若是不开心,他也有手段收拾那些人。 李安向来是有手段的。 面对白欢喜的行为,李安并没有自己出手,而是选择将一些资料和照片发给了林安然。 他温柔的笑着,车内的反光镜照射出他的模样,温柔得像是和煦的阳光,谁又会知道,他还有那一面呢。 大卫是因为家族变动,暂时掌握东亚这片区的公司,因此他在这片区多则五六年,少则一两年就会回去。这勉强可以称之为出差? 总之,对大卫先生来说,这是一件好消息。对他这种男人来说,争名夺利永远是很有趣的,在生意场上能够获得的快乐,远远大于能够从女人身上获得的快乐。 他得走了临走之前,想过一圈儿,这事儿竟然只想告诉给白欢喜。 不得不承认,这些年里,交往过的女人里,什么样都有的,聪明的,愚笨的,美丽的,平凡的,优雅的,温柔的,强大的…… 各式各样。 白欢喜绝不是里面最出挑的人,可他依旧喜欢并且想和白欢喜分享他的一切。 在女人这个问题上,他并不能算作是一个非常长情的人,然而他确确实实认认真真的想过,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不婚主义的话,他非常愿意和白欢喜结婚。 也许白欢喜并不是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人选,可是无可否认的,和白欢喜在一起,你会觉得未来可期,你会相信这个女人会给你带来不同的生活,会让你的每一天都充满惊喜。 然而他是不婚主义者,他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任何女人能够牵绊住他。 女人如花,花期终有开败的时候,所以,对于女人,只需要记住她们最美的时刻就行了,至于别的,就不用了。 他快要回国了,回国之后,由于家族重心是在国内,他并不能经常出国来这里,也许,他以后没有什么机会能够见到白欢喜了吧。 回去前一天,他特意去见白欢喜。 第一百零二章 他说:“白,我要回去了,下一次再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白欢喜顾左右而言他:“大卫,学中文就要多说,你看你现在的中文说的比以前好多了。以后你同别的女子交往的时候,你就可以告诉他们,你又多了一种外语。你本就是极有魅力的男子,如今更招女孩子喜欢了。” 大卫张开双臂道:“白,我要走了,走之前,你来送送我吧。” 白欢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点头。 大卫先生走那天,她的确去送他了,她去的时候,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就连平常寸步不离的女翻译都没有,就好像那些成天围着他转的人,一瞬间就被被他抛弃在身后。 白欢喜想,这个人也是一个绝情的人,可以说抛弃就抛弃。 事实上真是如此,无情之人最深情,深情之人最无情。 看似长情的人,其实骨子里面都是凉薄的,他们可以对任何人都好,也可以随时将任何人都抛在身后。 他们愿意低头俯就,照拂他人,也仅仅是因为他们愿意而已,倘若他们不愿意,随时都能抽身而走,或许他时他日,会有些可惜,却也紧紧是可惜罢了,他们决不回头。 从始至终,他们高高在上,他们只是对他人多了一层怜悯而已。 白欢喜于某个恍惚间竟觉得,也许大卫先生那么喜欢她,仅仅因为他们从骨子里面是一样的人,那是同类之间的互相吸引。所以说老话有时候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很有道理的。 她走上前去。 大卫先生站起身来,笑道:“白,我很高兴你能来送我。” 白欢喜亦笑了笑:“你是我朋友,我来送一送朋友,有什么不对的吗?” “原来我们只是朋友……”他笑了笑。 白欢喜下意识怼了他一句:“难不成你打算娶我?” 大卫先生摊手道:“不不不,白,你应该知道,我是不婚主义者,我只享受恋爱的快乐,我可不愿意被婚姻所束缚,你知道吗?当爱情一旦变成婚姻的时候,它就失去了自己原本有的魅力,而我所爱的姑娘,一旦进入婚姻中的角色时,她也变得不再如同以往那么迷人。我希望你永远是我的记忆里面那个美丽的女孩子。” 这话却是不好听,虽然在大卫先生眼中,他是希望白欢喜能够一直漂漂亮亮的做最闪耀的女人。然而在容易想多的东方人的心中,这意味着是在诅咒面前的女孩儿嫁不出去。 向来心事重的白欢喜怎么会想不到这儿呢? 然而她在听完之后,只是呵然笑道:“我想,会的。” 她似乎早已经对自己无法嫁人之事淡然接受,以至于她觉得嫁不嫁人,不过如此。 她继续笑了笑:“大卫先生,祝你回国后一帆风顺,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是所有祝福中份量最重的了。 得偿所愿意味着,下雨有伞,你爱的人会爱你,想要一束花一个拥抱,都会有人给你。 你是被爱的,被人捧在手心里,无须功来无须力,无须千般做他求,无须强迫自己去做什么。 缺失的爱有人给,匮乏的安全感有人给,一股热流顺着脚底一路温暖冰冷的身体,于是,那颗死去的心再次焕发生机,那颗冰封住的心再次跳动。 像极了结冰的河水再次流动,带走冰凌,带去两岸三地四方五行大千世界万般春。 这是白欢喜得不到的却又觉得极好的,所以才会以此祝愿他人。 她被伤害,却仍旧赤诚以待。她如此希望生命中每个人都好。 大抵这世道便是如此,越是善良越是为他人着想,越是遍体鳞伤。 弱肉强食,从来如此,每个人如野兽撕咬,非要折腾的人露出獠牙,将所有人踩在脚下,才觉得快活。 白欢喜原本作为一个进攻性的女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柔软又懂事的呢? 是从想着死亡的那一刻吧。 死亡如影随形。 死亡在耳边呐喊,劝说她如死,死亡后的世界是如此美丽。 从那一刻开始,她就想知道,她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她还可以忍受怎样的痛苦,到底什么样的痛苦才能让人彻底崩溃。 她想了很久,她想,像她这样,一辈子活得像个野草的家伙,好像不论被谁怎样对待,都会坚硬一颗心站起来。她似乎不会被完全被打倒,她总能站起来的。 可是,有什么用呢? 一次又一次的遭受痛苦,站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她不知道。 痛苦而抑郁的情绪来的猝不及防,让她甚至没来得及整理好自己的思绪,就再度陷入痛苦中。 她神色冰冷而僵硬,身体也是如此,僵硬着。 机场里有很多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嘈杂的声音似乎在一瞬间突破屏障,传了过来。 呕。 她心中一阵反胃,几乎要吐出来了。 她脸色苍白着。 大卫先生注意到了,正想说什么,登机通知已经开始提示。 大卫先生打算把她送去医院。 飞机什么时候都会有,横竖不过是损失钱而已,人的生命却很可贵。 白欢喜看着他,疲惫道:“你还不登机吗?” “你身体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 “我自己可以去。” “就让我陪你去吧,不然去国外我也会担心的。” 白欢喜意识到大卫先生是个三十多岁,拥有丰富阅历的成年人了,他不可能像李安一样那么好打扮。 她苍白着脸道:“我怀孕了。” 因为怀孕才会呕吐。 大卫先生很明白自己在和白欢喜相处的这段过程当中,两人根本就没有发生肉体上的任何事情,也就是说如果,白欢喜怀孕了的话,孩子父亲并不会是自己。 当一个女性怀有孩子之后,孕期的所有事情应该由孩子的父亲来操心。 白欢喜说出这个话,让大卫先生打消了自己心中的送她去医院的想法。 毕竟呕吐这事情发生在孕妇身上太正常不过了,没必要小题大做。 他礼貌性的笑了笑:“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够好好的照顾你,如果实在不舒服,就去医院看看吧。” 第一百零三章 “我会的。”大卫先生定定地看着她。 白欢喜问道:“怎么?还不走?再不走的话,时间要来不及了。” 他笑了笑,温柔又客气:“我马上就要走了,你不给我一个拥抱吗?” 白欢喜上前抱了抱他。 他做了吻颊礼。 白欢喜后退一步,面无表情的向他告别。 大卫上了飞机。 白欢喜愣了一会儿,并没有说话。 她的手机响起。 她近来抑郁症好多了,接电话时也没有之前的恐惧,顺手接通。 “欢喜,你看外面。”熟悉的声音让她难受。 白欢喜看向机场大厅外,瞳孔缩了一下,生理性的厌恶涌上来,她几乎要吐了,她强行压了下去。 她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力气,才强迫自己走向他。 恶心恶心恶心。 她面无表情,甚至眸光有些冷。 她在防备抗拒眼前的男人。 然而林安然却不在乎这些,他早已习以为常,温热的手摸着她的脸颊,捏了捏,叹息道:“你最近没有好好吃饭,瘦了很多。” 白欢喜压住喉咙间的恶心,平静道:“生病了,没什么胃口。” 林安然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的,流露出几分意味深长。 白欢喜向来怕他,他是个疯子,就算自己可以看穿疯子,也依旧会被疯子折腾到更加难受。她确实无有精力和林安然那个疯子做斗争。 谁能赢过一个疯子呢? 她在沉默良久后,有气无力道:“说起来,你怎么在这里。” “有点儿事。” “什么事?总不可能是来捉奸的吧。”白欢喜讽刺的笑着。 她今天送人走,他就直接出现在这里,这些年里,她还不明白他有多大的占有欲吗?无非是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不喜欢她被除他以外的任何人碰。 明明他自己已经谈恋爱结婚有女儿了。 他叫人恶心。 白欢喜想,她真的不是十七八岁的自己了,甚至都不是二十出头的自己,那个时候,她还能像一条鱼,不死心的想要挣脱出去,能够拼尽全力的和他做斗争。 而如今。 她只想闭着眼,就这样死去。 死亡从来不值得人害怕,唯有活着,才会叫人沉浸在痛苦当中,使人恶心又无力挣脱。 这人是披着人皮的恶魔,不动声色,却要将所有人控制在手中。 她疲惫了。 她挣脱不开的。 林安然垂目,高大的男人偏生有幅斯文的外表,然而他站在那里,莫名的叫人觉得他不好惹。 他说:“欢喜,我不喜欢你这样和我说话。” 他说话永远那样的不疾不徐,似乎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行为和语言生气,他掌控着一切。 所以,当林安然坦然他不高兴的时候,往往意味者,他是真的生气了。 爱他妈谁谁谁,白欢喜自顾不暇,又怎么去在乎别人。 白欢喜疲倦不堪的深吸了一口气:“我也不喜欢。” 她爱林安然吗?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现在觉得恶心,非常恶心恶心,恶心到不想说话。 什么爱不爱,喜欢不喜欢的,不过是口里说说而已。 什么叫喜欢?不讨厌就是喜欢。 成年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感情好说。动不动提情啊爱啊的,只会叫人耻笑。 她平静而疲惫,若非恶心与呕吐,她下一刻都能困倦到晕过去。 她明明从李安和大卫身上汲取了足够的温暖,可是在见到林安然的时候,只觉得彻骨的寒冷。 她真的,好冷啊。 好累啊。 她不大想说话。 林安然和曹女士一样,都是她的过去,是她不愿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肮脏过去。 只要这两个人在,她永远都不可能逃离过去泥泞,将永久的生活在黑夜里。 她抬头看着他,原本咬唇咬出来的底色红润于一时间褪去,只余下苍白。 林安然看在眼里,深知自己是白欢喜痛苦的根源,却也深知自己不可能放手。 痛苦便痛苦,痛苦也是要纠缠的。 即便是死,白欢喜也只能死在他身边。 林安然道:“走吧。” 白欢喜沉默的跟随他上了车。 林安然开车,最后到了林安然住的酒店。 白欢喜跟着他上酒店,进了房间,看他收拾东西,忙碌着,她只厌倦的呵笑道:“怎么,你是吃定了你老婆不会收拾你。” 说到这里,她腔调里夹杂着古怪的意味呵笑了一声:“有恃无恐的男人。” 林安然道:“别提她。” “好。”白欢喜眯眼道,“那提你女儿?” 林安然走向他,举起手,手掌离白欢喜脸很近了,白欢喜动都没有动,既像是笃定林安然不会打她,又像是根本不在乎林安然会不会对她动手。 她对他毫无期待,也无上心,就像在面对一个雕塑。 他看见的只有白欢喜的面容,白欢喜依旧不漂亮,脸上写着意兴阑珊,一双眼吊着,显得凶神恶煞的,整个人都充满了悲观厌世的色彩,唯独那双眸子依旧会在每日的痛苦煎熬中流露出不服输的色彩,仿佛呐喊着自己绝不认输。 他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她——生机勃勃的撕咬着困住自己的缰绳,却不知这一生很多东西都是命中注定,逃不掉的。 男人喜欢征服和被征服。 他这一生中驯成过不少狗,唯独她,他从一开始就看中,直到如今,依旧生机勃勃。 他知道是因为他舍不得下手。 可是,他为什么要下手? 他爱她命贱,爱她野性。 他兴致盎然的同她眼睛对视着。 她的眼神很凶,就仿佛她这辈子都不会向任何人任何事低头的。 他心里却莫名其妙的起了一个念头,也许,即便他不愿意,有朝一日,他也真的会把白欢喜给逼死的。 她有抑郁症。 重度抑郁症。 她去看医生,维持着精神稳定。 她出去旅游,为了调解心情,走出抑郁症。 她在吃药,吃很多很多药。 她和不同的男人在一起,吃饭,游玩,耍乐…… 这些他都知道。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她这样的人,命贱得很,即便被踩入泥泞了,都会不服输的咬着牙从泥泞当中爬出来。 他放下手,抓住她,撕咬着,像是撕咬着一块儿属于自己却被他人觊觎的肉一样。 第一百零四章 他们之间如远古时,于幕天席地间,于雷声轰鸣间,进行了身体的大和谐运动。 夜沉。 睡去。 精疲力尽。 荷尔蒙分泌,激素消散。 身体疲惫,精神愉悦,总是能够睡好觉的。 醒来后的白欢喜依旧看见了林安然,林安然卧于床上看着她。 白欢喜哑着嗓子道:“你在做什么。” “你倒不如问我想做什么。” “你想做什么。”白欢喜从善如流。 林安然恳切道:“想好好看看你,上回一别,好些时候没见了,我有些想你。” 白欢喜默不作声。 她无法回答。 她不善于面对林安然,自然也不善于面对林安然那些话。 她本就什么都没有的,只有自己的捧在手心里承续的那点儿骄傲,她绝不允许抛弃掉那点儿骄傲。 她明知道林安然会很高兴她低头的,就像驯服一只狗一样。 林安然有很多条狗。 她知道的。 可是,她绝不告诉他,她曾经被他驯服,像他那些狗一样——对着他做过不切实际的美梦。 然而这世间的美梦,由来是易消散的。 她绝不叫他知道。 她沉默着。 林安然觉着没有意思,起身,调制着牛奶,漫不经心道:“我知道你最近做了什么,只是你应该还记得当年的那份合同。” 她当然记得。 当年那份合同,一签便是十五年。 在那样的环境下,她别无选择。 她那时候太天真,不知道自己给自己招致了个祸害。 她曾经无数次的想过那时候如果重来该多好,然后无数次的明白,即便重来,结局也不会有改变,因为她就是那样的人。 一个人的经历和性格决定了她会做出的选择。 她那时看似有很多路可供她选择,她真正能选的,却也只有那一条不归路。 她嗓子发干,她说:“我记得。” 林安然听她这么说,便温柔的笑了起来。 他说:“那就好。” 好什么呢? 他们明知那份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益,却也知道白欢喜必将遵守,在白欢喜没有确信自己会马上去死之前,她都会遵守那份合约。 因为那份合约固然不具有法律效应,然而林安然却有一百种法子叫她生不如死。 束缚她的从来不是合约,而是林安然。 只要林安然不死,她一辈子都不可能自由。 林安然和曹女士是一样的。 除非她会立马死掉,不然的话,绝不会逃离得了这两人。 恶心死了。 白欢喜闭着眼,不想说话。 林安然调好牛奶给白欢喜送过去,温柔的叫她:“欢喜,起来吃早饭了。” 白欢喜没作声。 林安然叹道:“你身体不好,早上不吃早餐对身子不好。” 白欢喜不想听她说话,坐起身,接过杯子,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她光着的。 二人早已习惯。 除却林安然十分生气的时候,大多时候都能算作是一个温润君子。 林安然含笑看着她喝牛奶,为她这么听话而高兴,突然道:“李安该叫我一声姐夫。” 他就这样,在白欢喜毫无防备的时候撕破脸皮,将一切真相摆在台面上。 白欢喜手一顿,抬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林安然从不给她自欺欺人的机会,他抓住她的手,说:“不,你知道,你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白欢喜白着脸看着他。 林安然有条不紊的将一切都摊开给她看,他非要叫她对整个人世失望不可。唯有这样,她才会彻底依靠自己。 他有很多条狗,多白欢喜一个不多,少白欢喜一个不少。可他能发誓的,白欢喜即便成了他的狗,也会是所有狗里,他最爱的那条。 白欢喜如此特殊,自然担得起他的喜欢。 可是啊,这么多年,她还没变成狗,他更有兴趣了。 他兴趣盎然的说道:“李安知道我俩之间的事,为了他表姐报仇,故意接近你。” 他饶有兴致道:“他表姐叫做安心,我的妻子,你应该记得。她为我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可爱的女儿,你见过,很可爱对不对。” 白欢喜不想再听下去,手中的杯子变得沉重起来,她一口气喝完牛奶,才问道:“所以呢?” 林安然重复了一遍,他道:“所以呢?所以没有什么啊,欢喜,你知道的,我总是不忍心你受到伤害。” 他脸上流露出哀伤:“你受伤了,我会心痛的。” 白欢喜握紧杯子,想要将手中杯子砸过去,这人说的话配着他那斯文败类的脸,怎么看怎么生气,只叫人打死他才觉得痛快。 她忍下了,甚至调整了姿态,好叫自己显得无动于衷。 她绝不能随了林安然的心意,让林安然知晓他总能拿捏住自己的软肋。 她面无表情。 林安然颇觉好笑的抿了抿唇,然后道:“那位大卫先生,看起来彬彬有礼,实际上是个花花公子,交往的女朋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所以呢?”白欢喜又问了一遍。 林安然含笑不语看着她。 她眯眼笑着,自问自答道:“是啊,你说的都对,李安不怀好意,大卫先生滥情?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还是说,在你林安然的心中,我白欢喜就是一个笨蛋白痴大傻瓜,会被别人捏在手心里玩弄。” 她眯着眼,嘲弄的看着林安然,道:“别人的确不是什么好人,可你也未必是什么好东西。” 林安然靠近她,呼吸很近,他摩挲着她的脸,说:“我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你不要惹我生气好不好,你知道的,我脾气并不好。” 白欢喜推开他的手。 他紧抓住她的手,眸子里是强烈的占有欲:“你怎么总是不听话。” 白欢喜嗤笑道:“因为我从就不是什么听话的人。” 林安然紧紧盯着她一会儿,突然笑着放开她的手,开始穿西装,他道:“我出去一趟。” 白欢喜心领神会道:“我知道,我不会乱走的。” 林安然不会喜欢她乱走,是以,他来找她的时候,除非他回到正式生活,否则白欢喜不会乱走。 她嘲弄的自我笑了笑,做人情妇,还是得规矩听话些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一贯是她的座右铭。 第一百零五章 再说了,不是说好情妇就是讨金主高兴的吗。 她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还得不找上门,破坏金主家庭。 她嘲弄的笑着,镜子里、玻璃里,折射出她嘲弄的模样。 她定定的看了一会儿,心想,林安然大抵也是个眼瞎的。她这般丑,也不知道看重自己什么,互相纠缠有十年了,有和自己纠缠的时间,去搞点儿什么不好。 林安然不仅瞎,估摸着脑子也不好使。 林安然虽然出去了,白欢喜脑子里却一直在翻来覆去的想着林安然。 她一直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脑子里却翻腾着很多东西,几乎都与林安然有关。 无可避免的,她想起了她和林安然第一次见面。 她一向是个不愿意多想的人,更不愿意多记事,唯独对于林安然,有关他的一切都记得。 她第一次见林安然,是在高一,一个人站在告示牌那里仰首看着,她的作文被贴在告示牌上,闲来无事,便去看了看。 刚看没两分钟,就有人走上前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欢喜。” “好名字。” “我姓白。” 那人不说话了。 她是故意的。 她讨厌这些不知礼数无故搭讪的人,或者说,她讨厌一切男性的接近,她总觉得那些男性不怀好意,是变态。 面对变态,恶毒一点儿有什么关系。 这是她和林安然第一次见面。 她没指望过有后来,然而偏生有后来。 她睁开眼,不肯细想。 林安然和她的关系太过复杂,有生之年,绝不会有任何一个人再和她有这么复杂的关系了。 无法细想,只能逃避。 手机振动。 她低头面无表情的看着,那是李安打来的电话。 比起林安然,李安好处理多了。 她接通,平静道:“你好,我该怎么称呼你,是跟着你称呼林安然为姐夫,还是跟着林安然称呼你为弟弟。嗯?” 李安闻言心一紧。 他不防白欢喜真的知道了这件事,他是为自己表姐出气来的,有朋友开玩笑,让他不要为了报复把自己给搭进去了,他当时还理直气壮道谁会喜欢一个老女人呢?可是这个老女人不过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他,他便忍不住联系她了。 面对谎言被拆穿,他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别的,而是白欢喜究竟知道了多少,知道他之前做的那些事吗?知道他为她变得不像自己吗? 他有些手足无措,他到底经历太少,以至于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是下意识道:“那又怎么样?如果不是表姐的话,我都不想跟你这种毫无廉耻的女人说话。” 毫无廉耻? 也是,不论是谁,看到如今这一幕,都会觉得是她不知廉耻。 至于背后隐藏着什么?那就不是外人所知道所想去了解的了,他们只是下意识的觉得,就眼前看见的东西去责骂别人,并且嚷叫着我就是眼见为实啊! 白欢喜有些疲惫。 她轻声笑道:“你说的对,我就是一个毫无廉耻的女人,和你在一起多羞辱你啊,所以我们以后就不要见面了,也请你不要给我这个毫无廉耻的女人打电话。” 李安一噎,只咬牙道:“那个男人有什么好,你离开他不好吗!” 李安和她的接触中,看穿了她坚硬外壳下柔软的内心,他还没有弄清楚自己内心的想法,却已经下意识的想让她离开林安然。 林安然有妻有女,表面温柔,实则腹黑,是个不折不扣的斯文败类。 林安然实非良配。 任何有眼睛想好好过日子的人都会选择离他远远的,偏生她非要矛盾的陷进去。 这什么人啊! 他得到的却只有一句话。 “跟你没有关系。”白欢喜说。 是的,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她和林安然之间的事,无须他人废话多言看管。 她挂了电话,将他拉黑。 人这一生会碰上很多人,有些人不过是擦肩而过,有些人深入交流后亦会离开。 每个人这一生走的路都是逆行,没有谁能陪着一直走下去。 她拖黑后,心空了一块儿,她只是垂目继续把玩手机。 李安在电话那头听着被挂断的电话,气得踹墙。 他恶狠狠的想,什么女人!不识好人心!拿着块儿狗屎搭理狗头金,小爷他这般根正苗红的富家公子,若是…… 他抱住头,心想,完了完了。栽了栽了,他居然栽在一个老女人身上,这话说出去,他那群狐朋狗友非得笑掉大牙不可。 他头痛得坐在地上,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另一边,林安然回来的很快。 他总是不放心她的。 他的占有欲太强,强到只想把白欢喜关在家里,让她哪儿都不能去。白欢喜有多好,只要他自己明白就可以。 然而,白欢喜不听他的。 她是个不听话的小朋友,总是不听他的,任凭自己心意而妄为,他难免想小心提防。 他看着她,问道:“你今天出去过吗?” 白欢喜漫不经心道:“我出不出去重要吗?你不是都可以查的到吗?去查监控啊,难不成这个你查不了?别逗了,你现在又来假惺惺的问我做什么?” “你和我说话非要这样吗?”林安然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 白欢喜理直气壮道:“不然怎样?林安然你做的事,没有一件是让我开心的。你时时刻刻提防着我,生怕我做出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不信任我,却还要我对你和颜悦色的,你是不是这里有问题?” 她用食指指了指脑袋,笑得一脸嘲弄,并无话可说。 林安然并不生气,而是温柔的看着她:“我关心你,难道不是在证明我爱你。” 面对这等不要脸的话。 白欢喜实在无话可说,只是噎了噎,等缓了一口气后,突然之间连发火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摆手道:“算了。” 她想要躺下来,林安然一把抱住她,难过道:“白欢喜,你不能这样对我。” 白欢喜真的很疲惫。 她的疲惫从心里透出来,连带的身体都觉得劳累不已。 她反问道:“林安然,我不能这样对你,可是你又是怎么对我的呢?” 第一百零六章 林安然不肯松手:“我知道你耿耿于怀,可我不会放开你的。” 耿耿于怀就耿耿于怀,她还能怎么样?她是不可能摆脱的。 白欢喜想,是了,她还能怎么的?难不成拼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她心脏不大对劲儿,头痛得厉害,她闭着眼睛,倒抽着气儿,嘲讽在疲惫上显露无疑。 她惯来如此,哪怕被折腾到精疲力尽,她依旧要拖着疲惫的身躯摆出骄傲的神色来。 她呵笑道:“放开?是放过吧,你不会放过我的。” 她推开林安然,翻了个身,缩在被子里。 床很大,被子也很大。 她陷在里面,像一个苍白易碎的玻璃娃娃。 玻璃娃娃陷在回忆里,想到了当年。 他们签过契约的。 可是啊,那个时候,白欢喜真的以为眼前的男人是喜欢她的,是爱她的。这男人生就一双桃花眼,只消眼珠子一转,那双桃花眼流转间便是多情。 谁站在他跟前,看着他的目光,都会觉着这人深爱自己。 她不傻,不也上当了吗? 因为啊,谁不贪心么?谁不渴求一生一世呢? 她的家七零八落,尽皆破碎,寒冷冰窗并无人,以至于她是如此的渴求爱,渴求有一个家。 一个自己的家,家里温馨又充满爱,互相扶持走下去的老公,听话懂事的儿女。 她是一个世俗的女人,她想要的,是世俗的完美。 要那么大格局干嘛?她尚且自顾不暇,想什么黎民百姓,她死后,哪管这世上洪水滔天。她一生想的不过是老公孩子热炕头。 短视也好,平庸也好。 她就是这等没出息,没出息到,她是如此的渴求小家。 她啊,寂寞冷清入骨,又再喜欢热闹不过,她一直向往烟火人间,云霞雾霭。 她曾想,他们的开端不好,有误会,有金钱利益,可是,他们的结局会很好的。 只是啊,她还是太天真了。 林安然结婚了,对象不是她,是安心——收养他的那家的掌上明珠,一个温柔善良又天真的大小姐,笑起来,右颊上出露出一个小小的酒窝,好似这人一生合该被人宠着。 白欢喜见过安心,她也不得不承认,她若是个男人,也会把安心捧在手心里的,这世上,不会有比安心更可爱更天真的姑娘了。 惭愧的是,她一直在对不起安心。 安心,安心,到底是因着自己而无法安心。 那些年,她得到的是一场被人捧在手心细心呵护的爱恋。 这些年,她得到的是一场镜花水月的爱情。 差一个字,可含的年岁却不同。 他的爱并非无坚不摧,也不能让她无坚不摧。 他为了钱,为了地位,娶了别人,也不肯放过她。 世事还真是滑稽。 有一个瞬间,她想问他:“没有我,要钱干什么?” 文艺而矫情,满满的中二,可她那个时候却真是这样想的。 他结婚那一天,她一个人奔跑在夏日炎热的街道,街道很远,静静的,她陷入了回忆里面。 从始至终,他最想要的就是钱,可是啊,她不怕他养不起自己,她规划的未来里怎舍得他一个人拼搏,有什么不能度过去,她一次次告诉他,他沉默不语,她后来不敢再问了,怕他多想,可现在再没了问的想法。 最后听闻他的消息,是所有他想要的现在都得到,闻说他春风得意马蹄疾,是上流社会的宠儿,谁都知道安家的老狐狸一生就这么一个女儿,成了他的女婿,以后安家就都是他的。 商场上逢高就捧,遇低就踩。 她一个人蹲在路边呜咽,说实话,她是为他高兴的,她太知道他有多想成为人上人,他能得偿所愿,再好不过。 他知道她的,她不喜欢和有家室有女朋友的男人拉拉扯扯。 他结婚了,他们就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她想,好聚好散,她也算是做到份上了。 那一天,她哭自己瞎了眼,流尽了眼泪。 那一天哭的事纵然跟他有关系,他也不会知道。 只因她不会告诉他。 一个被抛弃被遗弃在原地的人,说什么爱不爱的,不过是徒惹人笑话。 有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那就别低头,谁又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所以后来,他说他要走了,她照样笑得像白痴,她仅是笑笑表示不介意,她是,真的不介意啊。 她爱他,他只喜欢她,像是喜欢一副罕见的画,喜欢路边的人一样的平凡。 她想,这可真不公平,可是哪儿有什么不公平,就像他没强求过她喜欢他,都是她自愿的,非要腆着个脸迎上去,都是她自个儿贱。 她想。 她这一生该为他流的眼泪都流干了。 他喜欢统治,非要他人臣服于他,但她不愿,她要毁掉一切,不论好坏,更不会低头臣服于人,她得活得像自己一些。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本来已经逐渐有所好转的抑郁症再次加重。 回首往事,这件事依旧让她感到痛苦万分,她张嘴,不久前进入肚中的牛奶全部被吐出,食管被胃液烧灼,恶心的胃酸在口腔里蔓延几乎叫人难受不已。 她太过痛苦了。 林安然爱她,真的很爱她,所以面对她的时候总是束手无策,他拿着纸上前为她一点一点的擦掉那些污渍。 他的小姑娘啊,成天打扮得灰头土脸的,那么难过做什么呢?乖乖巧巧的顺从自己不好吗?他不是个薄情寡信的人,小姑娘若是愿意顺从自己,他护她一世又何妨。 他给她擦干净,又给她倒了一杯水,让她喝了几口。 白欢喜没有反抗,而是安心的喝着。 林安然站在那里,看着她这幅模样,叹息着:“我不会放过你的,你明知这一点。” 白欢喜用仇恨的目光看着他:“所以,别跟我扯什么情情爱爱的,听着就恶心,不放过就不放过,互相折腾啊。呵。” 她目光中是冷凝的厌世和火气。 她抬手将玻璃杯砸在地上,地上铺着毛毯,玻璃杯滚了一圈儿,撞在墙角,发出轻微的碰撞声。 她沉着脸,阴沉得厉害,一眼便可看出情绪不高,她胸口剧烈起伏,俨然被气的不轻。 第一百零七章 她身体不好,就这一下,就一副要晕过去的表情。 气大伤身本只是一句安慰人的话,可在她身上却体现得淋漓尽致。 林安然对她到底是有几分情谊在的,由来对她便宽容的很,见状只道:“我错了。” “你没有错,错的是我。”她的声音带着哽咽。 她不想哭的,却控制不住自己。 她由来讨厌自己这一点,说话就说话,动不动就像是要哭是几个意思。娘们儿唧唧的,一点儿都不符合她想让自己爷们儿的性子。 她这一哭,林安然就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从不怕她像个野兽一样龇牙咧嘴,却怕她哭。 他小心翼翼道:“你不要哭了,我以后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滚。” “欢喜。”林安然是真喜欢她的,不然不至于束手无策。 越是喜欢,面对的时候越是束手无策。 白欢喜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叫道:“滚。” 她丢出枕头,枕头落在地上。 林安然看着她这样,知道再让她这样想下去,她要钻牛角尖了,他俯身压住她,面对面道:“白欢喜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啊!” “我当然不要脸了,只从我跟你在一起之后,我连脸都没有了。”她宛若疯妇。 “当初是你自己同意的,现在又来说这些话,有意思吗?” 白欢喜稍微冷静下来,叹气道:“你先出去,让我冷静一下。” 林安然见她冷静下来,同意了她的要求——她只要肯冷静下来,问题便不大。否则胡思乱想下,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林安然出去了。 白欢喜坐在小阳台上,打开了窗子,吹着夜风。 她并没有对林安然说的那些话感到生气,因为林安然说的对,从一开始,是她自己同意这些条件的,怎么到了现在,她反而矫情起来了? 她已经记不清楚那是第几次和林安然见面了。 那个时候,她需要很多的钱。 正好林安然对她提出了包养的请求。 说实话,一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这件事情非常不可思议,毕竟她长得真的不算好看。 她的面相总是太过于凶了。 不论处于什么年龄段,都有比她还漂亮的女生,以林安然当时开的那个条件,可以十分轻易的找到比她更漂亮的,她十分确信这一点,可是林安然偏偏选择了她。 他们是签了合约的。 合约上有很多条款,那一条条的,都是她自己同意了的,签下来的。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一切都是她自己同意了的,怎么现在她对林安然越来越不像对待金主了呢,她不是一向自觉自己十分有合约精神吗? 说好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怎么变成了这样子? 她大抵是侍宠生娇,即便一再提醒自己,却仍免不了在这个人面前流露出自己最坏最坏的那一面,不断的挑战他的耐心。 她还真是格外……可笑呢。 她支起身,进厕所,打开水龙头,洗了一个冷水澡,冻得哆哆嗦嗦的,反而清醒了很多,负面情绪被压制住。 她吹干头发,打开门,林安然已经不在了。 林安然总是很忙的。 他有事业,有家庭,还有许许多多可以忙碌的。 她就不一样了,她什么都没有,即便有一份工作,可弹性时间大,什么时候做那份工作都可以。 她笑了笑,有些苦涩。 白欢喜啊,一个颓废的重度抑郁症患者,唯独在林安然面前像个正常人。 可是啊,林安然并非良人,多可笑啊。 她不该对他有太多期许,存太多期望。 她退了回去,关上门。 不多时有人敲敲门,她开门一看,是这里的服务员,她手上提着东西,道:“这是跟你一起来的那位先生交代我们给你送来的。” 白欢喜接过,关上门,打开,里面是清粥小菜。 她有胃病,不能吃刺激性食物。她平素一个人住,怎么开心怎么来,而非事事注意。 倘若人生苦短,只有这点儿乐趣,又何必束手束脚。 她爱林安然时,巴不得自己岁岁长安,长命百岁的过完这一生。 可她如今,只想痛痛快快活一辈子,就像天上的流星,璀璨过,绚丽过,这就够了。 林安然还记得和她有关的一切。 哈哈哈。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为什么不笑呢? 林安然做的一切在她眼中都是一个笑话,她只觉得可笑。 使君有妻,还惦记着别人做什么,还对她这么好做什么。 林安然的爱是藤蔓,温柔的伸出枝条,让溺水之人以为是求生的良机,可是一旦伸出手抓住,藤蔓就会慢慢缠绕住溺水之人,将人缠绕得是密不透风,直到溺水之人逐渐死在藤蔓的拥抱中。 她一边想着可笑,一边吃着东西,吃完之后洗了个澡,穿上脏衣服。 她沉思了一下,她虽然有好几本小说被改拍成电视剧,不过现在还在拍摄,她又不用每天去拍摄片场。 她想了想,决定去商场买衣服,女人嘛,不花钱还叫什么女人,花销浪费才叫人愉悦,或者说,买东西这件事本身就叫人愉悦。只不过是穷有穷的花法,富有富的用法罢了。 她去了附近最大的商场。 巧的是,她在商场里遇见林安然了,林安然陪在另一个女人身边,女人看起来很年轻,保养得宜的脸上透露出一种精致的美丽,和白欢喜这样不善于打扮自己的人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任何没有瞎眼的人都会选择女子,而不会选择白欢喜。 女子同她擦肩而过,扭过头来,张张嘴,似乎想和她说话,却已经被林安然勾着肩带走了。 她认得她,那女子名为安心,是林安然的妻子。 有趣,丈夫头一天来,妻子第二天就来了。恐怕是前后脚来抓奸的吧。 这两夫妻也不愧是夫妻。 她垂下眼眸,很快又抬起来了,大踏步的向前走,像是从来没看见这两个人一样。 白欢喜本来可以做个酷酷的girl,如果她没有过早的经历过社会的毒打的话。 只可惜,她很早之前就已经经历过了,并且被毒打打弯了腰,到现在都直不起背。 第一百零八章 她没有认这两人,不过是因为很早之前,林安然就告诉过她,如果在外面,绝对不要认她。 因为她是见不得光的,她的身份是可耻的,她不配被人堂堂正正的介绍出去。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因为这样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到今天,她已经习惯了。 这样的习惯已经维持了很多年,不出意外的话,还需要维持一段时间——三年五年是说不准的。 既然如此,何必为这事儿而羞耻?最丢人最下贱的时候早已经过去了。 她露出一个笑容,觉得这样的自己可笑极了。 她弹了弹额心,竭力保持镇定。 在商场随便逛了逛,选了几件衣服,她惯来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款式或品牌,只是随便买一买罢了。 她素来对很多东西都失去兴趣。 她买了自己想要的,逛商场逛到厌烦,这才回到了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居住的地方。 有人在小区外面徘徊,她侧头瞟了一眼,没有在意。 那人已经看见她,连忙站起来,冲她走过去,客气的笑了笑道:“欢喜老师,你回来了。” 这无疑是一句废话。 然而废话是人际交往的第一步。 “你找我有什么事?”白欢喜从来学不会客气两个字,大多数时候都是开门见山,有什么说什么。 那人道:“你好,我是你的小说《白夜月》的电视剧编剧。” 《白夜月》勉强算得上是她写的唯一一本刑侦小说,也是后来那批次要改编翻拍的。 老规矩,这本小说虽然是由她的小说改编成的,但实际上编剧另有其人,她只是负责了一点点的剧本而已。她编写的剧本只是为了宣传时,剧组能拿这个做噱头:小说作者亲自改编。 瞧瞧,多好的噱头。 都是出来混的,对有些潜规则还是挺明白的。 白欢喜做好自己的事后,就没有关注后续了,她都把自己小说卖了,还整出那副模样来做什么?表现自己节气高?算了吧,她就是个卖文为生的商人。 卖得九帛文,换取南海珠。 她面无表情的点头:“你好,有什么事?” 那人顿了顿,一咬牙道:“是这样的,我们几个编剧的剧本和你写的有部分内容接不上,你看,劳烦你再改改还是?” 潜台词便是最好你自己改改。 偏偏白欢喜不按套路出牌,她爽快道:“你们看着随便把我写的那一段改了吧。” “诶?” 白欢喜自嘲的笑了笑,道:“难道你们觉得我很不好说话?” “不是。” “那就是觉得我很不好相处。” “没……没有。” “没有关系,你们怎么看我的,我都知道。剧本这方面的确不是我擅长的,你们几个自己商量着怎么改比较好,我就不管了,改完之后不用拿给我看了。” “还是要给你看一看的吧。”这人有些迟疑。 他只知道世人都说眼前人最不好相处了,动辄冷脸呛人,如今看来却不是这样的。 冷是冷了点儿,却是个好说话的。 白欢喜扬扬下巴道:“我说不用就不用。” “好吧。” 两人客气了几句,便各走各的了。 白欢喜上去歇息。 抑郁症使她精神疲惫,她总是时时刻刻的感觉到自己需要休息。然而即便她休息了再多,她的精神依旧疲惫。可如果不休息,她几乎连说话的气儿都没有。 她时常冷漠,不与人多说,一方面是因为世人愚昧,没有搭理的必要。一方面也是因为真的没有力气。 当说话都会消耗为数不多的力气时,她是真的不想说什么。爱咋咋的吧。 她躺在床上,闭着眼,疲惫使她想睡,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便打开药吃了一捧,这才躺在床上再次闭上眼,疼痛的头以及快要炸裂的太阳穴,终于好多了,喉咙里的恶心感被她不断忍下,她知道自己现在吐也吐不出什么,只是干呕罢了。 懒得折腾。 她沉沉的睡去,睡醒已经是下午,打开手机一看,八点过,一天没有吃饭,她的肠胃让她几乎要吐出来,她喉咙间的恶心感一直消不下去,她半撑起身干呕着,呕出的只有清水,好一会儿,喉咙里只有火辣辣的疼痛。 她茫茫然坐在那里,已经愣神。 我生人世间,凡尘多迷茫。问我何所苦?张口已忘言。 她茫茫然的笑着,自带嘲讽意味,她倚在床头上,流露出病态。 她有病,病入骨髓,病入膏肓,药石罔顾。 她的脑中有两道声音在嘶鸣争吵着。 一个说:“你横竖是个不要脸的,你横竖是个签了契约的女表子。索性就破坏别人的家庭怎么了?是他们先对不住你的!是那个女人先从你手上把东西抢走,你再从他手上抢走东西岂不是名正言顺?是林安然对不起你,你还要心慈手软,到什么时候?” 另一个说:“别听他的。就算你爱他。难道大得过这世上礼法森严,大得过人言可畏!那些人才不会管你们背后藏了什么隐情,才不会管在这段关系中只有你是无辜的,他们只会把你看成小三,只会一波又一波的围上来攻击你。” 一个说:“你本来就是小三,你和一个有夫之妇在一起了,那么多年,因为他都堕了几个孩子了,你本来就是个不要脸的小三,女表子。你还在假模假样的顾忌你的脸吗?你早就没有脸了。听我的,堕落吧,破坏他们拥有的一切吧,凭什么只有你不好过。只有你在这样绝望的地狱里面挣扎,他们却人模狗样的过着上流社会奢靡的生活。如果你不说,就没有人知道他们表面上斯文败类,实际上男盗女娼。” 另一个说:“醒醒吧,他早就结婚了,他即便有不对的地方,他也不应该是你堕落的理由。他结婚的时候,你不是想就算新娘不是你,你也能够祝他白头偕老,幸福美满。那个你去哪了?不要被那些假象所迷惑。” 她一边听着,一边干呕着。 她摆摆手,脚步虚软的冲进卫生间,将冷水放满,整个头都栽下去,冷水刺激头皮,使人清醒。 第一百零九章 顷刻间,幻象如水流,尽数褪去。 她赫赫的倒抽着冷气,退出去,跌坐在床上,冷水打湿肩膀,她嘴唇发白,却清醒过来。 她松缓了一口气。 清醒就好,清醒就好,总好过于陷入泥沼,一念之差做出什么事。 她无意识的滑动开手机,手机qq上。编辑发来几张图片,图片是拍摄现场。 她按照编辑的吩咐放在了微博上,就当是做宣传了。 她这才有闲心管一管未接电话。 未接电话只有林安然的一个,白欢喜噗嗤一声笑出来,几近癫狂,她没有打回去。 有什么好打回去的? 她漫不经心的想,她和林安然的关系也就这样,难不成还能有什么以后? 噗,别逗人了。 她正要丢开手机,一个陌生来电。 她愣了愣,挂了。 那个电话锲而不舍的打进来,她最终还是接了。 “白欢喜,你见一见我好不好?”李安的声音即便隔着手机依旧很哀怨。 白欢喜一噎,道:“你不读书的吗?” “明天的飞机……所以我想今天看看你。”李安顿了顿,“你没搬家吧,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你可以下来和我见一面吗?” “卧槽,你跟踪狂啊!”这真是有生之年系列。 白欢喜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他就,没想到李安还是当初那个跟踪狂。 她气恨道:“你信不信我报警。” “不是,我以为……”他到底没有出口,只是道,“我们就见一面,见一面好不好?我只想见见你。” 青年的话已经说的很卑微了。 白欢喜眉心跳了跳,断然拒绝道:“不能,你回去吧。小朋友,你们年轻人的恋爱观难道不是合则聚,不合则散吗?这样死缠烂打,可不适合你。” 她慢条斯理道:“何况咱两也没什么好说的,我两顶多算个玩伴,可算不上男女朋友。” 她顿了顿:“小朋友,你回去吧。” “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和你见一面。”李安很是固执。 “小朋友,你这样就没有意思了。”白欢喜嗤笑一声。 “你见我一面吧!” 白欢喜叹了一口气:“你总让我见你,你越这样,我就越觉得我下去之后就会被你泼一脸硫酸。” “我不会做这种没品的事情。”李安保证道,“我只想见见你,和你说说话,不会对你做那些事。” “那有什么话就在手机里面说清楚就行了,用不着见面。”白欢喜觉得好笑,“我俩又不是男女朋友,你搞这一套干嘛呀?” 李安踢了踢面前墙壁,叹气道:“你不要和林安然在一起了,他这人不是一个好人,他明明有妻子有女儿了,还和你搅在一起。你图啥啊。” “图他有钱。” “我也有钱,你以后跟我呗,别掺和他家事情了。”李安想了好久,还是觉得自己没办法放弃白欢喜,思来想去,还是做了这个决定。 他聪明了二十多年,也坏了二十多年,他做父母的骄傲做了二十多年,可是这一次,他想为自己做一次选择。 他想试一试。 他想试一试,白欢喜却是不愿意的。 她有很多的过去,她不打算将自己背负的东西添在别人身上。 她叹道:“你这小孩子呀。” 她说:“我和他的事儿一句两句说不清楚,你也别管我和他的事了。” “不可能不管!……” 白欢喜打断他的话:“我喜欢亦舒,喜欢她亦舒笔下的喜宝。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这句话一直被我奉若经典,我也是这样想的。如果我得不到很多的爱的话,那么我就想得到很多的钱。爱和钱总要让我得到一样不是吗?” “你爱他。”李安愤愤然的想,自己也有钱,白欢喜不愿意跟自己,那么必然是因为爱了。 “爱不爱重要吗?小孩子才说爱呢。” “我爱你。” 白欢喜笑了一声:“小孩子。” “他给你的,我也可以给你,他不能给你的,我也可以给你。” “没必要为了赶走一个女人而付出自己的一生。” “我是真的喜欢你。” “谁信呢?”白欢喜慢悠悠的笑道,“反正我是不信的。” “你为什么不信呢?为了你,我可以学他的样子来讨好你。” “你不用学他的样子讨好我,每个人是不一样的。” “其实说到底就是因为你不喜欢我而已。” “我不是不喜欢你,而是每个人不同年龄段喜欢的东西不一样,你现在十九岁,和你十五岁时候喜欢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也是如此。”白欢喜一瞬间变得很温柔,她说,“李安,如果我十八岁,我一定会很喜欢你,你很好。可我今年二十八了。小朋友,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可是也只能就这样了。” 李安挂断了电话,对着身边人说:“林哥,你看见没有,你喜欢上他女人就是这样的爱财如命贪财好色,随便一个男人稍微对她好一点,便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那又怎么样?她喜欢我的财,你的财,她贪吗?” “林哥,不是……”李安心说,她该真不贪,明明是为了破坏林安然和白欢喜的感情,不知道为什么,打完电话后,一瞬间还有些难受,他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只好愤愤然道,“这样的女人,你都能忍。” 林安然抽烟:“行了,我知道你那点心思,你不就是以为我对不起你表姐吗?你怎么不多查一查。” “那我也查不到啊。”李安怏怏的,能查的都查了,查不到他有什么法子。他也不能无中生有,靠自己的臆想编出一段啊。 “那你想知道吗?” “说来听听。” 两人找了一家茶楼,坐在包间里点了一盏茶,慢慢的聊起来 “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呢?”林安然迟疑了一下,决定从最开始说起。 他初次看见白欢喜时是在校园里,那会儿他回初中帮安心办入学手续。 安心还算乖巧,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却不过分为难人。 他大大的舒了一口气,他那时已经二十来岁,向来和这些小孩子没什么话说,如今更没话说。 第一百一十章 安心喜欢他,也听他的话,却也由来沉默,很少与他说些什么。似乎知道,他不喜欢自己说话,对自己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 她喜欢他,也有些怕他。 他心中不想那么多,只觉得痛快,不和小孩儿掰扯就是好。他和安心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安心打小便被宠着,想要什么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 他们打骨子里就是不同的。 他要很努力才会获得自己想要的,他拼尽一切,只希望自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看他人脸色,会有自己的家。 安心?安心是生活在童话里的城堡公主,什么都不用去做,不用去开口要,就已经有人把一切都捧上,都安排的妥当。她只需心安理得的接受就好。 安心活得异常天真与愚蠢,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追星。每次他两一块儿出门,安心拉着他说的都是她家哥哥怎么了,她家哥哥怎么了。 “哥哥”不是指他,而是指的她追的明星,只有外貌的男明星。 他觉着恶心得厉害。 说他愤世嫉俗也好,还是别的也罢,他的确是讨厌安心的,凭什么打小他就是孤儿,被带走收养后成天学习的都是企业知识,他注定了就是安家养的一条狗,指哪儿打哪儿。即便是婚姻大事,也是由不得自己的。 安心却可以随心所欲。 他讨厌安心,他明知安心没有做错什么,却忍不住在面对安心时充满恶意。 他深吸一口气,竭力平静下来。 他给安心报完名,回去的时候就看见白欢喜一个人站在告示牌那里,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女叫白欢喜。 他后来想了很久,他笃定自己贪图她皮囊,因为这世上,比白欢喜漂亮的人太多了,比她厉害的人也有很多。可是,她站在那里,他一眼望过去,霎时间,天地俱寂,万物褪色,他眼中只剩下眼前的少女了。 少女骨架较大,身上带了点儿肉,按道理应该看起来有些壮,可她偏偏看起来瘦骨伶仃的,他后来想,可能是她抬头看告示的模样又傲气又孤独,免不得让人觉得她太孤高,难以接触。连带的,多了几分可怜。 他在那里看了片刻,就入了神,以至于连安心叫了他几声都没有反应。 他走上前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欢喜。” “好名字。” “我姓白。” 他尴尬的离去。 他借助安家的手段查清楚了白欢喜的一切,得知她孑孑一人,便起了奇怪的心思。 他头一次喜欢一个人,平时接受到的教育是交易能带来一切,所以他选择了最愚蠢的方式——以一纸合同将她拴在身边。 他慢慢的讲到这里,讲的时候遮蔽了很多东西,有些事,不必让外人知晓。 李安问:“合同?” 林安然点头:“对,一共签了十三年,一直持续到她三十岁。这段时间里,我会给她提供金钱,提供她想要的一切,她不能有别的男人。” “她现在不需要你提供的金钱。” 林安然眯眼笑了起来:“可是她不会离开我。” “为什么?” “因为她爱我。” “你放屁。” 林安然笑了,抚摸着茶杯,仿佛在抚摸着心上人的脸:“我也爱他。” 李安一脸的不可思议道:“她只是你的情妇。” “不,她是我的爱人。”提起白欢喜的时候,林安然是真心的微笑的。 有时候,爱不爱一个人,从他的言行里面就可以看出来。 林安然提起白欢喜的时候,眼角眉梢都充满了笑,那是多么温柔又深情的模样。 林安然天生桃花眼,整个人周身气质充满了不可言说的温柔,当他面对着任何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都会觉得眼前人是爱自己的,可是那种温柔,远远比不上这个时候的神情。唯有见过他这般深情的人,才会明白他真的爱一个人是什么模样的。 李安一瞬间心中有些恐慌,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像他曾经了解到的内容并不是真实的模样,他自以为是的想去伤害的人,好像不是他以为的那么罪大恶极。 他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那些不安,连忙大声道:“那我表姐呢,你不喜欢她,可以不娶她,你为了钱娶她,现在又和白欢喜搞在一块,两个女人你都辜负了。哦,对!还有我的侄女,你辜负了三个女人。”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辜负。”林安然颓废道,“我和你姐在一起这些年了,也有了女儿,难不成你以为你我之间,一点儿情分都没有吗?你以为你姐不知道她的事情吗。” “她知道……” 李安认真的想了想,心想,或许他表姐是真的知道的,不然的话当初他和表姐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表现的极其不愿意让他管这些事。 他没有被带偏,他道:“我只知道,不论在婚前,你有多少感情都是可以的,然而当结婚之后,就应该一心一意地忠于一段感情,你却和白欢喜搞在一起,这一点始终没法洗。” 林安然低头,打开茶杯盖子,看着茶杯里的茶叶,淡淡一笑,喝了一口。 他看向李安,问道:“我已经告诉了你,我和白欢喜之间的故事,那么你有兴趣听一听我的故事吗?” 李安心想,他今天横竖都是来听故事的,听一听也好。 他点了点头。 林安然为他讲起了自己的事。 林安然是安家的养子。 安心的妈妈在生下安心不久后,因为一次意外,永久的失去了生育能力,而安家世代遗传,出的女儿没有一个对商业感兴趣的,安心爸爸未雨绸缪,生怕自己女儿将来也重蹈覆辙,倒不如提前准备好。 如果安心对商业上的事情有兴趣,那么家中集团就交给安心打理,他提前培养的那些人正好给安心打下手,自己的人用起来才顺手;如果安心这人哪儿都好,就是对商业上的事十分不感兴趣,他提前培养几个商业上的人才做准备,也好不至于集团离了自己就破产了。 安爸爸始终觉得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放心,半路招进来的,谁知道有没有什么狼子野心。 第一百一十一章 安妈妈也同意了这一点。 虽说这世上也有半点儿都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可是也有很爱自己孩子的父母,而安家父母就是后一种。 正因为如此,安家父母挑了很多福利院才找到一个样样合适他们要求的林安然。 林安然的一切都是安家的。 是安家供他吃穿用度,是安家供他学业,留学也是安家的安排。 安家为他提供了很多,而他也只能做安家手里的提线木偶。 他和安心的关系也是这样。 如果,安心不喜欢他,而安氏集团不用他通过联姻来增加资产的话,那么他才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 偏偏,安心喜欢他。 他看着李安,满眼痛苦:“偏偏,安心喜欢我。” 有的时候,自私的爱并不会让人感到开心,反而会叫人痛苦。 “你可以拒绝。” 林安然没有说话。 他实在不肯回想过去那一天。那一天太混乱了。 他笑着喝了一口茶,没有再说什么。 李安见问不出什么,甩手而走。 林安然坐在座位上,看着屋外一片雾霾,他目光幽深起来。 这世上的事大抵是难以得偿所愿的。 他已经一步错步步错,再难回头了。 他心中沉闷得厉害,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目光下落,窗边上有木雕花,极为美丽,有一朵极其特殊的花儿,他一瞬间想起了白欢喜,白欢喜便是这样,在美丽的花儿中,她虽然比不了其他人,但是是这般特殊,会在百花之中,让人一眼看见。 林安然很喜欢她。 和白欢喜深层次相处过后,就会明白,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很深刻严肃,可是和她相处时间长了,才会发现她有很柔软的内心,她总是在不自觉地去照顾身边的所有人,她将自己也看作是顶梁柱,她情不自禁的想去庇护所有人,她不愿意和别人起冲突。因此即便自己受到一些委屈,只要能是别人高兴,她也是很满意的。 她呀,其实很好很好,根本就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不好,只是她太固执了,她就像一个小小的刺猬,别人还没有走近她,她就已经先后退了,别人跟的越紧,她退得越快,以至于就算别人想帮她也没有法子。 她啊,外表看起来那么强硬,又如此的嘴硬,撑不下去了还要撑,明明一低头就能解决的事,死活不低头,还觉得自己挺厉害。 他曾半开玩笑的拿这个同白欢喜说话。 白欢喜沉默良久,而后说了一段话,那段话他至今都记得,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再一次明白白欢喜心中一直在哭泣。 白欢喜心中一直在哭泣,如同黑洞一样的在吞噬她。 他那时候心中的念头再次蓬勃:终有一天,她会被她内心痛苦的情感尽数吞噬。 他束手无策。 他以感情为牢笼,约束她,她困在情感牢笼里,才会有那么多的抑郁与痛苦。 白欢喜是自由奔放的灵魂。 一匹奔放在草原上的野马被套上缰绳,自由飞翔的雄鹰被剪去翅膀…… 一个自由自在的人被约束,亦是如此的痛苦。 白欢喜就很痛苦。 她说:“我有些事情不是不想做,是清楚做了结果是什么,那样子,宁愿要自尊,如果,一无所有,何不要自尊?我不想给谁说什么,懂的自然懂,不懂的,怎么说都觉得你胡搅蛮缠。” 她带着惆怅。 白欢喜,约莫大抵是会死的。 林安然转过头。 白欢喜现在在休息,她的精神头总是不是很好的。 她有些懒散。 她的懒散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身体不好,精神不好。当一个人的身体和精神同时不好的时候,她很难有精力再去做什么。 林安然因着安心来了,所以没什么功夫找白欢喜,白欢喜乐的逍遥,但是好景不长,白欢喜开始反胃。 白欢喜怀过孕,在排除消化不良的情况后,她去了医院。 检查过后。 医生道:“你子宫壁过薄,已经造成习惯性流产。如果这次再打掉,你很有可能这辈子都不孕不育。” 她曾经打胎过三次,每一次都会有医生告诉她,如果再打胎,对身体不好,会导致很多后遗症。 她是怎么说的呢? 她说:“随便吧。” 她摸着小腹:“这个孩子没人期待它的出生。” 多的话,她不肯讲了。 是的,没什么好说的。说什么呢?说她和孩子的爹的爱恨情仇? 她惯来知道,这世间所有缘,终有一日会尽数散尽。 是的,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有定数的,用尽了,缘尽了,一切便如此断绝,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关系,所以,为了断绝,她需要一点儿手段,加快这个过程。 她决定堕胎。 手术准备的很快。 剧痛中,她脑海里有两个人的说话声。 一个说:“也就是小孩子才总做出这种事来。” 一个说:“我本来就是小孩子。” 她感觉到生命在流逝。 终于……有朵花枯萎了,从此再也不会有果实结出。 她几年前不经意间荒诞的想法终于成真,她却生出了一些不切实际之感。 她病了,可能这一生再也好不了了。 她被推了出去,她躺在病床上,侧首看着窗外,窗外落叶。 她心情很是平静,至多有些难过。于一瞬间,抑郁发作,突然很想从窗子跳下去,不过暂时还是冷静下来。 不,她暂时还不能死。 她脑子里烂七八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觉得生活可真他妈恶心,不知道自己受了什么罪,才要在这垃圾一样的世间挣扎,真他妈恶心。 她对这个世间真的没什么期待,不期待家庭,原生家庭与自己的家庭,都不会期待。不期待任何人对她毫无理由的好,不期待她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 她似乎在小时候被教育,生为女性的姐姐就应该理所当然的让着身为男性的弟弟,她有什么需求都无法正确诉诸。因为没有人真正的关心她。等到她可以正确诉诸的时候,已经晚了,已经不喜欢向别人说她的痛苦与要求。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即便给别人讲所谓的秘密,那秘密对她来说也不算秘密。 她从未得到过真心实意的夸奖,甚至就连虚假的夸奖都很少得到,她本来应该是夸奖形人格,然而在语言嘲讽下,她仿佛真的变得如同他们口中那么垃圾。 她不习惯向别人说她的想法。喜欢谋定而后动,等别人表态再说话,因为不想听到批评。 她曾经很努力的活着,可是,不被任何人认可。她选择放弃生活,再垃圾的生活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得活着。 不想结婚,因为她对婚姻没有期待。不想生孩子,因为她对教育下一代没有信心,她害怕养出一模一样的她,那他妈是在造孽。不想和任何人交深,她没办法迎合他们的期望。 像她这样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恐怕会在有了孩子后,会成为孩子一生的噩梦,她只会塑造出两个内心扭曲的孩子。 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是这天地间最大的笑话。 她曾经有多期盼属于自己的孩子,就有多恐惧自己会拥有自己的孩子,有些东西有些噩梦,应当结束于此刻。 她侧着身,几乎要呕吐出来,她清晰的明白,她现在的状况非常不好,抑郁症在爆发,她想死亡。 她暂时还不能死,而且她不想死的那么痛苦。 她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死亡的方法那么多,却都那么痛苦,如果有能够无知觉死去的方法就好了。 死去痛苦。 活着痛苦。 也许人生的基调就是苦吧。 反正,整个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好期待了。 想到最后,她反而冷静下来,面无表情的想,她还真想就这样死去呢,反正活着这件事,没有什么好期待的。 活着未必是一件幸福的事。 死亡也未必那么恐怖。 她面无表情的想着,不知不觉的走下去,踩着鞋,走到窗前,贴得极近,冰凉的玻璃让她在片刻清醒,她沉默的看着外面,半晌之后回头,处理好了一切后离开了医院。 她回到家,林安然站在门外。 林安然打量着她,问道:“你去哪儿了。” 她直截了当道:“堕胎去了。” “我的?”林安然微微皱眉。 她嗤笑了一声:“狗的。” 林安然叹道:“你没有必要和我这样子,我们不是仇人。” “还不如仇人。” 林安然皱着眉,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白欢喜的性格如同刺猬一样,人被扎了之后,就再难靠近了。 林安然看了她很久,叹了一口气:“白欢喜,你知道的,我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 白欢喜仿佛被这段话所伤,猛然抬头看着他,话到嘴边却又变了,她眼神里流露出不屑,她嗤笑着恶毒道:“你知道上一个说爱我的男人怎么了吗?” 林安然不语。 白欢喜平静道:“他死了。” 是的,那个男人死了。 那个出轨外遇爱好赌博的家暴男,那个口口声声的说爱的男人死了。 她带点儿嘲弄的眯着眼看着林安然,林安然心中本来极其暴怒,然而转念一想,他想起来了白欢喜口中的男人是谁,他冷静下来了,他知道白欢喜对那个男人的态度,他很平静,他无意说一个死去的人的坏话。倘若那个男人还活着,他绝不会让那个男人靠近白欢喜,那个男人是白欢喜的噩梦。 尽管他也是白欢喜的噩梦,然而不一样,他是真的爱白欢喜。 这世上的人千奇百怪,有些人很爱你,偏偏要放过你;有些人不爱你,偏偏也不放过你;有些人不爱你,好在会放过你;有些人很爱你,也不放过你,非得生生世世的缠着你,如同藤蔓一样,非得将人裹在身边,寸步不离。 他摸了摸她的头,她紧张又防备,像极了紧张的像要逃跑的小动物。 林安然平静道:“安心回去了,我过两天也要回去,如果你心情好,就来找我,我会在那家酒店等你。” 白欢喜呵笑一声。 她冷冰冰道:“你在做梦。” 林安然无奈的笑了笑,走了。 白欢喜没有动,她平静的看着楼道里的天花板,坐在地上,面无表情。 她想起了那个男人,也没想到那个男人的好不好,只是想到了那个男人死的时候。 那时候她在发传单,接到电话,急匆匆赶往医院,她到了医院,冲医生道:“你不必打电话问我,不用做手术,他前段时间把钱输光了,没有手术的钱。” 赌博输光了钱,她能怎么办?卖身吗?去他妈的吧,为了一个渣滓贱人,她卖身?她是圣母玛利亚吗?需要付出这么大代价? 年轻医生闻言只道:“你毕竟是他女儿,做什么决定,都得你到场。” “我来了。”白欢喜冷硬的说,“你们可以不救他了吧。” 年轻医生征求二人意见:“你们都确定当事人不救了是吗?” 两人点头,她目光落在另一个女生身上,那也是当事人吧,她见过她,这女生叫叶未央,作文写的好,经常和她并列第一。 医生掏出另一份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家属因为某种原因决定不进行手术。 两人都是少女,虽然生活艰苦。可到底也没经历过这方面的事情。更不懂得这些,只觉得医院为了保证自己医院的名声做出这样的举动十分正常,加之也是他们决定不救的,当下爽快的签了字。 医生收好纸张,对着叶未央道:“这就是责任方的家属,你们有什么可以先商议,过一会儿会有警察来的。” 说完,他就去忙了,他花在两个小姑娘身上的时间已经够多了,不能再浪费。 他走后,叶未央对着白欢喜尴尬的打招呼:“白欢喜。” 白欢喜显然也是认出她了,道:“叶未央,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你。” 叶未央左右看看,那雪白的墙壁凭的叫人生出不悦之感,她叹气道:“医院见面,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你说的也是。”白欢喜叹了一口气。 白欢喜看着她背后的门道:“你爸被我爸撞了。” 那是交警告诉她的。 她才十多岁,她好累。 第一百一十三章 “那怎么办呢?”叶未央问道,她知道,白欢喜家中同她一样,甚是贫困,而且还是个单亲家庭,那个女人虽然重男轻女,却是她名义上的母亲,她名义上还是有母亲的,想到这里,她莫名的有些优越感。 很快,她又压下这种不道德的优越感。 她道:“刚刚听你说,你要放弃手术。” 白欢喜点头:“对,因为没有多余的钱救他,你呢?” “和你情况一样。” 白欢喜笑了笑道:“你还好,还有个妈可以依靠,我以后可就成了孤儿了。” 她笑着说出这句话,却莫名的让人觉得伤感。 白欢喜那时是真的有些感伤的,从此以后,她就自己一个人了。 一个人啊,风中柳絮,水中浮萍。这世上啊,她再也落不下来。 她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她绝望至极。 叶未央闻言只是笑了一声,收拾了所有不道德的想法之后,她冷静下来了。 她道:“我有这样的妈,跟没有一样,反正她心里只有她儿子,就算我在她面前,她也不会管我的。” 白欢喜叹了一口气道:“我们这样的人,该不会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吧,所以这辈子才招来这么多不顺。” “也许吧。”面对白欢喜说的话,叶未央不以为然道,“就算如此,我也没有后悔的,一生的艰苦那又如何?我总会得到自己想要的。” 白欢喜意识到眼前的女生和她不一样,即便在同等绝望的情况下,叶未央会比她更进攻性,绝不会被打垮,她会立于绝地,然后反击,她的脊背是直的,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会努力去追寻,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这个女生必将走向人上之位。 她们不一样。 白欢喜突然问道:“如果得不到呢?” “我会用尽一切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为此不择手段,你呢?”叶未央笑了起来,反问她。 明明爸爸才死去,明明家境不好,可是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一种本事,她能够将所有想法隐藏在风轻云淡的皮囊下,倘若她不说出自己心中所想,便没有人能够轻易看出她是怎么想的。 叶未央从眼前人身上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她笃定眼前人不会因为她蓬勃的野心和欲望而对她有所抵触和不解。 同类啊。 她想和同类成为朋友,唯有同类才能了解彼此痛苦,互相舔舐伤口。 白欢喜闻言的确没有异色,只是感叹道:“真好,你这么坚强,真好。你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为此努力,就算遇到困难也阻挡不了你。我就不行了,我根本没有那么大的愿望,只是得过且过罢了。” 白欢喜认真的想了想,道:“我真的只是得过且过罢了,虽然那个男人对我不好,但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这个家。” 是啊,家。 家是温馨的代名词,家是和睦的,可是,她家里都没有,只有暴力辱骂与酗酒,还有赌博,所有的负面情绪都痛苦的加诸她身。 她痛苦极了。 可是白欢喜说:“我以为我和他就会这么过一辈子,小的时候他供我读书。等我工作以后,他老了,我给他养老。我和他的关系不会太亲密,但是也绝对不会恨到想让对方去死。老实说,如果有钱的话,我会救他。” 她真的会救他——那个男人——她只愿意这样称呼他,哪怕那个男人是她的噩梦,她也会救他。 因为啊,他是她的家人,是她同这个世界的联系,她飘飘然,若是没有根系,便下不来了,只能游离在这个世界外。 譬如游魂,无有所依。 叶未央闻言只笑着,古怪极了,面容可以称之为扭曲,那里面掩藏了太多的痛恨。 她说:“你心地比我善良多了,纵使有钱,我也不想救他,我想让他死。” 说到这里,她转头看着白欢喜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特别的恶毒狠心?” 白欢喜摇头,她说:“我只知道,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我们不是局中人,没有资格和立场对局中的那个人说什么。如果你想让他死,我想你一定也经历过很多不容易吧!” 她说的话太暖心了,叶未央觉得自己冷硬的心似乎被她捂热了一点儿,她在某个时刻,的确有过想对面前的人倾诉自己所遇到的这些事,那些她从来没有对别人讲过的事。却想对这个和自己有着差不多遭遇的人讲出来。 可是她毕竟是叶未央,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她卑微又可怜的一面,她想,白欢喜也是这样——不愿意任何人看见自己脆弱卑微的一面。 所以,她什么都没说,而是坐在医院长廊的凳子上。 她问白欢喜:“你现在怎么办?” “等他死了之后,付了医院的款项,然后把尸体火化了,骨灰放家里,我家买不起墓地。” 白欢喜说的一气呵成,看来她早就想好了怎么办。 没办法,谁叫这年头,穷人连死都死不起了。 “我也是。”叶未央道。 叶未央心想,骨灰?留着?不不不,她想一把扬了他的骨灰。 于瞬间,她想起他临死之前的话,反而心中生了怜悯——他可真是卑微又可怜啊。 他死之前说:“让你妈来给我收拾后事,你自己留些钱,你妈要千万别给她!” 他说:“穷人没有钱,只有等死。别救了,省点儿钱给你们。” 还真是卑微又可怜的家伙啊。 叶未央心里嘲弄着,面上却笑着。 恰逢这时,白欢喜也笑了。 两人视线相对,同时看见了对方笑容里的意味——明明是十七八岁的少女,本应当是个活泼开朗的少女,可世事中,从无“本应当”三个字,于是,她们这一笑中流露出了说不尽的尴尬与可笑之感。 是的,她们自己都觉得这样的事可笑之极。 这世上每天都要上演的无数种悲欢离合中,为什么要在她们这在苦海里浸泡的人生再添这两件事? 十七八岁啊,家里能够供养她们读书的人都死了。 她们曾想过的未来是考上大学,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这里。 可大学梦,终究是不能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明明之前的日子就已经是苦海了,现在却要让她们到达更苦的地方。 人生…… 说实话,她们有些不明白人生的道理是什么,为什么有些人生下来锦衣玉食家庭和睦,有些人却要从小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生命中遇见的人都是恶人,恶心到令人想吐。 叶未央率先从悲观情绪中清醒,转了话题,道:“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嗯……不知道。我爷爷奶奶死的早,外公外婆也死了,我妈也死了,他现在也死了,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说到这里,突然觉得我家一家都是早死的命啊,指不定我哪天就死了,可能也和他们一样,三四十岁就死了吧。”她的话中充满了对未来的绝望。 她无法不绝望,她家中的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年纪轻轻就死去,若不是生在二十一世纪,她简直要怀疑自己一家是不是受到了某种诅咒。 白欢喜收敛心思问道:“你呢?” 叶未央道:“不知道,他的那些哥哥姐姐都不愿意再见到他,我妈的话……他说让我妈到时候来给他收拾后事,我想,有我妈在,我应该不用担心什么吧。她再怎么不喜欢我,应该还是能够让我继续读书的。” 说到这里,她故作轻松的眨了眨眼道:“现在卖姑娘,有个好文凭也容易卖一些,她不会做亏本生意的。” 白欢喜苦涩的笑了笑:“我大概是读不了了,我爸是责任方,我得赔钱。我哪儿还有钱呢?反正是读不了书了。” 叶未央握住她的手,言之凿凿道:“我会劝我妈,让她不要再追究这件事情,你也不容易,谁都不是大款,让你拿你也拿不出来,没必要这样追着你不放。” “那我先谢谢你了。”白欢喜勉力笑笑,她心里知晓叶未央说的可能性有多低,哪有人会不追究呢,她口中却宽慰叶未央道,“就像你说的,就算你们选择追究我,那也没有办法,我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话听上去像破罐子破摔,却带着一股子苦中作乐的滋味儿。 那是下层人士面对绝境时流露出的顽劣不恭与抗拒。 白欢喜也好,叶未央也好,骨子里都是极为傲的人。 生有傲骨,注定会比别人受到更多的磋磨。 然而也正因为生有傲骨,才会让她们哪怕被命运踩在脚下,依旧会不服输的再一次的从泥泞的地上站起。 什么能让她们低头呢?没有。 纵然低头,不过是姑且隐忍,等待下一次反击时刻罢了。 她冲叶未央笑笑,道:“啊,反正啊,我是不可能继续上学了,没有人给我挣学费,我可能要出去打工了。” 叶未央却不认同,诚恳建议道:“其实你应该尽力的让自己读书,这个社会现实得很,有一个好的文凭才能够得到一个好工作,而往往好工作的工资比一般工作要高很多。” 她盯着白欢喜的眼睛,道:“白欢喜,我看过你写的作文,文如其人,我想,你一定也是一个很聪明剔透的人。你应该想明白,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从长远出发,而非短视。短视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你应当为以后打算,即便这些年再苦,只要熬出头了便好了。” 是啊,只要熬出头了便好了。 谁不知道呢? 人一生中有多少苦难啊,只要熬出头了便好了。 就像《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和柳飘飘的对话。 那时,尹天仇与柳飘飘并肩坐在沙滩上看海。 夜已经很深了,四周漆黑一片。 柳飘飘叹了口气说:“好黑啊,什么都看不到。” 尹天仇停顿了一下说:“也不是啊,天亮了就会很美啊!” 是啊,天亮了就会很美啊! 可是啊,天亮之前的黑暗是最黑的,有多少人走不出那片黑暗,于是死在那片黑暗里了。 白欢喜闻言,只是万般迷茫,良久静默之后才道:“我大概熬不出头了。” 她无比的绝望,发自内心的感到绝望。 人这一生到底要遭遇多少黑暗才能遇到光明,见过多少龌鹾的人,碰见多少龌龊的事,才能够等到自己的幸福。 白欢喜对未来毫不期待,只想随波逐流,纵然今夜死去也毫无关系,她啊,她啊,不大想活,可这不大想死,那么便将一切都交给天意。 她命由天不由她。 叶未央静静的听完白欢喜的话,她敏锐的察觉到白欢喜可能患有抑郁症,其实叶未央自己也有抑郁症,只是她性格向来坚强,充满了掌控欲,她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住在自己身上作祟的情感,绝不让自己长久的沉溺于抑郁症中,她素来认为,不论沉溺于什么,终究是不可取的。一个强大的人,可以跌落泥潭,然而自甘堕落终究是不可取的。 然而,叶未央也无意于去指责白欢喜,因为她太了解抑郁症了,处于抑郁症中的人是担不起一点儿指责的。 她抑郁症爆发的时候,如堕泥塘,四周都是一片混沌黑暗,找不到出路,一切都没有希望,但是她会努力想要站起来,哪怕暂时的将头放在泥上,呼吸下新鲜空气都是好的。 她不会让自己一直陷在这种情绪中,不会被任何情绪所约束。 对她来说,抑郁症固然可怕,却也并非无药可救,然而,借故堕落。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 可叶未央也知道,她是这样,却不代表每一个人都是这样。 她没有说话,她学不会安慰人。 她性子太过刚硬,不能理解这些人的柔软,一旦开口劝告,出口的话必定会戳中别人内心柔软的地方,让人心痛。 与其这样,还不如闭口不言。 白欢喜心中也知道自己失态,于是并不多说。 两人沉默的坐在长廊上。 她们并没有坐太久,因为她们选择放弃治疗,医院没有再对两个男人实施抢救措施。很快两个男人被蒙了白布推出来,叶未央和白欢喜将白布掀开,确认自己亲属后,开始处理接下来的事。 尽管有了心理准备,但两个少女毕竟年轻,加之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颇有些手足无措。 第一百一十五章 好在叶未央的母亲赶到了。 白欢喜是没有母亲的,只能看着。 叶未央的母亲原本是很漂亮的女人,但是被生活折腾成刻薄的中年妇女,只叫人看见便不想与她相处,因为不定什么时候她就能说出扎心的话来,让人难受得很。 她就是个市井泼妇,只求自己过得痛快,从来不管他人怎么样。 女人扫视了一眼在场的两个人和两具尸体,一言不发,开始处理后事来。 叶未央手足无措的跟在她后面,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女人也没有对她讲一句话,于是只好一路沉默跟随。 白欢喜则机灵的跟在女人身后学着处理事情。 有什么法子呢?她只有自己,不论什么都是自己处理,她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也不习惯向他人求助。 有什么好求助的,至多花点儿时间罢了,有求人的时间,还不如自己解决得了。 等将一系列事情都处理完了之后,女人才看向她们。 女人面无惧色,高声骂道:“别跟着我了,快滚,就是你爸撞了他吧,快滚回去待着吧,我会请律师追究你们责任的。” “妈!” 叶未央没想到自己妈妈开口第一句就是这个,她想要阻拦,她答应过白欢喜不让自己的妈妈追究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 她知道赔偿金应该有好些钱,但是……那无疑会让白欢喜陷入地狱。 白欢喜家中也不富裕,她爸还死了,如果再让她出一笔钱,那么白欢喜此后的人生再难有变数——她将永远生活在社会底层,无法改变。背负债务,艰难过活。 死者长已矣。 生着还要活下去。 叶未央不想白欢喜变成那样,大抵因为她们太像,所以她见不得白欢喜的结局太悲。 何况,她家是有些存款的,足够供她读书了。 她觉得白欢喜总有一天会发达的,如白欢喜这等人,今日的恩典,他时他日,她自然会报答。 她想要朋友,一个亲近的朋友,和罗洛不同的朋友——总有些朋友,明明很亲近,却因为所处环境不同而无法感同身受,只能高高在上的毫不痛苦的看着。 她想要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啊。 她为自己考虑。 女人却不觉得有什么好考虑的,大声道:“不要叫我妈,我和你爸早就离婚了,你被判给了他,我不是你妈!你妈是外面的那群人,可千万别喊我,我承受不起。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你弟。” 这个消息对叶未央来说不亚于五雷轰顶,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原来早就成了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 他们离婚没有给她说过。 她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婚的,反正那个男人一直没有提过,而这个女人一直在老家照看弟弟,很久很久没有来看她了,大抵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她现在才想起来,竟然有种隔世的感觉。 原来…… 原来她那么早就被抛弃了呀。 她真觉得自己之前觉着自己还有母亲,并为此稍微在白欢喜面前有些自得的举动感到可笑,真是可笑之极! 她就是个傻逼! 女人根本不在乎还一旁看的白欢喜,而是不耐烦道:“那男人给你留了多少钱,拿出来吧!我儿子还要上学呢,正需要钱。反正你也大了,可以自己挣钱,他还小,我又是一个女人能找到什么工作?原来是你爸给我们提供生活费和我儿子的学费,现在你爸死了,这任务就落在你身上了。” 她说话说的过激了,说得太狠,一点儿也不想对自己女儿说的。 然而叶未央却没有丝毫反应,她仿佛陷入了某种状态,对外界没有任何感觉,失去了感知。 白欢喜在一旁看着,心中生出两分荒谬来,多荒谬啊,原来有些人,有了父母跟没有父母是一样的。 她啊,都不知道怎么想。 罢了罢了,各人各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她默然不语,只是看着眼前一切。 好在,叶未央并没有失去感知,她只是被打击过大,而陷入了沉思中,一时间难以有所反应罢了。 她这才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临死的时候再三提出一定要自己将一部分钱收起来,不要这个女人要钱就给。 原来他早就想到这个女人会说出这样的话,说出这样的事。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说起,索性只教她如何应付,而不说那些的。 叶未央真的觉得挺可笑,为什么不说呢?都快死了,为什么不说呢。还在害怕什么呢? 她那会儿还天真的觉得,即便她和女人很久不见面,即便女人不喜欢她,十分重男轻女,但不至于对她这个样子,原来还是太天真了。 原来她也有这般天真的时候啊。 叶未央在很多年后想起今天的事情,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可笑的很。 但她是真心的原谅了那个青涩的自己,彼时彼刻,她还没有经历太多事情,即便性格坚强,但一旦遇上重大的事情就被吓到了。 如果是后来的她遇到今天的事情,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表现。 只是她依旧对于自己不能为白欢喜免去负债而叹息,她们当年都是孩子,有很多事是做不到的。也不会想到怎么做。 是的,当初就只有十六七岁的叶未央,你不能指望她能做的有多完美,哪怕她心理比一般人要强大得多。 女人掏出一个红色的钱包,那钱包本来是暗红色的,但是因为使用时间太久了,斑驳而破旧,带着贫穷的记号。 她将钱包里夹的那张全家福扔在她面前,那张已经有些破旧的全家福上有四个人。 那是很久以前拍的了,那个时候,男人还很消瘦,虽然面无表情,但是看上去却很是温和,看起来还算是一个好父亲;女人微微笑着,眼中有着慈爱,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懵懵懂懂的眼神透露着天真。而男人手中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在镜头前流露着羞涩的笑。 一家人看起来虽然不算太过亲近,但也算一派和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这样渐行渐远了。 远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女人根本不在乎她有没有反应,而是自顾自话:“他这种人渣,竟也认真想过你,刚离婚那会儿,他说了,如果他一旦出现意外就让我回来给他收拾后事,并且抚养你到大学毕业,剩下的钱全都给我。” “我当时答应了,但也只是答应而已。我们又没签合同,凭什么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到,我供你上大学?我疯了吧?我养我儿子一个人就够了,不需要再养别人家的女儿。” 女人说什么都理直气壮的,只因为她的确是这么想的,既然是这么想的说出来的都是自己心里话,为什么还要怕别的。 叶未央听着从她口中说出的话,心里感觉像是被捅了许多刀子,纵然和女人不亲,却也难免会因为这事情而痛苦不堪。 她艰难的问出声:“开口闭口你儿子,难道我就不是你生的吗?还是因为我是个女的!” “不是,你是我在大桥边上捡的。”她神情的冷漠的说出这样的话,还带着不耐烦。 这本是孩子幼年时期问父母自己从哪里来时,父母会说出来的话。 如果是平时,叶未央也不会多想,但是此刻,女人一本正经,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的说出这句话,她也信了几分。 或许她真的是在大桥边上捡的吧。 不然,她无法接受,为什么女人对她这样疏离。 叶未央没有再问,真相究竟如何,已经不重要。 她叶未央以后就是个孤儿罢了,她强忍住泪水看着女人,对地上的合家福看也不看一眼,她说:“我知道了,李女士,我以后不会再麻烦你的。” 李女士冷笑道:“先别这么说,等把你爸爸的事情处理完了之后,我们才能够不用再见面。” “李女士,你能不能够不再追究白欢喜他们家的责任,让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他们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也没钱有钱支付。”叶未央也不愿在这儿上面说什么,索性还是说说白欢喜的事儿吧。 主要她还未成年,她说不追究并不好使,不论是走上法院还是私下调解,只能听从李女士,看看李女士的决定。 她有些无力。 金钱面前,感情与否,不过如此。 尴尬的白欢喜听着别人私事,本来打算走了,却听见叶未央这样问,这下子,白欢喜想走也不能走了。她只能站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这样的身份,似乎说什么都不对,她呐呐的。 “你追不追究是你的事,但为了我儿子,我肯定是要追究的。我总要给他存下更多的钱才行,至于你,谁管你去死。”女人冷冰冰的,嘲讽不已。 叶未央一张脸变得越发冷凝,她真的好气啊,看见这女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她真的好气啊。 李女士看见她愤怒的表情,不屑一顾的嘲弄道:“怎么?还是说你想帮她支付?叶未央,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你自己都活不下去,你还帮得了谁。” 两个女孩儿都被这样的话狠狠戳弄了心。 是啊,连自己都活不下去,还想去帮谁。 女人懒得和两个小孩儿废话,直接转到旁边的小旅馆住宿去了。 一直在旁边围观一切的白欢喜走上前,拍了拍她的肩,道:“叶未央,谢谢你帮我说话,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就像她说的,你先顾好你自己吧。” 白欢喜并没有多说什么,对她来说,叶未央先顾好自己才是正事,至于她,她这一生,横竖不过如此,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对不起,没能帮到你。” 叶未央闻言很是叹息,她觉得很挫败,明明已经足够不幸了,她竟然连减轻另一个人的不幸都做不到。 “不关你的事,说到底都是我爸的错,如果他没有喝酒开车的话,就不会撞上你爸的车,就不会白白的丢失两条人命,你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子,说来说去都是他的错。”白欢喜格外认真道。 她早就从交警口中了解到事情的原委,自然知道那些事到底到底罪责在谁身上。 两人都是文笔极好的人,骨子里都有着文人的傲气,并不会因为锱铢之事而计较。 白欢喜认真道:“要说对不起,也应该是我说,你有什么好对不起的呢?叶未央。” 叶未央心里转过念头,她好似下了决定,她说:“白欢喜,如果你真的没有法子的话,就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一起读书,我们俩一起努力,摆脱现在好不好。” 白欢喜哑然失笑,她如同叶未央所说,是个聪明剔透的人,骨子里也带了几分圆滑,她感念叶未央的天真。 她笑道:“叶未央,你是个好人,虽然很多人说你性格古怪,但是,我还是知道。你是一个好人,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因为我爸,才让你家庭出了这样的事情,我真的没有那个脸和你住在一起,我会自己想办法解决的。”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原因,然而别的原因,纵然不宣之于口也是可以的。 一个人,没必要事事都与他人说,都得叫他人明白自己不可。 叶未央不知道她的打算,只是对她有些生气,急急叫了一声:“白欢喜!” 不论什么,没有比活下去,成为人上人更重要。 白欢喜应声了,她看着她,平静道:“我听见了,你说的话,我听进心里面去了,我会好好考虑的。你也要好好加油啊!” 说完,白欢喜走了。 脚步声渐行渐远。 叶未央一直含在眼眶里的泪一下子就下来了,之前跟随李女士处理那个男人后事时,她就听明白了。 白欢喜的爸是酒后开车,而那个男人是疲劳驾驶,两方都有错,但因为一方是大型卡车,另一方只是小型货车,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他们断定主要责任在白欢喜的爸爸身上,当然,也不代表说,那个男人没有过错。 所以,刚刚白欢喜将一切揽在自己父亲及自己身上,叶未央才会难过。 她为自己难过,她什么都没有了,她期待那个男人去死很久了,她期待这一天来临很久了,只是,当这一天来临后,她并没有想象中快乐。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她为白欢喜难过,白欢喜就是翻版的她,同样成了孤儿,同样家中贫困。 她不想让白欢喜太悲惨,难免她兔死狐悲。 然而白欢喜是这般的倔。 两人各自回家,命运两分。 白欢喜从梦幻中回头,大口的喘着粗气,她难受,真的很难受。 有些事情,她以为过去了,实际上并没有。 她的手颤巍巍的,于一瞬间忘了自己该做什么,她不知道,她茫然不知,她抱住自己。 手机突然响起,她木然的看着,最终接听,里面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乡音,语速极快,听起来半懂不懂的。 白欢喜最后听懂了。 那个人说——你快回来,你妈突发心脏病,没抢救过来。 啪嗒。 手机掉落在地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也没能救回白欢喜的思绪。 曹女士……死了? 那个她恨不得她去死的女人,终于死了,她心中没有一点儿高兴,只有无尽茫然,上一次这么茫然,还是在那个男人死的时候。 生命中的人不断死去,她寄托在这个世上的东西也逐渐消失。 约莫从今以后,她只会孤身一人了。 她一边笑着一边从地上捡起手机,开始买机票,屏幕上沾染上水滴,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湿润。 她嗤笑一声,买了当天的机票回乡。 一路奔波,处理后事,站在曹女士早就为自己留的坟墓前,白欢喜心静了。 没什么不静的。 逝者已逝,有关她的爱恨皆成空,痛苦的由来只有活着的人。 白欢喜漂浮在空中,无所根系。 她用残存的理智想了想未来的路,最后选择去了帝都。 她睡了两天两夜。 因为睡的太多,头痛不已,她接到一个电话。 李安打来的。 青年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因他仍旧固执的想见白欢喜一面,他也不知道见了白欢喜之后能够说什么做什么,可他只想见一见她。 白欢喜接了电话。 白欢喜平静道:“我还在以前住的地方,你上来吧。” 李安上楼,他看见了白欢喜。 白欢喜还是那副模样,其貌不扬,看起来有些颓废,然而偏生身上就是有一种难言的魅力,让人舍不得放手。 李安看着她,平静道:“你瘦了。” 白欢喜仰首看着他,苍白的面容有些疲惫,她捏了捏自己眉心:“你来,有什么事?” “我来看看你。” ...... 白欢喜平静道:“你对我,不过是逢场作戏,现在,你该得到的都得到了,以后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李安道:“我喜欢你。” 白欢喜无情无义道:“你喜欢我?不要再说这些让人笑的话了,你喜欢我,又能维持到几时?你能娶我吗?就算你愿意,你家里呢?难道你能够罔顾你家里人的意见而娶我吗?就算你愿意,你又能够坚持到几时呢?世上女人千千万,你何必非要栽在我一个人手里。” 她的话振聋发聩,句句引人深思。 她是一个活得非常清醒的女人,她不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灰姑娘。 她只是平静的指出自己心中所想。 李安无话可说。 他向来不是一个极其听话的孩子,他决定了事情没有人能改变,所以,即便父母阻拦他,他也不会改变心中所想。 然而,白欢喜问的话他也是正正经经的在考虑的。 是的,他现在喜欢白欢喜,又能喜欢到什么时候呢? 他太过于清楚自己的性格了,他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从小就追求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当他长时间的面对同一个人,他会发疯的。 他是极度喜新厌旧的人,他只会像一只花蝴蝶一样,从一朵花上飞到另外一朵花上,即便偶尔的停留,也只是暂时。 这样的他又能够和白欢喜在一起多久呢? 他现在喜欢白欢喜,仅仅是因为她有趣罢了,可是,总有一天会出现王欢喜李欢喜,到时,白欢喜就不会是独一无二的了。 用一个年纪大的丑女人绑住自己这件事情可真不划算。 他不愿意。 他转念一想,又想起点儿事,问道:“你是怎么和我姐夫搞在一起的。” 李安不想提的,可是这件事儿已经近乎挑明了,提不提也不一样。还不如自己问了,求个明明白白呢。 白欢喜也不生气,只风轻云淡道:“也没什么,只是见过他几次面。后来家里出了变故,需要钱的时候,他提出包养,我就同意了,一直持续到现在。” “你就没有想过要离开?” “……你猜。”沉默良久后,白欢喜只说了两个字。 她心中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可到头来,只有这两个字。 她和林安然的关系太过错综复杂,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她无意与外人提及。 李安道:“他结婚了。” 白欢喜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我知道,新娘的父亲特意给我送请帖来着,我没去,但我知道。” 李安脸色奇怪的看着她:“所以……你恨我姐和我姐夫?” 白欢喜奇怪的看着他,道:“你是哪儿来的这个想法,如果我恨的话,这些年来我只要不断的去作妖,就可以让你姐家不得安宁。可是,我并没有。” 白欢喜支起身,平静的看着他,道:“你姐是一个无辜的人,她什么都不知道,至于林安然……是,林安然不是一个好东西,但是这些年来,他帮了我很多,如果没有他的话,说不定我现在会在哪里死去……也许尸骨无存都说不定。” 白欢喜认认真真道:“说实话,我很感谢他们,如果没有他们的话,也不会有我现在。” 第一百一十八章 她仰首看着他,神色里全是慈悲。 是的。 慈悲。 李安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眼前人就好像一夕之间放下了所有,没有爱,没有恨,只剩下慈悲了。 李安伸出手。 白欢喜平静道:“李安,你应该走了,这一次再见,以后就不要再见面了,你也用不着来见我,你遇见我本就是错误,不能一错再错。” 李安没有说话。 那天过后,李安倒是没有再出现过,白欢喜一个人守着房子,孤零零的,她也不觉得寂寞,只是有些空。 某一日,白欢喜正从床上坐起来,在发呆,门铃被按响了。 她打开门,门外是大卫先生。 大卫先生看着她毫无惊喜的神色,有些愣愣道:“你……见到我不高兴?” 白欢喜靠在门上,脸色太过苍白,她比起李安见到她的时候,更像鬼魅了。 大卫先生伸出手想要摸摸她的脸,最后只是摸着她的发丝。 他认真道:“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 白欢喜退后一步,懒散道:“不用,我没有事,你来有什么事。” “没什么。”大卫先生道,“我回国,想来看看你,你是我的朋友,白。” 他说话的时候很深情,总让人觉得他一定是深爱着自己。 白欢喜只是觉得疲惫,身边人来来去去,嘴里说着爱她,把自己当朋友的人不少,可是这些人总有一天会离开的。 她疲惫的看着大卫先生:“你爱我吗?” 大卫先生点头道:“当然。” “朋友?情人?” 大卫先生十分诚恳:“你很好,很有魅力。男性会追逐你。白,我喜欢你,是因为想和你成为情人。” 情人啊…… 她抬头看着他,笑了笑,故意问道:“柏拉图之恋?” 大卫先生顿了顿:“不不不,白,或许有些人信奉精神恋爱才是真的恋爱,可是对我来说,爱一个人,我会希望和她有身体接触。” 白欢喜听完后,笑了笑,垫脚舔上他的唇。 大卫先生微微后退,诚恳道:“白,我带你去医院。” 白欢喜平静的看着他,忽然笑道:“我没有病,我啊,只是缺男人了。” 她挑着眉,背后的光将她衬得很好看。 她总是很好看的。 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有些女人表面上看起来没有那么美丽,可是她身上的气质却让她显得格外美丽。 大卫先生摸着她的头发,道:“白,你真的不用去医院吗?” 白欢喜突然笑起来:“大卫,你是不婚主义者?” 大卫点头:“是。” 他顿了顿道:“你知道的,婚姻会束缚住一个人,我喜欢很多东西,为了一样东西,放弃别的,这不划算。” 是啊,不划算。 大卫先生问她:“白,你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这个。” 白欢喜摇头,末了,好一会儿,她才看着他,恳切问道:“所以,你不会娶我。” 大卫先生点头:“是的,我不会娶你,我不会娶任何人。” 白欢喜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她客气的和人说话,送人离开。 她回到屋子里,屋子里一片狼藉,她却不愿意收拾。 她累了,她很累很累了。 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像前二十四年,一直飘着,像气球,如果不被人拽着,会飘去其他地方,可如今,拽着她的人没了。 没了。 都没了。 她是不被爱的,不被需要的,没有人爱她,所有的爱都漂浮在空中落不着实处。 老虎奔放在森林里 捕兽夹 铁笼 缰绳 被按在泥土里 拔去牙齿与利爪,虎皮被完完整整的剥下 夜晚打了个喷嚏 整个世界都颤抖了一下 偷猎者在雷电声中大笑着:我爱她啊 是啊,他们爱她啊。 她在夜色里疯狂的笑着,像个疯子。 人这一生啊。 是不被期待的。 说实话,白欢喜明白自己应该再积极向上点儿,不为别人,也得为自己,可她实在没有力气了。 是的,没有力气了,怎么都好,就算死去也没关系,反正,没有人爱她,她不被爱。 死了吧,死了吧。 她爬向窗台,看着高楼,从上而下,心跳都快了几下。 她认真的想,也许,她应该留下一个孩子的,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可是,将一生挂在一个孩子身上,这对孩子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可是谁会对她公平呢? 她呆呆的看着外面,想着什么时候跳下去一了百了才觉得痛极呢。 不知什么时候,她睡着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在床上,身边坐着一个人,那人在夜色里隐藏着,只能看见个黑影。 她叫了一声:“林安然。” 林安然应声:“嗯?我在。” 她窝在林安然怀里,泪流满面,茫茫然,声音里满是哭腔,神色怔然,她口中反复重复道:“林安然,你不能不要我,我只有你了,林安然,我只有你了……“ 她曾恨曹女士不肯放过她,如今曹女士死了,是真的放过她之后,她却觉得人生毫无希望。 她这一生,如浮萍,如柳絮,尽皆将自己托付在他人身上。 心无依傍,无处落地。 林安然被她抱着,顿了顿,终究还是抱着她,给她顺气。 曹女士死的这件事,终究对她还是有影响的,只是没有遇上对的人,才会一直没有释放出来。 白欢喜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只相信日久生情,能够用时间证明的爱才叫爱。 爱一个人多容易啊,嘴巴上说着,行为上做着,可是有多少人能够一直维持着呢。 白欢喜哭了很久,哭累了,就窝在林安然怀里睡了。 林安然叹了一口气,他时常不知道该拿白欢喜怎么办比较好。他和白欢喜之间有太多的事了,那些事错综复杂,纠缠在一起,让两个人,无法再像当年一样坦诚相待。 如今,他们已经隔了太多的东西。 第一百一十九章 白欢喜做了很多梦,梦中光怪陆离,什么都有,一会儿是那个男人,一会儿是曹女士,里面穿插着她小时候的事。 最后停在了高三开学前夕,叶未央的妈一直催问赔偿款,恰逢林安然提出包养她,她在确定合约无恙后,签下了名字。 她明知这合约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她还是欠下了,并打算遵守。 那时候,她走投无路,只有有一点点希望,她都要抓住。 说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说什么逆天改命,说到底,如她这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想要立起来活得像个人就很难,何况这般重担压在她身上。 她看似有很多路可走,可到底能走到最好一条路就只有这个了。 那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在阳光下拦住她,她原本以为,他为她带来了后半生阳光,哪知是拦住了自己的半生阳光。 她记得那天,风很好,阳光很好,叶子也很好,一切都很好,很好的他遇见了不大好的她。 于是,他依旧很好,她依旧不大好。 她签了字。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曹女士回来了,带来了赔偿款,曹女士说她离开这么多年,听说了家里的事,带回来的钱当作赔偿款,她们娘两以后好好过日子。 她只觉荒诞不已。 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她已经走上了歧路,无法回头,林安然也不会同意她回头的。 曹女士当年走了就走了吧,还回来做什么呢? 然而,她到底是感念曹女士的恩德,是以后来多加忍让。 她从睡梦中醒过来,脸上湿了一片,她在梦中哭过,然而,这些事,到底是成了往事。 她擦干净泪水,从林安然膝上醒来,她平静道:“谢谢。” 林安然认真道:“如果b市住的不开心就回s市吧,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别抽烟,别糟践自己身子。” 白欢喜心中酸楚得厉害,有许多话想说,她想问一问“林安然,你这些年来可有一分爱过我”,她想问一问“林安然,你为什么要娶安心,你说过这辈子只爱我的”,她想问一问“林安然,你为什么连请帖都要你岳丈给”,她想问一问“林安然,你这些年来,为什么不爱我,也不放过我”…… 她有太多的话想问了,可最后,她只是应了一声“嗯”。 白欢喜回到s市,悄无声息。 她的小说改编为电视剧轮番上映,因编剧的改变和演员的缘故,有好有坏。然而人气相加,让白欢喜的微博涨了好些粉丝。 白欢喜向来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并不在意这些。 或许是s市的环境更适合她,她回来之后,平静不少。 心很静很静。 她只是不写小说了。 如今小说界有许多作者,白欢喜的小说虽算出挑,却也不算独一家。 当她不写之后,有人询问她缘由,她什么都没说——她的微博早就卸载了。 她安安静静的过着日子,曹女士死了,没人逼她相亲,偶尔除了林安然会来找她,她已经不大与外人交流了。 她也不大吃药——很早之前,治疗抑郁症的药吃完了,她就没有再买了。 之前她像旋转的风,带着暴烈呼啸而来,如今,她像平静的水潭,爱与恨都隐藏下来了。 …… 就好像,她这个人死在很多年前了,活下来的不过是她的一具皮囊。 她活着。 她只有皮囊活着。 赵无乐也好,李安也好,除了林安然,谁来找她,她都不见。 她只隔着门,留给李安一句话:“对不起,李安,你不该喜欢我的,我不配。” 李安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选择了沉默离去。 他还太小,小到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小到说爱都太过荒唐。 他只是觉得和她一起比较愉快,所以想和她在一起而已,他没想过以后,他只是觉得应该及时行乐。 白欢喜如果要以后,他没法与她谈以后。 他转身走了。 白欢喜看着他的背影愣愣发呆。 她开始平静的接受人生命中的来与去。 她那古怪扭曲的性子被如水的平静包裹住,身边逐渐出现了一些人——那是被养在小区里的情妇,职业的,钱货两讫,出身于上流社会,每日便是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偶尔在一起聚会,约出来打个牌,得过且过。并不上门找正妻的难看。 她们心里明白,男人就是爱偷腥的猫,今儿个说着爱自己,明日不知道爱谁去了,与其费劲巴力哦做个防备而不安的正妻,还不如省省力气,就这样的做只金丝雀。 钱呀,给大方些,谁管他在哪儿?在工作?在哪个女人身上流连都是不重要的。 白欢喜从前并不与这样的人来往,总觉得丢了面子,失了风骨,如今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她白欢喜不也是做人情妇的么?做得人尽皆知的——是的,人尽皆知。 这天下哪儿有不透风的墙,林安然来这里又没有故意防着谁,别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她看开了,也不抗拒别人的接近,和那些人也有了联系,偶尔出门聚会,她也会付钱,她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去聚会,不过是求个热闹罢了。 每次聚会,她都沉默的捧着杯酒坐在那里,又平静,又淡漠,像极了误入酒池肉林的卫道士。 然而她们还是喜欢她这冤大头,她也喜欢这群酒肉朋友。 喜不喜欢不重要,爱不爱不重要,只消自己过得快活一些便足够了。 她这辈子过得不快活,自暴自弃的堕落怎么了?她什么都不想要,只要自己快活些。 “白欢喜,你在干吗?” 她接了电话,偏头看了一眼外面,外面已黄昏。 看起来,应当是邀请她出去玩儿的。 她无聊的翻翻眼皮子,一脸郁卒,她回答道:“我还能做什么,看电视上网。” “哟,真难得,林安然今儿个居然没来,你也没有赶稿。”说话的是个极为八卦的女人,爱好打听各种小道消息,她是林安然的情妇,就是这女人透露出去的,而知道她写小说,也是很容易查到的事。 只要有心,这大数据时代,有啥查不到的。 第一百二十章 “赶啥稿啊,没意思,打算休息两天。”她心中暗暗嗤笑。 赶稿? 说说罢了。 她已经不码字很久了,说赶稿什么的,不过是说说而已,当作借口罢了。 那女人也不知道真假,闻言只道:“又休息,上次问你,你说这疼哪儿疼的休息了两天,要不要出来浪。” 白欢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拒绝道:“不要,前两天通宵赶稿都有皱纹了。” 有没有皱纹什么的不重要,只不过这样的借口对那些女人们来说,颇为真实。 她们啊,吃的就是青春饭,倘若有了皱纹,自然是得上上心。白欢喜说这话,女人还挺认同的。 闻言,那女人自然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哼唧道:“你可真没意思。” 白欢喜闻言也不上心,只顿了顿,摆手道:“随便你好了,你和她们玩好了,累挺。” 手机里传来嘟嘟的声音,连句再见都没有,她已经习以为常,都是酒肉朋友,说这些有什么用呢,随便过着吧。大家浮于表面,虚情假意,逢场作戏就够了。 她目光落在窗外,如今已经很晚了,外面的灯光昏黄一片,她顿了顿,起身走到阳台,从阳台的柜子里摸出一包烟,点燃,一点猩红明明灭灭,她抽烟上瘾,只有在林安然不在时她才不抽烟,因为林安然不喜欢。 林安然总是为她着想,不让她抽烟,是因为她身体不好,她这人又容易上瘾,若不横加约束,她估摸着一天到晚都在抽烟。 尼古丁在唇齿之间蔓延,让人从心口都被呛人的烟味儿给包裹住了,酸涩苦味把心腌制。 她几乎是一边儿抽着烟,一边儿眼泪都要下来了。 她很久没有抽烟了。 她不喜欢抽烟。 抽烟是很偶尔的举动,除非是她极度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需要借助抽烟缓解情绪。 她吸了一口,慢慢的吐出白烟。 白烟寥寥,从阳台飘出,最后消散在空气中。 “欢喜,开门,你给我开门。” 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掐灭手中烟,她将半截烟抛的远远的,把烟盒放进柜子里才走去开门,不急不忙的。 林安然来的挺突然的,也不说给她打个电话,这个突如其来的还挺吓唬人的。 她打开门,林安然喝醉了,正靠在门上,微眯着眼,一脸醉醺醺的模样,万幸勉勉强强还保有一点儿神志。 她佯装扶着,他自己就能歪歪扭扭的走进房间。 她打开墙上的灯,漆黑的屋子变得无比亮堂,意气风发的男人像头死猪一样的躺在床上。 他晶亮的眸子死死的盯着她,她知道不好,进厨房手忙脚乱的扯了几个口袋出来,还没进房间就听见他呕吐的声音。 房间里一股夹杂着酒味的臭气,她站在呕吐物里牵起袋子接住他剩下的呕吐物,他醉了怎么能控制自己?一些东西吐在她手上,她面无表情,连睫毛都不颤一下。 吐完了,他盯着她说了一句,身心愉悦的继续睡觉。 他说:“你抽烟了。” 她懒得解释,一个醉鬼,解释什么。 她开始清扫除房间里的秽物,即便沾上了也不要紧,反正她手上也不干净。 她看着马桶里的东西还是忍不住吐了,太他妈恶心,恶心的她受不了,一个情妇硬生生的让她过成了家庭主妇,想想也真是够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混到今天这样子。 想想都觉得叫人感到恶心。 她吐完之后,按下马桶上的冲水键,感觉好多了,地却还是要拖的,拖完地,打一盆水沾湿了毛巾为他擦身体,她摸着他的肚子,小腹微凸,曾经的六块腹肌变成了在这个年龄都会有的啤酒肚,幸好不是很严重。 她打量着眼前的人,她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越亲近越不注意他的变化。 他在她心里,依旧是那个在校园里拦住她的青年,把她带离了痛苦,又把她推进了深渊。 她越靠越近,听着耳边心脏怦怦的跳动声,弥漫在空气里的酒味变得暧昧熏人,灯光?管他呢,她挤在他怀里安心的睡去,毕竟困意深沉。 唯独在他身边,她才感到安心,就像离家的孩子,终于再次回到家,家中摆设一如往昔,一点儿未变,叫人安心。 他一动,她便醒了。 他说:“你再睡一会儿。” 她迷迷糊糊的坐起身看着窗外的阳光,懒懒的打了个呵欠:“不了,我还是清醒清醒,一会儿得跟编辑谈事儿。” 她的谎话张口就来,甚至不用细想。 大抵对她来说,说谎跟呼吸一样简单吧。 他对她向来都宽容,她做什么都不管,听她这么说,也只是似有似无的点点头,并不多说。 他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西装穿上,他扣扣子,她走过去帮忙打领结。 他说:“你抽烟了。” 她退后两步看看,重新打了个领结,嘴里道:“昨晚你就这么说,喝酒喝多了迷糊吧。” “也许,你记住,别让我找到你抽烟的证据。”他开始穿外套。 她耸耸肩:“随便你好了。” 他能把她怎么样,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 她问他:“今晚来吗?” “不来,婷婷今晚十岁生日。”他看着手表。 “行,我知道了,那我今晚不在家。” “随便你好了。”他学她说话。 他走之后,她又躺回床上躺了一会儿,迷迷糊糊的尽做噩梦,她梦到那个叫未央的带着琼瑶式文艺的女子露出高傲的表情,带着行至末路的绝望表情同她说话,尽管不是多么美丽的女人,却因气质而格外与众不同。 未央死了。 在梦里。 她从梦中惊醒,呼出一口气,觉得有些好笑,人家叶未央又不是小三,还出国留学了,端的是一副积极向上,她拿自己同这等人比什么比? 她不是早就知道叶未央这人定然会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的吗?打昔年初识,叶未央就比她坚韧的多。 她是高山,看似坚韧,却会在风吹雨打蛇钻洞中,一天天的减少消亡,直到最后,变成沙石尘土;叶未央是水,柔韧无骨,却能够不疾不徐的奔着自己最初的目标去。 叶未央终会成功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 她慢吞吞的收拾自己,估摸着林安然不会再来了,她在阳台上叼着烟玩儿手机,和编辑聊天,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不论编辑说什么,她都说好。 她勉强算是个小红的写书的,虽然这两三年来没有写小说了,编辑也换了好几个,然而备不住她不定什么时候又要重新开始写。 编辑对她有些印象,抽空便同她说了两句客套话。 她看着编辑打出来的两行字,抽烟抽得更凶了。 ——这么好说话是不是因为快过生了? ——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她算了算日子,的确快过生了。 她马上要过三十岁的生日。 日子还是真过得挺快的,一眨眼,就过去了,她仿佛还是昔年遭逢巨变陷入绝境的少女。 她给那个人许诺的就是三十岁。 那是在读大学的时候,一年夏天。 她那时候本来是在z校上大学的,因为x校和z校这两个学校离得太近,加之学校有些社团之间的活动也会有所来往,尤其是校园祭即将到来的时候,x校的一些社团会邀请z校的一些社团来帮忙。 那时候,她也没什么事,就去x校,她本来打算去图书馆,却因为不大熟悉,最后到了体育馆。 她神色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万万没想到,她由来看不起会迷路的人,她觉得那是无能的表现,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迷路的一天。 她默然的站在门口,目光漂移,最后落在了一个女生身上,女生并未化妆,素面朝天,然而身上却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只叫人看着,便如同被水浸过,只剩下平静。 看久了便知道,这女生大抵如大海,平静又包容,不会轻易被打垮。 谁能够打败水呢? 那女生也看见了她,顿了顿,还是向她打招呼。 白欢喜看了一眼,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女生犹豫了片刻,也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索性直接往前走去,打算去图书馆。 白欢喜想了想,却叫住她道:“你有空吗?有空我们聚一聚。” “好啊。”女生一口答应了。 两人走到食堂。 白欢喜买了两杯柠檬水,一人一杯。 白欢喜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 “我也没有想到。”女生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她惯来也不算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 白欢喜了然的看着她,道:“你不要觉得面对我有些尴尬。从一开始我就说了,都是我爸的错,跟你没有关系,你也努力过,总之,不论我现在混到什么地步都跟你没有关系。” 白欢喜说的话,女生何尝不懂这意思,她也不止一次的这样安慰过自己,可到底有个人因为她而改变了命运,她还是耿耿于怀。 她说:“如果当初我能够劝住李女士的话……”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她不会听你的,这一点我明白。叶未央,你忘了,我写作比赛也是拿全校的第一名啊。“ 她说:“像我们这样的人遇上这样事情不是很正常吗?她一点儿都不关心你,她又怎么会在意你的想法。叶未央,你帮不了我的。” 是的,眼前人便是叶未央,这些年来,能够算朋友的,竟然也只有多年前才见过一次的叶未央。 有些人,半生相识犹陌路,初逢却如故人归。 时间往往不能证明什么。 时间就是时间,他不为任何东西而留下而记住,他只会自顾自的流逝。 时间所代表的含义,不过是文人骚客加诸其上,不过是正处其中的人在意罢了。 末了,谁又在意呢? 时光凭的无情,流光把人抛。 “你说的也是。”叶未央最后如是答道。 白欢喜看着她,年轻的脸上有种看破红尘的淡然,好似她活是因为不得不活,她没有理由去死,便只能活着,仅此而已。 不死,可不就是只能活着吗? 偏生这人随时一副能撒手而去的模样,便越发叫人不好接近了。 她只是带了几分随意道:“叶未央,以后我们大概就没机会再见面了吧,想来也是一桩好事。那么,临别前,我奉劝你一句,如果有可能,别自己扛着。” 叶未央反问她:“我不扛着,我能怎么办?我向谁低头?” “你可以向任何人低头,可你心思太重,老是什么事都得自己扛,自己给自己带来了很多责任,这些责任本不该你背。”白欢喜太过明白那种痛苦,因为她曾经就背过。 自己身上扛着所有责任,多难啊。 叶未央也是个十分坚强的女人,闻言只道:“没什么该不该,生活如此。” 是的,面对苦难,白欢喜已经不挣扎,一副爱他妈咋的就咋的,哪怕被苦难活埋她也无所谓。 叶未央就不行了,她还在垂死挣扎,她非得逆天改命不可,她非得摆脱着穷困不可。 白欢喜心里不服,却早已经被压弯脊梁,心里念叨着我命由天不由我。 叶未央心里不服,手上也不服,她只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白欢喜明白这一点儿,所以,她很怜悯的看着她。 她说:“叶未央你不可能抗下所有的责任的。” 白欢喜也是个狠人,她经历了太多痛苦,以至于想要看破人心同样轻而易举。何况,她是个写小说的,写小说的,不都善于揣摩人心看破人心吗? 叶未央笑不出来:“我总该试试的。” 她自言自语的重复了一遍:“我总该试试的。” 白欢喜慢慢的看着她,笑了起来:“真好,你还想尝试一下,真好。” 叶未央不懂白欢喜这种意兴阑珊是为什么,她只知道,但凡弄不死她,她就会从泥泞里站起来,她会以更强大的姿态出现。 有本事就弄死她啊。 谁怕谁? 白欢喜看着她,突然正色道:“呐,叶未央。如果有一天有人找到你,让你帮我收尸,你一定要答应啊,因为这个世上,我只跟你熟了。我不想我死了之后,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任凭我在楼房里发臭腐烂,最后面目全非。我希望还是一把火把我烧的干干净净的好,化成一捧灰,被风一吹,在这人间留不下半点儿痕迹。” 第一百二十二章 白欢喜想了想,郑重无比的恳求,道:“请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 “如果那时候我没死的话。”叶未央这话无疑是答应了。 白欢喜突然意识到,也许叶未央和她一样,随时随地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谁也不知道她们到底会死于哪个时候。 纵然是一直奋发向上的叶未央也一直为自己的死亡做打算,这是她们这等打从骨子里就悲观的人的惯性。 他们是悲观的乐观主义者,早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所以面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都淡定不已。他们等待着命运的到来并坦然接受生命里的一切困难痛苦。 白欢喜说:“所以,到时候看吧。如果我死了,你帮我收尸。如果你死了,我帮你收尸。” 说到这里,白欢喜脸上微妙的带了些洒脱。 “好。”叶未央答应了。 这算作是一个约定,双方都答应了。 两人虽然相像,但是大多数时候并无话可说,因为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都太过痛苦,她们又不喜欢暴露出自己身上的那些痛苦给别人看从而赚取同情,怜悯同情可怜,这样的情绪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羞辱。 既然如此,那就没必要让别人知道。 然而她们的人生是如此的无趣,生命当中除了这些苦难,有的便只有她们为了摆脱这些苦难而做出的努力。 不论是那些苦难,还是她们为了摆脱苦难而做出了努力,这些在她们看来,都非常没必要告诉别人知道。 人这一生,谁还没经历过一些痛苦的事情呢? 人间艰苦,众生皆在地狱挣扎。 本就如此。 她们并不希望、祈祷谁来拯救她们。 叶未央觉得,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拯救得了另外一个人。 白欢喜认为,即便是拯救她的人,也会再一次将她推入地狱。 说到底,爱欲之间,苦乐自受,纵为父子,无有代者。 将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别人身上,等待着别人的拯救,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笑话,她们自己可以拯救自己,她们不需要任何人来拯救她们,也自然不需要把自己的痛苦撕开给别人看。 她们在一片狼藉的废墟当中站起身来,光脚踏上满是荆棘的道路,身上背负着嘲笑,她们心里想要奔赴的前途是繁花锦绣。 这条路上她们只有自己,如果没有人帮助她们,没有人能够救她们,能够将她们完完全全的带到另外一条康庄大道上。 那么她们又何必和别人多加纠缠呢,纵然是各方面都相当的朋友,也没有必要多说什么,人生一生皆是如此。 没甚好说,各过各的吧,知道彼此还没死就够了。 那时候,她与叶未央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便分开了。 这些年来,叶未央一直没换过手机号。 她很庆幸。 她想,若是要死,三十岁正好。 人生本就无趣,活长了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 她漫不经心的想着,手打了一段话发过去——不大想活,想赶在三十岁之前去死。 对面停顿了很久才回复。 ——想想人生的有趣之处,总有些东西值得你活下去,比如你的读者。 白欢喜嗤笑着,面目上的表情近乎于麻木。 看起来,她似乎不大在意别人,也不大在意自己。 她随手将手机一丢,躺在阳台上,心平气和的,丝毫不在乎自己的睡衣上沾了灰。 她在脑海里慢慢的过自己在乎的东西。 然而,一生如走马灯闪过,却无什么好惦记的。 是的,她没什么想要的,就连生死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好在乎,活着也好,就这样死去也好,都无所谓了。 她和一般的抑郁症患者不同。 那些人的是怀着刻骨的绝望而选择死去的,可她,只是觉得活着无趣罢了。 这世上一切东西都再难让她心中升起一种想要活下去的欲望,她不想活,不想为别人活,也不想为自己活。 她丧失了欲望。 活着的欲望。 当一个人丧失了活着的欲望的时候,那么,除了死,也别无他法了。 何况,她本来就打算在三十岁的时候死去的,一个人活到三十岁已经足够了。 她觉得已经足够了。 像她这样的人,活那么久做什么呢? 她同世界的联系这么浅淡,活不活什么都都不重要。 似乎连活着这件事本身都变得非常没有意思。 她决定了,去死好了。 在死之前,她得把眼前的事处理好一些。 比如,她和林安然的关系。 她给他发了条短信——你来,我有事给你说。 一个小时后,门被敲响了,外面站着一个温柔的女人,而非是林安然。 她仔细的打量着女人,女人打扮精致,看起来就出身富贵,同她这样浑不吝的人是绝然不同的。 女人看了她一眼,道:“白欢喜?” 白欢喜想了想,记起来这女人就是林安然明媒正娶的妻子,她吊儿郎当的让开位置:“请进。” 女人走进来,道:“敝姓安,安心。” 白欢喜是认得她的,正主找上门,她也没必要躲着不见,或者把人轰出去,这是很没意思的。 她冲沙发扬扬下巴道:“安小姐,请坐。” 安心坐下。 白欢喜给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安心没有动。 安心从始至终的举动都十分有礼,然而这种礼节反而让她高高在上,充满了难以接近之感。 白欢喜认为,这并非是安心故意要给她下马威,要知道安心秉性温柔,早就知道她和林安然的关系,直到如今才找上门来,不得不说是好涵养。 安心的礼节来自于她从小学习的礼仪课,来自于她多年来的富贵生活,她高高在上,脱离地面,俯视众生。 于是,众生难免会觉得她不好相处。 神灵又怎会关注蝼蚁的痛苦呢? 她的傲慢被家世包裹着,被浸淫着,得出了一层玉质的通润。 总之啊,安心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不好的,只有她这个恬不知耻和别人男人勾搭不清的女人。 安心不知她心中所想,只笑道:“我知道白小姐的存在已经很久了。” 白欢喜没说话。 安心自顾自道:“我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你们的关系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白欢喜面无表情,带了点儿疲惫道:“当年,我问过他,我可以以任何形式还他钱,不一定非要陪在他身边。他拒绝了。” 她也不愿意去插足别人的家庭。 她这一生最恨的就是外遇出轨的男人,偏生她自己担任了祸水的事儿。 她可以一了百了,一拍两散,然而不能的,林安然有的是法子收拾她,林安然若是铁了心,她可再没有翻身的机会,她不能赌。 她不死之前都不能赌。 可现在,她想死了,谁又把她有法呢? 安心听了她的话,优雅的笑了起来,道:“我知道。白小姐,有关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事实上我低估了他,从当年开始,我就一度以为,他会很快的腻了你,离开你。林安然这个人我太了解了,他是一个极其容易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感到厌烦的人。” 白欢喜安静的听着。 就像安心知道她和林安然的那些事,她知道林安然和安心的过去。 她跟了林安然十三年,从他口里也得知了许多事。 安心看着面无表情的她,细细打量下,满心疑惑:“你并不如何出众,何以成为他的例外。” “这问题你应该问他。”白欢喜疲惫道,“安女士,请你放心,我这次来就是和他解决这件事的,” 白欢喜道:“他曾经帮助过我,我答应他的要求,现在,合同期满,合同上的条条款款该取消了。” 安心看着她,琥珀色的眸子里看不出情绪:“这么多年,你竟然没有半分心动!” “做小三,我是职业的。”白欢喜略带讽刺的笑道,“做人小三就好好维持肉体关系就足够了,付出感情做什么。” 白欢喜百无聊赖的想,做人情妇的,为金主心动,那可是不称职呢。何况,她这样的身份,心不心动不都没什么作用吗?不过是委屈了自己,取乐了他人。 她曾经动过心,把心取出来了,想要交到那个人手上的时候,那个人不要,丢了。 后来,她就没有心了。 谁要,她都给不了。 即便是林安然要,她也给不了。 没有的东西,如何要她无中生有变出一个来。 安心打量着她。 安心出生富贵,想要得知白欢喜的生平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遇见了才发现这人虽说浑不吝,却别有一种气质,若是不喜欢她这性子,便觉得古怪,若是喜欢她这性子,便觉得颇为有趣。怪不得以林安然那般喜新厌旧的性子会在这人身上折腾这么久的时间。 安心道:“随便吧,我厌了,觉得这事儿挺无趣的。” 的确挺无趣的。 不论刚开始有多大兴趣,等时间长了,便觉得无趣极了。 一切事都是很没有兴趣的。 安心手心里端着杯子,神情里却带了一丝回忆:“我对林安然是有些感情的,然而当我确定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已经和你在一起三年了。” “哦。”白欢喜不以为意道,“我知道。” 白欢喜的确是知道的,因为没过多久,安心和林安然就结婚了,而不久前,林安然还问她,介意以后两个人住的房子小一些吗?因为他可能会长时间和她在一起。 林安然那个时候坏是坏,两个人在感情上却都是小孩子,笨手笨脚的,互相隐晦试探。 林安然那时候从不说爱她,只说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只说看见花的时候很美…… 后来,后来都没了。 她什么都没有。 白欢喜道:“你不用东想西想那么多,我当年和他签的合同马上到期了。我会远远的离开这里,不会再回来,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你是他的妻子,你们之间有孩子,这是很稳定的联系。” 她略带嘲笑道:“以林安然的性子,他从来知道自己该追求什么。他不会为了我而放弃那么多东西的。” 安心承认这一点,她起身,点头:“再见。” 白欢喜笑了笑,没送,拿出烟抽了起来,她抽的很凶。 安心走后没多久,林安然就来了。 林安然看她面前一地的烟头,皱眉道:“我说了,你不许抽烟。” 白欢喜带着些许讽刺道:“到头啦,林安然,你管不着我的。” 林安然皱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白欢喜耸肩,吊儿郎当道:“没什么意思,就是诚恳的和你聊一聊而已,上回和你认真聊天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林安然带着了然道:“在你心里,我果真连半分都占不到。” 白欢喜吐出一个烟圈道:“嘛,无所谓了,反正你给钱,我听话,就这样而已。现在,欠你的我已经还了,就算你还想要什么,我也不打算给。你还是找别人去吧,我不用你给我个交代,你也不用这样看着我。这事儿顶顶没意思了。” “你对我就没有过片刻的动心?” “就算有,又能如何?一切都过去了,如果你的意思是问我爱没爱过你,我就告诉你,我谁都不爱,我连自己都不爱。” “我在你心中就是个笑话?” 白欢喜想了想道:“倒也不能说是笑话,只是我厌倦了而已,林安然,从十七岁到现在,十三年的时间你没厌倦我也厌倦了。” “你要什么,我给你,就这样一直下去。”林安然心中有一团怒火,然而,他记得这个人的骨子里有多倔,所以他只能压下自己的火气,好言好语的和她说话。 他能够为了很多事放弃她。 也能够为了她放弃很多事。 比如:尊严。 白欢喜这就十分的不解了:“你何苦跟我纠缠在一起,今年生日一过我就三十岁了,哪个傻子找小三会找这么大把年纪的。” 她冲他笑着,充满自嘲的:“就这样吧,以后也别联系了,好好对你老婆和孩子。婷婷还等着你回家给她过生呢。” 她到底是不肯给他难堪的。 如果没有林安然,也不会有后来那些好处,也许早就死了。 一个人在没有前途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死去。 所以无论如何,她对林安然心中是有所敬重的。 林安然不知,只是很生气走了。 她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低声笑起来,真是太好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结局 真好,一切联系都断开了。 她终于能够去死了。 她神经质而癫狂的在屋里旋转跳舞,口里哼着歌,歌不成歌,曲不成曲,调不成调。 可是,她还是快乐啊,开心啊,疯狂的蹦跶。 她开心的旋转,在屋里的每个角落里。 这是她住了很久的地方。 她太熟了。 她在离开之前应该做个告别,以什么告别呢?以歌舞,以欢乐。 她的确是疯了。 嘻嘻嘻。 她将自己居住的房子卖掉了,又将自己这些年花林安然的钱通通存进卡里,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她把卡给了安心。 安心乐意见她,她挺意外的,不过想来也是因为她老老实实的,发誓要离开林安然,她也的确离开了林安然,介于此,安心或许的确愿意见她一面。 安心本性善良,又知道太多事情,因此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一点都不奇怪。 白欢喜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她有自己的打算,而当她一旦打定主意的时候,任何人阻拦她都没有作用。 不论是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这些都被她抛在身后,她没有对世上特定的人事物感到特殊的留念,对她来说,一切都是可以舍下的。 林安然也是如此。 或许她曾经的确有过一段时间是深刻的爱着林安然的,但是那又怎么样?那个时光已经过去了,到如今,林安然仍旧是可以被舍下的那一个。 所以,她绝不会再和林安然有什么关系。 一个死人,不必和这世上的任何人有联系。 她啊,她维系于这个世界的线被剪断了。 当一个人在世上找不到存在感,游离于外,连最后一点儿期望都没了,那她活着就没有什么必要。 有些人一生迷茫,碌碌无为,不被人需要,他们依旧会活着,哪怕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白欢喜却不是,她极度敏感,极度神经质,她极度的不正常。 她不愿意就那样像游魂一样的活着,她痛苦了那么些年,又无知无觉的生活了三年。 这世上的诸般苦楚,她自觉已经尝够。 她不信未来有甜蜜与幸福,于她来说,时光不过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罢了,并没有什么值得去期盼的,与其就这样活着,倒还不如选择死亡。 她由来渴求她被人关注,被人重视,被人捧在手上,抱在怀里,她想要个人喜欢她,喜欢到像仓鼠一样,希望那个人把她藏在嘴里心里家里,不给别人看,满心满眼都是欢喜,那个人能够保护她,能一直一直陪着她。 她得不到。 得不到就去死。 她是个疯子。 她早就疯了。 当原生家庭带来伤害时,孩子总是会生出各种各样的保护壳自己。 白欢喜啊,外壳坚强,内心却极度脆弱,没有人能够看破她内心的脆弱,她一个人啊,拿着坚硬的外壳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有一天,她内心崩溃了,壳碎了…… 有壳的生物不都这样么?壳就是他们的一切,当壳没有之后,就只能等死了,他们会被海水抛上岸,在太阳下炙烤,直到消亡。 她开开心心的离开了这座城市,随便找了一座城市住了下来。 她开始同微博的粉丝告别。 她写——我很抱歉,因为我的抑郁症,我没办法做一个正常的作者和你们交流,我很抱歉…… 发完之后,她注销账号,卸载微博,抹除她曾出现过的痕迹。 她道别了,对她的读者做出了交代,她问心无愧,尽管她很抱歉她让那么多读者失望。 是的,她很抱歉。 她对不起那么多喜欢她的人,可是,她除了死,还能怎么样呢? 从她的抑郁症到达重度开始,活着这个选项就被排除了,她唯一能选的就是自己的死亡方式以及自己的死亡时间。 抑郁症啊,不可怕。 初期抑郁症,只需要你伸出手拉一拉她就好了,可是啊,她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吃再多的药,不过是延迟死期,她不愿意再活下去,那么延迟死期这件事就很没必要了。 她的心有一道墙,里面是结界,结界里面是我,她身体里面还有封印。 她看了一眼,笑了笑,选择死亡。 不死还能怎么呢?她原本想做个成熟的大人,体谅别人难处,不自夸,不生气,不予人难堪,不骚扰别人,好好做自己。 可是啊,人这一生要“学会”多少事,才能迎来别人一句你长大了。 小的时候,她想长大。 长大后她只愿是她,不愿长大。 看见了,遭遇了,痛苦过,才明白坦诚有多可贵。 她可以选择同流合污可以选择阿谀奉承,这种事对她来说太小儿科了。 当一个人的一双眼睛可以看透一切时,那些对别人来说困难的事对她来说不过如此。 可是,若能够选择,她还是执迷不悟的想做个小孩子,不肯“长大”。 她啊,只求自己快活。 让自己快活是最重要的事,她等到走到陌路的时候才明白,这已经太晚了。 昔年,她曾很认真的想,人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想了许久,一直未曾明白。 她明知一切都为虚空,然而还是会为情感而痛苦。七情六欲,爱恨贪痴。 无人与她立黄昏,无人问她粥可温。 无人陪她夜已深,无人与她把酒分。 她走过许多山,走过许多河,见过许多人,可是还没遇见一个让她能够从空中落下来的人。 有一个人说,最想嫁人的最后嫁,最不想嫁人的最先嫁。 她曾在十三岁的时候就想过嫁人的事,然而她三十岁了,还孤身一人,流浪在外。 这岂非一场笑话? 或许,说到底,人生不过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路途。 可她不想走下去了。 在过完自己三十岁生日后,她拿着水果刀,自杀了,割腕。 血在水里蔓延出美丽的图画。 她手机里的短信已经安置了自动发送功能。 两天后会发给叶未央,叶未央会来给她收拾的。这是在很早之前她就和叶未央商量好了的。 她死了。 尸体泡了两天后有些发涨。 林安然得到她的地址赶来的时候,警察已经抬着她往车上送去。 他有些茫然。 他早就知道白欢喜会被自己逼死的,他却总想再等等,等到后来,白欢喜离开他了,他又觉得白欢喜不至于再做出傻事。 可他从来不曾懂过白欢喜。 他想,也许,正如白欢喜的名字。 不论是他还是白欢喜,此生都不过是一场白欢喜罢了。 他走了。 没有进去认领白欢喜的尸体。 她以这样的方式和他告别,他也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她。 或许又如同白欢喜所说,大抵,她在他心中不是最重要的,她是他随时可以放弃的东西。 然而,他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凉,好像是泪珠。 他觉得好笑,他怎么可能会为她哭? 一定是下雨了。 白欢喜的后事,最后是叶未央为她操持的。 白欢喜曾经是那么嗔恨自己的女性身份,憎恨自己从子宫里诞育。 最后,生与死都是由女性负责。 这不得不说是个笑话。 白欢喜这一生,就是个笑话。 活着是个笑话,死了也是个笑话,注定白欢喜一场。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 朝露曦,明镜缺。 朱弦断,伤离别。 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题记 很多年后,我非但没有变得优秀,没有变成顾先生寄予厚望的模样,反而变得一点儿都不好,变成了再也不会是顾先生喜欢的模样。也不知道顾先生若活着,见着这样的我,会不会生气。以他的性子,约莫大抵是不会的吧。 他惯来舍不得对我说重话,只会看着我,半是无奈半是叹息。 他的目光很温柔,然而当我不成器的时候,他只是会变得无奈又哀伤。 我惯来知道,我那时不仅是他的情妇,也是寄托了他希望的存在,他想将我教导成一个优秀的人,以证明,他惯来是没有错的。 我是他最钟爱最偏爱最舍不得的一件珍品。 我知道。 那又怎么样? 他给我提供钱,还让我变得更好,我为什么要为了二两重的自尊而拒绝掉这些东西。 利益面前,什么不可以丢呢? 我惯来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怎么去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东西。 若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瘦点儿委屈算什么?何况,顾先生从不让我受委屈。他对待我,如同珍宝,如同女儿。 我不是个好人,我重利轻离别。 顾先生说我是个适合做生意的人。 要知道,我惯来相信,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 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 我一度坚信自己是个能舍弃一切玩意儿爬上上流社会的女人,我毫无同情之心,面对成为人上人要踩过的累累尸骨,非但没有恐惧,反而非常高兴,这种面临挑战的紧张刺激感,足够我肾上腺素快速分泌了。 顾先生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顾先生向来喜欢充满生机活力的人,喜欢人野心勃勃。 只可惜我后来不是女强人,而是和上流社会无所事事的富太太一样,抽烟,喝酒,沉迷和姐妹们搓麻,做spa,在衣服和饰品上投入大量的金钱。若是寂寞了,就去高档会所包养小狼狗。 我不爱小狼狗。 干嘛要爱呢?他们也配? 呵。 小手一挥,谁也不爱。 我这样的女人,是没有心,没有感情的。 这世上永远有人爱着每一任情人,对于爱过的人都是真爱;也有人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倘若那个人没有了,和谁在一起不是打发时间呢? 说出的话,做出的事,虚情假意的像极了指间捏的青纱,风一吹就连点儿丝儿都剩不下,半点儿都当不得真。 我到了会所,点的是惯常点的那人——生机,活力,野心勃勃,一如当年的自己。有时候看着他野心太大,却德不配位,十分的想学一把顾先生,好好的养一养,将这小动物的爪牙磨锋利,看能够生出怎样个性子来。 只是,转念想了想,又没了兴趣,我毕竟不是一个太过于喜欢亲自教导的人,无论是谁,最终也不过是收来做个手心的小玩意儿,打发一下时间罢了。 余生漫漫,一个人有的都有了,不得给自己找个打发时间的东西吗? 我琢磨,顾先生挺有胆气,也挺有心性的,他那般雍容的气度,也不知我再养二十年会不会有。 领班告诉我,我点的那人在接别人,等结束还有一个小时,问我要不要再等一等,我实在是没有兴趣,便从不大忙的人里面选了一个。 我惯来出手……我也不知是大方还是小气,总之,出手全凭心情。 也不知我这等随心情的做法,在他们这里也保有几分名声。 来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寡言少语,模样也就那样吧,没什么好看的。我只想有个人陪着我,即便不说话都是可以的。 他不抽烟,我不大喜欢抽烟的男人。 最初,我不抽烟,也不喜欢抽烟的男人。后来等我抽烟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够管我了,只有我向别人提要求的份,哪有别人向我提要求的份。 会所里的人都是这样,也得看金主脸色。 这么说吧,跟为人情妇也没什么不同,只是为人情妇,一段时间里只卖给一个人,而他们同时面对多人而已,倒也提不上谁比谁更高贵,都是卖身赚金钱,说到底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谁比谁高贵。 横竖不过是自己选择罢了。 我抽烟。 我其实没有什么烟瘾,只是一旦抽,就有些停不下来了,也不知道过去多久,两人都没说一句话。 只是整个房间里面烟雾缭绕,我喜欢这种感觉,将人隐藏在一片烟雾后面,连真实想法都隐藏了。 他的面目被烟雾层层遮挡,看起来竟然有顾先生的两分神韵。 我颇为惊讶。 这些年来,我只是在心中怀念顾先生,从来没有找过任何和顾先生有半点儿相似的男人。 因为,对我来说,找替身是对顾先生对我的侮辱,顾先生帮助我许多,万不至于被我羞辱。 若是之前,指不定我就将人撵走了。 今天确实没啥兴趣。 坐了一会儿,回家。 家里没人,就我自己。 就像《呼啸山庄》里,洛克乌来到呼啸山庄,在几个人口中得到了呼啸山庄的过去一样。 有那么一个人,辗转联系到我,想知道顾先生临死之前的事。他说他是受到了顾茔的邀请,想要调查清楚为什么顾先生会在临死之前更改遗嘱,将遗嘱里涉及的资金公平的分成了两份。 要知道,在之前,遗嘱里面的所有资金是尽数留给顾茔的,跟我没有半分关系。 一直以来,因为和顾先生的事情,我同顾茔已经闹翻了很久。 不过也可以理解,倘若我父亲有一天和我的同学搞在一起了,我也会感到愤怒的和同学断绝关系。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 顾茔不想理我,我知道,但是她又不能不理我,因为她太想知道为什么独属于她的遗产会被分成两份。 可是,我是不会说的,因为一旦说到这些,免不了要讲些我和顾先生的事情——一个人若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去改变一些事情,那么必定和感情有关。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九流的玩意儿,一切师出无名,一切无迹可寻,一切无法为自己行为找到借口的事儿,可以尽皆丢到感情身上。 我和顾先生之间,我也说不明白,或许是有过感情的。然而当顾先生死去之后,有没有什么感情,那都不重要了。 斯人已逝,残留在世上的人便没有必要多次提起。 是的,没必要提起。 所以,我拒绝了。 就算顾茔是我的朋友,是顾先生的女儿,我也不会说给顾茔请来的人听。 感情当中,苦乐欢笑,己知便足。 无论如何,我承蒙顾先生的很多恩惠,他的那些桃色风流里也有我划上去的那笔,思来想去,也不大适合说给别人听,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好了。 然而,难免的,我想起了顾先生。 顾先生人很好,我怎么能够不想他呢?即便自己不去想,在别人提及的时候,还是免不了去想一想。 有人说,一见杨过误终生,不见杨过终生误。 对我来说,顾先生就是这样的存在,若是没有见到顾先生,我大抵一生被误,我生于青苹之末,流转于柳絮之间,一生在底层流浪,一无所有,痛苦无依,我终生都将是社会底层人员,奔波劳碌,只为一口饭吃,无缘得见天光。 然而,遇见顾先生后,我也确实被耽误,顾先生对我太好,好到我后来都不可能再接受别的人。 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我曾一无所有,没有爱,没有钱,甚至连健康都没有,有的唯有那一腔孤勇与一点儿傲气还有来自于社会底层为了保护自己练出来的粗俗杂糅成的可怜的玩意儿。 他把我从泥泞中拉起来,一点点的拔掉我身上的刺,治好我的伤口,抚平我的痛苦,教导我,女孩子可以优雅,不必那么低俗,也不必以那样的手段来维系自己的骄傲。 一个人的骄傲与自信,不应当从自卑中生出,自卑里生出的自信只是自傲,那是一种扭曲的情感。 人的自信应当来源于内心的强大。 不可否认的,他给了我他能给的一切,给了我所有想要的一切,就连我一直匮乏的安全感都是他给的——可是,说实话,哪怕是到他死,我依旧算不得明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是他一手调教成的玩具,身上带有他太多的烙印,他无孔不入,如空气一样,呼吸之间都能想起他,以至于我没办法去爱别人,甚至没办法和别人建立长久的关系。 还真真是一见他,误了终生。 我打开烟盒,叼着香烟,回忆就这样打开。 在彻底陷入回忆之前,我仍旧笃定,这世上再没有一个能与顾先生比肩的人了。 十多年前,顾茔生日会上,衣纷香鬓,一群成年却还未走上社会的人,在那里摇晃着酒杯,窃窃私语。 一眼望去,还以为来到某个上流社会的现场,谁知道只是群小屁孩儿的扮演成人游戏。 我在其中,格格不入。 顾茔一开始邀请我时,我根本没想着去,我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始终感到恐慌,怯于去任何一个人数超过三人的场合,我大概有些轻微的自闭?或是抑郁。 我不在乎。 我惯来不大在乎别人的。 可这世间事大多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当我坐在她家庭院的椅子上时,我深深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穿着与宴会气氛格格不入的装扮,白衬牛仔裤,手拿着酒杯,身旁还放了一瓶酒,自斟自饮,自己喝得开心。 酒味苦涩,闻着味道,却有些甘甜,诱惑着人喝下去,喝下去却没那么好受。 就如同这世上说不清的千万种道理。 我暗暗的笑了起来,嘴唇免不了上扬。 不用想,嘴角的弧度应该是极其不屑的。 我这人向来愤世嫉俗惯了,想要流露出好表情,极是不容易,这般想来,顾茔和我做朋友,也是委屈她了。 我有些意兴阑珊。 眼神从这假山池水一直看向屋内,那巨大的落地窗里,衣鬓纷影,杯盏交错,每一个人看上去都如同在商场打滚几十年的老狐狸,一点儿都看不出他们同我都只是大二的学生。一晃眼又觉得,他们不过是半大的孩子。 细看着,便看出几分虚假来,虚假到我宁愿一个人在这屋外吹冷风,也好过看那群拙劣的人的演技。 我历来算是个聪明人,却是个善于隐藏自己的聪明人,我一贯知道,若要让人喜欢自己,就得用些手段拿捏,可我懒呀。 我始终觉得,我的好日子,大抵也就那么几天,我实在是不愿意为了讨好一群什么都不能带给我的人去卑躬屈膝。 这世上,每个人的示好都是别有目的。 于我来说,我端看他们有没有利用价值。 遗憾的是,班上除了顾茔外,余下的人,是没那个利用价值。所以,我干嘛腆着脸上去,就这般嘲弄的看着他们不好吗?这些蠢货,将聪明溢于言表,那便只是假聪明,谁看着都会防备他们两分的。哪儿有如我这般聪明之人。 如顾茔那傻妞,不还真把我当她最好的朋友了么。 哈,女人间还有什么纯粹的友情么。 她还真是傻的可以。 我嘲弄的笑着,心里却有些噎得慌,说不上的难受。 我意兴阑珊的喝了口酒。 我向来很少喝酒,因着酒会让我变得没那么清醒,对我来说,这是不能的。 倘若不让我去清醒的评估利害关系,还不如叫我死了算了。 今天喝点儿是没什么关系的。 毕竟,以我的家世,下次再喝这么昂贵的酒,不知何年何岁了。 不趁此时占个便宜,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2 有人走近我,夜里,他的皮鞋声踩在地上形成哒哒声音。 我兀的想起一句诗来: 哒哒的马蹄声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那时,我还年轻,尽管偏激世故,尚且还能算个聪明人,我却仍旧未明白,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句话。 后来,站在回忆的悬崖上,我才明白,原来,多年前,在遇见他的时候,我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这个男人将不属于我整个生命,他来过又走了,非我归途良人,而是过客。 过客太惊艳,以至于错认为良人,后来无法再对他人感兴趣。 这是我有眼无珠的惩罚。 多年前,我尚且茫然不知,不知道上天给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就像那句话——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我那时候的确不知。 我只是喝着酒,对于他坐下的行为没有阻拦,尽管我向来厌恶着他人的亲近,却头一回没有做出那样的事。 顾茔常说我是自我保护机制过剩,我不置可否,因为我同样厌恶来自顾茔的接近,可能我从未真心对待任何人,自然便抗拒着别人的接近。 我没有闪开亦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皮都未抬,他身上的香水味夹杂在风里,将我裹住,铺天盖地而来。 我对香水毫无兴趣,更无研究,但也知道这香水价值不菲,这香味尚且在我容忍范围内。 我又喝了一口酒,原本苦涩回甘的酒味在这香气的氤氲中,发酵出一种绝顶的美妙味道。 我沉默着,轻而易举的诠释出无视的最好含义。 他问我:“你不进去和他们玩?” 声音低沉暗哑,是中年人特有的声音,我听出了些许漫不经心,大抵作为一个中年人看见一群孩子鹦鹉学舌试图以此来证明自己已经长大,的确是应有这样的反应。 我懒懒散散的搭眼看着落地窗里的一切,一个抽象而滑稽的世界,如同那些所谓抽象化大师画出来的玩意儿,滑稽,无比的滑稽。 最滑稽的是,我竟一个人坐在这里和一个老男人讨论别人滑不滑稽。 我漫不经心的回答:“他们的确是在玩。” 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被我引起了兴趣,天知道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引起谁注意的想法。 他说:“你看起来,似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还好。”的确还好。 尽管我没什么兴趣,但是看着他们如同小孩子一样的打打闹闹,的确还好。 总不能因我自己觉得没兴趣,就不允许别人欢乐了吧?这世上哪儿有这样的道理呢?那我也未免太霸道了吧。 “既然你没有兴趣为什么还要来。” 不是问句,也就是说我回不回答都可以,但我还是打算回答,反正闲着也是无聊,何况,我难得不排斥一个人,多说两句也没什么关系。 我说:“我还没有强到可以完全不在乎别人,我也没有弱到需要完全去迎合别人,所以我选择在同流合污的时候保持自我。” 其实说这话的我太过张狂了,一些小孩子的游戏,我倘若真够聪明,就该进去和他们“同流合污”,再不济,不来就是。 来了又这般作态,也难怪我向来不招人喜欢,人人都说我是个古怪性子,也怪不得她们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的确算不上聪明,算是个蠢货。 顾先生后来说,年轻人年轻的时候,犯些傻,是可爱的,等到年纪大了再犯傻,那才是又不可爱,又讨人厌。 我那时,时时为自己以前的愚蠢而感到后悔,也不知那些年来,自以为是的做错了多少事。 那时,我说出这般答非所问,但近乎笃定的相信,这人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真像是什么都没经历过的孩子所能说出的话。” 男人的确听懂了,却这样说着,言谈里有些轻松,就仿佛在评价一件自己早已知晓价值的东西。 我心里被他这漫不经心的语气刺痛,一瞬间有些心痛,便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咪一样,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些话。 等说完之后,我才反应过来说了什么。 我眯着眼,仿佛被别墅里的灯光刺伤了眼,口里冷嘲热讽道:“我是不是该感谢你没有说我哥特、愤世嫉俗、无病呻吟一类的话。” “如果你这样想,我也没法。” 明明是太过直男的语录,却因为他温柔的语气减少了不少的攻击性,恰到好处的让我能够暂且的静下心来。 我呵然笑着:“传闻顾先生你是个很严肃的人,如今看来也不尽其实。” 我终于舍得转过头看他一眼,全身西装,板直正经,的确是整日忙于工作的中年男人应有的装扮,兴许长年板着脸,即便在灯光下仍能看清他眉头皱出来的一个小小的坑。 恰逢他也在看我,精明且凌厉的目光好似轻易能盯透人心,我却分外淡定的对视,我从不记得我在与他人对视中会先移开视线,其实先移开视线也没什么,但我对一些细节处有近似偏执的追求。 好似,先移开目光就像怕了对方。 我什么都没有,只有这点儿别扭的骄傲。 所以我是不会转过头的,对视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他还能吃了我?还是杀了我呢?既然都不能,我为什么要转过头?好似我怕了他一样。 他兴味道:“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我木着脸道:“我认为你提出这个问题不仅侮辱了我的智商,也侮辱了你自己的智商,但若你真的想知道,我姑且一答,顾茔是顾长生的女儿,这个时间,顾家不会出现顾先生生意上的伙伴,顾家家风甚严,也不会出现别的这个年纪的男人,那么你只能是顾先生。” 我的回答似乎出乎他的意外,他看着我两秒才答:“我只是随口问问,你却回答的如此认真。” 我有些发窘,就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一样,自以为引起了别人的兴趣,可实际上别人只是在看我那引人发笑的可怜模样。 我还真是可怜又可笑。 我心里不舒服的很,然而那点自尊却不允许我先走。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3 我沉默了一下,下意识的用手碰碰太阳穴,慢条斯理道:“我这人认真惯了。” 言外之意便是他随口说说,我却上心了。 我不知道我这么说合不合适,得不得体。 要知道,我对顾茔好,完全是因为她有利可图。 可若是得罪了顾先生,我对顾茔再好都没用。 毕竟这家中,是顾先生在当家。 至于顾茔,就连顾茔自己都说,她这一辈子只能做个贪图安逸的娇娇小姐,宠着玩乐着就够了,一切有她爸爸在,即便是她爸爸要死,也会安置好她的,这是她爸在她妈临终之前答应了她妈的。 我有些后悔,暗恨自己的不冷静,因为一时冲动,白白浪费了这两年来下的功夫。 他笑了笑:“你就没想过,也许我是顾家的保安或是保镖。”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好,说还是咬牙道:“虽然这个时间,的确会有保安或是保镖出现……可你不像……哪个保安或保镖身上有你这样的气质呢。” 我倒也不算完全的溜须拍马,我是认认真真的发自内心说的。顾先生身上的气质的确和他说的那两种人不像,他身上更多的是久居上位者的威严。 他听我这么说,只是微微笑了笑,他的面容暴露在灯光下,却依旧显得有些意味不明。 他递给我一张名片,道:“我认为同你聊天很愉快,希望还有下次。” 他的名片白底黑字,除此外无杂色,一如他这人的简洁干净,从骨子里就透露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我看着灯光打在名片上面将其变成了一片暖黄,我开口道:“我自恋的问一句,你这是在暗示我也许你可以包养我。” 他没有一丝意外的表情。 我看着他,万分仰慕,我希望有一天,我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不叫他人轻易揣测了去,自骨子里就发出一股子淡然。 可我始终欠缺火候。 是以,总对这样的人颇带好感。 我心里清楚,其实很容易成为这样的人,只需要笑对这世上所有事情,不分好坏的事都可以承受,将牙齿打落了,骨头磨碎了,尽数咽进肚子里,有什么事儿,慢慢谋划着,给他最致命的一刀就够了。 这世上,若想叫一个人死,多的是法子。 我做不到,我在乎钱财,又斤斤计较,凭的是一股小家子气。 我仰慕他。 人总是在仰慕自己身上没有的。 我是一个慕强心理特别严重的女人,我不认为慕强这事儿有什么可耻的。谁人不爱慕强者呢? 他并不在乎我如何想他,只是从容道:“是。” 这般自在妥帖理直气壮,仿佛不是他要包养我,而是我俩要正正经经的谈个恋爱。 我有些惊诧。 我的思维习惯性跳跃,也可以说我联想力丰富,一般人从a联想到b甚至能联想到c,而我能从a联想到x。 因为思维跳跃太快很多人跟不上我思考的节奏,反而认为我怪异无比,是个活生生的怪物。 不过我习惯了,这是我头一次遇见能跟上我的思维或者说对我思维跳跃性没表示惊讶的人。 也许,老男人就这么点儿好处了——宠辱不惊,面对什么都淡定得很。 我想,我实在是喜欢这老男人。 他之前对我说的话,让我不喜的那些内容都尽数消散了,我如今还挺喜欢他的。 倘若非要谈恋爱,为何要同那些岁数年轻半懂不懂的小孩子谈恋爱,那份过家家似的把戏,我是真切的没觉得有什么意思。 我宁愿和个优秀的老男人谈恋爱,我图他财,也图他与众不同,十分有趣。 我若是个将就的,早就成了别人情妇。何必苦巴巴的过着日子,奈何我心气高,以至于等到如今日子。 如今看来,倒也算值得。 得了确切的回复,我愉悦的收下名片,我从不怕对我心怀叵测的人们。 通常,他们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我都会讨回来,心情若不好,收点儿利息也没什么,谁叫他们活该呢? 我由来只怕无怨无尤对我好的人,他们掏心掏肺,我却无以为报,这就很让人无奈了。 我不配谁对我那么好。 钱货两讫,才算干净。 谈什么感情,我这等薄情寡义的女人,没有感情好给人谈。 我本想再问问详细的,诸如被他包养后的福利待遇,我对这样的事颇为上心,却又觉得如此似乎不大矜持,尽管我没脸没皮惯了,却也知道,大凡男女之间的这档子事,女方还是得要点儿脸面,如此才不会叫男方看轻,免得草草结束,又或是少些钱。 那可不值当。 什么都可以没有,钱可不能没有。 我想的多,自然就不多话。 顾先生日理万机,又怎么有空和我一个大学生闲聊?这年头的大学生还没路边的白菜值钱。 他问我:“我若说不是,你会怎么做。” 我大抵是被酒气冲晕了头脑,竟慢吞吞的看着他道:“那就扔了你的名片,我同你既无以后交集,社会地位也不相称,还是没有干系的好。” 他只是笑笑,起身离去,哒哒声渐远,步伐不紧不慢,间隔声音相同,说明着主人的有条不紊。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格外挺直,却有种孤独感。 他大概很寂寞吧,即便他拥有的比我拥有的多得多,依旧改变不了他很寂寞的事实,不过,也许他自己并不觉得自己寂寞。 我笑了笑,如我这等一无所有的人,竟好意思去怜悯一个比我富有的人,我还真是膨胀啊。 我晃了晃酒瓶子,酒瓶子里没酒了,我也不打算干坐下去,将酒瓶子一扔,打了辆出租便要回家。 这是别墅区,车并不好打。 我一个人沿着道边儿走着。 夜深人静,有些荒凉,风刮过,路边枝叶摇摆,好似鬼怪伸出畸形的手要抓住行人,倘若别人走着,只怕会被吓坏,纵然不被吓坏,也会被这寒风激得出一层冷汗。 这夜,也未必太冷了。 我却在这寒风中笑出声来,毫不在乎这恐怖气氛。 只觉今日的事细想来,竟极其有意思。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4 实话实说,我从未想过会遇见顾先生。 顾先生是有钱人,这是这市里的人都知道的事儿,顾先生曾上过某个富豪排行的,排名还颇为靠前。 我跟顾茔都差了十万八千里,距离顾先生就更是隔了银河,我从未对顾先生动过什么心思,顾先生这样的人,只要想要,身边什么样的人没有,似我这等人,哪怕将自己送到他床上,他只会嫌我弄脏了他的床。 我这人一向清楚自己的位置,自然是不会不自量力的做些小动作。 今时今日的事,只能用阴差阳错来表示,但即便只是个差错,我也不打算放开这机会。 顾先生是有钱人,有钱人最不差的就是钱,刚好,我最差的就是钱。 没钱的滋味儿我受够了,不打算再受下去,为此,要我付出什么代价都是甘愿的,哪怕将礼义廉耻自尊什么的踩在脚下也是甘愿。 我让顾先生寻乐子,顾先生给我点儿钱花,那也是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事了。 顾先生手中漏下的钱,大抵是我一辈子都挥霍不完的。 我仅指着他那点儿小恩小惠改善一下自己生活,并不打算图谋他家产。 我心中清楚自己的斤两,知晓自己没那个本事,他也不是傻子,会任由我图谋,是以,我与他相处,还得时时铭记自己身份才是。 我带了三分自嘲的笑意摸了摸裤包,顾先生的名片安生的待在我裤子口袋。 我想着之前那幕,这时也回过神来,只觉自己那会儿胆子大,想到了却没必要说出来,倘若顾先生否决了,多丢人。 我竟生出了这般可笑的念头。 似我这样的人,在泥泞里挣扎过活,还怕丢人? 我的脸丢的太多了,旁人几辈子加在一块儿丢的脸都比不上我。 我哼笑出声,为自己那片刻的虚假而嗤笑。 我这辈子都不会觉得为了钱低头而可耻,我脸皮早没了,早丢干净了。 再说了,活在这世上的人,为了钱,都出卖过点儿什么,比如良心,比如时间,比如尊严。 我不过是出卖尊严罢了。 这玩意儿,我早就没了如今能换钱,也是件快乐的事。 我哼着歌,一路前行,赶上了公交,坐车回家。 侧头看着窗外,暗黄的路灯撒在孤寂的路上,路上已经没有一个人了,有些荒凉,我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自觉孤独,我于很早之前就明白,人生一路,只有一人孤孑独行,没人相伴,是以无需苛求人懂。 然而,有时候,正因为自己明白这些道理,才越发孤独。 我巴不得像那些人那般市侩,沉溺于俗世纷争,无暇想那些弯弯绕绕的琐事。可偏生内心敏感的过分,生来就善于看人脸色,以至于日日夜夜磋磨自己心灵,倒还不如彻头彻尾的做个庸俗的俗人呢。 我还挺爱这口俗味儿。 人活在这世上,哪个不争两分俗气,哪个不在这凡尘俗世夹裹,咧出一口子浊气来,凭什么有人偏抱着他那些高傲与自以为是的清醒脱俗,看着就叫人生厌。 我也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也时常讨厌自己,觉得自己净干些蠢事,愚不可及。 公交到站,一路步行,回到家中,不足三十平米的地方,逼厥狭隘,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屋子里,而这屋子并不属于我们,多么讽刺,这又不是六七十年代的上海弄堂,也非香港的猪笼里,却还得过着这样的日子,想想都叫人作呕。 这一切只因贫穷这原罪。 比起很多人,我缺少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但我从不为自己的偏激找借口,纵然一些人会怜悯着认为像这样的家庭根本不该存在,只因在他们认知里,一个养不起孩子的父母让孩子生下来是错误的。 我无所谓,他们说他们的好了,这世界根本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生都生下来了,还说什么不该生,是要怎样?是要把我塞回去吗? 我真的很想笑啊。 我这辈子,大抵只能靠自己了。 除了靠自己,我还能怎么做?哪怕自己根本靠不住,也总归好过将自己一生寄托在别人身上吧,谁都是不是良人,谁都轻易担不起“一生”二字,倒还不如自己咬牙扛了就是,总好过今日的。 总好过今日的。 我笑了笑。 妈在被窝里迷迷糊糊问了句:“回来了。” 我尽量装的开心些:“恩,我洗个脸就睡,你睡你的吧。” 她不再说话,不久有轻微鼾声响起,我在门口站了半天才去洗脸。 冰凉的水将一路上的粘稠洗去,我看了看水面,青春而美好的模样,模样不算出彩,大概也就胜在青春,只是,这世上,比我青春比我美丽的多了去了,何况如我这等人,纵然正值青春,骨子里也带了几分阴郁,若说喜欢青春呀,这世上远有比我青春的。 至于顾先生说我有趣,想来也不过是借口。 顾先生一生履历何其丰富,比我有趣的人想来也见过不少,他却看上我,大抵只有口味特殊这一说来解释。 我想,兴许这人吃惯了山珍海味,着实是想吃些清粥小菜的。 我将水倒了,回床上,将所有杂物堆在一边儿,丝毫不想收拾,名片被我随手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看天花板,白茫茫一片,我睁着眼睛,睡不着。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好像在想名片的事,又好像什么都没想。 不可否认,我对顾先生的提议十分心动。 有时候金钱本身就是迷人的,无关乎品德。 如同一个矮子说的:“oh,亲爱的,我已经闻到了它迷人的香味,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我也是这么想的。 为了金钱,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我当真是穷怕了。 贫穷摧毁了我的一切,自信,骄傲…… 在我最爱慕虚荣的年纪里,贫穷一次又一次的在我骨头上提醒着,我不过是个渣渣,是个垃圾,我什么都没有,我也不配有。 我这辈子,兴许是没什么翻身的机会,这大概是唯一的一个吧。 我不能错过。 然而,我的确在挣扎。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5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能够抵抗金钱诱惑的人,我为难仅因我的母亲,她不会想她女儿被人包养的,她多传统一女人啊。 女儿被人包养这种事,说出去并不好听。 她是我妈,我不能罔顾她的意思。 我想我今天晚上或许会失眠。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一觉睡来已是十点,宿醉头疼,加之现在已是阳光洒满屋,刺眼极了,我睡觉轻,有点儿声音或是光线我就睡不着。 如此看来我昨晚睡得很晚,疲劳让我没有精力挑剔,以至于睡意昏沉。 我看了看时间,慢条斯理的起床收拾自己,做菜。 猛然觉得,学校放假还是有所好处,至少一切事都变得从容起来了。 当然,哪怕没放假也不要紧,大学课程并不算重,毕竟那学校算不得什么重点大学,有些课程管的并不严,说来惭愧,我并非是出身贫寒的学霸,我虽对世事大多看得透彻,却着实对学习无感。 学习令人乏味。 我们一生需要学的许多知识都无法从学校获得。 由始至终,我都认为学校与文凭不过是同样下一个道路的敲门砖,那将使我走上一条更好的道路。 无可否认的,在改变自身阶层最有用的就是读书一途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都道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鬼神九交贵人十修身。 我堂堂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生在春风里,长在红旗下,怎么可能搞迷信呢!这十种方法我只信读书。 我不支持读书无用论,我只是真的是条咸鱼,对读书这事儿难以提起兴趣,以至于下了苦功夫,一路走来,磕磕绊绊的上了个实在不算太好的学校。 想来,也的确是挺可笑的。 我嘲弄的笑着,手中翻炒菜品的动作并未停下,心中思绪考量下,我已打定主意。 我要听听我妈的意思,倘若她否定,我便将名片丢了,以后继续与顾茔做名义上的好闺蜜,不然就做顾先生的情妇。 这两者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差,都得借由讨好人,来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 顾茔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只要一切依了她,她还算是个不错的朋友。 至于顾先生,似他这等的成功商人,情妇多了去了,我算什么?再者,他妻子早些年就去了,我便更没有心理障碍了。 至于心灵鸡汤里那些酸酸涩涩的文字,我是没放在心上。 我管他去死呀,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只想要很多很多的钱,多到可以抹去我内心的不安,能够带给我自信。 在没有钱的时候,若想要从骨子里生出自信来简直是不可能的。钱是立足之本,是我活在这世上的底气,有了钱,我才能有更多可能。而非是只为了一块两毛钱同市场摊贩斤斤计较,有些时候,人的气质更多由后天养成,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再想做出有底气的样子,眼神里会透露出他的恐惧来。 贫穷使人面目丑陋。 我心里十分明白这一点,是以对各类心灵鸡汤非常的不以为意,说什么精神富足才是真的富足,当一个人一辈子在为了温饱而努力奔波挣扎的时候,哪儿有闲工夫去重视精神世界,别提什么名人经历大波折还能重返巅峰。不能事事以偏概全,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就是因为这样的事太少,他们才出名的。 我向来自得于自己的理智,我是万不肯丢掉的。 既然有理智,便能够清醒的意思到这一点。 别的不说,心灵鸡汤里面写的有几个自个儿做到了,不过是写出来哄骗一群傻子的,顺带给洗个脑,我自认不是傻子,所以这事儿敬谢不敏。 我叹了口气,将饭菜摆好,已近十二点,我捧着碗先吃起来,没有等他们回来一起吃的意思。 为什么要等?饭够菜也够,要是不爱吃冷的可以自己热一下,又不是少个人就吃不下去饭。 很多时候我的逻辑很简单,简单到可以对他人实行逻辑强暴,因为太难的他们理解不了,我并非是什么高智商的天才,我只是容易比别人多想一些、这样便常常显得我有些自以为是。 可是,由来如此,若是事事为他人着想,他们反而会侍宠生娇,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不是吗? 钥匙插进门孔并旋转了两圈。 我听见开门声,却没有动。 妈走进来,洗手。 我从背后看她,她白发多了不少,背也有些驼,她才四十刚出头,生活的重担让美丽的她快速老去。她惯来是好看的,只是却不会利用自己的美貌。 当一个人不会利用自己的优点时,注定了她要走更多冤枉路。 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我深知,每个人都将经历生老病死,一切都是自然规律,但脾气再古怪的人都会有在乎的人,当那个人身处其中挣脱不出,谁能置身事外,至少我不能。 她是我妈,我对我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愧疚。 趁她洗手背对着我,不会看见我的神情表情,当然,我也怕看见她脸上的冷漠,那会儿让我觉得绝望,就像拿一颗心去捂冰山似的绝望——一颗心都凉透了,冰山却没有半分改变。 说白了,不过是我怕我将她当作唯一的亲人,她却始终将我当外人。 我故作无事的问:“妈,你怎么看?” 我一大早起来就发现名片放的地方被人移动过,我就知道她看见了,这家里现在就我和她两个人,有些话摊开了讲也好。 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拖沓着不是我的性格。 她用毛巾擦手,侧脸看起来有几分异域情调,我曾看过她年轻时的照片,像极了泰国的一个演员,那演员本身便是极为漂亮的存在,可叹我半点也没能继承,说起来那个男人长得也不错。 仔细想来,我简直是他们所有失败地方的集成品,还好没到无法出门的境况,大抵也跟他们底子好有关。 她说:“一切由你自己决定,我能替你决定,但我无法替你过完你的一生。” 我咽下口里的菜问道:“不管我作出什么你都能原谅。”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6 “你自己的选择,谈什么原不原谅。再者,原不原谅是一回事,在你作出选择的时候你就该做好不被原谅的心理准备。” 她说话十分直白,她看得太过透彻,这般清晰明白的指出问题所在让我有些难过。 她竟是半分不在乎我做什么,哪怕做些丢人现眼的事,她也无所谓至极的样子。 我有时在想,是不是我看事这么透彻也与她有关。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为人寡淡,对待感情薄情至极和她如出一辙。 我看着她,她拿着碗已经坐下,我低头不再说话。 饭后已是一点,快到一天最热的时候,我拿着名片出了门,我喜欢被阳光炙烤,高温毒害着脆弱的皮肤带来疼痛,越痛越让我知晓活着的感觉。 我站在阳光下,烈日烤得地面都出现了波纹一样的东西,将目之所及的东西通过折射进行扭曲,我眯着眼,扭曲的东西大致上没有那么扭曲了,心里难免感觉有几分有趣。 我摸出手机,手机在这样的天气下有几分发烫,感觉在捧着地雷,我为自己难得的幽默感神经质的笑了。 我按照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手机里是漫长的嘟嘟声,按一般人应该挂断电话,可惜我不是一般人。 我在出门的时候,心里已经想明白了,昨夜是我想差了,我和他做的是钱货两讫的事,要什么脸皮?没脸没皮才是正道,又不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吊着那点儿矜持做什么?还是怎么爽快明丽怎么来,扯那些有用没用的做什么。 矜持这玩意儿我向来有不起。 漫长的等待过去,电话被接通,大概在十秒里手机里没传来任何声音,我也不急着开口,我不知道怎么说,难不成一开口就是——顾先生,我想被你包养,你看多久合适我们谈一谈自己被包养的事儿。 这也未免太彪了吧。 我手上握着手机,反思今天的愚蠢行为,我还真是蠢笨的可以啊。 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算愚蠢的我,在面对顾先生时,总是显得十分蠢笨。 十秒钟后,电话里传来沉稳的男声:“赵无忧,你好。” 我略略佩服他,他不曾知晓我的电话,在排除了是顾茔打电话给他后,面对没有发出声音的来电第一时间作出的回应分毫不差。 我的声音明明白白的透过去:“顾先生,你好,感谢你记得我的手机号码。” 他说:“不,我该感到抱歉,我应该在第一时间想起你来,但最近太忙了,我并未反应过来。” 我惊讶于他的得体宽容,同这个年纪浸染了市侩的大部分中年男人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难得的大气与妥帖,这大抵是他身居高位,不必为了生计而斤斤计较练出来的修养吧。 我配不上这样的男人。 还好,我也不需要配上他。 我只需要像他宠物一样,讨他欢心,让他赏赐我些粮罢了。 艰难讨生活的人总是这样,将自己所有傲气收起来,将头低了又低,受尽委屈,才能看见一线生机,费劲所有力气,才能够从泥泞中抓住一根稻草,费劲站起来。 我叹了口气。 顾先生道:“赵小姐是遇见什么事了?” 他没有对我突然打电话有一丝惊讶,而是询问我有什么难处。 我深信,对顾先生这样的人来说,查个把个人的信息有什么难,何况这个社会金钱至上,每个人的信息无时无刻都在泄漏。 他一定知道我家庭的窘况,也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不择手段又愚蠢可笑笨拙的女人,他却这般宽容,不曾提及。 有那么一瞬间,我心里有了些微的感动与快乐。 我想,倘若有一天,我和他离散,也一定是好聚好散,他给我脸面,于忙碌中还能顾及我的心情,冲这份体贴,我就不能做些跌份的事让他看不起我。 尽管,被人包养已经是最最跌份的事了。 可是,顾先生这般妥帖,他是值得的。 我于一瞬间想,若是他不能将生意做大,还有谁配做大呢? 我虚着眼试图直视太阳,未果,反是眼前一片发花,我说:“很抱歉,打扰了,我问你的事倒也没什么,我只是想问……” 我沉默了下来,我确实不知该如何启齿,问一个人愿不愿意包养自己,我脸上火辣辣的疼,像是丢尽了面子。 我捏了捏,自问不至于。 是的,不至于。都走到这一步了,还捧着个矫情当什么呢? 我狠了狠心,问道:“昨天晚上你说的话还作数么?” “我会尽快给你回复。”公事公办的声音,全然不是昨晚的态度。 男人啊,还真是令人难以捉摸的动物,我如此感叹,却到底没有说什么,我深知,这段关系从一开始,主动权就不掌握在我手中。 我心里想的多,对着电话里却没流露出一丝异样的情绪。 我说:“好的,再见。” 我等着电话对面的人挂断电话,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我收回视线,眼睛因为太阳刺目的光芒而模糊,看着手机屏幕,并看不清楚。 心里荒凉成一片空草之地。 尽管对顾先生心有好感,但我对顾先生所说的话保持怀疑态度,所谓的尽快是多久,一天是尽快,一年也是尽快,这种自讨没趣的尴尬让人难堪。怎么能不尴尬呢?自己跌尽面子后,问出口的话,得来这样的回答,的确是会让人从心里生出尴尬来的。 好在我不要脸。 万事开头难,第一步总是难跨出的,只要第一步踏出了,后面便好过多了。 丢人这事儿也是。 脸丢得多了,也就不尴尬了。 这般想来,我好似也就真的没觉得有多尴尬。 我在外面走着,漫无目的,皮肤被晒得十分疼,炎热炙烤,满身大汗,心情却莫名的松了松。 我有自虐倾向。 轻微的。 痛苦能让我清醒,能让我释放掉内心的痛苦。 走了很久很久,我终于回家了。 在回家之前,我已经处理好了自己内心不稳定的情绪。 回去路上,一个人的路程,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打心底抗拒着别人的接近。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7 我以为这事不了了之。 但或许,真如我所说那样,男人的心也是海底针,捉摸不透。 我真没想到,他所说的尽快是在一周后,那样的突兀,像一个不速之客,猛然闯进我自暴自弃的人生中。 那时,我仍不明白。 遇见一人,改变一生。 人生中所有的转折和意外来的猝不及防,让人还来不及意识到什么,就已经在转瞬之间完成了一切转变。 那时,我正躺在床上看书,并非我想这么懒散,而是家中摆放了太多杂物,而屋中本就逼仄,你不能期望摆放着沙发椅子让我坐下,能够于狭小的空间里摆放一个床都是难得。 他说:“楼下,我等你。” 我手中拿着电话,心中迟疑,我私以为,他这样整洁的人,即便知道我家的位置,也不会来这样的地方,肮脏的地方和他实在不配。 如同我与他。 烂泥与白云。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他会亲自来这里。 我抿唇,漫不经心想,我还真是欣喜若狂啊。 我不喜欢意外,这样的意外,叫我连收拾自己都来不及,有什么意思。 现在,也不必想那些事,见他要紧。 我在收拾一番和就这样下去中迟疑了两秒,因为不管哪一种都很失礼。 让人等待不是好习惯。 邋遢见人也不好。 最后我就这身下去了,夏日穿着清凉,也不算不妥,就是有些幼稚了,我盯着自己上衣的粉色蝴蝶结,心情复杂。 我看过去,一眼便看见了停在楼下的车,车是好车,尽管我因买不起而从不关注,并不知晓这车是什么牌子,却仍觉是辆好车。 真正的好东西由来如此,不必高声嘶叫着自己如何了不得,只需静静的站在那里,旁人走过来,纵使不识货,也知晓这是好东西。 我笑了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或许所谓低调的奢华正是如此吧。 司机下车为我打开车门。 我上车坐下,他看了一眼,对我这身不置可否,我从善入流的低着头,当做没看见,不然是要我怎样?要我表演一个当场换衣吗!纵然我舍得下面子,这车里也没有啊!想一想还是低头装鹌鹑罢。 司机开车。 他说:“赵小姐,三天前我便考虑好,本想告诉你,又觉不够隆重,想想还是应当当面告诉你,今天才抽出空来。” 他现下是够隆重了,我这身却跟隆重沾不上一点儿边儿。 所以他就不能提前通知我一声吗?搞得我这般狼狈。 我半是羞耻半是愤恨,几乎要疑心这人是想给我难看,却又忍了下来,我脾气不好,性子傲,跟什么都容易过不去,却不会跟钱过不去。 我点头,妥帖道:“顾先生,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讲,你都无需向我解释,这本就是你的权利,不是吗?”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和你在一起我很快活。” “荣幸之至。” 我虚假的应承,心说,我原本觉着我是个聪明人,至少比那些愚蠢的同龄人聪明多了,可如今却觉得自己像个大笨蛋似的,愚笨的可笑。 他却没有丝毫反应,好像,不管我说什么,都对他毫无影响。 他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主人,打量着自己刚购买下的小猫,不论小猫是舔毛、撒娇亦或是挥舞着软哒哒的爪子,这对他来说都毫无关系。 他欣赏我,如同欣赏一个感兴趣的宠物一样。 我心里有些挫败,不由得想,也许我该像一些小说里的女主那般掷地有声的拒绝,方能引他额外多看一眼动容片刻。 可是这事是不可能的,我舍不下他可能给我带来的这些好处。我没那个底气与胆量提出拒绝。 我总担心,他万一答应了怎么办? 顾先生是从不缺女人的,他一招手,就会有至少一百个比我优秀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 可我却是那般的缺钱,我是如此渴望能以捷径快速脱离当前阶层。因为我深知,若是傲气的不走捷径,也许穷尽一生,我都摸不到通往上个阶层的门槛。 想要改变阶级,说难不难,说容易不容易。 何况,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段关系从是不公平的,而忍受不公平的我,是不会离开的。 没有谁可以拒绝金钱的诱惑,尤其是我。 何况这事是我自己提出的,事到如今,我还顾及什么脸面?还立什么牌坊? 我僵硬的笑着,等着他发号施令,我这人人穷志短,小半辈子也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心里虚的慌。 再者,我和他这关系,目前成了从属者和主导者。 主导者想将我揉圆捏扁,我也得生受着。 车很快停下,他下了车在一旁等我,司机为我打开车门,我走出,看着装修雅致的地儿,笑了起来,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体验一把这样的待遇。 我透过眼前的玻璃门看见自己穿着,和他穿的真不搭,和这地儿就更不搭了。 我也不自卑,有什么好自卑的,他顾先生都未对我这身提出异议,那我有什么好介意的。 他若是介意,就应当在车上备上合适的礼服,明知我家贫,必知我是买不起来高档餐厅的礼服的。 他若不备,那便算了。 横竖来这餐厅,未必说的准,到底落的是谁的面子。 他一个富翁可比名不见经传的我出名多了。 他都不怕丢人,我害怕什么? 我不动声色的看着他。 他并未关注于我,只是领着我走进去,一路畅通无阻,门童彬彬有礼的施礼,我笑得懒懒散散,甚至没有愤怒,至于怨天尤人,那便更是没有的,我早就知晓,所谓规矩本就是立给没权没势的人。 我本是个社会低阶层的人,如不出意外,有生之年,也许根本没有机会进来。 如今,我可以进来,甚至旁人还毕恭毕敬的,极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因此我还能有什么不满足。 倘若有,那便是不知好歹,没有脑子了。 男人不论聪明与否,都会喜欢一个让他感到轻松的女人,不管这女人是蠢笨是聪明。能同她待在一起,感到轻松就足够了。 我深知道这一点,并且目前看来做的不错。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8 这大概也是顾先生看中我的缘故。 侍应生迎上来同顾先生打招呼,他问:“顾先生,位置在这里,请问还是老规矩么?” 他同门童一样彬彬有礼,笑容完美,仿佛并未看见我的衣着不合适这里的用餐氛围。 多得体的人,多上档次的地方。 我叩着菜单,一动不动。 那没法子,虽然我英语尚且可以,但是对于其他语种,暂且不会。这菜单上都是我不认识的字母,我也不能说什么免得跌了面子,索性还是闭上嘴吧。 顾先生看着我,宽厚道:“希望我并未逾越。” 我看着他的面孔,那里有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因常年维持在同一个表情,我怀疑他的面部已经僵化,从第一面开始,我就未能见他作出其他表情,哪怕在做一些堪称细致贴心让人感动的事时,他也是这样的表情。 我递过菜单,虚假应承道:“怎会?顾先生请。” 他很快的点好菜,并不颐指气使,是他惯来的语气,却叫人觉得他便是上位者,优雅又有礼貌。 他合上菜单,放于侍者手中。 他平静道:“赵小姐见解颇有趣,上次,未能尽兴,实在可惜。” 我道:“只要顾先生不嫌我这人想法偏激便好。” 我又笑了笑:“再说,就像顾先生说的,我的见解不过是还没有经历事情的孩子才能够说出来的话,可笑的很。只要顾先生不嫌我蠢笨就好。” 两人不过是虚情假意的说些客气话。 我并未提醒他可以用名喊我,我的确是厌恶着人与我的亲近,不论从哪方面。 若是他叫我“无忧”,那也太过亲近,以至于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仅是想象,我整个毛孔都张开了,从后背生出一股冷意,感觉颇为恶心。 我可受不了这个。 他如今这样,我求之不得。 他并不介意我的无礼,反而为我说话,他道:“人年轻时,总是这样——看全世界都觉不顺眼,等到人至中年,被磨平了棱角,纵然再不顺眼,也学会了忍耐,但再无这样的火气,年轻人偏激并无过错。”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年轻人不偏激,难道等老了再偏激么?那时才会弄得身边无一个人。” 我愣了愣,抿抿唇道:“我身边本就无人。” 我原是不打算说这个的,再者,我这人向来感情寡淡,对于这些事儿,更是不爱说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竟对着他说出来了。 他听我这么说,也只是宽厚的点点头,道:“不要紧,世上人能够从一而终陪到头的终究是少数,不论是谁,也不过是在你生命当中陪上一段路而已。如今没有朋友也不要紧,以后终归会有的。” 他说得豁达,并非安慰,而是真切这样以为。 我不再说话,我只觉我在他面前如同蝼蚁仰望高山,穷尽一生,也无法达到他的高度,更无法像他一样豁达。 顾先生本身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我虽意识到,我应该说些什么,却又觉得在他面前,我拙笨的像个孩子,倒还不如安静些。 两人相对,默然无语,气氛有些尴尬。 好在甜点上来,气氛中的尴尬被打破,西餐本不需要人像中餐一样大声喧哗。 餐点陆陆续续上来。 我低着眼学顾先生的动作,一举一动,十分规整,并未出现岔子。 我心里尚算安慰,我从未用过西餐的刀具一类,只因我不认为处于那样的家庭条件下有必要学会这些,好在我曾看过一二相关的书籍,顾先生亦不动声色的教我,方才没让我出什么洋相。 他总那般妥帖,照顾他人。 他这人的好越是接触越是明了。 我喜欢他,像是喜欢一个宽厚的长辈一样。 饭后,红酒,闲谈。 顾先生将一把钥匙放在我面前。 他说:“我在清河区有一套房子,这是钥匙。” 我略略讶异于他的执行力和他的大方,手中接过钥匙。 到这一步再推辞就显得矫情而虚假,我不做这样的事,我历来爽快,认定的事便会去做,不大会欲擒故纵,我明白自己得很,在顾先生这等老狐狸面前,我一小狐狸还是别献丑了。 我手指把玩着钥匙圈,挑眉笑着,我一贯知道自己,我五官平凡,笑起来时却别有一种疏朗,磊落如竹的疏朗。就像蒙尘宝珠,一下子就亮堂起来了。 顾茔曾见我笑过,她是这么说的:“你本来算不上特别漂亮,可一笑起来,就春暖花开,整个天都回暖了。你多笑笑挺好的。” 我笑:“顾先生真是个大方的人,第二次见面就给这么大个礼物。” 顾先生道:“什么人就值得什么礼物。” 这话说得漂亮,我全当他是奉承的话。 他说了些好听的好让我心情愉悦,我也应当说些话讨他开心。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做他情妇,讨好他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说:“顾先生真是一个念旧的人。” “从哪里看得出?” “名字。” 别出心裁的回答。 我是故意的,他既然说和我聊天愉快,我就更应该让他更愉快些。 他没说话,表情依旧宽容沉稳,但我知道他在等我解释,也许,他心中也想听听我赵无忧这张嘴有多能耐,可是能说出一朵花来? 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因此生出了些许兴趣——他喜欢我,就是因为我是个有趣的人。如他这等高高在上的人平日里见惯了千篇一律的繁华,偶尔出现个有趣的小玩意儿,难免会生出两分兴趣来。 能够有所价值,我很高兴。 我说:“茔虽是坟墓的意思,但却有一句‘茔茔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打底,尽管有些书中茔茔是写为茕茕,那也不影响什么。你给顾茔取名为此,心思只在最后一句——人不如故。” 我只说顾茔的名字,不说他的名字。 他不问,我便不说。 因顾先生虽喜欢聪明的女孩儿,却不一定喜欢有心机的女孩儿。好似越聪明的人越不喜欢和心机的人相处,嫌累。 我不知道什么该做,但是我知道什么不该做,谨言慎行是最好的选择。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9 做人情妇与做人下属没什么区别,都得看人脸色,揣摩心思,即便给气受了,也得硬受着,谁叫你要在人家手下讨生活呢。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嘛。 我心里想的多,没表现出来。 他脸上也没个表示,不知他是不是和我一样——心里想了许多,面上不流露罢了。 他只是道:“赵小姐看来读书不少,可知我名字的由来。” 话说到这份上,他摆明是逗弄我,交换名字这行为本就带着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气息,与私人有关的东西,本就容易带点儿暧昧气息。 我们这都有不道德的关系了,再遮遮掩掩便没有意思。 我乖顺道:“长生二字由来太多,我却唯独喜欢李白诗里那几句,倘若唐突了顾先生,顾先生这等大气的人应当是不会生气的。” 顾先生笑笑,并不说话。 我曾见过有关他的专访,了然于他善于倾听和引导他人说出心中所想,由此制定计划给予致命一击。 他当然用不着用这招对付我,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 他已习惯谋定而后动。 有些事,成了习惯,定了型,再改就难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讪然一笑,我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还真喜欢东想西想,活得累也是自找的。 我道:“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顾先生全名顾长生。 他是市内的富豪,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呢? 如我这等自觉攀不上的人都听说过,由此可见其名气。 他道:“赵小姐果然聪明,我名字正是由这诗中最后两字而来。” 我抿唇而笑。 他又道:“你是个有趣的孩子。” 他是有资格说我是孩子的,我同她女儿一般大的年纪,他的年纪足以做我父亲,他这么说并无过错。 因他的回答,我对他高看了一眼,没做任何评价仅给出了这么个似是而非的结果,既保全了我的面子,也让我知晓他并非那么容易讨好。 但是,我只想做他情妇,不想做他女儿,钱色交易才好,所有东西都明码标价,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否则我宁愿都不要,包括亲密关系。 我不值得任何人无偿对我好,因我无以为报。 我只觉没什么比钱货两讫这事儿更让我觉得放松的,谈什么感情,那多没意思。 我挑眉笑了笑,语含暗示,道:“是啊,这个孩子正要同你一起回家。” 我终究没有说得太直白,确保别人纵然听见了,也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给彼此在大庭广众之下留了两分面子。 顾先生起身道:“的确如此,不过今天就算了。李秘书会送你回去。” 我没有过问他行踪。 我深知自己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我这角色不管怎样都没资格去过问他要做的任何一件事。 一同出门,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士出现,年纪并未太大,也不过三十岁出头,一身职业装,精明干练,一看便是职场女强人。 我曾认真的想过,想成为这样的人。 如今……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淘宝几十块钱衣服。 我抿了抿唇,看向站在前面和这位女士说话的顾先生。我又看了一眼自己。 啊,真是不相配。 我面无表情的想。 顾先生上车,我恭送他走。 李秘书这才走到我面前来,她道:“赵无忧小姐是吗,是这样的,顾先生工作繁忙,所以派我来将有些事给你讲清楚。” “是的,我知道了。”我并不介意,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包养这事儿也得与时俱进。 事实上,李秘书并不介意我的回答是什么,她继续道:“请赵小姐上车,顾先生吩咐我先带你去看看那房子。” 其实,没这个必要,清河区的房子都贵,装修什么的也差不到哪儿去,看与不看皆可,但既然是顾先生的要求,自然得去看。 她开车,我们同去。 一路无话。 不多时,已到地方。 屋子宽敞的,装饰乏味单调,一眼就看出是刚装修好没多久的房子。 李秘书道:“这间小别墅有上下两层,共七个卧室,两间书房,二楼书房是顾先生办公时固定地点,顾先生办公时,请勿打扰。顾先生不来的时候,除了每周的家政服务,他并不希望有人进去。” 我静静听完,认真想了想,道:“说是介绍,实际上顾先生的意思是让你先来管教一番?” “并不,顾先生只是认为两个人长期相处,需要注意对方禁忌,这样才会过得长久,不是吗?我来,仅是为此。请赵小姐不要多心。” 我并不多心,我觉得顾先生有这样的要求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只是有些猝不及防,听了李秘书的话,我漫不经心的笑道:“我还以为,我只需偶尔的伺候伺候顾先生呢。” 我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带了三分兴味道:“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么。” 李秘书只笑了笑,客套而疏离,就像在面对一个并不想面对的东西,摆不脱丢不掉,又只能面对。充满了无奈,却又只能笑一笑了事。 她并不接我的话茬,只是接着道:“顾先生为赵小姐请了一位保姆,也姓赵,以后赵小姐的生活就由她负责,赵妈每天负责收拾房间和烹饪三餐。” 我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 她又拿出一份文件交给我,连同的还有一支笔。 我仔细翻过,你别说,这合同还弄得挺像一回事的,可惜没有法律效力。 不过我也不关心,想他顾先生拥有那等财富,即便不具有法律效力,他也有的是法子收拾我。 与虎谋皮,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可我能怎么办呢?不将自己有的高价卖出,难道还要蹉跎后再低价卖吗?那可真蠢。 我想,即便顾先生想做什么,以他那样的人,也不至于骗我不怎么样的人的色。 我依旧觉得他是个大方的人。 我仔细的看着合同,三十分钟后,我签上自己的名字。 李秘书接过文件,礼节性的问我:“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赵小姐可以提出来,我会带回去再进行修改。”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0 她没想过我回答,甚至一开始她就没想让我提要求修改,所以才会提她回去修改。纵然我提了,也会被她怼回来。 否则,从一开始她将文件交到我手上时就可以说,再不济,我看文件的那段时间,也可以说,可她偏偏没有说。 她可还真是礼节性的过问啊。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太多疑了,可我总觉得她对我有所不屑,不过也实在正常,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为了钱财,出卖自己。 嘿呀,的确是不要脸。 我既然明白这一点,当然不会自找没趣,我听出来她的意思,便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来。 我回道:“没什么不满。” 并未说谎,的确没有不满。 那文件上写着我应该注意事项以及我该做的事,除此之外,薪酬开得优渥,大抵跟正式的用工合同也没什么不同。 我一早就说了,做人情妇跟上班没什么差别。 你给我薪水,我按你的意思去做,皆大欢喜。 我说:“我并没有不满,我不知顾先生喜好,还好这合同里有写,不然难免不称人意。” 李秘书看着我,眼神有些诧异,好似在惊诧难得看见这般知情识趣的情妇。 我无疑去想她的心里所想,她又不负责给我钱。 她将一张银行卡拿出,道:“这是装修费,顾先生担心你不喜欢他为你装修的,赵小姐可以自己请人重新装修。” “顾先生费心。” 她道:“这张卡是你的,密码是六个一,以后顾先生的钱都会打到这张卡里。” 我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拿着,这是我的珍宝,我出卖了能出卖的,想要的不就是这些么?面对心爱的东西,小心些也不要紧。 我笑道:“那就好,麻烦你了。” 她看了看腕上的女士表,起身道:“赵小姐,你是留下,还是同我一起离开。” “你带我一程。”我还得回去一趟,有些事情哩。 这里离我家,路途颇远,两三个小时才到。 我下车,只道:“多谢。” 彬彬有礼,并不过分亲近,她未必愿意跟我这样自甘堕落的人亲近。 我还是注意些罢。 贫穷是附骨之蛆,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在家状态跟出门状态本就两极化,家里我能够肆意,在外,不就得处处小心么? 人么,总得为自己出身买单,只是有些人很快的买好了单,有些人不光搭上了上半辈子,就连下半辈子都搭上了,也没能买好单。 有些唏嘘,同时又淡然。 我时刻考虑着怎么改变命运,既然改变命运,便免不了审视现在,一次次的将自己伤疤揭开,直面贫穷,如今倒也淡定不少。 我猛地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又跑神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我笑了笑,上楼,挑了两件好衣服,便离开了。 我在楼下,将银行卡里的钱转了一半给妈,随手编辑了一条短信同她说明了情况,叫她勿为我忧。 相依为命惯了,纵然同她无话可说,给她一笔钱也是我的责任。 我这人向来感情淡薄,并不能与人有很好的亲密关系,朋友、家人之间,也毫无感情,只有责任与恩情罢了。 我重情重义吗?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欠了他们的,就该还给他们,他们对我的好,算作是恩情。 我都记得。 除此之外,若讲什么情分,那我是没有的。 我这人还真是凉薄的很。 我至了住的地方,并没有人在,孤零零的。 好在房子是请了家政的,还算干净,我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便打开书房看了看,别说,顾先生果真是个不得了的人,即便是情妇家里,他都要将书房布置得很好。 里面有许多书,我还挺感兴趣的。 我随手挑了一本打开,慢悠悠的看了起来。 时光还长,不必着急。 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半夜醒过来的时候听见了细微的说话声。 这屋里只有我一个人,这等声音可真叫我害怕。 我是个唯物主义,不信鬼神的那种。估摸是遭贼了,我寻思着要不报警吧,打下三个数字,却有些迟疑…… 万一是顾先生怎么办?能够悄无声息进家里的人也有可能是他啊。 倘若我想错了,也不要紧,我虽然不喜欢和人相处,却也没脸没皮惯了,一时间也不觉得丢脸。若是匪徒,我这不手上还捏着手机吗?马上打过去给警局就好了。 我迟疑的捏着手机,提心吊胆的。 哎呀呀,我胆儿小,怕死呢。 我走出去,来到另一间书房前,叫道:“顾先生,顾先生,你在么。” 虽然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却也强自镇定,就像里面有人一样,自言自语道:“你饿了么?我下去看看有什么吃的给你端上来吧。” 这等自说自话的本事是小时候没有小伙伴儿,自个儿跟自个儿玩儿的把戏,这么幼稚的游戏早在很久之前就没做过,今天多半是智商下降到一定程度了。也有可能是吓着了? 我有些提心吊胆的。 门突然打开,我吓得后退几步,因为猝不及防,一屁股坐在地上,你别说,即便是木地板,一屁股坐下去还是有些疼的。 人走了出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带着笑意的轻轻叹了一声,走向我,伸出手,我其实可以自己起身,然而他这么做,我又不好做别的,只好伸出手放在他的手心,他的手宽阔而温暖能轻易带给人安全感,尽管安全感是个缥缈而虚无的玩意儿,以至于我根本闹不明白,这安全感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玩意儿。然而在手放进他手心的刹那,我感到了安心。 我想,这大抵就是安全感吧。 万没想到有生之年,我也能感觉得到。 我在那儿胡思乱想,琢磨些风花雪月。 他一把将我拉起来。 因着心不在焉,我一个不防,没大注意的扑进他怀里。 他笑了一声,我感到了他胸膛的震动。 他见我站稳,松开手,转身进去,又给了我一张卡,揉了揉我的头发:“还想下去给我找点吃的,这屋子上下哪有一点多余的东西。”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1 我有些发窘,我刚刚说那些话也只是用这话打探打探是什么情况罢了,并没有真心实意的打算给他弄些什么东西,他这样说,我确实有些尴尬。 他将卡给我,带点儿逗弄意味的:“若是钱不够,便早早的同我说。别闷在心里。” “可我若是伤春悲秋无病呻吟的事儿……也可以跟你说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 这么说的我,可不像是会提这样要求的人。 要知道,我和他并没有见过多次面,他对我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对着陌生人说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大像我自己。 他闻言只道:“自然是可以随时找我的,可是,倘若遇上我在忙的时候,未必能够顾得上你。” 说到这里,他温和道:“对了,有一件事需同你讲清楚——我这人,平素是公司分明,私下里,你愿意怎样的同我闹都是可以的,可我在工作的时候,我不想有任何人打扰我,即便是叫我吃饭也不行。” “好。” 我答应的爽快。 他笑了笑:“你真是个听话的小姑娘。” 他顿了顿,又含笑道:“小姑娘不会因为我刚刚说得太严厉而心里难受吧……我只觉得,两个人相处时,提前说清楚了对方最不能接受的事情,相处起来才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是吗?” “是的。”其实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可是,想着毕竟是别人出钱,他乐意包养我,也不是为了听我成天怼他,我安安心心的当个倾听者有什么不好的。 听他说完,我努力的虚情假意的微笑:“顾先生,你没必要这么客气,你知道我身份,你不怕我因此提出什么条件,只因为你提出的条件已经很优渥,纵然我提出什么条件,你都有可能达成。可我若是个贪心的人呢。” 我若是贪心到想要天上的星星呢? 这话我很想说,却到底没有说出口,这段脱离现实的话放在这儿可不大合适。若是两个小情人吵架说出这样的话还差不多,我和他有什么?见过两次的面?一纸合同?金钱交易?怎么看都怎么不是能跟爱情什么的搭边。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回答道:“你是个聪明人,何况我并无所谓。” 他说得对,像我这样聪明的人,向来都是讲究可持续发展的,即便薅人羊毛,也不会可着劲儿的逮着一只羊的羊毛薅,更不会一次性的薅完。 而他的确是无所谓的,主动权一直掌握在他手上,他又并非非我不可,他若是不喜欢我了,随时可以换一个新的人,他有什么有所谓的呢? 由来只有地位低的人在意。 我没有反对,而是表现出了应有的态度。 我说:“是的,的确如此。” 他邀请我进去坐坐,我从善如流的进去了,进去之后免不了问两句废话,好显示我是真的听从李秘书的吩咐,好好的记了他的喜忌。 我说:“我还以为你不会让我进来,她说……你在书房时,不喜欢有人打扰你,我还以为……你会生气我打扰到你了。” “那倒没有。”他说,“我暂且处理完事情了。” 他倒了一杯水给我,那是一杯红茶,略微的有些甜意,我惯来喝不来这些红茶,只是他给我倒的,我也不能泼掉啊,我抿了一口。 他还是那句话:“你喜欢什么,自己买。以后这是你的家,你想布置成什么样,就布置成什么样。” “我还以为……我只是其中之一,你我皆不会常住。” “以为只是以为,并不能做准。”他半开玩笑道,“我还以为你得过两天才来。” “你可以因此判定我是一个物质至上的女人,连一天都等不了。”我半是认真半是嘲弄自己的说道。 我的玩笑开的太高级,他没听懂或者他装作没听懂,他说:“我知道你不是的。” 我无意纠缠于这个话题,抠着坐的椅子上扶手上的皮,故作好奇道:“说来我很好奇一件事,也不知道该不该问。” “说来听听。”顾先生不是一个特别专横独断的人,作为一个生意人,他善于收集信息,从而制定计划。 所以,不论是甜言蜜语还是忠言逆耳,他都听得进去。 和赵无忧相处不久,他需要多看看赵无忧是什么性子,很多东西都可以派人查到,然而得到的只有书面资料,唯有与人相处,得到的才是真实。 他乐意多听一听。 他既然这么说了,我自然问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如果你的每一任情妇都如同我一样,因为两句话便被你看上……顾先生的口味是否太过清奇。”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道:“你是唯一一个。” 这句话说的不明不白,我是唯一一个什么?唯一一个情妇?还是唯一一个因此被包养的? 我习惯性的扣字眼,很多时候扣字眼能获得很多我想要的信息,尽管那些信息往往无用。 他不再说话。 两人相顾无言。 我琢磨着我是不是应该说些什么,好化解这份尴尬,却又觉得,实无必要。索性就沉默着得了。 他看了看腕表,道:“十一点了,该睡了。” 我心中一惊,说没想到第一次这么快就到来了。 表面上,我还是冷艳高贵的点了点头。 他同我一起回去。 我紧张到同手同脚,有时候就是这样,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却僵硬的不像话,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 回到我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同我说话:“好眠。” “好,你也是。” 他点点头,看着我。 我虽然紧张,却还是走进去了,一屁股坐在床上,眼睁睁的看着他没有多说一句话,贴心的为我将门关上。 我坐在床上,听着响声,打了个激灵,冲上去看着紧闭的房门愣了一下,再三确认后,明了他没有回来的意愿,打个电话给他的想法在脑中出现不过一秒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仍记得他不喜欢受到束缚。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我不愿意和他在短期内发生什么,我有些没准备好,我慌得厉害。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2 有一个瞬间,我在想,是不是因为他看出了我的肢体僵硬,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他不是急色的人,他做什么事都是有条不紊,胜券在握,又足够宽厚。 如他这样的老男人,除却年纪大点儿,没什么不好。也正是因为年纪大了,阅历摆着,才会有这样得体的气质。 气质这玩意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却真实存在,需要花大时间才培养的出来。 如此看来,年纪大非但不是他的缺点,反而成了他的优点。 不愧是顾先生。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我不知道顾先生怎么会这么选,纵然我有再多看似合理的猜测,到底也只是猜测而已。 我发觉他虽不是完全不可控的人,但他在每一件事中所做的选择,都是一般人做出选择的最低概率。就如同,我估摸着他有可能不会同我发生什么,然而我将其套在任何男人身上,发生概率都极低,面对到嘴的肉,有几个不会下口的呢?偏生他就不下口。 顾长生,顾先生,奇奇怪怪的,让人安心又不安。 虽然一切尚在掌握中,然而,同厌恶人的亲近一样,我亦厌恶着一切不在掌握中的无力感。 甚至因为这一丝无力感,我在心里东想西想下,生出了恐惧感。 我开着灯,这才肯睡过去,谁叫光明可以驱散人在黑暗中的恐惧呢。 我得承认,顾先生是一个很大方且不可捉摸的人,说他大方是因卡里的钱不少,并且在第二天就派来了一个自称赵妈的中年妇女为我收拾琐碎的家务,赵妈好像是顾家的老人,做事麻溜,不爱说话。 正好,我也不喜欢谁一直在我耳边聒噪。 我嫌烦哩。 至于他自己,则在那天过后再也没出现过,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忘了我,这样也好,只要他每月按时往卡上打钱,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做人情妇不就是这样吗?空着大把大把时间,等着金主大驾光临。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除了住的地方不同外,生活跟以前没什么差别,我得感谢他,因为他,我家的日子好过不少——我这种女人,没什么爱好,也就偶尔买书罢了,余下得到的钱每月转一半给妈。 我挺无所谓的。 妈为我付出过,有恩情在。作为子女,赡养父母很正常,这是责任。 又有恩情又有责任,我给她钱又如何?就当还了恩情与责任。 我本大二学生,虽做人情妇了,学还是要上的。 我既不可能一辈子做他情妇,也不可能嫁给他,那么学历仍旧可以成为我的底气。我若半途辍学,那么我的学历就只是高中毕业……还是算了吧,大二都结束了,至多再费两年时间,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了,我何必放弃呢? 每天安安分分的上学,独来独往,虽然顾先生没有明说,但是以我自己的性格,也并不喜欢跟人有太多的交流。 每每想到于此,我总在想,顾先生到底那脑子里面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中我这样怎么不好相处的人呢? 大抵是有钱人,口味独特吧。 我也闹不明白。 我原本以为,大三的生活跟以前没什么区别,我都尽力的缩小了与他人相处的圈子,还能有什么事情找上我呢? 我却忘了顾茔那个意外。 那天已是开学的第二个星期,一切已步入正轨,我在进校门的那刻看见他,他正在和顾茔聊天。 我本想假装没看见他就这样走过去,没料顾茔眼睛特别尖,她大声喊我名字,迫得我不得不过去。 她见我过来一把搂住我,对顾先生一脸严肃道:“这是我喜欢的人,别逼我去见什么赵家公子王家少爷的,我可不是让你养来赚钱的小鸡仔儿。” 他冷着脸,重复了一遍:“喜欢的人。” 枉我向她使眼色,顾茔那女人不愧是由来天真的货色,她才不管我使眼色使到快要翻白眼的眼神,毫不迟疑的点头。 好气哦。 可是我不能生气,我还得笑。 我笑容可掬的看着顾先生。 他严肃道:“行了,我和你喜欢的人说两句,你先去上课。” 他故意在喜欢的人上加了重音。 看来他积威甚重,顾茔连句反对的话都不敢说,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我还能怎么办?我还不是只能咬着牙点头。 顾茔呀,能耐没多大,惹祸的本事却不小。 她一步三回头的走了,路总有走完的一天,何况这里离校门实在是近的可以,她最终还是消失在视线里。 见她消失了,顾先生道:“喜欢的人,恩?” 明明脸色还是那个脸色,语调还是那个语调,但我就是能听出些调侃意味。 我木着脸道:“你明明知道的。” 他也不过多纠缠:“你和她关系看起来不错。” 这话既好回答又难回答,我只能模棱两可道:“顾茔的性格很容易就能跟别人处得不错。” 他点头承认:“除了你。” 我挺想问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除了我?是说顾茔跟我之外的人都处得不错?还是借着这个机会嘲讽我?还是说我没办法像顾茔一样,跟每个人都相处的很好? 这些我都不明白,我本来应当问个清楚的,可最终并没有问。 我没有回答。 没有必要回答。 他停顿一下,咄咄逼人道:“你觉得顾茔如何?” 我引用了喜宝的一句话回答他:“好家庭的孩子多数天真得离谱的。” 这并不是因为我嫉妒顾茔这样的好家世,故意用有色眼镜去看她,而是因为顾茔的确天真得离谱。 我这人虽然不好相处,却不会与人为难,因为毫无必要。除非伤害和诋毁一个人能够给我带来巨大的利益,兴许我还会试一试,除此之外,为了些蝇头小利而去做那样的事情,我就不嫌麻烦吗? 我不过是实话实话。 顾先生微微低头看着我:“《喜宝》。” “是的。”我微微睁圆了眼看着他,我本以为像他这样严谨的人是不会看爱情小说的,像他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应该随时随地都看着财经杂志,观察着世界经济的走向吗?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3 他是个很敏锐且甚少给别人带去难堪的人,至少在我见到的这几面里皆是这样,虽然我有时候觉得他太不可亲近,却也无法否定他的确是个让人很舒服的男人。 他仿佛看出我的好奇,解释道:“她的妈妈曾经很喜欢看亦舒,最喜欢的便是《喜宝》,她不解喜宝为何遇见汉斯后差距太大。” 我不接这话,仅是打趣道:“所以你为了她才看的。” “的确,亦舒笔下的女子大多聪慧,我很喜欢喜宝。”他意味深长道,“聪明且有自知之明的女子总是叫人喜欢的,不是吗?” “是的。”我不否认,“大概是因为亦舒本身就聪慧,一个聪慧敏感而又骄傲的人是不愿笔下出现笨人的。” 他邀请我坐上他的车,我看着手上的书不曾迟疑的坐进去,应试教育最大的好处就是即便自己看书仍不用担心会挂科。 再者,一个情妇,可没什么资格去拒绝金主啊。 我虽同他许久未见,却得蒙他的恩赐,能够于贫穷之中,暂且得到一丝喘息之机,这等恩情,我虽不提,却也记在心里的。 他开着车,我习惯性的侧头看外面,风景很熟悉,在一个城市待了十多年想不熟悉都难,虽看着车外,却心不在焉的,那些风景看过就忘,一点都记不得。 顾先生好好的开着车,不知怎的,突然问道:“你觉得喜宝为什么会前后出现巨大的差距。” 我虽看着外面,一心二用也是常事,眼见躲不过,于是回答道:“喜宝曾对汉斯说过:‘不。我不能够爱一个老头。他不过是一个老头。他也不能爱我,我只不过是他用钱买回来的婊子。’她只是无法接受自己爱上一个老头,比起来年轻的汉斯岂不是好上很多,她也无法相信由金钱开始的关系,我并未太过逐字逐句的去看,时间太久有些地方记不太清,若是错了也难免。” 他好像没听见我隐隐不愿讲下去的话,固执的催促我讲下去。 我不喜欢,或许是往自个儿脸上贴金,我终归感觉自己和喜宝是同一类人,解剖她也是解剖自己,我不愿,但是无法拒绝,一如喜宝无法拒绝勖存姿提出的要求,我也无法拒绝顾先生的要求。 都是金主,得罪不得。 我接着讲下去:“她自私,非要别人毫无保留无所顾忌的付出十分,她验了又验想了又想才肯付出,只是一旦付出便是全部,唯有勖存姿对她的付出是毫无犹疑、不计牺牲的。她穷怕啦,她是一个足够聪明的人,她不会甘心在低层生活太久的时间,而她所接触的人当中,唯有勖存姿才能够提供这样的东西给她,她怎么会拒绝呢?” 说到这里,我笑了笑:“顾先生,你没有穷过,大抵不会明白,像我们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子,对富有怀有多么大的期望吧,贫穷可真让人跌进泥里,只会让别人把你在脚下踩了一遍又一遍。你以为呢?我……我也想学喜宝那样——哪怕付出一切,也要得到金钱和地位,做个人上人。说一千道一万,我依旧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既然选择了,那么对于带来的后果,自然应当一一承受,无有例外。” 是了,我同喜宝太像了,因此也早早的做好准备,只觉得既然选择了,那么对于带来的后果,自然应当一一承受。还能有什么后果呢?难道我还会遇到比现在更可怕更痛苦的境地吗?我想,大抵是不会有的,既然不会有,那么我何不去赌一把呢,我并不算是一个投机分子,然而我愿意去试一试的。 我想试一试,却也不必像喜宝那样做个人上人。 就如同我说的,她有勖存姿呀,这样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而我,我只想在顾先生身上捞一笔钱,然后利用这笔钱去做自己的事情,我不会把自己这一生寄托在任何人身上,我总得确保,不论离开谁,我仍旧可以活下去,而且可以活得很好。 信任别人,那是自掘坟墓。 我既然不蠢,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蠢事? 得过且过,那是笨蛋才做的事情呢。 说到这里,我又觉得,或许我和喜宝到底是不一样的,我们身上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我想,因为那些不同,我和她决计是不可能走上同一条路的。 我笑了笑。 顾先生突然问道:“你是在讲她,还是在讲你自己。” 突如其来的问话,我没有防备,却不至于哑口无言,对于这一点我早就想明白了,何至于被人问到哑口无言。 我说:“姜喜宝有勖存姿,勖存姿是真心的爱过她的,我算什么呢?顾先生?” 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接着说道:“我算什么呢?顾先生?你不是勖存姿,你是顾长生,我也不是姜喜宝,我只是比她更可悲的赵无忧。你我之间不过是这世上最俗不可耐的金钱包养关系而已。你瞧,你不会喜欢我,我也不会喜欢你。你包养我是为了图开心,我答应你的包养是为了钱,你我心知肚明,根本不会对对方存在任何幻想,这样就很好了。” “但是你们要的应该绝对相差不大。”毋庸置疑的口气,仿若看透了我。 我毫不在乎的回答:“世上人的追求说起来都差不多,无外乎是功名利禄色,何用细分。何况你说的对,不然我何必去当你的情妇,要么给我许多许多的钱,要么给我许多许多的爱,你能给我前一样我已经很满足,且很感谢你。” 我格外认真道:“说真的,我很感谢你的,倘若没有你的话,不知道我如今是什么模样。大抵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小可怜吧,如今我至少是有钱了,这便足够了。谢谢你,顾先生。” 我再次诚恳道谢。 “已经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实话实说了。” 他停下车。 我听了,只笑了笑,没接话。 其实我和他都明白,他身边没有多少实话实说的人,只因他身边都是需要对他溜须拍马曲意逢迎好从而获取利益的人。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4 至于我,我当然也是想从他身上获取利益,不过是因为我以为他不喜欢太有心机的女子罢了,若他喜欢,我也是可以做出这样子的——虽然我吃软不吃硬,不过,却也不是不会低头,只要给了足够的利益,有什么不可以低头的呢? 我跟着下了车,按了门铃。 赵妈应当还没出门买菜的。 不大时,赵妈来开门了。 她果然还没出门。 她开门便看见我了,问道:“小姐是忘带什么了吗?” 我今天上课,刚走没多久就回来了,故此她难免有所一问。 我笑着不说话,示意她开着门,她即便不解仍是照办了,都是收人钱财为人办事的家伙,别多问,照着做就对了。 等顾先生停好车进门,赵妈出来看见时虽然愣了一下,倒很快做出反应:“顾先生请稍等。” 不一会儿就端上了一杯茶。 我敢打赌,赵妈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的喜好,但她端上来的却是顾先生喜欢喝的,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不过即便是嫉妒,也是半开玩笑的那种,我嫉妒金主做什么?很膨胀哦。 顾先生手里拿着茶杯,环视着房子,他问:“你没改变。” 我不可能告诉他我把钱给家里了,只好道:“看着干干净净的挺好。” 我顿了顿道:“再说我这人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换不换也就那样,倘若弄出自己不喜欢的了,一遍一遍地改,反而麻烦。” “你还记得?” 我迟疑了一两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既然演戏要演全套,我只好故作努力回想的样子。 “你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子,你喜欢不多嘴的女子,你喜欢聪明但不自作聪明的女子,你喜欢听话的女子,你要求如果提前告知了时间出现在你面前时得干净得像刚出生的孩子,你要求如果你不说话她也不能说话。” 我一口气说出好几条。 他略带惊异的看着我:“有些我都记不得,他们让我写我就写了。” 我看着他,他没有一点儿演戏的成分,他是真的没把那些放在心上,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当真了,一时间心里还真生出些许委屈来了。 我后知后觉的深吸了一口气,心想着也没有什么好委屈的,我这般蠢,做了傻事儿也正常。 他不上心就不上心吧,我赵无忧算个什么东西,值得他在我面前演戏。 我坐下来,捧着赵妈刚送上来的水,仰视着他:“你瞧,这就是我所说的,你不是他,我也不是她,勖存姿喜欢姜喜宝野性而又聪慧的样子,像带刺的玫瑰,而你喜欢的是温顺的百合。” 他坐在我旁边,直视着墙,有些漫不经心:“至少你并不是真的听话。” “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很听话。” 我并未说谎,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长时间的伪装出一种性格,所以如果他高兴,我扮演听话乖乖女的角色毫无难度。 “看得出来,你拒绝着别人走近,我和你聊天时你从不曾说到自己。” 我假笑道:“顾先生,我记得我不曾有义务把自己的隐私出卖给你,尽管你早就知道。” 他耸耸肩不说话。 我看着他的侧脸,习惯性的关注细节,细节处堪称完美,看得他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高的人,对自己要求高的人一般对别人要求也不低。 他说:“嘿,小女孩儿,有什么好看的,我已经老了。” 我突然很想笑,之前留给我严谨的印象因为这一句颇西方化的语调土崩瓦解。 他突然说:“今天我留下来。” 我像被谁点了穴,笑声卡在嗓子里成了奇怪的哀鸣。 他说:“你好像并不高兴。” 我摇头否认:“不,先生,我只是不习惯。” 这当然不是真话,但我也不能说真话,我只能否认,他包养了我,他乐意将我揉圆捏扁都是应该的,既然卖身给人这点儿觉悟还是有的。 我顿了顿:“你知道的……这么久了,你一直没有出现。” 顾先生也不怀疑,只道是:“我要先回一趟公司,你一起去吗。” 他只是礼貌性的问一问,我既然知道,那么必定是不会答应的。 我拒绝了。 赵妈边收拾着茶杯边劝慰着我:“小姐,虽说顾先生极为中意你,可你真要冲撞他,你又能落着什么好呢。” 我半耷拉着眼,用句粗话将她这算不得委婉的话换个意思说出来:“你是想告诉我莫要当了婊子还想着立牌坊。” 她顿了良久方又说道:“婊子也好,贞女也罢,哪个不是出卖了自己才得来的,既然走了这一步,想着怎么能对自个儿好才是正理。” 我瞅着她乐了:“你这话对几个说过了,若是你自个儿的意思,顾先生可能太念旧了;若是他的意思,顾先生是把谁当傻子糊弄呢。” 我觉得我说话还算是客气,她刚刚劝慰我的样子,活像是帮着拉皮条的老鸨。看着就不舒坦。 她不说话,垂目敛眉的下去了,看上去跟平日里憨厚忠实的她没什么区别。 我同她之前和平相处,既不聊自己,也从不干涉对方,相处还算愉快,却没想到因为顾先生一来,这假象便被打破了。 我倒不觉得什么,反正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也谈不上失落,早习惯了不相信任何人,从最初就推演出最坏的结局,这样就不会当结局出现后而崩溃,有时候越是悲观的人越是坚强。 我觉着我挺淡定的。 我看了看手机不打算去学校,这堂课本就不是非去不可,我只是待着太无聊了,才会想去。 顾茔发消息问我,问我和她爸爸去哪里了,我和她爸爸之间的事情并不是能够明说的,便敷衍的回答她——我把她爸爸打发走了,而我自己回家去了。 顾茔很快的发过三个笑脸来,并留言道:好姐妹,我过两天再来答谢你,先让我去躲躲我爸压迫的风头。 我回了个好。 至于躲什么风头,即便不用问,我大抵也是知道的,从顾茔之前说的那些话来看,无非是她爸对正在读大学的她暗下毒手,想给她介绍联姻应对象罢了。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5 相亲这事儿,看来不论是贫穷富贵,都是躲不过的。 我倒没觉得有什么,像我这样的人还什么相亲啊,现在这小日子过得就挺好的,有空有钱,即便想买些什么都是买得起的。 我虽然是个不安于世的,却也知道了什么样的物质条件下,怎样的生活过得才算好?我目前虽然手上有了一笔钱,但是我有其他的打算,这笔钱是动不得的,为了我想要的,我可以忍受很多东西。 我躺在沙发上,极没有样子的度过了一天。 到了夜间,顾先生才回来,尽管已是凌晨,可我睡觉轻,等他躺在床上我早就清醒不已,等了会儿,背部传来的是均匀的呼吸声。 我转过身,借着月光清晰看见他黝黑的瞳孔。 我想我又发现了顾先生的一处优点,他说话算话。 他有些歉然:“抱歉,吵醒你了。” 我想摇头,却有些不便,只好低声道:“不关你的事,是我自个儿睡觉太浅。” 他的瞳孔好像会反光,闪得人眼睛疼,我遮住他的眼。 他不曾反抗,只是搂住我的腰,我无可避免的身体僵硬,一晚上不曾放松。 我只庆幸,他工作太忙,身体太累,以至于无暇对我做什么。 第二天醒来,才发现仍保持这昨天扭曲的姿势,僵硬酸痛的身体,因夏夜搂抱热出的一身臭汗,不论哪样,都叫人火大。 我自己坐在床上生着闷气。 他已经洗漱完了,进屋见我苦大仇深的样子想要说两句,被我制止了。 我准确明了的告诉他:“有什么你下午回来再说,我现在心情不好,不论你和我说什么,我都有可能会和你争吵起来,现在真的不是一个聊天的好时间。” 他笑了笑,颇觉有趣的点点头:“好。” 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我是在邀请他,等清醒过来回忆起,实在是追悔莫及,果然早上刚醒的时候就不适合身边有人,更不适合做决定,我那智商已被拉低的无底线。 转念一想,我在他面前一直都那么愚蠢,这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了,那就没什么好尴尬的了。 可能因为顾茔不在家,他确实寂寞。 顾茔和我不同,她就不是个待的住的,自从满了十八岁上了大学之后,顾先生给她的门禁,她就不用遵守了,时常一个学期才回一次家,除却之外,便是逢年过节了才回去,回去之后,最多待一天便走了。 将好好的富豪顾先生弄得像个孤寡老人一样。 我不大喜欢外出,因为即便出去,也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我不像顾茔一样,有那么多的朋友,可以一直参加聚会party,我对旅游也没有那么大的兴趣,所谓的旅游,不就是从一个自己待腻了的地方,到别人待腻了的地方吗?那有什么意思。 说到底,我本身是一个让人感到极度乏味的人,极其无趣,光看我的性格,一点都想象不出我是野心勃勃的那种女人。 像我这样的人,喜欢的休闲也是十分的无趣,我可以长时间的待在屋里看书而悄无声息,等到厌烦了,最多在小区里面走一走。 面对这种几近老年人的生活习惯,顾先生倒还蛮喜欢的,时常在晚饭后和我一起在小区里面走一走,这算是他少有的放松时间。 我们两人话都不多,很少说话,好在也已经习惯了。空气氛围从一开始的尴尬到后来的融洽,一切都在不知不觉当中有所改变。 他逐渐在这里处理文件的时间越来越多,就连一些邀约都尽量的退掉了,搞得像个新婚男人,哪里都不想去,就连工作能带回来的都带回来了。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像极了勾得君王不早朝的祸国妖妃,当然这纯属往自个儿脸上贴金的行为。 其实,我隐约明白他恐怕是感到寂寞的,寂寞多可怕啊,蚀骨哩。 他妻子去的早,女儿和自己不贴心,虽然拥有很多钱,却一直是个孤家寡人,恐怕他心里也是空荡荡的吧。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世上的人是不是每个都有自己的求不得,舍不下,纵然再有钱,有些东西也得不到。 与其说,他想要的是情妇,还不如说,他只是想有个人能够一直陪着自己。 我就是那个莫得感情的工具人。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了一眼他,他正在批改文件。 他留在这里很久了,他留在这里,我也不可能出去。 于是他批改文件,我看着书,往往一天不说话,难得的是不尴尬,我享受着这样的静默。 我可以忍受孤独,只要不太过吵闹,我都可以接受,因为太过吵闹会让我头痛欲裂。 不过他也不是每天都在的,时常会出去处理一些什么事情,如他这样的存在,即便想休息,也是很难的吧,毕竟肩负那么多人的责任,怎能任性呢。 我正看着书,手机响了,一看是顾茔。 接到顾茔电话时,也不能说是出乎意料,毕竟只有她才会联系我。还有一个会打电话联系我的人在我眼前,想来想去,也不可能是眼前人打给我的吧。 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正好是圣诞节。 尽管是一天一天的过日子,仍有一种好像什么都没做就已经到圣诞节的错觉。 顾茔打电话来也没其他的事,仅是单纯的邀我出去,我自是不愿的,放着暖和的家里不待,非要跑出去挨冻,那岂不是傻?我理解不了他们的世界。 她在电话里磨我:“出来吧,你最好了。” 我一直开着免提看着书,想看看她能坚持到几时。 没过两分钟她就不行了,嚷嚷道:“赵无忧!你倒底出不出来,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反问:“我们是过么。” 说完挂了电话。 短信随后就到。 我没去管,手中书还剩四十三页,我不紧不慢的看完,伸个懒腰,拨号过去:“你还在那儿吗?” “你快点儿,我快被冻死了。” “我还在家里。” “赵无忧,你太过分了。” 电话那边咆哮声不断,我再次挂断电话,好人家的孩子呵,真是傻得可爱。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6 我还是决定去,一个人待着实属无趣。 因为顾先生说他有事回不来。 真是好笑,他回不回得来跟我报备什么,难不成我能管着他,但这样的被人重视在我生命中是头一遭,不可否认他告诉我的时候,我心中的确有那么两分开心。 我尚且没有注意到,不仅是顾先生不喜欢孤独,我在他的陪伴下,也逐渐难以忍受一个人待着,我更希望有人能够一直陪着我。这才是我明明不喜欢冬天却还出门的原因,不可否认,顾茔很好的拯救了无聊的我。 等我到那儿时,顾茔已冻得满脸通红,不断往手心里哈气,她的打扮很是可爱却不保暖。 她埋怨道:“你才来,我都被冻死了。” 我指指她身后的咖啡厅:“你完全可以在温暖的地方喝一杯咖啡,然后等我出现。” 她瞪着我:“怕你以为我拿你开涮。” 我不再说话,她说的没错,如果我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她,我必定以为她是在拿我开涮,我这人最不喜欢的便是谎言和背叛,尽管我自己常常说谎。 可有个词叫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她说的没错。 既然没错,我还说什么,我沉默不语。 她拉着我坐在车里,司机是见过两次的人,他却疏离得很,我心里满意,因为我并不想有人告诉顾茔,我和她爸的关系——我的朋友是我爸的情妇。 这还挺刺激的。 顾先生明显不想让这样刺激的事情发生,所以从司机的所作所为来看,顾先生一定是提前吩咐过的。 顾先生办事,我很放心。 顾茔巴啦啦的说得开心,说起了她最近看的一本小说,简直是多方位全方面的分析,就差研究作者心理了。 顾茔喜欢看小说。 也不知道她这么跳脱一个性子,是怎么能够静下来看小说的。 她说:“我最近看了一本小说,讲的是龙王和天帝的故事,看得我太感动了,你不知道,我为他们的爱情流眼泪。” “以前看过别的类似的小说,感觉格局太小了,除了天帝和龙王的身份,便没有别的了,好像和普通人差不多,可他们身上有责任,怎么可以这样呢。他们是龙王,是天帝,注定了以天下为重,这本不一样啊!!!真的不一样。” 她说:“但是!这本小说,天帝更在乎对天下苍生的责任,龙王也是,曾经少年意气,可以为爱追求,后来把爱埋在心里。他们的儿子也成长了,为了龙族。在不同的年纪干了那个年纪该做的事。他们儿子和他对象很甜,因为他对象没有天帝无情,所以他们会有不同的结局。他们儿子的对象虽然生气,但还是帮助龙族,帮助他们儿子,在所有人面前维护他们儿子,他或许没有他们儿子成熟,但他已经学会长大了,不是当年那个小孩子了。” 她说:“我真的哭泣到泪流满面,真的太好看了吧,这是什么美丽的爱情,美丽的文笔。有爱有成长。” 她拍了我一下,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 我很敷衍了:“我当然在听,我这不是怕我开口说话而已,打断你的思路吗?让你不知道自己说到哪儿去了。” 顾茔听进去了,并放过我,抱着我的手臂道:“你不知道,那个作者这得太好了。他们会为爱冲破一切的感觉,对爱人情不自禁。但是我又能告诉自己,他们有肩上的责任,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太惨了吧,进不能进,退不舍退。” 她冒着星星眼说:“我现在才算明白,爱是俩个优秀的人在一起灵魂的碰撞。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是个独立的人,却偏生生出了爱。爱是什么?爱是野草,爱可以灭,情可以断,却永不会绝,如同被焚烧过的草地,来年又会长出一片灿烂。” 说到这里,顾茔一拍大腿。 我叫道:“你干嘛,很痛的啊!” 顾茔连忙摆手道:“不是不是,我突然想起了那篇小说里面的一段话,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作者会这样写了。” 我对于那段让我挨了一巴掌的话,耿耿于怀,问道:“他写什么了?” 顾茔复述道:“他斩断七情六欲,抛却爱恨情仇,却在见到他时,再一次生出了私情。 他被逼到绝路后,只能做一个高高在上公正无私的天帝,万灵期盼,可是,没有人问过他是否后悔了。 如今,他后悔了。” 我忍了忍,没忍住道:“还天帝呢?天帝难道不明白,这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一说?即便再努力再后悔也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我听她这么说,实在是忍不住,我一个也看小说的人,实在是没脸指责别人小说,只是我对顾茔拍我那一巴掌耿耿于怀,这妮子下手也太狠了吧。 好痛。 顾茔拍了我大腿一巴掌:“你懂个屁,要是写的没那么好,我还不会这么激动呢,你说说人家作者是怎么写的?”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大小姐,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又没看过,你说再多,我也不知道你在这感慨个什么劲儿。” 顾茔可能真的中了这本小说的毒,听见我这么讲,她非但没有失去向我推书的兴趣,反而双眼一亮,道:“那我跟你讲啊。” 事到如今,想拒绝已经不可能了,顾茔是那种她要做什么便非要做的人,别人拦不住的。 我点头:“好。” 她说:“在洪荒文设定中,天地间有三大长生种:祖龙、凤凰、麒麟这三种超脱于外物,后来随着巫妖大战,逐渐跌落神坛。龙也就不再是瑞兽,而成了妖,有那么一句话——妖,披鳞带毛之辈,生了灵智。也就是这个时候,龙族被规划到妖族中,可是龙族不这样认为,反而打妖魔,这一点作者没解释,但是大家分析是这样的。毕竟,如果那时候龙族是妖族,在妖族地位高的时候,和妖族做对,这是什么缺心眼能干的事?为爱干事?那特么龙王得多缺心眼,龙族能服他?而且后期,作者塑造出来的龙王也不是一个为爱痴狂傻缺的角色,那么只可能是龙族没把自己看成妖族。”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7 我认真道:“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有可能是你们想太多?脑补过多是病,得治。” 不可否认,在顾先生面前我还会搂着一些,不让自己暴露出那么多情绪来,然而在顾茔面前就没有这个顾虑了,可能是看她好玩儿天真,我总是很喜欢逗弄她的。 她听我这么说,越发生气了,气得又想拍我大腿,我多聪明一人啊……至少比她聪明些,自然是边和她打闹边躲了过去。 她被我抓着手,气哼哼道:“你这笨蛋,我再说什么,你都不许打断我。” 我点点头,和她玩闹了一下,也出了一身汗,这车里开着空调,本就热的,如今出了汗,静静歇息歇息也是可以的。 顾茔叭叭道:“我给你讲,你没看过,你不知道,其实龙王和天帝都明白,大爱面前,小爱只能让步,所以龙王就算被逼迫到不行,都从没想过要杀天帝,要造反,就像他一直说的,万灵等了很多年才等来一个公正无私的天帝。龙族强大,镇压妖魔为的是天下苍生,他们自己也明白,那么如果德不配位的天帝没脑子,龙族是不会忍的,龙族既然镇压妖魔就没有怂逼。” 说到这里,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我想他们宁愿反叛被剐,也不愿意看自己的龙王受辱,而龙王也是……毕竟是龙,那么强大的种族,会为了责任退步,却不会毫无底线的让,不然不会生出让他们儿子带龙族脱离监牢的想法。” 她低头,把玩着我的手指,唉声叹气的。 她道:“我龙王多好啊,要真遇上脑子不好的负心人,是真的能掏心天帝,来一句:我识人不清是我眼瞎,受了罪是我活该,现在我不瞎,请你去死一死。” 她叹息了一口气,无意识的玩儿着我的手,我知道她那破毛病,这就没上心。 她许久不说话。 我虽不乐意搭理她,然而事到如今,却还是要问一问的。 我反手握住她的手:“怎么了?” 她回握住我,皱眉道:“我在为他们的爱情而唏嘘。” …… 好了,是我自作多情,多管闲事,告辞。 我默不作声。 顾茔这人是给点儿阳光就灿烂,因着我搭理她,她自己又乐颠颠的往下讲。 她说:“你不知道,天帝为了龙王谋划了无数岁月……怎么会不爱呢?天帝死到临头了都说不爱,如果不爱,谁会谋划这么久?可是这两人也太冷静了,冷静的爱,冷静的取舍,知晓利益,依旧选择放弃,因为爱而放弃。” 她说:“天帝快灰飞烟灭的时候,作者写天帝的心情——他为了天下为了龙族为了龙王,他都不能靠近。他还记得什么呢?他还记得很多。 第一次见面时,他们一个还非天帝,一个也非龙王,只是少年罢了。 那小龙端的人清华无双众星捧月,他身边却只有九玄,而后,那小龙在万人中走向他,向他介绍自己:我是敖广,广阔天地的广。 那小龙出生龙族,是龙王之子,众星捧月,年少稚气,傲娇高傲,少年意气,若不是他的出现,那小龙也不会带领龙族走到末路。 等到后来,他们儿子带兵杀上天宫时。 龙王后悔了,如果重来一世,却也无用,因为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杀了那时年纪尚幼的天帝,带领龙族走向辉煌,然后一辈子愧疚,却依旧会因为父王及亲人的缘故,娶了他人;一种便是重复这结局。” 我听得昏昏欲睡。 都道是“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我如今在车里,被那暖洋洋的温度一浸泡,便开始两眼皮打架,非要梦里会周公,顾茔的嗓音好,不疾不徐说话时,简直叫人要浸在里面睡着了。 我支着头,撑不住的直往她身上倒。 好困啊。 顾茔捏了捏我脸,我强撑着和她说话,这小妮子是真的不好相处,你不搭理她,不卸掉她那个劲儿,她就会一直和你说话,让人不得安生。 我强撑着一口气道:“他们经历过,重选会后悔,可是没经历过,去选择……我坚信他们已经选了自己最应该选的路。”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胡咧咧什么,我只是真的很想睡啊。 饶了我吧。 我闭上眼睛。 彻底陷入沉睡前,我听见顾茔还在喋喋不休:“狗天帝终究做了明君做了好帝王,可不曾负天下却负了他。世上再无一个龙王,再寻不到他的。” 顾茔骂骂咧咧道:“总之,现在就后悔,特别后悔,尤其后悔……” 再说些什么,我是真的听不见了。 我睡着了。 短暂的睡眠过后,我不再像之前那么困,好歹还有些精力。 车一停,我便醒过来了。 顾茔叫我醒了,放下手机,笑道:“你信睡得像头小猪一样。” 听她这么说,我并无兴致搭话,只怕以我的性格,一听她这话便要怼她,顾茔人不错,不至于被我如此对待,我任由她一个人说得开心。 我跟着下车后,才知晓车停的地方是很大的一栋别墅,别墅里是来来往往的仆人,见面都极其有礼的施礼。 我本觉得自己住的地方不算差,但和这比起来就像骄奢淫逸的资本主义下社会主义的痛苦挣扎。 过分,太过分了,怪不得我巴巴的想往上爬,这可不比我以前那穷酸日子好过多了么。 我看着眼前一切,眨眨眼,问道:“上回好像不是这儿。” 她傲慢道:“对于他们,在那种地方已经够了。” 我不想去推测她家多有钱,因为我并不是一个能够很好把持住自己的人,我怕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生出妄想来,即便不妄想,也会对于顾茔天生生于这样的家庭生出三分嫉妒与怨恨来,我不想让自己变得如此面目可憎,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去关心。 我随着顾茔走进去,大厅里站着不少盛装出席的人,不同于那些尚未成熟的青年拙劣的模仿,这是只有成年人才能出席的盛筵。他们轻声交谈,言笑晏晏,眉目流转间,不动声色的打探着我和顾茔。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8 顾茔满不在乎的走进去,我却不行。 我真的不行,我很紧张,很羞窘,就像一个误入的灰溜溜的老鼠一样,不属于这儿,即便混进来也局促不安,想着逃跑,生怕下一刻就被人喊杀喊打的。 我惴惴不安,想逃跑。 顾茔才不管这些,拉着我一路横冲直撞,站在了顾先生面前。 她说:“爸,你要的人我给你带来了。” 我大概知道后续的发展了。 顾先生坐在沙发上仰首看着我,左手夹着酒杯,红酒在玻璃杯里荡漾出美丽的波纹,这样的顾先生是我从未见过的,拥有着独特的魅力。 她临走前还特意对顾先生强调了一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笑着,衷心祝愿她在知道我和她父亲的关系后还能说出这句话。 顾先生点头。 她愉悦的走远了,尽管并非盛装,她依旧能吸引目光,她是天生的社交者。 顾先生低声道:“哦,这次又不是喜欢的人,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一屁股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庆幸自己体重尚轻,不至于一屁股坐下去,把扶手给坐断了,那时不知道得有多尴尬。 我看着他:“你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不对,你如果有什么打算,应该早些告诉我,而不是如同现在这样,让我猝不及防,什么都没有准备好。顾先生,说吧,你让她带我来干嘛?” 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在撒娇。 是的,我这人性格古怪,就连撒娇也与众不同。 我之所以撒娇,大抵是因着侍宠生娇罢了。 他不为所动,只是道:“你会知道的,现在你只需要换一身。” 我试图拒绝:“顾先生只要你想,多的是人愿意陪你。” 面对顾先生时,我尚且还算自在,可是当出现在有很多人的环境之下时,我便感到十分的不自在,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妥帖而优雅的出现在这里。 我害怕。 我一向是害怕与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天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才将顾先生认为是可以相处的人,才能够不再僵硬地抗拒顾先生的接触。 如今要在这么多人面前。 我僵硬着,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 顾先生看着我,很平静:“可我已经包下了你。” 我无话可说,他说得对极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能起身等着他带我去。 他领我上了楼,这别墅的确很大,建得跟迷宫一样,如果没人带领,最初几次一定会迷路。 彼时他坐在床上向我解释:“这栋别墅据说是军阀修建,后来让祖辈买来扩建后才成这样子。” 我努力拉着背后拉链,别扭的姿势让人极度不习惯,我十分自然的站在他面前,他顺手拉上,我俩仍在讨论别墅。 “所以说这别墅算是顾家的祖宅?” “可以这么说。”他停了会儿,看着我的装扮感叹道,“叫你小女孩儿还真是没叫错。” 我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赞同道:“的确。” 我天生一张圆脸,笑起来很是亲和,甚至带着些喜庆,偏生我不喜欢笑,便显得阴郁了。 如今换了身衣服,加之我换衣服时,心不在焉的,也不知什么时候露出笑来,如今看着,神色里倒有几分轻松,看起来像个小孩子一样。 他兀的沉默下来,寂静的房间里,能听见磨牙的咯吱声。 “穿上你原来的衣服出去。”他突然命令道。 我依言脱下来,穿回原来的衣服。 他浑身发抖,裙子被紧紧攥在手中,布料上出现了一道道褶。 我看着他的状态明显不对劲儿,我试图打电话叫人。 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不用。” 他的神色很难看,以近乎严厉的态度制止了我。 我并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只是从他反应中知道他很难受,而这样子并不想让别人看到,估计让我看见也是迫不得已的,他根本忍不下去了。 我很想置之不理,可惜我的良心没有全部喂狗,我靠近,想要帮助他。 他面目狰狞的看着我:“走开。” 我依旧故我,他扑上来压住我,因为他的体型远超于我,即便有所心理准备,也轻而易举的被压倒在地。 我看着他的瞳孔,没有焦点,我下意识的抚摸着他打过发胶硬邦邦的发丝安慰道:“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他一口咬在我的锁骨上,还好冬日里穿得厚,我并不疼。 时间慢慢过去,他从我身上爬起来,仍旧是平常的模样,严谨无趣,他说:“抱歉。” “我认为我该知道原委。” 他冷漠的样子像是在看一个怎么撵都撵不走充满了恶心的鼻涕虫,他没有和我说话,只是打了个电话。 那个见过两次面的司机出现在房间里,将我请走,我从善入流的滚出去了。 我回到他送给我住的房子里,赵妈看着我一个人回来并未说话,而是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我惯来不是个严苛的人,只要她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我未必会辞退她。 赵妈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一向本分得很。 晚上,赵妈问我:“用给顾先生做饭吗?” 赵妈倒也不是明知故问,只是因为顾先生这段时间基本上都待在别墅内,即便出去,也会赶在吃下午饭之前回来,倘若是平时,自然要给他做的,赵妈这么问,也只是走个过场罢了。可如今,却没有这样给他做饭的必要。 我摇了摇头,拒绝道:“不用。” 的确是不用的,想来他应该不会再来了,当然他也不会撕毁合约,指不定他哪天起了兴致又来了,在此之前将我当个人形宠物养着也不错,横竖我是个知趣的人,并不会打扰他。 如他这样的有钱人,养几个女孩子当做宠物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又不是养不起。 他果然没再回来,少了个人和我争床,我反而有些不习惯,只是圣诞节过后,离考试没几天了,我虽然并没有指望从此以后,就老老实实的做个情妇,我依旧是好好学习的,因他不来,我也不必整日在家陪着他,于是给自己报了一门语言学。 忙得很,无暇顾及顾先生。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19 顾先生并不喜欢粘人的宠物,我自然是不会不知趣的打扰他,只是安安分分的做自己的事儿,等待着这个不知多久才会到来的金主。 来也好,不来也好,并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不是吗? 我说过了,我永远不会把自己的一切压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我只相信我自己。 考试时间很快到了,考完试,自觉考得不错,出校门时却被拦住了,拦的人彬彬有礼,同顾先生有两三分像,大抵是哪个顾家人罢,我也不大关心这些,只是一般不喜欢和别人相处,因此头痛不已。 车里面的人出来,一副虚伪的大家风范,他说:“我是顾明,很喜欢赵小姐的性格,想跟赵小姐交个朋友。” 我毫不留情的打击:“你应该知道,顾先生很久没到我这儿来了。再说了,不管什么事,我都不认为你落魄到需要靠一个女人。” 顾明叹了一声:“我本来想邀请你的咖啡厅再说这样的事情,不过想来你也不会同意,我只想告诉你,你太过低估你在我二叔心里的定位了。” 我兴味的笑了起来:“地位?我一个情妇要什么地位?” “你对他来说,是不一样的。” 我只笑了笑:“我对他来说当然是不一样的,我是他花钱买的小玩意儿,倘若不是因为我有趣,他又怎么肯花钱呢?他是个生意人,自然不肯做亏本的事情。” 顾明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他的妻子本是个聪明人,如此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会找你这样的人,他那女儿也是个笨蛋,看起来,他大抵是老了吧。” 老了的雄狮会失去拼搏的欲望,反而追求安逸,而当一个人老的时候,他也不再喜欢和别人勾心斗角,反而喜欢活在轻快的世界当中。 我听明白了顾明的意思,却无意反驳。 爱也好恨也好,亦或是别的都好,没有必要在一个不相干的人面前说那么多。 顾明靠近我,暧昧的笑了:“我二叔身体一向不好,你确定他能够满足你。不如你跟了我,我也是个大方的人。” 我没有反应。 他见我无反应,又道:“我这人向来脾气不好,不喜欢忤逆我的人。你总该知道,我动不了我二叔,想要动你一个没有什么家世背景的女孩子还不容易。我劝你还是乖乖和我合作吧。” 我奇怪道:“你不是说,我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吗?倘若真是如此,只要我开口,他应当是会帮我的。那些天大的事情在,他眼中也不过如此而已。你应该是最知道这一点的吧,如果你不知道的话,你也不会起了其他的心思而想和我合作。” 顾明像是在看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二叔向来最重视家族,他不会为了一个都不是他妻子的女人而对家族中的人下手,即便他再喜欢你,你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个外人罢了,小姑娘,你还是别抱太大的希望,好生的想一想怎么办吧。和我合作才是你的出路。” 也许别人听到这些话就会答应,可我向来太过于了解自己,对自己有着极为清晰的认知,并不会因为轻易几句话就改变立场。 我道:“那你这么说,找我合作也没用啊,我始终是个外人,他也不会相信我的。我能够给你提供什么帮助?恐怕什么帮助都没办法提供吧,不是我说,你倘若想找人合作,必定是找错人了。” 顾明也似乎觉得我说的这话有几分道理,却又噎得慌,总感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只好憋闷不已的上车走了。 我若是他,也的确憋闷不已,像我这等还没有出身社会的小姑娘,应当是最好打发不过的,哪知道我这么难缠。 等他走了之后,我认真反思他的话,从中明白了几点事儿。 一来,这人肯定要在暗地里跟我使绊子,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一个人上来找我麻烦,倒也不是,怕就只是觉得恶心而已。 二来,在顾先生带着家族集团积极向上的时候,家族内部还有人给他使绊子,他这可过得真不容易。上回看着他好像还有什么病一样,我素来是个大方的人,也就不因这事跟他怄气了。 三来,他说顾茔蠢,可我和顾茔接触这么久,我只是觉得她天真,却从不觉得蠢。 我时常在想,顾茔也未必真是愚蠢,她可能真是个聪明人,只是不同于我这样的自命不凡,她乐意藏着自己的聪明做个笨蛋,在红尘里厮混。 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顾茔有自己的想法。 顾莹只是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阴谋诡计上面,她不愿意去算计别人,然而从我和她的相处当中,我可以看出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她总是能够一针见血的发现一点什么事情。 大抵是她这样的性子表露在外,不熟悉的人便会觉得她蠢了吧,以至于顾明想要合作都不会找上她,她倒是“傻人有傻福”的躲过一劫。 我想的果然不差,他找来那个让人感到恶心的男人。 那事儿没过多久,小区外面贴了横幅,印了传单,一个人拿着大喇叭,在那儿诉说着,他家姑娘为了金钱出卖身体和青春,他这老父亲劝阻,别人还不听,都不认他这当爸的了。 我本来是不想管这样的事情的,但是这事儿太过于恶心了,倘若我放任下去,不知道最后事情还会发生成什么样,我这个人虽然素来没有什么好名声,我也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但是他真的让人恶心。 我带着赵妈去砸摊子。 就是物理意义上的砸摊子。 我太恶心他了,他本身就是个不要脸的人,只能用不要脸的招式对付他,但凡要脸,便会被他气死。 我冷笑道:“我爱钱,这有什么可羞耻的,出卖肉体也好,出卖青春也罢,这钱是我自己挣得。” “是爸爸的错,爸爸没有教育好你,你不要这样对爸爸,爸爸爱你,都是我的错。”他倒是做得一手好戏,我却只觉恶心得过分。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20 似这等恬不知耻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太叫人恶心了:“这世道笑贫不笑娼,你不用在这假惺惺的忏悔,谁不想过上好日子,我不怪你出轨搞女人,你毕竟是下半身动物,控制不住自己。我怪你做什么,只是我这辈子挣的钱,宁愿扔到水里听响也不愿给你半分,你快滚,我就当从未见过你。” 男人还要说什么。 我恶心到要吐了,只恨不得骂些脏话,我气到胸口起伏不定。 身后突然多了一个人。 顾先生拍了拍我的肩,安抚道:“好了,小姑娘,这件事儿我来解决,不要生气,气坏了身体,不值得。” 我后退一步。 顾先生道:“你先回去吧。” 我听话的走了,没有回头。 到了家,赵妈想说点儿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下去准备茶点了。 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陷了进去,在发呆。 表面上在发呆,实际上满脑子怨恨。 我不算是个恶毒的人,但是,在面对这个男人,我恨不得杀了他。 这样不好,我太恶毒了。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坏情绪。 我太糟糕了,我根本没办法平静下来。 顾先生已经处理好了事情,回来了。 他坐在沙发上,无从下手。 我躺了下来,头放在他大腿上,眼泪不受控制的掉下来。 他摸了摸我的头发,我的心一下子静了下来,泪水慢慢的停止流动。 我的心很静。 我在他面前,总是经常感到安心。他提供了我缺失的安全感。 他并未说话。 好一会儿,我才撑起来,糟糕的情绪好了很多。 我擦擦眼泪,道:“抱歉,顾先生,让你看了笑话。” 我难堪的笑了笑:“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狗血,就是这样……有什么关系,再狗血,这日子一样的过,地球一样的转,太阳仍从东升起。我没有事的,我很好。” 他从善如流:“是的,你当然很好。” 他并不久说这事儿,而是道:“我要去伦敦,你去吗?” “可以带我去吗?”我睁大了眼睛。 说实话,我还是很想到处去看一看的,我并不喜欢一直被约束在某个地方。 他点头:“好,过几天才去,我带你去办护照和签证。” 我点头:“麻烦你了。” 我们出去了,自然是有司机开车的。 他从车后座的包里掏出一份文件和一只笔,仔细的看了十多分钟,才闭上眼睛休息。 他总是很忙的,想要休息都很难。 我只是安静的,并不打扰他。 下了车,我自己去弄这些,他倒是指了个人帮助我,也不算是个不体贴的。 他坐车去了别的地方。 那女子道:“顾先生谈生意去了,让你处理完事情后等一等。” 我同意了。 他既然让我等他,我自然是会等他的。 办护照签证这些,有人带着,处理起来还是挺快的。 办完事情后,女子看了看手机,道:“他们那里暂时出了一点事情,顾先生的意思是让你在这附近逛一逛。” 都行,都可以,我并不在乎这些,如果逛一逛也是可以的,虽然我不大爱出门,也不知道应该逛买一些什么,但是出来走一走我还是很乐意的。 我并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随意在附近走了走,看电影打发时间。 谁不会享受呢?谁身上都有惰性因子,谁不愿意让自己过得好呢?不过是眼前有更重要的事去做罢了,以至于顾不上享受。 等到出了电影院,女子开始同顾先生身边的人联系。 她打电话给顾先生身边的人。 十五分钟后,顾先生的车已停在楼下,那是一辆白色的车,看起来不比上午的车差,他也真是有趣,白天开黑车,晚上开白车,白加黑么,我被自己独特的幽默逗笑了。 他摇下车窗静静等着我笑完,不得不说他在很多时候有些出人意料的好脾气,可能一切尽在掌握中,没什么值得动怒。 我抿唇,含笑上车,冲女子挥了挥手,女子也客气的笑了笑。 车离女子已经很远了,我这才回过头看着他,笑道:“我以为顾先生并非是这样贴心的人。” 他回答道:“我并不是。” 我更不会试图去找话,我记得他让我看的条例里就有不喜女人多话一条,既然拿人钱财听人话也没什么不对。 可我还是忍不住道:“可你对我是真的好。” 他并不回答。 他送我回家,在车上,他闭目养神,他似乎很累,我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他的。 可我还是以近乎自言自语的声音:“这些年里……遇见什么,你是头一个站在我面前的。” 他对这个问题不做任何回答。 我突然笑起来,无声的笑,我是他情人,是他的宠物,都道是“打狗还得看主人”,他帮帮我又怎么了,那不是他应该吗? 想到这里,我心情平静下来。 我惯来觉着,想要得到什么,必先付出什么——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另一个人好,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总是有所要求的,无非外貌性格家世,什么都没有,凭什么叫人喜欢你。 人说要门当户对才好,谁不精明现实呢,人家什么没见过,偏生要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 阿拉,算了吧。 我呀,早就付出了,如今得到什么,不都是应当吗? 我嘲讽的笑了笑。 他不知道何时睁开眼,看着我,想来也是看见了我脸上的嘲讽。 我笑了笑,并不多说什么,就连三言两语的解释都觉得疲乏,只是默声不语。 顾先生突然问道:“我听闻你成绩不错。” 我认认真真的想了想,摇了摇头:“不不不,不是的,我成绩不好,就像顾先生你之前说的,我并不是什么乖巧的女孩子,我只愿意学习我愿意学的。所以我的成绩并不好。” “但你比别的同龄人更博学。” “这只是必备的知识储量。”我下意识道,突然意识到他在说什么,当然,也有可能是我想太多,我试探答道,“至于顾先生的名字由来,我虽可以说出好几个,但我那会儿只记得李白的诗,便投机取巧了,如今知晓顾先生是个好人,才敢说出来呢。”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21 我侧头看着他。 黄昏下,顾先生的模样很温和,他低低的笑了一声:“也就你这样的小姑娘,才觉得我是个好人。” 我认认真真道:“可我是真心觉得你好的,你改变了我的一切。” 他侧头看着我,微微摇头:“小女孩,你有这样的想法是不行的,你应该明白,人这一生是不可以将所有赌注都下在别人身上的,因为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 我想,我怪不得这样这么喜欢他,因为他是这样的睿智,他总是可以教导我的。 他的这个想法,我也曾经认真的考虑过,我很高兴,我们在一些观点上能够这样的相合。 顾先生恢复了往常的作息,就好像那几天的冷战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面对赵妈探视的眼神,我只当做没看见,我并没有责任去满足别人的八卦欲望。 面对于过去的那一点点尴尬,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再提起。 几天后,我和他去了伦敦。 顾先生在伦敦也是有房子的,只是他惯来忙得很,并没有空闲时间和我闲聊,我也不说别的什么,每日自己一个人出去溜达。 在顾家的别墅里,我遇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个医生,叫罗杰尔,五十来岁了,因为做的是私人医生,工作并不繁重,尚且有时间健身,看起来仍旧年轻,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还以为他四十出头呢,后来才知道他已经五十来岁了,和顾先生是同龄人,我心说这两人保持的真好,一点都看不出来。 罗杰尔是混血,中英混血,如同他父亲一样,是个绅士,骨子里又有母亲的认真严谨,是一个很棒的男人。 我喜欢和他说话,和他相处总是依然愉快的,至少比和顾先生愉快多了,说实话,顾先生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是我和他的关系开局便不是那么美妙,以至于有些话我根本不会对他说。 对着罗杰尔就没有这样的想法了,而且罗杰尔是个嘴严实的人,我并不担心他会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出去乱说。 他最初以为我是顾先生的太太,作为一个跟随顾先生二十多年的人,他自然知道顾先生原本的太太是怎样的人,也知道他们当年的感情有多好,面对顾先生竟然会娶妻,他的确是感到诧异的。 我最开始没解释,但是顾先生太忙了,我整日和罗杰尔聊天,便免不了说漏嘴。 我告诉了他,我只是顾先生的情妇。 罗杰尔和顾明持相同观点。 他说:“那他必定是喜欢你的。” 我依旧是那个回答:“他当然是喜欢我的,谁会舍得花钱把不喜欢的东西摆在家里呢?” 罗杰尔微微摇头道:“不过你大概没有明白我的意思,理查德在感情这件事情上格外挑剔,在没有遇见他的妻子之前,他保持着卫道士般的自律。这些年来也从来没有听说,有谁靠近过他身边,你是一个例外。” 听到别人说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即便告诉自己要冷静,却仍旧感到一丝开心。 罗杰尔道:“这些年来,理查德活得很累,不论是作为他的朋友,还是作为他的私人医生,我都很为他担心,我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相处。他如今年纪大了,也该有个人陪他过完下半生。” 我正要回答,却在楼上看见了他带着一个女孩儿回来,那女孩儿很年轻,淡金色的卷发,有些雀斑,笑起来却很是可爱。 我忍不住含着恶意唱歌,花腔拖的异常的长:“老男人呀,你没人爱又渴望人爱,你在枝头青杏上寻找青春,老男人呀,可悲呀。” 顾先生抬头看了我一眼,并未搭话,而是客气的同少女说话,带着少女离开。 我被忽视了。 我心里难受得看着罗杰尔。 罗杰尔微微摇头,如同一个长辈一样:“莉莉丝,你这样并不好,你伤害到别人,也得不到别人喜欢,到头来伤害的是自己。” 我张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该怎么告诉他?其实我只是心里有一些恐慌,因为在那一刹那之间,我的确对眼前的女孩子生出了嫉妒之心。 为什么嫉妒呢? 不只是对于别人碰了自己拥有的东西,引起了自己有关于占有欲的愤怒,而更像一个女人得知自己心爱男人不仅喜欢自己,还喜欢别的女人时那样的愤怒。 心爱男人? 我七月被顾先生包养,如今已经一月,半年未到,便谈喜欢?便谈心爱? 开的什么玩笑? 罗杰尔叹道:“年华老去,大多数人都是惧怕的,他有钱,我在少女身上找寻青春并不可耻,他并未强迫过任何人……何况,他并没有大把的情妇,不是吗?” 罗杰尔在为顾先生说话。 我笑着点头,道:“是了,是了,顾先生无论何时,总是这般有道理。” 我为什么要生气,我不过是他情妇罢了,我哪里来的胆子管他哩。 即便爱喜宝如勖存姿,在没有遇见喜宝之前,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情妇。遇见喜宝之后,情妇依旧。 我算个什么东西。 我没有说话,客气的和罗杰尔告别。 顾先生没有再出现。 我被留在伦敦了,他不允许我出去,我被关在别墅里,像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别墅里有监控,他随时可以察看我的一切。 我被监视着。 没有半点儿自由。 偏偏也不能离开。 我是真的将自己给卖给他了吧,他可以掌管我的一切行踪,我却不能做错半点儿事情,说错半点儿话。 可,这是我选的。 既然自己选的,有什么后果,就受着呗。 赵妈很快从国内来了,她说:“顾先生怕你一个人在国外待的不习惯,所以把我送过来了。” 既然怕我不习惯,就让我回去啊。 我心里有些愤怒,然而却知道自己的愤怒毫无理由,当初是我自己愿意拿一切换钱,可如今看来我好像并没有做好这样的准备,我依旧在意着一些东西。 事到如今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再愤怒也没有任何用处,我只是忍受了这样近乎羞辱的监禁。 他不让我出门,我就不出去,每天待在别墅里看书。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22 他是个大方的人,只是不让我出门,并没有约束我别的。 然而,我并不太适应伦敦的天气,待个两三天还可以,时间长了,我便病倒了。 伦敦时时都是潮湿的,仿佛下一刻就会下雨。 我窝在被窝里,问着赵妈:“他停了我的钱吗?” 赵妈在顾家待了很多年,有顾家人特有的风格:“先生向来大方。” 我没说话,揉了揉额头,我脑子里有二十四个乐队,每个时辰挨个乐队奏乐一次,搅得我不得安宁。 我迷迷糊糊的想,还好,我有钱,那就不亏。 我在昏睡过去前最后一刻想,等病好了,我要把卡里的钱全部兑换成现金,试试躺在钱上睡觉是怎样的感觉,免得像现在这样想凭金钱支撑下去,却因为没有实物而患得患失,并不安宁。 我醒来的时候看见他了,他坐在一旁看着书。 我支撑起身体,他听见响动,微微向我点头。 我们不再提起这件事,这件事好像就这样过去了,我两一贯如此,有什么,让他过去就好,不会再提。 然而,很久以后,他提起现在,只是用近乎衰弱的声音道:“我同你计较什么呢,我已行将就木,而你还年轻,我一个老头子将你拘在我身边,你是有资格这样说的。” 现在,我只是乖巧的笑着。 我在他的有意纵容下生出的不知足消失了,我终于再次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他养的人性宠物,高兴了逗弄两下,不高兴了一脚踢开,偏生自己还以为自个儿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活该他不待见我。 是我摆错了自己地位,我错了,我罪有应得。 我一天比一天沉默。 还没多久,我已学会如何当一个最合格的情妇,不多嘴,他来我陪他,他不来我等他,毫无怨言。 他似乎并不知道。 是的,这个说自己喜欢乖巧女孩儿的男人,不习惯我的乖巧了。 他派人教我跳舞——上流社会社交需要用上的舞蹈。 我初有小成,他便打算带我去参加宴会。 我原本打定主意做个听话的情妇,可我实在太怕了,我只能拒绝。 我快哭出来啦:“我不去,先生,我是个小人物,从没参加过上流社会的聚会,我不怕到时候被他人耻笑,我怕丢你的脸。” 他捏捏我的脸,笑得又轻松又自在:“傻女孩,上流社会都自恃身份,才不会做出让你现场丢脸的事,背后,背后你管他们说你什么。” 我叹口气道:“先生,我虽知晓上流社会的宴会一些事,却没真正参加过,我若去免不得给先生丢脸。” 他只是近乎笃定的看着我:“我是不怕的,你,有我在,也不用怕。”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好什么都不说了。 换完衣服后,他捏着我臂膀上的肉叹息道:“我老了。” 我故意皱皱眉:“先生真是变着法子说我胖。” 这事儿到底是没混过去,我听从他的命令,去了舞会,好在并没有出丑。 他越来越长时间的带我出入宴会和工作场合。 我和他下车进入宴会大厅,我不明白,他谈生意为什么要带着我。 我不问,他也不说。 我想,我问,他也未必会说。 我越来越像个上流社会的人了。 他带我出席各种场合,比如拍***如画廊,他鼓励我花钱拍下自己喜欢的东西。 可我是个务实的人,没什么艺术细胞,面对于他宽厚而期待的眼神,我只能讪讪然又充满攻击性的回答道:“那些能被称作画?我是瞧不上的,只是每人有每人的喜好,先生你要是喜欢我也无话可说。” 他闻言也不生气,只是笑道:“你如果不喜欢就算了吧。” 他的脾气越来越柔软,就像蚌,撬去坚硬的外壳藏在里面的是柔软的内在。 我越来越喜欢他。 我总觉得我似乎爱上他了,他啊……他这么好的人,谁不爱呢? 顾先生不再把全部重心放在工作上,反而是更多的放在和我的相处上。 我早就明白,我和他是不一样的,我是他情妇,我不会爱他的,就像我很早以前说的,金钱交易就别谈爱了,那多没意思。 他有时候会问我,会不会因为他的要求而暂时休学心有不甘,会不会因为他一手调教我改变而感到不快乐。 我只是回答他:“顾先生,你要知道我没什么不甘的,我如同喜宝般,如果得不到爱,给我许多许多的钱也是好的,你瞧,你花在我身上的钱够我一辈子不愁了,我还有什么好委屈的。” 我说:“我讨好你,然后从你身上获得我想要的,这本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说:“每个人买下商品都有资格按自己想法归置,你瞧,你买下了我,自然是有权让我为此作出一些改变的,所以算不得委屈,这些都是我自愿的。” 是啊,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也没什么好说。 “这不过是你说出来哄骗我的罢了。”顾先生认真的看着我,问道,“你心里恐怕并不是这样想的。” 我没有说话。 他问道:“说吧,你到底是怎样想的?” “从前我想成为人上人,我自以为自己是女强人,可如今跟着你一起,参与到你的生活当中去的时候,我发现我并不是想成为女强人,我只不过是想享受荣华富贵的生活。” 是的,我就是这样没出息的女人,当我自己知道这一点的时候,我对自己也有些失望,我贪图享乐,毫无大志。若是没有人支撑,我还能够生出一两丝野望来,可若是有人什么都给我了,我确确实实是没有努力的劲头。 顾先生慢慢的同我说话,就好像他只要语气严肃一些,就会伤害到我。 他说:“然而,事实上女孩子多读些书多学些东西,总是没有错的。无忧,靠别人是永远不可能无忧的。” 我认真的看着他:“顾先生,这个道理我懂,但是你想过没有,一个人连鱼竿都买不起,连网都买不起,自己也不会捕鱼,他要怎么去捕鱼呢,我知你是好意,可我与你,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你给我钱用就行,可千万别打定主意把我培养成上流社会的淑女,不值当。”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23 我继续笑着:“我就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花钱买个稀奇就是,要真当回事,别人会质疑你的品味的。” 我认真道:“有顾先生你养着我,我至少好长一段时间里都会衣食无忧。” 他笑了笑:“你知道我是老头了,终究不可能一直护着你,女孩子要是有了文凭,便是有了依仗,以后也没谁敢小瞧。” “有你给我的钱,谁敢小瞧呢,就算有,他也不敢当着我的面。” 顾先生笑了笑,并不说什么,给我安排的课程一如往昔,甚至还多了些,他像是有心整治我的臭毛病。 我在伦敦,罗杰尔也一直留在这里照顾顾先生,闲暇时,我会和罗杰尔聊天。 罗杰尔说起顾先生,只道:“你要少惹他生气,他身体本来就不好。” 我在罗杰尔面前说话是极不注意的,我说:“他身体虽然不好,但是有钱也有你,又能出什么事儿呢?” 罗杰尔想了想,略微迟疑道:“我原本是不打算跟你说的,理查德也不喜欢把这些事情让别人知道,可是他最多只有两三年可活了。他是一个念旧的人,你好好的陪着他,说不定以后还能获得些什么……” 罗杰尔也是没有法子,自己朋友整日过得像个禁欲者,难得有一个喜欢的,自然要抓紧,尽管他有这样的打算,不过他并没有说谎,他只希望自己的朋友在最后几年过得好一些。 我认真的听完,然后问道:“他什么病?” 罗杰尔道:“年轻的时候落下病根,伤了底子,后来一直忙碌,没有好好养身体……” 后面的,他就不能再说了。 我这才算是明白为什么顾先生把我当女儿一样的培养——因为他怕来不及,他不愿意因为一个包养毁了我的一生,贪图安逸,终究会毁了人的。 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只觉得很是感动。 在我生命当中从未有一个人这样真切的为我着想,父母更关注于他们自己,我一贯是被放养长大的,他们从来不干涉我的任何决定,一个是不配干涉,一个是不愿意干涉。 什么事都是我自己做决定,我总是这么独立又自主,我并没有说这不好,相反我很喜欢不被别人管束的感觉,可是当有个人真心实意的为我好,为我做打算的时候,即便是我这样古怪的性子,也从内心里面生出了一丝感动,我又不是没有知觉,谁对我好,我会不知道吗? 我说:“我会的。” 我更听话了。 我也是人,我也有知觉,他为我好,我也愿意投桃报李的对他好。 我两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融洽。 他要出国谈生意,并不带我。 他问我:“有什么想要的吗,我回来的时候带给你。” “我只想你多陪陪我。” 他笑了起来,眼角的细纹生了出来,却显得慈爱温和:“我会的。” 顾先生回来的很快,听别人的意思,他的合作伙伴本来邀请他游玩,他只是客气而又礼貌的拒绝道:“我的小女孩儿叫我早些回去。” 我捂着脸傻笑,小女孩儿,嘿嘿嘿。 顾先生留在别墅里,很少出门。 我私下问过罗杰尔,罗杰尔告诉我,顾先生的病情恶化了——全身无力,病情严重的时候,可能动弹不得。 我没有说话,只是照顾着他。 顾先生其实是不需要我照顾的,他家里保姆那么多,怎么会需要我呢?可是他想看见我,他在我面前忍住痛苦与脆弱,装作若无其事的看见我。 我想,他很孤单。 我同他如兽,他教我褪去刺和绝望,我给他带来他所希望的陪伴,互惠互利没什么不好。 我愿意陪着他。 我褪去爪牙与防备,安静的伏于他膝头。 他时常抚着我的发叫我小女孩儿,更多时候更是一言不发。 罗杰尔私下跟我谈的时候总在担心顾先生已经知道一切,尽管他什么都没告诉过顾先生。 我想,即便顾先生知道,那也没什么,顾先生这样的人,不会轻易的为外物生气。 顾先生很安静,时常翻着书。 他知道我的生日,会给我过生,会问我生日愿望。 我的生日愿望,他都满足我。 第一年,我要钱。 我说:“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他奇怪道:“你有我养着,恐怕并不缺钱。” 我沉默道:“实际上钱这种玩意儿好像没谁会觉得少了好。” 他认真的看着我:“我可以帮你强大,成为天上的雄鹰。” “我可不是什么雄鹰,我连雉鸡都算不上,充其量不过是只小鸡仔子。” 他笑了笑,当天晚上给了我一张卡,卡里好些钱。 第二年,我的生日。 他问我:“你的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我知道先生这么问一定不管我说什么都能拿出来。”我很认真的看着他,“可是,先生,今年我想换个愿望,我不求你一生长伴,只求别人说起我来都叫我顾太太,我总觉得在古代用夫姓冠己名是非常浪漫的事。” 我不知道是我太有心计骗了自己,还是心中真是这样想的,至少这一刻我是真的想嫁给这个寂寞的男人。 “你的年龄做你父亲已是绰绰有余,你啊,一直聪明,怎么临末了反而想不开。” “因为我喜欢你。”我认真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没有我的那十年里你的感情世界里都有谁。” “嘿,小女孩儿,你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正如你知道你老一般,我也知道我是多么的不讨人喜欢,所以你一定有过比我听话比我乖巧的女孩子,她们一定会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既不顶嘴只会说是,你尽管去找他们去,我也不希得这些钱。” 我情绪突然崩溃,蹲坐在地上。 然后他穿上大衣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嚎啕大哭。 我,不高兴,因为即便和他待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可是我仍旧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依旧是个脾气古怪的人。 我不好,真的我一点都不好。 我不想这样对他的,可是他一拒绝我,我就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什么话都顾不得,只想就那样的说出来,去伤害别人。 番外.朝露曦——赵无忧完 我哭得更厉害了。 这是我们第三次不欢而散。 最后,他还是回来了,他对着我说。 他说:“我很抱歉。” “我仅图你钱,何况你这样的男人,身边有几个人陪着,岂不是很正常的事。不愿意娶我,也实属正常。” 他并不生气,只是平静道:“好了小女儿,不要说气话了,用言语去伤害别人,并不能够让你的内心获得安宁,不是吗?” 我不再说话。 他平静道:“你听我说,无忧,你是个好女孩儿,我若是早个十年我一定娶你。可是现在不行,现在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够活多久。” 他说:“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一直以来,我都有病,我会突然暴躁的冲上来咬人,你若成了我的妻子,我将不许你接近任何人,要求你只能看见他,但往往不和你说话,也不许你主动说话,我本质上就是个自私而又卑鄙的人。我不好……如果你需要钱的话,我的遗嘱里面将会有你的一份财产。” “我知道你不爱听,可我还是要说,要是我死了,你要找个对你好的嫁了,我不放心你,你那么笨。”顾先生说完叹口气道,“你是个好女孩,跟我委屈了。” 我心情逐渐平静下来,能够和他对话。 我说:“但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有现在。早个十年,你一定还没认识我,而且那时候你的选择就会比现在更多了。那时候你未必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我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我知道的。” 我叹了一口气:“以后我也会乖一些,不会惹你生气,你不要去找别人好不好。” 我小声道:“你要知道,不仅男孩儿有占有欲,女孩儿也会有的。” 我原本以为他会指责我不知好歹,然而他只是笑了笑:“小女孩,你怎么那么可爱。” “小女孩可爱,可她爱的人不爱她。”我叹气道。 他无奈的笑道:“你会后悔的。” “我知道,但不是现在,现在我如果不赶紧告诉你,我的心意的话,我才会后悔呢。” 我说:“我喜欢一个男子有学识,有风度,知进退,明事理,我发誓在我二十年里头一次见到你这样的男子,你叫我如何不喜。” “你就会说着好听的话哄我,你说的这些,只要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到了四五十都会拥有的。” 我点头:“是的,先生你未说错,只是谁愿意同你一般为我花这么多钱,还一直对我那么好。” “你真会说话,就算你骗我,我也满足了。” 人是复杂而矛盾的,阴暗与光明并存,一般人心中光明所占位置比阴暗大,而在我心里则是阴暗面比较大。 可我愿意为了顾先生成为另一个模样。 他值得。 他闻言只是微微叹息:“你值得更好的。” “我所遇见最好的便是先生。” “再等等会有的。” “可我现在已经有了,为什么还要再等等,等那时我能瞧上谁,比先生肯花钱的多半没有先生有学识,比先生有学识的多半没先生肯花钱,就算都有了,瞧不瞧得上我都是一回事,先生呀,我是遇不见比你更好的了。” 他不再说话。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我长恨道,“可惜我不是仙人,只是如果可能,我愿先生长生无虞。” 他笑道:“傻女孩,长生有什么好,没了称心的人活着太无趣,若早知能遇见你,我一定捐赠他人,以期多活些日子。” 我不乐了:“先生,你那么豁达,可是我还是一点儿都不开心。” 他笑了笑,并不说话。 我看着他的笑脸,他已经老了,却依旧优雅俊朗,他是个很好的人,我这样笃定。 我认真道:“顾先生,你真是一个有魅力的人,越和你相处,越觉得你是个顶好的人,你年轻时候一定有很多人追。” 顾先生摇头道:“刚好相反,我年轻时是个浑不吝的人,后来受了打击,才成为现在的样子。” “你用不着这般想,顾先生,是人都会遭遇不顺,多正常的事。” 顾先生并未说话。 我也不再说话。 我只是乖顺的卧在他的身侧,如同听话的猫咪。 我想,不是每个人都能好运如我遇见顾先生,即便遇见了这么个人——大自己许多岁,为人处世照样妥帖,这个人也未必爱你。 一个有钱有貌还愿意包容你种种不好的男人,实在难寻,他有些不完美,也可以不用在乎。 然而,纵使我遇见顾先生,他也未能陪我到老。 也许正如顾先生所说,我还是个孩子。 不然,怎么会期盼天长地久呢? 我想,我的确是爱他的吧。 爱情这件事有很多种,你护着我,保护我不受伤害,也是爱。 我还年轻的时候,爱对我来说,爱是互相付出,彼此进步,直至比肩,你知道的,我不是那些女生,一味被保护,并不能让我觉得开心。 然而,现如今,我想,爱是陪伴,是白头偕老。 良久之后,他说:“小女孩儿,你要过得幸福。” 我想问他,你说想让我幸福一些,可我的幸福是你,那我该怎么办? 我又想说,你总叫我小女孩,可你要知道没有哪个小女孩有我这般多的心机。 我还想说,你活着的时候,他们就不喜欢我,我知道,那又怎样?可你死了之后呢? 我有很多话想说,到底却没有说。 第三年,顾先生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他时常对我说:“小女孩儿,你要知道长时间待在我这样的老头身边没什么好处,你应该出去和你同年龄的男孩儿一起跳跳舞、唱唱歌,而不是同我一块儿日复一日待在这儿。” 我不想去。 顾先生仿佛意识到什么,他以很平静的语气道:“我很抱歉,把你带入我的世界。”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他说:“今天是你生日,有什么想要的吗,我都送给你。” “我只求你别离开我。”我哭的很大声,哭的很惨,我诚心向他请罪,“顾先生,你不要死好不好,我不要钱了,也不要爱了,我就要你活着,好好活着。” 我自私自利,害怕贫穷,整日做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非得要别人爱我十分,我才肯还给别人一分。 可是,现在啊,我是如此恳切的请求着眼前的人活下去,我宁愿什么都不要,什么都没有。 顾先生却道:“小女孩儿,这样你就不像她了,她从来不会低头……” 他怅然若失到:“你性子像她,也爱看《喜宝》,同她真像。” 我的哭声戛然而止。 他已经回到自己房间,反锁门,把我一个人留在屋外。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我好像……成了替身。 我将心收了回来。 给了别人的再给我,我就不要了。 第二天,有人告诉我,他的死讯,他的死亡时间是在昨晚九点。 昨晚是我的生日。 我因自己成了他人替身,做了一晚上思想建设,确定我不爱他,一切只是逢场做戏。 只是听闻他的死讯,心里有块儿地方竟空落落的。 我大抵还是爱他的。 我不知道他在我生日那天那样说,是希望我不要在他死了之后太过伤心,还是因为他确确实实不爱我。 他死了,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那段时间过来的,我从不喜欢喝酒,那段时间却不得不酗酒成性,最后还是罗杰尔看不下去,帮我调整了状态。 但从那段时间里面走了出来,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他将他的财产,给了我一部分,而顾茔似乎是才知道这个事情,打击过大,远离国内,长期定居国外。 我有钱了,有公司,有学历,也学会了打扮自己,我成为了他想将我培养成的人,可是他已经不在了。 公司里,一个拉投资的年轻人冲了进来,保安没拉住。 看着他的模样,我给了他这个机会,他说的方案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各方面都太过单薄,可操作性不大。 我把玩着精致的指甲,还是打断他的话:“我投资也行,你愿意成功后花一半资产包养我五年吗?” 他说:“啊?” 他连连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 他能不愿意吗?要是我,我也愿意,用一个口头承诺骗取一个尚且年轻漂亮的女富翁,谁不愿意呢? 我挥挥手,走出门,还是叹了一口气。 像顾先生这样的人太少见了,花了那么多钱,为我设好那么多的退路,只为让我陪他五年。他始终待我以真,从未骗过我。 他这样的人,他这样的人呵。 我终于泪如雨下。 我说过,我要求同喜宝一般,要么给我许多许多的钱,要么给我许多许多的爱。 可这个男人不仅给了我那么多钱还给了我那么多爱,你瞧,我找了同陪他岁月一般长的时间再也没能找到做这些比他更出色的男子。 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曦,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你叫我如何不念你,先生。 她未能与她的长卿长诀。 而我终与我的长生长诀。 朝露曦,伤离别。 番外.秘密——众生群像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不愿对别人提起。 很多时候,秘密中心已经死去,活着的人还耿耿于怀。 赵无乐没有耿耿于怀,她曾经一度怀有抑郁症,如今已经放下了。 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了,她爱的那个人死在了这个年纪,可自己还活着,不仅活着,还生活的那么美满。 明明那个人劝说着别人要勇敢活下去,最后自己却选择了一了百了。 她当年也得过抑郁症,也曾抵抗了抑郁症两三年,她怎么在那个人得抑郁症的时候,竟没有上心一分。 那个时候…… 如果那个时候,她肯上去问一问,多管一管,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她牵着孩子,慢慢的逛街。 时光正好,可那个人再也看不见了。 大洋彼岸,葡萄庄园里,大卫先生正在品酒,这是今年才出的,有些涩口,并不爽口,他抿了一口就作罢。 管家上前端上了牛排。 大卫先生用餐结束后。 管家拍掌,仆从端走。 管家这才道:“先生,你的母亲让你这周末回去见见拉塔小姐。” “我没兴趣,让奥德赛去吧。” 管家叹道:“夫人说,只要你有喜欢的人,都可以带回来。” 喜欢的人? 大卫先生停住了,在很早之前,他的确有个喜欢的人,然而他是不婚主义。 他上一次去那个国家,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只是,他走了之后,听说她怀孕了,一瞬间失望又嫉妒,知道自己吃醋了。 他感到恐惧。 他喜欢美人,享受感情追逐。世上美人千千万,他何必困于一朵花。 他想靠近,又想离开。 他无所适从。 她已经推远了他。 已经很久,他没有她的消息了。以她的性格,她到底是不会接受他的。 或许在古老的东方,依旧有非常开放的妹子,那也未必是她。 他停住的脚步再次动起来,快步离开。 李安这会儿正在伦敦处理家族事情,他们的家族最开始和顾家有接触,后来顾家负责人过世之后,和他们家族相关的那一块儿是由一个叫赵无忧的女人接手的,那女人虽然年纪轻,可办起事儿来,丝毫不含糊,所以他也应该小心一些。 今年,他已经三十一岁了,该结婚了,不过目前没有什么喜欢的女孩子。 他当年喜欢上一个老女人,但是那个老女人死了,死于抑郁症。 他那时候满心想着有的没的,并没有注意,以至于忘了那点儿奇怪——她亲手放他进他的家,却又对他吹胡子瞪眼,他只以为是因为他脾气古怪,却没有想到,这是抑郁症的副作用。 有的人遇见的太早,有些事明白的太晚,以至于到最后,什么都剩不下。 林安然现如今在医院里住着,距离白欢喜已经死了九年,他如今也近五十岁,肾衰竭。 他躺在病床上,有时候在想,他这辈子的确过的不怎么样,一无所有。 他和白欢喜针锋相对,一无所有。 若是爱情之中,大可不必如此。 然而,他们算得上是敌人,哪儿有在自己敌人面前露怯的呢? 当爱情变成了战争,便大可不必了。 病房门打开,婷婷走进来了,她如今已经二十一岁,打破了带有安家血脉女子的人必定是个恋爱脑的魔咒,她在商业上颇有头脑,不输于安家男儿。 她让人把病房里的监控器都弄坏了,驱走了所有人,这才和他说话。 她坐在一旁,削着苹果,道:“我亲爱的爸爸,你终于要死了,你死之前,有些事情不告诉你的话,我这做女儿的,真是良心过不去呢,让我想一想,该从什么时候说起。” “说一下很多年前去哈尔滨看冰灯的时候吧,我是故意撞上去的。啊,对了,你可能以为我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吧,可是爷爷早就告诉我了,我啊,我可真想把她眼睛给戳瞎呀。” 她笑嘻嘻道:“啊,对了,你知道为什么你肾衰竭吗?因为我让赵妈每天在你的临睡前喝的水里面加了一点药,我告诉她,那是帮助睡眠缓解精神的药,她信了呢。” 婷婷笑了笑:“对了,还有你们当年的事情,爷爷也告诉我了。爷爷说你们很笨的,我想,也的确如此,你看,只需要一点点手段,就可以让你们不再相信对方。” 他看着她,迟钝的脑子不明白他的女儿在说什么。 婷婷仿佛看出了他心中所想,便自言自语的接下去道:“只需要用一点点手段就可以了,只需要让你们互相以为是对方抛弃了你们,你们就会狗咬狗,互相折腾,还不用脏了自己的手,爷爷可真聪明啊。不是吗?” 他似乎明白了,从他的眼角流出了一滴泪。 苹果皮已经削断,她咬了一口,挺甜的。 她打开门,一个人走进来,给他注射了药品,他死了,死于肾衰竭。 每个人皆是如此,昔日种下因,今日获得果。 因果相续,业力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