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农夫》 第1章 困境 汉武帝建元元年,一场倒春寒袭来,加之霪雨霏霏连日不开,阴风怒号呼啸而来,整个长安顿时笼罩在一片凄风苦雨中。 如此反常的天气还真是少见,三月的天寒冷程度竟然比之十冬腊月都不遑多让,哈口气都恨不得变成冰碴。 从长安通往蓝田的官道上,一辆破旧的牛车,吱吱呀呀的冒雨缓慢行来。 原本这条路行人车马不绝,很是繁忙,可现在也变得人踪罕见了。 牛车上拉的东西很多,拉车的大黄牛口鼻中喷洒着白雾状的热气,低着头弓着背拼命的往前挪动。 驾驭牛车的是一个年过半百、须发花白的老叟,一件破旧的羊皮袍子裹在他单薄的身上,看他瑟瑟发抖的样子,就知道这件衣服不足以抵挡严寒的侵袭。 不过,尽管他自己的嘴唇都冻得乌青,可仍旧关切的询问坐在牛车里,身上裹着一件皮褥子的少年:“小郎,可感觉身上暖和一些?” 牛车上那少年长相很是清秀,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书卷气息。 如果牛车换做马车的话,人们肯定会以为他是长安城中某家权贵子弟,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跟这辆破牛车格格不入。 不过那少年的面色带着一丝憔悴,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哀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听老叟询问,少年左右看了一眼四面漏风的车棚,捂嘴咳嗽了一下:“无碍的葛翁,不用担心我。” 那叫葛翁的老叟,不由得湿润了眼眶,声带哽咽的道:“小郎,再坚持一下,等到了田庄就好了。” 少年叫秦风,是长安大贾秦元太的庶子。 说起来秦元太在长安乃至三辅之地的名头那可是响当当的。 可惜的是天不假年,秦元太一场大病来的很是突然,什么都没来得及交代就一命呜呼。 就在秦元太尸骨未寒之际,其妻卓氏就提出分家。 秦风的母亲只不过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婢女,而且生他之时就难产去世了。 这些年若非秦元太对他还算疼爱有加,恐怕这个家早就容不下下他了。 现在父亲没了,连句交代都没有,失去了护佑的秦风,家里的房产和万贯家财是不用再想了。 顺便说一句,长安城只有约三分之一是平民百姓居所,还都集中在东西二市,剩余大部分的地方都是皇家宫苑。 试想一下,能够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中居住的,若非权贵,或者没点家底的大富之家还真的不好生活下去。 所以像他们这样的富商巨贾之家,给秦风分了蓝田县一处田庄外加两千钱,说白了跟打发叫花子差不多。 不过,这对于秦风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田庄是远了点,不过也还好,能够远离阴狠毒辣的卓氏,是秦风一直以来的梦想。 钱虽然给的少了点,不过按照这个时候石米三十钱的价格,撑到收割是不成问题的。 只要新粮下来,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也幸亏卓氏是个要脸面的人, 如果不是她怕引起左邻右舍贵人们以及族人的诟病,让秦风净身出户也是有可能的。 说白了这两千钱和田庄就是卓氏的遮羞布。 秦风裹紧了身上的皮褥子,眼神变得迷离起来。 准确的说,此秦风非彼秦风。 他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一觉醒来莫名其妙的就来到了大汉朝,附身在这个叫秦风的少年身上。 说实话,他初来乍到,刚弄清楚情况,他的庇护神——便宜老爹秦元太就翘辫子了。 接着就是料理完丧事之后,他就被当家主母卓氏仨瓜俩枣的打发了出来,并且扬言道:“如果再敢踏进长安城一步,狗腿打断。” 还真是蝎子尾上针最毒妇人心呐! 如果不是秦风身边还有个忠心耿耿的老仆人葛翁,他可真称得上是孑然一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秦风现在是两眼一抹黑,他能够依靠的也就只有面前这个瘦弱的老叟葛翁了。 说起来葛翁,他融合了记忆后知道,秦风从小就是他一手带大的,两个人的感情早就超越了主仆,说是亲人都不为过。 葛翁名叫葛平,他是一个孤老头子,一生不曾娶妻,更没有子嗣。 据说秦元太是在路边把他捡回来的,当时他已经饿的奄奄一息,如果不是遇到秦元太,恐怕他早就成为路边枯骨了。 所以,他很是感恩。 照顾秦风,是秦元太的吩咐,自此以后,他把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在秦风的身上。 另外,值得大书特书的是老仆葛翁不止一次的救过秦风的命。 如果不是葛翁,秦风要么在四岁的时候淹死在金鱼池里,要么在五岁的时候死于马厩起火…… 正是有了葛翁的存在,秦风才平平安安的活到了现在。 秦风脑子里的记忆,不断的跳跃出来,好吧,这是一个有情有义的长者,要善待之。 只要有自己一口吃的,就决不能亏待了葛翁,秦风暗暗的想着。 天色擦黑的时候,主仆二人终于赶到田庄。 “这叫田庄?”下了牛车的秦风傻眼了,卓氏这贼婆娘心肠还真是够歹毒的。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片废荒地,齐腰深的野草肆意滋长着;还有一座破败不堪的庄园,放眼望去连一丝烟火气都没有。 这哪里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虽然他之前就料想到,蓝田的这片田庄不会是有油水的地方,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熊样子。 他还以为田庄在怎么破落也得有几个庄户,田地再怎么贫瘠,产出也能温饱呢。 这落差太大了,刚才还在幻想着过一把大汉小地主的日子,现在一眨眼间就成了破落户。 秦风有点蛋疼,心碎的稀里哗啦…… 他揣着手围着田庄转了一圈,暗自叫苦不迭。 这处田庄也不知道荒废多久了,屋顶茅草丛生,有几处都露着天,不修葺是不能住人的。 就说嘛!卓氏怎会如此大方的分给他一片田庄,原来猫腻在这呢。 等他垂头丧气的转回到大门处时,老仆葛翁已经把牛车赶进了院里。 看到秦风回转,葛翁停下打扫庭院,很是恭敬的道:“小郎先到门房暂歇,一切都交给老奴就好。 别看这庄园破旧,老奴拾掇一下,保证让小郎住的舒心。” 秦风都有点佩服葛翁乐观的精神了。 门房十平米不到的空间里,五六个箱子和一些杂七杂八的物件已经占了一半了,再加上一个卧榻,屋里更显得促狭。 秦风现在是又冷又饿,赶紧生一堆火,弄点东西吃才是正事。 大汉这个时代生火主要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阳燧,另一种就是钻木取火。 现在阴雨绵绵,阳燧是用不成了。 秦风找到钻弓和引火之物,开始生火。 费了半天劲,胳膊都累的酸麻总算是点着了艾蒿。 添加几块干柴,火势渐大,秦风冻得麻木的身子,这才缓和过来。 冷静下来的秦风,此刻心里暗自着急。 荒芜的田地,破旧的田庄,卓氏可真是好算计,给的两千钱连修葺房屋都不够,就不用提其他了。 现在的情况真可谓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这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 第2章 卫氏铁坊 秦风从未有如此的渴望赚钱。 就这破庄园,重新修葺的话,没有万钱根本下不来。 还有,那一百亩的田地,光是整理出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字——钱。 开局这个熊样子,还真是够悲催的。 怎么才能快速的赚取第一桶金呢? 看着跳跃的火苗,揉着酸麻的胳膊,秦风陷入了沉思。 突然他脑海里灵光乍现,要是搞一个便捷的生火工具的话,岂不是…… 火镰两个字跃上心头。 所谓火镰,就是由于打造时把形状做成酷似弯弯的镰刀与火石撞击能产生火星而得名。 它制作简单,携带方便,不受天气影响。 火镰有三部分组成,火钢、火绒、火石。 火钢,用一小块硬度不太强的普通钢条,经热处理及打造成弯弯的镰刀形状即可; 火绒就更简单了,艾蒿,由于其驱虫、防霉、抗菌、镇咳祛痰的功效,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留存; 火石指的是燧石,如若没有,可用鹅卵石代替。 燧石不易开采,但鹅卵石可是太容易找到了,河沟、河滩遍地都是。 这发财不要太简单好不好! 秦风越想越兴奋,恨不得现在立刻马上就把火镰给搞出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是让幸福在路上多飘一会儿吧…… ~~ ~~ 当夜无话,秦风主仆草草吃了点东西就早早休息。 翌日清晨,一缕朝阳洒下,冲散了连日来的阴冷,大地回暖,整个世界又生机盎然起来。 几只鸟儿落在田庄的屋檐上欢快的歌唱,当然秦风的心情也是不错的。 葛翁套了牛车,主仆二人启程赶赴蓝田县。 秦家田庄离蓝田县有二十余里的路程,快马的话转瞬即到,但是大黄牛的速度可就慢多了,悠哉悠哉,直到天近正午时分才终于赶到。 进城之后,秦风让葛翁去采购稻米、菜蔬、猪肉等生活物资。 秦风昨晚和今晨算是受够了糜子饭的苦,简直是难以下咽,拉嗓子。 他真的很佩服葛翁这么大年纪,竟然有如此好的胃口。 他感觉难以下咽的粗鄙之食,可是在葛翁面前根本不叫事。 葛翁狼吞虎咽,在秦风看来难吃的要命的糜子饭,在他嘴里香甜的很,真是佩服之极。 秦风这次来蓝田一是兜售火镰制作之法,另外顺便让铁坊给打造一口铁锅。 陶罐炖煮还行,可是要说炒菜还是铁锅来的好。 二来嘛,就是采购生活物资。 老仆葛翁听小主人要吃稻米、吃菜蔬、吃肉,他一咧嘴慌忙捂紧了钱袋。 “小郎,糜子饭挺好的,买这些作甚? 稻米虽细好入口,可是着实靡费钱; 菜蔬的话,老奴回去种上一些,小郎喜欢吃什么,老奴就种什么; 肉我看也算了,羊肉太贵,豚肉肮脏,老奴想还是等咱们田庄修整好了,老奴养一些鸡鸭鹅,到时候您想吃肉,老奴再给您做。” 秦风岂会看不出葛翁的想法?要想从他手里抠钱,还真是有点不容易啊。 而葛翁心里此刻着急的一批,“小郎所说的这些都是需要钱的,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啊。 要知道,他们手里只有两千钱,现在的处境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房子要修,田地要翻整,这需要人手,归根结底还是要用钱。 可钱就这么点儿,杯水车薪啊!不精打细算怎么行?” 秦风只好来最后一招:“不,我一刻也不能等,让那该死的糜子饭见鬼去吧。” 葛翁看到秦风坚决的态度,尽管他极度不情愿,嘴里不停的嘟囔着:“过日子要细水长流,要精打细算。” 貌似他想用这句古语来劝服小郎,可是秦风就是不接招,执意要他去买。 最终他还是咬了咬牙,“既然小郎要享用精致食物,那便买。 不过要少买点,精致的食物留给小郎,老奴还是吃糜子,这样能节省不少钱呢。” 对于葛翁这个抠搜的老财迷,秦风太了解他的行事作风了。 不过秦风还是安慰道:“不必为些许钱财担忧,尽管买来便是。 我已经有了生财之道,说不定这趟蓝田之行,咱们能发大财呢。” 发大财?怎么可能,这小郎莫不是得了癔症?葛翁疑惑的眼神,昭示着他对秦风的话半点都不信。 秦风故作神秘道:“你也知道我自幼习文,读过的简牍少说也有上千斤吧?” 葛翁脸上露出笑容,很是自豪的道:“那是,小郎聪慧异常,这也是老主人对您喜爱的缘由。” “古人典籍中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如今悟出一快速取火之法,可值千金,乃至万金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咱们以后的生活,还是循例父亲在的时候吧。” “真……真的?小郎你可不要诓骗老奴。”葛翁看秦风说的一本正经,他激动起来。 诚然,他信了。 读书人的话,肯定是对的,再说了,小郎是他看着长大的,脾气秉性他太了解了,应该不会妄言的。 要知道,文字书籍,古来就掌握在上等人的手中。 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是斗大的字识不了一升,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 文人说的,在大字不识的老百姓心目中就是金科玉律,就是真理。 安抚好葛翁,约定好在城门口汇合。 葛翁拿着钱兴高采烈的采购,而秦风一个人悠悠逛逛,直奔城西的卫氏铁坊。 说起来大汉的冶铁,整体来说,较之秦朝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 尤其是经过文景的黄老治国术的无为而治后,铁器制品已经相当丰富了,不过大多应用于农事。 当然军事方面也是有应用的,不过并未大规模展开。 其中军械中的环首刀已经出现了百炼钢,由于炼制不易,所以只是在大汉羽林卫士中装配。 这个时候,《盐铁论》自然还尚未出炉。 自然也谈不上盐铁收归国有。 所以,此时,由于统治阶级的无为而治,再加上管理松懈,私营的铁器作坊可是遍地开花的。 而长安左近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卫氏铁坊。 在长安三辅之地,乃至周遭县、邑都设有分铺。 他们打造的农具较之其他作坊,坚实耐用,而且价格公道,深受农人喜爱。 卫氏在长安共有十八坊,蓝田的铁坊就是其中最具标杆性的,也是秦风这次蓝田之行的目的地。 作为卫氏铁坊的负责人,今年四十三岁的梁安之,已经在卫氏效力了大半辈子了。 从学徒到如今,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都在跟铁器打交道。 从他手中制作的农具他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了,更不用说经他手卖出去的了。 卫氏铁坊能有如今之局面,也可以说军功章上有他的一半。 今次,他来到蓝田巡视,顺便查查账,交代一下订货事宜。 他接了一个军垦的大活,军方需要大量的农具,仅仅依靠一家铁坊根本就完不成任务。 所以,卫氏十八坊要全力开动以应此次的任务。 秦风到铁坊门口的时候,他刚交代完蓝田分铺的管事一定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三千把锄头。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他下意识的一扭头,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迈步走了进来…… 第3章 秦氏商业法则 秦风一副柔弱书生的气质,跟那些浑身汗臭,脸上刻满风霜,双手长满老茧的农人相较,简直是云泥之别。 梁安之出于商人本能的嗅觉,生意上门了。 “敢问小郎君有何指教?”见惯了膏粱子弟做派的梁安之,不敢怠慢,上前拱手笑问。 “管事的在吗?” 秦氏商业第一法则新鲜出炉:气势上绝不能落入下风。 秦风高高在上的态势,梁安之更确认了之前的判断,此子绝不简单,一定是某富贵人家的子弟。 要不然,这派头根本摆不出来。 “老夫梁安之,卫氏铁坊管事,敢问小郎君尊姓大名?” “在下秦风,我有一桩天大的买卖跟你谈,不知长者有兴趣否?” 梁安之看了看秦风,心中纳闷,这少年人看起来不像是行商贩贾之辈。 可他又言之凿凿的有‘天大的生意’要谈,也不知道是哪个大家族来历练晚辈。 不管怎样,还是先听听在说,打定主意后,“小郎君里面请,咱们坐下来慢慢细说。” 梁安之挥手斥退了下人,亲自引领着秦风来到隔间雅室。 尽管他不知道秦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极为恭敬,丝毫不敢小觑。 落座后,梁安之吩咐酒菜伺候。 这个时间正是用餐之际,品茶显然不合时宜。 秦风奔波一路,早上咬着牙捏着鼻子吃下的糜子饭早已经进入五谷轮回之道,此刻是腹内空空如也,饥不可耐。 也就不再客气,拱了拱手:“那就多谢长者赐食了。” 一大份煮熟了的猪五花和一壶酒端了上来。 梁安之笑邀:“小郎君莫要嫌弃食物粗鄙、酒水寡淡,尽情享用即可。” 他说的是客气话,就如同后世之人请客,明明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可嘴里还是要说少酒无菜多多担待是同样的道理。 要知道,这个时候能够有肉吃,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秦风提箸夹起一块切的方方正正的猪五花,凑近鼻子嗅了嗅,就是一皱眉。 梁安之本来已经夹了一块,准备大快朵颐呢,说实话,猪五花是他最爱吃的。 由于知道他的这个爱好,蓝田铁坊掌柜的特意给他准备下了。 可是看到秦风如此表态他心中暗暗的吃惊不已。 还是大意了,本以为秦风或许只是蓝田某家富人子弟,可现在看来应该是权贵子弟才对。 按照他的了解,即使是富贵人家也是吃豚肉的,不过调制的更精细一些罢了。 但是权贵之家就不同了,作为高高在上的统治阶层,都以食羊肉为美,鄙视豚肉的。 因为他们认为豚,肮脏不堪,肉中带有腥臊味,大雅之人应摒弃之。 秦风无意之间的一个动作,没想到却引来梁安之的一番狂想猜测,倒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了。 梁安之,此刻惶恐不安的拱手:“慢待了,小郎君不喜豚肉,老夫这就让人撤下,换上可口的羊脍。” 秦风不是不喜猪肉,后世烹调方法百出,做出来的食物美不胜收。 他只是不喜这种原始的做法罢了。 猪毛都没褪干净,失败!而且未除去腥骚味,失败!煮肉之时也就是放一把盐了事,更是失败中的失败。 这样的食物,对于吃惯了美食的秦风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也好。”秦风点头,放下筷子。 梁安之叫人撤下,然后速速准备羊肉。 秦风看着惶恐不安的梁安之,也大概猜测出其内心想法。 现在,他稳稳的占据上风,气势上已经呈现压倒性的优势了。 于是,秦氏商业第二法则: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消除内心之中的隔阂,从而助力于成交。 秦风微微一笑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此烹调豚肉实属下下之等。 我有一烹调之法,可使豚肉变做上等美食,梁翁可愿听?” 梁安之不愧是商场老手,此刻已由刚才的不安,迅速的冷静下来。 “哦,愿听小郎君高论。” 适当的插话,不至冷场,又呈现出恭维对方,摆出一副聆听教诲的态势,这手应对上等人的谋略,他是屡试不爽。 “取豚五花,置其火上烘烤其皮,至焦黄,入水浸泡半刻,刮去表层。 再放入烈酒少许,葱姜少许腌制去其味。 冷水入瓮,煮至断生,再入热油烹炸……” 秦风就把红烧肉的做法,娓娓道来。 这可把梁安之给震撼到了,这种烹调方法简直是闻所未闻。 就不说这肉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了,单单是听,就已经涨了见识了。 他更坚定了秦风的身份不简单。 梁安之的记忆力还真是好,叫来仆从,按照秦风刚才所言叮嘱一番,对于喜食豚肉的他来说,恨不得立刻马上就能品尝到这种美食。 安排完之后,梁安之起身拱手:“小郎君对粗鄙的豚肉都有如此深刻的见解,真是佩服之至。 这样吧,老夫代表卫氏铁坊,百金买其方,不知小郎君意下如何?” 梁安之此刻已经迅速的察觉到了其中的生意经。 羊肉虽美,可是供应不足,只能供应上层的权贵享用,一般的富贵之家也不是能经常吃到的。 他们通常也是食用豚肉的,可是不得烹调之法。 如果能够把秦风的这套方法学会,这里面的生意可就大了去了。 秦风呵呵一笑:“梁翁不必如此见外,小子初见长者就甚感亲切,今日将此法赠送与您,也算是你我之间生意的见面礼了。” 秦氏商业第三法则:既要把既定的东西卖给别人,还要让对方有种占了天大便宜的感觉。 为了把火镰推销出去,秦风也是拼了,不惜以后世美食烹调之法相送。 其实他也想过,开一家美食馆子,以他对美食的研究程度来说,绝对可以颠覆这个行业。 不过,他也知道,古代向来是重农抑商的,大汉朝也不例外。 汉高祖八年老刘就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也就是说,商人不得穿织锦绣花的衣服,可见抑商之严格。 汉惠帝之时采取“惠商政策”,又经过文景的无为而治,商贾有抬头之势。 不过,汉武帝却采取了严厉的抑商之策。 所以,秦风可不想跟刘彻对着干,这家伙是个骨子里残暴的家伙,动辄就是诛灭九族的,太吓人了,怕怕啊。 还是老老实实的当小地主来的痛快,封建社会重农这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为了把火镰推销给卫氏,给他们一个甜头尝尝,也是抛砖引玉嘛! 毕竟,为了更好的成交不是? 果然,梁安之激动的山羊胡都撅起来了, “这少年人随便出手就是一桩赚钱的大买卖相送,那么他接下来的‘天大的生意’岂不是更赚钱?” 梁安之此刻两眼放光,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 第4章 意外的财富 上好的羊肉不需要过程繁复的烹调,只需要一把盐就是绝美的佳肴。 这是秦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吃到鲜美可口的东西。 没想到梁安之还真是下了血本了,要知道鲜嫩的羔羊肉,可是价值不菲的。 秦风在保持风度的前提下,算是吃美了。 酒足饭饱,梁安之亲手调制了茶汤奉上。 “秦小郎,咱们是不是可以谈一谈‘大生意’了?” 秦风之前的所作所为,可是把梁安之的胃口吊的十足,现在他终于忍不住先开口了。 谈判的双方,一旦有一方先开口,那另一方就占据主动权了,这是商业法则。 也不是梁安之不懂经商之道,而是他太想知道秦风所谓的‘大生意’是什么了,另外之前秦风无偿奉献出豚肉炮制之法,已经颠覆了他的认知了。 就光是这个炮制豚肉的方法,其中蕴藏的大商机就已经够让他赚的盆满钵满的了。 巨大的利益驱使之下,表现浮躁也是情理之中。 另外秦风的外貌也是太能迷惑人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就算是从娘胎里开始经商,也不会有他这般商海浮沉的经验的。 骄傲自满、粗心大意,考虑简单也是可以理解的。 “梁翁,我就直言不讳了。” “秦小郎请直说当面,老夫洗耳恭听。” “贵坊取火用何物?”秦风明知故问,做足了态势。 梁安之纳闷,取火还能用何物,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晴天阳燧,阴天钻木。呃,不知小郎为何有此一问?” 秦风喝了一口茶汤,抿嘴一笑:“阳燧、钻木此二法取火不易,太过于繁复,而且易受天气制约。 现在我手中有一火镰制作之法,而且此物全大汉独此一份,不知梁翁可感兴趣?” 秦风就不信,如此香甜诱人的饵料梁安之会无动于衷。 果不其然,梁安之的面皮突突的跳动了几下,虽然他在极力的掩饰,但是也没能逃过秦风的眼睛。 取火不易,这是整个时代的局限性。 现在秦风抛出一个划时代的简便取火法,饶是经年老商贾的梁安之都不能免俗,差点失态。 商贾以赚钱为目的,只要能带来利润的,在他们面前都值得交易。 可是秦风抛出的这个诱饵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梁安之为之迟钝了一下。 他心里在快速的盘算,蝎子粑粑独一份的生意,这利润该有多大?取火之物,每家每户都得需要,全大汉又有多少人,这些稍加计算梁安之心中波涛起伏再也不能平静了。 “秦小郎果如你所言的话,这生意老夫接了,不过老夫有个疑问。” 秦风微微一笑:“梁翁但讲无妨。” “这么好的生意,为何您不亲自经营,却让给我们卫氏铁坊?” 果然是老狐狸级的商贾,还算是有点眼光,并未被利益完全冲昏头脑。 秦风收起了轻视之意,拱手道:“一来嘛在下不方便,二来,也没有时间打理这些俗事。另外,这火镰是要用软钢制作,思来想去还是贵坊来做更相宜。” 梁安之心中一动,他试图从秦风的言语中找到些许信息。 不方便?哼,权贵官宦之家是不屑于跟商贾为伍,也不屑于行商贾之事的,肯定不方便。 没有时间?这也可以说的通,整天忙于朝廷大事,肯定没工夫打理这些了。 不过这两点都是托词,虽然上层人物鄙视商贾,可是他们又离不开商贾,他们需要商贾给他们输入钱财。 倒是最后一条,才算是说到重点。 恐怕是你们手中没有我们卫氏铁坊这么便宜的钢铁材料才是主要原因吧? 嗯,如此推算的话,秦风这少年人说的倒是可信度极高的,这生意做的来。 打定主意的梁安之,拱手笑道:“秦小郎果真爽快人,那好,老夫代替我们卫氏铁坊做主,这单生意接了。” 他随即又赔笑的问道:“但不知秦小郎欲作价几何?” 秦风的想法是能把火镰之法作价五千金,应付过目前的困局就可以了。 不过秦风也知道,生意人都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念及此,秦风放下手中的茶汤,笑着伸出一根手指,意思是开价一万金,然后就等着梁安之拦腰一刀的砍价。 哪知道,梁安之面色一滞,露出为难之色:“呃,秦小郎您开价十万金,老夫实在是做不了这个主,我要回去禀明我家主人才可以。” 我靠,十万金?这乐子大了。 秦风有点傻眼,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真笑不出来了,太震撼了。 他真没敢开价十万金,这个价格是梁安之给的。 就在他面色一变之际,梁安之心里慌乱的一批,这么好的生意可千万别黄了啊。 他连忙上前拱手道:“秦小郎容老夫解释一二,不是我不能一下答应您,而是我现在可以调动的只有五千金,剩余的九万五千金我要向我家主人禀明之后才可以。 所以,还请小郎君容我些时间。” 他能不急吗?秦风的身份据他的推测肯定不简单,这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但看他对于吃这么讲究,就是最好的佐证。 另外,他拿不准秦风的身后究竟是何方大神。他知道,这些隐藏在背后的大人物可是最讨厌讨价还价的。 但凡是有一点他们不满意的地方,拿捏他们这些商人还不是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 秦风心里都要乐开花了,不过还是叹了口气:“唉!既然梁翁如此说了,那在下也不能驳了您的面子。 这样吧,先把那五千金给我,剩余的晚些时日交割也无妨。 不过......” 梁安之听秦风的口风松动,心下大喜:“不过什么?请秦小郎直说当面,但凡是老夫能做到的无不应允。” 秦风就把铁锅的事情说了一遍,不过并未告诉梁安之铁锅的作用。 梁安之眉头舒展,要说别的他或许还真的得费些功夫,可是要说这打造铁器,这是他的老本行啊。 可是,他有点搞不懂为何秦风要一套这玩意,也不知道是什么用途。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吩咐下人去打造的时候,特意嘱咐要多打造一套。 只要东西制作出来了,迟早能摸清楚用途。 梁安之这个时候,凑过来给秦风添加了茶汤,趁机笑道:“秦小郎,现在是否可以把火镰的制作之法说出来了?” 秦风这才把画在麻布上的火镰图样拿了出来,“此物为关键,需用软钢制作,火石的话就用鹅卵石,火绒是用艾蒿制作的。 另外我要告诉你的一点是,鹅卵石你要加工一下,最好磨制成奇形怪状之物,另外能够染色的话最好。 不让别的商家摸清底细,就没有模仿的机会。您说呢?” 梁安之手中拿着图样,激动的山羊胡撅着,眼睛瞪的溜圆。 说话声音都带着颤音:“这可真是好东西啊!秦小郎所言甚是,商家的秘密不能轻易泄于外人知晓,老夫懂。” 第5章 奴隶也是人 有了图样,火镰很快就打造了出来。 梁安之派人找来鹅卵石和火绒,当场验证了一下。 果然好使,鹅卵石在火钢上摩擦,火星四射,只几下的功夫就引燃了艾蒿。 梁安之心里激动的砰砰的剧烈跳动着,差点心律过快晕厥过去。 他盯着火镰,两眼冒光。 钱,这可是钱啊!每一个火镰售卖二十钱,大汉每家每户按一个计算的话,这将是多少钱?况且携带方便,使用便捷,怎么可能一户只买一个?如果人手一个的话......他不敢想了...... 富可敌国四个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中,突然他浑身一颤,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在如此巨额的财富面前,是个人都会心动的吧? 这要是被别的人惦记上了...... 不行,这事儿得赶紧禀报主人,最好是跟朝廷合作一起来搞,否则的话,这就是招祸的根源。 “来人,派人给老夫盯紧了那秦小郎,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说到这里,他眉头一皱,顿了一下,叹口气改口道:“算了,还是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赶紧给老夫备马,我要火速赶往长安。” ~~ ~~ 五千金说起来没有多少概念,但是如果说两千多斤重量的话,那就比较直观了。 用葛翁的牛车拉,这明显不太现实,况且牛车上还有采购的生活物资呢。 幸好梁安之比较会来事,直接送了秦风一辆马车。 马车虽然价值不菲,但是跟秦风的豚肉炮制之法和火镰制造之法相较简直就不值一提。 秦风完成了既定目标,成功兜售火镰,心情已经跟来时大不同了。 人在心情愉悦的情况下,走路都是发飘的,秦风也不例外。 正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路行来有些忘形。 他是第一次驾驭马车,虽然葛翁教了他方法,也尽管拉车的马都是性情温顺的驽马,可是新手就是新手。 秦风正驾驶着马车粼粼前行,突然在前方马行街的拐角处,蹿出来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之人,一个躲避不及,被马车撞倒在地。 秦风大惊,赶忙紧急勒停马车。 幸好速度不快,这要是刹不住车,从他身上碾过去,小命就交代了。 就在秦风跳下马车想要上前查看伤者情形时,马行街里几个手持皮鞭、棍棒的大汉呼啦啦冲了出来。 为首一个浑身油腻之人,挥动手中的鞭子朝着那倒地之人就是狠狠的一下。 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贱奴,你倒是跑啊,怎么不跑了。” 这一鞭子抽的可不轻,直接从那人身上带走了一块衣服碎屑。 秦风看的真切,那人后背上顿时就起了一条红红的梗子。 不过那人倒也坚强,愣是一声没吭,而是怒目而视的盯着抽打他的大汉。 华夏自古不缺乏看热闹之人,街上突然出了这档子事儿,沿街之人迅速的围了上来七嘴八舌众说纷纭。 其中一个貌似是熟悉情况的,他得意洋洋的跟身边的人介绍着:“看了没,这小子还真是个犟种,这个月都跑了八回了吧? 每一次都被张屠户抓回去打的半死,可他不知为何一旦瞅到机会还是要逃跑。 还真是个怪人嘞!” 另一个人补充介绍道:“这小子是山民,被猎户从山里抓来卖给张屠户的,你看他一身腱子肉就知道,干起活来绝对能顶的上一头牛。” 边说边赞叹了一句:“真好!” 先前说话那人不屑一顾的耻笑道:“好啥啊,可惜是个哑巴,三棍子敲不出来一个闷屁,还老爱逃跑,谁买了谁倒霉,一个看不住就溜没影了,没看到张屠户整天的发牢骚,肠子都悔青了吗?” 人群中传来一阵讥笑之声。 那张屠户面色难看之极,显然人群中的议论他听到了。 于是满腔的怒火,都集中到手中的鞭子上了。 他把鞭子抡圆了,高高的举起在空中,劈头盖脸的就要往下落。 “住手!” 秦风上前一步拦在张屠户前面。 这是要往死里打的节奏,他娘的,这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尊严? 秦风弄清楚了怎么回事,再也不能忍受了。 山民,也就是没有户籍之人,说白了就是黑户。 在这个时代,山民就是奴隶的代名词。 这些人是不被当成人看的,他们不能光明正大的走上街头,只能像老鼠一样躲在深山老林,既要跟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还要防着猎户以及官府的抓捕。 官府是有悬赏令的,抓到一个山民五十钱。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量的猎户就是靠着这个赚钱的。 山民形成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交不起赋税举家逃亡,有的是触犯大汉律令逃入深山,也有的本身就是奴隶,不堪主人的虐待偷跑出来的。 等等,反正原因是不一而足。 张屠户被秦风吓了一跳,举在空中的鞭子硬是没敢往下落。 秦风穿着不俗,还赶着一辆豪华马车,这样的主非富即贵,可不是他能招惹的起的。 他连忙解释道:“贵人,这小子是我买来的奴隶,屡次三番的逃跑,你说气人不气人? 另外小人真是要感谢您,不是您的话,我还抓不到他呢。 您尽管走您的,莫要为这下贱之人染了不快。” 言外之意就是,你是贵人,这小子是个奴隶,你们两个人的身份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俗话说穿新鞋不踩狗屎,干嘛要管这事呢? 这就是阶级对立之下,人的普世价值观。 秦风冷哼一声:“奴隶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倒在地上的那人,闻言身子猛的颤了一下,他扭头看向了秦风,眼中充满了复杂之情。这是第一次有人为奴隶发音,一时动情之下,他湿润了眼眶。 张屠户有心反抗,可是又不敢,只是懦懦的道:“这......这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的吗?” 这下轮到秦风语塞了,可不咋地,在奴隶制度没有彻底的废除之前,奴隶就是牲畜,根本就不能算人,只是主人的一件工具罢了。 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已经开始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了。 秦风本想就人权问题高谈阔论一番呢,可是一想情况不对,硬生生的把下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跟这个时代主旋律去抗争,这就是找死。 好吧,既然不能明面上硬抗残余的奴隶制,那就曲线救国吧。 “你多少钱买的这个奴隶?转卖给我吧!” 他说的很是斩钉截铁,根本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此言刚一落,张屠户眼中便露出一丝狡黠的光芒。 可能是由于太激动的缘故,他有些慌不择言:“回禀贵人,这奴隶我是六......哦不,八十钱买来的。” 他话音还未落地,人群中一阵嗡嗡之声。 有人小声道:“张屠不愧是黑心烂肺的人,明明是六十钱买来的,张口就给这小郎要八十钱。 不但不赔钱,反倒还赚钱了。” 有人附和道:“可不咋地,这厮平常有气没处撒的时候,就拿这奴隶发气,把人家当人肉沙包打。 张屠户又是个下手没轻重的泼皮,这哑巴奴隶肯定有内伤。 我估计,肯定活不多久了,这小郎亏大发了,白白的浪费钱。” 如此芸芸的话,说了一大堆。 秦风听在耳中,毫不在意。 他微微一笑道:“我给你一百钱如何?” 张屠户幸福的差点晕过去,连连点头:“多谢贵人,多谢贵人,从现在开始,他属于您了。” 秦风话锋突然一转:“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要让这奴隶给你一嘴巴如何?” 第6章 我真的很丑吗 让奴隶抽一巴掌,这么劲爆的事情,霎时间在围观人群中引起了轰动。 张屠的脸色憋成了猪肝色,胖乎乎的大脸盘子上的肉都在突突的跳,额头上的青筋也鼓起来了。 可是转念一想,这该死的贱奴打从买回来开始,就没有给他半点的回报,白白的损失了六十钱不说,为了不让他饿死还搭了很多的糜子饭。 如果能够脱手,也算是及时的止损了。 况且一百钱的出价,他已经是大赚了。 但是要让奴隶抽自己一巴掌,屈辱啊,天大的屈辱。 可是这价格实在是让人心动呀! “行还是不行,给个痛快话。”秦风等的有点不耐烦了。 “贵人,这贱奴吃我的喝我的两个多月,您还要我承受如此的屈辱,我可是亏大发了......” “两百钱!” “来吧,该死的贱奴。”张屠这一次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脱口而出,而且心甘情愿的把脸伸在了那奴隶面前。 财帛动人心呐!两百钱是什么概念?石米三十,以此衡量就很直观了。 两百钱在富人手里不算什么,可是在普通百姓之家,够一家老小嚼咕几个月的了。 那奴隶汉子傻眼了,尽管他眼中的火焰都能把张屠给吞噬了,但是他没敢动手。 “你不是恨他吗?现在你是我的奴隶了,我让你打。” 有了秦风的命令,那奴隶再也不犹豫,起身,挥手,“啪”的一记耳光狠狠的扇在了张屠的脸上。 张屠庞大的身躯,被奴隶汉子抽的在原地转了一圈,脸上瞬间印上了一个红红的巴掌。 疼的他一咧嘴,吐出一颗后槽牙来。 秦风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扔给了张屠,里面不多不少两百钱,这是葛翁给他花销用的。 “会驾车吗?”秦风看着奴隶问道。 奴隶使劲的点点头。 “好,以后你就是我的马奴了,现在,赶上车回家。” 说完,秦风上了马车。 只见那奴隶,走到驽马近前,轻轻的抚摸了一会儿马脖子,马儿好像很受用似的,唏律律打个响鼻。 得到马儿的回应,再看那奴隶,一跃跳上马车,双手一抖缰绳,马儿撒开四蹄,车轮滚滚渐行渐远。 张屠掂量着手中沉甸甸的钱袋,喜滋滋的从地上捡起那颗发黑的后槽牙。 “不但赚了这么多钱,还把折磨耶耶这么久的坏牙给解决了,这下可真赚大发了呢......” ~~ ~~ 葛翁看着秦风从一辆豪华的马车中跳了下来,笑呵呵的走到他面前,都有点不敢相信。 “小郎,这马车?” “咱们家的。” “那赶车的呢?” “我新买的奴隶,咱们家的。” “车里的箱子?” “嘘,里面是五千金,也是咱家的。” 扑通,葛翁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小郎,多少......?莫要玩笑。” 秦风赶紧上前搀扶起葛翁凑近耳边:“五千金,后续还有九万五千金交割呢,财不外露,赶紧回家再说。” 葛翁瞪大了眼睛,突然,哏喽一声背过气去。 搞的秦风一阵手忙脚乱,掐人中、按虎口、抹前胸、捶后背,好半天,葛翁才算是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葛翁容光焕发,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指着那奴隶道:“赶紧下来,老夫要亲自驾驭马车,这辆牛车交给你。” 奴隶坐在马车上纹丝不动。 葛翁上前一把抓住奴隶的衣前襟往下拖拽,可是任凭葛翁使出吃奶的力气,那奴隶愣是没动分毫。 “你来驾驶牛车,让葛翁与我同乘。” 秦风只一言,再看那奴隶,从马车上一跃,跳了下来,老老实实的走到牛车旁。 “葛翁莫生气,这奴隶是我买来的,现在只听我的。不过回去之后,我会调教他的。” 听小郎如此说,葛翁的心气儿这才顺了。 奴隶是认主人的,听小郎不听自己的,只能说明这个奴隶是个守规矩、听话的好奴隶。 一路之上,走走停停,葛翁驾车没敢太快,他要牛车走在前头,那车上采购的可是小郎喜欢吃的东西。 还有,这年头逃奴多的很,小郎不识货,万一买的是生奴(没调教好的奴隶),中途跑掉了可就不好了,千万不要被他顺从的假象迷惑住了。 所以,他要让牛车和奴隶一刻都不能离开他的视线。 紧张了一路,总算是到家了,葛翁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卸货的时候,那半扇豚肉,在那哑巴奴隶的手中似玩物一般,轻描淡写的就扛了起来,手里还不忘记拎一些轻便的装着时令菜蔬的袋子。 这可把葛翁给喜坏了,连连夸赞小郎眼光真好,这个奴隶买的真值。 干起活来,就跟牛犊子似的,貌似一点都不知道疲累。 他哪里知道,这奴隶原本在张屠家认着被打死都不带动的,还时不时的瞅准机会就逃跑。 三石大米,十几样的菜蔬,还有豚肉,装了满满一牛车。 可是这如小山一样的东西,在奴隶的手中很快就卸完,而且他面不改色心不跳,连汗水都没见。 秦风可是惊讶坏了,此人的身体素质也太好了吧?如若投效军伍的话,那绝对是个冲阵的好手。 “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可惜你是个哑巴,也无法诉说。”秦风很是惋惜的道。 葛翁恰逢其时的走了过来,“小郎,就叫他丑奴吧,奴隶哪里配的上有名字,有个代号就已经是主人高看一眼了。” 秦风哑然,奴隶还真是没人权啊。 该死的残余奴隶制,这简直就是泯灭人性哦。 同样是人,可是有人高高在上,有人贱如蝼蚁,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命权都不能保障,被当成牲畜一样的交易、虐待。 不,甚至连牲畜都不如。 耕作的牛马骡劳累一天了,还有一口草料等着呢。 可是奴隶呢?只要饿不死就行,他们做着最辛苦的活,可是得到的待遇却是最差的。 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挣扎在死亡线上。 秦风是同情、怜悯奴隶的,可是又无法跟大时代去抗争,这就纠结了。 管不了别的,就顾眼前的吧。 秦风叹了口气:“以后你就叫丑奴了,记住,你是我的马夫,不过你记住一点,我不会虐待你。 还有,如果你感觉这里待的不舒服,要是走的话我绝对不加以阻拦。” 他话音刚落,只见那奴隶,突然跪倒在地叩头:“马夫丑奴多谢主人恩典。” “咦?你不是哑巴?” “我只是不愿意说话而已。”说到这里,他挠了挠头弱弱的道:“小人有句话想问主人,我......真的很丑吗?” 第7章 三口之家 丑奴还真不丑,葛翁给他烧了一瓮洗澡水,他清洗干净以后原本脏兮兮的形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皮肤黝黑,剑眉虎目、满脸刚毅之色的壮汉。 他那散发着健美先生气息的腱子肉,以及那八块腹肌,看的秦风都艳羡不已。这应该是长期劳作锻炼出来的。 不过,却是满身的伤痕,看起来有点让人触目惊心。 丑奴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就从这累累的伤痕来看,不知道他吃了多少苦,也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撑过来的。 葛翁震撼了,“孩子,你这一身的伤疤怎么来的?” 不过说完他就后悔了,还能是怎么来的?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葛翁也是苦命人,当初如果不是遇到秦元太,他的命运不会比丑奴好。 “张屠户打的。” 丑奴言语很少,简练干脆。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葛翁抹着眼泪走了,他应该回房悲天悯人的哭上一鼻子,这是准的,秦风敢打包票。 “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秦风率先打破尴尬。 “回主人,没有名字,丑奴很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他肯定有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目的隐瞒不说罢了。看来,他还是没有对自己彻底的放下戒备。 另外,他肯定有自己的故事,秦风认为。 可是看着惜字如金的丑奴,秦风并不打算寻根问底。 在张屠户家他被人认为是哑巴,不是没有原因的,现在他能够肯对自己开口,这就是进步,这说明他正在接受自己。 同是苦命人,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比起来丑奴,或许秦风更苦一些,最起码丑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牵挂的人,要不然,他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跑。 可是自己呢?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占据了一个还算是说得过去的身份,但是讲真,他才是那个最孤独、最寂寞的人。 丑奴很纳闷,为什么主人突然之间就变的伤感起来了呢? 是的,秦风心头没来由的就是一阵酸楚。 在原来的世界,他有未竟的事业,有倾心牵挂的人,有父母、亲人和朋友,可是在这里呢? 孑然一身...... 有人化伤感为力量,不过秦风却是化为食量。 当天晚上,秦风亲自下厨用铁锅做了几个菜,其中最硬的一道菜就是红烧肉,尽管是因为条件有限,阉割版本的。 可是配上浇了肉汤的、香喷喷的大米饭,吃起来着实别有一番滋味。 蹲在门后,大口吃着肉丁配米饭的丑奴,做梦都不敢想,他有朝一日能够吃上如此可口的、精美的饭食。 大米饭还有肉,这是神仙的日子,这种日子只有在梦里才见过。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是偷偷的使劲的掐自己的大腿。 疼,真疼,这不是梦,是真的。 丑奴大口的扒拉着浇了肉汤的米饭,脑袋都要埋进偌大的陶碗里了,此刻他的热泪大颗大颗的滚落在洁白晶莹的米粒上,吃进嘴里咸咸的...... 奴隶,低贱的连基本的生命权都不能把握的奴隶,竟然吃上了大米饭,竟然吃的跟主人一样的食物,而且还是主人亲自下厨做来的。 这是上辈子烧了多大的高香,恐怕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吧? 尽管他不知道祖坟在哪里,这很悲哀,但是他就是这么固执的以为。 葛翁是端着碗回库房吃的,库房的地窖里藏着五千金,这是他的命根子。 小郎把看守库房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就算是老命不要也要保证小郎赚来的钱安全。 他的卧榻就在地窖入口的正上方,他认为这是很好的掩饰手段,也是最安全的方式。 现在的他可是躺在一座金山上睡觉,这种幸福的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盘腿坐在卧榻上,他大口的吃着红烧肉,艾玛,真香,怪不得小郎执意要他买来。 他敢打包票,这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豚肉。 哪怕是在长安的时候,那个时候老主人还在世,也是没有吃过的。 另外,他敢断言,这么好吃的豚肉,恐怕老主人也是没有享用过的。 这竟然是小郎亲手做出来的,实在是匪夷所思。 不过他并没有怀疑,因为小郎自幼就是手不释卷,今天刚用从简牍中所得的无上妙法赚了十万金。 所以,小郎能够做出来前所未见的美食,这一点都不稀奇。 葛翁就是这么容易满足,身边守着小郎,肚子里有食,身上有衣,这就足够了。 秦风一口气吃了两大碗米饭,把最后一点肉汤都倒进碗里就着大葱填进了肚子里。 饭后,丑奴很是有眼色的做着善后工作,清洗碗筷、打扫卫生,他在用自己勤劳的表现,证明自己是个好奴隶,要不然真的对不起主人的这顿晚餐。 家里就两张卧榻,准确的说就一个,还是秦风睡的这个。 葛翁睡的那张是缺胳膊少腿,东拼西凑出来的。 而丑奴则睡在了马厩里,干草堆掏出一个洞,直接就钻进去了,看他熟悉的样子,秦风就知道他肯定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只是可惜了葛翁奉献出来的衣衫了,恐怕明日又是脏兮兮的。 并非秦风苛待他,而是人各有志,不可强求。这是丑奴的习惯,勉强不来。 马厩里梁安之送的那匹驽马和大黄牛分列两厢,各自悠闲的吃着草料。 秦风叮嘱了一下丑奴,照管好牲口,就出去了。 他有些受不了草料加牲口粪便的味道,也不知道丑奴这家伙的鼻子是什么做的,他竟然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安身。 甚至秦风都有点怀疑这货是不是有鼻炎,根本就闻不到这种复合气味。 秦风沿着院里青砖铺就的地面,溜溜达达的散步消食,晚上吃的太多了,有点消化不了的意思。 此时明月当空,繁星点点,干净的夜空深邃浩渺,连一朵云都没有,真是一个美丽的夜晚。 屋顶的茅草映入眼帘,有些碍眼,没来由的破坏了秦风欣赏星空的雅兴。 明日里一定请来匠人把房子修葺一下,还有那一百亩地也得整理出来,总不能一直荒废着吧? 可是种什么呢?这又是一个烦人的问题...... 第8章 守财奴葛翁 这座田庄秦朝之时就有了,据说还是大秦一个皇族成员的产业。 刘亭长一朝得势,入主汉宫之后,为数不多的皇族成员(胡亥为了稳固自己的帝位,镇压宗室,屠杀兄弟姐妹)死的死逃的逃,这就成了无主之地。 后来朝廷接手转卖牟利填充国库,秦元太接手这座荒废的田庄不是为了利用开发,而是为了做生意开路,因为他是从一个权贵手中拿过来的,说白了,他就是一个接盘侠。 这片田庄,其实房屋的主体还是很好的,这真的得赞美古代工匠了,秦砖耐腐蚀可真不是盖的,风吹雨打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坚挺,实难想象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古人的智慧,真是不容小觑。 秦风所要做的只不过是换个房顶罢了,大梁还是好的,皇室产业,所用都是上好的木料。 这座田庄整体来说非常好,就是椽子腐朽的厉害,瓦片也不行了。 更换这些葛翁算下来一金就足够了,甚至连匠人们的餐食都包括在内也不会超过万钱。 秦风是说干就干,反正现在手头的钱多的很,还有五千金在地窖里躺着,况且梁安之还欠他九万五千钱呢。 匠人到的时候,秦风看到有木工匠人,于是画了一些图纸交给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按照图纸打造。 只要是能打造出来,赏金不在话下。 这是一套家具图,八仙桌子、罗汉床,高脚太师椅,茶几等,最重要的是秦风把雕花架子床都给弄出来了。 营造大匠周傅接过图纸的时候不以为意,一个毛孩子能有什么高招?难不成还能比我们公输子一派还要高明不成? 他是公输子的传人,虽然不是公输家的直系子弟,但也是得到公输家真传的弟子,要不然也不敢在蓝田一带开门立户。 当他仔细看过之后,细细的一咂摸,大惊失色,这样的奇思妙想,实在是太过于骇人。 “小郎君您这图样是哪里来的?莫非您跟公输家有关系?” 秦风一愣,随即释然,公输家?不就是鲁班一系嘛! 天下营造行业的鼻祖,无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所有营造匠人都得尊称他一句祖师爷。 “我可跟公输家扯不上关系,这些都是我胡思乱想出来的,觉得有趣,就准备打造出来。” 周傅差点没一屁股坐地上,胡思乱想?太鬼扯了吧? 他自幼学徒,到今年四十有六,在这行当里打拼了几十年,也没见想出来什么。 打死他都不信秦风说的话,哼,别想骗我,你后面肯定有高人在指点,别想一句胡思乱想就打发我? 这就要说古人的真性情了,遇高人岂可失之交臂,这个理念是他们与时俱进、取长补短的不二法门。 他暗暗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见一见秦风背后的“高人”。 哪怕是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可以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就把老师请过来。 高人不见自己,总不能连公输家的人都不见吧? 要知道,天下营造出鲁班,这是举世皆知的,哪有不敬先人之理? 想到这里,周傅呵呵一笑,“小郎君玩笑了,这等绝妙的图样,必是出于大师之手,在下周傅恳请您引荐一下尊师可否?” 尊师?秦风哭笑不得。 还是引起误会了,他都有点后悔拿出图样了。 谁能想到周傅这家伙还是个属牛皮糖的,粘上就甩不掉。 这上哪里给他弄个尊师出来? 秦风严肃的道:“周大匠,我想你真误会了,这真的是我偶然所得,信手涂鸦之作而已,爱信不信。” 周傅是万万不信的,他还想在追问什么,可是秦风扭头就走,根本不给他在问下去的机会。 周傅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年轻人,还急眼了。 你越是不说,越是掩盖,却越是说明正有其事! 还是太年轻啊,心态不成熟,这下露馅了吧?” 看着秦风的背影消失,周傅小心翼翼的收起图样,“反正时间有的是,早晚有一天你会说的,我就不信我的诚心还感动不了你?” 想到这里,周傅招手叫过来自己的徒弟:“吩咐下去,这次的活很重要,在加快进度的前提下,一定要保质保量的完成。 还有,你们几个带上工具,跟我一起打造一批家具。” 所有弟子心中都倒吸一口冷气,师傅今天不对劲啊! 这秦小郎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能劳动师傅他老人家亲自动手? 要知道,师傅这几年来几乎就不在动手了,最多也就是动动嘴,指点他们一二,所有的活计都是他们几个弟子完成的。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动起来。” ~~ ~~ 秦风围着田庄转了一圈,回来之后,看到匠人们已经开始热火朝天的干起来了。 就把周傅刚才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此时,葛翁烧了一大瓮开水,放置在庭院中央,这是秦风嘱咐的。 这些开水是专门为匠人们准备的。 秦风认为一定得有东道主的热情,总不能让匠人们劳累了半天,连口开水都喝不上吧? 不过他还真是有点热情过头了,那些挥汗如雨的匠人可不习惯喝开水。 一是他们喝生水习惯了,二来周大匠要求的严格,要赶工,哪有时间捧着热水喝? 这就很尴尬了,秦风看着匠人们过来,很是热情的招呼。 但是他们却走到水井边,打上水咕咚咕咚就开始喝。 葛翁没好气的嘟囔:“小郎您也看到了吧? 老奴说不用,你还生气,说我小气。 老奴说他们这些下苦之人爱喝凉水,你还不信。 这下您看到了吧?白白的糜费一大捆干柴,那可是两枚铜钱买来的呢。” 面对葛翁的牢骚,秦风呵呵一笑。 葛翁就是心疼钱,啥也不是。 “怎么跟你说呢?生水不干净,喝了容易腹痛,腹泄。 我警告你,以后你也不许在喝生水,家中有茶饼,你尽可以拿去喝。” 葛翁一咧嘴,声音都提高了个八度:“茶汤?那是贵人才有的待遇,老奴这贱体,恐怕无福消受。 那么金贵的茶饼还是留着小郎享用,老奴就免了吧。” 秦风眼前一亮,有办法了,不是不喝开水吗? 那放进茶饼,弄成茶汤呢? 葛翁说的好,茶汤是贵人才有的待遇,现在让他们这些匠人们也享受一下,打破头也是有可能吧? “丑奴,去把茶饼拿来泡进开水让工匠们喝。” 丑奴应声而动。 “不行,那茶饼金贵着呢,那可是卫氏铁坊梁管事送给您的,怎么能这么糟践?” 葛翁终于忍不住,跳出来反对。 肉疼啊!心也疼。葛翁都要暴走了,这小郎怎么能这么浪费东西呢? 给这些苦力喝,平白的辱没了茶汤。 秦风面对葛翁这个守财奴,真是头大。 不过还是耐着性子安抚:“葛翁,你也希望咱们家早日修葺好,早日步入正轨吧?” 葛翁使劲的点点头:“昂。” “那匠人要是因为喝生水闹病,是不是会耽误工期?” “对。” “所以……” “那也不行,茶汤,多金贵啊!小郎喝多少都可以,他们不行,他们凭什么跟小郎享受一样的待遇?” 就在这个时候,周傅出现了:“那如果是免费把房屋给你们修葺一新呢?” 葛翁下意识的回了一句:“那还差不多……” 第9章 丑奴的心事 秦风和葛翁的对话,周傅听的真真切切。 没想到此子还藏着一颗博爱之心,越来越看不透了。 于是就在一瞬间他做出了个决定:免费给秦风修葺房屋。 只要不花钱,葛翁就是满足的,别看茶饼金贵,但那是梁安之送给小郎的,没花家里的一个钱。 能够不花费一个钱,用些许茶汤换来这么大的好处,真得偷着乐了。 “周大匠这可是你亲口说的,免费给我们家修葺房屋,红口白牙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葛翁还特意的确认一下,丝毫没有一点不好有意思。 周傅呵呵一笑:“在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岂能做那食言而肥的事?” 葛翁激动的道:“小郎您听到了没,周大匠可是开金口许诺了。” 秦风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葛翁,无功不受禄。再说了那些匠人们就靠着做工赚钱活人呢。 没了工钱,他们一家老小吃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秦风的目光看向了周傅。 葛翁还想说些什么,可是被秦风狠狠的瞪了一眼,只好把所有的不满憋回去了。 小郎真傻,放着便宜都不占,这可是一万钱呢,放到一起都是好重的哦! 不贪不占,不为利益所动,心有仁念,体恤下人,此乃君子品行。 周傅心下大为赞叹。 “秦小郎莫要误会,也不要责怪葛翁,这都是我的主意。 在下也非那刻薄寡恩、虐待下属之人,您尽可以打问,这些匠人原本食不果腹,自从入我匠作坊之后,再也不为生计发愁,我敢拍着胸脯保证。 另外,我之所以给您免费修葺房屋,是有条件的。 我想征得小郎的同意,让在下拥有那份家具图样的使用权,不知您意下如何?” 周傅有自己的算盘,他刚才跟一帮弟子们仔细的研究了秦风所画图样。 这秦小郎,哦不,应该是他背后那人,想法之奇特,理念之超前实在是让人拍案称绝。 别的不说,就说那雕花架子床,简直堪称前无古人。 恐怕公输家的设计理念也未必能超越‘这人’。 周傅从第一天当学徒开始,就迷上了这一行,现在见到“如此瑰宝”,如果错过了,实在是不甘心。 周傅很激动,也很忐忑。 秦风能答应吗?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原来如此,感情这家伙看上了自己所画的图样。”秦风看了看周傅,“这份图样如果能给你和你的下属造福,那你尽管拿去。” 秦风深知像周傅这样的行业翘楚,他看过的图样肯定都记在心中了。 这年头又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算是他不同意,人家也能轻易的仿制出来,还不如送个顺水人情出去,落个实惠。 “真的?”周傅激动的差点没跳起来,“我代替我们营造坊三百余口老小谢谢您,有了您的这份图样,彻底解决他们的生活状况,指日可待也。” 说着,就要给秦风行礼。 秦风赶紧搀扶,“周大匠万万不可行此大礼,莫要折煞小子。” 周傅激动的老泪纵横,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感激之色。 “小郎高义,在下也不能做那无情之人。说实话,您那份图样,一旦打造出来实物,必定会名闻长安。 这样吧,修葺房屋免费,另外,一旦卖出去之后,所得利润的三分之一归于您,不知意下如何?” 葛翁的第一感觉就是震撼,他没有想到小郎信手涂鸦之作竟然能换来如此回报。 不但修葺房屋的一万钱可以省下来,还能够从周大匠手中赚取三分之一抽成。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啊。 第二感觉就是,坏了,小郎的火镰取火法可是价值十万金的,而周大匠才给三分之一,貌似小郎还是亏了。 人就是这样,只会对具体的金钱有量化概念。 十万金听起来怎么也比三分之一要高大上,在葛翁的眼里,这明显就是两个不可同日而语的数值。 他刚要提醒小郎不要答应,但还是晚了。 只见秦风微微一笑,点头道:“就这样吧,只要你那几百人能衣食无忧就可以了。” 秦风也不是圣人,没想教化天下,也不想泽被苍生。 能够在赚钱的同时,兼顾几百人的福祉,让几百人过上好日子,他认为这已经足够了。 帮人也有个底线,在能力范围内的,力所能及的他会毫不犹豫的出手,但是能力之外的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上有官府,有朝廷,有皇帝陛下,为万民某幸福那是庙堂老爷们的事情,他还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比什么都实在。 ~~ ~~ 葛翁很生气,非常的生气。 他认为周傅这家伙不是好东西,三言两语就哄骗走了小郎的图样去牟利,才给了自己家三分之一。 话说,这三分之一到底是多少钱啊? 唉!小郎到底是个心善的,不如周傅老奸巨猾。 不过小郎已经跟人家达成一致,他也无法改变,只得一个人吹胡子瞪眼睛的生闷气。 丑奴把茶饼放进大瓮中搅拌,冒着热气的、清澈的白开水,逐渐的变得金黄金黄的,一股清香飘散出来,闻之若醉、沁人心脾。 小郎说了,这茶汤,任何人都可以喝,那岂不是也包括自己?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拿起大碗盛满,然后一溜烟的跑到马厩。 一个人蹲在门口,吸溜吸溜的喝了起来。 入口生津,唇齿留香,怪不得贵人们都喜欢饮茶汤,这滋味,啧啧,真是太好了。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喝茶汤,喝着喝着丑奴不由自主的流下两行清泪。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够过上这样的生活,就在一天之前他还在生命线上挣扎,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在张屠的棍棒之下。 可是自从遇到小郎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小郎的马车差点把他撞死,但是他一点都没有怨怼之意,反而是满满的感恩。 说实话,这种变化是丑奴从来都不敢去想的。 不但亲手抽了张屠一个大大的耳光,解了胸中的仇气,还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精致生活,现在连金贵的茶汤都喝上了。 唉!也不知道妹妹的生活过的怎么样了?要是她也能来这里生活的话该有多好呀...... 第10章 新家新面貌 十天的时间不算久,三进院落的房屋换顶工程全部竣工。 修葺一新的田庄,骤然间换发了新的活力。 周傅还让人在院里砌了一个花圃,移栽过来一些月季花,马上就大变样。 而新式家具的打造也进入了尾声,正在做最后的组装。 同时,门窗、廊柱全部也都刷了漆。 另外,围墙上也按照秦风的要求刷了白灰。 原本破败不堪的田庄,现在彻底的改头换面,逼格一下子就提升了几个档次。 葛翁很兴奋,他早已经把先前的不快抛之脑后了,“这院子修的,啧啧,真漂亮。”这是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无论走到哪一进院子,都要夸赞一番。 葛翁是满意的,是欣慰的,不时地捋着花白的胡须巡视着。 这里是他的领地,他要把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葛翁走起路来肚子里的水咣当咣当的,就如同大黄牛饮饱了水走路是一样的。 这十来天,他肚子里装满了茶汤,连大米饭、红烧肉都吃的少了。 用他的话说,自己少吃一些,就能够给小郎省下不少呢。 其实秦风明白,他就是舍不得那些茶汤全进了营造匠人的肚子里。 话说葛翁这些天,守着一大瓮金黄飘香的茶汤,时不时的就要来上一碗,讲真,这段时间,茅厕里的两个大木桶都成了他的专属了。 而且,他还特意的叮嘱丑奴,一定要看好木桶,这些是以后肥地用的可不敢弄洒了。 丑奴也是个铁憨憨,他竟然守在茅厕门口,很是忠实的执行葛翁的命令,也幸亏茅厕跟马厩离得不远,他还抽空可以喂一喂马牛,清一清牲畜粪便。 秦风对于这个执拗而又抠搜的长者,只是报以无奈的苦笑,只要他高兴,一切都随他。 房子修好了,窗明几净的看着就让人心情熨帖的很。 随着匠人们的撤去,热闹了十来天的田庄一下子变的沉寂起来。 主房里的家具齐全,都是按照秦风的图样打造的。 葛翁和丑奴也有了自己的房间,门房不用说被葛翁占据了,看守大门这是他专属的权利,是小郎赋予他的,丑奴别想跟他抢。 而丑奴则住进了耳房,这间房不大,放了一张架子床后就显得空间有些拥挤。 不过丑奴很满意,别说是床了,就算是睡地面他也是幸福的。 什么时候他想过,自己能单独拥有一间房?恐怕梦里面也没有。 现在小郎把这间耳房赏赐给他了,这里就是属于他的独立的空间。 铺盖都是崭新的,还有,小郎让人给他做了两套新衣衫。 一开始他不敢要,可是小郎说了,就算他是秦家的奴隶,但是也得有秦家奴隶的风范,不能给秦家折了脸面。 穿的破破烂烂、浑身脏啦吧唧的,这是给秦家脸上抹黑。 天呐!这简直是颠覆了他的认知。 自古以来,谁会拿奴隶当人看?谁会在乎一个奴隶是干净还是腌臜? 他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初见秦风之时的画面,耳边又响起秦风的那句:“奴隶也是人。”的话来。 丑奴默默的擦掉眼角的泪水,犹豫了一下,走出了房间。 ~~ ~~ 房子的事情弄好了,田地的事情就要提上日程了。 葛翁的意思是种糜子,也不知道他怎么就对糜子有这么深厚的感情,软糯的大米饭不香吗? 葛翁有自己的理由:“现在已经错过农时,麦子是不用想了,可是那么多田地总得种上粮食,不然的话可真是暴殄天物了。” 也对,秦风承认葛翁说的有道理。 但是他可不想全部都用来种糜子,他有自己的想法。 拿出来一些地,移栽一些果树,弄一个小果园。 待到收获季节,果香满园,酿造一些果子酒,这小日子过的不要太幸福哦,想想都要流口水了。 最好是在挖上一个大池塘,养点鱼,在顺便养点鸡鸭鹅,没事的时候钓钓鱼、弄只烤鸭、叫花鸡、铁锅炖大鹅解解馋。 还有,养点牛啊、羊啊之类的,在种点菜......他完全是按照玩过的一个偷菜的游戏设想的。 只要自己的目的达成,剩下的地就交给葛翁,随便他怎么折腾。 设想是很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很残酷的。 葛翁兴冲冲的去找人手去了,可是却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该死的老天爷,前阵子一场倒春寒,可是毁坏了不少青苗,农人们都在自己家地里忙活,根本就没人愿意帮忙。” 秦风知道,不是没人帮忙,肯定是葛翁给人家的价格不合适。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是要让葛翁做到大把的撒钱,比杀了他还难。 今日眼看就要天黑了,秦风决定明日里亲自去找人,大不了去官府买点奴隶回来,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 葛翁从小把他带大,待他如亲人一般,能有多大的坏心思呢?他就是穷怕了,不舍得花钱而已。 这就跟大多数的老人一样,儿女赚了钱,给他也只是放着,不舍得花费。 所以,秦风并不打算责备他什么。 晚上秦风做了一锅排骨汤,香味飘出去老远。 丑奴闻着味就过来了,他依旧是蹲在门口,直眉楞眼的盯着锅里上下翻滚的汤水流口水。 小郎还真是个妙人儿,脑子里似乎有着数之不尽的奇思妙想之物,就拿这手庖厨之术来说,当今世上能出其右者少之又少,恐怕根本就是没有。 还有,他从不让葛翁和自己掺和做饭的事情,有一次他想帮小郎,可是被小郎一脚踢到屁股上,撵的远远的。 之后,小郎做饭,他就再也不敢往前凑了。 而葛翁则坐在灶台前面烧火,只要他在家,这个活永远也轮不到丑奴,这让丑奴很气愤。 “凭什么你能我不能,我烧火也好着呢。”丑奴很是不服气。 “就凭小郎是我一手带大的,离小郎最近的位置就是烧火,你个奴隶跟我抢什么?做好之后老老实实吃你的,没人说你。 再敢跟我抢,小心老夫让小郎把你卖了。” 他的威胁很管用,丑奴可不想离开这个家,这个家很温暖,这个家对他来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 今天丑奴有点奇怪,没有蹲在门后面吃饭,而是盛了满满的一大碗米饭,泼了肉汤,又拿了一个碗装了排骨,回自己的耳房吃去了。 他的这般操作,引来葛翁一阵大骂:“也不怕撑死你,吃完了还不让你盛咋地,饿死鬼托生的货......” 第11章 丑奴的秘密 秦风对于入口的东西是十分讲究的,俗话说病从口入,所以讲卫生是非常必要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宁愿自己亲自动手,也不想葛翁和丑奴掺和。 葛翁倒还好,毕竟是在大富之家出来的,可是他除了会做糜子饭,就不会别的了。 而丑奴则是邋遢惯了,手指缝里的黑泥看着就让人大倒胃口,秦风是万万不让他碰食物的。 一想到经过他手触碰过的东西,那成千上万的细菌,就有点不寒而栗的感觉。 不过,秦风倒是不吝啬。 家里总共就三个人,吃饭的话,只要你的肚子能装的下,敞开了肚皮随便吃。 偌大的库房,秦风花费了重金购买大米、麦子,堆的满满的,真正做到了家里有粮心不慌。 这场倒春寒的袭击,今岁的粮食减产是肯定的了,到时候粮食涨价也是不用说的。 所以趁着现在粮食还便宜,尚未涨价,还是能囤多少就囤多少。 文火炖的软烂的排骨,葛翁在不吃大米饭的情况下,能连干两大碗,尤其是那飘满了油花的汤汁,简直是人间美味。 他的牙口不是很好,所以最爱吃汤底的落锅肉伴米饭。 秦风知道他好这一口,所以在熬制的时候,搅动勺子的频率很高,尽量的把排骨上的肉落锅的多一些。 葛翁心里暖暖的,这份待遇是他专属的,是小郎在心疼他。 这孩子从小就命苦,一出生没了娘,虽然老主人对他很喜欢,但是经常不在家,常常有照拂不到的地方。 另外,主母娘子卓氏是个善妒的,本就对老主人宠幸贱婢不满,就更不可能对贱婢所生的庶子有好脸色了。 整个家里秦风也就对葛翁最是亲近。 想起过往,葛翁总是忍不住的流眼泪。 多年的付出,现在有了回报了,小郎长大了,是那么的懂事,那么的仁慈,那么的疼人。 可惜的是老主人看不到了,他看不到小郎有此成就了...... ~~ ~~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是古语,很合养生之道。 秦风溜溜达达来到马厩,借着月色看去,大黄牛正在反刍,嘴角的白沫子都滴到地上去了。而那匹黑色的驽马也正在加餐。 看样子丑奴刚给他添过草料,料槽里面满满的。 对于丑奴,秦风还是很满意的。 这货虽然能吃,可也真是能干,从来不偷懒,只要是秦风吩咐过的事情,他肯定干的漂漂亮亮的。 而且干起活来,一个顶仨,浑身充满了力气,就好像是拧满了发条的机械钟似的,永远也不知道疲累。 还有这货是能吃能睡,这才刚吃过饭没多久,屋里就已经没有亮光了。 寻常百姓之家,晚上是不舍得点灯熬油的,不过秦风可不在乎这点灯油钱。 这货吃这么多饭,也不怕不消化。 真是生了一个让人羡慕的好体格啊!秦风是羡慕的,他也想像丑奴一样,每天三个饱一个倒的,可是他真做不到。 就眼前的一百亩地规划,就够让他心烦的了。 葛翁的忠心自然没话说,可是守财奴的品性,办起事来还真是让人不省心。 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出面打理,这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把丑奴培养起来就好了,这家伙腿脚麻利,绝对是个好助手。 想到这里,秦风就打算跟丑奴好好的谈谈,反正漫漫长夜也无心睡眠,倒不如给丑奴开个小灶。 就在这个时候,丑奴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秦风就是一愣,只见这货手里拎着一个食盒,鬼鬼祟祟的样子很是让人生疑。 嗯?这货搞什么飞机?秦风一个闪身,躲进马厩里。 他倒要看看丑奴玩什么把戏。 只见丑奴轻轻的带上门,然后拎着食盒,脚步匆匆的从马厩前面走过,直奔后门。 很显然,他并未注意到秦风。 看着急匆匆走过去的丑奴,秦风悄悄的跟了上去...... ~~ ~~ 出了院子,丑奴奔着废荒地的方向行去。 秦风则是利用树木、野草不断的隐藏身形一路跟踪,他不敢跟的太近,恐怕惊动了丑奴。 时间不大,丑奴来到一片野草前面,放下手中的食盒,然后嘴里发出“咕咕”的声音。 秦风此刻蹲在野草从里,注视着。 只见丑奴前面的野草一分,两个身影走了出来。 一个衣衫破旧的妇人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同样也是衣衫破旧,补丁摞着补丁的。 那小女孩飞快的跑上前去对丑奴道:“哥哥,我饿。” 丑奴蹲下身子,打开了食盒:“小妹,你看哥哥带给你什么?”说着献宝一样的把浇了肉汤的大米饭和炖排骨端了出来。 秦风霎时明白了,感情丑奴这货今天端着饭回房吃是有目的的。 看碗里满满的大米饭就知道,这货根本就没吃,而是把饭省了下来。 “章嫂你看我哥哥给我们带来了大米饭还有肉。”小女孩惊喜异常的欢呼起来。 那叫章嫂的妇人咕咚咽了一下口水,不过嘴里却道:“甘心,你先吃,吃剩下的我再吃。”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不过最终没能抵抗住美食的诱惑,操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丑奴这个时候,扑通就在章嫂前面跪了下来叩头道:“章嫂,多谢你这段时间照顾我的小妹,您的大恩大德我甘平永生永世不忘。” 章嫂颤抖着手把丑奴扶了起来:“唉,你这憨娃说什么呢。如果我们不团结起来,不互帮互助,我们老秦人就要彻底的绝种了。 所以,你不用感谢我,照顾甘心是我应该做的。” 秦风大骇,老秦人? 顺便说一句,当年刘邦入关之际给老秦人约法三章,从而获取了大多数人的心。 但那些前朝贵族一心向着秦朝,对大汉仇视极深。 他们拖家带口的躲避深山,以图东山再起,可是也终没见翻起什么浪花出来。 大汉取代大秦,这是历史大势所趋,岂是一小撮人能撼动的? “章嫂,听我一句劝,出来吧。咱们老秦人的种子不多了,你看看现在死的死、亡的亡,我们还剩下多少人? 我们反抗不了刘氏天下,也恢复不了大秦了,连大秦皇室都没了,我们还守着忠君报国的念头有什么用? 我现在遇到了秦小郎,他仁慈、他博爱、他不鄙视奴隶,就是他把我从魔窟中救了出来。现在我衣食无忧,像这样的大米饭和肉我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他从来不说什么,所以,我请求您带着为数不多的族人从大山里面出来吧。 我们要过正常的日子,我们不能成为湮灭了的大秦的殉葬品。” 秦风听的真切,丑奴这货还不简单呢,竟然还懂得这么多的大道理,看来这货藏拙的功夫了得呢...... 第12章 归心 “章嫂我们跟哥哥在一起好不好,我不想回去挨饿了。”甘心把手中的饭碗递了过去。 那叫章嫂的女人看了看碗里还有一大半的米饭和排骨,她也顾不上丑奴了,哦,应该说是甘平。 一个人在饥饿的情况下,什么也没有填饱肚子来的重要。 秦风很心痛,那章嫂与其说是吃饭,倒不如说是直接把饭倒进喉咙里。 让秦风很佩服的是,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把排骨脱肉的,只见她嘴巴稍加一努,就吐出一块骨头,而肉则被她和着米饭吞进肚子。 这是饿了多久了? “章嫂您慢些吃,像这样的饭秦家小郎多的是,只要您带着族人走出来,我敢说再也饿不着了。” 甘平一手拉着妹妹甘心,一边央求章嫂。 章嫂根本就没打理他,嘴里不停的咀嚼蠕动,直到剩下的饭被她吃的精光,然后还伸出舌头把碗舔了一遍。 秦风记住了甘平用的大碗的形状和花纹,他发誓绝对不会在用这个碗。 章嫂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让你见笑了,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东西了,我都已经忘记大米饭是什么滋味了。” 甘心这个时候走上前,伸出小手拉住章嫂满是老茧的手晃动着央求:“章嫂,咱们留下来吧。” 看着甘心脏兮兮的小脸,以及那黑白分明的眸子,她一把搂过很是亲昵的爱抚。 “好,我去带人,不过,你能保证那秦家小郎愿意收留我们吗?” 甘平斩钉截铁的道:“会,他既然能不嫌弃我,就不会介意你们,我相信他。” 秦风很感动,没想到自己在他的心里的形象是这么的好。 “丑奴,你说的没错,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只要来到我的田庄,你们就是我的人,我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 秦风从草丛里站了起来道。 由于他的突然出现,吓了章嫂和小女孩甘心一大跳。 特别是甘心,她很怕人,刺溜一下躲到了章嫂的身后。 可是又安耐不住好奇心,小脑袋从章嫂的腋下探了出来,观察着秦风。 甘平看到是秦风,“章嫂、小妹你们莫要害怕,他就是我说的秦家小郎,我的救命恩人。” 秦风呵呵一笑:“丑奴,哦不,我应该叫你甘平才对是吗?虽然我们接触时间不长,但是相信你也应该了解我的为人。 带上你的族人来吧,这里是我的家,也同样是你们的家,我敢保证,你们再也不用担心被猎户和官府缉拿,再也不用忍饥挨饿,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甘平倒头就拜:“小郎,我甘平代替我们全族五十八人谢谢您的收留之恩,从今往后甘平愿为小郎尽犬马之劳,我的这条贱命就是您的了。 小妹、章嫂还不快赶紧随我一起叩谢?” 终于反应过来的章嫂,拉着小女孩甘心,几乎是五体投地的跪伏在尘埃里。 “多谢秦小郎,从今以后您就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就是您的奴隶,您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只要您给我们庇护,只要给我们一口饭吃。” 说到这里章嫂已泣不成声。 小女孩甘心看了看秦风,弱弱的道:“主人,我会洗衣服、会做饭,以后就由我伺候您,另外我吃的也少,很好养活的。” 秦风哑然,吃的少?刚才那满满的一大碗米饭和排骨你干下去那么多。 “好,你叫甘心是吧?以后你们再也饿不着了,所以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没必要委屈自己。”秦风微微一笑。 想着刚才香喷喷的大米饭和排骨,甘心砸吧了一下嘴,弱弱的道:“既然小郎这么说,那我就多吃一点点......另外,哥哥说的不对,现在我们全族还剩下五十七人,我和章嫂出来之前,族长爷爷饿死了。” 秦风赶紧上前把他们扶起,很是心疼的把小女孩甘心拉到自己的近前。 看着瘦弱的一股风都能刮跑的甘小妹,秦风再也控制不住,湿润了眼眶。 这个时候,甘平狠狠的抽了自己两记耳光:“都是我的错,我要是早点向小郎坦白身份,族长爷爷也不会死。” 秦风两世为人,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网络上见过饥饿的f洲难民,虽然同情,可是也仅止于此,非我族类,并没有多少感同身受。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在华夏大地上真真切切的见识到了饥饿的同胞。 都是炎黄子孙,相煎何太急啊! 为了一个早已经逝去的王朝,这些遗老遗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好在是他们现在也想通了,打算走出来。 那好吧,自己的这座田庄就是他们的庇护所。 再说了,他现在也正是缺人手的时候,有了他们的加入,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甘平,你速速把人带来;章嫂、甘小妹随我回田庄给你们族人准备饭食。”秦风这次是以命令的口吻。 甘平擦了一把眼泪,拱手躬身大声应道:“诺!” ~~ ~~ 葛翁被秦风从被窝里拉了出来烧水,他疑惑不解的看着小郎带回来一大一小两个浑身脏兮兮的、骨瘦嶙峋的女子。 “小郎,怎么回事?” “不要问了,先按我说的做,稍后我在给你解释。” 秦风把甘平的衣衫找来递给章嫂和甘小妹:“你们先沐浴更衣,我去给你们族人准备吃的。” 章嫂有些羞赧的道:“沐浴不着急,小郎,我来帮您。” 秦风打量了一下章嫂那脏兮兮的样子,摇摇头:“我喜欢干净,不喜欢邋遢的人。” 说完,扭头离开。 甘心忽闪着大眼睛,看着秦风离去的背影,拉着章嫂的手:“我要沐浴......” 葛翁烧好了水,帮着把木桶送进耳房就来找秦风。 厨房里此刻雾气蒸腾,大米饭已经上锅,隐隐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小郎,怎么回事,怎么不见丑奴?” 秦风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敢把老秦人的秘密说出来。 不是他信不过葛翁,而是像这样的事情能够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份风险,毕竟这些老秦人的内心深处是要“反汉复秦的”。 现在虽然树倒猢狲散,但是他们毕竟头顶上的光环还在。这要是一个不慎,被官府知道了去,恐怕连他也得吃瓜落。 “作孽哟,这个该死的丑奴,怎么不早点说,老夫见了他非得踢他几脚解解恨不可。 山民可怜啊!你看那孩子和那妇人饿的皮包骨,在晚些时日恐怕非饿死不行。 当年我可是尝过饥饿的滋味,要不是老主人把我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早就成了枯骨了。” 说到动情之处,葛翁的眼圈红红的。 他擦了一把眼泪,清洗了一下双手,开始帮忙做饭。 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平时抠搜的葛翁,也有大方的时候。 只见他把大肥肉膘连带着瘦肉,切了足有十余斤,嘴里还说呢:“饿极了的人,不能吃太多的东西,多熬一些油水足的汤水先补一下才行......” 第13章 新生 甘平回来了,带回来五十七个老弱病残的老秦人。 一个个骨瘦嶙峋,面色无光,不过眼睛却很明亮。 秦风可以看的出来,他们眼睛中充满着希望之光。 初步清点了一下,如章嫂一般年龄的妇人有四十个,跟葛翁一般年岁的老者有七个,剩下的十个是青壮年男子。 这些男子的情况稍微好一些,妇人和年长者都饿的快走不动道了。 秦风震撼了,试想一下他们这么多年,互相扶持着走到今天,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坚持下来的。 这真的太不容易。 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饥饿。 沐浴更衣过后的章嫂跟秦风讲述了她们这些年的遭遇,时不时的就要迁徙,被官府和猎户像是撵兔子似的,追的他们喘不下一口气。 大多数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没的,有的被抓走卖为奴隶,有的是被猎杀,有的是感觉不到希望选择了自我了断。 简直可以说,她们是步步血泪的走过来的。 他们这些人早就放弃了所谓的恢复大秦河山,因为这根本看不到未来,就是一条死路。 大秦皇室都没了,又恢复谁的天下? 他们是没有户籍的山民,大汉对于山民是个什么态度就不用多说了。 他们是高贵的老秦人,是大秦帝国甘氏贵族的后裔,怎么能做那奴隶的营生? 所以他们奔命,他们反抗。 老秦人是有骨气的,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 这也不难想象到当初甘平在张屠手里的时候,为什么不肯屈服,为什么瞅着机会就要逃跑了。 ~~ ~~ 每人一碗烂肉粥,这是葛翁的主意。 吃完之后,无论如何也要撑到第二天在用餐,他们这些人跟章嫂和甘小妹还不一样,他们的情况更糟糕一些。 很显然,他们把仅有的食物应该是紧着甘小妹和章嫂吃的。 肠胃长时间没有见过食物,一下子吃的太多,会承受不住的。 用完饭之后,就要排队去沐浴。 他们身上脏的已经看不出本来的肤色了,一桶接着一桶的热水送进房间然后变做黑色的污水出来。 甘平和章嫂轮番的提水进去,男子沐浴是甘平送水,女子沐浴则是章嫂。 当然最先沐浴过的人,也会帮着送水、倒水。 秦风一直坐在大瓮前烧火,葛翁是一趟接着一趟的打水、送柴。 忙活了大半宿,眼看天色快亮了,才算是彻底的清洗一遍。 他们之前的衣服早就不能称为是衣服了,换下来后秦风全部扔到火里付之一炬。 没有衣服好办,家里有成匹的麻布。 章嫂是个手巧的,她带着几个妇人不停的赶制衣衫。 待到东方第一缕朝阳冲破云霄普照大地的时候,所有人都换上了崭新的衣服。 这么多人迎着朝阳,呼啦啦跪倒一片。 他们大多数人泣不成声,只是一味的磕头谢恩。 是秦风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给他们重新来过的机会,赐予他们新生...... 甘平给他们说过,在这里不用在提心吊胆,不用在挣命,有的只是恬静祥和,有的是衣食无忧,不会有压迫,不会有虐待。 只要能够投效这个年轻的小郎,成为他的人,他就会庇护他们的。 现在看来,甘平没有骗他们。 一来到这里,每个人就分到一碗香喷喷的大米、豚肉做的烂肉粥,说实话,他们这些人有多少年没吃过大米了,恐怕连最年长的长者都已经想不起来了。 然后就是沐浴更衣。 他们中有些人,根本就没有衣服,就是用兽皮缝制一个能遮羞的皮裙了事,当然都是男子。 因为他们的衣服都给了女子,保护妇孺是他们的职责,也是老秦人刻入骨子里的使命...... 秦风没有多说什么,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显得多余。所以,他让葛翁给这些人继续吃烂肉粥,先把身体恢复恢复再说。 葛翁现在感觉自己才有个管家的样子,之前他手底下只有丑奴一个人,现在一下子增添了五十多号人。 发号施令,这是一件让人惬意的事情。 葛翁给他们分配房间、安排任务。 女子全部都住到后宅,几个年长的老者暂且安置到耳房旁边的厢房,剩下的十来个青壮住到小郎的那个院子里。 保护小郎、看守库房重地是他们的职责。 甘平仍旧住耳房,不过章嫂和甘小妹也被他安排到小郎的院子里。 章嫂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伺候小郎不在话下,至于甘小妹,她是丑奴的妹妹,又习惯了跟章嫂,自然不能分开。 一切安排妥当,所有人散去。 修养身体是首要的,这是秦风千叮咛万嘱咐葛翁的。 ~~ ~~ 秦风则忙着,给这些人上户籍,之前丑奴他没打算上,因为他没想到丑奴会留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不但丑奴留了下来,而且还带回来了几十口子人。 这要是再不上,被官府查到的话,就有麻烦了。 要知道大汉的户籍制度是非常严苛的,每年都有一次大普查,称之为“案比”。 还有,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脱籍和流亡,甚至专门制定了“流民法”、“舍匿法”、“连坐法”。 而对于官员来说,其治下户籍增多,流民减少,则是一项重大的考核标准。 所以官员对上户籍这件事非常的重视,另外上名籍也是一个肥的流油的事。 而蓝田县主管户籍的是县吏桑驰,当他知道秦家田庄一下需要录入五十余人的时候,兴奋的差点没跳起来。 “肥差啊这是。” 汉代的户籍是把每户的家长,姓名、籍贯、住址、爵位、职业、年龄,妻子,兄弟,姊妹以及牛马、田宅、奴隶、车辆的数量和价值,都登记在内的。 更有甚者连身长、肤色,身体特征也详细的载入。 记载完之后,还要制作户版(说白了就是身份证),所以,这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完成的事情。 那么在主家住下有时候就非常的必要了。 一日三餐好吃好喝的招待自不用说,走的时候主家通常还会赠送一些东西,当然东西不东西的倒是无所谓,主要是有钱拿。 所以,这个差事一般人是抢破头也要争取的。 桑驰做这个登录名籍的县吏已经三年有余了,平常出大差也没少拿主家的孝敬钱。可以说他们一家老小吃的满嘴流油,全是他靠着这个差事养活的。 不过之前都是小打小闹的,一次登录十几个就已经是顶天了。 但是一下子要录入名籍五十多个的人家,还从未见过。 他都有点期待立刻马上见到这个秦家主人了,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这么大的手笔,一次买入这么多的奴隶...... 第14章 县吏桑驰 桑驰一行紧赶慢赶,终于赶到秦家田庄。 说实话这里是够偏僻的,之前这里曾经有许多的庄户,不过都跟着逃亡了。 所以,现在方圆几里之内,只有这么一座庄园孤零零的矗立着。 不过说实话,这房子是真够气派的。 前后三进的大院落,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居所。 本地亭长一路之上把这里的情况给他讲了一遍,他知道这里的主人叫秦风,据说是长安秦氏的庶出之子,秦元太死后就被主母娘子卓氏给赶出来了。 就分了这么一个田庄。 秦元太的大名他可是早有耳闻,家里经营着许多生意,而且最让人羡慕的是秦家居然做着边市的生意。 大汉帝国出产的东西,可是极为抢手的,输入到蛮夷之地寻常的一匹麻布都能卖出几倍的价格,就不用说丝绸之类的紧俏货了。 不愧是长安秦氏,一个庶子,上个户籍都是大手笔。之前据说这里荒废了许久了,可是最近秦家的这位庶子,花费重金请来营造匠人重新修葺了一番。 你看看,这气派劲儿,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他也知道秦风孤身一人,他老爹秦元太翘辫子以后,秦家已经容不下他了,才把他撵到这里来的。 他把秦风的情况摸了个底儿掉,看来这次想不发一次小财都不行了。 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子,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要想事情办的顺利,那就得老老实实的孝敬一些,否则有你受的。 接待他们的是葛翁,现在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他在打理,毕竟是长安大户人家出来的,也是见过世面的。 葛翁客客气气的把桑驰一行让到大宅客厅,冲了茶汤奉上:“各位一路辛苦,我这就请我家小郎出来见客。” 桑驰挥挥手:“顺便把所有人都叫过来,本官要一个一个的点验。” “诺!” 葛翁躬身退下。 秦风没想到大汉的县吏办事效率这么高,竟然会来的这么快。 他正带着丑奴在地里挥汗如雨的除草,就看到葛翁一溜小跑着过来,离得老远就开始呼唤:“小郎速回,蓝田县吏大人到了。” 秦风放下手里的锄头,擦了一把汗。 一个县吏而已,至于这么慌张吗? 他是一点都不慌张,后世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跟官员打过交道。 华夏两千多年来跟官员的相处之道,似乎永远都是一层不变的,其中的猫腻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慌张什么? 咱们又不曾违背大汉律令,再说了,咱们在此农桑是给县令增加功绩,给朝廷增加赋税,他们应当敬着咱们才是。” 秦风训斥了一番葛翁。 士农工商,别看大多数农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哈哈,但是你架不住地位高啊。 秦风挽着裤腿,赤着脚,一手拎着锄头,一手提着麻鞋往家走去。 刚走到大门口,还没等进院子呢,就看到远处道上来了一辆马车。 嗯?方圆数里只有自己这一片田庄,没有别的人烟啊! 那这马车是来作甚的呢? 就在秦风犹豫的功夫,马车已经行驶到近前,只见周傅一跃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拱手道:“秦小郎别来无恙乎?在下周傅又来叨扰了。” 秦风尴尬的一举手中的鞋子和锄头笑道:“感情是周大匠,你看我这衣冠不整的,真是失礼失礼。” “无妨,无妨,今次前来主要是我的师父想要见您。”说道这里,他上前走到车窗边轻声呼唤道:“恩师,咱们到了。” 马车内传来哈欠声,紧接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周傅你赶车的水平又提高了,我竟然在车中睡着了。” “谢恩师夸奖,您想要见的秦小郎就在这里。” 边说,边把杌凳放置在车前。 车帘一挑,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走了出来,那老者在周傅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这老者一袭黑色长袍,腰间系着一条紫色丝绦,足下蹬着一双布履,脚步轻盈的让人不敢相信他已经年近古稀。 秦风赶紧放下锄头,也不顾脚上的泥巴穿上鞋子,整理了一下衣衫方拱手道:“小子秦风,见过公输前辈。” 来的老者正是公输峣,当代公输家的掌门,现担任大汉将作大监。 要知道公输家可不单单是建筑营造方面杰出,他们的机关术才是历代王朝统治者所倚重的,比如军队攻城略地所需之器械,远程攻击所用之车弩,再比如攻城锤、抛石机之类等等,尽出其手。 尽管这个官职听起来不是很显赫,但是实权却是很吓人,尤其是能够直接面见皇帝陛下奏事,这份特权可是非常惹眼的。 公输峣手捻长髯微笑着点点头:“嗯,倒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子。” 秦风嘿嘿一笑:“长者谬赞,小子窃喜矣。” 秦风可不傻,站在他面前的可是公输家的掌门。 这老家伙可是能够跟皇上说的上话的人岂能等闲视之?这么一个大粗腿,不抱紧怎么行? “秦家小郎,你难道就不请我进去喝杯茶解解渴?”公输峣饶有兴致的看着秦风玩笑道。 秦风一拍脑门:“长者教训的是,是小子的错,赶紧客厅奉茶。”边说,边把公输峣和周傅让进院里。 一进院子,秦风就是一皱眉。 全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等,都跪在庭院之中。 县吏桑驰正在训话:“你们这些贱奴,都给本官听好了。如果其中有逃奴或者触犯我大汉律令者,赶紧站出来,否则的话,等会儿挨个的验看。 一旦查实是逃奴或者罪大恶极者,一律斩首示众。” 桑驰很郁闷,心中不爽已经到了极点了。 他等了老半天也不见那秦家庶子过来伺候,还有,他没想到秦家竟然如此的阔绰,一帮低贱的奴隶,竟然人人身穿新衣。 而且,他刚才竟然看到一个奴隶小女孩手里竟然拿着一个棒骨在吃。 呃,那上面居然还有肉,大块的肉。 看的他居然咕咚咽了一下口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太过分了。 即便是寻常百姓之家,也没见得全家上下全部穿新衣,还有肉吃的吧? 一想到自己家的几个崽子都有半月没这么痛快的吃过肉了,他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 他暗暗的下定决心,一定要整治一下秦风,一个没有丝毫背景的、被赶出来的庶子,你不乖乖的拿出点钱来,安抚一下耶耶这受伤的心,这事儿不算完。 哼!要知道让耶耶不舒服,耶耶就让你不好过。 想要拿捏秦风,这对于桑驰来说简直是太轻而易举了,随便从这些人中拉出一个,按上逃奴的罪名,就够喝一壶的。 第15章 有钱能使鬼推磨 秦风一进院子就看到桑驰在发飙,还真是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自从有了阶级等级以来,就是如此。 千万不要小看这些办事的吏员,他们才是具体事项的操作者,如果不把这些人打发好,他们搬弄是非的手段可是多的很。 官字两个口,怎么说都是你的不对。 秦风给葛翁一使眼色,葛翁瞬间会意,他引领着公输峣和周傅去了书房。 这是自家的事,另外章嫂这些人可是禁不起查的,能够尽快的平息事端最好。 就算是暂时不能平息,也不能让公输峣知晓。 这老家伙来意不明,搞不清是敌是友,万一他在大汉皇帝面前多一句嘴,那就麻烦大了。 可是桑驰不同,秦风太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了。 就是想弄几个钱的事,舍财保平安就可以了。 桑驰看到秦风了,也看到葛翁在他面前俯首听命,心里就明白了面前这个年轻人就是这座田庄的主人。 他也看到公输峣和周傅了,不过他没有多想,毕竟公输峣着的是居家便服。 另外,秦风的底细在来的路上,本地亭长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一清二白,没有丝毫背景。 所以,这才是他的底气所在。 “草民秦风见过上差。” 桑驰瞥了一眼秦风:“你就是此间主人秦风?” 明知故问,官腔打的十足。 “正是草民,你看这大热的天,怎么能让诸位上差顶着烈日骄阳办差?赶紧屋里请。” 从古至今,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欺下瞒上的官吏多了去了。可是你又不得不哈着他们,谁让人家手中握着权利呢? 桑驰看秦风极尽恭敬的样子,心里暗喜,一个毛头小子而已,还是很好对付的。 这还没使出什么手段呢,就已经服软了,看来捞钱的事情有门,不过还要趁热打铁,在好好的敲打一下他,说不定能敲诈出来更多的钱呢。 “我等奉了县令大人的命,来就是为了办差,可是不为了享福的。你给本官说实话,这些人中有没有不法者?” 秦风陪着笑脸道:“上差言重了,这些都是守法之人,再说了他们都是一些老弱妇孺,怎么可能做不法之事?” “你这就不对了,越是表面良善,说不定骨子里坏到极致,我这可是为你着想,前阵子就有奴隶杀主逃亡的事情发生,你可不能粗心大意。” 桑驰看差不多了,于是口风一改,显得是为秦风考虑了。 “多谢上差,您这么关照我,让我怎么感激您才好呢。”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丑奴:“来人啊,给诸位大人拿上五千钱,聊表谢意。” 五千钱?额滴神呀!桑驰激动的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手下的那些人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一听说有这么多钱可以分,这下子全都来劲了。 刚才横眉立目的样子不见了,全都变成了笑呵呵的弥勒佛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孔方兄好使,赶紧打发了这些瘟神才是正事。 秦风心里明镜似的,与其每次抠抠搜搜的送十次钱,还不如一次到位用钱砸到对方满意来的效果好。 ~~ ~~ 客厅内,秦风把堆满钱的托盘递给桑驰,笑道:“小小心意,不成敬意,咱们来日方长,今后少不得要麻烦到您,这些您先收下,权当是小的孝敬上差的。” 桑驰嘴都合不拢了,一边接过一边道:“你看看,秦小郎真是太客气了,这让为兄很为难啊。临出行之际,县令大人交代,万万不可收受贿赂。” 秦风听他语气和称呼都变了,心中已经有数,什么不收受贿赂,不过是个托词罢了。 于是顺杆爬道:“桑兄你这话说的,什么叫贿赂啊,这是弟弟对哥哥的一份心意。完全是兄弟情分,跟贿赂扯不上边的好不好?” 桑驰很满意,“这秦家小郎还挺会来事儿,既然如此,就不刁难他了,赶紧办完差事回去分钱才是正事儿。” 他把钱交给身后的一个心腹道:“收起来吧,你出去告诉他们几个,手脚麻利点,不就五十几个户籍嘛! 赶紧录制,我还着急向县令大人交差呢。” 那名心腹,手里托着沉甸甸的托盘,心里都要乐开花了。 本来在来的路上,桑驰就跟他商议,这一次的差事要压着办,尽量的拖延,尽量的找麻烦,可是现在老大的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公门里的事情,说复杂很复杂,可是说简单,那也是非常简单的。 至于怎么跟上边说,怎么下笔,全凭他们一张嘴、一支笔。 ~~ ~~ “桑兄一行一路风尘,想必此刻已饥肠辘辘,来人啊,赶紧准备酒宴款待。”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秦风决定把贿赂进行到底。 “非是为兄驳你的好意,而是实在着急回去向县令大人复命。 这样吧,我们就不在这里吃了,我让他们加紧办理户籍的事情,相信很快就会完。 至于吃的喝的,我们带上一些回去吃,就不麻烦秦小弟了。” 桑驰怎会不想吃喝?他吃喝的事情做的多了,每到一户都是吃的满嘴流油的。 可是现在他真的没心思吃喝,向县令大人复命是幌子,他着急的是赶紧把钱分到手里。 另外,在这里吃的话,家里的老婆孩子就没得吃。 看秦风如此大方的样子,相信他赠与的吃食也不会差了。 他这么说,正合秦风的意。 桑驰他们来了八个人,每人五斤豚肉,一坛酒,完全可以打发。秦风相信,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根本就不叫事。 吃拿卡要,官吏们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不出点血,把这些人打发好是不行滴。 ~~ ~~ 有了桑驰的话,其他几个吏员办起事来简直是水萝卜就酒嘎嘣脆。 半个时辰的功夫,全部搞定。 本来丑奴的心一直在悬着,他真担心族人们万一承受不住官威,吐露了实情,真那样的话连小郎都给陷进去了。 可是,没想到事情竟然办的这么的顺利。 他知道,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小郎。 如果不是他舍财保人,还真难应付这些官吏,特别是领头的那个叫桑驰的,这家伙的眼光毒着呢,上来就盯住小妹和章嫂。 妇孺弱小是最好突破的,她们一旦有一句话说错,后果将不堪设想。 小郎之于他们的恩情太大了,这辈子就是当牛做马也报答不了。 此刻在他的眼中,秦风的身影高大起来,他那关闭已久的心门悄然之间开了一道缝隙...... 第16章 不要脸的老家伙 田庄大门外,秦风送走了桑驰一行。 这些人一个个志得意满,不虚此行,心里的高兴劲儿都在脸上表现着呢。 丑奴冲着桑驰的背影,啐了一口:“呸,黑心烂肺的玩意儿,这要是......” 他的话没说完,就咽了回去。 秦风知道他想说,当年他们家族是何等的风光,要是还是大秦的天下,这些人在他们面前放屁都得夹着。 “此一时彼一时,忘记过往吧,重新开始不好吗?” “诺!” 看着桑驰一骑绝尘,消失在视线里,秦风回转身形。 送走一个桑驰,家里还有一个公输峣呢。 这老家伙无事不登三宝殿,肯定没憋着什么好屁。 也怪自己,当时想的太简单了,随便就把图纸画出来交给周傅。 还让周傅误会了,他以为自己的身后肯定有高人指点,想也是的,他一个毛头小子,哪里来的这超前的设计理念? 这种事情要是换做别的人倒还好说,可是偏偏遇到的是周傅。 这家伙是公输门下,这不,才多久啊,就把狼招来了。 葛翁走了过来:“小郎,眼看天近午时,周大匠师徒并没有要走的意思,是不是先给他们安排饭食?” 就算是葛翁不说,秦风也打算这么做。 不管怎样,人家大老远的登门拜访,管顿饭还是应该的。 秦风亲自下厨,炒了个青菜,把红烧肉热了一下,准备了两份米饭就端了上去。 “公输前辈久等了,小子家中琐事缠身怠慢了。 为了表示歉意,小子亲自下厨整治了两个菜,权当赔礼,请慢用。” 公输峣手捻须髯,轻轻颔首:“早就听我这不争气的弟子说,秦小郎擅庖厨,今日就让老夫尝一尝你的手艺。” 说着,提箸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他眯着眼睛一副陶醉之状。 旋即放入口中,入口即化,丝毫感觉不到油腻,这,简直是绝了。 在没有就米饭的情况下,公输峣把一罐红烧肉吃的精光。 而周傅则是就着菜蔬把自己的一碗米饭扒拉完。 此前,周傅在这里十余天,没少吃秦风烧的这道红烧肉。 他第一次吃的时候就迷恋上了这种肥而不腻的感觉,说实话,他作为蓝田一县营造坊的大匠,可以说吃遍了蓝田。 无论给哪一家哪一户起宅子、上大梁都少不了酒肉伺候,羊肉是不用想,太贵了,而且供不应求,但是豚肉还是管够的。 他吃过那么多的豚肉,可从来没有如秦风炮制的‘红烧肉’这般可口。 今天师父是初次体验,作为弟子,怎么能跟师父争食? 所以,他是强忍着口水往肚子里咽,硬是没敢夹一块。 公输峣老脸一红,有点挺难为情的。 好歹也是皇帝陛下面前的大红人,就连皇帝陛下的御膳都赏赐他享用过,按理说不应该为一道菜,有失体统的。 可是今天他确实表现的有点贪嘴,准确的说是管不住嘴了已经。 “秦家小郎,能否给老夫再来一份?” 公输峣此刻不但管不住嘴,连心也管不住了,不由自主的又要求秦风加菜。 秦风眼角余光看了一眼丑奴,丑奴立刻会意,悄然退了出去,到厨房又取了一份端上桌。 这一次,公输峣拿起调羹舀了肉汤放进米饭里,搅拌一下,然后就这红烧肉大口的吞咽起来。 这种吃法是周傅告诉他的,因为秦家人都这么吃。 果然,被肉汤浸润过后的米饭,香味更增,这滋味简直了! 一碗米饭,唏哩呼噜的被公输峣扒拉进肚子里。 呼......真过瘾。 美食就是味蕾的享受就是口腹之欲的满足,一旦天性得到极大的释放,真的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公输峣端起茶汤漱了漱口,然后一仰脖,直接咽了下去。 “老夫能问一下,秦小郎的这道‘红烧肉’是如何烧制的吗?” 丑奴很生气,这老家伙也太不要脸了吧? 吃就吃了,还想连秘法都学了去,这可是我家小郎研制出来的,你说学就学?也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吧? 就连周傅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师父确实有点过分,怎么能打问人家的秘法呢? 谁家的秘法不是都藏着掖着的? 就像是有人想学公输家的机关术,你能不管不顾的谁都传授吗? 这是公理,可是师父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偏偏这般孩子心性,太儿戏了。 秦风拱手道:“公输前辈,能够喜欢小子的手艺,那是我的荣幸,这样吧,稍后我写出来给您如何?” 公输峣看到弟子周傅的窘态了,不过他愣是装着没看到,一副爱谁谁的样子。 说实话,他完全没有想到秦风竟然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谁家的秘技,不是敝帚自珍?就连他也不能免俗。 别看周傅是他的弟子,但是也仅仅是传授了营造之法,公输家真正的秘技——机关术,他是秉承祖先的意志,非嫡系子弟不得外传。 机关术就是公输家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本钱。 任你是虎狼之秦,还是煌煌大汉,不论是谁主沉浮,终究是离不开公输家。 可是他现在竟然毫无廉耻的去打探别人家的秘技,尽管这只是一道无关大局的菜肴,但是这确实是说不过去的。 本来他还想着,就算秦风同意,那也肯定得费一番周折的。 没想到秦风答应的这么痛快。 “秦家小子,你......你真的愿意倾囊相授?”公输峣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区区一道菜肴而已,何足挂齿。” 此子果然非常人也!公输峣心中暗暗的赞叹。 他怎么就能有如此宽厚的胸襟?但就这一点上,他自问,真的是自愧不如。 不过,他心念一转,眼神犀利了起来。 “说吧,秦家小子,你是不是有求于老夫? 不过,老夫丑话说到前面,除了我们公输家的机关术,你尽管道来,只要是老夫能够做到的,我一定竭尽全力的帮你。” 按照他的想法,秦风之所以能如此痛快的答应传授他烹调秘法,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话,这种事情换做他,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把秘法交出去的。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等价交换。 秦风必定是有事相求于他...... 第17章 吃货的世界你不懂 心若向阳,到处都是明媚春光;反之,心若阴暗,哪里也没有晴天。 公输峣久居庙堂,见惯了尔虞我诈,见惯了阴谋权术,猛然间遇到秦风这样爽快的人,他都有点不习惯。 这么痛快就给了?痛快的他都不敢相信。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人在他面前是只付出而不求回报的。 秦风很郁闷,老家伙看样子是不相信自己的话。 也对,居江湖之远和庙堂之高,根本就是两条道的人。 诚然,秦风认为公输峣还算是比较光明正大的。 最起码他能把内心所想真实的呈现出来,这就很值得肯定。 “晚辈这小小烹调之术比之您老忧国忧民之大道,真是不值一提。 惟愿您在百忙之余,吃的好,身心舒畅,能够更好的为皇上分忧,小子就满足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秦风这一记,拍的公输峣飘飘然,然飘飘,眉飞色舞的。 “好小子,没想到你还有一颗为国分忧的心,是老夫小瞧你了。不过老夫是不会白要别人东西的,你还是给老夫提个条件吧,否则我拿的也不安心。” 上赶着要提要求,还真是活久见。 好吧,看来自己要是不提个要求的话,老家伙还抹不开面子。 思虑了一下,还真有点事情说不定公输峣能够帮上忙的。 “公输前辈如果说非要提个要求的话,那晚辈突然想起来,还真有一件事。” 公输峣点点头,“哦?说来听听。” “想必您老也知道小子的底细,家父新丧我就被主母娘子打发了出来,这片田庄目前的情况您也看到了,田地荒芜久矣。 晚辈打算开辟出十亩地栽种一些果树,可是却苦于没有成苗,如果您老能够帮我达成所愿,将不胜感激。” 公输峣傻眼了,这算什么要求?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轻而易举,根本就不叫个事儿。 另外,大汉律令并不禁止私人买卖,只要手里有钱,随便都能买到,何苦要用这样芝麻绿豆大的事情求自己呢? 突然之间,公输峣明白了。 这小子是在给自己台阶下呢,毕竟‘要求’是他提出来的。 孺子可教也! 公输峣哈哈一笑:“此事我来帮你联系,不过费用却要你来出,老夫手中可没有余钱。” 没看出来,老家伙还真跟葛翁有一拼,一毛不拔的很呐! “那是自然,所有的费用,都有晚辈来承担。” “好,上林苑中有大量的野生成熟果树,不过分布不一,宫卫又疏于管理,放在那里也是浪费。与其任其自生自灭,倒不如给皇家换一些收入。” 上林苑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皇家的私产,没想到老家伙的胆子真肥,竟然敢惦记刘彻家的东西。 这要是秦风,打死他都不敢这么想。 不过有公输峣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嘿嘿,这么算起来,老子岂不是在跟刘彻在做生意? 秦皇是没机会一睹真容了,不过汉武却还是有机会的,一想到这里,秦风就是一阵激动。 “那就有劳公输前辈了,间距四步一棵,每亩地按四十棵果树来算的话,最少要四百棵。那在算上人力,小子出百金购入,您老看可行?” 呃......公输峣差点没把胡子揪下来。 这小子疯了不成?五十金都是多余的,那些果树都是无人问津的玩意儿。 “用不了这么多钱,五十金足以。”公输峣缓了一口气道。 “小子自然是知道四百棵果树不值这么多钱,可是这果树是皇家的,自然沾了皇家的贵气。如果移栽到晚辈这里,那将是何等的荣耀?” 皇权至高无上,在封建社会皇家的东西都是寻常小民百姓可望不可得的,哪怕是皇上撒尿的尿壶,到了老百姓家里也是要顶礼膜拜供奉起来的。 那么秦风有如此的心态,也是情理之中了。 “你对皇家有如此虔诚之心,相信这四百棵果树在你的手里也算是有了合适的归宿。老夫一定会玉成此事的,你尽可以放宽心。 现在老夫可以心安理得的收下你的食谱了。” 秦风拱手:“那就多谢前辈了。”然后,回头看了看丑奴:“笔墨伺候。” 丑奴迅速取来笔墨简牍,秦风刷刷点点写下红烧肉食谱,交给公输峣:“一切就仰仗您老了。” 公输峣拿过简牍仔细的研读,“啊呀呀,原来如此,没想到你对庖厨之艺竟然如此的精通。但看这料理之法,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 老夫可从未想过,区区豚肉还能如此制作。不怕你笑话,老夫此刻迫不及待的想要亲手尝试一下了。 周傅,备马回家。” 啊?周傅都傻眼了。 师父这是怎么了嘛?正事一嘴都没提,咱们来的初衷可是要见一见秦风背后那制作图样的高人啊。 “诺!”周傅尽管极不情愿,可是师父的话已出,他只得遵命。 公输峣就像是小孩子得到一件期盼已久的玩具那样,兴奋的屁颠屁颠的坐上车扬长而去。 丑奴愤愤的骂道:“老不羞的,真不要脸,倒是说说果树的章程啊。就这么骗了小郎的秘法,着急忙慌的就走了。” 秦风微微出了口气:“吃货的世界你不懂啊......” 他很纳闷,小郎口中所言‘吃货’是个什么东东?他很想问明白,可是秦风已经背着手回房了。 那步伐走的有种欠揍的感觉,“唉,这傻小郎,被骗了还能这么高兴,真是让人想不明白啊!” 周傅比丑奴更郁闷,终于忍不住开口:“师父,您干嘛不提那高人之事?我们来不就是为了见那人的吗?” 公输峣微微一笑:“秦风的底细不是你派人去查的吗?连他从娘胎里开始有几根胎毛都查的清清楚楚的,他背后有没有高人,你难道还不能确定?” 周傅顿时语塞,脸红了半天方道:“我还是不信,如此图样怎么会出自一个毛头小子的手里。恩师不也这么怀疑吗?” “是吗?老夫有这般怀疑吗?” 周傅很想一脚踹过去,不能这么坑弟子吧?如果不是你也提出有此疑问,我们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那您老......” “你是想问老夫既然知道,干嘛还要跑这一趟吗?” 周傅疑惑的看着师父:“昂?” 公输峣拿起手中的简牍一晃:“就是为了它......” “豚肉炮制之法?师父您老不至于吧?” 周傅更是费解了,依照他对师父的了解,师父向来不吃豚肉,他家里光是皇帝陛下赏赐的羊肉都够吃的了,怎么可能会为了这事亲自跑一趟。 “老夫是不至于,可是有人想要他,老夫就不得不跑一趟了。” 周傅大惊,能够让师父亲自跑一趟的人,还能是谁? 结果已经呼之欲出了,那只有大汉的皇帝陛下汉武帝刘彻...... 第18章 民心不可辜负 周傅猜的没错,公输峣此行是替皇帝陛下在办差。 昨日里,皇后阿娇跟皇帝陛下说长安趣闻:“陛下,长安街头开了一家专门卖豚肉的馆子,活久见的是之前在宗室、皇亲、大臣们眼中肮脏不堪的贱肉,竟然风靡一时。 据说店家每日销千斤,还尤显不够,你说这是不是很有趣?” “还真是奇闻怪事,你这么一说,朕还真的想尝尝。” “陛下,妾身就那么随口一说,您还真的要吃啊?那怎么行,外面的吃食哪有皇宫里的膳食讲究,区区贱肉怎么能入陛下之口?” 刘彻很郁闷,他之所以迎娶阿娇,实在是出于政治考量,现在的他虽然明面上是一国之君,可是实际的大权却在他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手中握着。 年轻人嘛!乍然之间初登皇帝宝座,以为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率土之臣莫非王臣,可是实际的情况还真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他要革故鼎新,结果惹的天怒人怨;他重用儒生,因不合太皇太后秉持的黄老之术,惹怒了太皇太后,结果这些儒生很惨。 刘彻的确很悲哀,他感觉自己处处被掣肘,而且他还不得不为了讨好太皇太后,娶了姑妈家的表妹阿娇。 “朕只是想吃一口豚肉而已,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尽管刘彻对阿娇这个善妒的女人很厌烦,但是阿娇确是一心都扑在刘彻身上的,当年幼时的金屋藏娇戏言,现在一朝梦想成真。 又怎么能让心上人不快呢? “好了,好了,陛下说吃,那臣妾便寻来法子亲自做给你可好?”陷入爱情的女子,无不希望能抓住男人的一切。 “嗯,好,朕这就派人寻那炮制豚肉的法子。” 说来也就是这么巧,恰逢公输峣面君,这个光荣的差事,刘彻就交给他了。 ~~ ~~ 公输峣知道开这家豚肉店的是卫氏铁坊,而且他还知道卫氏铁坊跟馆陶公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有点难办,强行索要秘法,显然卫氏铁坊有馆陶公主这个大树遮阴,肯定不理会自己,毕竟这是人家的赚钱之道。 要是用皇帝的名头去逼迫人家交出其实也是可行的,不过他并不愿意用强权压迫人。 正当他为难的时候,弟子周傅来汇报说秦风的事情。 当周傅讲到在秦家田庄的时候,曾经吃过一种豚肉,那滋味简直美滴很,比现在街面上所售卖的豚肉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还有,根据田庄官家葛翁的说法,这种豚肉的炮制秘法可是秦家小郎首创的。 公输峣当即就来了兴致,这才有了蓝田行。 得到秘法的公输峣,马不停蹄的往回赶,到了长安之后,第一时间进宫面见皇帝陛下交差。 见到皇帝之后,公输峣就把去蓝田讨要秘法的经过讲述一遍。 “公输峣,那个叫秦风的果真如你所言,对我大汉皇家尊崇敬畏之极?” “不敢欺瞒陛下,臣亲眼所见,那秦家小子听闻臣要把上林苑中的野果树售卖与他的时候,他高兴的差点跪下。 还说,果树是皇家私产,移栽到他家田里,荣耀之极呢。并且把价格提高了一倍,他愿意出一百金购买沐浴了皇恩的果树呢。” 公输峣太明白这个小皇上了,年轻人嘛,耳根子软,见不得别人对他好。遇到说顺耳话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对方。 果然,刘彻满脸兴奋的道:“哦?这人倒是颇有趣,有机会了朕一定要见一见他。” 公输峣见刘彻这么说,心中大定,这事儿成了。 不过他也暗暗的汗颜,为了投桃报李帮秦风,他净挑拣好听的说给皇上听。 尽管,这些话跟秦风说的也差不多,但是他还是尽力的夸张了一下,把秦风打造成一个仰慕皇帝的好子民。 “公输峣,钱不钱的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其心难得,这样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朕会跟守护上林苑的宫卫下旨的。” 就在公输峣准备告辞之际,刘彻说了这么一句话:“大汉子民若都如秦风这般,还何愁天下不定,还何愁匈奴不灭? 民心切切不可辜负也。” ~~ ~~ 而与此同时,卫氏铁坊内。 梁安之跪在地上叩头:“主人,区区十万金我们不是拿不出来,为何要如此对待秦家小郎,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是秦元太的庶子不成吗?” 卫氏铁坊的主人名叫卫旌,年方二十有三,小伙子生的一副俏面孔,也正是靠着这张脸,成为馆陶公主的首席面首。 男生女相说的就是卫旌这种人,他长的是细皮嫩肉,粉面桃花的,如果换了女装比女人还要女人。 要说之前,他并不是这样的,也是有男儿雄风在的,他也曾经想过要把先人留下来的家业发扬光大,胸中也是豪情万丈的。 可是自从他老爹前年病死了之后,卫氏铁坊在他的手中遇到了大麻烦。 他接了军垦的一个订单,可是交货延误了,结果要被下大牢。 说来也巧,在押解他前往大牢的路上,偶遇馆陶公主车驾。 结果馆陶公主刘嫖一见到卫旌,惊为天人,顿时倾心。 顺便说一句,这位大汉的长公主殿下可是不走寻常路的人,她仗着太皇太后对她的喜爱,私欲膨胀,游离于上层权贵之间,投机取巧。 另外,她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蓄养男宠。 当时的卫旌初遭巨变,一副凄凄惨惨的样子,被长公主刘嫖看在眼里,那是我见犹怜呐,赶紧停下车马,下车过问。 一问之下,方知道是延误了军垦订单。 摆平这种事情,对她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她随便一句话就搞定了。 卫旌是感激涕零,自此就投入刘嫖的怀抱。 “梁翁,我念你是我父亲的老人,就不计较你胳膊肘往外拐的事情了。你知道不知道十万金能置办多少田产? 就这么便宜了那秦家的那庶子,不可能。 你不是已经给了他五千金了吗? 就这样了,想要钱,让他来找我。 只要他敢进长安,恐怕轮不到我动手,秦家主母卓氏就能把他的狗腿打断。 还有,火镰的事情我跟长公主殿下说了,你要尽快的拿出实际行动来,这一次我们卫家真的要发大财了。” 说完,他一拍屁股走了,留下跪在地上一脸苦逼的梁安之。 梁安之都要哭了,十万金是他亲口答应秦风的,可是现在,没想到在主人面前折戟沉沙...... 这有点鬼扯了,之前他调动更多钱的时候,也没见主人有这样的想法啊。 他知道,这一切都源于秦风的底细被打探的一清二楚,怪只怪他是一个被主母娘子赶出家门的庶子...... 第19章 粒粒皆辛苦 秦风挽着裤腿,赤着脚,踩在新翻的泥土上。他一手扶着锄头,一手接过来甘小妹送上的凉白开,咕咚,咕咚灌了一气。 四月的天燥热感已经初显,尤其是刚经过了一番田间劳作,喉咙干的厉害。 甘小妹作为秦风的小跟班,端茶倒水的差事做的很到位。 原本她也信誓旦旦的要下田劳作的,可是被秦风给制止了。 “一个小屁孩,黄毛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瞎凑什么热闹,我给你的认字简牍,你都学会了吗?还不赶紧练习去?” 甘小妹很不服气,人家都八岁了呢,已经不小了,还说人家是黄毛丫头,人家满头青丝,哪里黄了? 再说了她之前又不是没有跟着章嫂下过地,拔草、栽苗的活她很行呢。 干嘛要学认字呢?这东西又不当吃、又不当穿的,学来有个什么用? 不过,这些心里的话,她可不敢说出口。 别说章嫂要是知道了不答应,就是一贯疼爱她的哥哥生起气来也得大嘴巴抽她。 一想到,哥哥听了小郎要教自己认字的时候,直接就给小郎跪下了,那磕头的虔诚劲儿,想想都觉得有些不敢相信。 哥哥是个要强的人,从来不服输,也从来不认命,说实话她是懂哥哥心思的。 但是懂又有什么用?这已经不是他她们这些前朝贵族辉煌的时候了。 她们这些人只不过是奴隶而已,就算是再怎么努力识字,那也是枉然,还不如实实在在的帮小郎做些活计好。 “小郎,您赶紧先歇着吧,让我替您干一会儿。您一看就是不常劳作的贵人,想要撵上章嫂她们的进度太难了。” 说着,她就要替秦风锄地。 “甘心,我有我的任务,你有你的任务,要是不把简牍上的字学会,今天晚上炖排骨就没你的份儿。”秦风一本正经的道。 甘心犹豫了一下,松开了争夺锄头的手。 炖排骨可是她的最爱,她尤其是喜欢吃排骨上的脆骨,咀嚼起来嘎吱嘎吱的好吃极了。 小郎可真是个怪人,身为主人,却跟一帮奴隶分片包干的抢着干农活。别人家谁不是拿奴隶当牲口使唤? 可是他却是好吃好喝的招呼着,还说了每个月每个人都有一份例钱,虽然不多,只有五个钱,但是这绝对是开天辟地的事情了。 历朝历代,平民帮工干活拿钱,可是谁听说过还给奴隶发钱的? 唉,这小郎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呢,太怪异了...... 秦家田庄的地现在已经翻整出来了,这些老秦人还真是知恩图报,可以说连日来他们几乎是不眠不休的在地里忙活。 渴了,有人送水;饿了有人送饭,困了就倒在田间地头眯一会,醒了继续干。 这种拼命的干法,秦风都看不下去了。 最后强制规定,每日里只需劳作四个时辰。 这下子章嫂和丑奴都不干了,四个时辰?开什么玩笑?无论如何是不行的。 就算是不给他们增加劳作时间,他们就自发的延长,到时间了也不回去,直到天色大晚什么都看不到了才会回去吃饭休息。 当然这是在没有月亮的情况下,一旦有了月色照亮,他们吃了晚饭睡不着也会到地里忙活一番。 秦风妥协了......他理解丑奴、章嫂她们的想法。 她们是要报恩,对,就是报恩。 试想一下,她们之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常迁徙躲避抓捕,过的日子那叫一个恓惶,惨不忍睹简直是。 可是现在,衣食无忧,每个月还有钱拿,尽管不多,还有,有了户籍,不用在提心吊胆了。 她们能够这么快的拥有户籍,成为良民,那是人家秦小郎花费了重金买通县吏才换来的。 将心比心啊,人家秦小郎根本没拿她们当奴隶,这样的主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就是年长者口中那讲古的故事里也是从未有过的,因为他们也从未听说过世间还有这样的好事。 秦风无意之间,就做到了凝聚人心这件事。 他只不过是跟这个时代人的思维不同罢了,现代人的思维是同工同酬,付出跟获得是成正比的。 可是这个思维放到这些古代人的眼中,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个仁爱之名冠在头上,那是跑不掉了的。 短短的数天时间,百亩废荒地就已经大变样。 除了秦风预留的地之外,其他的全部种上了瓜果蔬菜和粮食。 瓜果蔬菜就不用说了,这个时代有的基本上都有种植;而粮食则全部种上了糜子,这次秦风没有坚持,一切都是听从葛翁的。 毕竟,糜子也是五谷杂粮中的一种,在小麦和稻子没有成为绝对口粮的时候,这种产量高易种植的农作物可是统治了华夏老百姓饭桌数百年时期的。 用葛翁的话说,多一张嘴吃饭,就多一份口粮。 总是吃细粮,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过日子就要精打细算,不仔细着些怎么行? 所以现在,葛翁掌控伙食,每日里只有中午一顿是细粮,其他两顿,包括夜间干活的加餐都是粗粮糜子饭。 不过,下饭菜他倒也没控制那么严格。 最起码顿顿都有肉,虽然不多,但是油水很大,有时候葛翁甚至把熬制好的猪油放几勺进去,飘满了油花的菜汤都会被吃的干干净净。 每到这个时候,葛翁都是满意的感慨,“粮食得来不易,需要珍惜每一粒粮食。你们做的很好,我很欣慰。” 不过他偶尔也有生气的时候,那就是有人吃饭的时候把饭粒掉在地上或者碗里留有饭粒的时候。 通常他先是一脚踢过去,不过那只是做做样子,脚上并未使劲,然后嘴里就是不饶人的斥责之言:“你个夯货,饿你三天就知道粮食金贵了。” 他这么做,搞的秦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他碗里没有一次是吃干净的,总是会遗留那么几个饭粒的。 之前他没有在意,可是经过葛翁这么一折腾,他再也不好意思那么干了,每次都扒拉的干干净净,就差跟章嫂一样把饭碗舔一遍了。 秦风忽然之间对那首悯农诗很有感触:“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还小,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意思,只是当做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去唱记的。 可是现在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劳作,真的有不一样的体会。 或许只有切身经历过、体验过,才能理解农人的不易吧? 后世那些所谓的‘砖家’一拍脑袋就信口雌黄,他们甚至一直都坐在空调房里,根本就没下过地。 再说句难听点的,连麦苗和韭菜都未必分的清,却大言不惭的指导农民伯伯种地,还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还是陆放翁的诗写的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这一点秦风倒是做的很好,凡事都带头去做,哪怕是做个样子,都比什么不做让他心安...... 第20章 有样学样甘小妹 地翻整完,种上糜子,秦家田庄总算是可以暂时的休整一下了。 连日来这些老秦人在丑奴和章嫂的带领下,发了狠的干,着实是够辛苦的。 所以秦风打算犒劳一下他们。 一大早的,章嫂就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小郎说了,中午的时候让大家喝羊汤。 而他们这些妇人的任务就是制饼。 饼是古人对面食的统称,蒸出来的叫蒸饼,烤的烧饼,撒上芝麻叫胡饼,下在汤里的叫汤饼。 喝羊汤的话,得搭配烤饼,这才是绝配。 几十个人,都是个顶个的能吃,最低也得上百个,否则根本就不够吃。 秦风安排的任务是三百个烧饼,一上午的时间,够他们忙活的了。 而秦风则带着葛翁、丑奴去羊圈捉羊。 顺便说一句,早前的时候秦风就让葛翁买了三十头羊,十头牛,还有鸡鸭鹅的幼崽。 羊圈就在秦风预留的地里修建的,竹制的篱笆院,青砖砌就的墙体,茅草的顶子。 一个羊圈就搞成这样,着实的靡费钱,葛翁是很心疼的,不过秦风执意如此,他也只得照办。 还有让他心疼的是,鸡鸭鹅的圈舍。 小郎竟然也让用青砖砌就,还是上下两层的。说是方便清洁。按照葛翁的意思,直接弄个篱笆圈起来就可以了,干嘛要花这冤枉钱? 不过,一切落成之后,他才在心疼之余佩服起秦风来。 诚然小郎说的都是对的,鸡鸭鹅的粪便落到下层青砖的地面,掏完之后,直接用水冲洗就可以了,非常的方便。 这些全部弄完,光是买青砖就花费了一千钱。 那可是一千钱呐,想起来就肉疼。 羊圈的一角堆满了铡好的草料,栅栏门早就打开了,羊儿们有的咩咩叫着悠闲散步,有的啃食着青草。 看守羊圈的是两个年岁大的老秦人,秦风特意给他们修建了两间房,吃住都有人送,也算是给他们一个闲差养老了。 丑奴的手脚很麻利,上前就把标记好了的那只肥羊给摁倒在地。 秦风、葛翁上前用麻绳把肥羊捆绑好,剩下的就交给丑奴了。 宰杀完成后,羊皮则被葛翁收走了。 他的羊皮袍子早就破烂不堪,这张皮先存起来,以后再有几次吃羊的机会,就能重新做一件了。 秦家大院里早就支起了一口大铁锅,这是当初秦风让卫氏铁坊打造的那一套锅具中最大的一个了。 清洗干净、斩成大块的羊肉,放进凉水锅中,倒入些须许烈酒。等待水开之后,撇去上面的血水浮沫,加上盐巴就开始大火炖煮,继而在转小火熬制。 整个秦家大院的上空飘满了肉香,院里也充满了欢声笑语。 日近中午的时候,面饼烙制完成,羊肉也到了要出锅的时候了。 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盯着院子里的那口大锅流口水。 这可是羊肉,是养尊处优的贵人们才有的口福,没成想他们也有品尝的机会,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秦风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麻布里衣,挽着袖子,忙的满头大汗的。 他从锅里捞起一块羊腿骨从上面撕下一块肉尝了尝,脸上现出了笑意:“美滴很!”然后随手递给了烧火的甘小妹。 咕咚,章嫂情不自禁的咽了一下口水,眼睛里流露出渴望之色。 葛翁则上前拿起汤勺舀了羊汤倒进碗里,撒上了青葱、芫荽,慢慢的小嘬了一口,一副满足之情。 很是感慨的道:“羊汤真鲜美,老奴终于又喝到羊汤了。离上一次喝羊汤,好像都有五年了吧?记得那还是老主人寿诞的时候......” 葛翁总是很怀念过往,然后在对比今朝。 所以,这里的老秦人都知道,曾几何时他们还在山里吃野菜,捉老鼠的时候,人家葛翁就在长安秦家,跟在小郎身边吃香的喝辣的了。 只有秦风知道,他这是在彰显他独一无二的地位。 他要让大家都知道,在这座宅子里,除了小郎,他的地位是最高的。 秦风并不怪他,人都有虚荣之心,诚然,葛翁也不例外。 吃饭的时候,只要秦风第一个动了,那么就是葛翁,剩下的就是丑奴了。 葛翁年岁大,牙口又不太好,所以他选择了先喝碗汤垫底,等会儿在吃些落锅的肉,小郎搅动的时候,他看的真切,大骨头上的肉落的可真多。 丑奴捞了一块大骨头,捧着到旁边啃去了。 秦风有时候真的羡慕他,这货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竟然丝毫的不怕烫,刚出锅的羊骨头,冒着热气根本就下不去嘴,可是他不但能用手捧着,还能大口的啃食。 貌似一点儿都不烫似,真牛掰! 好吧,也到开饭的时间了,一大帮人都可怜巴巴的等着呢。 秦风把大块的羊肉、养肝、羊肠、羊肚等全部捞出来,吩咐章嫂带几个妇人切了,然后大家就可以开吃了。 章嫂蹭的一下就从队伍里蹿出来了,来到条案前,一把抓过菜刀就开始切肉、切羊杂。 她油乎乎的手动作很快,快到有些让人眼花缭乱。 她似乎在炫技,炫耀她那切肉的刀法,当然,在炫技的同时也不忘记时不时的往嘴里塞上一块肉。 几个妇人,也上前帮忙,亦学着章嫂忙里偷闲的往嘴里塞肉。 人多速度快,很快一大笸箩的羊肉、羊杂切了出来。 羊肉、羊杂加了羊汤,再配上刚烙制好的面饼,这简直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院里的廊檐下蹲满了人,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见那滋溜、滋溜的喝汤声此起彼伏。 小郎说了,羊汤管够,面饼也管够。 得赶紧多喝几碗才是。 ~~ 秦风终于得偿所愿,吃到心仪已久的羊肉泡。 面饼掰碎了,泡在羊汤里。 浸润足了鲜美羊汤的面饼,非常的可口,秦风感觉比吃肉还要过瘾。 甘小妹手里捧着一个比她脸还要大的碗,蹲在秦风的旁边。 她是有模有样的学着秦风,从一开始怎么掰面饼,到泡多久,再到吃第一口之时闭着眼很享受的样子,都学的一丝不差。 甘小妹认为,小郎的这种吃法,才是最正宗的。 哪里像那些叔叔大爷、婶婶、嫂嫂,咬一口饼子再喝汤。 刚烙好面饼的时候,她就偷偷的吃过,面饼太硬,牙口不好的不容易咬动。(这年头没有酵母,都是死面饼子肯定硬。) 所以,还是泡进羊汤里面,泡的松软了之后才美味。 甘小妹认为,这就是学问。 哥哥偷偷的叮嘱她,跟着小郎能学到很多东西,还要她处处留心。 哥哥还告诉他,小郎信手涂鸦的几个图样,竟然价值万钱。 天呐,一万钱,她就是加上双手双脚也不够数的,那得是多少钱呀! 所以她很听哥哥话,也所以她有意无意的模仿秦风...... 她只希望能够学到秦风的一点皮毛,当然她希望学到的这点“皮毛”是能够给小郎带来财富的,这才不枉小郎收留她们一场。 秦风并未注意到甘小妹的举动,他只顾着大口的吃肉喝汤。 说实话,秦风想这一口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一个不小心,还呛着了,一声咳嗽,刚吃到嘴里的肥羊肉脱口飞出去好远。 秦风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甘小妹则傻眼了,呃,咳嗽倒是可以学,但是吐飞羊肉还是算了吧......多费肉呀! 第21章 嫂的心思 秦家大院的老秦人,经过短暂的休整,又开始忙起来了。 这一次是要给秦小郎挖鱼塘,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兴奋的,因为秦小郎说了,他要养鲤鱼,还说这种鱼的繁殖力惊人,只需年余光景便可成。 到时候吃鱼可就方便的多了。 十几个只着犊鼻短裤的精壮汉子,挥舞着搞头、铁锹干的是热火朝天。 这些青壮是老秦人中仅剩的一点骨干,之前饿的皮包骨,都脱了相了,走路都费尽,可是现在经过这段时间好吃好喝的供养,也都恢复了体力。 尽管看起来还是有些瘦弱,可是脸上有了红光,说话的中气也足了。 秦风亦有样学样,穿着一条平角短裤。 这条短裤是他画了图样,让章嫂给缝制的。 用的料子是绢布,秦风是真受不了麻布的内裤。 粗劣的面料磨的皮肤生疼,还有,他真的有点不习惯这种兜裆布。 秦风之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亲自劳作。 说实话,他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过于孱弱。 这源于之前的“秦风”,整日困守书斋,连门都很少出,再加上他根本没有什么强身健体的思维。 所以,秦风稍加运动都气喘吁吁的,呼吸都跟不上。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锻炼,现在好的多了。 在没有比劳动更光荣,更能强身健体的了。 秦风的额头上往下滴着汗水,身上也是汗流浃背的,讲真,他现在手上都磨出了茧子,皮肤也由之前的白皙变得有些往古铜色靠近了。 浑身上下也见了肌肉,再也不是两个月之前的那个弱不禁风的少年了。 别看秦风身上挥汗如雨,可是却感觉痛快之极。 出了一身的透汗,体内的污秽随之排出体外,这可比洗桑拿汗蒸来的效果好。 远远的看到甘小妹和章嫂提了茶水过来,秦风招呼大家暂歇。 大汉的民风还是比较开放的,一直延续到唐朝,虽然整体的社会架构是男权社会,以男子为尊,但是女子也并未如宋元明清那样受束缚。 再说了,这些老秦人互相抱团取暖这么多年,彼此之间早就如亲人一般了,所以尽管他们这些男子未着衣衫,但是章嫂和甘小妹也并未觉得尴尬。 甘小妹倒了一碗,端给秦风,“小郎,喝点水吧,奴婢加了甜根草熬的,可好喝了。” 秦风擦了一把汗水,接过来一饮而尽。 “日前给你的简牍能诵写吗?”秦风笑问。 “会,若不信,奴婢先背给小郎听,然后默写如何?” “嗯,背来听听。” 丑奴正在喝水,听小郎询问妹妹识字的事,他的耳朵顿时就支棱起来。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 秦风给甘小妹的正是千字文,这可是后世孩童的蒙学宝典。 它四言长文,句句押韵,文笔优美,辞藻华丽,朗朗上口,涵盖了天文、地理、自然、社会、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就是一部生动的小百科。 丑奴听着妹妹扯着稚嫩的童音,郎朗的背诵,心中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妹妹有出息了,竟然会背如此长文,爹娘的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这些年,他是又当爹有当娘的把妹妹拉扯大,说实话妹妹在他的心中就跟女儿没什么区别。 谁家当父母的不希望子女好,能有出息呢? 要知道,这个年头,男子识文断字的都少,就更不用说女子了。 秦风很满意,甘小妹聪慧异常,简直是学霸级别的。 最初秦风只是教给她几个字,现在可是长篇的千字文,短短两三日的光景,就能做到不但会背而且会写,这就难能可贵了。 章嫂一脸笑意的偷看秦风的反应,小郎是满意的,甘心这孩子终于没有辱没了老秦人的荣光。 她是跟甘小妹同住一室的,这孩子不分白天黑夜的识字,所付出的努力,她是看在眼里的。 至于为何要这么努力,只源于她的一句话:甘心,你可知小郎干嘛要对你这么好,那是看上你了,你可得努力,不能让小郎失望。 若是有朝一日,你做了小郎的通房婢女,那才是真正的苦尽甘来。 依着小郎的人品,肯定会对你好的。 那么我们这些老秦人在这个院子里才能真正的有依靠,你可是我们这些人的希望,所以你一定要获得小郎的欢心。 正是为此,甘小妹上了心,再加上本来就聪慧,连带着心中的使命感,那学的是相当的快。 不过,章嫂还真是误会了秦风。 秦风对甘小妹只是当一个可怜、可爱的小妹妹来看的,如果他知道章嫂有这样的心思,估计能一脚把她踢出去。 那是个孩子啊,才八岁,花一样的年龄,就被安排了这样的使命,可悲可叹。 曾几何时,秦风心中就有一个当老师的梦。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有朝一日,登上那三尺讲坛,挥洒自己的青春。 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为了生活他不得不选择从事别的行业。 今朝不同往昔,他现在不用为了生活奔命,为了重拾当年的梦想,他才对甘小妹格外的看重。 聪慧的孩子,谁都喜欢,偏爱一些也是所有老师共同的心声。 “很好,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干。我的书房你可以随意的进出,哪里有很多的简牍,如果你能够把那些简牍都学会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甘小妹眼前一亮,“惊喜!什么惊喜??”她心中激动起来,眼中充满着期盼。 章嫂喜上眉梢,“还能是什么惊喜?以小郎对甘小妹的喜爱程度,肯定是要把她收房了呀! 肯定是这样的,他都允诺甘小妹随意的进出书房了,还把那一屋子的简牍给她读。 除了收房,一步登天之外,她还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是能够让一个奴隶出身的人好惊喜的。” 秦风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给甘小妹解除奴籍,看来还是得找一下桑驰,这家伙收了自己这么多的好处,总不能吃干抹净了,不给一点回报吧?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真不给老子面子,老子就让你吃了我的吐出来...... 第22章 霸王硬上弓 秦风向来是雷厉风行,当天下午他就骑着梁安之送的那匹驽马直奔蓝田县。 两个目的,一是为了甘小妹的奴籍脱籍问题,二则是去一趟卫氏铁坊。 都快过去一个月了,梁安之答应的后续费用,迟迟不见消息。 那可是老子的知识产权费,答应了的事情,而且还签了契约,总不能不作数吧? 虽然他相信以卫氏铁坊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好口碑,应该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的。 不过,还是要见一见梁安之确认一下。 十万金是一笔巨款,可不是谁都能拿的出来的,即便是当年他老爹秦元太手里也没有这么多的流动资金。 要知道,越是生意做的大的,摊子铺开了,处处都是使钱的地方,这么一大笔钱,调集起来也是需要时日的。 所以,秦风还是一直在为卫氏铁坊考虑。 蓝田县衙门位于县城的正中心,修建的气势恢宏,比附近的民房看起来气派多了。 门值的两个皂吏中之一名叫孙大安的,正是那日跟着桑驰来秦家田庄登录户籍的,他对秦风可是太认识了。 五千钱的好处,走的时候每个人还给了酒肉,说实话,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礼敬他的主,这么多年办差也从未遇到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 虽然他们的头儿桑驰分了大头,直接拿走了两千钱,但是剩下的三千钱平均分配下来也是不少的。 吃水不忘挖井人,这个道理他懂。 总不能端起碗吃饭,撂下碗就骂娘吧?这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个人感情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远远的他就看到秦风了,当秦风在县衙门口下马之后,孙大安满脸堆笑的跑了上来,很是客气的道:“就说嘛,早上一出门就听见喜鹊叫,感情是秦小郎要驾到。” 这客套话说的很是恭敬,秦风可不敢拿大。 赶紧陪着笑拱手道:“客气了,我有事想要求见桑驰兄,还望通传一声。”说着从马上的褡裢里掏出十钱,悄悄的塞到孙大安的手里。 孙大安喜的眉开眼笑,“不用通传,小郎请随我来。我们头儿说了,以后只要是您秦小郎的事儿,就是我们哥几个的事儿。 还说了,别人求见他要候着,可是您秦小郎例外,直接就可以去公廨找他。” 呃......秦风哑然,钱能通神,古人真诚不我欺也。 没想到自己的五千钱砸下去,这效果好的很咧。 搞的亲兄热弟的样子,都有点不习惯了。 身在公门好修行,另一门值看秦风是孙大安的熟人,并未拦阻,且报以微笑目送秦风走进衙门。 顺便说一句,桑驰是蓝田本地人,本乡生本土长,后来靠着家里的关系,又使了钱,加之他是个识文断字的,在加之他很会来事,所以在衙门里混的是风生水起。 前任主管户籍的吏员一场大病之后,一命呜呼,他感觉机会来了,于是上下运作,才捞了这个肥差。 桑驰本人其实是个比较江湖气的人,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道理,他比谁都懂,从他对下属说的这番话就可见一斑了。 有人会说,身染江湖气怎能混公门?这就是孤陋寡闻了。 大汉朝廷实行黄老之术治国,希望大汉江山无为而治。 可是很显然这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景罢了。 你指望着所有的官吏都能秉公执法用心办事,大汉百姓凭着自觉自律成为良善之民,那可真是想瞎了心。 在法治还尚未成为大汉治国主流的时候,这明显是不现实的。 哪个地方没有地痞流氓恶霸?况且这些人都是本乡本土之人,可以说大家都是相互了解的,谁家的猫是黑的还是白的,都摸的一清二楚的。 就拿桑驰来说,他没发迹之前,也是跟这些人厮混在一起的。 可是后来他家里有门路,有钱,他才混到今时今日之地位的。 你想让他跟那些街面上的人彻底的断了往来,那明显也是不太可能的,那他身染江湖气,说一些意气用事的话可就可以理解了。 另外,桑驰同时还兼任着另一个职务——蓝田县尉。 县尉可是县令的佐贰官,说白了也就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主要负责一地缉捕盗贼的治安工作。 汉时根据县大小不等,县尉的数量也是不一的。 蓝田属大县,共有三名县尉,而桑驰负责的正是蓝田县城治安。 那么,他跟地面接触的就更多更频繁,从而江湖气十足,从这一方面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秦风在孙大安的陪同下走进桑驰公廨的时候,桑驰正在处理案子。 所以,秦风就没有上前,而是站在旁听的人群后面。 很显然,桑驰是看到他了的,不过他正在忙于公事,只是冲着秦风点头示意。 秦风微微颔首回应,然后就不发一言的旁观起来。 孙大安看了看堂上的原告和被告后,小声的向秦风介绍起案情来。 原来是街面上一个混混偷了马行街张屠户的一块肉,结果被张屠户发现痛打了那混混一顿。 本来是一个偷窃的案件,十分的简单。 可是事情偏偏出了岔子,围观者对那偷儿痛恨至极,一时间纷纷出手,也不知道是谁下重手,打断了那混混的一条腿。 这案件的性质可就变了,从偷窃案演变成伤害案了。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毕竟人多手杂,那偷儿当时抱头蜷缩在地上,也不知道是谁打断他的腿。 所以是争论不休。 秦风看过文献,当年汉高祖刘邦约法三章中就曾明确提及“杀人者死,伤人与盗抵罪”。 也就是说意思是杀人的要处死偿命,伤害别人和盗窃财物的则视其造成损失的程度处以相当的刑罚以抵罪。 现在的情况是混混盗窃没有得逞,按说赔偿钱财或者弄进大牢关上一段时间即可。 但是现在关键的是偷儿的伤害案不好处理,自古以来都是法不责众的。 你又不知道是谁伤了你,只是凭空但说张屠户,现在人家不服,争论就在此。 此刻旁听的人群中,就有人议论纷纷了。 “那泼皮混混乃惯偷也,街面上深受其害,张阿翁家给月中孙媳补身子的下蛋老母鸡就是被他偷吃的了。 张阿翁明知道是他,可是无凭无据奈何他不得。 这厮别说是打断一条腿,就是把三条腿一块打断也是天道公允的。” 又有人道:“可不咋地,那泼皮无赖之极,我那小儿子才八岁,在街上买了零嘴正吃着呢,他上前抢了就跑,害我儿痛哭流涕。 漫说是打断腿,就是活活结果了他的小命都是应该的。 你看看他还躺那哀嚎,怎么不打死他啊,真是活该!” 这年头又没有监控视频可以找出来是谁下的重手,现在就是一桩糊涂案。 总不能随便找个人顶罪吧?这明显又说不过去。 秦风正在思虑之际,只见桑驰一拍桌子:“张屠,你那肉能值几钱?可是把人殴伤至此,难道就这么算了不成?” 张屠傻眼了,急忙争辩道:“大人,小人虽然打了他,可是他的腿的确不是小人打断的啊,冤枉啊!” “大胆,公堂之上还敢顶嘴,来人啊大刑伺候。” 桑驰一声令下,几名皂吏上前就把他按到在地。 可把张屠给吓坏了,脸都变色了,因为此刻已经有皂吏在搬刑具了。 张屠是一阵鬼哭狼嚎,“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人不敢顶嘴,一切都听大人言判。” 桑驰这才一挥手:“早这么识相不就好了吗?还用本官费这劲。现在本官判你赔偿五百钱给伤者治病,你可愿意?” 张屠垂头丧气的样子实在悲催,“愿意,愿意,小人愿意。” 再看桑驰,一拍桌案:“就这么定了,都退了吧。” 围观人群皆摇头叹息不已,“唉,什么世道,这偏帮偏向也太明显了吧?” “小点声,别说了,让桑县尉听到,小心吃板子。” “散了,散了......” 呼啦一下,人散的精光。 秦风就是一皱眉,“我靠,还能这样断案?霸王硬上弓啊这是......” 第23章 孝子郑二 张屠乖乖的赔了钱,屁也没敢放一个退了出去。 秦风看的真切,这货一出公廨房的门,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左右环顾一下,发现没人关注他,然后撒丫子就跑,看样子这个地方,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来了。 而躺在地上的那混混怀里紧紧的抱着钱袋,挣扎着想要起身。 桑驰走到他的身边,狠狠的给了他一记耳光。 “你小子再敢做这么不要命的事情,耶耶抽死你信不?” 秦风一愣,我擦,桑驰还真跟这混混有勾连啊,他心中顿时对桑驰有了区别。 之前是吃拿卡要,现在竟然徇私枉法。 那混混低头不语,只是一味的啜泣。 更引得桑驰发怒:“收起你那不值钱的眼泪,没出息的货,拿着吧。”听口气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接下来桑驰的一个动作让秦风有些看不透了。 只见桑驰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在手里掂量了一下,也没看多少,直接就丢在那混混的怀里,对左右道:“给他一个拐杖,让他滚蛋。” 那混混强忍着疼,挣扎着爬起来,“小人郑二谢过桑县尉。”说完,深深的一躬,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离去。 这时桑驰才哈哈大笑道:“秦小弟你怎么来了?你可是稀客,今天我来安排,咱们醉风楼不醉不归。”边说,边拉着秦风的手就要往外走。 秦风本来想尽快办了事离开,他对桑驰着实没有什么好的观感。 不过看了一眼左右,的确,这里不是谈私事的场合。 举头三尺有神明,在朝廷公廨之内谈甘小妹脱籍的事情,确实有点亵渎之意。 “桑兄那就听你的,咱们就去醉风楼边吃边谈,不过一定要由小弟我来会账,等会儿还有事儿求你呢。” “哦?有甚事,只要我能帮上忙的一定尽力。” 秦风嘿嘿一笑:“此地不是讲话之所,还是到那醉风楼边吃边谈为宜。” “走着?” “走着!” ~~ ~~ 出了蓝田县衙大门,桑驰招呼人把秦风的驽马牵到马厩好草好料的招呼。 皂吏孙大安一溜烟的去了。 醉风楼是蓝田县最大的一家酒楼了,随便吃一顿像样的酒菜也得上百钱起步。 秦风还真是没有尝过这个时代大酒楼的饭菜,这一次权当是体验一次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前行,略微慢一步的秦风有点纳闷,这不是通往醉风楼的道路啊?难不成还有近道前去不成? 桑驰带路走的是民坊小街,沿街一带住的都是平民百姓,偶有酒肆也是脏了吧唧的小馆子,以桑驰的水准,应该是不会到这种小地方来吃酒的。 毕竟身份在那摆着呢。 秦风想问,可是没好意思开口,他拿不准桑驰究竟是何用意,当然也说不定这里的小道真可以直插醉风楼呢? 前面是个小胡同,很明显,这里要比沿街的房屋不堪多了。 而且道路污水横流,蚊蝇肆虐的,还充斥着一股子腐烂的气息,秦风不自觉的捂住了口鼻。 看来城里人也未必日子过的都舒心啊,无论什么时候,都有赤贫;也无论多大的城市,表面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都隐藏着不堪入目的斑点。 桑驰看出了秦风的犹豫,停下了脚步,叹口气:“我知道你因刚才的判罚对我有看法,所以我无论怎么解释都是徒劳的。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我拿你当兄弟,所以就不瞒你,我就是想要让你看看那泼皮混混究竟为何会那样。 希望你看了之后,对我有所改观。” 纳尼?秦风诧异了,感情桑驰不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里面竟然是有缘由的。 好吧,秦风决定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桑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 ~~ 一座破旧的小院前,桑驰停下了脚步。 小院尽管破旧,可是看的出来,此间的主人很讲究,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跟周遭污杂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还未进门,就听到屋里有女人的咳嗽声,并且草药味很刺鼻。 “娘,儿子抓了药,您用了之后就会痊愈的。” 郑二的声音?毫无疑问这里是郑二的家。 “你这憨娃,哪里来的钱买药?还有,你这伤腿是怎么回事?”老妪疼儿子,不免多问几句。 只听郑二柔声道:“母亲,抓药钱是桑县尉给的,儿子的腿是上山打柴的时候不小心摔的,唉,真是可惜了那一担柴。” 为了不让母亲担忧,很明显这郑二在撒谎,不过也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紧接着传来老妪的啜泣声:“唉!都是娘不好,偏生了这病,拖累你们了。” 郑二急了:“母亲万万不可这么说,侍奉您是儿子的本分,千万不可再说拖累的话。” 秦风讶异了,真看不出来这混混郑二还是个大孝子呢。 当他看向桑驰的时候,桑驰点点头悄声道:“郑二其实人不坏,他为了让母亲吃完药以后有零嘴覆盖苦涩,当街抢人家孩子。 为了让母亲能吃上肉补养身体,不惜去偷,还有,眼看事情败露逃不掉了,为了能够讹诈张屠一笔钱,他示意混在人群中掩护他逃跑的跟班李三,下狠手打断了自己的腿。” 我去,秦风震撼了。 “你别以为张屠是个好像与的人,他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不仅卖肉缺斤短两,而且还是马行街的一霸。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帮着郑二敲诈他,让他拿些钱出来给郑二母亲治病也是把不义之财用到该用的地方上。”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下秦风对桑驰的印象大为改观。 很明显桑驰常在街面行走,对蓝田的事情可比秦风熟悉多了。 他能够帮着混混郑二,敲诈张屠,这给人表面的感觉是偏帮偏向,可是实则却是济困扶危,这么一说的话,桑驰这货还有一颗良善之心。 “桑兄,抱歉,刚才的确误会你了。” 桑驰微微一笑:“无妨,误会我的人很多,我不在乎那个。不过你就不同了,朋友之间有了误会,还是要解释一二的。” 为人豪爽,有善心,虽然会利用职务之便做些吃大户揩油的事情,但是无伤大雅。 秦风认为,这年头的富户没几个是省油的灯,阴暗的事情做的多了,被揩油也算是替天行道吧。 想通了这一点,秦风感觉刚才桑驰给郑二钱的时候,那动作真帅。 诚然,桑驰给郑二的钱,肯定来路不光明,不一定揩谁家的油,不过却用在了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而那些富户权贵,尽管富的流油,放屁都冒油花,可是却没谁真正的关心底层百姓的死活,跟桑驰比起来简直就是猪狗不如。 秦风拱手:“桑兄高义,小弟是在佩服。这是一点心意,请桑兄代为转交郑二母子。”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递给了桑驰。 “金子?!”桑驰打开一看,惊呼起来...... 第24章 仗义出手 桑驰不敢置信的看着秦风,手里的钱袋差点掉地上。 实在是出乎他的想象,钱袋里大约有两三百钱,最关键的是竟然还有五六颗金瓜子。 金子耶!这可是硬通货。 郑二之于秦风来说,就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 如果不是今日大堂偶遇,说不定走对面都未必能停留一下。 桑驰极重意气,手下之人也多是一些豪爽的汉子,在蓝田县圈里颇有美名,甚至一些游侠路过蓝田遇到困难之际,都会首先想到求助于桑驰。 秦风给他的震撼简直堪称无以复加,“我替郑二兄弟谢过你的慷慨解囊,这下他们家有救了。” 他们在外面的动静,引起了屋里人的注意。 郑二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看到是桑驰的时候,他竟有些激动之情。 “原来是桑县尉,您怎么来了?快快屋里请。” “都是自家兄弟,不要这么见外。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秦风。” 郑二愣了一下,他在公廨房见过秦风,当时秦风可没给他好脸色,好像很鄙视的样子。 不过,既然是桑驰带来的人,他也不敢怠慢了。 “秦兄弟屋里请!” 之前秦风对他有些误解,可现在弄清楚了原委,所以深感歉意。本来他想解释一番的,可是刚才听到他们母子的对话,知道郑二并未把真相告知母亲,所以,他也不好当着面揭穿。 秦风上前搀扶住郑二进了屋,房间不大,陈设也很简单,不过一切都井然有条,尤其是干净。 一张矮塌上,端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虽人老珠黄,但是也能看到其年轻时候的风韵。 一袭寻常百姓的衣衫洗的干干净净的,整个人都显得很是干练利落。 郑母显然是认识桑驰的,忙起身让坐。 “桑县尉和贵客登门,老妪有礼了。” 桑驰赶紧上前搀扶,并把秦风给他的那个钱袋递了过去:“今日偶遇郑兄弟,方知您老有恙,故此前来探望。” 郑母满脸喜色,桑驰的身份她太知道了,在蓝田县也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如今跟儿子交好,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儿子看来以后有前途了。 母亲到了任何时候,关心的永远是自己的孩子,母爱伟大啊。 “儿子,快快陪桑县尉和秦小郎落座,娘去张罗一些酒菜。” 郑母的热情,让人无法拒绝。 桑驰看向了秦风,看来今天醉风楼是去不成了。 秦风有同感,微微的点点头。 “那好,就有劳伯母了。” ~~ ~~ 郑母去张罗酒菜,屋内此刻只剩下秦风、郑二、桑驰三人。 郑二心虚的厉害,他生恐怕事情败露在母亲面前。 此刻他感激的道:“多谢二位替我在母亲面前转圜,今日之情容日后再报。” 桑驰叹口气:“你呀你,如果不是李三提前给我报信,你说说你今天不是惨了吗?你给母亲治病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还拿我当朋友吗?” 郑二低下头,“我能养活母亲,再说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秦风突然对这个郑二敬佩起来,尽管他自己都已经沦落到此地步了,可是仍旧选择不给朋友添麻烦。 这说明他有骨气,不是那种摇尾乞怜的人。 都说一个人的家教是从母亲开始的,就从郑母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接客待物不卑不亢有礼有节的,单从这一点来说,就是一个跟大多数普通百姓不同的人。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家庭?他们有怎样的经历? 桑驰点点头,“可是你也要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大家的力量才是无穷的。这是些许钱财,你收下给你母亲治病,另外,把你的腿伤好好的治疗一下。 我还不知道你,为了母亲你都可以去偷去抢,肯定把钱都给母亲治病,但是你要知道,只有你好,伯母才能好。 你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你想一下,伯母还能活吗?” 果然,桑驰说到郑二的痛楚了。 他默默的接过钱袋,“谢谢兄弟们的好意了,众兄弟的大恩大德,容我日后来报。” “说什么呢,这钱可不是大家凑的份子,这是秦兄弟的一番善意。你好好看看,这可是你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到的钱。” 郑二傻眼了,他痴痴的看着秦风。太意外了,他跟秦风素昧平生,如果不是桑驰引荐,或许这辈子也不一定有任何的交集。 可是人家,却赠送他钱财。 他慌不迭的打开钱袋观看,一看之下更是傻眼。 诚如桑驰所言,这袋钱对他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金子,这只是在耳闻中听过,可是要说实打实的见,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 但是现在,五六个金光灿灿的金瓜子还有大约两三百的铜钱,就在他的面前。 这分量沉甸甸的,仿佛有千钧之重。 郑二犹豫了好半天,突然眼中露出一丝精光,开口道:“说吧,秦小郎你让我做什么?” 呃,还是误会了。 秦风之所以让桑驰转交的意思,就是不让郑二知道这钱是他送的,毕竟两人初次见面,一下子就送如此多的钱,如果说没有所求,那很难让人信服。 但是桑驰很显然想让郑二知道自己的好,没有隐瞒,实情相告,这下尴尬了。 秦风看向了桑驰,只见桑驰脸色一变:“胡说什么呢,你当秦兄弟是什么人?把你那些杀人越货的念头收起来。 秦兄弟是看在你是个大孝子的份上,是他佩服你的为人,所以无私的慷慨解囊。 我给你说郑二,你以后少跟李三那些人来往,他们可以为了钱无所顾忌,早晚有一天会出大事的。 但是你不行,你是什么人我清楚,你没有他们心狠手辣,你出来混街面完全是为了给你母亲治病。 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你母亲怎么活?” 桑驰的一番话,说的郑二眼眶一红,落下泪来。 “多谢秦小郎出手相助,如果不嫌弃的话,我郑二愿意跟在您的身边鞍前马后、当牛做马的报答您。” 桑驰微微点头,郑二还不傻,如果秦风真的收下他了,说不定还真的是一条出路。 于是帮腔道:“秦兄弟,我知道你田庄正是用人的时候,郑青兄弟人品不错,放在街面上跟那些地痞厮混我也不放心,你如果不嫌弃的话,就把他收在身边听用。 我保证,他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秦风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即就点头道:“郑兄,那就这么说定了,等你腿伤好了以后,到我田庄来,我保证有我一口吃的,就绝对饿不着你。” 人是感性的动物,秦风也不例外。 这年头活人不易,能把一把就帮一把。 敲定这件事,桑驰才忽然想起秦风找他的目的,本来说是醉风楼边吃边说的,可是郑母好意无法谢绝,也只得在这里说了。 “秦兄弟,你来找我何事?” 秦风这才收回心神把甘小妹奴籍的问题说了一遍。 桑驰摸着下巴有些不解的望着秦风,把秦风看的有些发毛。 “桑兄,有何不妥吗?” “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不会是来真的吧?” 桑驰这番没头没脑的话,把秦风搞的呆呆发愣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鬼?...... 第25章 待诏金马门 桑驰有点恨铁不成钢的道:“兄弟,不是愚兄说你,你用一女奴来试探我,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是不是还憋着劲的想着把你所有的奴隶都改成平民身份? 说你傻,你还真是傻。 平民有平民身份的便利,但是奴隶也有奴隶的便利。这完全取决于主人。 我们大汉自高祖皇帝开始就实行十五税一,到了文皇帝时是三十税一,至今一直沿用。 这对于平民来说,是轻徭薄赋,与他们的生计很有利。 但是不要忘了百平民姓还要服从朝廷的需要服徭役。 徭役是很苦的,凡是户籍在册的百姓之家,无一幸免。 而奴隶则就不同了,虽然赋税倍之,但也仅仅是钱财损失罢了。要知道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不再国家徭役征收范围内。 这你应该明白了吧?” 哦,原来桑驰的意思是在这里,秦风是知道大汉赋税、徭役之策的。 其实在封建社会,奴隶、仆役、庶民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奴隶属于最低一等,是既没有土地,有没有自由,被极度压榨的对象; 仆役则高一些,他们是庶民身份,虽然也是听吆喝吃饭的人,但是他们比奴隶的地位要好的太多了。 最起码主人不能随意的买卖和剥夺他们的生命财产权利。 庶民则是自由民,他们有自己的田地,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在以农为本的封建社会里,他们是国家的主要依靠力量。 他们虽然要跟从国家的意志,需要服兵役、徭役等,但是他们的身份地位高,比如服兵役,只要立下功劳,则可以授予爵位,他们的身份是可以上升的。 而仆役和奴隶则没有这个便利。 总之,有利就有弊,这要看对谁来说。 就拿甘小妹他们来说,毕竟是秦朝贵族后裔,也曾经无比辉煌过,她们岂会甘愿一辈子都是一个奴隶的身份? 虽然说她们在自己的田庄生活的很好,自己也不会苛待他们。 但是毕竟奴籍的名号顶在她们的头上,她们心里肯定是渴望改变的。 也幸亏是她们在自己的田庄,要是被卖到别的地方,她们就是主人的一件私人工具,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那到头来的结局是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这年头,除了自己还把她们当人看,在其他人的眼中‘奴隶’永远就是堪比牲畜的工具人。 “桑兄,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是在为我着想。但是,这件事我意已决,我还是希望你能恢复甘小妹的平民身份。 还有,诚如你所言,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他们都可以摆脱奴籍,恢复他们庶民的身份。” 桑驰心中的惊讶已经不能言语表达了,“这秦小郎还真是个怪人,放着对这些奴隶予取予求的生杀大权不要,偏偏要恢复他们的庶民身份,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兄弟,我知道你不缺钱,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 秦风叹口气,“桑兄难道不觉得恢复所有奴隶的庶民身份是一件对朝廷、对皇上都是极有利的事情吗? 试想一下,如果所有的庶民,为了摆脱徭役之苦、兵役之凶,都转而卖地投效地主的话,那赋税、兵员、徭役从哪里来? 如果地主拥有了这么多资源的话,他们会不会甘心情愿的听从朝廷的调配?当然我说的是如果,一旦他们联合起来,跟朝廷对着干,这将是一发不可收拾之局面。” 秦风并不是危言耸听,大量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在生产力没有提升,社会的生产资料就那么多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阶级掌控了资源,那么他们肯定会要求有更多的话语权。 想一下资产阶级是怎么崛起的就知道了,所以,为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革命就是必然的了。 秦风只不过是有感而发,随口一说而已。 不过,这话落在桑驰的耳朵里,那是相当震撼的。 桑驰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年,他不是傻子,尽管说他只是一个大县的县尉,相比于庙堂上的达官贵人们来说,渺小的不能再渺小了,但是他也是能读懂其中的厉害的。 另外,让桑驰真正震撼的是秦风这颗为国为民的心思。 说实话,朝廷现在实行的是黄老之术的无为而治,但是说到底,再怎么无为而治,也是得需要人去治理的。 是人都有私心,在不出大乱子的情况下,为官为吏者谁不是首先想着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 真正为国为民无私奉献,那完全是扯淡。 就算是法治社会,也未必所有人都这样吧? 秦风这个时候就凸显出来了,一介庶民怀忧国还真是少见,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之存在。 桑驰有些激动,“秦兄弟大才,愚兄佩服之至,不过你既然心怀天下,何不待诏金马门某一个进阶之路为陛下效力呢? 如果你有此意的话,我有门路,我堂弟桑弘羊在陛下身边任侍中,是能够举荐你的。” 这下轮到秦风激动了,桑弘羊竟然是桑驰这货的堂弟,这可着实没有想到。 历史上桑弘羊可是汉武帝的顾命大臣之一,官至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的存在。可以说一生都官运亨通,最后虽然跟霍光的政见不和被诛杀,但是在汉武一朝可是大汉官场的常青树啊。 “兄弟,如何?要不我给你引荐一下?”桑驰趁热打铁的道。 秦风强自安奈下心中的激动之情,故作平静的道:“引荐自然是极好的,多个朋友多条路。 不过为陛下效命,也未必见得一定要待诏金马门。 种好田地,为朝廷多多的缴纳赋税也是为陛下服务你说呢?” 秦风认为,还是要保持一定的矜持,不可显得太过于上赶着,尽管他心中是非常愿意结识桑弘羊。 还有,现在的桑弘羊也就跟他一样是个毛头小子,还处于不得势的时候。 交与贫困,总比等人家飞黄腾达了在去巴结要好的多。 不管怎么样,先认识一下,这总是没有错的。 第26章 信使桑弘羊 饭终究是没有吃,桑驰推说临时有事需要处理起身告辞,秦风嘱咐了郑二一番,腿伤好后去田庄找他,也随即告辞。 郑二大约也明白,他们一定是有不方便当着自己面说的话要说。 不过他还真误会了,或许桑驰是真的想起来什么事情了,他只说了一句甘小妹的事情包在他的身上,而且会把自己推荐到堂弟桑弘羊面前的,就匆匆离去。 好吧,此行目的达成一个,下一站卫氏铁坊,他要见一见梁安之。 十万金才给了五千金,这相当于九牛一毛,下面的就黑不提白也不提了,这总是让人心中难以安稳。 秦风就是这样,不是自己的,送上门也不要,可要是自己的,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哪怕是一只蚂蚁也不行,就更遑论这是九万五千金了。 铁坊的伙计很明显得到梁安之的嘱咐了,只是一味的推脱不在,一切等梁管事回来再说。 梁安之是真没脸见人了,他在躲着秦风。 他这人还算是有点大家风范,他想不明白的是,为何小主人会变成这个样子?之前他是一个多好的孩子啊,勤奋、努力、诚实守信、有拼搏精神。 可是现在竟然连毁约这种事情都干的出来,竟然还扬言,如果秦风要闹,他就动用门路直接让秦风吃牢狱之灾。 如果真那么做的话,卫氏几十年来苦心经营的形象就要毁于一旦了。 到时候事情传出来的话,谁还会和卫氏做生意? 他现在不见秦风,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拖延、变相的保护秦风。只是他的这份苦心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秦风留下一片简牍骑马走了,透过窗户缝隙,看着秦风的背影消失,梁安之才转了出来。 简牍上面只有一句话:梁翁负我乎? 这句话就像是一支利箭狠狠的刺在梁安之的心头。 作为商人,诚信乃是根本,失去诚信则大厦不稳,这个道理他太懂了。 卫氏几十年来秉持童叟无欺诚信之理念才有了现而今的局面,可是小主人太不爱惜羽毛了...... ~~ ~~ 秦风从卫氏铁坊伙计闪烁的言辞中,可以断定梁安之就在店内,可是他却对自己避而不见,这还用说吗? 肯定是事情有了变卦。 想必自己被秦家赶出家门的消息他已经得知,那么他也一定知道,自己没有半点的根基,所以这是想要赖账了。 既然他明目张胆的要赖账,那么他也不会在乎那份协议契约。 现在秦风真的很怀念完善健全的法治社会了,现在告都不一定告的赢。 曾经秦元太说过卫氏的事情,卫氏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尤其是最近几年,卫氏也不知怎么了就攀上了长公主刘嫖的门路,生意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长公主刘嫖给他们介绍的军垦订单,源源不断,农具打造利润是相当丰厚的,他们赚的钱卫氏子孙躺着吃几辈子也花不完。 一方是有钱有势,一方是无根无基,怎么跟人家斗? 难道这笔钱就这么算了不成? 想要黑老子的钱,哪有这么简单?老子可不是谁都能拿捏的,你卫氏要赖账,那老子就开战...... ~~ ~~ 小郎的情绪有些不对,也不知为什么脸上少了许多温和,取而代之的则挂了一层冰霜。 甘小妹人小鬼大,精灵的很,她看出秦风不对头。 “小郎貌似有些不快,饮些茶汤吧?简牍中说茶提神醒脑,且性凉,入心肺经,饮之可解心忧。”书房里,甘小妹献着殷勤。 呃,一不留神,挂了像了。 秦风,平复了一下心绪,夸赞道:“嗯,小妹所言甚是,看来我走的时间,你没少用功。值得表扬,再接再厉。” 甘小妹得到秦风的赞誉,很是开心,本就是个孩子,再怎么聪慧也逃脱不了孩子秉性。 “小郎回来了?”葛翁推门而入。 这间书房也只有葛翁和小甘心可以随意的进入,“葛翁有何事?”秦风起身问道。 “公输先生派了信使说您托付的事情已成,四百棵成熟果树已在路上,让咱们做好交接的准备。” 没想到公输老头办事的效率还真是够神速的,这才多久啊,就把零散分布在上林苑中的果树给凑齐了。 看来公输老头在刘彻面前说话还真挺好使。 “信使何在?” “在......不是老奴慢待信使,而是信使执意要到田里查看......” “哦?这个信使倒有些意思,可曾问下信使姓名?” “桑弘羊。”葛翁回答道。 什么玩意?桑弘羊,这可把秦风给惊了一跳。 今日里桑驰刚跟他谈及这个堂弟,可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快的就见面了,这可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快备下酒宴,我要宴请信使大人。” ~~ ~~ 桑弘羊一袭青色袍服,正饶有兴致的观看秦风的这片田庄。 这里可真是得天独厚之地啊!他心中由衷的赞叹。 依山傍水,土地肥沃,繁盛之像已经初现。 几十亩地的糜子苗,一眼望去碧绿一片,一个偌大的羊圈,几十只洁白的羊儿正悠闲的吃草,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变作几百、乃至上千只。 还有那干净整洁的鸡鸭鹅舍,两层的设计还真是别出心裁。 上面养家禽,下面的粪便可以直接清理出来做堆肥使用,而且残余粪便用水冲洗之后,异味大大的减少,这可真是太方便了。 另外,十几个只着犊鼻短裤的汉子,正在汗流浃背的开挖池塘,眼见的已经挖了一人多深。 还有一大块的空地,这里是移栽果树用的。 树坑都已经开挖好了,他亲自量了一下,四步左右一颗,柱距很合适,这秦家小郎还真是不简单呢。 一阵微风习习吹来,桑弘羊慢慢的闭上眼,感受着和风煦暖,体会着泥土的芬芳,有些沉醉的感觉。 这里不久以后一定是瓜果满园谷满仓,作为此间主人该是何等的惬意?这是神仙一般的生活啊! 同时他心中对秦风好奇起来。 他好奇陛下亲自下旨过问此事,他好奇公输先生亲自操持果树运输、移栽,他也好奇秦风对这片田庄的打造理念。 大汉农庄多如牛毛,可也未见有一座如秦家田庄这般可人心意。 他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此间主人了...... 突然,身后脚步声响,他猛然回头,只见一个白衣少年正沐浴着阳光向他走来...... 第27章 桑弘羊的小心思 桑弘羊小商人家庭出身,从小精于心算,十三岁就入宫中担任侍中。 侍中也就是少府属下宫官群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说白了吧,就是一个给皇上跑腿听吆喝的不入流的小芝麻绿豆的官。 他入职宫中五六年了,从景帝时期到现在一直未被重用,今次能够被刘彻派出来协助公输峣办差,是他的第一次。 人都有好奇心,就像拉完回头看屎,擤完打开看纸,是一样的道理。 话糙理不糙,试想,一个小小的田庄,竟然能够进入陛下的视线,就连公输先生都对此间主人赞赏有加。 要说此间的主人是寻常之辈,打死他也不相信。 桑弘羊看到秦风的时候,心中的讶异之情,溢于言表。 他眼看着一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小伙,由远及近的向他走来,来至近前拱手笑问:“尊驾可是信使桑弘羊?” “呃......不敢当,正是在下,您就是此间主人秦风小郎?”桑弘羊略一失神,随即恢复如常。 “然也,您是不是有个堂兄叫桑驰,任蓝田县尉?”秦风安耐住心中的激动,进一步再次确认,这要是认错人了,要是个同名同姓的那就贻笑大方了。 桑弘羊更吃惊了,激动的道:“秦小郎竟然认识我那堂兄?” “早就听桑兄口中言及到你,没想到今日有缘得见,请随我到家中酒宴伺候,今日不醉不归。” 这下桑弘羊所有的心理负担都没有了,没想到这秦小郎还跟堂兄有旧,听说话的口吻貌似跟堂兄的关系很好的样子。 人就是这样,彼此陌生,可是中间有个熟人为桥梁,那瞬间都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桑弘羊对这个堂兄虽然近些年没有多少交往,但是家族的基因和血脉在那放着,还是信的过的。 秦风和桑弘羊肩并肩、手挽手的来至客厅落座。 酒菜随即摆上,清炒时令菜蔬、红烧肉、清炖羊肉再加上一道羊杂汤。 顺便说一句,大汉盛行分餐制,一般重要的客人或者宴席,都是每人一份对坐而饮的。 桑弘羊是秦风见过的第一个历史名人,他可是三朝老臣,从景帝到汉昭帝历经几十年不倒,虽然最后折在了霍光的手里,但是说他是武帝一朝官场的常青树这是没错的。 之前秦风苦于卫氏铁坊的违约没有办法,现在看到桑弘羊,秦风心中是豁然开朗。 这是老天送给他的一柄利剑啊,说实话,这简直就是瞌睡就送枕头,太是及时雨了。 卫氏铁坊你财大气粗,你以势压人,你欺负老子没背景,说出来的话不算话,拉出来的屎往回坐,可是你敢压刘彻吗? 刘佩奇恼怒之下,诛你九族都是轻的。 按照历史,桑弘羊这个经济天才很快就会进入刘彻的视线得到重用,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因势利导把盐铁酒这些战略资源尽早的收归国有,给卫氏铁坊以毁灭性的打击,这也算是报了一箭之仇了。 奶奶的,你给老子耍无赖,敢在老子头上拉屎撒尿,老子把你赖以生存的命根子给你刨了,看谁更吃亏。 顺便说一句,盐铁产品,为山川、井、池所出,汉初,采取放任政策,任民采铸,官府只向他们征收少量的税,作为皇室收入的来源。 为君者采用无为而治的黄老之术,缺少监管,这就更导致了开采泛滥,卫氏也就是享受了大汉朝廷政策红利的福才发家致富的。 秦风脑子在飞速的转动,怎么把话说出来才显得不突兀,才显得不那么刻意呢? 说话是一门艺术,可不是张嘴就来的,一旦说的不合时宜,不但事情办不好,反而适得其反。 正在他思虑之际,桑弘羊开口了:“秦小郎,在下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秦风放下酒盏,“桑兄乃自己人,有什么话但讲无妨!” “您跟公输先生是什么关系?我听他老人家言谈之中对你颇多赞誉,犹如自家资子侄一般。” 秦风两世为人岂会看不出桑弘羊的小心思,你不就是想问我跟皇帝陛下是什么关系吗,还至于拐弯抹角的拿公输峣当幌子来探路吗? 任你三朝老臣又如何?现在也不过是个初涉官场的毛头小子罢了,跟我玩里格楞你还嫩点。 “哈哈,”秦风一阵爽朗的大笑,“我想你肯定误会了,我跟公输前辈只不过是有过一面之缘罢了,彼此感觉挺对脾胃而已。” 桑弘羊附和一笑,心中暗道:“我信你个鬼,你越是含糊其辞,越是想要掩盖,就恰好越是说明有其事,你当我三岁的顽童不成?” 好吧,既然人家不愿意说,那他也不好在追问,免得引起不快。 不过他也更加确信了之前自己的推断,因为他太了解陛下的为人了,怎么可能会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么大的恩典呢? 要说没有关系,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桑弘羊话锋一转,“咱们兄弟虽初次相见,可在下却感觉相熟许久,心中倍感亲切,这真乃天赐之缘。” 拉关系谁还不会?桑弘羊心中早已有了决断,不管怎样先交下秦风这个朋友在说。 秦风端起酒盏:“此言正是我要说的,我跟桑兄一见如故,为了这份缘分。饮胜!” “饮胜!” 推杯换盏,二人相谈甚欢。 酒这东西,还真是社交场合的催化剂。 当人喝的面红耳赤熏熏然的时候,什么心里话都往外撂。 此刻的秦风和桑弘羊,已经是勾肩搭背一副亲兄热弟模样了。 桑弘羊看时机差不多了,估计秦风也该喝的有八成了,他突然叹了口气:“秦风兄弟,真是羡慕你啊,如此田园风光,犹如人间仙境一般。 我若有你一半的快活就好了。” 秦风暗笑,好家伙,怪不得一直劝酒,感情是要把我灌醉套我话啊! 你也太小看我了,就这酒的度数,撸着串配上大肥腰子,喝一坛也不在话下。 秦风故作醉眼惺忪之态:“怎么?桑兄有心事?说来听听......” 第28章 兵者诡道也 秦风和桑弘羊二人各怀心事。 秦风苦于没法直接把话题引到盐铁收归国有上,而桑弘羊憋着劲的想要在秦风面前讨好卖乖,企图走秦风的门路,在陛下面前有一席之地。 桑弘羊是坚信,秦风跟皇帝陛下肯定能够说的上话,而且关系还绝对的不一般,还是那句话,要不然的话,陛下不会亲自下旨调派宫卫给秦风挖树。 桑弘羊准备借着酒劲一述衷肠:“秦兄弟好福气,能够引的陛下青眼有加,我就没你那般幸运了。 自我十三岁入职少府,被任侍中以来,六年都无所建树,说起来不怕你笑话。 就连给陛下提鞋的机会都没有,都言男儿大丈夫要展胸中志,报效朝廷、报效陛下这是我多年来的夙愿。 可是,哈哈......不说也罢,再说即泪言也!” 说完,他又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借着这个机会他偷眼观看秦风。 秦风心中暗喜,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终于自己可以开口了。 “桑兄言重了,今日既然你对我直抒胸臆,那我不藏着掖着,我明确的告诉你,你要相信咱们的陛下不是一个碌碌无为的皇上。 别看他年少,可是胸怀天下,不过此刻尚未彻底的放开手脚罢了。 你等着,一旦时机到了,陛下肯定会重用与你的。” 煌煌史书所载,岂能有假?秦风直接给桑弘羊吃了一颗定心丸。 桑弘羊心里都要乐开花了,都这么了解陛下了,还说跟陛下不熟? “我相信秦兄弟所言,来来来继续饮胜。”桑弘羊感觉自己的这招劝酒法见效了,秦风酒醉口不择言终于把实底给暴露出来了。 “不过......来,饮胜!” 桑弘羊一口酒卡在喉咙里,差点噎死。 秦风刚才还说的好好的,突然之间来个‘不过’,这是话里有话啊,自己劝酒真不是时候,应该等他把话说完才是啊。 他心中暗暗的懊恼,不过也迅速的调整状态,顺着秦风的话道:“不过什么?秦兄弟你可不能拿我当外人啊,咱们是兄弟,有什么话但讲无妨。” 秦风一看,桑弘羊上钩,不紧不慢的道:“桑兄你说你有才,你说你有报效陛下之心,可是你藏而不露,陛下怎么知道? 你要把你所想,把你的治国理念上书给陛下知晓,这样陛下才能量才而用不是?” 桑弘羊一咧嘴,我倒是想来着,可是我一介不入流的小芝麻绿豆大的官儿,哪有给皇帝陛下上书的机会啊? 突然他眼前一亮,自己没有机会,那秦风肯定有,他肯定和陛下有往来,要是他举荐自己到陛下面前,那岂不是...... 桑弘羊一激动差点没幸福的晕过去,赶紧顺杆爬道:“秦兄弟,你可真是我的亲兄弟,问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回去就给陛下上书。 不过......能不能请秦兄弟指点一二,我该如何着手呢?” 哈哈,戏骨终于来了,这才是秦风千方百计想要引出来的话题,现在桑弘羊主动的把球抛过来,正好可以就盐铁之事畅所欲言一番。 哼,卫氏铁坊,这次老子要你哭都找不到地方,敢忽悠老子,敢扣老子的钱,这一棍子下去要不把狗日的揍的生活不能自理算你牛。 “桑兄可知盐铁之暴利?” 桑弘羊心中大撼,盐铁之利,他可太知道了,而且他刚才所想给刘彻上书,也是要言及到此的。 没想到,自己所想竟然跟秦风想到一块去了。 既然秦风看准了这一点,那岂不是代表着陛下也有此意? 呃,桑弘羊幸福的像个孩子。 “盐铁乃国家之资源,可是现在滥采无度,国家并未见到多少税收,而民间一些人却借着此便利一个个富得流油,这是需要改变的。” 桑弘羊侃侃而谈,此刻他俨然已经没了醉态。 秦风点头:“嗯,桑兄此言甚是,秦朝就是把盐铁等收归国有,所得利润尽数充实府库,再加上商公变法之利,这才积累下了平定六国之资。 现在陛下宏图大志,对匈奴之恨已到忍无可忍之地步,可奈何府库不盈,大军不锐。 所以,能为陛下聚拢反击匈奴之资者,肯定会被陛下重用。 你尽管照此上书,我敢保证,陛下一定会对你青眼有加的。” 秦风在后面给桑弘羊煽风点火鼓足了劲,就不信你小子不听话。 有仕途之心,有功名利禄引诱着,我就不信你找不到一个上书给皇帝的机会。 桑弘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很是一本正经的拱手一躬道:“多谢秦兄弟指点迷津,若日后我有飞黄腾达的一日,必不忘今日之恩。我......” 只见秦风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鼾声已起。 “呃,秦兄弟醉了,来人呐......” ~~ ~~ 桑弘羊走了,志得意满的走了,带着一百金屁颠屁颠的走了,临走之前还不忘记吩咐葛翁给他打包了一份红烧肉,美其名曰带回家去奉给老母品尝。 葛翁很高兴,这可是皇帝陛下的信使,竟然也喜欢小郎做的红烧肉。 在他眼中,桑弘羊就是大人物,大的不能再大的人物了,他可是皇帝的身边人。 而甘小妹则熬下了醒酒汤端去书房,可是一进屋,就看到秦风安然无恙的坐在书桌前一个人呵呵的偷着乐呢。 耶?小郎这是闹哪样?刚才还一副醉醺醺的样子,还是劳动了哥哥才把他背回来的。 这才一眨眼的功夫,竟然就完全没事人一样。 不过她还是上前奉上醒酒汤:“小郎,饮些汤解酒,这是奴婢亲手熬的。” 秦风笑着接过放在了桌上,看着一脸疑问的甘小妹,“你是不是很奇怪,呵呵,告诉你,我刚才是故作酒醉,所以你无需担心。” 甘小妹恍然大悟状:“就说嘛,小郎平日里跟葛翁饮酒,一坛都无碍,可今日却醉倒,感情是小郎在使诈呀!” 秦风微微一笑:“兵者诡道也,能够不暴露自己的意图,又能顺利的办成自己想办的事,这就够了。 谁会在意是不是使诈?” “哦,小郎说的很高深的样子呢,能给奴婢讲讲诡道吗?”甘小妹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央求秦风道。 “好,那我就给你讲讲《孙子兵法》,话说这个孙子呢......” 丑奴打了一盆水准备给秦风洗漱用,可是刚走到门口,就听见秦风在给妹妹讲《孙子兵法》。 他登时就停下了脚步,心中狂跳不已,天呐!小郎竟然给小妹讲用兵之道,要知道这可是历来兵家不传之秘,可不是谁都能有幸学习的。 讲真,他也是在老族长的口中听说过有这么一本兵家秘术,可是从未见识过。没想到的是,小郎竟然通晓,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他侧起耳朵倾听起来...... 第29章 活学活用 《孙子兵法》在后世随便的在网上一搜即可阅读,并且配有解读。可是在这个年代,可不是谁都能够有幸拜读的。 秦风其实就是当故事讲给甘小妹听的,权当是哄孩子玩了,难得今天小丫头辛苦还给自己熬了醒酒汤,这让秦风感到久别的亲人般的关怀。 甘小妹也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妹妹,记忆中满满的都是两人小时候一起玩耍的画面。 可是时过境迁,再也回不到童年了...... 不过,甘小妹和丑奴兄妹二人,可没有当着是故事,尤其是丑奴甘平。 他心里默默的听秦风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 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可惜,实在是可惜,他脑子不太灵光,秦风说的他记不全,只是囫囵吞枣的记下了开篇的那句话: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丑奴暗暗的着急,他真的想把自己的脑袋一刀劈开,然后把秦风所讲全部塞到自己的脑子里去。 屋内,秦风把这开篇给甘小妹解释了一遍,然后就开始结合后世通俗读本的三十六计融入到孙子兵法篇章中讲述。 ~~ ~~ “丑奴你个夯货,又在偷懒,你站小郎门口作甚呢?”葛翁巡视了一圈,回来后发现了偷听的丑奴,愤愤不平的斥责。 呃,丑奴赶紧推开房门:“小郎,这是给您预备洗漱用的。小妹,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小郎明明都喝多了,你还把他叫起来,真是的。” 甘小妹面对来自哥哥的指责,感觉很委屈,可也不敢顶撞哥哥,只得弱弱的道:“小郎没醉,是小郎要跟我讲书的。” 说着,向秦风投去求助的眼光。 “嗯,小妹说的没错,这不关她的事。你下去忙去吧!” 呼......丑奴心中长出一口气,总算是没有被小郎发觉自己偷听,这个葛翁真是让人好生愤懑,要不是你那一嗓子,人家还在听小郎讲呢。 丑奴躬身退出书房,顺手关上房门,这才算是彻底的松了一口气。 他为自己的机灵很是暗暗自得,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自己这应付过关的方法是不是就是小郎口中的诡道? 哇哦,有此发现的丑奴,兴奋的一批。 果然是这样,嘿嘿,没成想我有一天也能善用兵法了...... 丑奴更生气了,都是葛翁坏事,要不然就可以学到更多了。 所以见到葛翁的时候,他没有什么好脸色。 葛翁远远的看到丑奴垂头丧气的走过来,上前问道:“丑奴,你干嘛垂头丧气?是不是怪老夫刚才凶你偷懒?” 丑奴跟葛翁是秦家田庄中的第一批元老,他们之间相处的很愉快,彼此之间开玩笑是经常的。 就算有时候葛翁骂上丑奴几句,他都是不会记在心上的,很快两个人就和好如初。 丑奴翻了个白眼:“葛翁,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有名字,我名叫甘平,以后不许在叫我丑奴了。” 葛翁一捋花白的胡须,眼珠子一瞪:“哟呵,你小子还长行市了,这才多久啊,不就是小郎中意你妹妹吗?这就敢跟我耍脾气了? 不要忘了,小郎可是我一手抱大的。” 很显然,在秦家田庄的这一亩三分地里,大家所有人都认为秦风是看上了甘小妹的,就包括丑奴在内也是这么以为的。 话说,这可真的是冤枉死秦风了,封建思想真是要不得哟! 丑奴看葛翁瞪眼睛了,于是赔着小脸谄媚道:“这谁不知道,小郎就是您一手抱大的。所以在这个家里,您的地位是一人之下五十多人之上。 您老就是抽小的几鞭子也是应该的,漫说是训斥了。 不过,您老就不能喊我的名字吗?小郎都是喊我的名字呢。” “哦?既然小郎都喊你名字,那老夫也喊行不行?丑奴。” “您还喊丑奴?叫我的名字不行吗?” “好的,丑奴。” “......” “唉,丑奴别走啊,我还没喊你名字呢......” 丑奴终于败退,拎着铁锹去地里挖土去了。 他浑身上下冒着油光,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手中的铁锹就像是一个小型的挖土机似的,很快他面前的土就堆成了小山。 ~~ ~~ 三天后,池塘终于挖好,引来活水之后,这片田地顿时是大变样。 鱼苗是早就定下了的,三十多个渔夫按时交货。 看着一篓接着一篓的鱼儿倒进池塘,甘小妹眼睛眨呀眨呀的,她不自觉的擦了一下口水。 烤鱼是真的好吃,还记得去年的时候,哥哥不知哪里弄来一条鱼烤熟了给她,她竟然一口气把整条鱼都吃光了。 事后她很后悔没有管住嘴,没有给哥哥剩下鱼肉,这都怪鱼肉太好吃了。 这个时候,其中一个年长者的渔夫手里拎着一条大鲤鱼走了过来:“秦小郎这条鱼保管不善,死掉了,不过老汉我不敢私自昧下,现在给您送来,也可以一饱口福。” 说着,把那条足有两三斤重,眼珠已经泛白的鱼儿递了上前。 秦风呵呵一笑:“无妨,死就死了,您自管留下享用就好。” “啥?小郎要把这条鱼送人?那怎么行?这可是花了钱买来的,就算是死了也是秦家的死鱼,怎么能便宜别人呢?”甘小妹心中着急的要死。 因为,她也想吃那条鱼。 于是,她慌忙上前,一把接过,笑着道:“老人家高风亮节,像您老这么坚持原则的人可不多哦,我替我家小郎谢谢您了,这条鱼我就收下了。” 说完,她高高的举起手中鱼:“小郎,我来给您做烤鱼吃,我保证我做的烤鱼肯定好吃......” 秦风呵呵一笑,这丫头为了有一口鱼吃,也是够拼的了,竟然把诡道之术活学活用,都用到自家人身上了。 不过,还真是孺子可教呢...... 第30章 请君入瓮 甘小妹现在跟葛翁真的有一拼,俨然一副小守财奴的架势。 秦风虽然同意把鱼留下,但是他可不相信甘小妹能做出什么美味。 关于吃,还是自己动手来的放心。 说道烧烤,再也没有比秦风更会吃的了,对于一个资深的撸串狂人,万物皆可烤。 羊肉、菜蔬、鸡腿、鸭脯、大羊腰子...... 一个大笸箩盛的满满的,准备好这些,天色已经近黄昏。 秦家田庄的大宅院里热闹起来,下了工的老秦人简单的清洗一下身上的泥土,聚拢过来,都好奇的围观着。 葛翁搬了一个小马扎坐在炉子前,手中拿着一把蒲扇不时的扇着油烟; 而甘小妹则手里拿着一条沾了水的麻布,小郎说了,烧烤炉子的木炭不能见明火,一旦有明火就用水扑灭。 红彤彤的木炭,散发着热量,烤的肉串滋滋的冒油,香味飘出去好远。 甘小妹心里默默的记下秦风所有的步骤,“我要是学会了,下一次就可以做给小郎吃了......”念及此,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 秦风挽着袖子,不时地给烤串刷油和各种调料,临近烤好的时候,撒上些许安息茴香,顿时滋味更加的诱人。 孜然(安息茴香)这东西配羊肉简直了,这让他不禁怀念起在夜市摊撸串的情景来。 三五知己,几箱啤酒,天南地北,山呼海啸...... 章嫂把煮熟了的糜子饭端了上来,招呼大家开始用餐,每个人浇上一大勺肉汤,配上菜蔬,在分发几个烤串。 这生活,真的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老秦人把头埋在饭碗里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扒拉着饭菜,等碗里吃干净了,才开始细细的品味小郎亲手烤制的肉串、菜蔬。 吃一口,回味悠长;第二口意犹未尽,第三口,呃,没了,可是还想吃呀~ 看着为数不多的串串,都各自强行咽了一口唾液,装作酒足饭饱的样子回房歇息去了,毕竟小郎、葛翁他们还都没吃呢。 让他们这些奴隶先吃,这已经是天大的恩典了,还能在奢求什么呢? 秦风现在满满的成就感涌上心头,这是他第一次烤串,不过凭着记忆中烤串师父的步骤,也算是操持下来了。 现在只有他和章嫂、丑奴、葛翁、甘小妹没吃了。 秦风把烤好的肉串和菜蔬还有一条大鲤鱼摆上餐桌,开始招呼大家用餐。 甘小妹很是殷勤的把烤鱼推到秦风面前:“这鱼烤着吃最香了,小郎赶快尝尝。” 秦风微微一笑,甘小妹不断吞咽唾液的动作,已经深深的出卖了她的内心。 于是,秦风知道了,原来甘小妹最喜欢吃鱼。 葛翁牙口不好,草草吃了一些就找个借口回门房继续履行他的职责去了。 章嫂是个精明人,这么好的机会,肯定要让小郎和甘心这妮子独自相处,所以她也快速的狼吞虎咽一番塞饱肚子就回房。 丑奴一直低着头自顾自的胡吃海塞,吃,对于他来说,好像就没有满足的时候。 这一点秦风是真的很佩服他的,只要不是强行把饭碗从他手中夺下来,他看到还有吃的,就会一直不停的吃。 对于丑奴,秦风是有安排的。 葛翁年岁已高,腿脚不利落,将来这个院子里的事情肯定得找个人管起来,目前来看的话丑奴是最合适的。 从一开始有这个念头的时候,秦风就刻意的培养他。 让他领班,带领着青壮们劳作,分发东西的时候,让他来主持,这就是一点一点的培养他。 丑奴负责外事,内宅的话,几十个妇人和老人这也得有人照应着,无疑章嫂是绝佳人选。 不过,章嫂是个精明人,无需过多的提点,现在最让秦风操心的就是丑奴这货。 这货的脑子貌似一点都不灵光,也不知道是他故意藏拙还是怎样,这要是把一大摊子事情交给他,能放心吗? 唉,秦风看着埋头对着饭碗猛干的丑奴,叹了口气,愁人啊!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 ~~ ~~ 秦风现在有自己的规划,卫氏铁坊的事情他反思了很多。 原来他只想着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不想沾染那么多的麻烦事,当个快乐的咸鱼也挺好的。 可是自从出了卫氏铁坊这档子事,他的思想彻底的改变了。 之所以卫氏铁坊敢把许诺的黄金不给他,还不是摸清了他的底细? 人家关系网发达,来往的尽是权贵之流,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人家就是明摆着欺负你,还笃定你上告无门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赖账的。 玛德,什么时候秦风受过这样的窝囊气? 这要是在后世,怎么着秦风也要明刀明枪的跟对方干一场,咱有法律武器,有合约,上法院一告一个准。 可是现在那就尴尬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讲法治?扯淡呢,到哪里都是为皇权服务的。要知道,卫氏铁坊的背后可是有长公主撑腰。 谁敢在长公主刘嫖的头上动土?她可是太皇太后窦氏的心头肉。 痛定思痛之后,秦风认为,唯有让自己变的强大起来,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晚晴孱弱,西方列强趁虚而入;民国无能,日寇铁蹄祸乱中华。这就是历史的教训,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唯有强大,强大到让人望而生畏才能获得足够的尊重。 桑弘羊就是他的第一步计划,相信很快他就进入刘彻的视线,到时候他飞黄腾达了自己也算是有个助力。 不过桑弘羊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他的终极目标是目前还尚处在不得志中的汉武帝刘彻。 依照历史的进程来说,刘彻要想彻底的掌权,扫除一切障碍,是在太皇太后窦氏驾鹤西去之后。 这还有几年的时光,秦风就不相信,凭借他对历史的掌握来说,还搞不定一个毛头小子皇帝刘彻。 可是说归说,做归做。 怎么才能把刘彻请入自己的翁中呢?这得好好的思量一下。 明日公输峣就要带领宫卫把四百棵果苗送过来了,得赶紧的想个办法,通过公输峣把刘彻引过来才好呀! 第31章 臭脾气的李广 四百棵长成的果树要想完完整整的运过来,这不是一件易事。 八百宫卫押解着四百辆马车,排成长长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这场面简直是太壮观了。 如果不是事先得知,这些大汉宫卫是来给小郎运送果树的,这些老秦人早就吓的魂不附体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秦家田庄的老秦人们也是吓的哆哆嗦嗦,大气都不敢喘。 甘小妹躲在秦风的背后,小手紧紧的抓着秦风的衣衫都要哭了。 这是秦风第一次看到甘小妹如此惧怕,弱小的身子颤抖的不成样子,这是被抓怕了,估计心里都有阴影了。 试想,一个孩子从记事的时候起,就被告知她是贱民,一旦被官府抓到就会成为任人宰割的奴隶,那滋味是生不如死。 这么多年来,躲躲藏藏的不知道多少次险些被抓了去,那种杯弓蛇影的恐惧感与日俱增。 在这样的心里阴影下,她怎能不惧怕? “小妹不怕,一切有我在。” 秦风回身轻抚着甘小妹的头,不断的安慰着。 甘小妹顿时像是注入了强心针一般,浑身充满了力量,于是,身子不再颤抖,慢慢的抬起了头,眼中充满了自信。 ~~ ~~ 公输峣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和他并肩而行的是一个身材威猛高大,豹头环眼面色黝黑的军汉。 这人一身黑色的铠甲,胯下一批枣红色的战马,肋下配着一把三尺长剑,一手挽着马缰绳,另一手按在剑柄之上,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秦风暗暗喝彩,真乃铁血军人也!如若大汉所有将官都如他这般,还何愁天下不平,四海不靖? “秦小郎,老夫不负你所托,把四百棵果树给你安全送到,赶紧跟卫尉李广将军交接一下。” 公输峣下马之后第一时间就向秦风言明身边随行将军的身份。 我擦,秦风激动的一批,面前这个军汉就是李广?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飞将军? 果然乃悍将,光是这一身军伍之气,就足够让人崇拜的了。 大汉可是一个尚武之风很盛的时代,将有虎威,卒有血性。凭着一股保家卫国的劲头,不知道跟匈奴的快马弯刀硬抗多少仗。 之所以匈奴这么强大的骑兵都无法彻底打败大汉的步卒,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另外,这支队伍可是大汉宫廷的宫卫,护卫皇权的核心力量,也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 没想到,刘彻竟然把大汉最强大的宫卫派来给自己送果树,这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啊,秦风很是有点臭屁的以为。 “草民见过李将军。”秦风上前行礼。 李广跳下马来冷冷的瞅了一眼秦风:“免了,本将军奉了陛下的旨意前来跟你交接。说吧,这些树栽种到哪里?” 这才对,一个铁血的马上将军,又肩负着卫尉职责,他是保护大汉皇帝陛下安全的,却被派来做运输队长的差事,任谁心里也不会舒服了。 秦风确实也感觉派李广这样的铁血悍将来做这事,有点高射炮打蚊子的意思,不过这是刘彻的意思,那他的这个意思就不是意思了。 “前方十亩地,已经挖好树坑......” 只见李广一挥手打断了他下面的话:“令,尔等速速栽种完成,回宫交差。” “诺!” 山呼海啸一般的应答,整齐划一。 再看那八百宫卫迅速行动,驱赶着马车呼呼啦啦一阵风似的走的精光。 李广一抱拳:“公输先生,本将军就不陪你了,我要跟我的士兵在一起。” 说着,大踏步的追上宫卫,融入其中。 还真是雷厉风行啊,秦风暗暗的敬佩不已。 李广这脾气秉性还真是不好相与,也怪不得刘彻不待见他,话说这脾气也太臭了吧? 当然军人就要有军人的傲骨和血性,这无可厚非,但是也得有个懂政治的头脑啊,这货马上封侯的愿望怪不得到死才完成。 就这样的臭脾气能讨皇帝陛下欢心那就见鬼了。 “李将军行事作风颇多杀伐之气,少了世俗圆滑,还望你莫要介意才是啊。”公输峣替李广打个圆场,也给了秦风一个台阶下。 说实话他也不喜李广的这副嘴脸,整天耷拉着脸,就像是谁欠他一百钱似的。 不过,同样是给陛下办差,能够包容还是要包容一下的。 “哪里,哪里,李将军铁血真英雄,晚辈敬佩的很呢。我大汉军将如若都如李广将军这般,还何惧区区匈奴之患?” “哈哈哈......秦小郎好心胸,李广将军对你那么无礼,连老夫都看不下去了,可是你却还能替他说话,真是让老夫意外。” “公输先生,咱们就不要站在门口叙话了,免得又抱怨晚辈不识礼数。” “请!” “请!” ~~ ~~ 进了客厅,分宾主落座,甘小妹奉上茶汤垂手竖立在秦风左侧。 公输峣的态度可比上次对自己要好的多,这个细微的变化,没能逃过秦风的眼睛。 什么情况?老家伙是不是回去吃红烧肉吃美了?这次不会又要顺便搜刮一番自己吧? “秦小郎,老夫这次前来可不走了,提前给你打个招呼。我要在你这好好的体验一下世外桃源的生活,你不会不欢迎吧?” 呃,老家伙还真跟自己杠上了。 看样子不像是玩笑,他的随从都把包袱卸下来了,这是真要做常驻的准备呀! 吃货的世界还真是不懂,为了一口吃的,竟然不顾朝廷的公事,死皮赖脸的不走了。 “公输先生玩笑了,您能来我这小小的田庄居住,那是给晚辈脸上贴金。 平常人欢迎都来不及,晚辈怎么会拒绝呢?” “哈哈哈,别的不说,先把那红烧肉给老夫来上一碗,馋死我了。” “小妹,赶紧去准备。” 甘小妹没好气的偷瞄了一眼公输峣,“这么大年纪了,好没羞,白吃白住的能做到这一步还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红烧肉制作过程繁复,就连小郎也不是顿顿都吃的,你上来就先来一碗过过瘾,说的还那么坦然自在,你当你是谁呀?” 第32章 机关术哪家强? 公输峣的吃相有点让人忍俊不禁,甘小妹捂着嘴偷乐。 哼,还是高居庙堂的贵人呢,就这点出息。就跟没吃过肉似的,大块的红烧肉,一块接着一块的往嘴里塞,也不怕噎着。 不过说归说,一股浓浓的自豪感也升上了她的心头。 这么好吃的肉肉,人家可是随时都能吃到呢。 任你是高官显贵又怎么样?还是跟人家没法比的。 想到这,她不禁有点可怜起公输峣来...... 秦风给公输峣斟满了茶汤陪着笑道:“公输先生慢些吃,厨房还有许多。” 公输峣没搭理他,头都没抬,只顾大口的吃着,直到最后一块儿进了肚,才擦了擦嘴道:“见笑了,非是老夫贪嘴,而是你这肉做的实在是诱人。 为何老夫感觉你家做的比那卫氏在长安街铺子里售卖的还要顺口? 这法子不正是你所给的吗?那为何两者相较起来差别那么多呢?” 听公输峣夸赞自家小郎做的更胜一筹,甘小妹昂首挺胸心里美滋滋的暗道:“那是,我家小郎亲手做的,岂是别人所能及的? 你还没吃过烤串、烤鱼呢,要是尝过一次的话,你还不活活美死......” “红烧肉做法都是一样的,不过我所做的又多了两个步骤。” “哦?是嘛!说来听听。” 甘小妹顿时生气起来,这老不羞又来套小郎的秘法,我的傻小郎你可长点心吧,千万不能告诉他。 秦风微微一笑,“做好之后在肉汤里浸泡一段时间,最好是第二天在吃,另外吃之前上笼屉蒸一下,这口感就出来了。 长安的贵人们是不习惯吃隔夜东西的,是故,跟晚辈所做略有差别。 不过,晚辈真是佩服先生,连这点细微的不同也能品鉴出来,实在是高。”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秦风一记香喷喷的马屁拍上去,把公输峣拍的很是受用。 公输峣手捻须髯面带微笑,暗暗称奇。 原来如此! 怪不得皇后制作的红烧肉,总感觉差点什么,感情想要吃到正宗的红烧肉还需要时间的沉淀。 秦风接着道:“这跟另一道美食蛋炒饭是一样的原理。 只有用隔夜饭炒出来的,才能称之为味美绝伦,如果用刚出锅的米饭去炒制的话,反而不美。” 公输峣是一个资深的老饕,对于吃那是很有研究的。 宫廷御宴吃过的次数都不知凡几,要知道,宫廷御宴可是代表着整个大汉美食的巅峰。 可是没成想,在秦风的面前竟然跟小学生似的。 红烧肉就不说了,这又突然冒出来一个“蛋炒饭”。 简直是闻所未闻! 看着公输峣两眼冒光的样子,秦风微微一笑:“想必先生一定很好奇,不过,美味不可多食,食多则无味。 晚些时候,在给先生安排!” 公输峣满意的点点头,微笑道:“如此甚好,秦小郎所言极是,那老夫就等着咯。” 甘小妹很想一巴掌呼过去,把老家伙公输峣拍死。 刚吃了红烧肉,就又惦记上了蛋炒饭,太不要脸了。 可是话说什么是蛋炒饭呢,人家也还没吃过呢……这小郎,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呢…… ~~ ~~ 大汉宫卫不愧是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令行禁止,一呼百应。 在李广的指挥下,很快就把四百棵沉重的果树全部移栽到位。 秦风看着笨重高大的三脚架,以及吊装所用的麻绳和定滑轮,有些愕然,这就是古人的智慧?能够用上定滑轮已经难能可贵了。 这个年代,能够有如此数学应用深度,真的应该拍手称庆了。 公输峣很是得意的道:“秦小郎,你看这套力量吊具如何?” 公输家的机关术,在这个时代,无疑是最优秀的存在。 不过这要是看谁?如果这个牛逼在除了秦风之外的任何一个大汉人面前来吹嘘炫耀的话,都是不可逾越的存在。 可是,在秦风的面前吹嘘、炫耀这些,就是一个屁。 就不说其他高深的物理应用知识了,就单单一个动滑轮就可以碾压公输家现在的定滑轮了。 秦风淡定,甚至有些轻视的表现,让公输峣很是吃惊。 因为他炫耀之词在秦风的面前连一点的水花都没有溅起,这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 这一点或许是秦风真的没有考虑那么多,也没有想到他脑子里的知识跟这个时代有着本质的区别。 等秦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 因为他所表现出的无所谓的鄙视的态度,狠狠的刺激到了公输峣。 公输峣可是公输家的嫡系系传人,多少年来,公输家的机关术,都是密不外传的顶尖秘术。 他绝对不信,在这个世上还有谁能够超越公输家。 秦风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就算是秦风从娘胎里开始学习机关术,你又能有多大的造诣,还能够超越出老夫? 公输峣面色有些不快,因为秦风所表现出的态度,并不是他所认为应该有的顶礼膜拜的态度。 “秦小郎,怎么你感觉我公输家的机关术有什么不可取之处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虽然已经尽量的压制自己内心深处的不满情绪了,可还是可以看出其心中的不快。 秦风暗暗的大叫一声不好,的确是大意了,也忽略了公输峣的感受了。 他慌忙拱手施礼:“呃,公输前辈,是晚辈的不是,不该轻薄公输家的机关术。” 公输峣心头一动,“小子你跟老夫说实话,你难道还有比我公输家的机关术更好的方法不成?” 秦风眉头一皱,这就让人为难了。 刚才,稍微的露出一丁点的不满,你都这样对人家问责,这还怎么再往下继续啊?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不过他这个一皱眉,却落入了公输峣的眼里。 ”说,尽管的说,老夫不是那种容不得别人的人,你如果还有比我公输家更好的机关术,老夫愿意顶礼膜拜都是心甘情愿的。” 我靠,这下秦风更不敢直抒胸臆了。 日了,老家伙还真不是个能随便招惹的人,这还没怎么样呢,就急眼了,万一要是老子说出比他们公输家更好的机关术的话,那还不把老子生吞活吃了? 他的脸上疑云密布,公输峣脸上此刻是阴晴不定。 “秦家小子,老夫命令你说。 你可以把你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不要有任何的顾忌。 你若是说出来还之罢了,如果不说,那就别怪老夫发飙了......” 第33章 挑战权威 秦风暗暗的咂舌不已,我靠,这可怎生是好? 说吧,得罪人,不说吧也得罪人。 可是,当着飞将军李广以及所有大汉宫卫们的面,真说出来的话,恐怕是要伤了老人家的面子的; 可是如果不说,公输峣一副誓不罢休的架势,真让人头大。 这左右都是为难啊! 秦风思虑再三之后道:“公输先生,公输前辈,一切都是晚辈的不是,不该藐视公输家的机关术,您就把晚辈当个屁放了可好?” 他还是不敢直接点破公输家的机关术的不足之处,让对方下不来台,这种羞辱比杀了他还难受。 公输峣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白一阵紫一阵,简直都堪比变色龙了。 这下真闯大祸了……秦风心里紧张的一批…… 公输峣不傻,秦风的话里话外,都是在哈着他,顺着他。 如果他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这几十年的粮食算是白吃了。 公输峣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因为他隐隐的感觉,秦风说的是真的,这小子是真的看出公输家机关术的弱点了。 “小子,你是不是觉得老夫没有容人之量?你且说来。” 秦风再次沉思后,终于开口道:“公输前辈,李将军,要不咱们借一步说话如何?” 李广饶是再怎么不喜欢参与政治的角逐,再怎么不屑于人情世故,可他毕竟是大汉的卫尉将军, 秦小郎话里有话,这一点他还是可以判断的出来的。 在他的印象里,公输家的机关术向来都是攻城略地的秘术,兵家要是少了公输家的机关术就好比是断了一只臂膀一样。 无论是攻城锤、工程云梯、强弓硬弩等等等等,都离不开公输家。 他们方才吊装几百斤的树木所用的三脚架就是根据公输家的机关秘术建造成的。 换作在之前没有三脚架的时候,这么重的东西,要想安装到位那可费了劲了。 不过自从有了公输家的这个机关术以后,别说是几百斤,就是上千斤的重物吊装也是不在话下的。 ~~ ~~ 一开始,李广认为,秦风是年轻气盛,胡乱鼓噪罢了。 但是现在看来,应该不是随口乱说。 难不成?这秦小郎还真的有比公输家的机关术更高明的方法? 李广犹豫了一下,走到公输峣的面前道:“公输先生,要不,咱们就听秦小郎的话,移步到秦家田庄在细谈如何?” 公输峣脸憋的通红,说实话,他真的被秦风给刺激到了。 不过这个时候李广过来征求他的意见,他脑中快速思虑了一遍后,也冷静了下来。 好吧,切不管秦风所质疑的是真是假,这个时候也不能发作。 再加上有卫尉李广的提议,如果拒绝的话,这反而显得他很没有品,听不进不同意见似的。 “嗯,那好吧,一切就听李广将军的。 秦小郎,老夫切看你耍什么花样。” ~~ ~~ 秦家田庄客厅内,秦风,公输峣,李广三人分宾主落座。 公输峣面色阴沉的道:“秦小郎,你说吧,尽情的说,现在这里就我们三个人,你可以畅所欲言,不用丝毫在意老夫的面子。” 李广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秦风看个不停。 就刚才公输峣老先生的气势,尤其是那番话一出就足以吓倒下无数人了。 不过,让他郁闷的是,秦风竟然没有丝毫的惧怕之意。 这下彻底轮到他吃惊了。 宫卫中有人传言,说这秦小郎跟陛下之间的关系莫逆,要不然陛下也不会给他这么大的赏赐。 说实话,他一般是不信这样无凭无据的话的。 但是现在他有些信了,能够敢硬刚公输峣的人,尤其是在机关术上面硬刚。 要么是有真才实学,要么就是有强大背景,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秦风一个毛头小子,从娘胎里开始学,也是不会超越公输先生的。那只剩下另一个推论了…… 此刻,在他的脑子里,秦风,陛下,陛下,秦风颠过来倒过去的转个不停…… 只见秦风微笑拱手道:“公输先生见谅,晚辈就直言不讳了。 说句实话,从几何学所言,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这一点晚辈没什么好褒贬的。 平心而论,在没有任何理论为基础的情况下,公输家能够摸索出此原理,并且加以利用,实在是让晚辈敬佩不已。 不过至于吊装重物的单滑轮而言,晚辈还是有些说辞的。” 公输峣手捻须髯,额头青筋暴跳,说实话,这是自从公输家有了机关术以来,第一次有人提出褒贬之词的。 而且提出异议的竟然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如果说是某一个饱学名士的话,他还可以接受,可是秦风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臭小子,也敢明目张胆的提出异议,而且是在他最引以为傲的滑轮吊装。 这无疑比在他脸上狠狠的抽上几巴掌,还要让他难受。 公输家有公输家的骄傲,公输家的尊严容不得丝毫被人践踏。 不过,秦风刚才的一番话也着实是触动了他,他心中不免犹豫起来,再联想到出自秦风之手的那些家具图样,难道他真的在机关术上有什么独门秘籍不成? 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这貌似有点道理啊! 还有他口里的‘几何学’是什么学说?怎么从未听说过啊,难道他那图样也是出自于此不成? 公输家机关术中图谱中有许多都是以三角形为基础的,尤其是涉及稳定性这一块的设计。 公输峣此刻心中的震撼之情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了。 沉默了良久之后,公输峣眉头一挑:“秦小郎还是说说吊装单滑轮的缺陷吧。” 公输峣还是决定先听一听秦风提出的公输家机关术的缺陷再说。 尽管他不认为单滑轮有什么缺陷,因为三脚架加上滑轮,用做吊装重物可是非常方便的,这是经过无数次实践得出来的。 在他们公输家没有发明滑轮吊装的时候,想要吊装重物,那难度可是太费劲了。 就算是抱着学习的态度,他也是要听听秦风的高论。 公输峣并不是那种刚愎自用听不进去一点意见的人,只要你说的有道理...... 秦风一拱手道:“公输前辈,那晚辈就得罪了。” 公输峣亦是一拱手,一副聆听的态度,“秦小郎,尽管道来,老夫洗耳恭听。” “不知道公输前辈可曾听闻双滑轮乃至多滑轮?” 嗡的一声,公输峣的脑子都不好使了。 双滑轮?多滑轮? 这种事情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第34章 来自章嫂的误会 对于没有学过物理学的人解释,力学的原理,那无异于对牛弹琴。 秦风干脆找来笔墨和空白的简牍,画出一个滑轮组的图样交给公输峣。 “公输前辈,可按图让人打造,一试便知。” 秦风没有做什么科普的讲解,因为即便是他讲解了也未必能够让公输峣信服,还是让他自己亲自试一下再说,才会有说服力。 公输峣拿过简牍久久的观察图样,他没看出什么高端的地方。 其实他还是不太服气的,不就是多加了一些滑轮吗?一个绳子绕来绕去的,能有什么用,故弄玄虚。 李广更是看的一头雾水,“秦小郎这物件有何用?” 秦风呵呵一笑:“省力罢了,按照图样安装滑轮,一幼童可提千斤也不在话下。” 公输峣蹭的一下就站起身来:“狂妄无知,幼童怎能做到?秦小郎你且等着,老夫这就回去亲自打造滑轮组,到时候你可别怪老夫揭穿你的谎言。” 说完,一把把图样揣进怀里,头也不回的离去。 我擦,老家伙还上火了。这可不好,气大伤身呐! 李广看公输峣离开,他也忙起身告辞。 “本将军还要回去复命,就不多耽搁了。” 秦风拱手:“李将军有王命在身,在下就不多做挽留了。如果李将军休沐之际来我这小小的田庄,届时一定跟李将军痛饮一场。” 李广好像想起来什么,停下了脚步回头突然问道:“秦小郎一眼就瞧出公输先生家的机关术弱点,莫非你也懂的机关术?” 秦风算是明白了,什么机关术,不就是几何和物理的结合体嘛! 公输家搞的神秘兮兮的,还敝帚自珍当成传家宝一样的掌握起来,在别人面前或许还有自傲的本钱,可是对于他来说这简直不要让人笑掉大牙的好不好。 想通这一点,秦风心里有谱了,之前他还在为怎么吸引刘彻,这下有办法了。 公输家能够在庙堂有立足之地,不就是靠着机关术吗?那老子的‘机关术’岂不是要比公输家的要厉害几百倍? 有此一比较,还怕你刘彻不进瓮中? 秦风微微点头:“机关术?略懂一二罢了。” 李广走了,走的很急,看他打马如飞的样子,秦风就知道,这货很定回去向刘彻要打小报告的。 ~~ ~~ 晚饭的时候甘小妹没有见到公输峣,一打问原来是这个蹭吃蹭喝的老家伙被小郎给气跑了。 嗯,小郎真是好样的,这下可以省下不少肉肉了,一想到此,她心里就是一阵的开心。 当然,秦风也是开心的。 所有的规划都已完成,十亩地的果园里,桃树、梨树、柰树(苹果)、柑橘树郁郁葱葱的一眼望不到边。 这番景象,跟刚来田庄时候的荒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现在田庄人丁兴旺,牲畜成群,果园飘香,菜蔬满园,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样子。 想一想就心里美的慌。 这里能有如今这番兴盛的模样,恐怕卓氏做梦也是想不到的。 而葛翁也高兴的嘴都合不拢,豁牙子都露出来了。 他嘴里似乎不会说别的,只会说一个“好”字。 就连吃落锅肉的时候,也是连连说好,也不知道是说如今的大好局面,还是夸赞甘小妹给他盛的落锅肉。 丑奴有些嫌弃的离他远远的,成天露个豁牙子,有什么可牛的? 葛翁可是不止一次的在他的面前吹嘘,他的那颗门牙当年可是为了小郎而掉的。 据说小郎年幼之际,掉入金鱼池。 葛翁发现在池中挣扎的小郎,登时大急,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可是竟然忘记了金鱼池只有齐腰深...... 很悲催,所以他的门牙就光荣的下岗了。 其实与其说是丑奴嫌弃葛翁,倒不如说是羡慕葛翁,因为丑奴可没有救小郎性命的光荣功绩,所以他讨厌看到葛翁那代表无上荣耀的豁牙子。 每每看到,他都想上前按住葛翁把他满嘴牙给他掰下来,当然这只不过是玩笑罢了。 ~~ ~~ 当甘小妹发现老家伙公输峣的行李还在的时候,又不开心了。 看来自己是白高兴一场了,这老家伙肯定还会回来的,一想到公输峣吃肉的样子,她就一阵的闷闷不乐。 凭什么白吃我们家的肉肉,那可是小郎亲手烧制的红烧肉呀! 在她的意识中,这个家里能够有资格吃小郎亲手烧制的红烧肉的人,只有葛翁、还有哥哥然后在加上她自己。 就连章嫂都不行,因为章嫂吃饭的时候吧唧嘴。 太过分了,这实在是不雅的行为,根本配不上小郎的红烧肉。 算了,还是加上章嫂吧,虽然她吧唧嘴,但是她是个心善的好嫂嫂,自己可是她帮忙照顾大的,养育之恩大如天啊。 甘小妹心里胡思乱想,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章嫂推门而入,“小妹,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呃,甘小妹慌乱了,因为她刚刚心里还在褒贬章嫂吧唧嘴,说她不配吃小郎亲手制作的红烧肉呢。 此刻,她有一种心事被窥破的窘迫感。 “没......没什么,呃......我想起来了,小郎沐浴用的热水还没烧出来,我先去了。” 看着飞也似逃离的甘小妹,章嫂嘴角挂上了一丝微笑:“这妮子是真的开窍了,都知道主动的讨好小郎了。 看来,离他们这些老秦人彻底的在田庄扎根的日子不远了,只要这妮子能够成功的爬上小郎的床......” ~~ ~~ 书房里,秦风手里拿着刮刀一点一点的削竹子,他准备做竹简书,给甘小妹当教材用的。 既然自己都当了人家的老师了,总不能单凭口传心授吧?这样不方便甘小妹复习。 总不能时时刻刻的去提点她吧?这样也太不方便学习了。 另外,自己在家的时候还好,万一不在家,甘小妹的学习就歇菜了。 不过有了教材就不一样了,她可以随时翻阅复习。 说实话,竹简笨重,且制作不易,不方便储藏,哪有纸质书来的方便? 说起来纸,这是中国古人的智慧结晶。 秦风知道,最早的纸称为方絮。 据说是古人制作蚕丝的时候无意之间发明的。 养蚕缫丝业在大汉也是非常重要的农事活动,上等蚕茧抽丝织绸,剩下的恶茧、病茧等则用漂絮法制取丝绵。 漂絮完毕,篾席上会遗留一些残絮。 当漂絮的次数多了,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可用于书写。这就是最初的纸张。 很明显,这种制作纸张的方法很麻烦,也不利于大范围的传播使用,毕竟原材料的限制在那放着呢。 不过,要是把蔡伦纸给搞出来不就好了吗? 想到这里,秦风心中就是一激动,一个不小心,锋利的刮刀刺破了手掌,殷红的鲜血瞬间就流了下来。 甘小妹端着茶汤恰巧进来,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惊呼一声:“呀!小郎,流血了......” 章嫂端着一个针线笸箩,她要去后院给妇人们分发,夏季眼看就要到了,得赶紧制作一批单衫,正好路过书房的后窗。 隐隐的听见甘小妹的惊呼, 章嫂瞪大了眼珠子,不是吧,这么快就爬上小郎的床了...... 第35章 伐竹造纸 “小郎怎么回事,手上流着血,脸上却乐呵呵的?一点都不知道疼惜自己,好像受伤的是人家似的。” 甘小妹一边帮秦风包扎伤口,一边心中很是难过的抱怨着。 秦风一把扔掉手里的刮刀:“哭什么,就是流一些血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后端过甘小妹冲泡的茶汤,喝了一口:“嗯,这滋味不错,你的手艺有进步。” 听到小郎夸赞,甘小妹很开心,一激动起身的时候头撞到了桌角,疼的她一咧嘴,差点哭出来。 秦风很是疼爱的抚摸着甘小妹的额头,良久,方轻声问:“不疼了吧。” 记得小时候,他调皮捣蛋也是头撞了一个包,母亲就如这般爱抚,那个时候感觉瞬间就不疼了。 诚然,甘小妹也如秦风那般感觉。 她点点头:“不疼了。” 章嫂呼吸一阵紧张,感觉身上一阵的燥热,不由得加快了脚步,逃也似的跑进了后院。 一众老秦人妇人很是讶异的看着章嫂脸红脖子粗的样子, 这章嫂只说回房拿针线,这才多大会儿的光景,怎么就变的如此这般捏?很是让人费解啊。 一个婆子终于忍不住发问:“章嫂何故如此这般狼狈?” “不要问了,我只能告诉你们,我们老秦人真正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章嫂打哑谜一样,没头没脑的话,惹的一众妇人更不解了。 那婆子明显跟章嫂的关系很近,并未在意章嫂不让问的话,仍旧是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他章嫂,你可不能给我们打哑谜,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 你这没头脑的话,可着实让人心里痒痒,你若不说,恐怕大家晚上都睡不着了。” “就是啊,章嫂,你究竟何意?”其他妇人也是一脸懵的看着章嫂问。 章嫂放下手中的笸箩,回身到门口四下张望了一番,随手把门给关上,方神秘兮兮的来到妇人们中间,小声的把刚才所闻向大家分享一遍。 “你说,小妹得了小郎的垂爱,是不是大喜事?不要忘了小妹可是我们大家一起照顾大的,我们可是小妹的娘家人你们说对不对?” 那婆子一拍脑袋:“啊呀呀,原来如此。那岂不是说小郎现在已经是我们老秦人的女婿了?嘿!真是苍天有眼啊。 活该我们老秦人不断绝子孙后代。”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这是四十多个女人,这台戏太大了...... ~~ ~~ 当甘小妹踏进妇人们聚集地的时候,就感觉有些不对劲。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她,而且一个个眼神中充满了期盼。 怎么感觉有些怪怪的呢?甘小妹很是费解。 章嫂这个时候,一把搂过甘小妹很是动情的道:“小妹,我们终于苦尽甘来了,这一切都是你给我们带来的,谢谢你。” 甘小妹更是费解了,大家能够来小郎家的田庄,这是哥哥的功劳,怎么一下子全部归结到自己的头上了呢? 之前那婆子一把推开章嫂:“没个眼力价的,也不知道心疼小妹。来,小妹到我这里来。” 她一边说着,一边扶着甘小妹坐下,看着甘小妹刚哭过红红的眼眶,心里欢喜的紧。一脸笑意的道:“小妹初经人事,有些疼痛是在所难免,不过苦尽之后是甘来,以后你就知道其中的妙处了。” 甘小妹终于明白章嫂她们是怎么回事了。 顿时脸羞得通红,着急的道:“你们说的什么嘛!哪有......” “切,别想否认,章嫂都听见了。” 其他的妇人们也都七嘴八舌的掺和进来, “我......” 甘小妹遇到这群妇人婆子们真的是无言以对,尽管她都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了,但是她们都不相信,现在弄的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了。 看来她们是铁了心的认定自己跟小郎有什么了,这可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唉,这个章嫂,不仅吧唧嘴,却还是个快嘴儿大喇叭。 虽然埋怨章嫂,不过,她内心深处,却隐隐的生出一丝期盼来......这要是真的就好了...... ~~ ~~ 秦家大院内,所有的老秦人都被秦风给召集了起来。 丑奴一脸懵的看着小郎,什么情况这是,现在的田庄已经没有什么活要做了,该做的都做完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小郎还说让大家好好的休整休整呢。 怎么刚过了一夜,就又有变化了呢? 老秦人青壮们也跟丑奴一样疑惑,不过妇人婆子们却貌似知道点什么,尤其是章嫂。 她一脸笑吟吟的看着秦风,心里美的都开了花儿。 很显然,她是不信甘小妹昨晚的解释的,结果气的甘小妹直接不理她了,连睡觉都把她撵出来跟其他妇人一起了。 这妮子还害羞,有什么好害羞的,我要是年轻二十岁,哪里还轮到你? 章嫂认为,秦风之所以把大家召集起来,肯定是要宣布跟小妹的喜讯的,一定是这样的。 跟她一样想法的妇人不再少数,她们都翘首期盼起来...... 只见秦风一脸严肃的走到所有老秦人的前面,“有这么个事儿要跟大家说。” 哦,重点要来了,要宣布跟甘小妹的事情了。章嫂心里不知怎么的,紧张起来。 “上山伐新竹,越多越好,我有大用。” 纳尼?章嫂傻眼了,怎么不是说小妹的事情,这......这小郎搞什么哦,不会是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吧? 她不由自主的看向了站在人前的甘小妹,心疼起来,“唉,苦命的丫头啊!终究还是没能留住小郎的心......” ~~ ~~ 山上野生的竹子很多,竹子这种植物生长繁殖的很快,只要有一根竹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发出很多竹子,久而久之聚而成林。 虽然搞不懂小郎干嘛要他们采伐竹子,但是,所有的青壮还是很忠实的履行小郎的命令。 在葛翁的带领下,他们拿上工具准备出发,就连满怀失望之色的老秦人妇人们也都拿起工具。 不过当甘小妹拿着工具要跟着一起去的时候,秦风却把她拦下了,“小屁孩慌那么紧干啥,那不是你干的活,跟我来书房学习,我要考考你昨晚的功课。” “哦。”甘小妹把手里的工具交给了章嫂。 “就说嘛,食髓知味,肯定忍不住偷嘴,这把大家都打发出去,不就是方便自己吗?话说,这大白天的,这小郎未免有点饥不择食了吧......” 章嫂貌似发现了小郎让大家伐竹的真正目的,心中一阵的得意...... 第36章 s=hn 其实造纸的方法很多,像最早的时候蔡侯纸所用的破渔网烂树皮之类,再到后来随着人们对‘纸浆’理解的加深,可用原材料越来越多。 秦风之所以选择竹子,是因为他看过天工开物这本古书上详细的介绍了此法。 另外,原材料方便获得。 竹子,漫山遍野都是;石灰,周傅的营造坊多的是。 据《天工开物》的说法:首先把竹子放进池塘泡上一百天,利用天然的微生物分解并洗去竹子之青皮; 其次,就是把竹子加上石灰一道蒸煮八日八夜,此过程称为煮徨足火; 再就是把煮好的竹子,放入石臼如同舂米一般捣成烂泥,获得纸浆,然后就可以用珠帘荡取制作; 至于覆压和烘焙那就是后期的事情了,这一点更是简单的很。 ~~ ~~ 秦家田庄的池塘里,飘满了新竹。 就连池塘里的鱼儿都视乎都感觉很好奇,每一捆的竹子左右,都聚拢了许多,它们欢快的游着、傻傻的吐着泡泡。 秦风看了看天色,算了一下,嗯,这个点儿公输峣也差不多该回来了,遂从池塘里爬上来,穿上衣服后优哉游哉的往家走去。 刚才在池塘里趁着泡竹子的机会,很是体验了一把游泳的惬意。 偌大的池塘里,秦风就像是鱼儿一样自由自在的和丑奴追逐嬉闹,这种感觉视乎又回到了小时候,跟几个小伙伴在村口的池塘里比赛...... 丑奴的水性还真是不错,这货一口气能从池塘一边,潜泳到另一边。 这一点,秦风不得不佩服: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天赋,这是羡慕不来的,就比如丑奴的潜泳术。 到家之后,秦风刚换了一件衣服,葛翁来报:公输先生急匆匆的快马来到。 秦风微微一笑,老家伙这肯定是试验过了。 依他的能力,快马回去连夜让将作监制作几个滑轮和架子这不费什么劲儿。 想必,他已经体验过滑轮组的功效了。 诚然,秦风猜测的不错,公输峣在别的地方或许稍有不便,但是在将作监他还是一方土皇帝的。 徒子徒孙们都拿他马首是瞻,莫说是从被窝里爬起来帮他制作滑轮组了,就是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也不带皱眉头的。 公输峣按照图样,试验了一把。 这一试,可了不得了,结果是让他惊的瞠目结舌。 数百斤重的大箱子,在滑轮组前面简直是轻如鸿毛一般。 公输峣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沉痛的道:“秦小郎之机关术胜我公输家也!” 说完之后,呆若木鸡的样子,把他的徒子徒孙们都给吓坏了。 弟子们想要上前搀扶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开,独自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就是把自己关进了屋里。 他拿着秦风给的图样,呆呆的看到天明。 他翻过来调过去的看,试图找出机关窍门所在,可是始终不得其法。 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才打马又一次赶赴秦家田庄。 解铃还须系铃人,自己参悟不透其中的奥妙,秦小郎一定可以帮他解惑。 这一次公输峣可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毕竟不如人,虚心求教还是应该的。 ~~ ~~ 秦家客厅内,公输峣再一次见到了秦风。 只见他头发湿漉漉的,貌似刚沐浴过。 “公输先生造访,晚辈不胜荣幸。来人啊,红烧肉伺候。”秦风总是这么彬彬有礼,这让公输峣不好意思开口了。 毕竟他是要索取人家‘机关术’秘法,就像是别人求他公输家的机关术,他不会给是一个道理。 这可怎么办是好呢?这让公输峣倍感煎熬。 连之前很爱吃的红烧肉都吃不出香了。 秦风既然能够算到公输峣回访,就肯定猜的到他的目的。 一碗红烧肉吃的没滋没味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咽下去的,公输峣吃完最后一块佯装很满足的样子:“秦小郎的这道秘法豚肉,实在是高明至极,这滋味让老夫回味悠长。 回到家中之后,无论吃什么美味都感觉略逊一筹。 实在是忍受不了,五脏庙的造反,这不,老夫厚颜无耻的又来叨扰你了。” 这老头还挺可爱,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不过,求知欲还是蛮强的。 要知道公输峣可是鲁班的嫡系传人,数百年来鲁班家的大名可谓响彻华夏大地。 作为现而今的鲁班系的掌门人,能够放下架子前来讨教,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秦风也不好拿大,于是拱手道:“公输先生乃在下仰慕的高人名士,您老能在寒舍小住,能喜欢晚辈的手艺,那是我无上的荣光。”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随即把话题引入正途:“公输前辈昨日里走的甚是匆忙,晚辈来不及告知那滑轮组的原理,现在您老想必也已经验证过了。 我那小小的机关术,在您老的面前肯定是不堪一击。恐怕您老早已经参悟透其中的诀窍。 那,现在晚辈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此乃滑轮组省力的窍门,请您老过目指点一下。” 昨晚秦风料定公输峣会回来的,他也知道公输峣肯定抹不开面子,于是就把省力公式以及原理给写了下来。 秦风如此这般的做法,可是让公输峣激动坏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此子竟然丝毫不藏私,竟然把自家的秘术给献出来。 他也不是那不识好歹的人,秦风如此说是在给他台阶下,他岂会看不出来?于是心中对秦风的好感倍增。 只见公输峣手捻须髯微笑着点头道:“嗯,秦小郎心胸宽阔,老夫佩服之至。” 说着,接过简牍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可是一看之下,彻底的傻眼了。 第一行就是一个符号公式:s=hn。 公输峣心下惊涛骇浪,这鬼画符一样写的是什么玩意? 连他都看不懂的东西,必定是高深至极的秘法,第一印象就已经是先声夺人,在气势上公输家的机关术就已经败了。 再往下看的时候,公输峣这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秦风做了详细的解释,第一行符号的意思就是:绳子自由端移动的距离等于重物被提升的高度乘以承重的绳子段数。 公输峣忍不住拍了一下大腿,眼中冒着精光,兴奋至极的惊呼:“妙哉!妙哉!” 第37章 鲁班秘术 秦风所写的公式,这其中的法门最开始公输峣看的是一头雾水,云里雾里的,根本就摸不着东西南北。 可是随着秦风下面的注释,他已经大概看懂了其中的原理。 公输家的机关术说白了就是早期的应用数学、物理的结合体,而秦风所写出来的是在前人基础上后人总结出来的应用公式。 加上注释以后,公输峣很容易就看的明白。 “原来如此,秦小郎,你这法门是从何处得来?”公输峣终于忍不住,发出了疑问。 反正他是不相信这么高深奥妙的学问是秦风发明出来的,毕竟秦风太年轻了,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能够有如此的发明创造,这说出去谁都不会相信的。 秦风微微一笑:“公输先生,晚辈给您说句实话,这知识乃是出自一本叫做《天工开物》的帛书。 早年间我父秦元太从远方行商归来,带给我的。 晚辈当时的处境想必您老也应该了解,在秦家除了先父对我还有舐犊之情,其余之人待我如同陌路。 那段时间,晚辈身边只有一个老奴葛翁。 所以父亲不在家之际,晚辈就拿那本书当做思念之物,每每诵读都好像父亲陪在身边,是以,那本书里面的内容,晚辈在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倒背如流。” 公输峣此刻听的是一愣一愣的,很显然秦风说的自身情况他是知道的。 秦风乃一婢女所生,在秦家很是不受待见,也就是他自幼聪慧才博得秦元太的喜爱,否则的话恐怕连成年都不可能。 公输峣瞪大了双眼,一激动胡子都给揪下来一根:“那本奇书何在?能否容老夫一观?” 秦风之所以说是《天工开物》是因为这个名字比较高大上,如果说是数学或者物理,这是现代才有的词汇,古人肯定是不能理解的。 公输峣有如此的反应,一切都是在秦风的预料之中,甚至对策都已经想好了。 只见秦风很是悲痛的拍了一下桌子:“唉,不瞒先生,说起来实在是让人痛不欲生。我五岁那年躲在马厩中看书,可是突然一场大火无端的着了起来。 如果不是我那忠仆葛翁,就连晚辈也要命丧火海,所以......” “所以,那本奇书就在火海中化为灰烬!”公输峣狠狠的捶了一下桌子,悲愤欲绝的道。 秦风心中暗乐,哈哈,这可是你脑补的,跟我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俺只负责讲故事,嘿嘿!~ 忽然,公输峣好像是呆滞住了似的,眼中忽然之间就变的激动莫名,而且双目之中满含热泪,他颤颤巍巍的起身,径直走到秦风的面前。 然后,一把拉住了秦风的双手喜极而泣的嗓音颤抖的沉声道:“天可怜见,祖宗保佑。 没想到,我公输家失传已久的《鲁班秘术》下半部竟然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刻。 孩子,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所看的那本奇书就是我公输家密不外传的《鲁班秘术》的一部分。” 沃日,秦风都傻眼了。 这老家伙是不是脑补的太过分了,这六个核桃是不是喝多了? 老子随口一句敷衍之词,你竟然能够联想出来如此之多,还《鲁班秘术》?我擦了个擦的,真是无语至极啊! 这个时候再看公输峣,他后退三步,然后一拱手,接着扑通就在秦风的面前直挺挺的跪了下去,对秦风是顶礼膜拜。 “秦小郎在上,请受我公输峣三拜!”说着就是咣咣咣三个响头磕在地上。 秦风都傻眼了,纳尼?这尼玛是什么情况? 他赶紧上前一把搀扶起公输峣,“公输先生,您这是何意?实在是折煞晚辈啊,我万万承受不起您如此的大礼。” 只见公输峣起身后,紧紧的拉着秦风的手再也不松开。 他抹了一把眼泪后道:“秦小郎你可能还不知道,你我我颇有渊源啊,我们公输家的过往您有所不知,且听我慢慢道来......” ~~ ~~ 鲁班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 其人生于周敬王十三年,卒于周贞定王二十五年,生活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 他的家族世代都是工匠之家,从小就跟随家里人参加过许多土木工程建造,逐渐掌握了生产技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他的一生之中,发明创造很多,尤其是针对于营造方面,更是贡献突出。 据说他把毕生所学都凝聚到一部书中,这本书就是《鲁班秘术》。 下面再说就是公输峣口述的故事了,原来当年战国末期,由于国家动荡,社会不稳,强秦四处攻伐,所过之处战火弥漫,生灵涂炭。 公输家也没有落什么好,一路颠沛流离四处逃亡。 就在逃亡的路上,公输家的至宝《鲁班秘术》下半部却不慎丢失了。 当时的公输家掌门人公输造为此把掌门之位传给嫡长子后,就引颈自杀谢罪于祖宗牌位前。 这件事,只有公输家的嫡系子弟口口相传,外人根本就无从得知。 另外公输家还有一个家训,那就是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也要找到祖宗所遗留之《鲁班秘术》的下半部。 这也是公输家入世,为朝廷效力的根本原因。 毕竟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利用朝廷,利用皇权去寻找才是王道。 呃......秦风算是弄明白了,原来公输峣误会大了。 他把自己的滑轮组认定为是出自公输家失传已久的《鲁班秘术》中了,这事儿闹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的。 天下营造出鲁班,这是世所公认的,其他人再怎么牛逼,也不会超越鲁班的存在。 这样也好,秦风正愁着自己这一身的本事无有出处,不敢随意的挥洒呢,这下就有保障了,奶奶的,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太爽了。 有了公输峣的背书,有了《鲁班秘术》下半部唯一传人的名头顶着,谁还敢再把老子当成异类? 尽管此刻的秦风心里都要笑出屎了,不过他还是强自忍下笑的冲动,一本正经的道:“公输前辈所言,晚辈从未听闻,不过却很是认同。 虽然我看的那本帛书名曰《天工开物》,我想那一定是获得者为了掩人耳目改名所致。 就从机关术中滑轮的应用而言,我相信我所看的书跟你们公输家的《鲁班秘术》确实是同出一源。” 为了给自己的奇思妙想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秦风也是很不要脸的顺杆爬。 公输峣听到秦风如此分析,更加的坚信自己的判断了。 “秦小郎所言极是,我们公输家仅存的《鲁班秘术》上半部只有单滑轮,而你所阅览的《天工开物》中记载有多滑轮的运用,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有此推断,《天工开物》必是我们公输家所遗失的《鲁班秘术》下半部无疑。” 秦风很是动情的道:“公输前辈,这可真是缘分呐!......” 第38章 两个方法 公输峣激动的白胡子都在颤抖,眼中老泪纵横,口中不断的大呼:“上天庇佑,祖宗显灵。” 《鲁班秘术》下半部丢失久矣,耗尽了几代人的努力也未能找回,到了他这一代人的时候,尽管他也是一直费尽心血的在查找,可是一直都杳无音信。 眼看他已经垂垂老矣,时常感叹有生之年再也无法实现先人的遗愿,就算是闭眼也无颜面去见祖宗。 直到现在遇见秦风,事情突然峰回路转。 没想到,鲁班秘术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莫说是给秦风行最高礼节跪拜,就是要了他的老命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秦小郎,老夫还有一个请求不知你能否答应?” 公输峣抹了一把眼泪,颤抖着嗓音道。 “公输先生但讲无妨,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无不应允。” 平白无故的享受了人家老头子几个响头,想来心中挺不好意思的。 现在人家提几个条件,如果不是很过分,还是可以接受的。 只见公输峣叹口气道:“你身负我公输家秘术的传承,可你却不是我公输家的人,这有违祖宗的遗训。 我们公输家的机关术向来是传男不传女,而且非嫡系子弟不可传。 不过,现在的情况有变。你作为一个外姓人却拥有了连我们本家都不曾拥有的下半部秘术,要知道,消息一旦走漏,被外界人所知,这是很凶险的事情。 实话告诉你,我们公输家的机关术最大的应用就是在军事方面。 当年我的祖上鲁班公,所处的年代战乱频发,他为此发明创造了很多的攻伐利器。也正是因为此,也很是遭人恨的。 如果我们这些后代子孙,不为皇家效力,你以为我们公输家还会存在吗? 这么多年来,我们公输家苦心经营,才有了自保的根本。 但是你就不同了......” 这番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秦风已经出了一身的冷汗了。 诚然,秦风不得不承认,公输峣说的很有道理。 自己一个无根无基的毛头小子,却拥有了如此国之重器,这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闹不好还真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秦风暗暗后悔不迭,娘的,真是大意了,真是不该臭显摆的。 当时看到李广他们利用定滑轮吊装几百斤重的果树,一时间没忍住,装了一把逼。 可是现在看来,这个逼装大发了......成了给自己招祸的根源。 “公输先生教我!”秦风拱手躬身,态度很是诚恳。 公输峣手捻须髯沉思片刻,然后慢慢的伸出两根手指, “老夫有两个方法,可以给你消灾解难,不知你愿意听否?” 秦风真想一巴掌把老家伙的嘴呼歪,这不是废话嘛!事情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你说是听还是不听? “请公输先生直言。”秦风心里气鼓鼓的,却还是装作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但见公输峣微微点头,脸上现出喜色。 “那老夫就直言不讳了,告诉你,老夫膝下有一孙女名唤公输嫣然,她跟你年岁相当,长的是貌美如花,温婉可人。 我看你们二人很是般配,现在老夫有意把我那孙女许配与你,不知你可否愿意?”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又道,“你若娶了老夫孙女为妻,那你就是我公输家的女婿,这样一来老夫招婿留人,连带把鲁班秘术重归家门,这就是名正言顺,不算违背先祖的遗训。 另外,有我老人家给你撑腰拔份,料那些别有用心之人,也不敢对你怎么样。” 秦风额头冒出冷汗来,心中暗暗叫苦。 这不是强行的拉郎配吗?你说合适就合适啊?老子又没有见过你那孙女,就你这老家伙国字大脸鲶鱼嘴的,要是你那孙女遗传了你的基因...... 靠,秦风不敢想了。 公输峣看秦风犹豫不定,心下着急:“怎么,秦小郎嫌弃我那孙女不成?” 秦风一脸苦逼,忙拱手道:“呃,公输先生不是说有两个方法吗?且听听另一个方法再说好吗?” 公输峣气的胡子都撅起来了,他真的没想到秦风会直接拒绝他的提亲。说实话,他那宝贝孙女公输嫣然虽然没有他口中说的那么夸张,但也绝对可以说是一个美女。 可是秦风竟然直接忽略,要听第二个方法。 老头子差点没晕过去。好半天,公输峣强行的安奈住心中的郁闷道:“第二个方法就是你要拜入我公输家的门墙,成为我公输家的弟子。” 公输峣的这两个方法,无论哪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秦风拉到自家阵营,成为公输家的一份子。 现在如果明目张胆的讨要鲁班秘术,显得有点吃相太难看,毕竟大家都是茅房拉屎脸朝外的人,为人做事不能太没品了。 按照他的意思,只要秦风成为公输家的人,那么为家族传承、发扬光大鲁班秘术,那就是作为后代徒子徒孙应尽的义务,到时候上下两本鲁班秘术合二归一就是水到渠成了。 “秦小郎,虽然这第二个方法也是可行的,不过老夫还是建议你考虑第一个方法。我那......”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只见秦风上前一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恩师在上,请受弟子三拜。”说着,咣咣咣,就是三个响头! 公输峣差点没噎死,这臭小子难道就这么看不上我那孙女? 方法是他出的,选择权却在于秦风。 现在秦风选择了拜师,他也只能是捏着鼻子认了,尽管他非常的想要把孙女推销给秦风,但是奈何秦风不接招他也没办法啊。 公输峣上前把秦风搀扶起来:“好,好,好,快快请起,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 我知道你身世凄苦,可是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公输峣的弟子,就是我公输家的人,我看以后谁还敢欺负你。 胆敢欺负我公输峣的弟子,就是跟我们公输家过不去。” 这话听着真他娘的提气,终于把未来的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了,最起码不用担心性命之忧了,秦风感觉这三个头磕的还挺值的。 公输家在大汉军政两界都有着广泛的人脉,尤其是在军方,哪个将军攻城略地不仰仗公输家的机关术? 政界更不用说了,公输峣自从文皇帝开始就有随时面君的特权。这不知道羡煞多少权贵们。 ~~ ~~ 甘小妹很郁闷,这个贪嘴的白胡子老家伙一眨眼就成了自家小郎的师父了。 而且刚才还想强迫小郎娶她的孙女,这简直是太过分了。 从她内心深处,已经讨厌上公输峣了。 呸!真不要脸,为了吃我们家的肉肉,这么无耻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许孙女不成,又强迫小郎拜他为师。 所以,在给公输峣去厨房盛肉的时候,甘小妹伸出小指在鼻孔里挖了挖,然后在碗里搅动了一下。 甘小妹心里愤愤不平,不过面上丝毫不露声色,看着公输峣大口吃着沾染了污秽的红烧肉,心里感觉平衡些了。 哼!这就是欺负我家小郎的代价。这次是本姑娘的鼻屎,下次就是真的了...... 事实证明,在外用餐,千万不要得罪传菜的,无论你是多有钱,也无论你是多有权,否则......你懂的。 第39章 甘小妹的恶作剧 公输峣此刻是志得意满,虽然有些许遗憾,没把孙女推销出去,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把秦风给收入关门弟子了。 有了这层关系,《鲁班秘术》回归公输家是迟早的事情了。 一大碗红烧肉下肚,公输峣一抹嘴儿,对秦风道:“春困秋乏夏打盹,上了岁数了不比你们年轻人。 我老人家要小憩片刻,到晚饭的时候再来叫我。” 甘小妹一翻白眼,没好气的小声嘟囔着:“一觉睡到晚饭时分,这叫小憩片刻?” 秦风看出小妹对公输峣颇为不满,也听到了她的嘟囔,心里纳闷儿:“公输峣到底是怎么招惹这丫头了?” 公输峣听到也装作没听到,只是手捻须髯微微笑着。 秦风赶紧招呼甘小妹帮公输峣收拾床铺。 唉,这小郎脑子肯定是被门夹了,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找个师父,还得跟大爷一样的伺候着。 要说是伺候小郎,甘小妹绝对是心甘情愿没有二话的。 可现在要她给公输峣铺床叠被的,她心里就没那么爽快了。 窗台上爬过一只蜈蚣,甘小妹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哼,放你被窝,吓死你个老家伙...... ~~ ~~ 恶作剧的甘小妹,出了房门之后,就绕道来到后窗根的花圃台上坐了下来,很是期待的等着公输峣出糗。 刚才的那只蜈蚣好大的喔!肯定能把老家伙吓一大跳。 甘小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等啊等,等的她都有点犯困了,依旧没听见屋内有公输峣的惨叫声,倒是鼾声传出来了。 公输峣的鼾声此起彼伏,搅乱了甘小妹的思绪。 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呢?该不会是老家伙把蜈蚣压死了吧?要不然就是那蜈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 正在她纳闷的不要不要的时候,秦风悄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抬手给了她一个脑瓜崩:“鬼丫头,就你能,看把你能的,弄只蜈蚣就能吓到人吗?” 啊?甘小妹很是吃惊的看着小郎,“小郎怎么知道?” 秦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以为你做的天衣无缝?告诉你,不光是我知道,师父他老人家也知道。” “......” 甘小妹垂头丧气的样子着实可爱。 秦风一把拉起她就走,边走边说:“之所以让你在太阳下晒这么久,就是让你吃点苦头,希望你能记住一个道理:害人之心不可有,否则,反噬己身,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哦,知道了,奴婢错了,请小郎责罚。” “该罚的老天已经罚过,现在奖励你一碗酸梅汤,厨房里放着呢,喝了去吧。” 听说厨房有酸梅汤喝,甘小妹哧溜一下跑的不见踪影。 ~~ ~~ 晚饭时分,公输峣起来了,看到甘小妹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甘小妹脸一红,羞愧的低下头去。 “果然是老狐狸,明明知道,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害人家在大太阳下晒了那么久,太可恶了。” 突然,甘小妹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只见她之前放进被窝里准备吓唬公输峣的那只大蜈蚣,竟然很是听话的在他的指头盘绕。 这下子可把甘小妹给惊喜坏了,“公输先生,您这是玩的什么把戏,为什么蜈蚣会那么听你的话?” 公输峣对甘小妹这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很是喜欢,故意逗弄她道:“想学吗?我这可是驭虫术,里面的学问大着呢。” 甘小妹使劲的点点头:“你能教我吗?” 公输峣童心大起,“想学也可以,不过我可是有条件的。” 一听说有条件,甘小妹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收了起来,哼,想骗我上钩,小郎可是教过人家诡道。这明显就是抛出来的一个诱饵,肯定有陷阱在后面,人家才不上当呢。 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 ~~ 跑了?什么意思? 这丫头还真是有点意思,明明刚才还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可是一听说有条件,撒腿就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匪夷所思啊! 这不合常理好不好?条件不就是让小丫头去厨房帮自己再盛一碗红烧肉那么简单吗? 小丫头甘小妹这一跑,把公输峣晃的可是够呛。 刚升起来的童心,一时间瘙痒难耐,都找不到地方搁置了...... 不过他知道,这丫头很是得爱徒秦风的欢心,秦风对待她就像是亲妹妹一样的关心爱护,还亲自教她读书识字来着,所以他也没有拿甘小妹这丫头当成真正的奴隶去看待。 这个鬼丫头,还真是鬼的很呢...... 秦风的书房中,公输峣盘腿坐在塌上,秦风恭恭敬敬的奉上一杯茶汤:“师父请慢用,晚些时候会有您老爱吃的红烧肉。 不过现在还是先喝口茶汤润润喉咙,听弟子给您汇报一件事情。” “哦?什么事?”公输峣轻轻抿了一口茶汤后道。 秦风打算用竹子造纸,需要大量的石灰,也需要大量的石臼、石锥当然如果再有大量的人手供他调用那是再好不过了。 诚然,公输峣掌管将作监,无论是物资还是人手都是充足的很。 有这个便宜师父在那放着不用,着实是浪费资源不是? 于是,秦风就把造纸的事情说了一遍。 公输峣脸色一变,随手把茶杯放在塌上,“什么?” 如果说用竹子制作竹简他是知道的,可是用坚硬的竹子去造纸,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吃惊过后,他看着秦风沉声道:“这种方法造纸难道是出自......” 秦风点点头:“正是出于《天工开物》这本帛书。” 公输峣再也平静不下来了,蹭的一下跳下矮塌,光着脚、背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几圈,然后脸色凝重的道:“这事情你还告诉过谁?” “您老是第一个,虽然我田庄的人知道我需要竹子,但是我并未告诉他们采竹子的用途。” “如此甚好,此事的知情人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你所需的人手和材料我亲自给你调集,不过,你要做好分工。 不能把所有秘术都展露给同一拨人,记住,要分步骤、分阶段让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 我们公输家的秘术可不能让外人全学了去。” 呃,这不就是流水线嘛,秦风可是太知道了。 秦风点头:“一切全凭师父做主。” “这样吧,以后凡是涉及到《天工开物》这本帛书中的内容,你都要事先告知我一声,我会把公输家的嫡系子弟派过来跟着你学习。 另外,我告诉你,千万不要脑子一热就胡乱的应用鲁班秘术,这是会招祸的。 你是不是以为我们公输家敝帚自珍,你是不是也以为老夫没有家国情怀?不让鲁班秘术发扬光大?” 秦风的心事有种被看穿的尴尬,他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公输峣叹口气:“其实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第40章 新邻居 不是公输峣危言耸听,而是这个年头科学不发达,连最基础的科学底子都没有。 人们甚至把风雨雷电都归结于是上天的旨意,但凡是超过这个时代人们认知的东西,肯定会把你归结为异类。 试想,巫蛊之祸的牵连有多严重,刘彻发起狠来都可以诛杀半个朝堂,尽管是刘彻为了清除外戚势力,借题发挥才有的结果,但是也可以想象到这个时候的封建迷信思想有多严重。 如果不是封建迷信,刘彻想借题发挥也是没有机会的。 秦风暗暗的庆幸,看来还真是不能胡乱应用后世的科学知识,任何事跟公输峣老爷子商量一下还真的是必须的。 唉~没文化真可怕。看来普及科学知识才是最最迫在眉睫的事情,要不然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是灭顶之灾。 “多谢师父指点,弟子谨记于心。” 公输峣捋着胡须点点头:“孩子,你可知道我们公输家的机关术之所以称之为秘术,为何?究其根本就是掌握着甚少,也只有这样,我们公输家才数百年来不倒。 因为皇权需要我们。 可是一旦人尽皆知的话,你想一下我们公输家会是一个什么结局?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是在所难免的。 我作为公输家的族长,我不得不为后世子孙们着想,也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良苦用心。” 世家传承,如果没有点资本的话,是很难为继的,这一点秦风是认同的。 公输峣的想法他了解,为了自家的后代子孙而敝帚自珍,当然这不怪他,这个年头谁家有了秘技都是金元宝一样的藏着掖着,只有到了关键时刻拿出来用一下。 当然这也是很多的绝技、秘术失传的根本原因,说实话华夏文明几千年,中间断了传承的好东西多了去了,究其根源就是恪守祖训密不外传。 这样虽然有利于家族的延续和传承,但是一旦遭遇大的社会变动,比如遭遇战争或者政治清洗,家族传承人出现了问题,那么秘传的传承就会中断。 弊端是可想而知的,但是人们自古以来的思想观念就是这样,想要改变非一朝一夕之功。 尽管秦风很想把后世的一些理念和办学经验说给公输峣,但是他怕挨揍。 公输峣一听说自己搞了造纸术,就如此紧张了,赶紧要派嫡系子弟过来学习,其实最核心的不就是恪守密不外传的宗旨吗? 要是把知识传授给更多的人知道,公输峣不揍他那就真见鬼了。 好吧,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 想要在这个世界顺利的发展,公输峣这个大腿,是必须要抱紧的; 要不然这一身的本事哪里来的?说不过去嘛!有公输家《鲁班秘术》背书就方便多了。 反正谁也没有见过下半部《鲁班秘术》是什么样子的,老子说是就是,一切全部是老子说了算,至于背锅、背书那就是公输家以及公输家的势力去做了。 弊端就是要紧紧的以公输家为核心,所有的秘术要做到不外传,这就造成了不能大规模应用,不能普惠万民了。 慢慢来吧!~秦风相信一句话,车到山前必有路。 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后朝夕相处的久了,总有改变的一天。 人是这样,世界也是这样,历史车轮总是向前的...... ~~ ~~ 秦家田庄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之前给秦家修葺房屋的周大匠带着人又来了。 这一次可不是修葺房子,而是修建房子。 紧挨着秦家大院,划出了五亩地的范围,这是要起宅子的节奏啊! 诚然,公输峣的能量还是很大的,能够让官府划地皮建房子,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白了,全都是刘彻的,事情能这么顺利,秦风认为刘彻肯定是点头了的。 所有的老秦人都围拢过去瞧热闹,本来这里只有孤零零的一家田庄,现在突然间来了邻居了,这是可喜的。 人是群居的动物,孤单离群总是感觉不舒服的。 丑奴坐在一块石头上,嘴里叼着一根茅草悠闲自得的看着匠人们施工。 “葛翁,你说公输先生是不是老糊涂了,放着长安城里的宅子不住,偏偏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跟我们做邻居。 他是咋想的?” 葛翁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要我说你才傻呢,你知道个甚。实话告诉你,这一切都是小郎的魅力所在。 公输先生现在可是小郎的师父,你知道不知道长安城里的权贵子弟排着队想要拜师,他老人家都不带正眼瞧的。 可是现在,他老人家上赶着收小郎为徒。” “那为啥?”丑奴吐掉嘴里的茅草,一跃从石头上跳下来,蹲到葛翁身边问道。 “说你傻你还真是傻,你说说你除了每天知道吃,还知道个啥?”葛翁没好气的凶了他一顿。 丑奴嘿嘿一笑:“您老就别卖关子了,我傻我知道,您老告诉我,我不就不傻了吗?” 葛翁笑了,他很喜欢这种被拍马屁的感觉:“也就是你,将来你那小妹成了小郎身边人的话,咱们就是自己人了。 所以有些事情我也不瞒你,假如换了别人我还真不告诉他。 我给你说,小郎读过一本奇书,据说这奇书是公输家的传家宝。 早年间因为战乱遗失在民间,后来无意中被我家老主人得到,送给小郎阅览。 你知道不知道小郎脑子里的奇思妙想都是很值钱的?咱们家这么多钱都是小郎利用那本奇书中的东西赚来的。 现在你知道公输先生为什么搬过来了吧?” 丑奴吃惊的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公输先生觊觎小郎的那本奇书?” “嘘,你小点声,嚷嚷什么?” 丑奴蹭的一下站了起来:“不行,我得守着小郎,免得遭了老家伙的毒手。” “你个夯货,这么大惊小怪作甚?公输先生岂是你所想的那样小肚鸡肠?他是为了保护小郎,准确的说是保护小郎脑子里的秘术。” 丑奴终于明白了,感情小郎脑子里的东西这么重要啊! 突然他狂喜起来,小妹现在跟着小郎读书,那岂不是说她学的也是...... 第41章 甘小妹的乌龙事件 徒子徒孙给祖师爷修房子,那速度是刚刚的,只一个月左右全部竣工。 新砖新瓦新宅院,三进的大院套跟秦风家的风格差不多,看起来气派的很。 周傅点头哈腰的跟在公输峣的身后:“师父,您老看这宅子建的还满意不?” 公输峣瞅了一眼:“手艺倒是精进了不少,美中不足的是少道门。” 周傅傻眼了,他脑子快速的转动起来,试图找出师父说的那道缺少的门的位置。 不对啊!从学徒时候一直到现在,可以说公输家的营造方法他都学会了。他敢打包票,该有的一个都不少。 可是,为什么师父偏说少了道门呢? 他看向了秦风,抛去了求助的眼神。 秦风也纳闷,这正门、后门、角门、就连院里的月亮门之类的,应有尽有,怎么老家伙还说少道门呢?? “师父,我看周师兄他们做的挺好的,不缺少什么吧?” 公输峣手捻须髯微微一笑:“你难道就没发现如果把这两座宅子的围墙打通,在中间修建一个月亮门的话,会更方便老夫到你家吃肉吗?” 秦风哑然失笑:“师父所言甚是,周师兄赶紧的吧,让人把围墙推掉,按师父说的修建。” 周傅终于恍然大悟,他还以为是自己学艺不精,真的少修了一道门呢,感情是这么回事。 周傅答应一声,屁颠屁颠的去办了。 甘小妹此刻看公输峣的眼神都不对了,果然老家伙是惦记我们家的肉肉,真是太可恶了!回头一定再给他加点作料...... 公输峣回头对秦风道:“风儿,宅子修好了,你那造纸术可以进行了,我早已经挑选好了十几个公输家的嫡系子弟,这些人在你这里一切都听你的调遣。 但凡是有那不听话的,你尽管告诉我,老夫直接把他们踢出家门。” “呃,弟子遵命。” ~~ ~~ 午饭的时候,甘小妹真的想放点异样的东西进去,可是想到老家伙是跟小郎共进午餐,就没敢那么做。 万一要是小郎吃到了就麻烦了。 可是她又非常的厌恶公输峣,糟老头子真是坏,不但吃我们家的肉肉还骗小郎的秘法,别以为人家不知道。 她可是听哥哥说了,小郎脑子里的学问,是出自一本奇书,包括现在她所学的内容都是那本奇书上的内容。 甘小妹就像是一个护崽的老母鸡似的,这个家里的东西都是小郎的,谁要是敢拿了去,她就会生气,就会痛恨谁。 可是,小郎怎么这么好骗呢,老家伙三言两语的就上当,你学的诡道之术都哪里去了?不行,得抽个机会好好的跟小郎说一说。 得让他留点心,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老家伙的当。 想到这里,她感觉心里敞亮多了。 于是甘小妹坐在门墩上,手里捧着一个大碗,开始吃饭。 大块的红烧肉,入口即化,一点儿都不油腻,浇了肉汤的大米饭,粒粒饱满,颗颗浸润,吃起来真是美滴很。 正吃着呢,猛然间一抬头,不知何时她的面前站了了一个陌生的男子。 那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件脏啦吧唧的麻布衫子穿在身上,还敞着怀,露出健壮的肌肉。 尤其是胸前还长着一巴掌宽的护心毛,呃,真恶心呢,看起来怪吓人的。 他竟然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还猛咽唾沫,喉结上下一动一动的。 该不会是坏人吧?甘小妹一念及到此,吓的一把扔掉手里装着红烧肉米饭的碗,哧溜就往院里跑,边跑边大声的呼喊:“抓强人啦,抓强人啦!” 单说那人,他有些着急,忙大声的解释:“小娘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叫郑二,是来投靠秦家小郎的。” 不过,貌似他的解释有点苍白无力,甘小妹也没有听到。 看着甘小妹扔下的米饭还有大块的红烧肉,郑二终于忍不住,一把端起来大口的大口的开始往嘴里扒拉。 幸好这碗够结实,也幸好那小娘没使劲扔。 多好吃的饭啊,如果能够天天吃上这样的饭,就算是秦小郎让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甘小妹的这一嗓子嚎叫不当紧,整个秦家大院包括公输家的大院沸腾了。 所有人手里操着家伙就涌出来了,扁担、木棒、菜刀、竹子、顶门杠子,锄头、镰刀总之是五花八门。 就连正在做活的章嫂手里拿着一把剪刀也冲了出来。 丑奴是第一个赶到的,他脚步如飞,手里拎着一把锄头。 看到妹妹安然无恙,丑奴才算是稍稍的放下心。 “小妹,强人在哪呢?” “门口呢!” 丑奴二话不说,扭头奔着大门就冲了过去。 其他老秦人以及工匠们是紧随其后的跟上。 秦风此刻正在跟公输老爷子共进午餐,听到动静也跑了出来。 “怎么回事?哪里来的强人?” 秦风有些着急,这年头人饿极了,纠结起来吃大户,这种事屡见不鲜。 为了一口吃的,铤而走险杀人越货也是根本不在话下的。 甘小妹紧张的拉着秦风的手,浑身都在哆嗦:“那人......好可怕......” 秦风愣了,那人?如果理解的没错的话就一个人,鹅考,一个人敢来吃大户打劫,还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这会儿他不怕了,就一个人,好对付,家里这么多的人呢,还怕制服不了那强人? “小妹不怕,随我来。”秦风看门口有把铲子,顺手拎了起来。 ~~ ~~ 郑二都傻眼了,他正端着碗狼吞虎咽呢,就看见秦家田庄大门里冲出来一个大汉,手里擎着一把锄头,嘴里哇呀呀的叫着抓强人。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人,这下可坏了,人家误会自己是强人了。 他赶紧噗通一声跪下,高举双手大喊:“误会了,误会了,我不是强人,我是来投效秦小郎的。” 丑奴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几个健步就冲到郑二面前。 呃,这家伙确实长的不像好人,玛德,胸口的护心毛竟然比耶耶的还多。 他刚举起锄头,还没等动手呢,郑二就跪下大声的解释起来。 丑奴收起锄头,上前一脚把郑二踹翻在地,大脚踩在他的胸口,回头对赶过来的老秦人青壮道:“先捆起来再说,等会儿交给小郎发落。” “诺!” 几个人过来把郑二捆了个结结实实,也不知道是谁把臭袜子脱下来塞进了郑二的嘴里。 呃,郑二感觉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这味道真他娘的冲...... 第42章 秦家的新马夫 郑二的身体素质很好,恢复的很快。 好不容易捱到可以丢下拐杖走路了,可是麻烦事也随之到来。 那帮消失了多日的狐朋狗友找上门来了,美其名曰是请他吃酒,去去晦气,实际上郑二知道,他们肯定又憋着拉他做什么坏事呢。 他借口腿上不方便,推辞了那帮泼皮的邀约。 他心里一直记着桑驰的警告,不跟这些人来往过密。 于是他就秉持着既不得罪也不相与的态度,与之虚与委蛇。 可眼看腿上的伤已经无碍,再来邀约的话他真不知道用什么借口了。 所以,还是赶紧到秦家田庄投效秦风避开这些人的好。 郑二把钱财都给母亲留下,他一大早就起身赶往田庄。 二十余里的路程,他一路上走走停停,费了不少劲,终于赶到。 说实话,如果是在腿没出事之前,这点儿路程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待他赶到田庄的时候,已经是过了正午了。 饥肠辘辘,又渴又饿的郑二看到了蹲在门口吃饭的甘小妹。 误会就这么奇妙的产生了。 随着甘小妹一嗓子吼出,他就成了现在这幅凄惨模样。 直到秦风赶来,看到是他,才让人给他松开。 呕…… 刚吃下去的饭,全部还给土地公公。 那哥们的袜子也不知多久没洗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熏的他五脏六腑差点吐出来。 丑奴看了看呕吐中的郑二,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还真是小郎的朋友,你看这事儿弄的,对不住了!” 好不容易吐干净,连苦胆水都给吐出来了的郑二一脸虚弱的样子,看起来好不可怜。 人群中自觉闯了祸的甘小妹悄悄的后退,转身,然后,撒丫子就跑回了房间,从里面把门插好,才算松了口气。 他竟然真是小郎的朋友,这谁能想到?谁让你长的那么吓人来着? …… 挥散人群,秦风把郑二交给丑奴,先收拾干净利索再说。 郑二这下子可真算是开了眼,下人们竟然发给衣服,还能吃肉。话说这秦小郎到底是多有钱啊,才由得这么肆无忌惮的造? 看来自己的好日子是真的要来了。 郑二自己都记不清有多久没洗澡了,好家伙水都洗黑了。 一连换了三次水,才终见水清。 丑奴扔给他一套暂新的衣衫,这是章嫂带着那帮妇人们抽空做出来的。 幸好两人的身材差不多,现成的衣服郑二直接就可以穿。 “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小郎。”丑奴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郑二久在场面上厮混,自然不是那不识好歹的人。 一拱手赔笑道:“有劳丑奴大哥了,我是来投效秦小郎的,初来乍到,以后免不了在您的提携下做事,您可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这家伙还算是上路子,没敢拿大。丑奴刚才还在心里暗暗的盘算着,如果这家伙不知天高地厚的话,得联合葛翁好好的给他点颜色看看。 没想到,这货还挺会来事。 丑奴嘿嘿一笑:“在这个院子里,除了小郎,就是葛翁,而我就是葛翁之下的第一人,以后你就跟着我做事。 勤勉一些,小郎很讨厌油嘴滑舌、偷奸耍滑的人,知道不?” 郑二赶紧一躬身:“多谢丑奴大哥提点,我记下了。” 他恭敬的态度,使得丑奴很满意。 ~~ ~~ 秦风的书房是秦家大院里为数不多的禁地之一,这里,一般人是不被允许进入的。 在秦家大院有资格进入的下人也就甘小妹、葛翁、丑奴外加一个章嫂,其他人是没有这份荣耀的。 书房里,秦风看着收拾一新的郑二,春风满面的问道:“腿上的伤都好了吗?” “多谢小郎垂爱,虽没有痊愈,但行动已无大碍。” “家中都安排妥当了吗?” 郑二一愣,他自然明白秦风是在问他母亲的病情。 心下一阵感动,秦风只跟他一面之交,就倾囊相助,如果不是那么多钱的话,他母亲说不定早就病死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家对他家的恩情如山高似海深,就是这辈子当牛做马也是报答不完的。 郑二当即跪下叩头,秦风是他除了父母之外,跪的第一个人。 他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 郑二眼中含着热泪:“多谢小郎大恩,临行之际,母亲叮嘱我,用心做事,诚实做人,务必要报答您的恩德。” 说实话郑二之所以触动秦风,就是他对母亲的孝顺。 为了母亲,他可以去偷去抢,甚至不惜用自己的身体伤残为代价行讹诈之事。 当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穷人都被逼到这份上了,说实话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秦风上前把郑二搀扶起来:“我知道你的品性不坏,你的情况桑驰县尉都给我说了。以后,就在这里做事吧,你跟着丑奴,他会教你做事的。” 能够在人危难的时候拉一把,救人上岸这是积阴德的大好事。 在他的那个世界,身处危难的时候,他身边的朋友没少伸出援手。现在,他如法施之,只是希望郑二不会滑入深渊。 ~~ ~~ 秦家大院里多了一个马夫,丑奴一下子解放出来。 郑二虽然说是马夫,其实秦家只有一匹马,而且这匹马归丑奴喂养。 不过秦家的牛却有十余头,所以,郑二顶着一个马夫的头衔,却干的是喂牛的差事。 丑奴搬了把椅子坐在廊檐下翘着二郎腿指挥郑二干活。 “我说你小子有点眼力价,记住了,额头上有白斑的大黄牛要格外的照顾,那头牛是葛翁的心头肉。 当初就是那头牛不辞辛劳的拉着小郎和葛翁从长安来到这里的,想当初这里是一片荒芜......” 丑奴打开了话匣子,开始讲述小郎的发家史。 当然这些他也是听葛翁讲给他的,现在他添油加醋的又讲给郑二听。 他认为,葛翁把这些交给他,现在他在交给郑二,这就是一个更替、传承的过程...... 丑奴讲的嘴角冒白沫,犹自不停歇;郑二则听的很仔细,一字一句全都记在心里...... 第43章 收徒仪式 公输家和秦家的院墙上多了一道门,不过门栓却装在了公输家的一侧。 这引得甘小妹更加的对公输峣不满了,孩子心性就是这样。 甘小妹认为,凭什么老家伙想来自己家就来?而自己想要去到院墙另一侧,还需要叫门等待,这是非常的不公平的。 关于公平,小郎可是给她讲过的,在理想国中,这两个字是非常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第一原则。 现在只允许你登我家门,不许我涉你家地,这哪有公平可言? 她一边生着闷气,一边趴在门边,通过缝隙好奇的向里面望着。 其实她只不过是对院墙另一侧好奇罢了,公平只是小郎故事里的事情,虽然她十分的向往,但是也只是幻想一下罢了。 对于一个奴隶身份的人来说,公平自由这个词离她十万八千里,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公输家来了十几个人,在院子里忙的热火朝天的,也不知道干些什么,这搞的甘小妹心里痒痒的。 说实话,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她非常的想要弄清楚公输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正在她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秦风悄然来到她的身后, “看什么呢?” “看好玩的呢!” “哦?有那么好玩吗?” “嗯,可好玩了,那人居然用石臼把竹子......” 甘小妹突然回过头,“呃,是小郎啊,奴婢错了,不该不听话偷看公输家。” 被秦风抓个现行的甘小妹此刻糗极了,之前秦风宣布过,不得偷看公输家院里的事情,违抗者赶出家门。 甘小妹很害怕,紧张的两只小手无处安放,不安的摆弄着衣襟。 秦风呵呵一笑,抬手在她小脑门上弹了一个脑瓜崩:“想看吗?” 甘小妹下意识的嗯了一声,不过随即连忙摇头解释道:“不想看,我再也不看了,我错了,请小郎责罚。” “想看就看嘛,光明正大的看,走,我带你进去瞅瞅。” 啊?甘小妹猛然间抬起了头,眼里露出兴奋之色。“真的?小郎不许诓骗人。” 秦风知道,甘小妹就是孩子心性,对未知的事物感到好奇罢了,她是没什么坏心眼的,当然更不会在外面瞎说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甘小妹欢喜的都要跳起来了,心里美滋滋的心中暗道:“小郎真好!” ~~ ~~ 叫开了门,甘小妹昂首挺胸的跟着秦风走了进去。 哼,还不让人家进来,现在人家不是好端端的进来了吗? 公输家的院子正当中一拉溜一排的大灶台,每一个的火都烧的正旺,灶台是用青砖垒成白灰勾缝,灶台上的大瓮里面是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的石灰水,还有去掉青皮斩成小段的竹子在翻滚着。 另外一个院子里就是有许多认把煮好的竹子,放在石臼中反复的捶打,直至成烂泥状。 这个时候就会有人上前收走,然后他们在放入煮好的竹子继续捶打,就这么周而复始。 真是有趣,这是在做什么哦?甘小妹很是不解。 “小师弟来了?”周傅这个时候满头大汗的出现在秦风的面前。 “周师兄辛苦了!”秦风一拱手道。 “看你说的,师父他老人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我来做,这是对我无比的信任,就算是再苦再累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师父呢?”秦风问道。 “师父不在,他老人家带着第一批做好的纸回长安去了。” 听说老家伙公输峣不在,甘小妹心里很高兴。 哼,老家伙最好永远也不再回来,每一次来都腆着脸捧着碗吃自己家的肉肉。 此时,周傅凑近了秦风很是神秘莫测的道:“小师弟,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师父他老人家准备举行一次祭祖大典,同时要在大典之上宣布把你收入门墙的消息。” 从周傅的眼神中,秦风可以看出他甚至有些艳羡之色,同时也有些落寞呈现在他的脸上。 秦风心里纳闷:“搞什么哦,不就是个收徒仪式吗,至于这么患得患失的吗?你又不是没经历过收徒仪式。” 秦风还真是想的简单了,公输家收徒很多,但是能够在祭祖大典上收徒还是开天辟地头一次,尤其是收的是一个外姓子弟。 秦风对收徒没有概念,他感觉就是上柱香磕几个头,然后一宣布就成了,仅此而已。 当然这也是他特殊的情况所决定的。 别人是徒弟拜师傅,师傅则是传知识、传手艺,这就是以后徒弟赖以谋生吃饭的本事。 所以古人常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故此才有“师父”这两个字的出现。 古人谋生不易,能够有一个人教给你吃饭的本事,真的可以说是重生的父母,在造的爹娘。 但是秦风就不同了,他不需要公输家传授他什么,甚至他还要反过来给公输家传授东西呢。 而且,拜师公输峣,可不是他主动的,反而是公输峣先提出来的。 说白了,他和公输峣现在的关系很尴尬,就是一个相互利用罢了。 公输峣需要‘鲁班秘术’,而秦风需要一个根基、需要一个大树好乘凉。 这就是一拍即合的事情,双方都是有好处的事情。 当然了,该尊重公输峣还是必须要尊重的,这一点秦风可不含糊。 但是要说跟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对公输峣抱以再生父母的心态,秦风是做不到的。 ~~ ~~ 周傅没有从秦风身上看到那种激动莫名的样子,不过这并不出乎他的意料。 秦风的情况他是了解的。 最先开始跟秦风接触的就是他,还是他把秦风引入师父公输峣面前的。 至于为什么突然秦风就成了他的小师弟,他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的,诚然公输峣没有把鲁班秘术的事情告诉他。 秦风身上是有大才的,这一点但从那份图样就可以看的出来。 还有,他敢肯定,就这造纸术一定是秦风搞出来的。 要不然的话师父他老人家也不会大老远的来到这修建宅子,更不会挑选嫡系子弟来帮手,更不会把他这个外门大弟子派过来主持外院熬制、捶浆的工作。 师父公输峣对秦风的重视程度,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了。 如此恩宠,在祭祖大典上收徒,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意味着什么秦风不懂,但是他可是太清楚了。 秦风要飞黄腾达了...... 第44章 爱玩泥巴的小姑娘 最近的长安诚可是够热闹的,奇闻轶事频出,很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首先就是长安大贾卫氏开了家专卖豚肉的馆子,他们所售卖的豚肉几乎颠覆了人们对这个行业的认知。 谁也没有想到,豚肉竟然有一天,美味程度竟然堪比羊肉。 说实话,卫氏单单就靠着豚肉之法,短时间之内就赚了不下万金。 这是何等的吸金速度?怎能不令人眼红? 可是也只是眼红一下罢了,卫氏身后有长公主撑腰,谁敢觊觎?除非是不想活了。 另外一个奇闻就是公输家下属的周记营造坊推出了一套新式家具。 其新颖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据说这是公输先生亲手设计出来的。 就不说别的了,就单单是那雕花架子床,就非常的受权贵们青睐。 可以说是一经上市,所有成品就销售一空,订单据说都排到了明年去了。 毕竟公输家的名头在那放着,公输峣大师亲手设计之作品,就算是是寻常的一个物件,也是极为抢手的。 何况,这架子床的确妙用无限,尤其是帷幕拉上,完全是一个隐私性很强的私密空间。 嘿嘿!个中的秘密就是不说,想必大家也是都能够理解的...... 不过,这两个奇闻并不算什么,最受大家关注的是,公输家三年一次的祭祖大典要举行了。 这才是上层权贵们所津津乐道的。 要知道公输家可是在皇家面前红的发紫的世袭家族,他们家的机关术历来为大汉皇帝陛下所倚重。 现而今公输家的掌门人公输峣历经三朝,而圣宠不衰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而且公输家的祭祖大典,每一次,陛下都会亲自到场献祭。 皇帝陛下都会去,试想,满朝的文武大臣谁又敢不去? 所以,公输家的祭祖大典也就变相的成为了一场上层权贵的交际活动。 另外据传言,公输峣会在这一次的祭祖典礼上收徒。 这个消息可是很劲爆的,公输峣十几年前就没收过弟子了,可是这一次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破例重开山门。 于是各种猜测纷纷纭纭满长安。 有人说这次公输峣收的这个弟子不简单,很大可能是某皇亲国戚的子弟;也有人说不尽然,或许是跟公输家有莫逆关系的晚生后辈。 总之是各种猜测不断,都成了最近长安城中最热门的话题了。 长安城里有人开出了赌盘,根据以上猜测,从合适的人中列出几个权贵子弟的名字,进行下注。 还有,家中有待嫁女的权贵们,也都留心上了,能找公输峣的弟子做女婿,这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哦...... ~~ ~~ 建章宫内,刘彻手里拿着一本《道德经》的线装手抄书,每翻一页,都忍不住啧啧的称赞,脸上的惊讶、欣喜之情就没断过。 “公输先生,朕真是开了眼了,这薄薄的一张纸所容纳的内容,比那笨重的简牍不知要多出几倍。 而且这种纸质书,体积小便于携带,如果真如你所言,以后我大汉都能用上这种纸,那你可是居功至伟啊! 说,你想要什么赏赐,朕一律照准。” 刘彻有这样的反应,不出公输峣的预料。其实他刚拿到第一批纸张的时候,内心的狂喜程度比刘彻还要强烈。 要知道,造纸术被列为古代中国四大发明,不是没有原因的。正是因为有了造纸术,才有大批的文字书籍流传下来,才有了辉煌的中华文化的传承。 公输峣强自按奈住内心的激动,上前躬身道:“陛下,臣不敢贪天之功,实话说,这造纸术不是臣的功劳,而是臣的弟子秦风所发明出来的。” 刘彻激动的道:“可是百金买果树的秦家庶子秦风?” “回陛下,正是此人。” “哦?果真?” “不敢欺瞒陛下,确实是这样。” “有趣,这秦家还真是瞎了眼,竟然把这么一个奇才给赶出家门。”说到这里,刘彻愣了一下,接着说道:“他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弟子?” 公输峣手捻须髯微微一笑:“若非陛下想吃豚肉,臣也不可能有蓝田之行。在蓝田臣和那秦风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才有了这份师徒的缘分。” 刘彻抚掌而笑:“哈哈,这可真是巧了,朕为了享口腹之欲,竟然给我大汉吃出来一个不世奇才。 天意如此,不可罔顾也。 朕想见一见这个秦风,你来安排。” “陛下三思,切不可草率行事。” 刘彻的笑容渐渐的凝滞起来,良久叹了口气:“公输先生提醒的是,是不能这么草率的。朕身边能用的人才不多,不能让他成为朝堂权利争斗的牺牲品。 朕已经对不住那么多儒家弟子了,不能在害了秦风这么一个大才之人。” 落寞,无尽的落寞伤感涌上刘彻的心头。 诚然现阶段的刘彻是畏首畏尾的,关键是朝廷的决策大权完全掌握在太皇太后的手中,朝堂上的重臣要么是太皇太后一系,要么是太后一系。 真正忠于他的人,手中无权,说白了他就是一个傀儡天子。 突然刘彻的目光看向了那本《道德经》,顿时眼前一亮:“祖母她老人家喜好黄老之术,这本道德经可是全天下独一无二的,不如借花献佛,博她老人家一个欢心。 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呢?” 刘彻想到此,心里欢喜的一批,激动的就连脸上的青春痘都颤抖起来,毕竟是亲祖孙,她老人家其实还是很疼爱自己的...... ~~ ~~ 此刻秦家大院里,甘小妹正在和泥巴。 说起来玩泥巴,可是甘小妹的最爱。 小的时候,哥哥就教她用泥巴捏成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她可喜欢了。 不过,可惜的是,随着多次的突然迁徙,来不及带走,都丢失了。 现在,没想到小郎竟然也喜欢玩泥巴,这不,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胶泥,让她和好之后送到书房呢。 这么细腻的胶泥,做出来的小动物一定很漂亮,如果再染上色的话,那就更好了。 甘小妹挽着袖子,露出嫩藕一般的胳膊不断的揉搓着胶泥,尽管累得满头大汗,可是脸上却洋溢着开心的笑。 一大块泥巴经过甘小妹的努力,终于和好了。 她兴冲冲的捧着胶泥块,跑进秦风的书房,“小郎,我完成任务了。 你是不是打算用胶泥捏小动物,给你说,我最喜欢小兔子,蹦蹦跳跳的小兔子最可爱了......” 第45章 指着老鼠说兔子 秦风让甘小妹和泥巴可不是为了玩,他是想要把活字印刷给搞出来。 有了造纸术怎能少了印刷术呢?既然弄了,那就弄个大的,反正有公输峣给背书,怕个鸟。 秦风看着甘小妹一脑袋汗水,呼哧呼哧喘气的样子,心下不忍破坏她的童趣,于是拿过胶泥块笑道:“那我就给你做一只你喜欢的小兔子。” “好耶!” 甘小妹欢呼雀跃起来,小孩子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秦风拿起刻刀割下一块胶泥,开始了很认真的雕刻...... 甘小妹如愿以偿的获得了小兔子,对于这只秦风亲手为她雕刻的小兔子,甘小妹视若珍宝的捧在手心里,见谁跟谁显摆:“看,这是小郎亲手给我做的,漂亮吧?” 小孩子就是这样,有了心爱的东西总是爱显摆。 丑奴正在喂马,大黑马现在被他喂的是肉满膘肥,而且身上刷洗的干干净净,浑身的毛发就像是一匹黑绸缎似的,油光发亮。 甘小妹跑了过来,献宝似的拿出小兔子炫耀道:“哥哥,你看小郎给我做的。” 丑奴对这个妹妹疼爱至极,放下手中的拌草棍,笑着恭维:“嗯,这只老鼠真漂亮,不愧是出自小郎之手。” 他的本意是好好的夸赞妹妹的宠物一番的,可是哪曾想,他话音刚落,妹妹的脸色突然就变了。 刚才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耶?啥情况啊! “哥哥讨厌,这是小郎给人家做的小兔子好不好?哼,不理你了。” 甘小妹非常的生气,所以跑的很快,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丑奴很郁闷,这丫头撞邪了不成?明明就是像老鼠嘛! 郑二坐在高高的草料堆上,呵呵的笑着,这对兄妹还真是有意思。 “你笑什么,赶紧下来喂牛,要是小郎的大黄牛掉了一点膘,仔细着你的皮子,十鞭子肯定是少不了的。” 丑奴吃了妹妹的瘪,正愁着没出撒气呢,怎会容许郑二这个二马夫嘲笑他? “呃,丑奴兄且息怒火,我这就来。”郑二从草料堆上一跃跳了下来,赶紧给牛拌草料。 这个时候触丑奴的霉头,明显不是明智之举。 丑奴这货要是怒了,郑二可不是他的对手。 郑二虽说也是身强体壮的,但是他绝对干不过丑奴。 看着丑奴那蒲扇一般的手掌,郑二后脊梁骨都冒凉气...... ~~ ~~ 甘小妹抹着眼泪回了房间,进了屋一屁股坐在床上生闷气,“坏哥哥,臭哥哥,明明就是小兔子好不好,非要说是老鼠。 真讨厌,这可是小郎亲手给人家做的呢。” 章嫂推门走了进来,“哟!这是怎么了,还掉眼泪了,小可怜样的,给我说说谁欺负你,我替你发气。” 说着,走到甘小妹的近前,很是疼爱的抚摸着她的发丝。 突然章嫂看到了甘小妹手中的小兔子,“小妹,你这小老鼠哪里弄的,好可爱哟!” 纳尼?甘小妹炸毛了。 “什么呀,这是小郎给人家做的小兔子好不好,哪里像老鼠?人家讨厌老鼠,臭老鼠、死老鼠,呜呜......” 呃,章嫂发了闷,甘小妹突然间的发飙,原来竟然是为了这。 可确实是像老鼠呀!这就是说破大天去,也是老鼠,章嫂敢拍着丰满的胸脯指着太阳发誓。 不过章嫂还是反应够快的了,她可比粗枝大叶的丑奴要灵通多了。 指着老鼠说兔子,究其原因还不是小郎亲手给她做的,章嫂笑了,这丫头貌似有点开窍了...... 对于甘小妹的这个小插曲,秦风完全是没有想到。 说实话,他哪里懂雕刻? 只不过是顺手胡乱的做一个糊弄小孩子罢了,主要就是他手艺不精,越弄越不像,最后出来的成品竟然是按照米老鼠的样子出来的。 这很尴尬,不过秦风也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给了甘小妹。 甘小妹气的躺在床上肚子都疼,小郎说了,这是兔子,所以,那就一定是兔子,尽管它不像兔子...... 你们一个个的都是没眼光的,真讨厌!~ ~~ ~~ 做泥字可是一个精细活,这比较考验功夫。 虽然说小兔子雕刻秦风不行,但是要说这雕刻反字可一点都难不住他。 作为一个书法爱好者,雕刻印章这是基本功夫。 泥活字跟刻印章是一个道理,只不过是把简体字变做这个时候通行的隶书罢了。 秦风几乎进入了忘我之境,一个接着一个的活字在他的刻刀下诞生...... 三天的时间,秦风总算是把常用的字全部凑齐。 此刻的秦风双眼布满了血丝,通红通红的看上去很吓人。 做这活真的是很累的,刻字是一个需要神经高度紧张的事情,稍微注意力不集中,手稍微一歪歪,一个活字就废了,还得重头再来。 有了字模,剩下的就是要烧制了。 秦风叫来丑奴,仔细的叮嘱:“把字模放入火炉,先用小火,再用大火,最后封炉,等彻底凉透了在开炉取出即可。” 丑奴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小郎说的高深,小的怕完不成您的嘱托,要不把小妹叫来,您好生的叮嘱与她。 她聪慧的很,您说一遍她就能全部记住,如果我忘了的话,还可以随时请教她。” 秦风需要休息,他现在疲累的很,这三天来几乎没怎么好好的休息,要不然的话烧字模的活他自己就干了。 诚然在这个家里,也只有交给甘小妹才是最让他放心的。 本来秦风的意思是把丑奴这货培养成一把好手,可是这货是烂泥扶不上墙。 你让他做些出力的活还可以,可是让他做细密的活就不行了。 秦风点头:“这样也好,你把小妹叫来我叮嘱与她。”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句话用到丑奴这里就是“打仗亲兄妹”,他知道妹妹的长处,天生的记忆力超群。 另外,他虽然不知道小郎搞这些泥巴块干什么,但是他知道一定是极为紧要的。 要不然小郎也不至于这几日把自己关起来就做这一件事了。 万一是因为他的原因把小郎的心血搞砸了,那可麻烦了,不过,有妹妹这个记忆天才在身边随时提点,就好的多了。 甘小妹这几天就跟丢了魂一样,吃饭都不香了。 小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也不知道搞什么。 她想进去看看,可是葛翁不让,说小郎吩咐了不允许任何人打扰。 强烈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憋的她干啥都提不起来精神...... 第46章 烧制活字 甘小妹看着小郎的眼睛熬的布满了血丝通红通红的,一脸疲倦的样子,很是心疼。 很显然小郎这三日夜都是为了这些泥块,好吧,就算是拼了她的性命也要把小郎交代的事情完成。 秦风交代完,躺下休息,脑袋刚沾枕头就呼呼睡去。 甘小妹和丑奴就没这么轻松了,一批接着一批的字模放进炉子里烧制,虽然有丑奴打下手,可是真正操心的却是甘小妹。 第一炉字模终于烧制完成,丑奴把字模从炉子里取出交给妹妹:“小妹,你看这是否合格?” 甘小妹看着已经烧制成型的字模,随手拿起一个仔细端详片刻:“嗯,很好,就照这样烧制。” 丑奴心里长出一口气,总算是没有辜负小郎的期望。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下面就好办多了。 他招呼郑二过来,开始继续烧制。 甘小妹带着第一批烧制成功的字模回了房间,此刻小郎正在酣睡之中,万万不可打扰的,这些泥块还是自己带回去保存起来的好。 可是话说,这些泥块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呢? 甘小妹的好奇心又升起来了。 房间内,甘小妹摆弄着字模泥块,看了一遍又一遍始终不得其法。 直到她不小心把字模掉进练字的墨水中,擦拭的时候才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呃,原来胶泥上面刻着的是字。 这下子可把甘小妹给乐美了,她挨个的拿起字模沾了墨水印在空白的竹简上,一个个漂亮的隶书字体呈现出来。 天呐!甘小妹真的震撼了。 这难道就是小郎脑中奇书中的秘法? 一想到此,甘小妹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她一把收起所有的字模,紧紧的搂在怀里,四处的找寻藏匿之处。 房间不大,唯有被窝可以藏。 好吧,甘小妹掀开被窝,把所有的字模藏了进去。 然后,回身把房门给锁上,小心翼翼的收好钥匙,才急匆匆的跑去烧制现场。 秦家大院里这段时间是农闲季节,也没有什么活计,大部人的老秦人都是处于闲的蛋疼的状态。 丑奴和郑二在院子里大张旗鼓的烧制字模,自然引得一帮人围观。 这可把甘小妹给紧张坏了,小郎的心血岂能让不相干的人得知? 在她的认知中,小郎脑子里的东西都是极为高深奥妙的,都是价比万金的存在。 别看她也是老秦人中的一份子,可是她还真的不愿意小郎辛苦了这么久的成果,让不相干的人学了去。 于是,所有围观的老秦人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只见甘小妹发了疯一般的一路小跑,气喘吁吁的来到烧制现场,插着腰瞪着眼鼓着腮帮子冲着这些闲汉一阵的发飙:“一个个才吃了几天的饱饭?难道忘了之前我们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吗? 小郎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可是胜似亲人。 难道你们就是这么回报小郎的吗?地里的杂草都除干净了吗?羊儿的口粮都准备妥当了吗?还有,那鸡鸭鹅的粪便都清理干净了吗?” 面对甘小妹这没头没脑的一顿训斥,所有的闲汉都傻眼了。 呃,这啥情况啊,平时小妹是那么的体贴、懂事,见到他们先称呼在说话,是那么的彬彬有礼,可是现在是肿么了嘛! 怎么好像是触摸了她的逆鳞似的捏? 这小老虎样的架势,眼看眼睛里都要冒火了,话说,这到底是谁惹的她不高兴了呢?” 现在经过那些妇人们的口口相传,所有的老秦人都知道了甘小妹和小郎非比寻常的关系。 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在甘小妹面前刺毛的。 众人面面相觑,尽管很是想不通甘小妹为什么会发飙,但是他们还是很识趣的散了...... ~~ ~~ 丑奴颇有些不以为然,“小妹,你这没头脑的怒火,确实不应该,尤其是当着这么多长辈的面,你让他们如何自处? 你可不要忘了,你可是大家一起养大的。” 其言外之意就是,你可不能忘了本。 此刻的甘小妹就像是只龇着牙的小老虎一样,闪身站到了泥炉前:“哥哥有所不知,此乃小郎心血,其中之意义非同寻常,万不可外泄。” 丑奴虽然之前也想到了这些泥块一定不简单,可是没有想到会如此的严重。 对于妹妹他自然是相信的,况且妹妹在小郎心目中的分量他也是知道的。 既然妹妹都如此说了,那必然是真的。 丑奴此刻有些慌乱,“那,那我们自然是自己人,即便是他们知道了此事,也是不会外泄的。” 对于哥哥的解释,甘小妹虽然从心底里赞同。 但是她还是义正言辞的道:“不行,谁都不行。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万万不可给小郎招祸。” 呃,丑奴终于不再反驳。 从妹妹的言辞中,他读懂了其中非同一般的含义。 小郎是读过奇书的人,他脑子里的东西自然是奇中翘首,那保密也是应有之意了...... 好吧,妹妹是对的...... ~~ ~~ 秦风这一觉直接睡到翌日清晨,日上三竿时,方伸个懒腰满足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小郎醒了?奴婢伺候您洗漱。”守候在床前的甘小妹柔声的道。 “呃,是小妹啊,我让你监督烧制的东西烧好了吗?”秦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第一时间问道。 甘小妹心里暗暗高兴,幸亏提前完成了小郎的嘱托,“嗯,小郎,全部烧制好,我都存放起来了。” 能够不让小郎失望,甘小妹心里是美滋滋的,连回话都显得很有底气。 秦风起床洗漱、收拾一新。 现在秦风早已经习惯了甘小妹的伺候,他目前很享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有时候他自己也在自嘲,是不是自己堕落了?? 都说封建社会是万恶的吃人的旧社会,可是貌似这种体验还挺不错呢,嘿嘿!~ 这让他不由得想起后世一句网络调侃之词:都说酒是穿肠的毒药,可是贪杯之人却不少;都说色是刮骨的钢刀,可是人人都想要;都说钱是腐蚀人灵魂的毒药,但是人人都在捞...... 这他娘的嘴上和心里完全是两码事嘛!至于那些鄙视者,秦风认为他们绝对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 秦风神清气爽的站在铜镜前,看了一眼映照在镜子里的那张青春帅气的面庞,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微笑。 他脑中快速的闪过这几个月来的情景,从最初被赶出家门,到现在即将重返长安。 短短的几个月时光,他已经今非昔比,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欺负随意的扫地出门的少年了。 秦风闭上了眼,心中默默的念道:“长安,我来了!” 第47章 桑弘羊的烦恼 桑弘羊自从上次从秦风的田庄回去之后就奋笔疾书,写了一道自荐书。 为了自己的前途毛遂自荐,他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 他写好之后,花费一万钱买通了建章宫的一个宦官,把自荐书交给他,让他放置在陛下的案头。 做完这一切,他心里忐忑不安的开始了等待。 可是让人失望的是,他的自荐书就好像是泥牛入海,再也没有了回音。 说实话,整个大汉宫廷如他这样的侍中,不知凡几。 他上一次能够轮到替陛下跑腿办差,也是他入职六年来的第一次。 想要替陛下干活的人多的是,如果不是上头有非常过硬的关系,段时间内轻易是不会轮两次的。 桑弘羊这个侍中,着实是够悲催的,六年来只有一次机会。 本来以为能够出人头地呢,可是没曾想到头来还是空欢喜一场,这种失落感,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 有时候他真的想再去蓝田一次,好好的走一下秦风的门路,毕竟秦风跟堂兄桑驰是熟人,而且当日两人相谈也是甚欢,就连他上书自荐,还是在秦风的鼓励下才完成的。 可是,他又担心万一自己离开了,那封自荐书有回音了呢? 再不济,万一又有差事轮到自己了呢?毕竟这段时间他可是没少使钱给上头。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患得患失,举棋不定。 这段时间,可以说,桑弘羊是在极度矛盾中度过的。 说是度日如年,一点儿都不为过。 每日里待在少府值班处,望眼欲穿的等待着…… 本来他想再找找那个帮他送自荐书的宦官,问一下到底有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办了? 可是那名宦官突然调入太皇太后的宫中,他就不方便打问了。 要知道,在汉宫之中,按照职责划分的话,那宦官能够去到太皇太后的宫中,这是高升了。 宦官这个群体是比较特殊的,不得势的时候是孙子,一旦得了势那就完全是另一副嘴脸。 之前的时候,桑弘羊找他帮忙,给他一万钱,那宦官已经是欢喜的屁滚尿流的了,甚至给桑弘羊都要下跪表心意了。 可是现在身价水涨船高,连见一面都难。 桑弘羊有些后悔,后悔当初也是小看了他,如果当时重金砸下去结交他一下就好了。 现在人家高高在上,是伺候太皇太后的人。 岂能在低下头看他这个小小的侍中? 人都有失算的时候,桑弘羊也是如此。 可是现在事情已然如此,再说什么都晚了。 大汉宫廷一方四角天空下,桑弘羊仰天长叹:“时运不济,如之奈何?!” 正当他长吁短叹之际,一个黄门郎官急匆匆的走进庭院。 他认识这名黄门郎官,知道他是陛下近侍。他来做什么?桑弘羊很是疑惑。 现在这个时间点儿,正是陛下会见群臣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什么事情交办的。 单说那黄门郎官,进了庭院只一眼就看到了桑弘羊。 离的老远就看他脸上堆起了笑容,他眼睛本身就很小,这一笑还剩下一条缝隙,眼珠儿都看不到了。 “尊驾可是少府侍中桑弘羊?” 这黄门郎官是认识他的,不止一次的来少府办事,平时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压根儿就没拿正眼瞅过他,可是现在却对他如此态度。 而且言语中对他还用上了敬语,这可是从来没见过的现象。莫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顺便说一句,黄门郎官是皇帝近侍之臣,可传达诏令。 这平时巴结都巴结不上的黄门郎,怎么对他这么友好? 心中疑惑归疑惑,桑弘羊还是赶紧拱手道:“李郎官,不才,在下正是桑弘羊。” 恰逢此时少府属官丁贵全推门而出,当他看到来人是黄门郎官李稀的时候,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啊呀呀,原来竟是李郎官大驾光临,快快请进,屋内奉茶。”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瞪了一眼桑弘羊:“愣着干什么,冲茶汤去。” 桑弘羊顿时就矮半截,这少府属官可是他的顶头上司。 也不知怎的,平时就看他不顺眼,总爱找他的麻烦。也就是最近他咬咬牙使了钱,才算是对他的态度好一些。 “诺!”桑弘羊不敢不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 黄门郎官李稀面色一变:“笃!大胆,怎可如此对桑侍中无礼,你可知本官前来可是奉了陛下的口谕传召桑侍中的?” 少府属官丁贵全肥胖的大脸盘子上的笑容一下子凝滞住了,太意外了,实在是没有想到,这桑弘羊怎么就能入的了陛下的眼? 他跟李稀的关系很是亲近,这一点外人不知,他心里可是明镜儿似的,两人本为同乡,就是现在他的这个属官,也是沾了李稀的光。 丁贵全自然晓得李稀的用意,李稀看似在责骂他,实则是在点醒他。 桑弘羊要飞黄腾达了,这是不争的事实,李稀的态度就说明了一切。 少府属官丁贵全脑子此刻都蒙了,这也来的太突然了吧? 桑弘羊这货闷头葫芦一样,没听说他有门路啊,怎么一下子就能得到陛下的单独召见? 他心里慌乱的一批,想想这几年来自己对桑弘羊的打压,没来由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 “呃,是下官莽撞了,请李郎官责罚。” 李稀看都没看他,而是陪着笑对桑弘羊道:“桑侍中见谅则个,咱们走着吧?陛下还等着呢。” 说少府属官丁贵全一脸懵,桑弘羊一开始也没好到哪里去?不过现在他大概心里知道怎么回事了。 除了他的那封自荐书的作用,他还真想不出别的理由能让大汉的皇帝陛下单独召见。 一股狂喜涌上桑弘羊的心头,呃,这么长时间的等待总算是有了结果了,天可怜见,祖宗有灵保佑您的子孙平步青云吧...... 桑弘羊此刻是心情大好,跟刚才望着四角天空发呆的苦逼状态,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有人欢喜有人愁,桑弘羊欢天喜地的进宫面君去了,剩下少府属官丁贵全满脸忧愁,看着渐渐远去的二人身影,他悄悄的擦了一把冷汗,面色苍白的厉害...... 第48章 刘彻的用人之道 桑弘羊有种很想痛哭一场的冲动,多年夙愿一朝得成,能够单独被陛下召见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他更清楚的是机会只有一次,如果把握不住,他仍旧什么都不是。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说白了,就是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为了今天这一刻,他苦等了六年,这六年里有多煎熬,恐怕只有他内心最知道,没有同样经历的人是永远也无法体会的。 远远的就看到建章宫黑色的屋檐,桑弘羊深呼吸了几口,强自安奈住躁动不安的心,迈步跟了上去。 桑弘羊和刘彻的这次相见,标志着揭开了他迈进大汉权力中枢的大门,开启了他长达数十年的宦海沉浮生涯。 这对君臣的相遇相知跟原本的历史大不相同,中间多了一个秦风的因素,不过确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森严的大殿内静悄悄的,桑弘羊一路躬身拱手来到刘彻面前,大礼参拜。 汉宫礼仪可是非常严格的,这要从刘亭长说起。 想当年,刘邦统一天下,尊为皇帝,下令废除秦的仪法,代以简易的规范,但又厌于君臣礼节不严。 叔孙通得知便自荐为汉王制定朝仪,采用古礼并参照秦的仪法而制礼,具体过程很繁琐,大致讲来就是天不亮,谒者到现场主持,依顺序进殿,东西分站。 侍卫武官沿台阶布岗戒备,手拿武器,前端警告:皇上驾到!刘邦坐御辇,谒者引亲王以下,按年薪多少爵位高低依然跪拜皇帝,朝礼完毕后,不许抬头看皇帝。 祝酒时,按高低依次向刘邦敬酒,规定不许喧哗,不许粗鲁...... 一个草莽出身的皇帝,突然君临天下,手握生杀予夺的权利,这让刘邦倍感兴奋,过足了皇帝瘾。 要是没有叔孙通的这个礼仪法,刘邦的乐不可支可没那么容易达到。 因为这个礼仪,叔孙通立了大功,封为奉常,赏赐黄金500斤,他的孩子们都被封为郎官。 从此以后,见皇帝就要下跪,当然,这时候的跪还只是把屁股坐在小腿肚上,只要稍稍挺身,就可以完成,不象满清时期,整个人都趴下去了。 桑弘羊对觐见皇帝的规矩早就烂熟于心,所以,他在刘彻的面前表现的是中规中矩,倒像是经常朝见皇帝的大臣。 这让刘彻倍有好感,赐座后,刘彻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你就是毛遂自荐的桑弘羊?” 说实话,刘彻之所以对他有好感,是因为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大。 此时的桑弘羊也就十八九岁,虽然面露稚嫩之色,但是从他面君的一系列礼仪来看,显得有些少年老成,很是稳重的样子。 “臣有报国志,苦无青云路,无奈只得效仿前人自荐之。” 刘彻作为大汉皇帝,他太知道大汉的选官制度的弊端了,尤其是现在他手中苦无可用之人,备受掣肘。 汉朝目前仍旧是察举制为主,也就是由下自上推举官吏。 人才的来源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以及列侯还有地方上的高级官员,从平民 或者低级官吏当中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比较突出的人入朝为官。 不过要分清,选和拔是不同的,选的对象是没有官职的读书人,拔的对象则是下级官吏。 另外,选拔出来的官吏,如果犯错,那推荐者是要担负连带责任的。 这也是为什么不会轻易的选拔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的根本原因?试想,谁愿意为一个不相干的人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呢? 那么弊端就生出来了,这样选拔出来的官员,很容易对选拔者感恩戴德,继而投桃报李,很容易党同伐异,也很容易结成利益同盟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对于桑弘羊,刘彻是很欣赏的,因为他已经调查过了。 桑弘羊毫无根基,一个在少府待了六年,仍旧是一个小小的侍中,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此人不属于朝堂之上任何一派,在他心中,这就是可以信任的人。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庸碌无为的人,桑弘羊上书中写的关于盐铁收归国有的策论他从头看到尾,不止一遍的阅读。 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感觉说的太好了。 如此有治国理念的一个人才,却久久得到到重用,这该死的察举制,实在是误国误民更误朕,早晚有一天要连根拔起。 还有,桑弘羊在上书中说的清楚,“盐铁乃国之资源,可现在滥采无度,而所出尽为私利,肥了个人的腰包,却空了陛下的府库,应立即改变策略,收归国有,为陛下龙腾四海的大计提供财力支持......” 别的不说,单单就这一句话,就已经狠狠的打动了刘彻的心。 知我者,桑弘羊也! 其实,刘彻看到桑弘羊的这份自荐书的时间久了。 他之所以一直没有把桑弘羊找来,是有原因的。 这么一个大好的人才,要慎重用之才好。 之前他刚登基的时候,任用了大量的儒生,雄心勃勃的企图革故鼎新,可是却触了太皇太后的逆鳞,结果搞的鸡飞蛋打。 吃一堑长一智,刘彻可不是记吃不记打的庸人。 他暗中筹谋了许久,直到昨日大农丞有了空缺,前任的大农丞因病离世,这下刘彻可欢喜坏了。 正愁着无法安置桑弘羊呢,现在一下子机会就来了。 要知道大农丞可是专司盐铁之事的官员,虽然品阶不高,跟那些三公九卿无法相比较,但是实权却是实实在在掌握在手里的。 桑弘羊既然提出盐铁收归国有,那么他必定是心中早就有了章程,如果要重用他的话,这个职位无疑是最最合适的。 不过,刘彻还是决定在重用桑弘羊之前,单独召见一次,好好的跟他盘盘道,别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那到时候就麻烦了。 “桑弘羊,朕且问你,关于这盐铁收归国有,你是如何想的,如实道来。” 桑弘羊此刻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果然秦风说的没错,只要是能够为陛下聚拢反击匈奴之资的人,一定会被重用。 “陛下,且听臣慢慢道来......” 第49章 愤怒的阿娇 时间到了掌灯时分,早就等候在后宫之中的皇后阿娇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饭,其中就包括从秦风哪里学来的红烧肉。 可是孤灯残影独自一人,却迟迟不见心上人回来,于是,一遍又一遍的派遣宫女去大殿打探消息。 消息返回,说是陛下正在跟人谈事,这让阿娇很是吃惊。 因为刘彻从来没有过今日这般情形,话说这接见的是哪个王公大臣啊? 宫女回报说是一个叫桑弘羊的人。 嗯?他貌似不是什么三公九卿吧,否则的话,自己也不会从未听闻过此人。 于是心下大惑不解的阿娇厉声叱问:“桑弘羊何许人也?” 那宫女颤颤巍巍的回答:“回皇后,那人只不过是少府一侍中也!” 乍听此言,阿娇俏丽的容颜顿时蒙上了一层寒霜:“这该死的侍中究竟是以怎样的手段,蛊惑陛下视听?竟至让陛下置本皇后于不顾,实在是该千刀万剐。” 阿娇生气了,非常的生气。 她认为之所以刘彻不回来跟她共进晚餐,全是桑弘羊的错。 从小娇生惯养说一不二的阿娇,此刻是怒火冲冲,当即就是愤而起身直奔大殿。 太过分了,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小少府侍中竟然霸占了本该是跟自己一起共进晚餐的丈夫,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她甚至杀了桑弘羊的心思都有。 在她的心里只有情郎刘彻,凡是阻碍她和心上人享受幸福时光的人都该死。 怒气冲冲的阿娇不管不顾的径直走来,沿途有大汉宫卫企图阻拦,可是看到皇后盛怒之色,都屁也没敢放的放行了。 虽然说陛下有旨意,不让外人打扰他。 但是,皇后肯定不是外人,谁不知道这位皇后是长公主的掌上明珠?谁又不知道她是太皇太后的亲外孙女,在太皇太后跟前都可以胡闹三光的人。 这样的厉害角色,谁敢惹她不快,那就是不想活了。 所以,阿娇是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大殿之外。 她抬手刚要推门而入,就听到大殿之中,刘彻兴奋的道:“妙哉,果真是如此。 朕想起来当年还是太子之时读过的史书,也想起了朕的老师卫绾说过,强秦之所以能够横扫六合,除了商鞅变法的政体改革外,这盐铁酒等重要物资收归国有也是重要原因。 哈哈,如果朕也把盐铁收归国有,那朕筹集到反击匈奴的军费,就能一次洗刷国耻了。” 阿娇愣住了,刘彻的所言之国耻她是知道的。 当年高祖新丧,惠帝继位。由于惠帝刘盈年纪小又生性怯懦,所以吕后掌权。 匈奴的冒顿单于给吕后传过来一封信,信中说吕后的丈夫刘邦去世,而自己的王后也去世了,两个人孤独寂寞,不如吕后嫁给冒顿,结成两家之好。 虽然专权的吕后也没有善终,但是毕竟是大汉的国母。 一国之后被人如此的侮辱轻薄,这可以说是几乎都是骑在脖子上拉屎了。 试想胸怀天下,血气方刚的刘彻怎能忍受? 还有刘彻的亲姐姐南宫公主,十六岁被景帝和亲于当时的匈奴单于军臣。 军臣死后再嫁单于伊稚斜。 南宫公主出嫁时,刘彻曾经发誓:姐姐,等我当了皇帝,我一定带兵打败匈奴,把你从匈奴接回来!这也是他之所以一生憎恨匈奴的导火锁。 国仇家恨之下,在这位少年天子刘彻的心中,早就跟匈奴是不死不休了。 作为刘彻的枕边人,她无疑是最了解刘彻的人了。 呃,原来如此!阿娇心中突然间释然了起来。 怪不得陛下会撇下她来接见这个叫桑弘羊的家伙了,看来这个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他能够一语中的跟陛下有共鸣,这样的臣子很是难得呢。 顺便说一句,现在的刘彻还是刚跟阿娇新婚不久,尚处在蜜月期。阿娇虽然善妒,可是现在刘彻身边没有别的女人,她也无从发作。 她知道心上人在朝堂不得意,好多大事情都做不了主,心中苦闷的很。 为此,整日里愁眉不展的,每当看到这一幕,她的心就揪着疼。 好吧,只要能让自己丈夫开心,也无所谓了。 她转身就想离开,可是还没等她走呢,就听到大殿内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据她的推测应该就是那个叫桑弘羊的家伙。 “陛下,臣不敢欺瞒陛下。此论述乃秦风所言,臣听闻之后很受触动,刚才陛下问及之时,就随口说了出来。” 紧接着就是刘彻急不可耐的声音,并且伴随着一丝惊喜之情:“什么?竟然是蓝田秦风,这可真是有趣的紧,你且说来他还说了些什么?” 秦风这个名字,阿娇可是印象太深刻了。 她现在每日里给心上人做的那道红烧肉就是出自秦风之手。 讲真,那道红烧肉确实是美味可口,每顿饭她和情郎哥刘彻伴着稻米饭都能吃满满一大碗。 如果说红烧肉是天下第一美味的豚肉,阿娇认为绝对是当的起这个名号的。 只听桑弘羊道:“陛下见谅,秦风那日说完这些之后就再也没说其他了。不过这都是下臣的错,屡屡对饮以至于他大醉不起......” “哈哈哈......他竟然就这点酒量,朕还想着有朝一日找他痛饮三百杯呢......” 阿娇捂嘴莞尔一笑:“哼,陛下可真会吹牛,还三百杯呢,就是五十杯你也喝不了,上次对饮连人家都喝不过。 不过这个秦风倒也真是有趣的紧呢,竟然跟陛下是半斤对八两。” 此刻的桑弘羊心里是一阵的狂喜,哈哈,果然猜测的没错,秦风果然跟陛下是认识的,而且听陛下的口气是很亲切的样子。 试想,能让陛下惦记痛饮三百杯的人,如果不是跟陛下相识相知的人,怎么可能?说破大天去,他也是不相信的。 看来,以后自己一定要跟秦风多多的亲近才是呢。 而与此同时乘坐牛车行驶在前往公输峣家路上的秦风,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突如其来的这声巨响喷嚏吓的正在昏昏欲睡中的甘小妹,一跃而起脑袋撞到了车篷上。 疼的甘小妹眼泪都快下来了,手捂着额头可怜巴巴的望着秦风。 秦风揉了揉鼻子尴尬的笑了起来,为了缓解气氛,于是玩笑道:“这是谁在背地里偷偷的想我,害的我喷嚏连天。” 甘小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一时间语无伦次的急辩:“人家,人家才没想你呢......” 第50章 秦家遭变 长安城交通便利,街衢洞达,衢路平正,正相经纬。 从城门通往城内的每条大街皆“披三条之广路“,可同时并行12辆马车,中间的御道宽二十米,专供皇帝御驾通行,两边有辅道供百姓和官员行走。 沿街栽种的槐、榆、松、柏等各种树木,茂密如荫。 秦风上次是出长安,匆匆而行,心情落寞而且未来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坐在牛车里也无暇观看街景。 现在是重返长安,而且心境已是大不同。 一路行来,秦风不禁暗自赞叹,好一座宏伟都城。 尚冠街是公输峣府邸所在处,这里聚集着的大都是权贵之家。 要通往那里,必须经过百姓集聚的华阳街。 说起来华阳街,大汉问斩犯人一般都在这里,所谓杀鸡骇猴,就是杀给百姓看,以震慑宵小之辈。 当牛车缓慢走过秦家宅院门前之时,秦风驻足停留了一下,看着深宅大院有些出神。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尽管主母卓氏把他赶了出来,可是这里留过他童年的欢笑,也洒过他少年时的泪水。 微微闭上眼睛,整个宅院的一草一木都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秦风说不出来心中是个什么滋味! 甘小妹看着小郎出神的样子,又看到门口灯笼上的秦宅二字,似乎明白了一切。 小郎是长安秦姓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了,而且她还知道小郎是父亲死后,被主母娘子赶出家门的。 小郎好可怜!秦父去世以后,就孤苦伶仃的一个人,身边再也没有亲人了,再也没有人关心在乎他了。 此刻她无比的痛恨这座宅院里的每一个人,小郎那么好,你们干嘛容不下他,他也是秦家的子孙,身上流淌的也是秦家先人的骨血。 不知不觉间,甘小妹心里一股无法呼吸的痛感生了出来,鼻头酸酸的,眼泪很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良久,秦风转身上了牛车,挥动鞭子继续驱动大黄牛前行。 他们刚走没一会儿,一辆马车在秦家门口停了下来。 “娘,刚才在咱家门口的那辆牛车旁边站着的那人好像是三哥。”一个粉嘟嘟胖乎乎的大约五六岁的样子的小男孩,指着即将消失在夜幕里的牛车,扯着小奶腔道。 车中一个风韵犹存的美妇人,抬手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胡说什么?以后不许在娘面前提起他。” 小男孩很委屈的一撇嘴,强忍着泪水没有掉下来,嘴里还小声的嘟囔着:“三哥哪里不好了,有好吃的都给我留着,人家就是喜欢三哥。” 美妇人正是现而今秦家的当家娘子卓氏。 她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小儿子,很是痛心疾首的道:“养不熟的白眼狼,就知道跟娘作对,一个个的都不省心,你说说我怎么就生了你们几个小王八蛋。” 面对母亲的怒斥,小男孩乖乖的闭上了嘴。 他虽然小,可是不傻,这个时候惹母亲不痛快,等待他的将是无情的大巴掌抽在他的小屁屁上,那可是很疼的喔! 卓氏最近很烦恼,先是大儿子跟人赛马摔断了腿;再接着就是二儿子跟人玩博戏,输了三十万金。 天呐,简直不要活了。三十万金,这就是要她的命啊!她就算是想用钱赎人,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钱。 好死不死的跟他对赌的是卫氏铁坊的卫旌,这小子现在搭上了长公主的顺风车,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结果人家一句话,把二儿子就给送进大牢里去了。 卫旌放话,要她拿秦家长安三辅之地的三十二处铺面抵账,否则就让儿子把牢底坐穿。 这还有没有天理?还有么有王法?这是要置我秦家于死地啊! 卓氏的心都在流血,丈夫刚死不久,不争气的儿子就把秦家辛苦这么多年的心血要败光了。 难道这是老天在惩罚我吗? 就算是要惩罚我,那就来好了,干嘛要苦苦折磨我的儿子呢。 长子的腿眼看是废掉了,整个人也萎靡不振的颓废之极;二子在大牢里被揍的不成人样,也不知死活,就一个小儿子听话,可是屁大点的孩子能做什么,不裹乱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卓氏几乎是以泪洗面。 人就是这么现实,之前丈夫在世的时候,结交了那么多的权贵,每年大把的钱财撒出去,那个时候的秦家可以说是门庭若市。 可是现在,宅门冷落车马稀。 都说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众人捶,这可真是不假。 她今天跑了一天去求那些跟秦家有旧的权贵,结果没有一个让她进门的,伤心呐!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谁让她丈夫不在了呢? 人走茶凉,或许就是这样吧...... 好在的是,她打探到明日里是公输家的祭祖大典。 说起来公输家还真跟秦家有些渊源,公输峣的长子公输溪跟丈夫秦元太还有点交情,到时候如果能够让他求得他家老爷子出面的话,或许还有些转机。 但是说实话,卓氏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碰了一天的壁,她都有点心灰意冷了。 她暗暗的打下注意,如果明日里求不得的话,她就认了,大不了把秦家的铺子抵出去,也得把儿子从那暗无天日的大牢里救出来。 那里哪是儿子这种娇生惯养的人待得地方?说实话她刚才进去看儿子的时候,都吓的魂不附体的。 阴暗潮湿的大牢里,惨叫声不断,就好像是十八层地狱一般。 想到自己的儿子遭受这样的罪,她的心比捅了刀子都要痛,痛的她仿佛呼吸都带着血腥味...... ~~ ~~ 卫家大堂上,卫旌横眉冷目的样子让梁安之心中很是不安。 他不知道为什么小主人一定要置秦家于死地,要知道唇亡齿寒呐! 小主人太不知道在权贵眼里商贾是什么地位了,不要以为着攀上了长公主的门路就可以安然无忧。 前阵子朝堂上传出风声,陛下要对商贾征收重税,虽然遭到朝堂的反对,最终没能落实,而且给陛下出主意的那些儒生也都没落什么好,但是陛下的意图已经暴露出来,这个时候不未雨绸缪,不低调行事,这就是给自己招祸啊! 之前有秦家这个出头的椽子顶在前面,就算是要对商贾动手,第一个倒霉的也是秦家。 可现在倒好,你把秦家整死,卫家就成了长安之首。 到时候,万一朝堂上风向稍微的一变,卫家就是首当其冲被修理的对象。 朝堂的事情他干涉不了,可是卫家的事情他不能不管,否则就真的对不住老主人了。 梁安之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小主人听老奴一句劝,得饶人处且饶人。秦、卫两家素来有旧,当年秦元太在老主人去世之后,对我们卫家也多有照拂。 我们不能做那落井下石的事情。” 他话音未落,卫旌白皙的面容上闪过一抹寒光:“闭嘴,你这该死的奴才,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起我来了。 实话告诉你,我这不是落井下石,我这是筹谋已久。秦家老大,是我叫人做的手脚;秦家老二送进大牢也是我一手策划的。 我就是要秦家死,死无葬身之地。 哼!我看你年岁已高,已经不适合在掌管卫氏了,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养老去吧!” 说完,佛袖离去。 梁安之目瞪口呆,怎么会是这样?小主人不应该是这样狠毒心肠的人,谁能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第51章 吃我一棒 公输峣的府邸就在尚冠街的街首位置,占地十余亩,这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来说,也可以算是豪宅了。 秦风驱赶着牛车在府门前停了下来,甘小妹第一个跳了下来,当她看到公输家气派的大门之时,不由的惊呆了双眼。 这公输老头家好阔气哦! 甘小妹认为,既然老家伙家里这么有钱,这次一定要狠狠的宰他一顿。 在我们家白吃了那么多肉肉,哼,这次人家一定要替小郎吃回来,不然不足以惩罚老家伙。 秦风自然不知道小丫头甘小妹的内心想法,他走上前去敲门。 门敲开之后表明身份:“在下蓝田秦风,是公输先生的弟子,前来拜会老师,还望通报一声。” 开门的小厮听闻到秦风自报家门,顿时就愣住了,眉眼间流露出一股惊讶的表情。 “感情您就是秦小郎啊!”小厮说完,上下打量了一番秦风。 秦风被那小厮看的有些不自在,“什么毛病啊这是?老子脸上又没有花。” 此时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从门房里走了出来,满脸堆笑的道:“原来是秦小郎大驾光临,我家主人吩咐过了,让老奴在此等候迎接您,请随我前去见我家主人吧。” 哦,公输峣还有安排,这待客之道还真是没的说。 “那就有劳了!”秦风说完,招呼一声甘小妹,跟随老管家走入公输家大门。 看着秦风远去的背影,那看门小厮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怜惜之情。 这秦小郎还敢上我公输家的门?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难道他就没有听说公输家的嫣然小娘,放出话来只要见到秦风就把他揍的连他娘亲都认不出来吗? 说也是的,这秦小郎还真的是个没眼力价的。 公输家的嫣然小娘除了喜好舞刀弄棒这点被说不符合大家闺秀所为之外,其他的方面绝对是长安城里万里挑一的好小娘。 他怎么就看不上呢?老主人亲自向他提亲,要把嫣然小娘许配给他,可是他竟然...... 唉!秦小郎啊秦小郎,小的就祝您千万不要跟我家小娘遭遇,否则你就自求多福吧。 ~~ ~~ 公输嫣然,公输峣的嫡亲长孙女,年十七,自幼习武擅刀枪棍棒。 这要是生在后世女权大翻身的时代,绝对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备受人尊崇。 可是不要忘了,现在是大汉。 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时期,男权社会下,女子向来就是男人的附属品。 她却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就显得有些另类了。 当然这也怪公输峣自小就对她宠爱有加,从来不限制她什么,只要是她喜欢的无不应允。 试想,公输峣妻妾八个,光是儿子都有十几个,儿子的儿子更是一大群。 也不知是不是公输峣整天的在祖宗牌位前烧香磕头加祷告,祈祷着后代子孙昌盛的缘故。 而公输嫣然这个宝贝孙女的降生,可以说是公输家三代之中唯一的一个女孩子。 这就可以想象公输峣有多高兴了,从公输嫣然降生起,就养在老爷子身边,可以说是他亲手把这个宝贝孙女养大的。 在公输家你可以得罪任何一个人,但是千万不要得罪公输嫣然,否则后果你懂的。 她要是一旦发起狠来,她老爹公输溪都惧怕,因为她的背后有公输峣。 当她得知祖父把她许给秦风竟然遭到拒绝之时,她心里狠毒了秦风。 当然不是为了非要嫁给秦风,她还没有那么跌份。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说实在的她也没感觉。 只不过是她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竟然胆敢拒绝本小娘,谁给你的胆子。 从来只有本小娘看不上别人,还没有敢如此羞辱我的。 公输嫣然放出话去,只要见到秦风一定打的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公输家所有的下人都知道,这下子这个叫秦风的家伙,肯定要倒霉了,被我家小娘给恨上了,那还有个好? 这要是两个人有一天遇到了,嫣然小娘要不把秦风这小子揍成猪头那就见鬼了。 ~~ ~~ 公输峣正在和族人商议明日的祭祖大典,得到秦风到来的消息后,就让老管家先带他们用餐,然后先安顿下来,稍后等他忙完了再过去和秦风见面。 于是秦风和甘小妹就被老管家带到了客厅用餐。 甘小妹觉得公输家的饭真的很难吃,连自己家的饭一半的美味都赶不上,尽管是她面前餐盘里装着的是煮好的大块的羊肉。 对于一个被秦风用美食培养的吃叼了嘴的人来说,公输家引以为豪的羊肉大餐在甘小妹的面前都有点不够瞧的了。 不过,甘小妹心里憋着劲儿的要“报复”公输峣在自己家肆无忌惮的吃肉之仇,她也不管那么多了。 哼,你吃我家那么多肉,我也要吃回来才算够本,不然真是亏大了。 于是秦风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甘小妹挽挽袖子,探手抓起大块的羊肉,大口大口的撕咬着。 甘小妹发了狠要报“吃肉肉之仇”,再加上她确实是饿了,好家伙吃的是风卷残云,直到接连打了几个饱嗝,还把餐盘里剩下的最后一块羊肉大棒骨给啃了。 好吧,她还是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也是应当的,可现在是晚上哦,等下吃撑着了,觉都睡不着就该难受了。 秦风咳嗽了一声,示意甘小妹适可而止。 秦风从来没发现这丫头这么能吃,满满的一大盘羊肉,自己都吃不完,她竟然给吃了精光。 再怎么是干饭人,也不是这个干法啊!毕竟才是个八岁的孩子,真撑坏了也不是事儿。 甘小妹其实真想再来一份,她感觉不把老家伙吃破产就对不起这趟长安之行,如果不是小郎已经放下筷子起身的话。 好吧,既然小郎吃饱了,人家今天就放老家伙一马,随即甘小妹也起身跟在秦风身后走出餐厅。 老管家早就等候在门外了,看到秦风、甘小妹二人出来,忙上前躬身道:“小郎,客房已经备好,请跟随老奴前往暂歇,我家主人随后就到。” 公输家还真是够大的,客房在东跨院,穿廊过屋的走了好半天,才来到客房门前。 就在秦风准备进屋的时候,突然一声娇叱:“站住,你就是秦风?” 秦风下意识的回头借着皎洁的月光望去,只见一个青衣女子手里拎着一根齐眉棍正怒气冲冲的瞪着他。 耶?这小娘皮是谁?貌似不认识哦。 他不认识,可是老管家认识啊,他身子一哆嗦,暗暗叫苦:“坏了,这小祖宗怎么来了?......” 秦风拱手道:“不才,正是在下,敢问小娘?......” 还没等他说完呢,再看那女子,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咬牙切齿的道:“哈哈,这可真是上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且先吃我一棒!” 第52章 一头雾水 秦风脑子都想烂了也没有想出到底自己在何时何地得罪了这女子,竟至这般仇恨。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好不好?不带这样玩的,一上来就要拼命,母老虎啊这是。 公输嫣然本来打算吓唬吓唬秦风,揍他一顿解解恨就算了。 可是秦风那无辜的眼神,深深的刺激到了她。 “伤害了人家,竟然还敢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真真是可恶至极。”在公输嫣然的心里,秦风的脑袋上此刻顶着两个大大的字“渣男”。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自尊心是不能伤害的,尤其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 再看公输嫣然,抡起手中的棍子,照着秦风搂头盖顶就是一家伙。 太突然了,秦风又不是什么武术大家,他就是一个寻常人,哪里是自幼习武的公输嫣然的对手? 眼看着夹带着怒火的齐眉棍就要落到自己脑袋上,秦风一闭眼,“我靠,这要是一棒子敲脑袋上不见阎王也得脑震荡,最次的情况也得体验一把什么叫花开山岗红艳艳。”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身影快速闪过,拦在二人中间,伴随着一声大喊:“住手!” 秦风睁开眼再看的时候,一个灰袍的中年人挡在他的面前,并且伸出大手稳稳的抓住袭来的大棒子。 “好险!”秦风有了反应的时间,蹬蹬蹬后退三步,惊魂未定的道:“你这小娘好生无礼,在下都未曾跟你谋面,何来这般滔天仇恨? 难道人命在你的眼里就视同无物吗?” 公输嫣然愕然了,拦在她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爹公输溪。 “父亲您怎么来了?您让开,让女儿好好的教训教训他,否则女儿出不了心中的这口恶气。” “胡闹!秦小郎现在是我们家的贵客,是为父的小师弟,论辈分你该叫他一声小师叔,怎能这般无礼。” 公输嫣然无论再怎么受公输峣的宠爱,可是也不敢忤逆自己的老爹,尤其是他老爹盛怒之时。 可是要让她向秦风赔礼道歉,这貌似无论如何,在她内心中也是不能接受的。 不过父命难违,一时之间公输嫣然气的身子都在颤抖,死死的盯住秦风,眼圈里的泪水滴溜溜的打转。 如果眼光能杀人,秦风感觉此刻自己已经死了无数遍了。 秦风两世为人,也自诩为怜香惜玉之人,对女人从未做过什么没品的事情,但是今天他真的搞不不懂了,这公输家的丫头为何会对自己这么深的成见。 “溪师兄,算了,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我想这一定是嫣然侄女跟我开个玩笑罢了。”秦风还是打算息事宁人,毕竟在人家的家里,让人家父女不和这不好。 公输嫣然眼里的泪水吧嗒吧嗒往下掉,太耻辱了,该死的秦风,都是你的错,现在竟然还敢充大辈。 不就是才比自己大一岁嘛,竟然叫自己侄女?真恨不得撕烂他的嘴,也真敢叫。 此刻在心里,公输嫣然已经把秦风按在地上踩着脑袋,摩擦的冒火星了。 “既然你小师叔都替你讲情了,这件事为父就不再追究,不过惩罚还是免不了的,到祖先堂跪两个时辰面壁思过去吧。” 公输嫣然愤愤离去之际瞅了秦风一眼,呃,这母老虎的眼神都在喷火,要吃人啊。秦风心里一阵犯嘀咕,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呢? ~~ ~~ 这件事,说起来很慢,实则从一开始公输嫣然出手攻击秦风,到事情结束也就不到一分钟。 乍逢突变就连秦风都反应不及,就别说是甘小妹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了。 她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都吓傻了,呆呆的立在当场如泥塑一般。 终于反应过来的甘小妹,跑到秦风身边,紧紧的抱着秦风的胳膊,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很后悔,后悔不该自己跟着来,如果让哥哥跟着小郎来就好了。 出了这样的事情,哥哥肯定能够替小郎挡住危险的,而自己却傻呆呆的一动不动。 小郎的安危关乎到所有老秦人的生死荣辱,所有人的希望都在小郎身上呢,他要是出了意外,刚看见亮光的老秦人就又要陷入暗无天日之中了。 秦风好一阵的安抚,止住哭泣的甘小妹心中暗暗发誓:我要强大起来,我要保护小郎,只要能让小郎安然无恙,让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小郎的安危呢?这貌似有点不太现实。 突然她眼前一亮,想起那日恶作剧戏弄公输峣放的那只大蜈蚣缠绕在他指头的画面。 老家伙说他那是驭虫术,当时并未在意,可是现在想来的确是高明至极的很。 突发奇想的甘小妹认为,如果是自己能够学会驾驭虫子,那蝎子、蜈蚣、毒蛇、壁虎、蟾蜍等等等等,凡是虫类的都可以为自己所用的话,岂不是在小郎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可以放出来御敌了? 呃,想通了这一点的甘小妹,心中豁然开心起来,就连之前老家伙吃自己家的肉肉的事情,现在也感觉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了。 只要是老家伙能够教会自己驾驭虫子,就算是把自己的那份肉肉让给他吃也是值得的。 甘小妹从未有这么的渴望立刻马上见到老家伙公输峣。 人或许真的是不经念叨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一句话出现:说曹操曹操就到。 讲真,此刻的公输峣在甘小妹的心中,那形象是高大无比,就连之前她讨厌的公输峣手捻须髯笑呵呵的样子,也变得慈眉善目起来。 “公输先生您来了!”甘小妹是第一个跑上前去,很是狗腿的搀扶着公输峣,满脸堆笑的问候道。 公输峣对甘小妹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是打心底里喜欢,都说老小孩,老人到了一定的岁数,就是孩子心性。 这也是公输峣喜欢甘小妹的最根本的原因。 公输峣看着笑起来连眼睛都变成弯弯的月牙状的甘小妹,心里顿觉老怀大慰,很是亲昵的捏了捏甘小妹的包子脸,开心的哈哈大笑起来。 秦风很纳闷,甘小妹讨厌公输峣的原因他是知道的,可是这丫头怎么变化的如此之快? 唉,果然,女人无论大小,都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她们的想法你永远也无法捉摸...... 第53章 书生美少年 公输家的客厅还真是不小,一座大大的屏风摆在正堂。 整个屋子里都飘着淡淡的香味,闻之若醉。 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紫檀木做的。 这要是拿到后世去的话,绝对是是价值连城。 落座之后公输溪把刚才的事情向父亲公输峣当面讲述了一遍。 公输峣一皱眉头:“嫣然这孩子是有点过分了,回头我训斥她。可是为什么她会向秦风下此狠手呢?” 公输峣的疑问同时也是秦风的疑问。 公输溪老脸一红,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是他不知道,而是这件事实在是不好当着面讲,实在是很丢人的事情。 公输峣看儿子如此这般模样,心里就是一阵的怒火:“从小就这个熊样子,没点儿长进,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老夫就看不得你做事不果断。 要知道你可是我公输家未来的掌门人,如此行事作风,如何让老夫放心的把偌大的公输家交到你的手上?” 呃,老家伙当面训子,一点面子都没给公输溪留。 公输溪面对父亲的责备,扑通一声就跪下了,“父亲教训的是,儿子记下了。” “说,为了什么?” 公输溪犹豫了再三,终于说出了实情...... 秦风一脸的诧异,他终于弄清楚为什么会招来公输嫣然的仇恨了。 女人这个生物,不但不可捉摸,而且有时候还有点不可理喻。 单单就因为自己选择了公输峣第二个提议,她就认为自己是蔑视她、轻侮她。 这上哪说理去?还要不要人活了? 公输嫣然有这样显赫的家世,诚然是很傲娇的,这一点秦风可以理解。 但是不理解的是,这女人傲娇过头之后所作出的无脑举动。 上来就是致命的杀招,刚才那一棒子要是打实在了,岂有自己的小命在? 视煌煌大汉王法律条如无物,杀人在她们这些贵族子女的眼里,看样子连杀只鸡都不如。 恐怕这种现象,也并非只有公输嫣然一个人独有,秦风认为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就且不论他跟公输峣的关系,最起码自己还是个自由民身份吧? 对一个自由民说下杀手就下杀手,人的生命权在这些贵族子弟眼里根本不存在。 贵族的命是命,难道庶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照此推论的话奴隶在她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眼里,更是连猪狗都不如了。 虽然这是时代局限性造成的,但是这真的是很悲哀的。 公输峣有点尴尬,这一切的根源都是来自于他当初的那次提亲。 秦风拒绝他的第一个条件,直接选择了第二个条件,孙女感觉这是对她莫大的侮辱,这才有了这次的袭击事件。 这丫头可真是太鲁莽了,殊不知这一棒子打过去,差点毁了他的大计。 这要是秦风真出了事的话,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还何谈让鲁班秘术回归公输家? “孽子,你教出来的好女儿,真是气死老夫了。 传我的话,把公输嫣然叫过来,当面向秦风赔礼道歉,如若不从逐出家门。” 公输溪都傻眼了,女儿之所以无法无天,还不是您老给娇生惯养出来的,到现在您老反而不认账了,让儿子背黑锅。 可是老子的话他又不敢不从。 “诺,儿子这就把那不懂事的丫头叫过来。”说着就要走。 “且慢,先生,嫣然那丫头毕竟还小,再说了又没有真正的伤到我,我看就此打住,此事不再提了可好?” 秦风赶紧上前阻拦,这个时候他要是再不说话,就不合适了。 人家先是当面训子,又准备发威训孙女,这是在给他面子,他岂能不识抬举? 秦风猜的没错,公输峣是在给秦风找补面子,几代人的希望现在可都系在秦风一人身上,这要是把秦风给气着了,啥也别想了。 秦风此言一出,公输峣心里甚是感激。 有些话不需要说出口,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只见公输峣叹口气:“好吧,既然秦风为她求情,那这件事就不再追究。不过,罚他面壁三天还是少不了的,你通知下去吧。 三天里,不许任何人给她送吃喝。 这孩子,太过于无法无天,再不好好的管教,我看就废了,也是老夫对她太过于溺爱,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她长点教训。” 公输溪诺的一声,躬身退下。 ~~ ~~ 躲在屏风后面的刘彻偷偷的掀开屏风挡帘的一角,向外张望着。 话说刚才公输峣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亲自见秦风,不是他在跟族人商议明日祭祖大典的事情,而是大汉的皇帝陛下刘彻来了。 之前,刘彻就跟他说过,要见一见秦风,让公输峣安排。 公输峣以不可操之过急为由,没有安排。 这次秦风来长安,有了绝好的机会。 皇帝刘彻到公输峣的家里来,这很正常,况且明日是公输家的祭祖大典,这并不会被太皇太后所怀疑。 要知道,刘彻的一举一动可是没有隐私的,都在太皇太后的监视之下。 就是怕刘彻在搞什么革故鼎新,颠覆几代皇帝所奉行的黄老治国术。 在太皇太后的眼里,刘彻这孙子就是瞎胡搞。 任用一帮儒生治国,还搞什么革故鼎新,这是有违祖宗法度的。 当然这是她思想的局限性所造成的,她认为刘彻还小,思想不成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蛊惑。 要是一个不察任人不当,引起朝堂巨变的话,大汉的江山社稷就危险了。 还有,刘彻在儒生的建议下搞的革故鼎新说白了就是一次革命。 要是任由刘彻搞下去,太尉、丞相、御史大夫这三公都成了摆设了,朝廷的事情首先要经过围在孙子身边的那帮儒生,那怎么成? 她认为刘彻这孙子是在革刘家几代先皇的命,哪有这样搞的?革命都革到自己家头上去了。 儒生倒霉就可想而知了。 这次来公输峣的家里,刘彻是正大光明的来的。 接到公输峣的秘报,说秦风要来,他心下欢喜,于是借口要来公输峣府上先行祭奠一下,以示恩宠。 公输家几代人为大汉效力,最起码不是革新派,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要不然公输峣也不可能历经三朝而不倒了。 公输峣在太皇太后眼里,还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好臣子,就算是她知道刘彻要来公输峣家也是不会介意的。 她可不相信公输峣会鼓动孙子搞什么革命。 在来的路上刘彻就在心里想象着秦风会是什么样子的,据公输峣的描述说很年轻,不过刘彻实在是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么的年轻。 秦风略微的有点儿婴儿肥的脸上,满满的书卷气息,言谈举止也很是得体,这一下子就把刘彻给吸引住了。 原来在公输峣口中赞叹不绝的身负大才之人,竟然是一个跟自己年岁相当的书生美少年。 第54章 陛下草率了 此时的客厅内除了躲在屏风之后偷偷观看前厅情况的刘彻,只有公输峣和秦风二人,甘小妹被带去休息,这种场合她的身份的确是不适合出现的。 公输峣的确是很紧张的,要知道他现在一举一动都在刘彻的眼底呈现,这要是表现不好,在刘彻面前丢了分,公输家还想长盛不衰就难咯。 他已经年近七十,还能有几天的好时候?就算是刘彻顾念他服务三朝的份上,在他有生之年不动公输家,可是等自己撒手人寰之后,儿孙辈就要倒霉了。 这也是刚才儿子公输溪唯唯诺诺的样子,惹他生气的根本原因。 当着陛下的面,不表现的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将来陛下怎么还会信任公输家?他又怎么放心把公输家这么一个大家族交给儿子掌管? 不过虽然公输溪表现的不尽如意,但是秦风这个公输家的“生力军”到是表现的可圈可点。 在他的思维中,公输家未来的接班人是儿子公输溪,公输家未来的擎天柱则是秦风。 这一双臂膀,相互支撑,绝对可以续写公输家的辉煌。 人都是有私心的,公输峣的私心就是家族的延续与辉煌,可以说他从接掌公输家开始就一直为这个目标而奋斗。 现在,他日渐年高,开始为未来着手准备了。 而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让秦风走入刘彻的视线,对公输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费劲吧啦的把刘彻弄过来,如果不让秦风好好的展现一番,博得一个满堂彩,公输峣是绝对不甘心的,否则真对不起他如此的布局。 “你可知最近陛下搞的革故鼎新?” 秦风一愣,老家伙这是在考自己么?莫名其妙的问这档子事做甚? 他刚一犹豫,公输峣呵呵一笑:“现在就你我师徒二人,尽可放心大胆的畅所欲言。 要知道入我公输家的门墙,以后少不了要跟朝堂之事有瓜葛,你要有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一颗警醒之心,方可以不随波逐流误入歧途。” 秦风点头:“师父教训的是,那弟子就说一说,不过,如果哪里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师父多多指点。” 不就是一个考验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弟子以为陛下草率了,俗话说欲速则不达,这次的革新之策在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哦,为何?你且说来听听。” 公输峣的声音提高了一些,给屏风后的刘彻提醒要注意听讲了。 刘彻瞪大了眼睛,脸色微红,呼吸有些急促。 这次的革故鼎新是失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一帮亲信的儒生在太皇太后的打击下,顷刻间灰飞烟灭,他也被时刻的监视起来。 说实话,这很是让他感到懊恼。 可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如今的他羽翼未丰,身边可信能用的人几乎没有,想要跟太皇太后争权明显就是以卵击石。 事后,他也曾经彻夜长思,可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为此苦恼到如今。 且听听秦风这小子说些什么,如果说的还在理的话,正好解了自己的疑惑;如果是信口开河的胡咧咧,朕可饶不了你,胆敢褒贬朕的新政实在是可恶至极,该杀! “古来求变者不在少数,管仲、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等等,这些相信先生并不陌生。 他们中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 弟子以为成功者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失败者的经验也是可以总结的。 就拿吴起变法来说,前期是很成功的,可是后期自楚悼王去世以后,就遭到了旧贵族的强烈反对,最终以失败告终。 商鞅变法也是如此,尽管他的变法是成功的,但是在秦孝公去世以后,在旧贵族的反对下,秦惠文王不得不诛杀他。” “嗯,这些煌煌史书均有记录,老夫想问的是你对陛下的革故鼎新怎么看,所以你不用扯那么远。” 公输峣还是希望秦风少说一些闲白,尽量把话题步入正轨,刘彻可是在后面听着的。 诚然,公输峣所想,跟刘彻不谋而合。 此时的刘彻耳朵都竖起来了,秦风所说的历史事件他早就读过,但是不知道秦风为何要提起这些罢了。 秦风拱手道:“先生容禀,可能您老没有注意到弟子所言及的“旧贵族”三个字。诚然他们都是既得利益者,而且地位很高手握大权之人。 就拿陛下的革故鼎新来说,您老感觉他触动了谁的利益?又是谁在公然反对?” 公输峣心里一咯噔,好家伙你可真敢说啊!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把矛头指向太皇太后为首的皇室宗亲、三公九卿了吗?陛下的新政正是在他们的阻挠下才会失败的。 不过此时的刘彻却听的是饶有兴致,这秦风说的很对啊,如果不是祖母反对,朕岂会有今天尴尬之境地? 见公输峣沉默不语,秦风继续道:“皇室宗亲、三公九卿的大饼被陛下动了,如果不引起反弹那就见鬼了。 所以,弟子才会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 公输峣暗暗的伸出大拇哥,这小子的眼光还真是毒,一眼就看穿其中的门道。 诚然,公输峣认为秦风所言绝对是一针见血,直陈其弊。 “那依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公输峣继续加码,他这话可是替刘彻问的。 躲在屏风后面的刘彻呼吸更急促了,心也悬起来了。 能够把问题看的这么透彻的人,肯定有自己的解决之道。 这是毋庸置疑的,也不知怎么的,刘彻就是愿意相信秦风,或许是秦风刚才所言真的说到他心窝里去了吧。 秦风这次真犹豫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换位思考。 让自己化身大汉的皇帝陛下刘彻,去解决问题,貌似真的有些不妥当。 老家伙不是再给自己挖坑吧? 这个念头刚一升起来,就随之摒弃。 现在他和公输峣是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坑自己对他也没有半点好处,从道理上来讲根本就说不通。 不过老家伙今天还真是怪的很,以他平时谨慎的作风,怎么会偏偏要跟他讨论这么敏感的话题呢? 难道真的仅仅是考验自己对政治的嗅觉吗? 真未必,老家伙肯定有猫腻…… 第55章 语出惊人 秦风总感觉气氛怪怪的,可是要他具体的说哪里怪,他又说不上来,总之公输峣绝对不对头。 这老狐狸,搞什么飞机?不管了,反正屋里也没人,你让说那就说。 “先生,那弟子就直言不讳了。如果是我的话,我绝对不会这么傻。” 公输峣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傻?这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嘴都没个把门的,竟然敢说陛下傻。 大汉皇帝陛下刘彻可是在后面听着呢,你要是不说出一个子丑寅卯来,恐怕今天这一关还真不好过了。 公输峣窘态毕露,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这一切被秦风尽收眼底。 呃,尼玛,果然跟我打的有埋伏,不会是刘彻亲自来了吧? 秦风偷眼四下扫视,屏风后帷幕的一角微微掀起,露出一条缝隙,貌似有人藏在后面。 这下秦风心里可有底了,就说嘛,总感觉老家伙不对劲,原来猫腻在这里呢。 之前秦风就想着“引君入瓮”,可是苦于没机会,现在公输峣搭台,他来唱戏,这下可以好好的震撼一下小刘彻了。 之前他给桑弘羊指道,只不过是投石问路罢了。 秦风相信,桑弘羊肯定把自己当日醉话的内容讲给刘彻了的。 而且他甚至敢断言,刘彻今日就是冲着他来的。 感情不是公输峣故意给自己出难题,而是公输峣想要自己在刘彻面前‘露一手’。 “你这孩子,真是胆大妄为,对陛下不敬是要问罪的,也幸亏了我大汉的皇帝陛下是个宅心仁厚之人,不会因为一两句轻侮之词就加罪于人。 不过,你以后切切记得不得在口无遮拦,须知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的道理。” 公输峣对秦风浓浓的爱护之意,已经昭然若揭。 老家伙这话明明就是说给帷幕后那人听的,还跟我打哑谜,嘿嘿。 秦风几乎可以断言,藏在帷幕后的那人必是刘彻无疑。 好吧,就坡下驴谁还不会啊。 “先生教训的是,弟子孟浪,以后不会了。”秦风装作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公输峣甚是满意。 “接着说,你会如何避免反弹?”公输峣赶紧把话题引入正途。 秦风拱手道:“如果换做弟子来做,不想让旧势力反弹的话,我可以分作两步走。” “哪两步?”公输峣急迫的问道。 秦风一笑:“首先我会把那些反对势力分化瓦解,尽量的拉拢为己用,而不是全部推到对立面,成为自己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躲在帷幕后面的刘彻鼻子差点没气歪,这不是废话吗?夸夸其谈徒逞口舌之利谁还不会? 其实刘彻不是没有想过这一点,但是真的不要低估了反对的声音。 自己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还有自己的母亲大汉的太后王氏,没有一个同意他革故鼎新的;还有最最让他恼怒的就是自己的那个不着调的丈母娘,一想起来刘彻的头都大。 另外,朝堂上的反对声音也是不少,三公九卿几乎没有站在他这一头的。 其阻力简直不是一般的大。 这个时候公输峣开口了:“你可有具体的章程,不妨说来听听。” “弟子以为朝堂重臣都是先帝在位时提拔重用的,他们怀念先帝的恩德,一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陛下改弦更张,这情有可原。 要想让他们同意陛下革故鼎新,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征得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同意。 先皇景帝非常孝顺,故此弟子窃以为,受先皇恩惠的朝臣们绝对不会违背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意思。 只要她老人家发话,一切都不是问题。” “废话连篇,如果能够征得祖母的同意,那还说什么?殊不知阻挠革新就是她老人家发的话。”刘彻在心里已经对秦风不报希望了,看来公输峣所言也不尽然呐。 把秦风鼓吹的天上少有地上难寻,出这样的破主意,怎么算是人才? “那怎样说服太皇太后呢?”公输峣继续抛出话题。 此刻的秦风和公输峣就好像是说相声一般,配合的甚是密切。 “太皇太后年事已高,以弟子来看,越是老人就越是疼爱后辈子孙,尤其是隔辈亲这一点,想必这一点先生是深有体会吧?”秦风所指就是公输嫣然。 公输峣点头:“老夫明白你的意思了,就是说让陛下刻意的先去讨好太皇太后的欢心,是也不是?” “先生所言正是弟子所想,偌大的汉宫之中她老人家唯有陛下这一个亲孙,其他子孙尽在封地。人在迟暮之年,最是渴望亲情,渴望天伦之乐。 如果陛下能够做到让她老人家享受到久违的亲情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治国理念详细的阐释给她老人家听。 弟子相信,她老人家不会无动于衷的。” 刘彻的脑子嗡了一声,秦风这一番话可是戳到他的痛处了。 诚然,秦风说的很对。自从他老爹刘启去世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祖母脸上有笑容。而他初登大宝,雄心勃勃的要搞出一番大事,也忽略了她老人家。 说实话,距离上一次见祖母已经是三个月之前。 而且,两个人为了革故鼎新闹的不欢而散。临出门前,他似乎听到了祖母的叹息!现在想来有些莫名的后悔。 这个秦风还真是鞭辟入里,一针见血啊!直接说到根上了。 也怪不得自己的那不着调的丈母娘三天两头的往宫里跑,有事没事的总爱哄太皇太后开心,现在看看长公主在外面做的那些烂事儿,简直不堪入耳。 可是谁敢管?说到底还不是有祖母给她撑腰。 看来自己还是太嫩了,要是早一点明白就好了,那些忠诚于自己的儒生也就不会...... 刘彻很后悔,后悔明白的晚了点,也后悔刚才看轻了秦风;更后悔自己太过于自我,太过于固执,也太过于叛逆,从而忽略了得祖母欢心才能真正君临四海的事实。 这就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啊!自己的身边真的是缺少一个像秦风这么睿智,头脑这么清晰的人。 “此言有理,老夫深有体会,就我那宝贝孙女,我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相信太皇太后她老人家对陛下也是此心,只不过是陛下未体会到而已。 你且接着说,如果陛下哄的太皇太后开心之后还怎么做?”公输峣好比是谦大爷的神捧一样,又把话头抛给秦风。 “太皇太后只要旗帜鲜明的站在陛下一边,弟子以为无论在大的阻力也不是事儿。不过,为了稳妥起见,弟子还有一策。” 帷幕后,此刻对秦风心服口服的刘彻,耳朵立马就支棱了起来...... 第56章 问策 “弟子以为权贵之所以跟陛下唱反调,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从中没有得到好处。 试想,如果陛下给他们好处,让他们从中获得利益了呢?” “许给好处?胡说,陛下之所以要革故鼎新就是不希望权贵做大,把权利收归朝廷。 集权于中央削弱地方权贵势力尚且还做不过来,怎么可能在给他们好处,让他们获利?那样的话陛下的心血岂不是白费了?” 秦风微微点头:“先生担心不无道理,可是要知道如果一味的强力压制,那七国之乱或许会重新上演。 弟子想陛下大概也不想重蹈覆辙吧?” 公输峣心中波涛起伏,七国之乱他可太知道了,那个时候汉武帝刘彻还尚在年幼,也就是在汉景帝二年,御史大夫晁错上疏《削藩策》,提议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汉景帝采用晁错的建议,于次年冬天下诏削夺吴、楚等诸侯王的封地。 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刘姓宗室诸侯由于不满朝廷削减他们的权力,以“清君侧“为名联兵反叛,后因战略失当,被汉朝和梁国联手平定。 其实说到根上,七国之乱就是强大的诸侯王势力与专制皇权的矛盾。 虽然及时的平定了七国之乱,大大削弱了藩王势力,可是当时的情况至今想来都心有余悸,如果不是七国战略失当,恐怕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 现在的陛下宏图大略,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才要重拾先皇陛下的削藩策加强中央集权,但是可惜的是,还尚未谋划成功就胎死腹中。 公输峣不得不承认,秦风确实是分析的够透彻,看问题也的确是够眼光独到的。 “那么你针对这些,有何应对之策?” 秦风侃侃而谈:“俗话说堵不如疏,因势利导,徐徐图之,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躲在帷幕后面的刘彻此刻心里比公输峣还要波涛起伏,秦风字字句句都打在他的心坎上。 诚然,他是有些操之过急了。现在他也大概能够明白为什么祖母会及时的打断他的新政了,七国之乱仿佛就在昨日一般,老人家是不希望国内生乱呐! 可是诸侯王的势力又不得不削弱,这就很矛盾了。 他现在是急切的想要找到出路,寻觅良方,可以说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这一点也正好被儒家弟子看到,并且加以利用。 说白了,儒家一派就是一个投机者,他们摸准了汉武帝刘彻的脉搏,进而献计献策,妄图以一家之学说统治朝堂。 在他们的眼中,诸子百家争鸣,黄老之术已入朝堂,为何儒家就不能? 他们也要像那黄老之术一样把儒家发扬光大,为此可以说儒家学说弟子不遗余力的、削尖了脑袋也要挤进朝堂。 可是何其难也,大汉立国之初就奉行黄老之术,其思想已是深入人心,他们想要立刻马上取而代之,如果不走点捷径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眼下正好有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汉武帝刘彻少年天子,又急于求成想要做到中央集权,儒家弟子们就像是闻到了臭味的苍蝇一样蜂拥而上。 不过没想到的是,太皇太后窦氏出手太快了,一纸命令下他们就做鸟兽散,顷刻间灰飞烟灭。 刘彻本已经不抱希望了,可是秦风此言一出,又给他沉寂的内心注入了一股清流。 情急之下,他竟然脱口而出:“如何因势利导徐徐图之?”边说边撩起帷幕走了出来。 “臣公输峣见过陛下。”公输峣看到刘彻现身,慌忙行礼参拜。 “陛下?呃,草民秦风参见陛下。”秦风故作手忙脚乱、意想不到很是吃惊的样子。 做戏要做全套,怎么能让小彻彻知道自己早已经看穿他躲在帷幕后了呢? 刘彻很激动,激动的满脸潮红,眼睛都在放光。 就好像病了很久的人,突然得到了一味灵丹妙药似的。 在刘彻的眼里,秦风此刻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救命的稻草。 “秦家小郎快快请起,你且跟朕说如何因势利导徐徐图之??”他上前把秦风搀扶起来,急切的问道。 公输峣却被他晾在一旁不管不问,这很是让老家伙尴尬,不过他也真的是被刘彻的举动给震惊到了。 皇帝陛下什么时候亲手搀扶人起身?况且这个人还是个庶民之身,就连他这个三朝元老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他心里不由得有点酸酸的吃味起来。 倒是秦风,看公输峣还跪在地上,起身后,赶紧上前搀扶。 刘彻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旁边还跪着一个公输峣呢。 于是赶紧开口道:“公输先生起身吧!” 这个时候秦风才注意到面前的少年天子刘彻,呃,这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此刻的秦风很是鄙视历史教材的编写者,麻蛋,从小就学历史,课本上汉武帝的形象简直是太深入人心了。 但是现实的情况确是他娘的很毁三观呐! 面前的刘彻,身高不足一米七,一袭黑色的宽袍大袖的常服套在身上,显得有些臃肿。 圆脸上肉乎乎的,而且都有双下巴了,昭示着这货的生活水准一定很好。 美中不足的是,刘彻的脸上、额头上起了几个青春美丽疙瘩痘,这有点大煞风景,秦风以为这很不符合刘彻的光辉形象。 或许是因为激动,刘彻脸上的青春美丽疙瘩痘,都有些泛红,呼吸也有点急促。 呃,还有这货的身体看来虚的很呐,这才从帷幕之后走到堂上,几步路的距离就嘘嘘带喘的了,这怎么符合历史定位的汉武大帝,简直是让人大跌眼睛。 “陛下问你话呢,还不赶紧道来。” 公输峣恨不得一巴掌把秦风抽死,皇帝陛下亲自搀扶你,并且向你问策,这是多大的荣耀与恩宠啊? 可是你小子竟然傻不愣登的、呆呆的盯着陛下看,太过分了。 呃,秦风如梦初醒,慌忙拱手道:“陛下,草民以为削弱藩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简直不要太容易......” 噗,公输峣差点一口老血喷出,身形晃了一晃,几欲绝倒,大言不惭,那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在你口中却如儿戏一般。 这要是弄不好,就是灭顶之灾啊! 不过刘彻确是喜上眉梢:“还请秦家小郎教朕,速速道来。” 第57章 调教刘彻 西汉自汉文帝、汉景帝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 到了刘彻这里,他更是继承其父的衣钵,试图限制诸侯王势力,推恩令于是就应运而生。 据《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主父偃说上:“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 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 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 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 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 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不过这个时候可就没有主父偃什么事情了,秦风拱手躬身曰:“陛下,草民窃以为......” 推恩令在秦风的口中是娓娓道来。 一番言罢,喜的刘彻屁颠屁颠的,差点没蹦起来。 之前他费尽心机,不惜跟太皇太后撕破脸皮,现在想来真是幼稚可笑之极。 诚然,秦风这个主意简直是太妙了。 说白了吧,如果把诸侯王的封地比作一块大饼,施行了推恩令后,这块大饼就会越来越小。 因为之前诸侯王的封地只有嫡长子可以继承,其他子孙则不行。 现在好了,诸侯王除了让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的庶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 另外刘家的这些被分封的诸侯王是些什么货色,刘彻可是太知道了,一个个骄奢淫逸,整日里沉迷于酒色之中,其麾下姬妾成群,子孙后代更是连绵不断。 如此推算的话,这些诸侯国将会越分越小,到最后大国不过十余城,小国不过数十里。 这么以来,诸侯王再也不能兴风作浪了。 刘彻现在越想越兴奋,美的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了。 倒是公输峣倒吸一口凉气,他不得不承认秦风向刘彻提出的《推恩令》太厉害了,这就是红果果的阳谋,就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这把刀将会把强大的诸侯王势力,一点一点的斩杀的鸡毛都不剩。 就算是各大诸侯王看出其中的猫腻,可也奈何不得,只得捏着鼻子认了,眼睁睁的看着封地被划分为无数的小国,越来越小,直到再也聚拢不起任何反抗朝廷的力量。 此计一出,天下定矣!公输峣心里暗暗的大呼。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这么阴毒的阳谋之术该不会也是出自《鲁班秘术》吧? 一念及此,公输峣心中再也无法平静,瞬间波涛汹涌起来。 天呐!自己的先祖鲁班公到底还在下半部秘术中写了什么? 他真的想从秦风脑子里把所有的秘密给掏出来一睹为快。 刘彻走到秦风面前,拉住秦风的手兴奋的道:“秦风,朕该赏你点什么好?你说,你想要什么,但凡是你开口,朕无不应允。” 呃,秦风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被一个男人拉手手,还一副贱兮兮的样子,总感觉怪怪的。 秦风真想一拳头打过去,把丫揍的口鼻喷血。 老子可没这另类的怪癖。 话说这老刘家从汉高祖开始就净出这种没成色的货,刘邦好男色,跟籍孺同起同卧;汉文帝宠爱邓通;武帝刘彻这货跟韩嫣以及后期的李延年也是大被同眠的; 最为出名的就要数汉哀帝了,他与其男宠董贤之间产生了历史上最着名的同性恋典故,即断袖故事:董贤美丽自喜,哀帝悦其仪貌而幸之。 有一次董贤白天压着哀帝的衣袖安睡,帝欲起而不欲惊贤,便将自己的衣袖割断,所以就有了断袖之癖的来历。 真是日了个狗了,秦风真是很嫌弃。 他赶紧借拱手行礼的机会,从刘彻的手中挣脱开来:“陛下,草民一介山野小农,承蒙陛下看重,不过草民之心在于山水田园之间,无心功名利禄,如果陛下非要赏赐草民什么的话,那就给臣多一些土地吧。” 刘彻满脸的失望之色,在他的印象中,谁人不是渴望加官进爵?谁人又不渴望荣华富贵? 可这秦风太另类了,竟然喜好种田,这简直是不可接受的,老天爷给自己凭空降下来如此人才,怎么能让他种地呢,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秦风偷眼观瞧刘彻,只见他一脸不高兴,看起来很是有些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擦了个擦的,历史可真会糊弄人,汉武大帝的雄风在哪里?这分明就是一个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小毛孩子噻! 而且喜怒形于色,也太没城府了,就这还指望着你去反击匈奴,让大汉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不是扯淡呢吗?不要开国际玩笑好不好? 刘彻可是自己极度崇拜的历史人物,怎么能这样呢?这也太颠覆三观,让人怀疑人生了。 汉武大帝不能是这样子,也绝不可能是这样子滴。 秦风思虑再三,认为自己不能在沉默,就算是生拉硬拽也要把刘彻跟史书所载的形象并轨。 现在的刘彻明显跑偏了,而且都偏到姥姥家去了。 既然你不成熟,那就让我来调教吧,总之不能这样子任其发展下去了。 “陛下,草民的话还未说完,现在还有一策献上。” 刘彻顿时又兴奋起来,“哦?快快讲来给朕听。” “陛下,外部诸侯王可用推恩令分化瓦解之,可是朝内的权贵反对陛下新政的呼声也是很高的,要想摆平他们,草民以为,可从他们家的嫡系子弟中挑选适龄青壮充实羽林卫,给他们无尽的荣耀。 这样一来,各大权贵家族都有人跟在陛下身边,那么陛下在跟他们朝夕相处的时候,通过言传身教给他们做榜样,给他们灌输新政的理念,争取给他们洗脑。 从而利用一人影响一个家族的方法,逐渐的改变他们顽固的思维。 草民相信,通过这内外兼攻两条途径,陛下新政从今往后再也没有阻力,成功就指日可待了。” 公输峣忍不住开口道:“陛下,臣以为秦风所言甚是,不过就是有些苦了陛下了,一切都要言传身教,处处都做榜样。 不过这样也是值得的,只要能够影响到这些权贵家族的嫡系子弟,那么还怕影响不了他们?” 公输峣心里是激动的一批,他的心都是颤抖的,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颤音。 他甚至笃定,秦风的谋略之术就是学自鲁班秘术。 这个时候,不为祖宗留下的秘术张目更待何时? 要知道,在他的潜意识中,秦风脑海里装着的谋略之术,本来就应该属于公输家的,所以帮秦风也就是在帮公输家。 刘彻也是喜的拍手称快,“妙哉!此策一出,天下太平也。”说到这里,刘彻话锋一转:“朕决定任命秦风为羽林郎,另外赏赐上林苑土地两千亩,金三十万,帛一万匹。” 秦风顿觉菊花一紧,我靠,刘彻这货要搞么子,这是赖上自己了...... 第58章 封建迷信害人啊 古来帝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所以帝王言出法随,这是上天赋予他们的权利。 尽管刘彻现在仍然是一个被祖母、母亲双重压制的、不得志的小皇帝,但是册封一个小小的羽林郎还是小菜一碟,不会有什么阻力的。 刘彻对于秦风这个从天而降的人才,是抱着志在必得的念头的。 这一次他可是学乖了,直接先册封了再说,免得秦风再给拒绝了。而且册封完之后,不给秦风任何拒绝的机会,直接扭头就走。 公输峣赶紧很是狗腿的恭送。 靠,这就溜了?秦风很惶恐。刘彻这厮不走寻常路,坊间多有流言,真尼玛吓银很。 看来以后自己要多思量一下保菊大计了! 公输峣倒是欢喜的很,诚然他的目的已经达成。 秦风是他的关门弟子,成功的走进了陛下的视线,这就为公输家的将来多一份保障了。 “你这孩子,都幸福傻了吧?陛下都已经起驾回宫了,你还在这发愣。 老夫要恭喜你了,你的面前已经有了青云之路,好好的把握哟!” 秦风瞅了一眼满脸堆笑的公输峣,这老家伙现在脸上的褶子绝对能夹死一堆苍蝇。 不知怎的,秦风突然很想一拳把老家伙的脸揍扁,因为秦风感觉老家伙的笑颇为不怀好意。 但观他在刘彻面前狗腿的样子,秦风敢断言,如果刘彻要把自己那啥的话,老家伙绝对能在刘彻后面推屁股,这样的事情,他绝对干的出来。 呃,念及此,秦风没来由的浑身一阵发寒,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呵,希望自己是想多了,也但愿刘彻只是看上了自己的才华,而不是其他...... ~~ ~~ 一宿无话,翌日一大早公输家上上下下已经忙活起来了。 祭祖大典可是有几十上百的权贵来观礼,皇帝陛下都会亲至,典礼后少不得要留下饮宴,这可不能马虎了。 光是宰杀好的羔羊肉少府就送来两大车。 少府是掌山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乃九卿之一。 他们能出动,肯定是陛下的意思。 都说公输家得圣恩,还真不是空穴来风,别的不说,就说这两大马车的羊肉已经可见端倪了。 秦风走到门口,远远的就看到甘小妹趴在栏杆上,流着口水看公输家的下人熬煮羊肉。 此时还不到用餐时间,不过按照在秦家的作息早就过了。 大汉百姓是遵循两餐制的,三餐的习惯大约从近代开始,不过秦家却是三餐,偶尔秦风吃个宵夜,那就是四餐。 甘小妹没少蹭秦风的宵夜吃,她的胃口也早已养成了多餐的习惯。 古人饮食的习惯第一顿饭叫朝食,又叫饔。 按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标志时间,太阳行至东南角叫隅中,朝食就在隅中之前,那个时刻叫食时。依此推测,大约相当于上午九点左右。 第二顿饭叫哺(bu,补)食,又叫飧(sun,孙)。一般是申时(下午四点左右)吃。 莫说是甘小妹了,就是秦风现在也是饥肠辘辘的。 走到甘小妹身后,秦风悄悄的趴在栏杆上:“羊肉是不是很香?” “是很香,啊?小郎,你醒了?” 甘小妹回过头不好意思的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奴婢失职,没能伺候小郎洗漱,请小郎责罚。” 每日里伺候秦风洗漱是她的固定工作之一,可是今天一大早她就起了床,看秦风睡的正香,就没敢打扰。 另外,她心里装着事儿呢,她可是憋着劲的要向公输峣学驭虫术的。 可是不巧的是,公输峣不在府上,也不知道忙活啥去了,这让她很失望。 于是,她就趴在栏杆上一边看煮羊肉,一边瞄着通往公输家书房的连廊,只要公输峣回来,就逃不过她的眼睛。 对于甘小妹,秦风很是疼爱,根本不会责罚她什么。 “多学多看,今日皇帝陛下也会来,像这样的大场面可是不多见的。”秦风有意培养她,才带她出来,免不了多叮嘱几句。 “什么?皇帝陛下。”甘小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趟可真是来着了,没成想还能见到大汉天子,这要是回去跟章嫂一说,还不得羡慕死她们? “小郎,大汉天子长什么样啊?是不是头上顶着两只角?龙须有没有十丈长?身上的龙鳞有没有簸箕大?会不会行云布雨?能不能口吐烈焰戏龙珠......” 呃,面对甘小妹这个好奇宝宝的十万个为什么式的发问,秦风哑然失笑。 唉,封建迷信害死人呀! 没想到大汉的官宣都已经这么深入人心了,就连甘小妹这么大的小孩子都以为皇帝是真龙天子。 根据史记记载,刘邦官宣的身世是这样的:旧时一妇人在河边行走时,不知何故突然昏厥过去。 他丈夫见她久久不回,于是到河边寻找。 见有一条龙盘于那妇人身上,过不久这妇人便有孕上身,不久便产下一婴,这便是汉高祖刘邦。所以,刘邦是历史上第一个被称为真龙天子的皇帝。 后来的历代帝王都如法炮制,愚民起来一个比一个玩的溜。好像不这么做,不把自己说成是龙的化身就不足以彰显皇权至高无上似的。 之所以这么做,秦风以为大概是刘邦这货尝到斩白蛇起义成功的甜头后,已经上瘾,一发不可收拾的缘故。 关于斩白蛇,话说当年老刘在芒砀山时,有一天夜里喝醉了酒,前行者回报道,前面有一条大蛇阻挡了去路,刘邦正在酒意朦胧之中,似乎什么也不怕,挥剑将挡路的大白蛇斩为两段。 后来有一老妇人在蛇被杀死的地方哭,有人问哭的原因,老妇人说,有人将我儿子杀死了,有人又问,何以见得你儿子被杀?老妇人说,我的儿子,就是化成为蛇的白帝子,因挡在路上被赤帝子所斩。 这是老刘为了凝聚人心,不得已使出的一招,没成想还真他娘的成功了。 当了皇帝之后,这货为了稳固老刘家的江山不倒,就把自己塑造成真龙天子,来证明他的皇位是天命所归。 要知道在民智未开的年代,百姓们是很信这玩意的,尤其是统治者利用国家机器为自己背书,更是具有说服力。 百姓被蒙蔽,对刘邦真龙天子身份笃信不疑,从而顶礼膜拜,那么老刘家便江山永固千秋万代了。 他们相信既然大汉的先祖是真龙天子,那么他的后代子孙也是龙子龙孙。 甘小妹有此一问也是情理之中了。 秦风觉得有必要给小丫头普及一下科学知识,破除她脑袋里的封建迷信。别人他管不了,可是作为自己的弟子,怎么能这么愚昧? “你这丫头,傻不傻。还真信皇帝是真龙天子啊?那只不过是愚弄百姓的借口罢了。我实话给你说......” 就在秦风准备就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高谈阔论一番,给甘小妹开智破解她心中的迷信思想的时候,一扭头突然发现公输嫣然阴沉着脸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正直眉瞪眼的盯着他。 我靠,这死妮子吓人呢,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第59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公输嫣然对秦风是恨透了,都是因为这小子,自己才会被祖父惩罚。 面壁三天不准吃喝,一向疼爱自己的祖父竟然为了他对自己下这么狠的心。 如果不是今日祭祖要用到祖先祠堂的话,恐怕她此刻还在那里跪着面壁思过呢。 现在祖父虽然免了她的面壁思过,可是居然要让自己低三下四的去伺候这个叫秦风的家伙来抵过。 伺候人的活,那是下人去做的,祖父居然要让自己给他端茶倒水、铺床叠被......总之下人的活她全包了。 呃,这可真是太过分了。 她看到秦风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就恨不得大脚踹过去给他踩扁了,然后再用自己的齐眉棍捣成浆,否则的话就解不了她心头的恨意。 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在低三下四的伺候秦风这小子了,她感觉自己已经抓到了秦风的小辫子。 哼,居然胆敢诋毁陛下,说陛下不是真龙天子,还说这是愚弄百姓的借口。 更可恨的是居然是对一个女仆说的,这是真不想活了。 公输嫣然觉得,如果此刻自己举报的话,一定可以宰了秦风。 可是转念一想,不行,绝对不能把此事外泄。 他现在已经是祖父的关门弟子了,这件事传出去的话,对自己家也没什么好处,弄不好的话在受到牵连就不好了。 不过,虽然不能外传,但是她认为就凭借着这一点,也足以把秦风捏的死死的了,最起码大家可以和平相处,不用听从祖父的话伺候秦风。 “哼,秦风,你可知罪?你刚才的言行可是对陛下的大不敬,如果我把此消息传到廷尉,你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公输嫣然此刻是得意洋洋,心中暗喜,这下你无话可说了吧?还不快向本小娘磕头求饶?如果能够获得本小娘谅解的话,说不定还能饶了你。 秦风脑子嗡了一声,诚然公输嫣然说的很对,这要是落到廷尉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 真是头疼啊,这小娘皮还真是不能招惹,不就是哥们没听从老家伙的建议选第一个条件嘛?至于这么记恨吗?? 其实如果她要自己不往外说的话,谁他娘的知道啊。 你自己搞的人尽皆知,感觉自己丢了面子,受到了蔑视,却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到自己的头上,频频跟自己过不去,还真把哥们当泥捏的了。 想到这里,秦风觉得有必要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被娇宠坏了的女人。 于是,秦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道:“公输小娘莫非是癔症了不成?我刚才说什么了,我怎么不记得有什么对陛下大不敬的言语?” 公输嫣然心里正美滋滋呢,正想着可以好好拿捏一把秦风了。 可是没想到秦风这家伙竟然厚颜无耻到如此地步,竟然刚说过的话都不承认了。 承认个屁,反正你又没有录音,怎么能证明这句话是我说的,我就是不承认,看你能奈我何? 秦风之所以敢这么做,他已经吃准了公输嫣然不会把这件事捅给廷尉的。 捅给廷尉对她有什么好处?屁的好处都没有,说不定还给公输家招祸,这么愚蠢的事情但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做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敢说刚才没有诋毁陛下?”公输嫣然要暴走了,气的浑身颤抖,气都喘不匀了。 随着她剧烈的呼吸,胸口起伏不定起来。 呵,没想到这妮子还挺有料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公输小娘说的好,可在下并无说过什么诋毁陛下的言辞,这让我怎么承认?你难道还想硬要栽赃不成?” 公输嫣然手指点着秦风:“你,无耻。刚才明明在说陛下非真龙天子。” “大胆,你这小娘可真是疯了,竟然胆敢当着在下的面诋毁陛下,要知道如果在下报给廷尉,这就是杀头的罪过。 你不怕死,你想死,悬梁、投井都随你,可是你难道就不怕牵连公输家吗?” 甘小妹此刻都傻眼了,她发觉小郎的诡辩之术已经真真正正的到了无敌的境地,实在是让人望尘莫及,拍马都追不上。 这不是睁着两眼说瞎话吗?明明是自己说的话,现在居然能够反过来扣到对方的身上,而且还能说的这么大义凛然,实在是佩服的很。 她跟小郎学诡道之术已经有些日子了,没想到诡道之术竟然还能用到诡辩上去,这就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哼,这公输家的小娘也是的,一见面就对小郎不利,貌似我家小郎欠她的似的,我可不惯着你这毛病。 “就是,刚才小郎正在跟我说你家的羊肉煮的真香,可是你突然出现,指责我家小郎诋毁陛下,你要意欲何为?” 秦风很满意甘小妹的神助攻,这个时候就显出自己人的重要性了。 两个人证死你一个人,反正又没有外人听到,你要是能讨了便宜那就见鬼了。 公输嫣然嘴巴一张一翕,愣是一个字都没吐出来,完全是气的,气的她灵魂都要出窍了。 她的心在滴血,她的身子在颤抖,她的脑海里一团浆糊,因为她从未遇见过如秦风这么能抵赖的人。 哦,不,还要多加一个甘小妹,这小女孩貌似天真,可是心底一样的黑暗,都是无耻之徒,秦风的身边,没一个好东西。 秦风看过一部电影《人证》,于是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好人也能死在证人手里。 人可是很可怕的动物,他会说话,但他说的话未必是真实的,真实性只有上帝他老人家知道,但上帝是不会现身为你辩解的。 哈哈,现在有自己和甘小妹两个人咬死了是你说的,看你能怎么样,你想用这句话拿捏哥们,也是想瞎了心。 公输嫣然现在想死的心都有,明明是他说的,现在反过来按到自己头上了,这就是流氓行径,简直是太卑鄙无耻了,太气人了,人家不要活了。 实在是憋屈的厉害,又不知道如何反击,公输嫣然吧嗒吧嗒掉起了眼泪。 好吧,捉弄她让她有所收敛这就够了,没必要死磕到底,毕竟有公输峣这层关系,真把这丫头给得罪死了,以后跟公输家也不好相处。 “公输小娘此事就到此为止了,大家以后都相安无事你看可好?”秦风抛出了台阶。 其实如果不是公输嫣然步步紧逼,他真不想这么做的。 公输嫣然承认,自己在秦风面前实在是讨不了什么便宜,除了动武,但是动武又不行。 好吧,遇到这么能狡辩的人,她还能说什么? 明明是占理的事情,可是却被他搅和的成了自己的错,现在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说又说不过,打又打不得,不顺坡下驴还能怎么样? 毕竟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她只是想威胁秦风而已,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 公输嫣然抹了一把眼泪,点点头,表示同意。 呼,秦风长出了一口气,不管是没理搅三分还是胡搅蛮缠,总算是这一关过去了,想在哥们面前立棍,想要拿捏哥们你还是太嫩了点。 今天也算是教你一课,让你明白明白什么叫绝地反击,什么叫不择手段,希望以后长点记性,女孩子家家的别那么粗鲁,上来就大棍子敲人,抓小辫子捏人这是不对滴。 秦风招呼甘小妹一声,转身离去。说实话对一个女人用这么无赖的方法,实在是挺尴尬的,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刚走了两步,秦风一回头,耶?这小娘皮要做什么?怎么还跟着自己?...... 第60章 小女人的报复心 公输嫣然也不想跟着秦风,说实话,她宁愿在祖先堂跪着面壁也不想在秦风面前低三下四。 可是奈何祖父之命难违,也不知道祖父为何那么的看重秦风这小子,竟然对自己发那么大的火? 人家之前可是祖父的心头肉呢,就连父亲责罚自己的时候,祖父都能替自己给拦下来,可是怎么到了秦风这里的时候就不行了呢? 祖父一定是不爱自己了,一想到这里就很伤心呢。 再说了,秦风在她心中的形象实在是不敢恭维。 他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个小赖皮,讨厌的很,也不知道祖父看上他什么了,偏偏上赶着死乞白赖的要收他为关门弟子。 公输家的名头难道就这么不值钱了吗? 想我公输家自先祖鲁班公一直到现在的祖父公输峣,历代先人哪一个不是备受朝廷重用?实在是想不通呢。 她心里矛盾的要死,当然也羞愤的要死,要让她说出来伺候秦风的话,实在是难以启齿,一想到即将面临做像下人一样的事,她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要是被自己的那些闺中密友知道了,还不得笑话死,真是不要活了。 秦风停下脚步,公输嫣然也随即停下,低着头,脸红脖子粗的样子糗极了。 呃,这妮子什么情况? “公输小娘,你老跟着我做甚?” 公输嫣然支支吾吾的好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实在是太难以启齿了。 不过想到祖父那愤怒的斥责,以及逐出家门的警告,算了,不管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就是这几日伺候他饮食起居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公输嫣然打定主意,终于慢慢的抬起头,极力的控制着面部表情,露出春风一般的笑容:“秦小郎,哦不,秦小师叔,我奉了祖父之命,您在我公输家的这段时间,就有我来负责照顾您的饮食起居。 祖父说了,如果人家照顾的秦小师叔不满意的话,就把人家逐出家门。所以......” 呃,原来如此。 就说嘛,这么傲娇的一个女人,竟然肯向自己低头,感情是老家伙在背后作怪。 秦风突然明白了刚才公输嫣然为何要抓他的小辫子了,这妮子估计也是想利用自己口不择言来要挟自己,达成她不向自己低头的目的。 现在要挟不成,不得已才服了软。 嘿嘿,幸亏自己诡辩成功,要不然还真被她拿捏在手里了。 看来这妮子还很有自知之明呀,最起码还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 这下秦风心里有底了,看来你也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魔王啊,人有一怕,她的克星就是老家伙公输峣。 只要你还有一怕,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哦,是这样啊!既然是师父他老人家的意思,那你就留下来吧。对了,赶紧给本师叔弄点吃的来,饿着呢。” 再看公输嫣然,满脸堆笑,声音都要甜出水了:“是,小师叔。您稍等片刻,我这就去取。” 说完,转身疾步如飞,眨眼间不见了踪影。 呃,秦风为之惊叹,就这速度,这要是放到田径赛场上,绝对能弄个冠军回来。 ~~ ~~ 公输嫣然边跑边在心里暗暗的诅咒,“吃吃吃,最好吃死你才好呢,人家还饿着肚子没吃呢,臭秦风,死秦风......” 厨房就在眼前,公输嫣然火急火燎的冲了进去,装了满满一盘鲜嫩的羔羊肉。 咕噜噜,公输嫣然的肚子响了起来。 说实话她从昨天到现在是水米没沾牙,又渴又饿的实在难受。 祖父的命令在公输家堪比陛下的旨意,他不让人给自己送饭、送水,没一个人敢违逆的。 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公输嫣然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这么肥美的羊肉,还是人家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再看公输嫣然,此刻已经不顾什么形象了。直接下手,抓起大块的羔羊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一大盘羊肉,外加一碗羊汤下肚,公输嫣然此刻才感觉仿佛又活了过来。 唉,饥饿的滋味实在是难受。讲真,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饿肚子的事情发生。 看着满手的油腻,打了个大大的饱嗝,公输嫣然突然感觉很羞赧,狼吞虎咽的吃相,实在是一件让人很难为情的事情。 自她记事以来,从来都是锦衣玉食的伺候着,哪里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么狼狈。 简单的清洗了一下,重新装满一盘羔羊肉,盛好了羊汤,芫荽、葱花各自备了一份。 这是给秦风准备的,可是一想到秦风对自己使坏,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脑海里秦风那无辜的眼神,那坏坏的表情,还有那无赖一般的言辞,吃饱了肚子的公输嫣然又愤怒了。 哼,给你加点料让你吃。 想到这里,她迈出的脚步停了下来,放下手中的托盘,然后四下看了看,回身走到灶台边,拿起一块晒干了的马粪。 公输嫣然笑了,笑的很开心,开心的脸上都乐出花了。 掰开、揉碎,然后伸出青葱白玉般的纤纤手指,轻轻的拈起马粪的粉末...... “你在干什么?”甘小妹的身影如鬼魅一般的出现在门口。 啊?吓的公输嫣然身子猛然的一激灵,随即如同石化了一般僵硬了起来。 “我,我,我......你管我干什么,这里是我家,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要你一个女仆来管。”公输嫣然此刻颇有秦风无赖的风范,有点现学现卖的意思。 甘小妹心中暗暗的得意,“哼,我就猜你不会干什么好事。 给讨厌的人饭菜下作料的事情,人家给你爷爷早就做过了。 你那小心思能瞒过人家的眼睛,哼,想跟我玩心眼,你还差点。” “我家小郎说了,饭菜由我来伺候,就不麻烦你了。所以,你还是好好想想完不成公输先生交代之事的后果吧。” 如何抓住对方的弱点,并且利用之,这是小郎讲给自己的诡道之术中的内容。 现在公输嫣然的最大弱点就是,她的头上现在顶着公输峣的命令,一旦完不成就要逐出家门。 甘小妹面对傲娇的公输嫣然,一点都不害怕,从容自若的样子无不昭示着已经死死的吃定了她...... 第61章 我们和解吧 公输嫣然发现自己真的悲催,要说秦风,她斗不过就算了;可是连一个小屁孩的女仆都拿捏不住,反而被人家死死的捏住七寸,这也太失败了吧? 面红耳赤、哑口无言的公输嫣然都要哭了。 在她的意识中,女仆那就是低贱的不能在低贱的人了,见到如她这般身份尊贵的人,还不得下跪磕头唯唯诺诺的,任自己予取予求? 但是,她错了,真的错了,错的真的是很离谱。 甘小妹真的是颠覆她对女仆的认知了,她敢拍着胸脯发誓,从来没有遇到过主被仆欺的事情。 该死的秦风,都是你,害人家如此的出糗。 在心里她再一次对秦风加深了诅咒...... 甘小妹就像是斗胜了的大公鸡,趾高气昂的上前端起那份公输嫣然想要加作料但是没有成功的羔羊肉,然后恶狠狠的凝视了一下公输嫣然:“我家小郎说过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所以,你以后千万不要在对我家小郎动什么坏心思。 人在做,天在看,小心被神灵惩罚哦。” 说完,转身就走,只余下傻呆呆楞在当场的公输嫣然...... ~~ ~~ 对于公输嫣然的报复行动,秦风不准备对她追究什么责任。 一个小女人的小心眼发作的无聊事件罢了,他要是真的不依不饶的,倒显得没有容人之量,更显得小肚鸡肠。 本来他和公输嫣然之间的梁子结的就已经够深的了,所以,秦风不打算在刺激这个女人。 公输峣的心思公输嫣然不懂,但是秦风明白,不就是想让孙女多出现在自己面前嘛。 朝夕相处的,一个少男,一个少女,一个干柴一个烈火,日久生情的话,嘿嘿...... 老家伙想的是挺美,不过他忽略了自己的宝贝孙女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哪里会心甘情愿的雌伏在秦风的面前? 这刚一相处,就闹出了这样的幺蛾子,恐怕公输峣要是知道的话,估计能气疯了,真是不让人省心啊。 公输嫣然真的是没想到秦风竟然对这件事提都没提,而且居然笑着跟她推心置腹起来。 “公输小娘,我知道你心里对我有颇多微词,其实呢,我真不想让你难堪,不过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是你祖父的意思,作为弟子我也不能拒绝。 我的意思是在以后的接触中,只要不在师父他老人家的视线范围内,咱们尽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在师父面前打小报告的。 他要是问起来,我绝对不说你半句坏话。 所以,你尽可以收起你的敌意,也不用在愁眉苦脸的了。” 公输嫣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会是真的吗?秦风这小子就这么轻易的把自己放了? 之前的种种就不说了,单单就是往他饭食里面加作料这件事,如果是换是别人在她饭里面做这样的事情,她绝对能把那人的狗腿打断。 可是他居然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太不可思议了吧,这也太痛快了,痛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这里面不会有什么陷阱吧?秦风这小子就是无赖,就是滑头,他的话能信吗? 种种的疑问涌上了公输嫣然的心头。 “小,小师叔,真的就这么算了?”公输嫣然终于忍不住的问。 “嗯,不然呢?你难道还想我掰开你的嘴把那些粉末加还给你不成?” “不......你敢?!”公输嫣然真的害怕了。 她感觉这才是秦风真正的意图,要是他真的那样做的话,人家真的不要活了,认着被祖父打死,也得先一棍子敲死他垫背。 秦风突然发觉逗一逗这个女人,还真挺有趣的。 “你是不是在心里诅咒我?”秦风上前一步紧紧的盯着公输嫣然的眼睛,公输嫣然的目光只跟秦风稍一接触即可脱离。 她有些慌乱了,心虚之下连连摆手:“哪有,小师叔你可不要冤枉人家,人家才没有诅咒你出门踩狗屎......” 呃...... 空气瞬间凝固了,公输嫣然更慌了,大脑一片空白,思绪都混乱不清了:“我的意思是小师叔出门被狗屎踩到......不,不是,是狗屎踩到你......呃......我不是那个意思,呜呜......” 越解释越说不清楚,公输嫣然终于崩溃了,蹲在地上掩面哭了起来。 她哭的很伤心,肩膀耸动之下不难看出。 自从跟秦风见面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没有痛快过,先是被父亲阻拦没能暴打秦风出气,再就是被责罚面壁思过。 再就是被祖父严厉斥责,并且被派过来秦风身边伺候着。 本想捉弄一下秦风,报复一下他,可是事情却没有得逞,反而被秦风身边的女仆看到了,现在秦风又咄咄逼人的样子,还要不要人家活了啊。 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快,所有的愤懑情绪,在哭出来的那一刻就好像是决堤之水,一发不可收,再也抑制不住了。 这下轮到秦风尴尬了,这女人不是挺凶悍的吗?跟小老虎一样的威风哪里去了?怎么连这一点打击都承受不住啊。 这心理素质也太差了吧,连甘小妹一半都不及。 秦风相信,如果是这样的事情放在甘小妹的身上的话,根本就不叫事儿。 温室里养大的花儿,看着漂亮,可是真的是经不起风霜的。 秦风现在真的是很认同这句格言。 好吧,不逗了。秦风上前一步道:“公输小娘,我也没对你怎么样,你看看你哭成这个样子,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是我把你怎么样了呢。 我们和解吧,说话算话。” 良久,公输嫣然把心中的抑郁情绪释放完了,才起身泪眼汪汪的道:“你说的和解,说话不作数的是小狗。” 这女人还有这么天真孩子气的一面,这可真是没看出来。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一听到这话,公输嫣然心里一颤,他想起了刚才秦风很无耻的耍赖场面。 “小师叔,你要是真的不追究人家,跟人家和解的话,我就告诉你一个关于你们秦家的大消息......” 秦风愣住了,秦家?大消息?秦家还跟自己有关系吗? 第62章 卫旌的小算盘 秦风曾经无数次在心里诅咒过卓氏,以及那两个在他面前趾高气昂,从不正眼瞧他,甚至拿他当下人一样的兄长。 可是真的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们会真的倒霉。 秦风很纳闷,老天爷这是开了眼了吗?这报应来的也太快了吧? 公输嫣然的消息也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应该不是在诓骗他。 据她讲述,长兄秦云前阵子跟人赛马摔断了腿瘫痪在床上,为此性格大变整个人都颓废了。 二哥秦雨跟卫旌玩博戏输了三十万金,现在还在大牢里待着呢。 如果主母卓氏不拿秦家在三辅之地的三十二家铺面抵账的话,卫旌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甚至都放出话来了,不拿铺面抵账就在大牢里整死秦家老二。 初听这个消息,秦风心里五味杂陈。 开心吗?不,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按道理说他应该开心的,毕竟主母卓氏就没有善待过他,秦风从小就痛恨她,而且就在父亲尸骨未寒之际就把他撵了出来。 如果不是阴差阳错换了灵魂,恐怕在那片荒芜破败的田庄里,他跟葛翁主仆二人正享受凄惨生活呢。 可是要说痛恨,此刻的秦风不知怎么的,一点都恨不起来。 无论卓氏在怎么苛待他,那也是家族的内部矛盾,是秦家自己的事情。 自己人有了矛盾关上门怎么打闹都没事,但要是有了外敌,那就另当别论了。 俗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血脉亲情在那放着呢。 即便退一万步来讲,不顾惜两个兄长和卓氏,可家里还有个小四秦川呢。 卓氏和两个兄长不待见他这个庶子,可是小秦川却跟他极为亲近,整天三哥的叫着,跟在他屁股后面耍。 跟小四的相处,也可以说是秦风这几年来在秦家最开心的事情了。 秦风眼前似乎又浮现出小秦川那胖乎乎的小圆脸,耳边似乎又响起他那奶声奶气的‘三哥’声。 虽说不是一母同胞但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现在家里遭遇如此危机,秦风岂能袖手旁观,就算是为了小四...... 秦风面沉似水的样子,让公输嫣然很讶异。 他不应该感到高兴吗? 据传闻秦家的主母卓氏可是没少苛待秦风的,而且还把他从家里赶去了蓝田。 可是他怎么看起来心事重重的一点都开心呢? 这人,实在是怪异的很,他心里在想什么哦?公输嫣然对秦风好奇起来...... ~~ ~~ 此刻,公输家外面的大街上。一早赶来准备求见公输溪的卓氏,看着眼前盔甲鲜明刀枪耀眼的宫卫,有点傻眼。 皇帝陛下要来公输家,现在整条街道都封锁了起来,她根本就进不去。 本来还有一线希望,可是现在看来连老天都不帮她。 怎么就偏偏赶上皇帝陛下来呢。 这可怎么办?今天可是卫旌给她的最后一天。 如果不能求得公输峣出面,那秦家的家业也只能是拱手让人了。 可是一想到秦家就这么败落了,她的心就痛的厉害,实在是心有不甘。 丈夫走了,把偌大的家业交给了她。 可是她不但没守住家业,还把两个亲生儿子给搭进去了。 长子是为了生意交好权贵子弟,企图融入他们的圈子,跟人家玩他不擅长的赛马,结果出事; 老二接手后也是为了生意,出去应酬之际玩博戏助兴,谁知道酒后头脑不清醒,一下子输了那么多钱。 卓氏是兴冲冲而来,垂头丧气的而去,她可没胆子硬闯,宫卫手里的家伙可不是吃素的。 回到家里的卓氏看着一家老小愁眉不展的样子,心头没来由的一阵酸楚,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哭天抢地的大哭。 小秦川看母亲哭,吓的面无血色,小嘴儿一撇也跟着哇哇的大哭起来。 顿时,整个秦家是大人哭小孩也哭,所有人都乱了阵脚,一时间鸡飞狗跳起来…… 卫旌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禁就是一皱眉头:“真晦气!” 他是来逼卓氏的赶紧答应他提出的条件的,说实话,他现在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这个时候秦家没有男丁撑着,正是夺取秦家产业的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对付一个大字不识的妇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况且这个妇人爱子心切,在六神无主之下除了答应自己的条件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一想到即将接手秦家的三十二处铺子,他心里就有说不出来的熨帖。 其实他本不想做这样黑了心的事情。 诚如梁安之所言,当初他父亲新丧之际,秦元太也是对卫氏有过帮助的。 可是他实在是忍受不了秦云,那小子仗着比自己年轻,也仗着长了一张小白脸,就想走长公主的路子! 这不是砸他的饭碗吗?想要踩着他的脑袋上位,这怎么能容忍? 众所周知,长公主喜好男色,蓄养面首无数,卫旌就是众多人中的一个,而且是最受宠的一个。 不过前一段时间,他的身体或许是“劳累”过度,屡屡不能让长公主满意。 结果最近两个月,长公主再也没叫过他侍寝。 他买通了长公主身边的人,打探到长公主欲找身强体壮面目清秀的面首替代他,而且备选人中头一个就是秦云这小子。 一听到这个消息,卫旌在也坐不住了。 秦云比他的条件可是要好的太多了,不仅年轻,而且相貌堂堂,据说在青楼能够连御数女而雄风不倒。 这万一要是走进了长公主的视线,哪里还有他什么事? 于是,阴谋就开始了,秦云有现在的下场完全是他一手策划的。 好吧,秦云的事情是不用担心了,他经过两个月的调整和修养又重新上了长公主的床,长公主很满意,所以他又得宠了。 不过一想到秦云企图把他取而代之,心里的恨就无边无际的蔓延开去。 他心里暗暗发誓要把秦家搞垮,否则就不能解除他的心头之恨。 秦家老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他只是略施小计,就把他引入彀中…… 现在的秦家就剩下一对孤儿寡母,好收拾的很。 想到这里,卫旌脸上上露出一抹红晕,完全是激动的。 秦家在三辅之地的三十二间铺面可是一个吸金兽啊,每年给秦家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如果掌握到自己的手里,再加上卫氏铁坊的营收,他卫旌就是长安首富,再加上有长公主给他撑腰,卫家就真正的崛起了。 自他曾祖开始,一直到他父亲这代人都没有达到的高度,没想到竟然在他的手里达成了。 还有那即将行销的火镰,如果算上的话,那他就是做到全国首富也不是梦了,这是一个多么振奋人心的事情啊! 第63章 三哥回来了 卓氏正在哭天抢地的大哭,猛然间一抬头看到卫旌带着几个奴才牛气哄哄的走了进来。 她的哭声戛然而止,眼神闪烁充满着恐惧之情。 对,没错,是恐惧。 卫旌阴柔的脸上古井无波,可却透出一股瘆人的杀机。 卓氏虽说是大富之家的主母,也算是见过世面,在寻常人眼中是贵不可言,可是在卫旌的面前也是不够瞧的。 跟卫旌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要知道卫旌的身后可是长公主在撑腰。 长公主可是大汉陛下的岳母加姑母,是太皇太后的心头肉、开心果,她的能量有多大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卓氏听丈夫和儿子说起过,所以是知晓卫旌的底细的。 正因为了解,所以惧怕。 卓氏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她知道秦家完了。之前求过那么多跟丈夫有故交的权贵,可是人家连门都没让她进。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卫旌是长公主的人。 “伯母许久不见,您老可还无恙乎?”卫旌拱手的样子很是敷衍,如果不是还念着秦元太对他家的好,连这个礼都不会有。 卓氏快速的擦了一把眼泪,脸上硬生生的挤出一丝笑模样,说实话,还不如不笑呢,比哭都难看。 “是卫旌侄儿啊,你,你怎么来了?”慌乱之中,卓氏应付了一句。 其实这不是废话吗?你说来干啥了,这不明摆着呢吗? “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你要是不赶快还上那三十万金,那我可真不敢保证秦雨兄弟的安危了。想必你也知道那大牢是个什么地方,根本就不是人呆的。 希望伯母早做决断,咱们之间早一点交割清楚,秦雨兄弟在里面就少受一点罪。”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 卫旌就是要用卓氏亲生儿子的生命为要挟,快速的达成自己霸占秦家产业的目的。 他相信,这句话里有话的内容,将会成为压垮卓氏的最后一根稻草。 言外之意就是,你若是答应的话,万事皆休;如果不答应,你儿子在大牢里可是活不成了。 爱子之心是全天下母亲都会有的,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当娘的哪有不疼儿子的道理? 可是过度的疼爱、毫无原则的溺爱是会毁了孩子的。 诚然,她所生的三个儿子,两个都已经被他宠溺废了,剩下一个秦小四如果还是同样的教育方式,估计离废之日也不远了。 但凡是秦云有老爹秦元太三分之一的经商头脑,也不会去老想着不劳而获的走捷径;不过话说回来走捷径也没错,你想吃软饭,你想躺赢顺便把自己家的买卖做大,但是你得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吧? 既然已经准备搭长公主的顺风车了,那你还去硬挤什么权贵圈子?自己几斤几两心里没点逼数吗?俗话说挤不进去的圈子就不要硬挤。 那圈子是人家卫旌经营了多少年才有的,你一个愣头青想要融入进去,可能吗? 如果说没有被卫旌记恨上,那还好说,可是你想把人家的后路给断了,把人家从长公主的床上挤走,那你想人家能容你吗? 要不怎么说不长脑子呢,有今天的下场也是活该! 老二秦雨更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帽,人家明明设的一个局,其实就是杀猪局,但凡是眼明心亮一点的话也不难看出。 可是他硬是一头扎了进去,结果中了套,连自己都给混进大牢里去了,眼看小命就要不保。 也是可悲可叹!~ 卓氏一想到儿子待在那暗无天日的大牢里,心里就疼的要命。 诚然,卫旌真的是吃定她了,把她算的准准的。 苍白着脸的卓氏,苦苦哀求道:“卫旌侄儿,念在你我两家有故交的份上,你无论如何要把我儿从大牢里救出来。 只要我儿平安无事,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要不怎么说妇人是头发长见识短呢,人家几句狠话一吓唬,顿时就六神无主慌了神。 卫旌心下大呼痛快,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 想断我的后路,那耶耶就断你的生路。 这次就让你们秦家尝一尝家破人亡的滋味,来之前他已经得了消息,秦家老二秦雨在大牢里被揍的不成人形,都吐了血了,眼看着进气没有出气多,就算是放出来恐怕也是活不久了。 还有,秦家老大的腿彻底的废了,整个人颓废的不成样子,如果家里破产没有后续汤药费的话,也是一个死。 都说宁愿得罪是个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 一旦被小人给惦记上了,总憋着在背地里害你,你是躲不过去的。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卫旌为了在长公主面前专宠,现在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那就赶紧把契约签了吧。”卫旌一挥手,身后的奴才拿出一份帛书递给卓氏,并且打开了一盒朱砂用作按手印。 卫旌知道卓氏不识字,连按手印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可见其早就预谋好了。 卓氏现在是痛苦的心颤抖的手,她慢慢的伸出手沾染了红色的朱砂,就准备按手印。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且慢!” 卫旌眼看就要图谋成功了,这个时候有人阻止,他岂会善罢甘休? “谁坏耶耶的好事?”卫旌骂骂咧咧的回头观看。 只见一个翩翩少年郎大踏步的从外面走了进来,那少年一袭月白色的长袍衣袂飘飘。 略微有些婴儿肥的脸上书生气十足,剑眉下一双明亮的眸子中闪烁着精光。 被他扫一眼,就如同一把利剑似的直刺心门,让人心生敬畏。 呃,这人是谁?卫旌有些吃惊的后退两步。 这少年人不怒尚且自威,就不用说此刻眸子里的怒火都已经成滔天之势了。 他不认识,但是卓氏认识啊! 竟然是被她赶出家门的贱婢所生的庶子秦风,他,他怎么回来了?心中的讶异之情可想而知。 不过,讲真,在看到秦风的这一刻,卓氏有些找到主心骨了的感觉。 看秦风盛怒的样子逼退了卫旌,卓氏心头一热,鼻子一酸,大颗大颗的热泪喷涌而出,毕竟是秦家子弟,终究还是想着秦家的...... 小家伙秦小四不顾自己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朝着秦风跑了过去,一下子扑到秦风的怀里。 秦风紧紧的搂抱着秦小四,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想三哥了没?” 秦小四使劲的点点头:“嗯!”然后裂开小嘴笑了,笑的很开心,“娘,三哥回来了,昨天我就看到三哥了,您还不信......” 第64章 软饭王 是的,秦风回来了。 本来此刻他应该出现在公输家的祭祖大典上的,今天是公输家的大日子,同时也是他的大日子。 公输峣要在大汉最顶级权贵的聚会场合,隆重的把他推介出去。 要知道,能够在这样的场合上露面本身就代表着身份和地位。 能够在大汉最顶级权贵的面前露脸,就代表着最起码已经是半只脚踏进了他们的圈子,这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事情啊! 但是,秦风果断的放弃了。 他放心不下秦家,尤其是放心不下秦小四。 秦家毕竟是他的根,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做人不能忘本。 卓氏虽然苛待与他,但是秦元太可是非常疼爱他的。所以,对不起他的只有卓氏,而不是整个秦家。 为了秦小四这个跟他一条心的弟弟,秦风可以放下跟卓氏以及两个兄长之间的恩怨,毕竟卓氏是小四的生母,那两个冷血的兄长是小四的亲哥哥。 他至今还不能忘怀,离开家门的时候,秦小四哭喊着“三哥不要走”,那场面深深的刺激着他的神经。 回顾十八年来的人生历程,如果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真正让他在意的话,那么舍秦小四无他。 秦小四是秦风的这么多年来唯一的开心源泉,在秦家这么多年,唯有跟小家伙在一起的时候,秦风才是真正快乐的。 对于这个弟弟,秦风是发自肺腑的疼爱。 当秦风做出不参加公输家祭祖大典这个决定的时候,公输嫣然石化一般傻愣住了。 这家伙疯了不成? 就为了一个对他弃之如敝履的秦家,他竟然放弃进阶大汉上层权贵的机会,要知道今日大汉的皇帝陛下都要亲至,这是一个多好的机会啊。 但凡是能够入了陛下的眼睛,随便一个册封,就够他少奋斗半辈子的了。 公输嫣然表示对秦风的举动不理解,同时对秦风也更加的好奇起来...... ~~ ~~ 卫旌瞅了一眼秦风,此刻他方知面前的这个小子正是把火镰制作之法卖给他们卫氏的秦家庶子——秦风。 面对秦风,不知不觉间,卫旌有些自惭形秽。 虽然他自认为自己的长相就够英俊的了,但是比之秦风还是有不如之处的。 就单单是秦风身上那种气质,就不是他能比拟的。 怎么说呢,卫旌偏女子阴柔之美,一个娘们唧唧的男人总会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秦风则不同,身上充满了男性的荷尔蒙,阳刚气十足,再加上书卷气息,这可是很抢手的面首之资,如果被长公主看到的话,一定倾心。 该死的秦元太,你说说,你干嘛要把儿子都生的这么具有竞争力,卫旌另辟蹊径暗自发狠骂上了已经作古的秦父。 这就是阴暗心理造成的,他自己是面首,总感觉别人也是面首,遇到比他强的人,总感觉别人要抢他的饭碗。 秦风自认为是个思想兼容并包的人,毕竟来自于现代,经历过经济、科技浪潮洗礼过的思想,还是比较超前的。 他知道有些时候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用自己的身体去愉悦某些人,这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身体是你自己的,人生的路怎么走,是个人的自由,别人谁都干预不了。 所以,他一开始是不鄙视卫旌出卖色相给长公主的。说白了就是俗称的被富婆包养吃软饭嘛!这在他的那个世界太寻常了。 但是卫旌利用长公主的权势去欺压人,尤其是还欺负到了秦风的头上这就是不能接受的了。 就不说卫旌这小子现在对秦家赶尽杀绝了,就单单是昧下本该属于秦风的钱,秦风也没打算放过他。 针对卫氏的布局,其实早在第一次遇见桑弘羊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虽然现在还在酝酿中没有爆发出来,但是秦风相信用不了多久,大汉的小皇帝刘彻就会针对卫氏命门之处——冶铁业,给予致命一击的。 公输嫣然不愧是出身顶级权贵之家,对朝堂上的事情几乎是信手拈来。 谁被贬斥,谁被加封,这些人事的变动,在这些权贵子女口中就是他们津津乐道的‘八卦’消息。 所以当秦风通过公输嫣然的口,知道了大汉的朝堂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叫桑弘羊的年轻人当上了大农令的时候,心中是如释重负的,他知道自己的布局终于成功了。 卫氏即将被时代的马车抛弃,个人的手工冶铁业被国有化的大型冶铁替代,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一想到即将倒霉的卫氏,秦风心中就一阵痛快,小样儿的跟老子斗你还嫩着呢。 当然对于痛打落水狗这种事情,秦风也是不会放过的。 趁你病要你命,这是卫旌针对秦家所做的事情,秦风打算原路奉还给卫氏,不,要加倍的奉还。 秦风觉得先揍丫的一顿算是利息,这绝对是有必要的。 可是还没等秦风动手呢,卫旌倒是先开口了:“来人啊,把这个小子拿下。哼,今天既然碰到了,那耶耶就不客气了,把你们秦家一勺烩。” 话音一落,几个恶奴,撸胳膊挽袖子就打算动手。 卓氏惊恐莫名,小家伙秦川也是吓的躲在秦风怀里哇哇的大哭。她们母子哪里见过这等凶神恶煞的场面?担心惧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秦风一点都不着急,要说动手,他肯定不是卫旌带来的那几个恶奴的对手。 另外,他也没打算亲自动手,因为他有后着。 只见秦风一把抱起秦小四,回头大喊了一嗓子:“公输嫣然我都看见你了,你个死丫头再不出来帮忙,我回去就告诉师父他老人家,治你一个漠视长辈安危的罪过,到时候有你好看的。” 呃,趴在墙头正看的津津有味的公输嫣然,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她打算扒一扒秦风的八卦,好奇心的驱使之下,秦风一出公输家的大门,她就悄悄的跟了上来。 不过,她感觉自己没有暴露啊,到底秦风是怎么知道的呢? 算了不管了,公输嫣然瞅了一眼那几个身形高大的恶奴,马上就要对秦风动手了,她一个跃身从墙头上跳入院内。 院里有根扁担,她顺手就操了起来,虽然跟她使顺手了的齐眉棍有差别,但是条件有限、事态紧急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再看手持扁担的公输嫣然来到秦风身边咯咯一笑:“小师叔,我来帮你,打架我最欢喜的,窦家的几个小子都不是我的对手,他们这些臭鱼烂虾根本不值一提。 不过,父亲吩咐过我,不让我随便的使用武力,所以届时你一定要替我在父亲转圜一二哟!” 呃,这妮子还是个“暴力小娘子”,怪不得头一次见面就当头一棒呢。 秦风瞪了一眼公输嫣然,然后一指卫旌:“别废话,作为你的小师叔,我批准你揍他,不把卫旌这个软饭王打的他爹娘都不认识就不要回来。” ‘软饭王’?扑哧,公输嫣然忍不住的笑了出来...... 第65章 公输嫣然发威 这小师叔还真是有趣呢,这么形象的词都能够想的出来。 ‘软饭王’?咯咯,莫得让人笑破肚皮...... 公输嫣然认为秦风的比喻非常的形象,在她的潜意识中非常认可这句话。 卫旌可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吗?靠着吃长公主的‘软饭’作威作福。 居然还妄想着往大汉上层权贵子弟中间混,一个低贱的商贾之家出身的人也配? 她记得有好几次卫旌托了人要邀请哥哥们去他家里饮宴,如果不是祖父拦住不让哥哥们去的话,恐怕他都能攀附上公输家。 现在看着卫旌那阴柔的表情,以及那娘们唧唧的样子,公输嫣然都觉得心里恶心的慌。 就这么一个不要脸的人,连男人都不是了,下贱到做面首,简直是辱没先人颜面。 可就这么一个人,居然胆敢对人家小师叔动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简直是活腻歪了。 公输嫣然生就了一副火爆脾气,并且在家里,受到众多哥哥们的影响,尤其是自幼习武,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个女汉子。 现在得了秦风的话,破除父亲不要她随便动武的禁令,这下子她可兴奋坏了,好久都没有真正的动手了,活动一下筋骨也挺不错的。 所以,要她痛揍一顿卫旌,公输嫣然简直不要太兴奋。 对于痛打落水狗这种事情,公输嫣然是非常乐意的。 秦风一发话,再看公输嫣然,抡起手中的扁担一个横扫千军,扁担带着风声就挥了出去。 像公输嫣然这样的权贵子女,在整个大环境的熏陶下,在整个时代背景的影响下,在他们眼中这些低贱的奴隶根本就不算是人。 诚然如秦风第一次和这丫头有冲突的时候推测的一样,在权贵们的眼中,杀上个把奴隶就跟杀鸡没什么区别。 秦风赶紧捂住秦小四的眼,他不能让小家伙在幼年时期就见到这么血腥的事情。 这对弟弟的成长没有什么好处,不过秦风倒是眼睁睁的看着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四个恶奴,在公输嫣然大扁担的一挥之下,瞬间飞了出去。 最惨的一个倒在地上,口鼻冒血,眼见的是活不成了,其余的三个也都倒在地上哀嚎不已,伤势很重。 说起来很慢,实则事情的发生也就在几秒钟之内,快到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卫旌都傻眼了,他刚发出命令让手下人拿下秦风,可是还没等得逞呢,就跳出来个公输嫣然。 他是认识公输嫣然的,在长安权贵圈子里混的久了,多多少少也是听说过公输嫣然的大名的。 整个长安的权贵子弟圈子里盛传这丫头就是一个女魔王,自幼习武,功夫了得,而且颇受公输家掌门人公输峣的宠爱。 权贵子弟们都戏言曰:“谁若是能够把她征服的话,那后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是不用担心了。” 也因此,卫旌对公输嫣然的大名格外记得清楚。 可是没曾想到,今日却跟这女魔王遭遇,讲真,这真的不是他所想要的结果。 他只不过是要教训一下秦风罢了,哪里想到会跳出来个公输嫣然啊? 话说这该死的秦家庶子秦风,什么时候成了公输嫣然的小师叔了呀? 突然,卫旌的脑子嗡了一声,他想起来一件事。 坊间盛传公输家的掌门人公输峣,要在祭祖大典上收一个关门弟子。 为此,甚至有人针对几个合适的权贵子弟专门开了赌盘。 而他则选择了位列大汉三公的丞相窦婴的小儿子窦青松,他甚至不惜血本的压了十万金。 要知道窦婴可是太皇太后窦氏堂兄的儿子,也就是窦太后的侄子。 在窦家一脉,唯一的一个有出息的人,被封魏其侯【wèijihou】,是先帝爷汉景帝的托孤重臣之一。 窦婴在大汉来说现在是位极人臣,权势滔天,朝堂大事有三分之一是他做主,就连大汉的皇帝陛下刘彻都要对他敬重有加。 但他万万没想到,公输峣的关门弟子竟然会是他所鄙视看轻的秦家庶子秦风。 如果不是刚才公输嫣然亲口叫秦风小师叔的话,打死卫旌也是不相信的。 可是不敢相信也好,不愿意相信也罢,事实就是事实,来不得半点虚假。 卫旌此刻肠子都悔青了,要早知道这样,干嘛要跟秦家过不去?干嘛要赖着秦风的九万五千金不给呢? 他此刻想念起梁安之来,悔不该不听他的话。 如果当初要是听了梁安之的话,说不定此刻已然跟秦风搭上了关系,那么他费劲了心计想要结交而不可得的公输家,不也顺理成章的结交上了吗? 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现在可是把秦风给得罪死了,一念及此,卫旌恨不得一头撞死的心都有,太大意了。 他内心的活动非常激烈,以至于一时间愣在了当场。 不过公输嫣然可没他这么婆婆妈妈,小师叔可是说了,要把卫旌这个软饭王揍的他爹娘都不认识。 呃,貌似卫旌没爹了,他爹三年前去世了。 那好吧,就揍的他娘亲不认识就好了。 想到此,公输嫣然手下留了分寸,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在左右着公输嫣然。 卫旌毕竟是长公主的心头肉,如果她下手没轻没重的给揍死了,那就是不给长公主面子。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所以,公输嫣然扔掉了手中的扁担,飞跃上前一手拽住卫旌的脖领子,另一只手抡圆了,“啪啪”左右开弓就是两个大嘴巴子。 习武之人的手有多重,你就想吧。 别看公输嫣然是个女子,但是真要比较起功夫来,同龄人的男子也未必能及。 卫旌的乐子大了,被公输嫣然大嘴巴子抽的脸都变形了,一张嘴吐出两颗大槽牙来。 还没等他哀求讨饶呢,公输嫣然的大嘴巴子就像不要钱似的劈头盖脸的抽了过来。 好家伙,这一顿嘴巴子抽的卫旌直学狗叫,抽的他是三魂不安七魄游离,连北都找不着了,脸肿的跟猪头似的。 公输嫣然的手掌心都有点生疼方住手,然后一脚把卫旌蹬翻在地,脚踩在他的胸口喘了一口气扭头问秦风道:“小师叔,您看这样可行?” 第66章 痛打落水狗 卫旌被公输嫣然一顿揍,脸肿的跟猪头一般,顺着嘴角往下流血。 他带来的六个奴才,四个上前的已经倒下了,还剩下两个面对公输嫣然这个女人的暴力输出,早吓的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公输嫣然的大名,看来在长安圈子里很负盛名啊! 秦风把秦小四交给卓氏带进屋里,然后缓步上前,蹲了下来:“卫旌是吧?奉劝你一句:做人要厚道,多行不义必自毙。” 卫旌眼中尽是惊恐,这一刻秦风笑呵呵的模样,在他的眼中却比森罗宝殿的判官都要让人毛骨悚然。 此刻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赶紧逃离这里,然后到长公主府上卖惨哭诉一番,求得长公主出面才能报这今日之仇。 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道理卫旌懂。 嘴硬带来的只会是下一顿毒打,对他毫无益处,傻子才这么干呢。 可是要他在人前讨饶,这却又是十分难为情的,张不开嘴啊。 他何曾受过这等窝囊气,被人揍的这么惨了,还要服软讨饶?谁不知道他是长公主的头号男宠,谁人敢不给长公主的面子? 今天或许是出门没看黄历,偏偏就遇到了不给长公主面子的人,这该死的公输家,耶耶要是不报今日之仇就枉为人。 他心里在暗暗的发狠,甚至他都幻想到,长公主为了他愤而出手把公输家连根拔起的画面了。 真的得说卫旌很有yy的天赋,如果把他放到某点写小说,绝对是大神级别的。呵,玩笑了。 书归正传,接着说秦风。 都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人的喜怒哀乐都能从中窥得一二。 卫旌的眼睛里都要喷火了,愤怒之情可想而知。 秦风知道这小子恨不得杀了自己,因为换位思考的话,他也会这么想。 还有,就算是卫旌暂时服软,也只不过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罢了,秦风可不会傻傻的相信一个小心眼的人的话。 当然秦风也并不想现在就对他赶尽杀绝。 因为秦风认为惩罚一个人的方法有千百种,就卫旌这号为了追逐名利可以连自己的身体都出卖、连祖宗的颜面都不要的人。 如果让他亲眼看着几代人积累的财富顷刻间化为乌有,他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不复存在的话,这应该比杀了他效果要好。 从天上一下子跌落尘埃,这种痛苦的滋味不好受。 而这一天不远了,或许就在下一秒,桑弘羊都已经当上专管盐铁的大农令了,秦风相信他的三把火就要烧起来。 再看秦风,笑呵呵的把卫旌扶了起来,然后回头对公输嫣然抱怨道:“你怎么下手没轻没重的,你看看把人家打的,你这脾气太暴躁了,要记得收敛。” 公输嫣然瞪大了眼睛:“......” “瞪什么瞪?女孩子要稳重,要温婉淑雅。” “你......”公输嫣然要暴走了,不带这样玩的好不好,明明是你让人家打的。 “你什么你?哪有跟长辈这样说话的?连个敬语都不用。” 公输嫣然要吐血了,无耻啊无耻,死秦风,臭秦风...... 卫旌被秦风突然的变化,搞的有点摸不着头脑,他连连后退了几步惊恐莫名的道:“你,你,你要怎样?我,我可是长公主的人。” “那又怎样?” “长公主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等着,你就等着秦家倒霉吧。”卫旌似乎忘记了目前自身的处境。 “哦,是吗?那我就坐等了。” 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咣咣两记炮锤捣在卫旌的眼睛上。 再看卫旌,顿时添了俩熊猫眼。 这突如其来的两拳,把卫旌都打懵圈了,脑瓜子嗡嗡滴,眼前金星乱冒晕头转向的。 秦风后退一步,看了一下卫旌,有点不太满意,又快速的欺身上前一拳揍在他的鼻子上。 卫旌只觉得鼻子一热,貌似有腥腥的液体流了出来。呃,血,流血了...... 耻辱啊耻辱,卫旌又急又气,此刻是气血上头,眼前一黑晕厥在地。 “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做为第一个威胁我的人,不奖励你个熊猫眼送你个满脸桃花开还真对不起你。”秦风揉着发痛的拳头哈了口气。 公输嫣然扑哧笑了出来,熊猫眼?满脸桃花开?亏你想的出来,不过貌似真的很贴切呢。 “还愣着干什么,带上你们的人赶紧滚蛋,莫得玷污了我秦家的地界。”秦风瞪了一眼跪在地上尚在瑟瑟发抖的那两个奴才。 那两个家伙几乎是同时起身,一个上前背起卫旌,另一个背起那个受伤最重的,飞也似的逃离。 另外三个受伤稍微轻一些的,自己从地上爬将起来,跑的比兔子还快,一溜烟的不见了踪影。 搞定了卫旌,秦风心中长出了一口气。 幸亏自己来的及时,否则的话卓氏这没头脑的妇人真的就把老爹秦元太打下的基业给葬送了。 当然这真的要感谢公输嫣然,不是她及时相告的话,他也不可能知道秦家发生了巨变。 看着站在一旁的公输嫣然,秦风莞尔一笑:“谢谢你了,嫣然侄女,多亏了你出手相助。将来如果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公输嫣然气鼓鼓的,这该死的秦风,连说感谢都要占人家的便宜,还嫣然侄女,一想起来他只比自己大一岁,就感觉心中极度的不爽。 可是她也无可奈何,萝卜不大长在了辈上,谁让秦风是祖父的关门弟子呢? 公输嫣然没好气的道:“你要记得今天说过的话,说不定我还真有求你帮忙的时候,到时候你要是不认账怎么办?” 通过几次三番跟秦风打交道,她深知秦风就像是狐狸一样的狡猾。 别看他表面上人畜无害的,可是内心里确是个腹黑的家伙,吃不得一点的亏。 秦风一拍胸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吐口唾沫就是一颗钉。” 呃,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公输嫣然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之前跟秦风交锋的画面来...... “空口无凭,除非你发誓。”公输嫣然觉得只有在神灵面前许下诺言,方可以约束狡猾奸诈的秦风。 秦风刚才对公输嫣然的感激是真心的,并不是敷衍之词,可奈何这丫头在自己面前吃了几次的亏,对自己失去信任了。 好吧,不就是发誓吗?只要你满意,我是无所谓的。 再看秦风,伸出三根手指举在空中,一本正经的道:“我秦风,对着太阳发誓......” 第67章 走还是留? 古人是有图腾崇拜情节的,他们认为山川河泽树木森林包括大地和天空都是有神灵存在的。 所以秦风对着太阳发誓,公输嫣然是信服的。 “好吧,既然他都向太阳神发誓了,而且那么诚恳的样子,人家就选择相信他一次。”公输嫣然心里暖暖的。 这是第一次有人发誓许诺的要帮她,尽管还尚未实现,但是也足够小女孩家家的感动了。 不得不说女人就是一种感性的动物,她们情绪随心而动,而且善变,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 刚才还对秦风恨的咬牙切齿的,现在就全部随风飘散消失无踪了。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秦风是不相信什么山精鬼怪神灵妖魔的。 可是如果能够让公输嫣然这妮子对自己放下成见,他倒是也不介意用如此方式来解决问题,这几乎没有成本,很划算的。 “我秦风对着太阳发誓,有朝一日公输嫣然需要我的帮助,我将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如果有违誓言,天打五雷轰,万箭穿心死无葬身之地。” 这话听着是不是很感人? 从小妮子眼里放射出的炽热的光芒,就不难断定,她一定在心里激动的稀里哗啦。 秦风认为发誓这种东西,就是一个获得心里满足的慰藉品。至于管用不管用,完全在乎于发誓人本身。 如果这个人是个嘴上一套心里一套的伪君子,不管是发什么样的毒誓也不会起作用的。 当然,如果这个人是个言而有信的君子,比如自己(臭美一下),就算是不发誓,承诺过的东西也会兑现的。 他是真的感激公输嫣然,不是她的话秦家或许就彻底的完蛋了。 诚然,公输嫣然觉得秦风刚才字字句句铿锵有力,神灵一定能够听的到的。 记得五岁那年的夏日夜晚,祖父抱着她语重心长的说,“人活在世上,要时时刻刻严格的要求自己的言行,多行善事莫问前程,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所以她相信,人要是作恶到了一定的时候,老天一定会降罪惩罚的。 要是多做善良的事情,老天也一定会看的到,会赐予福气的。 当然还有,如果信誓旦旦的许下诺言的话,神灵收到之后就会存档,到了时候如果不兑现诺言,那么神灵就会按照誓言里说的那样降罪。 好吧,这就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洗脑了的善良的小姑凉。 虽然秦风之前多有捉弄与她,也尽管秦风跟她耍无赖气的她肺都要爆炸,可是随着秦风誓言的发出,她感动的一塌糊涂,并且心都跟秦风站到一起了。 于是出言提醒道:“小师叔,我们得赶紧把这事向祖父禀明。那无赖子卫旌毕竟是长公主的人。 如果长公主要是出面的话,我们就麻烦大了。” 秦风笑了,从小妮子公输嫣然急切的表态,他就知道自己的誓言成功的获取了她的信任。 不过秦风可不认为,长公主会为了一个面首去得罪三朝元老目前正当红的公输峣。 长公主刘嫖之所以能够在大汉朝堂呼风唤雨,游走于各大势力中间,那是她懂得什么叫政治。 通俗一点说,政治就是用各种妥协来达到的某种平衡,也可以说是各种交换带来的利益,当然得是等价交换。 为了一个区区面首男宠,就跟公输家翻脸,这是无脑之人才会做的事。 长公主可没那么傻,她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女婿有多么的重视公输峣; 也不会不明白自己的母亲——当今的太皇太后有多信任公输峣。 秦风看着一脸热切的公输嫣然,心下莞尔,逗弄之心顿起。 “无妨,不用担心卫旌会报复。 本师叔掐指一算,卫旌很快就要被长公主一脚踢出局了,而且卫氏离倒霉之日不远矣,很快就会见分晓。” 公输嫣然吃惊的望着秦风,呃,他,竟然能掐会算?这怎么可能。 单看他一副玩世不恭很欠揍的样子,就知道肯定在撒谎。 人家仙师算命都是要开坛做法的,那桃木剑舞的煞是好看,而且还能空手变出符咒点燃告天才能算的出。 他就这么随便的舞弄了一下手指,这也太敷衍上天了吧?这要是能算的准的话,那可真是见了鬼了。 从公输嫣然的脸上满满的鄙视之情,秦风就知道这丫头一定不信。 于是呵呵一笑:“嫣然侄女,咱们不妨打个赌,如果本师叔算的不准的话,我在另外答应你一个条件;可如果要是算的准,那刚才许诺的就要收回,你看如何?” 公输嫣然猛的后退一步,哼,就知道你骗人,想把刚才发的誓言收回去,哪有那么简单。答应了人家的事情,那是不能更改的。 “小师叔耍赖皮,人家不跟你玩了。”说完,扭身就走。 “别走啊大侄女,要不咱们在商量商量,换个条件也行啊。” 公输嫣然走的更快了,骗子师叔又想忽悠人家,人家才不上当呢。哼,就是让你欠着人家一个条件...... 秦风看着飞也似逃离的公输嫣然,渐渐的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三哥,你不会再走了吧?”小家伙秦小四这个时候从屋里飞奔过来,扑到秦风的怀里,被秦风抱起后,张开胖乎乎的双手紧紧的搂住秦风的脖子。 这个问题很尴尬啊,秦风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卓氏当初可是把他赶出去的,并且扬言,再敢回到长安,狗腿打断。这分明就是恩断义绝的意思啊。 说实话,他回来可不是帮卓氏,而是为了秦家,为了面前这个小家伙。 他本来是打算就走的,可是看着弟弟一脸期望的眼神,他心中没来由的一阵酸楚。 “小四儿,我会把二哥从大牢里捞出来的,还有那个欺负咱家的家伙,三哥一定帮你好好的教训他。 所以,你不用在害怕了,在家里好好的听话,好好的识字答应三哥好吗?” 小家伙秦小四忽闪着大眼睛,很是兴奋的道:“我就知道三哥最厉害了,可是你还没回答人家,你到底还走吗?” “呃,我会回来看你的好吗?” “那三哥岂不是还要走,我不要你走,你上次就把人家抛弃了。呜呜......”小家伙紧紧的抱着秦风的脖子,炽热的泪水滚落在秦风的脖子里,烫的生疼生疼的。 卓氏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斜倚着门框抹着眼泪:“风儿,都是当娘的不好,咱不走了行吗?” 第68章 重回家门 卓氏一声挽留两行泪,弟弟秦小四呜呜哭泣,让秦风陷入两难。 记忆中画面浮现,卓氏在他三岁之前待如亲生,也就是后来的他聪慧异常很是得老爹秦元太的欢心,而两个兄长又是个不争气的,样样都比不过秦风,这才让卓氏有了异心。 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句民间古语流传至今不是没有原因的。 卓氏是害怕秦风有朝一日夺了自己亲生儿子的饭碗,这才开始对秦风恶语相向倍加苛责的。 当母亲的疼自己的骨肉,这是可以理解的。 秦风不是无情之人,虽说他固执的以为自己回来是为了帮秦家不是为了卓氏,但这只不过是他不愿意承认心里其实是非常渴望卓氏再像小时候那样疼他罢了。 他内心中始终有个声音在呼唤着母亲二字,他知道这是之前这具身体最真实的反应。 好吧,既然自己的灵魂跟‘他’融为一体,那就应该遵循本身内心的真实想法。 卓氏的确很可怜,两个成年的亲生儿子没一个是让她省心的,一个废了,另一个身陷囹圄,唯有一个贴心的慰藉秦小四,可还是孩子。 家中遭逢巨变,内心孤单无助、六神无主之下,差点把丈夫奋斗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如果不是她最不看好的庶子出手相助的话。 这对卓氏来说真的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此刻的卓氏真情流露,眼中满满的都是殷切的期盼。 好吧,秦风决定在彻底的解决家里事以前暂时留下来。 ~~ ~~ 随着秦风的留下,秦家上下找到了主心骨,之前阖家都是愁云惨淡的样子,现在都变的扬眉吐气了起来。 秦家三郎可真是机缘奇遇,竟然成了公输家的掌门人公输峣的关门弟子。 身在长安城里的人,哪一个不晓得公输峣三朝元老,在当今的陛下面前也是红的发紫的大人物? 有了他老人家的关系照拂秦家,看谁还敢骑在秦家的脖子上拉屎。 秦小四得知三哥不走的那一刻,终于破涕为笑,欢喜的屁颠屁颠的,终于又可以跟以前一样跟三哥在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他现在是一刻也离不开秦风,秦风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即便是秦风上茅厕,他也是安静的等候在门口。 除了内心里对秦风的依恋外,还有母亲的叮嘱。 他的小脑袋瓜里深深的记住了一句话:“现在能够救我们秦家,能够救你二哥的,只有你三哥。所以,你无论如何都要把三哥给留下来。” 卓氏在挽留秦风这件事上是动了心思的,她深知秦风对她多有怨怼,可是对这个唯一的弟弟却是疼爱有加。 就算是自己不能取得秦风的谅解,最起码还有一个秦小四,秦风这孩子不会对弟弟不管不顾的。 诚如她对小儿子说的那样,现在只有秦风能撑起整个秦家,离了他整个秦家就彻底的垮了。 秦家的书房里,秦风见到了长兄秦云。 现在的秦云骨瘦如柴,躺在床上覆上辈子,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发现不了床上还躺着一个人。 秦风有些泪目,儿时一起玩耍亲密无间的情景浮现心头。 那个时候的秦云虽说读书不如他,可是要论起来玩耍,那绝对是把好手。 花园里捉蝴蝶、逮虫子、摘果子,都是在他的带领下完成的。 尤其是让秦风最记忆深刻的是捅马蜂窝,秦云为了在秦风的面前展示自己的威风,一点防备措施都没有,牛气哄哄的拿着一根竹竿对准树上的马蜂窝狠狠的捅了下去。 嘴里还高声的喊着:“三弟,瞧你那胆小的样,看我的。” 结果可想而知。 炸了窝的马蜂把秦云蛰的像猪头,哇哇乱叫抱头鼠窜,最后他哭的很是凄惨。 也就是从那一次起,秦风失去了卓氏的疼爱,至今想来都好像是在昨日发生的一般。 “大哥!你,还好吗?”秦风坐在床边看着秦云,这一刻他实在是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秦云已经知道了秦风的际遇,也知道了这个弟弟现在是真正的大人物了。 他痛苦的闭上眼睛,两行热泪滚落下来,床在颤抖,秦云的身子也在颤抖,秦风知道他在无声的哭泣。 良久,秦云止住哭泣。 兄弟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虽然秦云依旧是一语不发,不过从他的眼中,秦风能够感觉到儿时的大哥回来了...... “大哥,你安心的修养,家里的事情交给我了。 我会把二哥救出来的,另外,你的这次出事不是意外,是卫旌搞的鬼。 我不会放过他的,如果不给大哥报仇雪恨,我誓不为人。” “大哥没用,就是个废物;我没把父亲留下来的家业守好,现在咱们秦家能指望的人只有你了。答应大哥,不要报仇。 仇恨只会让人迷失双眼,于秦家无益。 卫旌有长公主撑腰,你虽然是公输峣的关门弟子,但是公输峣也未必敢跟长公主当面为敌。 所以,你的任务是把我们秦家守护好,不要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 秦云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不让他跟长公主为敌。 在他的眼中,长公主毕竟是皇室中人,即便是秦风有了公输峣当靠山,但是也不是长公主的对手。 到头来与其是两败俱伤,还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好。 秦风笑了笑:“大哥多虑了,谁告诉你收拾卫旌就是跟长公主为敌?你也太高看卫旌了,我可以很负责人的跟你说,他已经出局了。 卫旌的麻烦就要到了,而且是比天还大的麻烦。 这个麻烦,即便就算是长公主也替他挡不下来。 所以,收拾他就是手到擒来,就是痛打落水狗罢了。” 秦云顿时瞪大了眼睛,挣扎着想要起身,秦风赶紧安慰道:“大哥不必激动,你要相信我的话。你只管安心的养伤,其他的我来做。 家里有我,我们秦家就不会倒下。” “就是,大哥你可不知道,三哥把那个欺负我们家的卫旌好一顿打,还送了他熊猫眼和满脸桃花开呢。” 小家伙秦小四记的倒是挺清楚的,手舞足蹈的在大哥面前表演着。 秦风回过头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瓜,很是疼爱的柔声道:“就你能,看把你能的......” 第69章 冰释前嫌 兄弟重聚首,毕竟是血脉相连,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论如何都割舍不断的。 “老三,你真的没有骗我?卫氏真的要完蛋了吗?你怎么知道的,快给大哥讲讲。” 秦云眼里有了神采,苍白的脸上也现了红晕。 “别激动大哥,因为陛下要把盐铁收归国有,所以,卫氏的好日子到头了。没有了根基的卫氏,就是无根之萍,根本就不堪一击。 别看他现在风光,可一旦没了财富来源,你以为那些权贵,包括长公主还会一如既往的对他吗? 我敢打包票,失去了钱财来源的卫旌,在长公主和那些权贵们的面前连个屁都不是。 长公主是什么样的人,相信你比我更了解,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至于其他那都是调剂品。” 秦风没有把话说的那么透彻,不过相信大哥秦云也不是傻子,他应该能够明白的。 沉默,空气瞬间有些凝滞,秦云很是羞愧。 诚然,秦风分析的很对,长公主可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别看她长期蓄养面首男宠,可也不是饥不择食的。 不是说你长的清秀可人的就能登她的床,首先你要有一定的资本,能够给她带来切实的利益,其次才是床底之间分高低。 他之前就打探到了长公主的这个挑选面首的原则,他知道自己在商业方面的天赋远远不及父亲,与其自己把秦家的生意经营不善被人家吞并,还不如以身愉悦长公主,大不了就是在床第之间多操劳辛苦些罢了。 这真的是条捷径,一旦被长公主看上眼,秦家的生意再也无忧了,这就是他的真实想法。 可是没想到的是,还没等实现愿望呢,就出了这档子事儿。 良久的沉默之后,秦云终于释然了,他长出了一口气:“老三,我知道你自幼就聪慧很得父亲的喜爱,现在你又有公输家为后盾,把秦家交付到你的手上我是放心的。 所以,以后秦家就靠你了。” 秦云说的情真意切,一副真情流露的样子。 “大哥说的哪里的话,你这是要撒手什么都不管了吗?那怎么行。家里没有你主持,还是秦家吗? 自古嫡长子掌家业,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 莫要让弟弟为难,再说了我志不在此,就算是硬塞给我也未必有你经营的好。大哥,你可不要让我难做啊!” 秦风在给大哥打气,他知道大哥是怎么想的,自己废了就打算自暴自弃再也不问世事。 不过,秦风可不想他一直颓废下去。 腿瘸了又不是脑子瘸了,不影响他思维,也不影响他的判断,有这些就足够了。 卓氏含着泪推门走了进来:“风儿,家里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不掌家,咱们秦家连个主事的人都没有,还怎么发展? 你是不是还在记恨娘?如果是,那娘给你赔不是,娘给你下跪还不行吗?” 说着,就要屈身。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无论父母做了怎样的错事,儿子也是不能有怨怼之心的。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尽管卓氏不是秦风的生母,但是养育之恩还是有的,最起码三岁之前秦风可是吃卓氏的奶水长大的。 秦风一个箭步上前扶住她的胳膊,顺势跪倒在卓氏面前:“娘,您这是折煞儿子不是?您其实是误会我的意思了。 儿子的意思是,家里仍旧是有大哥掌管,儿子我在外面发展。 如果家里实在是难以为继,那么秦家还有一个退路。 您老放心,我那里永远是咱们秦家的最后的堡垒,只要儿子在,蓝田秦氏田庄的大门永远敞开。” 卓氏眼前一亮,诚然秦风的话,真说到她心坎里去了。 自己家的本业是商贾,可是商贾虽说赚钱,但是地位很尴尬。 尽管现在大汉的政策还没有到抑制商贾的地步,但是时常受到官府的盘剥和打压这也是常态。 现在整个社会的现状就是,在官员们的眼里,商贾不事生产就可以创造财富,但是所缴纳的赋税却不多。 所以,商贾就成了官员们的财源地。不管你有错没错,总会找个理由敲诈一些钱财的。 秦元太在的时候就没少往官员们的手里输送钱财,这一点卓氏是心知肚明的。 也正因为此,卓氏感觉秦风说的不无道理。 秦风在外面混的越好,才对秦家越有利。 官员都是看人下菜碟的,这一点卓氏心里是明镜一样。 “风儿,娘相信你说的,快快起身吧。” 卓氏此刻眼里含着泪花,颤抖着嗓音,诚然她是动了真情了的。 这也不难理解,试想,秦家原本都已经遭遇末路了,现在突然柳暗花明,并且未来的前途无量。 而这个转折,恰恰却是她当初最不喜欢的庶子带来的。 当初她为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能够独占秦家的财富有了私心,而刻意的冷落慢待甚至是苛待秦风这个庶子。 可是,秦风以德报怨,不但不计前嫌,甚至还摒弃前嫌,出手相助与落难之际的她和儿子们,拯救秦家于危难之际,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卓氏不但感激,而且心中充满了愧疚感。 “娘,儿子发誓,只要有儿子在秦家就不会再被欺负。不过,还请娘主持大局,秦家主事的事情还是让大哥来做的好。” 卓氏点点头:“风儿,娘相信你说的,是娘对不起你,娘真的错了。”说道此处,她已是泣不成声。 还有什么比一家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再现和睦的一面更让人开心的呢? 秦风感觉心中无比的舒畅,当然他知道,这是原来的秦风内心深处最真切的愿望。 好吧,我既然占据了你的身体和灵魂,就替你圆了这个梦...... “娘,儿子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不知您老是否应允?”秦风秉持内心深处的想法开了口。 卓氏擦了一把眼泪:“风儿,你说,尽管说,只要是娘能够做到的无不应允。” “那儿子可就说了,儿子的意思是让四弟跟在我的身边,不知您老意下如何?” 话音未落,再看秦小四,欢呼雀跃的拍着小胖手:“好耶!好耶!我要跟三哥在一起,娘,我要跟三哥在一起玩儿。” 卓氏狠狠的瞪了一眼秦小四,眉头随即皱了起来...... 第70章 公输堂前三樽酒 秦小四是卓氏的心头肉,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小家伙能够跟秦风在一起玩耍的主要原因。 试想,那个时候卓氏已经把秦风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了,可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无他,对自己亲生骨肉的溺爱。 因为在家里只有秦风能够让秦小四开心,所以这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秦风要把秦小四带走蓝田调教,一想到儿子远离身边,不能时时的见到,没来由的就是一阵心疼。 不过,卓氏仔细思量之后,还是决定放手。 孩子在自己身边能有什么出息?经过这次的秦家巨变,她也算是想明白了,孩子有没有出息不在乎是不是在自己的身边。 长子、次子是在自己身边看着长大成人的,可是一个比一个窝囊,差点把秦家偌大的家业给毁了。 而秦风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人,公输家的关门弟子,多显赫的身份啊。如果秦小四跟着秦风能够成才,能够有前途,比什么都强。 为人父母者谁不是望子成龙? “风儿,那娘就把你弟弟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照顾好他,好好的教他成才,他要是不听话,你尽管调教,不用在乎娘的想法。”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弟弟跟在我身边,您老尽管放心。” 秦风安抚好卓氏,辞别家人,带着秦小四赶奔公输家。 他现在之所以这么着急赶回去,是要在刘彻未离开之前见一面。 秦雨还在大牢里压着呢,如果刘彻开口的话,把二哥放出来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公输家的祭祖大典已经结束,不过宴席倒是还在继续,看架势不到张灯时分结束不了。 秦风把秦小四交给甘小妹看管,一个人径直前往公输家的大堂。 来在门前,就看到此刻宴会的气氛很是热烈。 公输家的大堂内座无虚席,权贵们此刻也已经微醺半酣之际。 一队舞姬正在随着乐声翩翩起舞,为首一女子搔首弄姿束胸半露之下获得了个满堂彩。 居中而坐的是刘彻,这货也已经喝的面红耳赤了,身子斜依在一个斟酒女子饱满的胸口,貌似很享受的样子。 他的左手边坐着公输峣,这个位置是东道主的,只见他他频频的举杯敬酒,不过老家伙的酒量倒是还行,竟然丝毫不见醉意。 刘彻的右手边有一席,端坐一中年美妇,雍容华贵气度不凡,秦风不认识。 说实话,这座厅堂内,秦风除了刘彻和公输峣,其他的一个都不熟。 随着秦风求见的消息传到大堂之上,刘彻端正了自己的坐姿,挥手斥退了身后那女子,她路过秦风身边的时候,满脸尽是幽怨之色。 秦风只当没看见,他理解那女子的心境。 人家好不容易有一个跟当今大汉天子亲昵的机会,说不定还有机会共度春宵,颠鸾倒凤的嘿咻一把,却被自己的到来给中断了,任谁都会恼怒的。 公输峣也放下了酒杯一挥手,厅中舞姬尽数退下。 “风儿还不赶紧见过陛下。”公输峣起身招呼秦风。 秦风就在满堂权贵的注视之下,走了进来。 上前向刘彻见礼,“草民秦风,见过陛下。” 秦风对大汉的礼节学的还是有模有样的,丝毫挑不出理来。 “起来吧,朕不是册封过你羽林郎了吗?怎么还自称草民。”刘彻微微笑着发问。 秦风真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回事,一时之间竟想不起改变称呼,经刘彻提醒赶紧改口,可是还未开言,就被刘彻给打断了。 “诸位皇亲、诸位大臣,让朕给你们介绍一下,秦风,朕昨日新加封的羽林郎,也是公输先生新手的关门弟子。” 呃,所有人都吃惊的看着秦风。 这个小子到底是从哪里蹦出来的,竟然能够蒙陛下亲封羽林郎,大汉上层权贵之中貌似没有秦氏啊? 还有,这小子竟然是盛传已久的公输峣的关门弟子。 在座的人,不乏有些人是压注了的,看来要赔钱了。 众所周知,关门弟子,也就是指老师所收的最后一名弟子,此后则收山,不再收直传弟子了。 一般地来讲,关门弟子是老师最钟爱的弟子,因此在众弟子中地位特殊,仅次于开山大弟子。 公输家最擅长的就是机关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拜师而不可得。 都被公输峣以非嫡系族人子弟不传的祖训给拒绝了,可是现在突然间收了一个外姓的关门弟子,这是不是说就破了祖训了? 这小子何德何能,竟至于让公输峣如此对待?莫非他是某位隐士高人的子弟不成? 他们能有此疑问,是因为公输峣不光是在朝堂上三朝不衰,而且在山野之中也颇多交往,许多的隐士高人都跟他有交情。 种种的疑问萦绕在所有人的心头,此刻他们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满满的都是敬意。 坐在刘彻下垂手位置的中年美妇只看了秦风一眼,身子猛然间一颤,手中的酒樽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连樽中的酒水都一不小心洒出来些许。 她看秦风的眼神顿时炽热起来,脸上的红晕不知何时也显现出来,而且露出了一副女儿态的娇羞状。 那美妇人慢慢的起身,挺起了胸膛,扭动着身姿,款款而行,来至在刘彻前面道:“彻儿,姑母恭喜你添得羽林猛士,饮胜!” 刘彻并未多想,此刻他已经喝的有些熏熏然了,于是端起酒樽:“同饮。” 饮罢一樽酒,又一转身,面对公输峣又嫣然笑道:“本公主恭喜公输先生收得心仪爱徒,饮胜。” 公输峣面对长公主的敬酒,岂敢失礼,遂端起饮下:“老夫多谢长公主,还请长公主以后多多关照我这徒儿。” 长公主面色红润也不知是醉酒所至还是别的什么所致,只见她此刻端过添满的酒樽走向了秦风。 秦风霎时间就明白了此妇人的身份,我靠,竟然是长公主刘嫖。 擦了个擦的,老骚货这是想做么子,怎么看她的眼神都感觉不对劲,唰唰的放着光彩,有种要一口把他吞下去的意思。 “秦小郎,本公主敬你一杯,你师父可是说了,以后要我好生的关照与你呢。”长公主一边说着,一边抛了个媚眼,添了一下猩红的嘴唇。 秦风脑袋瓜子嗡嗡滴,这老娘们不会是对老子有什么想法吧?...... 第71章 长公主呛行 长公主刘嫖对秦风可以说是一见之下心痒痒,如此清秀可人的美少年,比自己豢养的那帮男宠们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 秦风的身上除了书卷气之外还有一种气质,正是这种气质吸引的她心猿意马,脸颊发烫连呼吸都有点急促了。 准确的说秦风所展现出来的是与这个年纪不相符的成熟男人独有的气质。 他两世为人,本来就是阅历丰富,灵魂穿越来到这个世界,融合之后呈现出成熟男人的一面,就不足为奇了。 这一点正是长公主刘嫖所未见过的,所以为之惊叹,为之倾倒。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她驾驭过的男人多了去了。 可是在她的眼里,没有一个是真男人的,也包括她的丈夫在内。 试想,她是什么身份? 汉文帝和当今的太皇太后窦氏的亲生女儿,汉景帝的亲妹妹,汉武帝的亲姑姑外加丈母娘。 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而且从小就生活在帝国最具权势的男人身边,耳闻目染之下权谋之术那是信手拈来。 当年她想把女儿阿娇许配给太子刘荣,结果栗姬一口回绝,还在背后说长公主的女儿陈阿娇配不上她的儿子。 于是长公主刘嫖记下了这笔仇,联合王美人一起对付栗姬,最终使得景帝大怒,废了刘荣的太子之位,并且把栗姬打入冷宫。 可以说要不是她的谋划,刘彻也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 别看刘嫖是个女儿身,可在大汉帝国的权力中枢中游走,长袖善舞之下,也是如鱼得水。 所以,无数的男人拜倒在她的脚下,说难听一点,围绕她的男人就像是哈巴狗一样的匍匐在她的面前。 也正因此,她从内心深处是鄙视男人的。 男人在她的眼里就是一个玩物罢了,用的舒心多留一段时间,用的不爽一脚就踢开了。 但是如秦风这般的男人,她敢拍着胸前傲然耸立的山峰发誓,从未见过。 物以稀为贵,这么极品的男人,如果征服了之后倒在自己的怀里,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享受? 长公主刘嫖思绪有些飘飞,眼前似乎都浮现出两人倒在床榻之上翻云覆雨的画面了,一时之间浑身燥热,呼吸都急促,两股之间似有热流淌出。 在她的认知中,但凡是她看上的男人,无不是乖乖的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她只需一个眼神暗示,对方无不顺从,这种事情她做的不是一次两次了,可以说是屡试不爽,还从未有过失手的时候。 诚然长公主刘嫖是傲娇的,毕竟是天之娇女的存在。 可是让她吃惊的是,秦风并未如她想象中的那般对她极尽的服帖,甚至让她郁闷的是,秦风的脸上竟然生出了一丝厌恶的表情。 尽管是只有那么稍纵即逝的一下下,可是也没能逃过她的眼睛。 这让人家情何以堪?说实话刘嫖今年三十多岁,遗传了皇家的基因生的一副好容貌,说是花容月貌也不为过。 可是他竟然嫌弃人家?刘嫖的天之娇女的傲娇脾气上来了。 有句俗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总之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长公主刘嫖的征服之心顿起,老娘还就不信邪了,要是连一个毛头小子都搞不定,岂不是折了自己的名头? 秦风的确是很抵触的,吃软饭对于一个没有上进心的人来说无疑是很好的选择,但是他不是。 刘嫖这个女人欲壑难填,身边豢养了那么多的面首犹自不满足,还想打老子的主意。 你以为你顶着长公主的名头老子就要哈着你吗?你以为你是刘彻他老丈母娘,老子就要对你俯首帖耳任你摆布吗? 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呃,不能骂人,骂人是不对滴,应该说成是‘做太皇太后窦氏的春秋大梦’。 秦风在心里腹诽不已。 “怎么?本公主敬酒你不吃吗?”长公主刘嫖醉意阑珊的笑道。 看似一句随口而出的话,并且还是笑着说的,看起来像是笑谈,可是秦风却能感受到这句话中满满的威胁之意。 因为刘嫖本来就是威胁的意思,她很生气,秦风是第一个敢当面对她生嫌弃之意的男人。 从来都是她嫌弃别人,什么时候轮到男人嫌弃她?这实在是不能接受的。这也更增加了她一定要把秦风拿下之决心。 不管是威胁也好,笼络也罢,反正是无所不用其极,就得把秦风搞定。 刘彻深知自己的这个姑姑加丈母娘是什么样的人,一开始敬酒的时候刘彻还没在意,他以为长公主就是在祝贺自己呢。 可是依着现在的情况来看,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她的目标就是秦风,一想到长公主好淫的名声,他心里就暗叫一声不好。 长公主不了解秦风,可是刘彻知道啊。 秦风岂是那种任人摆布的人?身负大才之人哪一个不是清高孤傲的? 这要是姑母不知情况触怒了他的底线,一怒之下不在帮自己,那损失可就太大了。 秦风昨晚给他献计献策,一下子使得他茅塞顿开。 之前困扰他的死结问题,一朝之间也豁然开朗全部解开。 这让刘彻兴奋的觉都没睡着,为此在阿娇身上折腾了不知多少次,直到阿娇连连讨饶可他还性质勃发。 秦风的计策,让他重新找回丢失了的自信,这对他的影响和帮助之大是别人根本无法体会到的。 之前他改革失败之后就郁郁寡欢,甚至对自己都失去了信心,皇帝当起来也没意思了。 可是随着秦风的到来一下子他又激情澎湃起来,感觉整个天下又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像秦风这种三言两语谈笑之间就可以化解朝廷难题的大才之人,他又怎么能失去? 刘彻决定不能袖手旁观了。 于是,在所有权贵们的注视下,刘彻端起一樽酒慢慢的走下台阶,来到长公主身边,一下子挡在了秦风的面前。 然后笑着道:“姑姑您喝多了,来让朕陪您喝一樽。” 呃,权贵们都傻眼了。这下有意思了,这对姑侄竟然争抢起这个叫秦风的小子来了。 与此同时,这些权贵们似乎明白了一件事情。 就说嘛,这小子年纪轻轻名不见经传的,能够获得公输峣的青眼有加收为关门弟子,原来这里面是有门道的。 公输峣是谁的人?那还用说,肯定是陛下的人。 在联想到刚才刘彻说的已经册封秦风为羽林郎,那么一个大胆的推测结果已经呼之欲出了。 羽林郎可是皇帝陛下贴身的人,陛下好一口男风,而秦风又是生的如此眉清目秀,还用再往下说吗?......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公输峣会收他为关门弟子了,这是在给陛下打掩护啊。 公输峣的关门弟子,又是羽林郎,那么身份上就没有什么障碍了,出入宫闱就不会有人非议了。 现在长公主想要呛行,陛下能同意那就真见了鬼了...... 第72章 活字印刷术 姑侄相争,这结果不用说,胜利者只能是刘彻,也必须是刘彻。 饶是长公主再怎么心有不甘,可是也不敢拂了刘彻的面子。 就抛开刘彻大汉天子的身份不讲,她的宝贝闺女阿娇可在人家手里攥着呢。 惹怒了刘彻,回头吃亏的是她女儿,这笔账长公主算的过来。 讲真,长公主实在是舍不得放弃这么一个小鲜肉从自己手里溜走。 不过,权贵们能想明白的问题,长公主不会想不明白的。 自己的女婿加侄子有什么喜好,她比谁都摸的清楚。 长公主终于对秦风抱以幽怨的眼神,选择了让步。 借着酒醉的掩护,长公主呵呵一笑跟刘彻对饮一樽后回归座位。 秦风正不知怎么办呢,刘彻帮他解了围。 这个场合,估计有且只有他能把长公主拦回去了。 秦风暗暗长舒一口气。 而此刻公输家大堂内的所有权贵们,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 他们心中有一个共同的认知:一个崭新的大汉新贵即将诞生,别管是怎么换来的,这已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了。 秦风有些纳闷,公输峣的面子好大呀!自己刚一露面,就获得满朝权贵的认可。这说明,老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好吧,投桃报李,再给老家伙锦上添花一把。 秦风从怀里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锦盒递了上去:“陛下,此乃下臣遵照师父的意思,为大汉再添一文治利器。 请陛下过目!” 公输峣的白胡子随着面皮的抖动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造纸术被陛下誉为大汉文治开历史先河之作,已经下令将作监加紧筹备。 在不远的将来,势必会风靡全国。 届时全天下的读书人将不在用那笨重的竹简,这将会给文治大行天下带来多大的便利?恐怕不用说了,每个人都心中有数。 众所周知,但凡是有为的帝王,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文治武功名垂青史。 秦风的造纸术已经给汉武帝刘彻的文治打开了方便之门,推行便捷的纸制书,单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刘彻超越之前的所有帝王。 不过,人们并不知道这是秦风的功劳。 因为刘彻为了保护秦风,对外宣称是公输峣的杰作。 是故,秦风的名字才不被外界所熟知。 秦风太年轻了,而且一点的根基都没有,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汉的朝堂浑浊不堪,一眼望不到底,谁知道会不会触及别人的利益? 为了稳妥起见,才不得已对外以公输峣的名义官宣出去。 这一点公输峣跟秦风说过,尽管秦风以为这是老家伙是为了窃据自己劳动成果所找的借口,但是事后想了一下也就释然了。 公输峣说的对,现在大汉风靡的是竹简,要知道光是每年竹简的消耗量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少,有多少权贵参与其中分一杯羹,恐怕没人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他的造纸术一出,将完全替代竹简的使用,这就相当于是砸了人家的饭碗。 俗话说你断人财路,人家就断你生路,这不得不防。 也正因为此,秦风才会把活字印刷又按在了老家伙公输峣的头上。 既然老家伙的根子硬,不怕被人攻击,那也就不在乎多一个了。 公输峣脑瓜子嗡嗡滴,这熊孩子什么时候又弄一个文治利器?怎么自己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可是话说到底是什么文治利器啊? 刘彻倒是眼前一亮,秦风鼓捣出来的造纸术,他已经见识过成品了,平心而论确实是划时代的发明创造; 他还沉浸在大汉的文治将会空前繁盛的美梦中不可自拔呢,哪知道秦风一眨眼又鼓捣出一个文治利器。 这可是真实让人意想不到啊。 他一把就从秦风手中接过锦盒,激动的一批。 “秦风你告诉朕,这究竟是何物?” 秦风微微一笑:“请陛下先行过目。”他故意卖了个关子,并未一下子和盘托出。 营造一定的期待感,吊足了胃口之后,在说出用途,这样的效果会更好。 这个时候包括长公主在内的所有权贵们也都好奇的伸长了脖子,紧紧的盯着刘彻手中的锦盒。 都知道公输家的机关术举世无双,前几天刚给陛下献上了造纸术,不知惊爆了多少人的眼球。现在又搞出一个新的玩意,这公输家看来在武帝朝的地位也稳固了啊。 一时间引来无数人的羡慕嫉妒恨...... 刘彻拿锦盒的手有些颤抖,真可谓是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哇! 锦盒在刘彻的手里满满的打开了,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观望着。 秦风真的很想牛气哄哄的说一句:请诸位上眼,接下来将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不过,他知道,这个场合哪里轮得到他来表演? 随着锦盒的打开,刘彻愣住了。 这什么玩意啊?一堆胶泥块而已,他实在是不理解秦风为何称呼这些胶泥块为‘又一文治利器’。 这不扯淡的吗?一堆烧干了的泥块怎么会跟文治扯的上关系? 刘彻真想把锦盒有多远扔多远。 “呃,秦风你这搞的什么名堂?” 公输峣也看的一脸懵逼,不过他还是够老谋深算的了,面上丝毫不露声色的道:“风儿,不要故弄玄虚,赶紧给陛下解释一番。” 秦风刚才可是借用他的名号献上的锦盒,他要是露出自己也不知道这锦盒里的泥块是什么用途的,那就说不过去了。 秦风微微一笑:“陛下,您把胶泥块拿起来看另一面有什么?” 刘彻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呃,感情玄机在下面。 “这,这是字?”等拿起来一看之下,刘彻终于惊奇的发现胶泥的庐山真面目。 “对,陛下,臣遵照恩师所托,铸造胶泥活字。 陛下请看,这些字加以合理的排版,那么就可以快速的印刷出同样的内容,比之手抄可是要快上千倍万倍。 如果配合造纸术发行天下,届时天下人再也不用为读书发愁了。” 呃......大堂上顿时一片惊叹唏嘘之声...... 第73章 大汉新贵 活字印刷术、造纸术这可是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也正因为有了它们的出现,华夏文明才得以代代相传,也对世界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这个还在使用笨重竹简,完全靠手工作业的方式抄书的时代,这两大发明的提前问世,能够带来多大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刘彻此刻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嘴巴一张一翕的样子可真逗。 秦风暗暗发笑:“老子就喜欢看你们没见识的样子,哈哈。有了印刷术的和造纸术的贡献,下面在说二哥的事情,应该就不是问题了吧?” 公输峣差点绝倒,他起身上前接过刘彻手中的锦盒,拿起一块胶泥仔细的端详。 心中是暗暗称奇:“这可真是奇思妙想啊,就这么简单的一个东西,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 这其实就跟魔术一样,它之所以让人惊叹,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机关在哪里,你也不知道道具的里面藏着什么。 只有这层窗户纸被捅破,你才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公输峣吩咐人去自己的卧房取来纸张,他要亲自试一试秦风搞出来新发明。 在他的潜意识中,秦风脑子里的东西都是源自《鲁班秘术》,这可是我公输家先祖弄出来的玩意,所以,他要做第一个亲试者。 纸张取来后,公输峣拿起胶泥块蘸上墨水,轻轻的摁了下去。 一个隶书“天”字呈现在眼前,激动的公输峣差点没忍住掉下眼泪来。 “陛下,请上眼。”公输峣颤抖着手把纸撑开在刘彻眼前。 刘彻一时没忍住大呼一声:“好,这可真是太妙了。”说着,他亦拿起锦盒里的泥活字,在纸上印起来。 此刻的刘彻就像是一个得到一件新奇玩具的好奇宝宝,挨个的试了起来。 于是乎,在纸上出现了这样的字句: 天,玄,宇,地,,黄,宙,荒,洪。 “呃,陛下,这锦盒还有一个玄机,请容许下臣给您演示一番。” 秦风终于忍不住了,这是他给甘小妹印千字文的排版,结果被刘彻这货不按顺序胡乱的印。 “哦,还有玄机?快快演示给朕看。”刘彻把锦盒交到秦风的手中,一脸渴望的神色。 这个时候长公主和各权贵也都围拢了上来,他们都想要看看秦风所说的玄机在哪里。 再看秦风,拿起锦盒后,把刚才刘彻弄乱顺序的泥活字重新放好。然后把锦盒翻了过来倒扣在桌面上,接着秦风轻轻的把锦盒拿了下去。 呈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一个木框,把所有的活字都框在一起。 秦风拿起纸张铺在了上面,轻轻的擦拭了一会儿,这个时候所有的字迹已经被拓印在纸上了。 秦风揭下纸张之后道:“陛下请上眼。”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 这是千字文第一页的完整版。 “哦,原来如此,这可真是太神奇了。如果我大汉能够通行此法,那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抄书吏员,这将节省多少人力财力啊! 传朕的旨意,着令将作监速速制作活字,另外知会太史令,朕要重修典籍史书颁发天下。” “陛下圣明,臣等代替天下读书人叩谢陛下。”一帮权贵们,这个时候很会挑选时机,这马屁拍的叫一个震天响。 小皇帝刘彻很满足,满脸的幸福。 还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呐! 长公主这个时候凑了过来,满面春风的扫了一眼秦风,随即对刘彻道:“陛下,秦风有功于社稷,当赏。” 秦风被她这一眼扫的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她的意思很明确,明明刚才自己说是奉了师父的命令制作的胶泥活字,可是她丝毫不提公输峣,单单的替自己请赏。 这意思还看不出来吗?就是要在自己面前卖好,想要用请赐封赏来打动自己。 呃,果然对老子贼心不死啊!不过哥们可对你没兴趣。 秦风当即拱手躬身道:“陛下昨日里已经赏赐过下臣上林苑土地两千亩,金三十万,帛一万匹,如此厚赏臣已经很满足了,所以多谢长公主替下臣讨赏的美意。” 长公主正浮想联翩呢,自己卖了他这么大的一个好,他肯定会感激自己的。 只要有了好的开始,那么日后再找机会‘拿下’他也就不费事了。 她现在心里对秦风可以说是垂涎三尺,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小鲜肉如果不吃一口的话,心里总是觉得瘙痒难耐,好像人生都黯淡无光了似的。 可是哪里想到,陛下还没开口,竟然就被秦风这小冤家给婉拒了。 如果这要是寻常人敢这么拒绝长公主的话,恐怕她真的要发飙了。她都如此的‘倒贴’了,却不被接受,让她的面子往哪里搁? 但现在拒绝她的人是秦风,这就另当别论了。 长公主眼前一亮,两眼冒光,心里暗暗的花痴起来:“呃,连拒绝人家的样子都这么迷人,真有性格,我喜欢...... 唉,可惜的是,这小冤家拒人于千里之外,这可如何是好?” 长公主这个时候把眼光瞄上了一个权贵,轻轻的点头示意。 那人瞬间明白,不得不说真的很有默契。 “陛下,臣以为羽林郎秦风这个活字印刷的贡献,对我大汉文教昌盛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勋,光是赏赐财物是远远不足以抚慰人心的。 臣窃以为当重赏秦风,封侯爵也不为过也!” 此言一出,再看长公主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名权贵心领神会,这下子算是拍对了长公主的马屁了。 这个时候,又有权贵上前:“臣附议。” “臣也附议。” “......” 长公主太满意了,这些家伙这个时候投桃报李也算是懂人家的心思。 顺便说一句,大汉爵位沿袭秦制共分二十级,不过大汉的爵位可远远比不上秦朝的爵位含金量。 想当年王翦(灭楚的那位)就曾经发过牢骚,嫌朝廷对武将太刻薄,战功卓着也不能封侯。 当时很多大将,比如长平之战后,负责攻邯郸的王陵,他当时的爵位就仅仅只是军功爵的第八级“五大夫”。 这就相当于,一个军长,军衔只是少校,可见当时的爵位有多难晋升。 到了汉朝就不一样了,刘邦建国大封功臣,社会稳定后,军功爵制度就变味了。 当时的既得利益集团不想让老百姓进入统治阶层,就把二十级军功爵制划分为侯爵、卿爵、大夫爵、士爵四大等级,人为的在爵级晋升上设置障碍。 也就是说,秦朝的军功爵,只要老百姓有本事,封到彻侯都是可以的。 但汉朝的军功爵就不行。汉朝的老百姓,不管立下多大的功劳,撑死了也就只能封到“公乘”,官员撑死了也就只能封到“大庶长”。爵位被严重固化了。(这也是为什么汉朝会产生士族的原因之一) 西汉初期,刘邦还承认对获得八级以下爵位者的应有待遇,但之后,随着非军功赐爵及卖爵的盛行,军功爵就贬值了。 要知道当初刘邦这货可是一口气封了一百多个侯,瞬间侯爵泛滥。 不过话虽这么说,能够获封侯爵也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 因为一旦获封的话,就代表着你已经进入大汉的权贵阶层,这种身份的便利以及好处可是大大滴。 刘彻大喜,这些权贵万万也想不到因为攀附长公主而给秦风请爵,却正中刘彻的下怀...... 他之前怕给秦风封赏太过,会遭到群臣反对,所以就没敢那么做,没想到的是这些人竟然主动的给秦风请赐侯爵,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哦。 “来人,传朕的旨意加封秦风为关内侯......” 第74章 无辜躺枪的桑弘羊 秦风被封关内侯,大汉帝国一名崭新的权贵新星,正在冉冉升起,不过秦风却高兴不起来。 他跟这些人素昧平生,凭什么人家就为他说话?难道紧紧是为了公输峣的颜面吗? 这显然不可能,秦风也不会真傻到这么以为。 长公主那意味深长的微笑,深深的刺激到了秦风,不用说,肯定是她的杰作。 因为此刻刚才第一个跳出来为自己说话的肥头大耳的家伙,正在长公主身边低头哈腰的跟哈巴狗一样的谄媚着。 这不由的秦风不感慨,寻常人一辈子都不可企及的侯爵之位,他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唾手而得,可真是讽刺。 看来大汉国内承平的太久了,久到权贵们都可以拿爵位来为自己的私欲服务,久远到已经忘记了大汉帝国是无数先辈用鲜血换来的。 躺在自己祖先的功劳簿上吃老本,这可不是一个贵族应该有的思想。 秦风感觉大汉应该变一变了,多年的黄老之术治国,貌似把朝堂勋贵们都培养成了脑满肠肥的富家翁,这不是他想象中的大汉。 诚然这些权贵们的先辈无一不是尸山血海中厮杀过来的,可是现在他们只知道享受先辈的恩泽,而没有了先辈的勇武。 希望大汉军方不要也像这些勋贵们一样丧失斗志,否则的话,大汉帝国危矣! 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秦风妄加揣测。 匈奴现在正处于鼎盛之际,可以说兵强马壮,随时都有可能杀过来。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居安当思危这才是大汉朝堂权贵们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只知道一味的谄媚,一味的溜须拍马。这很不好。 不过秦风也明白,想要改变这种现状也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只能徐徐图之。 花花轿子人抬人,雪中送炭未必见的有人来,但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却是人人都乐意做的。 一众权贵们纷纷过来向秦风道喜,看着一个个虚伪的嘴脸,秦风很想大嘴巴抽过去,大汉朝堂竟然被这帮家伙掌控,这不改变怎么行? 秦风跟权贵们虚与委蛇一番,然后向刘彻谢恩。 天子言出法随,金口玉言,既然他都不吝惜一个关内侯的爵位,那秦风还有什么好说的,给脸得兜着,否则就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刘彻此刻心里很痛快,说实话自从革故鼎新被太皇太后给打断之后,朝堂的大事都交给丞相窦婴,太尉田蚡等一众权贵们商议办理。 魏其侯窦婴是太皇太后的人,而田蚡则是母亲王太后的人。 这两方势力也是明争暗斗的厉害的,刘彻为此很是苦恼,他虽然看的很透彻,但是也无可奈何。 身边无可用之人,上面有太后和太皇太后管制,下面有她们的代理人掌控朝堂大局,他这个天子当的可真是憋屈,说难听一点的话,就是一个傀儡。 不过今天可真是痛快了,说实话他昨天就想加封秦风。 秦风拒绝是其一,其二就是他怕加封太过的话会有来自朝堂的阻力,就没继续坚持己见。 没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有这么多的权贵主动请缨的要他封赏秦风,这可算是圆了他的梦,遂了他的意。 “关内侯免礼,来来来,大家共同为秦风贺,饮胜。”刘彻醉眼朦胧的起身高高的举起了酒樽。 “为关内侯贺,饮胜!” 公输家大堂顿时又歌舞升平觥筹交错起来...... 连干三杯之后刘彻嘟囔了一句‘桑弘羊骗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已经醉的伏案不起,鼾声都出来了。 呃,这可把秦风给郁闷毁了。 还没来得及说二哥秦雨的事情呢,你怎么就能醉了呢? 唉,话说刘彻这货的酒量实在是不敢恭维,太菜了。 就这二两小眼药瓶的酒量也敢跟哥们我拼酒,也不知道谁给你的底气? 俗话说酒场无兄弟,就算你是汉武大帝也不行啊,这是凭本事挣的,你不胜酒力还逞能,这就怨不得别人了。 醉酒就醉酒了,话说‘桑弘羊骗朕’是几个意思?这让秦风百思不得其解起来。 长公主还是疼侄子的,看到刘彻醉倒伏案不起,赶紧上前招呼宫人随从送刘彻回宫。 然后再看长公主,刚才的娇媚状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阴沉。 呃,不愧是皇家出身,无形中她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威严气质。 “刚才陛下言说到‘桑弘羊骗朕’,这个该死的桑弘羊是不是就是陛下新近加封的大农令?他到底以怎样的手段欺骗了陛下?” 她这一嗓子,公输家的大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先前的那名肥头大耳的权贵上前道:“回长公主的话,正是此人,年纪轻轻的就获封大农令,不欺瞒陛下的话,怎么可能。 幸好陛下及时醒悟,臣建议立刻捉拿其下狱问罪。” 再看长公主,点点头冷冷的道:“通知廷尉,即刻捉拿桑弘羊,等候陛下酒醒之后再行处置。” 沃日,秦风暗自咂舌,老刘家的人,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 这老娘们别看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可是真逢到事儿上那可真不含糊,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杀伐果断的很呐。 出了这档子事儿,酒宴也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了。 传令下去之后,长公主一拂长袖离席而去,不过走之前还不忘记瞄了秦风一眼。 这一眼看的秦风后脊梁都冒凉气,擦了个擦的,这娘们变脸可真快,比翻书都快...... 她一离去,权贵们也都纷纷起身告辞。 偌大的公输家大堂,顷刻间人去屋空。 下人过来收拾残席自不必说,公输峣带着秦风来到书房落座。 公输峣神色凝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风儿,为师有几句话要嘱咐你。” “弟子洗耳恭听,师父但讲无妨。” “你从未涉足过朝堂,根本不知其中的险恶,虽然你被陛下加封为关内侯,可是你要做到心中有数。 万万不可卷入朝堂争斗之中,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身,到时候就有生命的危险,所以为师不得不当面提点你几句。 现在的大汉朝堂总体来说分为两方势力,一方是太皇太后一系,以魏其侯窦婴为首;二是陛下的生母王太后一系,则是以太尉田蚡为首。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据老夫掌握的情况来看,还有一方势力,那就是长公主一系。 千万不要小看了她,不要被她表面上的假象迷住了眼睛,她的能量大的很呐......” 第75章 这可不赖我 公输峣历经三朝不倒,能够做到这一点诚然公输家的机关术是其一,当然也跟他的老谋深算分不开,他对大汉朝堂的局势看的是在透彻不过了。 要说长公主,别看她喜好个男宠,这一点对她的名声不是太好,但是这无关痛痒,根本影响不了她在大汉帝国上层的长袖善舞。 有太皇太后这尊大佛的宠爱加持,她游走于魏其侯、田蚡两方势力中间无往而不利,甚至是在各个封国的王侯之间可以说也是如鱼得水。 她的能量有多大,单单就从助力刘彻登上帝位这一点来说,就可见一斑了。 当年如果不是她搬弄是非整倒了栗姬,又联手王太后扳倒了太子刘荣,哪里会有刘彻的事儿? 她的心机算度可谓深不可测,如果要是被她的表面现象迷惑了眼睛,轻视她的,那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要是在背后阴人,把你卖了你还得给她数钱,背后捅你一刀你还得笑着跟她掏心掏肺。 朝堂之上风云变幻,处处杀机暗藏,一不留神就有万劫不复的结局。 公输峣能够给秦风如此交底儿,这也能够说明秦风在他心中的分量有多重了。 秦风暗暗的咂舌不已。 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古人了,这种自负的思维真的要不得。 他总感觉自己是穿越者自带光环,脑子里的知识积淀又比这个时代多了两千多年。 他时常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藐视这个世界,但是公输峣的这一番话,彻底的点醒了他。 政治斗争是血腥的,是残酷的,是不见刀兵的暗战。 或许刚才两个人还在一起把酒言欢,下一刻就把你卖了也说不定。 秦风彻底的收起了轻视之心,他虽然在知识的积淀上远远胜过公输峣,也可以说就算是公输峣骑八匹马也追不上他,但是在人生阅历和对大汉帝国风云变幻的朝堂局势把控上,他则是拍马难及公输峣的。 这一点,不得不承认。 秦风额头不禁冒出了冷汗,幸亏没有把长公主给得罪死,否则这老娘们要是背后使坏的话,还真接不住她的招。 秦风的不安,公输峣看在眼里。 “风儿,不过你也不要过分的担忧,有师父在,有陛下在,谅她也不敢对你怎么样,不过以后多留心就是了。” “多谢师父指点,弟子铭记于心。” 公输峣沉思了一下道:“风儿,长公主对你的别有用心,为师是看在眼里的。以着她的性子,不达目的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为了长远计,为师的建议还是你赶紧离开长安这个是非之地为好。 只要你出了她的视线,回到蓝田去,她也是鞭长莫及。 陛下今日大典前跟我单独密会了一个时辰, 你昨天给陛下献的策略,陛下是用心听进去了的,相信不日朝堂将会风云再起,而你,陛下是会严加保护的。 我给陛下的建议是,把你蓝田的田庄划入上林苑的范围,这样陛下就可以调派宫卫巡防驻守了。 所以,只要你回到蓝田,就可以万事无忧,根本不用再担心长公主。” 公输峣对秦风的呵护之心,让秦风鼻子一酸。 在这个世界上,秦风觉得除了葛翁之外,那就数公输峣对他倍加呵护了。 这个师父真不是白叫的哦!关键时刻那是真顶的上去啊! 秦风恭恭敬敬的给公输峣行了一个大礼,“师父,弟子走之前有一件事情求您。” 公输峣微微一笑,“是不是你二哥秦雨的事情?” 秦风一愣,我靠,老家伙能掐会算咋地,自己还未开口他就已经知晓。 “放心吧,此刻秦雨想必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你可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是陛下册封的关内侯,这事儿不用你出面,就会有人替你把事儿办了。” “长公主?”秦风诧异的道。 “这种小事还轮不到她出面,刚才宴会上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要知道你可是陛下面前大红大紫的朝堂新贵,再说了你二哥的事情那根本就不算是个事儿。 还有,为师不妨在告诉你一件事,卫氏铁坊要完了,卫家的小子卫旌恐怕从此以后就失宠于长公主面前了。” 说道这里,公输峣看了秦风一眼:“你小子也真是够胆大妄为的,竟然拿我公输家的绝学《鲁班秘术》上的东西跟卫氏交换。 如果不是看在你当时正遭逢绝境,急需用钱不择门路的话,老夫一定要狠狠的教训你一番。 你可知道火镰这东西在长安已经引起朝堂轰动了吗?在长公主的牵引下,卷入其中的权贵不知凡几。 你呀你......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小小的一个火镰,竟然搅动了大汉朝堂风云动. 如果不是陛下说动了太皇太后,把火镰制作发行之权利收归朝廷。 那么我大汉朝堂就因为一个火镰而‘全军覆没’了。” 说到这里,老家伙公输峣叹了口气:“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呃......秦风脑瓜子嗡嗡滴。 这可真是日了个狗了,诚然他想问题太简单了,当时也确实是情况所迫,他就顺手拿出火镰制作之法来换钱,可是他真的没有想到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是弟子鲁莽了,您老人家责备的是,我以后再也不敢随意的拿咱们家的绝学换钱了。 不过,当时弟子还跟您老未相遇,也不知道那火镰之法是出自咱们家的《鲁班秘术》。 要是知道的话,怎么着也得先跟您老打声招呼报备一下不是?” 秦风嘿嘿一笑,赶紧向公输峣解释,并且以非常狗腿的上前替公输峣倒了一杯茶奉上。 公输峣接过茶轻轻的抿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笑着道:“你小子,就是个小滑头。 对了,你可知道陛下为何会一口气赏赐你三十万金吗? 那是因为看在火镰是出自于你手,给你的奖励罢了。 卫家小子扣了本该属于你的钱不给,那么陛下就给你做出补偿。 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等宫卫查抄卫家之后,卫家所有钱财都会被罚没进入陛下的府库。 这么算起来的话,你倒是因祸得福还多赚了卫家二十万金呢。” “陛下要查抄卫氏铁坊?”秦风忍不住的惊呼起来。 公输峣放下手中的茶,“大惊小怪作甚?商贾卫氏多年来采矿冶铁获取了巨额的财富,要知道山川河泽一草一木都是陛下的,他们卫氏给陛下造成那么多的损失,查抄又怎么了?” 秦风无语了,这刘彻还真是霸道。 当初放开管制,允许私人经营,那是你们家祖上干的。他们眼光短浅,那是他们的事。 现在这货居然秋后算账,打算连本带利的都讨要回来。 而且一下手就是把全国最大的冶铁企业卫氏铁坊给查抄了,这吃相未免有点太过于难看了吧? 卫旌啊卫旌,这可不赖我,是刘彻要找你的麻烦事儿...... 第76章 逃离长安 秦风没有想到就彻会对卫氏铁坊赶尽杀绝,他以为顶多了就是把卫氏十八坊收归国有,仅此而已。 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 秦风觉得刘彻这个家伙有点太自私,太小心眼,也太霸道了。 他可以占别人的便宜,可别人要是敢占他的便宜,他就恼羞成怒利用皇权使用国家暴力机器,这很不好。 这是内部矛盾,况且还是你刘家先祖的错...... 一个成熟的伟大的帝王,要有容人之量,心胸要开阔,动不动就急眼能行? 不过秦风并不打算劝阻刘彻对卫家动手,该死的卫旌,一个当鸭子的货,不好好的做你的牛郎,却偏偏学人家狐假虎威,竟然胆敢对秦家行此赶尽杀绝的手段,实在是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一想到秦小四孤独无助惊恐大哭的模样,秦风心中就对卫旌有着说不出来的恨意。 他虽然是穿越者,可首先他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让他牵挂的人不多,恰好秦小四就是其中之一。 动秦家,吓坏秦小四,这是秦风所不能容忍的。刘彻对你们卫氏下手,活该! ~~ ~~ 公输家的客房小院内,甘小妹和秦小四两个小伙伴俨然已经很熟悉了,尽管他们二人才刚刚相识几个时辰。 甘小妹比秦小四大三岁,不过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带来的后果是个头很低。 她跟秦小四站在一起,也仅仅是高了三指上下。看起来两个人倒像是同龄人,这也是她们二人沟通无障碍,快速的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之一。 此刻两人正在背书,甘小妹说一句,小家伙秦小四就学一句。 秦风远远的就听到背的是千字文,这是他安排甘小妹的任务,务必尽快的让秦小四学会千字文,如果能够完成任务,就会有一个大大的奖励给她。 所以,甘小妹是非常认真负责的,不为别的,只为了小郎给的惊喜奖励...... 秦风缓步走了进去,院内的背书声戛然而止。 “小郎回来了。” “三哥回来了。” 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很有默契的道。 “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秦风对甘小妹做出指令。 “啊?回家?怎么这么突然?人家还没有跟公输老头学驭虫术呢,甚至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甘小妹有些失望,心里很不情愿这么早就回去。 不过看小郎神色凝重的样子,她没敢耽搁。 还是等下次老家伙去蓝田了再说吧...... 倒是小家伙秦小四有些欢呼雀跃,“哦,要回家咯,三哥等回家了我也要吃红烧肉,我也要吃烤羊肉串好不好?” 这一定是甘小妹在他面前炫耀的后果,貌似能够引起小孩子欢心的除了玩具就是吃了。 秦风点头允诺:“想吃什么就给你吃什么,陛下赐我三十万金,所以你三哥我现在可是有钱人。” “真的?!”秦小四眼中露出惊艳的神色,同时心中埋下了一个梦想,那就是将来也要像三哥一样的有钱,到时候想吃什么就不用向母亲和哥哥们要钱了。 甘小妹动作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两个包裹。 他们来的时候除了一辆牛车之外,也就带了两套换洗的衣衫和一些必备的洗漱用品。 秦风本来以为这一趟长安行,会多待上一阵子呢,可是没想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么快就要回去了。 说实话有些狼狈,这一切都是拜长公主所赐。 现在他还忘不了长公主临走前的那一瞥,想来都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秦风的牛车上此刻除了甘小妹和秦小四之外,又多了一个人。 不是别人,正是公输嫣然。 公输嫣然有自己的使命,她的任务就是要跟在秦风身边,好生的保护于他,不让他受到外来的伤害。 不要怀疑公输嫣然的能力,自幼习武的她尤其擅长齐眉棍,大棍子要是在她手中使开了,方圆一丈之内进不了她的身。 公输嫣然此刻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祖父那么看重秦风了,因为刚才祖父公输峣单独把她带到祖先堂前,向她讲述了一个公输家天大的秘密。 当然是关于《鲁班秘术》的,随着祖父娓娓道来,公输嫣然惊得目瞪口呆。 原来如此,就说嘛,干嘛祖父对他那么好,感情我公输家失传已久的《鲁班秘术》下半部,被秦风机缘巧合的获得了。 而且现在下半部的秘术早已经毁于大火之中,可以说现在整个世界也就秦风一个人会。 公输家要想完成先祖遗训,必须要好好的保护秦风,一旦秦风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鲁班秘术》将会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呃,此刻的公输嫣然倍感压力,祖父把这么重的担子压在了她的肩头,这要是万一出了差错,她就是公输家的千古罪人,还有何脸面再见列祖列宗? 也正为此,她对秦风彻底的改观了。 之前在她的心目中,秦风就是一个牙尖嘴利爱耍无赖的小骗子, 不过现在彻底的摒弃之前的念头,秦风在她的眼里变作智慧超凡身负鲁班秘术的旷世奇才。 毕竟他身上所学的都是我公输家的无上秘术,这样的人怎么会是无赖小骗子,他也不能是无赖小骗子,这太有损于公输家秘术的威名了。 人就是这样,事不关己的时候,就是一个看客的角度来评价分析人和事,所谓旁观者清就是这样; 可一旦牵扯到自家利益了,那什么都不一样了,就连评价标准都会发生改变,公输嫣然此刻就是这样,不是说她当局者迷,而是她对公输家的秘术太过于自恋了。 牛车里都快被公输嫣然的行李装满了,等她带着甘小妹和秦小四坐进去后,再也没有秦风的一点点空隙了。 好吧,秦风坐上了车辕的位置,又一次充当起了车夫。 当牛车使出长安城,秦风回首望去,看着城头飘扬的汉旗,以及那甲胄在身手持戈矛的兵士,心中顿时很有感触。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那就要轰轰烈烈的做点什么才好,否则怎么对的起华夏先人? 那就定个小目标吧:总有一天老子要把汉旗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第77章 倒霉孩子卫旌 长安百姓身处帝都之中,向来不缺乏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们所谈的内容可不是帝国其他郡县寻常百姓们口中的‘张家长李家短’,他们谈的话题可都是帝都最热门的,甚至是刚新鲜出炉的大事。 就比如朝堂上陛下新任命的大农令桑弘羊,在任命之初,消息传来之后,桑弘羊是名噪一时。 因为大汉的历史上,还从来未见过有如此年轻的大农令呢。 要知道大农令的职责是什么?盐铁是其主要的职责范围。 生活在天子脚下的百姓,早就练成了窥一斑知全貌的本领,俗话说朝堂无小事,上层人事的每一次变动,都是各种势力博弈的结果。 但是这一次罕见的是没有任何一方的势力反对,这只能说明是大汉帝国的太皇太后默许,才能有的局面。 呃,话说这个桑弘羊如此年轻就担任大农令这么重要的职务,居然连太皇太后都没提出反对意见,这背后的后台一定不一般。 人们一时之间是众说纷纭,总之是猜测不断。 可就在此话题在帝都百姓们口中热度尚未褪去之际,又有消息传出。 这个消息可实在是够惊悚的了,让帝都百姓的心情坐了一次超级过山车。 陛下新任命的大农令桑弘羊,突然之间在家中被如狼似虎的廷尉给逮捕了。 哇哦,这下可是戳到帝都百姓的兴奋处了。 有人说大农令桑弘羊一上来就给陛下上了一道关于盐铁收归国有的条陈。 这是要拿卫氏铁坊开刀啊!谁不知道卫氏铁坊之所以能有今时今日之局面,全仰仗长公主。 要动卫氏铁坊,这不是断了长公主的财路吗? 另外,卫旌可是人家长公主的心头肉哦,也怪不得桑弘羊会被长公主痛恨了,听说是她下的令让廷尉动的手。 像这样的花边八卦消息,最是能够拨动人的神经,刺激人们的眼球,一时间铺天盖地都是这样的流言蜚语。 ~~ ~~ 卫旌心里慌乱的一批,三次求见长公主都没成功。 这种反常的信号,让他内心很是不安,因为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以前无论怎么样,长公主也不会不见他的。 他的第一想法就是:长公主心里有人了,另结新欢把他抛弃了。 长公主可是他最大的依靠,说实话离开了长公主,他狗屁都不是。 呃,牙疼,还有脑袋疼,浑身疼,各种疼!卫旌有些火大。 看着铜镜中那肿胀的跟猪头一样的形象,有些难以接受。 他赖以生存的那张英俊的面庞此刻变得是那么多丑陋,卫旌想死的心都有。 这一切都是拜秦风所赐,你等着,耶耶早晚有一天要百倍千倍的加还在彼身,否则这口恶气永远也出来。 卫旌一边掉眼泪,一边对着铜镜抹药。一不小心触动了伤处,疼的他呲牙咧嘴,眼泪都疼出来了。 还有那个死妮子公输嫣然,竟然对人家下这么重的手。 母老虎一样的女人,耶耶诅咒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 哦!!好疼…… 门外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 钱卫旌不禁眉头一皱,“该死的梁安之,就不知道脚步轻一些吗?” 卫旌忽然愣住了,他想起梁安之早就被他撵滚蛋了。 卫旌有些想哭,他多么希望此刻有梁安之守护在身旁。 想当初他父亲去世,正是有梁安之帮衬着,卫氏铁坊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 他很后悔,后悔不该把梁安之撵走。 此刻,他内心惶恐不安已经到了极点。 卫旌相信如果梁安之还在自己身边的话,肯定能给自己出谋划策,指出一条明路的。自己也就不会这么六神无主了。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已经无法挽回了。 急促的脚步声来到口,停了下来,紧接着传来了惊慌失措的声音:“主人,大事不好了,朝廷派人来查抄我们家了。” 话音未落,门咣当一声就被人给踹开了,一对如狼似虎的大汉宫卫冲了进来。 为首一人高声道:“奉命查抄卫氏,所有人都到院里站好,记住了,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不能动,违抗者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卫氏魂儿都要吓飞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宫卫来查抄自己家,这岂不是说要查封自己家的是当今的大汉天子? 天呐,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卫旌惊恐万分之余,壮着胆子上前道:“敢问上差,查封我们卫氏,长公主知道此事吗?” 那宫卫首领瞄了他一眼:“别废话,院里待着去。 在敢聒噪按违命论处,格杀勿论!” 卫旌果断的闭上了嘴,这个时候就不要找不自在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他是懂的。 提长公主的名号都不管用了,这个时候他要是在不明白,长公主已经彻底把他抛弃了的事实,那他才是真正的傻子。 失去了长公主庇护的卫旌心都在滴血,他从未感觉过这么渺小,连一个小小的宫卫都敢对他吹胡子瞪眼领的,这要是放在以前,借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这么对待自己。 在长安谁不知道卫家是长公主的后院? 哎,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啊! 人要是到了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这他娘的上哪说理去? 卫旌垂头丧气的被带了出去…… 而此刻的长公主府内,长公主和衣而卧面无表情的躺在榻上,听着一个宫人的禀报。 原来如此,这个该死的卫旌,竟然借着本公主的名号在外面胡作非为。 他竟然撺掇人弄残废了秦风的大哥,还把人家二哥弄进了大牢,而且还妄想谋夺秦家在三辅之地的三十二家铺面。 实在是该死,死上一千遍一万遍都不过分。 就说嘛,为什么秦风对自己退避三舍,那小冤家肯定以为卫旌的所作所为是本公主的意思。 都是卫旌坏了本公主的好事,不好好的惩罚一下他,实在是不能解除胸中的恶气。 长公主想到此,从榻上坐了起来,冷冷的问道:“陛下打算怎么处置卫氏主人卫旌?” “回长公主,陛下说把卫氏所有家产全部充入内府,并且没收卫家十八坊并入匠作监。 卫旌怎么处置,陛下说让奴才来问过长公主之后再做决定。” 长公主的脸色一变,她何其精明?岂会看不出这是刘彻在试探她? “你回复陛下,本公主与那卫旌并无任何关系,请陛下不要听心流言蜚语。” 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阴沉着脸接着说道:“如果陛下真的要征求本公主的意见,那就处以宫刑吧!” “诺!” 第78章 彻儿长大了 刘彻就像是只愤怒的小鸟,他非常痛恨那些偷走鸟蛋的肥猪们。 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鸟蛋代表的就是本该属于他的皇权,而偷走鸟蛋的肥猪代表了那些盗用皇权的人们。 其中的代表首当其冲的就是长公主。 试想一下,长公主居然能够代他行使权利,下令廷尉拿人。 而且拿的人居然是他刚任命的大农令桑弘羊。 不是说桑弘羊在他心目中有着多么不可取代的作用,而是,长公主越权很过分,更过分的是廷尉竟然听了她的话去拿了人。 这让刘彻真的不能接受,愤怒之下的刘彻发火了,他的发火对象就是长公主的女儿,他的皇后陈阿娇。 一大早的,陈阿娇早早的起床,费劲吧啦的亲手熬制了醒酒汤端过来给心上人享用。 可是得到桑弘羊被长公主下令廷尉给逮了起来的消息后,刘彻心头的怒火就不打一处来。 虽然他拿长公主不能怎么样,毕竟那是自己的亲姑姑,又是祖母眼中的大红人心头肉,况且长公主还跟自己的母后王太后关系莫逆,跟朝堂上的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动她是不可能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他还是懂得滴。 但是朝长公主的宝贝女儿,自己的老婆阿娇发一发脾气还是小菜一碟的。 也是活该阿娇倒霉,这个女人善妒是出了名的,当她端着醒酒汤来到寝宫的时候,看到一名宫女正在伺候刘彻穿衣。 刘彻这货拿捏的时分恰到好处,听到外面脚步声就知道阿娇来了,于是跟那宫女调笑不断,甚至还抱着那宫女香了一口。 呃,这让阿娇怎么接受? 当即发飙,下令将那宫女拉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肯定不会有什么善终。 刘彻就是故意做给她看的,他太了解阿娇的脾气了。 不借故激怒阿娇给他甩脸子,他怎么好发飙呢? 果然阿娇中计,刘彻愤而摔碎了盛着醒酒汤的碗,一把推开阿娇头也不回的离开。 最后还不忘说了一句:“朕受够了!”说完拂袖而去。 看似两口子吵架的气话,可是要知道这两口子的身份是什么。 一个是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一个是大汉帝国的皇后。 那这话的意思就非比寻常了...... 小棉袄受了男人的委屈找母亲哭诉一番是免不了的,所以长公主第一时间得知了事态的严重性,因为她已经从刘彻的言行中嗅出了非同寻常的意味。 大汉朝堂要起风波了...... 果然,刘彻在早朝之际,第一件事就着令心腹张汤担任廷尉,之前的廷尉被贬为庶民发送会原籍养老; 第二件事可着实是震动朝野,年轻的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推恩令; 第三件事是从权贵子弟中挑选适龄青壮男丁独立编成一营羽林卫,负责守护陛下的安危。 三件事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长公主心里是震撼至极。 罢黜廷尉,那是在杀鸡儆猴; 不过刘彻做的也没那么决绝,只是把原来的廷尉贬为庶民,这说起来还是给她留了三分颜面的。要知道廷尉可是只能有皇帝陛下调动的,可是她却能够调动,这意味着什么就不用说了吧? 尽管没有指名道姓的说长公主,但是也够长公主心慌的了,这是在打完她的脸后警告她不要喧宾夺主!同时,也是在敲打那些不听话的人。 这一招一石二鸟做的很是老辣。 削弱藩王推恩令,这么高明的手段肯定是有高人在背后指点,不过就是不知道是谁有这么狠辣的眼光,会是公输峣这老家伙吗?不过这里面怎么隐隐的感觉有母亲的影子在里面呢,长公主心里发毛了。 还有笼络权贵组建羽林卫,这一手玩的也是够高明的,这就相当于是把所有权贵都拿捏在手中了。 要知道刘彻挑选的可都是权贵家的嫡系子弟,只要把这些人的利益跟他捆绑到一辆战车上,那不就相当于是满朝文物皆在彀中了吗? 长公主再也坐不住了,她决定去后宫见一见母亲——太皇太后窦氏...... 大汉朝堂风云突变,一向软了吧唧的小皇帝刘彻,这一次就好像是吃了春、药一样强势崛起,而且一出手就是稳准狠。 所有的一切都昭示着一句话:你们要老老实实的听话,大汉的皇帝是刘家男人的,不是刘家女人的。 这一上来就给长公主一记响亮的耳光,下一个还不知道是谁呢?谁心里不发毛啊,尤其是跟长公主有牵扯的权贵,此刻人人自危吓的闭门不出瑟瑟发抖。 怎么能不害怕呢?丞相支持,太尉力挺,貌似大汉的朝堂自先帝驾崩以后从未有过这么齐心合力的一幕,这代表着什么? 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的出来,小皇帝刘彻这是获得了太后、太皇太后的支持才敢这么做的。 很显然刘彻这家伙完全听从了秦风的建议,先把太皇太后搞定,不过他突发奇想又加了一条,把母亲王太后也一并搞定。 说实话,一开始他没打算用长公主立威,也是赶的巧了,他一句醉话,长公主露了马脚。 这让刘彻吓的出一身的冷汗,长公主竟然能够命令廷尉拿人,而且廷尉还俯首听命,这意味着什么? 早朝之前,刘彻把这件事禀告了母亲和祖母,顺便把秦风给他献的计策合盘托出。 秦风说的没错,老人家隔辈亲,还是很疼爱孙子的。 她之所以打断刘彻的革故鼎新是旧思想在作怪,只是不想刘彻这孙子坏了自高祖皇帝就实行的黄老治国术罢了。 刘彻之前耍小孩子脾气死犟死犟的,惹的老人家伤心。现在刘彻一副乖宝宝的架势,又很是交心的汇报了推恩令和笼络权贵的大政方针来征求老人家的意见。 这让老人家很欣慰,太皇太后激动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眼泪来,心里五味杂陈。 但看这两条政策来说,一条是削弱藩王,一条是笼络群臣。 第一条是她丈夫汉文帝和儿子汉景帝费尽心机多少年都未实现的愿望,她太知道藩王强大的弊端了,七国之乱险些变天,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啊! 而刘彻提出的推恩令正好可以光明正大的阳谋手段解决这一难题,简直是太妙了。 第二条笼络群臣,要知道主弱臣强,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刘彻如果能够用这个手段把大臣都绑在他的战车上,那才是真正的坐稳了皇帝宝座。 太皇太后窦氏由衷的感慨:“我的彻儿长大了,能够守护好大汉的天下了。” 刘彻有了祖母的支持,心下大定,心中对秦风的佩服更是无以言表。 母亲更是不在话下,毕竟母以子贵,现在长公主的手伸的有点长,这是不能容忍的是该敲打敲打了。 所以刘彻罢黜廷尉杀鸡儆猴,这是太皇太后窦氏和太后王氏两个人共同谋策才有的手段。 也难怪精明的长公主从中看到了母亲的影子...... 第79章 秦风教弟 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一片乌云笼罩了天空,紧接着就是瓢泼大雨电闪雷鸣。 站在窗前纳凉的秦风顺手关上了窗子,默默的道:“变天了!” 公输嫣然停下了书写,一脸期待的凝望着秦风:“呃,那是不是可以下课了?” “想的美,变天跟下课有什么关系?你要是不把今天的千字文学会,晚饭休想吃。” 秦风一本正经的样子吓的公输嫣然一缩脖子。 公输嫣然有些后悔跟随秦风来蓝田了,祖父给她的任务是贴身保护好秦风的安全,并且要听秦风的话。 现在整日里是跟在秦风的身边,但是让她难熬的是秦风居然让她背书、写字,这简直是比要了她的命还难受。 也太不拿自己当回事了吧?人家可是自幼习武耶! 要说舞刀弄棒,她绝对不含糊,齐眉棍耍开了十几个壮汉都进不了她的身。 可是这小小的毛笔她却着实驾驭不了,一到写字的时间她就浑身冒汗,恨不得一头撞死的心都有。 看了看另外两个小家伙正在认认真真的写字,公输嫣然像是斗败的鹌鹑似的,低下了头继续一笔一划的写字。 屋里很是闷热,秦风背着手很是牛叉的迈着四方步走到廊檐下,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凉风。 一场及时雨,带走了燥热,今晚应该可以睡个好觉了。 没成想大汉的天可真是够热的,后世的时候遇到夏季可以躲在空调房里纳凉,但是现在可没处弄空调去。 照着这样子的话,到了三伏天还不得热死个人? 得想点办法了,不然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 ~~ 到了掌灯时分,公输嫣然终于完成了今日秦风布置的任务,她双手捧着写好的作业来见秦风。 说实话,公输嫣然有些羞愧,她竟然连两个孩子都比不过。 甘小妹和秦小四早早的完成了课业,现在正在吃着香喷喷的烤羊肉串,那吃的叫一个香,看的公输嫣然都有点眼红,肚子也不由自主的咕噜噜的响。 秦风瞄了一眼作业,随手放在一边笑道:“吃饭吧!” 呃,过关了。公输嫣然长出了一口气,她也不客气了,拉过一个马扎坐在烧烤架子前,拿起一个大肉串大快朵颐。 还别说,这秦风烤的肉串真叫一个好吃,就这么简单的烤一下竟然比大块的煮羊肉美味的不是一两个层级。 为什么自己之前就没想到,羊肉还有这种吃法呢? 被我们公输家秘术加持过的头脑就是不一般,什么奇思妙想都能够想的出来。公输嫣然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心里暗暗的很是自恋的往公输家的脸上贴金。 公输嫣然非常的喜欢秦风制作的这种大肉串,她能一口气吃三串,还能在喝一大碗的酸梅汤。 说起来酸酸的酸梅汤,公输嫣然那是爱的要命。 她从未想过这种入药的乌梅竟然能够制作出如此美味可口的汤水,尤其是经过深井水的冰镇后,在炎炎夏日来上这么一碗,那滋味简直了。 在美味的面前,公输嫣然彻底的沦陷了,此刻的她哪里还有什么大家闺秀的气质? 甩开腮帮子吃的那叫一个狼吞虎咽,好吧,女汉子就是这么一步一步练成的。 秦风鉴定完毕,公输嫣然吃货一枚外加女汉子一个。 秦小四眼睁睁的看着烤架上的肉串一个一个的减少,眼看就剩下一个了,可是他第一串还没吃完,这下子着急了。 他刚要伸手,一根竹签子就敲了下来:“吃完了再拿!” 小家伙疼的一咧嘴,不过看抽他的是三哥后,悻悻的坐了下来低着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加快消灭手中残余的肉串。 秦风虽然疼爱秦小四,但是也不惯着他这毛病。 说实话,之前在秦家,卓氏就这么一个心头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着,这就养成了小家伙吃独食的毛病。 第一次吃烤串的时候,他甚至把所有烤好的肉串都拉到他的面前准备独自享用。 秦风岂能容忍?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教后,小家伙的思维已经慢慢的转变,不过貌似还差一丢丢,就刚才那抢食的心态,抽他一次让他涨点教训也是应该的。 有多大本事吃多少饭,你吃的慢活该你不吃,甚至是饿着,这是秦风对弟弟的教育理念。 秦小四强忍着泪水终于吃完了手中的肉串,他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三哥。 秦风点点头,他才敢伸手去拿烤架上的那串肉。 他的这种思维影响的不止是秦小四一个人,就连甘小妹都没能幸免。 甘小妹是懂得秦风的意思的,这是在告诉她们人有多大本事就干多大事儿,要是好高骛远的话迟早是要吃亏的。 尽管这种思想是很守成,并且没有一点冒险进取的精神,不过秦风以为这种方式教育弟弟和甘小妹是合适的。 有风险的事情自己去做,他们还是守成一点的好。 秦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让家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为了这个愿望能够实现,他可以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他总感觉自己要像老母鸡一样的,把家人都挡在身后,面对凶残老鹰的事情就交给他就好了。 不过公输嫣然就不这么认为了,她觉得秦风对自己的弟弟有些过于苛刻。 不就是一个肉串吗?小孩子吃就吃了,能咋地?那不是还有没烤的吗?大不了再烤一些呗。 对于秦小四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公输嫣然是很喜欢滴,或许女人都有母性吧。 当然她其实更喜欢的是秦小四叫她‘嫣然姐姐’,每次小家伙当着秦风面这么称呼她的时候,她都感觉发自肺腑的痛快。 秦风以一岁之差竟然在辈分上长了她一头,这让她感觉很不适应,每次叫小师叔都感觉难以启齿。 而秦小四可是秦风的亲弟弟,他的弟弟都叫自己姐姐,那么在心理上她会认为自己和秦风又扯平了,毕竟肩膀齐为弟兄嘛! 哦不,应该是肩膀齐为兄妹! 兄妹?哥哥和妹妹的关系。不知为何,一想到这,她竟然有些羞赧起来...... 外面漆黑如墨,爆豆似的雨滴砸在屋顶上噼里啪啦的响,一道银蛇般的闪电划破苍穹,映照的廊檐下一片光明。 秦小四正在享用最后一串美食,突然口齿不清的道:“嫣然姐姐你的脸怎么那么的红?” 公输嫣然愣了一下,“呃,好热!......”边说,边端起一碗酸梅汤一溜小跑消失在廊檐的尽头...... “三哥,你说嫣然姐姐的脸那么红,是不是生病了?” 秦风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话说谁见过一口气吃了三大串肉串还能喝一大碗酸梅汤的病号? “食不言寝不语,哪那么多废话,吃你的......” 第80章 丑奴献殷勤 一大早就听到葛翁在院子里吼:“赶紧吃完饭下地,咱们家又多了两千亩上好的田地,趁着雨后土松软,尽快拾掇出来。” 葛翁是傲娇的,从未有过的傲娇,因为这些地可是陛下赏赐给小郎的。 昨日里有宫卫专门送来田籍,按照文书上标注的范围,新地紧挨着原来的田地一直向外延伸,直到两千之数。 还有一个让葛翁振奋的消息呢,宫卫说了,秦家的田庄纳入上林苑。 要知道皇家的上林苑可是不允许百姓居住在内的,但是他们家例外,因为秦家的小郎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大汉帝国皇帝陛下亲口册封的关内侯。 小郎一趟长安行,不吭不哈的竟然混了一个关内侯回来,这简直不要惊掉人的眼球好不好? 一眨眼间他也成了侯爵之家的大管家了,这种身份的变更他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完全适应。 最最让他开心不已的是,宫卫拉来的三十万金,还有一万匹帛。 穷了一辈子的葛翁见到如此之多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东西,差点没兴奋的晕过去。 前一阵子他还在为家里这么多张嘴吃饭感到忧虑,小郎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又喜欢精致的生活,看着钱一点一点的变少,他甚至愁的觉都睡不着。 但是现在,地窖里一下子填充的满满当当,如此之多的钱他这辈子都没过。 库房里的一万匹布帛更是让他看一眼就感觉三天不吃饭心情也是美美哒。要知道布帛也是硬通货,关键时刻是可以换成钱的。 发达了,我们秦家发达了! 可在兴奋之余,新的忧虑又涌上了葛翁的心头。 人手不足啊!家里凭空多了如此多的地,就这几十口子人累屁他们也忙不过来,得赶紧向小郎请示一下,看怎么解决。 吃完饭,一众老秦人扛着农具浩浩荡荡的开赴新田地。 随着老秦人的离开,家里一下子就冷清下来了。 丑奴悠闲的躺在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着郑二劈柴。 郑二这货还真不含糊,精赤着上身,露着健硕的肌肉,一把斧子在他遒劲有力的臂膀下不断的挥动着。 每一次劈下,木材就应声而裂,此刻他的脚下已经堆满了劈好的柴火。 丑奴很羡慕郑二的这身蛮力,虽然他表现出来的是不屑一顾,但是内心里实在是佩服的不行,不得不承认,他跟郑二比较起来还是要差上那么一些的。 两个人较量过腕力,一开始的时候郑二不是他的对手,可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秦家生活后,这货的臂力上去了。 秦家的伙食太好了,虽然不至于顿顿吃肉,但是不饿肚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只要你能吃,敞开了肚皮随便。 “郑二,劈好了柴叫我,耶耶先眯一会。” 丑奴有些腐败了,好像自从有了郑二之后,他就不再怎么亲自动手干活了。 这堆柴是葛翁交给他的任务,可他一转手就丢给了郑二。 对此,郑二裂开嘴嘿嘿一笑就开干,他并不介意丑奴的指使,因为他有求于丑奴。 话说丑奴这货有一手驭马的绝活,不管怎么不听话的马匹到了他的手里,经过他调教之后,很快的就俯首帖耳。 这让郑二很是感到神奇,为了学丑奴的看家本事,他是心甘情愿的供丑奴驱使。 葛翁远远的走来了,他走的很快貌似很急的样子。他有些内急,肚子一阵一阵咕噜噜的翻滚着疼。 他有些舍不得昨晚小郎吃剩下的羊肉串,一大早起来后小郎说这么热的天,隔夜的食物就不要吃了,要他扔掉。 这怎么行?这可是上好的羊肉啊,扔了多可惜。所以,他一出门口就给干肚子里去了。 所以,闹肚子是必须滴! 茅厕跟马厩挨着,当他路过看到眼前的一幕之时,就不禁气不打一处来,停下脚步怒冲冲的道:“丑奴你个夯货又在偷懒。” 这一声爆喝吓的丑奴一激灵,一个不慎从草垛上滚落下来狼狈至极。 “嘿嘿,是葛翁啊,您老别动怒,是郑二主动要求替我干的。”他回头看了一眼郑二,“是吧郑二?” “呃,是的葛翁,丑奴都愿意把他拿手的驭马绝技教给我,我帮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也是应该的。” 郑二忽闪着眼睛,朝丑奴一呲牙露出狡黠的笑容。 丑奴认为郑二这货有点不仗义,为此他甚至感觉这个时候应该按住郑二狠狠的暴揍一顿,如果能够把他那口大白牙给一拳捣掉就更好了。 竟然在此刻用驭马术要挟,那可是耶耶的看家绝技,没有了这个绝技吊着郑二的胃口,他还会听话供自己驱使吗? 可是现在面对咄咄逼人的葛翁,丑奴显然有些气短,一时之间语塞起来。 葛翁的脸色有些不自然,“是吗丑奴?” “呃,是的葛翁。” 丑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此刻他要是敢说不是,葛翁的大脚就奔过来了。 虽然他不惧怕葛翁拳打脚踢,说实话就葛翁那老胳膊老腿的,打在他的身上就跟挠痒痒没啥区别,但是他真怕气到葛翁。 葛翁可是把小郎一手带大的人,跟小郎情同家人一般,在这个家里他有着超然的地位,他的一言一行就代表着秦风。 忤逆他就是在忤逆秦风,这是绝对不行的。 “嗯,郑二是个憨厚的人,你可不许欺负他。” 丑奴差点暴走,郑二这货还憨厚?您老眼睛里进屎了吧? 就这货奸诈狡猾的厉害,如果不是用驭马术吊着他,你以为他会听话? 不过这些他只能憋到心里,他可不敢跟葛翁当面反驳。 郑二笑了,很开心的笑了,又露出他那口洁白的牙齿,在太阳下闪烁着光泽。 这让丑奴有些不能接受,每当他看到郑二的大白牙都恨不得给他掰下来。 因为小郎夸奖过郑二,所以丑奴也想把牙齿鼓捣白了,受小郎夸奖一回,说他是个讲卫生爱干净的人。 可是奈何无论怎么用柳枝和盐刷洗都是大黄板牙,这让他很是郁闷。 猛然间丑奴一抬头看到葛翁脸色苍白,额头冒汗的样子,于是赶紧转移话题献殷勤的笑着搀扶住葛翁:“您老脸色不对,莫非是身体有恙? 赶紧坐下休息,小的给您弄些热水喝就好了,小郎说过多喝热水百病消。” 说着,硬生生的把葛翁按在了椅子上。 葛翁气的鼻子差点歪咯,瞎胡球整,跟着小郎几天就不知道你是谁了?老夫病没病自己清楚的很,用你聒噪。 他刚要起身,可是丑奴从秦风那学来的东西还没卖弄完,怎会轻易放过讨好葛翁的机会? 于是丑奴一把拉住葛翁,很是关切的道:“您老别不听话,小的是为您好,多喝热水多休息才......” 话还没说完,只见葛翁两腿一夹,脸色通红的使出吃奶的力气一把推开丑奴,从椅子上一跃而起,飞奔了出去。 可是刚跑了两步,葛翁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呆呆的钉在了当场...... 第81章 引水计划 葛翁出丑这件事,郑二以为丑奴是罪魁祸首。 这货就是爱卖弄,如果不是为了显示从小郎那里学来的知识,葛翁怎么会拉一裤裆? 另外他觉得丑奴还是个爱狡辩的, 丑奴这货很是笃定的说:“原来葛翁是肚子疼,小郎说过,肚子疼不是病,拉泡屎就搞定。你看葛翁头也不回疾走如飞的样子,就知道病痛全消。” 呃,郑二摇头苦笑。 “怎么?你不信??不信的话咱们可以去问小郎,他真的是这么说的。” 在丑奴的眼里,秦风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律条法令,这一点郑二自愧不如。 他的经历跟丑奴完全不同,尽管他心里非常敬重、感恩秦风,但是他也做不到丑奴这般对秦风盲目的崇拜。 好吧,这个时候跟丑奴争辩这些没有实际的意义。 “丑奴,你刚才说的话还算不?是不是也该教我驭马术了?” 只见丑奴嘿嘿一笑,拍了拍郑二的肩头:“你放心郑二兄弟,我肯定会教你的,不过不是现在。” 郑二一把拉住丑奴:“你不会想反悔吧?刚才你可是当着葛翁的面承诺过的。” “怎么会?小郎说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过我可没说什么时候教你对吧?” 郑二郁闷了,丑奴这货不仅爱卖弄爱狡辩而且还是个狡猾狡猾滴家伙。 突然丑奴的脸色一变,“呃,郑二兄弟你且先劈柴喂马,我去田里看看。” 说完,一把挣脱郑二的手掌,一溜烟的不见了踪影。 郑二一回头,葛翁的身影出现在视野。 只见葛翁换了一身衣服,手里拎着一条马鞭子正气冲冲的走来...... 葛翁很生气,这个该死的丑奴,害的老夫出糗,不抽他几鞭子实在是解不了心头的怒火。 可是找了一圈都没见人,显然这货是躲了。 最后实在是气急了,抽了郑二两鞭子,这货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竟然替丑奴打掩护。 ~~ ~~ 郑二被葛翁抽了两鞭子,他一点都不生气,因为这是替丑奴挨的,他感觉这是荣誉的象征,丑奴看到的话应该会良心发现教给自己驭马术的。 可事实却是,一直到晚上都没见丑奴的影子,眼看鞭痕都要下去了,这不是白挨打了吗? 郑二真的急了,他去找葛翁询问,原来丑奴陪着小郎出去了。 呃,还真他娘的白挨了...... 话说也活该丑奴这货化险为夷。 他看到葛翁气冲冲的过来,就知道大事不妙,一顿鞭子是肯定少不了的,这个时候不跑等着挨打,那是傻子才做的事情。 不过刚跑到前院,还没等出门呢,就遇到了秦风。 “丑奴,你慌慌张张干嘛呢?” “呃是小郎啊,小的去田里看看。”丑奴有些心慌。 秦风一招手:“田里用不着你,跟我出去一趟。” 哈哈,这下丑奴可美坏了。 有小郎傍身,这下可以平安无事了,因为他知道葛翁肯定不会当着小郎的面揍自己的。 终于可以躲过一劫了......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小家伙秦小四都热的起痱子了,秦风不能在视而不见了,本来他打算弄些冰块降温的,可是考虑了一下,这有点不现实。 不是说你掌握了制冰的原理就可以随意制作出冰块的,没有硝石这样的原材料啥也不是。 所以秦风就想如果能够把山泉水引过来降温就好了。 山泉水清澈甘甜,不但能作为生活用水,而且还可以修建一个泳池,在炎热的夏季冲个澡解暑自然也是没问题的。 说实话这不是一个小工程,单单是竹子管道的架设就不是三两人能搞定的。 不过话说回来了,如果真能成功的把山上的泉水源源不断的引过来,不但天热之际可以降温,还可以用作农田灌溉。 他现在可是彻头彻尾的大地主了,刘彻一口气给他赐了两千亩地,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作为地主老爷,总得为自己的地里产出操心吧? 谋定而后动,这是秦风一贯的原则,所以上山考察选择架设管道的路线是必须滴。 丑奴这货从小就在山林间长大,对山里的地形很是熟悉,当年就是他带领着老秦人躲避官府的缉拿和猎户的追捕。 一次次的化险为夷,所以上山当向导还是不在话下的。 秦风认为一个人才的价值就是把他的能力用在合适的地方上,很显然,这个时候就是丑奴这货表演的时刻。 山间小路崎岖不平,道路两边野草丛生不时地有各种小动物蹿出来。 秦风和丑奴走在前面,公输嫣然手里拎着齐眉棍跟在后面。 爬山可真不是个好活,秦风此刻感觉双腿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那种酸麻的感觉简直是让人崩溃。 相比秦风的“无能”,公输嫣然到还好,毕竟她自幼习武,身体素质不是一般的强悍。 别看她还背着干粮和饮用水,手里还拎着一条十余斤重的齐眉棍,可一点都没落下。如果不是因为害怕有蛇的话,她能走到最前面开路。 说实话,公输嫣然最怕的就是蛇了,别看她是个女汉子,动起手来十几个男子都进不了她的身边一丈范围,但是她生就是怕蛇虫之类的小动物,只得走在最后面。 如果不是祖父吩咐要好生的保护秦风的安危的话,她甚至都不敢上山面对这些蛇虫鼠蚁。 倒是丑奴这货大踏步向前,貌似一点儿都不累似的。 他的身上背着他和秦风两个人的口粮和饮用水,手里还拎着一把柴刀开路,牛逼轰轰的走在最前面,不时地回头招呼秦风走快一些。 看着一脸兴奋的丑奴,这让秦风很有一种挫败感,他现在已经感觉肺都要爆炸了,呼呼喘气的样子就如同一个行将就木的老朽。 看来自己的确得加强身体的锻炼了! 秦风叫住丑奴,从他身上拿过羊皮水袋咕咚咕咚灌了一气,方感觉暑气消解了些,随即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 “小郎在坚持一下,前面就要到了。我记得有一个高山流水形成的水潭,那里的水清澈见底甘甜清冽,绝对是引水的上上之选。” 目标就在前方,秦风来了精神。 强忍着双腿的酸麻继续前行,走不多久就听到小溪潺潺的流水之音。 前方是一片草木,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了。就在秦风准备奔过去的时候,忽然一道黑影窜了出来...... 第82章 猎户全旭 谁都没想到,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居然是公输嫣然,就连在前面开路的丑奴都没能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因为那黑影实在是太快了,直接就从草丛里蹿了出来,也就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事情。 公输嫣然身负使命,她尽管很害怕蛇虫鼠蚁,也尽管她对秦风逼她学习写字背书很不满,可是关键时刻强烈的使命感压迫着她,由不得她不挺身而出。 因为秦风一旦出了问题,那可是关系到公输家全族未来的大事情。 临行之前,祖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惜任何代价要保护好秦风的安全。 只见公输嫣然在那黑影蹿出来的一霎那间,一个纵身挡在了秦风的面前,手中的齐眉棍搂头盖顶照着那黑影就是一家伙。 公输嫣然的第一感觉就是先不管这黑影是什么东东,打了再说。 其实丑奴的反应也并不慢,只不过比起来公输嫣然慢上那么一丢丢而已,黑影跳出来的时候,他是惊讶了一下,不过随即反应过来,手中的柴刀带着风声也劈了下去。 两厢夹击之下,在看那黑影一声惨叫倒地,随即一个就地十八滚,咕噜噜的滚出去十几米。 公输嫣然一个虎扑上前,手中的齐眉棍也紧跟着抡了过去。 丑奴自然也不甘示弱,大手一挥,手中的柴刀飞了出去。 “娘唉!”那黑影惊呼一声,随即双手一撑地面,竟然横向的飞了出去。 玛德竟然是个人,秦风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 这一切从发生到那黑影的惊呼只不过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 “嫣然、丑奴快快住手。”秦风的脑袋瓜子都嗡嗡滴,不过还是第一时间叫停了他们的继续攻击。 这个时候他已经看清了那黑影竟然是个只穿了一条犊鼻短裤,并且浑身上下涂抹满了污泥的人。 说实话,这人的动作快似狸猫疾如闪电。 就单看他躲避公输嫣然的齐眉棍的同时又能够避开丑奴的飞柴刀,一看就知道身手不凡。 要知道两人公输嫣然和丑奴几乎是同时出手的啊, 能够躲过他们两个人的联手袭击,秦风感觉这世上的人还真不多,所以要说那人是普通人秦风怎么也是不相信的。 公输嫣然把齐眉棍横在胸前,挡在秦风的前面;丑奴此刻柴刀出手,不过他已经从地上捡起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看样子稍有不对头,他就会随时出手的样子。 那人这个时候才喘了一口气,不过却也赶紧解释道:“不要误会,在下全旭蓝田人士,乃官府在册的猎户,这次前来山中捕猎。 三日来一无所获,一时间饥渴难耐,看到你们上山,只不过是想讨要一些食物罢了,并无意冒犯诸位,千万不要误会。” 丑奴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个叫全旭的汉子,回头小声对秦风小声的道:“小郎,此人可疑。这漫山遍野的都是猎物,可他却说三天来毫无所获,简直是一派胡言。” 公输嫣然闻听紧张了起来,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中的齐眉棍,做好随时出击的准备。 秦风看了一眼那汉子,赤手空拳并且没有一点防备的样子,摆摆手让丑奴和公输嫣然不要紧张。 此刻秦风大概能够猜到全旭的身份了,这人是猎户不假,可是他捕猎的目标未必见得就是山中走兽。 估计到是猎捕生民的成分大一些。 秦风拿过丑奴身上的干粮袋和水囊,扔了过去。 丑奴有些紧紧的盯着那壮汉全旭,如果这货敢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他手中的石块第一时间就会出手。 全旭一把捡起干粮袋,打开之后眼珠子差点没惊掉。 居然是面饼,要知道小麦这种东西脱皮成粉殊为不易,因为还石磨并没有大规模的普及。 寻常百姓家如果想要吃到面粉的话得花费巨大的人力,用石臼舂出来,况且粗细不均,所以面粉极为难得。 此刻,全旭根本顾及不了别的了,拿起面饼张嘴就撕咬着大口吃起来。 面饼散发着小麦的清香气息,咀嚼之后淀粉转化成麦芽糖分,那是香甜可口。 全旭一口气吃了两块面饼,又咕咚咕咚灌了一气清水,这才笑着打问道:“看小郎仪态非凡,并不似寻常村夫猎人,敢问此行上山所谓何事?” “要你管,吃完了赶紧滚开。”公输嫣然虚惊一场,吓的芳心扑通扑通的,心中恶极了这厮,自是不会给他好脸色。 丑奴上前一步,牛逼轰轰的道:“瞎了你的狗眼,我家小郎可是陛下亲封的关内侯,山脚下的秦家田庄就是我们小郎的。” 全旭如同雷击一般,目瞪口呆。 良久方回过神来,忙伏身在地行大礼参拜:“草民全旭,有眼不识泰山,惊扰了关内侯,请侯爷治罪。” 秦风不想用身份压人,微微一笑突然问道:“山中生民不好抓吧?” “谁说不是呢,三天来一个鬼影子都没见到。”全旭几乎是脱口而出下意识的答道。 丑奴的顿时怒了,早知道这货是个损阴德的玩意,刚才那一刀就该扔的准一些,最好是一刀了结了他的狗命才解恨呢。 丑奴就是生民出身,常年在山里跟猎户和官府的求盗、贼曹打游击。他们老秦人中有不少人是逃避不及被抓走的,至今也不知生死。 不用想,估计也是生还的可能不大。 除了自家小郎秦风,这年头谁会拿奴隶当人看啊。 全旭脸一红,刚才他并未实言相告,现在被秦风套出来底细,尴尬惶恐的很。 “请侯爷恕草民撒谎,今年粮食减产口粮本已不足,可是还要缴纳赋税,实在是拿不出多余的口粮。 原本寄希望于抓些生民交给官府抵扣赋税,可是奈何时运不济一个都没抓到。” 说到这里的时候,全旭低下了头。 秦风忽然想起来初春他被卓氏赶出长安之际的那场倒春寒来,寒潮侵袭之下粮食不减产那还就见了鬼了。 “粮食减产,官府难道就没有救济措施吗?”秦风让全旭起身后问道。 全旭一脸苦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秦风就知道其中必有隐情。 不过不用说,秦风也能猜测的出来官府是个什么德行...... 第83章 以工代赈 大汉赋税其实并不重,文景之治期间可以说是轻徭薄赋休养生息。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古以来都是这德行,现代社会的官员还敢顶风上呢,就别说古代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不过是一个很美好的愿景罢了。 你想指望着让官老爷们清廉如水这有点难,即便是在宋代高薪养廉之下还杜绝不了呢,就别说是对官员放养的大汉朝了。 官吏们虽说不敢明目张胆的横征暴敛,但是巧立名目肥一肥自己的腰包还是不难做到滴。 全旭可不敢口不择言什么都往外说,自古以来官官相护,这一点可谓深入人心。 面前的这年轻人可是关内侯啊,在他的眼里那就是顶了天的大人物了。 尽管秦风只是一个连食邑封地都没有的空头侯爵,但是他并不知道,只是凭感觉的以为秦风跟他所见过的权贵并无二样。 不过,他内心深处还是对秦风有一丝好感的。 秦风并无架子,而且很是热心肠的给他食物和水,这要是换做一般的权贵,恐怕早就让手下的奴才们拿下他了。 毕竟他刚才的出现确实很突兀,惊扰了贵人也是大过,随便治你个罪你也得受着。 秦风看全旭支支吾吾的不愿意说,也就不在追问,知道他有顾虑,在顾虑没有打消之前,问了也白问。 “你们那里缺粮吃不饱饭的人多吗?”秦风的心情很沉重,来时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回侯爷的话,别的地方小的不敢说,但是我们附近的五六个村子都这样。” 不知怎的,全旭内心中突然生出一丝希望,他隐隐的觉得面前的这个小侯爷能够帮他度过难关。 秦风沉思了片刻,“你们五六个村子有多少人?” “老弱妇孺一千多,青壮加起来也有七百。” 秦风点头,“嗯,很好,是这样的,我准备从山上架设管道引水,需要大量的人手,你可以回去组织一下,看看有多少人愿意帮忙的。 条件就是每天五斤糜子(汉每斤折合现在256克,五斤的话也就相当于1280克,也就现代两斤多),另外还是管饭的,吃饱的那种。” 官场的事情他管不了,但是帮这些人渡过青黄不接的时候,撑到秋粮收割还是可以做到的,反正家里的屯粮还有很多。 其实他这么做也就相当于变相的以工代赈,不过是用自己家的粮食罢了。 秦风不是没想过直接发给他们粮食,但是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就否决了。 凭空得来的,没人会去在乎,只有通过自己辛苦挣来的他们才会倍加珍惜。 “什么?您说的可是真的?”全旭不淡定了。 这年月还有什么能比吃饱肚子来的更实惠的呢?现在村子里的人哪一家不发愁啊。 他所知道的情况是,村里人一天两顿饭,一顿稀的,一顿干的。 大部分老弱妇孺都吃稀的,把干的留给青壮们,因为还得指望着他们伺候田里的庄稼呢。 秦风点头:“我急需引水,所以你尽快去联络人手。”说着回头一指山脚下的田庄,“人手组织好了到田庄找我。” 全旭扑通就给秦风跪下了,咣咣咣就是三个响头。 秦风这及时雨来的太是时候了,这无疑是在救他们的命。 公输嫣然偷偷的看向了秦风,这一刻秦风在她眼中的形象无比高大。 还真看不出来,这无赖师叔倒也有一颗菩萨心肠,这是在救人活命,功德无量啊。...... 丑奴看着从地上爬起来跑的像是兔子一样的全旭,悄悄的放下了手里的石块。 都是苦命人,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他才过上好日子也没多久,他是深知饥饿的滋味的。 ~~ ~~ 探查好了架设管道的路线,秦风他们才开始往回走,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 葛翁正在院里组织人手,火把人手一个,如果秦风再不回来的话,看样子他们已经准备上山接应了。 看到秦风安然无恙的归来,葛翁激动的老泪纵横。 说实话,看到时间如此晚了秦风还没回来,可把他急坏了。 在他的心里,秦风比他的命都重要,如果秦风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不打算活了。 “快准备吃的!”葛翁抹了一把眼泪,回头对章嫂那帮妇人下令。 章嫂答应一声,带着几个婆子一溜烟奔向厨房。 在这个家里,秦风就是所有人的主心骨,现在他平安归来,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意。 丑奴此刻低着头躲在秦风的身后,他有点不敢直面葛翁。 他很担心葛翁抓到他赏他一顿大马鞭,不过葛翁好像忘记了白天的事情,压根就没注意他。 这让丑奴的心里稍稍舒缓了一口气,不过在葛翁的视线范围内,他还是感觉到不安全,于是悄悄的挪动着脚步,准备脱离葛翁的视线。 郑二这个时候好像幽灵一般,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只见郑二这货裂开大嘴嘿嘿一笑,一把拉住了丑奴的胳膊,露出他那标志性的大白牙:“丑奴兄弟,我今天可是替你受了罚,葛翁找不到你,把怒火朝我发。 他老人家好生的给了我两鞭子,你看看这鞭痕还在呢。” 说着撸起胳膊向丑奴展示着即将消失的鞭痕。 丑奴气的鼻子差点歪了,他感觉郑二这家伙真不地道,眼看他就要脱离葛翁的视线了,被郑二这一弄,肯定引起葛翁的注意。 丑奴挣了一下,可是郑二这货的抓的很紧,以至于丑奴竟然一时间无法摆脱。 “郑二兄弟,我答应你还不行吗?晚上回去我就教你好不好,赶紧松开。” 丑奴有些急眼了,因为此刻他发现葛翁朝他走过来了。 “这可是你说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是我说的,你倒是松开啊!” “呃,你怎么身子有点抖?是不是病了?” “病个屁,你再不松开,耶耶发誓再也不教你。” “你看看,你这人就是脾气有点暴躁,小郎都说过要你遇事三思而行不慌乱,要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 丑奴终于崩溃了,葛翁已经走到他的面前,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呃,这笑,咋感觉那么渗人捏...... 第84章 一箭双雕 葛翁并没有如丑奴想象的那般雷霆手段,因为他手中并无鞭子。 等看清这些的时候,丑奴放心了。顶多就是踹几脚了事,而葛翁的拳脚对于皮糙肉厚的丑奴来说,无异于挠痒痒。 “丑奴,老夫且问你,刚才小郎所说的招工修建引水管道的事情,是不是认真的?” 呃,原来葛翁是问这事,还以为要揍自己呢,丑奴终于放下心来。 “葛翁,是的,那些人实在是很惨,吃不饱肚子,所以小郎起了恻隐之心。”丑奴如实的回答。 葛翁叹了口气:“唉!你当时在场,也不知道劝着点,你说说这怎么行? 发善心也得有个度啊!一天管三顿饭,还要发粮食顶工钱。世上哪里找这么好的事情? 七百青壮每天那得消耗多少粮食啊?” 葛翁喃喃自语着,脸上的肉都在跳。 “不行,我们得找小郎好好的说道说道,哪能这么糟践家业?” 丑奴作为第一批进入秦家的人,在秦风的心中是有很重要的地位的,尤其是丑奴的妹妹甘小妹可是小郎的心头肉。 所以,葛翁打算联合丑奴一起劝谏秦风。 丑奴头摇晃的像是拨浪鼓:“葛翁您老还是揍小的一顿算了,我可不敢阻碍小郎的大计。” “你!你这厮就是个饭桶、废物,除了吃还知道干什么?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不,还有偷懒你也是第一名。 作为家里重要的一员,你怎么能眼看着小郎如此败家?” 葛翁被丑奴拒绝,登时有些气恼,话也就没轻没重的一股脑的往外撂。 说到激动处,胡子都撅起来了,唾沫星子喷的丑奴脸上好像下了一场毛毛雨。 丑奴缩了缩脖子,头低了下去,任凭葛翁发泄。 他太了解葛翁了,他就是心疼粮食,从最初加入秦家这个大家庭的第一天他就知道。 不过他也知道葛翁是个心善的长者,他们这些老秦人葛翁能够接受,全旭那些人也肯定可以。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葛翁心疼的厉害,你让他发泄一番之后,等平静下来他会改变看法的。 秦风端着一碗排骨汤边喝边在远处看着葛翁发飙。 葛翁的心思他太明白了,他就是在借训斥丑奴说给自己听,葛翁偷偷看他的动作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秦风大口的扒拉几口垫了一下肚子,随手把剩下的汤交给了甘小妹,然后擦了一下嘴巴笑着疾步朝葛翁走去。 这老人家可是不轻易发脾气的,看来今天自己的这个决定也着实的心疼到他了。 毕竟是一大批粮食要散出去,对葛翁这个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人来说这无异于是剜他的肉抽他的血。 葛翁的心不大,只容得下秦家田庄的范围,出了这个范围就是他不能接受的了,秦风一下子要散出去这么多粮食,讲真,他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可是他也明白自己的身份,下人再怎么受主人的宠爱和尊重,也不能越俎代庖。 所以,他只能以这种方式来劝谏。 丑奴被训的跟三孙子似的,屁都不放一个,只一味的低头享受着葛翁的魔音灌耳,不过他貌似已经练成了左耳进右耳出的无上妙法。 任凭葛翁唾沫星子满天飞,可却也对他不构成半点伤害。 郑二真的很佩服丑奴,这货竟然能够在直面葛翁的雷霆之怒之余,还能够闭目养神,貌似都要睡着了的样子。 如果是这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扪心自问绝对承受不住的。恐怕早就瑟瑟发抖的在葛翁面前跪下求饶了,因为他不像丑奴一般有个好妹妹...... 秦风的到来算是解除了丑奴的危机,“葛翁何事发这么大的火?丑奴你又做什么错事了,竟惹得葛翁不悦?” 丑奴很郁闷,你听都听半天了,还不明白咋回事?人家这是在替你背锅呢。 饶是心中这样想,他可没敢这样说。 “葛翁你也知道丑奴是个直肠子,就算是他做了错事惹您不快,训斥一下就算了。”说到此处,秦风瞪了一眼丑奴,“还不快跟葛翁陪个不是?” 有了秦风的话,丑奴如释重负,赶紧给葛翁行礼陪不是。 “去吃饭吧,都饿一天了。”秦风发话。 丑奴从地上爬将起来,一溜烟的钻进厨房...... ~~ ~~ 书房内,秦风给葛翁倒了一杯茶汤亲手端了过去:“您老发那么大火至于吗?我明白您老的意思,说实话那么多粮食散出去是有不妥。” 葛翁听秦风如此说,顿时双眼一亮,来了精神。 “小郎,那既然你也是这样想的,那还干嘛要管那么多闲事?天下穷人多如牛毛,咱们管的过来吗?过好咱们自家的日子比什么都好。 所以,还是算了吧好不好?七百青壮那就是七百张嘴,连带着全家的话就是一两千张嘴,咱们这么点家当可经不起消耗。” 秦风微微的笑了,葛翁考虑问题的眼光永远在眼前三尺远,对这个小心眼的长者秦风决定给他上一课。 “葛翁,您老是不是以为我只是为了引水消解暑气有些靡费?” “昂!” “您错了,您以为我只是为了个人的享受那就大错特错了。” 葛翁疑惑了:“不然呢?” “您老想一下,如果能够把山上的水源源不断的引过来用作田地灌溉呢?您不要忘了咱们家可是又新增了两千亩地? 您感觉干旱的时候,就靠着咱们田庄的这几十人挑水能忙的过来吗? 另外您感觉就靠着咱们田庄的这些人能够种的过来两千亩地? 就算是把这些人累死在地里也忙不过吧?” 秦风接连的发问,葛翁总算是有点开窍了。 “小郎,您的意思是准备把这些人收入麾下,替咱们家干活?那肯定不行,他们都是有自家田地的庶民,忙了咱们家的,自己家的就荒废了,到时候交不上赋税朝廷肯定问罪。” “您老糊涂啊,别忘了我的头上可是顶着一个关内侯的爵位呢。如果我向陛下讨封,您感觉陛下会不会把那些人化给咱家? 到时候只需要管饱他们的肚皮,那么所有的产出不都是咱们家的了吗? 您老权衡一下利弊,我们是不是赚了?” 与其跟葛翁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大道理,还不如一个赚字来的实在。 还有,秦风相信全旭他们肯定会愿意投效自己的。 要知道他们辛辛苦苦一年下来真正能吃饱肚子的日子也是有数的,光是朝廷的赋税就够他们头疼的了。 如果有自己这个关内侯庇护他们,收他们为庄户,他们就不用缴纳赋税还能吃饱肚子,这一举两得的好事儿打破头也得抢着干。 葛翁有些激动了,“那岂不是说,明日到来的那些人以后就是咱们家的庄户了?” 秦风点头,“对,连同他们的田地,一并都是我们的了。” “啊呀呀,老奴还道小郎做的是亏本的买卖,感情是这么好的事情啊,那没说的......” 葛翁一口把茶汤干完,放下杯子屁颠屁颠的走了。 看他矫健的步伐,秦风就知道葛翁今晚一定睡的很香...... 第85章 如约而至 全旭,字子明。祖籍蓝田,今年二十六岁。 说起来全旭可以说是满门忠烈,想当年其先辈就跟随汉高祖血战白登不幸殉国。后父兄又皆在卫国戍边中不幸亡故,现家中有高堂老母和他相依为命。 不过说来真是可悲,一门忠烈奈何地位低下,皆为普通士卒,战死之后尽管有所抚恤,可毕竟也是有限的。 家中现有薄田两亩,赖以生存。 其实说的现实一点,他们家还算是不错的了,那些没有立下寸功就战死的无名之士多了去了。 好歹他们家还有属于自己的两亩田地,相比那些死了也没给子孙后辈留下财产的人他们家算是比较幸运的了。 平常年景,他们母子二人辛辛苦苦的伺候田地,还能够有一口果腹的粮食。 可是今年年景不好,遭遇了一场该死的倒春寒,青苗冻死无数,收成不好,不过官府可不管你的收成如何。 他们只是按照固定的田亩收取赋税,谁管你死活? 在他们村以及附近的村庄像他家这样情况的不在少数,现在的日子过的真叫一个恓惶。 为了一口吃的,都在犯愁。 所以当全旭回去把秦风的话转述之后,一致获得大家的赞同。 不就是出些力气帮贵人从山上引水吗?这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们最不缺乏的就是力气,不过他们心中是抱有怀疑态度的? 管饭,还每天给糜子顶工钱,这样的好事八百辈子也没见过啊,这会不会是那年轻的贵人在忽悠大家伙呢? 最后还是全旭一锤定音,先不管是真是假,去了再说,万一是真的呢? 说实话全旭是打心底里愿意相信秦风的,不为别的,就为他吃过的那香喷喷的白面饼子。 你滋味现在想来都回味悠长,太香甜可口了。 全旭可以说是这些青壮们的首领,无他,全旭一家男丁都为国战死,在尚武的大汉民族来说,这是极为受人尊重的。 于是所有人都决定听从全旭的建议,先去那小侯爷的田庄看了再说。 ~~ ~~ 一大早的葛翁就把章嫂那一帮妇人们叫了起来,开始煮饭。 秦家的大灶台又重新的支上了,其中两口大瓮里煮的是糜子饭,另外一口煮的是杂菜汤。 按照秦风的意思是弄点豚肉放进去一块熬煮,不过葛翁的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 “小郎,七百人加上咱们的人,这么多人的饭加的少了不起效果,加的多了实在是承受不起,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两天的事情。 还是听老奴的话好了,等到出锅的时候多泼上一些熬制好的豚油,让他们油油嘴巴就可以了。 不是老奴吹牛,就这样的饭,一般百姓之家能够吃到,那也跟过年了似的。” 好吧,秦风并没有坚持己见。 既然选择了把家里的事情交给葛翁,那就完全听葛翁的,这叫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要说过日子,秦风还是相信葛翁的,在他的认知中,还没有哪一个人比葛翁会精打细算的。 全旭按照跟秦风的约定,如期带着人来了。 当他们看到香喷喷的糜子饭和那飘着油花的杂菜汤的时候,一个个的脖子都伸直了,眼睛瞪的溜圆溜圆的。 “全哥,这些饭该不会是给我们准备的吧?”一个壮汉凑到全旭身边,使劲的吞咽着口水道。 全旭心里此刻比他还要激动,按照他的猜测,一定是这样的。 不过在未见到秦风,没有得到最后确定之前,他也不敢保证。 全旭咕咚咽了一下口水,正色道:“应该是,不过不要一副没出息的样子,没来由的在秦小侯爷的面前跌了身份。 等我先去见了秦侯再说,都把持着点。” 诚然,全旭的话在这些人中间还是很好使的,所有人都强烈的抑制着内心的冲动,没敢动分毫。 秦风看着眼前的一大帮人有点傻眼,尽管他知道这些人一定是全旭带来的,但是他却认不出哪一个是全旭。 因为昨天见到全旭的时候,他全身上下都涂抹满了污泥,跟个泥人似的。 现在这些人干干净净的,他哪里分辨的出来? 突然一个肤色黝黑,国字脸、浓眉大眼的汉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秦风愕然,心中一动,这人估计应该是就是昨日里见过的全旭。 果不其然,他猜对了。 全旭走到秦风的面前,拱手躬身行礼:“小人全旭见过秦侯,我把村中青壮都带来了,一切都听从您的吩咐。” 呃,秦风这才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起来。 全旭一副敦厚的模样顿时获得秦风的好感,“好,如约而至,果真是守信之人。这样吧,你们先去用餐,用餐完之后再来找我,我届时会给你们安排工作。” 全旭眉梢中都带着喜悦,“秦侯,这些饭果真是为我们准备的?” 秦风点点头,“嗯,以后每日三餐供应,七天改善一次伙食,届时会有肉食供应。另外我承诺给你们的糜子也会照常发出。” 秦风说的声音很大,故意给全旭带来的青壮们听到。 “什么?还有肉食供应,天呐!莫不会是在做梦?” 全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尽管已经极力的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了,可还是没忍住的惊呼起来。 那些青壮们更是躁动了起来,这个消息简直不亚于是在他们头上轰上了一记炸雷。 秦风对他们这些人的反应,尽管已经提前有了准备,但是还是没想到会如此的震撼他的心灵。 由不得他不感慨。 什么把汉旗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个理想有点太过于长远了,还是太过于乐观了。 目前能够让大汉的百姓吃饱肚子才是最切实际的。 秦风挥挥手:“先去吃饭吧!” 全旭眼中都含着泪花,他心中的激动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了。 看着那些青壮们一拥而上,全旭眉头一皱,迅速的擦了一把眼泪,就冲了上去,一顿拳打脚踢过后吼道:“没规矩的直娘贼,一个个的像什么样子?都给耶耶退后,排着队,一个一个来。 秦侯拿我们当亲人一般的对待,给我们饱饭吃,那就如同重生父母再造爹娘,谁要是敢在他的面前跌了身份,没了模样,小心我把你们赶回去。” 有了全旭的出面,这些青壮们呼啦一下退了下去,瞬间排成三列纵队。 秦风眼前一亮,这全旭不简单呢...... 第86章 意外来财 山上有大片野生的竹林,高大的竹子伐倒,打通关节就是很好的引水管道。 有周傅这个公输家的传人在,营造方面自然不需要秦风操心。 得知秦风要架设引水管道,周傅派了几个将作坊的匠人带上各种工具直接加入修建大军,技术方面的问题解决了,甚至还纠正了几处秦风预想的缺陷。 七百青壮在全旭的指挥带领下,分作不同的队伍,伐竹、制作、架设,工程是一天一个样。 秦风发现全旭这货很有指挥天赋,就单单拿他分工协作,指挥调度来说,绝对是一个脑子里装着全局的人。 还真是意外,竟然发现了个人才。 视察了一圈,秦风发现自己实在是插不上手,只得回转。 秦风认为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外行千万不要瞎指挥,否则就是适得其反。 有全旭统筹居中协调,有将作坊的匠人协助,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他每次上山查看,所有人都要停下手里的活计向他行礼,从这一点来说的话,他倒成了拖慢进度的罪魁祸首了。 于是秦风再也不上去了。 闲暇之余秦风让丑奴和郑二拖了几根大山竹回来,他准备打造一张竹床。 这东西要弄好了,在夏日里睡在上面纳凉那是再好不过了。 秦风对竹床有着独有的一种情结,记得小时候,爷爷的家里有一张竹床,每到晚上就抬到庭院里纳凉。 就是在那张竹床上,通过爷爷的口述,他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懵懂的认识,也激发了他要出去闯荡一番的愿望。 也是在那张竹床上,也是通过爷爷的口述,他对山精鬼怪有了敬畏之心,不知多少个夜晚他都会感觉身边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邪祟跟行。 同样他的记忆里也多了西游、水浒的大字不识一个的乡野老农的版本。 后来他上学了,读书了,看过真正的西游和水浒了,虽然书中文字的描写很是精彩,却总感觉远远没有爷爷口中的版本有吸引力,尽管他讲的都是错的,甚至有的是张冠李戴。 再后来他长大了,被生活压的喘不过气了,他终于懂了,之所以念念不忘错版,那是对先人的缅怀,是对儿时童真的向往...... 这无关对错...... 甘小妹和秦小四两个人搬了小板凳坐在秦风的身边,好奇的叽叽喳喳的讨论着。 他们不知道秦风要干什么,为什么好好的竹子要截成段,然后在劈开成细条状? 还有为什么竹子用火烤过之后就能变软弯曲,这真的是很神奇的。 秦风故意卖关子,没有给他们道明。 竹床在秦风的手下逐渐的成型,哦,原来是一个竹榻! 甘小妹第一个跑过去,兴奋的躺在上面来回的翻滚,小家伙秦小四自然也不甘示弱,屁颠屁颠的挤上去撒着欢的打滚。 公输嫣然一直通过书房的窗户观察着秦风的一举一动, “死秦风、臭秦风,让人家读这些晦涩难懂的书籍;最过分的是竟然还要人家抄写,太可恶了。” 说实话,她早就心不在焉了。 原来他在制作竹榻,听他讲述,是用作夏日夜晚纳凉用的。 嗯,貌似还真的很在理,公输嫣然的心活泛了,一想到自己屋里的木床板,就直泛膈应。 怎么想都没有竹榻来的好,不行,这样的床榻人家也得要一个...... 竹床这么好的纳凉佳品,想要的人自然不只是公输嫣然。 葛翁是首当其冲的报了名,无论如何也得要一个; 丑奴和郑二俩个人是最辛苦的,竹子是他们弄下山的,大部分没技术的活也是他们干的,自然也不会放弃; 甘小妹都已经赖在竹床上不下来了,看样子不满足愿望也是不行滴; 秦小四争不过,气的哇哇叫,急的直跳脚,最后直接跑到秦风的身边抹眼泪,好吧,安排! ...... 对了,顺便说一句,甘小妹他们这些老秦人的奴籍在桑驰的帮忙下,已经换成了自由民身份,不过依旧是挂在秦家田庄下。 没有了奴隶身份的羁绊,加上秦风的宠爱,她才敢跟秦小四一较高下。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秦风给她派了任务,让她督导秦小四的学业。 诚然秦小四是没有甘小妹那过目不忘的本事,在课业上是拍马难及,一个小老师的名头顶着,秦小四自然也不敢跟她较劲。 因为他要是完不成课业,哥哥的板子可是真揍的...... 算来算去,秦风发现貌似自己给自己找了个麻烦事儿。 周傅肯定得有一个,因为这货已经眼巴巴的看着竹床挪不动窝了;老家伙公输峣估计很快就会得知消息,那自然也是少不了的,得先预备着。 还有章嫂管理家中女眷功不可没,也得有...... 唉~!竹子都不够了,弄来弄去,到最后却没有自己的了,弄了个寂寞,这事儿闹的...... 反正郑二和丑奴已经掌握方法了,让他们搞去,我可不弄了,秦风屁股一拍当起了甩手掌柜...... 周傅是想要,不过他之所以眼巴巴的盯着不走,是因为他想要的是技术。 前阵子秦风送给他的家具图样,可是让他赚翻了。 现在可以说长安那些权贵的家里要是没有一套这样的家具,都不好意思邀客到家里坐。 这要是把竹床在弄到长安推广,他都不敢想了,哪一家不需要个十张八张的?这算起来得是多少钱啊! 另外据他的估计,秦风的脑子里绝对不仅仅是一张竹床这么简单,看来跟这个小师弟得重新谈一谈合作了。 对于能够给家里添加进项的事情,葛翁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况且跟小郎合作的可是周傅,上一次合作的第一批分红已经到账,足足的两万多金。 这完全颠覆了葛翁的认知,自家小郎用几个图样入股竟然能够分的这么多钱,而且周傅说了,后面陆陆续续还会有源源不断的进账。 之前他对“三分之一”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概念,不过现在可是有了。 在他的认知中,这个三分之一怎么也不会低于两万金就是了。 现在小郎的这个竹床被周大将相中了,看来又可以给家里带来一笔不菲的钱财了。 一想到地窖里的钱已经满满当当,葛翁就是一阵犯愁,得给小郎说说扩建钱库的事情了...... 第87章 夜幕下的说书人 秦家田庄真的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 这里没有压迫,没有剥削;这里的人们不愁吃喝,无忧无虑。 这里的人也都很和善,他们脸上露出的那种幸福、满足的神色无不深深的吸引着全旭那帮青壮。 他们的心头都有着这样的一个念头:如果我们也是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那该多好啊! 在这里生活,简直就是人间乐土。 这不,秦家的家主,关内侯秦风与民同乐,又开始给大家讲古了。 每到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聚拢在一起听听秦家家主讲上一段故事,那是一种非常享受的事情。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秦风也只能用这种形式打发时间了。 说实话,在娱乐匮乏的时代,任何的一个娱乐项目都会被追捧。 平民百姓跟权贵们无法相比,他们没有歌舞以助酒兴,也没有姬妾以娱身心,有的只有一颗寂寞孤独疲累的心。 秦风发现自从每晚开始给他们讲古,人们之间的距离逐渐的拉近了很多。 尤其是章嫂那帮妇人们,她们有意无意的往全旭那些青壮们身边凑。 呃,这才让秦风察觉了自己的疏漏。 她们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这是斩不断的、割裂不了的。 家里那么多孤独的女人,总不是个事儿,另外还有那么多单着的汉子呢。 老秦人同族自然不能通婚,这是科学所不能允许的,所以秦风才把他们分开安置。 不过这样长久下去也不是个事,关键是缺人啊! 不过,如果全旭他们能够加入的话,这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他给公输峣的书信已经发出,相信要不了多久公输峣就能在刘彻面前替他把食邑的事情搞定。 全旭这些人此刻在秦风的眼里,说实话已经是自己田庄的庄户了。 基于以上的问题,给这些男男女女创造一些条件,秦风作为家主感觉这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另外不做不知道,一做吓一跳,秦风发现自己还真的有说书人的潜质。 这完全得力于他看过后世很火的一个相声团体某社的郭桃先生大量的相声作品。 为了能够给这些人脱单,秦风也是够拼的了,几乎是绞尽脑汁的把脑子里的故事都搜刮了出来。 今天他要讲的是后世他看过的一部电影《阴阳法王》,这是一个鬼怪故事。 秦风太知道此时此刻一个阴森恐怖的故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了。 嘿嘿,心有灵犀的男男女女为什么会热衷于看恐怖片,想必其中的内涵就不用多说了吧? 嗯,就当是我给你们打开最后一道屏障,送上一把钥匙吧...... 秦风瞅了一眼院里人满为患的场面,露出了一丝坏笑。 随着一拍醒目,节目开始了。 阴阳法王是根据画皮这个聊斋故事改编而来的,讲的是一个王姓读书人夜出遇一位美女尤枫,本以为艳福来到,不料竟引来杀身之祸。 这女子尤枫是一骷髅女鬼,被一法力高强的阴阳法王所控制,用作诱饵残害人生。 阴阳法王将王生杀害,并附于其躯体到处伤人,幸得太乙上人和玉清道人师兄弟伸张正义,消灭了阴阳法正,救回了王顺生和尤枫,使他们得以转入转回。 这个故事在秦风的口中娓娓道来...... 一开始人们还以为这是一个书生和美女艳遇的故事,可是后来当秦风讲到那女子把脸皮揭下来露出森森白骨的时候。 就听到公输嫣然嗷的一嗓子从竹床上掉了下来,小手捂着胸口脸色煞白看样子是吓的不轻。 小家伙秦小四和甘小妹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正听的津津有味,沉浸在秦风可以渲染的氛围中的时候,秦风猛然间来个这,能不害怕吗? 他们两个紧紧的搂在了一起,呃,吓到小朋友这一点秦风是有点欠考虑。 不过秦风需要的效果是实实在在的达到了。 因为此刻章嫂已经倒进了全旭的怀里,瑟瑟发抖的样子看起来我见犹怜。 两个人早就眉目传情,而且章嫂在派饭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的不手抖,是故全旭碗里的肉总是比其他人多。 这可瞒不过秦风的眼睛。 其实说起来章嫂也才不过二十多岁,刚结婚就遇到了官府缉拿生民,结果她男人为了救她,倒在了官差的刀下。 要知道这是一个十几岁就可以成婚,平均年龄四十几岁的时代,二十几岁那就是半老徐娘的存在了。 不过这要是放到现代的话,二十几岁正是青春靓丽的黄金时期。 章嫂长的很标志,有着传统东方女人的韵味,尤其是身材很是惹火,之前饿的瘦骨嶙峋的还看不出来,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之后已经初见端倪了。 全旭家里现在的男丁就他自己了,家里还有个老母亲;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也着急啊! 每当看到有媳妇的人卿卿我我的,他就羡慕的不得了,多少个夜晚孤枕难眠想入非非。 自从来到秦家田庄帮工以来,他跟章嫂两个人是郎有情妾有意,虽然话没有挑明,但是彼此都心中有数。 此刻,尽管他也被秦风绘声绘色的讲述给吓的不轻,但是当章嫂嗷的一嗓子扑倒他怀里的时候,巨大的幸福眩晕感取代了恐怖感。 他伸出强有力的双臂抱紧了怀里的人儿...... 擦了个擦,那些老秦人妇人,当然上了年纪的老女人除外,但凡是还单着的年轻女子,无不跟自己心仪的人拥抱在了一起。 此情此景,秦风很想用播音腔道一句: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发情的季节...... 好吧,目的达到,秦风心里的疙瘩解除。 秦风知道大汉是不禁止女人改嫁的,就连刘彻他老母,当今的太后王氏在嫁给他老爹汉景帝之前都嫁过人生过孩子。 其他的老秦人妇人秦风不是很了解,但是章嫂这个女人通过甘小妹的讲述,他知道虽然明面上是嫁过人,但是实际上却是个黄花女。 真是便宜全旭这小子了,这么标志的、散发着成熟气息的东方古典美女都被你给拿下了,希望将来你吃桃子的时候,能够念哥们的恩情。 不过秦风相信,有了章嫂的这一层关系,把全旭收归麾下更是不在话下了...... 第88章 秦家田庄新气象 光阴总是在不经意间从指缝中溜走,眨眼间全旭一帮青壮们在秦家田庄帮工已有月余。 在此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比如秦风的竹床在周傅的操作下,成为了长安权贵们纳凉的必备品,很是给葛翁乐美了,又体验了一把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幸福感。 再比如刘彻给秦风的食邑封地下来了,正是全旭他们那几个村子,说实话一个关内侯只有几个村子的食邑着实有些寒酸了。 不过细思之后,也不难理解。 长安以及三辅之地包括周遭郡县,这可都是寸土寸金的好地方,早在建国之初就被刘邦大肆的分封。 又经过后续几个皇帝对有功之臣的赏赐,可以说凡是肥沃一点的土地都被封出去了。 要想给秦风多一些的话,那就要从别的人手中剥夺。 这就有问题了,别看权贵们给秦风请封爵位的时候异口同声的赞成,但是要瓜分他们的食邑封地,估计没一个愿意的。 不过刘彻有自己的补偿,以秦家田庄为基础,周遭的五里之地以及附近的山川河泽都划给了秦风。 这没人反对,因为刘彻早在之前就下旨把上林苑的范围扩大了。 也可以这么说,现在给秦风的地方,都是刘彻家的。他自己家的地想怎么弄都可以,碍不着权贵的半点事儿。 所以说除了庄户少一些之外,也算是对得起秦风这个关内侯的名头了。 秦风对这个结果是满意的,他主要的目的就是全旭这帮人,如果不是为了他们的话,秦风不会厚着脸皮让公输峣出面向刘彻要食邑封地。 现在那七百青壮,已经对秦家田庄有了深深的归属感。 尤其是全旭,面对章嫂那热情的怀抱,根本就不是初尝禁果的人能抵抗的,两个人在秦风的撮合下住在了一起,甚至连家中的老母亲都接过来了。 能够住进秦侯田庄,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荣耀?可羡慕坏了那些没机会住进来的青壮。 全旭的婆姨是秦侯田庄的内管家,替秦侯管理所有的女眷,在他们的眼里那身份地位自然是很高的。 而全旭水涨船高之下,被秦风任命为庄头管理那些青壮也是名正言顺的了。 秦风对其他的庄户另有安排,他们是分批次迁移的,一下子都搬过来也没那么多地方住。 还有,靠近田庄的一块荒地上,一片联排的屋舍也在秦风的安排下逐渐的成型,最迟在秋季到来之前肯定能够把所有人都完成搬迁。 青砖大瓦房,按照人口的多少分配间数。 要知道秦风给他们修建的房子可比他们的泥坯草顶房强的太多了。 所以第一批搬迁过来的庄户们,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 人老几辈子也没住过这么宽敞干净的房子啊!再也不用为阴天下雨发愁了,再也不用为风雪天气苦恼了。 关内侯秦风的大名于是深深的刻在了他们的心头。 如果说这个时候有谁胆敢说秦风的不是,估计不用秦风出面,就这些人都能生吃了他。 人一多就容易出乱子,当然这个乱子可不是有人闹事,而是一种幸福的乱子。 不知何时新搬来的庄户中的单身女眷,有许多肚子都大了起来。 这让葛翁很头疼,为此很是愤怒的在早饭期间发了一把火。 “一个个都是些没出息的玩意,偏赶在庄稼收割的前夕坐下祸。收割的人手都不够,还要分出精力来给你们擦屁股。 净是添乱,添大乱。” 那些老秦人青壮们头都不敢抬,只是一味的往嘴里扒拉糜子饭。 这个时候谁敢吱声?没看老人家葛翁气的胡子都撅起来了吗?这时候出言顶撞那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弄不好饭碗子就丢了。 秦风倒是不像葛翁那般认为,之所以一下子会搞出这么多的人命,那是这些老秦人憋的太久了。 以前之所以没有出事,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下手对象,不得已苦着自己,现在有了这么多适龄的女子过来,激情燃烧之下不出事才怪呢。 人欲是不能割裂的,就连老孔都说食色性也,所以这是人的基本需要。 这事情得赶紧提上日程,要是任由这些人背地里偷偷摸摸的一晌贪欢,还不知道要生出多少乱子出来呢。 于是就在收割前的一天,秦风把所有偷嘴的人召集起来,给他们举办一个集体的婚礼。 婚礼的过程很简单,一对对新人结伴站好,朝家主秦风磕头谢恩过后,就算是夫妻了。 然后就是流水席开吃,大块的肉、大碗冰镇过后的果子酿敞开了供应一回。 为此秦风足足花费了万钱,要知道这流水席可是供应了将近两千人。 经过此一事后,所有人的干劲十足,尤其是那些成了家的老秦人,他们对秦风的感恩戴德根本就不是别人能够理解的。 如果说这个时候秦风说让他们去死,他们也都心甘情愿的引颈就戮,人心就是这么邪乎,就是这么尿性。 这让葛翁很不能理解,之前这些货心不在焉的,干活都老走神,现在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干起活来不要命。 原本计划半个月收割完成的庄稼,结果七天,对没错就是七天,已经封装入库了。 秦风看着一边清点粮仓一边不住摇头叹息的葛翁,心中暗暗的发笑。 你一个老光棍,一辈子没碰过女人,你怎会知道这其中的动力有多大? 随着最后一批庄户搬迁过来,现在的秦家田庄才算是真正的有了人气,每日里鸡鸣狗叫,小孩子满地跑的景象随处可见。 秦风还发现自从有了大批跟甘小妹和秦小四同龄的孩子后,两个小孩子的精神面貌也都发生了变化。 农忙时节,秦风无暇顾及他们。 这可让甘小妹和秦小四撒着欢的放飞了一把自我。 尤其是甘小妹,她现在是所有同龄人中的孩子王。 之所以她是孩子王,那是因为所有的小孩子都知道秦小四是家主的弟弟,可是看到就连家主的弟弟都跟在她后面屁颠屁颠的,谁敢小瞧了她? 她每天都带着一帮小孩子玩打仗,这让秦风很郁闷,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喜欢这样的活动?还真是个异类。 不过郁闷归郁闷,可是当秦风饶有兴致的蹲在路边看了一会儿之后,不由得吃惊起来...... 第89章 刘彻要来了 这丫头在嬉闹之际所用调度之法竟然很合用兵之道,这可让秦风惊喜坏了。 屁大点的孩子,而且还是个女孩子,居然能够对兵法有如此深刻的认识,这水准都可以赶超许多成年人了。 这绝对是个天才,只不过可惜了,她要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啊!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将来肯定能有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机会。 秦风饶有兴致的看了半天,喜怒参半。 喜的是甘小妹能有如此成就,不枉费自己的一番心血。 怒的是跟在甘小妹屁股后美滋滋的秦小四,这货胯下骑着一根细竹子,美其名曰是他的战马,来回的在甘小妹身边跑。 真的是不能比较的,越比较越生气,气的秦风走上前去,揪着耳朵把秦小四给提溜回来了。 说实话秦小四哪里见过这么多小孩子一起玩耍,这场面把他美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可是正耍的嗨皮着呢,三哥黑着脸过来揪着耳朵就走。 呃,可把小家伙给吓懵逼了。 三哥很疼自己的,在他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对他发过一次火,可是今天是怎么? 要说是因为功课,那不应该,因为甘小妹比他耍的还疯,她都好端端的没事,这就是证据。 既然不是功课的事情,那么秦小四感觉可能是刚才自己骑马的姿势不够骚包,也有可能是自己没有跃马扬鞭的冲上去。 三哥喜欢勇敢的孩子,不喜欢临阵退缩的孩子。 他此刻有点后悔没有冲上去。 不过往上冲的念头一起来,他心里有点怯,那些都是比自己大几岁的孩子,自己要是冲上去了,打不过可咋办啊?!...... 他心里七上八下胡思乱想,秦风可不管那么多了,扔给他一本书:“晚饭之前把第一篇诡道之术给我默写下来,要是完不成仔细你的皮子。” 秦风认为小孩子可以适当的玩耍,不能过度的放纵,该是努力的年龄不努力,将来一定后悔。 小孩子没有自制力,那么一个合格的监护人就要做到及时的提点。 秦风安排完任务,拍拍屁股去田里了,屋里剩下在风中飘零的秦小四。 天呐,三哥真坏,让人家默写这么一大篇文章,还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不要太难了好不好? 可是一想到三哥那阴沉的脸,他心里瞬间降到了冰点。 好吧,屋里传出来一阵郎朗的读书声...... ~~ ~~ 秦风突然出现,并且气冲冲的把弟弟给揪走,一众孩童傻眼了,吓的呼啦一下散的精光。 甘小妹有点害怕了,因为出来耍子是她的主意,现在秦小四被小郎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揪着耳朵带走了,她感觉下一个秦风惩罚的就该是她了。 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等来秦风的惩罚,反而是在晚饭时间,秦风还多给了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这让甘小妹不安的心平静了下来,看来小郎并没有生自己的气。 唉,秦川老弟你就自求多福吧!甘小妹毫不客气的把本该属于秦小四的鸡腿也报销了。 秦小四可怜巴巴的看着甘小妹大口的啃鸡腿,他眼中露出渴望的神色,那个鸡腿原本应该属于他的,可是现在彻底跟他无缘了。 他多么希望此刻啃鸡腿的是自己啊,那鸡腿太香了,简直馋死个人。 本来他应该有一个鸡腿的,天天吃饭都是这样,偏偏今天就没了,他当然知道是什么原因。 没有完成三哥交代的任务,虽然没有揍他,可是三哥说了,不许他吃鸡腿,只允许他吃白饭,最多浇点肉汤。 这是惩罚!既然是惩罚,就得领受。 虽然想来有点委屈,可是又不敢掉眼泪,只得闷头大口的扒拉饭。 在秦家有资格堂而皇之跟秦风坐在一张桌子上用餐的不超过五指之数。 之前是葛翁、章嫂、丑奴、郑二,不过现在他们也都退避三舍了。 因为有公输嫣然这个公输家的嫡女在。 此刻,公输嫣然尽管看出了情况的不对头,可是她没敢言语。 她很了解秦风,她知道秦风教导弟弟的时候,是任何人都不得插嘴的。 况且,她还真有点惧怕秦风。 弄不好的话,扔给她一本书叫她也背下来,那才叫一个惨呢,这个霉头她肯定是不能触的。 甘小妹和公输嫣然吃了饭悄悄的退出,屋里只剩下秦小四和秦风两兄弟。 气氛有点怪怪的,很尴尬的味道。 秦小四放下碗筷,乖乖的在秦风面前垂手而立,眼里含着泪的样子实在可怜。 看的秦风一阵心软,他毕竟才是个五六岁的孩子,是不是自己对他太过于苛刻了? 如果是放在后世快乐教育的时代,秦风感觉的确是有点过分了。 可是现在秦风不这么认为,他很希望弟弟能够成为让人羡慕的‘别人家的孩子’,这基于他对秦小四的兄弟情。 父亲不在了,大哥二哥也指望不上,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那么一个人能够让他彻底的放心,那么只有一个小秦川。 虽说不是一母同胞,但是两人的感情胜似一母同胞。 所以,秦风在他身上寄予了厚望,他恨不得立刻马上把自己所学的东西都灌输到弟弟的脑子里去,但是这明显不太现实。 秦小四这货太不让人省心了,就这段时间的功课来说,几乎没有几次是能够按时完成的。 今天秦风之所以发作,一来是甘小妹的衬托,显得弟弟一无是处,恨铁不成钢的感情驱使下由不得他不生气; 二来是公输峣派人送来了口信,刘彻这货要来蓝田了,让他准备接驾事宜。 唉!真添乱,他一来的话,到时候就没有时间在教导弟弟的功课了,他心里着急所以发火。 也不知道刘彻这货是不是吃错了药,好端端的干嘛要来自己家啊? 你不好好的当你的皇帝,治理你的国家,朝堂内外你还没彻底的捋顺当呢,就想着到处浪这哪行? 秦风想到这儿收回了心神,狠了狠心对弟弟道:“你以后如果再不能按时完成课业,我可真不能容你了,到时候就把你送回长安。” 秦风知道这对秦小四来说是最大的软肋,这个时候不拿出来逼迫一下他,他永远吊儿郎当的不知道上进。 果然,秦小四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三哥不要送我回去,我好好的念书,我一定能够按时的完成功课......” 第90章 赐浴 秦小四终究是没有送走,为此秦小四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那些平时看着都很拗口的、三哥从简牍上抄录的书籍,以及三哥用胶泥活字印刷出来的书籍,现在他居然诵读几遍后,就能够默写出来。 尽管偶尔会有卡壳的时候,不过只要稍加提醒,就能顺利完成。 秦风很欣慰,弟弟终于学会了用功,事实证明人真的是得狠狠的逼一把的,要不然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关于大汉的皇帝陛下要来秦家田庄这件事,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 因为打前站的桑弘羊已经到了,随他前来的还有一队羽林卫士。 秦家大宅的闲杂人等全部被安置到庄户的联排大瓦房,偌大的宅院瞬间变的空荡冷清起来。 葛翁依旧是守着大门,那间门房是他的坚守的阵地,饶是大汉天子也不能剥夺他为小郎守护大门的权利。 一把躺椅,摇摇晃晃,老人家很是悠闲自得,身边的矮几上放着一把陶壶,里面是小郎赏给他的茶汤。 葛翁很自豪,这一点从他那沟壑纵横的脸上就能看的出来。 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都要来自己家了,这是多么大的荣耀?说出去这都够他吹嘘一生的了。 能够一睹大汉天子尊荣,说不定还能获得赏赐呢。 因为他曾经听说过,天子所过尽恩赐。那个时候老主人还在,他曾经言及先帝爷前往大臣之家,阖府上下都有封赏,甚至连下人都赐了百钱。 葛翁微闭着眼睛,脑海里已经幻想着刘彻的恩赐了...... 甘小妹和秦小四被秦风安排到后院的净室内安心读书,千叮咛万嘱咐的安排两个人没有召唤万万不可随意的到前厅。 秦风明白,这是超一级的安保措施。这可以理解,毕竟是堂堂帝国的扛把子,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 丑奴和郑二连同全旭三个人被桑弘羊带到偏房,脱的赤条条的从头到脚检搜了一遍,直到确认身上没有藏凶器才肯罢休。 真是日了狗了,秦风都有点怀疑桑弘羊这货是不是也有那断袖之癖,三个壮汉都已经坦诚相见了,还不肯放过,全部摸了一遍。 如果说真有藏凶器的地方,估计也只有谦大爷放大哥大的地方了。 桑弘羊最后还在郑二那健硕的胸大肌上拍了一下:“这年轻人有点意思。” 呃......秦风总感觉桑弘羊的眼光有点邪恶,这货不会是在给刘彻挑床上的小伙伴吧?...... 秦风看桑弘羊向他走过来,尴尬的后退一步:“桑兄你不会连我也要搜检一遍吧?” 桑弘羊哈哈一笑:“秦侯多虑了,对于你我还是放心的。” 秦风示意三人赶紧穿上衣服,郑二那大鸟迎风的样子,让他有些汗颜,奶奶的,这厮本钱可真不小。 ...... 章嫂是负责厨房的厨娘,她带着五六个妇人婆子被封闭在厨房里动弹不得。 厨房的门口有两名羽林守护,她们的活动范围仅限厨房,不得出房门半步,否则格杀勿论。 章嫂这一众妇人们哪里见过这等场面,早就吓的瑟瑟发抖,大气儿都不敢喘,迈步都困难,哪里还会出去? 倒是公输嫣然摆明身份后,受到了无比的优待。 没人敢对她摆脸色,公输家的嫡长孙女,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金字招牌。 久在长安的人,谁没听说过公输嫣然的大名? 可着满帝都的勋贵子弟,但凡是出点名的,可以说都领教过她齐眉棍的厉害。 据说这女人就是一个不能招惹的母老虎,一言不合就动手,大棍子耍开了虎虎生风,一丈范围内取上将首级都是不在话下的。 隔壁院里都是公输家的嫡系子弟,他们在羽林的监管下忙着造纸大业。 总之,严阵以待,只等刘彻这货的到来了。 终于,在午时二刻时分,刘彻的御驾到了。 旌旗招展,遮天蔽日一般。大队的马队飞驰而来,马上的羽林卫士甲胄鲜明杀气腾腾的。 这场面把葛翁吓的伏身在地头都不敢抬。 皇帝自然是要有威严的,这不单单是安全问题,而是为了彰显皇权至尊。 秦风有点郁闷,好家伙刘彻这排场简直了,看这架势怎么也得个五千人朝上。 这是要把老子吃垮的节奏啊!怪不得赏赐给老子三十万金,估计刘彻这货早就憋着要来自己家吃大户了。 秦风心里有点恶趣味的想着...... 重要的人物总是最后一个才出现,这无论是在戏里还是现实中都是这样的。 好像唯有千呼万唤、留足期待感之后登场,才能以彰显他们贵重的身份。 刘彻的御驾终于出现了,一辆超大的豪华马车中,年轻的小皇帝刘彻威风凛凛的端坐其上。 秦风感觉刘彻这货有点愣,你好歹用帘子遮挡一下,这四面漏风的,况且一路上马队飞驰而过,烟尘滚滚的,没少吃灰吧?这就是装逼的代价。 马车在秦家田庄门口稳稳的停了下来,秦风和桑弘羊上前恭迎。 刘彻下了马车哈哈一笑,“关内侯免礼,朕早就听闻你家的庖厨颇有特色,特意过来一尝,快给朕安排吧。” 我靠,秦风可不相信刘彻这货大老远的从长安城里跑到这偏僻之地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公输峣是随着刘彻一同前来的,他这一路上骑马差点把屁股磨破。 这个时候他赶紧上前道:“风儿,快去准备,另外安排陛下沐浴更衣。” “诺!” 秦风引带着刘彻来到新建好的浴池,“这是臣闻听陛下要来,专门修建的沐浴汤池。这水都是引自高山矿泉之水,在里面沐浴可以很好的消除疲劳,并且这种矿泉之水对人体的肌肤有养护作用......” 吹牛皮、拍马屁谁还不会啊? 刘彻闻听此言脸上露出了开心惊喜之色,“哦?关内侯有心了,不过那所谓的矿泉之水真的有如此神奇之功效吗?” 秦风拱手道:“陛下一试便知。” 炎炎夏日,长途跋涉,艳阳高温烘烤之下皮肤失水这是必然的,泡一个澡补补水精神百倍之下,谁敢说这不是矿泉沐浴的功劳? 刘彻果然大喜,一把拉住秦风的手:“关内侯,来来来,陪朕一起沐浴......” 秦风脑瓜子嗡嗡滴,两腿一紧就要捂菊逃窜,刘彻又道:“公输先生、大农令也辛苦了,都一起吧。” 呃,你妹的,说话不要大喘气好不好...... 第91章 天子也是人 秦风觉得刘彻这货肯定是上火了,诚然在浴池里撒尿的事情刘彻这货做的有点不地道,而且不隐秘都被老子逮个正着。 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一接触水泡在其中就会忍不住的要小便,这可真是一个千古谜题。 古之帝王都不能幸免,秦风有点释然了,看来后世那些做这样事的人也不是那么可恨了哈!~ 刘彻敢拍着胸脯子赌咒发誓,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在室内这么大的泳池里畅快的游泳。 虽然说他小时候也曾经跟着父皇去汤泉宫避暑,不过总感觉没有秦风家的浴池游起来痛快。 这么大的室内浴池,还是能够消除疲劳的矿泉水,不得不说秦风这个噱头搞的不错,把刘彻都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只见浑身上下只着了一条犊鼻短裤的刘彻,一个猛子扎过去直接从这头游到另一端,来来回回折腾个不停,幸福的就像个孩子。 呃,他本来也不大,才十六七岁也就是个孩子。 秦风可不想扎猛子,刘彻这货的黄色液体可都混杂在其间,要是不小心进到嘴里......秦风不敢想了,有点恶寒的赶脚。 说实话刘彻这货的游泳技术仅限于狗刨,扑扑腾腾的水花四溅,玩的很是嗨皮。 秦风靠在边上冷眼旁观着一切,他很满足刘彻这货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这要是把丫的弄到后世,见识一番海边浴场,放眼望去入眼处尽是比基尼美女的场面,这货会不会幸福的连皇帝都不想当? 桑弘羊此刻激动的都恨不得喝一口混杂了刘彻发黄液体的浴池水,能够得赐跟陛下同浴,这是多么大的恩典啊? 这份荣耀可以说是开天辟地头一次,就算是史书上也没有记载过哪一个大臣能够跟皇帝共浴的。 能够随时一睹天子尊荣,这已经是寻常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事情了,现在自己竟然能够一睹天子“真容”。 陛下就是陛下,不愧是天子之尊。 那一身白嫩的肌肤,都要赶超年轻貌美的女子了,看起来都有种吹弹可破的感觉,就像是煮熟的鸡子般。 当然公输峣也是跟他有同样的自豪感,天子重恩情,给臣子这么大的恩典,当臣子的自然要倍感荣幸。 他心里正幸福的不要不要的时候,一时激动竟然没夹住,一串气泡冒了起来。 随着气泡的炸裂,一股饱含了一种叫做硫化氢的气体之味道弥漫开来。 呃,幸亏离刘彻很远,这要是在陛下的旁边的话...... 公输峣不敢想了,让陛下闻自己的屁,这绝对是大不敬之罪。 他左右看了一下,没人注意到这件事,他老脸一红迅速的下潜游离池边。 “关内侯来游啊。”刘彻大声的招呼。 “呃,陛下,请恕臣不能陪您,臣不善游泳,只能在边上浅水区域活动。”秦风可不想离他太近。 刘彻眼前一亮,呃,终于找到秦风不如自己的地方了。 这货就像是在故意炫耀卖弄似的,在水里上蹿下跳扑腾起来...... ~~ ~~ 沐浴过后,刘彻迫不及待的要品尝秦风家的美食。 红烧肉自然是必选项,排骨汤也是非喝不可的,还有那炸鸡腿,也是要品鉴的...... 刘彻这货一口气把秦风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而制作出来的美食都说了一遍。 见鬼了不是?狗日的刘彻难道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他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 看秦风愣神,刘彻哈哈大笑道:“怎么?你不想给朕品尝? 你可别说没有,朕可是看过公输嫣然给朕的绾儿表妹的信中言之凿凿的提及过。 这么好吃的东西,朕自然不能放过。” 哦,原来是公输嫣然这妮子泄密,就说嘛,远在长安的刘彻怎么会知道。 秦风此刻虽然刚冷水沐浴过,但是后脊梁已经被冷汗给浸湿了,还以为刘彻在自己身边安插了间谍呢,擦了个擦的,原来是这么回事。 “陛下,品鉴美食也是有讲究的。 就拿那烤羊肉串来说,臣以为须在夜幕降临之下,三五知己美酒佐之方能体现出撸串的快感。 还有那果子酿一定要搭配上爽口的干炸鱼鳞,那酥脆的口感在果酿的激发之下才能达到巅毫。 另外,排骨汤是要浇在白米饭上面,才是最酣畅淋漓的吃法......” 秦风是娓娓道来,刘彻听的是一愣一愣的。 他哪里知晓原来里面还有如此之多的道道啊!心中不禁大为赞叹。 “哦,这可真是让朕涨了见识了,如果说关内侯是我大汉第一饕餮,朕想没人能盖其风头。” “陛下谬赞,臣汗颜,愧不敢当。” 公输峣暗暗点头,这孩子君前奏对,还算是得体,无有不妥之处。 同时呢,作为一个资深的老吃货,公输峣也是第一次听有人对美食还有这般见解,在心中对秦风愈加佩服起来。 刘彻这家伙面对美食,显然是没有抵抗力的。 但看他那吃相就知道,这货一口酒一块肉,吃的那叫一个香,看的秦风都有点饿了。 天子也是人,是人就得食五谷杂粮,是人就得为了一口吃的奔命,这是作为人的基本追求。 不会因为你是天子,就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 当刘彻看到晶莹剔透的鱼鳞冻端上来时,眼中放光:“关内侯,这就是你自制的鱼鳞冻?果真是神乎其技,看来朕离开之际要带上一些回宫了。 不然朕那绾儿表妹,可饶不过朕。临来之际,她可是嘱托我要把信中的美食挨个的都要带一份回去的。” “哦,陛下放心,届时臣会把制作秘法奉上。” 秦风不禁纳闷起来,这个叫绾儿的女子究竟是何许人也?竟然能够得到刘彻如此的偏爱?而且这个女子竟然跟公输嫣然经常书信往来,看来必定是闺中密友才对啊。 嗯,等会儿一定要把公输嫣然这妮子叫过来问问清楚。 能够在刘彻面前肆无忌惮的提要求的女子,她的身份一定不一般,不搞搞清楚怎么行?说不定将来还能有用到的地方呢。 第92章 秦家美味甲天下 这一顿大餐刘彻吃的太满意了,他都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随着一道接着一道的美食上来,他都有点目不暇接的意思。 秦风家的餐食造型精美,味道百变,果真是妙不可言! 说实话这一餐的美食,竟然让他看到了万物皆可食的境界,由不得刘彻不惊叹。 在他眼里是垃圾一样的鱼鳞,秦风都能做出美味可口的东西出来。 鱼鳞冻还有干炸鱼鳞,就这两道美味已经是彻底颠覆了刘彻的认知了。 谁能想到鱼鳞竟然能够熬制出如此软嫩弹牙的美食? 还有,鱼鳞竟然能够在油锅里炸的香酥脆口,哇哦!这可真是太神奇了。 单单就这一条,就是让他脚丫子朝上,脑袋冲下甚至是脑浆子摇成水也是想不出来啊。 不光是他想不出来,包括那些养在宫廷的顶尖御厨,就算是把他们的脑子打成狗脑子也是想不出来的。 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给朕做不出来,该死啊! 一想起给自己炮制鱼膳的时候,御厨们都是把鱼鳞刮的干干净净然后丢掉,他都有点恨的牙根痒痒。 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这么好吃的鱼鳞,竟然都白白的浪费掉了...... 就不说鱼鳞可食了,就单单说那烹调菜肴时候用到的配料,有许多竟然是药材,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刘彻此刻的心里已经波涛起伏,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那酸甜可口的酸梅汤,竟然是药材中的乌梅制作; 就连用餐之后喝的漱口水居然是菊花泡制的,说实话那满口馨香的感觉,价简直让人陶醉。 漱口完了之后他真的想一口咽下去,如果不是秦风提醒的及时,说那是漱口水的话。 还有让刘彻更惊讶的呢,原来猪皮除了可以制作皮甲之外,烹调起来居然也可以有那么多的花样。 别的不说,就单说那猪皮冻,他敢打赌要是一口气不能吃一大碗的话,他的刘字都到着写。 一切的一切,秦风给他的惊讶简直是两只手握笔都写不过来。 如果不是秦风说晚上还有撸串配果酒等着他,他都恨不得一直吃下去不要停。 连连打着饱嗝的刘彻,听着秦风的介绍,眼珠子都瞪的溜圆。 天呐,那撸串要是按照秦风的说法,岂不是说万物皆可烤?真的很期待呢! 刘彻是彻底的不镇定了...... 呵呵,秦风几乎是施展出了浑身绝学了,把所会的后世经典美食,凡是能够找到食材的,按照现有条件能够做出来的,他都打算给刘彻做一遍。 只希望能够让刘彻这货吃的满意,吃的不重样。 早在他接到公输峣通知刘彻要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为此准备上了。 这第一餐看情况还不错,刘彻吃的应该是很满意的。 好吧,眼前的这一关算是过去了,秦风心里暗暗的长舒一口气。 酒足饭饱后的刘彻,直接霸占了秦风在书房里的竹床。 秦风的这个竹床可是最新的造型,就如同后世沙发一样,他在上面铺了软垫,躺在上面舒服的很,刘彻一下子就爱上了。 “朕早就听闻长安城中风靡一时的竹床是出自关内侯之手,今日到了你府上一睹真貌,果然是够新奇的。 像这样的竹床朕要一张,哦不,朕不能只想着自己,母后和太皇太后都得有一张。对了,给皇后也要定一张。” 我靠,你大嘴一张就白要,你也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啊! 想到自己制作竹沙发之际被篾刀划破手都不知道多少次,秦风就不禁直咧嘴。 刘彻挠了挠脑袋又补充道:“还要再加一张给绾儿表妹,她伺候在太皇太后身边,如果不给她的话,肯定会生气的。 朕可不想被她冷面以对,所以,关内侯就辛苦你了。” 呃,刘彻言必及此叫绾儿的表妹,看来她在刘彻眼里的地位确实是非同凡响啊。 好吧,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也不差这一个了,大不了自己多辛苦些就是了。 “陛下放心,您交代的事情,臣定不辱使命。” ~~ ~~ 刘彻霸占秦风的书房午休暂不说,单说秦风把公输嫣然叫到内室问话。 公输嫣然挺不好意思的,她哪里会想的到自己和好闺蜜的通信内容竟然被皇帝陛下看到了。 并且皇帝陛下会被自己所描绘的秦家美食所吸引,竟至于不辞长途跋涉也要来亲自体验一番。 对于给秦风带来的诸多不便,她感觉非常的内疚,所以但凡是秦风所问及的事情,她是无不从实道来。 秦风愕然了,刘彻这货口中所提及的那叫绾儿的表妹,还真是大有来头。 她闺中芳名窦绾儿,是太皇太后窦氏的侄孙女,也就是当朝丞相魏其侯窦婴的宝贝闺女。 此女年十七,可以说是天资聪慧,貌美如花;从小就深得太皇太后窦氏所喜,从七岁时候开始就被窦氏养在身边。 可以这么说,在整个后宫里太皇太后窦氏是第一人,她就是第二人的存在,虽然有点夸张,但这绝对是事实。 就连王太后和皇后阿娇都得给她三分颜面,无他,谁让她是太皇太后窦氏宠爱的人呢?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刘彻这货言必及绾儿表妹了。 试想,窦绾儿从小就被太皇太后养在深宫,跟刘彻也是同龄人,所以他们两个人自幼就相识,那是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 甚至是刘彻被确立为皇太子到登基称帝的这段时间,他们二人也是打打闹闹的,宛若亲兄妹一般。 呃,秦风心中暗暗的震撼不已,看来这个叫窦绾儿的女人还真是不能怠慢。 要知道怠慢了她,那就是不给刘彻面子。 甚至说严重一点的话,就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 这罪过可不是他能扛得起来的。 走出内室,秦风也闲不住。 他答应了刘彻晚上要撸串,得准备起来了。 各种青菜都要当着羽林卫士的面清洗干净。 刚宰杀好到新鲜的肉类也要清洗腌制,并且用竹签子串起来备用。 各种烧烤的调料,能够找到的也都尽量备好。 最最关键的是他要给刘彻准备一道烤全羊的大餐。 这是极其费功夫的事情,他要亲自盯着以免出错。 郑二和丑奴以及全旭三个家伙,按照秦风事先安排的,早就把准备工作做好了。 肥嫩的羔羊肉,清洗干净后涂抹上调料腌制。 烧好的木炭也都码放整齐,可以说万事俱备只等秦风了。 秦风到的时候,桑弘羊正好奇的蹲在坑边打问着:“你们家侯爷让你们挖这坑是何用途?” 丑奴给了他一个卫生眼,心中暗暗得意:“耶耶就不告诉你是烤全羊用的,真以为俺们不知道啊! 上一次俺们就吃过一回了,哪像你,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丑奴的内心诚然是很傲娇的,因为就连皇帝陛下都说自家小郎是大汉第一饕餮。 这么算起来的话,秦家在大汉那岂不是美食第一家了?呃,一想到秦家美味甲天下,于是在丑奴的眼里,除了自家人,其他的都变成了没见识的乡巴佬...... 郑二则是很恭敬的道:“这要问我们家侯爷了,小的们只管干活不问其他。” 秦风安排过他们,不要乱说话,所以郑二才推脱说不知道。 他们很是忠诚的履行着秦风的叮嘱,这一点秦风很满意。 桑弘羊失望的摇摇头道:“问你们也是多余,我还是问秦侯好了。” 他话音未落,就感觉身后有脚步声响,紧接着就是秦风的声音响了起来:“桑兄,那深坑是用作烤制羔羊肉的,你如若好奇,不妨亲手一试?” 桑弘羊一回头,秦风正站在他的身后,笑呵呵的看着他...... 第93章 小忽悠甘小妹 桑弘羊现在可谓是春风得意,大汉皇帝陛下面前新晋的大红人。 说实话,他能有今天完全得力于盐铁收归国有的论述,从而进入皇帝的视线,一朝成为朝堂新贵,在长安他可比秦风的名气大的多。 秦风只不过是一个空头的关内侯,虽有爵位但无实权,况且远离朝廷;他可不同,那是手握实权的大农令。 这个官职虽然不高,但是着实是厉害部门。 其实之前这个大农令的含金量并不高,可随着盐铁等战略物资收归朝廷,这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他对秦风是感恩的,如果不是当初那次谈话,他也不可能有今日之地位。 是秦风给了他鼓励,是秦风给了他点播,还是秦风给了他毛遂自荐的勇气。 顺便说一句,之前他就以为秦风跟陛下关系非凡,现在得到了印证,秦风被公输峣收为关门弟子,又被陛下加封为关内侯,这无不印证着他的猜测。 就包括这次的蓝田之行,皇帝陛下直接住进了秦风的家里。 但看他在秦家随意自如一点都不客气的样子,就更加的佐证着二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当亲近的。 这一次他能够随行刘彻到秦家,并且负责安全事宜,直面秦风,他是相当的珍惜这个机会。 “秦侯,这烤全羊怎么是在深坑里烤?在下曾听闻匈奴擅食羊肉,他们不过也是在烤架上烘烤而已,您这种烹调方式还真是闻所未闻。” 桑弘羊是真的好奇,忍不住的发问。 丑奴更鄙视了,切,还是朝廷的高官呢,就这点见识? 秦风微微一笑:“桑兄可要亲自体验一番?” 对于桑弘羊这样的免费劳动力,不用白不用。什么事情都得自己亲自动手,还不得累死? 重重的安检,让秦风有些疲于应付。不过桑弘羊亲自动手的话,那就省却了一道又一道的检查,这还是很划算的。 所以,秦风打算勾引桑弘羊。 人对未知的事物都是有好奇心的,刚才就看到桑弘羊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蹲在坑边,这个时候让他体验一下,他绝对肯干。 果不其然,桑弘羊一脸的兴奋,“那感情好,有秦侯在旁边指点,体验天下第一美食的制作的方法,这是我的荣幸。” 秦风笑了,桑弘羊心里有些疑问,怎么总感觉秦侯笑的有些怪怪的捏?...... ~~ ~~ 甘小妹坐不住了,今日的学习任务她早已经完成,可是却出不了庭院,这让她很着急。 因为公输峣来了,她可是憋着劲的要向老人家学习驭虫术的,这个念头自在她心中升起之后,就一直萦绕在她的脑海。 好不容易等到公输峣来蓝田,可是却不得见面,你说这是不是很让人煎熬? 门口有羽林卫士把守,想要光明正大的到前院这貌似根本不可能,不过这并难不倒她。 她知道后院和前院有一堵墙的下面有个狗洞,不过掩映在花草中间,如果不是熟悉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只要能够到前院,她可以借着花草的掩护,来到小郎书房的后窗,直接翻进去就可以了。 老家伙公输峣每一次来都是在小郎书房歇息的,想到这里,甘小妹决定行动。 不过有一个大的麻烦要解决,那就是秦小四。 两个人被秦风安排在后院学习,不得踏入前院。 秦小四现在很用功,因为他害怕三哥把他送回长安去。 不过小家伙很缠人,那就是得有甘小妹陪着他学习,只要甘小妹跟他一样的学习,他就能老老实实的待着不动。 一旦甘小妹放下书,他也会变得不安分起来。 甘小妹决定先把秦小四摆平,不然的话这家伙肯定会坏事的。 “秦川,你想不想玩儿?” “昂......不过......” “不过什么?我看你就是个胆小鬼,你就说想不想?” “想。”秦小四使劲的点点头,随即又有点担心的样子,“要是三哥知道了我放下功课去玩,怎么办?” “笨,我们出不去,你三哥也不好进来,你说是不是?咱们只是在后院的范围玩一会儿,又不碍的。 小郎可是说过,要劳逸结合,方能学业有进步,只是一味的死读书是没出息的。” 甘小妹用秦风的话,堵住了小家伙的嘴。 “好,那我们玩骑马打仗好吧?”说着,这货就把他的那根用作战马的竹子从桌子下拿了出来,一脸兴奋的样子,甘小妹实在好笑。 “那不行,骑马打仗的动静太大,被你三哥听到就不好了。” “那我们玩猜丁壳吧?” “不行呀,你一激动就爱大声嚷嚷,肯定会被发现的。” “哦,那我们玩什么哦?” 甘小妹装作思考状,忽然一拍脑袋笑着献计道:“我们玩捉迷藏吧?这样就没有动静,外面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秦小四乐屁了,拍着小胖手:“好啊,好啊,我来藏你来找。” “嗯,秦川我可告诉你,我捉迷藏玩的可好了,你可要藏的严密一些,另外你只要发出一点动静我都能找到你。 所以,在我没有找到你之前,你可不许动。” “哼,我捉迷藏也玩的可厉害了,你保证找不到我。”秦小四不甘示弱的自我吹嘘。 “好吧,那我们就比一比,你去藏好,我数十个数就自动开始哟!” 再看秦小四哧溜一下跑出去,不见了踪影。 他三拐两拐,一头扎进了男厕所,再也不出来了。 秦小四很美,美的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了,心里得意洋洋的道:“哼,这可是男厕所,我看你敢进来,嘿嘿,肯定找不到人家,这次绝对能赢了甘小妹。” 甘小妹笑的很开心,“小屁孩,跟我玩,你就老实待着闻臭臭等我回来吧......” 搞定了秦小四,甘小妹顺着花丛来到狗洞旁边,一猫身钻了进去。 呃,该死的月季花,上面的刺可真多,害人家被扎。 不过为了能够见到公输峣,向他学驭虫术,甘小妹也是拼了。 不知道被扎了多少下,终于躲过羽林卫士的视线,来到了小郎书房的后窗。 竟然开着窗子,实在是太好了,甘小妹悄悄的趴在后窗听了一下,屋里鼾声如雷。 哦,老家伙睡的可真香...... 第94章 异想天开的脑洞 甘小妹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的翻窗而入。 可是当她来到小郎沙发竹床前面的时候,却愣住了。 怎么躺在沙发竹床上睡觉的不是老家伙公输峣呢?一个比小郎还要年轻的少年郎和衣而侧卧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让甘小妹有点接受不了,这货是谁啊,这么大胆,竟然胆敢躺在小郎的床上睡觉,最过分的是这货竟然还流口水,太愤怒了。 甘小妹上前对着刘彻的屁股一巴掌就呼了过去,“你个偷懒的家伙,究竟谁给你的胆子,跑到我家小郎的床上睡觉。” 刘彻睡的正美滋滋的呢,被甘小妹一巴掌呼醒了。 他都傻眼了,这什么情况? 刘彻可以说从小到大,都没挨过打,试想,他是什么身份,谁敢动他一根手指头啊? 这一巴掌可是把刘彻给抽懵逼了,一头雾水连北都找不着了。 “你这小子发什么愣?还不快从床上下来。”甘小妹直接命令道。 看着甘小妹气鼓鼓的包子脸,刘彻突然哑然失笑起来。她竟然不认得自己是谁?还敢打自己的屁股。 啊哈,这女娃娃有点意思。 此刻刘彻已经猜到甘小妹是谁了,公输嫣然跟窦绾儿的通信内容他可是一点不落的看了。 虽然公输嫣然的字迹很丑,这让刘彻很是对她诟病,但是好在是能看懂。 她在信中有介绍秦家的情况,那么刘彻知道面前气冲冲的女娃娃是谁就不足为奇了。 敢对自己动手的人甘小妹算是开天辟地头一个,而且下手很重,屁股都被抽的麻木了,估计这丫头的手也得疼。 讲真,除了父母和祖母之外,在宫内其他所有人都对他是唯唯诺诺,唯恐有哪里做错,让他不满。 这感觉真的很没劲,突然有一个敢拍龙屁的人出现,这可激起了刘彻的玩心。 “你这女娃娃是不是叫甘心?” 甘小妹吃惊的看着刘彻,“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刘彻笑了,“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有个哥哥叫甘平,哦好像在秦家人们都叫他丑奴对不对?” 甘小妹心中暗道不好,自己看来是闯了大祸了。 这年轻人一定跟小郎是熟悉的,自己的情况也一定是小郎告诉他的,还有,他之所以能够霸占小郎的沙发床,也一定是小郎让他睡的。 这可坏了,自己不明情况打了小郎的朋友,要是被小郎知道的话,一定会惩罚自己的。 甘小妹不镇定了,心里慌乱的一批。 不过随即甘小妹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你跟我家小郎认识,我的情况都是小郎告诉你的对不对?” 刘彻被古灵精怪的甘小妹逗的心下畅快,说实在的,他都好久没有这么开怀大笑过了,同时他的童心也激发了出来。 “昂,对啊!” “一猜就是,既然你是我家小郎的朋友,那咱们就是一家人对不对?” “然也!”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刚才人家多有冒犯,你可不许记恨,不然你就是个小心眼的人。” “呃......” 这鬼逻辑,绕来绕去的把刘彻给装进去了。 刘彻现在越来越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了,哈哈大笑道:“好好好,你这丫头可真是有意思,从现在开始我们是朋友了。” 呼......甘小妹心中长出一口气。 总算是他不介意了,要不然一状告到小郎那里,自己可就惨了。 “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人家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作为朋友的话,这是很不公平的。”甘小妹仰着脸道。 “哦?公平。 看来秦风对你的教导还真是用心了,你能说说什么是公平吗?”刘彻并未接甘小妹的话,而是把话题岔开。 他可不想对方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就对自己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而变的唯唯诺诺,什么都不敢跟自己说了,真那样的话,就太没意思了。 “我家小郎说这个世界上的公平都是相对的,并无绝对的公平一说。因为在绝对的权利面前,什么公平正义都是虚弱无力的。” 刘彻顿时来了兴趣,他上前拉着甘小妹在竹子沙发上坐了下来:“这说法有点意思,你家小郎有没有教过你,怎么才能做到公平正义?” “呃,你这人可真是奇怪,问这些作甚?” 甘小妹只不过是听秦风偶尔牢骚一两句就被她记在心头了,她哪里会知道刘彻提出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故此,甘小妹赶紧打住,另外她的目的可不是跟刘彻瞎掰,她是来找公输峣学驭虫术的。 不过刘彻可不甘心就这么无疾而终,因为他之所以兴师动众的来到蓝田,还真不单单是为了一口吃的。 说实话,美食只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 秦风的才华,他可是亲眼目睹的,困扰了他的难题被秦风三言两语的就给化解了,这么一个治国奇才,他怎么会轻易的放手。 他这次来蓝田,就是专门向秦风讨教治国之策的。 “随便说说嘛!权当是闲聊了。”刘彻赶紧把话题往回带。 不过甘小妹并不买账,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作为朋友,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呃......这女娃娃不简单勒,还懂得借机提出条件,不愧是秦风教出来的,狡猾狡猾滴! “你且说来听听。”刘彻略一沉思开口道。 “你知道公输先生在哪里吗?” “当然。” “那你能给我说说吗?” “可以,不过你要告诉我,找他做什么?” “你这朋友可真没劲,哪那么多为什么,你只需告诉我就可以了。”甘小妹对刘彻这货的刨根问底有些不悦。 哟呵,这丫头的脾气还不小咧!刘彻更是玩心大起。 “我可告诉你,我跟公输先生的关系可是非常好的,你信不信我可以让他不教你。” 甘小妹顿时语塞,他从刘彻的言语中已经读出了威胁的意味。 思虑再三后,甘小妹决定跟刘彻坦言相告,这家伙说不定还真能帮忙劝说公输先生教自己呢。 “呃,那我告诉你,人家想学他的驭虫术。” 刘彻笑了,“原来如此,这可太简单了,我给你写个东西,你拿着交给他,我敢保证他一定会教你的。 不过,我倒是十分的好奇。他那宝贝孙女公输嫣然害怕虫子都不肯学,你为什么要学呢?” 甘小妹正色的道:“因为我学了以后,就可以保护小郎了。以后谁要是敢欺负我家小郎,我就放虫子咬他。” 哈哈......秦小郎什么时候需要一个女娃娃来保护了,这可真有意思。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甘小妹推了刘彻一把,“对了,你见过皇帝陛下吗?” 嘎,刘彻的笑声戛然而止,“哦,见过,天天见,怎么你又对皇帝陛下感兴趣了?” “真的?”甘小妹激动的从沙发上一下子站了起来。 呃,这丫头怎么一惊一乍的。 “嗯!” “那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说来听听。” “据说皇帝陛下是真龙天子,你要是能把他身上的龙鳞偷一块给我的话,那我就能做一面龙鳞盾牌,听老人们讲龙鳞可是刀枪不入的喔!这样我就能更好的保护小郎了。” 扑哧......刘彻是彻底的忍不住了,她被甘小妹异想天开的脑洞搞的是捧腹大笑...... 第95章 公平正义 甘小妹一本正经的回答,可把刘彻给乐毁了,这女娃子可太有意思了,简直就是一个开心果。 公输峣午休醒来就听到隔壁房间里的皇帝陛下笑的嘎嘎的,呃,陛下最近被朝堂的事情弄的可是够心烦的了,可以说许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这到底是肿么回事?是谁在逗他开心? 侧着耳朵一听,竟然是甘小妹这女娃,她竟然异想天开的要揭刘彻的龙鳞。 额滴神呐,这妮子可真敢想...... 公输峣心里都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这女娃子敢想敢说,这嘴都没个把门的,万一有哪一句话说的不对头...... 这后果公输峣不敢想了,伴君如伴虎啊,不行得赶紧制止她继续跟刘彻闹下去。 可是现在貌似陛下正在兴头上,怎么介入呢? 秦风,现在这个时候也只有秦风可以了...... 公输峣穿上鞋子就跑,边跑边埋怨,“秦风啊秦风,老夫早就安排你把家里的闲杂人等不要露面,可是你怎么就偏偏不听呢,这闹不好可是要招祸的。” ~~ ~~ 纳尼?秦风得知甘小妹此刻正在书房里跟刘彻瞎谝,脑瓜子那是嗡嗡滴,后脊梁骨都嗖嗖的冒凉气。 这女子还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可是她此刻不是应该在后院跟弟弟一起做功课的吗?话说她是如何出来的? 又是如何躲过那么多的守卫进入书房的? 现在可不光是秦风着急了,桑弘羊脸色煞白煞白的,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他是负责安保的官员,出了纰漏全是他的责任。 话说,这幸亏是秦家自己人,还是个小女娃,万一要是个刺客,悄无声息的进入书房,桑弘羊不敢往下想了...... 公输峣拉起秦风就走,他可没空答理如丧考妣一样苦着脸的桑弘羊。 “你得敢快阻止甘小妹继续跟陛下谝下去,我来找你之时的情况还好,她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可是在不阻止的话,她万一谝高兴了,说出什么不该说的,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秦风脚下加快,公输峣说的很对,刘彻这货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发起狠来半个朝堂都敢清洗,巫蛊之祸牵连的都有几十万人,想想都后怕啊。 书房门外,秦风稳定了一下心神,拱手躬身大声的道:“关内侯秦风,请见陛下。” 甘小妹正跟刘彻聊的开心,突然听到秦风的声音,心下大叫不好,这下可坏菜了,怎么这个时候小郎来了呢。 陛下?甘小妹猛然间愣住了。 屋里有陛下?在哪里,我怎么没见...... 刘彻这个时候终于不再笑,再笑的话肚皮都要被甘小妹这女娃娃逗的笑破了。 稳定了一下情绪,刘彻正色道:“关内侯秦风进来吧。” 秦风推门而入,向刘彻问安:“陛下休息的可还好?臣已经把烧烤准备好了,请陛下视察。” 总得找个理由,无疑找个理由是天衣无缝的。 甘小妹此刻都要吓哭了,她终于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了,原来一直不肯透露姓名,跟她瞎胡谝的少年居然就是当今的大汉天子。 呃,刚才她还央求他去偷皇帝陛下的龙鳞呢,这该不会是大罪吧?...... 秦风装作吃惊的样子,指着甘小妹道:“你这孩子怎么跟陛下在一起?不是安排你不要出来,在后院里温习功课吗?” 甘小妹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刘彻上前道:“关内侯对她不用太过于苛责,她能误入书房这也是跟朕之间的缘分。 朕跟她聊的很开心,说实话朕许久都没有如今日这般开心了。 你教出来的学生还真不是一般人,朕决定了,在蓝田这段时间,就让她陪伴在朕的身边好了,她可真是个开心果,能把朕逗笑,人才啊!” 刘彻都发话了,秦风还能有什么说的,就是想拒绝都不可能了。 天子可是言出法随的,刘彻的话就是最高法令,谁敢忤逆他的意思? “一切随陛下的意思。”秦风只得答应,“你这孩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见过陛下,没规矩。” 秦风出言点醒如在云里雾里的甘小妹。 甘小妹赶紧跪下给刘彻行礼:“奴婢甘心见过陛下,刚才不知您的身份,多有失礼冒犯,请陛下责罚。” 刘彻哈哈大笑,“快快起来,随意就好,以后在朕的身边就应该如刚才那般的真性情,唯唯诺诺的恭维逢迎,朕可不喜欢。” 甘小妹孩子心性,她可没那么多勾心斗角的心机,既然皇帝都这么说了,那就照着刚才的样子就好。 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仰着头道:“陛下,这可是您说喔,那奴婢就遵旨行事了。” 秦风满脑袋黑线,这丫头是真傻还是假傻?怎么还顺杆爬起来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阻止她瞎胡说,可是没想到还是没能成功。 刘彻这货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偏偏就认死理硬要把甘小妹留下。 唉,也不知道这对于甘小妹来说是福是祸啊! 只能尽希望她不要说错什么话,只逗刘彻开心就好。 刘彻这个时候又道:“关内侯,刚才听你言外之意,你是把府上的人都避开朕了?这不好,外人就不说了,你连自己的亲弟弟和甘小妹都关起来,这可不对。 朕来到蓝田,就是要与民同乐,你把人都隔离起来,朕还怎么与民同乐。” 说到这里,刘彻轻呼一声:“来人,传朕的旨意,关内侯的家人不在禁忌之列,可随意出入禁区。” “诺!”外面守护的羽林卫士领旨。 “臣谢陛下恩典。”秦风恭恭敬敬的道。 这是施恩于己啊!刘彻这货肯定有事,秦风甚至敢断定这一点。 刘彻这个时候话锋一转,微笑着道:“关内侯,刚才我跟甘心闲聊之际,她曾言及公平正义一说,朕对此很感兴趣。 不知你能否跟朕好好的说道说道?” 秦风大惊,这甘小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怎么什么话都敢跟刘彻说啊。 在一个封建专制皇权至尊的社会里,瞎谈什么公平正义,这不是要命吗? 要知道公平正义是需要法律作为准绳来惩恶扬善的,你指着一帮既得利益的权贵们把自己拉下神坛,跟普通国民一样的遵守法律,这不是做梦呢吗? 再说了大汉实行了多年的黄老治国术,统治阶级可是奉行无为而治的,这跟法家的精神是完全背离的,这个时候提这样的事情,这就是在找死啊...... 第96章 刘彻的烦心事 秦风搞不懂刘彻的真实意图,所以不敢贸然的开口。 这要是一下子触摸到刘彻这家伙的逆鳞上,小命休矣啊! 秦风现在是真后悔自己在教导甘小妹和秦小四之际口不择言了,小孩子不知道厉害胡乱说这可以理解,但是他要是再不知轻重的信口开河,就是不能原谅的了。 因为要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就必须有一套律法相呼应,同时也要把权利关在笼子里,不能有特权阶级的存在。 这难度太大了,即便是在后世也无法完全做到这一步,所以这无异于是异想天开。 商鞅当年变法,不就是得罪了旧贵族的利益,最后才被车裂的吗? 秦风可不想被生撕了...... 刘彻一脸期待的样子,就像是个饥渴待哺的孩子,诚然他此刻对秦风的公平正义论很感兴趣。 他知道秦风一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秦风能够轻而易举的帮他化解刘家三代人都没完成的削弱藩王的大业,就这一点来说,刘彻对秦风是打心眼里敬佩的。 推恩令现在已经颁行了有一段时间了,据绣衣使者传回来的秘报看,效果是显着的。 原本只有嫡长子继承的封地,现在改成多子继承瓜分。 那些本没有资格继承的刘家子孙们一个个弹冠相庆奔走相告,那高兴的是屁颠屁颠的。 试问,哪一个又不对他刘彻感恩戴德? 如果这个时候谁要是敢剥夺他们的继承权,估计根本就不用刘彻出手,他们都可以联合起来灭了阻碍者。 即便是有眼明心亮的藩王看破了刘彻的野心,可是也无计可施,只能看着自己的封地不断的被越封越小。 谁让他们荒淫无度,儿孙后代昌盛的厉害呢? 而秦风给他的第二条建议,现在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刘彻从长安权贵中挑选了八百人加入羽林卫,这八百人可都是每家权贵中的中坚力量,可以说是未来的接班人的存在。 他现在跟那八百权贵子弟朝夕相处,通过不断的对他们施以恩惠,现在每一个都对他感激涕零,发誓誓死效忠。 对外削弱藩王,对内笼络群臣,再加上惩治廷尉,这三步棋下的可谓石破天惊,小皇帝刘彻一下子在朝堂中竖立了威信。 现在谁还敢欺他年弱,那就是在找死。 这次他之所以来蓝田,名义上是巡视上林苑为新宫殿选址,然后顺便到关内侯秦风的家里品尝一下美食。 可是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朝堂上看似死水一潭,实则暗流涌动。 长公主一方势力,经过他的杀鸡儆猴之后,已经大大的收敛许多。不过,他们只是蛰伏起来罢了,真到了要撕破脸皮图穷匕见的时候,绝对是惊涛骇浪的存在。 还有一个最让他不放心的是他的母亲王太后,别看她平时温良恭俭让的样子,在后宫里也是处处的做出表率,但是刘彻知道他的母亲早已经不是当初的母亲了。 权利和利益交织驱动之下,人要想守住本心太难了。 绣衣使者密查的结果来说,母亲通过舅舅田蚡敛财无数,并且暗中结党,明里暗里的跟太皇太后的代理人魏其侯窦婴争斗。 刘彻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都在滴血。 要说整个天下都是您儿子的,内府钱财还不是随您可着劲的花?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还干嘛要暗中敛财呢? 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用钱财笼络人心,她竟然要学祖母,她竟然要做大汉江山幕后的主宰者。 这就是权欲熏心啊! 母亲竟然跟儿子不是一条心,这让刘彻的心是哇凉哇凉的。 他的心就像是玻璃一般的碎了一地,并且在不停的在流血,而且是撒上一万瓶云南白药都止不住的那种。 一时间他根本就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其实出来散心也是他的目的之一。 不过最最主要的目的,他是要来请教一下秦风。 在他的眼里,秦风看问题的眼光极其独到,可以说是不走寻常路,就拿推恩令来说这简直就是神来之笔,一经推行就大获成功。 他相信秦风一定还可以在帮他一次,帮他指出一条明路出来。 现在的刘彻别看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实则内心焦虑烦闷的一批,如果有地方撞头的话,他恨不得把头撞烂。 这是可以理解的,刘彻从小就非常的依赖母亲,王太后在他的眼里就是一个贤良的、温柔的、全世界最好的母亲。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母亲竟然在他的心窝子上狠狠的捅了一刀。 要知道母亲这么做就是在剥夺本该属于他的江山社稷,再说了他刘彻可不是那种谁都可以轻易拿捏的人,即便是亲生母亲也不行。 大汉江山是高祖皇帝传给刘家子孙的,大统之位有且只有刘家子孙才有资格掌管,外姓之人想要夺取,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说到外戚专权,他心里可是有一个痛楚的,当年吕后专权差点没把刘家的江山给祸害了,之后的历代皇帝都有一个口口相传的祖训,那就是禁止外戚掌握朝堂过多的权利。 祖母的娘家窦家的权利代理人是丞相窦婴跟父亲汉景帝君臣相交多年,临终前把他任命为顾命大臣,所以对于他刘彻是放心的。 还有,祖母守护了大汉江山三朝,她的心是向着自己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现在也幸亏有祖母在后面给他撑着腰杆子,可是她老人家的身体不好,万一有朝一日撒手西去的话,他还能不能掌控朝堂,就很难说了。 最可恨的是那个不争气的姑姑长公主,顶着一个刘姓子孙的头衔,在外面胡作非为,一想起来刘彻就头痛万分。 这个女人他是打不得骂不得,无他,祖母疼闺女啊! 诚然,刘彻很是继承了汉景帝刘启的孝心,当年刘启在太皇太后面前是恭敬孝顺足以青史留名了,就连皇位都差点交给弟弟,如果不是大臣们群起反对的话。 让祖母伤心的事情,刘彻是做不出来的,最起码在她老人家的有生之年不会做的。 但是这就只好苦他自己了,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肩头,如果不是刘彻还算是性格坚毅的话,恐怕早就承受不了重压崩溃了。 所以,此刻的刘彻就像是一个迷途的羔羊一般,他极其需要一盏指路明灯。 而这个明灯,他认定了非秦风莫属...... 第97章 胜利的渴望 刘彻心里苦啊,苦的比黄连都苦,可是满腹的苦水无处倾倒。 他的身份决定了他不能轻易开口,他不能轻易的让人知晓他内心深处的那一抹柔软。 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愿意相信秦风,或许是秦风无心名利给他带来的满满安全吧。 刘彻的眼前总是会浮现出第一次见秦风的时候,当时他要封赏秦风,就问秦风想要什么赏赐。 秦风的回答他至今都牢牢的印在脑海里不能忘怀:陛下,草民一介山野小农,承蒙陛下看重,不过草民之心在于山水田园之间,无心功名利禄,如果陛下非要赏赐草民什么的话,那就不妨多赐给草民一些土地吧。 这话听着就觉得舒服,那么多人围着朕,在朕的耳边嗡嗡个不停,无非是为了争权夺利。 跟秦风的高风亮节比较起来,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人心、人性、人品,无论从哪一方面秦风都可以碾压一众朝臣们。 刘彻颇有一种:同样都是人,怎么差距那么大的感慨...... 秦风此刻是无比的难受,关于公平公正这件事实在是太大了,在没有弄清楚刘彻的心思之前,万万是不能开口的。 否则就有万劫不复的结局。 可是不说吧,刘彻这货眼巴巴的等着呢,君前奏对不回答皇帝的话,那也是罪过。 这可麻烦大了,秦风是心急如焚。 就在这个时候,甘小妹一拍脑袋,“呀!坏了,秦川还在茅厕里待着呢。” 刘彻正一脸殷切的期盼着秦风的高谈阔论呢,小丫头甘小妹中间闹这么横插一杠子,彻底的打破了谈话的氛围。 只见秦风一脸关切的问道:“小妹,怎么回事?” 秦风正愁着无法脱身呢,甘小妹来这么一出,真可谓是神兵天降,不过该装的时候还是要装一下的,不能表现的太过于明显。 甘小妹苦着脸,就把如何骗秦小四的事情说了一遍。 呃,这丫头,还真是个鬼灵精。 这大热的天,秦小四一个人躲在臭气熏天的茅厕里,就算是不热晕,恐怕熏也熏的差不多了。 秦风一拱手:“陛下,臣先行前往照看弟弟,晚些时候臣在过来伺候陛下撸串事宜。” 刘彻愕然,这事儿闹的,可真是出乎意料啊! 他虽然很想把秦风留下来继续掏心掏肺的畅谈一番,可是他知道这个时候明显已经不合适了,看来还是在另找机会吧。 刘彻点头应允,秦风带着甘小妹,撒丫子就跑。 ~~ ~~ 小家伙秦小四自从躲进茅厕就再也没出来,他之所以要躲进这里面,是因为有一次他进错过一次茅厕。 当他一头扎进女厕掏出面条一样的小鸟嘘嘘过之后,猛一抬头却和章嫂那热辣辣的目光触碰到了一起。 他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没有谁给他做过这方面的教育,自然是屁事不懂。 平时他跟章嫂很是亲近,现在正好碰到,于是乎他就大模大样的蹲在章嫂旁边唠扯起来...... 好巧不巧的是当他们俩大手牵小手从茅厕出来的时候,被秦风瞅了个正着。 所以,秦风就把他叫过去,给他上了一堂男女有别的课,虽然没有给他讲的太过于直白,但是却很隐晦的表达了,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 并且严加要求他,再也不许钻进女厕,否则戒尺伺候。 一想到三哥那严厉的样子,以及他手里的那把绿竹戒尺,秦小四就不禁心发慌。 也正因为此,他心里就牢牢的记住了‘男女有别’这四个字; 也正因为此,他才有把握甘小妹是不敢进男厕里找他的。 一想到自己能够赢甘小妹,他就美的直冒鼻涕泡。 秦小四可真是够有毅力的,他一直躲在厕所里面,尽管里面的味道很是冲鼻子,也尽管眼睛都辣的直流泪,可他愣是一动不动的蜷缩在墙角里等。 他在等最后的胜利,终于能够赢一把甘小妹了。 说实话,他无论是学习还是写字,以及啃大骨头、喝肉汤、吃菜菜从来没有赢过甘小妹,哪怕一次都没有。 秦小四心中对胜利的渴望有多强烈,就可想而知了。 日头毒辣辣的照在身上,热的秦小四满头大汗,衣襟都湿透了,可是他一直在咬牙坚持着。 只要能赢了甘小妹这一回合,哪怕是热死他,他都不带动的。 一个人如果认定了一件事是就坚持到底,那么无论成功与否,这种品性就值得尊重。 秦小四就赢得了三哥秦风的尊重。 秦风在墙角里看到了昏昏欲睡的秦小四,有点心疼起来。 躲猫猫玩到这个境界,实在是人才啊!这心思要是用作学习上,还有什么是不能学会的? 秦风探查了一下鼻息,竟然没事儿。 这么热的天,能坚持在太阳下晒这么久,成年人都不一定受的了,还真是个奇迹。 秦小四缓慢的张开眼睛,看到是三哥的时候,他弱弱的问了一句:“我赢了吗?” 呃......都这样了,还关心那?唉,孩子心性就是孩子心性啊!好吧,童真不能抹杀。 秦风点点头:“小弟,这一次你赢了。” “哦也,我终于赢甘心姐姐一次了。”这货竟然从秦风怀里挣扎着出来,眉飞色舞的大呼起来。 不过,随即秦小四就感觉脑瓜子嗡嗡滴,然后就是眼前一黑,倒在了秦风的怀里...... 再次醒来的秦小四,发现自己躺在竹床上,浑身湿漉漉的,三哥手里拿着一个葫芦瓢过一会儿就往他山上浇一下水。 冰凉凉的感觉,简直是太好了。 “三哥,我渴了。”醒过来的秦小四撒娇起来。 秦风早就备好的有乌梅汤,给他端了过来,并且亲手喂他喝。 哇哦,这种感觉好幸福的样子。 严厉的三哥哥不见了,从前那个在长安对他倍加呵护的三哥哥回来了。 秦小四一口气喝了两碗,直到感觉肚子里的水都在晃荡,而且都快要到喉咙眼了,他才方罢休。 这个时候秦小四一扭头,却看到了站在竹床旁边垂头丧气哭丧着脸的甘小妹。 呃,人家终于赢了你一次了,可是也不至于被赢了一次就这么颓吧?...... 第98章 星空夜话(一) 甘小妹这一次是真的知道害怕了,而且是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害怕,就算是之前跟着哥哥和章嫂她们躲在大山里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怕。 她差点没把小秦川给“忽悠”的热死,好在是没出事。 这种事如果换做别的家,估计早就把她打死喂狗了。 不过秦风却没有责备她,这让她的内心深感不安。 秦风并不打算追究什么,秦川只不过是中暑罢了,如果不懂急救常识的,那事情可就大了,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所以,秦风认为这只不过是两个淘气的熊孩子的玩闹罢了,甘小妹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不过是想要撇开秦川,不让秦川坏她学习驭虫术的事情而已。 再说了,她学习的初衷可是为了保护自己啊! 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秦风一点都没有苛责甘小妹,甚至连重话都没说,依旧是往常一样温和的口吻。 “秦川,你可醒了。”甘小妹终于忍不住流泪带着哭腔道。 “嘻嘻,甘心我终于赢你一次了。”喝饱了乌梅汤的秦小四得意洋洋的样子,似乎他根本不知道刚才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嗯,你赢了,我输了。” 得到甘小妹的肯定,秦小四美滋滋的仰着脸对哥哥道:“三哥我终于赢了甘心一次,以后你可不要再说我永远也赢不了她了。” 呃,此话一出,秦风此刻倒是有点自责了。 原来弟弟这么坚强,最最深层次的原因不是为了赢甘小妹,而是为了能够在自己的面前抬起头,其实他想赢的是自己。 谁让自己老拿他跟甘小妹比较来着? 真是日了狗了,准确的说,正是由于他平日里老爱表扬甘小妹而不表扬他,让他有了深深的挫败感,这才使得他有了机会一定要赢一次甘小妹。 好吧,教育的错,老师的错,哥哥的错! 秦风这才真正的意识到是自己教育方式不对的害处了,看来熊孩子的教育真的不能用对待大人的方式啊! 这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秦风决定更改教育方式,再也不能用激励式打压法了,该死的,因为他小时候受到的就是这样的教育,所以不由自主的就会原路重来...... 为人师者怎么能这样呢?唉! 自责、后悔深深的充斥在秦风的心头。 ~~ ~~ 对着大地挥洒了一天热量的太阳,终于渐渐的西沉,夜幕也终于降临了。 秦家大院里飘出阵阵香味,离的老远都能闻的到,卫尉李广刚一迈进秦家大门就闻到了浓浓的羊肉香味。 他的脚步不由的停了下来,“大农令,秦侯家这是做的什么美味佳肴,香味怎的如此浓郁?” 桑弘羊呵呵一笑:“李将军请容我卖个关子,等会儿您就知道了。赶紧走着吧,陛下可是等着你呢。” 李广肚子里咕噜噜的叫了起来,皇帝出行,方圆数里之内皆有岗哨,这一番巡查下来可是够他累的了。 “嗯,大农令先行带路。” “请跟我来李将军。” 李广远远的就看到秦家廊檐下支了一个烧烤架子,不过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槽子,里面是通红的木炭,槽子的上面摆放着用竹签串好的羊肉,正在高温的炙烤下滋滋的冒着油花。 呃,这种烧烤模式还真是奇特,都说匈奴人擅烘烤,估计他们也想不出来这样的方式吧? 围着槽子坐在上垂手的是皇帝陛下刘彻,紧挨着的就是公输先生以及他的宝贝孙女公输嫣然。 咦,居然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这应该是就是秦侯的弟弟秦川和他宠爱的女奴甘小妹吧? 李广心里颇为不屑,陛下对这个叫秦风的小子太过于宠信了。 不就是他发明了一个滑轮组吗?除此之外能有什么大才,以至于公输先生都收他为关门弟子。 哦,对了,好像是秦风这小子还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切,这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当吃又不当喝的,更抵挡不了匈奴人,可是陛下竟然封他关内侯,这着实是有点过分了。 一想到自己真刀真枪的在沙场上拼杀这么多年还没混上封侯,他心里就老大的不痛快。 李广认为刘彻宠秦风都宠的没边了,居然允许他家里人陪伴在身侧,其中还有一个是女奴。 唉!真刀真枪比不过模样清秀能讨陛下喜欢啊!李广心里暗暗的感慨着来到刘彻近前。 “臣卫尉李广参见陛下。” 刘彻正拿起一串烤好的羊肉串,看到李广前来,顿时笑着道:“快来李将军,尝一尝关内侯亲手烤制的羊肉串。” 说着递了过来。 皇帝赐,臣子岂敢辞? 饶是李广在怎么看不起秦风,他也得拿着,毕竟这是刘彻亲手递给他的。 他接过来也不管烫嘴不烫嘴,大口的撸,吃的那叫一个男人,很有铁血军人的范儿。 一串下肚之后,李广认为秦风这家伙烤羊肉确实有一手。 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调料,这香味竟然如此的诱人,真他娘的好吃。 其实就别说吃了,就是闻闻味道都感觉也是幸福的。 “李广将军,味道如何?”刘彻边笑问边拿起一串自己也撸了起来,他吃的就儒雅多了。 小口小口的,怕烫着。 不过也是吃的香极了。 李广嘿嘿一笑:“回陛下,臣吃的太快,没品出味道来,如果能多吃几串的话或许能回答您的问题。” 李广这货久跟在刘彻身边,知道小皇帝不是那种不苟言笑的人。 尤其是跟身边的侍卫、近臣相处的极为融洽,偶尔的开个玩笑是允许的。 从来都不拍马屁的李广,被秦风封侯之事刺激的,也决定跟陛下把关系拉近一些,所以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果然,他话音未落,刘彻哈哈笑了起来。 “李将军这就对了嘛!常言道笑一笑十年少,你看看你整天阴沉着脸,弄的跟谁欠你二百钱似的。有时候朕想跟你多说两句,看你黑着脸就没兴致了。 来来来,坐到朕的身边来,不吃完十串朕就罚你三天不许吃饭。” 随着李广的加入,气氛顿时轻松融洽起来...... 第99章 星空夜话(二) 刘彻不愧是出身帝王家,对于驭下、对于笼络人心似乎有着一种本能的反应。 几句话一说,迅速的拉近了跟人之间的距离,所以李广激动的连北都找不到了。 帝王心术,可真不是盖的,为君者当具有这种巨大的亲和力,无论是施恩还是降罪,都要让臣下感到敬畏。 有句话说的好,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就别说李广这个木讷的家伙了,公输峣怎么样?三朝老臣,可是当他的宝贝孙女被赐可以同陛下共进晚宴撸串的时候,老家伙感激涕零的样子,让秦风都觉得戏有点过。 这就是事实,看着公输峣撅着屁股向刘彻叩谢感恩的时候,秦风很想一脚踹过去。 不过他担心老家伙屁股不够厚实,会把自己的脚伤到。 所以,刘彻赐甘小妹和秦川一同撸串的时候,秦风表现的就没那么热切。 一个现代人的思维,你让他爱国可以,但是你要是让他全身心的膜拜一个人、为了一个人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的身心,这有点困难。 秦风的身体里就没有这个基因,他所接受到的现代教育跟封建思想完全是相悖逆的。 刘彻把秦风的淡定,归结为文人的气节。 在他的认知中身负大才的读书人自古以来都是这个德行,史书上多有记载君王不惜折节相交之后,才有贤人出山助力君王平天下。 他读过的书很多,其中周文王折节于姜尚,才有西岐讨伐商纣,成就了大周八百年的江山社稷; 还有秦孝公礼遇商鞅,成就了君臣相知的典范。也才为秦国一扫六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说明一个道理:君王只有礼贤下士,才能换来贤才的倾力辅佐。 而他现在就急需一个像秦风这样的贤才。 求贤若渴啊!刘彻深知人才的重要性。 匈奴咄咄逼人,就连他的亲姐姐都被送去和亲,这是蚀刻在他心头的耻辱。 另外,他可不想像高祖皇帝一样高唱“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现在他的面前有李广和秦风,这一文一武,正是他心目中守四方的猛士。 通过刚才的试探,李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不过秦风这家伙就像是个懒毛驴,你不给他鞭策,不给他一把草料,他似乎永远都是跟你不远不近的样子。 上一次在公输峣的家里,如果不是自己躲在屏风之后,估计秦风也不会毫无顾忌的说出心里话。 所以,刘彻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把秦风给收心了。 不过收心可没那么简单,都说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 如果一个人嘴上一套心里一套的话,那么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是否是真心的归附与你。 是以刘彻打算先和秦风交心,从而进一步的达到收心的最终目的。 他搜集了关于秦风的所有资料,通过分析,他得出一个结论:秦风有博爱之心,为人极重感情。 也正因为此,他才破例让甘小妹和秦川共享撸串,以此示好秦风。刘彻认为能够跟他一起吃饭,这对臣民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不过,貌似这点儿小恩小惠并没有达到预期,因为秦风表现的不冷不热,让他一时半会儿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激起了刘彻的斗志,不把秦风拿下誓不罢休,于是他决定放下君王高高在上的架子,彻底的与民同乐。 三樽酒过后的刘彻,借着酒意,大口的撸着串,俨然一副豪爽的样子。 “关内侯的烹调手艺果真是天下无双,来来来,让朕亲手为你们烤一串,让你们也尝尝朕的手艺。” 公输峣和李广哪里肯干,争抢着要替刘彻烤。 尤其是公输峣,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陛下,万万不可啊,您有此心即可,老臣等已经感激涕零了,哪能让您亲手为臣子们烧烤食物?” 李广也是激动的脸色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起来了,“陛下公输先生言之在理,古往今来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啊! 您让臣等如何受的起啊!” 刘彻尴尬了,真是碍手碍脚的,不过他也很满意二人的表现,这是真心臣服自己了啊。不过可惜的是秦风并没有像他们这般。 如果要是秦风这么五体投地的对自己说就好了。 “你们多虑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可好? 今日朕兴致很好,你们就不要扫兴了。”说着从旁边的架子上拿起一把串好的羊肉,直接上手开始烧烤。 秦风刚才的流程他是亲眼看着的,操作起来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也依葫芦画瓢做的有板有眼。 刘彻边烤边笑着道:“关内侯你看朕的手法和操作流程可对?有什么不对的你尽管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可不许藏着掖着。” 他一下子就把君臣关系抛开,直接拉平,成朋友了。 这可让公输峣和李广两人震惊了,尤其是李广,他本来就对秦风“不劳而获”就能得到侯爵不满,现在陛下又跟他朋友相交,这让他对秦风更加的看不上了。 你有何德何能让陛下折节相交?一个连冠礼都没加的毛头小子,不就是因为陛下有那特殊的嗜好你才有今时今日之地位的吗? 在李广的心目中,只有马上封侯,非军功侯爵的都是扯淡,都是一帮无用的谄媚之徒。 当然这种思想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独有,而是军中的大部分将领都有这样的不满情绪。 秦风这个时候赶紧拱手:“陛下抬爱,臣无比荣幸,岂敢藏私。”然后就当面指点刘彻如何烧烤,其实基本上没啥错的地方。 不过,他要是不表现的积极一点,貌似刘彻这货就会以为不拿他当朋友。 刘彻偷偷瞄了一眼秦风热忱中带着激动的样子,这让他心里好受一点,看来自己发动的感情攻势奏效了。 嗯,不过貌似还差那么一丢丢,得再加一把火才是啊。 羊肉烤熟之后,只见刘彻一手拿起一串分别递给甘小妹和小秦川,一脸笑吟吟的柔声道:“快拿着吃,刚烤好的,有点烫注意别烫着。” 刘彻很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从你身边人身上施恩示好,我就不信你秦风不感动。 嘿嘿,最好是感动的秦风,当即倒头就拜才好呢...... 第100章 国本论 秦风感觉刘彻这货施恩的手段做的太过于明显,如果这个时候还看不出刘彻对甘小妹和秦小四好,是做给自己看的,那他也真是太笨了。 既然人家都把戏做出来了,自己没点反应岂不是太不给汉武大帝面子了? 秦风其实是很讨厌拍马屁这一套的,在单位里就是因为他不擅长溜须拍马,工作了十年也还是个普通职员,就连那些他带过的徒弟爬的都比他高。 这很无奈,人的性格决定了的事情,不好更好。 不过此刻秦风觉得有必要为五斗米折腰一次,毕竟所处的环境不同。 他可以不在乎单位领导对他的评价,但是不能不在乎刘彻这货的意思。 单位领导无论怎样也不可能要了他的命,而刘彻这家伙要是被惹怒了,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说要你三更死阎王也不敢留你到五更。 “陛下臣惶恐,您对臣之恩德比山高比海深,就算是臣把身家性命都报之于陛下也不及您对臣恩德的万分之一。” 这话说的很是肉麻,秦风都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他都不敢相信这些话会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刘彻很满意秦风的表现,总算是不枉费他的一番苦心了。 不过他还是决定最后试探一下秦风,看他是不是如他所说的那样为自己效力。 “关内侯免礼,刚才朕说过,我们是朋友,今天只论交情不论君臣。” 靠,这话说的,你一口一个朕,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了,谁敢跟你平辈轮交情? 秦风心中腹诽不已。 “多谢陛下!!” “关内侯,朕想问你一个小问题。 假如是你来治理这个国家,如何能国富民强?你可以畅所欲言,把你认为对的方法尽数说出来。” 你妹的,这能叫是一个小问题?这不是扯犊子呢吗? 在封建帝王专制的社会,谁敢明目张胆的换位思考啊!就算是在心里想想那都是诛心的大罪,皇权不容丝毫亵渎。 “呃,关内侯尽管说来,朕当着李将军和公输先生的面,对天发誓,恕你无罪,所以你尽可以大胆的说。” 公输峣此刻慌忙跪拜行礼:“陛下求才若渴的诚心天地可鉴,风儿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快的道来。” 公输峣心里此刻都高兴屁了,刘彻终于要启用秦风了,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身死以后,公输家就有了一个强有力的靠山了。 他相信只要秦风在,公输家就会一直延续荣华富贵不会倒下的。 在旁边正对着刘彻赏赐的肉串发力的李广,差点没噎死,一块羊肉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吐不出的,憋的他直翻白眼。 如果不是正好手边放着一碗冰镇乌梅汤的话,他估计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试想,到时候人们肯定会问卫尉李广是怎么死的? 结果不是沙场战死,而是吃羊肉串噎死的,这要是传出去的话,他半辈子的英明可就算是彻底的毁了。 刘彻对秦风的看重已经超乎李广的想象了,这种超乎寻常的恩典,讲真,他可是闻所未闻的啊,一时失态也是情有可原的。 顺过气来的李广不再撸串,而是支棱起两只耳朵集中注意力倾听起来。 他倒要看看,秦风这个小子如何解答陛下提出的问题。 如果秦风真的能够圆满的回答出陛下所需要的答案,那自己就算是当堂给他跪下认错,承认自己曾经在心中污蔑、轻视过他都行。 如果这小子只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谄媚之徒,靠着卖屁股忽悠住了陛下的话,他宁愿冒着被砍头的风险也要拔剑斩杀之。 怎么能容许这等奸佞小人在陛下身边? 不得不说李广真的是对刘彻够忠心的了,也可以说是死忠死忠的,愚忠愚忠的。 他干嘛不对真跟刘彻有一腿的韩嫣动怒,偏偏对秦风有此偏见,这是有讲究的。 试想,韩嫣就是一个真正卖屁股的货,而且那货除了长相清秀之外,一无是处,他是左右不了汉武帝刘彻的意志的。 但是秦风就不同了,现在汉武帝刘彻对他的恩宠看样子是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了,这要是秦风蛊惑圣听祸乱朝纲的话,那大汉江山社稷可就完蛋了。 忠臣以身许国,怎么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李广的手此刻已经不露声色的按在了剑柄之上,看样子只要是秦风敢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的话,他当即就要出手。 秦风拱手正色道:“陛下既然赦臣无罪,那臣就姑且言之,陛下也就姑且听之。如果感觉臣说的还在理您就听,如果感觉臣说的荒诞不经,那姑且就当是个笑话好了。” 先给自己铺垫一下,以免真的有哪里说的不合刘彻的意,降罪自己就不好了。 刘彻点头:“讲,尽管讲。” “陛下以为我大汉的大汉立国之本是什么?” 刘彻微微一愣,随即道:“自然是金戈铁马惶惶武功,想当年我高祖皇帝斩白蛇起兵芒砀,正是靠此立国。” 秦风本以为刘彻这货会说以农为本呢,因为此前围绕在他身边的可是一帮儒家弟子,没少用儒家的思想给刘彻洗脑,要不然这货也不会脑瓜子一热就搞什么革故鼎新了。 看来太皇太后打断他的改革新政,给他带来的心里阴影还没有完全散去啊。 日了个狗了真是,问了个寂寞。 “陛下重视军功之心苍天可鉴,臣替大汉数十万将士感激陛下厚爱,不过臣不以为然。” 刘彻心中一动,诚如秦风所猜测的那样,他是对儒家思想颇为认同,也以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儒家思想很对。 但是他不能说,因为好不容易获得太皇太后的谅解,这个时候在重提儒家思想的事情,这就是在跟太皇太后信奉的黄老之术打擂台啊。 刘彻很想知道秦风是怎么认为的,于是急迫的问道:“关内侯以为何为国本?” 秦风可不傻,他可没傻到跟那帮儒生一样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说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来。 不过要是单单说一个以农为本倒还是问题不大的,这绝对是可以在信奉黄老之术的太皇太后窦氏面前过关的。 “臣以为农为国之根本,要想国富足,必先农业足。” 李广愤而起身,拔剑在手:“大胆秦风,区区庶民怎可为国本?本将军替陛下宰了你个妖言惑众之人。” 第101章 李广不能死 李广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就连刘彻都没反应过来,他太快了,简直是快如闪电急如流星,他手中的剑一道寒光直奔秦风而来。 诚然李广真是说的到做的到,李广觉得秦风所说就是一派胡言,这就是在祸乱朝纲,就是蛊惑君上,秦风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奸佞之臣。 在他的心目中皇帝陛下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其次就是军中各将领,当然也包括他在其中。 军人为了帝国所付出的牺牲远远不是那些在朝堂上耍嘴皮子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能够理解的。 在他的潜意识中,无论朝堂再怎么更迭,也无论诸侯再怎么替换,他们毕竟都是权贵阶层,他们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才是这个国家的根基。 就算是轮换一千次,一万次也轮不到普普通通的庶民是这个国家的根本。 他认为秦风这种言论就是对皇权的极大侮辱,就是对陛下的大不敬,就是这个国家的罪人,就算是死上一千次一万次也是死不足惜。 本来他就对长安权贵圈子中流传的关于秦风和陛下之间的流言蜚语很是生气,在加上一个蛊惑陛下的罪名。 李广觉得自己杀了秦风就是在为国除害,所以他做的是无怨无悔,哪怕是事后遭到陛下的愤怒,为此掉脑袋也是心甘情愿的。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窜了出来。 不是别人,正是甘小妹。 她老早的就感觉李广这家伙不对劲,因为李广这个家伙一直在冷眼凝视小郎,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手一直紧紧的握着剑柄。 这让甘小妹心生警觉,不要怀疑秦风在甘小妹心中的重要程度。 一个奴隶出身的人,要不是秦风,她或许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如果不是秦风,她们那些老秦人说不定已经饿死在深山之中了。 正是有了秦风,她们才从穷山恶水中走了出来,重新活成了人。 这也是她发誓保护秦风的源头。 第一次秦风遇险,是在公输家,公输嫣然差点一棒子把小郎给了解了性命,她为此深深的自责不已。 只恨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小郎,所以,为了能够拥有保护秦风的能力她才发誓要向公输峣学习驭虫术,她只是希望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秦风罢了。 因为她懂得,只有秦风才能救她和族人们,也只有秦风才能够让她和族人们平平安安幸幸福福的生活下去。 甘小妹看到秦风即将遇险,要说第一次公输嫣然下手的时候她没有反应过来,那是没经验,她认了。 可是现在她的反应绝对是最快的。 跳出去之后的甘小妹拦在李广前进的路上,然后,她双手使劲的抓住了李广的手腕,说实在的她这也是一股狠劲、急劲。 按常理来说的话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绝对是挡不住一个成年人的奋力一击的。 可是甘小妹硬是做到了,然后一张嘴,狠狠的咬在了李广的手上,一经咬定之后,死死的再也不撒嘴了。 李广吃痛,手一松,青铜剑当啷一声坠落尘埃。 呃,李广下意识的拔出腰间的断刃就要动手,可是当他看清了阻挡他的竟然是甘小妹的时候,他心中一软,手中的短刀再也没有落下去。 毕竟是个孩子啊!他的儿子李敢也才这个年纪,一想到这,他再也下不去手了,任凭鲜血顺着甘小妹的嘴角往下流。 刘彻终于清醒过来,说实话,刚才的事情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他哪里会想到李广这货竟然会突然间下杀手? 反应过来的刘彻,怒目圆睁厉声呵斥:“住手,来人啊,把李广给朕拿下。” 一声令下,冲过来几个如狼似虎的羽林卫士,上去就把李广给团团围住。 在两个羽林卫士的努力下,才把甘小妹的嘴掰开,要不然她一直死死的咬住李广,羽林们也无法捆绑李广。 甘小妹就像是疯了一般,眼珠子都是红的,此刻的甘小妹就是一头红了眼的狮兽幼崽般,尽管已经被拉开,但是依旧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秦风被甘小妹的举动深深的震撼了,上前一把搂过甘小妹,不断地拍着她的小脸:“甘心,小妹快清醒清醒,我是秦风。” 呃,是小郎,脑子里仅存的一丝信念使得甘小妹清醒了过来。 看到安全无恙的小郎,甘小妹再也忍不住张开血盆大口哇哇的大哭起来。 是的,甘小妹的嘴张的很大,哭的都能看到喉咙了,而且她嘴上很多血,全是李广这货的血。 刘彻此刻恨的牙根都痒痒,这个该死的李广,你这是在抽哪门子疯?差点坏了朕的千秋大计。 “来人,把李广拉下去交由张汤处置,告诉张汤,李广罪大恶极,竟然胆敢当着朕的面拔剑伤人,实在是罪不可赦。” “诺!” 羽林们答应一声,拖着李广就往外走。 李广大急,声嘶力竭的大吼:“陛下,末将李广死不足惜,可秦风这妖言惑众之人,不能留在陛下眼前,他会毁了陛下,毁了我大汉的。” 沃日,秦风也是怒了,这狗日的李广,老子跟你前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你竟然下如此的狠手? 这要不是甘小妹阻拦的话,恐怕老子的命就丧在你的手中了。 实在是可恶之极。 秦风都恨不得当场手刃了李广这货,不过他还是快速的冷静了下来。 历史上的李广不应该是这样的哦,他也不该这样去死的,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跟匈奴人的战场上,怎么会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死呢。 这肯定不对头,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老子本无心改变历史,可是历史偏偏因为老子而改变,这他娘的上哪里说理去? 不行,即便是因为自己这只穿越的小蝴蝶翅膀煽动改变了历史,可是也不能改变的面目全非吧? 一代抗击匈奴的名将就这么窝囊的见了阎王?这肯定不行。 就算是历史发生了变动,要李广去死的话,也不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情急之下的秦风突然大喊一声:“陛下且慢,李广不能死。” 第102章 不懂政治的糊涂蛋李广 秦风相信,李广要是到了张汤的手中,那绝对会死的很惨,而且会是那种惨不忍睹的惨。 张汤可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酷吏,这家伙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 可以说他就是汉武帝刘彻的一条猎犬,只要是刘彻这货一声令下,他就张牙舞爪的冲上去,不咬死死不罢休。 史书所载,张汤其人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 不过此刻的张汤还远远没有到这个地步,他刚刚被刘彻任命为廷尉不久,虽然还尚未站稳脚跟,不过其锋芒已经初显。 之前的廷尉因为长公主事被牵扯罢官贬为庶民,他接手廷尉之后,只奉行一个标准:一切为了陛下,为了陛下的一切。 其后就进行了一番大肆的整顿,整个廷尉署风声鹤唳。 那些有污点的人不等查处,就率先自首以争取张汤的宽大处理,张汤的大名瞬间就传遍长安,其风头隐隐的都盖过了武帝宠臣桑弘羊。 这要是把李广交给张汤的话,就以李广敢在陛下面前拔剑伤人这一条罪过,秦风以为李广彻底的完犊子了,甚至会波及到家人。 刘彻并未因秦风的阻止而有丝毫的犹豫,很是果断的挥了挥手:“带下去,交给张汤议罪。” 刘彻很愤怒,李广这个无脑的家伙险些毁了他对秦风收心的计划,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 莽夫一个,还敢大言不惭的说是为了清君侧,这简直就是在打他的脸,朕用的着你清君侧?再说了秦风是不是奸佞之人用你给朕下定义? 就你那头脑十足的如妇人般头发长见识短,朕的良苦用心岂是你能揣度的? 气喘吁吁的刘彻,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平息下翻滚的内心。 “关内侯不用给他讲情,那厮就是个莽撞之人,他有什么言语冲撞你的地方,都是朕驭下不严,朕替他向你道歉。” 呃,此言一出,还没等秦风说话,公输峣倒是先行一步跪拜在地:“陛下之隆恩浩荡,空前绝后,足以名垂史册矣!” 然后一回头,拉了一下秦风:“还不快叩谢陛下天恩?” 公输峣对秦风的呵护提点之意,很是让秦风感动。 君前奏对,礼仪不可废。 他险些忘记这些,幸好公输峣提醒的及时。 于是秦风跪拜叩拜道:“谢陛下,不过臣还是以为李广罪不致死,他只是不理解臣的说法,对陛下您还是忠心耿耿的。 臣叩请陛下,宽仁为怀,赦免李广的死罪。” 刘彻虽然愤怒,可是也还没有到丧失理智的地步,诚然秦风的谏言他听进去了。 只见刘彻回头对桑弘羊道:“先行把李广看押,暂且不押往长安。” 桑弘羊感激的看了一眼秦风,允诺一声,匆匆离去。 他跟张汤的关系很好,跟李广的关系也不错。 尤其是这一趟蓝田之行,他负责内部的安全事宜,李广负责外围。 两个人的配合很是默契,也因此两个人建立了友谊。 虽然他也感觉李广是很过分,但是他知道李广是个直肠子的货,而且他还知道李广这货性如烈火嫉恶如仇。 这对于一个征战的铁血将军来说,是一种美德,可是要用在朝堂政治上,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做事不经过大脑,傻不愣登的只凭着自己的喜好行事早晚出事,民间有个俗语:傻女婿揍丈母娘光靠着秉气硬,那怎么行? 你得考虑后果,一时痛快揍了,以后的日子你还过不过? 幸好秦风劝谏的及时,也幸好陛下听进去了,否则李广休矣。 桑弘羊一溜小跑着追上押解的羽林卫士:“且慢,奉陛下旨意,着羽林就地看押李广,暂不押解张安,容后听陛下发落。” 李广愣住了,本来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了的,之所以敢拔剑,他就没打算活。 他是认着自己丢命也要把秦风这个‘奸佞之臣’斩杀,以免秦风祸害陛下。 李广虎目圆睁,大眼珠子瞪的溜圆:“大农令多谢你在陛下面前美言,李某记下你的大恩大恩了,如果能够侥幸逃过一劫,日后再厚报与你。” 桑弘羊苦笑一声,摇了摇头:“李将军谬已,替你在陛下面前美言的不是在下,却是你要斩杀的关内侯。” 李广愣住了,不敢置信的喃喃自语:“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你在骗我,桑老弟你是不是在诓骗与我,我都差点宰了他,他怎么可能还会为我求情?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人,我不相信。” 桑弘羊上前一步郑重的一字一句道:“信不信由你,可是这就是事实。” 他把事实这两个字咬的很重,随即又道:“将军这此恐怕真的是错了,以在下愚见,秦风所言虽然过于惊世骇俗,甚至跟太皇太后的治国理念相违背,但是真的是在理的,况且陛下也是认同的。” “不可能,陛下怎么会认同秦风的胡言乱语。” “李将军一心治军,从不过问朝政,你对朝堂之事知之甚少,这可以理解。我且问你,陛下的革故鼎新你多少知道一点吧?” 李广点头:“昂,那是一帮酸腐儒家子弟蛊惑圣听,妄图颠覆黄老治国术,所以被太皇太后下旨严惩。” “你以为紧紧凭着一帮儒生就能够让陛下做那革故鼎新之事吗?你又错了。真正的原因是陛下也是那个意思,只不过是儒家弟子的理念跟陛下不谋而合罢了。” “那又怎样?这跟秦风又有什么关系?” “唉,怎么说你才好呢我的李将军。你难道就没听出秦风的谏言甚合儒家所倡导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之道吗? 只不过是秦风说的比较婉转,改变了说法而已。 你想想秦风说的以农为国本,是不是跟儒家如出一辙?” 李广低头沉思了片刻,点头道:“经过你这一番提醒,倒还真是那个道理。不过那也是该杀,太皇太后曾经说过,儒生误国。” “糊涂,陛下才是我大汉天子,他的理念才是天道,虽然暂时陛下羽翼未丰,但是你能敢保证一直是这样吗? 将来等陛下彻底的接管大汉江山社稷,你这般行径,迟早是灭门之祸。” 啊?!......李广呆呆的发愣起来。 第103章 奴隶解放运动 桑弘羊恨不得一脚踢死李广,这货简直就是一个政治盲,屁都不懂,这么严重的事情,如果是放在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面前,估计此刻早已经吓的肝胆俱裂,魂飞魄散了。 可是这货竟然脑子里还在想着太皇太后的谕旨,把秦风当做寻常的儒生一般,该杀就杀。 这不是扯淡呢吗? 桑弘羊已经几乎把话都说的很明白了,可是李广这货竟然一点头脑都没有,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大势所趋,未来所向。 傻逼呼呼的,还在抱着以前的旧思想。 这就是看不清时局,这就是傻,而且是傻乎乎的傻。 当着羽林卫士的面,桑弘羊也不敢说的太多,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太皇太后的眼线。 太皇太后是抱着高祖皇帝的治国方略,她是拿黄老之术的无为而治奉若神明的,谁要是想要颠覆这个治国方略,得先过她那一关才行,饶是她的亲孙子刘彻也是因为悖逆了这个思想,被她一棍子打回原形。 刘彻其实真的是看到了大汉之前的治国方略不符合目前的局势了,土地兼并,官员贪腐不作为,等等,所以他想要搞革故鼎新,可是还没等实行起来呢,就被太皇太后窦氏给腰斩了。 那帮儒生的后果有目共睹,死的死逃的逃,几乎可以说是瞬间灰飞烟灭。 依桑弘羊的眼光来看,李广这货死不足惜,看不清局面,还要搅和在朝堂里,这就是给自己招祸。 “李将军,在下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你且安心的待着,等候陛下对你处置的旨意。” 桑弘羊说完,扭头就走,他真的不想在跟李广这货掰扯了,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不如不说,徒费口舌罢了。 俗话说,聪明人好说,糊涂人难缠,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 说的少了李广这货不明白,说的多了,祸从口出,他自己说不定就招祸在身。 看着离去的桑弘羊的背影,终于李广的虎目眨啊眨,眨啊眨,他绞尽脑汁的想了在想,似乎有点明白了...... ~~ ~~ 此刻在烧烤炉旁边的氛围有点紧张,公输嫣然带着甘小妹和秦小四已经提前离开。 这个场合,已经不是私人聚会那么简单了。 现在的事情已经牵扯到朝堂政治了,在男权社会中,女人永远是附属品,她们永远是上不了台面的人。 这只能归结于万恶的封建社会,虽然现在对女性的束缚不比宋以后那么严重,但女人也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 刘彻、公输峣、秦风加上传旨归来的桑弘羊,四个人面面相觑的场面有点尴尬。 大眼瞪小眼的,没有一个先开口的。 烧烤炉子中的木炭,由通红逐渐的变作灰暗,羊肉串也逐渐的变了凉了下来。 终于秦风开口道:“陛下,臣细思良久,觉得大汉的危机不再上层,而是在下层,这也是臣提出以农为本的初衷。 上层权贵他们的利益是永远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的。 可是下面的黎民百姓他们的利益谁来照顾? 细数我大汉现而今的大政方针,有哪一个是为黎民百姓服务的? 就连二十级的军功爵都已经对下层百姓形同虚设,根本就没有进阶之路。 所谓的律法条条,维护的永远是上层权贵的利益,受剥削压榨的永远是底层百姓。 就拿现在的赋税来说,我大汉自景帝始三十税一,看着是与民让利休养生息,但是你可知道下面的官吏另立名目巧取豪夺中饱私囊? 臣新收的那些庄户,如果不是那些贪官污吏的胡作非为,你以为他们这些有军功爵的后裔,靠着恩荫的田地不能活下来吗? 但是事实上却是,他们真的活不下去,连吃饱肚子都困难。 就不说是今年遇到天灾了,就是丰收年景,他们交完官府既定赋税之后,剩下的口粮也是仅仅够维持活命的。 您可知道年初之际的那场倒春寒冻死了多少青苗?百姓们为此怨声载道,可以说是民不聊生了。 但是官吏们,他们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只想着完成地亩册上的既定任务,或许还要中饱私囊一部分,真正的为百姓着想的又有几人?” 秦风真的是拼了,这个时候如果不趁机把心里话说出去,或许以后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全旭那帮青壮的生活已经被逼到危险的边缘了,如果官府在逼迫下去,那只有逼上梁山一途了。 说实话秦风上学的时候,历史课老师讲历史都是从全方位来分析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最为人熟知的一条法则。 小农社会的基础只能是以农为本,社会的生产力远远达不到物资充裕的程度,别的根本就不用想。 试想,如果百姓连最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了话,那除了遍地狼烟之外,还有什么? 不过这是秦风的认知和理解,恐怕这个时候的人的思想境界远远达不到,这已经牵扯到哲学问题了。 当世哲学的大家几乎没有,继承的几乎都是孔孟黄老等一些学说。 况且孔孟还不是主流,所以农为重根本就不要想,他们的思想还在被打压的状态。 刘彻的眉头皱了起来,秦风的话诚然已经说到他的心坎里去了,之前就有儒家弟子打了前站,虽然以失败告终,可是毕竟在刘彻年轻的心里已经种下了因。 要知道秦风在刘彻的眼里,那是绝对的大才,不说别的,就单单一个推恩令就足以让他心悦诚服了。 现在秦风的思想居然跟儒家的不谋而合,这让本就信奉儒家思想的刘彻顿感找到知己的感觉。 推恩令的实施让刘彻尝到了甜头,秦风替他解决了几代先皇悬而未解的难题,只有他知道,这首功应该归于秦风。 如果不是秦风的点播,他想要解决藩王尾大不掉的问题,那可是太难了,那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问题。 “关内侯,朕想要知道你的真实的想法,就农为国本的问题,你能跟朕掏心掏肺的讲一下吗? 呼......秦风心中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刘彻还不算是太傻,看来之前那帮儒家弟子种下的因,要在自己这里结果了。 “陛下,那臣就斗胆妄言了。 臣以为只有足够多的耕地,才会有天下赋税充盈; 您要是想要靠着那些权贵们缴纳的赋税田租供养国库,那就是在做梦,其中的猫腻相信陛下心中自然是有数的。 话说回来,要想有足够多的赋税滋养朝廷,那就要有足够多的庶民百姓种地才行。 可是您细看田亩赋税册子,庶民有多少,奴隶又有多少,而土地有多少,赋税又有多少?” 刘彻的脑子嗡了一声,秦风所言可以说一下子直击问题的根源所在。 大汉的土地在增多,可是国家赖以为存的庶民赋税在减少。 这都是因为什么,他比谁都清楚。 土豪列强权贵们都在疯狂的兼并土地,而他们把土地拿到自己手里之后,仗着特权,少缴纳甚至是不缴纳赋税。 国库要是想要充盈,那就见了鬼了,赋税财富都跑到权贵们个人腰包里去了。 刘彻的眉头终于皱了起来,“关内侯,你说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秦风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铿锵有力的说道:“陛下,臣以为只有解放奴隶,把他们变为庶民,让他们耕种更多的田地,才能为国家为陛下奉献赋税,才能够彻底的解决目前的困境......” 刘彻眼前一亮,秦风这一下子可说到根源上了,诚然,土地兼并严重,国家赋税减少,这是困扰他的难题。 不过这还真是一个难题,而且貌似这个难题也太大了...... 第104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都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可是还真没那么简单。 秦风一记惊雷炸过来,把刘彻的脑瓜子震的嗡嗡滴。 就不说别的权贵了,他母亲王太后和舅舅田蚡侵占的土地就不再少数,而且是不用缴纳一钱的赋税的。 这就是把他放在火上烤啊,这一个烫手的山芋扔过来他怎么接的住? 刘彻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就苦闷的心情,更是蒙上了一层阴影。 朝堂的各方势力他还没有彻底的给摆平,秦风就给他挖了这么大的一个坑。 这要是跳进去的话,一个不慎就有可能引起朝堂巨变。 牵扯的势力是在是太多了,几乎可以说囊括了大汉帝国整个的上层权贵。 细数一下,哪一个权贵不侵占农田,又有哪一个不是吃奴隶的红利? 现在要是一下子把奴隶解放出来,这就相当于是在权贵们的心头插一把刀啊。 看刘彻一脸苦逼,秦风明白他的处境,紧接着又道:“陛下,臣深知此事牵扯甚是广泛,臣也知道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不过陛下要做到心中有数,尽早布局,一步一步的徐徐图之。 有个故事叫做温水煮青蛙,不知陛下听过没有?” 刘彻摇头,“关内侯且说来如何温水煮青蛙?” “顾名思义就是把青蛙放在沸水锅里,它会立即跳出来,拼死挣扎;而如果把青蛙放在温水锅里,它感觉很舒适所以就无动于衷,当水慢慢加热等它发现之时,却已无力逃脱了。 这从深层次的道理来说,就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就是说当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引起本质的变化。 陛下如果要彻底的解放奴隶,那就要不要让权贵们察觉到陛下的真实用途,慢慢的改变,等他们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大势所趋任谁也无法阻挡了,到那个时候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切记万不可急火猛攻,要知道欲速则不达,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刘彻是知道豆腐的,淮南王刘安曾经进奉给太皇太后,热豆腐诚然心急的话真是吃不了的,太烫嘴了,他记得当时不知道,一口下去,烫的他嘴都秃噜皮了。 秦风的这个比喻太贴切了,刘彻终于明白了秦风的用意。 “关内侯可有好的方法做到既解放了奴隶,又不引起权贵们的反弹?” “陛下,臣窃以为需分三步走。 第一就是要下旨不得兼并农民的田地,这很重要,不然的话再好的政策也是为权贵们做嫁衣。与此同时要鼓励农耕,并且要给足了甜头。 比如陛下可以下旨新垦荒之地免征三年的赋税,臣相信权贵们一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臣姑且把这一步称作做大糕点,只有足够多的土地产出才能养活百姓,先让权贵们做这个急先锋,先把盘子做大再说。 第二步,等粮食产出极大提高了,新垦荒的土地已经成熟了之后,陛下就可以开始课以重税。 届时权贵们肯定会有所反弹,陛下到时候就可以严刑峻法伺候之,只要搞定为首的权贵,下面的自然不敢呲牙。 到了那个时候,土地就成了勒在权贵们脖子上的绞命索,勒的他们喘不过气来,毕竟要缴纳巨额的赋税,他们肯定会心疼的流血。 那么这个时候,陛下就顺势推出第三条政令,鼓励权贵们把土地有尝的分给奴隶,让奴隶们代替他们缴纳赋税。 土地已然成了烫手的山芋,估计陛下只要政令一出,权贵们会争先恐后的把新垦荒的土地甩出去,减轻负担。 那么陛下在顺势废除奴隶制,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耕农,成为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他们自然感恩戴德。” 刘彻听的一愣一愣的,“关内侯,那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耕农是很好,但是赋税他们也是缴纳不起的,权贵们都承受不住,他们怎么会扛的住?” 秦风感觉刘彻这货的问题有点幼稚,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陛下,政令可以颁布,但是也可以更改或者废除,还不是全凭您一句话的事情吗?” 刘彻震撼了,这又是跟推恩令一样的阳谋之术。 就是要让权贵们眼睁睁的看着土地回归到百姓手中,眼看着解放奴隶,他们也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桑弘羊,吩咐下去,朕要起驾回宫,另外通知张汤建章宫候命。” 刘彻走了,走的很是匆忙。他本来来蓝田,是想让秦风帮他捋顺朝堂各方势力的,尤其是母亲王太后和舅舅田蚡。 母亲要做垂帘听政之人,要学吕后,要把持朝堂,她要做星空下第一的女人。 权利欲望已经使得母亲迷失了心智了,连亲生儿子都不管不顾了,她竟然要把自己当做傀儡,这实在是刘彻不能接受的。 不过现在好了,秦风的这个奴隶解放运动,可以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正好解了困扰在他心中的难题,可真是及时雨啊! 母亲和舅舅一系的权贵们,可以说是大汉目前来说最大的奴隶主大地主,刘彻感觉秦风这个奴隶解放运动正是针对他们而生的。 秦风说了,只需搞定为首的权贵,其他的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那好,母亲,舅舅,就别怪彻儿对你们下狠手,因为是你们想要架空儿子,想要攫取我高祖皇帝留给刘家子孙的大汉帝国。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刘彻可以说是志得意满的离开的,来时忧心忡忡,走时春风满面,高兴的屁颠屁颠的。 刘彻走了,不过公输峣却留了下来。 刚才秦风的那一番言辞可把公输峣给吓的不轻,诚然他久在朝堂,对朝堂之上的事情是相当了解的。 要知道秦风这一番言论,在外人看来就是在挑拨皇帝和太后不和啊! 这要是陛下起了疑心,一旨令下,秦风就有性命之危。 不过让公输峣长舒了一口气的是,陛下竟然一点都没有生气,反而走的时候还高兴的跟吃了蜜蜂屎似的。 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真的不能深究的,他都不敢想了。 陛下跟太后不和?要不然陛下怎么会如此这般作态?...... 第105章 枯藤老树发新枝 随着刘彻的离去,秦家田庄终于又恢复了安静祥和的局面。 秦风照例每日教授甘小妹和秦小四的功课,公输嫣然自然又开始了陪读的日子,不过她现在已经完全不抵触每日读书写字了,反而有点喜欢上了这种每日以书相伴的生活。 因为她看的书是一本叫做《石头记》的连载小说,这是秦风为了激发她读书识字的积极性,特意给她写的书。 她现在已经完全被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吸引住了,有时候她甚至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林黛玉。 秦风很满意公输嫣然的状态,不管怎么样,这妮子好歹是认识了不少字,要知道之前这妮子可是一看到书本就头大的。 能有这样的进步,完全是秦风的这本书在吊着她的胃口。 如果一个回目里,她没有不认识的字,秦风就会多奖励她一个回目的故事。 如果一个回目里,有超过十个以上的字不认识,那就要没个字写上一百遍,只要完成任务,秦风朝阳奖励她下一个回目的故事。 事情就是这么有趣,为了看小说的公输嫣然,进步是非常明显的,可以说是一日千里都不为过。 这就是寓教于乐,要让她对读书发自内心的喜欢,否则任你是大罗金仙你也教不好她这个女汉子。 而葛翁又开始了背着手悠闲的围着田庄踱步,昂首挺胸的审视着他的‘王国’,在秦家田庄,除了小郎,自然就数他的地位为尊了。 他很享受庄户们对他毕恭毕敬的问候,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微笑着点头示意,这个动作一天他都要重复好多次,也不知道他的脖子是怎么承受的了的。 葛翁迈着小碎步,溜溜达达的来到村子西口。 那里紧挨着一片小河滩,风景很是不错,小河里鱼儿欢快的游着,不时地吐着泡泡,似乎一点都不怕人的样子。 葛翁在小河滩停下脚步,这个时候他就会一只手背着,另一只手捻着胡须,迎着微风凝视着远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小河的水潺潺的流动着,这里的水干净清澈,是浣洗衣物的绝佳的所在。 庄户们许多的妇人、婆子们都在这里浣洗。 其中就有一个妇人大家都叫她史婆婆,她独自一人带着一个年幼的孙子叫史宝生活。 早年间她的丈夫在北府军中服役,随着一场匈奴人的偷袭,他光荣的战死在沙场,幸好是靠着战功获得了二亩薄田。 史婆婆以守寡身把儿子拉扯成人,并且给儿子讨了媳妇,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子。 可是没想到的是儿子在服劳逸修长城的时候,死在了工地上;史婆婆差点哭瞎了眼睛。 说起来她的命运真的是很可怜的,好景不长儿媳妇为了有足够的奶水喂凯子,于是在一个冬日里凿冰捕鱼,可是老天爷真的是瞎了眼一点都不怜惜穷苦人。 她的儿媳妇失足跌落冰窟,等人们找到她的时候早已经没了生机。 哭,似乎是史婆婆唯一的发泄渠道了。 村中人讲,她的眼睛都苦出了血泪...... 不过这史婆婆还真是个坚强的女人,硬是把孙子拉扯大,现在小家伙史宝都已经八岁了,也能帮史婆婆分担一些生活的担子了。 史婆婆能有这份浣洗的工作,可以说是沾了葛翁的光。 秦家所有的衣服,葛翁都交给了史婆婆来洗,这样的话每个月葛翁可以给她开一份三十钱的薪水。 石米三十,这些钱足够史婆婆祖孙二人很好的生活下去了。 葛翁看到史婆婆用陶盆端着清洗好的衣物,慢慢的走上倾斜度很大的河堤,这个时候葛翁就会笑着迎上,接过史婆婆手中的陶盆,然后拽着史婆婆的手把她拉上河岸。 “谢谢你了!今天怎么这么得空来河滩溜达?”史婆婆抿嘴微笑过后道谢。 史婆婆五十岁左右,由于常年的劳作,她的手粗壮有力,手上的老茧都有厚厚的一层。 用葛翁的话说,这是一双朴实无华的手,是属于劳动者无上的勋章。 而他也出身于底层的劳动者,他的手上同样有厚厚的老茧,所以当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是勋章的叠加。 葛翁红着老脸:“史家大妹子,别客气,别看我现在的日子清闲,可我也是苦日子里熬出来的,如果不是小郎的话,我估计也跟你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葛大哥你的命真好,有小郎这样的主人。 我的命咋就那么苦呢?”每到这个时候,史婆婆就会泪眼婆娑的跟葛翁倾诉一番。 从丈夫离世开始,一直讲到现而今...... 史婆婆的故事,葛翁是百听不厌,只要是出自她的口,葛翁就会听的很认真,很认真的...... 随着太阳逐渐的西斜,史婆婆终于收了泪水和葛翁肩并肩的朝村里走去...... ~~ ~~ 郑二一边用铡刀铡草,一边听着丑奴这货讲葛翁和史婆婆的故事。 “你就瞎说吧,葛翁要是知道你这么编排他,非得大马鞭子抽死你不可。” “切,郑二兄弟,我可给你说,我真的没有胡编乱造,这都是我亲眼所见的。”丑奴眼珠子一瞪,说的很是斩钉截铁。 郑二终于停下了手中的铡刀,一脸吃惊的道:“真的吗?就说嘛,葛翁这一段时间经常不着家。” 丑奴嘿嘿一笑:“可不咋地,我发现了他的不正常,所以就偷偷的跟着葛翁,然后我就看到了他和史婆婆肩并肩手挽手的样子。” 要知道,在秦家大院里,葛翁之前可是随时的会出现在院子里的任何一个地方的,就像是个幽灵一般。 只要是发现有人偷懒,他就会上去踹上一脚,然后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最后骂骂咧咧的离去。 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了,秦家大院里葛翁的影子消失了。 这让丑奴都有点不习惯了,好像一天不挨葛翁的大脚丫子他就浑身不舒服似的。 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丑奴终于发现了葛翁的秘密。 “郑二我可只告诉了你一个人,你可不能满世界的喧嚷去。” “放心,我以人品担保,绝对不高告诉别人的。” “嗯!这还差不多。” 丑奴说完,学着葛翁的样子背着手离开了。 这个时候全旭从院外走了进来,一看他肩膀上扛着锄头,就知道刚从田里回来。 郑二远远的就跟全旭打招呼,全旭笑着走了过来:“郑二兄弟,怎么不见丑奴?” “呃,他刚离去。对了,全旭我告诉一件大事......” 于是全旭吃了一惊:“真的吗?” “昂!绝无半句虚言,这可是丑奴亲眼所见的。不过你可要答应我,这件事绝对不能满世界的喧嚷去。” 全旭一拍胸脯:“你放心,我以人格担保。” 回到章嫂住出,全旭一把搂过章嫂狠狠的香了一口。 章嫂嫣然一笑:“你个死鬼,猴急猴急的,这大白天的你可不能耍坏,我等会儿还要去厨房帮忙呢。” 全旭嘿嘿一笑,然后神秘兮兮的道:“我告诉你个天大的消息......” 有了章嫂这个大嘴巴的加入,很快全院的人都知道了。 终于传到了秦风的耳中,“呃,葛翁恋爱了,这可真是让人意外呢...... 没想到葛翁还有老树发新枝,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一天。 嗯,他老人家应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看来要早日的玉成此事啊!这闲话传的都人尽皆知了......” 想到这里,秦风对甘小妹道:“去,叫你哥哥来见我,我有事要吩咐与他。” 第106章 换个活法 对于葛翁这个长者,秦风是打心眼里尊重的。 他从小就是被葛翁带大的,而且葛翁不止一次的救过他的命,可以说两人早已经是情同亲人一般了。 秦风觉得自己有责任更有义务让他老人家的晚年生活过的幸福一些,他希望葛翁不在形单影只孤苦伶仃。 不管葛翁还能不能雄姿英,他都要把这件事情促成,最起码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在身边照顾他也是好的。 当然丑奴也是希望葛翁早日有个女人在身边,因为那个时候葛翁就没有那么多精力满院子溜达,也不会在发现他偷懒,更不会大脚丫子伺候他了。 对此,郑二是嗤之以鼻。 “丑奴,你就是个欠揍的夯货,别看你把驭马术教给我了,我也得这么说你。 你有点飘,而且飘的厉害。 我感觉少了葛翁的管教,你都能飘到云彩眼里去。” 对于郑二的嘲讽,丑奴不屑一顾,“切,耶耶要你管?好好的铡你的草,记住要把小郎的那头大黄牛优先喂饱。” 丑奴和郑二俨然已经熟的可以相互挖苦、打屁都不会生气的地步了,用句现代词汇说的话,那就是他们两个是好基友。 他们之间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可以同睡一张床。 不过可不要想多,他们之间可没有别的癖好,仅限于亲密无间的朋友感情。 “你感觉还能在像之前那样命令我吗?铡草的活我是不会在干了,所以,你想偷懒是不可能了。” 丑奴眉毛一挑,“咦!看把你能的,你不铡草谁来铡?这可是小郎交给我的任务,而我可是郑重的把铡刀交到你手中的。 只要耶耶还在,你就休想撂挑子。” “你也说了,铡草喂马、喂牛是小郎交给你的任务;而我现在也有新的使命,也是小郎交代的。” 丑奴终于不镇定了,“真的?” “不假。” “我还是不信,我要找小郎问个明白。” “不用问了,我来就是牵马陪小郎外出,顺便告诉你一声的。” 丑奴嘿嘿笑了,“你小子肯定在骗我,就算是这次你陪小郎外出办事,可是回来后你不还得回到马厩?” “不回了,我要住在庄户区了,因为小郎让我和全旭负责青壮们在农闲的时候操练事宜。” 丑奴愣住了,良久才回过神来,“什么意思,操练什么?” “小郎说咱们的庄丁不能闲着,闲着就会出问题。人一旦吃饱了,就会想别的事情。还说饱暖思**,还说要像训练士卒似的,把他们的精力榨干。 所以,我和全旭两个人就有了新差事。” “哦......”丑奴有些失望,显然他不想让郑二离开他的身边,他已经习惯了指使郑二铡草、喂牛、喂马。 每天要是看不到郑二的身影,不和郑二臭屁几句,他浑身都不舒服。 “汗!~操练有什么意思,哪有铡草喂马有意思。 你要是不想去,我这就找小郎说,他肯定能听我的。” 丑奴终于还是舍不得郑二。 郑二并没有接他的话,牵着两匹马慢慢的走出丑奴的视线。 丑奴知道,郑二估计再也不会回来听他吆喝了,因为他感觉郑二这货非常想去棚户区跟青壮们操练...... 整整一个上午,丑奴慵懒的躺在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望着天空发呆。 直到葛翁来找他,他都没有动。 “丑奴你个夯货,又在偷懒,草怎么一点都没动?是不是少了郑二你就不会干活了?” 丑奴依旧没动,只慵懒的说了一句:“葛翁你感觉是外面的天空好看,还是院里的天空漂亮?” “发什么神经,那还不一样吗?方圆就这么大块的天,都是小郎的天,还不是一个球样。” “我感觉不一样,你看天空的那片白云多像一匹骏马,跑的很快很快的哦,而且是在院子外面的天空上飘着。” 葛翁终究是没懂丑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耐烦的道:“你个臭小子,费什么话,老夫可不管那么多。 小郎让你给老夫准备的大婚礼物呢,赶紧给老夫拿来,你小子是不是想贪污??” 呃,丑奴一拍脑袋,该死的郑二,扰乱了耶耶的思绪,连正事儿都差点忘记了。 丑奴哧溜一下,从草垛上滑了下来,看他熟悉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没少干,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嘿嘿,您老别生气,小的这就给您拿去。” 葛翁看着一脸笑的丑奴想都没想,一巴掌呼过去抽在丑奴的背上:“你个大嘴巴,到处传老夫和史婆婆的事情,老夫的老脸都丢光了。” 丑奴吃痛,不过却依旧嬉皮笑脸:“话说葛翁,你可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我给你传出去这事情能到小郎的耳朵里? 你能和史婆婆有现在郎情妾意的生活?就连史婆婆都夸我传的好呢。” 葛翁老脸红起来了,额头上青筋暴跳,胸中似乎有一团火要往外喷发。 “你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听老夫的墙根,看我不大嘴巴子抽死你......” 丑奴一看事情不对,撒丫子就跑,跑的那叫一个快,估计兔子都撵不上。 大意了,大意了,丑奴暗暗的懊恼,怎么一不留神把这事儿说秃噜嘴了。 诚然,史婆婆确实夸他了,而且是在葛翁的床上夸的,还是在昨天夜里夸的...... 丑奴躲了,躲的远远的,躲在了桃园里的一颗树杈上,郁闷的吃着桃子,就连给葛翁拿礼物都是安排了妹妹去做的。 他发现葛翁真生气了,好家伙眼珠子都红了,这要是逮到他,还不真拿大马鞭子抽他? 树下已经扔了十几个桃核了,他依旧不停歇的吃着,尽管有的桃子还是青的。 不知怎么的,丑奴就是想吃东西,吃东西的时候还能分散一下注意力,否则他就会不停的幻想七百人在一起操练的画面。 娘的,那一定很壮观,郑二这小子有福了,全旭这个老秦人的女婿也有福气了,唯独他只能孤独的守着马厩,一个人铡草、喂牛、喂马。 不行,这种日子他不想在过下去了,他要换个活法,他也要跟青壮们一起操练起来...... 第107章 再见张屠 秦风带着郑二去了一趟蓝田县城,他要给葛翁准备一个婚礼,一个盛大的婚礼。 年近六十的葛翁,好不容易有了爱情,秦风绝对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不重视。 吉服一定要用上好的绸缎制作,还有要订购大量的酒水,家里的自酿的果子酒妇人孩子们喝,男人们还是要喝白酒才显得隆重。 另外还有肉类菜蔬哪一样都不能少,这需要花很多钱。 如果这事要是让葛翁自己来采购的话,他绝对不舍得这么靡费钱,就是说一百个不重样他的心也不会改变的。 葛翁认为钱比命重要!况且这些钱可都是小郎的,是小郎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他一介奴仆哪里有享用的份儿? 诚然,主仆这一点葛翁是分的很清楚的,阶级的门槛已经在他脑海里形成了深深的烙印,他是万万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所以,采购的事情,还是秦风自己来的好。 马行街最大的肉铺名叫张记肉铺,肉铺的主人那是老熟人了。 当初秦风可是让丑奴狠狠的给过他一嘴巴,而且郑二还曾经偷肉不成狠狠的讹诈了他一次。 秦风和郑二联袂到来,这让张屠慌了手脚。 秦风被陛下封为关内侯的消息,还是传的很快的,诚然这是桑驰这货的功劳。 他可是没少在醉风楼吃酒之际炫耀:“关内侯秦风乃我的好兄弟!” “秦侯亲自到来,不知有何指教?”张屠点头哈腰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哈巴狗,诚然他是真的怕了。 在面对桑驰一个小小县尉的时候,他的腰杆子都不敢挺起来,何况面对秦风这个陛下亲封的真正的权贵? 郑二上前拍了拍张屠的油腻腻的肩膀:“别废话,赶紧的三百斤豚肉,麻溜的派人送到秦侯田庄。” 要是寻常人买这么多肉,张屠绝对能一蹦三尺高,恨不得能高兴疯了,一口气要这么多肉,这可是大客户,绝对血赚啊! 顺便说一句汉朝的《居廷汉简》记载了:“肉百斤七百”,也就是说100斤肉价值七百钱。 不过汉朝的斤两和现在的斤两不同,汉朝的一斤只有现在的半斤,换算一下现在的单位就是每斤肉要14钱。 按照每克黄金的报价来换算汉朝钱的话,14钱怎么也要超过一百元,也就是说汉朝一斤猪肉要百元朝上。 所以生活在现代的人们,比起汉朝人来说,还是很幸福的。 当然古今的购买力不同,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推算。 另外《盐铁论·散不足》中明确记载了:“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 中年之收的意思是不算丰收但是不歉收,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一头猪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家庭的全年收入,可以说汉朝的猪肉才是绝对的天价猪肉。 也怪不得张屠会心中在滴血了。 张屠心中暗暗的叫苦不迭,他恼恨上了自家的婆姨,这个败家老娘们,一大早的就让耶耶把肉收拾出来挂出去。 要不是她在背后嘟囔个没完,怎么会损失这么惨重? 只要自己推说没有这么多,还能少损失些。不行,待会子回家一定要狠狠的揍她一顿解解恨。 呃,还是想想算了,婆姨绝对不能打,她刚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小子。 张屠有四个丫头,可是一直没儿子,找人算命了之后说他杀气太重,冲撞了神灵,这辈子注定是不会有儿子的。 当时可把张屠给苦逼坏了,甚至一度打算把肉铺盘出去,再也不干这有损阴德的事情了。 不过那算命的把话一转,说是可以帮他化解,所以他一狠心给了那算命先生十斤肉。 用那算命先生的话说,他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是用十斤肉堵住了神灵的嘴,并且笃定的说他婆姨腹中的胎儿一定会是个儿子...... 所以张屠有了儿子,所以张屠洗心革面,所以张屠根本不知道那算命先生一个人啃肉啃的满嘴流油。 现在张屠一脸苦逼的样子,秦风自然猜到他内心所想。 说来也不奇怪,秦风跟张屠的第一次遭遇就是因为丑奴,当时他可是让丑奴当着围观之人的面狠狠的抽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第二次就是因为郑二,在桑驰的公廨房,两个人又打了照面,现在郑二成了自己的人。张屠要是不害怕那就见了鬼了。 这还不是最主要让张屠害怕的地方,最关键的是桑驰这个家伙在蓝田县可是没少给他吹嘘扬名。 关内侯,陛下亲封,这些词从桑驰的嘴里说出来,威慑力有多大。 这会儿张屠没吓尿就算不错的了。 诚然,秦风分析的很对,张屠这会儿是害怕,就差尿了。 秦风微微一笑:“张屠,听说自从你婆姨给你生了儿子后,你就广施恩德,不再做那欺行霸市的事情了。 这样很好,既然你都在做积阴德的事情,本侯也不能做那仗势欺人的人。 郑二把钱给他,另外在多给他一百钱,算作我给张屠儿子百日的贺礼。” 啥?秦风要给自己钱?这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在他的认知中像秦风这样的顶级权贵,怎么会这么痛快的、一文不少的给足买肉的钱。 而且,关内侯秦风居然向自己道贺,还送了一百钱的礼金。 这简直不敢让人相信,他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为此偷偷的在自己大腿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疼,真他娘的疼! 郑二从马上的褡裢里取出一包沉甸甸的钱,放在了满是油腻的肉案上。 咣当一声,砸的肉案都颤抖了一下。 光是听声音,张屠就敢断定不会少于两千钱,他对钱可是太有感觉了。 扑通一下张屠就给秦风跪了,“多谢秦侯,多谢秦侯,多谢秦侯。” 秦风笑了,这货磕头还挺实在,咣咣的,估计脑门子待会儿要肿了。 “起来吧,人心向善,天必佑之。以后你要多行善事,莫要在做那伤天害理的事情了。”秦风对张屠的变化确实感到很欣慰。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张屠这家伙自从向善以来再也不缺斤短两,再也不欺行霸市;而且对左邻右舍的也都和善以待,甚至都在雨天路滑的时候扶起过不慎跌倒的老奶奶,并且把人背着送回家,还送了一荷叶包的猪板油。 他的美名都传到秦家田庄去了,庄户们闲谈之中不断的提及此事,以至于连秦风都听说了他被算命先生忽悠的事情了。 当然在别人那里可不那么认为是忽悠,他们觉得那算命的是铁嘴直断的小神仙。 所以,这也是秦风为什么非要来张屠家肉铺买肉的原因。一来是见识一下洗心革面后的张屠,另外也是要捧一捧张屠的场子。 好心人,天都不负,秦风当然也不能逆天而行...... 第108章 自古贫贱多义士 张屠开心极了,就从他那裂开的大嘴里露出的黄板牙就知道,这货此刻是真的乐美了。 他手下的两个徒弟也是从惊恐中逐渐的清醒过来,在张屠的招呼下,俩徒弟干劲十足,两大扇豚肉在他们的手中很轻松的抬上驴车。 大徒弟拿起鞭子就要往驴车上坐,结果却被张屠一把拉住,“在家帮你师娘带孩子,这趟差事我要亲自去,我要亲手把豚肉送到秦侯的庄子上。” 呃,那徒弟愣住了,平时师父对跑腿的活儿从来都是交给他啊! 说实话这么好的差事,居然没轮到自己,太失望了。 因为平常给大户人家送肉,都是他的差事,还有,这里面是有油水的,阔气的富贵人随手扔给他几个钱也够他幸福几天的了。 关内侯秦风这么和善可亲,出手又是这么大方,想必跑这一趟的赏钱肯定少不了。 一想到这儿,徒弟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忧伤...... 搞定了豚肉,下面就要解决的是酒了,这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七百青壮要是敞开了喝一回,没有个一百坛稠酒是肯本不够的。 稠酒是一种农家自酿酒,呈米糊状,浑浊黄稠,如黄河万里浊水,故而得名。 大汉的酿酒业其实已经很发达了,光是历史上记载有名的酒就层出不穷。 比如让汉武帝爱不释手的百味旨酒,还有菊花杂黍米酿之的菊花酒,以及洪粮酒、金浆酒、椒柏酒等等。 不过这些酒可不是寻常百姓家能消费的起的,多见于宫廷、权贵、豪门之家,价格比较昂贵。 但是稠酒就不同了,这是农家自酿,普及度高,容易大量采买。 稠酒铺子在蓝田县城北街十字路口,郑二对这里太熟悉了,他曾经无数次的来这里沽酒,跟掌柜的和伙计那是相当的熟悉。 所以,门口迎客的伙计远远的看到是郑二的时候,就赶紧回头把正在打瞌睡的掌柜叫醒。 掌柜的是一个四十来岁下巴上蓄着胡须的中年汉子。 “你小子是不是诳我?郑二现在可是秦侯府上的人,他怎么会来买我们的稠酒,要买酒也是去官营的酒铺买上好的酒酿,咱们这稠酒只是供寻常人家哄哄肚皮的玩意。” 掌柜的对此不屑一顾,对小伙计打扰他午休很是不满,如果不是看在这小伙计是他远房侄子的份上,估计他都要发火了。 “叔父,我真的没骗您,您看郑二来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阔气的小郎呢,怕不是关内侯吧?” “啥?” 那掌柜的慌忙从柜台里转出来,出门迎了上去。 就在他们叔侄说话间,郑二引着秦风已经够来到了稠酒铺子门前。 秦风抬头看了一眼飘扬的酒旗,又瞅了一眼这家稠酒铺子不大的门脸,“郑二你莫要胡闹,这小酒铺子能有三百坛存酒?” 郑二呵呵一笑,“小郎,您可不要小看了这里,别看他们的门脸很小,但是他们的资源多啊。可着蓝田县城,要想大量的购买稠酒只有这里。” 秦风是将信将疑,郑二又道:“小郎可能不知,这里的掌柜的人很和善,所以百姓们都愿意把自家酿造的稠酒放在这里寄售。 如果是大量需要,只需掌柜的打声招呼,附近的百姓们自会把酒筹集过来的。” 哦,秦风明白了,看来这掌柜的还挺会做生意的。 最起码省下了租库房的钱,况且他也不用自己辛苦酿造稠酒,只是代卖,从中间收取点手续费。 这掌柜的用自家的小门脸,做一面酒旗坐在家里就把钱给赚了。 知道做平台,这商业头脑绝对不简单。 那掌柜的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啊呀呀,竟然真是郑二兄弟,就说嘛,早上起床就听见喜鹊叫喳喳的,感情是有贵客登门,快快里面请。” 郑二闪身后退一步,“梁掌柜,这是我家小郎,关内侯秦风。” 梁掌柜的脸上露出惊讶之色,不过也慌忙拱手躬身行礼,秦风摆摆手:“梁掌柜的不用客气,听郑二说你这里能够提供大量的稠酒,我现在需要三百坛,你可能办?” “多少?” 梁掌柜的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三百坛顶的上他一个月的销量了,寻常人来沽酒也就三斤二斤的,他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客户啊。 郑二道:“梁掌柜的怎么了?三百坛,赶紧准备着。 实话给你说,我家小郎听说你下面供酒的散户都是贫苦百姓,你帮他们售卖稠酒也只是收取一点点的佣金,大部分的钱都让百姓们赚了。 所以,特意来给你捧场,你不会没有这么多吧?” 秦风心中一动,他知道这是郑二特意的解释给他听。其实他哪里知道这些啊?他一路上稀里糊涂的被郑二带着来到这里的。 嗯,如此说的话,这梁掌柜的不但有商业头脑,而且还很有善心。 可真是应了一句话:自古贫贱多义士。 好吧,看来这稠酒还必须要在这里买了,就算是为了他身后给他提供稠酒的百姓也必须在这里买。 那梁掌柜的闻听郑二此言,激动不已:“秦侯高义,心念百姓,小的在这里替那些酿酒户给您磕头了。” 说着就要跪拜,秦风上前一步扶住梁掌柜。 讲真,秦风有点尴尬。 这份善德是郑二送给他的,如果不是郑二这货把他带到这里的话,他也不会知道蓝田还有梁掌柜的这样的侠义心肠之人。 秦风对郑二报以赞许的目光,郑二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脸红扑扑的...... 这郑二还真如桑驰所言,他真的跟别的街头混混不是一路人。 梁掌柜的和郑二很明显是属于同一类人,他们都是混迹于社会底层,但是却都有着侠义心肠的热血汉子。 所以秦风临时决定长期跟梁掌柜的合作,能够多给供酒的散户百姓们一些实惠,诚然是他所乐意的。 “这样吧梁掌柜,以后每个月你都往庄子里送三百坛,不知你意下如何?” 梁掌柜的身子一颤,激动的两眼放光,心里砰砰的剧烈跳动,就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第109章 故人相见 梁掌柜是千恩万谢,秦风给他的这个订单来的可是太及时了。 最近他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他名叫梁孝诚,说起来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可是他的叔父在长安以及三辅之地那是大大有名。 卫氏铁坊的大掌柜梁安之,正是他的亲叔父。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卫氏主人卫旌把叔父给撵了出来,回到家梁安之就病倒了,如果不是他两口子帮着照顾的话,老人家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梁孝诚很是替叔父鸣不平,他老人家为了卫氏付出了一辈子的青春,可是临了了却是扫地出门的下场,还真是天道不公啊。 后来听说卫氏倒霉了,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皇帝陛下,遭到了抄家,就连卫氏的主人卫旌都被施以宫刑,塞进宫廷充做苦力。 报应,这就是现世报,梁孝诚总算是心中安慰了些。 现在他手头上是捉襟见肘,眼看昂贵的汤药费都拿不出来了,秦风这个及时雨订单,可真是帮了他的大忙了。 这一次秦风没有拦住梁孝诚,只见梁孝诚双膝一屈直接就跪在尘埃里,“小人代我全家以及病危的叔父给秦侯磕头了。” 说着,咣咣咣的就是一顿磕。 扶起梁孝诚,秦风颇有些尴尬,说实在的虽然他在极力的适应跪拜礼,但是别人给他磕头的时候,他总觉的不好意思。 “你叔父是怎么回事?”秦风随口问道。 “呃,多谢秦侯关心,我叔父梁安之身染沉珂,病倒在床有一段时间了。奈何汤药费昂贵,小人都有点承担不起了。 如果不是秦侯施恩援手,恐怕小的真拿不出钱来医治我那苦命的叔父了。” 说到这里,梁孝诚热泪止不住的滚落下来。 四十来岁的大老爷们抹眼泪,如果不是真正的触碰到了伤心处,是不会这样的。 听到梁安之三个字,秦风不镇定了。 早就听说卫旌这货把梁安之给扫地出门,此后就杳无音讯,曾经秦风还打算把梁安之招为己用,帮忙打理秦家在长安三辅之地的三十二家铺面。 不过没有找到,才就此作罢,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有了他的消息。 说实话,梁安之确实是有大才之人。 这么多年来,卫氏铁坊如果不是有梁安之在撑着,恐怕卫氏早就随着老主人的离世而分崩离析了。 可是卫旌这货,手里握着梁安之这么一个人才,竟然一点都不懂的珍惜,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你说你的叔父是梁安之,可是之前卫氏铁坊的那个大掌柜?” 梁孝诚愣住了,怎么关内侯秦风提到叔父比自己还要激动,莫非他们认识不成? “秦侯您认识我叔父?” 秦风心中暗喜,终于找到根上了。 他和梁安之岂止是认识那么简单?说起来他跟梁安之的缘分还不浅呢。 秦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梁安之才赚到的,虽然没有了后续,那是因为卫旌打探到自己的身世后,仗着有权有势起了反悔之意。 因此才有了秦风布局桑弘羊,整垮卫氏铁坊。 说来要不是因为他和梁安之的火镰交易,他跟卫氏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 诚然也活该卫旌倒霉,不但赖了他的钱不给,偏偏好死不死的反而还惦记上了秦家的三十二处产业。 临了落了个现在凄惨收场的结局,活该! 秦风收回飘飞的思绪,“我和你叔父是老熟人了,敢问现在他身在何处?我想见一见他。” 梁孝诚吃惊非小,感情叔父和关内侯秦风还真的是旧相识啊!顿时心中欢喜更甚。 “我叔父就在后院养病,您要见他,请随小的来。” 郑二此刻都傻眼了,自己本想着是给梁孝诚一笔大生意,用来回报当初他没钱买酒之时的赠酒之恩,也帮一帮那些酿酒的百姓。 他可没想给梁孝诚带来灾祸啊。 郑二可不止一次的从葛翁口中得知,之前卫氏铁坊的大掌柜的梁安之欠着秦家的九万五千金不给。 为此,葛翁赌咒发誓的见到这个该死的梁安之,一定要亲手掐死他。 这可坏菜了,小郎如此着急要见梁安之,不会是要实现葛翁的愿望掐死他吧? 郑二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他想要阻拦,可是梁孝诚这货竟然不明就里,还上赶着要引小郎去见叔父,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看来这一次不但稠酒生意要黄,就连老家伙梁安之的小命也要黄。 ~~ ~~ 一进入后院,秦风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汤药味。 院里墙角处,倒着许多熬煮过的药渣,看来梁孝诚所言不假,就这一堆药渣就可以想见到他买了多少药。 这年头看病可不是一般的难,没钱的老百姓可以说是连病都看不起,一旦染病就只能靠着自己硬抗。 扛过去就活着,抗不过去等死。 不过梁孝诚还算是对的起他的这个名字,不但做生意诚信,对待叔父还有孝心。梁安之一辈子无有儿,女儿远嫁他乡。 可以说现在就靠着侄子梁孝诚的供养,没有梁孝诚竭尽全力的给他医治,早死八百回了。 进入房中,秦风一眼就看到躺在榻上的梁安之。 此刻的梁安之眼窝深陷,之前明亮的眼睛,早已经失去了光彩;发髻散乱形如枯蒿,都脱了相了。 秦风有些动容,都说有啥也别有病,还真是至理名言。 之前那么精明能干、精神矍铄的梁安之,现在被病痛折磨的跟一具行尸走肉也差不多了。 梁孝诚紧走几步来至在榻前附身道:“叔父,您的旧相识关内侯来看您了。” 梁安之动了一下,虚弱的道:“哪个关内侯?老夫行走在长安多年,不曾记得有结交过秦姓侯爵。” 秦风笑着走了进来,“梁翁可还记得小子秦风否?” “关内侯”?“秦风”? 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两个称呼联系起来,他跟秦风接触的那个时候,秦风刚被悍妇卓氏撵出家门打发到蓝田自生自灭。 他至今都记得,初次见秦风之际的场面。 还有侄子称呼秦风为关内侯? 那最低也是个百户侯啊,要知道大汉的侯爵分为百户侯、千户侯,最高的是万户侯。凡是有侯爵的人,那岂是一般人? 怎么秦风就等于关内侯了呢,这实在是让梁安之想不通...... 第110章 忠仆 梁孝诚为了让叔父安心养病,连卫氏的巨变都没敢告诉,所以梁安之不晓得秦风现在身份大不同也可以理解了。 梁安之仔细端详了秦风片刻后,终于长叹一声接受了这个事实。 别人或许没有见识,不知道秦风身上所穿的是上等的蜀锦,但是他久在长安,深知其中的门道。 这种上等蜀锦,由于产出有限,可不是谁都能穿的到的。 而且这种蜀锦是只供宫廷的,他当年也是跟着小主人卫旌见了一次长公主穿着之后,才知晓这些的。 所以能够穿这种蜀锦的人,要么是皇家的人,要么是皇帝赏赐,那么就不难猜测秦风这个关内侯是货真价实的了。 不过他实在是想不通,秦风怎么会跟皇家扯上了关系,又怎么被封为侯爵的。 秦风的底细他摸的很清楚,就连他老爹秦元太算在内,往上倒三辈都是做生意的,也没有一个是跟大汉皇家有关系的。 秦元太做的算是好的了,可以说是秦家这几代人中的翘楚了,可那也不过是跟当朝权贵们有利益输送关系。 说白了,就是一个给权贵们送钱的招财童子罢了,怎么可能会恩及子孙后代为侯爵呢?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秦风身上有奇遇。 难道是因为火镰?梁安之心头猛然一动。 火镰的能够带来多大的财富,没有谁比经商了一辈子的梁安之更懂了。 说是富可敌国都不为过。 突然梁安之不安起来,他想起来小主人卫旌不但拖着不给秦风剩下的九万五千金,而且还要把秦家一口咬死。 他就是为了劝阻此事,才被卫旌给赶出来的。 如果秦风一气之下把火镰的制作方法献给朝廷,完全有可能被陛下恩赏的。 呃,这就解释的通了。 突然梁安之脸色大变,“坏了,秦风安然无恙并且被加封为关内侯,那岂不是说小主人卫旌危险了?” 梁安之挣扎着从床上爬将起来:“草民梁安之见过关内侯,敢问我家主人卫旌现在怎么样?” 由于动作过于激烈,梁安之刚见礼就剧烈的咳嗽起来。 秦风本想把梁安之收归己用的,可是看到这种状况心里凉了半截,这都咳出血了,就他这身体状况估计也支撑不了多久。 这年头拉肚子都能拉死人,何况是一个因患肺病而病入膏肓的人? 梁安之一辈子都跟铁打交道,从铁矿石的开采到提炼,在到打造成各种各样的铁制品,这中间的过程中连最基本的口罩防护都没有,试想他吸入的烟尘粉末有多少? 没有早几年患肺病嗝屁已经是老天垂爱了,现在发病也是情理之中,即便是现在不得,以后也是难逃一劫,早晚的事情。 不过他的举动倒是真让秦风感动了,心中暗暗的竖起大拇指赞叹:梁安之忠仆也! 梁安之自己都一副有一天没一天的样子了,可心中念念不忘的依旧是他的小主人卫旌,单单这份忠心就足可以感天动地了。 秦风虽然学过一点急救常识,但是要说治病救人那就不行了。 对于一个即将入土的老人,秦风不打算对他隐瞒什么。 让他知道卫旌的现状,虽然对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也比糊里糊涂见了阎王强。 秦风扶着梁安之重新躺好,就把卫氏被抄家,以及卫旌被处以宫刑的事情说了一遍。 梁安之昏花的老眼中,流出两行清泪,嘴唇颤抖的厉害,秦风知道他想说什么,只不过是情绪过于激动,口不能言罢了。 良久,梁安之终于放声大哭,悲痛之情感人肺腑,搞的秦风都想扭过脸去哭一鼻子。 随着梁安之把悲伤化作哭声、变作泪水,他的情绪逐渐的稳定下来。 “唉!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我也曾经不止一次的劝阻,可是他不听啊。 老奴愧对老主人的厚爱,终于是没能守护好小主人,老奴是无颜面到地下见您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梁安之的沙哑着嗓子对侄子梁孝诚道:“孩子记住叔父的话,我死之后竹帘遮面在下葬,切记切记!” 梁孝诚含泪忍悲不住的点头:“侄儿谨记叔父之命。” 梁安之喘息了几口气,眼中精光乍现,面色也红润了起来,“孝诚吾侄,你先出去,我有几句话要跟秦侯说。” 梁孝诚暗道不好,疾医说过叔父也就这几天的事情了,刚才自己瞒了这么久的消息被秦侯说了出来。 可以想见这对他老人家的打击有多大,病重之人最忌讳的就是大喜大悲之情。 现在叔父的状态是回光返照,这一点他懂。 别看现在叔父貌似精神焕发的样子,但是他甚至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生机正一丝一毫的抽离他那枯瘦如柴的身躯。 梁孝诚退了出去,顺手把门也给带上。 屋内很安静,秦风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梁安之他是心存感激之情的,事情的起因经过秦风都打问清楚了。 是卫旌对他使坏,又不是梁安之,况且梁安之是极力劝阻过的,但是卫旌不听。 再说了冤有头债有主,卫旌得到了惩罚,这也足够了,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梁安之整理了一番头发和衣服后郑重的道:“我还是叫你秦小郎吧,还如当初我们初次见面的那样,老夫感觉亲切。” 秦风点头:“梁翁,你我之间并无恩怨。说实话我其实听说你被卫旌赶了出去,曾经找过你,我很钦佩您的行商能力,我想把你收归己用,可惜没找到你。” 梁安之微微一笑,“秦小郎能有此心,老夫感激莫名。 您对小老儿的心意,老夫也心领了。 不过天意弄人,恐怕老夫是不能鞍前马后的为您效劳了。 以我对秦小郎的了解,我相信你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之人,更不是一个斤斤计较之辈。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老夫临死之前想要跟你说几句心里话可否?” “梁翁单说无妨!” “我有一事想要恳请秦小郎,就是我家小主人卫旌。他是曾经的罪过你,不过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 所以老夫恳请你,以后再见到他的时候不要难为他,能宽恕他就宽恕他吧。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可是这就是我这个将死之人的心里话。 你......能答应我吗?” 没想到梁安之将死之际要交代的后事,居然不是关于他的亲侄子而是那个把他赶出家门的卫旌。 唉,人忠心到这个程度,甚至都到了愚忠的地步了,真不知道他咋想的。 看着梁安之渐渐失去光彩的眼睛,秦风终于不忍,点头道:“放心吧,梁翁。我答应你!” 梁安之终于笑了,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第111章 跑偏了的历史 梁安之去了,他去的很安静,安静的悄无声息,好像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一时熟睡了一般; 梁安之去了,他去的很祥和,祥和的满面春风,让人以为他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秦风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 是心痛吗?并不心痛。 其实他和梁安之见面的次数都少的可怜,说起来仅有一面之缘,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深厚的感情。 可要说心里没一点波澜那就有点虚伪了,诚然他心里有些淡淡的哀思。 准确的说是一种逝者为大的尊重。 梁安之是这个世界上除了葛翁之外第一个和他打交道的人,梁翁人很好,这是秦风心里对他的认同。 不过好人没好报,他却摊上了一个无情无义、心狠手辣的主子。 秦风感觉苍天有些不公,凭什么好人得不到好报?就梁安之这么忠心耿耿的人,却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或许正是出于对梁安之的怜悯和同情,秦风才在梁安之最后的时刻答应了他最后的请求。 秦风心里默默的想,这算是对一个好人的回报吧!老天对你不公,可我秦风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希望你在天堂走好。 秦风默默的起身,默哀了一会儿,留下一袋钱转身走了出去。 看着站在庭院里的梁孝诚,秦风点点头,“梁翁去了。” 梁孝诚顿时悲从中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放声痛哭...... 秦风见不得这场面,来到前院稠酒铺子对小伙计道:“梁翁去了,回头告诉你们掌柜,我要的稠酒在三天后的下午送到庄子上,耽误不得。” 小伙计强忍着泪水,弯腰恭送秦风:“请关内侯放心,误不了您的事情。” “郑二给钱。”秦风出门之前撂下了一句话。 “呃,小郎是付定钱还是全部?” 郑二都傻眼了,他本以为这单生意要黄了呢,没成想秦风居然丝毫不介意和梁安之之前的过节,继续订购梁孝诚的稠酒。 如果这事情被葛翁知道的话,估计能气疯咯! “全部!多给一百钱的运费。” 郑二心口一热,果然小郎还是那个热心肠的小郎。 想当初自己和他萍水相逢,只不过是听县尉桑驰的讲说,就一下子给了自己那么多金瓜子。 讲良心话,如果不是秦风的鼎力相助,他母亲的命就被病魔给夺走了,他也得落下一个腿瘸的毛病。 放下钱,郑二匆匆的追赶上秦风,“小郎,您真是菩萨心肠,梁安之之前那样对你,你还能以德报怨,实在是让小的敬佩的紧呢。” “少拍我马屁,你不要跟丑奴那货学溜须拍马。” 郑二脸一红,羞赧的嘿嘿一笑。 很显然,他头一次拍秦风的马屁,没拍好,拍马蹄子上了。 “你不知道,梁翁是个有情有义的长者,是值得尊敬的,真正的小人是卫氏铁坊的主人卫旌,都是他在后面使坏,跟梁翁没什么关系。” 听到这里,郑二顿时开心起来,这不是说梁孝诚不会被小郎怪罪了?啊哈,真是太好了。 看来以后能和梁兄一起愉快的合作了。 秦风瞅了一眼郑二,“你傻乎乎的傻乐什么呢?” “哦,我,我在想回家一趟。一想到这么久没有见到母亲和小外甥,我就心里高兴的紧。”郑二撒了一个谎。 “嗯,你是得回家一趟看看。这样吧,我放你半天假,买点礼物回去看看。” 说着,秦风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扔给郑二。 哗啦一声,郑二接在手中,掂量了一下,不会少于五十钱。 “多谢小郎赏赐。” “不是给你的,是给你母亲和外甥买礼物用的,你可不许截留。” 郑二答应一声,拿着钱袋一溜烟的直奔路边一个卖布老虎的摊贩跑去。 时间不大,这货怀里抱着布老虎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我那外甥霍去病很早就喜欢布老虎,我曾经答应过他,只要他乖乖的在家里听话读书识字,我就帮他买。 前几天还托人捎信给我,说他已经认识了五百个字了,要我兑现承诺呢。” 啥玩意?霍去病?郑二的外甥是霍去病? 这不是说郑二这货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将军卫青?这尼玛贼老天在给老子开什么玩笑? “小郎,你怎么了?”郑二看着突然愣住的秦风有些不解。 “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卫青?”秦风诧异的道。 “呃,卫青?这个名字好,听起来就比郑二威风。小人的母亲正好姓卫,多谢小郎赐名,以后我就叫卫青。” 日,秦风都想找一块冻豆腐一头撞死。 麻蛋,原来卫青的名字是这么来的。这他娘的上哪说理去? 可是这明明就是不对的嘛!卫青不是应该是平阳公主家的马奴吗?怎么会成为自己的马奴呢? 秦风心头顿时飘过一万只草泥马...... 郑二这货突然间有了一个足以碾压丑奴的名字,心里美滋滋,都乐屁了。 “小郎,你可不知道,丑奴这货没少嘲讽我的名字,他说我名字里面带个二,还有我来的没他早,所以他就是老大,我永远都是老二,要处处都得听他的。 不过这下好了,我叫卫青,再也不是郑二了。我要让丑奴心甘情愿的匍匐在我的脚下,我也要当一次老大。” 扑哧,秦风忍俊不禁。 真是日了个狗了,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卫青居然就这点儿理想,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你是不是有个姐姐叫卫子夫?”秦风还是不愿意相信眼前的郑二就是历史上的大将军卫青。 “咦?肯定是丑奴这货给小郎说的吧?我只跟他说过这件事。” 额日,秦风最后一丝的希望破灭了。 这可真算是实锤了,霍去病、卫子夫、卫青这下子是全部对上号了。 但是秦风怎么看郑二这货都不像是卫青,也不应该是卫青,这尼玛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郑二这个时候凑了过来,“小郎,小人卫青有个不情之请,我那姐姐卫子夫现在靠着给人浆洗赚钱补贴家用,可是一年到头也没几个收入。 史婆婆就要嫁给葛翁了,那以后小郎的衣物就没人浆洗了。 所以,我想,我想让我姐姐来替补如何?最起码在小郎身边,拿的月例钱要多些不是?” 秦风郁闷了,郁闷到不想说话,甚至不想看郑二这货的脸。 “小郎沉默,那小的就当是您答应了,待会儿回家我就告诉姐姐这个好消息。”郑二不失时机的趁热打铁道。 秦风心中大呼:“尼玛,这他么的叫什么狗屁历史? 她不应该呆在平阳公主府上当舞姬等着和刘彻的第一次相遇吗? 该死的贼老天你告诉我这到底是肿么回事? 谁能相信未来的大汉皇后卫子夫要给老子洗衣服?......” 第112章 卫氏女子夫 秦风脑子乱的一团糟,心中根本无法淡定下来。 那个他心中顶礼膜拜了无数次的、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首次出征就奇袭龙城,揭开汉匈战争汉朝反败为胜的序幕的、曾七战七胜,收复河朔、河套地区,击破单于,为北部疆域的开拓做出重大贡献的大将军卫青,竟然是给他喂马的街头混混郑二。 更离谱的是未来的大汉皇后卫子夫要来家里给自己当洗衣女奴,尼玛,这还有天理没有? 这还不算什么,更离谱的是当秦风随着郑二回到家的时候,一个五六岁的、鼻涕都流到唇边的熊孩子,看到郑二这货抱着一个大布老虎的时候,乐的屁颠屁颠的过来喊舅舅。 秦风彻底懵逼了,你妹的,这就是霍去病? 老子前世到底是做了多少孽?一来到这个世界全他么的不一样了。 秦风一次又一次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淡定,淡定,淡定。 好吧,平复了许久的心情终于淡定了,可是蛋却疼了,这操.蛋的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堂屋的门帘一挑,一个芳华绝代的女子,款款的走了出来。 不用问,这绝对应该就是卫青的二姐卫子夫了。 那细腻的肌肤若雪,吹弹可破,就好像是一件世所罕见的羊脂白玉般,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把玩; 弯弯的柳叶眉下面一双顾盼流波的眸子,看一眼就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拥有她; 尤其是那樱唇之上的一点红,抿嘴一笑之下,简直是风情万种。 要命了,要命了,这可要老命了,如此尤物怪不得刘彻会被她迷的五迷三道的,也怪不得刘彻会为了她废了陈阿娇而立她为皇后。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秦风承认自己不是英雄,可是也过不去美人关。 很不要脸的讲,秦风得承认心里有想法,而且那话儿也很不争气的努力要抬头,若非宽松的长袍遮掩,当场就出丑了。 秦风极力掩饰自己的尴尬,脸上故作水波不惊的样子,其实心里已经波涛起伏汹涌澎湃了。 这很正常,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虽然这个世界上没体会过翻云覆雨,但是他没穿越来以前也是食髓知味的。 当荷尔蒙蓬勃爆发的时候,这是雄性面对优质异性的本能应急动作,即便是有反应,有想法也算不得龌龊,秦风以为。 “卫氏女子夫见过秦侯。” 卫子夫声若黄莺儿般婉转动听,秦风就好像是被拿了魂一般飘飘欲仙起来。 这感觉真的让人心神愉悦,不愧是平阳公主府的首席歌舞女姬。 呃......貌似历史不一样了,她应该跟平阳公主八竿子打不着了,要不然也不会做那浆洗的工作。 “卫小娘免礼!”秦风故作风轻云淡状。 卫子夫心下大为惊讶,这就是弟弟经常提及的关内侯秦风?只是听说很年轻,可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的年轻,貌似都没有自己大吧? 卫子夫今年芳龄二十,比弟弟卫青大了几个月,可是卫青看起来比她大多了。 不过大一秒钟也是姐姐,这不是因相貌决定的。 其实去秦侯府做洗衣女奴是卫子夫自己的主意,只不过是借用弟弟的口说给秦风而已。 秦风慷慨仗义,救了她的母亲,收留了她的弟弟,这让卫子夫很感动。 这年头雪中送炭的人不多了,落井下石的倒是有不少。 不少人趁着她母亲病重之际打她的主意,不过都被她拒绝了。 她对自己的相貌还是有着绝对自信的,如果不是因为出身微寒,怎么着也能嫁一个如意郎君。 可奈何出身下层的穷苦人家接触不到优质男人,这让她很是暗自伤神。 那些见了她就像是饿狼一样流着哈喇子的人,她看了就心烦的不行。 就比如蓝田县的张大户,都四十多了,娶了三房妻妾了,还想得到自己,一想到他那一身的肥膘肉,满嘴的大黄牙,就让人恶心的吃不下饭。 腌臜之人竟然也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三番两次的上门骚扰,不堪其烦之下,卫子夫想到了秦侯府。 或许秦侯府会是她的归宿之地,就是不知道那关内侯秦风看不看的上她。 之前或许有些心虚,有些疑虑,看到秦风的窘态之后,卫子夫心中悬着的石头放下了。 诚然秦风见到她第一眼时眼睛里露出的惊艳之情没能躲过心细入发的卫子夫。 她的芳心怦然而动,这秦风年少多金,风流倜傥,而且不满弱冠之年就晋身权贵,这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吗? 能不能改变命运,能不能脱离苦海,就看接下来她能不能抓住机会了。 ~~ ~~ 秦风赶紧收回遐想,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招手叫过来正在院子里玩布老虎的熊孩子霍去病。 霍去病玩的正嗨皮,听到招呼,于是骑着老虎一溜烟的来到秦风面前。 瞅了一眼身子略显单薄的小家伙,秦风笑着道:“你叫霍去病?听你舅舅说你能认识五百个字了。” 霍去病吸溜了一下鼻涕,仰着脸看秦风,“你是谁?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郑二上去就是一巴掌,“小兔崽子没规矩,有这么跟贵人说话的吗?” “卫青你干嘛认真,孩子罢了。”看着嘴一撇就要哭的霍去病,秦风摆摆手阻止了他的后续大巴掌。 卫子夫上前拿起帕子帮霍去病擦掉眼泪和鼻涕,柔声道:“去病,这是秦侯,是咱们家的大恩人,还不快快见礼!” 霍去病终于知道秦风的身份了,他知道舅舅就在人家家中当马夫; 他还知道小姨也想去人家家里做洗衣的女奴; 他也曾经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跟舅舅一样进入人家家里,哪怕当个端屎倒尿的侍童也可以。 因为外婆的唠叨嘴不止一次的在他的面前提及过秦风的大名,说到过舅舅在秦家的优渥生活。 幼小的心灵里已经种下了一个信念:进秦侯府,不饿肚子,能养家糊口。 再看霍去病,从布老虎上跳下来,给秦风行礼,拱手躬身的样子倒也有模有样,一看就是被教导过的。 “小的霍去病,见过大恩人。” 第113章 秦风收徒 郑二,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卫青了,他非常的疼爱霍去病这个小外甥。 看到秦风对霍去病很感兴趣,卫青的心思活泛了。 如果去病能够像甘小妹一样接受小郎的教导,相信一定能够有出息。 就是不知道小郎愿意不愿意收下霍去病这个学生。 卫青多年混迹街头的赌性上来了,他觉得这次值得一赌。 就算是小郎不收,那对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可一旦赌赢了,小郎真的把自己的外甥霍去病给收下了,那以后外甥的前途可是一片光明啊。 陛下对秦风有多赏识,他是亲眼目睹的。 外甥以后跟着秦风绝对会前途无量的,这一点他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敢打赌。 “小郎,小的卫青斗胆恳请您一件事。”卫青思虑了再三,终于开口了。 “是让你姐卫子夫进秦家做浆洗的事情吗?那就不用再说了,来的路上我不是已经答应过你了吗?”秦风随口答道。 卫子夫心头不禁莞尔,秦风连敢看自己都不敢,不是心虚是什么?看来他已经对自己动心了,哼,别想瞒过我。 卫青一愣,“呃,我替家姐先谢过小郎。 不过我这次所求的不是家姐的事情,而是我的外甥霍去病,我想让他跟在您身边学习,不知小郎意下如何?” 秦风心中一动,这正是他所想的,现在的霍去病跟自己的弟弟秦小四年龄相仿,让他们从小在一起长大,先培养一下‘革命’的友谊。 等将来霍去病真的大放异彩的话,说不定弟弟还能沾点光呢。 再说了,霍去病真到了封狼居胥的时刻,那自己也光彩不是?别忘了霍去病可是自己教出来的徒弟。 嘿嘿,一想到这里,秦风心中就莫名的激动起来。 手把手的调教霍去病,这种事,放在后世,他做梦也想象不到啊!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冠军侯竟然是老子一手调教出来的,想一想都幸福呢。 好吧,这是一个互相成全的故事,而现在收徒就是故事的开端。 就在秦风思绪飘飞,幸福的不要不要的时刻,卫子夫疾走两步,来在秦风面前一个大礼参拜:“民女卫子夫恳请秦侯就收下我这去病儿吧。 这孩子跟子夫姐姐一样体弱多病,几日前民女曾找神算子卜了一卦。 说是这孩子要想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必须要有贵人提携。 民女思来想去,这贵人非秦侯莫属。所以,民女诚心恳请您就收下他吧。只要您能够照拂、提携去病儿,民女愿全身心的服侍在您的身侧,当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的。” 擦了个擦的,卫子夫这是要以身相许的意思么? 秦风心中一阵气血翻滚,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你可是刘彻的女人,这要是日后被刘彻知晓,自己和他老婆还有这么一段小插曲,会不会恨死自己啊? 苍天啊,大地啊,霍去病我是一定要收滴,但是,老子指天发誓绝不是因为想要卫子夫全身心的服侍才收滴! 不过貌似一石二鸟,他内心深处也是不拒绝的,好矛盾啊! 现在秦风倒是犹豫起来了,这到底是收还是不收呢? 本来他已经做好了要收的打算了,可是卫子夫这横插一杠子,搞的收了的话,倒像是为了她似的。 卫青这个时候看秦风不语,心下有些着急,当即也学着姐姐卫子夫的样子跪倒在地叩头道:“只要小郎收了去病儿,小的愿意一辈子鞍前马后的为您效力,至死不渝。 如果小郎不信,卫青指天发誓:如果卫青有违誓言,愿意天打五雷轰、万箭攒心死无葬身之地。” 秦风郁闷了,自己只不过是一晃神的功夫,未来的皇后卫子夫,未来的大将军卫青就拜倒在自己的脚下,愿意为奴为婢的伺候自己。 这份殊荣,可不是谁都能享受到的喔! 好吧,看来自己再不点头,两人还不定出什么幺蛾子呢。 秦风点头:“好吧,我答应你们了,快快请起。” 一转眼间,秦风就和霍家、卫家结下了如此深厚的缘分,看来穿越者自带光环果然是够牛皮的。 霍去病此刻规规矩矩的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给秦风磕了三个响头。 霍去病人小可不代表啥也不懂,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心里什么都知道。 就拿拜师秦风这件事来说,他做梦都不敢想会有这样的好事, 走进秦侯府像舅舅一样有一个稳定的收入,能够养活自己,是外婆对他最大的愿望。 现在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他知道这可是小姨和舅舅两个人给他求来的,必须要牢牢的把握住这个机会。 如果外婆在家就好了,她老人家一定会欣慰的。 卫氏早在几天前去了大女儿家,因为霍去病的母亲将要生产,她去照顾女儿去了。 秦风扶起霍去病,抚摸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入我门下,可是很辛苦的,我的要求很严格,你能做到吗?” 再看霍去病朗声道:“弟子一定勤奋刻苦,不负师父教导。” 小家伙的脸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像是个小大人似的。 秦风满意的点点头:“孺子可教也!记住,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秦风的弟子,不管你将来是穷困潦倒还是荣华富贵都不要忘了这一点。” 霍去病使劲的点点头:“师父,弟子记住了。” 哈哈,小孩子正是一张白纸的时候,这个时候不赶紧洗脑教育教育还等什么? 别的先不说,师父之恩大如天这个理念得先灌输一下。” 卫青这下子可算是真开心了,姐姐经常被人惦记这事情他有耳闻,不过这下好了,进了秦侯府我看谁还敢? 还有外甥的前途大业也有了保障,而他不用在每天铡草喂马牛,也有了新的工作岗位跟全旭一起负责操练庄丁。 现在的卫家,可以说是三喜临门了。 就是母亲走的不是时候,大姐也真是的,晚些时候生孩子不好吗? 那样的话母亲还能亲眼见证一下这喜庆的时刻。 而卫子夫此刻秋波流转,貌似有所思的样子...... 第114章 未来计划 这一天下来秦风都不知道怎么度过的,以至于回到家后躺在床上还总是感觉像是做梦似的。 没成想,为了葛翁的婚礼采购去了一趟蓝田县城,居然发生了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卫青,居然是家里那个整天熊吃马哈的郑二,就这货的头脑能负担的起对匈奴开战的大任吗? 对此秦风表示怀疑,同时这也是让秦风头疼的地方。 不过卫青并不是最为让秦风头疼的,真正头疼的是卫子夫怎么安排。 她可是未来的大汉皇后,秦风可不能真让她做洗衣的女奴,当粗使的下人使唤,因为这样也太暴殄天物了。 不过现在的卫子夫除了长的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之外,一无所长。 如果说有所长的话,那就是洗衣服了。 可是光靠着洗衣服是当不了大汉帝国的皇后的,要知道皇后这个职业可不是比谁洗衣服干净来算的。 只有能勾住刘彻这货的心,才能踏入大汉宫廷。 但现在的卫子夫,说句不恭维的话,啥玩意都不会,连字都识不了几个,就这水平能当皇后? 扯淡呢,可真头疼啊!秦风躺在床上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思来想去,秦风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 玛德,大不了老子教一个合格的皇后出来,希望卫子夫不要太菜,要真菜的跟菜猪似的,那神仙也没招...... ~~ ~~ 翌日一大早公输嫣然就领受了一个来自秦风的一个耳提面命的任务:教会卫子夫上层权贵的礼仪。 公输嫣然真不想接这个活,可是秦风说了,只要教会卫子夫,她就可以免了读书写字的苦。 其实公输嫣然现在已经喜欢上了看看书,写写字的日常了。 不过为了维持自己女汉子的形象,她依旧嘴上不示弱,不止一次的说讨厌秦风对她的压榨。 当然,压榨,指的是秦风逼她读书写字。 对于卫子夫这个妖艳的女人,公输嫣然从见她的第一面起,就没有什么好印象。 因为跟卫子夫比起来,公输嫣然感觉有点自惭形秽,甚至个感觉自己不配作为女人。 卫子夫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都带着杀伤力,她同样作为女儿身都扛不住卫子夫的央求,就遑论是食色性也的男人了。 所以,公输嫣然觉得,卫子夫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货,就是一刀宰了都不为过。 也正因为此,秦风在公输嫣然的眼中的形象也改变了,心中对秦风积累起来的好感也荡然无存了。 她感觉秦风就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 而且是色狼的狼,男人果然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的,一见到漂亮的女人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真真是可恶至极。 当年父亲就是因为贪恋小妾的美色,以至于母亲自艾自怜,最后精神失常失足跌落荷花池身亡的。 至此以后,公输嫣然才有现在的女汉子的性格,因为她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不想像母亲那样孤独伤心的死去。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她时常拿出母亲留给她的嫁衣首饰,穿戴一新,在铜镜中做着各种温婉淑雅的女孩应该有的动作...... 这么多年来,这个秘密一直隐藏在她的心底深处,从未给任何人说过。 ~~ ~~ 卫子夫很聪慧,察言观色的本领可以说是娘胎里自带的。 刚记事的时候,她就能准确的体会到母亲的喜怒哀乐,所以她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为此,她从未挨过母亲的毒打。 倒是弟弟和姐姐不明所以胡闹三光,惹的母亲心情不好,一顿胖揍是少不了的。 凭借敏锐的觉察力,现在她感觉秦侯安排的这个礼仪老师公输嫣然对她有些敌意。 不过她可不敢有什么微词之言,公输家的大名她早就如雷贯耳了。 公输嫣然作为公输家新生代的嫡长孙女,性格高傲看不起出身微寒的她,这也可以理解。 但是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这女人对自己抱着这么大的敌意呢?呃,准确的应该说是醋意。 没有比女人更了解女人的了。 卫子夫觉得自己捕捉到了公输嫣然内心深处对自己敌视的根源了。 她一定是在害怕自己在秦侯面前夺去了她的风头,这个感觉准准的。绝对是这样,卫子夫敢拍着饱满的胸脯子对着神灵发誓。 感情这个男人婆一样的女子也有心仪的对象,对象还不是别人,正是她卫子夫想要抓住的关内侯秦风。 哈哈,被我抓到了吧,别想不承认,卫子夫此刻已经看透了公输嫣然的内心。 诚然,这些或许公输嫣然自己都没有感觉到,但是她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卫子夫的眼前,被分析了个透彻。 这就跟打仗一样,你的底牌都被对方摸的一清二楚,胜负还用说吗? “公输小娘在上,民女卫氏子夫这厢有礼了。”卫子夫首先在公输嫣然面前低头,她表现的极尽恭敬,没有丝毫的不敬之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公输嫣然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上,对方丝毫没有任何着力的地方,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公输嫣然再高傲再怎么敌视卫子夫,可是没有发泄点,她总不能没事找事吧?这样的事情她还是做不出来的。 “呃,免礼了。秦风那个该死的......” 这些话几乎是公输嫣然随口说出的,不过瞬间,她清醒了过来,赶紧改口,“哦,秦侯让我教导你大汉礼仪,你要用心的学习。我只教一遍,学会学不会的就看你自己了。” 卫子夫心中一动,这公输嫣然果真是对秦侯有意,刚才的话她竟然说‘秦风那个该死的’。 该死的?这跟说‘冤家’有什么分别?她那表情和语气无不在诉说着对秦风的心思...... 看来自己的晋身之途,最大的阻碍就应该是公输嫣然这个女人了。 细思一下,卫子夫心里忐忑起来,本来还想着凭借着自己的美色娱人,给自己一个跨进上等人的机会呢。 可是现在看来,如果不搞定公输嫣然这个女人,自己的未来计划就彻底的要宣告胎死腹中了...... 第115章 霍去病的一天(上)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别看卫子夫只比公输嫣然大了两岁,但是底层出身的她可比公输嫣然的心智要成熟的多了去了。 可以说三个公输嫣然也不是卫子夫的对手。 这不,在卫子夫哭诉家庭不幸的攻势之下,公输嫣然彻底的沦陷了。 自幼丧父,母亲含辛茹苦把她们姐妹二人拉扯大,后改嫁郑姓子,生下弟弟之后遭遇始乱终弃...... 好家伙,这一顿哭诉,公输嫣然哪里见过这等惨的人生啊,骨子里的善良发作,哭的是一塌糊涂。 她几乎是红着眼睛,来央求秦风,让卫子夫和她住到一起,并且一力承担了卫子夫的礼仪教导工作。 本来她不是诚心诚意的教卫子夫,想给人家一个下马威来着,可是结果现在都跟人家成了好姐妹了。 还是嫩啊!这卫子夫能够成为皇后,能够勾住汉武帝的心,还真不是吹出的,那是真有本事的。 在秦风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套路。 就跟后世的那些早期的保险推销员一样,遇到大爷大妈一顿哭鼻子,讲述自己悲惨的遭遇芸芸,比如父母早亡,婚变,独身带孩子如何的生活不容易。 等博取够了同情心之后,抛出一份保险合同。 这个时候善良的大爷大妈们,几乎是含着眼泪签约合同。 反正保险的受益人是自己,在得到自己利益的同时还能帮帮可怜的孩子,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说白了,就是在利用别人的同情心,达到自己的目的。 卫子夫这一手玩的不可谓不高,这就是心理学的范畴啊,把人都捉摸透了,还能不一往无前吗? 秦风打心眼里佩服起卫子夫来,这女人现在是不得势,可是一旦给她机会,那将会是扶摇直上。 秦风深信一个道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所以,通过这一件事,更增加了秦风要大力培养卫子夫之心。 ~~ ~~ 葛翁的婚礼如期在三日后的黄昏举行,偌大的秦家庄园,灯火通明人满为患。 一两千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小郎还真是有情有义,能够对一个老仆人下这么大的血本举办婚礼,这可真是闻所未闻,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之事。至于会不会有来者,他们也不关心。 他们关心的是眼前的美食、美酒。 说句良心话,这么丰盛的酒宴,他们这辈子也没有品尝过。 稠酒随便喝,鸡鸭鱼肉蛋随便吃,只要你的肚子能装的下。 霍去病跟秦小四现在已经愉快的玩耍到一起了,小孩子们就是这么纯真无邪。 年龄相仿,没有什么代沟,很容易沟通。 此刻的霍去病收拾的干干净净,鼻涕也不见了,因为甘小妹说了,如果在看见他的大鼻涕流出来就不带他玩。 这可让霍去病吓坏了,被小伙伴们孤立是小孩子最痛苦的事情了。 所以他特意找到小姨卫子夫给他做了一个帕子,专门用来擦鼻涕,就怕被甘小妹逮到不带他玩。 “鼻涕虫,给你吃桃子。”秦小四手里攥着一个红彤彤的熟透了的桃子递给霍去病。 “秦川,你以后不要叫我鼻涕虫,人家现在不流鼻涕了。”霍去病一边接过大口的啃了一下,一边嘴里含糊不清的道。 “我都看见了,你刚才流出来了,不过你擦掉了。”秦小四反驳着。 好吧,霍去病脸一红,四下看了一下,没发现甘小妹,他心里安定不少,赶紧转移话题:“秦川你家的桃子真好吃。” 秦小四一脸傲娇,“是吧,我三哥种的桃子是天底下最好的。我家有一大片桃树林,树上结的桃子吃都吃不完。 对了,还有桃子酿呢,走,我带你去尝尝。” 小孩子们的话题,似乎永远都跟好吃的好玩的沾边。 成年人齐腰高的大瓮里面装的满满的都是桃子酿,秦川搬来一把椅子,站在上面拿起瓢舀了倒在陶碗里。 “你闻闻香不香?告诉你这桃子酿可好喝了。” 霍去病咕咚咽了一大口的口水,瞪着两只大眼睛:“乖乖,这么大的瓮都是这种桃子酿?这都能喝一辈子吧?” “要不了一辈子,这样大的瓮,庄户们一晚上就喝没了。” 霍去病一听说这么好喝的东西明天就没了,有点着急,伸出双手捧起陶碗咕咚咕咚大口的喝了起来。 “秦川我能再来一碗不?” “当然,你想喝多少都行,我三哥说了,以后咱们就是好朋友,所以我家的东西你随便喝。” 霍去病眼睛里唰唰的闪着光,怪不得小姨听说舅舅的生活后也想要来秦侯府呢,原来是她早就知道秦侯府有这么多好吃的好喝的...... 自从他来到秦侯府,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感到惊喜。 首先就是脱光光,跳到池子里洗涮干净。 他着实没想到这个叫做‘泳池’的池子,居然是修建在屋子里的。 要说去小河沟、池塘里洗澡他见过大一些的孩子们游泳,但是在屋子里他还是头一次见。 欣喜惊奇之余,他领到了一套崭新的衣衫。 舅舅卫青告诉他,这是秦侯弟弟的衣服,因为他们两个人年岁相当,身材相似就给他穿了。 这更是让他不敢相信,这么精美的衣服,他做梦都没有梦到过,可是现在居然属于他了。 然后就是领他饱餐一顿,香喷喷的白米饭上面浇了排骨汤,那真是人间美味,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了。 不过,随后他的这个念头就被冲击的七零八落。 中午的时候吃的居然是大块的红烧肉,还有鱼肉,还有鸡子。 这可把霍去病给激动坏了,红烧肉和鱼肉他没舍得吃,他要留到晚上再吃。 所以,霍去病就跟鸡子干上了。 他一口气吃了十几个煮鸡子,以至于打嗝都带着一股子鸡屎味,饶是这样他又咬着牙吃了三个。 要知道以前,鸡子对于他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食物了。 由于家里的条件有限,他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有机会吃到,现在居然可以敞开了肚皮随便的吃,这要是不把握机会更待何时? 没想到他的这番动作引起了舅舅的批评,舅舅告诉他在秦侯府好吃的东西多的很,不用留着,想吃随时都可以吃,因为他现在是秦侯的弟子。 吃的饭都是秦侯家的小灶,也就是说他吃的跟秦侯以及家人是一样的待遇。 天呐!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可以随时吃?看来秦侯府还真是来对了,有秦侯这个师父真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分啊。 他心里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跟师父好好的学习,好好的听师父话。 他知道,之后这样,才能随时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食物。 诚然,他穷怕了,也饿怕了...... 第116章 霍去病的一天(下) 霍去病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秦侯府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对他来说都是新奇的。 他从未见过如此阔气的府邸,即便是县城里的张大户那算是最大的土豪了,可是他家的宅院也跟这里的无法比拟。 另外,秦侯府鸡鸭牛羊成群,果园飘香,宛若人间仙境,这些对他年幼的心来说,是极具有冲击力的。 尤其是有秦川这个小玩伴的加持,他感觉秦侯府就是他的乐园。 秦风安排他住进了秦小四的房间,两个小家伙同睡一张床,好有一个照应,他的用心说实话也是够良苦的了。 远远的看着弟弟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在一块叽叽喳喳一脸兴奋的样子,秦风欣慰的点点头径自走开。 今天这样的场合,他作为主人是不适合出现的。 因为葛翁和史婆婆才是主角,他要是在场的话,所有人都要看他的脸色。 抢葛翁的风头,秦风感觉不好。 人生就这一次,况且是迟到的幸福,怎么着今天也得让葛翁过一把主角的瘾不是? 所以,他刚刚宣布了一个决定,当然是用葛翁的名义来的。 “所有庄户凡是达到六岁的孩子,从明日起可以进入秦侯府书斋就学。” 这个消息一出,几乎所有的庄户都疯狂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头,能够让家里出一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几乎是不敢想象的。 葛翁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而且是无比高大的那种。 葛翁都傻眼了,小郎这是要搞哪样?自己从未向他请示过要让庄户的孩子们进秦侯府书斋读书啊。 不过葛翁只一瞬间就明白了秦风的用意,好吧,老泪纵横的葛翁心里感动的稀里哗啦。 这是小郎给他竖立绝对威望的手段,这是小郎对他的恩典。 当晚,心情大好的葛翁喝醉了,酩酊大醉的醉,路都走不直了,看样子没人扶他,他能学蜜蜂跳八字舞,所以他是被丑奴背回房去的。 庄户们并没有因为葛翁这个新郎官的离去而散场,他们在进行着今晚最后的狂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载歌载舞的痛快着。 大人们的开心欢聚的场面,深深的影响到了小孩子们。 孩子们也都兴奋的不要不要的,尤其是秦川和霍去病这两个家伙。 他们两个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追逐嬉闹,玩的快活着呢。 玩累了了的霍去病,来到厨房操起一根大棒骨,边啃边对秦小四道:“秦川,怎么没见甘心姐姐? 这么多好吃的,她还没吃呢,我们要不要给她送一点。” 秦小四的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的,“要送你去送,我可不去。” “为啥?你咋那么害怕她?放心有我在,她要是欺负你我帮你。” 秦小四一脸鄙夷:“我才不害怕她呢,我是害怕她的虫子,你可不知道,她现在玩虫子可是太厉害了。” “虫子?什么虫子?”霍去病表示不解。 “啥都有,可吓人了。癞蛤蟆、大蜈蚣、蝎子,还有大长虫。我可告诉你,以后你可要对她俯首帖耳的,要不然她随时都能变出大长虫咬你。” 呃,霍去病听的浑身都冒冷汗,一脸惊恐的道:“谢谢你了秦川,我记住你的话了。我下回见了她,一定乖乖的,哦不,我躲着她走。” 诚然,霍去病最怕的就是大长虫,可以说是闻蛇色变。 因为他被蛇咬过,就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当他跟别的小孩子在路边耍子的时候,无意之间掀开了一块石板,结果石板的下面卧着一条蛇。 所以,他的下场很悲催。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霍去病现在都不能听到蛇这个词,要不然瞬间他浑身的汗毛都得炸起来。 被蛇咬的场面太恐怖了,他都留下心理阴影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看着干干净净文文弱弱漂漂亮亮的甘小妹,居然是个小女魔头。 顿时他手里的大棒骨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匆匆的啃了几口就放下了。 “鼻涕虫,你咋不吃了?” “别叫我鼻涕虫,我没流鼻涕。” “切,骗人,你现在鼻涕都流到嘴唇边了,还敢不承认,被我抓到了吧?”秦小四指着霍去病美滋滋的道。 秦小四觉得自己抓到霍去病的弱点了,这家伙只要一害怕就要流鼻涕,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鼻涕虫啊! 霍去病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诚然,还真是这样。 平时流鼻涕就算了,最关键的是他只要一受到惊吓,那鼻涕就跟不要钱似的,不由自主的就要流出来。 说实话,霍去病非常不喜欢秦川给他起的‘鼻涕虫’这个绰号。 不行,我一定要克服这个毛病,我一定要扭转这个局面,不然还不得一辈子头上都得顶着‘鼻涕虫’这个名字啊。 这是霍去病不能接受的。 可是怎么克服是个大事,别说是看到蛇了,就是听到蛇这个字他都心里直发毛,还怎么克服? 或许,师父有办法,问问师父不就行了吗? 一想起秦风,霍去病感觉心里安稳了不少。颇有一种有师父在什么都不是问题的安全感...... 对于霍去病的这个毛病,可是让秦风大跌眼镜。 历史上堂堂的冠军侯霍去病居然怕蛇,这可真是太煞风景了。 你怎么能怕蛇呢?你可是匈奴人的克星,可是奠定大汉对匈战争胜利的头号功臣。 说是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都不为过,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蛇吓倒下呢? 秦风决定把霍去病的这个毛病给掰过来,他的治疗方式很简单也很粗暴,你不是怕蛇吗?那就让你跟蛇为伍。 于是秦风把甘小妹叫了过来,郑重其事的安排了他一个任务...... 甘小妹吃惊的望着秦风:“小郎,您果真要我这么做?” “昂,让你做,你就做,出了事情我来担着。” “那好,正好我可以试试公输老头教给我的手艺灵不灵,不过人家可有言在先,真的要是出了问题,我可不管。” “废话真多,赶紧准备着......” 第117章 克服恐惧要从心灵开始 为了克服霍去病的怕蛇的心里恐惧,秦风可谓是用心良苦。 翌日一大早,秦风亲手给霍去病端了一碗蛇肉羹汤,笑眯眯的道:“去病,来把这碗羹吃了。” 霍去病感动的稀里哗啦,师父亲手给自己端来的美食,一定要吃光光。 秦小四有些吃味,眼巴巴的看着三哥,他很希望秦风能够像变戏法一样的从手里在变出一碗,然后很和蔼的笑着给他喝。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秦风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给他同样飘着油花香喷喷的羹汤。 他的早餐依旧是白粥和腌制的萝卜干,秦小四心里很是闷闷不乐。 他感觉三哥不喜欢自己了,明明自己才是他的亲人,霍去病只不过是弟子罢了,为何要虐待弟弟,偏爱弟子呢? 气鼓鼓的秦小四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故意喝粥的时候把勺子和碗碰的很响,他希望以此引起三哥的主意。 不过他更失望了,看来三哥真不喜欢自己了,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关心自己的意思。 小孩子互相攀比的心思很强,秦风自然明白弟弟秦小四是什么心理活动。 不过他的目标不是秦小四,而是霍去病。 诚然,这是一碗蛇羹,是甘小妹连夜施展手段抓来的。 霍去病不明就里,感觉这羹汤也太好吃了,就是不知道这么好吃的羹汤里面放的肉是什么?感觉像是鸡肉,但是又好像不像。 因为这口感和味道跟鸡肉完全就是两样的。 “师父,这肉真好吃,以后我能天天吃吗?” “当然,只要你愿意。” “三哥,我也要。”秦小四不干了,吵着也要跟霍去病一样的待遇。 “你真要喝?” “昂。” “这羹汤是给霍去病治病的,里面可是有药的。” 秦小四的大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三哥骗人呢肯定是,怎么可能有药?药汤子苦的要命,还一股子难闻的味道,人家又不是没喝过。”小家伙的心里颇为不满。 “我也有病了,我也需要喝跟霍去病一样的羹汤治病。” 霍去病一听秦小四要给他抢,速度不由自主的变快了,大口大口的喝起来,很快一碗蛇羹全进了肚里。 秦风这个时候才笑吟吟的道:“你可知道那羹汤里放的肉是什么做的?” “不知道,反正我觉得可好吃。”秦小四一脸不快,擦了一下流出来的哈喇子嘟囔着。 “告诉你,那是蛇肉,你还吃吗?” 秦小四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吓的小胖手连连摆动:“三哥,那你还是叫霍去病吃吧,我才不要吃呢。” 蛇?霍去病傻眼了,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只感觉头皮发麻,呼吸急促,两眼呆呆的发愣。 然后就感觉胃里一阵的恶心,而且上下翻腾的厉害。 终于,忍不住了,一张嘴,哇的吐了出来。 好家伙,这顿吐,直吐的昏天黑地,两眼直冒金星,浑身发软四肢无力,倒在地上都要抽搐了。 唉!这熊样子怎能行?就这还指望着将来勇冠三军,扯犊子呢。秦风其实已经很委婉了,本来他昨天想的是直接弄一条蛇过来的。 但是一想,这孩子本来就已经有心理阴影了,还是不要那么直接粗暴的好。 那么就先从心理上慢慢的让他对蛇不再恐惧再说,所以就有了蛇羹的诞生。 但是他可真没想到霍去病的反应这么强烈,这么好吃的蛇羹,他都没舍得喝,全给了霍去病。 结果这货,可是一点没糟践,全还给了土地爷。 良久,霍去病才从惊慌失措中清醒过来。 秦风拉着他重新坐好,笑着问道:“你说实话刚才的蛇羹是不是很好吃?” 霍去病点点头,虽然他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刚才的那碗羹真的很美味。 “嗯,我知道你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所以师父要帮你克服恐惧的心理。 你昨天在来秦侯府的路上还信誓旦旦的说将来长大了要成为人中豪杰,要跃马扬鞭驰骋沙场为国效力。 你的理想是很远大的,为此师父很是喜欢你。 可是现在连一个小小的蛇,你都害怕,还谈什么建功立业?” 说道这里秦风回头看了一眼甘小妹道:“去把厨房里剩下的那碗粥端过来,我要让霍去病当着我的面喝掉。” 甘小妹有一点幸灾乐祸,她捂着嘴偷偷的乐美了都。 听到小郎吩咐,她咯咯一笑,飞跑着去厨房把蛇羹端了过来。 霍去病面色苍白的厉害,就连拿汤勺的手都有点抖。 他犹豫了,说实在的如果不知道是蛇肉,这绝对是一碗绝美的佳肴,可是现在知道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羹汤里的肉居然是他这辈子最害怕的东西做的,讲真他真恐惧。 不过刚才秦风的话,也在刺激着他幼小的心灵。 他知道能够来秦侯府,是小姨卫子夫和舅舅卫青给他求来的,这机会实在是难得。 他也知道一旦自己在师父秦风面前丢了分,恐怕被赶回去的可能大。 话说秦侯府多好啊,不但可以读书识字,还有精美漂亮的衣服,还有可口的美食,还有果子酿,尤其是那香甜可口的大桃子,咬一口汁水四溢回味悠长。 他真舍不得到手的一切。 霍去病想起了小姨卫子夫曾经告诉自己一句话:人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不要惧怕困难,要勇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迎难而上的才是真正的小男子汉。 好吧,霍去病觉得只有战胜自己的内心,才能变的强大起来。才能不辜负小姨的期望,才能不让自己在师父面前丢分,才能永远的留在秦侯府。 想通了的霍去病终于勇敢起来,他牙一咬心一横,汤勺舀起蛇羹大口的喝了起来。 都说孩子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霍去病六岁多了,这年头十几岁就算成年男丁,他现在可跟后世的小孩子不同,不是温室中长大的花朵。 霍去病不是屁事儿都不懂的孩子,秦风始终坚信这一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想当年在另一个世界,秦风六岁的时候都能帮父母下地干活了,在家里都能帮着父母做饭了。 秦风是盯着霍去病一口一口的喝完整碗蛇羹。 呼......秦风心中长出了一口气,这孩子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只是不知道接下来的考验,他能不能通过...... 不过秦风相信,只要他能够战胜心中的恐惧,以后再无恐惧。 第118章 傲娇的霍去病 秦小四昨晚跟霍去病说过,甘小妹这丫头不好招惹,说不定就会像变戏法似的弄些蛇虫出来。 说实话,霍去病是存疑的,他真的不相信蝎子壁虎癞蛤蟆以及大长虫是可以放在身上的。 在他的潜意识中,就算是不咬人,那也吓人,怎么可能藏的住? 不过,现在他可真是开了眼了,师父说让甘小妹拿条蛇出来,紧接着甘小妹果真是跟变戏法一样,手腕一翻,一条青色的小蛇吐着芯子出现在她的手中,并且发出嘶嘶的声音。 霍去病魂飞天外,吓的连连后退,甚至把眼睛都闭上,不敢看甘小妹。 甘小妹很享受别人惧怕的样子,要知道她跟公输峣学驭虫术的根由是什么,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保护小郎。 她就是要让人对她退避三舍,就是要让人见到她就感觉到胆寒。 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秦风。 “霍去病,睁开眼睛好好的看着。” “师父,我还是不敢。” 霍去病颤抖着嗓音,看样子真是怕极了。 秦风觉得这个时候正是克服一个人恐惧心理的最佳时机,一旦自己心软,那将会前功尽弃。 “你要是还想留在秦侯府,就勇敢的面对,否则,收拾收拾东西我让你舅舅卫青送你回去。” 果然,这句话起作用了。 霍去病慢慢的睁开了眼,眼中尽是惊恐之意。 秦风表情严肃的上前一步从甘小妹的手中接过小青蛇,这是一条竹叶青,是甘小妹从竹林里捉的。 “霍去病你看好了,我下面讲的话你要好好的听,这是对你的第一课,讲完以后还有作业。” 霍去病使劲的点点头,“弟子记下了。”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什么是七寸呢? 蛇的七寸是指蛇的心脏,具体位置在脖子后面开始变粗的地方。 我一般把蛇分成头、脖子、躯干、尾巴四部分。 而七寸就在脖子和躯干的连接部位,过来看着,就是这里。”秦风唾沫横飞的指着小青蛇的全身各部开始讲解。 实物讲解完后,秦风把蛇还给甘小妹,然后在纸上画出蛇的解剖图,并标注出七寸的位置。 “这是蛇的心脏,一旦击中,必死无疑。”秦风补充说明道。 霍去病牢牢的记下了秦风的话,不知怎么的,听师父讲完以后它反而不那么惧怕了。 霍去病觉得自己此刻如果按照师父讲的去打蛇的话,保管一打一个准。 恐惧往往源自于未知和神秘, 可是一旦了解了真相,就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就比如古代人惧怕鬼神之类,那是他们不了解,可是现代人尸体都能解剖,也就自然不信鬼神之说的。 现在霍去病就是这个心理,了解了蛇的习性和构造之后,他才明白原来自己惧怕的蛇,竟然也有软肋。 只要自己变的勇敢一点,走出第一步下面的就不是问题了。 “师父,我能摸摸那小蛇吗?”霍去病壮着胆子提出要求。 秦风心里舒了一口气,还算不错,总算是不枉费自己一番心血。 霍去病就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才对,前怕狼后怕虎,甚至连蛇都怕,连自己都战胜不了自己,那怎么行? 秦风点点头:“当然!” 得到秦风的首肯,霍去病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从甘小妹手里接过那条竹叶青小蛇把玩起来。 ~~ ~~ 现在的章嫂可是秦侯府的厨娘,她的手艺可都是从小郎秦风那里学来的,煎炒烹炸几乎是学了个遍。 凡是秦风做过一遍的,她都能记得住,还别说她还真是个做厨子的天才。 为此秦风很是不吝惜赞美之词的夸奖过她,最让她引以为傲的一句话是:“章嫂现在的手艺,就是陛下宫中的御用庖厨都撵不上。” 秦风的话就是对章嫂最大的肯定,所以,现在的章嫂每天就是跟做饭打交道,别的活计她根本就懒得做。 让小郎吃好,才是她的终极目标。 天近中午的时候,章嫂从自己的房里走了出来,直奔厨房。 挽了挽袖子,章嫂就准备做饭。 可是一扭头的功夫,章嫂瞅见案板上一条菜花蛇盘做一盘高昂着三角头,嘴里吐着芯子正望着她。 嗷的一声,“蛇,蛇,蛇!”章嫂边大声喊叫边飞逃出来。 她这一嗓子不当紧,把整个秦侯府都给惊动了。 秦风一愣,随即看向了甘小妹,“你干的好事,不是让你把煲汤剩下的那条蛇关起来吗?” 甘小妹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的道:“我......忘了,我这就去处置。” “算了,让他去。”秦风指向了霍去病。 呃......甘小妹停下了脚步,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霍去病此刻觉得有点气血上头,不是怕,是被甘小妹刺激的。 哼,看不起人家吗?人家就要做一个给你们所有人看看...... 秦风觉得,说一百次,不如实际的做一次。甘小妹那条竹叶青很小,是她养着玩的宠物,已经训化好了的。 这一次如果霍去病能够搞定菜花蛇,秦风敢保证,此后霍去病就彻底的克服心理恐惧。 所以,秦风故意不让甘小妹去处置,偏偏就是要霍去病做这件事。 霍去病跑的飞快,小家伙此刻心里憋足了劲儿,要表现一次给师父瞅瞅。 厨房门口章嫂失魂落魄的样子,惨极了,看样子是被吓的不轻。 霍去病有些鄙视,“切,都是大人了还怕蛇,真羞人。”他已经忘了之前对蛇恐惧起来是一副什么德行了。 分开一众听到章嫂惨叫前来查看情况的妇人们,霍去病一个箭步冲进了厨房。 呃,好大一条! 目测怎么也得有三尺长,霍去病快速的观察师父秦风所说的‘七寸’位置。 很好区分,脖子和身体的相交部位,又细变粗的那个地方就是。 胸有成竹的霍去病探出小手疾如闪电一下就死死的捏住了菜花蛇的七寸。 果然如师父所言,再看那条蛇立马昂起的头颅就垂了下去。 霍去病下手非常的稳准狠,一下子就捏碎了心脏,不死才怪呢。 一击得手,霍去病喜笑颜开,手里捏着菜花蛇跑了出来高高的举起:“师父,我再也不怕蛇了。” 轰,一众妇人婆子们四散开逃。 呃,这让霍去病感觉非常的傲娇,不就是一条蛇吗?有什么好害怕的,瞅瞅你们一个个的胆小如鼠的样子。 此刻霍去病觉得自己无比的高大,仿佛整个世界都被他踩在脚下一般...... 第119章 练兵之道 章嫂是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向秦风哭诉,最后秦风实在是没招了,祭出法宝:一抬手赏给了她一吊钱。 事实证明,钱真的很好使。 章嫂把满腹的委屈、满腔的泪水瞬间收回,变得喜笑颜开。 “小郎尽管教弟子,像什么癞蛤蟆大长虫的尽管弄来,不用考虑我的感受。” 满天的乌云散了,秦风的心情也变的好了起来。 霍去病的心魔终于克服了,这对他以后的成长来说绝对只有利没有弊。 诚然霍去病真的要感谢秦风的教导之恩,将来的某一天当他策马扬鞭扫荡匈奴王廷的时候,他脑海里回荡着的是师父秦风对他的尊尊教诲:打蛇要打七寸。 中午的时候霍去病美美的吃了一顿蛇羹,这一次他心里没有任何的不适,吃的非常过瘾。 霍去病如此英勇,可着实让秦小四好生的艳羡。 他也很想吃蛇羹,可是他不敢。尽管他也听了三哥哥讲蛇的构造和习性,但是他就是下不去那个决心。 一想到蛇,他就害怕的厉害。 秦风并没有像教导霍去病那样鼓励他,秦风很相信一句话:一个猴一个栓法。 针对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方式教育。 如果不是霍去病这家伙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冠军侯,秦风绝对不会这么费尽心机的来这一套教育方法。 作为一个穿越者,要对历史负责,要怀着一颗虔诚的心看待历史人物。 随着他的到来,历史的轨迹稍有偏移,不过秦风已经在尽量的弥补了,争取不让历史南辕北辙相却甚远。 培养卫子夫是基于此;教导霍去病,也是基于此;训练卫青更是基于此。 秦侯府门前原来是一片废荒地,荒草丛生没有一点生机。 不过现在却是一块长宽各一百丈的大广场,庄户门用石夯砸的结结实实的,平常在这里召集青壮们开个会,还有聚个餐啥的都很方便。 此刻的广场上七百人正鸦雀无声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晒太阳。 每个人都精赤着上身,晶莹剔透的汗珠子顺着他们黝黑的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有的人被太阳晒的皮肤都红了,可是他们都在咬牙坚持着。 没有一个人敢动弹的。 有晒晕过去的,就会有树荫下乘凉的庄户们跑过去抬走救助。 卫青和全旭两个人也赫然在列,他们两个肩并肩的就站在队伍的最前方。 而远处的树荫下,躺在躺椅上喝着冰镇桃子酿的丑奴心里释然了。 还以为小郎让郑二,哦,卫青这家伙操练青壮们是什么好差事呢。 感情不是排队列就是晒太阳的,这有啥意思啊,哪有耶耶铡草喂马、喂牛舒坦啊! 还有,这些家伙完全是一帮傻屌。 你说说,这有什么好练的?不就是排排坐分果果吗?还搞的这么正式。 他哪里晓得秦风的苦心?他根本就不懂得队列和军姿是练习军人钢铁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不二法门。 作为一个门外汉,丑奴这家伙幸灾乐祸,心里美滋滋的,这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久在军伍中的李广,看到这一幕可着实惊呆了。 这才几天的功夫啊!就这么一帮大字不识的农民汉子,已经脱胎换骨,这整齐划一的动作,甚至比起宫卫都不遑多让。 李广这一次是真的被震撼到了,秦风竟然懂的练兵之法,看来自己是真的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的。 要说李广怎么来了?这话说起来有点长。 简单点说,由于他上次的错误,险些要了秦风的小命。 后来秦风不计较,为他求情,不过刘彻还是免去了他廷尉的职务,让他来秦侯府负荆请罪。 李广觉得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可是碍于上命难违,只得硬着头皮来找秦风赔礼道歉。 没想到来到秦侯府之后,秦风对他是以礼相待,丝毫没有在提及过往。 反而邀请他帮着训练从庄户中挑选出来的青壮们。 李广虽然感激秦风的宽容大度,但是讲真心话,他真不想接秦风的邀请。 一帮村夫莽汉罢了,就是细柳营那些精兵们训练整合军阵也是费老鼻子劲了。 要知道练兵没有个三年两载怎么可能做到令行禁止如臂指使?所以他很是委婉的拒绝了秦风。 不过秦风却道:“李将军,你感觉陛下真是派你来给我秦某人负荆请罪的吗?” “那不然呢?” “实话告诉你李将军,我给陛下上书说我有一套快速练兵之法,三个月之内保证能够让兵士们做到令行禁止,并且达到如臂指使的境地。 并且你可是我点的将,你作为亲历者,是要把所见所闻都整理成书,报给陛下的。 还有三个月成军后,你将负责在大汉军中推广此练兵方法。 所以,李将军是重任在肩,可万万马虎不得的。” 李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不过他对秦风的这什么狗屁练兵方法是持严重怀疑态度的,要想成军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根本就不可能。 什么狗屁方法能够让军队三个月即可见成效?说这话的人就该死,这不是吹牛是什么? 历史上那么多名将也不敢这么吹嘘吧? 就你秦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读书人,你能做到?可真是好笑,莫要笑掉耶耶的后槽牙。 秦风给他的队列图谱搭配的有解说,可以说一目了然。 他看了之后当时就嗤之以鼻,他觉得秦风这次的牛逼吹大了。 三个月成军,单单是训练队列就用去了两个月,最后一个月是演练分散、合击,这是典型的刀盾兵攻击手段。 久在军伍的李广知道刀盾兵最讲究多人配合,训练起来难度极大。 分散合击之术才是重点,可是秦风本末倒置,把分散合击弱化,偏偏训练一些华而不实的队列之术,向左转、向右转,转来转去都把人转晕了,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哪有直接训练士兵们阵法来的实惠? 这或许就是古代军事思想和现代军事思想的分歧了,秦风要练的是兵士们的铁血意志和忠实执行命令的能力。 军人不只是有过硬的杀敌本领,也得具有钢铁一般的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作风。 秦风认为,军人的意志和令行禁止才是成军的首要前提。 另外秦风虽然没有接触过这个世界大汉的军队,但是他之前可是看过一篇介绍汉朝战争的文章的。 总结一下就是说大汉的兵种分为步兵、骑兵、弓弩兵、战车兵(汉武帝时期马邑之战后淘汰)、辎重兵(征夫,基本没啥战斗力),楼船兵。 打仗并不像后人想象的那样,那个时候打仗基本上就是靠人多取胜,当然也有各兵种之间的配合,这就要看为将者的调度本领了。 所以,选将尤为重要。 一旦需要用兵,皇帝就要登坛拜将,首先挑选一个掌军的大将军,然后征集士兵就可以开拔干仗了。 还有真正的战兵其实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辅兵,甚至是屯田兵,也就是说战时为兵闲时为农,你想这样的兵能有多少战斗力? 要不然也不会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了...... 所以,秦风要练的是精兵,需要的是职业化的纯粹的军人,那么训练军人铁血的意志和令行禁止的作风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第120章 光宗耀祖我也要 李广现在是真的服了,虽然他一开始对秦风的练兵理念不懂,甚至一度认为这是秦风哗众取宠,为了在陛下面前邀功。 但是现在他完全不这么看了。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李广很快的就参悟透了秦风的练兵理念。 士兵们刚刚训练了才几天功夫,就已经做到了可以和宫卫们相媲美的程度。 要知道宫卫,俗称羽林卫士,他们可以很自豪的说除了细柳营的精兵之外,是大汉最精锐的军队了。 细柳营之所以能够在名头上压过他们,是因为细柳营是大汉的百战精兵,而羽林卫士的职责是保护皇帝,他们没有机会上战场跟敌人拼杀。 另外羽林是守护陛下的勇士,他们的要求极其严格。 不但要求做到绝对的令行禁止,还要求有个人的武勇,坚强的意志。 所以,全国能够做到像羽林卫士的军队几乎没有,羽林卫士在大汉国内来说绝对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在夸大一些说就是标杆的存在。 但是这些寻常的庄稼汉,他们之前从未接触过军伍这一套,可是应用了秦风的练兵法之后。 好像是在刹那间成熟了似的,一个个的站在烈日下爆晒,只要没有休息的命令,就算是晒晕过去也不会动一下。 李广以为,这才是最合格的军士。 他几乎都可以想见到,一声冲锋令下之后,这些壮汉们手提三尺青锋浴血奋战死不回头的场面。 军中,令大于一切。 在场的没有谁比李广更明白这场景意味着什么了。 坐在树荫下的李广放下手中的冰镇桃子酿慢慢的起身,然后当着丑奴的面,脱下甲胄,直接脱的跟训练的士兵们一样。 李广被感动到了,这些兵士真的很难得。 他甚至觉得,这这兵士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优秀的士兵。 不说英雄相惜的话,他就是感觉此刻就应该带头现在太阳下,接受考验。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觉得对的起陛下的信任,对得起秦风的举荐,对得起这些士兵们的期望。 毕竟他才是这些士兵们的统兵官,而不是站在队首的卫青和全旭。 丑奴傻眼了,前一秒还在跟他谈笑风生,共同鄙视卫青这蠢货的李广,居然现在也自愿做那愚蠢之人,接受烈日的烘烤。 今天这尼玛到底肿么了?老天爷啊,你能告诉我吗? 丑奴此刻喝冰镇桃子酿也越发觉得没味道了。 绕是丑奴的脑袋都想破了,他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他决定找自家小郎问个明白。 ~~ ~~ 天气着实是够热的,秦风穿着绸子做的四角内裤,一口气在室内泳池里游了五个来回,才气喘吁吁的上了岸躺在躺椅上休息。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泳池里的水,早就被他换过了。 刘彻个不要脸的货,居然在泳池里撒了一泡上火的尿,这绝对是秦风不能接受的。 秦风有洁癖,就这泳池里的水,他每天都换。 因为这里可不止他一个人专用。 到了晚上,这里可是属于公输嫣然,甘小妹,章嫂她们一帮女人们都天下。 谁能保证她们没有在里面嘘嘘? 另外再说了,这水可是活水。他当初可是花了大力气,让全旭带着青壮们从山上架设管道引来的。 想要换水简直是太方便了,把下水口打开很快就清空,然后重新堵上就可以蓄水了。 虽然他规定的是白天属于男人们用,晚上属于女人们用。 但是大老爷们洗澡方便多了,田庄养鱼的池塘,小河滩,男人们随时都可以跳下去畅游。 所以,白天也就霍去病和秦小四以及丑奴和葛翁再加上一个公输峣。 不过呢,葛翁有史婆婆在,枯木逢春的葛翁,感觉每时每刻都和史婆婆待在一起也是不够的,他要把失去的青春找补回来。 所以他通常都是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就算是要冲凉,也是用木桶,老两口子洗个鸳鸯浴。 葛翁洗澡的木桶可是秦风专门让人给他定做的,足够两个人用的了。 而公输峣也很少来这里,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甘小妹待在一起研究各种虫子的习性。 这让秦风很郁闷,没想到老家伙还是个老学究,如果大汉能够有一个综合性大学的话,他都打算开设一门生物科学的课程了。 那就剩下秦小四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和丑奴这货能进来了。 话说霍去病和秦小四都是从内心深处惧怕秦风的,只要是有秦风在,他们两个是打死都不敢进泳池一步的。 丑奴这货倒是很随意,他一推门就进。 进来看到秦风在,他也不说话,三下五除二就脱的只剩下一个犊鼻短裤。 然后一个猛子扎进去,潜泳到头,再来一个来回,去除身上的暑气后,才上岸走到秦风身边的躺椅上躺下。 “小郎,你说卫青他们是不是傻?这么热的天,跟下火似的,他们居然在广场上暴晒,一动都不动。 已经晒晕过去十几个了,庄户门抬下去收拾一番,清醒过来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又加入了行列。 还有,那个皇帝陛下派来的家伙,居然也脱了甲胄加入了其中。 你说他们图个啥?” 秦风喝了一口冰镇桃子酿,微微一笑道:“他们图的是保家卫国,图的是马上封侯,图的是光宗耀祖。” “噗!” 丑奴刚喝了一口桃子酿,闻听秦风这么说,一口喷了出来。 丑奴一脸不可置信,惊讶的恨不得跳起来:“在外面晒太阳能够马上封侯光宗耀祖?我不识字,小郎你可莫要诓骗我。” 丑奴刻意的忽略掉了保家卫国,因为他只对另外两个感兴趣。 在他的意识中根本就没有国家的概念,他只对秦风负责,只对老秦人负责,只对祖宗负责。 秦风呵呵一笑:“然也!我凑请过陛下,答应帮陛下短期内训练一只标杆军队出来。 你或许不知道,这些人一旦通过考验,将会直接被陛下启用,甚至军伍的番号都起好了,就叫镇奴军,归陛下直接统领。 我敢打包票,日后镇奴军一定可以笑傲苍穹建立不世功业的。” 丑奴终于不镇定了,他放下冰镇桃子酿,嘿嘿一笑露出怎么都刷不白的大黄板牙凑到秦风面前:“小郎,我也想光宗耀祖,你看我是不是现在也到外面晒着去?......” 第121章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征得秦风的同意,丑奴屁颠屁颠的来到队列的前面和卫青肩并肩站在一起。 卫青小声的道:“你怎么来了?我看你躺在树荫下刚才不是挺嘚瑟的吗?” “郑二你小子不仗义,有这么好的光宗耀祖的机会,竟然不跟我说一声。 哼,也不想想这是哪里? 我在秦侯府,在小郎面前说话还是算数滴,所以不要妄想甩开我。” “我叫卫青,小郎赐下的名字,以后不要在叫耶耶郑二。” “嘁,卫青不好听,还是郑二叫起来亲切,我都不介意你叫耶耶丑奴,你反倒矫情上了。” 卫青无语,好吧,对于丑奴这货的死皮赖脸,他是真没招。 站军姿确实不是个好活,这一个时辰的军姿站下来,丑奴感觉半条命都没了,双腿酸麻浑身僵硬难受的要死。 不过为了能够给老秦人争光,为了给祖宗长脸,第一次训练的丑奴硬是凭着强大的意志力坚持下来了。 练完军姿就是无休止的队列训练,口令很简单,动作也很简单,翻过来掉过去的就那么几个动作。 可是要想做的整齐划一,的确不容易。 为此秦风照搬了后世的军训经验,动作分解,这更让人难受了。 无数次,丑奴想要放弃。 不过一想到马上封侯光宗耀祖,丑奴就觉得再苦也是值得的...... ~~ ~~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随着秋老虎的离去,天气也一天一天的凉爽起来。 眨眼间已经到了金秋十月,丰收的喜悦笼罩在每一个庄户的心头。 葛翁组织庄户们把粮食屯进库房,看着大粮囤装的满满的,他心里就舒坦。 俗话说手里有粮心不慌,在葛翁的潜意识中,家财万贯都不如粮食满仓。 这是经历过饥饿,经历过战乱之人的心得体会。 真正到了乱世,有钱你也买不到吃的时候,就知道粮食的金贵了,所以葛翁很珍惜粮食,也讨厌人浪费食物。 每天他都会监督庄户们,要说他的监督方法还真是独特。 他会去挨家挨户的饭泔水桶,一旦发现谁家的泔水桶里要是发现成粒的粮食,他不把人骂的抬不起头来不罢休。 为此每天回来,葛翁身上都一股子馊味儿。 也为此霍去病秦小四恶趣味的背地里称他为葛馊。(音同葛叟) 这一日,秦风正在教授甘小妹、霍去病、秦小四以及庄户们的百来个适龄儿童读书。 葛翁的身影出现在书斋外,远远的葛翁冲秦风招手。 这个时候叫自己,肯定有事。于是秦风让甘小妹组织大家自习,放下千字文书本走了出来。 “怎么了葛翁?” “呃,小郎,你能不能让青壮们暂停操练?”葛翁一脸为难的道。 “为什么?” “眼看就要到播种的时候了,你又要让全部种上小麦,这地要翻,种子要播,说实话就靠着那些老弱病残的庄户们,真忙不过来了。” 地多也有地多的烦恼啊,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秦风一般是不过问耕作的事情,不过现在不过问看来还真不行了。 青壮们的操练自然是不能停,这可关系到刘彻的审查呢,眼看还有一个月就要到了验收的阶段了,这个时候停下,那是万万不能的。 可又要把耕作的问题解决,这就有点伤脑筋了。 秦风看着工具房里的耦犁,突然眼前一亮。 既然不能从人力上解决,那不妨就从工具上想想办法。 曲辕犁第一时间就浮现在秦风的脑海里,要说这曲辕犁可是唐代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其辕曲,因以名,区别于直辕犁。 因其首先在苏州等地推广应用,又称为江东犁。 曲辕犁和以前的耕犁相比,有几处重大改进。 首先是将直辕、长辕改为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这样不仅使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 要知道现在的耦犁,要想使用必须得是三人二牛。 而曲辕犁的话,只需要一人一牛,即可解决,况且操作灵活,节省人力和牲畜。 秦风微微的笑了起来,“葛翁不着急,你且先让庄户们好吃好喝的休整几天,先养精蓄锐再说。 至于耕作的问题我来想办法。” 葛翁急了:“那哪行?坚决不行。 小郎您没耕种过,不知道耕作的关键。 现在必须要把地翻出来,就单单这一个事情都火烧眉毛了,就更不用说还要施肥撒种了。 这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哪能让庄户们休息呢?我们要抢农时啊!” 秦风怎么会不知道耕作?他小时候没少跟着父母下地劳作,对于种地他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突然秦风一怔,撒种?种植小麦怎么能跟种植糜子一样? 秦风觉得有必要连同耧车一块给弄出来,要知道无论是农耕社会还是工业社会,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就现阶段而言,只有更先进的生产工具,才能提高生产力水平。 想到这里,“葛翁您就别管了,听我的准没错儿。”秦风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去。 “啊呀呀,这小郎真是让人好不懊恼。”看着急匆匆离去秦风的背影,葛翁嘟囔起来...... ~~ ~~ 秦风找到周傅的时候,这厮正在汗流浃背的往大马车上装着裁剪好的纸张。 这都是朝廷需要的,耽误不得。 说起来造纸,周傅觉得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工作。 这可比干营造来钱快多了,朝廷的订单是一个接着一个的下,甚至各个藩国、以及下面的郡县都急需纸张。 公输家的大院里,整日整夜的都是忙碌的身影。 可以说是三班倒的轮番上阵,饶是这样,还是供不应求。如果不是谢绝个人订购的话,估计订单会更多。 要知道,纸用起来可比那笨重的竹简要方便多了。 看到秦风的身影,周傅停下了手里的活,笑着迎上前:“小师弟,你怎么过来了?” “周师兄,我给你看两章图纸。” 一听到图纸,周傅就好像有条件反射似的,两眼唰唰的放光,他赶紧拉着秦风进了书房。 还没等坐定呢,周傅就急不可待的道:“小师弟,又有什么好东西了,赶紧拿出来让我先睹为快。” 秦风呵呵笑着,拿出曲辕犁和耧车的图纸道:“你看看,这两样东西你有办法造出来不?” 周傅拿起三脚耧车的图纸仔细观看,良久,终于沉声道:“兄弟,这东西是能做出来,但就是不知道有什么用处,能给我说说吗?” “这叫耧车,播种用的。” 周傅眼前一亮,指着耧车的三个脚兴奋的道:“妙哉!种子从耧铲中流出,随即就深埋在土壤里,可比撒出来的成活率高多了。 小师弟,你这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这么巧妙的设计,你都想的出来?” 刚说到这里,周傅突然间想起来师父公输峣的话。 “秦风身负公输家失传的绝学《鲁班秘术》,你的任务是要协助公输嫣然好生的保护秦风。” 还能是怎么想出来的,肯定是出自《鲁班秘术》呗,除此之外别无他门。 周傅尴尬一笑,放下耧车图纸,拿起曲辕犁的图样。 一看之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这图样所画的可是耕犁?为什么跟现在的耦犁差别这么多呢?” “周师兄这叫曲辕犁,这种耕犁操作简便,可以大大提高耕作效率,并且节省人力、畜力。 我打算把图样进献给陛下,在全国推广,届时恐怕你们将作监就闲不住咯!” 第122章 李广的小算盘 将作监的扛把子是公输峣,至于给汉武帝进献耧车和曲辕犁的事情,自然是要交给他去做的。 所以,秦风亲自把老家伙公输峣请了过来,和周傅三人密议。 毕竟秦风的头上顶着公输家传人的名头,而且是身负《鲁班秘术》的唯一传人。 尽管秦风知道,这只不过是自己在这个世界行走的一个掩护。 但是,既然是掩护,那就要把掩护者伺候好了,那么公输峣这一关是必过的。 当公输峣看到耧车和曲辕犁图样,并且听周傅讲解之后,激动的老泪纵横。 良久,公输峣颤抖着嗓音道:“风儿,这可是出自《鲁班秘术》?” 靠,你还真给自己家脸上贴金。秦风郁闷了,怎么什么好东西都往你公输家身上揽啊! 不过腹诽归腹诽,他也不好直接说不是,毕竟公输峣可是他最好的掩护色。 “您老要是这么说也无可厚非,因为曲辕犁是我根据秘术中关于改进耦犁的描述得到灵感创作出来的,包括耧车也是。 这图样是我臆想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百分百复原了秘术中的描述。 所以,弟子没敢第一时间告知您,而是先来找周傅师兄。本打算制作出来试验过之后,确认无误之后在给您老禀报的。 不过周师兄提醒的对,无论成功与否,都要告知您老一声。” 秦风说起谎话来,眼睛都不带眨的。 他其实是因为心急,根本就没想到先告诉公输峣的事情,就直接找了周傅。 还好,他说的够真诚,也够坦白,诚然这个理由有足够的说服力,所以公输峣微笑着点头赞曰:“嗯,风儿你所虑很对,得先验证一下是否真的行之有效,在向陛下进献。” 呵,好吧,自己还没给他说准备献给刘彻呢,他倒自己先考虑到了。 就冲老家伙这份心怀天下、大公无私的心,就值得一个大大的赞。 “周傅。” “弟子在!” “尽快召集人手,按照图样把曲辕犁和耧车打造出来,你先把造纸的事情交给我儿公输溪,你带人全力的赶造,不得有误。 须知此两样农耕工具,关系到我大汉百姓的口粮,是重中之重,万万不可懈怠。” “诺,弟子领命。” 周傅答应一声,把图样揣进怀里匆匆离去。 “唉!没想到我们先祖鲁班公,竟然早早的就有了这般鬼斧神工之作,可惜的是面世的太晚了,要是早些年得以应用,我大汉还何至于为口粮的问题发愁?” 秦风心中好笑,那是因为我还没来这个世界,就是想面世也面世不了。 不过他嘴上可不能这么说,“师父,弟子以为鲁班公那个时候,天下七国争霸,战乱不休以至于民不聊生。 当时他未必不想献出去,可是当时母国势危,他应该是考虑了一旦献出之后,会落入敌国之手。 所以......” 公输峣眼前一亮,颇有一语惊醒梦中人之意,瞬间脸上露出喜色,频频点头道:“风儿所言甚是,我们先祖鲁班公必是这样想的。 老夫刚才还在为先祖鲁班公不尽早把这两样耕作神器露面,以至于天下黎民百姓饱受饥饿之苦而感到内疚,感到自责呢。 你这一番话倒是解开了老夫心中的困惑。 天可怜见,幸亏有你,老夫代替陛下、代替大汉千千万万黎民百姓感谢你。 如果不是你有幸读过并且牢牢的记下了秘术,怎么可能有曲辕犁和耧车面世的一天呢?老夫要给陛下上书,重重的奖赏与你。” “师父言重了,弟子惶恐,微末之功不敢言赏。” 谦虚是华夏族群的美德,秦风当然也要恪守为上,漂亮话该说还是要说的。 他本来是为自己两千多亩地而把后世的曲辕犁和耧车搞出来的,现在借花献佛送给刘彻,没想要什么奖励。 但是公输峣既然说了,那么秦风觉得,就算是奖励给自己点什么也是可以接受滴。 嘿嘿,有句调侃的话说的好,出家人不爱财——越多越好。 钱谁不爱?秦风不是圣人,也不是可以不吃不喝就能屙金尿银的神兽,况且他替刘彻养活了这么多人,并且还给刘彻的军制改革提供了样板。 就算是刘彻奖励给他点什么,也是无可厚非的,权当是专利费了。 ~~ ~~ 秦风辞别了公输峣回到秦侯府的时候,已经是日落时分。 一抹残阳的余晖洒在大地上,染上了一层金色。 府门外的广场上,李广、卫青、丑奴、全旭他们今日的训练已经告一段落,正在聚餐。 说实话,李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里。 不为别的,就为那一口香喷喷的红烧肉。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第一口吃下去以后,就深深的迷恋上了这个味道。 咬一口肥的流油的红烧肉,扒拉一口浇了肉汤的白米饭,这日子简直是神仙一般。 他敢拍着健壮的胸脯子指着落日余晖发誓,秦侯府的饭,比他在廷尉任上的时候还要好上数倍不止。 他都有点担心自己的胃口要是被这么好吃的东西养刁了之后,万一有朝一日离开秦侯府,就吃不到这么美味的饭食了怎么办。 要说之前李广对秦风那是一百个看不上,不过现在他是打心眼里佩服。 造纸术的出现他已经向公输峣求证过了,就是秦风搞出来的,还有印刷术的发明,这在长安都传开了,秦风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陛下封为关内侯的。 而不是他之前以为的秦风是靠着跟陛下之间的难以名状的关系获封侯爵的。 李广很敬佩有本事的人,现在在他的眼中秦风就是这样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李广这货本身的学识并不多,唯一值得骄傲的是他还算是武勇,在军中的时间长,有些军中的人脉资源。 除此之外,他几乎是一无是处。 做人很失败,几乎没有官场上的朋友,由于他的臭脾气很是得罪了不少朝中的大佬。 为此,他想给儿子李敢找一个好的老师都不可得。 不过,现在,他感觉给儿子找到一个好老师了,那就是关内侯——秦风。 第122章 甘小妹的绝技 李广吃饱喝足之后,让青壮们解散,他则进了秦侯府去找秦风。 其实李广是属于那种尿不到一个壶里的,你就是凑到他跟前都不带搭理你的人; 可是尿到一个壶里的,他会非常待见你,你就是骂他几句打他几下他还会笑着往你跟前凑的人。 诚然,现在他对秦风的感觉就是后者。 秦侯府大院里的廊檐下挂着灯笼,照亮了他前行的道路。 他是轻车熟路,秦风的书房他不止一次的来过。 李广一点都不客气,迈步就进。 进来之后一屁股坐在竹榻上,身高将近一米八,体重超过一百六十斤的李广,一坐下就把竹榻压的吱吱作响。 秦风都怀疑,这货要是一使劲的话,竹榻肯定会散架的。 李广这货一脸笑模样,秦风一看就知道有事。 平常这货来蹭茶汤、蹭冰镇果饮喝的时候可不这样,大大咧咧的往躺椅上一躺,自己还得亲自给他端过去,然后还摆出一副盛情难却才接受的样子。 秦风都很想揍这货一顿,如果不是因为打不过的话。 可是今天,躺椅倒是没遭罪,不过竹榻可倒了霉了,吱吱呀呀的响声,听起来很刺耳,仿佛竹榻在哀鸣一般。 “李将军有事?” “呃,没事儿,就是过来看看你。” 对于求人,李广这辈子几乎没有过,他感觉未开口就先矮半截,这很伤自尊的。 李广言不由衷的说着,殊不知他的动作、表情早已经出卖了他。 “呵呵,李将军有话不妨直说,咱们又不是外人,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李广老脸一红,嘿嘿的笑了起来。 他很开心,能够听到从秦风的嘴里说出‘朋友’二字,着实让他感觉很欣慰。 “对对对,我们是朋友。 那我就不客气了,是这样的,我看你秦侯府书斋办的挺不错的。 我呢,有个不争气的小王八蛋,我打算让他到你这来熏陶熏陶。 你以为如何?” “日之。”秦风暗骂,这货说话好不容易学会拐弯了,可是还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这哪是求人办事啊? 什么叫我看你秦侯府的书斋办的不错?什么又叫我打算让他来熏陶熏陶? 你都做了主了,还叫人家说什么? 怪不得这货一直得不到升迁,就这个不会说话的毛病,也注定他一辈子也不会进入到朝堂中枢。 可不要小看了华夏的语言,说话可是一门大学问。 不过秦风了解李广这货的脾气秉性,并不打算和他计较。 李广的儿子名叫李敢,被霍去病给射死,这是史有所载的事情。 也好,让李敢跟霍去病从小就在一起,培养一下感情,说不定能免去这一灾也说不定。 给李广保住一条血脉,也算是积阴德的事情,秦风觉得这事可行。 于是点头道:“既然是大侄子的事情,那没说的,明日就让他来书斋吧。” “真的?!” 李广一跃从竹榻上站了起来,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兄弟,我可真要谢谢你了!你可不知道,我那小兔崽子王八蛋,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夯货。 他要是来了,不听话,你尽管揍,断胳膊断腿的都行,只要给留口气能给我李家传宗接代就可以。” 我擦,秦风暴汗...... ~~ ~~ 李广走了,兴高采烈的走了,走之前还不忘三口干掉甘小妹为秦风准备的桃子酿,并且顺走窗台上一盆花叶可驱蚊、对蚊虫叮咬有特效的香花子。 你妹的,这还是那个“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所描绘的汉将军李广吗? 这还是那个“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飞将军吗? 擦了个擦,这分明是就是一个无赖嘛! 秦风摇头苦笑,他知道李广这货的脾气秉性,这说明李广真拿自己当自己人了,要不然你就是给他,他也不一定要。 好吧,成功收获飞将军李广的友谊,跟历史人物近距离亲密接触,满满的收获感呀! 这个时候,窗台上一条竹叶青小蛇的摇晃着小脑袋游了进来,秦风知道甘小妹来了。 “别躲着了,出来吧?” 甘小妹嘿嘿一笑,脑袋出现在窗口,只见她嘴里发出嘶嘶之声,再看那条已经游进屋里的竹叶青小蛇,瞬间一掉头,游了回去,并且顺着甘小妹的手臂游到她的肩头盘在一起。 呃,这丫头的训蛇看来已经成功了,这是向自己显摆呢。 孩子就是孩子,一旦有了成绩,就会像家大人炫耀显摆,诚然甘小妹就是这种心理。 秦风太懂孩子的心理了,这个时候除了好好的夸夸她,说别的什么都是多余。 “小妹好棒啊!你居然能够控制小青,太厉害了。” 说实话,秦风心里很别扭,他总感觉有种大灰狼忽悠小红帽的感觉。 不过甘小妹可美坏了,喜滋滋的开心极了。 能够得到小郎的夸赞,对于甘小妹来说什么都重要。 “小郎,我还能召唤老鼠呢。不信我给你试验一下。” 说着,甘小妹变换口型,嘴里发出吱吱的声音。 噗通一声,两只大老鼠就从房梁上跳了下来,直接掉在秦风的书桌上。 把秦风吓了一大跳,很是狼狈。 甘小妹捂着嘴咯咯的笑了起来,她笑起来很好看,胖乎乎的包子脸喜笑颜开,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 “好了,好了,小妹,我相信你了,赶紧停了吧。” 秦风震撼了,这老家伙公输峣还真不简单啊!驭虫术,还真是天下第一奇术。 这要是想消灭老鼠,可太简单了,只需要把老鼠召唤出来,一把火全搞定。 秦风忽然想起来后世那位一次灭鼠八十吨的灭鼠大王来,这位奇人由于不满“砖家”的狠批,到死都没公布秘方。 姑且妄想一下,他是不是也会‘驭虫术’呢? 诚然,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有好多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就像这驭虫术,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跟生物交流的语言罢了。 包括丑奴那货的驭马术,其实他就是懂得马儿的习性,用马儿喜欢的动作和声音达到共鸣罢了。 驭虫术是一门很神奇的大学问,必须要让甘小妹好好的传承下去...... 秦风想到这里,微微一笑招手道:“过来,小妹,我且问你,你现在能驾驭多少动物?” 甘小妹很傲娇的伸出五指道:“蜈蚣、毒蛇、蝎子、壁虎和蟾蜍。”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又伸出里另外手掌的一根手指:“还有大老鼠。” 呃,秦风哑然,这妮子是五毒俱全啊,还真对得起霍去病和秦小四给他起的绰号“女魔头”...... 第124章 秦侯府三人组 家里添了新成员,李广派人把儿子快马接来,加入了秦侯府书斋。 李敢今年也是六岁,不过月份上比秦川大,比霍去病小。 他们都是同龄人,又处在鸡不叨狗不咬的年纪,秦侯府顿时就热闹了起来。 用李广的话说,“我那小兔崽子王八蛋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夯货”,诚然,随着李敢的加入,霍去病和秦川两个人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这不,秦风就上个大号的时间,再回来三个小家伙就溜了。 我擦,逃学? 李广家的小王八蛋还真是个奇葩,这才来几天啊? 就把霍去病和秦小四给带跑偏了,之前这可是从未有过的现象哦! 秦风觉得有必要整顿一下,小孩子没个怕头怎么行? 不过秦风也非常的好奇,到底李敢这货是怎么把霍去病和弟弟给带跑偏的,他们两个平时可都是最品学兼优的学生了。 整顿是要整顿的,不过也得先把人找到再说。 ~~ ~~ 秦侯府外的果树林里,李敢流着口水望着树上的果子,“额滴神呐!秦川这次我真服了,你果然没有撒谎。” 秦小四眉毛一挑:“那你兑现承诺,把你的小刀给我吧。” 李广从怀里掏出鲨鱼皮鞘的短刀塞到秦小四手里,嘿嘿一笑:“它属于你了,不过,既然来都来了,我也把小刀送给你了,你家的果子能叫我吃点不?” 秦小四拿着小刀左看看右瞅瞅,稀罕的不要不要的,满不在乎的道:”你随便,只要你能爬到树上去,随便你吃。” 霍去病这个时候开腔了:“秦川,李大胆,打过赌了,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要不然师父发现我们溜了,肯定生气。” 小家伙李敢黑不溜秋的就如同是从煤堆里扒出来的,虎头虎脑的。 他就是为了一口果子吃,才跟秦川打赌的,刀子他老爹送给他的,早就玩够了。 要是能够换来一次敞开了肚皮吃水果的机会,他认为绝对是值了。 大汉的水果绝对是稀罕物,尤其是对于小朋友来说。 “鼻涕虫,就你胆小,来都来了,不尝尝怎么行?要回去你们回去,反正我是不回去。” 霍去病被李敢一激,不服气了,“嘁,谁胆小,我才不胆小呢。倒是你,外号叫李大胆,你真大胆吗,你要真大胆你就爬高高叫我看看。” 李敢大眼睛一瞪:“鼻涕虫,这可是你说的,我就让你看看,告诉你我最会爬树了,我家院里的树都叫我爬遍了。” 说着迈开小短腿,飞快的跑到一颗苹果树下,蹭蹭蹭的爬了上去。 沃日,这家伙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货,追随而来的秦风郁闷了。 他想拦阻,可是又担心吓着李敢,万一从树上掉下来可麻烦了。 这些苹果树可都是野生的,最低的也有六米多,最高的那颗足有十来米,挂的果子也是最多的,而李敢选择的就是那颗。 说实话,秦风都有点自愧不如。 他小时候虽然说也是跟个穿天猴似的爬高上低的,但是也不如李敢这货的胆子大。 十来米,两三层楼的高度了,一个六岁的小屁孩居然毫不畏惧蹭蹭的快速爬了上去。 单说李敢,这家伙被红彤彤的大苹果早就馋死了,这个机会岂会放过。 爬到树杈上,岔开小短腿骑在上面,伸手就摘了一个大苹果。 啊呜,狠狠的啃了一口。 汁甜果肉多,可真是人间美味,这要是天天都能吃到饱,那该多美呀! 父亲让人来接他的时候,他还老大的不情愿,不愿意离开长安。 可是现在看来,当时的不满情绪是多么的错误。 这里不光有小伙伴一起耍子,还有这么多好吃的果子,他发誓再也不离开了,他要一辈子活在这里。 站在树下的霍去病,仰脸看着李敢大口大口的吃苹果,吧嗒了一下嘴,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 他来秦侯府的时间不短了,虽然每天饭后也都能吃到水果,但是那哪有亲自爬到树上动手摘来的吃这有意思啊。 小孩子就是这样,只要有人带了头,那就彻底的释放了...... 霍去病也爬了上去,骑在树杈上跟李敢比着吃。 而秦川这个时候觉得小刀似乎一下子就不好玩了,他也很想像猴子一样的爬上树去,骑在树杈上肆意的吃苹果。 奈何他不会爬树,被卓氏养在温室里的后果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 霍去病和李敢都是放羊的养发,他们的天性诚然是得到释放的。 急的秦小四在树下来回的打转,眼巴巴的望着树上的两个人大口的吃苹果,他急的团团转。 “鼻涕虫给我扔下来一个。” “唔,等一下,我吃完这个,往上爬给你摘。” “李大胆给我摘一个扔下来。” “哦,接着。” “呸,该死的李大胆,你给我扔的是你啃剩下的。” “呃,秦川我想你大概吃不成了。” “为啥?” “因为你哥来了。” “放屁,我看你就是不想给我摘,骗我......”秦小四下意识的一回头,只见三哥秦风正笑咪咪的看着他。 秦小四有点慌,他赶紧一缩手,把打赌赢李敢的那把鲨鱼皮鞘的小刀藏在袖子里。 “三哥,你怎么来了?我带李大胆,哦不,是李敢,他不相信咱家有这么多好吃的果子树,人家就带他来看看。” “是吗?很好。”秦风很是亲昵的抚摸了一下秦小四的脑袋。 然后笑吟吟的冲着树上的李敢和霍去病道:“我也好久没有吃刚采摘的果子了,给我也摘一些。” 秦风尽量的压着怒火,脸上表现的很是和蔼可亲。 这个时候要是吓到小家伙,失足掉下来可就不好了。 呃,小秦川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三哥今天怎么这么的好说话?而且温柔的都有点让人不敢相信。 坐在树杈上的李敢一开始有点怕,不过看到秦风春风满面的笑容后,心里安定下来了,原来老师也是个贪嘴的。 他大大咧咧丝毫没往别的地方想,“老师,我来帮你摘,你可接好咯!” 骑在树杈上的霍去病心里一咯噔,心道不好。怎么总感觉师父的笑怪怪的...... 第125章 痛并快乐着的童年完整了 为了博得小家伙们的信任,秦风特意回去拿了一个竹筐盛苹果。 这下子霍去病完全打消了疑虑,看来师父一点儿都没生气呢。 于是,也加入了采摘的大军,很快竹筐的装的满满的。 秦风这个时候才笑眯眯的道:“下来吧,慢一些。” 哇哦,李敢今天觉得这是此生最有意义的一天,逃学没有被老师责罚,反而还跟老师一起摘了这么多的苹果。 看来晚餐的时候有苹果汁可以喝了,一想到即将喝上香甜可口的苹果汁,小家伙就觉得满口生津,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秦风一直小心的盯着两个小家伙下树,直到两个人平安落地,他心里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不挨揍的童年的是不完整的,此刻秦风觉得有必要给他们上一次终生难忘课。 李敢和霍去病两个小家伙从树上下来后,屁颠屁颠跑到竹筐边,一手拿起一个大苹果还互相碰了一下,开心极了。 可是当他们正美滋滋的呢,秦风冷冷的道:“放下苹果,都给我趴在地上。” 纳尼?老师怎么突然间就变脸了? 霍去病脑瓜子嗡嗡滴,瞬间感觉不妙。李敢也没好到哪里去,他都懵逼了,刚才还笑吟吟的老师这会儿却变的冷若冰霜,到底是肿了么? 难道是自己不该贪心,拿了两个苹果?嗯,他觉得一定是这样的。 于是他看着手里的两个大苹果,快速的比较了一下,把略小一些的、左手拿的那个放进了竹筐里。 然后在偷眼看老师,呀!怎么还阴沉着脸? 哦,懂了。 看来是自己不该拿苹果,于是赶紧又把另一个苹果放进竹筐里。 不对呀,仍旧是阴沉,而且,而且还正在拖鞋。 李敢太熟悉这场面了,他老爹李广每次要揍他的时候都是用臭烘烘的鞋子打屁屁。 天呐!怎么老师也会这一套啊! 小家伙哭丧着脸,两只小手捂紧了屁股,一副惊恐状。 秦风上前,每人一顿鞋底子啃肉大餐,抽的啪啪作响。 霍去病怕极了,这是老师第一次对他发火,而且是打的这么狠,看来老师是真的生气了,要不然不会下这么重的手。 老师不会不把自己赶出秦侯府吧?越想越害怕,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不过他也是够坚强的硬是忍着疼没哭出来。 倒是李敢这货,吱哇乱叫,哭的很惨。 他有一个挨打的心得,他老爹李广每次揍他的时候,只要他哭的声嘶力竭一副杀猪状,他老爹的手就会软,抽的就不那么狠了。 可是,但是,可但是,但可是老师的下手为何一点都不见减轻捏? 同样的套路貌似在老师的面前丝毫不起效果,这下子可坏菜了,遇到硬茬子了。 李敢的脑瓜子此刻也跟霍去病一样嗡嗡滴了,面对秦风的疾风暴雨般的鞋底子他六神无主束手无策,只能是嗷嗷叫着忍受...... 秦风觉得自己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每人三十下,这是已经决定了的事情,绝对不会多也绝对不会少,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向才行。 不管你是无声的哭泣还是杀猪一般的哀嚎,都躲不过童年的一课。 秦小四虽然刚才有点害怕,可是看到哥哥只揍霍去病和李敢,而没对他动手。 他心里暗暗的窃喜,真不愧是亲哥哥,还是自家人疼自家人呀! 他觉得李敢和霍去病的屁股一定又红又肿的,因为他挨过打屁股,那是母亲打的。 有时候秦小四非常的纳闷,为什么大人都会这一招脱鞋打屁屁? 本来以为三哥不像母亲那样,没想到三哥真做起来竟然比母亲还要娴熟。 他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悬空,而且洁白的袜子都没有沾到泥土,他还能揍的很有节奏,真是厉害呢。 好不容易捱到三哥揍玩了霍去病和李敢,秦小四觉得终于天下太平了。 可是为什么三哥不穿上鞋子呢?呃......他的目光竟然看向了自己,额滴神呐,好可怕! 小家伙秦小四觉得此刻三哥的眼神就像是雄鹰般锐利,又好像手里这把鲨鱼皮鞘的小刀般锋利,直刺他的灵魂深处。 刚才还在幸灾乐祸看霍去病和李敢挨揍的秦小四,这会儿就像是在太阳下晒了很久的茄子,又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变的蔫了吧唧。 “秦川过来领受责罚!” “唔......” “不要墨迹,痛快点,犯了错就要惩罚。” 李敢的哭声戛然而止,他惊恐的看着秦风,抡起鞋子抽在秦小四的屁股上。 他心里怕的一批:这老师还真狠,连自己人都不放过。 看来自己老爹临来之前交代自己要好生听话,否则老师将会以雷霆手段对付之的话一点都不假啊。 一开始见到老师秦风的时候,觉得老爹完全是在说谎,就是在骗自己。 这么和蔼可亲的老师怎么会是大魔王? 现在看来真正错的人是自己,不该不听老爹的话呀!...... ~~ ~~ 当天晚上,秦风手拿着药膏,亲自给三个小家伙抹了药。 顺便说一句,秦侯府三人组是一个寝室,睡在一张床上的。 他们三个毫无例外都是趴着的,屁股抽肿了,也只能趴着。 给他们抹了药后,秦风每人给了一份炸鸡腿,外加一杯冰镇的苹果汁。 嗯,这下三人的童年应该算是完整了。 秦风离开之后,霍去病一跃而起,把属于他的那份炸鸡腿拿在手里激动的一批。 老师真是太好了,居然是炸鸡腿。 此刻的霍去病觉得屁股一点都不疼了,因为他非常得意这一口,不过却并不能经常吃到。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秦风故意用这一口吊着小孩子的胃口罢了。 他太了解kfc对小孩子的杀伤力了,只要是吃过一次的,就肯定还想着下一次。 霍去病啊呜一口,咬下一大块鸡腿肉。外焦里嫩,太好吃了。 此刻他绝对这一顿打挨的非常值得,甚至他在想,如果能够天天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炸鸡,他愿意天天挨师父的打也是无怨无悔的。 秦小四和李敢也没好到哪里去,尤其是第一次品尝到炸鸡腿的李敢。 他都不敢相信世间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口鸡腿,一口苹果汁,这简直是赛过活神仙呀! “鼻涕虫,秦川,我感觉咱们有必要明天在逃一次课,爬一次树。” 话音未落,霍去病和秦小四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道:“滚......” 第126章 三人组克星 接下来的日子秦侯府三人组很是老实了一段时间,尤其是李敢一看到秦风过来心里就怕怕的厉害。 说实话他对老爹李广都没有这么怕过,因为秦风那是真揍哇!连亲弟弟都揍,就别说他了。 不过孩子就是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似乎不捅点篓子出来就永远也满足不了好奇心似的。 这一日的午后休息时分,秦风刚和衣而卧打算小憩一会儿。 可是就听到后院里嗷的一嗓子,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再就是一连串的惨叫。 我去,这几个熊孩子又搞什么飞机? 秦风穿上鞋子,从窗户上就跳了出去直奔后院。 刚到后院的门口,就看见秦小四、霍去病、李敢三个家伙正在被一群马蜂围攻,大马蜂蛰的三个小家伙鼻青脸肿吱哇乱着抱头鼠窜。 呃......不用问,肯定还是李敢这货挑的头。 秦风这次真相信李广的话了,李敢这货就是一个闲不住的,一天到晚不整点事儿出来还真是对不起老李家的基因。 那大马蜂窝都在后院墙角处不知道多少年了,都有一个磨盘大小,秦风也没敢动过它,并且嘱咐过秦小四和霍去病万不可招惹它们。 一直都是相安无事,可是三个小家伙竟然敢太岁头上动土,也不知道谁给他们的胆子敢去捅马蜂窝。 真是太不知道轻重了,这年头可是没有解毒针剂,这要是毒性猛的话闹不好就有生命危险。 不过眼下也顾不上什么了,就算是要惩罚三个熊孩子也得先把人救下来再说。 秦风顺手操起一把扫帚挥舞着冲了上去帮着挥打马蜂...... 一番激战,秦风脸上、额头上、脖子里也挂了彩,不过还好带着三人冲进了甘小妹的房间,顺势把门关上才算是逃过一劫。 此刻再看,三个熊孩子疼的嗷嗷的哭,一个个脸肿的跟猪头似的,当然秦风也没好到哪里去,尽管疼的厉害,不过倒也能够忍受。 甘小妹诧异的看着小郎和三个熊孩子的惨状,“小郎,你竟然带着他们去捅马蜂窝?” 很尴尬啊,秦风刚想笑,呃,脸疼的厉害,愣是没笑出来。 “别管了,先给他们弄点药抹一下。”秦风知道甘小妹跟公输峣没少学能耐,除了驭虫术,中医还是学了一些的。 平时秦侯府有个头疼脑热的,她倒也能药到病除。 甘小妹回身打开公输峣送她的小药箱,瓶瓶罐罐的秦风也看不懂。 只见甘小妹拿起一个小陶瓶,从里面倒出一些粉末状的东西,拿水调和成浆糊状。 然后挨个的摁住三个熊孩子挤出毒液后涂抹药物,经过处理后的仨熊孩子不叫了。 霍去病嘴巴都蛰肿了,“谢谢甘心姐姐,你这是什么药啊,凉凉的都感觉不到疼了呢。” 甘心听到霍去病夸赞,很是傲娇的道:“废什么话,老实待着,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你。” 呃,霍去病吓的一缩脖子,乖乖的退在一边,屁都不敢放一个。 秦小四倒也识相,赶紧跟霍去病站到一起,老老实实的低下头,双眼看着鞋尖,动也不动。 李敢好奇的看了一眼甘小妹,他有些心虚,不过嘴上却是不服:“鼻涕虫你咋那害怕她,我爹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被妇人压一头。” 他话音未落,秦小四抬起头看向了李敢,眼中露出一丝怜悯的目光。 “你叫什么名字?”甘小妹的眼睛弯弯的成月牙状,包子脸上满满的都是笑容。 “我叫李敢,我爹是卫尉李广。” 呃,霍去病闭上了眼睛,秦小四转过了身子。 李敢很纳闷,这女子怎么一点都不害怕自己老爹呢?人家老爹可是带兵的将军哦,他可是杀过匈奴人的。 正昂着头颅牛逼轰轰的李敢紧接着就看了一幕,只见甘小妹的手腕一翻,一条竹叶青小蛇出现在了她的手中。 “蛇啊?!”一声惨叫。 李敢只感觉头皮发麻,两腿颤抖,浑身僵硬,此刻他是动也不敢动,因为那条竹叶青的三角头部的前方正吐着芯子,发出嘶嘶的声音,就在他的眼前。 李敢觉得,只要自己一动,那条小蛇就会随时咬过来。 与此同时,只觉得双腿之间一股暖流顺着裤腿流下。 秦风一提鼻子,一股子童子尿的骚味传了过来。 呃,李敢这货吓尿了...... “小妹不要胡闹,收起来。”秦风赶紧制止。 甘小妹很不情愿的收了起来,“我记住你了,你叫李敢是不?” 李敢见眼前的竹叶青小蛇不见踪影,才敢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还别说,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至此之后,李敢只要一提起甘小妹,不管甘小妹在不在旁边,他眼睛里都会现出惊恐状。 秦风觉得找到克制三个熊孩子的克星了。 看来书斋里缺了甘小妹,还真不行。 以前甘小妹在的时候,霍去病和秦小四不敢擅动,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学习; 现在秦风让甘小妹专心的跟公输峣学驭虫术,再加上有李敢这个愣头青,把霍去病和秦小四躁动的心又给鼓捣起来了。 孩子的天性是要得到释放,可是也不能天不怕地不怕,整天净捅娄子不是? 秦风下了一个决定,“小妹,以后他们三个就交给你管了,如果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我就拿你是问。” “不要!师父!” “不要!三哥!” 霍去病和秦小四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李敢这个时候才发现,感情三个人中除了自己不了解甘小妹,貌似他们两个早就领教过她的厉害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害怕。 秦风拿过剩下的药膏,转身就走,临走甩出去一句:“这是命令,反对无效。” 随着秦风的离开,甘小妹一指尿了一裤子的李敢:“你,把地给我擦干净,要是让我闻到一丢丢的气味,你惨了!” 李敢一缩脖子,向霍去病和秦小四抛去了求助的目光。 霍去病刚一和他的目光接触,就迅速的看向了一边;秦小四是直接的又低下头去,变作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呃,李敢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 第127章 明哲保身 秦风的日子终于清静下来了,每日里教教孩子们读书写字,倒也轻松自在。 曾几何时他有一个教师梦,幻想着登上三尺讲坛一手持教鞭,一手握粉笔,挥洒青春。 可是为了生活,为了碎银几两,不得不涌进钢铁混凝土的都市讨生活。 如果不是因缘际会穿越到这个世界,估计他的梦想一辈子也实现不了。 秦风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每日里跟天真的孩子们在一块,看到他们开心的笑颜,看到他们快乐的成长,他认为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能让人幸福的事情了。 如果能够永远这么无忧无虑的活下去就好了,不过,这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 他的生活注定不会这么一直水静无波的。 毕竟作为一家之主,这个家可是有着两千多人的大家庭,方方面面的事情都需要他来拿主意。 这一日,周傅终于把曲辕犁和耧车制作完成。 秋播要开始了,秦风放下书,让甘小妹代为看管熊孩子们,他撸胳膊挽袖子要亲自上阵。 秦风知道古代帝后都要在播种季节,在皇家田庄里亲自耕种,以示重视农耕。 所以,自己作为一家之主,要开一个好头,哪怕是做做样子也得露面操作一把。 田埂上,公输峣、周傅两人也都做好了准备,不过他们心里想的可跟秦风不同。 公输峣是要验证一下曲辕犁的单人可操作性,一旦证明曲辕犁的实用性的话,他将第一时间献给皇帝陛下。 不要小看一个小小的曲辕犁,这可是划时代发明创造。 比需要三个人两头牛共同操作才能使用的耦犁,可是大大的提高劳动效率的。 而周傅作为一线的将作监大匠,他的目的也是验证曲辕犁到底实用与否,并且他还肩负有发现不足进行改进的使命。 三个人,三头牛,三张曲辕犁开动了。 在健硕的耕牛拉动下,黄土地上掀开了这个世界第一次耕种革命。 三条深翻土沟赫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葛翁很激动,怪不得小郎让自己等,感情他有杀手锏啊! 这曲辕犁还真是耕作利器,不但可以大大的节省人力,还节省畜力。 原本需要三个人两头牛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一个人一头牛即可完成。 其实只要有一个扶犁的人即可,小郎从未耕作过的人,一手扶犁一手拿鞭子驱赶耕牛都可以完成,他就不相信,这么多种了一辈子地的庄户完不成。 耕犁很多,足有一百多张,不过耕牛和驽马却很少,如果有对应的牲口的话,他相信要不了五天两千多亩地就可以深翻一遍。 史婆婆拉着孙子小宝就站在葛翁的身边,她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奇迹一点一点的蔓延开。 诚然,她作为一个种了一辈子地的农妇,从没有见过一个人就可以操作的耕犁,她都有点跃跃欲试的了。 秦风犁了一个来回,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把耕牛和曲辕犁交给了葛翁。 “葛翁,你都看到了吧?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对于秦风的信任,葛翁激动的一批。 他觉得,自己作为秦侯府的二号人物,有必要也做一个示范,否则就不足以彰显他的身份。 “小郎您就放心吧,有老奴在出不了岔子,我敢保证一定不会耽误农时的。” 说完,葛翁“啪”的甩了一下鞭子,催动耕牛下了地...... 秦风看了一会儿,回头对周傅道:“周师兄,我突然间还有一个想法。 之前的耦犁深翻程度不够,没有大块的泥土; 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曲辕犁深翻土壤,虽然可以把深土翻上来,利于保护土壤的墒情,但是也有不足之处。 那就是大的土块需要破碎,我是这么想的,做一个耕耙来专门的粉碎大块的泥土。” 说着在田间的地上随手捡起一根枯枝画了一个图形出来。 周傅何等聪明,一看就懂。 “小师弟真神人也!我这就安排人去做。” 公输峣快速上前,用脚涂抹掉秦风画的草图。 “你这孩子,没轻没重的,机关术岂能轻易示人?” 说着,呵斥周围的庄户们散开。 秦风哑然,好吧,你说是机关术那就机关术吧。 对于这个敝帚自珍的老人,秦风还真拿他没办法,谁让他信口开河承认读过公输家失传的《鲁班秘术》下半部呢? 公输峣斥退周围庄户,拉着秦风就走。 “快把刚才的耕耙图样给老夫画下来,我要连夜呈报陛下。” “先生,难道就不再验证一下了吗?” “臭小子,我公输家的机关术还用的着验证?” “那您今天不是说来验证......” “你个臭小子,抓老夫的话柄不是,小心我揍你。”说着大脚就奔过来,踢在秦风的屁股上。 “呃......得,一切您老说了算。” 秦风撒丫子就跑,跑起来比兔子还快。 公输峣嘴角现出一丝笑意:“这个臭小子......” ~~ ~~ 秦风画出草图,连同曲辕犁和耧车的图纸一并交给公输峣。 公输峣小心谨慎的贴身收藏好,然后瞄了一眼秦风很不满的道:“老夫算是发现了,如果不是跟你利益攸关的,你脑子里的东西都不往外露。 这个毛病可不好,以后要改正。 就像这等利国利民的东西,干嘛不早点拿出来?” “师父教训的是,可弟子也不是神,有时候脑子不好使,如果没有外在的因素刺激,一时半会儿的哪会想起来那么多。 您老也知道,那书可是我小时候看的,虽然说脑子里有印象,但是也并不是完全一字不漏的记下来的。” “你小子还敢发牢骚,小心我揍你。”公输峣说着作势要抬脚。 秦风赶紧嘿嘿一笑拱手躬身道:“弟子说的是实话嘛!”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我就不信咱这么恭敬有礼你还下的去脚? 果然,公输峣只是比划了一下,并未付诸实际。 “还愣着干什么?滚吧。”公输峣一挥手,笑吟吟的道。 “耶?师父,您是不是忘了答应弟子的事情?” 公输峣被秦风给逗乐了,“知道了,不就是替你向陛下请功吗?说,你想要什么?” “唉,师父,您知道弟子向来是视金钱如粪土的。不过呢,您老也看到了,我这庄子上养了这么多人,总感觉钱不够用,葛翁都抱怨我不知道多少次了。 所以呢,如果陛下觉得弟子还算是有功于社稷,那不妨多给弟子些钱养家糊口也是好的啊!” 公输峣气的抬脚就踢,秦风慌忙躲闪死皮赖脸的笑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师父您可是德高望重三朝元老,这动不动就踢人的毛病严重的不符合您的身份。” 公输峣气的胡子都撅起来了:“臭小子,不是要地,就是要钱,难道就这么点出息?” 秦风嘿嘿一笑:“弟子浅薄,无心涉足朝堂,做一富家翁就心满意足了,我可不敢奢望什么。” 现在就是打死秦风,他也不敢往朝堂这潭浑水里跳。 他知道,按照历史的记载,刘彻是在六年后,太皇太后去世以后,才彻底的掌握大权的。 现在他就是一个提线木偶,朝堂各方力量都还在博弈之中,不到最后一刻水落石出的时候,贸然进入,那一个不慎,就有万劫不复的危险。 再说了,给朝堂一个贪财、不求上进的形象,绝对符合各方的利益。 只有跳出朝堂外,不在旋涡中,才是明哲保身的不二法门。 不过老家伙公输峣很明显误会他了,秦风心中暗笑,连老家伙都骗过去了,那还用说其他人吗? 第128章 难题 公输峣走的时候是气呼呼的离开的,他觉得秦风有点烂泥扶不上墙的意思。 也不怪他生气,别人是削尖了脑袋往朝堂上挤,都想混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 可是秦风,现在身有爵位,这就好比是科举制度下的进士一样,随时都可以做官的,可他一点都不上心,眼睛里除了地就是钱。 这也太煞风景了吧? 最最关键的一点是公输峣可是把身家性命都压在秦风身上了,他还能有几年好活? 一旦撒手西去,家族中没有个靠山,没有一个能扛大梁的,公输家要想延续辉煌那就难了。 不过他拿秦风没有丝毫的办法,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深深的明白秦风这小子就是个倔驴。 他想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可他不想做的事情,任谁说都没用。 唉,目前这状况也只能是顺其自然了。 不过,他相信秦风不是池中之物,早晚会一飞冲天的。 这也是尽管他气的肚子疼,可仍旧没有改变把公输家未来押在秦风身上的初衷。 奔赴长安的路上,老家伙公输峣坐在马车里气鼓鼓的一句话都不说。 不过他心里可是把秦风骂的狗血淋头的, “你就玩吧,你就闹吧,我看你玩到最后腻了之后还怎么玩? 你不是喜欢种地吗?让你种,老夫大力支持的让你种; 你不是喜欢钱吗?老夫向陛下替你讨赏,钱多的让你库房都装满,看你以后还要什么? 老夫就不信你能一辈子都种地......” ~~ ~~ 建章宫内,公输峣把曲辕犁、耧车、耕耙的图样交给刘彻,“陛下,老臣已经着将作监大匠周傅试制了一些,在秦侯田地里试验了一下。 结果让老臣瞠目结舌,就拿这曲辕犁来说,不但节省人力、畜力,而且操作简便翻土之深都能达到九寸以上。 这可是前所未有之农耕利器啊! 还有那耧车,一改往昔撒种播种之法,可使种子直接深入土壤,只要墒情到位,绝对不会出现因寒冷天气冻死种子的情况。” “果真如此?” “陛下面前,老臣不敢胡言乱语。” “那好,朕即刻下旨在大汉全国推广之。这关内侯,总是给朕意想不到的惊喜。 前阵子他上书给朕,说有快速成军之法,朕已经调派李广前往监督。据李广回报,练军成绩显着,对他好生的夸赞了一番。 现在又弄出一个耕作利器,这等旷世奇才,放在蓝田是在可惜。 朕有意让他到朕身边来,你看怎么样?” 公输峣都要哭了,他甚至都敢指着太阳发誓:谁要是不想把秦风弄进朝堂中枢谁是孙子。 可是奈何,秦风这家伙油盐不进,也不知道他脑子到底是驴踢了还是进水了,死活不愿意。 “呃,陛下,老臣也有此意,不过秦风这小子在秦侯府办了个书斋,教导一些庄户的孩子们读书,我看他倒是乐在其中......” 公输峣极力的替秦风打掩护,此刻他心里真恨不得按住秦风一顿踢。 这么好的机会,白白的错过了。 “哦?竟有此事?这关内侯还真是异类,别人恨不得托关系走门路都要在朕的身边谋一个晋身之路,他倒好,一个人乐得逍遥。” 刘彻怎么会不知道此事?李广每天的汇报不断,只不过是不好表现出来罢了。 其实刘彻心里倒是挺高兴的,秦风之前所谏言的东西,无不准确的击中要害。 秦风的阳谋手段甚是高明,这样的人要是搅和进朝堂风云中,势必会掀起滔天大浪。 他觉得这样挺好,秦风无心仕途,自己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求助他帮忙,又不会对朝堂势力造成失衡。 “关内侯秦风有功于社稷,公输先生认为怎么奖励他合适?” 他把球踢给公输峣,心里感觉轻松多了。 “陛下不妨多多的赏赐他一些钱财,老臣偶然听到秦侯府管家葛翁的抱怨,说关内侯秦风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就连给他办个婚礼都靡费甚巨,家中的钱财恐怕架不住关内侯折腾的。 所以,老臣觉得,重金奖赏之,解他后顾之忧的为好。” 钱对于刘彻来说不算什么,天下财富都是他的。就不说朝廷的府库了,就他的少府内库中的财富都是无法想象的多。 刘彻觉的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还真不叫个事儿。 既然关内侯秦风缺钱,那他自己从手指缝里露一点,也够秦风花销一辈子的了。 “传旨少府,拨一百万金赏赐关内侯,另赐他宫女两名。” 给钱,公输峣倒是可以理解,可是给女人这就让公输峣郁闷了,自己的宝贝孙女可是天天守在秦风身边呢。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其实内心深处早已经把秦风看做自己的孙女婿了。 可是刘彻这么一搞的话,这不是呛行吗? 宫廷的女人,那都是百里挑一,万里挑一优中选优挑出来的,又经过宫廷礼仪的培训,即便是年老色衰之女出宫之后,也是各大权贵豪门争相争强的对象。 就不用说是年轻貌美的宫女了,这要是万一秦风把持不住,哪还有孙女什么事儿? 不行,这个赏赐绝对不行。 “陛下,老臣以为钱财可赐,宫女万万不可赏。” “哦?先生缘何有此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公输峣老脸一红,他总不能说,他早就把秦风内定了吧? “呃,老臣以为关内侯秦风,目前正在治学阶段,身边不适合有女人左右,万一乱了心智,沉迷其中,岂不是耽误了治学?” 刘彻心中暗暗的鄙视之,“哼,老家伙别以为朕不知道你心里那小九九,不就是怕你宝贝孙女失去了风头?” 想到这里,刘彻微微一笑:“公输先生言重了,朕也每日以色愉人,可也没见沉迷,耽误了国家大事不是? 再说了,红袖添香,更能激发关内侯治学的情操,说不定还能有更多利国利民之发明出来呢。 此事就这么定了,无需再议。” 刘彻有自己的小算盘,不是说他信不过秦风,而是他的掌控欲太强。 像秦风这么大才之人,如果不能牢牢的掌控在他的手中,如果不在他身边安插贴身的眼线,他总感觉不把握,心里空落落的。 公输峣郁闷的想死,心里骂上了孙女公输嫣然:“这没眼力价的碎女娃,咋就不知道主动一点呢? 要是早点把秦风给拿下,哪里还会有这一出?” 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太知道男人了,一旦食髓知味,那是会上瘾的...... 这可怎么办?老家伙公输峣心里急的要死。 突然眼前一亮,或许可以找一个人,她应该能解决这一难题...... 第129章 长信宫中窦氏女 公输峣心中着急,刘彻赐宫女给秦风,他绝对是举双手双脚不赞成。 可是他又左右不了刘彻的意志,那么只能求助于孙女公输嫣然的闺中好友窦绾儿了。 在整个后宫中,窦绾儿绝对是一言九鼎的存在,就算是在刘彻面前,也是可以打商量的。 无他,只因她是魏其侯窦婴的掌上明珠,是太皇太后窦氏的心尖尖,自幼就在窦氏身边长大,现在负责太皇太后窦氏居所长信宫的一切事宜。 长信宫可以说是后宫之尊了,大汉最尊贵的三个女人,太皇太后住在长信宫;太后王氏居住长乐宫;皇后陈阿娇居住椒房殿。 可要说起来,长乐宫和椒房殿那是跟长信宫无法比的。 当然不是从装修和辉煌程度比,而是从身份地位方面比。 太皇太后窦氏,闺名漪房,自文皇帝始到景帝,在到武帝,历经三朝,身份可以说是至尊无上。 而公输峣要求的人窦绾儿,可是她的亲侄孙女。 窦绾儿和公输嫣然交好,两人常有书信往来,他相信窦绾儿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长乐宫可不是谁都可以进的,需要经过层层通传手续繁琐的要命。 不过也幸好公输峣没打算进去,他只不过是想要宫人给窦绾儿通传一声罢了。 只要窦绾儿出来,他就可以把情况说明了,到时候一切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 ~~ 长信宫偏殿内,一个头上梳着双平髻的妙龄宫装女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案几前面很是认真的在看书。 只见她纤纤玉指轻轻的翻了一页书,然后手托腮看的津津有味。 突然,她粉面一滞,眉毛不自觉的凝了起来。 嘴里愤愤的道:“这该死的秦风,总是故弄玄虚,每次都写到关键节点上就戛然而止,着实是可恶。” 说着,她一把合上书籍,顺手在案几一侧的玉盘里抓起一把油炸鱼鳞,嘎吱嘎吱的吃起来。 她咬的很用力,看的出来她很生气,仿佛是要把某人放在嘴里连骨头都嚼碎似的...... 这个时候可以清晰的看到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着《石头记》三个娟秀的字迹。 很显然,此宫装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窦绾儿。 而那书籍石头记也不用问,肯定是公输嫣然寄给她的。 因为这故事,是秦风为了哄公输嫣然好好读书而特意写出来的,当然秦风也只不过是文抄公罢了。 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说除了公输嫣然有,如果她不给别人看,就不会再有第二份。 作为最好的姐妹,最好的闺蜜有了好东西怎么能不分享呢? 所以秦风的手稿,公输嫣然留下,寄给窦绾儿的是她自己手抄的。 不过她的字迹可是烂多了,这也是窦绾儿自己重新誊写再装订成册的原因所在。 一把接着一把的油炸鱼鳞进入窦绾儿的嘴里,顿时整个偏殿里都被嘎吱嘎吱声占领了。 这该死的秦风,虽然说吊人胃口让人非常讨厌,但是他制作出来的这鱼鳞可真好吃。 还有他在那书中所描绘的各种各样的美食,也不知道是胡编乱造的还是真有其事,因为许多食材她都没听说过。 等日后有了机会,一定让这个死秦风做出来...... 也不知道刘彻哥哥什么时候还去蓝田? 再去的话,就让他命令那个死秦风把菜谱交出来。 不过最好是能把他叫到长信宫里来亲手制作,然后自己当面品鉴才更有意义。 就在她浮想联翩之际,偏殿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继而就是敲门声。 窦绾儿一皱眉,这个时间是午休时分,太皇太后正在小憩,她老人家睡眠不好,睡觉轻的很,这要是惊醒了她老人家,本小娘一定不放过这些该死的奴才。 窦绾儿起身,擦了一下嘴角的鱼鳞碎屑,轻迈脚步上前打开了殿门。 见是长信宫门前值守太监,就一瞪眼道:“什么事?这么大动静,要是惊扰了太皇太后午休,你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诚然,窦绾儿非常的不满意,被打扰了清净。 不过那值守太监收了公输峣的好处,所谓那人钱财与人消灾,另外他也知道窦小娘是出了名的刀子嘴豆腐心。 别看她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可是心地良善对宫里的宫女、太监都好的很,从来不苛待他们。 那值守太监微微一笑,凑近窦绾儿小声道:“公输先生在宫门外有急事要找您。” 窦绾儿杏眼一瞪,“公输先生?你可别骗我,否则有你好看。” “小的不敢,您跟我走一趟便知。” 正好这会儿太皇太后休息,身边用不着自己伺候,也正好心情因那关键时刻断章的石头记搞的很不好,出去走动一下散散心也无不可。 窦绾儿轻轻的关上殿门,“头前带路。” 这要是寻常人找她,她根本就不会出去。 以她的身份地位,怎么可能屁颠屁颠的去见别人?只有别人屁颠屁颠的来拜见她的份儿。 不过公输先生就例外了,他是三朝老臣,在太皇太后面前都是常客;况且他又是好闺蜜公输嫣然的祖父。 那么算起来的话,也算是自己的祖父级的人了,自己一介晚辈去见长辈,这是应该有的尊重。 但是就是不知道,这个时候公输先生来见自己,而且又非常着急到底是因为何事? 难道是公输嫣然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不应该啊,她的书信连同石头记最新章节刚到,也没见她信中说有什么事情发生呀? 可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窦绾儿心中犯了嘀咕,脚下的步伐不由的加快起来。 远远的就看到公输先生在宫门外来回的踱步,看样子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呃,她可是从来没见过公输先生有这么着急的一面。 在她的印象中,公输先生向来都是非常稳健的人。 就连太皇太后都夸奖他是泰山崩于前面不变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老成持重的秉国重臣。 窦绾儿紧走几步上前见礼:“绾儿见过公输先生,不知先生这么急的召唤绾儿过来有何吩咐?” 第130章 来自窦绾儿的震惊 公输嫣然和窦绾儿几乎无话不说,就连当初秦风面对祖父公输峣提出二选一条件的时候,秦风拒绝婚配选择了拜师之事都毫无保留的告诉。 所以,窦绾儿是非常清楚公输峣的内心想法的,也明白好朋友公输嫣然近期内心变化的。 那么多次的书信往来中,公输嫣然由最初对秦风的讨厌到现在偷偷的喜欢,这个新路历程她也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说起来窦绾儿对秦风很是好奇,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竟然让公输嫣然这个女中豪杰,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 还有,他,一个男人,一个读书人,一个拥有侯爵身份的上等人,居然还有一手精湛的庖厨手段可真是不敢想象。 竟然能够把之前在她眼里垃圾一样的鱼鳞片做的这么好吃,以至于她每天不吃都想的慌,连觉都睡不着。 更过分的是,他居然连故事都讲的那么好,现在她已经深深的被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折磨的茶不思饭不想。 她心里早就被贾、林二人荡气回肠、感人肺腑的爱情所折服了,有时候她常常一个人静思,如果自己是林妹妹的话该有多好? 那么的话,以自己的身世和手段,绝对不会每天只会伤春悲秋的抹眼泪。 久居深宫之中,在太皇太后身边长大的她,在别人的眼里那是天之娇女一样的存在,可是她对自由的渴望,对美好爱情的期待是别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 正因为此她时常一个人感慨:唉,林妹妹好可怜...... 现在乍然间得知,刘彻要赏赐宫女到秦风身边,她的第一是反映是:不行,绝对不行。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好吧,就算是为了好姐妹也一定要阻止此事,不过为什么自己心里会酸酸的呢? 鬼知道怎么回事,或许是爱屋及乌吧,谁让公输嫣然是她最好的姐妹呢? 与此同时在窦绾儿的心头也笼罩上了一层阴影,她太明白刘彻的用意了。 赏赐宫女,这看似一件获得圣恩很荣耀的事情,但是背后不为人知的却是时时刻刻的监视。 这也让窦绾儿更好奇起来,这个死秦风究竟何德何能居然能有这样的待遇,让皇帝对他如此上心? 造纸术、印刷术这两样东西出自秦风之手,她是知道的,但是这两样东西是利国利民的发明,还不至于让皇帝对他不放心,更不至于用上监视的手段。 难道这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隐情? 窦绾儿可不敢直接答应公输峣一定能够阻止皇帝,她要弄清楚里面的事情再说。 打定主意的窦绾儿,微微一笑:“先生且请回,容我想想办法。” 公输峣尽管心里很着急,但他也明白,事情不是因他着急就会有办法的,也只能这样了。 送走公输峣,窦绾儿决定去太皇太后那里探探口风。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的话,能够让刘彻改变主意,舍太皇太后再无第二人,就连王太后都是做不到的。 来至太皇太后寝宫门前,窦绾儿平复了一下心绪,刚要推门进去。 “绾儿小娘,太皇太后吩咐不许任何人打扰。” 一个宫女出言阻止。 窦绾儿眉头一皱:“就连我也不行吗?” “太皇太后吩咐,不许任何人打扰。” 呃...... 窦绾儿诧异了,这可是从未有过的现象,自己平时可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去的,可是今天怎么了? 突然一低头,看到寝宫门前一双薄底儿鹿皮软靴,顿时脸色大变。 “御马监那个老不死的在里面?” “是,太皇太后亲自召他来的。” 得到宫女的准确答复,窦绾儿后退了一步。 平四海这三个字,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别人不知道御马监监正平四海的底细,她可是太知道了。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她跟几个小宫女玩捉迷藏,一不小心跑进了御马监,看到了一幕让她到现在都心惊胆战的画面。 一个骨瘦嶙峋、长着一双三角眼的老太监如同鬼魅一般的出现在她的眼前,并且用那如同鹰爪一样的手抓住她的胳膊,眼睛里放射着让人恐惧的寒光,嘴里发出沙哑的声音,就好像是来自阴曹地府的恶魔似的。 “你是谁家的碎女子,知道不知道擅闯禁地是要丢进蛇窟喂蛇的?” 当时她哇的一声哭出来,并且很没出息的尿了一裤子。 当她颤抖着嗓音说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个老怪物才放开了她,并且警告她,御马监不是她能进的地方。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到现在都对平四海心有余悸,就来自小时候的阴影。 随着一天天的长大,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她终于知道了平四海的底细。 平四海——大汉帝国直接听命于最高统治者的最铁血无情的杀人机器,据说他早在文皇帝的时候就是专门干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而且她还知道,平四海跟太皇太后相识已久,现在只听太皇太后的命令,连陛下刘彻哥哥的话都不听。 还有,这个隐藏在暗处的老家伙居然还是大汉帝国绣衣使者的实际操控者。 绣衣使者有多猖狂,恐怕身在官场之上的每一个人的心头都有一本账。 窦绾儿犹豫了好半天,也没敢进太皇太后的寝宫。 一个人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偏殿。 这个时候太皇太后召见平四海,一定有着非同一般的事情。 几乎十二个时辰都在太皇太后身边的她非常清楚的知道,已经有许多年太皇太后她老人家没有召见平四海了。 这一次异常的召见,肯定是有大事发生的。 可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她悄悄地来到偏殿连通寝宫的那道小角门前。 不过鼓了半天的勇气,她也没敢推开。 良久,她把耳朵贴到门上,屏气凝神的听起来。 这个小角门离太皇太后寝宫大殿的正坐还是有些距离的,所以尽管她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在听了,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突然,平四海那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具体说的什么她没听清,不过有一个词她倒是听的是真真切切。 或许她对那个词很敏感,也或许是她对那个词有着迫切的疑问,不过她敢发誓自己的耳朵一定没有听错。 因为从平四海的嘴里吐出的那个词居然是——秦风。 呃,太皇太后召见久未见面的平四海,居然是为了秦风,这简直让她震撼的无以复加。 先是陛下刘彻哥哥要对他进行监控,再就是连太皇太后都惊动了,甚至把平四海这个老不死的都调动了起来。 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竟然劳动大汉帝国地位最尊贵的两个人对他如此上心? 第131章 怎么办? 窦绾儿如同泥塑雕像一般,呆呆的怔立良久,一动也不动的,心中震撼之情无以复加。 她的心头涌上一丝不详的感觉,因为她知道凡是平四海掺和的事情,绝对无小事,而且肯定是要见血的。 不知怎么的,她替秦风担心起来,平四海这个老家伙不会杀了他吧? 这个念头一出现,她的心里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心底深处一个声音告诉她,一定要阻止,一定不能让平四海这个老家伙杀了他。 就算是为了好姐妹公输嫣然,就算是为了石头记剩余的章节,就算是为了书中描绘的那美轮美奂的吃食,也一定不能让他死。 诚然,她本心是不希望秦风死的,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这样想的,就是这么以为的,无论如何秦风都不能死。 就在她心绪不定,浮想联翩之际。 正殿内的平四海眉头一皱,眼中现出一抹寒光,杀机顿显。 再看平四海几个起落,瞬间就来在小角门处。 一把拉开角门,探出一只鹰爪般的手死死的掐住了窦绾儿的脖颈咽喉,另一只鹰爪高高举起就要往下落。 他的速度很快,快到窦绾儿根本来不及思索什么,也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窦绾儿只是一闭眼,心中暗叫不好,随即一股窒息感袭来,顿时连白眼都翻出来了,她拼命的想要挣扎,可是她根本就挣脱不了平四海的鹰爪。 完了,这下可完了! 窦绾儿心里发出一声哀叹。 就在她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突然一个苍老的女声响起:“小平子,住手!” 呼......窦绾儿顿觉脖颈一松,一股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 呃......活过来了! 咳......咳......窦绾儿拼命的咳嗽,整个身子都瘫软在地,如同一只煮熟了大虾一般蜷缩着。 恐惧,除了恐惧还是恐惧,这种感觉让窦绾儿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 死里逃生,只是因为太皇太后的一句话。 窦绾儿觉得,如果不是她的这句话,平四海一定会掐死自己的,尽管平四海这老东西是认识自己的。 刚才的那一瞬间,她看到了平四海那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稍微的凝滞了一下,显然他是认出了自己的,可是他仍旧是一丝力道不减,往死了下手,直到太皇太后下令他住手,他才松开了鹰爪。 窦绾儿真的很想大哭一场,而且很想趴在每月只有一次见面机会的母亲怀里痛痛快快的哭一鼻子。 可是她知道,这个愿望只不过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她是窦绾儿,是大汉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魏其侯窦婴的女儿,是大汉帝国最尊贵的女人太皇太后窦漪房的亲侄孙女,是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刘彻关系最好的小表妹。 傲娇如她,身份地位的显赫如她,是容不得一丝一毫有损尊严的事情发生的,即便是死也要有尊严的死去。 “绾儿小娘,怎么是你,请恕老奴无礼了。” 平四海那沙哑的嗓音响彻在她的耳畔,使得她蜷缩的身子猛然间一颤,一股彻骨的寒意直涌心头。 强忍着内心的不适和惊恐,窦绾儿挣扎着起身,并且脸上故作愤怒之色厉声斥责。 其实她知道自己一点都不愤怒,反而更多的是惊恐惧怕之意。 “该死的奴才,你想要掐死我啊。太皇太后,您老人家一定要给绾儿做主。” 说着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并且快走几步来到太皇太后窦氏面前伏在她的膝盖上哽咽起来。 尽管她这话说的很没有底气,但是她知道,这话一定要说。 她不能让面前的这个老人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话,她也不能让面前的这个老人知道自己其实早已经知道了平四海的底细。 因为平四海的底细是父亲魏其侯窦婴告诉她的,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的,一定要做到不露声色,一定不能让别人看出她知道平四海真正的身份。 并且告诉她,一定不要和平四海有什么交集冲突,否则就算是父亲也救不了你。 窦绾儿知道,此刻只要她表现的稍微不正常,就有可能泄露她内心的秘密,那后果是什么,她都不敢想象了...... 太皇太后窦氏终于叹了口气,伸出她那皮肤松弛的手掌抚摸在了窦绾儿的青丝上轻轻的拍了拍,“丫头,不哭,姑婆替你做主,一定好好的惩罚这个奴才。” 说到这里,她那昏暗无光的眼眸看向了平四海,“小平子,还不跪下赔礼道歉!” 窦绾儿心头一震,呃,太皇太后眼不能视物久矣,她怎么能把平四海的位置判断的这么准确? 因为此刻太皇太后的目光正对着平四海的位置。 再看平四海,扑通一下就跪在地上:“老奴平四海万死,请绾儿小娘责罚。” 依旧是沙哑的嗓音,可是已经不如刚才那般具有穿透力,很明显此刻的平四海是平静的,杀机是收敛了的。 太皇太后窦氏呵呵一笑,柔声道:“杀人不过头点地,他都已经知道错了,这下可以了吧丫头?” 窦绾儿拉着太皇太后窦是的手臂撒娇道:“太皇太后偏心,他刚才是要掐死人家的,人家险些没命,我不干,就不干,您一定要给人家做主。” 一个爱撒娇的晚辈,在长辈的面前是在正常不过的了,诚然窦绾儿表现的很到位。 窦氏叹了口气:“丫头,不许胡闹。 你知道不知道刚才如果是换了一个人会是什么后果? 姑婆我眼瞎可心不瞎耳朵也不聋,幸好能够分辨到是你才及时的叫停。 不然,就算是小平子杀了你也是白杀。” 父亲魏其侯窦婴的话,再一次在窦绾儿面前得到了验证。 平四海注定与别人的身份不一般,没想到太皇太后竟然这么惯着他。 杀了自己也是白杀?这种狠话,是她第一次从疼爱她的姑婆口中听到。 好吧,窦绾儿擦了一把眼泪,故作心中不满可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狠狠的瞪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平四海:“该死的奴才,姑婆替你求情,本小娘就原谅了你。 不过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我一定让姑婆杀了你。” 平四海沙哑的嗓音响起:“多谢绾儿小娘不杀之恩。”说到这里突然之间平四海犀利的眸子盯在了窦绾儿的身上:“刚才你都听到了什么?还请当着太皇太后的面如实回答老奴的话。” 窦绾儿心头一阵翻涌,刚才她都已经胡搅蛮缠一番了,没想到还是逃不过这个话题。 这可怎么办是好? 第132章 前尘往事 窦绾儿还想撒娇一番蒙混过关,可是没想到的是太皇太后窦氏的声音沉了下来:“绾儿,回答小平子的话。” 冰冷,透骨的冰冷,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了。 这还是那个对自己疼爱有加的太皇太后吗?这还是那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姑婆吗? 她耳边不禁又响起当年进宫之际,父亲魏其侯窦婴叮嘱她的话:天家不近人间烟火色,万不可持宠而娇,凡事都要小心谨慎,三思而后行。 想到这儿,窦绾儿的脑海里也浮现出秦风所讲《石头记》中林黛玉的身影。 初到荣国府时,林黛玉留神地观看着一切,彬彬有礼地应接着一切。 她似乎谨记着母亲的遗言:“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因此她“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 窦绾儿思绪纷繁,不过她很快的就理清了头绪,这个时候行差踏错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她听到了不该听到的事情,尽管只有一个名字。 可是很明显平四海和太皇太后是不会相信的。 窦绾儿拱手躬身:“回太皇太后的话,绾儿听到平监正提到“秦风”一词。但不知秦风可是前阵子刘彻哥哥带回来的爽口小食“油炸鱼鳞”的发明者?” 她这话说的一点都不违心,因为她就听到这么多。 平四海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挂上了一丝笑意。 太皇太后窦氏沉吟了片刻方笑道:“嗯,丫头,你说的很对,正是他。那小子听说有点本事,尤其是擅长庖厨之道。 你刘彻哥哥都被他的庖厨之艺勾引的去了一趟蓝田,回来还跟姑婆我大献殷勤呢。 好了,没事了,你下去休息去吧。” 窦绾儿心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过了眼前的这一关。 躬身辞别太皇太后,窦绾儿不敢在殿门前停留半步,快速的离开。 其实她真想留下来听听平四海这个老不死的老怪物接下来会跟太皇太后说些什么,但是她知道这不可能。 只要她稍加表现的对他们的谈话感兴趣,自己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 ~~ ~~ 大殿内,平四海拱手躬身道:“太皇太后,老奴有一个建议。” “说。” “陛下不是说要安排两名宫女去蓝田吗?老奴以为派一个就够了。” “哦?” 太皇太后窦氏昏暗无光的眸子盯紧了平四海。 平四海瞬间就低下头去,态度极尽恭敬。 良久,太皇太后窦氏叹了口气:“你是不是想说绾儿这丫头?合适吗?” “回太皇太后的话,老奴以为再也没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 这丫头是个鬼灵精,想必以她的心思和手段,那小子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想要探到那小子蛊惑陛下的意图,根本就不是问题。” “好吧,为了陛下的安危,为了我大汉的江山社稷,就让绾儿丫头走一趟吧!不过你一定要安排周全了,不能让她被那小子欺负了。” “太皇太后放心,由老奴亲自盯着,出不了岔子。” “嗯,你办事我放心。”太皇太后窦氏的目光看向了大殿顶端,似乎她那昏暗无光的眸子能够穿破大殿直冲云霄似的。 她颤抖着嘴唇,昏暗无光的眼中流下了两行清泪。 “文皇帝啊,刘恒哥哥,漪房尽力了。为了刘氏江山,我连最亲的人都可以牺牲,我对的起你的在天之灵了。” 平四海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叩头道:“太皇太后之心,相信先皇会看到的。” 说到这里,平四海眼中的杀机四起:“该死的前秦余孽,当初是老奴太大意了。 要是老奴自己亲自动手的话,那小子早死八百回了。 都是那帮不中用的奴才,金鱼池里没淹死他倒也罢了,马厩的那一场大火竟然也没烧死他。 是老奴的失误,要不然也不会有今天他接近陛下蛊惑圣听这档子事儿了。” 窦太后止住眼泪,叹口气道:“这不怪你,是当时我心软了。当时觉得皇族赢氏女已死,况且两次都没杀了他。 就觉得是天意,也不想多做杀孽,所以才放了他一马,毕竟他那个时候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太皇太后菩萨心肠,根据老奴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那小子依然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连整个秦家什么都不知道。 秦元太当初只是收留了赢氏女,贪图美色罢了。 前阵子,老奴率领孩儿们一举剿灭赢氏最后的一股隐藏力量,也算是功德圆满。 可是老奴在隐退之前,还是不放心,所以亲自动手毒死秦元太。 没想到的是,那小子竟然阴差阳错的跟陛下有了交集,这让老奴很是放心不下。” “嗯,你做的很好。 不过还是要小心行事,毕竟那小子向陛下的献策都是有利于我大汉江山永固的灵丹妙药,是他解决了文皇帝和景皇帝几十年悬在心头的难题。 好一个推恩令,好一个阳谋之计,就连老身都是钦佩不已的。 而且,那小子搞的那些发明,都是有利于国家社稷的。 如果查明他对过往之事真的不知情,对陛下没有二心的话,可以留着,不过一旦发现他别有用心立刻杀无赦。” “谨遵太皇太后旨意。” “公输峣那查的怎么样?” “回太皇太后,老奴觉得公输先生那里还是没问题的,公输先生三朝老臣,之前跟秦家并无任何瓜葛。 也就是去年的时候,太皇太后您老人家寿诞之日公输家进献的夜明珠是公输峣的儿子公输溪从秦元太手中购得,算是有点交集仅此而已。” “哦,如此甚好。 老身自从得知你上报的这个情况开始,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整日里忧心忡忡。 不过现在,总算是可以好好的睡个好觉了。 对了,绾儿那丫头,你去说吧。 要好生的对她讲明利害,如果她实在不想去的话,不要勉强她。” “诺!不过老奴还有个事儿要对您老人家说。” “讲!” “公输家的丫头跟绾儿自幼相熟,现在也是时常书信往来。老奴担心的是绾儿小娘去了秦侯府,一旦她们两人见面,肯定会露出马脚的。 所以,老奴的意思是把公输家的丫头调进宫中来,伺候在太皇太后身边,这样也方便绾儿小娘行事,另外也是对公输家的一个牵制,您说呢?” 太皇太后窦氏挥挥手:“你看着办吧!老身乏了。” “诺!”平四海言毕弯腰小心的一步一步退了出来...... 第133章 御马监的故事 窦绾儿是万万想不到她有一天会走进御马监这个有着她童年的阴影的地方 自幼时误入被平四海吓到后,阴影十数年都未曾消散,以至于她看到平四海都觉得毛骨悚然。 从进入大门的那一刻开始,窦绾儿的心就悬了起来,她搞不清平四海找她来是为什么。 难道是刚才他发现自己在撒谎? 不应该,她对自己的伪装能力还是很自信的,太皇太后都没看出什么,他也应该不会。 难不成是想给自己单独道歉? 更不应该了,在太皇太后寝宫他已经做过,根本不可能为了这事儿单独找自己一趟。 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呢?百思不得其解,她心里忐忑极了。 一路上畅通无阻,平四海的门前站定后,窦绾儿深呼吸了几口,然后扣响了门环。 平四海那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进!” 吱呀一声,窦绾儿推开了门。 房间阴暗,甚至带着一丝阴冷的气息铺面二来,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平四海独自盘腿坐在榻上,屋子里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难闻的味道,使得有洁癖的窦绾儿瞬间捂住了口鼻,胸中一阵翻滚有呕吐的冲动。 这么恶心的环境他到底是鼻子瞎还是适应能力强?竟然住的下去。 窦绾儿敢发誓,这样的地方打死她也待不下去。 “平老怪,你这屋子也不知道打扫打扫。”窦绾儿故作平静出言指责。 平四海沙哑着嗓子哈哈大笑起来,“你可是第一个敢当面说出心里话的人,你很诚实最起码不虚伪,不像我手下那些猴崽子们。” 说到这里,平四海顿了一下,眼中的精光收敛了起来。 “窦小娘千金之躯,从小就锦衣玉食的伺候着,自然看不上老夫的腌臜窝。 不过老夫几十年来习惯了,再说了我本身就是一个腌臜之人,总是做一些腌臜的活儿,所以越是腌臜的环境越觉得亲切。 要是把老夫的屋子比着你的闺房布置,老夫还睡不着了呢。” 对于平四海的自嘲和解释,窦绾儿混没在意,她倒是觉得平四海的笑声有些苍凉之意,对这个独来独往的老太监,心中多了一丝怜悯。 “平老怪,你找我来什么事?”窦绾儿还是决定开门见山,这里她多一会儿都不想多待。 “坐下说吧!” “我才不要,你的凳子上面脏的要死。”窦绾儿一脸嫌弃的道。 此刻的窦绾儿尽管心里慌张的厉害,可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 她在给自己壮胆,她不能让平四海看出来她很怕他,其实她的这种心理就跟走夜路高声歌唱是一个道理。 平四海笑而不语,静静的看着窦绾儿。 良久才道:“很好,你能在老夫面前坚持这么久而不露惧色,就足以担当大任。” 大任?窦绾儿心里真乱了。她才不要跟平四海有什么交集,躲他还来不及谁愿意跟他搅合在一起。 “平老怪,你在打什么坏主意,告诉你本小娘可不想跟你有什么瓜葛,你有话就说,姑婆那里还等着我去伺候呢。” 她故意抬出太皇太后,希望平四海能够有所顾忌。 “太皇太后那里暂时不用你伺候了,你以为不经过她老人家的同意,你能一路顺畅的进入老夫的房间?” 呃,窦绾儿一阵揪心。 她不得不承认平四海说的是真话,诚然如平四海所言,御马监向来就是宫廷禁地,就连刘彻哥哥都对这里讳莫如深,从不提及,就可以想见到御马监的地位了。 窦绾儿良久未语,平四海接着道:“老夫给你讲讲御马监的来历吧?......” 窦绾儿其实是听父亲讲过的,不过父亲知之甚少,也就是知道御马监是一个只听从于太皇太后的暴力机构。 “嗯,平老怪,我最喜欢听故事了,你说来听听。” “御马监本来是专门给高祖皇帝养马的地方,立国之初,马匹奇缺。 当年就连高祖皇帝陛下驾辕的马都做不到颜色统一,许多高官显贵只能乘坐牛车,就更不用提用于作战的军马了。 所以,高祖皇帝就命老夫的师父专司养马,并且给了他老人家足够大的权限。 全国各地的马匹随意征用,挑选出来合适的种马育种。 正是因为高祖皇帝的信任和重用,师父他老人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分支机构以方便挑选马匹。 后来有前朝秦国皇族后裔企图造反颠覆我大汉,被御马监分支机构侦知,于是高祖皇帝就当即命令全力清剿。 御马监一战成名,高祖皇帝大喜,遂进行改组,明面上有绣衣使者,暗地里有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组成了现在的御马监。 老夫有幸承蒙恩师看重,他老人家辞世之际,把御马监交给老夫掌管。 这几十年来,老夫勤勤恳恳,从不敢懈怠,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前朝余孽也被老夫逐一击破绞杀,那些贪员墨吏也在绣衣使者的打击下胆战心惊。 老夫平四海也在朝堂上下也成了一个闻之色变的杀人狂魔。 不过老夫自问,我所杀的都是该死之人,老夫是对的起大汉,对得起恩师的。 现在老夫年事已高,退隐也是迟早的事情。 太皇太后叮嘱我,要老夫在还尚在之际,挑选出合适的接班人选。” 刚说到这里,窦绾儿惊呼起来:“死老怪,你不会是让本小娘来做你的接班人吧?告诉你,我可不干,打死都不干。” 平四海点点头:“好吧,老夫是有此意,其实老夫考察过你很久了。 你这女娃娃心思缜密,胆识过人。 别的不说,你是唯一一个敢跟老夫说不的人,就凭这一点,你就足以担当大任。 不过你既然不愿,那老夫也不能勉强你。 那接下来关于秦风的事情你也不需要知道了,你回去吧!” 呃......窦绾儿一下子就蔫了。 她不得不承认,平四海一下子就捏住了她的死穴。 关于秦风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事情?窦绾儿心里的好奇心一下子膨胀起来。 在太皇太后的寝宫,她就听到“秦风”二字,现在平四海又说起他来,这可真是奇了一个怪喔...... 第134章 秘密使命 看着窦绾儿着急的样子,平四海很是镇定。 果然不出老夫所料,这碎女娃对秦风这小子是感兴趣的。 这样最好,就怕你不感兴趣,只要你还有好奇心,只要你感兴趣,那你就不得不一步一步进入老夫的彀中来。 “怎么?有兴趣?”平四海沙哑的声音,一下子把窦绾儿拉回现实。 “嘿嘿,平老怪你怎么知道我有兴趣?” “实话告诉你,进出宫廷的信件,都是先送到御马监的,你以为你和公输家的那女娃娃之间在老夫面前还能有什么秘密吗? 窦绾儿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她和公输嫣然在信件之中没少讨论关于秦风的话题,当然都是少女们之间的一些悄悄话了。 “你......你真不要脸,竟然偷看我的信件。”窦绾儿急眼了。 “多谢窦小娘夸赞,老夫的身份决定了老夫早就是个没脸没皮、没心没肺之人了。” 窦绾儿恨不得把老家伙摁在地上狠踹一百脚,最好是把他的脑袋踹成浆糊才解恨。 “所以,关于秦风的这次行动,你是参加呢,还是参加呢?”平四海看着气鼓鼓的窦绾儿,趁热打铁的道。 “呃......这还有的选吗?” “那老夫就姑且认为你是自愿参加的,我也好跟太皇太后那里有个交代。” “噗!”窦绾儿真想一口浓痰吐他脸上,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不过,她貌似已经别无选择了,谁让她对秦风感兴趣呢? “说吧,需要我做什么?不过,我可有言在先,我只答应你这一次,至于你接班人的事情,你还是另谋他人吧。 在说了,我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家家的,跟你一样打打杀杀那多不好啊,你说对吧?” 平四海嘎嘎的笑了起来,“你柔弱?你不喜欢打打杀杀?你可别笑掉老夫的大牙,别以为老夫是三岁的孩子好哄骗,你跟公输家的女娃娃是从小打出来的交情吧?” 被平四海戳破底细,窦绾儿眉头一皱:“嘁,你本来就没牙好不好,豁牙子老怪物。” 平四海看着如同斗鸡一样急眼了的窦绾儿,顿觉老怀大慰,他很喜欢跟窦绾儿斗嘴,他也不得不承认,今天的心情真是愉悦,几十年来都没有这么开心过。 看来老夫还真是没看错人,这女娃娃还真对老夫的脾气。 “好吧,就这一次。” “真的?你可别诳我。” “老夫说话算话。” “对于一个没脸的人,你让我怎么想你的话?”窦绾儿此刻也是拼了,这可关系到她的未来。 一旦成了御马监的掌管人,注定了她一辈子都要跟黑暗打交道,说不定自己就会变成地老鼠一样,像平四海一样窝在这臭气哄哄的地方。 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呢。 平四海突然手一抖动,就像是变戏法似的手掌心里出现一块乌漆嘛黑的、上面雕刻着三足乌的牌牌。 “这是我的恩师当年的腰牌,这么多年了从未示人。 老夫把它留在身边是一个寄托,每当我想念恩师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看看,我相信恩师的魂魄附着在上面,所以我对它很是珍惜。 现在我对着恩师的灵魂发誓,我绝对不骗你,并且我把这块牌牌抵押给你。 如果你发现我骗你的话,你就毁了它如何?” 窦绾儿一把拿过令牌在手中,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一块乌木的牌牌,跟大多数宫人的腰牌虽然不同,但是她确信这就是一块出入宫廷的凭证。 “好吧,虽然我总感觉你在骗我,但是我还是姑且信你一次,我相信你不会拿先人的灵魂开玩笑的。” 平四海看窦绾儿接过腰牌,三角眼中流露出不舍之意。 窦绾儿心中暗暗得意,“哼,老怪物这下子可算是捏住了老家伙的软肋了。看来这块牌子对他意义非常啊,得好生的保管才是。” “平老怪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 “说。” “你不许再偷看我的信件,否则我就把你师父扔到粪坑里。”说着,把乌木牌子在手中不停的晃动。 平四海面皮一阵抖动,紧张兮兮的道:“你小心着些,别掉地上,这牌子金贵着呢。” “哼,在你眼里金贵,可是在本小娘眼里,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玩意。”说到这里,窦绾儿笑吟吟的,“这么说,你答应不偷看我的信件了?” “答应,答应,从今以后,但凡是你窦小娘的信件,老夫一概不看好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说吧,秦风怎么了?你要对他做什么?又需要我做什么?” 平四海娓娓道来...... 窦绾儿终于不平静了,内心之中波涛汹涌。 “老怪物你是不是在骗我,秦风怎么可能是赢氏后人?你这故事一点都不好听。” “你真以为我在给你讲故事?老夫还没有闲到哄小孩子玩的地步。” “那,你岂不是要斩草除根?还要我去做什么?” “要依老夫的意识就是除恶务尽,早年间我也曾派人做过,不过阴差阳错之下他竟然逃过一劫。 当然也怪当时老夫生了怜悯之心。 想着他毕竟是一个孩子罢了,再说赢氏女已死,不想多造杀孽。 如果他就这么平平淡淡的生活下去,老夫也不会再追究什么。 可是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他竟然跟陛下有了交集,虽然种种迹象表明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是该防的还是要防。 太皇太后因为念他向陛下谏言有功于社稷,所以否定了我的灭口计划。 现在太皇太后的意思是要搞清楚他的真实意图,看他接触陛下到底是何居心。 那么就需要有一个心思缜密的人潜到他的身边去探查。”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 窦绾儿都傻眼了,事情居然是这个样子滴,就是说书人的嘴里也讲不出这么离奇的故事啊! “你不用感到奇怪,这件事有且只有你合适, 据汇总的情况来分析,秦风此人和你一样都是聪慧异常,寻常人恐怕在他面前过不了多久就会原形毕露。 他要是真的对陛下别有用心,一旦被他反利用的话,那就前功尽弃了...... 不过,我相信以你缜密的心思,聪慧的头脑绝对能够胜任这件事。” 第135章 秦侯府的变化 秦侯府发生了一些事情,首先就是将作监来了命令,公输家的人带着所有造纸的家伙事儿撤离蓝田,因为长安用纸量太大了,来回的运输不方便。 据前来告别的公输溪的说法是陛下在长安郊外划了一块地给将作监,专门用于造纸,这是好事值得恭贺,秦风觉得这是好事。 能够提前让人们摆脱笨重的简牍,进入纸质书时代,这有利于文化的传播,是造福苍生的大好事。 公输溪还说陛下专门下了旨意把秦风的这种纸命名为——秦侯纸。 虽然秦风不是沽名钓誉之人,也不在乎什么虚名之类的,但还是觉得很傲娇的,毕竟是属于他的荣耀。 另外一件大事,秦风觉得也是可喜可贺的,那就是公输嫣然被陛下刘彻下诏召入宫廷入侍长乐宫。 秦风知道每三年都会有权贵家的嫡女被召入长乐宫太皇太后身边,这是对臣下的一种示恩手段。 可别小看了长乐宫侍女的身份,要知道就是打破头的争抢,还不一定每一个权贵能够轮得上。 有女儿的无不盼望着能够得到太皇太后的召唤,没有女儿的拼了命的也要鼓捣出来一个嫡亲女儿,这都是大汉朝堂不公开的秘密了。 因为他们知道,能够攀上太皇太后窦氏的关系,那就是代表着平步青云,就是代表着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不过公输嫣然并没有如秦风想象的那般欣喜,反而眉头紧锁面带愁容。 “嫣然你不是前些年一直闹着要进长乐宫吗? 现在为父包括你祖父给你使了这么大的力,终于把你弄进长乐宫,你怎么还一副不喜的样子?” 这一问,倒弄的公输嫣然哑口无言起来。 以前她想进长乐宫,是因为想跟窦绾儿朝夕相处在一起,可是现在...... 她偷偷瞧向了秦风,呃,他竟然一点不舍之意都没有,还一副傻呵呵的笑脸样子,这是得有多高兴、多开心才会有的表情啊! 真讨厌,死秦风,臭秦风。 哼,你是不是心里早就想一脚把人家踢开,跟那卫子夫双宿双飞了?别想的美了,本小娘即便是走也得把卫子夫带走,你想抱得美人归,做梦去吧。 公输嫣然心中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秦风就是一个大色胚。 “秦风,你乐什么呢?人家就要走了,你就这么高兴吗?”公输嫣然瞪着眼睛发飙的样子,吓了秦风一跳。 我擦,老子是替你高兴好不好?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呢,女孩子家家的哪那么些臭脾气?真是惯得了。 不过他心里想,可嘴上却不能这么说。 “嫣然,怎么跟你小师叔说话呢?这孩子太没礼貌了。”公输溪出言责问。 公输嫣然气呼呼的,胸口起伏不定,都喘粗气了。 “小师叔,临别之际我有一个请求,我要把《石头记》的书稿带走,另外你每三天必须给我寄一章新内容。” 秦风笑着点头,“嗯,《石头记》本来就是给你写的,本师叔言而有信,必会给你一个圆满的结局的。” 答应的这么痛快,看来是真的讨厌自己,该死的秦风你就这么希望我离开? 公输嫣然一狠心又道:“我还要把卫子夫带走,她跟我现在情同姐妹,我觉得我有必要对她的未来负责。 她要是跟我一起进入宫中,说不定太皇太后一时欢心,给她指婚一家高门大户的子弟,那她可真是掉进福窝里了。” 说道此处,公输嫣然得意起来。 哼,我看你着急不着急! “也好,不过你可要让太皇太后一定给她找个好人家,可别亏待了她,毕竟是我们秦侯府出去的。” 啊?......这...... 公输嫣然刚才还像是高昂着头颅的斗鸡,此刻却像是斗败了的鹌鹑又如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蔫了起来。 不可能,人家明明觉得他对卫子夫有一种别样的感情。况且他还没得手呢,怎么可能会这么痛快的放她走呢? 这也太痛快了,痛快的让人都不敢相信。 难不成自己是真的误会了他不成?...... 公输嫣然心里再也平静不下来了,她很想哭一鼻子,可是却找不到依靠的地方。 秦风的所作所为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公输嫣然真看不懂了...... ~~ ~~ 公输嫣然赌气的做法,还正合秦风之意。 本来以为历史的车轮跑偏了,卫子夫跟刘彻之间的相遇的前提都没了。 现在倒好,公输嫣然一个神助攻,把卫子夫带进宫中,这不是有了跟刘彻产生交集的际遇了吗? 要知道召权贵子女进长乐宫可不是做哪些低三下四伺候人的活,只是一个恩宠手段罢了。 因为允许权贵的子女带一个下人进去替她做,而权贵的子女只是单纯的伺候在太皇太后身边,陪着说说话消遣消遣时光罢了。 秦风觉得唯一遗憾的是,还没有把卫子夫调教出来。 本来他还想着用后世的一些知识包装培训一下她,可是现在看来没有时间了。 不过也好,最起码历史的车轮终于还没有偏到要散架的地步,总算是看到了一丝重回正途的轨迹。 希望卫子夫和刘彻这对欢喜冤家,早日相遇才好啊! ~~ ~~ 公输嫣然走了,气呼呼的走了,走的时候她表情复杂,看不出来到底是高兴还是真的难过;卫子夫也走了,虽然眼眸中有些不舍之意,但是秦风觉得她更多的是欢心。 毕竟能够进入大汉帝国的中枢,能够伺候在太皇太后身边,这对于一个平民出身的女孩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诱惑啊! 公输溪也带人走了,走的一干二净,连个毛都没留下。 还有最最关键的是刘彻这货命令李广把七百即将成军的青壮就地改编成羽林卫士,配发铠甲兵器和马匹立即开拔进入上林苑参加演训。 刘彻要对这支用秦风的训练方法训练出来的士兵做最后的检验。 而检验的方法很简单也很粗暴,就是另外在挑选一营羽林卫对阵厮杀,胜者为王败者寇,高下立时可判。 其实秦风不知道的是调李广离开,不是刘彻的意思,而是老怪物平四海的提议,但是说到底还是窦绾儿的意思。 因为李广这货当过廷尉守护过皇城,他们是互相认识的,她可不想自己一进秦侯府就露馅。 这么明显容易出岔子的地方,绝对要调整,那么李广就不得不提前离开,为她让路...... 第136章 有趣的史婆婆 朝夕相处了这么久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秦风心里其实多少还是有一些失落的。 丑奴、卫青两个人跟他的时间最长,他们离开的时候,秦风承认有点不舍。 男人之间的兄弟情,其实很保守,没有谁会把哥们之间的情意成天挂在嘴上的。 但凡是挂在嘴上的,那也不是真正的兄弟。 尤其是丑奴甘平,两个人从相遇开始,秦风就没拿他外人,是他带来了老秦人,给这个死气沉沉的田庄带来了活力。 也是他给自己送来了天使一样的开心果甘小妹,还有热情善良的章嫂。 这个家能有今天的祥和宁静,能有如今欣欣向荣的一面都是丑奴甘平的功劳。 秦风其实挺喜欢丑奴这个憨厚而又不失风趣的家伙的,尽管这货时常惹得葛翁气的暴跳如雷的到自己面前告状。 还有卫青这家伙,给自己太多的惊喜,太多的意外。 他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街头混混,居然是他崇拜了那么久的历史人物。因为他自己和大汉的皇后卫子夫有了交集,跟霍去病有了师生情分。 这一切说起来都跟做梦似的让人不敢相信。 作为朋友,大老爷们之间没有生离死别娘们唧唧的道别,只是一句:多保重了事。 看着秦侯府外空荡荡的场地,秦风默默的驻足良久,心中落寞感笼罩了心头。 ~~ ~~ 相比于秦风,庄户们倒是一个个喜形于色。 每家每户都有青壮被陛下征招为羽林卫士,这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情啊。 要说被征兵发往边塞驻守,这是常事,每家每户都有战死在边塞的男人。 能够被陛下看重,直接加入羽林卫,这对于他们家庭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恩宠了,这是光耀门楣的大事。 于是每家每户都喜气洋洋,为此梁孝诚的稠酒没少卖,张屠户的豚肉也没少卖。 欢喜之余的庄户们知道,能够有今天这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全部是关内侯秦风的功劳。 如果不是他的快速成军法,怎么会有入皇帝陛下龙目的机会? 所以,庄户们把对秦风的感恩之情,全部用到了田间耕作上。 他们认为,只有帮秦小郎种好地,多打粮食才对得起秦小郎的恩惠。 于是,本该十天完成的耕种,直接缩短到了五天。 简直可以用披星戴月来形容庄户们的耕种了,如果不是因为累趴下几头耕牛的话,估计还会提前。 这让秦风大为感动,华夏百姓自古以来都是淳朴善良的,对他们好他们是能感觉出来的,同时他们也是知恩图报的。 从大处着眼来说,是他们在盛世之际书写着华夏文明壮丽的篇章,也是他们在危难之际肩扛日月力挽狂澜的延续整个大汉民族的辉煌。 从小处来说,其实自己也只不过是诚心对待他们而已,可是换来的却是他们以命相报自己。 百姓们是值得尊重的。 人心都是相互的,秦风绝对自己不能无动于衷,对于这群善良淳朴的百姓,秦风唯一能做的是让他们吃饱穿暖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 就比如天气一日比一日渐冷,秦风采购了一批过冬的衣物分发给他们,并且把果园里的果子、池塘里的大鲤鱼每家每户都分发到位。 诚然,他们是很容易满足的,但看他们脸上的笑容就知道有多开心。 一个个扶老携幼的前来秦侯府门前磕完头就走,他们知道自己身份低贱,不能打扰秦侯,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谢恩了。 葛翁激动的热泪盈眶,一扫丑奴和卫青两人离去的伤感,当天晚上他破天荒的喝了一顿闷酒。 一碗接着一碗的稠酒下肚的后果就是,他喝醉了。 葛翁人生中仅有的两次大醉,一次是跟史婆婆喜结连理的时候,另一次就是此一回。 不过,他在醉话中仍然说要丑奴这货背他回去,这一点让秦风颇为动容。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也是有感情的动物,毕竟他跟丑奴是这个家第一批成员,他们虽然平日里斗嘴不断,但还是有感情的。 所以,是秦风嘴里答应着冒充丑奴把葛翁背回去到史婆婆屋里的。 秦风觉得葛翁腐败了,但从体重的增加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好家伙,之前葛翁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走,可是现在秦风背着他走了百余步就已经累的满头大汗的,老腰杆子差点累断。 葛翁的家布置的很豪华,雕花的大床,清一色新式家具,当然这些都是秦风给他置办的。 要让葛翁花这么多钱,比杀了他还难,他可不舍得这么花钱。 史婆婆帮着秦风把葛翁放置在床上,又喂葛翁喝些醒酒汤。 苦了大半辈子的葛翁,到老了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伺候着,秦风认为他是幸福的。 秦风要走,但被史婆婆拦住了。 有葛翁的这层关系,史婆婆早就把秦风当成自家晚辈了,所以有什么话也不藏着掖着。 “小郎,最近老妪看你一直闷闷不乐,是不是因为公输小娘和卫小娘走了?” 呃,看着史婆婆一脸笑意,秦风郁闷了,这哪跟哪啊?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好不好? 这老人家的联想力还真是够丰富的,都可以去某点写都市小黄文了。 秦风苦笑一声:“史婆婆不是这样的......” 可还没等他说完呢,史婆婆笑吟吟的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小郎脸皮薄不愿意说就不说吧。 老妪是这样想的,你看哈,你身边也没个女人伺候着。 你是贵人的身子,没人伺候着怎么行? 再说了,偌大的秦侯府连个女人都没有,这总说不过去的。 其实呢,要说起来章嫂确是个非常不错的,不过她已经嫁做人妇,成了全旭的婆姨了,还有她一身油烟味儿,也不适合贴身伺候你。 所以呢,老妪就觉得我娘家弟弟的小孙女史香香还挺合适的。 你看,要不就让她来秦侯府,在你身边端茶倒水的如何?” 噗!~秦风差点笑出声来。 这史婆婆还真是个有趣的人,你想给你娘家人找份差事就直说好了,干嘛还拐弯抹角的从公输嫣然和卫子夫扯起啊? 好吧,好吧,秦风也不想多做口舌之争。 毕竟是葛翁的家里人,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吧。 “嗯,让她来吧,府上还不缺一碗饭吃。” “啊呀呀,老妪可不是想让娘家人白吃白喝的混饭哦,那是为了照顾好小郎你。”史婆婆有种被窥破心思的窘迫感,慌忙的解释着。 秦风呵呵一笑:“嗯,那就多谢史婆婆了......” 第137章 初入秦侯府的好奇宝宝 建元元年十一月刚过去的第八天,也是窦绾儿到蓝田秦侯府的时候。 这一天跟史婆婆弟弟的小孙女史香香入府的日期不约而同的重合了。 不过窦绾儿在没来之前,是先回家小住了一些时日的,她并没有跟公输嫣然遭遇。 说实话自从她入宫服侍在太皇太后身边以来,权贵家的子女是一批接着一批的进来,又一批接着一批的离开。 走马灯一般的换人,可是她的位置却从未变动过。 虽然她知道太皇太后是自己的姑婆,是自己的亲人,在她老人家的身边就如同是在家伺候祖母一样。 但是她还是想念自己的母亲。 父亲作为大汉帝国的丞相,地位显赫的魏其侯,她要是想见还是有很多机会的,但是母亲就不同了。 自从入宫的那天起,她记得很清楚十年零十个月加二十三天。 入宫的时候她刚刚七岁,今年她都十七了,算起来也是个老姑娘了。 如果不是因为服侍在太皇太后身边,她早就嫁做人妇,说不定孩子都会叫娘亲了。 说起来她的年纪跟公输嫣然相同,只不过他比公输嫣然大了几个月而已。 回到家之后,母女二人抱头痛哭一番,互诉衷肠这是自然少不了的。 在家好好的陪母亲一些时日,修复一下缺失的母女亲情,这很有必要。 但是她没有忘记平四海那张让人讨厌的脸,她是有任务在身的。 现在秦风身边能认识她的人,几乎都调走了。 就连公输峣都被安排前往淮南王刘安的封地代皇帝陛下刘彻哥哥慰问去了。 相信短时间内,蓝田秦侯府是不会有人知道自己身份的。 其实如果不是平四海催的紧,她真的还想在家多陪陪母亲。 母亲是真的苍老了很多,已经不是当年她初入宫之际那般容光焕发了。 老人家鬓边多了白发,眼角多了鱼尾纹,眼睛也不如当初明亮了,这无一不在昭示着她正在逐渐的老去。 窦绾儿的心在颤抖,她很爱自己的母亲,当然母亲也是很爱她的。 就回家的这段日子,母亲几乎和她同寝同食,说不完的知心话。 做母亲的心思很明了,就是让她赶紧找个夫家,早日的成亲生子,她好报外孙子。 关于这个话题,窦绾儿实在不能认同。 她跟公输嫣然的想法一致,女人不能逆来顺受,不能以嫁人生子为主要任务。 女人怎么了?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理想,也是可以做出一番事情来的。 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自己要嫁人,那也得嫁一个自己心仪的人,总不能糊里糊涂的被指婚给某个未曾谋面一点都不了解的权贵子弟,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 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也不是她想要的婚姻。 所以,尽管她很爱母亲,但是也受不了从早到晚的催婚,故此,她联系了平四海,告诉他可以进行计划了。 于是,她顺理成章的进入了秦侯府。 说实话,在没有来的时候,她曾经无尽的遐想过。 一个在蓝田荒郊野外的田庄,能有什么意思?即便是有两千来人的庄户,可也只不过是一片村落罢了。 怎么跟繁华的长安城比?当然更不能跟大汉帝国的皇宫想必了。 她其实是做好了吃苦受累的准备的,可是当她来到蓝田秦侯府的时候真的是被震惊到了。 一排一排带院子的大瓦房,每家每户门前的街道都是硬化过的,虽然没有铺设砖石,但是是用石夯结结实实砸过的。 就这样的路面,即便是阴天下雨也不会有淤泥的。 听府里的那个快嘴女人章嫂说,路面的下方是挖了排水沟渠的。 每一个路口都有下水的地方,田庄里每逢下雨,雨水就会通过下水口流到小河滩。 所以,路面如果没有重装马车反复碾压根本就不会有积水的情况发生,更不会有淤泥了。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有拉货的马车碾压,路面有了损毁,庄户们也会很快的挖土填平并且用石夯砸实,根本就没有破坏路面的机会。 这一点就让窦绾儿感觉很新奇,这个死秦风居然还有这般奇妙的点子,还真是不可小觑之。 说起来秦风,她之前只是通过跟窦绾儿的通信之中了解一些,后来又通过平四海的描述,在心中有一个大概的印象而已,并未真正的见过。 当她第一次见到秦风的时候,讲真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其实在来蓝田的路上,她就有点激动不已了。 因为马上就要见到让她如痴如醉废寝忘食念念不忘的《石头记》的作者了,对于一个林黛玉的超级书迷,她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能够写出如此大作的人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其实,在得知秦风的身世之后,又结合石头记书中的描述,她有时候会莫名的这样想:秦风把《石头记》的主人翁贾宝玉以及荣国府里的锦衣玉食的生活描写的那么活灵活现,就好像是身临其境一般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她认定秦风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最起码她感觉秦风一定是经历过那样的生活的,否则根本不可能写的出来。 可是平四海给他的情报中却从未提及过,说实话,这一点着实是让窦绾儿怀疑的地方。 试想,秦风如果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生活,他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这绝对是存疑的。 所以,这也更增添了她对秦风的好奇心。 她此行的任务是搞清楚秦风对陛下有无异心,不过她给自己临时增加了一个任务,那就是一定要搞清楚秦风是怎么写出石头记书中内容的。 以她对秦风的情报汇总了解来说,秦风从小就被秦家主母卓氏苛待,这是不争的事实,是经过平四海反复确认过的事情。 那么说来的话,秦风是根本没有机会享受书中描绘的锦衣玉食的生活的。 但是事实上却是他偏偏写出来了,而且把各种各样的美食描写的让人垂涎三尺,看一眼都忘不了的地步,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带着种种的疑问和好奇,窦绾儿跟随者大汉帝国皇帝陛下刘彻的赏赐车队迈进了秦侯府...... 第138章 第一次交锋 窦绾儿自从入得秦侯府,远远的瞅了秦风一眼之后,就再也没见过。 她被章嫂安排进公输家的院子里,和一个叫史香香的女仆住在一起。 要说这史香香,还真是天生的自带喜感。 就不说她胖乎乎圆润润的身躯和那极不协调的五官了,单单就一个名字就是天生的自带喜感。 所以,窦绾儿从来不连名带姓的称呼她,只是亲切的叫她香香,不过饶是这样,还总是忍俊不禁。 也所以,她在史香香的眼里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心地良善的小姐姐。 说实话,史香香从来没见过哪个人一见到她就先开笑口然后在和她打招呼。 淳朴善良的农家女,没见过什么世面,她以为只要有人对她笑,那定是极友善的。 一来二去,窦绾儿和史香香成了无话不说的人。 史香香没有一点心机,窦绾儿随随便便就吃定她。 一番套话之后,窦绾儿心里凉了半截。 就连史香香这个傻乎乎的胖女人都被安排在了秦风身边端茶倒水的伺候着,可是秦风居然连自己的面都不见,更不提给自己安排活了。 难不成秦风看破了自己? 这不可能啊!自己来这里是极为隐秘的,他怎么会知道? 可要说不知道的话,他为什么一直防着自己呢,不让自己近身伺候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 ~~ 秦风独自坐在窗前,感受着冷风的吹拂,心里郁闷的要死。 这个该死的刘彻,赏赐给老子一百万金可以理解,干嘛要弄个宫女塞到老子身边来啊? 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如此妩媚动人的女子,跟卫子夫都不相上下,肯定被刘彻这家伙给霍霍过了。 你小子吃过的馒头塞给老子是何居心?真以为老子是“刷锅侠”啊! 虽然好兄弟有了好东西是要分享的,但是秦风可不认为分享用过的女人是一件高尚的事情。 你妹的,刘彻。 老子还没到那么掉价要吃你啃过的馒头的地步吧?你要是送过来一个原装正品的倒还好说,可是刘彻会吗? 如此尤物,他就不信刘彻能不把玩一番? 最大的破绽就是来传旨的黄门官看到那女子从车里走出之后吃惊的样子。 秦风觉得他肯定认识这个叫绾绾的宫女,这就更增加了之前的判断。 要知道大汉宫廷宫女千千万,负责给刘彻传旨的黄门官居然认识她,那就只能说明在刘彻处见过她,别的还用说吗? 绾绾这个宫女肯定被刘彻这头猪拱过了。 至于为什么绾绾这个女人会被发配到自己这里,有且只有一个可能。 众做周知大汉的皇后陈阿娇善妒,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 很大的可能是刘彻跟这宫女有一腿,被陈阿娇给发现了,要把绾绾置于死地,而刘彻迫于无奈把此女遣放出宫,所以就送到了自己这里。 这就是让好兄弟给他背锅啊,刘彻你妹的,真不地道。 如果窦绾儿要是知道秦风对她单独对待安置是这个想法的话,估计她能把那来传旨的黄门官大卸八块。 这件事也说明了一个问题,细节决定成败。 饶是你在怎么费尽心机的去谋一件事,可是忽视了细节,哪怕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也是有可能导致失败结局滴。 这的确是疏忽,就算是平四海这个老怪物也是始料不及的。 尽管平四海已经尽量的选刚入宫不久的黄门官来传旨,但是他哪里想过那黄门官却偏偏偶然间见过窦绾儿的啊? 他怎么会想到秦风仅仅凭着黄门官的一点小反应,就有了如此离奇的推断呢? 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天意如此人力所不能及也! 窦绾儿好吃好喝的在秦侯府待了三天,可是一直都见不到秦风,这让她可郁闷毁了。 她决定不能坐以待毙,就这么一直下去,什么时候能够完成平老怪交付的任务啊。 所以,她决定亲自找秦风。 哼,你不见我,还不让我去见你吗?窦绾儿的好胜心激发了出来。 一路之上秦侯府的所有人都对她恭敬有加,离得远远的都冲她躬身,这让窦绾儿吃惊非小。 看来自己的身份是真的暴露了,要不然秦风不会对自己敬而远之,也不会安排阖府上下都对自己礼敬有加。 可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这实在是让人非常费解的事情。 这个秦风能够窥破自己的身份,看来能量还不小呢,宫中肯定有他的耳目,要不然她怎么会知道? 也怪不得平老怪对他这么上心,这个该死的秦风还真是另有名堂。 想到这里,她不由的摸了一下藏在袖中的短刃...... 秦风透过窗子,老远的就看到宫女绾绾的身影了,这小娘皮一副气冲冲的模样,这是要搞事情的节奏哦。 难道是自己的伺候不到位?再或者是史香香得罪了她? 说起来史香香,秦风是故意安排她跟绾绾同住的。 史婆婆的这个侄孙女史香香毫无心机,单纯善良,心里藏不住话。 要想套她的话,那简直不要太简单,这样方便自己掌握情况,毕竟这个叫绾绾的宫女,可是刘彻的女人,万一哪里照顾不周,也可以第一时间调整。 窦绾儿来到秦风书房门前,刚要推门,可是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随即露出秦风的笑脸来。 “这不是绾绾小娘吗?怎么一副不悦的样子? 难道是在下照顾的有不周到的地方,或者是史香香那丫头有什么冲撞之处?你尽管道来,如果是照顾不周,我这就改正。 如果是香香那丫头冲撞了你,我这就责罚她。” 秦风始终相信一句老话:伸手不打笑脸人,老子笑的后槽牙都露出来了,就不信你能下的去手。 这就是把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先给你一个笑脸,让你有气无处发,有问题接下来在处理也方便。 果然,窦绾儿怔住了,这该死的秦风要闹哪样? 明明已经知道人家身份了,还在这里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着实可恶至极。 她不由自主的握住了藏在袖中的短刃...... 第139章 戏精的诞生 窦绾儿暗中已经做好第一时间出手的准备。 只要她感觉到一丝丝的危险,她绝对可以做到一刀了结秦风的小命。 不过等了半天也不见秦风有什么动作,反而仍旧是面带笑容小心恭敬的对她。 这家伙果然够狡猾…… 好吧,窦绾儿慢慢的松开了刀柄。 “秦侯,不是香香惹我不快,也不是你对我照顾不周。 而是你对我照顾太周,试问哪有下人能享受主人待遇的? 锦衣玉食程度都快赶上宫廷了,这让奴婢深感不安。 另外,我可是陛下赏赐……你的……女人……” 说到这里,窦绾儿脸色通红,讲真,这句话她是在心里犹豫了之后,咬咬牙狠狠心才说出来的。 想她窦绾儿,天之骄女的存在,要不是老怪物平四海的计划,她才不要做这样有失身份的事情呢。 “既然是秦侯的人,就人家就应该经常服侍在身侧才对,哪有终日里见不到主人影子的事情?” 窦绾儿终于勇气把话说完,这对她来说确实是非常羞人的,不过为了更好的接近秦风,她又欺身向前走了两步。 几乎是要扑进秦风的怀里了。 两人鼻息相闻之下,秦风脑袋嗡了一声。 只觉一股香风扑鼻,闻之若醉,整个人都不免有些陶醉起来。 诚然,秦风有点抵抗不了窦绾儿的魅惑。 秦风不得不承认,他不是柳下惠,他做不到坐怀不乱的地步,所以很是没出息的脸红心跳的厉害。 顺便说一句,秦风觉得古人为了树立一个道德的典范也是够拼的了。 当时的统治阶级一定很懂得心理学,知道利用男人的弱点来说事。 你说你抵挡不了美色的诱惑,那人家柳下惠怎么可以? 究其原因还是你自己的修养不够,所以当不了道德典范,所以要向柳下惠学习。 这就给人一个标杆,让人们向他看齐。 但是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笙歌燕舞? 所以,秦风很是恶趣味认为,那只不过是统治者愚民的手段罢了。 即便不是愚民手段,确有其事的话,那也只能说明那天的天气太冷,柳下惠抬不了“头”,又或者那女子是个不堪入目的丑八怪,一看就让人大倒胃口的那种。 除了这些,秦风真不相信,一个身体、心理都正常的血气方刚的男人能够抵挡的住绾绾这个女人主动投怀送抱的诱惑。 不过瞬间刘彻的影像出现在秦风的脑海里:秦风,朕只是把女人寄存在你这里罢了,你可不要有非分之想,否则朕给你没完。 沃日,秦风瞬间清醒了过来。 连忙后退两步,有些尴尬的道:“绾绾小娘,你,你这不是见到我了吗?再说了你真是误会我了,我可没有限制你的自由。 在秦侯府,你想怎样都行。” 呼......窦绾儿心中长舒了一口气。哼,这小子还算是识相,她真担心秦风会趁机占她便宜。 秦风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误会,赶紧摆明车马,亮明立场。 “绾绾小娘,我想你刚才说错了,你不是我的女人,你是陛下的女人......我懂!~” 啊?窦绾儿郁闷了。 原来如此,他心里竟然是这样想的,看来还真是自己多疑了。 诚然,秦风说的很对,她能够想象的到此刻秦风的心里怎么以为的。 看来他还真把自己当成刘彻哥哥的女人了,怪不的会对自己退避三舍呢。 不过,这可不行,一直这样的话,自己又怎么能够走近他,又怎么能够探知他的底细? 所以,窦绾儿决定演一出戏,专门针对秦风来一次心灵的攻击。 秦侯府的下人都说他乐善好施,都说他心地良善见不得悲苦,那不妨就试一试。 想到这里,窦绾儿酝酿了一下情绪,再看她肩膀耸动已经嘤嘤的哭出声来。 一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形象呈现在秦风的眼前。 不得不说窦绾儿真是个戏精,也怪不得平四海会这么看好她,以至于想培养她为接班人。 诚然,窦绾儿不仅胆大心细,而且善于捕捉微小的细节,更精于琢磨人心。 这跟她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自幼就生在大汉顶级权贵之家,见惯了尔虞我诈的权谋手段,加之太皇太后窦氏刻意的培养。 可以说她也就是个女儿身,如果是七尺男儿,说不定早就入了朝堂呼风唤雨也是有可能的。 就她这临场应变的能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她这一哭,倒是把秦风给弄的手忙脚乱。 秦风头皮直发麻,我擦,孤男寡女相处一室,搞成这副样子,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老子把她怎么着了呢。 这传出去可是好说不好听啊! “绾绾小娘,你这是怎么了,我可没对你有什么不恭敬的地方。” 窦绾儿心中暗自得意,但看秦风紧张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计谋已经得逞一半了,不过不能骄傲自满,还要接着往下表演。 “呜呜......唉,人家的命咋就那么苦。 自幼以犯官之女身份入宫为奴为婢,受尽了凄苦,本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陛下面前承欢,也好有个近身之路。 可是好不容易熬到入侍椒房殿,哪里知道皇后竟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狠角色,连陛下的面都没见着,就......” 聪明人不用细说,她相信秦风懂她话的意思。毕竟陈阿娇善妒的大名早就传遍了朝野上下,就连长安百姓们茶余饭后也是一个很好的话题。 沃日,果然是陈阿娇这个妒妇搞出来的事情。 不过还是跟他猜想的有些出入,原本他以为绾绾是被刘彻过了一手之后,被陈阿娇发现,刘彻无奈塞给了自己。 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 不过绾绾这个女子还真是够可怜的,要说是得了刘彻的雨露还好说,可是连面都没见着就被陈阿娇给撵滚蛋了。 熟知历史的秦风知道,宫女这一阶层无疑是很可怜的。 宫中女奴千千万,可是男人只有一个。 要说宫女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这是每一个都有的心思,谁不想一朝伴君侧承君恩?最好是能够生下个一儿半女的,到时候母凭子贵,一下子就改变命运。 但是真正能够做到这样的少之又少,殊不知白头宫女在悲苦凄惨中死去的又有几何? 所以秦风是理解这个叫绾绾的宫女的。 “呃,绾绾小娘,你莫哭......” 第140章 这是爱情呀 秦风生了恻隐之心,他哪里会想的到面前这个叫绾绾的女孩子会是大汉丞相魏其侯窦婴的女儿?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天之娇女,一个是楚楚可怜的犯官之女。 这完全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饶是他再怎么是穿越客,脑子里再怎么比这个时代多了两千多年的智慧,也是想不到这一点的。 诚然,窦绾儿的演技也实在是高。 如果要是参加电影节拿奖的话,肯定是最佳女主角。 或许真的是心里因素,此刻秦风在看窦绾儿的时候,觉得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心动。 之前他以为绾绾这个女孩是刘彻啃过的,并且是强塞给他的,心里很别扭,感觉有点接盘侠的意思。 不过现在得知了她依然是完璧之身,连刘彻的面都没碰见,就被陈阿娇给打发了,这心境立时三刻就不一样了。 好吧,秦风其实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可怜的身世,之前是我误解你了...... 这样吧,你和香香搬到秦侯府吧,我让章嫂给你安排。” 秦风最是见不得女人哭,尤其是让他心动的女人。 不得不承认,真的就在刚才窦绾儿哭诉的一霎那,秦风觉得自己沦陷了,他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很可怜,需要他的呵护。 这是一见钟情吗? 应该是。 秦风觉得人应该遵循自己的本心,而他此刻的本心就是想要一辈子都呵护这个可怜的女子...... 爱情真的是很美好的,美好到可以让一颗沉寂的心重新活过来。 说实话,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像是一叶无根的浮萍,心中一直没有归属感。 可是就在刚才,看着哭的梨花带雨、楚楚动人的绾绾女,他觉得心弦被拨动了,漂泊的心灵也终于有了可以停泊的港湾了,尽管这个港湾还尚不自知...... ~~ ~~ 窦绾儿一场哭诉,换来了秦风的接纳,她觉得自己的演技其实还可以在提高一些的。 因为刚才的哭声没有带颤音,假如更加的悲悲戚戚的话,效果会更好。 不过现在她也算是满意自己的成果,因为她看到了秦风转身抹眼泪的动作。 哼,小样,本小娘还就不信治不了你?...... 在秦风的授意下,窦绾儿自得意满的住进了秦侯府,成了秦风身边的贴身侍女之一。 为什么说是之一呢? 因为还有另一个侍女史香香。 说起来这史香香,那可真是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要说她奇丑无比吧,有点过分,实在是有点伤人自尊。 可是她那丰硕圆润的身材,以及大脸盘子塌鼻梁在加上一双小眼睛,怎么看都不协调。 而且她说话的嗓门很大,好像总是扯着嗓子在说话似的。 秦风对史香香很关照,因为她是史婆婆的侄孙女,而史婆婆是葛翁的婆姨,而葛翁至于他来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那么亲人的亲人,也是自己的亲人。 所以,秦风是以一种家长的心态对待这个有缺陷的孩子的。 就比如,史香香好像永远都吃不饱似的,秦风发现她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进厨房。 然后等章嫂在做饭的时候,就会发现之前的剩菜剩饭不见了。 一次两次章嫂没在意,但是次数多了章嫂终于憋不住跑到自己面前来说:“小郎,家里好像进贼了,而且不是头一次了。” 秦风很想解释一番,可是想到章嫂是个大嘴巴,恐怕她出言无状伤到史香香,就独自承担了下来。 于是就笑着道:“家里哪有贼?是不是剩菜剩饭没了?你见过哪家的贼专偷人家剩饭的,哈哈,那是我吃的。” 章嫂就会狠狠的抱怨一通秦风:“小郎,您怎么能吃剩菜剩饭呢?那是留给我们这些下人吃的,您以后要是在饿了就告诉我。 我给您做新鲜的,可不敢从我们下人嘴里夺吃的。” 对于章嫂的抱怨,秦风总是笑而不语。 他知道章嫂没有坏心思,她就是想要把最好的给自己而已,谁让他是这个家的天呢? ~~ ~~ 所以秦风现在用餐的时候总是会把香香、绾绾两个侍女叫过来一起。 这样既解决了香香吃不饱的问题,又能和让他心动的绾绾女朝夕相处,这简直是一箭双雕。 其实秦侯府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家里的饭随便吃。 只要你能吃的下,想吃多少都可以。 但是可能是史香香感觉不好意思,因为她太能吃了,一个人能顶三个人的饭量。 秦风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史婆婆为什么硬要把她塞进秦侯府了。 孩子无论怎样,那都是家里人的心头肉。 史婆婆是担心她把本就不富裕的家给吃垮了,而到了秦侯府就不一样了。 家里的饭随便吃,最起码孩子饿不着了。 相比于史香香吃饭的狼吞虎咽一通扒拉,秦风觉得绾绾吃饭就文雅多了,不愧是宫廷出身懂礼仪的人。 秦风很喜欢看她吃饭,因为他觉得就是在像看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表演似的。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的拈起筷子,慢慢的夹了菜放进碗里,然后在伴随着米饭送进口中,接着就是闭口细嚼慢咽。 如果不是了解她是一个苦出身的人,秦风甚至会以为她是一个出身高贵的天之娇女。 这气派无论如何也是平民家庭的女子能够做到的。 窦绾儿其实真的很想像史香香那样放开肚皮痛痛快快的大吃一顿,但是她有自己的考量。 因为她能觉察的到秦风对她释放出的荷尔蒙,那是一种浓浓的爱意。 她相信自己的判断,一个能在《石头记》中把美食描绘的那么丰富多彩的人,一定不是个粗鄙不堪的人。 如果想要走进他的内心,探知他内心深处的秘密的话,就一定要做个优雅的女子,当然她本身也是个极其讲究的人。 但是她认为这不够,只有做到书中描绘的那样,才能更加的吸引他。 如果要是像史香香那喂猪似的吃法,她觉得一定会让秦风对她失去兴趣的,那就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了,万万是做不得的。 窦绾儿轻轻的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自己面前的碗里,然后装作不经意间的抬头,和秦风四目相对,接着面带羞赧之色的柔声细语道:“咱们秦侯府的这肉可真好吃,奴婢觉得世间美味无过于此,即便是宫廷御宴也是比之不过的。” 秦风老脸一红,偷窥被发现了,好尴尬啊! “好吃你就多吃点,家里不缺这些。” 秦风的话还没落地,突然发现史香香加快了吞咽的速度,手中的筷子更是不停的伸向盘子里已经为数不多的红烧肉...... 第141章 秦侯府日常 秦侯府三人组对窦绾儿很有好感,诚然,男人无论大小都是对能够让自己赏心悦目的女人感兴趣的。 这或许就是男人的劣根性,玩笑罢了,作者一家之感言。在男人们的心里或许异性永远都是大于同性吸引力的。 当然这也跟窦绾儿刻意的笼络分不开。 没来之前他就对秦侯府人等的情况摸的很清楚了。 葛翁是秦侯府的管家,他之于秦风就如同亲人一般,这自然是不能怠慢; 还有一个秦风待之如亲妹妹一样的女仆甘小妹,这更不能轻忽了;然后就是秦侯府三人组了。 初开始在情报上看到这个字眼的时候,窦绾儿还有点郁闷,不免心头疑问丛生,何为“三人组”? 不过了解了之后,差点没把肚皮笑破了。 三个小屁孩而已,还鼓捣出这么个组合,真是可笑至极。 现在窦绾儿的目标就是融入秦侯府,贴近秦风,探查出他内心的真实用意。 那么要想做到这一步,就跟这几个人摆脱不了干系。 首先,葛翁得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因为要是在葛翁这一关都过不了的话,剩下的基本无望。 所以,窦绾儿针对葛翁有一个很好的计划。 那就是极力的笼络好史香香,要知道如史香香这般样人要是在寻常权贵之家,估计就连浆洗的工作估计都没人要。 可是她却能混在秦侯府,而且是混在秦侯府的主人秦风身边当贴身伺候的奴婢。 这为什么?不用说,肯定有葛翁的关系在里面,否则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史香香就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而且心地单纯的人,搞定她对于窦绾儿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能够搞定史香香就意味着连同葛翁一同搞定了。 那么就剩下一个甘小妹和秦侯府三人组了。 要想搞定三个小屁孩,对于窦绾儿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最大的难题是甘小妹。 因为根据平四海的情报来说,甘小妹对秦风有着一种亦兄亦父的情感,当然更多的是受到章嫂的影响,她大多数是把自己定位为秦风的女人,尽管她还很小,远未到婚配的年纪。 甘小妹的这种思维,在窦绾儿眼里看来很正常。 这个年头十几岁的女孩只要到了十三四岁,来了天葵就可以嫁做人妇了。 秦风之于甘小妹一族有着莫大的恩情,甘小妹以身相许这是一个心有感恩的女孩应有之意。 所以,窦绾儿感觉,现在自己最大的敌人就是甘小妹。 如何摆平她,成了窦绾儿心头最重要的事情。 不过根据情报来说,甘小妹和秦侯府三人组的关系又比较密切,因为他们的年岁相差不大,几乎是出于同龄人的状况。 那么,先搞定三个小屁孩的事情,印上了窦绾儿的心头。 首先的一个就是秦小四,窦绾儿觉得想要搞定他简直不要太容易。 秦小四这货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吃货,而且是记吃不记打的吃货; 也不知道像他这么一个从小生长在富贵窝里的孩子,怎么会对吃那么的没有抵抗力; 人只要是有弱点那就好对付,像秦小四的话,只要有口好吃的,征服他应该不成问题。 另外一个就是李广的儿子李敢,在窦绾儿的印象中,父亲不止一次的提及过李广难堪大用,因为这货勇猛有余,但是智慧不足,根本就不是一个大才。 说白了吧,在大汉帝国丞相魏其侯窦婴的眼里,李广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 他对大汉,对皇帝陛下刘彻哥哥的忠心自然不用说,就是让他上刀山下油锅,只要刘彻哥哥一声令下,他绝对眉头都不带皱的。 可是,作为一个武将,光是有忠心和武勇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你为你下面千千万万的将士负责。 有了魏其侯的助力,所以,朝堂上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都在窦绾儿心中有个大概的印象。 在窦绾儿所得到的消息中,无不在显示这李广的儿子李敢,跟他老爹一样是个有勇无谋的货色。 尤其是李敢还是个小孩子,这对于都绾儿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唯一的一个就是霍去病,窦绾儿不太了解。 因为霍去病总共也没进秦侯府多少时日,之前作为一个平民,御马监的平四海怎么会去关注他呢? 所以有关霍去病的消息是少之又少,也就是一个基本的生平和家庭、社会关系。 正因为此,窦绾儿把突破口悬在了霍去病的身上。 只要能够获得霍去病的好感,那接下来所有的事情都好做的多了,也可以说是应声而解。 ~~ ~~ 秦侯府三人组霍去病是老大,李敢是老二,秦川是老三。 他们三个家伙,凑在一起简直是臭味相投。 在秦侯府书斋里,秦风在的时候他们还稍微的收敛一些。 当然还有一个例外,就是甘小妹在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老实的就不用提了。 三脚也踹不出一个闷屁来。 可是只要秦风和甘小妹不在,他们三个货在书斋里几乎就是小霸王一般的存在。 这不就关于秦侯府新进的窦绾儿和史香香他们就展开了话题。 李敢瞪着一双虎灵灵的大眼睛煞有其事的道:“秦川,你知道老师身边的两个侍女吗?” “昂!太知道了。绾绾姐姐是皇帝陛下赏赐给哥哥的贴身侍女,香香姐姐是史婆婆的家人。” “嘁,秦川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知道不知道你未来的嫂嫂就是两个人中的一个,你是希望绾绾姐姐呢还是希望那个胖胖的香香姐姐做你的嫂嫂?” “你放屁,我三哥才不会看上香香姐姐呢。我也不愿意她当我的嫂嫂。” 李敢嘿嘿的一笑:“鼻涕虫你可听见了,我说的没错吧?就连秦川也看不上香香姐姐,你还给我抬杠。 记得要给我五个钱,你输了。” 霍去病眼角眉梢带着一股愠色:“李大胆,闭上你的鸟嘴,小心耶耶揍的你满地爬。 我只是说香香姐姐有可能是老师的婆姨,也没说一定是。” 李敢的大脑袋一晃:“呀呀个呸,鼻涕虫你别想否认,那天你可是当着我和秦川的面说的,你说香香是史婆婆给老师找的婆姨。 现在你想抵赖,别让我瞧不起你。” 霍去病脸色通红:“李大胆,你少胡沁,我只是说香香姐姐是史婆婆的侄孙女,把她安排到老师身边是有意图的。 至于你胡乱想出来的结果,可跟耶耶没什么关系,你说对吧秦川?” 秦川有些为难,霍去病跟他的关系很好,不过呢李大胆却送了他一把精美的鲨鱼皮鞘的小刀,他喜欢的紧。 这个时候要是明确的站在某一方的话,就会得罪另外一方。 于是秦小四的眼珠一转:“我看你们说的都有道理,可是也都没有什么真凭实据,至于谁输谁赢的,那要看我三哥是怎么个抉择了。 所以呢,你们要想分出一个胜负,那就要先得去问问我三哥的想法。 你看,你们两个谁去开个头找我三哥问问?” 霍去病一下子就蔫了:“......” 李敢更是头低的都要插到裤裆里去了,谁敢找老师问这么无聊的问题啊,除非是不想在秦侯府书斋混了...... 第142章 倒霉的秦侯府三人组 秦侯府三人组首先在气势上就已经输了一半了,因为他们只是听府里下人们之间的口口相传,谁都不敢去质问秦风。 这也就给窦绾儿收服三人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这一日,窦绾儿早早的来到了三人组的寝室。 其实说是寝室,也就是三个小屁孩的居住房间而已。 一个偌大的空堂摆了三张床,加一些日常家居的用具。 三个小家伙还在睡梦中,窦绾儿就已经前来叫起了。 说实在的小孩子没有不懒床的,而秦风给他们规定的早课时间按照后世的算法是早上七点钟起床。 要知道,小孩子们没有好好睡觉的,尤其是三个臭味相投的家伙。 头一天晚上,疯闹到半夜两三点时分才入睡,早上七点的时候正是睡的香甜的生时候。 窦绾儿一推门就进去了,二话不说直接把睡在最靠外位置的秦小四的羊皮褥子给掀开了。 并且一巴掌呼在秦小四肥肥嫩嫩的屁股上。 啪的一声脆响过后,“还不起床,在晚一会儿早餐就结束了,到时候一个个的都得饿着肚子去上早课。” 唔...... 秦小四吃痛,一激灵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本来还想发火来着,可是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发现叫他起床的是绾绾姐姐,小家伙害羞的一把拉过羊皮被子,因为他是脱的光光的。 “绾绾姐姐,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进来了,人家还没穿衣服呢。” 窦绾儿微微一笑:“你个小屁孩,还不赶紧起来,再晚的话就没饭吃了,到时候饿着肚子也得去上课。” 她这一闹腾,霍去病和李敢都从睡梦中醒来,一个个慌忙穿衣服,唯有秦小四心里一片落寞,凭什么每一次都是打人家的小屁屁?好疼呃...... 这种情况就好比上寄宿学校,宿管阿姨前来叫起的时候,她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往都是对熟悉的或者亲近的人就是这个方法:一把掀开被子,照着屁股就是一巴掌,管你在梦中干什么呢。 为此,霍去病和李敢两个人很是好好的嘲笑了一番秦小四。 李敢曰:“秦川你还敢说绾绾姐姐不是你未来的嫂嫂?那为什么她只打你的小屁屁,不打我们的?” 霍去病也是火上浇油:“秦川我也觉得绾绾姐姐对你别有一种偏爱,就这每天叫起的巴掌我想挨还挨不上呢。 而且我发现老师对绾绾姐姐也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当绾绾姐姐从咱们书斋的窗前过的时候,老师总是会失神?” 秦小四挠了挠脑袋:“鼻涕虫,你说的好像很在理哦。 我也发现三哥不对的地方了,确如你所言,绾绾姐姐在的时候,三哥说话的声音都柔和了许多。 有一次我的功课没完成,本来三哥正在发怒,可是绾绾姐姐突然间来送茶汤。 结果你猜怎么着?” 李敢和霍去病异口同声的道:“怎么着?” “结果三哥直接叫我滚蛋,回去面壁思过。” 说到这里的时候秦小四一脸傲娇,“狗屁面壁思过,我回房间美美的睡了一觉,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起来。 可是三哥居然中间没有来查过我的房,我想三哥一定是喜欢绾绾姐姐的。” 三个小家伙,于是达成了统一的认知:绾绾姐姐能够帮他们逃避老师严苛的责罚。 小孩子总是愿意挑战大人的底线的,所以,他们决定今天放学后统一的不做作业,拉上绾绾姐姐出去好好的、痛快的玩一会子。 秦侯府书斋,秦风照样日常讲授,照样布置作业,然后才放学。 三个小家伙兴冲冲的来到窦绾儿的房门外,他们要按照既定计划试探老师的底线。 如果能够确定他们推测的话,那以后就不用做作业了,因为有绾绾姐姐给他们讲情,老师肯定不会说什么的。 霍去病擦了一把鼻涕,一推李敢:“李大胆,你是我们中胆子最大的,邀请绾绾姐姐和我们一起去野外玩耍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李敢的脸色一变:“鼻涕虫,凭什么是我?那秦川还是绾绾姐姐的小叔子呢,为什么不是他?” 很明显李敢怂了,他不敢。 霍去病:“嘁,你以后不要叫李大胆的绰号了,这点小事儿都做不好,你以后还怎么让我们服你?” 秦小四更是不失时机的添上一把火:“就是,以后你不要再叫李大胆的绰号了,这根本就是名不符实。哼!” 李敢要哭了,不带这么玩的,有什么好事你们两个独占,有什么坏事都是让我上去,这很不公平哦。 可是,看到两个小伙伴鼓励的目光,他有点犹豫了。 到底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要是去,说实在的他有点不敢。 可是要说不去,这对他的面子和声誉是一个严重损失。 另外,他们对绾绾姐姐和老师之间微妙的关系也只不过是一个推测,万一要是不是那么回事的话,那他可就惨了。 一想到老师严厉的惩罚,李敢的心头就不免发怵。 因为秦风是真打,用青竹制成的戒尺狠狠的打手心,他已经不止一次的挨过打了。 霍去病看李敢犹豫,“哼!我来吧,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胆小鬼。” 呃,李敢受不了了,“让我来,我李大胆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你们一个个的都是胆小鬼。” 说完,他快步上前一把推开了窦绾儿的房门,走了进去...... 霍去病和秦小四两人相视一笑,击了一下手掌。 霍去病道:“秦川,我不想写作业,那太无聊了。还不如去郊外田野里去骑马,你觉得呢?” 秦小四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去郊外有意思,不过我不喜欢骑马,我喜欢骑大黄牛。我家的大黄牛可听话了,我让它跪下它不带站着的。” 霍去病:“嘁,骑大黄牛哪里有骑马来的快意。骑马那种驰骋的感觉是骑大黄牛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骑马太快了我怕晕!~”秦小四小声的嘟囔着。 正在两个人争论的时候,只见李敢垂头丧气的从窦绾儿的房间走了出来。 霍去病上前问道:“什么情况?你怎么出来了?绾绾姐姐呢?” 只见李敢郁闷的道:“你可别提了,老师在绾绾姐姐的房间呢,并且还说了咱们三个,每人加写三遍千字文,明天检查......” “咦!鼻涕虫你别跑啊!秦川......秦川呢,你们真不要脸,好朋友不该是这样的。” 第143章 炉子风波 人这一辈子能够遇到一个怦然心动的女孩真的是很不容易的,所以秦风觉得老天对他还算是垂爱的。 绾绾这个女孩子有着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怎么看都不像是苦出身的人,不过秦风选择性的过滤掉这些疑问。 宫廷出来的女孩,就应该与众不同的,他固执的以为。 追求女孩子的原则就是要胆大心细脸皮厚,这一点秦风做的很好,他觉得现在他的脸皮绝对能抵抗高射炮的弹丸。 之所以要用追求这个字眼,秦风不想用身份的差别把距离拉开。 就比如现在,他以一副大哥哥的姿态对绾绾这个女孩嘘寒问暖,就是要把两人的身份拉平。 “绾绾,你屋子里该生火了,这么冷的天气没个暖炉怎么行!” “小郎,奴婢不冷。” 这是第一个男人对她如此关心,不知怎的,她心里暖洋洋的。 “还说不冷,你看手都冻的通红。”秦风说着拉过她那青葱白玉般的小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 唔......窦绾儿十指宛若触电一般,半边身子瞬间酥麻,不由自主的脸红心跳起来。 这种感觉好奇怪哦瞒幸福的...... 秦风的心也不争气的突突跳的厉害,窦绾儿身上特有的女子芳香扑面而来,他整个人都陶醉了起来。 他觉得此刻天地万物都化作虚无,周遭一切都不复存在。 仿若置身于一片虚无的洪荒之地,偌大的天地之间只有他和心爱的女孩两个人相互依偎着缠绵在一起...... 如果不是小屁孩李敢突然之间闯了进来打破他的幻想的话,秦风觉得应该能够趁势把女孩拥入怀抱好好的亲吻一番。 被撞破了好事的秦风,气不打一处来。 每人加写三遍千字文是少不了的,这是最低的惩罚了。如果不是在心爱的女孩面前保持自己的形象的话,他都想一脚奔过去,狠狠的踢在没眼力见的小家伙屁股上。 窦绾儿一把推开秦风,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小白兔,一扭身哧溜钻进了内室。 好羞人的喔! 冷静下来的窦绾儿心里七上八下的,她脑海里一个声音一直在提醒:你是有任务的,你怎么能够动心呢。 任务,任务,任务。 她心里默默的念叨了三遍,强自自己平静下来。 看着被秦风握过的小手,不知怎的她心里生出了一丝的异样情愫。 她很希望刚才那一刻时间能够停下来,他的大手真的好温暖的...... 秦风嗅着窦绾儿小手留下的芬芳,冲着内室大声道:“绾绾,等两天给你弄个炉子,这屋子真是太冷了,不生炉子怎么行。” “不,不用了,小郎。”窦绾儿红着脸答道。 “不要拒绝我,我不喜欢拒绝,就这么定了。”秦风的回答很是霸道。 女孩子一般说不要,那就是要,嘿嘿,别以为我不懂。 秦风心情愉悦的哼着小曲儿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窦绾儿的房间。 史香香的身影一下子挡在路上:“小郎偏心,我也要炉子,我也要生火。” 呃,秦风幸亏及时刹住脚步,不然一头就要撞在史香香这座移动的肉山上了。 “呃,你这丫头,想吓死个人啊。” “小郎,我也要生炉子,人家屋里也冷的跟冰窖一样。”史香香嘟囔着。 “你身上那么多肉还怕冷?生什么炉子。 你看看绾绾浑身上下没几两肉不扛冻,给她装个炉子是应当应分的,你跟着瞎裹什么乱。” “胡说,绾绾身上的肉可不少,我俩一个被窝睡过,我最知道了。” 史香香表示很不服气。 “那也没你肉多,给你说你得减肥了香香,以后不能吃那么多,你要是能瘦下来我就给你装炉子。” 一听说要她节食,史香香犹豫了,好不容易能够吃饱肚皮,怎么能够放弃呢? “呃,小郎,我忘了,我还要帮婆婆洗衣服,我先走了。”说完哧溜一下跑的不见踪影...... 秦风哑然失笑,他觉得没事逗一逗这个胖丫头倒还挺好玩的。 说不装是不可能的,秦风就是在逗她而已。 不但要给绾绾和香香装,而且整个秦侯府住人的房间都要装。 说实话,采购煤炭和炉子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过,这对秦风来说不算什么。 刘彻可是真金白银的赏赐他一百万金加上之前的三十万金,他可是彻头彻尾的地主老财。 秦风以为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只有用到该用的地方上才能体现其价值。 不管任何时候,有钱好办事。 三天后十几辆大马车装的满满的煤块和炉子以及一些铁皮筒子卸在了秦侯府门前的广场上面。 看着堆积如山的煤炭,秦风满意的点点头,这么多应该能够烧一个冬天的。 运送煤炭的家伙是之前卫氏铁坊蓝田铺子里的伙计,他是认识秦风的。 “秦侯,您要的东西小的给您连夜制作出来了,说实话打造这些铁皮筒子可是没少费劲呢。” 秦风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扔了过去,“够了吧?” 那活计一掂量,随即揣进怀里:“多谢秦侯赏赐。”说道这里的时候,他嘿嘿一笑:“我们周大匠让我问问秦侯您,这铁皮筒子有什么作用?” 秦风道:“告诉周傅,这铁皮筒子套在炉子上接到窗户外面,可以有效的防止煤烟中毒。” 现在的为氏铁坊可是被刘彻直接收归国有,划给将作监管辖的。 周傅本来就是蓝田人,被委任为蓝田铁坊的话事人也是应有之意。 “防止煤烟中毒?”那活计嘴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良久:“知道了,多谢秦侯,小的告辞。” 说完,赶着马车一溜烟的不见踪影。 葛翁凑了过来:“小郎,你就这么把秘密告诉给周傅了?太可惜了,要是换钱的话可是老大一笔钱呢。” 对于葛翁开口闭口都是钱,秦风早就见怪不怪了。 “葛翁,不能这样算。真正得到实惠的是我大汉百姓,虽然咱们少赚了钱,可是给百姓们带去了福音,这难道不是积阴德的大好事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老奴觉得还是得给周傅说道说道......” 第144章 二姝有冲突 秦侯府装了取暖的炉子,葛翁觉得小郎有些靡费。 于是又开始了碎碎念:“小郎,这东西太奢侈了,依老奴的意思是在您的房间和书斋里装几个就算了。 哪能都装呢? 你看看,香香那丫头皮糙肉厚根本用不着,要是冷的话多给她一床褥子不就得了; 还有,老奴的门房里竟然也装,这根本没必要,老奴还是很抗冻的。” 边说边拍了拍胸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站在旁边的胖丫头史香香都要哭了,心里愤愤不平的暗自想:凭什么你不想装,还不让人家装? 人家胖咋了?有罪啊?姑婆说女孩子胖了骨架大,好生养。 哪里跟绾绾似的,一阵风都能吹跑,而且她的屁股也没有自己的大,一看就不是生儿子的好材料。 史香香的心理活动很激烈,以至于露于表面。 葛翁一巴掌呼在胖丫的头上:“你个死孩子,还不服气咋地?看你那白眼翻的,知道不知道一个路子一冬天要烧多少煤? 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花的小郎的钱,让你节省一点怎么了?” 胖丫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眼泪就好像不要钱似的,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秦风尴尬了,这个葛翁你想以身作则,在家里竖立威信可以,但是也不能老是牺牲自己人的利益啊。 “葛翁我意已决,你要是不想装就不装了,但是别人要装你也不得阻拦。” 不给葛翁下死命令是不行了,老人家永远都是心疼钱,一到花钱的时候就推三阻四的一点都不爽快。 秦风话音未落,“呃,好吧,一切都听小郎安排。” 葛翁说完抱起一个炉子飞跑着进了门房,然后抬手叫过来两个庄户:“把铁皮筒子给老夫拿过来,顺便抬一筐煤。” 沃日!~......秦风纳闷了,看葛翁刚才那架势哪里像是一个上了岁数的人?估计这速度就是小伙子都未必赶的上。 ~~ ~~ 胖丫如愿以偿的装了炉子,并且迫不及待的生了火,坐在火炉边美滋滋的。 这可真暖和,她觉得晚上睡觉的话不盖被子都是可以的。 另一个房间,窦绾儿好奇的看着秦风把最后一节铁皮筒子安装好。 “小郎,这真的能防止煤烟中毒?” 秦风微微一笑:“那是当然,煤炭燃烧不完全所产生的烟毒是一种叫做一氧化碳无色无味的气体,如果在室内积存的多了就会使人中毒。 不过现在有了排烟的管道,一氧化碳会顺着管道排出室外,人在屋里就不会有事了。” 秦风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并未过多的科普。 窦绾儿心头一动,一氧化碳?她暗暗的记下了这个名字。 她要把这个情况向平四海汇报一下。 她是这样想的,“一氧化碳”这东西无色无味而且有毒,能够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就中毒死去,这非常适合平四海领导的那些干脏活的家伙。 杀人于无形,这是一种多么高明的暗杀手段啊! 一条小青蛇晃晃悠悠的游了过来,窦绾儿正在想着一氧化碳的事情,一扭头,跟小青蛇看了个对眼。 “啊?蛇!”一声惨叫,窦绾儿吓的是呆立当场,面如死灰手脚冰凉一动也不敢动。 秦风一脚把小青蛇踢了出去,怒喝一声:“甘小妹,你又在搞什么?” 只见甘小妹的头从窗户上伸了进来:“嘿嘿,小青跑了,我正追它呢。” 她的大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秦风就知道她一定是故意的,也不知道绾绾是怎么得罪了她这个大魔头。 甘小妹转而看向了窦绾儿:“这位就是绾绾姐姐吧?果然是好漂亮,一看就是小郎故事里勾人的狐狸精。” “你这丫头胡说什么,罚你写十遍千字文,还不快快带着你的小青滚蛋。”秦风这个时候把惊吓过度的窦绾儿拥入怀中。 窦绾儿身子僵硬了一下,不过随即放弃了反抗。 这个死秦风,加上这一次,都两次占自己的便宜了。 哼,要不是为了任务,本小娘一定砍了他的爪子。 不过说归说,他的怀抱还真的很温暖呢...... 看着两人卿卿我我的样子,甘小妹眼中冒出了火花:“哼,鼻涕虫跟我说你要娶这个狐狸精,我还不信,这次人家信了。” 说完一声唿哨,小青蛇连滚带爬的来到她的脚下,顺着裤腿爬上了她的肩头盘缩在一起,看样子这会儿小青蛇很害怕的样子。 甘小妹伤心的离开了,秦风有些郁闷,看来得好好的开解开解她了。 这丫头也是被自己给宠坏了,这脾气说来就来。 还有就是章嫂这个婆子嘴坏事,从早就教唆甘小妹,告诉她迟早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婆姨。 这不是教坏小孩子嘛! 窦绾儿轻轻推开秦风,俏脸绯红,小手拍着胸口惊魂未定的道:“那蛇真可怕,都吓死人家了!” 窦绾儿觉得自己刚才装的还挺像,作为一个柔弱的女子害怕蛇虫这是常理,幸亏她反应的及时,要是表现的无所畏惧的话,那就有破绽了。 “不怕,那就是一个通人性的宠物罢了,是甘小妹养来玩的。” 秦风说话的声音很柔和,他真的得承认有点心猿意马,刚才那轻轻的一个拥抱,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窦绾儿身上有一股处子的幽香深深的诱惑着他的感官系统,一嗅之下,整个人都处于一种飘飘然、然飘飘晕乎乎的状态。 如果不是怕吓着她,秦风真想再一次拥她入怀,永生永世都不放开。 男人就是感性的动物,一旦遇到让自己心仪的异性,就会很没出息的动手动脚。 秦风都有点遏制不住内心之中喷薄而出的冲动了,可是猛然间看到窦绾儿眉头紧皱,一副不开心的样子,他一下子强自自己冷静了下来。 “小郎,那甘小妹好像对人家有些误解,我可没有想要嫁给你。再说了,奴婢身份卑贱,怎么能配得上秦侯呢?” 秦风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本来没这么早捅破这层窗户纸,可是没想到甘小妹这个扫把星居然提前给他把底交代出来了。 这实在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 也不知道几个小屁孩是怎么看出来的,麻蛋,不是说古代的小孩子没那么早熟吗?怎么什么都懂? 也不知道这是谁说的,你站出来老子保证不打死你。 第145章 甘小妹很生气 甘小妹很生气,气的肺筒子都要爆炸了。 来到三人组的寝室门前,一脚把门踹开,气鼓鼓的走了进去。 秦川很有眼力价的跑了过来笑眯眯的发问:“甘心姐你这是咋了?是不是那狐狸精欺负你了,我替你出头。” 其实他这话说的很是违心,因为他一点都不讨厌窦绾儿,反而觉得窦绾儿很顺眼。 不过为了讨好大姐头,他也不得不说这些违心的话。 甘小妹瞅了他一眼,“秦川,自从那个狐狸精来到咱们家,我发现你哥变了。” “是吗?我咋没发现。”秦小四下意识的随口回答,可是一看甘小妹的脸色阴沉,慌忙又道:“唔,唔,是的呢,我讨厌哥哥,他老实罚人家写千字文。” 说起来千字文,甘小妹眉头皱的更厉害了。 她一把把秦小四扒拉开,指着霍去病道:“鼻涕虫,小郎罚我抄写十遍千字文,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霍去病很想哭,倒霉的事情怎么总是轮到自己啊。 他有点不服气:“甘心姐,凭什么是我替你抄作业。” “凭什么?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屁颠屁颠的告诉我小郎跟那狐狸精的事情,我会去找那狐狸精吗? 我要是不找那狐狸精,怎么会被小郎惩罚。 你说说,这是不是你的错?” “唔......”霍去病把头低了下去,屁都没敢放一个。 倒是李敢这货幸灾乐祸的很美,美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就是,甘心姐说的太对了,就是霍去病的错,所以甘心姐惩罚你是应该的。” 霍去病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李敢:“李大胆,你真不讲义气。” “嘁,你讲义气,刚才为啥跑那么快,要不是你怂恿我去房间,我也不会碰见老师和绾绾姐,不,和那狐狸精眉来眼去。 也不会一脚把我踢出来,现在人家的屁股还疼呢。” 甘小妹眼珠子一瞪,“你刚才说什么?” 李敢心里一颤,这女魔头咋说变脸就变脸呢,人家刚才没说啥啊。 “甘心姐,我说老师替我一脚,现在屁股还疼呢。” “上面那句。” “我说老师和那狐狸精眉来眼去。” “不,在上面的那句。” “唔......”李敢仿佛明白什么了,顿时哑口无言。 霍去病这个时候跳出来兴奋的道:“甘心姐,他刚才说绾绾姐,李大胆就是一个叛徒,怎么能叫绾绾姐呢,这分明是跟甘心姐在作对。” 甘小妹一脚踢在霍去病的屁股上,“你美啥美,吃了蜜蜂屎了,你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你俩听好了,每人五遍千字文,写完交给我。 要是有一个错别字,仔细你们的皮子。” 说完一指秦小四:“你,跟我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秦川正美滋滋的幸灾乐祸呢,突然被甘小妹点名,心里一惊,顿时美不起来了。 现在的甘小妹,算是把这三个小家伙给整的服服帖帖的了,在她的面前,三个小家伙大气儿都不敢喘,屁都不敢放一个,叫怎么着就怎么着,比秦风的话都好使。 这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啊。 霍去病和李敢两个人垂头丧气的样子,看起来可怜的很。 本来就有三遍任务,现在甘小妹又给他们加了五遍,这可要命了。 秦小四一路小心翼翼的跟着甘小妹走进她的房间,他不知道甘小妹这个女魔王找他干什么,心里一点底儿都没有。 不过小家伙的机警倒是很值得夸赞,一进房间他屁颠屁颠的给甘小妹搬了一把椅子:“甘心姐,你坐下说,我站着听。” 甘小妹一把拉住秦小四,把他按到椅子上:“秦川,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是主子,应该你坐,我只不过是个讨人嫌的奴婢罢了。” “唔......”秦小四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他懵逼了,真搞不懂甘小妹的意图了。 他哪里敢坐?可是还没等他起来了,只见甘小妹一瞪眼,呃,秦小四乖乖的坐了下去,不过也不敢坐实了,屁股挨着一点椅子边就算。 “甘心姐,你是不是有事求我啊?”秦小四弱弱的试探问道。 “姐是有事给你说,你说是绾绾漂亮还是我漂亮。” “那当然......是甘心姐漂亮了。”一激动,差点说秃噜嘴,不过幸好他够机警,迅速的调整了过来。 这要是说错了,估计就得跟鼻涕虫和李大胆一样抄千字文了。 甘小妹脸上露出了笑容,眼睛成了月牙状,这是她开心之时的标志性动作。 秦小四敢指着太阳发誓,一定不会错。 看来自己这个马屁拍的她很舒服哇! “那好,你是喜欢我还是绾绾那个狐狸精。” 秦小四毫不犹豫的应声道:“那还用说,肯定是甘心姐了。” “那你想让我做你嫂子,还是绾绾?” “肯定是你,不过,不过......” 甘小妹脸色一变:“不过什么?” 秦小四吓的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不过,三哥说你还是个孩子,他是拿你当亲妹妹一样看待的,好像你当不了我的嫂子的。” 甘小妹脸色阴沉的厉害,“小郎真这么说的?” “昂!我亲耳听到的,他跟葛翁说的时候我就在旁边。” 甘小妹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蔫了,一时间有点失魂落魄。 她这辈子就一个使命,是章嫂千叮咛万嘱咐她的,所有的老秦人的能否真正的在秦侯府挺直了腰杆子,就看她能不能成为小郎的女人了。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个样子的。 小郎怎么能不要自己呢?人家才不愿意做妹妹,要做就做小郎的婆姨。要不然真的对不住章嫂的期盼,对不起所有老秦人的殷切期望。 小郎说自己还是个孩子,那是嫌弃自己小咯。可是自己会长大的,一定会的,那到时候不是孩子了,长大成人了他会不会改变心意呢? 甘小妹眼前浮现出窦绾儿俏丽的面容和紧张娇羞的模样以及那曼妙的凸凹有致的身材,心中愤愤不平的道:“哼,就是一个会勾人的狐狸精。 仗着是大人,就去勾引小郎,有什么了不起的。秦川都说人家长的比她漂亮,另外人家也有胸。” 不由自主的,甘小妹挺直了胸膛,两朵含苞待放的小蓓蕾鼓鼓的形状在胸前凸显出来...... 第146章 追爱行动 秦风头皮有点发麻,甘小妹这个死丫头竟然跟绾绾死磕上了。 这着实有点棘手,绾绾可是他喜欢的女人,而甘小妹他则是待之如亲妹的人,这两个人的关系要是协调不好,以后家里别想安生了。 可是该怎么跟甘小妹说呢,她的那个“心魔”不解除,绝对不行。 章嫂这个快嘴婆子应该可以,甘小妹从小就听她的,可别忘了是她把甘小妹拉扯大的,她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母女胜似母女。 所以,秦风思虑再三,把章嫂叫了过来。 现在的章嫂可跟往昔大不同了,之前瘦瘦弱弱的,现在的身材可是珠圆玉润的,真是便宜全旭那小子了。 “小郎这一大早的叫奴婢过来有什么吩咐?”章嫂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笑问。 “章嫂坐下来说。”秦风笑着招呼。 章嫂有些犹豫:“小郎还是有话就说吧,您这么客气,奴婢倒是心虚的厉害。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对?只要您说出来,我一定改正。” “不,章嫂你误会了,你做的很好,并无不妥之处。只是我有一个小小的难题想请你帮我。” 章嫂抿嘴一笑:“愿为小郎效劳。” 秦风就把甘小妹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再看章嫂脸上的笑容渐渐地凝滞,僵硬起来。 “小郎看不是我家小妹?”章嫂终于鼓起勇气把心中的疑问道出。 “不,甘心是个聪慧的孩子,我一向都很喜欢她。可是你要明白我所说的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她是个孩子,我一直待她就像是小妹一样。 将来等她长大了,我一定风风光光的把她嫁出去,当做我的亲妹妹一样嫁出去。” 章嫂闻之久久不语,眼中含着泪花,终于她双膝一曲跪了下来。 “小郎大恩大德,我等老秦人没齿不忘。您放心,小妹那边我来说。 跟您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当初给小妹那么说,是因为......” 不等她说完,秦风打断了她的话,上前把她搀扶起来:“我懂你的意思,章嫂......你放心,你们这些老秦人放心的在秦侯府住下去. 只要我在一天,就不会不管你们的。 另外,甘心那边,你一定要好好的抚慰。孩子就应该做孩子的事情,没必要给她背上那么沉重的思想包袱。” 得到秦风的保证,章嫂很是自责的道:“当初奴婢觉得小郎是看上了小妹,所以才那样告诉她。 但是现在奴婢知道了,是奴婢会错了小郎的意思。 您是拿她当亲妹妹一样的......您放心,我这就回去给甘心说,让她不要再有思想负担,好好的学本领,将来长大了报效小郎。” ~~ ~~ 送走章嫂,秦风心里踏实了不少,也总算是解决了一个麻烦。 但是另一个麻烦也随即涌上他的心头。 到底该怎么跟绾绾这个女孩坦白自己的心思呢? 总感觉,她对自己有一种若即若离的意思。 要说她接受自己吧,还远远未到那个地步;可是要说完全拒绝自己吧,他也确实没有感受到她迎合的热切。 秦风并不想用刘彻的旨意作为达到目的的法宝,他要靠自己的诚心彻底的占据绾绾的芳心。 这种后世自由恋爱的方式,才符合一个穿越客的思维逻辑。 要是用强权霸王硬上弓,总感觉得到的是人,而不是心。 这种感觉他始终觉得怪怪的,因为那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是两情相悦,要的是白首偕老幸福的在一起一辈子。 人生苦短,追爱要及时。 当别的穿越客在各大朝代中叱咤风云呼风唤雨之际,咱们的猪脚秦风开始了他的扣女行动。 首先,秦风以为送给心上人一套漂亮的首饰是必不可少的。 古代女孩三大件:发簪、耳环和玉镯,这必须有,另外秦风也根据记忆中的首饰样式别具匠心的设计了一款项链。 从开始画图样到完成设计,足足花费了他三天的时间,广是废掉的秦侯纸都有上百张。 完成之后,秦风一把火把废掉的稿纸付之一炬。 然后直接亲自去蓝田找周傅,将作监人才济济,秦风就不信找不出来一个能打造首饰的人。 周傅正忙着制作曲辕犁和耧车,这段时间可是把他忙的不轻。 武帝下旨,着令将作监有一个算一个,全部加班加点的赶制,制作好一批运走一批,可以说是连轴转了。 周傅都三天三夜没合眼,眼珠子上面布满了红血丝,看起来人也憔悴了不少。 今年的秋播是赶不上了,可是要为明年的春耕做准备啊,不把生产工具备好,怎么实行武帝的全国推行大计? 秦风都有点心疼周傅这货:“周师兄,你何必这么拼命,岁月不饶人,你已经不年轻了,只要你把工作交代好耽误不了陛下的春耕大计不就行了吗? 要知道身体才是本钱,要是你的身体垮了,想要给陛下效力也是不可能的了。” 周傅苦笑一声摇头道:“小师弟,我这人天生就是劳碌的命,闲不下来啊!一旦闲下来了无事可做,就心里直发慌。” 说到这里,周傅把秦风让到休息室:“小师弟这次来,是不是又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快拿出来吧?让我先睹为快。” “周师兄果然慧眼如炬,不过呢,这次是我的一点私事,就不用兴师动众的了。” “哦?小师弟的私事,那在周某眼中也是大事,赶紧的让我瞜一眼。” 秦风把图样从怀里拿出递给周傅:“周师兄,这件事我可是要拜托你了,小弟我的下半生幸福可就握在你的手上了。 所以,你务必要替我找个好的工匠,把这套首饰给我做出来。” 周傅接过图纸,充满红血丝的眼睛猛然一亮:“啊呀呀,这颈饰样式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我在将作监这么多年,每年见过的饰品图样也不在少数,可是像你这般新奇别致的还是头一次见。 你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了。 说来巧的很,陛下为了加强蓝田营造坊的实力,从长安调来了不少匠人,其中一个不但擅长营造,而且对于珠宝首饰也是很精通的,他可是有着丰富的打造首饰的功力。 我敢保证,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第147章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窦绾儿很是有些惶恐不安,自从那日被秦风情不自禁的拥抱了一下之后,再也没有见过秦风。 在府里的时候,秦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也不知道搞的什么名堂。 等秦风出府了之后,她去秦风书房打扫之际,发现大量烧掉的纸灰。 这让窦绾儿有点心惊胆战的感觉,平四海交代过,秦风的身世比较特殊,虽然无实际证据表明他跟反汉复秦的逆贼有勾结,但是不得不防啊! 万一要他在背后搞什么名堂的话,自己却一无所知,这是严重的失职哦! 平四海那老怪物可是不讲情面的,他交代给自己的差事就是近距离的监视秦风,并且搞清楚他接近皇帝陛下的真实意图。 现在竟然出了这么大的岔子,实在是不可饶恕的喔。 窦绾儿心里七上八下的,她有点痛恨自己。 居然被秦风的疯狂示爱搞的乱了阵脚,实在是不应该啊不应该! 在纸灰中扒拉了半天,终于找到一片未烧尽的纸屑。 可是也烧的焦黄焦黄的,已经看不大清楚是什么了。 不过隐隐约约的像是一个什么图案。 窦绾儿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把图案的大概形状死死的记在脑海里。 这件事一定要向平四海汇报的,如果不汇报的话,万一秦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平四海估计能把自己生吃咯。 一想起平四海那阴沉的三角眼,她心头就是一阵发寒...... 好在的是,秦风一大早出去,不到中午就赶回来了。 出去的时候急匆匆的,一脸焦急的样子;可是回来的时候满脸春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看来他的目的肯定是达成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如果能够搞清楚就好了。 窦绾儿心里忐忑不安,可是面上却不露痕迹的上前接过秦风递过来的马缰绳:“小郎风尘仆仆的,这是去哪里啊?” 秦风嘿嘿一笑:“没什么,出去转了转。对了绾绾,你家中还有什么亲人没有啊?” 秦风想着给心上人一个意外的惊喜,所以没有如实相告,他哪里会知道这恰恰会引起窦绾儿的疑心呢? 窦绾儿此刻心中对秦风仅存的一点好感也荡然无存了,看来平四海的担心不无道理。 他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瞒着,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看来自己要严密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了,就像今天他脱离了视线,自己竟然没有跟上去,这要是平四海知道了后果肯定很严重。 那个老怪物行事作风狠辣至极,除了太皇太后的话,他谁的话都不听,就包括当今的陛下都无法直接命令他。 窦绾儿想到这里,心头笼罩上了一层寒霜。 “怎么了绾绾?”秦风看窦绾儿瞬间就没了笑容,心里大概也明白了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了呢?一个犯官的女儿,那她的家人可想而知,不是被杀就是流放,这年头流放就等同于死亡。 勾起心爱之人的伤心事,诚非他所愿,可是话已经出口,后悔也来不及了。 窦绾儿心思机敏,几乎一瞬间就通过秦风的言语猜透了秦风的内心。 正好不知怎么回答呢,秦风的误解给了她一个很好的借口。 再看窦绾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湿润了起来,顷刻间两行清泪滚落尘埃。 秦风一时间有些心痛的无法自己,动情之下轻轻的把窦绾儿拥入怀里。 他很想好好的抚慰一番心上人,可是千言万语又不知从何开口,一时间空气有些凝滞。 呃,第三次了,这个死秦风,占人家的便宜没够啊!如果不是平老怪的任务为上,她真想一刀斩断秦风抱她的魔抓。 可是一想到早上收拾东西看到的纸灰,以及那枚尚未搞清楚用途的图案,她就一阵揪心。 好吧,为了大汉,为了刘彻哥哥,为了平老怪不难为在朝为官的父亲,她忍了下来。 葛翁牵着大黄牛,从大门处走了进来,边走还边说呢:“老婆子,你明天回一趟娘家,把你侄子叫过来喂马。 家里少了丑奴和卫青,大黄牛都有点瘦......呃......” 刚说到这里,葛翁的眼珠子瞪的溜圆溜圆的。 天呐!小郎好不害羞,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搂着人家绾绾小娘,这也太那个啥了吧?...... “老头子,你......”史婆婆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刚说了半截话,她也瞅见了秦风和窦绾儿不雅的一幕。 羞的老太婆一扭脸:“啊呀呀,这个小郎可真是没羞没臊的,青天白日的就......” 她一转身,飞也似的逃了,逃的很快,捂着脸正跑着呢,一头撞在了章嫂的怀里。 把章嫂撞了个屁蹲,疼的章嫂一咧嘴:“咋了嘛史婆婆,你这脸红脖子粗走路都不带眼睛的。” 史婆婆羞赧的一笑:“章嫂啊,你就别问了,我劝你现在赶紧饶后门,别从大门过了。” 她这没头没脑的话,倒是引起章嫂的好奇心了:“啥嘛!这还有几步路,干嘛要走后门?” “你可别提了,小郎,是小郎,没羞没臊的跟绾绾小娘在庭院里就搂抱在一起了。” 章嫂:“啊?......那是得走后门......” 而此刻的葛翁可尴尬极了,他退出去不是,上前又不是。 一时间竟呆呆的愣在当场。 窦绾儿听到动静,如受惊的小白兔似的,一把推开秦风撒丫子就颠了。 “天了,人家不要活了。这个死秦风,上一次占自己的便宜被甘小妹瞅个正着,现在又被葛翁公母俩瞧的真切。 还真是上辈子欠他的,冤家啊这是。” 秦风看着飞也似逃离的绾绾,心里空落落的,回头看到愣在当场的葛翁,心中不免有些愠怒。 不过,对老人家,他也不好发作,只是狠狠的瞪了一眼葛翁。 葛翁终于反应过来了,嘿嘿一笑上前道竖起大拇指道:“小郎真不愧是年轻人中的翘楚,连找婆姨都这么惊天地泣鬼神,老奴深感佩服。” 秦风没好气的道:“你可得了吧,别得了便宜卖乖。 你现在有史婆婆陪着你,别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再说风凉话,小心我罚你三天不许喝稠酒。” 刚说到这里,再看葛翁一转身:“我这老眼昏花的,刚才发生什么了啊,谁能告诉我?老婆子,你等等我。” 边说边往门外走,一出了大门,撒开脚丫子就跑。 秦风扑哧一声,乐了起来,这个老家伙还挺逗...... 第148章 有口福了 秦风嗅了嗅残留着余香的衣袖,满脸的无奈,好事又一次被撞破,这个葛翁啊,可真是个活宝。 话说这个时候他们不应该在山上的竹林里采集冬笋吗? 这个时候跑回来干嘛? 依着葛翁的性子,如果没事的话,他是不会中途退场的。 劳动场面,怎么能少了他的监督?要知道葛翁是非常享受当领导被庄户们奉承的感觉的。 好吧,绾绾受惊落荒而逃,好事只能推后,只希望周傅赶紧带人把首饰打造完成,他好向心上人表白!~ 秦风苦笑着摇摇头,追随葛翁而去。 还别说老人家平时腿脚不见的有多麻利,可是今天跑的倒是真快。 只一眨眼的功夫就一头扎进史婆婆家的小院子里,他在后面喊葛翁都带搭理的。 秦风气喘吁吁的来到史婆婆家小院门前,喘匀了气息,才扣动门环。 “葛翁,开门。” 好半天,史婆婆才满脸含笑的从里面把门打开。 “小郎怎么来了?快快屋里请坐。” 呃,装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刚才的一幕你不都看见了吗?秦风心里暗自郁闷不已。 不过,既然老人家不点破,他也不好说什么。 “我找葛翁又事儿。” “哦,他呀,刚才他说肚子疼,一头扎进茅厕就没出来,你先进屋歇着。” 秦风这个气啊,为了一口稠酒,至于的吗? 秦风并没有随史婆婆进屋,而是走到茅厕门前:“葛翁出来吧,我又不是真的不让你喝稠酒。” “真的?” “嗯,真的。快出来,你也不嫌臭,躲我都躲到这腌臜地方了。” 他话音未落,葛翁的身影就已经出现在眼前。 “你个死老太婆,怎么不把小郎请进屋里坐?”老人家倒先埋怨上老伴了。 秦风知道,他这是没话找话,为自己刚才的尴尬找个台阶下。 不愧是老来伴,史婆婆马上就会意,赶紧趁势道:“小郎,快请屋里坐,我去烧水给你们冲泡茶汤。” “不必麻烦了史婆婆,我就是问一下,你们不是在山上带人采摘竹笋吗?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秦风不说还好,一说,葛翁恍然大悟的一拍脑袋:“你看看,老婆子,我说啥来着,小郎就是小郎,就是我们不说,他也能猜到出事了。” 秦风一听说出事了,心里咯噔一下子。 急迫的问道:“究竟出了什么事,快快道来。” “其实也不是啥大事,就是一头拉竹笋的牛不小心掉进山沟里给摔死了。我已经安排人下山沟把死牛用绳子拉上来。 我这着急回来就是向你汇报这件事的,结果我老糊涂,竟然给忘了,要不是你提醒的及时,我还想不起来呢。” 这个葛翁啊,为了一口稠酒,就是死不承认刚才看到自己搂抱绾绾的事情。 竟然连老眼昏花、老糊涂忘记了,这种借口都给想出来了。 秦风知道,耕牛都是在官府备过案的,这年头要是私自宰杀耕牛可是要杀头的。 即便是耕牛死了,也要在官府销案才可以的,否则一旦官府查询少了耕牛的话,那就是大罪。 作为农耕社会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之一的耕牛,一直以来都是受到历朝历代律法所保护的。 自西周《典礼》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开始,直到1984年9月允许自宰自售家牛为止,黄牛的食用价值一直都是被严格约束的。 葛翁愁眉苦脸的道:“小郎,得赶紧向官府报备,另外,老奴想请示一下,死了耕牛怎么处置?” 报备的事情,秦风自然无需操心,其实葛翁只要派人拿着秦风的名帖到蓝田县府知会一声即可。 关内侯秦风的大名在蓝田县官府里面可是早就挂了号的,尤其是桑驰这个家伙在县太爷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的,县太爷早就知道秦风跟陛下刘彻的关系非同一般了。 就连前阵子大汉帝国皇帝陛下刘彻前来蓝田秦侯府的事情,县太爷都是知道的。 这年头,虽然说禁止宰杀耕牛,但是也没见权贵的家里面断过牛肉。 只要你想吃,有的是办法。 秦风摆摆手:“死牛拉回来,快马请桑驰过来勘验备案,然后今天晚上吃牛肉。” 有了秦风的话,葛翁自然欣喜,有牛肉吃这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哦。 这辈子他还没吃过牛肉呢,据吃过牛肉的老主人秦元太介绍,牛肉吃起来那味道是芳香四溢、油而不腻、质嫩爽口、口齿留香且回味无穷。 至今想起来老主人的口述,他的口水都忍不住的往下流呢。 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尝到牛肉了,可是没想到老天爷竟然赐了一个天载难逢的机会。 “好勒,老奴这就去办,老太婆咱们有口福了,今天沾了小郎的光,终于能吃上牛肉了。”葛翁说完,一头冲了出去开始招呼人...... ~~ ~~ 吃牛肉,的确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 就不说口感好不好了,就单单是光明正大的吃过牛肉,出门之后能够炫耀吹嘘一番,就够人终生难忘了。 桑驰来的很快,关内侯召唤,他岂敢怠慢? 其实桑驰一直在心里很是庆幸,庆幸当初没有过分的难为秦风。 秦风就像是有如神助一般的居然得到了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的青睐,这谁能想到? 别说他是一个小小的县尉了,就算是县太爷也是惹秦风不起的。 这就是阶级社会下,上下尊卑的最直接的体现。 虽然秦风并无官职加身,但他可是授爵了的,关内侯可是大汉二十级爵位中的十九级,寻常人一辈子也是望尘莫及的,可是秦风却以未满二十的年龄就已经获得了。 这意味着什么,恐怕官场之上的人,没有不懂的。 现在秦风就缺一个机会,一个一飞冲天的时机罢了。 十九级侯爵,那是在陛下面前挂了号的大人物,说不定哪一天就青云直上了。 巴结都来不及,谁愿意得罪他呢? 至于说勘验死牛,这其实就是走一个过场罢了。 别说这牛是真的掉进山沟里摔死了的,即便是秦风故意杀死吃牛肉的,他也不敢多嘴多舌的给报上去。 第149章 桑驰的邀约 傍晚时分,秦家大院的那口大锅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腾腾的水蒸气。 这样的场面可是好长时间没有过了,整个秦侯府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为此,秦侯府书斋特意放了一下午的假。 几十个小孩子们围在大锅旁,流着口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翻腾的汤水。 秦侯府三人组更是上蹿下跳,甘小妹不在现场,他们俨然成了孩子们的老大。 这就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啊! 霍去病站在最前面,他擦了一把口水,“老师,你煮的汤可真香,这香味都能飘出十里地去。” 一记香喷喷的马屁奉上,霍去病笑着往前又凑了凑。 秦风瞅了一眼吃胖了的霍去病,说实话现在的霍去病已经跟刚进秦侯府的时候大不一样了。 当初脏啦吧唧,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现在生龙活虎、虎头虎脑的。 秦风觉得这才是霍去病应该有的样子,病恹恹的怎么建功立业怎么封狼居胥呢? 牛肉已经差不多了,秦风叉了一块牛腱子肉放在案板上切了一大块放进碗里,添加了牛肉汤,最后撒上一把芫荽,示意霍去病拿去。 李敢一看霍去病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些着急,他把秦小四一下扒拉到身后,排在第二的位置上。 嘿嘿一笑:“老师,你煮的汤可真香,这香味都能飘出二十里地去。” 刚才鼻涕虫就是这样获得一碗香喷喷的牛肉汤的。 秦风一瞪眼:“最后一名排着去,不知道先来后到的道理吗,平时老师都是怎么教你们的。” “唔......”李敢屁都没敢放一个,垂头丧气的最后一名站着去了。 他很纳闷,鼻涕虫刚才说老师煮的汤香味飘十里地,我可是说的能飘二十里地呢。 老师好偏心哦!不就是把你弟弟秦川的位置给霸占了吗?哼!~ 倒是可惜了那块大牛腱子肉,刚才都闻到香味了,可香可香的了。 不能想,一想独自就不争气的咕噜咕噜乱叫唤。 几十个小孩子全部得到了牛肉汤,最后一个的李敢低着头,大气儿都不敢喘息,规规矩矩的站在秦风面前。 “拿去吧,记住了,老师给你讲过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次作为惩罚让你最后一个吃;下次再有犯,就没得吃了,而且还要加写四遍千字文。” “哦,我知道错了老师,我一定记住不能破坏规矩。” 说完一抬头,他愣住了,碗里放着的居然是一大块牛腱子肉。 呃,老师居然给自己留着呢。 李敢很开心,捧着碗屁颠屁颠的找霍去病和秦小四去了。 坐在灶台钱烧火的桑驰往灶台里扔进一块干柴:“秦侯教徒有方啊!桑某很是佩服。” “桑兄见外了不是,你我一直兄弟相称,你这么称呼让小弟如何自处?” 这话让桑驰心里暖洋洋的,他以为秦风位居关内侯,那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了,肯定不会在跟他一个小小的县尉平起平坐了。 可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秦风还是当初的那个秦风,丝毫没有因身份地位的太高,而看不起自己。 桑驰嘿嘿的一笑:“老弟,是老哥我想多了,该罚,我自罚三碗总行了吧。” 说着,拿起酒坛倒了一碗稠酒,咕咚咕咚的像是饮牛似的灌了下去,紧接着第二碗、第三碗,喝完一抹嘴巴,脸上已经现出红晕了都。 这一坛稠酒是梁孝诚专门送给秦风的,用以答谢秦风每个月三百坛稠酒的订单。 要知道,秦风的这订单,可是养活了不少百姓,当然也盘活了他的生意,他从中间没少获利。 作为酬谢,这一坛上等的稠酒,他珍藏了好长时间,自己都舍不得喝,但是却送给了秦风。 桑驰憋了好半天,脸红脖子粗的,终于打出了一个酒嗝,长呼了一口气:“好酒!老弟你这酒从哪里来的?” 边说边又倒了一碗,咕咚咕咚的又干了。 喝完作势还要再倒,秦风一把夺了过来,晃了晃,已经不多了。 总共就一坛子酒,葛翁隔三差五的偷喝一点,已经所剩无几,又被桑驰这货一口气喝了四大碗,这要是在不拦着点,估计就没自己什么事儿了。 “桑兄此言差矣,酒不在乎好坏,你能不辞辛劳的来我府上,就足以证明咱们兄弟情义了。 作为东道主我要感谢你的到来,我干一碗。” 秦风很是臭不要脸的硬干了一碗,要是再不喝的话,以桑驰这个酒鬼嗜酒如命的架势,一点都不会给他剩下。 确实,这稠酒绝对可以堪称上等,浓浓的香味在口中四下蔓延开去,入腹之后的酒嗝都带着酒香。 两个人,就坐在灶台边,就着牛肉汤,你一碗我一碗的把剩下的稠酒干了个底朝天。 桑驰借着酒劲,话匣子打开了。 “老弟,哥哥我想你啊!这么长时间了你也不知道去我那看看。我那婆姨根本就不信关内侯是我的兄弟。 她还屡次三番的拿话讥讽哥哥,要是秦侯真是你兄弟,不会连门都不登你的吧? 你说这死婆娘是不是很欠收拾?” 秦风微微的一笑道:“都是小弟的不是,改天我一定登门拜访。” 最近一段时间他确实是够忙的,哪有时间去串门子啊!不过既然桑驰都这么说了,他也得有个回应。 桑驰打了个酒嗝:“老弟你可不要搪塞我,改天是哪一天,我定要让那死婆娘心服口服。” 秦风有点尴尬,想了一下周傅的承诺三日完工,“呃,后天我一定去。” “好,一言为定,那哥哥我就恭候大驾了。” “小郎这是要去哪里呀,人家也想跟你一起去转转。”窦绾儿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秦风的身后。 秦风顿时变的整个人都温柔了许多,回头笑道:“是绾绾啊,快来,给你留了牛肉汤。” 桑驰第一眼看到窦绾儿心头不由一震,不由得心头发出一声感慨:此女之应天上有,宛若天仙下凡尘。 简直是惊为天人,桑驰的眼睛都看直了。 突然一阵风吹过,把窦绾儿的衣衫扬起,一个巴掌大小的乌木牌牌出现在视野中。 桑驰眼眸中瞬间闪过一抹惊讶之色...... 第150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ps:沉痛悼念伟大的袁隆平院士,一路走好!》 桑驰是御马监派驻蓝田秘密使者,统领当地绣衣使者,他的这个身份是极为隐秘的。 其实像桑驰这样的人,在大汉全国各地多的是。 他们往往都是当地很有声望之人,因为有了身份的便利,方便他们接触各行各业的人士,方便探查情报。 这也是御马监的厉害之处,谁能想到一个上等县的县尉竟然会是御马监麾下的秘密使者呢? 别人不知道乌木牌的来历,他可是太清楚了。 那是御马监的老祖宗平四海的贴身之物,可以说是见到令牌如同见到平四海亲临一般,只要是御马监的人手都要任凭持有木牌之人的调动。 可是这块牌子却出现在了秦侯府一个婢女的身上,这怎能不令桑驰震惊。 桑驰现在心里紧张的一批,他仿佛都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咚咚的声。 窦绾儿脸一红,心道:“这人是谁啊,这么直眉瞪眼的看着人家,跟死秦风一样,又是一个色胚。 果然,男人每一个是好东西的,只是贪恋人家的美色。” 秦风推了一把桑驰,“桑兄说定了,后天我带绾绾去你家拜访。” “呃,呃,随时恭候大驾。” 桑驰如梦方醒,慌忙心不在焉的应答。 他可不傻,看秦风对待窦绾儿的态度,也不难猜测的出秦风是喜欢这个叫绾绾的女孩的。 在关内侯秦风身边安插如此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实在是搞不懂老祖宗平四海的用意了。 秦风的情报其实是他一手提供给上面的,所以秦风的底细他可是太熟悉了。 只不过他掌握的只是明面上的情况,秦风的另一层身份他是不掌握的,当然这跟他的身份有关系。 说白了他就是一个最低级的秘密使者而已,保密权限的限制,他也根本接触不了核心的东西。 对于上层的用意,他自然不敢妄自揣测,尤其是绾绾这个女孩身上佩戴着代表老祖宗平四海亲临的令牌,这更不是她能掺和的起的事情了。 要是因为他坏了大事,他能够想象的出御马监老祖宗平四海会用什么手段对付他,蛇窟,这是最严厉的惩罚方式了。 就光是听到蛇窟这两个字,他浑身都冒冷汗。 “呃,老弟,为兄不胜酒力,就先行告退,后日在蓝田恭候你和绾绾小娘的大驾。” 秦风愣了一下,按说桑驰的酒量不该这样啊。 据改邪归正的张屠户言讲,桑县尉那可是海量,在醉风楼曾经连续喝下十八碗稠酒,还不耽误追缉凶徒,这都传为佳话了。 可是回头看了一眼窦绾儿,秦风似乎有所懂。 真正的好朋友是无需多言的,这个时候他要是留下来当电灯泡就有点不合适了。 好吧,秦风恭送桑驰到府门前。 只见桑驰飞身上马,撒开缰绳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呃......怎么都感觉这货好像看见鬼了似的,有些惊魂未定的意思,老子又不丑,还能吓到你咋地? 回到灶台前,窦绾儿正在大口喝汤,大块吃肉。 “慢些吃,锅里还有许多,特意给你留的。” 秦风言语中满满的都是疼爱之意。 说实话,窦绾儿也就是小的时候在家里吃过一次牛肉,自从进了长乐宫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享用到鲜嫩的牛肉了。 太皇太后窦氏厉行节俭,一直都是各宫之中的表率。 平时羊肉也是很少吃的,毕竟老人家年岁大了,并且一直崇尚道家,吃素的时候比较多。 牛肉更是不可能的了,大汉律法严厉打击宰杀耕牛,作为天下第一尊贵的女人,儿子孙子都是大汉帝国的扛把子,她自然更是带头执行,从不僭越分毫。 也就是幸亏有刘彻这个表哥还算是对她关照,总是赏赐她各种各样的肉食,要不然她的小日子过的也没那么舒坦。 贪嘴是人之常情,这一点无论男女都是一样。 窦绾儿都要幸福哭了,终于多年之后又一次尝到美味的牛肉了,这个心愿一直在她心中隐藏着从来不敢暴露分毫。 要知道多年夙愿一朝达成,那会是一种何等样的欣喜之情? 这碗牛肉汤吃的窦绾儿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对了,绾儿,我还特意给你留了一块牛排,等会儿我亲手煎给你吃,保证你吃的舒心吃的满意。” “煎牛排?那是什么?好吃吗?”窦绾儿停下了手里的筷子,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可爱极了。 秦风心下大动,笑着柔声道:“那是自然,不好吃我秦侯府擅美食的招牌岂不是砸了?” 窦绾儿听府里的下人们说起过,前阵子陛下来秦侯府之际对秦侯府的美食做出了极高的评价,秦侯府擅美食就是出自他的口。 牛排是用各种香料腌制过的,秦风找来平底锅开始煎制。 滋啦一声,香味四溢,弥漫在秦侯府的庭院中,飘出去老远。 窦绾儿简直惊呆了,牛肉还能如此烹调,可真是闻所未闻,貌似味道还真不错,单单是闻就已经很满足了。 时间不大,外焦里嫩的牛排新鲜出锅。不过就是外形不太美,另外少了黑胡椒的浇汁。 不过即便是这样,这样独特的吃法,也引起了窦绾儿极大的兴奋。 秦风像是变魔术一般的从袖子里变出一个长条形的小木匣,连同煎好的牛排一起放在窦绾儿的面前。 “绾绾,请品尝。” “哦,这一大块难道就不切开吗?”窦绾儿很是有些羞赧,要让她像寻常农夫那般拿起大块的肉撕咬,总觉得有点难为情。 秦风在窦绾儿身边坐了下来,打开了那个长条形的小木匣。 里面赫然放着一套刀叉,这是秦风特意定找周傅定做的准备吃西餐料理的时候用的,一直放在书房的抽屉里,也没机会使用。 “好精致的刀叉喔!”窦绾儿指着道。 “我来教你怎么用,左手持叉,右手拿刀,轻轻的切割......” 秦风是在背后环抱着窦绾儿,握着她小手在教授的,柔荑在手秦风心中美不胜收。 现在佳人在怀,芳香扑鼻,整个人都有点飘飘然,果然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 “我也要吃牛排,也要用刀叉。”一个声音不合时宜的打断了秦风幸福的仪式感。 呃,秦风猛一抬头,甘小妹正目不转睛的盯着盘子里的牛排,眼睛里满满的渴望之色...... 第151章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牛排准备的多,刀叉也不是一副,这些秦风心里有底,自然不怕甘小妹捣乱。 章嫂已经给他说了,甘小妹的心结打开了。 秦风终于算是松了一口气,不然总是被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憋着总要嫁给他,这感觉太怪异了。 这简直就是在摧残祖国的花朵呀!~作为一个四有新人怎么也过不去心理那一关的。 秦风手脚麻利,很快一份香煎牛排搞定,屁颠屁颠的跑回书房取来刀叉放在甘小妹的面前。 美食在前,甘小妹把满腔的不快都用到手中的刀叉之上。 嘁哩喀喳一顿切,然后嘁哩喀喳一通猛吃。 一整块牛排下肚,甘小妹觉得心里平静了许多。 或许章嫂说的是对的,小郎一个人太孤单了,就不说王侯将相了,就是那些寻常富家子弟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可是小郎却一直是孤身一人,难道真的要让小郎孤独的等到自己长大成人? 这对小郎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 自己太小了,每当她看到自己胸前的蓓蕾就觉得惭愧的慌,因为根本和绾绾姐姐丰硕饱满无法比拟。 所以,她心里暗暗的下了一个决定,等到自己跟绾绾姐姐一样成熟的时候在服侍小郎...... 现在她要做的是要跟小郎和绾绾姐姐修复关系。 上一次她做的确实有点不够理智,万一小青要是咬到绾绾姐姐的话,小郎肯定会伤心死的。 因为她在秦风的眼里,看到的满满的都是温情,都是对绾绾的爱意。 她很羡慕绾绾,因为她能获得小郎的心。 好吧,释然吧!~ “绾绾姐姐,上一次我放小青是我的不对,我错了,希望你不要记恨我。” 甘小妹终于鼓起勇气迈开了第一步。 想要彻底的融入秦侯府,甘小妹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现在甘小妹正式向她低头认错,这可是收服甘小妹的绝佳机会。 窦绾儿微微一笑:“小妹说的哪里话,姐姐怎么会记恨你呢,再说了那小青不也没伤到我吗?所以你无须自责。” 窦绾儿的话如春风般的吹皱了甘小妹心中的一池春水,激起涟漪阵阵,如清风拂面又似暖流环体。 她还以为窦绾儿一定不会这么轻易的原谅她呢。 不得不承认窦绾儿对于把握人心这一点来说,还是很有一些手段的。 这个时候的甘小妹是最难受最无助的时候,如果一棒子打死不肯原谅,那事情只能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 如果选择了谅解,那所有的不快都将烟消云散。 这对她彻底融入秦侯府来说,将是事半功倍的效果。 整个秦侯府中老葛头唯秦风马首是瞻,是不会对自己抱有敌意的; 而秦侯府三人组又唯甘小妹马首是瞻,现在搞定甘小妹,也就意味着秦风身边的人全部接纳了她。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相向三春寒。 窦绾儿不但不责备,反而温言顺语的安慰甘小妹,这让秦风觉得很满意。 看来自己真的没有爱错人,最起码她不是个小肚鸡肠的女人,知道这些就够了。 此刻秦风真想表白,可是一想到周傅那边还需要时日,只得在忍耐两天了。 ~~ ~~ 甘小妹打开心结,跟绾绾两个人相谈甚欢,甚至两个人手挽手的邀约晚上大被同眠,秉烛夜谈。 这让秦风很是有点羡慕甘小妹,因为跟绾绾大被同眠是他渴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也所以,这一夜秦风失眠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呆呆的望着房梁发呆,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滋味吗? 心里百爪挠心牵肠挂肚,满脑子都是那个俏丽的身影,挥之不去望之不掉,可真是难受。 好不容易天色渐亮之际,他才终于忍不住困意沉沉的睡去。 就连在梦里都是窦绾儿的身影,她的一颦一笑都在牵扯着他的心。 所以这是一个幸福的梦! 如果不是章嫂的那标志性的大嗓门在院子里大吼,秦风还沉浸在美好的梦境中无法自拔。 朦胧中就听见章嫂吼叫道:“鼻涕虫你给我站住,李大胆你个小王八蛋别让我逮住你。” 呃,这两个熊孩子又怎么招惹章嫂了? 秦风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穿上鞋子走到窗边,一把推开窗户。 只见眼前呈现出这样的一幕,章嫂手里拎着一把扫帚,正满院子追着两个小家伙跑。 呃,还有一个小秦川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悠。 就说嘛,秦侯府三人组干坏事向来都是一起的,怎么会少了秦川呢。 秦风推门就走了出去,快步走到秦小四身后,对着小家伙的屁股抬脚就是一记踢。 “起来说话,你们怎么气着章嫂了,从实到来。” 秦川怕极了,双手捂着屁股疼的吃呀咧嘴的。 “三哥,都是鼻涕虫和李大胆的主意,我没看见,真的什么都没看见。” 这话说的没头没尾的,秦风眼睛一瞪:“详细的说。” “我们玩骑马打仗,鼻涕虫说他是手握十万将士的大将军,李敢说他麾下有二十万大军,他们让我当判官,看谁能打的过谁。” “然后呢,别吞吞吐吐的。” “然后李大胆输了,被鼻涕虫骑在地上打。” “那怎么跟章嫂扯上关系了?” “因为......因为......” 秦风巴掌一扬:“老实交代,胆敢说半句谎言,你信不信我大嘴巴抽你。” “因为李大胆挣脱了鼻涕虫要逃跑,结果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了章嫂的房间,鼻涕虫为了追李大胆也进去了。 章嫂正在换衣服, 我......跑的是最慢的,所以我可真没看见章嫂的花肚兜......” 秦小四脑瓜子嗡嗡滴,坏了,怎么一秃噜嘴把实话都给说出来了...... 呃,感情是这么回事。 这几个祖宗啊,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三个熊孩子再怎么小,可毕竟也是男人?也怪不得章嫂要生气了。 秦风觉得自己快乐童年的教育方法得改变一下了,在这么宽容的下去,这几个货更无法无天了,既然你们爱疯,爱玩,那好,就让把你们的精力都消耗掉。 本来他不想过早的让熊孩子们习武的,但是现在看来不把他们的精力榨干确实不行了,就这整天搞的家里鸡飞狗跳的怎么行?...... 第152章 求情 《ps:打疫苗去了,排队两个多小时,更新晚了一些,抱歉。后续章节稍后奉上。》 针对熊孩子骑马打仗引起的误会,秦风狠狠的惩罚了秦侯府三人组。 每个人倒立半刻钟,压腿五十次,踢腿五十次,俯卧撑五十次,仰卧起坐五十次,并且最后还要沿着秦侯府大门外的广场跑一圈,完不成不许吃饭。 章嫂只是一时气愤而已,对于三个熊孩子她也没什么坏心思,出了气也就罢了。 对于给三个小家伙带来的“惩罚”,章嫂蛮不好意思的,跑到秦风面前还讲情来着。 秦风并不打算放过三人组,也就没给章嫂这个面子。 反而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势:“章嫂,你就不要说了,这三个家伙一向无法无天,在不整治将来怎么得了? 所以,惩罚一定要,而且每天都要接受惩罚,直到我认为“惩罚”的够了才算完。” “啊?”章嫂很是惭愧,她有点为自己过激的反应后悔了。 毕竟他们还是孩子啊!秦风的惩罚来的这么激烈,这么手腕强硬,这要是把孩子给惩罚出个好歹来,那可都是她的责任哦。 可是秦风已经发了话,再也收不回来了,在秦侯府,秦风的话就是堪比律法甚至强于律法的存在。 只要他坚定了,谁敢忤逆他的意思? 看来自己说话的分量也就这样了,毕竟她只不过是一介奴仆。 所以她想到了甘小妹,或许小妹的话小郎会听的。 章嫂一溜烟的跑去找甘小妹,等她红着脸把情况说明之后,甘小妹有些犹豫。 她是了解小郎的,她知道小郎不会无的放矢,既然他选择这样做了,那必定有那样做的道理。 本来她是不愿意管这闲事的,可是看到章嫂后悔不迭的样子,甘小妹心一软:“好吧,我找小郎去说说,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成功,我只能说是试一试。” 章嫂见甘小妹答应,心下欢喜:“这才是我的好小妹,你的话小郎肯定会听的,那三个孩子能不能免于惩罚,就看你的了。” ~~ ~~ 秦风看到甘小妹进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有事。 而且第一时间就猜到肯定是章嫂去找了她,让她来求情来着。 果不其然,甘小妹又是给秦风捏肩,又是捶背,最后亲手调制了茶汤奉上,才委婉的道出来意。 秦风微微一笑:“不是我不给你面子,这件事没商量,谁来都没用。 不过,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惩罚他们?” 甘小妹初听秦风果断的拒绝,心中顿时哇凉哇凉的,“小秦川、鼻涕虫、李大胆,不是姐姐我不帮你们,而是小郎太认真,姐姐我也是没办法了。” 可是秦风下半句话,却又勾起了她的好奇心。于是弱弱的问道:“那是为何?” “打磨身体,熬炼筋骨,为他们习练杀敌本领打下基础。我不懂什么杀敌技击的窍门,可是我略懂一些炼体之法。 另外,这几个货着实不让人省心。 究其原因,还是精力过于旺盛。 把他们在习文之余的时间用来锻体,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磨练。 所以,对他们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 甘小妹顿时喜上眉梢,惊喜的道:“我懂了,小郎,你的意思是现在对他们的‘惩罚’方式是为了以后习练杀敌本领打基础。” 说到这里,甘小妹羞赧的一笑:“但不知,我能不能加入其中,我也想锻炼身体,我也想习练杀人技击。 我要是练会了的话,就可以好好的保护小郎了,以后谁也不能在我的面前对小郎不利。” 呃,秦风很受触动。 甘小妹虽然暂时解除了一定要嫁给自己的心魔,但是她对于保护自己的这个目标却从未放弃过的。 包括之前,她死乞白赖的跟着公输峣学驾驭蛇虫之术,也是为了这个目标而奋斗的。 秦风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同意。 于是,秦侯府门前的广场上面被‘惩罚’的身影又多了一个。 章嫂都要哭了,这叫什么事儿嘛! 本来一番好意想要替三个熊孩子求情来着,可是没想到,她的这一番美意,不但没办成事情,反而把甘小妹又给搭进去了。 小郎看来这次是动了真怒了,要不然不会连甘小妹都连带着‘惩罚’,这可咋搞? 急中生智,她想到了窦绾儿。 现在秦侯府谁不知道小郎对她的宠爱?只要是她在的场合,小郎说话的声音都是柔和的,看到她,小郎的魂儿都好像要飞了似的。 嗯!绾绾小娘肯定可以劝说小郎改变心意的。 这么严厉的惩罚,可别把几个孩子给惩罚毁了,事不宜迟,得立刻马上去找绾绾小娘。 这一次章嫂可以很肯定的断言:如果绾绾小娘都拿不下小郎秦风的话,这几个熊孩子是铁定要倒霉了。 不过她相信自己的判断,绾绾小娘一定可以的。 窦绾儿在秦侯府所有人面前都表面的和善客气、乐于助人,而且逢人先微笑在开口,一开口声音赛过黄莺儿让人的心头都是甜甜的。 所以,章嫂很喜欢她。 平时没事的时候,没少找她唠扯。 当然这也是窦绾儿可以营造出来的,跟章嫂这样的秦侯府元老聊天,可以掌握很多不为御马监探子所知的内容。 她现在对秦风的了解,她确信比平四海提供给她的情报要多的多。 对于这次章嫂突然上门求助,窦绾儿快速的思考了一下,决定答应章嫂的求助。 另外她也想试一试,自己的话在秦风面前到底管不管用。 秦风这段时间以来对自己体贴入微,照顾有加,心中的爱意溢于言表,虽然还尚未捅破那层窗户纸,但是她是能感受到秦风对她浓浓的爱意的。 讲真,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除父兄亲人之外的男人的关爱。 如果不是任务在身,她不敢陷入情爱纠葛之中的话,恐怕她早就被秦风的攻势给拿下了。 作为一个女人,谁不渴望有人疼有人爱?而且疼爱她的男人有身份有地位,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还有点帅,帅中带点痞子气的坏...... 第153章 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敬的 当窦绾儿款款走进秦风书房的时候,秦风脸上堆着笑,起身相迎。 “绾绾你怎么来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恼透了章嫂。 这个章嫂啊,可真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缠把头。 看来不给她解释清楚,她还不一定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呢。 “小郎,章嫂说你一怒之下惩罚孩子们,连甘心都连带上了。你可别发怒,孩子们无心之过,章嫂都不生气了,你再生气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再说了,气大伤身,你可要仔细着些。” 秦风点点头:“其实我真没惩罚他们,就包括甘小妹来说,她们都是自愿的。不信你可以去广场上叫停他们试一试。” 窦绾儿纳闷,正这俩眼说瞎话吗这不是。 不过,她还是挺满意秦风对她的态度的。 这也真够难为他的,一个堂堂的侯爷,对一个身份卑微的婢女能够做到这样,也真是天下少有了。 他好像一点都不知道使用特权似的,要知道莫说是一个侯爵了,即便是一个低等爵位之人,对自己府里的奴婢也是予取予求全随其心的。 窦绾儿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平等,更不敢想“妇女也能顶起半边天”。 她从小到大接受到的教育就是人生而为贵是上天注定的,阶级从小就如同烙印一样的跟她的灵魂融为一体。 秦风则不同,他的灵魂是来自后世,从小接受的公平、平等、自由的思想,造就了他尊重女性的前提下得其心,再到其身。 他认为这样的追女方式才是正常的,所以他根本不可能用强,首先从心理上就很难过的去。 准确的说两个人,两种思想,说起来就是一次古今观念的碰撞,至于能不能产生共鸣和火花,这就要看当事人了...... 窦绾儿一点都不信秦风的话,所以她决定拉着秦风去叫停孩子们。 可是等她到了秦侯府门外的广场上真的喊停的时候,直接傻眼了。 甘小妹和三个熊孩子跑圈跑的满头大汗的,愣是不停。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她觉的拉着秦风来就是一个错误。 或许孩子们是忌惮秦风的淫威不敢停下来而已,于是窦绾儿又央求秦风离场。 好吧,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秦风在窦绾儿面前永远都是有求必应的。 随着秦风的离去,窦绾儿又一次招呼熊孩子们和甘小妹停下来休息。 可是,他们依旧是按部就班的跑圈圈。 窦绾儿可真是奇了怪了,这些熊孩子们平时也没见他们这么的惧怕秦风啊!怎么秦风下的命令他们会这么死心眼子的执行? 其实秦小四是想停下来的,可是鼻涕虫、李大胆两个货听完甘小妹讲说,他们俩顿时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并且兴奋的鼻涕泡都出来了。 鼻涕虫有一个梦想,他想骑马打仗,他想率领一队骑兵快马弯刀的在大草原上肆意纵横杀光蛮横凶残的匈奴人; 而李敢受到他老爹李广的影响,他的梦想跟霍去病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不走险绝的路子。 他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一个手握百万雄兵的大将军,一路碾压过去推平匈奴。 而秦小四的梦想则是有朝一日成为三哥秦风那样聪慧的人,因为在他的眼里三哥秦风能够置办下这么大的家业,能够脑袋一拍就能有奇思妙想的构思出来,这可真是太神奇了。 在长安城里卖疯了的火镰和新式家具,还有竹子做的夏日纳凉沙发,以及耕种所用的曲辕犁、耧车、耕耙等等,这无一不是三哥秦风脑子里想出来的。 更为让秦小四佩服的是三哥秦风弄出来的造纸术和印刷术,这简直是神乎其技,谁能想到坚硬的竹子经过一系列的加工之后,竟然能够成为纸浆,继而成为一张张用来书写的纸张? 并且三哥的侯爵之位,就是因为这两个发明带来的。 所以在秦小四的眼里来说,只有成为像三哥这样的人,才是他的终极目标,而不是霍去病和李敢两个熊孩子整天叫嚷着扫平匈奴人。 虽然他认为有理想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但是李敢和霍去病的理想太低端,一点都不上档次,跟他的理想根本就无法比拟。 但是他真的不能停下来,因为大家都没停下来,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停下来的话,肯定会被大家孤立的。 小孩子就是这样,别看他平时爱挑逗霍去病和李敢互斗,他在一边看热闹,但是这个时候如果他敢坐山观虎斗坐在桥头看水流的话。 他相信鼻涕虫和李大胆绝对能把他蛋黄给挤出来,那是很可怕的喔,所以小命要紧...... 窦绾儿就像是一只斗败了的鹌鹑,有点扫兴。 同时她心中升起了一团巨大的疑云,为什么熊孩子们会这么听秦风的话。 不行,一定得搞清楚。 她首先瞄上了小家伙秦小四,因为刚才她喊停的时候,小家伙似有所动,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停。 于是,她上前一把拽住秦小四,微笑着替小家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累不累?秦川。” 小家伙秦小四使劲的点点头,然后又慌忙摇头:“绾绾姐姐,我一点都不累。” 窦绾儿莞尔一笑:“净瞎说,怎么会不累。你跟姐姐说,你们为什么不听我的停下来?我给你说,你哥哥都答应我了,不惩罚你们了。” 秦小四低头想了一下,决定和盘托出。 随着秦小四的讲述,窦绾儿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熊孩子宁愿折磨自己,也不愿意停下来休息。 感情还真叫秦风说着了,心中有梦想支撑着的人,是不会半途而废的。 “好吧,你们愿意跑就跑吧,姐姐不管了。” 诚然,窦绾儿有点郁闷,没想到她今天竟然被几个熊孩子给上了一课。 梦想?她的梦想是什么?她从来没想过。 因为也不用她想,也能猜到最终的结果是什么。 她的身份决定了她的未来,那就是被赐婚,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 如果是一个疼爱自己的,就比如秦风这样的男子那是最好不过了,可是很大程度上却不会是那样的。 他太熟悉长安权贵子弟的臭德行了,花天酒地、笙歌燕舞,那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怎么办? 窦绾儿心里游移不定起来,孩子们都有自己的梦想,并且为了梦想去奋斗。 难道自己还不如一个孩子吗? 自己就不能为自己活一次吗? 第154章 阴云密布 人一旦找到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的话,特别是激发了潜力,所爆发出来的力量是无穷的。 霍去病和李敢以及甘小妹就是这样。 说实话秦风严格的要求,在一般人眼中是根本无法完成的,毕竟他们还只是年幼的孩子。 可是他们硬是坚持下来了,等到跑完最后一圈的时候,汗水早已经打湿了内着的衣衫。 秦风早给他们准备好了沐浴的热水,清洗一下换上干爽的衣衫,才把饭菜给他们端了上来。 再看熊孩子们,吃的是狼吞虎咽,跟平时吃饭墨迹之态已经大不同。 这一番操练下来,消耗了他们大部分的体力,肚子也早就饿的咕咕叫。 秦风很满意,“我知道你们很辛苦,不过这只不过是刚开了一个头。或许睡一觉之后,你们会浑身酸痛,可能会腿脚发软走不动道。 不过,只要你们度过适应期,肯定会看到自身的变化的。 还有,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要你们度过适应期,我会满足你们的一个愿望。” “真的?那我想骑马。”霍去病第一个举手。 “我想要一张弓,杀敌于百步之外。”甘小妹第二个阐述自己的愿望。 “我想耍刀,我爹告诉我战场上刀很适合近身肉搏。”李敢第三个举手。 秦小四蹭的一下站起来,牛逼轰轰的道:“三哥,我想耍剑......” 秦风一个脑瓜崩弹了过去:“小屁孩耍什么贱,长大再说。” 秦小四捂着脑袋,疼的一咧嘴,“人家就是想耍剑嘛!” 呃...... ~~ ~~ 李敢和秦小四耍刀、耍剑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滴。 别没耍好,在把自己给伤着,那就不好了。对于他们两个,秦风决定用一顿战斧牛排来应付; 霍去病要骑马也不行,站到马跟前还没马腿高,骑什么马? 不过给他弄一个小马驹,还是可以做到的。 说到底,四个愿望也就甘小妹的愿望还是可以实现的。 不过秦风也没打算给她制作长弓,因为一个她根本就玩不动。 鉴于甘小妹的身高臂展都不适合,所以,秦风决定给她量身定做一张。 于是一份造型怪异的短弓图样新鲜出炉了,由于考虑到甘小妹人小力气弱,他还加装了滑轮的省力装置。 秦风相信,甘小妹一定会喜欢的。 窦绾儿看着图样,忍不住想笑。 “小郎,你这敢说画的是弓?人家可是从来没见过这么丑陋的弓。” “秦风摇头苦笑不已:“你这就没见识了不是?你看,这一个个原型的小轮子你知道干什么用的吗?” 窦绾儿哪里懂这啊! 秦风故意卖弄:“这是用来省力的滑轮组,寻常人力气小,拉不开强弓,不过要是加上了这滑轮组的话,我敢保证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都能拉的动强弓。” 窦绾儿终于不镇定了,要知道作为远程打击的主力兵种,帝国培养一个弓箭手可不容易,尤其是强弓硬弩的士兵,那是需要经过层层挑选之后进行严格训练的。 可是秦风却说他设计的这张弓即便是妇孺也是可以拉的动的,这就厉害了。 岂不是说,只要秦风有足够的弓,随随便便的就可以组织起来一支强大的弓弩军队? 在联想到他另一层敏感的身份,为了大汉江山社稷计,无论自己再怎么喜欢他写的石头记,也无论自己内心中是否喜欢他,秦风此人无论如何是不能在留了。 这张弓的图样一旦流传出去,如果是落入别有用心之人的手中,那后果是不堪想象的。 只有除掉他,或许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后患。 ~~ ~~ 翌日清晨,秦风带上图纸,带上窦绾儿赶赴蓝田。 今天可是他和桑驰约定好的拜访之期,另外也是跟周傅见面取首饰的时候。 秦风今天的心情很好,尽管天上阴沉沉的,说实话天儿很冷,阴冷阴冷的,但是架不住他内心的狂热啊! 他都想好了,等取完首饰,亲自给心上人带上,在表白心迹。 他甚至都能幻想的出绾绾激动的掉下眼泪,然后扑在他的怀里幸福的样子。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秦风亲自驾车。 一路行来,这让秦风想起数月之前,他和葛翁驱赶着牛车来蓝田之时的落魄惨状。 那个时候饥寒交迫,一路行来凄风苦雨。 可是现在的情况大不同了,宽敞高达的马车遮风挡雨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他还在马车里加了一个暖炉,绾绾一定冻不着...... 不知怎的,绾绾一路之上好像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爱说话。 有时候自己和她交谈,她总是心不在焉的。 好吧,女孩的心思总是多愁善感的,也不知道她又想起来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 不过秦风相信,等会儿给她惊喜的时候,她一定会开心的。 盲目的自信,其实是一种非常自恋的行为。 秦风此时就是这样,总是一厢情愿的想当然。 因为他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即便是现在的追女套路,也是从影视剧中学来的,说实话有些生搬硬套了。 现代人的思维和古代人的思维是不同的,可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秦风,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不知何时,天上飘起了雪花。 秦风伸出手去,任凭雪花落在手掌之上,凉凉的...... “绾绾,你的梦想是什么?”秦风没头尾的问了一句。 窦绾儿一阵语塞,她的梦想是自己把握人生。 可是她不能说,尤其是不能对一个将死之人说,可也不能冷场。 “小郎的梦想又是什么呢?”窦绾儿反问秦风。 秦风嘴角微微上扬:“我的梦想很简单,有你陪在身边就足够了。” 窦绾儿俏脸一红,这么肉麻的话竟也能说的出口,真是可恶。 不过,心里怎么感觉暖暖的呢,脸都在发烧,好烫呢! 呃,自己怎么能有这种感觉呢? 这绝对要不得,这很危险的。 平四海说过,他是秦国皇族后裔,他有快速成军之法,他有犀利无比的弓箭,他要是动了反抗大汉的心思,以他的条件将会是巨大的隐患。 罢罢罢!~天意弄人啊,谁让你是前朝余孽呢? 第155章 我为佳人卿为国 秦风心中惦记着首饰的事情,毕竟是关系到求爱的大计,可不能出纰漏。 另外还有为甘小妹打造省力弓的事情挂在心头,所以到了蓝田就把窦绾儿在桑驰家安顿,他一个人单独去见周傅。 这样的事情,还是保密为好,要不然怎么给绾绾惊喜呢? 秦风现在是激动狂热的心,驱使着他第一时间赶到卫氏铁坊,哦不,应该说是大汉蓝田官造司。 卫氏铁坊已经是昨日黄花,不复存在了。 客厅内,周傅奉上茶汤。 “小师弟,饮些茶汤去去身上的寒气。” “周师兄咱们兄弟之间就免了客套,还是赶紧把东西拿出来让我一睹为快。” 周傅笑着摇摇头:“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一定是送给心上人的吧?但不知是哪家待守闺中的女娃娃,能跟我说说吗?” 秦风微微一笑:“先不说这些了,我现在急不可耐的要看到实物,所以,师兄就不要吊胃口了。” “怎么?你小子还跟我玩保密?”周傅一边开着玩笑,一边从桌子下面捧出一个锦盒放在桌子上。 “让周师兄见笑了,还是容小弟保密几日,等我抱得美人归之际,一定当面向你引荐。” 秦风一把打开锦盒。 一根碧玉簪,两枚碧玉耳坠,外加一副手镯全部是金镶玉的做法,还有就是那条纯金打造镂空心形的吊坠。 不得不佩服匠人的手艺,他画的只不过是个草图,另外用语言描述了一下,这条心形的吊坠竟然做的比他脑海里的想象图还要漂亮。 “太好了,这正是我想要的,我能见一见制作的工匠吗?我要当面感谢他。” “你满意就好,不过实在不凑巧。老齐昨天晚上是连夜赶制出来的,现在估计正在家里休息。如果你要见他的话,我派人去叫。” “呃,这样啊,那算了,就不要打扰人家了。这是五百钱,你替我好好的谢谢他。” 秦风从怀里掏出一个准备好的钱袋,放在桌子上。 “你小子,出手就是大方。也从没见你对我大方过。”周傅笑着一把把钱袋收在怀中,“放心吧,我会把你的感谢传达到的。 老齐要是看到你赏给他这么多钱,估计都要给你刻个牌位在家里大堂供奉起来了。” 秦风收起锦盒,紧紧的抱在怀里起身就要走,突然想起来给甘小妹打造省力弓的事情还没交代,遂又坐了下来。 “周师兄,我有一弓图,你能否替我制作?” 周傅脸色一变:“是寻常的猎户弓还是强臂弓?” 秦风不解:“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强臂弓乃军中专用,严禁私人拥有,否则等同造反。另外,制作强臂弓的材料朝廷控制的很严格,不允许私下交易。 不过要是寻常猎户弓,由于其射程近杀伤力不够,还是可以的。” 秦风哑然,我靠,原来还有这么多的道道,他还真没想那么多。 他要造的弓肯定是属于强臂弓范畴的,这可麻烦了!看来甘小妹的这个愿望也是要落空了。 “多谢周师兄提醒,小弟我险些犯下大错。本来想弄一个弓给家里的孩子耍耍的,不过经你这么一说,还是算了吧。” 周傅眉头一皱,“你小子别告诉我你设计的是强臂弓的图样?” 秦风苦笑一声:“昂!” “拿出来让我瞧瞧,出自小师弟之手的强臂弓图样。” 秦风把图样拿出交到周傅手中道:“师兄,此图一定要慎重对待。” 看秦风一脸凝重,周傅不敢怠慢,轻轻的打开图纸仔细观瞧。 细看之下,周傅倒吸了一口凉气。 “小师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上面你应用了滑轮组对吧?” “对,由于是给孩子们的玩物,所以就用了省力的设计方式,添加了滑轮组的应用。” “你的意思是说,就连孩子都能拉开这强臂弓?”周傅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脸上现出狂喜之色。 “昂,给孩子们耍的,当然要省力。” “妙,太妙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小师弟你又一次立下不世的功勋了,我要立刻马上呈送长安。” 周傅激动的上前抓住秦风的双肩使劲的摇晃着。 呃,差点把秦风给摇散架咯。 “周师兄你别激动啊,我都快被你给晃晕了。”秦风郁闷坏了,不就一张省力弓的图样吗?至于这么激动吗? 他是连机枪大炮飞机都了解过的人,自然不会对冷兵器有太多的狂热,他的确是没想到小小的一个图样能把周傅激动成这副熊样子。 周傅老脸一红,尴尬的松开了手。 “小师弟,我实话告诉你,现在匈奴对我大汉逼迫的厉害,另外我大汉国内南方不稳,朝廷估计很快就要对外用兵了。 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把此弓大批量的制作,配发军中的话,你想想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你所言,几岁的顽童都能把强臂弓拉满,那么军中健壮的士卒呢? 在南方丛林沼泽之中作战,有了如此神兵利器助阵,必会事半功倍啊,你想想陛下会怎么赏赐与你? 你要发达了,小师弟。” 啊?秦风傻眼了。 说实话,他就是为了满足甘小妹的愿望罢了,他可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兴趣之作,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功效。 “呃,周师兄我志不在功名,就以你的名义献给陛下好了。我有它的主人陪在身边就足够了。”说着拍了拍锦盒。 周傅胡子都撅起来了:“胡说什么呢?你以为我是那种贪天之功的人?你也太小看我了。 再说了,大家同为公输门下。 既为同门,自然当是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我怎么会拿你的成果为自己铺下晋身之道呢。” 周傅很生气,气的是吹胡子瞪眼睛的。 此刻的周傅胡子撅的老高,眼珠子瞪的像牛蛋,且喷着火花,似乎秦风的话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侮辱一般。 秦风心中顿时肃然起敬,忙啊起身道歉:“周师兄息怒,是小弟失言,一切都是小弟的错。” “你呀你!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了,你不能总这样心不在焉,你不能眼里只有佳人而心中忘了国忧。 为人臣子者,当为陛下排忧,为国解难方为大义。” 这大道理秦风岂能不懂?不过,现在还不是他进长安的最佳时机,刘彻还尚未彻底的掌控朝堂,大汉朝堂之上弥漫着权利之争的味道,乌烟瘴气的。 他可不想这个时候搅和进去,成为朝争的牺牲品。 可是面对周傅这个忠君爱国的老大哥,他也不能明说,只能是陪着笑点着头任凭教训。 第156章 雪地杀机 秦风有自己的打算,从鼓动桑弘羊整治盐铁开始,他就已经进入汉武帝刘彻的眼睛了。 可是一而再的推辞刘彻的招揽,就是不想过早的卷入朝局。 现在朝争的尘埃还未落定,刘彻没有彻底的掌权,他可不想做牺牲品。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玩法,他相信刘彻不是个傻瓜,当然刘彻对他的保护他也心知肚明,这就是不言自明的事情。 秦风相信自己和刘彻已经是穿一条裤子的战友了,要不然刘彻也不会把秦侯府列入上林苑的范围。 这是对他的保护,前阵子在长安他闹出的动静可是不小。 为此,长公主不得不忍痛割爱,处置了卫旌。 作为跟刘彻一个战壕的战友,他也在暗地里没少助力刘彻。 别的不说,一个曲辕犁和耧车,就足以让刘彻在全国百姓们心中竖立起绝对的威信了。 还有一个快速成军法,现在又一个省力强臂弓,尽管初衷是为了甘小妹,可是现在献给刘彻也不算晚。 有了这一法一器助力军方,刘彻在军中竖立威信相信也用不了多久。 财力方面,一个火镰的面世,就足够让刘彻吃的满嘴流油,赚的盆满钵满的了;还有盐铁收归国有,虽然是通过桑弘羊献策,但是他相信刘彻不是傻子。 他也不相信刘彻吃饱喝足之后,会一抹嘴不认账。 就更不用说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提前问世了,这在广大的读书人中间掀起来的风暴完全不亚于一次革命。 对于获得读书人的追随,竖立刘彻在读书人面前的威望是颠覆性的。 可以说从大汉建国以来,所有的皇帝也没有他刘彻赢得的读书人多。 还有一个奴隶解放运动悄然酝酿中呢,现在还尚未显现出来效果,不过等个三两年之后等真正的解放了奴隶,全国的耕种能够维持百姓温饱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见效果的时候。 这才是一枚真正的核弹,打击豪强地主,还土地与农民,这才是真正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计。 所以,秦风宁愿以在别人眼中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只知道享受的人,于国于民无用的人,他也不愿意走上前台,成为攻击的靶子。 俗话说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他太懂了。 也所以,面对周傅的恨铁不成钢的责备,秦风只是一笑了之,并不多做解释。 他相信早晚有一天周傅会明白他的,现在与其苦口婆心的解释自己的用意,还不如暂时先让他误会着。 周傅虽然是个信的过的人,也是个忠君爱国的人,但是秦风不相信这货的嘴。 心无城府,嘴上没个把门的,万一说漏了嘴,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可全都毁了。 误会就误会吧!~秦风抱着锦盒跑的那叫一个快,快的周傅在后面大骂:“你个臭小子,就躲清闲吧,等老师回来我一定要告你一状......” ~~ ~~ 策马走在空旷街道之上,天空中雪花随风飘舞,落在秦风的狐裘锦衣之上。 零下的低温的侵蚀下,很快融化了的雪水结成了小颗粒的冰晶。 饶是这么严寒的天气,可也阻挡不了秦风内心的狂热。 马上就要见到心上人了,他要亲手把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套首饰给她戴上,然后在郑重其事的表露心迹。 哈哈!~绾绾我来了!~ 秦风的心中在幸福的呐喊着,此刻的他都有点迫不及待的要见到窦绾儿了。 事实告诉我们,得意之处莫忘形,因为得意和失意是一对孪生兄弟。 得意过了,失意就会被唤醒,就会遭到反噬。 此时的蓝田街道上人踪罕见,雪花飘、北风舞的,人们都躲在家里猫冬,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到街上受冻呢。 前方就是蓝田最大的饭店醉风楼,当初桑驰要请他在此地饮酒,可是由于发生了卫青的事情,就没有成行。 原本飘扬的酒旗,现在也因严寒的雪水,已经被冰冻的僵硬起来。 酒楼门口的泔水桶边,一只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猫正在啃食着一根早已经没有肉的鸡骨头。 秦风马蹄嘚嘚,惊动了那只流浪猫。 它一口叼起骨头哧溜一下跑进胡同,不见了踪影。 秦风坐在马车上,一手抱着锦盒,一手抖动缰绳催马向前。 马是桑驰提供的,这马遍体棕褐色的毛发,梳理的干干净净,且养的膘满肉肥。 这是蓝田官衙的官马,由于训练有素,秦风操作起来很是简便。 前方是十字街口,往左行去就是桑驰家的方向。 秦风稍微勒了一下缰绳,让马儿的速度稍微降低,以方便转弯,否则侧翻就不好了。 那马儿果然通识人性,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速度。 “好马!”秦风夸赞。 看来自己有必要弄一匹这样的训练好的马来玩玩了,自己家的驽马拉货耕种都不在话下,可要想跟官马比,那还是差的不是一两个等量级的。 最好是弄一匹军马,如果是一公一母就更好了,霍去病不是想要骑马吗?让军马交配生个小马驹子给他玩,简直不要太合适。 秦风打定主意,决定等回去之后,就拉下脸来给刘彻写信让他送两匹过来。 马儿刚转过弯的时候,是速度最慢的时候,当然也跟秦风刻意的控制有关,他可不想因转弯速度过快造成侧翻。 就在这个时候,醉风楼的房顶之上,突然出现一个黑衣人弯弓搭箭对准了秦风。 那黑衣人一看就是训练有素之人,弓拉开似满月,手松开似流星,一只三棱箭矢,嗖的一声直奔秦风胸口而去。 秦风心里正想着给霍去病弄小马驹子之事,耳中猛然听到弓弦发出的震动之音。 猛抬头,和那黑衣人看了个四目相对。 杀气~!杀机!~秦风脑瓜子嗡嗡滴! 额滴神呐!杀手?冲自己来的! 本能的反应,他拼了命的往旁边闪躲。 可终究反应还是慢了一招,只觉得胸口一颤,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击打了一下,一头栽倒在马车下...... 第157章 错付的爱 秦风脑子里快速的思索着,到底是谁会对他痛下杀手。 卫旌?或许有可能是他。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上,自己也就跟他有过利益的冲突和纠葛。 现在卫旌被施以宫刑,充在掖廷做苦役。 他完全有杀自己的动机,并且理由很充分。 要知道,卫旌有今天的地步,完全是他秦风一手造成的。 卫旌对自己的恨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 不要怀疑是否还有人还对他忠心耿耿,甘愿听命与他为他效死。 梁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即便卫旌都那样残酷无情的对待他了,可是他临死之前还在央求自己对小主人卫旌网开一面、放他一马。 那么除了梁翁之外,难道卫旌就没有别的死忠奴仆了吗?这并不能排除。 所以从明面上来看的话,按照分析来说,有且只有卫旌会对他这样做。 但是看到胸前插着的是军方制式的箭矢,秦风随即就摒弃了这个念头。 卫旌再怎么恨自己,再怎么有死忠分子为他效力,可是也不可能会弄到军方制式的武器。 要是说之前有长公主的关系在或许还有可能,可是不要忘了,现在他就是一个阶下囚,就是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在权贵们的眼里,他早就是一个无用的废人了,谁还会愿意承担风险帮他搞军中制式的武器?这要是查出来的话,那就得抄家杀头。 想一想卓氏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情况就不难看清权贵们的嘴脸了。 那个时候只不过是父亲秦元太不在了,可是家业还在,还在继续的输送利益给他们,饶是这样他们也没有一个肯站出来帮秦家说一句话的。 眼睁睁的看着卫旌吞并秦家产业,而无动于衷。 那个时候的秦家可要比现在的卫旌的处境好到天上去了吧?两厢比较的话,也不难推测出卫旌即便是有这个心,他也没有能力弄到军方武器。 所以,秦风也不得不排除卫旌的嫌疑。 那么除了卫旌还有谁会对他如此痛恨,以至于要杀他而后快呢? 会是长公主吗? 秦风的脑瓜子嗡嗡的更厉害了。 虽然说他在长安的时候惹的长公主有点不快,但是也不至于要对自己下杀手吧? 如果真是她的话,还真他娘的滑稽。 不过细思的话, 长公主嚣张跋扈,权势滔天,自己让她丢了面子惹她不快,但从这一点上来说,貌似符合她的行事作风。 可是得不到的就要毁灭?这也太他娘的奇葩了吧?老刘家的子孙后代都他娘的这么霸道吗? 如果真的是她的话,还真他娘的讽刺。 老子一心帮着老刘家稳固江山,帮着小刘彻重振雄风,可是自己却死在老刘家人的手上。 可除了这两个人之外,秦风真的想不出得罪了谁,究竟是谁要置他与死地了。 秦风的意识在一点一点的消失,尽管他很不舍得离开这个世界,可是他知道自己的死期真的到了。 老子那近在咫尺的爱情还尚未争取到手呢...... 秦风真的很想骂一句:狗日的老天爷,干嘛要这么折腾老子。 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搂紧了锦盒,那里面装着的可是他对爱情的寄托,满满的都是他的心呐! 自己要死了,甘小妹一定会伤心、秦侯府三人组也一定会哇哇的大哭,尤其是葛翁,他绝对会心疼死的。 要知道他和葛翁的命早就联系在一起了。 呃......秦风的眼前浮现出刚想到的几个人的身影来,他们拼命的拉着自己的手哭喊着不让他走。 秦风知道自己出现幻觉了,因为这个时间他们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或许这就是人在弥留之际的最后一点念想吧。 突然他眼前又浮现出窦绾儿的身影来,她是那么的爱笑,一笑之际俏脸上就会出现两个大大的酒窝,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一般,是那么的动人心魄。 嗯?恍惚中觉得有人在夺自己手里的锦盒。 秦风于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护紧了盒子。 秦风瞪大了眼睛,竟然是那个对他释放冷箭的黑衣杀手。 不知怎么的,秦风觉得眼前的黑衣杀手似曾相识,尤其是那双大大的眼睛,还有她身上那熟悉味道。 “绾......绾,是......你......吗?” 秦风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完整的说完这句话。 熟悉的声音响起:“是我呵,听话,快松开手,把锦盒给我。” 秦风慢慢的松开了手,嘴角带着笑,仿佛心中很是熨帖似的。 脑海中紧存的一丝意识告诉他,这是幻觉,因为他刚才都看到甘小妹、葛翁、秦侯府三人组了,所以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绾绾怎么可能是杀手,她又怎么可能会杀自己?自己是深爱着她的喔! 不过他还是松开了手,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因为他愿意相信是绾绾,毕竟他亲手把承载爱的锦盒给了她...... 尽管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自己弥留之际的一个心里安慰...... 他也愿意相信这是老天爷在可怜自己,临死之前把心爱的女人送到他面前来,弥补他没完成的求爱大计...... 现在的秦风,已经完全无暇在考虑究竟是谁要杀他了,他也来不及思考了。 随着眼睛的满满闭上,他眼前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窦绾儿一把夺过锦盒,顺势揣进怀里,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秦风。 手中的短刀硬是没有落下去,本来她上前来是要补刀的。 可是秦风最后的一个动作,让她的心怦然剧烈的跳动了一下。 她觉得秦风是真的喜欢自己的,本来他拼命的保护的盒子,可是在听到自己的声音之后,下意识的松开了手。 所以,她有些于心不忍了,这一箭正中心口,就算是不补刀他也活不下去了吧。 窦绾儿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感觉。 良久,窦绾儿叹了口气红了眼圈。 事情依然这样了,她也只能在心里抱歉的说一声:“对不起,你终究还是错付了...... 谁让你是赢氏后裔,谁让你拥有足以颠覆我大汉的实力呢? 我们注定是势不两立的。 命运如此,恕我不能违背天意。” 想到此,窦绾儿的心坚硬起来,用脚踢了踢失去意识的秦风,看秦风没有反应,她才转身快速的消失在风雪之中...... 第158章 怪人 秦风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的他置身在冰窟之中,浑身冰冷的厉害,血液似乎都要凝结成冰了。 他的身体僵硬,卡在冰缝之中动弹不得。 目之所及处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暗。 远处似有猛兽咆哮之音,闻之让人心生胆寒。 这是哪里?阴曹地府吗? 如果是,望乡台在哪里?奈何桥畔的孟婆又在哪里? 从小他就听老辈人讲,人一旦死了,首先是要经过望乡台,鬼差们会让你再看最后一眼阳世家中的情况。 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有点放心不下,他要看一眼绾绾是否收到了自己的礼物,他要在看一眼秦侯府,那里有他割舍不下的太多的人和情愫。 一旦过了望乡台,就算是有再多的留恋和不舍,也是无用的,只能向着鬼门关进发。 踏过鬼门关,就会有一个孟婆守护着奈何桥。 据说她有一种神奇的汤,名曰:孟婆汤。 只要喝下去,就会忘记前世,就可以安心的投胎转世。 秦风觉得自己一定不能喝,他不想忘掉所有,也不能忘掉所有...... 因为他还没来得及守护心上人呢,即便是要转世轮回,也要带着记忆,哪怕是转生她的身边做一只猫啊狗啊的也是心甘情愿的,只要让他能够天天看到她的身影,听到她的声音,这就够了。 刚想到这里,喵呜,一声猫叫响起在秦风的耳旁。 呃,秦风有点慌,“贼老天,老子是胡乱想想,可不是真的要变成一只猫,如果要转世还是要做人的。 可别给老子开玩笑噻!” 忽然秦风感觉脸上一阵温暖,呃,还带着一丝痒痒的感觉。 是那只该死的猫在添他的脸。 猫添的声音沙沙的,秦风心头冒起一股子凉意,哇凉哇凉的那种。 怎么感觉就像是刀在刮骨头的声音捏? 太让人毛骨悚然了! 秦风很想逃离冰窟,但是他的身体被卡的死死的,怎么都不能动弹。 玛德,万能的朋友圈,万能的网络时代大数据,谁能告诉老子该怎么办?在线等,十万火急。 就在他急的不要不要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走到自己的身边,一脚踢开那猫,紧接着就感觉自己的头被人搂在怀里,然后一个很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唉,真是可怜呢。 如果不是看你还是个有钱人,救了你能够换点稠酒喝的话,耶耶才不要这么费劲吧啦的呢。 来,张嘴,喝下去就好了。” 唔,不要。老子不要喝,这肯定是那天杀的孟婆骗自己喝孟婆汤呢。 老辈人讲,十殿阎君为了让鬼魂进入轮回之道,减少游荡在阴间的孤魂野鬼,下了令旨,鬼魂必须喝下孟婆汤投胎转世。 可是有些人就是放不下红尘,不愿意忘掉前尘往事,宁愿成为孤魂野鬼也是不喝孟婆汤的。 于是孟婆为了完成任务,就变化成各种各样的人,骗鬼魂心甘情愿的喝下孟婆汤。 嗯,肯定是这样的。 秦风拼了命的咬紧牙关,拼了命的不往下咽。 他心里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不能喝,喝了就真的再也见不到自己牵挂的人了。 那个沙哑的声音又响起:“唉,真是个该死的家伙,白瞎了那么好的狐裘换来的药,早知道全部换成稠酒多好。” 秦风心下一动,狐裘?换药? 这应该不是孟婆吧?孟婆变幻的都是亲人模样,骗取人喝下孟婆汤的。 可是自己遭遇的这是怎么回事? 心下大急,秦风拼了命的努力的睁开眼。 一个很猥琐的家伙出现在他的眼前,这人是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汉子,面皮蜡黄,贼眉鼠眼,尤其是两撇八字胡很是搞笑,显得整个人都是很滑稽的。 我靠,这尼玛什么情况?难道老子没死吗? 那人被秦风突然间睁开眼,吓的浑身一哆嗦,手里的陶碗一抖,洒出不少汤药出来。 “你,你,你醒了?我可告诉你,我虽然脱了你的狐裘,但是我完全是为了救你,可没有一丁点的私心。” 那汉子慌忙解释着,似乎怕被秦风找后账似的。 呃,没死,老子没死,秦风挣扎着想起身,可是胸口处一阵剧烈的疼痛,刚蓄起来的一点力气瞬间崩溃。 疼,可真他娘的疼。 知道疼就好,那就说明老子真的没死。 哈哈......老天待我不薄啊!终究是没能收割了老子的小命。 秦风疼的一咧嘴过后,竟然笑了起来。 那汉子有点生气,他放下手中的装着药汤的陶碗,把秦风的身子放平:“你这小郎,笑什么,有甚么好笑的。 在下承认长的有些其貌不扬,可是人的相貌是爹娘给的,上天注定了的事情,这跟我无关,也不是我能左右的了的。” 说道这里,那汉子一脸的愤愤不平:“世人多以相貌取人,殊不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 本来在下还以为你这小郎仪表堂堂穿着不俗,必跟那些世俗之人有所不同,可是没想到连你也讥笑在下。 实在是可恼、可恨也。” 瓦日,秦风诧异了,这货该是受到多少白眼,多少冷嘲热讽之后才有的应激反应啊!? 老子高兴、老子开心那是因为老子还活着,跟你的相貌有个毛关系,再说了老子可真没讥笑你娃呀! 老子不但不讥笑你,还要感激你呢,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秦风其实真的很想向面前的这位解释一番,但是剧烈的疼痛,浑身疼的都要抽搐了,他哪里有力气把这些话说出口? 猥琐的汉子看秦风不语,心中不快之意更增:“啊呀呀,被在下说中了哇,还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你这小郎,可着实让在下失望,大大的失望。” 喵呜......一只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猫一下子跳到他的肩膀上。 秦风的眼珠子都瞪圆了,他在醉风楼门口见过这只流浪猫,当时它正在啃鸡骨头,后来被自己的马蹄声惊的逃走。 活着呢,老子活着呢。 秦风这下子可算是确定了自己还尚在人间。 由于情绪激动,秦风苍白的脸色竟然现出了红晕。 那汉子犹自自言自语的道:“你看看,就连在下的猫兄弟都赞同在下的言辞,你还有什么好辩解的?” 看着这货一边抚摸着流浪猫的脑袋,一边气愤难平的喷着唾沫星子喋喋不休。 秦风对这货顿感兴趣起来,跟猫称兄道弟,这该是有多寂寞啊!还真是一个怪异的家伙呢?!...... 第159章 猥琐的东方塑 如果说老天要惩罚我,我希望不是被雷劈死的。因为那样的话就成了雷人了! 说起来雷人这个词,秦风一直也没啥直观的感觉,可是现在他知道了,就在那个猥琐的家伙道出姓名之后。 秦风为自己还尚在人世,感到庆幸,他想要报答救命恩人来着。 “敢问兄台尊姓大名?容我日后相报。”秦风一字一句的道。 那汉子一脸猥琐,眉头一皱很是诧异的道:“你......连我小神仙都不认识,我猜测你大抵不是蓝田人吧?” 秦风的第一感觉就是酸溜溜的,这人身上泛着一股子酸腐文人的气息。 小神仙?秦风还真是听说过。 不就是忽悠张屠的家伙吗? 前面讲过,张屠这货为了能够有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改邪归正,正是因为听了小神仙的话。 如果从劝人向善这一点来说,秦风还是对“小神仙”发自内心的感到敬佩的。 所以,秦风并不打算揭穿他就是一个神棍的事实。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个救了自己一命的家伙,就是“小神仙”。 秦风可不是张屠,他一个无神论者,无论如何是不相信世上有神仙一说的。 不过,他真的对眼前这个家伙产生了兴趣。 “呃,感情尊驾就是大名鼎鼎的小神仙,您的大名在下早有耳闻。 据说张屠户有一个儿子,是你用十斤豚肉堵住了神仙的嘴,特意网开一面赏赐给他的对吧?” 小神仙脸上现出激动之色,面皮都不自觉的突突跳了两下。 看秦风听说过自己的大名,小神仙于是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手上掐了一个太阳诀:“腹中明即可,万不可道出,这是亵渎神灵的。 万一被神灵听到,降下神罚,我小神仙就有万劫不复的危险。” 日,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秦风如果不是伤重爬不起来的话,真想大脚丫子过去好好的慰问慰问他。 不得不说小神仙这个逼装的却是够唬人的。 如果是换做一个大汉普通百姓的话,估计此刻早已经对小神仙顶礼膜拜了。 秦风忍着想要踹他的冲动,也强自忍下了笑意,“小神仙的大名果然是名不虚传,想必在下的伤也是您求了仙人的结果吧?” 说到秦风的伤,小神仙不镇定了。 他一脸的诧异:“敢问小郎究竟是何许人也?怎么会招致神罚?” 我日你个大爷,神罚?你可真能忽悠。 “小郎胸口的伤势极重,不过幸好箭头未伤及脏器。说起来这可真是奇迹呢。 所以在下掐指一算,你必定是做过莫大的善事,积下阴德无数从而感动了神灵。 否则的话,就不是肋骨卡住箭头那么简单了。” 哦原来如此,就说嘛,原来是那一箭射中了肋骨。 秦风后怕不已,还真是苍天有眼,自己命不该绝啊! 小神仙接着道:“不过即便如此,要没有我小神仙施法为你取出箭头并求来仙药,你也是在劫难逃的。” 秦风很是无语,鼻子差点没气歪咯,刚才小神仙自言自语的话,他可是不聋,听的一清二楚的。 玛德,老子身上的狐裘哪里去了? 别告诉说你用老子的狐裘送给了神仙换来了仙药? 好吧,秦风不想追究什么,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命是他救的。 男人还是要脸面的,要是当众戳穿了他,面子上也是挂不住的,在说了自己现在可是没有一点的反抗能力。 “多谢小神仙施法相救,在下关内侯秦风不胜感激。” 小神仙在终于不再镇定,这货的激动的两撇八字胡恨不得都要撅起来了。 诚然,关内侯秦风的大名在蓝田,还是相当有知名度的。 发达了,发达了,这下子可算是发达了。小神仙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没想到自己从街上随便救个人回来,竟然会是大名鼎鼎的关内侯秦风。 想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怀才不遇,堂堂一介圣人门徒,居然沦落到靠给人街头算命混饭吃,真是可悲可叹。 不过,现在机会来了。 谁还不知道,关内侯秦风是当今大汉天子面前都能登堂入室的大人物?有了他为媒介,自己想要进入朝堂的梦想还会远吗? “啊呀呀!感情尊驾就是关内侯秦风。真是久仰大名了哇!在下复姓东方单名朔,见过秦侯。” 雷,真他娘的雷! 东方朔?猥琐男?小神仙? 这几个词组合到一起,也太他娘的雷人了吧? 秦风久久不能平静,这狗日的历史还能更让人无语些不?东方朔竟然是个神棍,竟然还奇葩的跟自己有了交集,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这上哪说理去? 东方朔愣住了,秦风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盯着他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又一眼的打量个不停。 把他看的心里直发毛,啥情况啊这是? 关内侯秦风难道还听说过自己的大名吗? 随即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都混的沦落到靠忽悠人谋生了,也从未暴露过自己的真实姓名。 如果不是因为眼前这人是大名鼎鼎的关内侯秦风,他想搭乘一班顺风车的话,根本不会道出自己的底细。 话说他怎么表现的好像听说过自己似的捏?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秦侯?何故如此表情?”终于东方朔还是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发问道。 秦风挣扎着往上靠了靠,努力的抬了抬手,示意东方朔近前一些。 东方朔不解其意,往前凑了凑,嘿嘿一笑:“秦侯有何指示?” 只见秦风猛然间挥起拳头,使出吃奶的力气,一拳头狠狠的砸在了东方朔那张猥琐的脸上。 这一拳头打的可真叫一个结实,疼的东方朔嗷一嗓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肩膀上卧着的猫兄弟喵呜一声,哧溜一下子跑的不见踪影。 这一拳头都把东方朔给揍懵逼了,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何秦风会对他突然下手,而且还揍的这么狠。 话说这是为什么啊?东方朔都要哭了,一口血唾沫伴随着一颗大槽牙掉落在地,疼的东方朔面目扭曲,整张脸显得更猥琐了...... 第160章 伤偶像啊! 秦风用力过猛,牵扯到伤口,疼的眼前金星乱冒,额头青筋暴跳。 这种疼是钻心般的疼,疼起来差点要了秦风半条命。 良久,或许是疼的麻木了,秦风才算是缓和了过来,也终于憋出一句话:“你妹,伤偶像啊。” 因为在秦风的心中,陈道明演绎的东方朔潇洒飘逸的形象不该是这个样子滴!好吧,电视剧害人啊! 东方朔可懵逼了,我只有一个妹妹,早已经嫁做人妇,他提及我妹是什么意思?另外啥玩意是偶像啊? 猛然间一激灵,难道他指得是皮偶之像?东方朔心里惊讶的无以复加。 皮偶戏很少有人知道,他也是跟一个老叫花子学来的,后来老叫花子死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他帮着料理了后事。 所以,老叫花子的那套皮偶以及唱腔就成了他的不传之秘了。 本来想着献在大汉天子面前,借此谋一个晋身之路,可是没想到不但没见到陛下的机会,反而还差点被宫卫给枭首咯。 如果不是他机灵,装疯卖傻跑的快,现在的他早就成了阴曹地府里的孤魂野鬼了。 可是像皮偶这么神秘的东西,关内侯秦风是怎么知道的??据那老叫花子讲,这是他穷尽一生独自研究出来的,除了自己并没有传授给任何人。 其实东方朔的皮偶,也就是皮影戏。 据说发源于我国西汉时期的陕西,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最早由人配音的活动影画艺术,有人认为皮影戏是现代“电影始祖”。 皮影戏又称“影子戏”,“灯影戏”、“土影戏”,有的地区叫“皮猴戏”、“纸影戏”等。 是用灯光照射兽皮或纸版雕刻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戏剧。 剧目、唱腔多同地方戏曲相互影响,由艺人一边操纵一边演唱,并配以音乐。 不过现在还尚未面世,而且名字也只是叫皮偶罢了。 都说关内侯聪慧,天赋异禀,之前还他不信,在他认为关内侯秦风只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罢了,就算是从娘胎里开始学习,肚子里又能有多少墨水? 所以,他是不认为秦风有传言中的那样能够发明出造纸术、印刷术、曲辕犁、耧车。 他认为,那只不过是皇帝陛下宠爱他,把别人的发明强加给秦风,给秦风谋一个出身罢了,毕竟皇帝陛下的口味在长安颇有流传。 也所以他很是痛恨那早已经作古了爹娘,为何偏偏给自己生就一副讨人嫌的模样。 如果自己也能生的让皇帝陛下欲罢不能,自己不也有了晋身之路了吗? 可是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看来传言还是可信的。 没想到自己的独家秘笈从未面世的皮偶,秦风竟然也知晓,误会就这么神奇的在东方朔心中诞生了。 以至于他都忘记了,自己的嘴角还在流血,大槽牙都牺牲了一颗。 秦风无语的闭上了眼睛,好吧,这就是事实,不接受也得接受。 良久,秦风复又招手,示意东方朔近前来。 这下东方朔可学乖了,蹬蹬蹬连连后退几步,脸色大变:“关内侯,这可是你的不对了,虽然在下长相不讨人喜,可你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痛下杀手。 士可杀不可辱,你究竟想要怎样?” 这话说的颇有些义愤填膺的模样。 秦风气笑了:“东方先生,我承认刚才是我的不对,不该一时恍惚打了你。可我也是想证实一下不是看错了,不是幻觉而已。 现在我郑重的向你道歉。 我有事要求你,近前来容我细说分明。” 东方朔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一副小心翼翼的架势,他已经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你,速速前往县尉桑驰府上,告知他我遭遇歹人袭击,叫他派人来送我回府。” ~~ ~~ 关内侯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马车尚在,地上一滩积血,这意味着什么? 蓝田县令接到报告都要疯了,关内侯秦风在他的治下遭遇不测,他的脑袋也要搬家了。 秦风在皇帝陛下面前红的发紫,甚至不辞辛劳,大老远的从长安亲至秦侯府小住,这份恩宠可不是谁都有的。 于是,县令大人,召集蓝田所有官吏撒开大网搜寻关内侯秦风的踪迹,同时,他一道紧急奏疏发往长安。 桑驰的脸色阴沉的都要滴出水来了,他备好了酒菜在家等着秦风归来好好的痛饮一番呢。 可是等来等去,却等到了这样的消息。 这怎么能让他接受?说实话,在蓝田他桑驰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敢在他的地盘上刺杀关内侯,这是在红果果的打他的脸啊! 这要是传到御马监老祖宗那里去,他还有何脸面苟活下去? 他可是在上报给老祖宗平四海的秘报中狠狠的自我夸赞了一番的,说整个蓝田在他的监管之下,太平无事,绝对出不了大岔子。 可是言犹在耳,秦风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堂堂的大汉帝国关内侯,在他的治下被人行刺,并且生死未知。 真的要追究起来,要人负责的话,他是首当其冲的,跑都跑不了。 平四海有多恐怖,别人不知道,可是他作为系统内部人士,可是太知道了。 一想到让人毛骨悚然的蛇窟,桑驰就浑身冒冷汗,身子都突突的颤抖。 怕,巨怕,发自骨子里的怕。 桑驰于是发了疯似的,立刻传下密令,调动所有的人手查询行凶者,并追查秦风的下落。 这动静可是太大了,御马监秘使以及绣衣使者,再加上蓝田县衙门的所有人手,包括守城的兵丁都动起来了。 整个蓝田县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所有城门立刻关闭,鹰犬爪牙尽出,挨家挨户的搜寻。 顿时,蓝田县鸡飞狗跳起来。 平时县城里的那些城鼠社狐、地痞流氓们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每逢城里出了事情,他们都是第一波遭殃的人。 不过按照惯例,即便是把他们抓起来,也会不了了之的。 因为他们跟县尉桑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他的照拂,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这一次他们也跟往常一样,笑着跟前来抓捕的差役打招呼,并套话想问一下到底出了什么大事。 可是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差役们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胖揍,揍完之后枷锁套上铁链锁住直接带走。 呃,天呐,这下蓝田的天可是要变啊! ~~ ~~ 就在蓝田县全城封锁大肆抓捕之际,东方朔哆哆嗦嗦的出了栖身的、四面漏风的破屋子。 一阵寒风吹来,他缩了缩脖子。 该死的贼老天,太冷了...... 第161章 忽悠不死你 东方塑揣着手缩着脖子行走在满是积雪的巷道里,脚上的草鞋根本无法抵挡严寒的侵袭。 如果不是他每走一步尽量高抬腿并且使劲的跺脚的话,恐怕根本就抵御不住那种彻骨的寒。 好不容易走出巷道,来至在大街之上。 可是却被眼前的景象给吓的差点尿咯,满街都是身着官服的差役和手持戈矛的兵丁,俨然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 东方朔哪里见过这等阵势? 眼见得那些街溜子混混,地痞恶霸被官差拳打脚踢的锁走,东方朔蒙圈了。 这些家伙平时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也没见有人管有人问。 可是今天是什么情况? 内行人看门道,东方朔在蓝天街面上混迹已久,自然知道兵匪一家的道理。 平时这些作威作福的官差没少拿这些家伙的孝敬,甚至有的时候还在一起胡天胡地的吃喝玩乐。 他们是一家人啊,怎么今天反而反目成仇了呢? 所以东方朔的第一印象就是发生大事了,并且第一时间想到了关内候秦风遇刺。 在蓝天能够掀起这么大风波,闹出这么大动静的大人物貌似有且只有秦风了。 看官差们挨家挨户的搜寻,他们该不会是在找秦风吧? 想到此处,东方朔强制稳定了一下心神,躲在巷子里酝酿了好半天的情绪。 脑子里快速的转动,腹稿打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确认无误,他才整理了一下衣衫,背着手,昂首阔步的迈步走上了大街。 “站住!”一声爆喝,两名官差迅速的围了上来。 其中为首一人明显是认识他的。 “呃,原来是小神仙啊!赶紧回去,街面上戒严了。” 另一个官差貌似是个小头目,诚然他也是认识东方朔的。 要知道东方朔小神仙的大名在蓝田还是广为传播的。 就他给张屠户化解煞气,施法让神灵赐给张屠户一个儿子都事情,早已经是被传为佳话了。 在普通百姓们眼里,东方朔就是上通九霄,下连地府的,神通广大的仙师。 所以,即便是现在整个蓝田都风声鹤唳了,可是那头目还是对他网开一面,不但没捉拿他,反而温言告知让他赶紧回家。 这待遇,说实话已经是给他极大的尊重了。 如果换一个寻常人,恐怕这些官差就没这么客气了,早上去摁倒锁拿带走问话了。 东方朔的八字胡颤抖了一下,满脸凝重的抬头看了一下正洋洋洒洒飘着雪花的阴暗的天空。 他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双手掐诀似有所思状。 官差头目瞬间肃然起敬,赶忙挥手制止后面不明所以赶上来的大兵们,并做出一个禁声的动作。 良久,东方朔睁开了眼睛:“在下掐指一算,蓝田街面不太平,各位差官恐怕也将要有血光之灾。” 这个逼装的,还真不是一般的牛叉。 那官差心下骇然,可不咋地,他们得到的是死命令,找不到关内侯秦风,缉拿不到凶犯提头来见。 这还不是血光之灾吗? 那差官头目都要哭了,真不愧是小神仙啊,只需要掐指一算就能算出我等的尴尬处境。 看来,关内侯秦风的下落是没希望了。 要不然的话,小神仙怎么会算出我们有血光之灾呢? “仙师,可有化解之法?”那差官头目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试着问道。 “这个嘛!......比较困难......” 东方朔太懂人的心理了,其实要准确的来说的话,这货应该称之为心理学家。 他对于揣摩人的内心,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就包括当初他为了解决嘴馋忽悠张屠户,说他老婆这一胎绝对是儿子。 他就是掐准了张屠户着急要儿子的心理,才敢肆无忌惮的忽悠。 反正肉已经骗过来了,吃到自己肚子里才是王道。 至于将来生的是不是儿子,跟他有个毛的关系。 大不了跑路,反正他不止一次的这样做了。 不过幸好张屠户老婆所生的正好是一个儿子,这下子他算是打响了名气,才有了他小神仙的绰号。 现在的情况是,他已经推测出街面上的乱局是因为什么了,不用问,肯定是因为秦风的事情。 另外,他还有秦风的面授,要他找县尉桑驰。 所以,他更加的是有恃无恐了,忽悠几个官差还不是手到擒来。 另外他也有自己的打算,与其自己冒着被官差抓起来的风险,倒不如先忽悠住他们,让他们带自己去见桑驰,这样的话,就方便多了。 最起码不会因为层层盘查耽误时间。 面前的这个官差头目,他是认识的,知道这货没什么头脑,他能够当上小头目完全是因为他无条件的追随桑驰的结果。 作为自己的死忠粉,桑驰也是投桃报李,尽管这货大字都识不了几个,可是忠心难得,所以提拔了一下他。 看那头目一脸敬畏的向自己虚心的求教破解之法,东方朔心中暗暗发笑:”傻逼一个,还不快快进入耶耶的彀中来。” 不过他表面上仍旧是一副面沉似水的为难之状,良久之后,才叹口气:“也罢,念在我们平素里还算是熟稔,你对我也多有照拂的份上。 在下就费些心思,帮你们化解一下。不过......” 那一众官差听到小神仙说能帮他们化解血光之灾,顿时心生感激之情。 再看他们,刚才横眉立目的样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毕恭毕敬的姿态,恨不得都要当即跪下给东方朔磕头谢恩了。 那头目欣喜异常:“先生,东方先生,不过什么?您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只要是我等能够做到的,无不应允。” 就是这么简单,忽悠才是王道。东方朔心中暗喜。 “呃,这样吧,诸位带我前去面见县尉桑驰,具体的详情我来向他言明。保证跟诸位没有关系,并且我也保证让诸位免去血光之灾。” “太好了!多谢东方先生,请随我来!”那头目弯腰拱手行礼,态度诚恳的让东方朔都大感意外。 东方朔昂首挺胸的跟随那差官头目走过一众人等,尽管他衣衫褴褛,也尽管他连个袜子都没有,穿着光板草鞋,可是竟也走出了王者之风的牛逼步伐。 差役们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不由暗自赞叹:果真是仙师,气势都不一样...... 第162章 意料之外 桑驰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刚送走急的火上房一般的县太爷,又得面对窦绾儿这个女人。 说实话,他对窦绾儿心里有着无尽的恐惧。 不说别的,就平四海的那面代表无上权利的令牌都足以让他顶礼膜拜瑟瑟发抖了。 秦风出了这样的事情,其实他第一印象就是御马监的人手干的,而且别的都不怀疑,首当其冲的就是窦绾儿这个女人。 别看她一副柔柔弱弱的让人我见犹怜的模样,可是联想到御马监老祖宗的令牌,桑驰可不敢拿她当普通女人来看待。 在桑驰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女魔头。 一想到平四海的那面令牌在她腰间佩戴,桑驰后脊梁骨都冒凉气...... 据老婆告诉她,此时的窦绾儿在房间里哭的十分的悲切,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让人不忍直视。 或许是桑次潜意识里的先入为主,也或许是他对令牌的畏惧和敬畏在作怪,桑驰总感觉她是在做戏,说白了就是猫哭耗子假慈悲。 说不定我那傻兄弟关内侯秦风的事情就是你派人干的呢,也有可能就是你下的手呢。 因为秦风出去之后,窦绾儿就借口身体不适在客房休息,并且叮嘱不得有任何人打搅。 这绝对是有疑点的...... 平四海,令牌,女人,监视,刺杀,这一系列的词汇串联起来,不难想象的出事件的脉络。 关内侯秦风身上有御马监老祖宗平四海忌惮的东西,所以派了这个女人来贴身监视,或许真的发现了什么,然后就是当街行凶杀人,再就是毁尸灭迹。 桑驰完全有理由相信,此刻的秦风死的不能再死了,估计连尸骨都已经荡然无存了。 可是桑驰不敢说,也不敢表示出一丁点的疑惑。 ~~ ~~ 窦绾儿一箭把秦风射倒在地,并抢走了她以为的装载着秦风“秘密”的锦盒之后,她那一刻心里是激动的。 有一种解脱了的快感! 总算是不负平老怪所托,当然也不负太皇太后所望。 说实话,她这段时间早就想明白了这次任务的根源是什么? 是太皇太后对自己的考验,她老人家不止一次的念叨过窦氏人才凋零,也就是父亲魏其侯窦婴还算是有点成色。 不过在她老人家眼里,父亲窦婴也不能完全担负起窦氏长盛不衰的重任,别看父亲大权在握,可是心不够狠,太过于仁慈。 心不狠站不稳,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在太皇太后窦氏的身上是得到完美体现的。 想她从当初的一个小小宫女到母仪天下的皇后,在到现而今幕后掌管大汉帝国的太皇太后,这几十年一路走来,其中的不易窦绾儿也是有所耳闻的。 宫廷斗争有多残酷,有多血腥,窦绾儿太知道了。 如果不是太皇太后手腕强硬,处事果断的话,她也走不到今天的地位。 作为自幼在太皇太后身边长大的窦绾儿来说,她身上的聪慧和权谋手段很大程度上说,都是学自太皇太后窦氏。 或许是血脉相连,也或许是两个女人是有心灵相通的地方,窦绾儿很快就明白了太皇太后的用意。 ~~ ~~ 另外太皇太后还不止一次的感叹过,如果她要是窦家的男丁就好了,那样的话,就可以协助父亲窦婴担负起守护窦氏一族,守护大汉帝国的大任。 诚然,太皇太后窦氏是对她寄予厚望的。 这一次平四海对她外派执行摸底秦风的任务,就是太皇太后窦氏的授意,目的就是历练一下她。 聪慧的窦绾儿非常有自信,她相信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她作为一介女流之辈,在朝堂之上立足是不可能的了,女人不入朝堂这是千古以来的规矩。 可是如果把网络全国、监视天下的御马监交到窦家人手上,太皇太后还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因为这是皇家内部的事情,不牵涉朝政。 御马监从设立之初,就是独自立于朝堂之外直接隶属皇家的一只隐秘的暴力机构。 那么既然是隐秘机构,就是平时不露于人前,关键时刻神兵天降,这样才能保持足够的威慑力。 就像平四海,人们也是只闻其名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自己如果接管御马监的话,只需要隐在幕后即可,至于是不是男儿身还重要吗? 御马监不需要仁慈,更不相信眼泪; 需要的是做事果敢决绝,行铁血雷霆手腕的人。 所以,当她发现秦风私下里改造的那张强臂弓的时候,她就斩断了所有的小女儿心态,摒弃了心中对秦风的好感,果断的选择痛下杀手。 对于一个前朝余孽,并且是拥有如此利器的家伙,除了杀之以除后患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一刻,她耳边响彻的是平四海那沙哑的声音:宁错杀毋枉纵。 所以,射杀秦风,她虽有惋惜,但一点都不后悔。 她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汉,都是为了太皇太后,都是为了窦家。 ~~ ~~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悄然回来打开锦盒之后她彻底的傻眼了。 本来以为秦风拼死都要保护的锦盒,一定是是他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是锦盒里面赫然躺着的却是一套女人的首饰。 跟她想象的秘密,丝毫不沾边。 出身豪门的她,一看之下就知道造价不菲。 而且这种样式的饰品,就连见多识广的她也是从未见过的。 这套饰品简直堪称新奇,尤其是那条心形镂空吊坠,小巧精致,玲珑剔透,她一下子就爱不释手。 不过欣喜并未冲淡她的疑惑。 试想一个人临死之前都紧紧的抱着不撒手的东西,再加之他的前朝余孽的身份,那这盒子里会是一般的东西吗? 所谓疑心生暗鬼,就是这个道理。 联想到秦风的身份,她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盒子和这套女人的饰品肯定不会像表面那么简单,这里面一定有玄机。 可是她翻遍了所有,盒子都拆开了也是一无所获。 这个死秦风,你到底在搞什么把戏? 愤怒之下的窦绾儿把心形吊坠扔在地上。 奇迹出现了,也不知磕碰到了哪里,那心形吊坠竟然一下子从中间打了开来。 呃,窦绾儿欣喜若狂,她确信这一次真的找到秦风的秘密了。 哈哈,没想到误打误撞之下竟然有奇功。 不过当她捡起吊坠看到里面的刻字之时,脑子却嗡了一下。 两片心形的吊坠之上,分别刻着“风”、“绾”二字。 窦绾儿是目瞪口呆,脸红了起来,这......这......该不会是送给自己的吧? 刚才的好心情瞬间就飞到爪哇国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久久的凝视陷入沉思之中...... 良久,突然窦绾儿像是石化了一般。 她脑海里忽然想起来那日帮秦风收拾书房之际,看到残留的灰烬中有一个烧的焦黄的纸片。 上面的图案怎么跟这个吊坠那么相似呢?...... 第163章 事情大条了 秦风在东方朔的小破屋子的床上半躺半卧,四下打量着东方朔狗窝一样的家。 一屋子破东烂西,唯有一个煮饭的陶罐还算是干净。 这东西要是弄到后世去,绝对能大赚一笔,可是在现在来说,就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物件了。 屋子里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夹杂着汤药的味道,很是冲鼻子。 也不知道这货是怎么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的,反正秦风是有点扛不住。 但凡是能动弹,他发誓绝对不在这屋子里多停留一秒。 也幸好现在是寒冷的冬季,这要是在炎热的夏季,屋子里估计都要被苍蝇蚊虫包围了。 喵呜...... 东方朔的猫兄弟一下子窜上了床,一头钻进了被褥里。 我擦,这狗日的脏猫,也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里刚吃饱回来,身上散发着泔水的味道,就这么毫不客气的跟他大被同眠起来。 而且,这货还知道找一个最温暖的地方——秦风的腋下。 吃饱喝足的小野猫喉咙里发出咕噜噜、咕噜噜的声音,看样子它很满意秦风腋下这个温暖的避风港。 秦风最大的担心是伤口感染,虽然天气寒冷按照常理来说感染的风险远远不如炎热的夏季,但是架不住脏啊! 说句实话,屋子里就没有一个干净的地方。 这对于有洁癖的秦风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心里折磨。 可是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一动就会牵扯到伤口,疼的厉害,连动都不能动,他只能寄希望于东方朔尽快的把桑驰找来,结束这噩梦般的熬煎。 ~~ ~~ 桑驰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风还活着,怎么可能? 御马监出手向来是干净利索不留后患的,怎么可能还会给秦风留下一条命? 除非不是御马监下的手!也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呃......桑驰这下子可来了精神了。 既然不是自己人干的,那就好说了。 之前因为心有所顾及,他都没敢亲自出面。 现在嘛!嘿嘿!~是时候展示耶耶手段的时候了! “来人,备车,我要亲自去接关内侯。” 东方朔郁闷,说好的奖金呢?怎么黑不提白不提的,这怎么行? “且慢,桑县尉,呃,是这样的。我临行之际,秦侯给我说......” 桑驰脸一沉,瞅了一眼这个脏兮兮的家伙:“秦侯说什么?” “他说你得知消息之后,一定会大大的奖赏在下。你看,这赏金的事情......” 桑驰不耐烦的一挥手:“等确定了秦侯无恙之后,自由奖励与你,如果你现在胆敢聒噪,小心本县尉鞭子伺候。” 吓的东方朔一哆嗦,心中暗暗叫苦不迭。 本来想浑水摸鱼赚点酒钱来着,可是哪知道桑驰这个家伙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看来自己的小算盘要落空了。 ~~ ~~ 在东方朔的带领下,桑驰终于来到秦风栖身的小破屋。 这里地处偏僻,巷道弯曲狭窄,雪水融化后路面更是泥泞不堪,马车根本就进不来。 这一路走过来,累的他是浑身冒汗。 怪不得出动那么多人查找都没有消息,玛德,这些人看来真得好好的调教调教了。 偷奸耍滑的怎么行? 手下人的伎俩自然瞒不过桑驰的眼睛。 他们只搜查沿街百姓,看起来动静搞的挺大,可是没有一点效果。 既能骗过上级,还能趁着搜查之际捞点外快。 至于穷街陋巷的根本就没人过来查,长此以往这是要出大问题的。 试想,这一次出事的可是关内侯秦风啊!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大人物,手下人办事还是照旧,根本不上心,只想着糊弄上级,出工不出力。 要知道,这倒霉的可是他和县令。 上面追究责任的话,只会对他和县令追责,毕竟他们才是背锅的人选。 桑驰越想越生气,气的肚子都要爆炸了。 一路之上,根本就对手下那帮人没有给什么好脸子。 等他推门走进去看到躺在床上的人果然是秦风的时候,心情才算是一下子轻松起来。 看来自己还真得好好的感谢一番这个叫东方朔的家伙,如果不是他的话,秦风危矣!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一个背锅侠是跑不掉了! “兄弟,哥哥终于找到你了。”桑驰疾走几步一下子扑在床边,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此时的桑驰就差嗷嗷叫着哭一鼻子了。 秦风的脸色有些难看,面皮都在跳动,眉头紧皱在一起,嘴巴动了又动,似乎是想要说什么。 桑驰赶紧往前凑了凑:“兄弟,你是想告诉我是谁对你下手的吗?” 秦风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面上露出痛苦之色,随之无奈的摇了摇头。 “你是否要告诉我凶手的特征,方便我缉拿?” 秦风又摇了摇头,脸上明显有些暴躁之色。 “那你要告诉我什么?” 桑驰纳闷了,凶杀案子,事主一般都会第一时间告知官差的这些,秦风竟然一个都不告诉他,这让人家怎么办案子嘛!? 终于,秦风的呼吸有些加重,似乎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一般吼出一句:“你......他娘的......压到我伤口了......” “哦,唔,”桑驰老脸一红尴尬的迅速起身后退两步。 秦风的呼吸顺畅了不少,暴躁之色也渐褪。 平复了好一会儿,秦风才缓了一口气道:“凶手用的是军中制式三棱箭矢,他走的时候抢走了我的锦盒。 那个盒子对我很重要,你可一定要帮我找回来。” 军中制式三棱箭矢?桑驰一下子不镇定了。 他知道御马监配发的是腰引弩,这种弩弓重量轻易携带杀伤力大,适合小股人员的行动。 但是对秦风下手的人用的却是军方制式的弓箭,这就从侧面进一步验证了凶手不是本系统之人。 没想到此事竟然牵扯到军方,这事情可有点大条啊。 这件事得第一时间上报御马监让老祖宗知晓,这样的大事可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县尉能抗的住的,弄不好就是滔天大案啊! 桑驰心里现在已经是波涛汹涌了,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军方要对关内侯秦风下手? 难不成秦风得罪了太尉田蚡...... 第164章 突发奇想 秦风在桑驰的护送下回到了秦侯府,东方朔也一同被带了回来,随同的当然也有他的猫兄弟。 消息早就传了回来,葛翁收拾好了病床,章嫂炖煮了大骨汤,甘小妹准备好了金疮药,史婆婆备下了干净的衣衫。 霍去病和李敢急的团团转,却帮不上什么忙。 秦小四则是一口东西都不吃,蹲在墙角里哭的嗓子都哑了。 他很心疼三哥,从小到大,他就跟秦风最亲。 前几天他玩耍李敢送给他的那把小刀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指还疼的他哇哇哭呢,可是三哥是被箭射中了胸口,那该有多疼呀! 他不敢想了,反正他知道一定是很痛的。 当他听说三哥被送回来了,小家伙一下子就不哭了,抹了一把眼泪,飞快的跑到秦风床前,“三哥,你疼不疼? 要是疼的话,你就大声的哭,可管用了,一会儿就不疼了。” “呃,好的,我要是疼,我就哭几声,好不好?” 秦小四眼里噙着泪,使劲的点点头。然后慢慢的走上前,伸出小手摸了摸秦风的额头。 “摸额头疾病走,三哥你现在有没有好一点?” 看着小大人一样的弟弟,秦风哭笑不得,这都是自己哄他的话,现在却被他用来哄自己。 好吧,孩子是天真的,秦风的心里是暖暖的。 甘小妹走了进来,狠狠的瞪了一眼秦小四:“我要给小郎换药,你先回去,记住告诉鼻涕虫和李大胆,今天的功课要完成。 完不成,还是不准吃饭。 别以为小郎受伤了,就没人管的住你们。” 果然是一物降一物,秦小四老老实实的退出房间,一出门哧溜一下就跑没影了...... 秦风的伤看着很严重,血乎刺啦的,其实也就是外伤比较重,失血过多而已。 也真的得庆幸是肋骨卡住了三棱箭,否则的话早就见了阎王了。 甘小妹打开绷带看了一眼伤口,不由的就是一皱眉,“小郎你这伤口是谁处理的,伤口周围黑乎乎的什么药物?” 秦风也纳闷啊,他醒来之后就是这样子了。 于是他看向了东方朔,“东方先生,能否告知所用何药?” 东方朔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呃,鄙人囊中羞涩无钱买药,处置伤口之时所用者草木灰是也。” 噗......秦风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虽然中医上有草木灰止血之说,但是医疗用草木灰是在特定环境下制作的,而不是随意烧点草木取的灰烬。 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感染。 秦风的脑袋都大了,这家伙就是一个二把刀的土郎中,别没被箭射死,却被他的草木灰感染而死,那玩笑就开大了。 甘小妹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面前这个猥琐的家伙,那眼神仿佛带着刀子似的,刺到东方朔的身上。 吓的东方朔一缩脖子,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 伤口是一个洞,肉都外翻着,看着很是吓人。秦风深呼吸了一下,“葛翁把陛下赐的御酒统统搬出来,我要提取酒精消毒。” “小郎,酒精是何物?怎么提取?”葛翁不解。 “派人去山上伐竹,我给你画一个装置的图样,依发炮制即可。” ~~ ~~ 葛翁这一次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刻打开库房,把刘彻赏赐的美酒统统搬了出来。 其实萃取酒精很简单,蒸馏冷却即可。 不过为了得到更高纯度的酒精,要多来上几遍。 方法很简单,过程很繁杂。 忙活了两个多时辰,总算是提取出满满的一大罐酒精。 葛翁凑近了闻了一下,一股浓烈的酒香味直冲鼻宵,呃,有些上头。 葛翁敢拍着胸脯子打赌,这酒精绝对是上好的烈酒。 他的酒虫都被勾引的不安分了,真想美美的喝上一口啊! 可是一想到,这些酒精是用来给小郎疗伤消毒用的,想喝酒的心情一下子消失的干干净净。 双手捧着,一溜小跑来到秦风卧榻前。 献宝一样的捧着,激动不已的道:“小郎,你要的酒精弄出来了,这可真是好酒呢。 你闻闻,酒香扑鼻闻之欲醉。 等你伤好之后,咱们多弄一点,拿到长安去售卖,老奴敢打包票那些达官贵人肯定打破头也要争抢着品一品这上等的美酒。” 呃,这葛翁可真是个财迷。 什么东西都想着赚钱...... 酒精清洗伤口,有过经历的人肯定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滋味。 疼,钻心的疼。 秦风嘴里咬着一块干净的毛巾,嗓子眼里呜呜的嘶吼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看的甘小妹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她的小手有些发颤,每擦一次伤口,小郎的身子就一阵抖动。 好不容易把伤口上糊着的黑乎乎的草木灰清理干净了,秦风也完全脱力了。 浑身都湿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这可是遭老鼻子罪了,奶奶的,要是有麻醉药就好了。 可惜的是恐怕现在华佗的祖宗都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就别提华佗了。 秦风对医学方面的知识,也仅限于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急救常识,以及缝合和消毒,要是让他用药之类的他可不懂。 伤口处理干净了,下面就要缝合伤口。 他反正是干不了,也只能交给甘小妹了。 当甘小妹听小郎说要他用缝衣服的针把伤口缝起来的时候,她都傻眼了。 她跟公输峣学来的用药方法,可没有这样的啊! 就包括刚才秦风执意要先用酒精消毒,这样的方法她也是闻所未闻。 好在的是她的心里承受能力足够强大,说实话这真的得感激公输峣教她的驭虫术了,试想一个敢跟蛇虫为伍的人,还会害怕一个伤口吗? 不过饶是这样,她还是有些下不去手。 关键是她怕秦风承受不住,犹豫了片刻:“要不,小郎你喝点酒精让自己睡过去,我在帮你缝合怎么样?” 呃,好吧,这丫头居然能够无师自通举一反三,通用酒精麻醉,减轻自己的痛苦之后在进行后续治疗。 天才呀! 秦风突发奇想:如果自己的伤口不感染能够活下来的话,一定好好的培养培养她,说不定她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外科手术的先驱者呢...... 第165章 爱一个人不容易 甘小妹脸色凝重,按照秦风说的,把针烧红捏弯,然后放在酒精里面消毒。 在就是叫来葛翁帮着把酒醉的不省人事的秦风用麻绳捆在床上。 葛翁都有点傻眼了:“丫头,这能行吗?” 甘小妹一翻白眼:“把吗字去掉,我这一切都按照小郎吩咐做的。” “呃,那......应该没问题。” 葛翁对秦风有着一种盲目的相信,只要是秦风说的,他都愿意无条件的服从。 甘小妹找来干净的毛巾,塞进秦风的嘴里,然后犹自不放心,又叫来史婆婆和葛翁配合,两人一前一后死死的按紧了,以防秦风因疼痛挣扎。 做好这一切准备,甘小妹才开始缝合伤口。 不得不说,她的确有做外科医生的天赋,在缝合的过程中她的手非常的稳准快,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缝合完成。 最后敷药包扎,直到系好绷带,甘小妹才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 ~~ 秦风喝的是酩酊大醉,躺在床上任由甘小妹施术。 最开始他还有点模糊的感觉,耳边还能听到甘小妹和葛翁、史婆婆的对话。 不过当缝合开始后,他就彻底的失去了知觉。 酒,还真他娘的是个好东西。 这一醉,直到半夜时分才醒过来。 酒醒以后口干舌燥,嗓子眼里都冒烟,可是这些小小的不适,跟伤口剧烈的疼痛比较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没有止痛药,没有针灸穿刺麻痹神经的情况下,可以想象这得承受多大的痛苦。 秦风额头上冷汗直冒,喉咙里的闷哼之声不断。 “小郎你醒了?”葛翁的声音响起。 秦风睁开眼,一盏油灯孤独的跳跃着火苗,屋里被灯光浸染成了昏黄色。 窗外的风很大,带着尖锐的哨音略过屋脊,地上的枯枝碎叶被狂风卷集着打在窗子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什么时辰了?”秦风沙哑着嗓子问。 “过了三更天了。” “家里都还好吧?” “呃,家中一切安好,小郎就不要操心家里的事情了。” “水,我要喝水。” 葛翁早就备好了温水,赶紧伺候着秦风把水喝下去。 干涸的嗓子,得到了水的滋润,刚才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没了,真不愧是生命之源,真舒坦。 “绾绾呢?” 秦风突然问道。 葛翁脸色一滞,“呃,她......她得知小郎被人暗算生死未卜,很是伤心。此刻我让章嫂和我那婆姨陪着她呢。” 葛翁闪烁其词的样子,引起了秦风的怀疑。 葛翁是个直肠子,从来不说谎,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一旦他说谎,脸色就会变的不正常,而且会下意思的捋胡子。 “不要瞒我了,我都知道了。”秦风决定玩赖皮诈一下葛翁。 如果这事情放到甘小妹身上,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就相信秦风。 还是那句话,葛翁对秦风有着发自肺腑的愚忠,就像是梁翁对卫旌一样,不管你虐我千百遍还是上万遍,他对秦风的忠心始终不会变。 “小郎从何处得知?肯定是甘小妹那死丫头嘴快,在小郎面前乱嚼舌根。”说到这里的时候葛翁满满的都是愤怒之情。 “小郎你放心,桑驰县尉带着人帮着上山找寻去了,相信绾绾小娘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秦风大惊,“什么?” “小郎别动,小心伤口崩裂。” “她......她怎么了?上山干什么?” “她说听老辈人讲过深山中有一种草药叫什么来着?”葛翁使劲的拍了一下脑袋,“恕老奴愚钝,想不起是什么药了。 她说那种药疗伤有奇效,所以她就一个人上山帮小郎采药......”葛翁越说声音越小,他终于发现自己被秦风忽悠了。 呃,葛翁有点蒙圈,秦侯府的所有人连带着桑驰带来的差役都上山去找人去了,老婆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绾绾没有找到之前,万万不可告诉小郎。 可是他现在他竟然没保守住这个秘密,万一小郎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他就是秦侯府千古帝一罪人。 秦风对窦绾儿的心思秦侯府所有人等都是看在眼里的,可以说用情极深。 所以,这件事才要瞒着他。 葛翁后悔不迭,他真想一头撞死。 自己怎么就没看出小郎是在套自己的话呢? 秦风终于不镇定了,他不顾伤口的疼痛,挣扎着坐起身:“这么黑的夜,这么大的风,这么冷的天,她一个柔弱女子怎么能扛的下来? 把人全部撒出去,无论如何要把她给我平平安安的找回来。” “呃,咱们的庄户除了孩子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全都派出去了,还有桑驰县尉带来的人手也一并帮着找去了。 小郎,你别担心,这么多人,肯定能把绾绾小娘找回来的。“ 秦风眉头紧皱,思索了一下:“搜山,我要搜山,一草一木都不放过,一定要找到她。去,拿着我的名帖,到三里之外的大汉宫卫驻守大营求助,让他们帮着搜寻把握会大一些。” “呃......”葛翁迟疑了一下,“诺,老奴这就去,可是家里无人照顾小郎。” 秦风一瞪眼,葛翁把剩下的话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一次秦风是真拼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在不动用这些人实属是浪费。 之前公输峣就告诉过他,秦侯府地界划入上林苑,并且有一队宫卫巡逻守护。 说白了,这一营宫卫名义上是守护上林苑的,可是最主要的任务是守护他的安全,这是刘彻的意思,谁敢不从? 葛翁匆匆离去,秦风焦急的心更增不安。 这个丫头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子呢?只不过是听老辈人讲的一个故事罢了,就信以为真,真以为有什么特效药能治疗自己的伤口啊! 希望你不要有事,一定也不能有事。 爱一个人真的是不容易的,能够有一个人走进心里,人一辈子或许只有一次机会。 一旦错过或者失去,就再也无法做到像用对待这个人的心的去待另一个人了。 秦风觉得窦绾儿就是他的天使,就是值得他一辈子去疼去爱的女人,从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他就是这么以为的...... 一见钟情,就这么在他身上活活的上演了。 失去窦绾儿,秦风真的无法想象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第166章 冤家 窦绾儿真的是上山去帮秦风采药了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说起来除掉秦风只是她感觉抓到了秦风的小辫子,觉得他有可能威胁大汉帝国而擅自作出的决定。 本来她以为杀就杀了,一个前朝余孽而已。 虽然他目前对大汉是有功劳的,也尽管自己对他的才华其实还蛮欣赏的,尤其是那本叫《石头记》的书,很是让她着迷。 但是作为未来御马监的掌控者,她要做的是防患于未然,不能放着秦风这么大的一个隐患不管不问。 可是好像从一开始,事情就脱离了她的掌控,一切都朝着跟她认为相反的方向发展。 最初在秦风书房她看到了纸屑上的图案,她以为这一定是秦风秘密联系前朝余孽的徽章信物之类; 可是事实证明,那只不过是一套精美首饰的图样,而且那首饰还是为自己打造的...... 这想来还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现实、事实狠狠的给了她一个大大的耳光,到现在她的心绪都不能平静。 后来她看到秦风制作出足以快速武装一支军队的强臂弓,她觉得这简直是太恐怖了。 这么犀利的强臂弓,在滑轮组的助力下,就算是老弱病残都能轻而易举的拉开寻常士兵要经过刻苦训练才能拉的开的强弓。 这意味着什么?细思极恐啊! 可是平四海却告诉她,那张强臂弓的图样已经由将作监大匠周傅送往长安,说不定已然放在了陛下和太皇太后的案头。 呃,他竟然把图纸献出去了? 怎么可能呢?他到底在做什么哦?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有那样一个身份,有这么犀利的武器,居然不用来谋反。 实在是想不通,这怎么一切都跟她想象的不一样了呢? 另外她还知道秦风有一种三个月快速成军之法,并且武装了一支七百人的力量,虽然此力量被陛下征用,但是秦风这个人不得不防。 有这样的方法在手,他要是用作训练士兵,还不是很快就能拉起一支武装力量? 当然也说不定,他早就在暗中训练死士了。 前朝余孽一直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躲在暗处,寻机而动。 这些年御马监剿灭的企图造反的前朝余孽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可是这些人却像是烧不尽的野草似的,只要春风起,就会露头。 于是御马监的秘使挥动手中的死亡镰刀一茬接着一茬的收割...... 可是平四海又告诉她,这套快速成军之法秦风早就献给陛下了,而且他之所以能够招募士兵训练是经过陛下特许的。 窦绾儿都要暴走了,变了,全变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嘛!?跟她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 该死的老怪物,讨厌人的平四海,你干嘛不早点告诉人家嘛! 看着桌子上的那套首饰,窦绾儿心里很是不争气的一阵心酸。 “你知道你最大的弱点是什么吗?”平四海负手而立在窗前沙哑着嗓子,“自以为是,胆大妄为。 你这两个毛病要是不改正,或许将来会出大乱子。 你可还记得我是怎么叮嘱你的吗?” “只监视不行动,弄清楚他接近陛下的真实意图。”窦绾儿垂头丧气的样子,着实可怜。 “亏你还知道,你大概是不明白‘只监视不行动’这六个字的含义。”说到这里的时候,平四海猛然转过身子,眼眸中射出两道寒光。 吓的窦绾儿一缩脖子。 良久,平四海叹口气:“幸亏他无生命之忧,这件事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不过做错了事情是要接受惩罚的。” “要杀要剐随你的遍,但是我不要去蛇窟。”窦绾儿抬起了头,眼神很是坚定。 “蛇窟?怎么可能,你还没资格葬身蛇腹。” 啊?窦绾儿心里郁闷,连死都没资格死,这蛇窟看来还有点故事呢。 “去淮南国吧,秘使来报,淮南王刘安蠢蠢欲动小动作不断。 陛下虽然派了公输峣那个老家伙前去抚慰,当然也是存了点醒刘安之意,毕竟都是刘家子孙,大汉的皇室宗亲。 有一个七国之乱就够了,太皇太后和陛下的意思是不想祸起萧墙同室操戈。 希望刘安能够明白陛下和太皇太后的良苦用心吧。 不过我可不相信一个被权利欲望蒙蔽了双眼的家伙,会悬崖勒马。 所以,作为对你的惩罚,你现在的任务终结,立刻设法脱身,前去接手淮南国事宜。 我可告诉你,秦风那小子现在对你可是动了真心的,你要做到不露痕迹的离开,不能留下什么尾巴。 这一次我可不会在帮你擦屁股了。” 窦绾儿脸一红,该死的平老怪,真是不要脸,说这么不雅的话,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好不好? “你还别不服气,说实话在我看来你行事不计后果鲁莽至极,简直是愚蠢。 如果不是我引出东方朔,发现了秦风。 恐怕他就算不被你射死,也得冻死、失血过多而死。” “你......监视我?既然你都在现场,干嘛不阻止我?”窦绾儿炸毛了,像是一只斗鸡似的红了脸。 平四海叹了口气:“我已垂垂老去,所剩时日无多。 说不定就走在太皇太后前面去见文皇帝了,守护太皇太后,守护陛下、守护大汉江山社稷,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了。 太皇太后既然属意你来接管御马监,我无话可说,只能是尽量的扶持你上位。 作为未来御马监的掌控者,你做的第一个决定,我不想反对你。” 窦绾儿有种被欺骗被戏耍了的感觉,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说的好听,恐怕你的内心里真正的想法跟我是一样的吧? 只不过你碍于太皇太后的命令不好下手,所以你就借用了我的手,是也不是?” 平四海面上古井无波,回头看了一眼窦绾儿,然后一把推开窗子,跃身跳出桑驰家的院墙,消失的无影无踪...... ~~ ~~ 事实证明,秦风没有私心; 事实也证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事实更证明,他对自己一往而情深...... 得知真相虽然有点晚,也险些铸成大错,不过好在的是现在搞清楚了他是一个人怎样的人。 独坐窗前手托腮的窦绾儿俏脸绯红,眼眸中秋水流动,不过心里却似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 良久,叹了口气道出两个字:“冤家!” 第167章 该死的天道 世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担心什么,偏偏就来什么。 秦风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渐亮,可是他心里却一点一点的陷入黑暗的深渊。 这么冷的天,这么漫长的夜,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上山采药,并且那种药据说还是生在陡峭的石壁上...... 另外,昨晚派出那么多人上山找寻,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消息传来,秦风不敢想了。 在他看来,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他真的担心有消息传来,因为他知道那一定是坏消息。 坚守着最后一丝希望,苦苦捱到天光大亮。 秦侯府静悄悄的,熊孩子们破天荒的没有来书斋,因为他们都知道秦风的情况。 往日郎朗的读书声没了,显得秦侯府好像一下子就没了生机似的。 一群疲惫的人,神情凝重的出现在秦侯府门前,他们没有一个人说话,人人脸上带着哀伤。 葛翁在最前面,怀里捧着一只鹿皮软底血迹斑斑的靴子。 桑驰犹豫了一下上前道:“葛翁还是你去跟秦侯说吧。” 史婆婆推了一把神情呆滞的男人,“去吧,我陪着你。” 葛翁两口子肩并肩来到秦风面前,说实话葛翁真不知道该怎么向秦风说,只是捧着染血的鹿皮靴子放在床头。 “小郎,我们尽力了,绾绾小娘跌落断崖下,找到的时候只有这只靴子和一滩积血,附近......有野兽出没的足迹。” 史婆婆代替葛翁说出这个消息。 秦风皱了皱眉头,自言自语道:“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她一定很害怕。” “小郎,绾绾小娘不在人世了,都是老奴不好,只顾着小郎的伤势,没有及时的阻止她孤身犯险。” 葛翁眼中湿润了,充满着歉疚之意。 “那么高跌落,一定去的很快,应该没有痛苦。”秦风拿过鹿皮靴子仔细端详着,很是爱惜的抚摸着。 “呃,应该没痛苦,只是尸骨未存下来。 老奴看足迹像是野狼,所以就借用小郎的名义央求大汉宫卫们把附近山林中的野狼全部猎杀,共计斩获三十七头狼。” “嗯,狼皮做成褥子,分给庄户们吧。” 葛翁愣住了,小郎是那么的平静,脸上一丝的波动都没有,语气从容的让他不敢相信。 如果不是从小看着秦风长大,对他了解到骨子里的话,他都怀疑秦风对绾绾小娘从不曾动心。 “小郎,你要是伤心就哭两声,可不敢压抑着自己。气郁伤身呐!”葛翁在秦风的床头跪了下来哭道。 秦风无力的挥挥手:“叫桑县尉来一趟。” 桑驰一脸的疲惫之色,黑眼圈都出来了,整个人都显得憔悴了不少。 “兄弟,节哀!老哥我去晚了,派人下到断崖下的时候......” “多谢桑兄,此事你已尽力,我都知晓了。告诉参与搜寻的兄弟们,每人一百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另外,昨日当街行凶之人可有消息?” 桑驰脸色一阵尴尬,“呃,兄弟,是这样的,蓝田当地的所有关系我都动用了,城里所有地痞流氓恶霸我都派人抓了起来,挨个的审问,可是并没有什么线索。 所以,据我多年的经验推断,应该是流窜到本地的一伙亡命之徒所为。 这些人行踪飘忽不定,前几日还跟官军遭遇了,一番血战之后大部分被杀,可不排除有漏网之鱼。 对了,你不是有个价值不菲的锦盒被抢了吗? 我想应该是匪徒饥寒交迫之际见财起意才对你动手的。” 桑驰的这个解释,倒还说的过去。 细思的话,秦风觉得恐怕也只有这个原因了。 娘的,还真是点子背不能怨社会啊! 偏偏赶上了围剿未灭的匪徒,这上哪说理去?这一箭受的真是冤,该死的流寇匪徒。 害自己差点殒命,还间接的害死了绾绾。 秦风恨不得立刻马上抓到对他下狠手的流寇匪徒,一刀一刀活刮了他。 “兄弟你放心,现在我的人手全部出动,相信不日即可剿灭那些流寇匪徒,你丢失的锦盒我一定帮你找回来。” 看秦风眼睛都要喷火了,桑驰赶紧拍着胸脯保证。 锦盒找回来又有什么用?秦风心如死灰,好不容易动了一次感情,可是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佳人已逝,空留遗憾,这种痛彻心扉的感觉远远不是桑驰能够体会的。 ~~ ~~ 秦侯府的上空笼罩上了一层阴云,往日里欢天喜地的场面不见了。 就连大嗓门的章嫂也蔫了,再也不见她扯着嗓子喊吃饭的情景了。 葛翁满脸愁云的蹲在秦风卧房门口吧嗒吧嗒掉眼泪,秦风两天没进一口吃食了,他也陪同着一口没吃。 他知道小郎很伤心,这孩子从小就内向,有什么话都藏在心里,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从不对外言讲。 本以为这次小郎遇到了绾绾小娘会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可是谁料想竟然是给小郎当头沉重一击。 这要是小郎一蹶不振的话,秦侯府哪还有什么明天? 所有人都指着小郎呢,这么大的家业,这么多的财富,如果小郎不在了,那还有什么用? 史婆婆走了过来:“小郎还是不见人吗?” “嗯,除了甘心给他换药,谁都不见。” “唉,可怜的小郎,我苦命的小郎,贼老天真是不开眼,为什么要这么的折磨人呢?”史婆婆抹了一把眼泪。 葛翁站起身,摇晃了一下,差点栽倒,赶紧扶住门框。 “唉,谁说不是呢?小郎可真是命苦,一出生就没了娘,年初老主人又撒手人寰,现在好不容易有喜欢的女子,可是又以这样的结尾收场。 天道不公啊!” “唉,还是等小郎想通了再说吧。他是个倔脾气的,要是他想不通,谁说都没用。你现在还是操心一下家里的事情吧!” 史婆婆抱怨着道。 “家里有什么事情?猫冬的时候没什么好操心的。”葛翁没好气的对史婆婆道。 “啊呀呀,你可真是甩手掌柜,小郎把秦侯府这一摊子交给你,你倒好,不闻不问的,你对的起小郎的信任吗?” 葛翁的胡子一撅,眼睛一瞪:“要你教训我,快说,到底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第168章 发怒的男人有魅力 秦侯府上下都是一片愁云惨淡,一个个愁眉不展欢笑不在,连饭都吃不下去。 可是唯有一人,那是无忧无虑,肥吃大喝,好像没事儿人似的,惹得章嫂和史婆婆大为不快。 是谁呢? 舍东方朔其谁! 这货平时混迹在蓝田街头巷尾,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凭着“小神仙”的名头,照样撞骗。 可即便是有张屠儿子的事情给他加持光环,可也只能混一个勉强填饱肚子。 那日子过的很是恓惶,就他那一身破衣烂衫和满身的泥垢就很说明问题了。 现在的东方朔可跟之前大不同了,沐浴更衣过后,这货看着身上崭新的袍服,差点没幸福的晕过去。 想我东方朔,孔孟门徒,自幼就饱读诗书,聪慧过人,可是却报国无门投效无处。 时常感慨:空怀忧国志,奈何命途舛。 究其原因,只是他长相猥琐,不讨人喜。 其实他之前在长安是有一口饭吃的,在某权贵家教授几个孩童读书。 虽然说薪水不多,可是也能过的很不错。 而且每天还能喝上几两稠酒,餐食的话不说大鱼大肉,但是每顿荤腥最起码能见着。 小日过的也算是油渍麻花的了。 俗话说饱暖思**,这货常感觉漫漫长夜孤枕难眠。 这一日主母娘子身边新进了一个贴身丫鬟,模样是清秀可人,尤其是一笑起来,脸颊上就有两个小酒窝。 好家伙,东方朔一见之下倾心不已。 可谁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满心思的要娶人家,结果人家没看上他,嫌他其貌不扬。 这可真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苦闷的东方朔,每日借酒浇愁,殊不知酒入愁肠愁更愁。 有一次,权贵寿诞,大宴宾客,作为家中西席,他也有幸吃了一回流水席。 席间,这货足足喝了十八碗稠酒,醉醺醺的回到房间休息。 夜间小解之际,路过那心上人的房间。 屋内亮着灯,突然屋内传出一声惊叫,然后就听到呜呜的声音似被人捂住了嘴巴,并且伴随着布帛撕裂之声。 东方朔大惊,府中进了贼人,这还得了? 所谓酒壮怂人胆,他大喊一声:“呔!贼人休要猖狂,俺东方朔来也!” 然后一脚把门踹开,顺手操起一根顶门杠子就冲了进去...... 结果就看到暗恋多时的女人,淑胸半露,含羞欲滴的半推半就倒在权贵的怀里。 他傻眼了,玛德,这严重的超出他的认知,有钱人真他娘的会玩。 感情不是进了贼,而是权贵喜好玩霸王硬上弓的游戏...... 结果可想而知,他都把光屁股的权贵堵到屋里了,并且随着他的大喊,十几个家丁拎着刀枪棍棒也冲了进来。 被下人免费参观了一场春宫图,恼羞成怒的权贵下令打断东方朔的狗腿,然后无情的扔了出去。 如果不是被好心人收留救治,他恐怕不死也得落下终身残疾。 出了这样的事情,他的大名那是顶风臭三百里,加之他本来就因长相猥琐没人愿意要他,所以长安城是容不下他了,无奈何流落到蓝田讨生活。 也正好遇到张屠那厮,饥饿难耐的东方朔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主顾,哪里还顾忌那么多。 一番忽悠,骗了十斤肉吃。 哪知还一语成谶,张屠的老婆还真的就生了一个儿子。 这下子他才算是有了名气了,于是就开始了在蓝田没羞没臊的骗吃骗喝的日子。 一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一个胸怀大志的孔圣门徒,沦落到这步田地,说实话他真是有点不甘心。 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在现实面前他不得不低下头来,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对他来说,活着,才是第一要务。 这次机缘巧合之下,救了秦风,他的好日子才算是真正的开始。 秦侯府精致的美食可真是让他大开眼界,而且秦侯府的稠酒满满的一屋子。 哇哦!~这下可真是顺了东方朔的意了。 每日里好酒好菜的伺候着,他都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是真的。 怎么感觉都像是在做梦似的,当然他也没清醒过,有稠酒相伴他能清醒的了,那才是真见鬼了呢。 ~~ ~~ 虽然秦风这两日不见任何人,不吃不喝躲在房间疗伤,但是章嫂还是如往常一样,做了秦风得意的饭食候着,比如红烧肉、排骨汤、清炒菜蔬、清炖羊肉等,另外还有上次吃剩下的牛腱子肉也都一并做好。 秦风不吃,可是有人吃啊,而且还是偷吃。 东方朔这家伙,一不小心溜进了厨房,结果又一不小心发现了这些美食,最后按奈不住馋虫的勾引,甩开腮帮子开动大槽牙吃的叫一个风卷残云。 当章嫂发现的时候,已经只剩一堆骨头了。 章嫂很愤怒,于是找到了史婆婆诉苦。 史婆婆闻听之下,更是愤怒不已,她很想扯开嗓子骂一通街,就像之前在村里那样,从东头骂到西头。 可是一想到东方朔这货毕竟救过小郎的性命,而且还是个能看书会写字的家伙,她就没敢造次。 不过,心中愤怒之意已经都要安耐不住了,所以过来找自家的男人出面。 怎么也得好好的管教管教这个没脸没皮的家伙,给你脸了不是?在我们秦侯府白吃白住不说,天天有酒肉伺候着不算,你还偷吃专门给我家小郎准备下的餐食。 太过分了,实在是太过分了。 葛翁听着老婆愤愤不平的讲述,也觉得这狗日的东方朔实在是有点蹬鼻子上脸。 太不识抬举了吧?欠收拾的货。 “丑奴、郑二,去把那厮给老夫提溜过来。”葛翁一拍大腿愤怒的道。 “呃,老头子你糊涂了吧?丑奴和卫青都不在家,你叫他们作甚?”史婆婆推了一把自家男人。 “唔,唔。顺嘴了,家里没他们,老夫还真不习惯呢。 算了,老夫亲自去找他理论,惹怒了老夫,我一定把他赶出秦侯府。” 史婆婆眼前一亮,心里美滋滋。 没想到自家老头子还有这么大展雄风的一面,还别说,发怒的男人还真是挺有魅力的...... 第169章 斗嘴 葛翁很生气,小郎在他心里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别说是专门给小郎准备的餐食了,就算是小郎扔掉的臭袜子,在葛翁眼里那也是香的,捡回去洗洗干净他还能接着穿。 所以,东方朔已经触到葛翁的逆鳞了。 史婆婆对东方朔这个猥琐的家伙极看不上眼,长的难看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另外你好歹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在别人家里混吃混喝就算了,连主人的东西你都敢碰,这实在是让人接受不了。 葛翁从腰里扯出了马鞭,这根鞭子曾经打遍秦侯府无敌手,丑奴和郑二(卫青)都在尝过它的厉害。 愤怒的葛翁聊发少年狂,撸胳膊挽袖子就准备去教训教训东方朔。 就在这个时候,秦风卧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葛翁,我饿了。” 秦风的身影出现门口,眼窝深陷,嘴唇开裂,整个人都有点脱相了。 葛翁刚提起来火气,看样子都要气冲牛斗了,可是看到秦风,瞬间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烟消云散。 至于东方朔做的不靠谱的事情,他似乎是得了健忘症似的,再也不提。 “老婆子还不快去端饭菜!” 史婆婆:“......” 端啥饭啊,饭都叫东方朔那个猥琐的家伙吃光了,章嫂新做的还没得呢。 这不是难死个人吗?樵夫也难为无米之炊呀!现在要吃,上哪里去弄现成的? 看老婆不动,葛翁一瞪眼:“还愣着干什么?” 秦风有气无力的靠在门框上:“刚才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我吃不下油腻,东方朔代为效劳也好。 给我盛点粥来!” “哦!粥有。”史婆婆答应一声,一溜烟的不见了身影。 葛翁上前一步搀扶住秦风:“小郎伤口未愈,怎么下床来了。让老奴扶你躺下!” “不,我自己来。” 秦风推开了葛翁的手,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前挪。 每走一步皱一下眉头,看的葛翁都有些不忍。 疼,对现在的秦风来说是最好的疗伤方式,当然疗的是心口的伤;只有疼,彻骨的疼,才让他心里的悲伤没那么强烈。 一旦停下来,那种痛彻心扉就会涌上心头,有时候甚至感觉到无法呼吸,都要窒息了。 所以他才挣扎着下地走动,每动一步,在肌肉的牵动下,伤口就会痛。 只有这样,他才能暂时的忘却心里的那个身影。 ~~ ~~ 不得不说窦绾儿这个“雷”确实埋的有点过分...... 明知道秦风对她动了真感情,还以这么惨绝人寰的方式离开,就连平四海都对窦绾儿刮目相看。 在前往长安的官道上,一辆包裹的很严实的马车里,窦绾儿和平四海相对而坐。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谁都不说话。 良久之后,平四海终于率先打破沉寂:“人们都道老夫行事怪异心狠手辣,并且送了我一个绰号“平老怪”。 不过,我看你比之老夫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你难道就不怕他从此就一蹶不振?” 窦绾儿扬起脸,一脸的鄙夷之色:“嘁,要你管。 想做我窦绾儿的男人,如果连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就这么点打击就变的颓废,变得一蹶不振,那有还不如没有。” 平四海眼中闪过一抹精光,随即脸上现出一丝笑意, “这窦家丫头,有点意思,听这话意思,怎么感觉似乎动心了呢?” “笑什么?”窦绾儿生气的扭过脸。 “老夫笑那可笑之人。” “你是说我可笑咯!” “幼稚! 唉,年轻人的事情老夫管不了也不想管,一点兴趣都没有。 不过我相信有人一定会感兴趣的。” 平四海意味深长的笑,显得他那本就邪恶的面容更加的狰狞。 窦绾儿语塞,气的杏眼圆翻,柳眉倒竖,“你......” 看着有些挑衅的平四海,窦绾儿几乎要暴走了。 “平老怪你想激怒我?我才不上你的当。 不过我可告诉你,太皇太后给我讲过,多嘴的人往往是会下拔舌地狱的。 听说阴曹地府里的小鬼给拔舌头的时候,先用烧红的铁钩穿透舌头,然后再用铁链穿过孔洞,最后使劲的拉扯,直到把舌头拽出来。” 平四海看着气鼓鼓的窦绾儿,心中老怀大慰。 说起来这么多年来他很有开怀的时候,因为职业需要,他所干的事情都是杀人放火的勾当,所以基本没什么开心的事情。 可是自从跟窦绾儿有了交集以来,他发现自己的心情愉悦多了。 跟这丫头斗嘴,把她气的冒烟,那一副恨不得杀了自己又干不掉自己的样子,着实是可爱的很。 人或许上了年纪,尤其是到了他这个岁数,什么事情都看的很透彻,基本上没什么事儿是能够让他大喜大悲情绪突变的了。 再加上他是断子绝孙的太监,对于后辈人的渴望有多强烈,根本就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 对于太皇太后给他指定的继任者窦绾儿,可以说他是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在呵护,在培养。 别的不说,就按照御马监的规矩,擅自行动,险些酿成大错,这就是大罪,换了其他人的话,就算是处死,平四海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可是平四海对窦绾儿却很是宽容,甚至出手帮她擦屁股,不管窦绾儿承认不承认,这就是事实。 “不,拔舌地狱还轮不到老夫,十八层地狱倒是有可能。老夫一生杀人无数,双手早就沾满了鲜血。 如果仅仅是一个拔舌地狱还不足以洗刷老夫身上的血腥,只有十八层地狱之苦才可彻底的清洗干净,才可以让老夫重新投胎作人。” 窦绾儿真无语了,她是真服了,一个能够如此自黑的人,她还能有什么好方法呢。 “你还想投胎作人?做梦吧!我打赌你下辈子投胎一定是当牛做马,最好是能够给我做马,天天抽打你,天天骑着你,哼!” “能够给权倾朝野的窦家嫡女当坐骑,那是老夫前世修来的福分,实乃心甘情愿也!”平四海一直保持微笑,不过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好吧,论斗嘴,窦绾儿是彻底的败了,败的一塌糊涂...... 第170章 绾绾的愿望 窦绾儿自信自己伶牙俐齿头脑聪慧反应敏捷,可是面对平四海这个老家伙丝毫讨不了便宜。 所以,一路之上,她再也不搭理平四海。 明知道不是对手,再去招惹对方,那是很不明智的行为,她才不会傻乎乎的继续自讨没趣。 她的心思早就飞向了秦侯府,希望他能看到自己留下的信笺...... 秦侯府上下忙成一团,小郎秦风破天荒的肯进食了,这是一个好兆头。 说明甘小妹的药有效果,小郎的命算是保住了。 老秦人、庄户们一个个在家里焚香祷告祭奠苍穹,那份虔诚之心就别提了。 窦绾儿留下的信,秦风看到了。 是胖妞史香香收拾窦绾儿房间的时候,在香枕之下发现的。 史香香进了秦侯府还是有长进的,最起码能够认识几个字了,尤其是秦风的名字,她敢打包票闭着眼睛也不会认错的。 信笺上写着秦风的名字,她没敢耽搁,第一时间把信笺交给了甘小妹,让她给小郎换药的时候带进去。 这封信内容很简单,不过字迹很娟秀,用隶书一笔一划写就,一看就是很用心的在倾诉。 “风郎: 妾本犯官之后,原本以为此生再无希望,只能孤独终老于深宫之中。 从未敢想有朝一日会出的宫来,更不敢奢求这辈子会有人怜惜。 初识君意,妾喜不自胜彻夜流泪难眠,亦无数次感激爹娘在天之灵保佑。 能得如此称心郎君怜爱、照顾绾绾余生,相信他们二老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可苍天无眼,竟让小郎遭此劫难。 闻之噩耗,妾心乱如麻之际想起老辈人讲起之救命灵药。 故妾急欲寻之,来不及与君别。 如无法寻得,君在黄泉路且等侯片刻,容妾追随。 ......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窦绾儿早已经羞红了脸,本来她是打算在秦风这里画上一个休止符的。 以后她也不打算在秦风面前出现了,她也相信二人之间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 可是不知怎的,她内心之中已经完全带入了绾绾这个角色,写下的这些话,竟然和她产生了共鸣。 有那么一刻,她真的以为自己就是那苦命的宫女“绾绾”,在写到黄泉路上的时候,她鼻子一酸,心里莫名的疼的厉害。 自己是喜欢上他了吗? 不,一定不要。 他是前朝余孽,单单这一个身份就足以让他不知不觉死上千百次了。 还有,高傲的太皇太后怎么能容许窦家女嫁给这样身份的人? 窦绾儿茫然了....... 思虑再三之后,她还是加上了后面的这些话: 如能得祖宗神灵护佑,采下灵药,必能救郎君于鬼门关口。 待郎平安无事,若还不离不弃,妾必生死相依。 另,如妾身死不归,请葬衣冠冢,清明时节有清香三缕至妾亦心安。 附,届时小郎请勿自暴自弃,更不要伤心难过,我会在天上保佑郎君。 望郎君做一个有功于社稷之人,相信以小郎之才一定可以做到。 绾绾匆匆留笔。 窦绾儿在信的下面加上了对秦风的期许之情,她相信以秦风那么喜欢“绾绾”,他一定不会辜负这封绾绾的绝笔信里的心愿的。 她其实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如果秦风能够步入大汉权利中枢, 如果秦风能够获得太皇太后的信任,那件事其实还是有可能会如愿的,并不是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希望你不是一个不求上进的人,千万不要做一个咸鱼啊! 要真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我瞎了眼看错了你。” 马车里的窦绾儿,不自觉的脸上飞起一抹红霞...... ~~ ~~ 秦风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心如刀绞,心疼的都无法呼吸了。 这是绾绾留给自己的信,他是第一次彻底的了解了绾绾的内心想法。 她是喜欢自己的,看来自己没爱错人。 可是苍天造化弄人,此一别竟成永诀,自己再也等不到和她双宿双飞的时候了。 伤心难过之余,秦风冷静下来细细思考。 绾绾不希望自己无所事事,不希望自己躺平,她希望自己步步高升,希望自己能叱咤风云,希望自己做一个于国于民都有用的人。 好吧,既然这是你的愿望,那我就努力的完成。 我不会辜负你的一片苦心的,放心吧,绾绾,我的爱人...... ~~ ~~ 秦风吃饭了,而且一口气喝了两碗肉粥,这个消息传来,整个秦侯府陷入了欢乐的海洋之中。 老秦人、庄户们都长出了一口气。 小郎总算是想开了,希望小郎不要消沉、痛苦下去,秦侯府离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他啊! 他的身上寄托着大家的希望,他的身上关联着两千多人的福祉,没有了小郎的加持,他们这些人算什么? 狗屁都不是。 关键是他们不想再回到从前无依无靠,缺衣少食的生活了。 虽然他们有私心,但是并不能否认他们对秦风的忠诚,利益攸关之下,他们和秦风早已经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就在所有人都欢天喜地之际,东方朔喝的醉醺醺的一步三晃荡的出现了。 章嫂瞥了一眼,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 史婆婆看到他,有些惧怕,这厮长的太难看了,多看一眼晚上都会做噩梦,她也一言不发的掉头就走。 葛翁冷哼一声,摸了摸腰间的马鞭子,不过最终也没有动手。小郎说了不追究,也不知道小郎看上他什么了,竟然这么惯着他、纵容他。 要不是小郎开口了,老夫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里?岂容你撒野放肆。 葛翁紧随老婆离开,只剩下一个胖妞史香香和三个熊孩子霍去病、李敢、秦小四。 史香香口直心快,看东方朔过来,手捂着鼻子指着他道:“站住,满身的酒气,熏死个人,真讨厌。” 三个熊孩子跟史香香关系很好,自然也是帮腔。 秦小四一把从怀里掏出小刀,一边比划一边仰着小脸哼了一声道:“就是,熏死个人,真讨厌。” 东方朔知道秦小四是秦风的弟弟,他在人家家里混吃混喝的,怎么能得罪主人呢? 上一次就是因为得罪了主人,看了不该看的,被打个半死丢了出来,这一次他可不想起冲突。 可是怎么化解呢?东方朔脑子快速的思索了一下,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于是满不在乎的笑着道:“弄刀兵者,下乘也!” 果然,他这话一出,秦小四愣了一下:“那你说什么才是上乘?” 第171章 待宰羔羊 东方朔能把张屠忽悠的心甘情愿的奉上十斤肉,能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在蓝田没饿死,这就是本事。 大人都扛不住他的忽悠,就别说小孩子了。 东方朔觉得一个小屁孩罢了,忽悠起来还不是手到擒来? 况且,秦小四已经掉进他设置的语境里了。 于是东方朔摸了一下八字胡,蹲下身来笑道:“所谓上兵伐谋的道理难道你不知道吗?” 本来想要卖弄一下学问来着,可是哪知道秦小四白眼珠一翻,瞥了他一眼:“嘁,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你是不是想说这些?就你这水平也太low了。” 东方朔大惊失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冷汗都冒出来了,秦侯府还真是藏龙卧虎,大意了啊。 这孩子才多大啊?怎么连兵法都知晓? 还有孩子口中的“low”是何意? 东方朔自诩为天下第一聪明人,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也是自幼博览群书,所学甚杂。 他读过的书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貌似跟面前这孩子比,自己还是弱了。 他像秦小四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撒尿和泥玩呢,可是这孩子竟然连孙子兵法都烂熟于胸了。 高下还用说吗? “你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读兵书的?还有“low”为何意?” 他的这番问话引来三个熊孩子一阵哈哈大笑。 李敢晃着黑脑袋瞪着大眼睛很鄙视的道:“你太low了,连low都不知道。” “就是,真low。”霍去病和秦小四异口同声的补刀。 东方朔真冒汗了,他是真不知道熊孩子们说的为何物。 “那何为low,能告诉在下吗?”终于忍不住强烈的求知欲,东方朔决定闹个明白。 “老师说,三人行必有我师。 你要是想知道答案,是不是应该称呼我们一句老师呢?”秦小四收起小刀,牛逼轰轰的走到东方朔面前。 “你说错了秦川,我们是三人行,可是加上他就是四个人了,所以你应该说四人行必有我师。”李敢觉的自己抓到了秦小四言语的瑕疵,很是得意的反驳。 “嘁,李大胆你也就这点水平,老师讲解的内容看来你是一点都没记心上。“三”乃虚数极言很多。 就你这三脚猫的水准,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好不好。” 霍去病总是爱和李敢斗,不论是身体的对抗还是言语的交锋,总是要分出一个高下来。这一次终于让他抓到李敢的小辫子了,可不能放过。 呃,几个熊孩子玩闹的言语,可把东方朔给震撼的不轻。 天呐!这几个熊孩子的老师是谁啊?竟然这般大才,把几个孩子教的圣人言论、孙子兵法信手拈来一样。 这个时候他也顾不得什么low不low的事情了,“敢问,你们的老师为何人?” 啊?三个熊孩子停止了争吵,诧异的看着东方朔。 就包括站在旁边的胖丫头史香香都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的盯着东方朔上下打量个不停。 “秦侯府谁不知道‘老师’就是关内侯秦风啊,这人莫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东方朔还真不知道,他来的时候因为秦风受伤很重,秦侯府书斋停课。 另外,初入秦侯府的他,被美酒佳肴所羁绊,整日里晕乎乎的三个饱一个倒的,小日子过的赛过神仙,哪有功夫管这些啊? 突然秦风的声音响起:“你们几个家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又在搞什么幺蛾子?还不给我滚回书房去,听好了今日的课业:孙子兵法从头默写到尾,完不成不许吃饭。” 再看刚才还牛逼轰轰的三个熊孩子,扭头就跑,一个比一个跑的快。 秦风上前一步道:“让东方先生见笑了,几个不成器的学生言语轻侮与你,万不可跟孩子们计较。” “啊呀呀,感情他们的老师就是秦侯啊!这可真是出乎意料,刚才还在想能教出如此弟子的人,必是胸中有丘壑,腹内藏经典的大家。 没想到竟然是你的杰作,真是失敬失敬。 说起来倒是在下的不是了,在高人府邸还想卖弄一二,结果反被教训,实在是自取其辱,怪不得孩子们。” 秦风出于对历史的尊重,当然对历史人物东方朔也心生敬意。 没想到自己竟然跟东方朔这个家伙有了这一段奇遇的交集,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就在眼前,不过却跟他认知中的稍有偏差。 说起来很是搞笑,他真没想到东方朔会是这个熊样子。 太他娘的猥琐了,不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于有才华的人秦风还是给予足够的敬重。 把东方朔请到客厅落座,史香香奉上茶汤,束手而立在秦风身后。 讲真,史香香对这个家伙没什么好感,这几天她可没少听章嫂抱怨。 在她的眼里,这个猥琐的家伙就是一个酒囊饭袋。 整天就知道吃吃喝喝,然后倒头睡大觉。睡醒了两眼一睁,就又是酒肉伺候。 她真想不明白,为什么小郎不赶他出府,还这么好吃好喝的供应着他。 不过现在貌似有点明白了,小郎称呼他为东方先生,以小郎的才学,都叫他先生,这人肯定不一般。 能入小郎眼睛的人,还真是不多。 史香香人虽然长的又胖又丑,可并不傻。 能够在秦侯府中有一碗饭吃,她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根本不敢在奢求什么。至于入侍秦风她也只不过是在心里想想罢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按照常理来说十四岁出嫁,现在都该有孩子了。 可是她到现在都没人要,还不是她长的五大三粗跟个糙老爷们似的? 俗话说,哪有少女不怀春?尤其是耳濡目染的知道秦风和绾绾小娘浓情蜜意的时候,她心里也痒痒的。 不过,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入不了小郎的眼,也只能是望着秦风这块肥肉望洋兴叹罢了。 可是现在,她突然有了目标。 能够被小郎称作先生的东方朔,这家伙孤身一人,而且长的跟自己颇为有缘分。 虽然年长自己十几岁,这都不叫事儿。 拿下,一定得拿下他...... 于是,东方朔浑身一哆嗦,他发现了胖丫头史香香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异,眼中都有小火苗了,而且她还不由自主的添了一下肥厚的大嘴唇子。 额滴神呐!怎么感觉自己在她眼中就像是一个待宰羔羊是的呢?...... 第172章 好酒 外面寒风呼啸,白雪皑皑,屋内温暖如春。 秦风和东方朔围炉而坐,命史香香端来一个红泥小火炉,把酒温上,又让章嫂准备了几个下酒菜。 东方朔看到御赐美酒,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也顾不上考虑胖丫头史香香那炽热的眼光了,自斟一杯满饮下去。 “好酒!”东方朔本就醉醺醺,酒都没醒过来呢,这一杯酒下肚,更增醉意。 秦风把壶,把空杯满上,笑问:“东方先生孔圣门徒,怎混的如此落魄?” 东方朔端起酒杯又饮,秦风这一问算是戳到他肺管子上了,这是他的痛处。 同门师兄弟或在封国,或在郡县,或在庙堂,或在权贵门下,总之都有一个出路。 唯有他混的落魄至极,说出来都丢人。 谁让他长相如此呢?这又能怪的了谁? 只能恨这个世界是个看脸的社会,人们原本只看自荐书的话,打算招募他,可是等看到本人之后,无不摇手。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这八字真言都成了他的写照了。 东方朔长叹一声,打开了话匣子,把满腹的委屈和牢骚尽数倒出...... 不知不觉间,已到了掌灯时分,秦风总算是明白了为何东方朔会混的这么惨了。 清高孤傲,有点小脾气,还好个酒。 其实他在蓝田凭着嘴上的功夫还真没少忽悠到钱,不过全奉献给酒铺了。 不过还不得不佩服这货的酒量,喝这么久了,居然不倒,而且愈喝孩兴致愈发浓烈。 秦风心里此刻对东方朔已经有个大致的了解。 他的伤口由于常坐的缘故也愈发疼痛起来,本来东方朔要是明点一些的话,这酒席吃到这般地步也该散了。 可是这货酒兴正浓,哪里肯就此罢休? 秦风觉得看样子不把这货给一杯干翻在地,到半夜这酒席也撤不了。 “香香,去找甘心要一坛金浆,我要陪东方先生畅饮一次。” 金浆——蒸馏出来的烈酒,秦风治疗伤口消毒所用。事后葛翁喝了一口,大呼过瘾,直呼琼浆玉液万金不换。 秦风就此取名金浆。 “啊?我可不敢去,她那屋子里蛇虫鼠蚁瓶瓶罐罐的吓人着呢。 再说了她肯定不给,葛翁想讨要一口她都给撅回去了,我哪能有这大的面子从她手中要来。” 秦风呵呵一笑,“无妨,就说是我的话,她肯定给。” “哦!” ~~ ~~ 甘小妹一瞪眼,“不行,这么金贵的东西,哪能给那家伙喝?平白的糟蹋了这么好的酒。” “小郎要的。” 史香香手里有秦风的尚方宝剑,自然不惧,据理力争。 “这酒是用来救命的,可不是用来喝的,小郎怎么这么不知道珍惜。”甘小妹实在不舍。 “你就说这酒是给还是不给。”史香香平时见了甘小妹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今天腰杆子好不容易硬起来一回,岂会轻言放弃。 “要多少?” “一坛。” “给你,给你,喝死那葛酒鬼才好。”甘小妹生气的从抽屉里拿出一小瓶推了过去。 “呀!小郎要一坛给东方先生,你就给这些,我怎么回去交差。” “你想的美,一坛?你要了我的命好了。爱要不要,就这么多。” 甘小妹守财奴的性子上来了,简直是六亲不认。 这酒不比钱财,钱财的话只要小郎开口,她绝对无二话。 可是这酒是用来救命的,那么多的御酒提炼之后折损了三分之二还多,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分量。 万一小郎伤口需要消毒的时候,没有了这金浆用,那该如何是好? 史香香还想在据理力争,可是她已经看到甘小妹的手缩进袖子里去了。 娘唉!~她脸色大变,一把拿过桌子上的那小瓶金浆撒丫子就跑。 “这丫头,性子如此爆烈,动不动就放蛇,简直是吓死个人呢! 哼,长大了也是个没人要的,嫁不出去。 谁会要这样的女子,天天跟蛇虫为伍也就罢了,脾气还这么执拗,认准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头。 小郎的话都不听,简直是太过分了!~” 受到惊吓、满腹委屈的史香香一溜烟的跑回客厅,抹着眼泪,很是添油加醋的告了甘小妹一状。 东方朔此刻醉眼迷离,突然发现这胖丫头还挺有意思的...... 秦风最会和稀泥,“香香不哭,明日里我定训斥与她。” 史香香这才退了出去,心里美滋滋,“这甘小妹平时在秦侯府无法无天任性妄为,老是欺负人家,还说人家又胖又丑嫁不出去。 这次,哼,有小郎替人家出头,终于可以出一口气了。” ~~ ~~ 东方朔看着秦风手里的陶瓶上写着的金浆两个字,颇为好奇:“秦侯,在下饮过的酒也不算少了,可是怎么从未听闻过还有这金浆之酒?” “此酒乃秘法酿制,除了秦侯府人之外,你是这个世上第一个品尝者。” “哦?那我可真是荣幸之至,快快快满上,我要先品为快。” 秦风拔出木塞,屋内顿时酒香扑鼻。 东方朔的眼中露出渴望之色,很有些迫不及待的感觉。 随着秦风把酒液倒出,这酒清澈透亮没有丝毫的杂质,看起来就跟清水似的,那些浑浊的稠酒的品相跟这酒根本无法比拟。 这可把东方朔给馋死了。 再看这家伙,端起酒杯放在鼻下嗅了一下,脸上现出一副满足的神色。 然后,送至口边,一饮而尽。 呃,仿若一团烈火入腹,酒液所过之处那种滚烫的灼烧感,烧的他浑身欲裂。 东方朔紧闭着嘴巴,瞪大了双眼,额头上青筋暴跳,脸色憋的通红通红的。 良久,才终于喘息了一口气,大吼一声:“真乃好酒!” 言毕,“扑通”一声,仰面朝天摔倒在地,顿时人事不省...... 秦风都傻眼了,我擦,那满满的一大杯,足有半斤,你他娘的竟然敢一口闷,还是在喝了那么多稠酒的基础上,真以为自己是酒仙呢,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秦风无奈的摇摇头哭笑不得,东方朔此刻躺在地上呈现一个大大的大字形,配上他那“绝世容颜”,真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第173章 凤凰齐飞 秦风对东方朔有自己的想法,这个家伙怀才不遇,目前又处在人生低谷的时候,可是他知道东方朔早晚有一天会一飞冲天的。 现在不抓紧机会好好的利用一番,在顺便培养培养感情,那岂不是浪费? 眼下秦风有伤在身,行动不便,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去书斋授课。 书斋停课孩子们都荒废了好多天了,这样下去怎么行?正好可以一展东方朔所长。 可是要想让东方朔留下来授课,就得给他足够的好处,尤其是要投其所好。 首先就是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先把丫的嘴养刁了再说。 之前东方朔的生活环境说实话就像是狗窝一样,秦风如果不是伤重不能动的话,都不想在里面多待一秒钟。 他相信,那种生活不是东方朔想要的,只不过是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先把这家伙追求美的生活习惯培训出来。 即便是这货要走,也得考虑一下吃顺嘴了的、喝顺嘴了的东西能不能带走。 俗话说有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这个道理。 这也是葛翁气的干瞪眼没办法的根本原因,秦风刻意放纵他,在秦侯府谁能说个不字?即便是葛翁也只能束手无策。 有了秦风的“暗算”,东方朔要是能走的成那就见鬼了。 而那瓶金浆酒,也是秦风的算计之一。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一瓶高度蒸馏白酒来的更有吸引力了。 不出秦风所料,就在翌日,秦侯府书斋通知学生们开课,因为秦侯给他们请了一个新的教书先生。 东方朔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教一帮小孩子那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尤其是秦风之前教授的也大多数是儒家经典,这货作为儒家门徒,对儒家的学说和经典那是自然有相当的研究。 虽然秦风教孩子们的时候大多不拘泥一格,多有发散思维的培训,但是这并不阻碍东方朔这个继任者的教学计划。 毕竟两者所教都是儒家精髓,一脉相承的学问学生们学习起来也不吃力。 东方朔对秦侯府书斋学子们的接受能力大感惊讶,可以说是震撼的程度了,但是他更惊讶的是秦风发给学生的蒙学书籍《千字文》和《三字经》。 以他博览群书的程度,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别说是读了,就是见都没见过。 尤其是这两本书的内容读起来朗朗上口,且一字一句皆有学问。 如果不是问了秦侯府三人组知道秦风就是作者的话,他绝对会认为是某个学问大家所作,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一群学问大家共同智慧的结晶。 实在是没想到,这么经典的书居然会出自秦风之手。 秦风啊秦风,你究竟要给在下多少惊喜? 东方朔心中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 ~~ 晚餐时分,东方朔准时出现在秦风面前。 这是约定好的,每日三餐都跟秦风同食。 伙食标准可以说是秦侯府中最高的了,早餐油炸饼配上腌制的小咸菜加白米粥,还有鸡子随便吃; 中午两荤两素一个汤,外加一瓶稠酒,白米饭随便吃; 晚餐就厉害了,四凉四热两个汤,酒则是金浆一瓶。 秦风伤口疼不喝酒,所以全是他的。 东方朔倒满一杯酒,这次他可学乖了,昨天一口闷半斤,结果直接倒下,不省人事。 如此烈性的酒,这辈子他都没见过。 对于一个杯中君子来说,这就是琼浆玉液啊!就连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都不曾品尝过的、万金难买的上等好酒,他能每天都喝上一瓶。 你想这份荣耀,心中的自豪有多强烈? 别说是每个月五百钱的薪水让东方朔教一群孩子了,就是不给他钱,只要每天能喝上金浆酒,他也是乐屁了的。 “秦侯,在下有一事不明想当面请教。”东方朔滋溜一口小酒下肚,夹了一口菜,边咀嚼边道。 “哦,东方先生请讲。” “《三字经》和《千字文》这两本蒙学之书,你是怎么写出来的?”东方朔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还能是怎么写出来的,拿来主义呗! 秦风呵呵一笑:“东方先生,其实说实话,这两本书并不是我写,而是一高人所作,在下侥幸得之而已。” 东方朔一脸大写的不相信,高人?哪来的高人?这世上的大儒再高能高的过儒学大家董仲舒吗?可是他的着述自己也基本上都拜读过。 但是也没有见有这两本经典之书,哼,想骗我,门也没有啊,真当我东方朔是三岁的孩子吗? “那能介绍那位高人认识一下吗?”东方朔停下手中的筷子脸上都要笑出花了,别提有多难看了。 秦风微笑不语:“吃菜,吃菜,这是章嫂最拿手的红烧鸡块,快尝尝。” 东方朔看秦风顾左右而言他,丝毫不接茬,心中更加确定。 用一个所谓的“高人”作幌子,其实就是你秦风自己写的。 他心中愈发确认自己的判断,心下大喜。 关内侯秦风年方十八即着书立说,这在当今文坛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存在,就算是大儒董仲舒跟他一样年纪的时候,也是跟秦风无法比拟的。 这样的儒学大家,岂能交臂失之? 东方朔心中坚定了一个想法,无论如何也要在秦侯府书斋干下去,因为他已经被秦风的才学彻底的征服,心中对秦风的仰望之情就好像是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好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俗话说,与凤凰齐飞必是俊鸟,与虎狼同行必是猛兽,与智者共事必是贤者,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跟在秦风身边,他相信一定会对自己的学问才识大有裨益的。 心情高兴的东方朔一瓶金浆酒下肚,已经醉眼朦胧,脑袋晕的都有点坐不住了。 “秦侯之金浆,实乃天下第一美酒也!请恕在下失态,实在是不胜酒力,先行告退。” 说着,东方朔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形。 可是还没等站稳呢,脚下一晃,身形不受控制的往下倒去。 呃,秦风身上有伤,就算是没有伤,也来不及搀扶东方朔。 事情发生的太快了,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眼看东方朔就要一头扎在桌角之上,端着醒酒汤刚进屋的史香香一把扔掉托盘,快步上前身子一横挡在了前面。 东方朔摔倒之际,身形已经不受控制了,他自己都觉得这次一定会摔的鼻青脸肿闹不好还的见血。 可是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呢,貌似一头撞上了一座肉山,整个脑袋都被柔软给紧紧的包裹住了,脸紧紧的贴在上面,呼吸都困难了。 东方朔下意识的探手一摸,软乎乎的,提鼻子一闻,香喷喷的,满满都是清新的皂角味道。 呃,等他后退站稳之后,定睛观瞧,额滴神呐...... 第174章 小机灵鬼秦小四 东方朔捏呆呆发愣,眼前站着的居然是那胖丫头史香香。 感情刚才一头扎到人家怀里去了,就说嘛,怎么那么软乎。 话说,撞到肉山上能不软乎吗? 史香香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体重一百五十多斤,就她那大胸脯子水桶腰的,一看就是身大力不亏的主儿。 尤其是她那满是老茧的大手张开来,能一把糊住东方朔的脸。 就东方朔这瘦弱的小体格,她要是真动起手来的话,估计能像拎小鸡子一样,揍他十个也不是问题。 此刻的史香香胖脸红扑扑的,不自觉的摸着刚才被东方朔头撞过的地方,神情有些扭捏起来。 秦风第一时间发现不对劲了,平时这胖丫可是风风火火的性格,可是今天却一反常态,这很不正常嘛! 特别是胖丫居然羞赧的低下头去,还偷眼观看东方朔。 呃,明白了,这丫头不会对东方朔有意吧? 哈哈,你别说,假如他们二人要是喜结连理的话,那还真是葫芦对瓢弯刀切菜,天造地设的一双啊! 东方朔眨巴眨巴眼睛,脸上尴尬的笑起来,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对,对不住了,胖丫,在下,在下不胜酒力,多有冒犯,还请海涵。” 我去,平时伶牙俐齿的东方朔,居然口齿不清起来。 有戏,绝对有戏。 秦风手捂着胸口,慢慢的站起身:“胖丫,东方先生醉了,你扶他回房休息去吧。” 成人之美的事情,秦风还是乐意做的。 话说,假如他们二人真的成了,那东方朔可算是跑不掉了, 成了秦侯府的女婿,那就跟自己铁定站到一个战壕里了,有这种割不断的关系,秦侯府书斋自己算是可以彻底的解放了。 胖丫头史香香正羞赧的不知怎么办才好呢,突然秦风下了命令,那正合她意。 于是在也不客气,也不在不好意思了,上前伸出大手,一把抓住东方朔的腰带就拽了过来。 然后扛起东方朔一溜小跑没了踪影。 ~~ ~~ 翌日清晨早饭时间,等待东方朔一起用餐的秦风纳闷了,东方朔这家伙说起来吃喝比谁跑的都快,今天到现在不见踪影,而且胖丫头往日早上都去厨房帮厨,可是也没听见她那大嗓门。 秦风不管了,自己先吃。 正吃着呢,东方朔终于姗姗来迟。 不过这家伙一脸的苦逼,走一步皱一下眉头,而且一只手捂着腰,貌似腰受伤了。 我擦,这货不会是昨晚上把胖丫给办了吧? “呃,东方先生,这是何故?” 东方朔老脸一红,“呃,无碍的,区区小伤不足挂齿。” “哦?等会儿让小妹给你弄点药,你可别看她小,我可告诉你她可是公输先生一手调教出来的。” “不用麻烦了,在下也通医理,小伤,真不碍事。” 东方朔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悠,一看就不实诚。 肯定有事,好吧,既然他不愿意说什么,秦风也不好再问。 用完饭,秦风叫来秦侯府三人组:“你们三个通知下去,今日东方先生身体有恙,暂时停课三天。” 三个熊孩子一听说不上课,顿时喜上眉梢,看样子如果不是秦风在面前的话,他们都能兴奋的跳起来。 “先不要高兴,虽说不上课,但是三字经每人抄写一遍,抄写好了之后,你们收集齐了交到我这里来。” “啊?还有作业?”三个熊孩子异口同声的唉声叹气起来。 “怎么?嫌少,那就在多加一遍。” 秦风话音还没落,在看三个熊孩子哧溜一下就蹿的不见踪影了。 ~~ ~~ 单说这三个熊孩子,挨家挨户的通知秦风停课和作业的事情。 好不容易全部通知到位,最后三个家伙在庄户村村口聚齐。 秦小四一脸苦逼:“鼻涕虫刚才你为啥跑的时候都不带打招呼的,太不够意思了;还有你李大胆,你就是个烂人。 居然跑到我的前面,更过分的是你竟然放屁。 说,你是不是偷吃炒黄豆了,一股黄豆的味道,贼臭贼臭的。” 霍去病两眼一瞪:“老实交代李大胆,你是不是偷吃了,那是老师给我的小马驹备下的马料,你竟然胆敢偷吃,看我不打出你的屎来。” 秦侯府三人组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现在的情况是霍去病、秦小四两人对付李敢一人。 李敢有点理亏,因为他确实是背着他们两个吃炒黄豆了。 不过敢颇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你们胡说,我没有偷吃,不信你们问葛翁。”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敢去问葛翁?李大胆,一旦我们确定你偷吃鼻涕虫爱马的黄豆,你就惨了。”秦小四咋咋呼呼,还挺渗人。 “对,秦川说的对,一旦通过葛翁确定了你干下的龌龊事儿,事情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所以,你还是赶紧自己承认。”霍去病上前帮腔,一副气冲牛斗的样子。 李敢是死咬着不承认,“没有偷吃,就是没有偷吃,问到天边我还是这句话,没有偷吃。”说到这里,由于激动,这货脸红脖子粗的。 突然他肚子咕噜噜一阵响动,等他反应过来想要夹紧的时候已经晚了。 蹦的一声,一股带着黄豆味道的气体弥漫开来。 霍去病上前嗅了嗅,“李大胆好啊,你就是偷吃了,看我不打出你的屎尿来。” 可是刚扬起拳头,就被一只大手牢牢的抓住了手腕动弹不得。 回头一看,“呃,是胖丫姐啊,你拦我干什么?” 史香香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还别说这一招她是深的秦风真传,这一下弹的可不轻。 疼的霍去病一咧嘴,差点眼泪没掉下来。 他想反抗,可是看看状如牛的史香香,就没敢动弹。 “小屁孩,学人家打架,打什么架,不好好学习。”史香香的大嗓门震慑住了秦侯府三人组。 秦小四嘿嘿一笑,“胖丫姐姐,你可不知道,我哥哥专门给鼻涕虫的小马驹弄的马料炒黄豆被李大胆偷吃了,你说他该不该挨揍?” “啥叫偷吃,当着葛翁的面吃叫偷吃?话说我也吃了不少呢,是不是也算偷吃,你们是不是也要揍我? 来,来,来揍我一个试试。” 秦小四傻眼了,他瞅了瞅霍去病,霍去病低下头去不敢接茬。 好汉不吃眼前亏,面对史香香,他们还真不敢呲牙。 秦小四笑嘻嘻的上前道:“哦,胖丫姐姐说的好有道理哟,当着葛翁的面那是不算偷吃的哈,对吧鼻涕虫?” 第175章 东施效颦 霍去病一着急鼻涕不由自主的就流了下来,他不敢置信的望着秦小四,居然这么快就“叛变了”。 这也太没出息了,说好的好兄弟共进退呢? 可是看着胖丫做势抬起的大手,已经哈了一口气了,眼看着再不服软,就又一个脑瓜崩。 霍去病终于动摇了:“嗯,是的呢,不算偷吃。。嘻嘻!” 好吧,胖丫还是挺讲道理的,伸手不打笑脸人这是小郎的教导于是松开了手。 霍去病逃脱胖丫的“魔爪”,心下欢喜,一转身撒丫子就跑。 师父说过,三十六计走为上。 面对胖丫这座肉山,他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 实力在那摆着呢,在硬撑下去没有丝毫意义。 师父还说,遇到事不可为之际或者遭遇强大对手的时候,与其苦苦挣扎的死撑着,还不如暂且退出,另寻良机。 霍去病算是把秦风教导的内容活学活用了。 李敢看霍去病跑了,只剩下一个秦小四。 这货一改刚才的颓势,眼睛一瞪:“秦川你怎么刚才帮着霍去病不帮我。” 秦小四看着虎头虎脑黑了吧唧壮的像小老虎一样的李敢,有点胆怯。 如果霍去病在还好说,自己万万是打不过他的。 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这是三哥说的。于是秦小四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咱们都是好朋友,我是帮理不帮亲。 谁叫你在我前面放屁来着,话说我正跑着呢,就看到前面一股浓烟从你后面冒出,紧接着就是一阵恶臭差点没把我熏晕过去。 如果不是我躲闪及时,我想一定会被蹦掉两颗门牙。 还有,你平时睡觉的时候磨牙放屁,搅闹的我都睡不好,老是早上起不来挨哥哥的训。 你说这是不是你的错?” 面对思维敏捷的秦小四,一根筋的李敢哪里是他的对手? 要说动手,李敢能揍秦小四三个也不在话下,可是要讲究动脑筋,他十个也抵不上秦小四一个。 “哦,貌似你说的很在理呢。话说我真差点蹦掉你两颗门牙吗?” “可不,恶臭熏天,炸响如雷,威力无边,我看你可以改一下绰号了,就叫屁王好了。” 秦小四一阵吹捧,把李敢美的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了。 一脸洋洋得意的道:“呵,这个绰号霸气,鼻涕虫再敢跟我刺毛,我一屁蹦掉他的门牙。” 哈哈...... 哈哈...... 一阵爽朗的笑声过后,李敢和秦小四手挽手勾肩搭背的样子宛若亲兄弟,哪里还有刚才冲突的痕迹? 小孩子就是这样,闹掰的快,也复合的快。 ~~ ~~ 史香香一进秦侯府的大门,风风火火的样子不见了,连步子都迈的小了许多。 往日一进厨房,她和章嫂两个大喇叭就没停下过,离得老远都能听到她那破锣嗓子。 可是今天,进了厨房,看到章嫂正在准备午餐,却静悄悄的像是幽灵一样出现在章嫂身旁。 吓了章嫂一跳,手一抖,差点没切住手指头。 “你这个死丫头,怎么悄无声息的,跟鬼一样,你是想吓死个谁?”章嫂不满的抱怨着。 史香香报以羞赧一笑,细着嗓子连兰花指都翘起了, “章嫂勿怪,都是人家的错,下次不会了。” 章嫂都傻眼了,顿觉后脊梁发凉,浑身冒冷汗,这妮子今天中邪了还是咋地,怎么这般扭捏作态? “胖丫,你今天咋了嘛?我怎么越看你越像绾绾小娘附体。” 史香香惊讶的睁大眼睛,恢复了大嗓门:“啥?绾绾小娘在哪里?我胆小,章嫂你可别吓唬我。” 说实话,自从遇到东方朔这个有学问的读书人,她几十斤重的芳心暗动。 都说读书人喜欢细声细语温婉淑雅的小娘子,可她身上哪里有小娘子半点的影踪? 于是她想起了窦绾儿。 绾绾小娘不正符合吗?连小郎都被她勾引的五迷三道的,如果不是她身死的话,恐怕她都成了秦侯府的女主人了。 嗯,对,就学绾绾小娘的作态,东方先生一定会对自己刮目相看,从此爱上自己也说不定呢。 于是,就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你这死妮子,刚才可真吓着我了,这才是你嘛!干什么扭扭捏捏跟鬼附身了似的。” “唔......” 史香香很伤心,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学绾绾小娘,可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唉,看来自己要想获得东方先生的心,是真没戏了。 昨天晚上自己把他扛回房间,放置在床上之后,就在他的床上坐了一下。 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把他的床给压塌了,还把东方先生的腰给伤到了。 这可如何是好呢?愁闷啊。 不自觉的,眼泪流了出来。 章嫂终于发觉不对头了,这妮子搞什么哦,肯定有事瞒着我。 平时两人相处的就跟亲姐们一样,看到小胖丫哭哭啼啼的样子,她岂会无视? “胖丫,你这是咋了吗?给嫂子说,我帮你。” 史香香抹了一把眼泪,“真的?” “昂,你还信不过我?” 史香香犹豫了再三,终于吐露了实情...... 章嫂一捂嘴,想笑来着,可是生生的忍住了。 胖丫这孩子虽然体格和长相有些异于常人,但是人是个好人,是个心地良善的好孩子。 遇到自己心仪的目标,这是好事,值得鼓励不能泼冷水。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无论如何也要促成此事。 再说了,那猥琐的东方朔,有啥啊? 一个穷困潦倒的都要要饭的家伙了,如果不是得天之幸,遇到了小郎,还在蓝田街头凄惨着呢。 现在入了秦侯府,好吃好喝好酒好菜的招待着,又有一个每个月五百钱的教学先生的差事干着。 说实话这前后对比的生活都要上天了,寻常人一辈子也未必能有这样的好生活。 章嫂有自己的打算,她准备找小郎一定要玉成此事。 胖丫这姑娘肉乎乎的,见人先笑着打招呼,而且跟着小郎又识了字,绝对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配东方朔那个猥琐的,三十出头的大龄青年绝对没问题。 打定主意的章嫂笑眯眯的道:“胖丫,这事儿交给章嫂,你就放心吧。” 第176章 成长的代价 章嫂拍着胸脯子接下了胖丫的终身大事,可把胖丫乐美了。 想她家几辈子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底层穷苦百姓,她要是能找个识文断字的夫婿那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于是,史香香承包了章嫂的所有杂活,并且羞红了脸道:“章嫂,以后厨房所有的杂活,力气活都包给我了。” 章嫂抿嘴一笑:“我们家胖丫长大了,知道想夫婿了。行,以后你就多来厨房转转。” 章嫂闲了下来思虑了再三,决定还是自行先找东方朔探探口风,别到时候人家东方先生不乐意,那不是让小郎坐蜡了吗? 不管怎么说,人家东方先生毕竟是个读书人。 要知道在没有普及教育的年代,读书人可是很抢手的,别看长的不咋地,但是也够大字不识一个的庶民仰望的了。 说干就干,章嫂向来行事都是雷厉风行,丝毫不拖泥带水。 找了几圈没见东方朔,章嫂有点纳闷,这家伙不在房间,小郎书房也是空无一人。 外面这么冷,天寒地冻的,一个大活人又能跑到哪里去?还有,怎么小郎也不见了? 这不是奇了怪了吗? 章嫂溜溜达达进到内院,突然一阵哄堂大笑之声传了过来。 呃,甘小妹房间里貌似很热闹呢,听笑声小郎也是在的,还有那三个熊孩子,以及葛翁两口子。 笑声过后,东方朔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话说这一日,元始天尊召见姜子牙......” 嗯?貌似东方朔那家伙在讲故事给大家伙儿听,好像一个叫什么牙的。 章嫂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驻足听了起来...... 东方朔这家伙不愧是相声界的老祖宗,他讲起来声情并茂的,可比秦风那两下子强多了。 秦风也是闲的无聊,写了《封神榜》的话本,交给东方朔叫他用自己的方式讲出来,一试之下这货果然是有点能耐的。 而且他可不单单是照本宣科,而是把故事看了之后,用自己诙谐的语言滑稽的动作,搭配上各种表情包表演出来,还能用不同的声音演绎不同的角色。 这可就难能可贵了,不得不佩服,东方朔这家伙就是一个天生的、出色的语言艺术大师。 经过他的口讲出来的故事,那效果简直堪称经典。 满屋子人围着火炉,喝着茶汤,听东方朔讲故事,也确是一件猫冬的趣事儿。 秦风躺在躺椅上,嘴角微微上扬,他很想跟那几个熊孩子一样开怀大笑,可是害怕伤口崩裂,所以就一直忍着。 不过讲真,憋的可真难受。 东方朔这家伙可是太逗了,就连甘小妹都笑的前仰后合的,几个熊孩子更不用说了,眼泪都笑出来了。 秦风一扭头,就看见章嫂的身影闪了进来。 外面太冷了,章嫂听了一会儿觉得很有意思,不由自主的悄悄的推开门闪身进来。 进来后的章嫂,没敢有什么大的动静,悄悄的找了个马扎坐在秦风的身边,饶有兴致的听了起来...... 东方朔把一段陈塘关哪吒三太子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尤其是讲到三太子哪吒一手乾坤圈,一手混天绫,足蹬风火轮,把东海龙宫闹的天翻地覆都炸了锅的时候。 霍去病激动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他已经把自己想象成就是大闹东海龙宫的哪吒了。 李敢更是手舞足蹈的,学着东方朔的动作比划来比划去,看样子中毒也是不轻。 秦小四带入则没那么深,不过他也是手托着腮帮子,等着两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东方朔,生恐怕漏过一丝一毫的表演。 ~~ ~~ 总体来说,东方朔大的第一场试验演出还是非常成功滴。 东方朔很是得意,说到关键处更是起身加上了夸张的动作表演,最后来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啊?还要下回啊!这正听到关键时刻呢,怎么就结束了呢? 熊孩子们不干了,霍去病蹭的一下就站起来,跑到东方朔身边抱着大腿不让退场。 李大胆也冲了上去,抱住另外一条腿不撒手。 秦小四冲了上去,可是没地方抱了,急的团团转,最后一把薅住东方朔的腰带耍起了赖皮。 三个熊孩子这一闹腾,屋里欢乐的气氛更增。 东方朔也想讲,但是他得知道后面的故事才行啊! 所以,这罪魁祸首还是秦风,因为他就写了这么多稿子给东方朔。 秦风慢慢的起身,“不许胡闹,今天玩这么久了,也差不多了,都回房间温习功课去。” 不得不说秦风在秦侯府的还是权威赫赫的,他的话音未落,三个熊孩子放开东方朔,大气儿都不敢喘的溜着墙边撤了。 甘小妹虽然也很想知道后续的故事情节,但是她毕竟心智比几个熊孩子成熟多了,还是能抑制住内心强烈的好奇心的。 另外,她知道这故事是小郎新写出来的,你东方朔不讲,等会儿人家就找小郎要话本,肯定能知道后续的故事情节走向。 满满的优越感,在甘小妹心头升起,所以她是一点都不着急。 葛翁两口子起身告辞,眼看都要中午了,他们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章嫂、秦风、东方朔、甘小妹。 章嫂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她起身也想走。 可是忽然想起了胖丫的事情,呃,这个该死的东方朔,干嘛讲这么好听的故事,害人家差点把正事儿给忘了。 所以,章嫂刚卖出一步的脚步又回来了。 满面春风的章嫂上前搭话:“东方先生可真是神人呢,这故事讲的可真好听。” 东方朔八字胡一挑,嘿嘿一笑:“章嫂谬赞,在下只不过是信口乱说,哄大家开心罢了。 神人二字可真是不敢当。” 章嫂抿嘴一笑:“东方先生客气了,人家对先生可是好生钦佩的,不但满肚子学问,出口成章的,而且故事也讲的这么好。” 秦风一看章嫂说话神态和语气,就知道她肯定有事。 可是话说平素里章嫂讨厌东方朔的很,今天也不知道是哪味药吃错了,竟然改了性子,一反常态对他极尽恭维起来。 倒还真是怪事呢? 讲真,章嫂比起来刚进秦侯府的时候,倒也真是成长了不少。 之前说话直来直去,不会拐弯抹角,现在竟然也学会了迂回,知道了使用策略。 这也算是不小的进步吧! 不过成长也是有代价的,章嫂虽然成长了,但是人也变的圆滑、虚伪了不少。她明明不喜欢东方朔,还装着一副钦佩敬仰的样子套近乎。 唉,真不知道这对她来说是好还是坏? 第177章 如此红娘 东方朔一头雾水,他又不傻,章嫂平时对他怎么样,他太清楚不过了。 说实话,他打内心深处有点怵这个女人。 章嫂是个嘴上不饶人的厉害角色,上次他贪嘴吃了给秦风准备的饭菜。 结果章嫂可是把他好一顿数落,脸上都要被数落的秃噜皮了。 也就是他混迹街头的时间长了,练就了一副铜墙铁壁样的厚脸皮,换个人,估计能羞愧死。 今天这章嫂怎么了?对自己这么热络,还主动的攀谈起来,难不成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东方朔心里直打鼓,紧张的都有点冒冷汗的意思。 这个时候,秦风和甘小妹进了内室换药。 屋子里就剩下他们二人。 章嫂把东方朔按到椅子上,她自己也拉了一把椅子在火炉边坐定。 “东方先生仙乡何处,家中还有何人啊?” 拉家常?东方朔更懵了,准确的说是郁闷了。 貌似自己跟她之间的关系没到这种可以随意问及隐私的地步吧? 章嫂大嘴巴的名声,他可是早有耳闻,而且也切实领教过她的泼辣。 得罪章嫂,东方朔还不敢。 毕竟章嫂是秦风的专用厨娘,每日里他吃的东西都是出自人家之手。 “在下平原郡厌次县人,家中父母均已不在人世。”东方朔犹豫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说出。 “哦?那你是孤身一人咯?” “然也!” 章嫂心中暗喜,没有父母左右,这还方便了呢,看来胖丫的这个红娘我是要当定了...... 内室中换药的秦风倒是听出一些门道了,章嫂打问东方朔的底细,怕不是要保媒拉纤吧? 而且第一时间,他就想到了胖丫。 昨天晚上的那一幕,不由自主的浮现在眼前。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两个人好像对彼此都有点意思...... 秦风笑了,笑的很开心,这章嫂还真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本来他也想要玉成此事呢,没想到被章嫂给抢了先。 “小郎笑什么?” “嘘!你不懂。”秦风指了指外面,示意甘小妹禁声。 “嘁,神神秘秘的,别以为我不知道,章嫂是想给东方先生说婆姨吧?” 呃,秦风大跌眼镜,谁在说古代孩子啥都不懂我跟谁急...... ~~ ~~ “东方先生,你是我家小郎的坐上宾客,本来我不应该多嘴多舌,可是谁让我是个热心肠的人呢。 一想到东方先生每日里替我家小郎教授孩子们读书识字,我就觉得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你,解决你的后顾之忧。 所以呢,我思来想去,觉得胖丫很适合你。” 东方朔终于明白了章嫂的意图,感情是来给自己提亲的。 说实话他是挺喜欢胖丫史香香的,尤其是那火辣的性格,孔武有力的臂膀,昨天晚上一把抓起他扛起来就走的彪悍,他觉得这很有安全感。 缘分这个事情,真的是很奇妙的,它不关乎身世,不关乎财富,也不关乎相貌,只关乎于心。 那种心灵的碰撞,那种怦然心动,那种踏实安全的感觉,真的,某一个时刻,他觉得这是宿命的安排。 章嫂看东方朔一直在沉思,有点着急,她觉得应该在添加一把火。 “东方先生,你可不要嫌弃我家胖丫的身材,虽然没有温婉儒雅的小娘子那般婀娜多姿,可是屁股大好生养啊。 我敢打包票,你要是娶了她,肯定能给你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 “可是......”不等他话说完,章嫂抢过话茬:“没什么可是,我告诉你,脸圆的女人旺夫,腰粗的女人聚财。 我可是听老辈人讲过:圆脸七分财,不富也镇宅。你要娶了她,肯定富你。” “扑哧”秦风忍不住乐了出来,这个章嫂可真能忽悠,第一次发现章嫂居然这么有才...... 甘小妹也是捂着嘴乐的前仰后合的...... 东方朔脸一下子红了,诚然章嫂的话还真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不过......” 章嫂:“不过什么?你可不能嫌弃我家胖丫,我找人给她算过命,说她将来能嫁给一个出将入相的大人物呢。 我看先生器宇轩昂,出口成章的,早晚必须是大人物。你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 秦风笑的肚子都疼了,这个章嫂啊,可真是个人才,第一次见保媒拉纤的是这么干的,你也不想想东方朔小神仙的名头是怎么来的,居然想到用算命这招来找借口。 东方朔两次想要插话都没有如愿,趁着章嫂喘息的空隙,终于接过了话。 “章嫂,我的意思是胖丫是怎么想的?还有她的家人是什么意思? 想我东方朔孤身一人,漂泊多年,一事无成。 如果不是秦侯关照,现在还是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呢。” 章嫂大笑:“这你就不用管了,只要你东方先生愿意,那剩下的事情我来做。” “可是我......” “东方先生,你只管当好你的新郎官即可,我来替你操办。”秦风一挑门帘,从内室走了出来。 东方朔老脸一红,尴尬的笑了起来,秦风觉得这一次东方朔笑的很好看,一点都不猥琐,反而有点憨厚可掬。 “东方先生,我这秦侯府就是你的家,西跨院就拨付给你,当做你大婚之房。另外,你家中无人,如果不嫌弃我做你的主婚人可好?” 把东方朔绑到自己的战车上,成为自己的好帮手,只要能够达成这一点,房子不算事儿,钱财更不算事儿。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套不住流氓。 将来东方朔哪怕有一丝念及自己的好,今天的这点付出也是值得的。 秦风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东方朔自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 “多谢秦侯,一切听凭秦侯的安排。” 东方朔极尽感激的向秦风深深一躬...... ~~ ~~ 秦侯府又一次热闹了起来,冬日的寒风,皑皑的白雪都阻挡不了人们的热情。 梁孝诚、张屠户接到秦风的口信,稠酒和豚肉送到,就连桑驰也被秦风盛情邀约过来,参加东方朔的大婚典礼。 东方朔孤家寡人一个,也没什么亲戚朋友之类的。 秦风邀请了这么多人给他祝贺,这面子给的绝对够大了。 要说不感激,那是假的,人心都是肉长的,他虽然长相猥琐但不代表心也是猥琐的。受人滴水之恩需当涌泉相报的道理他懂...... 第178章 东方朔大婚 东方朔说他是个屌丝,一点都不为过。 除了肚子里有点墨水之外,其他的是一无所有。 要长相没长相,那长的跟鬼站一起,都能把鬼吓一跳,想吃碗软的老天爷都不赏脸; 要身材没身材,瘦不拉几的好像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走,脱了衣服排骨都露着,说实话用张屠的话说就他,浑身上下也剔不出几斤肉; 要钱没钱,混的都流落街头,就差要饭了,如果不是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一些愚昧的百姓,他早就饿死了。 要权更没有,空怀一腔报国之志,奈何庙堂无门路。 也就是机缘巧合遇到了秦风,才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 现在在秦风的张罗下,居然连媳妇都有了,讲真,他做梦都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 东方朔的人生迄今为止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小时候在老家求学,那个时候他父母还建在,家里的小日子过的也算是超小康的水准,要不然也不会有钱供他读书; 二就是父母双亡后,他变卖了为数不多的家产凑了点路费,来到长安求发展;可奈何混的颇为不易,好不容易在权贵家谋了个差事,还因为酒后冲撞了权贵,险些丧命; 第三个阶段就是流落蓝田街头,那是他最为悲惨的时候; 第四个阶段就是进入秦侯府之后。 自从进了秦侯府,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在秦风的关照下衣食无忧,顿顿有酒有肉的,小日子过的是美滋滋。 要说起来对秦风的感情,那绝对是感恩戴德。 所以就在大婚典礼上,东方朔几乎是泪流满面的携手老婆胖丫双双跪在秦风面前,很是虔诚的磕了三个响头。 之所以说很虔诚,是因为这货用很笨拙的、近乎于五体投地的姿势磕的这三个响头。 秦风作为主婚人,并且身份地位又是最高的,这三个头他受得起。 他都有点怀疑,这三个响头磕别把东方朔这家伙给磕傻咯! 秦风是第一次见识汉代婚礼习俗,一切都感觉到很新奇。 流程很多仪式复杂,后世的婚礼流程农村还保留着古代的影子,但是城里人早已经摒弃了这些,改用新式婚礼。 说实话,秦风还是觉得古人婚礼比较有仪式感。 就不说东方朔接亲的事情了,单从进入布置一新的结婚礼堂开始说,一开始就是入场仪式。 这一点跟后世差不多,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分列两边恭候新人进入。 司仪是临时抓的稠酒铺子掌柜梁孝诚担任,他有些紧张,今天秦侯府的场面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识过的隆重盛大。 尤其是今天,可是关内侯秦风亲自下帖子请他来的。 这要是回去一说,都够他吹嘘半辈子的了。 梁孝诚扯开大嗓门:“韶华美眷,卿本佳人。值此新婚,宴请宾朋。云集而至,恭贺结鸾。吉时已到,请新郎入场。 东方朔一身大红的吉服,喜气洋洋的走了过来站在司仪梁孝诚身边。 梁孝诚努力的回想着秦风给他写的贺词,也幸好他是认识字的,不过就这他足足背了一天才算是能不看稿子记下来。 “昔开鸿蒙,物化阴阳。万物皆养,唯人其为灵长。盖儿女情长,书礼传扬。今成婚以礼,见信于宾。三牢而食,合卺共饮。天地为证,日月为名。 自今礼毕,别懵懂儿郎,营家室安康。荣光共度,患难同尝。愿关雎之声长颂,悠悠箫声龙凤呈祥。不离不弃一曲鸾凤求凰,同心同德不畏华岳仙掌。 比翼鸟,连理枝,夫妻蕙,并蒂莲。夫天地草木菁灵,可比真爱佳缘。高山之巍,皓月之辉,天长地久,山高水长。 这一大段内容背诵了出来,好在是没有崩瓜掉字,说的倒也抑扬顿挫很有韵味。 东方朔拜谢司仪,梁孝诚回礼。 梁孝诚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是赶鸭子上架了,无论怎样都要撑下去。 索性,也就抛弃了胆怯,大声的吆喝:“请新娘。” 新娘胖丫史香香在章嫂和一个老秦人婆子的搀扶下走了进来。 东方朔遥遥的一揖,小家伙秦小四这个时候跑上前去递上红巾。 新郎官东方朔用红巾牵扯着胖丫走上前台。 站好位置后,霍去病一溜烟的跑上前,拿走红巾。 下面就开始了一系列结婚礼仪。 第一项就是沃盥礼,新郎新娘坐于台前蒲团上,张屠端出盖有红布的洗手盆,行至二人面前。 章嫂上前掀去红布。 梁孝诚:“请为新郎浇水盥洗。” 章嫂从洗手盆中取水浇在东方朔手上盥洗,下面是给新娘子胖丫也如法炮制。 第二项就是同牢礼,桑驰和葛翁两个人抬了一张案几放在新人中间,然后端上肉、碗、筷、酒壶、酒杯、卺在案上摆放好。 有人上前帮着把肉分别夹入碗中,分置新人面前。 梁孝诚再喊:“请新人举箸食肉。” 食毕,有人上前将碗筷端于几盘之中,并分酒于两个酒杯。 梁孝诚:“请新人举杯饮酒。” 饮毕,同牢礼才算是完成。 下面就是合卺礼,其实说白了就是一杯酒,新郎、新娘各喝一半。 然后就进入拜堂礼、结发礼等等。 这一系列流程下来,直到把新娘胖丫送入洞房,才算是婚礼完成。 最后就是大宴宾客,流水席早就准备妥当,随着秦风一声令下,两千多庄户开动了。 推杯换盏,直吃到夜半三更方意兴阑珊的散去。 东方朔喝的可不少,有点酩酊大醉的意思,张屠和梁孝诚架着他把他送回洞房,才算是彻底结束了今天的热闹。 安静下来的秦侯府,有两处还亮着灯。 一处是秦风的书房,一处就是东方朔的洞房。 秦风把桑驰和梁孝诚以及张屠都叫了过来,三人脸上红扑扑的,看样子今天是没少喝。 他们不明白秦风为什么把他们召集到书房这么私密的地方,尤其是梁孝诚,他已经知道了叔父和秦风之间的关系。 感情两个人是有过节的,并不是他之前认为的真的是旧相识,所以显得有些惶恐不安。 第179章 筹建工坊 自从窦绾儿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并且留下一封期许信之后。 秦风养伤的这段时间一直在思考,说实话穿越之前,他就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为了生活而奔波的小老百姓。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在钢铁丛林的都市里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家,为了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节衣缩食,玩命的加班,拼命的赚钱。 可即便是这样,仍旧是遥遥无期。 他就是在一次加班过后,回到家因劳累过度躺在床上一觉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在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他靠着脑子里领先这个时代两千多年代的知识,混的倒也是风生水起。 说起来很是讽刺,以前他干着最累的活,吃着最便宜的饭食,拼命的加班赚钱,可仍旧是买不起一套房。 可是在这个世界,动动脑筋,居然混成了人上人。 豪宅、家奴、田产、财富,这一切都脱手而得。 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古人诚不我欺也! 秦风自问自己不是那种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人,他骨子里就是一个小老百姓,本以为赚点钱,有口饭吃,小富即安,舒舒服服的当一个富家翁,不用操心什么,做一个咸鱼挺好的。 可是,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 窦绾儿的那句话一直刺激着他的心,她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不希望自己是一个躺着的咸鱼。 这是她的遗愿...... 她在天国里看着自己呢...... 好吧,为了她,秦风决定不在做咸鱼,哪怕是求一个心里安慰,他也不能在继续躺平。 之所以,趁着东方朔大婚之际,他召集桑驰、张屠、梁孝诚,是因为他有一个计划在蓝田要实行。 这将是他进军长安,给刘彻的一个献礼。 秦风知道大汉经过文景之治后,国库已经丰盈,可是他还知道,刘彻老爹给他留下的那些家底,远远不足以维持常年征战的消耗。 史书有载,汉武帝穷兵黩武,连年征战,最后搞的国内民生凋敝,百姓苦不堪言,究其原因还是钱袋子不足。 如果有一个长期的、巨额的钱财开源地,这将是对刘彻极大的助力。 虽然,他的火镰制作之法,落到刘彻手里了,但是要知道火镰这东西可是一个长期消耗品。 百姓们买一个回家之后,可以长期使用,回头购买率不高。 所以,秦风综合考量了很多天,以现有的条件来说,还是决定做肥皂来的比较实际。 一来,之前他看过一篇介绍猪油制作肥皂的文章,各种原材料都有,相信制作出来应该不是问题。 二来,肥皂是一个快消品,一旦受到百姓认可之后,那消耗量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这要是搞成功了之后,将是一个源源不断的来钱的门路。 所以秦风召集这三个人前来商议,桑驰作为县尉,地面上的事情肯定罩得住,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在蓝田搞试点的话,有桑驰这个地头蛇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梁孝诚的商业头脑绝对是家传,跟他叔父梁安之一样,都是经商的天才。 不过,梁孝诚守着一个稠酒铺子,着实是大材小用。 秦风相信,只要给梁孝诚机会,给他平台,他绝对可以有所作为的,这次的肥皂生意,秦风决定交给他来掌管。 而张屠这货在蓝田底层穷苦人中现在的口碑很好,尽管他之前欺行霸市,没少坑人。 但是他现在是幡然醒悟,浪子回头金不换。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这货经营着蓝田最大的猪肉铺子,猪油还不是现成的吗? 其实秦风这个计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细思极恐。 制作肥皂需要猪油,那么首先就得有猪,这就可以刺激一大批百姓养猪。 百姓把猪养肥之后卖掉,既能支持肥皂事业的发展,还可以赚钱养家糊口,总比在固守在地里刨食要好的多。 百姓富裕了之后消费,又能刺激更多的行业发展。 总之这就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过程,只要第一步启动,以后将会是连锁反应...... 秦风没有把全盘的计划都告诉他们三个人,秦风觉得,除了梁孝诚还有商业头脑之外,桑驰和张屠给他们说也是对牛弹琴。 与其费劲吧啦的给他们普及商业知识,还不如直接告诉他们如果做好之后,每个月分多少钱来的更有号召力。 所以秦风只是跟他们说要在蓝田开一家肥皂制作工坊,要用到他们,其他的没多说。 桑驰一听,拍着胸脯子保证:“兄弟,你放心,在哥哥的地盘上别说开一个工坊,你就是开十个,开一百个都成。 我敢打包票,没有人敢来找事。” 秦风微微一笑:“有你桑兄的话,我就放心了,那选址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张屠则是嘿嘿一笑,“秦侯这么看重小的,那是给小的脸,无论如何也得兜着。 您放心,需要多少猪油,你说话,全部交给我。 我回去就发下话去,让那些给我供货的人加大养猪力度,肯定不会耽误的。” 秦风抿嘴一笑:“我可告诉你张屠,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你可不能掉链子。如果做好了,我有赏;可是你要是做不好我可是要惩罚的。” “哪能呢?我知道秦侯担心的是什么,你是不是怕我像以前一样坑人?不会了,绝对不会了。我绝对价格公道,不会让养猪的百姓吃亏的。” “嗯,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秦风拍了拍张屠的肩膀。 激动的张屠,脸红脖子粗的,两眼唰唰的放光,幸福的都差点要晕过去了。 秦风最后看向了梁孝诚:“梁掌柜,我希望你来做这个肥皂工坊的主事,我相信你的头脑,一定可以替我打理好这一摊。” 梁孝诚脸上的肉突突的跳了几下,诚然,太意外了。 他真没想到秦风会让他来当这个话事人,当初他叔父梁安之主事卫氏铁坊的时候,可是得罪过秦风的。 但是秦风不但不计前嫌,还给他稠酒生意做,并且给钱厚葬他的叔父。 现在居然还请他出面主持肥皂工坊,这是多么大的信任啊!? 他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会是真的...... 第180章 秦侯府的一声惨叫 秦风知道发展肥皂业的路有多难,各种条件限制,想要产能满足全国人民的需求,没有资本和国家的介入,就靠他的工坊小打小闹根本不可能。 路虽然难走,但还是要走。 秦风有自己的发展规划,而制作肥皂只是一个起点。 总所周知肥皂制作需要烧碱,在没有电解食盐获取烧碱降低成本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大规模普及的。 电解食盐就需要电,获取电就需要发电机;制作发电机就需要铜铁等金属;冶炼铜铁又得有煤炭...... 这是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的工业发展路线。 在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要想发展工业,这条路太难太难了。 那么,首先就得有一个催化剂,打破人们脑海中长期形成的坚冰。 而秦风开办肥皂工坊,就是这个催化剂...... 他要把肥皂做成高端奢侈品,只要看到里面的利润,秦风就不信刘彻和大汉朝堂上的那些掌权者会不眼红。 要的就是他们眼红,要的就是他们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发展下去。 只要尝到甜头,这将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即便有守旧之人想要阻止也是大势所趋之下的螳臂当车罢了。 不过,这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或许会耗尽他的一生结局也未必能够实现工业化的梦,但是秦风不后悔,他要做一个引导者,要做那个星火燎原的火种...... 这个梦、这条路,是他为了完成绾绾遗愿而特别规划出来的。 希望为自己逝去的爱人,在天之灵能够看的到。 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苦心,自己不是一个无所作为的人,自己是一个于国于民有用的人,她没有看错自己...... ~~ ~~ 夜深了,秦风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 桑驰这一次来,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那些流寇匪徒经过大汉官军的围剿,全部绞杀,可是却没有找到他丢失的锦盒。 桑驰有一个推测,或许那些黄金首饰被融化铸成金锭,因为在匪徒老巢缴获了很多的马蹄金块。 秦风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貌似这是唯一的可以让他心安的解释了。 那套首饰是这个世界上蝎子粑粑独一份的存在,其实秦风有图样,还可以找周傅重新定制一份。 但是他并不打算那么做。 就算是有再精美的首饰,可是佩戴它的人没了又有什么用? 所以秦风传话给周傅,让他毁掉图样,他不希望送给爱人的东西,佩戴在别的贵妇身上。 绾绾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套首饰也应该是独一无二的绝唱之品。 秦风的热泪打湿了枕头,他觉得绾绾离逝是老天跟他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该死的老天,这是看不得老子好啊。 没来这个世界之前,他的感情之路崎岖坎坷,屡屡被伤到血流不止;可是这个世界上依旧是在他心头狠狠的捅上一刀。 第一个让他为之心动的女子,竟然以这么痛心的方式离开他。 这简直难以接受,可又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秦风觉得自己的心死了,随着绾绾的离去陷入了无尽的冰封期,或许这辈子再也融化不了了...... ~~ ~~ 寂静的冬夜,就连雪花落在地上的沙沙声都听的很清楚,就不用说是一声尖着嗓子的惨叫了。 呃,秦风不顾胸口的伤痛,一下子从床上跃起。 玛德,这什么情况?听声音貌似是东方朔那家伙的。 这厮新婚之夜,不跟胖丫水乳交融,这一声惨叫来的为何? 随着东方朔这一嗓子,整个秦侯府大院都惊动了。 秦风披上裘服出门的时候,就看到章嫂、葛翁、史婆婆还有几个老秦人妇人已经围在洞房门前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 秦风迈步上前,“发生什么事情了?”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就在这个时候,东方朔衣衫不整的打开了房门。 “没想到在下一嗓子连秦侯都惊动了,打扰了大家的休息,实在是抱歉的很呐。”东方朔满脸的羞愧之意。 “怎么了?” 东方朔犹豫了一下,“呃,没事。” “没事你瞎嚎什么?耽误老夫和大家的休息。” 葛翁对东方朔很是来火,因为他觉得东方朔这家伙一点都配不上胖丫,如果不是小郎和章嫂两人的张罗,他压根不会答应这门婚事。 秦风这个时候听到房内有人小声的嘀咕,貌似是自己弟弟秦小四的声音。 这熊孩子大半夜的不睡觉,跑东方朔屋里做什么?? 秦风回头对章嫂和葛翁道:“既然东方先生没事,你们都退下好生安歇了吧。” “诺!” 众人答应一声,纷纷离去。 东方朔长出了一口气,转身就要关门,可是秦风一把拦住,闪身迈步走了进去。 “秦侯,你别生气,跟孩子们没关系,都是在下胆小,要是不叫那一嗓子就好了,你可一定别揍他们。” 东方朔紧随其后的解释着。 一进去秦风就瞅见三个熊孩子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一副苦逼的样子。 胖丫史香香手里拎着一根竹条,站在他们前面,看样子,每个人至少吃了一顿“竹条炒肉”。 果然,三个熊孩子是一块的,就说嘛,有秦小四的地方怎么能少了霍去病和李敢? “什么情况?”秦风阴沉着脸,走到秦小四后面,轻轻踢了一脚问道。 秦小四看到哥哥来了,更害怕了,小嘴一撇,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三哥不是我的主意,都是鼻涕虫和屁王的主意。” “什么主意不主意的,详细的说。” 随着秦小四的哭诉,秦风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感情这仨货,原本打算闹洞房来着。 他们躲进了衣柜里,想着到时候一下子冲出来,给胖丫姐姐和东方朔一个惊喜。 可是没曾想,他们竟然睡着了。 秦风郁闷了,还真是人才,闹洞房竟然变成了玩躲猫猫,还竟然睡着了,奇葩啊! 这个时候东方朔尴尬的替三个熊孩子打圆场解释:“秦侯,这都是我的错,我当时听到柜子里有动静,还以为是老鼠。 就想着捉老鼠来着,可是刚走到柜子前面,还没等打开呢,他们三个冲了出来。 一时受惊,所以才无状大喊大叫。” 霍去病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老师,都是李敢,偷吃炒黄豆,说他是屁王还不服气。 你可不知道,我们三个躲在柜子里原本都睡着了,结果被他一个屁给熏醒了...... 所以,才争先恐后的跑出来换气,才惊吓到了东方先生......” 呃,秦风的鼻子差点气歪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李敢这个时候也站了起来,只见他两股夹紧,眉头紧皱,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你怎么了?不舒服?”秦风探手摸了摸小家伙的额头,没发现什么异常。 “老师我......”刚说到这里,扑哧一声,紧接着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这货居然拉了...... 第181章 教育从娃娃抓起 ps:写在开头的话,架空历史小说是作者根据自身的理解(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加工再创造的过程。所以,没必要较真。真要较真的话,还不如去看史记来的痛快。 李敢拉裤裆事件,一时间在秦侯府传为笑谈。 说实话,李敢很是羞愧。 这太丢人了,简直跟他平时的形象大相径庭。 在书斋里,李敢不能听见有人笑。 因为,他总感觉人家是在笑话他。 为此,跟三个同等干仗,把人家揍的鼻青脸肿。 最后,被揍的同学家长到秦风面前告状,这货被狠狠的惩罚跑十圈,抄写二十遍《三字经》,并且剥夺了他吃鸡腿的权利,还要向人家赔礼道歉。 每到用餐的时候,李敢看着霍去病和秦小四每人手里一个油炸鸡腿,就羡慕的直流口水。 霍去病和秦小四好像是故意刺激他似的,本来他们是是吧唧嘴的,可是他们偏偏在李敢面前吧唧着嘴而,啃的那叫一个香。 李敢觉得亏大了,这架打的太不值当了。 话说那油炸鸡腿太好吃了,那可是老师的手艺教给了章嫂。 鸡腿外面裹上面粉和鸡蛋,经过油锅一炸,那是外焦里嫩,香酥可口。 之前他可是没少吃,但是现在轮不着他吃了,他的这个权利因为他的冲动被老师给剥夺了。 “鼻涕虫我觉得你吧唧嘴的样子,实在是太过于丑陋,老师说过吃饭不能吧唧嘴儿知道不?” “我乐意,我就愿意吧唧嘴。”霍去病成心眼急李敢。 “嘁,你鼻涕都流到鸡腿上面了。” 霍去病低头瞧了瞧:“李大胆、李屁王我告诉你,就算是鼻涕流到上面也是我的鸡腿,千金难买我乐意。 你想吃带鼻涕的鸡腿还吃不到呢。” “鼻涕虫,你信不信惹急了我,把你鸡腿抢走?” “我不信,我鸡腿上面有我的鼻涕,你敢吃吗?再说了,你又打不过我,凭什么抢我的鸡腿?” 李敢一下子蔫了,诚然,他不得不承认,别看他身强力壮,一个人打书斋里的三个同学,但是那是人家顾忌他贵族子弟的身份,不好还手。 如果真要放开了打的话,人家三个揍他一个,他还真未必是对手。 另外,霍去病可跟那些庄户子弟不一样,他可不会顾忌李敢的身份,他可是秦风单独收的弟子,是行过拜师礼的正儿八经的入室弟子。 平时两人没少交手,李敢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李敢是在馋的厉害,于是换作一副笑脸转而向秦小四道:“秦川,我们是好朋友不是?” 秦小四一边大口啃鸡腿,一边点头:“昂。” “那你的鸡腿借我吃一个呗!” “不行!”秦小四一口把手里剩下的鸡腿吃完,然后端着自己的饭碗转了个身。 这护食的动作,做的那叫一个熟练,看样子以前没少吃亏。 “.......嘁,小气鬼!” 李敢吃鸡腿不成,所有的愤懑都化作力量,大口大口的把碗里的蔬菜和白米饭吃的精光...... ~~ ~~ 秦风在窗外看的真切,说实话李敢这家伙是得给他一点厉害瞧瞧。 不然整天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样子怎么行? 像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正是一张白纸的时候,从小不教育好了,长大也是个祸害。 不过,他还是有些失望的。 当然不是对李敢,而是对弟弟秦小四和霍去病。 平时三人好的穿一条裤子,可是关键时刻却对朋友不管不顾,这很不好。 其实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他就是想看看霍去病和秦小四会不会分享自己的鸡腿给李敢。 果然还是孩子心性,这得引导。 于是,饭后,秦侯府三人组被甘小妹叫到一起来面见秦风。 三个熊孩子惧怕甘小妹,更惧怕秦风。 尤其是看到秦风阴沉着脸,心里顿时慌了,一个个低着头老老实实的样子,如果不了解他们底细的人,肯定会以为他们是乖宝宝。 不过,秦风可不会这么认为。 “小郎,我把他们叫过来了。”甘小妹给秦风奉上茶汤,垂手站在一边轻声的道。 秦风早就看到他们仨了,就是不搭理他们,现在甘小妹说话,他嗯了一声:“知道了!” 霍去病心理就是一哆嗦,老师今天太不对头了。 还是上一次他们仨捅马蜂窝的时候,见过老师生气的样子,自那以后就没有见到过。 这到底是肿么了?他心里开始快速的盘算起来。 如果除去他们搅闹的东方先生大婚之夜不安稳的话,貌似没有犯下什么过错啊!? 那到底老师是为什么生气呢? 他绞尽脑汁的想,打破脑袋的想,也没想出为什么老师会一反常态。 李敢则不一样,这货皮实的很,别说是惩罚跑圈和剥夺吃鸡腿了,就是拿起小竹板揍他一顿,也跟没事人似的。 要是他老子李广要有他这么心宽、心大就好了。 秦小四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悠,他也在思考为什么三哥叫他们一起过来的问题。 虽然他有点小聪明,但是他也是想不到秦风的用意的。 无声,是对人最大的压迫力,尤其是上对下来说。 几个小家伙心里直发毛,尤其是霍去病脑门上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威慑的差不多了,秦风的那杯茶也喝的见底了,才放下茶杯,很是严厉的道:“你们三个知道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吗?” 三人摇头,然后一副聆听教诲的姿态看着秦风,等待着秦风的指示。 良久,秦风起身走到李敢面前,然后手一翻,像是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香喷喷的炸鸡腿,递给李敢道:“吃吧!” 李敢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犹豫了好久,可是没敢接。 老师一定是在试探自己,如果自己要是接了、吃了的话,估计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秦风笑了,“吃吧,这不在惩罚范围之内,这是我单独奖赏给你的。” 奖赏?李敢都懵了,咋回事?自己刚犯下错误,没有做什么值得奖励的事情啊? “是不是不相信?实话给你说吧,通过今天的事情,我看到了你们的弱点,这就是好事,所以,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吃。” 弱点?秦小四心里一咯噔,他好像有点明白了...... 第182章 引导三小 秦小四猜的没错,果然是那个鸡腿引起的事端。 “你们三人同为秦侯府书斋之一员,有着同窗加同床之宜。可是竟然为了区区一个鸡腿,对好兄弟落井下石不管不顾。 实在是让我失望透顶。” 说道这里,秦风满脸不悦,让三小倍感惶恐,李敢嘴里啃的鸡腿也没有了味道。 霍去病不自觉的大鼻涕又露了头,使劲的往里吸溜了一下,秦小四想起了之前三哥曾经教训过自己,要懂得分享,不能吃独食。 那还是他刚进秦侯府的时候...... “你们读了这么多的书,可曾知晓古人相交的例子?”秦风面色缓和了一些,对于这三个小家伙,他认为还是要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从小就让他们建立牢不可破的友谊为最好。 他希望最起码不会在出现霍去病射杀李敢的事情。 众所周知,公元前119年,已经六十多岁的李广请求出征参加漠北之战,却在途中迷失道路贻误了军机。 直到卫青找回了李广的部队后,不愿复对刀笔之吏的李广在愤愧下自杀。 李敢把父亲李广的死归咎于大将军卫青,认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父亲。 找了一个机会将卫青击伤,卫青素来仁善,对于李广的死有一些同情,并没有选择声张,反而将这件事情隐瞒下来。 不过,霍去病得知了李敢打伤自己舅舅这件事情,年少气盛的他,趁着跟汉武帝一同去甘泉宫狩猎的机会,直接在打猎的时候,射死了李敢。 由于霍去病当时正得宠,汉武帝将这件事情隐瞒了下去,对外宣称李敢狩猎时被鹿撞死,这件事情最后也不了了之。 秦风担心历史重演,所以,从小就开始培养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其用心良苦就不足为外人道哉了。 秦小四举起了小手:“三哥,我知道管鲍之交。《列子.力命》中说,管仲和鲍叔牙做生意,管仲出小钱而分大头。 打仗的时候管仲第一件事就是逃跑,每当别人质疑管仲的行为时,鲍叔牙总是第一时间站出来为他说话。 鲍叔牙推荐管仲做了宰相,在管仲退休时,他却没有向皇上推荐鲍叔牙,称其不是做宰相的料,鲍叔牙知道后非但没有怪管仲,他说佩服管仲的识人之能。 自己的确不是做宰相的料,管仲听说后就叹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也。” 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我认为可堪称为朋友之间彼此信任的典范。” 秦风脸上露出了笑容,点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一盒柿饼,“嗯,秦川说的好,这是奖励你的。” “哇,是柿饼耶!”秦小四上前一把拿过,喜滋滋的开心极了。 秦侯府果园里几十颗的柿子树,结满了柿子,秦风就让人取新鲜的柿子,经过剥皮、暴晒、挤压、出霜等工序后做成柿饼。 柿饼上面那一层葡萄糖粉末,甜到人的心窝里。在缺少糖分的时代,柿饼无疑是极为奢侈难得的。 秦小四早就想吃,可是府里有规定,每七天只能有一盒的定量,还是他们三个人分着吃,所以小家伙秦川就没吃过瘾过。 这次三哥一下子奖励了他一大盒,小朋友得到爱吃的糖果,那心里是相当的满足啊。 霍去病激动了,诚然,他也想吃甜甜的柿饼,于是也赶紧举手:“老师,我知道伯牙绝弦的故事。 伯牙擅长弹琴,钟子期善于倾听琴声。 伯牙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巍峨的泰山,钟子期听了赞叹道:“好啊!就像巍峨的泰山屹立在我的面前!” 伯牙弹琴时,心里想到宽广的长江,黄河,钟子期赞叹道:“好啊,宛如一望无际的长江黄河在我面前流动!” 无论伯牙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什么,钟子期都会清楚地道出他的心声。 钟子期去世后,伯牙就此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知音了。 于是,他坚决地把自己心爱的琴摔破了,挑断了琴弦,终生不再弹琴,以便绝了自己对钟子期的思念。” 秦风亦点点头,笑着奖励一盒柿饼:“嗯,去病讲的好,希望你们三个也能做到互相知其内心,做到心意相通。” 李敢有些傻眼,嘴里的鸡腿瞬间没味了。 小朋友对甜食几乎是没有抵抗力的,人的味蕾尤其是小孩子的,对“甜”的感知是最为敏感的,他们跟成年人不一样,成年人心智成熟对各种渴望有自制能力。 小孩子就不一样了,从新生儿开始的第一口母乳就是甜的,加之他们心智不成熟,所以对甜这个味觉的东西几乎是没有丝毫抵抗力的。 李敢虽然也想吃,可是他读书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一个古人相交的范例。 呃,急的小家伙李敢心里是百爪挠心,可奈何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霍去病看到这里,联想到老师的用意,于是眼珠一转,“老师,李敢跟我说过左羊之交。 说是左伯桃和羊角哀两人往楚国求官,晓行夜宿,自非一日,看看干粮将要用尽,而老天又降下大雪来,左伯桃兀自思量,这点干粮,若供给一人受用,还能到得楚国。 否则两个人都要饿死,他自己知道学问没有羊角哀的渊博,便情愿牺牲自己,去成全羊角哀的才能。 想罢便故意摔倒地下,叫羊角哀去搬块大石来坐着休息。 等羊角哀把大石搬来,左伯桃已经脱得精光,裸卧在雪地上,冻得只剩了一口气。 羊角哀大恸而号,左伯桃叫他把自己的衣服穿上,把干粮带走,速去求取功名。言毕死去。 羊角哀到了楚国,楚元王因爱惜羊角哀的才能,以上卿的礼节安葬左伯桃。 后来有一日羊角哀梦见左伯桃说:感谢你的恩德,我才能得到厚葬。 我因为坟冢靠近刺杀秦王的荆轲将军的坟冢,受到他的逼迫,屡屡欺负与我。 于是,就在羊角哀带兵马来到左伯桃墓前,并制作了三个桐木偶,然后自杀,舍命去帮助左伯桃,兄弟二人联手抗荆轲。” 李敢感激的满脸通红的看着霍去病,这哪里是他讲的喔?说实话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他知道这是霍去病在帮他。 秦风心中暗乐,好吧,只要能够让他们从小就培养出兄弟情义,就算是作弊又如何? “嗯,李敢,来给你柿饼。”说着,拿出一盒,推了过去。 李敢开心至极,一把拿过饼盒,紧紧的搂在怀里,可是一激动,嘣的一声,一股异样的炒黄豆味道弥漫开来。 站在旁边的甘小妹一皱眉头,恶狠狠的盯了李敢一眼:“你能不能少吃点炒黄豆,这味儿可真味儿......” 李敢一哆嗦,“呃,甘心姐,我下次不敢了。” 秦风复又拿出一盒柿饼递给霍去病,“奖励你的,能够帮助好朋友,值得鼓励,再接再厉哦。” 看着霍去病喜滋滋的拿着两盒柿饼,秦小四有些后悔,其实他刚才应该早一点站出来帮李敢。 不过还有机会,下次李敢再有困难了,我一定要先出手相助...... 三个小家伙怀里搂着柿饼盒子,屁颠屁颠的离去后,甘小妹推开窗子换气,“小郎,你干嘛要费尽心思的这么引导他们?” 秦风有些语塞,总不能说为了将来霍去病不杀李敢吧?思来想去后方道:“知其心,解其意,舍其命,为君子上上之交。 身为人师者,要引其上道也!” 第183章 清水出芙蓉 果然,在此后的日子里,三小之间的友谊升华了,再也没有了各自的小心思,即使偶有口角,可也止于唇枪舌剑,再也不一言不合就开干了。 秦风觉得,自己的目的暂时可以告一段落,能够把他们引入正途,避免日后兄弟刀兵相向,真可谓是用心良苦也。 解决了后顾之忧,秦风的伤也日渐好转。 蓝田肥皂工坊梁孝诚也传来了好消息,根据秦风的方法,制作出了第一批肥皂,并亲自送来秦侯府。 “秦侯,您看,这完全是按照您的方法制作出来的,并且加入了桂花、海棠、乌梅这三个香型, 您闻闻,这香味沁人心脾,我相信贵人们一定会喜欢的。 我敢打包票一块如果不卖到五十钱,我提头来见。” 甘小妹不由分说,一把抓起一块桂花香型的揣进了袖子里。 她早就在等肥皂出来了,之前小郎就说过肥皂的功用,用来沐浴、洗脸再好不过了,据说是用动物的油脂制成,可以美容养颜护肤。 诚然女孩子的爱美之心是不分年龄大小的,现在有了成品自然是不能放过。 秦风摇摇头苦笑一声:“梁掌柜,你说这世上还有别的家在做肥皂吗?哦不,肥皂不好听,应该叫香皂。” “香皂?好,秦侯赐名,那以后就叫香皂。香皂乃我秦侯府独家所出,自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那你不觉得奇货可居吗?” “呃,秦侯何意?” “你难道就不觉得有点小家子气?五十钱?你当这是什么了?” 梁孝诚恍然大悟状的挠挠头:“秦侯的意思是小的把价格定的低了?那一百钱如何?” “唉!梁掌柜,你的格局要大一些,一百钱?开什么玩笑呢?这么好的东西就卖一百钱,可莫要笑掉本侯的大牙好不好。” “啊?一百钱就已经是巨额的利润了,秦侯怎还不满意?” 面对梁孝诚的质疑,秦风无语了,这货还真是不知道何为奢侈品。如果他要是知道后世的那些大牌化妆品少者过千,多着过万的话,还不得一头撞死? “梁掌柜,这次你就听我的,一块售价一万钱,既然要做高端奢侈品就不要扣扣索索的小家子气,大气一些嘛!。” 扑通,梁孝诚应声倒地...... 实在是难以想象,巴掌大的一块油脂做的香皂,居然售卖一万钱,这完全超出梁孝诚的认知了。 甘小妹摸了一下袖子里藏的那块桂花香味的香皂,心里激动的一批。 这可都是钱啊!就这么小小的一块香皂就价值一万钱。 天呐!这在沐浴、清洗的时候用哪怕一丢丢,流淌着的都是呼啦啦的铜钱哦! 不行,我要沐浴、我要洗澡,我要洗洗洗...... ~~ ~~ 梁孝诚走了,怀着忐忑的不安的心情走了。 尽管他觉得秦风开口叫价一万钱实在是有些离谱,因为成本是多少,他心里太知道了。 可秦风毕竟是主事,他只是一个跑腿听吆喝的。 其实他也是实在拗不过秦风,无论他怎么解释不能这么做,可是秦风就是一意孤行,他也是没办法的。 好吧,你是东家,你说了算,不过要是卖不出去,你可别怨我。 这是他心里的最真实的想法。 “小郎,你伤口好的差不多了,可以见水了,是不是先用咱家的香皂洗洗呢?”甘小妹红着脸提出问题。 秦风呵呵一笑,他太了解甘小妹这丫头的想法了。 不就是想先试一试香皂吗?还用拐弯抹角的让自己先洗?这丫头,小心眼都使到自己头上了。 秦风的伤口虽然大好,但他还是决定不要洗,这年头又没有抗生素啥的,万一感染了那可是要命的。 “小妹,我这伤口刚有些好转,还是不要见水的好。这样吧,既然梁掌柜的把样品都送来了,还是由你代劳,试验一下。 我这就安排章嫂烧水给你,你来做第一个吃螃蟹者。” 冬日洗澡,在古代来说,非豪门权贵之家不可得。 不要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待,说实话,在现代人看来洗浴是很平常很随意的事情,但是在资源匮乏的古代来说,即便是皇帝的妃子也不是能够天天都能沐浴的。 其实在秦侯府,如果不是秦风的存在,平常人想要沐浴,那根本就是不用想的。 秦侯府的室内浴池,引的是山上的泉水。夏日沐浴,极为方便。山上的水源源不断的通过竹筒流淌进来。 想要换水直接打开泳池的阀门即可。 可是冬日洗澡就没那么方便了,因为需要热水。 烧热水是消耗极大的事情,虽然山上的枯木柴草多的是,但是采伐下来也是需要极大的人工的。 要想整个大浴池全部充满热水是不可能的,所以,秦风让葛翁在浴池的深水区改造了一下,中间砌了一个方形的、能够容纳两三人同时泡澡的池子。 这样既可以节省资源,还可以在夏日来临之际不耽误大池洗浴。 随着秦风的命令传达到章嫂那里,秦侯府的三口大瓮同时启动开始烧热水。 等小池子热水蓄满之后,甘小妹、胖丫、章嫂三个人成了秦侯府小浴池尝鲜的第一批人。 三个女人叽叽喳喳,扑扑腾腾,洗的那叫一个痛快。 尤其是用了甘小妹带来的桂花味的香皂后,浑身的污垢清洗的干干净净,而且经香皂擦洗后,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桂花香味。 哇哦,甘小妹觉得真是不枉此生。 白白嫩嫩,香喷喷的身子清爽的很呐! 小脸红扑扑的,当然这是热水争气熏蒸的效果。 此刻的甘小妹,颇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洁动人之效果。 章嫂帮着甘小妹把身上的污垢搓洗干净后,仔细打量着略显凸起的蓓蕾,和初见凹凸的身材,啧啧称赞道:“真是一个小美人胚子,也不知道将来会便宜谁?” 上次自从秦风跟她说过,对甘小妹只是当成亲妹妹看待后,章嫂就绝了把甘小妹献给秦风的心。 甘小妹眉头一皱,红着脸道:“章嫂,以后不要再我面前说这样的话。 我这辈子都不会嫁人的,我要守护小郎一辈子,哪怕是当牛做马,只要在他身边,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第184章 吹牛者东方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甘小妹的梦想很简单也很粗暴,不会被任何因素所影响,她就是要守护小郎。 自从章嫂给她灌输这种意识开始,就一直是坚定不移的。 尽管后来章嫂重新给她“洗脑”,也尽管小郎是拿她当亲妹妹看待,但是别看她嘴上松动,可是内心中一直是在坚持,哪怕是以亲人、是以妹妹的身份来守护。 章嫂摇头不语,心下骇然,这妮子怎么死心眼子呢...... 相比于甘小妹对梦想的执着,章嫂则不同,她没什么特别的理想,就跟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每日三餐,有份收入,有个疼自己的男人,将来生个孩子,仅此而已。 而胖丫的梦想则是非常实际的,她只想着能让自己的死鬼男人东方朔死心塌地的喜欢自己。 说起来东方朔,胖丫满腹的委屈,可是却无处诉说。 大婚之夜,他在梦里居然喊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这让胖丫大为光火。 愤怒之下,一脚把东方朔踹下了床,并当面责问之。 东方朔面对胖丫这个醋娘子瑟瑟发抖,被迫无奈说出了真相。 感情他梦里叫的那个女子,竟然是他的初恋,也就是他在那权贵家做西席先生之时暗恋过的、被权贵收入囊中的女子。 正因为喜欢,所以听到暗恋对象深夜惊呼之际,他就不管不顾的一头闯进人家屋里,想要来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结果发现了她和那权贵正在苟且。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也所以东方朔被权贵打断双腿扔了出来,险些命丧街头。 有此经历,东方朔自然是刻苦铭心。 得知真相的胖丫,选择了原谅东方朔。 不过她的心里也发出了淡淡的哀愁,那女子之所以为自己男人念念不忘,不就是她身材婀娜,腰细腚大,会搔首弄姿吗? 搔首弄姿自己可以学,腚大也符合条件,但是身材婀娜和细腰自己怎么弄?愁人啊! 为此闷闷不乐的胖丫,已经好几天都不开森了。 这次被章嫂拉来陪同甘小妹体验新式香皂,听甘小妹说这种香皂是小郎发明的、全天下都没有的、使用了之后能够让女人保持青春靓丽的神奇之物。 她的心一下子就活泛了,诚然,女人都是希望自己能永葆青春的,跟美丑无关。 尤其是听甘小妹说,这种香皂能养颜美容,哇哦,胖丫心里激动的都要跳起来了。 使用了之后,一股浓浓的桂花香充斥全身各处,身上的老泥、污垢随之而下,浑身都觉得轻飘飘的。 心理作用之下,她真觉得有种飘飘欲仙的意思。 于是,胖丫觉得找到了捕获自己男人东方朔之心的好办法,也所以,甘小妹的那块香皂一多半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她很喜欢这种香味、很喜欢浑身被泡沫包裹着的感觉,一想到常使用就能变漂亮,香皂在她丰腴的身上擦洗的更快了。 看样子,恨不得把香皂都擦到血液里、骨子里去...... ~~ ~~ 甘小妹跟章嫂闲聊的功夫,自己从小郎那顺来的香皂,居然被胖丫用掉了一多半。 那一块可是价值万钱哦,好心疼! 所以甘小妹很郁闷,也觉得胖丫很可怜。 为了让自己养颜美容,不惜一遍又一遍的搓洗,女为悦己者容,小郎说过这话,现在甘小妹觉得懂了。 虽然她觉得胖丫即便是洗秃噜皮,也不会像绾绾小娘那样招人喜欢,甚至连公输嫣然姐姐都比不过。 不过她还是挺羡慕胖丫的,最起码她是幸福的,不管怎么说她还有个“悦己者”,尽管那是个猥琐的家伙。 好吧,香皂售价再怎么昂贵,可毕竟也是有价的,用完了可以找小郎在要一些,但是情感这东西可是无价的,最起码胖丫为了“悦己者”用心思了。 这就值得歌颂...... ~~ ~~ 冬日的天黑的很早,掌灯时分,胖丫终于沐浴结束,然后收拾一新,脚步如飞的、第一时间去东方朔面前显摆显摆。 洞房内依旧保持着新婚的样子,一盏油灯放置在床头,灯光有些昏暗,东方朔已经用过餐食,正手捧着秦风给他的封神话本看的津津有味。 突然听到自己婆姨那特有的沉重的脚步声,不由得皱了皱眉,他觉得胖丫今天有点不太对劲。 脚步声很急促,以至于打断了他看书,这让他大感不满。 可是一想到胖丫的那大脚丫子,他的屁股不自觉的一紧,大婚之夜的那一脚把他踹下床,在他心里都有阴影了。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一股浓浓的桂花香味扑鼻而来,紧接着一个香喷喷的大肉山闯了进来,冲到他的面前。 呃,胖丫今天好香哦!~东方朔放下手里的书,直勾勾盯着胖丫看个不停。 朦胧的灯光下,胖丫肌肤白里透红,泛着诱人的光泽,好像这一刻胖丫整个身上都在闪闪发光,浑身各处都在勾引着他神经。 咕咚,东方朔竟然不由自主的咽下一口口水,他竟然看的痴了。 所谓灯下看美人别有一番滋味,说的或许就是这种情形吧? “胖丫,你今天可真漂亮!”东方朔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好的词语来赞美,可又急于表达,所以用了一句很通俗的话来讲。 “夫郎,那你还愣着干什么?” 胖丫说完这些,羞赧的低下头去,竟然有些紧张起来。 “唔......” 再看东方朔,一把扔掉手里的书,上前搂过胖丫,有些急不可耐的道:“咱们安歇了吧。” 然后一扭头吹灭了油灯...... 屋里顿时陷入了黑暗,一阵窸窸窣窣的脱衣声过后,架子床吱呀吱呀的响了起来...... 良久,东方朔梅开三度终于云歇雨住。 “夫郎今天妾身用了小郎发明的香皂,是不是变的漂亮了?小郎说那香皂能美容养颜香肌润肤,对女子是极好的。” 东方朔喘着粗气,大包大揽的道:“放心,明天我给你买上一箱,让你用个够。” 女人或许就是这样,面对对自己舍得、对自己大方的男人总有一种欣慰、满足感。 所以,是夜,胖丫带着满满的幸福感,鼾声四起...... 翌日一大早,东方朔赶在早餐之前找到秦风。 他没忘记昨晚许下的诺言,他要给自己的婆姨胖丫买上一箱,让她用个够。 “秦侯,昨日里听说你新发明了一种香皂,对女子颇为有益。多少钱一箱?我买了,从我每月的例钱里扣。” 伺候秦风洗漱的甘小妹颇为不屑, “东方先生真是狮子大开口,你的例银才五百钱,买上一块就得扣你两年的例钱,你要一箱,那你这辈子也别想有例钱了。” “额滴神呐!你说啥?小小的一块就要我两年的例钱,那岂不是一万钱朝上了?”东方朔尖着嗓子叫起来。 “可不咋地,一块香皂一万钱,这是小郎定下的价格的。说不定这价格到了长安之后还要上涨呢。”甘小妹又补了一刀。 东方朔瞬间额头的汗水冒出来了,脸色也变得难看之极,整张脸都有些扭曲了。 大意了,大意了,要早知道是这么昂贵,就不在胖丫面前夸海口了。 这下倒好,牛皮是吹出去了,可完不成许诺可咋搞?他甚至都能想象的出,胖丫一脸失望的抬起她那特号的大脚丫子...... 第185章 代言 东方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下丢人可是丢到姥姥家去了。 他牛逼轰轰的张嘴就要一箱,还竟然大言不惭的让秦风从自己每月的例钱里扣。 说实话,他每个月都有五百钱的例钱,这对东方朔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大汉帝国一个郡太守一年的俸禄也不过一千四百石,月谷一百二十斛。 折算下来他跟郡太守的收入都是一个等级的了,当然真正的官员是不靠着俸禄过生活的。 历朝历代的官员,根本也不是一个靠死工资生活的群体,毕竟是属于统治阶级。 题外话不多说,就说东方朔此刻的心情,简直是震惊的无法比拟。 他是万万没想到小小的一块香皂,竟然是如此天价的存在。 在他的认知中,就那小小的一块香皂,顶天了不会超过一石米的价格,也就是不超过三十钱。 甘小妹的不屑之言,颠覆了东方朔的认知。 他呆呆的看向了秦风,良久才道:“秦侯,果真如此?” 秦风微微一笑,“然也!” 东方朔有些愤愤不平的道:“秦侯,请恕在下斗胆进献一言,世上哪有这么赚黑心钱的道理?你也不怕天打雷劈? 话说回来,你定价这么高?难道就不怕无人问津吗?到时候砸在手里在后悔可就晚了。” 秦风笑而不答,东方朔这厮可真心是逗,这要是能砸在手里,他都敢去砸蛋。 东方朔出身底层,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力,这么高的价格说实在的他不能理解也是正常的。 说实话,东方朔如果知道真正的奢侈品的定义,真正的了解了权贵豪门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思维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大惊小怪了。 倒是甘小妹一脸鄙夷的道:“东方先生恐怕不知,小郎的香皂在长安是有价无市的存在吧?有人愿意出十金,甚至百金求购都不可得。 如果不是小郎限制梁掌柜大量铺货,只能零星的售卖的话,或许赚的钱会更多。” 东方朔顿时哑然,言犹在耳,就被啪啪的打脸。 一时情急之下,这货的脸都憋成了猪肝色。 实在是难以想象,这么昂贵的东西,居然能够疯卖,实在是太没天理了,世上还有那么多穷苦人吃不饱饭呢。 东方朔多年的凄惨生活,导致了这货心中有严重的仇富心理,当然他并不针对秦风,只是针对长安权贵豪门之家。 不过他也好奇,究竟秦风是怎么忽悠的那些权贵,以至于他们不惜花费如此大的代价也要买来使用的。 终于,东方朔叹了口气,“秦侯,在下真的是孤陋寡闻了,但不知你是如何做到的?” 秦风呵呵一笑:“东方先生可知道商贾一道中有饥饿营销之法?” 东方朔摇摇头:“愿闻其详,望秦侯不吝赐教。” 秦风心下大慰,能让东方朔这个聪明的家伙主动向自己求教,这的确是很难得。 好吧,看在你如此虚心求教的份上,咱就原谅你的没见识吧! “先生大概听过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吧?” 东方朔眼前一亮,顿有所悟,“哦,在下明白了,秦侯所谓的饥饿营销是不是,先吊足人的胃口,让他们既欲罢不能,又不会轻易得到手。 一旦掌握了主动权,那予取予求还不是随秦侯把控?” 秦风点点头,东方朔还真是不简单呢,自己只是稍微的点拨了一下,他就可以瞬间悟到这么多的东西。 无论野史还是正史都说东方朔聪明,还真是不假。 东方朔仍旧是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秦侯,在下还有一个疑惑。” “但讲无妨。” “秦侯是如何做到让人们对香皂这么热捧的?” 秦风觉得东方朔这句话算是问到根源上了。 香皂作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大家对其效用并不了解,凭什么就愿意花费巨额的钱财去购买呢? 要知道,香皂可不像黄金、珠宝,大家一看就知道其用途,就知道其价值连城。 小郎是怎么做到的呢?不仅东方朔疑问,甘小妹也是一样。 甘小妹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望着秦风,与此同时她的耳朵不由自主的也动了一下。 秦风微微一笑过后,道出一句话:“广告效应。” 东方朔又不懂了,尴尬一笑,“秦侯,何为广告效应。” “广告就是广而告之,通过口口相传,让人们知道使用香皂的好处,只要人们听信了,不就可以达到效果了吗?” “秦侯讲的未免有点太过于笼统,能否告诉在下究竟何人有这么大的号召力,能够让所有的权贵都为之痴迷、疯狂?” “敢问东方先生是如何得知香皂功用的?” 呃,东方朔老脸一红,他是通过老婆胖丫知道的。 昨天晚上,老婆洗的香喷喷的,为此他的腰杆子差点累折了。 突然东方朔一拍大腿,喜笑颜开的道:“我明白了,秦侯你是不是找了一个贵妇试用? 然后那贵妇的夫郎大感欣喜,并且为此一反常态对那贵妇极尽温柔之能事。 最后经由那贵妇的口,在上层女子圈子里快速传播?” 秦风哈哈一笑:“东方先生真乃高人也,一点就透。 不过我怎么感觉先生好像是亲身经历一般呢?” 对于秦风的调侃,东方朔自然是不死不承认的。 “秦侯,莫要言笑,那只不过是在下的猜测罢了,怎么可能亲身经历?” “哦?是吗?那我怎么一大早的就看到胖丫步履维艰,似乎行动不便的样子呢?” 东方朔的老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 他想要辩解几句,可是又不知从何反击,诚然,秦风一下子抓到根源了。 情急之下,也唯有顾左右而言他来应付了,“在下不明白的是,秦侯究竟找了何等样的贵妇,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秦风本想跟东方朔开开玩笑,可是没想到这家伙脸皮还挺薄。 也是他大意了,像这样的玩笑在现代人面前或许根本不叫什么事儿,人们会当做一个段子,哈哈一笑了事。 但是放在这个时候就有点不合时宜了。 人们的思想观念都是大大不同的,所以秦风赶紧收起玩笑之心,一本正经的伸出食指向上指了指。 然后轻描淡写的说出一句让东方朔大跌眼镜的之言:“我找了大汉帝国最尊贵的女人为我的香皂代言......” 第186章 神赐之物 东方朔彻底的不镇定了,秦风的话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他已经猜测到秦风所言中的大汉最尊贵的女人是谁了。 太皇太后,已经年老,不在乎什么美容养颜,汉武帝刘彻的生母王太后也已经是垂垂老矣,况且是守寡之人,美貌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 那么唯有一个人,那就是当今的大汉帝国的皇后陈阿娇。 秦风居然能够找她为自己的香皂代言,这在东方朔心中可以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传言中说关内侯秦风跟当今的皇帝陛下关系莫逆,因为皇帝陛下赏识才得以封爵。 但是现在看来,远远不止这些。 能够让皇帝陛下赏识,又能够得到当今的皇后青眼有加的人,可着满朝堂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帝后分属两个阵营,这是大汉朝堂不是秘密的秘密。 长公主一系,在大汉朝堂上呼风唤雨,还不是靠着皇后陈阿娇? 帝后一体,这是外臣一致的认知,尽管刘彻和陈阿娇有着各自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明面上帝后还是和睦的。 但凡是有点政治头脑的人,都不会看不到这一点。 东方朔觉得自己的春天来了,自己曾几何时,满怀豪情壮志,辛辛苦苦二十几年苦读,幻想着有朝一日货卖帝王家,可是却连门径都不曾获得。 现在,假如自己能够靠着秦风的关系步入汉武帝刘彻的视线,那绝对是一条捷径。 东方朔想到此处,心中激动之情不能自已。 “秦侯,你的意思是,这香皂的推广是找了当今的皇后?” 秦风点点头,“东方先生所言甚是,这香皂乃当今之奇香异果,我也是偶然之间才获得秘方。 有良方不献帝后,乃人臣之失职也! 能有如此效果,我也是意料之外。” 秦风说的轻描淡写的,但是东方朔可不以为事情会这么简单。 皇后陈阿娇对所用之物挑剔的态度,已经是满朝权贵皆知的事情。 就连平素里的膳食,都严格的要求,就更不用说是化妆之物了。 有传言说,皇后陈阿娇为了一个远山眉黛,就动用了全国之力,可见其对自己青春永驻花费的心血了。 这香皂能够入的了皇后陈阿娇的眼,也从侧面说明了香皂的可用之处。 其实,这些东西早在一开始,就在秦风的算计之内了。 当梁安之第一批香皂样品送来秦侯府之前,秦风就派专人前往长安找到桑弘羊,通过桑弘羊的手献给皇后陈阿娇。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秦风更懂得广告的效应了,尤其是广告代言人的促销能力。 要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女人比陈阿娇更合适当这个广告代言人,秦风真的是想不出来。 所以,秦风觉得,只要搞定了陈阿娇,其他的一切都好说。 在给桑弘羊的信中,秦风说道:“香皂乃臣下梦中所得,有一白须白发之仙翁授予技艺。说此香皂一旦问世,乃与天挣命。 使用之后养颜美容常驻青春,不在话下。” 这些虽然是秦风为了推广自己的香皂而胡乱编纂的内容,但是架不住有人信啊! 陈阿娇性子急躁,擅妒,这是出了名的。 她就见不得有别的女人在刘彻面前献媚,为此她不惜借用母亲的力量痛下杀手。 在大汉宫廷之内,但凡是有别的女人对皇帝刘彻有意的,只要她知道,根本就不给机会,要么撵出宫廷,要么贬入掖廷充作苦役,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对于秦风,陈阿娇虽然没有见过他,但还是心存感激之情的。 别的不说,就单单一道红烧肉,就勾引的皇帝陛下每日不食心下生痒。 尤其是陛下刘彻蓝田之行过后,告诉她,红烧肉需提前制作,食用之时在上笼屉蒸之,口感会更佳之后,她对秦风的佩服、感激之情都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母亲曾经告诉她,要想征服一个男人,首先就要征服他的胃。 如果这个男人,离开了你,就会感到像是缺少些什么的话,那就是彻底的征服了,否则就是不成功的。 陈阿娇一直以来都是秉持着母亲的思维来行事的,当然她也有自己的手段。 对于那些魅惑皇帝陛下的狐媚子,都是除之而后快,争取做到事发于雏形之际就掐断。 敢跟本皇后争宠,那就是活的不耐烦了。 皇后阿娇,说实话为了讨刘彻的欢心真的是没少努力。 就那保持身材,丰胸、肥臀、养护肌肤之事就没少靡费钱财,甚至是请了炼丹的方士,来帮她提炼青春永驻之丹。 秦风正是看到了这一契机,才找到桑弘羊进献香皂的。 他给桑弘羊的信中说的明白,当然夸大其词是必不可少的。 信中提及养颜美容,驻颜有术这是少不了的。 尤其是秦风找了一个噱头,说是梦中得仙人所授,得此良方。 这一下可算是摸到皇后陈阿娇的脉搏了。 只要是能够让她青春永驻,让她美艳欲滴的法子,她都不介意一试。 桑弘羊作为汉武帝刘彻的宠臣,新进崛起的朝堂新贵,皇后陈阿娇自然也不会怠慢。 毕竟是自己男人看重的人,她作为皇后,为了讨刘彻的欢心,她也是得慎重对待的。 不管内心里是真的还是假的,表面上还是要过的去的。 本来,她对桑弘羊进献的香皂,是持怀疑态度的。 不过听说是关内侯秦风所献的时候,陈阿娇心里就动了一下。 关内侯秦风,她的印象可是太深了。 一道红烧肉就助力她获得陛下的欢心,还有那夏日乘凉的竹制家具,无一不是新奇的,无一不是刺激着她的心的。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作为大汉帝国的皇后,她也不是那目光短浅的人。 尤其是当她得知陛下刘彻最近所实行的一些朝堂大政方针,是通过秦风的点拨才有所启发的时候,她心里真的是不镇定了。 这么一个奇人异士,这么一个受陛下看重的未来阁僚之臣,无论如何是要好好的笼络的。 所以,秦风所献之香皂,她是第一个试用。 结果一试之下,陈阿娇是一发不可收拾。 讲真,这个时代的沐浴,也就仅限于水泡冲洗而已,要说沐浴专用的产品还真是没有。 陈阿娇在浴桶里泡过之后,让婢女帮她涂抹香皂,这一试之下,简直是颠覆了她的认知。 额滴神呐!看着清洗干净的身子,在擦洗了香皂之后,居然又搓洗下二斤的老泥,以及那清洗过后清爽的感觉,和那散发着浓浓香味的肌肤。 当晚,陛下刘彻居然抱着她不放手,脑袋埋在她硕大的饱满之中,辛勤的耕耘不止...... 这下子,可把陈阿娇给乐疯了。 不由得感慨,香皂,真乃神赐之物也! 第187章 阿娇的广告效应 有了皇后陈阿娇的助力,几乎可以说是一夜之间,香皂的魅力风靡长安权贵圈。 那些有资格进宫陪伺皇后的贵妇,在陈阿娇的大力推介之下,都想一试。 可奈何有价无市,一个个是心急如焚。 试想,就连皇后都喜欢的东西,谁不想尝试一下? 历来,皇家所推崇的东西,都是受权贵们所争相效仿的。 但凡只要是沾到皇家二字,可以说是在长安权贵圈子里,绝对的时尚潮流的风向标。 就不说香皂的实际效用如何了,哪怕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只要是皇后使用过的东西,那也绝对是权贵们挖空心思想要一试的东西。 权贵们觉得哪怕是沾染到一丢丢皇家的贵气,无论是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 更何况,陈阿娇这个女人心大嘴快,所以她说话更是无所顾忌,把使用之后的心得体会,以及自己男人的表现说的是一清二楚。 当然前来宫中陪她的贵妇们也都是母亲长公主一系,跟她论起来也是自己人。 这下子更是惹的贵妇们急不可耐了。 天呐!谁能想到这一块小小的香皂,居然还有如此的功效?竟然能够让男人雄风大振,欲罢不能。 她们天天进宫陪皇后消遣,自然知道皇帝陛下有多久没有宠幸皇后了。 可是没想到,皇后使用了那香皂之后,皇帝陛下居然对皇后爱不释手、征伐不休...... 说起来是好羞人的,不过这实际的效果还真是好呢。 自家的男人有多久没对自己温柔体贴过了,她们心里知道。 别看他们这些贵妇们,表面上一个个光彩照人,但是哪一个不是人老珠黄,哪一个不是很久都不讨自家男人喜欢了? 说实话男人们向来喜欢年轻貌美的女子,这点臭德行她们还是知道的。 这真不是她们能够管的了的,不过,只要不危及到他们大妇娘子的地位,她们也往往都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 不过,现在好了,有了皇后的前车之鉴,她们一个个的心思都活泛了起来。 都是食髓知味的人,谁不想讨自己男人的欢心? 谁有不想把自己男人从哪些年轻貌美的狐媚子身边给拽回来? 所以,这才有了,满长安都在重金求购香皂的景象。 ~~ ~~ 说实话梁孝诚都要疯了,实在是难以想象,一块巴掌大的香皂竟然在长安炒到了十金起步的价格。 要知道这可是一笔天大的财富啊。 香皂的成本是多少,再也没有比他更清楚的了。 原本秦风定价一万钱,他都觉得已经是天价了,按照他的猜想,这么高的价格,肯定不会有人问津的。 但是事实却是,只要他放出来有香皂出售的消息,瞬间就被抢购一空。 而且权贵们是派府上的大管家全天候的等候在秦家铺面,只要一到货,立刻就有十几二十几家权贵家的大管家争相购买,有时候实在是分配不过来,就竞价,价高者得。 看来他们领受的是死命令,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也是要买到香皂的,要不然他们不会这么疯狂。 秦风让梁孝诚管理香皂的销售事宜,梁孝诚自然心里有数,与其自己在长安花费重金购买店铺,还不如把实惠落到秦家铺子。 秦家在长安以及三辅之地三十多家的铺面,这就是天然的优势。 梁孝诚把香皂的销售放在秦家铺子,这一来可以让秦家赚到钱,二来也可以让秦家在权贵圈子里提升话语权。 但凡是有那懂事的人,私下里、悄悄地找卓氏央求通融一下。只要是卓氏递过话,梁孝诚绝对给予特殊关照。 这可是一箭双雕的事情。 梁孝诚觉得自己这么做,一点问题都没有,秦侯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是秦侯没有当面明说罢了。 作为秦侯在长安的代理人,他一定要做到想秦侯所想,急秦侯所需,事事都要做到秦侯的前头。 要是什么事情都等着秦侯亲自安排,那他这个代理人可就是严重的失职了。 经过梁孝诚这么一操作,秦家的地位在权贵圈子里瞬间变的炙手可热起来。 这让卓氏很是感慨,甚至激动的流下热泪,在秦元太的灵位前面,狠狠的哭了一鼻子。 秦家自从秦元太死去之后,一直是在走下坡路,可以说是一天不如一天。 当初多少人视秦家于无物,在秦家落难的时候,袖手旁观不管不问的,看样子都恨不得跟秦家彻底的撇清关系才好。 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主动的求上门来,甚至是不惜给她们家送礼,也要她帮着说一句话,好求购香皂。 这种景象,说实话,是卓氏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当然,她在感慨之余,也明白一个道理,这一切都是秦风给秦家带来的。 如果不是他,秦家或许真的就要彻底的败落了; 如果不是他,秦家根本不会有现如今炙手可热的程度。 而他只是一个当初她最不待见的庶子...... 可以说卓氏很羞愧,羞愧的无地自容,这可是啪啪啪的打脸哦! 她挖空心思的算计家产,把人家仨瓜俩枣的撵了出去,可是人家不但不计前嫌,还屡屡的帮助她渡过难关,现在又把秦家的生意发扬光大,提升她在长安权贵圈子中的地位。 人心都是肉长的,谁又能做到无情呢? 所以,接到秦风要回长安居住的消息的那一刻,卓氏在秦府下了死命令:立刻马上把三郎的寝居之地收拾出来。 把房间按照之前秦风在家居住的样子重新摆设好,而且一切都要用最好的、最新的、最贵的。 床铺要用将作监的架子床,屋里的家具要用将作监的竹制品,书房里要有书架,书架上要摆放朝廷最新印制的纸制书籍,要摆满,因为三郎从小就喜欢看书。 还有,屋子里要有取暖用的、带排烟管道的炉子,煤炭也要备下。 另外,三郎的屋子里要有伺候的人。本来卓氏是要从人市买几个手脚勤快、聪明伶俐的丫头的。 可是,仔细打问过后,她放弃了这个念头。 因为她听说了,秦风身边有个叫甘小妹的丫头伺候着,还有一个叫章嫂的厨娘,练就的一手好庖厨之术。 三郎这孩子,从小就讲究,还是不要自找没趣了,身边人的事情还是有他自己做主好了...... 第188章 礼物 说起来秦风回归长安这件事,早前他就在筹备了,如果不是伤重不宜长途跋涉的话,恐怕早就回去了。 窦绾儿那封诀别信,的确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秦风痛定思痛后决定不在做咸鱼,不在碌碌无为,他要做出一番事情给心上人的在天之灵看。 尽管这个理由有些狭隘,有些不那么高大上,但是这就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别用什么民族大义、家国情怀来做道德绑架。 说实话,大汉朝堂人才济济,不缺他一个,没有他大汉也照样发展,将来一样也会雄霸天下。 他只是不希望绾绾的遗愿落空,顺带活成她希望的样子罢了...... ~~ ~~ 回到长安的时候是午后,说起来今年的雪是格外的大,风也是格外的冷,而且是那种湿冷、透骨的冷。 这一路上如果不是车里载着一个火炉的话,非冻坏了不可。 返回长安的一行人中有章嫂、甘小妹、葛翁还有秦风,宽敞高大的豪华马车在秦府门前稳稳的停下。 秦风很是感慨,第一次他和葛翁是逃离这里,那个时候一辆破旧的牛车载着他们主仆,赶奔遥远的蓝田农庄; 第二次是跟甘小妹一起偷摸的回到这里,在这里他曾经驻足停留,当时心中是百感交集,再后来就是跟秦家重归于好,被卓氏接纳; 这是第三次,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回家,心中的感觉自然是跟以前不可同日而语。 本来他在长安是有落脚之处的,刘彻曾经给他赐下一座府邸,不过既然回来了,他还是决定先回到秦家大宅来看一看的。 这里毕竟是他的根,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人伦大道还是要遵循的,卓氏虽然不是他的生母,但毕竟是秦家的主母娘子,也算是把他养大的人。 卓氏早早的就等候在府们前了,看到秦风下车,激动的热泪盈眶,“风儿回来了......”只一句话,就喉头哽咽的再也说不出声。 秦风撩着长袍,进走几步来在卓氏面前,倒头就拜,“儿子见过母亲。” 卓氏擦了把眼泪,伸出颤抖的手,把秦风搀扶起来:“好,好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次就不走了吧? 你的房间娘给你都收拾好了......” “怎不见大哥二哥?” “你大哥行动不便,在内室等你叙话; 你二哥在铺子里忙着,对了你派来的那个梁掌柜可真是做生意的好手,你二哥跟在他手下学习,可是长进了不少呢。” 秦风自然明白,卓氏所言指的是梁孝诚。 二哥跟在他手下学东西,有长进,这一点秦风很欣慰; 说实在的二哥这人好高骛远,肚子里没多少墨水还爱装逼,附庸个风雅啥的。 本来他没有什么经商经验,把秦家这么重的担子硬压到他的肩膀上,也确实是难为他了。 不过现在有梁孝诚在后面把关,秦老二学的很快,正在逐渐的成熟中,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我给大哥带了一个礼物,葛翁快拿出来。”秦风回头道。 葛翁答应一声,把车辕上的箱子搬了下来:“老奴要不要现场组装起来?” “我来亲手做,你先带小妹和章嫂随母亲安顿下来。” 秦风不想伤了卓氏的心,毕竟卓氏忙活了那么久,把房间什么的都弄好了,他要是一宿都不住的话,显得太不给面子。 秦风给大哥准备的礼物是一辆轮椅,卯榫结构,安装起来很快,各个部位咬合到位即可。 轮子是金属制成,还设计了一个刹车的档杆,安装在轮椅后面的把手上。 在下坡的时候,推车的人可以通过控制档杆,减慢速度。 安装好之后,秦风推着轮椅走进大哥的房间。 秦云半卧在床上,整个人显得很清瘦,秦风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看书。 听到动静,放下书本,和秦风看了个对眼。 “三弟回来了......大哥行动不便,就不起身迎接你了。”秦云自从残废以后,性子沉稳了不少,也不那么爱激动了。 “大哥,我给你带来一辆轮椅,有了它,你就不用在困守床上了,以后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秦云终于不再镇定,眼中闪过一抹精光,颤抖着唇:“三弟,快扶我起来......” 这辆轮椅秦风准备了很久,从设计到造成,可以说耗费了他大量的精力。 现在得到大哥的欢心,秦风觉得这些日子的心血总算是没有白费。 能够让大哥从新站起来,找回自信,重回阳光的生活,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秦云好像是一个孩子,坐在轮椅上,双手驱动着在屋子里一圈又一圈的转个不停。 秦风上前,两手握住扶手,“大哥,让我推你出去看看。” “嗯,有劳三弟了。” 卓氏本来是前来叫秦风共同用餐的,可是远远的就看到久违的笑容荡漾在儿子的脸上,她的心一股幸福感涌了上来。 秦风推着儿子在院子里赏雪,儿子双手张开拥抱寒风、仰面朝天微闭双目感受雪花落在脸上,这幅画面深深的刻印在了卓氏的脑海。 好久都没见到儿子笑了,自从他的腿残废以来,就一直在自闭,连房门都没出过。 现在好了,看样子,儿子应该是从阴影中走出来了,卓氏一时情动喜极而泣起来。 尤其是看到秦风推着哥哥在雪地里走着,兄弟俩不时地笑着交谈, 她不想打扰兄弟二人,兄友弟恭,这是她所乐见其成的。 秦云快乐的真的就像个孩子,卧床多日,心中的惆怅可想而知。 这辈子或许就在床上度过了,一个年纪轻轻的人,如同废人一样的悲惨的、凄苦的老去、死去,这种结局确实是够折磨人的。 不过现在好了,有了秦风送给他的轮椅,他可以不靠任何人,轮椅就是他的腿,可以带着他四处走动。 这个轮椅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坐垫可以拿掉,下面放上恭桶可以大小便。 这一点才是让秦云真正开心的地方,这意味着以后,他再也不用麻烦任何人照顾他了。 秦家人的骨子里还是很傲娇的,秦云其实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己像是小孩子一样的被人伺候着拉屎撒尿。 在他的感知中,只有废人才需要人那么照顾。 现在又了弟弟送给自己的轮椅,他终于感觉自己可以活的像个正常人...... 第189章 长安居大不易 秦侯府占地面积可真不小,四进的大院子,门前下马石、拴马桩、马槽一应俱全,而且跟皇城毗邻。 要知道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这样的大宅子可是价值不菲的。 据说这里原来是皇城的一部分,后来皇城改建,就把这里剥离了出去。 另外这座府邸所代表的意义可是大不寻常的,可以说是见证了当年大汉的历史。 想当初吕氏外戚专权,给西汉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留下了深刻教训,以致周勃等诛灭吕氏势力后,在刘姓皇族选择皇位继承人时,考虑的重中之重就是其母亲必不能有一个势力强大的娘家。 这才有了众人一致推选汉高祖四子代王刘恒为帝,当年代王进长安,这座宅子就是他的落脚之地。 后来,这里也曾经赏赐重臣居住,不过现在是处于空置状态。 刘彻转手就赏赐给了秦风,他想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召见秦风方便。 可是殊不知,这无形中已经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滔天巨浪。 由于这座府邸的特殊地位,秦风想要低调也是不可能的了。 谁不知道,能够拥有这座府邸的人,那都是皇帝最亲近最信任的重臣、宠臣? 现在赏赐给了秦风,那秦风在汉武帝心中的地位还用说吗? ~~ ~~ 秦风在家里住了三日后才搬来这里的,如果不是桑弘羊带着礼物登门暗示的话,秦风估计还一直住在家里。 话说那一日,秦风正跟大哥秦云讲述蓝田庄园的生活趣事。 秦云对秦风的描述很是向往,每日里教授一帮孩子们读书写字,那生活真的是很惬意的。 于是,秦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三弟,我想去教书,你意下如何?” 秦风真的没想到大哥居然会提出这么个要求,本来想拒绝,可是秦云言语诚恳:“三弟,我现在就是个废人,可是我不想成为废人。 不想成为家里的累赘,我想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教孩子们读书我所愿也! 我觉得,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放空,才能找到活着的意义。” 秦风震撼了,没想到以前那个高傲的大哥,经过打击之后心态居然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好吧,既然这是他的抉择,那就应该尊重。 其实还有一个因素让秦风下了让大哥去的决定,那就是把东方朔这个家伙解放出来。 东方朔早晚有一天会进入朝堂的,之前把他留下教书,是找不到合适的替代人选,不过现在好了,有了大哥的介入,正好可以把他调来长安。 “大哥,我尊重你的决定,你认定了的事情,弟弟无条件的支持。” 秦云笑了,笑的很开心,就在兄弟二人的手握在一起彼此心灵交融的时候,桑弘羊意外来访。 说起来桑弘羊,秦风可是好久没见这货了。 听说这货在长安混的很开,在汉武帝面前吃香的很。 大农令耶!那可是手里掌握着盐铁等国有资产的扛把子哦。 用现在的话说,怎么着也是个国资委主任,高官别是跑不掉的。 年纪轻轻就做到如此高位,可着满朝堂来说也是极其罕见的。 一见面桑弘羊是满面春风,脸上的笑容非常的灿烂,并且老远的就抱拳拱手躬身。 他能有今天,他自己太知道怎么回事了,如果没有秦风的点拨,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说实话,他真的是沾了秦风的光的。 受人滴水之恩,需涌泉相报的道理,桑弘羊懂。 再说了,现在的秦风可是汉武帝刘彻眼里的香饽饽,别看没有授予官职,但是爵位可是实打实的喔! 按照级别,他对秦风以礼相待也是应有之意。 “下官桑弘羊见过秦侯。” 秦风心下就是一愣,这货以下官相称,肯定是有公事在身,必定是受了刘彻旨意来的。 要不然的话,就以他们二人之间积累下的友谊,又是在自己家里,私人礼节相见就可以的。 秦风微微一笑:“大农令免礼。”随即让座,着甘小妹奉茶。 坐定奉茶一番寒暄过后,桑弘羊直接开门见山,“秦侯,家中待了三日,想必已全人子尽孝之意; 自古有言,忠孝不能两全,现在陛下要重用与你,以后尽忠朝堂,就不能常在堂前尽孝了。” 果然,这货是带着旨意来的。 秦风朝着皇宫的方向拱手躬身遥拜:“臣能为陛下尽忠,乃臣之三生所幸也!承蒙陛下看的起,必不负厚望。” 表忠心谁还不会?再说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那么多影视作品,把遥拜这一手表现的已经是淋漓尽致了,秦风学来自然不费力气。 不过桑弘羊可是心中大为惊叹,对陛下能有如此诚心者秦侯乃第一人也! 隔空遥拜,这年头可没有这一说。秦风无意之中误打误撞的也算是开先河者了。 秦风这一番骚操作,把桑弘羊惊的不轻。 他相信自己对皇帝陛下刘彻的忠心已经是不二的了,但是跟秦风一比较起来,还是略显不足啊! 单单就这一份对皇帝的敬畏之心、虔诚之心,就不是他能够比拟的。 惊叹之余,桑弘羊对秦风是肃然起敬,“秦侯,陛下有旨意,着你即刻入住秦侯府,晚些时候陛下会亲至与你面谈,有机宜相授。” 呃,刘彻这是要搞什么飞机?要知道皇帝出宫可是前呼后拥动静大的很哦。 刚来长安,就让自己成为话题人物,这也太招摇了啊! 秦风面色尴尬,实在是没想到的事情,刘彻把自己推向前台,这是要摆明车马的重用自己的意思呀! 可是现在朝堂的局势可不是太明朗哟! 魏其侯窦婴、太尉田蚡、长公主、外加一个小刘彻,四方势力角逐,自己一下子贸然闯入,别变数没增加,再把自己的小命儿给搞丢了,那就惨了。 秦风知道,按照历史来说,刘彻是在太皇太后逝世之后才最终掌控朝堂的,可这还有五六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谁能保证不发生点什么意外。 这个世界的历史随着他的到来,明显有点跑偏,所以,还是要小心谨慎的为好。 长安居还真是大不易呀! 第190章 关内侯可曾婚配? 说实话,如果不是刘彻顾及人伦大道,念及秦风和卓氏的母子关系,恐怕早在秦风进长安的第一时间就召见他了。 能够给秦风三天的时间陪同家人,刘彻已经是做了最大的让步了。 这一次迫不及待的派桑弘羊过来,就是在点醒秦风。 那意思就是有个差不多就行了,哪能一直在家啊,咱这边还等着你呢。 秦风自然明白,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无需说透,点一下就心知肚明了。 于是秦风辞别了卓氏,来到刘彻赐予的府邸安顿。 另外他还给家里留守的东方朔写了一封信,交给大哥带去。 秦云现在是铁了心的认为找到了往后余生的方向,教书育人,做做学问,不再沾染红尘世上之事,大哥能够想通,这很好。 人,无论干什么,只要有个方向,总比碌碌无为混吃等死的好。 二哥秦雨现在跟在梁孝诚身边,学习商贾之道,也已经逐渐的上了路了,假以时日,将来必成大器。 秦家现在是蒸蒸日上,没有一点后顾之忧,这完全是秦风一手安排的。 卓氏,虽然不舍秦风离去,但是她知道现在的秦风今非昔比了。 大汉的皇帝陛下都非看的看重他,这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古人常说忠孝不能两全,秦风把秦家安排的明明白白,尽孝到这个份上也算是说的过去了;现在陛下有需要,儿子要给朝廷尽忠,那她作为大母,还说什么? 除了支持,也没什么好挑理的。 ~~ ~~ 甘小妹觉得这座秦侯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侯府,她去过公输家,见识过公输家的富丽堂皇。 可是公输家的情况,跟这座府邸比起来的话,完全不在一个等量级上。 就不说房间数多出三分之一不止,就单单说院里的亭台楼阁、假山花石就已经是大大超出她的认知了 甘小妹以为,即便是皇宫内院也不过如此了吧? 还有,屋里的陈设一应俱全,收拾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 硕大的青铜炉子烧的通红,整个屋子里温暖如春,跟外面的严寒相较简直是冰火两重天的境界。 桑弘羊叫来府上的丫鬟婆子跟秦风相见,加起来总共十余人,全部是刘彻赏赐下来照顾秦风衣食起居的下人。 这些奴仆很明显是经过调教的,言语得体,礼仪周到,估计是大内宫廷淘汰下来的。 秦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刘彻这厮搞的太隆重了。 堂堂大汉天子,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臣子这么恩典,这礼贤下士的样子,足以载入史册,名垂千古了。 秦风心里也是暗暗叫苦的,刘彻越是看重自己,越是善待自己,恐怕自己以后越是步履维艰。 之前他就不想这么早搅和进朝堂里,秦风觉得要想步入朝堂最起码也要等刘彻彻底掌权,大汉的权利之争要尘埃落定之后方可。 不过,现在,秦风也可以说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吧,为了绾绾的在天之灵,他也关不了那么多了。 绾绾不希望他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不希望他默默无闻。 望夫成龙,是每个女人的梦想,谁不希望自己的夫婿是个金龟婿呢? 尽管绾绾已经看不到了,但是秦风还是决定要实现她的意愿,只求来年清明上香之际,好给薄命红颜一个交代...... ~~ ~~ 刘彻是在掌灯时分到的秦侯府,皇帝出行,浩浩荡荡,气势非凡。 秦侯府门前打前站的大汉宫卫都到了两刻钟左右,境界线都拉开老远了,刘彻的车架才姗姗来迟。 让秦风大感意外的是,刘彻不是单独过来的,而是跟皇后陈阿娇一起来的。 秦风有点傻眼,影视作品包括史书资料上不是说皇后阿娇善妒,爱使小性子,动不动就给刘彻脸色看、发脾气啥的,搞得刘彻都不愿意多看她吗? 这明显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呀!两口子手挽手下车,尤其是皇后阿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依偎在刘彻的怀里。 人家明明就是一副你侬我侬的样子好不好?哪里会是帝后不和呢? 秦风也是搞不懂了,尼玛,这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驴不走还是磨不转了,总而言之是跟他所了解的情况大不相同...... 陈阿娇虽然是第一次见秦风,不过她早就对秦风留意上了,秦风的大名她听过的不是一次两次了。 在她的印象中秦风就是一个奇人,这人年纪轻轻却博学多才,很得陛下赏识。 其实她对秦风的了解有两部分,其一是通过刘彻的口知道的。 她知道秦风擅长美食,有一手好庖厨之术;宫廷里的小零嘴油炸鱼鳞、包括陛下吃酒必备的鱼鳞冻,红烧肉、炸鸡块...... 这么多好吃的,竟然全部都是出自秦风所创。 其二,则是通过母亲长公主的口了解的。 其实这才是她这次来要亲自见一见秦风的最主要的原因。 母亲告诉她,秦风并不单单只会厨艺,朝廷中最近陛下实行的一系列的措施都跟他有着牵连。 还有,秦风继承发扬了公输家的秘技,制造出了可以吊起千斤重物的滑轮组; 还有大汉朝廷废除简牍,全部实行公文纸制化,皆因他发明了秦侯纸。 另外,胶泥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跟秦侯纸相辅相成,减少了大量的刀笔吏,不但为朝廷节省了巨额的开支,还大大的方便了书籍的传播。 说实在的,也不怪陈阿娇震惊,也不怪她对秦风感兴趣。 作为刘彻的枕边人,她太了解自己男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文治武功,是评价一个君主丰功伟绩的最重要的部分。 刘彻也不例外,他也想文治冠天下,武功拓疆域,成就千古一帝。 而秦风的这些贡献,无疑都是在助刘彻彪炳青史。 所以,她从进到屋里,看到秦风的第一眼起,眼光就没离开过秦风的身上。 秦风被陈阿娇看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玛德,老子脸上又没花儿,看什么哦? 刘彻倒也不介意自己媳妇盯着外臣这么没羞没臊的看。 入座见礼之后,秦风低着头规规矩矩的跪坐在蒲团上,大气儿都不敢喘。 阿娇的眼光像是一柄利刃似的,直勾勾的射在他身上,弄的他浑身的不自在。 陈阿娇笑吟吟的、声若黄莺儿:“陛下,关内侯好年轻哦,看起来跟陛下不相上下,但不知他可曾婚配?” 额日,秦风脑门上直冒冷汗,阿娇这是要干嘛?不会是想给老子说媒拉纤吧.........? 第191章 拒婚 阿娇这么一个开场白,不但秦风没想到,也出乎刘彻的意料。 “关内侯不曾婚配,皇后这是要给哪家的女儿赐婚不成?” 刘彻最近心情大好,朝堂顺遂,后宫如意,尤其是秦风献了香皂以后。 他现在对阿娇几乎是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专宠,搂在怀里香喷喷白嫩嫩,个中滋味自不能于外人道哉。 “陛下,臣妾看关内侯风流倜傥仪表堂堂,又不曾婚配,偶然想起魏其侯之女尚且待守闺中,如果他们二人若能婚配,定是天赐良缘。” 刘彻面上不露声色,心中却是一咯噔。 皇后阿娇平素里从不过问朝政,也从不结交外臣,虽然偶有醋意,但是那也是对自己爱之深的缘故,这些他都了解,所以也从不计较什么。 可现在一上来就给秦风赐婚,并且还是推荐魏其侯之女窦绾儿,这么明目张胆的示好,其中的内涵深究起来意义非凡啊。 就以他对阿娇的了解,说是胸大无脑一点都不过分,要知道阿娇从小就娇生惯养,行事向来是我行我素,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善解人意,还居然做起月老牵红绳的事情了? 要说这是阿娇的主意,刘彻第一个不相信。 如果没有人在背后鼓动她这么做,就依阿娇的头脑绝对想不出来这么高深的主意。 而这个鼓动阿娇的人在刘彻的脑海里也几乎是呼之欲出,恐怕除了阿娇的母亲长公主之外不会再有二人。 而且长公主的意图,在刘彻面前也是昭然若揭。 长公主通过女儿的手,赐婚魏其侯之女,这是主动示好拉拢结交魏其侯的意思。 长公主虽然不在朝堂,但是她的党羽势力也是不容小觑的。 这两家势力在朝堂上互相攻讦、互相争斗多少年了,说实话刘彻不怕朝争,怕的是为了朝争而朝争。 那样是会误国的!父皇还在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这一点,私下里不止一次的提点他,将来一定要把朝争引入正途,谨防党同伐异的事情发生。 刘彻也是这么做的,可是说实在的,他跟老爹汉景帝的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他老爹能够把朝争控制在股掌之间,他可就未必了。 为此他也曾夙夜忧思,可是始终不得其法。 现在长公主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药,居然转了性子,跟魏其侯欲化干戈为玉帛,这其实对于刘彻来说是好事,对大汉朝堂来说也是好事。 但是刘彻可不相信,长公主会有这么好,会主动的放弃争权夺利,以她的性子,太难了。 刘彻觉得,长公主一定在酝酿着什么。 他这么考虑,是有自己的道理的。 长公主看着是跟魏其侯示好,可是同时也是在向自己示好,因为秦风是自己看重的人。 如果皇后赐婚成功,长公主不但结交了魏其侯,又可以跟新贵秦风搭上关系,这可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之计啊! 刘彻的大脑飞速的运转着,各种念头飞速的闪过。 最后他决定,这件事万万不能让长公主如意。 其实他做这个决定,抛开朝堂的因素,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曾经答应过表妹窦绾儿,不干涉她的婚姻,只要她不同意的婚事,就不会赐婚给她。 一想起窦绾儿,刘彻的脑子瞬间嗡了一声,手脚有点冰冷,尽管屋里的火炉烧的正旺,可也架不住他内心的寒冷。 明白了,朕终于明白了。 他刚才只是从朝堂利益来考虑长公主的用意,可是偏偏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因素。 太皇太后有意把御马监交给窦绾儿来掌管,这件事他是知道的。 太皇太后把大汉帝国最锋利的一把刀交给窦家人掌管,虽然有私心,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她老人家挑选的人的确是最合适的。 就拿目前大汉的皇族来说,没一个是能堪当大用的。 一个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祸害封国,于国于民毫无用处,跟当初高祖皇帝大行分封的初衷早已经是背道而驰。 本来他们应该成为大汉的屏藩,成为维护皇权的利刃,可是...... 刘彻都不愿意去想,如果不是看在他们是大汉刘氏子孙,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的话,刘彻甚至都想一刀一个全咔嚓了。 这也是刘彻为什么对秦风所献推恩令拍手称快的根本原因。 皇族不可靠,外戚中大部分也都是尸位素餐之辈,就拿他的舅舅田蚡来说,位居太尉的高位,可是整天在干些什么事情? 对大汉朝堂没有一点建树也就算了,还侵占田地、收取贿赂、卖官鬻爵,把官场搞的乌烟瘴气,如果不是看在母亲王太后的面上,以刘彻的性子早就把他干掉了。 毕竟他祸害的可是自己的江山社稷啊! 说到底,算到底,外戚中也只有窦家是跟大汉江山休戚与共是为一体的。 可是窦家除了一个魏其侯之外,也大多是庸碌之人,窦绾儿算是窦家三代之中的佼佼者了。 别看窦绾儿是一个女儿身,可是心思缜密,颇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势。 况且窦绾儿跟自己一块长大,两人之间的亲情加友情之下,将来她掌管御马监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助力,绝对是对自己有利的。 长公主让皇后出面赐婚魏其侯之女,而且还是婚配给秦风,她这是算准了自己肯定会同意的,她这是要断了窦绾儿掌管御马监的后路啊,用心何其毒也! 刘彻大彻大悟,一瞬间全想明白了。 唉!皇族,皇族,这就是我大汉的皇族,真可悲也! 对于自己的亲姑姑,刘彻这一刻是伤透了心。 长公主之心真是太歹毒了,为了权利勾心斗角,竟然都算计到朕的头上来了实在是可恶至极。 说起来很慢,可是这些只是发生在一瞬之间,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刘彻就已经想通了一切。 他微笑着看向秦风:“关内侯,皇后欲赐婚与你,你是何打算?” 皇后阿娇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这个傻女人除了有一颗爱自己的心之外,其他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她就是个没脑子的女人。被自己的母亲利用,她现在犹自不知,还傻乎乎的替母亲办事。 这样的人,就是被人家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正因为刘彻了解她,所以才没有怪罪她。 还有,说到底毕竟帝后一体,出门在外,总不能给外人留下一个帝后不和的印象吧? 刘彻说完,内心之中真的很紧张,他很害怕秦风会一口答应下来,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就是势成骑虎,想下来也不好找台阶的。 秦风脑海里没来由的闪过那道倩影,不由的一阵心痛,虽然没能跟她长相厮守,可是在心里却早已把她当做自己的妻子了。 佳人虽不在,可英灵却不远,如果自己答应赐婚另结新欢,她的在天之灵也不会瞑目的,肯定会伤心的。 秦风拱手躬身,义正言辞的道:“多谢皇后的美意,请恕臣下不能接受......” 呃,皇后阿娇愣住了,这是要拒婚的节奏喔! 第192章 过关 阿娇俏丽的面庞上升起一抹不快,脸上的笑容渐渐的凝滞了起来。 拒绝?秦风居然拒绝了,拒绝的是那么干脆,是那么果断,甚至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 窦绾儿她太认识了,青春靓丽,多才多艺,在太皇太后面前都是红的发紫的人。 可着大汉帝国有多少青年才俊想要娶她而不可得,可是自己给他赐婚,这小子居然不同意。 呃,阿娇真的不淡定了,如果不是有刘彻在场,她几乎要发飙了。 这就相当于是热脸贴了一个凉屁股,她上赶着屁颠屁颠的保媒拉纤,却被人家给撅回去了,这种感觉让阿娇大感丢了面子。 母亲给她说这件事的时候,说实话她真的觉的是一件好事,甚至一度以为百分百成功的事情。 秦风在刘彻心里的地位有多重,外人不知道,阿娇可是太知道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秦风必定是未来大汉朝堂新贵的一员。 秦风跟汉武帝刘彻年纪相当,这一旦要是步入朝堂,有可能就是终汉武一朝都是红的发紫、岿然不动的厉害角色。 在她的潜意识中,窦绾儿配秦风,简直是在合适不过的了。但是事实却是让她这般的难堪...... 秦侯府大厅内的气氛有些尴尬,空气都要凝滞了,炉火映照下,阿娇的脸色阴晴不定。 很显然,阿娇不是那种沉得住气的人,心思也简单根本就藏不下事情,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当时就表现在脸上。 她终究不是老谋深算的长公主,说实话但凡是她有一丢丢母亲的心机也不至于落的惨淡收场的结局。 ~~ ~~ 刘彻呵呵一笑:“皇后,婚姻大事要由父母做主,关内侯自然不能当下就表态。 另外关内侯父新丧不足一年,这个时候谈婚论嫁显然不太合适,还是以后再说吧。” 他这就相当于是摆明了态度。 阿娇愣住了,母亲不是说陛下肯定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的吗?怎么胳膊肘向外拐哦...... 陛下竟然也是不同意绾儿嫁给秦风的,这可太出乎意料了。 不过仔细想想倒也在理,父亲死了,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 想到这里,阿娇虽然尴尬,可是心也释然了。 “臣妾不知关内侯是守孝之身,幸得陛下提醒,否则臣妾就铸成大错了。”阿娇嫣然一笑,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秦风心里松了一口气,刘彻这货的助力来的还真是时候。 老子才不要娶什么魏其侯家的娇小姐呢,再说了连面都没见过,谁知道是瘸子还是瞎子或者聋子? 对于古代的盲婚哑嫁,秦风说实在的是很难接受的。 另外历史上魏其侯是个什么结局他可是太清楚不过了。 说起来窦婴之死,起因于灌夫在田蚡婚宴上的一次闹酒,之后以伪造先帝遗诏定罪。而制造这个冤案的背后操纵者就是丞相田蚡。 作为外戚集团势力的新兴代表,丞相田蚡早把窦婴看做是眼中钉肉中刺。 田蚡和窦婴的关系向来不合,后来田蚡仗势要争窦婴家的良田,找窦婴的麻烦,借机把窦婴下狱。 在狱中窦婴求见了汉武帝,并把自己的托孤遗命告诉刘彻。 汉武帝马上到档案室里查找遗诏的存根,谁料王太后先了一步,把存根给烧了。 自此,窦婴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也彻底失去了保命的机会。 最后的结局是假传圣旨满门抄斩,说起来一代名臣落得如此下场也着实是让人扼腕叹息。 秦风可不想跟窦家沾染关系,一旦太皇太后窦氏驾鹤西去,窦家就彻底的没落了,做窦家的女婿那会死的很惨的。 “多谢陛下、皇后体谅,诚如陛下所言,臣守孝之身,三年内不适宜谈婚论嫁。 臣刚才要是早些说明就好了,惹的皇后不悦臣有罪。” 这个时候还不赶紧顺着刘彻的杆往上爬还等什么? 刘彻哈哈一笑:“皇后,关内侯心直口快乃性情中人,心里有话从不藏着掖着,虽然折损了你的面子,但是看在朕的份上,就原谅他吧。” 刘彻亲自求情给阿娇面子,阿娇本来也没多生气,就是感觉被人当面拒绝下不来台罢了。 现在有刘彻解释、求情,她岂能不见好就收? 阿娇抿嘴一笑:“瞧陛下说的,倒像是人家不近人情似的,臣妾也是不知关内侯守孝之身,要是知道,是万万不提这档子事的。 我只是觉得他们二人是金镶玉,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罢了。 不过,只是可惜了绾儿妹妹,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就要跟咱大汉的青年才俊失之交臂了。” 绾儿?秦风的脑子嗡了一下。 竟然跟“她”同名,不过他知道一定不会是自己心里的那个她,因为那个她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 ~~ 刘彻这个时候脱去狐裘,笑吟吟的看向阿娇:“皇后,你还记得朕给你说过,关内侯府上有一上等美食不?” 阿娇双眼一亮:“陛下说的莫不是烤羊肉串?” “皇后果然记性很好,虽然在宫内朕也派人炙烤,但总感觉不得其法,没有秦侯亲手料理的味道鲜美。 今日之行,有秦侯在,咱们有口福了。” 刘彻顾左右而言他,把刚才尴尬的气氛消弭殆尽。 秦风心下暗喜,因为桑弘羊提前告诉过他,要备下美食,幸好是有准备,不然临时抱佛脚就来不及了。 “陛下稍等片刻,臣这就安排。” 吃,永远都是人生的头等大事,无外乎达官贵人锦衣玉食,平头百姓粗陋之食罢了。 羊肉是上等的羔羊肉,章嫂早就腌制好了用竹签串起来备用。 只需在烤制的时候刷上一层油,撒上些调料罢了。 青铜炉子里的火势很旺,用来炙烤是再好不过的了。 很快,屋里就散发出浓浓的羔羊肉的香味。 阿娇咕咚咽了一下口水,诚然,在美食面前她也是没有抵抗力的。 说实话,自始至终她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秦风手里的肉串。 终于,秦风把烤好的肉串献了上去。 刘彻拿起一串递到阿娇唇边,轻声慢语的道:“试试比之宫里的味道如何?” 阿娇喜不自胜,娇羞怡人,张口轻轻的咬下慢慢的咀嚼起来....... 第193章 投鼠忌器 “唔,陛下果然如你所言,这羊肉鲜美的很呐!而且口感绝佳,关内侯不愧是大汉第一饕餮。” 刘彻笑吟吟的:“皇后喜欢就多吃些,以后想吃了,让关内侯随时准备。” “是极,之前关内侯远在蓝田,臣妾是望洋兴叹,现在离陛下近了,臣妾也能沾光一饱口福了。” 刘彻看向秦风:“关内侯,皇后都说了,以后你府上可要常备这肉串。” 秦风明白刘彻的用意,这是给自己一个和阿娇修复关系的机会。 别看刚才阿娇翻篇了,但是她心里其实是很介意的,只不过是碍于刘彻的面子不好发作罢了。 “难得皇后喜欢,臣一定让皇后满意。” 阿娇看了看秦风,随即对刘彻道:“陛下,臣妾想带回去一些给太皇太后尝尝,你以为如何?” 刘彻拉着阿娇的小手,“皇后有心了,祖母会高兴的。不过这隆冬时节,带回去恐怕也要凉了,祖母年岁大了,御医嘱咐过不能吃冷东西。” “陛下,臣妾有一个主意。” “哦,说来听听。” “不妨......不妨明日让关内侯进宫当场给太皇太后制作,你看可好?” 刘彻点点头:“嗯,皇后对祖母有如此孝心,朕心甚慰,就这么办了,明日关内侯进宫之事你来安排。” 秦风郁闷了,靠,当皇帝就是霸道,也不问问人家愿意不愿意,就这么定了。 不过也好,见识一下辅佐大汉三朝的窦漪房也是不枉来穿越一遭。 史书对太皇太后窦漪房的评价很高,后世的影视文学作品中也不乏常常提及。 说实话,秦风此时心里有点小激动,出于对历史人物的敬重,竟然升起了一种朝圣之心...... ~~ ~~ 大晚上的过来秦侯府,秦风可不会傻傻的以为刘彻只是单纯的来吃羊肉串那么简单。 可是桑弘羊这货守口如瓶什么都不肯说,搞的秦风现在心里七上八下的。 终于,刘彻擦了擦嘴扭头对阿娇道:“美食也品尝过了,你就先回宫,朕和关内侯还有事商议。” 对女人该温柔的时候温柔,可该强硬的时候刘彻也是丝毫不容置疑的。 阿娇也不是那不识大体的女人,自然懂得男人的大事是不容耽误的。 这个时候如果要耍小女人脾气,那等待她的只能是刘彻的疾风暴雨和冷酷无情。 “陛下,臣妾告退。”言毕,起身离去。 不过却在临出门的那一刻,阿娇突然停下了脚步,回眸一笑百媚生,“陛下不要操劳过度,臣妾在汤泉宫恭候陛下。” 我擦,阿娇的小笑容那叫一个妩媚。 这意思很明显了:人家先回去洗白白等着你,你忙完赶紧回来哟! 刘彻喉头滚动,咽了一下口水,笑意盈盈的道:“嗯,知道了。” 随着阿娇的离去,秦侯府大厅安静了下来。 “叫桑弘羊进来。”刘彻沉声吩咐。 桑弘羊早就等候在偏房了,有刘彻的召唤,他哪里敢怠慢,急匆匆来在大厅面君。 一进屋他就看到秦风跪坐在陛下的旁边,他心下暗惊。 果然不愧是陛下看重的人,要知道可着满朝堂也找不出来几个能够如此近距离的跟陛下交谈之人。 皇帝陛下可不是谁都能近身的,即便是魏其侯、田蚡这等朝廷重臣,跟皇帝奏事的时候也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的。 可是秦风却能近身,这就是差距啊!桑弘羊好生的羡慕。 “臣大农令桑弘羊,参见陛下。” 刘彻点点头,挥挥手:“赐座!” 话音未落,一个小太监拿过一个坐垫放在桑弘羊身后。 秦风也真是纳闷了,新式家具桌椅板凳在长安的销量也是够大的了,怎么刘彻这货还是不喜欢,偏偏还是按照老礼跪坐。 看来这习惯的改变,还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变过来的。 秦风是真不习惯跪坐,说实话他的腿都有点麻了。 “大农令,把你清查的结果说说吧。” 刘彻此刻眼中精光闪烁,跟刚才阿娇在时那个柔情似水的小男生已判若两人。 果然,还是有事情发生的,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竟至于刘彻专程跑一趟来见自己? 不过,秦风心里也是有个预判的,事情肯定不会小了。 要不然,刘彻不会这么着急;而且这件事肯定不适合在宫内说,要不然就直接召自己进宫了。 皇宫内院看似戒备森严,但关注皇帝一举一动的耳目眼线谁也不知道有多少,那是一个四面漏风的地方...... “陛下,臣自执掌大农令以来,一直奉行陛下的旨意,从不敢懈怠......经臣清查权贵多有侵占农田、矿山,也多有染指盐铁之辈。 其中......其中......” 桑弘羊有些欲言又止,刘彻有点不耐烦:“直接说,不用担心。” “太尉田蚡侵占田地最多,长公主染指盐铁矿山为最。” 秦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刘彻不在宫中说这些事情了,感情牵扯到太尉田蚡和长公主。 一个是刘彻的舅舅,身后还站着他的母亲;一个是他的亲姑姑加丈母娘,后面还有一个太皇太后。 这事情的确是很大条的! “关内侯,上次自从在蓝田你向朕献策开始,朕就觉得你那‘温水煮青蛙’之计妙不可言。 回来之后朕就下旨严令权贵不得侵占农田,争取把“蛋糕”做大,好为下一步解放奴隶做好铺垫。 朕明确告诉他们,要想有更多的土地,就去开辟新田。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带头破坏朕新政的居然会是朕的舅舅,着实可恶至极。” 刘彻眼中凶光毕露,恨的咬牙切齿的样子,估计此刻田蚡要是在他面前,他都能一口一口把田蚡给生吃咯。 愤怒之下的刘彻拍了一下桌子,秦风觉得这货的手肯定得半天疼,因为刘彻拍完之后瞬间就把手缩回到袖子里去了。 呵呵,谁疼谁知道啊...... 刘彻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要是换一个其他人还好说,刘彻大不了完全可以一刀宰之,可是拆他的台的人是他的舅舅,后面有他的老母站着,这就难免投鼠忌器了。 第194章 上下两策 刘彻两项新政,都是很有针对性的棋。 解放奴隶相当于解放生产力,这是秦风给他在蓝田设计出来的远景规划,但是刚开始实行,还没见端倪呢,他老舅就咋咋呼呼的跳了出来和他对着干。 另一个盐铁等战略资源收归国有,由于实行的早,而且刘彻下手够狠,所以整体上还算是执行下去了。 但是,长公主的手终究是没挡住,还是伸了进去,不过不如他老舅干的那么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罢了。 刘彻很头疼,这么急着来见秦风,就是想要秦风给他支一招,解决目前的困境。他是真的黔驴技穷了,要真是闹掰的话,那可是相当于是跟母亲和祖母同时摊牌了。 羽翼未丰的小刘彻没能力也没胆量走最后一步棋,不过他以为秦风定能从复杂的局面中找到一条捷径出来。 有推恩令的前车之鉴,秦风轻描淡写的一条阳谋之计,就解决了困扰他们刘家三代人的心腹大患。他完全有理由相信,秦风肯定可以,所以才这么急着见秦风。 秦风心中暗暗的叫苦不迭,你是皇帝,连你都感到棘手的问题抛给我,我能怎么解决? 牵扯到的那两位,可都是大汉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顶尖的权贵了,皇帝都没办法,秦风能怎么办? 刘彻看秦风一直低头沉思不语,有些着急,“关内侯,可有良策解朕心忧?” 秦风一点准备都没有,一时半会儿的哪能想出好主意? 虽然他是穿越客,但是他了解的只是史书上有记载的东西,但是目前的困局完全是他一手造成的,史书上可没记载具体是怎么个章程。 关于盐铁收归国有,当初完全是他为了报卫旌的一箭之仇而提前搞出来的,属于早产儿; 关于奴隶解放提高生产力,真正的原因是他基于对甘氏兄妹等一众老秦人的感情上,同情怜悯生活在黑暗之中的奴隶而搞出来的。 真是日了个狗了,兜兜转转了一圈子,刘彻又把皮球推回到他的面前。 这可真是谁拉的屎谁来擦啊!秦风郁闷了,郁闷之情不下于刘彻。 说刘彻心忧,他一点都不比刘彻好到哪里去。 此刻的秦风真想一醉解千愁,如果能有一杯解心宽、解心烦、解决生活小困难的的小啤酒就好了...... 刘彻期待的眼神,一直笼罩在秦风身上,看的出来他很焦虑,说实话目前的困境是他所没想到的。 在没当皇帝以前,他总感觉他老爹汉景帝的皇帝位置做的很轻松很惬意的样子。 所有的家国大事,几乎没有什么是能够难的住他的。 无论是七国之乱还是南越国再或者是匈奴人肇生事端,他老人家都能挥挥手就化解与无形之中。 可是怎么皇帝位到了他的手里后,干什么事情都有掣肘的?尽管他已经是谨小慎微的、很努力的去当好这个皇帝,可到头来还是步履维艰。 皇帝这个位置,在他的印象中那就是口出成宪、言出法随。 整个天下都是他们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但是事实上还真不是那么回事。 他初登帝位之际,雄心勃勃的搞革故鼎新,可是结果却是铩羽而归。 从那之后,他才真正的认识到尽管他是皇帝,可并不是没有烦恼做什么都心想事成的。 好多次他在睡梦中感觉到他身后有无数双的手拽着他,想要把他拖入无尽的深渊,屡屡都梦中惊醒。 以至于他都快落下心理疾病了,自从遇到秦风之后,这种情况大大改变。 秦风的奇谋妙计对他来说,就是一剂救命的良药,甚至有时候,他感觉秦风身上有着一种跟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 而且那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似曾相识,很熟悉的样子...... 后来他思虑良久,才发现,好像当年父皇还在的时候,从他老人家身上看到过...... 面对难题秦风总能妙计百出,好像是信手拈来一般,所以,刘彻对秦风有着一种心理上的依赖之情。 有困难找秦风,在他在遇到难题的时候,总能第一个想起来这六个字。 他对秦风的这种感觉说起来真的好奇怪的,就好像当年有了委屈或者遇到挫折找父皇似的...... ~~ ~~ 屋里很安静,刘彻和秦风都不发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桑弘羊更不敢言语,他悄悄的往青铜炉中添加了一块干柴,他准备把火势弄的旺一些,在添加煤炭。 刚才烤肉串之际炉中的火撤除了许多,现在屋里已经略有些凉意了。 随着干柴噼啪作响声,秦风突然眼前一亮,有了...... 秦风轻轻的咳嗽一声,清一下嗓子开口了。 “陛下,臣有上下两策,不知陛下想先听哪一个?” 刘彻激动的手都有些颤抖,心里砰砰的跳的厉害。 不过比之刚才焦虑的情绪现在却放松了不少。 “关内侯先说下策是什么?”刘彻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面上也是水静无波之态。 “那就直面硬钢,直接下旨申斥,并做出惩罚。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陛下就要做好撕破脸的准备,想必陛下不会轻松的了。”秦风点到即止,他可不敢说刘彻回宫之后,要面对他老妈和老婆的疾风骤雨。 “呃......那上策是什么呢?” 刘彻果断的选择放弃下策,很显然他也不想后院起火、后宫不稳。 试想,老妈和老婆,两个女人同时胡闹三光起来,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秦风微微一笑,“陛下,你可曾想过他们为什么要侵占民田、染指国有矿产资源?” 刘彻眉头一皱,“还用说,还不是无休止的欲望给闹的,一个个仗着是皇亲国戚,欲壑难填,朕恨不得......” 刘彻话说了一半,剩下的话没说出口,不过秦风听的出来,刘彻恨不得宰了他们。 “民间有句俗语,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归根究底,欲壑难填的是他们的对资源和钱财的贪婪。 陛下,如果能够给予他们足够的、源源不断的钱财的话,让他们心甘情愿的退出染指的行业,其实也不是不可能。” 呃......刘彻愣住了,这叫什么上策? 第195章 成人之美 桑弘羊心中暗暗的一咧嘴,关内侯秦风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难道你不知道,陛下现在有多缺钱吗?朝廷、军队、百姓、边关哪一个不是吞金兽? 陛下为什么会听从建议把盐铁等资源收归国有,说到根子上还不是罗锅上树——前缺(钱缺)吗? 这关内侯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掉了,怎么会想出这么烂的点子,还冠以上策之名,简直是太儿戏了。 刘彻跟桑弘羊的想法差不多,他也被秦风的这个点子给雷了一下。 为了省钱,他甚至消减宫内的开支,带头行节俭事。 说实话如果不是盐铁收回、火镰大卖,所得钱财用于补贴军费,刘彻估计都要急哭了。 每年的军费开支可是一个大窟窿,别看大汉帝国经过文景之治后,国内安定,经济复苏,可是边关不稳啊! 战事烽火不断,打仗其实就是一个烧钱的事情,古今概莫能外。 可是饶是这样,可权贵们还在为自己的一己私利向他下手。 每个人都想从他身上捞一票,都想从他口袋里掏钱。 就算是他再怎么富有,也架不住如此之多的蛀虫的侵蚀啊! 刘彻郁闷了半天,不过出于对秦风的信任,还是保持着平静。 “关内侯,朕且问你,如何做到你说的?” 刘彻的疑问也是桑弘羊的疑问,此刻桑弘羊竖起了耳朵,一脸的期待。说实话,他内心深处也是不相信秦风会当面戏君,出这么个馊主意的。 秦风微微一笑:“陛下,臣献给皇后的香皂如何?” 秦风此言一出,桑弘羊眼前一亮,他似乎一下子明白了秦风的意图。莫不是秦侯要以香皂引诱权贵们放弃侵占农田和染指盐铁矿产? 不愧是汉武一朝最能给刘彻钱袋子里添砖加瓦的赚钱小能手。 尽管此刻的桑弘羊还很年轻,经验履历都不足,可是单单凭借敏锐的眼光,能够通过秦风的只言片语窥得秦风心意,这就已经很难得了。 “非常好,朕也使用过。沐浴之后,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而且香味扑鼻沁人心脾,朕的心情都好了许多呢。 唯一的不好就是价格太过于昂贵,一块小小的香皂居然卖到一万钱。” 秦风心中暗笑,不贵还叫奢侈品吗? “陛下,您或许还不知道,香皂在长安现在是有价无市,有人甚至愿意出十金、乃至百金欲求一块而不可得。”明白秦风意思的桑弘羊,不失时机的道。 “哦?这么值钱!”刘彻蹭的一下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如果还不明白秦风的意图,刘彻就真是废物了,可汉武大帝是废物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刘彻背着手,来来回回的在大厅里踱步。 香皂的确是一个吸金利器,小小的一块居然就能卖这么高的价格,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要是不知道还算了,可是现在既然自己知道了,那么,就决不能放手。 怎么着也不能让那些贪婪的权贵们分一杯羹,香皂是秦风发明的,可也是朕的。 朕的东西,让别人染指,实在是非所愿也! 香皂是秦风给刘彻准备的一份大礼,现在如果能够帮刘彻解决困扰,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关内侯,此策绝对不行,朕要掌握在手中,一旦让那些贪婪之辈参与进来,岂不是助长他们的贪婪?” 秦风赶紧起身,腿都麻了。如果刘彻不起身他还真不好起来。 “陛下谬以,你或许还不知制作香皂所需之物。” “哦?需要什么?” “猪油、羊油、牛油等动物的油脂,而且是大量的油脂。还有一个叫做烧碱的东西,不过目前无法制作,只能使用草木灰。” 利用草木灰是秦风想出来的替代方案,据说古时候人们意外的发现篝火烤肉的油脂滴落燃烧后的草木灰里结成块状物。 用这些块状物清洗手上的油脂,非常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清洗效果简直是惊天地起鬼神。 “油脂?”刘彻沉默了。 诚然作为一国的统治者,国内的大的形势他还是了然于胸的。 肉为什么贵?还不是因为供不应求? 秦风接着道:“陛下,臣之所以没敢大规模的铺开生产,正是由于成本太高。 香皂业的辉煌可不是靠着一家一人之力就能够实现的。 这需要我大汉上下一体,众志成城的团结起来共同参与才可以的。 陛下可以鼓励百姓养殖动物来获取油脂同时百姓们也可以获得钱财养家糊口,另外也可以鼓励权贵们出钱参股其中,有了他们的资金投入,陛下不用花费一分钱就能办好这件事。” 刘彻激动的脸色通红,两眼都唰唰的放光,此刻他眼中的秦风,浑身都在流淌着金钱。 他就是老天给朕送来的招财童子啊! 秦风又道:“陛下,以香皂这么暴力的行业,如果您答应让权贵们参与其中的代价是放弃侵占农田和染指盐铁矿业,你想他们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哈哈,关内侯果然妙计,朕真是心悦诚服,就依你说的办理。” “陛下,不过要严格限制权贵们在香皂行业中的权利,他们可以分红,但是绝不能参与管理。否则,后患无穷。” 秦风赶紧给刘彻降温,别高兴的太早了,如果权贵们有了管理权限,不把刘彻掏空才怪呢。 “嗯,关内侯此言有理。这样吧,香皂就交给你来操作,你给朕拟个章程出来。” 秦风摇摇头:“陛下,章程可以拟,但是操作的话还是另选他人。臣从未涉足朝堂,不知深浅,别坏了陛下的大计。” 刘彻有点急眼了,“从未涉足朝堂不用怕,资历浅薄也不用担心,有朕给你撑腰,怕他何来?” “不,陛下臣还是隐于幕后为好,一是臣父新丧,尚在守孝。如果臣是一介平民倒还好说,可是臣一旦领受旨意就是官身。 尚在丁忧期间的臣子,如果别有用心之人想要利用这点来做文章的话,臣恐怕就失去为陛下效力的机会了。 所以,陛下还是另选他人为好。” 呃,刘彻一拍脑袋,“朕险些忘记你尚在守孝期间,不过,让谁来操作呢?” 秦风瞅了一眼跃跃欲试的桑弘羊,心中暗笑,“在没有比这家伙更适合的人了。” 好吧,成人之美吾所愿也! “陛下,臣举荐大农令桑弘羊,臣觉得大农令深谙经国之道,且忠心不二,可堪当大任......” 此言一出,桑弘羊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一股剧烈的幸福感冲击着他的大脑,整个人都飘飘忽忽颇有欲仙欲死之快感状...... 第196章 进宫 刘彻志得意满,来时的满腹惆怅尽消。 “大农令你和关内侯商议一下香皂工坊事宜,朕就先行一步,明日拟个章程送上来。” 我擦,吃干抹净就想溜,哪那么简单? 秦风:“陛下且慢行,臣有一事相请。” 刘彻脚步停了下来,笑着道:“哦?什么事?” “臣还想举荐一人,此人名曰东方朔,精于算计且自幼饱读诗书,胸怀报国之志,是有大才之人。臣觉得他能和大农令一起承担香皂工坊。” “哦?有大才之人?甚好!朕正是用人之时,只要有才朕会破格提拔的。”刘彻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秦风在犹豫要不要把东方朔这货是个长相拮据户的事情说出来,免得刘彻见了吓一个跟头。 可是还没等他犹豫过来呢,刘彻这货就急匆匆的起驾回宫。 好吧,你不给咱说话的机会,到时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 ~~ 桑弘羊对秦风现在是感恩戴德外加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么绝妙的主意,秦风是拍脑袋就来。这要是让他去解决这个难题的话,这辈子也未必能想出来媲美秦风的方法。 桑弘羊是个很自负的人,但是自负并不代表自大。 自己吃几碗干饭自己心里有数,要比着那些尸位素餐的权贵,桑弘羊自问能甩他们十八条街,可是在秦风面前就不够瞧的了。 人都是崇拜强者的,桑弘羊就是这样。 他觉得比自己强的人要努力学习人家的长处,尤其是像秦风这样聪明绝顶者。如果能够从秦风这里学到一点皮毛,也将是受益终生的。 要说具体的章程,其实秦风已经说的差不多了,他回去整理出来呈报上去即可。 桑弘羊相信,陛下让他留下来的真正意图是要他多跟秦风亲近亲近,另外一层意图就是要跟秦风介绍一下宫内的规矩和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 毕竟他们两个人可是陛下的心腹,是站在同一阵营的人,大家交流起来也比较方便,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秦侯受皇后相邀明日进宫,有些地方需要注意一下......”桑弘羊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 宫内的礼仪问题,秦风略知一二,之前他让公输嫣然教导卫子夫的时候,没少学习。 所以,桑弘羊稍加一点,秦风就明白了。 这让桑弘羊大感意外,秦风从未进过宫中,而且据他所知跟宫内的人也并无关联,这就是说秦风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习宫中礼仪的。 好吧,秦风在他眼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于秦风的记忆里超群。 除此之外,他实在是不能想象,那么繁琐复杂的大汉礼仪秦风是怎么快速的记下来的...... ~~ ~~ 要说进宫这件事,可还真没那么容易。 一般的外臣想要进入皇宫内院,首先得通过黄门官通传,得到皇帝首肯之后,才能在专人的带领下进去。 而且有规定的路线和活动区域,后宫区域属于绝对的禁区,无召不得踏入半步。 但是秦风是个例外,他是受皇后邀请,并且是皇帝点头同意过的。 谁敢怠慢? 所以,一大早秦风沐浴更衣过后,根本就不用他操心,黄门侍郎派来接他的专车就等候在府们前多时了。 而且一路之上,没有任何人盘查,可以说是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皇宫。 今日是大早朝,刘彻上朝议政不在后宫,秦风被小太监带领着来一间偏殿等候召见。 等人是一件非常难熬的事情,尤其是迟迟不见踪影的时候。 秦风百无聊赖,在偏殿内来回的踱步,顺便欣赏一下大汉皇宫的雕梁画栋。 突然外面一阵打骂之声传了过来,“你这该死的贱婢,这可是皇后的衣服,金扣子竟然少了一颗,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奴婢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洗完晾晒的时候还是好好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少了一颗。” “还敢顶嘴,我打不死你这贱婢。” 紧接着就是啪啪的鞭子声。 由于离的很远,秦风听的也不是那么真切,只是隐隐约约的听了个大概。 不过,那女子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左右也是无事,也不知道刘彻啥时候能下朝召见他,索性看看怎么回事,满足一下好奇心。 想到这里,秦风推门迈步走了出去。 远远的就看到雪地里跪着一个宫装女仆,一个宦官手里拿着鞭子不停的在抽打着。 这情景秦风不禁感慨,都是苦命人,何苦为难呢? 诚然,在皇宫内院,除了极个别的宦官和宫女受宠之外,其他的无疑都是备受压迫的一类人。 守候在门口的小宦官看秦风想要过去,赶紧拦阻陪着笑道:“秦侯且慢,宫里不比宫外,有些事看见了就当没看见,有些人是招惹不得的。” 小宦官这是一个很善意的提醒,秦风停下了脚步,从袖子里摸出一枚金瓜子递了过去,“多谢提醒,不过我还真挺好奇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小宦官一看竟然是金瓜子,天呐!惊喜的简直都要晕过去了。 他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跑腿之人,谁会待见他?说实话这么多年了,就没有哪一个权贵拿正眼瞧过他。 秦风一出手就是一枚金瓜子,这都能顶他半年的例钱了。 “啊呀呀!小的裘云多谢秦侯赏赐。” 这个叫裘云的小宦官眉开眼笑的、小声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一遍。 原来打人的那个是皇后身边的首领太监池翔,这货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仗着是皇后面前的大红人,可没少干龌龊事儿。 别看宦官是阉人,裤裆里少了点家伙事儿,但是内心还是很渴望是正常人的。 在宫里没权没势的倒也罢了,有点小心思也埋藏在心底。但是得势的宦官可就不同了,找个养眼的宫女搞一搞对食儿,还是很常见的。 这池翔就是一个深谙此道的家伙,利用手中的权势,逼迫一些宫女答应他的非分要求。 并且为此,他不惜使用手段,就比如跪在地上的那名洗衣宫女。 据裘云说,肯定是池翔这货把皇后衣服上的金扣子摘下,用来逼迫那宫女就范的。 如果那宫女就范,他就会找人把扣子重新缝上去。可是如果不就范,那下场就惨了...... 第197章 浣衣女奴卫子夫 秦风不是那无事生非的人,听了小宦官裘云的讲述,尽管心中极其厌恶池翔,甚至恨不得把丫的按在地上暴打一顿,打的他吃翔,但是还是想想算了。 没必要为一个不相干的人去得罪一个正当红的首领太监。 秦风对于宦官的印象大多来源于一些影视作品中,比如东汉末年祸乱天下的十常侍,以及明朝时期那些手握大权欺上瞒下的形象。 说实话,宦官这类人内心之中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是很变态的,得罪了他们,不一定啥时候就给你上眼药、穿小鞋。 那宫女此刻跪在地上只是一味嘤嘤的哭泣,秦风看了心下难受。 唉,还是眼不见为净吧,转身就要回去。 这个时候那叫裘云的小宦官说了一句:“那宫女卫子夫也是活该,她本是公输家的小娘带进宫来的。 可是公输小娘出宫之际,她本可以跟着回去的,但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选择了留下。 要我说,她就是想攀高枝,想要爬上陛下的床罢了。 可也不想想,那么多贵人之女还不一定能如愿以偿的成为陛下的枕边人,她一个出身微贱的人,也想出头,简直是难如登天。” “谁?”秦风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 裘云愣了一下:“呃,卫子夫,怎么?秦侯认识?” 我靠,何止是认识啊!简直是太认识了。 秦风觉得那狗日的池翔恐怕真的要吃翔了,玛德,你知道不知道打的可是未来的大汉皇后卫子夫? 这下秦风可不能在袖手旁观了,毕竟是帮刘彻保护女人,还怕个锤子? 眼下虽然卫子夫和刘彻还没有相遇,但是一旦相遇那将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呀! 此刻刘彻的女人正在遭受无情的鞭挞,并且正在遭受另类的逼迫,这个时候出手正合适。 将来卫子夫有了出头之日,她会忘记今日自己出手相救吗? 再说了,就算不考虑这些因素,就是看在卫青的份上,就是看在霍去病的份上,就是看在她是秦侯府出去人的份上,自己也不能袖手旁观。 想到这里,秦风不再犹豫,大踏步的上前。 大喝一声:“住手!” 秦风的这一嗓子在寂静的皇宫内院不亚于一声惊雷,吓的池翔一哆嗦,手中高高举起的鞭子硬是没敢落下来。 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还真是不假,池翔一看秦风立马就有点怂了。 单看秦风一袭华贵狐裘,就知道此人必不简单。 况且秦风此刻愤怒之色溢于言表,试想,敢对他怒目而视的人,会是一般人吗?他可不傻,这一点还是能分辨的出来的。 另外,这个时候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现在皇宫内院,据他所知,除了皇后极力相邀的关内侯秦风之外,整个皇宫就没有报备有外人进入。 要说这些,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太知道了。 皇后的命令就是他负责传达下去的,另外他在宫中也是协助皇后管理后宫的助手。 随意,虽然他没见过关内侯秦风,但是就看这架势也不难猜测的出面前这锦衣少年的身份。 池翔纳闷了,秦风干嘛要管这档子闲事? 据他所知,卫子夫就是一个身份低贱的婢女而已,她跟高高在上的关内侯秦风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哦。 裘云赶紧上前介绍:“池常侍这位是关内侯秦风,皇后要见的人。” 果然,猜测的没错,还真是秦风。 人的名树的影,别看没见过,但是秦风的名字他听说的可不是一次两次了。 单单就秦风献的香皂,皇后就没少夸赞秦风,还有皇后昨日跟随陛下去了一趟秦侯府,回来之后就更是绝口称赞秦侯府的美食。 并且嘱咐他今日秦风进宫的事宜一定要安排好,不得出差错。 池翔立刻换了一副笑脸,点头哈腰的道:“感情是关内侯驾到,小的池翔有礼了。” 秦风也不想得罪这厮过甚,毕竟有句老理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池常侍,虽然本侯不知你因何打骂于她,但是此宫女本侯认识,还请高抬贵手放她一马。” 池翔颇有一种吃屎的感觉,脸上的笑容逐渐的僵硬了起来。 不是说卫子夫是公输家小娘进宫陪同太皇太后的时候带进宫里听用的使唤人吗? 他之所以敢这么对待卫子夫,就是因为他已经查明了卫子夫的底细了。 下头人告诉他,卫子夫就是一个出身低贱的女子。 公输家的小娘虽然说让人关照她,可是也并未见她有多上心。 再说了,她要真跟公输小娘有什么关系的话,公输家的小娘怎么会把她撇下,而且对她不管不问的? 正是基于此,他才对卫子夫动了别样的心思。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事情貌似有点大条了,他一心念念不忘的卫子夫,居然跟在陛下面前正当红的关内侯秦风认识...... 池翔毕竟还是老油条了,瞬间转变情绪,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哈哈一笑:“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吗? 要是早知道她跟秦侯认识,小的断然不会这样的。” 人家把台阶都铺好了,也得见好就收啊!秦风赔笑道:“池常侍恐怕不知,卫子夫是秦侯府出来的。 他弟弟卫青是我府上家奴掌管马匹; 她的外甥霍去病是我的学生,在我秦侯府书斋念书。 因为她跟公输小娘关系很好情同姐妹,所以就随同入宫伺候左右。我也是刚得知她没有随同公输小娘出宫,而是留在了宫内。 以后,还请多多关照啊!” 说实话,池翔现在心中的愤怒几乎是要爆棚了,他都恨死了给他提供卫子夫情况的宦官。 玛德,这么重要的情况都不知道,还敢说什么已经调查彻底了。 害自己差点就阴沟里翻船,他娘的,这就是在给自己挖坑啊!一定不能轻饶了那些家伙们,否则耶耶在宫中的威严何在? 而此刻的卫子夫眼泪汪汪的看着秦风,激动死了。 在这么危急的关头,他竟然出现了,难道是老天派来拯救人家的吗?...... 本来她跟公输嫣然进宫,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她的确是想着博出位来着。 可是哪里知道,一进皇宫就和公输嫣然分开了。 她和众多进宫陪侍太皇太后的权贵之女带来的丫鬟分在一起,统一调度使用。 后来公输嫣然陪侍期满,要带她回去。 但是,她选择了留下,因为她心里的期待还没完成,不甘心就此离开。 她知道,只有留下才是唯一的机会,否则一旦出去将永远失去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没想到的是,自从公输嫣然走后,她就被调离太皇太后的长乐宫,被编入浣衣署,成为一名洗衣女奴。 每日里洗不完的衣服,尤其是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下,也是一刻都不得闲。 她的手冻的都开裂了,小手上到处都是血口子,一沾水就疼痛难忍,但是浣衣署的管事可不管那么多。 其实这些她都还能忍,毕竟她是苦出身,从小没少吃苦受罪,只要能够达成心之所愿,这点苦还真不算什么。 但池翔对她提出的要求,实在是让她不能忍。 一个去了势的阉人竟然也敢对人家有非分之想...... 第198章 凝眸 秦风此刻在卫子夫的眼里,那就是老天爷派来拯救她的救命稻草。 本就对秦风有着无限遐想的小女子,在这一刻更增情愫,秦风的形象高大辉煌起来...... 英雄救美,虽然是很俗气的桥段,但是架不住管用啊! 如果不是身处在这种尴尬的地方,如果不是还有外人在场,她都有一种投怀送抱的感觉。 “子夫,不用跪着了,起来吧!雪地里冰冷,免得冻坏了膝盖。”秦风柔声提醒。 卫子夫偷眼瞧了一下欺负她的池常侍,只见这货正满面笑容的看着她,“卫小娘,还不赶紧起来。秦侯都说了让你起来,还愣着干什么?” 呃......他好厉害喔! 在宫里谁不知道池常侍就是吃人不见骨头的魔鬼?人送绰号池阎王的存在。 可是这一刻,池阎王在他的面前脸上都快笑出花儿来了,那卑躬屈膝的样子,那种跪舔的嘴脸实在是让人恶心。 卫子夫想站起身形,可由于跪的时间太久了,早已经僵硬麻木,竟然一时间无法动弹,这就很尴尬了。 于是就出现了在宫中第一个敢违抗池阎王命令的下人...... 后来这件事经过裘云传开之后,尤其是卫子夫成功上位以后很是宽容善待宫人,所以那些饱受压迫的人都以她为心中偶像,为她统御后宫奠定了人气基础。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说。 好巧不巧的是,刘彻这会儿下了朝,想着秦风还在等待,就急匆匆的过来相见。 说实话,今天刘彻的心情大好。 困扰他多日的难题,终于经过香皂的事情算是拨开云雾见了青天。 大汉朝堂之上都震动了,现在他们都在盘算着如何参股香皂工坊的事情,看样子他们的决心是拦都拦不住了,尤其是田蚡、长公主为代表的那些顶尖权贵们。 经过秦风的前期刻意的宣传和饥饿营销的加持,整个长安现在可是一皂难求,价格都炒作的要上天了。 这其中的利润有多大?就算是个傻子都能看的出来。 所以只要是参股了香皂工坊,那铁定是有赚无赔的。 其实这跟秦风预想的一样,伟大的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告诉我们:“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虽然现在是农耕文明时期,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贪婪的权贵们的思维跟那些资本家也差不了多少。 只要放弃侵占的田地和盐铁资源,就可以参股,这是前期条件。 说实在的,他们本来就是违抗刘彻命令的人,为了多占田地、矿产资源,不惜跟刘彻对着干;这对于皇权的挑衅也可见一斑了吧? 可是刘彻不计前嫌,只要他们主动的退还多吃多占的,就既往不咎,还可以参股赚钱。 这么天大的好事,谁不愿意干,那就真是傻子了。 ~~ ~~ 刘彻解决完朝堂的问题,悠哉悠哉的前来找秦风,想要第一时间把心中的快乐分享。 他扔下一颗搅动了权贵们心中一池春水的超级炸弹,把后续问题丢给了大农令桑弘羊后,可是不管了,甩手掌柜这一招他玩的确实比他老爹汉景帝要溜多了。 因为他相信一句话: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既然决定了让桑弘羊去处理,与其他处处过问劳心劳力的,还不如彻底的放开的效果好。 反正还有一个秦风在后面戳着呢,另外秦风推荐的那个叫东方朔的家伙也快到位了,到时候有了问题他们三人商量办理,给自己一个最后的结果就行。 为君王者,要善于用人,善于把控大局,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他认为。 刚走到后宫偏殿附近,远远的就看到秦风和皇后宫中的首领太监池翔在一起,旁边还跪着一个宫装女子。 什么情况?刘彻心里就是一咯噔。 不会是秦风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跟池翔这小子有了冲突了吧? 刘彻想到这里,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 等他走到近前之际,发现了不是他想的那样,此刻的池翔一副奴颜屈膝的样子,哪里是跟秦风有了冲突的模样? 就说嘛!池翔这瓜皮货,怎么有狗胆冲撞朕请来的人? 心下大定的刘彻,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跪在地上不能动弹的卫子夫。 呃,这一看之下,好家伙,简直是惊为天人。 那妩媚的俏脸,那婀娜多姿的身材,那高耸入云的山峰,那宫中教导婆子口中能生儿子的肥臀,还有那楚楚可怜流着眼泪的美眸。 哇哦,只一眼,刘彻觉得自己要沦陷了。 世上居然还真有这么完美的女子,各项指标都很完美的符合了。 他脑海里甚至生出了想立刻马上拥有此女子的想法,那阿娇那尚未发育成熟的身子跟这女子来比较的话,简直就是一颗生涩的桃子般,瞬间索然寡味起来...... 秦风饶是两世为人,心智也是够成熟的了,可是第一次见卫子夫尚不能抵挡其魅力,就别说刘彻这个生瓜蛋子了。 卫子夫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秦风的身上,哪里注意到刘彻? 她努力了很久,终于缓和了一些,腿部血液畅通,酸麻不适僵硬的感觉去了不少,于是,挣扎着站起身来。 可是刚刚站起来,脚下一滑,两腿一软身子直挺挺的向后摔去,毕竟在雪地里跪的时间太久了。 这要是摔下去肯定得摔一个七荤八素,卫子夫都要哭了,在他面前丢人了,即便是摔不坏,可摔破了妆容也是不好的印象哦。 秦风和池翔以及那小宦官裘云,谁都没来得及出手相扶。 事情发生的太快,就在一瞬之间,谁能反应的过来? 无巧不成书的是,还真有人反应的过来。要说是谁?刘彻也! 这货的眼睛就没离开过让他惊为天人的卫子夫,眼见得佳人就要摔倒在地,刘彻一个健步冲了上去,伸出双臂稳稳的接住卫子夫,并搂抱入怀。 卫子夫被人从后面抱入怀里,惊的可是不轻,可随着回头凝眸观瞧的时候,她傻眼了。 搂抱她的人是一个冠冕袍服的少年人,而且他竟然像是初哥一般的、满脸通红的、紧紧地盯着她看个不停。 虽然没见过皇帝,但是这身衣服可是皇帝的标准服饰,在宫中她早就了解了这一点。 老天爷这是在给自己开玩笑吗?卫子夫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为此她惊呆了,双眸和刘彻的眼眸对视在一起,久久不分开...... 第199章 命运 一道火花在刘彻和卫子夫双眸凝视中产生了,这是心灵的呼唤,是灵魂的交融,仿若人间的春风吹温暖了大地,又好似甘甜的源泉滋润了生命。 刘彻不自觉的抱紧了卫子夫:“没事吧!?”这货很激动,嗓子眼里有些发干,以至于声音显得有些干涩。 “奴婢卫子夫多谢陛下。”卫子夫看似挣扎着想要脱离刘彻的怀抱,不过从内心来讲,她一点都不那么想。 不过身份的巨大差异,宫廷礼仪的条条框框无不在告诉她,不能这样。 另外,善妒的皇后要是知道有人胆敢勾引属于她的男人,肯定不能容忍,届时就麻烦大了。 所以,该做的面子活还是要做的。 不是人家故意赖在陛下的怀里不出来,而是陛下不让...... 刘彻搂抱的很紧,佳人在怀,他有些想入非非;温香软玉般的丽人含泪的眸子也刺痛了他的心。 尤其是当他看到卫子夫那因冻裂而满是口子、且流着血的小手,刘彻很愤怒,整个人都不好了。 怒目而视的瞄了一眼池翔:“怎么回事?” 别看声音不大,可是威严充足,吓的池翔一哆嗦,好悬没尿咯。 额滴神呐!陛下好恐怖,从未见过的恐怖,犀利的眼神都要杀人了。 红颜还真是祸水,幸亏自己没有得逞,要是得逞的话,结局是什么他都不敢想了,肯定会死的惨无人道。 试想,他一个去了势的阉人在面对卫子夫的时候都不能免疫,产生了占为己有与其对食的冲动,就不用提血气方刚的刘彻了。 要是他知道自己对卫子夫的打算的话,肯定不会饶了他。怎么办? 秦风,这个时候唯有秦风能够帮他,逃过一劫。 瑟瑟发抖的池翔向秦风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要想让一个人记得你、感激你,与其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帮助和关怀只有送给需要的人,才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秦风决定帮一把池翔,“陛下,是这样的,我秦侯府出身的浣衣署宫女卫子夫,不小心把皇后衣服洗掉了一个金纽扣。 池常侍发现后,就责罚了她。”秦风就把事情的经过变换了一种方式讲了出来,他可没说池翔针对卫子夫的龌龊想法。 这也算是变相的帮池翔渡过难关了。 尽管卫子夫不认同金纽扣是她洗掉的,可是聪慧的她自然明白秦风的用意,这是在卖好给池翔,方便以后照顾自己。 好吧,她还是很感激的。 刘彻哼了一声,继而柔情似水的看向了卫子夫:“是这样吗?” “嗯!”卫子夫点点头。 刘彻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池翔:“不就一颗纽扣吗?找人缝上不就完了吗?至于这么苛待宫女吗?这要是传扬出去,朕和皇后成了刻薄寡恩之辈,这不是给朕和皇后脸上抹黑吗?” “陛下教训的是,小的这就去办。” “站住!”刘彻阴沉着脸道。 呃,池翔两股战战,差点没吓死。“陛下这是咋回事,难道是反悔了,要处置自己吗?” 看池翔没出息的样子,刘彻暗乐,这些奴才都是一些欺软怕硬的玩意儿。 “一颗纽扣没大事儿,就不用惊动皇后了,知道了吗?”刘彻叮嘱了一下池翔。 池翔自然懂得,陛下的意思,不是纽扣的事情不让皇后知道,而是卫子夫的事情不能让皇后知道。 皇后是个什么人,在这汉宫之中谁不知道? 那要是吃起醋、发起疯来,撒泼的厉害,陛下都觉得头大,可也拿她没招。 “诺!” ~~ ~~ 刘彻一招手叫过来小宦官裘云,“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宫里的?” 裘云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反应过来,陛下从不过问他们这些底层的宦官的事情,可是今天却一反常态,难道是神灵护佑,我要发达了? “回陛下,小的裘云是宫中跑腿打杂的杂役。” “哦?很好!从今天开始,杂役的活不用干了。你的任务是照顾好卫子夫,懂了吗?” 裘云今年十八岁,八岁入宫,至今十年有余。当年是家里穷的过不下去了,他为了有口吃的,为了活命一刀斩下子孙根,从此前尘往事如云烟再不提及。 命虽然是保住了,不至于饿死了,但是却也一直混迹在底层充当杂役,想要出头,那是遥遥无期。 宫内跟宫外是一个道理,没钱没人的,想要出头想都不用想。而且宫内比宫外大千世界更现实,不花钱打点,想要某一个出路简直是难如登天。 裘云几乎都失望透顶了,他觉得这辈子或许也就这样了,他的人生是属于一眼都能看到头的那种。 他的结局,他自己都猜到了,就跟前些日子他奉命埋入乱葬岗的那个老宦官一样,在雪夜里孤独的死去。 那老宦官已经老的走不动了,躺在床上骨瘦如柴,没人管没人问,不过他死的倒也安详。 其实裘云皮肤很白容貌也很清秀,唯一的缺点是脸上有一层蒙脸沙,也就是雀斑。 这其实是他不受待见的主要原因...... 裘云做梦都不敢想,有朝一日他会被大汉天子亲自询问名姓并委派任务,这意味着什么? 还用说吗?他裘云要飞黄腾达了。 卫子夫,他牢牢的记住了这个名字,或许自己的后半生的命运将会跟这个宫女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了。 哦不,入了陛下的眼,那就是陛下的女人,就不能再说是宫女了。 呃,或许,不远的一天,卫子夫会成为陛下的枕边人,获封是早晚的事情。 皇后是不用想了,大汉的皇后是长公主的女儿,太皇太后的亲外孙女,这地位肯定是铁打不动的,谁也动摇不得的。 不过依卫子夫的条件来说,只要能够获得陛下的心,只要能够诞下皇子或者皇女,将来封个八子或者美人自然是不在话下。 如果在进一步的话,就是婕妤和昭仪也是有可能的。 “诺!小的裘云一定会照顾好卫子夫的,请陛下放心。”裘云强自忍住内心的冲动,说实话他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嗯,看你也是个精明的,你先带卫子夫到建章宫偏殿安顿下来,找御医给她好好的治疗一下手上的伤口。” “诺!” 第200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卫子夫终于和刘彻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相遇,虽然时间大大提前,而且地点也不尽相同,但是刘彻对卫子夫初相见即相爱的情愫却没改变。 “关内侯,你和朕说实话,那卫子夫果真是你府上出来的,而不是你见不得虐待下人,心生怜悯而忽悠池翔的?” “陛下,臣不敢妄言。 前阵子公输小娘进宫伺候太皇太后之际,因和她很谈得来,所以就以贴身侍女的身份陪同。” “哦?原来如此!”刘彻点点头,“算了,不说此事了。随朕走吧,想必皇后她们也该等着急了。 今天你可要大展身手,不能给朕丢人。” “诺!” 秦风答应一声,跟了上去...... 皇后阿娇所居住的椒房殿,始建于汉高祖时期,历来只有皇后才有资格居住,其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就可想而知了。 之所以命名为椒房殿是因为宫殿的墙壁上使用花椒树的花朵所制成的粉末进行粉刷。 颜色呈粉色,具有芳香的味道且可以保护木质结构的宫殿,有防蛀虫的效果。 又一说,是因为椒者,多籽。取其“多子“之意,故曰:“椒房殿”。 秦风一踏进椒房殿的范围,就闻到一股异香扑鼻,抬头望去,粉色的地面和墙壁很是显眼。 呃,这就是传说中的椒房殿,第一次见到还是感觉到很震撼的。 椒房殿门口,刘彻微微一笑:“秦风,就看你的了,如果能够让太皇太后和母后吃的满意,朕定有重赏。” “陛下严重了,臣能为太皇太后效力是臣的福分,哪敢奢望赏赐?” 刘彻笑而不语,招手叫过来一个宦官:“带关内侯到偏殿。” “诺!” 秦风随宦官转入偏殿后,刘彻脸上的笑容收起。回身对身后的宫卫道:“叫御马监查查那宫女卫子夫的情况,看看是不是如秦侯所说的那样。 另外,要查查她为什么没随公输家的小娘离开而选择留在宫中。” “诺!” ~~ ~~ 秦风很满意,偏殿内烤肉所需之物,一应俱全,看来皇后阿娇还真是下了功夫的了。 毕竟今天要招待的是太后和太皇太后,一个是婆母娘一个是外祖母,这两个人都曾是椒房殿的主人。 说实话,婆媳关系历来为中国人家庭中的老大难的问题。 就在秦风专心致志的烤串之际,三位大汉最尊贵的、互为婆媳的女人,再加上下朝归来的刘彻,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共聚一堂,怎么着也算是家和万事兴了。 不过,表面如此,实则是什么样大家都是心中有数的。 阿娇少不更事,凡是都依着脾气行事,属于没头脑的那类人;王太后心机暗藏,锋芒内敛;太皇太后窦氏老于世故,深谋远虑。 这仨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不过今天确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品鉴大汉第一饕餮关内侯秦风亲手烤制的肉串。 阿娇已经尝过,吃第一口的时候就大感新奇,没想到羊肉还能这样吃法,实在是出乎意料;现在这个局可是她撺掇起来的,为的是讨好一下王太后和太皇太后。 要依她的头脑,完全考虑不到这些。 但是架不住她身后有个七窍玲珑心的长公主啊!有母亲的点拨,和太后、太皇太后缓和、拉近一下关系也就正式提上日程。 为何?只因她和大汉天子刘彻结婚都这么久了,而且是几乎到了专宠的地步,可讽刺的是到如今肚皮仍旧没什么反应。 要是寻常人家还好说,但她家可不是寻常之家,她男人可是维系大汉帝国的皇帝陛下。 陛下无子嗣,这就是国本不稳呐! 另外,阿娇天生就了一副善妒的心,见不得刘彻身边有别的女人,为此屡次和刘彻吵闹不休,甚至一度闹到太皇太后面前。 搞的大家都很不快,今天正好借此机会,讨好、修复一下关系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椒房殿正殿内,刘彻一来气氛顿时更融合了。 阿娇撒娇的依偎着刘彻的一幕,被太皇太后窦氏看在眼里,老怀大慰。 隔辈亲,这从古至今都是华夏民族的优良美德。 看到孙子、孙媳和睦,老人家自然是时分开心的。 “彘儿朝廷的事情虽然重要,但是后宫也很重要,不可忽视。阿娇你也要争气一些,尽早的为陛下生个一儿半女的,哀家能够看到下代人,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对于老人家的殷切期望,刘彻呵呵一笑立下保证:“朕会努力的,请太皇太后放宽心。” 阿娇的脸都红了,轻推了一下刘彻娇羞道:“陛下爱去哪努力就去哪,人家才不要。”很明显的口不对心。 惹的王太后和太皇太后窦氏掩口葫芦,开心不已。 “太皇太后,母后,今日朕和皇后请了我大汉第一饕餮的关内侯,给二老进献美食。待会子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大呼称奇的。” 太皇太后窦氏点头笑而不语,王太后则一副欣喜的模样:“早就听闻陛下对秦侯府的美食称赞有加,可还没机会一品。 今日,定要好好的品尝一番。” 阿娇不失时机的娇笑着讨好道:“太后如果喜欢,我就学了关内侯的手艺,届时您老想要品尝,就由我来伺候您老如何?” 刘彻对阿娇的表现很满意,别管真假,这话说的没毛病。 如果是在普通百姓家,都是由儿媳做羹餐伺候公婆的。 王太后明白人,自然也不会拿这话较真。 “皇后有心了,哀家甚慰。” 秦风在隔壁,对大殿内的对话听的真切。 心中暗笑,都说人生如戏,还真不假。一个个的都在演,就看谁的演技好了。 熟知历史的他知道,其实这两对婆媳之间的关系可没那么简单,别看表面上你好我好大家好其乐融融的样子,实则暗中则是勾心斗角。 太皇太后垂垂老矣,所剩时日无多;王太后野心勃勃,想要做窦漪房第二;阿娇虽无头脑,但是她也有诉求,那就是一心想要独占刘彻,容不得跟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男人。 太皇太后防着太后,宠着皇后; 太后呢,则表面上恭顺着太皇太后,反正她是不着急,就等着熬死了太皇太后她好上位。 另外她也借用皇后无子一事,斥责阿娇善妒,鼓励皇帝早日给刘家江山社稷留下继承人,这说白了就是跟皇后阿娇唱对台戏。 皇后阿娇胸大无脑,头发长见识短,仗着有母亲和外祖母的撑腰,屡屡的跟皇帝吵闹,跟太后甩脸子。 秦风觉得,她这就是在自掘坟墓,而且正在一步一步的踏上不归路...... 第201章 不省油的灯 当第一份烤羔羊肉端上来时,阿娇大为惊讶,为什么这味道跟昨日在秦侯府所吃的大不相同呢? 而且,口感、味觉大为增强。 只吃了一口,她就深深的迷恋上了这种味道。 “陛下,这口味为何如此鲜美?跟昨日里品尝的可是大不相同呢。” “是嘛?让朕尝一尝。” 刘彻拿起一串开始撸,一试之下,双眼放光:“嗯,皇后所言果然不虚,这口感确实大不一样。来人,太皇太后和母后您二位赶紧尝一尝。” 讲真,刘彻此刻跟阿娇的心情一样好奇,他也搞不明白为什么吃了两次的口味跟这一次差别这么大。 难道之前秦风是藏拙了?没把最好的拿出来给自己享用? 其实这真的不是秦风的错,秦风也是很郁闷的,刘彻这货竟然放着孜然这么好的东西在库房里睡大觉,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怎么回事呢?原来在烧烤的时候,陪同的宦官问:“秦侯,您都是需要什么调味料,小的给您准备。 宫中府库,囊括天下珍奇,各种香料应有尽有。” 对于这小宦官吹牛的言语,秦风很是不屑,随口一说:“孜然有吗?” 那宦官直接傻眼了,一脸苦逼:“呃,请秦侯明示,什么叫孜然?” 孜然传入中国应该大约在唐代以后,从波斯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西域地区,后来才慢慢进入中原。 “孜然就是一种植物的果实,它是一种香料。 这种东西是药品,可以治病;是调料,使饭菜更加可口;是香水、润肤剂,可使人心旷神怡。”秦风一番侃侃而谈。 那小宦官此刻看秦风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啊呀呀,秦侯还真的是博学多才年少有为呢,小的就是拍马也难企及。” 宫中生活的人,眼睫毛都是空的,不机灵能混在椒房殿伺候皇后吗?这小宦官拍马屁的本事倒是一流。 秦风笑了笑不置可否。 那小宦官觉得这一次没拍好,颇为不甘心。 秦风的大名最近可是风头正劲,他可是早有耳闻的。 他知道秦风是陛下面前的红人,连皇后都对他夸赞不绝,这要是把秦风给拍舒服了,对他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再说了,拍马屁又不费本钱。 一旦拍的好,好处多多,所以这货很是不遗余力。 “秦侯,要不这样,小的让人把府库里的香料每样都取来一些,您慧眼看一看有没有那种叫孜然的如何?” “也好。”秦风完全没抱希望,随口敷衍着。 可是当小宦官拿来的香料盒一打开,秦风就傻眼了。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孜然,这可真是奇了怪了,大汉这个时候怎么会有? 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刘彻竟然弃之如敝履般的扔在库房睡大觉,实在是太糟蹋东西了。 简直是不可原谅,秦风都想按住刘彻爆锤一顿,然后指着鼻子臭骂一通。当然,这是玩笑之言。刘彻真站在他面前他也是不敢这样做的。 大汉宫廷侍卫可不是吃素的哦! 那小宦官看秦风激动的样子,就知道自己这一把赌对了。 “秦侯,您所说的孜然感情就是这啊! 这是一个胡商进献的,那人汉语不好,只说了个名字叫安息茴香,说是一种香料,具体用途说的也是含糊其辞。 掌管内库的少府也就没当回事,赏赐了他一些钱就打发了。然后就归类于香料放在库房没再动过。” 安息茴香?哦对了,这个时候还没有孜然这个名字,怪不得他们不知呢。 秦风大喜,“赶紧把这安息茴香碾碎了,我有大用。” “啊?这东西果真能吃?”小宦官表示怀疑,他陪同秦风可是还有一个职责的,就是当面监督秦风,以防下毒。 当然这是宫内的规矩,并不是说拿秦风当成刺客来看。 “当然,除了药用之外,本侯认为它最大的价值就是提味增香,尤其是在料理肉食的时候使用,绝对口感爆棚。” 小宦官自然对秦风的话笃信不疑,他可不相信秦风会在太皇太后的用餐问题上耍什么花样。 真要是那样的话,秦风离死也不远了。 很快,小宦官找来一个崭新的药碾,把安息茴香放入碾成粉末状。 秦风心中暗喜,看来今天征服大汉帝国第一家庭的味蕾,在孜然的助力肯定不在话下了。 ~~ ~~ 太皇太后眼睛不好,可是鼻子灵敏的很。 她第一时间就被秦风的孜然肉串给吸引住了:“彘儿,这味道可真是香,异香扑鼻,哀家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太皇太后,让我伺候您。”阿娇很是会挑时机,赶紧上前伺候着。 王太后对阿娇只对太皇太后窦氏献殷勤,而没搭理她心中感到颇为不满。 婆媳自古以来就是天敌,再加上长公主的利益和她现在也有了冲突,所以,她们之间的关系早已经不是当初联姻一致对外的时候了。 人在面对利益的时候,往往想的都是自己,这就是人自私的一面。 她在朝堂的代言人就是弟弟武安侯田蚡,而田蚡现在跟长公主之间闹的挺不愉快的,很多事情上两家都是针锋相对,为了利益互不相让。 王太后自然知道这些,所以,她对阿娇这个没头脑的、善妒的女人很是不感冒,没少在太皇太后面前给她上眼药、穿小鞋。 说皇后自己肚子不争气,还霸占着皇帝不撒手,不让皇帝跟其他后宫女子接触,这就是在断绝大汉的江山社稷啊! 这一个大帽子扔过去,如果不是阿娇后台硬的话,还真撑不住。 太皇太后心里明镜一样,她虽然知道王太后有点危言耸听言过其实,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王太后说的很在理。 皇帝都大婚这么久了,可是皇后肚子迟迟不见动静,这还真是一个让人伤脑筋的事情呢。 事关国本的大事,她真的不能不管的。 所以,她不止一次的把阿娇叫过来面授机宜,让她大度一些,不能斤斤计较,要让皇帝给大汉江山开枝散叶。 而且还苦口婆心的用自己的经历来教导阿娇,其用心也算是很良苦了。 此刻,王太后笑着道:“彘儿,这烤串还真是唯美绝佳,把关内侯叫过来,哀家要重赏于他......” 隔壁的秦风,心下一咯噔,果然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不要忘了,这里可是椒房殿,虽然你曾经是这里的主人,不过现在时过境迁,早已经不是当初了。 现在椒房殿的主人可是皇后阿娇,你在人家的地盘,一点面子都不给。 你先提出赏赐,况且还当着皇帝和太皇太后窦氏的面,这不是给阿娇难堪吗? 第202章 椒房殿议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太后王侄跟太皇太后这对婆媳面和心不和由来已久,特别是儿子刘彻成为大汉帝国的九五至尊以后,她的野心也逐渐的暴露出来。 窦氏在汉宫之中历经三朝,那是根深蒂固,现而今的帝国大权特别是兵权更是牢牢的掌握在手中。 她观察王侄可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外面的事情王氏基本不出面,但是却交给弟弟武安侯田蚡来代言,那跟她亲自出面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碍于王侄毕竟是刘彻生母的份上,窦氏不好直接发作。 王侄在椒房殿越俎代庖提出赏赐秦风,皇后阿娇一点都没看出异样,谁让她是个没脑子的女人呢? 不过窦氏心里可是老大的不痛快,她眼瞎可是心不瞎,岂能看不出王侄的用意? 后宫之中处处都是坑,到处都是勾心斗角。 就拿这件事来说,皇后乃六宫之主,是管理后宫发号施令的角色。 虽然她是皇帝的母亲,是皇后的婆婆,从这一点来说,她提出赏赐下臣也不算是过分。 但是要了解王侄是个什么人,了解她内心野望的太皇太后窦氏可不这么认为。 几十年一路走来,步步血泪,她深知权利和欲望交织下,是会让一个人的心灵和灵魂扭曲的。 王侄原本是一个非常贤惠的媳妇,但是随着地位与日俱增,再也安耐不住对权利的渴望了。 窦氏为此非常心焦,她怕宝贝孙子刘彻年幼,镇不住王氏外戚,所以大力捧窦婴起来跟田蚡分庭抗礼,并准备把大汉最锋利的一把刀交到窦绾儿手里。 她深知自己时日无多,现在趁着还没有老的动不了,抓紧布局,帮助孙子刘彻掌控局面,其良苦用心也可见一斑了。 ~~ ~~ 今天的局面如果是阿娇的母亲长公主在场的话,她绝对可以窥破王侄的险恶用心,可是阿娇就不行了。 她基本上没有多想,就吩咐左右召秦风来大殿。 太皇太后心里暗暗的怒骂阿娇这孩子真不争气,咋就一点脑子都没有呢?唉,真是让人失望。 将来后宫在她手中,恐怕不能久持啊!现在自己还能帮衬一二,可等自己百年之后,她若还如此没心没肺,估计下场会很惨。 不得不佩服老人家的眼光,窥一斑而知全貌,确实是够老辣...... 秦风收拾一下,跟随小宦官一路小碎步低头慢跑来到大殿,按照桑弘羊教授的汉宫礼仪参拜行礼。 刘彻也没有多想,他一心都在外朝,对后宫之内的事情几乎不过问,他哪里知道面前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啊! “关内侯,太皇太后和太后都对你的烤肉赞不绝口呢。 朕且问你,缘何今日之肉鲜美程度较往日大不相同?” “陛下,臣在烤制之时加入了内府库存一种名叫安息茴香的西域香料。 此香料用途广泛,尤其是料理肉类制品可以提味增香。”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口感这么好。来人啊!把那安息茴香给关内侯赏赐五百斤。” 话音一落,管库房的小宦官扑通就跪下了。一脸苦逼状的道:“陛下,内府库中仅存不足五斤,实在无法拿出这么多啊。” 鹅考,刘彻的面色好尴尬,这乌龙搞的实在是颜面无存啊。 “大胆,内府库中怎会没有?是不是你等阉货监守自盗,蛀空了朕的内府?从实招来,否则交付廷尉大刑伺候。” 刘彻有些急眼了,小宦官都要哭了,他哪有这胆子?说实在的,当初要不是掌管府库的少府留存,就这几斤也没有。 “陛下恕罪,原本这安息茴香就不在内府库存名单上,就这几斤的库存还是早年间一西域商贾进献的。 后来,匈奴人断了西域和我大汉的联系,就再也没有西域商贾来往了,想要凑够五百斤给关内侯太难了,即便是杀了小人也是无法做到的。” 秦风跟这小宦官无冤无仇,况且刚才要不是这小宦官他也不知道此刻的大汉竟然已经有了孜然这东西,说起来也是有些缘分的。 总不能眼看着小官宦被愤怒之下的刘彻给拖出去交给廷尉吧? 酷吏张汤是个什么货色,熟知历史的他可太知道了,人只要到了他的手中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陛下,请且息雷霆怒火。 匈奴人掐断交通,阻隔我们大汉跟西域诸国交流,由来已久,这确实怪不得内库。”说到这里,秦风话锋一转,“陛下,臣有一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原因随着小宦官的解释刘彻也知晓了,说实话心中的怒火已经降低了一多半了,秦风又出来讲情,正好就坡下驴。 刘彻狠狠的瞪了一眼那小宦官:“还不给朕滚下去。” 撵走了让他大失颜面的小宦官,随即刘彻换了一副笑脸对秦风道:“关内侯有话不妨直说。” 秦风本来不想过过的改变历史的,本来随着他这只小蝴蝶翅膀的煽动,这个世界的历史已经略有偏颇了。 可是话赶话的说到这里了,也只能是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 “陛下,匈奴盘踞我大汉北方,自我高祖皇帝始就屡屡进犯我大汉。 当年高祖皇帝亲率三十二万大军征讨,不幸中了埋伏,被困白登,险些丧命。 其后,高祖皇帝采取和亲之国策交好匈奴以避敌锋芒,才让我大汉国内有了修养生息的机会。 不过虽然现在我大汉经过文景两朝的治理,国力与日俱增,但是也远远未到可以一举踏平匈奴的地步。 尽管这样,陛下也不可不早做图谋。 臣以为,外联西域诸国,内平南方不臣是为当务之急。” 偌大的椒房殿静悄悄的,刘彻和三个女人一句话都没有,支棱着耳朵听秦风侃侃而谈。 皇后阿娇虽没心思关注国事,她的心思都在刘彻身上,但她觉得秦风说的真好。 可你要让她说具体好在哪里,她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觉得秦风激昂慷慨的一番话说的很是提气的样子。 太后王侄则心下大动,诚然,她已经窥得秦风话中的深意。 外联西域诸国,内平南方不臣。这句话说的简直是太好了。 还真是看不出来这秦风年纪轻轻的居然有这么大的见识,看来要早点通知武安侯田蚡一下,要他好好的对秦风拉拢一番。 这么一个人才,一定要牢牢的掌控在自己的手里才是。 刘彻大喜过望,秦风的话一下子直击他的心灵深处,如醍醐灌顶一般,突然间就大彻大悟了。 秦风这是在给他定下一个基本的治国方略啊! “关内侯,你接着说。” “臣觉得陛下应遣使臣绕道前往西域诸国,宣扬我大汉皇帝交好之意,如果能够联络他们共同对抗匈奴人的话,那两面夹击之下,匈奴可破。” 说到这里,秦风顿了一下,接着道:“大汉南方不靖久矣,要谨防匈奴人联络南越国对我大汉两面夹击。 臣觉得可先行击破南越,平定南方,以绝后患。” 刘彻喃喃自语:“攘外先安内,关内侯此言有理。 实不相瞒,前阵子朕接到藩属国东瓯国王奏报,南越国屡屡对其逼迫要求其臣服,东瓯王不从,南越国就兵戈相见。 朕在朝堂之上跟诸臣商议要不要出兵,结果朝臣们吵闹不休,也没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 现在,关内侯一语点醒梦中人,朕决定出兵,太皇太后您老人家以为如何?” 刘彻炽热的眼光看向了默默吃着肉串的太皇太后窦氏...... 第203章 刘彻的难题 “彘儿,老身乏了,朝堂的事情朝堂议,不要拿到后宫来说。”太皇太后放下手中的竹签,轻声呼唤:“小平子,扶老身回宫。” 一个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的老宦官,如同鬼魅一般的,不知从哪里突然间就冒了出来,走到太皇太后窦氏的身边,搀扶着老人家慢慢起身离去。 呃,平四海的突然现身吓了秦风一大跳,这人真尼玛怪异,而且生就了一张吊死鬼的脸,那惨白的脸色着实是够吓人的。 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我擦,小平子?总感觉怪怪的。 几十岁的人了,太皇太后居然喊他小平子。 秦风惊骇之余,心下大为震撼。 不用说,那老宦官在太皇太后身边的时间肯定不会短了,甚至是从幼时开始就一直服侍在太皇太后身边的。 更让秦风纳闷的是,阿娇和王侄看到老宦官的时候,竟然眼中露出惊恐的表情,更过分的是,刘彻看到那老宦官居然毕恭毕敬的遥送。 呃......这什么情况? 秦风可不会以为刘彻是在遥送太皇太后,因为刘彻表现出来的不是那种恭送长辈恭谨有加的样子,而是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这老宦官绝对有问题,绝对不像表面那么简单,秦风在心里做出判断。 随着太皇太后窦氏的离去,太后王侄也起身道:“彘儿,哀家也乏了,先行告辞。” 说着就起身离开,不过刚走了几步就停了下来笑着道:“彘儿,我险些忘记,可要记得赏赐关内侯,他的庖厨之艺可真好,改天请到哀家宫中来叫上武安侯咱们一家人一起再品尝一下。” 秦风的脑瓜子嗡嗡滴,叫上武安侯?咱们一家人? 这话说的可是别有深意哦! 可皇后阿娇却是丝毫都未察觉有什么不妥的样子,笑着恭送王太后:“母后说的是,今日太皇太后身体欠安,改天咱们一家人在重新品尝关内侯的手艺。” 秦风都替阿娇着急,真是服了油,不能把傲娇的资本都放到胸前,多少也长到脑子上点啊! 椒房殿随着太皇太后和王侄的离去,气氛没那么剑拔弩张了。 阿娇小鸟依人的依偎着刘彻,而刘彻轻轻的拉起阿娇的手:“你也先回房歇息,我跟关内侯在说几句。” 阿娇眉目中都是娇羞,“嗯,那人家等你哟!” 我擦,这一把狗粮撒的,秦风郁闷至极。 能有点出息不,能不能别当着一个刚痛失所爱的单身狗的面秀恩爱不? 秦风就差诅咒的说:“秀恩爱死得快了。” 三个女人逐一离去,椒房殿内只剩下刘彻和秦风了。 刘彻仰天长叹一声:“秦风,你也看到了。这就是朕的天下,这就是朕的江山,这就是朕的骨肉亲人。 皇后不谙世事,一心争宠; 太后机关频出,任人唯亲,笼络大臣,于朕争权; 太皇太后,虽向着朕,但朕知道她向着的只是大汉的江山,刘氏的社稷。她永远都拿朕当一个孩子看,在她的眼里我不足以扛起刘氏的大旗,不足以扞卫高祖的权威。” 刘彻哭惹,泪流满面的哭惹。 哭的那叫一个伤心、肝、脾、肺、肾,肩膀都一耸一耸的,而且一屁股坐在坐垫上,很是无助的样子。 秦风被刘彻哭的都有些心焦,不过心头一动,这个时候可是刘彻最脆弱,最孤独无助的时候。 如果这个时候能够获得刘彻的心,获得他的信任的话,那比什么都要来的重要。 刘彻这货是个性格多疑的人,尤其在汉武朝中后期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心智成熟,雄才大略,反击匈奴,大杀四方。 那个时候真正的是唯我独尊,见不得有半点反对他的意见。 最为可恨的是这货,或许是从小受到的压迫和折磨太多,心中怀着一种“总有刁民要害朕”的想法。 一个巫蛊之祸,竟然牵连天下,朝堂的大臣都被他杀的超过半数。 以秦风的感觉,这货就是从小就生活在尔虞我诈权利争锋的氛围下,导致心理有点畸形、有点变态。 但凡是在他小的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劝导疏通一下,排解一下心中的孤独和郁闷,也不至于发展到那个程度。 不过这个时候可没有心理医生,也没人真正的勘测到刘彻的内心的状态。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利用就是谄媚,没有一个人懂他。 秦风思虑再三,决定赌一把大的,“陛下,古人云:君忧则臣辱;君辱则臣死。您说吧,需要臣做什么,臣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秦风这话说的颇有肝胆相照的侠义之风,刘彻一下子停住了呜咽之声,慢慢的抬起头红着眼圈,泪眼婆娑的看着秦风。 刘彻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迅速的擦了一把眼泪,蹭的一下从坐垫上站起,紧走几步来到秦风面前:“秦风,你果真能帮朕?” 秦风知道,自己赌赢了。 “陛下,臣一片忠心可对日月。但凡陛下有言,臣无不做到。” 抱刘彻的大腿才是真的粗腿,朝堂上那些抱田蚡、魏其侯、长公主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 秦风觉得他们都是一些只看重眼前利益的目光短浅的家伙。 但凡是在刘彻羽翼未丰之前投靠搂紧大腿的人,再怎么着也不会被刘彻忌惮而后期遭到清洗。 这是一条踏进刘彻彻底掌权以后,权利中枢的捷径。 绾绾希望自己有所作为,希望自己能够做个于国于民都有益的人,这个时候不冲上去,还等什么? 即便是自己为此身死,最多也是在天国跟爱人相聚罢了。套用一句很牛气哄哄的话: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 死就死了,秦风是拼了,只为一个许诺,身死也不后悔。 刘彻擦了一把眼泪,“秦风,你刚才说的外联西域诸国,朕可以做到,派使臣出使而已,这简单的很。 可是要想平定南越国,清除后患之忧,朕做不到。 刚才你也看到了,太皇太后置若罔闻。 调动大汉虎贲的虎符在他老人家手中掌管,朕即便是有心发兵,可没有虎符也是束手无策......” 第204章 艰难的决定 虎符是古代皇帝调兵遣将用的兵符,用青铜或者黄金做成伏虎形状的令牌,劈为两半,其中一半交给将帅,另一半由皇帝保存。 只有两个虎符同时使用,才可以调兵遣将。 最早的虎符是秦惠君的杜虎符,汉以后的虎符设计上又有了变化。 据考证在调发军队时,须有使臣持符,两符相合,方能发兵。 现代常用的“符合”一词,便源出于此。 虎符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采用铜制的虎形作为作为中央发给地方官或驻军首领的调兵凭证。 虎符的背面刻有铭文,分为两半,右半存于朝廷,左半发给统兵将帅或地方长官,并且从来都是专符专用,一地一符,绝不可能用一个兵符同时调动两个地方的军队。 对于虎符的掌管,也是极为重要的事情。 其实按照规定必须是由皇帝亲自掌管才可以的,但是事实上情况却不是这样的。 这也跟当时的国家状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就拿现在的情况来说,汉景帝积劳成疾突然逝世,家国大权都交于母亲太皇太后窦氏掌舵。别看刘彻登基继承皇帝位,可是他手里却没有兵权。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没有调动军队权利的皇帝,那就是一个傀儡,所以这也是刘彻心头的痛。 刘彻,雄图大略,心有乾坤,可是奈何不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兵权,这多多少少对于他皇帝的威权是有影响的。 “秦风,你说朕该如何是好?” 刘彻把问题抛给了秦风,也可以说是他现在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秦风的身上了。 秦风也郁闷啊,你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我能怎么办?总不能强行夺权吧?这明显不太现实。 恐怕还没等发动夺权呢,自己就身首两端了。 “陛下,臣有两策。 其一,臣觉得首先还是要争取太皇太后的支持,因为只有得到了她老人家的首肯,才可以调动南方会稽的驻军。 臣相信刚才我的话她老人家也听进去了,只不过还在犹豫之中,没有做出最后的判断罢了。 臣窃以为这个时候陛下还是应该趁热打铁,央求她老人家,争取得到她的认可才是最为紧要的。 只要能够得到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认同,平定南越国不在话下。” 刘彻一皱眉,很显然,他对于争取太皇太后的认可没有信心。 “那其二呢?”刘彻终于犹豫了再三,道出了心中的话。 “呃......” 秦风也犹豫了,他不知道该不该说下面的话。因为这番话一旦说出,将是开弓之箭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了。 “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有什么话就说,朕要听你是怎么想的。” “臣觉得......陛下还是首先要争取太皇太后的首肯为要。”秦风还是怂了一下,没敢直接说。 不过,他回头观看四周的动作刺激了刘彻。 刘彻剑眉一挑,双手握成拳状,回头怒目而视:“传朕的旨意,所有人退出椒房殿五十步之外,任何人不得接近,否则格杀勿论。” 秦风的犹豫,刘彻自然明白他顾虑的是什么。 隔墙有耳,秦风肯定是在担心隔墙有耳,他下面的话肯定是极为紧要的,一旦外泄了出去,恐怕小命不保。 “秦风,现在可以说了吗?朕已经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了。” 秦风拱手躬身道:“臣谢陛下,臣下面要说的话都是臣的真心话,虽然有些大逆不道,但请陛下恕罪。” 刘彻嘴角泛起一丝笑意,“朕要的就是你的心里话,但说无妨,朕恕你无罪。” “陛下,臣请问一句,这大汉的江山是谁家的江山,又是谁家的社稷?” 刘彻傲娇的仰着头:“还用说,自然是我刘家的江山,我刘家的社稷。” “大汉的臣民是否认可?” 刘彻愣了一下,“那是自然,想当年吕后专权,欲改天换日,天下臣民群起而攻之,灭吕氏一族,还刘氏正统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那好,臣要说,既然天下臣民都认可陛下为江山社稷之主,为何还要拘泥于一个小小兵符? 难道陛下的权威还抵不过一个青铜铸造的区区信符吗?” 秦风之所以敢这么煽风点火,正是因为他知道史书中记载的刘彻,就是因为靠着皇帝的威权不用虎符调动军队而彻底的获得了太皇太后的信任,认为他有能力掌控局面才把大权彻底的交给了他。 说实话,太皇太后不是说不把兵权交给汉武帝刘彻,毕竟刘彻也是经过她首肯才能登上帝位的,刘彻是她的亲孙子,她不向着刘彻还能向着谁? 她能看着刘彻陷入深渊不管不问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她是担心刘彻太过于年幼,性格冲动,一旦掌握了兵戈,恐怕一个不小心就有兵凶战危的结局。 她难道就不希望大汉雄霸天下、千秋万代吗?否也。 可是她几十年来的后宫、朝堂之事经历的太多太多了。 权利、欲望、阴谋、陷阱等等,她见识过的比刘彻要多的太多了。 谨小慎微,小心翼翼,不使大汉的车辙偏离轨道才是她握着兵权不撒手的主要原因。 她的儿子汉景帝刘启临终前把国家的最后一道把关的大权交付到她的手里,她能眼睁睁的看着大汉陷入万劫不复的战争泥潭中吗? 很显然不可能,外部的匈奴虎视眈眈,咄咄逼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国战,这个时候要是把兵力调往南方平定南越国,谁知道仗会打成什么鬼样子? 一旦大汉陷入跟南方战争的泥潭,这个时候匈奴人趁机进攻,大汉危矣。 所以她就是怕刘彻年少冲动,凡事不经过大脑,一时靠着意气行事。要知道兵之道,可是一个不慎就能毁了大汉江山社稷的事情啊。 刘彻来回的踱步,思考了片刻:“好,朕这就去太皇太后那里恳求,不过,朕也要你做好准备。 一旦太皇太后不同意授予兵符,朕无法名正言顺调动会稽驻军的话,朕如果要你持节前往,你可有信心?” 第205章 窦氏教孙 刘彻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了上,秦风也只能陪刘彻玩一把大的了。 “陛下,臣愿往!” 刘彻剑眉一挑,心中气血翻涌,浑身都散发出热血豪情之气。 “好,你且先回府等待朕的诏令,朕这就去见太皇太后,一旦有了消息,朕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诺!” 秦风躬身退出椒房殿,然后转身,昂首挺胸向宫外走去。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着实是出乎秦风预料之外。 本来进宫只是为了应皇后之邀给太皇太后制作烤肉,可是这事情发展的方向跑的有点偏,竟然牵扯到军国大事上去了。 秦风原本没打算这个时候就提出平定南方的,可是话赶话事情硬生生的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势成骑虎不得不说了。 本来按照历史的进程远没到征讨南越国的时候,或许冥冥中自有天意。 东瓯王求援的信件竟然也提前的送到刘彻面前。 这一切都好像是有一双隐形的手,在无形中推着秦风一路向前...... ~ ~ 秦风回府暂且不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太皇太后回到长乐宫之后,窦氏凝眉思索了片刻,“小平子,你感觉那秦家小子会不会是皇帝故意让他当着老身的面那么说的?” 平四海沙哑的嗓音响起:“太皇太后,老奴以为秦风和陛下事先并无沟通。今日那小子提出平定南越国,应该是他临时起意说起的。” “哦?你有把握?” “回太皇太后,秦家小子的一举一动都在老奴的监控之中,他跟陛下并无私下来往。 昨日里虽然陛下去了秦侯府,但是他们所谈的内容老奴都掌握的一清二楚。 并无说南越国之事,所以,老奴敢断言,他这番话跟陛下没有丝毫关系。” “嗯,那就好。”说道这里的时候,太皇太后窦氏长舒了一口气,神态放松了不少。 “小平子,今日秦家小子所献外联西域以制匈奴和平定南方这两策,你以为如何?” 平四海沉默了一下后道:“太皇太后是要听老奴的心里话吗?” “当然,你我主仆之间,还用得着虚伪的敷衍吗?” “呃,老奴以为,秦风大才也!就他提出的两条方略来说,其眼光独到,看问题之深刻老奴觉得即便是朝廷重臣也未必能及。” “嗯,老身也是这么以为。唉!~可他偏偏却有着那层身份,这如何让老身放得下心?” “太皇太后您老大可不必这么焦心,一切有老奴盯着,量他也翻不起什么水花。” “你我都是垂垂老矣,还能在这人世间几年呢?老身就是怕彘儿将来......” “太皇太后您身体康健着呢,千万不要这么说。”平四海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唉!~小平子你我主仆一场,我也没拿你当外人。给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 老了就是老了,大汉的天下终究是年轻人的,刘彻也长大了,有自己的主见了,你说老身还一直把持着大权合适吗?” “太皇太后深谋远虑,您的智慧非老奴所及。只要您下了决心,老奴一切都奉行您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宫女回报,“太皇太后,陛下求见。” 太皇太后窦氏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子,整理了一下衣衫,“叫他进来吧。” 刘彻龙行虎步,来到窦氏面前躬身请安,“孙儿见过祖母。” 窦氏微笑着摆摆手,“是彘儿啊,快坐下说话。” 刘彻自从得到秦风指点,在祖母面前打亲情牌,利用老人隔辈亲的心理,这段时间可是跟窦氏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祖母,孙儿此来是为了......” 不等刘彻把话说完,窦氏摆摆手:“孩子,祖母知道你的意思,你不就是想发兵吗?祖母问你,朝中大臣是怎么个意思?” “回祖母,朝中支持发兵援助东瓯国的和支持派遣使节出面斡旋的各占一半,争论了半天也没拿出个章程。” “孩子,你要知道兵凶战危的道理。 老身也承认刚才秦风那孩子说的有道理,可是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你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一味的听从别人的说法。 我且问你,对于出兵与否,你是什么想法?” “呃,孙儿觉得东瓯国乃我大汉藩属之国,此时正遭受南越国的兵戈威胁,如果置若罔闻不管不问的话,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哦,这是你的真实想法?” “不敢欺骗祖母,这就是孙儿的内心所想。” 窦氏犹豫了一会儿,招手对平四海道:“叫程不识将军来回话。” “诺!” “彘儿,欲使兵者,需先知兵。 你可知道我大汉有多少军队?其中擅长山地、丛林、沼泽、水域作战的虎贲之军又有多少?还有领兵作战的将军,你又了解多少?” 刘彻愣住了,诚然,他还真不知道。 “祖母,孙儿......不知。” “听人蛊惑几句,脑袋一热,就要发兵。 你可知道一旦大军开拔,粮草补给,钱饷供应,这桩桩件件都是大事。 还有万一战败了,后果是什么,这些你都做到心中有数了吗?” 刘彻手心有些冒汗,他不得不承认太皇太后窦氏所顾虑的是有道理的。 这些他还真没想过,刚刚登基不满一年,朝廷的事情他还掰扯不清呢,就别说军队的事情了。 看刘彻不语,窦氏叹口气:“彘儿,你还小,凡事都要动一动脑子,不要冲动行事。你要知道你的身份,你是大汉的皇帝。 你的一举一动都关乎到我大汉的江山社稷,你要记得,你从登上皇帝位开始,你就不在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孩子了。 你是大汉天子,天子一怒可流血漂橹,也可尸山血海;所以,你的任何一道命令都要三思而后行,尤其是牵涉到用兵,更要谨慎再谨慎,要知道千千万万的将士的生命都系于你一身啊。 你是他们的皇帝,你就要为他们的生命负责,这个道理你知道吗?” 刘彻捏呆呆的发愣,今天祖母是跟他掏心窝子讲话了,诚然,老人家的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他从未感觉过当皇帝还要考虑这么多的问题,他只是感觉到我是皇帝一切听我的,都按我的意思去办。 因为从小他老爹就告诉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他时常感觉到太皇太后打压他,好像剥夺了他的皇帝权利似的,朝中的一切大事他都做不了主,这让他甚至对祖母心声怨恨。 可是今天听了祖母的一番话,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长大了似的,之前太皇太后对他的打压,也都感觉不那么憎恨了。 皇帝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皇帝虽然是九五至尊,但是也要肩扛日月手托星辰。 大汉万民都系于他一身,但凡是行差踏错半步,也将会是万劫不复的结果...... 第206章 苦逼的刘彻 大汉将军程不识是长乐宫卫尉,专门负责保卫太皇太后的安全。 要说他起他的履历来,在大汉目前的将领之中也是排在前面的人物。 此人跟匈奴作战有着丰富的经验,担任山西太守期间,跟匈奴频频接战,虽无大规模的战役,但是小规模的交战之中往往都是占据上风,把匈奴人揍的满地找牙。 人称不败将军,是故,很是被太皇太后窦氏看重。 但凡是朝中有了军国大事,太皇太后首先咨询的就是他。 这不,平四海又把他叫了过来。 就在刘彻跟祖母二人交心相谈之际,程不识奉命赶到。 太皇太后窦氏拉着孙儿刘彻的手,“孩子,程将军是我大汉为数不多的名将,你在军国大事方面可以多多的向他请教。” 刘彻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大胡子将军,程不识的大名刘彻听过,此人年方四十正是春秋鼎盛的时候。 在目前大汉领兵打仗的将军中,也算是顶尖的了。 “卑将程不识见过太皇太黄,见过陛下。”程不识的声音很是洪亮,并且透着一股铁血军人的杀伐之气。 “程将军,关于东瓯国的事情,你跟陛下好好的说说?”太皇太后窦氏轻咳一声清了一下嗓子问道。 刘彻的心紧张了起来,他知道程不识将是左右太皇太后是否出兵的关键性人物。 太皇太后在军国大事方面大多是要听取他的意见的,如果程不识认为可以出兵,太皇太后肯定不会在犹豫,可假如程不识不赞成出兵的话,太皇太后这里恐怕无论怎么样也是说不过去的。 刘彻看了一眼程不识:“程将军依着你多年的军中效力的经验,我大汉能不能发动一次针对南越国大规模的战役?” 程不识眼角余光看了一下佝偻着腰的平四海,犹豫了一下:“回陛下,大规模作战考量的因素很多,卑将一时半会儿无法跟陛下详细说明。 就比如镇守北方的将士不适合南方多山多水地域的作战,同理,南方的将士也不一定能适合北方的严寒天气下的运动作战。 战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就拿针对南越国的战事来说,陛下如果要派遣大军征伐的话,就不适合调用北方的将士长途跋涉。 另外,还要有调用水师战船、熟悉水战的将士。 目前我大汉熟悉山地丛林、熟悉水战的军队并不多,以卑将来看唯有会稽驻军适合。” 程不识侃侃而谈的样子,刘彻心中一动,听他的话意思应该是支持自己出兵的。 看来有戏啊! 这个时候,太皇太后沉声说道:“程将军,你在军中时间较长,跟匈奴人也屡有接战,应该知道战争的残酷。 一旦战事起,又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又不知有多少人妻离子散,说到底战争最后苦的还是黎民百姓。 你是否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方略?是否有既能解决东瓯国的困境,又能避免生灵涂炭的好法子?” 太皇太后窦氏的意识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一切求稳,能够通过谈判解决的就尽量不动刀兵。 刘彻心里有点凉,哇凉哇凉的那种凉,老人家看来还是不主张出兵的。 程不识低头思索了片刻,“回太皇太后,依着您的意思,那最好还是派个使节从中斡旋一下。” 刘彻急了,可是还没等他说话,太皇太后窦氏倒是先开了口:“嗯,彘儿,你也听到了,那就按程将军的意思办吧。 先派个使节,把两家约到一起谈一谈,实在不行了再说。” 刘彻要暴走了,他都想一头撞死的心都有。 看来一番心血还是白费了,老人家硬是不同意动刀兵你能有什么办法? 虽然他明白老人家的心意,不动刀兵是为了不生灵涂炭,为了不折损大汉的军力,但是他还是固执的认为应该出兵。 他脑子里现在想的都是秦风定下的两条国策,外联西域以制匈奴,内平南越以绝后患之忧。 对于匈奴的态度,在年轻的大汉天子刘彻心中早就是罄南山之竹也书写不尽仇恨,倾黄河之水都无法洗刷干净耻辱。 少年人的热血和老年人的持重是一道巨大的鸿沟,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 虽然明白太皇太后老人家的良苦用心,但是刘彻热血上头,心中的意念很是坚定。因为他认为秦风所讲的才是最正确的。 太皇太后太过于求稳,这已经跟他的治国理念大相径庭了。 ~~ ~~ 刘彻满怀希望而来,失望透顶而去。 在长乐宫门口,刘彻终于忍不住内心的愤怒,叫住了长乐宫卫尉将军程不识,“程将军,你难道真的以为就靠着派个使节从中斡旋一下就可以打消南越国的狼子野心?” 程不识脸上古井无波一抱拳:“陛下,臣从来不认为武力得不到的东西,会从谈判中获取。” “那你刚才还在太皇太后面前建议派遣使节斡旋?” “陛下,卑将只是说依着太皇太后的意思,最好还是派使节斡旋。卑将可没说是我自己的意思。” 刘彻哑然,呆愣了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诚然,在大汉帝国,谁也无法越过太皇太后这座大山。 老人家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刀兵不可轻动。 回到建章宫的刘彻久久不能平静,难道真的就这么算了吗?说实话这是他当皇帝以来的第一次决定用兵。 可是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被太皇太后当头棒喝劈头盖脸的就是一盆凉水浇了下来。 为此他的自信心受到打击,一下子竟然失去了目标没了方向。 他在怀疑自己适不适合当皇帝,在怀疑自己的能力是否足以支撑起一个国家。 就这一点事儿都办不成,还说什么啊!? 刘彻来来回回的在建章宫踱步了半个时辰,就连皇后派了池翔来请他去椒房殿也没心思。 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办?刘彻心急如焚。 就在这个时候,贴身大太监高琪过来禀报:“陛下,有个叫裘云的小宦官求见,说有事回禀。” “裘云?裘云是谁?”刘彻完全没了印象,此刻心下烦闷的刘彻一挥手:“不见,朕任何人都不见。” 呃,高琪一副不敢置信的看着刘彻补充了一句:“裘云是陛下派去伺候卫子夫的宦官,陛下忘记了吗?” “卫子夫?”刘彻眉头舒展了一下,“哦,是她身边的人啊,那让他进来吧。” 第207章 佳人有约 刘彻烦躁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卫子夫三个字瞬间就占据了他的心房。 “高琪,有关卫子夫的调查情况可有了回音?” “回陛下,暂且没有,不过请陛下放心,一旦有了消息,老奴第一时间回报。” 高琪是从刘彻七岁那年被立为皇太子,就一直伺候在刘彻身边。 可以说是刘彻最信的过的人了。 “嗯,让裘云进来吧!” 高琪心下暗喜,偷偷的摸了摸袖子里藏着的那块金锭。 这块金锭是裘云这小子在汉宫这么多年的所有的家底了,看来这小子今天为了能够见到陛下也是把身家性命给压上了。 平时扣扣索索的裘云能够把身家都拿出来贿赂高琪,正是看好了卫子夫。 高琪人精中的人精,今日里陛下见到那宫女卫子夫之际眼中流露出的柔情,他可是看在眼里的。 他敢拍着胸脯子、指着太阳发誓,陛下的这种深情即便是在皇后身上都没有出现过。 说实话,裘云是在赌,他也是在赌,就赌陛下对卫子夫动了真心了。 否则的话,别说是裘云的这一块金锭,就算是在多十倍的钱财,他也不敢替裘云通报。 这种事情,一旦被皇后阿娇知道,那后果可是非常严重滴!~搞不好他的小命儿就不保了。 不过看到刘彻恍然大悟之后的表情,高琪心里有底了。 转身出去叫裘云,“小子,你的福气来了,陛下召见你呢。” 裘云大喜,赶紧躬身拱手:“多谢高常侍,小的以后还要多多仰仗您老人家呢。您放心不管小的走到哪一步,永远也不会忘了您老人家今日的提携之恩。” 高琪揣着手点点头:“算你小子识相,我可告诉你,陛下心情不好,你要小心着些。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以你小子这聪明劲儿的,就不用我提醒你了吧?” 裘云嘿嘿一笑:“高常侍过奖了,小的心里有数。” 说完,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建章宫大殿。 裘云紧走几步,扑通跪下叩头:“小的裘云见过陛下。” 刘彻挥挥手:“起来说话。” “谢陛下,小的来是应了卫子夫的委托,前来感谢陛下大恩。 卫子夫让小的告诉陛下一声,她现在经过御医的诊疗并无大碍,手上的裂口也都敷药包扎过了。” 说到这里,裘云偷眼观瞧,只见刘彻并未如高琪所言愁眉不展心情不好的样子。 犹豫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把心一横硬着头皮说道:“陛下,卫子夫亲手调制了燕窝莲子羹汤,恭候陛下品尝。” 说完,裘云心中忐忑不安起来。 按照大汉宫廷的规矩,一个小小的宫女是完全没有资格给皇帝制作膳食的。 不过,裘云相信卫子夫在陛下刘彻的眼睛里绝不是普通宫女那么简单。 高琪听裘云这么说,就是一阵牙疼。 要是早知道裘云这小子是这个意图,就不给他通报了。 陛下的膳食都是有专人制作,并且要经过试毒以后,才能食用的。 一个小小的宫女制作的食物,谁知道有没有毒?再说了,这件事要是被太皇太后知道了,恐怕他的小命也是难保。 “大胆裘云,陛下的膳食怎么能如此随意。” 刘彻挥挥手:“高琪,不用大惊小怪的,一碗羹汤而已,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陛下,太皇太后千叮咛万嘱咐老奴,让老奴照顾好陛下的饮食起居,出了岔子老奴罪责难逃。” 高琪不说太皇太后还好,一说太皇太后,刘彻的驴脾气上来了,把眼睛一瞪:“闭嘴,朕的事情什么时候需要你来过问了,还不给朕滚出去。” 天子发怒,谁敢阻拦? “裘云,头前带路。”刘彻吩咐一声,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 ~~ 卫子夫在秦侯府的一段时间还真不是白待的,期间跟章嫂学了一手的好厨艺。 尤其是对于羹汤之类的美食,她很有心得。 当然,秦风也是指点过她的。各种食材在她的手中是信手拈来,随意搭配就可以煲出味美可口的汤水。 就拿这燕窝莲子羹来说,原本御医给她拿来补身子用的,毕竟是陛下看中的女人,谁敢怠慢? 御医可不傻,就以卫子夫这相貌来说,闹不好日后也是个宠妃之类的。 现在趁着她还尚未被陛下宠幸,这个时候如果不好好的抓住时机讨好一番,那岂不是相当于入了宝山空手回? 所以很是舍得,燕窝乃是上好的血燕。 血燕是金丝燕筑巢在山洞的岩壁上,岩壁中的矿物质发生了反应,让这种燕窝吸收了大量的微量铁元素,导致颜色发生了变化,变成了铁红色,故此得名。 血燕的燕窝因为产量少所以非常名贵,营养价值很高,自古以来就是名贵的滋补品。在这个时代估计也只有帝王才有资格享受了。 卫子夫巧手煲了羹汤,打发裘云去请刘彻。 卫子夫心思机敏,头脑灵活,她非常自信的确定捕捉到了刘彻对她的狂热之情。 小郎秦风说过,要想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胃,只要他喜欢上你亲手做的美食,那就再也离不开你了。 所以,这也是她在秦侯府之际,拼命的学习烹调之法的根本原因。 原本是想着用来征服秦风的,可是没想到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秦风对他貌似不感兴趣,为此她很是失望了一段时间。 不过现在拿来征服刘彻,也算是不虚所学。 裘云走后,卫子夫就开始打扮了一番,她并没有画大汉的宫妆,因为之前秦风说过,腮帮子上两团晒红,嘴巴上一抹红云,看起来像是吸血鬼般吓人。 女人好好的容颜,搭配上那么吓人的妆容,简直是暴殄天物。 所以,她画了一丝淡妆,基本保持了原本素颜的样子。 偌大的铜镜映出卫子夫绝美的容颜,镜中的佳人顾盼生姿,美眸传情,尤其是翘起兰花指,简直是勾人魂魄。 突然镜中的佳人抿嘴笑了起来,嘴角微微的上扬,两个小酒窝顿时显现出来,更增妩媚之情...... 第208章 投桃报李 卫子夫翘首以盼,她知道如果能够抓住这次机会,立刻马上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 不要说她有心计,也不要说她接近刘彻是带着个人目的。 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女子,有了晋身大汉宫廷的机会,换谁会放弃? 卫子夫内心有些彷徨、有些焦虑,裘云都去了那么久了,也不知道见没见到陛下。 如果见不到的话,自己这一番心血可算是白费了。 想到此,不由得有些落寞凝上柳眉梢,倾国倾城之色的脸上也笼罩上了一层愁绪。 突的,外面有人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尽管声音很轻,但也没逃过卫子夫的灵敏的听觉。 裘云回来了,看来事情肯定没办成。 稍微用脑子想一想,也知道脚步声不可能是陛下刘彻。 大汉天子行动起来,向来是前呼后拥,声势浩大的...... “陛下驾到”四个字都没听到,能是刘彻吗? “裘云,把羹汤撤了吧!”卫子夫望着铜镜中的倩影默默的说道。 突然,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干嘛要撤,朕还没享用呢。” 啊?陛下? 卫子夫又惊又喜,他怎么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就来了呢?人家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刚才还盘算着他不会来了呢,可是事实却是他如同天降,就这么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卫子夫心情真的如同坐了一次过山车,忽上忽下的太刺激了。 刘彻轻轻的走到梳妆台前,附身,从后面一下子抱住了佳人。轻声呢喃道:“朕一口都没尝呢,你就要撤掉,那你还把朕请来干什么?” 剧烈的惊喜使得卫子夫心头小鹿乱撞,俏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 白皙细腻的肌肤上面好似覆盖了一层红霞,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嫩,嫩中带着水。 水汪汪滑腻腻,刘彻的大手轻轻的抚摸着,同时胸中升起了一团烈火。 此火如烈焰浇油般升腾而起,颇有焚烧一切的架势。 刘彻双手一使劲,很是霸道的把佳人横抱在怀,向着内室大踏步走去。 卫子夫轻呼一声,“啊!陛下,羹汤,还没享用羹汤呢。” 刘彻不管不顾,此刻他哪里还管什么羹汤不羹汤。 把卫子夫放在塌上,刘彻喉头滚动,双眸中发出炽热的光芒,“这世上还有比倾国倾城之佳人更美味的羹汤吗?” 卫子夫清澈的眸子中柔情似水、欲拒还休...... 刘彻更是欲罢不能,翻身压了上去...... 不知多久,刘彻低吼一声过后,终于床榻停止了摇动...... ~~ ~~ 裘云和高琪两人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站在建章宫偏殿门口,两人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老神在在的貌似睡着了似的。 突然,高琪手中的拂尘轻轻的晃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 “去叫内官监进来。” 他说话声音很轻,几乎是凑近了裘云耳边说的。 “高常侍叫内官监作甚?” 高琪气的用佛尘柄狠狠的捅了一下这货,“废物,内官监不记档,陛下宠幸了也是白宠幸。 万一将来卫小娘怀了龙种,说都说不清,你难道是想害死她吗?” 裘云一拍脑门,“啊呀呀!多谢高常侍指点,您的大恩大德小的记下了,如果将来卫小娘有了出头之日,铁定忘不了您今日援手。” 说完,一溜烟的不见了踪影。 高琪嘴角泛起一抹微笑,心中暗暗的期待起来...... 他是跟在刘彻身边的贴身之人,没有谁比他对刘彻更熟悉了,就算是刘彻的生母王太后也未必有他了解刘彻。 他甚至都能估算出刘彻最后一哆嗦的时间,就可想而知有多了解刘彻了。 刘彻在后宫之中,除了皇后阿娇之外,就不能有别的女人。 皇后阿娇善妒,而且在宫中的耳目众多,但凡是有那不识相想要跟她抢男人的,往往下场都会很惨,而且是那种惨不忍睹的惨。 高琪知道,光是阿娇处罚跟陛下有关系的宫女,就不下三个。 通常都是发配到掖廷杂役署,交给专人看管,特别照顾。 不要以为特别照顾是什么好事,最脏最累的活统统甩过来,而且经常饿着肚子干活,通常撑不过三个月就再也没了消息。 而乱葬岗上则多了一座无名无姓的孤坟...... ~~ ~~ 刘彻一脸惬意的半躺在牙床上,胸前健硕的肌肉袒露着,汗津津的,一看就是刚做了一场剧烈运动才有的效果。 卫子夫跪坐在床前,一手端着一碗莲子羹,另一手拿着汤匙喂刘彻。 “嗯,子夫果然好手艺,这莲子羹熬的火候刚刚好,多一分嫌老,少一分口感不佳。” “谢陛下夸赞,您喜欢,奴婢就开心了。” “你亲手熬制的,朕当然喜欢。” 说着,刘彻一把接过羹汤,三两口喝完,随手放在床头的矮几上。 然后笑吟吟的一把拉过卫子夫,复又压在身下...... 高琪轻轻的走到庭院中,跺了跺冻的发麻的脚,稍微活动一下。 陛下真是龙精虎猛啊!这可是从未有过之事,就算是在皇后那里也没有见过如此现象。 如果不是特别宠爱的话,根本不可能梅开三度依旧不停征伐。 一边想着,一边焦急的向院外张望。 终于裘云和内官监掌事到了,裘云这货跑的一脑门的汗水,都来不及擦一下。 “高常侍小的把内官监掌事请来了。” “小的内官监莱福见过高常侍。” “嗯,候着吧。” “诺!” 高琪说完,转身重新回到偏殿门口守护。 内官监莱福长出了一口气笑声问裘云道:“陛下这是宠幸了哪家小娘?之前陛下为了不让皇后闹事,宠幸也就宠幸了可从来都不记档的。 否则,皇后一查就全知道了,陛下耳根子就清净不了。” 裘云听莱福这么说,心下更是感激高琪,今天要是没有他的提点,恐怕卫小娘的命运也会跟那些不入档的女子一样。 不过现在好了,有高琪在,卫小娘的好运来了。 话说高琪为什么对卫子夫这么上心?一来是卫子夫的确有过人之资,能够使陛下身心愉悦,且欲罢不能,这就是资本。 二来,他跟皇后宫中的常侍池翔关系莫逆,秦风放了池翔一马,否则的话看当时的情况,陛下盛怒,处置了池翔也是有可能的。 投桃报李之下,帮一把秦侯府出来的宫女也是未尝不可的...... 第209章 口信 刘彻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开心的一天,脑海里一片清明,心舒意畅。 不去用刻意的讨好椒房殿,也不用担心长乐宫,更不用去想那些糟心的事情。 在这一刻,他就是一个单纯的情窦初开的男人,怀里抱着香喷喷娇滴滴的佳人,时不时的在心上人粉若桃花的娇颜上香一口。 简直是快活似神仙,他觉得这才是皇帝该有的生活。真的!~ 其实他还想在来一发,不过卫子夫却娇笑着躲开。 刘彻一把抓住搂在怀里,卫子夫笑着轻轻想推开他,可是拗不过臂力惊人的刘彻。 只得声若黄莺儿的道:“陛下要爱惜龙体,您还是赶紧走吧,不然奴婢可担不起魅惑君上的罪过。” “朕现在就惩治你魅惑君上之罪,朕要罚你一辈子在朕的身边。”说着上下其手起来。 卫子夫轻哦一声,顿时娇艳不可方物。 刘彻竟一时间看的痴了,连手上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卫子夫趁机挣脱刘彻的怀抱,刘彻哪里肯罢休,遂追逐起来。 大殿内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刘彻终于一个虎扑过去,擒得佳人,狠狠的吻了过去...... 正当刘彻渐入佳境之际,高琪的声音传了过来:“陛下,皇后娘娘有请。” 呃,一听到阿娇,刘彻心头的火焰渐渐的熄灭下去。 “陛下,皇后有请,您赶紧去吧。” “哼!朕才不管她,今天朕哪里都不去,就在你这里,看她能怎么样?”刘彻的小脾气上来了。 卫子夫急了,真急了,皇后是个什么人,她可是早有耳闻。 她在浣衣署的时候就听过,有宫女莫名其妙的消失,有些人见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见了。 而且她知道,那些消失的宫女都是跟陛下有过一夕之欢的。 “陛下,长公主在椒房殿跟皇后一起恭请陛下用膳。”高琪的声音有些焦急。 刘彻听到有长公主,顿时有些蔫了。 不过也是不耐烦的吼道:“催什么催,告诉椒房殿朕处理完朝政就过去。” 高琪一缩脖子,还从未见过如此处理朝政的,不过他可不敢有半点的不满。 “诺,老奴这就回话。” 长公主可是个人精,她一言一行都是有目的的,这多日不见,今日跑来作甚?而且还言之凿凿的请自己过去用膳,必定是有事的。 好吧,且去看看到底是何事。 刘彻整理了一下衣衫,抱着卫子夫香了一口:“朕去了,你好好休息吧。有什么事叫裘云支吾一声。” “嗯!谢陛下。” 看着刘彻的背影一步一步的消失在眼前,卫子夫一屁股坐在锦墩上,手抚着胸口深呼吸了几次,终于还是没忍住,激动的掉下眼泪。 “我成了陛下的女人了,我真的成了陛下的女人了。” 嘤嘤啜泣了许久,卫子夫总算是从喜悦中恢复正常。 “卫小娘,小的内官监莱福求见。” 卫子夫愣了一下,赶紧擦去泪水,轻咳了一声润了一下嗓子:“进来吧!” 莱福是个三十岁出头、矮胖矮胖的家伙,本来就个子不高,他又躬着身走进来显得更矬了。 卫子夫起身相迎笑着道:“莱公公有何事?” 莱福笑着拱手躬身:“小的内官监掌事莱福恭喜卫小娘,贺喜卫小娘。” 卫子夫脸腾的一下就红了起来,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 她知道,这个时候要赏赐才对。 可是她哪里有钱?她的钱都被浣衣署的那帮家伙克扣下了。 裘云这个时候上前悄悄的塞给莱福一颗金瓜子,“莱公公辛苦,有劳莱公公了。” “呃,客气,客气。 准确纪录陛下宠幸后宫乃在下职责,不敢说辛苦。” 莱福走到床边掀起被褥看了一眼,回头招手叫过来一个随从:“卫氏子夫破瓜有红,乃处女也!床单收回存档。” “诺!”随从上前收起床单,放入随身小箱子里。 莱福又道:“记:建元元年腊月初八日,陛下宠幸卫氏女子夫于建章宫偏殿,录入归档待查。” “诺!”另一个随从拿出内官监册子,刷刷点点龙飞凤舞的写下。 一切搞定之后,莱福等人告退。 裘云扑通一声就在卫子夫面前跪了下来,“小的裘云恭喜卫小娘,贺喜卫小娘。” 裘云现在激动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嘴里不断的叨叨着恭喜、贺喜,磕头的动作也是不停,就如同一个磕头虫般。 在大汉宫廷之中混了这么多年,尽管他极尽钻营可是也没见有什么出头的机会。 可是现在,他将要飞黄腾达了,这次是真的要飞黄腾达了。 他相信陛下是不会对卫子夫放任不管的,只要册封的旨意下来,他的身价立马就能水涨船高。 那些曾经骗他、辱他、欺他的家伙们,你们等着。 哼!吃了耶耶的给耶耶吐出来,拿了耶耶的给耶耶加倍的还回来。否则,就别怪耶耶不客气。 “裘云,你起来说话。” “诺!” 由于激动,这货脸上的雀斑都显得有些活跃,似乎安耐不住要起舞的样子。 “卫小娘,有什么事情,您尽管吩咐小的。” 卫子夫犹豫了一下,终于开口:“你能帮我传个口信给关内侯秦风吗?” 裘云面色一滞,“呃,卫小娘,这恐怕有些困难,小的无召不能出宫......” 卫子夫一脸失望之色,“哦,那算了。” 裘云暗自一咬牙,上前说道:“不过,小的听说,进出夜香车的角门盘查不严,倒可以试试。” 夜香车乃粪车,不要以为带个香就是真的香。 “太好了,你就告诉关内侯秦风,让他转告一下我的家人,就说奴家在宫中一切安好......”说到这里,卫子夫脸一红,声音低了下来,“奴家新得陛下恩宠,如能得天之幸居的掖廷一隅,那也是祖上有德。 请他转告我母亲,在祖宗牌位前焚香三缕告慰先人。” 呃,裘云真的吓一跳。 他还以为卫子夫跟秦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没想到竟然是这。 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卫子夫得陛下宠幸,未来可期,要告慰一下列祖列宗的英灵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卫小娘请放心,如果是这事儿,完全不用担心,小的可以托能出去的人代为通传即可。” 看裘云大包大揽的应承下来,卫子夫嘴角泛起一抹笑意...... 第210章 天子也不自由 秦风回到家中,一边撸串一边等待刘彻的消息。 不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窦老太婆肯定不会给刘彻虎符调兵,老人家一切求稳,不主张大动干戈,多少年了,态度向来如此。 “小郎,这肉串真好吃。”甘小妹一手拿着一串大撸,另一只手还握着一把烤好的、散发着浓浓香味的羊肉。 葛翁就吃了一串,等他在向盘子里伸手的时候,发现已经空了,全转移到了甘小妹的手里。 葛翁砸吧了一下嘴笑了,露出他那标志性的大金牙,在炉火映照下熠熠生辉。 孜然这香料简直就是羊肉的绝配,虽然没吃过瘾,但是跟孩子争嘴的事情,他还是不屑于做。 “你慢些吃,没人跟你抢,瞧你护食的样子。”葛翁牢骚了一句。 甘小妹给了他一个白眼,转过身不看葛翁,大口大口的继续撸串。 秦风把剩下的尚未碾碎的孜然交给葛翁:“把种子收起来,实话给你说,我大汉全国就这么点种子,陛下一次性的全赏给我了。 这可是万金都买不来的,放进库房妥善保管,待到来年开春看能不能培育一些种子出来。” 葛翁对别的没兴趣,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钱。 听秦风说这一小袋孜然竟然价值这么多钱,顿时两眼放光,一把接过来,揣进怀里,紧紧的搂着生恐怕飞了似的。 “小郎放心,就算是老奴的这条老命没了,这一袋孜然也不会有事。” 秦风微微一笑,他对葛翁自然是放心的。 对于只进不出的老人家,谁要是能从他的手中抠出来这袋种子,那可真是见鬼了。 甘小妹终于把肉串吃光了,吃的小脸都花了,嘴角也满是油脂和孜然粉末。 犹自没吃过瘾的甘小妹,伸出小舌头在嘴唇上舔了一下,把油脂和孜然粉末舔进嘴里细细的回味...... “小郎这孜然果真是西域诸国传来的?” 秦风点头:“怎么?你小脑袋瓜子里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甘小妹沉思了一下,“我是想,如果来年开春不能培育出种子,那我大汉岂不是就没有这么美味的香料用了? 人家觉得应该让陛下派遣一个使者持大汉符节去和西域诸国国王打个招呼。 让他们乖乖的给我大汉天子送来,否则汉军开拔一路杀奔过去,杀他们个鸡犬不留。” 我去,这妮子还真是遗传了老秦人铁血精神。不过现在可不是秦皇扫六合,一言不合就灭国的时候了。 “你这丫头,让你多读点书,了解一下朝局,你还不肯。你可知道现在我大汉和西域诸国中间夹着一个匈奴? 这匈奴历来跟我大汉不对付,从高祖皇帝开始就征战不休。 现在匈奴人掐断了我朝和西域的联系,商旅早就不通了。” “哦?匈奴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让陛下派遣大军扫平草原。我大汉这么多枕戈待旦的汉军,还奈何不了小小的匈奴吗?” 呃,秦风觉得有必要给小丫头普及一下骑兵在冷兵器时代的决定性作用了。 匈奴人要真如甘小妹口中那么好拿捏,恐怕就不用刘彻了,前几代大汉先皇早就忍不住扫荡草原了。 “幼稚!战争打的可是钱粮,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在没有充足粮饷和训练有素的精兵悍将的支撑下,想要征服匈奴人太难了。” “小郎不是献了练兵之法给陛下吗?三个月速成,你想想我大汉可以在短期之内训练多少能战之士出来?” “不要想当然,你哥哥和卫青他们至今都未获准和汉军一较高下。 要知道任何一种新事物出来,都是会遇到阻力的,因为它动了很多人的奶酪。 如果不管不顾的推行,或许可以速成一批能战汉军出来,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现而今那么多统兵将军他们何去何从? 因为新式练兵法和作战理念只适合新式军队......” “那还不简单,只需让统兵将军和军士们一起训练,掌握作战精髓不就可以吗?” 秦风苦笑摇头:“否也!你真以为身有爵位的统兵将军会跟普通士卒一起吃苦训练?做梦去吧!” 秦风沉默了一下,接着说道:“这是体制的问题,如果不实行新的军功爵制度,打破贵族垄断军队统辖权,给普通士卒向上晋升的通道的话。 新式练兵法将永远无法大规模铺开......” 甘小妹若有所思,“那就让陛下下旨打破藩篱。” “陛下?你以为他能指挥的了谁?天子也不自由啊!”秦风感慨了一下。 甘小妹把身子放进炉火旁边的躺椅上,一语不发,陷入了沉思中...... ~~ ~~ 大汉现在可以说一头老牛拉破车,在刘彻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中央集权的情况下,想要让大汉打破各种藩篱重获新生,这确实是有点困难的。 阻力太大了!~ 这也是秦风之前只想做一条咸鱼不问朝堂的根本原因,可是现在为了一句誓言,为了不让在天国的绾绾失望,他一头扎了进来。 这条路注定是一条布满荆棘的,甚至是充满血腥的路,也不知道会不会反噬到自己。 不过,秦风决心已定,自从选择重返长安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在筹划了。 目前,小刘彻羽翼未丰,帮他掌权,帮他在大汉竖立无上的威权,这是刻不容缓的了。 就拿出兵援助东瓯国这件事来说,朝堂上扯皮了这么久,也没拿出一个准主意出来。为何? 还不是刘彻身在天子位,但是却不掌天子权吗? 如果刘彻手握生杀予夺大权,他完全可以最后拍板定音。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太皇太后把持虎符不放,刘彻也是无可奈何。 ~~ ~~ 炉火旁边的甘小妹居然睡着了,分红的鼻翼一张一翕,发出轻微的鼾声。 呃,思考,还真是劳心呢,竟然累得酣然入梦,这丫头...... 秦风收回纷乱的思绪,慢慢起身,拿起一条羊毛毯子给她盖在身上。 突然甘小妹说起了呓语:“派兵......打......杀......” 秦风楞了一下,这丫头还真不愧是老秦人的种,天生就有一种好战的基因,就连在梦里还在喊打喊杀。 打打杀杀不是目前最主要的,现在最主要的是让刘彻实现真正的自由,秦风觉得有必要赌一把了...... 第211章 事关机密 刘彻的特使终于在第二天上午才姗姗来迟,桑弘羊一见到秦风就神秘兮兮的把秦风拉到书房密谈。 就连甘小妹奉茶之后,都被桑弘羊撵了出去。 为此,甘小妹气鼓鼓的瞪了一眼桑弘羊。 搞的桑弘羊很是尴尬,不过他知道秦风宠爱这个女娃娃,也没敢吱声。 说实话,这要是在别人府上,以他大农令的身份和在刘彻面前红的发紫的程度,谁家的丫头敢这么对他,早就发火了。 “大农令不要介意,这孩子我把她宠坏了。你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秦风无奈的摊摊手笑道。 “呃,秦侯,请恕下官无礼,在您的家里喧宾夺主了。” “无妨,想必大农令有机密要谈,她一个小孩子留下来多听无益,不用管她。” “陛下让我问你,太皇太后不同意授予兵符,你可有应对之策?” 秦风心下一凛,果然不出所料,窦老太婆还是一心求稳不同意大动干戈。 要说对策肯定有,不过秦风心里有点发毛,没有一点底。 虽然他知道历史上刘彻就是背着太皇太后,没用虎符调动了会稽驻军而平定的南越国。 但是历史毕竟还是跑偏了一些,就连卫青现在都还是一个不名一文的大头兵,那么接下来的事情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岔子? 秦风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决定陪刘彻博一次。 诚然,如果这一次要是能够成功调动会稽驻军,速战速决平定不安分的南越国,那么刘彻在太皇太后的心目中将会是另一番印象。 窦老太婆在内心里始终认为刘彻就是一个孩子,还不足以托付掌管军国大事,所以一直把持虎符不放。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根据朝廷的调兵制度全国上百万枕戈待旦的将士只认虎符。 如果说虎符是大汉的命根子,一点都不为过。 这么重要的东西,只有掌管在她的手中,她心里才安稳。不管她怎么疼爱刘彻这个孙子,也不会拿大汉的命脉开玩笑的。 “抱歉了大农令,此事干系重大,我需要亲自见到陛下面谈。”秦风拱手一礼,以示歉意。 桑弘羊心里一咯噔,秦风如此郑重其事,搞的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要知道他此次前来可是奉了汉武帝刘彻的诏令,说白了他就是刘彻的全权代表。 以他对秦风的了解,秦风恐怕不是不把他当回事,而是秦风所要说的内容...... 桑弘羊大脑快速的飞转着,良久才叹口气道:“秦侯我真的不能知道吗?” 秦风面露为难之色,“不是我不肯告诉你,而是这件事干系实在是太过于重大,一旦......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肯定会拖累桑兄。 所以,有些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好吧,我懂。 事关机密,一定要做到天知,地知,你知,陛下知,所谓法不传六耳是这个意思吧?” 秦风呵呵一笑,“桑兄理解就好,你如实回报陛下吧,就说我要单独和他面谈。” “好,我这就回去禀告陛下。” 桑弘羊说着就要走,可是刚走了一步就又停了下来,一拍脑袋笑道:“来去匆匆,险些忘了别人的托付。 秦侯,宫中有个叫裘云的小宦官让我转告你,说卫子夫要你给她家人说一下,她的夙愿已经达成,让母亲万万要在祖宗牌位前焚香告慰。” 说到这里,桑弘羊好奇的嘿嘿一笑道:“卫子夫是何许人也?宫中的女奴怎么跟秦侯扯上了关系??还有她的夙愿是什么,另外怎么扯上了祭祖?” 桑弘羊一系列的疑问,秦风还真不好回答。 总不能从头讲起吧?那小孩没娘说起来可就话长了。 “桑兄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说吧,你还是赶紧回去向陛下说明我要亲自跟他面谈。” 桑弘羊也没放在心上,他只不过是好奇罢了。 秦风这么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不过还是贱兮兮的凑过来小声的道:“嗯,秦侯,你我相交匪浅,跟我透句实底。 你要是喜欢那宫女,我可以向陛下替你讨赏,赐给你不就得了吗?” 秦风苦笑摇头,真是尴尬的要命,这都哪跟哪啊,桑弘羊还真是误会了,这明显的风马牛不相及啊。 说实话,他要是对卫子夫有那个意思的话,恐怕就轮不到刘彻这头猪来拱卫子夫这颗水灵灵的大白菜了。 看秦风窘迫的红了脸,桑弘羊貌似抓到了秦风的小辫子,随即哈哈大笑颇有一副我懂的神情。 秦风真想一拳过去把丫的鼻梁骨揍塌陷,好在是这货一甩袍袖扬长而去,否则秦风真想付诸行动...... 甘小妹走了进来,“小郎,桑弘羊那家伙是不是神经病,笑的那么猥琐,跟东方朔都有的一拼。” 秦风摆摆手:“不用理他,那家伙有毛病。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子夫姐姐的好事要到了。” “小郎有她的消息了?她在宫中怎么样了?有什么好事发生了?” 甘小妹跟卫子夫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刚开始两人还有些冲突,不过后来两人可是极为交心的。 好久不见卫子夫,甘小妹心中还是十分挂念的。 “卫子夫今非昔比了,她被陛下宠幸,如果能够怀上龙胎,未来可期啊!” “哦,那是得好好的恭喜她了,她做梦都想摆脱贫穷,一步踏入豪门,当初她还想勾搭小郎来着......” 说到这里,甘小妹脸一红,她当初何尝不是那样? “不过现在她能够成了陛下的人,也算是人生圆满了。”甘小妹随之补充道。 “嗯,不过此事暂且不要对外人言讲,陛下毕竟还没有册封她。” “知道了,小郎,我肯定会守口如瓶的。” 甘小妹就是这样,小郎叮嘱的事情,她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完成从没有半点马虎。 葛翁推门而进,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刚好听到甘小妹的保证语。 于是好奇的询问:“什么守口如瓶?” 甘小妹支吾一声,哧溜窜了出去,只一眨眼的功夫,跑的不见踪影...... “呃,这丫头,风风火火,也不知道文静一些。”葛翁挠头纳闷。 “葛翁你怎么来了?”秦风赶紧转移话题。 “呃,是这样的,东方先生捎来口信,他三日后会启程赶来长安。” 说到这里,葛翁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怒道:“这个家伙我看他一点都没把小郎的话放在心上。你叫他接到信和秦家大郎交接书斋后,火速赶来长安。 可是他却拖延三日,我看他根本就是新婚燕尔,舍不得婆姨的没出息的货。” 扑哧,秦风乐了。 没想到,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东方朔,在葛翁眼里竟然是这样一副不堪的形象...... 第212章 窦氏的心 对于东方朔秦风没什么要褒贬的,葛翁看他不顺眼,那是他的事情,谁让葛翁两口子喜欢的胖丫被那厮拱了呢? 晚来就晚来吧,反正现在香皂坊还在筹备之中。 不过虽然刚有了个提议,但是风却是已经吹了出去。 吃风一出,顿时引起朝堂轰动,长公主几乎是第一时间跑到椒房殿,迫不及待的跟女婿共进晚餐,为的就是入股香皂坊的事情。 说实话,有关系有门路级别够的权贵,谁不想分一杯羹?要知道,香皂可是暴利啊! 别说长公主了,武安侯田蚡也是第一时间赶赴汉宫,跟姐姐王侄密谋商议对策,争取获得最大利益。 当然魏其侯窦婴也没闲着,不过他可不是为了入股香皂坊。 窦婴不愧是窦家年轻一代中的翘楚,他似乎觉察到了刘彻的用意。 因为权贵们入股香皂坊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放弃侵占的农田和矿产资源。 作为汉景帝留下来的老臣,辅助汉武帝的托孤重臣,没有两把刷子怎么行? 他觉得这是陛下在下的一盘大棋,用利益输出弥补权贵们,使之放弃与民争利。 归其根本,这是利国利民的大计呀! 他的第一印象是陛下能够下的出这么一手好棋,身后必定有高人指点,而且这个高人,他不做二想,必是太皇太后无疑。 这不,他得到消息之后,即刻进宫面见太皇太后恭维一下老人家,并顺带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让老人家给参谋参谋。 他的想法是在香皂坊的筹备中,能不能让军方的人也参与进来。 这样的话所得财富,可以补贴军需。 这么好的一件事,不能只是庙堂高层独享,厚此薄彼的话,肯定会引起军方的不满。 利益均沾,才是平衡各方势力的不二法门。 不得不说,魏其侯窦婴的眼光毒辣,一下子就看到了不足之处。这才是真正的老成谋国之臣。 可是见到太皇太后,讲明自己的看法见解之后,他傻眼了。 太皇太后是一脸懵圈,貌似跟本就不知此事。 这可让魏其侯窦婴纳闷了,难道这香皂坊是陛下独自搞出来的?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位年轻的大汉天子还真是不能小觑。 “窦婴,你所言可是真的?”窦氏面上露出惊喜之色。 诚然,老人家是发自内心的为自己的宝贝孙子能够下出这么一手好棋而感到骄傲。 “回太皇太后,臣不敢妄自言虚,确有其事。” “小平子,怎么回事,朝廷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竟也没见你向老身说起。”窦氏的声音中透着一丝冰冷,责备之意很是明显。 平四海慌忙上前躬身拱手:“太皇太后恕罪,老奴也是刚刚得到消息,还没来得及向您老人家汇报,就被魏其侯抢了先。” “哦,怎么回事,具体的说说。”窦氏松了口气。 “下面人来报,这香皂坊是关内侯秦风搞出来的。 他把香皂的配方献给了陛下,并向陛下献言,以此阻止权贵们侵占土地。” “哦?竟然是他!”窦氏沉默了半晌,对窦婴道:“魏其侯你是怎么看关内侯这件事的?” 窦婴企图从太皇太后的脸上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可是老人家面上古井无波,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有什么表露心迹的表情。 “呃,回太皇太后,臣觉得关内侯此举乃利国利民之良策,当重赏之。” 窦氏点点头:“是该赏他,为陛下献言献策的人要鼓励。”说到这里,老人家顿了一下,接着道:“关内侯深谙人心,他把朝堂上的权贵们看的很透彻。 在利之一字面前,还真没有几个能抵抗了的重金回报的诱惑。 此子若把这份心和能耐都用到辅佐陛下上,那将是我大汉的福分;可万一他别有用心的话......” 老人家并没有把话说完,可这也够吓人的了。 魏其侯窦婴心里就是一哆嗦,太皇太后自然是掌管全局的人,她对秦风这么的谨慎提防,不会是没有原因的。 莫非,秦风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背景不成? 平四海沙哑的嗓音响起:“太皇太后请放宽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嗯,那就好。”窦氏不紧不慢的道。 窦婴都有点后悔来长乐宫通报这件事了,其实关于香皂坊事件本身并没有什么忌讳的,可是他却偶然得知了御马监掌控秦风的这件事。 这就严重了! 御马监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可是太知道了...... 太皇太后居然在秦风身上动用了御马监的平四海,这事情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另外,他猛然间醒悟过来,恐怕平四海敢当着他的面言及监控秦风,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并且他敢打赌,这是经过太皇太后首肯的。 要不然以平四海这么谨慎的人,怎么会口不择言说出如此密辛?这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作风啊! 魏其侯窦婴心里直打鼓,他搞不懂太皇太后在秦风这件事上试探他的目的何在? 难道是不信任自己吗?此念头一起,随即窦婴就自我否定。 太皇太后把他培养成窦氏在朝堂上的代言人,怎么会不相信自己呢? 如果她老人家不相信自己,自己怎么可能有现而今的位极人臣的地位? 可那究竟是什么愿意呢?费解! “窦婴啊,老身有件事要跟你说。”太皇太后窦氏语气很随和,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臣洗耳恭听太皇太后训示。”窦婴赶紧跪下叩头,摆出一副聆听的样子。 太皇太后别看眼瞎不能视物,可心不瞎。尤其是善于听觉,他能通过一个人的语气、语速判断一个人的心诚与否。 “窦婴吾侄,姑母我目不能视久矣,又日渐趋于垂暮之年。”此刻的窦氏昏暗的眼中滚落两行清泪。 “唉,操心操了一辈子了,可要到放手的时候,又放不下心......你可明白姑母的心情?” 窦婴心下大为震动,太皇太后今日和他只论亲情,以姑母的身份向他吐露心声,这可是从未有过的现象哦。 他怎么会不明白太皇太后的心情?她老人家是担心自己撒手西去之后,汉武帝刘彻稚嫩的肩膀不足以扛起刘氏正统大旗,不足以支撑大汉的万里河山啊! 这是要向自己托付后事的意思哦!...... 第213章 窦婴的使命 “窦婴,先皇待你不薄,对你很是信任。临终之际托付你辅佐刘彻,诚然你做的很好。 老身观察了你很久,你是个能担当大任的。 那么多皇亲国戚权贵们都在为香皂变得疯狂,唯独你不为所动,并且从中看出不足之处,这一点我很是欣慰。” 窦氏提及先皇汉景帝刘启,窦婴有些动情,含悲忍泪哽咽道:“先皇一代仁君,宽厚待人,严于律己,堪称帝王典范。 他对臣多有提点,屡屡简拔,位至其侯。 每每思及,臣倍感伤怀。 先皇大行之际,托孤于臣曰:“主少国疑,恐生变故。”遂命臣监国掌舵,授予无上威权。 臣惶恐不安,夙夜忧思,常不能寐。 唯恐德行有亏,更怕行差踏错有负先皇遗愿。” 说到这里,魏其侯窦婴已是泣不成声。 窦氏更是不停的抹眼泪,良久,方道:“起来吧窦婴,坐到姑母身边来。” 窦婴擦了一把眼泪,却没起身,膝行至太皇太后身边跪坐下来。 “唉,咱娘儿俩今天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姑母担心的就是你手中握着的那道王命圣旨,你可知道它的分量?” 窦婴点头:“臣知道!” “知道就好,希望你慎重行使先皇赋予你的权利。 另外,密诏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公布出来,否则你将有杀身之祸。 你要知道,只要你手持密诏,就有发动合理政变的权利,这份权利是一把双刃剑,护佑你的同时,也能杀了你。” 窦婴此刻终于明白了姑母窦氏是什么意思,她绕了一圈,才提到自己手中持有的那份密诏,并再三叮嘱万万不可露于人前。 她是怕了,怕窦家有一天会因为密诏而蒙难,怕窦家从此一蹶不振,整个家族的荣光不复存在。 好吧,老人家心里还是惦念着窦家的...... “姑母,我记下了。”窦婴沉声说道。 “唉,如果我有一天去追随文皇帝,那个时候假如大汉一切承平,密诏你要立即销毁。 老身在世什么都好说,可老身不在人世,就没人能护佑你、护佑窦家了。 你要知道,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会允许有这样的一份可以合理合法的发动政变的密诏存在。” 魏其侯窦婴使劲的点点头:“您老人家放心,一切按照您的意思去办。” “其实,刘彻倒还好说,主要是他身后的那位,一旦他要是得知此事,你命休矣是小,恐我窦家也要遭牵累。” 窦婴面色一滞,他当然知道太皇太后所指是谁?肯定是王太后,因为除了她还有谁能让太皇太后感觉不安? 随着刘彻登基,母以子贵,王侄大肆提拔娘家人,尤其是对武安侯田蚡委以重任,官至太尉了都。 太尉掌天下兵权,虽然田蚡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而且他贪婪异常,嗜酒色钱财如命,但是王侄依然保举他上位。 现在的朝堂,隐隐的以田蚡为代表的外戚新贵族逐渐的登堂入室。 如果不是还有自己能够与之抗衡的话,恐怕朝堂之上只知太尉不知陛下者多如牛毛矣。 到那个时候,才真是国将不国呢。 “窦婴啊,为了大汉江山不易主,我们窦家要做好分内的事情。 自姑母入住椒房殿始,就注定了窦家要与国同休生死与共。 现在先皇又给了你无上的权利,你更要倍加珍惜这份荣耀,万万要保护好刘彻,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侵害到他。” “姑母,侄儿记下了。” “现在姑母告诉你一个消息......”窦老太太就把秦风的身世娓娓道来...... 呃,窦婴都傻眼了,怎么会?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没想到秦风竟然会是赢氏后裔,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窦婴,这是事实,你不用有丝毫的怀疑。先皇给你密诏要你守护新皇;现在老身也要给你一道口谕:你要密切留意秦风,如果发现其有不臣之心,当即杀无赦。” “诺!” “还有,要记住我一句话:如果秦风没有不臣之心,你要保护他的周全。 此子身负大才,推恩令即是出自他之手,如此经国治世的头脑不为大汉所用太可惜了。” 窦婴真的不淡定了,推恩令居然是秦风想出来的?这怎么可能? 他一直以为陛下为了瓦解诸侯王势力实行的推恩令是出自太皇太后之手来着...... 说实话,太皇太后的一席话,简直颠覆了他的认知。 平四海这个时候插了一句:“魏其侯不要震惊,其实秦风之能远不止于此。 火镰、滑轮组、印刷术、造纸术、还有风靡一时的秦式家具、纳凉所用竹编沙发、金浆酒,曲辕犁、耧车等,在加上如今的香皂坊,全部是他鼓捣出来的。” 窦婴目瞪口呆,久久没说一句话。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太皇太后明明知道秦风的身世,却没让平四海这个阴险毒辣的家伙对他痛下杀手的根本原因了——惜才。 好吧,希望秦风永远也不要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要有什么不臣之心,否则本侯不得不除掉他了...... ~~ ~~ 而此刻让魏其侯窦婴震撼的物及附加的秦风,正在建章宫和刘彻身处密室之内盘膝对坐而谈。 “秦风,此处没有外人更不用担心隔墙有耳,有什么大胆的建议,不妨直说。” 秦风指点着大汉舆图上标注着会稽郡字样的地方道:“陛下请看,会稽郡地处南方,跟东瓯国和南越国相距不远。 如果要出兵的话,再也没有此地的驻军更快捷的了。” 刘彻点点头:“正合朕意,不过你还是没说怎么解决没有虎符调兵的问题。” “陛下莫要心急,臣敢问陛下一句,你敢用你皇帝威权赌一次吗?” 赌,刘彻从来不惧。 初生牛犊不怕虎,刘彻又不是没赌过,之前的革故鼎新他就是孤注一掷赌了一把。 可惜的是血本无归,新政还没来得及执行开来就被太皇太后当头一棒子给扼杀了。 “怎么赌?”刘彻有些小激动,眼中精光四射的紧紧盯着秦风问道...... 第214章 密议 “太皇太后让派遣使节从中斡旋,那么陛下可照章办理。”秦风笑吟吟的道。 刘彻纳闷,这不跟没说一样吗? 不过看秦风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刘彻知道他肯定还有下文。 “秦风,你就不要跟朕卖关子了,朕的心都悬起来了。” “我天朝使节出使斡旋,阵仗自然不能弱了,否则有失天子颜面。 臣以为除了使节团以外,还要派遣大汉羽林营以壮声势,震慑宵小。” 刚说到这里,刘彻恍然大悟,激动的一拍桌子,“关内侯,你的意思是让朕派出羽林卫强行接管会稽军权?” 糊涂人难缠,而聪明人不用细说,只需稍微点一下,露出些许端倪,剩下的不用讲,自然而然的就揣摩透了。 这就如同给你一个貌美如花的妙龄少女,酥胸半露的躺在床上,向你抛出媚眼。 这暗示意味已经很明显了,你要是还不懂什么意思,那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刘彻激动之余心中也是剧烈的砰砰跳个不停,诚然,秦风此举实在是太过于惊世骇俗,怪不得他要跟自己密谈。 这要是传出去的话,恐怕他死的连渣子都不剩。 违背大汉自立国以来的调兵制度,这个锅秦风背不起来。 现在能把这口锅背起来的有且只有刘彻,换做是谁都不行。 单单太皇太后那一关就不是谁都能过去的......当然刘彻除外...... 刘彻突然脸色一沉,剑眉竖起眼角眉梢都带着一层杀气,紧紧的盯着秦风冷冷的说道:“秦风,就你今天这番话,就足以让朕灭你满门的了。 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是在挑拨朕和太皇太后的关系?” 秦风心中不禁暗自赞叹,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此刻的刘彻倒有些汉武大帝的雄风了。 “陛下圣明,如果事败,太皇太后动怒,陛下可以拿臣的脑袋交差。” 事情都到了这步田地,秦风知道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如果这个时候怂了退缩了,原本没有私心也会变的让人生疑。 秦风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跟刘彻对视丝毫不怯。 刘彻哈哈大笑,“好,果然忠肝义胆,朕没看错你。” 额日,刘彻这货完全是属狗脸的,脸色是说变就变。 刚才还在杀气腾腾,此刻已经变得眉开眼笑,恨不得抱住秦风亲一口的亲热样子。 古人果然诚不我欺,伴君如伴虎啊! 刚才还真是好险好险,但凡是他露一点怯,让刘彻看出哪怕任何一丢丢的退缩,估计即便是刘彻不杀他,对自己的印象和好感也在心中大打折扣。 好在是此时的刘彻还是一只小奶虎,心智、手腕尚未完全成熟,不过赫赫威严已经初显。 “朕决定了,就派朕刚组建的羽林营陪同使节前往会稽,你觉得如何?” 新组建的羽林营?卫青、丑奴、全旭以及秦侯府庄户的八百青壮都赫然在列。 “陛下,卫青、甘平他们实战经验不足,臣以为还是另派他人为好,免得误了陛下的大事。” “不,就他们去。 他们可是用你的新式练兵法训练出来的敢战之士,这次正好可以验证一下,如果他们高奏凯歌还,到时候朕看朝堂上谁还敢在阻挡推行新式练兵法。” 说到这里,刘彻笑吟吟的看着秦风:“你不会对你自己都没信心吧?” 靠,刘彻这货还将了秦风一军。 好吧,秦风不得不承认,刘彻的高瞻远瞩的大局观。 秦风拱手躬身以非常不要脸的姿态拍了刘彻一记香喷喷的马屁:“陛下圣明,臣佩服的五体投地。” 刘彻笑意更浓,“能够得到你的称赞,不易,不过你这马屁拍的有些太过于露骨,我都看出来了。 这样不好,你我君臣相交,以后无需这些。 朕可不希望你也变成一个谄媚之臣。” 秦风嘿嘿一笑:“陛下教训的是。” “陛下,臣斗胆问一句使节可有人选?”秦风收了笑容,一本正经的道。 刘彻看向了秦风,“关内侯觉得派谁去合适?” “陛下,臣不敢妄言。还是陛下乾坤独断来的好。” “既然你都说了,让朕乾坤独断,那朕就独断专行一次。 关内侯秦风听旨:朕任命你为使节,授予节杖,代表朝廷出面斡旋。” 我擦,历史又跑偏?! 刘彻不是应该派严助这货当使节的吗? 秦风知道严助的履历:会稽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着名辞赋家。 他在汉武帝时任中大夫,其后任会稽太守,在太守任上,并未有出色政绩。 闽越兵围东瓯,东瓯向汉朝告急,太尉田蚡力主不救,严助和他辩论并取得上风,汉武帝最终出兵援救。 不过这货与淮南王刘安交好,而刘安谋反,最终牵连而诛。 “陛下,臣不是推搪您提携的美意。从实际情况来考虑的话,臣觉得还是要找一个老成持重,并且在会稽郡有过任职履历的人去比较好。 就比如中大夫严助,此人在会稽郡担任过太守,地方上的官吏跟他大多有旧,行事起来可要比臣方便的多了。” “哈哈,刚才朕还跟你说,咱们君臣相交就不要玩虚的。你既然有考量、有人选,就应该直接向朕提出来。 你说,朕该不该惩罚你?”刘彻这货笑咪咪的,一副很欠揍的样子。 秦风嘿嘿一笑:“陛下教训的是,臣认罚,只要陛下高兴,怎么罚都可以。” “好,这可是你说的,那朕就罚你到羽林营效力。 不要忘了,朕早就封过你羽林郎的职位,你一直不去报到,这很不好嘛! 正好借此机会,跟朕的羽林卫士们好好的相处一段时间,熟悉了之后,方便以后做事。 等出兵,哦,不,是出使之际,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的配合。” 日,刘彻这是吃定他了,铁了心的要他去会稽了...... “秦风,你说的很对。严助是个合适的人选,不过你也别想偷懒,朕就听你的,任命严助为正使,你为副使。 不过你的任务可不是斡旋那么简单,朕要你到会稽之后拿朕的节杖和手诏接管军权。 然后火速发兵,平定闽越国。 此仗务必要速战速决,如果拖延的时间长了,消息传回长安,太皇太后那里恐怕不好交代......” 第215章 关于五铢钱的设想 刘彻不说秦风都忘记自己还担任着羽林郎的事情了,那还是在公输家的事情。 羽林郎的腰牌也早就发到他的手中,可是他从未去过哪怕一次都没有去过羽林宫卫驻地。 秦风回到家甚至翻箱倒柜的去找那面代表着他羽林郎身份的腰牌,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无奈,只得叫来甘小妹。 因为,秦风的衣物以及生活用品都是她拾掇的。 “小妹,你可还记得当初我把一面腰牌交给你保管吗?” “嘁,找不到就说找不到,不要找理由好不好?你可没有交代过我保管。不过呢,人家倒是留心给你存放起来了。” 甘小妹眯着眼睛的样子很得意。 秦风不好意思的笑了,“赶紧给我找出来,我有急用。” “啥急用?” “陛下要我去羽林营报道,那面腰牌代表了我的身份。” “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给你找。” 哟呵,这妮子现在学会讨价还价了。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的,无不应允。”秦风只得服软笑道。 “我也要去羽林营。” 呃...... 秦风无语了,好半天才摇摇头:“不行,换一个条件。” “不,我要跟你一起去羽林营。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呢,我要照顾你。”甘小妹一点都不甘示弱,看样子是铁了心的要跟着了。 “军营之中,哪里会容得下女子进去?再说了,都是一帮糙汉老爷们,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去了实在不方便。” “我不管,我可以换男装,我要保护你。”甘小妹斩钉截铁的道。 真头大,秦风也没招了。 这丫头要是认准了的事情,那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 秦风无奈,只得笑着敷衍一下,先把令牌找到再说。 “好,我可以答应你,不过到时候你要是漏了陷进不去羽林营可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 “真的答应了?” “真的!” “太好了,终于可以见到哥哥了!”甘小妹兴奋的手舞足蹈起来。 秦风有些恍惚,感情这丫头是想念相依为命的哥哥丑奴甘平了。 想也是的,丑奴自从被刘彻一纸诏令调入大汉羽林,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秦风决定,把甘小妹带到羽林营门口,让丑奴出来兄妹二人见一面,然后在把她送回来。 “我的腰牌呢?”秦风问甘小妹道。 “在这呢!”甘小妹像是变戏法似的,一转身从脖子里取了下来。 我去,巴掌大的腰牌,这妮子竟然用绳子串了戴在脖子里当项链...... “你呀你,这么冷的天气也不嫌凉。” “这可是铜牌哦,人家想着小郎不稀罕,那人家就要了。关键时刻可能换不少钱呢。” 甘小妹守财奴的架势跟葛翁真的有一拼。 亏她想的出来,用羽林郎的腰牌换钱花。 这要是让刘彻知道,估计非气的撞墙不可。 大汉羽林多么荣耀的一个身份,可是代表着尊贵身份的腰牌居然被甘小妹拿来应急之际换钱用。 秦风把腰牌拿在手中,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仔细的去看这面铜制腰牌。 刘彻这家伙可真是不惜血本啊,用手一掂量估计也得有一斤半的重量。 这要是铸成钱的话,还真能铸不少呢。 成天哭穷,可是却又这么浪费,实在是不应该啊不应该。 秦风心中替刘彻心疼惋惜起来。 突然秦风眼前一亮,刘彻缺钱,可是大汉帝国可不缺钱呐! 这句话没毛病,因为铸币权还没有收归朝廷所有,现在的大汉帝国,各个诸侯国都是可以根据需求铸造货币的。 所以目前大汉通行的货币有一大半都是下面诸侯国上缴的。 五铢钱,这个历史上划时代的改革,可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五铢钱顾名思义,因钱币上面有“五铢“二篆字,故此得名。 史书所载,汉武帝于元鼎四年(前113年)下令禁止郡国铸钱,把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将铸币大权收归中央。 中央政府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钱。 钟官负责铸造,辨铜负责审查铜的质量成色,技巧负责刻范。 说实话,一个王朝,如果连铸币权都不能掌控在手中,这确实是一个悲哀。 货币不能统一,就相当于是国家的主权不能统一,经济自然也不能衡量。 秦朝灭六国,统一了货币,文字,度量衡,这在历史上被标注为大一统王朝的象征。 可是到了汉高祖刘邦的时候,这货为了平衡外臣势力,大肆分封刘姓子弟为诸侯王。 这在当时看来也没错,毕竟外姓诸侯不如一家人可靠。 可是事实证明,刘邦这货错的太离谱。 诸侯王在各自的封国内自成天地,拥有铸币权和征兵权各种权利,不亚于一个小王朝。 到了汉景帝的时候,看到了这种势头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央王朝争权了,他想要改变。 可是,还刚刚有个削弱诸侯王的念头,才刚刚实施了个开头,就引起了剧烈的反响。 诸侯王也不服气啊,大家同样都是刘氏子弟,高祖的子孙,为啥你是皇帝我偏偏是诸侯王呢?这权利分配不均带来的后果就是难免祸起萧墙。 所以七国之乱不可避免的应运而生。 秦风对这段历史简直不要太熟悉了。 按照历史进程,离汉武帝刘彻收回铸币权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呢,不过秦风倒是觉得,现在的时机也差不多了。 因为推恩令的实施因为他的原因大大的提前了,现在的刘姓诸侯王一个个哭都来不及。 眼看着自己统一的封国,被后世儿孙瓜分的七零八落。子孙后代少一些的还能够聚集一些力量,可是那些荒淫无度的刘姓诸侯王,简直是惨的一批。 经过推恩令的施行,他们的封国几乎是除了主国由嫡长子继承以外,大部分都被瓜分的干干净净。 这年头诸侯王的日子也不好过,手里也没“余粮”啊! 一个封国总共就那么大点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瓜分,有的只有一个乡范围的地方,可以说就是屁大一点地方。 更有甚者,有的被瓜分到只有一个村子大小的程度了。 这就相当于是小地主了,你说惨不惨? ~~ ~~ 秦风脑子里一直在想着绾绾留给他的那封信上的内容,她要自己做一个于国于民有用的人。 要做这样的人,就不能顾及权贵们的想法。 俗话说趁你病要你命,如果趁着推恩令的余威,再把铸币权收归国有的话,哈哈,那些寄生虫一样的刘姓诸侯王都躲在被窝里哭去吧...... 第216章 初入军营 俗话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秦风也只是在心里想一下罢了,推恩令的实施刚刚几个月的时间,还尚未彻底的固定下来。 别看封地已经瓜分到最小是一个村的地步了,但是要知道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比如,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是那个村子大小封地的主人。 这么大点的孩子,肯定不能就任,还是需要在诸侯王府上成长的。 所以,归根结底,封地还是掌握在诸侯王的手中。 真正去封地就任的,是成年的刘姓子孙,而那些尚未成年的只是顶着一个封主的名头罢了...... 不过秦风认为,虽然这想法有些超前,实施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但是秦风坚信只要搞定刘彻,一切的困难都不是问题。 要知道五铢钱的施行是在汉武帝已经完全竖立威信,掌控国内大局的情况下实施的。 彼时的刘彻在国内一言九鼎,王命出莫敢不从。 可是现在要是施行把铸币权收归国有,困难可不是一星半点的。 别看诸侯王在推恩令之下苦不堪言,但是要在这个时候再把铸币权收回去的话,估计非出乱子不行。 刘姓诸侯王没了统一的领地,但是他们并不是特别着急。毕竟肉烂在自己家的锅里,分出去的领地都是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掌管。 真要是逼急了的话,一家人还是不说两家话的,他们还是可以迅速的团结在一起的。 但是铸币权就不同了,那是他们的命根子。 他们吃喝玩乐的享受生活的根本就是钱,没有了钱,还怎么醉生梦死?还怎么花天酒地? 俗话说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那是不死不休的生死大仇,估计人家憋着劲的非得弄死你不可,这可不是开玩笑。 秦风冷静下来细细思量,决定还是暂缓执行这个设想。 毕竟这个时候刘彻的羽翼未丰,推恩令也并没有彻底的让权贵伤筋动骨。 假如等刘彻威信竖立,彻底掌管朝堂,推恩令的瓜分到了极致,并且深入骨髓不可动摇的时候,那个时候才是诸侯王彻底歇菜的时候。 好吧,就让你们在潇洒一些时日吧...... ~~ ~~ 羽林卫驻地在上林苑,纵横几百里的范围都是其练兵的场所。 刘彻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在上林苑中跟他的羽林们策马驰骋,其实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 朝堂的大事,他几乎做不了主。 郁闷之下,也只能是寄情山水和大汉羽林健儿们一起挥洒青春和汗水了。 之前的刘彻可没这么上心,不顾皇帝形象跟一帮军汉们摸爬滚打吃住一起,打死他也不会那么做。 不过自从秦风建议他从权贵中挑选合适的人充当羽林卫的时候,他明白了秦风的用意,才开始跟身边的羽林卫士朝夕相处。 这些人都是各家权贵中的嫡系子弟,将来他们完全可以带表各自的家族。 笼络好了他们,就相当于是把各家权贵的未来捏在手中。 大汉羽林共有三千人,除了秦侯府出去的八百人和两百名政治过硬,出身名门的权贵嫡系子弟外,剩下的两千人都是优中选优以一当十的军中健儿。 三千人的驻地,行军帐篷拉开来,一眼都望不到头。 秦风是第一次来军营,心中难免兴奋不已。 男人谁还没有一个热血军旅的梦?一想起来金戈铁马、攻城略地心中就激动不能自已。 甘小妹一身男装,打扮成书童的样子,跟在秦风的身后,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黑色汉军旗迎风招展,被寒风吹的呼啦啦作响; 鹿角栅栏一字排开,十几个身穿铠甲手持戈矛的甲士威风凛凛立于鹿角后面严阵以待。 他们的身后就是军寨的营门,营门的上方是可以藏兵的箭楼。 隐隐约约看到有身影藏于其中,秦风没敢动,估计此刻肯定有张弓搭箭的羽林瞄准了他。 这要是有什么异动,乱箭齐发之下岂有完尸? 鹿角后面的甲士,大声的喝道。“对面何人?站在原地不要动,否则以擅闯羽林营论罪格杀勿论。” 甘小妹有点胆怯,别看她平时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子,但这一刻面对的可是拥有杀人执照的一群大兵。 人家可不管你是不是关内侯宠爱的妹妹,擅闯军营这一条就可以合法的把你干掉。 秦风拿出腰牌高高举在手中,高声道:“羽林郎秦风奉命入营。” 羽林郎也就相当于是个连长一级的军官,手下能管个百十号人。在甘小妹看来小郎手底下可以管着百十人的队伍,那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了。 但是在大汉羽林中一个小小的羽林郎还真是不够瞧的,尤其是这些人中担任羽林军官的大多是一些权贵子弟,他们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有的甚至一出生,就身有爵位,从吃奶期间就一直领着国家的俸禄。 如果不是为了跟当今陛下拉近关系,他们才不会舍弃优越的生活,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军营中来的。 “等着,让耶耶验看一下腰牌。” 随着一声爆喝,营门口转出一个身影。 这人豹头环眼、虎背熊腰,身高大约一米八出头,乍一看之下,让人不由赞叹:好一条壮汉。 这货一身镔铁黑甲,头戴红缨盔,肋下佩戴环首刀,手按在刀柄之上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壮汉来到秦风面前,上下打量了几眼,一把从秦风手中拿过腰牌看了看。 很是鄙夷的道:“羽林郎,跟耶耶一样,你是哪家的子弟,为何耶耶从未见过你?” 能够担任军官的都是权贵之家出来的,秦风这个羽林郎除外,那壮汉有所疑问也是情理之中。 甘小妹看他粗鲁不堪,言语之中多有鄙夷之情,心下不免厌恶,狠狠的瞪着那货。 “哟呵!啧啧!~我说你小子是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习惯了,进大汉羽林营竟然带了这么细皮嫩肉的书童伺候着。 嘿嘿!~作为过来人,耶耶奉劝你最好是一个人进去。 否则的话一旦有人上报郎中令,三十军棍赏赐给你,你那白白嫩嫩的小屁股可是要开花滴!~” 第217章 逆鳞 秦风一看就是读书人,身上那股子书卷气息很是浓郁。 也不怪那壮汉小瞧他,军营中毕竟不比寻常地方,来这里的都是敢死能战之士,随时要做好为陛下牺牲的准备。 这是羽林卫的职责所在。 在那壮汉的眼里,秦风就是一个靠着祖上余荫混进羽林营谋出路的世家子弟。 不过想来也应该不是什么显赫的世家,因为他从来没见过秦风。 话说那壮汉何人?敢这么小瞧秦风。 此人姓窦名青松,他叔父就是大汉丞相魏其侯窦婴。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窦氏族人,从小就有爵位在身。 在长安权贵圈子里也是有一号的人。 说来这家伙别看长的五大三粗,看起来老成的很,可是实际年龄连秦风都不如,刚满十八岁。 他可是刘彻钦点进入羽林卫的头号人物,这也足以证明了刘彻对窦氏家族的看重。 也所以,这货仗着窦家的关系,跟当今陛下刘彻都是沾亲带故的,在羽林营一众权贵子弟中也是发号施令的角色。 秦风不想跟这货起什么冲突,毕竟初来乍到的就给自己树敌可不是明智之举。 秦风呵呵一笑:“听你的意思,你是被郎中令惩罚过了?” 窦青松这货的大嗓门跟章嫂都有的一拼,“昂!可不咋地,那该死的郎中令下手贼狠,不但把耶耶带来伺候的下人赶了回去,还把耶耶揍的三天没爬起来床。” 秦风发现这货有点二逼,傻不拉几的没一点脑子。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褒贬郎中令,这要是被人打了小报告,回头一个蔑视官长的帽子扔过来,估计又得一顿鞭子。 军营可是有自己的一套规则的,阶级森严,丝毫不容错乱。 甘小妹偷偷的拽了拽秦风,一脸不情愿离开的样子,煞是可怜。 诚然,窦青松这货的话着实是震到她了。 看来自己要跟小郎一块进军营的梦想是实现不了了,可是掉头回去,又实在是不甘心。 秦风关内侯的身份在她眼中是无所不能的,再说了大汉羽林的统帅可是卫尉李广,她相信只要小郎出面发话,李广应该不会赶走她的。 秦风无奈的摊摊手:“说不让你来,你还不听话,非要来,这下好了吧?闹不好我也要挨郎中令的杀威棒呢。” 甘小妹忽闪着大眼睛,一副哀求的样子,很是惹人生怜。 这个时候,窦青松身后闪出一人,这货就像是麻杆似的,瘦不拉几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秦风都怀疑这货如果不是身上沉重的铠甲压重,过来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跑咯。 麻杆样的家伙上前一步,低头瞅了瞅甘小妹,砸吧了一下嘴,笑眯眯的道:“我说秦风,你小子可真有福气,话说这书童可真不赖。 如果你肯割爱,我保证你能在军营里没人敢欺负你。” 秦风的怒火腾的一下就升起来了,本来他不想惹是生非的,就连刚才窦青松不把他放在眼里,他都忍了。 但是现在忍不了了,因为甘小妹就是秦风的逆鳞...... 麻杆这货一看就是一个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子。 秦风知道大汉权贵子弟圈子里不乏一些人跟刘彻同好,不走水路专走旱道,这就是不走寻常路啊! 很明显,面前这麻杆样的家伙就是此道中人。 二逼窦青松哈哈大笑:“曹老三你他娘的啥时候能够改了你那兔儿爷的毛病,咋就不能看见眉眼清秀的童子呢。” “嘁,窦傻子你他娘的少聒噪,耶耶的事情要你管?” “曹老三你是不是皮子又痒了,需要耶耶给你紧紧?”说着大手握成拳头状,晃了晃。 麻杆少年曹老三眼珠子一瞪:“你揍个试试?别忘了你输了耶耶三百金,可是发过誓在军营效力的这段时间要听我差遣的。” “呃......”二逼少年窦青松尽管不情愿,可还是松开了拳头,气鼓鼓的站到一边去了。 一时得势,麻杆少年洋洋得意起来,眯缝着眼凑到秦风面前,皮笑肉不笑的道:“怎么样?耶耶提出的建议你是不是好好的考虑考虑?” 甘小妹的脸色一点一点的沉了下来,小手已经伸进袖子里去了。 秦风一把把甘小妹拽到身后,“别乱来,这里是军营,出了人命可不是闹着玩的。” 秦风太知道甘小妹怎么想的了,她袖子里的那条竹叶青蛇可不是吃素的。 麻杆少年嬉皮笑脸的道:“哟呵,还有点脾气,不过我喜欢,嘿嘿。”说着淫笑起来....... 秦风也笑了,完全是气的。 麻蛋,狗日的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经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了,要不是老子拦住,恐怕丫的现在都满地打滚哀嚎去了。 “你笑什么?”麻杆不解。 秦风朝他招招手,笑吟吟的道:“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 麻杆自然不把秦风放在眼里,他可是曹家的人,他名叫曹荃,他的亲哥哥是平阳侯曹寿,嫂子是汉武帝刘彻的姐姐平阳公主。 仗着跟皇家的关系,曹荃这货在权贵子弟圈子里混的也是风生水起的。 看麻杆的脸凑过来,秦风突然收起了笑容,憋足了劲一拳头揍过去,正打在曹荃的脸上。 嗷的一声惨叫,再看麻杆少年曹荃翻身栽倒在地,一张嘴吐出一颗带血的大槽牙来。 秦风这下子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一个刚入营的新人羽林郎竟然把曹家的曹荃给揍了,这不是厕所里点灯找死吗? 其实真的动手打的话,秦风未必是曹荃的对手。再怎么被酒色掏空身子,可也是在军中历练几个月时间了。 没有被淘汰,能留在羽林卫的都是有点本事的。 秦风是胜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窦大傻子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出手替耶耶教训一下那小白脸?敢在耶耶面前立棍儿,真是不想活了。”曹荃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歇斯底里的嘶吼着。 秦风出手果断干净利索的样子,吓到曹荃这个纨绔子了,他有点不敢跟秦风动手,所以召唤最能打的窦青松上。 窦青松犹豫了一下,抬头道:“曹老三如果耶耶帮了你,那赌债可就没了,而且耶耶发的誓言也不做数如何?” 呃,秦风对这个二逼货感上兴趣了。 这货不傻啊!?还知道在这个时候趁机要价...... 第218章 巧取窦大傻 曹荃此刻已经气急败坏了,哪里还管那么多,一口答应下来,窦大傻的赌债概不追究。 这下窦大傻兴奋了,来到秦风面前,瓮声瓮气的道:“咱也不想揍你,可是曹老三免了耶耶的债,那就只能对不住了。” 说着就要动手,秦风后撤一步,大喊一声:“且慢!” 窦大傻吓了一跳:“小白脸你要干啥?” 对于这个脑子缺根弦的二货壮汉,硬碰硬的话,十个秦风也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秦风有自己的应付方法。 只见秦风嘿嘿一笑:“我有话给你说。” “那你说啊!” “你凑近点,不能让外人知晓。”秦风冲他勾勾手指头,一脸神秘的道。 “哦!”窦大傻被秦风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迷惑住了,另外他真以为秦风有什么悄悄话告诉他。 于是,这货伸着脑袋凑了过来一副聆听的样子...... 秦风笑了,笑的很诡异,嘴角微微的上扬,眯缝着眼睛。 “小白脸你倒是说啊!”窦大傻有些着急催促道。 “打架要动脑子,知道不?” 窦大傻愣了一下,这什么嘛?就说这? 就在他一愣神的功夫,秦风动手了,右手比划出一个拍照剪刀手,猛然间向窦大傻的眼珠子插了过去。 所谓打架撒手锏:插眼、锁喉、踢小鸡,这一套连招秦风使用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以秦风单身多年的手速,窦大傻猝不及防之下根本就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双眼一痛,再也睁不开了,眼泪是哗哗的往下流; 还没等他来得及擦亮眼睛呢,哽嗓咽喉被秦风鹰爪状死死的掐住,呼吸顿时为之一滞; 他大手一握秦风的手腕,准备挣脱,可是下体一阵剧烈的疼痛袭上大脑。 厮!~笔者隔着屏幕都替这货疼的慌。 窦大傻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般,顿时就蔫了。浑身的力气好像都被抽光了似的,一下子瘫软在地。 双手捂住子孙根,嗷嗷叫的倒在地上来回的翻滚。 阴险,太阴险了,这小白脸子真不要脸,竟然卑鄙无耻的偷袭自己。 窦大傻明白过来了,虽然心里后悔不迭,可是为时已晚。 阵阵北风吹过,吹的白毛雪漫天飘舞。 秦风和窦大傻的对话离的远一些的人根本就听不清楚,所以其他羽林卫跟本就没弄明白怎么回事。 他们远远的看着,只见秦风大发淫威,先是一拳头干翻曹老三,再就是轻描淡写谈笑间搞定羽林卫第一猛人窦大傻。 这下子可把他们给震惊到了。 如果不是秦风的腰牌起了作用,他们肯定会刀枪齐上干掉秦风。要知道擅闯军营,还大打出手的干趴下两个自己人。 以羽林卫高傲的尿性,肯定不会吃这个哑巴亏的。 在他们的意识中是这样理解的:秦风是新入营的羽林郎,而窦大傻和曹老三这俩货仗着强硬的后台,想给人家一个下马威欺负一下人家。 结果调戏不成反被奸,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人家给收拾了。 说实话,窦大傻和曹老三这两个家伙在羽林卫中的名气很大,人送绰号哼哈二将,他们可是没少欺负别人。 窦大傻是属于那种无脑子的货,麦秸火脾气,一点就着;曹老三是属于阴险狡诈的那类人,背后煽风点火,怂恿无脑的窦大傻出头,他在背后坐收渔翁之利。 这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道曹老三在利用憨憨的窦大傻,可是偏偏窦大傻这货不认为被利用,屡次出手,他都觉得是曹老三被人欺负,他要未朋友出头教训对方。 因为两人从小就认识,可以说是光着屁股玩大的小伙伴...... 但别人忌惮他们强硬的后台,被欺负了谁也不敢吱声,只能忍气吞声的承受。 也可以说羽林卫苦这两货久矣! 现在有人把这羽林卫二霸给收拾了,也算是替他们出了一口恶气,所以,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的。 秦风身上并无功夫,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的拿下二霸,关键就是取巧偷鸡。 俗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出手太快,又是趁着对方没防备的时候。不过秦风并没下死手,选择了点到为止,毕竟不是战场之上的生死搏杀。 否则窦大傻脆弱的眼球和卵蛋就彻底的报废了...... ~~ ~~ 就在这个时候,营门里呼啦啦一队骑兵冲了出来,为首一人手里擎着一把开山刀高声断喝:“都让开,让耶耶看看是哪个不怕死的夯货,敢闯我羽林驻地?” 呃,这下乐子大了。 连羽林卫巡防营的都惊动了,看来今天这事情不会善了了。 巡防营是陛下新招募来的一营兵丁,八百人左右,随同卫尉李广一起来的羽林驻地。 话说这些家伙,可真是牛气。 他们只听卫尉李广的话,只要李广的命令,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们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这支羽林卫士军纪严明,令行禁止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就比如每天的例行性训练,他们居然在这大雪纷飞的严寒天气下,脱光了膀子接受耐寒考验。 一般人躲在营帐里烤着火还冷的打哆嗦,可是他们竟然能够撑过一炷香的时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尤其是他们有三个带头的家伙,分别叫卫青、甘平、全旭,貌似他们这三个夯货是这批人的头。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叫卫青的家伙,光着膀子露出那一身健硕的肌肉,就没人敢跟他呲牙的。 就连那些权贵子弟对他都礼敬有加,畏他三分。 卫青他们来的时间不长,居然就被卫尉李广将军任命为羽林郎了,统帅一百精兵负责巡逻羽林驻地,主要是负责军纪。 但凡是发现聚众闹事者,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揍。 把那些惹事的权贵子弟揍的一个个哭爹喊娘的,可谁也不敢和他奓刺,因为他手里可是握着李广将军的手令。 李广是出了名的黑脸神,谁的面子都不会给,只要是违反军纪犯到他的手里,天皇老子来了也没用。 现在羽林郎卫青带着巡逻队赶到,看来新来的羽林郎要倒霉咯,按照军纪,滋扰闹事者,三十军棍一下都不会少的。 看热闹的羽林卫们此刻已经在心里为秦风默哀了...... 第219章 卫青发飙 曹荃有些懵逼,他嘴角流着血,被秦风打掉的那颗带血丝的大槽牙掉落在洁白的雪地上,显得是那么的狰狞。 疼,火辣辣的疼,半边脸都肿了。 他原本以为派出傻大憨粗的窦大傻,肯定能够教训一下秦风,好好的出一口恶气。 可是没想到的是,平时仗着皮糙肉厚拳头硬打遍全营无敌手的窦大傻,居然在秦风面前不堪一击。 呀!?这......也太菜了吧? 这怎么可能?就窦大傻那变态的抗击打能力,怎么会被看起来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揍的爬不起来呢? 可是事实就是事实,是容不得辩驳的,窦大傻倒在地上哀嚎不已,痛苦的直接那脑袋撞地。 曹荃慌了,真的慌张了,因为秦风犀利的眼神已经瞄上了他。 呃,这次可是要坏菜啊! 原本想着秦风这小子就是个随意拿捏的软柿子,可谁想到竟然是个锤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一下子踢在铁板上,这滋味可是要多难受有多难受的。 就在这个时候,羽林营巡防队大批人马赶到。 呼......曹荃长出了一口气,啊哈,救兵来了。 别看平时他顶讨厌卫青率领的那帮子巡逻队,但是这一刻就好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 曹荃捂着肿胀的脸,撒丫子一溜烟的迎着卫青的巡逻队就跑了过去。 边跑还在边喊:“卫羽林郎,快救命啊!有人擅闯羽林驻地,还动手伤人。快快拿下问罪。” 我靠,恶人先告状?秦风都无语了。 真后悔刚才没在用点力,把丫的嘴打烂。 门口的值班羽林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是谁也不敢出声。 曹荃这货的底细大家都是知道的,谁敢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得罪权贵? 除了在心里替秦风鸣不平顺带着默哀一下,他们就等着看热闹了。 卫青冲到近前一看是曹荃这货,心里就明白个大概了,肯定又是这货找的事儿,不过这次没干过人家吃亏了罢了。 不过大汉羽林的威风不能弱了,总不能看着外人欺负自己人吧? 卫青拍马就要上前,可是等他抬头看到马车边站的人是谁的时候,一下子蔫了。 于是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羽林郎卫青手中的开山刀当啷一声跌落在雪地上。 然后整个人翻身下马,其实与其说是翻身下马,还不如说是滚鞍落马。 下马之后的卫青一溜小跑着来到秦风面前扑通就跪下了。 呃......额滴神呐!那可是卫青啊,在羽林营谁不知道他是铁面无私黑脸神李广第二,号称权贵子弟克星的存在。 只要是犯到他手里的权贵子弟,无论你是什么爵位在身,还是什么强大的背景依傍,在他面前屁用不顶。 他只认军令,谁的话都不好使。 营中谁不怕他?要说有背景有后台,可是人家不吃这一套;要说动手,又不打不过卫青,都知道他这家伙天生的神力,真打起来就连窦大傻都不是对手; 所以,那些权贵子弟被卫青收拾的是服服帖帖。 可是就这么一个他们眼中的煞星,居然在新来的羽林郎面前倒头就拜,这简直是惊掉所有人的眼球。 别人不知道卫青的底细,可是号称长安百事通的曹荃知道啊! 卫青——秦侯府出来的家奴,被陛下特招进入羽林营。 曹荃有些傻眼,心里直发毛,要说羽林郎秦风他不在乎,可是要是关内侯秦风呢? 娘唉!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了。 谁能想到在长安世面上广为传颂的关内侯秦风,竟然就是面前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小白脸子啊! 他还以为此秦风跟彼秦风只是凑巧同名同姓罢了,他怎么会想到堂堂的关内侯、陛下面前红的发紫的秦风,居然以羽林郎的身份来军营? 闯祸了,闯大祸了!曹荃的第一感觉就是赶紧溜,这要是逮到他还能有个好? 得赶紧写信给家里,找嫂子平阳公主帮忙扛一扛,让她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否则的话,他不敢想了。 别的不说,就说一个十一级右庶长爵位的人敢堂而皇之的公然挑衅十九级的关内侯,这可是以下犯上的大过啊! 就相当于是一个连长要揍军长,这不是羊羔子爬奶奶不论套了吗? 想到这里,曹荃也顾不上倒在雪地里哀嚎打滚的窦大傻了,这货一转身撒丫子就跑...... ~~ ~~ 卫青都傻眼了,如果不是有甘小妹在旁边跟着,他简直是不敢相信站在他面前的是小郎秦风。 别看甘小妹一身书童装扮,可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毕竟太熟悉了,不至于连换个马甲就认不出来。 卫青一带头,其他秦侯府庄户子弟更是不敢怠慢。 一个个翻身下马,跌跌撞撞的跑上前去,呼啦啦跪倒一片:“小的们恭迎秦侯大驾光临!” 秦侯?啥秦侯?在场的人都傻眼了,不是说是羽林郎吗?怎么一下子冒出来个秦侯? 甘小妹看到熟悉的人,这会儿总算是找到主心骨了,刚才她真担心小郎吃亏,心里紧张的一批。 不过好在是小郎剑走偏锋把那两个家伙收拾了。 “卫青,听说你现在出息了,都是管着一百多人的羽林郎了,跟咱家小郎都是一个级别的人了。” 甘小妹说话夹枪带棒,卫青脸一红:“不敢,小的卫青怎么敢跟小郎平起平坐。” “哼,你看看你们什么狗屁羽林?还是天子近卫呢,就这?当面侮辱小郎还敢对我不敬,言语中轻薄人家。 你说该怎么处罚?别告诉我你关不了这事儿,是谁在家信里说自己负责军纪,整治的那些有权有势的子弟哇哇乱叫来着?” “什么?小妹此言当真?” “昂!不信你问小郎!” 卫青脸色大变,他太知道曹荃那帮权贵子弟的臭德行了,恐怕甘小妹说的无一是假。 玛德,平常也就算了,不跟你们一般见识,即便是惩治也没动过真格的,可是这一次绝对不行。 “来人,把曹荃给我绑起来。” “不好了,卫羽林郎,曹荃不见了,刚还在来着......” 第220章 立威 羽林卫驻地中军大帐门口巨大的牛皮战鼓咚咚咚的擂响了,急促的沉闷鼓声在寂静的军营里一下子掀起了滔天巨浪。 军中聚将鼓就是命令,十万火急。 大汉军中律令:凡鼓响三通未到之将,辕门外枭首示众。 所以,鼓声就是军情。许久未有如此紧急的聚将场面了,鼓声如疾风骤雨一般响个不停。 营中诸将不敢怠慢,一个个顶盔掼甲急速奔跑而至。 待进得中军大帐,气都还没喘匀,只见他们的扛把子黑脸神卫尉李广手按佩剑一身戎装,在亲兵的簇拥下出现在他们面前。 呃,这阵势搞的有点大哦,咋么回事?怎么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锦衣狐裘的少年郎? 难道是陛下有紧急任务派发给他们?想到此,诸将心中难免激动。 大汉羽林卫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护卫大汉天子的周全。 他们隶属于皇帝陛下,只听陛下一个人的命令,就连掌管全国兵马的太尉都无权调动,这也是他们傲娇的地方。 这少年人不着军服,一身的贵气,不用说肯定是天子特使,估计是来面授陛下谕旨的,营中诸将如是这般的想。 李广一早就接到刘彻旨意,说是关内侯秦风会到羽林卫暂驻。 旨意中说的明白,关内侯秦风在营中行动不受节制。 秦风此次是代表天子监管驻军,自李广以下营中羽林诸将,需尽皆受命调遣不得有误,违者斩立决。 李广是一个政治盲,但是忠心是不用怀疑的,只要是刘彻的命令,他都会遵命行事。 不过军中司马汪远志可是一个百事通,看到刘彻旨意他心头就是一颤,陛下要有大动作了,这是他脑海中的第一印象,或许跟最近朝堂上争议不休的东瓯国事件有关。 另外对于关内侯秦风,汪远志也是早有耳闻。 秦风被封为关内侯的时候,他是在场的,不过他作为当时的护卫首领,统领一切安全事宜,所以并未进入公输家大堂,而是在门外侯旨。 当时他就猜测这少年郎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说实话他心中羡慕之极,也存了结交之心,可是奈何没有机会。 不过这次好了,秦风作为陛下特使入驻羽林卫行监军之责,正好趁机可以好好的结交一番。 但是谁都没想到,他和李广翘首以盼的关内侯秦风,居然在羽林卫驻地门口遭遇刁难,如果不是秦风略施小计的话,恐怕乐子就大了。 监军要是被“军”给打了,那这事儿绝对能捅到天子刘彻面前去......要知道秦风代表的可是刘彻,打秦风就是在抽刘彻的耳光...... 曹老三和窦大傻这俩人是什么背景他心里清楚的很,他们在羽林营里聚集了一帮权贵子弟,屡屡滋生事端。 可是都被他给偷偷的压了下去,他之所以这么做,没别的目的,就是要结交窦家和曹家。 说实话正是因为有了他的袒护,曹老三和窦大傻才可以在军营里这么肆无忌惮。 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兜不住了,因为这两货得罪的可是天子特使关内侯秦风。 曹老三已经被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而窦大傻没上绳索,因为这货此刻已经用不着绳索了,他被秦风一个提膝顶在子孙根上,现在是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 ~~ 营中诸将把目光不约而同的放到秦风身上,这锦衣少年能够劳动李广和汪远志亲自陪同,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果不其然,军中司马汪远志当众宣读了陛下的旨意。 嘶......营中诸将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奉旨监管羽林卫,一切都要听他号令行事。 这简直不敢想象,一个小小少年居然已经是关内侯的身份,要知道大汉总共就二十级爵位制度。 别人奋斗一辈子能够封个十等爵位就算是祖坟冒烟烧了高香了,可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别人天花顶一般的存在了,十九级关内侯,这什么概念? 在营中诸将震惊的同时,秦风也没好到哪里去,不过他没表现出而已。 我靠,刘彻这是下血本了?给自己这么大的权利,看来对于出兵东瓯国的事情,刘彻是志在必得了。 好吧,汉武将要崛起,那老子也不能无所作为。 秦风知道刘彻把羽林卫交给他监管的用意,强制夺取兵权需要羽林卫出面。 没有虎符想调兵,如果没有羽林协助,空口白牙的还真不好办。 秦风扫了一眼颖中诸将,微微一笑:“诸位不要紧张,想必诸位也都听说过了,闽越国入侵我大汉藩属之国,东瓯王求助陛下。 朝廷决议派遣使节前去斡旋,作为大汉军中最精锐的羽林卫士,自然要随同使节前往。 羽林即代表陛下脸面,代表天朝威仪,震慑宵小之辈,是尔等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我决定,从大汉羽林中挑选一千精锐,跟本侯一起拱卫天朝使节团。 尔等可愿随往?” “羽林雄风汉军威武,吾等愿往!” 李广这个时候上前一步道:“好,都是带种的汉子。不过由于名额有限,可不是谁都有为陛下效力的机会的。 等会儿各自回营,集结旗下羽林卫士,供特使关内侯秦风遴选。 不过本将军有话要说到前面,遴选上的不要骄傲,没遴选上的也不要气馁,我们作为拱卫天子的亲军责任重大。 不能因失去这一次机会,就气馁而一蹶不振。” “李将军说的是,卑将们明白。” 李广扫视了一圈营中诸将满意的点点头,随即看向了军中司马汪远志。 李广凌厉的眼神,吓的司马汪远志一缩脖子。 可是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的,陛下特使在辕门前险些遇险,他作为负责军中日常的人,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司马汪远志咳嗽了一声:“来人啊!把藐视军纪的曹荃和窦青松带上来。” 呃......中军大帐里顿时一阵嗡嗡声。 曹荃和窦青松这两人的身份与众不同,所有人都知道。 平时他们什么德行,众人也是略有耳闻的,但是有军中司马袒护,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俩货犯了啥不可饶恕的罪过了,竟然要当着陛下特使的面处置?这是要立威吗? 第221章 震慑 秦风是要立威,说实话这帮权贵子弟能够进入羽林混资历完全得益于秦风。 当初是他给刘彻出的主意,招募权贵子弟在身边,借以笼络权贵集团。 可是这帮家伙在羽林营也是不安分的主,平常在家里都是骄横跋扈惯了的人,突然之间进入军营被束缚了起来,要能变老实那就见鬼了。 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家里背景深厚?一帮纨绔子弟聚集在一起经常捣鼓点事儿出来。 所以,要不把这些家伙的傲气打掉,不把这些家伙整的服服帖帖的还真不行。 军中司马汪远志心里有点直犯嘀咕, 按照罪过,曹老三和窦大傻这俩货殴打上官乃十恶不赦之罪,尤其是秦风的身份特殊,真要是较真的话都够宰了的份了。 军营里可跟朝廷那一套虚伪的人情世故不同,军规就是军规,来不得半点掺杂放水。 曹荃五花大绑被推了进来,而窦大傻是被两名羽林卫士抬着进来的,这货已经起不了身了,侧卧着一动不动,蜷缩在一起就像是个大头虾,只剩下嘴里有气无力的呻吟。 秦风那一下顶的可是够严重的...... “曹荃、窦青松你二人可知罪?”军中司马汪远志厉声喝问道。 曹荃现在是真的知道害怕了,汪远志派人把秦风奉旨监军的事情已经告诉他了。 他现在心里凉的一批, 他看向了汪远志,现在唯一的希望是军中司马汪远志能出手帮他一把,否则看这架势真撑不到他嫂子平阳公主来救他。 不过汪远志跟他的目光稍一接触就瞥向别处,根本没理他。 呃......曹荃浑身上下都往外嗖嗖的冒凉气,完了,完了,汪远志这狗日的不肯帮忙,这下子可坏菜了。 此刻在心里他已经把军中司马汪远志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了,狗娘养的玩意可没少吃老子的孝敬。 关键时刻却靠不住,这家伙就是一条喂不熟的狗啊! 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曹荃的身子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蔫吧了,浑身瑟瑟发抖起来...... 而躺在地上的窦大傻子痛苦的面部都扭曲了,不过相比于曹荃的窝囊这货倒是很光棍。 “我可没罪,我只不过是帮曹老三的忙顺带免除赌债而已,再说了挨打的是我好不好?我可一指头都没动他。” 边说边向秦风抛去了愤恨的目光,看样子如果他能现在爬起来的话,估计一刀劈了秦风的心思都有。 秦风静静的看着二人,冷冷的道:“军司马,本侯且问你,他们二人按照军规怎么处置?” “呃......秦侯,念在他们二人初犯的份上,就饶了他们这一次吧。 再说了不知者不为罪,他们并不知道您的身份啊!” 军中司马汪远志此刻心里更是凉的一批,他隐隐的感觉到秦风要来真格的了。 这要是按照军规来办,这俩货就危险了。 刚才他躲避曹荃的目光就是不要让秦风看出他们之间相熟的关系,俗话说吃人家嘴短,那人家手短。 曹家和窦家为了让自己的子弟在羽林军中受到关照,可是没少给他好处。 这个时候如果再不站出来的话,怎么面对曹家和窦家? “军司马,本侯问你按照军规他们该如何处置?你不要跟我扯这些没用的。” 汪远志语塞,脸憋的通红,可也没有放弃,做最后的努力道:“秦侯,他们可是曹家和窦家的子弟。” “那又怎样?”秦风冷冷的道。 秦风此言一出,中军大帐中顿时鸦雀无声,静的连掉根针都能听得见。 所有人皆大惊失色,曹老三和窦大傻的背景有多深,他们谁不知道? 可是秦风竟然丝毫不畏惧,看样子真是要拿他们两个人开刀了。 李广本来脸就黑,现在脸色更黑了。 虽然他号称黑脸神,但是要让他硬钢曹、窦两大家族他也是不敢的,顶多也就敢打上几十军棍,就已经是顶破天的了。 军司马汪远志愣了好半天才道:“按军律当斩。” “那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推出去。”秦风犀利的眼神扫了一眼军司马汪远志。 呃,汪远志心里一哆嗦,娘唉,额滴亲娘哎!这位爷今天可是照着捅破天的节奏来的哦! 秦风话音一落,只听见扑哧一声,紧接着一股恶臭之味弥漫了整个中军大帐。 众人举目观瞧,只见平时不可一世的曹荃面无人色的瘫软在地,浑身如同筛糠似的哆嗦成一个了。 而且身下一滩黄黄的液体缓慢的流了出来,呃,这货竟然吓的屎尿横流...... 另一个待斩之人窦大傻再怎么脑子缺根筋,可是也听懂秦风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这货不顾裆下疼痛,挣扎着想要起身,可还没爬起来呢,卫青上去就是一脚踩在这厮的屁股上。 嗷的一嗓子,窦大傻疼的晕厥过去。 “来人,把这俩个家伙拉出去。”卫青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呼喝左右羽林,拖着两人就往外走。 “且慢,秦侯且慢。”汪远志终于还是出手了,他觉得即便是秦风是陛下派来的监军,权利大如天。 但是还是有必要阻拦一下的,哪怕是拖延一下时间也是好的。 他已经给平阳公主府和魏其侯府都派了人。 如果魏其侯和平阳公主要赶过来的话,估计已经在路上了。 秦风可以不给他面子,但是他不相信秦风连魏其侯和平阳公主的面子也不给,毕竟事情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 另外,汪远志甚至隐隐觉得秦风肯定是不知道曹家和窦家的关系有多硬,如果真的知道的话,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秦侯借一步说话如何?”汪远志上前小声的道。 “有话直说当面,搞什么小动作?” 汪远志尴尬的一笑,上前一步躬身拱手,意味深长的道:“秦侯刀下留人,万万要刀下留人啊。 你听卑将解释,曹荃乃平阳侯曹寿亲弟。 平阳侯英年早逝,遗有一幼子曹襄,甚是依赖叔父曹荃。 他要殒命的话,万一小侯爷不依不饶,闹到陛下、太后面前,恐怕秦侯也是不好交代吧?” 第222章 救兵 其实秦风就是要立威而已,你以为他真没长脑子一下子要杀两个权贵子弟,得罪窦家和曹家吗? 他的脑袋还没这么铁,两大家族势力每人吐口唾沫也能淹死他。 刘彻作为大汉天子在面对权贵势力集团的时候还时常感到力不从心呢,就别说他了。 现在立威的目的已经达到,中军大帐内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充满着敬畏之情。 秦风现在只需要一个体面的台阶,就坡下驴即可。 不过这个台阶绝不可能是军司马汪远志,说实话,他还真的不够格。 如果他三言两语之下秦风就认怂,乖乖的下令放人,那秦风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岂不是要付之东流? 曹荃在等救兵、窦大傻也在等救兵,军司马汪远志也在等救兵,同样,秦风也在等他们的救兵。 根据曹家的情况来推算,能够有面子有权威的人,只有平阳公主出面求情;而窦家有面子的人舍魏其侯窦婴其谁? 丞相和公主双双出面求情,这才够资格。 这件事本来就是可大可小的,就看当事人秦风怎么操作了。 立威的目的既然已经达成,那剩下的也就是跟魏其侯和平阳公主见一见了。 魏其侯窦婴,太皇太后的侄子,目前窦家的中坚力量中的翘楚人物;而且他可是大汉帝国的丞相,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秦风和刘彻密谋的内容是不用虎符,用刘彻的手诏和代表朝廷的节杖控制会稽军权,从而出兵攻打闽越,以解东瓯国之围。 但是事情真的执行起来可没那么简单,谁能保证消息没有一点泄露? 以魏其侯朝廷和地方的关系来说,恐怕只要会稽那边动手,他很快就能得到消息。 假如魏其侯窦婴把这件事上报给太皇太后的话,那什么都完了。 刘彻肯定是没事,但是擅自调动兵马,并且是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强制夺取兵权,那就相当于是谋逆大罪啊! 恐怕这个锅只能有秦风来背了,一个抄家灭族的罪过是少不了的。 到时候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秦家可是倒了血霉了。 诚然,这不是秦风想要看到的。 所以,能够有多一条退路,加上一道保险还是必要的。 魏其侯窦婴,就是这道保险。 其实这个念头是在秦风决定立威拿窦大傻和曹荃开刀的时候突然萌生的,秦风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机灵了,一箭双雕一石二鸟的点子都被自己想到了。 真的得给自己点一个大大的赞! 用窦婴的亲侄子一条命和前程,换自己满门的命,这绝对划算。 至于平阳公主,完全就是捎带着的事情,曹荃其实是在陪窦大傻挨斩,曹荃这家伙在秦风的计划里就是买一送一的添头。 有了曹荃陪斩,才显得更真实而已。 另外,秦风还真的想见一见平阳公主这个小寡妇。 卫青这货还是一条单身狗呢,按照历史来说平阳公主还要再嫁夏侯家,最后三婚嫁给卫青。 不过,秦风决定让那该死的夏侯家的汝阴侯夏侯颇见鬼去吧! 少一道手续,卫青还能跟平阳公主多缠绵几年,另外平阳公主这个女人的命也确实是够苦逼的了。 第一个老公体弱多病,早早的就翘了辫子;再嫁夏侯颇,结果这家伙也是个不争气的,跟他老爹的小妾搞破鞋,结果东窗事发,自杀身亡。 直到最后遇到卫青,才算是遇到了真命天子,找到了真爱,幸福一生。 卫青是自己人,怎么着也得帮一把,这就是秦风所有的打算。 当然,这些内容军司马汪远志是永远也不可能的知道的了。 ~~ ~~ 这个时候中军大帐内的所有人的目光又重新聚集到了秦风的身上,就包括卫尉李广也看向了起风。 说实话,最开始的时候,李广对秦风是没有一点好印象的。 可是随着刘彻向他讲述秦风的事迹,尤其是当他亲身验证过秦风所献的那套快速成军之法后,他对秦风的印象可是大为改观。 要不然也不会对秦风心悦诚服,更不会把儿子都送到秦侯府书斋成为秦风的弟子。 他在心里替秦风捏了一把汗,在他的眼里,秦风就是自己人。 秦风要是真的把窦家、曹家的这两个货一刀给咔嚓了,即便是秦风有正当的借口,恐怕秦风离死也不远了。 以窦、曹两大家族,想要对付一个秦风,那简直不要太容易。 到时候估计陛下也未必能够保的住秦风。 他觉得有必要劝秦风接受军司马的求情算了,给曹家、窦家留个脸面,只要不开刀问斩,剩下的他李广都可以抗下来。 打上一顿军棍,关上一段时间,大不了不解恨的话赶出羽林营不就行了?干嘛要和窦家、曹家结下死仇呢? 身在官场之上,不能太死板,有时候该妥协的要妥协,该让步的时候要让步;有些人的面子可以不给,但是有些人的面子是一定要给的。 “秦侯,本将军觉得军司马说的有道理。皇亲国戚还是交给陛下去惩处算了,你犯不上冒险。” 秦风岂会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他有别的打算,好不容易盘算好了,就等着鱼儿上钩呢,这个时候收回成命算怎么回事? 只见秦风脸色一沉:“李广,陛下的旨意你可领会?” “呃,可是......” “别可是了,陛下既然让我监管羽林卫,那就我说了算,出了事情我扛着,跟你没任何关系。” 嘶......李广倒吸一口凉气。 秦风之前可是挺好说话的哦,怎么今天这么强硬,死犟死犟的一点都听不进去意见? 军司马汪远志这个时候补充说明道:“秦侯您有您的坚持,可是卑将作为您的助手,还是有义务提醒一下您。 窦青松的叔父可是当今太皇太后的侄子大汉的丞相魏其侯窦婴,这孩子从小因为跟魏其侯的宝贝女儿玩耍,被窦小娘一棒子击中脑袋,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所以,魏其侯对这孩子是格外的疼爱,说是比亲生儿子都要亲。 你要是杀了他,魏其侯还不得跟你玩命?” 秦风笑了,笑得很开心,这个消息的确是个意外的收获。 哈哈,刚才他还在想,一个侄子的命能不能换来魏其侯的守口如瓶,但是现在看来完全不用担心了...... 第223章 屠夫秦风 秦风铁了脑袋要砍两人,在所有人看来这就秦风年少得志,因陛下的宠信昏了头,分不清东西南北,搞不清大小王了。 跟大汉帝国最顶尖的家族之二对抗,这不是寿星老上吊嫌命长了吗? 其实就算是秦风现在改口放了曹老三和窦大傻,羽林营中诸将也是可以理解的。 魏其侯窦婴的面子,就连陛下都不敢不给。 说实话,在朝堂之上,刘彻绝对得看窦婴的脸色说话,一般情况下是要给其三分颜面的。 就更不用提平阳公主的面子了,大汉帝国谁还不知道平阳公主的日子过的有多悲惨? 堂堂大汉公主,陛下的亲姐姐,年纪轻轻死了男人,守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过日子。 有事没事的进宫就哭哭啼啼一番,毕竟是皇家的人,太后和太皇太后见了她也难免怜悯,跟着哭一鼻子。 家里没个男人,孩子又小,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哟! 如果说窦婴的面子是来自于绝对权力,那么平阳公主的面子则是皇家骨肉亲情。 这两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朝堂之上的任何一人都抵挡不住,但是秦风却...... 秦风背着手来回走了几步,心里大概的估算了一下,约莫着魏其侯和平阳公主也快要到了。于是怒斥道:“卫青,你还在等什么?把他们二人给本侯推出辕门,午时三刻开刀问斩。” 卫青心里一哆嗦,军司马和李广的话他也是听在耳中的,小郎要整治军纪,在营中立威这没错。 可是一下子砍两个皇亲国戚,这压力太大了呀! 要说是惩戒一下,抽一顿鞭子或者给一顿“竹板炒肉”那完全不用担心会遭到反噬。 魏其侯、平阳公主也不是那不通情理的人,他们自家子弟是个什么货色恐怕没有比他们自己更清楚的了。 在军营中违抗军纪遭到处罚,吃点皮肉之苦,这不算什么;可要把人砍脑袋,这事情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他刚一犹豫,秦风凌厉的目光刺了过来,呃......好吧。 卫青决定执行,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再也没有比他更了解秦风的了。 秦风的目光中透露出一种自信,脸上虽然严肃,可是却隐隐中透着一股兴奋。 小郎心地良善不是嗜杀的人,可他偏偏要这么做,那必定是有原因的。 或许,小郎是为了营造一种特别的氛围,来迎接即将到来的大汉丞相魏其侯窦婴和平阳公主殿下。 自觉窥破了小郎心思的卫青不再犹豫,一挥手:“拉走!” ~~ ~~ 是的,拉走! 因为一个晕过去,另一个瘫软成一团烂泥,屎尿横流的,骨头都软了根本就迈不开腿。 辕门之外,刑场已经准备好。 秦风、李广、汪远志率领营中诸将观斩。 碰到这么头铁的监军秦风,就连卫尉李广和军司马汪远志都胆寒,就更不用说营中诸将了。 尤其是那些权贵子弟,这个时候看秦风简直是腿肚子转筋,脑瓜皮发凉啊! 额滴亲娘哎,他们平时奉若神明捧若老大的窦大傻和曹老三眼看都要小命不保了,就别提他们还不如曹、窦二人家庭背景深厚的他们了。 秦风在他们的眼中那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亲爹娘祖宗啊,这小白脸子咋就这么狠呐!上来就砍人家的脑袋瓜子。 平时他们在军中违纪,哪怕是搅闹军营,可是卫尉李广最多也就是赏赐给他们吃一顿“竹板炒肉”,经过处理的毛竹板,啪啪啪的打在屁股上,如果他们可以放血,花钱贿赂行刑的羽林,顶多在床上趴几天,也就无大碍了。 所以,有时候他们这些权贵子弟,充英雄,当汉子,牛逼轰轰的还故意违反军纪。 在他们眼里,如果没有违反过军纪,没有尝试过“竹板炒肉”根本就不叫爷们。 这些权贵子弟的心理真的是很难把握,竟然以受虐为荣。 其实说到底也不难理解,他们就是为了找刺激,在人前显示他们有多英雄,有多牛逼,互相攀比之下,这就可以解释的通了。 一帮不识人间疾苦的纨绔子弟,为了自己和家族的前途进入大汉天子的亲卫羽林营中,他们也苦逼啊! 天天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跟他们彻底的宣告拜拜,他们苦闷啊,如果再不寻点刺激,找个乐子根本撑不下去。 当然也不乏有些权贵子弟,是为了躲避日常的军事训练和每月一次的军阵操演。 他们宁愿意接受刑罚,躺在床上养伤也不愿意每天拍马舞刀的去演练军阵杀敌之术。 悲哀啊!说起来真是大汉的悲哀。 他们的祖上无不是跟随汉高祖刘邦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可是到了他们这一代的时候彻底的堕落了。 守着祖上的功勋簿子,躺在美人胸前,吃着美食,喝着美酒,享受起生活来哪还顾得上爹娘老子的殷殷期望?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陛下刚登基不久,真是需要身边人的时候。 假如不是为了贴身伺候陛下,给自己和家族博一个前程,谁会愿意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着鸟气? 可是现在他们不这么想了,要是在想混日子恐怕等不到他们博得前程,小命儿就要没了。 他们感觉关内侯秦风这个小白脸子绝对没好心眼子,就是他们的克星,就是冲他们来的。 其实这一刻已经有不少的权贵子弟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再不退出,恐怕下一个就是他们了啊! 曹老三和窦大傻牛逼不?不可谓家世不显赫,身份不可谓不高贵,可是到头来怎样? 在秦屠夫的面前,就是一个待宰的羔羊。 相比起曹老三和窦大傻,他们的家世显得那么卑微,那么的卑贱,那么的不值一提。 但是一想到退出羽林营的话,他们的将来将会生不如死。 因为他们的老爹老娘言之凿凿的告诉他们,如果能够赢得陛下的信任,将来在陛下面前赢得一席之地的话,他们在家族中可以得到全部势力的扶持。 但是,假如一事无成,不能在陛下面前博得一席之地的话,他们就算是回来也是家族中的弃儿。 所以,他们现在心头凉如冰啊! 谁让他们遇到了秦风这个半路杀出来的拦路虎呢?谁让秦风是陛下面前最得宠的臣子呢? 该死的秦风,该死的秦屠夫,这是断他们的后路呀!~ 第224章 刀下留人 杀鸡骇猴,效果很好。 曹老三和窦大傻两人被拖上斩首台,台下观斩的权贵子弟们一个个面色惨白,心里惊恐莫名。 此时的窦大傻已经清醒了过来,跟曹老三不同的是,窦大傻表现的很光棍。 他脑子虽然缺根弦,但可不代表他傻的不透气,男人嘛,毕竟都是茅房拉屎脸朝外的人。 当着那么多权贵子弟的面,如果他跟曹老三那样一听说砍头就吓的屎尿横流,那会显得很没出息的。 伯父从小就教导他,我们窦家的老祖宗是太皇太后,所以我们窦家的子孙要时刻谨记她老人家的教诲,为朝廷效力,为窦家增光。 他加入羽林卫士可跟别的权贵子弟不一样,别人是为了混资历,捞资本,为了跟陛下有交集,为了能够有朝一日陛下用人之际,想起他们这些熟面孔。 窦大傻是真的抱着为国效力为窦家增光的信念来的,不过就是因为他天真率性时常被从小就认识的那些权贵子弟带跑偏了而已。 就比如曹老三这货,他们从小就相识,也可以说是从光着屁股撒尿和泥开始就在一起耍了。加之曹老三这家伙比他大几岁,所以,小伙伴们一般都愿意听他的话。 一般情况下小伙伴们干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都是在曹老三的怂恿下,窦大傻往往心甘情愿的第一个往前冲的。 很悲哀是不是?这就是交友不慎的后果,人有时候太憨厚耿直太天真太想当然了往往是会被人利用的。 ~~ ~~ 秦风抬头看了看天色,也没个表看时间,天气也不好,看不到太阳无法准确的判断究竟到了何时。 也只能是靠估摸了,午时三刻也就相当于是十一点四十五分的样子。 约摸着也快到时间了,秦风面上虽无所动,可是心中却有些着急。 真要是到了时间,魏其侯和长公主未赶到拦下行刑的话,这仇可算是结死了。 这个时候,羽林来报:“启禀秦侯,午时二刻已到。” 秦风阴沉着脸:“嗯,知道了,下去吧!” “诺!” 秦风偷眼瞧了瞧军司马汪远志,这货不会没通知窦家和曹家吧? 可是当他看到汪远志焦急的眼神一直朝辕门外的大道上瞅的时候,心里有底了。 通知肯定是通知了的,要不然这货不会是这个熊样子。 那种焦躁不安,那种急切的期盼,在脸上表露无疑。 突然,汪远志的双目一亮,脸上现出惊喜之情。 呃,秦风抬头向着辕门外的大道上瞧去。 只见一辆马车双马驾辕飞驰而来,由于速度很快,把地上的积雪和泥土都溅的很高,以至于豪华的马车上面溅的到处都是。 看样子应该是长公主的车架,可为何不见魏其侯窦婴呢? 窦、曹两家的府邸相近,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同时到才是啊! 秦风正在犹豫之间,马车疾驰而至。 远远的那驾车之人就高声大喊:“秦侯且慢行刑,老夫窦婴携平阳公主殿下恳请刀下留人。” 窦婴?秦风可没想到驾车的那小老头就是魏其侯。 传说中的大汉丞相魏其侯窦婴居然这么的狼狈,身上的锦衣华服被溅起的泥水弄的污浊不堪。 窦婴看起来五十岁左右,三缕长髯飘洒颌下,威风凛凛;面色微黄看上去有些憔悴,眼袋低垂,双眼中布满血丝,一看就是睡眠不足引起的。 平阳公主的车架,却不见平阳公主其人,窦婴倒是单人驾驶而来,这倒是稀奇,也不知发生什么事情了。 话说,魏其侯窦婴作为大汉的丞相,他的工作真要忙起来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 特别是为了斡旋东瓯国和闽越国之事,他可是没少操心。 刘彻下了决定准备派中大夫严助代表大汉帝国出使,调节两国之间的争端。魏其侯窦婴受命统筹出使事宜,关防大印需要赶制,使团上路的各种补给文书需要准备。 尤其是得知陛下为了彰显国威皇威打算派天子亲卫羽林卫士随同,这就又牵扯到了军事行动方面,他需要跟太尉田蚡对接...... 诸多事宜,忙碌下来累的半死。 好不容易忙完了,准备休息一下呢,可是下人来报,羽林营传来紧急口信,说是他的宝贝侄子触犯军纪冒犯了陛下新任命的监军秦风。 按照军律,以下犯上这是要杀头的。 呃,可把魏其侯窦婴给急坏了。 他当即就吩咐备车赶赴羽林营,可倒霉的是车在路上因车辙断裂动弹不得。 正在他急的五内俱焚的时候,平阳公主的车驾赶到。 一打问之下才得知,感情曹荃这家伙也在被斩之列。 窦婴真是哭笑不得,打小这两个家伙就厮混在一起,到现在违反军纪砍头也是在一起。 不用问,肯定是曹家的小子怂恿,要不然按照自己宝贝侄子的性格,是不会挑头惹是生非的。 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了解,可是窦婴却也不能说什么。 再说了就算是跟曹家争论一个对错又有什么意义?现在的情况是先把人保住才是第一要务。 于是窦婴和平阳公主商议对策,最后决定由窦婴先行驾公主的车赶往军营救人;平阳公主留下来等待后续调派的车辆,等车辆来了之后在赶往军营。 窦婴一路上是打马如飞,生恐怕误了时辰。 口信说的明白,午时三刻开刀问斩。 在朝堂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经验丰富眼光老辣的窦婴,迅速的从口信中读懂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秦风未必真的想要杀人; 因为军中杀人不同于朝廷秋决,根本不需要那么繁琐的手续。 军令之下,说杀当即就可以宰人,没必要拖延到午时三刻。 至于为什么秦风要拖延这么久,聪明人自然明白,那就是在给他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啊! 通过这件事,他对秦风肃然起敬。 这小子能够获得陛下的宠信,太皇太后的重视,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但看这处事的手段,就可以窥得一二,不得不说高明...... 第225章 老油条魏其侯 窦婴何等样人?他的老于世故、老谋深算岂是寻常人能及? 他之所以连平阳公主都先撇下不顾,单人驾车争分夺秒的赶来刑场,正是因为他看破了秦风的意图。 秦风这么大张旗鼓的拿曹家、窦家嫡系子弟开刀,并且容留了这么长的反应时间,最重要的是并未禁止军营出入,这就是信号。 试想,如果他真的想要杀窦青松的话,只需一道命令,直接斩立决就行了。 但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反而是留下足够的时间,放任通风报信,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窦婴觉得秦风这么做必有缘由,或许秦风就是要以此事为契机和自己肩上一面。 而且,窦婴相信,恐怕见一面是初衷,见了面之后交谈的内容才是至关重要的。 秦风有什么话要对自己说呢?他脑子里一直在飞速盘旋着。 综合最近朝廷发生的大事来看,恐怕必定是和朝堂上吵翻天的援助东瓯国有关。 窦婴觉得恐怕陛下的用意远不止是派遣使节出面斡旋那么简单...... 关内侯秦风是新近崛起的朝堂新贵,秦风是在公输家陛下亲自下旨册封,恩典可见一斑。 陛下面前的红人,突然间奉旨,在即将出使的节骨眼上监管大汉羽林。 要知道,大汉羽林卫可是天子亲军啊!这其中的深意,不可不琢磨。 刘彻在朝堂上的决议是严助为斡旋的正使,可是为了彰显大汉国威,需要陛下亲军羽林卫随行。 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值得深思。 窦婴就是窦婴,不愧是大汉丞相,他的思维远超常人。 能够一眼看破刘彻的用意,这就是浸淫官场几十年下来积累的功夫啊,不得不佩服。 ~~ ~~ 对于秦风这个朝堂新贵,窦婴在经过太皇太后点破之后,可以说是非常清楚了。 陛下对这个秦风现在有着充分的信任。 说实话,刘彻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知情范围内的。 刘彻册封秦风之后不久,就去了一趟蓝田秦侯府,回来就大刀阔斧的施行新政。 据他推算,肯定和秦风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虽然一开始这只是他的猜想,可是后来随着太皇太后向他谈及秦风,告知了秦风无形中影响陛下的治国方略这件事。 他才最终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果不其然,陛下最近推行的所有政令都和这个秦风有关系。 窦婴心中震撼至极,秦风轻描淡写的一个推恩令,就解决了大汉几代先皇悬而未决的诸侯尾大不掉的难题。 不得不承认,秦风如此聪慧的头脑、玲珑样的心肝,就连他这个大汉丞相都不得不说一句自愧不如。 也怪不得太皇太后对他推崇有加,也怪不得太皇太后给自己一道可以随时除掉秦风的旨意。 其实细想下来,太皇太后的意思看似矛盾,实则是思虑深远。 结合秦风的身世和现在陛下对他的信任程度,秦风此人必须得小心提防。 诚然,现在秦风的所有举措都是有利于陛下,有利于大汉帝国的,可是万一有朝一日他有了别样的心思呢? 窦婴心里不得不佩服姑母窦氏的远见,什么都被她老人家考虑到了...... ~~ ~~ 窦婴之前从未见过秦风,只是在传闻中听说过。 都说秦风年少得志,可是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的年轻。 细观秦风,面色稚嫩不失威严,容貌俊朗媚眼有神,黑白分明的眸子中透着一股子神采飞扬的气势,而且隐隐中带着一股子杀气。 让人忍不住赞叹秦风:大汉好儿郎,国风美少年。 ~~ ~~ 窦婴从马车的车辕上跃下,整理了一下溅满泥水的袍服,强自平息了一下心绪,迈步上前朝着秦风走去。 秦风反观窦婴,只见他年约五十上下,两鬓已然斑白,颌下一部花白的胡须飘洒胸前,威仪赫赫气势非凡。 毕竟几十年宦海沉浮,久经历练之下身上有一种不怒自威的王侯气质。 “秦侯老夫窦婴这厢有礼了!”远远的一拱手,窦婴沉声道。 秦风不敢怠慢,面前这小老头就是传说中的大汉丞相魏其侯窦婴啊!史书赫然在册,根据他的履历,要说他是汉武朝目前的第一重臣,没人抬杠。 “魏其侯客气了,小子万万不敢当。”秦风忙躬身拱手应答,姿态放的很低。 窦婴回身一指马车对秦风道:“秦侯,老夫马车车辙断裂,临时用了平阳公主的马车。 能不能派人帮着收拾一下,另外公主殿下一介女子,身边没有带护卫随行,为平安起见,最好派营中健儿前往接应一二。” “哦?来人,把马车带到营中清洗,马匹喂上等草料,小心伺候着不得有误。”秦风说道这里,又冲卫青招招手。 卫青大踏步的上前:“秦侯有何吩咐?” 秦风心中暗暗乐了起来,还真是老天爷给机会啊!刚还在想着怎么让平阳公主跟卫青发生联系呢,这就来机会了。 魏其侯真不愧是神助攻啊! “羽林郎卫青听令,命你带本部一百人,前去接应平阳公主殿下,不得有误。” “诺!” 卫青拱手退下,带着本部百余人风驰电掣一般的不见了踪影...... 窦婴很满意,秦风表现的中规中矩,滴水不露。 “秦侯,想必你应该猜的到老夫和平阳公主来的用意了吧?老夫代替小侄窦青松先行向你赔礼道歉。” 说着就是一躬身。 秦风赶紧上前扶住窦婴,“魏其侯、窦丞相,这是要折煞小子不是?我怎么能受的起您老的礼?” “不,受得! 现在不论官身,只讲亲情。 老夫作为待决罪囚窦青松的叔父,孩子有了错,当长辈的出来赔礼道歉,这是应当应分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礼多人不怪,窦婴自降身价把身份压的这么低,上来就给秦风赔礼道歉,这面子给的不可谓不大。 可以说是这面子都给到天上去了,试问满朝权贵中魏其侯窦婴怕过谁? 武安侯田蚡怎么样?他可是汉武帝的舅舅兼着当朝太尉。 但是窦婴跟他针锋相对,势头力压田蚡,就连太后面前窦婴气势也不弱。 可是在秦风面前,这姿态放的不可谓不低。 旁边的军司马汪远志,看到这一幕,心下大惊失色。 都说秦风独得陛下宠信,是陛下面前的红的发紫的人,今日一看果然传言不虚啊! 大汉丞相都自降身价不在他面前拿大,这简直是骇人听闻哟!...... 就在这个时候,羽林来报:“启禀秦侯,午时三刻已到,是否可以行刑!” 魏其侯窦婴面上水波不惊的看着秦风。 秦风心中暗道:“还杀个屁啊,目的已经达到,这个时候是该收场了。” “来人,把窦青松和曹荃暂且收押,容后再行处置。” 窦婴听秦风如此言说,心中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第226章 引窦婴入彀 中军大帐内窦婴仔细的打量着秦风,这少年人面对他无形中的威压丝毫不惧。 要知道他经年累月形成的上位者气势,一般的官员见到他之后,未说话腿先软,甚至脊梁骨都直不起来。 而秦风泰然自若,谈笑风生,就好像面对的就是一个寻常的村夫俗子似的毫无压力。 窦婴心中不禁暗自赞叹:假以时日,此子必成大器。 他在看秦风,秦风也在观察他。 两人一边喝着茶汤,一边客套着寒暄。 如果不是知道他们是第一次见面的话,肯定会以为他们是多年未见的老友。 这一大一小两只狐狸,各怀心事,可是谁都不想先开口。 这就像是交易谈判似的,往往沉不住气先开口的那一方,首先气势上就输了。 一杯茶汤喝的都没颜色了,可还在东拉西扯。 “秦侯少年得志,陛下之宠信前所未有,来日步入朝堂必定是青云直上前途无量啊!” “风不才,志大才疏德行浅薄,幸蒙陛下青眼有加引为知己,实乃是祖上有灵,三生有幸。 将来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不敢忘陛下恩典,惟愿一心效忠陛下,做陛下阶前鹰犬。” 这话说的太有水准了,窦婴自信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打动人心的话了。 同样是拍马屁,可是秦风的这记马屁简直可以用“不露痕迹”“香喷喷”来形容了。 窦婴不禁暗叹:“好一个庙堂之高,好一个江湖之远,好一个秦家小子。” 好吧,他自问自己像秦风这个年纪的时候绝对是说不出这样有水平的话来的。 窦婴手捻须髯,笑吟吟的看着秦风,看着面上古井无波,实则心中已经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所谓长江水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不服老是不行了...... 如果不考虑秦风的身世,如果不参杂太皇太后对秦风的顾虑,如果不是身兼辨别秦风奸佞与否的重任;只是单纯的考量一个朝堂上末学后进的青年才俊的话,他几乎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判断。 秦风足可以担当大任,也可以说是重点培养的后继人才中的首选。 可是造化弄人,他偏偏是那样一个敏感的身份,偏偏自己又是负责甄别他的人,这就很难办了,说实话,窦婴有点左右为难。 ~~ ~~ 甄别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要懂得变通,窦婴可不是因循守旧的古板之人。 比如窦婴现在决定用侄子和曹荃事为由头,试探一下秦风。 “秦风,老夫很看好你,我相信将来的朝堂必定是年轻人的天下。老夫年事已高,垂垂老矣,在朝堂为陛下效力的机会不多了。 不过呢,年轻人刚学会走,切不可步子迈的太大,朝堂的水很深,各方权贵势力派别林立,一不小心淹着就不好了。 可是假如有一个识途老马把你引上路,扶上马,送一程的话,可就大不一样了。 老夫自问,在陛下面前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如果你能投入老夫的门下,我敢保证你将来的路会顺畅的多。” 说完,窦婴笑吟吟的看着秦风,留心观察秦风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丝丝面部表情和眼神的闪烁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魏其侯窦婴言语中的威逼利诱之意很是明显。 秦风沉吟了一下,拱手道:“魏其侯可知朋党之害? 党同伐异,排斥异己,为一己之私利,可以毫无原则毫无下限的攀诬攻击,只为把对方拉下马,丝毫不顾及国计民生。 此朝廷隐患,乃大害也! 小子自问无私心,更不愿结交权贵,攀附势力,惟愿为陛下效力,为国尽忠,为民请愿。 别的不做他想......” 呃,秦风竟然拒绝了自己的拉拢...... 窦婴此刻心中被“朋党”一词所吸引到了,这是他第一次听有人把大汉朝堂上的情况总结的这么到位。 只短短的两个字,囊括了所有,不得不承认秦风解释的太形象了。 现在大汉朝堂之上,可不就是这种状态吗? 他跟长公主、田蚡两方势力周旋,搞的他是心力交瘁,虽然在太皇太后的助力下,他稳居上风,但是也不得不随时小心防备着从阴暗角落里射出的暗箭冷枪。 党同伐异,无原则无下限,只为一己之私,说的真好....... 窦婴心下大动,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本来是试探秦风,用自己深厚的政治资源引诱一下他,看他会不会为其所动。 可是却妙手偶得秦风针对朝堂的高见。真可称得上是意外之喜了。 此刻他已然忘却了此行的目的,满心思的思虑的都是秦风关于朋党的妙解。 “秦风,你能详细的给老夫说说朋党吗?老夫希望你不用顾虑太多,你就当做是跟一个乡野山间的老人闲话,不用担心因言获罪。” 对于窦婴,秦风知道他对大汉、对刘彻的忠心自然无可非议,他可以判断的出此刻的窦婴是诚心诚意向他讨教的。 秦风微微一笑:“风一些浅薄见识,魏其侯姑且听之。 吾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 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自保。 故风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 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 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 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呃,魏其侯窦婴呆呆的愣了许久方抚掌而笑曰:“大善,善哉善哉,妙也妙也。”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秦风拱手:“魏其侯谬赞,在下只不过是率性随心而发,至于能入您的耳,实属侥幸。” 秦风心中暗喜,窦婴已入自己设计的语境之中,那接下来话语的掌控权就有自己说了算了...... 第227章 破局之法 窦婴浸淫官场几十年,对于识人辨人之术早就谙熟于心。 一般人要是想在跟他的交锋中占据上风,可是太难了,想也不要想,说句难如登天也不为过。 任何人只要到了他的面前,只需要搭眼一扫,即便是一句话不说,他也能把人的内心揣摩的八九不离十。 秦风借用窦大傻引窦婴过来,窦婴其实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洞悉秦风的意图了。 所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的宝贝侄子窦青松只是一个由头罢了。 通过朝堂上的风吹草动,及时准确的做出判断,这是窦婴最引以为豪的本领。 也正是因为他的远见和谋略,才成为汉景帝临终前的顾命大臣。 不过往往有的时候优点也会成为缺点,窦婴就是太傲娇了以至于有些自负,他以为他已经洞悉了秦风的意图,掌控了局势。 可是实则不然,殊不知的是他已经一头扎进了秦风设计好的套子里。 秦风知道窦婴不好对付,要想在跟窦婴的交锋中占据话语掌控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所以秦风设计了一个局,一个使窦婴不知不觉间就处于弱势的局。 为了引窦婴入彀,秦风灵机一动结合目前朝局各方势力的情况,抛出朋党论。 诚然,窦婴忠心为国,时常记挂在他心头的是先帝的托孤重任。为了平衡朝局,辅佐新君,他可以说是费尽心机,可也没见多少成效。 他时常在想,现在的情况是有太皇太后在,还能够压制太后系和长公主系。 可万一要是太皇太后撒手西去的话,凭借他的能力根本不足以支撑下去,他根本就压制不住太后和长公主的势力。 这也是秦风抛出朋党论的时候,他一下子就陷入进去的最最根本的原因。 他太想解决目前的困局了...... 试想,先帝远去,太皇太后垂垂老矣行将就木,而后就是他一人独自支撑朝局。 权贵们都有各自的小心思,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甚至不惜结党营私上下一体沆瀣一气。 他现在的处境是独木难支啊! 可以说现在的窦婴急需打破困境,找到一条出路,才能不愧对先帝的信任,才能对得起太皇太后的殷殷期望。 秦风朋党论一出,窦婴顿觉眼前一亮。 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秦风能够准确的说出目前朝局的破局难点在于朋党,那么他必然有解决的办法。 心急之下,一头扎了进去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 ~~ 秦风的一番激昂慷慨的陈词,窦婴听的是如痴如醉心旷神怡,有种顿觉茅塞顿开的意思。 总结一下,大意就是:我听说关于朋党的言论,是自古就有的,只是希望上位者能分清他们是君子还是小人就好了。 大概君子与君子因志趣一致结为朋党,而小人则因利益相同结为朋党,这是很自然的规律。 但是我以为:小人并无朋党,只有君子才有。 这是什么原因呢? 小人所爱所贪的是薪俸钱财。 当他们利益相同的时候,暂时地互相勾结成为朋党,那是虚假的; 等到他们见到利益而争先恐后,或者利益已尽而交情淡漠之时,就会反过来互相残害,即使是兄弟亲戚,也不会互相保护。 所以说小人并无朋党,他们暂时结为朋党,也是虚假的。 君子就不是这样:他们坚持的是道义,履行的是忠信,珍惜的是名节。 用这些来提高自身修养,那么志趣一致就能相互补益。 用这些来为国家做事,那么观点相同就能共同前进。 始终如一,归根究底这才是君子的朋党。 所以上位者,只要能斥退小人的假朋党,进用君子的真朋党,那么天下就可以安定了。 ~~ ~~ 秦风说的简直是太好了,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所在,并且提出解决办法。 小人朋党重私利,轻国器,窦婴太清楚了。 就太后和田蚡一系和长公主一系,侵占农田,与民争利;侵吞国家的矿山资源,于国无益,肥了个人私囊亏空了国家府库。 导致朝廷用兵都要谨慎再谨慎的三思而后行,其实按照他的头脑,岂会看不到闽越国对东瓯国搞的那些小动作的用意? 有情报显示闽越国和匈奴人眉来眼去,暗中勾搭连环。 很大程度上闽越国敢把大汉帝国不放在眼里,正是有匈奴人的支持。 但是他不能支持陛下出兵,还是太皇太后说的对,国大需求稳。 稍有不慎就有万劫不复的结局,偌大的秦帝国轰然倒塌不是没有原因的。 据他的总结,有四个原因。 分别是过度征收赋税导致农民起义爆发、大兴土木民不聊生、统治者相当残暴人民无法忍受以及秦朝君王朝堂混乱不堪。 其中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朝堂混乱不堪。 而目前大汉奉行黄老之术治国,遵行无为而治,才是导致朝堂生乱的根源。 他其实也是赞同陛下推行儒术的,说实话他看过大量的儒学经典,对于儒术有着很深的理解。 其中儒术中提倡加强中央集权,突出皇帝的无上权威,他认为能够彻底的改变四处漏风的大汉朝局。 可是他不敢说,也不能说。 因为他要是这么做了,那就是摆明了要跟太皇太后对着干。 老人家奉行了一辈子的黄老之术,突然间跳出来一个儒术,岂有不死之理? 陛下不是没有尝试过,可是刚开始了一个头,就被太皇太后无情的扼杀在萌芽之中。 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狡猾如狐的窦婴岂能硬着脑袋往上撞? 也所以,即便是他认为陛下刘彻出兵绝对正确,可也不能表示出分毫的支持的意味。 虎符在太皇太后的手中掌握,陛下刘彻没有虎符是绝对调遣不了兵马的。 所以,他笃定陛下刘彻的出兵计划,必定是要胎死腹中,到头来的结局必定也是鸡飞蛋打一事无成的。 也所以,与其惹的太皇太后不快,对他产生嫌隙,还不如一言不发静观其变来的好...... 第228章 儒学美人 说实话,自先帝薨逝,新帝即位的这将近一年时间,窦婴苦心孤诣的勉力维持着大汉朝局的平衡。 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宝宝心里苦啊!” 但是再苦再累再难他也只能是独自承受,无数个夜晚,夙夜忧思,夜不能寐。 他时常感慨自己的苦心没人懂,不过这次他觉得终于找到一个懂他的人了。 而这个人就是秦风...... 窦婴觉得,秦风有着跟他一样的敏锐观察力。 朝中的局势在秦风的分析之下,原形毕露。 尤其是把朋党解释的鞭辟入里,可以说深的窦婴之心。 秦风真乃知己也! 心情大好的窦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口气憋闷在他胸中将近一年了,今天终于是释放了出来。 乍然间得到破解朝堂困局之法,神清气爽的窦婴,眉头舒展满面春风的道:“风小子,你觉得我大汉朝堂应该怎么做,才能做到君子朋党大昌?” 秦风心中暗自美滋滋,其实这才是秦风要说的重头戏。 不过他可不能上赶着说出来,只有通过窦婴的口求他说出来,才显得自然。 “晚辈下面的话,或许会触及到朝廷的禁忌、太皇太后的逆鳞,请魏其侯先恕小子无罪。” 窦婴一捋颌下须髯,“风小子但讲无妨,今日咱们只当是闲聊,即便是说错也无所谓,老夫保证不会追究。” “好,那晚辈就直说了。要想君子朋党大昌只需儒家之术大昌!” 窦婴面皮突突的跳动了几下,心中骇然,这小子可真敢说,不过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其实这也是窦婴想要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儒家思想的核心,就个体而言,是仁义礼智信,这可以很好的规范个人的品性; 就社会而言,是德道思想,即博爱、厚生,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革故、鼎新。这可以很好的构建和谐社会。 个人和国家,局部和整体,这两者相辅相成,相融相生,协调又统一,只要做好了这两点,才能做到真正的垂拱而治。 窦婴激动的心在颤抖,人生匆匆几十年,遇一知己不易啊! “好小子,老夫果然没看错你。 不过让老夫没有想到的是,你竟然是儒家弟子。 董仲舒那老家伙能有你这样的学生,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靠,窦婴居然认识董仲舒?还竟然误以为自己是他的学生,这玩笑开大了好不好?老子可跟董仲舒那老神棍没半毛钱关系。 秦风笑了笑:“我想您老误会了,我可不是儒家弟子,也并不曾认识董仲舒。” 呃......秦风都把窦婴给搞糊涂了。 “什么意思?你不是儒家弟子那干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向老夫推销儒家学说?” “晚辈以为,天下思想皆可用,只看用的对于错。 只要能够于国于民有好处,干嘛要管是哪一家之思想、哪一家之学说呢? 想当年,大汉立国之初,经济凋敝,民生多艰。 就连我高祖皇帝都不得不节俭的过日子,他老人家的座驾,驾辕的马匹都找不齐颜色一致的,试想为什么?因为穷。 所以不得不实行黄老之术,与民休息,恢复经济,鼓励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 诚然,当时的黄老之术,是于国于民有好处的。 但是事物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拿现而今的大汉来说,被几代先皇所遵循的黄老之术已经成为国家发展壮大的桎楛了。 这就需要重新审时度势,所以晚辈以为儒家学说适应当前的形式,可以加以利用。 您或许了解过儒家的思想,像“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感和“朝闻道,夕可死”的精神追求,以及坚毅的人格、积极的人生态度,在加上尊老尚贤敬师和见利思义的人生准则。 这都是可以加以利用的不二法宝。” 秦风说的都是自己的心里话,他对儒家积极向上的一面很是推崇,不过对于糟粕也是厌恶至极。就比如:儒家鼓吹天人感应、天人合一,这在秦风眼中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这种封建迷信的唯心主义学说,愚民了几千年,直到现代科技高度发展破除迷障,才被人们彻底的摒弃之。 还有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维系专制统治与等级社会,压抑人性,钳制思想,阻碍科技的发展。 这尤其是让秦风生气,甚至他都想找到董仲舒这老家伙按住暴打一顿。 封建糟粕灭绝人性,在儒家思想统治华夏大地的两千年里人们被封建糟粕思想的奴役有多苦? 秦风作为一个现代人,太知道其中的优点和弊端了。 在秦风的眼里,董仲舒就是个狂热的家伙,他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分,对儒学进行了改造。 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的思想,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也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巩固儒家思想,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 纵观两千多年来儒家之所以能独领风骚,一方面是因其思想内核伦理上以“仁”为核心、政治上的主张大一统。 说实话,这在根本上都有适应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因素,所以很得君主的喜爱。 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 就比如,先秦时期儒家没有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甚至还遭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毁灭性的打击,这是由先秦儒家初创时自身的理论缺陷导致的。 不过经过董仲舒的改造,弥补了先秦时期的缺失,“儒学”才成为封建君主专宠的“美人”。 秦风有时候都怀疑,董仲舒这老家伙之所以制定那些灭绝人性的三纲五常来束缚、压迫、奴役女性,是因为这货在闭关期间受到过女人的伤害...... 当然这是有些想当然了,玩笑而已。 现在的董仲舒还尚未进入汉武帝刘彻的视线,这个时候估计还在闭门造车,点灯熬油的苦苦改造儒学这个美人。 秦风提前一步,把儒学推到前台,也相当于是变相的阻止董仲舒继续改造儒学。 因为儒家要入朝堂,必然会首推其领袖人物董仲舒走上台面,成为代言人。 只要董仲舒在人前显贵,日子过的不那么苦逼,估计那老货就没有时间去穷尽脑汁、挖空心思的去制定那些糟粕...... 这也算是秦风为即将遭受封建糟粕迫害的人唯一能做的一点贡献了,希望此刻的董仲舒还没有把儒学这个美人彻底的改造完成。 阿门!...... 第229章 窦婴的条件 秦风目光如炬,一语中的,把儒家思想的精髓都给提炼了出来,彻底征服了窦婴的心。 此刻的窦婴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 讲真,窦婴尽管了解过儒家学术,也跟董仲舒有过交往,可是也没秦风这般能力。 要知道,能够把儒家思想总结的这么精辟的人,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窦婴相信秦风肯定是花费过大把时间钻研的,否则怎么可能讲的那么透彻? 他也相信秦风有着常人所不及的开阔眼界,否则看问题不会这么全面; 他更相信秦风胸中有丘壑,腹内藏乾坤,否则不可能有这么精准的判断力的。 此刻的秦风在窦婴的眼里那简直就是浑身放光的天降麒麟才子啊! 不得不承认,秦风说的太好了,只要是能为我所用的就是好学说,管他黑猫白猫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儒家思想是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连窦婴都不看好的天人感应之说。 窦婴作为大汉帝国的丞相,他负有为陛下为大汉挑选人才、制定方略的大任; 经过他对各家学说的研究、对比之下,他很是推崇儒家,因为他也看到了秦风所说的那些闪光的东西。 但是由于董仲舒这货搞的那一套天人感应学说,窦婴才没有在太皇太后面前推荐。 窦婴的行事风格那是相当的稳健,他自己都不相信,都搞不明白的东西,自然不会献给朝廷。 可是经过秦风这么一说,他心中豁然开朗。 儒家可以有选择性的使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要能够解决目前大汉的困局,至于那狗屁天人感应,让它见鬼去吧...... ~~ ~~ 秦风由朋党再到儒学,接二连三的“轰炸”窦婴,看老家伙眉眼放光的样子,就知道可以开始进行下面的内容了。 出兵才是这次的主要议题,前面只是迷惑窦婴的幌子。 不把老奸巨猾的老家伙整懵圈、征服了,他是不会帮忙在太皇太后面前打掩护的。 “魏其侯,容晚辈再说一句,如果陛下调动会稽驻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平定闽越国如何?” 窦婴不假思索的道:“风小子,给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其实老夫在内心深处是赞同陛下出兵的,该死的闽越国,在我大汉南方频生事端,又跟匈奴人眉来眼去的。 犹如疥癣之疾,大动干戈划不来,可是不管不顾也不行,时不时的给你生事,着实可恶至极,平定为最好。 可惜的是陛下手中没有虎符,如果有的话老夫第一个赞成。” 秦风悬在心口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 实在是没想到窦婴竟然是支持出兵的...... 秦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兴奋的道:“您老这真实想法如果陛下知道的话,肯定会高兴的跳起来。” “是吗? 陛下可是一直都不信任我的,他做什么事情都瞒着我这个大汉丞相。 如果不是太皇太后告知,现在老夫还不知道最近朝堂上陛下做出的一系列的大动作都有你的影子。 就包括这一次陛下和你之间商议出兵援助东瓯国,我想如果不是有用到我的地方,你小子也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开刀问斩吧?” 窦婴犀利的眼光扫过秦风面上,老家伙笑吟吟的,似乎一副尽在掌握的样子。 秦风不好意思的道:“其实要早知道您老是这态度,晚辈还干嘛脱了裤子放屁,费尽心机的绕这么一大圈子?” 魏其侯窦婴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你小子果然如老夫所料想的一样,我家侄儿和曹家的那位,就是个由头。 其实你大可不必,要想见老夫还不简单吗? 至于搞这么大的阵仗? 老夫倒是无所谓,可是平阳公主府现在鸡飞狗跳的都乱套了。” 秦风尴尬的嘿嘿一笑:“曹家现在这样实属是误伤,说来还真是晚辈的不是了,吓到公主殿下真是不应该。” 窦婴手捻须髯笑吟吟的道:“嗯,认错的态度倒还算是诚恳。 曹家和平阳公主面前老夫替你转圜,你不用担心了。 还是说说你和陛下是怎么商定的吧?” 秦风于是合盘把计划托出...... 窦婴倒吸一口冷气,心下骇然之极。 “用陛下权威强行接管会稽军权,你知道不知道万一计划不成功,陛下肯定是安然无恙的,可是你......你的结局是怎样考虑过吗? 到时候太皇太后动怒,你就是有一千个脑袋也是不够砍的。” “所以,才需要您老从中掩护一二。 晚辈想,到时候如果会稽大军出动的消息传回,想请您老尽量拖延一些时日,多给晚辈争取一些时间如何?” 秦风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恳请之意,并且最后又加了一句:“窦丞相就拜托你了,陛下非常看重这次行动。 可以说这是陛下第一次决定要做一件证明自己的大事......” 话不用说的太明白,秦风相信言尽于此,窦婴会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的。 窦婴点点头,“放心吧,太皇太后那里老夫会出面,不过老夫有一个条件。”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都到了大家坦诚相见的地步了,还不忘记交易。 “好,您老但讲无妨,只要晚辈能做到的,无不应允。” 窦婴微微一笑:“老夫的条件很简单,我只有一个弟弟,而我弟弟也只有一个儿子,就是窦青松。 这孩子从小就在我眼前长大,年少时脑袋受创,有些后遗症,所以老夫待之如亲子一般。 大汉国内承平已久,许久没有大的战事了,所以,老夫希望这次你务必要带上青松这孩子。 给他一个杀敌报国的机会如何?” 秦风不由得肃然起敬,遇到战事,寻常权贵无不是托关系找后台把自己家子弟弄到安全的地方;谁会愿意把自己家的子弟送到战场上去? 可是窦婴居然就这么做了,窦青松的情况军司马汪远志给他讲过,他知道窦青松的脑袋是窦婴的宝贝女儿弄的。 也所以内心中带着歉疚,对窦大傻这货极好,真的是如亲生儿子一般对待的。 第230章 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窦青松和曹荃两个家伙被关押在一起,讲真,刚才上断头台的一幕,可把曹荃这几家伙吓的不轻,几乎是魂飞魄散了都。 现在依然没缓过劲来,浑身肌肉酸软,骨头也都是软的,如同一滩烂泥似的倒在地上。 不过他知道,小命应该是可以保住了。 窦婴都来了,嫂子还会远吗? 曹荃涕泗横流,哭的那叫一个声嘶力竭...... “曹老三你他娘的真没出息,以后出去别说认识我,耶耶可丢不起那人。” 窦大傻终于被曹荃给哭烦了,他们的胳膊被捆着,没松绑,但是脚可没上绳索。 所以,窦大傻忍着裤裆的疼痛,抬起脚狠狠的踢在曹荃的屁股上。 再看曹荃嗷一嗓子,一个懒驴打滚,咕噜噜翻滚出去老远,连哭声都戛然而止。 “窦大傻子你他娘的踢到耶耶腚沟子了。” “闭上你的鸟嘴,再敢在耶耶耳边聒噪,小心我踢死你。” 曹荃看窦大傻急眼了,瞬间就变了一副笑脸出来。 这小子可不傻,可以说鬼精鬼精的,两人从光着屁股撒尿和泥开始就在一起玩耍,他太了解窦青松了。 俗话说实在人有个犟脾气,真惹翻了,可真不好收场。 这货被窦大傻一脚踢的好像活过来了,刚才骨头都是软的,现在这货竟然一翻身挣扎着站了起来。 “大傻兄弟,你大伯都来了,秦侯应该会给面子的。” “所以呢?” “所以我们不用死了。” “那是我不用死了,我大伯才不会管你,他老人家最疼的人是我,不是你好不好?” 曹荃脸色一滞,心里慌乱的一批,因为他要等的人到现在还没来。 尽管他知道嫂子不会不管他,但是见不到人,心里还是没底的。 “嘿嘿!~大傻兄弟,你说咱们是不是好兄弟?” “昂,那还用说,铁铁的好兄弟。” “那等会儿要是秦侯放你不放我的话,你能不能帮忙求下魏其侯。” “为什么?” 曹荃的鼻子差点气歪了,这货咋就一根筋,脑袋里装的浆糊吗? “你刚才说的,因为我们是铁铁的好兄弟。你想我要是死了,你肯定会想我的对不对? 另外我还没请你去长安城的馆子里吃红烧肉呢。” 窦大傻躺在地上一言不发成冥想状,曹荃有点急了。 “你忘了?上个月我赌输了,说了请你吃。” “哦,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那好吧,你都请我吃红烧肉了,那我可以让我大伯给秦侯说饶你一条狗命。” 这要是放在平时,窦大傻敢说曹荃的是狗命,两个人非得掐起来干一架不可。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曹荃有点都不生气,反而笑眯眯的蹲在窦大傻面前“汪汪汪”叫了几声,惹的窦大傻哈哈大笑...... 曹荃也陪着大笑起来...... 突然窦大傻的笑声戛然而止,随即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冷汗都冒出来了,并且呼吸急促,有种上不来气的感觉。 呃,可把曹荃给吓蒙圈了,刚才还好好的呢,这一眨眼的功夫怎么就看起来要归西的样子哦。 “大傻兄弟,你咋了?说话啊,你可不能死啊!我们是好兄弟,我们的命是连在一起的。” 曹荃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良久,窦青松憨厚的嗓音响起:“你他娘的,耶耶应该叫你一声爱哭鬼,你嚎哪门子丧?耶耶没死呢。” 曹荃看窦青松缓和过来了,喜极而泣,“那刚才你为何那副要死的样子?可吓死我了,我还寻思着你要是死了,谁来帮我求情啊!” “你还有脸说,谁让你学狗叫那么像,耶耶一笑牵动了胯下之伤。嘶......真他娘的疼......以后耶耶就叫你曹老狗好了。” “唔......” 曹荃一脸郁闷,可也不好反驳。 于是顾左右而言他道:“你说军司马汪远志这小子是不是没通知我家里人啊!要不然的话我嫂子怎么还不来救我呢?” “我看你嫂子肯定不打算要你了,你哥都翘辫子了......” “大傻,不许这么说我嫂子,小心老子跟你急。” “急啥急,我看你是猴急,你是不是等你哥三年丧期过了憋着劲娶你嫂子呢?我可是都听说了,你这货一肚子花花肠子。” 曹荃气的双眼圆睁目眦欲裂,眼珠子都要冒血了,“哪个狗娘养的瞎咧咧,小心耶耶撕烂他的嘴? 大傻兄弟,你是不是也相信他们的谣传?” “那不然嘞!你小子成天花街柳巷待着倚红偎翠的,谁能相信你对那么漂亮的寡嫂没心思?” 呃......曹荃面部肌肉突突突突的跳,嘴巴一张一翕的,可是却一个字都没吐露出来。 看样子曹荃如果不是双手被缚,他敢双手拍着瘦弱的鸡胸脯子指天发誓了。 “我曹荃发誓,绝对不是外界传言中的那样。长嫂如母,我再怎么混蛋,怎么能对母亲动别样的心思? 大傻你要相信我,你一定要相信我,你最了解我了,我不是那样的是对不对?” “嘁,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想?” “唔......”曹荃语塞,脸憋的通红通红的,久久未发一言。 “唉,没想到连你都不相信我,你说咱们这兄弟是不是做到头了?” 就在这个时候,营帐的帘子一挑,秦风一闪身走了进来:“曹荃,本侯相信你。” 曹荃一回头,跟秦风看了对眼。 秦风的眼神变的柔和无比,扫在曹荃身上,曹荃感觉胸中激起一股暖流,这句话真的是比天籁之音还要好听。 曹荃激动的不能自已,扑通一声就在秦风面前跪了下去:“多谢秦侯信任,下官羽林郎曹荃见过秦侯。 之前是我的不对,不该言语轻薄鄙夷秦侯,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把曹荃当个屁放了吧。” 秦风点点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你能痛改前非悔过自新,这也算是没白上一次断头台。 本侯来是释放你们的,希望你们以这次鬼门关之行为人生中的转折点,之前的就掀篇翻过去了,以后精忠报国,为陛下效力,为国家献身,能做到吗?” “能,太能了!” 窦大傻和曹老三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道...... 第231章 我们是兄弟 俗话说三人成虎,舌头根子压死人。 就拿曹荃来说,被人谣传惦记寡嫂,犹如一记暴击擂在他的脑袋上,脑瓜子整个都嗡嗡的。 这种被人冤枉的滋味可不好受,尤其是流言蜚语类的恶意中伤。 说实话,瓜田李下的根本解释不清楚,这事情就是越描越黑,根本就无法辩驳。 其实说实话,他整日的不着家,泡在青楼妓馆喝的酩酊大醉,就是为了避嫌。 来军营更是为了摆脱别人的指责,可是依旧是有人说三道四。 曹荃的心都在滴血,他整天鼓捣事,其实是在发泄内心的压抑。 要是每天不搞点事情出来,他估计能憋疯。 在他的心里平阳公主这个嫂子,真的就如同母亲似的。 他亲生母亲死的早,是他大哥把他照顾大的。大哥婚后,嫂子待他很好,也可以说是弥补了缺失的母爱吧。 如果他大哥不死的话,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他会过的很幸福。 可是该死的贼老天收谁不行,偏偏把他大哥给收了,他的幸福生活随着大哥的死去彻底变的黯淡无光起来...... 他给人解释过无数次,唾沫都要累干了,可没什么效果。 曹荃心中的伤口一道接着一道,旧伤摞新伤,几乎就没停过流血。而这些他只能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流泪,舔舐伤口。 无数次他发誓,只要有人愿意相信他,他可以把命都交给这个人。 可是讽刺的是,没人相信,即便是有人嘴上说相信,可是回头就又跟人说三道四的。 曹荃大怒之下,没少跟人干仗。 他小霸王的名头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 ~~ 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相向三冬寒。舆论这东西的杀伤力,有时候不亚于百万雄兵。 秦风可是太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了,在网络科技时代,有一种玩意叫水军。 他们不管青红皂白,也不管是非对错,只为钱服务,是属于有奶就是娘的主。 他们煽动情绪、引导舆论走向,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 秦风觉得曹荃就是深陷舆论之中,也不知道曹家得罪了谁,干嘛要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 要知道有时候攻击一个人并不一定是刀枪棍棒拳脚相加,这些其实都可以防备; 但是舆论攻击的话,除非是找到源头,一举掐灭,否则的话各种流言蜚语不断,对人心理的伤害远远要大于刀枪、拳脚。 而且你还只能干瞪眼生气,一点招都没有。 舆论这东西是无形的,从四面八方攻来,根本就没有抵抗的能力。 因为你无论是解释还是沉默,他们都有对应的后续攻击方法。 你越是解释别人约觉得是欲盖弥彰确有其事,可是你要是不管不顾,别人会以为你都默认了,那这事情就更是真的了。 所以无论如何做,都是吃力不讨好的。 在一个人心里最脆弱的时候,如果能够注入一针强心剂,那么这个人就得救了;可是要是落井下石在补上一脚,那这个人也就彻底的废了。 曹荃,这家伙还有救,并不是一无是处,秦风觉得把这货收于麾下,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别的不说,就曹家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觑的。 其祖上是汉初丞相曹参,起家沛县狱掾。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参加沛县起兵。 身经百战,反秦灭楚,屡建战功,攻下二国和一百二十二个县。 刘邦定都长安以后,论功行赏,功居第二,赐爵平阳侯。 出任齐国丞相,辅佐齐王刘肥。 汉惠帝即位,继任萧何为相国,秉承“萧规曹随,休养生息“,为文景之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可以说大汉帝国能够走到今天,曹参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其平阳侯爵位一直是传承不断,曹家在大汉朝堂中也是有一席之地的。 不过可惜的是曹家嫡长子曹寿,也就是平阳公主的丈夫,体弱多病早死。 随着曹寿的死去,曹家的力量有所削弱,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秦风相信再怎么着也是树大根深的老牌权贵家族,不会这么脆弱的一推就倒的。 曹家的势力绝对可以用,只要曹荃归心...... ~~ ~~ 现在的曹荃上断头台的时候对秦风有多恨,现在就有多感激。 秦风的话就如同一股清泉,缓缓流淌在他的心田,要多熨帖有多熨帖,此刻他有些热血上头,感觉就算是为秦风立刻马上的去效死,他的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事情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秦风就这么简单的收服了曹荃。 好吧,曹家的势力算是收入囊中,将来借力打力的时候绝对是一大臂助。 秦风现在的心情很爽,无比的爽。 先是把窦婴给忽悠住了,窦家的力量绝对是可以为己所用的,凭空里又添加了一个曹家。 窦、曹两家的势力不说半朝堂,那也差不多了。 就算是将来太皇太后不在了,窦家的力量削弱了,可是他们两家的力量联合起来,也足以和长公主和田蚡两方势力斗个旗鼓相当了。 所谓未雨绸缪,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既然他决定进入朝堂,那就先得把退路想好。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接下来的路会永远的一帆风顺,万一自己玩砸了,窦家和曹家两家的力量也足以保他一条小命。 秦风看着跪在地上,流着激动的泪水的曹荃,赶紧上前一步搀扶起曹荃,亲自为他松绑。 “曹荃,本侯相信你是清白的。 关于笼罩在你身上的流言蜚语,我相信是有人故意向你泼脏水。 也不知道你得罪了谁,竟然这么可恶的恶语中伤。 本侯这辈子最恨的就是造谣污蔑、躲在阴沟里暗箭伤人的无耻小人。所以,不要让我知道是谁对你使用这么下作的手段,一旦让我得知,我第一个绕不过他。” 秦风话音刚落曹荃扑通又跪下了,“我曹荃对天发誓,只要你能帮我洗清冤屈,这辈子我的命就是你的了。 我以我曹家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发誓,你让我正东我绝不朝西,让我打狗绝不去追鸡......” 曹荃言辞恳切,嗓带哽咽,很是动情。看样子是真触动到了内心中的那一抹柔软了...... “曹荃快快请起,你我年龄相仿,抛开那虚名爵位,我们是兄弟。所以,兄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绝对不会置之不理的。” 呃...... 曹荃眼中大颗大颗的眼泪,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语带哽咽的默默自语:“我们是兄弟!......” 第232章 卫青接驾 羽林驻地外的官道上,百余骑羽林护卫着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 为首的正是卫青。 不用说,这肯定是平阳公主的车驾。 话说卫青奉命前往接应公主殿下,一路上这百余骑打马如飞,丝毫不敢停歇。 前阵子刚闹过流寇匪徒,虽然汉军把他们逼离长安,并且在蓝田一带围歼。 但是谁又敢保证没有漏网之鱼? 这万一要是跟公主殿下遭遇,那后果真不敢想了。 她由于出来的着急连护卫都没带,虽然窦婴把自己的护卫留给了公主殿下,但是毕竟只有不足十人的护卫小队。 一旦遭遇大批王命之徒的话,他们双拳难敌四手公主有闪失的话,恐怕这罪责谁都扛不起来。 卫青心中着急,这是小郎交给他的任务无论如何都不能有差错。 因为对方的身份太尊贵了,大汉的公主殿下,陛下的亲姐姐,这有个好歹的,小郎岂不是要背锅? 这是他绝对不容许发生的事情。 这一路上卫青手中的马鞭子恨不得都要抽断咯,马屁股抽的估计都要起梗子了。 人们常说拍马屁,他这可是抽马屁。 一字之差,可是相却甚远。 拍马屁使人舒服,可是抽马屁却是马儿难受。 马儿吃痛下难受,撒开四蹄,拼了命的往前窜。 好在是卫青的骑术堪称一流,另外他跟丑奴这货学了驭马术,对马儿的习性有着很深的了解。 他抽打马的力度和频率刚好控制在马儿能够接受的极限往下一点点,多一分力道马儿愤怒狂暴,少一分力度则马儿感受不到主人的迫切意图,速度会跟不上。 说实话,能够把马儿控制的这么精准,这世上还真不多,卫青绝对可以说是硕果仅存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绝对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远远的,卫青在骂上看到一队人马护卫着一辆金顶马车缓缓驶来,他心中才算是长出一口气。 但看马车的豪华程度,以及魏其侯府侍卫装扮,就知道一定错不了。 ~~ ~~ 卫青这一百余骑人马的出现,对面明显有些着慌。 十几个窦家侍卫,快速的前冲,在平阳公主车驾前排成一列,纷纷抽出腰刀严阵以待。 漫天风雪之下眼睛都睁不开视力能见度不高,加之卫青这一百余骑风驰电掣一般,激起漫天的雪雾。 这么大的阵势,这些护卫们不发毛就见鬼了。 等他们看清了来人是汉军羽林卫着装的时候,才算是心中安定下来。 不过饶是这样,这些护卫也没有放下警惕,素质也可见一斑了。 为首一人策马向前,横刀胸前高声喝道:“来者何人?这里是大汉平阳公主殿下车驾。冲撞了公主殿下车驾,尔等死罪。” 正因为这货看清了是自己人,才敢这么牛逼哄哄的发话。 卫青一勒马缰绳,坐下青骢马唏律律一声咆哮,紧急刹停。 后面跟随的百余骑也纷纷勒停战马,呈战斗冲锋的三角阵型稳住阵脚。 “羽林郎卫青,奉命接应公主殿下。”卫青坐在马上一拱手高声道。 呃,原来是窦丞相派来接应的人,那些护卫们心中终于长舒了一口气,纷纷还刀入鞘。 为首那名护卫瞥了一眼卫青,“小小羽林郎见了公主车驾,居然也这么傲慢无礼。 你难道不知见到公主殿下是要下跪的吗?” 这护卫牛逼哄哄的样子,在卫青看来简直就是欠揍,这要是放在是平常,按照卫青的脾气,揍的轻了都不中,最低标准也是乌眼青。 不过当着公主殿下的面,还是收敛一些好,不宜跟这些人起冲突。 卫青往下压了压火气,在马鞍桥上又拱手道:“请公主殿下恕罪,军中有铁律,甲胄在身见陛下也可不用下马见礼。” 说到这里,卫青催马上前,直接无视那名侍卫,来到马车前道:“羽林郎卫青,恭迎公主殿下前往羽林营驻地。” 呃,直接被卫青无视,那侍卫面上有些挂不住。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他见过的大人物多了,每天他都是贴身护卫魏其侯大汉丞相窦婴,满朝权贵只要是想求见丞相的,少不了要过他这一关。 多少人对他笑颜以对,对他谦恭客气,有的更是直接红包塞过去。 见惯了官员们低三下四赔笑的场面,乍一见到有人对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时候,这货心里有点接受不了了。 “呔!大胆!还不快退出公主殿下车驾十步,否则格杀勿论。” 他一发话,手下的十来个侍卫纷纷又抽出腰刀呈包围状,把卫青围在中间。 我靠,卫青有些纳闷,狗仗人势的东西,这都是什么玩意啊。 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根鸡毛就当令箭的货! 看样子是平时骄横跋扈惯了,可那是在你们魏其侯府,遇到的是有求于丞相窦婴的人。 玛德,你要是把耶耶当成那些人,还真是狗眼看人低了。 大汉羽林,天子亲卫,出则外既代表天子颜面,岂能在你一个不入流的侍卫面前低头认怂? 卫青想到这里,再也安耐不住胸中的愤怒,仓朗朗一声,拽出肋下佩刀高声断喝:“尔等私丁护卫是想试试我大汉羽林的刀锋快与否吗?” 话音一落,身后百余骑齐刷刷抽出环首精钢刀,“杀!杀!杀!” 好家伙,这阵仗差点没把窦婴的十来个护卫吓尿咯。 为首的那名护卫在马上一哆嗦,吓的一缩脖子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晕过去。 呃,好可怕,这些家伙难道不是奉了窦丞相的命令来的吗?这么敢这么强硬无礼,这也太不把窦丞相放在眼里了吧? 不过他很显然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她们这些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跟正规军中的精锐碰撞? 就是再借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是不敢滴。 十来名护卫吓得死瑟瑟发抖,看样子都想掉头就跑的样子。 卫青很是鄙视这些家伙,平时狗仗人势作威作福的,可是碰到硬茬子就一个个的都怂了,这样的货色送到战场上也是逃兵的材料。 也幸亏这些家伙不是自己的部下,否则一刀一个全部砍下马去。大汉军中不需要窝囊废...... 就在剑拔弩张的时候,马车中传出一个娇柔的声音:“羽林郎卫青是吧,本宫命令你来接管车驾,火速赶往羽林营......” 第233章 平阳心动 卫青脑子嗡了一声,这声音柔弱无骨,如泉水、似细流,如莺啼细声细气,又似弦外之音悦耳动听,总之让人听了浑身酥酥麻麻的,魂儿都要飞了。 而且不娇媚、不霸气,也不是那种江南女子的柔柔弱弱嗲嗲的感觉; 卫青下意识的、不自觉的道出一声:“诺!” 那侍卫首领刚才还在吓的屁滚尿流,可是一看平阳公主发话,卫青就唯唯诺诺大气都不敢喘息,他心里的傲气又上来了。 毕竟他可是待在大汉帝国丞相身边的亲近人,能够做到大汉丞相的贴身护卫说实话没有一点关系的话也是不可能的。 说句题外话,他的小姨子是窦府总管儿子的妻子,正是有了这层关系,他才能有今时今日的差事。 当然他身上还是有些功夫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做到首领的位置。 但是有功夫不代表能够拼命,也不代表能够在遭遇险情的时候冲锋陷阵杀敌报国。 这就要看个人的胆识和忠心程度了...... 不是说贬低他的,这家伙说实在的也就是唬一唬平常人还可以,可一旦真的遇到需要生死搏杀的情况,第一个吓尿的准是他...... 就他来说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一来他遭遇的是天子亲军羽林卫,二来跟他正面硬钢的是卫青。 假如平常时候的话,卫青或许是能行一点就算了,不会跟他计较。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今天的任务是小郎派发的。 如果一旦出了差错,不光是他有问题,最关键的是会牵扯到小郎的安危。 所以,卫青是当仁不让,不容许出一点岔子。 就这个时候,别说是魏其侯家的护卫首领了,就算是魏其侯本人亲至,只要是跟小郎命令相冲突的,他也不能答应。 保护平阳公主是他的主要职责,其他的都是扯淡,只要是跟这个命令相冲突的他都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是拼上老命也在所不辞。 所以卫青一点面子都没给这家伙留。 魏其侯府侍卫首领面子真下不来台了,本来魏其侯交给他的任务是保护好公主殿下的安全,可是现在却要易手他人。 “公主殿下,魏其侯交代小的要把您安全的护送到羽林营驻地。” 他的言外之意是,公主殿下你可不能这么做,我可是魏其侯的人,是他老人家交代我一路保护你的安全,你现在把我一脚踢开,这不是跟魏其侯的命令相违抗了吗? 这分明就是不把魏其侯放在眼里啊! 马车里,平阳公主的声音略显焦躁且夹杂着一丝怒气:“该死的奴才,连本公主的话都不听了吗?” 呃......那侍卫首领脑瓜子都嗡嗡滴,这什么情况啊? 平时曹家和窦家的关系相交很好的,怎么平阳公主殿下为了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出头责备自己? 这家伙完全是傻眼了...... ~~ ~~ 平阳公主比汉武帝刘彻大整整十岁,她今年二十六岁,儿子曹襄也才六岁。 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说,女子二十五六岁正是芳华绝代的时候。 可是在现而今的大汉王朝,她已经是中年女子了。 丈夫三年前去世,她一个人抚养儿子到如今,虽然说生活不用发愁,可是架不住内心的孤单寂寞啊! 年轻守寡,日子有多难熬?每每想到以前幸福的时光,常常一个人孤枕难眠,暗自垂泪到天明。 这几年来,她不是没想过改嫁,也不是没有人劝过她改嫁。 就连她的母亲——当今的太后王氏也不止一次的劝过她说:“以后的日子还长,不能一个人沉浸在过去的时光中不能自拔,要为未来的日子着想。 别看你现在觉得平阳侯曹寿对你很好,可是一旦改嫁以后,遇到的人说不定会对你更好。” 为此她的心活泛了,可是事实却是一直也没有一个合适的,没有一个让她动心的。 权贵子弟多了去了,想要娶她的人排着队从长安城的北门一直可以排到建章宫,但是她经过了解之后统统拒绝。 有一个平阳侯曹寿为前车之鉴,经过她的对比之后,不管是品性还是德行没有一个赶的上的。 不过今天的情况有些意外,平阳公主在看到卫青的那一瞬间,心里突然之间波涛汹涌,难以抑制。 呃,他,好帅!好有型!好有男人味! 其实就在自己车队突然停下,护卫首领呼喊警戒的时候,她当时心里就乱了。 什么情况?难不成遇到流寇匪徒了? 她这么想不奇怪,因为前阵子长安确实是有些风声鹤唳的感觉,一些流寇匪徒竟然流窜到京师长安附近,不过好在的是朝廷把他们围歼在蓝田附近了。 这会不是漏网之鱼? 一想到这里平阳公主的心都揪起来了,这要是遭遇到大批的流寇匪徒,就他们这十几个护卫,估计根本就不够瞧的。 那些人据说是仇恨朝廷,专门杀朝廷大员,就别说她是皇家儿女了,恐怕她会遭到无尽的凌辱。 讲真,一开始,平阳公主甚至都想到了死。 她一把把发髻上插着的金钗给拔了下来抵在胸口上,但凡是发现遭遇的是流寇匪徒,而且护卫们不能抵挡的话,她会第一时间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宁愿以去死,也不会让皇家的威严受到任何的玷污和践踏。 所以说她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迎接卫青一行的。 直到后来卫青自报名号摆明身份之后,平阳公主才含着眼泪收起金钗。 呃......原来是自己误会了,感情来的不是流寇匪徒,而是弟弟的亲卫,大汉羽林卫的健儿们来迎接自己的。 呼......平阳公主终于是长出了一口气,悄悄的擦干了眼泪,撩开车帘一角偷偷的向外观看。 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名叫卫青的剑眉虎目的大汉羽林郎。 这小伙子二十出头的年纪,古铜色的健康的肌肤,黑白分明的眸子炯炯有神,尤其是身材高大魁梧,配上那一身铠甲,简直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就在这恍惚的一瞬间,平阳公主的心怦然而动...... 第234章 择婿观 说实话平阳公主也是见过世面的,从小生长在皇家,试想什么场面没见过? 她的眼光不可谓不毒辣,也不可谓不独到。 当初汉景帝许婚平阳侯的时候,她可是央求父皇先行召见过曹寿的。 其实说白了,也跟现在的相亲差不多,不过稍有区别的是现代人相亲是男女双方见面互相了解情况。 而这个时代的人则是,通过家长等各方面的渠道去了解情况。 大多数情况说白了都是盲婚哑嫁,不过平阳公主的情况要好到天上去了,她最起码可以央求老爹汉景帝召见一下平阳侯曹寿,她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的观看一下未来的夫婿。 通过言语交谈了解其内心,通过观看其眉眼长相了解个大概。 婚后生活也确是很幸福的,曹寿对她极尽宠爱,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甜如蜜。 可惜的是天不假年,曹寿虽然取名中带寿字,本寓意为长寿,可是却没能如愿,早早的见了列祖列宗。 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平阳公主,心中之苦就可想而知了。 说实在的大汉改嫁之风很盛,当今的太后王侄就是改嫁刘启的。 所以王侄也为女儿没少操心,先后也挑选过几个权贵子弟,可奈何当时的平阳公主心中放不下去世的曹寿,就没有答应。 都说时间是疗伤的良药,还真是不假,经过三年的时间,平阳公主就算是眼泪哭干也没用了,曹寿也不会再活过来了。 所以,她也看开了,以后的日子还要过下去的,就答应了母亲给她另择夫婿。 不过有过一次婚姻的平阳公主心气反而更高了,挑选老公可不是少女时期靠着一种懵懂的感觉来的。 她考量的东西很多,一就是身体要好,别在是个病秧子;二是容貌要能入她的眼;三就是家世必须显赫。 这三个择偶标准一出,太后王氏也傻眼了,这死丫头到底是想再嫁还是不想再嫁啊!? 不想再嫁你就别吐口,可要说是想再嫁的话,你干嘛要定这么高的门槛? 现而今的权贵子弟有几个是身体好的?一个个的整天沉浸在酒山肉海中,流连在粉花浪蝶间。 他们的身体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要是能好,那就见了鬼了。 其实条件二和条件三有大把的权贵子弟满足,可唯独第一条,这可是难死个人了。 也所以,平阳公主再嫁的事情就这么一直拖着到如今。 ~~ ~~ 平阳公主也是很郁闷的,堂堂大汉帝国的公主殿下,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再嫁夫婿,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可以看得出,当初追随高祖皇帝起家的那些重臣之后,腐化堕落成什么鸟样子了。 细数一下,大汉开国之初靠军功获封侯爵的不下百人,甚至异姓王都有八个。 可是这些人的子孙后代能够在军中效力的几乎没有,一个个都是躺在祖宗的功劳簿上醉生梦死,哪里还有半点的血性和武勇? 为此平阳公主感慨:大汉的江山社稷被这些只知道享乐的酒囊饭袋把控着,会有个好吗? 国家太平无事,他们吃喝玩乐;可一旦国家遭难,一个个的只知道耍嘴皮子,没有一个是中用的。 朝堂的事情她也是略有耳闻的,尤其是最近朝堂上吵闹了许久的、关于是否出兵援助东瓯国的事情。 据说权贵们吵闹的不可开交,有的认为不宜出兵,因为兵戈起必定是生灵涂炭黎民遭殃,而且还是需要花费巨额国帑的; 听起来是堂而皇之,满嘴的仁义道德,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 也有人认为必须要出兵,因为东瓯国是大汉帝国的藩属之国;藩属国遭到外来侵略,如果宗主国不管不顾的话,恐怕以后就没有国家愿意臣属大汉了。 这话听着很提气,也很是让人热血沸腾。 可是知道真相的平阳公主,心里确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她知道无论是坚持出兵或者反对的人,别看他们满嘴的家国情怀,可是他们并不是真心的为国为民,而是单纯的为了反对政敌的政见而盲目的反对。 因为他们隶属于不同的势力阵营...... 这就是朝堂攻讦啊! 说实话平阳公主真的是很为弟弟刘彻捏一把汗水。 这要是一个处置不当,闹不好就是家庙不存的后果啊! 国家若想长治久安,首在庙堂;庙堂不稳,无异于空中楼阁,无论再好的设想也是白搭。 就这一帮互相攻讦之徒,你想他们能把国家治理好吗? ~~ ~~ 平阳公主最近是忧心忡忡,茶饭不思,觉也睡不安稳。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在家中替弟弟发愁之际,羽林营中传来消息,小叔子曹荃违反军纪冲撞了陛下新任命的监军——秦风。 按大汉军律当斩! 这下子可把平阳公主急坏了,一边派人送信给弟弟刘彻,一边亲自赶赴刑场准备救人。 这一路上可把平阳公主给折腾的不轻,先是遇到魏其侯家的马车车辙断,借用了她的马车紧急去救人; 再就是在天寒地冻的野外等了这么长时间,好不容易等来了马车,这还没走到军营呢,就又遇到情况了...... 对面马队的嘶鸣和马蹄如飞奔雷一般的响动,吓的她花容失色魂不附体。 还以为遭遇到匪徒呢,不过没想到竟然是羽林营派来接应她的军中健儿。 这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的惊险刺激,平阳公主好不容易平定了心绪,掀开车帘一角,一眼看到了浑身甲胄骑在马上的卫青,手握环首刀威风凛凛的样子。 呃,一瞬间看的有些热血沸腾,眼睛都看直了。 好一个大汉健儿,好一个羽林猛士。 羽林郎?他竟然有军职? 这意味着什么平阳公主心里太清楚不过了,作为护卫大汉天子的亲军——大汉羽林卫,可都是优中选优简拔出来的好儿郎。 还有,按照潜规则来说,能够在羽林卫中担任郎官,说实话没有身份背景、没有一定的能力是不可能上位的。 有身份背景、又这么有能力,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身体那么的健壮。 这,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夫婿人选吗? 嗯!就他了。 大汉羽林卫羽林郎卫青! 平阳公主默默的在心中记下了这个名字...... 第235章 曹荃重生 魏其侯府一众护卫在卫青一行强大的威慑下,再也不敢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势。 一路之上老老实实的跟在车队的后面,并且保持一里之遥,连近前都不敢。 大汉羽林的威慑力可真不是闹玩的,违抗命令他们可真敢下死手,尤其是领头的那个叫卫青的羽林郎,这家伙竟然油盐不进,连魏其侯的面子都不给。 “哼,要不是平阳公主发话,耶耶真想一刀劈了他。”为首的那名侍卫犹自死鸭子最硬的道。 其他侍卫也纷纷附和:“就是,我们兄弟怕过谁,别说是一帮臭丘八了,就算是官员勋贵们又如何,还不是得在我们兄弟面前低头?” “前方就是羽林营驻地,等会儿见了主人,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他。小小羽林郎竟然敢挑战我家主人的权威,这分明是在找死。” “对,就是,一定要告诉丞相。” 一说到主子魏其侯,这些刚丢了面子的侍卫们,仿佛又活了过来,纷纷欢舞雀跃起来。 好像他们已经看到,他们的主子魏其侯愤怒之下,责令卫尉将军李广宰了给他们气受的羽林郎卫青。 越想越美,美的鼻涕泡差点冒出来...... ~~ ~~ 正想入非非,美的找不着北的时候,突然间在前方压阵的羽林郎卫青调转马头,风驰电掣一般的向他们冲了过来。 呃...... 一众侍卫,吓的魂不附体。 那羽林郎难道长了顺风耳听到刚才他们的议论了,这是回来报复他们的不成? 为首的侍卫在马上一哆嗦,只觉得裤裆一热,一股暖流淌了出来...... “尔等听着,前方乃军事禁区,不得靠近一百步之内,否则格杀勿论。”卫青警告完冷冷的瞅了一眼浑身发抖的、尿了一裤裆的侍卫首领。 很是鄙夷的道:“鼠胆之辈,不配玷污我大汉羽林的钢刀。” 一边说着,一边抽出环首刀,在雪地上划出一条横线:“这就是分界线,胆敢越过,休怪大汉羽林手下无情。” 说着,挥手一刀把路边一颗碗口粗细的树木拦腰斩断。 卫青真是很愤怒,一帮奴才竟然胆敢挑衅大汉羽林威严,不给他们的点颜色瞧瞧,还真以为大汉羽林是泥捏的了。 大汉羽林权威不容挑衅,尤其是不能被一帮废物奴才玷污羽林声名。 卫青如刀似剑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上,无有人敢与其对视,纷纷低下头去。 直到卫青走远了,魏其侯府的侍卫们才缓过神来。 刚才那一刀的威力可不容小觑,就单说那一刀的出刀速度简直是快如闪电。 能够把一颗碗口粗细的树木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拦腰斩断,那力度几何?他们心中都有一个数,反正他们是做不到。 真要是对阵厮杀的话,恐怕砍他们的脑袋更简单,他们脖子绝对没一颗树硬。 “头儿,那,那家伙走远了。”一个侍卫上前提醒了一下呆若木鸡的首领。 “呃......吓死我了!那家伙就是个杀神,耶耶被他看了一眼,就觉得浑身不得劲,后脖颈子都凉飕飕的。” “嗯?什么味儿这么骚气哄哄的?”平时他们两人关系不错,所以那侍卫凑近了首领闻了闻,好奇的问道。 “滚蛋,你他娘的小声点,没看到耶耶裤裆湿漉漉的么?” “呃......吓尿了......”那侍卫的眼神都不对了。 ~~ ~~ 平阳公主终于见到了小叔子曹荃,好在是魏其侯来的及时,阻止了行刑,否则的话后果真不敢想了。 平阳公主对魏其侯投去感激的目光,“多谢魏其侯,我替曹家替曹荃谢谢你了。” “公主殿下你以后可要好好的管教自家子弟,曹荃仰仗你的皇家身份,在军营中为非作歹,屡次触犯军纪。 今天是撞到刀刃上了,陛下派来的监军他也敢冲撞,这不是找死吗?” “是,魏其侯说的是,本公主是对曹荃这孩子有些放纵了。他父母、哥哥死的早,所以对他有些纵容,以后我会严加管教的。” 说到这里,平阳公主看向了秦风。 秦风的大名她可是早有耳闻,此人据说身负大才,很是得弟弟刘彻的宠信。 好吧,为了弟弟,自己也不能跟他有什么冲突。 “秦风,本公主多谢你手下留情不斩曹荃。”说道这里平阳公主低头思索了一下又道:“这样吧,我把曹荃带回去好好的管教,就不让他给你添麻烦了。” 她的本意是好的,曹荃身份尊贵,自然不把出身不如他的人放在眼里,在军营里屡屡招惹是非。 这些她早就知道,可是她也没往心里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秦风这家伙上来就来个杀鸡骇猴,险些要了曹荃的小命。 她不能在视若罔闻了,这一次是魏其侯来的及时,下次呢? 真要是曹荃没了,她觉得更对不起死去的曹寿了。 不过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秦风微微一笑:“公主殿下,恐怕此事要先征求一下曹荃的意见才能定夺。” “还用征求吗?本公主相信曹荃一定会跟我回去的。” “未必,还是让曹荃来跟你说吧。” 秦风一声令下,曹荃被带到中军大帐。 一看到嫂子平阳公主,曹荃眼泪下来了,“嫂子,惊动了你实在是曹荃不懂事惹出来的,都是我的错,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曹荃,军营咱就不呆了,跟嫂子回家,曹襄天天嚷着找小叔。” “不,我不回去,我不能回去,我还要跟监军一起出使呢!” 曹荃斩钉截铁的回答,平阳公主有些没反应过来,有些蒙圈。 这啥情况啊?这还是自己的小叔子曹荃吗? 秦风刚才差点宰了他,现在他不但不生气,还反而一副誓死追随的架势,这是为哪般? 莫非秦风这小子会什么巫蛊之术,主宰人心不成? 按照她对曹荃的了解,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曹荃根本不是那种肯吃亏认怂的人...... “嫂子,我要重振曹家声名,我不要在做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了。我发誓,一定要在军中做出一番成绩出来,让那些看贬我曹家的人好好的看看,曹家子弟不是废物。” 平阳公主心中一阵震颤,眼圈一红掉下泪来,心里默默的道:“夫君,咱们小弟长大了懂事儿了......” 秦风则满意的点点头,曹荃这小子算是因祸得福吧,鬼门关前走一遭,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这才是一个贵族子弟应该做的...... 第236章 年轻真好 曹荃蜕变了,真的蜕变了。 都说不经一事不长一智,还真是不虚。 曹荃出身高贵,祖上功勋赫赫。 说实话,大汉开国之初的那么多侯爵和异姓王,能传到现而今的家族,都是经过认证的,都是大汉帝国,都是刘氏皇族的铁杆拥趸。 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家族只有和刘氏家族捆绑到一起才能长盛不衰。 不过他们中的大多数子弟,都是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睡大觉,借着祖宗的福荫过着奢靡的生活。 曹荃也是一样,虽然他也是嫡子,可不是嫡长子。 家里的爵位由他大哥曹寿继承,在他的潜意识中反正家里有大哥顶着呢,他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嗨嗨皮皮的过生活就可以了。 不过他大哥却是个短命鬼,早早的见了列祖列宗,而家族的爵位平阳侯由小侄子继承。 侄子曹襄还小,不懂事,扛不起家族的重担,那么就由他来把曹家发扬光大吧。 他心里明镜一样,只有军功,只有马上封侯才能让曹家重续辉煌。眼下就是一个机会,跟随关内侯秦风出使东瓯国。 曹荃盘算的很清楚,这一趟非常安全,不需要上阵厮杀,所以并没有生命安全,只要成功随行返回,功劳是有滴。 凭借着家里的关系,活动一下,加官进爵也是有可能滴。 曹荃的小算盘在心里打的噼里啪啦响,而嫂子平阳公主要他会家不在军中干了,这他怎么肯干? 眼看就只需要跑一趟东欧国,回来就能有大好的前程,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能放弃? ~~ ~~ 秦风微微一笑拱手躬身行礼:“公主殿下,您也看到了,曹荃不愧为曹公子孙后代,立志军中效力,其志可长不可灭,所以,您还是请回吧!” 平阳公主叹口气:“也罢,小弟既然打定主意,那我希望你能继承先祖曹参的遗志,万不可半途而废。 我和襄儿在家等你平安归来。” “嫂子您放心,曹荃发誓,不在军中做出一番成绩,绝不归家。” 曹荃这一番立志是说给秦风听的,秦风可是这一趟出使展现大汉天威的监军,是他的顶头上司,这个不表表忠心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 中国人历来办事都讲究一个大圆满结局,现在的局面是:平阳公主很满意;曹荃也很心甘情愿;秦风的目的已然达到,又搂草打兔子把曹荃收入囊中,自然也是满意。 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呀! 平阳公主这个时候重新把目光看向了秦风:“秦侯,本公主还有一事请求。” “哦,公主殿下但讲无妨。” “羽林郎卫青何在?我的归程还想请他护卫一二。”平阳公主说道这里俏脸没来由的一红。 哦豁!?秦风心下一动,啥么情况?卫青这小子看着老实巴交的,心里的花花肠子可不小哦。 这么快就把平阳公主给勾搭上了,哈哈...... 或许这就是宿命吧,该来的迟早要来的! 成人之美我之愿也!秦风心中暗暗替卫青高兴。 “来人,传羽林郎卫青进帐。”秦风一挥手传下军令。 时间不大,一阵甲叶呼啦呼啦的响动,伴随着矫健的步伐卫青手按腰刀走进中军大帐。 “羽林郎卫青见过秦侯!” 秦风偷眼观瞧,平阳公主的眼睛都直了,紧紧的盯在卫青身上看个不停。 而且,就在卫青身影一出现的时候,秦风准确的看到平阳公主的身子颤抖了一下。 秦风看着卫青心中暗笑,这傻小子或许还不知道他的好运要来了吧...... “羽林郎卫青听令,本侯命你带上本部人马护送公主殿下返家,沿途需严加保护,不得有误!出了差错,提头来见。” “诺!” 呃,平阳公主向秦风抛去感激的目光...... ~~ ~~ 秦风安排完这些,又把卫青单独的叫到营中僻静之处。 “小郎,好久不见,小的真的很想念您呢。”卫青这个马屁拍的有点肉麻。 秦风捶了这货胸口一拳头:“好小子,不愧是我秦侯府出来的人,这么快就荣升羽林郎,在军中这可是不常见的哦!” 卫青羞赧一笑:“小郎过奖了,还是托您的福,不然的话陛下不会这么对小的另眼相看的。” “知道就好,以后好好干,好男儿沙场建功立业的机会有的是,我等着你出人头地的一天。” 鼓励和诫勉还是要的,秦风随即话锋一转笑着道:“你小子可真是有福气,你要牢牢的把握每一次机会,知道不?” 秦风的话有点没头没脑,卫青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秦风这话是何意。 “别想了,就从眼前做起,先好好的完成这次护送任务再说。” “诺!”卫青答应一声,“小郎,那我就去了。” 秦风意味深长的道:“把握好每一次机会。” “嗯!小的领命。” 卫青去了,秦风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嘴角泛起一抹笑意,该来的始终会来的,希望不要太远。 他现在太需要助力了,如果卫青能够快速的把平阳公主给拿下,曹家的势力更不用说,肯定会成为自己铁杆盟友的。 卫青啊卫青,不是小郎我利用你,你们本该就是在一起的,命中注定的一对鸳鸯,只不过相见的方式和时间不同了而已...... 秦风回到中军大帐,李广笑着道:“秦侯,你看今天魏其侯窦丞相来我大汉羽林军营视察,是不是设宴款待呢?” “那还用说,传令军司马准备酒宴。” 大汉军中禁酒,可是也是针对下级军官和士卒,对于秦风、窦婴这样的人是约束不了。 酒是上好的御赐美酒,菜也很简单,一只烤肥羊,滋滋冒着油花放在大木盘中端了上来。 李广在蓝田秦侯府待的那段时间,对于吃可是讲究了不少,尤其是学会了这道烤全羊的大餐,在军中推广。 为此,军中每月特供的肥羊增加了一倍以上。 他们羽林卫的地位特殊,所有装备和待遇都是全大汉军中最精良最好的,别人就是羡慕也是羡慕不来的。 窦婴咕咚咽了一下口水,羊肉他也喜欢,可是他平时比较节俭,这昂贵的羊肉,他也不是常吃的。 “那好,今天老夫就沾一下光,品尝一下大汉羽林军中的羊肉。”说着操起短刀割下一条羊腿肉大快朵颐起来...... 酒过三巡,窦婴面上现出红色,眼神有些迷离起来。 讲真,对窦婴来讲,今天可真是痛快。 美食美酒放到一边不谈,重要的是他发现了秦风这个人才,今天秦风和他之间的一番密谈,他可以说是茅塞顿开。 儒家入朝堂,这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了。 朝堂上一片昏暗,各自都在打着各自的小算盘,都在谋划着个人的私利,这就是太皇太后和几代先皇所奉行的无为而治留下的后遗症啊。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这不是一句骇人的话! 要想打破目前的困局,必须在浑浊的朝堂中注入一股清流,那就是儒家,这是势在必行的。 儒家奉行忠君爱国,主张皇权至上,这大大有利于陛下掌控朝堂。 窦婴越想越觉得秦风此人不简单,年纪轻轻胸怀韬略,关键是眼光独到,看问题一下子就能看到根子上。 这要是利用的好了,大汉崛起再也不是梦啊! 秦风今天也很痛快,顺利接管军营,结交窦婴和曹荃,家奴卫青又入了平阳公主的眼,这可以说是三喜临门啊! 一高兴之下,多贪了几杯酒。 脑子晕乎乎的,腹中一股鼓胀感袭来。呃,酒喝多了要放水。 秦风一拱手:“窦丞相,请恕晚辈失礼,我要离席片刻方便一下。”说着起身就往外走。 窦婴也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风小子等等老夫,同去,同去。” 在旁边伺候酒局的军司马汪远志心里真是羡慕的要命,秦风这么快就和当今大汉帝国的丞相魏其侯窦婴的关系发展这么铁。 都好不避嫌的一起嘘嘘,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啊! 能入大汉丞相的眼,获得窦婴的赏识,未来的前途绝对会一片大好啊!不过他也知道,这就是命,是羡慕不来的。 军营外僻静处,秦风和窦婴并排站立解开裤袋。 窦婴醉眼朦胧,打了一个酒嗝,淅淅沥沥的开始放水。 忽然一阵呼呼啦啦的水声在耳边响起,魏其侯窦婴扭头看去,只见秦风闭着眼睛昂着头单手扶着“水龙头”正惬意着呢。 看那水箭的势头,颇有顶风射三丈的势头...... 窦婴使劲的晃了晃挤出最后一滴,低头看了看鞋面上的水渍,不由得由衷的感慨起来:“年轻真好,唉,曾几何时老夫也年轻过......” 第237章 遴选 窦婴在秦风的搀扶下重回酒席,不免感慨,不服老是不行了。 曾经他夜御三女不在话下,可是如今已然不堪矣! 这江山社稷迟早是陛下的,而秦风又是陛下面前的红人,他也不得不为将来做打算了。 家中年轻一代的子弟没有出色之人,这是窦婴心头的痛。 要不然太皇太后也不会刻意的培养女儿接手御马监了。 说起来真是讽刺,堂堂窦家与国同休的家族,竟然没有一个可以堪当大任的男丁。 年轻时他也荒唐过,嫡子庶子也不少,可是说来惭愧的很,一个个都是庸碌之辈,能守成就已经不错了,根本指望不上他们把窦家发扬光大。 秦风这小子如果没有那层隐晦的身份,说实话窦婴真想把他招为东床快婿。 凭他的头脑,足以保证窦家未来几十年不衰。 可惜的是,天不遂人愿啊! 太皇天后对秦风的指示是:既要利用之,也需防备之!而这个大任,就落在他的肩头。 窦婴惆怅之意顿生,内心真的是很矛盾的...... 所以,酒入愁肠之下,不知不觉间窦婴已酩酊大醉。 秦风也没好到哪里去,两人斗酒之下,秦风即便是年轻身体好,可也醉的不轻。 安排人送走窦婴,秦风回到营帐倒头就睡,直到翌日天光大亮方起。 今天要挑选随行出使羽林,这是大事,耽搁不得。 朝堂上刘彻下旨,命中大夫严助出面斡旋东瓯国和闽越国战事,令其择日出使。 说是择日,其实还是要等刘彻的命令,而刘彻在等他完成遴选大汉羽林勇士。 所以,秦风拖着宿醉的身子,忍着头痛欲裂也要从床上爬起来。 偌大的演武场上,已经是人满为患。 要从三千人中挑选一千,这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随同天朝特使斡旋藩属国战事,彰显大汉军威、天威,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谁不想去啊!? 尤其是那些混资历的权贵子弟,一个个都憋着劲的要随行赚取出使的机会呢。 按照他们的臆测,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中将会有大多数人会荣获这次的任务。 在他们的意识中,这一趟差事就是跑一趟腿的事情,又不是去沙场征战。只要回来,陛下肯定嘉奖他们的。 到时候混个一官半职的,简直不要太轻松。 所以,这些人一个个翘首以盼,等待着秦风把他们从花名册上选出来。 在他们看来,这一趟的差事那就是十拿九稳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悬念。 ~~ ~~ 在所有人的翘首以盼中,秦风走上点将台,笑吟吟的看着台下:“诸位想必都知道此次出使的重要性,陛下对这事儿非常看重,所以各位立功受奖的机会来了。” 秦风的话音刚落,台下那些权贵子弟们一个个神情自得开心的很。 有人小声的道:“哼,我猜的没错吧?监军都说了,这是一次立功受奖的机会。 嘿嘿,其实我老爹都派人告诉过我了,陛下对这次的出使,非常的重视。只要我们能够争取到随行的机会,回来之后陛下必有封赏。” 又有人道:“就你能,你爹不过是御史中丞罢了,我叔叔可是窦丞相麾下做事的第一长史,他第一时间就听到风声告诉我了,只不过耶耶不像你似的,爱显摆。” 曹荃也站在他们中间,很是鄙夷的道:“一个个牛哄哄个啥?耶耶和窦大傻早就被秦侯内定跟随了,你们还得参加遴选,说起来能跟耶耶我比吗?” 曹荃是傲娇的,在权贵子弟中爱出个风头,看他们炫耀,自然心中不服。 有人看不惯曹荃的做派,反唇相讥道:“嘁!牛气什么?昨天是谁吓的屎尿横流来着?” 此言一出,底下传来一阵笑声。 曹荃憋的脸红脖子粗,眼珠子瞪的跟铃铛似的并且带着血丝,怒目而视的盯着那人。 看曹荃愤怒,那人赶紧闭嘴。 曹荃是个山炮脾气,激怒了他是非常不明智的,毕竟人家是皇亲国戚,后台硬,得罪不起啊。 他们这些权贵子弟在一边议论纷纷,旁边的那些不是权贵子弟的羽林卫士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自从这些权贵子弟来到军中后,好事都让他们占了,现在这么好的一次机会,他么中间都已经有内定的了。 唉,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出身不如人,又能有什么办法? 这新来的监军估计也不是个好鸟,官官相护自古使然,肯定这次出行是没他们的份儿了。 是以,他们看秦风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 满满的鄙视、怨怼之情! 李广这个时候上前大喝道:“兔崽子们都安静一些,着什么急?” 黑脸神李广发话了,谁还敢奓刺? 秦风微微一笑:“诸位,今时不同往日,为了彰显大汉国威,本侯决定来一次全面的遴选,从你们中挑选出可以代表大汉的健儿。 至于方法嘛,先围绕着演武场全力跑上一炷香再说。 本侯告诉你们,只要是能够坚持到底的,就算是通过第一轮选拔。” 啊?权贵子们都炸锅了,啥玩意?跑一炷香? 要是让他们抱着女人在床上胡天胡地一炷香的时间还差不多,这谁能扛的住? 平民子弟们则是眼前一亮,天呐!公平遴选?这会是真的吗?说实话他们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时候好事能轮到他们啊!?为此没少抱怨,可是也无可奈何。 秦风看着台下,大声的道:“还愣着干什么?行动!” 再看下面呼啦啦一窝蜂似的,人群瞬间散了个精光,一个个撒开脚丫子比兔子跑的都快...... 秦风回头看了一眼李广和军司马汪远志,笑着道:“我这么遴选,你们没意见吧?” 李广是领教过这套快速成军的锻体之法的,卫青那八百人的队伍就是用这种方式训练出来的。 于是点头道:“嗯,很好。一切都听秦侯指示。” 军司马汪远志这个时候凑了上来:“秦侯,容下官说两句可好?” “说吧!”秦风对汪远志这个马屁精挺没好感的。 “秦侯,您要是按照这样的方法遴选,恐怕得有一多半的权贵子弟落选,这样的话,您得罪的可就不是一个两个人了。 所以,依下官的意思,您是不是在考虑一下呢?” 第238章 苦逼的李广 秦风眉头一皱,这个不起眼的动作,寻常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客户却一丝不落的被李广看在眼中。 李广心里一咯噔,他心中暗道不好。 在羽林卫军营中,除了卫青等一众人等之外,就数他最了解秦风的脾性了。 说实话他也很讨厌军司马汪远志,但是他也知道汪远志可是大有来头的。 汪远志能当上这个职务,在羽林卫中掌管军资,这么肥的流油的一个差事,没两把刷子没有过硬的后台,根本就不用想的事情。 据说这货是走了长公主的路子,是皇后娘娘在陛下面前提名,才有的结果。 不过说实话,自从汪志远来到军中之后,确实也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由于李广不善交际而且又是个臭脾气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所以得罪了不少人。 尤其是得罪了负责军资调配的官员,那人想要把自家子弟安排进羽林卫中,结果李广没给面子,把他撅回去了。 为此,李广没少受到刁难,没少被穿小鞋。 可是李广是干生气没办法,因为人家的理由是正当的,是堂而皇之的,是无可辩驳的。 不过,自从汪远志这货接手军中后勤辎重以来,情况是大大的改善。 物资再也没有因故延迟发放,再也没有缺斤短两,再也没有胡乱克扣,这就足以说明汪志远的关系有多硬了。 所以,李广对汪远志虽然是顶顶的看不上眼,但是还是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眼下的情况就是天子虽然亲政,但是羽翼未丰,大权还在一帮勋贵、重臣、皇亲国戚手中握着。 所以,在大汉天子说话都不硬气的情况下,连带着他这个大汉羽林卫尉将军也跟着倒霉,并且即便是被欺负了还没处诉苦。 要知道既然敢刁难他的,那都是有背景的,而且找的理由都是堂而皇之的,他就是想反驳,可是也没有机会。 讲真,李广是身受其害,他太知道其中的弯弯绕了。 但是他怕秦风不知道,万一动怒,把汪远志给得罪死了,这以后就真的不好相处了。 要知道得罪了汪志远就相当于是得罪了他身后的势力,说白了吧,就是相当于得罪了长公主、得罪了皇后娘娘。 一想到这里,李广心里就忧心忡忡。 所以李广赶紧出来打圆场道:“秦侯,汪司马所言不无道理。 这一次彰显国威的行程其实说白了就一次陛下给权贵子弟们恩赏的机会。 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军事行动,能过去就算了,没必要把人都得罪光了。” 讲真,李广这是完全在替秦风考虑。 按照他的理解,陛下之所以派秦风过来监军,就是为了给秦风一个资历,有了这次出使东瓯国的履历,这绝对方便将来他进入朝堂。 可是假如秦风要是把事情搞砸了,要是现在就把人都得罪光了,以后在朝堂上的行事可就不那么方便了,说句难听一点的,说是举步维艰都不为过。 李广可是太知道朝堂上的那些官员们推诿、扯皮、掣肘的功夫了,说实在的那些官员们对这手绝技玩的可是炉火纯青。 在他的想象中,肩膀稚嫩的秦风无论如何也不是那些朝堂老油条的对手? 所以,要想以后在朝堂有所发展,还是现在不要与人为敌,尽量的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好。 你说李广傻吗? 他真不傻,只不过是由于内心的孤傲使然,他不屑于和权贵们为伍罢了,他什么事情都看的很透彻。 其实这跟一个人的脾气秉性有关,李广从不跟朝堂上的人来往,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热血的军人。 他觉得军人只有一个职责,那就是杀敌报国。 至于朝堂上的勾心斗角,他觉的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只需要把军中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但是事实上真的不是那么回事。 你真以为政治和军事是单独孤立开的吗?否也! 有时候一个人的想法跟现实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的,不是说你怎么想就按你的想法怎么来的。 李广有心报国,可是轮到他杀敌报国的机会却都少。 说白了,这就跟朝堂政治离不开了。 说实话,李广三十岁之前跟匈奴人对阵,无往而不利。 当然了都是小规模的战斗,不过这也在匈奴人中间引起很大的反响。 飞将军李广的大名,在匈奴人中间也是流传甚广,那是有一号的存在。 可是事实却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你想为国杀敌,你想为国效力,你想马上封侯,那只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 就李广的臭脾气,得罪了那么多人。能够有现在这样一个养老的职务就算是不错了。 没有把他裹挟进朝堂争斗中,找一个理由把他给办了,他就应该烧高香了。 或许李广的耿直,李广的热血,是朝堂不可或缺的一种因素吧。 所以才在朝争中,留下了他。 因为谁也不敢确定,这辈子也不会用到他。 毕竟李广在军中的威望还是很高的,单单一个飞将军的名字,在匈奴人中都引起过轰动,他们岂能不在乎? 所以,李广没有被清洗,而是从边疆调回来委任了一个羽林卫尉将军的职务。 说起来,羽林卫尉将军是大汉天子的亲军部队的掌控者,有着守护天子安全的重要职责。 但是名眼人,一眼都可以看出来,这其实是明升暗降。 李广,满腔热血的军人。 他除了知道沙场建功立业,除了知道杀敌报国之外,他对于朝堂政治就相当于是一个文盲一般的存在。 讲真,朝堂政治和军事,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但是李广是体会不到的,当然他也不屑于玩政治。 所以,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介于李广的这种情况。 他这个卫尉将军已经是当到头了,随着他的年龄逐渐增加,估计再过不了几年,他就要在这个职位上退下来养老了。 以后再想在军事上有所成就,那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掌控朝堂的权贵们,既然把他从军队中弄下来了,要想在回去,那就是在扯淡。 这对于一个职业军人,对于一个把军队当成所有的人来说,那就是一种折磨。 说白了,这就是相当于让李广慢性自杀了。 第239章 捣乱 秦风对汪远志这个马屁精没一点好感,从一开始他杀鸡骇猴要立威的时候,这货就在后面讲情,搬出曹荃和窦大傻的后台。 这里可是大汉天子的亲卫部队,弄一个这样的货色进来,简直就是侮辱刘彻。 大汉羽林卫之所以军纪松弛,一片乌烟瘴气的样子。 一来是权贵子弟的加入,有太多的不公平;二来秦风感觉就是这货从中坏事,没有他给权贵子弟打掩护、背后撑腰,权贵子弟们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败坏军纪。 秦风盯着汪远志看了看,“汪司马想的未免有点多,本侯做事向来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陛下委托我来遴选威猛之士以彰显我大汉国威、军威,此乃一等一的大事,岂能徇私枉法? 如果那些权贵子弟没被遴选上,也是他们能力不济,跟我扯什么他们的家庭背景。 在本侯眼里,所有大汉羽林健儿一视同仁,机会只有一次,凭本事争取。 有陛下的旨意在,本侯量他们身后的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汪远志的脸红一阵白一阵,跟变色龙差不多了。 秦风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 李广心中暗暗叫苦不迭,这可算是把汪远志给得罪死了。这家伙是长公主的人,一旦长公主动怒,秦风的小日子肯定不好过。 “秦侯息怒,汪司马也是一番好意。”李广上来打圆场。 这个时候不给双方一个台阶下,这事情就僵下去了。他内心里是向着秦风的,毕竟他儿子李敢可是秦侯府书斋就读呢。 “好意本侯心领了,不过遴选的事情我做主,事关陛下托付,本侯不容任何人插嘴过问。” 说完,秦风一甩袍袖下了点将台。 李广赶紧小跑着追了过去,偌大的点将台上只剩下汪远志在风中凌乱...... 秦风一点面子都没给他,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说实在的,一开始他还想结交一下秦风,毕竟秦风可是陛下面前的红人。 可是秦风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给他面子,他是热脸贴了个凉屁股,这种感觉可是太尴尬了。 “哼,不要以为陛下宠信你,你就可以骑在耶耶的头上拉屎撒尿。 要是不给你点的颜色看看,你还不知道马王爷是三只眼了。” 想到这里,汪远志招手叫过来一个亲信,如此这般耳语了一番。 亲信领命而去,汪远志一甩袍袖背着手,溜溜达达回了营房。 ~~ ~~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到了,随着最后一点灰烬掉落,秦风操起鼓槌咚咚咚的擂响了战鼓。 三千多人能够坚持下来的只有一半左右,不出意外那些权贵子弟幸存下来的十不存一。 淘汰下来的那些家伙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来羽林卫里就是混资历的,他们也没打算在军中干一辈子。 所以,也不会用心的去操练的。 这一番快速奔袭,可是把他们折腾的不轻。 一个个累的跟三孙子似的,一团烂泥状倒在地上呼哧呼哧大口的喘气,肺都要爆炸了。 跑在前面的是卫青为首的蓝田秦侯府出来的壮丁,他们本就在秦侯府操练过。 之前他们是可以跑三炷香的,现在为了快速遴选,只规定了一炷香。 其实秦风也是在放水了,如果是规定三炷香的话,权贵子弟不出意外一个都留不下来。 秦风放下鼓槌,走到通过初选的羽林卫士们面前,笑着道:“好,不愧是精锐之师,恭喜你们通过初选。 下面稍事休息,进入第二轮遴选。” 这个时候一个权贵弟子喘匀了气,怒气冲冲的上前道:“秦侯有失公允,属下不服。” “哦?”秦风笑吟吟的看着那名权贵子弟:“你且说来,哪里不公?” “秦侯,我们是去彰显大汉天子威严的,只要军容整齐,甲胄鲜明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我等如疯子似的狂奔? 实在是有失体统,所以属下不服。” 他话音刚落,就有无数人附和:“对,我们不服。” 秦风脸上的笑容逐渐的消失,变得阴沉起来,心里暗暗的大骂:“狗娘养的玩意儿,这才一炷香的时间就坚持不住了,真要到战场上需要长途奔袭作战的话,绝对会坏事。 这就是一帮废物,你们就庆幸吧!真以为是去充充面子那么简单啊!闹不好可是要真刀真枪上去厮杀的。 就你们这些货,别说厮杀了,见到血估计早就吓瘫地上了。” 诚然,这些权贵子弟别说杀人见血了,就是杀鸡也不敢。 有些人你给他一个处女,他能一“枪”见红,可是你真要给他一把刀让他上阵搏杀,想也不用想,腿肚子早就转筋动都动不了了。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人嚷嚷道:“为什么曹老三和窦大傻他们可以不参加遴选就可以直接录用,我等都是一样的爵位,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秦风循声在人群中找了半天,也没看到是哪个。 李广的脸色不好了,心里直犯嘀咕。 这小子说的话不可谓不刁钻,可以说一下在戳在秦风的软肋上了。 窦大傻和曹老三这两货是没参加遴选,而且是秦风特许通过的。 他的言外之意就是,你秦风不是口口声声说是公平公正吗?可是为什么他们两个就不用参加就能过? 这就是在挑衅,就是在给秦风难堪。 秦风不熟悉这些权贵子弟,可是李广知道啊!他第一时间就听出声音是出自田旺之口。 这家伙是太尉田蚡家的远房侄子,靠着田蚡的关系才进了羽林卫。 李广还知道,这货肯定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做的,为的就是要搅乱遴选,让秦风自食其言,自己打自己的脸。 就这家伙除了吃喝玩乐行,其他的简直就是一个无脑之人。 他怎么会言辞一下变的这么犀利,直指秦风的要害? 突然李广不镇定了,他忽然意识到恐怕这个指使这些权贵子弟闹事的人恐怕必是军司马汪远志无疑。 因为也只有那家伙才不希望秦风顺顺利利、痛痛快快的完成遴选。 还真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啊! 第240章 动怒 田旺在人群中叫嚷,正是汪远志安排的。 小人之心难防,正是这个道理。 汪远志在心中恨毒了秦风,在他眼中秦风就是不识抬举,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 陛下的旨意?说实在的陛下的旨意的分量还真不重。 在汪远志的认知中,满朝堂都知道陛下年幼,朝中大权在太皇太后手中握着,当今的陛下刘彻,说难听点就是一个提线木偶而已。 大主意根本就拿不了,就拿出使斡旋这件事来说,还是太皇太后一锤定音的结果。 刘彻主张出兵,可是被太皇太后给按了下去。 派羽林卫跟随以壮声势,是刘彻最后的一点尊严和体面了。 所以,汪远志一点都不怕秦风。 这件事在他看来,就是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皆大欢喜的事情。 秦风可以通过这次的监军生涯获取政治利益,权贵子弟通过一次面子活,远足一次,回来就可以捞取功绩获得嘉奖,而他汪远志也可以赚点钱财。 大军开拔,尤其是关乎到朝廷脸面的使团之行,这沿途的物资调配,讲真,那可是油水大大滴。 最重要的是,他还可以获得权贵子弟们的好感,因为他的建议才让权贵子弟们免除遴选之苦。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秦风竟然油盐不进,不听他的意见。 好家伙,这可把汪远志给气坏了。 田旺平时跟他的关系不错,他借用手中的权利没少给田旺提供帮助。 就比如田旺这货有一间单独的营帐,就是汪远志特意给他安排的。 并且酒、肉、美女都可以通过汪远志手中的权利给他弄进来。 所以,田旺很是听汪远志的话。 纠集权贵子弟围攻秦风,是汪远志亲兵告诉他的,并且还告诉他怎么说。 田旺这家伙说白了就是个头脑简单的货,仗着家里有钱,又有太尉田蚡这层关系,他在羽林卫中很是嚣张跋扈。 俨然就是一个小霸王的存在,羽林卫中两大流派,一个就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田家的势力;另一个就是一曹荃和窦大傻为主的势力。 老话说鲫鱼一伙,鲶鱼一伙,还真不假。 朝堂上窦、田两家就是对立的关系,在这里依旧是这样。 汪远志的眼光确实是够毒辣的,他借用窦大傻和曹老三没有参加遴选,就被秦风内定出行名单的事情大做文章。 挑拨田旺出来跟秦风对抗,其用心之歹毒可见一斑。 你秦风不是牛逼吗?你不是陛下面前的大红人吗?你不是权势滔天吗?嘿嘿~你可以不理会耶耶,但是你敢不理会以田旺为代表的太后一系的势力吗? 你敢训斥耶耶像是训斥狗一样,可是你敢对田旺也那样吗? 恐怕借你一百个胆子也不会吧? 田旺还真如汪远志所想的那样,真的出头了。 在田旺的眼里,一开始对秦风还是有好感的。 因为在他的潜意识中,陛下和皇后夫妻一体,太后和陛下母子连心,太尉田蚡是陛下的舅舅,而他则是田蚡的侄儿,而秦风则是陛下的宠臣。 所以在他看来,他和秦风其实是算同一阵营的人。 再加之秦风一上来就拿曹家和窦家子弟开刀,这可把田旺给兴奋坏了。 在羽林卫中,就数窦大傻和曹老三活跃,他们两个家伙好的穿一条裤子,联合起来屡屡的跟他作对,给他难堪。 所以能够看到他们倒霉,田旺之所愿也! 不过高兴了没一会儿,随着魏其侯的到来,一切都不一样了。 秦风和魏其侯在军帐中经过一番密谈,再出来的时候两个人谈笑风生,看起来跟多年未见的亲戚似的。 田旺傻眼了,我靠,秦风这家伙麻雀屁股上插鸡毛,可真不是个好鸟,这么快就倒戈到窦婴一派去了,感情耶耶白欢喜了一场。 他心里对秦风痛恨上了,现在经过汪远志的挑拨离间,这货安耐不住了。 只要是能够给秦风难堪,给秦风找不痛快,他非常的愿意去做这个出头鸟。 ~~ ~~ 李广想上前提醒一下秦风,告诉他田旺的身份,可是还是晚了一步。 之间秦风冷冷一笑:“嗯,你们说的没错,本侯是允许曹荃和窦青松不经遴选就可以参与随行。” 此言一出,顿时引来一阵大乱,人群中嗡嗡声不断。 秦风话锋一转:“你们是不是也想经过本侯的特许参与随行?” “昂!正有此意。”田旺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秦风看了一眼田旺,这货的声音很有特色,说话的时候鼻音很重,正是刚才向他发难的人。 “你是哪家的子弟?”秦风缓和了一下语气问道。 田旺这傻屌一听秦风这么问,心里有点得意洋洋,在他看来,秦风这是准备要认怂了。 “耶耶乃田氏族人,我的叔叔正是当朝太尉田蚡。”说着这货冲着长安方向拱手示敬。 “我道是何许人胆敢起哄看本侯的笑话,原来是田太尉的族人子弟,还真是失敬了。” 田旺一脸不屑,“知道就好,你还不快下令让我等通过遴选。” 人群中的其他权贵子弟趁机起哄道:“就是,凭什么曹老三和窦大傻都可以,我等就不行。 这太不公平了,我们也要特许通过。” 秦风背着手,嘴角泛起一抹笑意。 “曹荃和窦青松特许通过是因为,本侯缺一个端茶倒水的下人、缺一个打理行囊驾车的马夫,陛下准许我有权特意挑选两个人为我服务。 所以他们两个一个是我的下人,一个是我的马夫,故此他们不需要通过遴选。 可是你们不同,你们是代表大汉羽林的颜面之佩甲猛士,要想通过随行,必须通过遴选。 不知本侯这个解释你们可信服?” 田旺有点傻眼,啥玩意?一个马夫,一个下人?这理由找的也太牵强了。 “不服,耶耶我第一个不服,你别拿我们当三岁的孩子糊弄。”这货一起哄,其他人也随声附和:“就是,真拿我们当成窦大傻那没脑子的货了吗?” 又是一阵大乱,李广这个时候心里直发毛,后脊梁骨都冒凉气,因为他看到秦风长眉一挑,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而且秦风嘴角挂着一丝很邪恶的微笑。 呃,要坏,秦风真动怒了...... 第241章 快刀斩乱麻 秦风觉得有必要给田旺为首的权贵子弟一点颜色瞧瞧,这货歪戴着帽子斜瞪着眼,大嘴撇着牛气很。 俨然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模样。 不过他显然忘记了秦风的身份,陛下派来的监军。 监者,监督、监察也!可以说是目前秦风才是这支军队的扛把子。 刚才随便找了个理由解释了一下,是在给他们这些人面子,其实就算是他什么都不说,随意决定随行人员名单,别人也是无权干涉的。 没想到的是,这些家伙都是脑满肠肥的缺货二世祖,根本没看懂秦风的用意。 其实这些人但凡有点明事理的人,看出秦风的意图,赶紧借坡下驴息事宁人,也就风平浪静了,秦风也不会追究的。 他们这些人一起哄,真正的把自己的退路全断了。 或许他们相信一句话:法不责众。 的确他们一百多个人抱团聚集在一起反抗秦风的“不公”,自以为不会牵连到他们,而且说不定秦风会顾忌他们身后的力量而选择让他们特许通过。 不过他们貌似想错了....... 此次遴选关系到东瓯国成败的关键,要是把这些滥竽充数的权贵子弟弄进去,绝对不是秦风所要的。 秦风依旧保持微笑,不过熟悉他的李广莫名的一阵心慌,他真怕秦风脑子一热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举动。 可是该来的还是来了,秦风呼唤左右:“来人,把田旺拿下!” 卫青第一个冲了上去,本来他就对这些权贵子弟的做派反感的很,现在有了小郎的命令,那还等什么? 田旺有些慌张,可是死鸭子依旧最硬:“姓秦的,敢尔!耶耶是田家的人。” 刚说到这里,卫青油锤一般的大拳头就到了。 一下揍在这厮的下巴上,这下乐子大了,哏的一声,白眼珠一翻,被揍倒在地上,紧接着上来两个羽林,拿出绳索捆了个结结实实。 嗡,一阵大乱。 剩下的权贵子弟全都傻眼了,谁能想到秦风说来真格的一点都不含糊啊! 本来他们就是图一个乐,顺便找点事,以为法不责众,秦风不会拿他们怎么样的。 可是,事实却是秦风眼里不揉沙子,上来就把带头的田旺给拿下。 此时的这些人就像是无头的苍蝇似的,一下子炸了窝。 有人壮着胆子嚷嚷:“兄弟们,不要怕,不要乱,我们要团结,他不敢拿我们怎么样?” 秦风冷冷一笑:“扰乱军营,抱团违抗命令,全部拿下。” 李广心里暗暗叫苦不迭,讲真,这些权贵子弟,李广虽然鄙视他们,可是不得不说,他也不敢一下子得罪这么多人。 秦风倒是觉得,此种情况还是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的来的好。 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就不能拖拖拉拉。 否则会纠缠不清、后患无穷。 军中就要以军纪为纲领,不管你是哪家的子弟,家里的财富有多少,家中的背景有多深厚,只要你不听话,收拾你分分钟。 而且你还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这些家伙抱团跟监军秦风对着干,就算是秦风下令宰了他们,也是合理合法的。 军中毕竟不同于讲满嘴虚与委蛇之词的官场生态,军中就是讲究丁是丁卯是卯的规则,违反就可以用军规军纪处置。 李广都要哭了,秦风这么大张旗鼓的抓人,朝堂还不得乱套了啊!?这些家伙哪一个不是背景深厚? “秦侯,您意欲何为?这些人怎么处置?” 秦风叹口气,沉吟了一下道:“怎么处置交给你来办!” 呃,这个时候李广才心里长舒一口气,秦风还没到不管不顾的地步。 李广不再犹豫:“把人押走,等候发落。” 搞定这些闹事的权贵子弟,下面的遴选就顺利多了。 体能是秦风考核的第一项,这是首要的重中之重,下面二项是军阵搏杀。 这就要讲究团队配合了,军阵互搏可不是靠个人武勇。 有句俗话说的好,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子? 战争一开,成千上万的人嗷嗷叫着冲上去,冷枪冷箭到处都是,所以配合尤为重要。 这一项遴选,秦侯府出来的人人过关,一点都没出李广的预料。 因为这些人就是在李广的监管下训练出来的。 说实话,秦风的这套快速成军法,的确是效果显着。 如果不是这套方法动了大多数人的奶酪,触动军方的利益太多,早就加以全军推行了。 经过两轮的选拔,大部分通过者都是平民子弟,只有少数的几十个人是军伍世家出身的权贵子弟。 这个结果,秦风很满意。 刷下去大部分混事儿的权贵子弟,又保留了有能力的权贵子弟,就算是这件事拿到朝堂上去说,秦风认为也是可以站住脚的。 老子秉持公平公正,大家一视同仁比赛,胜者过,败着下,天公地道。 一千人的队伍整整齐齐的站在演武场上,静悄悄的鸦雀无声。 “在场的兄弟们都是通过选拔的佼佼者,都是要随扈使团彰显大汉君威的勇士健儿,从现在开始,你们要摒弃之前的散漫思想。 一旦进了使团,你们就不在是代表个人了,你们代表的就是陛下的颜面,就是大汉天军的威仪。 所以,我命令你们,要时刻保持战斗状态。 甲胄要鲜明,武器要锋利,斗志要昂扬。” “陛下万岁,汉军威武。” 一千人齐刷刷的高声呐喊,声势震天,直冲云霄。 躲在帐篷里憋着劲等着看秦风笑话的军司马汪远志,睡的正香,被这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惊醒了。 这家伙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惊慌失措的鞋子都没穿就跑了出来,询问亲兵道:“啥情况啊这是?” 俨然,他还不知道田旺那些闹事的权贵子弟被抓的事情。 亲兵哭丧着脸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一遍,“你个夯货,怎么不第一时间通知本司马?”气急败坏的汪远志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大耳帖子甩过去。 亲兵郁闷的想死,“汪司马,不是你吩咐睡觉的时候不得打扰吗?现在反过来怨人家了。” 汪远志顿时为之一梗,随即眼珠子瞪起来,“王八蛋,你还敢顶嘴,看我不抽死你......” 第242章 出使 秦风要的是控制局面,现在一千人的队伍选拔出来,羽林营其他事物就跟他没半毛钱关系了。 至于那些权贵子弟,李广是罚是惩他也懒得过问。 汪远志是气的浑身颤抖,大槽牙恨不得咬碎了,可是也无可奈何。 因为秦风已经率领一千选拔出来的大汉羽林开拔出军营,看着浩浩荡荡的远去的队伍,汪远志的双拳握得紧紧的。 手指甲都抓进了肉中,直到流血...... 有人说宁愿以得罪十个君子也不要得罪一个小人,因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要是被小人惦记上了,老憋着在背地里搞事情害你,总是一个祸患。 秦风也是没有想到,若干年后,竟然会着了这家伙的道,险些丧命,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撇开汪远志咬牙切齿暂且不说,单说秦风率领一千羽林卫赶赴长安城南门外跟严助一行人汇合。 刘彻亲自来送行,也足以可见其重视程度了。 北风呼啸,寒风凛冽。 刘彻裹着一袭黑色的裘服,显得有些臃肿。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矬胖子,此人面色蜡黄,眼角眉梢处一颗黑痣,上面居然还长着几根毛发随风起舞。 不用说,这肯定就是中大夫严助了。 关于这家伙,秦风有些耳闻,虽然这家伙有点夸夸其谈自以为是,但是总体来说还算是一个好官,最起码他没有裹挟进朝堂那潭浑水里。 单凭这一点就足以信任。 秦风赶紧下马,来到刘彻面前拱手见礼。 “陛下,臣秦风率羽林卫一千人赶来复命。” “很好,看你遴选的羽林健儿个个精神饱满杀气腾腾,就知道你用心了。” “谢陛下夸赞。” “来人,赐朕的甲胄和天子剑。”刘彻一挥手,两名小宦官手里端着红布覆盖的托盘走了上来。 站在刘彻旁边的中大夫严助胖脸上的肉猛然抖动了几下,心中震撼之情表露无遗。 早就听说秦风很是受陛下赏识,可是没想到居然会这么的看重。 天子剑,可是代表的是皇帝陛下啊!另外居然赐下天子穿过的甲胄,这份荣耀恩宠简直是耸人听闻。 严助看了看手中代表朝廷的节杖,在看看被秦风拿在手中的天子剑,心里也大概的有个谱了。 节杖代表朝廷,天子剑代表帝王,别看他明面上是出使的正使,可隐隐的感觉到自己这个正使根本和秦风这个副使不再一个等量级上。 你看看人家的这份恩宠荣耀,天子剑在手,皇帝陛下还亲赐甲胄,并且亲手帮秦风穿戴整齐。 不要小看了刘彻的举动,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看不懂刘彻力挺秦风的用意。 当然,严助也不是傻屌,试想,能够在大汉朝从地方官升任到朝廷的中大夫,位列三班,也是有一套的。 刘彻就是做给严助看的,秦风此行事关重大,关乎到他能否在朝堂上拥有话语权的大问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出现。 刘彻站帮秦风带好头盔之后,“秦风,此次东瓯国之行你为副使,凡事都要和正使中大夫严助多加商量。 事关国事,无论大小,你们两个人商量着办,知道吗?” 我去,刘彻表现的也太露骨了吧?秦风都纳闷了,这是个人都能听出其中的话外之意是什么。 明面上是叮嘱秦风,实则是说给严助听的。 让秦风凡事都和严助商量着办,其实是告诉严助,凡事都要跟秦风商量着办,不要以正使的头衔压人。 你手持朝廷节杖,可是秦风握着天子剑。 这两者的含义也是不同的,节杖代表朝廷,当然也可以是代表大汉天子刘彻;但是天子剑乃大汉天子贴身之佩剑,只代表刘彻本人,跟朝廷无关。 朝廷的决议并不一定是刘彻的意思,所以节杖并不能直接代表刘彻;而天子剑则一定是代表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刘彻。 也可以说秦风手握天子剑,就相当于是刘彻亲临一般。 严助心里就是一咧嘴,好吧好吧,陛下这就相当于是当面敲打他了,他还能说什么? 刘彻的目光此刻已经看向了他,严助赶紧上前笑着道:“陛下请放宽心,臣和秦风互相商量着来,一定不辱使命。”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严助这货还算是识相,并且这家伙没有裹挟进朝堂三大势力中间,经过这一番表态可以把他看做是自己人了。 “嗯,很好。中大夫严助、关内侯秦风听旨。” “臣秦风恭听陛下教诲。” “臣中大夫严助恭听圣谕。” “朕有一道密诏交给关内侯,到会稽郡之后依照旨意行事。” “诺!” “诺!” 刘彻从宽大的袍袖里掏出一个密封完好的黑色描金锦盒,交给到严助手中:“严助,朕的意思全在这个锦盒中的圣旨上,到了会稽城外三十里处你和关内侯一起打开观看,不得有误。” “臣严助领旨!” 然后又掏出一把青铜钥匙递给秦风道:“这是打开锦盒观看朕旨意的钥匙,千万要保管好,此行就拜托你了。” “臣秦风领旨!”秦风收起钥匙,贴身存放之后,两队人马汇合一处浩浩荡荡沿着官道向南行去。 大队人马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官道尽头刘彻犹自独立风中岿然不动,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前方,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陛下,关内侯秦风和中大夫严助已经行远,天寒地冻的要注意龙体啊!”中常侍高琪上前躬身提醒道。 “高常侍,你说关内侯他们这一路会顺畅吗?” 高琪眼珠儿一转忙笑道:“有陛下天威护佑,小的相信秦侯和中大夫他们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一路顺畅到底的。” 要说别的高琪或许不行,但是要论察言观色、拍马屁高琪那可是太会了。 果然,他这话音刚落,刘彻的眉头舒展开来,微笑着点头道:“嗯,说的好!朕相信关内侯是不会让朕失望的。 但愿一切顺遂。” 说到这里,刘彻转身上了马车:“高常侍等会回宫之后把我大汉舆图从太史令那里调出来,朕要看。” “诺!” 第243章 密诏 严助可不是没脑子之人,对于这次东瓯国之行,他觉得肯定没那么简单。 陛下亲自送行,的确非常罕见。 另外密诏和钥匙由他和秦风分开掌管,更是意义不同寻常。 装着刘彻密诏的锦盒在他手中中如千钧,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了。 原本以为就是一趟简单的出使斡旋,可是现在要是还这么认为,那就是无脑之人了。 一路上他几次三番的想要套话问秦风陛下究竟何意,都被秦风推搪了过去。 可严助依旧不死心,屡屡和秦风共乘一辆马车,时不时的隐晦的发问,企图从秦风的言谈中看出一些端倪。 不过,秦风的嘴很严丝毫不透露。 最后秦风实在是被这货烦坏了,把甘小妹叫过来坐到马车上才算是堵住了严助的骚扰。 严助知道这个叫甘心的小孩是秦风的贴身书童,而且他还知道甘心这小子不是个好相与的。 因为他竟然养了一条蛇做宠物,第一次他看到小青蛇盘绕在甘心手臂上的时候,吓的魂飞魄散,差点没尿一裤子。 连滚带爬的跳下秦风的马车,再也不敢上来了。 严助这货逼逼叨叨的着实很讨人嫌,想睡一会都不成,不过现在好了,终于耳根清净了。 宽大的马车里铺着羊皮毯子,又加了暖炉,秦风半卧着一边看书,一边吃甘小妹递到口边的苹果。 这小日子过的惬意的很! ~~ ~~ 离了长安一路往南,队伍是渐行渐快。简短节说,这一日来到会稽郡地盘。 卫青快马来报:“小郎,中大夫严助有请。” 秦风掀开马车帘子向外看了看:“到哪里了?” “前方三十里就是会稽郡。” 秦风摸了摸袖子里的钥匙,心里放下了,要到见真章的时候了,就是不知道严助这货抗不抗的住压力。 秦风都想好了,假如严助这货不敢的话,他直接派兵把严助控制起来,不能因为他坏了大事。 说实话严助等了一路了,心里煎熬的要命。 他坐在马车里,双手捧着锦盒,黑眼圈都出来了。 这一路之上他是吃不好睡不好,锦盒始终不离开他的视线范围,生恐怕有什么闪失。 终于到了要见分晓的时候了,严助的心里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捧着锦盒下了马车和秦风会面,“秦侯,我们遵照陛下旨意,打开锦盒取密诏。”说着把锦盒递了过去。 “呃,中大夫怎数日功夫就变得如此憔悴?”秦风看到这货的样子很是吃惊的问道。 严助苦逼的一笑:“秦侯旅途惬意的很,可在下哪里惬意的起来,只剩下提心吊胆、担惊受怕来了。 陛下的密诏锦盒可是在我的手中存放,这要是出了岔子,严某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秦风郁闷了,这货咋这么死心眼子呢?一千大汉羽林护卫着,能有什么岔子? 不过这货的忠君思想硬是要得,锦盒就这么一直捧在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既然他这么听刘彻的话,想必见到刘彻的调军密诏也会忠实的执行的。 看着黑眼圈的严助,秦风顿生敬佩之情。 结果锦盒,掏出钥匙打开,取出密诏交给严助:“中大夫请过目。” 严助恭恭敬敬的接过:“秦侯,一起观看。”说着,展开密诏。 只看了一眼,严助的眼珠子都瞪圆了:“这是一封调兵讨伐的旨意,可为什么没有调兵的虎符?” 秦风上前扫了一眼大概的内容就清楚了。 其中一句最为显眼:闽越小国挑衅大汉皇帝天威,着会稽驻军即刻出动代天讨伐之。 “中大夫没看陛下旨意写的清楚吗?‘闽越小国’疥癣之疾也,何须动用虎符。 想必中大夫应该知道,虎符只有大规模调兵才使用的,征讨闽越这样的小国,根本用不着。难道陛下的赫赫权威还比不过一个虎符吗?” 严助此刻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陛下会亲自送行,为什么陛下会那么的小心谨慎,恐怕是这次的调兵征讨未得到太皇太后的首肯。 故此没有虎符,可是陛下又不甘心就这么算了,所以才有一千大汉羽林随行以壮声势。 说白了这一千精锐,就是给秦风在关键时刻夺取军队控制权用的。 偷偷看了一眼秦风,严助心里一哆嗦,秦风的手已经按在那把天子剑上了,看样子只要他敢不奉旨行事,估计他的结局会很惨。 他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就是硬着头皮也得往下走。 即便是失败了,有秦风和陛下在前面顶着,太皇太后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 可万一要是成功了,他的功劳可是大大滴哦。 权衡利弊,思量再三,终于严助眼睛中放出一道精光,斩钉截铁的道:“秦侯所言甚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以陛下赫赫权威别说是调用会稽驻军了,就是调用全国兵马,也是见诏即可。 会稽曾是本使的治下,驻军中有大半都是我的人,这件事就交给我了。” 秦风的手慢慢送开了剑柄,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拱手道:“严大夫不愧是陛下看好的人,看着我身后这一千羽林了没? 这是陛下给你准备的,要是驻军将领不奉诏行事,即刻出动羽林猛士拿下,如有反抗杀无赦。” 严助得到秦风的话,心里有底了,“好,随我进城,我倒要看看有哪个不怕死的敢不奉诏。” 秦风一挥手叫过卫青:“带上三百精锐之士,跟随本侯和严大夫进城,一切听我的命令行事。” “诺!” 卫青领命去召集人手,秦风则和严助换乘马匹,肩并肩的走在队伍前面,快马直奔会稽城。 ~~ ~~ 会稽郡的地方官早就接到消息,大汉天子的特使要到会稽,所以率领一众官员早早的就等候在城门口迎接了。 太守元镇是严助极力推荐才被任命为郡守的,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极为亲密。 也可以说正是有了这层关系,严助才有恃无恐...... 第244章 元镇的小心思 元镇四十来岁,跟严助同年,只不过严助稍长他月余。 私下里他们二人经常以兄弟相称。 不过今日可不同,严助是代表朝廷的钦使,手里握有节杖。 见节杖如见君王,岂能等闲视之? 当严助、秦风一行大队人马出现的时候,元镇就带领一众官员跪接在城门口。 秦风虽然是实际操盘手,但是他的名义上是副使,严助才是正使,所以他走在了严助的后面。 这个时候可不能抢了严助的风头,另外他不出头,让严助出头,一来是可以躲在后面观察,随时掌控局面; 二来就是秦风相信一句话出头的椽子先烂,万一事情发展的不顺利,有所反抗的话,有严助这家伙挡在前面,相信本地官员多少也是会看在严助的面子上不会太过分。 毕竟严助曾经是会稽郡守,会稽的大多数官员都跟他很熟,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严助是他们在仕途上的恩人,总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的。 严助有秦风助阵,身后跟着一千大汉羽林猛士,他心里自然有底,所以,牛逼哄哄的。 “哈哈哈,元镇元太守快快请起,你我一别数年,甚是想念啊,今日一定要不醉不归!” “中大夫,下官还以为您居庙堂之高,就把我们这些远方的老朋友忘了呢。不过,今日一见还是不改往日风采。 快请随下官到郡守府一叙。” “嗯,不着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副使关内侯秦风。” 关内侯?元镇就是一愣。 显然他对长安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没听过秦风的名字也是正常。 “愣住干什么啊!秦侯乃陛下面前的大红人,红的发紫的那种的。你别看他年轻,可是腹有乾坤,是大才之人。” 严助说着向他使了一个眼色,元镇赶紧上来给秦风见礼。 “下官会稽郡守元镇见过秦侯。” 秦风微微一笑:“元太守无须多礼,大家都是自己人,就不要见外了。” 元镇偷眼观瞧严助,只见严助点点头。 呃,元镇心里一阵狂喜,果真是自己人,这下好了。 总算是在长安找到一个靠山了,说实话,他这么多年没少折腾。 长公主的路子、太尉田蚡的路子、丞相窦婴的路子,都走过,钱财也靡费了不少,可是也没有等来推荐他入朝为官的机会。 这一次能够跟陛下面前的大红人关内侯秦风接触上,要是把他伺候好了的话,以后自己的前途还用操心吗? 在他的意识中,这些待在长安里的贵人们,都是手眼通天的,能量巨大无比。 提拔他一个小小的郡太守,那简直是太轻而易举了,前提是人家愿意帮你。 元镇心里激动的一批,在秦风面前点头哈腰都快跪下了,严助都有点鄙视他。 他知道这货就是个官迷,一心想着向上爬。 这些年有的路子就是严助帮他疏通的,另外两个人相交多年,他简直就可以说是元镇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了解元稹。 想往上爬都想疯了,可奈何朝中无背景,只能在会稽郡守这个位置上苦熬苦业。 “元太守、秦侯咱们就不要在城门口闲白了,这么大冷的天儿还是到太守府休息一下在说吧。” “请!” “请!” ~~ ~~ 太守府的大堂上,两个巨大的青铜炉子,里面的炭火烧的通红,把整个太守府大堂都烘烤的温暖如春。 酒席宴上,严助坐在正中央,三杯酒下肚后这货有点放浪形骸了。 两个伺候酒局的歌女被他左拥右抱的搂在怀里,左边香一口,右边香一口,看样子惬意着呢。 秦风心里暗暗着急,没想到严助还是好酒色的家伙,一看到女人和美酒就忘记自己是干什么的了。 “秦侯,下官代表会稽所有官员向您敬酒。” 秦风举杯:“多谢元太守美意,饮胜!” “饮胜!” 元镇看秦风给面子,心下大喜过望,还真有门啊!这年轻人笑意吟吟的,一副和善的面孔,应该是个好说话的人。 他突然发现秦风的目光老是往严助那里飘,心里忽然一动。 年轻人血气方刚哪有不爱美人的?再说秦风可是侯爵身份,在长安城估计也是妻妾成群。 现在经过这么长时间奔波才来到会稽,估计见到女人,心里早就火急火燎的了。 元镇眼珠一转,凑到秦风前面笑呵呵的道:“秦侯,您看堂下这么多歌姬可有入眼的?只要您看上了,就把她们叫过来陪酒。” 这就尴尬了,秦风可不是严助那样的人,见到女人连正事儿都忘了。 “元太守好意,本侯心领了。” 呃,元镇心里就是一咯噔。 不愧是长安来的顶级权贵,眼光就是高,这么多漂亮女人,竟然没有一个看上眼的。 有句老话说的好,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看来不下点血本是不能收获秦风的心了。 元镇放下手中的酒杯:“传本太守的话,叫如玉小娘来大堂伺候一曲歌舞。” 如玉是他花费重金购买的歌姬,养在府上许久了。 这是他准备给太尉田蚡的礼物,因为他听说太尉田蚡就喜好这一口,见了女人都走不动道。他还听说要想找太尉田蚡办事,有时候给十万金都未必办的成的,可是要是送女人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不过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送的女人要绝对的够档次,要是寻常的货色就不要往他面前凑合了。 太尉田蚡的口味可是很刁钻的,寻常美女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 他的要去是首先就是送的女人要十八岁以下,绝对得是处女且容貌要够漂亮; 其次就是要求送的女子要懂得琴棋书画擅长歌舞,因为田蚡这家伙好附庸风雅; 再次就是要求送的女子是要经过调教的懂得房中术更好,这货玩的比较奔放,需要女人的活好花样多。 越是花样多他就越喜欢,据说某地的一个太守,花费巨资给他物色了一个这样的绝世美女送去,结果很快就被提拔到朝堂之上了。 所以,元镇也动了心,他不惜耗费府库之钱,从南方购得一女养在府上,就准备抽空亲自带去长安献给田蚡呢。 不过,眼下貌似不用在千里迢迢的去长安了,送给秦风也是一样的。他有这个自信,如玉小娘绝对可以征服的了秦风这个少年权贵。 陛下面前红的发紫的大人物,提携自己一下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第245章 献舞 秦风本无意于酒色,不过严助这货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竟然在接风宴席上表现的如此不堪,连陛下的密诏都抛之脑后。 这的确是很反常,也可以说跟秦风所了解的严助根本就是两个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虽然搞不清严助的意图,但是秦风还是决定静观其变。 严助在歌女的伺候下满饮一杯,哈哈大笑道:“秦侯可不要佛了元太守的面子,本使敢打赌元太守珍藏的歌姬必是地上难寻天上少有的世间绝品美女。” 秦风面上水波不惊,“那就请元太守把人请出来吧。” 元镇心花怒放,他虽然远离长安,但是恩主严助可是长安圈子里的人。 自己不了解秦风,他相信严助一定是了解的。 元镇有理由相信自己这一次绝对是赌对了,因为秦风答应的很爽快...... 时间不大,一名女子在一众丫鬟婆子的簇拥下款款而至。 此女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狐裘,面上自眼部以下被帛纱遮挡着,只露出一泓清泉样的眸子。 目若秋波凤眼含情,虽然看不清全貌,但是给人一种极其清纯干净的感觉。 元镇已经提前让人授意,今天的主角是坐在他对面的年轻人,如玉进的厅堂几乎不急思索的直接朝秦风走去。 香风扑面而来,闻之若醉,讲真秦风也不是圣人,他也有些心猿意马,好在是他的定力够强,否则真的就要出丑丢人了。 “奴婢如玉见过秦侯。”来至秦风面前,歌姬如玉躬身道。 呃,声若黄莺儿,又似百灵鸟,清脆悦耳,并且似乎有魔力般的让人遐想无限...... 还真是极品货色,别看没有窥得全貌,但是秦风敢笃定。 这狗日的元镇还真他娘的会享受...... “嗯,免礼,开始你的表演。” 既来之则安之,秦风此刻也稳定下来了,因为此刻他好像已经猜到严助的用意了。 太守府大堂之上坐的都是本地文官,唯独少了军方的人,恐怕这才是严助没有宣读密诏的真实意图。 也不知道军方会稽驻军司马汪成为什么久久不至。 不管了,反正是等,与其空等,还不如欣赏一下元镇的心意...... 元镇一摆手,音律响起。 此刻在看歌姬如玉,缓缓的后退至厅堂正中,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把狐裘解开,然后突然间随着律动快速的旋转舞动起来。 随着急速旋转,狐裘从身上甩落,露出里面粉红色的纱衣。 我靠,秦风险些没喷出一口老血。 脱衣舞?,这尼玛也太香艳了吧?...... 如玉的这一个动作,顿时引来满堂彩。 所有陪坐的官员,眼珠子都看直了,手中酒杯中的美酒也没味了,身边伺候的歌姬也不把玩了,直勾勾的目光全部集中在歌姬如玉身上。 严助下意识的摸了一下鼻子,顺手操起酒盏,咕咚咕咚大口大口的喝了一气。 说实话他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如玉搂在怀中肆意把玩的冲动。 此女太妖艳了,简直是要人老命。 元镇偷眼观瞧所有人的表现,他心里暗自得意,哼,这可是我花费了重金请人教会如玉的。 如果不是因为要贿赂陛下面前的大红人,就这些人哪里会有这眼福。 说实话,就连他自己都没享受过。 当他看向秦风的时候,有些意外。 秦风并没有像其他官员表现的那么色眯眯的样子,嗯,此子在面对如此尤物的前提下,还能保持着定力,实属难得。 这份定力讲真,他还真没见识过。 秦风心中暗笑,其实也就刚一开始的时候还算是有些惊艳眼球,不过后来就一般了。 如玉表演的艳舞,在其他人眼中是惊为天人。 可是其实对秦风来说非常的小儿科,曾几何时他的电脑中单独开辟出一个盘用来存放各种国际老师的作品,尤其是岛国老师的最多。 说实话,他早已经达到心中无码之至高境界了。 当然这些元镇可是不知道的,所以他觉得非常的震惊,心中对秦风的崇敬之意更增。 场中的歌姬如玉体态婀娜多姿随着音律释放的淋漓尽致,总之就是各种挑逗人神经的高难度动作。 如玉的眼光一直没离开过秦风,主人交代了,她今日的猎取目标就是眼前的这年轻贵族,别看他很年轻,可是已经是关内侯的爵位了。 大汉的爵位虽然含金量大不如前,但是也不是谁都可以获封关内侯爵位的。 大汉总共二十级爵位,秦风现在就已经是十九级了,将来呢?说不定会彻侯也是有可能的。 也怪不得元镇不惜把自己献出去也要巴结这个年轻人了...... 秦风的表现让她一度有些崩溃,因为她的这些舞蹈可是太守元镇花了重金请人教她的。 据教导她的舞娘说,这一套舞蹈可以说是男人的必杀器。 多年来她在青楼教导歌姬此技,可以说是无往而不利,就没有见过哪个男人是可以免疫的。 在场的诸位所表露出来的炽热的眼神她是看在眼里的,讲真她有些傲娇,总算是不辜负这么多年的勤学苦练。 可是当她看到秦风不为所动的时候,心里就凉了半截。 为什么他这么特殊? 他的眼中展露出来的并不是跟其他人一样的那种,急不可耐的想要把她一口吞下去的神色,反而是一种欣赏的样子。 对,就是欣赏,她敢断言。 如玉心下对秦风好感顿生,说实话她的身世可怜,幼时父母双亡,待到七八岁的时候兄嫂又以养不活她,给她找碗饭吃的借口,把她卖进了青楼。 如果不是太守元镇派人把他赎身,估计她早就被折腾成残花败柳了。 元镇对她很好,花费重金请人教导她才艺,当然她是知道元镇用意的。 就是把她培养好之后献给长安权贵,用她换取前程。 可即便是这样,她也是心存感激的。 她有这个自信,可以施展浑身绝学勾引住所要献给的权贵,只要能够获得权贵的心,让对方欲罢不能,自己就会有好日子过。 说实在的,当她接到元镇的命令要她献舞的时候,她是有些纳闷的。 不是说要把自己献给长安的顶级权贵吗?怎么会在会稽就开始了呢? 不过听说秦风的身份之后,她一下就释然了。 她的第一感觉就是,关内侯这么高的爵位,必定是一个中年人,甚至是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都有可能。 但是一看到秦风,她眼睛亮了...... 第246章 姗姗来迟 歌姬如玉心中砰砰的跳的厉害,秦风竟然是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而且看样子跟她的年纪相仿,顶破大天去也不会超过二十岁。 哪个少女不怀春? 尤其是她的主人太守元镇清楚明确的派人告诉他,一定要把这年轻人“拿下”,不管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总而言之是只准成功不准失败。 成功了,太守元镇好处大大的,而她也将会从草鸡一下跃身枝头变凤凰。 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当今陛下面前的大红人,这次是以副使的身份随同斡旋东瓯国和闽越国的战事。 如果不是因会稽是必经之地的话,像秦风这样的顶级贵族,他们是打破脑袋也不会有机会近距离接触的。 好吧,如玉几乎是拼尽所能,把浑身所学都一一展示出来。 可眼看一曲即将结束,并未等来她所想要的结果,心中未免着急。 想到自己的伤心事,想到元镇的警告:务必要拿下秦风,两者结合之下,心中难免伤怀。 不自觉的眼中热泪盈眶,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儿滑落下来。 秦风正看的津津有味,心中跟看过的各位老师比较来比较去的时候,突然看到佳人落泪,不禁眉头一皱,露出关切的表情。 元镇一直在紧盯着秦风,说实话,他都有点心灰意冷了。 没想到他花费重金打造的“秘密武器“,秦风居然不为所动。 要么是秦风有毛病,要么就是自己的秘密武器还不足以震撼到面前的这个小贵族。 不过他还是更倾向于前者,他自信就连自己这么好的定力,都抵抗不了如玉的魅惑,秦风一个毛头小子血气方刚的,并且经过将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路途之上根本就没机会接触女人。 权贵子弟哪一个不是醉生梦死的?哪一个不是花天酒地的?又有哪一个离得开女色? 因此,他就不相信秦风在禁欲这么久的情况下,看到如玉会没一点反应。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所以他宁愿以相信是秦风那方面“有问题”,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用了这么多年重金打造的“秘密武器”以失败告终。 就在他以为无望的时候,突然看到了秦风表露出来的关切之情。 呃,哈哈,感情秦风并不是不为所动,而是此子的定力极高,控制力极强。 不愧是顶级权贵,不愧是陛下面前的大红人,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这份从容镇定的养气功夫还真不是寻常人所能及的。 元镇端起酒杯遥敬秦风,满饮而进。这一会儿他心里畅快多了,如玉总算是不负所望。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府兵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启禀太守,会稽驻军司马汪成奉命来到。” 元镇一挥手,“退下,让汪成唱名进入,这么重要的场合,本官早早的就通知了他,可是他却姗姗来迟,实在是太不把陛下天使放在眼中了。” 经过这一打搅,音乐停了下来,歌姬如玉也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悄悄的走到秦风身边跪坐下来伺候着。 秦风对如玉微微一笑,随即看向了中大夫严助。 再看此刻的严助刚才放浪不羁的形象顿时全无,一把推开怀里的歌姬,正襟危坐面色严肃眼中放着精光。 呵!~果然猜测的没错,严助这货完全是装出来的,恐怕他的用意就是做给别人看的。 秦风不知道,其实严助和会稽驻军司马汪成之间是有过节的,而且还不小。 当年严助担任会稽太守的时候就跟这个家伙不对付,汪成仰仗着自己是太尉田蚡的人,不把严助放在眼里,屡屡给严助难堪,让其在重要场合下不来台。 严助虽然很生气,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谁让人家的后台硬,腰杆子粗呢? 本来汪成是吃定了严助,他算准了严助不敢对他怎么样,所以很是放肆。 有句话说的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他是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也招。 他万万没有算到,没有根基,没有后台的严助,竟然会有一天入了陛下的眼,一道旨意把他调入京师长安,加封中大夫,位列朝堂。 而且这次是奉旨前来,带着朝廷的节杖,那手中的权利可是大了去了。 面节如面君,就这一条,严助要是想找他的麻烦,他是没个跑,说整他的话,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汪成有自己的耳目在太守府,他事先就安排好耳目,看严助是个什么状态。 假如这家伙阴沉着脸,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样子,那就是存心找事了,打死他也不来。 可是要是严助嘻嘻哈哈跟没事人一样,那就说明这个小心眼的家伙不会挟私报复,到时候他在来也是来得及的。 另外他知道还有一个副使秦风,并且他还知道秦风跟严助两人从来没有任何交集。 所以他敢断言,严助在关内侯秦风这个陛下面前的大红人面前,是不会暴露自己挟私报复的一面的。 严助的使命是斡旋东瓯国和闽越国之间的烂糟事,他只不过是路过会稽而已,是不会在这里常驻下去的。 只要过了今天,他就可以以驻军有事需要他处理躲进军营,再也不见严助。 只要严助走了,他也就安全了。 所以,当他得到秘报之后,心里有底了。 严助贪杯好色,跟一众当地官员谈笑风生,不像是要挑事情的样子。 好吧,汪成这才敢来一见。 当他接到府兵告知他,太守让他唱名而进的时候,汪成心里一咯噔,心道不好。 要知道让一个人唱名而进,是一种惩罚行为,他有些后悔,可是想走是来不及了,已经通报过去了,这个时候开溜不是给严助刀把子吗? 汪成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唱名而进,“下官会稽驻军司马汪成进见天使。” 进得太守府大厅,汪成一眼就看到了位居中央而坐,一脸冷笑表情的严助,心里顿时就凉了半截。 严助心中暗自高兴,偷偷瞄了一眼秦风肋下佩戴的天子剑,“汪成啊汪成,你小子不是牛逼吗?当着秦风的面你要是有种敢嚣张,耶耶才是真的服了你。” 第247章 被人当枪使了 说白了,严助就是要借助秦风的手来收拾宿敌汪成的。 严助可不是傻子,他自从看到刘彻密诏的那一刻,心里就已经有了盘算了。 站在刘彻的一方,对于他来说是好处多多。 一朝天子一朝臣,陛下刘彻新登基不满一年,正是急需自己人的时候,这个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好的机会,不赶紧抱紧刘彻的大腿,那才是真的傻子。 作为投靠刘彻、紧抱刘彻大腿的第一个红利,就是要借用刘彻天子权威把宿敌——会稽驻军司马汪成掀落马下。 秦风就是他最大的靠山,秦风手中的天子剑就是他绝佳的助力。 他太了解汪成了,要是一开始他就摆出一副来寻仇的架势,就是借给汪成两个胆子也不敢来。 所以他一来到会稽,就开始了表演,酒色来者不拒,其实就是故意做给汪成的眼线看的。 果然,汪成上当,前来赴约。 只要汪成来,严助心里就已经有了预判了,如果汪成接受陛下刘彻密诏,他得把军权交出来,而且还要被监控起来,严防他往京师长安传递消息。 可如果不识相,想要不交出军权,那只有一个结果——死。 刘彻亲手给秦风穿戴甲胄,又授予天子剑,就是给秦风授予临机处置之权。 出兵征伐闽越国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谁敢反对,那就是死,也只有死。 正因为看懂了这些,所以严助冷冷的一笑道:“司马汪成,你姗姗来迟是不把陛下放在眼里吗?”说着晃动了一下手中代表朝廷的节杖。 汪成脸色瞬间苍白了起来,诚然严助是的确捏到他的命门了。 不过他还是有借口推脱的,来之前就想好了。 “臣不敢,只因为军中事务繁杂,走不开而已。 臣下好不容易处理完军务就第一时间赶来面节。上使如此职责臣下,实在是不能服众。” “哦?原来如此。既然是军务缠身,那自当是情有可原。” “多谢上使谅解,说实话,军营之中诸多事物还需要臣下处理,现在臣下面节完毕,是否可以抽身回营?” 这个时候还是赶紧溜之大吉的好,汪成可不傻。 既然话不投机,还是赶紧离开的好,免得被严助找到话柄趁机发难。 三十六计走为上,身为驻军司马,统带一方驻军,他岂有不懂军略的道理? 不过为时已晚,严助可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 “还知道面节如面君的道理,你还算是大汉的臣子。现在本使手里有陛下的密诏,你且上前一观。” 严助说着看向了秦风。 密诏在秦风的手中掌管,这个时候是时候秦风出面了。 所谓听话听音,秦风但看两人之间的对话,就大概猜测的到他们之间是敌对的关系了。 这狗日的严助,竟然拿老子当枪使,着实可恶。 可是现在这情况,恐怕就是不想被当枪使,也得硬着头皮上了,收回会稽驻军的军权,整军备战征伐闽越国是他和刘彻既定的计划,是耽搁不得的。 秦风从怀中取出刘彻亲笔书就的圣旨,双手奉上:“会稽驻军司马汪成接旨。” 汪成愣了一下,瞅了一眼秦风,心里凉了半截。 此刻的汪成就像是吃了一只死老鼠般,吐不敢吐,可是咽又咽不下,这种感觉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汪成是恭恭敬敬的双手接过,定睛仔细观瞧。 一看圣旨内容,汪成的脑子嗡了一声。 坏了,太尉田蚡没有告诉他陛下要调用会稽驻军啊? 朝堂上的事情,他是清楚的。 朝廷为了是否出兵援助东瓯国的事情,差点吵翻了天。 最后还是太皇太后一锤定音,决定派遣使节出面斡旋。 可是现在怎么是陛下要征调会稽驻军了呢? 不对,这其中必定有鬼。 可是要说哪里不对,他又说不上来。 要说严助是他的死敌,借机想要整他,可是他又从哪里弄来的陛下亲笔手书的圣旨? 陛下的宠臣关内侯秦风贴身收藏,亲自交给他的圣旨,这应该是不假。 要奉诏调兵吗? 不,绝对不。 田蚡太尉清楚的告诉他,朝廷的决议是不出兵而是斡旋。 这是太皇太后定下的国策,谁也不能反抗。 所以看到严助此刻正笑吟吟的看着他,汪成一点都不惧怕的回视了一眼,凛冽的目光满满的杀机,把严助吓的一激灵。 汪成心中已有主张,调兵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看到调兵的虎符。 朝廷有朝廷的调兵制度,想要凭借陛下的一道旨意,就想调用会稽驻军,这不符合朝廷的规章制度。 说实话,虎符在太皇太后手中掌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要是不见虎符就出兵,把太皇太后置于何地? 对,就用这个理由来搪塞。 汪成脑子里快速闪过应对之策,他冷冷一笑:“调兵可以,请秦侯拿出朝廷调兵的虎符出来。 朝廷的调兵制度是高祖皇帝定下的,这么多年来始终不曾改变。 下官奉旨节制会稽驻军,如果任谁都可以不凭借虎符调用兵马,那岂不是乱套了,还要朝廷的调兵虎符何用? 试问,假如有那别有用心之人,说让臣下出兵,臣下也要服从吗?” 秦风知道没有虎符调兵不会轻松了,早就在心底有了预案。 “司马汪成,你觉得是本侯伪造陛下的旨意吗?你看本侯是那别有用心之人吗?你且看本侯手中这柄剑,可曾认识?” 说着秦风从肋下解下刘彻的天子剑擎在手中,高高的举过头顶。 呃,汪成有些傻眼,他太认识了。 天子剑通体乌黑,剑鞘上雕刻有五爪金龙,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佩戴。 此剑在,如见天子本人,持剑之人就相当于代天行事,这道理他岂有不知之理? 见剑不下跪,视同藐视天子,以大不敬论处,满门抄斩都是轻的。 汪成不敢怠慢,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臣会稽驻军司马遥祝陛下龙体康泰!” 秦风冷冷一笑道:“陛下躬安,司马汪成听旨:令你即刻交出会稽军权,不得有误。” 严助此刻嘴角露出笑意,这货笑的很淫荡,笑的秦风看了都想上去大嘴巴抽他一顿。 你妹的,太过分了,利用老子公报私仇,这狗日的小算盘打的可真是精明...... 第248章 引入彀中 秦风交了一把智商税,被严助这个笑面佛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而且还没处说理去,这种憋屈的感觉可实在是不怎么好受。 古人还真是不能小觑,虽然知识没他丰富,但是智商可都不低,这混官场的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严助就算了,再怎么着还算是一个阵营的人,可是会稽驻军司马汪成就不同了。 这家伙此刻后退了两步,昂首挺胸的站在大厅中央看着秦风,嘿嘿一声冷笑:“秦侯天子剑在手,臣下没什么好怀疑的,不过要想调兵还是拿朝廷的虎符过来,否则会稽不会出动一兵一卒。” 玛德,这就是无为而治带来的后果啊! 天子权威削弱,地方官员做大,也怪不得历史上的汉武帝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 事实证明,古代帝王是根本无法抵抗“儒学这个美人”的诱惑的。 就单单一个把天子神话,赋予无上的权威这一点就足够把儒学捧为国学了。 秦风看了看汪成:“还算不错,最起码你还是愿意承认天子剑,还懂得见剑行人臣之礼。” 扣帽子这是官场倾轧的不二法门,要想从道义上占据制高点对一个人攻击,绝对一攻击一个准。 会稽驻军司马汪成也是老油条了,他听出秦风话里的含义,赶忙道:“秦侯何意?难道是要污蔑下臣不尊君王吗?” “哦,难道不是?” “陛下乃我大汉天子,身为人臣岂能漠视?须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汪成的反应不可谓不快,秦风小儿想给耶耶扣帽子,也是想瞎了心。说实话,此刻的汪成有些洋洋自得,很是为自己的预判感到傲娇。 秦风一拍桌子,“好,说的好,既然你愿意承认陛下的权威,那现在陛下亲笔书写的密诏和天子剑都在此,你还不赶快奉诏?” 秦风从一开始就给汪成在下套,先扔一顶大帽子过去,看你接着不接着。 如果不接,那证明你不把天子放在眼里;可是如果接下的话,那好,既然接了,那就连陛下诏令一块接,否则就是不尊君王。 他完全可以用代表刘彻的天子剑惩处之。 所以,无论汪成怎么做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老老实实的奉诏令行事,否则就是一个结果——死。 而且会死的很惨,惨不忍睹的惨...... 严助嘴角露出了笑意,这结果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汪成再怎么反应灵敏,可也不如在政坛混的人。 一个偏远地方的驻军司马能有多深的道行?如果不是走了太尉田蚡的路子,恐怕早就在官场倾轧之中死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了。 秦风从一开口,严助就看出了秦风的用意。 严助此刻只是感慨:武夫就是武夫,虽然勇猛,也略有小聪明,可终究是徒增笑料而已。 ~~ ~~ 汪成急眼了,刚才还在为自己的反应灵敏迅速而感到傲娇,可是刚才有多傲娇现在就有多懊恼。 他细思了一下,发现了秦风话语中的圈套,无论他怎么回答都得掉进去。 无耻啊无耻,该死的鸟读书人,这心眼子真他娘的多,骗耶耶入彀,着实可恶至极。 情急之下,汪成有些头脑不冷静了。 “秦侯害我,下臣没有不尊陛下。” “那你还不赶快奉诏?” “请恕下臣不能奉诏。” “不奉诏就是藐视陛下天威。” “呃......调兵需有虎符!” “陛下威权难道就不如一个虎符?” “是......”呃,汪成脸色大变,赶紧补充道:“虎符调兵是祖制,下臣只是遵守祖制罢了,跟不尊陛下完全是两码事。” 秦风一句接着一句的逼问,把汪成终于又逼到了一个死角上去了。 汪成的在说出“是”这个字以后,心里一凉,他是在惯性思维之下,下意识的说的,可是当着在做这么多人的面,红口白牙的说出来的想要反悔是不可能的了。 “小小驻军司马胆敢藐视陛下权威,左右,还不把他给本侯拿下。” 两名大汉羽林从外面冲了进来,就要动手。 汪成不愧是武将出身,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他一个闪身从两名羽林包围的死角躲了出来。 然后,汪成一把从肋下拽出佩刀,大喝一声:“我看谁敢动?” 严助就是一闭眼,唉,他知道汪成这下要彻底的完犊子了...... 汪成一动手,他带来的几十名亲兵呼呼啦啦的闯了进来,纷纷拽刀出鞘。 秦风要的就是一个名正言顺把不奉诏的汪成拿下的借口,其实刚才那些言语中的陷阱就已经足够了,可是没想到汪成这货居然还来一个神助攻。 “大胆汪成,违抗陛下旨意再先,又武力对抗朝廷,本侯就地正法了你。” 呃,汪成都是应激反应,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没想到他手下的亲兵冲进来的这么快。 完了,完了,彻底的完了,这要是被逮住那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如果能够逃出升天,回到驻军军营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会稽是南方重镇,地理位置险要,水陆交通发达,辐射周围数郡之地,所以这里的驻军也是最多的,足有六万枕戈待旦的甲士。 只要能回去,他相信没人能奈何的了他。而且逃回去之后,还可以快速的把这件事向长安汇报。秦风不尊祖制,没有虎符强行调兵,这无论是说到哪里都是违规违法的。 说不定到时候死的就该是秦风了。 所以,打定主意之后,汪成再也没有顾忌了。 “小的们,随我杀出去。会稽驻军军威赫赫所向披靡,本官倒是看看哪个不怕死的胆敢阻拦。” 卫青此刻已经带领三百精锐团团把汪成和几十个亲卫包围起来了。 汪成话音一落,卫青冷冷一笑:“小小会稽之地,倒还有些勇夫,敢与我大汉羽林猛士一较高下,实在是勇气可嘉。 不过,我看你是在找死。” 汪成心惊肉跳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大汉羽林乃天子亲卫,那是所有汉军中精锐之中的精锐。 不过事已至此,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已无退路可言,只能是死战到底了...... 第249章 成王败寇 三百羽林,对阵几十个汪成的亲兵,战斗结果几乎是没有丝毫的悬念。 一瞬间太守府大堂上血流成河,尸体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 卫青一人独挑军司马汪成,几个照面后,卫青手中的环首刀凌空劈下。 带着风声的环首刀直奔汪成的脑袋而去,汪成抬手一个举火烧天式,格挡开来。 这一刀卫青并未使出全力,看着气势雄浑的一刀,力道用了只有三分,说白了,这就是一记虚招。 而汪成看卫青这一刀来势极快,而且夹杂着风声,他可是全力格挡的。 生死格斗,斗的是什么?技击之术和心眼活泛才是王道。 汪成力道已经使老,可卫青随即一撤刀,抬脚照着汪成心口狠狠的就是一家伙。 这一记窝心脚踹个正着,讲真,刀里加脚这是卫青的绝活,学自李广。 别看刀使的虎虎生风,可是每一招每一式都留着后手呢。 就看对手怎么反应了,诚然汪成不明真相,上去就把力道用老,再想反应也来不及了。 只见汪成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似的,惨叫一声,飞出去一丈多远犹自不停,咕噜噜在地上又翻滚出去两米多远才不动。 这一脚,卫青是使出全身的力气踹出去的。 这一脚就几百斤的力道全部击打在汪成的胸口,加上事出突然,快如闪电,根本就来不及闪躲,汪成是结结实实的受了这一下。 说实在的,他能承受的住这一脚,而没有当即嗝屁已经是老天保佑了。 汪成倒在地上,手中的刀也丢了,嘴角带着血丝。他强自挣扎了一下想要爬起来,可是努力了两次之后,终究是没爬起来。 然后,哇的一口血,喷了出来,整个人伏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卫青冷笑一声:“就这两下子,能够混到驻军司马,真不知道是怎么爬上来的。误国误民的玩意,也配跟大汉羽林动手,真是不自量力。” 这个时候,过来两名羽林。上来一人一脚踩在汪成的背上,拿出绳索把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卫青还刀入鞘,上前拱手躬身道:“小郎,如何处置此人?” 秦风瞅了一眼已经吓傻的会稽太守元镇和目瞪口呆的严助,他们两个家伙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说实在的实在是太血腥了,就连秦风都在强自忍着恶心,往下压制着五脏六腑。 但凡是秦风稍微意志力薄弱一点,今天就丢人了。 太恶心了,想吐...... 几十个人,几十条鲜活的人命,瞬间就报效了。 整个太守府大堂内都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味道,而且夹杂着有人大小便失禁的味道。 那些陪酒的官员,一个个的躲在案几之下、柱子后面,简直是吓的屁滚尿流、屎尿横下,更有甚者,直接吓的翻白眼休克过去了。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汪成和秦风话越说越僵,他们本来还想做个老好人,从中间插话调节一下,缓和一下僵硬的气氛。 可是谁知道,话不投机,秦风说干就干,直接就下令绞杀汪成以及手下亲兵。 接着呈现在他们眼前的就是人间地狱的修罗场的场面,心理素质不过硬的人,哪里看的了这样的状况? ~~ ~~ 终于,严助反应过来了,讲真,他虽然想到秦风会动手把汪成拿下,他也想到汪成这次是真的完了,但是他可没想到场面会这么血腥。 老油条毕竟是老油条,很快就适应了当前的局面。 严助一拍桌子,怒喝道:“该死的军司马汪成,胆敢违抗陛下的旨意,你可知罪?” 被捆绑结实的汪成此刻已然没了知觉,他哪里听的到严助的训斥? 即便是能够听到,可是也不可能做出任何的反应了,卫青那一脚实在是太够劲了,肋骨断了无根,其中一根扎进了肺部,他的嘴角血沫子咕噜咕噜的往外冒。 眼看的进气没有出气多,哪里还能在说半句话? 严助又是一拍桌子,“藐视本使,就是藐视陛下,把这个该死的军司马汪成给本使拉出去枭首示众。” “诺!” 两名大汉羽林也不管那么多了,架起来汪成就往外面拖。 时间不大,一名羽林手中拎着会稽驻军司马汪成的脑袋走了进来:“军司马汪成已经斩首,请秦侯、中大夫验看。” 秦风脑瓜子嗡嗡滴,瞥了一眼就把目光放到严助身上,再也不看那颗血淋淋的人头。 尼玛,差点没忍住,都已经吐到嗓子眼了,秦风硬是压了下去。 严助可就没那么幸运了,这货本来就心中有鬼,他和汪成是死对头,这一次利用秦风干掉汪成,他也觉得心中不那么自在。 再加上汪成吃呀咧嘴的瞪着眼,死不瞑目的样子,着是是吓着他了。 严助的脸色惨白,没有一丝的血色,讲真,他都快吓尿了。 正常人没见过这样场景的话,还真是承受不住,秦风是例外,他之前没少看那些欧美电影中的血腥景象,也算是打下了心理预防针。 要不然他也受不了...... 严助很惨,哇的一声就吐了,吐的苦胆都出来了,犹自不停歇的干呕。 靠,这场面简直是血腥加污秽,整个太守府大堂都不能进人了,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秦风皱了一下眉头,挥挥手:“中大夫喝多了不胜酒力,扶他下去休息。” 两名大汉羽林上前架着严助就进了后堂...... 会稽太守元镇颤颤巍巍,瑟瑟缩缩的腿都迈不动了,可还不忘拍马屁:“秦侯威武,大汉羽林威武。 军司马汪成不尊陛下,藐视天使,意图拥兵自重,还想要杀陛下的使者,实在是胆大妄为,死不足惜。 下官建议,即刻捉拿汪成家小下狱问罪。” 玛德,政治斗争还真是血腥无情的,汪成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这货还不忘狠狠的踩一脚,简直就是斩草除根啊! 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或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第250章 忽悠大法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秦风要的是大局稳定,只要能够达成目的,至于汪成的家小是否受到牵连,就跟他没关系了。 话说回来,没有一个人出来替他家小讲情的,这人混的也是够失败的了...... 秦风携斩杀数十人之威,拿出刘彻密诏:“可有人不奉陛下诏命?” 这一嗓子差点没把元镇以及那帮会稽官员给吓死,这个时候谁敢不奉诏命,司马汪成就是前车之鉴。 元镇普通一声就跪下了,顶礼膜拜高声呼曰:“陛下天威,臣等奉诏。” 剩下所有官员皆胆寒,纷纷膜拜、奉诏...... 秦风这个时候心里才算是长舒一口气,事情进展的还算是顺利。 官员奉诏那就好办了,他们都是地头蛇,由他们的协助接管军营会好的多。 现在的局面是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的要接管军营,至于别的,秦风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好,会稽太守元镇,随本侯前往军营。” “诺!” ~~ ~~ 会稽军营在南城外三里溪,之所以叫这个名字,顾名思义也可知端倪,无非是离城三里,外加一条小溪绕军营罢了。 一千大汉羽林杀气腾腾的护卫者秦风、元镇以及一众官员来到军营,这样的场面可是极少见到的。 副将文起带领一众武将前来参见,等他看了一圈没见到驻军司马汪成的时候,心里已有大概。 本来汪成这货胆小谨慎的很,明知道陛下特使前来,而不去参见这件事他们都是知道的。 严助跟汪成不对付的事情,他们也是清楚的。 现在会稽所有官员都在,唯独少了司马汪成,恐怕汪成是凶多吉少了。 “卑将文起携会稽驻军诸将参见陛下天使。” 秦风很满意的点点头:“没来之前本侯就听陛下赞许说,会稽驻军乃我大汉最精锐、最敢战之师。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军容之整齐出乎本侯意料之外。” “陛下......陛下真的这么说我们吗?”人群中有人激动的带着哭腔问道。 秦风很是一本正经的道:“当然,陛下甚至都能叫出军司马汪成和副将文起的名字,在他的心中,对会稽驻军重视程度根本就不是常人能够想象到的。” “陛下天恩,我等粉身碎骨也难报万一。”文起这个时候带头跪了下来。 他一带头,其他人呼呼啦啦跪了一地,山呼万岁之声响彻军营上空...... 话说,刘彻真的知道会稽驻军副将文起吗? 知道个锤子,这一切都是秦风临时加戏出来的结果。 这种时候不煽情,不用刘彻的名义统帅会稽诸将,估计要想顺利接管军权肯定会有麻烦的。 汪成再怎么该死,他手下也是有拥趸的。 “秦侯,为何不见我们的军司马?”人群中有人出言。 秦风脸色一沉:“军司马汪成不奉陛下诏令,已被本侯用天子剑斩杀之。”说着,秦风把刘彻的天子剑高高的举起。 “天子剑染血,是在不是本侯所希望发生的事情。 但是胆大包天的军司马汪成明知本侯代天而来,手持天子剑,身穿天子甲,可依旧不服陛下威权,只认虎符,实在是该死。 难道陛下的天威还抵不过一个小小的虎符? 难道别有用心之人手持虎符来调兵反抗陛下也是可以的吗? 陛下决议改革调兵制度,会稽就是第一站,尔等可奉诏?......” 秦风是连忽悠带哄,只为达到接管会稽军营的目的。 会稽所有官员都认陛下的权威,会稽驻军最刺头的汪成也殒命,秦风相信这些纯粹的军人的忠诚。 果然,刚才还有人问司马汪成的事情。 秦风的话一出,那人出列跪在秦风面前叩首请罪:“卑将万死,卑将不知汪成竟然胆敢藐视皇权威仪不奉陛下诏令,他的确该死,死有余辜。” “你叫什么名字?” “卑将向廷!” “好,本侯记住你的名字了,我会亲自向陛下汇报。” “陛下会知道我们吗?”向廷眼中满是激动之色。 “当然,陛下最关心的就是军队了,朝廷的事情陛下交给丞相和太皇太后过问,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军中,每日里跟大汉羽林同吃同住,还不足以说明吗?” 朝廷高层的事情,下面的人岂会知道?其实刘彻不是不想管朝廷的事情,关键是他还没捋顺各方面的关系,最大的拦路虎——太皇太后那一关也不好摆弄。 跟大汉羽林为伍,也是不得已的排解郁闷的方式,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传言中陛下在上林苑中跟大汉羽林演练兵阵之法,这可是大汉自开国以来唯一的一个崇尚武力的皇帝啊。 他们作为军方的人,自然开心。 陛下尚武,自然少不了要用到军方的人,他们的前途可就有保障了。 封妻荫子、马上封侯,哪一个军人不期望???? 会稽驻军所有将领都发自内心的喜悦,秦风给他们带来的这消息可以说是极大的振奋了人心。 副将文起这个时候上前拱手道:“秦侯,您说吧,陛下要我等做什么?那该死的司马汪成不奉诏,我们奉诏。” 秦风的心终于放下了,早知道这么好忽悠的话,直接来军营第一时间接管驻军就好了,还费那劲儿干什么? 搞的血乎刺啦的,怪吓人的,估计晚上肯定得做噩梦。 “好,很好,非常好,诸位可曾听闻闽越国进犯东瓯国的事情?” “他们不是我们大汉的藩属国吗?” 秦风微微一笑点点头道:“嗯,对,他们都是我们大汉的藩属国。不过闽越国不臣之心,已经昭然若揭,竟然不顾陛下调停之意,屡次三番的进攻一心臣属我大汉的东瓯国。 你们说该怎么办?” “毁我大汉皇帝陛下颜面,九死也不足以抵其罪。请秦侯下令出兵剿灭小小的闽越国。” 此刻士气大涨,秦风的目的达到了。 “嗯,陛下之意就是要命令尔等出手教训一下那该死的闽越国国王。 本来朝廷的意思是要调派细柳营大军出征的,不过陛下一言而否。 陛下说完全没必要劳师远征,因为距离闽越、东瓯国最近的会稽之地驻有我大汉六万热血健儿,朕放心他们,朕要把这次立大功的机会交给他们......” 第251章 献策 秦风此言一出,所有会稽驻军将领都要疯狂了。 大汉国内多年无战事,军人要想封妻荫子苦无机会,他们不像是地方官那样有灰色收入,有各种油水可拿。 他们只是拿着朝廷的俸禄养家糊口,这日子过的就未免不尽如人意了。 军人晋升的通道只有一条,那就是沙场建功立业。 现在秦风把这样一个机会送到他们面前,试想谁不激动? “我等愿意为陛下效死,我会稽军出动之日就是那该死的闽越国王引颈就戮之时。”副将文起拍着胸脯保证道。 “很好,我命令副将文起暂代军司马之职,统帅全体会稽驻军择日出征讨伐不臣。” 秦风把手中天子剑高高举起大声的下达命令。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秦风这个时候也别无选择了。 这个时候军司马汪成身死,要想快速的聚拢军力,凝聚人心,也只有大胆的提拔新人上位了。 虽然他也不确定副将文起是否跟军司马汪成一伙,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只能是赌了。 秦风就赌副将文起不会为了一个死去的人而放着大好前程不要。 诚然,秦风赌对了。 只见副将文起满脸感激之色,又夹杂着惊喜之情。 确实他很意外,没想到秦风居然会任命他为会稽军司马,虽然是暂代的,但是他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流程问题,形式上他已经是会稽驻军最有权势的人了。 要说他是前军司马汪成的人吗?那是肯定的。 副将可是掌军司马的助手,也就相当于是二把手的存在。 一把手和二把手要是尿不到一个壶里,肯定不行,会稽驻军早就乱套了。 话说回来,在当时的阶级社会下,一把手就是一言堂的存在,不对他效忠的人,肯定不会提拔任命的。 不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一把手的将领也不是个好将领。 谁能甘愿屈居人下?尤其是一个才能平庸只会溜须拍马的家伙骑在自己的头上,那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 军司马汪成克扣军饷所得钱财全部用来贿赂长安权贵,他根本不管手下人的死活。 许多人迫于他的淫威,是敢怒不敢言。 就连副将文起也是,他的军事指挥才能就是十个汪成拍马也难企及,可是由于不善交际,入不了权贵的法眼,他只能屈居二把手。 不过别看他是二把手,军司马汪成可不敢小看他,屡屡对他加恩示好。 因为汪成可不傻,他深深地呃知道,你不管再怎么会交际,马屁拍的再怎么好,一旦用到你的时候,你的才能不足以堪当大任,那也是白搭。 他虽然不行,但是手底下有一帮能征惯战的统兵将军也是对他莫大的帮助的。 所以,汪成很是看重副将文起,对他的嫡系人马从不敢克扣任何一丢丢的军费,反而还有时候会把克扣的军费拿出来一些分给文起补贴家用。 为此,文起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顶头上司,手里捏着他的命脉。 不过现在好了,军司马汪成不奉陛下诏令被关内侯秦风用天子剑斩杀。 笼罩在文起脑袋上的紧箍咒也彻底的放开,他此刻是信心满满。 说实话,小小的闽越国在他眼里还真不够瞧的。 别看闽越国对东瓯国的战争呈现摧枯拉朽一般的态势,但是他认为,那是没有遇见真正的对手,比如他领导下的会稽军。 假如跟闽越国对阵的是会稽驻军的话,文起觉得闽越国的军队会死的很惨。 还有就是东瓯国的部队实在是他娘的太菜了,一群没有血性的军人连死战到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保家卫国,又怎么称得上是劲旅王师? 但凡是他和闽越国交战的话,只需掐断闽越国的粮道,闽越国前出征战的先头部队,绝对会不占自溃。 当他把自己的作战想定给秦风汇报了之后,秦风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对战争的指挥天赋。 秦风虽然熟读孙子兵法,可毕竟没有实战过,说起来那就是纸上谈兵。 所谓专业的事情,必须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才能把事情做的完美。 否则外行领导内行瞎指挥一通,结果只会更糟糕。 “文起,你的想法很好。这样吧,你把想定的作战方案整理一下,形成文字向我汇报。” “诺!” ~~ ~~ 大势已定,秦风留下卫青协助文起,他则和太守元镇等诸位官员返回会稽城。 秦风现在真可以用颤抖的心激动的手来形容了,本想着没那么容易接管会稽驻军,可是没想到就这么三下五除二的就全摆平了。 他心里是满满的成就感,协助汉武帝平定南方,帮助他从太皇太后手中拿过大权。这是什么样的丰功伟绩啊? 足以青史留名了! 到时候绝对可以在朝堂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可惜的是这一切,绾绾小娘是看不到了。 想到绾绾,秦风的心里难免揪心的痛一会子。 返回城的一路之上,秦风一副心思重重的样子,半句话都没说。搞的太守元镇以及一帮官员看秦风更神秘了。 尤其是太守元镇,“这大人物还真是捉摸不透啊! 该死的军司马汪成,要不是他搅局,说不定自己就把秦风给“拿下了”。” 一想到这里,元镇迫不及待的把歌姬如玉找了过来,附耳如此这般的交代一番...... 歌姬如玉俏脸一红,顿时媚态百生。 “奴婢谨遵主人命令,不过要是秦侯并不如您所言的那样呢?” 元镇拉着如玉的小手轻轻的抚摸着:“啧啧,瞧瞧这娇嫩的肌肤,本官就不相信世上还有不爱美色的男人。 就算是他关内侯秦风眼光再高,我相信他也是会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要相信我的判断。” 歌姬如玉把手从元镇手里抽回,冰冷的道:“主人想要奴婢取悦秦侯为自己铺路,奴婢愿意为您驱使,因为奴婢的命都是您救下来的。 不过,在此之前奴婢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是否答应?” 元镇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呈现出一丝怒意:“你可真会挑时间讲条件,说吧,只要本官能够做到的无不应允。” 第252章 自由 歌姬如玉犹豫了一下,看似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终于开口:“我希望这次以后,你获得仕途,我获得自由如何?” 元镇嘿嘿一阵狞笑“自由?难道你在本官这里不自由吗? 你吃的喝的穿的戴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最好的?围绕你身边伺候的下人不下数十人,但凡你开口本官无不所允。 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好吗? 还有,别以为你翅膀硬了就想为所欲为,事情没那么简单。你所依仗的取悦男人的本事哪一样不是本官花费重金请来教习教导你的,你还想要什么自由?” “元太守,咱们把话摊开了说吧。 你之所以这么待我,那是你有所求。 你不就是希望我能取悦与人,帮你在仕途上晋升吗? 我答应你,我会尽量的伺候好你眼中的贵人,达成你所愿,也算是报答你对我的恩德了。 不过我可真不赞同你对自由的理解,自由难道就是锦衣玉食?就是使奴唤婢? 那是你以为的自由,可不是我所想。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隐姓埋名安安静静的过生活,我不希望以色愉人,更不希望成为别人手里的玩物。 所以,这次事成之后,我不希望有人打扰我的生活。 哪怕是粗茶淡饭,哪怕是躬耕农田我也是快乐的。你能尊重我的选择,答应我的请求吗?” 元镇愣住了,哪有放着荣华富贵不去享受,却选择这样一条道路的哦?如玉的要求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我要是不答应呢!” 如玉顺手从头上拔下金簪对准自己的脸:“难道你就不怕我毁了这张脸吗?到时候你所有的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元镇的脸色很难看,诚然他被如玉这突如其来的一手给吓住了。 他知道这女人是真敢说到做到的,不得不承认,他把所有的心血都用在如玉身上了。 如果如玉的这张脸毁了,他这么多年的努力真的要化为泡影了。 思索了一下,元镇眼珠一转,继而尴尬的呵呵一笑:“好,只要事成,那就如你所愿。” 如玉放下手里的金簪道:“我会遵守诺言,希望你也能够言而有信。” “当然,本官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岂会跟你一个贱婢纠缠?” 说道这里,元镇呼唤一声道:“黄氏何在?” 话音一落,一个五十岁左右打扮干练的仆妇走了进来:“主人,有何吩咐?” “伺候如玉小娘沐浴更衣,然后送去秦侯的卧房。” “诺!” 元镇一转身怒气冲冲的拂袖而去。 这黄氏是太守府新来仆人,据说早年间这黄氏在长安大户人家家中伺候,因年老色衰放归故里的。 她很守规矩,平时话很少,不过做事却很是干练,而且懂的非常多。 所以被元镇买来伺候如玉的同时,教导如玉一些长安上流社会的礼仪。 “如玉小娘,请吧!” “黄婆婆你会帮我的对吗?”如玉确定元镇已经走远,迫不及待的拉着黄氏的手道。 黄氏叹了口气:“何必呢?以你的能力是反抗不了。与其落得凄惨的下场,还不如随波逐流,顺应下去。 那样的话,最起码还可以衣食无忧的活下去,难道不好吗? 你要知道,元太守可不会只利用你一次就罢手的。” “不,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说实话,正是由于听了你的故事,我才不甘心年轻时成为以色愉人的工具,年老色衰时被人一脚踢开。 我想要平平淡淡的生活下去,我不要成为别人的玩物。 我知道元太守不会轻易的放过我,所以我才肯请您老人家帮我脱离虎口。 您都把那么隐私的事情告诉我了,您肯定是在心疼我对吗? 婆婆,小女子一生孤苦,好不容易遇到您这么宅心仁厚的好人。在如玉心里,早已经将您老视若亲生母亲。 说实话,在太守府这么多年,我的身边围绕的都是元太守的人,我的一举一动她们随时向上面汇报。 所以,如玉平时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过自从遇到您,您给我讲了那么多外界精彩的生活,我才知道我就像是井底之蛙一样被困守在太守府这一方天地内是多么的可悲。” 说到这里,如玉已经哽咽的泣不成声。 黄婆婆探出苍老的手掌抚摸着如玉的后背,轻轻的拍着:“好孩子,婆婆会帮你的,你放心,我一定帮你脱离苦海,哪怕是粉身碎骨都在所不惜。” 如玉双臂紧紧的抱着黄婆婆的腰哭的像个孩子,梨花带雨的样子煞是可怜。 “婆婆,我不要您粉身碎骨,我要您跟我一起逃离这火坑,我还要给您老人家养老送终呢。从今往后,您要是不嫌弃,我如玉就是您的女儿。” 黄氏有些动容,眼眶湿润了起来:“好孩子,快起来,这些事容后再说,你还是先想好怎么度过眼前的关口吧。” 如玉擦掉眼泪:“眼前的关口好过,大不了就以色愉人。我在想帮元太守达成所愿之后,我们如何脱身,那才是至关重要的。” “你是真心想要那么做吗?”黄婆婆忽然面色严肃的问道。 “唉,我的命运就是这样,与其色愉一个可以当我祖父的老头子,还不如伺候这个年轻的侯爷。 最起码他跟人家年岁相当,也不算是辱没了人家的初夜。” 说道这里如玉的脸上飞起一抹红晕。 “你不会是对那关内侯动心了吧?”黄婆婆继续追问。 “我知道以他这么尊贵的身份,在长安肯定是妻妾成群,根本也不会在乎我一个贱婢歌姬的。所以,我不敢动心,也不曾动心。”如玉回答的很是斩钉截铁。 黄婆婆微微的一笑,“假如我告诉你这个年轻的侯爷,至今尚未婚配,而且身边从未有女人的话,你还会这么想吗?” 如玉瞪大了眼睛,吃惊的道:“怎......怎么可能,那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黄婆婆抿嘴一笑,不置可否。 如玉娇嗔道:“就知道是婆婆拿人家开涮,一个身份这么尊贵的侯爷会身边没女人?简直是不可想象。 好了,咱们就不讨论这些了,您老还是帮如玉谋划一下如何脱离元太守的魔掌吧。” 第253章 献宝 秦风回到房间就躺下了,连日来的路途奔波,加上心一直悬着,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中。现在尘埃落定,总算是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甘小妹的两手托着下巴打瞌睡,看样子眼皮都睁不开了。 “小妹你去休息吧,我这里不用伺候了。” “哦......” 甘小妹刚要走,外面有人敲门。 “秦侯,歌姬如玉求见。”是秦风贴身护卫的声音。 甘小妹一下子不困了,这个狐狸精的女人大晚上的来小郎房间,肯定是想勾引小郎。 哼,狐媚子,一定不能让她得逞。 甘小妹重新坐了下来,虎视眈眈的盯着门口。 秦风本不想见,可是看到甘小妹一副战斗鸡的架势,觉得逗一逗这丫头也挺好玩的。 起身坐下,微笑着道:“让她进来吧!” 甘小妹紧张起来了,俩大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神色有些不安...... 秦风心下大乐。 随着歌姬如玉进门,秦风只觉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鼻而来,沁人心脾闻之若醉,整个人都有些飘忽。 如玉款款而行来至秦风面前:“小女子如玉见过秦侯。” 秦风摆摆手:“免了,坐下叙话。” “谢秦侯。” 如玉拉过锦墩在秦风对面入座。 “这么晚了,找本侯有事?” 如玉瞅了一眼站在旁边气鼓鼓的甘小妹,有些纳闷,这小书童干嘛对自己这么敌视呢?自己跟他又没有什么过节。 “是呢,人家有极为宝贝的东西要给秦侯看。” “哦,什么宝贝的东西,拿出来吧。” 如玉柔声道:“秦侯,我要展示的东西极为要紧,我能单独给你看吗?” 秦风的好奇心上来了,回头对甘小妹道:“你不是困了吗?回房休息去吧,顺便告诉外面守卫,没有传唤不得入内。” 甘小妹极不情愿出去,说实话,她也想看看如玉献的是啥宝贝。 可是秦风发话了,她又不得不从。 临出门之前,她还回头张望了一下,可是没看到如玉拿啥东西出来。 好吧,等她走了,自己再找小郎要来看吧...... ~~ ~~ 随着甘小妹的离开,房间内孤男寡女,气氛有些旖旎起来。 “好了,拿出来吧,让本侯看看你有什么宝贝?” 如玉有些羞涩的道:“秦侯,能到内室看吗?” “到底什么宝贝?” “内室一观便知。” “好,本侯倒要看看你能拿出什么。” 内室,一盏孤灯下,如玉靠近了秦风:“秦侯想看,那人家就给你看。” 说着,轻轻的解开外衣...... 秦风顿时有些热血上头,嘴唇发干。 随着喉结的上下滚动,咕咚,咽了一口唾沫。 我擦,要老命啊这是,差点鼻血没喷出来。 “宝贝呢?”秦风的嗓子有些干涩。 “宝贝?人家就是宝贝,难道在你眼中人家不是宝贝吗?”说着靠了上来。 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秦风的眼睛有些迷离,浑身燥热的厉害。 靠,感情这女人说的宝贝就是她自己哦! 真要命,这女人就是个妖精。 “奴婢今晚就是秦侯的了......”低声浅语,如若空谷幽兰,如梦似幻,让人倍感舒适。 秦风的脑子嗡了一声...... 屋内的灯火摇曳,两个人的人影映照在窗纸上,渐渐的靠近、靠近、在靠近,直到融为一体...... ~~ ~~ 与此同时在太守府偏院,黄婆婆独自坐在窗前,她的眼神有些迷离,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在如玉沐浴的水中加了些许迷迭香,这是一种专门对付男人的药物。 她相信,没有人能够在它的作用下,可以把持的住。本来如玉就千娇百媚,加上迷迭香的效用,秦风绝对沦陷。 想必此刻如玉应该已经得手,两人正在颠鸾倒凤吧? 还有,元镇这狗官肯定也在关注着,想必他心里正得意,正想着未来步步高升呢吧? 大汉的官员如果都这么蝇营狗苟,追逐名利,那大汉还有什么希望呢? 正当她想的入神之际,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如玉走了进来。 啊?这么快? 黄婆婆忙起身上前,“怎么回事?” 如玉一脸幽怨:“婆婆,可别提了,他没要人家。” “不可能,我的药从未失手过。到底怎么回事,你详细说来。” “他本来都把人家的衣服脱了,可突然之间他嘴里道出一个叫“绾绾”的女人的名字,然后他好像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黄婆婆的身子猛然间颤抖了一下,“然后呢?” “然后?没有然后,我这不就被他赶出来了。” 不知怎的,黄婆婆眼中露出一丝欣慰之色。 “好了,既然如此,你可把我交给你的东西留下了?” “嗯,我偷偷的放在他枕头下了,他应该会看到的。” 黄婆婆道:“只要他看到,那狗官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婆婆,你真的肯定他跟别的官员不一样吗?他会惩处元镇这狗官吗?” “我在长安待过,他的大名我也有所耳闻。只不过之前我不确定他会出手,但是现在我敢肯定他见了我写的内容后,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因为,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他是跟别人不同,第一次在太守府大堂上,别的人看我的眼神充满着猥亵之情,唯独他的眼神很干净。” “哦?那就更没错了,老身的推测不会错的,你放心吧。只要他出手,元镇倒台之日不远了,你也不用在担惊受怕了。” ~~ ~~ 秦风身上穿着单薄的内衣,站在寒风中久久没动一下。 他的手中拿着一张纸笺,上面的字迹很是娟秀,一看就是出自女人手笔。 如玉这女人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勾引自己,就是为了悄悄的送情报。 这张纸上写的满满当当,列数了太守元镇伙同本地官员上下其手,掏空府库的罪行。 如果是真的话,那这事情可就太大了。 按照大汉律令,元镇这些官员全部都是死罪。 可是现在大军出征在即,如果一下子把会稽官员悉数拿下,这官场地震就太大了。 没了元镇这些官员,谁来保证大军的后勤供给? 第254章 誓师出征 这的确是个很棘手的问题,要不要把严助找来一起商议一下呢? 秦风想了一下,还是算了吧? 以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秦风可不敢保证严助这家伙不会提前告知元镇。 元镇要是狗急跳墙的话,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怎么办? 秦风脑中快速的思索着对策。 如玉这个女人这是塞给自己一个烫手的山芋啊! 真是见鬼了!她怎么就敢这么肯定自己跟元镇不是一伙的呢?她难道就不怕自己把这件事告诉元镇吗? “秦侯,天寒地冻的还是赶紧进屋吧!”贴身护卫羽林上前劝阻。 秦风此刻体内的燥热感已经渐渐被寒气逼掉,“高成,你说本侯是好人吗?” 面对秦风这突如其来没头没脑的发问,侍卫高成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高成嘿嘿一笑答道:“秦侯当然是好人,小的从未见过像您这么愿意跟我们这些底层士卒同甘共苦的大人物。您待我们就像是亲人一般,从不苛责。 在小的心里,您就是彻头彻尾的大好人。” “如果一个好人,明知道对方是个祸国殃民的蛀虫,还要跟他保持友好的关系,不去揭发,不做惩处,那还算是一个好人吗?” 高成若有所思:“秦侯,如果这个好人是您的话,我相信您那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不管怎样您在小的眼里就是个好人。” 秦风没有答话,只是默默的收起纸笺,转身进了屋...... ~~ ~~ 翌日清晨,一大早的秦风就从被窝里爬起来,洗漱过后,简单的吃了几口早餐后就顶盔掼甲配上天子剑出了门。 太守府门前,元镇、严助已经等候多时了。 “秦侯,昨晚休息的可好?”元镇笑吟吟的上前打招呼。 秦风满面春风的道:“好,很好,非常好。” 元镇心中暗自欢喜,看来如玉那小娘们昨晚很卖力啊。 严助此时上前道:“秦侯,启程吧,会稽驻军已经做好开拔的准备,就等你我阅兵誓师出征了。” “请!” “请!” 秦风对元镇这家伙,在心里痛恨无比,可是面上却丝毫不露声色,说说笑笑的样子,看起来倒有点亲兄热弟的意思。 远处的如玉,看到这一幕眼中闪过一抹吃惊。 这怎么跟黄婆婆分析的一点都不一样呢?她说秦风是个嫉恶如仇的人,她说秦风肯定会出手惩处元镇的。 所以,她昨晚做了一夜的美梦,在梦里她见到秦风亲手用天子剑手刃了狗官元镇。 可是现在两个人确是谈笑风生,他哪里像是嫉恶如仇的样子? 简直也太让人失望了...... ~~ ~~ 会稽驻军已然集结完毕,而且先头部队已经悄然开拔。 文起、卫青等一众人等,早早的等候在校军场。 三尺高的点将台上,秦风站定,威风凛凛的望着台下的诸军将,高声道:“闽越藩属小国,竟藏狼子野心。 辱我大汉天子颜面此其罪一也; 进犯东瓯忠藩,此其罪二也; 勾连外敌匈奴,图谋大汉西南此其罪三也; 杀我大汉百姓,劫掠财富此其罪三也; 此三大罪状并罚,足可以灭其国毁其宗庙。尔等大汉热血儿郎今奉诏讨逆,需人人奋勇当先。本侯在此立下誓言:如能擒获闽越王者,本侯必上报陛下请功,封其侯爵,恩荫子孙后代。” 呃,封侯谁不想? 会稽驻军各军将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了。 秦风又道:“此战,需速战速决,让狼子之国尝一尝我大汉天子之怒的滋味。” “陛下万岁,汉军威武!” 台下声若惊雷,连绵起伏不断。 秦风很满意的点点头,这种场面实在是太振奋人心了。 他虽然不是军人,可是也感觉到热血沸腾,体内汹涌的杀意喷薄而出,控都控不住。 ~~ ~~ 文起一挥手,各军将带着自己的队伍,陆续开拔出驻军营。 “秦侯,卑将的作战想定您看了吗?” 秦风点点头:“嗯,计划很好,不过我想略作修改。” “哦,请秦侯示下。” “闽越国倾巢出动攻击东瓯国,想必国内必然空虚,本侯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支偏师,能够绕过大路走小道突袭闽越国都的话,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文起一皱眉头:“秦侯的想法很好,可是您不知道的是,要想不被闽越国探子侦知,必须要经过百越原住民区域。 那些原住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们野性十足,不服王道教化久矣! 卑将担心他们会起波澜,一旦跟他们有了冲突,那就得不偿失了。” 诚然秦风没想到这意外情况,他陷入了沉思之中。 走小道突袭闽越国都是一条速战速决的捷径,这场战争不能拖延的时间太久,京师长安的情况文起他们不知道,但是秦风知道啊。 恐怕此刻的刘彻已经等的望眼欲穿了,出兵计划是他和刘彻共同商定的,瞒着所有人。 如果战争时间拖延的久了,传到京师长安,太皇太后那一关也是不好过的。 一旦老太婆动怒,就要有人出来背锅。 而这个背锅侠也非他莫属。 后果也是再清楚不过了,恐怕他会死的很惨。 漠视朝廷调兵制度,擅杀驻军司马,这罪名可真够秦风喝一壶的了。 片刻过后,秦风还是坚持己见道:“文起,你的作战想定继续按部就班的执行。本侯亲自率领五千人马执行偷袭任务。” “那怎么行,秦侯千金之躯怎能冒险,要走小道也是卑将亲往。” “不要在争执了,这是命令。你是主将,熟悉军队,你来指挥大军作战这是最适合的。 即便是本侯未能如愿通过百越原住民区域,也于大局无碍。你大可以指挥全军杀到闽越国老巢。 可如果一旦本侯通过的话,到时候神兵天降,对于前方的战事也是一大助力,你届时趁闽越军军心不稳大乱之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败他们。” 文起点点头:“秦侯所言甚是,那卑将就祝秦侯旗开得胜马到功成了。” 第255章 野人谷 兵分两路,严助为监军,文起为统帅直接挥师南下狙击闽越国。 秦风率领领五千会稽军和一千羽林绕道百越原住民区域偷袭闽越王都。 临行前,秦风把元镇叫了过来,满面春风的道:“元太守咱们现在可是自己人了,所以,这大军的后勤辎重你万万不可马虎。” 元镇脸上都要笑出花儿来了:“秦侯放心,下官必定竭尽全力维系大军粮草辎重。不过到时候,还请您在陛下面前多多的美言几句。” 秦风点点头:“那是自然,只要此次大军征伐顺利,届时你的功劳本侯定会上奏陛下。” 说到这里,秦风勾肩搭背的把元镇拉到一边小声的道:“元太守,你府上那名叫如玉的歌姬,你要好生照顾,等待本侯回来。” 呃,元镇点头如同小鸡吃米一般,拍着胸脯子保证:“秦侯放心,下官用项上人头担保,绝对会把她完完全全的交到您的手中。” 秦风笑了,笑的很是意味深长。 元镇心里美滋滋,看来自己的美人计奏效了。这年轻的侯爷貌似食髓知味,已经离不开歌姬如玉了。 说实话,他在如玉身上花费的钱他自己都不知道多少了。 总之一句话就是不惜重金打造,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派上大用场。 现在秦风为如玉痴迷,这正是他期望的。 “秦侯威武!下官在会稽恭候您的佳音了,祝您马到功成。”拍马屁元镇是驾轻就熟,几乎是章口就来。 秦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我之间用不着吹捧,我们是自己人。” ‘自己人’三个字秦风咬的很音很重。 元镇身子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激动的他差点没当场跪下谢恩表忠心。 秦风说完,哈哈一笑,然后翻身上马,一骑绝尘追赶卫青他们去了...... ~~ ~~ 秦风的六千大军,紧行快赶总算是到达百越原住民区域。 卫青率领五百羽林前锋营走在最前面开道,这道路崎岖不平,荒草都能没过腰深,如果不是有猎人蹚出来的小路根本就无路可走。 行军速度根本就提不起来,这要想快速通过这里,根本就不可能。 好在的是现在的天气寒冷,要是夏季蚊虫肆虐的季节,单单通过这片荒原,不知道要折损多少战斗力。 向导是一个猎人,名叫古蛤。 他四十来岁,皮肤黝黑,国字脸上布满沧桑。 身上的狼皮袍子脏兮兮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清洗过了,散发着浓浓的味道。 诚然,他是本地最好的猎人了,当地的县令亲自指派他来给大军带路。 这家伙在这片荒原上狩猎二十多年,可以说从十几岁能拉的开弓开始,就跟随父辈们打猎为生。 如果不是这家伙在前面带路,秦风他们根本就找不到通往百越原住民区域的路。 据他说,他用猎物跟当地的土着民众交换,小日子过的倒还可以,不像别人那样过的苦哈哈的。 用他的话说,土着居民就是一群野人,傻的不透气。 他一袋盐巴就能换对方一头野猪外加十张上好的羊皮。 这兑换比例简直可以用惊人来形容了。 未开化的人,头脑僵硬思维简单,根本不懂外面的世界。 秦风牵着马,慢慢的跟在队伍后面。 这一路上可把人折腾的不轻,骑马走路速度是快一些,可是冷啊!这刺骨的山风吹过来,像刀子一样,许多将士脸上、手上都冻裂了,当然秦风也不例外,手上的血口子生疼生疼的。 下马走路,最起码可以加大活动量,身上血液流动加快,抵御严寒的效果是很好的。 “小郎,我走不动了。”甘小妹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气。 “说了不让你来,让你在会稽待着,你偏不。这下好了吧?自找苦吃。”秦风随即一屁股坐下来歇息。 行军官赶紧传令休息,几千人的队伍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传令兵之间是通过旗语来控制军队的。 这个时候,卫青急匆匆的从前面跑回到秦风歇脚的地方:“小郎,前方是一片山谷,就是传说中的野人谷。 向导不敢往前走了,据他说野人谷里的土着野人是吃人的,他从没进去过。 即便是跟野人交易,也是在山谷外面。” 吃人的野人?甘小妹一下子紧张起来。 她随手抓起一把泥土涂抹在脸上、手上,搞的灰头土脸的。 秦风纳闷:“你这是为何?” “小郎,我是把我自己搞脏一些,万一野人要吃我的话,说不定看我很脏没法下嘴,就把我放了呢。” 秦风苦笑:“天真!” 卫青抬手给了她一个脑瓜崩:“你这小脑袋瓜聪明的时候让人望尘莫及,可是秀逗了也是傻的不透气。 我们六千武装到牙齿的大军在侧,一帮野人而已何惧之? 再说了,要是野人能够把你抓走,我们这六千人趁早撒泡尿把自己淹死算了。” 甘小妹嘿嘿一笑,露出雪白整洁的牙齿:“郑二你说的很对哦!” “不要叫我郑二,我的名字叫卫青!” “嘁,小气鬼,就叫!” 秦风微微笑着,看着两个人斗嘴,仿佛又回到了之前在蓝田秦侯府的时候...... 良久,秦风站起身对卫青道:“把古蛤叫过来。” “诺!” 时间不大,脸色惨白的古蛤一溜小跑着过来,扑通就给秦风跪下了:“秦侯,您就可怜可怜小人吧。 小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 一家老小都指望着我活命呢,我可不能死啊!” 秦风瞅了一眼古蛤,这货说实在的脏的有点不像话,身上有味道就算了,就连头发丝上都爬满了虱子。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了,真怀疑这货的血够不够养育虱子的。 “起来说话,本侯什么时候说过要你死?” 古蛤浑身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不肯起来,“秦侯虽美下令要我死,可是您让我带路进野人谷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小小的野人谷,有何惧之?我大汉六千虎贲枕戈待旦,难道会怕区区野人不成?” 古蛤眼中露出一丝惊恐:“秦侯谬以,据在下所知野人谷中野人何止成千上万,另外他们还有驯服的猛兽助阵,寻常人根本就不敢踏入半步。 以小的来看,别说是六千人,就是再多两倍也未必是野人的对手。 要是小人事先知道您要通过野人谷,就是杀了小人也不敢来啊!” 沃日,怎么会这样子?这可如何办?秦风沉思起来...... 第256章 猎户古蛤 野人谷从地形上来看两山夹一沟,入口处很窄,只有一条入山的路。 如果在悬崖两侧布下伏兵,绝对可以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秦风直咂摸嘴儿,强攻肯定不行。 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攻击这么险要的地方,那就是让士兵送死。 可是不攻击,野人谷挡在前面无法通过,还何谈偷袭闽越王都? 来的时候信心满满,总不能灰溜溜的原路返回吧? 这绝对不是秦风想要的。 秦风来回的踱步,突然停下来看着猎人古蛤道:“你不是懂野人的语言吗?我交给你一个任务:进入野人谷找到土着头人,告诉他们我乃大汉关内侯秦风。 奉大汉皇帝旨意借道讨伐闽越,希望他们给本侯行个方便。 如果完成任务,回来之后本侯必定重金赏赐。” 古蛤的脑袋摇晃的像是拨浪鼓,一脸苦逼的道:“秦侯,万万不可啊,小人上有......” 秦风一巴掌呼过去:“你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全家人都指望着你养活呢是不是?” 古蛤都要哭了,这是我的台词还不好,还带抢戏的哦...... “一百金怎么样?”秦风尽量让自己脸上露出笑容,跟古蛤用商量的语气道。 古蛤摇头。 “两百金。” 古蛤依旧摇头。 “五百金。”秦风咬咬牙,这些钱足够一家人富足的生活一辈子了。 可是古蛤依旧摇头。 玛德,都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这货就是不为所动,也不知道到底是驴不走还是磨不转了,秦风气的都想一刀子宰了他。 “你说,什么条件你才能答应?”秦风强忍着怒气,做最后的努力,实在不行认着折损人手,也要杀过去。 就这么铩羽而归,实在是起风所不能忍受的。 古蛤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身子瑟瑟发抖的厉害。 卫青上去一脚踢在这家伙屁股上,“我家小郎问你话呢,去还是不去,需要什么条件赖好歹吱个声好不好?” 古蛤揉着屁股,一副吃呀咧嘴的样子,弱弱的道:“吱!......” 呃,气的卫青,一把从肋下拽出环首刀就架在他的脖子上。古蛤双股战战,一时没忍住,感觉裤裆一热一股液体流了出来。 顿时一股骚哄哄的气味和他身上的体味的混合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秦风赶紧上前制止:“卫青休得无礼。” 秦风知道,目前只有这家伙懂得土着语言,杀了他上哪里再找懂土着人语言的人? 卫青气呼呼的收了刀,忍不住又踹了他一脚:“幸亏你不是军人,如果你是军人,就这贪生怕死的德行,我立刻就能宰了你。” “饶命,饶命啊!小人上有八十......”他刚说到这里,秦风扑哧一声乐了。 “打住,打住,你放心本侯不会滥杀无辜的,你是我大汉国民,非罪不戕。本侯以我大汉皇帝的名义立誓,绝对不会杀你。” “真的?”古蛤颤颤巍巍的样子,让人好生好笑。 “本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古蛤瘫坐在地上,长出了一口气。 良久,古蛤把气喘匀了,复又跪下道:“好吧,小人愿意一试。不过,万一小人要是回不来被野人分食,还请秦侯要善待我的家人不要难为他们。” 秦风这个气啊,这货就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早这么痛快多好,还用得着挨打? “嗯,你放心,本侯也言出必行。” 再看古蛤,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给秦风行了个礼,扭头向前跑去。 ~~ ~~ 秦风传下命令,原地警戒,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剩下的就看古蛤这家伙的了,要是能够说服野人放开一条路让他们通过是最好,否则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场恶战。 上万的野人,占据有利地形,他们这六千人还真不那么容易战胜他们。 天时地利人和,人家全占,他们人生地不熟的,真干起来别看他们武装到牙齿,也未必能讨到便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所有人面上都露出焦急的神色。 这个时候,只见草丛一分,古蛤跑了回来。 秦风纳闷,玛德,这才多大功夫?怎么这就回来了? “古蛤,什么情况?可曾见到野人首领,他们怎么说?” 古蛤一脸尴尬的嘿嘿一笑:“小人并未见到野人首领。” 气的秦风都想按住这货爆锤一顿:“你没见到野人首领,回来干什么?” “不,小人是想问一下,刚才秦侯说的赏赐五百金的事情,可还作数?” 呃,秦风都要暴走了...... 忍,我忍,我再忍,终于,把怒火压了下去。 秦风脸上和颜悦色,语气极尽柔和:“当然作数,五百金不会少一厘一毫。这是十金,先给你做定钱。” 秦风从马上的褡裢里掏出一大块金锭塞到古蛤的手里。 沉甸甸的大金块,古蛤顿时眉开眼笑,美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这货把金块小心翼翼的收进又脏又破的羊皮袍子里,然后笑吟吟的凑过来:“秦侯,不是小人不相信您的话,而是小人被本地官员都骗怕了。 上一次,我猎杀一头猛虎,县官老爷说给小的免一年的赋税。可是当我把猛虎交上去之后,上门征收赋税的吏员一毫都没免小人的赋税,小的去理论,结果被三个人围着暴打了一顿。 所以,稳妥起见,还是请侯爷给小的出个手续,白纸黑字的写明白。” 我靠,猎杀猛虎?这厮功夫了得啊!猛虎乃百兽之王,他一人能猎杀之,这要没两把刷子绝对做不到。 秦风心生爱才之意,“好,笔墨伺候,本侯这就给你写欠条。” 甘小妹递过来笔墨,秦风刷刷点点写就递给古蛤:“看看,这次中了吧?” 古蛤拿在手里,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面露尴尬之色:“小人不识字,麻烦秦侯给念念。” 甘小妹一把夺过,“看你也是个不识字的,都拿反了。” 古蛤羞赧的嘿嘿一笑,露出满嘴的大黄牙。 “听着,我给你念:赏赐猎户古蛤五百金,见信交付。关内侯秦风。” 甘小妹念完,把字条还给古蛤:“听见了没,这上面有我家小郎的印鉴,你拿着到县衙找县太爷,他会立刻给你五百金。” “多谢秦侯,这下小的就放心了。请秦侯放心,我一定不辱使命。”说完,把字条揣进怀里,哧溜一下钻进草丛不见了踪影...... 第257章 面谈 “小郎,你说那家伙会不会跑掉了啊?”甘小妹噘着嘴不满的道。 刚才秦风一下子给了古蛤一大块金子,可把她心疼坏了。 临行前,葛翁给她备下了一百金带着,让她好好的照顾小郎。 可是小郎几乎一路上没花什么钱,但是就在刚才,一下子却给了古蛤那么多钱,怎么能不心疼? 卫青抬手就给了她一个脑瓜崩:“小气的样儿,好的不学,葛翁吝啬的那一套你可学的一点都不落下。” “哼,讨厌。”甘小妹捂着脑门翻着白眼很不爽。 秦风躺在草丛里,静静的看着他们两个斗嘴。 甘小妹心疼钱心切,有些牢骚这很正常。 不过秦风一点都不担心古蛤会跑掉。 古蛤穷苦人出身,底层生活了那么些年,可以说尝尽了人间冷暖社会凄凉。 现在秦风给他一个一跃成为人上人的机会,那可是五百金啊! 这笔钱足以让他一家老小活的像个人了,正常人谁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再说了,他可是本地官府指派来的,他的底细可是在官府备案了的,他要是偷偷跑掉,那他的一家老小可就倒了霉了。 正常人谁也不会这么干的...... “我要告诉哥哥,你欺负我。”甘小妹嘴噘的都能挂油瓶了。 卫青听到她说丑奴,抬起的手又放下了。 丑奴和全旭受陛下之命跟随张骞出使西域,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要知道大汉通往西域的路线都被匈奴人控制着,一不小心就有生命危险。 想到跟丑奴两个人的交情,卫青心里酸酸的。把弹脑瓜崩的手,顺势改做抚摸了一下甘小妹的额头。 “好吧,是我错了好不好?”卫青边说边讨好的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在甘小妹眼前晃了晃:“这可是你想要好久的了,之前没给你是怕你伤到自己。 不过现在我打算把它送给你,你要好好的用它保护好自己懂了吗?” 甘小妹兴奋的一把搂在怀里,宝贝的不行不行的。 “知道了,我要用它来保护小郎。” 甘小妹明显没有听出卫青的话外之音,那就是古蛤万一失败,没有说服野人谷的野人,那肯定免不了一场恶战。 俗话说刀枪无眼,谁也不敢保证没有一点危险。 这把刀在甘小妹手中,她多少还有一点自保的能力,不至于成为待宰的羔羊。 说白了吧,卫青是在未雨绸缪,事先做最坏的打算。 野人谷里的野人们按照古蛤的说法最起码也有上万人,但是也有可能会更多。 他们只有六千人,真对阵上的话,他们这一千大汉羽林是没的说,卫青敢打包票他们绝对会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 但是那五千会稽兵,他可真不好保证。 因为从不了解,对于不了解的、未知的事物,卫青可不敢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他们身上。 卫青的这番举动,搞的秦风心中没来由的一阵不安。 他抬眼望去,前方六千大军枕戈待旦已经准备完毕,俨然一副大战在即的架势。 秦风故作镇定,其实他心里真的已经都要悬到嗓子眼了。 虽然他没经历过战争,但他却是了解战争的残酷的。 面前这些鲜活的小伙子,说不定战端一开就会消失在他的眼前。 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猎户古蛤的身上了,眼看着去了已经有一个多时辰了,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让人等的难免有些心焦。 秦风来回的踱步,不住的向前方张望着。 幸亏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蓝田秦侯府的庄户出身的羽林,如果他表现出来的不安被五千会稽军看到的话,主将都如此这般不镇定,难免影响军心。 “小郎,前方有动静了。”卫青眼尖,第一时间看到情况。 秦风向前看去,此刻,野人谷的入口处,呼呼啦啦出来一队野人。 这些人手里擎着竹矛,身上穿着兽皮,脸上涂抹的花花绿绿的怪吓人的。 有的人头上甚至插着羽毛,脸上带着让人恐怖的面具,乍一出现,把汉军吓了一大跳,顿时有些骚动。 秦风拔剑在手上前高声道:“不要乱,稳住,扰乱军心者斩。” 这个时候,即便是秦风心里没有一点底,但是他也得硬着头皮往前冲。 他是这支军队的统帅,如果连他都吓的屁滚尿流,势必会影响到手下的人。 呃,随着秦风的上前,汉军终于不再躁动,稳住了阵脚。 古人云:欲治兵者,必先选将。还有一句话说的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关键时刻为将者是一支军队中的灵魂,要是将乱了,那这仗也没法打了,恐怕等待他们的结局将是溃败。 就在这个时候,野人群中跑出来一个身影,边跑边摇手大喊:“不要误会,我是向导古蛤,请秦侯出来答话。” 秦风抬眼观瞧,可不咋地,古蛤这货安然无恙的出现在阵前。 呼......秦风心中长出了一口气。 古蛤没有被野人吃掉,情况应该不会太糟糕。 秦风翻身上马,“尔等压住阵脚,待本侯前去一观。”说完,催马上前。 呃,所有汉军不禁为之一振。 看似弱不禁风的秦风,竟然有如此胆气,实在是大出他们的意料。 卫青这个时候赶紧翻身上马,提刀跟在秦风身后。 他知道秦风不会功夫,这要是有个意外情况,他跟在身边还有个照应。 卫青一动,一千大汉羽林随即而动,手中的矛戈纷纷指向前方,这是备战状态。 只等卫青的手势,这战阵之法他们演练过无数次了,可以说是已经熟悉到骨子里了。 羽林卫训练有素,可是会稽军也不弱。 他们大多是刀盾兵,弓弩手只有八百人。不过此刻也是刀出鞘,弓上弦严阵以待。 相比于汉军,野人谷里出来的这帮野人就相差甚远了。 他们乱哄哄的毫无章法,虽然竹矛指向前方,看样子也是随时准备出击,但是气势上就弱了不少。 秦风催马来到古蛤面前:“古蛤什么情况?” 古蛤嘿嘿一笑:“秦侯,莫要冲动,小人奉命去见野人首领说明情况,他们的大头领说小人只不过是个传话的,他们要跟秦侯您当面谈......” 第258章 借道风波 在山谷口的野人头目是一个脑袋上插着红色稚鸡翎的、脸上带着一副用花花绿绿颜料涂抹的阴森恐怖面具的家伙。 他手里拎着一根大棒子,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树根做成的,上面居然还学着重兵器——狼牙棒的样式,镶嵌着不少锋利的动物牙齿。 秦风觉得这家伙拿的才应该叫狼牙棒,因为秦风看到有一排是狼的牙齿。 这些野人看到秦风身后的大军,也不免有些紧张。 现在虽然说是大家来谈判,可是对方却做出一副随时都要出击的阵势,也是够吓人的了。 为首的鬼脸面具汉子,手中的狼牙棒一指秦风,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 秦风是一句都没听懂,不过看那汉子的情绪倒是很激动的样子。 这个时候古蛤过来翻译:“秦侯,他们的头领说让您下马来谈。因为您骑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这是非常不友好的。” 哦,秦风把手中的天子剑交给身后的卫青,他则翻身下马。 此刻秦风大概心里已经有些底了,看这架势应该打不起来。 因为对方要谈判,还要公平友好,这就充分说明了对方也是不想打的。 他还是愿意相信思想单纯的土着居民的,其实他们的到来才是给人家造成恐慌、造成不便的根源。 即使要战,人家也是被迫的,毕竟他们入侵了人家的领地,这已经触犯人家的忌讳了。 秦风一拱手:“在下奉了我大汉皇帝陛下之命,征讨狼子野心的闽越国。 路过贵地,恳请头人,行个方便,借道通过。” 秦风直接表明来意,他知道这些野人尚未开化,不识礼仪。 而且都是一根筋的思维,你跟他们绕来绕去的搞那种虚伪的外交辞令,他们反而不习惯,还是直抒胸臆来的干脆。 古蛤在旁边赶紧翻译。 那头人听了古蛤的翻译,点点头,也学着秦风把手里的狼牙棒扔给身后的一个野人。 哪知道他的狼牙棒过于沉重,又扔的突然,那野人一时没反应过来差点没接住,搞的手忙脚乱,最终还是落在地上,当啷一声。 锋利的动物牙齿跌落在山石上,竟然碰撞出火花。 我擦,秦风暗暗的吃惊,看这架势,这家伙的狼牙棒绝对得有三十斤朝上。 这要是砸在人脑袋上,绝对跟捶西瓜似的。 这点小意外丝毫没影响头上插鸡毛的家伙,他顺便把脸上的恶鬼面罩取下,挂在腰间。 同时,鸡毛汉子,还学着秦风一拱手,不过学的有点四不像,未免东施效颦贻笑大方。 秦风强忍着笑意,看着那汉子一阵叽里咕噜。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我们野人谷的原住民不想参加闽越国,也不想参加大汉帝国。你们打你们的,跟我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当初闽越国王派人来找过我们的大头人,想要拉拢我们加入闽越国。 但是被我们大头人拒绝了,现在你们大汉帝国的人又来了,你说借道,我们可以借给你们。 希望你们信守承诺,不要妄图有别的想法。 实话告诉你,闽越国被我们大头人拒绝之后,恼羞成怒派来大军妄图消灭我们。 可是被我们打的屁滚尿流,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之后,再也不敢来招惹我们了。” 也不知道这货的话里有几分真几分假,不过不管怎样,秦风心里现在是彻底的放下来了。 人家世代聚族而居在此地,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不想跟外界沾染太多。 他们应该也了解大汉的实力,所以并不想跟汉军开战。 弄清楚了这些就够了。 秦风回身从马上去下褡裢,双手捧着奉上道:“这是我代表汉军兄弟献给大头人的礼物,还请收下。” 一说是送给大头人的礼物,那鸡毛汉子顿时恭敬起来,上前双手接过打开一看,目瞪口呆的样子很是可笑。 这家伙直接就傻眼了,褡裢里是沉甸甸、黄澄澄的金子。 讲真,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啊! 于是,再看这货立刻就不一样了,不再说叽里咕噜的土着语,而是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话道:“金子,大头人,谢谢,汉朝大皇帝陛下。 我们,友好。” 这家伙一个词语一个词语的从嘴里往外蹦,搞笑之极。 秦风拍了拍胸脯,学着鸡毛汉子的样子道:“我们,友好,借道,通过,打闽越国,给你们报仇出气。” 那汉子激动起来,把褡裢交给身后族人。然后上前一个大大的熊抱,把秦风给抱的都离开地面了。 这货一米八出头,足足高了秦风十几公分,秦风在他面前就像个小孩子似的。 秦风被这家伙搂的有点喘不过来气,刚要挣扎,可是哪知道此刻又围上来几个野人把鸡毛汉子和秦风围在中间欢呼雀跃起来。 呃,站在远处的甘小妹不明所以,她听不到秦风和那鸡毛汉子说了什么,只是看到鸡毛汉子的野人上去就把秦风控制住了,并且随后又围上来一群野人。 小丫头顿时脸色大变,不好,这些野人要吃小郎。 再看甘小妹,从腰间把卫青送给她的短刀拔了出来,飞奔着朝野人冲了过来。 并且从怀里掏出一只竹哨,边跑边吹。 竹哨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发出悲鸣之音正是从公输峣那里学来的驭虫术。 狂野荒原之上蛇虫鼠蚁多如牛毛,在竹哨的压制之下,一个个从窝里钻出来循着哨声迅速的聚集。 乖乖,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汉军队伍一阵大乱,无数的老鼠发了疯似的从汉军队伍中穿过;另外夹杂着蝎子、蜈蚣、毒蛇窸窸窣窣的声音甚为骇人。 好在的是这些蛇虫并没有攻击汉军,只是从他们脚下借道而过罢了。 饶是这样,也是够吓人的。 甘小妹的哨音越来越急促,越来悲鸣之意越强烈。 汉军这边的异动,野人谷的野人们也注意到了,可是事发突然,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们的四面八方也被蛇虫包围起来。 所有野人谷的土着民,此刻是浑身瑟瑟发抖,一个个扔掉手中的武器,匍匐在地上祈祷着。 那鸡毛汉子更是惊慌,他放下秦风之后,双手抚在胸前跪在地上,嘴里又开始叽里咕噜起来。 秦风听了半天只听到从他嘴里蹦出来一个词:大巫师...... 第259章 意想不到的事情 甘小妹可纳闷了,这些野人太奇怪了,居然冲着她行五体投地的膜拜大礼。 为首的那个脑袋上插鸡毛的家伙,撅着屁股向她磕头的样子实在是够虔诚的,这些人莫非是中邪了不成? 一时诧异,搞不清状况,最重要的是她看到小郎安然无恙,所以她停下了竹哨。 哨音就是指挥棒,没有了指挥,蛇虫鼠蚁一时间没了方向,一时间四散奔逃,又引来双方一阵大乱...... 秦风的眼珠子差点惊掉,平平无奇的甘小妹,居然靠着一只竹哨有这大的能量。 公输峣这老东西究竟教给了她什么哦? 这些本该冬眠的小动物居然被强制唤醒,还这么听她的哨音指挥,驭虫术竟然厉害如斯,实在是太惊世骇俗了。 不行,抽空一定要问问清楚。 平时这孩子养个蛇,摆弄个老鼠、蝎子、蜈蚣啥的都是小打小闹,秦风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没成想居然这么大的威力,那万鼠奔腾的场面,秦风敢摸着胸口打包票,这辈子都挥之不去。 还有,鸡毛这家伙口里的大巫师是怎么个情况?和甘小妹有什么关联?种种的疑问,涌上心头,秦风好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这个时候,甘小妹手里拎着短刀已经跑到了秦风面前:“小郎,你没事吧?”说着,上下左右的检查起来。 可是检查了半天,也没见一个伤口,哪怕是一个牙印都没有。 莫非刚才是自己误会了?这些野人不是要吃小郎? 可是古蛤那家伙明明说野人谷里的野人是会吃人的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秦风一把拉住甘小妹,从她脖子上取下竹哨,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有什么魔法之类的东西。 这就是一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竹哨,用的还是蓝田秦侯府附近山上的紫竹制作的。 竹哨没什么特别的,那就只能是哨音了。 恐怕甘小妹吹的声音才是控制那些蛇虫鼠蚁的根源。 驭虫术,出自鲁班秘术,公输家的绝学确实是够神秘的。 按照秦风的理解和猜测,驭虫术应该就是一种兽语,能够跟动物沟通交流的法门。 “小郎你想什么呢?难道是被野人抽了灵魂,你说话呀!”甘小妹看秦风一语不发,只是盯着她看,而且眼神呆滞似乎陷入沉思,就好像是没了魂一般,着急的都要哭了。 “呃,我没事。”秦风重新把竹哨挂在甘小妹的脖子上,顺便抚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瓜。 就在这个时候,鸡毛以膝盖当脚走,膝行着来到甘小妹面前,咣咣的磕头:“大巫师转世圣女降临我族,我们有救了。 请圣女随小的回归祭坛,接受大巫师临终的衣钵继续庇护我们的族人吧。” 古蛤吓的两股战战屁滚尿流的跪在地上,用颤抖的嗓音完成了翻译,并且根据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做出讲解。 尽管这货说话都颤抖的不像样了,但是秦风也总算是闹明白是咋回事了。 感情是野人谷里的野人原本有一个大巫师,不过貌似翘辫子了。 大巫师说白了其实应该算是早期的医生,给野人们治病之类的,护佑着土着居民的生命健康。 还有,这个大巫师有一种特殊的技能,可以和各种动物们交流。 这才是大巫师被土着人视若神明的根本原因,还有应该是大巫师临终前,忽悠族人说他会转世投胎,然后回来继续护佑族人。 所以当甘小妹展示出能够驾驭小动物们的技能的时候,这些土着居民不误会就见鬼了。 唉,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不过面对这些未开化的土着居民,又能说什么呢?总不至于给他们科普一下现代知识吧? 这明显不太现实,就现而今的大汉普通民众也是深受迷信思想诱导,更何况他们这些人。 根本就说不通的。 秦风突然眼前一亮,这貌似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哦! 有甘小妹这个幌子在,土着居民对其虔诚的五体投地的,如果甘小妹发句话,他们绝对会心甘情愿的放开道路,让汉军顺利通过。 甘小妹此刻都傻眼了,啥圣女不圣女的,可跟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再说了一想到这些野人居然还吃人,甘小妹头皮都发麻。 鸡毛的意思是让她当野人们的大巫师,留下来护佑这些野人。 甘小妹心里暗道:“呃,我可不干。我要护佑的人是小郎,你们这些野人可不是人家的菜。” 鸡毛的脑袋都磕出血了,其情其景也确实是够感人的。 秦风上前把鸡毛拉起来,“我们,友好,你,不用磕头,凡事好商量。” 鸡毛一脸的激动,“对,我们,友好,好商量,圣女,留下来,你们走。” 甘小妹一听就不干了:“小郎,我可不留下来,他们是野人耶。臭烘烘的,估计拉屎都不带擦屁股的,太脏了。” 甘小妹被秦风培养的都有点洁癖了,一想到留下来的后果就是对着一群连语言都不通的、脏兮兮的、尚未开化的野人,就老大的不乐意。 鸡毛听懂了甘小妹的话意,作势又要下跪请求。 秦风一把拽住:“你要是想圣女护佑你们,就乖乖的听话,下跪磕头是不顶用的。” “哦,大汉皇帝陛下的使者,小人看我们的圣女很听你的话,所以就拜托你了,我们大山中的数万子民的未来就靠圣女了。 她要是对我们弃之不顾,我们就只有等死了。 还有,大头人目前被鬼邪侵袭,腹痛难忍,只有大巫师的转世圣女能救他的性命,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圣女出手相救。 只要圣女能留下来,无论您提什么条件,我们大山的子民都会答应的,哪怕是要我们的命,也在所不惜。” 鹅考,还有这好事? 秦风此刻看甘小妹的眼神都不对了,一个小小的甘小妹居然能有这样的奇效。 要早知道还调个屁的兵啊,带着甘小妹来一趟,忽悠忽悠这些彪悍的野人,让他们派兵把闽越国给灭了不就啥事都解决了? 第260章 甘小妹的选择 秦风把甘小妹拉到一边:“小妹,现在的情况你都看到了。 我们大军被阻,可战事不等人。 我们需要快速的通过这里,奇袭闽越国。 可是要搞不定野人,我们是无法达成战略突袭的。所以......” 甘小妹眼泪汪汪的,“所以,就需要我留下来当野人的圣女。” 秦风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甘小妹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秦风有些不忍。 “算了,你不愿意留下,那我就去找野人首领在谈一谈,大不了就开战,硬闯过去。” “不,我还是留下来了好了,只要能够帮到小郎,让汉军顺利通过。” 甘小妹停止了哭泣,斩钉截铁的道。 秦风为自己的小心思感到很是惭愧,跟一个孩子用心眼,实在是有些不可原谅。要说刚才是在忽悠甘小妹,可是下面的话,就是发自内心的了。 “不,你不愿意留下那就不留下,小郎是不会抛弃你的。我去跟野人们谈,我就不信了,哪怕是拼着六千汉军也不会把你教给一群未开化的野人。” 甘小妹紧紧的拽着秦风的衣襟:“小郎能够这样说,人家就心满意足了。我是心甘情愿的留下来的,不就是没开化吗? 就小郎教给人家的东西,我还就不信不能教化他们。 我相信,只要给我时间,我一定能够驯服他们,说不定将来还能帮小郎呢。” 甘小妹最大的愿望就是守护秦风,无论她做什么,出发点永远都是为秦风好。 这些野人的彪悍程度,甘小妹也看到了。这样的人除了装备不如汉军,但是战斗力估计绝对不比汉军差。 自己留在秦风身边的作用,绝对没有帮秦风驯服一支听话的军队来的大。 秦风教导过她一句话:“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 留下还是离开,这两者比较来比较去,还是前者对秦风的作用大。 所以,甘小妹做出了这个艰难的选择...... ~~ ~~ 鸡毛汉子听秦风说了甘小妹的决定之后,兴奋的一跳三尺高,嘴里叽里咕噜的大声说了一通。 再看身后的那些野人,顿时一片欢呼雀跃,整个山谷口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甘小妹这个时候一指古蛤:“你,也留下来,谁让你懂野人的语言。我家小郎的五百金可不是白拿的,留下来给我当助手你才可以顺利拿到手。” 啊?古蛤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圣女开恩,开恩啊圣女。小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离开了我就活不成了啊!” 说着磕头如捣蒜,又似小鸡吃米,简直停不下来了。 秦风示意卫青把古蛤拉起来,卫青本来就因为甘小妹留下来的事情,感到心中非常的不爽,可是为了大局他没说什么。 毕竟这是小郎和甘小妹商议之后做的决定,他要尊重甘小妹的选择。 现在甘小妹需要一个翻译,要古蛤留下来,这货竟然敢不答应,实在是太恼人了。 要知道在他的眼里,甘小妹这么做是为大汉,为皇帝陛下,为关内侯秦风做出的巨大牺牲,而且是不求回报分文未取的。 而古蛤一个小小的低贱的猎户,还拿了五百金的卖命钱了,还敢不听使唤,这就是大逆不道。 说实话,卫青杀他的心思都有。 卫青走到这货身后,狠狠的一脚踢在古蛤的屁股上,“滚起来!在敢啰嗦我现在就宰了你。” 古蛤疼的捂着腚沟子从地上蹭的一下就蹿起来了,卫青这一脚正好踢在他的尾巴骨上,那滋味可真叫一个酸爽。 疼的他嗷嗷的叫...... 卫青愤愤不平的道:“五百金买你一条命也够了,想我大汉健儿战死沙场又能有几个钱的抚恤?让你留下当翻译,是为了皇帝陛下效力,又不是要你的命。 又不限制你的自由,你想家了完全可以回去看看再回来接着工作,你这要死要活的为哪般? 惹怒了耶耶,给你一刀,送你见阎王,不但钱没了,你命也没了。 自己好好想想哪划算,哪不划算。” 卫青的一番话,可以说是呓语点醒梦中人。 古蛤这货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想了半天后,才腆着脸嘿嘿一笑:“秦侯,小的愿意为陛下效力,愿意留下来给圣女当翻译。” 秦风知道这货是个滑头,老油条了,给他和颜悦色的说肯定不成,所以才叫卫青上去“劝说”。 果然,卫青的那一套可是真有用,只一脚踢的就老实了。 “卫青,从我们蓝田秦侯府庄户中抽出来一个小队三十人留下陪着小妹,等我们大功告成班师回朝的时候再来野人谷。” “诺!” ~~ ~~ 搞定了古蛤,又有三十个自己人陪着,甘小妹这下子高兴了起来。 她找到鸡毛汉子:“鸡毛,我以圣女的名义命令你,立刻放汉军通过。” 古蛤赶紧翻译一通。 “呃,圣女,您的仆人我叫吉司利不叫鸡毛。” 甘小妹仰着小脑袋一副小大人的架势:“我就叫你鸡毛,你不满意吗?” “呃,满意,谢圣女赐名,从此我吉司利就叫鸡毛了。”说道这里他回身对一众野人说:“刚才圣女给我吉司利赐名鸡毛,以后我就不是吉司利了,请叫我鸡毛。” 扑哧~!秦风差点没把肚皮笑破咯! 这个甘小妹啊,还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鸡毛这个时候一挥手叫过来一个野人安排道:“你带领汉军通过峡谷,要尽量避开陷阱和绝地。” 那野人频频点头领命。 秦风心中骇然,幸亏没有攻进去,没想到还有陷阱和绝地,这要是被困可就全完了。 能够平安无恙的通过,还真是要托甘小妹的福了...... “圣女,我们走吧,大头领邪魅侵体,腹痛难忍,本来都快要死了。不过现在好了,有了您这位大巫师转世的圣女降临,他老人家有救了。” 呃,甘小妹有点傻眼,要说简单的治病救人,驾驭个小动物啥的,她还行。 但是要说驱邪,这可真不会啊!...... 第261章 蛔虫惹的祸 甘小妹向秦风抛去了求助了目光。 在她的心目中,小郎就是无所不能的,没有是什么小郎解决不了的事情。 秦风心里当然明白土着民的大头人不是什么邪魅侵体,而是疾病缠身。 以甘小妹的表现,头疼脑热的小病自然不在话下,公输峣费劲吧啦的教出来的能会差的了吗? 秦风点点头,给予甘小妹无声的支持。 好吧,既然小郎都点头了,甘小妹心里一下子有了主心骨。 “鸡毛,头前带路,我们去看看大头人。” 古蛤很是狗腿的上前帮甘小妹牵马,并且让甘小妹踩着他的肩膀上马。 这殷勤献的,秦风都觉得这厮有前途,是个好奴才。 呵!~毕竟是五百金换来的哦!~ 跟随者一行人,秦风、卫青以及三十人留下来保护甘小妹的蓝田秦侯府出身的小队,一起来到山谷深处,土着居民聚居区。 好家伙,一眼望去,吊脚楼一座接着一座,密密麻麻的一眼望不到头。 看到鸡毛等人回来,营寨中的人欢呼起来,并且争相涌出排列在道路两旁跪了下来恭迎。 大巫师转世圣女降临,又可以护佑他们了,这个消息传回来之后营寨几乎是要炸锅了。 如果不是各聚居区的头人阻止,恐怕来的人会更多,数万人一下子拥挤过来,非出踩踏事故不行。 即便是这样,来的人也不少,足有几千人。 齐声欢呼下跪的场面,也却是是够隆重的了。 十几个头人在前面恭迎,鸡毛赶紧上前一通叽里咕噜的训斥。 意思是让他们赶紧把道路让开,圣女要给大头人施法驱邪。 大头人躺在床上有多久不能动弹,他们心里是最清楚的。 鸡毛在土着民众中间的威望还是很高的,这家伙是土着民中最能打的一个,是大头人身边的贴身护法,在山寨中是二把手的存在。 鸡毛统领土着民的战兵,不管是狩猎还是抵御外来侵略,鸡毛这家伙都是一马当先,英勇无敌,尤其是手中的那根狼牙棒很是具有威慑力。 甘小妹瓷娃娃一样,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细皮嫩肉的,而且一身锦衣华服,这在土着民中间已经是非常异类的了。 不过,或许正是由于这种与众不同,才在土着民中间引起更大的反响。 人人都在心里赞叹:圣女无双,世间少有,不愧是大巫师转世之身...... ~~ ~~ 营寨最中间的一片开阔地,足有两三个足球场那么大。 秦风觉得,这里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平时土着民们聚集的地方。 一座高大的吊脚楼旁边站满了手持竹矛的土着人战兵,这里应该是大头人的居所了。 下马之后,秦风、卫青、甘小妹在鸡毛的带领下,见到了传说中的大头人。 呃,这大头人看起来年岁不小了,须发皆白的样子,怎么这也得有六十岁开外。 大头人并没有跟鸡毛他们一样在脸上涂抹的花花绿绿,他面色蜡黄,肌肤松弛,而且骨瘦如柴。 俨然就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 此刻的大头人双手捂着肚子,一副痛苦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惹人垂怜。 行将就木的老人,也不知道被病魔折磨多久了。 鸡毛恭敬的道:“圣女,您快来看看大头人吧。他腹中疼痛的厉害,不过却是间歇性的。 一旦疼起来来回翻滚,实在是很吓人的。 当年大巫师还在的时候曾经帮他老人家治疗过,后来大巫师归天以后,就再也没人能治的了这该死的邪魅了。 另外,大头人的状况,在族人中有不少是这样的,他们都是大头人的身边人,跟大头人的接触比较多,所以,小的鸡毛恳请圣女赶紧施法帮他们驱逐邪魅。” 这大头人的病,秦风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甘小妹倒是看出一些门道了。 甘小妹悄悄的把秦风拉到一边附耳道:“小郎,这大头人不是邪魅附体,是肚子里长虫子了,公输先生给我说过症状,所以我敢肯定。 不过,公输先生走的甚急,还没来得及告诉我怎么驱逐体内的虫子,这可怎么办?” 哦,原来是蛔虫惹的祸。 秦风想起来小时候吃的宝塔糖驱虫药了,甜滋滋的,那可是儿时的美好回忆。 可惜的是这个时代,可没有宝塔糖。 不过,秦风突然想起来他看过一期纪录片,讲述中医药的发展,其中就介绍过驱逐蛔虫的方法。 根据本草纲目的记载,其一:服食乌梅丸。因为乌梅性味酸涩、平,中医认为,蛔虫得酸则伏,故乌梅治疗小儿肠道蛔虫病,尤以虫积腹痛疗效甚佳。 其二:服用花椒。将花椒研为细末备用。先取大米煮粥,待粥熟时,调入花椒粉,再煮一、二沸即成,每日1-2剂。小儿一般服药后15-20分钟腹痛停止,随后排便,并排出蛔虫。 乌梅丸不好找,可是花椒多的啊! 秦风的嘴刁的很,花椒作为烹调的调料,他可是备下了不少。 花椒在这个时候可是非常昂贵的,大汉皇后居住的椒房殿建造的时候就是用大量花椒,所以,一般人根本享用不起。 不过秦风可不管有多昂贵,只要是满足口腹之欲的,他向来是从不吝啬。 秦风悄悄的道:“小妹不用担心,既然诊断出病症,那就好办。我有一驱虫良方......” 于是秦风就把自己了解的方法给甘小妹说了一遍。 甘小妹两只大眼睛眨呀眨呀的,都要放光了,满满的都是崇拜之情。 就说嘛!这世上还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道小郎的...... 不过花椒那么昂贵,用在这么肮脏的大头人身上,怎么都觉得有点浪费。甘小妹守财奴的性子又上来了。 “小郎,驱逐个虫子用那么值钱的花椒是不是太浪费了。” “你这孩子,就不能改一改从葛翁那里学来的吝啬?你想一想,只要救活了大头人,在这座寨子里你的权威可是竖立起来了。 还不是由你说了算?你不会是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吧?” “不,人家才不要一辈子待在这里跟野人为伍呢......” 第262章 甘小妹驱邪 甘小妹小脸一红,羞涩起来。 诚然,葛翁的那一套她是信手拈来,尤其是守财奴她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尽管还是很心疼昂贵的花椒,但是也不得不狠狠心咬咬牙大出血一次了。 花椒就在她身上的一个竹筒里放着,平时宝贝的很,卫青要都要不来,除了小郎用的时候才给。 “鸡毛,生火,我要给大头人驱逐邪魅。” 甘小妹此刻小脸绷的紧紧的,一脸严肃。 鸡毛大喜,圣女肯出手,大头人可算是有救了,以后再也不会被邪魅侵袭了,苍天有眼,大巫师在天之灵保佑啊...... 生火对于鸡毛来说并不陌生,找来钻木取火的工具,开始吭哧吭哧的拉动钻弓。 呃......甘小妹摸了摸火镰,心中很是傲娇啊! 野人就是野人,连生火都这么野性十足,哪里有人家的火镰取火方便? “鸡毛,停吧。你这生火要生到什么时候去?看我的。” 说着,甘小妹拿出艾蒿和火镰。 就在鸡毛等一众野人的注视下,甘小妹手中的火石撞击火镰发出清脆的金属之音。 没撞击一次,就有一溜火花闪现。 火花落在艾蒿上,不一会的功夫一朵火苗腾的升起。 鸡毛这些土着野人都看傻眼了,此刻他们看甘小妹的眼神都不对了。 满满的崇敬之情,不愧是圣女,不愧是大巫师转世,她的手居然能够冒火花...... ~~ ~~ 火升起来之后,甘小妹偷眼看了一下秦风,努努嘴。 秦风会意,上前道:“各位头人,都请随本侯到门外等候,圣女要施法。 施法过程中严禁旁人观看,否则就不灵验了。 而且,如果有人偷看,圣女必会遭到反噬,恐怕有生命之忧。 还有最严重的是,偷看着也会遭到天谴。” 既然野人们相信邪魅说,那就要借机利用一下,给他们足够的压力,让甘小妹的救治过程保持高度的神秘感。 这方便甘小妹以后在野人谷生活。 要是被他们发现甘小妹没有什么施法过程,那甘小妹在他们心中的神秘形象肯定要大打折扣。 秦风这一说,鸡毛顿时惶恐起来。 “你们,都赶紧出去,退出三丈之外。”说着带头走了出去,满脸的虔诚之意,秦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忽悠这些淳朴单纯的人,却是有点良心不安。 不过情况所迫,也由不得他了...... 偌大的竹楼中,只剩下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一脸痛苦的大头人和甘小妹。 甘小妹拿出花椒粉末跟秦风留下的大米一起煮了,这是小郎的方法,肯定会有效果的。她心里默默的给自己打气。 甘小妹一边熬煮,一边打量大头人。 这老人可真是可怜,那么大岁数了还要遭受这样的苦楚,整个人都折磨的不成样子了。 皮肤松弛,骨瘦如柴,面色蜡黄的样子,如果不是时不时动一下证明他还活着的话,就跟一具干尸没什么分别了。 等待的过程是很难熬的,甘小妹无聊中从荷包中摸出一颗话梅干,塞进嘴里。 酸酸甜甜,这是她的最爱。 突然甘小妹脑中灵光乍现,话梅的滋味跟乌梅也差不多的喔!如果用话梅代替乌梅呢? 很显然她有些想当然,中医药的神秘就在于不同的药材针对不同的病,不是说味道一样就有一样的疗效。 甘小妹想到这里,就从荷包里摸出一颗话梅来到竹床边,俯下身子塞进大头人的嘴里。 “吃吧,可好吃了,酸酸甜甜,我最喜欢吃这东西了。这可是很难得的喔!是小郎给人家的,人家也就这么点,平时都舍不得吃呢。” 虽然她知道面前的这个老人也未必能听得懂她说的是什么,但是她依然是唠唠叨叨的自言自语着。 鸡毛和秦风、卫青、古蛤以及几个头人就在门外等候,普通的土着居民被撵到三丈以外。但是 他们作为野人各部的头人,自然拥有跟大头人接近的特权。 他们看不到甘小妹在房间里做什么,但是却能够隐隐的听到甘小妹嘴里在念念有词...... 于是一个很美好的误会就这么产生了:圣女正在念咒语给大头人驱邪呢! ~~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所有人都在焦急的等待,就连秦风也等的有些心焦了。 汉军现在传来讯号,大部队已经平安的通过野人谷,秦风焦躁的心才算是平息了些。 努力总算是没有白费...... 就在大家都在翘首以望的时候,竹门一开,甘小妹走了出来:“鸡毛,大头人醒了,你派人伺候着吧。” 啊?这么快大头人就活过来了? 鸡毛以及那些野人头人顿时是欣喜若狂,尤其是鸡毛这家伙,他从小是个孤儿,是大头人把他抚养长大的。 说实话,大头人就跟他亲生父亲一样在他的心目中。 眼见得大头人被邪祟侵体,每日痛不欲生,他的心就如同刀绞一般。 可是他无计可施,只能是眼看着如父亲一样的大头人备受折磨,而束手无策。 为此他很是自责,不止一次的祈祷着让邪祟入他的身体,放过大头人,可是事与愿违。 他依旧强健,大头人则被邪祟折磨的日渐消瘦...... 现在,甘小妹只半日的功夫就把大头人救治了过来,你就想吧,他心中对甘小妹的感激之情有多大就可以了。 当然,除了感激,还有另一种情愫涌上他的心头——尊崇。 甘小妹现在,在他的眼里,那就是神,无所不能的神。 一通念咒就把大头人给救过来了,这简直就是法力无边啊! 鸡毛这家伙扑通一声就在甘小妹面前跪下来了:“圣女辛苦了,以后您就是我们全族人的守护神,就是我鸡毛的主人,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然后就是咣咣咣的磕头,额头都磕出血了...... 甘小妹诧异了一下:“果真如此?” “小人指天发誓,绝无半句虚言。” 甘小妹看了一眼秦风,又看了看跪在地上的鸡毛,弱弱的道:“那要是我命令你带领族中的勇士,帮汉军一起攻打闽越国你也会服从吗?” 第263章 大头人 鸡毛这次没通过古蛤翻译,而是自己恭恭敬敬的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拍了一下胸脯道:“我的命,圣女的,你说了算。” “真的吗?” “鸡毛,对山神发誓,说到做到。” “好,那就这么定了,你能派多少兵帮汉军?” 鸡毛低头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伸出五个手指,很是诚恳的道:“四千战兵,全部是我族中勇士。” 扑哧,甘小妹差点把肚皮笑破,感情这家伙不识数。 秦风强忍着笑意,一拱手道:“多谢了,如果这次能够功成,本侯必会上奏我大汉皇帝陛下,给予你们奖赏。” 鸡毛摇摇头,“小人不要奖赏,给圣女效力,是我族无上的荣光。” 自己带领的六千汉军,加上四千无怨无悔,全心全意的帮手,一万精锐大军,突然发动攻击,完全可以打闽越国一个措手不及。 如果战斗顺利的话,速战速决这个战略目的绝对可以完成。 秦风越想越觉得痛快,痛快的他都有点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能够获得如此勇猛的土着战兵的助力,此行必事半功倍矣! ~~ ~~ 就在这个时候,屋内传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土着语。 鸡毛一脸激动的道:“大头人醒了,大头人招呼我们进去伺候呢。” 说着,一阵风似的跑了进去。 一众土着头人也纷纷进入,秦风拉着甘小妹尾随着也进去一探究竟。 秦风一进房间,就觉得一股粪便的恶臭扑面而来,差点没把他熏一个跟头。 甘小妹一皱眉头停下了脚步,想要挣脱秦风的手往外走。 “小郎,那老家伙拉了一床,太臭了,咱还是等会儿在进吧。” 还没等秦风表态呢,鸡毛惨叫一声,跪伏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不住的磕头祷告。 随后进来的土着头人们也没好到哪里去,甚至比鸡毛还要惶恐,几乎是五体投地的拜服在地。 秦风定睛一瞧,大头人身上的破烂被褥已经掀开,老的不像样子的大头人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身下是一滩污秽之物。 在污秽之物中,竟然有许多筷子粗细的蛔虫。 呃...... 怪不得这些土着人会害怕,第一次见到如此恐怖的东西,并且是从人体内出来的,谁不胆寒? 秦风记得很清楚,他小时候吃宝塔糖打蛔虫的时候,第一次也是吓的哇哇哭。 ~~ ~~ 一个很苍老的声音响起:“吉司利,扶我起来,我要清洗一下身体。” 鸡毛跪着向前,来到床边:“大头人,您真的无碍了吗?” “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我这不好好的吗?”苍老的声音有些怒意。 鸡毛这个时候才敢上前搀扶,“大头人您被邪祟侵体,这都许久了,还是圣女法力无边,一出手就把您体内的邪祟给逼出来了。” 老人皱了一下眉头:“圣女?哪里来的圣女?我族何时有了圣女?” 鸡毛激动不已的道:“大头人,在您昏迷的这段时间,大巫师的转世之身,我们找到了。您看,就是她。” 鸡毛指向了甘小妹。 老人坐起身仔细的端详站在秦风身边的甘小妹,突然老家伙两眼放光,面色潮红,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由于激动,他手捂着胸口,喉咙里像是风箱似的。 秦风都怀疑,老家伙别一口气上不来,再翘辫子了就不好了。 秦风赶紧上前,帮老家伙捶打后背,好半天,终于随着老家伙一阵剧烈的咳嗽,吐出一口黄痰,才算是缓过气来。 卧槽,秦风觉得老家伙身上的病不止一种,蛔虫引起的腹痛只不过是小儿科罢了,或许这老家伙有肺病,也或许有心脏方面的毛病。 就刚才这一通喘息,听着就让人心焦的慌,真恐怕一口气上不来就一命归西了。 “尔等还不快准备温水,替大头人沐浴。”秦风看了一眼鸡毛命令道。 鸡毛一边答应,一边快速的爬起来准备去了。 甘小妹此刻已经躲了出去,老家伙一丝不挂的样子实在丑陋,她再怎么年岁小,可毕竟也是个女孩子,也是害羞的。 热水很快准备好,鸡毛亲自上阵帮老家伙清洗。 时间不大,老家伙穿着一身的兽皮衣服,手中拄着一根滕杖在鸡毛的搀扶下重新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老家伙此刻已经在鸡毛的介绍下,了解了圣女的事情,以及秦风的来意。 “尊敬的大汉皇帝陛下驾前关内侯爷,老夫代表全族上下感激您的大恩大德,为我们送来大巫师转世圣女。 至于您要征讨闽越国之事,老夫也听吉司利说了,圣女的意思是让我族中青壮尽出,从旁协助。 老夫以为此事有待商榷,毕竟我族跟闽越国早有互不攻伐的约定。 所以,秦侯,还请见谅。” 秦风的双眼一亮,真是太意外了。 没想到老家伙竟然说的一口流利的关中语言,这可真是太让人诧异了。 老家伙此刻微微一笑:“秦侯莫要感到诧异,老夫本是关中娃,早年间跟随族人逃难沦落到野人谷。 后来就在这里安身立命,繁衍生息。 老夫尽管背井离乡多年,可是乡音难改,听到你的口音就知道,你也是关中的娃娃对吧?” 老家伙自报家门,讲述自己的经历。虽然轻描淡写的一掠而过,但是秦风知道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看来老家伙的秘密不少呢! 于是秦风抱拳拱手:“老人家说的没错,在下正是关中人。” 老家伙双眼中一阵闪烁,紧紧的盯着秦风上下左右看个不停。 秦风被老家伙看的有点发毛,这他么的什么毛病,老子脸上有没有花,至于用这么炽热的眼神瞧老子吗? “老夫能闻秦侯祖上是谁吗?据老夫所知,大汉开国貌似没有秦姓诸侯啊?” 秦风点点头:“大头人说的没错,大汉开国是没有秦姓诸侯。 实话不瞒您,在下祖上世代行商,家父乃长安大贾秦元太是也。 至于我获封关内侯,乃陛下赏识之结果,实乃三生有幸。” 再看老家伙,眼睛突然一红,两行热泪顺着沟壑纵横的脸颊流了下来,激动不已的道:“可是长安三辅之地久负盛名的那位?” 第264章 惊世身份 秦风更诧异了,看这老家伙的表情,莫非是跟父亲秦元太认识?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啊!?? “大头人,你,莫非认识先父?”秦风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忍不住发问。 “先父?什么意思?难道秦元太他......”老家伙眼珠子都瞪圆了,看样子是吃惊不小。 “然也,年初之际,家父突然发病撒手西区,至今想来犹自伤怀。” 老家伙嘴里喃喃自语:“怪不得这许久不见他来,老夫还在心里咒骂过他多次,原来竟是早已不在人世。 错了,老夫错了,老夫大错特错矣!” 老家伙说到动情处竟然涕泗横流,泣不成声,俯身朝着长安的方向长跪不起。 呃...... 这尼玛是怎么个情况? 秦风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对待。 这可是太奇怪了,他早就知道父亲每年都会出外行商,尤其是前往南方居多。 每次回来,父亲都要带给他许多南方的特产小吃。 可是打破脑袋他也想不到父亲居然跟这野人谷里的人也有生意往来。 哦不,看样子应该不单是生意往来那么简单。 否则的话,面前的这老家伙不会表现的这样痛苦伤心。 “大头人,您莫非跟家父有故?”秦风把老家伙搀扶起来沉声问道。 再看老家伙,擦了一把眼泪,颤抖着手紧紧的拉着秦风,“如果老夫猜的没错,你应该是秦家的老三吧?” 秦风点头:“老人家,您是如何得知?” 老家伙回头对鸡毛等人道:“你们退出房屋三十步,吉司利你看住房门,不允许任何人靠近。违抗者立杀不赦。” “谨遵大头人令。”鸡毛这家伙拎着他的那根巨大的狼牙棒,往房门口一杵当起了门神。 “秦小郎,也烦请你屏退身边人,老夫要跟你单独谈谈。” 秦风让卫青带着甘小妹和古蛤一众人等同样离开房间。 “老人家,现在可以跟在下说说了吧?”秦风扶着老家伙坐下之后,迫不及待的问道。 只见老家伙周遭环视了一下,确定无人偷听之后,站起身,颤颤巍巍的来到秦风面前,放下滕杖扑通就跪了下来。 “老奴赵无极叩见小主人。” 纳尼?秦风彻底的不淡定了,这尼玛到底是肿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老人家,您这是何故,快快请起,我何时成了你的主人了啊!实在是让在下费解。” “小主人,请容许老奴把叩拜礼行完,再给您详细的讲述。”说着,就是咣咣咣的磕头。 真见鬼,老家伙也不怕把自己磕死咯,这么使劲干哈?脑袋把竹子地板都撞的乱颤。 行完大礼,老家伙赵无极扶着滕杖自己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恭恭敬敬的立于秦风下垂手的位置,开始娓娓道来...... “老奴赵无极祖上本为公子扶苏麾下中军司马,大秦帝国轰然倒塌之后,汉主刘邦入住秦宫改朝换代。 于是老奴祖上当时聚集了一些大秦志士,护卫着皇室赢家族人逃命,以图东山再起。 你们秦家的祖上也是其中之一,当时的情况特殊,我们隐姓埋名躲避追捕,就来到了这里跟土着居民共居。 好在的是,这些土着之人,很好驾驭。给他们吃喝穿用,逐渐的被我们收服过来。 当时为了生计,你们秦家就从这里脱离出去,以商贾身份掩饰隐蔽下来。 用行商所赚之钱财供养我们这些亡国之人。 当年老奴的祖上和秦家的祖上,立下誓言,父死子替,务必要把恢复秦国的事业继续下去。 所以,秦家一脉一直行商,所赚之钱财除了留下生意所需之外,全部都交到这里,供养族人。” 秦风都傻眼了,这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没想到自己家一脉居然是“反汉复秦”的铁杆拥趸。 就说嘛,当年家里的生意做的很大,可是所剩下的钱却不多。 主母卓氏还不止一次的跟父亲闹别扭,说钱财对不住账本。 父亲辩解说,对不住账的钱财,都用来贿赂上层权贵,以方便行商。 这些事情他都历历在目。 但是秦风还是有一个不解之处,既然秦家和赵家是同等地位,大家肩膀齐为弟兄。 可为什么赵无极却对自己称呼小主人呢? 这实在是令人费解。 “赵伯,那既然这样,我们秦赵两家应该是平起平坐的地位,你为什么要对我行大礼,又为什么那么称呼我呢?” 赵无极眼中含泪,忍着悲痛道:“小主人您有所不知。您可不是秦家的子弟,您是大秦皇室仅存的最后一丝血脉啊! 当年,我们来到这里定居,暗中积蓄力量以图东山再起。 可是奈何天不佑我大秦,麾下诸将,四处揭竿,可都以失败告终。 随着时间的推移,力量是逐渐式微。而皇室成员也逐渐的凋零,直到最后一个皇室男丁病死之后,我们群龙无首了好长时间。 大家也都逐渐的心灰意冷,有人更是生出退却之意。 老奴愤而杀一儆百,才算是稳住局面。 当时的情况是皇室唯余一有孕在身的公主,也就是你的母亲。可是,长久待在这穷乡僻壤之地,身体多病。 无奈,只得假借秦元太妾室身份,进入秦府调养。 但是,老天实在是不开眼的,终究是没能留下姓名。不过好在的是,她是在生下你之后才闭上眼睛的。 所以,你就以秦元太庶子的身份,在长安秦家生活了下去。” 沃日,这该死的贼老天,这玩笑开大了哈! 秦风心中是翻江倒海,波涛汹涌的厉害。 老子竟然是秦朝皇室仅存的一丝血脉?可快别逗了好不好?老子的小心脏承受不了这刺激哦。 秦风呆呆的坐着,好半天一动也不动。 赵无极关切的道:“小主人,您怎么了?可别吓唬老奴啊!” 良久,秦风方回过神来,“赵伯,您是不是在骗我?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赵无极扑通就跪下了,“小主人,老奴不敢有半句虚假之言,老奴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第265章 信念崩塌 尽管此时此刻的秦风脑瓜子是嗡嗡滴,但是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赵无极和他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没有必要骗他。 再说了,即便是要骗他,赵无极又怎么知道自己老爹秦元太? 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老家伙说的都是真的。 真是日了个狗了,这他娘的也太戏剧了吧? “小主人,老奴赵无极愧对大秦,这么多年下来都没能完成恢复大秦的伟业,也没能守住先人留下的这份基业。 原本兵强马壮,可是这么多年下来,在老奴的领导下,人才凋零,实力不复存在。 眼看老奴身体日渐孱弱,又有何脸面去地下见先人? 所以,老奴恳请小主人给老奴一道恩旨,赦免老奴的罪过。 有了恩旨,老奴即便是见了先人,也有个遮羞的借口说辞。” 说到这里,赵无极猛烈的咳嗽起来。 好家伙,这通咳嗽,差点没把肺筒子给咳破咯。 说实话,秦风很受感动。 一个王朝的覆灭是多重因素决定的,非个人能力能够挽回的。 不过逝去的大秦能有这么忠心的铁杆拥趸,不得不让人感慨。 还有,一个家族能够世代传承恢复大秦的志向,这得是有多忠心啊? 可是秦风认为,这只不过是愚忠罢了。 大秦是永远也回不去了,很明显赵无极这些人是在开历史的倒车,要是能够成功就见鬼了。 秦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面前的这个老人,思虑了半天之后,秦风决定按照老人的意愿给他一道旨意。 于是,找来笔墨,刷刷点点写就递给赵无极:“如你所愿,这是一封赦免你办事不利的文书。” 赵无极跪接过来看了一眼后,欣喜若狂,老家伙两眼放光,就连老脸上都红扑扑的了。 可是让秦风诧异的是,老家伙看过文书之后,随手就丢进了火炉中。 竹简随着炉火付之一炬。 “赵无极,你这是何意?” “小主人容禀,您的旨意我已经焚烧给先人看了,他们收到之后心里有个数,将来老奴有朝一日去见了他们,我相信,他们是不会为难我的。” 呃,原来是这个意思。 可是这有意义吗?就是一个心里安慰罢了...... “小主人,老奴恳请您接管野人谷。现在我们野人谷里有八万之众,敢死之士也有一万三千余。这份家业是历代先人积攒下来的,现在老奴把他交到你的手上,就算是死了也能瞑目了。” 日,让老子扛起反汉复秦的大旗? 这不是扯淡吗?现在的大汉经过几代先皇的治理,已经是人心思定,大秦早在他们心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就靠着这一万来人如果能把大汉推翻,这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再说了,就算是能够把大汉推翻又如何? 改朝换代是要经过铁与血洗礼的,哪能平平安安的就过度的?这根本就是白日做梦好不好? 难道还要让黎民百姓经过一次战火的洗礼?那将是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 这诚然不是秦风所愿意的...... 可是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老家伙赵无极,他有些于心不忍。 该怎么劝说这个可怜的老人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呢? 秦风犹豫了再三,终于有了一个想法。 “赵无极,我是不是接手了这里以后,所有的都要听我的?” 赵无极使劲的点点头:“那是自然,您是主人,老奴只不过是替你看管罢了。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属于您的,您说了算,无论让我们干什么,我们都会无怨无悔的去执行。” “那就好,不过我如果要是让你放下执念,平平安安的度过晚年,你会遵从吗?” 赵无极面皮猛烈的颤抖了一下,眼中顿时失去了神采。 秦风知道他很失望,也明白他内心的苍凉与绝望。于是解释道:“赵无极,本公子命令你背弃心中的理念,你是不是很失望?” 赵无极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流着眼泪。这等于是默认了秦风的意思。 “实话告诉你,就想凭着这些力量就去恢复大秦,你相信能做到吗?很显然,这是不自量力,是螳臂当车,根本就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愿望。 还有,你可知大汉现在人心思稳,根本就没人在乎大秦了。 在人们的心中,大秦用严刑峻法控制民众,是残暴无道的。 所以,改朝换代即便是没有刘氏,也有张氏、王氏...... 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心向背才是影响一个王朝延续的不二法门。 本公子觉得,大汉做的要比大秦好。 最起码百姓们,比起在大秦统治下的生活要过的幸福的多。 大汉经过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国力逐渐提升,百业具兴,比之秦朝来说简直是天壤之别。 你或许也听说过,大秦统治时期,百姓是如何凄苦的吧? 你感觉百姓们还会愿意回到大秦时期遭受压迫和奴役吗?做梦去吧,这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事情。 所以,本公子才决定让你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的融入社会,好好的生活下去,不要在幻想着有朝一日恢复大秦的旗号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秦风再看赵无极,只见老家伙两眼迷茫,陷入了沉思中,显然,秦风的话说到他心里去了...... 秦风觉得有戏,于是接着道:“一个王朝的最终理念就是要国富民强,对外不惧怕外来侵略,对内是让国内百姓安居乐业过上幸福的生活。 只有这样,才能百姓爱戴、拥护。百姓们想的都很实际,谁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就支持谁。 才不会在意是大秦还是大汉统治,您说对吧? 所以,本公子现在即便是知道了我的身份,我也没有对大汉仇恨的意思。 我觉得大汉现在的统治,虽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他是顺应潮流的,最起码比大秦要强。 你难道就不觉得逆流而上,就是在逆天而行吗?” 秦风字字句句如同一把利刃戳在赵无极的心窝子上,他最后的一丝信念在这一刻彻底崩塌。 第266章 机会 如果不把赵无极的信心摧毁,是无法达到让他回头是岸的目的的。 当然信心可以摧毁,也可以重建。不过重建的信心可就不是对抗历史潮流反汉复秦了...... 秦风有自己的打算,野人谷的这数万人的生活实在是够惨不忍睹的了,这已经严重的脱离社会,跟外界几乎是隔绝状态。 他们画地为牢,自我囚禁,活在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虚幻之中,这样下去早晚是自取灭亡。 所以,说服这些人走出大山,走出野人谷,奔向一个美好光明的新生活,才是秦风所想要的。 眼下就是一个绝佳的时机。 他奉旨剿灭闽越国,如果能够顺利实现这个目标,那么就可以把这数万人搬迁到闽越国去。 给他们一片土地,过上人的日子岂不是更好? 就拿现在这数万人来说,几乎可以用悲守穷庐来形容了。 而且缺医少药,吃喝都费尽。 身为数万人的大头人,一个小小的蛔虫病都解决不了,就不用说其他百姓了,也可以想见到生活的有多惨了吧? 可是出去就不一样了,可以从土地里刨食,可以融入文明社会,不会在缺医少药这就是进步啊! 秦风之所以这么想,其实他也是被赵无极以及和赵无极一样的人感动了。 他们几代人都守着帮助大秦恢复天下的愿望,尽管没有实现,但是忠心可敬,执着可嘉,实在是让人敬佩的。 帮助他们活的像个人,摆脱目前的困境,秦风觉得自己作为他们这些人的效忠对象,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 ~~ 赵无极如同一滩烂泥一样,摊坐在地上,双眼中失去了光彩,整个人就像是被抽掉了灵魂似的久久的没有说出一句话。 “赵无极,你身为这些人的大头人,难道你就没有为他们想过吗? 这么多年一直守着这么一个山沟,跟外界几乎也没什么交流,如果不是秦元太每年来给你们送给养和钱财,恐怕你们早就撑不下去了吧? 难道你们就没想过你们所坚持的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吗? 用一家一姓之利益,损害这么多人的利益难道就真的对吗? 你想替大秦张目,替大秦摇旗呐喊,这是你内心的坚持,是你的使命。可是你想过生活在这里的其他人吗? 一个合格的领导者,要时刻都替下面人着想,要换位思考,否则永远也不会成事。 所以,我的意思是......” 秦风侃侃而谈,把自己的想法给赵无极说了一遍。 赵无极被秦风训斥的跟孙子似的,不过脸色逐渐的激动起来,老眼中的神采也逐渐的恢复了。 “小主人一席话,点醒了老奴。怪不得老奴这么多年坚守都没能完成先人的遗愿,感情是从一开始我们的方法就是错误的。 要是早有人这么点醒老奴就好了,老奴明白了您的意图。 您的意思是让老奴带领着族人融入大汉,先发展壮大起来,最后等发展到足以和大汉对抗的地步的时候在揭竿而起恢复大秦是吧?“ 呃,秦风都无语了。 老家伙看来还是没理解自己的意思...... 这老家伙怎么老憋着反汉复秦呢?看来这老家伙的执念实在是太深了,想要改变真的是非一朝一夕能成的。 唉!~随他怎么想吧。只要是能够让这些人走出大山,过上人的生活,相信他们经过文明社会的熏陶之后,会有一个不同的人生理念吧。 关键是第一步要先走出去...... 秦风没有接赵无极的话茬,顾左右而言他道:“你们这一次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一次我奉命平定闽越国,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 把所有的能战、敢战的勇士都召集起来,随我前去建功立业。 如果能够助我平定闽越国,我会上奏给陛下,请封赏一方土地用于安置老弱妇孺。 这样的话,你们就可以迎来新生,再也不用过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了。” 赵无极两眼放光,此刻的他看秦风的眼神都不对了,满满的崇拜之情。 “小主人思虑深远,老奴望尘莫及。一切都按照您的意思去办,老奴这就是去安排。” 说着,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衫,拄着他的那把都包了浆的滕杖走了出去...... ~~ ~~ 卫青很纳闷,这半个时辰,也不知道小郎跟大头人谈了什么。 只知道自己出来的时候所见到的大头人形神具疲,跟现在精神矍铄的大头人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小郎,发生什么事情了?”卫青看到秦风出来,赶紧上前打问。 秦风微笑着道:“一言难尽,有机会了再给你说吧。我只能告诉你的是,我们有助力了,天大的助力。” 卫青挠了挠脑袋思索了一下惊喜的道:“助力?还是天大的助力?您不会是说大头人要倾巢出动帮助我们平定闽越国吧?” “嗯,还算是有些头脑。你说的很对,原本鸡毛答应出兵四千,可是经过我跟大头人的沟通,他决定把全族的勇士都派出去跟我们一起干。” 卫青眼中满满的崇敬:“还是小郎厉害,但不知野人谷中有多少能征善战的勇士?” 秦风伸出一根手指:“最起码一万人,不过我相信凑足两万人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啊?两万人?卫青都傻眼了。 有了两万土着战兵的辅助,攻城略地肯定不在话下了。 卫青有些安耐不住内心的兴奋,“小郎,如果大头人真能动员两万战兵,加上文起率领的会稽军,我们这就是携雷霆万钧之势攻击闽越国啊! 这未免有点杀鸡用牛刀了。 据小的所知,闽越国举国上下也才区区数万军队,我们这就是以石击卵,势必破之啊!” 秦风点点头微微一笑道:“我给你一个任务,你要好好的想一想,如何统帅这两万战兵。” 巨大的惊喜,使得卫青有些慌张,躬身拱手道:“啊?两万战兵都交给我指挥? 这......请恕小的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羽林郎,麾下充其量不过百余人,从未敢想过指挥上万人作战啊!” 秦风踢了卫青一脚:“没出息的东西,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之前没想过,现在赶紧想,抓紧想,用脚指头想......” 第267章 推卫青上位 卫青觉得小郎对自己太厚爱了,一下子让他指挥两万人作战,这是一个将军才有的待遇,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羽林郎,麾下最多也不过百余人。 诚然,秦风说的话着实触动了他。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话可是听着太提气了,简直有点热血沸腾的意思。 汉军爵制度的门槛设置在那里,底层士兵想要成为将军,那就是在做梦。 不过,现在,秦风把这道门槛抽去,给了他一次梦寐以求的机会。 当然,秦风让他指挥的是土着战兵,并不是汉军。 想要在汉军中指挥上万人,就以他目前的身份,想都不要想。 好吧,既然小郎给了自己这个机会,那就要好好的把握,要知道这样的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喔! “小郎,小的愿意一试。如果小的有哪里做的不到位,还请小郎指点一二。” 秦风点头:“放心大胆的去做吧,我相信你能行。” 有些人天生就是打仗的材料,比如卫青。 秦风了解卫青,自从在蓝田秦侯府开始试行快速成军法开始,卫青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 尤其是进入羽林卫之后的变化,李广也是向他说过的。 卫青头脑灵活,善于捕捉战机,在历次的演练之中表现极为优秀,这也是卫青会成为极少数非权贵出身的羽林郎之一的主要原因。 用李广的话来说,如果不是卫青出身卑微,按照他的才华最低也能提拔他当个偏将。 秦风知道,以李广的脾气秉性来说,能够给卫青这么高的评价,除非是卫青真的征服了李广,否则绝无可能。 秦风轻描淡写的一句“我相信你能行”,在卫青心中激起了滔天巨浪。 卫青暗自下定决心已定不能辜负小郎的厚望,一定要好好的做给小郎看...... ~~ ~~ 野人谷中很快聚集起两万战兵,年龄大多是在十五到四十之间。 可以说这是野人谷中所有的青壮了。 赵无极拄着滕杖出现在族人面前的一刻,所有人都鸦雀无声的注视着他。 诚然,赵无极在野人谷就相当于是精神领袖一样的存在。 随着赵无极病倒,时而清醒时而昏迷,说实在的野人谷里的人们心里都是空落落的,仿佛天要塌了的感觉。 不过,现在看到大头人又平安无事的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无异于在他们心中注射了一支强心剂。 “大头人您好了,真是天可怜见,苍天有眼啊!”一个分部头人上前躬身问候。 赵无极点点头:“嗯,是苍天有眼,苍天给我们族降下大巫师转世圣女,这也是大巫师在天之灵保佑我们。 尔等还不快快参拜圣女。” 说着带头单膝跪地朝甘小妹拜谢。 甘小妹想躲来着,这场面可是太隆重了,她一个女奴出身的人,怎可接受这么多人朝拜? 可是看到秦风鼓励的眼神,她心下释然了,这是在帮小郎喔! 不过受到万人朝拜的感觉还真是让人心生澎湃之意呢。 赵无极之所以没把秦风的身世说出来推上前台,而是把甘小妹推出来接受族人膜拜,是因为有汉军在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秦风的身世。 秦风的身份在野人谷中也就仅仅只有他和几个年龄大的长老知道,可以说秦风的身份是他们需要保守的最大秘密了。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甘小妹跟秦风站在一起,他认为膜拜甘小妹也就相当于是膜拜秦风了。 “大头人快快请起。”甘小妹在秦风的怂恿下,终于走上了前台。 这是甘小妹第一次尝试到权利的滋味,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真的是会让人心潮澎湃的。 “圣女,遵照您的意愿,我族已经召集了所有能战之士,随汉军出征教训那该死的闽越国。您下命令吧。” 甘小妹有些着急,因为这个时候古蛤那家伙拉肚子到现在还没回来,真是耽误事。 她需要古蛤把她的话翻译出来,关键时刻找不到人,真讨厌。 正在她着急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古蛤提着裤子边小跑着边系裤腰带,甘小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所有人的目光此刻都聚集到了甘小妹的身上,她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这两万人的心。 他们虽然搞不懂,为什么圣女半天都不说话,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敢出声的。 因为甘小妹施法救助大头人的事情,在他们中间都传开了。 据说圣女嘴里念念有词,时间不大就把大头人体内的邪祟之物给逼出来了。 那一条条的从未见过的邪祟虫子足有筷子粗细,看着实在是够吓人的。 在他们心目中,甘小妹就跟大巫师一样是无所不能的神。 等古蛤到位之后,甘小妹才鼓起勇气道:“我命令你们,帮助汉军打败闽越国。在此过程中,你们要听秦侯的话,他的话就是本圣女的意思。” 说着她把秦风拉上前台,小声的道:“小郎,你觉得我说的还可以吧?” 秦风点头微笑,得到小郎首肯,甘小妹心里美滋滋,终于可以帮到小郎了,好开心呢! 随着古蛤的翻译,两万战兵面向秦风齐声道:“尊圣女令,听秦侯示下。” 古蛤翻译给秦风之后,秦风上前大声道:“族人们,在下秦风,谢过诸位的鼎力相助。 作为回报,本侯决定在打败闽越国之后,上奏我大汉皇帝陛下,给你们请赏一块封地。 以后,你们就不用在这穷山僻壤苦度日了。 只要你们作战勇敢立下战功,届时你们会拥有属于自己的、肥沃的土地,也可以获得封赏官职爵位,封妻荫子的幸福生活就掌握在你们手中的长矛上。 所以,本侯希望尔等珍惜和把握好这一次机会。 另外,我要给你们指派一位带兵将军。” 说到这,秦风一招手:“卫青你过来。” 卫青大踏步的上前立于秦风身侧,这个时候秦风看向了赵无极:“大头人,你来宣布这个任命吧。 卫青可是我的人,是我汉军中为数不多的战争天才,族人们在他的带领下,我相信定会如虎添翼。” 赵无极面露惊喜之色,没想到这个汉军将领居然会是小主人的人,那岂不是说他是自己人? 第268章 兵临城下 赵无极心中大喜,他们之前发动的反汉活动都是小打小闹,一来是人手不足,二来是没有能征善战的统兵将军。 打起仗来都是凭着勇气,一窝蜂的冲锋。 面对精锐的汉军,往往都是死伤惨重。 卫青是自己人,又是懂兵略的汉军将军,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自己人”。 所以,把最后的家底交给小主人认可的自己人来带领,他完全是心甘情愿的。 想到这里,赵无极上前道:“诸位子弟听好了,你们务必要听从卫青将军的命令。我们族人能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就靠你们了。” 说着深深的一鞠躬。 鸡毛拎着他的大号狼牙棒大声的道:“兄弟们大头人的命令都听到了吧?以后卫青将军就是我们的统领,他让我们打谁我们就打谁,谁要是敢不听从号令,就别怪我不客气。” 卫青激动的心都在颤抖,两万大军向他效忠听他指挥,这么牛逼辉煌的一刻如果丑奴在场能够看到就好了。 那家伙成天跟自己较劲,可是又处处不如自己。 但是呢,那家伙是个一根筋,还老不服输。 并且仗着年岁长,比自己先进的秦侯府,时常的鄙视自己。 现在自己一下子成为指挥两万人作战的将军了,那还不得羡慕死他呀! 卫青心里壮怀激烈,满满的自豪感。 终于把丑奴比下去了......这一切都是小郎给的...... 跟着小郎有肉吃啊! ~~ ~~ “兄弟们,我卫青谢谢大家给我这次机会,你们放心,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把你们每一个人都活着带回来。” 古人打仗,冷兵器搏杀,除了必死的勇气之外,主要靠的就是人多势众。 别说什么以少胜多,那都是少数的情况下才会有的事情。 大多数战争都是靠士兵的人命去填的,要不怎么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呢? 能够在一场大战中活下来,那绝对是烧高香祖坟冒青烟了。 士兵折损比例高的另外一点就是,救治不及时,也没有什么疗伤的药物。 大多数人受伤如果是轻伤还好,一旦是受了重伤,那除了哀嚎等死几乎没什么盼头。 所以说,卫青的这个保证,也是极大的鼓舞了人心的。 能够跟着一个爱惜士兵生命的将军,总比一个只要结果不要过程,拿士兵生命染红顶子的将军的强吧? 这个账谁都会算。 大头人相信卫青,那么他们自然也当信任卫青。 ~~ ~~ 卫青认为,大军出征,也就是一声令下的事情,没有什么婆婆妈妈。 汉军向来如此,可是没想到,这些土着战兵并没有那么简单。 他们告别妻子儿女,拜别父母的场面让人为之心酸。 整个野人谷大人哭小孩闹,顿时有些鸡飞狗跳的意思。 卫青并没有按照汉军军令来约束他们,因为他知道这或许一别将是他们和家人的最后一面,谁也不敢保证能够平安无事的回来。 战争就是要死人的,这是不可避免的。 赵无极叹口气对秦风道:“小主人,之前我们出征的勇士就没有回来过。所以......” 秦风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之前这些人秉持反汉复秦的思想,出去跟汉军作战,没有一个回来的。 不过也真难为他们这些人了,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屡屡以卵击石。 可是他们一直都是勇往直前没有人说不干的。 这就值得敬佩! 秦风顿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沉甸甸的压的他有些穿不过气。 赵无极这些人诚然是改朝换代的牺牲品,他们的命运注定了就是悲剧...... 好在的是此秦风早已非彼秦风,这或许冥冥中自有天意,这些人的命运即将发生彻底的改变...... ~~ ~~ 长话短说,两万土着战兵跟六千汉军汇合,绕过崇山峻岭,这一日来至闽越国王都城下。 如同神兵天降一般的两万六千大军,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现身,可吓坏了闽越王。 说实话,他麾下的几万精锐大军都派出去攻打东瓯国去了,留下来的卫戍王都的部队还不到一万人。 城外的汉军旗帜飘飞,一眼望去黑压压的看不到头,谁也不知道来了多少兵。 一时间闽越王都上空笼罩上了一层阴影,人人心惊胆战。 闽越王召集大臣商议对策:“诸位大臣,汉军来势汹汹,可有退敌之策?” 有长史王堪上奏:“王上,汉军能够一路畅通无阻的杀到我王都,而且前方将士最近消息全无,臣觉得恐怕他们是凶多吉少了。 所以,臣认为,目前唯一的出路就是议和。 否则,万一汉军攻城,我们兵微将寡如何抵挡的住啊!” 此话一出,大司马范甘出来反对道:“匹夫王堪谬以,不战而降,亏你想的出来。 我闽越国什么时候也没有这么屈辱的卖国求荣过,真是丢你家八辈的先人。 我要是你家祖宗,在地底下也要羞愧的无颜见人。 王上,卑将认为此僚当斩来祭旗,以稳定军心人心。 以后有人再胆敢言献诚议和,这就是榜样。” 闽越王手掌心里都冒汗啊,这两人一文一武是他的左膀右臂,可偏偏两人又不对付,整天争斗的面红耳赤。 可他又没办法,两边都是他要倚重的人,无论少了任何一方,另一方就会强势做大,这是为君王者最忌讳的事情。 可以允许朝堂争斗,但是绝不容许一方做大做强,否则根本就无法平衡局势。 不过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汉军直逼城下,他要倚重军方才行,就算是逃命身边没有军队保护也是不行滴。 闽越王犹豫了一下,沉着脸怒道:“大司马所言甚是,我闽越多敢死能战之士,岂能不战而降?来人,把长史王堪拿下打入天牢。” 一声令下,两名甲士过来不容分说就把王堪给拖出去了。 平常老是和稀泥,打哈哈的大王,突然之间就如同吃了药一般的强势起来,而且一出手就把文官的代表人物之一给拿下了,这可是太反常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