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注定克到你》 楔子 【楔子】 命理馆内,一对中年夫妇脸上掩不住欢喜,身为丈夫的许裕政道「老师啊!你看我女儿的八字怎么样,应该还不错吧?」 许裕政与何素娥结婚十几年一直没有生小孩,这个女儿是他们尝试了四、五年人工受孕才生下的孩子,老来得女的喜悦全都挂在脸上。 何素娥坐在一旁抱着刚满月的爱女,也是一脸心满意足。做人工受孕的过程非常辛苦,每次打排卵针都让她身体极度不适,还有几次流产纪录,就连手中抱着的女儿都有前置胎盘的情况。 在怀孕的过程中何素娥打了许多次安胎针,又需要长期卧床,可以说是苦不堪言,好不容易才将女儿健健康康地生下来。看着手中白白胖胖的女儿,身为母亲的喜悦让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许家夫妇相较,命理师的脸色就显得严肃许多,他斟酌着开口道「令嫒的命格……有点特殊。」 许裕政这时也发现命理师的脸色十分难看,忙问道「怎么了吗?」 「本来你们这么开心我是不该说的,可是我们修道之人有些事还是不能不说。」命理师有些为难地摇头「这孩子命中带煞、刑克六亲,最好快点将她出养给别人或是寄养在别处,千万不要养在身旁,否则你们轻则倾家荡产、重则性命不保。」 许家夫妇一听脸色白了大半,何素娥颤着唇问「难……难道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这孩子跟你们没有缘,你们不用太伤心。」 「哼!我看是你胡说八道,想要骗我们花钱做法事或是买什么东西改运对吧?」许裕政冷哼。 「我真的没有骗你,不信的话你把你女儿的八字再拿给别人看,绝对也是一样。」命理师轻叹口气。 他也不想在人家好不容易求得一女的时候泼人冷水,但事实就是如此,他也没有办法。 见许氏夫妇不信,命理师又劝「总而言之,只要不要养在身旁就没事了。」 「我听你胡说!」许裕政怎么也不信自己的爱女会克双亲,骂了一声后拉着何素娥起身,「别听他乱说,我们走!」 「等等!老公、老公……」 许裕政气冲冲地拉了老婆就走,之后又拿着女儿的八字去问了不少老师,每个人都告诉他——他女儿命中带煞克血亲。 不论如何都是自己的女儿,许裕政与何素娥最后还是决定亲自抚养女儿长大。如果照命理师的讲法,这个女儿的命运大概不会多顺,两人商量之后便将女儿取名为许常乐,希望女儿这一生都可以知足常乐。 知足常乐? 是啊,人只要能知足,又有什么不快乐的呢? 第一章 【第一章】 「妈,我去上班了,炉子上有粥,你要记得吃。」许常乐口中咬着一片吐司,一边套上洗得发白的帆布鞋,一边叮咛道。 「好,我知道。你骑车骑慢一点。」何素娥笑着目送女儿离去。 看着女儿身穿一身陈旧衣物出门的背影,何素娥眼中带着欣慰。 许家原本开着一间小工厂,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好歹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相当安定。 时光勿勿转眼二十年过去,果真如命理老师们所说,许家一路由小康之家败落、每况愈下,三年前许裕政突然中风,家庭顿失最大经济来源,更是一下子陷入困境。 何素娥原本身体就不好,生了孩子之后更是三不五时犯背痛,当年才十七岁的许常乐便一肩担起了家庭生计。 时下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追明星的小女生不同,许常乐从国中就开始打工补贴家用,身上穿的也几乎都是别人送的旧衣,但她毫不以为苦,仍然每天笑口常开。 有这样贴心孝顺的女儿,何素娥真是心满意足极了。 也许她们无法每天大鱼大肉,过上不愁吃穿的日子,但只要一家平安,粗茶淡饭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老旧的机车才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就开始发出彷佛随时会解体的怪声,但许常乐早就见怪不怪。 三十分钟后,她骑着已经超过十年高龄的二手机车来到一栋商业大楼,她停好车,按下四楼的电梯按钮。 因为她高中没有毕业就休学出来工作,又常因为照顾中风的父亲而请假,大部分的公司都不愿意雇用她。 换了几份工作之后,可以让她月入超过四万、又能较有弹性地安排工作时间的,也只有「好媳妇清洁公司」了。 一般来说,清洁公司的清洁员要拿超过四万的薪水是很困难的事,是许常乐仗着自己年轻,多接了不少工作,又愿意在假日或夜间出勤才拿得比较多。 公司的女老板曾美琴曾问她接这么多工作不累吗?毕竟清洁员可是重度劳动的工作,许常乐则笑说自己什么都没有,唯一的本钱就是体力过人。 「琴姊,我来了。」许常乐推开公司大门,向老板曾美琴打招呼。 「嗯,你来得正好,进会议室来吧!」 曾美琴穿着一身浅咖啡色套装、脚踩一双淑女包头鞋,脸上薄施脂粉,看起来干练又美丽。 「琴姊你今天好漂亮,去谈生意啊?」许常乐将自己的背包放进铁柜,随即跟着曾美琴走进会议室。 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曾美琴很少穿裙装,一般来说只有在与人签约时才会稍加打扮。 可是就算不打扮,许常乐也觉得曾美琴够漂亮了!她人美,气质也很好,比起电视上的明星有过之而无不及。 许常乐常想,如果曾美琴不说自己在清洁公司上班,乍看之下还以为她是哪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呢! 这间「好媳妇清洁公司」是曾美琴开的,已经经营了四年有余,令人惊讶的是她今年才三十二岁。 详细情况许常乐没有向曾美琴询问过,只大略知道她十八岁就结婚嫁人,之前从来没有在社会上工作过,原本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哪知后来婚姻不顺,离了婚之后就拿赡养费开了这间清洁公司。 一开始可以说没有人看好曾美琴能把这间公司撑下来,没有想到几年过去,公司不止没有倒,生意还愈做愈好,业务范围从家事清洁扩大到商业大楼,甚至上个月还新搬到这间办公室。 许常乐跟着曾美琴进入会议室,这才发觉会议室里面已经站了七、八个人,而且清一色全是公司里较年轻的女员工。 「好媳妇清洁公司」的正职员工与兼职员工加一加约有三、四十个人,其中大半是二度就业的中年妇女,三十岁以下的员工不到十个人,现在看来应该全都聚在这里了。 许常乐觉得很奇怪,「好媳妇清洁公司」的工作分配方式很特殊,一般都是照业主需求调配合适的人数,在业主指定的时间过去清洁,但即使是同一间公司,每次出勤的人员也不一定相同。 在这种工作分配方式下,全组都是年轻女性的机会不高,或说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虽然感到疑惑,但许常乐没有多说什么,只安静地站到会议室的一角拿出笔记本。 有些人来到他们公司会觉得奇怪,不懂为什么清洁公司需要会议室,但曾美琴却从一开始就在公司设置了会议室,而且事后证实她是对的,这间会议室不止没有荒废,还用途广泛。 也许曾美琴之前没有工作经验,但不代表她的人生是一片空白,她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如今的行事风格。 许常乐一直觉得曾美琴是个很有远见的老板,她在会议室分配每次的工作,也在会议室开设多种课程,不但请专人来讲课,有时也由自己或资深员工充当讲师,课程内容更是五花八门。 基础的课程从教员工分辨各种布料、石材与各式清洁的办法,到收纳、烹饪、服饰配色都有;进阶的课程也很有特色,许常乐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曾美琴特别请有执照的宠物美容师来教导员工如何梳开长毛动物的毛。 一般人都以为清洁员是低技术的工作,什么人都做得来,实际做了之后许常乐才知道,清洁员的工作其实并不如外人想像的轻松,里面有不少眉眉角角要学习。 例如要如何才能在短时间内做完工作?新进口的特殊清洁剂该如何正确使用?如何在工作中预防职业伤害……等等都是学问。 跟别的老板不同,曾美琴不把员工当成消耗品,她提供安稳的工作、安全的工作环境,鼓励员工充实自己,与员工互动良好。 很多人不知道,曾美琴当年选择经营家事清洁公司,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想要帮助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帮助她们经济独立、习得生存技能,有谋生的能力。 这些年来她提供保护也督促她们成长,既威严又慈爱,这才得到全公司上下一致的爱戴。 他们公司在开会时是站着开会的,只有在上课时才会坐着。曾美琴站到白板前,白板上面已经贴着一张平面图。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们今天要服务的对象是「全能创意」公司,废话我就不多说了,现在开始分配清洁区域。」曾美琴拿起光笔在图上比画,「这一块是餐厅,「全能创意」要求我们要全面消毒,所以……」 因为曾美琴讲究健康环保,所以公司里大部分的清洁剂都是纯天然成分制造;不过若是客人有特殊需求,他们也提供特殊清洁的服务。 花了一些时间分配完工作之后,曾美琴转头问大家「还有没有什么问题?有的话现在提出来。」 其他人都纷纷表示没有问题,只有许常乐不懂为什么大家今天这么亢奋,弱弱地伸出手,「琴姊。」 第二章 曾美琴一扬头「有什么问题?」 「现在应该是一般公司的上班时间吧?我们这样过去打扫不会打扰到他们上班吗?」许常乐问。 一般来说他们的工作时间都是与业主错开的,举例来说,如果是平常日的白天,他们清洁的地点多半是一般家庭,因为这时业主不在家,不会打扰到业主,也不会对业务造成妨碍。 相反地,若是平常日的晚上或是假日,服务的对象就是公司行号,因为不论她们动作放得再轻,也不可能完全不发出声音,而且特殊的清洁剂多少有些药剂味,选择员工已经下班的时间清洁,可以避免不少困扰。 许常乐的问题一问出口,整间会议室就静了下来。 众人望着许常乐的眼神多多少少都有些错愕,就连曾美琴也一时哑口无言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在状况外! 「咳……这件事我之后再跟你讲,快点出发,不要迟到了。」曾美琴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提起精神整装出发。 某间以甜食闻名的连锁便利商店中,一名身穿高级西服的男人站在冷藏柜前,满脸凝重地盯着柜中的各式布丁,最后终于选了全台湾人应该都吃过的、最传统的统x布丁到柜台结帐。 「一共二十元,收您二十元,谢谢。」店员将发票递给高大的西装男,脸上有着微微不自然的笑容。 这个男人站在甜食柜前至少有三到五分钟,盯着甜食的眼神沉重得像是炒股票的股民看着绿油油的行情表! 虽然他们这间便利商店的甜食号称男性也爱,但这样奇怪的客人还真的不多见,也难怪店员会感到害怕。 虽然瓶中精灵的味道也不错,但这些年来厉弘安吃多了网路上卖的各式布丁,就不再觉得有多么新奇,反而是这款从小吃到大的老牌布丁,吃在嘴里有股怀念的怀旧感。 厉弘安买完布丁之后心情大好,他将布丁小心翼翼地放入公事包,准备回到公司后找个地方躲起来好好享用。 「全能创意公司」是一间很特别的公司,它最大的商品就是「创意」!厉弘安是这间公司创业股东之一,更是最主要的经营者。 所有人都知道,「全能创意公司」从广告ae、创意商品开发到各式应用软体,几乎什么工作都接,甚至连室内设计、婚礼规画等等,只要跟「创意」有关的工作都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 因为特殊的营运模式,这间公司的员工多半都是活力四射、思想奔放,但一间公司不能只靠「创意」活下去,总还是要有一个正正经经的人维持营运,所以才有厉弘安的存在。 厉弘安是这间公司中唯一一个不搞创意的人,但他并没有比较轻松,相反的,他可能是全公司最忙的人! 要说厉弘安的工作范围其实很难说明,简单的说,整个公司里面只要跟「创意」无关的事,都是他的工作。 小到要买一支六块钱的笔、大到要买一栋六亿元的大楼,全都是厉弘安在负责,大小事都要他说了才作数。 至于厉弘安为何会成为「全能创意」的老板,这一点倒是相当中规中矩,因为他本身不像其他人一样思想很「跳痛」,却能够欣赏每一个伙伴的不同,并给予最适当的帮助,于是公司创立时便在其他六人的一致推举下成为挂名老板。 成为「全能创意」的老板,厉弘安不知自己是幸还是不幸?年纪轻轻就身家破亿这点让很多人羡慕,但每天要做的事、要收拾善后,都让他有种误上贼船的感觉。 总之,不论前因为何,厉弘安成为「全能创意」的老板这点是改不了了。 而他这个人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那就是他从小就特别爱吃甜食,只是他高大严肃的外型与甜食实在不搭,往往身旁的人一发现这件事就会大呼小叫地像是发现了外星人,让他十分尴尬。 也许是自尊心作祟,厉弘安渐渐地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爱吃甜食,所幸现在网路购物很方便,只要在线上动动手指头就能吃到全台各地的甜点,不用排队也不用再看别人异样的目光。 厉弘安现在的兴趣是网购网路上的甜食,原本一切都很美满,但这几天因为网购商家的出货出了点问题,他又忙得没时间上网确认,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已经整整「断粮」了五天! 五天没有甜食对一般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一只无糖不欢的蚂蚁来说实在是受不了,所以厉弘安才开车到离公司三十分钟远的地方,随便找了间便利商店「补货」。 回到了公司,厉弘安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在办公桌的掩护之下从公事包中掏出布丁藏在袖子里,然后板起一张严肃的脸,一路往逃生梯走去。 「全能创意」的内部装潢十分特别,除了一间厉弘安专属的办公室,其他人并没有专属的办公场所,那一大四小的隔间与其说是办公室,还不如说是交谊厅。 这些房间里面有的放了几个懒骨头加一张长毛地毯、有的搞得像是日本榻榻米茶室,还有一间直接做成中岛式厨房搭几只高脚椅。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全能创意」的案子就是在这些没有一间看起来像办公室的地方被激荡出来的。 这些房间虽然特色各异,不过都有一个共同特色,那就是全部透明!所有靠走道的墙面全都是整片落地的玻璃,里面的人做什么,外面一目了然,毫无隐私可言。 身为「全能创意」创始元老之一的方邵威就曾笑说过,他们公司的设计绝对可以防止有人在办公室里偷情。 眼看逃生梯的门就在眼前,厉弘安握紧了手中的布丁,在心中默默为自己打气! 只要再等两天,就能收到一打吊钟烧,这两天就先靠布丁撑过去吧! 「所有人都明白自己负责的区域了吧?那么两小时后我会开车过来接大家,请大家务必在这段时间内打扫完毕,准时到这里来集合。」曾美琴说道。 「是,知道了。」众人与曾美琴对过手表之后,曾美琴便和司机先行开车离去,准备两小时后再回来接人。 「好媳妇清洁公司」的业务一般分两种,一种是一般家庭的家事服务,这种固定且对象单一的工作,都是由负责的清洁员自行到业主家服务;另一种较商业性质、需要多人合作的工作,就由公司开休旅车将员工一口气载到业主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洁。 许常乐曾问过曾美琴何必这么辛苦?让员工自己过去不是比较省事吗?曾美琴却回答说,这样才能营造出公司的「专业」形象,也能免去员工停车上的困扰。 许常乐常想,也许就是因为曾美琴总是这么细心,「好媳妇」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口碑来。 「嘿,常乐。」同样身为清洁员之一的杨舒舒突然黏了过来,对许常乐笑道。 第三章 杨舒舒与许常乐在闲暇之余偶尔会聊上几句,称不上多好的朋友,许常乐对杨舒舒的印象也只在她是个很爱赚钱存钱的女孩。 杨舒舒是人称「钱鬼」的那种人,看到有钱赚双眼就发光,但她赚钱靠的是真本事,赚的也是血汗钱,从来不投机也不做不道德的事,所以许常乐其实还满佩服她的。 「常乐,你跟我换一下打扫区域好不好?」杨舒舒小小声地求道。 许常乐笑道「我扫的是厕所耶!你不是最讨厌扫厕所的吗?」 「哎油……那也要看是哪里的厕所啊!别的公司我当然讨厌扫,但如果是「全能创意」的厕所,叫我一天扫三次我都愿意。」杨舒舒着嘴道。 「你究竟是分到哪啦?」许常乐反问她。 杨舒舒闷着一张脸,「楼梯间。」 许常乐不禁失笑,也难怪杨舒舒情愿跟她换扫区了,比起厕所,楼梯间更难遇到「全能创意」的人吧? 「好啦好啦,跟人家换嘛!大不了我晚上请你吃消夜。」 「好啦!不过你别跟琴姊说哦!」许常乐说。 一般来说员工私换扫区这种事曾美琴并不会管,也没有明文规定说不可以,只是曾美琴告诫过许常乐几次,工作的难易度是照轮的,不要轻易去帮别人做辛苦的工作,所以许常乐不想她知道自己又跟别人换工作了。 「耶!常乐你最好了。」杨舒舒高兴地抱了她一下。 提着与杨舒舒交换的工具来到楼梯间,许常乐立即挽起袖子开始刷洗地板。 在来的路上她已经听了够多关于「全能创意公司」的新闻了,现在她知道这是一间多么传奇、多么富有创意的公司,除了公司的业务内容特殊外,这间公司另一件为人津津乐道的事,就是它的上下班制度。 众所周知,「全能创意」除了每年五天的年假外,并没有所谓的上下班时间与平常日、休假日的分别,要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休息,几乎都是员工自行决定。 因为这个制度,「全能创意」的电灯除了年假那五天之外,全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六十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亮着的! 又因为搞创意跟搞艺术的人很多都是夜猫子,所以到了最后,晚上上班的人几乎比白天还要多。 不过与上面两件事比起来,「全能创意」还有另一个更令人注目的地方,那就是这间公司是七年前由七个大学生创立的,即使是现在,全公司的平均年龄也还不到三十岁。 这间公司目前有十八名员工、女八男十,其中只有三人已婚,员工身价最少千万起跳—— 简而言之,如果一个好男人是金龟婿,那这间公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金龟巢,一走进去就是金光闪闪、瑞气千条!也难怪杨舒舒会情愿扫厕所也要认识这间公司的员工。 现在大家都坐电梯了,大楼的楼梯间一般来说不会太脏,顶多就是有人把楼梯间当吸菸室用,灰尘多一些罢了,其实很好清理。 许常乐在这间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也算得上熟练,两个小时的时间绝对足够她把整个空间打扫乾净,只是人多少都会有一种惯性,会想要想办法减少工作的内容。 在清洁公司中,清洁员多少都会互相交流一些打扫的技巧,许常乐就听一位前辈说过,打扫逃生梯最快的方法就是从顶楼泼一桶肥皂水下去,再用刷子把脏污刷一刷,最后用橡胶刮板把脏水刮到下一层去,据用过的人都说这个办法可以省下大约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 因为这个办法会让整个逃生梯变得湿淋淋的,曾美琴担心会造成危险,所以从来不让底下的员工用,但是今天…… 许常乐探头看了看,今天只有她一个人打扫楼梯间,下面也都没有人,现在也不是一般员工的上班时间,应该不会有人过来吧? 打定了主意,许常乐就放心地把整桶肥皂水从顶楼往楼梯下泼,哪知就在泼出手的瞬间,安全门突然「咚」地一声被打开了—— 【第二章】 泼了肥皂水的磁砖地板非常湿滑,许常乐见状正要喊「小心」时已经来不及,从安全门走出来的西装男脚下一滑向后倒下,「呜啊」一声居然一路滚到下面一层去! 许常乐吓傻了眼,赶忙去下水桶跑过去问「你有没有怎么样?要不要紧?站得起来吗?」 厉弘安这一跤摔得头昏眼花,只见一个女人满脸惊慌地看着他,脑子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喂!你还好吗?你等一下,我去找人来帮忙。」许常乐想要扶他又不敢扶,吓得六神无主,只想快点去找救兵。 厉弘安这时才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女人穿着一身绣有「好媳妇」字样的工作服,这才想起今天有约清洁公司。 「别走!」厉弘安倒在地上虚弱地喊住正要离开的许常乐。 许常乐赶紧又跑回来,「你还好吧?有没有哪里痛?」 这么大的声音,肯定马上会有很多人赶过来,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他爱吃甜食! 厉弘安倒在地上一时间居然爬不起来,他只能伸出颤抖的手,指着一旁还在晃啊晃的布丁道「帮我……捡回来。」 许常乐顺着他的手一看,发现一旁躺着一盒统x布丁。她跑去捡了起来,回过头时脸色突地刷白,指着厉弘安「你……你你你……」 厉弘安不解地往下一看,这才发觉不知何时自己耳旁的米黄磁砖上居然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块。 其实厉弘安流的血量并不是很多,只是地上有水才晕了开,但看着也够吓人了。 我命休矣! 脑海中闪过这四个大字后,厉弘安双眼一翻就昏了过去。 厉弘安躺在医院病床上,双手与左脚都扎上了白色绷带,脸色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我要出院。」厉弘安皱着眉说道。他真的很讨厌医院,讨厌医院的白色墙面还有消毒水的味道,一想到要住院,背上的寒毛就全竖了起来。 他明明就只是小小摔了一下,扭伤了手脚而己,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为什么还要住院啊? 「医生说你摔到了后脑,还是住个两天比较保险。」方邵威笑看着厉弘安包了一圈又一圈纱布的头。 他认识厉弘安十多年了,第一次看到他这狼狈的模样。 厉弘安皱眉重申「我已经不痛了,我要出院。」 医院会让他联想到很多痛苦的回忆,让他本能地抗拒住院。 「脑震荡可不会立即发作的,你就乖乖住院吧!大不了我帮你换一间好一点的病房。」方邵威双手一摊。 厉弘安冷哼一声,别开头。 「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突然跑去逃生梯把自己摔成脑震荡啊?」 这也是让方邵威最不懂的地方,厉弘安怎么会去逃生梯?就算去了,依他谨慎的个性也不至于摔下楼梯。 「……」一讲到受伤的原因,厉弘安就沉默了。 第四章 去逃生梯是为了躲起来吃甜食,会摔倒是因为他当时满心只有布丁,走路心不在焉…… 这么丢脸的事,打死都不能让人知道! 「好媳妇清洁公司」中,曾美琴的办公室大门锁得紧紧的。 曾美琴坐在办公桌前,面色十分凝重。刚刚接到医院那边传来的消息,她成立公司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让人受过这么重的伤! 曾美琴在心中叹了口气,她心知这下影响的可不止是赔款、商誉种种,后续的问题可大着了。 许常乐站在办公桌前,一语不发。她知道自己这下子可真的闯下大祸了!虽然她怎么也想不出来,为什么有人可以一跤摔得那么严重? 或许是有钱人都比较娇贵,像玻璃器皿一样容易摔坏,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对待才行。许常乐心想。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儿,曾美琴出身良好,指着别人的鼻子臭骂这种事实在做不出来,只好说「指导手册上有说过不可以把肥皂水倒在地上,既然你没有遵守,就要照手册上的奖惩规则来处罚。」 「我知道。」许常乐低垂着头道。 「好媳妇」的工作人员都会拿到一本指导手册,上面有一些工作时的注意事项和奖惩规则,一条一条写得清清楚楚。 手册上明订不可以将水倒在地上,被抓到一次的话要罚一天的薪水,如果有人因此受伤的话,还要负担对方的医疗费用。 被罚一天的薪水对许常乐而言就已经是一个令人心痛的损失了,医疗费用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想着存簿上的数字,许常乐就想要哭。 「还有,你与舒舒互换工作这件事也要处罚。」 公司规定清清楚楚,不许员工私下交换打扫区域,曾美琴平时不会盯着员工工作,也不会特意去抓违规,只是一旦被发现有违规事顶,她也不会就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许常乐低声说道。 「受伤的人现在在医院住院,你带份礼物过去探望一下,记得要好好道歉,对方说什么你都不要回嘴,知道吗?」曾美琴交代道。 其实曾美琴多少也知道员工在清洁时会偷懒,不照指导手册上的方式做,但她没办法时时在现场盯着,也不想让员工彼此相互告发,打坏员工工作时的气氛,正在想办法改进时就出了这件事。 许常乐点点头,脚却没有动。 「怎么还不去?」 「琴姊。」许常乐怯生生地道。 「怎么了?」 「对不起。」许常乐说着红了眼眶。 许常乐也知道曾美琴创业辛苦,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得来不易;这次被她害得受伤的人可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全能创意」的老板,如果人家要追究可就惨了!这下祸还能不大吗? 许常乐道了歉,曾美琴见她这么担心,多少也有点不舍,难看的脸色总算是缓和下来。 「算了,以后不要再犯。」 员工有时会不照规定上做,一来是因为她罚得并不算重、二来是之前还没有人因此受过伤,所以才会没有警惕心。 曾美琴打算藉由这次的机会将员工手册上的惩处条例全部加重,让员工再也不敢这么做! 「还有,琴姊……」 「嗯?」 「如果对方要我赔很多钱的话怎么办?」许常乐担心地问。 电视上常常看到有人受了一点小伤或小惊吓,就上电视吵吵闹闹要求一大堆精神慰问、精神赔偿,有时候这些精神慰问金比实际受到的损失还要多,万一「全能创意」的老板也是这样「精神纤细」的人,她可吃不消。 「公司有法律顾问,实际的赔偿金额会由双方的法律顾问处理,不会让他们乘机讹诈你的。」 曾美琴还以为她在担心什么,原来是这件事。 「真的吗?谢谢琴姊。」 「傻瓜,你以为我顾问费是付假的吗?」曾美琴叹了口气,催促道「再不去探病,天就要黑了。」 「是!我马上去。」 许常乐在水果摊前看了又看,手实在是伸不出去。 天啊!六颗苹果居然要六百九十九元? 虽然那一颗颗又大又红的苹果看起来是很漂亮没错,但平均一颗要一百多块会不会太贵啦? 哦哦哦,另一盒更狠,六颗苹果要价九百多,一颗超过一百五,平均一颗水果可以买整整两个鸡腿便当。 许常乐被这些水果礼盒的价格吓得心脏无力、双眼发黑,站了好一会儿,不要说狠下心来买,反而还有一种呼吸困难的感觉。 她虽然没什么钱,但她今天害人家受伤了,买盒水果去探望也是应该的,她并不是舍不得这几百块的水果钱,只是她天生穷苦命,一颗要一两百块的苹果她真的买不下去! 不过就是一颗苹果嘛!为什么会这么贵呢?人家大润x的五瓜苹果一颗才十块钱,她也觉得很好吃啊! 转头看旁边的架子,现在柳丁一斤才十块钱。台湾鸡蛋丁很好吃耶!又香又甜,便宜又好吃,买这个不行吗? 还是香蕉也不错啊,一斤十六块,也是又香又甜又好吃的好水果,为什么只能买进口苹果跟梨子呢? 「小姐,你是看好了没有?」水果行的老板调侃道「我们的水果卖了好几年了,保证童叟无欺,很好吃的啦!」 「不……不用了,谢谢。」许常乐看了好一会儿还是狠不下心来买,只好匆匆离开水果行。 「糟了,这下该怎么办?」许常乐站在机车旁,苦着一张脸。 她是一定要去探病的,可是不知道要买什么去探病才好? 许常乐在随身的大包包里面掏钥匙,突地「咦」了一声,她从包包里拿出一盒统x布丁,奇怪地想「我什么时候买了这个的?」 因为家境不好,她很少吃零食,三餐几乎也都是带便当,怎么包包里会突然多出一个布丁来? 许常乐想了又想,这才想到,对了!这是那个摔倒的男人叫她捡回来的东西,她因为见到他流血,一急之下顺手把布丁塞进工作服里面,然后又跟工作服一起塞进包包里。 许常乐盯着那盒居然没摔破的布丁,突然知道要买什么了!她立即跳上机车,冲到最近的大卖场买了整整一打的统x布丁。 人家说送礼要送到心坎里,既然他喜欢布丁,那送他喜欢的东西肯定不会有错!于是,许常乐开心地抱着那盒布丁前去探病。 许常乐来到厉弘安住院的医院,因为不知道病房号码,只好去问服务台的护士小姐。 「小姐,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有位厉先生在这里住院?」许常乐客气地问道。 「请问是哪位厉先生?」 「厉弘安先生。」 「请稍等一下,我帮你查查看。」护士小姐说完打了几个按键。 身为「全能创意」的老板,厉弘安怎么说都是半个名人,为此方邵威特别帮他眼医院关照过了,不见外人,特别是记者。 第五章 厉弘安住院的这间私立医院以注重病人隐私闻名,内部工作人员若是随意泄露病人资料的话,可是会吃不完兜着走。 看着资料上的加注事项,护士面不改色地道「好像没有哦,你要不要跟病人联络一下,确定住院的医院?」 「耶?可是我听说是这间医院没错啊!小姐你再帮我查查看好吗?」许常乐拜托护士道。 许常乐哪懂得名人怕被人跟踪的心情,只想说以前她去探病也都是在柜台问一下就可以问到病房。 「抱歉哦,小姐,你要不要再跟对方联络一下?」护士小姐好声好气地说道。 虽然许常乐身上穿得很随便,包包也是很平价的夜市货,但她是来探望vip病房的访客,护士也不敢对她太不客气。 「奇怪……」许常乐抓抓头又问「我可以借一下电话吗?」 许常乐虽然有手机,但她的手机主要是拿来接电话的,每个月的基本卖不到一百块。 基本费低的方案打超过的话费率会很高,她这个月的额度好像快到了,她不想浪费那份手机费。 护士不知道她的想法,只以为她或许是忘了带手机,便把电话递给她道「当然,请用。」 许常乐打电话回公司「喂,琴姊你刚才说的医院是哪间……可是她们说没有这个人耶……这样哦?我了解了。」 挂上电话后,许常乐把电话还给护士小姐「谢谢。」 这时,病房里的方邵威正在逼问厉弘安,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厉弘安不高兴地道「喂!医院里手机要关机啊!」 「我这支是phs.」方邵威白他一眼,然后拿起手机,「喂?曾小姐,这样吗?我知道了,我会代为转告……不客气,再见。」 「怎么了?」厉弘安问。 「害你受伤的那位小姐要来探病,人都在楼下了。怎么样,要见吗?」方邵威挑着眉问。 「既然来了,就让她上来吧。」厉弘安说道。 上午害他受伤,下午就立刻来探望,多少还算有心。厉弘安做事虽然一板一眼,倒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人。 「那我让人叫她上来。」方邵威拿起内线电话按下通话键吩咐道「是不是有位许常乐小姐要来探病……对,请她上来。」 电话另一头的护士小姐接到了通知,确认过许常乐的身分不是记者后,就为她指了方向,「厉先生的病房在七o三,你从右边的电梯直接上去后再往左转就是了。」 许常乐也不问护士小姐说词怎么前后不一致,只说了一声谢谢就扛着那一打布丁去搭电梯。 她照着护士小姐的指示找到了厉弘安的病房,礼貌地先敲过门,等到里面传出「请进」后才推门进入。 病房中有两个男人,两人都长得相当好看。 左边那个躺在病床上的男人五官端正,一双浓眉与较一般东方人高些的鼻梁很显眼,搭配成一张严肃而刚毅的脸。 右边站着的男人长得也很好看,红艳的唇角自然微勾,就是不笑都像在做笑一样,是张很容易就能讨人喜欢的风流相。 许常乐猜想躺在病床上的应该就是这次的苦主了,二话不说就向他深深一鞠躬。 「厉先生你好,我是许常乐。很抱歉这次害你受伤。」 厉弘安都还没有开口,方邵威就先抢着道「原来是你啊!咦?你带了什么来探病?」 方邵威注意到许常乐那一袋大卖场的提袋,心想怎么会有人买大卖场的东西来探望被自己弄受伤的人?还连换个体面点的袋子都不懂,这样的人不是太不懂礼数,就是看不起对方吧? 「啊!」许常乐这才想到,急急忙忙掏出袋子里的布丁道「这是一点小心意,请厉先生不要客气。」 「……」厉弘安一看到她掏出来的东西脸都绿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方邵威一见又抢话「怎么带这个来?」 探病一般来说,不是带鲜花就是带水果,再不然就是奶粉之类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带布丁来? 厉弘安看到许常乐掏出那打布丁时脸上便抽搐了一下,而许常乐接下来的话,更是令他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让这个女人上来…… 【第三章】 「我想你应该会喜欢这个,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请您收下。」 许常乐把布丁恭敬地递到厉弘安面前,却见他板着脸,表情难看不说还一言不发,诡异得教人心里直发毛。 「我来就好、我来就好,许小姐请坐啊,不要那么紧张。」方邵威见两人的反应,就知道这之中肯定有戏可看,立即面带笑意地接过那打布丁,拿出最和善可亲的一面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许常乐年轻单纯,对他帮自己解围非常感谢,也没多想就把逃生梯发生的事情全讲了出来。 方邵威好笑地瞄了瞄厉弘安,他们认识了快十年,他都不知道原来厉弘安会吃甜食,真亏他会掩饰!今天要不是发生这件意外,搞不好还能让他多掩饰几年。 「原来是这样啊……许小姐真是不幸,居然遇到个不长眼的。」方邵威说着还倒了杯水给许常乐。 「不不不,是我不好,害厉先生受伤了。」许常乐抱歉地道「我会负责厉先生的医疗费的。」 「哦,这个许小姐不用担心,我们公司的员工全都有保险,我相信这件事应该会理赔的。」方邵威说道。 「真……真的吗?」许常乐瞄了瞄厉弘安,见他也没有表示反对,不禁感到惊讶。 她曾设想过很多情况,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不要她赔偿。可能是他很有钱,才不把那点「小钱」放在心上吧! 「当然,许小姐也是辛苦工作的人,而且这件事弘安也有责任,怎么可以全都怪到许小姐身上呢?」 「真的可以吗?真的很谢谢你们。」不论他们是不是因为太有钱所以不在意这点「小钱」,许常乐都由衷地感谢他们,因为这世上有钱的人很多,大方的人却是寥寥可数。 「这是当然的,不过……」方邵威吊人胃口地把尾音拉得老长。 「怎……怎么了吗?」许常乐小心翼翼地问道。 「医生说弘安手脚都有严重的扭伤,左手还有骨折,他又自己一个人住,我怕他没有办法自理生活,所以得请一个随身的看护照顾才行。」方邵威一脸困扰地说着,好像受伤的人是他一样。 许常乐上上下下地看看包了一层又一层纱布的厉弘安,心知方邵威说的是实话,心中不禁又担心了起来。 因为父亲中风的关系,许常乐曾经询问过看护的价格,所以她知道请二十四小时的看护非常贵! 「邵威!」厉弘安狠狠瞪了方邵威一眼。 方邵威不理他,继续眼许常乐说话「今天这个意外,你们双方都有责任,不如由许小姐来担任弘安的看护好吗?」 「方邵威!」厉弘安警告地盯着他,「你也知道我独居,还叫一个年轻女孩来照顾我?」 第六章 他现在的情况很多事都无法自理,需要二十四小时的看护,总不能叫一个年轻女孩跟他孤男寡女两个人住在一起吧? 「你怕被怎么样吗?」 「……」厉弘安翻了个白眼。 「那你怕你会忍不住对别人怎么样吗?」 「喂!」厉弘安生气了。 「既然都不是,那你怕什么?」 「懒得理你!」厉弘安气得不想讲话了。 「许小姐,如果你方便的话,不如由你来当弘安的看护怎么样?」方邵威「好心」地提议道。 「我……我来吗?」许常乐搞不懂方邵威为什么会突然把话题扯到她身上来。 「你放心,他现在伤的这么重,绝对没办法对你不礼貌。」方邵威以为她也担心两人孤男寡女会有危险。 「不,是我没有护士的执照,没关系吗?」一般来说还是请有护士执照的人来当看护会比较安心不是吗? 「他又不是有什么生命危险要担心,只是要一个帮忙生活起居的人而己,是不是有护士执照我觉得没差啊!」 许常乐看厉弘安几乎都是伤在手脚,同意了他的讲法。 「当然,如果许小姐愿意出看护费让我们请专业看护的话,我们也很欢迎就是了。」方邵威一脸不在意地道。 许常乐一听马上说道「不不不,请让我来。」 「真的可以吗?许小姐不要勉强啊!」 厉弘安一听方邵威的语气就知道他是在以退为进,只可惜许常乐的道行太浅,根本听不出来。 「我可以、我可以!我很习惯照顾行动不便的病人,我爸中风后我常帮他洗澡喂饭,什么都会!」许常乐立即抢道。 开什么玩笑,照顾一个行动不便的人叫什么勉强?叫她掏出一大笔看护费才是真的勉强好吗? 「既然许小姐有看护病人的经验,那就更好啦!我留电话地址给你,麻烦你两天后来接弘安出院。」方邵威掏出名片,大笔一挥,在名片背后留下资料给许常乐,「好好干啊!」 「我会的。」许常乐恭恭敬敬地接过名片,死死捏在手里。 看护一天的薪水差不多折合她两天薪水,她打死也不想付! 方邵威个性强势口才又好,跟他吵架占不了什么便宜,还不如表面上顺着他再阳奉阴违。 身为方邵威的多年好友,厉弘安早就知道他的个性,于是他由头到尾都没有讲话,任由方邵威去安排。 隔天一上班,许常乐还没去找曾美琴,曾美琴就先叫她进办公室。 「你昨天有好好道过歉了吧?」曾美琴问。 曾美琴原本是想亲自带许常乐去道歉的,却因为一些私事走不开,其实心中很担心她。 「有。」 「对方有骂你吗?」 「没有,厉先生与方先生人很好。」许常乐摇头。 事实上,昨天去探病时几乎都是方先生在跟她说话,厉先生只在一旁看着,从头到尾讲没几句。 「那就好。」曾美琴松了口气,「没事了,你可以去工作了。」 许常乐却没有因此就离开,反而说道「琴姊,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 「我想要调班。」 「你问一下有谁可以接你的班,填好申请单送上来就好。」曾美琴不以为意地道。 清洁员的班表都是前一个月就排好的,如果想要调班的话,只要自己找人来代班就可以,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不,我不是想要调一天,是想要调半个月。」许常乐说道。 曾美琴听了不无讶异,「半个月?你调那么久要做什么?」 许常乐一五一十地将昨天的事全说给曾美琴听。 因为厉弘安脚要恢复到可以自然行走,不确定要多久,所以许常乐才想先将这个月剩下半个月的班调到半夜,月底时再依他复原的情况安排下个月的工作。 一口气要调半个月的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曾美琴安排工作,所以许常乐才先跟她商量。 曾美琴听完后脸上没什么表情,语调冷静地道「我知道了,我会处理这件事的,你先去工作吧!」 「谢谢琴姊。」 许常乐一踏出办公室大门,曾美琴就立即打了电话给方邵威。话筒传来大陆歌手的歌,响了半天也没有人接,曾美琴不死心地继续打,坚持要打到对方来接为止。 曾美琴自认她这个人没有什么地方比别人强,顶多就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坚持与耐性,反复打了二十几分钟才终于有人来接电话,曾美琴还没开口,对方就先爆了句粗口! 「他x的哪个王八蛋一大清早就打电话吵人?」 当了许多年夜猫子的方邵威向来不见到太阳不入眠,他今天头才站到枕头不到三小时就被吵醒,脾气自然大得不得了。 曾美琴既不生气,也没有被他吓到,声音仍然维持着礼貌,「方先生您好,我是「好媳妇」的曾美琴。」 曾美琴柔美的嗓音与温和的语调,让有起床气的方邵威冷静了一下,脑中多了三分清明。 「曾小姐您好,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请间有什么指教?」方邵威的声音瞬间变得温和有礼,改变的程度堪比抠男用了变声器。 「我想要跟您谈一下关于我们公司员工的事。刚刚我听说您体谅常乐那孩子的状况,愿意让那个孩子当厉先生的看护,真的非常感动。」曾美琴一开口就给对方一顶高帽子戴。 「哪里哪里,只是小事一桩。」方邵威笑笑,轻轻把帽子拿下。 曾美琴的声音情绪突然转成为难,戏剧化的演技直逼专业声优,「只是这孩子并不是专业的看护,有时候又有点迷迷糊糊的,让她来照顾厉先生真教人不放心。」 「哪里哪里,曾小姐客气了,弘安的伤就只是严重的扭伤与骨折而已。」方邵威故意用轻快的语气把情况说得很严重。 曾美琴的音调亦是十分沉痛惋惜,「这次的事我们公司也有责任,不如就让我请一个专业的看护来照顾厉先生吧!既可以让厉先生得到良好的照料,也能让我们表示一点心意。」 同样都是擅长以退为进的人,曾美琴一听到昨天的事,立即就知道许常乐是上了方邵威的当,心里非常不高兴! 今天姑且不论方邵威安的是什么心,曾美琴扪心自问觉得不能眼睁睁地放任许常乐住到一个独居男人的家中,即使那个男人现在受了伤,没有什么攻击性可盲。 这事上有些事情可轻可重、可大可小,孤男寡女同居在一个屋檐下就是其中一种。 人言可畏啊! 曾美琴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句话,说什么她也不想让许常乐尝到她当年有苦说不出的痛。 许常乐还年轻,虽然她很小就出来打工,但实际上她的生活与交友都非常单纯,对人心也没有什么防备,曾美琴自认自己不能放任不管。 第七章 「曾小姐这么担心弘安的伤势,真是令人太感动了,只是这毕竟是他们的事,就让他们来决定吧!」 「常乐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今天她让厉先生受伤,也等于是公司的事,还是让专业的看护……」 「曾小姐。」方邵威打断曾美琴的话。 「是。」 「我现在还很困,恐怕没办法与你长谈。」方邵威语带遗憾,「我是很希望这件事可以在私人的阶段就解决,不过听您的意思似乎是希望公事公办。若是这样的话,麻烦你跟律师联络吧!」 「那么我长话短话吧!方先生。」曾美琴语气不改和善,「孤男寡女同居毕竟不好,如果有个万一……」 方邵威困到不得了,略显烦躁地再次打断曾美琴。 「如果真有「万一」,我付一百万给她!」方邵威说完,按键一按将手机挂上,还顺手关了机。 曾美琴听着话筒中传出的声,气得把话筒拍回电话上,「这个人有没有一点礼貌啊!」 好不容得到医生的允许,厉弘安再也不想待在医院里,打了电话叫方邵威来接他,结果来的却是许常乐。 厉弘安一看到许常乐,想也没想就冒出一句,「你怎么来了?」 「是方先生通知我过来接厉先生出院的啊!」许常乐见厉弘安面有难色,以为他不相信她的能力,「你放心,我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出院要办的手续也很熟悉,没问题的。」 厉弘安本想告诉她,他可以请别人帮忙,就见许常乐一手便轻松地提起他的行李。 「就这些了吗?」许常乐问。 那一袋行李虽然不多,但女孩子能一手轻松举起的也不多。厉弘安见她真的能帮上忙,心想先让她帮自己办出院吧!不然要等别人来接的话,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许常乐的母亲有长年背痛的毛病,父亲也在几年前中风,关于医院的各种事情,不论是入院手续、出院手续还是看顾行动不便的病人,她早就驾轻就熟,没一会儿就办好了一切手续,连计程车都叫好等在门外了。 厉弘安的脚还需要撑拐杖,许常乐将行李放入后车箱后,便小心翼翼地扶他进入计程车后座,动作非常细心流畅。许常乐在打工的时候,也曾经当过临时保母与看护,对她而言这都是小事,根本不算什么。 厉弘安见她似乎真的是来当看护的,也就不再反对,报出地址让司机开车。 厉弘安虽然富有,为人却仍简朴,住的地方不是世人口中的豪宅,只是一般的大厦,虽然也有门禁,却不至于森严。 许常乐看到他的房子时有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住x宝。」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不是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以为依你的身分,应该会住在更气派的地方……」许常乐以为厉弘安误会她看不起他住的地方,赶紧解释「其实我每次去豪宅工作时都很害怕,万一不小心打破个什么东西,把我卖了都还不起!」 「你工作很多年了?」厉弘安看她素着一张脸,穿着打扮比时下的国中生还朴素,本来还不确定她成年了没? 「对啊,满多年了。」许常乐不介意地道。 她拿着钥匙打开厉弘安家的门,习惯性地左右看了看。 一般人如果一进到别人家中就左右打量,是一件不礼貌的事,但对许常乐来说,这是她的工作习惯,每到一个新的业主家里,她都会先确定房子的格局,以便排定最适合的打扫动线。 厉弘安的家很普通,目测约三十坪上下、三房两厅。房子位在边间,采光良好,每个房间都有对外窗户与前后阳台。 看完格局,她又稍做确认了一下屋中积灰的状态。 看得出来是男人独居的房子,灰尘不多,大致上算得上整齐,可见得厉弘安的生活习惯应该很好。 「厉先生,请问你的卧房在哪里?」 厉弘安给她指了方向,让许常乐先把行李拿进去放好。 许常乐进房时看了一下,厉弘安的房间是一间套房,看来外面的浴室是另两间房共用。 她整理好行李之后,厉弘安便为她解说其余两个房间的用途「那边那间是客房,你这段时间可以睡在那里。后面那间是我的书房,里面可以不用打扫,我没叫你的时候也请不要进去。」 「是的,我理解了。」许常乐乖巧地应道。 她在「好媳妇」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各式各样的业主常会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要求,厉弘安这样的要求并不算过分。 「厨房在那边,其他的东西你都可以看情况使用。」 「好。请问厉先生平时三餐都几点开饭?」许常乐问。 「我平时习惯早上七点吃早餐,十二点午餐。晚餐一般在外面吃,如果要回来吃,我给你电话。」 「厉先生,你该不会想要去上班吧?」许常乐一听他说晚餐要在外面吃,不由得一楞。 「当然,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去上班了。」厉弘安说道。 「可是医生说你的骨头还没长好,最好还要休养一周。」许常乐提醒他。 「我会注意不要动到伤处。」 「不然……你可以在家里工作啊!」许常乐想了想建议道「我听说你们公司的工作也可以带回家做不是吗?你可以在你的书房里工作,我保证绝对不会发出任何噪音吵到你。」 厉弘安眉头一皱,「你一向都对雇主这样管东管西吗?」 他向来话不多,不习惯跟人这样闲话家常。 「抱歉。」许常乐知道有些业主不喜欢跟清洁员聊天,赶紧默默记下厉弘安的习惯。 厉弘安原本想告诉她,他只是不习惯与陌生人闲聊,转念一想又觉得算了,反正他已经打算手再好一点就让她离开,解释这么多也是多余,便转口说道「我要泡澡,你去准备一下。」 「泡澡吗?好,我马上去准备。」许常乐立即敬业地做笑应道。 她很快地就放好了热水,小心地试过水温,还放了泡澡剂。 「厉先生,可以沐浴了。」 「嗯。」 许常乐扶着厉弘安进入浴室,因为他的手上还打着石膏,只能由她动手帮他把上衣脱下。 「你不出去?」厉弘安见许常乐不止没有出去的打算,甚至还打算帮他脱裤子,不由得眉头一皱。 厉弘安知道自己的身价在不少人眼中称得上是金龟一只,认识他的女人或多或少都有人想要与他发展近一步开系,甚至表明希望被他包养的女人也不是没有,因此他在这方面向来小心。 他们公司有人是抱持着玩乐主义,仗着自己条件不错而游戏花丛,但厉弘安从来就不是这种人,他连夜店都不喜欢去,方邵威就说过他简直堪比百年前的女子还死守贞操。 厉弘安对这种讲法非常反感,他不泡夜店,跟他守不守贞操没有半点关系好吗?他不去夜店只是单纯不喜欢去。 第八章 比起去夜店玩,他更喜欢一个人在家里看书或是进国家音乐厅听音乐,更何况早睡早起身体好,他早睡有什么错? 结果方邵威听了之后直说他是老人家,未老先衰,厉弘安白了他一眼后干脆就不理他了。 「当然。虽然这件裤子有松紧带,但你应该没有办法自己脱吧?」许常乐指指他受伤的手脚道。 「咳咳……你不觉得……不太方便吗?」厉弘安咳了咳暗示她。 许常乐望着他的脸眨了眨眼,再眨了眨眼后才会意过来「我爸中风后我常帮他洗澡,工作的时候有时也会帮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家洗。你大可以放心,我没问题。」 厉弘安见她这么落落大方,心一横、牙一咬地认了! 「你脱吧!」厉弘安道。 她一个年轻女孩都不怕看了,难道他一个大男人会怕被看?厉弘安在心中暗自想着。 许常乐突然想到什么,先把马桶盖放下来,「你坐在上面,我帮你把裤子拉下来,这样比较好脱。」 她说着还拿了条毛巾递给他,「你会害羞的话就自己遮一下。」 「……」厉弘安突然觉得两人的反应应该要对调一下才对,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是他被调戏? 明明他才是男人啊! 【第四章】 许常乐花了一点时间小心翼翼地避开伤处,帮厉弘安把长裤脱下来,起身要扶他进浴缸时才突地脸上一红。 她在接这个工作时的确没有多想,只想到这个工作可以帮她省下一大笔赔偿费,但一抬头触及他年轻精健的男性裸身,这才意识到他不是她以前照顾过的病弱老人,他……他是个身强体壮的年轻男人!厉弘安并没有多刻意地锻练身体,但长期良好的生活习惯,让他保持了一身修长的好身材。 她低下头掩饰脸红,不敢多看他,小心地扶着他让他背对着自己坐进浴缸,没想到却因此看到了一幅美景——他的肩膀很宽,肌肉虽然不多但肌理鲜明,从肩、背、腰往下到臀部,拉出一条漂亮的线条…… 难怪人家会说男人的事业线在后面,他的背实在太漂亮了!特别是腰臀间的线条,连平时不怎么在意男人的她看了都觉得很性感。 许常乐不懂,他明明就是个坐办公室的白领,为什么臀部可以那么翘?扶着他坐下时,她鼻血都快喷出来了! 还好他的入浴剂是乳白色的,坐下去之后就看不清楚了,不然再看下去,她搞不好真的会喷鼻血。 「帮我洗一下头。」厉弘安说道。 「哦!好……」许常乐这才回过神来,「等我一下,我去拿东西。」 许常乐逃也似地冲出浴室,翻出一件简便雨衣套上,顺手拍拍脸颊,让脸上的热度稍征消退后才又回到浴室。 她先把他的头发打湿,找到洗发精倒了些在手上,轻轻揉开之后才开始帮他洗头。 厉弘安在医院住了几天,这几天都没能好好洗个澡,睡觉也总是睡不沉,现在被热水一泡,再加上许常乐洗头的技术真的很不错,精神放松之下顿时有些昏昏欲睡。 「厉先生小心!」 许常乐突地把他喊醒,厉弘安问「怎么了?」 「你刚才手差点掉进水里了。」许常乐指指他受伤的手。 虽然他的手已经用塑胶袋包了起来,洗澡淋浴不会弄湿,但若整个泡进水里还是难免会弄湿伤口。 「唔……谢谢。」 厉弘安用完好的右手抹了抹脸,不禁夸她「我被你按得都快睡着了,你头洗得很好。」 「我练过啊!」许常乐笑道。 她的手指穿过他的发丝,在头皮上轻轻按揉。厉弘安觉得压力在她的手指一揉一按间,都渐渐消失了。 许常乐本以为像他这样严肃的人,发丝应该也是刚硬的,没想到他的头发与她意料的不同,触感相当丰厚柔软。 「那时候还以为自己会走这行。」许常乐边揉边说。 她国中时曾在住家附近的美发院打工,当过半年的洗发小妹,连发廊的设计师都说她有天分。 「那为什么没有?」他不经意地接口。 「过敏啊!」许常乐有些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她原本有意朝美发这一行发展,哪知有天帮设计师调药水的时候才发觉,原来她对多样美发药品过敏!对她而言,在发廊工作就跟在毒药库工作一样危险,只好放弃从事美发的念头。 许常乐还记得有一次她只是不小心沾了一点在手上,整只手就肿了起来,客人还以为店家虐待她。 原本许常乐也很担心在「好媳妇」工作也会过敏,幸好她家老板比她更要求,坚持使用纯天然的清洁剂。 「唔……」厉弘安漫不经心地应着,还是敌不过睡魔。 「对了,我还做过……」为子怕他又不小心睡着,许常乐只好说着自己打工所发生的趣事给他听。 「你做过那么多工作?」厉弘安听了颇为惊讶。 明明看她一副学生样,连成年了没都无法肯定,居然打过那么多的工?实在不可思议。 「是不少。」许常乐笑道「还有哪里痒吗?」 「没有。」厉弘安不禁想问她「你从小就要工作,不能跟别人一样到处去玩,难道不觉得辛苦吗?」 他们公司之前谓的泡茶小妹做没多久就为了想要有时间跟男朋友约会而离职,对工作的事业心几乎等同于零。可他听她谈起工作,语气之中却都是欢乐的回忆。 「不会啊……要冲水了,你眼睛不要睁开哦!」许常乐让厉弘安把头靠在浴缸边缘。 可能是她有记忆以来就常常在帮忙做事,反而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怜或特殊的地方。 「而且辛不辛苦见仁见智吧?就看你怎么想啰!像我就觉得打工其实有很多很好玩的地方。每一个工作中我都可以学到不同的事,也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人,还满有趣的。」 常乐常乐,知足常乐——也不知是不是许家父母名字取得好,许常乐还真的很有知足常乐的精神,凡事总是往好处去看的多。 厉弘安闭着双眼静静地听着她说话,不由得心想这个小女生搞不好比他认为的还来得成熟。 洗过澡之后,厉弘安就待在书房看公文。虽然他受伤了,但至少看看公文之类的事还是办得到,许常乐就趁这个时候打扫房子。 房子几天没人住了,有一层自然的薄灰,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脏的地方,厨房水槽里连个没洗的杯子都没有。 许常乐清了房子一轮,发觉厉弘安的卫生习惯真的很不错! 这个人看完的杂志虽然不会一本一本整整齐齐地迭在一起,但至少都是散放在桌上;听过的cd有些会顺手就放在音箱上,但绝对都在播放器周围一公尺内。 许常乐以前工作的时候,曾经在厨房找到袜子、在阳台发现cd,跟那种人比起来,厉弘安简直是男性独居者的典范! 房子打扫的多了,许常乐也渐渐学会从一个屋子的状态去看主人的生活情况与性情。 第九章 厉弘安独居,没有同居人,也没有请钟点个人,他习惯自己打扫房子;他偶尔会下厨,不过做的应该都是下酒菜或简单点心,不是正餐。 她还发现他的碗盘、杯子使用过后会立即冲水洗起来,所以水槽没有杯子,但他几天才会清洗或是送洗衣服,所以洗衣娄里面还有几件未洗的衣物。 根据以上种种迹象看来,她判断厉弘安是个率性但绝对不随便的人,他不吹毛求疵,也有自己的要求与底限。 从许常乐长久与业主往来的经历看来,厉弘安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雇主。 想到这里,她暗自呼了口气。接下来他们得相处大半个月,如果业主不好伺候的话,那日子可就难过了。 将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衣服也分门别类地放入洗衣机清洗,许常乐趁厉弘安还在工作,跑到附近的超市采购了满满的食物与一些生活必备用品,再赶回厉家煮晚饭。 今晚的菜色一共三菜一汤,全都是有助于骨折伤口恢复的菜色。 量敲开的猪骨在大锅里以文火熬着,许常乐用网杓细细地将上面的浮沫捞掉。 这种骨头汤谁都会煮,却是最考验耐性,因为敲开的骨头很容易煮出杂质,要非常有耐心地一一捞掉。 厉弘安在书房里工作了一阵之后觉得口渴,喊了几声都没有人应声,这才想到他的房子为了听音乐特别加强过隔音,没办法之下,只能撑着拐杖自己出来倒水喝。 厉弘安来到厨房,许常乐正围着围裙背对着他在煮饭。 之前他觉得许常乐看起来像是未成年的小妹妹,没想到她的背影玲珑有致,居然比长相成熟。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站在他的厨房中,竟然有股很协调的温馨感受。 「啊!厉先生……」许常乐被他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怎么在这里?有什么事吗?」 「我来倒水,你在煮什么?」 「你脚不方便,要喝水跟我说就好了嘛!」许常乐倒了一杯水给他,「我在熬骨头汤。我妈说吃什么补什么,厉先生你喝最合适了。」 厉弘安走过去,见一口砂锅中放满了骨头,忍不住问她「怎么别人熬骨头汤都是乳白色,你的是透明的?」 「那是因为我是用小火熬,只要不盖锅盖的话就不会变白,但是营养不会比较差。」 「有差吗?」 许常乐解释道「这样喝起来会比较清爽,放凉了之后把油捞掉的话热量更低,减肥的人也很适合。」 「了解。不过,这样不会太大锅了吗?」厉弘安目测,这一锅汤少说够七、八个人喝,他们才两个人。 「这是纯骨头汤底,我打算放凉了用塑胶袋分装放在冷冻库备用。」许常乐指指放旁边的袋子。 一次熬多一点放在冷冻库不止可以省瓦斯,也可以省下下次煮饭的时间,这些都是许常乐进入「好媳妇」之后才学到的小技巧。 厉弘安点点头,突然在她身上闻到一股不同于食物的香味,「那是什么味道?」 她煮的饭菜太香了,他还没靠过来之前完全没闻到。那个味道很陌生,又好像在哪里闻过…… 他忍不住多嗅了两下。 「什么?」许常乐不懂。 「好像有什么凉凉的味道……」厉弘安又嗅了嗅,突然有股不好的预感。 他对那个东西不熟,所以不太确定是不是他以为的「那样」东西。 「啊!我刚被蚊子咬,擦了绿油精。怎么了吗?」 「你擦了绿油精?」厉弘安吓了一跳,连拐杖都没用,便狼狈地用单脚跳跳离她身边! 「厉先生你怎么了?你小心……」 许常乐还来不及提醒他,厉弘安就一把撞上了餐桌,整个人「碰」地一声跌在地上。 「厉先生!」许常乐赶忙要过去扶他,厉弘安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形象全失地大吼。 「你别过来!」 「厉先生……」她被他吓傻了。 「我……」厉弘安痛得直抽气,涨红了脸说道「别过来!我有非常严重的蚕豆症……」 蚕豆症是一种酵素缺乏所引起的疾病,好发于男性身上,患者除了不得食用蚕豆之外,对于樟脑、紫药水等物质亦会引起病症,症状轻征者与常人无明显异状,病状严重者则有性命危险。 很不幸的,厉弘安是最严重的那一种类型——绿油精是一种家庭常备用药,对头昏、恶心、想吐、蚊虫咬伤等多样症状皆适用,但非常不巧的,它含有樟脑成分……「厉先生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你……你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许常乐红着眼、抽着气,不断地道歉。 因为蚕豆症在台湾的发生率高达百分之三,「好媳妇」还特别请人来教导过员工关于蚕豆症的注意事项。公司在接洽新业主时都会让业主填写一张资料表,来确定业主的病史,因为厉弘安不是经正式程序接下的业主,许常乐才会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蚕豆症病症严重的患者,有可能因为闻到樟脑而血溶,引起贫血、休克甚至死亡——一想到这里,许常乐担心得都快哭出来了! 「不用了。」厉弘安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右手捂着脸不愿见人。 公司同事都知道他有严重的蚕豆症,他下班后也不喜欢往外跑,这些年下来他都快忘记有这回事了。 「真的不用吗?你不是很不舒服吗?」许常乐站在客厅另一端担心地问。即使她一听到厉弘安有蚕豆症,就立即跑去冲水将身上的绿油精冲掉,还是不敢靠近他。 「我不是因为那个不舒服。」 「那是摔痛伤口了吗?」 「不……」他只是觉得去脸! 一想到自己居然发出那么大声的尖叫,厉弘安就恨不得一头撞在豆腐上自杀。 「那是……」 厉弘安深吸了一口气,「我只是很久没有这么「惊恐」过了。」 真的不能怪他反应这么大,他小时候真的有几次因为严重的血溶差点死掉,导致现在都还有阴影抹不去…… 厉弘安真的觉得,他对蚕豆症过敏原的反应就跟女人对蟑螂差不多! 刚刚那件事对他而盲,就像是被一只身长七公分,又油又亮又黑又肥的飞强直扑脸上! 虽不致命,但会引起极度惊恐的心理反应。 「厉先生,你真的没有摔到伤口吗?还是有哪里痛?」 经许常乐这么一提醒,厉弘安才注意到他刚才太惊恐了反而不觉得痛,现在才觉得刚才摔倒的地方与腰正在抽痛着。 「我好像……扭到腰了。」 伸手膜了腰际一把,一阵刺痛从脊椎一路痛到后脑上,厉弘安痛得闷哼一声,不得不承认,他真的闪到腰了! 「什么?我马上叫救护车!」 在救护车的呜呜声中,下午才刚出院的厉弘安,不到六个小时又进了医院,还是他数个小时前刚踏出来的那一间…… 「呜哇哈哈哈哈哈……」 厉弘安再次入院的隔天,方邵威来探病,听许常乐说完昨天发生的事后,他笑得很没形象。 第十章 「够了吗?」厉弘安泠冷地道。 有很多时候他只是不想计较,并不代表他真的完全不介意——特别是面对一个拥有比漫画火影忍者里的白目美少年宁次更白的白目男。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许常乐说着又红了眼眶。 虽然她不是故意的,但害雇主再次进医院也是不争的事实,怎么说都有责任。 「那以身相许好了。」方邵威轻佻地道。 「方、邵、威!」厉弘安瞪了他一眼。 许常乐只是一个小女孩,看得出来为人很单纯,厉弘安很不喜欢方邵威把跟女人调情打闹的话拿来逗她。 厉弘安知道方邵威这个人就是嘴贱,看到长得不错的女孩子就喜欢嘴上占一点便宜,可别人怎么会知道他的个性? 瞧,许常乐整张脸都涨红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那人就是嘴贱,你不要理他。」厉弘安安慰许常乐,泠冷地揭穿好友的真面目,「放心,他向来有色无胆。」 厉弘安到现在都还记得大学时他们一群好友到夜店去玩,方邵威老练地跟一个大约二十八、九岁,辣到不行的大姊调情,调到他们一群人脸都红了。 之后方邵威独自去上洗手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满脸惊恐地连拉炼都没拉就狼狈地提着裤腰冲出来。事后他们逼问了半天,方邵威才说刚才那个大姊居然闯进男厕把他往隔间拉,还好女人的力气终究没有男人大,他才得以逃出生天。 他们一群朋友听完笑得要死,这才知道原来看似最风流浪荡的方邵威,其实是个纯情处男。 方邵威一见厉弘安提起这件事,立即涨红脸大骂「闭嘴!」 厉弘安冷冷地指向大门,方邵威立刻垂头丧气地离开。 这群好朋友从来没有揭穿方邵威,不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而是因为这件事可以拿来威胁他。 他们没有明言规定,不过众人都很有默契,这是对付方邵威的绝招,而且不能太常用,太常用就不叫绝招了。 方邵威离开后,两人陷入一片尴尬的沉默。 「嗯……那个……厉先生你饿不饿?」说起来他们还没吃晚餐呢! 「等一下护士会送餐来,我吃那个就行了。」厉弘安看看时钟,知道再二十分钟左右就会开始送餐了。 「那……有什么要我去做的吗?」 「医生说我明天就可以出院,你明天再过来吧!」 「好……」许常乐低着头,有些失落地往外走。 厉弘安看着她落寞的背影,知道她应该是误会了。「那个……」 「是。」许常乐立即转身、立正。 「我没有生气。」 「咦?」 「我没有生气。」厉弘安再次强调,他推推脸上的眼镜,「我……似乎很容易被误会。」 厉弘安的外形偏冷漠,平时脸上表情不多,从小就时常被人误会。他向来不擅解释,原本也是想让她自己发现,但见她失落的样子,一时心软就忍不住向她解释了。 「总而言之,我没有生气。」 厉弘安左思右想,最后只能以这一句话总结。 这个人是……在安慰她吗? 「嗯!」许常乐望着厉弘安端正刚毅的脸庞,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能懂这个人。她重重点了一下头,微笑道。「我知道了,谢谢你。」 【第五章】 厉弘安这一次只是轻微的扭伤,只住一个晚上就可以出院,一样是许常乐来接他。 一踏进家门,厉弘安就觉得家里与平常不一样,窗明几净不说,空气中还散发着一股香气。 「煮了什么?」 「我听方先生说你喜欢吃红烧鱼跟卤猪脚,正好你受伤了要补充蛋白质。不过吃太油也不好,所以做了白灼猪脚。」许常乐扶着他在餐桌前坐下,手脚俐落地添了一碗饭给他。 厉弘安看看桌上的菜色,幸好除了红烧鱼与白灼猪脚外,她还煮了一道青菜与一道番茄炒蛋。 这四菜一汤虽只是家常菜,每一道看起来都很可口。厉弘安也觉得这样比较好,他可不想在家吃饭还要吃馆子菜。 他这个人平时很居家,会上馆子吃饭都是在谈生意,要是叫他在家也那样吃,他早晚会得胃病。 厉弘安夹起一口白灼猪脚放入口中,只沾了一点酱油膏的猪脚软滑有弹性,也不知她是怎么煮的,居然没有半点腥味。 「拿碗过来一起吃吧!」 「不用了,我等一下再吃就好。」许常乐一讲完,肚子就发出一阵咕噜声。 她涨红了脸,厉弘安倒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看见,只说「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其实……是我们的员工守则有规定……」许常乐不好意思地道。 有时候雇主是觉得寂寞、有时则是「客气」,并不是真的要跟他们一起吃;不论是哪一种,曾美琴都觉得员工有必要与雇主保持一点距离,才会在员工守则上明言规定不许与雇主一同用餐。 「我这里没那么多规矩。」厉弘安又夹了一口鱼,鱼肉外酥内软,非常鲜香好下饭。 「可是……」 「我不会告诉你老板。」厉弘安想想又道「接下来我们会同住半个月以上,你这样会影响我食欲。」 「是。」他都这么说了,她要是再推辞未免太伤人。 许常乐端了一碗饭坐在厉弘安对面,突然觉得这位厉先生……说不定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以后他若是跟你说什么,你听听就好,不用当真。」厉弘安提醒她。 「谁?」 「方邵威。」 外人常会弄不清楚方邵威哪句话是认真的、哪句话是开玩笑,要是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认真,那就会像网路上讲的一样——认真你就输了! 她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你不喜欢吃红烧鱼?」 「我不挑食。」厉弘安没有正面回答。 许常乐听懂了。本以为可以煮几道他爱吃的菜补偿她的无心之过,哪知又是一场空,她难过地低下头。 厉弘安不是喜欢在餐桌上聊天的人,两人沉默地吃完饭,许常乐静静地收拾桌面。 许常乐很单纯、直白,喜怒哀乐都很清楚地放在脸上。厉弘安虽然跟她相处没多久,也觉得她很好懂。 「你……」见她失落的模样,厉弘安略显迟疑地问道「会做奶冻卷吗?」 反正她已经知道他爱吃布丁了,再让她知道他爱吃甜食也没什么差。 许常乐瞬间双眼放光,精神都来了。 她肯定地点头,「会。」 厉弘安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很可爱啊! 午餐过后,厉弘安重新赶起住院这段时间累积的文件。为了方使他有事可以喊她,书房的门就干脆开着。 厉弘安每次盯着萤幕觉得疲倦时,一抬起头就可以看到许常乐的身影。 他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很有经验的管家,她的动作非常轻灵流畅,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看她做家事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急躁琐碎,而且几乎是一点声音都没有的安静。 第十一章 像现在,他一抬头就见她正坐在沙发上折衣服,她折衣服的速度极快,没几秒就可以折好一件衣服,动作中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从容。 厉弘安恍然间有种「家」的感觉。他低下头抓抓头发,试图把这种错觉抛出脑外。 不过说来还真的挺像的,有一个女人煮着热腾腾的饭菜等他回家,在沙发上帮他折衣服…… 如果能再加一句「你回来啦」跟一个孩子,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家庭了……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厉弘安又摸摸脸要自己别再想了。 许常乐只是来他家帮佣兼照顾他这个伤息而己,又那么年轻,他怎么能对她有其他的想法? 厉弘安再次把注意力放回电脑上,而且这次他特别克制自己不要去看她。不知过了多久,许常乐轻轻敲门提醒他。 「厉先生,吃晚饭了。」 「嗯!」厉弘安应了一声来到餐桌前,许常乐帮他添了一碗饭,却没有添她自己的。 「厉先生你吃完放桌上就可以了,我晚上回来再收。」许常乐边说边解开身上的围裙。 「你……不吃?」 厉弘安原本是想问她要去哪?但又想到许常乐只是他的帮佣,又不是他的谁,怕自己表现得太亲密便改口。 「公司派了车子来接我,我做了饭团可以在路上吃。」 「你还要去工作?」厉弘安有点错愕。 洗衣、煮饭、换灯泡……他亲眼看她工作了一整个下午都没有休息,再看家里干净的程度与一桌饭菜,她今天应该都没时间休息才对,怎么晚上还要去工作? 很多人都以为家庭主妇的工作没什么,其实若是认真做的话,一整天的家务做下来是可以累死人的。 「没办法,人手真的不够。我临时调班已经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麻烦了,不多少帮一点忙说不过去。」许常乐抱歉地道「我保证会把公司的工作者安排到夜间,尽量不耽误到这边的工作。」 我不是担心你误工,我是…… 厉弘安本想告诉她,他只是走路不太方便,并不是一定要有人贴身照顾,看着她的笑脸,却如鲠在喉说不出口。 「你不累?」厉弘安问出口时竟有些心疼。 「你放心,我这个人没什么好夸耀的,就是体力还满不错的。我快迟到了,我先走了。」许常乐背上包包,一手抓起饭团,走前还不忘提醒,「我切了水果放在冰箱,你吃完饭要记得吃。」 厉弘安看着面前香喷喷的饭菜,突然没了食欲。 他以前认识的女孩子在她这个年纪,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大学里面念书,就算是打工,也没人把自己弄得这么累,像她这样的女孩,他还真的没见过。 厉弘安夹起一口四季豆炒蘑菇,在口中嚼着,四季豆很青脆、蘑菇很香,可是好像没有她吃饭时幸福地眯起眼睛的表情来得下饭。 厉弘安一个人孤单地吃着那桌美味的饭菜,如果是一个人吃便当还不觉得孤单,也不知为什么,换成了一桌美味的家常菜后,却反而显得寂寞。 因为明明是「家常」菜,却少了可以一起吃的人吗? 厉弘安虽然是个老古板,倒不是一个笨蛋,他隐约知道那个梳着马尾的女孩,无意间、莫名地敲开了他心中一点什么…… 鲜绿的四季豆在他嘴里一口一口,不断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嗯……就是那个什么。 许常乐在厉弘安家帮佣,不知不觉就过了一星期,这个星期厉弘安过得说有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他生活习惯良好,每天早上不用人叫也不用闹钟,生理时钟会让他在六点五十准时起床。简单梳洗过后来到餐厅,桌上必定放着刚做好的热呼呼早餐。 吃过早餐,许常乐会帮他提公事包与使当,送他到一楼搭车。中午他打开便当,饭盒里永远都是即使微波过后依然营养美昧的菜色。 家里随时窗明几净,棉被有晒过的香气,有时候他在公司突然想要吃点什么,只要一通电话打回家,晚上那道菜就会出现在餐桌上。 除此之外,最让厉弘安满意的是许常乐真的很会做甜点,奶冻卷、布朗尼、焦糖布丁……味道不比一些名店卖的差,甜度口感也都可以指定。 他不是个话多的人,却不讨厌与她闲聊,虽然几乎都是她在讲,他只有少少应几句,两人间的气氛倒是不差。 这些天他吃得好、睡得饱,又不用处理杂务,上班特别有效率,每天都可以准时下班回家吃点心。 有时候厉弘安会忍不住想,如果知道请个管家可以让生活变得这么轻松,他老早就请了。 这天厉弘安提早完成工作,决定早点回家吃点心。 离开时同事见他提早走都瞪大眼睛,要知道「全能创意」虽然没有所谓的上下班时间,可厉弘安每天到达与离开公司的时间向来规律到可以当时钟用,这还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早退」。 回到住家楼下,厉弘安觉得自己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就没有麻烦许常乐下来帮他提公事包,自行搭电梯上楼。 一进门,厉弘安就闻到一股香味,他嗅了两下就知道是柠檬磅蛋糕的味道。正想要叫许常乐切一片来品尝,就见她睡倒在沙发上。 许常乐躺在沙发上睡得极熟,手中还抓着一只笔,桌上散放着数学课本、参考书与笔记本。 厉弘安从来不知道她白天在自己家打工、晚上眼「好媳妇」的员工一起去打扫,居然还要抽出时间来念书,难怪她的眼下有着两圈深深的黑眼圈。 厉弘安想着,心里突地有些难受。 看她睡得熟,厉弘安不忍心叫她起来,干脆将所有杂物都放在沙发上,单脚跳跳跳地跳进厨房自己切一块蛋糕,再一路跳跳跳地跳回客厅。 他坐在沙发上用叉子切了一口蛋糕放入口中,香醇的奶油口感让他微微眯起眼睛。 嗯,是磅蛋糕没错,不过有做一点改良,她依照他的口味稍稍减低了甜度,并增加了蛋黄的用量,让味道变得醇厚,烤好后涂上了用柑橘皮煮出来的糖水,增添香气的同时,也让蛋糕吃起来较为湿润。 磅蛋糕是所有蛋糕中最简单的一种,但可以做得如此绵细可口,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厉弘安嚼着蛋糕,期待它明天的味道,视线自然地移到许常乐脸上。 她很年轻,不施脂粉的脸上透着青涩还有为生活奔波的疲惫,同时也有着年轻人挣扎向上的活力。 她不是草莓,她是野草! 厉弘安觉得她身上有股很特别的气息,好像不论现实怎么打压她,她都会向着阳光抬头挺胸,就像一朵迎风而立、朝着太阳展开笑容的向日葵。 也许她不是能让人惊艳的大美人,可厉弘安也察觉到自己很喜欢她的笑容,每天回家都能见到她笑咪咪地站在家里,他就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甚至觉得就这么看一辈子也不错。 第十二章 这代表什么? 厉弘安是个内向的人,有时还显得有点孤僻,但他不是笨蛋,他很清楚这些细小的征兆所代表的意义——他对这个女孩动了心,现在只差要不要放任这份感情发展下去。 他的脚没有伤得很重,上次回诊的时候医生就说再一星期就能拆石膏。这件事就到时候再说吧!厉弘安心想。 「嗯……厉先生你回来啦?」 「嗯!」他已经很习惯地道「我回来了。」 「啊!对不起,我马上去做饭。」许常乐迷迷糊糊地醒来,还以为自己睡过头,跳起来急着要去做饭。 「不急。」厉弘安喊住她,「是我早回来了。」 「哦,这样啊……」许常乐看到盘子里还没吃完的蛋糕。 「怎么,你想吃?」 「我做了布丁放在冰箱里,那是明天要吃的。」她解释道。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磅蛋糕要冰过隔一天才会好吃,她相信他不会不知道这种基本常识。 「没关系,这样也很好吃。」厉弘安切了一块蛋糕放进嘴里,「你还在念书,夜校?」 「没有,我是想考学历鉴定。」许常乐尴尬地笑笑。 她的工作那么忙,根本没有时间好好念书,就算她把单字抄在手臂上边工作边背,尽可能利用零碎时间准备也念不完,反倒是来他家帮佣之后,总算才能在工作完之后抽点时间专心念书。 「大学?」他问。 「高中。」她答。 她家中遭逢变故休学时,高中才念了一半,连拿同等学历都不行,只能考学力鉴定。 厉弘安没有对许常乐高中没毕业这件事做出惊讶的表情,只问她「数学有没有不会的?我可以教你。」 「那怎么好意思……」许常乐手足无措地道「现在是我工作时间,我拿来念书就已经很过分了,怎么能再麻烦厉先生?」 厉弘安反问她「你有为了念书耽误工作吗?」 「当然没有!」许常乐赶紧解释,「我都是工作做完之后才念书,绝对没有耽误工作。」 「那不就好了?」 「什么?」 「我不介意员工利用工作余暇进修,能把工作做好做完,就算每天只花了十分钟工作也没关系,那代表员工工作能力强。剩下的时间要进修还是要玩,都是他们的自由。」厉弘安边吃着蛋糕边说道。 当初他们成立「全能创意」,抱持的就是这样的想法。别的公司老板喜欢把员工绑在公司不同,他们喜欢「有能力」的人;至于有没有进公司、几点进公司……他们并不是那么在意。 厉弘安是个一板一眼的人,虽然他喜欢有纪律的生活,但他完全赞同这个想法。 「真……真的可以吗?」许常乐不敢置信地问。 她在学时的成绩不错,唯独数学真的不行,每次考试都会被数学拖累。现在准备同等学历考试也是只有数学有看没有懂,如果有人可以教她的话就真的再好不过了。 「高中数学对我应该不难,不会麻烦。」厉弘安吞下最后一口蛋糕,「当作是感谢你的好手艺。」 「谢谢。」许常乐开心得眯起眼睛,「厉先生你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方的雇主了。」 她的笑容很可爱,让他心脏快了两拍,就是「雇主」这两个字有点刺耳。 厉弘安掏掏耳朵,「哪里不会?」 许常乐赶紧翻开课本,找出自己算到睡着前正在解的题目。「这一题,我想了好久都看不懂。」 「这题不难。」厉弘安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问题出在哪了,「你用错公式了,这题不该用这个公式。」 厉弘安先用正确的公式解了一次给她看,再从课本里面挑出几题同型的题目让她试解。许常乐对数学真的很不熟练,等她把那几题都解开时,早已过了吃晚饭的时间。 「啊,好晚了。抱歉,我去买便当吧!厉先生你想吃什么?」许常乐收起课本歉然地道。 「不用麻烦,煮两碗面吧!」 她来之前他为了方便,在家里囤积了好几箱的快煮面,自从她来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现在应该还有不少才对。 「那怎么可以?你在养伤口,要吃健康一点的食物。」 「那就多加点青菜与鸡蛋也一样。」 厉弘安是雇主,许常乐自然得照着他的意思做,最后她为他煮的那碗面里放了大把青菜、大量肉丝,还打了两颗鸡蛋。 「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小心翼翼。」厉弘安捧着碗说道。 「什么?」许常乐坐在他的对面,也捧着一个碗。 「虽然我雇用了你,但你可以不用这么小心翼翼,我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来的,没有那么多规距。」厉弘安吃着面,觉得她手艺真的没话说。明明是一样的面,为什么她煮起来就是比较好吃? 「是……是吗?」 「嗯!」厉弘安喝口汤,「叫我名字吧!就像普通朋友那样。老是被叫厉先生怪不舒服的,好像还在上班。」 许常乐听他这么说心想也是,而且很多雇主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习惯,厉弘安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许常乐之前曾经服务过一户人家,那家的业主居然要求清洁人员离开时要接受搜身,她也都接受了。 没办法,谁教那个业主愿意多付五百块。 也许别人会觉得为了五百块接受搜身很没有尊严,但对真正的穷人而盲,搜个身就可以拿到五百块真的很划算。 五百块是他们一家三口三天的饭钱啊!要是有人爱讲就给他们讲,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批评她没节操? 许常乐想都没想、便道「嗯,我知道了……弘安。」 厉弘安原本只想让她不要那么生疏,没想到她只是喊了他的名字,就让他心头一窍。 许常乐低头吃着面,厉弘安不着痕迹地望了她一眼。 很好,他这次应该是真的彻底沦陷了。 【第六章】 为了避免排队的麻烦,厉弘安挑了平常日回医院复诊,医生只稍微诊查便知道他受到很妥善的照料,手上脚上的伤都已经痊愈。 「这样就可以了吗?医生。」 「嗯,这样就可以了,你复原得很好。」医生一面打病历一面交代,「虽然你伤得不是很严重,该做的复健还是要记得。」 「好。」 「恭喜你。」许常乐诚心地道。 她是真心对于害厉弘安受伤这件事感到很抱歉,现在见他痊愈,总算是放下一颗心了。 厉弘安知道她是真的担心自己,不禁对她微微一笑。 医生又让护士说明了一下复健该怎么做,两人才领药离去。 两人搭计程车回家,许常乐去做饭,厉弘安在书房工作时依然没有关上书房的门。 明明从书房无法看到厨房的全貌,她的身影总是很偶尔才出现一下下,但就这么开着房门,听着食材入锅的爆炒声,就令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心感。 「吃饭啰!」 「来了。」他将电脑阖上,桌上已经放满四菜一汤,都只是简单的家常菜色,样样看起来都很可口。 第十三章 她盛好两碗饭放在两人面前,另外装了一个便当盒,将菜一样样夹到里面放,那是他明天中午的使当。 厉弘安等到许常乐把便当装好之后才两人一起开动,白饭一入口就传来熟悉的香气,没想到才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他就已经习惯她做菜的口味。 她煮的白饭粒粒分明又不过硬,色泽晶莹、口感弹牙,跟一般外面简餐店卖的便当完全不同。 「这饭……很好吃。」 厉弘安很少在饭桌上开口,许常乐听到时还顿了一下。她笑道「我妈说煮饭的时候要加一小匙沙拉油,饭吃起来比较q弹。」 厉弘安眼中带着淡淡笑意,温柔地听着她述说。 他原本就是个居家型的男人,对于她时不时地说些家事小技巧也不觉无聊。也就因为他这种能广纳各种才能的个性,才能在充满「怪咖」的公司中成为调节剂。 「为了庆祝你康复,我做了提拉米苏。等一下吃完晚饭就来吃吧!」 「嗯!」厉弘安嚼着饭菜,「我要喝奶茶。」 「好。」 两人吃完晚饭,厉弘安照例坐在客厅n,许常乐将餐桌收拾好之后开始冲奶茶。 首先是将茶叶放入壶中冲入热水,同时以小锅子温热牛奶,待牛奶升到足够的温度时再将牛奶也冲入壶中,放入一小撮盐提味,最后以小滤网滤掉茶叶。 厉弘安喜欢吃甜食却不喜欢太甜的食物,所以他的奶茶只放一颗方糖就够了。 许常乐将奶茶与冰凉的提拉米苏一起端上桌,让厉弘安可以边看新闻边享用。 厉弘安端起茶杯轻吸一口奶茶,双眼虽是盯着电视,心思却完全不在上面。为什么会喜欢她呢? 厉弘安向来是个冷静的人,做什么事之前总是会先系统性地分析所得情报。如果以客观的角度来看许常乐,的确是年轻、长得也不错,但比她更年轻漂亮的女生更多。 许常乐擅长做菜,也擅长做点心,可手艺也不是最顶尖的;他喜欢她的细心体贴,不过偶尔她也会犯点小迷糊。 别的不说,光是他认识的女人里面,条件比她好的人少说就有四、五个,那……为什么是她呢? 从理性的角度逻辑性地分析,答案是——无解。 「弘安,恭喜你康复,依照约定,我的工作就到今天结束。你是一个很好的雇主,很高兴这几天能为您服务。」 厉弘安将视线由电视转到她脸上,再转到她的行李上,然后再转回她脸上。「那个……」 「是。」 「我需要一位管家,你愿意继续为我工作吗?」厉弘安问。 既然答不出来,那就一定是爱! 厉弘安是个很讲求理智与逻辑的人,但他也清楚爱情是没有理智可言的一件事。如果非要把所有条件都加在一起,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人交往,那不是爱,而是买卖。 爱情是没有逻辑、不能比较的事,所以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她很好,能让自己无法百分之百保持冷静…… 很好! 不过有些事情得慢慢来,若是一下子就向她告白,一定会吓到她的! 「我很乐意。」许常乐喜出望外地说道。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厉弘安都是一个很棒的雇主,他的要求都很合理,对待帮佣的态度也很客气。 「那……」他看向她的行李。 「呃……我先回家了。雇用的事你可能要跟公司那边正式签个约。」 「不能直接续约吗?」他仍是盯着那个包,好像他跟那个包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这……两个人一起住似乎还是……」许常乐微微移开视线。 一开始她真的只把他当病人,一心只想以照顾他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可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年轻健壮的男人。 虽然从头到尾也就帮他洗过那次头,他那一身好身材还是让她受到不小的冲击,到现在闭上眼睛都还能回想起来。 不不不,别再想了!你怎么可以意淫自己的雇主?她得有点职业道德啊!许常乐在心中骂自己。 「这样啊……」厉弘安想想也对,他们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之前还可以说是因为他行动不方便,现在痊愈了还一起住的话,似乎总有点不恰当。 虽说现在男女同居已经不是什么大新闻了,可他们连男女朋友都不是,如果被人知道了,他身为男人还没什么关系,她一个年轻女孩不知道会被人讲成什么样子?既然他对她是认真的,说什么也该为她着想。厉弘安心想。 「我了解了,之后工作时间我再跟你公司那边说。」厉弘安想了一下又补充,「数学有不懂的话,一样可以来问我。物理跟商管类我也懂一点,如果有需要的话都可以拿来。」 厉弘安教了许常乐两、三次,对她的程度有一定了解。她对数学的理解度实在不能算好,但胜在有耐心,同样类型的题目一算就是两个小时,重复做到解题速度堪比公立学校的学生。 如果她拿功课来问他的话,少说得多待一、两个小时,他就可以与她再多相处一会儿。 他的目的说实在的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只是想让她早点习惯他、习惯这个家。就算是温水煮青蛙,她愈是习惯、愈是依赖他,他成功追到她的机率就愈大。 厉弘安进一步想,虽然住在一起是说不过去的,但若偶尔住个一、两晚应该不会有太大关系,这里虽然不比豪宅门禁森严,住户管制还是有在做,不至于出什么大乱子。 「真……真的吗?你真是大好人!」许常乐喜出望外,完全没有发觉自己已经成为别人觊觎的目标。 来帮佣居然还附家教,天底下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更不用说她还发现厉弘安为了她调整了教法,虽然次数不多,她每次上课都能发觉他的说法更容易理解了。 虽然目的不同,但最后的结果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是增加两人相处的时数,于是两个各怀心思的人很快地就达成协议。 厉弘安看似不动声色,隔天立即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第一当然是先与曾美琴谈好许常乐工作的时间。 两人说好,接下来许常乐固定每天下午到他家帮佣两小时,内容包括洗衣、打扫与做晚饭,她会同时准备好隔天的早餐与中午的使当,到时候他只要做波加热就能吃,收费以月薪计算。 厉弘安只有一个人住,衣服的量很少,基本上可以一星期洗一次,同时他的卫生习惯很好,所谓的打扫也就是简单地挥挥灰尘、吸吸地,再加上煮菜也绝对花不到两个钟头,因此许常乐看到这份合约的时候还真为他不值。 许常乐劝厉弘安可以改成一周一次四小时或一周两次四小时的约,对他来说会比较划算,厉弘安借口说他不想吃微波加热的晚饭,坚持维持原本的合约条件,其实真正的目的只有他最清楚。 第十四章 接着他又把考试科目的用书全买回来,详读了一遍。 书上的东西虽然有部分变动,好歹都是年轻时学过的东西,要再捡回来倒也没有多难,更何况他还有雄性生物求偶的爆发力,于是没多久他就已经背起大半,还制订了教学计划表。 很多大学生打工的时候都做过家教,厉弘安也不例外,备课之类的事情倒是难不倒他,更何况她也不是要冲高分,只是「及格」罢了。 不动声色地处理好这些「行前工作」,墙上指针指向下班时间,厉弘安连续第二十四天准时下班。 带着期待的心情回到家,一开门就有熟悉的饭菜香。厉弘安唇角微微提起,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 今天的主菜是咕噜肉——昨天晚上电影台重播旧片《满汉全席》,他随口说了一句看起来挺好吃的,不料她今天就做了上桌。 不过也不算太意外,比起其他菜色需要的材料与刀工,咕噜肉的确是最平易近人的菜色,她会选这道算是人之常情。 到书房放下公事包,厉弘安走进厨房,正好看到许常乐正在盛盘。他上前接过,「我来!」 许常乐见他回来也不意外,他总是差不多在这时间到家。她将盘子交给他,微笑道「你回来啦?我再烫个秋葵就可以开饭了。」 厉弘安很喜欢每天回家时她都会微笑地说「你回来啦」,每次只要看到她的笑容,就觉得一整天的辛劳都不翼而飞,但她今天的笑容有一点不一样。 她的笑容,好像有点僵硬、有点勉强。 如果今天他不是对她有好感,应该是没有办法察觉这么细微的改变,可偏偏心上人的一举一动,总是会在有情人眼中被无限放大。 他没有立即询问她,只是先不动声色地观察。她很快就准备好晚餐,两人面对面地坐着用餐。 这也是他的要求,借口说一个人吃饭没有味道,邀她一块吃晚饭。原本许常乐颇为犹豫,但见厉弘安提出要求时一脸正经,况且两人也不是没有一起吃过饭,还是答应了他的提议。更重要的是,饭菜钱都是他出的,她不在家吃,还可以省下一顿饭的钱。 她有心事,虽然不太明显,细看还是看得出来眼眶还微微红着。晚饭时厉弘安想了一下,还是不要太唐突,使拐着弯问她「最近功课复习得怎么样了?还顺利吗?」 她正在准备考试,问她这个问题最保险。 「还好,勉勉强强都在进度内。」许常乐道。 「嗯。」厉弘安轻应一声,状似不经意地道「上次你问我的那题数学,我想到一个新的解法应该会比较好懂。等一下吃完饭来算吧!」 「今天……我想要早一点回家。」许常乐支支吾吾地道。 「怎么了吗?」厉弘安随口问。 「我今天状态不太好,怕是听不下课会浪费你时间。」 「你考试快到了,这样对考试很不好。」厉弘安先稍微吓吓她,又道「这样吧,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商量。」 「不……也没什么。」许常乐小小声道。 「我一路念书上来参加过不少考试,对考试这种事多少有一些了解。情绪不佳对考试一定有不良影响,每次班上总是会有那么一、两个同学,实力明明不错却因此落榜。」厉弘安一脸严肃地劝她,「有心事还是早点解决比较好。」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许常乐本身就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哪想得到他是在探她的话。 「压力是会累积的,一点一点压到最后,我也不一定能帮得上忙。」明明就是在恐吓人,他偏偏能把话说得轻描带写。 「这……」许常乐怎么可能说得过他,几句话就被他说得动摇。 厉弘安不语,只是盯着她。 她低下头扒饭,避开他的视线,「我收到高中时期的班长寄来的信,说是要开同学会。」 「同学会?」 「嗯。」许常乐点头,又补充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寄给我,我明明念不到一半就休学了……」 「你想去?」 「也……没有很想。」许常乐口是心非地道。 她明明才二十出头,就已经背负家中生计多年,心态上早就没有同年女孩的天真浪漫,可是看到要办同学会的邀请函,还是会有点动心。 她并不是要抱怨什么,为家人承受这些她心甘情愿,可现实生活的压力教她难以呼吸,她只是想要去看一看罢了。 「少女」这个词离她好像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现在唯一还能让她稍稍想起自己那短得可怜的「少女时光」的事情真的不多了。 更何况,高中还有她暗恋的初恋,就算从没跟他好好说句话,就算如今早就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还是会想要见一面。 「想去的话就去啊,请一天假没关系,我可以自理。」 「不,我……」许常乐吞吞吐吐地道「我还是不要去好了。」 「为什么?」她明明就想去不是吗?为什么又不去?厉弘安不能理解。 「我……我没有合适的衣服。」许常乐头低得都要埋进饭碗里了。 她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买过新衣服了,她平时上班穿的是制服,日常生活就靠表姊与邻居姊姊汰的旧衣过活,除此之外她真的没有别的衣服可以穿。 也不是说她想要穿多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同学会,只是总不能穿得像个阿桑一样吧? 「我有一个朋友在开服装店。」厉弘安依旧面不改色地道「他人很好,跟他借件衣服穿一个晚上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说要送她衣服的话,依她的个性应该不会接受就算她勉强接受了,这么做也太伤她的自尊心,不如告诉她可以用借的。 「还是不要好了,我怕不小心弄脏的话就不好了。」许常乐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不好,更何况……「就算没弄脏,衣服只要穿过就会有痕迹。」 就算厉弘安不是一个奢侈的人,她也看得出来他穿的衣服、用的物品品质都很好,如果他朋友卖的都是这种品质的衣服,那她还是不要冒险了。 「这你不用担心,他开的是二手衣物的店,本来就有穿过的痕迹。」所谓说谎不打草稿就是厉弘安这种人,他续道「大不了你回来之后帮他重新洗过熨好,弄得跟原本一样就行。」 「真的可以吗?」许常乐又惊又喜,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会落在她的身上。 「没有什么不可以,反正他那间店里的衣服本来就是二手的。」 厉弘安平时一派正经,不代表他不会说谎,他不止会胡扯瞎扯,还能说得面不改色。 至于所谓开二手衣物店的友人……管他的,总是会有办法。 「谢谢你,弘安,你真是我的贵人。」许常乐感激地道。她总觉得她这辈子自从遇上他之后,好像稍稍有点变得比较幸运。 「这没什么。」厉弘安继续劝她「以后有什么事不要放在心里,都可以跟我商量。」 「嗯,谢谢。」许常乐开心地道。 第十五章 许常乐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虽然单纯,但她并没有天真到什么都不懂。如果没有这些日子的相处,让她根深蒂固地认为厉弘安是正人君子、更是大好人,也许她还会发觉这人立意不纯,只可惜此刻天时、地利、人和都站在他这一边,是以她完全没有发觉,他的背后悄悄地露出了三角形的尾巴。 他这种人与这种行为,在一般人常识里有一个专用名词兼形容词,简称——腹黑。 【第七章】 厉弘安打听了同学会的日期与地点,在同学会的前一天亲自载许常乐到「朋友间的二手服装店」里借衣服。 一踏进店里,许常乐就稍稍安心了一点。这间店里除了衣服之外,还兼卖包包,架上除了有价位超过六位数的 chanel,也有万元以下的「亲民」款coach,多少减轻了她一点心理负担。 许常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庆幸自己因为工作需要认得出多款常见的名牌,并暗自提醒自己等一下不要挑太贵的借。 厉弘安热络地与「朋友」打招呼,店主人是个年约三十来岁的女人,长得一般,气质倒是很好,打扮化妆也都很得体。 「你叫常乐是吧?叫我恬姊就好了。」 「恬姊。」许常乐礼貌地道。 「你有没有想穿什么类型的衣服?小洋装还是套装之类的?」恬姊牵着她的手,掌心柔软得连许常乐都觉得一阵酥软,更别说她一走过来许常乐就闻到一抹淡淡的百花香气。 从小就帮忙家中做家事,许常乐的手心一直都比同年纪女生粗糙很多,今天与恬姊一比,更是有如云泥之别。 恬姊的身上散发着一种纯粹女性的气息,简单来说就是非常有女人味,而且还带有一种邻家大姊姊的亲切,就连许常乐与她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由得对她有种亲近感。 「我平时很少穿正式的服装。」许常乐有些羞怯地道。 「这样啊,那我挑几件让你试试吧!」恬姊提议道。 「嗯,谢谢恬姊。」 恬姊先让许常乐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休息,还为她准备了茶与茶点,接着便与厉弘安在吊满各式名牌服饰的店中来回寻找合适的衣服,两人还不时靠在一起交头低语。 金童玉女、才子佳人? 许常乐自诩书念得不多,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才好,只觉得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的样子实在太相配了! 恬姊应该比厉弘安虚长几岁,但她保养良好;厉弘安虽然未满三十,可他天生气质沉稳,两人站在一起讨论的样子的确非常相配。 同一时间,恬姊一面拿出一件衣服打量,一面小声问道「人家小妹妹成年了没啊?」 恬姊是厉弘安同事的姊姊,他之前只与她见过几次面,虽然不熟但还算认识。厉弘安为了许常乐的事向人打听,才知道原来他真的有个朋友是做二手服饰买卖的。 原来,六度分隔理论是真的,而且还有可能比你想的还近。 「恬姊……」厉弘安苦笑着告饶。 「她看起来真的很年轻啊,怎么认识的?」恬姊抬头对许常乐笑了笑,把一件衣服挂回原处。 厉弘安心念一转,决定把丢脸的相识经过跳过,「她是我的管家。」 恬姊在他脸上看不出什么八卦,两人身分也还没有熟到可以问得太深,只好说道「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是很单纯的,你如果要,就要好好珍惜人家懂吗?」 厉弘安倒是没有隐瞒意图,相当坦诚地道「嗯,我知道。」 恬姊总算满意了,与厉弘安挑了四、五套衣服之后才叫许常乐过来试穿。 因为许常乐年轻、清秀,气质也纯净朴贵,恬姊为她挑的都是线条简单、颜色粉嫩的服装。 许常乐一件一件试着衣服,恬姊极有耐心地向她解释每件衣服的特色,又询问她的看法,花了三个小时才将衣服、鞋子、包包都搭配齐全。 「那就决定这一套了好吗?」恬姊温柔地问着许常乐。 「谢谢恬姊。」 恬姊把衣服收进纸袋,却没有交给许常乐,反而问着厉弘安「弘安,你明天有空吧?」 「嗯,明天不用上班。」 「那你明天再带乐乐过来一趟,我顺便给她上个淡妆。」恬姊道。 厉弘安一听就知道恬姊是在帮他制造接送的机会,哪有可能不答应呢?立即忙不迭地应好。 「这样好吗?不会太麻烦吗?」许常乐受宠若惊地道。 「傻瓜,既然都要穿漂亮的衣服了,当然也要化上美美的妆才行不是吗?」恬姊笑咪咪地送他们出门。 「哎,都这么晚了,弘安你载乐乐回去前先带人家去吃个饭吧!不要饿肚子了。」 厉弘安在心中大赞恬姊,神色自然地道「好。」 「不用这么麻烦,冰箱有菜,我炒一下很快的。」许常乐赶紧说道。 她向来节俭,舍不得在外面吃饭,如果厉弘安说要请她,那就更不好意思了,毕竟他已经帮了她那么多忙,怎么还好意思让他破费?大 「别煮了,今天晚上早些睡,明天妆才好上。」恬姊帮她把落下的头发塞到耳后,细心地交代。 许常乐从来没有见过像恬姊这么亲切又柔情似水的女性,不知不觉就顺着她点头说好。 两人相处了不算短的时间,厉弘安对许常乐的个性多少也有些了解,因此他特意找了间平价的家庭式义大利餐厅。 许常乐翻开菜单,发觉上面的餐点大多在两百元以下,就算加点套餐也不到三百元,总算能放心地点菜。 见许常乐轻松地卷着面吃,厉弘安很庆幸自己选对了地方。比起高「贵」的餐厅,还是像这样带着温馨气息的小店比较适合她。 「这里的飘满好吃的。」许常乐边嚼着墨鱼要面边说道。 「我比较喜欢你煮的。」厉弘安道。 他喜欢她在厨房为他煮饭的身影,喜欢两人一起在餐桌上用餐,喜欢与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许常乐没有想那么多,还以为他说的只是食物,便顺口应道「好啊,我下次再做义大利面。」 厉弘安没有纠正她,反而在心中再次提醒自己不可以操之过急。 「对了,你这次这么帮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呢!」许常乐说道。 「没关系。」他又不是为了要她的报答才对她好的。 他对她好是在追求她,用意是在建立她对他的好感,好让接下来的告白与交往可以顺利进行。 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爱情是不能拿来交易,更不能拿来「报答」的! 「你真的没有什么想要的吗?如果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事,我会尽可能试试。」许常乐道。 她是真的想要答谢这些日子来他为她做的事,虽然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很小,没办法买礼物送他,不过若是他有特别想吃的菜或点心之类的,她都可以特别为了他去学习。 第十六章 有!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她。 自从知道自己的心意之后,厉弘安虽然表面上平静无波,其实每天内心都很荡漾。 试问,天下有哪个身心健康的成年男人,受得了跟自己心仪的女性每天相处,却连一根手指都碰不得? 他又不是柳下惠那个不知是性向有问题还是生理有问题的家伙,当然憋得难受。这些日子对他而言不谓不苦,偏偏许常乐那句话更是让人心动到不行。 厉弘安想了又想,还是许常乐比较重要,便道「目前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 他是真心要珍惜她、要与她过一辈子,这种杀鸡取卵、急功近利的事情不能做、不能做啊! 「这样啊,那等你有了之后再跟我说吧!」全然没有发觉他内心的挣扎,许常乐天真地承诺。 各位看官,你说说看这是要叫他怎么忍、怎么忍、怎么忍啊? 厉弘安觉得他握刀叉的手都有点抖了,他当然有邪念啊!不要怪他,每个男人都会对心仪的女人有邪念,偏偏她听似普通的每一句话听在他耳里,都像一盆油浇在火上,硬是把他强行压下的邪念烧得更旺。 「怎么了?」她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 「没事。」他叉了一口牛肉入口,含糊地说「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 「嗯。」 隔天,才吃完午饭,厉弘安便载许常乐到了恬姊的店里。 许常乐不解地问「怎么这么早来?离同学会还有好几个小时呢!」更衣加上化妆,怎么也用不到三十分钟吧?她的同学会可是晚上的事呢! 「恬姊交代的。」厉弘安说道。 他也不清楚恬姊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既然她交代了,他就照办啰!反正他也乐得与许常乐相处久一点。 到了服饰店,恬姊也不急着让许常乐换衣服,而是带她到楼上的沙龙修剪头发。 「还要剪头发?」许常乐一惊,她还以为绑个公主头之类的就好了。 「既然要做,就做全嘛!」恬姊轻拍她的手安抚道「放心,沙龙也是我的店,不麻烦的。」 恬姊见多了各式各样的人,像许常乐这样住在台北、还保有如此纯真气息的女孩还真不多见,只昨天短短几个小时的相处,就觉这女孩很对她心意。 进到了沙龙,恬姊与一名年轻的男设计师打了招呼,恬姊跟许常乐介绍他叫小安,之后两人便讨论起适合许常乐的发型。 许常乐的头发长年不染不烫,发质很好,恬姊与小安只商量了一会儿便决定让她保留原有的黑发,只做修剪与造型,突出她自然甜美的气息。 现在的社会,要找一个完全没染发的人,可是比找有染发的人难多了!他们一致认为她的黑发很美,没有必要染。 可怜的厉弘安被陈在服饰店里,有些心不在焉地翻着财经杂志,整整等了一个多钟头才见有人下来。 「看看我们乐乐多漂亮!」恬姊走在前头笑道。 恬姊给她选了一件藕色洋装,颈上戴了条小巧的心型项练,搭配同色系的提包与低跟鞋,同时设计师小安也帮她剪了个及肩的发型,发尾做出浪漫的卷发造型。 恬姊把许常乐推到厉弘安面前,问他「好看吗?」 「嗯,很漂亮。」厉弘安诚实说道。 剪完头发又上了妆,最后再换上为她挑选的衣服,虽然变动不算巨大,却已经像换了一个人。 其实并不是恬姊与小安有多么强大,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完完全全是因为许常乐本身就是个清秀佳人。 她称不上什么大美女,顶多可以算是一个中等美女,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与「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两句话真是天理。 之前她不是穿着便宜的路边摊就是工作服,从不上妆,头发也是随意地挚起来,讲难听点就像一个不在乎外表的欧巴桑,这种情况下走在路上当然不会有人多看她一眼。 现在的话肯定就不同了! 她是一个年轻、清秀的女孩,只要穿上合适的洋装、剪合适的发型,再上一点妆,马上就跟那些在西门町出没的大学生没两样,或许星探不会来要电话,但肯定有男人会想来搭讪。 厉弘安突然有一点不想让她走出这店门了。 「本以为头发会做很久,没想到提前完成了,你们就先去喝个咖啡、看个电影什么的,等时间到了再请弘安载你过去吧!」恬姊建议。 「这怎么好意思呢?不然我等一下搭捷连过去好了。」许常乐忙道。 他们同学会聚餐的地点离捷连站不远,她完全可以自己过去的。 「傻瓜!」恬姊嗔道「那时间是尖峰时段,等你挤到那里时头发都乱了、妆也花了。你可不想恬姊的苦心白费吧?」 许常乐想想也是,只好对厉弘安道「不好意思了,弘安,还是得请你载我一程。」 厉弘安做做一笑说道「我很乐意。」一面在心中不断赞美恬姊真是干得好! 恬姊送两人离开时还不断交代厉弘安各种注意事项,包括不要让她吹风免得发型乱、不要晒太阳免得妆花掉,还有她不习惯穿有跟的鞋,要尽量让她少下地走路等等。 厉弘安口中忙不迭应是,许常乐看了觉得好笑,突地发觉两人看起来已经不像情侣,反而像极了丈母娘与女婿。 厉弘安带着许常乐往对街的停车场去,突然——叽……砰! 一辆转弯的机车突然打滑,在两人面前撞上厉弘安的车。 那场车祸不大不小,正好把厉弘安的车门撞出一个凹洞来,据说是机车煞车失灵所引起,幸好机车骑士伤得也不严重。还站在门口的恬姊自然也看见了这场车祸,她大方地出借车子,厉弘安才得己继续接送许常乐。 许常乐酒量不好,晚上又因为心情太好不小心多喝了一点,同学会结束之后,厉弘安去接她,才将她扶上车,她就睡着了。 厉弘安不知道许常乐家住哪里,没有办法,只好先带她回家。 轻轻将她放在客房床上,厉弘安到浴室摔了条毛巾回来,轻轻给她擦了擦脸。 「嗯……」许常乐挣扎了下,眯着睁开眼睛。 「醒了?」 「我怎么在这里?你带我来的?」许常乐刚睡醒,还有点迷糊。 「你喝醉睡着了,我就先带你回来。」厉弘安道。 「嗯。」许常乐点头,「也好,我也不能这样回家。」 她是从不喝酒的人,要是带着一身酒气回家,不把爸妈给吓坏了才怪!更别说她身上还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又被一个男人送回家,不知情的邻居看到了,不以为她去酒店上班了才怪! 许常乐家的情况,邻居多少知情,也许有些事不见得都清楚,可她父亲卧病、母亲身体也不好,全家只有她一个人在工作这些事,不少邻居都知道。 她们家的经济情况一直不是很好,前两年有人要哄她去酒店上班,说什么他们是「高级的ktv」在找女服务生,只要跟客人唱唱歌、倒倒酒就好,客人给小费都很大方…… 第十七章 骗她不知道那就是所谓的酒店是吧? 最好每个上酒店的客人都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上酒店都是为了洒钱拯救缺钱的年轻妹妹,是正派到不能再正派的场所,每个同事都会为你着想,黑道大哥都是正气凛然啦! 就那个人的说法,如果不是世人都对酒店有误会,就是来跟她「接洽」的那个「经纪」太会吹。 还好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曾美琴,曾美琴一眼就看破了那些用来骗无知小妹妹的伎俩,吓得她再也不跟那个「邻居的表哥」往来。 「你要洗澡吗?」厉弘安问。 许常乐为他工作了那么久,一向很爱干净,他想她应该不会想要带着一身酒气睡觉。 「好啊,我的衣服在哪?」许常乐没有防心地道。反正之前住在这里时也不是没有洗过澡。 「……」 「怎么了?」 「好像……放在店里了。」 下午她又是作头发又是化妆,最后换完衣服恬姊就把它收了起来,再然后,他们被突如其来的车祸吓了一跳,她跟他都忘了要拿衣服了。 「不然我去拿?」 「不要啦,太晚了。」 「不然……我还有一件没穿过的睡衣。」 尴尬……两个人都觉得尴尬到了极点啊! 「嗯,那就抱歉了。」 虽然跟他借睡衣感觉很抱歉,但她实在受不了穿着这件洋装睡觉,更别说这件洋装还是借来的。 【第八章】 时间已经晚了,两人各自洗了澡。许常乐为了处理那件洋装较晚出浴室,一出来就见厉弘安在电视机前不知道在做什么? 「你还不睡?」 「你要看片吗?」厉弘安问。 「看片?什么片?」许常乐好奇地走过去,厉弘安递了一迭dvd给她。 许常乐翻了翻,忍不住说道「好老的片。」 她手上的片子有「乱世佳人」、「真善美」、「罗马假期」、「北非谍影」等等,就连最近的「似曾相识」都是上世纪八0年代的片子。 她向来忙,又没什么钱,家里连第四台都舍不得装设,实在没什么机会看电影,更不要说厉弘安拿的这些片子。 「这些都是经典片,也许没有现在的商业片动画特效一堆,但都拍得很精致。」 厉弘安稍做为许常乐讲解了一下,他是老电影迷,深入浅出的讲解很快就引起她的兴趣,最后她挑了年代最近的「似曾相识」来看。 「似曾相识」这部片子是改编自同名的罗曼史小说,剧情浪漫感人、主角男的帅、女的美,再加上动人的配乐,许常乐很快就沉迷在这部电影之中…… 「呜呜呜……你没跟我说是悲剧……」许常乐控诉道。 她从男主角回到现世后就不断哭泣,哭到结局了还停不下来。 「唔……往好方面想,最后他们相守了啊!」厉弘安被她哭得慌了手脚,抱着卫生纸在一旁不知所措。 「那样哪算相守了?」 「算啦……也算。」厉弘安忙道「至少他们都不会后悔,不是吗?」 「这样的爱,真的不会后悔吗?」 一个等待一生、一个耗尽生命,就为那短短数日的爱恋,真的不会后悔吗? 「当然,你没看他们有多幸福。就算再重给他们一百次机会,他们也一定会选择相遇。」 他是一时兴起,没料到她会哭得如此凄惨,不由得也被吓了一跳,暗暗告诫自己下次找她看电影绝对不能挑悲剧结尾的文艺爱情片。 「不过就是恋爱,为什么要这么可怜?开开心心快乐大结局不好吗?」许常乐难以克制地掉着泪。 「电影夸张一点是难免的,不过我觉得这部电影也反应许多真实。比方说,现实人生之中原本就很难万事顺遂,可就算不顺利,依然不愿放弃才叫真爱吧!」厉弘安自己抽了张卫生纸帮她擦脸。 「为什么主角一见钟情就能爱得那么深?为什么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可以知道对方是自己所等待的那个人?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吗?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许常乐感叹地道。 漆黑的客厅之中,两人窝在沙发上听着电影配乐,一边讨论剧情,不知不觉间她便将头靠上他的宽肩。 黑暗中容易让人卸下心防,他自然地搂着她,略为思考着道「我想一见钟情这种情况在世界上应该不少见,只不过要爱得一生一世恐怕很难。只要是人都会有现实的考量,若只是一见钟情,会在现实中一点一滴消么原本的爱。所以一见钟情并不实际。」 厉弘安与许常乐靠着沙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许常乐问「那你觉得较符合现实生活的恋爱是什么方式?」 「我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相遇,渐渐在生活中发现对方的好,然后渐渐喜欢上对方,直到有一天突然觉得自己的幸福就是可以跟这个人过上一生一世。」厉弘安的声音太真切,与其说这是他的想法,不如说这是他与她相处这些日子以来的体悟。 厉弘安知道如果许常乐愿意点头,他真的可以马上带她去户政事务所登记,让她一辈子待在他的羽翼之下。 冲动? 是的,他无法否认。 然而爱情与婚姻本身就是需要一点冲动不是吗?厉弘安相信他已经比大多数的男人表现得更加冷静与理智。 「所以……你有喜欢的人了?」 「嗯。」他毫不避讳地回答。 「那如果有一天你与喜欢的人不得不分开,你也会跟查理一样想尽办法回到她身边吗?」 「只要没有比他们更难,我想我会。」厉弘安想了下道。 「怎么了?」 「我好像……突然有点羡慕你喜欢的那个人。」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你不用羡慕,因为……」他低下头,在仅有的一丝微光中吻住她的唇。 你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厉弘安的吻是很轻柔、完全不躁进的,像是怕吓着了她一样,仅仅只是四片唇瓣的贴合。 许常乐被吻住时虽然身体一僵,却全然没有推开他的想法。 初次见面时他所散发出来的冷淡相反,他的唇温暖而柔软,就像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好。 许常乐完全没有升起厌恶或抗拒的心,她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伤害她。就算他没有说过一句保证,她就是知道这个人是真的对她好,他吻住她这个行为完全表达了他的柔情。 该说是意外还是不意外? 她虽然从来没有跟人交往过,也隐隐约约感觉得出来厉弘安对她的好,早就超出了一个雇主对一个员工的关心。 她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高中时唯一一次单恋,也只是如同追星族一般的崇拜,更不要说其他。 她虽然隐约有感觉,却没有办法证实,也因两人身分差距甚大,而无法说服自己他对她的好是出自于倾心,可如今…… 这个吻是如此地自然,就如同她将头自然地靠在他的肩上。 感觉许常乐没有反抗,厉弘安大着胆子轻轻啃吻她的唇,再以舌尖撬开她的唇齿,滑入她的口中。 第十八章 她身子微微颤抖,像只无助的小鹿依在他怀中,羞涩的舌闪躲着他的纠缠。 厉弘安双臂环住她的身子,支撑着她不致倒下,舌尖轻触她的齿,一颗颗扫划而过,又去绕着敏感的上头打圈,将她吻得迷迷糊糊,终于捕捉到她害羞的小舌,缠绕着它一起起舞。 他一面吻着她,一面用一只手扶住她,另一只手安抚地来回抚摸她优雅的背部,又停在她纤细的腰上轻轻揉捏。「给我。」他将唇靠在她的耳边,诱哄地问道「好吗?」 温热的气息喷在她敏感的耳上,引起她一阵战栗。 厉弘安还不肯就此放过她,不断吮吻、轻咬她白皙的耳垂,一声声请求,「给我……给我吧……」 他知道她一定能了解他指的是什么,这是一种本能,存在于天地之间,雄性与雌性、男人与女人,最原始而单纯的吸引。 现在还太早……比起厉弘安一开始的计划,现在还太早了,他没有把握她会愿意在此时就将自己交付给他,可黑夜中的她太过柔美,美得不像真实存在的人,惹得他迫不及待。 她的确懂,就如同他所说,这是一种本能,是每个成熟雌性生物都能够理解的行为。她虽然从来没有这么靠近、这么直白地接触过男人的情欲,但她很清楚,这个男人此刻正在向她求欢。 他是那么地热情,她几乎可以感觉到拥着她的胸膛热得似乎能着火,可他又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仿佛她是易碎的琉璃艺品,需要捧在掌心小心呵护与欣赏。 于是……她心动了! 许常乐软软抵在厉弘安胸膛上的双手缓缓绕到他坚实的背上,整个人依偎在他的怀中,羞怯而又坚定地道「嗯。」 她从十五岁就开始打工分摊家计,她仅有的希望就是能让家里过得轻松一点,至于恋爱、结婚、生子、与心仪的男人共享鱼水之欢之类的事,对她来说根本是奢望。 此刻她的心情就像是仙度瑞拉坐上了马车朝王子的怀中飞驰而去,仙度瑞拉不认识王子,却执意要去参加舞会,也许从一开始她所求的就不是天长地久,而是一夜如梦似幻的邂逅。 等待仙度瑞拉的是不知是圆是扁的王子,而她却是与倾心之人真心相拥,真要论起来,许常乐觉得自己还比较幸运。此刻,不单单只是他想要她,她同样也想拥紧眼前这个男人。 厉弘安持续与许常乐接吻,以他火热的居温暖她因为紧张而略显发凉的唇,舌尖灵巧地描绘唇形,舌尖在她檀口中与她的丁香小舌嬉戏。 他的喘息由浅而深,听在她的耳中居然有说不出的性感。 许常乐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也会在情事上发出如此诱人的叹息,她全身一颤,仿佛一道电流划过。 抛开所有矜持,她开始主动回应他,生涩而热情的舌试着探入他口中加重这个吻。感受到她的回应,他激动地以双手搂住她,由睡衣下摆探入,上下揉抚起她滑细的肌肤。 许常乐沉醉似地闭上双眼,承受这个男人火热又温柔的爱抚。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第九章】 高潮一波未平,许常乐就又冲向更高一波高潮,青涩得承受不住如此激烈又漫长性爱的她,最后居然抽搐地昏了过去。 以厉弘安的年纪与身分地位来说,他虽不是处男,也算得上洁身自爱,有过的对象包括许常乐也就三个女人,但他从来不曾如此尽情地享受过。 他向来是个斯文人,就算在床上再热情,也不曾如此为难过女方,这还是他第一次沉迷到如此放纵。 厉弘安吻着许常乐汗湿的脸,不舍地问她「我太激动了,你还好吗?」问了两次都没有回应,才发觉他竟然将人做到昏了过去。 他在将自己抽出她体内时,在心中暗暗发誓,下次一定要对她更温柔一点——可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发现,只要一碰到她甜美无比的身子,他这个誓言就会一次又一次地破功。 厉弘安细心地将两人清洁干净,这才抱着她回房,将她搂在怀中吻了又吻,这才满足地睡去。 拜长年的良好习惯之赐,隔天早上厉弘安依旧准时睁开双眼。 同样的早晨、同样的房间、同样的床,厉弘安醒来的心情却与以往成千上百个日子都不同,只因为他的身旁多了一个她。 许常乐还熟睡着,他昨晚真的让她累得不轻,看来没有那么容易醒来。 厉弘安不是个爱赖床的人,今天却完全不想起床。 抱着她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两人赤裸着身子肌肤相贴,他的手环着她的腰、她的脸贴在他胸口,两人的脚交缠在一块,明明是那么简单的动作,厉弘安却觉得幸福无比。 如果要他打个比方,他会说—— 就像淹死在烤布丁、马卡龙、柠檬塔、巧克力布朗尼与焦糖苹果派所组成的甜食海中。 厉弘安的个性着实不是乖乖躺在床上犯懒的料,他抱着许常乐轻轻吻了吻她的发,大约只待了十分钟就轻手轻脚地爬下床。 简单的梳洗过后,他做了两人份的早餐,虽然较难的菜色他不会,但弄个三明治、倒杯牛奶做波这点小事,他还是做得来的。 吃过早餐之后,厉弘安难得的不想上班,因为「全能创意」没有上下班这回事,他干脆连假也没请,直接在书房里工作。 工作时,厉弘安脑海中突地浮现「从此君王不早朝」这句话,他不禁苦笑了一下。 以前总觉得那些不早朝的君王很蠢,结果到今天才发觉自己也做了一模一样的事,果然是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许常乐到了中午还没醒,厉弘安看了下还在床上的人儿,又看了看餐桌上已经冷掉的三明治与牛奶,想了一下决定叫披萨来吃。 批萨跟别的外送食物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它就算是冷了、硬了,只要做波加热或是再烤一下,还是可以有眼刚烤好时相差不多的美味。 吃过了午餐,许常乐还是没有起床,厉弘安本想、叫醒她,但见她眼下两个黑眼圈,心里又不舍,便让她继续睡着。 昨晚的确是他太为难她了,虽说只做了一次,却弄得太猛又做得太久,她禁受不住也是正常的事。 下午他留了张纸条给她,出门到恬姊那里取回她的衣服,回到家时她居然还在睡,厉弘安不禁有些担心。 他将她的衣服放在床边,决定再去处理一些公事,等他处理完后她若还没醒的话,无论如何都得先把她叫醒。 就算再累,人怎么能一直睡着不吃东西呢?好歹把她叫起来吃一点东西、补充一点水分再睡。 为了她醒时他能立即发现,厉弘安将卧房与书房的们都开着。 晚上八点,方邵威突然来访,厉弘安把卧房的门关起来,两人便在书房里聊了起来。 「这都已经是第六次退稿了,要不是以前合作都很顺利,我都要怀疑他们是不是故意找碴。」方邵威冷笑道。 第十九章 两个月前「全能创意」接了一项广告设计的案件,委托主是已经合作过三次的公司,之前的合作两边都很满意,只是不知为何这次送去的设计一直被退稿,退稿的理由甚至有「感觉不对」这种莫名其妙的回答,逼得方邵威不得不找厉弘安商量。 「我们的设计都有照他们的要求,没有过于不切实际,也不至于流俗,会被连退六次,肯定不止是设计的问题。」厉弘安分析道。 「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这次的团员有谁?谁主导?对方负责人有换吗?」 两人商量了一会儿之后,决定智囊团队依照对方的要求再次改稿,另一方面暗中观察人员是否有冲突或是否有外部竞争对手干扰,并拟定了几个应对的方案。 谈完了公事,方邵威嘴角一勾,打听起了好友的八卦。 「听说你把那个小妹妹留下来了?」 厉弘安闻言眉头一皱,「什么小妹妹?讲话不要那么狠亵好吗?」 「怎么,真看上了?」方邵威也不在意厉弘安讲话严肃,反正他本来就是这个调调。 「难道我看起来是随便的人吗?」 方邵威轻佻地吹了声口哨。之前听同事讲起厉弘安托人问恬姊的店,他就怀疑他是玩真的了,只是没料到他会这么坦白。 「怎么样,到几垒了?」 厉弘安跟某些喜欢把恋情拿来炫耀的男人不同,他认为恋情是很私人的事,他没兴趣与别的男人分享恋情、更没兴趣与别的男人分享与情人的性事,因此他只淡淡地回了一句「放心,不论何时,要发帖子都不会忘了你的。」 厉弘安突地提到婚事,还真把方邵威给吓了一跳。 方邵威比谁都了解厉弘安是个没什么幽默感的人,他们认识那么多年,他还没听厉弘安开过玩笑呢! 结果他们才认识多久,怎么厉弘安就讲到这来了? 「既然这样,有件事我想我还是先跟你说的好。」方邵威不待厉弘安说完便道「我最近听到一些八卦,据说「她」很邪门。」 厉弘安敛起神色警告道「方邵威,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 「我本来只是听「好媳妇」的人说,觉得很神奇,后来去查了一下,似乎不是空穴来风……」 方邵威说着,把许常乐的传言与她家的事大致交代了一下。「我本来只是觉得好玩,也没打算说的。」 「既然没打算说,干什么不干脆点别说?」 「如果你只是玩玩,我还真的不会说,就是因为你认真了,我才觉得有必要先让你有点心理准备。」方邵威道。 「这种事情还不如不说。」厉弘安叹道。 「你不信?」 厉弘安摇头,「不信。」 「为什么?」一般人听到自己喜欢的人命中「刑克六亲」,多少会心里不太舒坦吧?怎么厉弘安一点不在乎,搞得他好像是八点档里拆散男女主角的恶役一样! 厉弘安思考了一会儿,讲出了一句后来「全能创意」人人都能朗朗上口的名言—— 「这不科学。」 方邵威呆了两三秒,终于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他像被点中笑穴一样捶着沙发笑了一阵,这才抹抹眼角笑出来的泪,眉毛一挑道「既然这件事打击不到你,那我再换一个好了。」 他邪恶地露齿一笑,「我答应「好媳妇」的女老板,只要你被小妹妹勾上床,我就给她一百万。怎么样?做了吗?」 「……」这件事还真的超出厉弘安的预期,他过了好几秒才道「方邵威,你可以再无聊一点!」 见厉弘安真的发怒了,方邵威赶紧从沙发上跳起来,「好了好了,不开你玩笑了,我先回去。」 厉弘安哼了一声,也不送他。 方邵威出了书房又折回来,正色问道「弘安,刚才我进来之后你有关门吗?」 「什么?」厉弘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大门没关。」方邵威道。 厉弘安心中一凛,冲出书房一看,果然大门虚掩,转身打开卧房的门,床上已经人去床空。 她肯定是听到他们的谈话了! 厉弘安不知道许常乐听到了多少,但由她一句话都不说就离去的反应来看,十有八九不会是好的部分。 不行,不能让她就这么离开! 厉弘安转身就往门外冲,却被方邵威一把拉住。 方邵威再傻也知道情况不对劲,急忙问道「怎么了?」 厉弘安懒得跟他解释,只拉开他的手交代一句,「把那一百万准备好!」就冲了出去。 托向来冷静理智的福,厉弘安没有盲目地冲出去找人,还记得到门口问守卫有没有见到许常乐。 他们这一栋大楼的守卫者有很尽责,认人的能力也不错,基本上只要来过两三次就能认得脸,自然也记得厉弘安的管家许常乐。 「啊,有啊!她刚走,往那边去了。」警卫往街道左方一指。 厉弘安一路狂奔出去,眼睛扫过每一个人的同时,脑中还能理智地想着许常乐会去哪里?怎么去? 他不知道她会去哪?可是她身上钱不多,所以……当眼前出现一个捷连站入口时,厉弘安毫不犹豫就冲了进去。 他很幸运,许常乐才刚进匣门,还没踏上手扶梯。 厉弘安毫不迟疑地大喊一声「乐乐,站住!」 这个时间说早不早、说晚不晚,虽然不是尖峰时间,人潮也不少,一时间除了许常乐外,外加全站乘客与工作人员,几十双眼睛都转过来盯着他看。 许常乐呆站在手扶梯前,她想逃,可他的眼中像是有火光在燃烧,将她牢牢地钉在原地。 厉弘安粗喘着气走到匣门前站定,手往下一指,「你看。」 许常乐低头,见他脚上还穿着室内拖鞋。 当了厉弘安的管家这么久,许常乐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个性?他这个人冷静、理智,做什么事都是一丝不苟、律己甚严,要他穿拖鞋出门,就跟要一般人穿内裤出门一样为难。 厉弘安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一定很严肃,他试着深呼吸一口气,放松脸上表情,「有什么事情,我们回家谈,好吗?」 逃避不是他的个性,也从来不在他的字典里,不论有什么事,他都会选择正面面对。 厉弘安很快就调适好心情,他朝她伸手,放柔声音道「别让我做出更去脸的事。」 许常乐知道厉弘安的意思是指,他连鞋都没换,更别奢望他身上会有带钱或悠游卡,他不想靠硬闯捷连匣门上新闻。 知道她动摇了,厉弘安给了她最致命的一句话,「这个距离,远不过七十五年。」 电影「似曾相识」中,男主角穿越了七十五年时空、女主角追寻男主角将近七十年,不论哪个都不容易。他曾经答应过她,只要没有比他们困难,他就会去追寻情人消失的身影,所以…… 她要是转身离开,他肯定会追上去! 第二十章 不论怎么说,跨过捷连匣门,总是比跨过七十五年轻松多了。 旁边看戏的人愈来愈多,站务员也走了过来,许常乐再不敢迟疑,红着脸刷开匣们拉了厉弘安就走。 【第十章】 午夜十二点,厉弘安还在处理没有完成的公事,做到一半,他摘下眼镜揉了揉疲惫的眼睛。 许常乐站在书房门口敲了两下门,「要不要吃点点心休息一下?」 厉弘安抬起头来温柔一笑,「有什么好吃的?」 他一直是个严肃的人,自从与她交往之后,已经变得柔和许多。 「芝麻慕司跟枸杞菊花茶。」她将点心放在一张小几上,让他过来另一张桌子用点心。 自从他们正式开始交往之后,许常乐「带赛」的情况似乎又更上一层楼了,虽然没再出现血光之灾,出意外的频率却是有增无减。 比方说三天前她拿一杯咖啡给他,正要交到他手上时,好好的咖啡杯居然从把手断掉,整个连杯带咖啡砸在他的笔电上,要不是他有云端即时备份,还真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除此之外,还有像慢跑跑到一半,两只球鞋的鞋带一起断掉;别人写都没事,一交到他手上就突然爆开喷他一身墨水的白板笔;整栋大楼也只有他家的防火喷水系统会失灵……等等的怪事每隔几天就要来上一回,以致现在她不论拿什么给他都很小心。 这要是别的男人,大概早就吓坏了,只有厉弘安每次都冷冷地说「这是机率问题。」一句就带过。 如果要问厉弘安是不是真的完全不信神或完全不信命运,其实也不完全如此,他不是铁齿的无神论者,只是他更相信理智。 厉弘安在三个月前那晚就跟许常乐说过了,「刑克六亲」这种说法是迷信的成分大过实质意义,每个人都会遇见一些好事与一些坏事,完全就只是机率的问题罢了,若是过于将不幸推托于命运,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那一魄,厉弘安成功地说服许常乐跟他交往,这段日子以来,他的态度也一直让她觉得又不舍又感动。不舍他遇到的事,感动他总是一笑带过,从未怪罪过她。 厉弘安挖了一口慕司入口,芝麻的香气盈满鼻腔,滑顺的口感入口即化,瞬间抚平他因公事而紧绷的神经。 两人原本就是话不多的人,他静静地吃着点心,她就站在背后轻轻地为他揉肩,气氛温馨恬静。 他这阵子工作繁忙,肩膀总是绷得紧紧的,让她极为不舍。 「在想什么?」吃完点心,厉弘安拉住她不算柔软的手轻轻摇晃。 「我在想……你为什么选择我?你明明就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许常乐又感动,又有些为他不值。 依厉弘安的身分地位、身家财富,他不用追求都有女人倒贴,更何况他有才有貌,想要娶条件多好的女人都不是难事,他却偏偏要选择她。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就客观条件来看,她真的没什么可以拿出来夸口的地方,学历、外貌这些就不说了,就连她最有自信的家事手艺,也还有一堆比她更强的高手在。 不想还好,一想许常乐就对自己更加没有自信。 厉弘安闻言轻笑,「这是个功利的社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测量的标准,连爱一个人都要秤斤论两。」 他边说,边拉起她的手在唇边细细吻着,「然而爱情不该用既定标准衡量,若是真的要量,只能问自己心中那把尺……爱这个人有多深。」 许常乐不禁红了眼眶。所有人知道厉弘安是个冷静理智的人,却没有多少人知道爱看老电影的他就如同那些老电影般,有着一股现代人难见的内敛感性、低调热情。 「而且你不觉得这就是命中注定吗?」 「什么?」 「那个算命的说你刑克六亲,那你应该只克父母、子女与另一半,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出事。如果说我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都不是巧合,那不就代表我注定就是你的另一半吗?」厉弘安笑道。 「……」 许常乐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她知道自己刑克六亲,应该也「只」克六亲,所以从来没有想过他出事会是这个问题,现在回想起来—— 他摔下楼、扭到腰与车子莫名被撞烂这几件事,都是在两人正式交往前发生的,他摔下楼时他们甚至还不能算认识。 该不会……她真的天生就是要克他的吧? 「既然上天给你这样的命运,又安排我们相遇,就代表这也是我的命运。」厉弘安坦然笑道。 许常乐闻言不禁呆楞。她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这样看待同一件事情,他只是换个看法,就把她天生的带赛变成他们天生的缘分。 厉弘安好笑地捏捏她的脸,把她招唤回来,「我在这啊!神游到哪去了?」 「弘安,我想……」 「嗯?」厉弘安目光含笑地望着她。 问问心中那把尺,爱眼前这人有多深? 她爱这个男人—— 许常乐从没有这么清楚明白地感受到爱着一个人的感觉,可她毫不怀疑这就是「爱」,这种心情与亲情、友情完全不同。 即使会有痛苦,仍然想要与他在一起一辈子,就像他说过的「就算不顺利依然不愿放弃」一样,她愿意与这个男人纠缠一辈子。 「我想……下个月我们找一天一起去捐血好不好?我听人家说捐血可以挡血光之灾。」许常乐道。 自从听说捐血可以挡灾之后,她父母身体还健康时都有去捐血,后来她满十八之后,一年最少也会捐个一、两次。 「捐血啊?」厉弘安笑了。 虽然他不怎么信捐血挡血光这种说法,但若这样能让她安心的话也不错,更何况捐血有益身心健康,他本来就有捐血的习惯,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说「好啊!」 一个月后 厉弘安与许常乐两人特地选了一天去约会,顺便去捐血。许常乐从来没有过约会的经验,前一天就兴奋到差点睡不着,还是厉弘安提醒她熬夜不能捐血,她才愿意上床休息。 厉弘安跟女性约会的经验不算多,但好歹心中有底,大致知道该怎么做。 一般男性主导整个约会内容不同,厉弘安并不喜欢用「惊喜」做借口安排一切、让女方只能单方面配合行程的做法。 女性也许一开始会觉得掌控一切的男友很有主见、有男子气概、有想法可以被依靠,但若长久如此下去,只要是有点自主力的女性都应该会发觉,这样的男人若不是控制欲超强的沙文主义者,就是把女友当成没有行为能力的白痴。 不论哪一种,这样的交往到最后肯定会有问题。 对厉弘安而盲,不论交往还是约会都是两个人的事,彼此沟通,在两个人之间寻找相同的兴趣,取得平衡是很重要的事。 厉弘安很少动情,每次喜欢上一个人都是真心想与对方天长地久,只可惜学生时代交的两个女友都不能够理解他。 第二十一章 之前两个女友都曾抱怨过他太冷淡,说与他在一起总缺少一份热恋的激情。 厉弘安觉得很无奈,他总是爱得很认真,只是他生性理智淡然惯了,要他像男主角一样捉着女主角的双肩摇晃咆哮这种事…… 饶了他吧!他真的做不来。 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常会幻想自己的恋情如同电视上的偶像剧,既要浪漫唯美、又要轰轰烈烈,可惜这些都不是厉弘安做得来的,在许常乐之前的恋情都是无疾而终,每次都是他被甩。 得知许常乐离去的时候,厉弘安惊慌得连鞋都没换就冲到捷连站找人,事后回想起来才发觉,这件事远超出他预期,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会做出那么像偶像剧男主角才干得出来的事。 他是个天生淡然的人,那天追到捷连站的事,大概已经一口气用光了他一生的冲动。 他这一生不曾对某人、事、物如此执着,若问他为何这次偏偏执着于她,或许是因为许常乐是个能够懂他的人。 她的年纪很轻,可从小吃苦让她心态上非常成熟。她懂得体谅人,也懂得去体会别人对她的好,更懂得尽可能回报别人对她的好。 她懂得他冷淡外表下低调的深情,懂得欣赏也愿意与他相爱。有情人如此,夫复何求? 对厉弘安来说,有这么可爱的情人在身旁,那所谓的刑克之说反而不是多么重要的事。 上午他们逛了一个视觉奇幻展,那是展示一些利用视觉错觉制造各种惊奇效果的成品展,很少出来玩的许常乐看得不亦乐乎。 中午吃过午饭,又去看了一场电影,下午在捐血车各抽一袋血。因两人都很年轻健康,捐完后也没有什么明显的不适。 「走吧!我知道夜市里有一家炒猪肝特别好吃。」虽然两人身体底子都好,刚捐完血吃点猪肝补身也不为过。 「那个……弘安,我可不可以改一下行程?」许常乐抱歉地道。 「可以,你想去哪里?」厉弘安是个可以妥协的人,也是个能变通的人,吃不到猪肝大不了吞铁剂。 「也不是我想去,是我今天出门的时候,我妈跟我说,她预约了一位很难约的老师,本以为要排到明年才轮得到我,可对方一看到我的八字就说愿意让我插队,时间就在今晚。」许常乐抱歉地道。 「……」 「你生气了吗?」第一次约会就被她打断,他会生气也是应该的吧?许常乐心想。 「不……」厉弘安停了两秒改口道「我不喜欢他们,你为了他们的一句话,已经吃太多苦了。」 「我老早就已经死心了,是我妈总是不死心,她总是认为有一天可以遇到一个法力高强的「仙仔」能帮我。我拗不过我妈,才会答应她去跟老师见个面,就当是讨我妈的欢心。」 厉弘安趁着停红灯时,不舍地揉了她的头两下。 能把看「仙仔」当成孝亲行为,还真不是一般的孝行,不过未来岳母大人都发话了,这趟自然是不走不行。 「嗯,走吧!在哪?」 许常乐报了个地址,厉弘安发觉不远,方向盘一转便直往命理师店里而去。 两人到时是一个年约国中的少年来接待,那名自称阿麒的少年端了茶给两人,「老师马上过来,你们先等一下。」 「谢谢。」许常乐也客气地笑笑。 许常乐的母亲为她预约的老师人称明崇师,据说是个执业多年、颇受好评的老师。 明崇师执业的地方与许常乐以前去过的老师家不同,看起来就像是一般人家的客厅,里面一尊佛像、一块水晶都没有放,左右看不到什么关宗教、玄学相关的东西。 没让他们等太久,过了两、三分钟明崇师就来到客厅。原本厉弘安与许常乐还以为这么有名的老师年纪应该不小,这时一看才知他居然是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 「许小姐你好。」明崇师开口,声音是很温润的男中音。 「老师你好。」 打过招呼后明崇师没再理会许常乐,反而问厉弘安,「先生贵姓?」 「厉。」 「可以请教生辰八字吗?」 「不是我要算命。」 「既然要当夫妻就一起看吧!还是你想要分手等下一次?」明崇师被打了枪也不见生气,反而笑了笑多看厉弘安两眼道「看你面相应该还有一、两次结婚的机会,但最少要等到四十岁之后。」 见明崇师一口说定他们的关系,厉弘安迟疑了一下才道「你……有办法可以帮乐乐吗?」 明崇师凝望了许常乐一眼,「有尽人事的空间。」 听他这么说,厉弘安心想反正都来了,便报上自己的姓名与生日。 明崇师听了不拍指也不说话,仅仅点点头,叫过阿麒,吩咐他去取一样事物,接着带两人进入一个房间。 房间里布置很简单,就是一个神龛、一组办公桌椅。明崇师拿起香点燃,一人递过一炷,让他们拜过后插进香炉里。 阿麒拿来两条项链,明崇师接过后将项炼在香炉上绕了几圈,递给两人,「戴上,男带观音、女带佛。」 厉弘安与许常乐接过,见那两条项链的玉坠上分别刻了观音与佛。两块玉坠色泽白净圆润,带着点半透明如油脂般的光泽,明显是由同一块原石雕刻而成,使各自戴了上去。 「人家说一命二连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一个总是默默行善、努力向上的人,上天不会永远亏待他。」 「老师你的意思是?」 明崇师笑笑,诚实地道「抱歉许小姐,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命」,但你与你的另一半都是很好的人,你们从来没有忘记行善,未来的情况……我只能说不会比现在更糟。」 明崇师并不说些神乎其神的话,却给了许常乐从未从别的老师口中得到过的保证,「不会比现在更糟」,换个讲法就是将来只会好转。 「那我们还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吗?」厉弘安问。 他以前没有算过命的经验,只记得这些老师似乎与医生一样,总是会交代一些注意事项。 虽然他并不怎么相信鬼神之事,倒也不像基督徒一样排斥拜神,如果可以让许常乐与她的家人较为安心的话,不论是多行善事还是拜拜,他都愿意为了他们去做。 「回去之后在客厅准备一个神龛,过两天来请神。」明崇师交代完适合的方位与尺寸后,便让两人先回去。 送走客人后,明崇师拿了许常乐与厉弘安的八字排命盘给阿麒看。 「很多人都说自己命不好,其实像这位小姐这样,真的是「命不好」的人并不多见。」明崇师说着,拿红笔在两人命盘上标注了几个名字。 阿麒点头,一脸语重心长地道「嗯,看得出来。」 「哦?」明崇师好奇地道「你看得出来?」 他知道这个徒弟天资不错,可没料到他居然一夜之间功力大增。 「太明显了。」阿麒抬眼看着神龛,一脸严肃,「都发炉了。」 明崇师闻言回头一看,果见神龛上的香炉正在燃烧,火光熊熊…… 尾声 【尾声】 「妈妈,我回来了。」随着大门开放,一声娇软的童音跟着冲进厨房。 「小宇回来啦?」许常乐摸摸儿子的头,「去洗手,今天的点心是烤南瓜布丁哦!」 「好。」穿着粉蓝色围兜兜的厉晨宇乖巧地点头,放下书包走进浴室去洗手。 晚一步进来的何素娥手上拎着鸡蛋,递给女儿,「乐乐,你要我买的是这个吗?」 「对,谢谢妈。」许常乐接过那袋有机鸡蛋,决定晚上要做蒸蛋。 六年前厉弘安哄着她闪电结婚,她还没弄清楚婚礼就全都筹备好了,她便顺势嫁给了他。婚后他待她很好,不止让她爸爸接受最好的治疗,还在自家楼下买了栋房子给她双亲住,方便她照顾父母。 厉弘安动作太快,他的双亲还来不及领略她「带赛」的功力,她肚子就怀了厉晨宇,从此稳稳当当地坐实了厉家女主人的位置。 「对了,」何素娥由口袋拿出一张纸条给女儿,「超市正好在办抽奖,存根给你。」 许常乐接过存根,仔细地收了起来,因为这张存根联中奖机率非常大。 古代有句话叫「母凭子贵」,许常乐觉得这句话放在她身上还算轻了。在生产之前她还担心自己的命会对孩子不好,哪知她儿子根本就不怕,与她这个八字不佳的母亲相比,厉晨宇的运气好到一个吓死人的地步。 这事要由他出生那一刻说起。 这些年因为少子化,政府举办了各项鼓励生育的措施,其中有一项「百万新生儿」的活动,只要是在特定医院出生的第一百名新生儿,就可以获得大奖。中奖者在满二十岁之前,读公立学校完全不用钱、在公立医院看病不用钱、连坐公车都不用钱……号称在满二十岁之前可以省下超过一百万。 而厉晨宇出生的那一刻,好巧不巧地就踩中了大奖。 以为事情就这样吗?不,这还是开始而已。 许常乐的父亲许裕政中风多年、常年卧床,医生都说他进步的空间不大,可自厉晨宇出生,他的症状就明显有了改善,这些年来甚至已经可以自己拿着拐杖走上好几步。 在厉晨宇出生之前,也不知是不是许常乐带赛,「全能创意」有一段时间进行得非常不顺利,可就是那么神奇,自厉晨宇出生后,一切困难就此迎刃而解,仿佛公司从来不曾有过危机。 这些大事不说,平日只要带着厉晨宇出门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进店家抽中大奖这种事算普通,只要带着这孩子,再难买的限量品都能买到、再荒凉的地方都能招到计程车、再难预约的店家都会有人临时退位…… 跟许常乐只克六亲一样,厉晨宇似乎也只对六亲起功效。 不过,许常乐常常觉得,若自己的带赛是满月的等级,那她儿子的强运就是日正当中的太阳, 所有亲人在他身旁都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简单讲就是一个字——「旺」! 厉家夫妻与许家夫妻商量之后,决定不在厉晨宇面前提相关的事,免得影响孩子心理发育,因此这孩子到目前还没有发觉自己与其他小朋友有何不同。 厉晨宇洗过手之后,与最亲爱的妈妈还有外婆一起坐在客厅沙发上吃布丁,一边看他最爱的discovery,今天正巧在重播关于超能力的特集。 「哼,这都嘛是骗人的。」厉晨宇皱起秀气的眉,不满地道「超能力、算命还有鬼都是骗人的。」 「哦?为什么小宇觉得是骗人的呢?」许常乐问。 虽然他今年只有六岁,可身为《新小牛顿》与《少年牛顿》的爱好者,他坚决不相信非理性之物。 厉晨宇仰起如同女孩般秀美的小脸、挺起单薄的小胸膛,颇有乃父之风,一脸淡定严肃地道「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科学!」 后记 【后记 取书名好难 盘丝】 大家好,我是盘丝。感谢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各位读者,你们可以想象,一篇小说过稿了,可是书名没过是什么情况吗? 某丝的小说书名大多是自己取的,只有两本书名被退,一本是《老板不正经》,另一本就是上一本书《深情守护者》。 《老》是出版社帮忙改的,《深》是出版社回信希望某丝重想才硬挤出来的。说实话,小说过稿书名却没过这种事真教人尴尬。(擦汗) 当时出版社要求某丝以男主角的深情为主,直白地取名,于是那天下午某丝脑内就出现了以下的对话 某丝深情又直白啊,那……《深情守护人》? 谜音不会太直白吗? 某丝不然……《恋恋有情人》? 谜音不是一样吗? 某丝要不……《就是要爱你》? 谜音你认真的吗? 某丝《我的守护人》? 谜音…… 某丝《守护天使》?还有王菲与林夕加持! 谜音人家会以为是灵异片。 某丝《非典型恋爱综合症》? 谜音那啥? 某丝《爱的闷烧锅》? 谜音……(眼神死) 某丝《废柴要出嫁》? 谜音男主角捡破烂吗? 某丝《二十一世纪童养婿》? 谜音犯法吧? 某丝不然你说呢?(怒) 谜音《好的男人要像忠犬?! 某丝出版社要是在这一串里面选这个,我下一年一月一书! 话是这么说啦!不过最后上呈出版社时还是只有最前面四个,其他几个不用人家说,某丝自己都觉得是来乱的一一虽然最后那五个书名莫名地让某丝有想写的冲动就是了…… 最后要说的是,看到《深》的封面时某丝忍不住欢呼了一声。写这部就是想要书里「有马有男人」,没想到封面真的给了我马,实在太开心了! 什么?你问男人呢? 在某丝心中,眼马比起来,男人不过是赠品的等级。 【全书完】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