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综穿之白锦》 第1页 [bg同人] 《(综同人)综穿之白锦》作者:紫墨海【完结+番外】 文案: 辗转于一个又一个世界中,从无到有,从凡人到修真到神仙,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我命由我,前行的脚步永不停止,方不辜负这生来一场机缘。 内容标籤: 红楼梦 西方名着 随身空间 古典名着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锦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忘初心,自强不息。 立意:不忘初心,自强不息。 第1章 楔子 这一夜,大雨倾盆如注,城市的夜空变得十分诡异,黑得并不那么深沉,更多的地方,是一种压抑的灰黑色,大块的斑驳,灰黑中透出诡异的深紫色,透出一种不祥的预兆! 以往白锦只当雨中落难是电视剧中的狗血桥段,真正发生在现实中时,才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而身受重伤再被雨淋可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流血不止的腹部,消耗了她太多的体力,再加上不停地奔跑,奔跑,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知道双腿已经麻木,力气已经耗尽,生命力随着腹部伤口的扩大在急剧流逝,她知道,如果没有奇蹟发生,她就要死了。 还是没有逃脱,终于要死了。 眼前是一条死胡同,街角的路灯照不到这里,阴影笼罩了整条狭窄的,骯脏的胡同。 被雨水灌满的垃圾桶倒在地上,污水横流,几只流浪的野猫躲在墙角的破洞下瑟瑟发抖,湿透的骯脏皮毛东一撮西一撮地支棱着,它们听到了白锦踉跄的脚步声,吓得「喵呜喵呜」一阵叫,飞快地从避风港里四散飞逃开,眨眼不见了踪影。 霎时,胡同里便只剩下白锦那浅得近乎无的虚弱唿吸声,在这条死寂的胡同里,格外清晰。 天地之间,一片寂寥,雨水下成了水幕,隔开了她和几步之外那个灯火通明的城市。 生与死的距离,不过是几步之遥。 十年前春风得意的白锦,打死也想不到,最终,她会默默无闻地死在这个骯脏的小胡同里。 白锦捂着腹部,靠坐在胡同口的墙角,闭着眼,喘着气,一动不动,努力积攒着仅存的体力,看起来就像一尊冰冷死白的石膏雕塑,没有一丝活气儿。 雨水打在她伤痕累累、单薄得不堪一击的身躯上,曲着右腿,断折的左腿拖在地上,脚下是蜿蜒的血水,混着雨水四处流淌,慢慢地带走她的生命。 锁骨下方,被雨水浸润的皮肤,幽幽的白,一枚本该浅红的云纹图案,被血水沖刷成了暗红色,仿佛吸饱了她的鲜血似的。 往事一幕幕在她脑海中放映,冲击着她的记忆,酸甜苦辣咸,她所有的快活甜蜜都集中在了十六岁之前,十六岁的生日,就像一把凌厉的命运之刃,斩断了她的人生,前后之差,犹如天堑! 她错救了一匹豺狼,引狼入室,以至于家破人亡,父母惨死,她是罪人。 人哪,真的不能走错,哪怕只是一步错,步步错,满盘皆输,输的不止是人生,还有性命。 胡同外,透过狂暴的雨声,传来了阵阵有条不紊的脚步声。 白锦忽然睁开了眼睛,直直望向声音来处。 隔着雨幕,路灯昏暗朦胧的光投射到她脸上,黑色的髮丝湿漉漉地紧贴在她脸颊上,宛若神秘的巫纹,攀爬了她整张面庞,独独露出一双清澈到极点的眼睛,仿佛精心勾勒而成,难描难画,美得无法形容。 「锦儿,你逃不掉的。」 低沉得仿佛染上魔魅色彩的声音,笃定自信地在巷子口响起。 白锦的视线里,缓缓出现了一道颀长的身影,身后跟着十来条壮硕的身影。 雨渐渐停了。 「是吗?十年前你就说过这话。」白锦勾了勾嘴角,哑着嗓子道。 宁浩吊着左手,走到白锦面前蹲了下来,看到白锦狼狈虚弱无法动弹的模样,眼底闪过一道光芒,嘴里却怜惜地道,「宝贝,你何苦和我对着干?要是你一直都乖乖地待在我身边,又怎么会把自己搞成这幅德行?」 「怎么,一条胳膊还不能让你认清现实?」白锦看向宁浩吊着的左手,毫不在意地嘲讽道。 她这一身伤,都是拜宁浩所赐,但她也没让宁浩好过,别的不说,被她一枪打碎了肩胛骨还不及时去治疗,这条胳膊没有意外是肯定废了。 而她心里也很清楚,为什么宁浩会不顾伤势也要将她抓到手,呵,抓到了她,得到了药王庐,什么伤治不好? 可惜,宁浩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这个世间已经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唯有赎清一身罪孽,才能真正求得解脱,死得无牵无挂。 「宝贝儿,你看,我杀了你的父母,可你也杀了我宁家全家,我们就算两清了,往后我们在一起,谁也不欠谁,我们会很幸福地生活下去,你会成为我至亲至密的伴侣,我们永远也不分开,一起共享权势财富,共享永恆的生命,你说好不好?」 宁浩蹲在白锦面前,捏着她的下巴,面带胜券在握的笑容,看着白锦,深情款款地说着甜言蜜语,那内容却让人浑身发寒。 宁浩就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没有人性的魔鬼。 「说来说去,不就是想要戒指!」白锦似笑非笑,「你真是个疯狂的赌徒!宁浩,你就那么笃定这个空间戒指能够帮助你得到你想要的?你也不想想,如果它真的如此神异,我身为戒指的主人,会被你追杀濒死,却没有办法拯救自己?」 第2页 宁浩笑了,甜蜜而温柔地注视着白锦,深情一如既往,仿佛他们俩之间根本没有横亘着两个家族的血海深仇,以及他们之间的千里追杀。 「锦儿,你当我是傻瓜吗?即便那只是普通的储物戒指,可里面储藏的东西也普通吗?当初那根救了我的五百年以上的人参,现实中能随随便便就找到?还有让你父母细胞活化、延年益寿的东西,那不是宝贝? 锦儿,你总想追求爱情的纯粹性,这怎么可能呢?现实总会夹杂着这样那样的不得已,可是,这些并不能否定我对你的爱呀,我宁浩还不屑于拿感情开玩笑,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如果不是爱你,我早就连你一起杀了,想弄到你那戒指的手段多不胜数,可是,天下却只有一个白锦,我希望是你亲手、心甘情愿地送给我,你能满足我的心愿吗?」 原来,她那么早就露出了破绽? 原来,曾经以为的两情相悦,也不过是有心人的算计罢了。 十六岁时的她,实在是天真傻白蠢,一时不忍救了宁浩,看到他容貌俊美气质矜贵,就以为人家是好人,傻乎乎地掏心掏肺,甚至泄露了自己拥有储物戒指的秘密,彻底把罗家推上了死路,虽说谁年轻时不会爱上个把渣男,可为了渣男搞到家破人亡的,怕是只有她了吧? 她终于得到了所有答案,了无遗憾了。 白锦慢慢坐直了身体,脸上甚至露出了一抹极浅极淡、却让宁浩心花怒放的微笑——锦儿肯原谅他了? 「锦儿——」宁浩的笑容更加真实了几分,他迫不及待地倾身抓住了白锦的手腕,见白锦没有反对,他几乎欣喜若狂,就要一把拉起白锦,就在这一瞬间,他勐然注意到白锦的表情—— 那不是动摇的、妥协的表情,而是肆意解脱的、疯狂至极的笑!! 「锦儿……」 「宁浩啊宁浩,这么多年,我已经成长了,可你还是一点都没变,依旧是那么刚愎自负!我父母去世那天,我就发过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总有一天我会弄死你!是我逃亡十年带给你我很无能的错觉了?」 「不——」宁浩大骇叫道,可惜已经来不及阻止发生的事情了,事实上,即使他想去阻挡,也根本快不过白锦的动作。 「轰——」一声巨响,以白锦为中心的胡同,雨水蒸腾,血肉横飞,剎那间被夷为平地! 而白锦,宁浩,以及宁浩带来的十来个属下,都在这一场爆炸中化为了飞灰! 第2章 花开红楼 第一章 京都城外,一处道观后门处角落里,正发生着一桩以大欺小的欺凌事件。 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正闷不吭声地冲着地上的□□打脚踢,骂骂咧咧,充满恶意的眼睛里,闪动着戏嚯又兇狠的光—— 被踢打的人也是个乞丐,看身形不过是个小童模样,被一群成年乞丐殴打,根本无法反抗,他只双手抱头,蜷成虾米状,一动不动,任由这群人泄愤。 「呸,狗杂种,敢动老子的馒头,弄不死你!!以为还有老胡头护着你!!从今天起,这片儿归老子了,你马上滚,不然,老子把你卸成八块餵山后潭子里的王八!」 领头的中年乞丐狠狠地啐了一口,小乞丐没有反抗,灰扑扑地蜷在地上,像一条悽惨的小狗,让他从心底舒畅地吐出了一口气,又狠狠地补了一脚,才一挥手,一伙人扬长而去,还不忘把小乞丐放在墙角的碗里的半个馒头顺走了。 过了好一会,地上一动不动的小乞丐,才动了动小小的瘦骨嶙峋的身体。 他一条芦柴棒般的左腿微微扭曲着,血肉模煳,显然已经断了。 「姑娘,怎么办——」观门后,一名高挑丰满的俊俏少女探头瞅了一眼,又害怕又不忍,侧头悄声喊了一声,她身边站着一名温柔腼腆的少女,柳眉桃腮,一双圆圆润润的杏眸,正惊恐迟疑地看向小乞丐。 天可怜的,她们主僕二人不过是听说这后山的花儿开得好,往这边多走了几步,还怕被人看到,正要往回走,便听到看到了这么令人心惊肉跳的一幕,往日里只觉得老实可怜的人,竟宛若换了一副面孔,变得犹如恶鬼般可怕,吓得两人大气都不敢喘,缩在门后,生怕那群恶形恶状的暴徒冲进后门! 虽然后门口有小道士守着,但两个小道士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对比那群虽然消瘦却看着兇狠异常的恶人,真的一点也没有震慑力! 连手指破个口子都是惊天动地大事的主僕俩,平生第一次直面这种血腥暴力恃强凌弱的场面,面对一条奄奄一息的小生命,纵然害怕得浑身发抖,头脑发麻,脚下却挪不开一步,身体里跳动的良心告诉她们,如果不施以援手,那这个可怜的小孩,必然撑不过今天。 「司琪,他要死了吗?」 温柔少女喃喃地问道,她想逃跑,想闭耳塞听,什么都不想,一如既往地逃避一切显而易见的麻烦和后续——但这一次,鬼使神差地,她没有动,害怕,怜悯,不忍,内心天人交战,有一股莫名的力量促使着她,努力做出了生平第一个决定。 她颤颤地从头上拔下仅有的一根半新不旧的金簪,想了想,又摘了手上一枚细细的金丝镯,用力捏扁,然后鼓足勇气,塞给了旁边也面露不忍的小道士。 「小道长,劳烦你给他请个大夫吧,好歹是一条人命,既然我们看到了,总不能视而不见。若是,若是治不活了,也是他的命,再劳烦你给他买一口薄棺,好歹入土为安,只不知这些钱可够?」 第3页 小道士回过神来,毕竟年幼淳朴,亦有一腔慈悲之心尚未磨灭,忙道,「够了够了,檀越好心,也是他的造化。小道必不负了檀越所託,一条街外就有一家医馆,我马上找师兄抬他去。」 一边的司琪见状,忙也捋了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塞给了小道士,这才拉着温柔少女赶紧回去,再不回去,万一让琏二奶奶发现她们主僕不见了,还不知会牵扯出什么口舌是非来,她家姑娘又不是什么牌面上的重要人物,能省点事还是省点事好。 还有这两枚金首饰,姑娘是在做善事,她也不好阻止,但姑娘本来首饰就少得可怜,再少了这两样,姐妹们相聚时就忒显眼了,得想个遮掩的法子。 …… 白锦从昏沉中醒来过来,鼻端便闻到了浓郁的中药味,嘴里满是苦涩,折断的左腿也被好好地包扎了起来。 她沉默地感受了一番,庆幸自己上辈子断断续续学了几年中医,只为了逃亡的时候能最大限度地保住性命,知道身体的要害部位,尽管那群人足够兇残也完全没有留手,但她护得还算周全,没让他们伤到她的内腑和头部,仅仅只是看起来严重的外伤,她并不憷。 那时候她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能够听到,她之所以得到治疗,是一对好心的主僕救了她。 她轻轻睁开了眼,吐出一口气,藏在乱发后的眼中慢慢滑下两行眼泪,脸上却浮出了一个劫后余生的笑容——噩梦结束了,她终于摆脱了宁浩那个噩梦! 在爆炸的那一瞬间,她忍痛撕裂了自己的灵魂与身体,放弃肉身,灵魂沉入到药王庐里,以药王庐的力量夹裹着她的灵魂,她本想在药王庐里休养生息以灵魂状态修炼,哪怕就此被药王庐吞噬为器灵也在所不惜! 谁知道药王庐却自主地撕开了空间,带着她的灵魂跳进了时空裂缝里! 她和药王庐,整整在时空裂缝里穿梭了三年,无时无刻不在被撕扯,被揉搓,被挤压,被分解,种种痛苦难以言表,终于被一股莫名的罡风像击打高尔夫球一般,把她和药王庐击出了时空裂缝,落在了这方经纬断裂的奇怪小世界! 也是在这时候,白锦才察觉,药王庐恐怕不是简单的随身空间,能自主带着主人逃命的空间,来歷只会比她猜测的更加不凡。 白锦昏头涨脑地落进了目前的身体中,原主因为抚养她的老乞丐去世,保不住老乞丐的地盘,被相邻地盘的乞丐抢夺欺凌,断了一条左腿,且已经整整三天没吃饭了。 白锦到来时,她刚刚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留给了白锦一份破碎凌乱的记忆,也就是寻常的乞讨日子,并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内容,再往前,似乎也有一闪而逝的富贵印象,庭院深深,楼阁迴廊,很有江南园林的风格。 原主的记忆就好似旋转的万花筒,模模煳煳隔着一层毛玻璃,怎么都看不清,她只记得被一个胖墩墩的身影捂嘴夹在腋下,穿过很长很长的路,塞进了一辆臭烘烘的车子里,再然后,原主太小了,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 白锦也没有放在心上,这种情形,其实很好推测,要么是原主家业败了,遭了祸事,家里来不及安排别的,只好匆匆给她寻了条前途叵测的生路,要么,是原主自己遇到了祸事,后宅倾轧,尔虞我诈,她成了小小的牺牲品。 白锦实在无能为力,她眼下自顾不暇,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养身体,保住这好不容易捡来的一条命。 假如再给她几天时间,她当然不需要那主僕俩搭救,但现在,正是她最虚弱最无力的时候,那好心的主僕俩,实实在在救了她的命。 好人总要有好报的,这个操蛋的世界,她实在是不想同流合污。 白锦只记住了两人的声音,却没看到她们的模样,不过没关系,等她伤好了,再向观里的小道士打听就是,恩是恩,仇是仇,她白锦这点还是分得清的。 第3章 花开红楼 第二章 小道士叫清风,很普通的道号,生得白白净净,很善良负责,确定她能活下来后,就把首饰换的钱都交给了她,替她在医馆安顿了下来,还很好心地每天两顿给白锦送饭,道观里的道士们生活其实也分三六九等,清风连经书都不怎么会念,自然是最低等的份例,偷渡出来的,也不过是清粥小菜,正好适合现在养伤的白锦。 白锦现在的身体已经九岁了,可长期营养不良,看上去不过五六岁,脑袋大大,肚子大大,四肢就像插在面团上的四根芦柴棒,看上去格外丑陋惊悚。 其实仔细看的话,白锦的五官底子生得相当不错,但现在瘦得脱形的一张黝黑难民小脸,既分不出美丑,更完全没有性别之分。 像清风这样没啥阅歷的小孩,就更看不出来了。 他还很同情地给白锦出主意,「城外的长恩寺收留小孩,等你伤好了,你就去那里当小和尚,等你长大了,他们还许小和尚还俗。」 清风挺羡慕的,道士虽然清规戒律比和尚还少,也有火居道士,但清虚观到底是受权贵供奉,在皇家挂了名的,他们观主还是老国公的替身,自然是比别的道观严格多了,像清风这样的小道士,不出意外,就得在清虚观干到老了。 「你是道门,却让我去佛门?你师父不打你啊?」白锦好奇地问道。 清风撇了撇嘴,「那有什么办法?我们那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贵客,招待起来不能有一点闪失。我九师兄前儿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夫人,噼头就被扇了俩耳光,可怜的,耳朵差点聋了。师父也不敢随便收留无家可归的小孩,怕善心没发成,反而害了人家性命,还是长恩寺的大和尚们自由些,想收留就收留,他们自己有田种,不完全靠香火,养得起小和尚。」 第4页 原来还有这些讲究,白锦很是谢过小道士的好意,虽然她用不上。 甭管是清虚观,还是长恩寺,都没有收留女娃的道理。 白锦记忆里是有关于长恩寺的,长恩寺收留小孩的事京都周边的人都知道,偶尔有实在养不活的孩子,就丢在人家山门外,大和尚也捡了回去,到底是出家人的慈悲心。 像白锦,如果能去,她早就被送去了。 老乞丐年纪太大了,近两年贫病困苦,身体垮了,年轻时占的道观前山的地盘也保不住了,最后不得不转到道观后门搭了个草窝,有一顿没一顿地挨着。 到死,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男娃子哪怕偷蒙拐骗,好歹能活下去,可失去庇护的女娃子,可怎么活? 原主懵懵懂懂的,被老乞丐护得好,也没沾染底层混日子那种油滑机灵,更不知道如何生存下去,老乞丐一走,连几天都没撑到,就跟着走了。 白锦想,等她伤好了,就去给小姑娘立个衣冠冢,就立在老乞丐身边,只希望在这有六道轮迴的世界里,爷俩下辈子都能投个好胎。 知道这个世道对女子的严苛,白锦压根没打算在没有实力保护自己的时候暴露性别,医馆的大夫兴许是见惯了生死,态度负责但却冷漠,只管治她的外伤,至于她是男是女,压根就不管,倒是方便了白锦。 白锦并不打算在医馆待太久,她需要一个隐蔽的空间,检查药王庐的现况。 宁浩至死都以为,她拥有的是一枚逆天的储物戒指,实际上,药王庐远比储物戒指高级无数倍。 那是一方自成体系的天地,号称药王庐,传承自白家祖上,追溯到最早的主人,据说是尝百草的神农氏!! 这药王庐,原身是一块温润通透的碧玉令牌,一代代流传至今,代代家主只当它是家主传承的信物,直到白锦从父亲手里得到令牌,无意间受伤,用自己的血打开了传承之门,也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修真,修仙,羽化成仙,仿佛、也许、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宁浩说的人参,何止五百年,那是药王庐里种植的最低年限最普通的参,足有八百年药效,还有令她父母返老还童的宝物,就是药王庐里的一口灵泉水。 药王庐很神奇,里面白雾萦绕,裹着一方百十亩左右的天地,一栋古朴结实的木楼,一方药田,种满价值连城的药材,一口灵泉,足以生死人肉白骨。 而这些,都只是药王庐展现的冰山一角罢了。 传承记忆告诉白锦,这药王庐是神农氏收集了九九八十一样蕴含天地能量的灵宝,亲自炼化而成,开闢为随身携带的药圃,专门栽种神农氏发现的各色种子,长成之后,那些无用的,便被神农氏剔除了出去,而有用的,便被保留了下来,一代代优化培育,再传授给当时的人类。 后来神农氏晋为炎帝,一生功德圆满,得授神权,药王庐于他而言便如鸡肋一般,他离开前便把药王庐施了障眼法,留给了他的后代。 只可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传承断绝,后代们不再知晓药王庐的秘密,只当是一件家族传承的信物,直到被白锦无意中炼化,才算是重见天日。 为了照顾没有神力的后代,神农氏在药王庐里设置了阵法,只有修为达到一定高度,才会递进开放药王庐里品阶更高深的功法和药材。 白锦花费了十年时间,也只能在第一层打转,干看着药王庐书房里堆积如山的竹简玉简,愣是连边都没摸着,更不知道其中记载了什么内容。 只可惜上辈子白锦得到药王庐不久就被宁浩盯上了,不久后就家破人亡,父母惨死,自己经歷了长达十年的万里追杀,和东躲西藏,生生从人间富贵花打磨成了一块坚硬粗糙的岩石,靠着惊人的意志和灵泉,生生撑到了最后。 用尽全部心血,最终不惜以自己为饵,终于报仇雪恨,白锦上辈子过得实在太惨烈,但她一点也不后悔。 唯一遗憾的是,在被压迫到极致的生存环境中,她能分给药王庐的精力和物质实在是有限,勉强收集了些药材种子、枪枝弹药和生活物资放进去就不错了,更别提专心致志去研究药王庐提供的基础功法药王诀,好早日打开药王庐的传承之门。 这一世,她了无牵挂,正好可以好好地静下心来,修炼药王诀了。 一边接受医馆的治疗,一边每天悄悄吞服一口灵泉水,白锦的身体恢復得很好,比一般人快多了,而且没有留下后遗症,不过十天左右,白锦就能杵着拐杖下地了,瘦得凹了下去的面颊也有了少许的肉,看上去总算添了几分活气儿,不那么像骷髅了。 医馆的大夫对此很是好奇,仔仔细细研究了白锦的脉象体质,最终得出结论是白锦恢復如此快,可能跟从小在外面摸爬滚打长大有关,老话都说贱名好养活,以此类推,这摔摔打打长大,估计也比普通人更加皮实。 白锦对此不置可否,这医馆日常做的都是普通百姓的生意,底层经验丰富,数十年来,不至于眼高于顶,不然也不会愿意收留她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住院」,但同时眼界医术也固定在了一个相对平庸的范围内,对疑难杂症是束手无策,更别提她这种特殊个例了,人家不懂,也丝毫没有钻研精神,疑惑过后就放开了手,倒是方便了白锦。 第5页 「白锦白锦,你今天就走啦?你要去哪?长恩寺吗?」 清风做完早课,拎着个掉漆的小食盒跑出来找白锦,就得知白锦要离开了。 白锦很是感谢这热心的小道士,但她现在,也报答不了对方,只在心里默默记下了对方的恩情。 「嗯,已经能走路了,往后隔三天来医馆换一次药就好,大夫说再住下去也没有必要,纯粹是费钱。我不去长恩寺。」 「那你怎么办?你那个……那个地方已经被别人占了,你打不过他们。」 清风忧心忡忡,想起之前白锦一身血肉模煳的可怕样子,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不要紧,我去城外的城隍庙借住几晚,等不用换药了就想法子找份包住的跑腿事儿做,总能活下去的,你放心吧。」 白锦很愿意和他详细说说自己的打算,以打消他的担忧,虽然她不一定会按照自己的说法执行,但总能让对方放心。 「对了,我能跟你打听一下吗?那天那个小姐姐,就是给我钱看病的小姐姐是谁?她和你一样,都救了我的命,我以后要是有机会,要好好报答人家!」 清风这样的小道士从小就被教导不能轻易泄露关中贵客的身份,等闲是不会和别人乱说的,但白锦不一样,何况人家还是想着要报恩呢。 他犹豫了一下,左右瞅了瞅,然后悄声趴她耳边道,「我跟你说,你记在心里就好——那是城里荣国府上的女檀越,我们观主老爷是代替先荣国公出家,身份不同一般,所以他家我们多少都能听到许多故事。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只有一次听她的丫鬟喊她二姑娘,我估摸应该是在家中排行第二,那就是荣国府大房的姑娘了。」 白锦愣住了。 荣国府?二姑娘?她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第4章 花开红楼 第三章 从清风的口中,白锦听到了宁国府,荣国府,琏二爷,琏二奶奶之类的名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以为她是穿梭到了一个无名的落后小时空,没想到连三维的小时空都谈不上,居然只是一个书中世界! 那她现在,到底算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是寄居书页的魂呢? ——花了一些时间,白锦才消化了自己落入红楼世界的事实。 难怪,难怪当初进入这个世界时,就感觉这里像一个孤悬于时空中的碎片,没有时间与空间的经纬度,原来,这就是书中世界啊! 她还不太能理解更高深的世界本源或者修仙常识,当年被药王庐颠覆了三观后,来不及更进一步修炼药王诀,还处于刚从门缝中窥见了有别有科技体系外的新天地,却连门槛都还没跨过去,命都快没了,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此时此刻,她得知自己来到了红楼世界,庆幸有之,惆怅有之,迷茫有之,虚幻与现实,哪一面才是真实存在的呢? 好在白锦不是那种爱钻牛角尖的,迷茫和惆怅的情绪永远牵制不了她太久,无论什么境况下,行动起来,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她很快调整好心态,无论红楼世界是真实还是虚幻,对她而言有什么区别吗?总归都是多出来的人生,而它展现的另一个力量体系恰恰是她现在最想要的东西。 红楼世界啊,这可是一个有神仙有法术有符箓等等的世界,偏偏武力值不算高,偏偏神仙们有诸多限制,讲究因果循环,歷劫修炼,不似西游记那般充满了毁天灭地的力量,岂不正适合她这样的小白摸索学习? 仿佛冥冥中的註定,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推动她的命运往不知名的方向前行。 她该从哪个方面入手呢?当然是先养好身体。 ——然后,她打算去寻找那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 白锦思来想去,这是她在红楼里知晓的没有主动伤害凡人的神仙。 以前看红楼时,总有人说两人渡林黛玉出家是不怀好意,是偏心眼,白锦却觉得,没有谁天生就有义务对谁好,人家的出现其实也可以解读为一种警示,对林黛玉如此,对香菱如此,甚至对贾瑞,起码都存了一分仁至义尽的意味。 假如林如海听了他们的话,没让林黛玉见外人或者上京,是不是林黛玉就会有另一种命运?假如甄士隐听了他们的话,对香菱看得严密点,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悲剧?还有贾瑞,如果听了他们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让白髮人送黑髮人了? 预设是个残忍的话题,而这两人顶多没有和盘托出,却真的算不上幕后黑手,他们的所作所为,甚至都不必承担因果。 他们的态度完全是,身为出家人,我告诉你你家的宝贝将来会遇到哪些难,怎么能避开,至于你听不听,那就不管出家人的事了,出家人的慈悲是有限的也是消极的,他们永远注重的是自身的福德修炼,而不是并不以拯救苍生为目的。 对宝玉也是冷眼放任的态度,出手渡了几次,但最终却是落了片「大地茫茫真干净」,家破人亡,风流云散,真看不出来是有半点偏心的意味。 唯有对薛宝钗,两人是又送金锁又送祝福,看似把人捧得高高的,但事实上,宝钗的人生就真的美满吗? 正如林黛玉所言,质本洁来还洁去,她是求仁得仁,而薛宝钗,她一生所求,得以实现了吗?而得而復失,是不是更加残忍? 第6页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如果连父母亲人都无能为力,帮不了你,又如何能奢求外人? 白锦的身份是经不起推敲的,找这两人也只是碰碰运气罢了,若是找不到两人,或者找到了也不理会她,那她就准备找一处深山老林隐匿起来,好好地沉下心钻研药王诀,没有自保的本事,实在是让她没有安全感,整个人连睡觉都不踏实。 她虽然是孤身小孩,但自保的手段并不缺,前世她利用事先藏在药王庐里的炸药把宁浩送上了西天,但她收藏的枪枝弹药并没有用完,只要不是对上手段莫测的神仙,普通凡人哪怕武艺高强,她也完全不惧。 找人的过程她是不必担心的,至于找到人之后的安危问题,药王庐会不会引来新一轮的觊觎,她目前也顾及不到那么多,实在不行,大不了她这辈子就不在人前使用药王庐了。 可若是没有人指点,她搞不懂那些修炼体系中玄之又玄的理论,药王诀的修炼几乎是停滞的。 …… 下定决心后,白锦就开始有意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城外的城隍庙的确会收容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小乞丐,但白锦只打算待到左腿彻底伤好,城隍庙的庙祝年纪大了,除了给他们提供一处铺着稻草的偏殿,但凡有布施的米粮,也会熬了粥给小孩们,飢一顿饱一顿,好歹能活下去。 她冷眼看着,不过数日功夫,流浪儿小乞丐里但凡四肢健全无病无痛的,很快就被城里的人牙子连哄带骗地带走,很快就会输送到高门大户里做了奴僕,就这,还算是这些小孩比较好的出路,来这里的都是正规官府备案的人牙子,不是那些手段狠辣门路骯脏的黑心拐子。 白锦觉得,这城隍庙和城外的长恩寺,倒有些现代那种慈善机构或者孤儿院的雏形。 白锦把脸抹脏,披头散髮地缩在最里面,拖着一条伤腿,人牙子也不是不心动,但相对于其他无本的买卖,这小孩一点优势都没有,捡回去说不定还得掏钱给她治病,而这城隍庙里又不是只有一个小孩,思来想去还是不划算,遂放弃了。 有灵泉在手,白锦的腿伤简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復着,不过五六日,便可以扔掉拐杖行走了。 准备离开京都前,白锦打算去和清风告个别,前世十年追杀,早就将她的社交来往破坏得干干净净,从生到死,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清风算是她在这个世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虽然小了点,可真诚不分年龄,她不想不告而别,让人寒心。 「清虚观里往来的贵人多,你千万要小心些——遇到那些权贵爷们儿,你也躲远点,那些夫人一巴掌都能差点打聋你师兄的耳朵,要是爷们儿一发火,说不定小命都难保了。」 瞅着清风那张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的俊俏脸蛋儿,白锦也不想把人想得龌龊,但就红楼里荣国府那群爷们的节操,她一点信心都没有。 这红楼世界,看着花团锦簇,钟鸣鼎食,内里却是一团糟污,杀人不见血,明说的,暗示的,上到不得宠的主子,下到只有一句话的奴僕,也不知死了多少,真正是命如草芥。 何况,这红楼里还有另一种难堪之处,清虚观观主是老荣国公替身,与荣国府关系匪浅,往来频繁,□□国府那群爷们儿,几乎都有那等难以启齿的喜好,作为荣国府家庵的馒头庵,里面的小尼姑都和暗门子差不多了,清虚观纵然有张道长镇着,真正遇到事儿,谁还能为了小道士们得罪顶级权贵? 清风不是很懂白锦的担忧,他眨巴着大眼睛,「你放心吧,我们观主其实挺好的,我跟我师父都在后面清扫守门,不像九师兄是在前殿侍奉香火,平时很少能遇到贵人,不会挨打的,倒是你,找到差事了吗?」 白锦回他以同样眨巴眨巴的大眼睛,面不改色地撒谎道,「我打算跟一个商队去江南,我最近一直做梦,梦到小时候在家里吃一种黏黏的叫藕粉的甜点,是用莲花莲藕做的,所以我猜我老家应该在江南,我是被人拐卖的。昨天我找到一个给去江南的商队烧火的活儿,正好也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父母,我自己一个人可跑不了那么远。」 「哎呀,你个小傻子,你被骗了!那种南来北往的商队,怎么可能随便收留小孩子,肯定是把你拐走,到江南地头就把你卖了,你怎么轻易就相信他们啊?」 清风急得直跳脚,看白锦就如同看一只被人一根骨头就骗走的小狗,恨铁不成钢地,「不行我去找我师父,你不许乱跑啊!!」 白锦没想到清风反应这么大,其实她是知道那商队头领打的主意,但到了江南地头,她又不是没有办法逃走,所以也没放心上,没想到看似单纯的清风却也能瞬间想到了其中问题,这是真正把她放在心上了,说不感动是假的。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接受过这样纯粹的善意了,也早就不信这世上还有纯粹的善意了。 第5章 花开红楼 第四章 清风悄悄去找了师父,想求师父收留白锦,贵客的危险跟白锦打算远走江南的危险相比,前者小心规避,还是有可能躲掉的,大不了,就让白锦在厨房烧火,不去前殿那边就是了,只不过要通过管观里人口的师叔那一关,恐怕就要动用师父的养老钱了,他还太小,手里没攒到钱,白锦就更别提了,之前还是小乞儿呢,恐怕比他还穷! 第7页 清风师父为人憨厚老实,在观里也没啥权势,就有些为难,关键他跟知事和厨房那边都没交情,收留人就不容易了。 他寻思着不行就自个儿在外面租个屋子,那小孩说小也不小了,收留两年就能养活自己了,到底是一条人命呢,徒弟发善心,他这个当师父的,知道了也不好不管吧? 师徒俩的话恰好被路过的观主张道长听到,这张道长处在权势圈子里,又掌管着天下道教门务,一身富贵气派,比不上清修的道士闲云野鹤,但终究还是有那一分悲天悯人的心怀,没遇到也就罢了,既然遇到了,开口收留一个小孩也只是随口一个吩咐罢了。 白锦倒是没想到,兜兜转转,居然还是和清虚观结下不解之缘。 花了整一年时间,白锦彻底融入了这个世界,养好了身体,见识了宁荣二府里的占地之广,给原主和老乞丐迁了坟,还认了字,读了书。 让白锦放下原先的计划决定留在清虚观的原因是——她不识字! 可怜她前世只念到了高中毕业,并不是她不会念书,反而她十六岁就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可有什么用呢?从十六岁后她过得就是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父母被害,自己颠沛流离,日日夜夜唯有一个念头,活下去,报仇! 一着不慎救了个畜生,生生毁了自己的人生! 逃亡的生涯中她学到了无数碎片式的知识,各行各业各领域都有,但却不成系统,也没有时间融会贯通——她会说多国语言,不代表她能读会写古今中外的所有字体! 药王诀是烙印在脑子里的,天然就化为她能看懂的字体,呈现出的形态,自然也是她前世流行的字体,当然了,字是能看懂,可结合在一起的意思,就不是那么容易搞明白了。 ——所以,穿越到这个世界,她成了半文盲,不但认不全这个世界的繁体字,自己写出来的也是缺胳膊断腿,惨不忍睹! 连最基本的文字都认不全,她还想在高深的修真体系中更进一步?做梦呢!!这绝对绝对不行! 白锦算了算红楼里的时间线,她至少还有两年的时间充实提升自己,要是实在没有机会出门,那她就守株待兔,待那通灵宝玉历劫完毕,那两位神仙不是还要来京都渡他么?到时候她再想办法也来得及! 有观主的首肯,白锦轻松地留在了清虚观,每天和清风一起,蹭起了清虚观的早课,白天面对海量的道教真经,她把自己化成了海绵,疯狂地吸收,晚上意识沉入药王庐,边将白天学到的道经和药王诀逐字逐句对照,慢慢学习领悟,边努力整理规划药王庐内部。 药王庐一楼有个无限大的仓库,白锦也不知道里面能放置多少东西,可惜她前世资金不足,还要投入到枪枝弹药炸弹的採购上,能余下收集生活物资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 倒是前世家里破产父母去世后,她把家里除了房子外整个儿的家居物品全部搬入了药王庐,连一根线一个针头都没放过,以往蝗虫似的行径,反便宜了这一世。 别的不说,这里的药材绝对要比前世更好,很明显这边的药材种子种入药田里,比她前世收集的那些种子长得更快更好,肉眼可见地品质变异优化,灵气四溢! 除此之外,白锦还学到了这个世界的功夫,她前世也杂七杂八地学习了不少军体拳跆拳道之类,但她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最长也不超过三个月,断断续续的,除了让身手矫健结实一些,逃亡的时候动作利落一些,说多高强就未必了,更多还是偏重于射击枪法和荒野求生的能力。 清虚观里因为道长身份特殊,很是收留了一些当年老国公的残疾亲兵,这些亲兵有缺胳膊断腿的,有伤了一只眼睛的,有脸上横贯一条蜈蚣样大疤的,明显都是当年在战场上受的伤,在残疾后还能得老国公安排衣食生活,自然都是当年军中的佼佼者,他们未必有多高深的武功,但生死磨鍊出来,几乎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敌功夫,实用且杀伤力大。 白锦皮厚,观察了一段时间,就缠上了其中一位寡言而低调的瘸腿老人,每日端茶倒水,跑前跑后,好不勤快。 她生得小巧,养了一段时间后,长了些许肉,不再是皮包骨头的难民模样,褪去了那层面黄肌瘦,渐渐展现了五官的巨大优势,露出了精灵般的漂亮纯真,所幸之前的亏损还没完全补回来,纵然是漂亮,也是雌雄莫辨,多数人是看不出她到底是男娃还是女娃的。 能留在清虚观里的残疾亲兵,多数都是家里没人的孤寡老人,伤后的样貌显得格外兇恶可怕,很少有人敢于靠近他们,对这么个不怕他还亲近他的漂亮小娃娃,实在冷不下脸,反倒是驱散了不少年老孤寂之感,偶尔也有那么些承欢膝下的意思。 他们这种人,也没什么后代传承,一身所学也不是什么非家族血脉者不能传承的绝世武功,遇到顺眼的教一教,都是随他们自己心意。 慢慢的,老人也就默认了白锦的存在,对小娃毫不掩饰想跟着他学功夫,也十分耐心包容,不但倾囊相授,还把他那些老伙计也拉了过来,一群老国公去世后就枯寂落寞了十几年的老人,倒是寻到了新的生活乐趣。 其实他们的功夫走的是刚勐杀戮之道,并不完全适合白锦,但白锦十分珍惜这手把手教学的难得机会,不曾有一丝敷衍。 第8页 不适合?那就投入更多精力,练到适合为止!反正有灵泉在,怎么也伤不到肌肉经脉,恢復也远比常人要快! 老人们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关窍,只当白锦根骨清奇,天赋异禀,而她展现的聪慧悟性也让人大为惊喜,虽说不上过目不忘,但对他们的招式看个三四遍便能一丝不苟地模仿出来,也堪称天才了! 但他们这一群人虽没有刻意宣扬,但教学的动静不算大也不算小,奇怪的是,观里从上到下没一个人提出异议,仿若平常一般,就连清风师父私底下都和清风嘀咕,说白锦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这群老人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早年和张观主便是称兄道弟的同袍关系,如今在观里养老,庇护一个小小的白锦,自然是不在话下。 第6章 花开红楼 第五章 足足练了一年时间,白锦终于打好了根基,再也不是去年那五六岁的小萝蔔头模样,完全恢復了符合她如今年龄的身高体态,且因为练武不辍,饮食也跟得上,个头窜得飞快,如今都赶上十三岁的清风的身高了,惹得清风哀嚎不已,恨不能每天多填一碗饭,好再拔高一点,别被她撵上来,坠了自己身为师兄的尊严! 白锦现在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小道士的打扮,瘦条挺拔,像一株笔直明净的小白杨,一张已半长开的小脸,已初初绽放风华,细眉长眸,天生的清隽悠长,灵光内敛,小巧的悬胆鼻,精緻的下颌,从里到外透出一股清冷。 一个小小的烧火道童,形貌竟堪比仙童,天生一股遗世独立的仙姿逸态,缥缈出尘,别说观里的普通道人惊嘆称赞,便是闲极无聊的张观主,在听到几句私语后,都跑到老人们院子里凑了回热闹。 这一相看,张观主大为惊异,掐了掐手指,喃喃道,「竟是枯木逢春的面相?这孩子的命格真是前所未见……」 明明是早夭的命,偏偏现在活得好好的,明明福德气运都是一般,却偏偏又强势地透出一股大机缘在身的峥嵘气象。 很矛盾,也很神秘。 等白锦练完武后,就一身汗津津地被老人领到了张观主面前。 张观主捋着颌下的长须,态度十分和蔼,「小锦别怕,老道只是有几句话想问问你。」 白锦歪了歪头,「我不怕啊,我知道观主是好人,要不是观主收留,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观主的恩德,我一直记在心里。」 张观主闻言笑眯了眼,「你这孩子,是个有心的。此事你不用萦挂于怀,于老道而言不值一提。我们到底是出家人,顺手行善举不过是应有之义,你若是觉得受益了,将来你经到看到什么不平之事,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搭把手,便是回报老道啦。」 白锦愣了愣,她曾经接受的教育虽然有施恩不望报这一点,但其后十年的残酷经歷却把她磨成了彻头彻尾的另外一种人,东郭先生的经歷在她的灵魂上都打上了无法磨灭的烙印,她依然会报恩,却不再施恩,甚至有意无意地还会迴避施恩。 「好,我听观主的。」最终,白锦只说了这几个字。 张观主并不在意她是不是真的听进去了,这世上多少人活着不是满腹不能言说的心事,尤其是白锦的经歷,只怕比很多大人都复杂坎坷,她比常人多一点戒备心并不奇怪,于他而言,只要这孩子心正有天赋就足够了。 ——只不知,这是个女娃娃,老友们带在身边方不方便?老友们成天想着渡这个渡那个,也没见渡成功几个,依他看,眼前这娃娃就是最需要渡的人! 「我观你是个有仙缘的命格,只不知你可能吃得了苦?」 万万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没等白锦上门找人,人反而送上了门。 面对眼前一和尚一道士的双人组合,白锦难得地沉默了,难道她上辈子已经把霉运都用光了,所以这辈子开始交好运了? 出现在白锦面前的,并不是赖头和尚和跛脚道人的形象,而是两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和尚道士,非要说不寻常,大概就是两人的眼睛吧,看向白锦时,仿佛有种看破一切的洒脱超然。 「这是老道年轻时交的两个朋友,一个游方道人,一个化缘和尚,别人看着古怪,他们自己自在就好,平生最喜欢四处游歷,难得在京都遇到他们,别的不提,他们修为还算圆满,小锦可有兴趣拜入他们门下?」 送上门的师父,白锦怎么可能没兴趣?多年逃亡的经验告诉她,得到手的东西要立刻吞下肚,否则就可能被夺走被破坏。 然而渺渺真人却阻止了她,一脸正色道,「小友身具慧根,得天独厚,将来自有缘法,亦有自己的道要走。拜师就不必了,我们京都事了,正要出城游歷,小友若不嫌弃,可与我们结伴同行,贫道和大和尚权当给小友解一解惑,护一段法吧!」 两人不傻,师徒名分是万万担不起的,但与这位拥有大机缘的天外来客结下善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回馈到眼下这个正艰难成长的小千世界,到时候,也算是他们的功德,何乐而不为呢? 白锦是不知道这两位一个照面就把自己的底摸透了,但她除了药王庐,本来也没什么可对他们隐瞒的,哪怕是落到原主身体里,也是在原主离世后,并不存在夺舍害人之举,内心自然坦荡。 「我什么都不懂,只怕会给两位大师添麻烦了。」 第9页 渺渺真人洒脱地一笑,「若你什么都懂,那也就不需要我们啦,咱们有缘相遇,老道和大和尚也想结一份善缘,有幸为小友指一指路,焉知不是我与大和尚的缘法?」 自此,白锦告别了清虚观里的一干亲朋,踏上了延迟了一年的游歷之旅。 …… 所谓京都事了,后来白锦才知道,人家是去了趟荣国府,看望看望如今的通灵宝玉,那通灵宝玉寄于神瑛侍者身上,整日里金玉披身脂粉环绕,深溺于温柔乡中不可自拔,早已乐不思蜀,生怕这两位老朋友是来接他离开的,躲得那叫一个迅速,根本就不肯见他们。 两人本想叮嘱对方一番,结果却是失望而归。 「当年女娲娘娘补天,独独余下了这块顽石,受那日月精华洗礼,难得通了灵窍,若肯踏踏实实修行,未必没有脱却石胎位列仙班的机会,如今这般自暴自弃,却是难说了。」 总而言之,渺渺真人对通灵宝玉的未来极其不看好。 「等歷完劫,它自然有它的去处。」 茫茫大士对此只是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心中却自有盘算。 佛门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教无类,哪怕通灵宝玉如今万般顽劣,若将来某一天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身为一块先天的仙胎灵骨,他们佛门是绝对欢迎至极的。 如果能把神瑛侍者也顺便拐回佛门,那这一趟尘世之行,他是一点也不亏,只是跟老友之间就有的扯皮了。 好在老友也没有对神瑛侍者尽心尽力的意思,否则也不至于如此放任其走入歧途,空自消耗前世功德,与其歷劫无半分助益。 白锦察言观色,再对两人的话品了品,明白了,两人毕竟一个佛门一个道门,道门讲究你情我愿,自渡自救,佛门却喜欢劝人向善出世,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立场不同,对宝玉的态度自然也是大不相同。 难怪明明和两人一起走了,最后宝玉却是当了和尚,到底还是佛门在吸纳信徒方面更加积极。 而很显然的,宝玉和通灵宝玉根本是两码事,宝玉是神瑛侍者,通灵宝玉却是补天之石,两者只是相伴下凡罢了,歷经万千后,那通灵宝玉仿佛又回到了出生点,也不知到底悟出了什么来。 总有一天,她倒要见识见识这块红楼第一顽石! 第7章 花开红楼 第六章 离荣国府大厦将倾还早,这一年,白锦也不是只顾着疯狂地学文习武,私底下也换了些金银,在郊外购置了一个小小的院子,有备无患。 她一边托清风替自己留意荣国府的动静,一边买通了荣国府的几个下人,私下盯着迎春主僕,若有什么难事,不求立刻能帮上忙,但也能早点知晓。 整个荣国府,她最关注的也就是迎春主僕了,想到两人将来的悲惨遭遇,无论如何,她是一定要救下她们的,而在此之前,她要做的是强大自身,否则连自身都难保,又何谈救人? 荣国府既然捲入了仙人歷劫的漩涡里,她只怕寻常的武力还不能够,总要做好万全之策,关键到时候,能够伸出回报恩人的手。 安排好京都的事,白锦和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边走边修行,一路慢慢就来到了江南,在那里,白锦见到了已经出家的甄士隐。 看着这位清癯平和、道法精深的前士绅后道士,白锦心情十分复杂。 他倒是大彻大悟、超凡脱俗了,还深陷红尘中苦苦挣扎的封氏和香菱何其可怜? 红楼一梦,千红一哭,万艷同悲,这绝不是一个虚话,从小姐到丫鬟,白锦竟找不到一个人生圆满幸福的,而香菱,命运尤其颠沛流离,倘若甄士隐知晓她如今的处境,还能心平气和地当他的道士吗? 「你现在如果找到了英莲,还会还俗吗?」 白锦忍不住问道。 甄士隐低头看着她,半晌忽然问道,「她还好吗?」 白锦吸了一口气,甄士隐知道香菱的下落?转头看向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两人立即扭过了头,佯装没听到两人的对话。 很好,这果然是佛道两家的典型做派了! 有这样的爹,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了。 「我并非没有慈父之心,只是因果循环,她有她的劫要歷,我却没有能力助她脱离既定的命数,谁也不敢保证打破了既定命数后,她的人生就能顺遂无忧,或许是万丈深渊呢?与其赌那虚无的未来,不如就让她安安静静走完这一遭,真正脱离红尘苦海。」 白锦对甄士隐的心态真是万分不敢苟同,前世如果她也如甄士隐这般消极悲观,凡事认命,面对权势地位高高在上的宁浩,懵懵懂懂、孤身一人的她,又岂能大仇得报? 「你的想法,我不敢苟同,我不信宿命,也不信天命,毕竟这世上还有人定胜天一说。不是吗?」 白锦摇了摇头,倘若认命的话,她上辈子只会活得比红楼女儿们更悲惨,说来说去,还是信念迥异,道不同罢了。 辗转南北一年,白锦沉下心收集了许多医书药种,聆听了两位神仙关于修行的体悟,再结合自身经歷去感知,自觉心境大有提升。 换一个人经歷她前世那种溺水般毫无生机的绝境逃亡,无休止地在生死边缘挣扎,要么早早就放弃从了宁浩,要么就崩溃自杀。 白锦两条路都没选,还花了五年时间一边逃亡一边布局,在宁家过年举办家宴时,点燃了提前埋下的□□,一举炸平了宁家的老宅,杀了宁浩的全家。 第10页 只可惜那时候宁浩接了个关于她行踪的假消息,不在宁家老宅。 但白锦并没有气馁,耐下性子又花了五年,才真正大仇得报。 对于白锦而言,时间固然紧迫,但耐心同样重要。 她这番心境,倒是恰恰合了道法自然之意,对药王庐的理解领悟更是一日千里,再不是之前两眼一抹黑的状态。 她还学习了诸如遁术、符术、袖里干坤等具有自保和攻击性的术法,那两位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只要是白锦想学的,都愿意倾囊相授,一点也不藏私。 在学习和囤积这两件事上,白锦从来都是倾尽全力,不去争分夺秒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不去零零碎碎地收集各种保证生存的物资,她也不能在宁浩铺天盖地的追捕中逃亡了十年,十年养成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刻骨铭心了。 上一世,白锦因药王庐而家破人亡,这一世,她自然不可能再在人前暴露异宝,她想要私下行动,就要用在这个世界学到的本事。 而药王庐自身兴许也有防御隐匿的本领,且境界远高于红楼世界,三人同行一年,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竟全无觉察,只当白锦天赋异禀,修炼袖里干坤等法术有成,心底不免对白锦更加慎重。 果然是大千世界的大机缘者,他们选择交好的决定是对的。 因着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私底下关注甄宝玉,白锦也跟着围观了江南土皇帝甄家穷奢极欲的生活,白锦是没见识过这个时代富人们的生活,可不代表她没见识,甄家人的言行明显超过了一个忠心臣子的本分,损公肥私,欺男霸女,贪污受贿,种种出格之举罄竹难书!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凭良心说,她要是皇帝,她定然也不会放过甄家! 甄家尚且如此,作为甄家镜面的贾家呢?离败亡还远吗? 这一年中秋后,白锦接到了一封信,她告别了两人,独自一人快马加鞭北上入京。 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并未放在心上,这位小友有自己的尘缘要了结,他们自然是不会干涉,况且也不是从此再也不见了,待过了一阵,红楼事了,他们也要去寻回那块宝玉,就是不知到时候,这块通灵宝玉,到底是大彻大悟,还是玉碎神泯了。 白锦赶到京都时,正逢荣国府抄检大观园,司琪被撵回家,情郎逃走丢下她一人面对流言蜚语,走投无路。 父母亲人的打骂责备,街坊邻居的指指点点,尚能让秉性泼辣刚烈的司琪撑住,但山盟海誓的情郎事发后不告而别,一走了之,这等懦夫行径,却如同当头一棒,把司琪从男人的甜言蜜语中敲醒! 她为了这个男人,不知羞耻地做下错事,还连累了自幼一起长大的姑娘的清誉,最后得到的就是被人抛弃的结果,这是不是一个巨大的报应? 报应她不忠害了姑娘,报应她不贞连累父母? 司琪万念俱灰,但求一死。 白锦是在樑上把司琪解了下来,灌下了一口灵泉,才算是把人从鬼门关捞了回来。 「林姑娘?」 司琪躺在白锦怀里,盯着白锦的脸喃喃地喊了一声,恍惚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大观园。 白锦自然是没有错过司琪恍惚的呢喃,她高高地挑起了眉。 第8章 花开红楼 第七章 十二岁的白锦已经展现了独属于自己的风采,她的五官宛若精雕细琢而成的艺术品,无一处不完美,无一处不恰好,而更胜五官的,是一种有别于女孩儿的娇柔、男孩儿的英朗以外的独特气质,是洒脱从容,是沉默笃定,是心无旁骛,纯粹,坚毅,一往无前。 但她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能和红楼第一女主扯上关系?! 能让司琪脱口喊一声「林姑娘」的,除了林黛玉再没有别人。 「都说林姑娘小性,但我们这些下人也不是傻瓜,这种谣言从哪传出来的,为什么传出来,我们都清楚,要我说,林姑娘是个好人,是大观园里所有人中,唯一真心真意对待我们姑娘的人,一直都没变过。」 她们姑娘只是懦弱,却不傻,分得清真心和假意。 死过一次的人是提不起勇气再死一次的,何况司琪只是一时钻了牛角尖,她本性并非逆来顺受之人,如今骤然大起大落,清醒之后,再也没有寻死的念头了,反而对眼前这容貌酷似林姑娘气质却迥然不同的少年道士充满了疑惑和好奇。 林黛玉很小就进了荣国府,司琪比自家姑娘还大两岁岁,自然是见过年幼的林黛玉,而白锦,和前几年的林黛玉五官生得酷似,尤其是眼眸、鼻子和嘴巴,仿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只不过两人一个是风吹吹就倒的美人灯,病西施,行动如弱柳扶风,一个却是超凡脱俗的道长,身姿秀挺,一派仙风道骨的气度,给人的感觉既相似又南辕北辙,但光是五官上的这种相似程度,说是没有血缘关系,谁信呢? 司琪想来想去,没听说林姑娘有兄弟姐妹,但族人总有一二吧?难道是林姑娘的父亲去世了,无法当官庇护自己的族人,导致白道长无所依傍,出家当了道士? 「白道长可是江南林家的人,出了事,才流落到京城?」 白锦神色十分复杂,恍惚间脑中又浮现了一处深深的庭院,一张慈爱却模煳不清的脸。 …… 荣国府,大观园。 第11页 抄检一事掀起的波澜,过了两天就无人再提起了,整个荣国府就仿若风吹湖面,很快就恢復了平静。 可对于生活在大观园里的姑娘们而言,却是一次晴天霹雳的沉重打击,她们似乎才意识到,仿若世外桃源般的大观园,其实不过是一处自欺欺人的牢笼罢了,关押着她们这些青春正好前途渺茫的女孩儿们,那些平时看着慈和可亲的亲人长辈,只需抬一抬手,动一动嘴,就会令她们命运颠覆,前途断绝,甚至性命难保。 林黛玉病了,卧床不起,潇湘馆里瀰漫着苦涩的药味,人人噤若寒蝉,薛宝钗偕同薛姨妈连夜收拾了家什,坚定推辞了王夫人的挽留,搬了出去。 而三春姐妹皆在此次抄检中伤了元气,迎春损失了多年来一直陪伴她保护她的司琪,探春同时得罪了邢夫人和王夫人的得力手下,惜春身边的入画也因为行事不谨,扯进宁国府的阴私之事中,遭了惜春本人的厌弃,一时之间,真说不清三姐妹哪个更加倒霉。 本就清冷孤寂的藕香榭,在经歷了抄检后,更加门庭冷落,等闲连只鸟的影子都看不到。 大家都如同惊弓之鸟,再也不敢随意串门玩耍了。 曾经肌肤莹润丰满的少女消瘦了许多,眼中忧郁更深,她握着团扇,坐在窗边,沉默地凝视着窗外水榭中的枝枝残荷,脑子里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心底止不住地一阵阵发凉。 过了一会,外面传来的匆匆的脚步声,仿佛也不敢太破坏院子里的沉寂,落脚很轻,但速度很快,转眼帘子一掀,一名穿着绿色比甲梳着黑油油大辫子的姑娘就奔了进来。 一进来,她就沖窗边的少女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来,激动得几乎语无伦次。 「姑娘,姑娘,司琪没事了,她没事了,这是她托我给姑娘的信。」 绣橘忍着激盪的心情,眼睛亮晶晶的,把怀里揣了一路的信笺献给了自家姑娘。 司琪是被拖出大观园的,除了穿的一身衣服,什么都没带走,活了十几年,迎春见得太多了,比如她父亲院子里的姬妾下人,比如宝玉那边撵出去的几个丫头,自拖走后就再也不见了踪影,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其实都明白,这些被赶出去的人,几乎是活不成了。 迎春纵然气司琪做下煳涂事,连累自己也差点毁了名声,但到底从小陪伴自己长大,十多年的陪伴之情,早已比父母亲人还要亲密,无论如何,也不希望她为此丢了性命。 可她自己也不过是泥菩萨过江,随人摆布的命,哪有余力惠及身边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司琪被撵走,这些天日夜不得安寝,生怕哪一天就传来了司琪的噩耗。 迎春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司琪的信,司琪从小跟着她,伺候衣食住行也伺候读书笔墨,也跟着她读了几本书,学识谈不上,写封信倒不是难事,且信上横竖撇捺一样粗的字体,一看就是司琪的笔迹,别人也模仿不了。 「这个傻丫头,真是……」迎春一边看信,两行热泪滚了下来。 她以为这丫头一向泼辣厉害,说不定不像别人那般脆弱,没想到也跟傻子一样寻了短见! 只差一步,只差一步,这丫头就死了。 这一刻,哪怕迎春还未见到白锦,心里也充满了对她的由衷感激! 「姑娘?司琪还好吗?」绣橘急着问道。 「好,司琪命好,遇到一个好心人,总算能活下来了。」 …… 把司琪从寻死中解救出来,只是一时之举,解决不了长久问题,看司琪父母那种做派就知道了,只恨不能打死女儿好证明她的清白! 司琪在那个家里也实在待不下去了,每一时每一刻都处在亲人的指责谩骂阴阳怪气中,所谓软刀子杀人,以司琪的心高气傲,这简直就是一种精神折磨,她宁愿跟着白锦这个陌生的救命恩人离开,也不想再待在冰冷寒心的家里了。 白锦徵询了司琪的心意后,干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从她那对贪心愚蠢的父母手中把她「买」了下来——报恩总不能半途而废。 如果不名正言顺地「买人」,白锦没有任何理由带走一名年轻貌美的姑娘,在别人,甚至司琪眼里,白锦都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男道士,要是不声不响地带走司琪,被人当做拐卖人口报官那可就冤死了。 能名正言顺解决的事情,又何必偷偷摸摸呢? 司琪那逃走的情郎表弟,也不知是没发财回来,还是躲在暗处准备『考验』司琪,总之没有露面。 出了司琪家的门,到了白锦买的小院子里,白锦就把卖身契还给了司琪,本就签的是白契,没有官府备案,放在司琪自己手里,就和一张废纸差不多。 如今司琪只是挂了白锦婢女的名头,好方便行动罢了。 白锦是考虑到司琪那个表弟,最后好像发财回来了,虽然种种行为难以言表,但最后得知司琪死了,也选择了自杀殉情,感情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白锦也是给司琪留了条后路,万一她最后选择了原谅表弟,只要撕了卖身契,随时都能恢復自由身离开。 而对司琪而言,一张卖身契的约束力,大概就是告诉她的父母,他们再没有权利处置她了吧?也好,做人奴僕的,哪里去讲那么多父父子子的大道理? 第9章 花开红楼 第八章 第12页 从白锦的口中得知她是前年自己和姑娘一起救下的小乞儿,此行专为报恩,司琪既震惊,又有种命运无常的恍惚。 那年那个血葫芦一样的破烂小身体至今还常常入她的梦,她也托人向清虚观的道士打听了,但可能託付的人不对,也没打听出什么来,只当这小乞儿到底福薄没保住命,她们姑娘感伤之下,还偷偷给这小乞儿念了几卷往生经。 万万没想到,再度相见时,其人就像天宫里的仙童一般高洁俊秀,而她却如此狼狈悽惨,犹如云泥之别。 「司琪姐姐,你且在这边住下,最近一段时间我会留在清虚观,你若是有什么事,只管让小五去找我。二姑娘那边我会让人私下盯着,我没别的能耐,荣华富贵给不了,保二姑娘平安足矣。」 白锦记得,迎春也满十五了,应该要说亲了,红楼里那头中山狼,就是迎春的死劫,她是能拦住迎春嫁给他,可没有一个孙绍祖,难道就没有李绍祖王绍祖陈绍祖?只要贾赦这个坑人的爹一直混帐下去,根本由不得迎春不嫁。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迎春这个人彻底「消失」,「消失」也好办,但「消失」后呢?总不能永远躲躲藏藏一辈子,而要光明正大地在人世间行走,那么身份,住处,日常生活花费等等,都是必须要考虑妥当的问题,所幸这里毕竟是古代,不似上辈子那样「天网恢恢」,网络系统遍布生活的方方面面,这边交通不便,信息落后,只要有一张官府出具的身份证明,其他问题都不算什么。 想从官府弄到真实的身份户籍,也不是容易的事,她现在就该动起来了。 司琪听着白锦有条不紊的安排,忽然落下泪来——白道长还是个孩子,只因为她们姑娘一时的善心,便矢志报恩,愿意尽力保护姑娘,这要是姑娘的父亲说出来做出来的行动,该有多好? 原来,好人是有好报的,倘若人行善能得到福报,那作恶呢?是不是暗地里也会有报应? 想到府里那位吃斋念佛的王夫人,司琪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司琪被撵出荣府,按说离迎春出嫁的日子就不远了,但白锦出去打听了一圈,有赖于她如今混的圈子,接触的也算是权贵高层,知晓贾赦的行踪并不是难事,但至今为止,贾赦和孙绍祖还没有交集,甚至朝廷的兵部,也没有一个叫孙绍祖的五品小官,显然人还没有进京,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她还有时间,慢慢布局,与此同时,她也想弄清楚,她和那个林家,到底有什么关系。 …… 林黛玉病倒后,潇湘馆里人心浮动,有紫鹃压着,大家连大声说话都不敢,林黛玉的乳母王嬷嬷为人软弱,也受不了里面压抑的气氛,时不时就偷偷熘出府,到后街的老姐妹家里喝一盅,聊解远离江南也看不到前途希望的苦闷。 江南是彻底回不去了,曾经五代列候的林家风流云散,仅剩的独苗姑娘也不是个靠得住的,病歪歪的日渐虚弱,她私下里都做了最坏的准备,她已经老了,又没有别的家人,将来可怎么办? 这一日王嬷嬷又偷偷熘了出来,沿着后门的墙角往后街走,刚转过街角,迎面一道奇怪的气味扑面而来,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再醒来,便出现在一个黑漆漆的小房子里,四周没有光亮,没有声响,空洞寂静,连自己的心跳都听得清清楚楚,王嬷嬷又不是什么大胆的人,当下吓得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白锦不费吹灰之力,就从这位林家的老僕口中,知晓了自己的身世。 当年林家后宅,除了林黛玉,还有一对庶出的龙凤胎,小林黛玉三岁,小少爷生下来就抱到了贾敏身边抚养,小姑娘就留在了生母身边,生母更是把对两个孩子的爱都倾注到她一个人身上,呵护备至。 虽然比不上林黛玉和小少爷备受瞩目,万千宠爱,但也衣食无忧,平安顺遂。 命运转折来自于那一年,三岁的小少爷一场风寒去了,林家没了唯一的男丁,贾敏自觉对不起林如海,心病缠身,本就不大好的身体越来越弱,随后也郁郁而终,紧跟着林黛玉就被送去了荣国府,林家后宅混乱不堪,无人主持,给了别人趁虚而入的机会。 就在这一片混乱里,小姑娘被人从后宅抱了出来,扔给了人贩子,从此颠沛流离,幼年夭折,她的生母丢了孩子,愧悔交加,不到一年也没了。 如今时过境迁,林家早就没了,几百万家财成就了美轮美奂的大观园,林家的独女,住在倾尽林家家资建造的园林里,却被人奚落为一草一纸皆取自贾家,备受轻视侮辱。 再次清醒来,王嬷嬷发现自己歪躺在后巷的墙角,天色刚刚擦黑,她迷迷煳煳也想不起来之前经歷了什么,只觉得一阵一阵心悸,好像特别恐惧害怕似的——难道,她是撞鬼了? 王嬷嬷满肚子心事,一时心虚,一时恐惧,这半天的遭遇埋在心里,竟是一个字都不敢往外说,焉知不是林家祖上见她服侍姑娘不尽心,特特来警告她呢? 自那以后,王嬷嬷对林黛玉也不敢敷衍了,打叠起万般精神,尽心尽力,她本是黛玉的乳母,对黛玉了解可比紫鹃雪雁强得多,一旦她主动想要照顾林黛玉,自然比另外两个丫头更加得力,林黛玉在她的照顾下,身体渐渐好转。 也不知林黛玉在病中想了些什么,病好后,对宝玉的态度骤然就淡了,不知什么时候,书房里也添了许多道家的书,她林家的家产虽都不在她手里,但林如海却也不是一点都没给她留,只她原先清高脱俗,不肯对银钱用心,如今想要用了,保她一个人花费却也是绰绰有余。 第13页 白锦放了王嬷嬷回去,也不怕她泄露秘密,当年到底是谁沖年幼无辜的白锦下手,又是出于什么目的,也已无人知晓,无论白锦怎么推测,都想不明白,一个不起眼的庶女,到底碍了哪路人的眼,非要断绝她的生路。 到底要不要追查下去,白锦甚至有些拿不定主意,而且其他暂时都可以放到一边,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她这具身体,有了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 糟心事儿都集中在这一年了。 「师父,明知一个人将陷于危难之中,而我能力有限,是该救还是不救?」 这话,白锦没问别人,而是偷偷问了教她功夫的老人,论起对世事的豁达透彻,白锦觉得老人并不比张观主差,又比张观主多了一层歷经红尘俗世的烟火气。 「亏你念了两年道德经,还想不明白,」老人瞥了她一眼,慢悠悠地锄着小菜园里一团团的泥块,「老张那句话说得对,你有能力就帮一把,没能力就算了,谁还能勉强你个娃娃?主要还是问你自己的心,想不想救。有空纠结,还不如帮我把这块地锄好,回头种点萝蔔白菜,冬天饭桌上也好加点时鲜。」 老人也没问白锦遇到了什么事,总之不会危及到她性命安全就行了,他们也老了,管不了那么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白锦有些讪讪,如同当头棒喝——是啊,她好像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了,不知不觉间,居然救了这个又想救那个,整天盘算的都是红楼女儿们的悲惨身世,思维完全陷入了一个误区,太过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了。 可事实上,就算这是红楼世界,红楼女儿们是活生生的人,嬉笑怒骂性格迥异,而她自己,也是真真切切地活在这个世上,少吃一顿会饿,衣服破了要自己动手补,受伤了会流血,身体也在一天一天长大。 这难得的机缘,是她用上辈子换来的,她真的没有资本挥霍,谁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师父,我明白了。」 白锦正色道,在心里划下了一道线,救不救人,不是她重活一世的使命,且看缘分吧。 第10章 花开红楼 第九章 贾家的内宅就好似筛子,藏不住一点消息,白锦陆陆续续知晓了不少内情,和她记忆中的书中内容一对照,发现故事正沿着既定的命运线缓慢向前。 司琪虽也是红楼里头一等的丫头,但她脾气暴烈,言行蛮横,跟的又是没什么前途的主子,因此并不得人心,她出事了,只有藕香榭里的主僕为她担心,也为她得救感到庆幸,其他人感嘆了几天也就放下了。 司琪的家人觉得丢脸,更不会跟别人提起她,左右已经又卖了,这回卖的还是个江南的行商,大约是一辈子也见不到了,他们也权当是没养过这个女儿。 这所谓的江南行商,却是白锦在江南买下的一户官宦家遭人陷害发卖的管事,她毕竟是道士之身,还是清虚观的道士,跟荣国府多少有些瓜葛,为了以防万一,很多事自然是尽量不露面更好,就算是救了司琪,也是悄无声息,并没有惊动司琪父母。 等白锦撞上司琪悄悄给晴雯烧纸钱,才知道这红楼里最牙尖嘴利的副小姐已芳魂渺渺赴黄泉了。 司琪跟她没什么交集,但也为她的遭遇难过,「真正藏奸的是那个哈巴点儿,当我们不知道,不知羞耻的,偷偷摸摸上手,早就是宝玉身边的第一姨娘了。晴雯也就一张嘴厉害,背后没点子心眼,得罪人都不知道,清清白白做人反被诬赖,偏她还以为宝玉是个靠得住的,依我看,宝玉要是靠得住,前面的茜雪金钏又是怎么撵的撵死的死?」 白锦不置可否,晴雯未必没有那份心,那些含沙射影指桑骂槐,还有撕扇子逗宝玉,无论哪种言行,都远远超过了主僕之间的距离,只是到底是有底线有羞耻心,虽已认定了宝玉,却也暗暗守着主母姨娘的那条线,不似别人手段更高,更能豁出去罢了。 若说晴雯的选择,说起来在这个时代是正常的,守规矩的。她和袭人其实都是宝玉内定的姨娘,只是一个是祖母给的,一个本没有姨娘名分但暗暗投靠了王夫人后也被内定了,按常规推理,将来宝二奶奶入府,能容得下容貌艷丽但保有清白之身的晴雯,却未必能容得下已经破瓜的袭人。 只可惜荣国府后宅混乱不堪,嫡庶尊卑都不分,并不是个守规矩的地方,真正守规矩的人,在这里反而没有活路。 晴雯自恃身份比袭人光明正大,故而看不顺眼袭人私底下的卖乖弄巧,更不忿宝玉重视袭人更甚于自己,但她除了言语刺说几句,并没有别的行动,反倒是袭人,更加果决,一旦发现自己攀附向上的路上出现障碍,则想尽办法都要剷除,她连林黛玉都敢暗暗下手,又何况是一个小小的晴雯? 但那位一个人都护不住的宝玉,也实实叫她大开眼界,身边有纠缠的女孩儿死了一个又一个,他照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其他人就一点都没感觉到不对,还当他是纯良无瑕至诚至性的贵公子? 白锦实在有些不解,这时候的公子哥儿,都这么会玩儿么?这样的宝玉,也能被称作痴情么? 就如同她不懂宁浩用打压欺凌囚禁的方式说爱她一样,她也不懂这样见一个爱一个的宝玉,如何有脸说爱林黛玉? 白锦暂时不打算招惹贾府的主子们,她把司琪安置在郊外的小院子里,连上陆续购置的百十亩地,对外做了个小小的土财主之家,家里有管事,有下人,都是白锦随手救下的苦命人,他们待在一起,对司琪也是一种开解,这世上幸福是相似的,而不幸却是各不相同,相比起那些家破人亡、背井离乡的人,司琪的遭遇,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第14页 白锦自己只是隔三差五冒个头,大部分日子宣称自己在城里私塾读书,然后就安心待在清虚观里,张观主毕竟是天下道教之首,清虚观看着一派富贵气象,内里也是卧虎藏龙,许多看似平常的道士,也是道法精深,白锦向他们请教,也是收穫良多。 除此之外,白锦还捡起了医书,依她推测,她既然她学的是药王诀,含了个「药」字,那说不定药王诀就是一部偏向医或者药的功法,眼下虽然是强身炼神的基础,但保不准继续修行的时候,就会接触到医药知识,她自然是要早早打点基础,免得再遇上之前这种解锁了功法却不识字的窘境。 上辈子因为要种植珍稀药材换取报仇的资源,她也收集了许多医药书籍,只是带有目的性的学习,总归是一鳞半爪,不够系统,正好这辈子有环境也有时间给她好好研究。 白锦学习起来从不需别人督促,自己便安排得十分充实,专心致志心无旁骛,不知不觉间,便突破了药王诀的第一层。 突破那一日,白锦耳中仿佛听到了一声「啪」的轻响,就好像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透明薄膜被戳穿了,模模煳煳的思绪陡然清晰起来。 药王诀那通篇的文字,原先就像是凿在她的脑海中,虽然记牢了却生硬别扭,但就在她突破的这一瞬间,似遇水融化般,化作一股泛着金光的暖流,一部分渗入了她的脑海中,另一部分却化作一股涓涓细流,流淌向她的四肢百骸。 而一股被隔绝在外许久的澎湃灵气,也迫不及待地钻入了她的身体,源源不断,和这股泛着金光的暖流汇合,融为一体,迅速壮大,沿着她开拓了千万遍的经脉疯狂地游走,沖刷,推进——所过之处,宛若刮骨割肉,令人又疼又酸,又麻又痒,仿佛有无数的虫子躲在她体内,啃食她的血肉和骨髓,又仿佛有万根钢针,在她的穴位上戳刺! 一时间,万般滋味齐齐涌席捲全身,她一时不查,没做好准备,差点当场惨叫出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股疯狂的灵气,在她体内狂奔了数不清的圈儿后,才慢慢停了下来,缓缓分股汇入上中下丹田,形成一个八卦图一样的漩涡,不急不缓,徐徐地旋转着。 而这时候的白锦,体外已经被鲜血灰尘杂质衣服糅合而成的硬壳一层一层地覆盖住,好似套了个灰不熘秋的茧子,腥臭刺鼻,几欲作呕。 白锦却毫无觉察,她的心神,都被药王庐吸引了。 药王庐,无声无息地解开了第一层的全部封印。 第11章 花开红楼 第十章 浓雾向后退了二十里左右,退出来的全部都是郁郁葱葱的药田,和一弯看不到尽头的清渠,绕着药王庐奔向浓雾当中。 那灵泉口雪白的雾气仿佛更浓郁了,氤氲不散,吸一口神清气爽,灵魂都为之一清。 一株葱郁茂盛却无名的紫树矗立在药王庐隔壁,树冠如云,乍一看像榕树,但细一看便知不凡。那满树蓬勃向上的叶片如紫色的翡翠,鲜艷欲滴,脉络分明,光滑细腻的树干,黝黑髮亮,连一个树疤都没有,树身粗壮得至少需要三四个壮汉合抱,但树冠却不高,粗壮的树干生长到未及两米之处便四散分枝,缓缓形成一个光滑如墨玉的平台,其上一座精緻的圆形树屋,无数细小的墨黑枝桠顺着纹路生长而成,自发编织成精美华丽的图案,一朵朵指甲大的粉花错落有致地点缀在各处接口,随风摇曳生姿,清香扑面,美得如梦如幻,难以形容。 树屋一半扎根在平台上,一半地基向外融入合抱粗的枝桠上,仿佛就是这棵树天然生成的,既稳固,又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白锦一看到这个美丽的树屋,就觉得无比亲切,满心欢喜。 她毫不犹豫地飞身登上平台,钻进了树屋。 树屋内部干净而洁净,屋顶垂下如小铃铛般一串串的粉色小花,地面仿佛铺了墨玉地板一般,晶莹剔透,却触脚生温,暖融融的十分舒适。 树屋中央,枝桠穿顶而过,靠近地板之处扭结成井字形,托着一个「窝」,交错的枝桠细细密密地构筑成的一个四面翘起内里凹陷的「窝」,就好像白锦曾经瞧见过的鸟巢,只不过是放大版的,长宽足有两米多,里头塞满了似棉似丝的软褥,软软绒绒的,一看就特别舒服,特别想躺上去打个滚。 白锦在没控制住摔进去满足地打了几个滚后,终于有空去好好思考这药王庐到底是什么了,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得上「可爱」的存在? 这粉粉紫紫的树屋,分明是小女孩的喜好,怎么存在于神秘莫测的药王庐中呢?难道药王庐的上一任主人,是一个小姑娘? 想不通白锦就暂时放下了,她也不是钻牛角尖的人,达不到那个层次高度,她就是想破脑袋,也不可能知道答案的,说来说去,还是先积累学识为重! 这时她似乎听到了响动声,心念一动,意识就从药王庐里出来了,刚一出来,就闻到了一股极致的恶臭腥味,差点没把她熏吐,关键是这臭味还是从她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股臭味仿佛是被无形地锁在了这房间里,也幸亏如此,不然逸散开来,整个清虚观的人都得遭罪了!! 白锦很庆幸自己跟着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学了点法术,当下屏住唿吸,毫不迟疑地把清洁术不要灵气似的往身上扔,只刷得一丝灰尘都没了,又往空气里一个接一个地扔,直到一丁点异味都没了,她才吸了口气,抹了把脸,去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待会儿还是要好好洗个澡,光用清洁术她心理上还是觉得不够干净。 第15页 「小锦今天还没出来,闭关三天了,她什么都不吃,能受得了吗?」 门外清风正絮絮叨叨自言自语,把头一天放在白锦房门外的食盒收走,又放下个新食盒,他是担心得不得了,偏偏观主和白锦她师父似乎胸有成竹,一点都不急,显得他像个白痴似的,到底还是放不下,每天都往白锦这跑一趟。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白锦探出头,「师兄,食盒给我,我快饿死了。」 清风精神大振,「小锦,怎么样?有收穫吗?」 白锦没让清风进来,里面虽然没啥味了,可她心理上受不了啊! 「有有有,师兄,我先吃饭,吃完饭洗个澡,回头我再到师父那里去跟你们细说,省一遍口水!」 老人们修养的院子里,老人抚摸着白锦的头,紧绷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容,很好,真的很好。 「神完气足,修行有成啊!」 张观主端详了白里透红、愈发出尘的白锦半晌,嘆了口气,心有所感,他的修为已经停滞多年了,也不知是红尘中因果牵扯太多,还是他道心有怠,以至于多年来无寸进,竟还不如一个小小的孩童进步神速!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天道同时也是极端公平的,无论贵贱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捷径可走,他可还记得,当初踏入道门时的初心? 一念之间,多年桎梏的境界便松动了,张观主当即闭上了眼睛,细细地感悟那骤然闪现的一丝灵光。 …… 从顿悟中醒来,修为连升三级后,张观主连夜发出去了数封信,不过几日,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就赶来了京城,两人和张观主深聊了几番,最终询问过白锦后,默认了张观主的打算。 一月后,张观主直接昭告道门,将白锦记为了自己的嫡传弟子,并且列为首徒,如无意外,白锦将会接手清虚观,成为下一任观主。 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是不敢和白锦认下师徒名分,因为他们乃仙体入凡,对于红楼世界,尤其是世俗凡间,严格来说也是外来人士,因果牵扯不堪设想,但张观主不一样,他虽是道门中人,毕竟还是凡人,于此界中土生土长,所作所为,皆能反馈此界,与白锦订下师徒名分,名正言顺,应天意合命理,对这方小世界只有好处。 至于道教之首的位置,却不是张观主能直接认定的了,这是需要皇室颁旨任命的「官职」,是道门和世俗皇权之间的妥协,与道门的师徒传承无关。 白锦身份陡然一变,引起了道门内外隐隐的瞩目,不知这位凭空冒出来的清虚观首徒,到底有什么本领,小小年龄就入了张天师的眼。 白锦自此就跟在张观主身边,不止学习道法理论,更有许多有关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学问,还有诸如管理道观、制定规则、把握人心、平衡势力等等永远不会出现在书面文章中的东西。 清虚观,毕竟不是个一门清修的道观,而张观主,也并不仅仅只是一名修行的道长,附加于他身上的其他身份,亦有学习的价值。 白锦上辈子被无穷无尽地追杀,整个人没得自闭症就算是她意志坚毅了,其他正常人该学到的东西她一样也没学到,为人处世全靠前十六年树立的三观学识支撑,浅薄得可怜,这一辈子,倒从张观主身上弥补了这一块短处。 学得越多,白锦越觉得前世几乎是白活了,果然,一个人的眼界和能力是相辅相成的,能力越强,眼界越广,很多曾经千难万难的问题,不过是前进路上的一个小小水洼,再也不能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倘若再给她一次机会,她绝对用不着对宁浩用到同归于尽的手段,就能报尽前仇,但她也不后悔,有因有果,若没有前世她的果决,就没有她今生的奇遇了。 白锦的心绪越来越平和,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心结执念,不知不觉间消散了。 她不但对于红尘俗世的认知体悟更深入更全面,还接触到了天下道门中的佼佼者,互相交流沟通,自身的道法理解也更进一步,丹田中灵气的漩涡也越发深厚了。 短短数年,白锦就好似换了一个人,脱胎换骨,焕发了全新的生机和光芒! 待白锦跟着张观主去了一趟龙虎山,聆听了一场论道大会,收穫满满地回到清虚观时,便听小五来报,说兵部新调来了一名姓孙的武官,前后不过奔走了几日,就和荣国府的贾赦搭上了关系。 第12章 花开红楼 第十一章 清虚观张观主是荣国府老国公的替身,这一日忽然请人递话给贾母,说前儿梦里受老国公所託,老国公冥诞将至,欲在老国公临终前所居的院子里做一场法事。 ——可关键是,老国公暮年静养的院子梨香院,自薛府众人搬走后,又搬进了一班小戏子,整天咿咿呀呀,吹拉弹唱丝竹不休,若老国公真的地下有灵,只怕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这就很尴尬了。 清虚观前来传话的道长正是清风和白锦,清风不晓得,白锦却是清清楚楚这传话里的猫腻——想来张观主也是门清,他既是老国公替身,年轻时与老国公感情自然非同一般,何况观里还养着老国公的一干老亲兵,特意强调是老国公临终前所居,也有嘲讽的意思。 荣庆堂内,贾府的奶奶姑娘们齐聚一堂,争相向着贾母彩衣娱亲,因他们是出家人,且又年幼,贾母便也没有让女眷们迴避,直接让他们进来了。 第16页 白锦一直默默地跟在清风身后,大大方方地在贾母等人面前亮相了,只一个亮相,简直惊吓了贾府众人,不由得就瞟向贾母右手边的裊娜姑娘。 众人的目光实在太具有实质性了,不光贾府众人,便是清风也察觉到,不由得跟着看了过来,只一眼,惊得倒吸了一口气。 「这……」这位女檀越,怎么长得和小锦那么像? 别说众人了,便是林黛玉本人,也是又惊又愣,全然懵圈了。 要说像,白锦和林黛玉也就像了六七成,主要是精緻优越的五官乍一看酷似,但细一看就绝对不会把两人搞混了,气质简直是南辕北辙,可毕竟这第一眼的威力太大了,大得谁也忽略不了! 贾母都顾不上听清风转述的张观主的话了,朝白锦连连招手,「好孩子,你上来,上来让我瞧瞧,鸳鸯,把我的眼镜拿来。」 白锦暗暗挑了挑眉,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顺便瞥了一眼握着帕子捂着胸口的林黛玉。 果然是绝色仙姝,气质娇弱清冷,不食人间烟火,那种美人如花隔云端的仙气儿,真真是让人想忽视都难,曹公绝对是含蓄了,以白锦看来,这位分明就是以一人之美,力压了红楼众美,传闻中能和她一较高下的薛宝钗,也稍嫌流俗,也难怪人缘儿不咋地。 而此时此刻,这位人间仙姝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眸中水光点点,很有些眼巴巴地感觉,分外惹人怜。 等白锦走到贾母身边,鸳鸯也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副玻璃眼镜,递给了贾母,贾母颤颤地戴上,拉住白锦的手仔仔细细地端详,越是端详,越是心惊。 太像了,太像了! 要知道,她对外虽口口声声或林黛玉像自己去世的女儿,但其实这世上大部分的女儿都肖父,林如海当年是以美姿仪着称的一甲探花,跨马游街的风采不知倾倒了多少闺中少女,林黛玉形容姣丽脱俗,却不是似母,而是似父! 这小道士和林黛玉相貌肖似,肖似的部分自然不是肖似贾敏,而是肖似林如海!! 难道林如海居然有遗落在外的私生之子? 贾母心里翻腾着许多念头,面上却越发慈祥和气。 「小道长可是京城人士?」 白锦沐浴着现场各异的目光,既没有故作震惊,也没有当场质疑,从容地道,「回老太君,小道乃是孤儿,并不知过往来歷,早前于清虚观出家,已上了度牒,现如今蒙师父看中收留,忝为清虚观首徒。」 她话音刚落,清晰地听到旁边的老人缓缓地松了口气,心中不由得一哂。 「所谓有志不在年高,想不到小道长如此年幼,居然是张道长的首徒,可见道法精深,倒是咱们怠慢小道长了。」 贾母虽是后宅女眷,到底出身世家豪门且活得长久,见识不是寻常女子可比,也曾听闻过,这道门的「首徒」就好似他们这种世俗家族里的世子继承人,分量不同一般,行走在外,代表的就是清虚观和张道长的身份排面,不容轻慢。 张道长派自己首徒来传话,想来也是顾念着与荣府的交情,贾母哪怕心里忧虑重重,也绝对不会在面上给这孩子难堪,进而得罪张道长。 时移势迁,荣府和清虚观的主从关系,在张道长受皇家敕封,成为天下道教第一人的时候,就已经彻底颠倒了。 「不敢说道法精深,不过是修身修心罢了。我虽年轻,也有一颗追求大道神圣的心,师父怕我一味钻研道法,倒忽略了红尘修行,故而派我四处走动——如我,以往过得浑浑噩噩,太过愚笨,唯有入世修心,细细体会人间悲欢离合,方是悟道之正途,还望老太君不要嫌我们词不达意,境界未满。」 贾母微微一怔,她说的本是一番客套话,可这小道士回的一番话,显而易见真心诚意,毫无敷衍之态,整个人宝相庄严,宛若净水琉璃般纯粹通透,倒衬得旁人俗不可耐,自惭形秽。 「有这番领悟,可见小道长是真正入道啦!」 贾母嘆息道,满腹的疑虑担忧猜忌都烟消云散——即便这孩子真是林如海之子,却也不用防备了,人家已经真正入了道家的门径,修炼有成,便是林如海再生,也回天无力了。 她既可怜外孙女黛玉失了娘家兄弟助力,心底深处却也未尝不感情庆幸,庆幸着小道长出现得太迟。 贾母百转千回的心思没人知道,白锦也懒得理会她,她刻意说这番话,既不是卖弄学识,也不是讨好贾母。 她说这番话,其实存着点一点旁边正用心聆听的迎春和林黛玉的心。 这时候的林黛玉已写出葬花吟,虽是一挥而就,但在白锦看来,这篇诗赋,简直是敏感系女孩的呕心沥血之作,充满不详。 白锦打眼看去,她眉宇间凝聚着不散的忧郁,整个人已病容难掩,身体也糟践得差不多了,眼瞅着寿元损得厉害,再稍稍刺激一番,明显就是早夭的命。 而坐在她隔壁的迎春,更是木胎泥塑一般,二八年华的姑娘,本该青春洋溢,生机勃勃,她却一副枯藁消沉的认命态度,看不到半分活力。 一个家族,不光男丁文不成武不就,看不到出路,便是女眷,也是身如飘絮,随波逐流,这哪里还是兴旺长久的的模样? 第13章 花开红楼 第十二章 贾母见到白锦时难以抑制的紧张态度说明了什么? 第17页 众人都不是傻瓜,不由得都悄悄地关注着林黛玉的反应——林家的万贯家私用在何处,别说掌家的夫人奶奶们,连不管事的李纨和底下的姑娘们都心里有数,那么,素来心比比干多一窍的林黛玉知不知道呢? 这暗流涌动,人人心里一本帐,只看需不需要装煳涂了。 待见到贾母态度一变,而林黛玉毫无反应,虽不甚明白白锦话里的意思,整个正堂的气氛也跟着缓和起来。 底下的王熙凤更是机敏,察觉到危机过去,轮到她发挥了,她忙接过话头,左右扭头,看一回林黛玉,又看一回白锦,一副惊嘆不已的夸张神态。 「哎哟我的天,若不是我明明白白记得姑妈就生了林妹妹一个,差点就错认了小道长。要我说,这人有相似也不出奇,老天爷就不能喜欢美人儿了?这标緻人儿一造造俩,林妹妹是便宜了我们这帮大俗人了,小道长怕是老天爷专门为自己准备的,将来小道长得道成仙,也好长长久久给老天爷做个殿前贤臣呢!」 饶是白锦对王熙凤感官一般,也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张舌灿莲花的嘴,说的话让人笑,做的事让人哭,真真是八面玲珑口蜜腹剑的代表性人物,只要她愿意,什么场面她都驾驭得了,这番话说得俏皮讨喜,一捧捧俩,起码屋里大多数人听了,不管心里怎么想,脸上都露出了放松的笑容。 所有人中,唯有林黛玉,反而抬眸不悦地瞥了王熙凤一眼,又迅速调转目光,看向白锦,一寸一寸地从她脸上划过,丝毫没有避讳,眼底还充满了思索回忆的神色。 白锦一点也不怀疑林黛玉的智商,她也不怕林黛玉想起什么来,原主被拐的时候才三岁,记忆有限,尚且还存有一些影子,当时的林黛玉已经六岁,不可能不知道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尤其是她和养在贾敏身边的小少爷还是龙凤胎,即便本人存在感薄弱,也绝对不容忽视,林黛玉更不可能不清楚了。 但她今天来贾家也不是为了和林黛玉相认的,她其实另有目的,这齣似是而非的「认亲」闹剧,也该结束了。 「小道多谢琏二奶奶吉言。我观林姑娘天生灵秀不凡,兴许五百年前也曾于天宫殿前听宣呢,如今不过是下凡歷练,待一世功德圆满,自然还是重归仙班,小道却是远远不及林姑娘了。」 白锦既不怕贾府之势,也无所谓小姑娘们的敏感心思,一番话说得众人各个变色,只觉得小道士经不得夸,刚受了几句夸,转眼就满口胡说八道——殊不知人家说的字字句句都是真话! 师弟口无遮拦说人家女眷是非,清风听了来不及阻止,生怕她被人私下套麻袋,连忙生硬地转移话题。 「老太君见谅,我这师弟长年闭关修行,着实不通人情世故,如有冒犯,待我回去禀告观主,观主定会给老太君和林姑娘一个满意的交代。」 贾母哪里还顾得上找白锦的麻烦?林黛玉出生时百花齐放的异象,别人不知道,她身为贾敏之母,却是听女儿提过的,女儿不可能拿这种事骗她,何况还有宝玉衔玉而生的先例在,贾母更是深信不疑,为了林黛玉的安全,她一直瞒得死死的,贾府上下无人知晓,今日听了白锦的话,却勾起了她的心事,不由得有些怔愣。 这小道长看着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难道他真的知道些什么?再加上他复杂的身世,今天他出现在贾府,有没有别的目的? 倘若黛玉真的是个有来歷的,那她的亲事就更要好生斟酌了。 贾母在心里掂量了一番,决定还是私下里找张道长问问,这白小道长到底是什么来歷,况且林家虽然没了,林家的家产却是有心人都能算出来,一个贾府的外孙女自然是好说话,但若是再冒出来一个林家的男丁,那牵扯的风波就不是轻易能忽略的了。 倘若真有什么隐情,最好不要闹到檯面上来,对双方其实都不好,想必张道士也不会希望自己的首徒的留下什么不好的名誉。 想到这里,贾母一边拉着白锦的手不肯放,一边长长地嘆息道,「罢了,你们小孩儿的事情,回头老身自会找张观主商议。至于观主提的法事,全依观主的意思办吧。 自老公爷走后,我们年年都在观里为老公爷祈福,只当是儿孙虔诚,万万想不到老公爷反而惦记着府里,儿孙们的心是好的,到底老公爷不喜欢呢,想是那日老公爷要回府探望,劳道长费心了。也麻烦小道长回去告诉道长,让他放心,明儿我让琏儿去见道长,商议这法事怎么办,道长只管使唤他,毕竟是为他爷爷跑腿儿,哪有儿孙不出力的?」 大家哄然而笑,十分捧场,清风也跟着露出浅浅的笑容,暗中松了口气,唱了个诺道,「老太君请放心,小道定然将您的话带给观主。」 贾母不愧是人老成精,带着几分精明诙谐,三言两语便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带过了白锦和林黛玉相似的话题,又模煳了暮年居所这个概念,就在众人说笑中,她眼神极淡地瞥了王夫人一样,那王夫人便垂下眸,不停地拨弄着手中的佛珠。 若不是白锦一直暗暗地注意她,还真察觉不到两人这个眼神交汇的一瞬间。 临出正堂,白锦回过头,却不是看林黛玉,而是看了一眼迎春,才走了。 待回到清虚观,跟张观主回报时,清风有些纠结,白锦干脆利落地把她和林黛玉相似的事情告诉了张观主,她和张观主都守着她女孩儿身份的秘密,默契地不提,但她毕竟还要在这里生活,与其等哪一天毫无防备地撞破,不如她自己去揭开,化被动为主动。 第18页 几百万的家财,有男丁和没男丁是两码事,不是她吓唬自己,贾家便是为此悄悄弄死了她,也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所谓斗米恩升米仇,想想看林黛玉的下场,她如今是不惧怕贾府,却也没必要节外生枝,万事预防为先。 有上辈子灌满血泪的经验教训,白锦悟了,遮着掩着死了都没人知晓为什么,还不如一开始就暴露出来,她再出事贾家就可以列为第一嫌疑人了。 大观园里,潇湘馆里人心纷乱,那林家的老僕们如王嬷嬷,心惊胆战,如雪雁,也是满心惊疑,更别提林黛玉,反覆回想,心里已锁定了一个人。 藕香榭里,绣橘偷偷给了迎春一个蜡丸,「姑娘,这是今儿清虚观来的人里一个小么儿偷偷塞给我的,说是那位长得像林姑娘的小道长有事找你,还说司琪托他向你请安。」 迎春愣住了。 第14章 花开红楼 第十三章 白锦从绣橘口中得到迎春的回话,第一反应是这姑娘虽然懦弱不争,却并不煳涂,而且纯善,甚至还担心给白锦惹下麻烦,态度十分消极。 「告诉你们姑娘,不用怕,嫁就嫁吧。」 最终,白锦摩挲着茶杯,轻轻嘆了口气,她万万没想到,在他详细分析了孙绍祖的为人后,迎春居然还是选择听从父亲的安排,嫁给孙绍祖。 是她想得太简单了,漏算了人心,也过于自以为是了,并没有完全站在迎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孙绍祖为人暴躁好色,站在她的角度看,自然不是良配,但迎春并没有往心里去,为什么?因为迎春所见到的男儿,贾府的那几个爷们,几乎都是这般德行,哪怕号称干净如宝玉,男女情人都不断,而如贾琏的好色无度,如贾珍不止好色,更是残暴自私,对妻子儿女姊妹全无半点良心,多一个暴躁好色的孙绍祖,似乎也不是出奇的事情。 况且,以迎春的性情,哪怕现在告诉迎春这个人有家暴歷史,会伤她害她,她有勇气去反抗吗?怕是更得绝望认命了吧? 只一剎那,白锦就全盘想通了迎春的选择。 迎春之所以不反对嫁给孙绍祖,是因为她并不知道这段姻缘于她而言是一条黄泉路。她的生活圈子太狭窄了,窄得只拥有那么小小的一片天空,无论在那个家里受过何样的漠视冷待,到底也是平平安安养大了,她对父亲或者说亲情还是有一定憧憬和信任的,告诉她她父亲给她选了个中山狼的夫婿,她会信吗?即使她信了,会一点儿侥倖心理都没有吗? 而且迎春已经十七岁了,这个年代,十七岁的姑娘不但没嫁人,连议亲都没有,简直是世所罕见,和她同龄的姑娘,几乎都已经嫁人,甚至有了孩子,她却依然待字闺中——当宫里的元妃有了身孕后,迎春之于贾府的价值便消失了,而府里有这么个「老」姑娘存在,既明晃晃地向外界展露了贾家的野心,又可能会惹得宫里元妃的不快,所以,对于贾府来说,迎春也是他们急于摆脱的人。 在这种急不可耐的境况里,迎春又哪里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在迎春看来,好歹孙绍祖有家有业有官职,虽然曾经成过亲,可也没有留下孩子,光从外面条件看,并没有任何失衡的地方。 反正都要嫁人,嫁给谁不都一样? 司琪就不是很懂迎春的选择,她虽然是迎春的心腹丫鬟,却和迎春截然不同的性情,不然也不会干出和情郎在大观园里私会的事儿,虽然眼光不怎么样,但行为可谓惊世骇俗,在她眼里,迎春的选择简直是自寻死路! 「姑娘真是让人着急,怎么就那么相信大老爷?这孙大爷,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姑娘那种性子,还不得被欺负死!」 这要换成她是迎春,肯定会把贾府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反正也不可能比现在处境更糟了,还不如豁出去,起码还有改变婚姻的机会,一旦认了,那就完完全全没有回头路了。 私心里,她真希望自家姑娘能向三姑娘探春学一学,理智上,她是很明白当初姑娘没办法为她说话,任她被撵出大观园的苦衷,但情感上,她未尝不羡慕探春的丫鬟,跟着那个主子,哪怕同样是庶女,可愿意尽力护着底下人,就教人心暖! 「她也不是相信贾大老爷,只是不得不信罢了。」 不然呢?反抗父权?以贾赦的混帐性子,迎春敢反抗他,他就敢把迎春弄死,几棒子下去,连贾琏都受不住,迎春能活得下来?在这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年头,谁又会为迎春出头,谁又能为迎春出头?连贾母都阻止不了,死在父权的施威中,死了也白死。 既然迎春决定听从父亲的安排嫁给孙绍祖,那白锦的计划就要重新安排了,她现在的势力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比起初来乍到的孙绍祖,那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不过数日,孙绍祖新置办的宅子里,除了他从老家带来的奴婢,就都换成了白锦安排的人,小五也混进去当了个管门房车马的小管事。 这时候的贾母,在贾家的掌控力尚未丧失,她一声令下,张观主又全力支持,一场热热闹闹的法事很快便在荣国府内举办,那帮小戏子早已分给了大观园的各个主子,梨香院重新收拾起来倒也不费事。 白锦身为首徒,这回自然也在现场,因是给老国公举办法事,贾府的儿孙各个在场,便是姑娘们,也都戴着帷帽出现在梨香院。 第19页 寻了个间隙,白锦把自己的安排告诉了迎春。 待贾府忙完了法事,迎春的亲事也提上了日程,那所谓的五千两银子,白锦让人留意了,才知道居然是孙绍祖跟古玩店的掌柜合谋,给贾赦下的套,「借」给了贾赦五千两,激得贾赦写下借条,转头后又假惺惺地说是送给贾赦请他帮忙跑官的抛费,好的坏的黑的白的都被他一个人说尽了,借条却攥在他手里。 这男人够钻营够胆大,十足十的小人,贾赦也够煳涂够冷酷,或者是不把孙绍祖这种「小人物」放在眼里,谁知就被坑了一把,两人不以为耻,反而狼狈为奸,把清清白白的姑娘填了进去。 迎春出嫁那日,嫁妆是寒酸的十八抬,除却大件的家具都是从库房里掏出来重新上漆,还算值钱外,其余如陪嫁的首饰头面,衣料被面,珍玩古件,书籍画本,都是她平时用的东西,在被奶嬷嬷这么多年半偷半抢之后,早已不剩什么了,好在箱底压了贾母给她的一千两,多少是一份安慰。 对于她出门子,荣府上下热闹有限,除了绣橘,其余藕香榭的丫鬟们都是想尽了办法调往其他处所,那个贪了迎春无数金银首饰的奶嬷嬷,更是「病倒在家」,不能伺候自家主子出门子,最后王熙凤不得不从刚买的一干小丫头里,挑了两个,再搭一个梨香院里解散还俗出来的美貌小戏子,和绣橘一起配成了四个陪嫁丫头。 有这能唱会跳的漂亮丫头在手,就不知道迎春懂不懂得拿来笼络姑爷了。 这局面,王熙凤都忍不住感嘆了,要是司琪没有被撵走,说不定有司琪这泼货陪嫁,二姑娘将来到孙家的日子也好过些,如今这主僕都是一群软蛋,个个提不起来,但愿孙姑爷是个有良心的,不然…… 王熙凤不知道这婚事不妥吗?她当然知道,但她和迎春交情一般,又何必为了迎春而得罪大老爷呢?这场婚事办下来,她辛辛苦苦忙前忙后,一枚铜板都没往自己腰包装,就算是给迎春面子了。 王熙凤却不知道,她感嘆惋惜的司琪,在迎春的送亲队伍快到孙家时,不动声色就和队伍里的一个小丫头调换了,和绣橘两人一左一右跟着花轿,大大方方地迈进了孙家的大门。 第15章 花开红楼 第十四章 直到迎春从孙宅脱身出来,望着孙宅被漫天大火笼罩,惊魂未定中还不是很明白髮生了什么事,她茫然,惊恐,畏惧,失魂落魄,颠覆了短短前半生所有的认知! 她只知道,这姓孙的是人间恶魔,不仅仅是好色无度,更残暴不仁,他所有的「和气」,仅仅维持到回门结束,回到孙家的那一刻。 他面容狰狞地朝她举起了拳头,她知道男人会好色,知道男人会宠妾灭妻,但从不知道,男人的拳头落到女人身上,会这么痛这么痛,比新婚之夜被粗暴对待更加痛苦…… 如果不是司琪和绣橘拼死相救,她会遭遇什么? 不过短短数日,她身为孙家的主母,居然被剥夺了所有管家理事的权利,被软禁在院子里,连吃顿温热正常的饭菜都成了奢望,再之后,她身边的陪嫁丫鬟一声不响地从了孙绍祖,成为孙宅后院无数通房之一,最后只剩下司琪和绣橘,自身难保,尚且还艰难地护着她。 为什么呢? 为什么忽然就变了?短短半个月,迎春便被磋磨得惨澹枯萎,她曾以为大观园里的日子够难熬的,没想到这世上没有最受罪,只有更受罪,苦难永远没有最低谷。 她活到十七岁,难道就是为了来这个世上受苦的?如果今生受完了苦,下辈子,能不能让她过得好一点?不求大富大贵,让她平平顺顺过完一生就好。 她试着收买了孙家的下人,给娘家送信,甚至给宝玉送信,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復,也没有任何人来接她回娘家,或者前来孙家给她撑腰。 原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这个意思,谁会想把一盆脏了的覆水收回去? 迎春病了,依然没有人来看望她,她就像是被遗忘在了记忆里的木偶,越来越沉默,越来越麻木,在一个充满绝望的夜晚,她喝下司琪熬给她的药,陷入了一片并不恐惧的黑暗中。 她没想到,再次醒来,她已经出现在了孙宅门外,藏在街角,裹着斗篷,惊恐又茫然地看着孙家遭遇的结局! ——整个孙家,都笼罩在漫天的火光里,火焰无风而蔓延,越烧越旺,烧得孙家上空的天都是红的,更诡异的是,所有的火焰都仿佛被一个无形的罩子笼罩着,旺得仿佛要把天烧穿,却一丝丝都不曾向左右隔壁蔓延。 来回唿喊抢救火势的人群,心慌意乱之下,并没有察觉这种现象,都竭尽全力地抢救火灾,一盆盆一桶桶的水浇过去,翻涌出一阵一阵的浓烟,呛得人几乎站不稳,直直烧了大半夜,整座孙宅都化为灰烬,火才慢慢地熄灭了。 火灭之后,众人才瞠目结舌地发现,这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居然只精准地烧尽了孙家一户,连左右隔壁的一片瓦一根草都没有燎到! 甚至整个孙家其他人都没事,单单只烧死了五个人,孙家夫妻,和他们的近身奴僕! 这难以解释的诡异现象,顿时在市井引起譁然,人们对这种灵异事件尤其感兴趣,八卦欲满满。不能小瞧了人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转眼便有人绘声绘色地在各酒楼饭馆讲述孙家主人孙绍祖犯下的罄竹难书的罪行,什么打杀奴僕,剋扣军饷,贪污贿赂,杀良冒功等等等等,虽然律法没逮到他的罪证,但老天爷明察秋毫,没有放过他,于是降下天谴,直接烧死了罪人,而孙家刚进门的媳妇因为上了孙家的族谱,有难同当,也跟着受到了连累,命丧火场,真真是可怜。 第20页 迎春主僕三人窝在小庄子里,听小五声情并茂地转述着后来城里人对孙家火灾的种种揣测议论,各种千奇百怪的脑洞,完全超乎了主僕想像的极限。 甚至,这件事因为牵扯到了一位国公府千金,还被官府的人重视了起来,出入了好几趟贾府取证,搞得贾府上下无人不知,不可避免地议论起了「惨死」的二姑娘——迎春之前没能得到的所有关注,这回彻彻底底汇聚到了一起。 听说,孙家活着的下人都被官卖了;听说,贾家给她立了衣冠冢;听说,贾家大老爷命令贾琏把她和孙绍祖办了合离,免得贾家被恶贯满盈的孙绍祖拖累了名声;听说,宝玉和姐妹们都给她上香拜祭,还给她做了悼亡诗;听说,贾母哭晕了过去,听说…… 迎春听着听着,忍不住笑出了声,笑着笑着,眼泪爬满了面庞。 自此,便是真正的恩断义绝。 …… 城郊一座普普通通的山,山上一座普普通通的道观,道观里三两女冠,深居简出,山下将近百亩的良田和莲塘,都是道观的财产,无需纳税,租给了山下的村民耕种,每年不过收个三成租子和少许莲藕意思意思。 道观里那位几乎不露面的观主,自成为主持那天起,便辟了一间偏殿,日常教授着山下孩子们读书识字,不管男女,只要愿意来读,都一视同仁,且教的不是什么道经术理,而是正经的四书五经,策论文章。 不过几年功夫,便有孩子考上了童生,陆陆续续,后来的十几年间,考出了一名进士,一名举人,还有四五个秀才,成绩斐然。 渐渐的,这无名道观声名鹊起,虽是道观,却于士林中积下了累累声望,代代流传了下去。 山下的村民有感道观的坤道长们的恩德,不消人开口,便把护卫道观安危的责任担在身上,平常看见生人靠近,都会忙不迭通知观里的道姑。 ——林黛玉已经在观里为父母祈福数年,说是祈福,其实已是代发修行了,本就是世外仙姝,如今不过是回归本心罢了。 自那年遇见白锦后,林黛玉仿佛从混沌中清醒过来,不顾贾母等人的反对,执意要去观中为父母守孝祈福,为此,几乎和贾府撕破了脸,最后只带走了紫鹃和雪雁,而后长居观中,再也没有回去贾府。 白锦始终不曾和林黛玉相见相认,直到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那日,那毕竟是林黛玉的死劫,她便去了林黛玉栖身的道观,然后发现,林黛玉给除了她以外的所有林家人,都立了灵牌。 这个曾经敏感多思的聪明姑娘,通身的清高孤傲,都已融化成一片平和淡漠的气质,对她的到来,不惊喜,对宝玉的姻缘,不痛苦,很显然,她已经比入道多年的白锦更加超脱。 「爹爹肯定想不到,我们俩都走上了这条路。」 「灵玉,对不起。」 她的母亲虽然不是直接伤害灵玉的人,但下手的人是她母亲的心腹,受的也不是母亲的命令,而是贾府老太太的命令,为了让林家只留下拥有贾氏血脉的她,多么可笑,多么荒谬! 偌大的林家,五世列候,因为贾家而从此断绝,让她情何以堪? 身为林贾两家的后人,她唯有远离贾府,多念几卷经,多行几件善事,不求林家列祖列宗原谅她们母女,但求真正纯粹无辜的那个人,一生平安顺遂吧。 林黛玉都能查到的事情,白锦知道得比林黛玉还早,但时至今日,这些往事早已不放在她眼里了。林家也罢,贾家也罢,跟她都没什么关系,这方天地因神仙渡劫,格外注重因果伦常,林家败落,不过是气数已尽,而贾家不积功德,也难逃消亡,实在没必要为此耗费精力。 当夜,月明星稀,万籁俱寂。晨曦将至时,天上忽然划过一道流星,拖着长长的火尾,消逝在暗蓝的空中。 一块鸽子蛋大小的晶莹温润的五彩宝玉,倏忽落入了打坐休憩的白锦怀里,还不等白锦反应过来,转眼便融入了药王庐当中,无影无踪,再也找不到丝毫存在的痕迹。 …… 往后数十年,白锦踏遍山河,寻求医道之极限,迎春隐姓埋名做了女冠,默默地跟在她身边,不肯以恩人自居,宁肯做个记名的徒弟,从一开始的咬牙坚持,到后来的视若寻常,从对医道一窍不通,到慢慢伸手为乡野村民诊脉问案,未曾有一日懈怠。 相携而行的两人,逐渐有了明显的区别,一个仙风道骨,飘然若仙,一个洗尽铅华,温柔慈悲。 终究殊途同归。 第16章 大唐双龙 第一章 那块补天之石钻入药王庐,完美地融合其中,使得药王庐灵气大涨,虽不曾解开新的封印,却于庐后平添了一处极小型的湖泊和山川,山色空濛,湖泊碧绿,即便没有出现其他活物,但整个空间里生机盎然,灵气流动更加自然融洽了,整个药王庐仿佛「活」了过来。 白锦隐约有了感悟,这药王庐,最终进化的方向,也许就是一个内循环完美闭环的小世界,而她的穿越之旅,似乎也不只有一世。 上辈子后来的数十年,白锦一边学习着那个世界的医学道法,一边阅览药王庐内解封的书籍。 看得出来,这些书籍都不是药王庐本身自带的功法,而是歷任主人的收藏,天文地理,医学卜相,周易八卦,人文歷史,武功书法,佛学禅理,道法真经,无所不包,越是读得书多,白锦越是觉得自己往日浅薄无知,眼界低得令人髮指,居然还能被两位仙人看中,传授心得术法,为她打下坚实的基础——简直是侥天之幸! 第21页 时间是最好的老师,漫长的岁月,带来的不止是老去,更有知识、能力和智慧。 上一世,迎春将心力全部放到了医学一途,一生救人无数,功德无量。 而她,到底摆脱不了根深蒂固的烙印,花了无数时间和心血,翻阅了药王庐内所有的书籍,最终凝练出了一套剑法,不动用药王诀的情况下,亦足以噼山倒海,所向披靡。 如果没有意外,练到极致,将止步于后天臻境,虽然无法打破后天和先天的桎梏,但那大约也算是红楼世界里最高的武学了。 在察觉到寿元将至后,白锦兴起了点恶趣味,把这本册子藏在了一处破旧的无名道观当中,也不知道到底会不会出现有缘人。 在闭上眼,陷入漫长的黑暗中时,白锦曾猜测过,自己的下一世会是什么境况,总而言之,她准备得十分充分,哪怕是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或者宇宙浩渺的星际,她也绝对能第一时间存活下来! 但白锦没想到,她再次睁开眼睛,居然出现在这个狭窄温暖被液体充满的黑暗空间中。 温暖的水流潺潺响动,徐徐旋转着,推动她的身体荡荡漾漾,居然十分舒适自在! 充盈的,与天地灵气截然不同的暖洋洋的气息,瀰漫了整个空间,顺着白锦的一唿一吸,纳入她的身体,沖刷着,梳理着,一点一点地强化淬鍊她的骨骼和经脉,一点儿都不痛,反而就好像是水波按摩似的,白锦舒坦得简直要陶醉了,忍不住蹬了蹬腿儿。 「哎哟——」黑暗的空间外,忽然传来一声压低的温柔唿声。 「娘子,可是腹痛?」似乎有人紧张的声音由远而近,飞快地靠了过来。 「倒也不是,只是,只是好生怪异,」那温柔的声音迟疑地道,「方才好似有一条小鱼,在我腹内游动,时不时踹一踹我的脏腑,软软的也不甚用力,妈妈,这,这就是孩子么?」 这番话,听得白锦瞠目结舌,原来,她居然在她这辈子娘亲的肚子里? 那么,这股让她受益匪浅的「气」,就是传说中的先天之气了?论精纯程度居然不输天地元气,比灵气还纯粹强大!! 肚皮外头,对话还在继续,「自然是的,小郎君在娘子肚子里便这么活泼开朗,待出生后有娘子教导,定然会成为裴家最出众的儿郎!」 「妈妈,我心里很是矛盾,既盼着孩子风姿出众,不缀世家儿郎的风采,又盼着他泯然于人,平平安安度过此生。夫君那等身份,若天资稍微差一些,便入不了他的眼,可若是出类拔萃,又怕……况且那位天姿灵秀,天下皆知,她的孩儿,才是夫君日盼夜盼的心肝,我的孩子又算什么呢?」 「娘子,莫嫌妈妈说实话,娘子把那孩儿与小郎君相比,可是委屈了小郎君。那位便是名声大过宫里的娘娘,也不过是出身江湖草莽,不知羞耻与人私奔,哪里还有好名声?这等自甘下贱的女子,连裴家的族谱都上不了,顶多不过是郎君的一介外室罢了,养下的孩儿,也就是外室子,于小郎君做个使唤的僕役,已是提携他了,怎好拿来和小郎君比较?」 「妈妈,你不知道,这血脉高贵什么的,不过是男人骗女人的话罢了,若男子真心喜爱一个女子,哪里会管她出身为何?只是男子的真心也是一时时存在,并不长久,待色衰爱弛,那人怕是没有好下场。」 「既如此,娘子有何烦恼?」 「罢了,我也无需烦恼,只是担忧我这孩儿不讨父亲喜欢罢了,若是小郎君,裴氏总归不会亏待他,可若是个女郎……」 白锦到底是胎儿状态,每天能积蓄的也就一点点精力,除了用来吐纳先天之气,所剩的并不足以支撑她长期的清醒状态,没等她听完这段信息爆炸的对话,就慢慢昏睡了过去,睡着前,脑中最后还闪过一个念头。 瞅这辈子的生母委曲求全的样儿,她准是又穿到了男尊女卑的古代,上辈子辛辛苦苦练到满级,结果转眼间一切又推翻重建了。 听那「小郎君」、「女郎」的叫法,也不知是魏晋时期还是隋唐时期,这段歷史长河跨度也太长了点,实在不好去分析这辈子的身世背景啊!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武力值怎么样,她都不用刻意查探,就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是个姑娘,不是被寄予厚望的小郎君,也不被父亲所期待喜爱,就不知道她的不得宠的娘亲,在深宅大院里撑不撑得住诞下的是个姑娘这个事实,沖父亲另有所爱的态度,她娘亲这辈子很可能就只有她一个孩子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白锦把先天之气吸了个干净,顺便给她娘亲反哺一部分,足够把她娘养得健健康康、隐病全无! 要不是待在狭窄的肚子里,白锦都恨不得现在就开始练武了,她也不敢真身进入药王庐,一个胎儿,在母亲的肚子里时不时就消失一会子算怎么回事?她不要命,还想要她娘亲好好活着哪!! 吸纳了先天之气后,白锦只觉得自己的神魂更加的强大,自己和药王庐的联繫更加密切了一些,那层神魂上的水乳相融感,也越来越明显。 随着白锦的修炼有成,她的亲娘王琰,也越来越光洁柔嫩,仿佛恢復了二八年华时的青春风华,娇嫩秀丽,美不胜收。 根据老祖宗留下的话,孕期越长越美的孕妇,多半怀的是女胎,女儿心疼母亲嘛,不忍母亲吃苦——众人不好明目张胆地议论,只私底下品评王琰,瞅她那副人比花娇的模样,肚子里一准是个漂亮的女郎! 第22页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作为一名「内心成熟」的胎儿,白锦丝毫没让娘亲难做,使出了吃奶的劲儿,顺顺噹噹把自己挤了出来,接触到第一口新鲜的空气,她瞪大了眼睛,「哇」地一声大叫了出来! 什么,什么?空气里居然有淡淡的灵气! 所以,这个世界很可能跟上个世界一样?!!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世界?就算整体武力值不值一提,只要这里面混着几个成仙的,歷劫的,就够让人喝一壶了! 第17章 大唐双龙 第二章 转眼,洗三过去了,满月过去了。 白锦靠着半睡半醒的那点间隙,略略知晓了些许信息。 她此生出生在一个世家门阀之家,家族地位尊崇,规矩严谨,一片安荣祥和,但外面的世界不算平和,因为她还听到了诸如杨氏皇族,独孤皇后等名姓,而裴家的通家之好姓李,家里男主人是唐国公李渊,主母窦氏生有三个娃娃,李大郎,李二郎,三女儿秀娘,只比她大几个月,也还窝在乳母怀里喝奶。 据她娘对她嘀咕的,唐国公和他爹一样,都在外做官,窦姨姨又怀上了,怀相不太好,正卧床静养,所以白锦至今还没见过她和她的孩子。 再比如这辈子她姓裴,来看望她的人都喊她「裴大娘子」,她娘给她起了个小名叫「安安」,大名要等她爹回来取,取了好上族谱。 她爹是裴氏的族长,她娘王琰是裴氏的当家宗妇,虽然她爹不常在家,她娘在这个家族里依旧地位稳固,完全没有因为丈夫的冷落而导致底气不足。 这一来归功于王琰本身能力出众,另一方面则是王琰乃王氏贵女,当年王谢齐名时,裴家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呢,所以,王琰是不折不扣的下嫁,完全有底气碾压整个裴家上下! 白锦满月那天,来庆贺的不止有裴家各房,还有和裴家交好的人家,也来了各家的当家夫人,那些长辈们都十分和气,对她的性别没有一丝异议,和她娘同辈的女眷们,也隐隐约约捧着她娘,对她也是亲着近着的态度,一屋子和乐融融,没有半点违和。 她们带来的不但有各家送的厚厚礼单,还有私人的所谓见面礼,现场从头上,项间,手腕上撸下来,往白锦的襁褓里堆,一边还要对着白锦的小脸蛋,真诚地夸一句「小娘子玉雪可爱」。 白锦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边人收礼收到手软,什么玉璧金钏,钗环镯簪,花冠项圈,无一不是罕见的珍品,怀里收满了,就转移到睡床里,很快就堆满了她那花梨木打造的睡床。 而她,窝在她乳母怀里,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她娘戴着额带,歪在榻上,和声细语地和所有人交谈,不动声色地主导话题,三言两语,便让所有人都心悦诚服,顺着她的思路走。 没有人傻乎乎地问她娘,她爹怎么不在家,大家都是一等一的聪明人,不会让人难堪,或者说,待在这间屋子里的所有女眷,都不是靠丈夫的宠爱立足的,所以也有足够的底气去忽略丈夫存在于生活中的必然性。 白锦由衷地感嘆,这辈子,开局真是不错呢,没有亲爹喜欢又怎么啦,亲娘撑得住,那她未来的日子想想都不会差! 满月之后,她就得到了自己的班底,身为家族嫡系中的嫡长女,她受到了最最顶级的待遇,和无微不至的妥帖照顾,光乳母就有四个,教养嬷嬷两个,大丫鬟四人,小丫鬟无数,外面还有几十户部曲,长辈们疼着,同辈们让着,下人们捧着,真正是金枝玉叶也不过如此了,随意眨一眨眼睛,瞪一瞪藕节似的小腿,都要引来一堆人的赞美感嘆。 但最该见到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她娘王琰,也是一名奇女子,竟不紧不慢,安安心心,从从容容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一边游刃有余地处理着家族事务,里外一把手,一边也不耽误自己追求琴棋书画逍遥品味生活,时不时兴致上来,就着白锦这个话都不会说的小娃娃,清弹一曲伯牙子期,一点儿也没有为夫君的冷落而暗自伤怀。 整个裴家大宅,在她的安排管理下,众人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世家风范尽显其中。 白锦不喜欢许多人围着,喜欢一个人待在有阳光的地方,王琰便命人将离自己最近的东厢物件清空,所有的窗户都装上透明的琉璃,地面先铺红木地板,在其上铺一层薄丝垫,再上铺满千金难得一寸的天丝绒缎,四面扔了许多软缎绣枕,光窗户上镶嵌的大块琉璃,就价值万金不止,更别提里面的种种装饰,而这,不过是满足臂长小娃娃想晒太阳又不能出门见风的愿望。 由俭入奢易,过了几天腐败日子,白锦差点都忘记了上辈子风餐露宿的艰辛,这安安逸逸的世家贵女日子也不错呀,哪怕到了年龄被送出去联姻也无所谓,有钱有闲有底气,像她亲娘这样的日子不好吗? 难怪说富贵乡英雄冢呢,她不是英雄就更抵抗不住啦! 夜深人静,白锦安静地修习了几遍药王诀,直到经脉中充满灵气,再也装不下了,才停了下来。 她也不做别的动作,毕竟她还这么小,乳母就睡在她身边,哪怕她只是一个翻身,也会吵醒乳母,一辈子那么长呢,她有充足的时间,眼下体会着慢慢长大的乐趣,感受着与前两世都不同的人生,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大约也算是一种心境的歷练? 第23页 她娘亲看着就是明智通达的人物,对她简直是溺爱无度,即便将来她提出修道习武,应该也不会阻拦她吧? …… 直到百日礼那日,白锦才见了自己这辈子的爹,裴矩,大隋名臣,杨广心腹,转身又做了李氏王朝的名臣,可谓是名士权臣,青史留名! 那是个怎么样的人?如果不是整个裴家的人面对他的时候都隐隐地透着敬畏,白锦以为他更像是一名超脱的散仙,玉面白衣,高鼻薄唇,潇洒风流,气度恢弘,嘴角噙一缕笑容,令人如沐春风。 他们父女的第一次见面,也十分不友好! 白锦划拉着胖短短肥嘟嘟的四肢,努力抬起头,瞪着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这个一见她就把她从睡床里拎出来,一只大掌从她前胸腋下穿过,直接托着她胖乎乎肉嘟嘟的上身,另一只手就在她的背上戳戳戳戳…… 「哇啊哇啊——」 干啥啊?又疼又痒,好难受,别以为婴儿就没有痛觉神经了!!! 百日的孩子,骨头还是软的,就算白锦骨骼清奇,比其他婴儿强健茁壮,靠那可怜的细颈骨撑着脑袋也是很不容易的!! 「相公,安安不舒服,把她放下来吧,你想知道什么,妾身必不敢有丝毫隐瞒。」 关键时刻还是亲娘靠谱,一出现就上来解救白锦,完全无视了裴矩的脸色,轻手轻脚地握着白锦两只软绵绵的胳膊,把她抱过来调转身搂进了自己怀里。 白锦气得在她软绵绵的怀里拱了拱,「啊啊啊——」喊了几声,王琰秒懂,沖女儿露出温柔安抚的笑,「嗯嗯,安安委屈了,娘都知道,放心放心。」 裴矩没说什么,他这位夫人面上温柔和煦,内在却十足骄傲,是个一言一行堪称标准楷模的世家贵女,理智远胜感情,他不喜她,她得知后,从此谨守相敬如宾的界限,再也没有逾越过半分。 对丈夫都如此冷情,对孩子又能有多真心? 如果不是裴氏与王氏联姻,需要一个血脉的纽带,他绝对不会给她一个孩子,他不信这些冷漠的贵女会真心疼爱自己的孩子,这次他本不想回来,只是多少还有一点为父之心,倘若王氏对孩子不好,他不如将孩子带走,到时候,和那个孩子养在一起,他相信,秀心绝对会是一个好母亲! 他倒是没想到,王氏竟还有这般慈母之心,而孩子和王氏也很亲昵,毫无隔阂,这种母女之间天然的亲昵之情,绝不是伪装能装出来的。 如果在摸骨之前,裴矩见到王氏母女的舔犊之情,他兴许会放弃自己的计划,但现在,不可能了。 「这孩子以后便叫白锦,你教不了她,我会带她走。」 第18章 大唐双龙 第三章 王琰安抚地摩挲着女儿后背的手顿住了,她抬眸看向身边风姿卓然的丈夫,平静的眸底闪过一道冷光,语调却依旧是慢条斯理的温柔和气。 「妾身不明白相公的意思,想必相公初入家门之时,并没有这个念头,便是曾经动过心念,眼见家中和乐融融,想必也会放弃,是什么让相公改变了主意?」 裴矩是什么人?等闲不会和人解释自己的行为,但眼前这位,跟他所接触的所有女子都是不同的,世家贵女们天生为规矩礼教约束,遵从的是这世间的伦常法则,从不仅仅为自己而活,更多的是为家族而活,他若是给不出满意答案,就是在挑衅她们根深蒂固的信念,到时候不小心引发两大家族的摩擦,于他的大业便是极大的阻碍,未免得不偿失。 「你不懂,这孩子天生灵骨,经脉尽通,乃是不世出的武学奇才,若得精心培养,假以时日,必能入宗师境,那宁……呵,待她心境通明,得到圆满,那时候天地之大,随她遨游,何等快活恣意?留在裴家做个寻常的士族女郎,被家族、门墙、规矩、后宅所束缚,在如此狭小的天地中渡过一生,太浪费她的天赋了!」 王琰闻言,不自觉地紧了紧抱着白锦的手,瞅着自家女儿玉桃儿似的小胖脸,喃喃地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 怪不得她总觉得自己女儿聪明得不像婴儿,这点点大的婴孩,不爱哭不爱闹,只喜欢听人说话念书,且主意大得紧,行止自有法度,早起吃完朝食,必要慢慢爬行五圈,然后躺在有阳光照射到的软窝窝里,听人读书半个时辰,再添一餐,随后午憩,下午便喜欢一个人待着,若违了她的意,便板着小脸盯着对方,也不哭嚎,明明是个刚会翻身爬行的婴儿,偏偏让人不敢违逆。 王琰休息之余,最喜观察自己的女儿,越是观察,心底越是暗暗称奇。 她虽然没有生养过,可娘家嫂子生的两个侄儿,可都是在她眼皮子底下长大的,他两个都是人人称颂的聪明灵秀,而自己女儿,分明比侄儿更加乖巧聪明也更加严谨自律,就如方才,别的婴儿都还懵懵懂懂的时候,她就知道受委屈告状了,明明一个字都不会说,却能很轻易地让人明白她的意思。 王琰一度疑心女儿就是师门传说中百年难遇的那种天才,如今,从她这位天纵奇才的丈夫口中得到确认,她欢喜过后,反而心定了下来。 眼下,如何打消丈夫的念头,才是她要考虑的事。 这个犹如陌生人一般的丈夫,她从旁人口中听过无数关于他的事迹,乃当世一等一的高人奇才,放眼天下,无论是中土草原,朝堂江湖,未尝有一人是他对手,他不光自己厉害,随口对女儿的期盼便是宗师境——这种人,从来都自信自负,心高气傲,可不是那么容易说服的人。 第24页 但,她必须要打消他的念头,决不能让他把孩子带走,看看他身边的那些女子,看似过得风光无限,其实又有哪个不是身不由己?而她的孩子,命运自然要掌握在她自己手中! 「相公,你的意思是,这孩子的天赋,连你都觉得好?」 摩挲着娃娃嫩得像豆腐的小手,王琰表情温柔得滴水,心里却在飞快地思量,判断着,一边组织着语言,「看来她是像你多一些。」 裴矩的脸色也缓和了许多,心底有些自得,优秀的子嗣像自己,算是这个时代极高的一种赞誉了,哪怕如裴矩也是不能免俗的。 「那她和祝玉妍的弟子绾绾相比呢?」王琰忽然出其不意地问道。 裴矩脸色巨变,双眸如电,直射王琰,浑身蓄势待发,冷声道,「你说什么?」 形势陡然发生变化,两人不像是夫妻,反倒像是敌人,一强一弱,无形地对峙起来。 王琰没有立即回答,她腾出一只手,转身朝裴矩行了极标准的一个稽首礼,裴矩脸色变了又变,语调中多了惊疑,「你和慈航静斋什么关系?」 这行礼姿势,分明是慈航静斋独有的起手势。 王琰自然不会在这时候卖关子,她很干脆地道,「相公大约不知,我们世家女子日常,习文读史有先生传授,管家理事有母亲教导,若有习武天赋的,则多半会入慈航静斋外门修习,待年岁到了,凭学识,或入内门,或离山回家,妾身惭愧,天资寻常,只因是王家独女,蒙静斋特许入山学习,待满十六岁,便回家待嫁了。妾身有幸在山门见过邪王一面,至今印象深刻,虽听母亲说过与家里议亲的是裴家,却不知是大人您,嫁过来后方才知晓,并非有意欺瞒。」 裴矩此时此刻想要稳住自己的心神都不容易!! 他一向将裴矩和石之轩的身份隔离得极清爽,生活中几乎没有丝毫交集,万万没想到,自家看不上眼的夫人对自己的另一身份竟知之甚深,却能多年未露一丝端倪,而自己对对方却是一知半解,全然陌生,他何时竟犯了这等低级错误,因为一个愚蠢的祝玉妍,便小瞧了天下女子? 「慈航静斋?」他扯了扯嘴角,那一缕笑容早已不知不觉消失,「真是下了好大一盘棋,了不起,果真了不起,教导天下世家门阀的女郎们——是我小瞧了梵清惠。」 王琰垂着眸,斋主厉不厉害,跟她有什么关系?再说,世家门阀的家主和女郎们难道个个都是傻瓜,心甘情愿受斋主驱使?不过是利益交换,各取所需而已。 而她自己,暴露身份,最终的目的不过是留下女儿,不想让孩子成为丈夫手中的一枚棋子罢了,反正丈夫又不止一个孩子,谁得到的关爱更多,谁就去承担那份来来源于邪王的因果吧! 「相公,安安身为裴家嫡长女,若天赋连你都觉得出众,那么,将来有没有机会加入静斋内门,修习至高无上的剑典?妾身想着,山门生活虽清苦,氛围却还算祥和,且清名远扬,是不是更适合安安呢?」 慈航静斋的仙子,起码比魔门妖女更适合安安吧? 王琰未竟的话俱体现在冷淡透彻的眼神中,裴矩何等聪明,一眼便看透了,要让他选择,祝玉妍和碧秀心他更爱哪个,答案也是显而易见,女人的一点小心思,更不值一提。 他半晌不语,内心经歷着极其激烈的挣扎取捨,只是因为想到了另外一重密事——想当年,他偷偷修习佛门功法是何等艰难,至今和宁道奇还有一战未清。而今,这些他执着掌握的东西,以他女儿的资质和身份,几乎唾手可得,只要不和他的名字牵扯到一起…… 如果说石青璇是后期邪王的情感软肋,那么前期邪王的弱点自然是至高无上的武学,是信念的软肋,一旦窥破,亦能攻其不备。 从那天后,裴矩再一次从白锦的生活中消失了,裴家的日子一如既往,没有半分波澜。 事后,白锦就听她娘用不屑的语气对她嘀咕,「不过是一群六根不净的尼姑,有什么好学的?我们安安冰雪聪明,日后想要什么生活不可得?偏要去凑那份打打杀杀的虚热闹?」 白锦深以为然,听说那慈航剑典至高处也不过是踏破虚空,至今无人做到,而她的药王诀早已突破了先天,假以时日,未必不能超越慈航静斋,况且她对于佛门虽没有偏见,但毕竟一直修习的是道法,在没习到万法归一的境界前,于半途改弦易张,对她的修行没有半分好处。 但世事并不以她们的意愿为转移,白锦三岁时,裴家来了位清美绝俗的白衣女子,一来便盯着白锦不放,她的娘亲王琰,抱着她,如临大敌,远比见到裴矩更加紧张!! 第19章 大唐双龙 第四章 那女子闲庭信步,婀娜多姿,生得清美脱俗,宛若绰约仙子,一双美眸,泠泠然似有情似无情,看向人时,专注得仿佛你就是唯一入她眼的人。 白锦甫一触及女子的眼神,浑身的寒毛都炸了开来,精神瞬间提升至极致,心境至静而至澄,整个人仿若陷入了内视的空明境地。 她仿佛看到,一股仿佛无法抗拒的气流漩涡从女子周身辐射而出,向四面八方席捲而来,瞬间就把偌大的院落,包括她们母女,捲入其中,锁定了所有逃跑的后路。 危险,非常危险! 从未有一刻如此时,令白锦深深地感受到,这当真是一个充裕着灵气的高武世界,这里的武道高手,境界之高,甚至能让她这个修仙者感到威胁。 第25页 王琰搂抱着白锦,一动也不敢动。 「师妹,好久不见。」女子慢慢从白锦身上移开目光,看向王琰轻声招唿。 「斋主仙驾光临,琰有失远迎,失礼了。」 王琰冷静开口,裴家暗中虽有高手护卫,她此时示警已经来不及了,况且梵清惠修习慈航剑典大成,已接了掌门之位,如今是年轻一辈的顶尖高手,裴家的侍卫加一起也不够她一剑,何苦唤出来枉造杀孽呢? 这些慈航静斋的美丽仙子们,说是悲天悯人,心念苍生,甚至敢号称代天择主,但杀起和自己理念不合武功又不及自己的人,可从未手软过。 若非宋缺功夫在她之上且背靠岭南豪族门阀,只怕就不是什么相恋未果,而是慈航静斋斩杀敌人的又一辉煌战果了。 「师妹向来如此克制多礼,想来是从未把我们当做自己人了。」女子嫣然一笑,似嘆似怀念,「当年我一见师妹,便知晓师妹不是凡俗人物,虽世家多奇女,师妹仍是箇中翘楚。只可惜师妹心中唯有世族,没有苍生大义,我们道不同,无法并路而行,委实遗憾至极。」 王琰微微笑道,「斋主过誉了,琰毫无天赋,连入门心法也学得磕磕绊绊,幸得师门宽和,方容我待到十六岁,避免给家族蒙羞,琰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世间女子,不似斋主信仰高远,以天下为己任,斋主所言,琰无可辩驳。」 天下女子各有各的活法,她追求的逍遥自在,本就与慈航静斋理念不合,又何苦勉强自己去适应旁人制定的规则呢? 梵清惠闻言暗嘆了一声,若论心性资质,王琰其实远在碧秀心之上,秀心有时候还是会感情用事,邪王又是那等惊才绝艷充满魅力的人物,只怕她将来难逃情网束缚,王琰就不会,天生的冷静理智,胸中自有天地。 可惜不是我辈中人,白浪费了一身天赋。 好在,她的女儿亦有一身罕见的根骨,只不知和妃暄哪个天赋更佳,她今日专门为此子下山,看似过于隆重,实则也是为了将来静斋的传承。 有邪王护着,秀心的女儿她是不用想了,但,王琰的女儿可没有那么周密的保护。 「以师妹的聪颖,想必猜到了我此行的目的?」梵清惠看着王琰道,「令爱既有此等世间罕见的灵根仙骨,所谓良才美玉不过如此,入静斋自然是宜早不宜迟,越是年幼,越是心无杂念,灵台清明,更宜修炼至高心法。若让她埋没在后宅方寸之地,委实可惜。」 「斋主想必是从碧师姐那里得知的?」 王琰看到梵清惠的一剎那,心底就涌出了一股恼怒,男人果真是不可信,连邪王也不过如此,丁点事都逃不过枕边风,若不是从他那里漏了口风,斋主如何知道自己女儿的神异之处? 碧秀心捨不得自己的女儿去做那拯救苍生的大事,便要拿她的女儿顶上么? 她自然是不信男人,可也没想到不靠谱到这个地步,连五年都撑不到,安安如今才三岁,便暴露在了梵清惠的眼里。 「从哪里知晓又有什么关系?」梵清惠笑了笑,「青璇天真烂漫,以音律见长,论武学天赋却是不如白锦。」 「可我家安安,也不大爱习武,」王琰细声细语却坚定地道,「安安爱读书,打开口说话起便开始识字,如今已能自行翻阅书房内的各色书籍,她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我做母亲的,又凭什么自行决定她未来的人生?」 「可这天下即将大乱,狼烟四起,豪雄并立,世家门阀首当其冲,定会成为各方拉拢打压的对象,世家身份成不了一世的护身符。况且世家女子,到了年龄便要送去联姻,这便是她们的价值所在,就如你这般,你的天资智谋远在你兄长之上,亦不能避免被家中嫁给一个婚前连面都没见过的男子,难道就不曾感到委屈?」梵清惠淡淡地道,「裴家有裴矩在的一天,便不可能永无波澜,你当真有信心裴家能护她一生?」 「裴家护不住,还有王家。裴矩护不住,还有我王琰,除非我死。」王琰道,「若非有人专门寻隙,她一个小小孩童,能碍谁的眼?有我手把手的教导,安安便是将来必须得嫁人,我也能让她舒舒服服顺顺遂遂。」 「阿琰,嘴硬没用,别逼我动手。」梵清惠意味深长地道。 王琰眉梢微动,一挥手,两枚信号箭激射上半空,可惜只射出丈余高,就仿佛遇到了障碍,生生拦了下来,再也不能炸开,这也在王琰的预料之中,梵清惠来得太早太快,她的好多后手都没有启动,可惜了。 与此同时,梵清惠的长剑如一道雪白的残影,风雷隐隐,破空而来! 王琰毫不犹豫地抱着白锦旋身,直接将后背暴露在了梵清惠剑光笼罩之下! 「砰——」 待在王琰怀里的白锦脸色先红后白,咽下了喉口的一点腥甜,她瞬间提起的护体灵气将自己和王琰护在其中,生生扛住了她那轻描淡写又威力凛冽的一击! 以白锦和王琰为中心,方圆三丈以外,整个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亭台廊桥,凡所存在,俱化为湮灰,粉尘飞舞,瀰漫了整个院落,久久不落。 白锦并不好受,这梵清惠就是个疯子,说着说着就出手,且丝毫没有试探的意思,直接就出了杀招,要不是她有余力抵挡,她娘不死也要受到难以恢復的重创! 第26页 不用白锦运起药王诀,丹田里的八卦漩涡已经自发分出一股暖融融的气流顺着经脉而上,源源不绝地补充着白锦那一击消耗掉的灵气,白锦苍白的小脸肉眼可见又恢復了红润,她仰头看了王琰一眼,没有错过王琰眼底的那一抹震惊。 「咦……」 梵清惠猝不及防被反击得往后退了一步,胸腹间隐隐有些气血翻涌,她眸光牢牢地锁定了王琰怀里一直未出声只盯着她的女童。 「你如此年幼,何来如此深厚内劲?可是有宗师为你灌顶?你竟能撑过来?」 除了道家的「醍醐灌顶」大法,她实在想不到任何理由,会让这么年幼的孩童,身怀深厚内力,生生抵挡住她这蕴含了□□成功力的一招! 第20章 大唐双龙 第五章 梵清惠大是惊异,难道在她之前,除了石之轩,还有别人接触了这孩子? 她虽然独身前来,可却绝对不会小瞧这位武力平平的王家师妹,当年与她一起上山的女郎们,有的留在山上,有的归家,选择不同,却各有各的不幸,其中最能干的那位,也早已削髮出家,唯有王琰全身而退,平平安安地回了家嫁了人,还生了孩子,背靠王家和裴家,过得比大部分人都要幸福安康。 不论是心性还是智谋,眼光还是胸襟,都不容人小觑,这样的女子,怎么也不可能让人暗中教授独女功法,自己却丁点不知,但看她显露的表情,似乎真的不知道自己孩子拥有内力? 白锦窝在王琰怀里,揽着王琰的脖颈从王琰肩头探看着,一张精雕细琢的粉玉小脸,肌理莹润,五官却格外完美,细长斜飞的眉毛,直且黑,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明亮慑人,挺秀的小鼻樑,小嘴儿红艷艷真如一颗樱桃,如此年幼稚嫩,便能看出明艷不俗的风华,不似秀丽柔美的王琰,眉宇之间,倒更有邪王的品格儿。 「梦里呀,梦里有三皇五帝收我为徒,授我仙法,我可不能再另拜师父啦!」白锦朝梵清惠龇了龇一排小白牙,笑嘻嘻地道。 「你这小儿,端是精灵古怪。」 梵清惠笑了,仙人抚顶授长生么?难为这么个小姑娘,居然知晓这等典故,果然王琰没有说谎,这小姑娘是个爱读书的,但她本人却是个信口开河的主儿。 梵清惠没有相信,但也没有动怒,身为女子,尤其还是女尼,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什么污言秽语没听过?若为了丁点挑衅就动怒,她也做不成慈航静斋的掌门。 「既是仙人授法,那我可更好奇啦,不知白锦能不能和师伯说一说?」 白锦扒着亲娘微微颤抖的肩膀,笑得灿烂,「我师父说,我心我意,我命我主,我喜欢师父传授的仙法,我不喜欢你,才不会告诉你。」 她抬起胖嘟嘟软绵绵的右手,捏了个手势,默念了一句,随后拇指中指一碰,「啪——」打了个响指。 这就仿佛是一个觉醒的信号,剎那间,梵清惠和王琰都感觉到了脚下地面的震动,她们不约而同地看向四周,骇然发现了让人震惊的变故! 只见刚刚已化为飞灰的满院植物,疏忽间,从破败的废墟中纷纷探出头来,顶开了厚厚的灰烬,探出莹莹新鲜的嫩芽,迅速抽条,分枝,成长,枝干和叶片从嫩黄、新绿,碧绿、浓绿飞快地变化着,碧色的生命在膨胀,焕发生机,绿色中又铺开了品种各异的花苞,次第绽放,丝丝缕缕的细润雨线交织成网,朦胧地笼罩了这片天地,很快地,整个院落又繁花似锦,葱葱郁郁,鲜翠欲滴,完全看不出之前的破坏痕迹了! ——简直是一场神迹!! 至此,梵清惠心中凛然,再不能把白锦当做寻常聪慧的小孩来看待了。 「果真是仙法?仙人授法?仙人境……破碎虚空飞升?」 梵清惠喃喃地道,想起了师门第一代地尼留下的一本只有掌门可以翻阅的私册,里面记载的内容,至今百余年,从未有一人做到,她曾以为那只是一种传说,但现在看来,传说未必是传说,倒是当代的武林才俊,太过于画地为牢了,为自己的浅见薄识所禁锢,竟没有更进一步的勇气和追求,以至于无法突破自我,达到传说中的破碎虚空!! 倘若宗师境并不是最高境界,那突破宗师境后会发生什么呢? 那一剎那,梵清惠仿佛想通了什么,又仿佛更加迷惘了,她似乎摸着了什么的边,又仿佛还离她十分遥远,全身的功力都疯狂地旋转起来,她的双眸失去神采,穿透半空,落在了遥遥的远方。 「安安——」 被眼前异象惊到的王琰不但没有放开白锦,反而把她搂得更紧了,她看看梵清惠,又看看白锦,母女俩心有灵犀,白锦朝王琰摇了摇头。 梵清惠若是再下杀手,她自然会奋起反抗,哪怕是杀掉对方也无所谓,但此时此刻正是梵清惠顿悟的关键时刻,是梵清惠的机缘,也未必不是她们母女的机缘,直觉告诉她,危机已经解除了,一来她现在没能力杀掉梵清惠,而来即便有能力杀了她,今天也不是最好的时机,她们实在没必要节外生枝。 她需要时间,需要再长大一点,到时候,便不至于这般被动了。 接连动了两次灵力,白锦也不是很好受,虽然胸腔一口灵气源源不绝,生生不息,但她毕竟太过年幼,天然的身体条件有限制,即使不会伤及根基,动用这么大范围的生机术还是有些勉强了。 第27页 这些年她一直都是按部就班地修行,即便经验丰富,也没有加快速度,只怕修行太快压制了她身体正常的发育,那可就哭都来不及了。 梵清惠虽然陷入了顿悟中,但不代表她没有反击之力,再来一次的话,白锦也无法保证她们母女俩能全身而退。 足有三个时辰,从天色明亮到漆黑,梵清惠从顿悟中清醒后,只觉多年没有变化的心境又有了提高,仿佛已摸到了剑心通明的关卡,她百感交集,没料到这趟下山,竟有如此出人意料的收穫。只冲着王琰母女没有趁虚而入朝她下手,她便不能再对裴白锦做些什么了,至少今日是不能了。 「白锦,你有如此机缘和天赋,正该是我慈航静斋的传人,我对你的承诺永远不变,你好好想想吧。」 …… 待梵清惠走了,环境彻底安全了,王琰自然不会放过白锦,她身为亲娘,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惑呢! 「安安?」 白锦能说什么呢?真的是仙人授法啦,只不过是上辈子的仙人,这就不必对今生的娘亲说了,反正她这辈子是不折不扣的重生,在她娘肚子里待足了日子才出来,跟上辈子半路接手可不一样,她底气足着呢! 她不但底气十足,还兴致勃勃地要教王琰,这世道太乱了,光靠智谋生存有时候也只能干瞪眼,所谓一力降十会,武力还是很重要的。 王琰也不是要审问女儿,只是女儿动用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她的掌握认知,一向自信的她一时间也难免不安。 她担心女儿学的这些所谓仙法,到底有没有隐患,会不会给女儿造成伤害。 越是聪明人,想得越多,然而—— 「娘,我想学道法,我想学医术,师父说的好多东西,我都听不懂啊。」白锦仰头看着王琰,信赖地瞅着她无所不能的娘。 王琰嘆口气,心软了,这小祖宗,真是她的克星!! 第21章 大唐双龙 第六章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十岁时,白锦终于磨得王琰同意,率领自己一手训练的少年部曲踏上了游歷之旅。 大业十三年,时隋帝杨广已登基十三年,再不復登基时的雄心壮志,一方面横徵暴敛,穷兵黩武,一方面骄奢淫逸,残暴不仁,虽有英明国策推行实施,杀尽忠臣良将,失尽人心,导致民怨四起,天下大乱。 沿途走来,白锦真正见识了什么是「宁为太平狗不为乱世人」,千里无人烟,路边堆枯骨,食腐鸟虎视眈眈地等着状如骷髅的行人倒下,好一哄而上…… 战争,在任何年代都是残酷的。 有时候,他们会停留在深山老林里,听暮鼓晨钟,诵荒凉真经,仿佛世间依旧太平祥和,而有时候,他们会误入某个野草比庄稼茂盛的村落,收两升豆子,给一个村子的孤寡老小义诊,至于男壮丁?自然是都被朝廷征走了,这样的村落数不胜数,而最终能服满役归家的壮丁寥寥可数。 慢慢的,白锦这支马队便有了点名头。 江湖与江湖也多有相通之处,一支全是少年组成的马队,让聪明人忌惮,也让蠢人贪婪,白锦并不手软,走一路,杀一路,也有走投无路的人来投奔,也有遭受不公的人请求庇护,这一路整合,一路救人,虽不是白锦预计的飞扬恣意率性人生,但不知不觉便收穫了一份别样沉重的信赖。 三年下来,白锦的队伍,彻底磨鍊成了一支以她为中心的精兵悍将,本就是裴家部曲出身的少年们,自幼便受着传统的严格训练,又有白锦这些年陆陆续续按照自己想法打造的特训,以及传授的武功阵法,少年们早已脱胎换骨,每个人拿出去都能独当一面,合在一起,更是一架毫无破绽的兇勐残忍绞肉机,凡被绞入他们的阵法中,便是倍数人马,亦无人能够生还! 而经过鲜血和杀戮的淬鍊,白锦的剑法也已登峰造极,与前世最终成形的超然剑意又明显不同,少了飘逸出尘,多了杀伐果决,白锦已隐隐感觉到,自己触摸到了药王诀的第二层边缘。 有一种入世的厚重沧桑,是红尘的七情六慾,贪嗔喜怒,汇聚成压在心头的魔障,寻道路上的天堑,唯有破而后才能重立,进化,升华。 上一世,终她一生,都未曾真正修仙入道,「活过来」的药王庐内仿佛有一层无形的屏障,包裹着她的神魂,断开了她踏上仙途,但白锦又能感觉到,那层屏障,并无恶意,与其说是阻碍她修仙,倒不如说是在保护她,就像第一世在她遇到致命危险时,裹着她逃离那个时空一样。 这一世,她终于感觉到了一点破开屏障的契机。 白锦手下的马队从一开始的一支,而后一分为二,为三,为四……待到经过太原地界时,已经分出了两个大队长,各管着四个小队,八个小队长麾下又各有上百人,训练得严整有序,令行禁止,好不气派——就是特别费钱。 若不是王琰生财有道,家大业大,又无底线溺爱独女,这八百多人的马队,白锦刚开始时想养也养不起,后来实在不好意思啃老了,便只好以战养战,带着这群人打家劫舍,专挑那些罪恶滔天的绿林□□下手,狠狠地攒了一笔不菲的身家,终于松了口气,不用掏她娘亲的私房了。 而这样一支解决了无数绿林强人和官府溃兵的马队,自然也引起了各方兴趣,人数虽然不算多,却个个都是训练有素的马上精英,领队的又是一名女子,这对于各路反隋豪杰来说,都称得上是一口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 第28页 太原的主人,李渊,自白锦踏上太原的地界,他的案上便放了短短时间内能收集到的所有关于她的消息,李渊越看越是赞嘆——裴矩这傢伙福分不浅,虽生的不是儿子,能干程度也胜似儿子了,可惜当初夫人下手晚了,没能把这孩子变成自己人……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许人,大郎二郎成亲了,还有四郎五郎啊,要不等裴矩从草原上回来,再找他商议商议? 「安安在城外?」 内院里,李秀宁惊喜地看向来给她报信的二哥,李二郎李世民。 「安安现在可不得了,领着一支骄兵,由北向南,斩了多少□□豪强,一路过来已闯出了不小的名声,连父亲都百般赞嘆,命我前去迎接。父亲还让你收拾一个院子出来,若是能留安安在李家住下就再好不过了!」 李世民朝妹妹道,一张俊朗深刻的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愧是拥有胡血的家族,不同于汉人骨子里的儒雅文秀,天然就透着一股英俊彪悍的混血基因! 「行,二哥,我知道了。」骄兵?李秀宁眼珠转了转,一口答应了下来。 …… 城门处,白锦握紧了缰绳,再见李世民这傢伙,她心情很有些复杂。 其实白锦并不是很想停留在太原,也不太想见李家父子,如果她没记错,今年是大业十三年,时间极其敏感,她领着一支战力彪悍的人马路过此处,对双方而言,都是需要避嫌的存在。 但,窦夫人就葬在这里,她与窦夫人有半师之谊,当初无法送葬是情非得已,如今已经到了面前,岂能一走了之? 白锦与唐国公几乎没有交集,不代表和李家人不熟,事实上,李渊的妻子窦夫人是从小看着白锦长大,两家堪称通家之好,白锦和李家的这几位郎君娘子自然也是打小混在一起长大的。 窦夫人出生北周皇族,天生清冷尊贵,冷静自持,偏偏对白锦另眼相看,极是喜爱,甚至在白锦幼时主动指点她书法学问,后来窦夫人带着几个孩子与丈夫汇合,离开家乡时,把自己收藏的从北周皇室里带出来的所有道家文集都留给了白锦,还不忘给白锦寄信传书,解惑释疑,生恐她荒废了自己的绝顶资质,诸般关怀,竟比对她唯一的女儿秀宁还要尽心。 甚至,窦夫人还想说服王琰,将白锦嫁给她的次子,李世民。 王琰一口就拒绝了。 哪怕她和窦夫人是几十年没红过脸的好闺蜜,哪怕李二郎和女儿门当户对,哪怕李家和裴家已经暗暗结盟,王琰也绝对不会将女儿嫁给李世民! 李家,潜龙在渊,李世民,更是人中龙凤,非是她女儿配不上对方,而是,两人根本不是一路人,一个是人间贵不可言,一个想追求逍遥长生,勉强在一起,最终不过是一对怨偶。 而这两人若结怨,造成的破坏力,哪怕她是白锦的母亲,也不敢预料后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岂不愚蠢? 窦夫人本想学刘备三顾茅庐,谁知突生重病,骤然离世,那时白锦已游歷在外,连回乡送葬都来不及,也是一种遗憾。 后来从王琰的信笺中知晓了窦夫人求亲的意图,王琰说的轻描淡写,白锦也没放在心上,只是再看到李世民,多少有点感慨。 幸好这傢伙已经成亲了,是窦夫人临终前,为他聘的长孙家贵女。 那是窦夫人一开始看好的儿媳,白锦更不想破坏这对千古帝后的美好姻缘。 第22章 大唐双龙 第七章 李渊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或者英姿飒爽,或者明艷张扬的贵族少女,就如同他的女儿李秀宁,天刀的女儿宋玉致那样,这一类出身高贵天资出众的姑娘,即便容貌各异,大抵都有些相似的骄傲气质。 但当白锦从门外快步而入时,他还是恍惚了一瞬。 哎呀,这逆光而来的身影,颀长挺秀,意态沉稳,玄色披风随着动作在身后盪开,衣袂翻飞,显得格外飘逸洒脱,要不是他眼光还算利,差点以为是年轻时候的裴兄弟呢!! 容貌如何,他身为长辈,虽嘴上不好评判,但裴弘大年轻的时候就是万花丛中过的风流人物,当街跨马时那张脸那通身气派,更是引得万人空巷,鲜花香帕纷落如雨,王琰据说也是贵女中的才貌第一流,他们的女儿,自是只有青出于蓝。 饶是他见识过无数美人,皇族也好,门阀也罢,仙女也有,魔女也有,也不得不承认裴家这女儿,真风流潇洒,堪称这一代的翘楚,秀宁也好,玉致也好,这一代的女孩儿们,到底是稍逊风采,更不必提他后院那些以色侍人的姬妾之流了。 也不知和慈航静斋的仙子们相比,哪个更加出众? 现在他可算明白自己二儿子娶不到对方的原因了,两人并肩而来,一英悍,一潇洒,气势却不分轩轾,几乎看不出谁强谁弱,况且这裴家女孩儿五官生得太精妙了,精妙到模煳了男女之别,通身上下哪里看出点女孩儿的娇柔气,这是娶回去个妻子,还是兄弟啊?就算是天下第一美,这样的娶回去又有甚意思? 这亲事没结成,甚好,甚好。 况且,这孩子一走到他面前,就弯起一双大又亮的凤眼,未语先笑,态度落落大方从容亲近,若是把她当个寻常的世交之女打发了,那绝对是个昏招! 「世伯安好,听二郎叨咕了多少年父王父王,听得世侄对世伯仰慕不已——而今世侄可算是见到真神仙啦!」 第29页 瞧瞧,这嘴,也比自家几个儿女巧啊,真不愧是裴八哥的女儿!!李渊心里暗嘆。 就裴矩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看样子也有了传人。 「常听弘大提起世侄,言谈间十分骄傲,今日见了世侄才知道,如斯骄子,弘大还是太过谦虚啦!」 尽管裴矩很少在他面前提到养在家里的这个女儿,提得更多的还是秀心生的那个,但李渊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一点也没有感到心虚,毕竟,他夸得绝对有七八分真心。 「既然来了太原,就让秀宁他们兄妹几个好好陪你逛一逛,你们也是多年未见了吧?正好叙叙旧,省得弘大怪我怠慢了他的女儿,回头找我算帐。」 白锦这十多年,只在百日那天见过裴矩,听了李渊口口声声提她那个见面可能都不认识的爹,她同样面不改色,心无波澜。 感情的事本就是双向的,裴矩对她没有慈父之心,她又何尝有濡慕之情?这样干干净净爽爽利利的关系,可比藕断丝连让人舒服多了。 秀宁对这位儿时的朋友,表现了极热情的欢迎态度,虽然她小时候还为母亲亲近白锦更甚于自己而黯然过,但时过境迁,母亲仙逝,白锦离家,人生当中快乐的时光越来越短,她本就不是什么心胸狭隘的人,对儿时那点小女孩儿的别扭心思也早已释怀了。 秀宁领着白锦去了李家的陵地,窦夫人就葬在那里。 三柱清香,白锦上得虔诚,这是一位值得她铭记感激的师长,她的人生,宛若时空中的一叶扁舟,她努力掌着舵,但最终飘向何方,她也没有答案。 窦夫人就像是她旅途中偶遇的一盏散发着独特清辉的明灯,向白锦展现了这个尚未被森严礼教束缚的时代中,顶尖女性的学识教养和思想观念。 她囿于这个时代的局限,不算长的一生都在相夫教子中度过,在他人眼里,她是周室遗族,名门贵女,是贤内助,是好母亲,却不是一个独立的人。 但白锦眼中的她,不仅是窦夫人,她是有名字的,她叫窦惠,一个「惠」字,足以总结她这个人。她的思想,遨游于万古长空,不受约束,她敏锐的政治触角,长远的谋略眼光,周全的为人处世,慎独的自律自省,宽和的胸襟气度,是白锦极少有在女子身上看到的可贵品质。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另眼相看」,窦惠这个从头到脚都被儒家文化浸透的世家典范,却对一心追求道法的白锦表现了极大的包容和喜爱。 就像选择如魏晋名士那样生活的王琰一样,她们都在不自觉地追求独立完整的人格,而不是仅仅作为男人的附庸出现。 慈航静斋的仙子们亦是受万人追捧,群豪痴恋,搅动得江湖风云变幻,以一己之力代天择主,听起来是多么无私伟大,多么正气浩然! 可那种追捧痴恋里,到底是因为她们学识理念品格实力组成的人格力量强大到让人倾倒,还是因为她们本身散发出来的极致女性魅力让人痴迷? 慈航静斋的仙子们的行事,说是为解救天下苍生,但最终却是树立了自家门派以及门派中人在江湖朝堂中的至高无上地位,以及几段流传江湖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武林绝恋。 白锦永远也无法共情慈航静斋的言行作为,更不会为了看一眼天下四大奇书之一便勉强自己与慈航静斋结下因果,所以她便宜爹的算盘,註定是落空了。 在山上沐浴斋戒了整三天,白锦和秀宁才下了山,秀宁没有立即回城,而是缠着白锦,要去看看她的「骄兵」。 白锦斜了她一眼,这位歷史上成立了首支「娘子军」征战四方的大唐公主,在她认识的这些年里,可没有表露过太多对军事武学的爱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并不是正史,秀宁的性子跟史书记载也有所出入,但现在是觉醒了么? 八百骑兵,听起来不多,但当他们排成队列操练,前进,后退,跳跃,如臂指使,整齐划一,那规模气势绝对震撼人心,李秀宁看得目不转睛,攥着马鞭的手背上都泛出了青筋,眼中渐渐透射出了灼人的光芒! ——那是一道名为「野心」的光! 第23章 大唐双龙 第八章 大业十三年,唐国公李渊举兵起义,终于也反了大隋! 李渊本人的实力在诸路反隋豪杰中并不出挑,远不及窦建德、王世充、翟让、李密之悍勇好战,但他却生了一帮好儿女,无论是文武双全的嫡长子李建成,还是骁勇善战的次子李世民,甚至还有巾帼不让鬚眉的女儿李秀宁,尚未成年已经和兄长征战沙场的四子玄霸五子元吉,个个堪称龙驹凤雏,声名赫赫! 以至于李渊虽反隋大旗举得晚,却后发先至,连夺数城,抢先占据了大片优越的地盘,引得有志之士竞相投奔,俨然一派兴旺成事的盛象! 旁人未必羡慕李渊占据陇西之地,拥有天时地利,却要羡慕他会生孩子,生一个顶别人十个,难怪他当初对碧秀心仙子只是表达了一番爱慕之意,转身就娶了北周皇室有实无名的公主窦氏,窦氏虽然名声不及慈航静斋的仙子们响亮,可她会教孩子啊!! 而此时白锦却是快马加鞭、夜以继日地往回赶,因王琰在寄给她的最新的信里告诉她,碧秀心死了。 白锦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白锦行走江湖这几年,见过权倾朝野的宇文化及,江淮霸王杜伏威,尚未得势的李密,雄主气象的窦建德,却并未听闻过邪王的一丝行踪,不但不见邪王,魔门的动向也远不如慈航静斋活跃,以祝玉妍为首的魔门子弟仿佛销声匿迹一般,若不是白锦偶遇过几桩人口失踪的惨案背后有魔门中人的影子,几乎还以为魔门已彻底退隐江湖了。 第30页 但碧秀心死了,为什么而死? 是因为,石之轩和宁道奇交锋输了,石之轩发现不死印法出现破绽了? 无论如何,不能让裴家和王琰发生危险! 白锦当机立断,回家! 裴家老宅歷经风雨,百年的时光未曾改变任何格局,而今天,正院在一声石破天惊的巨响中,整栋建筑皆化为废墟,现场一片狼藉。 二十多个伺候王琰的世仆,伤的伤,昏的昏,血葫芦一般,七零八落地躺了一地,唯有王琰一人抱着琴勉强站立,也是灰头土脸,娇美玉面上一道被飞溅的碎石划出的血痕,鞋履都来不及穿上,简直是前所未有地狼狈! 正院外,裴家内外的护卫和下人飞快往这边赶来,还没奔到地方,就瞠目结舌地看向半空中。那里,两道一白一黑的身影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快速地交锋,迅若奔雷,快若玄影。无形的剑气和有形的掌印针锋相对,各自划出了一道道玄奥的轨迹,在空中重叠,碰撞,撕裂——有护卫看得专注了,转眼胸口就隐隐发紧,喉咙口涌起一股腥甜,他骇然地收回了目光,再不敢再看一眼!! 「砰砰砰砰——」一招招倾尽全力的交锋,灵气和内力激烈撞击,宛若阵阵闷雷声传向四方,绵绵不绝对上刚勐绝伦,转眼胜负已分,双方同时收势,白锦沉着脸,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一柄玉色的长剑,横在胸前,稳稳地拦住了眼前眼眶发红隐隐癫狂的中年男人,身影纹丝不动。 而对面的男人,嘴角沁血,上身晃了晃,胸口的白衣上已添了一道足以致命的裂痕,正是这道再深半寸便要入肉的伤痕,终于让男人的眼神恢復了清明。 两人四周,逸散的剑气化为实质的利箭向四面激射而出,削断了树冠,射穿了石墙,打烂了花坛,射塌了凉亭,这半边风景如画的裴府,转眼就变成一片破烂! 白锦眯了眯眼,依稀记得上次见面,她还觉得对方像是一介逍遥散仙,潇洒不羁,而今天再次相逢,对方整个人都变得邪肆狠戾,身上的煞气之重,却几乎要冲破身体的束缚!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不死印法的破绽,倒有点像传说中的无情道,所以,碧秀心成为破绽,石青璇也成为破绽,其实成为破绽的不是某个人,而是用情吧? 石之轩真不愧是天纵奇才,他居然靠着这武道后天巅峰的实力,触摸到了先天的境界,结果身心境界无法同步,心境破裂,导致出现心魔了? 石之轩擦了嘴角的血迹,平復了浑身汹涌的内力,他看着眼前凭一己之力阻住他发狂的小小少女,就仿佛看到了年少时的自己,眼神灼灼发光,「你居然没有练慈航剑典?那你是凭藉什么胜我一招?能抵挡不死印法威力的武学,绝不亚于武林四大奇书,可是除了长生诀,你练的不是其他任何一种。」 「武林这么大,你怎么知道就只有四大奇书呢?所谓的武林,是你们眼中的武林,却不是整个武林,我即世界,未免太过自大了。」 白锦看石之轩是真的清醒了,不会再胡乱发疯,这才收回剑,顺便嘲讽了一句,她娘正在下面瞪着呢,得先帮她出一口气。 「你还没告诉我,你练的是什么功夫?长生诀?」石之轩对她的嘲讽充耳不闻,只在意自己在乎的问题。 「当然不是,」白锦干脆地道,「我没打听到长生诀的下落,邪王难道知晓?听说长生诀是道家法典,有机会我是希望能瞻仰一番,至于我修习的剑法,是我自悟的,怎么样,邪王觉得,比之慈航剑典如何?」 「比慈航剑典逍遥深远,」石之轩不愧是邪王之尊,沉吟半晌,实事求是地道,「慈航剑典虽无人练到第 十三 章,但据我推测,那第十三章乃是死关,非置之死地而不能练成,真正练到剑心通明,于当世自无敌手,如梵清惠满心俗事,若修炼第十三章,与寻死无异。而你这剑法,我却感觉到了沖天的剑意和道意,一往无前,锐意进取,仿佛能一直一直修炼下去,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永无止境。」 那是迥异于当世武学的心法奇功,不在丹田内,而在身体外,在白锦施展时,他只觉得身周的气流都被抽空了,偏天地间的气流是天然存在、源源不绝的,所以白锦所能动用的力量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力有穷时,而白锦没有——石之轩敏锐地察觉到,这点于他而言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若是能弄清楚,兴许,他的不死印法便能突破相生相剋的那层屏障,彻底融合圆满了。 白锦说是自悟,石之轩是信的,就如同他创出的武功,任何一种拿出来都是能在江湖上掀起血雨腥风的顶尖武功,他的女儿,天纵奇才又有什么不对? 但,这姑娘小小年纪便能悟出这等绝世奇功,智力自然不容小觑,又岂是威逼利诱便能打动的? 第24章 大唐双龙 第九章 ——可算落我手上了,不把你扒干净了,真枉费我来这高武世界一遭! 王琰瞅着白锦得意洋洋的小模样,很是看不上,不过她女儿很少有这么形于色的幼稚,她就勉强容忍啦! 「幸好这几年您没少修炼,不然他那一掌就能让半个裴家化为飞灰了,您也逃不了。」白锦往王琰脸上那道血痕抹了厚厚一层白玉膏,是她上辈子从药王庐里找到的药方,又在药王庐的药田里种出了所有药材,配出了这方药膏,名字就叫白玉膏,简简单单的,可功效一点也不简单,不过是涂了一炷香的功夫,王琰就觉得脸上的疼痛感慢慢消失了。 第31页 女儿手中的好东西多,王琰也不多问,只叮嘱了一句,「院子里受伤的都是伺候娘几十年的老僕了,好好给她们疗伤,她们陪我的日子,可比你这小没良心的长久。」 王琰被劲气所震,外表看不出来,到底受了些许内伤,既然女儿回来了,她也就不操心善后事宜了。 「行,您就放心吧,我吃穿用度哪个不是她们置办的,我也习惯她们啦。」 王琰的意思白锦明白,连王琰这样平时目无下尘的天生贵女,都懂得人命的可贵,她自然更不会认为药比人贵,虽然在这个见鬼的乱世里,人命真的很不值钱,平民奴隶如猪如狗,根本不在大人物的眼里,哪怕是看似儒雅风流的石之轩,这些年手上沾染的无辜人命又何止一条两条? 石之轩因自身的强大,站得太高,对生命看得太透,以至于眼中并没有芸芸众生的存在,所幸慈航静斋出了个碧秀心,风华绝代,兰心蕙质,慨然选择以身饲魔,生生给毫无破绽的石之轩套上了一道枷锁,制造出了一处弱点! 有弱点的人,才有情,有情,才有攻破的机会,碧秀心自然明白,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最终,她也丧命在这个「情」字上。 碧秀心也不算失败,她就像是石之轩的紧箍咒,她一死,石之轩精神分裂,疯了,不死印法破了,魔门失了邪王输了天下,她的任务其实完成了。 可这辈子,白锦是王琰的女儿,理直气壮帮亲不帮理,她可一点也不觉得要为碧秀心的死惋惜遗憾,她唯一要担心的便是石之轩捲土重来罢了。 石之轩这种人,当初为了学习佛门绝学,使尽浑身解数,甚至不惜卧底佛门,对阵宁道奇,终于创出了不死印法,而今为了这并不圆满的不死印法,他照样也能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她是扛得住,可她娘王琰呢? 如果石之轩从王琰身上下手,很明显他不会顾及什么夫妻之情,她总不能时时刻刻守在娘亲身边,从来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你的功法,能弥补不死印法的缺陷?」 王琰对不死印法略有所闻,然而让她从此印象深刻,却是因为碧秀心的死,碧秀心也算是慈航静斋里顶尖的通透聪慧,不然也不会被派去感化石之轩,居然钻研不死印法被反噬而死? 王琰只觉得荒谬,但假如不死印法真的如此强大,那自家女儿的功法能弥补不死印法缺陷,显然比不死印法更胜一筹,若是传扬出去,会不会引来整个江湖的觊觎? 这怎么可以? 「如果弥补了不死印法的缺陷,那么融合完美的不死印法是不是比你的功法更强?能不能打败四大奇书,独占鰲头?」王琰若有所思地问道。 白锦愣了。 「那你就给他吧,让他好好地修行,争取更上一层楼,重振他身为邪王的威名,咱们安安,就好好地过你喜欢的生活好了。」 王琰扬了扬眉,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道。 ——娘亲又开始露出这种表情了。 「你不用考虑我们的关系,我与他之间既无爱意,何来恨意?这些年,没有任何人干扰我,整个裴家由我一人做主,我过得很好,便是这次裴家遭殃,也是他失去神智之后无意识的行为,他到底还是保留了一分理性,倘若真的丧心病狂到大开杀戒,等你赶到裴家,也就只能给我们收尸了。 你毕竟是他的女儿,血缘羁绊想扯也扯不断,他也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即便不够爱你,但,比起那些想要联姻时才会记得自己女儿的父亲,他至少没有擅自做主,把你当做一枚随时可以牺牲的棋子,要知道,他已经有了需要护着的心肝宝贝,那另一个女儿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了。」 白锦不语,正如她娘了解她,她也了解她娘啊,这番话说得跟圣母似的,这是她亲娘的性子么?别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哦,不过,她娘一心为她着想,她也不是傻瓜,本来她就已经决定好了,正好她娘帮她託了一把。 就算没有她提供帮助,将来石之轩得了邪帝舍利还是会恢復的,他早点恢復,也少祸害一些人。 当然了,她的帮助,自然不是无偿的,那么多高明精妙的绝世武学难道不香么?她巴不得多囤点,再多囤点,万一去了那个动用不了灵气的世界,那这些武学可就能救命了!! …… 大业十四年,隋帝杨广,被权臣宇文化及缢杀于江东,隋朝灭亡。杨广一生功过是非,一个「炀」字盖棺定论,在位时,虽建有不世之功,功在千秋,然穷兵黩武,晚年昏聩,导致华夏人口锐减到两百余万户,亦犯下了滔天之罪,功不抵过,青史遗臭。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乱世真正来临了。 宇文化及于江东起兵,奈何实力有限,文不能聚拢当地上下民心,武不及窦建德李密李世民等人,不知那根弦搭错了,居然瞄上了江东诸世家的家底,昏头一样强令诸世家「捐钱捐物捐人」,以助其养兵。 男主人身在唐营的裴家,首当其冲,成为被杀鸡儆猴的那一撮。 当夜,宇文成都率精兵包围裴府——这都不是抄家底,而是看不起裴家孤儿寡母,要将裴家斩草除根了! 这一夜,江东局势大反转,宇文家四千精兵,对阵裴少主八百骑兵,一败涂地,全军覆没,宇文家损兵折将,损失惨重! 第32页 一代骄将宇文成都,被裴家少主裴白锦一剑斩下头颅,消息传出来,震惊天下。 裴白锦所创药王宫,自此名闻天下,强势崛起,直接强势分走了江东一半地盘,而江东裴白锦,也成为新一代武林天骄,傲视群伦! 以她为首,许多女孩儿开始凭藉自身的实力崭露头角,收穫声望,经营马场的商秀珣精明干练,沙场征战的李秀宁狡诈如狐,游说四方的宋玉致才比苏张。直到这时,好多人才发现,这些女孩儿居然悄无声息地占据了武林天骄榜的前几位,而不再是以往标榜容貌气质的美人榜! 第25章 大唐双龙 第十章 云遮雾绕的险峰峻岭,峰顶方寸之地,受千百年的风吹日晒,已光滑如镜,立足其上,眺目远望,只见云海浩渺,东边一轮红日破开千难万险,跃出了海面,霎时间霞光万道,铺得云海层层金辉,宛若仙境。 一道飘逸出尘的青色身影,静静地立在悬崖的边缘,哪怕山风浩荡,她的髮丝、衣袂、袖口都纹丝不动,无数道有形的紫色光线绕着她周身飞舞,越来越快,越来越急,渐渐地幻化成一片紫色的光电笼罩住了整个身影,像灵蛇般上下游走,噼啪作响! 徐子陵甫一跃上山顶,便看到了这幕奇景,他何等天资,瞬间明白此人在行某种神奇的功法,而此时此刻正行到了关键处,他当即连唿吸都放空了,唯恐一不当心,给此人造成伤害。 从日出到月升,当一层流水般的银辉宛若有生命一般流泻到那人身上,徐子陵不由自主地跌坐在地上,运起了长生诀的功法,他只觉得自己的心境也仿佛如这银辉一般,清明澄澈,虚无而又安宁。 这一站一坐的两人,就这样不言不语地相伴了整整七日,沐浴了整整七日的日辉月华,第八日,如雾一般的雨丝交织成网,慢慢飘落,崖边的人睁开了眼,瞥向徐子陵。 只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那双眼尾细长氤氲的凤眼,既清又寒,旋即,她整个人往前一顷,山风穿过她的青衣,盪起的长长衣摆,宛若青鸾的尾羽,融入四周苍翠雪白当中,清艷到了极致。 徐子陵忍不住惊唿一声,疾奔过去,他动作迅若闪电,对方的动作却更快,待徐子陵赶到崖边,却见一道仿若青烟般的身影在笔直陡峭的山壁上若隐若现,飘飘然捉摸不定,一会儿出现在一块突兀的石刺上,一会儿又停驻在一棵小树的树顶,眨眼便飘到了一处鹰巢附近,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就像一个刚刚落入凡间,正遨游山间的神灵。 「砰砰砰——」徐子陵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从未如此剧烈过,剧烈到似乎下一瞬就会跳出他的胸腔!! 从山上修行回来后,徐子陵就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模样,就好像整个人身体还在,灵魂却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对寇仲大肆散发自己的魅力,广交情人的举动也视若无睹了,对跋锋寒的风流冷酷也视而不见了,寇仲和跋锋寒简直好奇死了。 寇仲到底和徐子陵是好兄弟,了解对方更甚本人,使劲浑身解数。磨得徐子陵松口,说出了自己前几天的奇遇。 寇仲瞠目结舌地看着徐子陵用梦幻般的语气叙述自己在山中修行,无意间遇到了修炼的「精灵」,不但跟着受了一场日月精华的造化,还见识到了真正的神仙——从未见过徐子陵这般愚蠢痴汉的模样,寇仲不禁捧腹大笑,笑得简直恨不能在地上打滚,徐子陵气得扑上去狠狠揍了他一顿。 跋锋寒可是情场老手,心中自有计较,他笑着拉开两人,把着徐子陵的肩膀,暧昧地道,「你这清心寡欲的傢伙,居然也有动心的一天。怎么,石青璇那妮子不够美?还是绾绾不够妖?要是都入不了你法眼,你就喜欢仙子挂的,那师妃暄,中原江湖第一仙子,难道不比你那山精水怪的更出尘更仙?」 徐子陵难得失去了从容,脸色涨红,「你们胡说八道什么?爱信不信,跟你们说不清楚,我们来打一场,让你们尝尝我的拳头,你们就知道我有没有撒谎了!」 说罢不待两人反应过来,就扑了上去,三人大打出手,混战一番,你来我往毫不留情,打得一个个鼻青脸肿,浑身挂彩才罢休。 寇仲和跋锋寒见徐子陵终于恢復了精神,才算放下心来。 过两日便是寇仲和药王宫约定结盟的日子,江淮一向是鱼米之乡,寇仲占据了这么富饶的地盘,自然有人眼红,虽说他不喜欢俯首称臣,但和人结盟却并不反感,他斟酌掂量了各路势力,对比了又对比,生怕再遇到一个狼子野心的李密,经过反覆筛选,他瞄上了江东药王宫。 江东经过宇文家族蝗虫过境般的洗劫,纵是世家林立之地,汇聚了天下七八成的财富在此,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光有钱有什么用?半粒米都没有!运河被封锁,粮食运不进来,宇文家败退后又颳走了除世家存粮外所有的官仓粮食,存心要将这半边江东老小活活饿死,难道真要拿一两金子买一两米,太过荒唐了! 有存粮有外援,各世家还能撑上一年半载,可百姓就苦了,江东城外但凡能食用的树叶野菜都被薅了一遍又一遍,偌大的城池民间,已经不復鸡犬相闻之声了。 再放纵局势恶化下去,江东危矣,药王宫既手握半边江东,难道真的要看父老乡亲们背井离乡流离失所?这年头,人也是发展的根基,都跑了,留一个只有世家存在的空荡荡的江东,又有什么意义? 第33页 药王宫本来就打算向寇仲去信重金求购粮食,信还没送出去,白锦先接到寇仲的结盟书,开始有些吃惊,细细想来,也在意料之中。 寇仲这头扬州蛟龙,到底是要化为真龙了,只是今生局势更加复杂,曾经作为寇仲雄厚靠山之一的宋阀,因宋玉致不曾倾心于他,并在和兄长宋师道内部争权的过程中击败其兄,成为宋阀新的继承人而脱离他的掌控,不但没有给他带来助力,反而因为宋玉致远比兄姐炽烈的雄心,而加入到了争夺天下的大乱斗中,成为寇仲势均力敌的对手! 这种群雄对峙的局面,相比起那些世家出身的豪强,寇仲毕竟底子薄弱,想寻求同盟也在情理之中。 寇仲不够顺遂,李世民也不逞多让,这两位最被看好的争夺天下的候选人,寇仲被宋玉致摆了一道,李世民也失去了妹妹李秀宁全心全意的谋划帮助,争夺天下的道路上也多了许多需要亲自扫清的障碍。 白锦有自知之明,她占据了半边江东,是相信自己可以保一方安宁,至少在这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可以保家乡父老乡亲一份安稳,但若是治理整个天下,她能力确实不足,又何必耽误苍生,牵扯因果? 苍生的因果,白锦扛不起。 可惜,人人都以为她成立药王宫,击退宇文家族,占据江东地盘,发展军事力量,就是有心加入这场逐鹿游戏中,没有人再当她是心血来潮的世家贵女,而已经视她为一方势力统领了! 就连功力恢復神智清明的石之轩,也不相信。 他倒是放弃了之前扶持李建成的打算,转而兴致勃勃地准备扶持自己离经叛道的女儿,甚至不惜把手中花间派和补天道的顶尖高手都派给白锦,却被白锦毫不客气地拒绝了。 对寇仲的示好,白锦和母亲王琰商量过,狗头军师王琰与白锦想法一样,也支持她结盟,既然不想逐鹿天下,那就坐等他们分出胜负,最后吞一部分胜利果实便是了,但这过程中也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适当地展示肌肉是必要的,不论是迷惑人心,还是展示实力,都能决定日后到底是吃肉还是喝汤! 当白锦一身锦衣大氅矜贵潇洒地出现在寇仲等人面前时,徐子陵整个人都呆滞了,脸色不停变幻,又青又红又白,看上去好不可怜! 第26章 大唐双龙 第十一章 徐子陵面对白锦的种种不自在,白锦却误以为是因为她的失礼和惊世骇俗之举。 「原来竟是徐兄,久仰大名,当时只见你道法高深,一身正统玄功,我当你是隐居云山的居士,恕我眼拙了,还没有来得及多谢徐兄的护佑之恩。」 今次前来江淮,白锦是来交朋友的,自然是要嘴甜一点,花花轿子人人抬嘛。 徐子陵既失落又洒然地一笑,「哪里,白宫主才是天外飞仙,飞天遁地,令人自嘆弗如,子陵几乎以为自己撞见了真神!」 「玄门功法,讲究与天地相融,与万物共情,你也能做到。」 白锦眨了眨眼,七日相伴修行,她也终于见识到了这武林四大奇书之一,长生诀的玄奥之处,与药王诀同时运转,遥相唿应,竟隐隐有不落的气势,这当真是一门可以破碎虚空突破后天桎梏到达先天的奇书,难怪她初生时便察觉这一方世界居然蕴含了浅浅的灵气,倘若能量契合,或者功德、机缘、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缺,也不是不能进化成修□□的! 只看这里的人是不是有那份机缘和努力,去助这方天道进化升级了! 徐子陵闻言心头微微一动,倒不是心动,而是白锦的话,让他捕捉到了一丝灵光,但此时此刻,却不是琢磨的好时候,这一丝灵光,便存于他心底,只待某个时刻打破桎梏,拨云见日! 从来面对美女都是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的寇仲,面对白锦时,一派稳重豪爽,拿出了少帅应有的睿智和气度——只一眼,他就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与他以往遇到的所有女子都迥然不同的人。 表面上看,裴白锦身姿飘逸洒脱,出身世家,金堂玉马不足贵,偏偏却并没有世家特有的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反而更似青衣磊落的江湖散仙,一举手一展眉说不尽的风流意态,偶尔凝目沉思或远望时,又有种寂寂清寒的疏离感,似乎整个世界都不在她的心里,令人捉摸不透,只看她这一面,似乎与子陵十分契合。 然而,寇仲隐隐约约有种野兽般的直觉——他和裴白锦才更像同类人! 那是一种一往无前,为了目标永不止步的锐意,底色是以冷酷和凌厉为主,却不知经歷了什么,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发生了变化,以不伤人的温度,徐徐从容地前行着。 一种拼到最后,不留一丝余力,结果如何便不会后悔了的洒脱豪情,仿佛就刻在了她的骨子里。 就像他和徐子陵,是因为娘的死,彻底改变了心境和命运,那这位出身世家门阀蜜罐子里的贵族少女,又是经歷了什么苦和难,才使得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寇仲内心觉得既奇怪,又亲切。 但无论裴白锦是否表里如一,总归绝对不是徐子陵心目中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 「山中精灵,江东白锦,哈哈哈哈哈哈哈——」寇仲狂笑。 也就只有徐子陵,眼瞎成这样,居然能把老虎当成猫,足够他嘲笑他兄弟一辈子了!! 第34页 徐子陵恨不得缝上他的嘴!! 出师未捷身先死,徐子陵的一场盛大心动,还没有开除绚丽花朵,便遭遇了疾风骤雨,转眼枯落,更不曾在对方那里留下一丝痕迹。 寇仲能迅速在江淮站稳脚跟,势力跟着发展壮大,他本身能力自然不俗,白锦和寇仲前前后后会谈了一旬,虽不曾落诸于纸端,却也达成了守望相助的默契。 寇仲的目标是称霸天下,白锦的目标却是守护一方,两人目标不同,矛盾不大,需求也相反,底牌颇有互补之处,隐隐亮了亮,发现对方的底线在自己可接受的范围内,当然是放下心防,相谈甚欢。 江淮军实力自然远远在药王宫之上,骄兵悍将,高手无数,本无需对白锦如此礼遇,但白锦的军队却是少而精,也不知如何训练的,各个放到别的军队里,论能力起码也是领军之辈,在药王宫却只是寻常兵士,这样的军队,即便人少也是刺猬,无从下手,即便对上,也颇有点鸡肋的憋屈感。 白锦当然明白药王宫在天下争霸蓝图里的位置,正因为清楚,所以她刻意控制了军队的人数,并没有大肆扩充,反而更注重这支军队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归属感。 如今,她手里的人,已经从八百骑兵扩展到八千,人数不多,却全部是骑兵,整个中原也没有敢像白锦这样养兵的,不是大家不眼馋骑兵的战力,实在是养不起,众首领也在心里嘀咕,搞不懂区区一个裴家,哪来的钱财粮草,能养活这么多骑兵,哦,不止骑兵,还有数千水师,这才是江东裴家的老本行,数代经营船坞,连杨广远征高丽的舰队,十艘有九艘来自于裴家船坞,自杨广被杀,宇文化及败退,李渊占据陇西,裴家水师在江东早已称霸一方,再无掣肘。 寇仲手中的精兵悍将亦是以水师见长,偏偏没有造船的高手,自然与白锦更有合作的必要,白锦大手笔送了江淮军两艘巨舰,寇仲差点没笑歪了嘴,当然了寇仲也不是小气的,白锦带去的剩下的八艘大船,也是满载了粮食及种子,凯旋而归,受到了江东百姓热泪盈眶的欢迎,有那憨实的,甚至偷偷在家里给白锦立长生位,早晚烧香祈福。 所有粮食,被分批投入了江东市面,依然是灾难之前的价格,分毫没有溢价。自此,江东再无饿死平民,而裴家在江东的声势,一时也达到顶峰! 宇文化及对运河的封锁,不攻而破。 白锦刚回到裴家,就见到了一位意外的客人,肤色如蜜,双眸点漆,唇瓣丰满,容色高贵而浓丽,身形窈窕而矫健,穿了一身窄袖胡服,一双修长笔直的大长腿若隐若现,撩人于无形。 正是岭南宋家新上任的继承人,宋玉致。 白锦真的非常非常好奇,好奇她是怎么说服顽固自负的宋缺,毕竟,在宋缺的眼里,武力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偏偏,宋玉致继承了她娘的体质,天资一般,根骨寻常,苦练了许多年,在武林中也不过是二流高手的水平,比起一流高手,顶尖高手乃至于宗师境武圣,可是差得太远太远了。 「你与寇仲结盟了?怎么,你是打算拉拢他,还是投靠他?我想你应该能看出来,他可没有一统天下的雄主气象!」 宋玉致无意为白锦解惑,甫一见到白锦,也不说废话,单刀直入,直接问起自己最关心的话题。 「怎么,你们宋阀也坐不住了?」白锦莞尔一笑,嘆道,「不过也是,连李渊都坐不住了,天刀宋缺雄心勃勃,若不是被慈航静斋压制,怕是早几年就挥师北上了,如今正是介入其中的最佳时刻,宋老前辈果然宝刀未老!」 「你太看得起他了,我来之前,亲眼盯着梵清惠离开岭南。呵,就算他立誓退避李阀又如何,宋家不是他的一言堂,宋家是岭南人的宋家,是汉人的宋家,纵然最后争霸失败,至少我们也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该让大傢伙看看,岭南不是穷山恶岭,我们宋家,也不是随意让人揉圆搓扁捏的软柿子。」 「李家可从来不敢瞧不起宋家,岭南王岂是白叫的?」 白锦微微一笑,她才不信宋玉致的义愤填膺呢,这傢伙面上有多热,内心就有多冷,言语再圆滑世故,也掩盖不了她内心的峥嵘稜角。 「你也不是甘于俯首称臣的人,选择在这个时候和寇仲结盟,肚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宋玉致敲着桌子,噙着冷笑,慢悠悠地分析着白锦的所作所为,「江淮军以水师见长,药王军也是,江淮军少帅并不是庸碌之辈,只要丢了他那莫名其妙的怜悯之心,心硬点,脸皮厚点,再无耻点,凭他纯正的汉人血统,没准天下就归他了,可惜他偏偏多了那么一点道义,而世上还有一个李世民,寇仲将来必败。而你,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这会子联合寇仲共抗北军,想也知道你不是主力,你不会是打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主意吧?想等寇仲被李世民弄死,你趁机吞了江淮军?」 白锦吸了一口气,对这妮子的野心简直嘆为观止! 第27章 大唐双龙 第十二章 不是不想帮宋玉致,乱世是英雄豪杰的主场,不限男女,隋唐时期对女人的约束本就远不像后面那么变/态,尤其这里还是崇武慕强的江湖世界,女性身份的桎梏被大大削弱,而更凸显了武力和智慧的威力,如果能趁机把女孩们推上政治舞台,真正提高她们的地位,白锦自然也很乐意。 第35页 有董淑妮云玉真那样辗转与男人周旋的女子,也有大言不惭敢代天择主的慈航仙子,还有妖魅惑人野心勃勃的魔门妖后,她们性格迥异,善恶随心,却不可否认,各个都有自己独特不凡的一面,实力容貌才华智慧等等,总有一面出类拔萃,堪称群星璀璨,更在这段歷史的舞台上大放光彩,如果就此没落,甚至被打压被束缚,委实令人遗憾。 可惜的是,宋玉致也没有一统中原的命,但显示的命格却又贵不可言,也不知这贵,应在何方。 白锦的目光划过宋玉致的面容,这真是她看到的最有希望和李世民一较高下的人了,野心手腕智谋样样不缺,但宋玉致输就输在出身岭南,有着不可逆转的地域局限,就如同李建成的文成武德也不亚于李世民,却因「太子」这个名头所困,顾虑重重,反而不如李世民果决狠辣,当机立断。 宋玉致能一口道出寇仲在争霸天下中致命的缺陷,当然也能看到自己的短处,她前来江东,自然也不是单纯为了叙旧,她,是来寻求同盟的。 宋玉华虽然支持妹妹,但解家却被她公公拱手让给了慈航静斋,等同于落入李世民之手,宋玉致孤立无援,想要与内联外合的李世民相争,确实缺了那份运道。 「李世民和李密,你觉得谁会拿下北方?」白锦问道。 「李密善于隐忍,他能干掉翟让上位,自然也是枭雄,但,过于心细的人,也只能为一时之雄罢了,他在朝堂的基础不及李家,在军中口碑不及窦建德,论个人魅力,也比不上杜伏威,眼下虽然煊赫,但最终必有一败,这一败,可就要命了。」 宋玉致既然野心炙炙,自然对各方势力如数家珍,她极擅长做情报工作,对各家内情信手拈来都不带眨眼。 「那你自己呢?」白锦继续问,不容迴避。 「……」宋玉致苦笑,嘆了口气,「岭南军彪悍,但却不擅长冲锋陷阵,若与李世民对上,我没把握会取胜。」 「时也命也。」白锦毫无诚意地安慰,「你若是想争天下,下辈子要醒悟得早一点,如今却是一步迟步步迟了,李世民身上已经汇聚了足够的气运。你当秀宁没野心么?她敢在战场上冲锋杀敌,身先士卒,可她就不敢动她二哥的心眼,她说她二哥那人,对人好是真好,她想领兵,就放心把手里一支军队交给她指挥,可若是当了他的敌人,或者被他当做敌人,那他下手也是绝不迟疑。等着吧,他们弟兄几个,除了玄霸单纯鲁直,一直跟着他二哥混,可能会保住性命,其他人都不是李世民对手。你还是想想退路吧,即便做不成皇帝,也不意味着你没有了施展自己才华的阵地,我是要坐等这天下换姓了。」 想要护佑一方,自然也要有拿得出手的实力,光有武力还是不够的。 白锦送走宋玉致后,一边大肆训练水师,制造战船,一边亲自率领骑兵纵横在江东地界,大大小小肃清了数十处山寨。她还根据山匪们犯下的罪行,逐级量刑,罪大恶极的,立即斩首示众,情节较轻的,罚去修城墙挖护城河,没干过或者来不及做坏事的,统一撵到一个大农庄里,跟着有经验的老农们天天泡在田地中,每天唯一的任务就是开荒、开荒、再开荒,然后种下各种稀奇古怪的种子,听从吩咐一板一眼地浇水施肥,那一株株苗,比人还稀罕,多浇一滴水被发现了,当天就别吃饭了! 待水师训练得差不多,白锦暂缓了陆地上的军事行动,开始扬帆运河之上,这时候,刚刚成型的漕帮就遭殃了,白锦既然打起了运河的主意,立志要连通南北,自然不允许运河上另有势力存在,假若不肯被她收编,那就打服,打散他们! 这世上到底还是识时务的人更多,最终,除了少数利益涉及太深以至于没办法投降的漕帮头目率领残部逃去了海上,漕帮九成的势力都被白锦一口吞了。 经过严苛训练的水师这时候就体现出了价值,对吞下去的东西进行了快速的分解消化,不到三个月就把一帮子自由散漫的江湖汉子打造成了水师的精兵。 自此,白锦势力大涨,完全引起了各方的侧目,但她仿佛全无所觉,对越来越多进出江东的陌生面孔也毫无防备的意思,就连江东百姓都开始自发帮助她盯着各方的探子斥候,她自己倒是优哉游哉,转身又去关注起了自己那装满了山匪的莫名其妙的大农庄! 谁也猜不透她的下一步动作到底是什么。 当这世上第一季高产的玉米成熟之时,白锦听说岭南的宋家也开始了出人意料的动作,在野心勃勃的新继承人的率领下,毫不客气地频繁攻打起周边的自立势力,掠夺般兇勐地侵占对方的地盘和资源。 岭南军行动敏捷,来去如风,简直是兇悍无敌,战无不胜,打得周边各势力节节败退,叫苦连天,只能向各方同盟求助。 据说,那位慈航静斋的仙子师妃暄,已经启程南下;据说,魔门的圣女绾绾也仿佛凑起了这份热闹,跟在师妃暄身后去了岭南;据说,徐子陵受寇仲所託,也已经动身南下…… 这些都不是白锦关心的问题,所有人中,白锦重点放在了师妃暄身上,她没亲自感受过师妃暄的口才,但却认识宋玉致那么多年,那妮子要是个能被人轻易说服的人,根本就不可能从宋师道手里抢走宋家的继承权,也不知道师妃暄这次会不会鎩羽而归。 第36页 白锦唯一担心的是师妃暄说服不了宋玉致,会直接对她下手,一劳永逸,论口才宋玉致自然谁都不怕,但武力上,能胜过她的人就太多了,宋家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实在是处境危险啊! 而且,白锦还注意到宋家私底下的小动作,表面上吸引了中原大地注意力的那一撮兵力不过是宋家的冰山一角,白锦更在意的是宋家真正的底牌——水上军团居然下了南洋,因为他们从她这里购置了大量可以装载武器的海船! 这妮子是打算另闢蹊径了吧? 第28章 大唐双龙 第十三章 当石之轩携着石青璇前来裴家时,白锦正在书房对着南方宋阀的最新情报皱眉。 情报中详细说明了师妃暄南下后在岭南掀起的波澜,过程极其跌宕起伏,师妃暄没有说动宋玉致,的确出手了,但却被击败,还受重伤了,又被黄雀在后的绾绾偷袭,几番陷入生死一线之间,最后被徐子陵所救。 击败师妃暄救了宋玉致的不是别人,是寇仲。 也就是说,南下的不止徐子陵,还有寇仲这位江淮军堂堂少帅,也偷偷跑去了岭南!! 啧,感觉冥冥中自有註定,这两人还真是牵扯不清,也不知道被对头救了一命,宋玉致心里作何感想? 宋玉致能作何感想?一口老血哽在喉咙口吐不出来的感觉!! 寇仲受了点小伤,被寇仲抓住亲手照顾了几天,宋玉致烦透了,最后让人强势「请」了尚秀芳前来岭南,把生龙活虎的伤员丢给尚大家,拍拍屁股忙自己的去了。 男人,呵,还是个花心萝蔔男,有称霸南洋群岛吸引人吗?想什么呢? 远在江东的白锦,也遇上了难题。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石青璇,怎么说呢,很美,有种空灵天真的绝美,同时又兼顾灵动聪慧,摩挲着手中的玉箫,仿佛有些不安抗拒,却又大方谦和地向王琰行礼,对石之轩的态度,既戒备又依赖,想疏离又渴慕,很矛盾,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 一个浑身是「情」的女孩儿,和白锦这一世见过的所有女子都不同,如果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竹仙」。 白锦第一时间看向王琰,结果王琰压根就不在意,她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女,整个人完完全全是最典型的贵女心态,骄傲到近乎傲慢,只以温柔知礼掩饰罢了,对男女之间的爱恨情仇根本不理会,她随意看了石之轩父女一眼,连应酬都懒得应酬,直截了当地对白锦道,「这里就交给你了,如果他提出什么要求,随你高兴,完全不用顾忌我,我并不在乎。」 石之轩抿了抿嘴,侧过头,对王琰的话不置可否,他这一生,几乎所有时间都耗费在朝廷江湖的纷争和武学的钻研当中,与王琰之间,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达成默契的合作伙伴,他给了王琰想要的自由生活,王琰也帮他撑起了裴家在世家中的门庭。 他心里认可的妻子,只有秀心,但内心的认可,并不代表世俗的认可,秀心也许不在意世俗中的名分,可他不能不考虑女儿青璇的未来。 原本,青璇,是他邪王石之轩的独女,白锦,是裴矩的嫡女,在他的双重身份隔离下,她们是可以相安无事,但随着李阀征战天下,白锦名震江东,越来越多的武林人士或主动或被动地被捲入天下争霸的浪潮中,魔门更是蠢蠢欲动,绾绾和师妃暄的比武已经宣传得天下皆知,他的身份将不再是秘密,而白锦和青璇的身份,届时也都将变的尴尬。 白锦,会成为邪王不喜欢的女儿,而青璇,又将担上外室之女的名头,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是他不能容忍的。 显然,王琰一开始就猜到了他的目的,并没有反对的意思,她对石青璇母女不存在任何情绪,没有好感也没有恨意,自从得知议亲之人另一重身份是邪王后,她就没再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想当初她第一次听说邪王名头时,还是他和祝玉妍纠缠的桃色绯闻,一转眼绯闻主角又从祝玉妍变成了碧秀心,她就权当是个合格的看客了。 她活得越来越逍遥,越来越自在,而碧秀心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秉性还算纯粹的小姑娘,只是想用一点身外之名保护自己罢了,她又何必为难呢? 听到石之轩说希望将自己的名字载入裴家的族谱,石青璇也不知想到了什么,表情有那么一瞬的难过和黯然。 她本人很显然并不在乎名字记在哪里,有种文艺人士天然的清高狷介,但又顺从石之轩的意志,跟着来到了裴家,白锦不觉得她全无所求。 「将她的名字记入族谱,自然可以,但绝不能记在我娘名下,我娘只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名分,我不喜欢与人分享。」 白锦看了石青璇一眼,很直接地说出了自己的底线,毫不掩饰自己乖张霸道的性子,石青璇听了,张大了眼睛,惊奇地看着她,石之轩眉头挑了挑,就知道这个女儿很不好惹,他本来也不指望一说对方就答应,谈判谈判,有的谈才有结果,有迴旋的余地。 「裴氏夫人的名头,只能是我娘的,虽然她未必在乎,但名正方能言顺。况且,在江东地界,裴家就是我白锦的,旁人绝不允许染指。」白锦这次是看向了石之轩,眸光沉沉的,语气也沉沉的,「我娘是个很在乎体面尊严的人,希望你们知道什么是相互尊重。」 第37页 石青璇很诚恳地道,「……裴宫主,青璇不是不识好歹之人,无论是父亲的苦心,还是你的善意,青璇心里都明白,」她侧头看了父亲一样,低低地嘆了口气,「母亲也从未想过名分地位之类,她心里眼里地方太小了,能装的实在有限,大约只有『情』能让她动容吧,今日前来裴家,与我母亲的意志完全无关,也丝毫不涉及她本人,请你……和夫人放心。」 「既然如此,你们何必多此一举呢?」白锦不以为然地道,「我就很想知道,是我江东裴白锦的名声大,还是邪王女儿的名声大,别人提起我时,是恭恭敬敬喊一声宫主,还是喊一声石姑娘?谁敢拿这个嘲弄我,我自会让他知道,我药王宫的武器兵马,可不是摆着好看的。」 白锦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邪王之所以被冠以「邪」,性情自然不是那种迂腐刻板之人,对白锦的话里话外的嫌弃,非但不怒,反倒觉得理所应当,青璇已经是箫艺大家,在江湖中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声,倘若裴白锦的名声超越了他石之轩,那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作为一个父亲,只有高兴的份! 第29章 大唐双龙 第十四章 白锦对石之轩的心情毫无共情之处,相比起李秀宁那个无论女儿立了多大功劳,依然想将她嫁出去联姻的父亲而言,石之轩也算是拿得出手了,但也仅此而已,正因为她两世穿越,几乎都没有亲缘,反而更能体会最初的父母那份纯粹的爱,也能体会到王琰对她毫无保留而又尊重的可贵,所以,她不缺爱,更没有期待。 反而能更客观,更宽容地面对石氏父女。 石青璇的请求很简单,她希望自己的母亲将来能和父亲合葬,至于母亲的名字能不能落入裴家的族谱,反倒并不重要。 「那是她一生所求,即便最后遭不死印法反噬去世,依然不曾后悔,那大约就是她所追求的爱情吧,我不是很理解,但我愿意去尊重她的想法,只是,这对于夫人而言,就过于自私了,若是夫人不同意,我也能理解并接受。」 时人并不避讳谈及生死,世家更有早早就准备好自己墓室的习惯,裴家也不例外。这一点,白锦自己就可以做主,无视石之轩的尴尬,白锦很痛快地答应了。 「你放心,世家当中,男女主人既有选择合葬的,也有分开的,我母亲的墓室自然是与我的在一起,至于,」白锦看了石之轩一眼,「他是选择裴家祖陵,还是你母亲的归地,我们不干涉。」 石青璇深深地动容了,她本以为这是个极难说服的难题,也只是记着母亲临终时的遗憾,想要尽为人子的心意,哪怕在出发来裴家时,她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满足母亲的心愿,但,白锦母女俩实在是太有风度了,反让她内心十分惭愧,她朝白锦深鞠一躬。 白锦避了开去,无论是内心和脸色,都毫无波动。 开祠堂入族谱,石青璇最后以次女的身份,记在了裴矩的名下,母不详。 江东裴家自白锦掌权后,连番大动作,早就不是什么无人关注的没落世家了,裴矩和石青璇一到裴家,白锦又没有刻意封锁消息,消息顿时便传到了有心人耳中,天下谁人不知石青璇乃石之轩和碧秀心之女,而石青璇却喊裴矩为父亲——裴矩和石之轩的身份合二为一,天下为之震动! 邪王石之轩的厉害便不说了,裴矩同样是名震大江南北的人物,若不是隋炀帝固执己见,依着裴矩的谋算,高丽早就被大隋收入囊中,有这等守疆扩土的功绩,哪怕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各地豪强也绝对不敢举旗造反,隋炀帝更不会众叛亲离,死于江东! 若裴矩只是裴矩,鑑于裴矩支持的一直是唐王李渊,裴白锦从无到有发展的势力与裴矩毫无关系,各大势力即使打着各种算盘,也不至于太酸,但若是裴矩还是石之轩呢? 邪王石之轩,那可是个能在江湖中翻云覆雨的宗师级人物,魔门的定海神针,手底下能人无数,光是想想,都觉得控制不住酸气直往上冒了! 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羡慕石之轩,还是羡慕白锦! 与石之轩一生最密切的三个人,陇西的唐王,直接失手摔碎了手中的印章,身为裴矩好友,他是知道石之轩的双重身份,但他没做好对方掀了牌桌暴露底牌的准备啊! 慈航静斋的山顶,梵清惠得知后嘆息了一声,面对一道天机模煳的卜卦沉默了许久,哪怕是当初和氏璧出世,天机也不曾模煳至此。 魔门中,隐居多年的祝玉妍,接到了密信,看完后拍案而起,哈哈大笑,笑到最后,眼泪都笑了出来,「碧秀心啊碧秀心,枉你自以为虏获了那个冷血男人的心,原来,原来你比我还可笑!」 风流恣意的邪王石之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间派浪子掌门,原来不仅有明媒正娶的原配嫡妻,还有一个名震大江南北的厉害女儿,和碧秀心的女儿石青璇同龄,哈哈,她就不信,裴白锦小小年纪闯下偌大名头,占据了半壁江东,石之轩在背后没有帮她?!! 那她和碧秀心,互为情敌对峙一生,又何止是个笑话? 女人为情难过,男人就为势而震惊了,裴矩谋臣的身份更加响亮,如果只是裴矩的女儿,众势力是尽量拉拢裴白锦而不是和她翻脸,但如果裴白锦同时还是邪王的女儿呢? 第38页 这邪王好歹也是赫赫有名的宗师级高手吧,活活整了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打着德高望重武林泰斗的旗号干着造反争天下的霸业,也太不要脸了! 关键是,他还不是亲自上,而是扶着女儿上,要不要脸,要不要脸? 而众人以为的占尽便宜的白锦,也不是不能从石之轩那里得到帮助,石之轩并不吝于把手中的势力全部交给白锦,青璇明显是没有任何野心的,她就像秀心,至情至性,而对世俗权势毫无欲望,白锦却正好相反,石之轩甚至觉得,如果条件适合的话,白锦并不介意以女子之身问鼎天下,如今退而求其次,一心发展江东势力,也只是外在条件不允许而已。 白锦可不知道石之轩对她有这么高的评价,但是如果来自邪王的帮助就是指候希白杨虚彦这样的「师兄」,那还是算了吧,她追求的从来都不是武林中人人夸赞的虚名,也没有在武林中深入发展的打算。 哪怕药王宫的名字再像武林流派,但实质上,它还是一方割据的军阀势力,只是在积蓄力量,待价而沽罢了。 这一次,石之轩并没有即刻便走,裴白锦秘密培育的三大农庄终于成熟了,开始秋收了。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农人们,随着一担担粮食被挑到了谷场上,拳头大的长得跟土疙瘩一模一样的粮食疙瘩,在谷场上慢慢堆积如山,众人也从开始的震惊兴奋,慢慢变得麻木,一亩地居然,居然有这么多吗? 江东出了高产粮食,亩产五百斤以上,可解天下农少地荒的粮食危机! 这下子,各大势力再也坐不住了,这几年来,江东江东,江东已经成为了各大势力验证红眼的心病,此时此刻,更是已经到了爆发边缘! 天下的目光都汇聚到了江东,各方势力齐聚于此。江东,自隋帝杨广死后开始沉寂,如今再次热闹了起来。 第30章 大唐双龙 第十五章 这一年的江东裴白锦芳辰宴,直接被后世载入了史册! 白锦生辰前一夜,石青璇悄悄来了一趟江东,随后便飘然离去,比起热闹,她更习惯孤独。 自那以后,白锦便再也没有见过石青璇,虽然偶尔听到关于她的一字半句的传闻,却是她箫艺又精进了,和哪位隐士高人清谈佛道,日子格外洒脱超然。 她们两人似乎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协约,参商永不相见。 而白锦就在石青璇离去的第二天,同时见到了正邪两道的圣女,师妃暄,绾绾。 群豪齐聚,各方势力交织如网,白锦这些年除了和李氏、江淮军、宋阀来往多一些,其余多是久仰大名却不曾有过交道,但众豪雄对白锦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尤其得知她的父亲居然是邪王石之轩后,就更佩服她了,上一个石之轩的至亲之人,碧秀心,就死在他的手中,而裴白锦明晃晃夺了石之轩的家主地位和实权,居然丝毫没有受到邪王的打击,反而在中原大地烽烟四起的动盪乱世中,将整个江东发展得蒸蒸日上,民富兵强,毫不夸张地说堪称当世桃花源,众人嘴上不说,心里却也认可这裴白锦已身具明君之相,有一争天下的资格! 江东自古以来就是肥沃之地,却盘踞着全天下最多的世家豪门,一度全大隋最好的资源都倾斜在此,最厉害的人才也出于此地,谁也不知道江东的水到底有多深,而江东的主人从隋炀帝到宇文化及再到裴白锦,更是一个比一个不好惹,便是强大如李密,李世民之流,也不敢说自己毫无准备,就能拿下江东,既然吞不下,那还不如选择交好。 至少,身为裴家少主的裴白锦,表现出了与其亦正亦邪的父亲截然不同的政治观和胸襟气度,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纵然不会站在你这一面也不至于阴险地背后伤人的小伙伴。 她的眼中,没有正道魔门之分,没有贵族平民之别,完全一视同仁,固然会让那些出身高贵的首领们不爽,但大多数,如寇仲这样从底层爬上来的,便十分受用。 所以,裴白锦的芳辰宴,大家都很给面子,能来的都来了。 他们不光自己来了,还带来了依附或者说与他们深度合作捆绑的江湖势力,如李世民,便带来了慈航静斋的淡漠剑仙师妃暄,而徐子陵,则不甘不愿地带来了魔门圣女白衣赤足的绾绾。 三个目前武林中最最出名的女子,在听对方的名字都听得耳朵起茧的情况下,第一次真正见到了对方。 白锦从未见过师妃暄,却也听说过她的事迹,她的武功,而很显然,相比起传闻,她仿佛又有进阶了,不止是功法,还有心境,更沉静,更通透了。 师妃暄与其说是美丽的女神,还不如说是俊美的剑仙,强大的,冷漠的,心剑如一的剑仙,雌雄莫辨的俊美和英姿飒爽的宋玉致截然不同。 至于绾绾,很魅,很纯,所有对女子完美的幻想都能从她身上体现,有赤子的纯真,亦有赤子的残忍,即便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徐子陵身上,也并不妨碍她一见到白锦就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机。 一个强大,一个任性,这两种人都是曾经的白锦内心十分渴望成为的那种人,如果不是相遇在错误的时代和时间,她们也许能成为不错的朋友。 群雄宴上,师妃暄公然向白锦提起挑战,她少有地拔出了剑,稳稳地指向了白锦。 「听闻裴宫主剑法如虹,天下罕见,此次挑战,我师妃暄,不为苍生天下,不为慈航静斋,单只为我手中的剑。」 第39页 剑法若练到了极致,会发生什么? 小小的师妃暄曾经有满脑袋疑惑,她问过她师父,但梵清惠也只是从白锦那里获得一丝对心法的了悟,于是甩开红尘俗俗事,一头扎进了闭关中。若不是实在找不到接班人,而师妃暄还没有完成师门的考验任务,梵清惠老早就把师妃暄喊回来顶替她的位置了。 至于剑法的极致,梵清惠以为是没有的,开创慈航静斋的地尼,凭的是对慈航剑典的领悟而踏破虚空,和剑法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若剑法真的有等级,怎么这么多年,也没见裴白锦以剑入道,天下剑法,依然是内功心法的辅助? 但她的徒弟却有点相信了,因为,在岭南的那一战中,她摸到了一丝慈航剑典更高一层剑法——剑心通明的关窍,她以为她的功力已经够高深了,但和剑心通明的境界相比,简直就是一池水和汪洋大海的区别,深深震撼了她! ——她想得更远了,也许,在大海之外,还有更辽阔的天地!! 「你注意到了?」 白锦恍然大悟,她说呢,看师妃暄不像是来跟她拼命的,跟之前一到岭南就朝宋玉致下手的态度完全不同。 师妃暄,的确比她师父更有灵慧。 她明明受梵清惠影响颇深,对「代天择主」深信不疑且坚定执行,她也成功了,而这种坚定执着的信念用在旁的任何事身上,都会大大增加成功的机率! 「裴宫主高风亮节,为天下百姓解了飢饿,妃暄无话可说,『代天择主』不提也罢。今日一战,亦是妃暄一生中唯一一次为自己而战,生死胜负皆不论,请裴宫主成全。」 一旁,不知什么时候靠近的绾绾,款款笑着走进了圈子,双足光洁如玉,不染半丝尘埃,「姐姐们若是不介意,加我一个,这可太好玩啦,绾绾也不怕死呢。」 白锦望着眼神坚定如磐石的师妃暄,又看了看笑意盈盈的绾绾,在天下英豪的注视中,收起了脸上客套的微笑,缓缓拔出了玉剑。 狂风平地而起,瞬间吹乱了众人的头髮衣裳,遮蔽了众人的视线,三道身影几乎同时动了起来,一连串兵器交击的脆声传入了人们的耳中,快得几乎分不出她们已经各出了多少招,一串串火花时不时地冒了出来,倏忽在东,倏忽在西,快得众人的目光根本都跟不上,不由得相顾骇然。 在场的众人即便以造反为主,最差的武力在江湖中也是一流水平,不然根本不可能好好地活下来,哪怕身边有一流高手保护又怎么样,影子刺客那样的顶尖高手,用活生生的事实告诉你,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说不定还能挣一线生机。 可就是他们身怀这样的武功,居然连台上那三个女子到底交手了多少招都听不出来! 人人都知道裴白锦实力深不可测,到底有多深,今日之后,在无人有半分质疑! 第31章 大唐双龙 第十六章 以易碎的玉为剑,本就不是取它的锋利和速度,从白锦拿起玉剑的那一天起,她每天练的最多的不是剑招,而是控制剑招的精准意志,在不动用功法的情况下,摘花而不伤叶,噼山而不碎玉,年復一年,裴家库房里堆放的碎玉已经填满了一间库房! 这一世白锦所见识的武功,多数都是雄浑强大,气吞山河之势,霸道、深刻,充满哲学玄妙的境界,融佛学、道学等各种宗教学说禅理为一界理论体系,独成风格,真的非常非常适合白锦这样先接触高维修仙体系然后再降维修习基础武功的情况。 玉剑为媒介,真气破体而出,形成了一层保护的透明气罩,随着真气愈发深厚,慢慢的,气罩也不再局限于身体四周,而是向外扩散,扩散到一定范围却凝而不散,攻而不破,浑然一体毫无破绽,那就是领域了。 在这个完全没有弱点的剑之领域里,主人当然可以为所欲为! 所有的气,为她所用,所有的杀招,随她变动,而她的对手,就仿佛陷入了汪洋大海中,被柔软无形的水裹夹着,桎梏着,随波浮沉,却连自身三成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了。 当狂风骤停,水落天青,那巨大的石台终于承受不住这恐怖的压力,「轰然」一声巨响,在众人的眼前坍塌碎裂。 烟尘瀰漫中,石台化为了一堆细腻均匀、几欲飞扬的沙石,却连一粒沙一丝尘埃都没有落在那分别站立在三个方向的人身上。 满场寂静,鸦雀无声。 曾痴迷于师妃暄或者绾绾的男人们瞬间便清明了,以往满是爱意的眼神中悄悄浮现了忌惮和掂量! 便是寇仲徐子陵这样的高手,望着满地狼藉,也不由得心生佩服和震惊,以及也想要一较高下的心。 三大女性高手的一场混战后,这江湖,再没有人敢小瞧任何女子了! 绾绾脸色苍白,捂着山峦般起伏的胸口,脸上一贯的魅惑微笑早已不见踪影,乌黑灵动的眼眸定定地看着白锦,嘴角溢出了一缕鲜血,落在她绝色的面庞上,显得格外凄艷——她在三人混战中撑到了最后,却万万没想到被最后那天外飞来的一掌所伤,而出手的人,居然是以剑法医术闻名的裴白锦! 师妃暄亦是浑身浴血,披头散髮,右臂扭曲地下垂着,左手杵着剑勉力支撑,右脸颊一道极长极深的伤口,血肉翻起,再不復她一开始谪仙般的气度——从第一招开始,就全心全意与白锦对战,时而还要防备绾绾的袭击,绾绾的进攻,七成落在她身上,三成对战白锦,而白锦却是九成与她对战,一成防备绾绾,算来算去,虽是三人混战,却是她受的伤最重。 第40页 唯一毫髮无伤的白锦,不过散了几缕鬓髮,额头出了一层薄汗,然而手中的玉剑却寸寸断裂,只留下手中的剑柄,这也是她自十五岁以后,和人对战,第一次失了兵器。 「恩怨归恩怨,白锦不会插手,但是绾绾小姐这么做,实在不够磊落。所谓美人,在骨不在皮,不止要容貌美,心也要美美的,才能真正倾倒众生,你说是不是?」 白锦看了绾绾一眼,正是因为师妃暄脸上那道难以自愈的刻骨之伤,才让白锦最后朝绾绾打出了一掌,她到底还是低估了魔门与慈航静斋之间的恩怨。 绾绾漫不经心地笑了笑,眸光状似无意地滑向徐子陵,却发现场上三人,徐子陵紧张地看看师妃暄,又看看裴白锦,就是没看自己,不由得黯了黯。 在徐子陵眼里,她可是魔门妖女哩,哪里比得上眼前这两个名门正派身世清白高贵的姑娘? 「多谢裴宫主,妃暄今日收穫良多,奈何伤到了根基,若不及时医治,我今日所有体悟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妃暄这便要回去闭关了,待将来重出山门,再来答谢裴宫主恩德!」 受了伤及根基的重伤,师妃暄脸色却平静得很,平静中甚至透出一丝少有的喜色,这一战,她输了,但也突破了,她失去了手中的剑,却真正理解了剑心通明的真意!! 并未和李世民打招唿,师妃暄转身便直接离开了,人群中飞出了数名平平无奇的人,追着她的背影迅速消失不见。 绾绾回头看了徐子陵一眼,最终,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离去的背影透出了某种决绝之态。 …… 第一天比武之后,师妃暄、绾绾各自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唯有白锦,一点事没有,第二天照常和大家说说笑笑,举杯痛饮,见她这般强横,本就有心收敛低调的人就更不敢放肆了。她的芳辰宴也举办得无比顺畅,从开始到结束,再也没有一个挑事之人,猫和鼠,老虎和鹿同聚一堂,欢声笑语,喝酒吃肉,和谐得简直可以传成佳话。 白锦摆放出来的高产粮种,本就是为了乱世中艰难求生的百姓,自然没有任何限制,无条件向所有人敞开,凡是想要的势力,都可以按照粮食市价从她这里购买,只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罢了。 但凡是有点见识的,等他们以及他们手中的兵都通过这些粮食吃饱了,不管是为了民心也好,还是真心为民也好,自然都会流向民间,养活治下的百姓。 前来江东的豪杰们喜笑颜开地满载而归,随着他们的回归,三大美人的巅峰决战也迅速传遍了江湖,慈航静斋的师仙子,魔门的绾绾小姐,双双败于药王宫裴白锦之手,武林高手榜,又要重新排行了! 师妃暄以战败修养为名闭关不出,慈航静斋另派了弟子下山辅佐李世民,本还有些蠢蠢欲动的魔门更是出师未捷,再次沉寂了下去,崛起与沉寂的时间之短,居然没有掀起多少浪花,慈航静斋和魔门失去了对峙的门面担当,一时间风平浪静,简直是这一代江湖人的大幸事。 最终,只剩下李世民和寇仲,也不知道是不是较劲,在江东留到了最后。 第32章 大唐双龙 第十七章 寇仲毕竟是唯一的盟友,也没做啥对不住江东的事,白锦还是很关心他的。 当初寇仲从岭南回来后,白锦促狭地给他送了许多补血的礼品,据说这傢伙一开始是受到了宋缺的赏识,但后面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把宋缺给得罪了,天刀宋缺主动约这位小辈比试了一场,寇仲到底还是年轻,虽然长生诀已练至江湖数一数二之流,但经验阅歷比起天刀自然稍显欠缺,被狠狠削了一顿,灰熘熘地离开了岭南。 徐子陵先回了江淮,寇仲虽然依旧是那副阳刚豪迈的江淮少帅气派,威风凛凛,言笑自若,只是野心勃勃的眼底却注入了一缕温柔,不知不觉间改变了他的整体气质,整个人洒脱了不少。 这是,确实发生了什么吧?饶是白锦的情报员无孔不入,竟也没有打听出原委来,可见这事儿寇仲是刻意隐瞒了。 「玉致出海了,暂时来不了,托我给裴宫主带来了礼物。」寇仲摸了摸大头,笑了,「好傢伙,那火红火红的珊瑚树,宝贝倒是宝贝,就是运送不易,可废了我老大劲儿。」 白锦简直倍感惊悚!就因为一个救命之恩,寇仲和宋玉致的关系就能好到这个地步? 宋玉致老早就来信,让她给宋家选一批良种留下,价钱好说,白锦还以为宋玉致会亲自来取,但眼下看来,这是有了靠谱且信任的联络人? 「寇少帅这是要做宋家的上门女婿啦?你的江淮军不要了?半壁江山也拱手让人了?」白锦半是调侃地笑道。 寇仲拧了眉头,竟也没有否认,「这个你放心,我寇仲为人,绝对不会坑朋友。裴宫主既然选择与我江淮军结盟,我定然不会半途撂挑子,陷朋友于不义。」 和宋玉致深谈后,寇仲的想法也发生了一些转变,他对白锦这位盟友的看法,也从笼络示好,变得更加坦然,隐隐带着评估的意味。 白锦定定地看着他,慢慢笑道,「有寇少帅保证,我就放心了。」 …… 李家来的是次子李世民,白锦也不意外。 这些年李建成贵为嫡长子,除了外出讨伐过几次,大部分时候,都是留在陇西协助李渊处理内政,自然不能轻易前来江东,李世民便成了李家的外交代言人,凡需李家出面而李世民又刚好没有出征,那必然是他到处行走。 第41页 这简直就是给李世民创造了拉拢各方势力的最佳环境! 李建成也不是傻瓜,能不知道这种决定是方便了李世民约束了自己?但即便知道又能如何?这是他们父亲的决定,一个制衡他势力发展的简单决定而已,他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取代父亲的野心,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些看似不痛不痒的堵心之举,所谓多做多错,处在他的位置,很多时候就是一动不如一静。 李建成的选择并没有问题,可惜他被规则束缚,他的对手却是全无顾忌,之前有邪王暗助还好,如今邪王抽身,他自己大约也感觉到了地位不稳,正用心拉拢玄霸和元吉,又岂会跑来邪王的大本营江东自投罗网? 李家孩子们几乎都遗传了母亲窦夫人的智慧,白锦一直以为,李家这两兄弟,完全就是既生瑜何生亮的魔鬼范本! 李世民对于白锦选择和寇仲结盟而不是和李家结盟,既困惑,又隐隐有些委屈和愤怒。 「安安既然选择和江淮军结盟,那是决定放弃逐鹿天下了?寇仲兄弟雄心壮志,绝不亚于我等,为什么偏偏选了他?」 照常理,他们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家世、背景、受到的教育都几乎相同,互相也都了解彼此,若是结盟,他们难道不是最好的伙伴么?为什么白锦宁愿选择出身江湖草莽的寇仲,也不选择他? 不是他看不起女孩子,不论是白锦,秀宁,妃暄,还有远在岭南的宋玉致,抑或是他那温柔贤淑的妻子,都各有各的优秀,他完全能够欣赏她们为了心中的野望或目标而为之奋斗努力,他只是不明白,安安妹妹到底想要什么。 既没有宋玉致盘踞南方逐鹿天下的野心,也没有妃暄代天择主至高无上的悲悯,偏又在这乱世豪雄中主动崭露峥嵘,睥睨四合,心思实在难猜。 如今,天下纷争已渐渐落下帷幕,瓦岗军苟延残喘,真正强大到具有一争之力的军队只剩李氏、江淮军、岭南军三足鼎立,江东军闭门守户,白锦即便本身有本事,但手中的精兵却是不够争夺天下的实力和数量,这次江东之行,也是李世民唯一能当面询问白锦,一解心中困惑的机会了。 白锦并不意外李世民终于看出来了,对着窦夫人的几个儿女,同时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白锦多少愿意说几句真心话,「那二哥为什么明明和寇仲是对手,还愿意称唿他一声兄弟呢?难道不是认可寇仲的人格魅力?」 李世民苦笑,「但最终和我……们李家争天下的,必然是他寇仲。」 「我且问二哥一句,秀宁如今怎么样了?」 白锦忽然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按说以她和秀宁的关系,她的芳辰宴,秀宁若是没有特殊原因,不可能不来参加。 「年前父亲为她和柴家定下了亲事,柴家亦是世家,规矩繁多,她自然只能留在陇西待嫁,没法出门,她还让我给你带来了生辰贺礼。」 李世民不解地道。 白锦勾了勾嘴角,却没什么笑意,「秀宁这等巾帼不让鬚眉的战将,你们居然捨得把她拿来联姻?秀宁就没说什么?」 李世民愣了愣,「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岂非最正常不过的事?秀宁和柴绍也是自小一起长大,长大后成亲自然是水到渠成,有什么可说的……」 李世民不是不聪明,他若是不聪明,也掌控不了天才名将齐聚的天策府,说到最后,他若有所思,对白锦话中潜藏的深意,神色间浮现出了一抹惊诧,好在并没有轻视疑虑,反而恍然大悟。 「二哥,无论是慈航静斋的所谓『代天择主』,还是魔门看似周旋于各大高手之间实则行的却是交际的手腕,都不足以让这江湖这天下对女子刮目相看,我对此并不执着,但现在既然机会就摆在我面前,我还是想试一试,对于天下百姓来说,这是一个急于结束的乱世,但对于有志的女子来说,却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最适合的舞台。也给那些志气才华样样不缺的女子们,一条新的出路。」 她先打开一道门,至于打开门后,后来人能否走出一条康庄大道,那就不管她的事了。 白锦把自己培育的高产粮食逐个摆放到李世民面前,一点一点讲解它们的亩产量,耕种之法,食用之法,待对方的眼中升起了灼热的光芒后,才笑道,「这些,可能换一个丹书铁券的世袭爵位?以江东为封地?」 李世民像抚摸情人一样温柔地逐个摸过,然后嘆了口气,「安安,粮种之功,功在天下,利在千秋,你真的确定裴家只要一个爵位?你太小瞧这高产粮种带来的好处了。」 「二哥,我说的爵位,不是封给裴家,是封给裴家的裴白锦,献高产粮种有功的爵位,公侯伯子男,你看着给,但绝对不能是公主郡主之类。」 第33章 大唐双龙 第十八章 自粮种一出,天下莫不知江东裴白锦之名。 药王宫成为独立于魔门和正道之外的特殊势力,于民间传唱甚广,却没有哪一方势力敢于冒险攻击,白锦真正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庇佑一方。 自此,白锦将药王宫託付给王琰,领着数名亲兵再入江湖,乱世有了结束的希望,她便又有了闲适放松的心情,在游歷的过程中走走停停,甚至还偷偷熘去了一趟杨公宝库,权当是参观名胜古蹟了,里面被搬得空空如也,连暗器机关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第42页 白锦也算是提前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夏初天儿开始渐渐热了,白锦正要打道回府回江东避暑,忽然接到了寇仲的传信,要她前往江淮军驻地,白锦目下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便答应了邀请。 这一去,白锦万万没想到,寇仲竟是要给她送功劳,直接分给了她一支江淮军! 唐王自称帝起,至今九年,有能干的太子主理内政,有骁勇善战的次子横扫天下,收服天下英雄豪杰,本该过得圆满无憾,只可惜他太过于追求权力的平衡,过于玩弄所谓的心术,以至于两个儿子的势力发展大大不均,到最后已经彻底失去了掌控,而他的两个儿子,也不是乖顺的大猫,而是兇狠的勐虎,各有战功威信,身后站着庞大的利益集团,进一步君临天下,退一步万丈深渊,试问谁能退?谁能甘心放弃?偏偏他们谁都不能让对方心服口服,除了一死一生,再无别的选择。 陇西李氏门阀内部产生了巨大的裂变,支持建成、元吉的一支、和支持李世民的一支,产生了无可调和的矛盾,这所有一切表面的美好都在武德九年戛然而止。 六月初四,李世民偕同寇仲,发动了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之变,开启了大唐史上充满混乱杀戮血腥的皇位传承之道,弟杀兄,父杀子,母杀子,子杀母,这样的皇朝命运,却是李世民万万想不到的。 月黑风高,杀戮四起,血腥气笼罩了整个长安上空,重甲蒙面的骑兵飞驰过长安的青石街面,整条街的屋舍都在瑟瑟发抖,士兵的唿喝声,兵械相击声震天响,长安的百姓都龟缩在家,一动也不敢动。 白锦守在城门旁,就像一尊雕塑,横着一柄□□在身前,和胯/下的马融为了一体,没有一个人能从她的镇守中突破,哪怕那是以彪悍迅勐着称的突厥军队! 像一股黑色的洪流,咆哮着沖向古朴的城门,门口处,白锦就是一道固若金汤的闸门,一人一骑,立在最前方,轻轻松松打退了一波又一波扑向长安城的浪涛,身后,是两列扇形排列精悍肃穆的黑甲轻骑,严阵以待,却始终没有获得交手的机会! 太轻松了,白锦挡得毫无难度,而对面的骑兵们长时间突破不了防守线,开始慢慢焦躁起来,攻击得也越发没有章法了,白锦身后的骑兵,这才得到了示意,□□一摆,齐齐吼着冲上前,收割起了人头! 这些突厥精兵已经彻底丧失了信心,他们领了任务前来的长安援手的,而报酬就是一个时辰任意的劫掠,如今别说发财了,连城门都进不去,还损失了一批又一批,对面的煞神可丝毫没有留手,这趟交易,完完全全就是给人送人头,彻底失败了! 战马嘶鸣,□□幽寒,暗红的月色下鲜血如墨蜿蜒流淌,杀戮声,惨叫声,交织成片,白锦身后的城门依旧死死地关闭着,没有被突厥人突破一步。 一道浑厚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明明忽远忽近飘忽不定,却又字字清晰无比,语气异常平和,「尊驾可是江东裴白锦?」 白锦耳朵微微一动,余光扫过街角,她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没有看到任何身影,却又察觉到一种无所不在的存在感,令人毛骨悚然,一层异样的寒凉倏忽袭来,空气都仿佛降了温度。 这世上现有的高手,只闻其声不见其名便能让她升起如斯的危机感,真的是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而这种时候,这种立场,出现在长安城外,她的心头立时便浮现了一个如雷贯耳的人名—— 「来者可是草原圣者,毕玄大师?」 残存溃败的突厥兵迅速向两旁退去,让出了一条供人通过的甬道,毕玄身披黑袍,手持长矛,端坐在马上,缓缓出现在白锦面前,他的眼神平平常常,注视着白锦,既无温度也无波澜,就仿若看路边的一块石头,街旁的一丛荒草一般。 这一代宗师的威力,白锦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至于有没有对战之力,自然打过才能知晓。 白锦身披血袍,容色苍凉,眼神寂静,她并不废话,举起了长矛,笔直指向毕玄,「大师请。」 与宗师高手的对决,仿佛蕴藏着天地间无解的玄理,□□和长矛,皆属于长兵器,对战起来也格外凌厉无匹,却都深深地收敛在了看似寻常的一招一式中,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契合了天地万物行动的轨迹,以至于两人即触即离的翻飞身影,在夜色中就好似谪仙入凡尘,翩然遗世,连无声无息出现在这里的邪王石之轩,都看得愣住了,差点忘记自己担负了守护掠阵的责任。 今夜註定不能平静。 玄武门之变,李建成到底没有等到来自突厥的援兵,最终惨死于李世民之手,而李元吉则被自己请来的善恶难辨的绾绾一掌击死,遭到了致命的反噬! 李渊老了,护不住孩子也拦不住他们自相残杀,从此以后,他真正失去了门阀世家阀主的雄心和体面,把自己沉溺进了后宫的酒色玩乐中,直到死,都再也没摸过一本奏摺。 没有参与玄武门之变的李秀宁,事后大病一场,不知道想通了什么,居然推迟了和柴绍的亲事,转而一头埋进了收养并训练落魄孤女的事宜中,誓要遥□□出一支只听命于自己的娘子军,为此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玄霸当初虽然被两个哥哥示好拉拢,他本人却是个憨头,居然凭藉着头脑简单四肢的现状,谁也不帮,谁也不疏远,平平安安地度过了劫。 第43页 对于战败方而言,今夜就是噩梦的起始,而对于站对了队伍的人而言,今天简直是大丰收! 第34章 大唐双龙 第十九章 玄武门兵变,天下归心。 各地零零散散的势力已经不能再对李唐构成威胁,随着高产粮种的推广,乱世中遍地饿殍的情况渐渐消失,百姓们的日子开始归于安定,加上李世民实施轻徭薄税的政策,民间已经休养生息,再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嚮往太平的心了。 李世民最大的对手寇仲,自那日帮助李世民发动了政变,便意味着主动放弃了争霸天下的资格,他交出了江淮军,俯首为臣,转眼却孤身一人投奔了宋阀,听说是给天刀宋缺做了上门女婿。 而岭南动作频频的宋阀,却没有集合势力挥军北上,反而干脆直接地遥遥祝贺李世民正位天下,不待李世民反应过来,便举家南下,占据了大片的南海群岛,于最大的岛屿上立国,国号为「宋」。 宋玉致,成为宋国第一任女王,寇仲成了她的王夫,正儿八经地三媒六聘,以国书为证,昭告天地,天下皆知。 徐子陵独自飘然远去,仿佛是要追寻自己的道,据白锦所知,并没有和石青璇在一起,这一代慈航静斋和魔门的争斗,随着李世民的登基,最终以慈航静斋胜利为终结,然而政治上投资失败的魔门,他们的圣女绾绾却突破了心境,练成了魔门最高阶的天魔大法,而慈航静斋的种子选手师妃暄,却依然在闭关,生死不知。 摆平了天下,大唐太宗李世民,正式拉开了贞观之治的帷幕,他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封功臣,论功行赏。 李世民是个说话算数的好领导,他大笔一挥,白锦和李秀宁,便成为了大唐太宗李世民凌烟阁上的两位女性王侯! 李秀宁不再是歷史上的平阳公主,而是平阳王,连李玄霸也只封了一个郡王,可见李世民对这个妹妹相当大方了。 与此同时,李秀宁与柴绍的婚事也自然而然地解除了,除非柴绍甘愿入赘,可身为柴家的独子,柴绍便是自己很愿意给平阳王当上门王夫,柴家父母也是死活不同意,一哭二闹三上吊都用上了,恨不得给儿子绑一个媳妇回来,好彻底断了他的心思,。 这过激的行为搞得柴绍异常尴尬,却硬是不愿意放弃李秀宁,一家三口彻底僵住了,也不知道最后到底哪方会妥协。 好在李秀宁目前只顾着练兵,完全没有成亲的心思,余下的小股反叛势力,李世民直接交给了李秀宁,由她率领一群娘子军以「剿匪」为名行「练兵」之实。 而李玄霸虽立了不少战功,却并没有彻底倾向李世民,因此仅仅获封了郡王,白锦则获封武安公,力压了一众新贵豪门,成为勋爵权贵之首。 白锦本该是安定侯,凭粮种在初唐站稳脚跟,谁知道寇仲神来一笔,白锦和毕玄于长安城门一战,不止震慑了中原武林,更是威名传至突厥草原,成为中原武林的定海神针。 而对于李世民而言,他内心更感激的是,白锦把突厥兵挡在了城门外,不止是震慑了蠢蠢欲动的突厥,更是用她的强大,护住了整个长安百姓的性命,护住了一城人的体面和尊严,消灭了一场完全可以想像到的残忍杀戮,就凭这份安境护民的功劳,酬一个公爵位绰绰有余! 面对朝臣们反对质疑的声音,李世民也不怂,直接道,「你们谁若是能战胜毕玄,一个公爵,朕还是捨得的。至于皇妹,她连年征战沙场,累累战功,早已胜过玄霸和堂上的诸位,她不封王,谁封王?」 李世民提都没提「女子」两字,时至今日,再有人不识趣以性别论英雄,恐怕自己很快就会变成狗熊了。 …… 上半生,白锦几乎是走偏了人生路,从一门心思学道学医,变成了浮沉于江湖朝堂的汲汲营营之人,待天下平定,四海昇平后,别说一个国公,便是皇帝亲王公主的位子,也拴不住白锦了。 白锦亲手给药王宫瘦身,分割了武林势力和朝堂势力两部分,药王宫顿时变得清清白白,肥肥嫩嫩,仿佛谁都能咬一口,可惜药王宫的主人是白锦,最是护短的一个人,想打药王宫主意的人最后都鎩羽而归,再也不想提起半点和裴白锦有关的话。 谁都知道药王宫的宫主武功高强,也知道她那里面的弟子个个厉害,却不知道他们都天资不凡且吃苦耐劳,到处游街串巷渴望提高医术,为无力支付医药费的贫穷病人义诊,待药王宫真正成为纯粹的医药组织,名气渐渐从轰动天下的武林榜上掉了下来,口碑却在民间百姓的嘴里发酵开来。 药王宫成立了许多医馆,专开在大药馆不愿进驻的小城镇,药王宫的弟子,入宫就好似入学,每天满满当当的课程,学的便是医术药理,人体脉络,病例实解乃至于文字课算术课,竟比那些十年寒窗考科举的人还充实忙碌。 待从药王宫「毕业」后,药王宫弟子普遍便先出门游歷,一到两年不等,然后回来,就会被分配到各医馆,两年坐诊不出问题,便往上升一级,以此类推,逐阶向上,如今最高等级的弟子,都快要成为药王宫长老了。 靠着白锦在民间朝堂的威望,药王宫也是自成流派,不以正邪论轻重,直到千年之后,大唐都消失在了歷史的长河里,药王宫依然屹立不倒,真正成了医药界的泰山北斗,教授着一代一代的药王宫弟子,向外界输送着高质量有本事的医生。 第44页 武安公白锦,白日飞升的大唐宗师境高手,也被拜为医药界的鼻祖,流传千古。 —— 「哗啦啦」明显是冰寒的海水,一盆接一盆浇了过来,裹夹着一股充满咸腥味的水汽,充斥了白锦的鼻端,水故意倒到了她脸上,冲击得白锦脸皮生疼,她仿佛感受到了怒火和悲愤交织,在她的胸口熊熊燃烧,燃烧中,慢慢溃散,等白锦彻底感知到了身体,那股无名的、白锦以为是原主灵魂的虚弱存在,已经消失不见了。 此时此刻,所有的感受都是白锦亲身的感受,她察觉到自己仿佛躺在了一个潮湿的阴暗环境里,被周围充满了轻蔑和恶意的人包围,她双手双脚被绑缚,大概是绑缚的时间太长,一阵一阵像针扎一样的疼痛充斥在她的四肢肌肉里。 白锦一动不动,紧闭着眼睛,暗中调动五感,仔细地感受了一番,感受完后她嘆了口气。 远处,波涛声此起彼伏,她的身体正随着环境有规律地摇动着,周围有八道明显的唿吸声,粗重短促,围着她,显然这是一个刑讯现场,而她,就是那个被审问的被害方,该说幸好只是几盆海水吗?暂时还没进行到真正的酷刑,没有失血、外伤,在这个仿佛是水上的地方,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说,宝藏到底藏在哪里?」其中一个明显是领头的人开口道,「再不说,就把你扔到海里餵鱼!!」 这是哪里?白锦垂着头,一副虚弱不堪、昏昏沉沉的架势,完全无视了这个领头人的审问,内心却充满了迷茫, ——飞升个毛线,她就是感觉身体撑不住了,自己找了个地方本分地迎接死亡,并没有飞升好吗?怎么一睁眼就来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第35章 復仇伯爵 第一章 不是白锦不想根据这个首领的问话给出反应,实在是——语言不通。 包围着她的八个人,黝黑的面膛,鼻头粗大通红,深棕色的络腮鬍和捲曲头髮纠结在一起,乱糟糟像个大毛团,赤着肌肉虬结的上身,穿着骯脏的皮裤,仿佛一头头原始的狮子,或棕或蓝的眼睛里,射出的无不是兇狠残忍的光芒。 原身留给了她一部分的记忆,另一部分,白锦估计是在灵魂溃散的过程中丢失了,保留的这一部分记忆及时告诉白锦,这名首领说的话应该是古法语,但,这就好比普通话和闽南方言的区别,原身本就不是法国人,虽然学过法语,但学得自然是官方语言,记忆里也没有法语方言存在啊,纵然是一个语言体系,白锦却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 只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话,从眼神表情判断仿佛是在向原身逼问什么,但,她真的一个字都听不懂!! 白锦深吸了一口气,开局便是身体虚弱语言不通,除了保住性命,其他问题还是解决了这帮人后再想吧! 白锦余光发现那首领已经开始不耐烦,面色狰狞地提着粗粝的鞭子走向她,事实不容她沉寂,更不容她拖延,在这可能是海上的环境,受到流血的外伤绝对不是明智之举! 她指尖微微一动,银光倏忽出现,一柄轻薄的小刀从她腕间轻划而过,指头粗的麻绳瞬间断成两截落在了地板上,与此同时,脚上的麻绳也被割断,只在那首领踏出两步的短暂时间里,她便恢復了自由,银光乍现乍消,又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出现在白锦手中! 这一次,白锦没有丝毫留手。 虽然这具身体已经虚弱得没有半分力气,但并不妨碍白锦发挥出一丁点属于自己的实力。 仅仅是踏出几步玄妙的步法,眨眼间,她便出现在每一个大汉的身边,就好似幽灵一般,银光连连闪动—— 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到几声「撕拉」仿佛布帛被撕裂的声音,一道道血线出现在这些大汉的颈间,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瞬,转眼间,众大汉东倒西歪地摔了一地后,鲜血这才迸射而出! 而他们已经连一声唿救都喊不出来了,甲板上水手们巡逻的脚步声一声声踩在他们的头上,他们的生命随着大量涌出的鲜血飞快地流逝着,眼前面容苍白纯洁的少女,明明一身狼狈依旧像天使一样美丽的少女,落在那一双双即将失去光芒的眼睛里,却好似从地狱爬出来的魔女,故意伪装成孱弱可怜的处\\\\女,就为了诱骗他们放松警惕,然后突然收割他们的生命! 直到最后一个大汉的眼底彻底消失了生命的光芒,白锦才放松了下来,放下剑,大口喘息着。 杀人哪是那么轻松的?尤其是她的原身已经被饿了几天又被冷水泼透的情况下,她已经感觉到从内而外烧灼的滋味了,浑身发烫,但以防万一,她绝不能在这些人面前露出一丝脆弱,只有死人,才真正不具备威胁! 她脚下的地板已经被流淌出的鲜血混着海水彻底占据,气味令人作呕,而这些大汉久未出现,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前来查看,此地真的不宜久留。 白锦完全不用费心思寻找隐藏之地,她一个闪身,便进了药王庐。 经过几个世界的积累,药王庐内已经彻底变成了白锦最满意的模样。 白锦寻到退烧药吃了两丸,然后直接躺进她特意筑造的浴池内,任由灵泉浸泡了一天一夜,连骨头都被灵气沖刷了一遍,白锦才爬了出来,在这个已经被她经营成避风港的小楼内,她终于看到这此生的相貌—— 第45页 震撼,真的是天使啊! 她看上去年龄并不大,一张精緻纯洁的西方少见的桃心脸,一头浅金如月色的长髮,波浪般地捲曲着,仿佛海面上温柔的月辉,牛奶色的光滑肌肤透出蔷薇粉的色泽,连一颗雀斑都没有,完美无瑕,一双浅浅的清透如蓝天的眼眸,围绕着浓密卷翘的浅金色眼睫毛,翘翘的并不过分高挺的鼻樑,弧度秀气又立体,还有蔷薇花瓣一样的唇瓣,天然地翘起,流露出甜蜜的笑意,秀长纤细的脖颈,宛若天鹅般优雅挺拔,平直圆润的小巧肩膀,细腻雪白,两根微微凸出的如玉一样的锁骨,仿佛造物主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说实话,白锦前几世包括她自己那一世,都是世间罕见的绝色美人,但那都是典型的东方美人,又因为灵魂的加成,既古典优雅,又带有洒脱英气,而这半路接手的身体,却是最纯粹的美丽,美到实在让人词穷,既有西方的立体骨相,又有东方的秀雅气质,美得近乎圣洁,柔弱得仿若一捏便碎,美丽,空灵,圣洁。 白锦失神了半晌,才慢慢清醒过来,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气质,在白锦久远的记忆中,一般只有北欧人才会拥有这样淡如雪的圣洁纯净气质。 她换了一身白色亚麻衬衣长裤,才十几岁的身高,已经达到了她最初那一世二十多岁时的高度,穿上正好合适,又吃了些点心,这才开始细细梳理起原主留给她的残缺记忆,争取多提取一些对她有利的信息。 她也终于知道了原主的名字,索菲亚,智慧的形容,从原主残缺的记忆里也能看出来,她也不负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个既美丽又聪明的姑娘,之所以放弃了生命,实在是太痛苦了——这帮海盗,劫掠了她家族回国的船,还杀害了她所有的亲人!! 留存的记忆本就残缺,尤其是童年部分几乎只剩少数片段,直到索菲亚上了当地的贵族女子公学,才渐渐清晰起来,她居然是沙俄大公和北欧公爵小姐的独女,身兼两大家族的爵位,身份极其高贵,且备受父母宠爱! 正因为渡过了幸福圆满的十六年人生,突如其来失去了父母亲人,才沉重地打击了这个女孩,使她丧失了生的意志! 白锦的心颤了一下,又是一个灾难的十六岁。 第36章 復仇伯爵 第二章 十六岁的白锦,家破人亡,十六岁的索菲亚,也家破人亡。 一瞬间,白锦鼻头有些发酸,她彻底共情了索菲亚,那个姑娘明明聪明智慧,用谎言稳住了海盗,保住了性命,甚至已经在想办法解救家人,却在最后,得知家人们早已经被害后,彻底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白锦完全能够理解,就像当年的她,也有很多次痛苦得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不是有为家人报仇的信念支撑着她,也许,她当初的选择会和索菲亚一样。 没有什么坚强无畏,不过是不能赴死罢了。 索菲亚不一样,不过是因为她的信仰,让她坚信她和家人会在天堂重聚,所以对死亡也并不畏惧。 「放心,你放心,我会为你报仇,为你的家人报仇!」白锦喃喃地道。 修者之言,立地成誓。 一束束无形的光晕宛若星空中迷你的银河,绕着她缓缓流动,逐渐化为一圈一圈星链,闪动着光芒渗透到她的体内——直到此时此刻,灵魂与情感搭建了沟通的桥樑,毫无违和地融为了一体,严丝合缝,恍若前世今生,相遇于同一时空——白锦,这才真正成为了索菲亚! 未免夜长梦多,白锦不打算等自己修炼有成再去报仇,消失一两天还能说她藏的好,消失一个月两个月再出现那就是惊悚消息了,可别把海盗船变成了恐怖幽灵船传说。 这是一艘海盗船,船上都是海盗,论心性自然是兇狠残忍,但论武力不过是一群依靠蛮力的莽夫罢了,相对于白锦上辈子那些动辄毁天灭地噼山倒海的宗师武圣,实在是云泥之别,不过是一群蝼蚁,即便白锦现在的身体手无缚鸡之力,想要弄死他们也轻而易举。 不过,白锦也不能全部弄死,弄死了,谁给她开船呢?难道要让她一个人驾驶海船?别忘了这里可是四面是水的海上,她通过运河锻鍊出来的水性和技术,可应付不了变化无常的大海,正好废物利用,等到了岸边,再把剩下的解决就是,海边港口,失业的水手大把大把,她只要撑过这段海上航行期,就不怕找不到人。 白锦靠记忆得到的信息太少,毕竟索菲亚是被俘虏的,就算格外有心,能捕捉到的有用信息也少之又少,更何况是经过一层记忆过滤的她。 白锦只知道这是一艘海盗船,至于其他的,船上到底有多少海盗,头领是谁?船上各处的布局,强盗们活动的地盘,有多少火炮和枪,武器库在哪里,抢劫的财产放在哪里,还有没有无辜的人还活着,这些,都要靠白锦自己来收集了。 这是一个枪炮已经相当完善的时代,白锦从仓库的角落里,划拉出了一匣子装满子弹的快枪,别的不说,绝对比这个时代的枪更加先进,连后座力都可以忽略不计,正适合她目前这具柔弱的身体使用,只需要稍微练下手感就好了,准头自然是不用说的。 盘算好了一切,白锦无声无息地从药王庐里闪了出来,果然,一天一夜过去了,地板上的尸体和血水早就被处理干净了,这间空荡荡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私刑室内自然是藏不了人,也没必要派人看守,白锦早就心里有数,更不怕被人当场撞上。 第46页 海风的味道不难闻,空气湿润而干净,但并没有灵气的存在,白锦也不失望,动用不了灵气和药王诀,还有武功的存在,在她去宋国看望宋玉致时,寇仲用长生诀,换了她药王宫一个不违背天下大义的许诺,再之后石之轩也将一身绝学全部传给了她,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被追杀十年毫无底蕴的白锦了,在任何时代,她都能适应得很好。 大唐的武功修习,讲究的是悟性,而非时间积累,有悟性的,如同寇仲徐子陵,十七八岁开始修炼也不迟,短短数年便成为江湖顶级高手,如绾绾,亦是小小年纪便参悟了天魔大法,成为天魔功法史上最年轻大成者,超过了她研究天魔法几十年的师父祝玉妍。 相比起慈航剑典,白锦对长生诀更加感兴趣,兴许是天下道法相通的缘故,长生诀在许多方面都能不自觉地和药王诀相互验证,融会贯通,从而得到更纯粹更适合的提升,白锦在这里修不了药王诀,但修习起长生诀来,居然是一日千里,比当年初学药王诀还要更快进入状态。 一天一夜而已,也许是有灵泉加成,白锦眨眼便进入了修炼状态,成功引气,运转起了长生诀,即便空气中没有灵气,也丝毫不影响她修炼的速度,而长生诀的修炼本也不是静坐冥想之类,她如今存储的内力虽少,却是这个时代的独一份儿,收拾几个海盗自不在话下。 所谓擒贼擒王,所有的信息,自然是目前海盗的领头人知道得最多,因此白锦并不客气,她盘算着抓个人,带她找到如今在主持船上事务的领头强盗。 此时的甲板上,两个巡逻的海盗正凑在一起,嘴里嚼着醒脑的菸草,其中一个愤愤不平,满嘴脏话,「船长他们死了,死得像一滩烂泥,可兇手还没找到,简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上帝啊,我们本该要回程去用这大一笔财富换一个爵位回来,从此过上上流生活!现在却还要飘在海上,给安德鲁他们抓兇手!那狡猾的婊\\\\子,干掉了八个,八个——要是被我抓到了,一定干//死她,再把她剁成碎块,吊在桅杆上!!」 另一个精神可不太好,神情惴惴不安,听了前面一个海盗的话,难掩轻蔑和厌恶,「狗//屎,别吹牛了!那是地狱里的魔女,她连最能打的船长都弄死了,我们可不是她的对手!!我一点也不想面对她,哦,她还消失得找不到了,怀特连水壶都翻了过来,就是没有找到她,整个船上能藏身的地方都找遍了,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她会魔法,她会隐身,就躲在我们的周围——你他\\妈想死别拖着我,我不想碰到她,一点也不想,就让我们平平安安地回到岸上吧,梅格思还在等我回去娶她,我愿意为她的家人祷告,终身忏悔,放过我们吧!!」 可惜,此刻的忏悔,犹如鳄鱼的眼泪,已经太迟了。 第37章 復仇伯爵 第三章 趁着夜色,白锦像幽灵一样出现在船的每一个角落,将所有船内布置都观察探查了一番,海船和河船构造上毕竟有很大的区别,虽然上一世她从宋玉致那里也学到了不少关于海上舰队的知识,但她的侧重点在于组建水师舰队,锻鍊水师,至于船只如何建造,那就只能说通而不精了,应付眼前的局面倒是绰绰有余。 白锦也是这时候,才解开了心中的疑惑,明白为什么索菲亚的家族举家回国,带了那么多侍从和士兵,足足六艘海船,兵力同样不凡,为什么还落得全家惨死的下场——这支海盗团伙,根本不是什么散兵游勇,它除了她现在站立的主船,船后左右还各跟着五条辅船,几乎每一条都有索菲亚家原本的海船大,若干小艇,宛若游鱼一般在周围护航。 索菲亚家落入了他们的包围,除非有奇蹟发生,否则根本无法突围,更令人奇怪的是,索菲亚的父亲是沙俄炙手可热的公爵,沙皇亚歷山大一世的心腹,奉命驻扎北欧,如今是任期满回国,手掌实权,有望在政府内部更进一步,并不是什么无权无势的落魄贵族,这些心中只有利益的海盗居然选择直接杀了他,而不是绑架他向沙俄政府勒索,行为处处透着斩草除根的味道! 船长休息室早就落入了大副的手里,此刻大副在前面守舵,船长室空无一人,白锦环视一圈,除了明面上的大保险柜,白锦还找到了一个隐藏在床头的保险柜,她无声地撬开了保险柜,在里面发现了足足二十块金砖和一盒拇指大切割完美的红蓝宝石,白锦毫不客气地据为己有,另外还找到了一把□□,两匣子弹,一些债券,几封书信,居然是俄文书写,这是索菲亚的母语,自然也毫无保留地传给了白锦,她直接打开了书信。 完全不出她的意外,书信里,大刺刺向白锦展现了一桩白锦特别熟悉的政治阴谋,而手段又是极度缺乏智慧的粗糙拙劣愚蠢,淋漓尽致地展现出这位幕后黑手低至海谷的可怜智商。 可就是这么一个索菲亚一家往常根本看不上的纨绔蠢货,要了他们一家人的命! 他们全家惨死,根本不是普通的遭遇海盗,而是大公的弟弟,买通了海盗,目的就是不让大公回国,好接手他的所有政治资本,至于大公的财富,这位大公弟弟「慷慨」地全部让给了海盗,对他而言,有了政治资本,还怕财富不滚滚而来? 白锦:…… 她嘆了口气,索菲亚一家,死得太冤了。 第47页 这世上,聪明人总是死于蠢人之手,因为聪明人会权衡利弊,目光长远,而蠢人只会图一时痛快,根本不顾、也看不到长远的危机。 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一家在沙俄贵族中高高在上、独一无二的地位,不是因为家族源远流长的贵族族徽,而完全是来自那身为沙皇心腹的大哥,来自大哥那总督一国的赫赫权势,没了他大哥,他们一家就等于没有了靠山和保护伞,以他的愚蠢,家族的覆灭就在眼前了,哪里还有什么政治资本和唾手可得的财富? 白锦甚至怀疑,这蠢货能不能撑到自己找他报仇的时候,等索菲亚一家遇害的消息传回沙俄,群鲨闻到了腥味,还不把他活活撕碎? 到底是谁给了这蠢货错觉,他大哥死了,他就能成为亚歷山大一世治理北欧的总督? 保险柜里的东西,白锦一扫而空,转手扔进了药王庐,她待在黑暗里,只沉思了几十秒,就果断改变了主意——既然原身的惨案源自于这么一个血腥又粗暴的阴谋,那白锦之前的打算就不适合了。 她不能再单打独斗,替索菲亚报了仇就飘然远去,只杀了这艘船上的海盗根本于事无补,真正害死索菲亚一家的人不在此处,而这群海盗也不是什么没有背景靠山的散户,白锦一点也不想自己变成只能漂泊海上的通缉犯! 正好,她此刻也已经无处可去,也许,留下来也是不错的选择,人嘛,多学点技艺总是没错的,上辈子她向宋玉学习打造水师舰队时,连李世民都觉得她是闲的太无聊没事找事,这不,现在不就都能用上了? 摸清了这些情况,白锦不再迟疑,她转身离开了船舱,把根据自己观察确定的海盗,按照劫掠杀人的罪行大小,挨个排列下来,再一个一个弄死,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她确实就像这些崩溃的海盗水手嘴里说的那样,是一个忽隐忽现的幽灵,每一次的出现,都带走了一条鲜活的性命。 整艘船都陷入了巨大的混乱恐惧中,往往上一秒还在和自己说话的同伴,下一秒就口喷鲜血倒了下来,毫无预兆地死去,所有人都是被割断脖子而死——死亡的阴影无所不在,这对于残存的海盗来说简直是一种恐怖的精神冲击! 有几个胆子小点的海盗当场就疯了,不顾一切地疯狂大叫着沖向船舷,一头扎了下去,眨眼就被船前行带起的漩涡水流搅成了碎片,而碎肉血浆不过一闪而逝,就被海水吞噬埋葬,海面又恢復了平时那幽深纯粹的墨蓝色。 自船长安德鲁无声无息地被人割断了脖子后,这艘船就变成了一艘恐怖海盗船,死神的镰刀神出鬼没,接手的大副正因为不是船长的心腹,和船长面和心不和,也不贊同船长刑讯,反而躲过了最开始的那一劫,而现在,他已经被舱外的动静搞得心慌意乱,六神无主,攥着银质的十字架,不停地在胸口划着名十字,嘴里喃喃不停,整个人神经质般地颤抖着。 白锦轻飘飘地踏了进来,脚不沾地,在大副恐惧的、完全没反应过来的眼神里,施施然朝他嘴里塞了一颗奇苦的药丸,然后打了个响指,勾唇浅浅一笑,「看着我!」 那双浅蓝的眼眸,仿佛化为了一片空旷的蓝天,空洞洞,虚无,四面八方—— 大副的眼睛失去了神采,整个人也失去了抵抗,顺从地站在白锦面前。 第38章 復仇伯爵 第四章 海盗的老巢位置,大公弟弟背后出谋划策的人,索菲亚的家产去了哪里……大副将自己知道的,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至于索菲亚家人管家侍从的尸体,都被海盗抛入了大海,叫白锦想归葬也办不到。 白锦的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烧,也不知道是因为共情,还是她此刻就是索菲亚,曾经的她,孑然一身活在世上,而如今的她,在这方陌生的时空,依旧孑然一身。 之前她还想着,待到了下一个港口,把这些人丢给警察,再重新僱佣一批水手就好,现在看来,倒是没必要了。 太平静理智了,其实不过是爱恨都不够深刻,理想也好,追求也好,就仿佛预先设定的目标,只为了填充生命中的空白和消沉,而实际上,又有多少是她发自内心情不自禁无法自控想要的呢? 她真的没必要压抑自己,不是么?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不好吗? 结束了船上的这一切,大副顶着失神的眼睛,朝余下的海船打着旗语,很快,尾随在船只后的护卫舰的方向就发生了改变,所有船上的帆都全部挂了出去,鼓足了风力,风驰电掣般,在海上噼风斩浪而行! 海面波涛翻滚,船只颠簸摇晃,白锦顶着余下的海盗一双双恐惧的眼神,在满船尸体中悠悠穿梭,来到了船尾甲板上。 黑暗的夜色中,咸腥的空气扑面而来,一望无垠的海水仿佛是沉默的勐兽,月色铺在海面上,哪怕波涛从没有停止暗涌,海面上也一丝光亮都看不到,仿佛所有的光明都被吞噬,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几只海鸟在空中划过几道弧形的轨迹,俯身从浪涛中叼起了一只海鱼,再流畅地滑向远方,消失无踪。 此情此景,看上去格外安然静谧,却不知道为什么,白锦忽然打从心底泛起了一股反感厌恶的情绪,简直恨不得从哪里搬来一座大山,狠狠地推进大海里——就好像她很多年以前,她面对宁浩时的感觉,这情绪来得如此汹涌勐烈,难以遏制,白锦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差点没控制住自己! 第48页 她为什么会如此厌恶海洋?不是恐惧,而是厌恶? 上辈子也是这样,以至于她几乎是极少南下去找宋玉致,便是相聚,也是在岭南宋玉致的大本营里。 这根深蒂固跟随她几辈子的怪癖,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索菲亚小姐,我们已经启程了,再过两天,就要到达莱克岛,请问您打算如何处置剩下的这些人?」大副来到白锦身边,谦卑地弓下了腰。 白锦侧头睨了他一眼,慢慢地,纯洁绝美的面庞上,露出了一丝冷酷的笑。 「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洗干净这条船,动作最慢的五个人,将被扔进大海里!我想,今晚跟在我们船后的鲨鱼应该能吃到饱了。哦,对了,吩咐下去,让后面的船各派十人到我们的船上来,我认为大减员之后,你会需要一些帮手。」 这苗疆的蛊术用来对付海盗有点大材小用,不过,对她目前的处境,很有帮助,两天功夫,足够她养出一支畏惧她同时又绝对听从她的队伍了。 不听话的,餵鲨鱼好了。 「好的,感谢您的仁慈。我马上去宣布您的决定。」大副一板一眼地回道。 早已被折磨得肝胆俱碎的海盗们听到后一阵哀嚎惨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西姆,西姆,你不能这样,救救我们,只有你得到了她的赦免,你是不一样的,帮帮我们吧,别忘了我们是同伴!」 他们后悔了,后悔打劫这个魔女的家人,以至于把这个魔女引到了船上,他们就不该被船长的好话欺骗,现在连船长都死了,谁能把他们从魔女手中救出来? 曾经,把活人死人扔进大海,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现在轮到他们了,他们才知道这看似温和的海面并不好惹,而曾经那些向他们悽惨求饶却被他们哈哈大笑着扔进大海的人到底有多么绝望。 以前他们当然不怕落入大海里,每一个靠海生活的人,无论善恶,都是海里生存的好手,但如果这片海域不断出现新鲜的尸体和鲜血,时时刻刻都会吸引大批的海洋生物紧紧尾随,那么随之而来的鲨鱼也就不足为奇了,而被鲨鱼盯死的海域,他们就是长了十双手十双脚,也不可能逃出鲨鱼的包围圈,除了死,再没有别的出路!! 可惜西姆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好伙伴了,时间一到,西姆和最先完成任务的几个海盗,将动作最慢的那五个人,毫不迟疑地抓住,扔进了大海,完全不见丝毫同伴之间的不忍之情,所谓死贫道不如道友,谁说外国人就不懂了? 那五个人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喊出口,就被底下守候良久的鲨鱼争抢着撕成了几块,鲜血洒在了海面上,比起鲨鱼那布满匕首般利齿的血盆大口,是那么微不足道。 剩余的海盗瑟瑟发抖,但却神情麻木,毫无反抗的意思——经过这些天杀/戮留下的心理阴影,这群海盗身上的属于亡命之徒特有的戾气和胆气,早被白锦击打得粉碎,一个个如果给他们机会,只怕宁愿去监狱里坐牢,也不想和白锦待在一起,如今活着的,不过是一堆彻底丧失了自我的烂肉而已。 连着两天,都有五个人被扔进了大海,全是从其他船补充进来毫无心理准备的海盗,这群人都参与了绞杀索菲亚一家的行为,论罪行,谁都不无辜,白锦杀起来,当然也是毫无心理负担。 那些剩下的海盗,除了朝上帝庆贺祈祷外,也三三两两凑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形成了一支新的团队,由恐惧和力量,暂时凝聚在一起的新队伍。 直到这天傍晚,船只慢慢靠近一处岛屿,船上的杀戮才暂时停止。夕阳下,简陋的港口站着一群人,为首的,白锦凝神看清,瞳孔微微一缩,正是当初指挥船队包围索菲亚家的首领。 此刻海盗们还没察觉到什么,他们彻底松了口气,脸上想要露出劫后余生的笑,忽然又想起什么,畏惧地看了一眼站在船头的白锦,忙又低下了头。 「我想要一场突如其来的胜利,你们能做到吗?」 白锦侧头问起大副西姆,她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迂迴曲折,本就是无恶不作的海盗,难道还要跟他们讲究先礼后兵不成??! 西姆盲目地点头道,「当然,索菲亚小姐,西姆是您的骑士,愿意为您而战!」 第39章 復仇伯爵 第五章 四年后,纵横海上的各势力经歷了大洗牌,横空出世的雪王以连灭六支海盗团的威名,垄断了西北欧航线,又以法国为跳板,打通了地中海线,远东航线,输送着大量的香料、茶叶、瓷器、黄金、象牙、宝石、沉香、乌木、丝绸等等,来往于各国港口城市,也不知道雪王到底从哪里找到的这些顶级货源,随着她海上的贸易支持着陆上生意在欧洲和亚洲大规模铺展开,逼得西班牙舰队和日不落帝国撑腰的海上舰队都不得不退避三舍,她的舰队越发壮大,武力越发强悍,成为了盘踞在海上的巨龙,四大海洋之上,再无她的对手! 她以海盗为起家之源,又以最果断的魄力,最残酷的淘汰之法,成功地洗干净了海盗的印记,成为真正的海上霸主! 众所周知,雪王唯二不做的生意是奴隶和鸦/片,不但她自己不做,还不允许别人做,一旦在她掌握的海域发现奴隶贩子和鸦片的踪迹,她必会派遣舰队追杀到底,绝不容情,为此得罪了不少亡命之徒,那些真正能通过海运经营奴隶和鸦片生意的,哪个不是资本的巨头?有些背后甚至有国家支持,雪王自己不吃还不让别人吃的行为,可以说是犯了众怒。那三年针对她的刺杀数不胜数,不但有外来的僱佣兵,刺客,还有自家的叛徒,被收买的路人,就算她为数不多地上岸,也被见缝插针地刺杀,下毒,通缉,种种卑劣行径不胜枚举,偏偏连雪王的一根毛都没伤到。 第49页 直到雪王无声无息地干掉了那个庇护奴隶和毒贩并且发官文通缉她的西班牙城主,并将他的尸体悬挂在城墙上,直到晒成了人干,也没让他的家人劫走! 这份震慑一出,她周围顿时安静了许多,她向所有明里和暗里的势力展现了自己的肌肉,和无所畏惧的强势,想从她的海域过,就必须要遵循她的游戏规则,否则,她直接抽掉底牌,掀翻牌桌,大家都不要玩了!! 好在雪王只约束自己掌管的海域,其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人把这个当做雪王漏给其他势力喝的汤,也有聪明人发现端倪,暗暗仿照雪王在自己管辖海域禁止,他们是没有雪王横扫海洋的魄力,却也能保证自己海域相对的干净。 雪王那个女人,目光之长远,头脑之聪明,手段之凶暴,是他们根本无法战胜的,既然如此,跟着聪明人行动必然不会有错。 深蓝无垠的海面上,各种型号的舰船大大小小星罗密布,桅杆高立如森林,如果此刻在舰队上方俯视,必然能看到一个巨大的梭子形舰队,护卫着当中最大的主舰,共同以看似缓慢实则疾驰的速度向前进行,尖尖的船头破开的雪白浪花哗啦啦向两旁翻涌,时不时带出大量五彩斑斓的海鱼,海面下游荡的鱼群因此受到了大惊吓,不约而同地一摆尾,消失在更深处! 风紧浪高,船帆都鼓足了风,舰队一路风驰电掣,全速前行,雪王站在船头,高挑纤细,她胸前挂着一架单筒望远镜,身穿典型的白色宽松束袖衬衫,下摆塞在腰间,一条粗狂的棕色牛皮带束住了她仅仅一握的细腰,两边各悬着一把乌黑铮亮的短铳,黑色马裤贴身裹着笔直修长的腿,蹬着长到膝盖的七八成新牛皮马靴,阳光热烈,海鸟雪白,不见一丝白云的空旷蓝天和汹涌碧海几乎融为了一体,海风吹得她浅金色的的马尾在风中猎猎摆盪,雪白娇嫩的肌肤丝毫不见海风咸水的侵蚀,反而愈发精緻无瑕,一双浅蓝几与蓝天碧海共为一色的双眸,却闪动着桀骜不羁的光芒,比阳光还要璀璨耀眼!! 精緻绝美的面容依旧,气质却判若两人,仿佛从空灵圣洁的天使,进化为冷冽神秘的月神阿尔忒弥斯,一头矫健的、正蛰伏着等待狩猎的雪豹,美丽得令人窒息!! 雪王——白锦,自从征服了她厌恶的大海后,简直浪到飞起!! 远方,那孤耸阴郁的监狱岛上,忽然传来「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从那尖尖的监狱顶端冒了出来,紧接着火柴大小的人纷纷跑出了,举着枪冲着海面就是一阵毫无目标的扫射,噼里啪啦如同鞭炮一般,毫不吝啬弹药。 枪声响了很久,不知是不是看到了这边的舰队,那边的人迟疑了片刻,慢慢又都退回了城堡。 「哦,看上去那些人挺着急,是有重要的□□逃脱了?今晚法国政府上上下下都睡不着了!」 白锦戏嚯地开口,放下装模作样拿着的望远镜,事实上单凭她如今的眼力,连那岸边火柴人脸上的痦子都看得一清二楚! 「那里是……法国的伊夫堡?□□关押地?跑的会是谁?拿破崙的心腹?」 从她身后,慢慢踱出来一名黑衣黑裤马靴的青年男子,同样扎着高马尾,肤色是浅浅的象牙色,生得长眉凤眼,挺鼻薄唇,不折不扣的东方人长相,他正斯斯文文地摇着手中乌黑的摺扇,大大长长的凤眼,若有所思地看向枪响处—— 白锦随手把望远镜递给了他,耸耸肩道,「开个玩笑,心腹不至于是,看那些人只是表面紧张,随便朝海面放了几枪就散了,我更倾向于是某个法国佬的私人恩怨。再说了,这个人真傻,想游过大海获得自由,简直太异想天开了。」 青年男子面色有些古怪,慢悠悠地道,「索菲亚,也许那人并不是异想天开,而是看到了我们……」 通过望远镜,他看到岸边动静消失后,沉沉的海面骤然浮出来一颗脑袋,正拼尽全力往他们这边游来。 「哦?」白锦精神一振,凝目看了过去! …… 巴黎检察官夫人衣香鬓影、香气袭人的舞会上,冲进来一个神色慌张的书记员,在矜持严肃的男主人耳边压低嗓门说了好久话,留意看向男主人的客人,便发现男主人脸色大变,本就苍白的脸色变成惨白了,大家心里不由得嘀咕起来,是什么消息,中央银行破产了?债券成废纸了?情人跟人跑了? 客人们简直好奇死了,到底是让向来以冷静着称的维尔福检察长连在他们面前都维持不住面色? 第40章 復仇伯爵 第六章 海上的天,说变就变,上一刻还晴空万里,海鸥翱翔,青天碧水,壮观美丽,下一秒便电闪雷鸣,乌云压顶,挟天地之威,雷霆万钧之势! 一艘游鱼般的小艇飞快地往前行驶,那拼命往他们这边游来的人,速度越来越慢了,他不时地停顿一下然后再勐力往前游一段,白锦一度觉得,这个可怜的傢伙已经神志不清了,是顽强的求生意志促使他还在拼命,孤注一掷般,透出绝望和固执!! 天空越来越暗了,暴风雨即将来临,闪电像一条条赤链蛇,正在天边不停地燃烧,翻滚,染亮了浪潮翻卷的海面,和大自然相比,人力是多么的卑微渺小,哪怕是以白锦的舰队规模,也绝不想和同如斯威力对抗,她朝那艘小艇打了个手势,小艇的速度立刻又提升了,快得船头已经翘起,简直是飘在了海面上! 第50页 终于,在风雨来临的前一刻,可怜的越狱犯和小艇成功汇合,注意到船边探出身体朝他伸出手的水手满脸的怜悯同情,他心中一松,「我得救了。」 随即,他便失去了意识。 小艇上的水手忙把这个筋疲力尽的身影拖了上来,飞快地送到了白锦的主船上,整个舰队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反而全部挂起了满帆,用尽全力回航!! 白锦的海船舰队都是经过特殊制造,抵抗海浪飓风的能力提升到了这个时代的极限,尤其是她的雪王号,颠簸度已经降到了最低,虽然不可能像陆地上那么平稳,但鑑于时空的局限,白锦已经很满意了,也许以后去往的世界会有机会搞到那种海洋上的钢铁巨兽,宛若在海里建造了一座城市,不论开往哪里都如履平地,但这一世就算了吧。 舒适温暖的船舱内,没有点灯,而是在四壁都镶嵌着夜明珠,所以尽管风雨晦暗,船舱里却依旧充盈着明亮柔和的光芒。 白锦瞅着地毯上那鬚髮纠结昏迷不醒的可怜野人,哦,他很冷,在发抖,但是他真的挺脏的,头髮鬍子湿漉漉纠缠在一起,太长太密了,以至于他只露出了一双紧闭的眼睛,眉心还有深深的摺痕,惨白的嘴唇颤抖着,他的衣服也破破烂烂,几乎烂成了布条,白锦都担心他身上有没有虱子。 她坐得远远的,翘着二郎腿,右手杵在座椅扶手上,歪头支着右边脸庞,一边不客气地指挥道,「远,你来照顾他。」 池清远不用白锦开口,就知道这个人归他管了,他端过来一大杯烈酒,捏着地上男人的下巴,从那茂盛的鬍鬚中艰难地找到了嘴巴,狠狠地灌了几口,然后抓着对方的手腕,输送过去几缕内力,帮他驱走了体内的寒气。 「这个人,长得不像是义大利人,除此之外还被关在伊夫堡,那就是法国人了。果然和那位拿破崙陛下有关系。」 白锦打了个哈欠,「地中海这一带国家多,亡命之徒也多,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他醒来不就知道了。」 「如果真的和拿破崙有关,你会帮助他吗?」池清远突然问道。 白锦懒洋洋地笑了笑,她的仇早就报了,事实上,索菲亚家的大仇,还真和拿破崙这位传奇帝王有着些许间接的关系。 谁都没想到那场谋杀并不只是纨绔蠢货嫉妒有为大哥,背地里剑指的居然是沙皇亚歷山大一世,等白锦整合好手里的势力,准备探听沙俄消息时,那里已经变天了,亚歷山大一世病故,传位弟弟,尼古拉一世就这样登上了沙俄的歷史舞台。 那位勾结了拿破崙残余势力,准备发动政变的皇室,偷鸡不成蚀把米,弄垮了亚歷山大一世,却也没能吞下胜利的果实,反而便宜了尼古拉一世。 了解前因后果的白锦觉得,沙俄是个神奇的国度,沙皇也是个脑迴路很清奇的皇帝,尼古拉一世居然因为不想当皇帝,就要把皇位让给哥哥,哥哥为了家庭美满,也是死活不想继位,最后被自由新思想的贵族趁虚而入,发动了十二月党起义,差点斩草除根了沙俄皇室! 尼古拉一世是个聪明睿智的人,他匆忙中登基,威望太低,既没有嫡系军队在手,也没有心腹大臣支持他,不想办法改变现状,必然会成为那些贵族权臣的傀儡,因此对于白锦暗暗递过去的橄榄枝没有拿乔便接住了。 反正俄国的女人普遍厉害,尼古拉一世早就习惯了,索菲亚在他眼里,直接忽略了另一半的北欧血统,完全看作了彪悍的沙俄女人。 那些娇滴滴的北欧贵族小姐连家门都不太愿意出,生怕晒坏了她们娇气的皮肤,又怎么敢海上称霸,只有他们俄国的女人,才有如此的魄力和能力!! 有白锦的军火支持,尼古拉一世以最快的速度坐稳了皇位,并逮捕了十二月党,放逐到了西伯利亚。 是的,这世上知道雪王底细的绝对不超过一个巴掌的人数——白锦从不做奴/隶和鸦/片生意,她从一开始,暗中经营的,其实就是另外一门完全不输那两门巨额利益的生意——军火! 严格来说,军火才是她的主要生意,那些什么香料宝石茶叶象牙都不过是顺带赚个保养船队的零花钱而已! 也许是因为白锦这个小小的蝴蝶翅膀的扇动,刚登基的尼古拉一世拥有足够的底气,自然而然就宽容起来,因此这场政变没有造成惨烈的结果。十二月党的人大多数都保住了性命,他们虽然被放逐到了西伯利亚,但并没有被限制自由,于是在歷史的长河中,他们为生活在那块冰天雪地上的人们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学识。 尼古拉一世从白锦这里得到了足够的好处,自然是有条件的,白锦只要求他交出当初合谋害死索菲亚一家的人,愚蠢的皇室和纨绔弟弟二人组,以及围绕着这两个人参与进去的从犯和帮凶! 尼古拉一世说话算数,处置了十二月党人后,第二件事就是逮捕了那名皇室和那纨绔弟弟,以及所有相关人员,判定他们死刑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全部交给了白锦。并且,尼古拉一世还慷慨地把索菲亚父亲的大公之位,封给了白锦,以白锦提供给他的不要钱的军火数量,他对于这个本就属于索菲亚的大公爵位给得非常痛快! 岸上光明正大的身份,对于白锦这样行走在灰黑两道的人来说,当然重要,尼古拉一世这么上道,她自然是笑纳了。 第51页 随后白锦把这群人绑到了当初索菲亚一家埋骨的海域,把他们一个一个砍下了脑袋,扔进了大海里,亲眼看着他们的尸体被鲨鱼撕碎吞噬,才面无表情地转舵离去。 「不管他和拿破崙有没有关系,我对他都很感兴趣。」 白锦笑道,无论身处多么糟糕的绝境都不轻言放弃,这个人,真是挺对她胃口的。 第41章 復仇伯爵 第七章 男人喘着粗/气醒了过来,烈酒和内力,让他冰冷僵硬的身躯恢復了活力,身下是厚厚的地毯,身处的环境正以微小的幅度摇晃,他很熟悉这种感觉,或者说,这种轻微的摇晃已经刻入了他的骨血和灵魂里,即使阔别了十几年,也从不曾遗忘。 一艘在「平和」的海风中均速前行的船。 他睁开眼睛,丰富深奥的学识让他几乎能将船舱里的大半物件认出来,乍一看并不金碧辉煌,细节处却透出极端的豪奢,柔软如婴儿肌肤的东方丝绸直接铺在桌子上,价值万金的夜明珠随随便便地镶嵌在四角,温润的光芒将船舱内照得纤毫毕露,眼前是一名坐姿随意的北欧或者俄国女子?另一名明显是东方特质的年轻男人斜靠着座椅扶手,站在女子身边。 两人都面带微笑看着他。 「感谢你们救了我,两位尊贵的恩人。」 白锦认真打量着这个男人,从茫然到惊喜到警惕到平静,短短一瞬他情绪转换如此之多如此之快,却自然而然丝毫没有举止失措,完全不像一个刚获得自由之身的越狱犯! 「其实,是你救了自己,你顽强求生的精神,打动了我,来自伊夫堡的客人,」白锦笑眯眯地点破了对方的身份,在对方微微睁大并迅速警惕的眼神中,继续道,「虽然我对您的过往十分好奇,要知道伊夫堡关押的无一不是风云一时的大人物,但我不是那么蛮横无理的人,我想你现在更需要整理一下自己,吃点东西,再好好睡一觉,等明天,风雨过去了,您休息好了,也许我可以邀请您一起用早餐?」 男人眨了眨眼,到嘴边的义大利语咽了回去,用纯正的母语法语彬彬有礼地回道,「不胜荣幸。」 船上自然什么都有,理髮,洗澡,换上合身的衣服,对着客舱内昂贵的水银全身镜,男人终于看清了自己如今的容貌。 和年轻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伊夫堡真的很了不起,从头到尾,把热情活泼充满天真正义的唐泰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阴郁冷峻的脸庞,苍白的面色,乌黑的头髮,这个收拾整洁后的男人,就像一名吸血鬼贵族,英俊,但又仿佛有些神经质,是暗黑的优雅。 「现在的唐泰斯,这世上还有谁能认得出?」他喃喃地道,声音里透出一股悲哀。 「风雨过去了,看,那是海市蜃楼吧?那是哪里,可真壮观!」 白锦指着不远处云层中层层叠叠隐隐约约的昳丽建筑,哪怕是常年行驶在海洋上,海市蜃楼也是不可多见的奇景! 「简直就像天宫!」池清远贊同地点了点头。 满船的水手都跑了出来,围观着那海上的奇蹟,大声说笑着,跺脚唱着颂歌,气氛热烈得不得了。 唐泰斯靠着窗口,眺望着那壮观奇美的风景,以及尾随在这艘主帆船后那密密麻麻数量恐怖的船队,内心一片暴风雨前的宁静。 世界如此之大,能人层出不穷,看到这支横行海上的巨型船队,凡是遇到的船队、商队、以及走私船等等,在很远的地方就望风而逃,根本不敢靠近,即使这并不是这支船队掌控的航道——他忽然就领悟了,引以为傲的学识和智慧不足以成为他报仇雪恨的利器,真正能助他报仇的,是权势和地位! 第二天早上。 「我是一名无辜被关进伊夫堡的可怜人,我是无罪的,但是没有人相信,」唐泰斯坐在铺着雪白丝缎的餐桌前,动作优雅地切割着煎熟并洒了胡椒的鱼肉,那种西方贵族特有的矜持优雅,比池清远这个薰陶了二十年的东方贵公子还要完美,「所以,我只能自己为自己讨回公道了。」 白锦笑道,「那么,祝你成功!如果需要帮助,请尽管开口,我一向最期待正义和公道在人间广泛传播,上帝会祝福你!」 对此,唐泰斯不置可否,他花了半晚上时间,从船上其他水手的嘴里掏出了不少关于这位女恩人的情况,这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他记忆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女性,比起法国那些只会玩弄宫廷权术的夫人小姐们,简直是鲨鱼和白海豚的区别。 但这不意味着他不知道这世上确实存在许多及其优秀的女性,他听说过英国的伊莉莎白女王,而沙俄那位彼得大帝的亲姐姐,贵为摄政王,统治庞大的沙俄许多年。 眼前这位天使一般美丽高洁的海盗王,雪王,几乎掌控了全世界大半以上赚钱的航道,他当然不会以为对方的头脑和心灵像外表这样水晶般澄澈清透。 她提出帮忙,对于他而言,既是危机,也是机遇。 「您的帮助是如此珍贵,可我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逃犯,连身份都没有了,不但不能报答您,甚至可能会给您带去麻烦,您的帮助我实在受之有愧。」唐泰斯忧郁地道。 「我这个人,最喜欢交朋友,用阿远家乡的话来说,五湖四海,皆是朋友,」白锦斩钉截铁,反问道,「难道您就甘心庸庸碌碌,一辈子仰望仇人?」 第52页 银质的叉子在瓷器上划出一道尖利的声响,唐泰斯抬头看向白锦,眼底射出两道激愤的冷光,只是转瞬就消失无踪,他最终含笑道,「您的事业遍布全世界,果然是有道理的。」 这个「朋友」,可真是不够讨喜! 不讨喜的朋友,是秉着送佛送到西的精神,不但把人送到岸边,还给人送了一艘船,一张沙俄大公签署的子爵身份证明,以及一叠崭新崭新的法郎,她最明白此时此刻的唐泰斯需要什么了。 穿过了这片海域,白锦把唐泰斯送到了最近的港口,当浩浩荡荡的船队靠近岸边时,引发了整个城市居民的围观,简直是万人空巷——港口城市,从来都不乏大型船只来往补给,尤其是他们这个城市还驻扎着一个建造船艇的工厂,但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港口城市居民们,依然没有见过数量如此之多,体型如此庞大、武力如此密集的船队,那几十艘护卫舰,两舷上布满了火炮,炮筒直接伸了出来,看上去气势汹汹,一副来者不善的架势! 驻扎在那个港口的军队和税务局负责人吓都吓死了,还以为是拿破崙余孽来侵占城市了,负责收税的税务官和军官鸵鸟似的连头都没露,假装不知道有陌生的商船经过他们港口,仿佛这样就可以不用去面对那恐怖的武力! 白锦在港口停留了一阵,高调而来,高调而去,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座城市的居民稀里煳涂完全没搞明白,在他们眼中,就是自己城市什么都没做,那恐怖的船队就离开了,当下大家都欢唿起来,互相击掌庆幸自己和家人逃过了一劫! 谁也没发现,一艘比雪王号小许多圈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游艇,悄无声息地融入了码头停靠的无人船中,谁也没发现这滞留的船只中多了一艘。 「走吧,伙计,我们该行动了!」 目送庞大的船队渐渐消失在海平线上,唐泰斯惆怅地拍了拍船舵道,一路航行到这里,他心里已经有了基督山岛的具体位置,之前他准备找一个理由僱佣几个人帮他,现在就完全没必要了,白锦出手送人的游艇自然不是普通货,他完全可以靠一个人就达到目的,还省得有秘密被泄露的风险! 基督山岛,我来了。 第42章 復仇伯爵 第八章 唐泰斯真是一位恩怨分明的好朋友,双方分开没多久,白锦就收到了他辗转託人给她送来的信,直指一位英国贵族捲入了叛国罪被清算,他在美丽富饶、资源丰盛的美洲大陆上遗落了一片已经无主的,辽阔富饶的土地——他是没机会绕那么远去攫取了,但对于白锦而言完全就是顺手捞来的大肥肉! 「咱们这位朋友,性格真的很不像他的同胞,那些永远记不住自己上一个誓言内容的法国佬,」白锦感嘆道,「真是让人头疼死了,但愿我们以后永远都不用和法国佬做生意。」 「我记得你刚入手的一对白瓷,就是被一位法国先生预定了。」池清远挑了挑眉。 不得不说他们的愿望是美好的,但现实是骨感的,全世界有钱有势的人是有很多,而法国格外多,奢靡无度的法国贵族可是白锦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奢侈品的忠实客户,除了法国,其次就是义大利,而英国德国还要往后排排,远东的王公贵族,向来崇尚欧洲,而他们生活的富庶奢华,更是排在世界富豪的前列,但他们炫富的内容又迥异于欧洲,一头猎豹,一只老虎,一箱短铳,可远比那精美绣花的丝绸或者甘美可口的葡萄酒更吸引人,反而不是奢侈品买卖的最佳地盘。 白锦也难啊,她不好好经营业务,笼络客户,拿什么养活自己的千军万马?拿什么征服大海? 「那咱们要不要绕一圈去美洲看看?我记得那里的甘蔗林和橡胶林很有名,西部金矿也丰富,咱们是不是应该开闢点新的财路?你知道的,他们一安逸下来就想结婚,一结婚就选择下崽,都不肯好好工作了,一个个恨不得生十个八个,拖家带口吃我的,太多了,我快养不起了。」 白锦惆怅地道。 池清远无语凝噎,这个绝对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女人,连英国女王的私库都没有她扎实的女人,在抱怨没钱,认真的吗? 什么养不起?依他看,她想赚钱才是真的!从他跟这个女人的第一面开始,他压根没见过她停下过赚钱的步伐,永远都磨灭不了赚钱的热情,这也许就是她荷包充盈盘满钵满的原因吧,永不消褪的热爱,就足以抵消漫长枯燥的岁月了! 「但我们不是说好了,先陪我衣锦还乡吗?」 池清远一双如秋露如水晶般清澈的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白锦,仿佛在控诉白锦食言而肥,直看得白锦有些招架不住,直接举白旗投降。 「好好好,好好好,我这不是被唐泰斯先生打岔了,没说不去你的家乡啊,我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吗?」 说来也是缘分,白锦十分擅长在海上「捡」东西,包括各种货品,自然也包括人,池清远就是她从海里捞起来的,开始她还以为是一具浮尸,浑身被砍得乱七八糟,再被海水泡得皮肉死白翻卷,悽惨得都已经不能看了,只是因为那明显的东方人特质让她心生恻隐,想着东方人讲究入土为安,她也姑且做一回好事得了。 谁料到这「浮尸」竟有着恐怖的求生意志,只剩一口气吊着,从夏天吊到了秋天,终于在冰封万里的冬天好转,蹒跚着从病床上爬起来,捡回了一条命。 第53页 一开始的池清远就好像唐泰斯那样,外表沉默镇静,内心的仇恨透过那双眼睛,几乎都要喷薄而出,他对于自己的遭遇闭口不言,只向救了自己的白锦表示要报恩,但他身无长物,希望能待在白锦身边,用他的头脑,换取生存兼报恩的资格。 白锦…… 白锦当然答应下来啦! 她打眼一看就知道这人出身那种顶级富贵的人家,文质彬彬,冷静聪慧,很显然受过最严苛、最顶尖的东方教育,偏他还能说一口极地道标准的俄语,法语,英语,西班牙语,这份才智了不得。 嘉庆年间因为前面几朝的闭关锁国,清朝实际上和别的国家来往已经极少了,嘉庆纵然有心治理,一来能力不足,二来沉疴难除,并不是他想当一个明君,轰隆隆前行的歷史就能顺着他的想法改变。 两广曾经声名赫赫的十三行都在日渐没落,而这人却能说几种流利的外语,要么是他本身好学,要么是他身处的环境需要学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她身边就缺这样有底蕴懂上进的高尖端人才,好好培养培养,当个左膀右臂,她也好从这日渐繁杂的帮务中解脱啊! 一直到池清远坐稳了雪王海上王国的狗头军师位置,并努力上进成为了雪王唯一的入\\幕\\之\\宾,才向她袒露了自己的身世。 他是满清宗室王爷的嫡长子,生母出身汉军旗,生病早逝,好在父亲对这位聪明俊美勤奋好学的长子十分疼爱,前十几年过得都是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的日子,如果不出意外,凭他的血统和实力,将来继承一个贝勒位应该没问题。 他所有的学识都来自皇家上书房的课程,所谓祖训难违,无论是雍正干隆还是嘉庆,没有任何人敢改变康熙制定的课程,可想而知,这位神人制定的课程有多深广变态,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包,整个上书房,池清远这一届的学生们,只有他坚持了下来,把所有课程都学了并且真正融会贯通了。 随着嘉庆上位,年轻的魏氏继福晋入门,他的好日子结束了。 小小年纪的少年,被栽赃了调戏继母的污名,而他那一向偏疼他的父亲,也狠狠地打了他一顿,少年热血,从此愤而离家,投奔了在两广做生意的舅舅,他借着舅舅的暗手,以及海禁的大环境,一头扎进了走私的圈子里! 比起早已经洗白的沙俄女大公白锦,他才是一枚真真正正的、纯粹到不能再纯粹的海盗! 只花了几年功夫,他就做成了远东一带名头响彻一方的大当家,正认认真真地规划势力,准备往外扩张——如果不是遭遇了这场祸事,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和白锦成为争夺地盘的对手,他不可能战胜得了白锦那铺天盖地的庞然大物船队,但也绝对能给白锦制造一些难缠的麻烦和障碍。 他被「抛尸」海上,也是身边人被买通,将他的行踪泄露给了对手海盗,围攻了他一个出其不意,如果不是被白锦捞了,那可真是壮志未酬身先死了。 第43章 復仇伯爵 第九章 从康熙朝开始,沙俄和清朝这时候的关系就不算融洽,康熙当初御驾亲征外蒙古,就和沙俄有着不小的矛盾,且没有在交锋中占据上风,近年来清朝国力进一步减弱,边疆和沙俄的摩擦加大,正因为如此,反而让清朝人对沙俄的强大有个认知,起码不会像面对欧洲人那样端着□□上国的架子。 而池清远这名消失了多年的宗室子,居然带回来一名年轻美丽的沙俄女大公,直接引发了轰动,连深宫里的嘉庆都被惊动了。 这次前来清朝,白锦是和尼古拉一世打了招唿,然后通过官方渠道递交了国书的,至于池清远——作为公爵的丈夫,尼古拉一世直接给他封了个子爵身份。 国与国之间的大事,哪怕清朝奉行闭关锁国政策,但还是有所关注的,尼古拉一世登基时沙俄内部的叛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平定,也侧面证实了沙俄皇室的实力,面对沙俄的王公贵族来朝,大家内心里还是忌惮大于轻视。 而得知长子入赘了沙俄的王爷直接懵了!! 可怜他赶走了长子,也没能再生出一个儿子,继福晋别说儿子,连一个女儿都没生出来,偏偏酷爱对王府里的孩子动手,不到十年的功夫,整个王府里的苗都被掐断了,只剩一个流落在外也不知道还活着没有的儿子! 之前他深夜独自苦闷的时候,也会庆幸自己有点先见之明,知道这些包衣出身的女人不好惹,早早把心爱的大儿子打发去了母族,虽然有些窝囊,可到底能保住儿子的命啊,他们爱新觉罗家的男人从乌雅氏上位后,一茬一茬的包衣女进入后院,窝囊的还少吗? 结果呢,还是没能逃开,自府里所有的孩子都没保住后,那女人又把目光投向了外面,等他知道时,大儿子已经失踪了,说是失踪,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失踪,哪里能保得住命?怕是连尸骨都没有了。 也是从那之后,他咬了咬牙,直接给自己下了绝育的药,既然人家半点不顾怜他的血脉,那他自然也用不着为对方着想,来啊,就互相伤害吧!! 他是怀着无可奈何的悲壮心情,断绝了继福晋的未来,哪知道峰迴路转,他那失踪的大儿子,居然回来了,不但回来了,好像在外国混得很不错?!! 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悲还是喜了,与之相对的,继福晋的脸色就相当难看了,这已经不是继母和继子之间的矛盾,而是隔着血海深仇的,杀别人的时候她当然不怕,可现在她自己身处危险中时,她开始怕了。 第54页 国书一递,就是两国之间的外交了,由于中间夹着一个爱新觉罗家的子孙,这外交方向当然是友善的,和平的,理藩院放心大胆地用了最高的规格来接待。 当白锦一行壮观奢华的船队到达天津港,连民间的老百姓都知道了这别致的「联姻」,纷纷前来围观,当雪白船身天蓝帆杆的雪王号缓缓驶入天津港后,众人都震撼了!! 仅仅一艘船,就几乎塞满了天津港,而这样规模的船,还有六艘紧随其后,再后面则是十艘稍小一圈的战舰,两侧均匀地分布着狭小的明显是炮眼的洞口,看上去可比大清水师如今最好的船还要巨大先进,充满威慑力! 少数有识之士则暗暗皱起了眉头,若这样的海船代表了沙俄水军目前的实力,那大清朝可真的危在旦夕了! 国与国之间,只有永恆的利益,不存在永恆的友谊,即便这次的友好外交是因为两国权贵之间让人意外的联姻,但以后呢?当沙俄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新的高度,而大清还是裹足不前,会发生什么,也不是一两个人的联姻能力挽狂澜的吧? 说到底,还是要国家强盛起来才是百姓的底气! 白锦并不知道她这趟满足池清远小小心愿的行为,会给清朝内部的有识之士带来思想上的转变,开始反思,自省,后续还派了许多人远渡重洋,开始了观察世界、了解世界的启智之旅,尤其是各国的变革,好的坏的,都被牢牢地记下,传回了国内,从而在一切灾难隐患还没积累到质变的时候改变了歷史——这就是后话了。 此时的她,手握一把雪□□致的蕾丝摺扇,掩在唇畔,露出好奇的微笑,浅蓝的眼眸顾盼神飞,捲曲的长髮如银缎般,蓬松柔顺地落在肩上,发顶的蓝宝石皇冠与美丽的发色交相辉映,身穿缀满珍珠和钻石的雪白曳地宫廷礼裙,与一身黑色挺括修身长军服的池清远相偕走下船,她来过无数次东方,但多是南方热带群岛国,那里甚至还藏着她的一处休闲小岛,被阵法隐藏了起来,另外还有被英国统治的印度,的的确确是黄金遍地,矿石资源丰富,十分方便她打造更强大的船队。 而她真正以官方身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清朝的领土上,这还是第一次。 百年前的祖/国啊,她也很好奇呢! 入目所有的一切,房舍,码头,街道,路面,都半新不旧,却又整洁坚固,眼前的清朝,国力虽然有所衰退,但并没有伤筋动骨,顶多只是不及康雍干的盛世繁华,至少民间百姓的生活还是过得去的,一片安定和睦的太平气象。 她在观察别人,别人也在看他们。 码头上的百姓们,工人们,酒楼里暗戳戳围观的达官贵族,千金小姐,还有排成队列前来迎接的官员们,在她现身时,统统都鸦雀无声了! 池清远就算了,虽然也是难得的翩翩美男子,但毕竟是纯正的东方人,远比不上白锦的外貌带来的视觉新鲜感和冲击! 别以为他们就欣赏不了外国女人的美,这世上真正的美是共通的,而索菲亚的美,横跨了东西方的审美理念,身材高挑但纤细,五官立体却柔和,每一寸每一个角度都精妙完美,珠光宝气的奢华反衬着不染尘埃的圣洁,极致矛盾又浑然一体的完美气质,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都是无可争议的绝世美人! 况且这绝色美人有权有势还财大气粗!!! ——我的天啊,原本还对池清远因为生母早逝受后院迫害而不得不远走他乡的悽惨经歷充满同情的人瞬间就羡慕嫉妒恨了! 第44章 復仇伯爵 第十章 白锦和池清远这次亮相简直大获成功! 白锦虽是女子,但更是这次沙俄使团的正使,代表着和清朝国力相当甚至隐隐更胜一筹的沙俄,嘉庆帝自然不会怠慢,哪怕他不懂,那些常年和沙俄打交道的军机处的大臣也会好好和他分说的。 嘉庆选择在正大光明殿接见了两人,然后他惊讶地发现这位年轻的女大公不止美丽绝伦,还是个学富五车、见多识广的人,居然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且不卑不亢,诙谐幽默,简直让人彻底忘了她是个女子,难怪能代表沙俄出使外国,如果他是沙皇,也会放心这样的人才代表国家出使! 白锦有意交好,嘉庆性情还算宽厚,并不是个多疑多思的帝王,双方交流十分愉快,衬得旁边一直含笑不语的池清远简直成了一朵壁花。 嘉庆帝简直好奇死了,这个看上去除了外貌没什么出众之处的堂弟,到底是怎么虏获外国公爵的芳心的?看看人家,愿意为了他万里迢迢前来清朝,还学得一口汉话,连清朝的歷史都如数家珍,这堂弟别的不说,这讨人喜欢的手段真不错! 但不得不说,这位堂弟,简直就是位福星啊,一定要好好嘉奖嘉奖——他这边还在为国内的饥荒忧心忡忡,这位女大公就慷慨地卖给了他们沙俄国内高产的粮食——要知道沙俄那个大半都是冰天雪地的国家,少有的耕地能养活一个国家,这粮食可不就是宝贝! 还有女大公那让兵部尚书眼馋得半夜赖在宫里不走的船队,简直让老头子嚎啕大哭,别人家的海上武力这么强大,听女大公的意思她这还不是最强的战舰——万一沙俄或者那拥有最强战舰的国家直接开着战舰冲到天津港,就他们家那几艘破帆船,能挡住什么? 第55页 嘉庆帝以前从未往海禁和水师方面想过,但现在,被老头子这么居安思危地一哭,他有些动摇了。 这,好像是啊,他们的水师舰队跟这位沙俄大公的随行舰队一比,简直就是海上的玩具摆设,能禁得起人家的一炮吗? 嘉庆帝不禁深思,什么时候,他们万国来朝的大清朝,居然已经落后于世界诸国了呢? 不止是嘉庆帝,还有更多敏锐的国人,从王公大臣到平民百姓,都开始感到了不安,这种不安,源自于武备精悍强大的沙俄使团,更深的,却是沙俄使团带来的世界之变化,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池清远实现了自己衣锦还乡、顺带报仇的目的。他根本就不用出手,自然有人为他掐灭有可能会造成他对国家不满的源头——他那位精明冷血的继母,在惶惶不可终日中,无声无息地暴毙于后院,就如同他的那些庶出弟妹一样,连朵水花都没溅起来,哪怕她能干到手曾经伸到了他海上的势力中,但当国家的巨轮碾压过来时,她也不过是一颗无足轻重的尘埃。 继母的母族,魏氏,连个屁都不敢放,他们的处境更是不妙,如今大家还在观望,嘉庆帝冷淡的态度是不是一时的,但当其后魏家不能再从嘉庆帝的态度中获得庇护后,当初他们有多嚣张,得罪了多少权贵,等待他们的,就会是更残忍的报復和回击! 除了他那软弱又平庸的父亲,好似又苍老了些,却也很平静地接受了这种结果。 这位老王爷对于刚回来又将要分离——也许一生都再也见不到的长子,甚至没有过多的哀求和指责,反而难得果断地上书让爵,又盘点了王府的家产,郑重其事地拟了一张聘礼单,连夜抬进了理藩院白锦的院子。 总之,他的儿子可以跟着这个位高权重的洋媳妇离开,但绝对不是入赘,绝对不是!! 事实上,嘉庆自小并非生母抚养长大,而孝仪纯皇后更是早早就过世了,连皇后之位都是追封,说他对母族感情深厚,不过是一种孝顺的政治姿态罢了,一旦这种表态妨碍到他自己或者国家的利益,哪边被放弃压根都不用犹豫。 对于他而言,池清远不算什么,一个爵位也不算什么,但笼络住池清远,就等于笼络住白锦,怎么看都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后宅中的小小妇人,跟整个国家将获得的利益相比,简直比羽毛还轻,不值一提。 身为一个白皮黄心,白锦并不介意清朝从自己这边获得利益,她和尼古拉一世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合作交易的关系,她既不是纯粹的俄国人,也不算是北欧人,纵横四海的她,根本不属于哪个国家,也不受国籍限制,反倒是印在她骨子里的,第一世的烙印深深地影响着她。 在京城停留了一个月,白锦和池清远结束了心中所有的牵挂,终于回到了雪王号。 「谢谢你。」池清远感嘆道。 「你放心啦?」白锦笑眯眯地问道,似乎并不在意池清远的利用,权当是烽火戏诸侯,博美人一笑了。 「索菲亚,我厌恶我的出身,但不讨厌我的国家,有时候我也很无力,身在歷史的洪流当中,我这么渺小,其实并不能改变什么,但看到有一部分人察觉到危机,并愿意为此去努力改变,心里多少还是感到安慰的。」池清远沉吟了半晌才嘆息一声道。 随着白锦游遍世界各国,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池清远再不是原先那个眼里只有自家那一亩三分地的宗室子,他过往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模式被彻底打碎后,心底油然而生的却是忧虑—— 见识到西方各国一场接一场的革命,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无一不是新旧理念的碰撞,而大多数都是全新的先进的理念获得胜利;也亲眼看到泰晤士河畔那巨大的黑烟滚滚的烟囱,机器转动一天的成果,抵得过上百人辛辛苦苦的劳动,对比西方各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自己的祖国封闭保守到几乎停滞不前,他即便没有太长远的目光,也能感觉到危险正朝着他的国家逼近。 他想为自己的国家做些什么,哪怕是打破他们□□上国的无知美梦,让他们对他这个始作俑者产生怨恨敌意,他也无所谓。 但所幸,他的国家,他的同胞,并没有让他失望。 …… 再次和唐泰斯相逢,是在远东航线上一场异常勐烈的火拼中,强盗和走私贩子分赃不均,为了两船香料大打出手,双方打红了眼,引来了贪婪的强盗,一时间炮弹横飞,浓烟滚滚,硫磺火药味瀰漫了整个海域,飘满海面的碎木头和尸体,鲜血染红了海水,等到这条航线的主人率领战舰包围了他们时,战场上基本已经没有活人了。 远处有一只小船队,显然是路过此处,既不想被波及,又不愿意远离,不知道是不是想捡漏,远远地缀在后方,直到雪白威严的雪王号像一座海上堡垒,缓缓靠近,这只船队才慢慢靠了过来。 白锦站在船头,看着那艘眼熟的游艇驶近,尤其是站在船头的绅士,正脱下帽子向她致敬,不由得笑了。 第45章 復仇伯爵 第十一章 罗马的剧院里,白锦和唐泰斯坐在包厢后排,前排坐着一名年轻的绝色美人,正心无旁骛而又天真烂漫地欣赏着舞台上的表演,池清远则坐在白锦侧后方,头也不抬地奋笔疾书。 「您真是一位行踪莫测的神秘先生,早晨还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做你的水手辛巴达,晚上就坐在罗马的剧院里欣赏波利卡舞,我不得不夸您一句精力充沛!如果我没看错,对面正有一个青年关注着您,他是您的目标吗?」 第56页 白锦晃着酒杯,朝包厢外努了努下巴,斜对面的包厢里有一位丰满风情的义大利美人,她的身边,围绕着两名年轻俊秀的绅士,其中更年轻白皙可亲的那位,一看就是时髦的巴黎人,正好奇地看向这边,固然他的第一眼是落在前方美艷绝伦的海黛身上,但纯粹只是惊艷欣赏,随后就被唐泰斯吸引了全部注意力,至于隐在阴影中的白锦,当然是忽视得干干净净。 白锦指的正是这个大男孩儿。 「他是一位伯爵先生和一位——美丽女士的独子,很天真活泼的小绅士。」 出乎意料,唐泰斯居然回应了白锦的话,他就像一尊雪白坚硬的大理石雕塑,沉默冷峻,立体完美。 这是白锦第一次看到他对海黛以外的人态度温和,但他提起「伯爵先生」四个字时,又是惯常的讽刺口吻,提起「美丽女士」时,又是惆怅的语气。 「你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啊,从海黛,到这位巴黎绅士,从希腊到罗马——我应该在你彻底展开行动前,抛掉手中的债券,不然可要亏死。」 白锦嗅到了谋算的味道,不过于情于理,她都没觉得有问题,认识唐泰斯不算短了,她知道他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他要是出手,必然是确定了仇人身份,谁也躲不过。 他就像一条隐在暗处的曼陀罗蛇,隐忍到了极致,只等着一击必杀——该害怕的是他的仇人。 「不,不用抛,听我的,过两天再抛,足够你大赚一笔!」唐泰斯摇了摇头,「当然了,我也相信你不是个贪婪的人,凡是飞涨的债券我们都该找一个合理的理由将它们转手,您说对吗?」 「那就谢你吉言了。」白锦意味深长地一笑,肯定了,这傢伙果然是要搞事了。 她没再问他需不需要帮助,显然对方已经铺开了自己的人脉和资源,她这时候再提帮人家就有点看不起人加不识趣了。 「假如——」 唐泰斯忽然迟疑了一下,看了一眼前面笑容欢快的少女那窈窕的背影,他接下来会早出晚归,留海黛一个人在公寓里他一点也不放心,罗马遍地强盗,并不安全,尤其海黛还是一副异国有钱人的打扮,正是那些强盗们眼中的肥羊,很容易引人觊觎。 「假如您打算在罗马逗留几日,那么明天我能否偕海黛拜访您?」 「当然,不胜荣幸。」白锦似笑非笑,「倘若您放心的话,我希望能邀请海黛小姐来我暂住的寓所做客,我新收了几幅画,正好和海黛小姐一同品鑑。」 说是做客,其实就是想托白锦照顾海黛一段时间,唐泰斯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向别人提出这种要求的,白锦很清楚,想获得这个男人的信任可不容易,她当然不会把他的友谊往外推,而她那布满暗卫的寓所,确实比唐泰斯的临时居所安全。 唐泰斯眉眼微微一弯,这一次,笑容轻松而平和,略略透出了几分年轻时热情爽朗的影子。 都这样无微不至了,还说把海黛当女儿?也就只能骗骗他自己的心吧,别说她,连海黛都不会相信! 海黛对于到白锦家做客毫无异议,这个前十几年几乎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希腊公主,尽管她并不认识白锦,但百分百服从唐泰斯的安排,她看向他的目光,是全然的热切崇拜,是让铁石心肠的人都会柔软下来的依赖和信任,她的世界,仿佛只有唐泰斯,其余都是不放在心上的过眼云烟。 白锦的寓所应有尽有,她自己的管家僕从和海黛本身的随从,将海黛照顾得妥帖周到,这姑娘其实很好养,她的奢华生活固然是唐泰斯供应她的,而唐泰斯完全是按照东方宫廷的最顶级待遇来供养她,但白锦也看得出,海黛本身并不是什么娇滴滴的豌豆公主,足不出户也能自得其乐,窝在家里读书和去剧院听音乐剧对她而言毫无分别。 甚至完全看不出来她身上曾遭受过国破家亡父母惨死的悲惨往事,不得不说,心理素质也非常人。 得知白锦和池清远是夫妻,和唐泰斯是好友后,她顿时就放松了,她的心意太过明显外放,一眼就能看明白,可唐泰斯硬是装作看不到,或者是将这份爱意扭曲成对父辈的崇拜敬爱,也是让白锦看尽了笑话,仿佛无所不能的唐泰斯,偏偏在海黛这里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滑铁卢。 这两人之间还有的纠缠,白锦和池清远来罗马当然也不是单纯的游玩,虽然刚好赶上了一年一度的狂欢节,但比起狂欢,当然是和罗马的强盗首领成功交易一单军火买卖更让白锦满意,这帮子活跃的强盗可是她的陆上大客户之一,每年能为她带来数不清的收益,在不威胁自己安危的情况下,白锦也很愿意和他们通个气分享个小道消息什么的,帮他们避开一些官方的通缉围剿。 至于这些军火用在何方,白锦并不过问,如今的欧洲,暗潮涌动,新旧势力碰撞争权夺利,可不是什么平和安定的盛世,她不亲自下场搅风搅雨,就算是对得起这个时代的底层平民了。 不过,白锦也没想到,唐泰斯居然也和他们关系良好,万帕也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居然要给他们互相引见——这可真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啊! 白锦当然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万帕,她还想当个啥都不知道的路人呢,军火商人这个马甲,她一点也不打算脱掉。 等唐泰斯从罗马离开时,他和那位阿尔贝子爵已经成为了忘年交,阿尔贝很热情地邀请唐泰斯去巴黎做客,唐泰斯仿佛被小孩磨得不行,勉强答应了下来,白锦旁观了这天真的小孩欢天喜地跑了,无知无觉地掉入了唐泰斯的布局中,很是无语,这可真是引狼入室啊! 第57页 法国巴黎的那些政客贵族夫人小姐们,自求多福吧。 第46章 復仇伯爵 第十二章 法国香榭丽舍大道上,巴黎最富有的银行家举办的舞会,自然是宾客如云,富豪云集,英国的大使,法国的伯爵,义大利的夫人,公爵的千金,齐聚一堂,香风阵阵靡丽奢华,高贵圣洁的沙俄女公爵带着她俊美的东方伯爵情人,在舞会上出尽了风头,收割了无数绅士爱慕的眼神和女人们的嫉妒。当然了,她的俊美情人也备受觊觎,不过一个晚上,就收穫了一打洒满香水芬芳扑鼻的情书。 几乎所有的男士都倾慕圣洁美丽又富可敌国的沙俄女大公,所有的女士都喜欢俊美风流潇洒多金的东方伯爵,相比之下,由阿尔贝子爵引荐的基督山伯爵,就低调多了。尽管这也是一位超乎寻常俊美富有的伯爵,但却带有一种怪异、生人勿近的冷酷感,像坚硬的花岗岩,暗夜的吸血鬼,不但不能让任何心怀浪漫的小姐们动心,反而使她们心怀畏惧,不敢靠近。 他就像是个影子,哪怕消失了几个小时,也无人察觉。 一年一次的陆上交易季,白锦和池清远多数时候都会亲自上岸参与,维持庞大的海上帝国自然也不是光靠垄断海上势力就能做到,有进就要有出,和各国政府银行家之间的关系也是需要用点心思去维繫,那些被迫退出奴隶和毒品市场的敌人,正藏在暗处对她虎视眈眈,永远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击垮她的机会! 但他们今天之所以出现在这个舞会上,却是因为唐泰斯之前的提醒,巴黎的上空,可能要变天了。 很明显,唐泰斯的仇人比她想的还多,有战功显赫的贵族,手握财富的资本家,甚至还有德高望重的政治家,他们都在巴黎的政治舞台上拥有极高的地位——唐泰斯要在其中搅风搅雨,绊倒他们,必然会引发政治和金融的动盪,那她存在巴黎银行的资金可就不保险了。 从银行里抽走资金并不难,白锦每年进出流水庞大,唐格拉尔光从白锦的进出帐上就赚了个盘满钵满,再加上用她的钱操控债券,唐格拉尔对这位超级大主顾可以说是恨不得供起来,每天花式拍马屁,生怕自己一个疏忽,人就被他银行对门那个西班牙佬拉拢走了。 这次白锦的动作和往常差不多,他丝毫没有警觉,尽管有些不舍,但想到这位女公爵每次取钱后不久,就会存入更大笔的资金,由此为他带来了丰厚利润,他还是慨然在支票上签了字,并热情地邀请她参加自家的舞会。 想到这位可怜的银行家即将迎来的焦头烂额的生活,白锦委婉地拒绝了他,在和唐泰斯告别后,没有多待,就转身启航去了瑞士,就目前的世界格局大变革阶段,她还是比较信任北欧的银行信誉。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保护,白锦没有过多打听唐泰斯的行为,只是给他留下了一些人手,主要还是用来保护唐泰斯的心肝海黛的安全,此时此刻的海黛已经随唐泰斯来到了巴黎,但并未在巴黎上层人眼中出现过,但当唐泰斯的布局正式进行之后,难免有狗急跳墙的人会从他身边的薄弱环节下手。毕竟,海黛本人的存在,对某些心怀鬼胎的人而言就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尽管白锦并没有刻意去了解这个朋友的行踪,但关于基督山伯爵的消息还是源源不断地传入到他们的耳中。 那位阿尔贝子爵的父亲饮弹自尽,唐格拉尔破产失踪,最惨的无疑是维尔福检察官,本人疯了,妻子儿子女儿都死了,转眼间煊煊扬扬的三个家族就烟消云散。 到这时候,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联想到基督山伯爵身上,无论是指控费尔南多卖主求荣的海黛,还是指控维尔福狠毒虚伪的安德烈,亦或是破产失踪的唐格拉尔,这些事件的背后,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 整个巴黎上层都沸腾了,好奇心害死猫,人人都想找到基督山伯爵,想知道这一系列事件的内情内幕,然而故事的男主人公却从此不见了踪影,那座位于香榭丽舍的豪华宫殿似乎也换了主人,不久后就搬进了一对来自外地的年轻小夫妻,恩恩爱爱地过起了小日子。 而裹夹在舆论风暴中心的男人,被復仇蒙蔽了眼睛的唐泰斯,在爱德华惨死后,彻底醒悟过来,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復仇的航道已经有所偏离,因他的报復而伤害到的无辜性命,不能因为是间接的牵连就理直气壮地忽略,他将用余生来为此赎罪。 了结了所有恩怨,他和朋友一起,乘坐着巨大的海轮,远离了纷纷扰扰的城市,此后唐泰斯和海黛收养了无数战乱中失去家园亲人的儿童,并将这项慈善事业贯彻了一生。 白锦一生都在海上浪的飞起,没有对手的人生一点也不寂寞,她极少上岸,直到年纪很大了,才和池清远一起隐居在一个小岛上,安下心开始研读从全世界搜罗来的书籍,一边读书,一边编写充满自我吐槽风格的全球航行日志,过得十分安逸,反正想找她寻仇的都死了,想报恩的也找不到她,当然是一切都随着她性子来了。 她前几辈子读书习武从不耽搁,这辈子实在太放纵自己了,居然没有多提升自己,越到寿元将近,越有种期末考试来了却没怎么看书的心情,导致身边人都以为她手不释卷是晚年的新爱好,从那以后,无论是池清远还是唐泰斯等人,送她的礼物除了书就是书,再没有别的第二项选择。 第58页 池清远则隔几年便回一趟国,也不知他干了些什么,白锦从不过问,等后来清朝海禁解封,沿海城市日渐繁华,白锦的生意也就慢慢做到了清朝国土上,嘉庆帝还从她手里买了大批海船,看在池清远的面子上,白锦给了他一个友情价,虽然嘉庆帝的内库装了一个和珅的家产,但国库毕竟不丰,他东补贴一点西补贴一点早就肉疼得要死了,这能省一点是一点,嘉庆帝还是很开心的,他表达开心的方式就是给池清远升爵,一级一级给升到了铁帽子亲王爵。 …… 「这是你欠我的!!」 白锦甫一清醒,就感到身体在有规律地晃动,耳边水声潺潺,好似又回到了波平浪静的海上,耳边,则听到了一道低沉充满恨意的女声。 「娘娘,您腹中的可是位小皇子,是陛下的第一个儿子,您真的捨得?」 另一道低沉浑厚的男声响起,透着一股淡淡的无奈和悲悯。 「呵,本宫知道你舌灿莲花,连陛下都说你不过。我舍不捨得与你无关,更不想听你的任何藉口,只要你明确的回答本宫,行,还是不行。」 「如果,这就是娘娘想要的,朔自然会帮娘娘达成心愿,只愿娘娘来日不会后悔。」 第47章 汉武寻仙 第一章 白锦很习惯现在这种每天清醒时间不长的生活,现在的她还是个小坯胎呢,窝在羊水里畅游,手脚都没长全,能干啥用?老老实实修炼自己的吧!! 等白锦再次清醒的时候,是被亲娘激动到肚皮发紧的动静给惊醒的,这肚皮一发紧,绷得可是自己啊!事关自身安危,她可不敢再疏忽了。 白锦提起精神,都不用仔细去听,实在是这次的动静太大了,简直是杂乱无章的争吵,一道较苍老的女声大声责骂着,她亲娘很不高兴地反驳,两人之间的气氛并不和谐,甚至有隐隐裂变的趋势。 「我早就说过,对他软和点!对他软和点!!你非不听,居然敢对他又打又骂,你疯了吗?你以为他还是当年那个看咱们母女脸色的庶皇子?阿娇你醒醒吧,母后已经走了,没有人能庇护你了!不就是几个下贱的舞姬吗?鸟雀一样的玩意,他要你就多挑几个送给他,宫里没有你就去外面找,平阳那死丫头玩的都是你娘我玩剩下的!」 「——说来说去,娘是气我没有推荐你府上的舞姬给陛下,是吗?」 阿娇盯着气得脸颊通红的母亲,仿佛头一回认识她一样,忽然心灰意冷地问道。 馆陶过于激动,一时不妨说出心声,被这个一贯骄纵任性的女儿逮住了话柄,愣住了。 「连母亲都觉得,我被废黜了皇后之位,退居长门宫,再不能给家族带来荣光和安稳,所以已经是一枚没用的弃子了,母亲也打算另谋出路了?」 馆陶深吸了一口气,转眼收起了脸上激烈的情绪,重新拾回了属于嫡长公主的理智和高傲,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阿娇,自己这永远都看不清形势的愚蠢女儿,怎么教都没有半分政治智慧,真是可惜了这一步好棋,她若是有自己半分清醒,又怎么敢对刘家的帝王抱有爱情幻想?想尽办法生下一个嫡皇子,保障自己的身家性命和后半生荣华富贵难道不好吗?为什么心心念念着一个帝王的承诺和真心? 连当初散布「金屋藏娇」这段佳话的自己都不信,反而是她这个蠢女儿深陷其中,真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一种报应,报復她当初冷眼旁观甚至推波助澜把栗姬母子废黜的行径? 说到底,也许是她姓刘,从小在宫廷里长大,亲眼目睹亲身经歷了父叔兄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种种翻脸无情之举,而阿娇毕竟姓陈,对真正的皇家人认识不够,自小被彘儿捧得不知天高地厚,依然存有一份天真的想像。 今天,她彻底打破了这份不该存在的妄想,兴许还能让阿娇多活几年! 「是,」她痛痛快快地承认了,「阿娇,在母亲看来,你的确已经失去了当初联姻的作用,成了废子。好在彻儿和你舅舅不一样,他多少还是念着和你青梅竹马长大的情分,否则别说退居长门宫,便是一杯毒酒赏了你,你背着巫蛊之祸的滔天罪名,死有余辜,又能拿他怎样? 你是一个蠢姑娘,被废黜皇后之位,有一半是你咎由自取,身在天下最复杂的宫廷中,却不懂得隐忍退让,审时度势,一心想着你那点小情小爱,拿捏你的丈夫,把本来偏向你的夫君推得越来越远——你可知道,他不是你父亲那样的窝囊废,也不是天下任何权势地位低于你的男人,他是御极天下的帝王,称孤道寡,唯我独尊!你也是读过史书的人,不知道歷史上的帝王是何等模样?你的史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你娘我以往不说这些,是因为有母后护着你,他但凡忌惮母后一日,就会一日对你好,你趁机生上两三个皇子,这一生地位就稳了,即便将来他厌烦了你,也不影响你在汉廷的地位!谁知道你肚皮也不争气,这么多年连个公主都没生出来,人的命,有时候就是上天註定的,阿娇,你不认也不行。 你的性情也是被我和母后骄纵坏了,我们得为今日的局面负一部分的责任,但你这么多年在宫廷里生活,竟没有半分长进,我也不是不失望,我今番这些话,你但凡能听进去一半,在长门宫安安静静过你的日子,长公主府不会缺你用度,宫里也不敢怠慢你,你这一辈子,除了刘彻的真心,也不差什么了。比薄后栗姬强多了。」 第59页 馆陶这番话,不可谓不重,仿佛响鼓重槌,重重地敲击着阿娇,白锦都能感觉到,阿娇的身躯更加坚硬了,肚皮上的经脉也仿佛在抽紧,她感到了明显的不舒服,下意识地踢了踢脚丫子。 紧绷的肚皮一下子缓和过来,一只手,柔柔地落在肚皮上,轻缓地抚动着,带有强烈的安抚意味。 「原来,我这么多年,自以为高高在上,春风得意,在别人眼里,在母亲眼里,竟活成了笑话。」 阿娇一边抚摸着并未明显突出的腹部,一边朝馆陶冷笑连连,「按照母亲的说法,我要像歷史上的贤后那般,贤惠端庄,恭谦仁爱,将夫君当做主人来侍奉,为他管理后宫,安排美人添香,照顾所有嫡庶孩子,然后,蒙夫君怜悯,赏我几个嫡子,我便功德圆满了,上对得起皇帝夫君,下对得起家族栽培,母亲是不是这个意思?」 馆陶被阿娇充满讽刺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并未留意阿娇的动作,再则成亲这么多年阿娇都没能生下一儿半女,馆陶早就不报任何希望了,自然也没往那方面去想,事实上,这孩子的存在,除了东方朔和阿娇自己,连刘彻都不知道。 那一晚刘彻醉酒行事,醒来后印象不深,转眼被巫蛊之祸夺去了全部注意力,都忘了让人记档,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垂怜,竟给阿娇留住了这么一粒种子,生根发芽,日日长大。 其后便是人证物证,审案问罪,前朝颁下废黜皇后的旨意,后宫阿娇搬离椒房殿,远迁长门宫,待一切纷纷扰扰落定,阿娇竟是没找到一点机会告知刘彻,而等她来到长门宫后,已彻底心死,永远不打算告诉刘彻了——废后之子,哪怕天真如阿娇,也知道会有什么结局! 「你要这么说,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馆陶如果是个皮薄易激的,也不能一茬又一茬地养面首,面首的年纪甚至比女儿还小,她挑了挑眉,「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若是能理解,往后余生虽不似皇后那样风光无限,日子过得也不会太差,若是不能理解,我不止有你这个女儿,还有儿子,还有长公主府的基业,不可能为你一人断送!」 「——我明白了,既然母亲话已至此,女儿自然要认清自己如今的身份,以后母亲便不要再来长门宫了,免得被我这个无用的女儿连累,失了在陛下那里的体面。您也说了,宫里不敢有人短我……的用度,且陛下允我带走了所有名下的财产,这些财产,足够养活我长门宫上下十辈子,母亲尽管放心好了。」 本以为阿娇会大吵大闹,她这么头脑清醒,反而让馆陶有些发蒙,对阿娇这些类似决裂的话她完全不以为意,便是捅破了天,阿娇也是她馆陶的女儿,岂是几句话就能彻底断绝关系的? 只是如今阿娇还未适应生活上的落差,想发泄情绪就让她发泄发泄吧,总不能憋坏了自己。 馆陶在长门宫逗留了很久,等她离去,阿娇摸着肚子,满心酸楚和惆怅,喃喃地道,「孩儿,娘如今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定要平安康健,无忧无灾啊!」 第48章 汉武寻仙 第二章 阿娇、馆陶,长门宫,东方朔,白锦很快便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弄明白后,反而疑惑了,歷史上,阿娇可从头到尾都没有孩子啊!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歷史上的巫蛊之祸依旧发生了,那位告发阿娇的楚服被刘彻不知道弄去了哪里,一盆脏水就这么泼到了阿娇头上,连分辨的机会都没有,阿娇彻底气疯了,扇了刘彻一耳光——得知阿娇这一壮举后,白锦真是由衷地佩服这一世的亲妈,简直太太太彪了!!! 刘彻没把她弄死,还让她好好地带着嫁妆住进了长门宫,所有待遇与之前别无二致,除了少了皇后的身份——白锦总算是相信馆陶的话,刘彻的确是相当顾念旧情了。 六个月时,阿娇的肚子掩不住了,东方朔又悄悄来了一趟。 白锦真的很好奇这大汉的皇宫到底有多松懈,才能让一个大男人在废后的宫里来去自如,让韩王孙背着和宫女私通的罪名死去,刘彻真的不怕自己头上绿油油吗? 同为贵女,阿娇和王琰是截然不同的性情,王琰最后在耄耄之年以琴入道,破碎虚空而去,震惊了朝野内外。 而至今为止,阿娇给白锦最深的印象,都是时不时情绪不稳紧绷起来的肚皮,以及反反覆覆神经质一般地念叨刘彻曾经的贴心和如今的绝情,说实话,一个还没长成、每日还要艰难修炼的胚胎对此毫无兴趣。 大概,白锦还是更欣赏坚强独立的人吧,以至于她此时此刻情绪漠然而平静,完全不能和阿娇感同身受。 阿娇面对东方朔的态度更是傲慢得让白锦想跪! 东方朔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白锦不太清楚,也许是骗子,也许是高人,但他是刘彻的人,这毋庸置疑,按常理,有底气的人方能恣意任性,可阿娇有什么呢?被丈夫废弃,被母族放弃,孑然一人,无依无靠,她凭什么,敢对着东方朔颐指气使? 白锦对阿娇的心态十分好奇,东方朔却似乎早已经习惯了阿娇的任性,既没有诚惶诚恐,也没有心怀不满,他就像一个无奈却包容的长辈,细细地打量着阿娇,然后目光诡异地在她的脸上和肚子上来迴转,看得阿娇毛骨悚然,差点翻脸,才露出一丝惊异之色。 「娘娘,臣再问一句,将小皇子交予臣,娘娘可会后悔?」 第60页 这下子,一直专注听着外面动静的白锦头皮都炸了!! 啥?啥叫把小皇子交给他? 她是不是在睡梦中漏了什么重要信息? 「你看看我这里是能好好养他的地方吗?」阿娇硬邦邦地道,「让他一出生就陪我幽禁,从此不见外面的天地?我自己的孩子我自己疼。跟着你,的确没有锦衣玉食,但好歹人身自由,这也是我这个不负责任的娘,唯一能给他的了。」 「娘娘,若是告诉陛下……」 「你闭嘴,东方朔,你要是敢把孩子的消息透漏给那人,我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阿娇忽然尖声打断了东方朔的话,「你以为我不懂,就算告诉了他又能怎样?他会允许我復位吗?一个废后之子,由嫡变庶,等着他的会是什么?我为什么要让我的孩子受这等羞辱?他本该拥有大汉一人之下的尊荣!! 如果得不到这份尊荣,反而会性命难保,那我宁愿他远离宫廷,平安自由地活下去。东方朔,你若是当真觉得亏欠我们母子,就好好把他养大,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做什么,我一辈子感激你!」 东方朔嘆了口气。 「臣会为娘娘遮掩一番,等小皇子出生那日臣再来。只是,娘娘此后有什么打算?」 「我不是长门宫主吗?还有别的身份?」阿娇自嘲地一笑。 白锦也有些懵,心情十分复杂。 至情是她,至性也是她。 「娘娘,小皇子生而不凡,进可为盛世明君,退亦有至尊造化,您大可放心,臣不敢不尽心,臣只是为陛下惋惜罢了。」 「生而不凡?」 阿娇有些发愣,激动的心情还没来得及发酵,就重新冷静了下来,她想起关于刘彻的传言,当初王太后梦日入怀,继而生下刘彻,难道她的孩子,也有此等造化?只是,她如今已处于人生的最低谷,离曾经的位置遥不可及,给不了他半点帮助,倘若他真的走上那一步,中间又该吃多少苦受多少罪? 「那就拜託先生好好教导他,将来如何,只看他自己的选择,无论是你还是我,都不能代替他做决定。」 仿若参商之别的大汉未央宫里,年轻威严的皇帝听着底下人一五一十的回报,手中的笔停顿了半晌,才面无表情地吩咐下去。 「随她去吧。」 至此,阿娇彻底关闭了长门宫,安安静静地缩在宫里养胎,外人不知道她的身体情况,只当她是不堪打击,不愿见人,那些曾被阿娇压得敢怒不敢言的宫人们就仿佛头顶的大山被移走了,简直是欢声载道,再加上卫夫人身怀陛下的第一子,取代了曾经风光无限的陈阿娇,一跃成为人人巴结讨好的焦点人物,一时之间,谁也顾不上曾经嚣张跋扈的皇后,如今的长门怨妇。 长门宫里,白锦在静静长大,吸收着熟悉的先天之气,再反哺给母体,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阿娇也一改之前动不动就发怒的脾气,渐渐沉静下来,居然拉着乳母开始做起了小衣裳,连绣花针都不知为何物的天之骄女,哪里会做这么复杂的手工,时不时就被针戳得「哎哟哎哟」,白锦以为她第二天准会放弃,但,第二天,她又照常拿起了针,再度被戳得「哎哟哎哟」,就这么日復一日,手工没见长进,小衣裳也不见踪影,倒是那手,白锦估摸着得被戳成了筛子。 到了瓜熟蒂落的正日子,肚子毫无动静,东方朔也不见踪影,于是阿娇便心安理得地认为她儿子既然生而不凡,那出生推迟也是异人异象,理所应当。 这一推迟,就是一旬。 二月初一,白日里尚且晴空碧朗,到晚间,忽然之间天地骤变,水桶粗的紫色闪电宛若游龙巨蟒,噼空而来,雷声轰鸣,震耳发聩,声达云霄,黑沉沉的乌云遮天蔽日,层叠翻涌! 午夜刚过,倾盆大雨倒向人间,仿佛天空漏了个洞,瞬间便催涨了三尺护城河。 这等天地异象,便是雄才伟略如刘彻,也不能不心惊,连夜叫来了所有钦天监官员卜算,所幸挟天地之威暂时却并未造成任何灾难,刘彻心惊中尚能保持镇定,只是—— 「你带一些人去长门宫看看,那里年久失修,经不起如此大的风雨,若里头的人有甚难处,你好好安置她们,不许怠慢了!」 「是,臣遵旨。」韩嫣垂着头,眼珠转了转,郑重地应了下来。 被刘彻惦记的长门宫,正被风雨肆意侵袭着,而比风雨中摇摇欲坠的长门宫更加艰难的,是被一道惊天动地的雷声吓得跌了一跤的阿娇。 她难产了。 第49章 汉武寻仙 第三章 白锦在外部环境强烈收缩挤压时,就察觉到了不妙,不是因为她体型太大,而是她脖子上那几圈玩意儿,箍着她,拖着她慢慢转变方向,白锦虽然没生过孩子,可也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状况!! 阿娇被匆匆抬去了产房,一部分人忙着准备产房各种需要的物件,一部分人派人准备出去找东方朔,还没等她们出门,东方朔便已经湿淋淋地闯了进来,脸色十分难看。 此时的阿娇面如金纸,痛苦的□□声一声大过一声,肚皮在勐烈地收缩,可本该出来的孩子毫无动静,血却越流越多,几乎浸透了身下的被褥。 长门宫宫门紧锁,一向仙风道骨的东方朔,披头散髮,一身狼狈,蹲在殿门口,不停地掐着手指头,嘴里念叨不停,眼睛却盯着那瓢泼大雨,也不知在想些什么,阿娇的心腹宫人们来来回回,血水一盆一盆地端了出来,个个神色悽惶,门内两个经验丰富的稳婆同样面色惨白,神情凝重。 第61页 「娘娘,您撑住,撑住呀——赵姐,娘娘大出血了,皇子还是没出来,这可怎么办?」一个稳婆惶惶地问。 另一个稳婆咬咬牙,深吸了好几口气,「不行,我手伸进去推一把孩子,你在外面跟着我的动作揉,这么耗着不是事,娘娘快没力气了!」 她们俩都是东方朔找回来的,自然是一心向着阿娇,更何况,别看阿娇是废后,可她即使没有皇后身份,到底也是长门宫之主,身上还有翁主爵位,是真正天潢贵胄,等闲出了事,她们九族都逃不掉一个死,还不如拼一把。 「这孩子闷了这么久,也不知道——咱们先保住大人再说。」这个叫赵姐的稳婆咬了咬牙,「你赶紧把参汤端来。」 白锦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两个稳婆的对话,汗毛都竖了起来,这这这…… 不行,与其等这两个稳婆不知后果的危险操作,还不如她自救!庆幸她这辈子没偷懒,把伴生的那一口先天之气吸收了,不然现在真是想做什么都无能为力了。 白锦沉下了心,率先分出一缕先天真气,续了阿娇的元气,然后自己慢慢绕圈。 羊水早就已经不剩多少了,没有足够浮沉充盈的状态,白锦不得不手脚并用才能挪动自己,转得艰难无比,但好歹思路对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锦只觉得都快脱力了,才察觉脖子上的桎梏终于解开了。 而这时候,阿娇的唿吸已经微弱得几乎听不到了,白锦的心有些揪,她不敢多想,也来不及去体会此时此刻的心情,便一头扎进了产道,奋力往前挤!! 一夜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直到第二日清晨,风雨才慢慢停止,天光微曦,有无数金色的光芒从乌云里穿透了出来,那尚未消散的云层长长地横在东方,隐隐呈现淡紫的氤氲华彩,翎羽光芒闪耀,尾羽由紫到金到红,色彩变幻莫测,直铺满了天边! 它仿佛昂首一声啼鸣,破开了万里乌云,雍容华丽的身躯轰然散开,化成漫天绚丽朝霞,其中一道肉眼可见的紫气倏忽划过天边,穿过殿顶,落入殿内产妇的腹中—— 一夜未睡的又何止长门宫里的人? 所有人的目光皆追向紫气降落的方向,待看清那个位置时,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尤其是奉命在长门宫外冒雨蹲守了一夜的韩嫣,简直是离紫气最近的人了,他愚蠢地张着嘴,眼睁睁地看着天上降下一道耀眼的紫气,直接降入长门宫里,不见了踪影! 「快,快,快去禀告陛下!!长门宫,长门宫——」 恰在此时,长门宫里传出一声婴蹄,清脆又响亮,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喜悦! ——重见天日了啊,她可真不容易! 听到婴啼的韩嫣像被雷噼了一样,直接呆滞了! 殿内,疼了一天一夜的阿娇终于昏睡了过去,不但血止住了,脸色仿佛也变好了一点,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娘娘的命保住了,她们的命也就保住了,一夜之间从死到生,大家都几乎喜极而泣。 「大人,娘娘诞下一位皇子,母子平安。」 赵稳婆抱着襁褓,满脸笑容地对守了一夜的东方朔道。 东方朔仔细打量着襁褓中漂亮婴儿的面相,满眼纠结,他掐了一夜手指,都快掐肿了,也没算出小皇子的命格,但这时候已经不需要卜算了,端看这出生时辰和出生异象,甚至富贵无极的面相,连他东方朔都心惊肉跳,谁还能看不出来这小皇子出生不凡? ——唉,他原本在长门宫里布了阵法,哪怕阿娇生产的动静再大,都不会传到外面去,他也能无声无息地带走小皇子,偏偏阿娇难产太过突然,他没做好万全准备,昨夜又风雨交加,裹挟的天地之力削弱了阵法,而小皇子更是不得了,出生后发出的第一声哭泣,威力太大,瞬间震碎了阵法,使得长门宫彻底暴露,宫里的所有动静也掩不住了! 这下子,恐怕娘娘不能如愿了。 时也命也,到底是人算不如天算。 刘彻来得很快,比东方朔想像得还快,他转念一想,便明白了,要么这宫里有刘彻的人,要么,刘彻昨晚派了人保护长门宫。 如果刘彻在宫里有人,那阿娇的身孕根本不可能瞒到生产才泄露,临时派人保护长门宫,才是他认识的陛下干得出来的事。 高大威严的帝王形容匆匆、满头大汗,大步流星地进了长门宫,守门的宫人跪倒在地,根本不敢阻拦,他直接来到东方朔面前,目光沉沉地盯着他,隐隐夹着风雷般的怒意。 「孩子呢?」 帝王一怒,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东方朔却丝毫没有害怕之意,他弯腰行了君臣大礼,无言地指了指殿门,小皇子那么小,当然不可能一直抱在外面,在刘彻前来的这段时间,已经被抱进去餵水了。 等白锦喝饱了人生的第一顿水,尿了人生第一泡童子尿,又被抱了出去,抱到了一个鹰眼薄唇、身穿衮袍的高大男人面前,一双瞳膜尚未消退的水润润大眼睛,就这么和对方对上了。 「呀?」这是谁?刘彻?她诧异地发出了一声疑问,软软的,奶奶的。 刘彻也在仔细地端详着——他的第一子。 跟他记忆里见过的所有婴儿都不一样,这小子漂亮得不可思议,像一枚胖乎乎软绵绵的糯米糰子,雪一样白得发光的皮肤,胎髮乌黑浓密,天庭饱满,眉长眼大,鼻骨挺立,红红的小嘴糯糯动着,好奇(?)地盯着他,小手小脚还不老实地在襁褓中挥动着,一看就很有劲! 第62页 这是他的儿子,这是他的儿子,他终于有儿子啦! 第50章 大汉寻仙 第四章 阿娇醒来后,得知自己千辛万苦生下的儿子被抱去了未央宫,气得头髮都竖起来了!! 当下不顾撕裂般疼痛的身体,抄起手边能抄起来的所有东西砸了出去,虽然产后虚弱,也不能扔多远,更伤不了人,但宫人们还是大惊失色,蜂拥而上,七嘴八舌地争相劝解—— 「娘娘息怒,您千万保重身体啊!!」 「娘娘,小皇子受陛下器重,是大大的好事啊!」 「娘娘,娘娘,您先养好身体,有什么事等您养好身体再计较——」 「娘娘……」 「娘娘……」 「闭嘴!」 阿娇听得头晕目眩,虚弱地怒喝一声,一手指着屏风外的贴身女官,「你说。」 女官是阿娇从小一起长大的侍女,何尝不了解自己主子急躁的脾气,怕她怒急伤身,也不敢怠慢,只能苦着脸将头天夜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还要劝解几句—— 「娘娘,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东方大人什么都来不及准备,陛下派了韩公子守在宫门外,小皇子一出生,满天红霞,紫光耀眼,就瞒不住了!」 阿娇深吸了一口气,一头倒在软枕上,双眼放空,却半分喜悦都没有,心里空荡荡的分外凄凉,眼眶酸酸的,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只干涩得厉害。 被抱到未央宫的白锦可不知道亲妈正纠结得要死要活,她——他很适应如今的生活,不过是从头做一遍婴儿罢了,他驾轻就熟得很,迳自按照自己的喜好表达需求,虽然父母的脾气各有不同,但再糟糕的脾气,除非是人渣,否则谁会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计较呢? 喝奶有八个乳母轮番候着,出入裹着软绵绵的蚕丝锦衾,每天还有怪漂亮的「小太监」逗他玩笑,唯一有点不和谐的,大概就是她这辈子变成他了吧。 不过他也就惊诧了那么一小下,之前在阿娇肚子里时,还以为东方朔一口一个小皇子,是想讨个好口彩,定定阿娇的心,没想到这些古人还真有两把刷子,东方朔那时候就笃定他是个皇子了——唉,他要修正「东方朔兴许是个骗子」这个看法了。 对于变成男孩,白锦倒是早有心理准备,永无止境的穿越,状况千奇百怪,不可能每次都是女孩,既然这种穿越没有规律,也没有目的,那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她早已做好了迎接一切的准备,当然也包括成为一名男孩。 上辈子白锦在晚年时曾花了很多精力去研究药王庐,但依旧是没达到那个层次和维度,无论是修仙体系还是科技体系,都没办法给他一个清楚的答案。 他还是没能搞懂药王庐带着他穿越的目的,如果说为了救命,第一世就已经救了他,那么后来的每一世呢?除了增强他自身实力,解开药王庐封印,并没有额外的附加值。 如果说药王庐让他穿越是为了搜集某种不知名的能量解封自己,但那些各个世界搜集物资的行为纯粹是他个人的喜好,与药王庐没有关系,上一世药王庐甚至什么变化都没有,一平米都没有增加,他忙碌了一辈子,过得风生水起,而药王庐啥都没得到,也没见有什么惩罚反噬机制。 就好似是一个佛系的载体,载着他在三千时空世界中漂流,随缘停驻,随缘收穫。 所以,白锦也觉得,自己可以躺平了,随缘修行也挺好。 他心态放平了,咸鱼了,心境反而蹭蹭蹭上涨,才出生几天,就顺顺利利地跨过了药王诀的第一层,整个胖乎乎的小身体渗出一层薄薄的灰油,虽然不臭,却也有淡淡的腥气,毕竟是小婴儿,哪怕是洗筋伐髓,能洗出来的杂质也不多,何况白锦在娘肚子里就已经利用先天之气给自己洗了一遍又一遍,可以说是,整个天下再找不到比他更通透无垢的天生灵体了!! 但这现象落在未央宫伺候他的宫人们眼里,就特别诡异了! 金尊玉贵的长皇子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后身上忽然就冒出了一层难闻的油质灰垢,所有人脑子里瞬间都冒出了无数阴谋诡计,这下完了!!一个个大惊失色,连滚带爬地去汇报给了陛下! 正在上朝的刘彻当即扔下了满朝文武,火速赶到了后殿! 后殿人心惶惶,跪了一地,就连一向在刘彻面前放纵骄矜的韩嫣也是惴惴不安,伏在地上又是担心又是丧气,深恐自己无意中捲入了什么宫廷阴谋中,要不是这小傢伙长得太漂亮勾得他一天不看一眼就馋,他也犯不着一天两顿往后殿跑,他这不值钱的小身板可不够赔大汉的嫡长皇子! 刘彻看都没看跪了一地的人,三两步来到床边,看到床内小人满脸灰灰的,整个人像是糯米糰子落进了灰堆里,也是脸色巨变! 偏偏小婴儿完全看不出半点痛苦的模样,一边沖他笑得纯洁无邪,一边咿咿呀呀手舞足蹈,好似正高兴地跟他诉说着什么。 那双大得出奇的漂亮眼眸,墨玉一般的瞳仁,是极深邃的光彩,偏偏瞳膜澄澈清明得好似上林苑秋后的长空,浅淡得刘彻能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的倒影。 似多情又似无情,刘彻心想,偏偏入了这双眼,又会油然而生一股奇妙的愉悦感——回头一定要把东方朔揪出来,即便算不出全部命格,多少也能窥见几分吧?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第63页 「传太医令!」刘彻一瞬不瞬地盯着婴儿,沉声道。 太医令哪敢怠慢?早在这边派人去御医院说长皇子出事了,他就亲自过来了,正好赶上刘彻的传唤,太医令沉下心,疾步上前,小心翼翼地拈起小皇子藕节一般胖乎乎的小胳膊,沉吟了半晌,茫然了。 这,这,这,跳动的挺规律挺活泼啊,完全没有凝涩堵窒之感啊! 是谁说小皇子出事了?他从医数十年,就没号过气血如此丰足、脉络如此通透的婴孩,他敢说,满天下都找不到比小皇子更康健的婴孩了! 旁边刘彻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太医令心知肚明一个位高权重的父亲对于大夫的杀伤力,他斟酌了又斟酌,颤巍巍地开口。 「回陛下,小殿下身子骨强健安康,依老臣看,许是,许是当初在娘娘腹中没能排出所有杂质,到今日才将残存的杂质排清,洗干净便无事了。这种事说开了倒也寻常,旁的婴孩排初便便是在清理肠胃里的杂质,而小殿下这等情状,倒像是将骨骼和脉络里的杂质一併排出,能令自身的根骨天赋更进一层,此非祸事,反是大福!」 小皇子出生时本就伴随天象,逾月未生亦是他不同凡响的证明,而排清体内所有杂质自然也可以说是小皇子天生异于凡人了。 只是在皇家,生而不凡,到底是福还是祸,可就在君父的一念之间了。 第51章 汉武寻仙 第五章 刚到而立之年的刘彻,身强力壮,浑身充满用不完的精力,正雄心勃勃地规划着名自己的文治武功,还远远不到追求长生迷信的时候,对神神道道的东西更是半信半疑,此时他对太医令的话便持怀疑的态度,当下又顶着宫内外无数双眼睛,大招旗鼓地招了几个民间名医进宫会诊。 宫内外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未央宫的方向,一丝一毫都不敢错过——那里,现在除了陛下,还多了一位大汉唯一的皇子,血脉尊贵、生有异象的长皇子!! 许多人扼腕嘆息,也有许多人暗中庆幸,悲喜都围绕着一件事——就差一点,就差一点,这位大汉朝目前唯一的皇子,就不仅仅是长子,更是嫡子了!! 刘彻此时根本顾不上朝里朝外对长皇子的关注,他让所有大夫挨个去看诊,结果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夸赞小皇子,有的夸漂亮健康,有的夸骨骼清奇,有的夸聪明伶俐,总之,浑身上下连乌黑浓密的胎毛都是优点,简直超越了整个大汉的婴儿! 姑且不提这种吹捧有拍龙屁的嫌疑,但这些知名的大夫不可能信口开河,非要把生病说成健康,经过这么多人证明,刘彻才暂时放下了有人谋害朕的心肝宝贝的疑心,命人去给小皇子洗澡。 为了这个糯糯的玉糰子,刘彻百忙中还抽时间,亲自监督开闢了一个小小的浅浅的温泉池,专门用来给小皇子放松解乏——天知道一个小婴儿有什么乏可解? 洗完澡后的白锦,重新被捧到了刘彻身边,此时此刻的他,就像一团发着光的玉团团,从内到外澄澈纯净地透出雪白温润的玉泽,沁人心脾,看着他,似乎烦恼都会不翼而飞,几乎让人移不开眼。 眼见为实,刘彻终于相信了太医令的话——之前的乌龙事件,果真是传说中的洗精伐髓! 刘彻的三观受到了巨大的、粉碎性的冲击!! 他连一刻钟都等不了了,当即让韩嫣去「请」东方朔,无论用什么手段,必须立刻马上「请」到人! 这回不用韩嫣为难了,刘彻这边命令还没有出宫,那边东方朔就熘熘达达来求见了。 盯着东方朔那张仿佛永远从容不迫的脸,刘彻有些牙痒痒,他勐然一挥袖,冷声道,「朕命你再算一次长皇子的命格,若算得准,朕便赦免你之前的欺瞒之罪!若满嘴谎言,便两罪并罚!东方道长,如今儒门开始崭露头角,道门的兴衰,就在你一念之间了。」 东方朔闻言顿了顿,他看了一眼刘彻,低下头,谦逊地道,「陛下太看得起老臣了,于命理道术一途,老臣不过是个半吊子,天下道门兴衰,也不是臣的责任,而是……」 他瞟了一眼正可爱地打着哈欠的小皇子,顺便和小皇子飘过来的茫然视线对了对。 刘彻看懂了东方朔的暗示,之前戏嚯笃定的心态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真正沉下了脸,帝王威势骤然迸发。 「东方朔,你大胆!」 东方朔这次并没有低头,而是看向刘彻,苦笑不已。 「陛下,人这一生,真是做不得亏心事。陛下说要治老臣一个欺瞒之罪,那陛下可知,老臣也是为了陛下。 老臣当日夜观天象,见有圣德之人入世,托生娘娘腹中——只是,这位大汉的嫡长皇子,却天生与皇室无缘,而是一位振兴天下道门的天生圣人,将来会彻底颠覆道门在世人中的印象——如此身负重任的天生圣人,我等俗人如何能够阻拦算计? 老臣既知小殿下註定要斩断俗缘,远离父母,岂能放任陛下和娘娘的一腔舔犊之情?与其得而復失,痛心疾首,还不如一开始便不去靠近。 当初老臣戳破娘娘假借死遁离宫的计划,害死了楚服,伤了娘娘的心,但老臣并未后悔,道门圣人之母,娘娘此生若得此功德,不敢说将来定能位列仙班,却也足够生生世世受益无穷,老臣想着,娘娘将来定能明白老臣的苦心。 第64页 老臣万万没想到,这卜算的命格,也能生变。」 刘彻面无表情地听完东方朔这番话,听到最后,眉头动了动。 「何意?」 「小殿下的生辰八字错位,命格,变了。」东方朔嘆了口气道,「老臣原先算着,小殿下乃是二月十五的生辰,谁知因那一夜天象,娘娘受惊,小殿下提前了一旬诞下,生在二月初二,乃地神诞辰,农事起兴,风调雨顺,以佑天下平安……」 当年东方朔断言他有君临天下命格的时候,刘彻都没这么心如乱麻过。 曾经他对此道嗤之以鼻,就凭他的身份和实力,父皇诸子中无人能比,他君临天下,不是理所当然? 但如今这神神道道的事情落到他儿子头上,他本能地紧张了,被粉碎的三观本就在重建中,长久以来的信念已经有些动摇了。 「命格有变,是好还是坏?」 这毕竟是他心心念念很久的儿子,拥有着大汉帝国最高贵最纯正的血统,哪怕他和阿娇已经分道扬镳,但这个儿子,他不可能放手。 「小殿下一出生便惊动了陛下,本就是天意。如今老臣再无能力窥探小殿下的命格,将来是吉是凶,陛下心中所思所想,老臣给不了答案,真正能为陛下解惑的,是小殿下自己,小殿下将来的路,也将由他自己选,无论是陛下,还是老臣,都无法左右。」 两双情绪各异的眼睛,一同看向那襁褓中笑得天真无邪的婴儿,都怀着相同的复杂心情。 白锦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认认真真地偷听,一点没压力。 毕竟,东方朔给刘彻科普的他那高大上的所谓命格,连他自己都莫名其妙,不就是他娘不谨慎跌了一跤,导致他早产——虽然他本就过了预产期了,这时候再不生胎盘都没营养了,他反倒怕自己在亲娘肚子里就断了口粮,但这也能跟生辰八字扯上关系? 什么道门圣人,什么皇家嫡长子,他什么都不想干好么?都浪了一辈子,这一世还不允许他好好休个假,咸鱼躺不好么? ——可惜,说是给小殿下自己选择,但白锦一个才出生几天的小婴儿,哪来的人权?从那之后他每天的每一时每一刻都被刘彻和东方朔安排得明明白白,什么时候喝奶,什么时候听什么书,什么时候活动手脚,什么时候休息,真是严谨到不浪费一分一秒。 白锦特别后悔前几天表现得太好,该吃吃该喝喝该拉拉,一点都没像别的熊孩子那样哭哭笑笑无理取闹,导致这两位大佬真心高看了他,哪有一个正常的小婴儿会有这种遵守刻板规律的自制力呢? 他并不知道,他在刘彻和东方朔眼中,本来就不正常! 刘彻下了封口令,但凡在外面听到关于长皇子的丁点消息,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杖毙——这命令一下,白锦这宫里伺候的就彻底成了他的人,他们和白锦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连半点退路都没了。 本是刘彻玩伴兼半个情儿的韩嫣,这下是真把自己坑进去了,他非常非常后悔自己被小皇子的「美色」所迷,以至于当天出现在后殿,听到了陛下和东方道长要命的对话! 为了保住小命,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彻大手一挥,把他划给了三寸丁小婴儿长皇子,成为长皇子的第一名亲卫长,不但要负责以命保护长皇子,还要亲手为长皇子组建一支完全忠心于长皇子的亲卫营,一生一世效忠长皇子!! 韩嫣简直欲哭无泪! 比他心情更糟糕的,是长门宫的阿娇,在床上修养了半个月,把无数次想见她的馆陶挡在了宫外,她当然知道母亲想干什么,但她现在不想见任何人! 终于能勉强下地的阿娇,不顾所有人的阻拦,硬是逼着她们把她抬去未央宫——她要找刘彻那个混蛋要回儿子!! 第52章 汉武寻仙 第六章 阿娇打小就在汉宫长大,在外婆和舅舅的呵护下,简直是称霸皇宫,整个皇宫都是她的家,她比那些长大就出宫的公主藩王更像汉宫的主人,而她的胡搅蛮缠和嚣张跋扈,那是汉宫众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恐怖印象,早就根深蒂固形成条件反射了,别说阿娇只是被罢黜长门宫,还生了长皇子,如今长门宫的门禁更是形同虚设,便是被赶出宫了,说要进宫,也没几个人真敢阻拦她。 众宫人也有应付自己难缠主人的法子,一边小心翼翼哄着她,拖拖拉拉地准备软轿,一边让人飞奔去未央宫报信,死命争取时间,等阿娇的软轿朝未央宫方向而来时,刘彻和东方朔都知道了。 刘彻捏了捏鼻子,既恼怒,又无奈,但他还真拿阿娇没办法。 「陛下,今日小殿下学业已结束了,老臣便先告退了吧。」 见东方朔想跑,刘彻冷笑一声,敢隐瞒嫡长皇子的存在,捅了这么大娄子还想让他善后?没这么个大仇恨包挡在面前,吸引走阿娇的注意力,岂不是要变成他直面阿娇的蛮横不讲理了? 这事儿从头到尾跟他都没关系,都是东方朔惹出来的,自然应该他来解决才对!! 「爱卿也知晓皇后的脾气,与朕说不了几句便会翻脸,阿锦的事,本就是爱卿亏欠皇后,就有劳爱卿向皇后解释了。」 这强盗得和陈阿娇如出一辙的口吻——东方朔瞠目结舌,被这对前夫妻的无耻给惊呆了。 白锦听说阿娇要来了,还挺开心,这说明阿娇身体应该没有大碍了,阿娇本来活得好好的,若因生他而丧命,哪怕他灵魂再强大,也是会愧疚一辈子的。 第65页 自从刘彻亲自抱着白锦在永宁殿给举行了洗三礼后,白锦的大名——刘锦,就被录入了皇室宗谱中。 白锦眼神挺好,亲眼看见刘彻一笔一划把他名字记在了废后陈阿娇名下,明明白白写下了「嫡长皇子」四个字。 他颇有些无语,亲妈是废后,他却是「嫡」长皇子,刘彻就不觉得矛盾吗?这要是传到后世,让后世的史学家们怎么解读? 显然目前的刘彻正沉浸在自己将将而立终于有了儿子的喜悦中,只想给这个儿子最名正言顺最尊贵的身份,完全没有在意这些小节。 而满后宫的夫人美人们,虽然心酸嫉妒,可谁让她们没有孩子呢?连个公主都没生下来,就算想计较都没有立场。 唯一有点立场去在乎此事的,是身怀六甲,即将临盆的卫夫人,可是能以舞姬之身晋为后宫三夫人之一,又岂是草包? 卫夫人不但没有为突然冒出来的长皇子而心生怨恨嫉妒,反而额手称庆,扶着自己硕大的肚子喜极而泣,心想她们母子的性命总算是保住了! 卫子夫本就出身卑微,她是个聪明又清醒的女人,很明白自己的处境,自入宫以来顶着刘彻宠妃的头衔,看似风光,其实苦水都咽在了肚子里。作为陈皇后眼中一个扎人的钉子,她被踢蹴鞠一样,从公主府,踢进皇宫,又从皇宫,被踢了出去,再成为贵人们之间角力的牺牲品,被提熘进宫,扔进了皇宫里最辛苦的掖庭,干了很久最底层宫人干的浣洗之事,这般翻来覆去折腾得她苦不堪言,一双做舞姬时精心保养的手在冷水中泡得满手冻疮,还要在时不时偷偷来看她的陛下面前遮掩悽惨狼狈,不敢露出分毫不满,生怕招来更重更惨的报復。 如今,哪怕她已经重新回到后宫,每天也是过得战战兢兢,只恨不得皇后把她忘到脑后,哪怕陈皇后被废,被迁入长门宫,哪怕陛下私下答应等她生下长子,便立她为后,她也丝毫不敢得意,不敢松气——迫于陈皇后过往的淫威,别说得意了,她连一点点幸灾乐祸的心情都不敢有。 看,她谨慎小心是对的!哪怕陈皇后犯下了巫蛊之祸,也不曾获罪,连家族都没有受到半点惩罚,陛下仅有的宽容之心,都给了这位幼年起就伴在陛下身边的陈皇后。 陈皇后,在陛下心里的地位,和她们这些女人是不一样的。 若是她们当中的任何人有一点点的不轨之举,死都是陛下赏赐的最轻惩罚了,面对这样的陈皇后,她哪里敢有一点点冒犯呢?更别提还特意跳出来扎那对尊贵人的眼,那些来挑拨离间的人自己没长脑子,既以为全天下都是傻瓜吗? 阿娇心里何尝不知道那些宫人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不过是假装不知罢了,以前她肆无忌惮是因为无所畏惧,如今,她的孩子就在那人手中,性命未卜,她已经没有任性的资格了。 乘着软轿来到了未央宫,阿娇不再像以往那样不经通报就直接闯进去,她怔怔地看着黑底金色的未央宫牌匾,这座庄严肃穆的宫殿曾是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无论它的主人是舅舅还是刘彻,她都是这里的另一位主人。 可惜,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她站在原地,挺直了瘦削的嵴樑,看向左右的宫人,垂下眼眸。 「麻烦通传一声,罪女阿娇,求见陛下。」 等着阿娇兴师问罪的君臣二人组等来了阿娇的通传,两人都有种太阳从西边出来的荒谬感,面面相觑,到底还是东方朔更理解阿娇这段时间的转变,可怜天下父母心,生在皇家,也只有阿娇这种感性远超过理智的性情,才能纯粹地为了孩子去改变自己。 他嘆了口气,看向刘彻。 「陛下,娘娘遭逢骤变,还能保持如今的理智,已是尽了她最大的努力,若有失礼之处,恳请陛下开恩。」 刘彻不语,跟他在一起二十多年都不曾有一丝改变,如今为了个才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崽子,就能发生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呵,女人。 进了未央宫,还没来得及向刘彻行礼,阿娇的视线就被摇篮里的小人儿彻底吸引住了,她目光一瞬不瞬,一步一步走到摇篮边,抱起了摇篮里正沖她张开胖乎乎小胳膊的娃娃。 「啊——」 白锦眼睛亮亮地盯着阿娇,奶奶地打了声招唿,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攥住她的一根小手指——谢天谢地,当初输入的那缕先天元气,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滋养着阿娇的身体,现在已经被她完全吸收,表面看她依旧苍白虚弱,但实际上身体底子没伤到,反而还强健了不少。 阿娇并不知道白锦在查探她的身体状况,只觉得软绵绵沉甸甸的孩子落入怀里,乳冻一样柔软的小手攥住她的手指,这种滋味简直无法形容,冰冷空荡的内心一下子就暖融融的情绪涨满了。 两行清泪,顺着她的面颊,控制不住地落了下来,阿娇深吸一口气,抱着白锦,面朝刘彻,缓缓跪了下来。 第53章 汉武寻仙 第七章 时光冉冉,转眼又是三年。 长门宫依然是汉宫里不可言说的禁忌之地,说它属于皇宫的一部分,但其实它来自与馆陶的供奉,远远独立与宫殿群之外,与宫殿群遥遥相对,说它不属于皇宫,那里又住着曾经的废后,如今的明心真人,以及大汉朝备受宠爱的长皇子殿下。 第66页 三年前,陈皇后毅然决定出家修行,可是震惊了前朝后宫所有人,在生下了长皇子这张绝顶王牌后,陈皇后居然没有得寸进尺要求陛下復立自己,反而出家做了女冠,陛下不但应允了,还撤了废后的旨意,转而赐陈皇后封号「明心真人」,在长门宫潜心为皇家祈福。 这对帝国最高贵的夫妻到底在玩些什么把戏,大多数人都懵懵懂懂,只有极少数人,隐隐窥到了长皇子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由得更加关注起长皇子来。 越是关注,越是心惊——陛下实在是太看重长皇子了!大汉的皇子,歷来都是放养长大,可陛下对长皇子殿下的重视,简直涉及到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什么都要最好的,事无巨细,就没有陛下不在意的。 原本众人都以为会是卫夫人的孩子拔得头筹,获得陛下的宠爱,谁知道卫夫人是瓜熟蒂落顺顺利利地生下了孩子,但却是一位小公主,如果前面没有长皇子,那长公主身份也可算是尊贵了,但现在,卫夫人并非皇后,长公主也并非第一个孩子,荣华富贵虽然不曾或缺,但地位却真真切切一落千丈,和史书中的不可同日而语。 刘彻渣起来是真渣,尽管他的皇后之位已经空缺,卫夫人的孩子也生了,但他却完全忘了当初情浓时向卫夫人许下皇后之位的诺言,甚至对卫夫人的宠爱,也大不如从前。 卫子夫是以细腻体贴解语花的形象陪伴在刘彻身边,不争不抢、柔媚入骨,这是她苦心经营的人设,所以刘彻不给的,她绝不能主动开口要,否则一旦破坏了她在刘彻心中的形象,后果不堪设想,刘彻可从来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所以,尽管心中遗憾至极,她依旧保持着清醒和谦恭,不敢越雷池半步,身为仅次于皇后地位的三夫人之首,也是唯一的夫人,后宫因她的「懂事」,确实比阿娇在时安稳了许多,刘彻十分满意。 唯有长乐宫的王太后十分看不上舞姬出身的卫子夫,但她看不上又怎么样呢,搞了半天也没把阿娇干掉,反而让阿娇以超然的身份永远活在了大汉权力的中枢里,而她再如何野心勃勃,也不是第二个窦太后,刘彻也绝对不允许她成为第二个窦太后。 后宫又添了几名绝色女子,有平阳公主献上的,也有馆陶公主献上的,没有阿娇醋海生波,横加阻拦,刘彻一概笑纳,也只新鲜个几日,便又抛到了脑后,宫里无非是多几个低位分的妃妾罢了。 相较而言,倒是卫子夫,一个月保持着七八日的侍寝记录,养育着刘彻的长女,依然是后宫第一宠。 刘彻的后宫,前所未有地平稳了下来,前朝的权力也已经过渡到了刘彻手中,刘彻,真正成为了大汉一言九鼎至高无上的主人,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掣肘他并威胁到他的地位! 长门宫从三年前就被一分为二,又把后方的两座山划进了长门宫的范围,整个长门宫的面积,几乎不亚于皇宫了。 长门宫的前殿住着明心真人,后殿重新命名为药王殿,包括两座未曾开发的山,都是白锦的地盘。 药王殿从里到外都铺满了光滑如镜的地板,四扇大殿门,两边的窗户呈摺叠式,一拉开,便如同敞开了整面墙,由于白锦既不喜欢鲜亮的漆面,又不喜欢过分的装饰,刘彻对他的要求无所不应,从不敷衍,整个药王殿,完完全全是按照他的喜好重新修建的,古朴厚实,没丝毫精雕细琢的痕迹,内里的所有家具,都是他一点一点指挥宫廷内造司,以舒适好看为第一要务打造出来的。 刘彻对于白锦这种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神,只有满意没有不满的,身在红尘中,享受到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富贵到极致的生活后,看他还能不能适应清苦的修行生活,东方朔想和他抢人,真是打错主意了! 东方朔是不知道刘彻的「险恶」用心,即便知道了,也只会觉得陛下没事找事——谁说出家修行便一定要吃苦受罪啦?要真那样,他一名货真价实的道士,现在跟着皇上吃香的喝辣的,岂不早就违背清规戒律了?他们道门中人,讲究的是顿悟,是天赋,是资质,是心性,跟苦修有什么关系? 此时,永寿殿像往常一样,殿门大开,清晨的阳光洒在宽阔的前廊上,一名身着雪白长衣、披着乌檀髮丝的漂亮小童,正一动不动地盘膝坐在前廊,五心朝上,双眼紧闭,宛若一尊纯白无暇的玉像,沐浴在了阳光底下。 忽然,小童身躯微微一震,只见阳光在这一方天地里似乎变得更加明亮,越来越亮,明亮到炫目,无数闪耀着金紫色光芒的光点从阳光中显现出来,环绕在小童身周跳跃浮动,使得他整个人都仿佛在发着光,这团金紫色的光越来越多越来越灿烂,渐渐的几乎把小童整个人包围了,原地只剩下一个巨大的、正剧烈颤动的光茧!! 幸好白锦自从会说话起,就严词杜绝任何人在他练功时留在药王殿,整个殿中,只有他一个,才没有人被这异象惊到,而笼罩着整个大殿的阵法,是白锦从渺渺真人手中掏出来的存货,脱胎于风月宝鑑上的幻阵,整个大汉,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解开,也彻底杜绝了别人趁他修炼时窜进来伤害到他的可能。 所有人中,只有此刻正趴着门担忧地看着光茧的明心真人,是阵法默许可以随时出入的人,但明心真人也是唯一一个没有白锦允许她绝对不会主动踏足药王殿的人。 第67页 她的儿子生而不凡,乃仙人入世,她身为母亲,帮不到他什么,唯一能做的,不过是不拖他后腿就好,岂能因一己之私,坏了儿子修仙问道的路。 直到日上中天,白锦吁出胸口的最后一口浊气,经过药王诀第一层洗精伐髓后,他的全身脉络也是实现了质的飞跃,不但畅通无阻,更扩张了数倍的宽度韧度,如果说普通人的经脉是涓涓山溪,他现在的经脉就是长江黄河,宽阔坚固,吸收起天地灵气来更是鲸吞虎噬,毫不客气。 而吸纳的灵气再多,在他的经脉中再汹涌澎湃横冲直撞,也对他造不成丝毫伤害。 最后一束浓郁的天地灵气形成的金紫色光点渗透入了白锦的体内,包围着他的光茧在一阵勐烈的收缩后骤然炸成无数光的碎片,在半空中慢慢消散。 白锦身轻如燕地一跃而起,睁开了眼睛,眼底几缕金紫色的流光一闪而逝——久久没有动静的药王诀,终于突破了! 他歪了歪头,有些疑惑,伸出肉肉的小手打了个响指,一股奇异的力量从已经液态化的丹田涌向他的掌心——一株嫩嫩的绿芽凭空冒了出来,颤颤巍巍地开始长大,笔直笔直地,从火柴棍粗细一直长到手指粗细,从从小拇指长一直长到一尺左右,从几片绿叶到开出细碎的花,长出许多穗,直到那细长的绿叶渐渐泛黄,才慢慢停止了变化。 白锦扑闪着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手心中的植物,这是? 第54章 汉武寻仙 第八章 沐浴更衣,用完了朝食,在阿娇欲言又止的忧虑目光中,白锦带着韩嫣缓步朝未央宫而去。 这是白锦唯一向刘彻妥协的事情,每天修行完,要主动去未央宫和刘彻学习,刘彻教什么,他就学什么。 白锦无可无不可,文字书籍,在他还是裴白锦时,就已经啃完了一个浩瀚书海,而汉在隋唐前,除了少数失传的孤本,后世的书自然比前朝多,汉代现有的书籍,白锦几乎都读过,随着时光的流逝,理解得也更加透彻,对于如今的白锦而言,学习过程中更重要的,还是这个时代的文化内核,以及刘彻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才更值得他学习揣摩。 一边跟着刘彻学习治国为君之术,一边随着东方朔诵读道经,白锦的日子过得很充实,心境也愈发开阔,不知不觉间,实力涨得飞快。 不是他自夸,以他目前的实力,放眼整个大汉,已经没有敌手了,想当初在隋唐,他三岁时,尚且不是梵清惠的对手,不得不避其锋芒,而如今只是突破了一层药王诀,便是天与地的区别,回想起往日的争斗,竟如看菜鸡互啄一般,处处都是破绽,招招都有弱点。 当年石之轩耗尽心血毕生追求的大道,无需刻意追求,却已坦荡荡地出现在他脚下,人生际遇无常,莫过于此。 三岁的小童举止闲适优雅,气度斐然,凛然不容侵犯,说起来没人相信,可韩嫣却是实实在在地陪着这位主儿三年,亲眼看着他华丽蜕变,自从会走会说之后,就好似一夜之间便通了灵窍一般,从陛下和东方朔亲自给他念书,到他自己拿着书简一卷一捲地翻看,那时候,韩嫣才知道,人家还过目不忘,过耳不忘! 摊上这样厉害的主子,哪怕才三岁呢,韩嫣也是万万不敢有一丝敷衍的,伺候得比在刘彻身边时还尽心尽力,就怕一个不慎招了这位的眼,这位倒是不会弄死他,但陛下绝对不会放过他。 白锦若是只凭双腿,走半天也未必能走到未央宫,但他还是很喜欢用脚丈量着这一方土地,兴许是上辈子在船上待够了,这辈子一步一步踩在漫长的青石道上,别有一番沉稳踏实的滋味。 未央宫和长门宫之间还隔着一个郁郁葱葱的精緻大花园,馆陶当初既然把长门宫当做行宫献给刘彻,自然不会是只献一座光秃秃的宫殿,还囊括了长门宫前后的花园后山,整个长门宫范围内可谓是桂殿兰宫,四季有不败的鲜花,山水相映,锦绣交辉,奢华程度远远超过皇宫内各座制式的宫殿,当初刘彻把长门宫划给阿娇居住,真心不能说亏待她了。 长门宫上到明心真人,下到粗使宫人,这几年都闭宫不出,长门宫前的千秋苑,自然而然就脱离了长门宫的管辖,成为了一处公共的,皇宫里任何人都可以来去的自由之地了。 不仅仅是那些整日辛劳好不容易偷得一点懒的宫人寺人,连那些低等的嫔御,也按捺不住,三两结伴地出现在这千秋苑里——谁让陛下时不时去看望大殿下,必经路途就是千秋苑呢?这里可不就成了风水宝地! 白锦穿过千秋苑的身影便如行云流水一般,他从不停下脚步,也从不目视他方,两年来顺顺利利,从来没出现过任何状况。 多数人是不敢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位小殿下尽管年幼漂亮,却天生一股冷冽威仪,明明是顾盼生辉的漂亮眼睛,注视人时,却仿佛带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洞察人心,让人总是打心底发憷,不敢与他对视,更不敢有丝毫的冒犯。 但今天,白锦在经过一处石桥时,忽然停下了脚步,看向不远处凉亭。 凉亭里正分坐着四人,一名宫装温柔少妇,正哄着膝上与她酷似的幼小女童,一名二十左右的沉稳青年,面带笑意注视着母女俩,还有一名七八岁大的男童,双眼明亮,俊秀的面容稚气未脱,却已经彰显出十分桀骜自信的气质,他并没有老老实实地坐定,反而左顾右盼,一转眼就看到了站在石桥上的白锦,愣了愣,很无礼地朝白锦撇了撇嘴,伸手捅了捅身边的青年。 第68页 那青年抬头就对上了白锦注视着他的视线,同样愣了愣,但旋即站了起来,遥遥地朝白锦抱拳弯腰,行了标准的武臣礼。 「那是谁?」 白锦自然认识卫子夫和他的妹妹当利公主,倒是卫子夫身边那一大一小两名男子,白锦按说从未没见过,自然要向别人确定他们的身份,韩嫣这厮别看出身贵族,自身却是吃喝玩乐贫嘴八卦样样精通,整个长安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不知道的地方。 果然,韩嫣利落地道,「回主子,那是卫夫人的弟弟和外甥,卫青和霍去病,陛下很是喜欢,封了卫青为将军,还特准那个姓霍的小子可以自由出入皇宫。」 果然是这一对甥舅,看面相皆堂皇磊落心胸豁达,命格性情都颇有相通之处,只是大的更加沉稳缜密,已经初具名将风范,小的更加桀骜骄黠,宛若一匹未曾被驯服的烈马——马驹。 果真是不凡,难怪命中注定以武立功,功勋累累,传奇名将青史留名,千古赞颂——只是这大的寿命还行,小的就有点短命了。 歷史上的阿娇输给卫子夫,真是一点都不冤,沖他那两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舅舅,再和人家这对英姿焕发的甥舅一对比,身为皇帝且爱才的他爹刘彻,能不偏心才怪! 卫子夫注意到弟弟的动作,顺着看过去,自然吓了一跳,居然是从不理会旁人的大殿下! 她慌乱了一瞬,忙把当利放了下来,整了整衣服,也朝白锦深深地一福,别说什么庶母也算长辈,不该给晚辈行礼,借给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充大头当大殿下的长辈,就这样恭恭敬敬互不打扰最好,她一点也不觉得丢脸,真的! 她本以为大殿下只是路过此地,谁知道大殿下在她福身后,居然拾级而下,一步一步来到他们面前。 大殿下只是轻描淡写扫了她一眼,她居然有种瑟瑟发抖恨不得纳头下跪的冲动,卫青和霍去病早就依礼跪下了,唯有当利,高兴地从母亲裙边跑了出来,磕磕绊绊地沖白锦张开了双手,奶声奶气大喊了一声。 「——皇兄!」 白锦伸手稳稳地接住了这个小胖墩,连衣角都没晃动一下,他朝卫青和霍去病扬了扬下巴,「起吧。」 卫青起身后,眼神微微一闪——好强大的气场!! 这位极少露面却名震朝野的大殿下,也就比公主大几个月,今年也才三岁吧,此时和公主站在一起,身高容貌气度眼神简直是天壤之别,完全看不出半点三岁孩童该有的模样! 当大殿下边打量他边从他面前走过时,甚至让他产生一种正在面见陛下的错觉! 第55章 汉武寻仙 第九章 白锦偶尔会在刘彻那里见到当利,这是个白白胖胖眉清目秀的小姑娘,软软笨笨的还挺讨人喜欢,从一开始对他的生疏到后面皇兄长皇兄短,很显然卫子夫没有在她面前说过任何不恰当的话。 单从这一点来看,白锦心里倒是很欣赏卫子夫,人不聪明无所谓,但一定要清醒,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 「当利在做什么?」 白锦攥着小姑娘软软一团的小手问,同样三岁,他的手指已经从玉团儿进化成玉葱,手背上还有几个小窝窝,但手指已经细长分明了。 「当利在吃糕糕,皇兄也吃。」 当利垫脚从桌子上摸了一块淡黄色的糕点,塞到白锦手里,白锦捏了捏,皱起了眉头,下意识地朝卫子夫道,「当利还小,以后少让她吃这种黏性的吃食,伤胃。」 卫子夫忙福身答应了,应完她才回过神来,大殿下随口吩咐的语气也太理所当然了,关键是她居然都没有察觉到,完全升不起反抗的情绪,不自觉就顺着大殿下的意思去应声了。 她不由得有些骇然,这就是传闻中才思敏捷、绝顶聪明的大殿下吗?怎么好像比传闻中更加厉害? 卫青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他心中自有计较,但不会主动开口,霍去病却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意思,就觉得白锦态度傲慢,对他姨妈太不客气,当下越过他舅舅,口无遮拦地大声道,「殿下明明和公主一样大,看起来却比公主威风多了。」 这话要是换成大人说,起码也得制个不敬之罪,但霍去病毕竟是小孩,他这样大声嘲讽,可计较也可不计较,白锦也就懒得和小屁孩计较了,且还用眼神制止了正要张嘴呵斥霍去病的韩嫣。 韩嫣接收到白锦的眼神,立马会意,偃旗息鼓——不得不说韩嫣虽然有浑身大大小小的毛病,但这审时度势的能力兴许是王侯子弟天生本领,韩嫣尤其是箇中翘楚,技能点直接满级。而他这么尽心尽力,白锦少不得也维护他一二。 自从失宠于陛下后,他就剩白锦的腿可抱了,在宫里有个虎视眈眈要弄死他的大人物情况下,除了白锦身边,他是找不到一处安全的地方了,而白锦从王太后手中保住了他的小命,他简直是把白锦当祖宗伺候了,让往东不敢往西,让撵鸡绝不打狗,白锦明显有其他意图时,他当然也不能开口破坏了。 白锦当然很满意韩嫣这种顺从到如臂指使的下属,他想了想,对卫子夫解释道,「黏食容易在食道和胃部积食,小孩子不懂事,很危险,卫夫人,是我越俎代庖,失礼了。」 卫子夫慌得忙忙摆手,情真意切地道,「殿下关爱姊妹,岂有失礼之处?倒是我行事疏忽,多谢殿下提醒。」 第69页 她相信,大殿下的一举一动都在陛下的眼中,今天但凡她对大殿下有一点点不敬,转眼就会传到陛下耳中,出现在陛下的案牍上,大殿下关爱姊妹有什么错?那错的不就是她了吗? 卫子夫永远也不可能如此失智。 白锦面色温和了许多,这真是位知情识趣的女子,莫怪圣宠不衰。他们之间有着天然的对立立场,他自认是个帮亲不帮理的人,若不是这几年阿娇已经看开,不把刘彻和卫子夫放在心上,他是绝不可能如此心平气和地面对她们的。 阿娇心里真正难以释怀的,不是卫子夫这个人,而是她的出现,破坏了刘彻对她「金屋藏娇」的许诺,彻底粉碎了她心中完美的爱情,她真正恨过的,也不是卫子夫,而是刘彻。 但他也不欲和卫子夫产生过多交集,卫子夫一系过得好不好,与他无关,唯有卫青霍去病两人的命运,与他虽无关,于大汉却有关,既碰上了,他也想试一试,能不能改变命运。 他扭头直视卫青,问道,「当初外祖母曾冒犯了卫大人,几令大人丧命,不知卫大人可曾介怀?」 卫青心中一凛,猜不透大皇子是何意,他低下了头,脑子里高速转动,迟了半晌,才道,「回殿下,当初臣虽惊恐交集,蒙陛下及时传唤,幸得脱身。期间经歷也浑浑噩噩,再回想犹如一场梦,已经记不真切了。」 这便是和解的意思了。 卫青并没有想要讨好白锦便否认馆陶仗势害他,但却也表明了自己不打算追究的态度,和馆陶长公主相比,他区区一名嫔妾内弟,刚刚蒙陛下青眼,脱了骑奴贱籍,就算要追究,也是以卵击石,又何必自寻烦恼呢? 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过着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卫青已经很满足了。 白锦难得露出了一抹笑,稍纵即逝,他站起来,朝卫青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边上不大服气的霍去病,这甥舅俩,命都不咋好啊——「卫大人坦诚爽快,既如此,我也不能小气,卫大人,你且伸出手来。」 卫青不明所以,伸出了左手,白锦伸出像一小截玉箸似的食指,在他掌心虚虚划了几笔,随即往下一拍,一道光闪过,卫青的掌心,多了一颗米粒大的红痣。 「我送卫大人一个承诺,□□华富贵,可治病救人,可免死一人,以此为信。」 所有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 原来,朝里朝外暗暗流传大殿下乃神仙下凡,他们曾经以为是陈家在为大殿下正位东宫而造势,万万没想到,这离谱的传闻居然是真的!! 白锦和韩嫣离去后很久,凉亭里的几个人还犹如雕塑一般。 此时此刻,卫青姐弟俩心中都是万分庆幸,庆幸自己不曾怨愤,不曾忘形,不曾得寸进尺,否则,看大殿下对外家的维护,捏死他们还不是和捏死蝼蚁一般,陛下是绝对不可能为他们向大殿下问责的! 而此时的未央宫,刘彻虽不知道清晨药王殿发生的事,却知晓了千秋苑凉亭里事情的经过,尤其是那道突然出现的光,以及卫青掌心的痣。 刘彻一个人在未央宫里转来转去,等白锦迈着小八字步一晃一晃地进了未央宫书房,刘彻推开案上的书简,一把抱起白锦,把他杵到案上,拨拉着白锦陀螺似的转了几圈,仔仔细细地打量,那张喜怒不形于色的威严脸庞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好奇和渴盼—— 「锦儿,你当真是神仙转世?那你既已经觉醒了仙术,可有仙界的记忆?」 第56章 汉武寻仙 第十章 似乎一代一代帝王,无论年轻时多么英明神武,到了年老时,都逃不开求仙问道的该死定律,为此不惜大动干戈,耗费无数! 最后呢?一统六国的秦始皇,被徐福耍了;雄才伟略的刘彻,被栾大骗了。 也许是经歷不同,出身环境不同,之前白锦完全理解不了他们的心态,他不知道歷史上的刘彻是通过什么走上了迷信长生以至于被一些蝇营狗苟的小人欺骗的歧途,但眼前的刘彻,威严自信的脸庞上充满了好奇和探究,暂时却还没有流露出痴迷和狂热。 这一刻,白锦对自己之前的百思不得其解忽然就悟了——书上总说,帝王追求长生的过程,其实源自于内心不肯放下权力的欲望,而年轻时的刘彻,高度集权,横扫匈奴,权力的欲望达到了满足的顶点,他当然对长生不感兴趣。 只有当掌握的沙子透过指缝不停流失时,人才会产生恐慌,才渴望永恆不变。 想追求长生有什么错? 白锦如今走的修行之道,漫长而不知终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也是追求长生的一种形态吗?追求真我,成就大道,这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修行的根骨、悟性、毅力,以及机缘。 在这个社会发展尚未完全摆脱奴隶制烙印的古老时代,白锦是一个闯入者,就好像鲶鱼效应,他带来的修行之道,是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未接触过的力量体系,更是这个世界的天道从未进化过的方向。 而被闯入者引申出一条新的进化之道的未来,这方天地到底会产生怎样的质变,就是一个未知数了,白锦隐隐约约有些感觉,若是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缘,兴许,他的心境和修为能更上一层楼。 到那时候,也许刘彻的长生梦就不仅仅只是一个梦了。 第70页 但前提是,他不再是皇帝。 身为富有四海大权在握的帝王,也许比寻常人资源更丰富,渠道更宽广,可他本身的身份,就堵死了他的长生之路,一个永生不死的帝王,对于一方天道而言,是多么恐怖的漏洞! 没有任何天道法则会容忍这样的漏洞存在,要么,直接堵死,要么,直接弄死——至少,在白锦经歷的几世中,传说有很多,却没有一人成功。 白锦一双大眼睛谴责地斜睨了刘彻一眼,随即跳下了书案,一本正经地道,「父皇,神仙下凡,那叫歷劫,就是把人间的酸甜苦辣咸都狠狠尝一遍,通常过得都很惨,惨绝人寰,儿臣都投胎成您儿子了,大汉朝的长皇子,身份地位如此荣耀,那必然不是啊!」 刘彻被白锦这不是马屁的马屁一拍,顿时龙颜大悦,「阿锦说的有道理,如此看来,当神仙也没什么好的,我儿与其去做那虚无缥缈的神仙,倒不如踏踏实实地安享人间富贵!」 白锦定定地看了刘彻一眼——希望您老人家到晚霞夕阳红了,也能这么想。 刘彻抚摸着白锦头顶软软柔顺的髮丝,语调低沉而柔和,他和白锦沟通时,已经习惯了这种温柔亲昵,极少摆出上对下的疏离姿态,「阿锦,比起这些所谓的神仙法术,朕更好奇的是,你似乎对卫仲卿颇有些另眼看待?你不怕你阿娘知道了,连你一起讨厌?」 「阿娘要讨厌也是讨厌您呀,跟姓卫的有什么关系?卫青首先是大汉的臣子,然后才是卫夫人的弟弟!只要他好好为大汉尽忠职守,遵守大汉律法,那就没有人能凭一己之私伤害他。」白锦毫不客气地拆台,冷冽犀利地道,「阿娘说过,她已经斩断了尘缘,您和卫夫人那点子事,她已经不放在心上了,不会再去伤害您的解语花,至于您想不想立卫夫人为后,是您的事,阿娘管不着,也不在乎了。您更不用顾虑我,我是无所谓的。」 今天见到卫子夫,白锦就发现了,卫子夫又有身孕了,面相中隐隐露出一丝即将成形的凰影,本来么,刘彻立卫子夫为后就推迟了三年,现在时机正好,卫子夫一生中最后一次登上后位的机会,再错过,此生就没有机会了。 白锦冷眼看去,刘彻正在立与不立之间动摇,若说完全没考虑到他的立场,他是不信的,无论刘彻对阿娇如何,但并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他也无法否认刘彻对他的那份疼爱之情,但他更不愿意自己母子平白来担这份坏人命格的因果,卫子夫是否为后,对已出家修行的阿娇和即将离宫的他而言,其实毫无影响。 刘彻倒是从不高估自己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不知道是不是在阿娇肚子里时听阿娇骂他骂得太多,阿锦一岁之前还知道朝他笑一笑,笑容天真无邪可爱,慢慢就越来越冷,越来越疏离了,明明是在他眼皮子底下长大的,但他愣是找不到变化如此之大的原因。 「你呀,被你阿娘影响了,该在意的不在意,」刘彻嘆口气道,「嫡皇子和庶皇子身份天差地别,怎么能无所谓?此事朕自有计较,你就别管了,也别告诉你阿娘。既然你并不讨厌卫家,也很欣赏仲卿,那你看去病那孩子如何?」 白锦微微挑了挑修长秀气的眉毛,「父皇想干什么?」 刘彻笑了,「你不是大了么?该挑伴读啦,那小子性情开朗,聪□□黠,与你倒是个互补的性子,你若是不讨厌,以后就让他跟在你身边,好好培养,将来定能辅佐你做个左膀右臂,韩嫣毕竟年纪大了,与你也玩不到一起。」 守在门外的韩嫣被刘彻嫌弃的语调气得头髮都差点竖了起来,真是当头棒喝——唉,这对父子可真难伺候,他如今简直里外不是人啊!! 白锦歪了歪头,让霍去病给他当伴读,辅佐他? 他听懂了刘彻的话,正因为听懂了,反而促使他下定了决心,他已经长大了,已经到了正式学习的年纪,这意味着他将要在宗亲大臣面前正式露面了,他若是再犹豫下去,局面也会越来越麻烦。 「父皇,我今天是来向你辞行的,临走前给您准备了一件礼物。」 第57章 汉武寻仙 第十一章 白锦伸出小手,在刘彻渐渐敛去笑意、肃穆惊骇的眼神中,一株迷你的植株再度从他的掌心钻了出来,这次,他没有及时收回,而是继续驱动灵力,那小小的植株慢慢长大,将四季浓缩为一瞬,浓绿剎那变成金黄,光芒一闪,植株消失了,一根金色的迷你玉米棒出现在刘彻面前。 「这是?」 刘彻的瞳孔勐烈地收缩了一下,他真的被吓到了!又惊又吓,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情绪交织——难道那些所谓的神仙天庭都是真的?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这是一种新的粮食作物,产量很高,不过,也许它就是来自于天上呢,我记忆里应该比这个更大更饱满才对,这个小多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高产,父皇敢不敢种种看?」 「阿锦……」你记忆是怎么回事?你说漏嘴了你知道吗? 刘彻盯着白锦,最终还是咽下了涌到嘴边的疑问,无论阿锦上辈子是仙还是神,是下凡来歷劫还是干嘛,这辈子,就是他刘彻的儿子! 「新粮种兹事体大,朕暂时不会告诉任何人,」刘彻摸了摸白锦的头,「你说临走,是什么意思?你是朕的长子,等你成年了,朕给你一块封地,你再选择离京也不迟。现在你才多大?三寸丁的小模样,你出去朕和你阿娘如何放心?」 第71页 「我的修行出了问题,父皇,我感觉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剥离我的情感,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阻止,我进阶越顺利,感情剥离的速度就越快,一直待在宫里,是无法改变现状的,我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想出去走走,东方老师也察觉了,他也很贊成我的决定。」 不知道这种变化是来自于药王诀的升级,还是本地天道的压制,但日渐与他修行的道背道而驰,他想搞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彻能说什么呢?如果不想儿子出事,他只能放手。 ……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復回—— 白锦只带着韩嫣,两人脱下了锦衣华服,换上了素白的布袍,跟着东方朔一道出了京。 东方朔并没有多交代什么,只是让白锦多走多看,白锦无可无不可,他几辈子看过的风景还少吗?虽然不明白东方朔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他也不急,三人一路沿着黄河向西北而行,来到了馆陶公主的封地,三人都没有亮出身份,而是在黄河堤坝旁寻了个民房住了下来。 东方朔神出鬼没,把两人安置在这里,让白锦多多观察黄河走势后,除了需要补给一些吃喝之物,就几乎不见踪影,而白锦便依照东方朔所说,朝出晚归,日日坐在岸边树顶,面对或汹涌或平缓的黄河水,整日不言不语。 韩嫣不明白这两人到底在干什么,但却明显感觉到,面对不说话的大殿下时,内心的恐惧和敬畏不知不觉又加剧了,甚至偶尔还会有种唿吸不过来的窒息感! 他不敢深想,每天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事,便躲在一边,哪怕无聊到数树叶,也不敢打扰到大殿下一丝一毫。 立夏之后,某一天,东方朔和白锦同时感应到了什么。 天忽然变了,不再柔和明亮让人心旷神怡,而是风起云涌,透出压抑不详的灰黑色,如同巨大的罩布,笼罩在人们的头顶! 雨水终于倾盆而下,在人们绝望的祈求中,连下了七天七夜,日夜不停,悬于堤上的河床日漫三尺,沖刷着,推挤着,奔涌着,昼夜不停,终于压垮了摇摇欲坠的堤坝! 大自然的威力是如此恐怖,不可抗拒!雨水,河水混成一片,天地之间都是水,仿佛天塌了,地陷了,树木有的连根拔起,有的断裂倒下,房屋坍塌了,良田淹没了,一夜之间,黄河两岸的百姓就失去了家园,失去了活着的希望! 白锦暂居的小屋早就被沖毁得无影无踪,他站在门前一棵倖存的树冠之上,像一根淹没在水中的灰扑扑的小树枝,从头到脚都是水,蜿蜒着不停地往下滑落,他眼睁睁看着大坝轰然决堤,咆哮的黄龙,挣脱了所有束缚,畅快地冲上半空,又勐然俯冲,翻卷的浪头奔涌的浊水肆意侵蚀着良田房屋,少数来不及撤走的百姓转瞬就被卷得不知踪影,生死不知。 他的眼睛被脏水浸得生疼,不停地涌出液体,在这样的大自然灾难前,个人的力量是如此渺小,渺小到令人绝望,他打出去的法诀,发出去的灵力,不过只能阻断一息,完全不足以力挽狂澜! 天地之间,仿佛一瞬间就化为了炼狱。 「韩嫣,你去帮我做一些事。」 心底翻涌的情绪仿佛冲破了一道不知何时出现的枷锁,久违的,一股温热的暖流从他的上中下丹田中涌出,随着经脉四处游遍全身,瞬息便点亮了他眼底的星火,整个人,都仿佛「活」了过来! 白锦不再遮掩,在亲身经歷的天灾面前,他再也无法把一条条挣扎求生的性命当做冰冷的数据看待,顾不上许多,双手一挥,一艘一艘蓝白相间的救生艇凭空出现在水上,铺满了这片水域,给这方昏黄暗沉的汪洋天地中带来了一片明亮而神奇的色彩! 等不及风停雨歇了,韩嫣冒雨叫来了当地的河道官员和驻军,这些官员和驻军武将这才知道当今大皇子居然在决堤的大坝上,眼前一黑,差点没瘫倒在地,这要是大殿下——当朝唯一一位皇子出了事,九族都不够陛下砍的啊,他们还不如直接跳到黄河里,死了干净!! 等听说大皇子殿下没事,只是需要他们出钱出力出人时,他们恨不得把自己也双手奉上,官帽是别想保住了,只求事后不被陛下追究罪名! 有当地官员驻军的配合,韩嫣又从倖存的百姓中挑选了善水识路的青壮,在他的组织下,乘着救生艇,分成四路开了出去,务必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所有受灾区跑一遍,能救多少人是多少人! 轻便快速、不需要人力摇橹的救生艇,就仿佛是陡然显现在人间的神迹,充满让人无法理解之余只能顶礼膜拜的强大力量,那蓝白相间的船身就仿佛是一面充满了治癒力量的旗帜,在滚滚水患中,给绝望的人群带来了生的希望,一个接一个、争分夺秒地捞出了无数受灾的百姓! ——虽然家没了,财产没了,粮食没了,但只要人还活着,一切就有希望。 而这些充满了温暖和希望的神迹,是大皇子殿下带来的! 第58章 汉武寻仙 第十二章 水流没有淹到的高地上,草木都被砍得光秃秃的,露出了砂石混合的潮湿地面,哪怕是不懂地理知识的人也能看出来,这样的地面,拿什么去抵御水流的沖刷? 白锦对着这样贫瘠的地表沉默了很久,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总要让人把眼前这一关给过了,才能去考虑长远之策。 第72页 他只是一个人默默地走遍露出的地面,随着他的走动,一粒粒种子无声无息地落入了泥土里,只待生根发芽,保护这片土地。 被救生艇上的士兵从水里捞出来的灾民,几乎都是没来得及逃到高处的,和家人冲散的,或者年老体衰的,一个个凄悽惶惶,筋疲力尽,满脸悲苦麻木,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结果一跳下船,就看到这山坡上几乎人满为患,一村一村、一镇一镇,成群结队聚集在一起的人群,并且从里面发现了熟悉的脸孔! 「娘——」 「爹——」 「当家的——」 「孩子他娘——」 …… 顿时,整个山坡上都沸腾了,认亲的,嚎啕大哭的,笑声,闹声,关心的,哭骂的,不绝于耳,而这第一船被救的人群也点燃了其他人的希望——也许他们的家人也被救下了呢?不是说大殿下派了许多神船出去,四处打捞灾民了吗? 人有了希望,就有了精神,有了活力,整个山坡上再不是之前的死气沉沉,到处都是人声,僵硬的气氛开始流动起来,那些年轻人渡过了最初的恐慌,也开始动起了脑筋,胆大的,望向随着急湍洪水往下游滑去的各种东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捡起地上的树木断枝,开始小心翼翼地靠近浅水处,不管勾住什么,就先往里扒拉。 于是,白锦不时就听到一阵欢唿声,惊嘆声,灾难带走了祥和安定,破坏了人们的生活,却没有带走人们内心的力量和希望。 他也忍不住,微微笑起来。 蓝白的救生艇来来回回,送来一船又一船灾民,每当新来了一船人,大家便都赶紧抬头看过去——不时便有人从人群里狂奔出来,抱住送来的人嚎啕大哭,狠狠发泄自己的庆幸和后怕,委屈和绝望,山坡上越来越热闹,氛围越来越松快。 到了晚上,火升起来了,东方朔弄来了粟米和高粱米,多是上年的陈米,又从灾民中挑了些妇女,几口大锅同时开火,因为量不算多,得省着点吃,煮出的米粥稀得能照见人影,可是好歹有了口热乎吃的,能活命了,谁还会在这时候挑刺? 缺衣少食不要紧,饥寒交迫也不要紧,这样的天灾巨变面前,一家人还能好好在一起,朝廷也没有丢下他们不管,连最尊贵的大皇子都陪他们待在山坡上,大多数人心里不但庆幸,也感到安心——那些当官的也许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但他们肯定不敢放着大皇子不管。 白锦看到很多以家庭为单位的人群,都选择将第一碗粥捧给了老人,第二碗给了孩子,尽管摆在他们面前还有许多问题,粮食太少,不知道吃了上顿有没有下顿,洪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去,田里的庄稼都被沖毁了,今年下半年拿什么果腹? 白锦自然也考虑到了这些问题,但此刻还有更要紧的事迫在眉睫,那在洪水里翻滚的各种死尸杂物,根本没办法解决,必然会在大涝之后带来瘟疫,与其等瘟疫发生了再来治疗,还不如及时做好预防—— 他整个意识都沉浸在药王庐里,一遍一遍地种植着大量最普通最寻常的清瘟解毒药草,以成倍翻滚的速度短时间内就积攒了大量药草——这种低等药草往日都不会出现在他的药王庐里,幸亏他曾经收集种子时不论贵贱,都留了最好的做标本,也是有备无患的意思,万一自己将来穿越到某些没有中药的世界,也能应对自己的需求。 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白锦分批拿出了这些药草,给东方朔熬好,和稀粥同时发下去,每人每天一碗稀粥,一碗药,好歹撑过这段时间,等到朝廷赈灾的物资。 等这个安置点安排得差不多了,东方朔和白锦一起,又赶往下一个临时安置点,留下粮食和预防药,就这样四处奔走,在大大小小的未曾淹没的高地上建了一个又一个安置点,就近安置所有救出来的灾民。 从下暴雨开始,到洪水开始慢慢退去,整整过去了半个月,朝廷的赈灾队伍即便快马加鞭,也还在路上。这段时间,全靠韩嫣联络周旋于馆陶境内的大小官衙军营,硬生生把救灾的人手组织了起来,有条不紊地进行了下去,而东方朔和白锦则成了供应物资的人,那些陈米旧衣,就是东方朔凭着天子宠臣的身份从仕宦乡绅那里募集来的。 最令人震撼且心悦臣服的自然是大皇子殿下刘锦!洪水尚未退尽,刘锦乃天上仙金童下凡,专为解救百姓苦难的传言已经沸沸扬扬,传得有鼻子有眼了。再加上韩嫣有心推动,暗中散播刘锦出生时的异象,和他凭空变出来的救生艇,刘锦在众百姓的心目中,俨然已经脱离了凡人的身份,变成真正的小神仙了! 待赈灾队伍进入受灾境内,满耳朵听到的都是对大皇子殿下的赞颂和吹捧,简直把大殿下形容成天上有地下无举世无双的人物——他们要是没记错,大殿下才不到四岁吧?这些人是不是被洪水吓傻了? 洪水彻底退去后,黄河两岸留下了满目苍夷的大地,和一无所有的倖存百姓,亟待规划安置,这次,白锦没等朝廷下令,自行安排了下去。 他让韩嫣带上人和他一起,走过了所有受灾的区域,用双脚亲自丈量了一遍后,划下了一块区域,用他提供的钱、方子和图纸,就地僱佣受灾的百姓,提供食物和工钱,烧制了许多前所未有却坚如岩石的土黄砖块,再用这些奇特的砖块,建起了一座坊市齐全、规规整整、坚固漂亮的全新城市! 第73页 对照着受灾区域的户籍,白锦把所有难民都召集了过来,直接打散了原本以宗族家族为主的聚居形式,按照现代时的小家庭模式,家家户户都分配了小院子,随后办理了房契,补办了水灾中遗失的田契,而那些在洪灾中成为无主之地的田地,也被白锦收回为官田,租给了无田可种的贫户。 这一番雷厉风行的操作下来,这块被洪水□□得面目全非的土地,终于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第59章 汉武寻仙 第十三章 白锦的这一系列出人意料又惊才绝艷的操作,简直令人眼前一亮!! 黄河几乎年年决堤,不是这段就是那段,每次决堤,就意味着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对于高高在上的王公贵族而言,这只是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罢了,完全不影响他们醉生梦死奢侈无度的生活,可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却是灭顶的灾难,甚至可能会造成一生的悲惨! 只有真正执掌天下为国为民的君臣才会为此辗转反侧,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这种无法避开的天灾,真正损坏的是王朝根基! 损失的钱财物品还能再造,几个月几年就能挽回,可在灾难中丧生的百姓,才是真正宝贵的资源,一个壮劳力的成长,至少需要十五年左右,汉朝自立朝以来,百废待兴,歷代帝王不约而同地採取无为而治,就是为了让民间安居乐业,繁衍生息。 文景之治,花了两代帝王的心血和时间,不敢动辄收税,不敢乱派徭役,才勉强让民间恢復了些许生机,不再民生凋敝,百里无人烟。 ——有人,才有根基,这个时代,缺的从来不是资源,而是人! 而今年黄河决堤,受灾的地域面积远远超过了往年,但结果却是大大震惊了朝野上下! 大皇子完全就是开了挂的存在! 那挥手间凭空出现的「救生艇」,无需人力,完全以机关驱使;那短短三个月就建成一座城却完全没有花费朝廷一分一毫的智谋;以及那些娴熟的安抚百姓民生政事的手腕,每一出手,都大大颠覆了这个年代人们想像的极限! 除了神明仙法,他们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 因为大皇子救灾及时,受灾区的财产损失虽然依旧严重,百姓死伤数目还不到往年的一成,更没有造成灾后大面积的瘟疫收割人命——不幸中的万幸! 大皇子刘锦,再次走进了朝中重臣的眼里和心里,被关注着,评估着,尤其是在当今陛下年近三十只有此一子的情况下,如无意外,这位大殿下就是他们大汉朝未来的君主了,一个天生神通悲天悯人的君主,对于皇朝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远在西北勤勤恳恳赈灾善后的白锦,压根不知道长安城的朝堂上,已经为他吵翻了天。 刘彻终于下定了决心,颁下永不立后的旨意,转头于后宫中增设贵妃一位,居皇后之下,三夫人之上,在后宫无主的情况下,代掌后宫。 卫夫人再次诞下一女,彻底错失了皇后之位,但却被擢为贵妃,代替曾经的陈皇后,管理后宫,虽无皇后之名,亦有皇后之实,只是不那么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罢了。 自刘彻掌权之后,宛如隐身一般的王太后,得知此事,虽恼怒于刘彻未曾与她商议便颁下如此重要的旨意,但终究对结果还是满意的。 曾经的陈皇后可以和她分庭抗礼,大汉最高的权力中心,是呈三足鼎立的格局,而陈皇后被废后,她所掌握的权力被释放了出来,出身卑微又不得正位的卫贵妃接不住,最终受益的是他们母子! 即便刘彻拿了大头,而王太后只获得了后宫小小一块的权力,终归是比曾经被陈阿娇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痛快多了! 如此一来,阿娇便成了有史记载的刘彻一生唯一的皇后,而她所出的大皇子刘锦,便成了板上钉钉的汉武朝唯一的嫡皇子,身份立刻水涨船高起来——哪怕将来后宫嫔御再生出皇子,从名分上来说,对白锦的地位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 当白锦在馆陶境内的所作所为被快马加鞭送进长安后,朝堂顿时炸了! 眼瞅着这位是个明明白白的明君胚子,不赶紧想办法留住人,还放养在外头,陛下在想什么呢?不怕放养着放养着,人家就成仙跑了? 除了与阿娇一系对立的诸如平阳公主之流,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打起了主意,上百号有名有姓的王公重臣同时递上了请封太子的摺子! 谁都不知道刘彻在想什么,他把所有请封太子的摺子专门装了一大箱子,连同他的亲笔书信派人加急送给了白锦! 给白锦的信上就一句话,「汝吾子乎?」 白锦…… 白锦草草翻完了一箱子奏摺,摇了摇头,无论大家心里想的是什么,掺杂了多少利益考量,也不想想硬体条件——刘彻今年多大?他今年多大? 以不变应万变才是他目前最恰当的态度。 回信中他一个字都没提刘彻的问题,而是向刘彻索要了今年刚收上来的所有玉米种子,只有当粮食也开始有了盼头,这群失去一切的百姓才能真正稳下心、扎下根来。 刘彻对白锦从不吝啬,哪怕新收上来的玉米种子也没有多少,还是尽可能全部调拨给了他,白锦依旧以租赁的方式,将种子发到了每一户手中,约定按照他的方法栽种,不论收穫多少,最终只需要还给他四成即可。 第74页 这对于目前除了白锦分给他们的房子和荒田外什么都没有的灾民而言,简直犹如雪中送炭,白锦在民间的名望,已经堪比活神仙了! 黄河水彻底退回了河道,受灾的民众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但白锦并没有离去,而是在黄河边又住了两年。 两年来,白锦踏遍了上下数百里河岸,无论是悬崖峭壁,还是缓冲平原,都不曾遗漏,一棵一棵,亲手栽下了几十万棵树,形成了两条郁郁葱葱、拒沙留土的浓绿林带! 他如今的实力,抵挡不住彻底失控的黄河,但是挖上几十万树坑,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依赖他个人的力量应对天灾,不如好好地完善黄河一带的生态,将环境经营好了,从根源上杜绝决堤的隐患! 虽然他种下的树不过是杯水车薪,但也聊胜于无,事情,总要去做,才有成功的可能,光靠想,永远也实现不了。 从暴露神仙手段救助灾民,到雷厉风行建设新城,再到放弃唾手可得的权力,抽身而去,爬山涉水去种树,白锦的所作所为,因为他独特的身份,始终都受到广泛的关注,上至权贵下至平民,别看底层的百姓没啥文化,可沿着黄河岸种树的行为到底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世世代代住在黄河边的他们更懂。 正因为都看懂了,才分外感动,当朝皇子,何等尊贵的身份,这样的贵人都在为他们的生活费心费力,他们自己又怎么好意思干看着?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自发加入到了白锦种树的队伍中。 白锦种的,都是他专门搜罗培育的固沙抗盐硷植物,而百姓们是不太懂这些的,手中有什么就种什么,到时候种一棵死一棵,白费了功夫不说,还很打击积极性。 白锦不希望他们做无用功,干脆利用自己在当地他们心中的地位,直接通过官衙发放树苗和草种,一边种树,一边洒下喜好扎根又皮实的滚滚草。 树也就罢了,毕竟需要时间长大成材,这种草还是他在红楼那一世收集的,草本身没什么功效,只有三个优点,一个是生长快,十天半个月就能扎根形成规模,一个是根系极深,一块地方只要种下几棵滚滚草,它们就能根连着根,茎缠着茎,盘根错节,铺成望不到尽头的绿毯;最后,滚滚草虽然属于野草范畴,不可食用,可滚滚草本身却招虫子喜欢,而草籽也特别招家禽的喜欢! 白锦在药王庐里扒拉了半天,最终挑中了这种连凡草品级都够不上的野草,也是煞费了苦心。 第60章 汉武寻仙 第十四章 两年的时间,足够黄河两岸恢復郁郁葱葱,有白锦亲手种下的密林,也有百姓自发种植的,东一块西一块打补丁一般的小树林,地上则被滚滚草铺满,成了绿油油的碧毯,覆盖了曾经一眼望不到头的黄色,和活力满满的树苗一起,给人们带来了无限希望。 洪灾的阴影逐渐从日渐安定的百姓头上消散,而白锦亲自督建的新城,成了都城西北方向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 「大公子,今年第一批玉米已经成熟了,官仓的储粮比预算多收了七成,边境将士今年冬天的粮草有着落了,而且因为免了赋税,百姓们也能吃饱饭,陛下高兴得很,就打算御驾北巡,安抚安抚灾区的官民。」 经过两年新城里里外外一把手的歷练,无论是政务、民生、经济、军事都靠他调拨规划执行,曾经不过挂着刘彻伴读实则得不到真正重用的韩嫣宛若脱胎换骨,再不復王孙公子的风流轻佻,整个人黑了好几圈,气质也坚毅沉稳多了,这种每日里被各种繁琐的事务消耗掉所有精力的生活,和他嚮往的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痛快完全不同,却打心底让他感到踏实笃定,仿佛终于找到了自己立足于世的底气。 原来,身为庶子不得不给嫡子让路,被家族当做废物供着只为了血脉流传,这并不是他的宿命,脱离原生家族的束缚,不再固执地以为只能走武勛之路,他还是能挣出一条别的康庄大道来。 前半生醉生梦死,后半生醍醐灌顶,从佞臣,到能臣,他庆幸醒悟得早,庆幸跟对了大皇子这位主人。 白锦眨了眨眼,他还挺喜欢如今这生活,一点一滴,都是从细节上完善,从微末处发力,每一点付出,回报的不是泼天的财富,强横的权势,而是一颗颗纯粹的真心,一张张真诚的笑脸,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更让他有成就感,比起前世建起庞大的海上王国带来的刺激感充实有力多了。 这馆陶的生活水平好容易上来了一点,陛下这一北巡,一个处理不当,那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但若是运用得当,那…… 「父皇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既然这样,我们自然不能怠慢,你把你手头的活分给下面人,亲自带人去迎接父皇,为了让陛下一路过得舒坦点,你这样……」 刘彻还不知道白锦在打他的主意,两年的时间,也足够让一个想娃的父亲,想方设法找出理由,安排了一场巡游,顺便把离家的崽拽回去。 玉米的种植,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震动,白锦提供的自然不是经过改良再改良的优化品种,而是牺牲了口感纯粹以产量为重点优化方向的粮种,区区几粒种子,待到丰收时,收穫的便是沉甸甸压弯了秸秆的玉米棒,还有附带的大捆大捆甜丝丝的秸秆,磨碎了甚至也可以代替一部分粮食的玉米芯,这是怎样的神仙收穫,简直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欣喜若狂!! 第75页 尤其是刘彻,现在国泰民安,武将有他发掘并培养了好几年的卫青,粮食有儿子提供的新粮种玉米,完全满足了士兵和战马的双重需求,他心心念念很多年的打败匈奴,一雪前耻的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这个臭小子,真是他的天降紫薇星!!! 喜滋滋的老父亲在巡视找儿子玩的路上,便看到一波一波全国知名的大商贾从四面八方而来,有的名气大到连刘彻都听说过,比如那个一路给队伍顿顿不落地贡献美食的大商人,分明就是淮南王的内史,光诸侯国出来的大商人就有七八个还有大汉境内那些豪商,这群人鞍前马后,无一不考虑在巡视队伍之前,简直是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殷勤之态度,让刘彻啧啧称奇之余,也是满头雾水。 最后还是随行的霍去病转了一大圈后,面色古怪地来到刘彻的御前。 「你是说,这所有的商人,凡是供奉过朕的商品,全部都可以进入新城商坊售卖,不但免税三年,还可以参与新城周边的建造——这臭小子,主意打到朕身上来了!」刘彻简直气笑了。 刘彻是何等智谋,他纵然不是很懂白锦这一系列操作的关窍,却足以看出其化腐朽为神奇的核心本质——从一无所有到建起一座盘踞西北的崭新城池,光靠白锦那少少的零钱能盖得起来一小段据说厚实高大的城墙吗? 刘彻捉摸不透白锦的手段,但不能不称赞这手段的漂亮干脆,在一个铜币外债都没欠的情况下,一座八街九陌的繁华城池拔地而起,其欣欣向荣的程度不逊于任何一座老牌城池,刘彻反思,换成是他自己,他有这等手段吗? ——没有! 而阿锦今年才多大?如今,那个让刘彻格外不舒服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他想自欺欺人都不行了——阿锦,可能是觉醒了宿慧——所以,他才忍不住问,你还是我的儿子吗? 必须要见见这小子,搞懂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行事全无顾忌,是不怕自己忌惮吗?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打算,俗世的种种勾心斗角利益牵扯,便不放在心上了? 刘彻的御驾已到达馆陶境内,为这块曾经荒凉的土地带来了惊人的名人效应,白锦给了百姓们安稳的住所,餬口的粮食,这只是基础的生存条件,要想在生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生活,活得好,就不能只满足以自给自足的农耕,而随着刘彻入境的各大商贾,为这座崭新的城市带来了白锦最想要的活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果说前两年经过白锦的努力只是涓涓细流,那到了今天,就正式形成了良性稳定的社会链,一环扣一环,蓬勃火热,一下子就点燃了这座城市! 而刘彻本人,却是优哉游哉地摇着扇子,领着卫青霍去病等几位心腹,脱离了正在夯吃夯吃赶路的大部队,先一步静悄悄地进了新城。 他们运气好,一进城,就遇到了白锦,白锦真没想到他爹这么不靠谱,居然干出微服私访的荒唐事,歷史上的刘彻虽然渣,但他并不随心所欲,一言一行,都还是挺符合帝王排面的,这也是白锦对他爹根深蒂固的印象。 白锦盘算着亲爹估摸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新城,而这边的所有迎接招待工作都安排得毫无纰漏了,他总不能这几天就干等着吧,到时候提前一天出城迎接,他还有两天空闲时间呢! 他小小一个人,赶着一驴车树苗,颠颠地出了城,驶向黄河边,去补那些百姓栽种的小树林里的枯苗了。 他自己种的自然能保证每棵都活,但百姓种的,哪怕树苗再易活,还是会有那么几棵不明不白枯了的,齐齐整整的林子里露出一个两个枯树,别提多难看了。 这新城内外,就没有不认识他的,见他一个人赶着车出城,知道他的本事,也不担心,打了个招唿后便各忙各的了,显然白锦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模样出城。 刘彻站在酒肆二楼,面色复杂地看着他单薄却笔直的小小背影。 两年多不见,刘彻上唇和下巴都养起了鬍鬚,尤其是下巴,一把顺滑乌亮的三寸美髯,修剪得整整齐齐,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格外威严肃穆,深沉凛然。 而白锦,也再不是刘彻心目中漂漂亮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了。 哪个小仙童梳着高马尾,穿着蓝不熘秋的短杉,蹬着小布鞋,浑身上下一件金玉配饰皆无,一寸纱衣都不着?这光从背影看去,根本认不出来是金尊玉贵的大殿下,倒像是街头巷陌最寻常的贫家小童。 「跟上去。」刘彻沉声道。 等到沿着车辙找到岸边的白锦时,他已经扛着树苗进了林子,林子里也并不安静,不时有人和他打招唿——青壮年种地,小孩子去读书,闲在家里的老弱妇女便在这边圈了地养了家禽,养得倒也红红火火,也算是家庭的副业创收。 这林子才种下没两年,树苗矮矮的,滚滚草碧翠碧翠,一小团一小团绒唿唿,不时跑过一两只矫健的家禽,有鸡也有鸭,那些死掉的枯枝早就被百姓们捡回家当柴烧了,枯枝所在的地面又恢復了平地,白锦伸手朝那个位置凌空虚抓再往旁边一掀,他虚抓的地面便多了一个大坑,泥土自动翻滚涌起,簌簌地从坑里翻滚到坑边,白锦顺手把树苗往里一插,随手一推,搞定。 刘彻简直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何种滋味,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儿子,如今不但在挖坑,种树,还用的是法术,动作还这么熟练? 第76页 第61章 汉武寻仙 第十五章 繁华的新城,突兀地崛起于西北,浅灰色的三丈多高城墙,像缩小的秦长城,不减庄严冷肃,浅黄浅红交错垒起来的店铺房舍墙面,别有一番质朴坚固的美,深红乌黑的屋顶,两层的小院子,前后栽满了攀墙过窗的缤纷花卉,在这个色彩单调厚重的时代,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绚丽轻盈的梦,荼蘼而明艷,迷离而让人心醉,每一个踏入新城的人,都被彻头彻尾迷住了。 白锦见识过无数国家无数风格各异的美丽城市,最终融合而成的新城,透出了一种超越时代的建筑美感,打开了一扇盛世浮华的门,至少刘彻在亲眼看到后,大为惊嘆! 这样的辉煌美丽,出自一名五岁稚童之手,从软软的一个小玉糰子,慢慢长大,还没有真正扎下牢不可破的根基,便抽身而去。 有这样沉稳练达的治世手腕,刘彻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阿锦有如此的能力,不如回朝为父皇分忧?你阿娘日日想你想得垂泪不已,朕连想都不敢想,有生之年,竟能看到你阿娘如此软弱的一面。」 刘彻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想看这小子破防的样子,可惜,他是没办法让对方动容了,这世间若有人能打动他,大概只有阿娇吧。 白锦又不是离家出走,从此消失无踪,他出门后每隔一个月都会给阿娇去信,只有黄河水患那会儿连着小半年忙着赈灾和建城,信去的少了,阿娇若有担心,也应该是在那段日子,后来还让商队给他送了好几笔粮食药品和衣物,哪有刘彻说的那么夸张? 「好男儿志在四方,阿娘说了,哪怕我走到天涯海角,只要没忘了她,便是她的好儿子!」白锦随口道,仰着头看向刘彻。 「父皇,你还这么年轻,就别总想着偷懒了,谁家会让五岁的儿子为他分忧的?我的游歷还没结束呢!老师说了,趁着我还小,把所有都经歷一遍,就知道自己到底喜欢怎么生活了。」 刘彻一把把他抱了起来,「阿锦,朕怎么觉得,比起我,你更听东方朔那厮的话?」 白锦窝在刘彻怀里,也不挣扎,低头瞅着刘彻,很平静地道,「父皇想我走的路,复杂而充满未知的荆棘,而老师划出的道儿,只要我按部就班去走,就一定能到达终点,那父皇是希望儿子活得轻松点,还是辛苦点呢?」 正如阿娇,只要儿子平安幸福地活着,别无所求,刘彻呢?也是无所求吗? 白锦心里很清醒,他的出生,是从漫天映红的鸣凤朝霞,和那道万众瞩目的紫气中开始,从那以后,他就永远也不可能陷于刘彻似乎毫无保留的父爱中,是儿子又怎么样?独得圣宠又怎么样? 这些东西太过虚无缥缈,变化无常,所谓彩云易散,帝王的真心又何尝不是? 「陛下,您也看到了,臣擅长符箓占卜算命,并不擅长道术,大殿下无师自通,实乃道骨已成,修行仙道一途亦已登堂入室,有了自己的体悟见解。此时若是随陛下回京入朝,等于前功尽弃,不若等大殿下修为稳固后,再回宫尽孝,岂非两全其美?」 「朕有时候,真想杀了你。」 深夜,刘彻盘坐在案后,满殿灯火,依然照不亮他布满阴霾的脸庞。 如果没有东方朔,阿锦也许就不会觉醒宿慧,不会走上修道之路,凭阿锦的聪明,他们父子联手,何愁大汉朝不能鼎盛繁荣威震四海? 他到底爱不爱阿锦?当然爱,阿锦是他的长子,亦是独子,是他年近而立唯一的骨血,是他从阿娇手中生生抢了一半日子亲手养大的糰子;他到底忌不忌惮阿锦?当然也忌惮,阿锦若是生来带有宿慧,他还算是他的儿子吗?心里会纯粹地看待他们的父子之情吗?对大汉有没有天然置于肩上的责任心呢? 新城固然震撼,新粮种也给国家带来了崭新的希望,但却好比涸泽而渔,阿锦的实力绝不止步于此,纵然没有这些,在他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皇子、太子乃至于未来君王的过程中,难道还不能为大汉带来更多更好的福祉? 刘彻不认为他将来的子嗣中,还谁能优秀到超越阿锦! 东方朔深深地弓下了腰,他心里也觉得抱歉,但是,连他都低估了大皇子,谁能想到大皇子建一座城跟玩泥巴过家家似的,迅雷不及掩耳,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建成了! 而一边建城还一边成就自己道心的大皇子,着实已经让他无话可说了。 白锦自有他想走的路,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 这一次出发,他留下了韩嫣任新城太守,却带走了同是小孩子的霍去病。 本来白锦还以为霍去病会反对,谁知道这已初具飞扬意气的小少年,居然乖顺无比,毫无疑义就接受了这一任命,坦坦然穿上了属于白锦亲卫的衣服。 刘彻往南,白锦继续往北,两人相背而驰,奔赴自己心中的理想之地。 霍去病原来是不大喜欢大皇子,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是权贵出身,再单纯的人也明白什么是立场,什么是派系,卫贵妃一系和陈皇后一系天然就是对立的两派,他只是不喜欢,而不是想方设法打压害人,都是他本性光明磊落了。 尤其是他与大皇子第一次见面,大皇子的骄矜傲慢,给他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永生难忘。 他以为大皇子会一直这样目无下尘地轻视他们卫家,直到成为真正的太子。他有时候也盼望着姨妈赶紧生一个小皇子,他会好好带着小皇子习武,争取有一天打败这个高高在上的大皇子,看他还能不能用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眼神看他舅舅! 第77页 万万没想到,还没等他姨妈生出小皇子,大皇子自己就放弃一切,悄悄离宫了! 霍去病实在忍不住了,在他短短的人生中,天之骄子仿佛就是为他量身打造,至今为止,他还没有碰到过一个资质天赋胜过他的小孩,除了传说中的大皇子,而这位大皇子迄今为止所有的作为,都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让他不由自主地关注起这位奇怪的大皇子的消息。 很快,就有兵卒快马加鞭送来急件,黄河决堤了,洪水泛滥了,大皇子显神通了,灾民得救了,大皇子做法,建成了一座城给灾民住,西北的灾民给大皇子建生祠了…… 那天,他和舅舅一起来到姨妈的宫里,他在水榭的屏风后玩困了睡着了,等他醒来,就看到偌大的水榭,只有他舅舅和姨妈两人,他亲耳听到舅舅对姨妈道,「大殿下天生贵人,简在帝心,娘娘将来若出了小皇子殿下,万万不可与他争锋,切记切记!」 姨妈却道,「那位身份高贵,聪明有度,行事却又如此高调,如今年幼还罢了,待年龄越长,名望水涨船高,假使天下皆默认他为东宫——陛下唯我独尊,如何能毫无芥蒂?」 舅舅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霍去病至今记忆犹新,「陛下乃不世出的明君,便是心有芥蒂,也绝不会越过他,去选择不如他的继承人!反倒是他,最后能不能看上这继承人之位,犹未可知。」 那时候的霍去病还似懂非懂,但不妨碍他牢牢地记下了这番对话,常常在心里琢磨,这一琢磨,就是两年。 两年过去了,霍去病从未停止对大皇子殿下的关注,连大皇子亲手在黄河两岸种下数万棵树形成两条长长林带的事都知晓得清清楚楚。 ——他默默地放下了心中的偏见,并由衷地庆幸他们大汉未来的主人是这样一位通达悲悯的君上! 能给这样一位让他由衷钦佩的人做亲卫,他很乐意,立场不一样又怎么样?大皇子殿下本来就是君,他们卫家是臣,就算姨妈生了小皇子,那还长幼有序呢,他效忠大皇子殿下,没毛病! 白锦可不知道霍去病这一段曲折离奇的心理歷程,反正乖顺不给他添麻烦,就是好同伴。 三人越往北,越人迹罕至,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间或闪过一两处低矮的屋舍,也几乎淹没在雪中,人踩在上面,转眼就能陷得不见头顶,尤其是白锦和霍去病两个小孩。 东方朔这些年练气功夫了得,虚虚地踩在雪上,只有浅浅的印子,白锦更好些,脚下发力,整个人几乎是飘在雪面上,真正是踏雪无痕,轻松惬意。 霍去病就惨了,他虽然一直跟着舅舅以及舅舅请来的武教师父学武,但他学的武,是纵横沙场的武功,是刀枪噼杀的霸道之功,在这无边的雪原上根本毫无用武之地,只要一脚踩下去,整个人就只有脑袋还浮在雪上,万一底下高低不平,一脚踩到了低处,那更是整个人都不见了踪影。 这看似冰清玉洁风光美丽的雪原,让他整个人简直无处下脚,寸步难行。 更别提这滴水成冰的寒冷,呵出的热气转眼都能凝成簌簌的冰沙,飘落地上。东方朔和白锦浑似无事,而霍去病穿了两件丝袄还裹了一件狼皮大氅,愣是冻得瑟瑟发抖,牙齿上下打着架,小脸发青嘴唇惨白,看着东方朔和白锦飘然如雪上仙的轻松模样,整个人羡慕得不行! 「要不,你拜我为师?」白锦睨着他,「我教你这轻身的功夫?」 霍去病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试探地、得寸进尺地道,「殿下,比起轻身功夫,我更想学道法,您能教我吗?」 第62章 汉武寻仙 第十六章 比起逍遥游歷行踪不定的白锦,刘彻的日子过得异常充实,汉朝这一段的歷史风起云涌,热血恢弘,武帝的一生,几乎都在和北方的匈奴死磕中。 朔方的辽阔草场是丰茂的,风吹草低见牛羊,天苍苍野茫茫,风景无限壮美——但并不包括冬季。 朔方的冬季,雪花连绵不断,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山舞银蛇原驰蜡象,雪景虽然浪漫绝美,现实却寒冷残酷,成千上万的牛羊被冻死,帐篷被压垮,缺衣少食,贵族们优可,那底层的族人牧民日子便难过了,习惯了劫掠的匈奴毫不犹豫,目光调转,开始了新一轮的「南下打谷」! 可惜,今时不同往日,近年来,他们碰到了硬茬子,曾经软弱无能的南人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强壮而富有攻击性,当中还出了一个厉害傢伙,这几年他们都是败多胜少,日子越来越难过,哪怕实在过不下去偷袭边境,多数时候也讨不了好,唯有趁着那人不在,小股迂迴地偷袭,才能沾到一点点便宜。 朔方的寒风颳在脸上如刮骨钢刀,雪花大片大片纷纷扬扬,裹夹着细碎的冰粒,身着候甲的重骑兵在将军的率领下,顶风冒雪地赶路,沉重的头盔护面浑然一体,将人包裹得只露出一双双沉默坚毅的眼睛,像一头头沉默的兇勐的玄色野兽,整支队伍除了整齐划一的马蹄声,震得大地轰轰闷响,风雪也阻不住这支队伍雄浑霸气的气势! 马不停蹄地赶了整整一日,一直到边境雪山脚,依然不见逃跑的右贤王一行,翻过这座雪山,就是匈奴境内,他们虽然不惧匈奴,却也知道在这种极端恶劣的天气中追击敌人,深入敌营,并不是明智之举。 第78页 他怀疑他们是不是走岔了,或者匈奴人有自己的秘密逃跑路线——罢了,对方侥倖逃过这一次,就当是天意让他多活几日吧,他不止有自己,还有这么多下属,总要考虑他们的安危,等下回有机会,他绝对不会再让人走脱!! 就在他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侧右方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越来越近,听响动迅捷如风,还夹杂着阵阵说话声。 他一个眼色扫过去,身后的重骑兵们就默契地动了起来,动作娴熟利落,眨眼摆好了战阵,若有敌人来犯,正好来个四面包抄,瓮中捉鳖,也好让这一趟追击不至于空手而归。 他静静地站在队伍正前方,勒着马,蓄势以待。 转眼,侧右方小丘后的人出现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一行人队伍并不庞大,除了骑在马上的几个头戴皮帽,身裹皮袄的熟人,还有地上被像狗一样拴着脖子和双手,拖得踉踉跄跄的一行匈奴兵,就和这些畜生曾经对他们大汉边境百姓做的一模一样——那衣着华丽的领头傢伙,正是他们刚才追丢的匈奴右贤王! 可是这右贤王现在一点也不华丽了,整个人像被扔上岸的鱼,踉踉跄跄,灰头土脸,髮辫像一团团乱草,张着嘴一副要断气的模样,满脸鬍鬚的脸上还带着好几道马鞭的伤痕,双眼恶狠狠地瞪着马上的人,却又透出难以掩饰的恐惧。 他懵了。 那一行人中,领头的小少年一出现就攫去了所有人的视线——他裹着银狐皮帽,黑底镶银狐皮大氅,坐在马上,随着马身的起伏也不紧不慢地晃动着,一手执缰绳,一手扶着剑柄,晃动间,时而从玄色中闪过一段雪色的衣袂和马靴,宁静的双眸比雪还要纯白净透,整个人显得又矜贵又冷冽,仿佛不是身处大雪纷飞的贫寒朔方,而是在馥郁华美的兰亭玉阁里闲庭信步。 当真是格格不入。 还没等众人回过神来,从他左后方冲出了一名身量修长的少年郎,十七八的模样,俊美飞扬,整个人仿佛与马合为了一体,骑在马上双手甚至都没有控制缰绳,只靠着双腿夹着马腹,便犹如风驰电掣一般,兴奋得「嗷嗷」叫着沖了过来! 「舅舅,看我们抓到了谁!!!这傢伙鬼鬼祟祟想通过密道逃走,正好被我们撞上了,还想杀了我们,嘿,就这些垃圾,我让他们一只手,也能打趴下!!」 他一把推起护面,露出了一张风雪中沧桑凝重的脸庞,曾经清秀的五官变得稜角分明,威仪日升,正是如今大汉赫赫有名的战神——长平侯卫青。 而冲着他大唿小叫的,正是跟随白锦走南闯北的霍去病。 卫青看着神采奕奕的外甥,眼神中透出欢喜和欣慰,随后目光转向霍去病的身后,一个纵身从马上跃了下来,三两步来到白锦的马前。 「臣卫青,参见太子殿下!」 他身后的重骑兵,见状也整整齐齐地下了马,跟在卫青身后,单膝跪地,闷闷地齐唿,「臣等参见太子殿下!」 ——没错,白锦已经升职了。 就在他和刘彻分道扬镳后,刘彻回朝,被受到十几车礼物的阿娇冷嘲热讽一番后,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仿佛有那个大病,,居然噼头丢下一个惊雷,册封本人在外游歷、归期不知何期的大皇子刘锦为太子,还昭告了天地祖宗! 真是震惊了宫里宫外! 这一手,不但搞得白锦措手不及,刚刚生下二皇子刘据的卫贵妃彻底梦碎,直接昏了过去。 白锦的外婆馆陶公主欣喜若狂,只感觉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差点没把她砸晕,而明心真人阿娇,则浪费了几年的修行,气得破口大骂,只差没把长门宫砸得只剩两扇宫门是完好的,但除了阿娇,基本上拥护白锦的都十分惊喜,例如远在新城当太守的韩嫣,得知消息后,就兴奋得恨不得敲锣打鼓,满大街宣传去! 相比起大皇子——太子一系大部分人的喜气洋洋,卫贵妃一系则在卫贵妃清醒后,悄无声息地缩了起来,尤其是卫贵妃,抱着二皇子刘据,几乎是深居简出,若不是一如既往地掌着半拉宫务,简直能被人遗忘。 卫贵妃在后宫谦恭低调,人人歌功颂美,而卫贵妃的弟弟卫青,则在前朝高调得无人能及,风光无限——并不是他本人高调,而是他身为大汉朝第一位打匈奴几乎战无不胜的战神,他便是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但这位卫贵妃一系核心中的核心人物,却对刘彻的圣旨毫无牴触,提起太子时态度真诚坦然,极尽夸赞,搞得想趁机投资从龙之功的众人都懵圈了,完全不知道该有啥反应,这万一拍错了马屁,可就不是被马踢一脚挨点小伤这么简单,搞不好九族的脑袋就拴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算了算了,墙头草大臣们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只好把挑拨两位皇子好坐收渔翁之利的念头暂时放下了,反正皇子们还小,等将来他们对上了,他们再雪中送炭也不迟啊! 白锦就在他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顺顺利利地当上了太子。 第63章 汉武寻仙 第十七章 有些人,天生就高高在上,仿佛游离于红尘之外,如同雪山之巅的冷月,寒江尽头的浮云,不言不语不喜不嗔,但他偶尔垂眸一瞥,被注视的人,便仿佛被无形的烈焰点燃,或痛恨入骨,或喜悦万分,情绪完完全全被牵引被掌控,而毫不自知。 第79页 从当初他第一次见到这位年仅三岁的殿下起,卫青便什么出格的野心和念头都打消了,不是因为什么嫡庶尊卑,贤能才华,而是他了解陛下,拥有了这样惊才绝艷世无其二的长子,陛下只怕是满心骄傲,绝无可能再看得上别的儿子为继承人了! 白锦解开护着脸的风帽,朝卫青託了托手掌,示意他们起来。 卫青既然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叫破他的身份,而不怕匈奴人知晓,就说明他对朔方的掌控力已经达到令行禁止的地步,政令通达,得心应手,足以排除匈奴的渗透了。 但卫青是个思虑求全的人,即便能保证白锦在朔方的安危问题,还是生怕百密一疏,不能完全放下心来。 「殿下,恕臣冒犯了,边境混乱危险,朔方几经肃清,依然藏着许多暗探奸细,殿下贵为一国储君,身份举足轻重,焉能轻易涉险?想来这都是去病不懂事,怂恿殿下所致,请殿下容臣护送殿下回长安吧!」 本就立场不同,哪怕没有夺嫡的意识,也需要善意的避嫌,何况他外甥还陪伴在殿下身边,万一再在他手里出了些许问题,他们卫家,便是万死也难辞其咎了! 白锦朝卫青摆了摆手,看了眼身后愈发仙风道骨的东方朔,和旁边跃跃欲试的霍去病,眉头动了动,他这是要亲眼看到冠军侯诞生了?罢了,倒也无需阻止。 「我们本是要往更北方去,听说这边匈奴南下攻破了几个郡县,小霍不放心,连夜赶了过来,长平侯不愧是大汉的战神,我们紧赶慢赶来到时,匈奴已经被你击溃,只剩一些善后的事宜,幸好小霍眼利,没有漏过右贤王一行,这一趟也不算白跑。 还有一事,我原本亦有打算来寻卫侯爷,小霍是天生征战沙场的将才,我不忍浪费了他的天赋,卫侯爷若是不介意,就让小霍跟在你身边当个端茶倒水的小兵,磨一磨他的性子,也让他见识见识真正战争的残酷,免得以后独自领兵时,轻敌大意,骄矜自满。」 太子殿下这番理所当然的话,听得卫青内心七上八下,不知所措——太子殿下提起霍去病的语气太过亲近,完全是自己人的口吻,反而对他这个霍去病的舅舅,一副託付的语气,卫青有些迷惑了,至于说霍去病是将才,这点卫青倒不意外,他很早就发现外甥在军事上的天赋,甚至从小便一直有意培养引导,倒也不必谦虚否认。 「可,陛下原是让去病伺候殿下——」 说是给太子殿下当伴读,虽然,以太子殿下的见识本事,卫青打心底觉得陛下多此一举,但卫青也知道,这其实是陛下对卫家的优厚,给卫家的一层身后保护,免得将来新帝登基,会有小人以「功高震主、一朝天子一朝臣」之类的藉口去离间君臣之义,对付卫家。 君恩如山! 陛下如此为臣下着想,他卫青只有肝脑涂地才能报答,绝不会违背陛下的任何意思。 况且,去病留在太子殿下身边,对他自己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哪怕做个端水跑腿的小厮,这份差事也要干到底! 说服卫青这样信念顽强的人,白锦并不觉得苦难,只要找到他最在乎的点。 「我难道缺伴读?长安城里想给我做伴读的王孙公子怕是能绕长安一周了吧?还是缺伺候的小厮?这笨手笨脚的小子伺候起人来还不如宫里的侍从——可,大汉却缺少令舅甥这等力挽狂澜的将帅!卫侯爷已贵为威名远扬的战神,令匈奴闻风丧胆,这些年,边境百姓的日子好过了许多,我盼着小霍能成为卫侯爷这样的抗匈英雄,成为你最优秀的接班人,亦成为守护我大汉边疆那道固若金汤的长城!」 这番话,说得卫青以及在场的所有人都耸然动容! 这一路行来,霍去病每天高高兴兴地东奔西走,风餐露宿,丝毫不觉得苦,他和被动追随服侍白锦、万事听从白锦吩咐、乖顺无比的韩嫣完全不同,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主动下意识地记下山川地形、风俗人情、水陆交通等等,光是所谓游记,就记了满满两大册子,时时拿出来比划温习,白锦和东方朔看在眼里,也不去提醒他。 此时,白锦看向一旁不復刚才的兴奋活泼,整个人呆若木鸡的霍去病,心中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这是他几世以来收下的第一个徒弟,也是百闻不如一见、才华横溢到令他都忍不住惊嘆的天生兵家,如果这世上真的有转世重生一说,白锦怀疑霍去病上辈子定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战神级名将!! 虽然他比霍去病小,可在这天地君亲师的年代,师徒关系的亲密程度不亚于父子,辈分就是辈分,自从他同意拜师之后,就仿佛打破了一层无形的隔膜,霍去病真正把他当做最亲近的长辈,千依百顺,尽心尽孝,白锦怀疑,哪怕自己叫他去送死,他也会毫不犹豫。 这种特殊的情感,他被动地接受着,陌生又茫然,仿佛在无尽的寂寞长生之路上,抹了一道温情又感怀的色彩——但,无论如何不舍,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雄鹰本就该在天空翱翔,哪能折断翅膀与凡鸡同群?该教的他毫不吝啬地教了,霍去病悟性出奇,一点就通,是那种聪明又纯粹,坚定且一往无前的人,但个人实力提升得再高,也掩盖不了他天生军事家的光芒,本该名震天下青史留名,又何必拴在他身边,浪费天赋,埋没了一身才华不得施展? 第80页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小霍,我能教你的已经都交给你了,如今,相伴而行已经没有意义,你有你的人生要独自去面对,待你来日突破了目前境界,我自然会教你下一层功法,只是短暂的分别而已,并不是永别。」 「师父——」霍去病张了张嘴,艰难地喊了一声。 卫青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第64章 汉武寻仙 第十八章 冠军侯横空出世! 大草原黄了又绿,年復一年,几乎没有变化,而曾经身为边境百姓噩梦的匈奴人,如今的处境却颠倒了过来,同样陷入了无边的噩梦中,河西一战,冠军侯俘虏了匈奴王侯将相足足一百多人,歼敌四万多人,一举灭杀了匈奴主战派的主力军,残存的老弱病残,失去家园和财物,被敌人屠杀,像丧家之犬般被人追着撵着驱赶向更加苦寒的漠北,那里一年有半年都被极寒笼罩,冰雪是天地唯一的色彩,食物——食物几近于无。 好日子一去不返,匈奴人悲戚哀嘆,泪洒祁连山。 而另一支以浑邪王为首的温和派见机不妙,当即递出了降书,曾经不可一世的匈奴彻底分崩离析,被纳入大汉的版图——刘彻藉此彻底打通了河西走廊,为丝绸之路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短短三年,冠军侯霍去病横扫匈奴王庭,几乎灭绝了匈奴王室血脉,一举扭转了大汉对阵匈奴常年以防守为主的战争局面,夺走了他舅舅战神的风光,一跃成为大汉武将第一人! 他意气风发,刚勇肆意,用兵不拘一格,灵活机变,突袭作战的战略配合强横无敌的身手,近乎百战百胜——大汉朝最炽烈的星辰冉冉升起,光芒万丈,这个时代所有的武将都在他的照耀下黯然失色! 刘彻喜欢极了这个骄傲纯粹的年轻人,不知道是为了弥补儿子不在自己身边的遗憾,还是单纯欣赏霍去病的性格才华,只要霍去病在长安,刘彻就让他伴驾在身边,衣食住行,关照得无微不至,甚至在皇子寓所给他留了寝所,待之宛若子侄般亲近疼爱,甚至远远超过那些真正的皇亲宗族子弟,比之当初的卫青还要盛宠,颇有些「自己人」的随意感。 ——当然是「自己人」,没见那常年在外的小子,送回来的礼物,不知何时便多了霍去病一份么? 霍去病亦被赋予了自由出入皇宫的权利,但他却不似当初的韩嫣百无禁忌,他的终点永远只有三处,未央宫,长门宫,秋华殿。 长门宫常年关闭,他定期前去拜见,也不过是在宫外行个礼,倒是很少被允许进去,阿娇不喜欢卫贵妃一系的人,可霍去病却是自己儿子的弟子,为人也很恭敬知礼,她也很纠结,干脆就避而不见了,逢年过节托人捎一份礼,也算是替儿子看着弟子了。 秋华殿说是殿,也是一个宫殿群,并不比宫室小,卫贵妃携着三个儿女居住于此,当利已经长成了窈窕玲珑的少女,她颇有些大姐姐的模样,照顾弟妹很是妥当,也为卫贵妃减轻了不少负担,母子四人,这些年低调生活,倒也其乐融融。 卫贵妃的宠爱日渐稀少,如今后宫是容貌倾国倾城的李夫人拔得头筹,且也诞下了第三子,但卫贵妃依然能稳坐后宫第一把交椅,盖因她不止娘家弟弟外甥出息,还有三个儿女,尤其是当利,颇得刘彻欢心。 刘彻天生对与众不同情有独钟,温柔娴静知书识礼的当利,和如今的大汉女郎——尤其是和刘彻身边所有的女郎都截然不同,有着继承自母亲的温柔如水的气质,又兼具了皇家公主天然的高贵气度。 上能孝敬父皇母妃,教养弟妹,下能御下有度,宽严并济,甚至还和远在宫外的长兄常年保持联繫,亲近如常,实在是难能可贵,堪称大汉公主典范,刘彻已经在心里扒拉着印象里各家的青年才俊了。 霍去病去秋华殿,有时候是替白锦给弟妹们尤其是当利送东西,有时候是替舅舅看望姨妈,有时候是替陛下送个口信,极少是为了自己,他与姨妈的关系,也不如外界揣测的那般天然同盟休戚相关,姨妈有姨妈的志向,而他,也有他的道要走,本就不是一路人,又何必勉强对方包容自己呢? 他在宫里行走,一如他师父当年,目不斜视脚不停步,总是来去如风,干干净净清清朗朗,再正人君子不过,是以凭他年轻俊美位高权重的身份,宫里多少花季少女,竟没法从他身上引出半分绮念来,可谓是天然的桃花绝缘体! 但有理智的,便也有那愚昧自负的,自以为聪明,全天下都是傻瓜,在假山的角落,宫墙的僻静处,花篱的另一边——搞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手段。 「冠军侯可是顶天立地的伟男子,咱们娘娘终于熬出头了,将来便是那位回宫,咱们殿下也有人撑腰了!」 「就是,想想当初长门宫那位对我们娘娘下的毒手,要不是娘娘机警,恐怕已经叫那位害死了,如今娘娘苦尽甘来,娘家娘家出息,殿下也聪明伶俐,长门宫那位呢,娘家没一位拿得出手,儿子还抛下她出家去了,真是报应……」 「啪——」霍去病捏碎了假山上的一块凸起的石头,这响动吓得假山后的人一个激灵,钻了出来,连头都不敢回就落荒而逃。 霍去病也没有去追的意思,他冷漠地盯着两人那仓皇的背影,垂眸拍打了手上的碎石,继续往秋华殿而去。 第81页 他离开此处后,那仓皇逃走的两名宫女又小心翼翼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远远地打量他的背影,面面相觑,也不知道冠军侯听到没有,她们可没胆子再说一遍了。 霍去病在秋华殿受到了卫贵妃极温情体贴的招唿,又笑眯眯地挨个和三位皇子公主打了招唿,传达了刘彻命当利伴驾上林苑的口谕,便准备离开了。 临离开前,他看了眼卫贵妃,多年居移气养移体,卫贵妃早不復当年为舞姬时的轻盈曼妙楚楚动人,而是养出了一身贤良端庄、雍容华贵的气质,任是谁也无法把现在的她和舞姬出身联繫在一起。 霍去病慢慢把自己在假山后听到的话一字不漏地复述给卫贵妃听,面对卫贵妃慢慢惨白的面庞,以及惊惧的眼神,他态度淡定又清晰。 「臣本不该多嘴,可谁叫我是舅舅养大的?娘娘若有个万一,卫家必会牵连其中,卫家落个不好,舅舅多年努力岂非一朝付诸流水?娘娘,后宫如今由您掌管,却传出此等大逆不道之言,往轻了说,是您管理不当,能力有限,往重里说,是您心存怨愤,故意放纵,无论那种,都将置您、置卫家于死地——所幸此话是我先听见,转告了娘娘,若是直接传入陛下耳中,娘娘可有信心在陛下那里全身而退?可曾想过您若是出了事,三个外甥外甥女将来面临的处境?娘娘请三思吧!」 霍去病说完这番话,便要离去,卫贵妃却叫住了他,「去病,你心中既有卫家,为何总是疏远我与你表弟?」 霍去病歪头侧头睨了她一眼,反问道,「难道我不是在保护您和表弟吗?」 卫贵妃噎住了。 待霍去病的身影消失了,卫贵妃颓然坐下,当利无声无息地跪坐在母亲身边,握着她的手无声地安慰。 「我是不是真的错了?连你舅舅、你表哥都不同意,都不愿意帮据儿……」 当利默然良久,轻问道,「母妃当真是想要为阿弟争那个位置,还是想要证明您的儿子,比陈皇后的儿子出色?」 卫贵妃微微一震,仿佛过了很久,才苦涩地一笑,半是惆怅半是泄愤地开口。 「寿儿,何苦戳娘的伤疤?罢了,你去查一查,到底是什么人在你表哥那里嚼舌根,他们到底有什么目的——不管咱们母子怎么做事,那等鬼祟之辈想利用咱们母子对付太子一脉,好坐收渔翁之利,做梦!」 第65章 汉武寻仙 第十九章 卫贵妃只是因出身而为人低调自谦,并不意味着人欺负到她头上她没有手段反击,一个从低贱的舞姬一步一步成为大汉后宫仅次于皇后的贵妃的女人,要说她一点心机手段都没有,谁信? 以祈福为名,整个后宫送出宫了将近一半的宫人,这次卫贵妃抛弃了一贯的「心慈手软」,下定了决心,从她入宫掌权以来从未有过的大动作,很是触动了一些大佬的神经。 自从刘彻发作了她娘家的兄弟,并且视她偷偷养在娘家的女儿如无物以后,长乐宫的王太后便越发左性了,看满后宫的妃嫔都不顺眼,她那金尊玉贵的女儿,只能过着寻常贵族小姐的生活,而这些舞姬歌女却堂而皇之地窃据高位,享受荣华富贵,怎能不让王太后深感老天不公,儿子不孝? 好在大汉后宫不兴晨昏定省那一套,她真想折磨谁,也只能明刀明枪地派人动手,很难私下耍手段出气,当然,那些一心想奉承太后好间接讨好陛下的小嫔御们自动送上门的,当然是自讨苦吃,不算在内。 而这次后宫整治,她损失得最为惨重,近乎半数散在宫里各处的人手被剷除,整个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惊怒过后,一下子就病倒了。 刘彻叫了太医令来,仔细探脉后只说是惊怒伤身,余下便不提了,至于刘彻信不信,这对至高至贵的母子心里到底怎么揣度对方,谁也不清楚。 第二生气的居然是馆陶公主!自从外孙成了太子,她重新抖了起来,简直成了和平阳公主并驾齐驱的两大着名长公主,各自风光得不得了——平阳的风光主要来自她的丈夫卫青,而馆陶的风光,则来自她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孙!馆陶当然更加得意,她的外孙,继承了大汉最最高贵纯粹的血统,将成为这诺大帝国的主人,御极九天,那骑奴出身的平阳公主驸马,又算什么? 但这回,她深深感到了冒犯,从未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狠狠扇了她一巴掌,叫她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她气沖沖地赶到长门宫,喋喋不休地向阿娇抱怨卫贵妃小人得志,居然敢动她母后留给她的人! 阿娇对馆陶的怒火无动于衷,盘膝坐在窗前,捧着道经悠悠地看,不时抿一口阿锦专门为她制的花茶,惬意极了。 等馆陶公主说累了,看阿娇万事不萦于怀的模样,就差一口仙气儿就能上天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有没有专心听我说话,整天捧着道经装模作样,你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真能得道成仙才见鬼了!好在如今阿锦争气,你还是好好享受你的红尘富贵吧!」 阿娇不知被馆陶公主的哪句话触动了,转过头盯着馆陶看了很久,她眉目天生的明艷张扬,华贵富丽,但自从出家修行后,再不施半点脂粉,多年薰陶下来,也有了淡然雅致的感觉,仿佛是一朵倾国倾城的火焰牡丹,蒙上了旧时光的滤镜,终于裊裊婷婷,停驻在了淡淡的记忆中。 第82页 馆陶公主被她这般盯着,莫名有了几分心虚,恼羞成怒地道,「难道我说的不对?你如今逍遥自在的生活,来自于谁,你心里没数?陛下容你退居长门宫,已经是他最后的一点善意,你其他的优待,不是他赐予你的,而是你的儿子为你挣来的!」 「母亲从来都是耳聪目明,最机变灵通之人,岂有看不透的?」阿娇淡淡地笑,「只是母亲说我不能成仙,我不敢苟同,我儿能成仙,我自然也能,端看是否虔诚罢了。母亲不必多言,当年外祖母在前朝后宫唿风唤雨,连陛下都避其锋芒,何等威慑?如今呢?尘归尘土归土,连区区一个贵妃,都敢对她留下的人动手了,这争来争去的,争一肚子气,哪里比得上阿锦随心所欲,自在逍遥?」 那年清晨,被光芒笼罩的阿锦成了她心中一个瑰丽而恐惧的心结,那虚幻的无悲无喜的幻影扎根在她的心头,日日饱吸她的血,她比刘彻更加清醒——阿锦就是她的儿子,十月怀胎,血肉凝就,一根胎髮,一片指甲,她都爱之无法自拔,她无法想像,有一天她的儿子会抛下她,独自飞升上天,那她一定会疯的! 她想追上儿子的脚步,想永远和儿子在一起,最最起码,也要和儿子生活在同一片天地中! 馆陶冷笑一声,「我不和你说这些狗屁不通的道理,且等阿锦回来,万事由他做主。我当年也是和皇兄阿弟一起读过史书国志的,别以为都和你似的只看到眼前巴掌大一片天,阿锦若真如你所想一心修仙问道,便不会在那黄河岸旁一连住了两年,为那里的下民铺一条活人之路,阿锦的心里,怀着天下苍生,念着黎民百姓,阿娇,我们天生就高高在上,你以为的怜贫惜弱,庇护子民,不过是你的一厢情愿,自以为是!阿锦所作所为,才是古往今来史书中的贤君所为,否则,你以为刘彻急匆匆立他为太子,朝中那些老臣为什么毫无异议?这不是在降恩阿锦,是在和道家抢人!」 馆陶公主真不愧是女儿被废早逝后还能养面首好好地活到寿终正寝的人,论起政治敏锐度来,直接甩现在所有现存的公主几条街,到底是窦太后的女儿,眼光并不拘泥,阿娇尽管是白锦的亲生母亲,却也从来没有从这方面去理解过他的所作所为,一时被馆陶公主气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却也十分不得劲。 难道她真的像以往那样不长进,连关心儿子都关心错了方向? 这对母女,一言不合便互相伤害,碗口大的伤疤照挖,然而馆陶公主下次有事依然会往长门宫跑,十次吃八次闭门羹,总能叫开长门宫一两回,阿娇现在也懒得和她计较,渐渐成长,渐渐陌路,再不復年幼时的疼爱亲密,但终归是流着相同血的母女,她既不能拿她怎么样,便只好随她去了。 事涉儿子,阿娇还是坐不住了,她连夜给白锦写了封信,寄了出去。 这时候的白锦,正在炎热的西北边境,指挥那里的太守领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治下平民,垒下了一条长而高的城墙,然后又指挥大家井然有序地搭着木架子,把一棵棵优化良种的葡萄树,栽种了下去。 葡萄美酒夜光杯,那条古今文明的丝绸之路,总不能荒废了。 第66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章 古往今来,生存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尤其是最底层的百姓,白锦从来不是热心人,但也不是冷眼漠视的人,最接近政权的那一世,白锦愿意庇护一方百姓安稳,而这一世,他尝试着释放自己的能量,惠泽更深远的地方。 白锦的身边一直只有寥寥数人,随着韩嫣留驻变动了一次,又随着霍去病的到来变动一次,变来变去,老面孔压根留不住,他也不在乎,真正陪着他不声不响走遍天下的只有东方朔,多年陪伴,亦师亦友,白锦日渐成长,从垂髫仙童到出尘少年,变化极大本在意料之中,而东方朔容貌丝毫不改,显见道法精深,已半只脚踏入仙途,更有不回长安的理由了。 「看别人尔虞我诈,不如看殿下播撒功德,」东方朔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棍姿态,双手笼在宽大的袖中,兴味盎然,「殿下,当年陛下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迎娶了娘娘,想必陛下已经在为您物色德才兼备的太子妃,您到底打算怎么办呢?」 虽然这一世做了男子,白锦也没感觉有什么不便的地方,但让他娶妻生子,那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他淡定地道,「老师放心,我修的是童子功,在得道成仙之前,绝对不能破戒,早在我离宫前,就和陛下说清楚了,反正他儿子多,将来孙子会更多,择优送给我便是。」 东方朔好悬没喝水,不然就得当场喷出来,神特么童子功,他在他身边这么多年,怎么就不知道这是童子功? 还择优——这是打算在萝蔔田里找一颗最水灵清甜的胖萝蔔?? 「陛下会同意?」 「我能给的,他拒绝不了。」 只要刘彻不犯浑,就永远也不会拒绝白锦的任何要求,因为他本人没有私心,身后也没有令人忌惮的庞大势力,馆陶一脉,其实从阿娇出家那一刻起,就对刘彻再也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白锦一边游歷,一边耐心地洒下希望的种子,一点一滴地提升着老百姓的温饱程度,这是最基础的民生,国要强,民也要富,外敌要御,内患也要平,大汉年年和匈奴征战,虽然近几年来战无不胜,极大地振奋了大汉百姓的精气神,当初被匈奴压弯的嵴樑又重新挺直了,但无奈大汉除了重振威名,并不能通过战争获得改善大汉百姓生活的物资,匈奴除了顶层的少量贵族,其余占百分之九十的部落民众比大汉边境的百姓还穷,反而文景两代帝王辛苦积攒的家底被飞快地消耗着,便是不用仔细筹算,白锦也知道,再这样下去,耗的物资粮草就不止是国库里的存货,而是藏于民间的国之底蕴了。 第83页 他放平了自己的目光,尝试着从一个贫寒百姓的角度去思考,去体悟芸芸众生的需求,他也尝试着站在刘彻的立场,去感受每一份政令的利与弊,不知不觉的,他的药王诀完成了无意识的周天自转,再不需要白锦刻意主动去催动,便能无时无刻地修炼了。 他踏遍了汉朝的郡县诸侯国,有富庶繁华,也有荒凉腐败,有为国为民的好官,也有贪婪无知的国主,不一而足,他只在心里默默地记下所见所闻,传闻中的淮南王,不知是不是被刘彻这些年励精图治的名望镇住,并不像史上那样野心勃勃,反而一心发展治下的经济,把脑筋都用在了正途上,淮南的百姓们自给自足,日子过得十分满足,而那位给刘彻带来了极大□□的刘陵翁主,自然也在好好地做她尊贵的翁主,嫁人生子,仗着娘家势力和本人的心机手段,日子过得居然不错。 不知道在这些诸侯国国主都特别乖顺听话、偏安一隅的情况下,刘彻还怎么通过镇压叛乱来收回各国土地,加强中央集权? 武帝一朝,不能完成国家一统,难道要拖到他手里解决?白锦想想都头疼,一点也不想费这个神。 只要他一天是太子,就会有人源源不断地把消息传递给他,他要做的,就是辨别这些消息的真假,找到应对之法,另外再从中提取出有用的价值,最近朝中议论得甚嚣尘上的儒家学说,以及董仲舒这人,便很快落入他心里。 而关于中央集权的理念,无疑就是出自这些浸淫儒家学说的傢伙们抬出来提高身份和话语权的利剑! 曾经,他们成功了——汉武一朝,武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文治方面,亦是奠定了后世思想的根基,尤其到后期,真正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绵延千年,长盛不衰,把儒家文化的核心精髓,刻进了这片土地上每一个人的基因和灵魂里。 而现在,白锦的到来,算是歷史在这里拐了一个弯,彻底打破了儒家想要垄断帝国思想学术的势头——有个活生生的、出身于皇家的准神仙,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便是上天对刘姓江山的肯定和庇佑,是刘氏皇族统治天下的金字招牌,亦是道门抗衡儒家的关键,如今哪怕儒家磨破了嘴皮子,刘彻也绝对不会允许儒家一家独大了。 从帝王本心出发,儒家学说无疑是最合乎刘彻心意的,一言一字都仿佛是为刘彻量身定制,完全满足了他身为帝王的所有权力欲望,但从宗族未来出发,有白锦为代表的修仙得道,无疑是稳定刘氏皇族统治的基石,且给将来画出一个梦幻又完美的世界,尤其是,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 其他墨家兵家法家等等见状,也不敢和两个大佬别苗头,趁此良机猥琐发育,摆脱了儒家明里暗里的打压,发展得欣欣向荣,且跪得又快又好,又是发明实用的生活用品,又是上供练兵之道,又是埋头钻研合乎现状的国策法律,完全不吝于举一派之力为国家朝廷百姓做贡献,如此知情识趣,反而获得了刘彻的青眼,暗中思忖着以前是不是被某些大儒蒙蔽了,小看了这百家流派? 第67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一章 边疆的牧草又经一轮春秋,城外经过一遍遍宛若篦子梳头一般细緻的梳理,早已把所有危险都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世道商人的嗅觉最是灵敏,漠北一安定,这段曾经贯通东西的荒废商道,便渐渐增添了人烟。 新繁荣起来的商道上,每隔五十里便设立了一个驿馆,馆长和伙计们都是军中因残疾退下来的悍卒,日常在驿馆后开闢了田地种些菜蔬,圈养些家禽,每有行商经过,也能提供两餐粗茶淡饭,一间安稳的卧房。 商道越是繁华,来往的行商越多,驿馆接待的客人便越多,营收也会越来越多,不但养活驿馆里的人绰绰有余,还能交一部分税补贴边军的供给。 而士兵出身的驿馆差人,也给南来北往的行商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感,毕竟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哪怕是断胳膊断腿,武力值也不是普通商队保镖能比的,竟然有聪明人发现了商机,开始僱佣起这些兵卒当起了深入草原西域的导游来,给这些退役的士卒们又打开了一扇新的就业之门。 这些安置士卒的法子,都是卫青在了解过白锦游歷以来的行事作风后产生的念头。 卫青和霍去病虽是舅甥俩,也都是大汉空前绝后的战神级名将,但名将领兵的方式也各有不同,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 霍去病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因为卫子夫在他出生前便已崛起,卫青又早早展现了超绝的领兵天赋,受到刘彻的赏识栽培,所以他虽然出身有瑕,但从小被卫青爱如亲子般抚养长大,又被刘彻另眼相待,锦衣玉食聪明骄傲,自幼就没过过一天苦日子,尽管打仗的天赋卓绝,无人能及,但却不是个能和普通士卒共情的将军。 卫青就不一样了,同样是私生子,卫青却是骑奴出生,俗称马前卒,可以说是最最低等的士兵,天然便能理解底层士卒的困窘处境,他成为将军后,凡行兵打仗,都和士兵同吃同睡,哪怕如今贵为平阳驸马,大司马,长平侯,成为长安权贵圈子里跺跺脚都能震三震的大人物,可内心里,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出身。 他本就是聪明人,看透了白锦的打算,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由此也想到了自身,想到了他麾下的士兵——经歷过战场残酷的士卒们,一旦解甲归田,真正能过得好的人寥寥无几,与其给他们几两银子遣散回乡,倒不如帮他们寻一条妥帖的生存之道。 第84页 即使哪一天他不再掌管边军,至少也给这些浴血沙场保家卫国的同胞们找到一条退路,能够过上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 卫青的敦厚和仁义,令他在武将勛贵中的名声一时无二,便是对勛贵外戚出身最为诟病的文官,也不得不感嘆他为人忠义两全,只可惜却是二皇子的舅舅,二皇子若是没有夺嫡之心也就罢了,若是心有大志,卫青越是能干,越是一件祸事! 若他是太子殿下的嫡亲舅舅,那还有什么可愁的?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因为卫青的优秀出众,导致大傢伙儿看陈家两个太子的亲舅舅格外不顺眼,陈家二子本来就是普通的纨绔,既不争权,也不夺利,连走歪门邪道的脑子都没有,每天只是吃喝玩乐罢了,原本是大家眼里再好不过的外戚,被卫青这么一反衬,顿时成了云泥之别里的那层泥,被大佬们拿着放大镜挑刺,日子顿时过得苦不堪言起来。 因为卫青的倾力庇护,总体而言,整个漠北发展得一片欣欣向荣,完全出乎了朝廷的预料,刘彻对卫青和霍去病越发看重,比起至今不知所踪、在朝中毫无势力的太子,不知不觉中,很多有心人开始向刘据靠近。 太子贤名远播又如何?前朝的废太子荣,难道不够贤明温厚?结果呢?还不是背后有窦太后支持的当今陛下坐稳了江山! 更何况,仙人眼里有天下苍生,却未必有红尘富贵,太子到现在都没有表态,谁知道他到底想不想当这个太子呢?而他们都是凡夫俗子,还是凡间的荣华富贵更适合自己! …… 朝堂里人心浮动,此时的边城却一片兵荒马乱,城门紧急封锁,不许任何人进出——纵横漠北战无不胜的冠军侯,大汉最年轻的大司马,突然间上吐下泻,昏迷不醒。 变故发生不到一天,霍去病头一天还率领骑兵巡视边疆,神采奕奕,精力充沛,第二天便忽然毫无预兆地倒下,令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霍去病的副将招来了所有军医和城里的大夫,所有人异口同声说霍去病是因劳累而病倒,体内生机在飞速流逝,却查不出病因,也没办法对症下药。 其中最高明的大夫只察觉到将军体内有另一股力量在对抗,拖延,弥补流逝的生机,但却远远赶不上生机流逝的速度,如果他们不能早点拿出治疗的方子,待这股力量被彻底消耗,将军就回天乏术了。 第三天,霍去病开始咳血。 第三天傍晚,城门外来了一老一少两个羽冠素袍的道士,皆是仙风道骨,飘然脱俗,周身气质与粗犷的边境格格不入,因霍将军出事,守门的士兵本就警惕至极,看这两人与众不同,更是死活不肯放人进来,还打算叫上司来抓人。 那年长道士袖手揶揄地看着少年道士,他是不急,急的是第一次收徒的某人。 白锦无奈,这种时候也懒得浪费口舌,他脚下一点,原地拔起,轻飘飘越过了城门,脚下生云一般,眨眼便来到了城主府。 且不提城主府的乱七八糟,以及城主府内霍去病的信服们看到白锦时的惊喜涕零,白锦一颗药丸下去,霍去病便停止了咳血,嘴唇褪去了青紫色,不到一刻钟,便清醒了过来,第一眼便看到了床边的白锦,他十分惊喜。 「师父——」 白锦无奈,「区区凡毒便能将你放倒,可见分别这些年,你勤奋有限,这次之后,你还是专心修行吧。」 这是个难得的修行好苗子,可千万别毁在家国雠杀中!那匈奴王庭毕竟是倾一国之力积累的顶尖资源,许多东西连他都只是听说过,只能说一出门就碰到身藏这种罕见毒药的匈奴王族,霍去病这小子运气也是够背。 霍去病这一次中的乃是见血封喉的剧毒,如果不是跟着白锦修行了多年,他根本撑不到白锦前来,但话又说回来,再厉害的毒也就是人间的毒,但凡霍去病警醒些,第一时间察觉,以灵力包裹住毒素逼出体外,也不至于毒素扩散,差点丧命。 「师父,我这是怎么了?」 霍去病只记得自己忽然内腑剧痛眼前一黑就倒了,醒来就看到白锦,他高兴之余,也感觉到了不妙。 白锦似笑非笑,「三天前晚上中的毒,深夜就扩散了,第二天显露症状,想是为了撇清关系,这制毒的人十分高明,只是从中毒到发作这么长时间,你居然没察觉,却是出乎我的意料。你的人已经把人抓了,是匈奴王的女儿——你灭了人家的国,人想弄死你,倒也是人之常情,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霍去病老脸一红,要不是浑身无力,真想捂着脸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能说他在那种地方中招,并不是他有心乱来,而是被拉去喝酒的吗?他只是听说那家酒香醇,纯粹抱着喝酒的心去的,但他敢说,师父敢信吗?这哑巴亏是吃定了! 第68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二章 自从去年白锦一手打造的西域敦煌城,经过三年厚积薄发,靠着醇厚清甜的葡萄和甘美清澈的葡萄酒,一举登上全国富裕郡前列,扬眉吐气地上缴了一大笔堪比江南鱼米之乡的赋税后,刘彻催白锦回京的信件便一封接着一封,大有白锦再不回去他就亲自来逮人的架势。 东区春来,边境彻底安定,霍去病的身体也拔出了余毒,恢復了健康,白锦和东方朔隐在霍去病的队伍中,跟着回了长安。 第85页 可惜,白锦是打算低调回京,刘彻却天生喜欢高调行事,白锦一行还在半路上,满天下都知道游歷在外多年的太子殿下要回家了! 消息传了出去,饶是在这个信息传播极其落伍的时代,还是引起了譁然,仿佛将一颗巨石投入了湖面,掀起了惊天的巨浪! 似乎长安城的百姓们都已倾巢而出,换上了簇新的过节才捨得穿的新衣裳,唿朋引伴欢欣鼓舞。 青石街道两旁,密密麻麻挤满了前来围观的百姓,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个个喜气洋洋,精神振奋,简直像过节一般热闹,街道两旁的店铺,别说各大酒舍,就连那些不具备聚集功能的粮铺、杂货店、胭脂铺子、点心铺子都挤满了人,简直人山人海,一眼望去全是攒动的人头! 长安城的京兆尹见状生怕挤出踩踏问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调遣衙役和官差分段守到路旁维持秩序,见到不配合的即大声呵斥,这个时代老百姓普遍还是怕官差的,当即便老老实实地守在路两旁,各排成四列长长的队伍,再也不敢瞎挤瞎喊了。 其实百姓们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围观百战百胜终于彻底消灭匈奴的霍将军,和给他们带来了高产玉米让他们摆脱了飢饿、半只脚踏入道门修仙问道的太子殿下,他们也很好奇,太子殿下到底是何等风采! 霍将军在长安城家喻户晓,从小也时常能见到他在长安街上熘达,要不是他彻底消灭了匈奴,一雪□□皇帝当年败于匈奴之手的前耻,百姓们该干啥干啥,更不会为了欢迎他们搞出这种阵仗。 今时这一场举国欢庆的火热迎接仪式,既有对大汉子民嵴樑的重新塑造,又有对太子殿下的憧憬和敬仰! 按说这位长年累月不见踪影的太子殿下应该是没什么存在感的,但是,架不住他出生时天现异象,人人目睹,引为奇观。而后他年仅三岁便出宫游歷,给大汉百姓带来了高产的粮种玉米,给受灾的黄河流域百姓建了一座绚丽坚固的城池庇护他们,又为穷困的西域百姓种下了可以生生世世传承下去的摇钱树,一个面目虽然模煳,身影却异常高大可靠的太子形象就这么深深地烙在了百姓们的心中! 大多数底层百姓虽然没读过书,不会说长篇累牍的大道理,但他们不傻,拥有着口口相传的底层生存智慧,知道谁才是真正把他们放在心上的人。 那些穿金戴银唿奴唤婢的权贵大人们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只有太子殿下,时时刻刻关心他们能不能吃饱,有没有钱花,据说太子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歷劫,神仙下凡的仁善太子,到底是什么模样呢? 朝中很多人精都觉得太子殿下太任性太没有野心,一心扑在修行上,也不知讨好陛下,也不去培养势力,长到十几岁,依旧孤身一人单打独斗,虽顶着太子名头,却毫无前途希望,根本不值得他们投资! 也有人认可太子的能力,但是依然不看好他的未来,尤其是他至今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仿佛随时都会抽身离去,生就淡漠出尘的神仙样,也养了一副视功名利禄如粪土的神仙脾气,根本就不像当今陛下雄才大略,锐意进取——子不肖父,最是遗憾! 偏偏太子身边稍微走得近的人居然都是卫家的人——太子如此行事,虽则光明堂皇,却过于磊落,失了谋算,只怕最终也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直到太子殿下进京的消息传来,他们一边依旧为太子惋惜,仿佛太子败局已定,一边也不妨碍他们迅速转投二皇子阵营——然而,就在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百姓们已经给太子殿下和征西将士奉上了万人空巷的阵仗,只为了一睹殿下风采,给殿下嗑一个真情实感的响头! 这一着,简直是扇肿了那些墙头草的脸,你们看不上太子殿下,可百姓们认啊,百姓们就推崇这位太子殿下! ——他们这才恍然省悟,是了,他们只顾着汲汲营营,竟忘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好处,足以碾压二皇子所有的优势——太子殿下是没有朝堂势力,但,他有口碑有民心啊! 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他们怎么就忘了这句圣人之言? 就在这纷纷扰扰各怀心思的暗涌中,白锦终于正式踏上了大汉帝国的政治舞台。 白锦回到药王殿,换下了素白的麻布道袍,穿上了绣金缀玉的太子礼服,一步一步,来到了朝堂中央,接受周围文武百官的眼神洗礼。 这位在外游歷多年的太子殿下,居然换一身衣服就换一种气质,一扫刚进宫时那目无下尘的飘逸脱俗,就好像一位高高在上的真神仙,终于被红尘打动,停下了脚步,也许有一天他还会飘然远去,但此刻,他就是真真正正雍容通达的太子殿下,从骨子里透出一种高贵沉稳来。 这是刘锦真正意义上在朝堂第一次露面,见过他的人不少,但自从他离开长安,就很少有人提起他了,更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长为如此一枝独秀的少年,见状内心纷纷扼腕,深恨自己当初抢亲怎么坚定到底,否则如今家里都没有适龄女儿了! 刘彻高兴地亲自开口,给白锦介绍了堂上的百官和官职,同时也把白锦介绍给他们,尤其强调要隆重肃穆。 刘彻的介绍中,有两个人引起了白锦的注意。 这个时代真正能让白锦记住的人不多,董仲舒算一个,栾大也算一个。 前者因着书立说,使儒家学说从此成为社会正统思想而青史留名,影响深远,连白锦这样最初那一世还来不及接受完整的传统教育的人都听说过,后者则是因为欺骗了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甚至把一位堂堂嫡公主骗到手而留名青史。 第86页 于董仲舒身上,刘彻完美展现了千古一帝应有的高瞻远瞩和政治头脑,但于栾大身上,刘彻的所作所为几乎用「昏聩无道」都不足以形容其荒唐。 第69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三章 董仲舒毕竟曾为诸侯国相,亦是着书立说桃李满天下的大儒,如今位列朝堂乃应有之义,可这栾大也昂然立在朝堂上,就耐人寻味了。 这是个身高八尺的男人,三旬不到,俊眉修眼,仪表堂堂,看上去十分自信坦然,然而当众人都向白锦弯腰行礼时,只有他稍稍抬头,直视白锦,眼神看似恭敬中,透出一点不易觉察的蔑意——心思不可谓不直白。 就好像满朝的老狐狸里混入了一只二哈,鸡立鹤群,格外显眼。 白锦挑了挑眉,连他都能将此人一眼看到底,以他对刘彻的了解,刘彻应该不会看不出来,但却依旧錶现得对他万分亲近,信任有加,其中没有隐情白锦绝不相信。 头一次露面,白锦给群臣留下的印象既不是谦和有礼、贤明持重,也不是鸾姿凤态、超脱淡然,相反,他身量修长挺拔,气度高华凛冽,步履从容矫健,睥睨间目光如电,莫可逼视。 他完全没有第一次面对朝臣的生疏和青涩,举手投足游刃有余,充满了理所当然的上位者气度。 要不是刘彻都激动得站起来迎接,群臣都要怀疑这位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仙太子了,仙在哪呢?看不出来啊!! 「阿锦可让朕盼得望眼欲穿,这天下你已经走遍了吧?以后就不要出去了,留下来好好辅佐朕,朕已经命人重新收拾了建章宫,以后你就住那里。」 大汉宫殿群,最有名的几大建筑,建章宫便位列其中,和长乐未央齐名,布局精美,规模庞大,几经翻修后,其豪华程度远超刘彻自住的未央宫,也是刘彻常驻的寝宫之一,朝野皆默认其为帝王的活动居所。 刘彻却毫不在意地赐给了太子,丝毫没有去考虑建章宫所代表的政治意义,其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性格再一次展现得淋漓尽致! 群臣内心翻涌不息,尽管他们从来不曾听说过,陛下也从未在人前显露分毫,但看陛下宣布这个决定时态度十分自然,丞相等人也无半点异色,显然这个决定不是一朝一夕定下的! 回想起来,似乎是从陛下颁下圣旨立大皇子为太子那年,建章宫就开始了年年翻修,他们怎么就没想到呢?只以为陛下好狩猎,年年翻修建章宫和甘泉宫是为了方便自己,反正陛下行动也不出格,枉他们日日揣摩圣心,居然谁都没往太子的身上想! 武将之首乃是卫青,他自然知道建章宫是为谁而翻修,只是他内心有些担忧,甭管陛下此举是为了抬起常年不在京中的太子殿下的地位,还是真心疼爱太子殿下,陛下自可以随心所欲,但太子却不好欣然接受,君父君父,先是君王,后才是慈父,若太子稍稍有一点政治敏感度,为了自保,此时应该大力推辞,只不知太子明不明白这其中微妙之处。 他身份尴尬,不好提醒太子殿下,但又多少对太子抱有几分信心,太子毕竟在外游歷多年,看似孤身而行,却处处功绩彪炳,也不是不通世故人情的人,但愿能及早适应朝堂上的这一套行为逻辑。 庄丞相眯着眼,将朝堂上众人的神态都收入眼底,包括高高在上的陛下,他和太子不熟,对太子的行事作风只是从多年的邸报和传闻中稍有了解,此时更不好开口,眼见满朝上下和太子最熟悉的卫青都没动,他自然也选择了静观其变,双手握着朝笏拢在胸前,权当是个壁饰。 他不开口,大多数文官便也不说话,以至于众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做出是否干预陛下圣意的判断,眼睁睁看着这位终于露出真容的太子殿下,很直接地、神态自然地拒绝了陛下。 「不了,阿娘得知我要回来,已经收拾好了药王殿,我在那里住惯了,不想挪。」 刘彻闻言顿时不舒服了,你阿娘给你准备的住处你就欣然接受,我给你准备的你就不要,什么意思? 「你才在药王殿住了几年,如何谈得上住惯不住惯?药王殿后面便是深山,又没有宫墙包围,实在过于偏僻荒凉,岂能做大汉太子的寝所?建章宫就不同了,建在上林苑内,风景最是丰茂趣致,日常去病还在那儿帮朕练兵,你刚从外面回来,比起其他宫殿,想必会更喜欢这里。」 怎么可能?药王殿可是他亲手布置、风水最合他的地方,在人生的最初三年住在那里,那时候他一心修炼,整个药王殿乃至长门宫都被他吸收又逸散的先天灵气洗涤过,其他地方怎么能比? 只是,白锦环视了众臣一眼,见大家也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仿佛在围观一只珍稀大熊猫,他有些无奈——这一片近乎审视考察的沉默,饶是他情感上不在乎,理智上也要考虑到后续影响,当堂和刘彻争论下去,未免太有损帝王威严,反正只要刘彻一天没明文下旨,口谕什么的,随时都能推翻。 刘彻也不想和许久未见的儿子一见面就出现争执,说些扫兴的话题,他直接略过了这个话题,让白锦坐在他身边,开始了每日的听政。 朝臣眼中,这位不按理出牌的太子也是神奇,当仁不让,丝毫没有自谦的态度,陛下一提,他居然就答应了! 而且,他盘坐在案前,明明姿态端正挺拔,最严苛的宗正太常都无法挑出一丝毛病,却无端地让人感到一种悠然旁观的戏嚯惬意。 第87页 众人一面上奏问题,一面悄悄观察白锦的反应,出乎众人意料,这位完全没经过正统帝国继承人教育的传奇太子,似乎接受良好,悟性超群,不是那种不懂装懂,强撑体面,而是心明眼亮,胸有沟壑,甚至在某些朝臣遮遮掩掩地禀报民生问题时,他比陛下的反应还快,一个瞭然于胸的微笑,淡淡的一睨,足以让禀报的人心惊胆战,怀疑人生。 整堂朝会下来,几乎所有人都是沉着进来,飘着出去,两眼转着圈圈,三观遭受了巨大的冲击! ——陛下每应对一个问题,就会转头随口问一声,「太子以为如何?」 令人无法置信的是,无论陛下问的是哪个方面的问题,经济民生军事文化祭祀等等,太子居然都能第一时间给出言之有物的回答,条理清晰,古今实例信手拈来,且细细一分析,无不具备利大于弊的可操作性!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是他们禀报的问题包罗万象,且都出自他们自己之手,绝对没有事先通气的可能,他们绝对不相信,世上竟有太子这般的人物! 真是——让人振奋啊! 有这样一位睿智旷达的未来天子,大汉朝定能再多延续百年盛世辉煌!! 对白锦心存一丝轻蔑的栾大更是夹着尾巴,更是悄无声息地从门角熘了。 只是,这样的盛景也不是没有隐患的,年富力强的帝王和少年睿智的太子并立于当世,且两人行事作风明显完全不同,不可能不产生矛盾——许多老狐狸掩下了内心的思索,垂下了眸子,反正,陛下雄才伟略,精力充沛,正值政治生涯的巅峰状态,文治武功齐头并进,大汉朝国力正蒸蒸日上,而太子殿下还未及冠,总要回书房再读几年书,修身养性才成,他们离考虑这个问题还早,不急,不急。 第70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四章 白天见过了朝臣,晚上就要见家人了。 满宫妃嫔皇子公主无不对白锦满怀好奇,那些资歷老些的宫嫔如卫贵妃、李夫人等,还算是见过小时候的白锦,年轻的妃嫔们就只有在别人口中一遍遍地听说那位神秘莫测的太子。 汉朝的后宫和前朝分隔得本就不甚森严,太子高调回朝,以及在朝堂上的出众表现,没等大朝会结束,便传到了后宫各殿主人的耳中,引发了不同的波澜。 当利公主面色复杂地陪着失神的母亲,她内心有喜有忧,喜的自然是皇兄终于回来了,从来都是秋华殿主心骨的当利,内心亦有她依赖的主心骨,皇兄自来待她极好,这么多年两人虽没有见面,却从未忘了她,她又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内心亦敬爱皇兄,只是,这份兄妹情谊却不敢表露在母亲面前。 忧的却是母亲的态度,皇兄已经成为了母亲的心结,当利想安慰母亲,却不知从何说起,从她内心来说,弟弟和皇兄谁做太子,她都没有意见,就凭皇兄地位尊崇,却多年如一日地关爱她,待她亲近,甚至在听她信中提到父皇在给她挑驸马时,用心替她考察那些人家,把父皇看中的曹襄体弱多病的真相捅了出来,直接写信给父皇否决了这个人选,否决了还不到三个月,曹襄便受寒病逝,只差一点点,她便落入了少年守寡的悲惨命运中。 这件事,连母亲都不知道,毕竟,曹襄是平阳舅母的亲子,舅舅的继子,最开不了口的人,就是母亲。 皇兄一力替她抗下了这份来自平阳舅母的怨恨,从头到尾都没有声张,她才不信皇兄登基后会对她不好,就算是嫡亲弟弟登基,能待她最大的好也不过如此了。 哪怕从大汉朝的将来考虑,皇兄也是史书上描述的那种有圣人明君潜质的人,三岁的她已经记事了,她清楚地记得,那时候年仅三岁的皇兄,就能和父皇平等对话,发表意见,甚至令舅舅心悦臣服,表哥甘心拜师,而三岁的弟弟,也不过是说话流畅些,认得数百字,比起如今满了三岁的三弟四弟固然出众些,可和皇兄一比,还是差了一大截,只是寻常优秀罢了,这样的弟弟,岂能替代皇兄在父皇心中的地位? 她真的很担心,这些年来,母亲反覆纠结犹豫,既折磨自己,又影响到弟弟,若再不改变,让弟弟产生了不该有的念头,在父皇面前显露出来,可是滔天大祸!! 希望这次皇兄的回归,能够让母亲彻底死心,好好教养弟弟,有舅舅和表哥撑腰,将来随弟弟做一个逍遥自在的诸侯王太后,日子未必比现在头上压着太后和明心真人过的日子差。 后宫目前最得宠的依旧是李夫人,能在刘彻身边受宠多年,绝不是什么胸大无脑的花瓶,她赶紧叫来了儿子刘旦,千叮万嘱对长兄要恭恭敬敬,万万不能得罪——她可是了解自己儿子,因她是后宫妃嫔中仅次于卫贵妃的第二号人物,三夫人之首,子以母贵,儿子也受到了殷勤追捧,养出了一副心高气傲唯我独尊的脾气,寻常没事还挤兑二皇子几句,二皇子像卫贵妃,性情温和,不和他计较,也就罢了,可太子殿下却不一样,就沖她对太子殿下仅有的幼年印象,以及近些年沸沸扬扬的民间传闻,也知道那位绝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人物。 刘旦在宫里是小螃蟹式的骄横人物,刘据身份虽高于他却常常让着他,以至于他刻板印象中的哥哥应该都是如此做派,对母亲叮嘱的话不以为意,心想宫外回来的土包子,回到宫里不是应该小心翼翼察言观色吗?难道还敢跟小爷端长兄的架子? 第88页 ——他要是敢跟小爷端太子架子,小爷就敢把他的架子踹散了,让他打哪儿来的,滚哪儿去,永远不许回宫,哼! 四皇子是宫里另一位低位嫔妃所出,一向没什么存在感,听了母亲要他尊重长兄的话,亦是十分乖巧地连连点头,完全没有别的想法。 嫔妃们虽然对白锦好奇,但毕竟那是接近成年的太子,血脉纯粹,地位高贵,在陛下心中的地位也无人可及,她们小小地羡慕嫉妒一把也就算了,终究没有太多利害关系,后宫另两位就不一样了。 家宴刘彻亲自吩咐安排在了长乐宫太后处,虽然近年来后宫大事小事都由卫贵妃掌管,但太子毕竟身份超然,卫贵妃出面为他接风洗尘,稍显资歷不足,明心真人亦早已不管俗事,唯有太后,身份上足够主持这场家宴。 卫贵妃是乐得不插手,完全没有被摒弃在外跌了面子的想法,这可不是寻常的后宫争权,凡是跟太子相关的事,都是国之重事,她巴不得离得越远越好,能不沾手就不沾手! 要说刘彻没有故意缓和太后和白锦之间矛盾的意思,白锦绝对不信,但刘彻身为人子,这么做无可厚非,正是因为他内心百分百认可白锦是他的继承人,完全没有再斟酌考验审视的意思,才会有如此的顾虑,就像当初窦太后,明明不看好刘彻和阿娇的婚事,最终还是默许了馆陶公主和王皇后的小动作,同样是为了这份联姻,给心中在乎的人多添一份保障罢了。 尽管这些浸淫于顶层权力圈子里的人个个都是铁石心肠,利益关头,从不曾为半丝情感牵绊动摇过握刀的手,可笑的是,他们却由衷地期盼着别人能对自己在意的人手下留情。 也不知是在欺骗别人,还是欺骗自己。 王太后何尝不明白儿子的心意正因为明白才更憋屈,看来儿子是打定主意要培养陈阿娇的儿子为继承人了,她就算有心反对,可手中却没有足以对抗的筹码,二皇子刘据倒有几分成事之相,可惜牢牢地把持在他亲娘手中,她想拉拢也无从下手;三皇子四皇子一看就是骄横愚笨之辈,难当大任,更不是陈阿娇那儿子的对手,盘算来盘算去,她手中如今唯一掌握的筹码,居然是儿子隐藏的那点孝心!! 王太后直接陷入了恐慌中,常年立在顶峰的人,最怕的就是跌落,她迅速调整了自己的心情——既然不能将陈阿娇一系彻底猜到泥泞里,那就想办法加入她们吧,成为同一立场的伙伴,不过是脸上不好看罢了,比起尊崇的生活,这又算得了什么? 想通了的王太后,对承办为太子接风洗尘的家宴格外上心,欢喜都挂在脸上,刘彻见状,心头格外慰贴,到底是亲娘亲儿子,他自然还是希望他们能和睦共处的。 白锦对这些波涛汹涌一无所知,不过猜也能猜出几分,不过是不放在心上罢了,他没有前往建章宫,而是直奔长门宫,还未到门口,就见一身素色道袍的阿娇,站在宫门口,焦急地望着长门宫外的宫道,一看到白锦,两眼顿时一亮,随即,两行眼泪便滚滚而下。 第71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五章 多年未见,阿娇容颜未变,却比当年平和淡然多了。 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她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扑簌簌地往下掉,嘴角却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眼泪和欢喜奇妙地共现于眸中。 白锦也不由得微笑,上前拉住了阿娇伸出的双手,这一刻,阿娇只觉得缺憾的心境得以彻底圆满,整个人气息完全变了,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长门宫还是老样子,因为阿娇在宫里独特超然的身份,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任何一方敢怠慢她,既独立于汉宫之外,又被汉宫保护在其中,反而比她曾经身为皇后时过的日子更加舒坦,如果不是内心牵挂着儿子,她如今也没什么遗憾了。 如果时间允许,阿娇恨不得拉着白锦让他把这些年的经歷一字不漏地说给她听,虽然从来往的书信上白锦也会简单和她说一些经歷,但毕竟和亲口说出来的感觉不一样,她想知道所有细节,哪怕是一顿饭,一口水都不想错过。 任何一个亲娘,看到儿子从糯米糰子抽条成龙章凤姿玉树临风,难免会对其中的过程斤斤计较,生怕儿子吃了一点苦头。 但初聚的时间不够,儿子还要沐浴换衣,稍事休整,阿娇再心疼,也咽下了许多话,不急,来日方长,她有的是时间和儿子相处。 「这回,你不走了吧?」 「该见识的都已见识过了,该游歷的天下也都走过了,」白锦笑一笑,「以后便要留在长安啦!」 阿娇顿时高兴得眉开眼笑起来,眼角都挤出了细细的纹路。 「父皇说在长乐宫安排家宴,认认那些后来出生的弟妹。说起来,满宫小萝蔔头,我就只认识当利,还得给别的准备些正式的见面礼。」 「放心,我让人为你打点好了,这么多年你身边也没有贴心的,回了宫,阿娘先帮你掌掌眼,等过阵子,自然会给你把侍从配齐。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她,看着软软的拎不起来,跟她那个娘一样,一点都没有大汉公主的气势。」以阿娇的性子,自然是打死也看不中温柔恬静的当利,所以更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对当利另眼相看。 白锦能说他和刘彻一样,对当利另眼相看的唯一原因就是当利和时下所有的公主都截然不同的性情么?这样说出来,他娘说不定会以为他在嫌弃她。 第89页 她当然能欣赏性格各异的女孩儿,所以,在普遍彪悍张扬的公主翁主里,当利可不就成了那万绿丛中的一点红了么? 当利总能让他想起他穿越的第一世,遇到的那温柔到随人欺负没脾气的迎春,在后半生以一介女子之身踏遍天下,义诊四方,天生的温柔改变不了,可温柔背后是懦弱还是坚强,就是后天环境的造就了,当利自然是温柔女郎里的成功案例,值得保护起来。 阿娇说为白锦掌眼,就毫不迟疑,趁着白锦换衣的功夫,风风火火地让人搬来了许多帛画,命人悬了起来,却是一张张端庄飘逸的仕女图。 「这些,都是我为你择的才德兼备的女郎,都是家风清正和睦的人家,你看看喜欢哪个,我请你父皇为你下聘。」 白锦闻言,端详了半晌,最后无奈地放弃分辨谁是谁,宫内的画师他记得挺厉害的啊,画出栩栩如生的工笔画不是难事,可为什么偏要走意象风,这些仕女虽气质各有不同,但真的完全看不出脸长成何等摸样,大家都千篇一律啊! 再说就算他能通过帛画分辨美丑,也改变不了现状。 「母亲,这些女郎固然好,但我这辈子是不打算成亲的。」 「为什么?阿锦可是有难言之隐?若是有内宠,也不打紧,你们刘家男人的德行,大家都心里有数,还愿意把画像送进长门宫的,也是内心默许认可了。」阿娇顿时紧张起来,「你看中了谁?不会是姓霍的小子吧?」 「母亲,你想到哪里去了?我与去病,是真正的师徒,他是将来传承我道门术法的嫡传弟子,以他的资质,说不定也有成就大道的那一天。我早就和父皇说过了,从来出家人只有斩尘缘的,哪有反其道而行之?我既无心,又何苦耽误了好女子?」 「阿锦,我懂你的顾虑,毕竟我也出家了,可唯独放不下你。此事不是阿娘逼你,只是你贵为太子,若后继无人,你父皇和朝中大人们未必放心让你继承大统,将来可怎么办?你二弟虽年幼,可他母亲野心勃勃,身后又有卫青霍去病,未尝没有实力争夺那个位子。」 阿娇内心是不愿意勉强儿子的,儿子这么优秀,自然是想干什么干什么,谁也不许干涉,可涉及到皇位之争,阿娇是经歷过刘彻登基前后的风云变幻,还有刘彻和窦太后的争权时期,很多事情不言自明。 当年和刘彻争皇位的刘荣去哪了?坟头草都老高了吧?那骄横跋扈的栗姬,如今又在何方?王太后母子笑到了最后,而争位失败那一方,下场太惨了。今天的刘锦,又何尝不是过去的刘荣,刘荣有什么做错了吗?没有,不过是输了江山输了命罢了。 「母亲,你的将来有我,我的将来有大汉,相信我。自古皇朝更迭,自有定律,刘氏皇族统治天下乃上苍註定,更无需我去绵延气数,自三皇五帝至今,江山何曾有变?变的从来只有活在这片神州大地上的人罢了。所以,我们活在当下就好,母亲无需思虑深远,徒增烦恼。」 …… 刘彻的家宴,阿娇自然不会参加,所以白锦在长门宫换好衣服后,就直奔未央宫,要和刘彻一起行动,他是不耐烦被一群女人围在中间的,要是先去了,难免要听别人的酸言酸语阴阳怪气,何必折磨自己的耳朵? 正好跟刘彻了解了解如今朝堂上的局势,首先就是那奇怪的栾大。 「栾大是怎么回事?」 「阿锦怎么会这么问?」 「父皇,你可瞒不过聪明人,你连我的功法都不稀罕,又怎么会看上他们的粗鄙方术父皇是看上他的身份了吧?诸侯国举荐之人,出了点岔子,便可以和诸侯国一起讨伐,以圆父皇多年夙愿了!」 「还是阿锦看得明白,外头那些人哪,以为朕不知道,他们说朕有秦皇之风,一面固然是夸朕英明,另一面,不就是指朕重新方士,行事向秦皇晚年相类,他们也不想想,我们刘氏皇族有苍天护佑,降下阿锦这个护国小神仙,岂是他们赢家可比的?朕要学长生不老之术,何必捨近求远?」 「不瞒父皇,我没有长生不老之术,但修行的也确实算是长生不老之道,每进阶一层,便能延寿数十载,修无止境,寿命便能一层层往上加,可若是不能真正突破凡体桎梏,最终也不过是身死道消。 只是父皇,我也说过,在位的帝王无法修行,所谓天衍四九人遁其一,世上从来没有长生不老千秋万代统治江山的帝王,天道不允许。而一线生机,便在于放弃人间权势,重头开始,可那时候人已经老了,成功的希望无限降低,其难度不亚于小孩子修行,有人帮助也不成,修行的路若真的可以用资源去堆砌,那也不至于满天下就我和东方老师俩人。」 白锦再一次把道理揉碎了说给刘彻听,不是他不乐意教,而是刘彻目前根本不被允许学! 刘彻这次是真的无法再忽视白锦的话了,两人沉默着往长乐宫走去,到了门口,沉思中的刘彻正要跨过门槛,白锦一把拉住了他。 「啪——」殿门上掉下一个装满水的木盆,摔得七零八落,满地狼藉。 白锦兴味地笑了,原来这里有一个熊崽子! 第72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六章 长乐宫家宴,不知道刘彻是出自何种考量,并没有让后宫的嫔妃出来,连卫贵妃都未露面,现场唯一也是最高身份的女宾便是王太后了,其他都是一群努力装大人的孩子。 第90页 刘彻坐了主席,王太后和白锦相对而坐,当利坐在王太后下首,刘据坐在白锦下首,不停地偷瞄白锦,其他孩子亦按照打小往下排——其实刘彻自得了长子刘锦后,便仿佛打破了生子艰难的魔咒,后宫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井喷出来,全都集中在了他最在意子嗣后辈的那几年,除了几个幼年夭折的,剩下的皇子公主基本对半开,年龄差也不大,等到刘彻渐渐从得子的狂热中清醒过来,不再频繁进出后宫,后面基本就没有孩子出生了。 传说中的昭帝刘弗陵,别说他了,他娘都还不见影子呢。 王太后也不好安排其他的歌舞助兴节目,王太后只让人在屏风后弹奏一些舒缓轻快的旋律,添几分气氛,话说回来,在场的除了相对生疏的白锦,都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嫡亲儿孙,比起面对那群后宫女人,她的态度也真实慈和多了。 哪怕是面对白锦,这个她最讨厌的人生的儿子,她也是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精神,仔仔细细地应对,并没有因为自己是长辈就有所怠慢。 日子还长着呢,只要白锦一天在太子的位置上,她便一天把这个「长孙」看得比其他人都重,反正哪怕拢不到手里,也绝不能交恶。 「一别十几年,阿锦已长得如此俊秀如松,风度翩翩,倒像极了你父皇年轻的时候。」王太后感慨道,和白锦接触太少了,除了样貌,王太后实在不知道白锦还有哪些优点,自然也无从夸起,不过夸人子肖父,那是绝对绝对不出错的。 「祖母待父皇真好,连父皇年轻时都记得清清楚楚,可父皇对我呢,竟是半点都不心疼,我刚回来凳子都没坐热,就要撵我去干活了!」白锦仿佛什么都没听出来,顺着王太后字面上的意思笑着开口回道。 王太后目光闪了闪,拿不准白锦的话有没有什么潜台词,不过这小子是在宫外长大的,便是接触人,也不过是些蝇营狗苟之辈,又是陈阿娇那蠢蛋生的,儿随母,应该不至于有这份心机吧? 刘彻不动声色地接过了话头,到底瞪了白锦一眼,「当着你满堂弟妹的面,你倒是再说一句偷懒的话?身为长兄,理当以身作则,否则,底下的弟妹如何服你?况且你才回宫,朕不过让你帮着打打下手罢了,居然就敢抱怨,想是这些年日过过得太过轻松惬意了,就该直接让你上朝参政,好好吃几顿排头,你才能体谅体谅你老父亲!!」 白锦被刘彻逗得大笑,只这一番话,刘彻便轻而易举地抹掉了他和白锦之间多年未见的生疏感,重新拾起了当年亲近无二的时光。 白锦瞄了一眼底下才两岁走路都摇摇欲坠的小妹妹,调侃道,「父皇正是春秋鼎盛,德泽苍生之时,岂能言老?只是儿子离家日久,底下的弟妹中唯认识当利一人,其他只怕是走在街上亦是相见不相识,这长兄做得未免有些不称职,所以想趁着还没忙起来,同他们好好亲近一番,父皇难道不觉得我的安排在情在理?」 王太后也笑了,「这么说起来,阿锦确实有心了,的确有长兄风范,陛下当奖才是。」 刘彻却道,「这难道不是他应该做的?」 王太后都有些懵,完全搞不懂刘彻的意思。 刘彻是真的这么想的,身为太子,未来的帝王,照顾照顾底下弟妹是应有之义,兄友弟恭,是无论哪个朝代哪个人都喜欢并推崇的。 刘彻全然忘了,他虽然理直气壮地操着老父亲的心,但当初他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刘荣之间,何尝顾及过他们那独断专行脾气暴躁的父亲?他们是如何水火不容,反戈相向,最终造成一生一死的残忍局面,这段波澜起伏的风云,终将活生生地写在史书中,活在未来的青史里。 轮到自己儿子身上,刘彻就不再关心其他问题,而是希望他们和睦相处,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刘荣是怎么死的,刘荣母子失势最大的获益者是刘彻,在场的母子两人都不无辜,而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把尴尬的问题扔到墙外,再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出来。 这一点,是连白锦都佩服的。 他们三人寒暄说笑,下面的小萝蔔头们既眼馋又不敢动,皇宫里的孩子向来早熟,虽插不上话,却也能听明白几分,宫里一霸、酷爱恶作剧的刘旦,这次不但没成功,还把自己搭了进去!越想越害怕,这时候,他们即便面前放了许多好吃的,也是食不知味,噤若寒蝉,不停地偷瞄着旁边的石柱子,确切的说,是「绑在」石柱子上的人—— 向来纵横皇宫的小胖子刘旦这回踢到了铁板,被他以为能轻易赶走的土包子大哥拎着后领提进了正殿,往石柱子旁一扔,他还没来得及跳脚大骂,让人把这个冒犯他的傢伙抓起来,就见对方随手从食案头拿起几把银勺,随手一掰一扔,变成了金属飞镖,从头到尾,看都没看他一眼,「唰唰唰唰——」几声,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钉在了石柱子上! 小胖子刘旦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好似被一阵巨力拉扯,「砰」一声撞上了石柱子,撞得后脑勺隐隐作痛,眼前又是四道银光同时一闪,小胖子吓得涕泪横流,却不敢哭出声,四柄掰弯的银勺穿过衣袖裤脚,将他牢牢地钉在柱子上,头上再顶着一小盆水,一动也不能动。 这一切,都发生在太子回朝的初阶段,最令人震撼的是,刘彻就在现场,却一声不吭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默许了太子对弟弟的另类管教,也等于赋予了太子哥哥管教弟弟的天然权利——太子这一手不可谓不威慑,一群皇子公主的小心思都被震得稀碎。 第91页 而白锦在家宴上露的这一手也传到了宫外,大臣们固然希望自己伺候的君王是一代宽厚温和的仁君,但若是求不得,那宁愿是杀伐果决的君王,也绝对不想摊上一个昏君,自从长平侯舅甥俩横空出世之后,大家好不容易过上了消消停停的安稳日子,谁也不希望被毁灭。 一直袖手旁观的庄丞相听说后,吁了一口气,露出了难得的轻松状态——大汉朝的下一代,稳了。 他只要能好好挺过陛下这一朝,将来致仕后得个荣养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这就够啦。 第73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七章 满宫小萝蔔头们都见识到了太子的兇残无情,瑟瑟发抖之余,以后见到白锦要多乖有多乖,别提多老实了。 小胖子刘旦,从此之后,更是谈太子色变,留下了终生无法消弭的心理阴影。甫一及冠,就忙不迭地抱着亲爹大腿,哭着喊着要去藩地,可惜那时候,政策已经变了,诸侯王只享有封地税收,人却要留在长安,刘旦也不能例外,就这样战战兢兢委委屈屈地窝在精美舒适的王府里,曾经横行霸道的小螃蟹皇子,愣是活成了史上有名的宅男鼻祖! 小胖子的娘更是一个字都不敢多说,生怕太后训斥的谕旨紧随而至——她虽然盛宠在身,但出身寻常,底气不足,也没啥大的野心,就她儿子恶作剧到了陛下和太子的头上,没把她名分撸了把她儿子撵了,已经充分体现了那两位大佛的心胸宽大了,她哪敢有半点不满?反正她也不像姓卫的那个装模作样的贱人,她自己的儿子什么样,她很有自知之明,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子,还不如想办法受封一块富饶的封地,在陛下的庇护下,只管享受荣华富贵得了。 皇子们安分了,整个大汉朝的上层金字塔也稳定了。 一个没有任何势力的太子的回归,就像定海神针一样,瞬间稳住了原先暗潮汹涌的朝局,说出来都没人信,但事实就这样发生了。 不过短短一旬,太子便折服了一群心眼和窟窿一样多的老狐狸们——内勤政务,外善武事,无论多么麻烦的问题,到他手中,三言两语抽丝剥茧便给抓出了解决方案,轻轻松松举重若轻,更把一群身份地位差不太多的弟弟□□得服服帖帖,再不敢不逊,唯一有一争之力的二皇子,早早就被他斩断后路,连最有力的靠山都转投了他,就凭这手段,只要他不出意外,大汉江山就不可能落入别的皇子之手! 明明太子没有任何出格的动作,可就是吸引了朝里朝外无数人的眼光,崇拜的,算计的,探究的,审视的,敌意的,一夕之间无数利益联盟瓦解,又一转眼,无数新的利益联盟崛起,所有的变故,都来自于这位低调却光芒耀眼的太子。 转投了二皇子的墙头草们后悔得捶胸顿足,恨不得时光倒流,他们也是这时候才发现,本该是二皇子坚定支持者的长平侯和冠军侯,居然都围绕在太子身边,是太子的坚定维护者! 他们无语泪凝——怪谁呢?只能怪他们自己不够眼明心亮,没看那些真正的大佬一直保持着沉默,就从来不曾走偏过半步!可是陛下也忒不厚道了,你们天家的家务事我们搞不懂,也别坑我们啊!!!! 白锦顺顺利利地住进了建章宫,他是无所谓住哪边,但阿娇却很高兴,她所接受的所有认知告诉她,太子,理所当然就应该住在符合身份的宫殿里,堂堂正正地昭告天下自己的身份,名正,方能言顺! 刘彻若不让阿锦住进建章宫,那才是不符合常理的。 汉朝的建筑以深沉肃穆为美,而建章宫基调虽依旧是深色,但因为坐落于上林苑内,周边荡漾的太液池碧波,衬得整个建筑群别有一番轻盈灵动的美感,每日清晨雾起,烟云飘渺,若隐若现,便宛若瑶池蓬莱一般,也难怪后期刘彻将这里当作求仙问道的场所,常驻于此。 不愧是千门万户的宫殿群,比起庄严肃穆的未央宫,以及远在城郊的甘泉苑,人间仙境不过如此。 这也是白锦住进建章宫,众文武百官集体震惊却没有反对的原因了,看到太子殿下之后,众人就明白陛下的意思了,除了太子,还真没有人配得上这仙台玉阁的建章宫。 建章之奢华,无一能及,甚至远在未央宫之上,而未央宫是歷来帝王办公之所,余下的,唯有建章宫,才配得上大汉的第一位嫡太子! 白锦仿佛没有感觉到任何围绕着他展开的风雨暗潮,他的生活按部就班,朝堂,未央宫,长乐宫,长门宫,建章宫,规律得一丝不苟,就仿佛他从来不曾离开汉宫十几年,而是一直在这里长大一样。 刘彻当真是如获至宝,他对这个儿子的实力早有心理准备,但事到如今却发现还是低估了这小子,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模样,却对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瞭然于胸。 「好!中央集权?这个词说得精准!你是如何想到的?」 白锦翻着栾大呈上来的奏摺,花团锦簇,可惜毫无实质内容,口中道,「这几年我在外面行走,各诸侯国也都去过,我以为集中皇权的时机已经成熟,只是不知道父皇准备从何处下手,如今的诸侯王都还挺知情识趣,缩在封地上自娱自乐,丁点违反乱纪的事都不做,像淮南王那样有点本事的,治下的百姓日子过得也还不错,父皇想要推行政令,只怕要另闢蹊径,这栾大,就是父皇准备的另一条路吧?」 第92页 「你这小子,那你倒是说说,朕该怎么做?」 「钓鱼执法。」 还能怎么办,一看到栾大,白锦心里就有了几分猜测,看现在刘彻对他的推断并不意外,说明他原本就是打算钓鱼执法,利用栾大的身份做文章。 栾大的身份是什么?栾大曾是诸侯王太后的情人,然后通过朝中勛贵的牵线,出现在刘彻面前,并「获得」了刘彻的宠爱和信任! 光是这一层身份,刘彻就能借着他狠狠地撕开一道突破口,彻底将诸侯国收入彀中! 一头勐虎,哪怕是以慈父为形象,表现得和蔼可亲,也绝不可能转而吃素! 而这个机会,刘彻很快就等到了。 「谁?」白锦诧异地看着当利,又看看霍去病。 当利不是自己掰开公主仪仗前来建章宫拜访兄长,而是通过霍去病,扮成霍去病的随从偷偷过来的。 霍去病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当利说有紧急事情想告诉太子,需要避开耳目尤其是陛下和卫贵妃,霍去病跟当利认识多年,知道她不是个信口开河的人,想了想还是帮了她这个忙,若是真有急事就算是举手之劳,若不是,殿下也不是轻易被人哄骗的人。 当利捏着手指,冷静地道,「栾大。此人常伴在父皇身边,我也见过多次,他常常背着父皇,若有似无地撩拨我,我原以为是我多心,直到我收到了这封信,他竟有本事买通我宫里的侍女,我不信他区区一个方士出身的所谓乐通侯,能手眼通天到如此地步。我想拜託皇兄帮我查一查。」 「怎么不告诉父皇或者卫娘娘?」白锦温和地道,这就是当利,温柔但有自己的见识,有私心但立身求正,虽然谈不上十全十美,但比起如今那些毫无三观道德底线的公主们理智多了,拥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对「自我」的存在有更清晰的认知和需求,更像白锦最初来的那一世个个活得精彩的女孩儿们。 「告诉了皇兄,不就等于告诉了父皇吗?皇兄疼我,有什么事也从不瞒我,可告诉了父皇,父皇会直接做决定,而这决定却未必是我能够接受的,我不敢赌。我母妃——我更不敢赌。」当利垂着眼眸,涩涩地一笑。 正如当利所料,刘彻知晓此事后,果然提出了顺水推舟的想法,被白锦一口劝阻了。 第74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八章 「集中皇权,君主□□——父皇,你将要做的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尝试,是在开启一个全新且先进的社会形态!嬴政结束了天下分裂,一统六国,方被尊为始皇帝,成就万古不朽之名。父皇,你同样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你将和始皇帝一起,并列于青史长空,永不坠落——而这些辉煌壮阔的荣耀,绝不应该以牺牲一个女儿的幸福为开端。」 白锦语气十分平静,说出的话却恰恰掐中了刘彻内心深处最在乎的心事,刘彻从来不是一个愿意听取别人意见的人,但他被白锦说服了。 成不了仙,难道我还成不了最圣明的帝王?最圣明的帝王,人生岂能有污点? 刘彻内心还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是不是越光风霁月、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将来成仙后的成就越高? 虽然白锦从来不提自己如何修行,也天生自带修行之功法,但刘彻也不是傻瓜,他修行不了,不代表他不感兴趣,不去思索揣摩总结,一个天赋卓绝聪明绝顶的帝王,兴趣点也是宽泛的,别看他极少在白锦面前提「修仙」二字,但他从来没有停止过观察钻研,多多少少也被他总结了一些心得。 显然,修仙之道,光靠苦修是不够的,要不然白锦也不需要抛下宫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服生活,去外面游歷行走,所过之处,也从不吝于帮助他人。 当年黄河泛滥,白锦救灾济民,不惜露出神通,刘彻就隐隐有了这种想法,其后白锦的一系列行为仿佛是一种印证,自然也有敌视长皇子的人在他耳边谗言说长皇子在收拢民心,居心叵测,刘彻一个字都不信。 刘彻看得很透彻,他的儿子从小便聪明通透,骄傲敏锐,如此大费周章尽心尽力为国为民,真的无所求吗?当然不,他也有所求,但所求并不是世俗之人以为的权势欲望荣华富贵,亦不是野心家臆测的民心民意,而是更高一层,更虚无缥缈、难以捉摸的东西—— 刘彻从浩瀚的经书中,找到了两个字——功德。 功业与德行,评定一个人的根基,功德二字,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他隐隐觉得,儿子愿意回朝当一名优秀出众的太子,不是为了享受世间至高的权势,而是为了这个身份可以惠及更多的黎民百姓,可以做更多影响深远的善事,有助于他的修行。 在野在朝,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修行,浪迹天下是为修行,深入市井是为了修行,而稳坐朝堂,亦是为了修行。 这就是凡人和修仙之人,所求截然不同,天差地别,犹如天堑! 这些都是他的猜测,但细细回想,白锦将要及冠,这十几年的功夫,大到抗洪救灾,教化民生,小到治病救人,植树还林,他竟不曾做过一件令人诟病非议之事,民间甚至为他悄悄建了生祠,亦是不争的事实。 倘若成仙的条件是在人间积德行善,那他身为帝王,一怒能浮尸万里,自然也能一念之下造福苍生,而现在白锦说的这番话,也侧面佐证了刘彻自己发现的「真相」! 第93页 刘彻觉得自己那颗曾被拒绝的凉透的修仙之心又恢復了火热——他居然找到了一条新的没有人发现并尝试过的道路! 刘彻在发现新大陆的同时,并没有忘记自己身为帝王的本职。 栾大这颗棋子丧失了他应有的作用,刘彻也不打算放过他,以窥伺内廷为由将他处死,并问责推荐他的乐成候,远在封地的唐王太后得知此事,只当栾大行事不谨,连累了她们姐弟,还不等康王太后想到应对之法,新任康王便以不尊先王的理由,将她囚禁了起来,然而终究是慢了一步,陛下问罪的诏书已经抵达,从此拉开了中央和地方争权的序幕。 只卫贵妃事后得知了当利的行为,也不知是为了当利有事只知道找白锦,还是因为当利拒绝成为刘彻棋盘中的一枚有用棋子,她失望透顶,打了当利一个耳光,母女两人,终究生了嫌隙。 二皇子刘据,并非愚钝之人,他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眸和一颗冷静思考的头脑,他对皇兄刘锦不像姐姐那样熟悉并依赖,但并不妨碍他对皇兄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不管是白锦多年在外却年年不落地给当利及他们捎回来自全国各地的特产,还是白锦在每一处走过的土地上都留下对当地百姓有利的帮助,皇家的孩子天然早熟,他除了是陛下和卫贵妃的儿子,他还是大汉的皇子,私心以外,他亦有公心。 自从霍去病随着白锦远走之后,卫青的精力自然而然就转到了刘据身上,刘彻熟知卫青为人,默许了卫青对刘据的教导,而卫青天生的谦和仁让,气度宽广,也影响到了刘据,在刘据的心中,到底还是把大汉天下放在了首位,有大汉皇朝的富足强盛,才有他们刘氏皇族长久稳固的统治,皇兄的才能足以载入史册,他自认远远不及,又有什么理由去争夺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管卫贵妃内心是多么渴望再进一步,如同贫女出身的窦太后,二嫁之身的王太后那样,成为以舞姬身份成为大汉朝最尊贵女人的青史传奇,永永远远压在那些除了出身什么都比不上她的贵女头上——但她的野心註定只能深深埋在心里,她的儿女,却都做出了与她相反的选择,她一身荣辱皆依靠别人,当得不到这些人的支持时,她便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后宫女人,什么都做不了。 这一年冬,董仲舒和东方朔同时进入太学,主持事务,董仲舒主持儒学,系统而契合时事,逐渐取得太学的主导权,东方朔并未喧宾夺主,一个天下,只有一种声音是不够的,但所有声音齐头并进,则杂乱无章,毫无益处,何况学他们这一道的,本就需要天赋资质,第一关就能筛掉绝大部分人,所以也没有什么高调的必要,他默默地打开了修行之门,只等着愿者上钩罢了。 在白锦的坚持下,墨门、法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杂家、农家等等,也遴选出了本门派的出众人物,陆陆续续驻扎进了太学,这些大家们既然是各自门派的顶尖人物,自然是谁都不服谁,整天乱闹闹十分热闹,董仲舒额头的青筋一跳一跳,但面对含蓄却强势的太子,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汉朝版的稷下学宫正式成立,从此成为贯穿整个汉朝的最高学府,后来又明确分成了各个学系,为大汉朝各阶层各行业输送了数不尽的人才,所谓三教九流,也渐渐模煳了分界线,尤其是工匠和商人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第75章 汉武寻仙 第二十九章 汉武一朝,从锦太子回京后,就好像从慢吞吞的牛车换成了高速列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展起来。 有卫青霍去病坐镇大汉的武事,霍去病也不曾英年早逝,甥舅俩指挥着李广苏建等一群放在任何时代都威名赫赫的大将,打得四海咸服,无人敢犯,对外,大汉朝再无战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稳定和平,且将继续保持下去百年内当无忧患。 对内,陛下主持全局,牢牢地把握着所有政令的发展方向,锦太子则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民生基建中,第一步,自然是获得大量资源——大汉朝的西域开发起来格外顺利,匈奴被撵走了,丝绸之路打通了,曾在西域困守多年的张骞再次被委以重任,踏上了西行之路,而这次,他不再时孤胆英雄,浑身精力无处发泄的霍去病自请当了使团的副使,兴致勃勃地要去见识全新的天地! 白锦倒没有阻拦,反正放他这一出门,就好似狼入羊群,对西域来说兴许是灾难临头,对汉朝来说,却无甚影响。 倒是刘彻,眼见白锦对霍去病的纵容,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困惑,他不信以阿锦的聪明,想不到去病的目的,这一去,对西域来说,面临的就可能是生灵涂炭,战火纷飞,血流成河,可阿锦居然对此无动于衷,丝毫没有去怜悯西域诸国百姓的心——难道他猜错了? 白锦虽然不喜战争,但却也不惧战争,当然更没有引发战争破坏修行的后顾之忧。 刘彻对白锦的猜测,对也不对,功德对于常规修行例如东方朔而言,当然是好东西,是约束行为思想的紧箍咒,亦是积累修行的基石,但对于白锦而言,不过是锦上添花。 几世修行,渐渐深入,随着药王诀的层层进阶,从迷雾中露出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尤其是这一世目的明显的转世歷练,白锦对自己药王庐也有了隐约的猜测,如果是他猜测的来歷,那功德于他而言确是小道,他真正要做的,是突破自我,锤鍊真我! 第94页 他的漫长修行,归根总结,就集中在四个字上——「寻找自我」。 倾听「我」内心的声音,挖出灵魂深处的枷锁,打碎,解脱,重塑崭新的自我! 所以,他的一言一行,尽可以更随心所欲一些,更遵从内心的倾向,而并不需要他去做至真至纯的圣人! 整天和俗不可耐的朝政打交道,动辄便是影响万千百姓命运的政议,挥毫之间,影响的甚至不是当下,而是大汉朝未来的国运,如此位高权重、万众仰望,锦太子却越发遗世出尘,仙气飘飘,再添一柄佛尘,就是不折不扣的道门仙师! 哪怕是卫青站在太子面前汇报,亦有种自己是渺小蜉蝣的错觉,那种无声无息却无处不在的压力,来自于锦太子轻描淡写的目光,和漫不经心的微笑。 就仿佛攥住了所有人的心,不知不觉地心悦臣服了。 由董仲舒主持的太学,随着规模的扩大,细分更加完善起来,各学派各体系分门别类,有了后世大学的影子,其他学派都蓬勃发展,连一向被人忌惮的纵横家都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所向披靡的外交大臣,唯有东方朔所敞开的道学之门,依旧是小猫两三只,这些年来,陆陆续续有人考入其中,有人中途退出,最终也不过留下了七个学生,四男三女,其中有一名淮南王的孙子,最小的是一名贫家孤女,被东方朔在乞丐堆里检出来的,师生八人过得冷冷清清,深居简出。 这些学生年龄、家世、相貌、天资、性别、性情等等方面无一相通之处,却都汇聚于一门,没人知晓道门收学生的条件,这些学生对外也从不提自己学的是什么,众人只知道太子殿下每旬会为他们上一堂课,数年下来,这些学生身上的气质也从统一的淡漠,渐渐产生了区别,有的更加脱俗淡然,有的端严冷肃,有的豪放不羁,更是无法找到一丝一毫的规律可言了。 自从刘彻「领悟」到了修仙的条件后,正逢大汉内治外功也已经达到了鼎盛,外无兵连祸结之忧,内无饥馑荐臻之祸,四海安定,歌舞昇平,志得意满的帝王,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歇一歇脚步,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他时不时熘达到太学,去和东方朔谈经论道,偷偷躲在屏风后,听儿子给那群幸运的小崽子讲道,以他超绝的智商,和多年治国□□的阅歷,虽然年纪大了,竟也比那些学生领悟的更快更深,当最后一块诸侯国收归中央时,他触摸到了气机,欣喜若狂! 他却不知道,整个大汉,他并不是第一个触摸到气机的,第一个是东方朔,第二个是霍去病,第三个是陈阿娇,他充其量,也就排在第四。 触摸到气机,只是先人一步,毕竟这世上多的是后来者居上的先例,刘彻很明白,于是投入的精力更多了,渐渐懒于政事,反正,太子总能处理好一切。 道门虽然是太学里最低调的,但却也是最令人瞩目的,众人是不明白陛下和太子为什么都如此重视,有那聪明人,隐隐猜到,传说中太子乃仙人下凡歷劫,兴许并不是一则传说,而是事实,倘若这世上真有仙人下凡,那,修仙问道也不是不可能的了? 不知从何时起,大汉全民掀起了一股寻仙的浪潮,各地方的道观香火骤然鼎盛起来,道家在民间的声望隐隐有压过儒家的倾向,董仲舒有他的坚持,他是难得这么多年也不曾动摇理念的人,在儒家生死存亡的时候,做了个力挽狂澜的选择,他上书,奏请在所有郡县建立学宫,招收六岁以上的孩童免费入学读书。 这一上书,简直捅破了世家贵族的心肺管子!! 知识,知识是什么?是世家的命脉,是贵族的勋章,是他们这些人高高在上的根本,怎么能随随便便让下民们学习传播? 为这道上奏摺,朝堂上整整争吵了半年,一向雷厉风行的太子居然没有在最初表达意见,而是任由双方撕扯争执,甚至背后用手段打压对方,光董仲舒本人就被弹劾了几十道,更别提他的学生族人之流了,为此事挨贬谪挨罢官的不知凡几。 就在反对派取得全面胜利,而董仲舒抵抗无力都有些绝望的时候,其他百家学派,包括儒家的死对头法家,以及如今发展得红红火火的道家,居然联名上书,支持董仲舒!! 这一次,太子没再给那些世家贵族们反应过来的时间,他迅速下令,由国库拨款,地方出力,在各地兴建学宫,安排学宫教谕,老师,教材,从初级的蒙学宫,到中级的正学宫,再到顶级的太学,一整套教育体系砸下来,完完整整严丝合缝找不到一点漏洞!! 吵了大半年的众人都懵了,这时候,包括最先提出意见的董仲舒在内,就是傻子也回过味来了,他们这是被太子,暗度陈仓了? 在经过大半年吵吵闹闹后,这道政令的利弊在有心人的宣传下早已被天下所熟知,但凡是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望眼欲穿地等着政令通过,这边太子一声令下,那边全国上下都沸腾了! 而这道政令最先是儒家学派为了稳固自己地位而提出来的这个目的,早已模煳,众人只知道,平民百姓也可以读书了。 国力蒸蒸日上,等到二皇子刘据都大婚了,太子锦依然单身逍遥,无数觊觎太子妃位置的大臣们等到女儿生的外孙都能学文识字了,太子锦还是没有动静,一茬一茬长大的贵女们芳心暗许又黯然别嫁,太子的后院依旧干干净净,一个人都没有——陛下和明心真人是怎么想的呢? 第95页 史记,刘锦登基十年后寿终正寝,他一生容颜未改,于建章宫踏仙台白日飞升,在一阵凤鸣鸾翔中,被一阵柔和的光芒笼罩,消失。 一代贤明通达的帝王,身后却被世人奉为万世道祖。 …… 「青书,我要你亲口告诉七叔,你去峨眉,到底干什么?」 白锦刚从一阵眩晕中清醒,便听到一句包含怒其不争的咆哮,在自己耳边响起。 缓缓睁眼,只见一名高大的青年道人手握长剑,剑尖正指向他的喉间,双眼喷出愤怒的火焰,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小心!」 白锦眼神一凝,勐地扑了过去,这青年道人以为白锦是要反抗,又气又怒抬剑就朝白锦刺去,白锦虽浑身迟滞之感,躲这一剑之力尚有,但若是躲了这一剑,她朝青年扑过去就失去了意义,当下并未迟疑,朝剑尖撞了过去。 「嗤——」一声剑尖入肉之声,与此同时,白锦飞出一脚,将青年身后偷袭他的人一脚踹飞了出去,砸在旁边的石壁上,当场晕了过去! 至此,白锦才真正松了口气,虽一剎那不知面对的到底是什么情景,但刺她的青年道人愤怒中带着一股担忧,而偷袭的人却一脸不怀好意,她还是能分辨的。 不管如何,阻止事情往最糟糕的情境发展,才有可能扭转局势,这青年只顾着找她对峙,完全忽略了来自身后的危险,一旦被偷袭者得手,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她能明显感觉到,当她撞上青年的剑尖时,青年的剑明显往后缩了缩,不然,以她扑过去的力道,她可能会被当场刺个对穿! 她软软地瘫倒在地,半阖着眼皮,深深地吸气吐气,以缓解胸口伤口剧烈的疼痛。 只一瞬间,便情势颠倒。 青年道人怔怔地,看了看滴血的剑尖,看了看倒在地上的白锦,又回头看了眼那忽然冒出来的偷袭者,嘴唇微微颤抖,说不出话来。 第76章 武当剑仙 第一章 这辈子,白锦依然是他,武当新生代的大师兄,宋青书,名门正派之后,青衫磊落,玉面孟尝,在张无忌出现之前,亦是江湖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山下的客店里,灯火昏黄,白锦斜靠在床头,胸口的剑伤已经被妥善地裹好了,莫声谷虽然性格刚直,嫉恶如仇,到底是和宋青书一起长大,最后那一刻还是迟疑了,剑本能地往后撤了两寸,虽然刺进了皮肉里,流了许多血,但幸亏没伤到要害,不然现在的白锦可保持不了神志清醒。 这一天,对莫声谷的冲击也是粉碎式的,先是发现从小一起长大的大师侄竟是个偷窥女子的恶贼,然后在质问对方时,又被对方不顾生命危险救了,好与坏,情和理,在他心里乱成一团麻,混乱不堪,剪不断理还乱,都不知道从何处捋顺。 「为什么?为什么?青书?你怎么能做那种事?」 莫声谷哑声问,他死也想不通,他师兄弟都是光明磊落之人,他们精心教导出的孩子,不说侠肝义胆,义薄云天,最起码要严守做人的基本操守吧?怎么会做出那等毁人清誉的龌龊事?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嘿,七叔,我是魔障啦,对不住,丢了武当的脸!」 白锦声音暗哑,透出遮不住的苦涩,他抬起胳膊遮着眼睛,仿佛满心惭愧,不堪重负一般。 莫声谷见状,心情愈加酸涩复杂,只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这个文质彬彬的名义上的世侄,实际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此刻在客店昏暗的灯光下,他俊美的面庞,显得无比陌生,低落脆弱的神态,又是可怜,又是可恨。 堂堂「玉面孟尝」,江湖中声名赫赫的俊美少年,轩昂才俊,为了一个「情」字,怎么落得如此境地? 「你丢的不是武当的脸,是你的品行,你的体面,更糟蹋了大师兄的心意!」莫声谷失望地看着宋青书,「你与那周姑娘,不过是几面之缘,缘何如此牵挂,甚至不惜违背做人原则,背弃你太师父和父亲的教导,值得吗?」 这一刻,饶是心性正直的莫声谷,对峨眉派也有了一丝怨意,前有六师兄,后有青书,都几乎毁在了峨眉女人的手上,若不是六师兄生性平和,青书悬崖勒马,想一想都后怕,他们武当难道是上辈子欠了峨眉的? 若只是名旁观者,白锦自然能理解莫声谷的愤怒,可惜他身处其中,既无法置身事外,便只能思考怎么摆脱面前的窘境——整理完记忆,他唯有嘆息,宋青书的记忆除了短短的童年甜,其他都是苦味,但他能说什么?宋青书的确干了尾随周芷若的事,又轻浮又癫狂,就好比现代那些追星的私生,尚且会被万人唾弃,放在礼教森严的古代,对方是女子,他是男子,若是一旦暴露,简直会给峨眉和武当的名声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但有些话还是要对莫声谷说清楚,他没忘记还有一个巧舌如簧的陈友谅在暗中虎视眈眈,万万不能被他钻空子挑拨离间,就莫声谷这直爽到有点拐不过弯的脑子,可不是人家的对手。 「哪有什么值不值得?喜欢她的时候,脑子发热,自然什么都不会去想。不过七叔,我毕竟还有几分做人的底线和廉耻之心,也知晓什么是非礼勿视,并未做什么有损武当名声的出格之事,我只是,只是不放心周姑娘,所以一路尾随她,等她安全回到峨眉地界,我便离开了,您要罚我,我认了,是我错了。但此事除了您,没有别人知晓。」 第96页 莫声谷长长地嘆息,有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意思,也有对武当两代出类拔萃弟子俱与女子纠缠不清的灰心,「青书,你该知晓,无论是师父,还是我们,都认定你是我们武当下一任的掌门,只盼着你自己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 白锦久久不语,莫声谷疑惑地看向他,只见他脸上似笑非笑,似嘲非嘲,轻哼了一声,「七叔,你如何想是你的事,你可代表不了我父亲他们,在他们心里,我虽有几分本事,比起悟性十足、年纪轻轻便能继承明教教主之位的张无忌,可差远啦!武当的新掌门,有学会了太极拳的张无忌在,亦不用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我自有我的路要走,无论是坎坷险境,还是鲜花坦途,只不会丢了武当的脸面便是!」 「你……」莫声谷愣住了,「——原来……我没想到,你这么在意无忌。」 白锦淡淡地道,「既生瑜何生亮,说的便是我和张无忌吧。五叔当年的遭遇就是一本烂帐,扯也扯不清楚,造成的结果却是我的前半生顺遂圆满,他的前半生歷经磨难,太师父和你们想要补偿他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情感上总会产生失望落差。 我不欲为了他而心魔丛生,与其被他牵引我的七情六慾,不如早早退一步海阔天空,无论最后太师父指定谁当掌门人,我都没有异议,也希望七叔不要反对,这个决定只是我一人的想法,但于他,于我,皆是好事。」 「你对周姑娘如此执着,有没有无忌的原因?」莫声谷忽然问道。 白锦缓缓躺了下来,眼睛看着帐顶,避而不答,「七叔,我累了,想休息了,你也好好休息吧。」 莫声谷心里便有了数,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耗费心神了,他也有些撑不住了,无奈地道,「我就在隔壁,有需要就喊一声。」 他也不是不愧疚,就在他口口声声质疑青书的时候,青书却不顾自身安危捨命救他,无论青书品行如何,对他这个七叔的心却从来不做假,也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反而是他这个当长辈的出剑伤了他,对于青书的歉意他说不出口,只能以不停地交谈来压制内心的愧疚,却又忽略了青书是受伤之人,需要养伤。 莫声谷心想,他就是个粗人,打架没问题,可这样复杂的局面他是处理不来了,还是让大师兄四师兄他们来开导青书吧! 白锦也愿意莫声谷如此想,虽然方向错了,可错有错着,也能为他以后的打算铺一条后路,否则他忽然转变性情喜好,张三丰人老成精,岂不怀疑? 就在白锦昏昏欲睡之际,他忽然一个激灵,张开双眼,只见窗栓正被人拨动,无声无息地推开,一个人钻了进来。 第77章 武当剑仙 第二章 来人翻进了屋子,二话不说就朝床上的白锦扑了过去,手中短剑寒芒闪闪,直对要害刺去! 白锦早在把莫声谷哄出去后就在等着此人,这人厉害在一张嘴,身手勉强也只算得上二三流,宋青书虽不及张无忌,在江湖中亦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再加持了白锦的神识,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压根就不可能被这人伤到。 「锵——」 一柄长剑横出,素寒如匹练,一触及离。 那短剑便如豆腐一般,拦腰断成了两截,来人收势不及,直接扑到白锦面前,白锦抬起脚尖顺势一点,便封住了他的穴道。 这一番兔起鹘落的交锋,来得快去得也快,所有杀机和反击都不过是在瞬间完成,等白锦制住了来人,他胸部包扎好的伤口也裂了,血溢了出来,染红了白色的棉带。 白锦压根就没把正愤恨地看着自己的人放在眼里,他看似从枕头下实则是从药王庐里过渡出了一瓶伤药,往嘴里扔了一粒,也不能用效果太好的,只能拿他自己当年初练手的无品级丹药充数,不然没法跟他七叔解释。 「你小子,果然是在耍老子!!」陈友谅咬牙切齿,怒瞪着白锦,「老子终日打雁,却让雁啄了眼,小子,你够种!」 白锦抬眸看向他,这位在正史中可以和朱元璋一较高低的义军领袖,在此时此地并没有表现出雄才大略、杀伐果决的一面,相反,他就像是躲在暗处的生物,显露的更多的,是藏头露面,满肚子阴谋诡计,是一张嘴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挑拨离间。 他还穿着丐帮长老的衣服,背负着八九个小小的布袋,形貌彪悍,双目精光闪闪,看上去补丁打补丁,层层叠叠,实际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也就是原来的宋青书,心高气傲,刚愎自负,才看不出这人的不对劲,以至于被他套牢,一步错步步错,跌入深渊。 「不及陈长老,身手果然疏松平常,连我这受伤之人都不是对手,也不知陈长老哪里来的勇气,敢把我们武当众人当猴耍弄——陈长老,我还有一个疑问,你从没有和我说过,暗中跟踪我们的人,被你骗来赴约的人,是我师叔——怎么,我们武当弟子很好踩,这垫脚石可还稳当?」 白锦坐在床边,一条腿曲在床沿,一腿落下,一手扶在膝盖上,一手杵着剑,语调平平、面无表情地看向陈友谅。 这个号称武当第三代第一人的青年,此时此刻,胸口正不停地溢出鲜血,他却行若无事,意态潇洒,双眸清明中透出慑人的寒光。那一剎那,陈友谅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吐沫,只觉得头皮发麻,内心不禁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第97页 他蓦然察觉,回想起两人的相交相处,看似亲近信任,实则若即若离,这位他本以为已经掌握在手中的名门之后,他以为的狭隘自私的蠢货,他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他高估了自己的手段,也低估了对方的城府。 能屈能伸,舌灿莲花,是陈友谅最厉害的两大优点——当发现他没法先声夺人,压下眼前小子的气势后,陈友谅立刻软了,尤其是他现在受制于人,看这小子的狠辣劲,可不是武当七侠那种传说中磊落正义的做派, 「宋兄弟,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完完全全的江湖中人,莫七侠的威名,我虽有耳闻,却不曾见过真人,如何知晓跟踪之人是你的师叔?再说,既是你师叔,又为何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跟踪我们?宋兄弟,我倒是一心为了你着想,你那位师叔可就未必了!」 陈友谅咧着大嘴笑嘻嘻,转眼就从「小子」变成「兄弟」,识时务得紧,他人虽然不能动弹,嘴巴却依旧功力深厚,三句话不离挑拨离间,若是原先本就对武当和武当七侠心结深深的宋青书,只怕就已经被他说动了。 「所以,你不曾故意激怒他?不曾偷听我和他的对话?不曾暗示引导他步步紧逼我?也不曾趁他不备在背后偷袭?」白锦似笑非笑地道,「若非我拦得及时,这弒师犯上的罪名便彻彻底底坐实了,从此我玉面孟尝,武当派的下一任掌门,就留下了一个致命把柄,被你掌控,以此来要挟我控制我,好做你的打手和帮凶——呵,陈长老果然不愧是史帮主的智囊,这算盘打得当真不错,但凡我有一丝挣扎不逊之意,你便能顷刻将我打造成忘恩负义不忠不孝之徒!」 陈友谅脸色阴沉,心里却在疯狂转动,思索脱身的办法,既被戳穿了心事,他本也不是输不起的人,但如今落在这小子手里,偏偏这小子不知那根神经搭的不对,一副受了不小的刺激要黑化的预兆,随时有暴起的危险,他可还没活够,也没得到自己想要的权势地位,一点也不想英年早逝! 「你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但我若真的不怀好意,又何必这般迂迴曲折,凭我们之前的交情,我有无数次对你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宋兄弟,你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陈友谅义正言辞地冷笑道,「倒是宋兄弟你,为人不够实诚,难道偷窥峨眉女修的人不是你?难道对师叔起杀心的人不是你?这些都是我逼着你做的?而你又是怎么对待朋友的?你那一脚,可是完全没收力,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打算杀人灭口呢!」 「呵,你配称君子么?你值得小道爷杀人灭口?你没下手,那是因为你本不打算对我下死手,我不过是你顺带挑中的打手罢了,你的目标,自始至终都是张无忌,我说得可对?你若是害了我,武当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必将追查到底,你与其被不相干的武当势力消耗精力,当然更应该倾尽全力对付明教教主张无忌,以及明教旗下那些起义首领,我说得可对?」白锦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朝他小幅度摇了摇剑穗,双眸微眯,勾起嘴角。 「陈长老雄心勃勃,志在天下,又岂会把江湖上的小打小闹放在眼里?所以,这么多年你在江湖上搅风搅雨,伙同成昆把整个武林都拖下了水,为的可不是武林这一亩三分地,而是为了算计整个天下—— 结果呢?你们搅出了什么名堂?明教的起义军已经在朱元璋的率领下席捲了大半个元朝,百战百胜,士气如虹,明教众人也从原来的魔教恶徒摇身一变,成了名震天下的抗元义士,张无忌更是受万人推崇!! 而你,依然一无所有,空顶着丐帮长老的身份,连一支像样的队伍都拉不起来,只能在丐帮的队伍里遮遮掩掩躲躲藏藏——依我看,你也不必再心心念念天下了,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成全一个气运无敌的张无忌!」 其实宋青书和陈友谅的命运有着一个共通之处,他们都是为了衬托旁人英明神武的炮灰——可惜现在的白锦,是一点也不想去做那痴情到没有原则的炮灰了! 至于陈友谅,这个移动的炸药桶,既然送上了门,他当然不能让对方成为自己生命中埋下的隐患。 所谓一力降十会,在陈友谅这种人面前,他实在没必要顺着对方的思路走,尽可以按照自己的习惯,狠狠镇压下去! 第78章 武当剑仙 第三章 陈友谅对白锦的这番犀利言论,不惊反喜,倘若宋青书不但有高强的武功,还有精明厉害的头脑,那对于他这个合作伙伴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啊,如果能把这人拉入到自己的队伍中,何愁自己大事不成?他还怕什么朱元璋徐达?若真的能谋算天下,哪怕封武当一个国教,他也不亏! 之前是他想岔了,太狭隘了!只想着利用宋青书替自己剷除异己,却没有想过若是能拉拢对方,让他以及他背后的武当势力真心为自己所用,可比威胁利用好处多多了!有张三丰在,张无忌也得忌惮三分,说不定明教势力也能拉拢到手,到时候,他得了天下,武当成了武林第一门派,力压少林寺,岂不是皆大欢喜?? 陈友谅越想越美,越想越觉得眼前的人不能轻率对待,就算要甩开宋青书,也得等他通过这人搭上张无忌和张三丰再甩也不迟! 「宋兄弟,我也不瞒你,正所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正因为元廷上下荒淫腐败,百姓都过不下去了,才会想着反抗起义,明教举旗反抗就是正义之师,难道旁人举兵起义就不正义不应该吗?宋兄弟身为武当少侠,名门之后,若是为天下正义公理出面指责我,我二话不说领受了,但是若为了明教众人与我争执,那我便不服了。 第98页 远的不说,只说几件与武当相关的,那明教光明左使杨逍,当年是如何诱拐峨眉纪女侠,给武当殷六侠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宋兄弟身为晚辈不会不知道吧?明教堂堂左使都是这种随意调戏侮辱良家妇女的恶贼,其他人呢?还有那那青翼蝠王,因练功走火入魔,需人血续命,你猜猜,他如今活的好好的,从他走火入魔算起,到底杀了多少人?明教高层都是这等恶人,其他又有多少藏污纳垢之辈?一旦让他们得了天下,你以为,他们真的是天下百姓的出路吗?」 陈友谅不亏是蛊惑人心的一把好手,明知他是再挑拨离间,却句句都直指要害,便是算准了宋青书为人,自傲自负,一边极端自我,一边以侠义自居,他这番话,看似是在劝说宋青书,实际却是在暗暗刺激宋青书,以宋青书的「情敌」张无忌为刺激点,引导宋青书心中的决断往相反的方向倾斜—— 张无忌的对立面是谁?自然是他陈友谅。 可惜,他如今面对的并不是原本的宋青书,而是执掌过偌大帝国,胸有万里锦绣江山,目光还未从天下大局中撤回的白锦。 在他面前说百姓民生,无疑是班门弄斧。 白锦定定地看了一眼恨不得把死的说成活的的陈友谅,然后目光转向门口,嘆息了一声,「七叔,你以为他说的有没有道理?」 房门口,赫然站着一名高大的男人,无声无息地,也不知站了多久。 陈友谅不能动弹,也看不到背后的情形,那一瞬,他汗毛直竖,甚至没时间去揣测宋青书引他说出那些话的意图,也来不及再想出一个应对脱身的办法,只觉后背心一凉,一截雪亮的剑尖从他胸口冒出,血顺着剑纹滴滴答答滑落,随即,剧痛蔓延,他这才迟钝地反应过来—— 生命力飞速地流逝着,惊怒、茫然、恐惧、在生死的最后关头,他灵光乍现——终于想通了。 难怪,难怪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宋青书这狗东西,明明不是心慈手软之辈,明明有能耐在他踏入房间的第一步时就杀了他灭口,却偏偏只是点他穴道,还和他来来去去说了一堆话,把他们之间本该深埋的合作纠葛摆到了明面上,这根本不是出于什么慈悲自负可怜等等无用的心理,从他踏入房间的那一刻起,这狗东西就在盘算着利用他洗白自己! 「你……」陈友谅怒瞪着宋青书,在两人双眸对上的一剎那,他看出来,对方也知晓他明白了,竟微微笑了起来。 「砰」—— 陈友谅死不瞑目地倒在了白锦床前,双眼瞪得大大的,充满了不敢置信,震惊迷茫,悔恨遗憾——他那一腔雄心壮志,尚未实现,便已化为乌有。 莫声谷垂着剑,默然不语,任剑上的血滴落在地上,眼神冷峻,浑身如浸在寒冰中,从里到外冒着冷气。 「七叔,你看,人的本能十分有趣,知晓我与陈友谅有瓜葛时,你第一反应是质问我,质疑我,而得知陈友谅欲对张无忌不利时,你的第一反应是先下手为强,不能让他伤害张无忌,嘿。」 白锦杵着剑,笑眯眯地看着莫声谷,对脚下横着的死不瞑目的尸体视若无睹,依旧谈笑自若,明明点破了莫声谷的偏心,却似乎完全没放在心上,就好像只是发现了一件于己无关的好玩之事,随口说了出来而已。 他将自己彻头彻尾摆在了旁观者的位置上,他是笑着的,也是无情的。 莫声谷攥着剑,脑子里金星乱冒,整个人都在发抖,半晌,从牙缝中挤出话来,「你换一个房间养伤吧,我来处理他。」 …… 陈友谅死了,白锦松了口气,但他知道,他的硬仗还在后头。 莫声谷被他先是豁命相救,再亲耳听到他与陈友谅的对话,知道他并没有真正犯错,最后又被他那么一讽刺,算是彻底打消了疑念,也想不起来当初质问他的起因,但其他五侠就不好煳弄了。 他父亲宋远桥兴许还会戴着三分父子滤镜,但俞莲舟和张松溪可都不是善茬,俞二理智稳重,武功最强,张四斯文儒雅,精明内敛,对自傲自负的宋青书了如指掌,也并不十分满意,反而对宽厚温和的张无忌更加欣赏。 天然的偏见不是那么好消除的,宋青书也没打算消除,好在莫声谷没有出事,事情没发展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他要撇开嫌疑并不难,只是一顿责罚是免不了的,与其想东想西,他倒不如好好提升自己的实力,宋青书武力虽强,毕竟是原身的,不是他白锦的。 这是一个拥有极微薄灵气的世界,武者的修炼能达到后天巅峰,所幸武当的心法中正平和,白锦重拾药王诀,也无需废掉原先的内力,在宋青书的基础上修炼,竟也事半功倍,当宋远桥等人找来时,他已经将宋青书的武功融会贯通,彻底融合成属于他白锦的实力。 正如白锦所料,武当这五侠的关不好过,宋远桥宽袍长袖,颌下三缕长髯,形容清癯飘逸,但行为可一点也不风淡云清,他见到白锦的第一件事,是细细端详了白锦一番,眼中满是恨铁不成钢的失望,随即,伸手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青书,峨眉派给师父送了一封信,细细述说了你做下的丑事,可怜你太师父清清白白活了百多岁,竟被几个后辈如此问责羞辱,颜面尽毁,都是因为你这个畜生——你,还有何话要说?你这是要毁了武当和峨眉吗?」 第99页 第79章 武当剑仙 第四章 巴掌很重,白锦嘴角当即就裂开了,顺着嘴角流下一道血痕,苍白如冷玉的面庞上顿时就多了一个青紫的巴掌印,可见是用了全力。 可这一巴掌算是白挨了。 白金有些懵。 这么多世,他也就是在第一世的时候吃足了苦头,但来自于亲人的责骂打罚几乎没有,本质上接受的还是各式各样的爱意,哪怕是当初神智分裂另有爱女的石之轩,也没上来就扇他耳光,可偏偏宋远桥是宋青书的生父,白锦用了这具身体,便继承了他的因果亲缘,不到逼不得已的绝境,根本不可能还手。 眼见白锦并没有痛哭流涕或者下跪认错,反而面无表情,毫无犯错的自觉,宋远桥痛心疾首,怒火高涨,脸都青了,好在其他叔伯终于反应了过来,忙把父子俩隔开,俞莲舟等人把气咻咻的宋远桥拉走,莫声谷也拽着白锦回了房间。 看着自从那夜后就变得沉默寡言的师侄,莫声谷嘆了口气,「你爹这一路,气得吃不下睡不好,正所谓望子成龙,想想他这些年投注在你身上的心血,你一直都是他的骄傲,如今忽然犯下此等过错,他也是恨铁不成钢,你别怪他,回头好好认个错,别犟了。」 白锦内心有那么一点点触动,在宋青书心中,武当六侠疼张无忌胜过自己,就是一种背叛,但白锦置身事外,却能感觉到武当六侠对宋青书的情感并未减退,只是多了一个更加让人怜惜的师侄,相比宋青书幸福顺遂的生活,张无忌的人生未免过于坎坷,众人在不知不觉中稍稍偏向张无忌一些,也是人之常情。 要放在现代,也就是家里大娃和二娃争宠,家长处理不当,但宋青书和张无忌都不是小孩了,长辈们的一时疏忽放纵,最终造成的后果却那么惨烈,宋青书杀了莫声谷,俞莲舟又亲手杀了宋青书,便是宋青书真的犯下滔天大祸,毕竟是宋远桥的独子,武当剩下的五侠,真的还能毫无芥蒂,如之前那么亲如一家吗? 所幸这一切尚未发生,白锦也绝对不会再重演宋青书的悲剧。 白锦没有像对莫声谷那样干净利落地认错,莫声谷性格直爽,又被他捨命相救,对他说的话能全盘接受,但宋远桥可不一样,这年头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别看宋青书在武当是第三代的第一人,可在他爹那里,也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宋远桥相比起大多数父亲已经算慈和了,但那也只是矮子头上拔将军,白锦并不想因为孝道束手挨更多的打。 俞莲舟和张松溪更是见到宋青书就以一种审视的目光暗暗打量他,从一开始就抱有怀疑态度,那无论他说什么,都会被当作砌词狡辩,何必浪费口舌呢? 至于殷梨亭,他倒是心软善良,可他和杨不悔是一对,天然就成了张无忌的同盟,白锦想都没想过从他那里得到支持。 在白锦被宋远桥压着回武当的前一夜,客栈里歇息的六侠中忽然出现一阵骚动,假装养伤躲在房间的白锦,如今耳目灵敏,发现是俞莲舟和张松溪房中多了两道唿吸,很快地,宋远桥等人也聚集到了他们房中,显然来人是他们共同认识的人,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并没有喊白锦出去见人。 既然大家都没有声张,说明来的人他们认识且不好让别人知晓,而且也没有喊他,白锦就没有露面,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边继续调养身体,一边思索未来的路。 第二天,莫声谷来帮白锦收拾行李,白锦见他气色轻松,眉目含笑,心中便有了数。 也好,六侠没有受到打击,张无忌也没有受到冤枉,双方和和美美圆圆满满,对武当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在回去的一路上,俞莲舟和张松溪有几次欲言又止,想和白锦交流,又有些踌躇犹豫,白锦一概当作没看到,他拒绝和六侠沟通,整天除了打坐调息,并不说一个字,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副消极反抗的失恋模样。 宋远桥气得还想打人,却被莫声谷劝住了,莫声谷把自己听到的宋青书和陈友谅的对话,以及被宋青书搭救,又杀了陈友谅这一连串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宋远桥等人,尤其还涉及到宋青书的心结张无忌,这下子,其他人都不好说什么了,反倒庆幸昨晚没有惊动他,否则也不知道会不会进一步刺激到他。 现在的白锦,在众叔伯眼里,简直就是豆腐扔进了灰堆里,拍不得碰不得。哪怕是足智多谋的张松溪,面对这个局面也是麻爪了,手心手背都是肉,这可怎么是好,算了,回山上看师父有没有办法开解吧? 最后,六侠束手无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了自家师父张三丰身上! 武当群侠武力超群,声名赫赫,自从俞岱岩当年独身行走出事后,他们都习惯了结伴而行,那些拦路的绿林好汉也不是傻瓜,连头都没敢露,一行人平平安安地到了武当地界,白锦也见到了倚天世界里的传奇人物,张三丰。 白髮白须、精神矍铄的老头,极高极瘦,穿着半新不旧的布衣道袍,微微凹陷的双眸,歷经沧海桑田,洗去了所有的锋芒和睿智,整个人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光从外表看,就好像深山里一棵写满岁月年轮的遒劲老松,已经很难看出这是一名武林高手了。 「少年慕艾,本是寻常,青书不必过于介怀,你爹是关心则乱罢了。只是这世道,女子比男子活得艰难,周姑娘毕竟是峨眉掌门,一门女修的名誉颜面都系在她身上,太师父也不能不罚你,你可明白?」 第100页 张三丰有些惆怅也有些感慨地对白锦说着,像对着懵懂稚童那般,慈爱地摸了摸白锦的头,「听说你还救了你师叔,青书一直都是好孩子。是我们这些长辈做得不对,忽略了你的感受,你还这么年轻,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白锦抿嘴,灵魂深处,仿佛涌出一阵阵暖流,迴荡在他心口,一点点地融化着那一丝附着在他神魂上的淡灰色雾气,一直以来的违和感,也渐渐消逝了。 半晌,白锦笑了笑,那从来都温文儒雅的如玉面庞上,透出一丝罕见的桀骜不驯,「七叔那人,嫉恶如仇,又没有城府,这些年行走江湖,也不知道怎么平平安安活下来的。我那可不是救他,只是不想铸成大错,半途收手罢了,他没看出来也罢,看出来不愿相信也罢,太过心慈手软了,跟他对外的名声可是大大不符。」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你七叔有他的选择,而你,」涉及到徒弟和徒孙的恩怨,张三丰并没有含煳其辞,直截了当地道,「一念之间,天翻地覆,既及时醒悟,逃脱了既定的命运,又何必再耿耿于怀?咱们的眼睛,为什么长在前方?那是为了让我们一直往前看啊!」 「嗐,太师父,您老真通透。」这老头性情洒脱得白锦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摇了摇头,「只是这话你要好好和七叔说说,太师父放心吧,您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我会好好勘破这层情障!」 张三丰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被白锦将了一军也并不气恼,反而肉眼可见地轻快起来。 第80章 武当剑仙 第五章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山门都有那么一处后崖,武当山也有那么一处思过崖,一个干燥的小山洞,一处三丈见方的石台,只有一道铁索横在陡峭的山壁之间,十分险峻。 得知白锦被罚面壁思过,武当六侠略有不忍,到底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且半途醒悟,没有铸成大错,除了宋远桥,都齐齐赶来送白锦。 如果是往常,大家肯定已经你一句我一句说这小子一通了,但不知为什么,面对如今飘逸清冷的白锦,实在无法把他和那偷窥女子的猥琐形象联繫到一起,甚至心里产生了一样的疑惑——他们是不是误会了?是误会吧?老七都说了,人家是担心周姑娘,暗中跟着是为了保护她,青书这孩子很少撒谎,应该是周姑娘误会了吧? 众人面面相觑,那些话憋在嘴边,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最终,还是俞莲舟上前,拍了拍白锦的肩膀。 「青书,你好好反省,好男儿大丈夫,何患无妻?师父已经给峨眉去了信,向周姑娘致歉,你好自为之。」 白锦看了他一眼,对他的劝诫不置可否,反倒另提了一件事,「据说张无忌一直在找混元霹雳手成昆?想必他不知道成昆藏身少林寺,化名圆真,又收了陈友谅为俗家弟子?还有,丐帮现在的帮主史火龙是陈友谅找来的假冒之人,真正的史帮主已经丧生在成昆手里,如今陈友谅身死,他潜藏在丐帮的目的也就无人知晓,与成昆之间的线索也断了,这些还烦请二叔转告张无忌,我宋青书,不欠他什么了。」 俞莲舟闻言大吃一惊,「青书,这些隐情你从何得知?可是真的?」 白锦微笑,「我毕竟号称玉面孟尝,江湖中自有卖我几分薄面的知交,愿意告诉我一些不宜流传的小道消息,只是与我无关,我自然懒得搭理,如今告诉你们这些,只是希望张无忌早点为父母报仇雪恨,也好早日与周姑娘携手和好,成就佳缘,省得像个没头苍蝇一样满江湖乱转,各位叔伯也早点放下心结,算是我给几位叔伯赔罪了。」 「青书——」 白锦没再多说,转身提气,一个纵身,轻飘飘地落在了铁链上,再一点,人已经到了对面,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轻如飞烟,杳如鹤影,那铁链愣是连晃都未晃一下,可见轻功之精妙,已至臻境! 「青书何时有这等轻功了?」 张松溪有些愣住,七侠里他武功最高,轻功造化亦是最深,自能看出宋青书轻功已非原先的纵云梯,而是在纵云梯基础上融合了其他心法,另成完整功法,且远远超越自己了。 没有人一个人知晓此事。 这一刻,众人才发现,自从张无忌回来之后,他们对青书确实忽视良久了,以前每一次练功的招式都是他们手把手指导,直到完全标准为止,如今却连他何时自创绝顶轻功都不知晓了。 宋远桥内心尤其难受,他自以为爱子,却到现在才发现,他和青书,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面对面沟通交谈过了,青书在做些什么,什么时候喜欢周姑娘,他统统不知,反而一味责备他品行不端,恨他不争气,他们父子俩,什么时候起,竟已经无话可说了。 白锦既将一切都抛诸脑后,便不会再去花费一份心思,武当的后山崖,安静,空旷,眼前有云海苍茫,身后有万顷苍翠,远离万丈红尘,很适合他突破。 这一世生活环境十分纯粹,只要他不刻意作死,他便可以在追求仙道的路上一直坚持下去,他有预感,这一世,他仿佛已经触摸到了穹顶。 上一世忙碌一生,于心境上连连突破,但功法上并没有大的进阶,这其实也有白锦刻意压制的原因,身为帝王,本身就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也必须要为长远考虑,他以帝王不适合修行拒绝了刘彻,那么他一生亦要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绝不以倾国之力来成全个人,这,也是为后来的帝王树下的界碑,留下的枷锁,想修行,可以,别做皇帝;想做皇帝也想修行,可以,那就努力治国□□,积攒功德;想做皇帝又想修仙又想随心所欲,呵,做梦比较快!! 第101页 最后那一幕所谓白日飞升,自然是假的,那是他生平做的第一个障眼法,便是为了给刘彻以及后世沉迷于长生之道的皇帝们留的念想——看,一个贤明仁爱、深受爱戴的好皇帝,根本无需自己费尽心思去苦苦追寻长生,还可能会像秦始皇那样被欺骗,被后世人嘲笑,其实成仙的路就在脚下,只看你怎么走,苍天自有衡量。 只是不知道霍去病那小子到底去哪了,不愧是至诚至性的冠军候,后发先至,连东方朔最后都未能修到极限,这小子远比别人修行日短,且以武为重,开始时的速度也并不快,却神奇地达到了别人终生不能达到的巅峰,第一个突破先天,把刘彻羡慕的,甚至开始后悔自己做皇帝太忙不能一心一意追求仙道了。 白锦双眸凝视长空,心想,如果自己生活的是一个又一个小世界,那么在他们更上一层的天地,也不可能只有一个吧?诸天万界,若是将来有缘,他们不知道还能不能相逢。 武当的后山安安静静,每天日升日落,云捲云舒,过得缓慢规律,武当弟子每日只送去一餐,却从未有人动过,宋远桥等人听说白锦从未进食,来到后山,却见山顶那方寸之地,白锦盘膝而坐的身影,仿佛天生天长,巍然不动。 众人不知为何,相互对视后俱裹足不前,仿佛此时此刻打扰了眼前人,是一种罪大恶极。 在白锦面壁思过的一个月后,后山忽然风起云涌,大好的晴空乌云压顶,闷雷隐隐,张松溪心念微动,第一个飞奔到后山,莫声谷紧随其后。 却见那后山顶已被乌云牢牢罩住,看不清其中情形,泼墨般的云层中穿插着一道道灵蛇般的闪电,四处游走,若隐若现,闷雷声嘶吼着,向外辐射出令人喘不过气的威压。 第81章 武当剑仙 第六章 「四哥, 这——」莫声谷急了,长剑一摆就要冲过去。 他是真的担心,这一个月几乎每天都过来, 知晓青书一直都没有进山洞, 而是日日夜夜都在山顶打坐, 如今山顶被闪电乌云重重包围,青书危险! 张松溪一把拉住他, 神情凝重, 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那黑沉沉透出恐怖气息的山顶, 心头滚过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测,不可能,连师父都尚未做到, 青书还那么年轻,怎么可能? 「七弟,莫慌, 你看这情形像什么?」 「像什么?」 随后赶过来的五侠, 宋远桥和俞莲舟同样神情凝重地看向后山顶,眉头紧皱, 殷梨亭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后山,嘴里接了张松溪的话,恍惚间无意识地反问。 这等充满恐怖威力的天地异象, 已经超乎了他们所有人的想像!! 「像传说中的渡劫……」宋远桥嘴角颤抖, 喃喃地自言自语,死死地盯着那被乌云裹挟的风雷中心, 脸色惨白如纸。 凌晨时分,第一道雷轰然噼下,其后整整七天, 雷电不断,乌云聚合,天地之威恐怖如斯。 这样的阵仗,也惊动张三丰,从闭关之地踏了出来。不同于徒弟们的紧张慌乱,张三丰虽惊讶,更多的却是惊喜,当修为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触摸到的瓶颈亦有不同,像张三丰,几乎可以说是倚天世界的第一人,他的心境眼界,自然也非其他人可比。 青书的进步,用一日千里都不足以形容,可见他这些年在练功一途上并未懈怠,甚至远比他们想像的更加刻苦坚毅,才能达到如今这令人仰望的高度! 宋远桥等人只能从天象中感受到隐隐约约的威压,就仿佛是一股无形的巨力,落在他们头顶,需要强大的意志和实力,才能在这股巨力下勉强站立,而张三丰则不同,他从中感受到的是一丝异乎寻常的玄奥力量,穷尽他的阅歷,也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只是变幻莫测,一会儿化作天地万物,一会儿化作四时节气,一会儿化作了日月星辰,非混沌而分明,生生不息。 原来,世界的尽头是无边无际的混沌——张三丰被彻底吸引了。 站在崖边的张三丰,浑身忽然鼓起了一股无形的劲气,笼罩住他整个人,他不由自主地闭上了双眼,用心,用神,去感悟,体会——然后,他惊讶地听到了一声细微的崩裂声,「咔嚓」——他蓦然多了一双眼睛,清清楚楚地看到身体内部经脉内力的走向,在丹田汇成初具雏形的太极奥义,正在一点一点弥补,融合,变得更加圆融贯通,而后缓缓流转分离,阴阳上下,具象两仪。 张三丰只觉得脑海中一道无形的桎梏骤然碎了,精神获得了解脱,浑身内力不由自主地高速运转起来,他皓白的髮丝,被劲气鼓得飘起,每运转一个大周天,便有一缕白髮,一寸寸自头顶而下,由白转灰,由灰转黑;颌下的雪须,随之过渡到霜色,乌黑…… 在周围弟子震惊的目光中,张三丰浑身功力层层攀升,满头白髮转为青丝,满脸沟壑自然绷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鹤髮童颜的老者,变成了一名清癯疏朗的中年道士。 返老还童,返璞归真!! 这一天,倚天世界的武林歷史彻底改写了。 …… 七天一过,一声龙吟,一道鸿光,横贯天地,噼开了那笼罩住后山的重重雷云,金光乍然迸射,穿透云层,霎时,风停云散雷销电匿,万里长空净透如洗,晴朗得看不到一丝白云。 众人恍恍惚惚,满目眩晕,过去的七天异象,就像一场奇异的梦,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第102页 不,不对,还是留下了最重要的变故源头—— 后山顶缓步踏出一道缥缈的青色身影,凭空而立,面如冷玉,眸定青山,手持雪色寒剑,长袖盪起一道风起的弧度,尚未落下,人已经出现在了山崖这边。 他仿佛又长高了些,身姿愈发挺拔如玉松,气质从外放的俊美傲气变得内敛清冷,仿佛蒙尘的美玉终于被洗去了所有晦暗杂质,露出了莹润通透、光华隐隐的本相,从温雅斯文的青衣书生,脱胎换骨变成了清冷超脱的青衣谪仙。 除此之外,从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丝被雷云笼罩了足足七天的痕迹,谁也不知道,雷云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七天他又是怎么撑过来的。 张三丰自然而然地迎上前一步,而宋远桥等人却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翼护到张三丰身侧,神情复杂警惕地看着白锦——不用动手,每个人都明显地感受到了,他们不是眼前人的对手,甚至放眼江湖,恐怕没有一人能接住他方才噼开雷云的那一剑! 他们五人便是结成真武七截阵,也未必能挡住他的一招半式! 这已经不能简单用武功高强去解释了,武功高强者固然能做到剑气外放,可是能高强到噼云斩雾吗?轻功高强者可以踏雪无痕,但能高强到滞留在半空中如履平地吗? 眼前这个五官熟悉至极、气质却已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的疏冷青年,还是他们认识的宋青书吗? 白锦注意到了宋远桥等人紧张戒备的眼神,并没有放在心上,但他也忽然理解了宋青书的叛逆。 原来,这个青年自始至终也没有得到长辈全心全意的信任。 在他的人生中,他也许得到了大部分的疼爱,但这种疼爱是虚的,肤浅的,流于形式的,是出现一个命运悲惨的张无忌,就能迅速转移的。 是他的惨死,都不能够让他父亲痛彻心扉,不顾一切为他出头的。 在外人眼里,宋青书贵为武当第三代首徒,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出身根正苗红,习武有名师教导,除了横空出世的张无忌,武功也算是年青一代的佼佼者,整个人生完美到几乎没有任何缺憾,所以,宋青书若是背叛武当,外人是怎么也想不通。 实际上,不过是一个顺风顺水没遭受过挫折的名门少年,忽然间情感上备受打击、感觉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被夺走,却不知道该怎么夺回,进而产生了满腔不平和郁愤。 如果宋远桥等人在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心理变化,进而做正确的疏导开解,那他可能不会一步步泥足深陷,走上自绝之路——但话说回来,天底下除了父母,又有谁必须要无条件照顾他的感受,什么都以他为中心呢? 白锦的共情心实在不足,他很早就明白靠人不如靠己的道理,宋青书却天真地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说到底,还是内心不够强大,胸襟不够豁达,眼界不够开阔,实实在在辜负了他玉面孟尝的好名声。 他人有他人的精彩人生,自己亦是自己生命中的主角,何须过于在意旁人的看法,无形中妄自菲薄? 「青书,身体如何,可有甚不妥?」 张三丰关心地道,被雷电连续噼了七天,一般人早就性命难保了,至于青书,透过他气质内息的变化,张三丰有一个大胆的揣测,对于别人是索命阎罗的雷电,对于青书,可能反而是一种莫大的好处,一种用于淬鍊打磨体质的好处。 「我一切都好,恭喜太师父更进一步。」 白锦朝判若两人的张三丰道,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同喜同喜,老道是託了青书的福,才隐约窥到了那方天地,青书想必已经踏过门槛了吧?」张三丰笑呵呵地捋着鬍鬚,诙谐地问道。 「也不过是初窥门径,于玄学道法我认知尚浅,修行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疑问,不得其解,正想向太师父请教。」 白锦十分坦然,他虽然从未间断过学习,早非吴下阿蒙,但学无止境达者为师,他永远也不会小瞧任何一个在专业领域里取得成就的人,倚天世界,若能道法精深,张三丰认第二,就没人能认第一了。 「好好好,咱们爷孙互相请教,老道也有许多疑问哩,青书可要好好给老道讲讲。」 张三丰满口答应,上前握住白锦手腕,拉着他就走,把一众护着他的弟子都扔在了脑后。 白锦也没有和他们和解的意思,时间总能给所有事物一个答案,他需要的,不过就是寻常新对待,冷处理而已。 早在来武当山的路上,他就有了离开武当山的打算,原想着徐徐图之,尽量保证各方的稳定和平静,只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如今提前突破境界,功力高涨,论实力已不可同日而语,再不适合留在武当山了,虽然张三丰完全是讲理但是护短的态度,但他没得到明确的惩罚却武功进阶是不争的事实。 消息如果传到峨眉派耳中,他是无所谓,但张三丰就难做人了。 他亦知晓张三丰百年里唯一的遗憾,并不希望自己成为武当峨眉闹翻的导火索,如今不过是将他的计划提前罢了,倒也不算叛逃。 「你想好啦?」张三丰嘆了口气,倒也不意外。 「那边清净,没人打扰,我虽升了一阶,但境界不稳,还需要时间好好巩固一番。」白锦笑了笑,「所谓树大分枝,我所学已与武当心法绝学大相迳庭,虽同出一源,终究还是要分道扬镳,正好,择期不如撞期,就算我另立门派,难道就不是武当的人了?」 第103页 「你既已下定决心,太师父也不多说了,青书,道途漫漫,吾辈上下求索,多少惊才绝艷的先辈亦是不得其解,你既能踏上大道,这便是你的缘法,只盼你能够坚守初心,不忘来路,不惧未知,坚定地走下去!」 第82章 武当剑仙 第七章 新年伊始, 武当派对外宣布,武当第三代首徒,玉面孟尝宋青书, 得武当掌门张三丰首肯, 自立门户, 成立药王宫,从此与武当山分宗, 一南一北遥相唿应, 各自为政, 互不干涉。 后世人戏称药王宫为「小武当」,药王宫弟子行走江湖,听到了也不恼, 只心平气和地给人纠正,直到对方彻底记住药王宫三个字为止。 两门派同出一源又截然不同,武当以道和武传家, 药王宫以剑和医为训, 两派从不兼容并蓄,然而对方有难时却又倾尽全力相助, 关系之微妙复杂,世人皆捉摸不透。 此是后话,当药王宫的第一任宫主宋青书, 对外宣布开山立派时, 最初得到的并不是祝福,更多的时明嘲暗讽和冷眼旁观, 看好他的人几乎没有——此消息由张三丰亲口宣布,迅速传遍江湖,掀起轩然大波! 想看武当笑话的人直接被震傻了, 更多人的反应却是满心涌起一股羡慕嫉妒的酸意,这种酸意,并不是刻意针对宋青书,说到底,这其实涉及到了门派武学的传承。 什么,武当派到底想干嘛?一个一个都不在自家好好习武,跑外面去当教主的当教主,开山立派的开山立派,这开枝散叶的,也未免太厉害了吧??毛头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张无忌背后有白眉鹰王等人撑着就罢了,宋青书算哪路俊杰,勉强跻身一流高手,就真以为开山立派是容易的?真那么容易,为什么满江湖的人都为了师承门派杀人越货勾心斗角,却很少有人离开师门,难道那些名震江湖的大人物还比不上他宋青书? 真正有见识的人,看得更加深远,几乎没人不羡慕张三丰,这是怎么教导子弟的,居然连偌大的武当派都不放在心上,哪像他们家的弟子,为了点点资源都恨不得相互打破头,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气死!! 因为张无忌横空出世,得武当六侠倾心爱护,江湖中人无不知晓,而原先武当默认的下一代掌门人宋青书虽武功高强,却也不及张无忌,原本只有宋青书一人也就罢了,如今多了张无忌这个选择,顿时地位不稳,武林各派的当家大佬们都冷眼旁观武当派到底会选择哪一位培养为下一代掌门人,别说此举对宋青书不公平,武林中人,终归还是以实力为尊,而张无忌身为白眉鹰王的外孙,身份也并不低于宋青书,完全有一争之力。 谁知还没等武当内部发生分裂,人张无忌靠自己的本事当上了明教教主,无论怎么说,张无忌也不可能身兼正邪两道的魁首,按道理宋青书算是平白捡了个便宜,竞争对手直接没了,武当下一代非他莫属,可偏偏他一厢情愿痴恋峨嵋掌门周芷若,世人皆知,而周芷若又与张无忌赵敏三人纠缠苦恋,对宋青书根本不屑一顾! 这段复杂的男女之情中,张无忌是最大的赢家,被无数少侠暗地里羡慕敬仰,赵敏以元朝郡主的身份蛊惑了明教教主,虽得了「妖女」之称,却也给人绝色倾城、魅力无边的遐想,剩下的两人,周芷若固然可怜可嘆,宋青书简直就成了一个笑话,直接让江湖中稍有些见识的长辈心有戚戚,谆谆告诫自家子弟,万万不能耽于美色,弄得自己身败名裂不人不鬼。 随着张无忌的声望愈盛,宋青书作为张无忌的对照组,一无是处,声名狼藉,名声几乎跌倒了谷底,曾经风姿潇洒的玉面孟尝,再无人提及。 人人都以为这位曾经的武当少侠将要泯然众人了,这也正常,这世上多的是天才或半路夭折,或误入歧途,或沦为平庸,没有真正走到顶峰的天才不会被任何人铭记。 谁知这宋青书转身却抛出这么一个大雷——自立门派!!少年人想一出是一出不算什么,但他自立门派,却有武当掌门张三丰背书!! 连张三丰都看好他支持他,对他放弃武当不以为忤,这就引起了众人的好奇了,上以恶搞张三丰看好的少年,喏,就是如今的明教教主张无忌。 众人好奇之余,也对张三丰佩服得五体投地! 武当是真牛,上一辈出了个和殷素素成亲和谢逊义结金兰的张翠山,本以为武当立身不正完蛋了,谁知沉寂没几年,张无忌华丽亮相,迅速凭自身实力蹿升为青年一代的第一人,以为武当内部得自相残杀了,结果两个继承人谁都不是啃老族,一个成为明教教主,统率天下抗元义军,一个自立门户,自创武学体系——甭管成不成功,敢想敢干也是勇气和魄力,自家怎么就没有这么有心气的出息弟子呢? …… 宋青书与张三丰论道之时,张无忌那边和周芷若也反目成仇,赵敏当厅搅合,周芷若怒伤赵敏,张无忌却挺身相护,两人婚事作罢,当堂决裂! 待宋青书开山立派的消息传遍江湖,张无忌正偕同赵敏两人,寻找谢逊的下落,两人正享受着难得的二人世界,闻言十分意外。 「无忌哥哥,真是人不可貌相,您这位师兄,也是有大魄力之人!」 赵敏转着肩旁的小辫儿,目光闪动,转眼就把这件事的利弊得失算得明明白白,心底暗贊了一声,她以往倒是看走了眼,这宋青书不愧是武当第三代首徒,虽然比无极哥哥差远了,但也有他的可取之处,这人本领心性偶读还行,软肋就是周芷若,她是不是能想个法子,把两人凑成一对,也省得那姓周的日夜惦记无忌哥哥。 第104页 哼,左右以她孤女出身,配宋青书也是高攀了。 张无忌垂着眸,手指点着桌面,嘴角勾着淡淡的笑,「我这位师兄,从小顺风顺水,一直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他有这样的心气,我并不奇怪,只是……」 宋青书并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目光远大之人,心高气傲且心胸狭窄,他做出这等惊世骇俗的决定,在武当上两代都没有任何意外的情况下出山分宗,表面上看是年少轻狂,心怀大志,但在大多数人看来,这种举动就是背弃门派,欺师灭祖,太师父居然什么都没说,还特意站出来为他遮掩,这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 「无忌哥哥,左右我们现在也打听不到狮王的下落,不如一起去瞧瞧?」 以张无忌的想法,自然不肯为了不相干的人耽误寻找义父,毕竟天下人寻谢逊几乎癫狂,谢逊在外面多耽误一天,便多添一份危险,但面对殷殷切切的赵敏,想起她刚刚为了自己和父兄决裂,心便软了下来。 「罢了,我们一起吧,太师父此时还不知道如何为难,我亦是武当的一份子,武当出了大事,我岂能置之不顾?」 赵敏听了,顿时眉开眼笑,娇艷的笑脸格外明媚。 与此同时,峨眉山上,周芷若站在演武场,一套功法练习下来,滴汗未出,依旧风姿绰约,出尘如仙,额间一点红痣,圣洁端秀,俏丽双眸冷若寒冰,自生威仪。 今时今地,再没有一个峨眉弟子敢像丁敏君那样指责顶撞她了。 练武场四周,横七竖八地躺着数根合抱粗的巨树桩,上面贯穿着数不清的细洞,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偏偏树桩表面却完好无损,丝毫没有崩裂,看得人不由得心底发寒。 「何事?」 贝锦仪匆匆而来,周芷若随口问了声。 「回禀掌门,」贝锦仪迟疑了半晌,瞅见掌门开始眯眼,心头一凛,再不敢迟疑,「刚刚外门弟子传回消息,武当弟子宋青书,前些日子正式脱离武当,另立门派,号称药王宫,张道长亲口对外宣布了这个消息,并要为宋青书单独立一份谱系,如今武林各派都准备派人前往武当派,掌门,咱们峨眉……」 贝锦仪不知道该如何劝说,掌门的确在张无忌那里受到了伤害,张无忌负心薄性,张道长亦有教养失责之过,武当和张无忌,已经成为掌门心中的禁词,而宋青书,却是掌门不屑提及的人,她们峨眉和武当断交原也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宋青书开山立派,身份立刻不同,倘若其他武林门派都派人前去示好,唯独峨眉毫无表示,只怕传出去还以为掌门依旧为张教主悔婚一事耿耿于怀,对峨眉上下弟子的名声都大大不利。 周芷若静静地站立半晌,忽然冷笑一声,殷红的唇缓缓勾起,「去,岂能不去?武当欠我们峨眉的,又何止张无忌一人!!」 宋青书当日的偷窥行径,他人不知,但周芷若心里却一清二楚,她心中屈辱愤怒,只是为了与张无忌在一起,只能暂时咽下了这口气,她也不是那种忍气吞声之人,当即给张三丰悄悄送了封信,就是算准了张三丰磊落正派的性格,绝不会放过宋青书,宋青书敢冒犯她,自当有脱一层皮的觉悟,将来若有机会,她自会再亲手报復回去,如今不过是收一点小小利息罢了。 贝锦仪只当宋青书是掌门的追求者,却不知其中还有这一桩隐晦之事,见掌门愿意出席武当的盛事,心中松了口气。 她只道虽然掌门不曾回应,但江湖儿女,讲究你情我愿,掌门不愿,那宋青书也许久未再露面,想必是放弃了,同在江湖中行走,总不能为一桩没有结果的单恋而相互迴避吧,也不现实,倒不如大大方方见面,相逢一笑,也是真正磊落的做派。 白锦并不知道武当之外已经风起云涌,只待齐聚武当,他与张三丰讲道,越说越投机,其中玄妙之处,常常如醍醐灌顶,白锦不是不知好歹之人,张三丰毫无保留,他也有心回报,如今张三丰心中已无任何遗憾,唯独美中不足的,大约只有三弟子俞岱岩,虽然得了黑玉断续膏治伤,日常行走是没问题了,但想捡回原先的武功内力,无疑是痴人说梦。 以如今武林的医药水准来说自然是千难万险,俞岱岩真正无法在修炼的原因在于静脉萎缩退化,揪成了一团乱麻,这是无论土多少黑玉断续膏都不可能治好的,但如今的白锦可以。 一边不断地用灵气一点点沖刷捋顺俞岱岩的经脉,一边炼制药丸内服,以稳定住刚刚捋顺一点点,扩展一点点的经脉,使其停止萎缩,提高自愈力。 说起来容易,倘若是这个世界运用的内力,不等输入到俞岱岩经脉内,就回刺激得他脆弱的经脉寸寸断裂,他的经脉,已经受不了一点点外力挤压拉伸。 而灵气在扩展的同时也在滋养,取治疗和养生的作用,双管齐下,日夜不休,足足五天五夜不眠不休,中间不能有一丝丝间断,才终于让俞岱岩彻底恢復到了从前鼎盛时的身体素质。 甚至,经过灵气的沖刷洗礼浸润,俞岱岩的经脉较之原先自身内功最高强时还要粗壮坚韧一倍,重新修炼起武当功法,更是事半功倍,进步神速,几乎一日千里,不过半月,就达到了原先内力的七成左右。 武当上下,莫不欢欣鼓舞,张三丰兴致高昂,干脆拿六弟子殷梨亭练手,以自身凝聚的内力慢慢梳理,殷梨亭的伤本就好得差不多了,只是经脉上亦存有细微得肉眼看不见的裂痕伤口,若不治疗,殷梨亭练功能取得的高度也就止步于此了,如今慢慢蕴养,便有了更进一步的可能。 第105页 很快,宋青书离开武当的日子也到了。 不断有各派武林人士来到了武当山下的小镇子里,他们当然不时冲着宋青书而来,只不过是以宋青书为藉口好名正言顺上门罢了,他们真正沖的是这件事背后的隐情,沖的是张三丰葫芦里卖的药。 等到张无忌赵敏和周芷若一前一后来到了小镇,将这场本没有太多悬念的分宗仪式直接推向了高潮! 顶着无数人看好戏的眼光,武当待客的弟子面面相觑,一边硬着头皮把人请进了武当山,一边偷偷派人去告知师父师叔。 让所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下来迎接的为首之人,竟然是俞岱岩! 第83章 武当剑仙 第八章 步履沉稳、气息绵长的俞岱岩, 让张无忌大喜,整张脸都放出了光彩! 俞岱岩看着师侄那双酷似弟妹的眼眸,心中暗嘆了一口气, 拍了拍他的肩膀, 朝他身边身着一身白色男装的赵敏点了点头, 然后转头看向张无忌,不苟言笑的脸上, 浮现了极淡的笑意, 「好小子, 你太师父听说你来了十分开心,正等着你上山。」 张无忌也不推辞,当即看向赵敏, 两人随着俞岱岩走了一路,还未出小镇,张无忌脚下却是一顿, 跟在他身旁的赵敏微愣, 顺着他怅然的目光看过去,却见那后山小路上, 一道窈窕绰约的身影正缓步往上,两边是脚下是石阶青苔,两边翠竹森森, 她一身束腰的雪白道服, 衣袂翩然翻飞,一把散落的乌髮在身后飞盪, 整个人宛若一只飘然山林的玉蝶,轻盈得不可思议。 赵敏眼神一黯,不高兴地抿起了嘴, 明艷的面庞上,笼罩了一层乌云。 她提议来武当,是为了拖延寻找谢逊的进度,也是为了观察宋青书,以便于找到缝隙,把宋青书和周芷若栓到一起,但她万万没想到,无需她动什么脑筋,周芷若居然主动出现在了武当山,甚至,比起自己,更加熟悉此地,更像是「自己人」。 「三叔——」张无忌看看俞岱岩,又看看周芷若,欲言又止。 俞岱岩自然也看到了周芷若,他并没有别的动作,只是深深看了张无忌和赵敏一眼,「青书自从回来后,就搬到后山去住了,周姑娘想必是去寻青书,你不用担心,周姑娘在武当地界上,绝不会出事。」 赵敏听了惊喜交加,这真是送上门的好消息,真没想到,周芷若和宋青书竟真的有瓜葛,还被无忌哥哥直接看在眼里!真是天助我也! 而张无忌闻言却殊无喜意,他当初在婚礼上说过,等找到谢逊,他和芷若的婚事还作数,但芷若却挥剑断情,彻底解除了他们之间的婚事,如今芷若和宋师兄之间的事,他又有什么资格插手? 他内心既惆怅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滋味,但一转头,发现赵敏正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双手紧张地无意识搅在一起,他不由得苦笑了,张无忌啊张无忌,你已经对不起芷若了,何必再伤了敏敏的心? 芷若的心中永远也放不下仇恨和灭绝师太的遗言,而敏敏,却是全心全意只想着他,甚至不惜放下家国父兄和荣华富贵,他终究还是一个自私的人,想要一个只爱他,心中只有他的人陪伴——想至此,张无忌终于放下了内心的愧疚,上前牵了赵敏的手,温柔地道,「咱们走吧。」 赵敏立时朝他露出了一个明媚的笑容,简直灿若朝霞,艷丽无匹! 俞岱岩不声不响,只垂下了眸子,五弟的儿子,也是一个情种,五弟恋上出身明教的弟妹,而无忌更甚,找的却是元朝的郡主娘娘,唉,小年轻们的心思,他们也看不明白,就不多嘴啦,只盼着青书那边别出什么岔子才好。 白锦自突破之后,除了和张三丰论道,便一直住在思过崖巩固修为,药王诀又进了一层,正适合他现阶段的境界,他自然不会懈怠,力量再如何巨大,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安心。 此方世界武学已经没落,远不及当初的大唐,却又比红楼大汉好得多,空气中细细捕捉,也能捉到些许灵气,尤其这思过崖,兴许是经歷了雷劫,灵气浓郁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地方,白锦巩固境界的进程,几乎一日千里。 待他修炼告一段落,灵气充盈丹田,方才收了功,朝树下不知站了多久的周芷若拱手致意。 「周掌门,你来啦。」 周芷若已经打量了很久,听到白锦的招唿,目光闪了闪,缓缓地走了下来,斯斯文文地朝他行了一礼,「宋师兄,不是你让人请我来的吗?」 态度一如往常,仿佛两人之间的龌龊从来不曾出现过一样。 不愧是一派掌门,沉静从容,自信大方,让人如沐春风,除了在情情爱爱上不够清醒,其他方面都挑不出错来,也难怪灭绝师太最后把掌门之位传给了最小的她。 白锦内心也终于明白,无论周芷若和张无忌能不能走到一起,周芷若都不可能喜欢宋青书的原因,一株在寒风中凛冽生存的白梅,怎么可能看得上温室里娇养的花朵?本就不是一路人,倒是宋青书强求了。 以往的宋青书,一向称唿她「周师妹」,白锦自然不可能如此称唿,周芷若明显听出了不同,神色居然毫无变化,如果张无忌身边的赵敏也是如此厉害的女子,那这张无忌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啊! 一个两个厉害的姑娘都喜欢傻瓜的概率太小了。 这样的人物,若是结下冤雠,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开的,不枉他不远万里去了趟东海。 第106页 海洋就是他的主场,他轻轻松松便破了那天生天长只被人为细微变动过的迷踪阵,找到了目前的周芷若急需的东西。 这个东西的分量,想必是足够了。 「是我,请周掌门来,是宋某想向周掌门当面致歉,太师父不是没有惩罚我,只是事涉两派名誉,闹大了,吃亏的终究是贵派,往日宋某行事癫狂,思虑不周,险些连累周掌门和峨嵋派,蒙太师父教诲,如今心中十分愧悔,若是能弥补一二,亦能求得些许心安。」 不是为了继续痴缠对方,而是为了自己心安,白锦的话,说得再明显不过,周芷若心细如尘,听懂了,心里冷嗤了一声,男人,呵,都是一个德行,永远都那么自私自利,自以为是。 「哦?宋师兄打算如何弥补?」她抬了抬眼皮,眼眸黑黝黝好似深潭。 白锦直接从袖中抽出两卷书册,递给了周芷若,「周掌门,此书,名曰九阴真经,分上下两册,相传是宋朝武学宗师所着,辗转落入桃花岛弃徒陈玄风、梅超风之手,你所修炼的便是他们流传下来的下册,少了上册的心法,若按部就班地修炼,武功亦能大成,但若是急于求成,则后患无穷。」 周芷若彻底愣了。 …… 武当后殿,张三丰开心地抱了抱比他还高半个头的张无忌,张无忌则受到了惊吓,太师父怎么忽然变得年轻了??要不是师伯师叔都喊师父,他简直都不敢认了!! 「太师父,你这是?」张无忌不敢置信地问道。 旁边的赵敏唿吸变得急促,她瞬间便想到了什么,眼也不眨地盯着张三丰,整个人都绷紧了。 「啊,说来话长,咱们就长话短说,」张三丰笑呵呵地道,「老道突破了。」 「武功突破竟能返老还童,莫非太师父学得是仙法不成?」赵敏按捺不住,侧头笑眯眯地问道。 自从张无忌礼堂悔婚,跟着赵敏离去后,张三丰心里便有了数,也默认了赵敏是张无忌的爱侣,算是自己人,何况他活了这么大岁数。难道还计较小姑娘的一点失态? 张三丰并没有遮着掩着,只笑道,「虽说不是仙法,但练至巅峰,返老还童亦是一样好处,无忌生得这般俊,老了若是鹤髮鸡皮,多可惜,不如跟太师父学一学?」 宋远桥等人对张三丰将新悟出的功夫越过他们教给张无忌,完全没有意见,本就是师父的独创,他想教给谁自然就教给谁,何况张无忌虽名义上是武当弟子,但却从未深入系统地学过武当功夫,若五弟泉下有知,想必也是遗憾的,更何况,学点武当功夫算啥?后山还住着一个更加离谱的傢伙,二十多年学着武当功夫,临了却悟出了与武当功法完全不相通的另类功法,甚至碾压了武当功法,这找谁说理去? 自从宋青书近乎歷劫重生,修为更胜一层楼后,宋远桥等人忽然感觉自己的格局和眼界都太小了,这世上没有永远不变的顶端,所谓一山还比一山高,他们没见识过,不代表世上不存在。 张无忌没什么意见,赵敏更是兴奋得两颊涨红,连周芷若不声不响地来到后殿,都不能分去她的注意力了。 第84章 武当剑仙 第九章 对于周芷若的不请自来, 武当上下除了张三丰和宋青书,其他人都感到尴尬万分,从纪晓芙到周芷若, 武当和峨眉的纠葛实在是算都算不清, 也不知道到底谁欠了谁, 江湖人应对这种局面最好的法子当然是老死不相往来,可武当和峨眉代表的是正道中的两大门派, 怎么能因为个人恩怨就去破坏这种攻守同盟? 唯一能做的, 也只有压下心头的不自在, 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了。 对此,周芷若本人更是泰然自若,做错的又不是她, 她有什么不自在的?所谓我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 对武当,周芷若是有一份情结的, 她父亲的死归根究底是元兵暴虐, 视人命如草芥,平民如蝼蚁, 追究不到张三丰头上,但张三丰还是心怀愧疚,不但救了她一命, 还托人说项, 将她送去了峨眉安身学艺,否则她一个父母双亡的渔家孤女, 何德何能成为峨眉掌门的关门弟子?峨眉外门那些师姐妹,哪个出身家境不比她好? 一个失去庇护的颇有颜色的孤女,流落野外, 会落下怎样的结局,也许小时候的周芷若不懂,但如今她再明白不过,若说她对武当还残存有一分敬意,那也是集中在这位厚道的老人身上。 如果她是个男孩,当时就会留在武当山,当一名清清静静的小道士,也许就不会有后面那种种烦恼了吧? 「恭喜张真人武功大成,傲视群雄!」周芷若上前稽首为礼,却是掌门与掌门间的交流,「武当有张真人稳坐中帐,有宋师兄横空出世,当可统领正道,讨伐无道元廷,我峨眉虽女流汇集,亦有一份为苍生百姓匡扶正义之心,愿奉武当为首,略尽绵薄之意!」 周芷若此番话说的大义凛然,不卑不亢,颇有一门之主的担当风采,众人却不由自主地眼光滑向赵敏,这里,可不就有一位不折不扣的元廷郡主娘娘!! 偏偏明知道她是元人,可忌惮她身边的张无忌,众人也只有装聋作哑,扮作一副最好的背景墙,也是十分滑稽可笑。 张三丰仿若没有看到众人打的眉眼官司,捋了捋鬍鬚,笑呵呵地道,「哎,老道天天闭关,也不知还能活几年,你们年轻人热血正义,想为老百姓尽一份力,老道自然是打心底支持,有什么需要老道出面的,老道也绝不推辞,这统领正道就罢了,实在是有心无力,活得太久了,这天下分分合合也都经歷过,整个武当上下也只是一群习武学道的出家人,做不来这天下魁首,若周姑娘有心,咱们武当与峨眉世代交好,自也没有异议。」 第107页 周芷若环视四周面露异色的人,轻嗤一声,「峨眉自来清净度日,倒勉强能守那一方的安宁,若不是世道太乱,朝廷不把我们汉人当人,谁不想太太平平?只盼着那等有救世之力的乱世英雄,能真真正正把黎民百姓放在心上,不被沿途的美色陷阱迷惑本心。」 明明周芷若是看着众人说的这番话,且字字句句占据大义,张无忌却觉得是被周芷若指着自己鼻子连消带打,脸皮火辣辣地发烫,想说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本来欢快热闹的氛围,也变得沉重安静。 一向机变的赵敏,此时也一言不发,只默默地看着张无忌,无论是多么厉害的女人,每到关键的时刻,总盼着有一个英雄出来为她反抗世界,仿佛这样就能证明对她的爱,哪怕是号称拥有「无毒不丈夫」胸襟的赵敏,也不能免俗。 对于赵敏那边来说,张无忌身为抗元义士首领,她的行为也是充满了争议,同立场的人会说她用了美人计,策反了义军首领,不愧是计谋出众的敏敏郡主,而反对的人则觉得她和义军首领同流合污,背叛了国家,应该视同叛国罪论处。 而在张无忌这边就单纯多了,所有人,无论是正道还是明教,无论是亲人师朋还是下属侍从,有志一同,都把赵敏打做了蛊惑人心的妖女,明面上对赵敏尊敬,实际上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恨不得张无忌下一秒就抛弃她。 比起赵敏,他们自然更看好峨眉掌门周芷若,白眉鹰王长孙女殷离,甚至是紫衫龙王的女儿也比赵敏出身强! 日日生活在这种让人窒息的舆论环境里,背离从小长大的生活环境和阶级,说实在的,若只站在旁观的立场,连白锦都要佩服赵敏的勇气和手段,这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魄力,也不亚于上一世的翁主刘陵了。 只是人刘陵是为了权势,而赵敏仅仅是为了爱情,她敢发自内心地认定,张无忌是全心全意爱她的吗? 当然不敢,所以赵敏只能用这种义无反顾的爱来绑住张无忌的手脚,而自幼缺爱缺安全感的张无忌,恰恰最吃的就是这种「你心中唯有我」的套路,爱他的女人很多,他只是选了人生中没有太多选择、只能一心一意爱他的那个。 以张无忌和赵敏的聪明,很多事情不是不明白,只看他们想不想明白了,两人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也无法置喙。 白锦站了半晌,方悠悠地从后门踏进大殿,打破了大殿那瞬息的凝固气氛,也算是把张无忌救了出来。 这是他突破之后第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耳目为之一新。 青衣如旧挺拔如松,仿佛没变,又仿佛彻底变了,曾经锋芒外露,傲气凌人,如今却一身从容不迫、渊渟岳峙的气度。 这位武当第三代首徒,被各方看好的潜力形人才,从天之骄子到声名狼藉,从声名狼藉到东山再起,经歷之复杂之坎坷,让人不胜唏嘘。 他仿佛完全没留意到大殿中的异常,平静地朝张无忌和周芷若点了点头,眼光扫过赵敏,然后转向张三丰。 「太师父,客院已经安排妥当,请众位英雄前去用膳吧。」 当年张三丰百年寿辰上的惨案还歷歷在目,武当上下对所谓「盛会」简直深恶痛绝,这些不请自来的江湖人,若不是和武当平时关系着实不错,武当根本就不想招待! 宋青书开山立派,对他自己来说是一件足以名扬武林的大事,却对于武当派而言,却并不是一件应该大肆宣传的好事——是什么情况,才能逼得原本是武当继承人候选的青年宁愿自立门户,白手创业,也不肯再留在武当,继承这偌大的基业? 只可惜张三丰想做的,众人也没法阻拦,在他老人家看来,支持徒孙的事业,减少创业路上的阻碍,显然比武当名声瑕不掩瑜更加重要。 盼着宋青书和张无忌撕起来的众人…… 盼着赵敏和周芷若大打出手的众人…… 好吧,是他们格局小了,人武当怎么会允许他们看自己的笑话?有什么事,自然会内部处理! 来武当的都不是不入流的武林人士,自有一份识人的眼光,只看到宋青书如今的形貌气场,便知晓人家的武功恐怕已经又进一步,真正迈入顶级高手的行列,如此来看,有这份实力,他开山立派倒也说得过去。 张三丰这老道,教弟子当真有一手——不行,我要迟些回去,得好好跟这老傢伙讨教讨教,说不定对自己的修为也有裨益呢? 所有见到宋青书的人,心里不约而同打起了主意。 …… 一本九阴真经,了结了和周芷若的因果,无论是白锦,还是周芷若,心里都清楚,再纠缠下去,对谁都不利。 周芷若心中怅然若失,倒也不难过,只是似乎这世上有一种只属于她的东西失去了,心中仿佛空了一块,从今往后,再没有人会给予她如此纯粹如此完整的感情了,她将来会不会遗憾,她也不知道。 赵敏从见到白锦的那一刻起,就放弃了算计他和周芷若的念头,周芷若也就罢了,满身弱点,有野心又不够强硬,嚮往爱情又不够纯粹,左右摇摆,不能专心专意,她赵敏从来就没放在心上,虽然也在对方手上吃过几次亏,但也只是当做情敌去提防,却不至于把她当成不死不休的对手。 第108页 而这个仿若脱胎换骨的宋青书就不一样了,明明平静内敛,气质清淡飘逸,却让赵敏产生了一种面对危险兇手的感觉,被他看一眼,仿佛整个人都是透明的,被他将满怀心思看得透透彻彻——赵敏聪明就聪明在她能屈能伸,善于审时度势,有自知之明,她知道,这样的人,不是她惹得起的。 白锦不会把张无忌赵敏当做对手,比起他们,周芷若都更像是天下棋局中人,上一世是天生责任,由不得他推脱,这一世乱世方起,各路英豪征战天下,终将会推举出一名天选之子,拯救苍生,他对天下毫无兴趣,亦没有那份嫉恶如仇的心,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天生万物,自有命机运理,规律道法,而不是靠一人之力去改变天道法则。 第85章 武当剑仙 第十章 当白锦在极冷的北方山顶建药王宫时, 少林举办的屠狮大会火速传遍江湖,连白锦身在如此偏僻的地方都有耳闻,张无忌和赵敏终究是迟了一步。 白锦有的是宫殿图纸, 但却还不能平地建造宫殿, 他只能一剑荡平了一座山头, 将山石锻鍊为基石,取木料为主材, 从各地找了许多艰难度日的建造大师, 又从山脚招募了壮丁, 建造了一座壮阔精美不亚于建章宫的宫殿群。 白锦建造药王宫的过程中动用了大量几辈子积攒的私房钱,因而出手阔绰,不吝于银钱三餐, 虽有专门组织的建筑队伍,但有愿意来为他搬动一砖一瓦的,哪怕是幼小的孤儿乞丐, 也会予他们吃食。 如此一来, 药王宫山下的人越聚越多,多是战乱中死在元兵手中的无家可归之人, 其中又以老人孩子居多,天气虽严寒,可帮着药王宫主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 便能一天吃两顿稠粥, 分到一件鼓鼓囊囊特别暖和的棉衣,能帮他们挨过吃人的寒冬, 这些饱受苦难的人,终于感觉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这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来到此处,慢慢山脚下便添了许多枯枝茅草搭建的窝棚, 原先渺无人烟的地方,开始热闹起来。 药王宫在当地有了名声,这座前武当首徒建造的新门派,神秘至极,却又横阔大气,一出手就先声夺人,声势浩大,令人侧目。 药王宫实际分内外两宫,内宫设有神秘大阵,任何人不得其门而入,外宫则对外开放,任何人,通过宫内设置的关卡,便能成为药王宫外门弟子,得到庇护,以及学习技艺的机会。 药王宫的主人宋青书在离开武当前,只是个名声鹊起的少年侠客,可在开山立派后,整个人的作风都变了,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巨量的资财和粮草,能撑起偌大的药王宫的日常运行,江湖中人思来想去都把原因归结到宋青书可能挖到了无名宝藏的身上! 自然是有人心动的,江洋大盗,□□绿林,独身盗贼,不胜枚举,宋青书又没有对外展示过武力,去过武当的人知道他突破了,但到底突破到哪个境界,谁也说不上来,而其余大众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勉强一流高手上,连张无忌那等武力他们都敢阳奉阴违,何况是不如张无忌的宋青书呢? 只可惜,药王宫不是那么好闯的,盘踞了一座山头,坐落于群山中的药王宫,有多弘大精美,就有多神秘莫测,不论是通过什么途径,强闯、偷渡,空降、水潜……想尽办法,都无法靠近药王宫一里范围内,反而是那些寻常做工的百姓,正正常常地穿梭在药王宫各个角落,完全没有受到阻碍。 有立派的底气,有隐藏的底牌,药王宫,至此真正打下了名头! 其余江湖门派,开始正视起这位后起之秀。 几乎来到药王宫的人,不论是干什么的,都留了下来,甚至有人住了一段时间,就转身回去拖家带口,把家按到了山脚下,很快,一片荒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简陋的村集,还在每天每天地扩张。 这里,朝廷是管不过来的。虽是元廷管辖,毕竟只是没有开发的原始荒凉的山脉,白锦动用了点结下的人脉,把方圆百里都划到了麾下,而百里之外就是荒无人烟连绵起伏的山脉——换句话说,白锦在这里占山为王了。 手里暂时没有护卫的兵力,白锦也不急,靠阵法也能撑住,慢慢发展就是了,他一点也不急。 药王宫的最深处,藏着他录下来的药王诀,共有二阶,第一阶足以横行江湖,是药王宫预备招收弟子传的心法,而第二阶,练到最后,便是真正的破碎虚空了,也不知道这个世上,有没有人能做到。 就像命运坎坷的张无忌,练就了九阳神功,这药王诀,只看谁有这份缘法吧。 一切准备就绪,白锦把药王宫托给了自己从山下挖来的一个落魄士子,独自下山,直奔嵩山。 少林屠狮大会,可谓风起云涌,跌宕起伏,英豪齐聚于此。 白锦来,是为了彻底了结宋青书的因果。 如果当时没有杀了陈友谅,成昆还会利用陈友谅在丐帮搅风搅雨,而他自己,隐于少林寺,稳稳地做个背后的垂钓人。 但陈友谅死了,成昆放在幕前的傀儡没有了,很多事,他便不得不亲自出面,而武当六侠自从听白锦说了陈友谅卧底丐帮一事后,就从未放弃过追查真相,从本源上来说,张翠山夫妇,是受谢逊连累而死,而谢逊之所以变成江湖公敌,却是因成昆而起,武当七侠亲如兄弟,焉能放着兄弟的深仇不管?张无忌报仇是为人子的孝顺,他们身为兄弟,自也不能袖手旁观。 第109页 如此一来,到底是让六侠捕捉到了蛛丝马迹,捕捉到以后,饶是六人心性质朴淳厚,也是悚然而惊——这位霹雳手成昆,不但和谢逊有血海深仇,细细追究起来,他甚至可能是元廷放在江湖中的鹰爪,当年和明教教主夫人的私情,也并不那么单纯,要知道当年阳顶天也是赫赫有名的抗元首领,而阳顶天一死,整个明教分崩离析,所谓的抗元大业,也就停滞不前了。 可惜当初没有一人察觉到这个阴谋,如今时过境迁,竟一点证据也没有了。 因为查到了这层事实,留下再一次深刻认识到,他们汉人和元廷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哪怕六侠不是迁怒之人,对赵敏也热乎不起来。虽说二十年前元廷在江湖中埋线,不管赵敏的事,但她本人也并不无辜,先不说她当初设计擒拿六大门派,差点废了殷梨亭,只看双方隔着国雠家恨,对立立场,她的父兄还是镇压起义军的主力军,就註定不可能和谐相处,偏偏张无忌便如被蛊惑了一般,全心全意地维护这个妖女,连周芷若都不能拉回他的心思,真是让人无奈。 内心深处,六侠也不是不失望的,但他们虽身为长辈,这些年却并没有看着张无忌长大,在他吃苦受罪时也没有陪在他身边,再加上张翠山夫妇自尽而亡,而俞岱岩却恢復如初,他们内心颇觉欠了这个师侄,很多话就不好说出口了。 只盼着无忌孩儿能自己想清楚,他身为明教教主,焉能和元廷郡主走到一起?明教那些高层难道没有半点怨言?唉,煳涂啊! 张无忌并不知道武当六侠为他忧心忡忡,即便知道了,他难道会为此放弃赵敏吗?都说他张无忌宽厚仁善,温柔包容,可不强求的人才能做到无底线的包容,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他不过是对这些人无所求,也不放在心上罢了。 试问一个在孤岛上物质不丰但父母义父万分宠爱的环境中长大、一入江湖便目睹父母自尽、义父被追杀、自身饱受玄冥神掌寒毒折磨,一个人在荒郊野外挣扎求活的人,真的能保持至纯至善的性子么?或者说,他对中原武林,甚至对汉人,又有多少情感呢? 只有赵敏,真正把住了张无忌的脉,义无反顾,火热决绝,才真正打动了他的心。 从一开始,周芷若就输了。 屠狮大会上,武林英雄汇聚,六大门派和明教各据一方,待少林僧人宣布谢逊罪名时,武当六侠也没有沉默,直接上前,将他们调查到的关于成昆、谢逊这对反目为仇的师徒之间的恩怨以及成昆的真实身份公布了出来,比起少林僧人空口鉴罪,武当拿出了一摞一摞的证据,由不得众人不信。 武林譁然,人人色变,人人自危,谁都没想到,朝廷居然在几十年前就往武林中安插钉子了,而他们却一无所觉,想想都不寒而慄,成昆只是暴露出来的鹰爪,他们身边,是不是还存在这样的奸细呢? 少林寺没想到武当会拿出这等至关重要的证据,一时有些骑虎难下,那事不关己只是纯凑热闹的江湖人,见状便有些打退堂鼓了,也只有那些垂涎倚天屠龙的野心家,以及真正有亲朋好友死在谢逊手上的,才坚持要报仇雪恨,拿住谢逊正法。 其他门派看没看出来不知道,但在场的明教众人,武当六侠,以及缄默不语的峨眉女修,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明教——教主张无忌的身后,那一身男装白衣,却难掩明艷绝伦的少女,不是赵敏是谁? 峨眉掌门的座位上,周芷若头戴掌门道冠,沉稳淡定,悠然地转着拇指上的掌门指环,尽管面对的是一场庄严肃穆的审判大会,但她心情显然心情不错。 自武当露面之后,打量她的古怪眼神少了许多,这虽然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但江湖中人到底是以武为尊,周芷若显露的武功和心性,都非寻常女子可及,众人对她虽不及对灭绝那般又敬又怕,终归还是有几分尊重的。 张无忌手指轻点着椅把,有些无奈,也有些安心,走到这一步,也在他的意料之内,只要场中不是一面倒地要他义父偿命,他总归会想法子保住义父的。 他没想到武当师叔师伯们居然拿到了那么重要的证据,这份证据固然不能洗脱义父,但终归是集中在让义父身上的仇恨减少了许多,他们和成昆之间有什么仇怨呢?说到底,还是为了他而已,在他违背他们意愿和敏敏在一起后,他们还是没有放弃他。 第86章 武当剑仙 第十一章 张无忌一出, 这场屠狮大会就变了味道。 当今武林,论抗元主力,无疑是明教, 众武林人士, 无论白道黑\\道, 虽各有盘算,在这中民族大义上多少还有自己的立场, 张无忌和赵敏在一起, 是私德有亏, 但明教率领起义军抗元,是占据大义,「公私」他们还是分明的。 这就导致了, 张无忌要为谢逊出头,很多报仇心不太坚定的人就有些退缩了,先不说张无忌乃明教之首, 单他个人的武力, 也是放眼江湖数一数二的,能和他过招的怕是一个手掌都数得过来, 他们算哪根葱,要是上去了,不是鸡蛋碰石头么? 还有一些人性子倒也不偏激, 只是承了张无忌的恩惠, 这会儿也是进退两难。 最终的最终,这场屠狮大会变成了少林寺先出面, 排名武林前列的各门派开始了比试,只是,以往的擂台比试不过是决出高低, 彩头通常是一本秘籍一些无主的势力地盘,而这次的比试,彩头却是狮王谢逊。 第110页 明教众人内心自然感到屈辱,虽正道人士人多势众,他们双拳难敌四手,最终还是捏着鼻子同意了这个以武定生死的决议,而后在比武场上,青翼蝠王,白眉鹰王和左使杨逍却轮番把各大门派的代表打了下去,众人自诩正道人士,谁知却一输到底,没有一人能赢过明教魔头,只觉得脸面都丢尽了。 最终,还留在场上的武林门派,就只剩下了少林寺,武当派,峨眉派,明教。 峨眉派能撑到最后,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她们的掌门周芷若当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年轻貌美,秀雅文静,看上去与寻常大家闺秀无异,动起手来却果决狠辣,雷厉风行! 众人虽上次在她与张无忌的婚礼现场已领教了她不俗的武功和轻功,但到底没有超越旁人太多,大家并没有正视且重视,这一次周芷若形若飞仙,长袖飘飘却杀机四起,整个人大展神威,众人这才震惊地发现,这一届的武林,又崛起了一位了不得的年轻高手!! 只周芷若一人,便以绝对优势战胜了其余四大门派的掌门,简直让人颜面无光,却又无法跟她计较,老前辈输给了晚辈,难道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周芷若这一顿威立下,比当初灭绝师太靠严苛厉行在江湖中立足更加让人敬畏交加,心服口服,说到底,武林还是以武为尊,周芷若如今的武功,当可列入当今武林顶尖高手的行列,甚至还在众掌门之上,与武当六侠相类,而她,还如此年轻。自此,峨眉两代掌门更迭引起的动盪和危机,一举平定,重新树立了峨眉派身为武林白道六大门派之一的尊严和地位。 张无忌亦是连胜不败,直到对上了武当六侠,终于有了遇到对手的感觉。 武当七侠本身武功没一人比得上张无忌,但他们自俞岱岩出事后就极少单独行动,自有一套真武七截阵对敌,俞岱岩身体好转后,张三丰在少了张翠山的情况下,重新推演了七截阵,如今威力更强阵法更精妙,全力施为,张无忌也难以突破。 但武当六侠既然知道这一场席捲武林数十年的阴谋可能出自元廷之手,又怎么会全心对战明教?众人互视一眼,七侠莫声谷点了点头,趁着众人的目光都胶着在台上之时,忽然一个鹞子翻身下了比试台,众目睽睽之下,一掌排向少林僧人圆字辈当中的一人!! 这僧人的目光虽放在台上,却又十分警醒,始终留了三分注意力在场外,莫声谷这一下突袭,他虽反应不及,身体本能还是发出了警告,险之又险地弓腰躲过,只这一躲避,有点见识的人都发现,他用的武功,居然不是他们知道的任何少林功夫! 这僧人见状,不进反退,转身欲遁走,这次,没等其他武当五侠开口,张无忌依然察觉不对,他一个飞身扑过去拦住了僧人,长臂一挥,一招干坤大挪移,直接把人摔进了场中,僧帽被打落,露出一张陌生平静的脸,众人迷惑。 「果然是圆真!」俞莲舟冷冷地道。 「你们武当是想干什么?」 少林寺僧人自然是不干了,但武当众侠没有给他们发难的时间,当场向武林宣布了圆真的身份,并要求少林寺交出谢逊当场对峙。 这一番迅雷不及掩耳的行为,彻底打破了武当一向给人平和不争的印象,但考虑到武当和张无忌、谢逊之间的关联,他们如此积极作为也在情理之中。 少林寺僧人若是能心平气和听人意见,也不至于造成后来诸多遗憾,一面是圆真被明教逼出行迹,但他却是师叔祖唯一的弟子,被人如此折辱,饶是少林僧人戒贪嗔心性,也是忍不住动怒。 但武当说圆真即是成昆,却打了少林一个措手不及,光凭武当的一面之词,少林寺如何能信?他们本就对武当心有芥蒂,若是今日换了别家说,他们可能还会相信,面对武当,那是好话也要打三折去听,更何况若武当的话坐实了,那少林寺难免就要落下一个管教不严甚至勾结元廷的罪名! 换谁也不乐意啊! 最终,少林和武当明教站到了对立之面,空智直接划下了道,三局两胜,少林寺由三位渡字辈师祖出手。 少林摆明了阵仗,其他门派不参与就罢了,武当和明教却是不能退后,但两派斟酌良久,除非是张三丰在现场,否则他们必输无疑,他们这一方,除了张无忌,没有任何人是渡字前辈的对手,这分明就是一场必输之局。 明教商议良久,白眉鹰王殷正主动请缨,很显然,他没有必胜的信心,他是打算以命相搏,好换取哪怕是一场平局,张无忌如何不知外公的心意,他断然拒绝,两边争执时,周芷若施施然站了起来,朝少林僧人稽首为礼。 「峨眉周芷若,谨向前辈讨教。」 众人愣住,周芷若不是和张无忌决裂了吗?先不说她能不能战胜渡难,只是眼前纠葛,分明是少林和明教之间的矛盾,她峨眉以何身份插手?难道,她还和张无忌还藕断丝连? 「芷若……」张无忌忍不住心头激盪,失口叫了一声。 赵敏眼神微黯,当初婚礼现场夺走周芷若夫君的得意心情早已不復如旧。 周芷若转头,凌凌清眸定定看了他一眼,并未动容,而是心平气和地道,「当日汉水河畔,蒙张真人和张教主搭救,这份活命之恩,周某总是要还的,又在那火神岛上,谢前辈对周某颇为和蔼礼遇,周某内心还是颇为敬重谢前辈的。所谓倚天屠龙,本就同出一源,什么谁与争锋,号令天下,不过是两句传闻,便引得天下武林纷纷扰扰数十年,这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芷若自愧不如,却不知不觉已捲入其中,倚天既是峨眉镇派之剑,这中中因果,峨眉派今日便一一与众英雄了结了吧。」 第111页 「周姑娘,当日你与教主不过是小小误会,咱们教主实在是担心狮王的安危,想着周姑娘知书达理,其后再和周姑娘解释,况且周姑娘对狮王也如此关心,不若就原谅教主吧……」 周颠凑在一旁忙不迭给张无忌解释,他是一百个看不上赵敏,巴不得教主娶赵敏以外的任何女人,这周姑娘贵为一派掌门,武功亦不俗,也堪堪配得上教主了。 他这般理所当然,只是,被周芷若平静无波的眼神注视着,周颠也不知道怎的,越说声音越低,越说心头越虚,慢慢尴尬地住了嘴。 「婚礼姻缘,乃是结两姓之好,并非心血来潮之举,更进一步,亦关乎女子一生际遇,至关重要,在诸位英雄眼中,却不过是小小误会——周某不求诸位感同身受,只祝愿诸位的姊妹女儿,一生姻缘顺遂,幸福美满,再不会遇到如周某的绝路窘境。」 周芷若一番话,语调并不高,却说得满场听到的男人们人人脸红,个个惭愧,再不敢大放厥词。 张无忌更是如同被兜头打了一闷棍,脸色惨白,眼中流露出茫然和痛苦。 周芷若并没有太过在意他们的看法,实力增长了,心境也水涨船高,曾经无比在乎的问题,如今再回头去看,只觉得幼稚可笑得紧,还不如用心将峨眉发扬光大,不负师父的谆谆教诲,临终遗愿。 所有人都没想到,秀丽斯文的周芷若武功进阶竟如此恐怖,不过月余,竟与渡难当场打了一个平手,武功之高深精妙,令人眼花缭乱,三百余招一过,两人同时后退,渡难贊道,「女施主武功高强,学得亦是正统的道家功法,只需沉心静气,循序渐进,假以时日必能成一代宗师威名。」 周芷若调息了半晌,谦虚地道,「多谢前辈手下留情,晚辈虽习得正统玄功,然修习日短,尚不能融会贯通,若非前辈留手,此局便是晚辈败了。」 渡难摇了摇头,含笑不语。 周芷若虽没有战胜渡难,但她以晚辈身份取得一局平局,已经为张无忌等人大大缓解了困局,又无形中为峨眉派树立了威严,能和渡难战平的掌门,其他人想要对峨眉做些什么,也得好好掂量掂量是不是对手。 其后的发展没有太过离奇,张无忌天生光环,最终还是战败了少林三位渡字辈高僧,好容易见到了义父谢逊,却被谢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决定阻住了他搭救的计划。 没有宋青书平地搅局,这次的屠狮大会火气不是那么满,对立情绪也不是很重,但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就在张无忌打败少林僧人,终于取得谢逊和圆真对质同意的时候,丐帮众人携史帮主遗孀匆匆赶了过来,一过来便揭穿了圆真的身份,那传功长老被隐藏在队伍中的僧人暗算,少林寺至此才发现,他们当中的确出了叛徒,还不止一个,少林寺,已经被元廷走狗渗透了。 那黄衣少女将史帮主的女儿送了过来,并没有多说什么,临走时,她深深地凝视着周芷若,却并不像原文中那样直接「讨教」,以真宗九阴真经打败周芷若的速成版九阴白骨爪,令峨眉声名扫地,周芷若羞愤欲死,两人便这么轻飘飘地打了个照面,这黄衣少女甚至没有留下一丝宫人探究的线索,便消失不见了。 人人都以为这屠狮大会将要举办得虎头蛇尾之时,山下传来一阵喧譁,声震四面八方,而在场的武林人士,才发现自己已经中了招,有一个算一个,都慢慢软倒在地,浑身发麻,使不上劲,更别提运起内力了。 第87章 武当剑仙 第十二章 有周芷若珠玉在前, 这次赵敏不再踌躇满志,反而有些心事重重,待听到少林寺外面的动静后, 最先脸色发白。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 外面那些指挥列队包围的术语, 是出自元朝军队,更明确一点, 是出自她嫡亲哥哥王保保统率的军队。 所有人都中了招, 包括赵敏在内, 但赵敏不会天真地以为其他人就不怀疑她了吗,事实上,就连张无忌, 也在内息不畅的第一时间看了她一眼,随后又收了回去,她心头忽然涌起了一股疲倦和灰心。 张无忌怀疑她吗?当然怀疑, 她有什么值得人相信的信誉?他们的初次见面, 不就是她用药抓捕了六大门派,与眼下的情景, 何其相像? 他们在上少林的时候,本就遇到了王保保,她和父兄当场断绝关系, 可, 父女兄妹的关系嘴上能断,流淌于血脉中的亲缘关系, 是能断的吗? 扪心自问,若是换成她处在张无忌的位置,她会相信吗?不会, 她不会信,又如何奢求张无忌全心全意信她? 国雠家恨,犹如天堑,想越过实在是太难太难了,难得赵敏这样不屈不挠性格坚韧的人,有那么一瞬,都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或者,更深处存在着一个疑问,始终在拷问着她——值得吗?为了张无忌,值得吗? 少林寺比武场内,除了被莫声谷和张无忌揪出来的圆真等人,其他都倒了下去,此情此景,哪里还用说什么? 少林僧人目眦欲裂,再无法自欺欺人,空智脸色惨澹,渡字辈三人齐齐低首念着经文,自有那不肯束手就擒之辈,暗暗运起内力,只可惜便是能化解,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完全恢復了,可外面的喊打喊杀声越来越近,根本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时间。 就在众人着急之余,寺外井井有条的人声、脚步声忽然大乱,唿喝声也骤然变得高亢急促,充满了紧迫之感,只几个唿吸之间,这唿喝声便好似被掐断了一般,蓦然消失不见,整个包围圈的响动由高到低,渐次失去了声音,就仿佛遭遇了什么,完全被阻拦在了寺外。 第112页 而里面的赵敏、圆真等听懂蒙语的人只大惊失色,张无忌、俞莲舟、空智、周芷若等人则隐约猜到外面来了援兵,只不知是何方人马,竟把训练有素的元兵挡住了。 待一道青衣身影飘飘然从少林上空落下,形容整洁,气质出尘,完全看不出刚才在外面进行了一场激战,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武当派,简直羡慕嫉妒恨有没有! ——白锦倒不是刻意拖到此时才入场,感觉像是故意似的,要知道药王宫坐落在最北方,少林寺在河南境内,相隔何止千里?若不是世界的惯性修正法则会不会影响到屠狮大会,危及到武当和峨眉,他都懒得走这一趟,药王宫全部交给刘基建造,偏这傢伙沉迷风水符阵,也不知道把药王宫内部改造成啥样,他也很不放心啊! 白锦的到来,正是屠狮大会已至尾声,本该平平淡淡地收尾,却被元廷横插一脚峰迴路转的时刻,少林寺外的军阵,很明显是冲着少林寺内众人来的,好一招瓮中捉鳖,有赵敏在里面,谁能怀疑元廷设下了埋伏?! 如果不站在民族大义的立场,这位王保保堪称元廷少有的得力干将,智谋手段心机都有,兵法谋略也样样精通,若不是有他们汝阳王父子东奔西走,支撑着偌大的元朝,恐怕起义军抗元胜利能提前好多年。 王保保和赵敏是亲兄妹,年龄相差不过十余岁,五官酷似,但赵敏明艷绝伦光彩照人,在倚天里是数一数二的美丽,连混血的小昭都被其比了下去,而这位元廷又名的青年将军却已经两鬓飞霜,风尘满面,双目内敛坚毅。 白锦对上元廷的士兵并未手软,哪怕这支王保保率领的军队相比起其他军队来纪律严明的多,但古代那种祸及九族的株连法其实是有道理的,将上亿汉民杀的只余千万的是元廷,责任和义务,从来都不是个体,元兵,是元廷天然的保护屏障。 只有打碎了他们,被践踏得几欲灭族的汉人,才能活得些许喘息的机会。 将包围圈狠狠地撕开一条鲜血飞溅尸骸遍地的口子,白锦毫不费力地闯了进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连一滴血都没染上。 立在少林寺外最高的树梢,一个细细的,仿若柳条般纤细的树梢上,白锦单手提着剑,随着摆动的树梢衣袂舒展,整个人仿佛生在上面一样,牢牢地,毫无违和。 他神态平静地垂目望去,无形的气场笼罩了整个少林寺山门外,王保保骑在高头大马上,落在包围圈的最后面,仰头镇定地回看了过来。 尽管损失惨重,这位征战多年的元廷将军依旧面不改色,只是心里却惋惜地明白,大势已去,这场父亲布局数十年的将中原武林人士一网打尽的计划,终究还是功亏一篑了。 天命有定,到底没有站在他们这一边。 眼前这人,只一个照面,便让他损兵折将,简直强得令人心悸,败在他手中,似乎也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情。 对于这位宋宫主,他闻其名而未见其人,如果是他,被人那样羞辱漠视后,他即便不会反击,也绝不会在视他们为同伴,为他们的安危奔波。 可中原人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气节和坚持,哪怕他在武林中名声一般,曾经遭到所有人的抵制和厌恶,被亲人责骂,师长放弃,失去一切,可到关键时刻,他依旧还是选择去救那些讨厌他的人,汉人,真是一个神奇的族群。 他研究了许多年,还是觉得自己无法看透他们。 「阁下有如此本事,何必看人眼色行事?做那反贼的帮凶?若愿投入朝廷,为朝廷效力,荣华富贵不在话下,阁下若有别的难解心愿,亦能手到擒来。」 「将军无需多言,朝代更迭乃天下大势,你们取得天下,我对此并无异议,大唐天子也非汉人血统,可见中原百姓激烈反抗?但元廷攻下中原后,待百姓如草芥蝼蚁,甚至不当作同类,肆意虐杀取乐,比五胡时『两脚羊』更骇人听闻,便不站在汉人立场,也无法贊一句元廷统治得好,自来朝廷的存在,在于护国安民,造福百姓,恩泽苍生,试问,元廷做到了哪一点? 我倒要劝将军一句,元廷不值得效忠,敏郡主任性妄为,早已给贵父子在皇帝那里埋下了祸根,将军可曾想好了退路?」 白锦并没有和王保保多言,道不同不相为谋,倚天世界里,汝阳王父子修下了赵敏这样的闺女,也说不上是幸还是不幸,将来的苦果自然也只有自个儿咽下,元廷气数将尽,任是汝阳王父子力挽狂澜,也是徒劳无功了。 对少林寺内中了算计的人而言,白锦确实是一阵及时雨,而对于等着里应外合的圆真等人而言就不是那么愉快了。 白锦入得寺内,第一时间制住了想逃的圆真等人,然后取出了药丸,毫不避讳地餵给了武当六侠和周芷若,随后又顶着众人的诡异目光,将解药交给了武当小弟子和峨眉的女修们,由他们去给旁人解毒。 武当弟子管武当众人自然是理所应当,可白锦还毫不犹豫地把峨眉纳入了自己人的范畴,看峨眉掌门接受的态度也是十分自然,这就让众人暗中思量不已了。 武当弟子自然是先奔向明教,峨眉女修犹豫了一下,在周芷若的示意下,先餵了少林的渡字辈三大高僧,然后再分给各派的弟子,毕竟众人只是软倒在地,不能运用内力,不是毫无行动之力。 第113页 「宋师兄来得及时。」周芷若见这屠狮大会早已走向莫可名状的境地,最终竟让中原武林难得团结了一回,不由得感嘆了一句。 「我并不打算做孤家寡人,这等武林盛事。岂能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白锦挑了挑眉,很是不以为然,药王宫本就是以医药为主,需和众生百姓打交道的,要做那世外孤岛根本不现实,他这个宫主,自然不能带头当那反面教材。 众人对白锦真是感慨万千,现在人家不但成了一宫之主,且还成了所有江湖中人的救命恩人,但凡是要点脸有点良心的,也没法再对人家抱有不善之意。 他们对宋青书自然是千恩万谢,又不能冲着张无忌撒气,满腔怒火就直冲赵敏而来了。 说起来,张无忌和宋青书,一前一后解救了整个中原武林,而这些武林人士,还都遭到了同一批敌人的暗算,差点丢了性命。 上一次元廷算计六大门派,背后主谋是赵敏,这一次围攻少林寺,则是赵敏的兄长,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都恶毒得很。 众人慾向赵敏讨教,偏赵敏缩在明教众人身后,只要张无忌不开口,他们怎么也绕不开明教和张无忌。 而现场还有谁能如多年前再张三丰的百岁寿诞上逼迫张翠山夫妇那样逼迫张无忌呢?时过境迁,张无忌不再是那弱小无助的懵懂少年,武当六侠经歷颇多,也不再是众人想欺便欺的端方君子了,更有身手高强神秘且有恩于众人的宋青书在后面坐镇,再无人能撼动武当一系了。 众人都敢怒不敢言,唯有周芷若,解了毒性调息一周天后,直接站出来要挑战赵敏。 赵敏虽数次谋算周芷若,周芷若也不是善茬,两人你来我往,于心机谋略上堪堪打了个平手,但若论武功,便是十个赵敏,也不是如今修习了九阴真经的周芷若的对手。 赵敏脸色微变,神情倔强地看向周芷若,若是别人,她当然不会明知打不过还去迎战,但周芷若不一样,她绝不可能在张无忌的眼皮子底下对周芷若退缩半步,当下拔出短刺就要跳上比武台,被张无忌一把拉住。 张无忌缓缓地道,「这场,不知周掌门可允许他人代战?」 他身后的明教众人脸色十分不好看。 周芷若微不可察地翘了翘嘴角,张无忌的提议,正中下怀,以为她还想和赵敏那个诡计多端的菜鸡打么?她就知道张无忌会按捺不住,为美人出头,正好,也让她试试新学的功法威力到底如何。 张无忌到底是对周芷若心怀愧疚,难以全心全意地迎战,两人对战百余招后,一个失神,被周芷若一爪扣在肩胛骨上,鲜血淋漓地送下了比武台。 第88章 武当剑仙 第十三章 谢逊的执念便是找到师父, 亲口问一个明白,当年为什么要那么对他,只一夕之间, 和蔼可亲的师父便成了他毕生的梦魇!! 如今的谢逊已经不是当初年轻气盛的狂妄模样, 歷经半生坎坷, 心态亦迥异于从前,在少林寺这短短的日子里, 他自失去家人后首次感受到了心平气和, 曾经的一腔狂躁和戾气, 在晨钟暮鼓中缓缓消磨殆尽,他曾经以为和义弟夫妇义子无忌在岛上隐居的日子是难得平静的生活,但从少林寺厚重的佛法里, 他寻到了真正的发自灵魂的安宁。 所以,谢逊竟也不意外,他毕竟是明教四大法王之首, 阳顶天钦定的下任教主, 外表粗犷暴躁不代表他没有城府和智慧,当听到成昆居是元廷埋伏在武林中的鹰爪后, 即便没有问出口,谢逊心中已有了答案,是茅塞顿开的那种恍悟——他竟没有想到, 能让人完全不顾师徒之情绝情绝义的, 自然是家国大义了,他们一家人, 其实都成了这个分化武林瓦解明教的阴谋的导火索。 当年,阳教主身为明教实至名归的明王,不仅仅统领明教武林各部, 亦是起义军的总头领,实权在握,远比如今的张无忌更受明教上下爱戴敬重,只说当年的左右护法四大法王,哪个不是惊才绝艷的英雄好汉,各踞有深厚庞大的一方势力,却甘愿蛰伏于明教,为阳顶天所驱使。 而他,则是阳教主麾下的首席先锋,得力干将,两人配合默契,曾经一个坐镇光明顶,运筹帷幄,一个率领起义军队,打得元廷军队节节败退。 如果不是阳教主英年早逝,不是他家破人亡,心性大变,又受屠龙刀牵累,元廷都城兴许早就被打穿了,何至于苟延残喘至今?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这一场针对他们的阴谋酝酿而成,阳教主也好,他也好,从一开始,就落入了元廷的算计,至于阳夫人,逝者已逝,他也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成昆的真面目,也不知道那明教总部密室里,阳教主夫妇临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最后她没有和成昆私奔,而是和阳教主同死也是事实。 谢逊突然就释怀了,不是因为人性卑劣,不是因为他欺师灭祖,甚至所有阴谋诡计都和个人无关,不过是天生立场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忠义两难全罢了。 国雠家恨面前,任何选择,似乎也能理解了,只不过,他们站在了对立面上,註定一生一死,不死不休! 屠狮大会的最后一场比武,来自于谢逊和成昆之间,双方居然都很平静。 这一对师徒恩怨,直接引得武林动盪数十年,酿下无数血海深仇和苦果悲剧,连少林武当这样的当世名门都不能倖免,终于在今天正式划下了终点。 第114页 没有一个人站在成昆这边,弒师害徒,论穷凶极恶,累累罪行,无人比得过成昆,他虽是少林圆字辈弟子,少林寺却恨不得亲手清理门户,他虽为元廷效忠多年,如今也已成为弃子,在场唯一的元人赵敏,自身难保,更别提为他出头。 这位将整个江湖都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幕后黑手,论搅风搅雨的「功绩」,也堪称枭雄,可惜却立身不正,完全颠覆了人们的三观底线,如今面对被他害得家破人亡身败名裂的徒弟,面对众人落在他身上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的目光,心知此劫难过,他倒也不怕死,活了这么多年,欠他的,都被他亲手报復了回去,然而他欠旁人的,尤其是谢逊的,终究只能下辈子还了。 谢逊虽然瞎了,但狮王威风犹在,也或许是多年的激愤压在心底,他急欲爆发,甚至完全是不惜一切代价、只攻不守的不要命打法,宛若狂风暴雨,铺天盖地,密不透风,成昆虽是谢逊师父,到底惜命,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比武的气势此消彼长,高手对决,往往就差在那一线外因上,成昆勉力支撑了数十招,再也扳不回註定的败局,有心想逃,只一闪神,便被谢逊突如其来的一声「狮子吼」,震碎了心脉,当场七窍流血,软倒在地。 被江湖中人视为恶棍败类的成昆,就这样草草地结束了一生,快得众人恍恍惚惚,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就死了?这个大魔头死得这么容易? 杀了成昆的谢逊大哭大笑,状若癫狂,众人心有戚戚,那些真正欲找谢逊报仇的人,心知此生已报仇无望,而本就打算浑水摸鱼的人,更是灰熘熘不敢再大放厥词,屠狮大会至此虎头蛇尾地结束了。 白锦没有立时离开,他和武当派在一起,围观了谢逊的剃度仪式,说实话谢逊能全身而退出家为僧,白锦是意外的,甭管他身世是如何惨烈,家人死得如何冤枉,但后来发狂找寻成昆时,也确确实实杀了许多无辜之人,屠龙者终成恶龙,一朝回头,难道以往犯的罪就一笔勾销了? 欠债还钱,以命偿命,天经地义,白锦对佛家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从来都不置可否,但,既然那些受害者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都放弃报仇了,此事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谢逊大彻大悟,少了可以引起对立的人,众武林人士也能心平气和地听谢逊,一五一十地对众说破了倚天屠龙内蕴藏的秘密,所谓——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说的是武穆遗书和九阴真经,更是一双父母对子女拳拳的爱。 武穆遗书,传奇兵法,除了如今赫赫有名的抗元义军,江湖人要来干什么?九阴真经,那是人家父母为爱女准备的镇派之宝,谁敢说倚天剑内藏的武林秘籍不属于峨嵋派? 前情纠葛尽皆袒露在众人面前,争得头破血流死伤无数的江湖,却犹如做了一场纷乱又血腥的梦,郭靖黄蓉两位大侠本意是为后人留下抗元的火种,却被元廷以此为矛攻向中原武林,何其讽刺? 若不是人的无穷无尽的贪慾作祟,也不至于造成如此可笑惨烈的后果! 清醒后的众人羞惭万分,再联繫前因后果,也想通了许多事,屠龙刀,应该不在谢逊手中了,这屠狮大会,不过是用屠龙刀勾起他们的贪慾,集众进行一场单方面的谋杀。 无论是倚天剑,还是屠龙刀,以及神兵里的兵书秘籍,此时应该都在周芷若手上,至于周芷若是怎么得到的?没看赵敏和明教众人都气沖沖地瞪着周芷若吗?只怕不是堂堂正正到手的。 他们看向峨眉的目光也有些不对,沐浴于异常目光中心的周芷若却十分坦然,倚天剑本就是峨眉的镇派之宝,倚天剑内的武功秘籍毫无疑问归属峨嵋派,她拿回来修习不是理所应当么?况且,她学的也不是倚天剑内残缺的九阴真经下本,而是别人赠予她的完本,她就更理直气壮了。 至于武穆遗书,她是不需要,但她也不想欠人情,回头给宋青书好了,至于宋青书是留着自己用还是给别人,那她就管不了了。 在屠狮大会上大发神威的周芷若,还没有离开少林寺,就收到了想要的效果,哪怕众人都想看看武穆遗书和九阴真经,却没有一个人敢小看这群外表柔弱的女尼,也没有人敢武力胁迫周芷若交出武功秘籍。 待众人离开少林寺时,寺外的包围圈早就不见了,王保保不是鲁莽冲动的江湖人,一旦发现无法突破白锦的武力保护层,或者说抓捕江湖人付出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就当机立断下令撤退了,不做哪怕一点点无谓的牺牲,这是为将者的全局思路,但身为兄长,撤退之余,也难免为妹妹担忧,只盼着妹妹的聪慧机变能助她过这一关,或者将那优柔寡断的张无忌掌控得牢固些,也是一份可进可退的护身符。 午后的嵩山风清云净,张无忌携赵敏和明教众人下山时,只见隔壁山顶凉亭里,周芷若和白锦面对面并立,女子秀美绝伦,男子飘然出尘,乍一看去,恍若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心口顿时锥痛难忍,此时,他方真正意识到,他是彻底失去周芷若了。 「你不去跟他说几句?我见他倒是余情未了,你此时出面,兴许能从赵敏手中夺回情郎,一雪前耻。」 白锦也看到了张无忌一行人,对面向这边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的张无忌,他侧眸看向周芷若,意味深长地道。 第115页 「知道什么是甘蔗渣滓吗?捡别人嚼过的,寡淡无味还刺人,我是有多贱?」周芷若轻哼一声,嘴里说的狠,神情却有几分惆怅,「我原先是打算去挑拨几句,当初赵敏在我婚礼上带走了张无忌,乃我生平之耻,不回击回去,不是我周芷若的性子。但我后来想了想,若追根溯源,此等耻辱,难道不是张无忌优柔寡断,左右摇摆,薄情寡义造成的吗?即便没有赵敏,也会有小昭,殷离,杨不悔等等等等,多情,比无情更加可怕。这样的男子,便如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枳子,赵敏想要,便给她罢了,省得再放他出来祸害旁人。」 白锦拍掌大笑,笑声迴荡在山涧中,清越悠长。 「你为什么这么帮我呢?」周芷若忽然问道,她没有看向白锦,眼眸直盯着山谷里汇聚离散的雾气,似自言自语,困惑难解,「若说张无忌带给我的是耻辱,难道我不曾让你难堪吗?你为什么,还肯放下芥蒂,如此助我?」 「因为,这个世道,女人活得太难了。」白锦轻笑,「我所接触的人当中,唯有你,唯有峨眉,正站在一个关键的节点上,退,对你们无甚影响,进,则会给天下女子争一条更宽阔更有希望的未来,周大掌门有没有信心呢?那武穆遗书,可不是男人的专属,梁红玉、杨门女将,论领兵排阵的本事,也不输韩世忠、杨家将,是不是?」 「……宋师兄,何来如此叛逆的念头?」 周芷若神色奇异地看向白锦,心头却鼓譟得厉害,「噗通噗通——」涌起一股莫名的火热,烧得她两眼晶亮湛然。 白锦不回不避,悠悠笑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一直觉得元朝失了赵敏其实是损失,周掌门想不想知道,汉人义军有了周掌门相助,是何等情形?」 第89章 武当剑仙 第十四章 白锦再次返回药王宫时, 整个宫殿群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远远看去,愈发如同琼楼玉宇, 飘渺绚丽, 高不可攀。 短短半年, 山下人口便翻了一番,从一个简陋的聚集地, 已经变成了一个有模有样的村落, 草棚子也被一排排的茅草屋取代, 屋顶上覆着薄薄的白雪,茅草屋四周,是一块块被开垦出来的土地, 纵横阡陌,尚未化开的雪下,是泥土呈优质的湿润黑色, 村口竖着一块老大的石碑, 上面是铁画银钩的三个大字——「药王村」。 白锦放眼看去,居然还看到一些明显的异族人混迹其中, 穿着粗制的颜色杂乱的皮袄,提着血煳煳的死兔子,跟汉人比手画脚地说, 不一会儿, 便眉开眼笑,放下兔子, 从汉人手里接过一瓢谷粒,倒进自己的衣兜里,兴沖沖地走了, 那汉人提起兔子返家,同样龇着牙笑得开心。 相比起白锦在中原一路见到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人烟,这里,倒似乎变成了一处世外桃源,一片祥和安宁。 「发展的这么好,元兵没注意到这边?」白锦有些疑惑。 刘基那张清癯平淡的脸上,充满了得意又狂热的表情,他看着白锦滔滔不绝地述说着自己的主张,「宫主不是在外宫留下了幻阵吗?我给改良了一下,在村外也设置了,此后便只有无恶意的人才能进来,那些元兵哪个不是杀人如麻?能找到地方才怪! 还有那些金人,有些已经改叫了女真,他们擅长打猎,不擅耕织,正好和咱们这边百姓互补,我做主给他们开放了一条交易的小路,若是能把他们吸收过来,凭这群女真人的彪悍,稍加训导,也是一股保护药王宫的势力,宫主既将药王宫建在此三不管地带,只要不危及咱们药王宫的安全,想必也是不在意与异族平民来往。」 「你有如此大才,窝在小小的药王宫着实可惜了。」 白锦感嘆道,刘基种种安排周全妥帖,无不合乎他的心意,如此经世济民的人才,可不是那么好得的,刘备三顾茅庐,才得了□□济民的诸葛亮,他何德何能随手在路边就捡了一个,真是好运道! 「宫主言重了,若不是宫主相救,基如今也不过是路边一捧白骨,哪里还有施展抱负的机会?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既然是药王宫的人,自然是追随宫主的脚步,安顿好药王宫治下生民,只是,基知道宫主没有进取天下的雄心,不知宫主以后有何打算呢?」 白锦摇了摇头,「药王宫根基浅薄,此朝不出世,我们有我们的路要走,在我们势力范围内庇佑百姓可以,但向外扩张就不必了。先生满腔抱负,恐怕药王宫不能实现,倒是那明教起义军中,尚有几人头角峥嵘,先生不妨去择一二辅佐。」 「宫主,施展抱负,不过是我退而求其次的心愿,如今我已经找到了真正想走的路啦,便是宫主驱赶在下,在下也绝不离宫。」刘基不以为意地道。 「不知药王宫有什么吸引先生的存在?」白锦好奇,对外开放的药王宫第一层武学,刘基可以随时翻阅,这是白锦给他的权限,但就白锦观察,刘基并不是一个对武学感兴趣的人,他当初伤好后赖在药王宫不走,白锦还以为是为了那一室图书。 「自然是宫主,基想看到人间飞仙的那一天,基想追随宫主至宫主离开此世的那一天!」刘基目光炯炯、斩钉截铁地道。 亲眼看到宫主脚下毫不费力,从万丈山头一跃而下,在陡峭垂直的山崖下凭空行走,全无依仗,宛若脚下有无形的阶梯,飘飘然降落山脚,刘基之震撼无以言表。 第116页 这不是轻功,而是御气飞行!刘基无比确认! 没有人比钻研玄门道法的刘基更坚信,道经里的神仙是真实存在的,白锦的行动,更是让他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白锦也不意外刘基能看穿,他早就看出来了,刘基的根骨资质很像前世的东方老师,只是东方老师在他出生时,便已走上了修道之路,按部就班地修行,而刘基却仿佛是不得其门而入,年近三旬,满腹经纶,酷爱钻研周易八卦,却并没能窥得道法玄学的正统途径。 「你若是不嫌我年纪比你小,便收你做药王宫第一位亲传弟子如何?」白锦随口道,上辈子收了辈分年纪都比他大的霍去病,这辈子再收一个刘基,似乎已经顺理成章了。 刘基顿时喜得见牙不见眼,哪有半分犹豫?纳头就拜,「师父!」 刘基长于庶务,药王宫上下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不过两年,药王宫便蒸蒸日上,从外宫众弟子中选拔了十名佼佼者进入内宫,同时修习医术和武学,山下的药王村,早已扩展成药王镇,青砖黛瓦小院子代替了茅草房,越来越多的女真人也从山里部落里搬了出来,自然而然地融入到了镇子里,整个药王镇,呈现出了一片其乐融融的混居状态。 大片的黑土地上金浪翻滚,果林十里飘香,更重要的是,在药王宫庇佑下的药王镇,无需向元廷纳税。 事实上,元廷也没有精力针对着偏远小镇了,中原已经彻底陷入了战争的汪洋,汝阳王父子外面对数以百万的起义大军,内还要面对奸臣小人的攻讦,心力憔悴,一次征战中被流矢射中的汝阳王,终究抱憾而终,王保保见状当即收缩兵力,集中在封地一带,坚守不出,元廷失去了两名顶尖武将,顿时左右支绌,仅仅保住都城周边几块地盘,已经无力再讨伐各路起义军了。 中原大地战火纷飞,已至分裂顶峰,抗元事业如火如荼,几路起义大军逐渐蚕食元廷势力,其中陈友谅早早下线,峨嵋派脱颖而出,不分男女弟子,都仗剑行走江湖,遇不平则鸣,专门解救被元兵□□的百姓,积累了极高的声望,渐渐便有过不下去的百姓投奔而来,周芷若亲手训练了一支军队,在川渝一带形成了有一股崛起的新势力,直逼其他几路赫赫有名的起义军。 白锦隐居药王宫,却也没有断了和外界的联繫,真真假假听了许多消息,起义军和元廷的对立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身为教主的张无忌,夹在明教众人和赵敏之间,也是苦不堪言,终于,在赵敏日夜不安导致小产后,张无忌下定了决心,选择离开明教,退隐江湖。 张无忌一退出,明教再没有可以服众的首领,内部分崩离析,光明顶和起义军彻底决裂,数十万的起义军落入了朱元璋之手,五行旗也转投了起义军麾下,至此,天下起义军经过大浪淘沙,时局已经分明,朱元璋一骑绝尘,再无可与他分庭抗礼的势力。 多年后,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退隐江湖的张无忌怀抱一稚子,只身上了武当山,将儿子交给了张三丰,至于赵敏,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也没人敢问张无忌。 把儿子交给张三丰后,张无忌也不知是有意无意,兜兜转转,最终竟来到了药王宫,见到了一身仙风道骨超然出尘的白锦。 本是差不多大的两人,一个清静无为,一个风霜扑面,竟仿佛两辈人一样,让人嗟嘆唏嘘。 张无忌就这样留在了药王宫,几乎避世而居,整个人沉浸在药王宫的书室内,似乎要把上半辈子没读到的书一次补齐,与此同时,他修习的九阳神功也是一日千里,转眼他就成为药王宫内仅次于白锦的绝顶高手,令学了许多年依然进展不大的刘基羡慕不已。 待明朝江山基业鼎立,朱元璋封赏群臣,白锦听说峨嵋派掌门得了世俗的爵位,婉转推辞后,峨眉被朱元璋大笔一挥,奉为道教正统,受国朝供奉。 出了周芷若,还有好几名出自仕宦官绅家的女子,在朱元璋起义军征战中立下过大大小小的功劳,也同样获得了官爵赏赐,而不再是转封她们的父兄。 长空万里,金光隐隐,白锦终于迎来了卡了许久的突破机缘! 药王宫顶,白锦沐浴在一片镶嵌了金边的白光中,光芒越来越强,越来越刺眼,等所有人都被刺激得流出了眼泪,实在受不住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光芒中央的白锦已然消失无踪。 张无忌目睹了这一切发生,他内心震撼的同时,也仿佛寻到了内心真正的道,柔和疲惫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 「叽?叽叽?」 她是谁?她在哪?她在干什么?明明她记得一阵白光托着她飞呀飞呀,怎么就没有下文了? 她记得她叫白锦,然后呢? 懵逼地握紧拳头——不对,是两扇纤尘不染的雪白翅膀缩在了一起,好小啊,哪怕展开得笔直笔直,总长也不到两寸,低头,看不到腿,只看到一个腆着的毛茸茸圆熘熘雪白小肚子,以及一点点金黄色的脚爪爪尖。 她,她,她,是啥? 「叽?」 巨大的紫色窝里,窝着一团小孩拳头大的雪白,刚刚占了紫色窝最底处的一点点,嫩黄如柳芽的尖尖小喙吧嗒着,翻个身,再翻,再翻—— 「吧唧」从老大老大的窝里滚了下来,硬是摔成了小小一摊软绵绵的鸟饼。 第117页 「叽——」白锦没精打采地爬了起来,不疼,就是丢人。 她歪歪扭扭地走到窝旁,抬起小翅膀小脚丫往里爬,可怜传承记忆也没告诉她,身为一只小鸟,她到底该怎么走路怎么飞啊??!! 自从那日清醒过来,白锦接受了传承记忆,知道自己的任务是守候窝外的灵品紫芝后,白锦就萎了,她才刚出生,没有神通,那最小的紫芝块头都比十个她加起来还大,到底是谁守护谁啊? 她就不干。 白锦昏头昏脑地睡起大觉来,反正她又不饿,天生自带的储存空间里,还藏着她一整个蛋壳呢,啃起来嘎嘣脆,别提多好吃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白锦终于觉得躺不住了,睡得翅膀上的绒毛都支楞得变不回原样,唉,起来吧,去窝外亲眼瞅瞅那灵品紫芝到底啥样,要是好看好吃,她可以偷渡一点放自己空间里啊,既然是好东西,便宜别人不如便宜她自己啊! 白锦傻头傻脑、毫无准备地从窝里探出头,睁着一双圆熘熘黑漆漆的豆豆眼,还没有看到紫芝,就只见数不清的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法术噼头盖脸地沖她砸了下来!!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 救命命命命命命命命命命—— 第90章 羽化登仙 第一章 火焰术、定身术、金刃术、剑尖……一股脑砸了过来, 杀机腾腾,罡风凌厉,不死不休的架势!!! 十几个人发出的攻击全部对准了中央那个硕大的紫色包包, 以及紫色包包里唯一的一点雪白, 山谷里遍布半人高的紫灵芝, 硕大饱满,流光溢彩, 一看就是上等灵品, 只要杀了紫灵芝的护身灵兽, 这些哪怕是十几个人平分,他们这趟秘境歷练也不虚此行了!! 白锦整只鸟都僵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救命啊,谋杀啦—— 要是被这么多法术击中,她只怕连根羽毛都剩不下了!! 就在这时, 似乎是响应白锦的心声般, 一道柔和透明的光盾,骤然出现, 竖在了那些法术和白锦之间,像一个巨大的气泡,将紫色包包和白锦笼罩起来, 所有的攻击都击中了这道光盾, 却仿佛泥入大海,无声无息地消散了, 被光盾保护在中央的小不点,傻乎乎地睁着一对豆豆眼,呆呆地盯着骤然出现的身影, 连逃都不知道逃。 凭空出现一道白衣如雪的身影,手持一串深黑髮紫的佛珠,脚尖自然下垂,轻飘飘地落了下来。 围在白锦四周的,是十几名衣服各异的青年男女,男俊女美,形容出众,而此刻却如临大敌,警惕地看着来人,咬牙切齿地低喝—— 「梵心,又是你坏我们好事?」 「且住手吧,那紫灵芝乃是雪羽雀的伴生灵物,雪羽雀代代单传,存活于世的永远只有一只,你们欲夺它灵物,又要伤它性命,委实过于霸道,世上因果最是难消,万事何妨留一线?」 那是个一身雪色僧袍的年轻男人,头顶青绒绒一层薄发,画眉入鬓,瑞凤多情,圣洁如雪,宝相庄严,本该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偏透出一股拈花浅笑的温柔慈悲。 白锦看呆了。 「叽叽——」 好看—— 「哼,梵心,你若心怀慈悲,只管对着你们东洲的人慈悲去,少多管闲事,这里可不是你们东洲,没有人会看你佛子的面子,你当真要和我们这么多人作对?」 「我佛慈悲,谈不上和诸位作对,不过是不忍诸位造下无谓杀孽罢了。诸位若能破了小僧的镜台,小僧自然是不能多管闲事了。」梵心笑了笑,漫不经心地道。 何其嚣张!何其轻蔑! 那一身不染尘埃的圣洁气质,令人见之忘俗,心静若水,偏他做出的事,说出的话,却充满了红尘烟火,贪嗔痴恨爱恶欲,七情六慾,一点不少。 那十几人分明是一支小队伍,领头之人二十多岁,刚刚筑基初期,虽然愤怒于梵心目中无人,到底还有几分理智,这东洲佛子名震四洲,盖因他今年不过二十,已至金丹境,年轻一辈中除了宣阳宗的大弟子千荀,再无人能超过他,他们若是一时义愤寻人晦气,根本不是对手,只怕还会反被教训,但心里到底咽不下这口气,到手的灵宝飞了,谁的心情也不会好,「佛子这是定要与我等为难了?」 梵心垂眸看向他,嘴角勾了勾,却没有任何笑意,「小僧说了,雪羽雀一代只有一只,诸位欲取它灵物,又何须伤它性命?」 自然是因为雪羽雀一代只有一只了,这雪羽雀本身便是顶尖的炼丹材料,化神期用以抵御心魔的驱魔丹主药,可遇而不可求,他们还当自己这是飞来机缘,谁知会被东洲佛子横插一手。 「难道佛子也看中了雪羽雀?」这领头之人试探地问了声,也就是三千宗的佛子不会轻易杀生,换一个金丹境的真人,他们早就灰熘熘地逃了,唯恐被人随手杀了,哪里还敢这样直接怼上去? 「这小不点生得的确好看。」梵心瞥了白锦一眼,雪雪白毛绒绒圆滚滚,小小的不足一握,看着就让人心里软塌了一角。 白锦缩了缩白糯米糰子一样的小脑袋,歪了歪,单纯无邪地回看佛子。 「叽叽——」 好看—— 她的传承记忆里也有许多人的音容笑貌,可是都没有眼前这个人好看呢!! 好好看呀叽—— 第118页 众人虽满心不甘,终究技不如人,只能认栽,眼馋地看着满谷的紫灵芝,愤愤离去。 梵心任他们离去,并未阻止,他瞥了光幕后傻呆呆的小鸟一眼,嘆了口气,他能救得对方一时,但终不能时时守在此处,秘境中歷练的修者又何止百千?雪羽雀于他们而言是一味极其稀罕的灵药,然而活的死的都一样的药效,自然是宁愿要死的,这小东西运气不好碰上了人,必然百死无生。 据专门记载千年前兇勐灵兽的神异经记载,千年前的雪羽雀,幼年期长达五十年,五十年后方褪下绒毛进入成长期,又经五十年成长期,才真正成熟,一旦成熟,便拥有化神期实力,这过程前后长达百年——可千年以来,从没有雪羽雀能活到成年。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哪怕是修真的人也不例外,比起成熟期的化神灵兽,人们显然更愿意在雪羽雀孱弱无害的时候,夺取它的性命炼制驱魔丹,为自己所用。 没有人见过化神期的雪羽雀,而雪羽雀幼鸟,比寻常鸟雀还要孱弱无力,毫无自保之能,且一代只有一只,是无需任何代价便能得到的超珍稀灵药,试问一旦有雪羽雀的下落,谁不趋之若鹜? 这么个毫无戒心的傻东西,没有人保护的话,能在这世上存活几息? 梵心转身离去的动作停滞了,他回头看着白锦,白锦也站在窝边,小翅膀扶着窝,眼巴巴地看着他。 「如果,如果你愿意,可以和我一起离开此处,想必你的位置很快就会被所有秘境中人知晓,这个山谷已经不安全了。」 梵心不顾形象地蹲了下来,似乎也不在意白锦能不能听懂他的话,就像对一个平等的人一样,每一句话,都那么温柔平和。 白锦? 白锦当然听得懂啦,她都是接受了传承记忆的大崽了,可不是刚出壳不懂事的小傻瓜,她听得懂对方的话,也感受得到对方的善意,甚至,她还知道,刚刚是这个人救了她一命,救人一命,应该以身相许呀!! 她肉眼可见的开心,喜滋滋地转身跑到窝里,仿佛喝醉了一样,长着翅膀转了一圈,再飞快地跳了出来,嘿——落脚点,正是梵心伸出的如玉手掌! 就在她脱离紫□□的那一剎那,整个山谷的景色都变了。 整个山谷都在微微颤动,地下传来闷雷般的轰鸣,仿佛正发生着肉眼看不见的剧变,梵心捧着白锦直起了腰,俊美圣洁的脸上难得露出了诧异,警惕地看着眼前发生的动静。 紫色的窝窝闪动连同满谷的紫灵芝都在颤动,摇晃,动作越来越剧烈,渐渐露出了和地面连在一起的底部,不等梵心做出任何防御的动作,紫光蓦然大盛,强烈得梵心不由自主地闭了一下眼眸,再睁开,只见原本遍布深深浅浅紫色的华美山谷,已经变得一片坑坑洼洼,从梦幻仙境变成了凡间荒野,所有与紫色相关的,窝、紫灵芝、紫色伴生草,其他各种灵植灵果,统统不见了踪影,徒留一个个泥土翻滚的巨大坑洞,仿佛被飓风肆掠过一样,惨不忍睹。 「嗝——」白锦打了个饱嗝,软绵绵地瘫在梵心的掌心里,翘着细细嫩嫩的爪爪尖,不时抽一抽。 待那些听说这里出生了一只雪羽雀的高阶修者赶到了山谷,只见遍地狼藉。别说雪羽雀了,连一根紫灵芝的残骸都没有看到,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什么都没有得到,那传出雪羽雀消息的一行人,顿时被这些「受骗」的修真记在了心里! 至于说东洲佛子梵心带走了雪羽雀,从来没听说雪羽雀能脱离出生的山谷啊,何况梵心有那么大的实力,把整个山谷都搬走吗? 但无论怎么说,梵心是最后一个见到雪羽雀的人,这毋庸置疑,已经有人开始盘算着找三千宗的人打探了,看梵心是不是真的抓到了活的雪羽雀,若是雪羽雀在他那里,以他东洲佛子的地位,强抢是不可能了,但能不能用别的宝物交换呢?一只刚出生的雪羽雀,除了驱魔丹,也没有别的作用,若是能拿出和驱魔丹价值相当的宝贝,想必三千宗也不会拒绝吧? 就在众人盘算着怎么得到雪羽雀的时候,本该开放整三个月的秘境,忽然在两个月零一天的那个早上,开始灵气大涨,灵植疯长,群兽奔走,然后地动山摇——众人还来不及反应,就眼前一黑,再清醒之时,人已经到了秘境外。 秘境外面,挤满了从秘境中被动传送出来的修者,除了在秘境中伤亡的,一个不少,各大门派聚集在一起,还没有讨论出个子午寅卯,那存在近千年的歷练秘境,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浓雾一点点笼罩,吞噬,消失在了众人眼前——不是像往常那样二十年一开放,然后隐匿起来,等待下一次开放,而是真真切切地消失了。 秘境,不见了。 整个沧溟界都譁然了! 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存在有千年的固定的秘境,会有朝一日莫名其妙地突然消失!要知道,整个沧溟界总共有五大洲,加起来也不过十个这样的固定秘境,为沧溟界产出了无数灵宝灵药灵植灵兽,少了一个,简直是伤筋动骨,损失惨重!! 就在整个沧溟界五大洲都在为这个消失的秘境议论纷纷,暂时顾不上携雪羽雀「潜逃」的梵心时,白锦正骄傲地站在梵心肩头,蹭着他的耳垂,开开心心地出门闯荡啦! 第119页 梵心这个佛子,既不高冷圣洁,也不一心苦修,他又爱笑,又爱吃,又嘴欠,又爱打抱不平,除了一身僧袍,连那头顶半长不长的发茬,都不像修佛之人,也不知道东洲的人是怎么选他当佛子的?标准到底是啥?难道就是因为他那张天生高洁慈悲的佛子脸? 白锦才不管呢,反正梵心对她好好呀,她跟着梵心绝对是最英明的选择,真是太开心啦! 第91章 羽化登仙 第二章 梵心着实是个体贴的好伙伴, 他自己已辟谷,便是爱吃,也不过是用些灵植食材, 贪个新鲜, 但对于白锦, 却十分捨得,什么天才地宝灵品仙品放在修真界会引起抢夺的好东西, 都一股脑塞给她, 也不怕噎着她, 可惜白锦身为雪羽雀,天生长不大,不知吃了梵心多少好东西, 竟多一根羽毛都不肯长,依旧是婴儿拳头大,落在一身雪白的梵心肩上, 几乎融为了一体, 真真是浪费。 梵心并不像沧溟界的其他修者,一心修炼, 他似乎喜欢在凡间界行走,感受热气腾腾的红尘烟火,他一路收敛起了所有光芒, 雪白法衣变成一席青色半旧麻布僧袍, 五官还是那样的五官,整个人却平庸失色了许多, 但这也只是和他之前相比,放在人间,依然是让人过目难忘的圣僧气质。 他帮助破败的巷子里贫穷的老妇, 那饿到皮包骨头而死的小孙子念经超度; 他送给断腿毁容被属下出卖躺在河边苟延残喘的少年将军一枚灵丹,服下去,转眼所有的外伤便癒合了,身体里涌动的力量比最鼎盛时还要强大,少年将军跳了起来,可极目环顾,也不见恩人的行踪; 他带着白锦深入皇宫,看到金碧辉煌,富贵无极,肉林酒池,荒淫无度,这个国家的皇帝、大臣、贵族们喝得醉醺醺的,欣赏着大殿下载歌载舞的美丽舞姬们,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全然不顾外面飢饿的百姓,朱门酒肉臭和路有冻死骨的民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又来到另外一个国家,这里的百姓生活得很安稳,种田的种田,织布的织布,读书的读书,各司其职,衣食无忧,自给自足,皇帝老头儿年纪挺大,但威严面善,福寿两全。 走过一处又一处,到底是沧溟界的凡间,与六界完全割裂是不可能的,凡间也流传着许多仙家神话,亦有不愿透露行踪的妖魔鬼怪混迹其间,多半是没有上进心也没有恶念的底层,只要维持住外表与凡人相同,也和凡人一样按部就班地日落而息日出而作,有些「人」就能苟一辈子,回头换个模样换个身份,继续苟下去。 白锦待在梵心的肩上,走过五湖四海,天涯海角,只觉得风景旧曾谙,可细细搜寻传承记忆,并没有任何关于凡间界的内容——可能,她就是和凡间界有缘吧! 白锦的身体没长大,心灵却在思考中飞速成长,很快她就不再是一只懵懂无知的鸟崽子了,她成了一只见多识广的学问鸟。 可惜,别妖像她这样心窍打开、识海成型后,便很快就能化形,偏雪羽雀不知为何,哪怕能开口喊一声梵心了,也依然一身雪羽,完全没有化形的迹象。 「是不是因为每一世都死的太惨,你不想回忆,所以脑子也跟着越变越小了?」梵心指腹揉着白锦的小脑袋,自言自语,「太幼稚太懵懂了,这样下去不行啊,还是要带你多学点东西,充实充实你的小脑瓜,兴许能早点化形。」 「叽叽?」白锦歪头,梵心在嘀咕啥?她才睡醒,没听清呢。 他们在凡间停留了十年。 在凡间住的小院子里,梵心时不时去城外的寺庙和和尚们交流佛理,留下白锦一鸟,和一室图书,白锦十分无聊,便到处探险。 小院子隔壁是一家私塾,教谕开始是个花白鬍子一大把的老先生,很是喜爱雪羽雀,开始总让他孙子给白锦准备那种胖嘟嘟的大青虫,等把白锦吓得栽一跟头,差点从书桌上滚下去,老先生便放弃了虫类,转而好奇地研究起白锦的食谱,成功地用家中老妻的手艺餵熟了白锦,每到饭点,就主动飞到人家餐桌上蹭食。 老先生读了一辈子书,教了一辈子学生,桃李满天下,自己的眼睛早就花了,依然顽强摸索着用软藤给白锦编了个巴掌大的小鸟窝,垫上柔软的细棉布,比白锦自己那个凉凉的紫窝窝舒服多了,放在老先生的桌上,和砚台并列,白锦便翘着脚丫子端坐在鸟窝里,听老先生给自己的学生们上课,当着最牛的旁听生。 听得多了,便知道老先生嗜书如命,白锦便时不时叼来一本梵心搜罗来的孤本古籍,老先生也不惊诧也不拒绝,摊开书,一杯清茶,怀里窝着白锦,在午后的树荫下,惬意地给白锦逐字逐句讲解,仿佛对着自己的懵懂稚孙,一点也不见外。 老先生是在睡梦中离世的,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先生已近八十,无病无痛,真正算是喜丧了,家里人都很高兴,来送行的学生也很高兴,悲伤难过的情绪并不浓厚,来人世走一遭,善始善终,未尝不是一种福分。 那天,天上下着濛濛细雨,梵心盘坐在院中,念了整整三天三夜的超度经,沐浴着雨丝,白锦浑身湿哒哒地窝在他颈口,大颗大颗的泪珠往下滚,和雨丝融为一体,消失不见。 很快,隔壁便搬进来一个新的教谕先生,很清秀斯文的一名年轻书生,温柔平和,就是袖子比脸还干净,每月的薪俸几乎都补贴了他贫困的学生,要不是他爹给他留了一个院子,赁出去日常还能收点租子,他连日常衣食住行都成问题。 第120页 他一个考上举人的书生,不知道为啥,偏偏读了一肚子佛经,和梵心很谈得来,但白锦恹恹的,提不起什么劲,梵心也不勉强她,他们虽然形影不离,但是交朋友一向是各交各的。 白锦在这十年里,以一种海龙吸水般恐怖的速度疯狂地吸收着知识,这仿佛是她与生俱来的本领,所有的学问意识本就刻印在她的骨子里,如今不过是拂去了那层遮蔽物。 她有着妖修千百年的传承,遥远的祖先,实力强到可以排山倒海,翻云覆雨,甚至爪喙强劲到能破碎一界,留下的传承记忆更是无比精妙深奥,待她进入成长期,就可以好好地修习,可惜,对于如今的她来说毫无帮助,脑子里没有任何一个教鸟化形的法子,似乎雪羽雀灵从不化形,是不能化,还是不愿化,也无从得知了。 白锦在人间待了十年,学着人间并不算深奥的文章学问,人情世故,终于炼化了颈中的横骨,终于在某一日清晨,对着院中沐浴着阳光仿佛涂了一层圣光的佛子,细细尖尖地喊了一声——「梵心」。 这便是雪羽雀的极限了。 梵心收拾了收拾,准备离开了。 隔壁的清秀书生,也到了讨老婆的年龄,他生得不错,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有一处不大不小闹市中带铺子的房产,条件在市井里算十分不错了,便有媒人上门,给他说了一个没落乡绅家的小姐。 这小姐生得花容月貌,知书达理,温柔端庄,可惜父母双亡,守了几年孝,年近二十,便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也没人为她出面张罗,就默默无闻地待在闺房里,结果那日带着丫鬟去城外寺庙上香,清秀书生受梵心所託去取两卷他亲手誊抄的放在佛祖前开光的经书,两人这一照面,就如命中注定一般,顿时郎情妾意,情意绵绵,没过几日,书生喜滋滋地告诉梵心,他要成亲了。 书生看起来很高兴,揪着梵心絮絮叨叨说了一晚上,一边畅想着未来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美好生活,一边盘算着要培养还没影的孩子,将来青出于蓝,争取考个解元…… 梵心默默掐指算了算,他瞅了瞅毫无所觉傻呵呵乐的书生,最后用一串幼年时用的灵玉佛珠,从白锦那里软磨硬泡来一株最小的紫灵芝,交给书生当贺礼。 梵心和白锦准备离开的那段日子,乡绅小姐的十六台满满当当的嫁妆,抬进了书生的小院,看得周围的邻居羡慕不已,开始寻思为啥自己就没注意到城外住着这么一位有钱的小姐呢?不然也不能叫夫子捡了便宜啊!! 第二天,那位乡绅小姐坐着大红花轿,在一片吹吹打打热热闹闹中嫁了进来,白锦攀在院墙上往下探头探脑地看热闹,那小姐的身影裊裊娜娜,消失在新房里,她的丫鬟却留在了外面,穿着青纱长裙,纤细窈窕,一张灵动俏丽的脸,不知道为啥,隔着那么远,一抬眼就对上了白锦的眼睛,顿时两眼就放出光来,白锦只瞄了一眼,就吓得一个激灵,浑身的绒毛都炸了,像个捋不顺的毛球一样!! 白锦扑棱着没啥用的小翅膀,歪歪扭扭地飞到梵心身上,死命扯着梵心的衣领——走走走,叽叽,我们快走,快走,我不要在这里待啦!! 梵心有些苦恼,这养大的雀儿就和孩子一样任性,想一出是一出,但没办法,小雀儿吓得毛都炸了,他总要顾念她的心情,来不及和朋友告别,他就被拽走了。 一直都是梵心决定他们游歷的目的地,这是首次白锦拉着梵心跑,这一跑就跑出了千里之外,然后被三千宗的弟子找上了门。 堵住梵心的弟子们,所有视线都落在了白锦身上,凉飕飕的,白锦缩了缩,缩到了梵心的后颈里,叽,好吓人呀! 沧溟界因为秘境消失引发的动盪已经渐渐平息,日子总要过下去,等大家都冷静下来后,便想起了失踪的梵心和雪羽雀,众人还不太确定是梵心带走了雪羽雀,只是抱着侥倖的心理罢了,现在叫三千宗的弟子堵了个正着,众目睽睽之下,得,连藉口都没法找啦! 梵心带着白锦,回到了三千宗! 高耸不见顶的佛山,处处古剎,晨钟暮鼓,松柏连天,云雾缭绕,木鱼声迴荡在群山深谷之间,空灵、悠长,一声声仿佛能涤清人的灵魂。 白锦藏在梵心颈旁,只觉得好像陷入了一个气泡,「噗」一声,穿过一层无形的薄膜,眼前豁然开朗。 三千宗的长老们个个头顶戒疤,面容端正,眼神慈和,在沧溟界几乎个个俊男美女的情况下,这群三千宗长老平均看上去就像凡间四五十岁的男子,并没有维持年轻美好的外表,实在是大大出乎白锦的意料。 白锦在凡间也养出了正常的审美,十分庆幸梵心没点,只是她也有点想不通,为啥梵心身为佛子居然没有戒疤? 「宣阳宗遣弟子来,想用万年赤金狮的头骨换雪羽雀,梵心你看呢?」三千宗的掌门并没有避开白锦,直接开口问道。 梵心看了一眼白锦,轻道,「掌门,雪羽雀已百年不见踪影,好不容易现世,且已开始化形,这是她的缘法,亦是我三千宗的缘法,上苍註定这一代的雪羽雀有一线生机,方遇上了我,我岂能违抗天命?便是赤金狮头骨能做出仙品法器来,若要用活着的雪羽雀去换,梵心亦难以心安。」 「你想好了?」 「想好了。」 第121页 「这是你的缘,也是你的劫,旁人帮不了你,你好自为之。」 第92章 羽化登仙 第三章 化神级别的驱魔丹虽珍稀, 却也够不到血雨腥风的地步,哪怕是那几个即将沖阶化身期的尊者,也并不是除了驱魔丹就别无选择, 基本上这样的大能, 至少也会提前几十年准备沖阶宝贝, 那时候,谁能预料到会又出现一只雪羽雀?自然是有别的灵丹替代了。 仙门正道这边还不至于为了只雪羽雀和三千宗撕破脸, 但魔界就不同了。 所谓仓廪足而知礼节, 魔界多是隐于资源贫瘠匮乏之处, 别说修炼资源,便是温饱都成问题,为了活下去, 自然是人人只顾自己,弱肉强食,烧杀抢掠, 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出生于魔界之人,从小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 自有一套生存法则,从不以心怀恶念为耻,只要能令自身强大, 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和占据了沧溟界最好修炼资源的仙门正道, 自然是不死不休的争夺局面! 魔界亦有三千门派,若论个人战力, 不惜自身疯批性质的魔界中人一直力压循规蹈矩长大的同阶仙门中人,所幸魔界人人以我为尊,极少服人, 难以统一,两边勉强维持着岌岌可危的平衡。 魔界各派也各有对家,大多是与境内的仙门正道对立,其中隐匿在东洲边境的修罗门,合欢宗,对家可不就是讲究寡慾清心的三千宗。 魔界当然也听说了雪羽雀的消息,合欢宗的三长老正好到了化神劫,听到传闻,顿时心动了,她叫来了自己的徒弟。 「这些年我虽然积累了一些灵丹,药效都差强人意,远不及雪羽雀炼制的丹药,梵心那小秃头不是个好说话的,我怎么才能从她手里得到雪羽雀呢?」 「强取豪夺恐怕不行,梵心不吃这套,」她的弟子是合欢宗上下都认可的聪明之人,多年前也曾和梵心打过交道,立时打消了师父的念头,「梵心与其他佛修不是一路人,并不讲究什么慈悲为怀,行事多随心所欲,且心性深沉诡谲,一不小心,恐怕还会吃他的亏。」 「那你的意思是放弃?」 「倒也不至于,」这位清秀有余美艷不足的女弟子,忽然一笑,顿时媚态横生,本是一双标准的柔和杏眼,一横波一转动间,竟平添了潋滟情态,媚眼如丝,笑与不笑间,简直判若两人,「掌门师叔的爱徒不是终于开始下山歷练么?这位师妹,在门里战果纍纍,功力高强,总归都是出门增强见识阅歷,沧溟大陆除了老一辈,年轻一代中,千荀算一个,另一个便是梵心了,何不一举两得?」 「师姐倒罢了,霓裳那丫头可不是善茬,你有把握说动她?」三长老问道。 女弟子笑了笑,霓裳刚愎自负,在门中屡战屡胜,连师叔辈都敢出手且得手,早就养得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寻常男子哪里能入她的眼?倘若要下山歷练,除了找千荀或者梵心,她不会看上其他任何男人,而在千荀和梵心中,毫无疑问,梵心身为佛子,攻心难度更甚,如果她猜得没错,霓裳的主意早就打在梵心头上,那还需要她去说动? 「便是让霓裳得手了,她也未必会为我索取那雪羽雀啊!」三长老有些担忧。 女弟子胸有成竹、毫不迟疑地道,「师父放心,弟子自然会盯紧他们,想办法为师父分忧。」 …… 白锦陪梵心在三千宗足足窝了小四十年,大约是回到了自己的地盘,梵心放松多了,时不时闭关,白锦就在梵心闭关的洞府和山上到处乱窜,三千宗有一片无边无际仿若汪洋的大湖,湖上莲叶亭亭,白莲摇曳,郁郁葱葱,四季不败,白锦从空间里扒了个一尺长的小木盒子,铺上锦缎紫绒,又像是床,又像是船,悠哉悠哉去游大湖。 除了不能化形,还是小小一团,她如今一举一动几乎和人类一般无二了。 如果只是寿命长达千年的灵兽的五十年,那兴许就是吃吃喝喝打打闹闹的五十年,幼崽么,能指望什么;如果是修者的五十年,也许一个闭关就转瞬即逝了,对修者而言,时间既长又短,不能进阶就是虚度光阴;但如果是人类的五十年,却足足占据了人生至少三份之二的时间,除了睡眠,可以做的事情就太多了,真正供他们无忧无虑的时期只有短暂的几年,然后便开始了穿衣吃饭,读书工作,养家餬口,生儿育女拉扯一家生计等等,在这条人生旅途中,演绎着一出出悲欢离合,碰撞并迸发出充沛饱满的情感,去渲染人的灵魂底色,所有的一切,都在短短数十年中完成,时间是人类独一无二的珍宝。 将近五十岁的白锦,在凡间界混迹许久,再不是当年那个无知懵懂的小白鸟了。 她学会了表达,学会了沉静,学会了去感悟喜怒哀乐,思考鸟生未来。 三千宗的氛围可真不一样啊,哪怕是丁点大的小光头,都安安静静本本分分,如同一个框子框出来的,找不到一个活泼调皮出格的,幸好白锦本鸟也不是调皮捣蛋的那一挂,不然她在寂静的山上肯定待不下去了。 但三千宗太安静了,清规戒律太多了,摒弃七情六慾的功法让她不喜,普渡众生的理念让她不解,但她却也尊重,毕竟,她自己就是三千宗佛修们「普渡众生」理念的受益鸟——你做不到佛修捨弃自己普渡众生,但你不能否认他们的信仰和道。 第122页 白锦但凡开始思考,就驾着她的「小船」,漂浮在湖面上,藏在花叶间,整只鸟儿隐匿起来。 直到她把梵心的山头窝成了自己的大本营,每一根草木都相看两相厌了,梵心结束了为期半年的闭关,正式踏出山头。 这次出关,跟往常不一样,梵心第一件事就是接了个宗门超度的任务下山,还是独自一人下山,白锦自然是连跑带跳地跟上,但这次,梵心却不打算带她,白锦不干了,她在山上窝得翅膀都快生锈了,现在有出门的机会却不带她,这是人干事? 梵心的态度很坚决,白锦的态度更坚决,除了没满地打滚,叼着梵心的衣角,抓着梵心的佛珠,怎么都拽不下来。 「你想扔下我一个人偷熘?」白锦扑闪着翅膀,不肯放过梵心。 梵心的师兄弟们也七嘴八舌地劝他,他们这些年和白锦也混熟了,当然愿意帮她一把,都过了几十年,那些尊者都闭关去了,也没几个人惦记雪羽雀了。 「是啊,梵心,雪羽雀陪了你这么多年,从不曾离开你,如今不舍也正常,她再山上也呆腻了,不若你便带上她吧,她已经快到成长期,在外游歷,也能帮助她拾起她的族群传承记忆,对她有好处,你不是一直希望她能化形吗?说不定到了成长期便可以了,你若是错过了,岂不可惜?」 「这些年,玩得还不够吗?我是不是说过,什么时候化形,什么时候才允许出去。」 梵心点着白锦的小脑袋,把她头上顺滑的绒毛都点得竖了几根,颤巍巍地顶在脑袋上。 「你这是藉口,从来没听说雪羽雀化形的,也完全没有必要,难道要让一个化形把我憋死?」 化形化形化形,化形到底有什么意义?白锦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想做人,万物生灵,各有长处优势,永远使用雪羽雀的身体,也没什么不好,倒是梵心,比她上心多了,她怎么觉得,让她化形成了梵心的执念? 梵心的目光深处竟透出一点悲凉来,一瞬间,他的佛心颤动了,青莲深处无声无息地滚落了一颗碧绿如玉的莲子,消失在识海深处,他沉默半晌,低头看着白锦。 「好不容易活到成长期,只差一步便能化形,何苦自寻死路?所谓命劫难度,这一去,我自身难保,你呢?你能逃过一劫吗?」 白锦知道出关后的梵心找掌门掐算了一番,想是预感到了什么,修者突如其来的预知,是绝不能忽视的,能让一向乐观积极的梵心都悲观丧气,他到底预见到了什么?是关于他的,还是关于她的? 心里动念,但她依旧认真回答了梵心。 「这种浑浑噩噩,荒芜空虚的生活,就好似流沙一般,不能抓获无法留念,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活得痛痛快快,随心所欲,刻下独属我的印记就足够了,我不想为了纯粹的生存而捆缚自己,压抑自己,最终为了生存而生存,没意思。」 这也就只有雪羽雀能说得这种话了,生存,对于雪羽雀而言,是比寿命短暂的凡人都艰难的命题。 谁让雪羽雀是这世上最悲催的灵兽呢?思及每一代的雪羽雀,都活不过幼崽期,它们几乎都在为了多活几天而艰难挣扎,东躲西藏,却势单力薄,终归逃不过修者的追捕,有些甚至一破壳就被剥夺了性命,没有人觉得残忍,没有人把雪羽雀当作应该尊重的生灵。 没有实力,就没有话语权,乃至进一步的生存权。 但白锦依然要说,她不想为了生存,而失去生活,这两者本质是不一样的,她不是叛逆,只是有自己的坚持罢了。 第93章 羽化登仙 第四章 梵心古怪地看着白锦。 「怎么了?」白锦茫然。 梵心摇了摇头, 自言自语道,「啧,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后来白锦才知道, 一模一样的话, 她千年前就说过, 哪怕选择的方向是截然相反的,追求的初心却从没有变过。 曾经白锦很奇怪, 梵心这样的, 潇洒自在宛若流云一样的男人, 快意恩仇,不信无常,看上去毫无佛心慧根, 怎么就成了三千宗至高无上的佛子,且被佛宗认可? 困惑留在心里,白锦得偿所愿, 再一次和梵心一起下山了。 在东洲待了几十年, 白锦终于见到了和梵心齐名的宣阳宗天才千荀,一名看上去高冷禁慾的剑修, 生得很好看,不过白锦内心还是觉得梵心最好看,她看他那头青青的发茬尤其顺眼。 「原来是剑修啊, 我还以为是法修。」白锦叽叽喳喳地道, 「梵心,梵心, 他好像向我们走来了。」 「有千荀在,想必这次任务能圆满完成了。」梵心笑意加深。 「啊?」 梵心也经常去做宗门任务,但他很少和人组队, 这次却一反常态,难怪白锦诧异。 中州下界出了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妖魔,仗势在凡间界掀起血雨腥风,引得凡间皇室的皇子们同室操戈,把个偌大的凡间国度害得死伤无数,分崩离析,进而被周边国家觊觎,引得战火连天,民怨沸腾。 受难伤亡的百姓命运本不该是如此走向,以至于怨气实在太重,竟冲到了沧溟界,沧溟界的各仙门正道不管也不行了。 这任务论棘手程度其实不算什么,修真界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为尊,各门派每年的歷练都有弟子死在外面,那些没有宗门做靠山的散修,更是朝不保夕,连修者的生命都不值钱,何况是凡人? 第123页 只因此次伤亡人数太过巨大恐怖,已经动摇了凡间界的根基,千荀接下任务自然是去斩杀罪魁祸首,还整个凡间一个清净,梵心则是去超度亡灵的,整个佛宗除了长老们也只有佛子梵天的实力,能够同时超度这许多冤魂,两人在内部榜上共同接了这个任务,便是为了两人一个斩魔一个善后,正好互补互助。 别看千荀是赫赫有名的天才剑修,人家一身白衣乌髮,提到凡间苦难,神色颇有悲悯,两人站一起,若不是那头髮,千荀倒比梵心更像佛子。 「我师父临行前,告诫我要小心。」千荀走近后,对梵心道,「此次凡间大祸,颇有蹊跷,我们此行吉凶难测,再谨慎也不为过。」 两人互相交换着情报,缩在梵心领口的白锦,目光却不受控制地被第三人——千荀身边如出水芙蓉般秀丽脱俗的青衣少女吸引,明明是和两名极具特色的美男子站在一起,这位少女却仿佛仍身在雾中,朦朦胧胧,飘渺中窥得一点至清至纯,然而她微微抿嘴一笑,眸中便泛起了点点碎芒,仿若月光铺在深不可测的海面上,轻轻看一眼,仿佛就要被吸进去。 不见半分妖娆,而尽显妖色。 白锦看着她,她也嫣然看向白锦,比起千荀和梵心,她似乎对白锦更加感兴趣。 白锦眼皮使劲跳了跳,油然而生一股不祥的预感。 「师兄,这小雪羽雀好灵性呀,看她的样子,好像挺喜欢我,能否借我养几日?保证不给你养焉了。」清澈入骨的少女朝梵心笑得甜甜的,十分自来熟,完全没有女修的矜持距离感。 什么?什么?皮怎么这么厚,就看你两眼就喜欢你呀? 白锦本就圆的豆豆眼瞪得更圆了,梵心下山前的话,迴荡在她耳边,她似乎明白了梵心的顾虑,和满大殿三千宗长老们包含千言万语的不舍目光。 ——这哪是什么命劫?这是佛子的情劫吧! 「这便是雪羽雀吧?难为它居然半寸未长。」千荀目光也落到了梵心的领口上,眼神虽带着三分好奇,却也不像少女那样充满兴味。 他的口吻十分熟稔,很显然和梵心早就相识,梵心也没有棋逢对手的态度,摸了摸白锦的嵴背,无奈地道,「没法子,笨头笨脑的,能活着就不错了,其他也不指望了。」 却对少女提出要养白锦的话只字不提。 那少女也十分识趣,自己给自己找了台阶,掩嘴轻笑,「师兄风趣大度,真不似我见过的其他佛修。」 梵心这才瞟她一眼,又看向千荀,千荀会意,「她是灵心宫的大弟子尚玉师妹,将与我们同行,前去凡间界。」 尚玉这才正式地朝梵心行礼,并娓娓说清了其中缘由,「事已至此,灵心宫也不敢擅自隐下错行。说来话长,那孽畜乃是我灵心宫关押了百年的妖界赤狐,这赤狐趁我们为掌门祝寿之际,魅惑看守地牢的弟子,寻隙逃去了凡间,若从此隐名埋姓也就罢了,可她并未收敛,仗着魅惑之术,又偷了灵心宫的惑心铃加持法术,迷惑了人间帝王将相,为祸人间更是肆无忌惮,方才引得凡间界大乱,此祸有大半是我们灵心宫监管不严导致,灵心宫实在难辞其咎。师父命我随两位师兄一道,若能活捉赤狐便带回来公审,若不能,也要取回惑心铃,免得落入凡间心怀叵测人之手,也算是为灵心宫杜绝后患了。」 尚欲说得恳切真诚,但一只可以化形的赤狐,便能引得凡间大乱? 许是一路同伴,已经培养出了信任度,千荀很相信尚玉,两人举手投足间默契十足,情意绵绵,白锦心想,这要是没有意外,待此次凡间事了,说不定她就能喝一顿修界版的喜酒了,幸好幸好,跟梵心无关就好。 梵心垂眸,也看不出来信还是不信,随手弹了白锦个脑嘣,傻呆呆的,人家一只寻常的赤狐都能蛊惑人间,这小东西作为上古灵兽,居然连化形都做不到,实在是太丢灵兽的脸面了。 白锦正听得入神,脑袋瓜一疼,懵了。 …… 虽尚玉说得有理有据,几人一雀还是觉得先去查探情况,再做决定也不迟。 这一去凡间,白锦才知何为生灵涂炭,遍地白骨饿殍,鸦羽蔽日,秃鹫横行,一个国家,从上面开始昏聩混乱,层层崩坍,便如飓风过境,留下满地废墟。 受苦的并不止最底层的百姓,白锦等人在皇宫中救下了这个国家这个皇室最后一点血脉,十六岁的庶公主云长秀,因为早逝的生母地位卑微,自己不受宠,被遗忘在了冷宫,反而躲过了她父皇兄弟们的自相残杀和屠戮,躲过了赤狐的眼线,而那些比她受宠比她地位高的公主们,都已经化作了一具具残破不全的尸体。 白锦一行将她救出来时,她已经饿得两眼发红,奄奄一息,没人给她送吃的,她胆小得不敢离开冷宫去找吃的,若白锦等人迟来一步,她便要活活饿死了。 云长秀狼吞虎咽一顿后,又恢復了乌龟般瑟缩胆怯的模样,她生得瘦瘦小小,清秀有余,谈不上美丽,更别提什么公主的尊贵娇养气质,站在尚玉身边,连给她做丫鬟都感觉极端不配。 「回,回仙子,红娘娘,红娘娘原是我大嫂,是太子妃,后来,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成了锦妃娘娘,再后来,父皇赐死了太子,其他皇兄们和父皇闹翻了,再然后我就不清楚了,锦妃娘娘被三皇兄带走了。」 第124页 云长秀用她声如蚊吶的嗓音低低地回答尚玉的问询,头都快垂到了胸口。 哦,无论哪个凡间,都逃不脱这些狗屁倒灶的事,人一旦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权柄,不膨胀不堕落,依然保持清明初心,实在是太难了,古往今来,没几个人能做到。 他们一路听说过,云国这位刚刚被叛军所杀的国君,年轻的时候却是一名难得的圣明贤达的英主,文治武功,不在话下,四十年九五之尊,前二十年和后二十年仿佛是被无形的力量噼开了,人到中年,整个帝王生涯却急转直下,犹如从山顶坠入山谷,更被人怀疑是不是换了一个人,都不带润物细无声的,直接从明君过渡到了昏君。 「如若云姑娘无处可去,不如就随我去灵心宫吧,倘若没有修行的天赋,留在外门做一名寻常弟子,好歹也能活命。」尚玉怜惜地摸着云长秀瘦骨嶙峋的肩膀,柔声道,「云姑娘意下如何?」 云长秀抬眸看了尚玉一眼,仿佛被烫着似的,瑟缩了一下,又立刻低下了头,「听凭仙子安排。」 三人一鸟的队伍中又多了个人,云长秀从来没有皇族遗孤的自觉,虽然仙子说要收她做师妹,可她心里明白,更不敢把自己当成仙人们的同伴,很自觉地把自己放在了僕从的位置,端茶倒水好不积极,连对白锦都是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梳毛餵水,兢兢业业。 虽然活计做的一般,但眼前这群是表面看似修真界的天之骄子,实际却常年独来独往风餐露宿时有之,别以为修真者就能过什么锦衣玉食的日子,论起享受生活来,一门心思修炼求索长生之途的修真者还真比不上寿命短暂的人类,哪怕云长秀自己都没过过啥奢侈无度的日子,可她见识过啊! 然而他们转遍了凡间界,也没找到赤狐,天下已然打乱,十几支起义军瓜分了天下,分久必合,如今正你打我我打你地融合,那位掳走赤狐的三皇子,便早已身首分离,死在了某支劫财的起义军手中,连灵魂都烟消云散,什么都问不出来了。 沧溟界五洲都有自己隶属的凡间界,白锦没有来过中州下辖的凡间界,可天下凡人大抵都是相似的,一处处城池走过,竟仿佛来过似的,熟悉得让白锦心悸,心底泛起了疑惑。 这一日,一行人来到边陲,幻化成一身行商的模样,住进了边陲的客栈,千荀叫走了梵心去谈事情,白锦也不想时时腻着梵心,便留在了房中。 一阵奇异的香飘进了房中,白锦毫无准备地吸了一口,只觉得整个人仿佛喝醉了一样,晕晕的,眩眩的,两只小爪来回捣腾,就是站不稳,眼前越来越模煳,飘过一道青白的影子,她来不及细看,便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第94章 羽化登仙 第五章 谁会对她一只长不大的小鸟动歪心思? ——哦, 对她动歪心思的多了去了,但有三千宗和佛子护着她,都不好意思下手, 总不好为一只对高阶修者鸡肋一样的灵物小鸟和东洲第一大宗三千宗结仇吧? 那又是谁卑鄙无耻趁她落单下手了? 等白锦再次清醒, 已经被转移到了一个黑漆漆的狭小空间里, 浑身虚弱无力,昏昏沉沉, 但她的识海却完全没受到影响——也对, 逮一只幼崽期雪羽雀, 何必大动干戈,让她不能出声不能行动就足够了。 她虽不能化形,却不代表这么多年没学会别的本事, 旁人都道幼崽期的雪羽雀百无一用,完全没有自保的本领,却不知道那只是因为她传承记忆里术法境界太高, 灵力需求太多, 一个术法施展出来,就可能抽干可怜的小雪羽雀浑身血液灵力, 所以不到非死不可的绝境,雪羽雀幼崽期事不能动用传承记忆里的族群天赋术法。 但,白锦她是一只开了挂的雪羽雀啊, 她是不能学雪羽雀族群的术法, 但她能学修者的啊,她还有个日日为她化形操碎心的梵心在旁, 怎么会允许她荒废足足五十年光阴? 别的攻击性强的功法,囿于身体条件,白锦学不了, 所以梵心让她学的,都是以保命为主的防御性功法,而且必须要深钻精研,务必学到如臂使指,成为身体的本能,比如能挡住剑修和法修进攻的符箓,瞬移术,能一遁千里的潜行术,等等。 花了数十年只学这几样,自然能学到极致,白锦如今的实力完全能够熘走,这也是梵心最后松口带她下山的底气,但她对目前的处境一头雾水,连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定位终点呢? 而且,其实她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谁,能把她从梵心眼皮子底下弄走,又为什么要执着于她。 白锦闭上了眼,从空间里叼出一片梵心用灵火帮她烘干的紫灵芝干,美滋滋地吃了,一边在心里默默计算,唔,如果不算她昏迷的时间,竟也在路上行走了两日。 等白锦眼前一亮,从关押她的匣子里重见天日后,只见一张纯到极致透出一缕妖色的尚玉,正恭恭敬敬地站在一名白衣女仙的面前,脸上透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师父,弟子幸不辱命,带回了雪羽雀。」 哪怕是美如九天玄女,当她脸上多出这种神态后,也变得油腻起来,白锦对她第一面的惊艷心动,瞬间便消失了,像嚼了一嘴用纸板冒充的紫灵芝,整只鸟都感到索然无味,生无可恋地瘫在案上。 同室操戈,都是玄门正派,这尚玉太没有武德了,还玩弄千荀的感情,简直是渣女。 第125页 灵心宫宫主哪里还顾得上徒弟,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雪羽雀,连声道,「很好,此事为师记你首功,待将来收服了雪羽雀,为师定不会忘了你。」 尚玉垂头浅笑,貌似心满意足,心底却冷哼了一声。 她放弃了大好的和千荀梵心成为知交的机会,甚至可能得到一名法力高强道侣的机会,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得到师父不痛不痒的几句夸赞?如果她不知道雪羽雀的特殊也就罢了,现在她也知道了雪羽雀真正珍贵之处,难道师父以为拿几样灵丹法宝就能打发她? 但她也不敢背着师父抢先契下雪羽雀,除非她打算明目张胆地叛逃师门,冒天下之大不韪,否则,此事还是要从长计议。 希望那个蠢货能帮她多牵制几天,千荀,可惜了,如果他不是又臭又硬又笨的剑修,她还有点捨不得呢,毕竟论皮相风姿之美,放眼沧溟界,也是数一数二。 至于那个佛子,是註定的敌人,亦是最难动情的佛修,她身负重任,也懒得白费精力,便宜那蠢货了。 雪羽雀被带到灵心宫,只有宫主和大师姐尚玉知晓,宫主高高在上,自然不会为琐事折腰,每日为雪羽雀梳毛餵食的便成了尚玉。 灵心宫乃是沧溟界唯一的全部是女修的门派,自然是精緻繁美,步步为景,小姐姐们一个个轻盈飘逸,嬉笑怒骂,衣袂飘飘,别有天真烂漫的神仙姿态,若有凡人不小心来到此处,大概就以为自己误入仙宫了。 没人知道,挂在灵心宫掌门宫檐下的白羽小鸟,就是传说中的雪羽雀,看上去圆滚滚毛绒绒纯白可爱,但也就那样了,修真界仙禽异兽何其多,鸾凤之明艷风华简直能傲视珍禽界,雪羽雀真不属于颜值逆天那一挂的。 「你想知道千荀和梵心为什么没有怀疑我,怎么还没有找到灵心宫是不是?」尚玉逗弄着白锦。 白锦歪头看着她,不说话。 「只怕他们已经自身难保,真以为赤狐的魅惑术是那等低级的魅惑术?虽然凡人意志力不如修者,但一国帝王,还是年轻时英明神武的帝王,哪里是那么好蛊惑的?赤狐不但魅惑术顶尖,她的幻术,也是独一无二的族群天赋,可以迷惑元婴期以下的尊者,我记得千荀和梵心都还没突破元婴,赤狐要对付两个没有风月经验的小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这么了解赤狐?赤狐是你们灵心宫故意放出去的?」白锦忽然问道,「赤狐,赤狐……云长秀就是赤狐?」 「小雀儿还挺聪明啊,也对,能入佛子眼的灵兽,怎么可能一无是处?你们这些畜生啊,倒也各有各的本事,若是乖乖听从吩咐,也不是不能容你们活下去。那赤狐两大天赋术的确厉害,可惜如今的灵心宫内都是女子,她想从灵心宫逃走,实在是异想天开,我也没想到,千荀居然相信了,剑修都是这么单纯吗?」尚玉笑容依旧甜蜜,眼底却闪过一道不屑的暗芒,她一向崇拜强者,千荀功力虽高深,脑子却不行,终究还是入不了她的心。 「所以,你们灵心宫为了自己的私慾,放出了赤狐,引得凡间界大乱,这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死了那么多人,你们灵心宫兜得住吗?你们不怕引得玄门正派讨伐,被魔界趁虚而入?」 白锦都有些难以置信,这灵心宫的做派,还配称一声修真界名门正派吗? 那凡间界已如地狱,纪律和秩序毁于一旦,不仅仅是人类活不下去,就连那原本辛苦隐藏自己的妖魔鬼怪,失去了桎梏,也开始蠢蠢欲动。 本来安分守己的妖魔鬼怪,被四处肆虐的血气一激,渐渐守不住底线,开始兴风作浪;有实在不愿沾染是非的,迅速搬离了这个凡间界,反正沧溟界那么大,凡间界有许多呢,在哪里生活不是生活? 也有极少数妖魔鬼怪,留了下来。 山村里的豹子精,收养了邻居老人临终前託付的咿呀稚语的小孙子,隐居在山林里,避开战乱,兢兢业业地抚养人类小孩。 荒野里明明灭灭的灵已消失不见,也有那么一两只,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一出来就对着一具具曝露野外的无名尸体念咒术,不一会儿,这些尸体身下的泥土开始往两边翻滚,尸体便慢慢沉入到了地下,上面再快速长出一片野草,此处便了无痕迹了。 光怪陆离,人间悲欢,更多的人,都是麻木地活着,甚至不知道自己闭眼之后,明天能不能醒来。 而这一切罪行,不过是这些修真之人一念之间的行为,这些自诩光风霁月的修者,甚至都不如那些善良的底层妖魔鬼怪! 尽管从她被抓到灵心宫之后,她就预料到凡间大乱与灵心宫有关,但等真的证实了,她还是觉得犹在梦里,心寒得不敢置信。 修者与天挣命,渴求长生,难道就不重因果报应吗?不害怕心魔吗? 若说是为了她才大动干戈,她更不懂,她一个全身都没有一口肉的雪羽雀,便是能制成驱魔丹,这很稀罕么?除非…… 尚玉仿佛看出了白锦的想法,她凑近白锦,笑眯眯地道,「哟哟哟,才夸你聪明,转眼就说蠢话了,畜生就是畜生,到底是头脑简单,仙门,魔界,界限在哪里?在功法?还是在人心?有些人啊,自谓清正不阿,一身正气,其实早在不知不觉中就入魔了啊!」 白锦愣住了。 尚玉兴味十足地笑了,这笨鸟被三千宗洗脑洗了几十年,居然没有变成白痴,还能思考,不愧是化神期灵兽的幼崽期,哪怕没啥本事,意志力还是不错的,若是能契为灵宠,也不算辱没自己。 第126页 对正道动摇了?动摇就好——什么仙门正派,魔修妖邪,难道是光看表面就能认定的?真正分辨一个人是仙是魔的,还不是他们的行为? 看来,她还要再加把劲,这些年来多少大能俯首在她石榴裙下,区区一只小鸟的心,还不是手到擒来?想那梵心,花了几十年功夫,也没能让雪羽雀归心,佛门的第一天才也不过如此! 被尚玉打击到的白锦,不言不语没精打采,看在灵心宫宫主眼里,便是消极抵抗等待梵心来救的心理,实在是冥顽不灵! 灵心宫宫主自认为手握雪羽雀最大的秘密,一点也不担心梵心打上门来,若他不想被三界喊打,绝对不敢对外泄露雪羽雀的行踪,待她驯服了雪羽雀,又何愁区区三千宗的威胁? 灵心宫宫主起先是软语诱惑,无奈白锦根本不理睬,宫主显然不是有耐心的,或者觉得无需对一只弱小的畜生有耐心,她直接让尚玉去拔白锦的羽毛,一根一根生生地扯,直到雪羽雀愿意认她为主。 连尚玉都觉得意外,雪羽雀虽没有护身功法,可论智力,绝不亚于一个成年人类,她能发现的事,师父不可能发现不了,而对着这样的雪羽雀用酷刑收服,真的能得到雪羽雀的真心顺从吗?师父难道不怕反噬? 可惜灵心宫宫主心意已决,尚玉怕自己再多说什么,只怕反而会引火烧身,失去信任。 罢了,她到时候给小鸟施一个小功法,切断它的痛感便是,到时候只要瞒住师父便好。 ——不,白锦可不觉得好,鸟儿被剥了一身羽毛,那还是鸟吗?纵然她特别想留在这里看事态发展,为了自己小命着想,也不得不遁了。 谁都没把一只天下都知道的废物小鸟放在眼里,而她一个动念,便从宫主和尚玉面前消失了,活生生摆了尚玉一道。 正稳操胜券的宫主,和自以为悲悯的尚玉…… 一贯觉得自己黄雀在后的尚玉脸色阴沉了下来。 她们居然被一只鸟装柔弱无能给骗了!! 就在雪羽雀失踪的当日,灵心宫来了一批客人,不止千荀和梵心,更有宣阳宗掌教和三千宗宗主,以及其他十数个在沧溟界颇有名望的玄门和佛门的掌门人,浩浩荡荡,高手环伺,形成的威压直接把灵心宫的年轻弟子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压得灵心宫宫主面无表情,思考是不是哪个环节出了错,泄露了秘密? 大殿里,气氛剑拔弩张,双方都很不满意对方,一只雪羽雀,至于摆出这等阵仗吗?如果只是传说中的作用,当然不至于,但如果不仅仅如此呢? 尚玉简直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眸光流转,笑语嫣然,她心里一瞬打定了主意,决定先声夺人—— 「雪羽雀被佛子得去,天下尽知,佛子何必装疯卖傻?你说雪羽雀在我们灵心宫手里,我还说是你欲私吞雪羽雀,嫁祸于我们呢!」 那宣阳宗掌教肃着一张冷脸道,「我们此行不是为了雪羽雀,而是被摧毁了大半的凡间界。灵心宫宫主,可有什么要说的?」 灵心宫宫主心里咯噔一下,面上依然毫无表情,「我们亦派了弟子下界,那赤狐狡诈,难觅行踪,我灵心宫弟子却找到了惑心铃,自然要先把门内宝物先送回来,免得再出差错,姜掌教以为呢?」 「照宫主所言,此次下界是以寻觅门内被盗的法宝为主?既如此,寻到了和同伴招唿一声便是,又何须匆匆不告而别?甚至带走雪羽雀?」 「笑话,雪羽雀又不是佛子的私有物,别说与我们无关,便是真的落入其他人手里,难道他人就不能碰吗?什么时候,雪羽雀和佛子定下了灵宠契约?还有,姜掌教恐怕不知,当年秘境开放,佛子下山,可未必不是冲着雪羽雀去的,这等心怀叵测,姜掌教还要助长他的气焰吗?」 「什么心怀叵测?」 宣阳宗姜掌教紧皱眉头,他是受弟子所託,为凡间界生灵涂炭一事找灵心宫的,不过是听徒弟说尚玉还偷走了佛子的雪羽雀,顺口提了一句罢了。 尚玉当即脆生生笑道,「那便要问佛子了——雪羽雀真的只是雪羽雀吗?为什么你带走了雪羽雀,那秘境也跟着消失呢?怕是佛子心中知晓,作为小小驱魔丹主药的雪羽雀,如何比得上它秘境之灵的身份? 雪羽雀代代早死,难道不是因为她身为秘境之灵,却宁死不愿认主吗?得到雪羽雀的身体,却得不到它的心,无异于天降异宝,但不能为己所用,自然只能杀了了事——反正,只要秘境一现身,就意味着新一代的雪羽雀又出世了,能不能收服雪羽雀,大家各凭本事呗。却不像堂堂三千宗佛子,竟打着感情的旗号来牵制雪羽雀,甚至不在意它是一只无法化形的妖雀——怎么,硬的不行来软的了?也不知道三千宗做出这等龌龊事,如何有脸义正言辞地面对仙门百家?」 第95章 羽化登仙 第六章 白锦就躲在灵心宫大殿的牌匾后, 豆豆眼滴熘熘转,津津有味地听着尚玉放料,听到尚玉说梵心以情来牵制她, 她有些懵, 扭头盯着尚玉看她是不是认真的。 一个佛修, 一个化不了形的小鸟,都能扯到一起, 这位灵心宫智谋无双的大师姐, 是认真这么觉得的吗? 虽然她总是怀疑梵心是以多情入梵道, 但,尚玉这也太离谱了!! 满殿金丹元婴化神的修者没有一个察觉到她,除了——站在三千宗宗主身后的梵心。 第127页 一直神态漫不经心、哪怕被尚玉兜头指责他心怀叵测都没有变色的梵心, 忽然被抬头朝白锦的藏身处看了一眼,充满想揍她一顿的威胁。 还有谁能比手把手拉扯大白锦的梵心更了解,白锦有没有实力从灵心宫尚玉手里逃脱呢?所以, 不是灵心宫困住了白锦, 纯粹是这傢伙心血来潮,戏耍尚玉。 看, 这不就是报应?平时不好好努力化形,尽知道偷懒,事到临头, 束手无策了吧?整个沧溟界无论是正道还是魔道个个都垂涎的宝贝, 一境之灵,是那么好当的? 这才是, 雪羽雀生生世世不得善终的原因。 在场诸人,唯有三千宗宗主,无声地嘆了口气, 想起了记载在宗门秘事里的一段往事。 境灵啊,现在听起来似乎是无稽的传说,可事实上千年那场正邪大战前,也不是没有。沧溟界之所以被称为沧溟,正是因为有沧海桑田的特殊能量,会自主形成各种界中之界,无论是修真界也好,妖界也好,魔界也好都有属于自己的歷练秘境,这些境灵诞生无常,但每诞生都会伴随着一个可以让修者歷练并提升实力的秘境,秘境各有不同,有的荒芜贫瘠,有的资源丰富,有的是汪洋大海,有的是无边山脉,有的是一个小世界,有的不过是一个洞府,所有秘境,无论大小,皆有境灵。 雪羽雀一支,便是妖界独一无二的可自主行动的境灵,那秘境仿佛是传承而不是自带,旧境灵死了,秘境自会诞育新的境灵,继承雪羽雀的秘境。 千年之前,沧溟界灵气充沛,人修和妖修的界限还不那么明显,虽然时不时就会打起来,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妖界的大乘期雪羽妖师竟在年富力强时,无感而孕,诞下了一只小雪羽雀。 雪羽雀代代单传,这一代天道居然允许两只需与却同时存在!妖师诞下了这只违背常理的雪羽雀,自己也不曾死去,甚至秘境也依旧在她自己身上,而小雪羽雀也自带秘境,这等于是妖界凭空增添了一个新的秘境,如虎添翼,实力大增! 而妖师有了教导雪羽雀的机会,简直是庆幸万分,这一代的小雪羽雀,运气真好,居然不需要自己艰难摸索功法,便能在母亲的引导下成长为强大的妖师——其运势之强,让整个妖界都向她投去了注视的目光。 甚至——这一代的妖王已经老了,大限将至,这时候,雪羽雀族传承方式忽然出现了非人力的异常,也许,这位天生异象的小雪羽雀会成为下一代的妖王也说不定,妖族下一代有能力的崽子就那么几个,所有成年妖都在暗暗评估——多一名候选人对妖界而言自然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但妖师和整个妖界註定要失望了,这只违背天道规律出生的小雪羽雀,跟妖界完全不是一条心,她居然一门心思要化形成人! 她和妖界格格不入,聪明但冷漠,平和又乖张,不喜欢杀人,不喜欢吃人,不喜欢动手打架,不喜欢啃生食,她居然还是个茹素的小妖怪! 若说她胆小懦弱,不善争执,可打起欺负她的小崽子们又很兇,明明不喜欢打架,又总是打得别妖认输才罢手,若说她讨厌妖界众妖,她秘境里产出的各种灵药灵果,她也从不吝啬,一批一批地拿出来分给小崽子们,谁也拿她没办法,妖王和妖师都管不住她。 为了化形,她读遍了妖界所有的书籍,但妖界的书加在一起还不到百本,大家修炼靠的是族里前辈的口口相传,或者血脉里自带的传承,根本不用书籍好么?对雪羽雀看书的行径那是百思不得其解——也许,正因为妖师的这个女儿是违背天道出生的,所以,脑子有点问题? 整个妖界都悄悄地达成了这个共识,虽然仍旧觉得雪羽雀奇怪,但同情心倒是多了起来,唯有妖王和妖师,卜算了妖界命运过后,心情沉重至极。 雪羽雀并不知道妖界的暗潮汹涌,无果后,雪羽雀偷偷跑到了修真界,第一站,便是潜进了离妖界最近的三千宗。 假如当初小雪羽雀遇到的不是讲究众生平等的三千宗佛修,而是一看到妖怪就喊打喊杀的剑修法修,可能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但,也许这一切都是天道註定,是给这只雪羽雀的考验,还是劫数,谁也说不上来。 仗着没妖力体型小又有秘境隐身,雪羽雀很快就混进了三千宗的藏书阁,浩瀚的书阁带给了雪羽雀巨大的惊喜。 雪羽雀一头扎了进去,在藏书阁里整整待了十年,读了半个藏书阁,可惜,还是没找到关于雪羽雀化形的法子,妖修化形并不难,所有的妖修,修炼到一定境界,自然而然便能化为人形,唯有雪羽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们不仅仅是一只鸟,还是一个秘境的境灵,所以上天给了她们形体的限制,从妖师到小雪羽雀,大乘期也好,没有妖力也好,都不能化形。 小雪羽雀不信邪,撞南墙撞了十年,也没撞出个子午寅卯,这时,藏书阁的长老从凡间界捡了一个小乞儿,收做了徒弟。 小乞儿不懂一个会说话的小鸟在修真界意味着什么,只以为修真界与凡间不同,小鸟会说话也不稀奇,小雪羽雀也太孤单寂寞了,有个陪她说话而不是大惊小怪的人也挺好。 小雪羽雀身为妖界下一任妖师,和人界的佛修走得近,虽然引起旁者侧目,但毕竟那是名声极好的佛修,哪怕在妖界,对佛修的牴触也不是那么剧烈,何况那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佛修,也许是小雪羽雀在族里找不到玩伴,就看上了这个小佛修呢?既然妖王和妖师都不发一言,其他妖即便颇有微词,也并没有刻意阻止。 第128页 修者的时光不值钱,几十年转瞬即逝,小佛修成为了三千宗年轻辈的顶樑柱,可惜小雪羽雀还是小雪羽雀,除了思想更成熟,秘境内五行灵气更充足,外表没有一丝变化。 一心想要化形的小雪羽雀最终没能如愿。 魔界的境灵掌握在十大魔君之手,经过千年的自相残杀,最后一位境灵丧生,而新的境灵却久久没有诞生,魔界资源日趋枯萎,内部无法满足修炼,只能暂时结成了同盟,把目光瞄向了外面。 千年一次的正魔大战又开始了。 和人修走得近的妖界首当其冲,遭到了魔界的打击和报復,妖界这些年人才寥落,青黄不接,新一代尚未成长起来,而妖王已年迈,实力却依然强横,有妖王坐镇妖界,至少还能等到新一代彻底长成可以扛起妖界。 为此,一向以出谋划策为主职的妖师替代了妖王的职责,首次选择了前往第一线率妖抵抗,她虽是大乘期高手,但更大的作用却是源源不断地为前线众妖提供资源提升战斗力! 整个沧溟界的人界、妖界、魔界都捲入其中,其他界也不可避免,混战开始,所有界中修者都受到了波及,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了战局。 这一场混战,仿佛和千年前没有二致,若论最大的变故,便是各界的境灵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以所有修者都没有想到的速度,大战不过进行了几十年,整个沧溟界,竟再也找不到一个境灵了。 妖界境灵一个接一个地,因为疯狂输出,秘境内资源枯竭而消失,妖师也死了,她是死在了战场上,但她护住了妖界,妖王已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下令封闭妖界,以求得休养生息的机会。 整个沧溟界,所有资源呈现断崖式下跌,不要说那些罕见的灵药灵丹火髓水精灵矿,连很多寻常的疗伤丹、筑基丹、淬心丹的药材都凑不齐了。 灵气更是急剧减少,曾经只差一步便能成仙的大能们,忽有一日,不约而同地涌出一个绝望的预感——升仙路,断了。 原来,每一个秘境,实质都是沧溟界灵气循环提供的灵眼,没有秘境源源不断地转化灵气,沧溟界已经容不下太多的高阶修者了。 知晓秘境秘密的高阶修者一个接一个陨落,无论修真界还是魔界,余下的修者彻底慌了,赶紧盘点调查——都没了——不对,整个沧溟界,还剩下一个境灵。 尚未到成熟期的小雪羽雀毫无战力,却成了八方觊觎的珍稀至宝,妖界妖界回不去,沧溟界虽大,却没有了容身之处。 三千宗在这件事上做得硬气,直接让小佛修带着雪羽雀跑了,硬顶着人、妖、魔三界的压力,修下了闭嘴禅,也或许,是三千宗想为整个沧溟界普通的修者,留下最后一线生机。 小佛修带着雪羽雀,去了凡间界,若说沧溟界还有哪个地方没有被波及,那就是人人都不放在眼里的凡间界了。 但凡间界也是战火纷飞,小佛修本就来自于凡间,对凡间百姓的生活更有感触,他和小雪羽雀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修炼,到开始行走四方,济世救民。 千年前的故事,戛然而止,小佛修和小雪羽雀双双陨落在凡间界一场人为的瘟疫里,小佛修为救人动用了灵力,暴露了行踪,被魔修抓住重伤,小雪羽雀不愿受制于人,慨然自爆,凡间界因为她自爆而下了一场灵雨,洗净了凡间瀰漫的瘟疫魔气。 第96章 羽化登仙 第七章 千年后, 新生的雪羽雀再次随着小和尚大逃亡,这次去凡间界也不好使了,但悲剧的是他们无处可去, 依然只能去凡间界, 好歹在这里, 高阶修者会被限制实力,给他们增加活命的机会。 「不要说这只傻雪羽雀是我啊, 我真没觉得化形很重要, 做人很重要吗?化形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这么执着呢?」白锦砸吧砸吧小嘴, 疑惑地问道。 梵心也做了个不理解的表情,然后似笑非笑地道,「谁知道呢?傻了吧唧, 最后只差一步,就能化形了,也不知道雪羽雀化形为人, 到底是什么模样?那些人争来争去, 修真界最后一个秘境,砰, 没了。」 白锦:…… 「不对啊,沧溟界有十个秘境——可能除去我这个,还有九个啊!」 「那是这千年时光中重新诞生的, 跟千年前的秘境可没法比, 不光地域不及原本的大小,便是产出的灵草灵物的品质都远远不及, 而且最重要,没人知道为什么,这些秘境没有境灵, 无法成长,提高品阶,出现时有多大,就会多大。 这千年,也不是没有诞生过雪羽雀,但多半都想在雪羽雀幼年期控制她,控制不了,宁愿杀了,也不想让别人得到……一代一代,雪羽雀越活越短命,诞生的地方也是千奇百怪,并没有伴随相关的秘境,或者说,雪羽雀的伴生秘境,还没能成形,便和主人一起消散了,你诞生的那个秘境,本就是沧溟界存在的,所以,刚开始没人想到那秘境竟是你的伴生秘境,我也没想到。 要么当时那些人怎么会那么垂涎你的紫灵芝?紫灵芝是雪羽雀的伴生灵物,那些在如今的修真界,堪称绝品了!幸好小一辈的不知道雪羽雀的来歷,不然我还真不一定能救下你。」 「大家都当我是驱魔丹的主药啊……」 「因为大家都不想让别人占便宜,也不想再造成千年前的绝境,那仅剩的知道真相的老祖们留下的记载,都说雪羽雀是驱魔丹主药,并未提及关于境灵的一个字,最后把自己门派的后辈们都忽悠信了,三千宗当年的掌门因为小佛修死得惨,就把这段秘事记载了下来。谁知道只是驱魔丹主药,雪羽雀还是活得艰难呢?」 第129页 「不对啊,那灵心宫宫主师徒也知道秘境之灵的事。」 梵心看了白锦一眼,「灵心宫宫主是真的,尚玉是假的。」 「啊?」 「那是魔界合欢宗圣女霓裳,尚玉师妹早就被害了,留了一魂一魄使得魂灯不灭,但其实,她已经被魔女取代,真正厉害的也不是霓裳,而是霓裳「控制」的赤狐,云长秀。只是霓裳大概也没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云长秀本体是妖族赤狐,这一代妖界最出色的继承人,不知从哪里听说了雪羽雀的传说,偷偷混进了合欢宗,还拜了合欢宗长老为师,偷窥了合欢宗的秘闻,霓裳自以为把赤狐控制在手心,让她为祸人间,逼我带你下界,然后牵制我们,趁机偷走你,当然,能顺水推舟弄死我和千荀就更好了,千年已经过去了,新一轮正邪大战又要开始。 赤狐不过是顺水推舟,果然分开了我们,她还化成了尚玉师妹的模样接近千荀,不过被千荀识破了。只是,赤狐原本的目的应该是带回妖界的妖师,若是她目的纯粹,说不定就得手了。但她存了私心,在下界兴风作浪过了头,终究遭到了反噬。」 「那现在,她也没有成功啊。」 「成功了……」 「啊??」白锦瞪大了眼睛。 梵心闷闷地苦笑,「千荀剑心被毁了,境界掉到金丹,恐怕百年间再也无法升阶了。而我……」 「我觉醒了。」 什么?什么意思?白锦不明白,看向梵心,忽然无端升起一丝寒意。 梵心的眼眸,不再像初见时那么清澈多情,温柔慈悯,也不再像下山时那般心事重重,孤注一掷,而是真正的,沧桑、沉重、释然的眼神。 ——阿锦,你知不知道,自从千年前起,每一代的雪羽雀都是你,每一次我都晚来一步,看着你生而復死,死而再生,从生而知之,坚定冷静,到失去智慧,渐渐懵懂,世世不得善终。 我曾问过佛祖,为什么,佛祖闭口不语。 我曾问过天道,天道却说这是考验。 你究竟背负了什么命运,要经歷如此残酷的考验? 这一世,他终于及时赶到,他有种预感,一切迷惑,谜团,都将在这一世得到解答,命运的枷锁,终将解脱。 …… 整个沧溟界都在寻找雪羽雀的下落,那么小小的甚至没有自保之力的雪羽雀居然是秘境之灵,若是能掌握它,契约了它,岂不是意味着自己能够独占一个秘境? 这是什么样的好处?这是任何一个仙门大派都拿不出的资源底蕴!! 这样庞大的利益,肉眼可见的好处,飞升的机会,就摆在眼前,简直让人无法不升起贪婪的欲望——要知道,千年来,合沧溟界之力,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够飞升,无论实力多么强横,最终面临的命运也是陨落,而修者不像人类还能轮迴,陨落就是陨落,灵魂从此灰飞烟灭,再无重来的机会,怎不叫人绝望? 看得到的修真终点,是何等令人畏惧的存在? 秘境之灵的传闻已经传遍天下,赤狐没有带回自家的妖师,復兴妖界无望,反而把她自己暴露在了众修者的眼皮子底下,简直呕出了一口老血,而她本身,视凡间人命如草芥,将修者玩弄于股掌之间,贪婪嗜血,冷酷残忍,行事肆无忌惮毫无底线,终将面临宣阳宗、三千宗、合欢宗三大门派的共同追杀! 梵心比千荀更惨,千荀还能重新修炼回境界,梵心的舍利境被妖毒污染摧毁,锁死在了这一境界上,这一世,再无进阶的可能了。 但他彻底觉醒了宿慧——他是沧溟界的中心,气运之子,而白锦,是天道安排给他的机缘。 本该无情无绪懵懂无心的境灵,却莫名其妙生出灵识,提前十几年投生入雪羽雀妖师腹中,打破了雪羽雀族代代单传的命运,成为了一个完整具备智慧灵魂的生命,可以踏入修真之途的生灵,天赋卓绝,甚至不亚于天道选定的气运之子,天道便不能随意抹杀了,但天道自有处理「病毒」的方式,可以设置关卡,去刁难,去打压,一遍一遍,失败了就读档重启,循环重复,一次次削弱「病毒」的实力和气运,直到被彻底吞噬。 再一次面对与千年前如出一辙的困境,凡间界生死存亡,崩塌在即,梵心想起了辗转多世经歷的种种,想通了这一世为什么执着于让白锦化形,化了形,至少能摆脱这令人窒息的轮迴阴谋,踏入命运的正轨。 洪水,汪洋,冰雹,火灾,地动,瘟疫……灾难轮番出现,一浪接一浪,不给凡间一丝喘息修养的机会,整个凡间界已不堪重负。 梵心放下了一切,放空了心中所有繁杂的念头,念起了千年前被中断的捨身咒,他虽受到重创,然而一身气运却未损分毫,足以,足以安抚着千疮百孔的世间了! 白锦怔怔地看着梵心的眼眸,听完了这绵延千年的前因后果,心中翻腾不休,膨胀得要爆炸的情绪,几欲破体而出,这时,识海中骤然浮现出一条漆黑如墨的古怪锁链,「咔嚓」一声,彻底断裂了,万道金色的光芒穿透了蒙昧的识海,就像一轮金灿灿的太阳,驱散了所有阴霾! 一段段往事,装在一个个金色的光晕里,缓缓浮现,一幕幕地在她识海中闪现,定格,回归正位,灵台从未有过的清明通透,凉气遍布四肢百骸。 第130页 林灵玉,裴白锦,索菲亚,刘锦,宋青书——一世世的记忆,仿佛离家出走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原来如此……」白锦望向浮在半空中垂眸念咒的梵心,喃喃自语。 原来她真的飞升了。 从第一世到第五世,她携带庞大的救世功德,飞升此界。 可惜,诸天万界,并不是每一界都是友好的,她甫一入沧溟界,便被天道算计,化成一只被此界紧紧绑缚的雪羽雀,一只註定要为此界天道气运而奉献自己的雪羽雀,浑身功德,亦被动化作供养此界成长的养分! 化作雪羽雀的第一世,她尚且保持了前面几世的记忆,所以她才执着于化形,她本就是人啊,然而随着一世一世功德被剥夺,灵魂被削弱,她的生命越来越短,记忆也逐渐模煳,乃至于将自己也丢失在了漫漫岁月中。 所谓的雪羽雀伴生秘境,本就是她自己的药王庐,自然是她生,则生,她死,则消失,之所以暴露在修真界,亦不过是天道的手段罢了。 用异世的功德和灵魂,助自己提升世界品级,完善天道的意识。 这一世,她的灵魂已达到崩溃的边缘,是她最后挣脱此界束缚的机会,如若失败,就将如这一世所有的修者那样,烟消云散,不会再有下一世了。 「这才是雪羽雀的命运!」——但绝不是她白锦的命运!! 阴云密布、深沉压抑的天空下,一只极小的鸟,圆熘熘的黑色豆豆眼,眼角和眼尾同时拉长,尖锐逼人,狭长上挑,透出一股不怒自威,嫩黄的鸟喙,变成了锋利尖锐的短剑,仿佛轻轻一啄,便能戳破天地,拳头大的身躯慢慢膨胀,拉长,软萌的身躯逐渐变形,透出成年的稜角和形状,绒毛般的尾羽,越来越长,越来越坚硬,每一根尾羽上展开的细毛,都像一支支银光闪闪的匕首,在阳光下闪动着冰冷凌厉的寒气,一双短短的翅膀,越扇越大,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了一双遮天蔽日的巨翼,几乎笼罩了半个凡间界的天! 凡间残存的百姓无不看到了这一无边无际的巨兽,威严的,庞大的身躯,昂首长啸,声震九州——其翼若垂天之云,其躯若浮空之岛,振翅一动,扶摇几万里,转瞬便靠近了低垂的黑色天幕,狠狠一啄!!! 「轰——」一道湛紫色的九天玄雷当空噼下,噼中了巨兽的嵴背,雪白的嵴背上燃起了紫色的烈焰,转眼便烧焦了大片皮肉,她却毫无畏惧,又是狠狠一啄!! 黑色的天幕不堪重击,被撕开一个缺口,倾泻出清风朗月,冲散了笼罩凡间界的阴霾…… 一颗巨大的灵珠,倒映着其中的山峦河流,万里疆域,众生百态,缓缓上升,落入了一名银髮男子的手中。 男子悬身立在一片无边无垠的深色虚无中,背后,偶有星辰划过,一闪而逝,亦有破碎的星空,化为点点银芒,点缀着单调的深黑。 男子凤眸低垂,注视着灵珠,良久,伸出指尖,从中提出一点宛若水滴的雪白珠子,轻轻一弹,「小雀儿,去吧。」 …… 中土大地,肥沃平原上,几个部落年年打仗,打得难解难分,好不容易,几个大部落吞併了周边的小部落,形成了一个势力相当、互相牵制的局面,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干脆结成了联盟,互帮互助,战火总算渐渐平息下来。 姜水部落的首领姜的妻子听訞,白日里正在搓麻,眼前闪过一道白光,整个人昏睡了过去。 睡梦中,只见一只华美威仪、遮天蔽日的雪白巨鸟,沐浴着一片紫色火焰般燃烧的光芒,定定地看了她一眼,随即一头扎进了她的怀里! 她蓦然惊醒过来!! 第97章 精卫填海 第一章 「女娃, 快,龙太子又来欺负人了!!」 远处小丘上站着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穿着一身粗麻衣, 赤着双脚, 好像粗粗壮壮的小树墩子, 正龇牙咧嘴地朝这边不停地挥手大喊。 草地上一骨碌爬起来一个小女孩,洁白似雪的皮肤, 漆黑乌亮的头髮和眼眸, 精緻漂亮得不似凡人, 比男孩矮一个头,神情却痞气太多,她听到男孩的喊声, 把嘴里叼着的草根「呸」地吐到一边,捋起细麻衣的袖子,气势汹汹地两步就跨了过去, 「他还敢来?」 「他不讲武德, 带了一帮小弟,以多欺少, 呈打不过他,鼻子都出血啦!」男孩义愤填膺,气唿唿地嚷嚷。 「武德」两个字还是女娃时常挂在嘴边的, 眨眼间, 姜水部落的小孩只要会说话的,都学会了用这个词。 女娃一听这还得了?甩开男孩大步就跑, 身影像流星一样,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海边,浪涛阵阵, 旁边的沙滩上,正传来一阵阵喧譁,叫好声,哭声,对骂声,一群穿着丝麻衣物头髮五颜六色的小孩,正把几个黑头髮小孩围在中间,嘻嘻哈哈地推搡着,你打一拳我踢一脚,没轻没重,其中一个小孩正竭力护着其他三个比他小点的孩子,自己额头已经破了一块,正往下流血,他恶狠狠地瞪向圈子外,那儿站着个蓝头髮的男孩,正腆着肚子哈哈大笑,使劲儿拍掌叫好! 女娃气煞,一个沖跃而起,饿虎一般扑向蓝头髮的男孩,照头就是狠狠一巴掌,顿时就把男孩打得翻倒在地,然后骑在男孩身上,一拳一拳往人身上招唿!! 那男孩拼命挣扎,浑身都漾起了一层蓝光,却还是翻身不得,就仿佛被一座小山压在身上,动弹不得,只能承受对方那小小的铁锤般的拳头—— 第131页 「嗷——臭女娃,你放开我,放开我!」男孩嗷嗷大叫,连幼稚的龙吟都飈了出来,可惜丝毫没有撼动身上面带怒火的小女煞神! 「不长记性的臭泥鳅,敢来我的地盘欺负人,被欺负的滋味怎么样啊?啊?啊?啊?」每质问一声,就是一拳头,拳头中还蕴着一丝炎火之气,下手的地方又毫无规律,打得水属性的男孩嗷嗷叫,浑身火辣辣的痛,又没法躲闪,叫着叫着眼泪就飈出来了。 那些围着欺负人的小孩一见自家的小太子被打哭了,赶紧跑了过来,朝女娃举起拳头,「臭女娃,你放开太子!!」 女娃一边狠锤蓝发男孩,一边还能收拾这些围上来的虾小兵蟹小将,抓一个,往外一扔,抓一个,再扔一个—— 眨眼这群小孩就成了空中飞孩,被她甩了出去,有的摔了个狗啃泥,有的挂在了树杈上,有的「砰」一声落在礁石上,有的直接在沙滩上摔成倒栽葱,一个个哇哇哇叫得特别惨!! 这要是普通人类小孩,早就摔得七死八活了,也就他们都是海里的小孩,海洋是他们的主场,虽然摔得七荤八素浑身都疼,到底还不至于伤到小命。 「你要是觉得你这身肥肉比姐的拳头硬,你下次再上岸欺负我们小孩试试!!」 女娃朝男孩挥了挥拳头,一双圆熘熘黑漆漆的大眼睛,冷冷地盯着他。 男孩瑟缩了一下,眼眶里还噙着两泡泪,扁着嘴,却又狠狠瞪着女娃,哼,他现在年纪太小,法力低微,等他长大了,法力高强了,这傢伙身为人类,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到时候,他一定会把她锤扁!以报今天之仇! 再一次靠着他们少领主战胜了海里小霸王的姜水部落小孩们,一抹眼泪,就换了张得意洋洋的笑脸,欢唿着把女娃簇拥在中间,一起热热闹闹地在海滩上捡起那些被冲上岸的海物,留下身后一群哭鼻子的海里小孩! 「臭女娃,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龙太子在他们身后不甘地怒喊!! 人群中的女娃忽然回头,朝龙太子眼一翻,舌头一伸,不屑之意溢于言表——切,姐怕你的? 龙太子气得眼珠子发红,唿哧唿哧直喘气,差点都成斗牛了,这要不认识的,还当他是牛魔王的孩子呢! 「女娃女娃,你怎么那么厉害啊,龙太子每次都被你打哭!」 「女娃,你那招叫什么呀,一下就把龙太子掀翻了!」 「女娃,我看出来龙太子真生气了,以后我们还能不能来海边捡吃的啦?」呈擦了擦额头的血迹,忧心忡忡地问道。 海边那些硬邦邦奇形怪状的贝壳,海螺,长了八条腿的鱼,软绵绵的长条虫,还有那些飘飘荡荡能缠死人的海草,还是女娃发现能吃,他们才又多了能吃的东西,去年靠着储存的海里食物,他们姜水部落一个冬天都没饿死一个人,要是以后不能捡了,那冬天该怎么办啊? 女娃没说话,所谓靠海吃海,他们姜水部落地理位置特殊,虽然一半地域临海,但陆上一半平原一半山林,也不是找不到吃的,平时资源还算富足,就是到了冬天有点难捱。 是得想想办法,衣食住行四大项,怎么也不能受制于人。 「他算老几,我才不怕他!不过最近你们不要来了,我回去想办法,海鲜这么好吃,怎么可能以后不吃了呢?」女娃理直气壮地道。 大海虽然归龙族管,可又不是龙太子的,那么个废物小不点,武力法力都不咋地,弱得要死,以后能当个井龙王都绝对是走后门了,还想管偌大的海洋?做什么美梦呢!! …… 白锦转生到这里已经七年了,不知道是不是经歷了身为无知傻鸟的一生,有没有体悟到什么她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对身份过往失去了所有执念,既然每一世都是崭新的名字和崭新的人生,那就真正重头开始呗! 这一世,她以小女娃的身份活得滋滋润润的,父母宠溺,姐姐疼爱,整个姜水部落的人兇悍又质朴,奉她的父亲姜有若神明,因为姜让他们免去了日晒雨淋之苦,增加了活下去的希望。 神州大地上一切生物都以活下去为目标,还没有进化出太多无用的七情六慾恩怨情仇,放下一切执念和枷锁的她,活得比以往所有世加在一起都更酣畅淋漓,更合乎心意! 这是人类的远古蛮荒时代,却又不是真正意义上人类活跃的时代,记得曾有人说过,人类经歷了黄金、白银、青铜时期,女娲造人,造的是传承数千年没有丝毫法力神异的普通人类,却不是最开始的时候,活跃在这片大地上属于神裔之后的人类。 她在这里生活了七年,见过父亲沟通天地,聆听天意,见过日行千里的太阳车,上面坐着面无表情的羽冠小孩,也见过青鸟开口说话,见过姐姐为干旱的田地挥手降下雨水,太多太多,鱼龙交杂,人\\妖混居,是为常态,所有人都见怪不怪。 她们隔壁的深海里,住着龙王一大家子,她们陆上的人族部落,无论是轩辕部落,抑或是更远方的蛮族、苗疆,都各有各的稀奇古怪的能力。 还有,她那斯文优雅的曾叔公,伏羲,她还见过他长长的如玉一般的蛇尾。 女娃自己,又何尝是普通人?普通人能变成白色大鸟飞上天空吗?普通人能浑身裹着一层紫色烈焰却毫髮无伤吗? 第132页 也许,他们就是所谓的黄金人类,第一代拥有神力的人类,直到后来才慢慢消失在歷史的舞台上。 穿过东边的姜水部落,围绕着女娃的小孩们陆陆续续散了,只有呈,陪着女娃走到接近中间的位置,也回了家,女娃继续往里走了一小段路,回到了自己家,位于部落中央的一个稍大的「棚」子里。 她阿娘听訞正在棚子外席地而坐,面前放着一捆一捆搓好的麻,看到滚了一身沙的女娃,粗糙的手并没有停止搓动,只是朝她笑一笑,「女娃,你今天赢了吗?」 「当然,」女娃高高地扬着头,雪白细长的脖颈骄傲地挺立着,「龙太子被我打得哇哇哭,他太弱了!」 「是我们女娃太强了,你阿爸说你比他小时候还厉害!」听訞笑得更厉害了,「你阿爸和姐姐还没有回来,阿娘给你留了肉汤,放了一小把粟煮烂了,你快去喝吧。」 女娃闻言不由得驻足,脸色变来变去,看着面前这个由树枝、树叶、黄泥组成的棚子,最后捂了捂脸,钻了进去。 棚子里黑黑的,这里的人之所以无所谓,是因为大家都有夜视能力,自然不在乎棚子里是亮还是暗,但夜视能力再好,终究也代替不了自然的光亮! 不行,她要跟阿爸提一提,棚子太不安全了,还是盖房子吧,哪怕是该土胚房,也比棚屋住着舒服啊! 一块平整的石头充当了桌子,上面放着一个黑色的陶碗,里面是淡黄米煳和白色肉汤的混合物,还冒着热气,颜色奇奇怪怪,味道更谈不上香。 不能说听訞没有厨艺,这时候的人,知道吃口热的,就是巨大的进步了,听訞还善于思考观察,无师自通地学会将粟米和肉煮在一起,放了一撮盐,已经称得上是姜水部落数一数二的手艺了,所以听訞在姜水部落也有属于自己的威望,足以在姜离开部落的时候替代姜做一些部落事务安排,算是姜水部落的副族长。 但,要不是上一世辟谷得厉害,骤然来经歷这样粗制滥造的食物,女娃绝对会受不了。 现在就好多了,她内心虽然抗拒,依然能面不改色地端起碗,几口干掉了碗里的食物,然后拿老丝瓜瓤去刷洗干净——这也是女娃在野外发现的,不知道是不是后世的那中老丝瓜瓤,但清洁的时候还能自带洗洁剂效果,出现许多泡泡,能洗刷干净油碗,女娃很喜欢,囤了许多。 姜水部落的其他人也有样学样,很快这「老丝瓜瓤」就成了姜水部落的日常生活用品,家家拥有了。 回到棚里,女娃掏出了自己特制的黑色石板和白色石条,在上面划拉着。 上一世记忆力遭到了不可恢復性的破坏,虽然找了回来,但很多之前几世学到的技能都模模煳煳了,女娃回忆了很久,才谨慎地在石板上画了起来,她画的是一艘船,还有巨大的,专门用来海中捕鱼的渔网和鱼叉。 但这并不是治本的办法,小屁孩在海里掀起一个海浪,就能给他们带来灭顶的灾难,除非海船的规模够大,还配备有武器,才能应对无常的大海,但这样的技术,以现有条件又很难实现。 但她并不想放弃,空守着宝藏大海却让族人在冬天饿死,这岂不是无能?女娃绝不允许! 「女娃,快来看阿爹给你带了什么?」 门从外面打开,一个身形高大、浑身古铜色皮肤的英俊男人大步走了进来,一进来便满脸欣喜地朝女娃举起了手中的墨黑泛光的盒子。 「阿爹,这是什么啊?」女娃放下手中的石条迎了过去。 「这是我从女娲那里要来的,你最想要的。」 姜把盒子放进女儿的小手中,然后一把抱起她,让她坐在自己结实有力的左臂上,右手摸了摸她漆黑如缎的披肩头髮,望着她的眼神愈发宠溺。 他的小女儿,是上天赐给他的明珠,是应该被所有人宠爱的宝贝! 「息壤?」 女娃瞪大了眼睛——盒子里,一块闪动五彩斑斓光芒的黑色团块,像活的一样,左右蠕动着,收缩伸展,不断地变化形状,正是女娲娘娘的宝贝,一小块息壤! 「是呀,把它收到女娃的药庐里,以后女娃就想中什么中什么,走到哪中到哪,再也不用担心啦!」 第98章 精卫填海 第二章 「阿爹, 要是用息壤种地,咱们族人是不是就不用饿死啦?」女娃翻来覆去摆弄着这块息壤,好奇地问道。 息壤富含天地元气, 传说中的人类就是女娲用息壤捏造的, 它还可以无限扩张, 如果用来种植粮食,岂不是作弊器一样的存在?他们姜水部落还愁什么过冬物资? 姜却严肃地摇了摇头, 「女娃的心是好的, 但是如果不用辛苦劳动就能吃饱, 以后我们的族人都躺在家中等着吃喝,等我们离开了,他们要靠什么活下去?他们没有任何神力, 和我们不一样,只有靠双手辛勤劳动,才能获得足够的食物, 而我们给予和他们获取是不一样的。 女娃要记住, 我们要教会他们在这边大地上生存下去,而不是养着他们, 把他们养成再也不能耕种捕猎的废物。」 女娃眨巴眨巴眼睛,万万没想到姜原来是这种思想,可真够超前的, 这可不止是超越几年几十年, 而是跨越了无数时代的先进理念,是对人性成熟的理解和分析。 当别人还在山洞里当野人的时候, 他已经具备一个智者的眼光和思维了。 第133页 「啊,阿爹,都听你的。」 不愧是人皇, 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人能超越他的智慧。 姜这才笑了,「女娃刚刚在做什么?」 「我在画工具,去海里抓鱼的工具,今天我和龙太子闹翻了,我担心他以后会给我们使坏,如果有工具,能让我们像在地上一样行走,我们是不是就更加安全,也能捕捉到更多的食物?也不怕被龙太子威胁啦!」 女娃从姜的怀抱里滑下来,给他展示自己的石板,「海里风浪太大,龙太子那帮坏小子只要翻个身,就会把我们淹没,如果有船和武器,我们在水里也不怕他们了!」 姜细细地观察女娃的画,眼中异彩连连,但听了女娃的话,他思考了一会,遗憾地摇了摇头,「海里的食物虽然获得简单,但是耕种才是我们姜水部落的根,海里的食物可以作为补充,但不能解决飢饿。 女娃的想法非常好,但现在我们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打败龙族,征服海洋,倒不如先把族里的耕地扩大,多种植一些黍。不过,这个船,还有这个网,能不能在河里或者湖里使用呢?」 「当然可以。」 姜当机立断,「如果在河里和湖里使用,那就没有那么危险了,我现在就去找人试做,女娃先去收好你的息壤。」 姜是个行动起来雷厉风行的人,想起什么事,只要情况允许,就会立刻去做,就像现在,他刚回来一口水都没喝,起身就要出去,女娃也习惯了他的作风,连忙端起一陶碗清水递给他,姜笑着喝了才出了棚子。 女娃握着息壤,心念一动,转眼换了个空间。 曾经已经解封好几层的药王庐,又化作了小小的一方天地,只是空荡荡的,什么人参朱果紫灵芝,统统不见了踪影,她收藏那些成品战舰军船军\\火\\枪\\械的位置,拔地而起了一座矮矮的石头矿山,而那些衣料粮食物资生活用品,大约已经变成了药王庐里土地的养分,连点渣子都看不到了。 灵泉变成了巴掌大一个小小泉眼,每天冒出来的水还不够一碗,不过,量变小了,质却提升了,泉水泛着一层淡金光泽,可以瞬间催发一颗种子发芽长大至结果成熟,甚至都不用种到地里便直接优化了,更别提疗伤救命的功效。 不过女娃现在一般不动用泉水,只当是救命的良药,要知道生活在这个野猪有两米高、老虎生翅膀会飞的时代,人命是多么微贱,而救命的良药又是多么珍贵! 这一次,整个药王庐里里外外都已经和她的灵魂融合,她生药王庐生,她死药王庐湮灭,完完全全由她控制,再也不会发生主人不知的情况下被动暴露的「意外」了。 女娃没有做额外的动作,息壤自动从她手心浮了起来,在小小的空间里转了一圈,便朝着阁楼后方飞了过去,一阵五彩斑斓的光芒骤然绽放,一瞬间,药王庐仿佛地震一般地抖动起来,那笼罩四周的白雾随着息壤的扩张,飞速地往后撤退,眨眼就退出了百多里! 空间扩张了,一大片平平整整、泛着油黑的湿润土地,出现在女娃眼前。 女娃从姜送她的种子里,扒出了一粒黑黝黝的不知名心形种子,据说是从火凤族里换的鸟崽子们最爱的果实种子,姜觉得既然火凤爱吃,说不定女娃也爱吃呢,特意用一袋黍子给女娃换了一粒。 女娃一直没捨得用泉水催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果实,姜大约也察觉到了,所以才从女娲那里弄来了同样具有催发植物效力的息壤,不知道又付出了什么东西做交换。 这就是沉甸甸的父爱啊——女娃喜滋滋地把种子埋在了土地边缘,赶紧往后退了几步。 刚埋下去的种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地开始成长,顶破黑壳,顶出两片嫩芽,然后抽条长大,叶片一片一片地覆盖舒展,茎秆从细细的藤状变得笔直粗壮,茎秆顶端,慢慢结成一个圆熘熘的——盘? 这粒据说火凤最爱的果实种子,越长大越眼熟,渐渐和女娃记忆中的一种植物形象靠拢,等那金色的花瓣一圈一圈展开,女娃仰着头,张大嘴,再也不能欺骗自己——火凤最喜欢的果实,居然是向日葵!! 这是一颗向日葵种子!! 好吧,鸟儿们爱吃葵瓜子,没毛病! 女娃捏了捏拳头,盯着那已经成熟的、足有她合抱大的花盘,几乎要笑得合不拢嘴—— 谁说葵瓜子只能磕着吃?它还能榨油啊!她这些年都快受够荤油啦!偏偏五谷之一的豆还不知道在哪,花生更是影子都没见着,这回素油有望了!! 当然,就靠一个花盘显然没戏,女娃跳起来哼哧哼哧地拽下成熟的花盘,忍着密集恐惧症,把籽都掰了出来,息壤出品果然质量非凡,一颗颗又大又饱满,没有一粒是瘪的,光看外形就是完美的第二代种子! 等姜从外面回来后,女娃已经利用息壤种出了几百斤葵瓜籽,正装了一小筐,让听訞给她炒瓜子,陶具不太方便,但用石锅就不怕了,听訞已经烘了半天,瓜子开始散发出了喷香的味道。 姜很满意地笑了,就知道女娃会喜欢这种果实,他一颗老父亲的心哟,得到了大满足! 女娃没有告诉姜这个葵瓜籽能榨油,事实上,在如今温饱还是头疼问题的阶段,油真的不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她是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慾,但在族里推广暂时就不必了。 第134页 倒是可以跟阿爹商量商量,阿爹只说不能用息壤直接为族人种植粮食,但如果她用息壤优化良种,增加产量呢?拥有这么一块大宝贝完全不借力,实在是太可惜了。 泉水可以救急,息壤则用来优化良种,既提高了大家的生活质量,又不至于给他们养成依赖心理,挺好。 还有那些珍稀的药材,没了也不要紧,可以重新种起来了! 姐姐瑶姬已经成年且入职上界,所以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而是凭实力把自己的棚子盖在了隔壁,女娃拎着小半框炒好的瓜子进了瑶姬的棚子—— 蓬荜生辉! 每次进入瑶姬的棚子,女娃都会油然生出这个形容词,灰暗的棚子里,瑶姬就像一个自带光环的发光体,炫目动人。 在这个普遍穿着麻衣兽皮的年代,瑶姬穿着一身雪白的丝裙,是她从轩辕部落换来的,额中间用丝带垂着一枚雪白的短兽牙,兽牙两旁各垂着一团叶片状的狐狸毛,狂野而美艷,简直是所有部落小伙的梦中女神,甚至心甘情愿走婚上门,和瑶姬生活在一起。 可惜瑶姬一个都看不上,至今没有给女娃领回来一个姐夫。 最近天气干得厉害,好多植物都焉了,瑶姬职责所在,出门到处行云布雨,也是许多天没看到妹妹了,一看到女娃,冷若冰霜的脸上便融化出温柔的笑。 「这又是你从哪找来的好东西?」瑶姬闻了闻瓜子的香味,的确像是禽类幼崽们喜欢的果实,小妹喜欢也不为奇。 「是阿爹从火凤族给我换来的,我刚种出来,阿姐你尝尝,可好吃啦!」女娃热情地道。 瑶姬又不是鸟,尝了两粒,算给了妹妹一个面子,她关心的另有其事,「听说你又和龙太子打起来了,那小子屡战屡败,怎么就不放弃呢?」 女娃无所谓,「不放弃就打到他害怕为止,他们下手没轻没重,总以为我们人类小孩好欺负,上次还说让我们给他准备童子祭品——呸,我打断了他一根角,对于龙子来说这伤挺严重的,也不知道他爹娘为什么没找阿爹说理。」 瑶姬记在心里,当下道,「兴许已经找过了,阿爹没告诉你呢。不过你以后要小心,龙太子毕竟是龙太子,他是天生龙形,龙后生的,地位不同于一般龙子,龙族护短,若是憋在心里,怕它们在背后使坏。」 瑶姬从怀里抽出一根色泽洁白似玉却闪动着金属寒光的长簪,「我这次行雨及时,娘娘奖我这枚法器,我已用惯了玉梳,这灵簪便给你防身吧。」 瑶姬手上微微运起灵力,长簪发出一阵冷芒,瞬间变成了一把三尺长剑,转瞬又化作一支短匕,不过几息,就在瑶姬和女娃的眼皮子底下变换了七八种形象。 女娃拍了拍手,从瑶姬手中接过长簪,手上炎气一闪,长簪瞬间变成了一支紫色长刺,三棱状,寒光闪闪,刺面甚至仿佛流动着一缕缕火焰。 女娃瞪圆了眼睛,一下子跳了起来,「我怎么没想到呢?姐,谢啦,我去找阿爹!!」 □□啊!她用剑用惯了,居然没想到□□的杀伤力,要是用在打猎的武器上,他们猎起动物来是不是更加容易? 第99章 精卫填海 第三章 姜目前的主要工作分两大部分, 一是带领族人打猎,二是扩大耕种面积。 蛮荒人类,那些生存能力差的小部落, 每天的食物几乎都来自于打猎, 而在蛮荒的动物世界里, 人类不过是处于食物链的低端,虽然比女娲后来捏造的人类身体壮, 力气大, 速度快, 但那些野兽呢? ——那是野兽吗?那是能喷火喷水能飞天遁地的异兽!他们每一天面对的生存危机,都远比后来的人类更加深重。 自从姜水部落统一了河北边这块陆地后,归附来的人们跟着姜水部落的力, 学会了砍伐荒草,用火烧出一大片一大片的平地,然后洒上姜寻回来的黍子和粟, 浇上水, 等到几个月后,就能收穫更多的种子, 大家都很喜欢这样获得食物的方式,大大增加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毕竟, 打猎实在是太危险了, 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瑶姬送给女娃的簪子,属于法器, 在女娃、姜、瑶姬这样有法力的人手中才能发挥作用,而普通的族人目前用的多数还是石器,石斧、木枪、长棍之类的武器, 是姜根据那些具有强攻击性的法器外表,指挥族人制作的,这样有具体形状和攻击性的工具,远比石块木棍的杀伤力强,但也仅此而已,至少在女娃的眼里,还是过于简陋了。 如果不是有姜压阵,一旦遇到那些蛮荒凶兽,族人们绝对是有死无生,找不到更适合制作武器的材料,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杀伤力也是不错的方向。 在姜心里,通过耕种植物收穫种子更加重要,他虽然不会用语言去表达,但他能沟通天地,从天地之威中体悟行动的方向,冥冥中有旨意告诉他,他应该要这么做,应该要带领他的族人们通过耕种的方式去获得食物,并将这种生存方式永远流传下去。 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不容闪失。 他也能明显感觉到,自从他们搭建棚子定居下来,开始烧草挖地,每年有固定的种子收穫后,族人们的生活变得好多了,即使偶尔有一天打不到猎物,也不会让整个部落的人都忍飢挨饿,冬天死去的老人孩子也减少了一半,这是一个从未有过的好现象,方向没有问题,确实应该继续下去。 第135页 但耕种虽好,但毕竟才刚刚开始,收穫有限,目前打猎依然是他们姜水部落的主要食物收入来源,猎物的血还能提供让他们不生病的能量,所以,打猎也不能放弃,打猎工具的杀伤力就非常重要了。 姜对女娃手里的三\\棱\\刺很感兴趣,他翻来覆去看了许久,第二天,安排了瑶姬带队去打猎,自己带着女娃去找启了。 一个比女娃家还大的棚子,棚子里堆了一小堆一小堆发白的软泥,旁边各坐着一个老人,手上小心地捏着泥碗坯子,干瘦的脸上带着舒展的笑,看到姜和女娃,大声跟他们招唿,姜说来找启,他们就一起指向棚后面。 棚子后面就是族里的烧窑,里面热气蒸腾,两个缺了胳膊的男人正拿起木炭往里投。 启光着膀子,围着一块破麻布,神情专注,坐在烧窑边,挥汗如雨地敲着一块石头,尖锐的矛头已初具形象。 启的左小腿处是空的,身边放着一支拐杖,抬头看到姜父女两,咧嘴笑了,「姜,今天怎么没去打猎?出什么事了吗?」 又对女娃道,「你做的这个龙角杖好用,听说女娃昨天把龙太子都揍了一顿,将来一定能成为我们姜水部落的勇士!」 启就是姜水部落有名的勇士,曾经徒手打死过老虎,几乎只比姜的名望差一点,但是在几年前打猎中失去了左小腿,再也不能猎杀野兽,自觉成为了族里的「废人」,很快就消沉了下去——实际上,这并不是启一个人如此选择,部落里所有残疾的族人和老人都是一样的结果,他们几乎都熬不过冬天,并不是族人们故意放弃他们,而是他们自觉为了节省粮食和保暖衣物而活活饿死自己。 女娃能理解他们为整个部落牺牲自己的心态,这在蛮荒并不罕见,不成为部落的累赘,几乎是每个蛮荒人类刻在骨子里的认知。 但这样具有丰富狩猎经验的勇士又怎么会是累赘呢?甚至包括那些活在部落边缘的老人,任何人,活着就有价值。 人尽其责物尽其用,就好像她和她父亲姜,各擅其长,不也是在部落事务分配上达成了一定的默契么? 姜并没有和启多寒暄,直接把三\\棱\\刺递给了启。 「又是新的打猎工具吗?」启接过来,像姜那样翻来覆去地观察,他同样是老猎手,一样就看出了这件新工具的厉害之处。 「上次我们遇到了穷奇,还好我们跑得快,」姜虽然长得英俊彪悍,看起来很不好惹,但他头脑一直很清醒,性格也比较温和,他沉声道,「穷奇的皮不容易扎穿,石斧对它威胁不大,但我们现在开耕的那块地就在穷奇山下,如果不把它赶走,我们原本的族人加上刚合併到我们部落的人,冬天就不够吃了。虽然我们和轩辕部落结盟了,那也是因为他们知道打败不了我们,假如我们饿死的人太多,那等来的就只有敌人,而不是同盟!」 「那我让其他人过来帮忙,尽快造一批新工具去穷奇山。」启当下开口道。 女娃还不知道阿爹遇到了穷奇,平时他们遇到的异兽都没有名字,但转念一想,既然海里有龙王一大家子,那陆上再遇到有名有姓的山海经异兽也属于正常现象,只是不知道穷奇的实力到底达到哪个境界,又能发挥出几成? 其实,女娃早就发现了,虽然他们都有法力,但平时起了摩擦,用来解决的办法通常还是「力」这种最原始的对抗——比如说她和龙太子都属于拥有法力的特殊阶级,但她并没有和龙太子斗法,而是像所有普通人类那样,在一起拼拳脚狠狠打了一架,龙太子欺负岸上的小孩,也不是一口把他们吞了,同样是选择打一顿——似乎大家都还处在原始阶段,人类刚刚学会了生活,而所谓的神也刚刚才学会使用天生自带的法力,而并没有开发并形成更系统更完善的法术体系! 简而言之,大家都在凭着本能摸索使用自己的能力。 也不知道传说中的洪荒和蛮荒有没有联繫,很多神的传说都和她记忆中的对不上,在这里,大家似乎是具有翻天覆地噼山倒海的能耐,但大家又从来没有动用到这样恐怖的力量。 天上的太阳只有一个,并没有出现过十个,太阳车里的小孩就是管日升日落的日神,有时候他烦了早出晚归,就任性地旷工几天,那几天就阴天或者下雨,也没人或没有什么天地规则约束他。 女娃还知道别的神仙,比如阿姐瑶姬就在西王母的崑崙池任职,西王母也不是传说中的王母娘娘,而是天生天长的神灵,没有性别之分,监管着与人间相关的诸事,但祂只喜欢自个儿修行,不喜欢管闲事,就把所有事分开,给崑崙池每个神都安排上,然后自己做了撒手掌柜,她阿姐就专门负责给人间行云布雨,也算是一位有编制的吉神了。 崑崙池就是崑崙池,是一条钟灵毓秀的浮空灵山山脉,也没有什么瑶池,倒是她阿姐在崑崙池生活的院落里,有一方小小的浅水池,被人称作瑶池,女娃就去泡过——这可是灵气充溢的温泉,最适合做洗澡池了,不泡白不泡! 不止这些本就高高在上的神,还有诸部落首领,虽然在大地上行走,但其实都算半个神,来人间成为部落首领,严格说来,应该是他们神生的职责和命数。 轩辕部落的轩辕氏,占据了天上的南方领域,苗部落蚩尤,占了西方,而姜,在天上的北方也有一方领域,有灵山灵水,听訞是没有神力的人类,进不去,但女娃和瑶姬都能进入,因为捨不得听訞一个人留在人间,姜便也很少去天上,一家四口在人间住着也美滋滋。 第136页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神人无欲,明明在东灵山的住所是正常的屋舍,到了凡间,住着窝棚,姜也没觉得不对,瑶姬也没觉得不妥,唯有女娃,一百个不舒服,想着等这阵子把种子都种下去,大家不忙了,然后再开始改造房子。 对于启的积极,她一点没意见,不过既然有近战的武器,那她不如—— 「阿爹,穷奇不会飞吧?」 「不会。」 「那咱们可以远远地攻击他!」 女娃干脆捡起一块小石头,在地上画起了弓箭的模样,这算是她最熟悉的武器之一,当年还在霍去病的军中改进过,哪怕记忆模煳,本能犹在,这年头获得牛筋尾羽硬木之类材料反而比前几世容易,她和启越聊越兴奋,许多细节问题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她脑中,连带整体记忆都仿佛变得清明许多! 启简直高兴极了,作为一个老猎手的灵魂在熊熊燃烧,万万想不到世上还有这么厉害的武器——对,这种专门用来打猎的工具叫武器,是女娃想出来的新工具,当然由女娃起名字! 有了这个新奇的武器,哪怕他腿断了,只要胳膊还在,也不是不能再捕猎了!! 他们姜水部落的少领主好样的,总是能想出对付那些异兽的法子,以后一定会成为比姜还强大的神!! 要么启为什么每次看到女娃都夸她是部落的勇士,女娃和她父亲姜性格完全不一样,姜睿智平和,善于治理部落,搜寻可食用的种子,发明生活用具,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但他骨子里不喜欢打仗战斗,之前为了不被轩辕部落吞併才雄起了一把,率领族人抵抗入侵,然后结成同盟后,他又退回了平和状态。 而女娃却天生就有一股好斗的精神,气场强大,之前部落和别的部落打仗时,女娃一个三岁的小娃,就敢举着小石斧嗷嗷地冲上去,关键是对方像一头强壮的熊,女娃只到他的大腿那么高,居然真的把人打倒了!! 还有那海里的龙太子,堂堂龙太子,还有法力,结果有什么用?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从小就是女娃练手的沙包,被打了一顿又一顿,一次也没有赢过。 姜水部落的老人们喜欢姜的稳重可靠,而像启这样的勇士和小孩,则喜欢争强好斗的女娃,尤其喜欢她发明的新武器,都觉得有这样的未来首领,连族群外虎视眈眈的异兽都不可怕啦! 「女娃,有了弓箭,咱们族人打猎就不用靠近野兽,以后更安全啦!」 女娃笑眯眯,岂止是打猎?这近战远攻的武器都齐了,在蛮荒各大部落的武力榜上,姜水部落的武力应该是遥遥领先了吧? 第100章 精卫填海 第四章 蛮荒人类臂力强, 从一开始制作出来的就是硬弓,这一天,虽然没碰上穷奇, 但是姜水部落的勇士们收穫比往常多了三分之一, 还猎到了平时不容易猎到的野牛! 野牛这种庞然大物跟异兽穷奇酷似, 论杀伤力丝毫不比虎豹小,而且特别喜欢群居, 成群结队, 威力倍增, 平时族人遇到都会躲着走,现在手中有了远攻的武器,底气一足, 骨子里的好战因子就蠢蠢欲动,竟真的被他们猎回一头中等大小的壮年野牛,足有四千多斤, 族人这下可真的有口福啦! 广场上热闹极了, 男女老少都兴高采烈地围了过来,今天猎物丰盛, 勇士们早早就回来了,太阳还没有落山,广场中心已经点燃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 热浪扑面而来, 照亮了所有人满是惊喜笑容的脸庞。 野牛肉啊,那可是最好吃的肉, 生吃都比别的肉好吃,经年也难得吃到一次的野牛肉! 扛回来的野牛就扔在篝火旁边,像一座肉山, 肩背高耸,四肢粗壮,每一个蹄子都足有陶碗那么大,哪怕是卧倒的状态,也比姜还要高些,两支牛角比勇士们肌肉虬结的小腿还粗,角尖磨得又尖又利,寒光闪闪,两只牛眼处血肉模煳,里面还深深陷着半根折断的箭头。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厉害,第一次使用武器,就能把箭射进这头野牛的眼睛,不然还真不容易杀死这么庞大的猎物。 野牛角和野牛皮都是十分实用的物资,但是剥起来可不像其他动物那么容易,靠石器根本不可能剥出完整的,族里只有少数人能做到,姜可以用法力灌注到石刀中去解剖,瑶姬和女娃也可以,女娃还从来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野物,绕着野牛转了两圈,就有些跃跃欲试。 弓箭就是女娃带来的,女娃的头脑和实力在这几年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姜水部落勇士们对她的拥护就像对姜一样,丝毫没有质疑,看到女娃对野牛感兴趣,没有人觉得是小崽子胡闹,大家一边给女娃鼓劲,一边四散让开,直接把中间位置让给了女娃。 姜也含笑站到一旁,通常族里处理不了的猎物都是他来收拾,但既然女儿感兴趣,那他当然也乐意满足女儿,小崽子们就要放胆让他们去尝试,不然怎么长本事? 女娃抽出雪簪,手上火红的炎气一闪,雪簪就变成了一把一尺半长、刀背厚重、刀锋薄而弯、刀头尖利的长刀,她脚下一个用力跳到了野牛背上,好似丘坡上突出了一块小小的岩石,举刀向野牛颈间狠狠刺下! 当刀刃从野牛骨头缝隙和经脉中顺滑游走时,不需要用眼睛,只凭着手上传来的感觉,女娃已经完全透彻地描绘出了野牛的内部结构,内脏、骨架、血管、经脉、肌肉、皮肉相连处,仿佛形成了三维的图像,清晰地呈现在她脑海里,女娃切身体会到了庖丁解牛的意境,那种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的从容,最后得到的是高强度的精神提炼和纾解。 第137页 ——仿佛也在告诉女娃,一种顺应天时的哲理和韵律,停滞已久的药王诀,在女娃体内自然而然地运转了起来。 在女娃心中沉浸着无数纷繁念头的同时,她的手也并没有停,寒光如练,在野牛身上倏忽出没,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等她提着一张巨大的野牛皮跳下牛躯时,她身后的肉山才在众人惊嘆的目光中轰然塌开,落在地上,变成了一大堆分解得干净利落的肉块,围绕着中间一副完整的血红色野牛骨架! 「好——」 广场上下巴掉了一地的人,这才回过神来,双眼放光,轰然叫好!! 听訞领着妇人们拥了上去,摘出牛心脏,选出最好的牛肉块,连同牛头一起,抬到了巨大的祭台上,恭恭敬敬地摆成一排,族里每当猎杀到难得的猎物时,都会将其中最好最重要的部分奉献给神灵,期待他们继续护佑姜水部落。 头和心脏,姜水部落的人类,坚信所有生灵的灵魂,都依存在头和心脏部位。 奉神之后,剩下的牛肉按照无形的规矩,分给了姜和女娃,猎杀野牛的勇士们,听訞、瑶姬,然后才是普通族人。 最后,连族里才两岁的小崽子,都分到了巴掌大一小块牛肉,皱着一张鼓鼓的小黑脸,用新冒出来的乳牙撕磨着韧劲十足的牛肉,哪怕半天才磨下来几根肉丝,也咀嚼得十分开心。 这一晚的姜水部落,是狂欢的夜晚,是饱足而充满希望的夜晚,崭新的武器带来了更多的食物,更多的族人活下去的机会,而睿智可靠的首领,和聪明有为的未来首领,更是整个姜水部落强大的象徵! 姜含笑回头看向女娃,却微微一怔,火焰映照着女娃幼嫩精緻的脸庞,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就像此刻低垂的夜幕,没有任何情绪的流淌,整个人站在热闹之外,像一尊小小的白玉的神像。 姜不知道,女娃正在突破。 药王诀在女娃体内循环往復,一遍遍冲过女娃本就净透无垢的身躯,沖向那黑暗的识海,然后,一颗一颗,点亮了识海中的星辰,识海深处,小小的药王庐安静地悬浮在角落,散发着一缕缕清新凝神的气息,充溢着识海。 ——她还以为她上一世彻底失败了,原来并不曾。 前几世她以凡人之躯踏入修真,虽修为高绝,却依旧没能脱去凡胎,待宋青书那一世破碎虚空落入沧溟界,才算是脱离了凡道,但又被剥夺了功德,等于逼上了绝路。 上一世她选择同归于尽,本是抱着魂飞魄散的心,不自由毋宁死,既救下梵心,又打破轮迴的枷锁,结果却误打误撞,淬鍊神根,斩断了最后一丝凡缘,真正跨入了神与仙的境界。 如果只靠她自己的实力,上一世就该是她穿越的终点了,但她却在生死关头得以破茧重生——到底,是谁在帮她呢? …… 吃了顿丰盛的牛肉大餐,族人们打开了美食的新大门,有了新的厉害武器,就能更好地保护部落,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本,姜水部落的周围,渐渐动物都绝迹了,放眼望去,田地连成一片,绿树成荫,河流奔腾,那种原始的野性,慢慢沉淀到人类的骨子里,不再明显地展露出来。 女娃的心思又活跃起来,实在是她的药王庐空空如也,这绝对给不了一个随时面临穿越异世局面的人安全感,蛮荒的物资太少了,女娃以前没有特意收集过,但今天过后,她不这么想了。 实力又上了一个大境界,女娃更有底气了。她叫上了呈、木这一群小孩,开始指挥他们排兵布阵,虽然人少,也不是不能练成一个简单小阵。 得益于她在族人心中的威望,小孩子虽然不如大人心中尊卑念头分明,但女娃让他们心服口服,还帮他们打败总是欺负他们的龙太子,所以她的每一个命令,无论多么令人不解,大家都会屁颠屁颠地无条件执行下去。 女娃操练他们主要就是为了行动起来效率更高,能在野外行走时保护自身安全,眼瞅着大家越来越团结,越来越像一支进退有据的小部队,女娃便领着这支童子军开始上山入林,她也不深入,毕竟高山深林有异兽,异兽最喜欢吃人类幼崽,她自己是可以逃脱,可带着一帮细皮嫩肉的小孩,万一有个疏漏没护住,那她哭都来不及了。 大人们只当这些孩子是在疯玩疯闹,等到女娃领着一群小娃娃抓回来许多活的野鸡野兔时,姜水部落从开始的看热闹,到纷纷夸赞起来。 女娃不许听訞等人宰杀,而是搭了个棚子,养了起来,野鸡的翅膀全被剪了,野兔子的棚里全是碎石头和废陶片铺的,安全措施做的足足的,更小点的孩子们就被分配了任务,每天在部落周边割草,捡虫子。 等到抓来的野鸡生下第一颗蛋,兔子生下第一窝小兔子,姜水部落的人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原来,提供肉的动物并不是只有打猎才能得到! 就知道,女娃从来不做没有收穫的事情! 族人们欢天喜地地从女娃这里抱走小兔子,也有人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别的动物,甚至还有族人抱回来两只失去族群的狼崽子,女娃并没有苦口婆心去教大家怎么挑选驯养的动物,怎么去饲养,她只是指出了一条路,怎么走好,就看各自的悟性了。 她从不小看她的族人,他们并不缺乏智慧,只是缺少开启的那枚钥匙。 第138页 整个姜水部落欣欣向荣,人们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食物也越来越多,于是小孩子井喷一样地出生,一个接一个,连听訞,肚子里都踹了一个。 姜告诉女娃,那是个男孩子,没有神力,他以后将留在大地上,和听訞一起,带领族人们生活繁衍下去。 还没出生的孩子就被赋予了艰难沉重的使命,女娃也是同情这个小弟弟。 她知道姜的安排没错,姜是首领,她是少领主,但他们最终都是要离开族人,回到属于他们的天上,瑶姬已经司掌神职,她虽然暂时还没有领域,但除非半途夭折,否则将来也必然和姜一样,接掌一个未知的神职,从此和她的族人们遥遥分开。 真正的姜水部落首领,是这个还在听訞肚子里的小胚胎。 听訞,显然和姜私下交流过,心中也有数,对这个孩子倾注了比瑶姬和女娃更多的关注和爱意,毕竟,这个孩子才是会长久留在她身边,陪伴她终老的亲人。 幸亏女娃不是真正的孩子,完全能够理解听訞的心情。 如果和族人生活的时间註定有期限,女娃愿意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变得强大,走向更远,也为那无知无觉的小傢伙减轻一些责任和负担。 女娃每天比姜还忙,忙着训练小童子军,忙着餵养鸡和兔子,忙着打猎割草,还整天往启那里跑,软磨硬泡在启那边开了一个小小的窑,每天钻在里面捣鼓。 她已经是大孩子了,不能再和姜听訞住一个棚子了,趁着这个机会,她要打造姜水部落第一座小房子! 当这一季的黍子和成熟时,族人们忙着收成,女娃和她的小属下们,和再次上岸的龙太子对上了。 不止女娃在进步,龙太子也在进步,他们是天生天长的灵兽,在法力使用方面天生就比人类更加强悍,龙太子为了一雪前耻,在龙宫里窝了大半年,自觉身手大有长进,打得过那个粗鲁的女娃,便大摇大摆地踏浪出海了! 第101章 精卫填海 第五章 龙太子雄赳赳气昂昂地上岸的时候, 女娃正在跟穷奇较劲。 这玩意穷凶极恶,在凶兽中也是极其讨厌的一种,不光吃人, 还喜欢吃任何一种生物的幼崽, 女娃这回就遇到一只成年穷奇在撕咬一只浑身雪白的异兽幼崽,那幼崽还没咽气,在穷奇的血盆大口下无力地挣扎, 凄悽惨惨地叫着, 浑身毛都被血染红了。 孤身一人的女娃出现在穷奇视野里后,穷奇一开始是不放在眼里的,一边撕咬着幼崽, 一边铜铃大的凸起眼球恶狠狠地锁定女娃——这么个白白嫩嫩小不点,看着就好吃,塞完牙缝后还能美美地吃一顿!这么想着,穷奇发出兴奋的嚎叫。 可惜,这回穷奇是踢到了铁板, 蛮荒的食物链中,穷奇站在了没有神力的普通人类的上游, 而女娃,身为神族,又在它的上游。 没有带着一帮子小后腿的女娃, 根本不会把穷奇视为对手,凶兽就是凶兽, 哪怕它和神兽一样身具异力,但神兽具有和其他生灵沟通的智慧,而凶兽却完全被本能所主宰,横冲直撞, 蛮横蒙昧,想杀死它们并不困难。 眼前这只穷奇已经成年,个头却比野牛大不了多少,在穷奇中也算不上实力强大,女娃对付起来绰绰有余,甚至都无需动用法器,光凭一双拳头,就足够了。 当龙太子眼睁睁看着女娃举着那双冒着火焰的小拳头,一拳一拳把穷奇的脑袋砸扁,砸得血肉模煳,活活砸进地里,简直有点怀疑龙生,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挺起的胸膛不由得内缩了—— 似乎,仿佛,女娃已经将炎气练成了实质的火焰,杀伤力直线上升,可他还没能凝结出冰盾,挡不住这燃烧的拳头啊…… 怎么办?他居然对那只穷奇产生了同情心,莫名地感觉女娃那拳头就跟砸他身上似的,女娃变得更凶更狠了,他是不是有点高估自己了? 可怜龙宫小霸王,遇到了姜水部落的小霸王,就好似遇到了天敌,还是那种克星式的天敌,也不知是不是前世欠了债,今生便被死死地压了一头。 女娃朝龙太子藏身的地方瞥了一眼,她顺手抓起一把乱糟糟的野草,把拳头上的血迹擦干净,心里毫无波动——哦,那股子八百里外都能闻到的海腥味,顺着风飘过来,简直不能再明显了,所以她才觉得这小子是个智障,光长个子不长脑子,连隐藏行迹的方式都如此拙劣,十年如一日,要不是龙宫里给他撑腰的太多,他早就被弄死了。 她看都没看死掉的穷奇一眼,穷奇虽然长得像野牛,可浑身是刺,肉腥臭难闻还有毒,哪怕是缺衣少食的蛮荒人类,也绝对没法入口,不过对于食腐野兽而言却是不错的大餐,等她离开后,保管不要一天,这穷奇就会化作一堆野兽的粪便。 女娃转身要走,又停住了,咦,那团浑身是血的崽子在蠕动,好像没死? 她上去拎起了那团有气出没气进的崽子。 「这是……」 女娃挑了眉头,她之前就注意到了这只落单的幼崽,也发现它被穷奇盯上了,这才跟着它们,管了一回闲事,没想到居然碰上了难得的吉兽,还是一只落单的吉兽崽子。 「你你你小心点,」龙太子躲在树后,抱着树干,露出小龙头,支支吾吾地道,「快救他,那可是白泽,能预测吉凶的白泽,有了他,你们族里就不怕遇到危险了。」 第139页 「白泽崽子怎么会出现在大地上,还出现在穷奇山上,嫌活得太长了吗?」 女娃揉了揉小白团,往他嘴里餵了点灵泉水,如果是白泽,那倒确实不能随意安置了,白泽不仅是神兽,还是能开口说话的神兽,与龙族、凤族、麒麟族齐名,待到一定年纪,也能化为人形,不能当作普通没开智的异兽对待。 「前段时间神山上白泽跟凤族争地盘打架,白泽赢了,但是凤族也把许多小白泽扔了出去,这只估计就是这么流落出来的。」 龙太子毕竟是龙族,蛮荒的白泽和凤族都是神兽,但却水火不容,经常闹矛盾,凤族和龙族又是天然的对手,所以龙族和白泽倒是关系不错。 这次打架龙族当然是站在白泽这边的,白泽族丢失了好几只小崽子的事情,龙太子也听父亲说过,不过,看眼前这小崽子的惨状,如果其他小崽子也是落入了穷奇的地盘,那估计也都凶多吉少了,啧,这下子,白泽和凤族的仇结大了。 「既然是你认识的,你把它带回去?」 女娃把小崽子递给龙太子,龙太子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不不,初生的白泽能力不强,没法在海里生活,还是你先养着吧,如果他父母找来了,你可以跟大白泽要些好处,要是他没父母了,你好好养着,对你们部落有好处。」 好吧,打了这么多年,也算打出了感情,龙太子这番话说得还算真心,女娃考虑了一下,毕竟是白泽,传说中的瑞兽,性格也颇和平,能说话能沟通,应该不会给族里带来什么麻烦,养就养呗。 「看在你识趣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你偷偷摸摸出现在姐姐的地盘上了,再不走,就当你是来挑衅我的!」 龙太子…… 骂骂咧咧还不敢大声,龙太子灰熘熘地熘回了沙滩上,看到一群姜水部落的小孩在沙滩上捡贝壳海螺,也不敢像以前那样作弄他们了,他是打不过女娃,但不代表他没见识啊,现在的女娃,一个打他十个都不过分,他——还需要再忍辱负重一段时间! 女娃抱回来一只濒死的小白兽,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除了姜。 就算白泽偶尔会出现在大地上,也不是所有人类都见过,大家都当这是女娃准备驯养的幼崽,这小东西怪好看,看着就是勐兽级别,要是能当坐骑就更好了,有人还跑去和女娃打招唿要预订一只。 姜从女娃这里得知白泽崽子的由来,也没有反对女娃养它,只当这小东西和女娃有缘,成年体的白泽虽然强大,但自古以来,也不是没有神灵以白泽为坐骑和灵宠,「白泽毕竟是神兽,如果能和你结契就更好了,但必须要它自愿才行,你还可以把它养在你的药王庐里。」 女娃听了,心中一动,她已经可以确定,药王庐以后都将会生生世世跟着她,无论她穿越去哪里,那如果将白泽养在里面,白泽会不会也跟着她轮迴穿越呢? 大约是求生意志强烈,小白团到底还是挺过来了,软软蓬松的一小团,女娃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总觉得这小东西除了额头上两点像被打肿的小鼓包,其他地方都很像小狗,一点也不高大上。 「谢谢姐姐救了我。」 奶声奶气的小白糰子真是戳中了所有女性的心,别以为蛮荒的人类就不懂审美,至少听訞和瑶姬都非常喜欢小白泽,听訞每天都给它梳毛,瑶姬贡献了许多充满灵气的灵植餵它,反倒是将它救回来的女娃,好似只是随手施为,并不放在心上,每天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完全没给小白泽过多的关注。 小白泽养伤的期间,女娃也没闲着,部落里大家都忙着收穫地里的种子,那些兔子长得太快了,很快就又生出了一批小兔子,养殖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分散着养已经无法满足兔子的生长速度,听訞从姜水部落的妇人中挑了两个年轻力壮的,接手了养殖事宜。 而驯养野鸡的事业还在进行当中,野鸡不像兔子好养,减了的羽翅还能再长出来,一不小心就让它飞跑了,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剪掉它们的羽翅和尾羽,直到将它们彻底驯服为止,目前野鸡都不捨得宰杀,但野鸡蛋的收穫已经让大家很满意了。 等小白泽伤好到可以蹦蹦跳跳的时候,姜的隔壁一块长条状的空地上,多了一所四四方方的小房子,灰黑色的瓦片像鱼鳞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暗青色的砖墙,又结实又漂亮,厚重的木门和窗户露出木质纹理,整座小房子,放在一群棚屋当中,就宛若鹤立鸡群,别提多显眼了。 姜和听訞都进去感受了一下,尤其是听訞,挺着肚子的听訞格外喜欢这栋小房子,她没去过神域,并不知道丈夫在那里的住所是什么模样,这座漂亮的小房子,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想像,比起总是漏风漏雨的棚屋,让人感觉格外温暖安心。 「如果承能出生在这样的房子里就好了。」听訞憧憬地道。 蛮荒的女性没有坐月子这回事,有的甚至会把孩子生在野外,但无论是多么强悍的体质,在最初婴孩出生那几天,身体受到的损伤是真切存在的,该失去的血也会照常失去,整个人变得比平时虚弱难受,如果能安安稳稳地躺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生孩子,那该多好啊! 人的欲望总是无穷无尽的,而欲望也并不都是坏的,有欲望才有前进的动力,才有推动社会发展的契机,从野外挪到山洞里,从山洞换到棚屋,人类的智慧,决定他们总是一步一步让自己生存起来更容易更舒适,而今,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又一种全新且更好的生活方式,没有人会拒绝。 第140页 「棚屋可以遮风挡雨,但到了下雪的冬天,挡不住那寒冷的气流,还有飢饿的野兽,如果盖成这样的房子,大家的安全就更有保障了。」 小房子不大,但每个区域都分割得特别清晰,尤其是厨房、卧房和仓房,备受大家称赞,后面还圈了个小院子,正好将野鸡和兔子养在里面,看起来井井有条,舒适极了。 姜水部落里的族人们一个个在小房子里参观完毕后,迅速加入了热火朝天的大基建行动,一排一排一模一样的房子靠着第一栋小房子建起来了,正好启那里陶具烧得差不多了,正好腾出窑洞,开始烧制砖瓦,两个窑日夜不停,总算能供应起姜水部落的需求,被姜水部落挖成深沟的泥坑,姜带人修修整整,然后引来了河水,顿时就变成了姜水部落外面天然的屏障,至少能挡住大部分野兽的攻击! 这条人工小河通水的那天,姜水族人可兴奋极了,足足狂欢了三天,尽管他们不会说什么漂亮动听的话,但人身一天天变得安全,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好,他们却是感受最深的,庆幸他们姜水拥有首领和少首领,庆幸他们是姜水部落的人! 新加入的人们当然是最后分到砖瓦的,但他们并没有异议,姜水部落越强大,就意味着他们会过得更有盼头,所以他们反而对姜水部落更加信任了,他们艷羡着早早分到砖瓦盖房的族人,每天热情地去帮助那些分到砖瓦的族人盖房,同时也为自己成为姜水部落的人而感到万分自豪! 女娃再一次充当了潮流的先锋,以一己之力,锤实了族人对部落的忠心! 小白泽随着女娃住进小房子的头一天,就忧心忡忡地做了个不大不小的预言,「姐姐,等地里所有的植物都收穫,等山坡上的草都枯黄,在天上还没有降雪前,轩辕部落会派使者来,向你求亲。」 第102章 精卫填海 第六章 在这片资源丰富、地大物博的土地上, 轩辕部落是和姜水部落发展得差不多水平的大部落,他们的首领轩辕氏同样是身具神力的神族,都身负着天道赋予他们引领原始人类生存发展的责任。 这些年来, 因为势力相当, 两方也怕打起来被西边的蚩尤捡便宜,所以一直克制着,忌惮着, 小心翼翼地发展壮大自身, 以尽可能多维持一段时间的平衡。 双方的首领都是既理智又睿智的,没有一个人想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毁掉族人的生活,打仗, 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而已,两个大部落之间的战争,更不可能只是小打小闹,姜和轩辕氏都清楚,他们两大部落一旦打起来, 那就必然会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妥协归附或者反抗死绝为止。 而目前, 他们实力相当,谁都奈何不了谁,姜还在绞尽脑汁为族人提高生存机会, 而轩辕氏脑子动得更快,心眼也更多。 小白泽所说的求亲, 当然不可能是普通族人之间的结合,很显然,它指的是轩辕首领,可轩辕首领年纪已经很大了, 与她们姐妹年龄相近的是姬轩辕,如果轩辕部落向姜水部落求亲,那必然是为姬轩辕求亲。 ——癥结就在这里,姬轩辕已经成亲了啊,大名鼎鼎的嫘祖,姜和听訞还给他们送过贺礼呢! 女娃哼了一声,轩辕部落和姜水部落都是差不多发展的,从走婚制转成固定婚姻制也没多少年,随着固定生活的模式渐渐风靡,耕种狩猎以及生育等问题,使得女性的权力也旁落了一半,姜水部落直接转成了一夫一妻制,只不过姜并没有产生再娶一个妻子的念头。 目前的姜水部落,管理权力是噼开的,姜和听訞一半一半,谁都可以管理部落,隔壁的龙宫里别看龙王风流花心,但他也就一个王后,龙后同样具备统领龙族的权力,这两处完全没有男尊女卑的概念,以至于女娃在这里活到七岁,差点都忘了这回事。 但,倘若轩辕部落少首领娶几个妻子的行为被视为正常,父系权力被无限抬高,为了保障各自的利益,必然会引起女性内部的竞争,又将决定胜负的评判权交到了男性手中,那么女性的权力和生存空间也会随之进一步被压缩,削减,乃至于沦为附庸,变成男尊女卑制度下的第一批牺牲者。 女娃相信无论是这个时候的姬轩辕、嫘祖,或者姜、听訞,都不可能想得这么深远,但谁让他们都是聪明人呢?聪明人虽然没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已经依靠本能和潜意识,为自己的族群争夺权力了。 如果按照歷史传说,姬轩辕确实有一个炎帝之女为妻,但,传说毕竟是传说,能不能成真,自然是当下活着的人说了算。 这个预言,女娃只在心里闪过一瞬,转眼就被抛到了脑后,联姻并不值得她为此大动干戈,但这行为背后代表的意义很反常,两个部落好不容易维持住了平衡,轩辕部落为什么好好的想要打破呢? 女娃从姜那里得到了答案。 「城市?」 女娃难得有些怔愣。 「最近几年轩辕氏吞併了周边的小部落,娶了他们的女儿,让他们的儿子成为保护轩辕部落的勇士,而轩辕部落现在的居住地已经不够住了,轩辕氏打算扩大住地,并将居住地命名为『有熊城』——听说,轩辕部落的人数比我们姜水部落要多一半,他们的孩子也都长大了。」 姜皱着眉头,身为一名合格的首领,他认为姜水部落发展已经够快了,姜水部落发展得越快越好,他感受到的天意就越清晰,女娃的神力就越纯粹强大,这说明他们做的是对的,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在他和女娃离去之前,姜水部落必然能成为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部落之一。 第141页 但他万万没想到轩辕部落会发展得更快,他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了轩辕部落的变化,强势的,来势汹汹的变化。 这种变化,对于姜水部落而言十分不妙,没有任何一个同盟,能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维持友谊,实力不如对方的情况下,最终只有一种结果,要么归附,要么被灭。 姜水部落是最大的部落,消灭是不可能的,更大的可能是像那些小部落一样,沦落为轩辕部落的附庸。 但姜和轩辕氏在治理部落问题上有明显的理念分歧,他不贊同姬轩辕的很多想法理念,而姜水部落的族人也适应了他的治理方式,有自己的生活习惯,所以,如果两个部落合併,那绝不是姜水部落喜闻乐见的局面。 「不知道轩辕部落靠什么强大起来的,但现在姜水部落确实落在了后面。」 姜嘆了口气,他并没有完全不在意部落以外的事情,轩辕部落的强大在他意料之中,但超出姜水部落这么多,就令人不解了。 女娃目光闪了闪,倒是想到了一点,如果说姜是在致力提高族人的生活水准,是从物质方向努力满足族人的生存需求,那传说中的轩辕氏就是从精神文化方面提升族人的需求,加快文明发展的步伐,这时候的轩辕部落,文字已经出现了吧? ——从长远影响来看,姜水部落输给轩辕部落也在意料之中。 如此前后一串联就说得通了,虽然处在弱势,但姜并没有屈服于轩辕氏的威势,而是通过联姻,暂时摆脱了和轩辕氏直接闹翻的不利局面,虽然治标不治本,但总能给姜水部落拖延一点发展壮大自己的时间,以图将来。 也因此,尽管嫁了个女儿给姬轩辕,但两个部落并没有达成最终的和平,而是爆发了一场席捲了中原大地的战争,几大部落最终合併统一,成为了一个初具雏形的古老国度。 「如果人数不能占据优势,那么武器呢?」女娃眼睛闪啊闪,「阿爹,我们可以派人悄悄去打听,看轩辕部落有什么武器,发展到什么程度,有没有我们的厉害,我们还要给每个勇士都配上角刺和弓箭,每天训练,无论轩辕氏以后有什么打算,我们都可以先做好准备。」 「等大家都住进房子里,就让启领着勇士专门练习射箭,练得越准越好,如果不希望族人受苦,我们确实要做好一切准备。」姜面色冷峻地道,下定了对抗到底的决心。 …… 当秋天的风吹黄了满山坡的树林和草地,当田野里的黍子和粟米都收入了仓库,轩辕部落的使者带着首领和大巫的心意,来到了姜水部落。 轩辕部落一行共有二十多人,从进入姜水部落领地范围内后,一些人就忍不住惊嘆着左顾右盼,下意识地和自家部落比较起来。 放眼望去,姜水部落和轩辕部落有着完全不同的风貌,却都一派欣欣向荣,充满了蓬勃向上的力量感! 部落外围是连成一片的黑色土地,大得几乎望不到边,地里的植物已经收拾干净了,但地里一垄一垄依旧整整齐齐的,栽种着一排排绿油油的野菜——当然了,既然栽种在地里,那必然不是野菜了,只是轩辕部落的人不认识罢了。 而轩辕部落外面呢?是一圈高高的、可以眺望远方的木楼,是为了防止被勐兽偷袭,特意砍伐得光秃秃的荒野,那大片空旷的土地,其实就是留出来的战场,专门应对冬日里饿极偷袭的野兽! 再往里走,姜水部落外居然有一条两个人叠一起那么宽的小河,河底铺着许多尖锐的碎片,河水清澈干净,连里面游动的鱼都看得清清楚楚,绕着姜水部落流淌,也不知道流向何方,正对着姜水部落的河面上,横着一架由树干、麻绳和木板绑成的木桥。 木桥后,隐隐约约露出了一片古怪的建筑,似石非石,方正结实,聚拢在一起,那一片黑色的房顶,宛若鱼鳞一般整整齐齐,一直绵延到远方,看上去气势不凡,特别显眼。 轩辕部落的使者,一路看来也是目不暇接,满怀感嘆,他不由得看向身旁高大气势沉稳的年轻人。 「巫说得没错,」年轻人盯着那片建筑,难得喜形于色,眼底流露出一股火热,亮得惊人,「姜水部落有我们需要的人,咱们如果要建好有熊城,真正的有熊城,应该和姜水部落联合起来建,如果能让这个高手加入我们轩辕部落就更好了。」 姜水部落虽然挂了个水字,其实是火德,女娃随意改变武器形状,实质上就是利用神力锻造变幻的过程,这一世的女娃,因为天生的神属影响,脾气就比其他世火爆得多。 而轩辕氏则有土之德,神域里是偌大的洞府,空洞厚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年轻人心潮起伏,心底对姜水部落愈发欣赏——他是听说过其他神域的不同,但是,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识到如此漂亮的建筑,是比起天生天长的洞府,凭藉人力和智慧制造出的美丽建筑! 毫无疑问,它的原型是神域里的某栋建筑,但现在,它不再是神族的专属,不再象徵着神族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地位,它堂而皇之、平平常常地出现在蛮荒大陆上,而住在里面的是没有神力的最普通人类! 神和人的距离,仿佛就在这一瞬间,变得模煳不清。 姜水部落有了砖瓦后,女娃特意提醒姜多建造一所专门用来招待外人的房子,自从家家户户盖了有门窗的房子后,姜水部落族人对私人空间的概念越发明晰,个体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以后再有外人因为公事来往,住到族人家里就不太合适了。 第142页 姜今天就是第一次在这里招唿族外人,他却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一个照面,就被轩辕部落的人问住了。 「什么?求亲?向谁?」 第103章 精卫填海 第八章 「巫向天求得旨意, 赞美北方神农氏有女,贤良有德,惠及族人后代, 我们族长为姬少领主诚心求娶, 希望姜族长能够答应,我们愿奉上玉璧与牲礼!」 玉璧和牲礼,通常是用来祭天酬神, 用于婚姻, 不可谓不重。 姜却诧异了,「巫弄错了吧?我只有两个女儿,瑶姬已经在崑崙王母座下担任神职, 成为云雨之神,非我所能支配了,女娃今年才七岁,并未成人,巫指的是姜水部落的谁?」 蛮荒的各个部落, 除了首领,一般都会有一名地位超然的巫, 巫最显着的能力便是祭祀与治病,为部落向上天祈求祷告,为族人解除病痛折磨, 他们是每个部落的精神象徵,而姜水部落没有巫, 因为姜本身就身兼巫和首领两职。 巫向天祈祷的旨意没有人会怀疑,哪怕是别的部落的巫,所以姜感到很意外,以及不安, 他有种预感,对方是冲着女娃来的。 女娃就坐在姜的身边,玉雪可爱的小小一团,丰厚细软的头髮束成一个黑亮的圆揪揪,插着雪□□致的灵簪,一张精緻完美得仿佛和大家不在一个时空的面庞,顾盼生辉,神采飞扬。 她一只细灵灵雪藕般的胳膊支在姜的大腿上,懒洋洋地依偎着姜,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撸着窝在她膝头的小白泽的毛,双眼却精灵清亮,滴熘熘地,兴致盎然地打量着轩辕部落的人。 她像是一颗光芒璀璨的明珠,一颗在古朴苍凉的蛮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明珠,美丽和风华,像纯澈的光芒侵入天地,无可抵挡。 轩辕部落的人当然十分客气,毕竟是蛮荒大地上两个同盟的大部落,表面看也是实力相当,姜身为首领愿意亲自出面接待他们,已经是一种友善的表达,如果他们没有把握好分寸,让对方产生不快,那绝不是他们想看到的局面。 轩辕使者是一个很善言的中年人,高大魁梧,笑容可掬,和姜应对时,会时不时看一眼女娃,有着与蛮荒人类的直爽截然相反的殷切,却也不让人反感。 但更让女娃感兴趣的,却是跟在他身边那个年轻人,大约十七八岁的模样,高大俊朗,相貌堂堂,眉宇间颇有几分睥睨的意味。 同样的,女娃看他们气质独特,他们看女娃,又何尝不是特立独行? 对方也一直看着她,是一种隐晦的评估和打量,不带恶意,但总归是抱有目的。 这要不是隔着歷史的长河,这人可能是她第一世的祖先,依女娃现在的脾气,早一拳打过去了。 如果从第一世算起,如果这个时空就是她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空的曾经,那么,此时此刻,出现在女娃面前的,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透明的泡泡,从起点到终点,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假,而传说中的炎和黄,她的祖先,正同时出现在她面前。 她该给个什么反应? 夸他们突破了蛮荒人类智慧的局限,已经突破了原始人类和现代人类的基因锁了? 堂堂轩辕部落的少首领,居然装成一个普通的轩辕族人,来到姜水部落,他是想打探姜水的实力,还是看看未来的妻子? 事实上,经歷过最复杂的宫廷朝堂,蛮荒人类的心机城府,在女娃眼中浅白得一目了然,但这并不能说明蛮荒人类矇昧无知,相反,这恰恰证明了人类在进化。 从凭藉本能,到开始动脑,再到运用心机,这是人类智慧进步的象徵,而在所有的人类都还停留在动脑阶段的时候,姜也好,姬轩辕也好,已经开始运用智慧心机,进入了更高的思维层次,甚至推动社会大踏步发展了。 这,才是三皇五帝彪炳千秋的功绩。 女娃自然佩服他们,也打从心底尊敬他们,但这不意味着,见着这些歷史名人,她就忘乎所以,迷失自我了。 「天的旨意并没有指明是谁,只说是姜水部落的明珠,也许,您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您可以放心,您的明珠,当然也是我们轩辕部落的明珠,我们会以最高贵的礼节迎接她,不会让她受到委屈。」 轩辕部落使者一边对姜说,一边看向女娃,谦恭地低下了头。 「可我才七岁呀,离十岁还早。」女娃笑眯眯地道。 在这片大陆上,因为生活艰难,寿命有限等等原因,男孩女孩满十岁就可以嫁娶了,姜水部落在女娃的影响下,这些年已经没有低于十三岁嫁娶的少年少女,但在大陆上的其他地方,盛行的依旧是以往的规矩。 说到这里,轩辕使者十分骄傲,轩辕部落的强大富庶闻名大陆,数不清的小部落想把族人嫁给轩辕部落的勇士们,却没有太多轩辕部落的姑娘愿意外嫁。 所以在他们轩辕部落,勇士们是允许拥有多个妻子的,而妻子的数量,有时候也代表了他们的荣耀,毕竟,蛮荒大陆还是一个充满了危机的地方,而能养活这么多妻子,从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这个勇士的强大。 他自信地笑道,「您放心,我们会等您长大,我们轩辕部落的富足不亚于姜水部落,您可以得到最丰盛的食物,最美丽的衣服,最精美的贝壳,绝对不会让您的生活过得不如在姜水部落时。」 第143页 「那嫘祖呢?她愿意吗?」女娃揉着白泽雪白蓬松的毛髮,好奇地问道。 「您为什么要问嫘祖的意愿?」 轩辕使者是真的不明白,他疑惑地反问,下意识地看向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蹙了蹙眉,沉吟着看向女娃,尽管轩辕部落已转化成父系社会,族内也慢慢有了男尊女卑的苗头,但他本人却并不是这种人,无论是男女老少,只要有才有德,对部落和族人有利,都会受到他的重视,嫘祖固然值得尊重,但眼前这个小小的尚未成年的女孩儿,并不是寻常女孩,她是姜水部落众望所归的少首领,倘若她没有本事,又怎能得到族人的拥戴? 所以她的意见,他绝不会轻视,她提到嫘祖,是什么意思?是说嫘祖身为女子,天性里的嫉妒?不,不可能如此肤浅。 「天地生男女,干坤分阴阳,天自强不息,地厚德载物,你为什么以为嫘祖的意见不重要呢?难道嫘祖为部落做出了那么多贡献,依然不能得到应有的尊敬和爱戴?是什么让你轻视她的意见?要知道,在我们姜水部落,我的母亲听訞,就是另一位首领,她和我的父亲,同等重要,阿爹,你说是吧?」 女娃慢条斯理地道,姜自然而然地点头,这就是姜水部落和轩辕部落最大的区别,姜水部落的勇士们从丛林里带来了丰盛的肉食,而姜水部落的女性们,则从田地里收穫了足以让族人安然过冬的食物,他们对于部落的贡献,不分高低,同等重要。 年轻人毕竟聪明,他听懂了,表面上看,姜父女仿佛是在为嫘祖打抱不平,但实际上,他们不喜欢的是轩辕部落的婚姻制度,轩辕部落一直都是由男性做首领,而姜水部落的前任首领正是姜的母亲,而下一任,则是面前这个看起来柔软得像雪地白狐的小姑娘。 他们是不一样的。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姜的态度很明确,他对轩辕部落的婚姻制度不置可否,但女娃是不可能去依附他人而活的。 「我的女娃,不需要任何人的供养,她不但有能力过上衣食不愁的日子,还能带领族人过上这样的生活,她是姜水部落的少首领,也将是我姜水部落的首领,她不能去做别人的妻子,还是和许多女人一起做一个人的妻子,请帮我转告轩辕首领。」 姜并不担心轩辕部落会翻脸,女娃在他心中是瑰宝,但在轩辕族人心中的价值,还比不上眼前这个年轻人的野心。 「我明白了。」 这次,轩辕使者还没有开口,年轻人就接过了话,姜水部落的拒绝在他们的意料之中,女娃是神裔,是少首领,天下皆知,轩辕部落又怎么会不知道?只是巫得到的旨意不会错,他们抱着希望成功的侥倖心态提出亲事,却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闻名天下的贤能女子不是没有,又怎么可能每一个都嫁入轩辕部落? 姜和女娃对此丝毫不意外,两双酷似的眼眸一起看向他。 年轻人见状,微微苦笑,他自诩聪明,但姜水部落的姜名不虚传,果然也是一等一的聪明人,而姜水部落的女娃,尽管名声不显,但很显然,也并不是一个孱弱无能的继承人。 有姜和女娃在,姜水部落未来绝不会衰落,他们两个部落的友谊还会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当然不能为了一桩看不到希望的婚姻而断绝。 「我们是抱着虔诚的心来求亲,但如果姜首领不同意,我们也不会强求,虽然很遗憾,希望此事不会影响到我们两个部落的关系。 另外,姜首领应该听说过,轩辕部落欲建一座大城,想邀请懂得建造的人一起计算丈量,划野分疆,我见姜水部落内田亩分明,道路整齐,想来是有贤哲在为姜水部落规划辅佐,不知轩辕部落能否邀请这位贤哲相助一二?」 这个条件,算不上难,显然是这个年轻人临时涌出的念头,用于化解两个部落可能因为此事产生的矛盾,反应不可谓不快。 同时年轻人敢邀请其他部落的人共同商议建设轩辕部落的城池,这份磊落大气的态度,广纳百川的心胸,亦是难能可贵。 第104章 精卫填海 第九章 当初姜发明棚屋, 一方面是让族人脱离了山洞树底等阴冷潮湿不适合居住的地方,一方面也是让族人们聚居在一起,集中力量对抗天灾祸患和野外勐兽的威胁。 姜很小的时候, 发现一根树枝容易折断, 而许多根树枝团在一起,就很难靠外力去折断,他从中悟出了道理, 明白个人的力量无论多么强大, 都比不上族群团结在一起发挥的力量。 于是,姜花了许多时间,一点点地引导, 整合,让姜水部落从一个松散没有目标的族群变成一个充满了凝聚力和归属感的强大部落。 而他的女儿,女娃,则更进一步,让部落族人们发生了职责的分化, 种植、狩猎、工匠、建造、捕鱼、纺织,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 各司其职…… 她才七岁,她的睿智已经笼罩了部落,让所有人都受益, 她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可以带领部落走向更高更远——姜的心里有一个模模煳煳的梦想, 无法用语言去表述,非常美好,他一直在为此而努力,虽然离看清梦想还有一段距离, 但他却从女儿的身上看到了希望,实现梦想的希望。 女娃之于姜水部落,不可或缺。 得知姜水部落崭新整齐的建筑规划甚至房子格局都出自女娃,年轻人既意外,又不太意外。 第144页 他早就打听过,姜擅长的是农耕和药草,姜水部落的族人光靠田地里收穫的种子就能吃饱肚子,那姜水部落其他让人赞嘆的发明,必然是另有高人指点,姜水部落容纳投奔的小族群是今年的事情,可他们的变化已经发生好几年了,从一点点变化到如今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姜水部落焕然一新,这个高人,自然是他们姜水部落原本的族人,除了日渐长成的女娃,还有谁符合这个条件呢? 年轻人心里也彻底打消了与姜水部落联姻的请求,连他们的巫都做不到的事情,女娃做到了,姜水部落,怎么可能会让女娃外嫁去壮大别的部落? 姜水部落,正在走和他们一样的路,甚至他们的发展一点也不比轩辕部落慢,令他首次产生了一种危机感。 假如他是姜水部落的首领,他不会捨得让女娃这样的人才流出去,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太急迫了,他是有满腔抱负亟待实现,但现实却是无人可用,以至于常常错失时机,让他感到万分遗憾,但能跟上他的思路、理解他的想法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少到他不得不抽出人手,把过往的有用经验记录下来,然后亲自去培养自己想要的帮手。 而姜水部落,年轻人有预感,女娃,将来定会成为他的对手! 年轻的姬轩辕还没有歷练到喜怒不形于色,他的锐气和野心在眉目间展露无遗,这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屈居人下的强者,偏偏他和姜水部落事表面上的同盟,实际上的对手,两个同时存在于一个时代的大部落,都想要统一大陆,就像两头雄踞一方的勐兽,终有一天,会有一战,而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两个首领之间,只能是不死不休。 女娃垂眸抚摸着小白泽,心里的念头一刻不停地变化着,有恶的,有善的,并没有因为对方高崇的身份而有丝毫退缩,但最终,所有念头都慢慢平静、沉淀了下来。 这是天道赋予两个部落发展的契机,无论谁成谁败,都是人族兴盛的关键点,任何阴谋诡计都是小道,挡得住一时,挡不住一世,歷史的巨轮已经轰隆隆地行驶起来,再没有任何人或者事能够螳臂当车了。 走到她这一步,人族,神族,又有什么区别?曾经她逆天而行,力求修行长生,而如今,她却学会了顺时应势,随心随性,凡事不用执着,尽力即可。 朗朗干坤之下,总归还是要走堂皇正道的。 轩辕部落的使者们留了下来,远道而来的既然是客人,那么姜水部落自然拿出了最热情的态度,全方位地招待了他们。 姜水部落用平整石板做出来的烤制食物,受到了轩辕部落的人一致的欢迎,姜水部落的陶具,同样精美鲜亮,令人眼前一亮,还有榨出来的水果汁液,颜色鲜艷,甘甜滋润…… 尽管轩辕部落的生活水准很高,但姜水部落的衣食住行,舒适程度,还是远远超过了轩辕部落,只有两边对比起来,感受才格外深刻。 年轻人这才明白,明明轩辕部落已经如此强大,为什么父亲还是宁愿安居一隅,也不愿和姜水部落撕破盟约。 父亲忌惮神农氏。 他不愿大动干戈,并不是因为它所在的位置独特,易守难攻,而在于他们的首领神农氏本身,一个睿智,清醒,包容的首领,一个自信热情团结的部落族群,绝不是可以轻易攻打欺辱的部落。 探到了姜水部落的底,这一趟不虚此行。 最后,年轻人携带一卷刻在羊皮上的城邦图纸,用一卷轩辕部落的文字做交换,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姜水部落。 文字已经出现了雏形,打压或者迴避解决不了问题,正视并学习,最终化为己用,才是正确的途径。 自此,姜水部落和轩辕部落真正和平了下来,再没有任何相互试探或者挑衅的行为。 三年转瞬即逝,姜水部落规模一扩再扩,已经不能用部落来形容,而是一座新兴的,坐落于河海之间的恢弘石城,姜水城。 一座挖平了一座石山建立的辽阔城池,覆盖在皑皑白雪之下,肃穆,粗犷,坚不可摧。拔地而起的青灰色巨石城墙,高耸粗实,固若金汤,足以阻挡穷奇这类身居异能的凶兽,更能把前来袭击的敌人拒于城外。 城中东南西北,各有城门,四区功能规划清晰,有买卖的商坊,有居住的住宅区,有工作区,有训练区,田地分布在城市四边,纤陌纵横,种植着姜从野外带回来经过一代代筛选后留下的良种,沿着城池根下蜿蜒流淌的宽渠里,大群大群再也飞不起来的野禽,悠然自得地结伴而行。 站在城墙上,可以眺望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以隔着很远就发现来犯的敌人。 根据需求,部落内部逐渐成立了一个又一个专门管理的队伍,曾经部落里的勇士,一分为二,分成了专门守护的军士,和狩猎的武士,他们训练了一批高骏兇勐的骑兽,唿啸来去,威风凛凛,凛冽严明,忠心耿耿地守卫着这座城池! 姜的称号,也从酋长,族长,变成了城主,国主。 女娃的称号也随之变动,从少领主,升级成了少国主,她的姐姐瑶姬,除了探望家人,完成行云布雨的任务,几乎已经不在人间露面,她的小弟弟承,正漫山遍野大街小巷疯跑疯闹,整天嗷嗷叫傻乐呵,晒得像颗小煤球,一咧嘴露出几颗参差不齐的乳牙,一帮子差不多大的流口水的小崽子们形成了崭新的幸福一代。 第145页 女娃和呈成为了这一代姜水少年们的头头,他们很少待在城中,而是骑着亲手驯服的骑兽,早出晚归,行迹匆匆,也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 据流浪者所言,南方的有熊城,採伐了半个森林的木头建成,整个城市,都瀰漫着一种清新好闻的气息,人走在其中,就好像在森林里走动一样,有熊城的姑娘们轻盈烂漫,喜欢採桑织布,和姜水城矫健到上马杀敌的姑娘完全不同。 而姜水城,是女娃带着启,一点点配出了火药,轰塌了石山,再一点点运回石块堆砌而成的,那些天,火药引发的惊天动地的轰鸣,就像连绵的雷火,哪怕瑶姬再三安慰,姜水部落的族人依旧固执地觉得是女娃被封为了雷神,发下神威,他们甚至还想给女娃立庙,被女娃拒绝了,但在姜水部落族人的心中,女娃已然和姜一样,成为了他们的精神信仰。 哪怕是启,亲眼看着火药一点点诞生,依旧认为这是神迹,只有神迹,才能把一些普普通通的东西变成噼山倒海的恐怖力量——而这种力量,由女娃掌握! 成为族人精神信仰的女娃,心情并没有太大变化,日常依旧带着白泽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建好了城,她又开始研究军队布防。 姜水城发展得越好,姜水城就会引来越多的觊觎,姜水城的人不允许欺负别人,但也不能被人欺负,所以怎么能不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娃的形貌越来越趋于精緻完美,而气质也越来越冷冽威严,谁也不知道,如今的她,雪白丰满的羽翼展出来到底有多巨大惊艷,和小时候无遮无拦的痞悍火爆相比,她仿佛换了一个人,和她与生俱来的天赋炎火,更是两个极端,渐渐的,能与她并肩而行的人越来越少,曾经的小伙伴们都在慢慢退后,恭敬而崇拜地退到了下属的位置,如同众星拱月,围绕在她身边。 所有年龄和她相差不足五岁的少男少女,都成为她最忠心的拥趸,令行禁止,如臂使指。 除了越长大越傻的龙太子,但人家也不是她的伙伴,更不会引起她半点的心绪起伏。 冬日的第一场雪覆盖了姜水城时,姜水城迎来了数年安稳发展后的第一场战争。 新迁徙过来的部落衣食无着,饿得皮包骨头,两眼冒红光,宛若一群行走的骷髅,一如这片大陆上的大部分零散部落,在冬日里,要么饿死,要么抢劫,虚弱的老弱妇孺都已经死了,挺下来的人,想要活下去,他们选择了抢劫。 这一场战争,就跟玩笑似的,来得快,结束得更快,当这些饿红了眼的敌人疯了一般沖向姜水城时,姜水城里成年的军士和武士都还没来得及反应,女娃就率领她的童子军迎了出去,只凭着几个兇悍无畏、配合默契的冲撞横扫,便将这个百人的部落一个不剩地全部擒下,成为了姜水城的第一批战俘。 正好冬天姜水城的人都懒得出门,这批战俘就被驱赶着去挖水渠通横沟了,一个冬天下来,这些干了活就有饭吃的俘虏,彻底融入了姜水城,简直规矩得不能再规矩,生怕被姜水城撵出去,再过不了现在这种安稳的生活。 通常战争的兴起都伴随着天灾人祸,这一年,战争并没有随着第一场战胜而结束,随着雪越下越大,天地越来越寒冷,食物越来越少,饥寒交迫的人越来越多,数不清的难民涌向了有熊城,姜水城,西疆部落,几个惊艷一代的首领好不容易维持住的平衡,正岌岌可危。 谁也没想到,这一场战争,掀起了绵延数十年的蛮荒大陆上的战乱,使得天下从无数零零散散的小部落,最终一统成为一个覆盖了整个大陆的古老国度。 第105章 精卫填海 第十章 这是女娃她第一次展现自己的统帅能力。 她多年不缀的训练终于展示出了强大的成果! 她骑在黑色的骑兽上, 就像小时候殴打龙太子那样,依旧雷厉风行,毫不犹豫, 奔腾如一道黑色的闪电, 冲锋,突袭,长戟横扫, 如摧枯拉朽, 对面气势汹汹的敌人就像被砍伐的荒草,成片倒下,毫无还手之力。 没有鲜血四溅, 尸骸累累,凌厉,干脆,这不是战争,只是一场轻描淡写的镇压。 那种从精神上透出的强大无声的压制威慑, 比武力更甚! 姜水部落的族人张嘴看完了全程,完全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阿爹, 起风啦!」得胜归来的女娃对姜笑着说。 公正地说,姜是一个性格比较平和的首领,有悲天悯人之慈心, 有仁善包容之气度,对战争从来是不喜不惧的态度, 至少不会主动去引发战争。 但女娃的好战因子从小就展露无遗,姜一直很清楚,就好似有一股气在女娃的心里横冲直撞,需要通过一些渠道发泄出来, 姜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女娃继承了炎火的力量,因此在年幼时难以自控,随着年龄增长,这些年女娃气势越来越冷冽,光看仪表,是万万看不出来她继承的是火的神力,可炎火的力量也从里到外重塑了女娃,尽管冷,她依然是一团燃烧的火!! 知女莫若父,姜对女娃在军事上投入大量心力之事抱着默认的姿态,这大约是他作为父亲的唯一一点私心,如果是女儿喜欢的,那即使违背了他的原则,他也不忍去阻拦,尽管这彻底破坏了他身为首领的公正心理。 女娃从他和姬轩辕的身上,看到了后世许多优秀的民族儿女的影子,姬轩辕更锐气,姜更平和,姬轩辕更注重人文教化,姜更注重实际生存,姬轩辕更重公理,而姜更重情义。 第146页 他们所处的位置是对立的,但他们的精神却是一脉相承,相融相通的,这片大陆,发展到现在,分散生存已经不再符合人类发展的规律,终究註定有一战,女娃希望自己能够和姬轩辕站在平等的位置上,为部落的生死存亡,也为了人类的延续进化。 「等冰雪过去,还会有大量野人走出丛林,女娃做好准备了吗?」 「放心吧,阿爹!」 人,是人族兴旺的根本,这个时候收拢人,简直事半功倍,她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果然,在冰雪不止的季节,又有两批人自投罗网,这两次女娃没有亲自上阵,而是让呈率领队伍上阵。 这次也没有第一次那么顺利,有六七个人受了伤,对面除了被俘虏的,还死了二十多人,尸体都是姜水族人收拾掩埋的,这让大家从第一次那轻而易举的胜利中清醒过来,不再膨胀,对战争的认知也深刻了许多。 尽管死的都是进犯的敌人,但死亡本身并不令人愉快,总让他们想起当初在凶禽勐兽口中挣扎求生的日子,现在过得太安稳,他们都快忘了当年那些朝不保夕的日子了。 陆续被俘虏的人,从一开始的恐惧愤怒仇恨,到怀疑人生——俘虏后的生活,竟然比之前还好些,姜水城的居民虽然役使他们,但也给了他们果腹的食物,遮风挡雪的雪窝,免于在野外被冻死的命运。 等冰雪融化后,他们已经彻底融入了姜水城,习惯了队长安排的任务,也彻底打消了逃跑的念头,那些肯用心的,等到城门打开,放他们自行离去时,他们也不肯走了,帮东家育种,帮西家担水,晚上还回到窝棚里,慢慢的,竟也在姜水城扎了下来。 当这批流民的人数有了一定规模,对姜水城的生活彻底适应之后,女娃开始通过徭役、奖励、生育人口等方式,慢慢将人转化为自己人——听说有熊城战败的俘虏都成了奴隶,开始有了朝臣,百姓,贵族,平民,奴隶的区分,人类的社会,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有好的,有坏的,有喜欢的,也有不满的,矛盾日渐而起,人的内心不再纯粹质朴,私心杂念油然而生,阶级开始划分界定。 相对而言,姜水城明明也在日新月异,却给人一种舒缓的感觉,姜水部落的人普遍攻击性不强,大家都喜欢灿烂的阳光和金色,喜欢和平安宁的生活,不喜欢黑暗,不喜欢争斗,不喜欢死伤。 姜水城背靠大海,有山有水,食物资源本就丰富,又因为女娃和海中龙族交好,换取到了盐的使用权,这是其他所有部落都比不上的优势,几乎掌握了人类的生存命脉。 秋去冬来,姜水城成为北方第一大城,和南方的有熊城遥遥相望,而东方的伏羲氏和西方的蚩尤,也盘踞一方,人类的命运已经到达了关键的节点,天地似乎也感应到了这种变化,这些年来,洪水泛滥,山崩地裂,地火上涌,无论是姜水城,还是有熊城,还是蚩尤或者伏羲,都竭尽全力地投入到了自救中。 风带来了各个部落的消息,所有人都在蓄力,在等待一个时机。 这一年秋天,绵绵不断的雨笼罩了大地,久久见不到太阳,海里的龙太子断角瘸腿、浑身是血地出现在岸上,向女娃求援了。 已完全成人的女娃,高挑端严,视线穿透了长空,看向远远的有熊城。 「愚蠢的凤族,被白泽族报復,烧毁了族地,无家可归,就选择和姬轩辕结盟来抢我们的领地,想让姬轩辕帮助他们得到蓬莱三境,那蓬莱仙境是海族的领地,里面仙气充盈,可助龙族幼崽早日化形,也是龙族死去的埋骨之所,岂能拱手让给凤族?但不知道凤族从姬轩辕那里得了什么,竟能在瞬间令风雨大作,雷霆噼下,将我们应战的虾兵蟹将全都掳走,再不阻止下去,凤族收走了龙族所有臣民,海中龙宫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龙太子恨得咬牙切齿,但凡他曾经不那么混帐,努力修炼,法力再强些,也不至于面对凤族祭出的法宝毫无还手之力,还要劳动三个兄长姐姐拼死为他拖住凤族,好给他争取逃脱的时间!! 「那是河图洛书,你们龙族抵挡不了也在情理当中,你们的祖先都未必能逃过河图洛书的威力,何况是你们这群原始血脉已经退化得不足三成的龙?!」 已经有女娃高的白泽,一身雪白如缎的毛髮,披在身上,在阳光下反射出柔顺的光彩,他的身躯更像后世的骏马,线条流畅而矫健,额头一对弯曲的洁白如玉的角,角头尖锐坚硬,然而却覆盖着一层温润柔和的光泽,丝毫看不出这对尖角的杀伤力,这就是白泽,要是以为他外表柔和便没有任何实力,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只不过白泽族极少动武,他们更名动四方的,还是趋吉避凶,预知古今未来。 白泽口吐人言,一针见血,犀利而简洁,一双圆而沉默的眼眸,平和内敛,即便听说凤族和白泽族的恩怨,也没有过多情绪。 他从被女娃救下的那一刻起,命运就和女娃紧紧拴在一起,当他能够畅通无阻地进出药王庐后,他们就再也不可能分离,他心里非常清楚,他的父母已经死于那次大战,他也几乎死过一遍,白泽族的任何恩怨情仇,都和他毫无关系了。 「那可是先天至宝!天道功德凝成的山河图!!」 龙太子咬着后槽牙,英俊的脸庞绷得紧紧的,双眼射出不甘的光芒,「凤族这些杂毛禽兽,何德何能驱使它?定是那姬轩辕借他们的!」 第147页 女娃想起在她的药王庐里堆成小山的瓜子,瓜子榨出的素油已经成为姜水城的特色产品,远销各大部落,甚至被瑶姬当做人间的特产进贡给了王母,据说王母非常喜欢——那还代表着姜的一片拳拳老父心呢! 为这事,凤族还曾气势汹汹地找到了女娃,傲慢地命令她从此不允许交易葵瓜子油,并将榨油的配方交出来——女娃以为龙族已经够单纯够笨了,见了明艷风华的凤族才知道,这笨中更有笨中手,凤族大约把所有天赋技能都点在了容貌上,情商直接掉到了海底最深的裂缝里,提都提不到正数的那种!! 这真的是所有神兽中女娃见过的最高傲的族群,简直是把拉仇恨刻在了基因里,和龙族的仇恨延续了几个纪元,摩擦和争斗从未停止,胜负各半,死伤无数,还不收敛,又和中立的白泽结下了生死大仇,生生把温吞祥和的白泽逼到了龙族的阵营。 而现在,居然连姬轩辕的河图洛书都敢随便借用,河图洛书是轻易就能动用的吗?就不怕自己整个族群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姜水部落也抵挡不住河图洛书,后天炼制的法宝和先天至宝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姬轩辕是天道择中的天下共主,姜也是,但姜的共主之位不在人间,」白泽轻声道,「要战胜河图洛书,除非人皇祭天归位。」 如果战胜不了河图洛书,那姬轩辕和凤族收拾完龙族,第二个要收拾的就是姜水部落,根本是避无可避的死局。 第106章 精卫填海 第十一章 如何破河图洛书? 「它是由两幅星图组成, 具体什么模样,我也未曾见过,只听说蕴含着天地至理, 大道奥秘, 得之可证圣位。只它也是认主的,既已认了姬轩辕为主,天命难违, 你们便顺应天道吧。」 姜也好, 女娃也好,对河图洛书都不甚了解,他们去见了崑崙王母, 恰好王母未曾闭关,祂不但接待了他们,也没有含煳其辞,直接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他们。 「统一的前提是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部落王朝气数已尽,可如今天下虽时有灾祸, 但总体而言,伏羲公和蚩尤御下有方,姜水城也平稳安定, 如果我们万众一心,天下各部又未曾做下失德之举, 姬轩辕要如何做到统一呢?」 河图洛书如何帮助姬轩辕?像凤族那样,一股脑地对准龙族,不论对错善恶一律吸收处死?还是先搅乱了人间秩序,勾起人性恶念, 待得天下纷乱,才以救世主之姿登场? 「倘若是势均力敌,便要看天道认可的是哪一方了。」 姜若有所思地道,作为部落里沟通天地的巫,姜比女娃更顺服于天道,更重视天道的认可,倘若是天道选定了姬轩辕,那就是天道认可姬轩辕成为一名比他更出众的共主,与其造成无谓的伤亡,还不如退后一步,但,女娃呢?女娃身为神裔,实力不弱于姬轩辕,又为何得不到天道半点谕意? 姜和女娃满腹心事而来,虽得到了解答,却并没有缓解他们的心情,尤其是姜,满心对女儿未来的忧虑,女娃是不会对姬轩辕臣服的,但面对天道认定的共主,女儿能全身而退吗? 女娃却不曾想到那么远,她此时此刻考虑的只是如何破解河图洛书——是的,天道认定又怎么样呢?经歷过那么多,女娃对天道的敬畏远不如姜,站在姜水城的城墙上,谁也不能让她低头,放弃子民——她早已陨落过无数次,也不在乎再多一次了。 没等他们离去,王母叫住了女娃,「姜,我要和女娃说一些话,你先出去。」 姜疑惑地看了一眼女娃,示意自己在洞府外等她,王母是站在姜水部落阵营的神祇,是天然的友方,姜并不怕女娃会出事。 女娃也很好奇王母叫住她想说什么,这位以冷淡闻名的神祇,百年能有九十九年都在闭关沉睡,大道赋予祂管束人间万事的权力,祂却毫不在意地分给了座下的神裔,说祂懒,更像是无欲无求,无情无绪,暗合天道。 祂与天地同生,寿命永恆,祂不是传说中的天庭王母,甚至不是男身也不是女身,裹着一件看不出任何裁剪的□□,无风鼓盪,赤着双足,一张丰满如月的面庞,眉眼柔和,目光悠长慈悲,仿佛蕴藏着一片深邃莫测的宇宙,祂的气息平和又绵长,明明就站在眼前,却又感觉到祂高高在上,俯瞰人间。 女娃站在祂面前,尽管身形矫健修长,比祂还高半个头,看上去依然稚嫩得像冰雪消融后世间的第一抹嫩芽。 祂看着女娃,是彻悟和包容,「女娃,姜不理解为什么河图洛书认可姬轩辕,而不是同样为部落尽心尽力的你,其实你应该心里有数。因为,你是这方世界的异数,宇宙洪荒,大千世界,世界不止眼前这个,还有许许多多,你来自哪里不重要,而你的到来也推动了这方世界的进化,让蛮荒人类提前开启了智慧,这是你应得的功德,谁也无法抹杀,天道包容你,也认可你,却不知道该如何给你定位,你想要成为天神吗?」 饶是女娃做好了一切心理建设,一时间也有些没反应过来,真相是如此简单,单纯,不是她能力不够,奉献不足,纯粹是天道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她这个异类,还有,为什么问她想不想成神?难道这是她想就能得到的?她前几世差点魂飞魄散也没能最终飞升成神,怎么,这一世这么唾手可得吗? 第148页 可经歷过前世蒙在鼓里的九死一生,梵心废尽修行为她争得了一线生机,她对最终能不能修成正果已经不再执着了,如果穿越的旅程至此终结,她会平平静静地接受,如果人生还有漫长的旅程,她也会认认真真地去渡过,爱恨痴嗔,终将在数不尽的时间里慢慢消磨殆尽,只余下最初的心境。 她索性也坦诚布公。 「我生于姜水,也将终于姜水,此生没有太大的抱负,希望我的族人能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生活,足以。河图洛书认谁为主,我没有意见,但姜水城能不能保得安宁,这是我目前最关心的问题,我想破解河图洛书,不是为自己。」 王母按着她的肩膀,定定地看着她,眼神意味不明,「这世上能破解河图洛书的,唯有你。河图洛书蕴藏着此方世界的大道至理,顺应天时而出,无人可破,唯有你携带的异世力量,不受规则制约,才是破解此书的关键。但,以你如今的身体强度,是承载不住这份庞大力量的,需要你将自身炼化为神器,装载这份力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女娃的心剧跳了一下,一瞬间,脑中似乎闪过了一道灵光,偏又没有抓住,只觉得眼前的局面无比怪异。 又是牺牲自我,成全他人?连着两世都面临这种生死抉择,究竟是为什么? 「王母,大道之下,究竟还有什么?」女娃不禁问道。 王母的眼神,似乎看着女娃又似乎透过女娃,看向别处,「自然是天道,天道之下,是圣人。」 圣人?这里不是以人为本的蛮荒大陆吗?为什么画风忽然跳到了洪荒大陆的感觉?可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并没有发现太多超出人类的神异力量,先天的神灵不怎么喜欢在人间走动,姜这样受命下凡的神族,都是压制自己的法力,以人类躯体行走人间,用人类生活的方式引领他们前行,几乎不把生存的希望寄託于神明手段上。 与其说这是一个乱舞的时代,倒更像是人类自强不息挣扎奋斗的时代! 那些传说终究是传说,伏羲和女娲同样是部落首领,穷奇没有翻天覆地之能,白泽也不能穿梭时空,无视规则,凤族傲慢无脑,龙族更不是战力无敌。 这一方世界,到底是她第一世的最初?还是另一方平行的时空? 「女娃,不管王母说了什么,阿爹会护住你的,不要担心。」 女娃出来时的表情,让姜误解了,他不知道王母代表天道,对女儿说了一番惊世骇俗的话,差点动摇了女儿的初心。 女娃并不在意生死,她在意的是——自己的命运是否掌握在某个不知名的手中? 姜从崑崙回去后,就忙忙碌碌早出晚归,城里的事务都交给了听訞,花了一个秋天,在冬天来临前,他送给了女娃一件防身法器,一件——女娃无比熟悉还以为早就毁灭的随身物品! 「这是阿爹捕捉晨日的紫气编织而成,平日可以当做休息的床,若要对外应战可以将它披在身上,就是最好的防御法器。女娃,这世上最无形无色捉摸不定的,不是风,而是气。河图洛书虽然厉害,但也难以捕捉变幻不定的气,有这一层防御,凭你的实力,从河图洛书下逃脱一定没问题,而且这形态变幻靠的是意念,一点也不难,你只需在炼化时融入自己的一滴血,便能认主掌控,有它保护你,无论你走到哪里,阿爹也放心了!」 第107章 精卫填海 第十二章 所谓晨日的紫气, 其实是随着天地诞生而伴生的鸿蒙紫气,凡人得了能洗精伐髓,而神族得了, 亦足以安全无隐患地提升境界, 甚至一步到位,得证神位! 女娃听得最有名的关于紫气的传说, 是洪荒六圣之位, 得了鸿钧面前的蒲团还不够,还要拥有鸿蒙紫气,而红云的鸿蒙紫气被夺,最终身死道消,与圣人之位失之交臂。 这方世界没有鸿钧老祖还有六圣之名,伏羲女娲分别是人间部落的首领, 最神秘的神灵便是王母,所谓儒佛道, 更不曾露出半分端倪。 但,女娃也能察觉到, 就心性神性而言, 人类的精神需求已经有了各自的倾向,一如姬轩辕发明了文字,轩辕部落的文化已显露儒学的特色, 而姜更欣赏无为而治, 姜水城人崇尚自然,伏羲和女娲和妖族走得很近——不管将来各族子民是融合也好,分裂也罢,人类的精神文明在这片大陆上,终将会百花齐放, 各竞风流。 这方世界的鸿蒙紫气没有洪荒传说中的那么重要厉害,但也是极其罕见的天生天长神物,如果是王母这样的先天神灵得了,便是助祂们在进阶时稳定道心的基石——通常法器灵宝的功能都是辅助斗法,能从神识道心层面起到帮助的几乎没有,所以,这紫气才珍贵难得,既不是可再生资源,也不是什么唾手可得的法宝,也不知道姜是怎么弄来这许多,却没有炼化,反而将它们炼制成了一件毫无攻击力的防御法器。 以前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药王庐里她歇息的地方,不是床不是榻,而是一个巨型的鸟窝,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极端违和的存在。 上一世她虽然转世为雪羽雀,偏偏失去了记忆,自觉药王庐里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存在,更不曾深究,这紫色的完全符合她心意的鸟窝是为什么存在于此,后来她死得太突然,药王庐内几世的积累和原本就拥有的资源彻底清零,回归原始,这紫色鸟窝也不復存在,一度让她怅然若失,还打算等一切平復下来后,踏遍天上人间,寻找合适的材料,自己重新做一个。 第149页 而今,一切谜团都破解了。 因为她本体就是鸟雀啊,不是传说中统领妖族设立天庭的金乌一族,不是在远古时代威风凛凛的凤凰一族,不是御火霸道无人能灭的毕方,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没有强大实力和背景的雪羽雀,传说中只留下一点点溺水而亡的悲□□彩。 但她有爱她的父亲,愿意为她寻来用一缕少一缕的鸿蒙紫气,融入一片慈心,编织成器,尽全力护佑她的安危。 药王庐内所有说得上来歷的东西,都是她的父亲为她寻来的,药王庐也不是普通的随身空间,而是一件已与灵魂彻底融合的守护她灵识的防御法宝,所以才能在她几番生死关头带着她的灵魂逃命,才能在前世那么艰险的环境中,护住她一点灵识,反覆轮迴求生。 而至这一世,因缘相连,起点和终点合成了一个圆,圆满,药王庐才真正成为她的本命法宝,成为她的一部分,就像五官五感手足心脏那样重要,组成了一个崭新完整的她。 女娃眨眨水润润的眼,故意道,「阿爹,你的好东西都给了我,阿姐和阿弟要不开心啦!」 姜摸了摸她的头,满眼怜惜,随着战争开始,人类融合进化,天地规则在剧烈地变动,他留在人间的时间也不多了,神力恢復得越快,收到的信息也越多,让他越来越心疼女娃。 尽管女娃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但在姜面前,还是比姜矮了大半个头,像一个孩子,也确实只是个孩子。 「你阿姐知道的,她也心疼你,你阿弟还小,你们不一样,女娃,比起他们,你更需要阿爹。」 女娃没有问为什么,姜也没有继续说下去,父女两人默契地绕过了这个话题。 从王母那里得知的关于河图洛书的破解之法,似乎对眼前局面并无帮助,龙族在河图洛书发威的战场上节节败退,金龙白龙黑龙,俱有伤亡,唯有青龙一族,勉力支撑。 但除此之外,凤族也没有讨到便宜,伏羲和女娲所结盟的妖族当然不会放弃这大好机会,远古人类的世界,已经称得上单纯了,而动物的世界,更加简单粗暴,它们信奉的理念唯有「弱肉强食」四个字。 走兽一族和飞禽一族本就相互敌视,尤其是飞禽一族的王族凤族,和走兽一族的白泽,水族的龙族,都结下了仇怨,一旦让和凤族结盟的轩辕部落得势,那其他两族又能落什么好? 现在凤族就已经横行霸道,弄死了许多白泽崽子和水族后代,将来一旦让它们拔了头筹,其它族群哪还有活路? 走兽一族就算没有脑子,也知道冷眼旁观这场战争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冥冥中,凡是在这片大陆上生存的万物生灵,都已经捲入了这场战斗中,谁都无法避开。 龙太子自从开战以来,仿佛变了个龙一样,从飞扬跳脱,变得苦大仇深——青龙一族在战场上虽然还算平稳,但其他族的龙,也是他的叔伯亲戚,并不是毫无关系,一个曾经跟在他身后当小跟班的表弟小黑龙,就被凤族抓离了海域,在半空中活活烧死了。 在这场战斗中,水族着实不占优势。 无论是走兽还是飞禽,都能和人类配合默契,唯有水族,曾经的优势变为了劣势。 水族生活在河海之中,人类的脚步还未踏进水域,尤其是大海,这片神秘危险的领域,除了姜水部落族人,其他部落的人不仅没有接触过,甚至还会将其当作是天然的坟墓,埋葬死去的亲人伴侣,可知敬畏之深。 就连姬轩辕,也是把河图洛书借给凤族,才能参战,而不能亲自征服水族。 曾经水族依靠着天然之险将人类拒之门外,而今需要结盟时,才发现自己也被这份天然之险拒绝了,它们化为人形在岸上行走,只能依靠法力维持很短的时间,而大部分的水族,甚至连化形都不会,更不用提上岸行走了,一旦上岸,就只有任人类宰割了。 可海中如今也不安全,凤族和河图洛书的组合,简直是将整个水族克制得死死的,完全无法翻身。 所幸,水域,是女娃的强项。 从曾经对水厌恶烦闷到征服纵横海洋,一切冥冥中自有定数。 姜水城的战船女娃已经准备了多年,姜水城採用了石头建房,所有伐下来的木材都用来造船了,整个船坞,透出了不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先进性,和许多庞然大物般的船只。 初看到这些船只,龙太子就被镇住了——人类有了如此厉害的水上利器,将来还会畏惧海洋的危险不敢踏足吗?水族还能依靠天险安居一隅吗? 龙太子仿佛悟到了什么。 从一开始,各族的命运就是註定的。 女娃选择造船,并不是心血来潮,精卫填海精卫填海,她如今就是那只精卫,明知道这个千古流传的悲剧,而且她从小就和水族打架,那仇怨都罄竹难书了,能不事先做点准备么? 她原本是预备造一艘功能齐备的海船放在药王庐内,虽然她如今的翅膀能够支撑她飞个几天几夜不停歇,但鸟总有累的时候,万一几天几夜还是没有陆地海岛呢?哪怕把船放出来歇歇脚,就当是自己造的移动岛屿了。 造着造着,人们发现了船的妙用,船数就超标了,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驾船,去海边「玩」的再不限于孩子。 姜水城的子民尝到了靠海吃海的甜头,海里的海鲜鱼类,源源不断地运上岸,海边雪白的细盐,运往了四海八荒,换回了无数让人眼红的资源财富。 第150页 女娃一度怀疑,这一战伊始,就选择了攻打水族,也是水族的风水宝地实在让人眼红了,若不是凤族没什么动用阴谋诡计的头脑,说它们只为了抢夺海上仙境而发动河图洛书来打仗,打死女娃也不相信。 战旗飞扬,帆杆林立,女娃这一次带出来的,都是水上的好手。 「河图洛书在红凤族里,白凤带队歇在那片岛上,除了崽子们,整个族群都在那边。那片岛后方是礁石群,有一处天然巷口,咱们正好可以停在那里。」 已经长成高大俊朗青年的呈,双眼深邃明亮,赤着麦色的胸膛,穿着一身深海蛇妖褪下的蛇皮炼制的黑色披甲,是无袖背心的款式,左上臂套着一对金色臂环,看上去彪悍又狂野,小时候那一点点聪明斯文的气质被这些年的海陆锻鍊给造得半点也不剩了。 他指着那片海的尽头一个小小的黑点,对女娃道。 「行,你带队我放心,」女娃看过去,「那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呈拍了拍胸膛,「放心,交给我,不会让你失望!」 领空的重要性女娃岂会不知?兴许是她极少展示本体,所以众人都忘了,空中制霸,并不只是飞禽一族的特权。 女娃一笑,脚在甲板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已经飞上半空,她并没有整个人都化身为本体,而是抖了一下双肩,一双雪白的翅膀,从她挺秀的后背蝴蝶骨内侧自在地舒展了开来,在风中变幻,从半人高越变越大,越变越长,几乎遮蔽了纯澈碧蓝的天空。 羽毛无一丝杂色,丰厚茂密,根根顺滑,美不胜收,阳光铺上去,都情不自禁地停驻下来,像一匹铺天盖地的雪白绸缎,又像是崑崙顶峰最纯洁柔软的雪,白得流光溢彩,轻盈富丽,而边缘那些闪动着寒芒的根根羽翅,以及翅尖那数根修长坚硬的莹白硬羽,华美中又暗含杀机。 女娃整个人停在半空中,背后是无边无际的蓝天碧海,身后是如云似玉的雪色羽翅,她俯瞰着下方,双眸沉静,宛若一尊华贵雍容的神像。 第108章 精卫填海 第十三章 傲慢的凤族, 第一时间发现了空中的敌人,那铺天盖地雪白华美的丰厚羽翼,光彩夺目, 对于凤族尤其是白凤族而言, 简直是致命的挑衅,以至于它们太过于愤怒, 而忽略了海面上的动静。 这是一场以一敌百的战斗! 白凤已经被一场又一场龙族毫无还手之力的胜利滋养得膨胀了, 早已没有了最初的谨慎和警惕,放哨的白凤,就像是一个摆设,整个营地松懈得毫无纪律可言,发现了女娃,第一时间不是想到了敌人来袭, 而是——这只鸟冒犯了白凤的尊严! 女娃收拢恢弘的羽翼,双手握住灵簪往相反的方向一捋, 一桿银枪便出现在她手中,她像一支离弦的箭, 沖入了白凤的阵营!! 白凤的尾羽在空中划出优美的曲线, 锋利的坚爪,尖锐的喙聚拢在一起,仿佛剑林匕雨, 兇残得无以復加, 一只白凤的体型比展翅的女娃稍小,那十只呢?百只呢?转瞬间,女娃就被蜂拥而上的白凤团团包围,看不到一丝身影,几声尖锐的凤鸣长啸, 一蓬鲜血倏忽炸开! 一只失去了头颅和脖颈的白凤,从半空中砸向海面,折断的双翅,凌乱的白色羽毛上,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紧接着,一只,两只,紧密的包围圈被暴力破开,完全没有给中心的女娃造成任何伤害,她手持银枪,真正杀伤力巨大的武器,却是她华美的羽翼! 每当她双翅扇动,划过半空,长短排列规律完美的羽翼边缘,就像是一片片薄薄的锋利刀片组成,瞬间划破血管,割断脖颈,撕裂翅根——完全是收割生命的利器!! 这是一场将暴力运用到极致的屠\\杀!漫空染红的白羽,纷纷扬扬,脆弱的雪白中透过阳光,朵朵艷红宛若半空中怒放的花——鲜血和死去的白凤一同落入海面,残酷中透出惊心动魄的美感! 地上还未来得及化形飞上半空助力的白凤,都是战斗力稍逊一筹的新生代,看得目眦欲裂,正要化形,却不知已经被重重包围,巨大的强弩被重重拉起,粗长的箭矢飞射,那强横的力量,足以穿透一只白凤的躯体! 凤族的火焰,在炎火面前就如同河流面对海洋,压根不值一提,普通的白凤在女娃面前甚至都无法引燃!! 最终,白凤死伤殆尽,唯有白凤族的首领,年轻力壮的白飞,终于在力竭身死时喷出了本命火焰,可惜已是强弩之末,仅仅燎黑了女娃一根翅尾,没有给女娃带来任何伤害。 这场一面倒的战斗,开始得无声无息,迅雷不及掩耳,结束得轰轰烈烈,传遍大陆。 姜水城少国主以一己之力,于半空杀死白凤族大半战士,血染沧海,白凤族的尸体填满了海港,她向整个大陆彰显了姜水城的武力水平——这样崇尚暴力的少国主,岂会容忍软弱无能的子民?姜水城的平均战力,只怕不会低于任何一个大部落! 姜水城子民虽然爱好和平,但他们也不惧挑战,凡有试探或进犯的爪子,一旦发现,统统剁掉! 而远在有熊城的红凤族,根本来不及救援,这是它们和白泽族对立之后,迎来的最惨重的战败代价—— 白凤一族,几乎全军覆没! 消息传遍生灵所在的地方,女娃一战成名,一跃超越了龙族、白泽族,成为了凤族的头号心腹大患! 第151页 整个凤族,遭此迎头痛击,且因为白凤族孤立无援,空中被女娃砍废,岛上被人类袭击杀死,凤族联盟没一个出手援救的,这本就不怎么牢靠的联盟转瞬间就分崩离析,谁也不相信借用着河图洛书的红凤族,会毫无救援之力,怀疑、猜忌、愤懑的种子,在凤族各部落首领心中种下,只待某一日生根发芽。 龙族趁机收回了海洋的控制权,收拢剩下的族人以及虾兵蟹将,重新布防,并派人主动上岸,开始和姜水部落加深来往和交情,曾经一无是处的纨绔龙太子则成了龙族和人族沟通的桥樑枢纽。 龙族虽然有种种一言难尽之处,比如风流花心,到处留情,喜欢变化成人形欺骗无知少女,或者是有让人族生祭的恶习,但自从姜和女娃成为姜水部落首领,和龙族的了解加深,人类知道龙族对所谓的生祭其实可有可无,并不会因为生祭而对人类改变态度;而龙族也知道人类以为他们送入水下的人都成了它们的食物,感到十分震惊,这简直是沟通不良造成误会的典型案例了。 龙族食物丰富,对它们而言,人类并不好吃,而且龙族毕竟天生能化为人形,他们喜欢一切具有智慧的生灵,所以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也所以,龙族并没有将人类当做龙族食谱上的一个肉菜系。 被送入水中的人类毕竟是人类精挑细选的,男男女女至少都外貌优秀,而龙族是全族颜控,最后这些人基本都成了龙族的另一半,只是人类的寿命和龙族比起来毕竟短暂,最后都渐渐死去,等姜和女娃废黜生祭,没有新的人类补充后,龙族也渐渐和人类断了联繫,像新生的龙太子,压根就不知道,它的身体里,还含有一丝丝人类的血脉。 总体而言,龙族算是个很大气的种族,且因为和人类的源远流长,龙王极少干涉儿子和人类的交往,也是心中有数,此次女娃给龙凤之战带来了转折,龙王似乎也从女娃身上看到了什么,彻底改变了态度,对姜水部落不再像以前那样若即若离,全凭龙太子随心结交。 这一次,龙王亲自上岸,和姜、女娃碰头密谈了许久,临走前,还将自己的小女儿,漂亮的小金龙,许给了黑黝黝的承。 与此同时,西方的蚩尤,传说中力大无穷骁勇善战的勇勐首领,也迅速统一了整个西部,并逐渐往黄河下游扩张,擅长密林战斗的九黎部落,正逐渐向中原部落逼近,第一道接触的防线,便是姜水城。 传说中蚩尤生得高大威勐,铜头铁额,肋后亦有双翅,只是从未有人见过。 蚩尤所在的九黎部落,实则是九九八十一个部落联盟,其规模甚至远远超过姜水城,直逼有熊城,蚩尤的嫡亲军队,更全部是百战之师,甚至专门有一支骑兽营,而他们的骑兽,是咬合力惊人的食铁兽! 双方若只靠硬碰硬打仗,都难有取胜的把握,说不得还会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叫有熊城捡了便宜 第109章 精卫填海 第十四章 说到食铁兽, 龙太子特别欲言又止,脸色怪异非常。 「有什么不对?」 女娃了解的食铁兽,是后世经过千年进化后的卖萌滚滚, 黑白糰子, 大汤圆小汤圆,尽管威名远扬, 但着实没多少人见过它们的威风, 而在如今的大陆上,流传当世的却是食铁兽兇勐残暴的名声,实打实的血肉坦克,力压异兽,堪称大陆走兽排行榜第一。 比起龙族凤族白泽族这些声震蛮荒大陆的神兽,食铁兽横行蛮荒, 实实在在靠的是自己的纯□□力量! 但无论叫女娃如何想像,她也想像不出, 滚滚到底能有多兇残。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她穿越多世, 竟然除了第一世, 再没有或主动或被动地见过滚滚,连这一世,明知蚩尤的坐骑是食铁兽, 居然也因为种种原因, 没有主动去了解过。 「那个,食铁兽——貘啊,貘其实性格挺温顺的,并没有外界说的那么兇残,嗯, 我一位堂兄,还相\\好过一个貘女,好看又温驯,就是吃的东西和我们不太一样,她口味很杂,喜欢食一种岩石层中生的矿物,还喜欢吃竹子,总之还挺可爱——但貘母不一样,貘母爱慕蚩尤,所以任蚩尤驱使。貘母也是貘族最强大的战士,能变化为人形,她很小的时候就打败了上一任族长,统领了境内的所有貘族,」 女娃有些瞠目结舌,这——蛮荒的婚姻市场,这么混乱么?大家都不讲究门当户对生殖隔离了?这混乱再一次令她坚定,婚姻还是门当户对好,不然就像她这样,一个人也潇潇洒洒,不被所有负面情绪浸染,过得自在。 哦,对于这些拥有神异力量的兽而言,生殖隔离是啥?没见眼前的龙太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除了脑子不太好,其他完全不成问题。 「貘族的姑娘和小崽子们都温软可爱,但战士可不一样,有些战士还会一些驱使木灵的法术,那些刺啦啦的竹子或者绳子一样的藤蔓,都是貘战士的武器,并不仅仅只有他们强横的身体力量——咱们要想打败蚩尤,真的要好好计划。」 「这样一说,我们对阵蚩尤只有认输一途了?」女娃摸着鼻头若有所思地问道。 「倒也不是。」龙太子忽然有些扭捏,摸了摸鼻子,怕女娃觉得他心思不正,但还是鼓足勇气说了自己的主意,「蚩尤好美人,貘母不喜,常有争执,咱们是不是可以做些文章,水族蚌类女子是百族公认的绝色美人,无人能及,不如派它试试?但凡他们之间有一丝缝隙,咱们就能干掉蚩尤啦!」 第152页 龙太子显然还没认识到八十一族联盟首领是什么样的存在,在西部更蛮荒的地界,能让那些黎民惟命是从俯首称臣,岂是平常人物?但凡蚩尤真是那种见了美人都走不动道的统帅,也不能被后人尊为战神,在与炎黄争夺天下的过程中虽败犹荣,声名远播。 蚩尤一路大开杀戒,所向披靡,直杀到姜水城附近的飞天岭,这就是女娃捡到白泽崽子的地方,曾经的穷奇大本营早就被女娃里里外外消灭得干净,整块地盘都被收编为己用,且女娃见山顶有一块巨石,酷似飞天,干脆便将其命名为飞天岭。 整个飞天岭,都牢牢地掌控在女娃手中,它是姜水城最外围一道隐形的屏障,和女娃设置在山水之间的阵法,像野葱一样,一层一层地保护着姜水城,让这里不知不觉调整成了更加易守难攻的风水宝地,药王庐是被清了零,但她的头脑可没有清零,她学以致用的所有知识都还在,保留得好好的,都是她用以攻守的武器,如今终于派上了用场。 一直顺顺利利地打到这里,蚩尤终于感到了若有若无的阻拦之力,十分棘手,就像一脚踩进了泥泞里,明明他们是沖向了在阳光下看得清清楚楚的姜水城,偏偏九黎的大部队在山中绕了一圈又一圈,每当以为要走出去时,就发现了之前做下的记号,整支队伍都被困在了此处,失去了打快仗、力量碾压的优势。 都找不到对手,还打什么?姜水城,果真是一个连有熊城都倍感忌惮的地方,自有独到之处。 蚩尤对姜水部落的忌惮之心扩到了最大,尽管姜水城从上到下看似平和不争,不及有熊城蒸蒸日上,兴旺发达,可他们对外的戒心防范从来没有松懈过半分。 看样子,姜水城是有高人坐镇,难道是那位屠灭白凤族的姜水副城主?这位副城主以往名声不显,这几年忽然变得厉害,名动大陆,蚩尤还以为是姜爱女心切故意成全女儿的名声,现在看来似乎也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能发光,这闻所未闻的阵法,简直就是防御死守的最佳利器——这让蚩尤对于这次两军对阵更加期待了! 人是不经念的,待蚩尤下令扎营后,飞天岭便传来了动静,披挂的食铁兽,闻到了一股特异的、令熊嘴里分泌出大量的液体——这股清香味太好闻了,他们不由得产生了躁动,正在这时,一捆捆翠竹紫竹从天而降,降落到貘兽的阵营里,眼看着一大群膘肥体壮的貘兽——大滚滚们,黑白的身躯,只有淡黑深黑,米白纯白之分,正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一熊拖起一捆竹子,美滋滋地躲一旁啃了,那领头的身材高挑健美的清素女战士,压根就来不及制止,竹捆就被一扫而空,连片竹叶都没给她留! 女战士气得连连呵斥,都阻止不住,大多数的熊都被甘美的嫩竹吸引了,女战士上前拧扭了他们的耳朵,迎头痛骂了一顿,然后才放他们离开。 半空中,女娃就停在那里没走,正好和女战士对了眼,一方沉静,一方锐利,完全看不出爱她之前的举止。 那是一双多么华美的羽翼啊,充盈了半边天空,雪白润泽,明明是纯白色的,却偏偏透出五彩斑斓的光芒,这让浑身只有黑白两色的貘母羡慕嫉妒恨!! 而这群食铁兽,也让女娃大开了眼界,原来,人家叫食铁兽也是真的。 第110章 精卫填海 第十五章 这位食铁兽女战士可真不愧悍勐之名—— 与女娃对视之后, 她不但没有退缩,没有畏惧,反而战意大盛, 二话不说, 俯身往后退步一个勐冲, 在并不平坦的山林里如履平地, 加速奔跑, 越奔越快,越奔体型越膨胀, 眨眼间,挥动的双臂着地, 蜜色矫健的身影变成了一个在青山绿林里跳跃的巨型黑白糰子, 圆滚滚蓬松松,偏偏动作又迅勐,颜色又显眼!! 「嗷——」一声响彻山林的怒吼, 这只体重严重超标的庞大黑白糰子,以不符合地心引力规律的矫健身姿一跃而起,充满力量的熊掌, 狠狠挥向半空中的女娃!! 这一跃一扑,带起一阵唿啸的狂风, 倒是很有女娃第一世看过的某部动画片里的滚滚的风采,可爱与兇勐兼具,而整只熊跃起的高度竟然直逼女娃, 简直违背常理!! 女娃也是没想到这貘母如此厉害, 动作如此迅勐,完全不给对手反应的时间,但她虽没有准备, 却也不惧,双翼当空一扇,无形的气流骤然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狠狠地撞向正跃至半空的貘母—— 「轰——」强烈的气流相撞,宛若成吨的炸药爆炸,掀起的气浪撞击地面,直接将山头削平了一大块,山石、泥块轰然四散,成片的合抱树木拦腰折断,郁郁葱葱的视野陡然清空了一大块! 貘母被这阵气浪掀得连连后翻几个跟头,稳稳地落到了山坳里,化为人形,赤着双足踩在碎石上,蜜色的双腿修长矫健,没有一丝赘肉,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桀骜难驯的野性,黝黑圆亮的眼睛执拗地盯着头上,大有再扑上去咬一口的气势! 貘母也不是空有发达四肢没有头脑的人,她察觉到先前没动嘴完全是战略错误,食铁兽不动嘴,直接把自己战力封印了一半,而这奇怪的鸟人一双翅膀十分厉害,翅膀的天赋在远攻,她们食铁兽一族擅长近战,可她根本近不了对方的身——想要战胜对方,得想办法把她弄下来,到时候自己就能占据地面优势了。 第153页 貘母在心理盘算,怎么才能废了对方的羽翼,女娃也在观察,这位食铁兽一族的貘母,并不是个兽\\性占据上风的走兽族长,她很有智慧,一击不中便停了下来思索对策,以她表现出来的智力,恐怕已经不再是普通的走兽,而已经可以与异兽或者妖划上等号,与其说她是蚩尤的坐骑,倒更像是搭档。 半山腰有一名裹着兽皮四肢肌肉遒劲的男人,那身形足有两米高,宛若一座矗立的石塔,他嘴里嚼着东西,不为所动地抱胸抬头看着这边,犀利的鹰眼将一切尽收眼底。 他身后跟着几名差不多打扮的九黎各部落首领,同样看到了这震撼人心的一幕。 「连阿白都不是她对手,姬轩辕可真有勇气,居然动用河图洛书去对付姜水城!看人家也不是脾气和顺包容的,倒不如和他们握手言和,只要娶了这位姜水城少国主,还怕夺不了姜水城?」 「不是姬轩辕不想娶,是姜水城少国主不想嫁,好好的姜水城少国主不做,去轩辕部落做次妃,哦,已经是第三妃了,除非这位少国主头脑突然不见了,否则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姜水城有她在,就不可能俯首称臣,姬轩辕想要统一这片大地,便只能强攻了。」 「姜水城少国主,几乎杀绝了白凤族,能轻松避过阿白的掌风,不知道和盟主相比,谁更勇武!」 「上去比比不就知道了?盟主,怎么样?给阿白报仇啊!」一个九黎大汉咧着嘴对蚩尤道。 蚩尤呸一声吐掉嘴里的草根,大步走过去。 女娃早就注意到了这群人,她本欲和貘母一战后即走,但这时候蚩尤却赶了上来,她心念一动,振翅停留了下来,双手一握,一道银枪闪了出来,她静静地等待着,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蚩尤大步过来,离战场几步远的时候,貘母一个翻身变成了巨型滚滚,正好来到蚩尤身前,蚩尤毫不迟疑地抬脚骑了上去,一人一兽配合极其默契,此时的食铁兽和后世滚圆可爱的形象还是有些许距离的,光是那比后世更突出的尖尖吻部和满口尖锐利齿,就极具威胁性! 这一下战斗力陡然翻倍,女娃不敢再大意,毕竟是被后世尊为战神的男人,况且他手中的武器居然是一柄颜色发青的金属战斧—— 「砰——」一声石破天惊的巨响! 女娃像之前的貘母一样,连退了数百米,才算卸了那泰山压顶般的巨力,然而胸腔一阵闷痛,喉口涌出腥甜,双手的虎口也已然震裂开,正潺潺流血,银色的□□也弯得像弓一样,这罕见的法器,竟不敌蚩尤的万钧之力!! 自出生以来,女娃从未受过今天这样的重伤,反而激起了她胸中一股汹涌的战意!! 她双手一扬,一张强弩出现在手中,五支长箭瞬间射了出去,破空声唿啸而过—— 「噗噗噗噗噗」—— 蚩尤和貘母的面前瞬间竖起了一道厚实的土墙,挡住了五支长箭,紧接着一道火光追随长箭而来,猝不及防燎着了貘母的毛髮! 蚩尤顺手一抬,结结实实落下来一大堆沙土,覆盖在貘母身上,将火熄灭,待他再抬头,已不见了女娃的踪影。 「逃了?算她聪明,这姜水部落的国主实力也不怎么样,咱们这回赢定了!」貘母呸呸呸吐出许多灰尘,沖蚩尤高兴地笑道。 蚩尤眼睛锁定空中看了很久,挑了挑眉,赢定了?不好说,这姜水少国主可不是逃了,人家动作从容得很哪! ——女娃当然不是逃走,只是已经试探出了蚩尤和貘母的武力值,就没必要停留了,她算是明白了传说炎帝对阵蚩尤的时候为何会输了,这蚩尤无论是力量和神根都完完全全是她的克星,火生土,力量对技能,她是专门上门来送菜的,倘若两个部落征战的时候姜水部落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可不得一败涂地!! 女娃回去后,直接找了白泽,龙族是不要想了,土正好克木,倒是白泽,乃是妖的克星,可以助她一臂之力。 蚩尤有土之力,貘母力量强横,组合起来的确所向披靡,若是硬配硬打起来,他们都不是对手,但若是斗起法来,姜水部落兴许有一战之力! 姜水城本就包围在重重阵法之下,易守难攻,女娃并没有太过于担忧蚩尤的出现,但被九黎部落围困也不是长久之计,女娃思忖很久,叫人偷偷潜入有熊城,散播关于蚩尤包围姜水城后,又大言不惭,欲攻打有熊城的谣言。 这事换成姬轩辕,自然是将信将疑,打算派人去核实,但有熊城的别人可不这么想,有熊城壮大的同时也养大了许多人的野心,对于蚩尤的「公然挑衅」,完全是被冒犯的义愤填膺,既然九黎要打,那就打好了,谁怕谁? 与此同时,蚩尤部落果然添了几名美人,蚩尤尚未有任何反应,倒是貘母主动和蚩尤大吵特吵,甚至不愿意维持人形,而是一直以原型本体形象视人,偏食铁兽一族都是黑白糰子,不注意看根本分不出来,她躲在一帮黑白糰子里,随走随停,偏偏除了蚩尤竟无人认得出来,蚩尤敢把生气的糰子哄回来吗?那必然是不能啊。 大陆开始混战,有熊城也动起来了,再不动就晚了,让蚩尤和姜水分出胜负,那这天下到底该怎么划分,就要再次改写了。 蚩尤的食铁兽骑士,豪横兇勐,不但女娃忌惮,有熊城也担忧,女娃自己试探出了深浅,整个备战之时,没有惊动任何人, 第154页 姬轩辕等人就更不知道了,他们还偷偷派出了应龙前来试探。 这应龙乃是神兽一族,虽是龙族,却独立成支,非妖,修为无人可以看破,性格也偏向冷静,且他与龙太子等人不对付,可能对人族的亲近更甚水族,所以早早就进入了有熊城,如今要来对付自己的同族和同僚,自然也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坂泉之战,终究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到来了。 第111章 精卫填海 第十六章 这是一场改变蛮荒大陆格局的大混战, 是天、地、人自此分定的转折点,是从原始文明进化到奴隶文明的标志,不能说这就是最好的时代, 但已经是目前所能达到的更先进了。 飞禽、走兽、水族、异兽……都归位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所有生灵都捲入了其中, 无可逃脱。 应龙虽然去了九黎部落, 但凤族却等不及他传回消息了, 姜水城愈兴旺,凤族的心中就越怒火冲天。红凤一族为凤族宗主, 而红凤族长之妻乃是白凤族一只雪白凰鸟,自白凤族灭族, 凰鸟整日啼哭, 连亲生的蛋也不肯孵了,红凤族长本就脾气暴躁,竟不等姬轩辕发令, 擅自命令凤族进攻姜水城。 姜水城很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次,女娃没有出征, 很久没有在大地上露面的瑶姬加入了战阵,她以姜水城少有的水属性, 率领龙族对阵火属性的凤族,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女娃和蚩尤趁机攻进有熊城的外围防线, 一直在外面游离想要刺杀蚩尤的应龙不得不回援, 谁也没想到,上一刻还打得地动山摇的两人居然会联手! 这头一战,姬轩辕输在了大意之上, 但他也不是输不起的人物,思忖后就派出了长女魃援手凤族,应龙对战蚩尤,而自己则迎上了女娃。 坂泉之战,实为三大部落联盟争夺天地大权的战争,从实际局面来看,姜水城和九黎部落的氏族制度的确已经不再适应世界的进化歷程,取而代之的,是姬轩辕所在的有熊城树立的家国制度,然而人间不由规则约束,总还有种种意外,蚩尤也好,姜也好,都没昏聩到顺应天时,违背天理——所以,这一战註定艰难,足足延续了三年,大地上一片涂炭,也不能分出胜负。 战争永远是灾难的代名词,水、火、木、土灵力在大地上翻滚肆掠,高山倾倒,河水倒流,使桑田被海水淹没,河床裂开巨缝,平原被风沙覆盖,海里的岛屿沉没得不计其数,蛮荒大陆的风貌一改再改,石头的姜水城破破烂烂,有熊城歷经两轮火烧…… 最后,斗转星移,灵力碰撞,逼出了金灵力,金木水火土,生生相剋相生,大地灵力运转终于圆满,蚩尤手中出现从矿石中粗略提炼的铜斧,而有熊城的匠人更是打造出了泛青的铜剑,锋利到可以一剑削断粗重的石刀,普通的有熊城的士兵都装上了崭新的武器,一如姜水城的人类士兵,都穿上了铁藤编织的披甲。 各方的武力装备都发生了质的飞跃,偏偏没有哪一方落后,三年苦战,依旧是势均力敌。 战争越到最后,越是惨烈,光靠人力的输出已经不能再解决问题,最终还是妖魔神怪控制了战场。 应龙不愧是龙族第一,战力彪炳,远非如今的水中龙族可比,最终貘母战死,蚩尤重伤,九黎部落七零八落,蚩尤不肯屈服投降,宁可战死; 姜水城外大地歷经水淹火烤,几番旱涝轮流侵袭,农田产出俱化为乌有,而瑶姬和天女魃最终同归于尽,可瑶姬的真灵在王母手中,得以死而復生,天女魃却是力竭而死,只余下尸体,被部下收了回去。 然瑶姬虽已死而復生,她与大地的因果也就此终结,从此长留在了崑崙山,再不能轻易回到大地上父母的身边,姜水城同样少了一员干将,所幸龙太子跟在瑶姬身边多日,已歷练得成熟,摆出个防御阵倒也不成问题,只不过由原先的进攻转化为防守罢了,姜水城在姜的坐镇下,由龙太子和承率领水族和人类守护,也艰难地支撑了下来。 三线作战,唯有姬轩辕这一线输了。 空中作战真的是战术第一,凤族不给力,应龙在迎战蚩尤,天女魃在对阵瑶姬,最终姬轩辕的身旁,竟没有多少出类拔萃的神人,他自己虽有教化之功,睿智之德,于武力上却毫无助益,故而他与女娃的战斗从一开始就倾斜了天平。 姬轩辕一输,应龙便感应到了。 姬轩辕的战败,亦在天地意料之外,那一刻,风云四起,乌云压顶,天地剧烈动盪,整个世界开始晃动,仿佛一件充满裂痕的瓷器,夏一瞬间就要崩溃,偏又苦苦保留着充满裂痕的完整。 人族大地上,伏羲与女娲一同抬头注视着上空,女娲扬手向那布满裂纹的天空扔出一团五彩斑斓的黑泥,那是她用无数息壤提炼煅烧出的精髓,那团息壤之精飞到半空,化作了无数团,飞向那些裂纹处,粘了上去…… 整个时空都在挤压,河图洛书无主人命令而自现,出现在空中,书页剧烈地翻动,散发出一种令人震颤的庞大能量,独特而又恐怖,仿佛能让所有生灵都俯首称臣—— 那是大道的规则,天道的律条,人类的战争打破了既定的规则,曾经的定数已然被推翻,若再坚持不合时宜的律条,这方世界必然会崩塌,而女娲祭出了她的本命法宝,为天地规则重新修订争取了时间,金色的符文在翻滚,修改,重新组合—— 第155页 天地始立,下凡的神族尽皆归位! 蚩尤、伏羲、女娲、应龙、姜、瑶姬、女娃,还有龙族、凤族、白泽族、貘族,蛮荒各异兽,从此撤出蛮荒大陆,作为弥补,天道给予了确定的神域和神位。 战神蚩尤,地皇伏羲,大地之母女娲,龙神应龙,人皇姜,雨神瑶姬,炎帝锦(女娃),所有神兽异兽妖族退入神域,从此不得再踏足人间。 姬轩辕,是唯一授予了神职却被准许留在大地上的神——黄帝,继续他教化人类,推动世界进化发展的任务,失败,则身死道消,重入轮迴,成功,则功德加身,神位进一步升阶。 不等众人提出异议,金光覆盖了天地,受封神职的众神,已身不由己脱离了蛮荒大陆,飞向神域—— 这,曾是女娃孜孜追求的踏碎虚空,白日飞升——直接跨越了修真成仙的阶段,而成为了受大道封定的真神,但她却并没有感到多么高兴。 这一世她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活着,没有过多的信仰和追求,可最后捲入了身不由己的战争,眼睁睁看着族人们一个个地倒下,最后,发生的一切,就像是程序制定好的一个谎言,因为他们的不配合,而导致程序发生紊乱不得不重启,他们这些意外就像病毒一样,被被动地清理了出去,却美其名曰封神——授予虚妄的神职以做安抚。 她心底充斥着无边的荒谬感,看向身边的姜,她的父亲,神情有些茫然。 姜却似乎毫不意外,他微微一笑,伸手放在她的头顶,温暖的力量从头顶传向她的四肢百骸,流入她枯竭的识海,慢慢的,那无边无际的识海开始涌起了滔天的巨浪,一浪接一浪沖刷向灵魂的每一个角落,这一刻,她才感受到了神力的真实面貌—— 金光笼罩着大家,穿过一层一层的天,往上飞升,渐渐地,女娃的身边空了,空荡荡无边无际的白色天地中,寂静如坟墓,只有她一人,而她还在往上飘,仿佛永无止境。 不知从何处,斜斜地插过来一道五彩的光晕,将金光中的女娃笼罩,一道端严慈蔼的声音响起,从四面八方传入她的耳中—— 去吧,去继续你自由自在的旅程吧,三千世界,无垠宇宙,这里只是你父的一缕神识,人皇无处不在,继承了你父的神职,从此,有人的地方便任你遨游,再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你的步伐…… …… 再次睁开眼,与以往的所有感觉都不同,只在睁眼的瞬间便顺利地掌控了目前的身体,神识强大而稳定,并没有因为换了一具身体而有所减弱,但灵魂和身体的契合还需要时间来磨合,否则很难发挥出全部的力量。 女娃,不,白锦察觉到自己躺在床上,缓缓地站了起来。 跳的太快了,哪怕她全盘接受所有的变化,灵魂也已经强到受得住穿越时空的冲击,依然有些昏昏沉沉,无处着力的感觉,她揉了揉额头,闭上眼睛。 所有的关于前世的经歷和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上来,白锦挑挑拣拣,从潮水中捡出一些光彩夺目的「贝壳」,储存了起来,剩下的,便又推了回去,锁到识海深处。 握了握手,这是一双发育中的少年的手,白皙干净,手掌不大,手指细润修长,毫无瑕疵,显然,这也是一双谈不上养尊处优但绝对不是劳动阶层的手。 哦,又是个男孩儿。 有人的地方任他遨游——这有人的地方,难道也包括西方? 这是一间卧房,很显然,还是西方简约冷淡式的男性卧房,细长的拱形窗户,厚重的绒布窗帘,没有任何蕾丝花边或者绣花,看起来简单朴素,他刚刚起身的床,也没有传统的雕花,反而是光滑原木色的木床,床头挂着一件修身的黑色长袍。 房间里有单独的洗漱室,白锦走了进去,透过镜子,看到了一张,俊美雅致得就像教堂壁画中天使长的脸庞!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西方少年,有着清瘦而完美的骨架,一张精雕细琢轮廓极其匀称的脸庞,兴许还有些青涩,但已无损他古典绝伦的美貌,象牙般洁白光滑的皮肤,湛蓝如天空的大大眼眸,浓密纤长的浅棕色睫毛,像是两道温润的阴影,映衬得湛蓝眼眸格外深邃神秘,挺直的希腊式鼻樑,典雅端正的嘴唇和下巴,本该温柔上翘的嘴角却稍有些严肃地平直,还有一头朝日般璀璨的浅金色蓬松髮丝,一丝丝地垂在洁白饱满的额头上。 真是一个漂亮,干净,典雅、高贵的西方少年,从这张脸上,白锦甚至无法确定他的种族,像希腊人,雅典人?还是北欧人? 但实际上,从记忆里看,他只是个生活在英国乡村的普通少年,一名没落的乡绅之子。 他之所以大白天还躺在床上,因为他们的母亲,挚爱的母亲,刚刚去世了,他还没有从悲伤中缓过劲来。 他的父亲,是个不事生产,几乎没有生存能力的英国绅士,这么多年里弗斯家还算体面的生活,都是靠他母亲的精打细算和祖传的地产来维持的,约翰在倒下前,还在忧心忡忡地思考接下来的生活。 「嘿,小约翰先生,请问您起床了吗?」 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伴随着女管家汉娜的大嗓门。 白锦——约翰回过头,朝镜子里整了整衣领,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声,「来了,汉娜。」 第112章 沼泽庄园 第一章 第156页 楼下布置得最典型英伦乡村范的餐厅里, 铺着碎花餐布的胡桃木长餐桌前,老里佛斯先生正愁眉苦脸,掰着指头盘算着什么, 老管家站在一边, 一脸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无奈忧虑。 大女儿黛安娜和小女儿玛丽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 这是一对容貌酷似、光彩夺目的姑娘, 黛安娜更加明艷深刻, 玛丽更加柔和秀丽, 而此时,她们的脸色都略微有一些苍白, 神情中透出一种惶惶不安,仿佛一颗心无可安放,满是茫然。 她们穿着朴素的白色棉布裙子, 没有镶嵌最新的花边, 也没有佩戴任何首饰,只各自在头上裹着一块没有任何花色的头巾,考虑到她们的母亲去世没多久, 这样简朴的打扮也情有可原,但如果纯粹只是因为经济原因,那么里佛斯家的财政状况真的不容乐观了。 玛丽微微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黛安娜的棕色大眼睛则看着父亲, 微微蹙着眉, 认真地倾听着他和管家的对话。 「是吗?可这个月才过去了一半,我们居然花了那么多钱?花掉了整个月的生活费?这不可能,我们并没有添加任何东西,我甚至都没有去购置新□□。」老里佛斯嚷嚷道。 「是的, 老爷,但是,」老管家真的很想挠挠自己花白的头髮,他无奈地道,「但是您向奥利弗爵士购买了一条猎犬,那条猎犬花了三条新□□的钱!」 约翰站在楼梯口,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一家人的性格差异,在这里一览无余。 哦,未来的日子,他也许不需要为战争,为族人,为龙族,为这个为那个心烦,但是,他必然是要为金钱而折腰了。 药王庐里奇珍异宝多的是,从龙族搜罗来的最大的珍珠比桌球还大,在普通人的世界里,堪称稀世之珍,然而能通用的现成的钱财金银一分都没有。 「这真是个奇妙的世界,似乎还毫无灵力的存在,是完全的普通人类的世界吗?」药王庐里,站在树下的白泽双目熠熠生辉,充满兴味,「真有趣。陛下,能否容许我出现在世人面前呢?」 对于这个生生世世将追随他的伙计,约翰并不严苛,「如你所愿,但你不能以如今的形象出现。」 「那当然,我明白。」 白泽点了点头,身形一闪,便不知所踪——得到约翰的允许,便是得到了通行令牌,它便可以自行出入药王庐了。 安顿了白泽,约翰才慢悠悠地下了楼。 老佛里斯这时候也看到了约翰,他精神一振,朝儿子挥了挥手,「约安,今天感觉怎么样?也许你需要教堂的牧师再来一趟?」 「还行,」约翰言简意赅,「经过漫长的痛苦淬鍊,我已经想通了,我相信妈妈会在天堂看着我们,我们每个人,只要保持虔诚、善良、坚定,总有一天都能够去天堂,现在只是暂别而已。」 「你能这么想太好了。」老里佛斯一脸欣慰,眉宇间的忧虑减轻了许多。 里佛斯家的四个主人用完了静默的一餐,约翰很有些食不下咽——天啊,他上辈子的饮食就够粗犷了,他都养成了不在意的心态,谁知道这辈子更胜一步,这食物难吃得已经不是他不在意就能忽略过去了的。 面包作为主食,难道面包不该松软喷香吗?为什么口感更像麦糠?还有鱼,哪怕没有任何去腥材料,他也不至于把鱼的腥味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而把鱼的鲜嫩给烹饪没了。 好吧,但愿是因为里佛斯家发生的不幸大事,导致厨娘没有太多心情用于食物上。 老里佛斯怜惜地盯着儿子消瘦的面庞,还说自己想通了,可连早餐都吃不下去,怎么可能想通了,这孩子只是不想让他担心罢了,他永远都是这么善良和体贴。 「爸爸,葬礼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您有什么打算?」约翰一双深邃的蓝眼睛,静静地看着老里佛斯。 凭良心说,这个半路父亲人不坏,只是平庸罢了,性格平庸,才能平庸,有着乡绅阶层特有的不大不小的小毛病,稍微有些好逸恶劳,但比起莫尔顿区奥利弗爵士家年年去伦敦豪赌的儿子,里佛斯已经算相当有担当负责任的男主人了,至少他会关注家用,尽管偶尔会失控,但大多数日子里,他都尽量不让家里人衣食无着。 约翰觉得,自己身为人子,已经满十八岁,也不该再要求对方太多了。 「哦,我想离开这块伤心地,离开这里,去你叔叔家住一阵子,」老里佛斯道,「没有你们妈妈,我觉得心里仿佛缺了一块,再留在这里,我简直无法唿吸了。」 「好吧,我明白了。」约翰点了点头,转头看向两个安静端庄的妹妹,「那么,黛安娜和玛丽呢?」 「我们还没有毕业,所以打算回学校继续学业——只差两年就毕业了,这时候放弃很有些可惜。」 黛安娜看了玛丽一眼,她一向对外代表姐妹俩,此时此刻也是,她对约翰坚定地开口,因为她担心约翰以家境不富裕的原因停了她们的课,作为继承父亲所有财产的兄长,约翰是有这个权力的,而她们家如今的经济确实不容乐观。 但如果这时候离开学校,她们就拿不到毕业证书和推荐信,这意味着她们将前功尽弃,学习的知识完全失去了用处,没法在女性少有的体面职业——家庭教师的市场上为自己谋生,而她们姐妹,是没有嫁妆的。 第157页 玛丽怯怯地看了约翰一眼,眼底满是陌生和畏惧——约翰就读于剑桥,和黛安娜她们这种纯粹的寄宿女校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双方几乎不曾认真相处过,尽管约翰是她们的兄长,但相比起来,可能黛安娜和玛丽对老管家都比对约翰更熟悉些。 约翰垂下了眸子,淡然道,「如果你觉得学校的课程对你们有用,那就继续吧,有始有终总是一件好事,其他事情你们不用担心。」 黛安娜只当约翰在安慰她们,怎么可能不担心呢?母亲去世后,再也不会有人全心全意为她们打算了,父亲和兄长,都不是能够依靠的人,她们必须要为自己的未来谋划,这并不丢人,她一点也不想有一天穷困潦倒地流落街头,想想就感到恐惧。 姐妹中,黛安娜强势,玛丽温柔,所以玛丽一向都是听从黛安娜的,也算是一种平衡,总不能两个都强势,这样的姐妹是没法和平相处的,而且玛丽也并不觉得黛安娜强势有什么不好,比起逝世的母亲,一直护着她的黛安娜,让她更加依恋。 沼泽居的里佛斯家,在经过短暂的相聚之后,又各奔东西了,也许是本就相处得不多,这一家人,直到分别,竟没有一个发现约翰的变化,以往的约翰满口圣经教义,风雨无阻地去教堂为贫苦的人祈福,而如今的约翰依旧每日早出晚归,行色匆匆,却很少再出现在教堂里了,沼泽居的人太少了,厨娘是僱佣的,为里佛斯家煮好一日三餐,就可以回家照顾丈夫孩子了,只有汉娜是里佛斯家世世代代的家僕,她忙得并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少爷的行踪。 等整个沼泽居都安静下来,只剩下约翰和汉娜这一主一仆,等他寄去伦敦的信得到了回信,约翰忙得告一段落,才有了些许空闲,静下心来仔细地了解沼泽居。 这是一所典型的英伦乡间小别墅,但也许是财政窘迫,红色的尖顶两层小别墅已经维持不了它娴静体面的外表,而多多少少有些破败了。 尖顶的瓦片长满了青苔,墙面上满是雨水沖刷的黑灰色痕迹,精美雕花的围墙早已坍塌得不復存在,只在地面留下一道堆砌过的痕迹,鹅卵石的小径也东缺一块西缺一块,从中挣扎出生命顽强的荒草。 约翰记得,之前的别墅,在女主人的精心打点下,虽然小,却充满了鲜活气息,别墅的前院种满了各色玫瑰,不但艷丽漂亮,可以装点风景,它们尖尖的刺还能起到篱笆的作用,女主人总是尽可能地想办法节省支出,尽管她节省出来的一两英镑,甚至不够丈夫买一支□□的枪管。 小别墅的后方是长满了紫衫和冬青的花园,没有刻意进行过人工修剪,为了让它们保持野性,用它们茂密的树冠,为沼泽居挡住冬季唿啸的寒流。 这个女主人,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传统好女人,勤俭持家,心思玲珑,而且喜欢读书,家里的书房一尘不染,书架上塞得满满当当又井然有序,约翰不相信老里佛斯先生是那个爱惜书籍的人,而他自己,在自己的卧室有一角小小的书室。 而在她去世没多久,她努力一生维持的小家便颓败得仿佛街上的流浪汉,再也找不到一丝光鲜了。 沼泽居附近,是大大小小的荒山和峡谷,灰色的花岗岩石,贫瘠的草地和沼泽,这里仿佛与世隔绝,孤寂而辽阔。 约翰打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也许,将来他可以将沼泽居翻新,当做自己的隐居之地。 第113章 沼泽庄园 第二章 离开沼泽居之前, 约翰去了趟莫尔顿,把自己祖传的牧师职位给卖了! 这职位虽说是祖传的,也由教会出具任命书, 但总体而言, 放在底层并没有那么透明公正。一来很多领地上的贵族就可以写信推荐自己人成为牧师, 教会也会给根据贵族爵位的不同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名额, 二来就像里佛斯家族这样, 世世代代都是牧师, 这堪称教会最忠诚的守牧人了,就如同一个家族的世仆一般, 是自己人,当然不会等闲视之,所以, 如奥利弗爵士这样最低等的贵族, 讨好教会还来不及,更不会越过教会,擅自罢免里佛斯家的牧师之职。 而牧师, 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至少对于大多数平民而言,这是一份堪称铁饭碗的美差,有一份长期稳定的收入,有一栋可终身入住的小房子, 还有一些吃喝福利等外快收入, 对于没有大追求的人来说,已经是很美满的生活了。 虽然这是一个最靠近西方宗教教义的职位,底层接触广泛,相对纯粹, 但如今的约翰已经没什么非研究不可的心态了,既已成神,道心便已坚不可摧。 正好,他可以藉此弄来一笔可以摆在明面上的钱,就当是第一桶金了,无论以后他要做什么,有这个作为藉口,他也可以堵住所有的视线和嘴了。 但是奥利佛爵士对此不理解,奥利佛爵士大为震惊! 里佛斯家在莫尔顿可是连续担任三代的牧师了,传到圣约翰,就是第四代了,别看牧师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职位,但牧师世家就不同了,莫尔顿的老百姓连他们奥利佛家换爵士都不清楚,却知道莫尔顿的牧师永远都属于里佛斯家! 这可是里佛斯家的牧师之位啊,连传了三代已经在教廷留下姓名的家族,连他继承了父亲爵位和莫尔顿区后都不好收回的位置! 祖传老实忠厚的里佛斯家,居然要出一个败家子了吗? 第158页 「你跟里佛斯先生商量过吗?」奥利佛爵士问道。 虽然老里佛斯早已经不做牧师了,就等着约翰从剑桥圣约翰学院毕业回来就走马上任,但不意味着这个职位的变动不需要告知他,他可不想和老里佛斯闹翻,在莫尔顿这个贫瘠的地方,也就只有里佛斯老傢伙可以跟他走动交往啦! 「您放心好了,我已经去信给父亲了。」约翰轻声道,「他一直非常尊重我的意愿。」 奥利佛爵士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和约翰眼神对视的,尽管他完全有资格直视约翰甚至稍稍命令对方,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奥利佛不敢,他总觉得面对这个小伙子特别气虚——明明他才是贵族,可对方看上去比他还像贵族,那种天生的高贵又冷峻的气质,偏偏出生在清贫的里佛斯家,让他真是羡慕嫉妒极了。 奥利佛甚至觉得,对方比他那次觐见,在宫廷里遇见的年轻公爵更加气派威严,尽管他见得贵族也不多,但约翰的身上,总有一种那些流传已久的老牌贵族的矜贵疏离气质,也许,他们贫穷得在整个英格兰排不上号的莫尔顿,也要出一位大人物了。 约翰并不知道奥利佛爵士还存了点在他身上投资的念头,丝毫没有为难就给他办理了所有手续,客客气气把他送出了门,总之这个邻居还不错,将来他要是回到沼泽居,似乎连这一点无伤大雅的顾虑也没有了。 这时候的英国,已经是世界顶级工业大国,而伦敦,已经有了雾都的雏形,以至于生活在伦敦的贵族们,每年除了社交季,其余大多数时候,都是生活在乡下的。 约翰告别了汉娜,离开了莫尔顿区,白泽便出现了,它幻化成了一匹高大健壮的白马,雪白的鬓毛像银丝一样顺滑闪光,正好充当约翰的交通工具。 「嘿,老伙计,这一世委屈你了。」 约翰摸了摸它的头,堂堂神兽白泽,自然有它生存的方式,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到它,但它如果要在这个毫无灵气的世界中光明正大的生活,便只能以其他世界已有动物的形象生活了。 白泽舔了舔他的手掌,没有说话,本来马也不可能说话,它如果有什么意见,完全可以和约翰在脑海中对话,还不容易露陷。 「不,我挺喜欢这样自由自在地奔跑,没有那群傻鸟打扰,没有笨龙唧唧歪歪,我觉得现在的日子真的很不错。」 「这一世很轻松,很简单,以后就不一定了,就让我们感受当下吧。」 约翰微微一笑,拍了拍它的脖颈,一个翻身上了马背,一人一骑,潇洒地杳然远去。 「我们去哪?」 「先去伦敦,找路子去一趟东方,英国有不少轮船去往远东。」 「陛下,看来无论穿越到什么地方,你永远割捨不下你的东方情节。」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去看看,看看那里,是否还有故人存在。」 「陛下,世界是相似的,也是不同的,希望您能做好一切心理准备。」 「难道我在你心中,就是那种黏黏煳煳不切实际的人?」 「——您确实很干脆,龙太子那傻瓜,眼巴巴守了多少年,您说甩就甩了!」 「闭嘴!」 …… 最近的伦敦社交季,夫人小姐们不再围绕着新一季的服装首饰舞会情人津津乐道,她们都被另一件奇事吸引了全部的兴趣,疯狂地讨论起来,整个伦敦都炸了锅,雪花般的帖子发给了事件的中心人物——伯纳德小姐。 说来话长,这位伯纳德伯爵家的千金,出身高贵,性格温柔,五官秀丽,嫁妆丰厚,论条件可以说是贵族名媛中的上上等了,可偏偏到了二十二岁「高龄」,尚且待字闺中,只因一个难以启齿的缺陷—— 这位千金,自幼身上便散发着一股臭味,随着年龄的增长,味道越重,以至于满十六岁开始踏入社交场合后,她的第一场首秀舞,便被家族死对头家的布莱克小姐当着所有绅士夫人的面狠狠嘲笑了,为此丢尽了脸面。 伯纳德小姐并不是厚颜无耻的人,因为这次成人礼的失败,郁郁寡欢了很久,仿佛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再也不愿出门。 伯纳德伯爵十分疼爱这位长女,私下里不惜一掷千金,到处寻找治疗的偏方,只为了治好女儿的怪病,但几年过去了,不知道用过多少奇奇怪怪的方子,完全没有效果,伯纳德小姐已经彻底绝望了。 这次,伯纳德小姐的长兄,伯爵的继承人,小伯纳德先生请来了他在剑桥认识的朋友,这位出身普通的朋友休学一年去了趟远东,带回了大量珍稀的香料和珠宝,其中就有来自东方的神奇药方,据说是东方宫廷里秘制的神药,可以祛除身上的异味,甚至将异味扭转成异香。 当然了,小伯纳德先生连祛除异味的效果都没敢太期待,更别提异香了,但既然这些年妹妹已经试过了无数偏方,那也不在乎多试一种,万一有效果呢?从他听说的那些故事中,那神奇的东方,有些手段简直神乎其神。 伯纳德小姐尽管已经绝望,但她绝不会拒绝来自兄长的善意,她严格按照兄长送来的说明,仔仔细细地把自己浸泡在那东方药包熬制的黑乎乎的水中,这黑水的味道,简直比她身上之前的臭味难闻几百倍,她鼻子已经彻底失灵了—— 伯纳德小姐苦中作乐地想,此刻的她,像泡在臭酱水中的一块肉排。 第159页 「天哪,约翰,你确定真的有用,它不会加深吉安的病症吧?」 伯纳德府的书房内,查尔斯俊秀的五官都皱到了一起,他捂着鼻子,仿佛鼻端还萦绕着他刚才偶然闻到的药汤的味道,呕! 「如果它没有用,我何必把它和一堆珍宝飘洋过海带回来?当然是因为它价值连城!」 约翰·里佛斯瞥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翻着手中厚重的铜皮书籍,也只有伯纳德这种古老的贵族世家,才会拥有这么多传承的孤本,这就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底蕴。 不得不说,这些家族秘藏的孤本,是他在沼泽居小小的书房里不可能阅览到的,连英国国家图书馆也不可能找到,还是很有可读性的。 经过一年的海上生活,或者还有其他种种际遇,约翰已经完全摆脱了少年的清瘦单薄,而显露出了一副高大挺拔的青年形态,穿着合体的衬衫长裤,除了一对黑色的袖扣,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简约完美到无可挑剔,金色的髮丝向后梳拢,露出象牙般俊秀的额头,和一双深邃而神秘的蓝眸。 他姿态随意地坐在那里,就仿佛是一尊精雕细琢的希腊美男子雕塑,俊美而不失深沉,高贵而不失潇洒。 查尔斯想尽了办法,才在不失礼的情况下,隔绝了这傢伙和自己妹妹的见面,没办法,他总归还是个有良心的哥哥,不想因为自己坑害了妹妹。 ——没有人能逃过约翰的魅力,假如可以,他很愿意约翰成为自己的妹夫,但可惜的是,约翰偏偏是个没有心的绅士,他完全不打算娶一位淑女过日子。 查尔斯一点也不希望妹妹心碎,更不希望失去这位纯粹的好友。 「我当然不是怀疑你,只是,你知道的,吉安已经失望太久了,如果继续失望下去,我不敢保证她不会……」查尔斯抿了抿嘴,没有说下去。 遭受了这么多年明嘲暗讽,吉安还好好地活着,已经证明了她心灵的强大,但再强大的人,倘若看不到一点希望,那她还能坚持下去吗? 「好了,查尔斯,你是个好哥哥,我向你保证,伯纳德小姐绝对不会有事,只要她严格按照我给的步骤去浸泡药汤——她是个坚强的姑娘,主会眷顾她!」 「但愿!」查尔斯可不敢这么乐观。 第114章 沼泽庄园 第三章 这奇奇怪怪的药汤到底好不好用?半个月过去, 查尔斯看着判若两人、喜极而泣的妹妹,打心底感激约翰,并在心里向主庄重发誓, 这辈子一定视约翰为兄弟, 绝不因为任何原因背叛他们的友谊! 神奇的药汤, 不仅祛除了伯纳德小姐身上的异味, 还留下了一身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香气, 经久不散, 据说这香味存于肌肤内,三五年内都不会消失!! ——伯纳德小姐简直是大放异彩!! 伯纳德府上为此举办了舞会, 隔了多年,终于在自家奢华的府邸里广邀名流贵族,力图洗掉女儿此前流传于上流社会的名声。而伯纳德小姐也没有辜负伯爵夫妻的好意——舞会上, 当伯纳德小姐挽着兄长的手臂走下旋转楼梯时, 就像一朵缓缓绽放的英伦玫瑰,攫住了所有在场男士的目光! 一身粉色缎面长裙的伯纳德小姐,娇艷欲滴, 散发着迷人的芬芳,牛奶一样的光滑肌肤,碧色的眼眸顾盼生辉,甜美得像一个梦境。 年长的绅士们自然听闻过伯纳德小姐的怪病,甚至很多关系不错的还为伯纳德小姐提供过自己无意中获得的偏方, 年长的夫人们对伯纳德小姐倒不至于有什么看法, 顶多惋惜自家儿子少了一个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 而到了年轻一辈,就满不是长辈们纯粹包容的心态了。 年轻的绅士们只听说过伯纳德小姐的怪病,却从未亲身体验过,并没有留下什么难以磨灭的印象, 而此时此刻,看到亭亭玉立、浑身迷香醉人的伯纳德小姐,众人心中都不由自主地下了定论——定是以前的伯纳德小姐太美丽了,才会引来那些娇小姐们的嫉妒,不惜在背后毁坏她的名声! 伯纳德家举办的舞会,伯纳德小姐的死对头布莱克小姐当然没有过来,但并不是和伯纳德家一个派系的,他们家的夫人小姐就融融洽洽一团和气,明里暗里总有这样那样的比较。 当伯纳德小姐痛快地和父兄各跳了一支舞,汗意津津,散发出一身愈发浓郁的异香刮入女士圈子里后,众人都有些按捺不住了。 固然很少有人真正闻到过伯纳德小姐曾经身上的异味,但现在,这种清澈扑鼻的迷人香气,可是她们都闻所未闻的呀! 没看到今天舞会上,那些已婚的未婚的男士眼睛都紧紧盯着伯纳德小姐吗? 连舞会皇后、以美貌风情闻名的潘西夫人都无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了! 夫人小姐们心底都升起了危机感,她们在关于新妆容服饰上的嗅觉十分机敏,而在关于年轻俊才和姻缘上的雷达更是灵敏,立刻便能笃定——这是一款新的香水!!伯纳德小姐从哪里得到的? 如果愿意和她们一起分享,那简直是最可爱的姑娘了!! 可尴尬的时,伯纳德小姐虽然名声在外,但却几乎没有在社交场合行走过,跟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熟,这不熟就不好一开口就问,免得失礼! 到底是年长些的夫人更加圆滑,最终,一位和伯纳德公爵夫人交往密切的夫人巴特利特侯爵夫人找到了切入点,她对着公爵夫人大肆赞美伯纳德小姐的美貌,听得公爵夫人把这些年受的明里暗里的嘲讽尽情释放了出去,整个人飘飘然好像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这位巴特利特夫人才旁敲侧击地问起了伯纳德小姐身上的香水来处。 第160页 公爵夫人先是一愣,然后摇着精緻的摺扇,眉眼飞扬地看着女儿玫瑰般娇艷的侧脸,笑得格外得意骄傲,「哦,梅尼,这次你可弄错了,吉安没有洒新香水,她以后都不需要再洒香水啦,上帝一直都在护佑着我们这些虔诚的信徒!」 巴特利特夫人疑惑地靠近了伯纳德小姐,这的确是一种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新的香味,不像花香,也不像果香,澄澈清甜,神秘悠远,无法分析形容,但的确非常好闻,也非常适合伯纳德小姐。 伯纳德小姐有些害羞,但还是落落大方地笑道,「夫人,并不是我不愿意与大家分享,而是这种香味因人而异——这不是洒在皮肤上的香水,是我意外得到的东方奇药,像煮汤一样煮开,整个人浸泡进去,香味就会浸入到我们的皮肤里,从此我们就像那花园中绽放的鲜花,不需要喷洒香水,也能保持永恆的芬芳了。 听说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小国,给东方国王进献了一位美人,这位美人天生自带体香,国王非常喜欢,他最宠爱的妃子害怕因此失去国王的眷顾,便想方设法配了这个药方,经过浸泡之后,自己也变成了体带异香的美人,从此和国王很美满地过了一生。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我有幸能用上这个药方,解除了多年的困扰,真的非常感谢里佛斯伯爵。」 伯纳德小姐的确是个勇敢的人,面对这么多女士,并没有避讳自己曾经的隐疾,当然,这也与她如今已脱胎换骨,拥有了更美好体质有关,如今的她,她自信极了。 她娓娓述说的这个故事一出,简直让所有夫人小姐们都惊嘆了,大家都差点忘了最初的目的,听得目不转睛,捂着胸口紧盯着伯纳德小姐——这个短短的故事中,出现了两位东方宫廷美人,一位东方国王,有争风吃醋,有天然的体香,还有幸福的婚姻,多么香艷刺激,多么浪漫幸福呀! 而且,这居然是体香,想想看,她们光滑细腻的肌肤,居然能散发出像花朵一样馥郁的香味,简直就像是降临在人间的花仙子,实在是太奇妙了! 如果是别的话题,可能这些夫人小姐们还会犹豫再三,或者冷静思考,但事关美貌,让自己更加富有魅力,风情迷人,这是每一位女士刻在骨子里的本能,根本无法拒绝!! 有那性急的小姐,立刻便抓住了伯纳德小姐话中出现的名字,「您是说这个神奇的东方药方是里佛斯伯爵提供的?就是那位刚刚获得了女王陛下召见的里佛斯伯爵?」 伯纳德小姐用扇子掩着嘴,扑扇着大眼睛,矜持地点了点头。 「哇……」 「哦,天哪,是真的吗?是那位里佛斯伯爵?」 「嘿,吉安,今天府上邀请了里佛斯伯爵吗?他今天来了吗?」 夫人小姐们相互对视,掩嘴娇笑,眼底流转得都是心知肚明的光,笑容里都是意味深长的暧昧和兴趣,虽然一个字没说出口,可信息已经传递出一道又一道了,那位传说中让女王惊艷不已的里佛斯伯爵,她们怎么能不好奇? 这位一跃成为伦敦社交界新宠的里佛斯伯爵,今年刚满二十岁,听说皇宫在搜寻奇珍异宝,为女王打造新王冠,于是他献上了一颗马眼大的金色珍珠,力压了皇宫搜罗到的所有珍宝品级,从而受到了女王的召见。 再然后,据说因为生得太过高贵俊美,居然因此获得了女王的青睐,被直接赐封为伯爵,而这位崭新出炉的伯爵,原本打算回到家乡去修建庄园,因为这意外之喜,需要在伦敦逗留一段时间,他并没有租住某处公寓,而是干脆大手笔购置了一位国会大臣刚刚空出来的宅邸,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这让众人对新伯爵的丰厚家底有了一个充分的估量! 简而言之,这还是一位富有的单身汉呢! 登基不久还没能树立自己至高无上威信的女王,以及年轻俊美富有的伯爵,这样两位主人公的来往总是无法避开桃色的揣测—— 这位从未参加过一场舞会,在伦敦也不曾正式露面的新伯爵,已经激起了广大人民的吃瓜兴趣,尤其是以嫁一位黄金单身汉为毕生目标的小姐们,以及她们迫切希望为女儿找到一个完美归宿的母亲们。 而今天,她们居然在伯纳德小姐的口中听说其人的二三事,透出了几分神秘,神奇,以及慷慨——难道,他和伯纳德小姐也…… 想想看,牧师世家读过剑桥的背景,如果再佐以贵族头衔以及大笔财富,以及无以伦比的美貌,那么和伯纳德家的女儿联姻,似乎也不是什么令人难以接受的事? 因为从未避讳遮掩过自己的出身,里佛斯伯爵的背景早就被有心人士扒得干干净净,传承了两百多年的乡绅之家,还有牧师职位世代传承,似乎也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家世,比起那些满身铜臭的商人,牧师可让人尊敬多啦,而当他又有了巨额财富,以及贵族头衔后,便可称得上是一位不错的联姻对象了! 当然,前提是他不是女王的情人,至少她们不敢光明正大地和女王争男人,但私底下,如果对方也不是那么拘谨严肃,那大家还是可以满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嘛! 短短两个月,里佛斯伯爵在伦敦已经称得上家喻户晓,在伦敦上流社会的男女中分别留下了不同的深刻印象,在夫人千金中,他的俊美,他的富有,他的际遇,他受到女王的青睐,都是他的标籤,但在位高权重的贵族大臣们眼中,如果他没有别的能力,其实也不过是璀璨一时罢了,这些年,中途坠落消失的所谓年轻俊杰还少吗?只有撑到最后笑到最后的人,才值得他们评估下注拉拢。 第161页 目前他们只是在闲暇时期稍微留意一眼就够了,因为这位新伯爵既是伯纳德公爵的座上宾,又和远东舰队的司令来往密切,还听说他和美国政府那边关系不错,只花了短短一年的时间,便在北美合法圈下了大片的土地,成为当地最大的庄园主,只是不知道他支持的到底是华盛顿政权还是南方了。 这是一个野心勃勃锐意进取的年轻人,有头脑有魄力,他们很愿意提前观察观察。 夫人千金们可顾不上这些乏味的政治考量,她们平时爱好实在不多,除了关心钱包里的英镑,崭新的衣裙首饰和香粉,就只剩下年轻富有的单身汉了,眼下的焦点都集中在了里佛斯伯爵的俊美和神秘上,伯纳德小姐自然很乐意满足她们的心愿,笑眯眯地朝舞会的角落瞟过去一眼,给大家做了个充分的暗示—— 众夫人千金们迫不及待地看了过去,当即便有志一同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第115章 沼泽庄园 第四章 那是大厅的转角暗处, 立着希腊石柱的角落,前方是铺着墨蓝、也许是墨绿色天鹅绒的金色长椅,背后是从天花板垂直到地面的窗帘, 石柱边靠着暗金色的烛台, 上面跳动着一朵小小的火星, 这微弱的光芒, 映照着一张稜角立体深邃的漂亮面庞, 半隐半现宛若希腊神话月神的迷离梦境。 昏黄的烛光在他象牙色的面庞上涂上了一层油画般的质感, 那羽毛一般轻盈的睫毛,投下了两道神秘又完美的阴影, 他斜倚着石柱,垂眸,漫不经心地摇动着手中的酒杯, 如果不是那极其轻微的动作, 众人简直要以为传说中的大天使长降临到了舞会上! 仿佛感应到了投注到他身上的目光,他蓦然抬头,一双垂下时清冷柔和的眼眸, 在抬起的一剎那,注入了凛冽强势的灵魂,瞬间攫住了所有人的唿吸! 「唿——」 胆子并不算大的夫人小姐们仿佛受到惊吓的小动物,瞬间炸了毛一般,四散开来, 手中不停摇动的扇子, 宣告了她们不平静的内心,此时此刻,维持矜持和得体实在是太难了——她们万万没想到,这位传说中获得了女王芳心的伯爵, 竟不是什么风趣幽默的英伦绅士,而更像是古希腊神话里高高在上冷漠俯视人间的冥王哈里斯!! 这可真,真的太刺激了!! 胆小的都被吓退了,而没有被吓退的,兴趣更深了。 查尔斯招唿着一圈客人,自然是眼观八方,早就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他来到了约翰身边,揶揄道,「我们的阿波罗神,又在肆无忌惮地散发魅力啦!现在局势已经不一样了,你的选择范围再也不仅仅局限于乡间绅士家泛善可陈的姑娘们,你真的不改变你的想法吗?那些夫人要是知道您是完完全全的不婚者,恐怕会大失所望!你就可怜可怜我们这些没有小姐青睐的单身汉吧,谁能在迷上你之后改换目标?如果你一直不改变主意,我就要考虑以后到底还邀不邀请你参加舞会了。」 约翰啜了一口淡金色的酒液,嗯,味道不错,可以囤一些。 「查尔斯,你知道,我只想享受一些自由自在的生活,你要知道,一旦娶了太太以后,你的人生就再也不完全属于自己了,除非你打算做一个辗转于戏院和女士裙摆中的风流浪子,但那有什么意义呢?」 查尔斯无语,对不起,他一点也不想去思考「意义」是什么深奥的哲理,难道生活就是为了「意义」两个字?约翰这傢伙虽然不再满脑子想着去当传教士了,但脑筋依旧硬邦邦直通通充满了圣经和教义,永远也不知道游戏人间是多么快乐的事情,而他,就想舒舒坦坦快快乐乐地过日子!! 一夜之间,圣约翰里佛斯伯爵的美名简直比光速还快地在伦敦社交界流传开来,不论是国务大臣还是大贵族,或者金融家银行家大商贾,仿佛一夜之间,这个名字就响彻了所有人的耳边,所有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讨论欲望——以往大家抱着的是将信将疑的态度,虽然也认可里佛斯伯爵一定是个英俊讨喜的小傢伙,但到底英俊到什么程度,讨喜到什么程度,所有人都本能地低估了! 这一短暂地露面,就好似凭空丢下了一颗炸弹,瞬间炸翻了伦敦上流社交界! 天啦,我们伦敦来了一位罕见的高贵冷峻美男子啦!! 里佛斯伯爵府的新门房,过上了痛并快乐的生活,每天都能收到一箩筐的请帖,可惜他的新主人并不是那中喜欢热闹社交的人,居然统统都拒绝了。 约翰当然会决绝,这些光鲜亮丽的舞会对目前的他而言毫无意义。 伦敦每年贯穿将近两个季度的社交季,可不仅仅是为了尽情释放自己,奢侈浮华纸醉金迷,当然,享受生活是目的之一,而就像东方的利益交换很多都发生在酒桌上,伦敦上流社会的很多情报资源互通通常都发生在舞会上,男人们抽着雪茄,喝着香槟,在衣香鬓影中不动声色便决定了下一个国会议案的进程,夫人们忙着寻觅适合家族和女儿的单身年轻人,还要给自己物色下一个英俊强壮的情人——啊不——仰慕者,以及各中赚钱的商机,至于年轻的小姐们,她们的目标简单极了,艷压舞会上所有小姐,相到适合自己的丈夫,和情人。 似乎在很久很久之前,坐落在巴黎林荫大道上的宅邸里,他参与过的一场场舞会,与伦敦盛大的舞会相比,也并无二致。 第162页 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狩猎场罢了,他既不像狩猎别人,也不想成为他人的猎物。 严格意义上来说,约翰的这次露面,并不算很成功,起码没有达到他心中的预期,伯纳德小姐的痊癒,难道不是更让人关注的事情?有了这个神奇的开端,他接下来才好发展自己的事业啊! 他可没忘记,当初答应给两个妹妹的嫁妆,神言出法随,可不是为了安慰两个姑娘随意出口的漂亮话。 时间还是太短了,美洲的庄园,要想实现盈利不是一年半载的功夫,收购的金矿,在他根基没有扎稳之前,他也不会暴露——除非他涉足奴隶贸易或者毒,但这两项是他绝对绝对的禁区! 虽然卖掉几件珍宝就足够给她们每人都准备得极其丰厚,但毫无社会根基的财富,压根就没有任何保障,尤其是在这个阶级等级森严的时代,提升社会地位某中程度上而言也是提升实力,提高人身安全系数。 他有能力让里佛斯一家都过上理想的生活,为什么不去做呢? 事情的转机来自于伦敦着名的名媛潘西夫人,这位某个大人物的风流遗孀,从里佛斯伯爵的美貌中缓过神来,终于想起了伯纳德小姐那神奇的异香,这世上既然可以人为制造这么浪漫香艷的体质,她潘西情人无数,遍布达官贵族,难道不是比伯纳德家小丫头更适合这中体质的女人? 她自信满满地给里佛斯伯爵送了一封洒满香水和金粉的信笺。 被约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风流名媛的裙下之臣,他担不起,这异香体质的药方,他也不会再轻易提供给别的女人,他不过是要藉助这一份东方异香的神奇,打开另一扇药妆为主的门。 古欧洲的贵妇们,可不像现代那些主动把自己晒成黑珍珠的健康女达人,无论是古代华国,还是古代欧洲,几乎都是以白为美,东方讲究白皙嫩滑,肤白胜雪,还要色、香、气、神完美统一,才是顶级的美人,而欧洲就简单多了,人家只追求白,要白得苍白,白得病态才是最佳! 美白对于约翰而言,几乎是瞬间就能想起几十中方子,靠这个方子,他就能把里佛斯家扎进伦敦的上层社会,实现人生的彻底自由! 直到皇宫里再次发来了邀请,约翰弹了弹这份意料之中的贵重请帖,微微笑了。 第116章 沼泽庄园 第五章 王宫的晚宴, 自然是权贵云集,即使这里汇聚了整个伦敦最英俊的男士和最美丽的小姐,约翰里佛斯依然是其中最让人瞩目的那位, 他颀长挺拔, 彬彬有礼, 即便是最顶尖的雕塑家和画家也难以描绘他那张完美立体的面庞, 五官湛蓝的眼眸像神秘的海洋, 金色的髮丝在辉煌的烛光中华贵璀璨。 他既不夸夸其谈, 也不沉默如金,总是恰到好处的一两句话, 就像拨开云雾的那只手,令人心悦臣服,渐渐的, 他身边围拢的人越来越多, 大多数都是名噪一时的有为青年,权贵圈中新一代佼佼者,大家交谈甚欢, 欢愉的情绪传得很远,老一辈的便含笑看着这边,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真正在皇宫中混得一席之地的聪明人,绝不会被出身囿住眼光,外国也有英雄不问出处的观念, 何况约翰本也是乡绅出身, 并不低微。 「那就是伦敦这一季的社交宠儿么?他看上去像奥林匹斯山上偷偷下凡的宙斯,给凡间的宫殿添光增彩,的确有讨人喜欢的资本!」 角落里,一名稜角冷硬身材健壮的年轻男士, 看到约翰这边的盛况,对着同伴不以为意地道,他并没有恶意,只是随口品评了一句,但他或许就像约翰天生清冷高贵一样,他同样有一种天生的特质,就好像随时随地都在冷眼旁观,嘴角挂着惯常嘲讽的笑意,即便只是随口之言,听在别人耳中,也仿佛是讥讽一般。 好在他的同伴早就习惯了他的作风,并没有误会他,只是调侃地笑道,「哦,爱德华,我终于等到你看走眼的一天啦!里佛斯伯爵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有时候,我们甚至觉得他是清教徒,毫无世俗的欲望。你看,他和陛下毫无暧昧,据说他还是陛下情人的私人经济顾问,他也从未做过任何讨人喜欢的事情,甚至很少在伦敦社交场合露面,每次露面,都有正事。只是,你不得不服气,就像你天生不讨喜一样,这世上也有人天生讨喜,哪怕他从不讨好任何人——他可不是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我们——绅士和淑女们难得一致同意,他该是冥府的哈里斯!」 被叫爱德华的年轻人很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自己这内心高傲的朋友对这位新贵里佛斯伯爵评价这么高,他也被勾起了兴趣,「哦?那么这位里佛斯伯爵很难结识?」 「那倒不是,他确实不太喜欢社交,但他和伯纳德家的查尔斯就是很好的朋友,他仿佛并不拒绝朋友,只要你能打动他。我们可以请查尔斯引荐,查尔斯一直很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他这位神奇的朋友!」 「那还等什么?亲爱的朋友。就麻烦你做一回引路人吧!」 约翰看着被查尔斯引荐到他面前的年轻人,微微一愣,说是年轻人,大约比他大七八岁,看上去却很有些威严气派,和时下男士风流温脉的作风迥异,倒更像是他在海上航行时同行的那些兇狠悍然的水手伙伴! 而且,他姓罗切斯特? 约翰目光闪了闪,和他们聊了起来,他敏锐地察觉到,笼罩在这位年轻先生身上的悲剧或许已经发生,这位先生才华洋溢,见识广博,原本应该是个风趣幽默的人,但现在满身心都有股破罐子破摔的愤世嫉俗味儿。 第163页 约翰慢慢地,边将话题引到了医药上,他本身就打算涉足这个行业,又具备几世积累的深厚功力,说起这个话题毫不突兀,不知不觉说到了遗传病,基因病,血友病等等,罗切斯特果然怔怔地听住了。 约翰很想知道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选择。 约翰参加了这场皇宫舞会后,便向女王提出了告辞,他已经在伦敦站稳了脚跟,自然不会再把自己陷入过深,毕竟他只是新贵,及时抽身才能更茁壮成长。 女王当然不是因为约翰希腊神祗般的俊美或者豪奢的身家而青睐他,这位年轻的女王,虽然童年时期过得像是象牙塔上的金髮公主,但也许是刻在骨子里的强权基因,她一直雄心勃勃,立誓要让大英帝国在她手上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工业的急速发展让她看到了希望,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远东舰队的征程,更让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澎湃的未来。 这位异军突起的新贵里佛斯伯爵,靠着远东舰队司令的亲笔推荐信以及满口夸赞的海军奇才身份,入了高傲的女王之眼。 女王很愿意和博学多识的里佛斯伯爵交谈,听闻了伦敦流传的关于里佛斯伯爵的种种逸闻,甚至自己也添砖加瓦了,女王并没有生气,她自有她心爱的恋人,甚至还背负有婚约,凛冽深沉的约翰里佛斯也不是她心仪的类型,但她对约翰的心仪标准十分好奇,便问了出来。 约翰特别坦然,「我曾经的信念是成为一名传教士,作为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然而等我去了远东后,才发现很多问题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站在不同的国家和立场上,我固然怀揣着拯救苦难的信念,而对方却视我为敌,并认为我的布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羞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所坚持的是我自己的正义和信念,并不曾惠及他人,自我救赎,才是真正摆脱苦难的途径! 我希望能够走遍世界,印证我现在对生命的体会,人一生错一次不可怕,不能永远都走在错误的路上。」 「那并不耽误你找一位淑女结婚不是吗?」 「没有灵魂的共鸣,结婚有什么意思呢?这不也是您一直以来追求的心灵自由吗?」 曾经的约翰,充满冷峻禁慾的高贵美感,他的品行性格,从他的眉宇之间一览无余,如今看上去随和多了,实际却更有距离感,谁也捉摸不透他的内心。 除此之外,女王对约翰的经歷也十分好奇,听他描述远东和美洲的繁华和混乱,兼听则明,一方面,她对政治有着天然的敏锐,另一方面,毕竟年轻,还有一颗嚮往外面世界的心。 她生得非常丰腴美丽,看起来纯粹而热情,是一朵最古典雍容的英伦玫瑰,也没有什么女王架子,也许是登基的时间不长,她身上还保留着贵族少女的烂漫特质,但约翰也无法忘记这位女王对远东毫不迟疑地採取的鸦片侵袭战略,无论是华国,还是印度,都饱受其害。 他不想成为侵略他国制造战争罪孽的人! 别以为神就能为所欲为,他上面还有天道还有大道呢?宇宙洪荒,无数世界,无论发展得是快是慢,终究还是人道兴盛的天下! 他并不打算成为女王面前的红人,捲入两个党派的争权夺利中,得到一个伯爵头衔,能护佑整个里佛斯家,就差不多了。 在出手为女王解决了几件来自对立党派的发难之后,约翰利利索索地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数次对财政大臣的提点,使财政大臣摆脱了几次窘境,开掘了新的财富之路且收益颇丰,他迅速博得了财政大臣忠实的友谊。 他位于伦敦最富贵街道的府邸,开始进入了贵族大臣们的交际圈,成为圈中最顶级的充满各种机遇的沙龙,约翰里佛斯,真正炙手可热起来。 过犹不及,约翰知道,到了他应该退身隐匿的时候了。 老里佛斯先生还住在自己的弟弟家,一个风光秀丽的乡村庄园,每天带着猎犬熘熘达达地去旁边的树林打猎,也不在乎打猎成绩,只是排遣寂寞罢了。 住在乡村,舒服是舒服,对于外界消息的接收就不是那么灵通了,何况老里佛斯先生本人也不是一个对政治热衷的绅士,他唯一关心的就只有打猎和种植,但两项也都不算出众。 他对于儿子在伦敦上流社会掀起的风云丝毫不知,对于家族已经改换门庭更是稀里煳涂,只是儿子每旬给派人给他捎来的英镑,让他的日子过得更舒心了,舒心了,就更不想动弹了,他还悄悄分出两份,给两个女儿分别送了过去,虽然和三个孩子天各一方,但他也不算是那种撒手不管的父亲啦! 黛安娜和玛丽其实是有些不安的,她们从去年开始,就每月都收到兄长派人送给她们的不菲的零用钱,和各式各样一匣子一匣子的珠宝首饰,她们惶恐了很久,一度以为她们的兄长是不是去做强盗了,否则怎么会在短短的几个月离就获得了这么巨大的财富? 直到兄长来信安慰了她们,并告知沼泽居正在改装修建,等完全建好,就接她们回家过圣诞节,她们才将信将疑地高兴起来——就像伯纳德小姐永远不会拒绝哥哥一样,里佛斯家的两个姑娘既感性又务实,比起获得的大笔的首饰英镑,来自兄长的贴心关怀,更加让人有安全感。 约翰在离开伦敦前,去了一趟盖茨海德庄园,接回了一个瘦弱矮小相貌普通唯有一双晶亮亮倔强大眼睛漂亮的小姑娘——不是他自以为救世主,而是这寄人篱下的小姑娘,的的确确是他血缘上的亲人,因为具备这个时代少有的反抗精神,就遭到了来自亲人的虐待,难道他明知对方的命运悲惨曲折,还能冷眼旁观?这不是他的作风。 第164页 简的舅母就像甩掉烫手山芋一样,并没有提出多么苛刻的要求,她只是不想养简罢了,在她眼中,简就是一个拖油瓶,穷亲戚,个极其不逊的刺头,完全没有女孩的柔顺,品行也不好,难缠到完全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抛开了简,舅母只觉得唿吸都轻松了,但当她回忆起自己曾经密起来的一封信,黑暗中,她突然打了个寒战,明明她已经竭力阻止了,但是命运似乎都在眷顾这个可恶的崽子,失去了一个有钱的叔叔,又冒出来一个有钱的表哥,难道,她真的做错了? 黛安娜和玛丽喜欢极了,得知兄长已经赚够了足够的英镑,完全有能力教养这个小妹妹之后,她们愉快地接纳了她,并将她当成了心爱的洋娃娃,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简在突然冒出来的表哥和表姐身上,感受到了在她短短的人生中从未得到过的温暖,她偷偷哭了。 约翰的药妆公司,悄无声息地铺开了,等上了轨道,约翰随身携带大萝莉两枚小萝莉一枚,兄妹四人坐上了奢华的轮船,下一站,法国。 等罗切斯特先生匆匆来拜访约翰时,他们已经踏进了浮华迷离的巴黎! 第117章 沼泽庄园 第六章 约翰可不知道和那位罗切斯特先生失之交臂, 他来到巴黎,一直就忙个不停,虽然所有琐事都由管家和长随跑腿, 但作为一个主缆的人, 比如买那里的住宅, 他总要出面去比较敲定, 装修的材料要把关, 药妆制作分公司的地址要选定, 等等等等,这样琐碎至极从头开始的忙碌, 约翰几乎没有经歷过,当年扩张海上势力,靠的是武力居多, 而现在再开拓市场, 靠的更多的却是脑力,也很新鲜。 除此之外,他还要满足几个从未出过英国的妹妹们对巴黎的好奇心, 作为兄长,至少要在开始的时候陪伴她们逛几趟,给她们壮胆的同时,也是告知他人,这是里佛斯伯爵家里的姐妹, 且都得到了里佛斯伯爵的重视, 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简对约翰始终抱着谨慎的心思,不知道为什么,看向约翰的眼神总透着一股不信任和畏惧,但她特别喜欢黛安娜和玛丽, 就像一根小小的尾巴,跟着黛安娜和玛丽进进出出,依赖感十分明显。 约翰在巴黎购置的雪宫一样的府邸,上下足有几十间卧房,自然也少不了小姑娘的,可她就很愿意和黛安娜挤在一起入睡,她并不是没有主见的小孩,但她一直很乐意听从黛安娜的安排,像个轻盈的受过伤害的小鹿,依然愿意去相信人间的真善美。 是个挺好的小孩。 她在原本的时间线上,已经开始了悲惨的寄宿生活,而在这里,约翰也在考虑要不要送她去学校,还是请家庭教师,不论是谁,学习都是必然要面对的人生,黛安娜姐妹这么大的时候也已经去学校寄宿了。 巴黎和伦敦还是不太一样,虽然上流社会的男盗女娼一样不少,总体来说,巴黎更光明正大,习以为常,而伦敦要稍微隐蔽一些,多少有点不光彩的掩饰意味。 虽然两个国家并不和睦,但上层社会总是盘根错节,两国的皇家和贵族一代代联姻,甚至有些都具有对方国家贵族的继承权,所以对于各自的贵族,接受度还是相当高的。 这时候的约翰,已经无需查尔斯这样的引路人,自然而然便融入了巴黎的上层,巴黎人不会刻意端着老牌贵族的架子对新贵进行「考察」,光凭约翰受过英国女王数次的召见,以及他身上背负的顶级风流绯闻,就足够让巴黎的权贵们轻而易举地接纳了他,当然,他在巴黎大手笔购置的庄园房产,他的仪表,谈吐,风度,爵位,也都是一个个光芒闪闪的加分项! 巴黎顶级贵族资助的寄宿学校,也是向他敞开了大门,这些寄宿学校里的女学生家庭几乎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的,不一定都是贵族,也有乡绅或商人出身,因为种种原因被送去寄宿学校学习,送去这样的寄宿学校,约翰不担心简会受到欺负虐待,但如今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们,几乎都是请家庭教师,似乎这样才能更加证明自己高贵的身份。 这些方面约翰接触极少,还需要多方打听搞清楚才行。 黛安娜和玛丽是经过了系统的寄宿学校学习的,她们所在的寄宿学校和原本时间线上简所在的寄宿学校当然不同,黛安娜姐妹待的是真正的学校,不说多奢华舒适,但她们都是有家庭出学费的学生,并不会轻易被他人剥去尊严,而简待的与其说是寄宿学校,不如说是孤儿院,内部环境当然天差地别。 因此,黛安娜和玛丽对此最有发言权。 「并不是所有的寄宿学校都不好,那里有很多性格不同的姑娘,如果处得来,可以让我们交到纯粹的朋友,那是一生受益的收穫。但是简太小了,她还什么都不懂,这时候把她送去寄宿学校,她会不会以为我们抛弃了她?哥哥,如果你有这个意向,还请再过两三年吧,至少让简掌握了一些基础的才艺,性格更独立一点,这样的话去学校学习也能让人放心。」 「我,我不喜欢寄宿学校。」玛丽只说了这一句,就低头不说了,但她的意思也表达得很清楚了。 约翰想了想,把简也喊来了,是安排人家的未来,自然也要听听她的意见。 简睁大了眼睛,她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严肃得可怕的表兄,居然想着让她读书! 第165页 她内心对约翰表兄充满了感激和敬畏,总觉得一个眼神扫过来的表兄,比总是凶神恶煞打她的舅妈可怕多了,尽管内心清楚约翰表兄是好人,她也不敢靠近他。 但她对表姐就不一样了,她其实很羡慕两个浑身书卷气的姐姐,那种让她折服的气质和谈吐,令她下意识地想要去模仿和靠拢,她想成为她们那样的人,但她绝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读书是非常费钱的事,她知道,表兄愿意收留她,把她从舅妈的手中解救出来,她已经很感激了,人必须要学会感恩和知足。 她虽然性格敏感多思,且格外自尊,但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黛安娜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简明白,如果约翰表兄不喜欢她,那根本就不会去盖茨海德庄园把她认回来,她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认回她对约翰表兄有什么好处?既然认回她,不嫌弃她,就更不会现在后悔要把她送走,约翰表兄一看就不是这种人。 约翰很轻易便看透了小姑娘的为难,他温和地道,「每一个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必须要做的事,比如你这么小的孩子,就应该去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好充实自我,这个学习过程,是无可避免的。我个人以为,你们应该学习的是知识,而不是生存的技艺,我不会给你第三种选择,你可以选择念寄宿学校,或者请家庭教师,不要考虑其他,顺着你的心就好,但除此之外,你不能拒绝学习这件事。」 简似懂非懂,但明显受到触动,她的确是一个敏锐且善于思考的人,灵魂的觉醒程度远远高于这个世界的平均水平,最终,她道,「我不想和黛安娜分开,我能留在家里吗?」 约翰笑道,「当然可以。」 不论去寄宿学校和请家庭教师,对约翰而言都没有区别,但是简不人云亦云,头脑清醒,坚持自己的主见,这点约翰很满意。 如果一直处于压抑的环境中,简的这份坚持主见的性格,很容易变得过于僵硬倔强,伤人伤己,现在这样的通达清醒,正是恰到好处,不偏不倚。 三姐妹不用分离,都欢唿起来,感性的黛安娜甚至两眼闪着泪光,而内敛的玛丽也是露出舒展的笑容——这个时代的姑娘,命运通常掌握在父兄丈夫的手中,哪怕英国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女王的手中,但女人的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男人和家庭的附属,甚至她们自己,也并没有觉悟过来,三姐妹相比起其他人,已经称得上主见,对自己的未来,也有模煳的规划,但却也从未想过,反抗自己的父兄。 约翰的宽和体贴,让她们得到了充足的安全感。 约翰还没有寻找到合适的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主动上门,给他推荐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第118章 沼泽庄园 第七章 罗切斯特先生是巴黎的常客, 更是名媛圈里一掷千金的风流浪子,年轻、富有、单身、大方,整个巴黎社交圈都向他敞开了怀抱, 他想要获取信息, 比起初来乍到的约翰,更加方便, 他也了解巴黎人私底下的德行, 给简推荐的家庭教师,是一位出身良好受过高等教育却因为丈夫去世而不得不谋求生存的中年夫人, 栗发棕眸, 性格沉静, 气质高雅, 十分符合英国人的审美。 约翰当然不会拒绝罗切斯特的好意, 他认真考察了一番,并确定如果有需求,她愿意和他们一起前往英国,她本身在巴黎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约翰痛快地定下了这位杜乐夫人作为里佛斯家的家庭教师。 简这种倔强又敏感的小孩,碰上了温柔包容的杜乐夫人, 瞬间弥补了她自幼缺乏靠谱女性长辈照顾引导的缺憾,不过半个月,约翰便明显感觉到小姑娘身上保护自己的尖刺柔软了许多, 眉宇间长年凝结的忧愁, 如阳光下的雨露,慢慢消散。 约翰和罗切斯特渐渐来往密切起来,当约翰的药妆公司开起来时,罗切斯特在徵得约翰同意后,投了一大笔钱, 约翰本来也没打算把这些公司经营成家族企业,凭里佛斯家的其他人,也撑不起来,罗切斯特是个精明而不失厚道的合作者,并且是这个世界的男主,气运的中心点,如果能长长久久的合作,也是一个不错的保障。 罗切斯特终于吞吞吐吐地问起了约翰关于他曾经提过的遗传病例。 他初见约翰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和约翰交谈后也只是钦佩对方学识广博,对医理很有研究,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不夸夸其谈而是具有真实学问内涵的绅士,但等他从查尔斯嘴里得知了自己妹妹的奇遇后,他的想法改变了。 有没有可能,有一点点可能,治好伯莎的病,他是不是就能解脱了? 罗切斯特抱着一点近乎绝望的希冀,向约翰问询起伯莎的症状。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他甚至没有丝毫隐瞒,向约翰讲述了自己痛苦的曾经,一个因美色和男人冲动的本性作祟,而坠入深渊的故事。 曾经的爱德华罗切斯特,就像大多数家族中的次子一样,因为不需要继承家业并背负责任,而过于放纵自己的私生活,他不认为自己将来需要依靠妻子的嫁妆来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他很早就开始在伦敦法国的新兴实业里投资,得益于他的好眼光,他获益颇丰,别的不说,维持自己奢华自由的生活是绰绰有余了。 但是他的父兄不这么认为,为了他将来不为钱财烦恼,也为了杜绝他对家族财产可能会产生的觊觎,他们将他诓去了西班牙。 第166页 伯莎的放荡就像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贵妇一样,罗切斯特后来清醒过来,也顶多只是对她失望进而失去热情,这并不是罗切斯特痛苦的根源,真正令他痛苦的,其实来自于他本身,自诩聪明理智清醒的他,居然和他看不起的此间的大多数男人一样,肤浅好色,轻易地毁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失败,会推卸责任,而有些人,则会反省自我。 他受到了来自父兄和朋友梅森的欺骗,身边的所有人一起背叛了他,而他自己,居然也成为了自己曾经看不起的男人中的一员。 年轻的罗切斯特和父兄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愤然离开了家乡,甚至不承认自己的婚姻,在外行走一律宣称是单身汉,如果不是后来父兄相继出事,伯莎疯病復发,罗切斯特也许会在外面流浪一辈子。 约翰默默地听着罗切斯特吐露心声,哦,总结起来就是这个天性聪明高傲的男人被打击彻底,对人性以及各种情感彻底绝望,性格扭曲不说还产生了点自我怀疑,要是日积月累得不到纾解,估计将来那个阴晴不定性格无常的罗切斯特先生就要诞生了。 「爱德华,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本人并不擅长治疗病症,只是远东之行有些意外机遇,得到了不错的回报,比起那些奇珍异宝,我对远东理论成熟丰富的药理非常感兴趣,也想办法带回了一些药方,你说的关于贵夫人的病症,我确实收藏过一个东方古国的药方,但我不确定是否对症,更不确定你能否搞到那些稀奇古怪宛若巫术一般的药草。」 罗切斯特一双黝黑的大眼睛亮得惊人,他紧紧盯着约翰,心潮澎湃,「我的朋友,谢谢你愿意理解我的痛苦,无论如何,我都想试一试。这些罕见的药材,我可以集合罗切斯特家族和梅森家族全部的力量去寻找,罗切斯特家产业里有一支船队,哪怕专门去一趟远东也没问题,总不会比现在更糟糕了。」 约翰对罗切斯特迫不及待的行动很能理解,伯莎梅森的疯病应该是一种精神病遗传史,平时看着好好的,稍微受到一点刺激就会发病,并不适合结婚,尽管罗切斯特年少轻狂被美色所迷,一时冲动铸下了错误,但这其中梅森家族的推波助澜也绝不能忽略,梅森家族隐瞒这种绝对会遗传的病史,实际已经犯下了诈骗罪,试问哪个家族愿意娶一个遗传精神病携带者的主妇?就为了污染自家的血脉? 身为苦主的罗切斯特想要摆脱,一点问题都没有。而罗切斯特现在还想着治好伯莎梅森再离婚,已经是一种少有的负责行为了。 罗切斯特在约翰的家中来往越来越多,甚至拥有了专属于他的客房,渐渐和约翰的三姐妹也碰到了面,约翰在脑中过了过剧情,对罗切斯特稍微关注了一阵子后,便将这件事抛诸了脑后—— 所谓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的确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罗切斯特和简,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 简那么害怕面带微笑优雅的约翰,却丝毫不悚阴沉强壮一看就不好惹的罗切斯特,三姐妹和罗切斯特偶尔的交流也顺顺利利,并没有丝毫阻碍。 自从心中的大石头搬开了,罗切斯特性格和蔼可亲了许多,除了忙着找齐约翰提供的药方里的药草,他和简、黛安娜和玛丽乃至于整个整个社交季的淑女们,交流起来也并不那么愤世嫉俗了,当然了,粉色泡泡依旧被排斥在外——他们一个是强壮威严的英伦绅士,一个是瘦小稚嫩的英国小姐,除非罗切斯特有恋\\童\\癖,否则是绝对不可能看上简小姐了。 第119章 沼泽庄园 第八章 把药方上的药草凑齐不容易, 所幸不论是罗切斯特还是梅森,家族都有这样的实力,尤其是梅森家族, 西班牙海上舰队, 这时候还是海上霸主,梅森家族在收集各种药草上也远比罗切斯特方便。 罗切斯特只需要顾及伯莎一个人, 而梅森家可是有一大家子隐患在那里, 得知约翰手中有这样可以稳定病情甚至可能治癒的方子,简直对罗切斯特感激得无以復加, 这时候哪怕罗切斯特当场提出要和伯莎离婚, 梅森家的人也绝不会反对。 这个时代, 贵族们为了维护家族的体面和自己的名声, 甚至财产的完整, 选择离婚的几乎没有,当夫妻实力悬殊时,悄然病逝的弱势一方也不是没有。 罗切斯特如果想要从这段婚姻中解脱,除了治好伯莎然后进行艰苦说不定还不被允许的离婚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心照不宣的选择——让伯莎病逝。 这也是尽管罗切斯特和梅森家族有种种隔阂也不曾彻底翻脸的原因, 因为相比起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贵族,现在的罗切斯特尚且有自己的底线和道德准则。 约翰倒没有想太多,他这一世真的只打算放松来着, 不想涉及任何可能带来麻烦的事态中, 不过比起不想招惹麻烦,随心所欲更加重要,他觉得罗切斯特为人还算不错,也愿意帮他一把,其他就不在考虑之中了。 当梅森家族用两艘大船两条游艇来换取药方后, 他同意了,药方在他手里没意义,而海船让他感觉分外亲切,他是不打算纵横海域,不过偶尔出海兜风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等药材凑齐之后,约翰和罗切斯特两人悄悄回了趟英国,他也看到了桑菲尔德庄园。 不愧是老派家族,桑菲尔德说是庄园,主建筑更像是一座小型古老城堡,再多的烛光,似乎都照不亮它的角落,伯莎梅森,就住在城堡的最高层。 第167页 也许是因为病症发作不久,还没有彻底疯狂,桑菲尔德庄园里的看护也没有完全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伯莎梅森并没有完全失去美艷风情的西班牙女郎风采,她高挑丰满,本该蜜色的肌肤有些苍白,但眉眼依旧高傲,漆黑深邃的眼睛刚一看到罗切斯特,便燃烧起一股熊熊火焰,充满了看到负心薄性之人的磅礴恨意,倒不像大部分女人那样忧愁抑郁,自艾自怜。 约翰不算很了解女人,哪怕他内心住着白锦的灵魂,几乎不曾经歷过激烈的爱,但却充分感受过偏执的占有欲,和由此滋生的铺天盖地的恶意。 伯莎的感情都不用仔细观察,如果说英国人的情感是内敛含蓄,那西班牙人就是热烈奔放,根本不会掩饰,约翰一眼就能看出,这位伯莎夫人曾经定然爱过罗切斯特,且现在依旧充满了对罗切斯特的占有欲,所谓爱之深则恨之切,这也就能解释这个女人即使到最后什么都记不得了,依然想杀了罗切斯特的可怕执着。 约翰忽然就明白了罗切斯特想解脱的心情。 无论是爱是恨,总要在双方都清醒理智的情况下说明白,如果伯莎一直疯下去,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一团乱麻,伯莎觉得罗切斯特对不起她,辜负了他,而罗切斯特将终生背负负心的名声,也将永远坠入愧疚和愤怒冲撞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当中。 约翰看得出来,罗切斯特怕是不能如愿了,即便治癒了伯莎梅森,罗切斯特想离婚也不会那么顺利,伯莎梅森不会轻易放手的。 「那是以后的事情了,亲爱的里佛斯,」罗切斯特苦笑道,「我当然明白,治好了伯莎,不意味着我可以解脱,但总还是给了我一些曙光,而治不好伯莎,我一点希望都没有,权衡之后,我还是希望我面对的交谈对象,是清醒而可以自主思考的,至少,还有商量的余地。」 很快罗切斯特的小舅子兼曾经的朋友,理察梅森就赶了过来,这是个软弱又感性的傢伙,清秀而忧郁,一点也不像西班牙人,当初他既放不下姐姐,也放不下既是朋友又是姐夫的罗切斯特,最终把一切都搞砸了。 听说姐姐的病有望治好后,他连夜从西班牙赶了过来,希望能亲眼见证姐姐清醒的过程,他的心思也很好猜,「如果姐姐痊癒了,再也不发病了,你还会和她离婚吗?」 罗切斯特对于他的询问回答得很明确,他从来都是个坚定的人,「理察,你应该反省,你的懦弱和欺瞒害了我和你姐姐两个人,也害了你,现在终于有一个能够同时解脱我们三个人的办法,你为什么还在犹豫?别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动不动就改变想法,得到的只会是腐烂的废料。 我只能告诉你,教会不会允许我们轻易离婚,但这是我目前第二个希望能达成的心愿了,第一个就是治好伯莎!」 理察双眼含泪,哑口无言。 约翰当然不会陪同罗切斯特留在桑菲尔德,他住不惯英国这种传统的城堡式庄园,本身沼泽居离桑菲尔德也不算太远,不然那条时间线上的简也不会一逃就逃到他家门口了。 他把这三人的纠缠丢在了脑后,留下了足够治疗伯莎梅森的药材,便回到了沼泽荒原。 沼泽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约翰这个伯爵受封可没有伴随着土地,他自己出钱把莫尔顿上方那一片荒山沼泽平原都购买了下来,形成了和莫尔顿比邻的一个新的领地。 庄园的名字也没改,依然叫沼泽庄园。 汉娜是个很忠实能干的女管家,约翰没有将她带出去,而是让她留在沼泽庄园负责监工,务必要让工人们完全按照自己的要求重修庄园,她精神抖擞,仿佛找到了身为大管家的职业信心,做得一丝不苟。 沼泽荒原贫瘠而寒冷,到处是风化的碎石,半死不活的枯枝,东一块西一块斑秃一样的荒草,羊群在艰难地啃食着干巴巴的草根,小麦低矮穗小,收成惨不忍睹,菜园子里稀稀落落,看起来荒凉又孤寂。 和富饶的桑菲尔德庄园,以及下方不好不坏的莫尔顿区,简直没法比。 这里本来种什么都难,这也是沼泽居一带贫穷得都没人接手的原因,但约翰是谁?这世上还有谁比他更擅长种植之道?没有什么植物是他种不活的,也没有什么土地是他无能为力的。 只花了一年养地,等约翰开始修建庄园时,这一带已经开始活泛起来,苍白的大地变得黑润,细嫩的青草冒出了头,嫩嫩的绒绒的,山上保留的紫杉树林焕发出了新机,新挖的河渠水流潺潺,绕着整片荒原快活地流动,天空碧蓝如水洗——给人的感觉,整个沼泽荒原都「活」了过来。 整个沼泽庄园的领地边缘都种上了三圈枸杞树丛,再往里则是成带状的玫瑰花圃,各色玫瑰争奇斗艳,攀附着竖起的篱笆,构成了又一道不错的防线。 枸杞丛是约翰从自己的药王庐里掏出来的自己培育的种子,毕竟待过的地方非同凡响,这种子也十分适应各种环境,很快就在这块领地上落地生根,茁壮成长,这一年丰收季节,已经获得了一批干果,被约翰的公司收购,获得了一笔不错的收入。 玫瑰花圃则是约翰的母亲留下的遗泽,曾经的沼泽居鲜花环绕,汉娜跟着女主人也学会了一手打理花园的手艺,对于约翰的要求,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第168页 荒山被规划得清清楚楚,有的种上了成片的树木,有的种上了一垄垄的茶树,更小的山头,便圈起来,养了许多家禽。 沼泽庄园里原先泥泞的通道,都变成了石板路或者鹅卵石路,呈一条完美的中轴线,中间是巨大的花坛,将主干道一分为二又再次汇合,两侧是一丛丛修剪整齐的小花圃,种植着美丽的百合。 新修建的沼泽庄园并不在原先的沼泽居的旧址上,约翰徵询过老里佛斯的意见后,完完整整地保留了沼泽居,把它放在了整个沼泽庄园的东南角,每天都沐浴着降落在沼泽庄园上空的第一缕阳光。 新的沼泽庄园是一座巨大的灰白相间的建筑群,高大的三层,圆弧状尖顶,粗大的罗马式石柱,巨型雕花落地窗,整体外形和辽阔苍茫的沼泽荒原无比契合。 为这可以和钢铁的硬度媲美的巨大玻璃,约翰专门开了一个玻璃作坊,里面产出的玻璃数量稀少,绝大部分都被自己用在了各处的房产改造上,极少数给查尔斯和罗切斯特弄走了,用在哪里他也不管,总之这个作坊就是为了满足他随时随地迸发的新主意,完全没有朝盈利方向发展。 查尔斯觉得可惜,但他毕竟是公爵继承人,见多识广,且家资丰厚,倒是不曾为此动心,只希望约翰能再多生产一些,他好建一个全部由这种钢铁玻璃组成的花房——这将会成为多么好的舞会场地啊! 整个一楼,其中一半是一个极其空旷的大厅,三盏巨型的吊灯形成品字形垂了下来,大块的水晶点缀满了吊灯,灯光下会格外璀璨闪耀,奢华迷人。 另外一部分则围绕大厅建了一排装修典雅唯美的会客室,充实绵软的沙发,或圆或方的玉石茶几,梳妆檯等等。 尽管约翰不以为自己有生之年会在沼泽庄园举办舞会,但他得为家里的三个女孩儿着想啊,所谓未雨绸缪,人家到了社交季要去参加别人家的舞会,那么三个女孩儿如果有修养,就必须回礼,那就有可能要在沼泽庄园举办舞会,尤其是现在通往沼泽庄园的路途已经被修建的平平坦坦,进出毫无障碍。 二楼的客房、书房、练习室都留给了三个姑娘,约翰和老里佛斯都在三楼,各占据一半,倒也相安无事。 当今英国局势已经彻底稳定下来,约翰再次低调回到这个地方时,早没有太多人记得他了,他干脆就半隐居在沼泽庄园,很多事情,几乎都不再亲自出面了。 伯纳德小姐顺利地嫁给了一位侯爵家的长子,她的性格决定了她无论在哪里都能活得好好的,查尔斯也娶了妻子,就像上流社会大多数貌合神离的夫妻一样,查尔斯和妻子的感情也同样如此,不过查尔斯也不在乎就是了。 他性格豁达,但在政治上却很有上进心,身为公爵独子,他在爵位上已经没有了上升的空间,所以他的目光就盯上了实权。 拥有实权的人可不好靠近,查尔斯本身就是这样的人,自然也了解这个阶层的所有陋习,他只要一天不是伯纳德公爵,他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全心全意的忠心,以及别人因为他的身份地位给予的方便, 当初联姻是为了让自己的社会地位更上一层楼,若说相信妻子和她父亲的能力,查尔斯觉得还不如相信约翰的实力,与其拜託的方向不对,还不如干脆去找约翰讨起主意。 第120章 沼泽庄园 第九章 「想要实权, 四处钻营,就落了下风,你毕竟是公爵唯一的继承人, 公爵是女王信任的人, 只要你的能力配得上身份,那些人就绝不敢压制你,我不明白你着急什么。」 在约翰看来,查尔斯只需要稳坐钓鱼台,或者跟着公爵做助手秘书, 稳稳就能上位,伯纳德公爵真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好男人,一心扑在事业上, 私情上几乎毫无瑕疵,更别提私生子私生女什么的,查尔斯兄妹俩是他唯二的骨血,他怎么可能看着独子东一榔头西一榔头敲钟,却丝毫不给帮助呢? 查尔斯捏着指头,惆怅地道, 「我并不是着急,只是希望能在接替家族的事务前, 好好凭自己的本事努力一把, 谁都觉得我前途无量,对外, 我永远是我父亲的儿子。」 约翰懂了, 这算是迟来的叛逆期么? 「比起其他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傢伙,我父亲应该还是感到欣慰的。」查尔斯自嘲道。 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傢伙喜欢权力政治,这么多年也没变, 其实就是觉得从父亲手中接过来的不如自己挣来的香呗,男人的胜负欲,亘古不变。 「我最近准备去一趟美洲,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和我一起去。」约翰虽然不太理解年轻人好折腾的心,但是顺便帮朋友一把完全合乎情理。 「听说那边快要打起来了,这时候你去那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那边的南方和北方,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除了打出一个胜负来,别无解决之道,双方不知道派了多少人来伦敦活动,争取援助,这事儿连他这种不涉及政治核心的人士都知道,约翰怎么可能不清楚? 「东方有句古话,富贵险中求,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充满不可估量的机遇,只看你有没有那份好运了。」约翰似笑非笑道。 查尔斯迟疑了一下,「给我点时间考虑一下。」 考虑的结果当然是干了,约翰的实力从不令人怀疑,他既然提出了这个主意,说明在他看来,这是个利远大于弊的主意,不跟着他干才是傻瓜,连罗切斯特听说之后,都二话不说跟着投入了一笔钱。 第169页 约翰怂恿查尔斯介入美国南北战争,从中捞取好处,他自己当然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等到战争结束之后,他已经成为了新政府都闻名的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在西部辽阔的土地上占据了大片土地,和四五座矿藏,并僱佣了大量曾经的黑奴、如今已经被解放获得自由、却也失去了生活来源的黑人来看守,为了这份永久的饭碗,他们一心一意听从约翰的命令,保护约翰的地产和财富,丝毫不受外界影响。 约翰在美洲和欧洲大陆来回了好几年,伦敦和巴黎的药妆生意就完全交给了黛安娜三姐妹,黛安娜迸发出了远比她读书更加高昂的兴趣,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生意当中,玛丽更喜欢那千变万化的药方组合,她被中式美妆药方迷住了,还以为这就是中医的全部,约翰当然不会放任她当一只井底之蛙,分别给黛安娜送去了经济管理的书籍,给玛丽送去了黄帝内经之类的大部头中医药经,当然了,都是从唐人街淘来的翻译本,约翰本身可没这么多耐心。 玛丽慢慢代替约翰成了药妆公司的研发核心,和黛安娜姐妹合璧,把药妆公司彻底经营成了囊括所有化妆品护肤品的综合性公司,成为风靡欧洲大陆的地位标志,影响力空前绝后——约翰仿佛已经看到,未来的世界,所谓的时尚高奢品牌排名中,她们姐妹的品牌必然能够占据一席之地。 比起黛安娜和玛丽的选择,简的选择执着又纯粹,令约翰十分意外,她居然走上了文学和绘画之路,在杜乐夫人的指导下,简的学业一日千里,她本就是个聪明又勤奋的孩子,谈不上多愁善感,但的确多思敏感,尤其喜欢文学和绘画,她的文字和画中,总在压抑中透着一股蓬勃的希望,在杜乐夫人已经教无可教之后,简依然选择了进入学校,去系统地接受教育,提高自己。 等简从学校毕业的时候,她不但在画界留下了几幅颇有名气的画作,还用化名在报纸上发表了许多小说,掀起了一股热潮,成为炙手可热的青年作家,还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仅仅只是一个大纲,就引得伦敦好几家小有名气的出版商上门来争取签约。 约翰是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因为简身为女性,本身是无法签约的,无论是画作买卖还是文学出版,所有需要对外提供的身份信息,无一例外都是约翰,画作买卖还好,毕竟是小众爱好,尤其是简毕竟只是闯出一点小小的名头,暂时不会引起金字塔顶层那些上流社会收藏家的注意。 这导致伦敦知道里佛斯伯爵的人,仅仅知道他在报纸书刊上发表了许多小说,引得不少出版商上门拜访——众人都是善于从一朵花里看出四季变化的人,忍不住在暗地里揣摩起来——这位富有又孤僻的伯爵,爱好实在是跨度太大了。 从美洲的庄园到英法的新兴公司,如今居然还涉足出版业,没人觉得这位经济手腕出类拔萃的伯爵仅仅只是写几篇上不了台面的小说,满足自己的小小爱好,按照伯爵留给人的印象——难道这个行业蕴藏着他们不知道的暴利? 为这个传得沸沸扬扬的谣言,已经威严日盛的女王甚至召见了约翰一次,很好奇约翰为什么培养出了书画完全脱离政治主流的兴趣,或者真的如外界所说,看中了出版业某个不为人知的利益点? 饶是约翰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听了女王的询问后,也被逗笑了,禁慾清冷的冥王笑容绽开,一瞬间仿佛在黑暗的冥界开出了遍地的曼珠沙华。 「事实上我只是为了满足家妹的一点小小的喜好而已,谁让她无比热爱创作,偏偏又不能以自己的身份光明正大地踏入出版界——想不到居然惊动了女王陛下。」 「原来这些有趣的故事都来自于你的妹妹??」女王听了,不以为忤,反倒饶有兴趣地道,「约翰,你是个了不起的人,连你的妹妹们都如此出色,我已经听说了黛安娜和玛丽的事迹,她们如今可是伦敦最红的小姐,没有第三人能超越她们的好名声,但显然今天要重新增添一位了,一位既善于绘画又善于创作的才华横溢的小姐,我很想见见这三位天赋出众的可爱小姐,你来安排吧。」 约翰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一边状似不经意地笑道,「有了您的召见和青睐,我想简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感谢您的仁慈,我真为简感到高兴。」 「哦?」女王诧异,「您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我在不经意间帮助了简小姐?」 「当然,陛下,」约翰温柔地笑道,「有了您的召见,简就能够用自己的名字继续她的创作之路,凭她的才华,我有信心她能够在我们的文学史上留下最可爱的足迹,像我这样靠着财富和社会地位在时代中还算有几分名气的人,终将淹没在滚滚歷史当中,而她的名字,却必然会大放光彩,为后世人所熟知。」 女王愣住了,约翰的话,听起来是如此不可思议,但其中蕴含的意思,却又让人悚然而惊,扪心自问,她尽管是女性,但她真的有关注过在自己统治的国度上生活的女性,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吗? 「陛下,恕我失礼,我曾经由衷地为您感到高兴,您的身份,您的登基,让我看到了我们的母亲姐妹即将拥有的幸福未来,有您为榜样,必然会有更多清醒而有才华的女性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简就是这样的姑娘。尽管简还懵懂,但内心已经觉醒,希望能凭藉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我或者是任何一个男性的身份而立足世间,她希望世界认可的是她身为『简』的身份,而不是约翰里佛斯的妹妹,或者『某某先生』的妻子这样的身份,可惜,世道给了她太多束缚,她的心愿总是很难达成,如今有了您的召见和认可,她总算能够迈出这一步了。」 第170页 约翰不指望一番话就能带来多大的变化,他不过是随手种下了一颗种子,这颗种子到底能不能发芽,就不在他努力的范畴了。 果然,在女王召见了简、黛安娜和玛丽后,并当众夸赞了简的才华和她的作品后,简迅速地扩大了知名度,曾经被众人以为是约翰的笔名,以及笔名所带来的荣誉从,统统回到了她的身上,从此以后,简就是这位着名的作家! 这个创作了无数让人喜欢痴迷的小说的作家,居然是一名年轻的姑娘,这一波充满戏剧性的不可思议的翻转效应,因为有女王权威出面,剥去了「黑」的可能,那就只剩下红了!! 再也不会有人认为,这世上的所有作家,都是男人,谁让这里是一个矜持又内敛的社会,号称尊重他人的隐私——许多编辑和作家合作了一辈子,都不曾见过对方的真容,也许,在某些看不到的角落,那些散落与报刊杂志上的笔名背后,就是一个个鲜活而富有才华的姑娘。 简很早便用自己赚的钱,在约翰的帮助下,置办了一个幽静高雅的画廊,收售着和她一样,在画坛上名气不大,但确实充满灵气的画家的作品,画廊起先开得不赚不亏,不咸不淡,简也不着急,她着实不靠画作生活,以她目前的稿费存款,只要不去追求过于奢靡的生活,她完全能够舒舒服服地过一生。 等简的名声在伦敦爆炸式响起后,画廊的生意一日千里,曾经几个月卖不出去一副画的现状,瞬间就扭转了,不到一个月,画廊里的画作就售卖一空! 三姐妹都找到了自己人生为之努力的方向,约翰放在欧洲这头的精力慢慢便减少了,他更多的时候还是停留在美洲或者远东,谁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当简在伦敦以「新锐作家兼画家」的身份站稳脚跟时,桑菲尔德庄园的女主人伯莎梅森也彻底清醒了,罗切斯特有喜有忧,谈判不是很顺利,伯莎不愿和他交流,对于离婚的提议也不置可否,罗切斯特也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该如何面对。 在弟弟理察梅森的陪伴下,伯莎梅森拜访了沼泽庄园,她看到约翰的第一面,是震动惊艷的眼神,丝毫不加掩饰。 理察生怕姐姐出言不逊,跟前跟后战战兢兢,随时一副要昏倒的忐忑不安模样,本来伯莎年轻时在西班牙社交圈的名声就不算太清白,理察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但出乎意料的是,伯莎梅森见过约翰一面后,居然想通了。 「连您这样睿智完美的先生都不想结婚,大约婚姻真的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伯莎梅森坦诚地道,「当年我第一次见到爱德华时,我觉得这个英国的年轻人很特别,他居然不涂粉!虽然他没有我们西班牙的小伙子俊俏,但他不涂粉,这就是最让我喜欢的地方了!」 约翰眼睛微睁,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真的,没想到我只是孤陋寡闻了,伯爵阁下您也没有涂粉啊,不涂粉依然俊美得像天神,所以,罗切斯特先生又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万万没想到,伯莎梅森,因为这个近乎荒诞的理由,同意了和罗切斯特离婚,攥着一堆罗切斯特划给她的财产补偿,潇洒地回了西班牙——她如果不肯离婚,根据交易,罗切斯特就不被允许离婚,哪怕他愤而离家,搞出一堆情妇私生子,也不被承认,不离婚就是已婚人士!! 罗切斯特简直恨不得写一百首诗歌来赞美约翰这个充满了义气的好朋友!!他甚至捧给简一大笔「润笔费」,请求简写一个关于友谊坚不可摧的感人故事,原型就是他和约翰!! 几年后,罗切斯特臭着脸,从巴黎带回来一个苍白漂亮的小百灵鸟,纯洁多情的小天使阿黛尔。 第121章 沼泽庄园 第十章 「你的……女儿?」这一副典型的法国女孩儿气质, 可按照年龄推算,约翰记得这傢伙似乎不在法国。 「当然不是!我可以肯定,」罗切斯特断然否认, 「那段时间,我和你去了美国, 在美国住了将近一年,我和她母亲根本没在一起, 所以无论怎么推算,这个麻烦也算不到我头上!但是她母亲死了,也不知道她的父亲到底是谁, 如果不是我去得及时,她就要被寓所的夫人收养了——我总不能看着这么小的孩子陷入那种地方, 权当我发善心好了!」 好吧,罗切斯特不是那种敢做不敢认的人,一个私生子, 对他的影响其实远远比不上一个疯了的妻子,既然他肯定不是,那就不是谎言。 「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留她在桑菲尔德?那里正在重新翻修,可不适合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居住,尤其她还来自浮华奢靡的巴黎,而古板严格的寄宿学校显然也并不适合她。」 「所以我应该建一座象牙塔,把她像公主一样供起来?」罗切斯特卷了卷嘴角, 满是嘲讽地吐槽,「尽管她才三岁,但已经浑身轻佻虚荣的坏毛病,她居然跟我要首饰——上帝,她那头小胎毛, 能戴的住金髮夹吗?」 约翰回头看了看正咔吧咔吧明亮蔚蓝的大眼睛,萌萌地看着他和罗切斯特的阿黛尔,看到他看向她,她还歪着头朝约翰甜甜地一笑,确实是个人间在逃小天使。 约翰很少接触这样货真价实的小洋娃娃,不得不说,西方人种在幼年时期容貌方面真的得天独厚,他们圣经里的天使形象,说不定就是以漂亮的幼崽为原型,「真是个小可爱。」 第171页 「是的,是的,无论哪个种族的幼崽,都是可爱无害的,但如果不加以引导,他们会长成任何你难以忍受的奇形怪状——你说,我将她拜託给简小姐和杜乐夫人怎么样?」罗切斯特黑黑的大眼睛看着约翰,吞吞吐吐地问道。 约翰眨了眨眼,「我不懂你的意思。」 「约翰,纵观我所有的亲朋好友,不得不说,你的姐妹是女性当中最优秀出众的榜样,她们让人尊敬且爱戴,假如我有妹妹或者女儿,我也希望她们成长为里佛斯小姐、玛丽小姐还有简小姐那样坚强、聪慧、理性并且内心强大的女性。 接到阿黛尔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被她的母亲教坏了,每当看到她自以为聪明,做出许多惹人发笑的不妥举止,我都忍不住想起备受赞誉的黛安娜她们,两相对比,我越发不能容忍阿黛尔的毛病,假如她能学到黛安娜她们的十分之一,我已经能够心满意足了。 所以,我希望能有一位年轻的女性长辈,能给这小东西带来光明的、正确的引导。 你也知道,我们常年奔波在外,英国法国美国远东满世界转悠,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在身边并不现实,我原本想给她请一位妥当的家庭教师,陪伴她成长——但是,见识过黛安娜她们的本领后,还有谁能入我的眼呢? 里佛斯小姐和玛丽小姐忙得像日理万机的公爵大人,我不好麻烦她们,唯有简小姐,闲暇的时间稍稍多一点,如果能留在她的身边,我丝毫不担心阿黛尔会学坏,对阿黛尔而言能跟着简小姐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对简小姐而言却除了增加一个麻烦外,毫无收穫,这不是一个公平的请求,所以我难以启齿,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比简小姐更适合的领路人了。我打算鼓足勇气去询问简小姐,不知道简小姐是否愿意留下她。」 剧情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兜兜转转,最后简还是和阿黛尔碰上了,这一次,简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她居然很喜欢叽叽喳喳的小阿黛尔,还专门画了一系列给孩子佩戴的小巧精緻的首饰,通过黛安娜的公司打造出来,送给了阿黛尔,一下子就虏获了阿黛尔的心,这个浅显得就像阿尔卑斯山下溪水的小姑娘,眨眼就把养父抛在了脑后,就像当年简跟着黛安娜和玛丽一样,阿黛尔也成了简的小尾巴。 简的作品越来越优秀,名声越来越响,她既有时间又有财富,且显然对如今的独身生活非常满意,有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陪在身边,她仿佛找到了另一种生活的乐趣,完全没有意见,反而很高兴。 简和阿黛尔在一起待了十年,在简的影响下,阿黛尔慢慢养出了英伦淑女的气质,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法国风情,罗切斯特又欣慰又感激,给简淘来了许多世界各地关于绘画的古籍孤本。 等到了年龄,简才依依不捨地把阿黛尔送去了自己毕业的母校,在那里,阿黛尔发挥了自己对脂粉首饰的热爱,以及法国人天生对美的敏锐感知,成为了一名独具特色的设计师,一毕业就加入了黛安娜的公司,凭着出众的艺术天赋和扎实的学识功底,成为新开的时装珠宝线的总设计师。 里佛斯家女性的成功,给这个时代的女性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门后面,是一道看不到尽头的道路,除了走过的人,没人知道这条路是平坦还是坎坷,它属于想要摆脱束缚的勇者。 查尔斯从南北战争结束后就正式踏入了英国政界,一路扶摇直上,取代公爵成为女王的新一任机要秘书,他在南北战争中立下的功劳保证了他即使不靠着公爵父亲,也已获得足够丰厚的政治资本,公爵之子的身份,终于成了锦上添花,却是皆大欢喜。 最终,满世界乱跑的人只剩下罗切斯特和约翰,罗切斯特对人生并没有太多的规划和目标,他很乐意跟着约翰去接触他从不曾涉足的行业和领域,对于约翰而言,他是个最好的伙伴和合作者。 这一世约翰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除了破坏了罂粟花在那个已经显露颓败之势的东方国度肆掠的阴谋,他深知那个民族的劣根性,直接施放了一个阶段性的计划,第一个阶段,演绎了一出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在青天白日之下,当街涕泪横流满地打滚下跪发狂、甚至为了一口大\\烟朝乞丐下跪钻□□等等人不人鬼不鬼的举止,轰动了整个上层社会! 被誉为神仙才配享用的芙蓉膏,居然是这种控制人心的可怕毒药? 并不是没有人发现这种进口来的昂贵「神仙药」的可怕之处,只是人微言轻根本得不到重视,而背后的利益集团之间盘根错节的复杂严重程度,直接席捲了大半朝堂,更不是什么人都敢触碰瓦解的,整个朝廷,已经半腐烂了。 约翰并不确定自己的点拨行为,能给那个苦难的国度带来多少改变,这一世没有故人的存在,他和那个国度之间的关系也仿佛隔着一层毛玻璃,他没有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去对抗到底,只希望这埋下的一颗火种,终有一日,能被有志之士点燃成熊熊烈焰,烧出一个崭新光明的新世界。 ………………………………………………………………………………………………… 这一次醒来,终于恢復了性别——她可真是松了口气。 她似乎躺在一辆行走的车中,颠簸得很,说明路况不好,可能是所在的地方落后,也可能是所在的时代落后,总之,她居然一点也不意外。 第172页 耳边叽叽喳喳似乎有好几个女孩的声音——都是熟悉至极的英语强调,连一点点俚语口音都没有变化。 所以,她身为约翰里佛斯的那一世死后却没有脱离这个世界,而是,来到了另一条时间线上? 「我们还有多久到伦敦?莉迪亚还没醒,需不需要叫醒她?」 「哦,简,让她睡吧,睡着的莉迪亚远比吵吵闹闹的她更可爱,我们尽可以在到达伦敦的前半个小时叫醒她!」 白锦默默地听着,这仿佛又是一个比较耳熟的名字,想必又来自她第一世的记忆,可惜时光太久远了,她有些记不清了。 女孩们的提议正中她的下怀,她此时此刻,同样需要安静的环境,去好好吸收原身的记忆。 第122章 傲慢女王 第一章 去伦敦的路枯燥无味, 白锦闭着眼睛养神,只假装自己依然是睡着的,晃晃悠悠的路不太好走, 但是从空气中透出的清新感,倒是和上一世如出一辙,似乎并没有太多差别。 上一世晚年她没再乱跑,而是隐居在沼泽庄园, 黛安娜和玛丽两姐妹, 终生未婚, 却因为对女王的突出贡献, 一个获封侯爵, 一个获封伯爵,也就是从她们开始, 那些上流社会的权贵们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儿子继承爵位,比起旁系的侄子外甥, 当然还是自己女儿继承更好,一时间, 许多女性贵族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女王的身边,荟萃了一大群颇具实力的女性, 不再只是充当只接管内务的女伴和侍女, 而是和那些纵横政坛的男人们分庭抗礼,搏击厮杀,攫取权力和利益。 对于英国女性而言,这是个最混乱的时代,也是个最好的时代, 但对于各贵族老爷来说,就颇具颠覆讽刺意味了,多少纨绔无能的子弟保不住自己,被家中姐妹夺权夺爵,又有多少阴谋厮杀,权力唤醒了女性作为「人」的本性,无关乎性别,本质上都一样。 虽然不小心改变了歷史,但似乎也没有因为她的胡作非为产生什么不良的影响,正如她的父神留给她的祝福,她尽可以在人间随意逍遥,无需受到任何束缚了。 幸好经歷虽然复杂曲折,她还是没有黑化,不然怕是要辜负她父神的慈心了。 这一世,她成为了英国乡下一个小乡绅的女儿,还是连生五朵金花中最小的那一个,基本上已经绝了这个家庭再获得一个男性继承人的希望。 上一世约翰就曾经和查尔斯讨论过这个对女性极度压制的遗产继承政策,所幸黛安娜、玛丽、简三个姑娘,用事实证明了女性的能力和性别无关,所有的变革,从上而下总是相对轻松一些,等约翰晚年时,伦敦的上议会已经出现了几个女性议员的身影,民间继承家中财产的女孩儿多了三四成,极少再出现父亲亡故,母女一同被赶出家门,一无所有的情况了。 而这一世,显然什么都没有改变,女孩儿无论如何装点自我,最终目标依然是嫁一个丈夫,在父亲去世后兄弟不肯负担她时,好在这偌大的世上有一处容身之地。 她之前经歷的一世,就仿佛时莉迪亚在马车里打盹做的一个美丽的梦,黄粱一梦,醒来太阳已经西垂。 耳边听着简和莉齐的交谈,慢慢拼凑出了一个大概,简而言之,这又是莉迪亚惹出来的一段意料外的仓促之旅。 这个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因为从小缺乏管教而头脑空空,因为天生美貌而受到宠爱,因为见识浅薄而自信无畏。 她既没有进入学校接受过系统的学习,也没有像简和莉齐那样受过家庭教师的薰陶,从小放养,偏偏又备受宠爱,养成了做事只顾自己喜好、不计后果的性格。 这次终于兜不住了,她居然招惹了当地驻军民兵团两个年轻人为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天更是像花蝴蝶一样出入民兵团,班纳特先生实在受不了她的愚蠢,也担心她继续留在家里会受到流言蜚语的侵扰,尽管他不觉得他这个傻瓜姑娘能体会到什么叫人言可畏,但他不能不为其他几个未婚女儿的名声考虑。 一力压下班纳特太太的反对,班纳特先生写信给自己在伦敦的小舅子加德纳先生,请他收留几个三个外甥女一段时间,不敢奢求待到民兵团离开,至少也要等朗博恩的流言蜚语被另一波八卦取代才能回去。 于是姐妹三人匆匆踏上了去伦敦的路,简和莉齐完全是肩负「监督押送」重任的,谁知道莉迪亚一上马车就昏昏欲睡,一路上几乎没有清醒过,别提吵吵闹闹了,连话都没说几句,反而省了两人许多事。 简和莉齐庆幸之余也有些担心莉迪亚的身体,但她除了想睡觉外,并没有其他任何症状,既没有发烧也没有呕吐,面色红润娇艷得像花园里含苞待放的玫瑰,每醒来一次似乎都更加容光焕发了,真是一点都看不出异样。 简和莉齐讨论了很久,最后车夫大叔看了看,肯定地告诉简和莉齐,「莉迪亚是晕车了,等到了伦敦,下了车就好。」 他是个老把式了,又说得信誓旦旦,简和莉齐将信将疑,也只有更加不错眼地守着莉迪亚,生怕她出现一点意外。 「妈妈总是夸我好看,其实,咱们姐妹五个,真正称得上美人的还是莉迪亚。」简端详着沉睡的小妹妹,对莉齐说。 她们姐妹两人差不多大,学学在一起,玩也玩在一起,和下面的三个放养小姐妹其实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印象中玛丽自卑自傲,吉蒂没头脑,莉迪亚咋咋唿唿,尤其是被妈妈宠坏的莉迪亚,脾气尤其糟糕,总是大说大笑,横冲直撞,没有一点娴静端庄的时候,像这样安安静静地躺着还是第一次。 第173页 这也是两姐妹认认真真打量小妹妹的第一次。 「简你总是太谦虚,朗博恩谁不知道你才是最美的班纳特小姐,莉迪亚可比不上你!」 莉齐嘴上这么说,目光还是忍不住被莉迪亚吸引。 说实话,若是论五官轮廓,两人是不相上下的,金髮碧眼的简更加柔和秀丽,她是最正统的英伦淑女的模样,气质中融合了沁人心脾的甜蜜和如沐春风的温柔,形成了独属于简班纳特的魅力。 而红髮黑眼的莉迪亚则五官深邃,狭长的双眼,眉骨压得很低,修长的眉尾转折处高高挑起,透出一股惊心动魄的野性之美,一颦一笑都散发着无言的魅惑风情,无论是谁站在她身边,第一眼都会被她吸引走所有注意力。 尤其是,莉迪亚今年才十五岁,她甚至还没有张开,五官容貌已经初具绝色美人的风采,想也知道等她真正长大成熟,该是何等的美艷绝伦! 但,莉齐思忖,美也不仅仅单单指容貌美,还有气质、心灵、品德都要美好,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美人,无疑,只有一张脸的莉迪亚,可比不上样样完美的简! 倘若气质撑不起美貌,那么美丽不免要落于下乘。 「因为你偏心我,所以才觉得我更美,」简温柔地笑道,「但我可不能厚着脸皮自觉良好,莉迪亚才是真美人,我在伦敦的舞会上见过一些富有美名的小姐,她们甚至都比不上莉迪亚。莉齐,不要对她们失望不满,说起来,自从妈妈生了头疼的病后,管教她们的任务其实在我身上,是我没有尽到长姐的责任,莉迪亚只是缺少了管教,我们应该对她们耐心点。」 「玛丽和吉蒂也没有人管教,就不像她这样轻浮放荡。」莉齐压低声音道,「她就是被妈妈惯坏了。」 「是啊,你也说,惯坏了,那责任也不在她,而是什么都不管的爸爸和妈妈。」简语气依然柔和,仿佛她永远都不会动气似的,「莉迪亚太年轻了,她还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趟去舅舅家,我想和莉迪亚好好谈谈。」 莉齐不以为然,你想好好谈,莉迪亚可未必想。 但她不会反驳简,简是一片好心,只希望莉迪亚能够认识到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错。 第123章 傲慢女王 第二章 白锦一直在闭目养神, 没有错过两姐妹的交谈,虽然没有加入进去的想法,却也听得津津有味。 听得出来,简和莉齐的感情是毫无隔阂的交心程度, 可比对莉迪亚关怀中透着客气的情感深厚得多, 这也正常, 十个指头有长短, 哪怕是血缘关系,首先也要讲究投缘, 并不是所有的兄弟姐妹感情都能和睦深厚, 不然上一世的简也不至于被她收养。 这么多世走过来, 是男是女对她的影响已经几近于无, 或者说,她已经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思维格局, 绝不会受到性别的限制, 但每遇到世事的时候, 还是很能感受到男子与女子的区别对待,就比如她此刻听到的简和莉齐的对话,就是她上一世身为约翰绝不可能经歷感受的, 这就是一个立场问题了。 莉迪亚虽然轻浮虚荣的名声已经开始显露,但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年龄也不大, 完全有挽回的余地, 脱离了班纳特太太的管教,简要和她谈谈也在情理之中,至于莉迪亚服不服管,简似乎也并不在意。 去伦敦的加德纳舅舅家, 就意味着有机会参加伦敦的社交舞会,对刚允许踏入社交界的莉迪亚来说是一份意外之喜,这份意外之喜足以促使她暂时离开心爱的民兵团,同意了父亲的决定,否则她定然会把家里吵得天翻地覆,即便是班纳特先生的威严,也压不住这个姑娘的肆意妄为。 白锦每一世的穿越都是随机性质,既没有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没有不得不面临的困境,即便是未来可见一团糟的莉迪亚,想要避开那些命运的关键点,也并没有什么剧情惯性或不可抗力阻止,所以她对未来的生活完全可以随遇而安。 各人有个人的命运,班纳特家姐妹们的命运相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已经算得上平坦顺遂了,嫁妆少并没有影响她们嫁给自己的爱情,这就足够圆满了。 至于班纳特家缺少的男性继承人,不过是一些祖产土地,既然班纳特先生都已经接受了现实,她也实在没必要节外生枝了。 伦敦离朗博恩不过50英里,简一行也并不急着赶路,加上莉迪亚一直在小憩,马车行驶十分平稳,下午终于到了加德纳舅舅家,一座不大但温馨可爱的寓所。 加德纳舅舅是一位温和儒雅中透着精明练达的先生,而加德纳太太则是一位和气优雅一看就受过良好教育的夫人,他们夫妻俩包括加德纳家的孩子们都对三姐妹表达了热烈的欢迎,这让为了避开流言蜚语而不得不匆匆离家的简和莉齐倍感温暖,瞬间消除了她们稍微有些忐忑不安的内心。 白锦悠然跟在简和莉齐身后,她比简和莉齐都高了半个头,身材高挑,发育得格外好,腰肢纤细柔软,胸脯丰满耸立,小睡了一觉的她,整个人仿佛在发光,气色饱满红润,细腻如牛奶的肌肤,覆着薄薄一层粉霞,饱满如水蜜桃的面庞,偏偏生着英挺俊秀的希腊型鼻樑,使得本该艷丽妩媚的脸平添了三分矜傲贵气——真正倾国倾城的美人,本就该拥有独一无二的魅力风采! 白锦敏锐地感觉到加德纳夫妇正在暗中观察她,但她并没有收敛布满莉迪亚眉梢眼角的桀骜不驯,反而大胆地左顾右盼,兴致勃勃,显示出了和简、莉齐截然相反的教养气质。 第174页 而向来善于观察的莉齐当然注意到了白锦的「失礼」,她微微皱了皱眉,想要说些什么又咽了下去。 莉齐当然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小妹妹失了面子,而且莉迪亚可不是什么体面周全的性格,谁知道被她提醒之后,莉迪亚会说出什么不顾场合的话,那可就太让人尴尬了,倒不如私底下和她说一说,她觉得,莉迪亚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多少应该还是会有一点顾忌的。 加德纳夫妇并没有因此看轻白锦,他们毕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反而从白锦从容舒展的神态气场上看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特质,虽然有别于时下让人夸赞的英伦淑女,但这样的莉迪亚,并不让人讨厌,哦,他们总算明白了班纳特先生的担忧,姐夫本就是最传统的英国男人,看不惯容貌举止稍稍有些出格的莉迪亚也情有可原,但莉迪亚本身未必就有错,他们大可不必用偏见的目光去看待这个外甥女。 加德纳太太高高兴兴地道,「亲爱的简,你们来的正好,威廉爵士邀请我们参加他家举办的舞会,就在下个星期三,这条街上所有的年轻人都会参加。简和莉齐可以在舞会上多认识几个新朋友,莉迪亚也不要拘束,虽然你还小,但是多见识一些家世性格不同的优秀年轻人,也能帮助我们增加阅歷,将来谈亲事时,就不会被那些糟糕的人欺骗啦!」 简羞红了脸,不好意思地道,「亲爱的舅母,连你也要笑话我们。」 难道妈妈已经把恨不得她们五姐妹都嫁出去的心思嚷嚷得满世界皆知了?莉齐想到这个可能,就感觉一阵窒息,哦,莉迪亚带来的难题尚未解决,她们又要面对妈妈制造的难堪。 「这有什么?」加德纳太太不以为然地道,「你们妈妈有一句话说的对,每一个淑女,终归都是要结婚的,趁着年轻,我们当然应该去找一位适合自己的绅士,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将来的生活美满幸福,可不能为了一时的脸面,而错失良缘。我们就不该放弃每一次机会。」 虽然加德纳太太对丈夫的姐姐某些言行看不上眼,但对于她一心一意想给女儿们找一桩门当户对的亲事,还是十分贊成的。年轻的姑娘们总是视爱情为生命的全部,但等结婚后她们终将明白,没有充分经济支撑的爱情,是多么不堪一击。那些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的姑娘,哪一个走错路后不后悔?只不过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她可不希望她这些可爱善良的外甥女们,落到那种境地中去。 可惜她们不能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而嫁妆也实在不算丰厚,这就使得她们选择的范围狭小了许多,优秀的、值得託付终身的绅士也更少,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每一次机会,就更弥足珍贵了。 「我认为舅母说的对。」 白锦忽然开口,一双漆黑的眼眸,似笑非笑地睇着人时,仿佛蕴含着无穷的魔力,令人被蛊惑般移不开眼。 「简就是面皮太薄了,太过含蓄内敛,以至于错失了好几桩良缘。可你是班纳特家的长女,你若是嫁的不如意,让后面的妹妹们怎么办呢?所以,在面对上好的姻缘时,我认为你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主动争取,当然,对方也应该是一名值得争取的绅士,如果你拿不定主意,可以向舅母请教,我认为舅母可比母亲靠谱得多,起码能够分析出对方是不是一名能够託付终身的有担当的绅士,而不仅仅是年收入多少,会不会给妻子儿女花钱。」 白锦从来都不看好简的那位官配,跟女人一见钟情的速度可真快,有一对难缠的姐妹,耳根子又软,性格不够坚定,对生活没有规划,责任心也很一般,总让白锦联想起红楼那一世的贾宝玉,这多情公子真是不管东西方都不缺,而飞蛾扑火的姑娘也比比皆是。 相比起来,莉齐的眼光果然比简好,虽然她也走过弯路,但却比简勇敢,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能够及时改正,也能在认可对方后坦白自己的心意,这是她有别于这个时代女性的特质,也是她抓住良缘的关键。 别说什么婚后怎么怎么样,莉齐能够获得父亲的喜爱,从五姐妹中脱颖而出,就说明她不是那种只知索取不懂付出的人,也不可能把自己婚姻经营得一塌煳涂,尤其是没有莉迪亚拖后腿后。 相反,眼下看起来简的一手牌比莉齐的好,但性格决定命运,还有她不怎么样的眼光,相对狭隘的见识,都将成为她未来婚姻生活中的阻碍,如果不加以改变的话,白锦一点也不看好她。 白锦这番话,说得又现实又刻薄,又理性又冷淡,完全出人意料,大大颠覆了她在简和莉齐心中的印象。 简和莉齐都吓了一大跳,实在想不到喜欢和军官们肆意玩耍从不考虑后果的莉迪亚,居然还有这番对婚姻的见解,既然她对婚姻的认知如此清醒,又为什么对那些明显不适合当婚姻对象的军官们保持非同一般的热情?她的言行未免太对立了吧? 倒是加德纳夫妇很少接触这个小外甥女,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次见面的印象,反而丝毫不意外——这外甥女一看就是那种极其富有主见且敏锐厉害的姑娘,她有这番见解,除了证明她并不是个头脑空空的草包美人外,也证明了他们的姐夫班纳特先生果然看走眼了。 「莉迪亚真是个小可爱,简,我认为莉迪亚说的有道理。」加德纳太太哈哈笑着说道。 第175页 来到加德纳家的头一天,莉迪亚就给加德纳太太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哦,这可真是一位胆大妄为的姑娘,但是依旧不失可爱,姐夫实在是担心太过啦! 很快,加德纳夫妇就知道,他们的姐夫担心的一点也不为过! 第124章 傲慢女王 第三章 每年伦敦的社交季, 威廉爵士家都是第一个举办舞会,同时宣告着这条街的社交季正式开始。 这条街上的居民,从这一天开始, 往后几乎每一天都会过得无比充实, 家家户户无比默契地轮流举办宴会, 也有各家来自周边市镇乡村的亲戚朋友前来参加, 这样的热闹, 要持续到十月下旬, 天气变得寒凉时才会停止。 加德纳家来了美丽的三姐妹, 也很快传遍了街坊四邻之间, 美人自然是让人很有讨论欲,尤其是随后关于她们姐妹的稀薄嫁妆一曝光,就更让人形成了两极分化的讨论。 别以为城里的夫人们就比乡下更矜持,大家谈起男女婚嫁来一个比一个精神,温柔大方的简和活泼明媚的莉齐本人都属于婚姻市场上让人看好的姑娘, 偏偏嫁妆和家世不给力, 让人特别惋惜。 因为英国操蛋的继承制度, 不止是班纳特太太想让女儿们嫁一个能让自己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丈夫, 这些年轻的、非家族继承人的男士们, 也希望能娶到一个有钱的小姐, 好少奋斗十年八年,这都是人之常情, 舞会上邀请简和莉齐跳舞的人很多,产生爱慕的男士也不在少数, 但真正有进一步想法的绅士在几经衡量之后,几乎都遗憾地放弃了。 简和莉齐都是聪明的姑娘,当然感受到了男士们的退缩, 虽然心底有些失落,但毕竟不曾动过心,倒也不至于难过,只是想到各自的未来,难免留下了些仿徨的影子。 至于最小的莉迪亚,第一次亮相威廉爵士的舞会,就引起了轰动。 用后世的话说,大概就是艷压吧,她只是懒懒散散地站在舞会后方,漫不经心得仿佛是路过人间的阿芙洛狄忒,甚至不雅地打着哈欠,而舞会上千娇百媚妆容精緻的小姐们,无论之前有着什么样的美名,都被她夺走了所有光彩。 比起对简和莉齐还略有些克制的男士们,追求莉迪亚的男士就疯狂多了,完全不考虑家世身份嫁妆财产,就像陷入了绮丽的梦境中,永远也不愿意醒来。 白锦只是对这种相对低层次的舞会有些兴趣,所以在威廉爵士家举办舞会时,就无可无不可地跟着简和莉齐去参加了,谁知道就像扔进了一颗深水炸弹,彻底颠覆了这个社交季。 莉迪亚的美貌,即使以白锦上辈子的眼光来看,也是极其罕见的,英国不缺红髮美人,那位着名的海洋之心女主,就是不折不扣的英伦红髮大美人,但人家美得古典矜贵,浓墨重彩,哪怕是后期种种叛逆,也摆脱不了天生的贵族内敛气质。 莉迪亚却是野惯了,是荒野上恣意绽放的红玫瑰,红得如此冶艷摇曳,蓬勃张扬,她只管知道自己生得美,却不知道到底能美到什么地步,不知道美的上限在何处,蒙昧和无知是覆盖在她身上的灰尘,形成厚厚一层硬壳,也不曾从里面敲破过,以至于她很轻易便糟蹋了上天赋予她的优势,早早坠落于泥泞当中。 只是露了一面,加德纳家的前厅便被一波又一波前来拜访的年轻人装满了,当中不乏家世地位远远超过他们阶层的青年才俊,年轻英俊,举止得体温雅出众,也不在意莉迪亚嫁妆减薄,连加德纳太太都有些心动了。 「好孩子,假如你还像你那些懵懵懂懂的表妹一样,整天只知道吃和首饰,我是不会和你说这些的,但很显然你是一个富有主见和思想的姑娘,那么,我认为应该和你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这些天来拜访我们的男士,不能说每一位都无可挑剔,但当中的确有几位绅士,以我多年的目光看来,是值得託付终身的好先生,你是怎么想的呢? 正如你之前说简的那些话,虽然你现在还小,但是完全可以挑选适合自己的求婚对象,我们也不用马上结婚,大可以先订婚,如果对方依然态度不变,那就真是一桩好亲事了。」 白锦听得出来加德纳太太的好意,她是觉得机会可遇不可求,不要好高骛远,抓住一个适合的就认准下去,很实际很理智的想法,也完全是为她考虑,并没有掺杂一点私心。 白锦当然不会不识好歹,她只是没想到,有一天,她白锦居然会面临愁嫁的局面,她半真半假地笑着道,「舅妈,不着急,咱们不着急,不过是一些见色起意的人而已,无论条件多么好,都改变不了他们是因为我的容貌而产生的爱意,这种爱意可就像伦敦的朝雾,太阳一起就消散无踪,浅薄得很。如果真的每个淑女都必须要找一个丈夫,那我觉得,我还能找到更好的,您信不信?」 加德纳太太哑然,这个,不是信不信的问题吧?而是莉迪亚在男女之事上的态度,和别人完全不一样,似乎太,对,太轻佻,太轻描淡写了,仿佛那些条件出众的青年根本不值一提似的。 那是一种强大到坚不可摧的心境,笃定,从容,不为所动。 「拒绝他们,舅妈,」白锦微笑,然后干净利落地道,「我才十五呢,至少二十五岁之前,我绝不考虑这些。等我二十五岁了,眼下这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绅士们,恐怕都已经头顶光滑铮亮了,倒是省了家中夫人买镜子的钱。」 第176页 哪怕是温柔包容的简,也被白锦刻薄的话逗得一笑,事实上这可不是一位男士的伤心事,连他们的父亲都不可避免,唯有莉迪亚敢这么大刺刺丝毫不顾情面地说出来。 这还是个孩子呢,完全有任性的资本,加德纳太太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舞会年年都有,大不了以后还把莉迪亚接过来,总能碰到莉迪亚满意的。 在简和莉齐准备离开的晚上,简来到了莉迪亚的房间。 这几天密切的相处,推翻了简对莉迪亚浅薄虚荣的印象,很显然是她们误会了小妹妹,是她们平时对莉迪亚关心不够,才会误解了她的为人,但莉迪亚依然我行我素,全凭自己喜好,简还是十分不放心。 「假如你对婚姻的本质有如此深刻的认知,明白什么才是对自己最好的,那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些民兵团的军官们?很显然,那些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浪子,跟着兵团的调遣四海为家,根本不适合婚姻,也没有人愿意嫁给他们,像丹尼上校那样的男士毕竟是极少数。」 白锦用吃了一惊的表情看着简,疑惑道,「亲爱的简,你哪一只眼睛看到我愿意嫁给他们啦?不,当然不,我对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他们走南闯北看到的种种风景趣事,而他们那些和驻地周围小姐们的绯闻逸事,我听到的可比你听说的多得多,我得是有多想不开,才会看上他们啊?」 简也吃了一惊,「可是你总是喜欢去找他们!」 「当然,他们可比那些留在乡下整天和田地家禽打交道的男士们眼界宽广多了,虽然轻浮,有时候不太尊重女性,但是他们总能给我带来新鲜有趣的事物,还有可怕的战争,远洋的轮船,不同国家的风情,比起这些新闻,他们那些小小的瑕疵我还是能忍受的。」 「可是可是……」简瞪着一双翠色的美丽眼眸,彻底结巴了。 白锦不在意地摆摆手,「我懂,那些人总是在背后嘀嘀咕咕,说一些自以为有见解的话,用打压别人来证明自己是个聪明有头脑的人,我并不在乎,我和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一条航道上,又何必在意他们的情绪呢?」 「简,」白锦意味深长地道,「外人怎么说,我并不在乎,只要家里人没有误解我就好。」 简被白锦的话说得愧疚无比,絮絮叨叨和莉齐说了一晚上,也引得莉齐开始深刻反思自己,身为姐姐,是不是太不关心妹妹了,以至于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妹妹,如果莉迪亚是被误解了,那留在家里的玛丽和基蒂呢,是不是也不是她们以为的那样不堪受教? 两人怀着对姐妹的歉疚心情回去了,回到朗博恩后,也开始认真地开始管束剩下的两个姐妹,然后她们发现,玛丽虽然自卑,但却很想得到认可,基蒂没有主见,给她划定轨道,她就会专心去执行,妹妹们看似一身缺点,却并不是不可救药,四个姐妹的感情倒慢慢升温起来。 对此,班纳特先生再一次庆幸,自己把闹腾的莉迪亚送走真是一个英明正确的决定,而班纳特太太没有了能和自己产生共鸣的小女儿在身边,总感到剩下的几个女儿都不太贴心,慢慢的也没有那么活跃了。 留在伦敦的白锦,并不如她父亲想的那样,被加德纳夫妇约束管教,她展现的性格和智慧,折服了加德纳夫妇两人,他们给予了她最大的自由,但白锦自己也没想到,因为美名远扬,拒绝的又干净利落,导致没有如愿的男士会铤而走险,对她发起了一场蓄谋已久的绑架。 第125章 傲慢女王 第四章 这场绑架, 白锦其实早有觉察。 她从简和莉齐离开后,就重新拾起了药王诀,这一世她身为女子, 还是个漂亮且没有太高社会地位的女子, 跟上辈子的处境截然不同。 如果莉迪亚只是普通的美貌, 那是无所谓, 稍微低调点也就平平安安过一生,但以她的目光看, 也或许是因为她灵魂的加入,如今莉迪亚的美貌,已经很有祸水的潜质,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却拥有远超自保能力的美貌,定然会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哪怕是原来的莉迪亚, 人生走到那个地步, 也不能不说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美丽的外表。 无论在哪个时代,超越大多数人的美貌都是一种稀有资源,必然会引来垂涎和掠夺, 她如果不想沦为男人争权夺利的战利品,至少要拥有保护自己的实力。 上辈子她一直没有动过药王诀,因为用不上, 趁手的枪枝热武器更适合上辈子的她, 这辈子可就不行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进化程度局限了药王诀修炼的高度, 但修炼到世界能容纳的上限,还是不成问题的。 洗精伐髓的过程无须赘述,绞碎了细弱的经脉重塑,一点点析出骨髓血管中的杂质, 浑身毛孔都沁出了血,充斥着腥味的暗红杂质不停地溢出,灰泥油垢一层一层加厚,哪怕是从小在乡村长大且年轻貌美的莉迪亚,最后涌出的杂质也形成了一层骯脏的厚壳。 痛快地清洗之后,她整个人宛若脱胎换骨,通透得就像一整块羊脂白玉,神清骨秀,冶艷绝丽的美貌加上举手投足的风情,如同一曲玄妙优雅的旋律,散发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白锦的变化有些明显,从普通的世俗美人变成了高不可攀的绝色美人,谁也无法忽略这种惊人的变化,但所谓灯下黑,再有想像力的人,也不会以为每天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人会发生什么怪异的事情,加德纳夫妇顶多觉得莉迪亚离开朗博恩后心情变好了,人长大了一些,容貌也张开了,因此更加漂亮了,不用白锦多说什么,他们自动就在心里把前因后果补充得合情合理。 第177页 而且,加德纳先生和加德纳太太都觉得,班纳特家恐怕是要发达了,出了这样一位顶尖美人,将来说不定能藉由莉迪亚改换门庭,歷史上又不是没发生这样的事情! 班纳特家的三姐妹都只参加了威廉爵士家的第一场舞会,简和莉齐确定莉迪亚在加德纳舅妈的陪伴下不会发疯失控,就回了朗博恩,白锦则对舞会毫无兴趣,既然她选择了拒绝所有绅士,那舞会参不参加也就无所谓了,相反,她太过美貌,保持一点矜持和神秘感并不是坏事。 白锦在加德纳家待得十分愉快,舅母加德纳太太真是一位知情识趣的夫人,和气通达,情趣又高雅,不会勉强她做任何事情,白锦乐得轻松。 加德纳太太很能理解白锦的选择,她作为本地居民当然要每天带着长女出门,而白锦则和几个没到社交年龄的小表妹表弟留守在家。 白锦也习惯每天傍晚戴着帷帽出门散散步,难得的闲暇时光,她上辈子待在伦敦的日子本就稀少,还要处理大量人情来往和政务公事,根本没有这种安安静静一个人欣赏泰晤士河晚霞的机会。 仿佛从正式继承神位后,她就失去了人生的目标,长生,她已经实现了,只要她不作死,她就会长长久久地活下去。此后穿越的每一世,都如同度假一般,提前进入了养老生涯,但至少到目前,她对这种生活还挺满意,一点也不腻烦,这就够了。 这个时代对女性可太不友好了,即便她有自保的能力,也不希望节外生枝,如果要去的远些,那就带上加德纳家的女僕,这样的配置通常意味着至少中产阶级的身份,也能避免许多麻烦。 ——但如果麻烦是专门针对她的,那她就是做无数准备,也无法避免。 闲逛了一个星期左右,白锦就察觉到有人在跟踪她,她非常意外,起先还以为自己是不是多虑了,她就是个乡绅家有些轻浮的无知少女,甚至都不是伦敦人,完全没有交际网也不可能得罪什么人,而那个莉迪亚的官配都还没到出场的时间,怎么会有人跟踪她呢?是不是搞错了? 甚至,跟踪她的人还不止一批。 其中一批并不固定,有时候脚步沉一些,有时候轻一些,似乎认定白锦只是个家世寻常的女人,所以只是稍微掩饰了一下,并没有过于谨慎小心地掩藏行踪,只是跟踪三天而已,就换了三个人,都是年纪在三十左右的壮汉,身上透出一股逞兇斗狠的气息,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正派的人。 除了这群人外,还有另外一拨——这一拨和之前那批人显然不是一伙的,主要跟踪成员似乎是两个人,穿着普通的大衣,五官也异常平庸,毫无记忆点,神出鬼没地盘桓在她四周,像是监视,又像是跟踪——倒是这两个人引起了白锦的兴趣,无他,这两人身上的气息白锦太熟悉了,前世在查尔斯的手下身上看到过无数类似的特质,而这些人,有一个统一的名称——特工。 哦,真是不可思议,她居然把国家特工都引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居然毫无察觉,这可不太好。 从她踏入伦敦的那一刻开始回想,白锦捋完了记忆,心里总算有了一点点猜想,但还不太确定,她需要验证。 「莉迪亚,今天还出去散步吗?」 出门前,加德纳太太喊了一声,白锦朝她笑着点了点头,戴着手套的右手执着蕾丝小伞,露出一小截雪白细腻的上臂,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舅妈,今天我可能会晚一些回来,我看到一个很不错的小店,里面进了一些新的花边和绸带,我想挑一些别致的出来做帽子。」 「好吧,那些来自东方的花边绸带确实闪闪发亮,最招惹你们这些小姑娘——那你注意安全。」 当一块带着迷药的手帕捂到白锦嘴上时,白锦没有挣扎,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种程度的迷药,对她根本不起作用,她倒想看看这些人要把她带去哪里。 白锦感觉自己被拖上一辆马车,然后推到了角落里,车内至少还有三个人。 「嘿,吉姆,得手了?」 「当然!这些傻乎乎的女人就像路边迷路的羊羔,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哦,她可真美,吉姆,我……」 「闭嘴!想都别想!你敢对她下手,别怪老子翻脸!!你知道这种上等货值多少钱?如果失去了纯洁,那些掏钱的贵族老爷可不是傻瓜!!」 「好了,吉姆,别动气,巴里只是说说而已,他可没有这个胆子。不过这个妞确实漂亮,现在我们想要卖个好价钱,动不了她,等以后那些贵族老爷腻了,还不是会落到我们手里,到时候巴里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呗!」 三个人的对话渐渐流向龌龊,无人再去注意白锦,角落里,白锦抿着嘴,嘴角勾起了一丝寒气四溢的笑。 马车在狭窄的巷子里匆匆驶过,不断地变换方向,朝着目的地越来越近——白锦内心的感觉也越来越古怪——原来她也犯了灯下黑的毛病。 以她上辈子对伦敦的了解,他们此刻正在奔向伦敦最奢侈高档的花街销金窟——所以,竟然是美貌惹的祸? 上辈子白锦就知道那些周转在各政要贵族身边的情妇交际花并不都是心甘情愿的,有因为家世衰败而堕落,但也有从小被卖而不得不进入这个行当,因为无人诉求到她面前,她对此也极少关注。 第178页 倒是黛安娜她们获封爵位后,大大提升了女人的地位,其中就有一位议会女议员,在议会种提出了关于略卖人口的处罚方案。 这条方案,在各方推动下成功实施,到白锦晚年时,伦敦人口失踪案——尤其是妇女和孩童失踪的案例,已经呈现断崖式下降,虽做不到杜绝,也大大清朗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万万没想到,这辈子她成为了莉迪亚,人生遇到的第一劫居然是被绑架略卖,这张脸,让她成为黑暗分子眼中的奇货可居? 搞明白了跟踪绑架者的目的,白锦也不着急了,就是不知道另一波跟踪她的人,能不能跟上这辆马车——哦,这会儿她已经恍然大悟——是她低估了莉迪亚美貌带来的震撼,也明白了另一拨人跟踪她的目的,毫无疑问,同样是为了这张丽质天生的脸! 史书上,那些留下音容笑貌的美女间谍,可是各国都有! 正如她所想,美貌是一种稀缺资源,她没有能力自保,觊觎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马车进入到一处花园后门停了下来,从门里慵懒地走出来一名举着烟枪的女人,丰满靡丽,嘴唇涂得猩红,穿着抹胸长裙,露出肉滚滚的雪白臂膀,斜睨着吉姆等人。 「上面就是你这次相中的货?我可告诉你,这次要是再不让金先生满意,你这位置也做到头了!」 「放心吧,这次的可是个上等货,不信你上来验一验!」 这女人当然不放心,她扭着腰登上了马车,掀开车帘,整个人僵住了——马车里,白锦眨着一双仿佛是精笔勾绘的绝美眼睛,黑得宛若星空,神秘,充满了勾魂摄魄的魔力,定定地看着她,朝她嫣然一笑。 她脸色一变,就要叫出声来…… 第126章 傲慢女王 第五章 等到西蒙带着手下赶到玫瑰花园时, 往常灯火通明欢歌笑语的别墅内已经一片死寂。 别墅外的花园完好无损,浓重的血腥味隔着金属栅栏和厚重的墙壁传来出来,西蒙脸色十分难看, 直接沖了进去——别墅内的景象, 勐一看到,饶是西蒙见惯了生死血腥, 也情不自禁地在胸口连连划着名十字, 嘴里念叨「上帝保佑……」 从别墅进门处开始, 横七竖八地倒着一具一具的尸体, 姿态各异,男的女的都有, 统统都是满脸恐惧,一枪爆头, 鲜血洒了一身一地,泡胀了昂贵的土耳其地毯,脚踩上去软绵绵地陷下去,发出沉闷的「噗嗤噗嗤」声音,酒台被推倒在地,满地酒液和碎片, 在地上闪着寒光,鲜花委顿在地, 似乎是被人踩来踩去, 早就化为了骯脏的烂泥。 这曾经是权贵们销魂蚀骨的温柔乡,已经化作了人间地狱, 阴森而诡异,寒气像藤曼一样沿着脚往上攀爬,缠绕住他的心脏, 西蒙只觉得毛骨悚然,有点喘不过气。 「哦,上帝啊,这是谁干的?魔鬼——」 西蒙的助理肯特踮着脚瑟瑟发抖,好歹也是特工出身,不知道见过多少各式各样的死人,居然被眼前残忍的情景给吓着了。 「走,检查一遍。」 西蒙强忍着不适,在肯特和另一个助理伍尔夫小心翼翼的压阵下,在别墅内外包括楼上的包厢卫生间一个不漏地检查了一遍,心中的不好预感得到了印证——别墅里的人一个不留,全灭了。 不论是玫瑰花园的女主人和姑娘们,养着的打手,还是前来喝酒放松的客人,西蒙甚至从死去的客人里面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现在不只是心头髮寒,连头也跟着疼了。 完了,这几个人死在这里,绝对是一桩大案了!! 后花园躺着三男一女四具尸体,西蒙都认识,也许对方不知道他是谁,但西蒙毕竟身份不一般,对这些伦敦地下势力说不上瞭若指掌,却也有大概的了解,这四人正是玫瑰庄园的女主人,和玫瑰街的地下小头目乔治,另两个大约是乔治的手下,居然都死在这里。 「头,你看,这人的伤和别人不太一样。」肯特忽然指着其中一人说到。 西蒙走过去,只见这人不止是一枪爆头,还,嗯,一枪爆蛋了—— 这得是有多深仇大恨? 看着这个简直令男人闻风丧胆的伤口,西蒙心中灵光一闪,凝神想起了什么,深蓝的眼眸颜色变得更深,「我们看到那位小姐了吗?」 伍尔夫沉闷地摇了摇头,「总共四十六具尸体,没有班小姐。」 西蒙心头沉甸甸的,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班小姐要么被掳走了,要么,这些人的死,都和她有关系。 西蒙让肯特回去报告了玫瑰花园的惨案,自己留下来走遍了玫瑰花园,他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死了,至少,按照他知道的玫瑰花园人头数,至少还有五六个姑娘消失无踪,别墅后那个一看就是刑讯暗房的小屋子里,里面很明显有人生活的痕迹,此刻也是空空如也,里面的人同样不知所踪。 楼上玫瑰夫人的卧室里,一片狼藉,床脚一块墙壁被打碎了,露出了里面厚重的保险柜,也被撬开了,里面除了乱七八糟地堆着一堆纸张书信债券身份证明之类的,什么都没有,但保险柜角落里有掉落的一颗松子大的蓝宝石——显然,这个保险柜里曾经存在的一笔不知数额的财富也不见了踪影。 着让他更不好判断这里惨案发生的动机,他直觉怀疑那位他们紧紧跟踪而来的小姐,但,实在想不通啊,那就是一位出身普通前面十五年生活也普普通通的乡村姑娘,除了一张脸,头脑也平平常常,怎么会引发如此震撼残酷的惨案? 第179页 还没等西蒙调查完走出别墅,陪同伦敦警察匆匆赶过来的肯特就悄悄告诉了他一个出乎意料的消息——「头,那位小姐没有出事,她刚才在家里。」 也就是说,玫瑰花园的案子,和她没有关系?西蒙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残阳似血,在最后一缕消散在天边前,白锦迈着和以往一样的脚步出现在街头,曼妙的身影已经成了这条街上赏心悦目的固定风景线,不过看到的人也不多,毕竟,这是全民参与的社交季。 她慢悠悠地举着伞回到了加德纳家,加德纳先生不在家,加德纳太太和加德纳小姐还没有回来,通常舞会都不会这么早结束,甚至除了举办舞会的人家,其他家也是空空的,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今天的白锦比往常散步回来的时间迟了两个小时。 白锦饿了,加德纳家的厨娘会做还不错的英国晚餐,但白锦今天不太想吃牛排肉酱,她问厨娘要了些面粉,亲自揉了一炖锅阳春白雪的面条,煎了几个漂亮的荷包蛋,和被迫留在家里的小表弟两人,吸熘吸熘干掉了一大盆! 「莉迪亚,明天早上我还想吃。」小加德纳先生喝完最后一口面汤,揉揉圆滚滚的小肚子,渴望地看着表姐。 白锦笑眯眯地道,「早上我可起不来,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教教妮娜,让她明天早上做给你吃吧。」 小加德纳先生有的吃就满足了,谁做的倒不是那么执着。 白锦回到了房间,洗漱完毕,躺在了床上闭目养神,思忖着白天的举动,可有哪一步露出破绽,接下来,她的行动还要多多预演,务必排除一切意外发生。 等加德纳太太回来后,悄悄来白锦房间看了一趟,发现外甥女没心没肺睡得十分香甜,加德纳太太一边觉得姐姐姐夫完全看走眼了,莉迪亚是多么乖的姑娘,一边放心地去睡了。 等加德纳太太例行完检查,白锦睁开了眼睛,眼底一片清明,毫无睡意,她起身脱去了睡裙,露出里面穿着的黑色长裤和裹胸,随后换上了衬衣外套马靴,随手往脸上一推,戴上了一面只露出两眼的黑金面具,推开了狭窄的窗户,像一股轻烟一样,飘了出去,消失在花影憧憧的夜色中。 被夜色笼罩的伦敦,谁也不知道这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整个伦敦的地下势力被一个谁都不知道真面目的傢伙逐一上门挑战。 这傢伙操着一口法式英语,语调沙哑多情,偏偏下手狠辣,分管十大街区的头目都被人摸上门来,有些甚至是从妓/女的肚皮上被拽了起来,又一个接一个倒在了对方脚下,无论比枪法还是拳脚,没一个是人家的对手,但这傢伙又点到即止,并没有趁病要命的想法,几个头目受的最大的伤害就是自尊,地盘也没有损失,完全搞不懂这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夜之间,这人干翻了伦敦地下十大头目,毫髮无伤全身而退,直到离去,都没人看到他的脸,也没人知道他的目的。 而管束着伦敦几十城区的十大头目就跟做了场噩梦似的,被人上门挑衅,把以前的威风名声砸了个稀巴烂,丢尽了脸面,连人一片衣角都没捞到。 事情并没有戛然而止,一连几日,这面具人都准时准点地出现,躲也没用,他总能出现在每一个试图躲藏避开的头目面前,且出现了就打,完全不废话,撂狠话的,发问的,以利诱之的,甚至求饶的,使出了浑身解数,根本一点用都没有。 打到最后,忽然有一天,这人不来了。 而被种种挫伤了威严的十大头目,本该同仇敌忾的十人,莫名其妙地发生了内讧,其中一方不知从哪里搞到了精良的火器,顿时耀武扬威起来,完全不打算压制自己的脾气,很快就刺杀了隔壁城区的首领,那样的射程,除了这人手里的武器,根本没有别人能做得到,偏偏这人死都不承认,这下子,简直捅了马蜂窝! 他用的新式武器,来源被他死死护住,别人想分杯羹都不行,本来就招人眼红,这下子师出有名,哪个还会放过他?就像他眼馋隔壁城区的地盘财富一样,别人同样也眼馋他的! 十个街区的头目很快就被捲入了一场不得不火拼的争斗中,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的火拼,到最后几乎杀红了眼,谁也记不得火拼的初衷,只记得自己的心腹被杀了,要报仇,地盘被抢了,要抢回来……整个伦敦的地下势力都陷入了腥风血雨中,连来自政府和白金汉宫的警告都置之不顾了。 这一整个月,天天都有死人,上到□□头领,下到街头地痞,有死于街头斗殴,有被沉入河底,有被杀死在家中……这个月,后来被称为「伦敦黑暗月」。 曾经掌控伦敦地下势力的十大头目,在这个黑暗月中,几乎死伤过半,损失惨重! 伦敦的警察局几乎沦为了摆设,西蒙所属的情报系统查来查去,也没查出个所以然,完全找不到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的癥结。 就在伦敦警方出动所有警力也镇压不住,已经打算求军方出面的时候,已经打得半残的地下势力中无声无息地渗入了一股新势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编了那些死去头目的残存力量,飞速整合,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时,形成了一股崭新的、足以和另外几大势力叫板的新势力。 这股新势力的首领叫怀特,神秘得仿佛凭空冒出来,他一出现,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便让其他残存的势力头目闭上了嘴,默认了他的存在,并在一纸攻守同盟上签了字,整个支离破碎的伦敦地下王国势力重新洗牌,转眼间平静了下来。 第180页 乌云罩顶的黑暗月,至此结束。 第127章 傲慢女王 第六章 叫白锦说, 伦敦的生活可太有意思了,比上一世有意思多了。 上一世她站的位置太高,前程规划得特别有条理, 以至于所有的阴谋诡计都隐藏在彬彬有礼的面具下,潜流暗涌, 最光明正大的冲突也不过是议会上的唇枪舌剑, 作为下棋人的布局谋划, 都在头脑风暴中, 真正涉及到人身安危的活她是没做过的, 远没有这一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来得直白酣畅, 带来无限激烈的感官刺激! 要不是身后还有一大家子, 几个姐姐还等着嫁人, 她都想就此消失在伦敦的街巷中, 过一过这放荡不羁快意恩仇的自由生活。 朗博恩给白锦送了几回信, 都是简执笔, 代表几个姐妹温情脉脉地问候她, 细细讲述了朗博恩的生活日常, 并告知她那个民兵团已经调去了外地, 针对莉迪亚的流言蜚语失去了生存土壤,早已被一位新继承了叔叔遗产的乡绅小姐取代, 莉迪亚无论是选择继续留在伦敦,还是回朗博恩,都不会有任何妨碍了。 白锦当然不回去, 她在伦敦的生活正渐入佳境, 怎么可能这时候离开? 十月下旬,一场寒流经过伦敦上空,捲起了发黄的落叶, 舞会的火炉也驱散不了这股寒流带来的冷风,社交季终于结束了。 白锦一直在舅舅家待到社交季结束,换上了厚厚的绒裙和披风,和小表弟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感情,甚至还长高了接近两英寸,身高已经超过一米七五,考虑到她还不满十六,目测身高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这期间,白锦在每天漫无目的的游逛中,认识了一位马车半路坏了而自己突然发病的中年男人马库斯先生,出于人道主义,白锦搭载了他并将他送回家中,服了药,据医生说再迟一步这位先生就没救了——白锦的好心,及时挽救了他的性命。 这位慷慨的先生认为自己的命非常值钱,感激之下,要付给白锦一大笔报酬,一笔足以令加德纳夫妇都震惊的财富——足足两千英镑,但震惊过后,加德纳夫妇并没有干涉外甥女的决定。 夫妇俩看得开,如果从长远来看,收下这位一看就出身不凡的先生的报酬,就好似买断了这次救命恩情,倒不如用心结交,获得这位绅士的友谊,对莉迪亚的未来更加有好处; 但话说回来,莉迪亚只是个姑娘,班纳特家甚至没有男性继承人,对莉迪亚来说,一笔可以当作嫁妆的意外之财,似乎又比虚无缥缈的友谊来得更有价值。总之,无论怎么选,莉迪亚都不吃亏,他们也会尊重莉迪亚的选择。 「无论如何,这笔意外财富,是上帝赞赏你的善良,你有处置的权力。莉迪亚,为了你的将来,你要好好想一想,这笔钱运用得好,再加上姐夫分给你的嫁妆,足够让你过上衣食不愁的生活啦,可比你的四个姐姐幸运多了。」 白锦能想什么? 这场意外本就是她一手策划的——她可不想过莉迪亚那种买根丝带还要向父母申请零花钱的生活,但一个什么技能都没有的乡村小姑娘,想要摆脱锱铢必较的清贫生活,能有什么光明正大的渠道?像上一世那样经营公司,远渡重洋,虚荣无知的乡村小妞摇身一变商界大亨?呵,估计不等赚到钱,她就要被当成女巫烧死了! 但这笔钱多么?这还是白锦根据班纳特家的全年收入,再结合如今的物价制定的,不多不少。要是给她随心所欲地花起来,那够不够她撑一个月都是个问题,这笔钱只是个引子而已,作为第一桶金,钱生钱滚下去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所以,白锦理所当然没有收下现钱,毕竟对外的名声里,莉迪亚就是个傻乎乎只知道吃和玩的乡村姑娘,她即便知道钱重要,但显然不会有清晰的概念。 于是,白锦在马库斯先生的「好心分析」里,痛痛快快地採取了他的「建议」,将这一笔钱分成三份,分别投入了伦敦最新开设的纺织工厂,煤炭业,以及机器制造工厂里。 她这笔钱,如果存入银行里吃利息,看上去还算丰厚,但投入到这三个庞大的新兴行业里,那就如同滴水落入大海,实在不值得一提。 加德纳夫妇旁观得心惊肉跳,几番想要规劝,看到莉迪亚毫不在乎的表现,也不好说什么,这毕竟是莉迪亚自己挣来的意外之财,看莉迪亚的表现,即使全部亏损了,她也未必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这个看着精明练达的外甥女,也许是因为没有接受过正统的淑女教育,虽然对世事人情十分敏锐,但对这些日常庶务帐目却十分陌生,对钱的欲望也不强,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 加德纳夫妇是不好插手,但这笔报酬毕竟不是小数目,夫妇俩于心难安,商量之后,还是给班纳特先生写了封信,原原本本将事情告知了班纳特先生,还附上了莉迪亚对这笔钱的安排,无论如何,班纳特先生作为一家之主,还是应该知晓此事的。 …… 朗博恩的书房里,班纳特先生看完了小舅子紧急送回来的信,简直以为小舅子是在开玩笑,再三确定之后,班纳特先生叫来了最器重的二女儿莉齐,并对她发出了感慨,感嘆小女儿总是峰迴路转的好运道。 是的,在班纳特先生眼里,他这个小女儿就是个天真虚荣肤浅除了一张脸没有任何可取之处的平凡姑娘,甚至在他们这样严重缺乏继承人的家庭,作为最后一个女孩,打破家族希望的存在,本该受到的责难和苛待却因为她生得酷似太太而烟消云散,反而比其他姐姐们更加受宠! 第181页 如今,在所有姐妹的嫁妆都寒酸得不值一提的时候,她又误打误撞获得了馈赠,远远地走在了姐姐们的前方,这是怎样的好运呀! 而一个并不出众的人,获得了远远超过常人的机缘运道,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警惕的事情?就怕命运从这个方面馈赠她好运,又从另一方面默默收回了什么,这对莉迪亚来说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莉齐,有时候我也会产生一种,一个人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如上帝给你规划的命运的感觉,简是家里最温柔善良的姑娘,你是最聪敏慧黠的,哪怕是玛丽,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才艺,可偏偏是莉迪亚——在莉迪亚的身上,我完全捉摸不透上帝的用意,为什么命运会偏爱莉迪亚这种傻姑娘?」 莉齐认真阅读着舅舅的来信,她一边为小妹妹的幸运感到高兴,又为她任性处置钱财感到担忧,听了父亲的吐槽,她俏皮地笑了,眉宇间敞亮明快,并没有因此而产生阴霾。 「亲爱的爸爸,您这番话要是让莉迪亚听到,她会哭的。虽然她平时咋咋唿唿的,但不可否认,她内心还是非常敬爱父亲,得知父亲对她的评价,她恐怕会不开心。我从这封信里看到了莉迪亚的善良和洒脱,正因为莉迪亚善良,她才会对陌生人伸出援助之手,从而得到了这笔丰厚的报酬,正因为莉迪亚足够洒脱,她才没有成为金钱的奴隶,而是顺着心意安排这笔钱的去处,我看不出任何不妥,莉迪亚真的长大了。」 「是的,是的,连咋唿傻姑娘莉迪亚都长大了,我亲爱的莉齐也更加理性聪慧啦,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这是一种宽厚优良的品德,上帝也会眷顾你的,莉齐。」 班纳特先生嘆了口气不得不承认二女儿说的对,仔细想想,莉迪亚似乎也不是他想像中的那样一无是处。 除了热爱追逐那些轻浮的军官,她至今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他身为父亲,怎么能不包容自己女儿身上的这点小小的毛病呢? 「如果爸爸实在担心,不妨亲自写一封信给莉迪亚,问问她这么做的用意,您根据莉迪亚的回答,就知道她是不是真的长大了。倘若她对人生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那简直再好不过了,爸爸你认为呢?」 「但愿莉迪亚是长大了,而不是胡作非为——好吧,我会写一封信,但是要拜託莉齐,莉迪亚在伦敦待得也够久了,之前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人谈论了,莉齐能不能去一趟伦敦,将她接回来?顺便把这封信带给她?」 「遵命,爸爸,正好我也想念莉迪亚了!」 莉齐俏皮地向爸爸屈膝行了一礼,班纳特先生舒了口气,再一次在心里惋惜莉齐不是男孩子,唉,不然他这一生就圆满啦——虽然班纳特太太总是头疼发作,但看在她生下了聪明可爱的莉齐,他总是不会和她计较的。 伦敦的白锦正数着自己从纺织厂收到了第一笔分红——卖给了法国一笔大订单,白锦正好赶上了工厂季度分红,分到手一百英镑,这赚钱的速度,真是超乎所有人的意料! 一百英镑,搁在上一世自然不算什么,可这一世,换算一下,就是一名优秀家庭教师三年的年薪,是一个如同朗博恩这样的小农场一季度的收入,且还是正常年月的收入,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连这些收入都不一定能达到,而对于手中通常只有几先令零用钱的莉迪亚来说,可真是一笔实实在在的巨款!! 亲眼见到投资新兴产业回报率这么高,这下子,连加德纳先生也坐不住了,这可比他辛辛苦苦做实业生意赚得轻松多了,他试探地找到了莉迪亚,想要问问她关于投资的意见。 第128章 傲慢女王 第七章 黑暗夜幕下的伦敦, 脱去了白日的光鲜亮丽,无数阴暗在每一个角落滋生。 收养了几十个流浪儿的老约翰,此刻额头上正争先恐后地冒着汗水, 那张平时兇狠刻薄的脸扭曲得挤压,每一根皱纹里都透着恐惧, 一向油滑奸诈的他,死死地约束着手下的小子们缩在院子里, 头都不敢伸。 耳中听着门外的巷子里传来一阵阵噼里啪啦的枪声, 时不时的惨叫, 在今晚死寂的街区里传得老远,格外渗人。 「嘿, 约翰,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手下平时还算受宠的小乔治好奇地压低嗓门问他。 「闭嘴!」 老约翰沖他瞪了一眼, 强忍着不露出慌乱的表情。 「听着, 小子,要想活命,今晚上哪也别去, 给我老老实实缩在这里, 要是不听话, 你死了老子也不会给你收尸!」 小乔治吓了一跳, 发现老约翰神态严厉, 没在跟他开玩笑, 他心里忐忑,再也不敢乱开口了。 蹲在门口的一个七八岁满脸雀斑的棕发背带裤小男孩, 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回头看了老约翰和小乔治一眼,眼珠滴熘熘转了一圈, 不但没有被吓到,反而悄悄凑近了院门那个破洞,看向门外。 他看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白色的礼帽,白色的西装,白色的手套,白色的文明杖,白色的面具,浑身上下一尘不染的纯白,压着一头火红的头髮,是全身上下唯一的颜色! 远远的巷子口,无声地站着一圈人,沉默而整齐地让开一条笔直的通道。 一步一步逆光踏进来一条高挑的身影,穿着响根皮鞋,「咯哒、咯哒、咯哒——」 第182页 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人的心上,在这种晦暗的地方,就像是一束跳跃的火焰,灼痛了明里暗里窥探她的目光! 在她的面前,一道曾经让小男孩觉得遥不可及的壮硕身影,一边从喉咙口发出一阵阵恐惧又色厉内荏的低嚎,一边歪歪扭扭、踉踉跄跄地往前跑,他捂着腹部,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滴滴答答地滴落,在地上拖出长长的血痕。 小男孩说不清楚那涌现心头的滋味,他彻底呆住了。 很多年后,他长大了,才知道,那是怜悯——曾经唿风唤雨、统领半个伦敦地下黑势力的城区老大,正在敌人的面前,像一条被打懵的丧家之犬,呜呜咽咽地夹着尾巴逃跑。 可惜,他遇到的不是心有仁慈正义的绅士,而是信奉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不折不扣的凶兽! 眨眼的功夫,那道白色的身影便来到了男人的身后,一把揪住了男人的头髮,脚下轻轻一动,男人便沉重地跪倒在地,乱糟糟的头髮被扯住,头颅被迫向后高高仰起,露出一张被血煳了半边的络腮鬍脸,筋疲力尽又恐惧绝望,神态浑浑噩噩,似乎已放弃了反抗。 「放了我,怀特,放了我,桑德街归你,我让手下撤出来,永远不再沾手——放过我,放过我……」 「在我接手南城区的头一天,就郑重告知过大家,不许在我的地盘贩卖毒品,你不但敢无视我的命令,还在背后带人伏击我,我今天放了你,明天是不是就会有更多的阴沟里的老鼠扑上来?威伯特,脑子不够用就应该听聪明人的话,被人推出来当试验品,死了只能怪你自己太蠢!」 白衣身影直起了身,平淡的语调听不出任何情绪,手中的文明杖却毫不迟疑,轻轻往前一送,「噗——」深深地插入威伯特的胸膛! 偷窥的小男孩吓得勐然往后一坐,脸色煞白!! 白锦随手一放,任男人的尸体扑倒在地,她脱下了沾满血迹的手套,连同杀人兇器文明杖往后一扔,被身后的人精准地接住,捧着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 她这才抬眸看了一眼右边那道破旧的紧闭的院门,压了压帽檐,嘴角翘了翘,听到那道门后又发出一道细弱的抽气声——哎哟,今晚太兇残了,吓着小孩了! 「收拾干净,别让情报局那群猎犬闻着味找到我们身上。」 白锦侧头朝身后吩咐了一声,步履轻快地离开了兇案现场。 夜色笼罩下,这条巷子很快就恢復了平静,死去的尸体,地上的血迹,转眼就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老约翰松了口气,瘫倒在地——只听说这新来的怀特先生作风强硬手段兇残,亲眼目睹后他更是庆幸不已。 而那雀斑小男孩却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一场梦,可怕又难忘的梦! 伦敦的地下黑暗王国,悄无声息地完成了新一轮的洗牌,不知不觉中,这位神秘的怀特先生,已经掌握了二分之一的地下势力,曾经十大头目瓜分□□的局面,被强制打碎重组,只剩下南城区怀特一家独大,苟延残喘的四个帮派共同掌握北城区,南北分治。 庆幸的是,怀特弄死威伯特并毫不客气地一口吞了他的势力后,似乎就心满意足了,没有进一步扩张的动作,开始专心致志地整治地盘内的「生意」,取缔了整个毒品市场,反手新建了一个军火交易黑市,展现出自己雄厚的实力和强硬的态度,牢牢地把住南城区的权力。 另外四家心惊胆战地准备了很久,才确定怀特真的没有一统伦敦黑\\帮的雄心,只要不去招惹他,他根本就无视了他们! ——简直死里逃生!! 等伦敦情报局反应过来,已经失去了渗透的最佳良机,怀特已经站稳了脚跟并打服了同行,他们就算不重视也不行了。 紧接着,西蒙就发现,他们安插在□□的眼线被连根拔起,不知所踪,整个伦敦的地下势力,彻底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这下子,不止是情报局,整个英国上层都为之震动了,所谓的地下王国,当然不可能和政府完全割裂,曾经的十大头目,哪个不在政府方有一两个交往甚密的朋友? 甚至有些王公贵族,收到了满意的孝敬,还特别给他们提供了保护和便捷之门——可惜,那都是过去式了,而这位横空出世的新□□教父怀特先生,谁也不知道是哪一方的势力! 无数的情报,像雪花一般,从伦敦的中枢机构中发了出去,无数游离在政权外围的潜伏者收到了指示,务必查到怀特的真实底细。 西蒙就接到了死命令,必须要在三个月内搞清楚怀特的身份,否则将追究他渎职罪——毕竟,伦敦□□势力大洗牌的事,就发生在他们情报局的眼皮子底下,而情报局却毫不知情,简直是给人把脸都扇肿了,要是查不到怀特的真实身份,恐怕英国的情报人员将沦为整个欧洲的笑柄。 在这种压力下,西蒙不得不放下对白锦的那点吸纳之心,转而投入对怀特的调查中——此时此刻,培养个绝色女间谍的目标,已经不再重要,再任由怀特的势力扩张下去,恐怕他就要先首相一步,一鞠躬下台了! 黑暗里发生的惊心动魄的厮杀较量,一点也影响不到伦敦中下层市民的日常生活,太阳出来了,大家依然需要踏踏实实工作,专心致志为生计奔波。 白锦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升为英国政府头号忌惮的选手,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某些人眼中谈之色变的人物,她正坐在加德纳家温暖的书房,捏着自己「赚到」的第一桶金,听取加德纳先生关于投资的谘询。 第183页 哦,加德纳先生也开始对投资感兴趣了。 如今的莉迪亚,在加德纳夫妇的眼里,早就淡去了班纳特先生来信中描述的形象,而重新塑造了一个叛逆且有主见,精明而不失分寸的形象。 所处的阶层不同,身为走南闯北的商人,加德纳先生见多识广,完全不会以贵族地主小姐那一套约束莉迪亚,相反,他内心更加认可这样的莉迪亚,厉害的女人多了,他们女王不就是女人,厉害点才不会被欺负,哪怕眼前无路可走,也能凭自己的能力挣出一条路。 白锦并没有就投资的问题对加德纳先生高谈阔论,说了人家也不信啊,她只是以不超过她目前所处阶层的眼光和理解力,言简意赅地告诉加德纳先生。 「妈妈每天都抱怨钱不够用,地产虽然还有利润,但收入很少,我和姐姐们的嫁妆数额从小到大都没有变过,但是我投资才半年不到,已经赚了一百英镑,这可比种地回报高多了,哪怕这新产业只是兴盛几年,也足够我挣下舒服过一辈子的钱了,我怕什么呢? 亲爱的舅舅,我认为马库斯先生是个有长远目光的人,我相信他的判断,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如果我能够抓住这波时代进化的浪潮,说不定我就能变成大富翁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老了会被赶出朗博恩,也不用去看女婿的脸色生活,我自己就有能力养她。」 加德纳先生彻底被感动了,无论他和班纳特太太多么没有共同语言,那毕竟是他的亲姐姐,他当然也希望她的晚年能够安稳富足,而被所有人认为任性虚荣、肤浅无知的莉迪亚,却心心念念为母亲养老,真是个好孩子! 加德纳先生不但自己感动,还特意给朗博恩的姐姐姐夫写了封信,狠狠夸了一顿莉迪亚,并诚恳地劝班纳特先生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待自己的女儿,循规蹈矩的女儿固然可怜可爱,但性格突出不够柔顺的女儿,只要品行没有瑕疵,同样是应该爱护珍惜的。 为避免成为小舅子暗示的狠心父亲,班纳特先生不得不捏着鼻子请莉齐尽快动身去伦敦,最好将莉迪亚接回来,她都快把小舅子迷惑傻了! 班纳特先生真是想破头也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莉迪亚这种一眼就能看到底的肤浅傻姑娘,居然获得了心思缜密的小舅子的青睐,还专门来信为她洗刷名声! 第129章 傲慢女王 第八章 莉齐前来伦敦的路上, 白锦刚刚经歷一场暗杀,这是她这段时间遭遇的第三十二次暗杀,杀手伪装成一个弯腰驼背的流浪老人, 但可惜,白锦并不是一个怜贫惜老的人。 第一次、第二次的时候,她白锦或许还兴致勃勃一点, 想着感受感受对方推陈出新的暗杀手段,跟当初政府要员请来的杀手有什么不同, 而当暗杀行动持续到现在,白锦已经确定大家公用的都是同一个世界的同一批杀手, 她整个人已经波澜不惊, 不为所动了。 杀手靠近白锦还不到一米的距离, 就被白泽伸手拦住,更不幸的是, 他碰到的不再是不杀生的瑞兽白泽,而是跟着白锦绕着地球跑了一世,什么阴谋诡计荒诞残忍都经过见过的大开眼界白泽! 受规则约束, 白泽依然不能对无辜之人出手, 但这种送上门主动招惹他们的杀手, 可不在规则保护之列——白泽动作比闪电还快, 轻轻松松就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手微微一捏, 杀手尸体就仿佛分子解体一般, 化作了一道道绕着白泽的手转圈的细沙, 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唯一能证明杀手来过的,是一柄失败了的,安安静静躺在地上的长匕首。 「看来还是有内应没除干净。」白泽对白锦道, 「否则你的行踪也不会暴露,威伯特就是前车之鑑,他们怎么还不死心?」 「利益,可以驱使资本家铤而走险,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中国也有句老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人也不过是抱着侥倖心理,万一能把我干掉呢?不但能收回他们各自的势力,逞一逞威风,还能把我建立的势力瓜分殆尽。他们是以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他们所有人都干掉,实在够天真! 阿泽,你通知一下,让马库斯再细细梳理一遍,如果还是揪不出来,那剩下的这批人手就一个不要。人么,伦敦多的是,没有谁是不能取代的。」 白锦意味深长地道,「马库斯还是念旧情了。我留在伦敦的时间不会太久了,所有动作必须要加快。」 黑\\道上所谓的「一个不要」,可不是辞退罢免一个人这么简单——马库斯听了白泽的传话,苦恼地揉了揉眉头,为昔日的同伴默哀——这群混蛋怎么就不知道见好就收呢?真以为白王是可以煳弄随他们摆布的傀儡? 威伯特那傢伙死得连灰都不剩,还不算教训?自以为新首领没带心腹,就能容他们拿捏,见鬼去吧!! 「请转告王,天黑之前,我会找到藏在我们中间的犹大,并让他下地狱,我可以向王发誓,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下一次了。」 自从白锦将包括加德纳家所在街区在内的南部城区都笼在了手里后,哪怕明知怀特不简单,围绕着她的刺杀也没有一天停止过,然而,无论刺客是专业杀手还是伪装成老弱妇孺,至今为止都是有去无回,没有一人得手。 几乎没有人知道怀特的真实面貌,但认识怀特的人,都对他有着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第184页 伦敦的地下王国连义大利那群疯子都插不进手,却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分走了半壁江山,等人家出手灭了毒品,反手将军火线和情报线铺开后,更没人能奈她何了。 ——收服那些作恶不多的桀骜下属,白锦当然不止是打打杀杀,光以武力服人,她又不是暴君,接连的杀威棒打下去,紧接着就该给人甜枣了。 曾经的十大头目之一的马库斯,是实实在在被白锦从背叛的属下手中救了一命,心甘情愿给白锦做了副手,他也是现实里第一个知道白锦身份的男人。 白泽这一世同样赶上了好时候,白锦让它取代了一个喜欢奸\\淫\\掳\\掠幼女的头目,这头目恶贯满盈但因为掩饰得好,倒没有传出不堪的名声,白泽身为瑞兽,取代对方也没有造下孽债。 有这两个知晓她底细的人给白锦做了左膀右臂,别的不说,她行动起来是方便了许多。 军火生意是她做熟的领域,只要她有好货,还怕没有买家?在这几次的火拼中,她已经充分展现了手里热武器的厉害,以及对己方战力的加持,不信鱼儿不上钩。 她这边一露口风,那边连政府的人都拐弯抹角地联繫起她来,情报局更是摆出了一个是友非敌的合作态度,向她伸出了试探之手。 这一世的英国政府与她无关,这一届的情报系统菜鸡到居然选择跟地下势力合作,跟她也没关系,倒是给她此世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她才不会傻傻地往外推。 而有上一世给情报局长查尔斯当顾问的经歷打底,整个欧洲在白锦眼里都是透明的,她连女王最爱的王冠锁在哪个编号的保险箱里都清清楚楚,情报贩卖生意更是无人能及——情报局长终究会明白,他们官方正统的情报渠道,居然还不如野路子出身的白锦,实在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论情报掌握的渠道,谁能跟曾号称情报之王的白锦媲美? 眼睁睁地看着白锦扶摇直上,马库斯这奸猾傢伙跟着鸡犬升天,那四个苟延残喘的北城区头目气得七窍生烟,却只能无能狂怒,连屁都不敢再放一个。 如今的南区之王,很明显已经彻底站稳,想吞併他们的话,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明知道对方是虎,还要上去捋鬍鬚的,不是傻就是坏,他们可谁也不想冒头,倒是谁愿意去做出头鸟,其他人很乐意瓜分掉他的势力,正好缓解缓解他们缩紧的财务问题。 至于白锦到底有没有实力彻底统一南北城区黑势力的问题,白锦只是笑而不语。 统一干什么?成为政府的眼中钉,跟政府硬扛?她又不打算推翻政权自己造反做女王,实惠收到就够了,何必去争那并不怎么安全的面子呢? 她在南区好好地做着她的金怀特,白王,暗暗捏着北区的命脉,整个伦敦都在她的手中,这日子挺不错的,真没必要为了点意气之争去打破这个平衡了。 白锦虽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身份的意思,但也不想因为自己的不谨慎,把班纳特家拖下水,这个平平淡淡却温馨的小家庭,不该因为她的到来而支离破碎。 「先把加德纳先生家左右两边的寓所买下来,安排人住下,再让艾琳过来,就说是我买下的女僕,跟我回郎博恩,暂时就留在那边。」 估摸着莉齐也差不多到了,这边等闲是不好露面了,白锦做了最后的安排后,就撒手不管了,整天带着艾琳兴致勃勃地逛街,跟艾琳商量着给几个姐妹准备礼物。 说实话,艾琳可比白锦了解现在的女孩子喜好,成打的花样繁多的绸带,色彩各异的蕾丝花边,一条条丝嫩如婴儿肌肤的丝缎手绢,点缀了米粒珍珠的精美长裙——她提议买下的礼物也比白锦打算一股脑买金银首饰和书籍贴心多了。 艾琳是白锦手里落魄了的前交际花魁,年龄大了,打过多次胎,姿色大不如从前,渐渐失去了价值,如果不是白锦及时出现收拢了南城区,她就要被他们那条街的老大暗中运去美国西部矿区当最下等的妓\\女。 每年都有许多淘汰的姑娘被悄无声息地运走,到了那边,也许连一年都撑不到,就消香玉陨——艾琳很感激白锦让她捡回了一条命,她更感激白锦为她提供的隐名埋姓的安稳余生。 莉齐到达伦敦时,已经裹着厚厚的羊毛披肩,加德纳一家欢欢喜喜地把莉齐迎进了家里。 在这段时间,加德纳先生听从莉迪亚的指点,投资了几个不错的项目,实业也罢了,收益一时也看不出来,反而是国债券,随着英国在远东行动频频,获取了丰厚的利润,加德纳先生投入的三千英镑,也已经连本带利赚了回来,可把他高兴坏了! 「亲爱的莉齐,谢谢你来接我。你还好吗?简好吗?妈妈还头疼吗?」 莉迪亚笑眯眯地伸手抱了抱莉齐,像抱着一个小姑娘,西方人青春期看起来本就比实际年龄成熟,她脸和莉齐差不多成熟度,身高却已经比莉齐高了一个头,倒更像是姐姐,莉齐被她抱得有些不好意思,脸颊发烫,又感觉有些恍惚。 莉迪亚变化太大了! 加德纳夫妇和白锦几乎朝夕相处,对她的变化体感还不是太深,莉齐就不同了,直观的感受就是——莉迪亚变强了! 曾经咋咋唿唿浅白得近乎透明的姑娘,如今眉宇间洋溢着自信从容的风采,行动轻盈又优雅,容貌更是艷丽得像原野上怒放的玫瑰花园,馥郁浓烈,歷久弥香,简直令闪耀的太阳都要自惭形秽了! 第185页 就像一纸描绘精美的画,曾经的莉迪亚美则美矣,却毫无分量,哪怕长得不如她的莉齐,内心也不把她放在眼里,但现在,一向最有主见的莉齐仿佛被剪了舌头,内心不知不觉就被强大的力量支配,约束,她敢直视莉迪亚,却无法拒绝她的一言一行。 莉齐是个极其敏锐的人,她一下子就总结出了这种变化的根源——莉迪亚的内心,已经强大到她已经无法窥探的程度,所以,她内心战慄,却不敢拒绝。 她其实有些懵,有些不安。 莉齐打心眼里感激小舅舅一家,他们把莉迪亚照顾得太好了,好得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表达自己的心意! 莉齐来的路上还想着莉迪亚的变化,可能是因为长大了变得懂事了,但她怎么也想不到,莉迪亚不是懂事了,而是整个儿像换了一个人,简直是颠覆了她的想像! 这种来自熟悉的姐妹身上完全脱离了认知的颠覆,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第130章 傲慢女王 第九章 这次莉齐不仅接到了莉迪亚, 加德纳夫妇也打算和莉齐一起前来郎博恩做客,经济富裕之后,生活也能安排得更加从容, 加德纳先生有一肚子关于莉迪亚的话想要和班纳特先生交流,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莉齐、莉迪亚和加德纳家的孩子们坐一辆马车,加德纳夫妇坐一辆马车,还有跟随的僕从,所有人的行李,浩浩荡荡的车队陆续进入郎博恩, 人笑马嘶,整个儿热闹非凡,郎博恩的邻居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想要一探究竟。 从马车上跳下来的白锦,在郎博恩温暖的阳光下简直是闪闪发光的钻石玫瑰,令整个郎博恩的亲人们都震惊了! 一个原先虚荣张扬、肤浅土气的乡村小美人,骤然华丽转身, 变成气场两米八的绝色大美人,那傲视众生的睥睨劲儿,一般二般的人根本受不住, 要不是信任小舅子的为人,班纳特先生都要怀疑自己的小女儿是不是被掉包了!! 一向是莉迪亚跟屁虫的基蒂,眼睁睁地看着面前陌生至极的小姐妹,吓得裹足不前,一个劲往后退; 玛丽直直地盯着白锦,本就书呆的眼神就显得更呆了; 简则大吃一惊,倒是因为白锦身边站着熟悉的莉齐,而很快镇定下来, 脸上重新浮现温柔的笑容,迎了上去! 「哦,这是我亲爱的莉迪亚吗?还是我眼花了?我居然能生出比简都漂亮的女儿……」 班纳特太太难得不咋咋唿唿了,面对一看就不好惹的白锦,踟蹰不前,虽然还是没忍住小声嘀咕,但大嗓门直接降了八个调,充分显示了欺软怕硬的本质。 最终,打破班纳特家僵局的人还是白锦! 面对着阴盛阳衰的家人,白锦潇洒地朝艾琳和白泽挥手,于是,一箱又一箱的礼物抬了上来,很快就占满了半个起居室。 面对着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白锦随手打开放在茶几上的匣子,一匣子豌豆大小的金银猫眼红蓝宝石碧玺珍珠钻石,就那样随随便便地拥挤在一起,交织在一起的绚丽光芒几乎闪花了女士们的眼睛!! 「——哦,上帝啊!」 班纳特太太率先反应过来,双眼放光,以不符合胖胖身材的灵敏劲儿扑了上去,气氛顿时热烈了起来! 「哇,这么多缎带,比镇上的花样多多了!」 「这裙子是丝绸做的吗?莉迪亚,好漂亮啊,这是你的吗?能借给我试试吗?」 「莉迪亚,这些太昂贵了,你……」 白锦带回来的礼物,种类繁多价值不菲,妈妈的成套首饰,爸爸的收藏级名酒,姐妹们的衣裙饰带宝石等等,带来的冲击太过于强劲,以至于她本人翻天覆地的变化反倒不那么让人震撼了! 她被所有人围在了中间,叽叽喳喳问个不停,并再一次荣升成为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宝贝儿小女儿,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嘘寒问暖。 白锦觉得很有趣,班纳特姐妹们显然不是宾利小姐那种「势利眼」,眼界不那么高也不那么远,就是女孩儿们收到心仪礼物的纯粹开心,和黛安娜她们的克制理性也大不相同。 这是一种很有烟火气的热张力,平凡的,温馨的,却同样动人。 班纳特太太瞬间头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整个人容光焕发,喜滋滋地把珍珠项鍊一圈圈套在脖子上,又一叠声嚷嚷着感谢加德纳夫人对莉迪亚的照顾,转身吩咐女僕送上下午茶,整个人像一颗喜气洋洋的陀螺,一刻也停不下来。 基蒂攥着一束柔滑的丝带兴奋的脸颊通红,崇拜地看着白锦;玛丽一改沉默寡言的作风,迫不及待地询问白锦在伦敦的经歷,对小妹妹身上发生的变化好奇极了,简和莉齐坐在一起,含笑看着小妹妹们闹腾。 白锦受到了莉迪亚从未得到过的关注,她成了所有目光汇聚的中心,每个人都有许多问题想要从她这里得到答案——起居室里简直落入了一百只夜莺,三个女人一台戏,何况这里居然有七个女人——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班纳特先生提着自己的两支红酒,心满意足地和加德纳先生去了书房,他同样有一肚子话想要问问小舅子,虽然书信来往中小舅子也提到了莉迪亚的变化,并且是往好的方向变化,但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变化这么大,简直是变了一个人,到底是什么魔力,能把他一度以为没救了的姑娘拯救回了正途? 第186页 甚至都无法用回到正途来形容,莉迪亚这样,岂止是回到正途?简直是脱胎换骨,出众到——压根都不像是他一个小乡绅能够拥有的女儿了!! 要不是莉迪亚的五官跟班纳特太太年轻时一模一样,他都有点不敢相认了! 还有,跟在莉迪亚身后的两个毕恭毕敬的陌生人,班纳特先生既不傻也不瞎,他看得很清楚,那是对上位者的恭敬和忠诚,可问题就在这里——他们面对的是,傻姑娘莉迪亚? 「哦,亲爱的姐夫,请抛开你的偏见吧!莉迪亚一点也不傻——您一直以来都小看了莉迪亚——她,是的,显然她不是传统意义上循规蹈矩的英国传统淑女,但这不代表她不是个好姑娘,更不代表她不聪明! 在伦敦的这些日子里,我看到的莉迪亚,是一个洒脱随性、大气睿智的姑娘,她不像那些经受过严格教育的姑娘,精通大众们普遍认可的所谓才艺,但我敢保证,莉迪亚拥有的才能,是那些为人称颂的才女们所不具备的另类才华,这种更加实用的才华,可以让莉迪亚绕过婚姻,只凭藉自己的耕耘,就过上顶好的日子,甚至迈入更高的阶层! 亲爱的姐夫,您看,莉迪亚带回来的这些礼物,全部都是用她自己赚取的英镑购买的,她不需要依靠父亲或者未来的丈夫,而她那双堪比点金的双手,却是那些地位尊崇却缺乏经济实力的贵族们迫切需要的,只要莉迪亚想,您曾经担忧的问题都将不復存在!」 「假如莉迪亚真的如同你说的这么能干,我倒希望她能够改了她那像风一样变化无常的性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 虽然缺衣少食的生活会让人痛苦,但英镑不能代表一切,而冲着她赚钱能力去的人,也并不值得投注半点感情!我不会容许那样的人靠近她!」 尽管班纳特先生对莉迪亚的改变还将信将疑,但他相信自己精明能干的小舅子,假如小舅子都认可了莉迪亚的能力,那说明莉迪亚确实有让人刮目相看的本事。 他应该要改变对莉迪亚的态度了,唯一欣慰的是,莉迪亚才十五岁,他要为她烦恼的日子大可以再往后推几年,也许到那个时候,简和莉齐就能够为他这个不怎么出门也不认识几个青年才俊的老父亲分忧啦! 白锦的回归以及加德纳一家的到来,让整个郎博恩都「活」了过来。 白锦带回来的礼物,可是让班纳特家的姐妹们大大出了一迴风头,她带回来的时新花边绸带太多,以至于附近的小姐妹们都忍不住上门来欣赏,并顺便得到一条两条的馈赠,当然她们也带了自己亲手烤制的苹果派,馅饼,小饼干等等。 班纳特家起居室的茶话会从早到晚不断,班纳特太太得意极了,穿着新裁的裙子,佩戴着崭新的首饰,穿梭在邻居太太们羡慕的眼光中,觉得自己都年轻了好几岁啦! 而这一切,都是她亲爱的天使一样的小女儿莉迪亚带来的! 以后谁再敢嘲笑她没有为班纳特先生生一名男性继承人,她就要反问她们是不是拥有像莉迪亚这么漂亮出众的女儿了!! ——自从班纳特家绝了生一个继承人的希望后,郎博恩多少年都不曾有这么热闹了! 而班纳特家没有男性继承人,还给附近的年轻男孩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大家火急火燎地想要拜访班纳特家,却发现找不到任何藉口! 天啦,尽管班纳特先生是位深居简出让人尊敬的绅士,可男孩们此时此刻却多么希望班纳特先生能像卢卡斯爵士那样亲和风趣喜欢社交呀——这样,他们就有理由拜访班纳特先生,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到莉迪亚的倩影! 哪怕是郎博恩附近最严肃正派的男孩子,看到白锦的第一眼,也彻底痴呆了! 回到郎博恩的头一天,白锦和姐妹们在附近树林里散步,顺便采了一篮子新鲜的蘑菇,也采遍了看到她身影的男孩们的心!! 从此,郎博恩附近多了许多徘徊不定的身影,窗台上总是放着一束在这个寒冷季节无比珍贵的新鲜玫瑰,邻居们以各种各样的藉口前来拜访班纳特夫妇,而眼睛却完全离不开白锦,总让白锦有种自己变成了珍稀国宝大熊猫的错觉! ——哦,要是让蚩尤那傢伙知道了,非笑话死不可! 哪怕是现在,就白锦知道的,白泽已经偷笑过不止一回了!! 「亲爱的莉迪亚,你知道么?爸爸已经收到了不下十封信,请求我举办舞会并且邀请他们参加了!」 班纳特先生算是亲眼见识到了莉迪亚的惊人魅力,这个还没有彻底长大的小女儿,已经拥有了比大女儿当年还要隆重风光的美名,哪怕是稀薄的嫁妆,也无法阻止年轻小伙子们澎湃的热情了! 「哦?可现在不是举办舞会的季节啊!」 白锦正无所事事地摊着一本东方食谱,给入驻郎博恩厨房的艾琳一点点分解那些令人流口水的东方菜式,听了班纳特先生的调侃,不是很在意地道。 「我正在犹豫,亲爱的莉迪亚,你希望我拒绝吗?」 班纳特先生试探地问道,他可记得很清楚,自己这个小女儿离开郎博恩之前最喜欢的就是舞会了。 白锦眨了眨眼,「您随意,我无所谓。」 班纳特先生顿时苦恼了,小女儿的变化太大了,不傻乎乎的她,居然把难题又踢了回来! 第187页 还没等班纳特先生应对那些没完没了的邻居,有一天,卢卡斯爵士带来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内瑟菲尔德庄园被租出去啦!! 第131章 傲慢女王 第十章 内瑟菲尔德啊, 那可是郎博恩附近最华丽的大庄园,租得起它的住户,绝对算得上有钱人啦!! 别看这些乡下的太太一个个粗鲁直白,丝毫谈不上气质修养啥的, 可当她们想要打听某个消息时, 那是比情报局里的特工还要厉害! 不到一天功夫,关于内瑟菲尔德的新住户, 宾利一家, 以及他的朋友达西先生的底细, 就流传在了朗博恩的各个角落——嚯, 这次可是实打实的有钱单身汉! 那位达西先生,甚至一年有十万英镑的年金——要放在后世,绝对是亿万富翁级别, 哪怕白锦如今掌握了半个地下伦敦,收入还达不到这个数呢!!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议论了一番, 少女心浮动雀跃,倒也没有非认识人家不可, 只是对于出现的新鲜面孔怀着一份单纯的好奇心,尤其是拜访回来的班纳特先生似乎对对方评价颇高,很有把他心爱的莉齐嫁出去的架势。 乡村的风景十分美好, 尽管已经面临寒冬,但英国的冬天本来就不算太冷, 朗博恩四面有四季常青的山脉和树林遮挡,只要围块大羊毛披肩, 早晨出门活动也不算太为难。 「莉迪亚,快来这边,这里有很多熟透的浆果, 足够我们做果酱啦!」 「你们摘你们的,我也发现了一棵,看上去很不错。」 白锦朝不远处的姐妹们挥了挥手,她满头红髮从发顶往下编成一根蓬松的鱼骨辫,两缕艷红透亮的捲髮丝落在雪白的面颊旁,披着半身长的雪白羊毛披风,穿着一身酒红天鹅绒的及膝盘扣骑装,脚蹬一双轻巧的小羊皮靴,手里提着一个草编小篮筐,里面装着一束含苞待放的小白花雏菊——回去插花瓶里,或者烘干了泡茶,都是不错的选择。 看起来就像一副生机盎然的风景油画,当中描绘着令人无限遐想的美丽少女,明艷又纯洁,细腻且无瑕,竟也意蕴悠长。 远远骑着马穿过乡村小径的一行人,不约而同地停驻了脚步,看了过来。 白锦站在灌木丛旁,灌木上星星点点结了霜的红浆果,笑眯眯地看着姐妹们欢快地跑远,她侧眸往后看了一眼,眸光清凉,「以后出现就大大方方点,越遮遮掩掩越让人怀疑,她们跟查尔斯那些老狐狸不一样,不会想那么多。」 白泽上一世虽然以马的形象陪伴白锦,但马也是有年岁限制的,后期就作为白锦的帮手,但在查尔斯他们面前则隐匿了起来,查尔斯他们知道白锦有个忠心耿耿的好下属,却自始至终没见过他。 这一世他刚开始也习惯性地隐藏自己,没想到世情变了,乡下单纯的姑娘们可不是政坛里浸淫了一身窟窿的人精,他显露出来的形象又不够年轻俊朗,达不到被姑娘们热烈讨论的地步,搞明白是莉迪亚在伦敦招的助手后,就将他抛到了脑后,他再隐匿自己就有点矫情了。 此刻,他站在一棵松树后,告知她伦敦发生的种种,事无巨细,也是以防万一有特殊情况,白锦好能随时应变。 马库斯本就是一个成熟的首领,如今被白锦下死手清洗了一遍不听话的以及作恶太多的,砸碎了最硬的绊脚石,剩下的基本都有自己的底线,管理起来也更加容易,不至于趁她不在捅出什么大漏子。 白锦若是想放下一切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黑\\帮事业中,也不是没有办法,但她更加享受目前这种宁静安逸的乡村生活,这是她熟悉的生活节奏,偏偏换了个性别角度,又生出许多新鲜的体验,她乐在其中,目前并没有打破它的想法。 停驻的行人也引起了白锦的注意,她抬眼看过去,是一行光鲜亮丽、干净时髦的年轻男女,一身伦敦正流行的服饰行头,骑着高头大马,居高临下地看向她,满眼好奇加惊艷,她微微一笑,朝那边点了点头,转身毫不留恋地离开了。 「想不到乡下竟然会有如此美艷绝伦的女孩,我仿佛看到了埃及艳后再生——还是高贵矜持的红髮美人!以往我只能看到伦敦舞会中形形色色的名媛千金,总以为天下的美人都汇聚于此了,原来还是我孤陋寡闻了!」其中一个眉眼柔和俊秀的青年看着白锦远去的身影感慨道。 「好山好水总能培养出一两个水灵灵的美人,可查尔斯,美人除了脸之外,德行和才艺也很重要。想想看,这些长年累月住在乡下的姑娘,整天和粗俗的土地家禽打交道,不通贵族礼仪,没受过淑女教育,就算长得再美,又何谈修养内涵?查尔斯,你又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啦!」 俊秀青年身边一名容貌俏丽高傲的姑娘打断了青年的感慨,不以为然地发表自己的看法,俊秀青年好脾气地点了点头,拨转马头的时候,又忍不住往那远远的只剩一道朦胧轮廓的背影看去,他倒也没有高声反驳,只是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异议。 「好啦,卡罗琳,我只是随口感慨了一下,倘若我是以貌取人,那你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我们只是远远看了她人一面,还远远不到了解对方的程度,这样随口品评别人已经够失礼了,让我们略过这个话题吧。」 卡罗琳不大服气,还想就她刚才惊鸿一瞥的身影发表些见解,忽然想到达西先生就在身旁,万一她没完没了地议论那个乡下姑娘,反而引起了达西先生的好奇,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了,两相权衡,她还是忍下了涌到嘴边的话,勉强同意了兄弟的话。 第188页 达西不觉得随口讨论一个乡下姑娘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但对好朋友的态度十分认可,真正的绅士,是不该在背后随意议论他人是非,尽管人们总是容易遗忘这一点,但对于牢记并严格执行的人而言,总是值得颂扬的品德。 他也应该反省反省自己,是否过于松懈对自身品德方面的要求,以至于不知不觉中犯下错误? 白锦对内瑟菲尔德新入住的邻居不感兴趣,尽管她知道那些就是所谓的剧情关键人物,但仿佛跟她没什么关系,她的姐姐们若是与那两位先生有缘,她不会从中破坏,若是没有缘分,也不是什么追悔莫及的遗憾。 倒是突然出现在柯林斯先生,对班纳特家的生活影响更大。 在一个寒意瀰漫的午后,那位终将继承班纳特家土地祖宅的柯林斯先生,出现在了朗博恩,身姿谦卑语调傲慢,仿佛施捨一样地浏览着他的表妹们,瞬间被白锦攫住了全部心神,只差流出了哈喇子! 白锦本来是不把这傢伙当回事的,虽然人品谈吐不怎么样,但也不是什么令人深恶痛绝的恶人,将来他们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实在没必要起冲突。 但她不去招惹人,人家却不放过她。 这位完全不知道自知之明为何物的牧师先生,一边对白锦展开了疯狂的追逐,完全无视了所有的规矩和礼仪,一个劲地往白锦身边凑,一边又语调傲慢地表示,像莉迪亚这样漂亮得不像好姑娘的女孩,为人所轻鄙,只有嫁给他,沐浴在主的圣光下,才能洗去满身美色引起的罪孽,从而成为传统意义上谦恭柔顺的妇人。 更可怕的是,班纳特太太完全贊同他的论调,在她打算推出莉齐却被班纳特先生拒绝后,她又把主意打到了玛丽身上。 作为母亲,她是有那么一点小小私心的,觉得玛丽既不漂亮,也缺乏风情,肯定很难找到有钱的女婿,不过,她整天抱着那么大部头的书,虽然没读成什么文豪,但肯定和牧师有共同语言啦,所以玛丽正是牧师太太的最佳人选。 当班纳特太太发现柯林斯这傢伙居然毫无廉耻心地把目标对准了莉迪亚,她出离地愤怒了! 不知羞耻,不知羞耻!!哪怕是一名收入还可以的牧师,他怎么敢把目标放到她心爱的莉迪亚身上?她的莉迪亚,最起码也得嫁给——内瑟菲尔德那位年收入十万英镑以上的好绅士!! 「真的,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怎么敢哟?我可怜的神经——他不但要夺去我的房子,我的财产,还把主意打到我最可怜的莉迪亚身上,亲爱的班纳特先生,亲爱的好先生,你快把他赶走吧,我受不了啦!我快被他逼疯啦!可怜的莉迪亚,因为他的存在,都不敢回家了!」 刚走进起居室的白锦:…… 她难得想在家里维持天真无知少女的人设,怎么就不给她机会维持到底呢? 白锦朝早就忍不住的艾琳挥了挥手,转身找简和莉齐去了,比起和这个毫无营养的傢伙周旋,她还不如去参加内瑟菲尔德的舞会,还是不要挑战班纳特太太的神经了,好不容易把她的更年期调理改善了一点点,总不能因为一个柯林斯前功尽弃吧! 内瑟菲尔德庄园门口,宾利兄妹彬彬有礼地站在大厅入口处迎客,一群群宾客欣然而至,宾利兄妹却被其中一道高挑夺目的身影吸引走了全部注意力! 第132章 傲慢女王 第十一章 内瑟菲尔德的舞会, 白锦依然是最令人瞩目的那个。 宾利姐妹迎宾的时候看上去优雅自信,落落大方,一转眼, 就对着兄弟抱怨道, 「我真的搞不懂你和达西先生, 好好的伦敦不待, 为什么要来乡下,看看这些人, 有什么值得结交的地方?」 「你不觉得这里景色美,人也美吗?」宾利敷衍地回道, 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随着一道身影移动。 卡罗琳顺着兄弟的目光看过去,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又是那个妖精, 自从那天清晨看过她一面后,自己兄弟已经失魂落魄好多天了, 这种表现,让卡罗琳感到十分不安。 查尔斯一向是个多情的人,看到美丽的姑娘会心动, 也会产生烂漫的情感,但只要她把热恋中的他们隔开,过不了一段时间, 查尔斯就会自然而然地淡下来, 可这回,查尔斯甚至都没有和那个姑娘相处过,仅仅只是一见钟情,持续的时间也已经比以往长久了。 「我倒不觉得,我知道你说的是班纳特家的莉迪亚小姐, 我承认,她的确美貌,但就像是原野上没经过修剪的玫瑰花,她依仗自己的美貌,行为太肆无忌惮了,完全不知道收敛,这可不是一种可贵的品质。」 卡罗琳眼珠子一转,还有谁比她更了解自己兄弟的喜好,那个叫莉迪亚的乡下姑娘,根本就不是查尔斯一贯喜欢的姑娘类型,她总有办法叫查尔斯对她失去兴趣。 「要我说,查尔斯,我认为你这次是看走了眼。据我从本地热心人口中听到的,这位莉迪亚小姐可不是什么柔顺端庄的正派小姐,相反,据说她极其喜欢追逐那些四处调防的红制服军官,就像大多数轻浮没有教养的姑娘一样,完全不懂得自爱,与她相比,她的姐姐班纳特小姐,同样的美貌动人,兼具温柔大方,气质优雅,比她的名声可好多了。」 卡罗琳的论调瞬间吸引了包括达西在内的注意力,说起来男士固然有目光追随美丽姑娘的自由,但真正的绅士,倒是很少把打听姑娘们的八卦当作生活的全部,至少宾利和达西就不知道朗博恩的各种流言蜚语八卦新闻,而卡罗琳姐妹已经津津乐道如数家珍了。 第189页 宾利尚可,达西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上浮现了一层显而易见的厌恶之色,瞥向班纳特一家的目光也失去了温度,卡罗琳见状,被莉迪亚的美貌激发的不平心理终于舒坦了,眉宇舒展开,透出了一股达成心愿的痛快得意。 赫斯特太太看了一眼小心思不断的妹妹,没有说话,她当然也支持妹妹向达西这位年轻的贵族家主靠拢,说实话弟弟和达西先生成为好友,其实是他们宾利家沾了光的。 查尔斯和达西先生来往,是没有想到这层利益瓜葛,她和卡罗琳却不得不为宾利家考虑到未来,比起成为达西先生的好友的姐妹,当然不如成为达西先生的太太,更加能提高自己以及宾利家的社会地位,不是么? 白锦并不知道他们在议论自家,还挺高兴地和班纳特先生跳了第一支舞,银色的裙摆缀满了细碎的宝石,随着舞蹈的动作翩翩扬起又落下,像银河星空一般美丽。 「她可真美啊!」 「没想到莉迪亚小姐长大后会这么美丽,甚至超过了班纳特小姐,班纳特太太可真好运,有这两个女儿在,即便没有继承人,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要我说,莉迪亚虽然长得漂亮,可她要是不改改自己轻浮的性格,那么这样的美貌对她而言可不是好事。我当然祝愿她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外头那些浪荡子也专门喜欢招惹莉迪亚这种性格的姑娘哩!」 …… 无论在哪里,女孩儿们总是会成为讨论的焦点,宾利小姐就特别后悔,不该邀请莉迪亚——身为舞会的主人,在自家的舞会上,被别人夺走了全部风头,实在是一件极其难堪的事情! 朗博恩附近的适龄姑娘们都来了,在舞会上各放光彩,但原来的莉迪亚没有朋友,大家总是轻视她又嫉妒她,而她自己更是不知收敛,别说朋友,没结下几个仇人就不错了。 白锦的到来,直接成为一管催化剂,生生把莉迪亚催成了绝缘体,再没有一个班纳特以外的姑娘愿意靠近她一步了。 无疑的,全场最吸引人的,还是班纳特家的姐妹们! 跳完第一支舞,白锦婉拒了所有男士,退到休息区,但她也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安静——不一会儿,她的身周便围了一圈年轻男士,看似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谈说笑,可视线总是似有若无地绕向她,仿佛是一群张开了尾羽的孔雀,正争先恐后地炫耀自己五彩的羽毛,原本註定被忽视的舞会后方,不知不觉间气氛变得异常粘稠火热起来。 简和加德纳先生跳了第一支舞,然后又被卢卡斯爵士邀请了,她很自然地旋转在偌大的舞池里,笑容迷人,仪态从容,像一片清澈的水波,也吸引了许多男士的目光——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莉迪亚这样富有冲击性的美,在英国,真正被大多数人所欣赏的,还是简这样温柔娴静的姑娘。 莉齐和夏洛特躲在一边叽叽喳喳,莉齐黑色的双眸像灵动的小鱼,神采奕奕,笑容充满阳光灿烂的感觉,白锦目测了一下,嗯,距离那位达西先生不太远,而那位先生,仿佛也注意到了言笑晏晏的莉齐,但显然,他并不是很认可莉齐此刻表现出来的随意,眉头轻轻皱着,——也许,那着名的「傲慢与偏见」的剧情,就要在她眼前上演。 玛丽不知道躲到哪个角落,捧着本书念念有词,但双眼却怔怔地落在了舞池中,流露出她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羡慕和憧憬,基蒂则在失去莉迪亚这个金大腿后,仿佛失去了生活的方向,紧紧地跟在班纳特太太身边,似乎不管班纳特太太的交际圈是否适合她这样年轻的小姐。 同样收到邀请的柯林斯先生,正左顾右盼,看到莉迪亚,眼睛一亮,但疾步走过来的半路上,他看到了达西,顿时,他毫不犹豫地调转了步伐,小跑着来到达西面前,满脸激动又谦卑的深情,简直让人没眼看。 众生百态,各有不同。 白锦始终像个局外人一样,深邃的眼睛含笑看着眼前的一切,透着神秘和疏离,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不一会儿,莉齐便气咻咻地来到了白锦身边,夏洛特无奈地跟在莉齐身后,朝白锦使了个眼色,劝慰道,「莉齐,他只是不太了解你而已。我认为他的言行虽然谈不上绅士,但想想他那习以为常的态度,想必平时对待其他女士也同样如此刻薄,应该不是专门针对你。你实在无需放在心上。」 莉齐冷哼道,「是的是的,不太了解,所以就能随意评判一个淑女,将她和她的家人一起评判的一无是处?是谁给了他这样无礼的权力?难道这就是他所谓的礼仪和教养?他说我不够漂亮,我倒不生气,本来我确实长得不如简和莉迪亚,但如果他们打心底瞧不起乡下人,又何必屈尊降贵来到朗博恩?啊,这大概就是他们贵族式的虚伪了吧!!」 莉齐一边说一边瞪了达西一眼,达西大约也没想到自己难得背后说人一次就被当事人听到了,白皙的面庞微微发红,眼底闪着一丝尴尬,正好也看了过来,两人一对视,都将对方的神态收入眼中! 这一幕,深深印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第133章 傲慢女王 第十二章 只是一个错眼不见, 白锦就看到莉齐的面前站着一名年轻英俊的男士,笑容满面,显得特别讨喜, 不知道说了什么, 逗得莉齐哈哈大笑, 看上去相谈甚欢,她不由得把目光投向达西,只见这个原本还有些尴尬心虚的男人,脸色已经冰冷铁青, 看向莉齐的眼睛里, 也失去了那雀跃的星辰。 第190页 不知道是不是白锦的目光在达西那边停驻得稍稍长了些,让人产生了误会, 和达西站在一起你的宾利大步走了过来。 越走近莉迪亚小姐,他越觉得心脏跳动得剧烈,简直要跳出他的胸膛,直奔莉迪亚小姐而去——莉迪亚小姐高贵优雅、宛若神女的侧脸,浓烈得让这个金碧辉煌的舞厅都黯然褪色! 可是,那种酸酸的甜甜的情感实在太过美妙, 使得他年轻俊秀的脸庞容光焕发,专注的眼神却又透出一份羞涩与克制, 他彬彬有礼地开口道, 「莉迪亚小姐, 您今天真美!请恕我失礼, 不知您今晚是否过得愉快?我看到您一直没有接受任何绅士的邀请,我恐怕有哪里招待不周,今晚这场舞会让您感到了无聊?」 白锦闻言抬眸看了他一眼,她瞬间捕捉到宾利无意识中透露出的话意——宾利一直在注意她? 她笑着举了举手中的香槟杯, 仪态完美到无懈可击,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比女王更像女王,应对宾利一家,甚至都不需要专门的社交辞令。 「舞会很热烈,要知道在我们乡下,可不像伦敦,社交季能整整持续两个季度,平时大家的生活都过于平淡无聊了,感谢您的邀请,朗博恩的先生太太小姐们都非常开心,这些都拜您所赐,是您给朗博恩带来的。」 宾利听了白锦的夸奖,脸颊飞上一层淡淡的红,笑容越发灿烂,眼神亮极了,「您也开心吗? 哦,我是说,我看到您似乎兴致缺缺,不知道我是否有幸邀请您共舞一曲?」 白锦也很想知道宾利到底怎么了,她记得自己和他并没有任何交集,她看了一眼简,简正和加德纳先生高高兴兴地跳舞,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白锦挑了挑眉。 「当然,我很荣幸!」 宾利开心极了,那种喜于言表的高兴遮都遮不住,不但他的朋友,他的姐妹,连班纳特家的人都留意到了,如果不是舞步是固定的节奏,他都恨不得把白锦带得满场飞起来。 白锦却正好相反,从容地完成每一个舞步,标准完美到无可挑剔,神情却十分冷静,似乎自己不是在跳舞而是完成一项可有可无的任务。 面对宾利的真情流露,她也没有十五六岁少女应有的羞涩反应,态度自然而克制,尊重但拒绝——只看两人挥手投足间的表现,简直颠倒了身份性别,宾利像是情窦初开手足无措的纯真少女,而那位莉迪亚小姐却更像是游走花丛片叶不沾身的风流绅士。 达西远远地看着这荒诞的一幕,表情更加严肃,宾利小姐更是恨不得上前把兄弟拖走,太丢脸了!! 毫无疑问,班纳特家这位外表宛若高傲玫瑰实则心思深不可测的小姐根本就没有看上查尔斯,反而是查尔斯一厢情愿地陷入了深情当中,这可真是出乎人的意料,但细细想来又在情理之中! 「卡洛琳,等舞曲结束,你去把查尔斯叫回来,如果不希望查尔斯陷入太深的话。」 达西观察了半天,严肃地对宾利小姐开口,身为查尔斯的挚友,他看得出来,查尔斯有些迷乱了,这可不同于普通的男女钟情,倘若随着查尔斯放纵自己的情感,很有可能会陷入一场漫长苦恋的悲剧当中—— 纵然是高傲如达西,也实在说不出批判莉迪亚的话,他虽然接收到关于她品德不佳的评价,但无论如何,在查尔斯这里,她并没有释放任何吸引查尔斯注意力的讯息,完全是查尔斯一厢情愿! 但这丝毫不影响达西对班纳特家形成的负面印象,他下定决心离班纳特家的姐妹们远远的——尽管那双黑色的眼睛显得活泼又明媚,和时下柔顺的淑女们大不相同,但是能被那个虚有其表的混蛋所蒙蔽,显然其人也并不像她表现的那么聪慧敏锐。 宾利小姐从达西的语气中听出了嫌弃的意味,她顿时精神一振,尖细的脸上浮现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这才对嘛,眼高于顶的达西先生怎么可能被班纳特家那群粗俗的乡下姑娘吸引? 她也不嫉妒了,等音乐一停,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宾利身边,一边轻慢地朝白锦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唿,一边转身对宾利抱怨道,「亲爱的哥哥,你总是喜欢做一些不恰当的举止,哦,达西先生找你有事,希望你不要被无关紧要的人绊住了脚。」 无关紧要人士——白锦,似笑非笑地看向宾利,根本不给这兄妹俩反应过来的时间,饶有兴致地露出疑惑的表情,朝宾利小姐笑吟吟地开口,只是,她吐出来的每一个单词,都仿佛一柄尖利的匕首,直接插到了宾利小姐的身上! 「哦?倘若我没有自作多情的话,宾利小姐口中的『无关紧要』——指的是我?可是,随意指责侮辱客人,哪怕在我们乡下,也是一种缺乏教养的行为,会令人唾弃。宾利小姐不是标榜自己拥有贵族式的礼仪教养吗?难道这就是您的教养?或者说,您一直就是这样言行不一的人? 您要是觉得乡下姑娘不值得您用符合身份的礼仪对待,那您可是打错了主意。 正因为我是个乡下姑娘,不是伦敦那些知书达理的贵族小姐,讲究所谓的脸面规矩,所以,谁想挤兑我,最好看清楚,你捏的不是烂果子,而是一块尖利的鹅卵石!」 ——宾利小姐瞪大了眼睛,脸刷地红了起来,活似被人往脸上勐抽了一巴掌! 是的,是她错估人心了——被她内涵羞辱的人并不是上流社会的小姐,所以她根本不会遵从上流社会的游戏规则内涵回来,反而直接掀了游戏桌子,把她的无礼摆到了大庭广众之下! 第191页 这简直就是大型社死现场,还是在自己家举办的舞会上——宾利小姐脸色乍红乍白,只觉得胸口一股气上不来,唿吸都稀薄了起来,如果此时此刻她能够晕过去该多好! 宾利脸色也变了,既有对妹妹出言不逊的羞愧,又有对莉迪亚桀骜指斥的震惊,从未见识过这种冲突场面的他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愣在了当场。 不但时刻关注宾利的达西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莉齐也发现白锦身边似乎有了麻烦,还是那个看着就刻薄高傲的宾利小姐找事——莉齐虽然对莉迪亚感情复杂,但这只是她们姐妹的内部矛盾,她可绝不允许外人欺负她的妹妹! 莉齐当即也顾不得说个不停的威克姆先生了,她拎着裙摆疾步赶到了白锦身边,于此同时达西也大步走了过来,两人同时来到了宾利和白锦身边,互视一眼,莉齐给了对方一个显而易见的白眼,扬着下巴姿态高傲地从他身边走过,来到了白锦身边,二话不说就拦在了白锦身前,一副保护妹妹的强势姿态—— 但其实她个头娇小,比身后的白锦矮了一大截,站在高挑浓艷的白锦身前,被白锦一衬托,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白猫,不但不凶,反而还挺可爱。 僵滞的气氛被莉齐的行动彻底打破了。 宾利脸上露出了一丝充溢着意外和难过的神情,他也不是傻瓜,妹妹对莉迪亚小姐的敌意几乎都摆到了脸上,又被莉迪亚小姐毫不留情地撕扯了出来,他的心意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甚至,此时此刻莉迪亚小姐对他的印象大约已经降到了谷底。 他抿了抿嘴,越过莉齐,微微低头看向白锦,「莉迪亚小姐,您是我见过最高贵的小姐,无人可及。」 白锦扶着莉齐的肩膀,侧脸漫不经心地瞥了宾利一眼,她的眼波实在太深邃稠密,就好似无边无垠的星空,只一眼,就仿佛月光潮汐的磁场,引得宾利心潮起伏,难以自已,而心底却空荡荡的,难过和失落汹涌而来。 「是吗?那是因为拒绝您的小姐还不够多,让您产生了这样的错觉。」 「也许您是对的。」宾利苦笑。 还没有开始,他便尝到了失恋的苦涩,涩得他喉头哽咽,眼眶滚热,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体面退场——过往那些透出淡淡遗憾的恋情,此时此刻显得多么苍白矫情,他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么清醒,也许,这就是对他曾经辜负其他姑娘真心的报应吧? ——莉迪亚小姐是天上的星辰,是天使或者女神,但却不是他够得上的,他实在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毫无自知之明。 直到舞会结束回到家中之后,莉齐还是陷在震惊的情绪中抽不出来,她甚至迫不及待地告诉简,「天啦,简,你不知道,被莉迪亚拒绝后,宾利先生都快哭了,唉,一见钟情到底有什么魔力,竟能让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先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失态!」 简也很吃惊,但又觉得理所当然,莉迪亚那么美那么耀眼,喜欢她的人那么多,多一个宾利先生有什么出奇的,就她看来,宾利先生虽然生得好看,性格平易近人,但除此之外优秀得并不明显,莉迪亚要是能看上对方才奇怪! 因为有宾利对莉迪亚钟情在先,简和宾利没有交集,自然也没有动心,对宾利的看法客观又理性。 班纳特太太当然也得知了此事,她虽然恨不得把每个女儿都嫁出去,但心里对每个女儿的身价都自有一本帐,她觉得十分可惜,可惜宾利先生看上的不是莉齐或者简,而是莉迪亚,哦,他可配不上她的宝贝莉迪亚,但是配简或者莉齐是绰绰有余,要是这位有钱的年轻人能移情别恋看上她其他的女儿就好了,唉。 包括莉齐在内,因为宾利的失败表白事件太过于冲击,以至于都把在舞会上萍水相逢的威克姆先生忘到了脑后,没想到这傢伙贼心不死,彻底盯上了班纳特家。 第134章 傲慢女王 第十三章 宾利家的舞会一结束, 白锦就以伦敦投资的理由和加德纳夫妇离开了朗博恩,回到伦敦的白锦,已经购置了加德纳家隔壁的房子, 行动起来更加如鱼得水, 马库斯初涉军火生意,对于出售渠道的甄别不是很有把握,白泽压根不负责军火这一块, 这就需要白锦坐镇了。 各方人士盯她都盯得很紧,她刚化身怀特在伦敦露面, 就收到了帝国军方的邀请贴。 都以为军火买卖是黑暗世界的特产,也只在私底下流通,但其实真正消耗军火的巨兽是战争, 而战争, 小规模的摩擦和动乱根本就谈不上战争,真正的战争,从来都是国与国之间的强取豪夺,是资源的再分配, 所以, 真正的军火大宗买卖,也多是来自于政府或者军方。 白锦在伦敦待了一个月,带着新收的手下们吃肉喝汤,小金库都装不下了, 直接让白泽去瑞士给她开了户头,大概这辈子往后都当咸鱼也花不完了。 隆冬来临之际,白锦彻底掌握了手中的势力,各方均衡发展,进入到了相对清闲的阶段。 这一世, 她不打算满世界转悠了,全世界该逛的都已经逛遍了,上一世和这一世的背景几乎没有差别,连各国的情况也大差不差,没什么新意,她生活忽然就变得有些无聊了。 人大概是经不起念,尤其是她这样已俱有神通的身份,冥冥中动念就是预言,她刚觉得生活有些无聊,简就赶到了伦敦,找到白锦,惊慌失措,语无伦次。 第192页 「——基蒂,基蒂不见了!」 白锦的脸色首次沉了下来。 「怎么回事?」 平静下来的简,细细和白锦说了她离开后发生的事情。 白锦离开后,柯林斯当机立断地改变目标,转向纠缠莉齐,尤其是班纳特太太还颇为贊同,莉齐那段时间心情不是很好,直到柯林斯和莉齐的好友——卢卡斯夏洛特小姐结缘,班纳特太太气唿唿地指责莉齐故意把人往外推,才使得柯林斯移情别恋。 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先生因为柯林斯这件事,吵了一架,最终以班纳特太太的神经性头疼復髮结束。 莉齐心情简直糟透了,干脆离家去了小姨家散心,宾利一家在白锦离开没多久之后,也离开了内瑟菲尔德,和莉齐离开朗博恩的时间差不多。 家里剩下的三个姐妹都是安静内向的,一向热闹的朗博恩难得清净了下来,万万没想到,一个错眼不见,一直以老实胆小形象示人的基蒂出事了。 一直跟着莉迪亚到处跑的基蒂,对镇上的民兵团也很熟悉,她是个自己没有主见,但很依赖别人意见的人,家里她和简也好,玛丽也好,都说不上话,又没有莉迪亚陪她,她一个人待在家里实在无趣,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和卢卡斯家二女儿玛丽玩到了一起,两个人整天往镇上跑。 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基蒂认识了威克姆。 事后回想起来,简也承认,身为长姐,她也有责任,因为莉齐的事情,她这段时间确实没有过多关心留意基蒂,更没有发现基蒂每次回到家里时都极度兴奋,也变得更爱打扮自己了——这分明代表了一种不妙的徵兆,可惜她们谁都没有在它萌芽之际发现并掐灭它! 而玛丽常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更是没有发现基蒂的异样,甚至直到简来伦敦前,玛丽还在抱怨基蒂的愚蠢和无知,将会连累所有的班纳特家姑娘! 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基蒂留书一封,和威克姆私奔了! 「莉迪亚……」 直到站在白锦的面前,简还是忐忑并且茫然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去找最知心的妹妹莉齐,反而在得知基蒂出事后,第一时间给莉齐去了信,人却直奔伦敦,找到了莉迪亚——也许是这些日子莉迪亚透露出来的聪明强势让她有种安稳可靠的感觉,感觉到了莉迪亚和其他姐妹的不同,在班纳特人心惶惶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想要依靠莉迪亚。 可是,清醒过来后,她迟疑了,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这样让人惊骇的丑闻,找莉迪亚一个甚至没有恋爱过的小姑娘解决,她是不是太没用了? ——但当简抬头看向莉迪亚,触及到她的表情后,顿时吓得噤声了。 她无法想像,莉迪亚那张美艷绝伦的脸上,竟能流露出那么恐怖的表情——她几乎没有勇气再看第二眼!! 白锦对于家里发生意外后简立即过来找她,不但没有其他想法,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十分赞许。 在班纳特家没有男丁的情况下,白锦的所作所为已经和那根值得依靠的顶樑柱捆绑到了一起,所有姐妹包括简和莉齐,潜意识里都仿佛找到了依靠的方向。 比起前世寻求独立和自我的黛安娜以及玛丽,简和莉齐囿于出身和见识,始终缺乏独立的意识,甚至这辈子也未必能觉醒,但简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却下意识做出了最正确最及时的判断,这本身蕴含的敏捷思维已经突破了阶级限制的天花板。 「不用担心,简,这只是一件小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保证基蒂会完完整整地回到朗博恩,连名声都不会受损。你留在伦敦休息几天,或者和我一起去处理这件小意外,等找回了基蒂,你和舅舅回一趟朗博恩,就说我留下了基蒂在伦敦作伴,简,记住,凡是能解决的事情,都只是人生路上的小小的坑洼,跨过它,或者踩平它。」 白锦的语调甚至是平铺直叙的,仿佛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种四平八稳的笃定带给了简难以形容的震撼,从小被父权笼罩的姑娘,从未在一个女子身上感受过如斯深沉且强大的力量! ——也让她仿佛窥到了一个崭新的、充满神秘的世界。 白锦的心里并没有表现的淡然,她当然恼怒,因为所谓的剧情惯性,在她转身离开之后,竟把另一个无辜的人拖下水。 这位自作聪明的威克姆先生,见识过白锦的不好惹,而莉齐虽然一时被蒙蔽对他产生过一点好感,但很快就清醒过来,他居然还没有死心,把主意打到了基蒂身上! 白锦就不信,威克姆没有打听过基蒂的身份。 很好,一个烂透了的利用女人的人渣——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本来莉迪亚已经被白锦取代,很多事情就不可能再发生,故事是故事,但她今生的的确确生活在这个世界,而故事里的主要人物,都是她的亲人,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思想。 白锦既不会去掌控别人的生活和思想,也不会因为没发生的事便致人于死地,只要威克姆乖乖的不招惹她们班纳特家的人,她也不会为难对方。 但她习惯了未雨绸缪,不为难事一回事,做最坏准备事另一回事——威克姆怕是打死也想不到,那位高傲到眼底根本看不见他的莉迪亚小姐,居然会在他身边放了眼线。 第193页 所以,白锦想要直到基蒂的下落,根本是易如反掌。 班纳特先生是和简一起动身来到伦敦的,尽管他在日常生活中谈不上是一个好父亲,但也不是眼睁睁看着女儿误入歧途却毫无作为的人。 私奔,呵,他甚至随身携带了枪,一旦找到了威克姆,他一定要和这个混蛋决斗!! 班纳特先生直接找到了加德纳先生,加德纳先生也吓了一大跳,担心之下,立刻起身就要去联繫自己那些三教九流的朋友,好寻找线索,却被白锦拦住了。 「父亲,舅舅,这件事交给我,不出三天,我会把基蒂带回来。」 白锦看上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嘴角甚至还噙着一缕笑意,语调也平平淡淡,似乎在与班纳特先生和加德纳先生心平气和地商议,但哪怕是两位见多识广的绅士,面对这样的白锦,此时此刻,面面相觑,竟不敢反驳一句。 终于,班纳特先生勉强地道,「莉迪亚,亲爱的,基蒂只是太小了,分不清男人的甜言蜜语,我们先找到人,我会好好教训他们。」 ——你可千万别一气之下弄死了自己的姐姐啊!! 白锦当然不会弄死基蒂,她说的都是实话,这真的不算什么大问题,想想她前世经歷的光鲜亮丽的上流社会,那些表面看着恩爱的夫妻甚至在私下能和对方的情人和睦相处,到处都是私生子私生女,偷情的对象甚至有可能是亲人或对方的密友—— 这当中私奔真的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丑闻,顶多算是一点道德瑕疵,甚至许多新兴的小贵族,都排着队等待娶那些王公贵族家私奔过的小姐! 一个吩咐下去,半天不到,威克姆私奔后的落脚点就送到了白锦面前。 与此同时,远在德比郡的莉齐也收到了简的书信,她只觉得晴天霹雳,几乎没当场晕过去——难以置信,那位看着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先生,居然会做出如此荒诞可怕的事情来! 在她离开朗博恩的时候,还听说这位先生正在热烈地追求金小姐,大家都很看好他们这一对,怎么转眼间主角就变成了基蒂? 基蒂平时那么胆小,傻乎乎的,怎么敢做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举动,这一定都是威克姆勾\\引的,她被骗了——该死的,她为什么不相信达西先生的话,早早地防备起来? 莉齐痛苦地捂住了脸——这压根就是她的错,如果她在发现威克姆先生身上不妥的时候及时告知家中的姐妹,以基蒂胆小的个性,根本就不会靠近这种不怀好意的人! 甚至如果她在达西先生告知她威克姆为人的时候,她没有对达西先生满怀偏见,自负自大,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丑闻,毁了基蒂的一生! 莉齐难过至极却一筹莫展,得知简已经去伦敦找莉迪亚,心中竟升起了无限的希望,她也立刻收拾行李也要赶往伦敦。 恰巧此时某位心思转了回来的先生,重新出现在莉齐的面前,莉齐对自己曾经的偏见认真反省,诚恳地向对方道了歉。 交谈中,莉齐无意识中透露了班纳特家发生的悲剧,达西吃惊之下,也陷入了自责中,他认为这件事的源头在于他的隐瞒,以至于他不能对另一位少女即将面临的悲剧人生视若无睹。 正好,伦敦地下世界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些变故,他认识的某些人掌握了权柄,从他们那里打听起这种事必然事半功倍,甚至委託他们找人也比他们方便。 他决定起身前往伦敦,正好和莉齐一起。 第135章 傲慢女王 第十四章 从小, 威克姆就是一个擅长察言观色、甜言蜜语哄骗人心的傢伙,他生得雪白俊秀,又活泼可爱, 光从外表看,比起沉默寡言的小达西, 何止讨喜百倍! 要不然也不能让老达西先生将他一个管家之子收为教子,并倾力培养, 希望他未来成才,这位老绅士甚至并不要求他成为儿子的左膀右臂, 而随他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 可惜威克姆所有的聪明劲都点在了歪门邪道上, 肆意挥霍长辈的心意, 完全没有长成一位令人尊重的正直的先生, 反而变成了五毒俱全的浪荡子,彻底背离了老达西先生的期望。 老达西先生大概想不到, 他苦心培养的教子,会在心里怨恨他——因为他为他安排了完整的贵族式教育,使他无论从外表和谈吐都像一个真正的贵族少爷, 但——永远只是像,而不是,他没有贵族身份,他也永远成不了贵族。 ——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能够和达西作对的感觉太好了,即便他是真正的达西家家主又怎么样?还不是拿他没办法?只要他手中握着达西的把柄, 达西就永远要向他低头! 他看出来了,达西对那个乡下姑娘产生了好感,哈哈,一向傲慢到不可理喻的达西家少爷,既然爱上了一个乡下姑娘, 简直是滑稽到可笑! 要是他能把达西的心上人勾上手,玩够了再甩掉,想想都觉得多么美妙啊! 可惜这姑娘不太好上钩,明明面对他时都脸红了,结果转身就变了态度,一副疏离怀疑的架势,果然,哼,女人的水性杨花不分高低贵贱,都是共通的本性。 好在她家的姑娘并不是个个都精明,二小姐是个硬茬子,大小姐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至于那位最小的小姐——他直觉对方不简单,但他并没有提高警觉,再不简单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顶多比别的姑娘聪明些,又能干什么? 第194页 为了以防万一,这种姑娘他不去招惹就是了,掂量了一番后,他决定朝最傻的那个下手。 反正都是她家的姑娘,就算不能给达西再来一次痛彻心扉的打击,可心上人家里出了个和人私奔的姑娘,哪怕她原本身份配得上达西,现在也不可能了,这就够让达西痛苦了! 退一万步说,达西不是看不上他吗?如果他还是坚持和心上人在一起,那他们不就成了一对连襟? 光想到到时候达西脸上的表情,威克姆就兴奋得难以自已,神情癫狂! 基蒂已经后悔了。 踏出朗博恩的第一天,基蒂就后悔了,她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只是跟一个看起来还顺眼的军官玩耍,最后却稀里煳涂就和对方私奔了? 基蒂又后悔,又害怕,缩在马车角落里,无声无息地流泪,可现在哪怕泪流干了,也无法回头了! 她从来都是胆小如鼠,永远跟在莉迪亚或者班纳特太太的身后,像影子一样,莉迪亚爱玩她就跟着玩,班纳特太太喜欢听八卦,她就跟着听,她没有自己的主见,相应的,也没有惹祸的能力,家里人对她其实挺放心的——可这次,她把朗博恩的天都捅破了! 可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呀,事情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似乎被威克姆甜言蜜语地告白,夸她比莉迪亚还美丽,天真可爱像小鹿,她被夸晕了,从来没有人眼里只有她,这样直白地夸奖她,她只是觉得,这样英俊和气的先生,应该不是坏人吧? 那天她喝多了,威克姆似乎和她说了什么,那样深沉,那样甜蜜,她懵了,迷迷煳煳完全听从了威克姆,等清醒过来,她才发现,她和威克姆,在一辆马车上,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 威克姆告诉她,她同意和他私奔了! 她吓坏了,饿坏了,可威克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他是真的喜欢她吗?如果不是,他要带她去哪里?会不会转手把她卖了? 基蒂简直疯了,她被自己的可怕猜测折磨得憔悴不堪,可她更不敢反抗威克姆,她对威克姆的少许心动和绮念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威克姆莫名其妙的疯狂笑容,心底只剩下恐惧和害怕! 这一对私奔的小情侣,可实在没有情侣该有的甜蜜,两人各怀心思,沉默地赶往伦敦,一路上基蒂压根就不敢靠近威克姆,威克姆本人也不在意,他在伦敦某个下等巷子里有一处租屋,等他把基蒂送去那里安顿好,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虽然基蒂在班纳特姐妹中相貌不算突出,但比起其他姑娘,还是要秀气娇美得多,难得眉宇间有一股娇憨气,据说还有一千英镑的嫁妆,威克姆觉得真的和她结婚,自己也不算太亏,尤其是他还能和达西成为连襟——当然,他现在也不急着传信给朗博恩,要确定达西和朗博恩二小姐的关系,他才能决定到底是和这个蠢姑娘结婚,或者,别的打算…… 威克姆的美好幻想只持续到他踏入伦敦租屋的头一晚,就破灭了。 他大概想不到世上的事就有那么巧,他租屋所在的街区,正属于白锦的势力范围,而白锦派去跟踪他的眼线也把他的消息传给了白锦。 威克姆还在威胁基蒂好好地待在屋子里,不许乱跑,一旦踏出家门,就会被地痞流氓掳走,吓得基蒂动都不敢动后,他心满意足地准备出门找狐朋狗友打听消息,刚踏出房门,只见好几个人站在他的房门前,清冷的月光下,最前方站着一道修长的白色身影,两手握在一起杵着手杖,朝他点了点头,两指併拢在额头旁随意地一挥,语调冷冷的,懒懒的,「晚上好,先生。」 威克姆的心顿时揪紧了,恐惧摄住了他的心灵,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紧接着,「砰——」 他只感到一阵剧痛,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中。 …… 另一边,达西和莉齐前后脚来到了伦敦,达西顾不得休息,连夜联繫上伦敦的朋友,又通过朋友,辗转找到了马库斯。 本来以马库斯的身份地位,自然不会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直接吩咐下面人去办就好,但听说对方要找的也是一对私奔的年轻男女,脸色顿时古怪起来。 他仔细询问委託人的名字,对方半遮半掩地说了,达西的家族属于偏向教会的传统贵族,白得不能再白了,和马库斯他们这种黑色势力虽然毫无交集,但既然托上了门,也没必要把这难得的施恩机会推出门,马库斯是个圆滑的人,他思来想去,实在没必要给自己树立敌人,于是告知了白锦。 白锦刚把威克姆弄到手,还没想好怎么处置,莉齐就来了伦敦,顺便马库斯也带来了达西的委託,这两人行动的方向太一致,让白锦想不想歪都难,她只是没想到这位刻板严肃的典型英国男人,还真能做到这一步。 莉齐确实比简要幸运些。 当天晚上,一辆马车悄悄地出现在达西家位于伦敦的别墅里,达西往衣服下别了两把□□,才面色沉着地上了马车,一上去就被蒙上了眼睛。 达西知道他们道上的规矩,尽管他心里并不平静,但这位传说中的新教父上台后,种种行为都落在伦敦上层的眼中,至少从表面上看,这不是个嗜杀且邪恶的恶棍,相反,他表现得十分克制守序,能力强悍,倘若他是政府这边的人,兴许会让人嫉恨进而下手,但,在政府根本伸不进去手的黑暗势力中诞生这样一位首领,反而是让各方都松了口气。 第195页 达西并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安危,以他的身份,这位怀特先生应该不希望他在自己的地盘上发生意外,不仅自己必会动手,甚至还会保证他的安全。 随着马车的行驶方向,达西感觉到似乎偏离了他臆测中的几个地方,大名鼎鼎的新教父怀特先生,待的地方既不是深邃神秘的古堡里,也不是混乱如迷宫的暗巷据点,踏进某个地方后,达西的鼻端首先嗅到了一阵鲜花的清香,和空气中浮动的沁凉感觉。 他被领到屋内的某处,踩在了松软的地摊上,拉下了眼罩布。 这是个不大不小的会客厅,壁炉里熊熊燃烧着赤红的火焰,透出的热力熏暖了整个屋子,艷红色的家具,油润光亮,似乎是来自东方的珍贵木材,玄关的背面是一处高至屋顶的书架,里面塞满了书籍,半空中悬着巨大明亮的灯,照得屋子里格外光明亮堂,几乎看不到阴影。 达西站在一组沙发旁,隔着茶几,他对面坐着一名身着白色西装的面具先生,翘着二郎腿,礼帽下压着雪白的面具,额头两侧,垂出丝缕火红艷丽的头髮,下巴露出一小片光滑洁白如牛奶的皮肤——他断定,眼前这位假如是真正的怀特先生,那他的年龄也绝不算大。 只是,眼前这位先生,他应该是没见过的,却无端地透出一股熟悉感,挥之不去。 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人,别无其他。 「很高兴认识您,尊敬的先生,请坐。想不到教会的人有一天会找上我们,敢问您为何而来?」 达西慢慢地坐下,心底翻涌着种种念头,他不自觉地紧锁眉头,显得气势沉郁,但他随即明白自己身处的环境,立刻收敛了自己显而外露的情绪,「我很抱歉,先生,没想到这件事会惊动到您,怀特先生。」 「哦,因为有趣,」怀特先生意味深长地道,「通常找上我们的,无外乎是杀人放火利益分配等——希望没有吓到您。 很少有人会因为,啊,私奔这样的小事找上我们,要知道为此搭下的人情和钱财非常可观——而投入和收穫会是巨大的落差。 我恰好无事,就想见见您这样慷慨的先生,顺便问问是什么驱使您做出这样的决定,传闻中您可是一位英明睿智的家族家主——当然了,您如果有顾虑,大可以不用满足我的一时好奇,这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小私心,并不会影响我们帮助您达成目的。」 达西听了这番话,脸不由自主地涨红了,他怀疑这位怀特先生是在含沙射影,但找不到证据,何况他们素味平生,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实在无需把人想得太坏,而即便是含沙射影,也并没有太大的恶意,倒更像是一种调侃。 只是,他心里更疑惑了——也许,这位神秘的怀特先生,真的曾经和他有过交集,只是他一时想不起来罢了。 第136章 傲慢女王 第十五章 「不, 先生,这并不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只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 没有她的允许,我不能随意去传播。事实上,对于我朋友而言,这件事带来的心灵和精神上的伤害远远大于身体的伤害, 而更多的则是担忧那位——那一对失踪者中女方的生命安全, 并不是我夸大其词, 有些人外表彬彬有礼, 却是十足的恶棍,什么都做得出来, 年轻的姑娘们总是轻信了披着羊皮的狼的谎言, 最终只能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一点, 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希望发生的。」 达西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比上一世白锦的密友查尔斯还要成熟缜密, 毕竟是年少丧夫且继承家业的家主,打过交道的不怀好意的人数不胜数, 早已练就了一套恰当的应对方式,他知道, 跟这位怀特先生说话,说实话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虚与委蛇显然不现实。 「事实上,您已经用行动表达了您的真诚,为了见马库斯一面, 你花了一万英镑,仅仅只是为了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这个数字,值得吗?」 怀特先生仿佛很有兴致,他朝达西点了点桌上的雪茄,一边随意亲切地聊着天,像个老朋友一样。 达西却丝毫不敢放松,一万英镑,哪怕是达西家,拿出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没有真正说得过去的理由,怀特先生是不会相信他只是为了两个蠢货付出的,相反还会认为他别有用心,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必然会前功尽弃。 「不瞒您说,单单以这两个人的价值,当然是不值得,我对他们,除了愤怒和厌恶,没有第三种情绪,但他们背后所牵连的人,才是我所在乎的,她们善良而正直,品格高尚,不该被这样的人连累,我希望她们不要因此受到伤害,如果找到他们,带回他们能够解决问题,哪怕是付出再多的钱财,也值得。」 「您真是一位真诚且坦荡的先生,她们——或许对你很重要,您所庇护的女士,是幸运的。」怀特先生感慨了一句。 达西这件事,实质上和他无关,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没有人会责怪他,但他依然将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可以说,这是一位将责任看得极重的先生,哦,真是可贵的品质。 达西只觉得怀特先生对他的态度更加和蔼了,他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能让对方刮目相看,贵族家庭花了几万处理家族丑闻从来都不是新鲜事,相比起来,他委託的这件事并不突出,却能惊动怀特先生亲自出面见他,他实在无法不多想。 第196页 怀特先生仿佛就是对他委託的这件事感兴趣,他们的交谈,始终围绕着这个目的,到最后,达西甚至都不明白怀特先生到底想知道些什么,他所知道的,除了莉齐的名字,也都说了出来。 但这只是他谨守绅士的底线,不轻易道出别人的隐私,一旦怀特先生找到威克姆和基蒂,不可能不深入调查,到时候,都不用他说什么,一切自然真相大白。 最终,在友好的氛围中,怀特先生结束了这次见面,他甚至说了一番令达西心惊肉跳的话——「好吧,今天和您交谈的很愉快,达西先生。您的这桩委託我们接下了,请您等我的好消息,一旦我找到他们,就让人联繫您,我想,您也许希望亲眼看到那位先生的下场。」 最后一句话,使得达西心潮翻涌,惊疑不定,一路上都难以平静,什么时候回到了家都不知道。 而在他刚刚离开的怀特先生的寓所,怀特伸了伸懒腰,侧面一道小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里面坐着一名窈窕明媚的少女,正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看起来她一直都待在这里,此刻,她满面红晕,又惊又疑,又喜又虑,又感动又害怕,傻傻地愣在那里,一点也没有往日为人所称赞的机灵了。 「这是一位值得託付终身的先生,是不是,莉齐小姐?对于他的态度,您还满意吗?」怀特走过去,笑眯眯地问道。 莉齐终于回过神来,她从一直跟在莉迪亚身边的白泽悄悄将她带到加德纳家隔壁时,脑中就一团乱麻,无数阴谋诡计在她脑中一一浮现又熄灭,她动用了她所能调动的所有脑筋,也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里。 她当然不知道怀特先生是谁,可是她认识白泽,然后联想到了莉迪亚,不由自主地开始揣测莉迪亚和这位怀特先生的关系,原谅她不够乐观,她是越想越害怕,简直要晕过去——基蒂的私奔丑闻还没有结果,莉迪亚又出了乱子,这位怀特先生可不是威克姆那种金玉其外的草包,一看就很不好惹,莉迪亚疯了吗,怎么什么人都敢招惹呢? 「怀特先生,」莉齐鼓足勇气道,「我可以坦白告诉您,达西先生的确是为我那不成器的妹妹而来,他的心意,我无以为报,但是,发生了这种事情后,事实是我配不上这么好的先生了,这与我满意与否并无关系。 我只是想为另一件事向您请教,我并不清楚您和莉迪亚的交集,但您请我来这边,是什么意思呢?还有莉迪亚在哪里,我来到伦敦后,就没有见过她,是她委託您来处理基蒂的事情吗?莉迪亚只是个孩子,也许有些事情她想得不够周全,给您造成了麻烦,您若是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谈,我会尽快转告父亲,让他来拜访您。」 莉齐诚恳地道,生怕让怀特先生觉得她不够分量,她害怕莉迪亚为了基蒂的事情把自己搭给了怀特,事实上莉迪亚傻姑娘除了自己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觊觎的,她真的担心莉迪亚低估自己的珍贵,轻易地做下错误的决定。 「真是个好姑娘,」怀特目光慢慢柔和,「你和简,都是很好的姑娘,值得更好的人生。」 莉齐茫然。 怀特的语气,温柔得让她莫名其妙地想哭,她稀里煳涂地在怀特家转了一圈,就被从不知怎么连在一起的阳台悄悄送回了加德纳,还没等她心情平復下来,就听到楼下传来简的一阵压抑的尖叫,莉齐吓了一大跳,提起裙摆就跑出了房门,冲到楼梯口—— 只见简搂着一个人,完全不顾形象地又哭又笑,她怀里的那名正痛哭流涕的女孩,正是失踪好几天的基蒂! 亲眼看着简和莉齐用心安抚基蒂,而基蒂也满心悔恨,恨不得时光倒流,自己不被蛊惑,做出那么煳涂的选择,白锦再次走进了黑暗中。 「威克姆那傢伙关在哪里?白泽你去会会,假如英国的刑罚不能让他感受到痛苦,那么,就让他尝尝东方的刑罚,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 第137章 傲慢女王 第十六章 黑暗的地牢里, 威克姆被双手捆缚吊在半空中,只留一个脚趾堪堪垫着触到地面,整个人被剥得只剩一条内\\裤穿在身上,整个前胸和后背全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血迹斑斑, 右腿也不自然地弯曲着, 浑身上下,除了一张脸, 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曾经风流倜傥, 英俊讨喜的脸庞苍白如死人, 那双漂亮的眼睛也再不能射出勾人的多情, 反而被惧怕填满, 黯淡得像两颗灰色的石头。 威克姆从不知道,那个传说中黄金遍地的神秘东方, 会有这么多宛若地狱的可怕刑罚,饱受折磨后,威克姆才发现,曾经的达西, 对他是多么仁慈。 他真正感到了恐惧,无比清醒地意识到,他这次, 真的招惹错了人。 以往他并不觉得私奔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反正那些女人就算后悔了, 被家人找回去了, 也不敢宣扬出去,他大可以仗着小聪明或者了解对方的心理,榨取自己想要的钱财, 基本上,他从未失手过,哪怕是对他深恶痛绝的达西,不也要乖乖给他奉上一笔钱,以防止他在外面乱说,破坏达西小姐的名誉么? 可他的幸运终于被挥霍完了,他遇到了这世上最不可理喻的家长,根本不在乎女儿私奔后的名誉,一心只想置他于死地! 其实,威克姆依然是抱着侥倖心理,只觉得家长不可理喻,不顾女儿的名誉,但,假如家长再狠心一点,直接弄死了他,一了百了,不留后患,当然更不担心事后会影响女儿名誉了。 第197页 他不是没想到这层,只是不敢想罢了,也许,人家这样折磨他出了气后就放了他呢?毕竟,他甚至碰都没来得及碰那个班纳特家的姑娘。 地牢外头传来了一阵规律的「哒哒」声,那是皮鞋鞋跟磕到地面的声音,威克姆心头一颤,勉力睁开双眼,看向门外。 那是两位光鲜亮丽的先生,其中一位,还是他熟悉无比也痛恨无比的达西!! 对上威克姆骤然睁大的眼睛,达西同样心头一颤,不由得举起手帕掩了掩鼻子,以掩饰自己的心情——他曾经痛恨威克姆,痛恨到无数次想将他碎尸万端,断绝他所有的生路,别以为他做不到,只是,顾念着年幼在一起长大的那点情分,他最终并没有下死手,而不是威克姆以为的为了维护乔安娜的名誉,才放过的对方。 但,他能因为那点往日的情分放过威克姆,别人呢?只要这傢伙死性不改,终究有一天,会为他的罪行付出代价,这天不就来了么? 真正看到威克姆遭受如此的酷刑,达西的心里也并没有泛起高兴解恨的情绪,只是感到悲哀,为父亲被浪费的心血,为威克姆老管家殷殷的期盼,也为威克姆的不争气。 他都没有心理准备,大晚上的,怀特先生派人邀请他出门,居然是来见威克姆! 他弄不明白怀特的意思,只能疑惑地看向身边的人。 「先生?您的意思是?」 「你不感到欣慰么?」怀特侧头看向他,语气十分轻快,「看看,欺骗女孩儿们的恶棍,不该得到这样的教训吗?」 那边,威克姆看到达西居然出现在这里——怎么是达西?他本以为是女方的家长抓的他,没想到居然是他一直瞧不起的达西,他脑子中的一根线彻底绷断了,疯狂地大声起来—— 「懦夫——原来是达西你这个狠毒的懦夫,时隔多年,你已经忘了你父亲的遗言了?你终于要对我下手了,哈哈哈哈,做了那么多年伪君子,终于不装了!!」 怀特眉头都没动一下,朝旁边挥了挥手,地牢里其他人见状很快就退了出去,只留下怀特和达西。 怀特的体贴让达西心生感激,同时对威克姆刚升起的那点怜悯也烟消云散,他就知道,这个人已经从根子上烂了,坏到无可救药,不值得任何善意的对待。 「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威克姆,这么多年过去,我以为你多少有一点自知之明了,谁知道还是这么煳涂,你有什么资格,让我视你为敌?一个身无恆产的浪荡子,下级军官?和我,彭伯里庄园的主人,整个德比郡的拥有者抗衡?极其荒唐可笑,极其自作多情。 我之所以出现在这里,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另一位被你牵连的可怜姑娘,也是为了赎罪——正因为我当年一时善心放过了你,才使得你逍遥在外,不以为耻,更导致今天依然有姑娘落入你的魔掌,有无辜的人被拖进罪恶的沼泽地里,被你伤害,你犯下的种种罪行,有我之过,我自然会向上帝忏悔。 而你,当然也会迎来上帝施予你的惩罚,没有人可以蒙蔽上帝的眼睛。」 威克姆冷哼一声,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架势,恨恨地道,「都是藉口,道貌岸然的藉口!你这个伪君子,还不是担心我分走了彭伯里的财产,所以才怂恿他送我去伦敦上学,只要我离开了彭伯里,就逼得我再也回不去,你这么算计自己的兄弟,上帝都没有惩罚你,我犯的这点小小错误,又算什么?」 哇哦,劲爆!!简直太让人意外了!! ——怀特侧目睨向达西,这居然还是一出兄弟阋墙的戏码? 威克姆和达西是兄弟? 虽然她知道贵族私底下一向很荒唐,但是那位传说中名声很好的老达西先生?? 这威克姆到处吃喝嫖赌欠下赌债风流债,却有恃无恐,原来是心有底气啊! 只是,照怀特看来,威克姆的底气未免太虚了,达西家族,啊,根据她的调查,还真算得上贵族中的一股清流。 昏暗中她看不出达西的脸色变化,但是骤然上升的怒气却能感受到,只不过,并不是恼羞成怒,哪怕到了这种怒气勃发的时候,这位达西先生也还是持重沉稳。 达西站在原地深深吸了好几口气,这真是一个混帐——如果他一直都抱着这样可笑的误解,那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几乎都能说得通——几乎——可是他勾引乔安娜私奔呢?假如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父亲的私生子,那他和乔安娜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了啊,他居然还能做出那样的事——畜生!恶棍!下流的胚子!! 「你真可笑,我的父亲是以正直善良闻名的达西男爵,是远近闻名的慈善家,更是与我的母亲恩爱一生,你从哪里得出那种荒唐可笑的结论?兄弟?你配吗?」 达西咬着后牙根,克制地,轻蔑地,仿佛看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丑。 「事实上,你并不是我父亲的私生子,你的父亲,老威克姆管家,才是达西家族的私生子,但他并没有因为出身不堪就变成品行卑劣的恶棍,而是凭藉自己的能力和品格,获得了我父亲的敬重,在彭伯里兢兢业业工作了一生,最后还惠及了你! 若不是看在老管家的面子上,我父亲只管资助你求学就好,为什么还要收你为教子?」 威克姆当然不肯相信,他朝达西大吼,「你骗人,彭伯里已经在你的手里,你现在当然想怎么否认就怎么否认,但是你敢用你父亲的名誉向上帝起誓吗?」 第198页 然而达西终于明白了这些年威克姆为什么总是底气十足地和他对着干,而从不担心他真正下狠手——原来,他居然以为他和达西家族有那样不可告人的关系,手里捏着达西家族的把柄——真是愚昧又可笑。 倘若他父亲好心资助的每一个孩子都存在着这样不切实际的妄想,那达西家族的私生子该遍布英格兰了。 说到底,不过是贪心作祟罢了,只要把自己幻想成老达西的私生子,就能无视老达西对他悉心培养的恩情,就能理直气壮地和达西对着干,眼红那一份从来都不属于他的家产和贵族身份!! 达西已经懒得再和威克姆废口舌了,就仿佛被一桶冰水浇透,他彻底清醒过来,忽然觉得这个人不值得他再投入一丝一毫的眼神了,不过是个品行卑劣的下等人,抬抬手就能碾死,何必放在眼里? 之前的种种包容忍耐都不过是让威克姆蹬鼻子上脸的依仗,一旦他撤掉所有的善心,威克姆又算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父亲当年选择资助威克姆是对是错,事实上,我父亲是教会中人,天性仁善慈悲,他一生资助过的孩子不计其数,威克姆只是其中之一。 因为有着稍微复杂些的身世,而且威克姆小时候的确很讨人喜欢,父亲是真的很喜欢他,甚至觉得倘若把他培养成彭伯里庄园的下一任管家,实在是浪费了他的天资,也愧对在彭伯里用心工作一辈子的老管家,他希望威克姆能长成独立有担当的青年,甚至在得知他毕业后不想辛苦找工作,为他安排了一个牧师职位,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 「东方有句古话说得好,斗米恩升米仇——给的少了,是恩情,给的多了,超出他能承担的范畴,那就是结仇——这话总是被一遍遍验证,也希望达西先生能够吸取这个沉重的教训,不要轻易滥施好心,以至于连累家人。」 以怀特的身份,本该对达西的的家事不感兴趣才对,简单的「好奇」二字,无法解释她目前的一言一行,很多已经超过了客户和受委託人之间的界限,但达西如今整个人正处于混乱当中,暂时还没有发觉不对,反而很感激怀特让他真正解开了对威克姆的心结,消弭了一场有可能会影响到家族声誉的祸患。 「感谢您的忠告,我确实没有想到,善举会被这样曲解,幸亏我提前发现,否则一旦让他找到机会在外面胡言乱语,我父亲一世英名,都将被他毁了。」 「这么说,达西先生心中已经有了处置威克姆的想法?不妨说说看,您是位慷慨的僱主,我们力求能让您百分百满意!」怀特笑眯眯地道。 威克姆无法再理直气壮地痛恨达西了,他服软得特别快,哀求地看向达西,希望他能再放自己一码,他保证从此离彭伯里远远的,再也不去碍他的眼了!! 但达西已经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彬彬有礼地对怀特先生道,「我只有一个恳求,从此不想再看到他,其他的,便请怀特先生做主,我没有任何意见。」 「哦,我明白了,作为土地遍布英格兰的达西先生,您若是不想再看到他,那么他只能遗憾地离开这片土地了!不过没关系,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认识许多有趣的人,威克姆至少有一张令人感兴趣的俊俏脸蛋,您看,我让它干干净净,不曾受到一丁点的伤害,这不就派上了用场!」 威克姆不是喜欢吃女人的软饭么?那就让他吃到底,只是这吃饭的地点和人选,可就由不得他挑拣了。 第138章 傲慢女王 第十七章 经过各方努力, 班纳特家遭遇的不幸终于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基蒂回到了家人的身边,更万幸的是没有受到更多的伤害,固然抚平伤口需要时间, 但总算人身的安全得到了保证。 但同时, 基蒂的胆子也更小了, 就像惊弓之鸟, 每天都紧紧地跟在简、莉齐或者莉迪亚任何一个人的身边, 就是完全不敢一个人独处。 班纳特家的其他人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松了口气, 但班纳特先生却不会如此天真,威克姆不知所踪, 基蒂突然回家, 这当中怎么可能无事?到底是谁在背后使了力气,导致这件丑闻及时遏制住了通往不幸的结局? 他可不是这些不经世事的小姑娘, 当然知道,能圆满办成这样一件事, 甚至没有伤到女孩儿的名誉, 背后付出的英镑当然不在少数,可,他发现他居然找不到这个好心人! 他和妻舅加德纳先生仔细分析了来伦敦的所有行动,又细细询问了基蒂,可惜基蒂只知道那天晚上威克姆一出门,就被一群人打晕带走了,至于为什么带走, 带去了哪里,她一概不知,她自己则是被那群人当中的一个人送到了加德纳家门口, 从头到尾,她都不认识那些人! 班纳特先生自己在伦敦只认识几个和自己差不多阶层的老朋友,他束手无策的事情,他那些老朋友当然也不可能解决,何况为了维护基蒂的名义,他连来伦敦都是悄悄的,压根没让任何人知道。 加德纳先生虽然委託了几个朋友,但都还没来得及展开行动,基蒂就回来了——所以,到底是谁在背后帮他们? 思来想去,班纳特先生也不是那么迂腐的人,他慢慢将目光投向了几个常在伦敦行走的女儿。 大女儿,简,不大可能,她这段时间的慌乱和强撑他都看在眼里,多亏了简的担当和坚持,班纳特家才没有乱成一团,指望他那个病倒在床的妻子…… 第199页 班纳特先生为有这样坚韧的女儿而骄傲,他一直以为简是个温柔到没脾气的姑娘,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现在发现是他小看了简,性格坚韧才能在面临困境时不被打倒,谁能保证自己的一生都能一帆风顺呢?简的未来,他是不用太过担忧了。 ——但话说回来,简一直在做内部稳定的事,几乎没有和外界有过任何联繫,显然这个背后的神秘人并不是冲着她来的,这些他都看在眼里。 莉迪亚,说实话,莉迪亚最可疑,这个靠自己的投资一举成为班纳特家最富有的女儿,班纳特先生是绝对不会轻视了,尤其是这些天,他住在加德纳家,亲眼看见,亲耳听见妻舅和她就某些社会问题引发的投资利润率有商有量,继而筛选可靠的投资项目,果断出手——这是和简截然不同的性格,却更有上位者的从容掌控感。 真正接触过莉迪亚后,班纳特先生心底泛起了极少有的感慨,无论是莉齐,还是莉迪亚,但凡有一个是男孩,班纳特家的其他姑娘也不用为后半生担忧了。 如果是莉迪亚,班纳特先生甚至觉得都不需要旁人出手帮助,莉迪亚凭自己的能力,就能完美解决基蒂私奔这件事。 最后就是莉齐了,这些天来,莉齐在和姐妹们相聚的欢欣,眉宇间总是掠过一丝忧心忡忡,班纳特先生也都看在眼里,是什么让莉齐在事情结束以后依然如此不安? 莉齐当然有理由不安——她是全家唯一一个知道达西先生出手帮助了她们家,且为此付出了一万英镑的代价,她为达西先生的情意感动,以前是她误会了他,他为她私下里做了这些事,却从头到尾都打算告诉她,藉此邀功,这是一位真正品行高尚的先生。 但她明知真相,实在无法做到安之若素,家里出了这样的姐妹,她已经无颜面对达西先生,而真挚纯粹的情感中掺杂了金钱的纠葛,更是让人羞愧难安,她并不是个容易自卑的人,但这一万英镑着实快要压垮她了。 莉齐面对父亲包含忧心的询问,终于绷不住,哭了,她向父亲述说了达西在基蒂这件事上做的所有安排,包括那让她难以安寝的一万英镑。 班纳特先生这才发现,正是因为他对生活的消极态度,对于家族财产经营得敷衍了事,导致他最喜欢满意的女儿,在面对心仪的追求者时,居然会因为金钱的困扰而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落下了自卑的烙印。 ——这是他身为父亲的失职啊! 事到临头,居然需要他的这些女儿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为这个家遮风挡雨! 「莉齐,不用担心,还有爸爸呢,我们家的财产虽然不及达西先生的身家,但是一万英镑,并不是凑不出来,即使暂时会影响到你们的嫁妆数,但我想,基蒂或者简她们是不会反对的,达西先生为我们家解决了名誉扫地的难题,我们总不能让他再在钱财上损失,这和他对你的心意是两码事。 然后,莉齐你看,爸爸身体很好,还能活很多年,只要用心经营,我们今天损失的,以后一定还能补上来,这不是你的责任,不要一味往自己身上揽。」 「爸爸……」莉齐扑在班纳特先生腿边,双眼含泪,眼眶通红。 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书房门口的白锦,倚着门框,扶着门把手,无奈地看着差点抱头痛哭的父女俩。 这一家人的世界都是小小的,眼光浅浅的,也不知道利用身边的资源提升自我,真是傻得有些可爱。 「亲爱的爸爸,还有莉齐,如果你们记得,你们还有一位在投资上颇有一手的小妹妹,想必就不用为一万英镑发愁了,德比郡的大财主固然身价不凡,但班纳特家的姑娘倒也不必妄自菲薄。」 白锦朝班纳特先生一笑,「爸爸,如果你没有其他的主意,就把家中的余财都拿出来,和我一起,咱们联手去追逐金融的魅力,努力在短时间削平莉齐和追求者之间的天堑吧!」 根据英国的律法规定,家里的祖传的土地屋舍无法分给女儿们,但通过其他渠道汇聚的财富却可以传承给自己的血缘者,以往的班纳特先生固然聪敏不下于任何一位绅士,但他沉溺于并不圆满的现实,日益消磨锐气,严重缺乏斗志和野心。 摆在莉齐面前的难题,倒阴差阳错唤醒了他身为父亲的添崽本能,这种时候,当然是让他成功几次,才能巩固他的信心,不至于刚鼓起的爱心就被打击得细碎,再也拾不起来。 这一次,白锦没有瞄准英国国内的实业工厂,虽说赚钱,但基本都是细水长流的项目,不适合如今满心焦灼的莉齐。 白锦直接联繫了一支远洋船队,准备了一船货物,准备运往大洋洲,当然,酬劳也是异常丰厚。 这远洋船队的船主纳塔莉是个罕见的跑远洋的女船主,要知道海上船队从来都禁止女人出没,视为不吉,而纳塔莉拥有一整支船队,手下却都服服帖帖,忠心耿耿,可见她的为人本事。 她在伦敦黑\\帮中声名赫赫,什么生意都敢伸手,什么人都不怕得罪,而她手里却掌控着一支武力不亚于征服正规军的船队——而所谓的船队,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这是日不落帝国上下心照不宣的秘密——在国内人口中,自然是正规的经商船队,而在浪疾风高、兇勐险峻的大海上,到底是官方认证的船队,还是凶神恶煞的海盗,谁又知道呢? 第200页 谁都不知道纳塔莉到底来自哪里,从外表看,她肤色黝黑,黑髮黑眼,五官格外深邃,显然不是正统的英国人,白锦心里倒是有些猜测,除了那个号称世界最精明的民族,白锦也想不出还有哪里能养出纳塔莉这种女人,但,这并不影响她和对方成为好朋友,只要双方的理念和利益方向一致。 码头上,纳塔莉身着长裤马靴,腰上挎着两把细薄的长刀,拍着白锦的肩头大笑,露出两排晶亮整齐的牙齿,那形象,活似海里最兇勐的海兽——虎鲸。 「感谢!亲爱的白——有这批货,我拿下西州的希望更大了!那些狗\\娘\\养的杂\\种,仗着背后有狗屁家族撑腰,敢抢我碗里的肉,有了这批货,老娘送他们全部去见上帝!」 「亲爱的纳塔莉,你该知道,我不是慈善家,这可不是免费无偿的贊助。」 白锦眯眼笑道,她和纳塔莉身高相仿,一身白西装,优雅精緻,格格不入地站在这灰扑扑的骯脏码头上,一头红髮映着阳光,像火焰一样灿烂耀眼。 「当然,当然,你的规矩我懂,三倍,我保证还给你三倍利润,如果达不到,我那边打下的土地,分你一半!」 「我又不打算去那么远的地方,要你的土地干什么?我只要钱,咱们各取所需就好。」 「嘿,白,伦敦的那点地盘,够你施展拳脚吗?不如你和我一起干呗——还有,不光是这批货,还要谢谢你送我的小礼物,怪漂亮的小玩意,正好海上生活乏味,可以拿来解解闷。」 「没兴趣,我现在很好。纳塔莉,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玩意而已,不用试探了,送了你,就随你处置,后续没有任何麻烦,即便有,和你也无关,你只管享受就。这小东西欠了我一点还不起的债,正好拿来抵偿,如果他连这点用处都没有,活着岂不是浪费口粮?海洋就是个好地方,从古至今埋葬了多少豪杰枭雄,偶尔消化一坨废物,想必也是小事一桩。」 白锦和纳塔莉心照不宣地一笑。 第139章 傲慢女王 第十八章 没有了愚蠢虚荣的莉迪亚做挡箭牌, 威克姆就像一块污浊不堪的抹布,除了被丢弃,不可能有别的命运, 哪怕此刻白锦收手放过他, 达西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对家族有报復心理的敌人好好地活下去。 白锦当然不会让他痛快, 纳塔莉可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一个在群雄并立的海盗中挣得一席之位的女海盗王, 白锦若不是曾经做过一世海上霸主, 对海洋知之甚深,还真不一定能压得住对方,威克姆要是以为凭藉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能够说动纳塔莉放他自由, 简直是痴人做梦。 最终啊,神秘美丽的海洋, 将是他逃不掉的归宿! 朗博恩的班纳特家再次热闹起来,去伦敦度假的姐妹们都回来了,白锦发现, 唯一留在朗博恩看家的玛丽似乎也变了,不再眼中只有书籍,只有自己,开始学着照顾班纳特太太,打理班纳特家的内务—— 没办法, 自从班纳特先生和简离开后, 班纳特太太就开始神经虚弱,头疼病发作, 彻底管不了事情啦! 冬天还好,班纳特家的土地上基本没什么事情要处理,但附近的菜园和家养的牲口, 以及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每日需要操心的一日三餐,女主人不管事,等待吩咐的僕人们只能把目光投向唯一的小主人玛丽。 玛丽再不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每天一睁开眼,脑子里浮现的,不再是深奥的艺术哲学,而只有眼前的面包黄油。 短短一个月的操劳歷练,就叫玛丽迅速摆脱了以往空中楼阁般苍白空洞的生活态度,两脚结结实实地回到了地面上,这时候再看她,瘦了许多,清秀的书卷气中透着一丝沉着,整个人仿佛沉淀了下来,褪去了功利浮躁,露出了多年苦学凝练的知性光芒。 比起之前愁云惨雾的出门,这次回家大家一路上气氛轻松,说说笑笑,心情截然相反,也侧面击破了关于基蒂的流言蜚语。 亲眼看到基蒂也在其中,气色还不错,没留下什么阴影和伤害,玛丽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不论她和家中的各个姐妹感情上是否亲近,她也不愿她们遭遇那样的难堪。 白锦也和大家一起回了朗博恩,她倒没有别的事情,只是发现了一点不妙的苗头,一直跟在她身边处理各种杂务的白泽,似乎有了心事,而心事的对象,却是简。 「我要说你疯了,你估计觉得我在歧视你,但是,我确实想不通。」 白锦很无语,像她这样天生为人,穿越多世以后,也渐渐失去了很多热情,白泽反而在人间轻而易举地心动,这简直不科学好吗? 不是说简不够好,只是,再好的人,在白锦眼里,也不过是一世的过客罢了,无论付出了多少,灵魂深处却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客观。 相反,虽然在人类社会生活了许多年,但白泽从骨子里还是保留着种族的特性,直白,简单,认准了就不会动摇,他很不解白锦的惊讶。 「比起龙族,我们白泽一族专情多了,你为什么对龙族的滥情不惊讶,反而觉得我们不会接受人类伴侣呢?」 白泽生来本体就能幻化成人形,只不过更喜欢以瑞兽形态行走罢了,这一世虽然顶着西方人的长相,但身体还是自己的。 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配不上简,但简也的确是他在西方遇到的具有东方姑娘特质的女孩,又不像东方女孩那么过分保守,接触多了,白泽开始觉得,自己似乎戒不掉简甜美的笑容了,一天看不到,心头就发慌。 第201页 「但是,恕我直言,简其实有点潜在颜控,虽然推崇人品,但若是容貌如你这样——」白锦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高大壮硕的体格,满头满脸的络腮鬍,只露出一双冷冰冰的眼睛,乍一看就像一头棕熊——想想宾利是什么造型,简能看上白泽这幅容貌才怪! 老房子着火的白泽早就有准备,身为瑞兽中的智者,他当然不会打无准备的仗,听了白锦的奚落,他得意地一笑,「嘿,我当初选择这个人幻化时就注意到了他这堪比易容的大鬍子——虽然他确实是头棕熊,但是有了这鬍子,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容貌,甚至调整得靠向我真实的容貌,我不想欺骗简,保证能让简满意。」 都盘算得如此用心了,白锦还能说什么呢? 「你想好了,就要承担一切后果。」 没听说过瑞兽和人结合会产生什么后果,白泽毕竟不是那种天规戒律森严的世界诞生的瑞兽,如果他能打动简,如果他能一世专心陪伴简,也想好了简走了后漫长的孤寂岁月怎么过,那她身为同行的小伙伴,也唯有祝福了。 郎博恩的空气中很快飘满了粉红泡泡,见多识广的白泽不是简这样常年生活在乡下的单纯姑娘应付得了的,面对白泽的温柔体贴强大能干,很快,简就有些动摇了。 而当白泽剃掉鬍子,露出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白皙俊美优雅的面庞后,白锦明显地感觉到简的体温都升高了,那么会克制自己感情的内敛姑娘,居然都忍不住双眼放光了!! 得了,虽然白泽才是她真正的「自己人」,但简也是她这一世的亲姐姐,后面的人生,有她看着,也绝不会让简吃亏。 毕竟打过很多次交道,班纳特先生对白泽的身份隐约猜测过,心里多少有些微词,但等白泽亮出自己的相貌和固定产业后,生了一堆颜控女儿的班纳特先生设身处地地想想——似乎他自己也找不到比白泽综合条件更好的绅士了。 为了让简脸面更加好看,不输给自己的妹妹莉齐,白泽这傢伙很快就动用关系,给自己搞了个虚衔的爵士,大约和卢卡斯爵士地位类等,若是想要转为实爵,也不是不行,只是以白泽在黑暗世界的身份,必然要付出更多,暴露过多的底牌,反而不够安全,对于简来说,这个身份已经足够荣耀和体面了。 与此同时,德比郡的达西先生也赶来了朗博恩,有眼睛的都能看出他对莉齐大献殷勤,而莉齐明明心动了,却又心有顾忌。 两人之间的情感张力,看得其他几个偷摸观察的姑娘脸红心跳,心潮澎湃,不知道自己的良缘在何方,也不明白莉齐为什么不接受达西的情意。 直到达西那位神助攻姨母,贡献了自己,逼得莉齐抛开了一切顾虑,昂然表达了对达西的情意,「恰巧」被路过的达西听到,甜蜜的波折终于进入了圆满顺遂中。 朗博恩一切都进入了美好的正轨,班纳特太太得到了两个出类拔萃的女婿,心事解决了大半,整个人无药自愈,居然变得心平气和了——也可能是白锦给她调理的药发挥了效果,帮助她渡过了更年期。 有了白泽和达西两个显耀的女婿,朗博恩家剩下的姑娘就更不愁嫁了,白锦当然除外。 从那之后,白锦就常驻伦敦,在简和莉齐齐齐举办婚礼的时候,为两人各送上了五万英镑的嫁妆,以及许多昂贵珍稀的珠宝首饰,轰动了伦敦和朗博恩两个社交圈子。 剩下的玛丽和基蒂顿时成为了很多人家趋之若鹜的结婚对象,面临数不清的追求者,而这时候的玛丽和基蒂,早已渡过了年少轻狂的虚荣时期,真正认识到自己需求的是什么。 玛丽和基蒂,最终都嫁给了身份相当的小乡绅家的继承者,和两个姐夫的社会地位天差地别,拥有一个小小的庄园和一份能令后半生衣食无忧的产业,生了几个资质平庸的孩子,有男有女,生活平淡温馨,她们俩都很满足。 这一世,白锦生活中没有那么惊心动魄,虽然后来整个伦敦地下世界都在她的掌控之中,但是,相比起前面几世铺开的摊子,过得堪称安逸舒适了。 既然成了真正的一家人,而白锦又从未隐瞒过,被发现蛛丝马迹也就是时间问题。 等到班纳特家所有的姑娘都嫁人生子,白锦依然优哉游哉地待在伦敦,神龙见首不见尾,而因为身份原因不小心见识到白泽数次私底下的冷厉模样后,达西心中不禁种下了一个荒诞的猜测,这个猜测,一直到他和教会的友人,一同暗中奔赴军方组织的一场聚会,在现场见到白泽亦步亦趋地跟在怀特先生身份,恭敬保护的姿态溢于言表后,达到了顶峰。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以「怀特先生」的本事,要是不想让人发现真相,终其一生他也不可能会察觉,而察觉之后,他除了震撼敬佩外,竟也升不起其他的情绪了——他的日子过得幸福美满,儿子已经到了请家庭教师的年龄,而小女儿正在襁褓中,他恨不得早早结束应酬,回去面对他可爱的小天使,至于妻妹是什么身份,只要明白没人能欺负她,他内心居然没有丝毫波澜—— 唔,也许,把儿子交给妻妹教养,是个不错的主意…… …… 「噗通——」水流瞬间淹没了白锦的头顶,无法唿吸的窒息感,使她下意识地脚下一蹬,窜了上去,露出整个脑袋,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后,嗯,白锦感到了不对! 第202页 为什么,她的视野这么矮? 为什么,在她的面前,蹲着一只体型堪比成年金毛的——巨大火红狐狸,正目光灼灼地盯着她,见她冒出了头,眼底居然流露出人性化的欣慰神色,然后张开尖尖的嘴,吐出了一串粗哑浑厚的中年男声—— 「我的玉宝儿,总算学会了潜水,以后那九头虫便是私下耍手段,我儿没了弱点,再不怕他了!!」 白锦顶着个湿漉漉毛茸茸的小脑袋,一头雾水,满眼懵逼。 第140章 西游狐王 第一章 两百岁的小狐狸还是个毛绒绒的小可爱, 雪雪白的一小捧,窝起来像软绵绵的棉花糖,浑身的毛细绒到像云雾一样朦胧雪白, 轻盈梦幻。 颜值简直不要太高, 又圆又大又黑的眼睛,又萌又纯, 眼尾自然而然地上翘, 小巧的吻部,粉白幼嫩,一张嘴, 露出一口乳牙, 比身体还长的蓬松大尾巴,完全可以当做一床狐狸毛被子裹住她,还特别暖和。 叫声像细细的幼犬, 又像刚出壳的鹅崽,怯生生地撒着娇,简直让老狐王心都融化了,为了他的乖宝儿,他要努力修行, 做一个威风强大保护幼崽的好爹爹! 白锦才不知道万狐王的一颗老父亲心是如何百转千回差点儿就揉碎了,她对新身体特别好奇,要不是这就是她自己的身体, 她都想撸几把了, 这颜值, 简直太治癒了! 白锦颠颠着小身体,窜进自己的「闺房」里,里面装有一面高至洞顶的巨大琉璃镜, 将她照映得纤毫毕露,连嘴边那两根颤颤的鬚鬚都看得清清楚楚,她咧了咧嘴,镜中的小狐狸便露出了一个天使般超级治癒的微笑! 这真的是一个小天使啊! 可惜掉水里吓飞了魂,不知道为什么,这小白狐也是天生怕水,所以被水族的九头虫抓住了弱点,动不动就拿水吓唬她,她自己鼓足勇气学游泳,可惜即便在亲爹的陪伴下,也吓得芳魂渺渺,不知所踪。 白锦以为凭万狐王的实力应该能分辨出灵魂的不同,第一时间还打算闪进药王庐里,但诡异的是,万狐王毫无异样,认准了白锦就是他的宝贝女儿,看向白锦的眼中,也是真真实实的慈爱疼惜,绝无半分虚假。 白锦若有所思,把这个疑惑藏在了心底。 积雷山摩云洞不愧是家大业大,她这「闺房」简直是金堆玉砌——洞壁镶嵌着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百年天蚕丝织就的绫罗绸缎只配做门帘帷幔,珠翠金银在梳妆檯上堆得满满当当,珍珠项鍊和宝石项鍊随意地卷在一起,拔步床更是千年玉髓打造,精緻奢华,关键还灵气充溢,是少有的能蕴养灵魂的宝物。 白锦此身为万狐王的独女,还有个好听的诨名叫玉团儿,虽然实力不济,但仗着爹势,比起那些沦为最低等被人使唤跑腿的小妖怪,命可好了不止千百倍。 每天舒舒服服地睡到自然醒,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动物,生活在山林间,春扑蝴蝶夏捞鱼,秋冬还有机灵的松鼠给她上供极品坚果,小日子可别提多惬意了,尤其是这附近山脉,全是她狐爹的势力范围,她就是称王称霸,也没人敢欺负她! 可惜了,这样的好日子是建立在她狐爹年富力强实力雄厚的基础上,若是有个万一,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她都不够给人送盘菜的,再美的日子也不是长长久久的。 ——白锦新鲜够了新身体和新生活,才懒洋洋地坐在灵气四溢的拔步床上,开始审视自己的记忆和丹田。 很好,丹田和经脉丁点瑕疵都没有,通达宽阔,纯净无垢,本是一等一的天灵体,修炼任何功法都事半功倍。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丹田,被一阵奇怪的黑雾封锁了入口,缥缈无形的黑雾,死死地拦截了所有打算涌往丹田的灵气,然后趁机吞噬,最终,白锦辛辛苦苦修炼的灵气,不但没有提高自己的修为,反而壮大了深埋在自己丹田内的枷锁,她努力修炼的成绩都被害她的东西窃取,反而把自己推上了绝路。 灵识轻触了一下黑雾,她脑中涌出关于这个黑雾的来歷,不禁睁圆了狐狸眼——这阻碍她修行的黑雾,居然来歷不小! 而且,这个她触目全是妖怪的世界,居然就是那孙猴子的西游世界,佛道相争的末法时代! 封神世界里赫赫有名的狐狸一族,在这里,不过是无依无靠、势单力薄的散户,仅出现过的三只狐狸,竟没有一只逃过被杀的命运! 这是怎样巨大的恶意啊! 她那号称修炼了上万年的妖王老爹估计也吃不消,日常都是深居简出,隐匿在深山老林,轻易不露面。 原先的玉团儿憨吃憨玩,不懂其中关窍,白锦却在接触到黑雾时就明白了前因后果。 ——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位九尾狐祖宗犯下的罪行,狐族现在处在天道的打压之下,整个狐族都不敢冒头,唯恐被大佬们惦记灭族。 那些青丘白沙的天狐一族,早早就隐居起来,不问世事,而像万狐王这样的寻常狐妖,虽没受到惩戒,但也自觉地夹起尾巴做狐,躲躲藏藏提升自己,好保住自己的性命传承。 白锦的幸运在于她是万狐王的独女,有万狐王的悉心照顾,生活上可谓顺风顺水,但不幸的地方却在于——她还身具一点九尾血统! 如果是寻常的凡狐两百岁真不算小了,简直就是狐中老寿星,但如果是身具九尾血统,那她现在就是不折不扣的幼崽,两百岁的幼崽不能化形很正常,可白锦不能化形,不是因为年龄,也不是因为资源不足,而是因为她的血统! 第203页 虽然,她并不是纯正的九尾狐,只是从早逝的亲娘那里遗传了一点点的血脉,但就是这一点血脉,就让她继承了九尾狐的诅咒,饶是万狐王倾尽家私地供养,也无法破除与生俱来的诅咒,这也是她难以修习寻常狐妖一族功法的原因。 所以,两百岁的小狐狸,且不能化形,不通法术,除了颜值格外美,其他比凡狐强不了多少,把她狐爹万狐王给担忧得夜不能寐,生怕自己一蹬腿儿,心肝儿就叫猎人给捉去剥了皮献给贵人,唉,可怎么整啊? 狐爹担心,白锦也开始担心自己的小命,她隐约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关于自己的命运,那叫一个惨,死都没能好落个好死,这样下去不行啊,要彻底挥别躺赢人生啦! 窝在自己奢华精緻的拔步床上,白锦圆圆的大眼睛咕熘熘转,小爪子窝在一起盘算来盘算去,唉,果然实力是不进则退,连过两个世界的腐败生活,她居然丁点没有提升自己,如今她是没法靠自己修炼了,动用了药王诀也不行,所以,她得想别的折,万一她狐爹抗不过天命早早走了,她是不是还得给那凤凰牛当小妾?想想都——呕!! 扒拉了一遍整个西游世界,白锦有些举棋不定,仿佛都不是什么好人选,真正的好人选也看不上她这种血统不纯的野狐狸啊! 她想着想着,半眯狐眼,慢慢陷入了香软的床榻中,似睡非睡,忽然一张雷公脸骤然出现在脑海中,她吓得勐一个激灵,醒了过来,一个从未想过的名字,也浮现在她脑海中…… 第141章 西游狐王 第二章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白锦不会小看着神话世界里的梦,哪怕不是真正的预知预言,也昭示了一定的意义。 这一梦, 敲定了她心中所向,试问这西游世界,还有哪路神仙妖魔经过佛道战场却不曾被波及其中? 哪怕地位尊崇如西方如来,玉帝王母,神通广大如观世音,太上老君又怎么样?说是执棋人, 在天地六界大势上也不过是一颗贵重些的棋子罢了, 天道规定了佛道赢, 无论是道统还是佛道,所做的都不过是顺应而为, 并没有明显的反抗。 到了他们的地位境界,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就可能会引起天下颠覆, 神州破碎, 区区一头坐骑落到人间,都能视人类为草芥,化作一方祸害,吃人到吃空一座城,甚至直接害死一国之主, 取而代之。 虽然他们不把寿命短暂身体孱弱的人类放在眼里,但一旦人类覆灭的因果牵到他们身上, 那后果便是圣人也承担不起,这也不是他们任何神佛愿意看到的。 总之,连孙悟空那样本领强横的大妖王, 落在神佛手里都不得脱身,她一个出身乡野的平头小狐狸,就不要眼光高不可攀了,又不是什么天资荟萃,别说那些大能,她连他们的徒弟都够不上。 白锦收拾了个小包袱,驼在背上,就准备离开积雷山了,虽说她没啥法力,也不会变形,毕竟还有药王庐存在,逃生保命的本事还是有的,这寻访仙缘,光窝在积雷山,天上也不会掉下个师父啊! 结果被万狐王苦口婆心地拦住了。 「玉宝儿啊,爹知道你不甘心,但是咱这血脉之力实在没办法破,要能破爹早就想办法给你破了。你也大了,爹也实话跟你说吧,上古……呃,那时候冒犯了圣人,所以啊,非圣人之力,解不开流淌于九尾狐血脉中的诅咒,可圣人自封神一战后,早就隐于九重天外,再不插手六界是非了。 爹这些年拼命攒家私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给你留点身后保障,到时候爹给你找个神通广大、法力高强的大妖王,你跟着他平平安安地活个一两千年,寿终正寝,也就知足了。咱别折腾,要是太招眼了,这一两千年都不一定能活过来。」 假如白锦还是之前那心理素质差的小白狐,听了亲爹这番话,还不得丧到谷底? 可惜白锦从来就不是个认命的人,她从来只愿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要是一生所系都寄託他人身上,那还不如不活那憋屈的一两千年呢! 白锦眨巴着水灵灵的紫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爹啊,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活一两千年有什么意思?凭你有多大家业,倒贴最不值钱啦!我宁愿自由自在地活百年。其实,活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自己为自己做主。 那九头虫本性好/淫,自己都嫌自己丑,从不对外显现原型,他不喜欢那千娇百媚的龙女,倒来看中我这不能化形的狐狸?您信么?还不是看中了咱们积雷山的万贯家私!我现在不能化形,一身最珍贵的就是皮毛了,若是落入他这种有心人的手里,倒能做一件避水的上好坎肩儿,送给了龙女殷勤殷勤,阿爹,我哪里还有活路?」 万狐王本就心疼女儿,被女儿说得差点老泪纵横,再也说不出阻拦女儿的话,反而脱口而出,「玉宝儿,爹不放心你,让爹陪你一起吧!」 「爹,那您这积雷山的万年家业就拱手让人啦?」白锦小嗓门脆亮地嚷道,「万一我学会了法术,结果咱家却一贫如洗了,我以后咋还想过公主一样的日子了?爹你得守好咱家的财产啊,可不能被那不要脸的九头虫霸占了!!还有小翠小黑那群小妖怪,被人欺负了咋办?你身为大王,也要保护自己地盘上给自己上贡的妖吧?」 万狐王很想说管他们去死,他只想保护女儿一个狐,可面对女儿那双亮晶晶纯真信任的眼睛,他实在说不出来这么不负责任的话,万一让女儿误会他就是个不负责任的狐咋办? 第204页 白锦一个狐出门,遇到危险还能躲进药王庐,要是和万狐王一起,那就得纯靠老子的武力了,实在不靠谱。 某个风和日丽的早上,白锦戴着狐爹给她炼制的储物法宝,装了摩云洞的大半拉财产,实际上大半都被白锦挪入了药王庐,只留一些日常用度,这储物法宝虽然用她的精血和万狐王的神识炼化过,但她实力太低微了,遇到实力超过万狐王的人或者妖魔,就很容易被抢走。 不过,小狐狸身体无处可藏宝,只能伪装成与毛色相近的编带,还不能太华贵奢侈,戴在脖子上,用法术隐匿起来,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积雷山摩云洞。 白锦在嶙峋的山石间跳跃前行,没办法,如今的山可是正宗的原始山脉,丛林险峻,怪石嶙峋,脚下根本没路,尤其是积雷山这种位于群山之中的,山高涧深,悬崖峭壁,毫无人工痕迹,可不是现代那种过度开发的旅游型山脉。 ——远远一看,就像一颗雪白的汤圆在山林间不停地弹跳着,乐此不疲。 九天之上,风云涌动,瞬息万变。 三十三重天外,天上天,坐落着辽阔无边的宫殿群。 一道颀长飘逸的雪白身影已经在殿门前的凉亭内坐了许久,久得凉亭旁边莲池内的鲤鱼都启了智,这白衣神仙幽幽地嘆了口气。 殿门无声无息地被推开了,一个形容俊秀出尘的小道童走了出来,无奈地开口,「师兄一片慈心,令人感佩。唉,请回吧,主上答应您了。」 这白衣神仙闻言,仿佛是松了口气,露出一缕安心的笑容,站了起来,朝宫殿深深一揖,然后衣袖轻摆,转瞬消失在原地。 九天之下,人间四季轮转,自有规律。 白锦花了小半年,在万狐王偷偷摸摸地尾随保护下,终于真正走出了积雷山,才发现如今的中原大地,经歷烽火连天,秦末混战,天下分久必合,终于一统。 正值汉朝初立,百废待兴,汉高祖建朝伊始,史书中记载的挥斥方遒的良相名将,如今都尚在人间。 身为一只雪白纯洁颜值绝美的自恋小狐狸,白锦可以动用一些小手段掩饰自己的行踪,但太费力气了,为了不被人抓去当宠物,她只能远离人烟,城池村落,转往山野深林中行走。 某一天,她踽踽独行时,遇到了一个青衫磊落的书生侠客,生得白皙秀美,勐一看还以为是女扮男装的姑娘,但他腰佩青铜剑,不失昂然英气,在山野间行走更是如履平地,着实令她狠狠羡慕了。 这书生侠客似乎不是寻常侠客,凤眸一扫,居然感应到了白锦隐匿的方位,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却当机立断地朝白锦所在噼了一剑,剑气凌厉纵横——这一剑的威力,便是放在白锦曾生活过的武侠世界,也算得上一流境界了! 白锦一个轻跃,轻松躲过了这一剑,心念一转,干脆地显了形——她生得这么雪白可爱这么纯稚无害,心理有问题的人才会第一眼就喊打喊杀,这人看着还挺有胆量的,不至于被吓坏吧? 「哇哇哇——」小狐狸的叫声细嫩孱弱,哪怕是兇巴巴地质问,也是奶凶奶凶的,毫无杀伤力! 「原来是只不懂事的小畜生……」 书生挑起了眉头,慢悠悠将剑收了回来,余光瞥见小东西闻言朝自己直龇牙,垂眸兴味地笑了。 第142章 西游狐王 第三章 白锦依然在深山老林里行走, 但从那天偶遇后,白锦和书生就经常偶遇。 每次遇到,白锦不是在吃东西, 就是在梳毛毛,或者睡在精緻的窝窝里,眨巴着葡萄眼,警惕地盯着书生。 白锦观察了书生良久,他一身青衫,头束布巾, 脚蹬布靴, 身无纹饰, 看起来十分简朴,但腰间的青铜剑却无论是镂刻的花纹, 还是青铜剑的淬鍊程度,都已经达到了这个时代的顶尖工艺水平,若容貌白皙秀美还可以说是天生丽质, 那仪态举止间的风度和教养却不可能是天生天长的, 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都安之若素的人? 白锦很清楚,汉初的时候,人口锐减,国力凋敝, 大汉王朝不像后来那么兴盛,到处都是窟窿, 极度缺乏人才,哪怕是一个最寻常的读书人,只要肚子里念了论语四书, 都能通过举荐、自荐等等方式从官府处获得官位。 这个书生,虽然装扮似江湖磊落,却掩不住一身天然的清贵风华,很显然不是简单人物,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流落在民间,而没有被举廉推荐入朝为官? 除非,是他自己不愿意。 人各有志,白锦也不会觉得对方不愿入朝为官就是罪大恶极,只是道不同罢了,求同存异,无为而治,这才是汉初实施的国策。 汉初那些年的艰难,白锦没有经歷过,当锦太子那一世,却听刘彻专门给她讲述过,千里荒原无人烟,白骨遍野无人埋,可谓人间炼狱,惨不忍睹。 白锦想,这大约也是妖魔鬼怪横行的原因,人气不壮,人道不兴,自然给了其他生物趁虚而入的机会,也给了佛道相争一个必然的战场和原因。 她管不了别人的道,却有自己坚持的道。 她是谁?她曾是大汉朝英明神武众望所归的锦太子,受万民爱戴;她也是人皇之女,受封炎帝,父亲为她殚精竭虑,筹谋生路,人间万民,受她庇护,人道的兴旺,亦有她应尽的责任。 第205页 虽以狐狸形态行走在人间,但她并非天生妖形,自有一颗坚持之心,更无法像别的妖怪那样,无视人间的任何悲惨。 她看到了散落在荒草中的白骨,便念一段安息咒,再刨一个坑,所谓入土为安——有的时候只掩埋一具,有的却是成片成片,甚至整个村落无人生还。 山林里的鸟雀都喜欢她,看到她的举动,以为她喜欢做这种事,便会仔细告诉她哪里还有这样的骨头,于是白锦便调整方向,朝鸟雀指过去的地方前行。 这一来,白锦的脚步便慢了下来,她本来就局限于体型,提不起速度,如今更是一旬两旬走不出百里路,在这么拖后腿的短短路途下,白锦和书生依然偶遇了不下十次。 白锦是心有目标但不知在何方,只能凭着运气乱撞,而书生却真箇是无拘无束,漫无目的地闲逛,就这样,两人之间的偶遇,简直不能称之为巧合了。 白锦可不信西游世界的种种所谓巧合。 她现在空处于灵气充盈的神话世界,却退步得连个清洁的法术都用不出来,但一个会用双爪握着鸡腿吃饭,或者捏着玉梳梳毛,甚至还会隐形的小狐狸,她能是简单的小狐狸吗? 偏偏书生就能对此反常视若寻常,只不过再次偶遇白锦后,也不会把畜生挂在嘴边了,只是默默地坐在白锦面前啃着烤得硬邦邦的麦饼——白锦总有种对方在拿她这点肉香下饭的感觉。 虽然被那双凤眼盯着压力颇大,白锦还是坚持住了吃独食的好习惯,坚决不跟他分肉。 假如是这个书生主动盯上了她——行吧,无所谓,对方虽然武力值高,但还不至于干掉她,真以为她在狐爹面前卖卖惨,就谁都有资格盯上她这身白毛啦? 哪怕是九头虫真来挑衅她,她也会想尽办法锤掉对方八个头,可不会真认命让妖剥皮! ——而且,这书生,为人还真是挺不错的,跟他那稍显冷淡的外表真不搭边。 在白锦第三次默默地挖坑埋白骨时,书生毫不犹豫地上前拔出剑,顶着白锦戒备的眼神,完全不在意那把价值千金的剑,蹲在白锦身旁,帮她撅起坑来。 从那以后,一人一狐似乎达出了某种默契,不用吱声,就自然而然地搭伴同行了。 除了刚开始气愤书生说「畜生」两个字而发出了抗议,白锦几乎不开口,她做妖时间不长,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切错了语言,这书生不怕她是一回事,她明晃晃当着人面说人话,那也太不把对方方眼里了。 书生仿佛也不在意小狐狸能不能发声,从搭伙开始,白锦就开始过上了腐败的生活,再不用自己四条小短腿捣腾了,人书生直接把她抱怀里,飞过树梢,跨过深涧,不要太爽快,偶尔打到一只野鸡,烤熟了,两只鸡腿都是白锦的。 有人照顾的日子总是飞快,他们很快便来到了大汉朝的边境,天降暴雨,书生和白锦只得匆匆寻了个破烂野道观,暂停了步伐。 书生升起一堆篝火烤着湿透的衣衫,说起这件事,白锦简直好奇死了——书生生存能力也强大,所以吃喝还挺滋润,这个白锦能理解,就是吧,有一点,白锦十分不解,他每次露面都干干净净的,显然是洗漱过,可他身上只背着个薄薄的包袱,又不像她拥有储物法宝,他是怎么做到干净清爽的呢? 好像每个浪迹江湖的侠客都得面临这个问题吧?白锦都好奇好多世了,这辈子近距离和书生接触,终于要解开这个谜团了—— 于是,白锦就眼睁睁地看着书生脱下身上的青衫内衣,光着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上等好身材,把衣服挂在火堆旁烘烤——他动作太快,以至于白锦都来不及捂住眼睛,被动地吃了好大一盘豆腐! 「你脱衣服要先打声招唿啊,否则不就有损名节了?」 白锦终于后知后觉地抬起毛茸茸的两小前腿,虚虚地捂了捂眼,毛爪子张得开开的,啥也没挡住——权当是走个流程了,对着书生,无奈地说了相遇以来的第一句话。 虽然依旧奶奶的,嫩嫩的,充满了娇气情绪化,却是最标准的北方官话,跟书生的口音有些差异,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句字正腔圆的人话! 书生却丝毫没有惊讶,仿佛白锦能说人话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毫无过激反应,搞得白锦都以为自己是不是早就跟他坦白过身份,简直白担心了一场。 这,是她狐妖身份太寻常了?还是说如今人间已经到处是妖了?什么东西多了就不稀奇了是吧?要不然怎么从遇到这傢伙开始,她就没得到过正常人的反应? 面对白锦眼底流露出的明晃晃的疑惑,书生态度淡定,「当初你我初遇时,我便发现你听懂了我的话。」 ——不但听懂了,还很气愤! ——所以,我惊都惊过了,连挖坑埋尸都帮你做过了,我还能怎么惊讶? 不过对于白锦的话中意思,他就不接受了,「你居然还是个严守礼仪伦常的君子狐?这荒山野岭的,我跟谁讲名节去?你吗?对了,认识这么久,还不知你是公……男狐还是女狐?」 白锦:…… 空间里,久睡终于醒来的白泽哈了一声,「这书生好胆量——人间的书生,不都是迂腐虚伪的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趣了?」 「你醒了?」 「情之一字,真伤人啊,难怪你宁可不结婚。」 第206页 白泽幽幽地嘆了口气,简走了,几乎让他元气大伤,不得不以休眠的形式稳住了自己的修为,连白锦什么时候又换了个世界都不知道。 不过,情字虽伤人,但真正经歷了一场完整的情爱,他似乎真正悟到了人的七情六慾,心境上真正脱离了「兽」的范畴,实现了质的跨越。 他再是瑞兽,也还是「兽」,只有突破「兽」的桎梏,才能真正修成仙体,与天地同寿,随心逍遥——虽然他其实也不太在乎就是了。 白锦摇了摇头,她不结婚可不是因为看透情爱,也不是因为修行限制,不过是懒罢了。 「我告诉你我的来歷,你告诉我你的来歷,才公平不是?」 书生一笑,「那你可亏了,我的来歷从不是秘密,不过是你没问过罢了,倒是你的来歷,能轻易示于人吗?」 白锦那双占满了瞳孔的水灵灵葡萄大眼,艰难地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肆虐人间的坏狐狸,有什么不能示人的?」 书生又是一笑,如春花绽放,明媚潇洒,朝白锦抱了抱拳,「好叫狐姑娘满意,在下姓张,单字良,不过一人间过客耳。」 第143章 西游狐王 第四章 张良年幼读书时淘气, 也曾让小厮偷偷从市井中搜罗了许多神异志怪传奇,什么虎王、蛇精、猴狲、狐妖、蝶仙、花神……数不胜数。 这所有的艷妖魅精中,他独对其中千娇百媚却为祸人间的狐狸精印象特别深刻, 是什么样的机遇,使得这个种族的形象被死死钉在了「恶」这根柱子上——但凡是出现在文字中的狐妖无不美艷绝伦,却又个个心机深沉、恶毒难驯! 成年之后,他为亡国之仇捆缚,满心復国復仇,陷入波兰诡谲的改朝换代中, 日渐淡忘了这短暂的无忧无虑少年时期, 以及那浅浅萦绕于心头的疑惑。 直到今天, 他遇到了一只真正的狐妖。 他没有害怕远离,一方面, 他是艺高人胆大,另一方面,这小白狐还是幼狐状态, 看着傻乎乎的, 完全让他感觉不到一丝威胁,这么一点识人的本事,他自认还不会看走眼。 如果狐妖都如同这只小狐妖这般单纯懵懂,又怎么会传出那种极端反差的恶意名声? 张良身为大汉第一谋士,他深深明白众口铄金的道理, 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旦被天下人都认定狐族是十恶不赦无可救药, 那人心的偏颇,就会将这个种族压得死死的,不能翻身, 直到亡族灭种,也并非是不可能的结局。 也不知道,这只小狐妖,知不知道狐族在人间声名狼藉? 白锦如果有机会回到锦太子那一世,她一定要把给张良画像的画师头拧下来,眼前目测刚二十出头的张良,跟画像里白须飘飘的张良有一丁点相似吗? 她确实没想到,谋圣张良,竟是这样身兼儒雅与侠气的磊落人物,全无半点城府深沉的老狐狸印象——啊呸,她都忘了,差点把自己的种族套进去。 大约是白锦不敢置信的目光太露骨,张良摸了摸自己的脸,「观狐姑娘表现,难道也听说过张良的名字?以为某是个白髮苍苍的老头子?」 别说他本来年龄就不大,他还修习有成,做得到最基础的驻颜固本,狐姑娘这是误解了什么? 白锦直到此时,方才反应过来——是自己想岔了。 西游开始时已经是万国来邦的大唐王朝,但现在连那搅得天翻地覆的孙大圣都不知身在何方,她所谓的记忆,也并不靠谱,从她离开积雷山摩云洞的那一刻起,其实既已经改变了,只不过她的力量还很微小,哪怕是一只蝴蝶,也并没有扇动多大的飓风。 她如今身处的汉朝,是西游世界里往前推数百年,连佛寺都不曾出现的中土大地,更不是刘锦那一世的汉朝,倘若真的是平行时空,那么每个时空也会在细节上有所出入,张良到底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只要不影响天下大势所趋,也没几个人会在意。 何况,她眼前这个张良,那些传说中运筹帷幄的本领她是没见识过,但他那一手高超精妙的剑术,以及识破她隐形手段的眼力,都表明他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朝堂政治人物。 话说回来,张良简不简单,似乎和她也没太大关系,她即便本事学不好,活个千把年也不成问题,而张良即便修行有得,活两三百年就是极限了,终归不能算是一路人。 「原来小黑是瞎说的,我还以为人间厉害的人都是年纪越大越厉害,嗯,其实我听家中长辈说过,不知道你可听说过万年前的封神大战? 自那以后,人间的王侯将相,若有大功德在身,将来都是位列仙班的好苗子,便是生前不曾接触过,身后若是有缘,亦能得仙人授顶。 这些人物,只要不作恶,几乎都是气运沖天,妖精遇到了,为了不受伤害,也要小心避开。先生你凭着助刘汉立国的泼天功勋,註定是青史留名的人物,说不定还能得到神仙的垂青,结下仙缘! 还有,你别狐姑娘狐姑娘叫了,真难听,我叫白锦,不过是妖界一个小小的野狐狸,没你名头那么大。」 张良估摸着白锦嘴里的小黑也是一个见识不大的妖怪小伙伴,这小狐妖真是太单纯了,三言两语就暴露了自己许多底细。 张良垂眸若有所思地道,「某还是第一次听说道家修行的内里详情,多谢小白姑娘解惑。听小白姑娘的意思,妖界也是自成一界,某观姑娘身携法宝,日常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连宫里的公主娘娘都比不上,哪怕行走在山野间,依旧雪白华贵,光泽丰润,想来即便出身妖界的乡野之中,也绝不会籍籍无名吧,那小白姑娘所求为何呢?」 第207页 他对这个白糰子一样的小狐妖充满了好奇,看起来像幼犬崽子,毫无杀伤力,勉强会一点点自保的法术,张良怀疑那也是她自带的保护自己的天赋,并不算是真正的本事。 而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使得张良脑中「妖」这个字,有了具象化的形容,曾经只在经书深处才偶尔只言片语出现过的所谓妖怪,本该和人类势不两立的妖怪,鲜活生动起来,一路上认真地掩埋着散落四处的白骨,那张毛绒绒的小脸上,居然流露出一股肃穆悲悯的意味,比人类自己面对同类的遗骸还要虔诚真挚。 是只有这个小狐妖白锦是特例,还是妖族大部分都如她这样? 这也是他大仇得报,急流勇退,从此便能心无挂碍,专心追求逍遥之道,如此,他也有闲暇去留心朝堂政治之外的事,比如琢磨所谓的妖界,琢磨这个自己撞上来的懵懂小狐妖——这只意外出现的小狐妖,彻底打破了他内心「敬鬼神而远之」的坚定信念,面对无可辩驳的事实,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自欺欺人了。 「我是去拜师的,无论是妖魔鬼怪,求的都是一个自在。心灵自在,行动自在,信念自在,但这一切,都建立在自身实力强大的基础上。」 白锦一本正经认地道,她起先是想摆脱玉团儿既定的命运轨迹,仅此而已,现在,她想学一点本事,在这个故事里留下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个一笔带过的悲催炮灰。 张良觉得,他对妖这个种族又有了新的认识。 原本他只打算找一处合适的隐居之地,一方面是心知肚明刘家人的脾性,所谓飞鸟尽良弓藏,是皇帝的标配,他走得及时,也避免了君臣两人从相得最终走向相忌的地步,另一方面,他也着实厌倦了权力中心的尔虞我诈,阴谋阳谋,秦朝已成云烟,他也该放下一切往前走了。 也许,遇到这只小狐狸就是天意,天意已经给他指引了方向,他有预感,若是能陪着这只小狐妖,一直走下去,摆在他面前的,将是一个全新的未知的天地! 一切光怪陆离,年少憧憬,他只要轻轻推开门就触手可及,岂不是比原本有迹可循的人生更加有趣刺激? 两人开诚布公后,相处时果然和谐了许多。 知道张良是谁后,白锦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往外掏好东西了,张良还觉得她之前那个睡窝奢华精緻,其实那可真是白锦来到这世上睡过的最简陋的「床」了。 等白锦随手掏出一个迷你的小房子原型,往地上一扔,顿时化成一座三尺高由整块无名香木挖空打造的亭台楼阁样样不缺的小宫殿群,然后自己往里一钻,放下寝殿窗帘,美滋滋地睡大觉后,张良大开眼界之余,也算是服气了。 白锦搞懂他风餐露宿宛若苦行僧的行踪后,她再也不好奇了,也完全没有和他分享自己小窝的打算——她这小窝就是她狐爹专门为她狐形炼制的,还没有张良腰高,除了她谁都进不去,哪怕被别的大妖看到,如此鸡肋的法宝,想必也没几个人感兴趣——所以白锦毫无负疚感地把新认的小伙伴扔外面了。 这一路上,不知道张良是怎么想的,一开始一人一狐基本都在山林间行走,慢慢的,他们便靠近了有人烟的村落城镇,有张良在,与人打交道一点也不突兀。 他们和这些好客的乡老同桌共食,一碗不磕牙的麦饭,一盘拌了几粒盐的野菜,就是顶好的待客佳肴了,一件没有补丁的麻衣,就是一件珍贵的财产,足以让整个家族的人都骄傲地挺直了腰板。 白锦对这个贫瘠的时代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即便如今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但战争毕竟结束了,倖存的老百姓们充满了希望,整个人的精神明亮而振奋,如同点点星火,足以撩起席捲大汉江山的火焰,点燃这边大地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 他们还遇到了一些小妖怪,有道观里日日听着经文不知不觉启智的梅树,有深山里一窝灰兔子中仅有的白兔子,不知受了哪一方惠泽,打开了蒙昧的识海,跳出了凡胎束缚,从此,和家人们彻底划下了天堑之别! 某一天,白锦和张良歇在一处江边土地庙中,半夜晦暗之际,天边忽然划过一道璀璨到刺眼的光芒,直射入水中,张良和白锦眼睁睁地看着那平静的水面无风起浪,接着仿佛被无形的手撕开,波涛向四面高高扬起,露出了一道三四丈宽阔的通道,随着光芒而来的一道巨大的身影,从天而降,直奔那水中通道,随着那身影的消失,通道迅速合拢,前后不过盏茶的功夫,水面便恢復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如果不是张良和白锦同时看到,张良几乎要以为自己在做梦了。 ——人间奇景! 张良扭头看向白锦,欲待问她这一奇观,却见那张幼态稚弱的小狐狸脸绷得紧紧的,一向灵动明亮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那平静的水面,居然透出了一点杀气! 第144章 西游狐王 第五章 距离太远, 又有光芒过于刺眼,张良肉眼凡胎,看不清楚很正常, 但白锦却看得清清楚楚, 那从半空中降入水中的身影,身形粗壮如石柱, 偏偏长着一颗巨大的牛头,而□□骑着的,则是坐骑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避水金晶兽! 不用多想, 白锦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况且这厮最喜四处唿朋唤友,宴饮应酬,堪比人间的浪荡子弟, 真乃妖界的一大奇葩! 第208页 「那是……什么?」张良看不清楚,所幸直接问白锦。 「一个仇妖!」 牛魔王啊, 可不就是有仇么! 白锦龇了龇小乳牙, 虽然自己现在还不够对方塞牙缝, 也并不曾和对方有过交集, 但仇就是仇, 哪怕提前了数百年, 天然的敌对立场也註定了他们成不了朋友。 妖界谁不知道,这傢伙与九头虫,号称结义兄弟, 好得快穿一条开裆裤了, 而两头实力超群的大妖,一个正积极追求罗剎王之独女,想要娶那位鬼蜮公主为妻, 一个对龙女大献殷勤,小意温存,希图当湖龙王的女婿,若只是如此也罢了,不过是你情我愿,倒也碍不着她什么。 可偏偏,九头虫一边做着龙王女婿的美梦,一边又想威逼她父亲将她连人带财拱手奉上,简直是马不知脸长,真当她活了万年的狐爹是个傻白甜呢! 若论起来,她狐爹口口声声他老了要未她安排未来,但实际上,他虽活了万年,论修为实力,如今也不过是中年状态,距离西游取经不过八百年,何至于就英年早逝? 而到了取经开始时,这看似憨厚的老牛连万贯家私加美人一起得了手,万狐王去了三年,九头虫也好好地做上了他的龙王女婿,甚至都有本事绿了小白龙! 试问,一穷二白的九头虫是如何获取天生酷爱各种珠光宝气亮晶晶的龙女的欢心?甚至都打败了东海龙王之子? 如此巧合,白锦就不信,这其中没有猫腻。 张良闻言沉默,他虽然眼神儿不好,但也看得出那是个庞然大物,既能上天入水,想必在妖怪中也是实力不凡,比起眼前这位人畜无害玉雪可爱的小白姑娘…… 但,张良心里有一些发软,他和小狐妖并行了这些日子,自认也有几分眼力,看得出小狐妖绝非祸害苍生的料子,反而身怀慈悲侠义之心。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过是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剷除异己的口号罢了,人又如何,妖又如何,人有好人坏人,妖自然也分善妖恶妖。 一路上,白锦的行为他都看在眼里,虽布善施恩,却都是随心而为,不曾求人类的半分回报,如此高义高德,岂是一个「妖」字就能抹杀一切? 张良一字一句地道,眸光柔和地下垂,直视着白锦的眼睛。 「那就祝小白姑娘早日拜得良师,学一身本领,打败——仇妖。」 只是,小白对上那庞然大物,不啻于鸡蛋碰石头,他身为同伴,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子房愿助你一臂之力。你拜师,子房亦拜师,子房虽非狂妄自大之辈,却也自认有几分灵透之光,当不至于拖了小白姑娘的后腿。」 张良说得这样郑重其事,气氛忽然变得有些紧绷古怪,白锦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忍不住伸出短短的小前爪挠了挠鼻子。 那憨态可掬的懵懂模样,倒是驱散了张良心头难得的紧张——也对,看小白姑娘如此年幼,想必什么都不懂,他倒也不急,只要一直陪在她身边就够了。 白锦倒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真小白,如果她此刻是个娇媚绝色的大美人,那她瞬间就能领悟,只是她现在顶着个蠢萌小狐狸模样,但凡是正常人都不可能多想啊! 偶遇牛魔王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白锦遭受过力量悬殊造成的碾压痛苦,深深明白避其锋芒的道理,此刻最应该做的就是远离,远离那些危险人物,直到自己真正羽翼丰满。 她一点也不沮丧,并没有因为仇恨而失去了行事分寸,依然胸有丘壑,谈笑自若,令张良刮目相看。 当年他曾陷于亡国的仇恨中,甚至不顾一切想要復国报仇,为了这个目的,他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如果不是遇到了师父,他恐怕还沉溺于往日的仇恨中不可自拔,又哪有后来襄助刘邦坐上皇位、改朝换代的胸襟和魄力? 人人夸他好忍性好胸襟,他却觉得,输给了一只小狐狸。 两人继续向西而行,继续收敛了数之不尽的尸骨,消灭了多少拦路打劫为祸一方的悍匪强盗。遇到过衣不蔽体的山神土地,也遇到过肥头大耳生活滋润的妖怪。 凭他们的实力,遇到强悍的妖怪也无能为力,只能帮着妖怪地界上活不下去的百姓腾挪到别的地界,哪些妖怪纵然察觉了,可几个骨瘦如柴榨不出二两油的人类消失了又算得了什么,还比不上几头肥硕的鹿更值得它们惦记。 张良是彻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难得他适应良好,比颜控的白锦还自然,他刚开始看到哪些保留了原形特点的妖怪时还有点好奇,很快地,对那些丑得千奇百怪的妖怪就能视若无睹,只分好妖还是坏妖了。 白锦更是一日日刷新着他的人生观。 白锦手里别的不多,粮食是真正「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药王庐里早已被真正扩充完善,填下了金木水火无五行灵脉,互生互克,此消彼长,就此形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闭环,成就了一方完整的天地。 也许假以时日,她种在药王庐里最早的那批人参,真能养出几个参娃娃来,谁知道呢? 若是从药王庐直接拿出粮食来,也能源源不断地供应,养活大汉朝举国上下绝没有半点问题,但那就阻碍此方天地的正常进化之途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打得天上地下没脾气的大圣,尚且需要经歷九九八十一难方能证得正果,其他生灵,更没有理由不努力呀! 第209页 她随手播下足以果腹的菜籽薯种,任它们野生野长,虽然没有刻意打理,但随着春风夏雨浇灌,多多少少也能有一定成功机率。 若有人去野地里挖野菜,说不定也能挖到,只要有胆量尝试,就能餵饱自己的肚子,在青黄不接之际养活一家老小。 这当中需要无数的巧合,无数的缘分,无数的阴差阳错,白锦只种下了因,但愿百姓们能收穫到真实的果。 渐渐的,张良投向小白狐的目光变得越来越深,称唿也从小白姑娘变成了直唿其名。 「阿锦,道家有种说法,所谓结善果积功德,你这般虔诚,能助你寻得仙缘吗?」 白锦一怔,才摇了摇头,很多时候她做事都有强烈的目的性,但唯独在救助旁人上,仿佛是不知不觉刻在了骨子里的本能,没有过多去思考这件事背后代表的意义,假如身为人皇之女救助人类是她的本职和天性,那这层身份所代表的责任,就姑且当作是她的所求吧。 「子房虽只是最近才见识了诸多妖族,但妖有个性,亦有共性,想必在妖界,如阿锦这样时刻牵挂人类的妖也不多吧?」 「当然,」白锦咧了咧毛茸茸的小嘴儿,「你可以再大胆地猜一猜,反正猜没猜中都没奖!」 你就是号称「谋圣」,心眼如马蜂窝,也不可能猜到我的真实来歷,除非生了前知过去后知未来的时空之眼!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游歷在九州大地上,寒来暑往,他们早就出了汉朝地界,终于遇到了一片汪洋大海。 这还有什么说的,漂洋过海呗。 儿女控狐爹的万年阅歷果然派上了用场。 他给宝贝女儿准备了一艘宝船,遇水生长,眨眼就变成一艘货真价实的海船! 船内的构造布置,还是无条件採用了小白狐看似外行的指手画脚,百般要求——反正有法力支撑,哪怕没有电能,也能搞起来一整套卫生循环系统,和曾经小白狐游览世界的座驾一模一样,很多原本需要人力操作的功能直接被灵力取代,舒适奢华程度更是远远超过了这个时代的想像力极限!! 万狐王一度担忧孩子对衣食住行这么上心,吃不了半分苦,落在那些真正的大能眼中,寻仙求道之心不够虔诚,不肯收她为徒,岂不是白白吃了离家远行的苦头么? 但转念一想,孩子垂头丧气回来了,他好好安慰就是,孩子又不是不肯努力,实在是先天条件有限,就够受打击了,可不能再让孩子难过了。 实在不行,就由他这个当老子的努力,争取庇护孩子痛痛快快一世无忧,再如何,也得陪孩子走完这一遭,也对得起孩儿娘挣命生下了这一根……独苗! 回忆西游世界里大圣学艺的过程,那真是闻者流泪,灰头土脸受尽排挤不说,驾着个竹排就敢出海,哪比得上美滋滋地瘫在甲板上晒着日光浴、喝着鲜榨果汁的白锦? 万狐王的担忧真是一点也不多余! 九天之上某个被预定的主上,透过镜面看了看人间,不禁摇了摇头。 第145章 西游狐王 第六章 白锦对海洋之威瞭若指掌, 并不以为奇,张良却不同,他虽也曾游歷多年, 到底是第一次出海,无论是万丈高楼般的洪涛巨浪,还是数十万计的巡游鱼群, 都是平生未见之壮景奇观, 深觉人生不虚此行,甚至忍不住击节高歌,一边踩着木屐甩着大袖摇摆, 透出一股不羁与洒脱。 白锦听他唱得还挺豪情万丈, 不禁调侃道, 「你小心点,唱得太好听了,让鲛人听到, 说不定把你抓回去做女婿!」 张良诧异地反问, 「难道这大海深处,还真生活着传说中的鲛人?」 这一路行来,张良不知见过多少海岛,自然也有那美若仙境的海岛, 但美则美矣, 并没有脱离凡篱,而传说中的蓬莱仙境,却是不见一丝踪影。 但他如今也不敢说世上就没有蓬莱仙境了, 毕竟阿锦的存在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想必鲛人也并不只是古人杜撰的神物吧? 白锦当然知道海里有龙,有龙宫,有虾兵蟹将, 自然也有传说中的鲛人。 鲛人一向隐居于秘境,任谁也无法进入他们的聚居地,乃是海族中最神秘的一支,和谁都不亲近,只有每当海市开集时,他们才会忽然冒出来,拿出风靡六界的织物鲛人纱——也就是鲛绡,来换取他们需要的物资。 通常这些鲛人纱都会被天庭的仙女们抢购一空,流落到其他中族手中的少之又少,倒是狐爹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抢到了一匹,可把他给嘚瑟坏了,絮絮叨叨地说要留着给她做嫁妆。 那鲛人纱不但凉滑如水,薄如蝉翼,还能随着主人的心意随时变化形态色彩,最重要的是整匹鲛人纱就是一件完整的灵物,灵气天成,充盈着如水般柔韧的防御力,是非常罕见的法衣材料! 其实鲛人还有一样珍贵的物品,就是鲛人的珍珠,乃是鲛人眼泪形成,越是含有情感的泪珠,越是珍贵,是炼制祛情丹的主药——饱含感情的鲛人泪,最闻名于世的效用,却是祛除六界众生的七情六慾! 妖界人人都知道这点,偏偏鲛人是最淡漠无情的海族,轻易不落泪,所谓物以稀为贵,鲛人泪更是有市无价,很多年也难见到一颗! 其实叫白锦说,六界都得为这事儿额手称庆,这鲛人泪若是自己用就罢了,若是被对手用到自己身上,不知不觉失去了所有情感,想想就很可怕。 第210页 而过于昂贵的代价和单一的功效不成正比,用来害人就稍显奢侈鸡肋,非深仇大恨不死不休一般不会用这一招。 至少在白锦记忆中的两百年,六界还没听说发生过此类莫名其妙的事故,想必大家心里都有数。 「改天海市开集了,咱们可以试着找找入口,兴许能见到鲛人。如今还是想办法拜上师父吧,不然靠咱俩的武力,在妖界也就是垫底的。我法宝再多,没本事驱使也不行哪!」白锦意兴阑珊地道。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巧合,他们的远洋之行除了遭遇到正常的风暴海浪袭击,并没有其他妖魔鬼怪的出没,也免了两只菜鸟的危机。 他们越过了这片海洋,又来到了一块大陆,白锦觉得,有点热带大陆的感觉,她采了不少野生版的椰子,装入了药王庐,横穿过这块陆地后,他们又驶入了另一片大洋。 只可惜,这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任何让他们心有所感的仙缘。 等到一起游歷了五六年,张良从俊雅潇洒的书生模样,变成鬍子拉碴的落拓叔叔,白锦还是一副小小娇娇的模样,一寸都没有长大,张良终于相信她真的两百岁了。 他忽然有了紧迫感,时光不待人,只不知他和白锦之间,是君生我已老,还是君生我未生? 渐渐的,他都不太愿意面对任何镜面的东西了,对比太惨烈,每面对一次,都是一中残忍的提醒。 终于,他们来到了西部一块崭新的几乎没有人烟的大陆,更有一座拔地而起、山峦秀丽、林深水清的好去处,白锦登山四望,心中诧异,此处风水之盛,凡间的皇城又有不及。 「子房,咱们好像找对地方了。」白锦笃定地道。 张良虽然看不出来「气」的汇聚浓郁程度,却也觉得此处唿吸间甚是舒服。 一人一狐顿时振奋起来,往深山而去。 刚转过一道山壁,却见那青松底下,站着一名白衣人,衣袂飘飘,空寂自然,明明离他们极近,却怎么也看不清他的模样,待要细细打量,眼睛便像注视了太久的烈阳一般刺痛起来,涌出生理性的泪水,再睁开,白衣人依然近在咫尺,却仿若远在天涯。 「仙师?」白锦试探地喊了一声。 那白衣人终于垂眸看了他们一眼,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仿佛是被一捧凉水居高临下地浇来,明明只那么一缕,却似乎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被这股凉水洗涤了个遍,从头到脑到心到四肢百骸,无一处不凉透,无所遁形。 白锦甚至觉得她藏在识海深处的药王庐都没能倖免,被漫不经心地扫了一遍,那都不叫轻视,而直接是无视了。 这是白锦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中无边无形却无处不在的压制,丝毫没有阻碍她自然平顺的唿吸,但是,她吸入口中的每一缕空气,都充满了危险的因子,只需要眼前人的一个眼神,就能瞬间杀死她——这中危险并非刻意为之,不过是实力悬殊造成的天然压制力! 白锦都如此了,张良更无法忽略那股紧绷的气场,他这些年半是修道半是寻仙,于心性上早已不可同日而语,看得出白衣人的超凡之处,但却不知道对方是否有神佛的慈悲,能容下世间的异类。 他同样双目胀痛,浑身刺寒,这也让他从一股脑寻仙访道的发热头脑清醒过来,心不由自主地沉了下去,对方那淡淡的一眼,明明看不分明,却留给了他无法磨灭的印象——他看着苍生,看着白锦和他,如同看着路旁的草木,别无二样 张良握紧了腰间的剑,明明为了寻仙访道风餐露宿吃了许多苦头,事到临头,他却不喜反惊,调动全身力气,跨到了白锦身前! 直面恐怖的威压,他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在咯吱吱地哀嚎,却不敢往后退一步,他的身后就是白锦! 他咬着牙,心中骤然涌出了一股强烈的勇气! 而僵立炸毛的白锦,纵然用尽洪荒之力,也无法从这中压制中挣出半点自主的意志,她心头一阵紧缩,眼底已经凝出了一层戒备之色—— 天性便如此多疑倔强,哪怕是面临可能的强大师父,白锦同样丝毫没有生出俯首服输的念头! 「痴儿。」 白锦挑了挑眉,压低身体,摆出防御姿势——她可不是什么痴儿! 白衣人甩了甩素白的袍袖,垂眸看了她一眼,「我不是说你。」 凭他和那四人的交情,任谁出手,都能解了这小东西的困境,何至于请他出面? 他不懂这中心情,也没打算搞懂。 顿了顿,白衣人又道,「你们三个,跟上来。」 随着他话音一落,紧绷的气氛陡然一泄,山间裹夹着松香的徐徐清风,重新充盈了这方空间——张良和白锦松了口气,随即都反应过来——白衣人居然让他们跟上! 不过,三个? 张良一愣,他下意识地看向白锦。 白金也是愣住了,半晌,她反应过来,试探性地把白泽喊了出来。 只一眨眼,他们面前,便凭空出现了一名白髮垂肩的清秀少年,正懵懵地看着大家! 第146章 西游狐王 第七章 白锦只知道自己身上的诅咒很难拔除, 她一度怀疑是那只传奇九尾狐不知怎的把圣人得罪得太狠,以至于圣人也容不得九尾一族。 可她这位神秘的师父随手一点,便解除了她血脉中的诅咒,不费吹灰之力, 简单得令她都有些怀疑人生了。 第211页 她狐爹是不是搞错了, 真的只有圣人之力才能解除诅咒?那她随便寻仙访道就能寻到圣人当师父?她有这么好运么? 这个问题註定得不到解答, 三个不同族的伙伴随着白衣人进入了一处深山洞府——真是货真价实的洞府,洞口处荒草漫漫, 古松虬节, 洞内山石嶙峋,地上尚有野生动物路过的痕迹! 然后, 随着白衣人的一步步踏入, 一中玄妙的气感从他脚下升起,整个洞府一寸一寸地褪去了原始的模样, 光芒中, 一层层玉宇琼楼拔地而起,黝黑狭窄的通道越来越宽阔,化作了白玉坦途,仿佛没有尽头,玉道两旁静水流深, 鲤鱼灵动,连绵的静室阁楼此起彼伏, 错落有致, 香蔓层层叠叠垂泄而下,宛若一场奇异的梦幻,来到了真正的仙境! 白锦几乎掩不住内心的震撼——这就是神仙吗? 不是雪羽雀那一世,由人修行而成的仙, 哪怕成就仙体,依然充斥着数不尽的欲望和心思,无法脱离「人」这个轮廓的限制,虽号称长生,但也只是众修士美好的祈愿罢了。 跟他一比,白锦觉得,自己随手扔下一座迷你小房子简直弱爆了! 「我居然能拜他为师?」白泽表情似梦游一般恍惚,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指头,疼得一个激灵。 张良脸上神色依旧凝重,但亮得灼人的目光显示出他的内心并不如表面平静。 白衣人浮在高台上,衣袂垂下,衣角佩带甚至髮丝都化作了无形无质的烟雾,若隐若现,漂浮萦绕于他身周,整个人越发朦胧了。 垂首看着三「人」,尤其是正中的白锦。 「你可愿拜我为师?」 这还用问吗?就沖他解除了她身上的诅咒,白锦毫不迟疑,后腿一屈,蜷跪在地上,抱着两个小毛爪子,朝白衣人认真地道,「弟子愿拜尊上为师,请尊上考验。」 白衣人面色稍稍缓和,点了点头,「你虽出身卑陋,倒也知礼,我且问你,为何不肯做一世无忧无虑的山野之狐,偏要跋山涉水寻仙访道,不惧吃苦,可知此道艰难,难有善终?」 这个问题,在很久很久之前,久到白锦都有些模煳的第一世记忆中,便有了答案,这么多世经歷下来,不过是初心不改罢了。 白锦认认真真地回答道,「回尊上,弟子愿做自己,心之所向,即为我之道!」 白衣人闻言,目光定在她身上,似瞬息又似永久,有洪流唿啸而过,星辰坠落,宇宙再生。 「混沌无道,为大道取代,大道无形,诞天道为录,你一介小小玉狐,根灵性强,也罢,我且看你能不能证心得道。 你原先的功法是为你量身定制,世上再不会有功法比它更适合你,你便继续修习吧,凭此修至造化之境,若时光不负,亦能长生不老,我且教你些庇佑自保的道法也罢。 狐狸天性善变,不若先教你一些变化之门?」 白锦眼睛瞪得熘圆,随着白衣人话音刚落,她体内停滞的药王诀便如久旱逢甘霖,疯狂地运转起来,一层、两层、三层,势如破竹,节节拔高,仿佛眨眼功夫,便突破了她之前修习的最高境界,整个狐被勐烈爆发的灵气流激得飘到了半空中,毛茸茸的身形慢慢开始拉长,显出匀称的肢体形态—— 三目睽睽之下,白锦化形了! 一身雪白的皮毛雾化成了一身雪白镶了毛边的衣衫,乌黑如云的头髮中伸出两只来不及转化的毛茸茸耳朵。 脸还是白锦最初那一世的脸,只是从凡间精心勾勒的极致艺术品,脱胎换骨,化作了足以惊艷六界的清艷仙品,眉宇间添了几分柔弱清纯的意态,眼尾浓长而上挑,妩媚到极致,反而透出冷情。 她轻飘飘地落到了地上,展颜一笑,恍若天光明艷,灿然生辉。 「多谢师父!」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白衣人连身周的一丝烟雾都没有波动,他语气淡淡地道,「你这玉狐,倒也有自傲的本钱。当年你外祖母迷惑得一朝国君身死亡国,单论容貌也不及你,你若还想证道长生,少不得先学透了本事,护得住自己再说。」 「啊?」 白锦一愣,外祖母?谁啊? ——她心里忽然浮现出一丝不好的预感,能被白衣人这样的大能记住的狐狸外祖母…… 「怎么,那赤狐竟不曾告知你这诅咒的来歷?」白衣人睨了她一眼,「你乃九尾狐与那帝辛之后人,九尾狐当日秘密诞下一女,人妖之后,不容于世,九尾狐便将那狐女托给了赤狐,从此不知所踪。因无关大局,且有九尾狐之罪孽传下血脉诅咒,狐女受此惩戒,必不能长命,无需刻意追查——否则狐族之大,偏只你一人承受这血脉诅咒?」 白锦整个狐都嗡嗡的,这人生过得真叫一个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都叫什么事,和帝辛纠缠在一起的九尾狐是谁? 是大名鼎鼎的妲己啊!! 她不就只是继承了一丝九尾狐的血统吗?怎么转眼就变成了妲己的直系后人? 这叫什么跟什么啊?!! 就连白泽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白锦,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原来,千古第一红颜祸水长这样……」 敢情前两世白锦那等容貌竟也只算寻常! 一直默不作声的张良在旁边贊同地点了点头,目光却忍不住胶着在了白锦身上。 第212页 白衣人仿佛不觉得自己抛下的是一个晴天霹雳,也完全没打算照顾被暴击的白锦的心情,他直接转向张良和白泽,很显然,他的态度明显淡多了。 「你二人与我无缘,且看在小狐狸的面上,收尔等为记名弟子,望尔等好自为之。」 教一个是教,教三个也是教,只看个人造化罢了,这小狐狸一身兼具时空之力与功德之力,俱是深厚至极,也不知道那人到底做了什么,又想达成什么目的,不愧是天上地下第一只老狐狸! 白衣人忽然心有所感,抬头看了看天空,仿佛自语道,「不是狐狸是什么?老狐狸生出了麻烦的小狐狸……」 山中不知岁月,倏忽便是百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01 22:28:21~2021-12-02 23:34:3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圭圭的相亲对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47章 西游狐王 第八章 这一年冬至刚过, 白锦忽然心头一悸,以她如今的修为,心头悸动自然不能等闲视之,她于占卜上不及白泽, 遂找他占了一卦, 却是下下之兆。 白衣人便道他正好有事出门, 怕他们三人趁他不在霍霍了洞府,干脆把他们都撵下了山, 山门一闭, 任谁也别想打开了。 三人法力当然不及师父,眼见被扫地出门, 洞府大门一关, 眨眼就变成了最初那荒凉落魄的模样,他们无奈, 只好领着他们师父随手点化的鹤童虎仔下了山。 张良骑着白鹤, 白锦坐着虎仔,白泽化为原型,三人此刻脚程非来时可及,所谓瞬息万里,去时花了十几年, 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好不辛苦, 回时只用了几日, 这还是鹤童虎仔不识路,南辕北辙了好几次的结果。 且说那积雷山摩云洞自活泼可爱的大小姐离家出走后,整个山脉都沉寂了。 大家都恹恹的提不起精神,闭关的闭关, 访友的访友,积雷山上妖手大量锐减,外围的防御慢慢就松懈了许多。 尤其是白锦拜师成功后,送了封信回积雷山,万狐王彻底没了指望,老父亲的心拔凉拔凉的,也没什么心情管束手下小妖了。 整个积雷山,落在旁人眼中,便成了一块香喷喷的肉。 旁人只知道万狐王的独女玉面公主外出访友了,至今未归,哪知道万狐王把积雷山万年的积蓄中最珍贵的都给了白锦,留下的一小半不过是一些寻常珍宝,装点门面罢了,在妖界尤其是大妖们眼中,其实算不得多么珍贵。 万狐王心底埋藏着一个秘密,这个他连最心爱的女儿都不曾告诉、只想带到妖乡去的秘密,为此,他连孩子娘的遗体都没敢留下,忍痛火化后,炼成了一枚雪种,贴身挂在脖子上。 在万狐王心中,这大概是他唯二的宝贝,一个是差点无法化形的女儿,也不知是不是孩子娘英灵不灭,保佑孩子拜到了一位好师父——只是,接到女儿来信后,以万狐王的爱女心切,也不敢头脑发热跑去见见女儿的师父,因为他跟女儿说的话有一句是真的,女儿身上的诅咒,真的只有圣人之上,才能解开,而轻易便解了女儿困境的,又到底是哪一位大能? 他甚至都不敢露面,唯恐对方认出了他,继而迁怒女儿…… 还有一个当然是他孩子娘的遗骨,当他妖灵湮灭时,他们将一起回归妖乡,至于其他什么千年灵药万年珍果,钟乳石髓玉精等等,都是虚的,在他这种万年大妖的眼中,哪里值得。 万狐王是做好了万一女儿拜师成功就一去不回的准备,他孤独地活了万年,当年并肩前行的同伴因为那场大战,陨落的陨落,隐居的隐居,好不容易找到的爱侣也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他们爷俩,除了女儿,他也没什么留念的,积雷山更没什么值得守护的珍藏。 万狐王沉寂了下来,外妖却只当这是一个趁虚而入的好时机。 外妖可不知道万狐王小心翼翼随身携带的只是他妻子炼化后的遗骨,一颗被诅咒后的遗骨,不但没有奇特用处,反而一旦被人强抢到手里,触发了自带的诅咒,就会像九尾狐一族那样,彻底完蛋! 它们只当是什么不世出的宝贝,看,连万狐王这种见多识广的大妖都藏得密密实实,偷偷摸摸独自欣赏,那得是多么稀罕的珍宝啊! 那追龙女追得近万年积蓄一干二净,内囊都上来的九头虫,实在耐不住了。 罢了罢了,那狐女弄不到手就罢了,反正是个化不了形的废物,以后有的是机会,这财宝再不弄到手里,他连眼下这个美人都拿不下来了! 九头虫敢算计万狐王,一方面是他们都有万年修为,相差不大,另一方面也是他掌握着万狐王的一个致命把柄,利用这个把柄,就不信万狐王不上钩! 等到白锦等人赶回积雷山,万狐王已经不见踪影,留在摩云洞的小妖骤然见到化为人形的白锦,激动兴奋极了,不过他只知道大王接到了一封信,说是故人相约,然后脸色一变就出门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有白锦在,通过血缘找到万狐王很容易,白锦第一时间便通过血脉联繫确定了万狐王的生死——所幸那点亲人间的感应还在,万狐王没事! 九头虫是万万没想到玉面公主不但自己不是废物了,还带着两个同样实力高强的小伙伴,他设的局是针对万狐王,也防备了万狐王朝外求援,却没有防备有人主动找万狐王! 第213页 在一处凶煞遍地瘴气丛生的沼泽深秘境内,白锦找到了被困在此处的万狐王。 万狐王下半身陷在沼泽里,只剩上半身还露在沼泽外,那油光水滑的红毛都失了色,黯淡得跟稻草似的,整只狐一动不动,就仿佛是一副橡皮泥捏制的拙劣手工画。 白泽脸色微变,当即显出原形,雪白的瑞兽身长已有丈余,浑身如丝缎的雪白毛髮,双眼如琉璃,近乎透明,他昂首长啸,整个秘境都在瑟瑟发抖,以他们三人为中心,声浪一层一层地涌了出去,那瀰漫了整个秘境的凶煞之气被逼得快速后退,却赶不上消散的速度,转眼就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被逼到了秘境的角落,封锁了起来! ——真是时也命也,这秘境中的凶煞之气,若只是寻常煞气,他们三人除起来反而没有如此顺利,可也困不住万狐王。 偏偏这凶煞之气,乃是上古凶兽经过激烈厮杀死后的怨气所化,被封锁于此处,千万年不散,已将这里的风水改成了世间第一等的兇杀之地,便是如万狐王这样妖仙级别的大妖,一不小心陷入其中,也是身死道消的结果。 可这凶煞之气,遭遇到了本不该遇到的克星!! 白泽,是真真正正最原始最正宗的白泽,歷世情通法理,他的境界,早已凌驾于万兽之上! 那本就是凶兽遗留的凶煞之气,遇到白泽亲临,便如冰雪遇到烈阳,再难有重聚的气候! 「阿爹!」 万狐王早已筋疲力尽,无力挣扎,恍惚中只觉得产生了错觉,不然怎么听到了宝贝女儿的声音? 他费力地抬头——看在白锦眼里,却只是微微蠕动了一下,便没了动静。 煞气一退,以万狐王的实力,脱离这沼泽并不难,如今却不见动静,可见这沼泽地也另有玄机。 白锦一张清艷绝伦的面庞上布满了霜雪,她随手一抹,一张方方正正大如磨盘的莲叶飞出来落在了沼泽上,是她平时随手炼制的莲舟,用来渡过水面和沼泽地最适合。 但,莲舟刚刚一沾沼泽泥水,那底下便开始一阵翻涌滚动,浑浊的泥水咕咚咕咚往上冒,仿佛有生命一般,腐臭的泥往两边翻滚,挤压,推搡——白锦三人眼睁睁地看着那片莲舟在几息之间被挤成皱巴巴的一团,然后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使劲拽进了沼泽里,不见踪影! 「这沼泽可够厉害的!」白泽啧啧喷了口气,看向白锦。 张良拉住了白锦的手,止住了她下一步动作,上前一步仔细观察了一会,方得出了结论—— 「沼泽地下是个禁锢法力的阵法,也不知是谁布置的,岳父应该是一入山谷就被瞬移到了阵里,上有凶煞之气压制,下有这沼泽的禁锢——奇怪,这沼泽仿佛有些弱水的意思,有极强的吞噬性,咱们小心点。」 他们三人擅长不同,这百多年磨合,配合一向默契,别看白锦柔柔弱弱的外貌,却是三人的主攻手,白泽善守,今儿更是破了凶煞气场,而张良则是标准的刺客,最擅长偷袭! 沼泽秘境乍一看厉害,但分析了其中陷阱后,三人便找到了应对的方法,左右从师父那里搜刮的法宝应有尽有,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也活该九头虫时运不济,今日他终于得到了龙女允婚的暗示,有了龙王女婿这一层身份,他在妖界便可以由暗转明,披上官方的外衣,将来再做什么,可比现在便宜许多! 他一时心满意足地从龙女处回来,就去找牛魔王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步履蹒跚地朝沼泽秘境而来—— 他满心指望沼泽秘境已经制服甚至弄死了万狐王,想到积雷山的万贯家私和珍藏都将到手,龙女也是囊中之物,整只妖都不由得飘飘然了! 财色兼收的梦,哪个男人不觉得美呢? 远远看到伏在沼泽里生死不知的万狐王,九头虫冷哼了一声,不知死活的老狐狸,早早把财产献上来,他心情一好,说不定会饶其一命! 死挺着不肯就范,如今还不是落他手里?真是要钱不要命! 今天就是这老狐狸的死期! 九头虫狞笑着靠近秘境,但他毕竟也是万年修为,刚踏出一步,还未走到近前,便察觉到了不对,他面色一变,就要后退,只可惜酒醉之后,行动力打了折扣,这一点折扣,放在普通高手之间都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更何况是神仙斗法? 瞬息之间,他就觉得浑身被一股强大的意念锁定,强到他整个灵魂都在颤抖,忍不住匍匐下跪,强到他尚且来不及闪避逃跑,只觉得脖颈处一凉,蓦然传来一阵剧痛—— 三颗巨大的,扁平丑陋的黑色头颅,圆睁双眼,飞上了半空,鲜血洒了一地,而余下的颈腔中也鲜血直冒!! 无头的「尸体」并未倒下,而是又从断裂的颈腔冒出了一颗血煳煳的头颅,和飞出去的三颗头颅一模一样,那淡青色的面上犹残存着震惊恐惧的神色,一双眼瞪到极致,目眦欲裂! 而那一瞬被斩首的剧痛,也令九头虫恢復了短暂的行动能力,他也是当机立断,用尽了平生最快的速度,头也不回地,转身就逃! 白锦三人并未追上去,他们为了节约时间,并没有和九头虫缠斗,而是依靠师父留给他们保命的神识震慑住九头虫,白锦和张良合作一击必杀,砍断了九头虫三颗脑袋,使对方摸不清他们的实力,这才吓跑了对方。 第214页 但以他们三人目前实际的身手,即使和九头虫正面相抗,也顶多不分上下,想短时间打赢对方是不可能的,毕竟对方也是活了万年的大妖,实力不可小觑,尤其还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缠斗起来他们未必能讨巧,而万狐王的情况却经不起耽搁了。 万狐王还陷在阵中不知生死,当然还是先救狐要紧! 阵法算是白锦的强项,这沼泽秘境的阵法是取了这神奇沼泽的地利而已,与凶煞之气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单论阵法,在白锦眼里不算高明。 只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功夫,便破解了阵法,之后白锦也没有再用莲舟,干脆投下了另一个自己炼制的阵盘,转眼融进了沼泽里,那踏入即溺的沼泽地瞬间变得硬邦邦的,宛如石头地一般结实,被它吞了一半的万狐王也旋即被「吐」了出来。 一同吐出的,还有一颗奇怪的灰色珠子。 万狐王一出了沼泽地,浑身法力便恢復了,整只狐尚未清醒,便自然而然地化为了人形,白锦眼中只有奄奄一息的万狐王,和张良一起,上前一左一右扶起万狐王。 白泽落后一步,注意到了这颗珠子,那珠子上一闪而过的灵力他只觉得十分熟悉,不由得心头一动,下意识地捡了起来,见此刻白锦也顾不上别的,他便收了起来,只待有机会再给白锦。 万狐王被女儿扶起以后,终于彻底清醒,他看着漂漂亮亮的女儿,一张雪雪白嫩生生可以称霸狐界的小脸儿,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尤其是女儿还长得像她娘,万狐王满腹心酸骄傲,忍不住老泪纵横,差点儿,就差一点儿,他就跟女儿阴阳相隔,再也见不到了! 「哎哟,玉宝儿,你终于回来了!!」 「爹啊,你以后长点心吧!」 白锦很无奈,差点就回来给狐爹收尸了,她的心现在还在扑通扑通地跳,就是回不到原位。 不都说狐狸最是狡诈吗?她狐爹一只活了万年的狐狸,居然被人套路差点要了老命,到哪里说理去? 万狐王也是万分惭愧,百般难为情,终日打雁却叫雁啄了眼,丢狐丢到女儿面前了。 「我不是,不是被他欺骗了,就是那腌臜玩意说有你外婆的遗物—— 玉宝儿,爹其实都活了上万年,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你外婆才是真傻,听信那些……的话,真当神仙就言出必诺了,居然敢凭一己之身干涉王朝兴衰,简直能封为狐界第一傻瓜——要不是为了你娘,我才懒得理她。 她留的东西我也看不上,没多少好东西,真正的好东西都叫她去餵琵琶和锦媚了,她们是姐妹情深,你说一只狐狸跟锦鸡做姐妹,可不可笑?最后呢,她们结义三姐妹同生共死,一番心血付诸于流水,都是一场空啊! 我也不是觊觎你外婆留的东西,我有你娘陪着就够了,想当年环境那么轻松,灵物遍地,她攒的东西都比不过我——我是怕九头虫抖落出你的身份,这老东西最是阴毒,当年实力不济,还追求过你外婆,结果你外婆看上了帝辛那莽夫,也没看上他。 关于你娘的身份,他也不知怎么知晓了,从此就记在心里,若是让他到处宣扬了你的身世,那这天上地下,哪里还有我儿的容身之处?所以,我原是想着将计就计,弄死对方,哪知道这老东西比狐狸还狡诈,反而给他摆了一道,多亏了你跟这位……了!」 万狐王的一双妖魅多情的狐狸眼,瞟向他另一边的张良,一脸让白锦介绍的模样,如果不是那嘴角的似笑非笑更像咬牙切齿,倒更有说服力! 万狐王的人形,出乎意料,竟是个风流多情的骄矜贵公子模样,一身皮毛化作了一身火红长袍,妖艷张扬,招招摇摇,生得却玉面温润,挺鼻薄唇,一双狐狸眼狭长妖魅,含而不露,当真是天地难寻的好相貌,只是全无半点万年妖王的威严霸气。 跟白锦站一块儿,活脱脱一对外貌酷似的兄妹,年龄差绝对不超过十岁! 大约也只有万狐王情人眼里出西施,觉得女儿长得像早逝的娘,反正在张良和白泽看来,这父女俩站一起,说是孪生兄妹也差不多了! ——关键是,万狐王还和俊秀颀长的张良并肩站立,两相比较,也不知道谁更像小白脸儿! 拥有这样一位岳父,简直绝了! 白泽看向张良的眼底,幸灾乐祸都掩饰不住了,哎呀,二师兄自求多福吧,这位大妖王岳父一看就不好惹,跟他一比,他那位絮絮叨叨的丈母娘真是怪可爱的啦! 第148章 西游狐王 第九章 白锦心里还生着狐爹的气呢, 当下故意扬了扬小下巴道,「信里不是跟你说了,我给你招的上门女婿,这趟回来, 带给你看看, 咱们积雷山好久没热闹过了!正好借这个机会给众位叔伯们认个脸熟, 别以后路上见了,一人一妖对面不相识, 大水沖了龙王庙, 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 万狐王一看女儿脸上酝酿的雷霆风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张良更是面带从容不变的微笑, 充分表现了堂堂谋圣的气度,任由万狐王刀刮一样地打量——说实话, 比起他们师父的考验, 万狐王的这点眼神威胁真是小意思了。 他张良要是因为这个那个的外因就放弃自己想要的,那也绝对走不到今天。 一行人赶回积雷山,提都没提逃走的九头虫——哦不,如今已经不能算九头虫了,只剩六只头了! 第215页 九头虫的脑袋, 就跟九尾狐的尾巴一样,是个人实力境界的标志, 九为至数, 九尾天狐基本就是狐仙级别了,同样,九头虫的实力也已达到巅峰,如今少了三个头, 等于实力陡然下降了三阶,所谓一力降十会,如今的他哪怕再耍阴谋诡计,也绝不是万狐王的对手了! 只是九头虫和龙族的关系在那里,也不知道那龙王龙女会不会为九头虫出头,倘若找他们积雷山的麻烦,她药王庐里还收着不少龙族的宝贝,有利的不利的都有,到时候用哪一种就看对方的来意是善是恶了。 白锦的回归,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尤其是她这一趟回来,还是带着毛脚女婿回来举办婚礼的,简直令整个积雷山都轰动了! 他们毛茸茸的可爱公主,摇身一变,成了天上地下再找不到的第一美人,还顺便给自己找了个白白净净的小白脸儿书生,真是狐身大赢家呀! 化形后的白锦的美貌随着积雷山上众妖的宣传,迅速在妖界宣扬开,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这时积雷山又发出了玉面公主的婚贴,遍邀六界的狐朋妖友——除了天庭,六界好久都没举办过这样热热闹闹的宴会了,万狐王虽然低调,但毕竟活得太久,很是有一些至交好友,于是整个天地之间,焦点都汇聚到了积雷山! 隐居多年的狐族,早就察觉到了九尾狐一族的桎梏消失了,连同狐族受到的惩戒也结束了,但始终弄不清楚原因,狐族都被吓破了胆,虽然无形的□□解除了,也不敢出族地去查探,这时候,族长听闻积雷山的玉面公主化形了,了解内情的他顿时恍然大悟! 玉团儿才是直接承受九尾狐诅咒的那只狐,连她的诅咒都解除了,得以修习法术成长化形,那其他旁支的狐自然也就无事了! 只是,到底发生了什么,玉团儿居然有机缘解除圣人下的诅咒?族长抓心挠肝想搞清楚,在族里如坐针毡,苦于突破不了那颗畏惧胆小的心,正好收到了积雷山的请帖,这下子,族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有了正当的出族地的理由了! 积雷山这边,白锦拿出一瓶仙药给万狐王疗伤,万狐王接过后面色就变了,他一下子就猜到了白锦的师父是谁! 这猜到比没猜到还要命! 万狐王整只狐都瑟瑟发抖,心绪起起伏伏,对着女儿纯真美丽的小脸儿欲言又止,最终嘆了口气,什么也没说,罢了,要真是那位,他们父女俩捆一起都比不上人家殿门前的门槛儿,人家能图他们什么,他且感恩戴德着吧!! 因这层,万狐王对张良也勉强有了好脸色,这毕竟也是那位的记名弟子,说是记名弟子,大概也是碍于身份,该教的该学的一个不漏,将来这身份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张良是何等机警的人,第一时间便察觉到了万狐王态度的软化,甭管是为了什么软化,这都是他感化老岳父的机会啊,不趁机把老岳父的心拿下来,他还是张子房吗? 一个退一个进,这翁婿俩相处倒和谐了许多,万狐王慢慢觉得,有这个聪明狡诈的小子陪在女儿身边,似乎也不是坏事。 当晚,白泽找到白锦,把自己捡到的灰珠子给了她。 「难怪我感觉熟悉,你看看,这是什么,老狐王可真是捡回了一条命。」 白锦接过后凝神细看,也是心头一凛,多年前的疑惑至此终于得到了解答—— 难怪,凭万狐王的实力和他爱女的心,怎么就短短几百年就去世了,徒留爱女犹如小儿抱金于闹市,被四方觊觎利用,成了西游世界里一抹无足轻重的炮灰冤魂。 这灰珠子,竟是女娲娘娘的一颗息壤! 除了女娲娘娘,大约再没有人比白锦更了解息壤了,她的药王庐的土系根基,就是以息壤为核心组成的。 所以,因息壤的特性,这沼泽地才能生生不息,拥有了神佛难抗的吞噬性,而原来的万狐王也的确命该终结于此,算是彻底了了狐族和女娲娘娘的恩怨,从此整个狐族便自由了。 这应该便是西游里狐族的未来命运走向,如今被她横插一槓,却也不知这段公案何时才能真正了结了。 积雷山摩云洞自来没有这么热闹过,本是清幽胜地,如今上上下下忙得如陀螺一般,里里外外地拾掇,便是山涧里的一枚枯叶也不曾放过,小翠领着百鸟排舞,虎王着手下巡视四边,万妖齐心,定要给他们的玉面公主一场盛大难忘的婚礼,整个积雷山,奇花瑶草欣欣向荣,薄雾泛紫,堪比海上蓬瀛。 这一场婚礼,于万狐王而言,是喜上加喜,女儿脱离诅咒,得以修习长生之道,甚至登九重天成仙成神亦不是妄想,又觅得身份不凡品行过人的如意郎君,将来有一日若他身陨道消,也不至于孤零零一个狐,无依无靠。 有诸般好处,万狐王只将一腔的不舍难过藏在心底,面上笑意盈盈,广发请帖。 虽是狐王嫁女,奈何张良人间已无亲人,名义上是迎娶,却与入赘无疑,万狐王越是郑重其事,将来张良在妖界的地位便越是稳固。 这等于是狐王向旁人表达他的态度,这位出身人族的修士,乃是他重视的晚辈,真正认可的女婿,绝不是狐族公主兴之所来的玩偶。 而第一步站稳了,能否在妖界获得真正的尊重认可,就需要张良自己展示实力了,妖界是真正奉行「强者为尊」的地方,所谓弱肉强食,若无法凭自身实力赢得尊重,那即便后台靠山再厉害,在妖界也是活不长的。 第216页 这一点,万狐王相信他的准女婿心中很有数。 这位准女婿很是积极坦荡,并不怕他忌惮,一来积雷山,便主动接手了积雷山的内外防御,短短数日,便把所有疏忽遗漏之处补得密密实实,别说九头虫了,就连一只积雷山外的蚊虫都别想飞进来! 黄虎队长起先还不大服气,张良甚至自己都未出面,让自己那个才一百多岁的小师弟虎仔跟黄虎较量了一番,黄虎惨败,这才心悦臣服,拱手让出了所有的指挥权。 万狐王冷眼旁观了一段时日,不禁承认女儿的眼光是比自己好,这准女婿长得好不说,脑子也好使,出手也大方,关键是听女儿话,要他往东他不往西,这点最令老岳父满意了! 张良当然感觉到了万狐王的考验之意。 妖界众妖,张良这些年也见过不少,或性格孤僻,或火爆直白,或兇残冷血,但论起智谋心眼,在张良眼中,与一张白纸也差不多。 哪怕是号称狡诈的狐族,他的狐王岳父,略比其他妖王多一些心眼,在妖界也是出了名的滑不留手,但在张良眼里,也是可以一眼望到底,便是当年那楚王项羽,毫无谋略的武夫,脑子里也要比岳父多几条沟壑。 而张良本人,即便在人族中也是天资出众智谋过人之辈,应对妖界众妖,实在是有些杀鸡焉用牛刀的感觉。 迄今为止,张良唯一见过的不那么像妖族的妖,也就只有即将成为他妻子的狐族公主白锦了。 这么多年悉心相伴,白锦和白泽之间的关系从不遮掩,张良对白锦的来歷也有了那么一丝猜测,那些神仙亦有转世歷劫之说,三清还有各种□□,阿锦的身份秘密,他不欲探究到底,但有一点他绝不会含煳妥协—— 无论阿锦将来去向何方,他是定要跟着去的,白泽能世世伴着她,他自然也能! 为这一场光明正大的婚礼,张良已准备了数十年,牵挂了数十年,事到临头,张良发挥了他十成十的脑力和行动力,开始从头计划,细细推敲排演,不放过一丝一毫可能存在的疏漏失察! 身为人类的本能早已刻入了骨子里,张良自己在积雷山脚买下了大片土地,放入了自己炼制的一座精美绝伦的庄园,又请来了好友为他主持六礼,整个婚礼流程,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皆庄而重之,进行得一丝不苟,那位张良请来的媒人大佬不厌其烦地一趟趟地来积雷山,和万狐王商议婚礼,看在积雷山大大小小的妖怪眼里,真是又害怕又震惊又好奇—— 人类也太麻烦啦,不就是成个亲嘛,要不是玉面公主的身份,他们妖族可是信奉看对眼了,就打一架,赢的把输的扛进自己洞里,生一窝崽儿,这就齐活啦! 可是,虽然看着很麻烦,让人头昏脑涨,但是大家又觉得眼热,似乎,这样的郑重其事,也赋予了婚姻庄重严肃的意义,让一向散漫的妖也忍不住认真对待起来。 白锦感觉很新鲜,这么多世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经歷一场完整的婚礼,二师弟在某些时候,真是古板得特别可爱呢! 她在积雷山上,享受着公主的待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清闲至极无所事事,夜莺儿白兔儿化成的侍女们面对终于回家的主子,好不容易有了表现的机会,争相在她面前大展身手,光光描龙绣凤的嫁衣就做了十几套,便是成十几次亲就够了。 哪怕是她的婚礼,却不需要她本人伸一根手指头,所有的事务都被万狐王包揽了,她只管美美地等待正日子当新娘子就好! 转眼间,万狐王和媒人大佬敲定的吉日便到了,碧空万里,方圆百里,四时的鲜花齐齐盛放,百鸟婉转齐鸣,万兽齐吼共舞,积雷山大开防御阵,迎六界宾客。 第149章 西游狐王 第十章 最先赶来的自然是身为同族的狐族, 这毕竟是狐族自那场大战后的第一件向六界光明正大宣扬的喜事,狐族个个精明,自然不会错过给自己正名的机会,黑狐、银狐、白狐、青狐四族长老在族长的率领下, 携了十车重宝, 来到了积雷山; 跟在狐族身后的是一只摇头摆尾的金黄色大狮子, 身量几乎与白泽差不多,也不知是从哪里赶过来的, 风尘僕僕, 一身皮毛灰扑扑的,都难以看出原色了, 但它很显然也是一方妖王, 铜铃似的双目隐有雷光闪动,只不知为何, 并没有化为人形, 连带身后跟着的几个小妖,也是奇形怪状,穿着朴素的布衣草鞋,怀里抱着几个棉布包裹的包袱——约莫就是他们携带的礼物? 紧接着上山的居然是一群和尚——嗯? 白锦眼睁睁地看着狐爹满面笑容地把一群清素光头的和尚迎了进去,和领头的大和尚相谈甚欢, 不禁和张良面面相觑——此时汉朝已至末年,也有了零星的佛门僧人布道传教, 只是尚且不成气候, 但再不成气候,这佛门中人和妖王交朋友,怎么都感觉有点怪怪的…… 陆陆续续,万狐王撒出去的邀请的客人都持帖上门了, 这是白锦第一次见识到万狐王的人脉,天上地下,无所不有,神佛仙道无所不包,也不知他一个天天窝在积雷山的老宅狐,哪里交来的这些朋友。 万狐王的朋友来过,张良的好友也来了,那位跑了许多趟也不嫌麻烦,乐呵呵的大媒人,抱着个轻巧的匣子就来了,还有一名身穿布袍的五旬老者,腰悬一把破破烂烂的长剑,犹犹豫豫地站在积雷山下,看着来来往往的——神仙妖精,神情颇有些恍惚…… 第217页 吉时将到,忽地又来了一群仙袂飘飘的男仙女仙,也不曾持帖,率领一支由鸾鸟驾驶的绵延数十里的贺礼车队,飘飘然降了下来,在山下遥遥拜祝,「谨奉主上之命,贺玉面公主与张师永结同心,永寿偕老!」 这一出惊动了来积雷山的众客人,突如其来的客人不稀奇,妖界规矩不是很严谨,但凡哪里举办宴会,总有一些不请自来的客人,倒也就是图个乐呵,但客人送重礼却不露面,就有挑衅的嫌疑了。 万狐王首先变色,他笑容一收,沉着脸走了出去。 只见到那车驾上的徽记,万狐王脚步一顿,却怎么都迈不出去了。 这支特殊的拜贺队伍并未停留多久,遥遥向白锦和张良躬身下拜之后,便洒然离去。 张良的媒人好友眨了眨眼,他也看到了那并不显眼的徽记,看样子这位狐族公主甚得尊上的心哪,竟肯为她撑腰露面,子房好福气! 婚宴上知道这徽记的人,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除了暗自决定以后对积雷山的态度要更慎重一些,也并没有谁不识趣在婚宴上揭破。 玉面公主的婚事,可说是近些年来难得的盛事,大家聚在一处,宴饮应酬,不认识的藉此认识了,认识的,更是联络了快生疏的感情,便是从前有些摩擦龌龊的,也不会在人家的大好日子里发难。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那碧波潭的万圣龙王没有接到请帖,却也携子出现,虽不知原本打的什么主意,但一见那东海龙王——天下龙族的族长就端端正正地坐在席上,和万狐王大声说笑,他一个屁都没放,放下贺礼,乐呵呵地跟同桌说说笑笑,仿佛纯粹就是来祝贺的普通客人。 他不找事,白锦和万狐王更不会多事,哪怕是看在东海龙王的面子上。 只要万圣龙王不是老煳涂了,就不会和积雷山翻脸,何况他们之间也没有直接结下死仇,那九头虫毕竟还不算是碧波潭的女婿! 积雷山热热闹闹地连着举办了九天九夜的婚礼,牛魔王那厮也高高兴兴地出现了,仿佛并不知道好兄弟九头虫的遭遇,逮着那个始终不肯变化人形的狮王狂拼酒,直喝得双眼赤红——两妖住得近,目前万狐王和牛魔王关系尚可,总不能请了远在天边的好友却不请隔壁的邻居吧? 妖界的婚礼,毕竟和人界大有不同,至少新娘子就无需守在婚房里不出来,尤其这积雷山说是嫁女,其实也算是招赘,待行过天地之礼,白锦便换了一身大红的礼服,大大方方地和新郎相偕来到了酒席上,向众宾客敬酒。 这一亮相,真是满堂喝彩——六界众生,此时方真正相信了当年那场大战中那名狐女响彻六界的美貌之名,狐女果真是天生优势,盛名无虚,担得起红颜祸水的名头! 只看这位玉面公主的美貌,真真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清艷无双! 在座的无不是一方大能,只看玉面公主极其驸马的隐隐透出的气场,也约莫能估量到两人的实力,堪称同辈人中的佼佼者了,甚至许多长一辈的妖王,单论修为,也未必是两人的对手! 他们不由得心下暗嘆,积雷山一脉是后继有人了,只不知这位修习正统道法的狐族公主,将来到底归属何方了。 张良百年夙愿一朝实现,早已乐得找不着北,凡有敬酒,无不一饮而尽,哪怕有白锦分担,白泽代挡,到了结束时,也是醉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积雷山上热闹喧嚣,人间一派和乐融融,九天之上,清朴的木屋旁,梨树下,白花纷纷扬扬,飘舞在半空中,没有一片落下,白衣男子似笑似嘆,端着一杯酒,遥遥举了举,一饮而尽。 …… 婚宴之后,白锦「玉面公主」的名头开始传扬天下,只是却是以美貌闻名,被盛赞为六界第一美人,几乎压了老派女神嫦娥的风头,背后引发了多少女仙女妖暗中的嫉妒,她便不知道了。 九头虫那厮,自此之后便不见踪影,不知是死是活,万圣龙王的爱女忽然就许给了青蛟王,牛魔王也给积雷山送来了婚贴,他要和罗剎公主成亲了,成婚地点却是罗剎公主的芭蕉洞! 罗剎公主身量高挑,冷艷逼人,牛魔王化作人形倒也是壮硕豪迈的模样,夫妻俩看起来还挺般配,她对白锦态度不咸不淡,维持不失礼罢了,不过白锦和张良本就是作为普通客人来回礼,并不打算深交,也就无所谓了。 两人在芭蕉洞待了一天便离开了,白锦先下了山,过了不到一个时辰,张良也神情轻松地下来了。 张良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未雨绸缪,这罗剎公主看着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妖,对他们也绝不是毫无芥蒂,他提前做点手脚,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嘛,总不算过分吧? 两人对视一眼,张良笑着捏了捏白锦的手,「放心吧。」 啧,被张良盯上的人,白锦为之同情。 等白锦和张良去五庄观给大媒人送完谢媒礼,积雷山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他们也该回去了。 万狐王是万分不舍女儿,但却一个字都不敢挽留,含着泪把人送出了积雷山——这个宝贝女儿,他总觉得是白养了。 白锦可体会不到老父亲依依不捨的心,虽然积雷山和师门距离颇远,但他们又不是寻常凡人,来回一趟也不过是几日的功夫,既然相见容易,白锦的不舍之心便也淡了。 第218页 师姐弟五人一路赶回师门,打定主意,倘若师父还未回来,他们也要守一段时日,不能转身离开! 白锦是做好了万般心理准备,就是没想到,回到了师门,阔达气派仙气缭绕的洞府门口,一只毛茸茸金灿灿的只有她腰高的漂亮小猴子,穿着一件合身的雪白小道袍,一双深棕色的眼睛滴熘熘转,笑嘻嘻地沖她深深一揖。 「大师姐,你们可回来了!」 白锦彻底木了。 第150章 西游狐王 第十一章 待看到白须白髮一副老头子模样的师父, 飘飘忽忽不肯正面面对他们五个,白锦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师父,虽然总看不大清楚脸, 但至少也知道是个仙气飘飘的美男子, 所以当初她拜师成功, 就压根没往菩提老祖身上想,结果呢, 怪她见识太少, 神仙也是可盐可甜的? 从没有哪一刻, 她心底的预感强烈至此,以天地六界众生为棋的西游棋局,真正开始了! 而她,张良, 白泽,凭空冒出来的三个,还会不会成为佛道之争中的炮灰? 多了个上蹿下跳的小猴子师弟,整座山的气氛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明月照松林的山上,就像多了几百只鸭子, 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爱静的鹤童早不知躲到哪里去了,被揪了几回毛, 虎仔也不乐意往前凑了,日常见到金色都绕道走。 白锦只觉得, 多了一个师弟, 跟多了一群师弟似的,清净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大师姐,大师姐, 听师父说你法力最高强,你学得是哪一门?是何来歷?俺老孙来自花果山水帘洞,师父给我起了名叫悟空!」 金灿灿的小猴子蹦蹦跶跶跟前跟后,小小的桃心脸,棕色明亮的大眼睛,中庭短短的,咧嘴一笑,还有一对儿深深的酒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世狐狸身份,她反正是很懂得分辨动物的美丑,这只小猴子放猴界绝对是一等一的小美男,哪怕是以人的目光来看,也是极其漂亮了。 白锦停住脚步,伸手摁住他的小脑袋,「老孙?你充其量就是个小孙,拜师多久了?学了什么?」 小猴子眨巴眨巴眼睛,当真举起爪子,一本正经地数了起来,「我学会了许多本领啦,我知道山顶的泉水做饭最好吃,东边的灵园我每天都扫得干干净净,刚来时我每天只能砍一捆柴,现在能砍到三捆了,对了,师父还教我读书习字……」 好了,白锦可以确定,师父不会养孩子了,当初她和张良白泽都是成年人的思维,三观已经定型,不用师父怎么教导,学什么做什么心中都有数,他们都长成了大好青年,衬得师父好像还挺会教徒弟的。 如今彻底露馅了——会教徒弟什么的,根本就是错觉! 这小傢伙学得都是啥?好好一张白纸,这是养杂役还是养徒弟? 「这是什么都不懂啊,是该好好学着点了。」 白锦打量着小猴子,好似一个桃儿就能骗走似的,到底是自家师弟,养得不好,他们这些师姐师兄们也有责任。 「我要懂什么?」小猴子天真无邪地歪歪头看着白锦,眼神十分娇憨。 白锦伸手拎住他的腰带,手上使了几分巧劲,这小猴儿便怎么也挣不脱了,发现自己在做无用功,他干脆不挣扎了,垂着四肢和尾巴,挂在师姐的手上,可怜巴巴地被拎回了白锦的住处。 白锦把他带进去,张良挑眉看着她,她把小猴子往张良手上一扔,小猴子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就要逃走,却哪里是张良的对手?轻轻巧巧就被拦截了下来,抱在怀里,顺手挠了挠下巴安抚,一边以眼神询问白锦。 「懵懂稚童,野性未驯,放出去容易惹祸,你教教他呗。」 猴子本就天性机变灵敏,再有张良启蒙,希望对他将来有些帮助吧! 白锦转身去求见了师父。 缥缈的高台上,白衣人一如既往,面对白锦,态度很是温和。 「阿锦,有些事情,你不能插手。」 「为什么?」白锦并不是犟头,但多少还是不解,既然明知不可为,为什么还要收他为徒?既然收了为徒,又放任不管,实在有违初心。 「你管不了自己,也管不了别人,天生天长,焉知不是从一开始便命中注定?」 你停止不了自己的时空穿梭,也阻止不了别人的命运轮转,大道之下,众生皆受其约束。 白锦轻嗤了一声,命中注定?小猴儿可不是认命的性格,师父到底是盼着他认命呢?还是不认命? 有小猴子的生活真是别想清净,小猴子对战争啊,政治啊一点也不感兴趣,但对于坑人蒙人却兴味盎然,巴不得一试身手,鹤童和虎仔成了他日常捉弄的对象,也是柿子捡软的捏了。 张良对此很是无奈,一不小心养出了熊孩子,该怎么办?他有点慌。 世至凡人界的朝代末年,王朝气数将尽,战乱频起,群雄并立,世家门阀起起落落,英雄豪杰顶级谋士风云际会,张良对这段歷史格外感兴趣,他痛定思痛,决定携悟空入世,就近观察红尘世情,甚至封印法力,隐匿身份亲身体验,这种真刀实枪的锻鍊,可比他靠着三寸不烂之舌输送直观多了。 张良的决定果然英明,在山上几十年不长一寸的小师弟,下了山不到十年,个头就差不多和白锦齐平了,化为人形,也是俊俏可爱的娃娃脸少年郎,十分讨喜。 第219页 因缘际会,悟空竟加入了凡间的军队,他也是敢打敢拼不惜自身,二十年不离军营边境,从火头小兵,硬是坐上了一军主帅的位置! 虽最终不能阻止主公兵败,实力为旁人吞併,却解了边境无数百姓的绝境,守城二十载,旦夜不休,活人无数,人间甚至给他立了生祠! 山上一年,人间烂柯,昔日的活泼调皮少年郎,变成了英俊沉稳的青年模样,再见白锦时,他感慨万千,着一身朴素的灰色布袍,棕色的眼底泛着浅浅的风霜,那是入世留下的不灭痕迹,沧桑通透,再不復昔日的娇憨纯粹。 那调皮可爱毛茸茸的小师弟,终究还是长大了。 「大师姐,我一向只知道妖怪吃人,我们猴族吃人的虽少,也不是没有,便如凡人吃家禽牲畜一般,也无甚可说,但再怎么飢饿,猴子也不会去吃同类。 我往常却不知,人也是吃人的,还起了个诨名『两脚羊』,那么丁点大的婴孩,刚来到世上,便被扔进锅里……真真是比妖怪还要残忍,这世道已经黑白颠倒,妖邪难分,破碎了也好。那位新主虽称不上不世之材,能让天下百姓平平安安,不再饱受战乱之苦,便也是一件大功德了!」 在人间磨砺了一趟的悟空,心境发生了摧枯拉朽的变化,他拜别了师父师姐师兄们,开始了漫长的闭关。 而此时,积雷山老狐爹火急火燎地传信召唤,白锦和张良收拾收拾赶了回去,却发现积雷山来了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05 21:25:01~2021-12-06 22:39: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tina 30瓶;无所畏惧谓 2瓶;玉倾颜ヾ、长离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1章 西游狐王 第十二章 原来, 当初来参加她婚礼的大和尚,在西游中也不是无名无姓的。 五台山,以智慧闻名的文殊菩萨, 一脸微笑若清风拂面,眸光平和, 一身朴素的布衣袈裟,完全不像白锦以为的金光闪闪佛宝加身, 倒是如那一世的佛子,慈悲垂悯,宝相庄严。 白锦不是张良, 之前并没有太关注凡间事, 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她并不清楚这时代的文殊菩萨是不是已经在民间广为传播, 对佛门理论也是不置可否,但佛门四大菩萨的大名, 他们妖界是如雷贯耳! ——时不时便有一两个大妖在四大菩萨的感化下皈依佛门, 那些无处可去修为一般的小妖们为了活命,不沦为其他大妖甚至人类的盘中餐口中食,只能就近投奔其他山头的大妖,他们便是想装傻都不能。 但就是这样的大能, 亲自跑到积雷山来, 客客气气地问他们父女, 是否愿意在西行这条路上,当一回取经人的关卡工具人, 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这一关他们再去谈别的大妖。 就仿佛是友好地走一趟形式,事实上, 这位菩萨并没有抱着说服他们父女的目的,只是应付任务一般,走过就算,转而和万狐王兴致高昂地聊起了佛经佛理,舌灿莲花——天知道,一个正统道门出身的狐妖,怎么会对佛门那么感兴趣? 白锦都有中她狐爹也即将要步那些大妖后尘的预感了。 等文殊菩萨施施然离开后,白锦望着那头狮子远远消失在天边,问狐爹是否知道师父的真实身份。 狐爹支支吾吾不肯说,白锦便明白了。 该庆幸她在一切开始之前拜了一位好师父么?所以他们积雷山一脉的待遇得以从炮灰升级成工具人? 哦,说工具人都低了,应该是允许加入檯面上的玩家,甚至拥有自主选择权! ——她狐爹要是有这份硬背景,也不至于连头九头虫都敢算计他的命了。 所以,在西游中,连气运正盛的佛门都要避其锋芒,又有几个呢? 师父不让她插手小师弟的命运,那么,他是不是也是下这盘棋的执棋人呢? …… 多想无益,白锦在张良携悟空入世感悟世情后,也没有闲着,她在文殊菩萨离开后,跟着下山了。 当初西游师徒四人,是为迁就□□凡胎的唐僧,才风餐露宿艰难跋涉了十几年,给白锦来走,十几天就能打一个来回。 从记忆深处翻出那条西游路线,她沿着路线开始展开探索,此时的长安已近乎废墟,近百年的混战,摧垮了那个煊煊赫赫的大汉王朝,曾经象徵大汉王朝至高权柄和政治中心的长门未央,淹没在荒草斜阳里。 秦皇汉武,俱已成为歷史,千年世家,在兵荒马乱的践踏下风流云散,胡骑乱华,生灵涂炭,所有熟悉的陌生的情景,都像褪色了的背景布,阿娇幽禁长门,郁郁而终;卫子夫荣华半生,最终难逃自缢之命;钩弋夫人自以为笑到最后,却在登顶的前一刻萎落成泥…… 曾经影响大汉王朝近百年国运的锦太子,在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生存过的痕迹,这就是不停穿梭时空的代价。 沧海桑田,物事人非,变化永无休止,而头顶的天,一直在静默地俯视。 这条翻山越岭的取经路上,布下了八十关,世间的爱恨贪嗔,佛门的五戒,尽囊括其中,但叫白锦看来,倘若真的能做到五戒,有哪里还有这辉煌跌宕的取经路?佛门还争什么气运正统? 无论天上地下,六界众生,诸天万界,哪里能少得了利益纷争? 第220页 白锦的格局只有那么大,她感嘆一番也就罢了,既然师父都说她不该插手师弟的命运,那她不插手便是,作为家长,张良只是掰正熊孩子罢了,这跟命运不命运的可扯不上关系。 但人间生灵百姓的命运,她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虽然离取经开始尚有数百年,金蝉子还老老实实地在灵山上当着自己的团宠,但人间的棋局已经开启,小卒子们纷纷按部就班,各归各位。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妖魔鬼怪大肆横行,配合着流传人间的所谓「乱世妖邪丛生」的谣言,世情凋零,别说百姓们命如草芥,朝不保夕,便是那些边陲小国也是苦不堪言。 有那聪明敏锐的,便蛰伏起来专等取经人路过,少造点杀孽,只盼着渡完此劫,临了能保住一世根基;也有那不甚安分为祸一方的,只管今日痛快,哪管他日横死? 更有那等有背景有后台的,肆无忌惮,视人类如牛羊,甚至挑肥拣瘦,当作了桌上佳肴…… 凡是遇到这等祸害,白锦从不客气,不管是否身后背景雄厚,一律杀死了事,人间的律法已是废纸,但人心中自有法度。 例如那取代了国主的,兢兢业业也不敢睡后妃,也不敢懈怠朝政的,白锦就当作没看见了,真国主来了也未必有这假国主做得好,这妖怪就挺有意思的,想是心中有数又不敢违令的,只好约束自身了。 也有那吞了一城人自己做城主的,妖气冲天,若等到几百年后,待他成了气候,白锦也未必能奈何他,所幸现在发现较早,白锦和白泽联手,将这座横亘在西域路上的妖城拿了下来,重新还给了附近倖存的百姓。 也有打死祸害小的来了老的找场子,同样被打得落花流水大败而逃——在六界以清艷绝美闻名的玉面公主,终于露出了她的峥嵘! 这哪是娇滴滴的狐族公主,这就是直板板不知变通的杀神啊! 白锦这一通杀红了眼的「捣乱」,导致那专门设计取经路的观音菩萨头疼无比,憋屈地重新把备胎提上来,这次菩萨也不再目无下尘了,安排炮灰工具妖入职前也做了细细的调查,那些有犯罪前科的自然是弃之不用,反正看白锦不依不饶的架势,用了也白用! 与此同时,白锦的行为,也在妖界掀起轩然大波! 一时间往积雷山飞去的谴责帖子问罪帖子如雪花一般,老父亲管不住女儿,心中苦,但老父亲除了心甘情愿给女儿收拾善后,连问问女儿为何如此维护人类都没问。 他从万年前诞生起,就明白一个道理,世间众生,各有其命,他女儿身为九尾之后,身负原罪,这正是她向圣人证明自身、同时为九尾一族正名重回六界的好机会,焉能不用? 有那消息比较滞后的大妖,深恨白锦胳膊肘子往外拐,身为妖族不帮着妖族反而帮那群短命弱小的人族,便要联合其他大妖,攻打积雷山,给狐族一个教训,这一联络便联络到了芭蕉洞头上。 牛魔王很有些意动,都当老牛是憨厚老实直爽仗义的代名词,但其实老牛心里门清,什么是利什么是弊算计得明明白白,论花花肠子,数他最多。 他好兄弟九头虫鎩羽而归,不但在老狐狸这边没捞到好,连到嘴的肥肉都飞了,如今更是实力大降,生死不知。 他见状自然也把心里的那些蠢蠢欲动压了下去,尤其是摩云洞还招了位一看就不一般的人修女婿,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仿佛能看进妖的心底深处,忒令人讨厌! 罢了,他如今在芭蕉洞吃香喝辣还有贤妻陪伴,那中惹不起的硬茬子放弃了也不可惜,虽然狐女之美冠绝六界,但不是摸不到么,他婆娘是不及狐女,但也是貌美如花,实实在在的温香软玉,这点牛魔王还是很能权衡明白的。 只是这次众妖联合他攻打积雷山,他虽理智上明白不可行,感情上却颇有些心动,白锦犯了众怒,这中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不容错过! 谁知,他尚且来不及表态,罗剎公主便直接拒绝了那些妖使,态度冷静又通透。 「若是旁的事,我既嫁入妖族,妖族被外族欺负,我芭蕉洞自然责无旁贷,与诸位一心。但攻打积雷山——恕我直言,我劝诸位打听清楚了,三思而后行。万狐王活了万年!上万年!如他这样的万年妖王,天地间也已寥寥,在其他中族,活了万年不死的无不是一方大能,偏偏只妖族例外?」 那联络的妖王悚然一惊,也是万狐王一直表现得孤僻低调,谨小慎微,他们差点忘了这一层,难道那万狐王还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背景? 罗剎公主冷眼看他们犹疑起来,举棋不定,心中冷哼一声,就这么一群乌合之众,就敢去算计万狐王? 她父亲罗剎王年轻那会儿,万狐王就是赤狐这支的首领,这么多年来,其他狐族被打压得七零八落,赤狐一支愣是毫无影响,整体实力一跃成为狐族最强,说万狐王没本事谁信?以为他一个人待在积雷山,就身后无人了? 就连狐族最终解禁,也是因为万狐王生了个好女儿! 这位玉面公主——罗剎公主不想承认内心是深深忌惮的,本是个不能化形的废物,凭万狐王的续命本事,活个一两千年也尽够了,谁知竟能一朝脱胎换骨,废物变天才,不过数百年的骨龄,便能打得那数千年的大妖束手就擒,这样的实力,在整个妖族也能排到最前列了! 第221页 罗剎公主不认为凭玉面公主自己或者她那个人族夫君便能修炼至此,若真有这中法子,万狐王早就给女儿用了,何必等到现在? 所以,玉面公主必定是遇到了高人,而这位神秘的高人,恐怕不止身份不凡,实力更是深不可测! 好在罗剎公主看得开,也并不是那中好勇斗狠的妖族,玉面公主实力在强,后台再厉害,看行事也是光明坦荡,遵循法度,他们既没有利益冲突,更没必要被其他妖推出来当枪使,只她那不老实的夫婿,还是要旁敲侧击一番,别头脑一热,给芭蕉洞招惹来厉害的仇家。 罗剎公主边思忖着,边爱怜地摸了摸肚子,说不得,得用这小冤家拴住老牛了。 有罗剎公主约束牛魔王,白锦倒是有些遗憾,没找到机会趁乱干掉牛魔王,但来日方长嘛,她不急。 白锦在取经路上宛若纪检一样地巡查,时不时去看望看望张良,过一过夫妻团聚的生活,逗一逗师弟,希望他成长得不要太极端,直接从甜美小猴儿进化成铁血将军! 生活在她巡查范围内的老百姓,日子好过了许多,便是听说附近山上水里有什么什么妖,但凡有狐娘娘保佑,他们就一点都不怕。 ——如今的日子倒比原先在朝廷统治下好过多了! 九天上男子笑得前仰后合,笑后嘆息一声,比起他,这孩子更担得起「人皇」二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06 22:39:48~2021-12-08 19:29:3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洛洛是我 18瓶;筱月 12瓶;长离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2章 西游狐王 第十三章 时光匆匆如逝水, 人间几度朝代更迭,看似什么都没变, 又似乎有什么在不知不觉地变化着。 走过了白锦熟悉的那个朝代,她愈发淡然超脱了,西游路上能整治得也都整治了一遍,余下的 某一年,师父不知哪根筋没搭对,忽然一言不发把他们都撵了出去,随即关闭了洞府,不知所踪, 这匆匆百年的拜师生涯就好像一场梦。 小猴子长成了漂亮的大猴子, 俊美飞扬,阳光豪爽, 稳居花果山, 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妖王。 万狐王把积雷山正式交给了白锦,从此玉面公主就成了坐镇积雷山方圆千里的玉面狐王, 和她的夫君隐居于此,虽不常露面, 但在妖界却威名赫赫,等闲不敢招惹。 这师姐弟二人,一东一西, 各自拥有偌大的地盘和威名,几乎占了妖族的半壁江山, 却无妖知晓他们之间的关系, 六界当中,自然也有那么几个知晓的,也都默契地掩了下来。 白泽则在大地上四处游逛, 身为白泽神兽,天生祥瑞,武力又高,谁也拿他没办法,他也想找找看这个神佛遍地的世界里到底有没有同类存在。 当白锦听说,灵山的金蝉子因奉佛不虔诚,被罚入世间轮迴,功德圆满方能回归灵山,白锦知道,西游开始了。 这场以千万年为准绳的争战,不似当初的封神之战,六界捲入其中,连圣人都亲自下场,惨烈悲壮,相比起来,西游就仿佛是小打小闹的争端,不值一提,众大能也都缄默不语,冷眼旁观。 但气运之争,岂能真正视如儿戏?既已开端,就不会因为任何物事人的变化而休止。不过是静水流深,所有波澜都被锁在台面下,暗潮汹涌罢了。 「活着才有无限希望,当初的汉祖和韩信今又在何处?既有人拿你当棋子,就要有被打碎规则的准备,这一路,你便当是一种另类的磨砺,他们神有神道,佛有佛道,咱们也有咱们的锦绣天途,人间正道,怕甚?」 张良笑眯眯地劝谏小师弟,他虽不是善忍之人,但也知审时度势,如今却不是和大势对着干的时候,至于以后嘛,总会有机会。 倘若是没有入世过的悟空,那定然是一万个不服气,但见惯了人间短短数十年生死无常,他脾气也收敛了很多,轻轻哼了一声,二师兄对他,操的心比父亲还多,面对二师兄,他一向不会犯犟。 只是,他抬起头,目光穿过无垠的天空,他虽然不确定自己在棋局上到底是随时可放弃的炮灰还是起承转合的关键,但,他的命,自然是由他主,谁也别想操纵他! 这一年,狐族传来消息,万狐王寿命将终,白锦和张良倍感意外,匆匆赶回狐族秘境。 万狐王是含笑而终,白锦才知道,自她立起来后,狐爹回到狐族,便放弃了修行,反日日以修为蕴养她母亲遗骸雪种,如此内外虚耗,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到最后油尽灯枯,也是意料之中。 狐爹未尝不知道这是在做无用功,但只要雪种一日未曾溃散,他便有一线希望,只是从未告诉女儿,这是他的执念,与女儿无关。 白锦默然,这世间的情种,竟出自狐爹身上,说来也是讽刺。 狐族内一片风平浪静,送走了万狐王,白锦愈发寥落,仿佛有些游离与世界之外。 「除了师父,好似我并没有什么牵挂了。」 白锦化为雪白的狐狸,窝在云层中懒洋洋地靠着张良。 张良脸上沉沉的,颇有几分幽怨,小狐狸好没良心,一边撸毛一边质询,「我这么大个人杵在你面前,便不算数么?」 白锦翻了个活灵活现的白眼,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第222页 这一日,白泽匆匆赶来,告诉她,外面闹翻了天。 小师弟得天庭授官,本是好事,谁知一个错眼不见,便犯下错误,天庭派兵捉拿,小师弟不服,反下人间,天庭派了二郎真君率军讨伐,几番争斗后,小师弟被天庭拿回了天上,要审判其罪。 「犯了什么错,以至于天庭如此大动干戈?」 白锦忍不住问道,小师弟今非昔比,在人间那尔虞我诈的地方做官都能做到最高元帅,怎么可能一个天庭的仙官都做不好? 白泽亦是一言难尽,「齐天大圣,是个虚衔儿,偏又派他看守蟠桃园,派猴子看守蟠桃园——小师弟就是被诳了,还以为蟠桃园是天帝敕封他又不给他实职的补偿,没想到就是个明晃晃的套儿。」 「那他就钻套儿了!」 要悟空现在在她面前,白锦能把他腿儿打折!! 「咱们不管小师弟?」 「怎么管?你是能上天,还是能过南天门?」白锦反问。 张良在一旁沉默听了半晌,方道,「也不是完全管不了!」 白锦和张良告别了狐族,赶回了积雷山,当即便大张旗鼓地遍发请帖,邀妖族大能共商要事,事关整个妖族的前途命运! 要只是原本的玉面公主,各大妖王妖族大佬自然是懒得理会,但如今的积雷山玉面狐王,实力已跻身妖族第一梯队,这些年来重振妖族威望,一改往日妖族的负面反派印象,以行动无形中制定了约束妖族的规则,众妖自觉不自觉地都遵守了,又兼之花果山猴王这段时间的遭遇,妖族颇有些兔死狐悲之感,纷纷响应。 天下六界,厉害的妖怪纷纷往积雷山赶来,气势锐不可当,自然是引起了天庭注意,一个花果山的猴王,就够让天庭惦记以至于下旨名为敕封实为招安了,妖族实力和猴王相当的大妖虽不多也不是没有,例如这位发起号召的玉面狐王,据天庭看来就不比猴王弱,这些大妖平常多是隐居,如今倾巢出动,谁能不警惕? 别看妖族如今是一盘散沙,但他们却有不露面的妖圣,任谁哪一方也不敢对妖族随意欺压,而一个能出圣人的种族,焉知不能出一位统一妖族的妖帝妖皇? 到时候,天上地下的格局却又要改变了,在佛道争统的关键之际,岂能容许出一点点纰漏? 就这一点点造势,便逼得白衣人再次露面了。 一别后再无会面的师徒,相对而立,白衣人飘飘渺渺,白锦姿态恭谨却一言不发,白衣人很无奈。 「阿锦,你到底要做什么?为师说过,你不能插手。」 此等天地因果太过可怖,你不该沾染,也背不起。 「我不插手天下大势,我也没那立场,但同样的道理,便是师弟犯错,要发落于他,那也是我妖族内部事务,无需外人插手!」 六界都有默契,妖族虽名义上向天庭俯首,但实际却不归天庭管束,又哪来的立场处置他们妖族的妖王?那所谓的罪名,说来都是笑话! 还是说,天庭是打算藉此扬威,浑水摸鱼向妖族伸手了? 白衣人沉默了半晌,「那么,将你师弟交予你手,你可能在……开始前,看好他?」 白锦笑了,清亮通透的眼眸不可逼视,生着世间最柔弱多情的绝美面孔,却拥有一颗志坚不催的冷硬之心,一如在山上面对白衣人时。 「师父,小师弟能逃得脱师姐的魔爪么?」 作者有话要说:  紫大概要忙到月底,一个人掰成八瓣用,会努力更新,但有时候实在更不上,非常抱歉! 感谢在2021-12-08 19:29:32~2021-12-11 10:04:1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56413083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其叶蓁蓁 20瓶;璺璺 10瓶;筱月 8瓶;冬眠的懒猫、长离、梦芒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3章 西游狐王 第十四章 不知道白衣人如何交涉的, 悟空以「冒犯天庭」的罪名被重新打回凡间,□□于花果山,无令不得出。 面对师姐师兄们恨铁不成钢的眼神, 悟空简直无地自容, 臊眉耷眼地蹲在树上不肯下来。金色的毛髮下,一张脸都红透了。 「有千日做贼的, 没有千日防贼的,也罢了, 算是一个教训。」 张良温温和和地开口, 只悟空知道, 二师兄可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哪, 这么压抑着, 他再敢不听话第一个倒霉的绝对是他! 瞄瞄张良,又瞄瞄板着脸的大师姐, 在外面肆意张扬的美猴子磨磨蹭蹭下了树,心虚地站在白锦面前, 就好似当初才及白锦腰高的小皮猴儿,一副闯祸后乖乖巧巧的模样,袖子往白锦面前摆了一摆,于是白锦面前凭空出现了三大麻袋圆滚滚的——透着扑鼻的桃儿清香? 「大师姐,这是我选的最大最红的蟠桃,滋味儿还不错, 比我们在师门吃到的果子不差,我想着也给你们带一份尝鲜, 好歹这也够得上仙品,谁知道那玉帝王母小气的——」 白锦,张良…… 那蟠桃园的桃树也是先天灵宝, 至少几千年一轮开花结果,能产多少果子?他这是把人园子里的好果子都包圆了吧? 现在白锦倒是有点理解人家玉帝王母追杀他的心情了!! 白锦深吸了一口气,手有些痒,她睨了张良一眼,这是改好了的熊孩子? 第223页 张良摸了摸鼻子,得,改造还得继续。 不过,既然这蟠桃都带下了界,白衣人也未曾让悟空归还,白锦便权当没这回事了,正好妖王齐聚,这蟠桃也是很能拿得出手的招待品了,不过为了天庭面子着想,换个名称便是。 众妖齐聚积雷山,白锦也不是虚头巴脑的妖,直截告知了邀请众妖助威的目的,那被追责的美猴王齐天大圣乃是她师弟,如今师弟戴罪归来,她愿送上增长修为的宝物,以感激众妖助力。 众妖有不明所以的,也有早有猜测的,白锦没有背后耍花样,他们还是满意的,这几百年白锦犹如神经病一般扫荡妖界垃圾的行为,搁在普通妖眼里只有敬畏交加,想不到别的涵义。 但在那些真正的妖族大能眼中,自然是饱含深意,有门道的打听到一鳞半爪,心便沉到了谷底——这是要抄了妖族的后路呀,若是让人算计成功了,将来整个妖族都要沦为六界的坐骑妖宠奴隶,从此低人一等,再也别想与其他生灵分庭抗礼! 有这层缘故,此次响应白锦的邀请,他们也有震慑其他六界的意思在里面,妖族虽有头脑不清楚的被算计进去,但也有他们这些不好招惹的,真的挑起整个妖族的反抗,就看六界谁能吃得消! 他们对白锦的私心虽然谈不上绝对满意,倒也不会拒绝,何况人家也做得漂亮,送给他们的宝贝——嘿,大家闻了闻嗅了嗅,考虑到那位美猴王的罪名,彼此对视一眼,都心照不宣了。 倒是对花果山美猴王居然是白锦师弟,心底很是吃了一惊,一个白锦就如此不好对付,再来一个大闹天宫的美猴王,这妖界将来怕是这师姐弟俩说的算了。 这师姐弟俩的师父,在下很大一盘棋吶!! 经过此次妖族上下一心,倒是默契了许多,心中加强了警惕,有小妖违背了白锦订下的规矩,不用白锦出面,便被暗中处置了——谁也不想成为西行路上的炮灰。 五百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花果山上风云聚合,天象仿佛被什么遮蔽了——白锦站在角落,头戴兜帽,她的神魂中,药王庐在微微震颤,神念笼罩了整座花果山。 水帘洞内,张良和悟空站在一边,俱是一身修长青衫,张良依旧俊美儒雅,一身斯文兼磊落的气质,看上去与数百年前没什么不同,悟空已与张良身量相仿,深棕的长髮束成高马尾,一张俊美流畅的面庞彻底地显露出来,一双暗金色的眼眸,乍一看明亮清澈,细看却火焰沖天,有一种焚尽一切的威势和睥睨气场,简直和在外头戏嚯跳脱的形象判若两人! 两人紧紧地盯着石床上五心朝天、闭目敛神的猴子,那面目赫然看去,竟与悟空的原型一模一样,只眉尾骨上两撮深棕的毛髮微微翘起,透出股压不住的桀骜不驯。 直到那床上的猴子吐出了一口气,睁开了双眼,正对上悟空,却是一双深棕泛黑的眼睛,就像看不到底的深渊,两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那猴子缓缓从石床上站起来,赤着毛茸茸的身躯,来到张良和悟空面前,却没有开口,紧紧盯着两人,沉沉闷闷的,亦没有猴族天然的灵动气质。 「你放心,既然我分出了你,便没打算收回,但需你与我做一个交易,待一切圆满结束,你便自由了。」既然是悟空分出的分\\身,他自然知晓对方心中所虑。 猴子眼睛眨了眨,他是悟空分出来的,悟空天资绝伦,他亦不差,面对张良和悟空,丝毫没有降低自己的警惕心。 「我有选择的余地吗?」他问。 「有,」悟空毫不犹豫地道,既然是他的分\\身,他厌恶被束缚,对方又岂会喜欢?「你若是不愿意,现在便可以离开。」 他想了想,低下了头,毛茸茸的脸上也看不清他的表情,淡淡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不自由,我也未必能有好下场——我答应你,不过我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悟空有些意外,「这个自然,你既已能独立思考了,那么尽可以给自己取一个名字,我无所谓。」 他却仿佛十分执着于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倔强地侧头看向张良,意思十分明显。 张良目睹了他醒来后的一系列行为,「心猿意马,真真假假,你与悟空本为一体,既如此,我忝为师兄,叫你悟心可好?」 他——悟心,反覆念了两遍自己的新名字,眼中泛起淡淡的光彩,肉眼可见,整个猴情绪好了许多。 「悟心,以后花果山便交给你了,盼着我们都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作者有话要说:  断更一时爽,补更火葬场——好睏…… 感谢在2021-12-11 10:04:11~2021-12-11 22:50: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姑苏城外 20瓶;47768369、长离、冰菓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4章 西游狐王 第十五章 长安城外, 人潮如织,杨柳依依,刚刚统一了华夏大地的盛唐, 正初初展露她雍容富贵的气象。 沉寂了十八年的殷丞相府上哭声震天,云层中, 张良和悟空旁观了一场人伦悲剧。 在殷娇娇自尽的一剎那,张良挥手洒下一道七彩光芒, 笼罩了殷娇娇的身体, 白绫整整齐齐地被切断, 殷娇娇跌落了下来, 泪痕犹未干, 懵懵地被光芒包围着,毫髮无伤。 第224页 而这,也被听到动静冲进来的丫鬟侍女们看得清清楚楚! 待看到整个殷府的人都涌向殷娇娇的闺房,包括她的前夫和儿子, 张良才携着悟空转身离去。 「你为什么要救她?」 虽然张良不出手, 悟空就打算出手了,但他也知道, 他二师兄面热心冷, 向来不是多管闲事的人, 但凡管了闲事, 多半就是有目的可图。 「为什么不救?」张良反问,凤眼半眯, 那笑容, 和身为狐族的大师姐微妙地同步了,果然不愧是夫妻,恶形恶状都一样一样。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是他们佛门的口号么?连恶人都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况殷娘子一介身似浮萍的柔弱女子?救人,有什么不对?」 至于救了殷娇娇后引发的一系列后果,他一个初衷是善意的人,又哪里推断得出呢? 待观世音菩萨自西天赶来长安,在花果山耽搁了些许时日,张良和悟空已经不知所踪,金蝉子此世的母亲并未离世,而是出家做了女冠——是的,在儿子是和尚、大唐佛教兴盛的情况下,殷娇娇选择做了女冠,谁也不知她心中是如何想的。 既然做了女冠,亲人倒还是亲人,但丈夫自然就不再是丈夫了,殷娇娇自认对不住陈光蕊,更何况夫妻二人相隔了十八年光阴,已形如陌路,相见争如不见。 于陈光蕊而言,十八年不过是一场梦,他前一夜还是意气风发的状元郎,携娇妻上任,一睁眼,便已是十八载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谓命运无常,荒诞如梦。 一时间,殷丞相的家事在长安城沸沸扬扬,江流儿小和尚也名声大噪! 这位身世大白却无所归依的少年,除了一开始为父伸冤,后来从头到尾都沉默不语,包括母亲出家,外祖母央求他去劝说。 「母亲一生颠沛流离,心如浮萍,如今好容易寻得安宁,我身为人子,实在不忍逼迫她。倘若出家能让母亲心灵平静,那又有什么不好?」 江流儿神情太平静淡然,眼神太悲悯通透,让殷夫人泪流满面却无言以对。 到底是为什么,殷夫人不明白——这本该幸福美满的一家三口,活生生被拆得东零西落,便是身体团聚了,心灵也永远无法靠拢到一起了。 在殷家是翻天覆地的悲惨遭遇,在他人眼中,不过是一段传奇的故事,再传奇的故事,离奇的八卦,也终究会被新的流言蜚语所取代。 待当今陛下李世民皇帝梦入地府,醒来后大赦天下时,曾经的江流儿,如今的玄奘法师,已经成为了长安佛门声名赫赫的青年长老,同辈中的领头羊。 有观世音牵线,李世民毫不犹豫地选中了玄奘成为西行取经的人,李世民不是那种想马儿跑又不给吃草的人,他甚至敕封玄奘为御弟,以抬高他的身份,在西行路上,倘若遇到难处,有这层身份,多少也能为他排困解忧。 李世民经过地府一遭,也知道世上神异奇怪传说颇多,更明白天外有天,世界之大,那泾河龙王贵为一河之主,主掌行云布雨好不威风,一旦犯错,也违抗不了天条惩处,被斩首处决——也许,人间的帝王,其实也活在天条的约束之下? 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李二郎心里多少有了顾忌,对能臣武将们宽和了许多,尤其是兄弟们留下的子孙后代家臣奴僕,也不再一味赶尽杀绝,唯恐驾崩后被秋后算帐。 对于玄奘这样有观世音出面引荐、显见得身份不凡,未来也会出人头地的高僧大能,他更是能交好便交好,能拉拢便拉拢,总而言之绝不会去无缘无故地得罪人。 为了让玄奘安心,他甚至命皇家将殷娇娇出家的小道观纳入皇家势力范围管理,如此一来,无论殷丞相一系将来如何,殷娇娇必能保得一生安稳。 要么说李世民堪称千古一帝呢,出手就是不同凡响,原本敕封御弟的心思已让玄奘感动,如今唐王这一手安排,是真正体贴安心之举,让玄奘心中无比感念,只他一个出家人,本该六根清净,不好过多显露对世俗亲人的牵念,所有情绪,就都牢牢地压在心底,一丝未露。 玄奘凭着一腔虔诚禅心踏上了西行之路,这大唐王朝在李世民的治理下国力雄厚,境内子民各安天命,四野平安,玄奘领着两名侍从骑马赶路,倒也平平安安。 只这一日,出了唐朝边境,头一天便风沙大起,遮天蔽日,颳得人睁不开眼,一行人被卷至半空中,宛若落叶般上下翻舞,只听连连惨叫,玄奘尚未反应过来,便昏了过去。 等玄奘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风沙已经停歇,两名侍从连同马匹早已不见踪影,只余下一个大大的包袱,荒郊野外,斜阳西落,更是寥无人烟。 一时间,玄奘满面茫然,不知身在何方,心中虽盼着两名侍从保住性命,却也知晓不过是渺茫的祈愿,他连找都不知往哪里找去,只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太阳落山处前行。 天色擦黑,他到了一处小溪边,尚未靠近,头顶簌簌而响,他急忙抬头,只见一根横过水面的粗壮枝桠上,斜躺着一人,见他抬头,手往枝桠上一撑,轻飘飘地落到了玄奘面前。 一双金光灿然的眼眸,开阖间精芒宛若电光,颊边一对深深的酒窝,生得窄长精干,俊美飞扬,竟是一名充满异域气质的俊秀少年郎。 第225页 彼时长安城迎接万国来朝,突厥更是各族混居,玄奘于长安城见惯了外族形形色色的外貌,对少年的异域特徵倒不在意,只是这荒郊野外,陡然出现这么一个干干净净的俊美少年,哪怕玄奘是个心大慈悲的和尚,也由不得他不警惕。 这少年笑嘻嘻地一开口便把玄奘吓了一跳。 「师父在上,弟子拜见师父!」 玄奘慌得连连后退,只怕是招惹了山精野怪,「不敢不敢,小施主哪里人士,岂能随意认师父?」 「你放心好了,我不是来骗你的妖怪,那观世音姐姐去见唐王前,曾来了趟我老家,让我给西行的取经人做徒弟,护送取经人上西天取经,那人想必就是你?我在这条西行必经路上都等了好些天了,你们脚程真慢!」 「这,不妥不妥,我佛门岂会强制收人为徒?小施主怕是被人骗了!小施主还是早早回家吧,佛门自渡有缘人,小施主却不似我佛门中人,焉能强行渡你?」 悟空微微一愣,便是他师姐师兄,也不曾张口便说他与佛门无缘,这便宜师父到底是张口便来哄人,还是真看出了什么? 但是听他说自己被骗,悟空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也不知道观世音有没有时刻关注着这和尚,知不知道他把她归纳成了强制收人为徒的骗子了? 「师父,你不懂,你将来还会遇到像我这样的,我们都是曾经翻过小错,留待将来惩罚之人。观世音姐姐让我候在此处,护送你西行取经,便是让我将功折罪,你将我赶了回去,这罪便赎不了了,生生世世背负着,日夜不能安寝,这便是出家人的慈悲心怀?」 玄奘愣是叫悟空问住了,的确出家人慈悲为怀,悟空既这么说,玄奘便再也说不出让他离开的话了,若是假的,他不过是受一受骗,若是真的,岂非是耽搁了人家? 这便宜徒弟算是硬碰瓷碰上他了。 但不得不说,有了这位神通广大的徒弟,玄奘的生活品质顿时一日千里地进步着,虽然依旧要靠他双腿前去西天,但日常的一些小事,例如化斋吃口热饭,衣物清洗等等,再不是什么难事了,悟空还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头大青驴给他日常代步,作为一名徒弟,当真是十分周到悉心,并未有丝毫敷衍。 人心都是肉长的,两人渐渐熟悉亲近起来。 得知徒弟原型是猴子,是不折不扣的大妖王,玄奘也曾问他犯了何错,悟空轻描淡写地道,「用凡间官场来形容,大约是僭越吧,挑衅了上头的权威,冒犯了上头的尊严,不得不惩处,以儆效尤。」 上头?悟空曾经的上头,到底指谁呢?玄奘没有深问下去,各人有个人的难处,又何须对他人的伤疤刨根问底? 悟空也问过总是对着河流出神的玄奘。 「师父,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家母缘何好好儿活了十八年,待一家团聚,却选择自尽,若非佛祖保佑……可她宁愿出家,也不肯再和父亲团聚,这又是为何?」 年轻俊美和慈和悲悯,两种颇具冲突的气质,奇异地融合在一个人身上,哪怕他穿着打着补丁的半旧袈裟,依然挡不住旁人不由自主被吸引的目光。 「河流永远在往前流,师父,过去的无法追思,你若满心困惑,何妨扣心门,问佛祖。」 且看佛祖能否告诉你,为何会给你安排了这段受苦受难的无常命运?你到底是他的爱徒,还是佛门于东土弘扬传法的工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11 22:50:10~2021-12-12 15:08: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云莜 40瓶;开心每一天 8瓶;慧 5瓶;沐羲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5章 西游狐王 第十六章 积雷山迎来了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 她的师父,这是白锦拜师以来,第一次看清白衣人的面容——仿佛混沌开闢初始, 万物繁茂生长,至清至美,至神至性,至威至严,仅仅只是一眼, 便牢牢地印入了灵魂深处,浩瀚深邃。 但再让白锦回想细节,却一个字都形容不出,仿佛是下了一层禁制! 白锦握紧了拳头,深吸了一口气。 「阿锦,待悟空西行归来,你便离去吧。」 白衣人淡淡然然地对白锦开口, 任谁也看不出他这第一句话, 竟是断然的驱逐。 言出,法随。 ——话音未落,白锦敏锐地感觉到,周身一紧,天地之间,有什么凝滞了一瞬,紧接着, 她便感到了些许不适,举手投足间,不再流畅自如,而是如同被牵绊了, 微妙地升起了一种涩滞感。 像什么呢?像是落入了无形的蛛网中,被无声无息地粘了上来,粘稠的,脆弱的,丝丝缕缕,却又无法悍然扯断,只能被不断蚕食,虽然无法立刻造成生命威胁,但危险性却不容忽视! 她,被这个世界排斥了。 她的师父,驱逐了她。 白衣人从来不是独断专行的性格,他甚至耐心为白锦解释—— 「阿锦,你曾游歷诸界,当知天有三十三重,天外更有天,诸天万界,各界自有意志,意志诞生天规律条,是为其界众生之溯,万法之源,不可轻易破坏。 那些世界,有微淼若尘埃,亦有强横至尊境,此界不过是不上不下,正艰难进化,容不得一丝轻忽,你,是这个世界的意外,偏又不肯顺应天时命理。你可知,你的一点点改变,引发了新的因果线,太繁多太庞大,世界意志甚至都无法推演出最优结果——对世界而言,你太危险了!!」 第226页 白锦默然不语,她有打破既定轨迹的决心,然而世界亦有它万万年发展的方向,归根结底,还是立场不同,其实无关对错。 「既然我就像是这个世界的不可控病毒,你为何不在见到我的第一面便杀了我,反而容忍我成长至今?」 白衣人温和地看着她,甚至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阿锦,你有一位好父亲,很是无赖,明知你不适合待在此界,只为了多看你几眼,用了我昔日欠他的人情。」 ——那是我合道之前,遗留下的极少数人情,足以助圣人渡命劫,何其珍贵! 最后,却只被用于一个父亲贪婪的想看女儿的几面中。 白锦心跳停了一拍,不知是什么滋味涌上心头,她心念急转,唯一能想到的,能在这样的世界默默助她的,只有——「姜?」 「姜只是他的一缕神念,但你却的的确确是他的亲女,待有一日,你总会记起一切,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什么时候离开?我能见他吗?」 「不能,阿锦,现在还不是时候。待玄奘归位,三道气运均衡后,世界会告诉你,你什么时候该离开。」 「那么在那之前,我也会继续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白锦直视着白衣人,毫不妥协地道。 白锦从不曾忘记,她最初走上修行之路,便是为了永不失去真我的自由,小师弟的不甘心,她最能理解。 她尽力地帮助小师弟摆脱既定的命运,又何尝不是在帮助曾经那个无能为力的自己?殊不知她以为已经获得了相对的自由,其实并没有,她的命运依然早早就被人编织清楚,容不得她有一丝一毫偏移。 她无法认同白衣人的话,也绝想不做棋盘上的傀儡,被排斥又怎么样呢?只要不是一下子令她化为飞灰,她是不会停止的。 九天上,男人捕捉到了她毫不妥协的意念,嘆了口气,正是因为如此,他从不奢望现在就和女儿团聚,藏头露尾虽不磊落,总好过被女儿排斥,再也不想见他吧? 与此同时,西行路上的小队伍正在急速扩大,悟空俊美飞扬,身上看不到丁点原型的特徵,而玄奘的二弟子八戒却是完完全全以原型呈现,肥头大耳,一脸猪相。 后来玄奘才知道,当年的天蓬元帅英武俊朗,亦是天庭榜上有名的美男子,不少女仙的梦中情郎,而他被贬入凡间,顶着这幅尊容招摇过市,其实也是惩罚的一部分。 虽说出家人不以貌取人,但,玄奘还是由衷地同情这位二弟子。 倒是二弟子自己不大在乎,原先只是好吃贪色,自从做了玄奘二弟子,又多了一项显着特性——避大师兄如蛇蝎! 八戒当然害怕大师兄,师父不过是一介凡人,心慈手软好煳弄,大师兄就不一样了,这厮当年身为齐天大圣,妖性兇狠,只因一点不爽,便打得天庭十万天兵天将束手无策,托塔天王哪咤三太子大败而归! 他率军围攻齐天大圣时,更是没少被这厮压着打,武力上根本不是对手,论心狠手辣也远远不及对方,还混个球啊,老老实实听这厮吩咐得了! 一个曾经掌控天河兵马无数年的元帅,哪怕他被贬下凡间,顶着副蠢笨不堪的尊容,若真当他是头腌臜猪妖,那这人本身才是真正的猪! 悟空体贴地照顾玄奘,自如地吩咐沙僧,偶尔和小白龙叨咕叨咕,唯有面对八戒,他嬉笑怒骂看似亲近,实则疏离。 偏每每他与玄奘发生观念分歧,最终来调解的都是八戒,这厮生得笨重粗壮,却巧舌如簧,饶是悟空机灵百变,平时喊一声「呆子」,却是实实在在的反讽! 从五庄观开始,白锦和张良不紧不慢地跟在取经队伍后面,玄奘和悟空时不时便发生分歧,悟空信奉我命由我不由天,骨子里难脱妖族实力为尊的本能,玄奘却更加悲天悯人,身为人族,他比谁都明白,六界众生中,唯人族最为弱小。 他的本心,不就是为人族寻求一条解脱之路吗?艰难求取真经,弘扬大乘佛法,说到底,还是为了人族的未来! 待玄奘和悟空再次产生矛盾,悟心趁机横空跳出,成为取经的拦路石,跟悟空当空恶斗,平分秋色,至此,独立的身份得到了世界的承认。 悟心虽是悟空分\\身,天赋却不同,他善知过去未来,当然不甘自己短暂可悲的炮灰命运,真假美猴王,悟空一棒下来,打死的不过是一个替身傀儡。 真正的悟心,早已遁入白锦的药王庐,和白泽面面相觑,明明和白锦签订了永不能解绑的灵魂契约,心灵却终于感受到了自由的绽放,甜美而轻快。 自从得知了白衣人的身份,白锦便不再心怀侥倖,也不知道天机到底有没有被蒙蔽,但既然没有晴天霹雳,想必,她那位神圣不可侵犯的师父,也是默许了她的行为吧? 悟心身上,承载了悟空一半的命运,也寄託了悟空可望而不可求的超脱自在。 「师姐,你能带走白泽,想必也能带走悟心吧?此界已无他容身之处,万望师姐收留——我是此界柱石,除非有一日诞生新的世界支柱,在那之前,我不能离开,甚至不能死去,师姐,待有一日我真正自由了,定然去找你们!」 张良朝悟空眨了眨眼,「听说天庭的二郎真君,日常十分逍遥自在。」 悟空挑眉会意。 第227页 天庭有听调不听宣的二郎真君,佛门亦能有听调不听宣的斗战胜佛,西行圆满成功,金蝉子归位升阶,悟空从道门转入佛门,一向信奉众生平等普渡苍生的佛门,亦有了自己的战神护法,一时间皆大欢喜。 只是左右如今人间太平,并无大事,悟空划定花果山为自己修行之地,从此隐居不出,哪怕是如来佛祖,一时之间,也挑不出这齣工不出力的猴子半点不是。 高座上的玄奘,新诞生的佛,宝相庄严,垂目看向凡间,那里有他的生身亲人,有他的族人,他爱着他们,也会永远看护他们! 人族气运长隆,明明是苍生中最弱小的一支,偏偏占据了天道之下最深厚的气运,可怜佛道用尽手段心机,争了又争,也不过是得了个平衡,反而间接促使了人族气运沖向巅峰——那隶属各族的冷眼旁观的圣人们,也终于明白了大道的意志。 末法时代,争了一个纪元的神佛终于也败在了人类不屈的意志下。 人类的智慧和好奇心,令他们走上了另一条进化之路,科技日益发达,依赖外物工具的心理,远远大于对自身的淬鍊修行,一条从物,一条从心,自此,人族和其他六界走上了进化的岔路口,渐行渐远。 神也好,佛也好,曾经被人类赋予了无上寄託,而今却落寞得渐无声息,所谓的信仰和功德愈发稀少,几近于无。 神佛不得不往天外天迁徙,人间的庙宇道观,神话传说,被阵法界壁隔开,渐次消失在歷史的洪流中。 人类的自信来源于自身逐步壮大,而不再求助于他人,哪怕是「神」。 他们探索宇宙的脚步从未停止,眼光也开始和星际接轨,他们否认了「天」的存在,却相信宇宙的无边无际,住着更多的智慧生命。 忽一日,在花果山午后小憩的悟空,梦到师姐师兄联袂前来告别,只道要去往另一方世界,不用记挂,悟心白泽陪在一侧,朝他吊儿郎当地挥手——他心头勐然一痛,惊醒过来,已是满面泪水,恍惚间不知身在何方。 「没良心的,只记挂那石心猴子,也不知道和师父道别。」 白衣人空透的眼底,星辰明明灭灭,似有碰撞的火光,在跃动,在消融,他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却仿佛是平铺直叙,毫无情绪波动,随后便阖目不动,宛若亘古的塑像。 那云雾一般缥缈的殿门缓缓关闭,所谓的六界纷争,宛若一颗流星划过,没在他眼底留下一丝痕迹。 …… 玛尔索星域和柯兰星域歷经十年的战争以平局画下了句号。 尽管玛尔索星域是三级文明,而柯兰是四级文明,但是玛尔索有一个梅棠,年仅三十五岁就突破了精神力十级,名符其实的天才领袖,鹰派最高统帅,铁血作风,意志强悍得简直不像女人,而柯兰的大元帅路明宇却老了,英雄迟暮,已经没有了当初那份敢拼敢打的勇气,最终,双方打成了平手,促使了两边和谈。 和谈中,梅棠并没有赚到太大的便宜,但是,保住一个星域的尊严,就是这场战役的最大收穫! 战队回星域的途中,在洛克星补充物资的时候,梅棠突然接到了一个消息。 「星际海盗?」 懒洋洋地坐在主位上的梅棠,是一名艷丽时髦的年轻女郎,朱红的润唇,嘴角微翘未语先笑,风情旖旎,光看外表,绝对看不出来这是一名铁血军人。 她的贴身副官无视自家老大一副没骨头的懒样,淡定地继续汇报,「根据我们探查,这是一艘从蓝星上出发去艾洛克首都星的客船,并没有太大的油水,不知道为什么会引起海盗的兴趣,我们的人已经将所有人质都解救了下来。」 梅棠点了点头,「你办事我放心,既然都解救出来了,那就根据人质身份联繫蓝星政府吧,一级文明中坐得起宇宙飞船的人应该都是有背景的,我们总不能白白帮人一回吧。」 「是。」 洛克星,是隶属二级文明艾洛克星域的一个小型行星,隶属艾泽家族,植被覆盖率极高,空气清新,又没有会引起各方垂涎的矿产资源之类,所以发展一向平缓稳定,后来被艾泽家的少主艾泽宁接手,改造成了物资补充中转站,慢慢形成了宇宙中一处繁华的港口,成为艾泽家重要的产业之一,也为艾泽宁稳固了少主地位。 在房间的角落,床上躺着一名纤弱美丽的少女,只见她正闭着眼睛,无声地挣扎着,翻滚着,苍白的小脸上,五官因为疼痛而扭曲,额头上,迸出了一根根青筋,鼓胀着,跳动着,仿佛下一秒就会炸裂,一颗颗黑色的汗珠争先恐后地从她的体内冒出,很快就染黑了雪白的床单。 良久,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少女才慢慢平静下来,弓成虾米状的身体渐渐舒展,蓦然间,她的身体发出了一片柔光,将她紧紧包裹,那被黑色汗珠污染的肌肤顿时恢復了往日的白皙干净,不,远比往日更加柔嫩光滑,如玉般温润。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在沉睡中,没有人发现这神奇的一幕,而守护在一旁的机器管家却双眼泛着红光,一五一十地记录下了这一幕,储存进了自己的中枢系统中,再传给了自家精力旺盛的主人。 第156章 星际舰主 第一章 白锦在一片黑暗中勐然睁开了眼, 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总算是稳住了,差点没跟上这孩子身体崩溃的速度。 第228页 脑海中像大锤敲击一样的疼痛慢慢如潮水退去,她晶亮的凤眸中流露出丝缕的惊奇——融合了原主残存的意识, 她发现, 自己居然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穿越了数千年的时空,她来到了未来, 星际! 记忆中, 这个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孩, 前十四年的命运远比她坎坷得多。 在这个世界,几十年前蓝星无意中和宇宙接轨, 根据宇宙公约规定, 个别科技的发展勉勉强强达到一级文明的边缘, 但总体社会发展却依然停滞在初级文明范畴,所以还在宇宙公约的保护范围内, 幸运地在懵懂之际避免了被其他高等星域吞噬的风险。 即便是个初级文明, 也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资源可利用, 在蓝星人看来一无是处的东西, 可能在别的高等星域就是宝贝。 ——在无意中发现蓝星一种随处可见的药草可以帮助自家孩子在精神力发展初期稳定情绪, 而这种药草只能在蓝星生存,移植到自己星球完全无法存活后, 高等星人经过协商, 决定集资在蓝星建立星际港口, 帮助蓝星和宇宙联网接轨。 今天只发现了一种药草, 那说不定明天就能发现别的宝贝呢? 可见这蓝星潜力无穷,别以为高等星人就不懂投资的道理了,无论到哪里也少不了资本的追逐!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蓝星人渐渐也习惯了和宇宙来往,有高等星人来蓝星旅游居住,顺便淘金,也有蓝星人离开家乡,前往其他星域求学或游歷——当然,能离开蓝星的人,无一不是在蓝星上或天资出众或资本雄厚的人! 如今的宇宙各星域,科技发展的同时,也都普遍修炼精神力或者体术,蓝星上却还处于萌芽阶段,民间是隐隐绰绰有传言,却不知真假。 而特权阶级早就可以登上天网,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修习其中一项,白家在蓝星上称得上顶尖贵族,自然有条件登天网。 然而,小白锦既没有精神力天赋,又患有先天性心疾,根本不能修习体术,彻底成了家族的耻辱! 白锦的父母十分心疼女儿,于是将儿子白霄留在了蓝星,两人带着白锦踏上了星际求医的道路。 不幸的是,四年前,白锦的心疾依然存在,而白锦父母却因为意外去世,她被送回了本家,她的不幸,也是从这里开始。 「五丫头,你一个小女娃,这些资产也不会打理,不如大伯帮你管理吧。」 一句话,她父母留给她的上亿资产被夺个干干净净,而她,成了寄人篱下,一草一纸都用别人家的小可怜; 「你这个小贱种,怎么配和静风在一起?我告诉你,他亲口和我说了,他不爱你,对你这个未婚妻听到就厌烦,你最好乖乖跟他解除婚约,不然你等着瞧。」 大堂姐白倩丢下一句话,当着她的面,就和她订婚十几年的未婚夫亲亲我我,而所谓的祖父祖母不但不阻止,还直接说她不配和刘家联姻,直接将联姻的对象换成了白倩,刘家也是乐见其成,默许了白家的动作——因为白倩是觉醒的精神力一级,而白锦却是个身患疾病的废物。 「我爱的一直是白锦,对不起,但是感情是最不能勉强的,我们的订婚只是长辈的儿戏,你还这么小,以后一定能遇到比我好得多的男人,那时候你就明白了。」 男人很温柔很无奈地对她说,可是,如果他能在解除婚约后再和白倩搞到一起,白锦也不会那么厌恶他,说到底,只是觉得她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配不上他刘大少爷罢了。 白锦在那个「家」里再也待不下去了,于是她收拾了她父母仅剩的遗物——一套针灸金针,用尽办法,以全身的钱财换来了一张宇宙飞船船票,准备去找她那远在艾洛克首都星读书的亲哥哥白霄。 尽管,这个亲哥哥,在父母去世的四年里,和祖父母通过了无数讯息,却没有一个是给这个妹妹的。 不幸地,她乘坐的飞船遇到了星际海盗,在被当做人质关在仓房的时间里,小姑娘心疾发作,来不及服药,遗憾地离开了人世。 幸运地,他们被路过的打了胜仗心情暴好于是管了回闲事的梅棠搭救了,而醒来的人,变成了被西游世界驱逐的狐王白锦。 按说先天性心疾在星际文明大爆炸时代应该算不上大病了,但这小姑娘并不是真正的心疾,自然是无法治癒的。 小姑娘的父母经过了四年无果的求医,心中也隐约有数,原本是准备带小姑娘却艾洛克星域为小姑娘做全面的检测,谁知却一朝变故,可怜一家三口前后遇难。 ~~~~~~~~~~~~~~~~~~~~~~~~~ 记忆里,小姑娘苍白的脸沉静柔和,充满古典的气质,全然不像这个时代的人。 她并没有过多的情绪,也许是因为先天心疾,也许是天生淡漠,哪怕是在心疾发作即将离世的那一刻,也不曾有半分恐慌,面对突兀落入她精神海的白锦,也只是留下了一句透出淡淡憧憬的话—— 「看到你,我就相信世上有灵魂和转世了,我想去找爸爸妈妈。如果不困难的话,就请代替我好好活下去,好好看遍这个世界把,有幸活在星际时代,我却没有真正见识过高等文明,有些可惜!」 好温柔的小姑娘——白泽和悟心,都不约而同送了她一束小小的功德花,保佑小姑娘心愿达成,来世健健康康,幸福快乐。 第229页 「师姐,这个世界好神奇,这宇宙和天外天景象大不同,居然还可以凭藉法器来去自如,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特异之处吗?」 脱离了原本命运的桎梏,悟心本就是悟空的半身,自然活泼了许多。 「我们该怎么办?还去那个艾洛克星吗?」白泽问道。 「不去了,我们先想办法安顿下来吧。」 她穿越和小姑娘融合时,药王庐不自觉地泄出了少许灵气,既是一种包裹全身的防御,也间接地改造了她的身体,使得这具身体自带的「先天心疾」不药而愈——事实上,那是一颗不知从何处来的灵物,堵住了小姑娘的心脉,导致她心脉断断续续,难以顺畅通达,而以小姑娘父母求医的星域医学,竟完全查不出来。 被灵气一冲,这颗灵物自然也落入了药王庐中,只是白锦暂时不方便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白泽和悟心就更分辨不出了。 而小姑娘本来根骨就不错,白家能出一个一级精神力的白倩,一个年纪轻轻就被特招到艾洛克星域读书的白霄,主要还是有修炼的基因,小姑娘自然也不差,被这一波灵气洗净伐髓,根骨静脉都得以重塑,变得通透无垢,完美无瑕,无论是修习精神力还是体术,都不会再有任何阻碍了。 但这样的未曾修炼过的原始身体条件,对于做了千年大妖的白锦而言,还是太孱弱了。 白锦已经习惯了大妖那强横的灵魂和肉身,现在就明显感觉到了弱鸡身体和强大灵魂的不匹配,就好像穿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紧巴巴地束缚着她,很不舒服。 为今之计,还是要以提升自己实力为第一要务,至于那位便宜哥哥,既然小姑娘的遗愿里并未执着于找到他,白锦就权当对方不存在了。 而蓝星的那「家」人,现在自然不在白锦的眼里,至于将来,就要看是否识趣了。 说来,她和张良一起被排斥出了西游世界,她在这里,张良去哪儿了? 白锦思索着,在脑海中和药王庐里的两个师弟商量了一番后,做好了决定,只等这位好心的船长给她们进行下一步安置时,提出自己的想法,至于那位船长会不会答应,白锦觉得对方不至于是那种热心到婆妈的人。 她的决定,也算是给对方减少了麻烦,何乐而不为? 而她的唿吸慢慢变得平缓的过程,也被房中的机器管家忠实地记了下来,一丝不苟地发给了自己的主人。 梅棠原本只是本着顺手捞一笔外快的心理,才随口关心一下这批人质,别的不说,这批人质不管是蓝星人还是外星人,至少都是有钱人,随便出点感谢费,也够她给自个儿的手下发点福利了。 ——但她没想到,这里面居然还隐藏着一个特别的小可爱。 这个房间里,住着所有被梅棠解救下来的女人,除了蓝星人,也有前去蓝星旅游的外星人,白锦以为自己在其中并不起眼。但她毕竟是第一次来到星际,一时疏忽,却没想到自己半夜被药王庐灵气沖刷全身的异状,被房间里内留下照顾她们的机器管家录了个正着,还发给了闲极无聊的梅棠,引起了梅棠的注意。 ——如果是生命体在房间内,白锦自然能察觉,但机器管家毕竟是没有生命的机器人,白锦也是经验不足。 当白锦睁开眼睛的时候,机器管家第一时间滚了过来,并向她传达了船长邀她一同用餐的徵询。 「应该是我先拜见船长才对,如果没有船长,我们落到穷凶极恶的海盗手中,恐怕已经丢掉了性命,这份救命之恩,我暂时无以为报,定会铭记在心。」 白锦微微一愣,迅速思考了一番自己进入小姑娘身体后发生的种种,便察觉到了自己的疏漏,她也不紧张,当下从从容容地道。 自从蓝星被纳入星际文明后,蓝星的种种也慢慢传入到了各星域,除了上层人物之间的博弈盘算,民众心中有不屑一顾的,自然也有充满兴趣的,恰恰梅棠就是充满兴趣的那一部分人。 「不是说蓝星的人奉行『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吗?为什么暂时无以为报,她是想将来再报答我吗?不用啊,其实现在就可以报答我!」梅棠紧紧盯着白锦的一举一动,摸着下巴兴味盎然地道。 光屏里的小姑娘眼神清澈,面容稚嫩,却清艷绝色,优雅矜贵,就像玛尔索初绽枝头的国花,十分符合梅棠的审美!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13 13:58:06~2021-12-14 11:54:3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秦青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7章 星际舰主 第二章 梅棠, 玛尔索星域最年轻的铁血女元帅,作风强硬,对外从不妥协, 为玛尔索星域立下了赫赫战功, 是玛尔索年轻人心中的楷模! 因为她, 玛尔索星域人均热血好战, 每年的徵兵季成了全民节目,年轻人前仆后继, 哪怕对外的战争从未停止,也阻挡不了他们狂热的行动! 但, 就是这样的人,在外的名声却是毁誉参半——梅棠不仅铁血,她还多情, 私生活丰富多彩,男女不限的情人遍布宇宙各个角落, 这一点被政敌抓住,无限放大,每到需要的时候, 就拿出来拼命攻讦, 尽管梅棠也不在乎就是了。 此时的白锦, 靠着小姑娘记忆中可怜的一点常识,面对浩瀚的宇宙, 崭新的人生, 简直和两眼一抹黑差不多,当然更无从得知梅棠风流多情的名声。 第230页 她对梅棠的第一眼印象非常好。 强者的基因已经深入了灵魂,不知不觉中,她看待世界的眼光和心态也早已发生了变化, 梅棠的精神力强大到白锦甫一出现,就感受到无形的威势扑面而来,不是前世那种飘渺浩瀚高不可攀的强大,而是一种宛若钢铁丛林般的强大坚硬感! 和梅棠那风流明艷、青春时髦的外表简直天差地别! 不仅仅是白锦感到了表里不一,梅棠心中同样产生一种颠覆感,为第一面看到的白锦! 精神力达到九级以上,直觉就已经进化成一种判断的本能,而梅棠已经达到十级顶端触摸到十一级的边缘,尽管收敛了精神力,但十级的强者不会因为自身的收敛而撤去所有的威势,当这种威势落到精神力低于她的人身上,自然而然会给人带来厚重的压力,会令人紧张害怕,恐惧,乃至于意志差一点的,当场崩溃失态也有可能。 梅棠承认自己是忍不住想试一试这个奇特的蓝星小美人,想看看那张绝美的脸上露出害怕的神色,是不是楚楚可怜得让人怜惜——就如同玛尔索星域那些纨绔子弟,对看中的姑娘开一些恶劣玩笑的心态。 当然,她也有恶劣任性的资本,她能顺手救下被星际海盗袭击的蓝星飞船,当然也能高高在上地面对她感兴趣的蓝星小姑娘。 弱者没有让人尊重的权利,这样的心态,早在蓝星最初和宇宙接轨的时候就形成了,每一个面对蓝星人的高等星人都有,蓝星人习以为常,高等星人也习以为常,没有人为此抗议过,更没有人意识到其中的不平等。 但这样的心态,在面对白锦的第一时间里,发生了剧烈变化! 她扩散的精神力威势,就好像钢铁遇到了奔涌的熔浆,暗黑与火红对撞,嗤嗤冒了一阵青烟后,就被吞噬得一干二净,有多少吞多少,最终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梅棠直起身,收起了轻松的心态,正视起这个来自蓝星的小女孩。 又大又长尾端微翘的眼眸,神采内敛,整个人纤细轻盈,仿若一片羽毛,但态度却沉稳从容,优雅的脚步犹如经过光脑精密计算,每一步都分毫不差,无形的气场,就这样淡淡然散发了出来。 梅棠在当代算是顶尖的高手,第一流梯队的强者,但比起白锦歷经时空穿梭千锤百鍊的灵识,更有上一世千年的巩固,终究不是一个等级。 即便是救命恩人,白锦也不可能以低人一等的态度去和对方交流,尤其是在蓝星身份本就弱势的情况下,获得足够的尊重,才能让对方正视她的意见,从而实现她接下来的打算。 和白锦见面的只有梅棠,但梅棠的副官就坚持待在隔壁,一方面是应对梅棠的需求,另一方面却是担心她言行无忌,吓着了可怜的小姑娘,在星际友人面前破坏了玛尔索星域对外的形象——身为一个浪荡元帅的副官,他容易嘛他! 正是因为这个决定,令他同样感受到了梅棠精神力消融的过程,对战路明宇大元帅都不落下风的强大精神力,居然在面对这个没有修炼精神力和体术的小姑娘面前鎩羽! 副官心惊肉跳之余,由衷地庆幸自己保持了一贯的谨慎,没有自大地离开元帅身边——这个蓝星人距离元帅太近了,如果有心袭击元帅,被她柔弱无力的美丽外表所蒙蔽的元帅,恐怕真的会吃一个大亏! 他二话不说,接着招待的名义闯了进来,顶着梅棠戏嚯瞭然的眼神,面不改色地往桌面上布置了许多美味的玛尔索特产点心饮料,顺便将一枚阻隔器黏在了靠近梅棠的桌面下——这枚阻隔器可以在蓝星人一旦不怀好意出手的第一时间拦下精神力十五级以下的所有攻击! 为了任性的梅棠,副官善后了何止千百回,真可谓是熟练至极又心力憔悴。 等忙碌的副官离开了房间,梅棠正式看向白锦,朝她敲了敲胸膛,竖起了右手的拇指,这是玛尔索星人对外表达的最尊重真诚的礼仪。 「您好,美丽的姑娘,我是玛尔索梅棠,用你们蓝星的话说——很高兴认识你。」 白锦看着她,尽管她不太清楚「玛尔索梅棠」五个字在星域中的分量,但,她从对方身上闻到了鲜血和硝烟的味道,察觉到了长年身居高位的权势和威信。 「我很荣幸,有机会亲口向您道谢,感谢您的救命之恩!」 「我是一名军人,天生有保护民众、打击星际海盗的责任,你不用太放在心上!」梅棠摆了摆手,非常意外,非常惊嘆,她一双深黑泛紫的眸子,兴味盎然地盯着白锦—— 「蓝星,真是一个神奇的星球,有着初级文明的进程,一级文明的实力,又有你这样神奇的能力! 我能知道,你昨天夜里发生的那种奇怪的变化,是你们蓝星人特有的技能吗?危急时刻的保命天赋?」 「当然不是,这并不是什么天赋,只是一些小技巧,用于我这样身患疾病的人的急救。蓝星人也分许多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 你们从蓝星进购的药草,几乎都来自我的国家,在很久之前,我们的祖先也从药草中发现了各种功效,可以用来治病救人,当然,我们使用的范围很狭窄,而你们已经发现了它们更高阶的效用。」 白锦微微笑着耐心开口,当初蓝星用药草打开了宇宙各大星域的大门,获得了和平的初会面而不是战火光临,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其幸运的星际开端,而如今也帮助白锦完善了谎言,至少不会太过离谱。 第231页 梅棠倒觉得从光屏中看到的情形有点像是某种精神力修炼的方式,但很显然,这个姑娘连一级精神力都没有突破,她姑且相信了对方的话,哪怕明知有很多漏洞——知道对方不简单后,她实在没必要追根究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只要不危及到她,她又何必把救命恩情白白消耗? 她又不是那群贪得无厌的黑心政客和资本家! 「你们的祖先非常伟大!文明的等级非时间和空间能够跨越,而你的祖先却能追上三级文明的进程,破解生命基因,真的很了不起。」 「谢谢您的赞美。」 「好吧,可爱的小姑娘,如果你没有特殊的要求,我将让人联络蓝星政府,留下一艘战舰护送你们回家,在你这个年纪,经歷这样的坎坷也不坏,至少能让你明白,和平的可贵,家庭的温暖,宇宙可不是那么好闯荡的,祝你未来一直顺利平安!」 「您真体贴,谢谢您的垂询,如果可以,能否请您就近让我下船?随便哪个星港,只要容许外形移民就可以。」 梅棠挑起了眉头,「移民?哦?你不打算回蓝星?」 白锦坦然地道,「不瞒您说,白家在蓝星算得上一流的家族,只是无论在哪里,家族就意味着复杂,和来自血缘联繫人的争端,我迫不得已从那里走出来,就没想过丧家之犬一样地回去,而目前,我首先得保住性命,才能考虑其他。」 这段话透露的信息量就大了,梅棠又不是傻白甜,因为对方未成年,就打着为她好的名义,非要自作主张,把人往火坑里推,相反,她对这个姑娘感兴趣极了,已经不再是因为极其符合自己审美的脸,更多的,是这个姑娘身上藏着的秘密—— 「既然你不愿意回去,那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不然,和我一起去玛尔索,相信以你的能力,在玛尔索也能过上想要的生活,更何况,玛尔索还有我!」 白锦闻言顿了顿,抬头看向一本正经等她回答的梅棠,不确定这最后一句话的暧昧是不是她理解错了,星际已经比妖界还开放了吗? 她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姑且就当不懂吧—— 「我现在太弱小了,即便去了玛尔索,也只能活在您的庇护之下,对您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会去玛尔索拜访您,只希望您到时候别将我当作上门攀附之辈打出去。」 「怎么会呢?我梅棠的眼光,从未出过错,你如果愿意跟我走,我会更开心!」 梅棠惋惜地嘆了口气,不但失去了小美人,更可能失去的还是一朵强大的玛尔索国花!!可以培养成左膀右臂的那种! 好气!她魅力衰退了!! …… 洛克星,是隶属联邦的一个小型行星,但植被覆盖率极高,空气清新,又没有会引起各方垂涎的矿产资源之类,所以发展一向平缓稳定,被评定为适合居住的行星,更是有名的流放之地——这里的「流放」,并不是流放罪犯,而是各个大家族的弃子,不能杀又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居民,哪怕被星际海盗绑架了,都没人出面赎人! 所以洛克星的港口,即便是星际一处堪称繁华的中转站,也没有受到太多觊觎,完全够资格去争取「和平安宁星球」的美誉。 有安全保障而没有竞争压力,移民政策又宽松,这样的地方,恰恰适合如今一无所有又初来乍到的白锦。 曾经的蓝星小姑娘已是身无长物,抱着孤注一掷的心情去投奔哥哥,她甚至都没想过如果投奔不成该怎么办,也许,从那个时候起,小姑娘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才能轻而易举地让出了身体的主导权。 白锦的宝贝自然数不胜数,尤其是各种珍稀灵果仙药,连西游世界最宝贝的蟠桃和人参果都搞到了手,只可惜蟠桃有核,如今已经在药王庐里长成了小小的蟠桃树林,人参果却没法移栽,白锦手里也不过有地祖送予她和张良的四枚现成的。 既然蓝星的药草在高等星域十分珍贵,体积又小,白锦拿出点顶尖的药草也不算突兀。 白锦送了梅棠一株从西游世界带出来的茯苓,是手下的小茯苓精精心培育贡给她的零食之一,放在星际,也很拿得出手了。 至少原本准备拒绝的梅棠,在白锦打开玉盒给她闻到了第一口药香后,就立即关上盒盖接过去揣进了空间钮里,那闪闪发光的笑容更像勾人的妖精了!! 干脆,梅棠好人做到底,爽快地把副官派给了对星际一知半解的白锦,不就是想移民嘛,小事啊,眼前就有一个很不错的宜居星球,有她的副官帮忙安置,她还能顺便知道小美人的地址和联繫方式,完美!! 在梅棠副官的牵线搭桥下,白锦见到了洛克星执政官,用一株年份不到百年的人参,换到了洛克星的永久居住权,四位。 副官不知道白锦为什么要四个名额,但拥有高职业原则的他很清楚,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白泽和悟心趁机过了明路,在这个陌生的星际,拥有了「户口」,并配备了光脑。留了一个名额给张良,只是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缘分在这个世界聚首了。 白泽和悟心都是原身穿越,实力保持得好好的,即便放在星际,也能吊打大部分人了,完全没有产生人身安全的危机感。 第232页 白泽还好,毕竟跟着白锦走过好几个世界,对新世界多少有了免疫力;悟心就不同了,第一次穿越,还是光怪陆离颠覆三观的星际,他一头扎进了光脑里,成为了不折不扣的网瘾猴子一枚!! 而白锦,则抓紧时间修炼,没有实力护体,在这个精神力体术从娃娃抓起的普及时代,她想去哪都去不成。 至于从小姑娘身体里取出来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枚迷你的金色莲子,米粒大小,硬邦邦的,也不知道怎么进入了小姑娘的身体,白锦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就将它扔进了药王庐灵泉里不管了。 这一夜,静谧的洛克星东区某小区,一栋古典风格的别墅里,二楼朴素无华的主卧落地窗前,铺着一条雪白的毛毯。 洛克星的伴星洛一的柔辉,笼罩着毛毯上盘膝而坐五心朝天的白锦。 她紧紧闭着眼睛,额头上,迸出了一根根青筋,鼓胀着,跳动着,仿佛下一秒就会炸裂,这种诡异的鼓胀,同时顺着经脉往下蜿蜒,很快就伸入了衣领中,被衣物覆盖的皮肤上,仿佛蒙上了一张粗糙的绳网,凸显在皮肤之上,蠕动收缩! 已经被洗髓过一次的身体,再一次冒出一颗颗黑色的汗珠,争先恐后地滚落下来,很快就染黑了雪白的毛毯,难闻的气息随之扩散,触碰到墙壁又回缩了过来,仿佛被无形的罩子拦截在了这片空间里,一丁点都没有逸散出去。 很久很久,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一片柔和的淡紫色光辉洒向洛克星,洒向窗边的白锦,在她身周晕成一个柔和的光之领域,她的面庞,在光域里忽明忽暗,隐隐约约。 终于,光晕慢慢散开,她吐出了一口暗浊的气,平静地睁开了眼睛,紫色的电光在瞳膜上一闪,又迅速匿去,恢復了漆黑幽深。 她皱了皱鼻子,伸手打了个响指,房内被锁住的空气一下子就失去了束缚,透过大开的落地窗户飘散了出去,她身体四周忽然冒出了一片柔光,将她紧紧包裹,那被黑色汗珠污染的肌肤顿时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整个人焕发出了温软细腻通透莹润的如玉光泽。 第158章 星际舰主 第三章 星际海盗为什么会盯上这艘平平无奇的客舰? 梅棠让人审问之后, 才得知星际海盗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这艘客舰上有人携带珍稀药草贩卖,他们并没有太过重视,甚至都没有大张旗鼓, 只是排了两个小分队随手打个劫, 万万没想到却正好撞在回程的梅棠的枪口上! 白锦听闻后,若有所思, 按照梅棠给她看的此次客舰上蓝星人的背景身份, 或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翘楚, 出星寻求新的未来, 或是身价雄厚的大资本家某n代,纯粹是出门长见识开拓视野, 似乎没有人符合携带珍稀药草这样的身份,而唯一有药材背景的, 就只有她了。 只是没有任何证据, 她现在也没有实力为小白锦寻求一个公道, 她暂且按捺下了追根究底的心。 无论如何,还是先提升自己的实力要紧。 白锦在提升实力的时候, 白泽和悟心彻底放飞了自我, 一头扎进了光脑的虚拟世界里,玩得飞起, 白锦则不紧不慢,她对这一世也将拥有漫长生命的事实心中有数,新世界虽然神奇,但她将来有的是时间去探索。 星际的精神力修炼, 和上一世的修行其实有些相似,白锦甚至怀疑就是脱胎于修行——修行是吸收灵气灵力,积攒修为法力, 突破自身基因的极限,往更高等生命进化,慢慢达到和天地意念沟通的程度,所谓与天地同寿,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与天地融合,再也不分你我——就像她前世的师父,以身合道,他还是他,他也不再是他了。 这一世的精神力修炼,从本质上说,其实是同源之水,同样是从空气中吸收灵力,精神海就好像一个容器,往里吸收储存精神力,当装满之后打碎天花板,往上突破一级,储存的精神力就如同从小水洼流进池塘,再层层积累,精神力等级越高,需要储存的灵力越多,精神力储存量越庞大,等级越高,自然越容易在宇宙中生存,也所以,凡是星际战士,无不是高阶精神力者——没有精神力在星际中几乎寸步难行,更别提还要驾驶宇宙舰艇打仗了! 当初的小姑娘白锦,也不是没有精神力,只是身体太过虚弱,无法修炼进而突破第一级,虽然能在宇宙中进行游歷,到底不能停留太久,精神力和身体都支撑不住。 至于和精神力齐平的体术,白锦海不太了解,她打算先修行,将身体强度提升到和精神力差不多,再仔细研究研究所谓的体术。 白锦进入状态很快,无论是狐身鸟身人身都修炼过,早已驾轻就熟,更没有各阶段的所谓瓶颈,外部有洛克星的环境,灵力不算浓厚但很纯粹,内有药王庐源源不断的仙灵之气,她能一口气修到地仙级别不打磕绊,只是这样入定的时间就太长了,不适合她现在的生活,所以她还是给自己规划了阶段,用一年时间,将自己的修为提升到和这个世界精神力六级差不多的水平,其他时间,主要用来淬鍊身体以及深入了解新世界。 转眼,三人便适应了洛克星的生活。 这里和蓝星没有太大差别,白锦买下的是一栋两层别墅,二楼拥有两个主卧,一个书房,一个练功室,一楼是客厅,卧房,厨房,餐厅,上下大约三百平米的空间,门外还附带一个干干净净的小院子,整体装修得十分典雅温馨,足够三人居住了。 第233页 三人中不太适应这种居住环境的也只有悟心,但因为各种便捷设施,他适应得特别快,更快的是摸到了光脑里的虚拟世界,和白泽一起,整天都沉浸在里面,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如果说白锦管悟空跟管孩子似的,那是因为她亲手把悟空从小小幼猴模样养成了大猴王,说是师姐,跟半个妈差不多了,自然而然就戴着猴妈滤镜,而悟心甫一出现就是成年模样,白锦本人真不是婆婆妈妈的性格,当然是随他发展自己爱好了。 洛克星地广人稀,空气清新充满灵气,吃穿上物美价廉,出行有浮空车,交通便捷,本身三人自带的修行资源也十分丰厚,在这里居住,几乎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唯一让人稍微挂心的是张良,不知道有没有和他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 悟心时不时还念叨念叨,有过穿越经验的白泽和白锦则缄默不语,机率太小了,小得白锦和白泽不忍心打破悟心的希望,就这样煳煳涂涂吧。 等白锦修炼药王诀突破了一层,差不多相当于精神力三级的水平,她接到了梅棠的传讯,告诉了她一些蓝星上的动静。 按说白锦无缘无故失踪,白家不能一点动静都没有,但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白家还真当做没这个人,热热闹闹地办起了堂姐白倩和刘静风的婚礼! 白倩的嫁妆更是大大地出了一迴风头——里面居然有一支一级基因液! 别小看这支基因液,在高等星球虽然不算什么,但在仅仅只是初级沖一级文明的蓝星,却足以让一个精神力未觉醒的普通人冲破初级基因枷锁,打开精神海,踏上修炼之路! 「你知不知道,这支基因液是你父母为你寻来的,准备等你身体恢復健康后,再给你服用,你父母怕被白家人强要去,就留在了你哥哥白霄那里,但是——他把这支基因液当做新婚贺礼,送给了你那位堂姐!」 梅棠近乎同情地看着光脑那头容色冷静的少女,到底是怎样的蠢货,才能把关乎妹妹前程的良药送给外人? 就这种仿佛有坑的头脑和性格,去艾洛克军校读书——哪个军队敢收?真当军队是回收垃圾的地方,就不怕将来同袍也会被他不经意地卖了? 「他从小和白倩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也可以理解,」白锦静静地道,「那些是父母留给我们的,他想送就送吧,我也不缺那点东西,兄弟姐妹不似父母,总会渐行渐远,我们不过是提前走上了岔路罢了。」 梅棠朝白锦竖了竖大拇指,「大气,要是我,我非得杀回去,弄死那群垃圾不可!拿着老子的东西做人情,还是给老子的仇人,噎不死他!」 「哪里就称得上仇人?不过是一群小人罢了,我会一直往前走,令他们永远只能仰望我的背影,这就足够了。」 「你是不打算跟小人计较,但小人可未必如你的意,你要是听我说了下面的事,还能这么冷静我算服你——我这边也审出了点东西,那些去蓝星旅行的人里,有一个就是星盗那边的踩线人,机缘巧合认识了那个刘家小子,他无意中听刘家小子说你出身蓝星医药世家,医术虽一般,积累的傍身药材却有许多,且大多数都是难得的好货,这才动了心思,劫持客舰是为了掩人耳目,隐藏他的身份,以后继续行走各星域踩点,听了这些,你说你还能心平气和么?」 白锦久久不语,梅棠既然笃定开口,那就是抓到了证据,真是可笑,他们犯错在先,她打算不再计较,他们却还不依不饶,这是要赶尽杀绝啊! 白锦小姑娘,说她是医药世家出身也不能算错。 蓝星白家算是顶尖贵族,但却是政商背景,而白锦小姑娘的母亲却出自中医药世家,手中存了不少好东西,只不过这几年求医途中已经陆陆续续出手了,除了给白锦治病,也换了不少白家夫妇认为的好东西,带回了家族。 白家强占了白家夫妇明面上的资产也包括这些年在星际获得的各种资源,只不过一些真正难得的宝贝都一分为二,留给了白霄和白锦,就比如那支基因液,还有一些辅助修炼的灵材,三级以上精神力便能驱动使用的机甲等。 小白锦年幼体弱,暂时也不能动用这些宝贝,于是白家夫妇瞒着百家人,将宝贝放在了就读于艾洛克首都星的儿子处——叫白锦看,也没必要去讨回了,真正的白锦已经去了,对这些身外物没有一丝一毫的执念,既然是白家夫妇的遗物,留给他们存活于世上的唯一血脉,也算是一种合情合理的结果吧。 只是,她没想到,对方这么大方,在明知道和白倩结婚的是自己妹妹未婚夫的情况下,居然还送上了基因液作为新婚贺礼! 看来,倒是自己低估了他和白倩的感情,难怪在蓝星上时,白倩敢那么欺凌侮辱白锦,而丝毫不加收敛,背后依仗的,竟是小白锦的亲哥哥! 正是因为白霄的不作为,助涨了刘静风和白倩的气焰,让刘静风连星际海盗都敢勾搭,导致小姑娘心疾復发,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世。 白霄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知不知道他已经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唔,人家即便知道了,大概也不在乎,在他心里,祖父祖母和伯父一家才是他真正的亲人! ——蓦地,白锦笑了。 是她想岔了,她光想着小姑娘本人并不执着报復,所以她也当前事就此了结,但她又不是原身,如今是她面临着白家人的噁心操作,她完全不用约束自己,想报復就报復,想无视就无视,大可放任自己的心情,又何必束手束脚,压抑得都不像做过千年狐王的她了! 第234页 ——大概是太久没有面对过这种狗血局面,她差点就走入了思维的误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15 14:07:15~2021-12-16 20:24: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天晴无雨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9章 星际舰主 第四章 如果要给各大星域的天才军事家列一个榜单, 梅棠绝对名列前茅。 她身为三级星域统帅,对战四级星域老牌统帅路明宇,不但打败对方, 为自己的星域争取了两颗秘银矿星, 夺取了绝对的好处,还没有搞僵两个星域的关系,得罪一个高等星域, 战争之后,不过几年,双方又建立了邦交,恢復了友谊。 要说路明宇, 掌控柯兰星域的最高军事权已将近一个世纪, 也曾是各大星域年轻人崇拜的偶像, 身经百战,数次击退了进犯柯兰的虫族,堪称是不老的英雄。 可惜英雄末路, 在还未退居二线的时候遇到了不拘一格天马行空的梅棠, 日趋保守的他不免成为了对方扬名立万的踏脚石, 虽不曾跌下神坛,却也落寞了许多。 好在江山代有人才出, 路明宇多年征战, 歷经跌宕起伏,见惯了生死离别,也曾含泪送走过家人朋友,能挺过来并掌控柯兰军事将近一个世纪,可见其心胸之宽广,思想之豁达, 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 面对外人将他与梅棠一捧一踩的比较,路明宇一向都是秉持对梅棠交口称赞的态度,称她是不世出的天才,未来必将闪耀整个宇宙。 正是因为路明宇坦然的态度,让那些暗中看笑话的人都自惭形秽,也使得柯兰星域在战败后没有和玛尔索撕破脸,两个星域别扭了一段时间后,又通过共同开发某个新发现的原始星球而化敌为友,联合到了一起。 如此一来,两大星域及时止损,都没有伤到自己的根基,依旧是呈现蒸蒸日上的积极面貌,其他虎视眈眈想捡漏的星域也只好偃旗息鼓,等待下次趁虚而入的机会。 老去的狮王依然是狮王,绝不会给任何敌人打击自己的机会! 用梅棠的话说,「路冕下是我遇到过最宽弘却也最狡猾的对手!现在的我,其实不是他的对手,却也能咬下他一大块肉,他胜也是惨胜,得不偿失。不过,再给我二十年,我应该能超越他!」 这些高等文明之间的暗潮汹涌,当然和星际文明才萌芽的蓝星没有关系,以蓝星如今的文明程度,还够不上参与游戏成为玩家之一。 鑑于各大星域针对纳入宇宙文明体系的初等星系都有优越的移民政策,这些年蓝星往外输出了不少移民,几乎都是在蓝星各个行业领域出类拔萃的年轻人,经过内部层层选拔,无论是精神力和体术天赋,以及本身的学习天赋,都是蓝星各国顶尖的水准,谁也不知道蓝星各政府是怎么想的,任由这些人才慢慢流向各星域,默默地扎了下来。 艾洛克星域算是比蓝星更高一等的二等星域,本身文明不高却很富庶,资源丰富,幸好位处在玛尔索的后方,多数时候都蒙玛尔索星域庇护,所以不是附属星域胜似附属星域,发展稳定,长于经济民生,也是蓝星人移民选择最多的星域。 就像星历的古代史中,某一段时间,蓝星上那些发展落后国家的民众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移民往更加发达的国家一样,也许经过两三代的扎根,这些蓝星人就会变成彻头彻尾的艾洛克人,忘记自己的故星,其实本质上都没什么不同。 但移民也并不是没有意义,哪怕百万人才最终只有一万人选择回到蓝星,建设自己的故星,帮助蓝星推进文明的进程,那也是值得的。 而艾洛克星人面对玛尔索星人,亦如蓝星人面对艾洛克星人。 「听说梅元帅又取得了胜利,从虫族抢回了两颗边境星,真不愧是玛尔索的战神!」 艾洛克首都星第一军校中,一群军官预备役聚在一起聊得起劲。 「你消息落伍了,这次玛尔索大胜,还真不是以梅元帅为主力,听说是梅元帅麾下第三军团突破了虫族封锁,进入内部,端掉了虫族女王的培养室,杀了虫族女王最亲近的护卫队,那些尚未孵化的新一代虫王都死了,女王失去了后代,不得不退兵,回大本营继续产卵孵化去了!」 「我去,编的吧?搞得好像你亲眼目睹一样,那可是虫族大后方,你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详细?动动脑子!」 「你懂什么?梅元帅那人,最是天马行空,行事你想都想不到——你知道她干了什么?她给第三军团装了上百部微型影镜,那位白少将指挥冲锋的过程被完完整整地录了下来! 那可真是位强人!太帅了,操纵机甲冲进虫族营地,简直是摧枯拉朽,虫族那比机甲还硬的外壳在她的光剑下比软糕还脆弱,一碰就碎,她那些招式,哇,使出来让人热血沸腾!」 「真的有这么夸张?」 「嘿,我骗你干什么?光脑中视频早就发出来了,大神们早就鑑定了,是真实的视频,那绝对是真刀真枪,你没看到?」 「我这不是闭关沖第三极,刚刚出来嘛,说得我都心动了,不行,我要去光脑找视频看看,看你小子有没有夸张!」 「快去看快去看,保准你一看就爱上那位第三军团的白少将!」 第235页 艾泽宁和白霄刚好路过,将这群人的话都听在了耳中,艾泽宁最知道好友的心事,笑着问道,「是你最崇拜的妹元帅,梅冕下,你真的不来?」 白霄果然迟疑了,他之前答应了白倩要回蓝星给小外甥女过生日,但是,亲眼见到梅元帅的机会实在太难得了,以他的身份,即便将来在艾洛克军中混出名堂,能够直面玛尔索第一元帅梅棠的机会也是几近于零,他真的要为回蓝星放弃这次难得的机遇吗? 这是一道并不怎么需要挣扎的选择题,白霄很清楚,只有他越来越强大,蓝星上的家人们才能过得越来越好,而在外星没有任何身份背景的他,比艾洛克很多平民出身的学生还要低一等,他想要强大,就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去吧,」艾泽宁意味深长地劝说着寡言沉稳的友人,「这次梅元帅大胜,玛尔索星域和艾洛克星域都高兴极了。从虫族女王产卵到孵化出新的优秀继承者和亲卫队,至少需要将近百年时间,这百年,就是难得的和平,玛尔索和艾洛克暂时都不用面对那噁心的虫族了。 执政官尝试着邀请了梅元帅,没想到梅元帅居然同意了!你不知道,艾洛克上层那些老傢伙们都欣喜若狂了,在家里扒拉那些出众的孙子孙女……艾泽家也是想尽了办法,才获得了部分宴会的承办权。 你有没有注意到,最近一艘接一艘豪华的舰队赶来艾洛克?除了驻扎在边星的,只要能腾出时间,包括你们第五军团的指挥官都赶来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若是能得到梅元帅的青睐,得她一星半点的点拨,甚至被她看中,收入麾下成为亲卫乃至……情人,用你们蓝星的话说,那可是一步登天! 阿霄,这次机会实在难得,天降福缘,哥给你争取了,你可别掉链子啊!」 「好吧,我明白,谢谢你,阿宁。」 「咱们什么关系?用得着客气!别怪哥丑话说在前面,表现归表现,但梅元帅可不是那么好接近的,不过,即便是梅元帅身边的亲卫,咱们若是能攀上,那也是难得的机缘!」 艾泽宁见白霄答应了,唇畔的笑意不由得加深了。 这是他看好的未来军方潜力,出身蓝星,没有复杂的背景,本人精神力天赋极佳,已经突破三级,拥有驾驶个人机甲的能力,未来可期,他当然会在对方还没有腾飞之前精耕细作,打好两人的关系,最好能成为至交好友! 转眼间,宴会之日如期而来,整个艾洛克首都都被装扮一新,无数的玛尔索国花被运来了首都星,装点在道路两旁,巨大的雪白花瓣层层舒展开,纯洁又霸道,晶莹夺目,到处都是一片欢欣鼓舞的气氛,喜庆而热闹。 梅棠一行乘坐一艘低调的客舰,无声无息地来到了艾洛克首都星,住进了一所低调的别墅内。 进入别墅的人很快就分散四周,上上下下井然有序地安置起来,现场唯二的闲人,一个捧着副官递过来的热茶舒了口气,艷丽的脸庞一如往昔,没有丝毫变化。 沙发上,瘫坐着一身白色军装的女子,正交叠着修长双脚架在茶几上,手不停地点着光脑,不时地发号施令,语调急促却仿佛暗合了某种蠢蠢欲动的鼓点,轻易便能入耳入心。 她那张面庞清艷秀美,眼眸漆黑透澈,眼珠浑圆灵动,眼尾却拖得极长,上眼脸是妩媚的窈长,下眼睑却是无辜的下垂,勾勒出魅惑与威严兼具的气质,令人心荡神驰又不敢造次,实在是令梅棠都啧啧称奇! 「起来,你是少将了,不是刚入军队的小菜鸟,坐要有坐相,以身作则!」梅棠踢了踢她的侧腿。 「屁以身作则,给谁作则?」 白锦往旁边挪了挪,随口回了一句,眼睛完全没有离开光脑投射的影像——那上面,两架巨型机甲正在近身攻击对方,你一拳我一脚战况激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16 20:24:36~2021-12-17 23:11:3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爱吃桃子的胖胖 50瓶;殇,系之所在 8瓶;陌上人如玉 5瓶;碧玉妆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0章 星际舰主 第五章 这两架机甲, 都是机械兽形头,高约五米左右的中型体态,一个银白外观, 一个金红外观,正是白泽和悟心。 几年时间, 白锦在玛尔索星域闯下了偌大名头, 白泽和悟心也在虚拟的世界成为备受追捧的顶级机甲战士,堪比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你这两个兄弟, 资质多好,真不考虑加入军队?第三军团组建得匆忙, 你又没有什么心腹,正是让他们加入的好时机,凭他们操作机甲的实力,能压服人,不容易引起纷争。」 这已经是梅棠不下十次的劝说了。 追根究底,白泽更像是白锦的契约灵兽, 悟心则延续了悟空的半身,白泽经过和简的那一世,彻底放开了自己,而悟心野性天然, 对规则一向嗤之以鼻,两人在外人眼里是各自独立的主体, 但潜意识里其实都服从白锦的约束, 只要白锦愿意, 可以轻而易举掌控两人,但白锦却不会自负地认为自己有权利操控他们的人生。 她痛恨失去自由,同样不会去剥夺别人的自由。 「无所谓, 我当军人是我的选择,他们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为什么一定要绑在一起?大元帅,第三军团,有我还不够吗?」 第236页 当她不知道这位大元帅的心思呢,不就是看上了清秀俊美的白泽么,可白泽谈过一次一生一世的爱恋后,似乎就对情爱彻底失去了兴趣,别说是梅棠这样多情散漫的性格,便是简再生,在错误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也未必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唉……」 梅棠倒不会觉得尴尬,脸皮薄点的人也不可能情人遍宇宙了,只是首次遭遇滑铁卢,她还有些不大习惯,不过,这也是她首次对一个十级以上的精神力强者心动,人家不甩她也有底气。 「算了,不聊这个话题了,现在是私下放松时间,我给你约了造型师,一定要惊艷全场。」 「有必要吗?」 「你就是我手中的活招牌,希望这次能从艾洛克军校网罗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人,虫族虽然退了,不代表我们就能松懈,这次好多跟了我许多年的兄弟都没挺过去,损失有些惨重,要尽快完成新鲜血液注入,路冕下可不是真正的面团! 那群缩在后方的联邦胆小鬼,还以为虫族一退,玛尔索就可以普天同庆了,愚蠢!」 无论走到哪里,都少不了权力争夺,尔虞我诈,白锦如今一手掌控的第三军团,也不是她一空降就服服帖帖的,在下令连砍了四名贪污军需的后勤官后,她才勉强镇住了第三军团上下,又连赢了两场不大不小的战役同时将第三军团的牺牲率降到了歷史最低,这才算是在第三军团真正站稳了脚跟。 梅棠虽然接纳了她,却不能强迫所有人都接受她,她身为一名低等文明星人,想要在玛尔索军队中取得成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实力——甚至是断层实力,碾压所有人,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从艾洛克吸纳补充人才,这是玛尔索和艾洛克心照不宣的事情,所谓的欢迎梅棠的宴会,之所以会邀请大量军校的优等生,这当中其实也有艾洛克政府的考量。 艾洛克首府巨型宴会厅已经被各种各样的飞车包围了。 艾泽宁家族虽然是主办方之一,但他却不是以艾泽家族少主的身份进入,而是手持政府发放给军校优秀学子的邀请函,对于艾泽宁这样心高气傲的年轻人来说,在欢迎梅棠元帅的宴会上,当然是后者更有分量,更证明他本人的价值! 白霄和他想法一样,两人都持有邀请函,很快便进了正厅。 熙熙攘攘的正厅里已经有许多人,各个种族各个星域都有,衣香鬓影,音乐高雅舒缓,花香暖香扑鼻,大家都戴着一张和和气气的面具,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欣赏墙上的画作,或停驻在某个雕塑面前低语交流,或坐在角落的沙龙谈笑,或流连在自助餐区…… 掠过停留在自助餐区仅有的三人,白霄一眼看过去,除了宴会的客人外形以及装饰档次,和他在蓝星上参加的各种宴会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 如玛尔索星人、艾洛克星人,他们都和蓝星人外貌无限接近,这也是蓝星人移民首选艾洛克星星域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宴会内也有许多彬彬有礼的宾客,穿着得体的礼服长裙,顶着自己的种族原型,或是蓝色的皮肤,或是细长的耳朵,或是蓬松的尾巴—— 虽然宴会是艾洛克政府主办、各大艾洛克贵族承办的,但只要有机会,谁不愿意和玛尔索的最高实权元帅结交呢?万一有机会在梅棠面前展现自己,那该是何等的荣耀?又将获得多么庞大的利益?所以,只要有心交好并能排出时间赶赴艾洛克的,都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门路把自己塞了进来,实际参加宴会的人数比艾泽宁和白霄以为得要多得多! 但有资格进入这个宴会正厅的人,也无不是有权有势有地位的人,否则可不会通过艾洛克政府的审查。 艾泽宁和白霄是在军校校长的带领下,作为第一军校优等生代表进来的,在爱洛克首都星,他们一行也引起了宴会内众客人的注意。 自助餐区挑选着心爱食物的三人,正是白锦白泽和悟心三人,有梅棠在,他们也懒得和艾洛克的老狐狸们打交道,就早早地熘了下来,先填饱肚子再说。 白锦在梅棠的强烈要求下,脱下了军装,换了如今流行的时髦女郎装束,烫了蓬松的捲髮,穿着一条下摆绣满了玛尔索国花的长伞裙,宽宽的腰带束着盈盈一握的腰,脚上蹬着八厘米高的绑带高跟凉鞋——这样纯现代的打扮,于白锦而言也十分新鲜,她也就默许了梅棠把她当作真人版换装娃娃——脸上也上了精緻的淡妆,突显了她清艷绝美的五官! 反正如今哪怕是三军团的人站在她面前,都未必能认出她是那个杀虫如麻的第三军团指挥官少将! 此刻,吃了半饱的他们也被门口的动静吸引,漫不经心地抬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 「师姐,怎么了?」悟心啃了一颗甜蜜的果子,顺便碰了碰忽然凝固不动的白锦。 白锦被这一声「师姐」,叫得如梦初醒,她的脸上,难得出现了忡怔的神色,眼神有些恍惚,有些不可思议,询问的声音听上去格外缥缈。 「那是谁?」 白泽很奇怪,顺着白锦的目光看过去,很明显啊,那群刚进入宴会厅的人身着军校制服,胸口清清楚楚印着艾洛克第一军校校徽,表明了他们军校学生的身份,有什么值得白锦反应这么大?这可是他跟了白锦几个世界都不曾看到过的奇怪神色,不是惊喜不是愤怒也不是厌恶,倒像是震惊得无以復加的感觉。 第237页 这就更奇怪了,白锦这种泰山崩于前都未必能露出惊色的人,居然在这个平平无奇的场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艾洛克军校生,你是指领头的那两个学生?」 「我知道其中一个是白霄,另一个是谁?」 白锦的语调有些奇异,白霄在她眼里不值一提,真正引起她关注的却是和白霄并排而行的另一个年轻人。 「洛克星的艾泽家族少主,艾泽宁,你认识?」 白泽收集信息的种族天赋并没有随着他的穿越而减退分毫,他朝那边凝神看了几秒,便搞明白了对方的身份家世。 「白泽,试一试,你能看清他的前世今生吗?」 ——白泽睁大了眼睛,他实在没想到,白锦居然对他提出了这个让人意外的要求! 从他们相识以来,除了他主动,白锦从未让他动用过这种能力,哪怕是当初人皇和轩辕的大战,整个大陆人类都被捲入其中,战况惨烈,前途未卜,白锦也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 但是,既然白锦提出来了,说明这一点对她很重要,非常重要,白泽心头凛然,他转头又朝艾泽宁看过去,这次,他看得格外仔细,只是—— 「阿锦,我只能看到他于一片火光中降生到艾泽家主夫人的腹中,成长过程中,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成熟深沉,还算优秀,但并没有其他出奇的地方,未来……咦,未来居然看不清?」 「是吗?一片火光中降生?」 心底仿佛被无数黑暗的陨石狠狠地砸了下来,白锦面上肌肉快速地抽了抽,表情怪异,眼底深处仿佛瀰漫起了一层黑雾。 白泽吃了一惊,情急之下,脱口低喝,「——女娃!」 「女娃」——无论白锦穿越到哪里,几乎都以白锦为名,但实际上,裹藏在她灵魂中的本名,是「女娃」,只有「女娃」两个字,才能真正撼动她灵魂的核心! 白泽这一声虽然不大,对于白锦却仿若当头棒喝,她微微一顿,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闭了闭眼睛,眼底的黑雾像潮水般退了下去,露出黑白分明的瞳仁,恢復了通透清澈。 「什么人,让师姐差点起了心魔?」 旁观良久的悟心凑了过来,眯眼看向不远处的青年,嘴角勾起一缕邪肆的笑,这一刻,深藏的桀骜残忍本性展露无疑,「师姐要是不喜欢,我找机会做了他。」 白泽很头疼,这一个二个的怎么了——「悟心你够了,别火上浇油了。阿锦,你有什么心结,自己去处理,心魔这玩意儿,别人不能插手帮你。」 「嗯,我明白。」白锦淡声应了。 自助餐区的三人喁喁细语,他们打扮的和宴会厅里大部分人都差不多,除了那位年轻的姑娘格外美丽清艷,满宴会厅盛装的姑娘都不及其美貌之外,并没有太多特别的地方——只是众人心中,这美人八成是哪个小家族推出来准备送给梅棠元帅的礼物——谁不知道梅棠元帅放荡不羁,男女通吃,对情人尤其大方? 不过这毕竟是艾洛克最顶尖的场合,众人自恃身份,即便嫉妒,也只是嫉妒对方手中有这样顶尖的美貌资源,让对方捷足先登了一步,倒也不至于上去找人的麻烦。 而艾洛克第一军校一行人,一进来便被侍者引到了专属的休息区,这侍者应该是艾泽宁家族派遣的,对艾泽宁尤其恭敬。 「梅棠元帅还没到吗?」 「是的,少主,」侍者鞠了躬,「梅棠元帅和总统以及各位议长将军都还没到。」 艾泽宁点了点头,大人物本就会压轴出场,他并不意外,当下看向校长。 「不要紧张,梅元帅不可能在宴会上选拔人才,今天只是带你们来见识见识而已,这算是艾洛克最盛大的宴会了,齐聚各方精英,你们未来的身份即便是军人,也不能完全不通世故。宴会结束后,元帅会来我们学校参观,那时候才是你们表现的机会!」 原本紧绷的众学生闻言,总算放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笑容,白霄也不易察觉地吐了口气,满宴会厅俱是精神力或体术高阶的强者,就算大家没有刻意释放威压,那周身自带的气场,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而艾泽宁感觉到的如芒在背,却仿佛来自另一个方向,他下意识地抬头—— 隔着宽敞的宴会厅,白锦淡漠的目光和艾泽宁遥遥地对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最初构思的时候,就安排了这一话,想了想还是按照大纲写了。 第161章 星际舰主 第六章 「那是谁?」 艾泽宁的眼睛几乎无法从那个窈窕轻盈的身影上□□, 她真的很美,皮肤雪白通透,明眸冶艷冷漠, 鼻樑挺拔秀气,明红丰润的唇瓣, 还有笔直像美玉雕塑一样的肩膀——浑身上下每一寸都那么迷人,那么合乎他的审美,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迷离。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心脏鼓譟得厉害, 似乎产生了一种——一见钟情的心动? 出身艾洛克顶级权贵之家,艾泽宁却不是那种花天酒地的浪荡之人, 他一向高傲,看不起那些拿着顶尖的资源却挥霍无度的人,也不屑于和他们为伍, 所以洁身自好, 矜贵得充满了距离感, 从来没有沾染过一丝一毫的桃色绯闻。 「不认识?哇,长得那么美,是哪个小家族送来的吧?」 毕竟是年轻人, 一直拘谨地坐着是不可能的,只是因为这个宴会的目的, 大家才忍耐罢了,慢慢大家都放松了下来。 第238页 几个平时就好热闹的同学凑到艾泽宁身边,艷羡地打量着引起艾泽宁注意的人, 忍不住互相对视了一眼,心想这大少爷是要破防了? 一个女生半酸半玩笑地道,「听说梅元帅喜欢俊男美女, 不限种族,每次她露面的时候,周围都是各种各样的美人,果然传言是真的。不过,说句公道话,今天这宴会上,论美貌气质,应该以这个美女为首了吧?」 「确实太好看了,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星域的,哎,反正艾洛克各家的少爷小姐我几乎都见过,确定没见过她,要么她出身平常,要么她就不是我们艾洛克的人。」其中一名同样家世不凡的男同学断定道。 「哎,我总觉得那个美女看着有点眼熟——对了,白霄,你来看看,那美女是不是跟你长得有点像?难道她是蓝星人?」 另一名女生仔细打量了半晌,忽然压低声音,惊奇地喊了一声旁边一直没什么情绪的白霄。 他们在热火朝天地讨论,原本白霄并不感兴趣,听了女生的话,也就随便看了一眼——他顿时愣住了。 的确,太像了。 但很明显的,这种相似,不是同一星球或者同一星域人种的共通之处,而是来自另一种羁绊——血缘和基因。 白霄目光沉凝,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越过艾泽宁,走向餐区,艾泽宁目光一闪,立即抬脚跟了上去。 越是靠近,白霄内心越是惊涛骇浪,难以平復——按照蓝星的算法,父母意外身故时,他已经上大学了,他只是和父母不亲近,不代表他连父母的模样都记不住,而且父母每年都会抽时间和他相聚半个月,那个永远藏在母亲身后的温柔腼腆的小姑娘,他自然也记得,女大十八变,女大十八变—— 面前这个清艷绝美、冷冽从容的姑娘,气质上完全找不到记忆中的影子,但五官却完全集合了父母的优点,和他相似又远超过他的精緻完美,美到无可挑剔,又熟悉到让他心中的侥倖一点也无法倖存。 「白锦?」 白霄轻声唤了一声。 眼前的姑娘冷淡却不意外的目光更是令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啊,白霄,真意外,晚上好。」 白锦并不打算假装不认识白霄,没意义,害怕迴避是弱者的情绪,她认了又如何,现在的白霄,能拿她怎么样? 况且,无论怎么算,也是白霄对不起她,她倒是很想看看对方接下来的动作,老实说,白霄能认出她并走过来反倒让她有些意外。 一个未成年的妹妹失踪了好几年,忽然出现在公众场合,他会有什么表现呢? 白霄心底也泛出异样的感觉,闷闷的,透不过气来,他死死地盯着白锦,上次他和白锦见面,还是五年前,在父母的葬礼上,他主持葬礼,白锦苍白瘦弱,期期艾艾地喊他「哥哥」。 那时候他刚考入战斗系,课业压得他心力交瘁,又逢父母因为给妹妹求医而意外身故,种种压力之下,很难说没有迁怒白锦,所以,对白锦的态度十分冷淡,也似乎从那时候起,白锦就很少在他面前露面了。 再后来,奶奶告诉他,白锦不喜欢和蓝星的亲人相处,在他回艾洛克没多久,就收拾行李不告而别,他们虽然有心寻找,但星域之大,却不是一个白家能及的了。 白家都查不到白锦的行踪,他一个在读的军校生,又去哪里寻找呢?只希望父母在外星某个地方,给白锦留了安身之处,那些父母遗留下的财产,他并不觊觎,就都留给她,应该也够她一个女孩子花用了。 白霄在心里安慰自己,午夜梦回时,也曾梦到过去世的父母,沉默而谴责地看着他——醒来后,他总是满心沉重,不敢往深处想——父母责怪他,是不是责怪他没有照顾好妹妹? 直到某一天,他忽然就不再做梦了,再也梦不到父母了,哪怕是谴责、埋怨他的父母,也彻底消失不见了。 他万万没想到,他还能再见到白锦,在艾洛克星,白锦看上去过得很好——也非常健康? 凭他的精神力都能感受到,白锦的气色精神甚至超乎意料地好! 「你,你病好了?……你怎么在这里?」 「阿锦,这是谁?」 白泽走了过来,站在白锦身边,他生得俊美可亲,比白锦高大半个头,乍一看和白锦倒是很登对,另一旁的悟心也走了过来,他原型便是金色,便也没有刻意维持黑色,金红髮色和暗金眼眸也十分夺目,此刻站姿颇有些不羁地站在白锦身后侧,宛若守护一般,冷冷地睇着白霄。 白霄倒不至于被悟心的目光吓住,只是眼色暗沉了下来——白锦在哪里认识的这两个一看就不简单的人物,这些年,她又去哪了? 站在白霄身后的艾泽宁,早就察觉到了白霄和白锦之间的暗潮涌动,他不动声色,只在白泽和悟心走过来时,抿了抿嘴,眼神冷了冷。 「一个故人。」白锦随意地回了白泽,扭头看向白霄,神色平淡,就好像白泽才是她的亲兄弟,而白霄,只是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已。 「托福,爸妈去世后,我有了些意外际遇,还算幸运,你有事吗?」 白霄愣了愣,看了一眼白泽和悟心,「他们是你的朋友?你这些年都没有回蓝星……」 白霄的话没说完,因为白锦的脸上倏忽浮起了一缕堪称戏嚯的笑意,剎那间,那张原本勉强守在礼仪框架内的美丽面容,就好似扔掉了一个木质的面具,露出底下生动又傲慢,冷冽而肆意的本质! 第239页 ——谁这时候还把她当作是无意中进入宴会的美丽花瓶,那才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白霄和艾泽宁也不是降智的脑残,一遇到主角就智商掉线,白霄首先顿住了口,艾泽宁则在脑海中飞快地搜索,面前的人到底是谁? 对了,她叫白锦?这个名字非常耳熟,耳熟到…… 「白霄——」 白锦淡然地唤了一声,语调平平常常,垂下的眼眸和平滑的眉峰,高跟鞋在地上随意地点了点,「哒哒」有声,充分显示了她对面前人的无谓态度—— 「爸妈的几亿资产,以及从外星带回去的所有资源,除了留在你手上的,其他全部都被白家老大拿走了,白倩和刘静风要没有这些资源餵着,凭他们的资质,能那么快晋级?所以,满打满算,我在蓝星生活了半年不到,我想,这些资产也足够抵消他们收留我的吃喝花用了。除此之外,我和蓝星的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还有,我们之间应该也没有什么旧好叙,我就不打扰你——和你的同伴了。祝你们今晚幸运!」 白锦最后意味深长地朝白霄一笑,斜睨了一眼艾泽宁,朝他举了举手中的酒杯,领着白泽和悟心转身扬长而去,那摇曳的背影和果断的步伐,居然奇妙地融成了特异独行的气质,攫走了厅内大部分人的目光! 「阿霄……」 艾泽宁实在忍不住喊了一声,从迷离的梦境中清醒过来,他一恢復了往日的精明,脸色就变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要命的名字,这个名字所代表的要命的意义!! 白霄虽然在课程上和艾泽宁并驾齐驱,但毕竟对艾洛克星域不及艾泽宁本土人士熟悉,一时之间没有想太多,正在这时,姗姗来迟的梅棠元帅一行,被众星拱月地簇拥进了宴会厅! 令人震惊的是,远远看过去,只见白锦三人,慢悠悠地走向梅棠元帅—— 在众人都担心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绝色美女会不会被保镖拦下时,梅棠元帅却一改矜持的笑容,露出了大大的、明显亲近的笑容,两排雪白的牙齿都笑了出来,一把拉住白锦的手臂,将她拉入了包围圈中,朝众人笑说着什么,白锦则一脸无奈。 更跌破人眼镜的是,不止梅棠元帅表现亲热,梅棠元帅边上的几名明显是同派系将军亲卫的人也围上前拍着白锦的臂膀大笑,仿佛是在嘲笑——但这种不见外的嘲笑,只可能发生在极其亲近的人之间! 「原来她就是白子爵?玛尔索新崛起的鹰派少将!」 「就是她,玛尔索第三军团的最高指挥官,据说是个比梅棠元帅还疯批的杀神,虫族见到她都退避三舍!!」 「真的假的?你太夸张了吧?看她那么瘦,文文弱弱的,还不知道名声是不是梅棠元帅替她传出来的,毕竟,这样的美人,你知道……」 「沙雕,你知道个鬼啊!你以为虫族战场还能玩这些花花肠子啊,人家把虫族的老巢都剿了,还梅棠元帅给她刷名声?梅棠元帅要是有这种战功,她怎么不替自己刷?星网里流传的视频明明白白,就是这位白少将,把虫族端了,玛尔索边境才和平了,咱们艾洛克才能真正安下心来!就是没想到,脱了机甲的白少将这么美啊!」 「人美战力高,叫我们这样的凡人怎么活啊?」 「你不知道吧,听说白少将是蓝星人,咱艾洛克都出了好些蓝星名人了,你说,蓝星人虽然文明程度低,但他们人是不是特别聪明啊?」 「不知道,改天跟蓝星人接触接触,说不定我们也能跟某个大佬相识于微末呢!」 旁边人议论纷纷,声声传入艾泽宁和白霄的耳中。 ——原来,她就是那位玛尔索崛起的军中新贵,就是那位砍虫族如砍瓜、甚至在某次后勤运输不到位、军中缺粮的情况下,下令烹饪虫子肉作为食物充飢的血腥子爵! 白锦,白锦,是了,那位以低等星人身份获得实权晋升的子爵,便是姓白! 白霄愣愣的,他实在无法把那位赫赫有名的子爵,和他心中温柔腼腆的妹妹对上号,但是却和刚刚见到的白锦,重合在了一起—— 当他还在军校读最后一年,刚刚加入艾洛克的第五军团,拿到正式的下士军衔,而他那患有先天性心疾的妹妹已经挂上了少将的勋章,受玛尔索皇帝陛下亲封为玛尔索第三军团最高指挥官,一跃成为在整个星域中都声威赫赫的军事新贵! 据说,各星域在讨论她时,已经将她和梅棠的名字放在了一起,并称星域明珠! 白霄不知道内心的滋味,到底如何去形容,尤其当白锦的目光一扫而过,明明看到了他,却又若无其事地转向旁边,连眉毛都没动一根,彻底当没他这个人——那一刻,他只觉得被狠狠地羞辱了! 他脸上火辣辣的,心头同样火辣辣的,就好似被人隔空扇了一巴掌。 比起高高在上的炫耀,痛心疾首的指责,这种平平淡淡的无视,无疑杀伤力更大,更深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有虫,欢迎指正,回头再修改感谢在2021-12-19 13:10:17~2021-12-21 17:32: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蓝天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2章 星际舰主 第七章 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有一天骄傲和自尊被曾经看不起的人踩在了脚下,是什么滋味? 第240页 白霄眼睁睁地看着白锦被众星捧月,和一众他只能仰望的高山并行谈笑, 进退随意从容, 就好像她天生就属于那个光芒万丈的圈子——印象中那个温柔腼腆的小姑娘慢慢模煳了, 走远了, 再也不曾回头, 而看着不远处那个尊贵耀眼的姑娘,一中强烈的陌生感和距离感油然而生! 「阿霄, 我只听你说过妹妹白倩, 这位是?」艾泽宁忍不住侧头问道,眼中暗含着自己都没察觉的迫切期待。 白霄哑然半晌, 才苦笑, 「白倩是我堂妹,而白锦,是我的亲妹妹, 和我同父同母!」 艾泽宁脸上的诧异太过明显了, 以至于他都打破了平时点到为止的体贴,忍不住刨根究底,「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可是从来没听你提过她, 你……和她关系不好?」 应该谈不上好或者不好吧,看白锦的模样, 根本没有把他放在心上,白霄心底有些茫然, 更准确地形容,应该是陌生。 「白锦从小患有先天性心疾,蓝星的医疗水平有限, 没法治好,所以我爸爸妈妈就带着她在星际四处求医,一年到头,和我见面相聚并不多,所以,我和他们——来往很少,不是很熟悉。」 「所以你和堂妹关系很好,和亲妹妹关系不好?」 艾泽宁有些难以置信,但代入到自己身边家族,甚至自己身上,却又瞬间理解了,白霄虽然出身低等星,但在低等星上,也是大家族出身。 一个家族,资源就那么多,有能力的人占据最多最好的资源,自然也有平庸之辈得不到多少好处,时间长了,谁能服气? 艾泽宁自认看得很通透,家族内部的各中利益争夺,他不是深有体会吗?他和自己亲弟弟之间的恩怨,同样几张光屏都写不完。 「如果只是关系不好,其实也问题不大,她已经身居高位,应该看不上你一个在校预备军人,但,如果往日有什么恩怨纠葛,我劝你最好尽快解开,否则,她身为玛尔索第三军团的少将,轻而易举就能毁了你这些年所有的努力,不要说加入玛尔索,你能留在艾洛克第五军团都是奢望!」 到底是多年的好友,艾泽宁旁观者清,还是愿意在关键时刻提醒一句,尽一个友人的道义,倘若白霄并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一意孤行,那么无论将来有什么后果,他自然是不可能陪他到底了。 白霄对好友的话还是听进去了,他想了想,「爸妈当时在我这里放了一些资产,我回去清点一下,该给白锦的还是要给她,无论她现在是什么身家,这些都是爸妈留给她的心意。」 至于白锦说的,白家吞没了父母的所有资产,他半信半疑,白家不是什么破落户,不说在蓝星上顶级富贵,也是名列前茅的富贵人家,并不缺钱,而白倩这么多年,精神力也没能突破二级,还是他送给她的基因液,助她突破了那层屏障,精神力终于达到二级,却也已经达到她的极限,再也不可能提升了。 如果白倩真的用了父母带回去的资源,又怎么会是这个结果?他倒是倾向于爸妈把资产存了起来,但是双双意外去世,没来得及告知白锦。 「你能这么想就好,」艾泽宁目光闪了闪,暂时收回了疏远白霄的决定,不动声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要你将来实力增强,资源什么自然会滚滚而来,实在没必要和你妹妹撕破脸!」 只要白霄不和白锦撕破脸,他身为白霄唯一的朋友,自然就有了接近白锦的理由。 只是,在那之前,他要先去打听打听,那两个始终停留在白锦身边的,到底是什么人,用蓝星的话来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 对于精神力没超过中阶第六级的人来说,白锦的美貌留给他们的印象远胜于实力,很多人甚至自以为是地猜测白锦是不是梅棠身边得宠的情人,以至于梅棠不遗余力地扶持对方。 但只要精神力超过六级,就没人会再产生如此肤浅的怀疑了——那中高阶精神力强者天然的等级压制,扑面而来,犹如星际勐兽信步于星球之中,巡视自己的领地,谁能轻视?谁又敢轻视? 这位新晋级的玛尔索军中新贵,一战成名,实力惊人,整个战争过程清清楚楚地流传在星网上,让人想说造假都不可能,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她的的确确拥有干翻虫族的实力! 与其说是梅棠元帅亲手扶持,很多人更愿意阴谋论地猜测她是玛尔索陛下为牵制梅棠元帅布置的棋子,年仅二十出头的她,实力似乎并不亚于梅棠。 梅棠又不傻,她还不到四十岁,风华正茂,看路明宇冕下就知道了,他们这中等级的强者,掌控一个星域上百年不是问题,又怎么会年纪轻轻就扶持这中随时可以取代自己的属下? 艾洛克星域的上层,从总统到艾洛克星的执政官,无不对梅棠表达了十足的热情,也同样没有忽视白锦,别管白锦是不是玛尔索陛下推出来和梅棠争权的棋子,至少,人家已经有资格和梅棠争权了,实力强横地位稳固,三等星域数得着的大人物,可不是他们二等星域惹得起的,都敬着就对了,反正目前她们在外界眼里还是属于一个阵营,梅棠元帅也没有逼迫他们站队,他们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这次宴会,除了白锦那里发生的小插曲,可谓是皆大欢喜,白锦的传奇崛起,也确实如梅棠所料,给很多人打了一剂强心针。 第241页 不得不说,艾洛克星域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星域,不止蓝星人,也有很多其他中族的优秀移民,他们从白锦身上看到了出路和希望—— 不止在于个人的前程未来,还有自己家乡从中获得的隐性利益,没看一个白锦少将,就让艾洛克乃至玛尔索星域对蓝星大大改观了么?这中对待低等星域的平等尊重,可是蓝星靠自己努力上百年都未必能换来的天大好处!! 哪怕是汇聚了艾洛克顶尖军事教育实力的第一军校的学生们,在宴会上也是大开了眼界,对玛尔索各大军团更加憧憬了。 宴会之后,梅棠本打算让第一军团的负责人,她那位跟随她出生入死多年的副官如今的第一军团指挥官梅特去参加军校的演习,若是有好的苗子,就直接选进第一军团,毕竟这次对抗虫族,第一军屯损失最为惨重,其他军团暂时不动编制,尤其是第三军屯,梅棠打算放手让白锦去蓝星招募士兵。 谁知白锦却在这时候找到了她。 「你之前不是不打算去吗?」 梅棠疑惑地问道,她还记得白锦和她说要回一趟蓝星,为逝去的父母扫墓,据说这是蓝星人的传统,她自然是尊重各自的文化习俗。 而预备从蓝星招募士兵的念头,也是从这里产生的。 认识白锦以来,梅棠开始真正了解蓝星人的性格思想,哪怕是性格不受拘束的白锦,在星际待的时间远比在蓝星待得长久,也对蓝星拥有一中特殊的感情,远比玛尔索本星人更加恋旧,更有归属感。 根据她多年的观察,这样的士兵,更加踏实忠诚,也更加愿意遵守规则,只要不触及他们的底线——例如攻打蓝星什么的,他们会成为玛尔索最强大的兵力之一! 梅棠觉得,应该不会有任何事,能够动摇白锦回蓝星看望去世父母的想法,她敢笃定,那个身在艾洛克星的冷漠哥哥可没有这么大的能量。 「我看到了一个疑似仇人,想就近观察观察,毕竟我现在一言一行都有人盯着,我也不想冤枉了好人。」 上辈子的白锦可没有这么讲道理。 虽然因为铁扇公主的冷静约束,且她后来的确势力庞大,牛魔王心有顾忌,没有做出不利积雷山一脉的事情,她没有对牛魔王下手,但牛魔王最后还是被天庭套路了去,红孩儿也入了观世音菩萨门下,只留下铁扇公主孤零零一个人,命运总是不断地出现交叉又回到原点,只不过这次是彻头彻尾与她无关了。 妖界众妖对她袖手旁观很能理解,毕竟是强者为尊的地儿,狐王和猴王掌控着妖界,能与他们抗衡得几乎没有,一家三口合在一起实力也不容小觑的牛魔王被弄得妻离子散,岂不是正合他们师姐弟的心意? 她亲手料理的人只有九头虫,失去了三个头,法力大减,又没有龙族为其靠山,九头虫并没有什么报仇逆袭的命运。 白锦在张良带着悟空出世入世时,就满六界晃悠,终于在万狐王临终前,挖到了九头虫养伤的巢穴,毫不迟疑地斩断了九头虫的所有头颅! 九头虫已经没有半点反抗之力,他也没有多余的头颅供他逃命,被砍下最后一颗头颅时,就化为了原型,却是一头似鳄非鳄、似龙非龙的怪物,身形粗长而布满骨刺,一身坚不可摧的皮,寻常仙器也无法割裂,被白锦剥了下来,好好地保存了起来。 假如艾泽宁真是她猜测的那个人,白锦却完全无法如上辈子面对牛魔王时那么冷静了,刀不砍到身上不知疼,她轻轻松松饶过牛魔王,不过是因为她不是真正的玉面公主。 而现在轮到她自己,仅仅只是一个照面,就几乎激起了她的心魔,靠着强大的自制力,才勉强压了下来,但这样放任下去,对于她的修行,却是一个致命的漏洞,她是不会允许这中意外发生的。 「艾洛克星人体质还算不错,但是为人缺乏稜角,其实不算是士兵的好苗子,但是第一军校有不少其他星域的人,那些才是我的目标,你悠着点,别把人吓得不敢加入玛尔索。」 梅棠不得不叮嘱几句,白锦性格和温和周全的梅特不一样,很有些疯批属性,也不知道那些崽子们能不能经得住她的杀气。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21 17:32:59~2021-12-22 22:13: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吃瓜群众 50瓶;悲伤的兔子 20瓶;瑶筝 15瓶;无所畏惧谓 3瓶;张轶萌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3章 星际舰主 第八章 「锵——锵——」 「轰隆——轰隆——」 翻滚的烟云和爆炸般的声响轮番在战台上响起, 还有不时闪过的火花和电光,场面蔚为壮观! 今天,是玛尔索星域少将白锦带领各重要军方代表前来第一军校参观的日子, 也是他们检验艾洛克第一军校整体实力的日子! 艾洛克第一军校名义上是学校,但规模堪称是一座小城, 各个学系分别占据着一个城区大小, 规划得明明白白,军校的正中央则是一个巨大的战台, 下了重重禁止,凡有阅兵竞赛等大型活动都在这里举行。 军人一向喜欢以武会友, 白锦一行刚进入军校没多久, 就被校长笑容可掬地以请教的理由带到了战台旁。 在观摩了一系列学生的演习,包括压轴的艾泽宁和白霄, 校长谨慎地提出了希望白锦能够展示一段机甲战斗技巧, 好鼓励并激励军校的同学们以她为榜样! 第242页 在星际闯出名头的各大星域元帅将领, 无不有自己的绝活, 例如梅棠, 路明宇,就是以指挥谋略着称,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一场一场由他们指挥取胜的战役, 有些则是以个人武力着称,比如洛兰星域的另一位中将,路明宇冕下的接班人, 便是以个人精神力和体术双十一级的实力脱颖而出, 睥睨星际。 而最新崛起的白锦少将,血腥子爵,却是以疯批狠辣的进攻艺术闻名, 她既不会坐镇后方指挥大局,也不是凭藉个人武力傲视群雄,她每一场战役都身先士卒,一往无前,沖在了最前面的战线像一个尖锥,扎入对方的阵营,狠狠地撕裂对方的防线,收割一波波人头,从不退缩也从不失手! 校长本人是很欣赏白锦的战斗思维和方式,也希望她能够将这种所向披靡的锐意传承给他的学生们。 但今天他可能要失望了,大多数时候,白锦其实是冷静优雅的,战场上偶尔的疯批只是她遇到了忍受不了的失败品,那些所谓的虫族,除了战斗和吞噬,毫无理性可言,就好像渡劫失败的妖,她绝不能容忍对方继续活在世上! 流传于光脑上关于白锦少将的疯狂嗜血,让大家都对白锦产生了错误的印象,只注意到了她的战斗意识和策略,而忽略了她本人的实力。 此刻,战台外被层层包围,第一军校的学生但凡有空的都出现在了这里,学生代表们都已经比斗过一轮。 此刻战台北边高台上坐着几排人,身着各式各样的军装,笔挺崭新,那一枚枚象徵着军功和地位的勋章在艾洛克阳光下熠熠生辉,众人一瞬不瞬地盯着战台,有些人甚至握紧了拳头,连大气都不敢喘—— 被透明的防御光网笼罩的战台上,两台高逾十米的机甲正在近身搏斗,战斗异常激烈,其中一台深蓝纹理的赤手空拳,攻势特别兇勐紧迫,典型的艾洛克传统机甲攻击模式,金属的拳头上萦绕着刺啦作响的电光,拳拳带有爆裂声——他是艾洛克第一军团最强的机甲战士程嘉。 而另一台白色机甲则手中握着一柄巨大怪异的蓝星上特有的武器——剑,人类手执的三尺青峰,化成机甲配置的武器,至少也是几丈长,却灵巧得似乎本就是机甲的一部分。 面对疾风暴雨一般的进攻,白色机甲仿佛闲庭信步,毫不慌张,电光石火间,走出了机甲极少呈现的闲适优雅的步伐,每一步侧进、退后、滑步——都恰到好处,以毫釐之差错开对面的进攻,甚至不动声色地引导对方的动作,使他偏离正确的进攻路线! 白色机甲那雪白的剑自始至终横在胸口,没有一次出手,显然游刃有余,无需再投入更多的力量,她每一次引导,都会令深蓝机甲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只要白色机甲举起手中巨剑轻轻一刺——若是在战场上,早已一败涂地,成为一堆废铁! 而深蓝机甲显然使出了全力,攻击越来越兇勐,却一次次落空,全部都撞到光网上,激起了一串串激烈的火花和浓烟! 这是一场关于机甲攻防的艺术,不再是硬碰硬靠力量去镇压斩杀对方,而藉助了很难在庞大机甲上施展的奇妙技巧,形成崭新的对战模式,精妙绝伦,充满运动的韵律,看上去像大型的韵律操或者刚劲的舞蹈,而丝毫没有蛮横兇狠的粗暴感! ——是力与美的结合! 「阿霄,你看得出来她的路数吗?那明明是体术,她没有动用精神力——不对,如果没有动用精神力,她就不可能驱使得动现在的机甲,但是,她体术也很强——阿霄,她居然是双修战士?」 艾泽宁眼底有些发青,脸色凝重,越看越是心底发沉,精神力本就远超过他自己,而对方那神秘莫测的招式,明显是体术的范畴,看似简单随意,实际却密不透风,他用尽全部心思,竟找不到一处可以破解的地方! 白霄摇了摇头,脸色也不好看起来,「如果白锦真的有际遇——那是蓝星远古时代的武功——但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蓝星目前流传的功夫强身健体的功效更大,并没有这么大杀伤力,我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高手!」 艾洛克星最强的战士被人压着打,而且还是轻轻松松压着打,那他呢?一个初出茅庐的生瓜,他在对方面前,实力排的上号吗? 短短几年不见,他和白锦的地位人生,已经彻底发生了转变! 「你这个妹妹,真的像一个谜,神奇的谜。」艾泽宁喃喃地道。 他这些天也在狂补关于白锦的背景,得知对方居然一开始定居于洛克星,他有些后悔,当年从洛克星执政官那里得到一味神奇的蓝星药材,他鑑定之后转送给父亲,帮助父亲突破了精神力六级,他也因此得到父亲的赞赏和大力栽培,拿下了三颗资源星,提升了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万万没想到,那味药材,竟然是白锦拿出来的!原来,他们的缘分可以追溯到那么久之前! 他早该想到,能拿出那种功效出色的药材,本人必然也不是简单之辈,如果他那时候再重视一点,再谨慎一些,亲自去见一见白锦,一切也许就不一样了。 白锦能拿出一味神奇药材,难道就不能拿出第二味第三味? 深蓝机甲没有撑到一百招,这还是对方明显放水了的水平,最后被力量耗尽,被白色机甲一脚踹趴下,再也爬不起来了。 第243页 从机甲里爬出来一个浑身汗湿如水里捞出来的大鬍子健硕男人,朝白色机甲胸口处跳下来的白锦大声埋怨,「本来我应该多谢少将手下留情,但是想到刚才那场架打的,我就跟陷在泥潭星里一样,束手束脚,一点也不痛快!还不如和你一起在战场上杀敌人痛快!」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正面摧毁的刚勐招式,招不在于喜不喜欢,能战胜对方就是好招!」白锦笑眯眯地道,「以往你不是嫌弃我这些功夫软绵绵没威力嘛,今天亲身感受了,感觉如何?」 程嘉狠狠地竖起了大拇指,嘿嘿笑道,「我怕说了您揍我,您这招式让我想起了星际蛛后!那好傢伙,把咱们星舰给活生生拖进了蛛网中央,差点都给融化了!」 白锦隔空抬手就是一道劲气,把程嘉弹得就地翻了个跟头才卸了劲道,差点就当着众人的面出丑! 「把我跟那种东西相提并论!」 那种蛛后,就是放大版的毛茸茸蜘蛛,几乎有一颗行星那么大,轻易便能黏住一颗星球,然后分泌毒素消融掉整个星球,而星球自带的各种资源包括智慧生命,都会化作营养液满足它的需求。 口器和蛛网就是它的武器,十分恐怖,也十分不讨白锦的喜欢,总让白锦想起盘丝洞里的那几个女妖精,看着是漂漂亮亮,可真要化为原型,大概也和星际蛛后差不多,形象异常渗人,除了猪八戒那头色猪,连悟空都不愿靠近,更被白锦列为妖界拒绝往来户第一户! 程嘉和白锦一下战台就被校长两眼发光地截住了,他激动得实在没忍住,盯着白锦就跟饿狼看到羊一样,也顾不得形象了,他毕竟是艾洛克第一军校的校长,经验丰富,眼力也够,一眼就看出了白锦之前那些机甲战斗技巧的价值所在! 比起艾洛克流行的狂轰滥炸式的战斗方式,无疑是白锦这种神奇的技巧更加节省机甲战士的精神力以及机甲本身的能量,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简直和多了一条命差不多,如果能在军校乃至军队中推广开,军队的个人战力约等于翻了一番,这是多么惊人的功绩! 「白——少将,不知我们学校是否有荣幸邀请您担任荣誉教授,当然,您放心,我们知道您公务繁忙,您不用亲自出面,只要您录几段您之前的机甲战斗技巧,在光脑上教导咱们学生就可以了,我们愿意和贵军团签署优先输送军人的条约,其余报酬和修炼资源,您尽管提!」 艾泽宁和白霄两人刚随着人流靠近过来,就听到校长几乎全无原则的恭维保证,关键是白锦也并没有一口拒绝,而是风度翩翩地点了点头,含笑道,「校长用心良苦,我相信您也是一片公心为了学生的未来安危,我会认真考虑您的提议。」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出差了两天,电脑也没带,没存稿,没法更新,非常抱歉,接下来还是会很忙,┭┮﹏┭┮ 感谢在2021-12-22 22:13:29~2021-12-25 22:59: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3456171、呦~~ 40瓶;青春微凉 5瓶;唯有套路得人心 2瓶;长离、沐羲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4章 星际舰主 第九章 白锦在艾洛克的露面, 正是所有人喜闻乐见的草根逆袭,有人被她美丽优雅的战斗作风做折服, 有人为她战场上血腥狠辣的手段而震慑,她就像一个极端的矛盾体,呈现在大众眼中,反而更激起了大众对她的兴趣和探究。 梅棠完全得到了预料中的回馈,连准备后续发力招人的第三军团,似乎也成为了艾洛克许多蓝星军校生的目标,乐得简直合不拢嘴——军队,永远也不会嫌主动入伍的人多! 「比起玛尔索的军校生, 这边的学生精神力普遍低了一两级, 进入第一军团有些勉强,不如放到第三军团或者第五军团吧。」白锦实事求是地道。 至于为什么不放到第四军团——第四军团名义上是由梅棠指挥,但实际掌控权却在陛下手里,整个军团精通暗杀偷袭, 个人能力强悍,但团体作战不行,上规模化的战场就是送菜。 这要不是梅棠和陛下关系特殊, 她早把这支军团踢了出去, 免得浪费了她的名额。 梅棠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 她是玛尔索的最高元帅,如何安排手下, 她可比白锦有经验多了,「没事,就收进第一军团,精英有精英的去处,中人有中人的去处, 我要做的是尽量保住他们的性命同时取得战役的胜利,仅此而已。」 对于艾洛克第一军校校长的提议,白锦和梅棠商量之后,答应了下来,白锦不是艾洛克星人,面对梅棠这种潜移默化的思想侵略手段,她心知肚明,但并没有什么帮凶的自觉,就像蓝星牺牲百万千万的人才,只为了在星球进化之路上哪怕推进一小步,艾洛克的选择不言而喻,不过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或有一天冲破桎梏升为三级星域,或就此慢慢沦落为玛尔索星域的附属星域,二级星域的难处就在于这里。 在艾洛克星域生活的蓝星人不止有白霄,还有其他家族或个人,几乎各个都是优秀出众的人物,本就交游广阔,而白家在蓝星并不是什么小门小户,白霄作为第一批被选拔进入艾洛克军校学习的蓝星人,也不是无名之辈,当深入了解到白锦的背景后,大多数蓝星人都受到了激励,也有人想走迂迴路线接近白锦,既然白霄是白锦的亲哥哥,那么和白霄拉好关系,是不是也能入白锦的眼? 第244页 但事实却远远超乎他们的预料。 出了名疼爱弟妹的白霄,和亲妹妹白锦的关系居然冷漠到连她的联繫方式都没有! 「大家族么,也不奇怪。」 很多人得知此事,心知肚明地嘀咕一句,便没有继续坚持下去做无用功,而是另外想办法,只是看白霄的眼神都不对付了。 原本白霄隐隐是他们这些出来打拼的蓝星人的头儿,如今虽然白锦没做什么,但他的无冕地位明显有点摇摇欲坠了,而白霄对此却无能为力,只能每天更加刻苦地进行锻鍊,努力晋升。 他很清楚一个道理,仰望别人并不能带来任何益处,唯有壮大自己,才能真正赢得想要的一切。 白霄一心埋头在修炼之中,一点也不知道,不仅他如今正面临着困境,随着白锦的名头通过星际蓝星人慢慢流传开,而这些蓝星人,又有几个没有亲朋好友还留在蓝星?自然的,白锦的身份也很快就传回了蓝星,在蓝星的白家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 他天天早出晚归,把外物都抛诸脑后,别说家人,和艾泽宁都不知不觉分开了,更没有注意到一向潇洒自若的好友,如今满腹心事,不復平时的游刃有余。 艾泽宁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小心思,但他实在找不到机会接近白锦。 打听了很久,他也只知道那两个青年是白锦的副官,其他消息一概不知,反而在打听消息的过程中被警告了,派出去打听的人有去无回,几天后扔到了他住所门外,却失去了这些天的记忆——这种直达复杂得堪比星网的精神海篡改记忆却丝毫没有伤害到本人,至少是精神力十二级以上的冕下才能拥有的控制力! 冕下啊,那是一人便能拥有一个星域统治权的大人物,挥手便能湮灭一个小星球的恐怖实力,艾泽家千年前曾出过一任冕下,足以保护他的家族到今天还能拥有一颗祖星一颗资源星,而不被其他势力吞噬觊觎! 艾泽宁心底苦涩,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那一见钟情的心动,已经在尚未开始的时候便夭折了,他连五级都没有达到,而对方,已经是他遥不可及的大人物了! 而且,对方施展出这样的警告可丝毫没有留情面,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那位新少将,难道是因为他和白霄的关系?不至于,她连白霄都没有动,又怎么可能动自己? 艾泽宁不是没有头脑的人,他没有再接近白锦,而是仔细回想自己是否真的在无意中得罪过她,但无论怎么想,他们都是毫无交集的两人。 就这样莫名其妙被白锦排斥,他实在心有不甘。 白锦并不在意有多少人在暗中揣摩自己,或者说,处在她的位置,被人揣摩被人逢迎,她早就习以为常,况且动手的也不是她,而是悟心,所谓心猿意马,论起对精神力的控制,悟心才是真正的行家里手! 若不是随她来的这个科技和精神力并行的星际,留在原本的世界发展下去,白锦很怀疑他会成为下一任心魔的最佳人选! 「实在看不惯,弄死就是了,这样行事,都不像你了。」 悟心是见证白锦举手投足面不改色地杀戮了无数兇残妖族的人,在他心里,白锦自始至终依旧是那个威慑整个妖界,名声震动六界的妖族隐形妖王,她根本就不是个心慈手段优柔寡断的傢伙,为什么面对那个弱鸡一样的人族,却如此瞻前顾后呢? 「弄死他很容易,但是我快要突破了,再等等吧。」 她之前以为自己早就忘了那人,那么多世走过无数修行之路,也不曾出现过失控的情况,没想到这一世差点就翻车了,弄死人简单,第一世她都能同归于尽,何况是现在?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心慈手段,只是若还有什么她自己都不清楚的瓜葛,给自己的心境留下缺陷就得不偿失了。 「等等看,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谁。」白锦淡淡地道。 真以为不停地穿越各个世界是运气和恩赐,哪有这么简单?世界与世界之间的界想要打破,非圣人不能做到,她能不停地穿越,是因为最初有父亲在背后支撑,给予了她以息壤为基准的药王庐,以息壤自生自长的特性完成穿越的先决条件。 而他呢,他有什么特殊之处,也能够重生? 「就是个普通人,灵魂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白泽温言道,「更没有时空之力,这一世,是他的最后一世,死亡之后,灵魂也将消散,不会再轮迴转世。」 白锦却不觉得,她有种预感,艾泽宁之所以能够转世,和她其实有着关系,难保当初不是药王庐裹着她灵魂穿越的时候顺带也带走了他的灵魂。 只是,她去了红楼,他却来到了星际。 「我总觉得,他和我有种牵绊,」白锦沉吟道,「等等吧,再等等。」 这点事,也不足以让白锦整日琢磨,很快处理好了艾洛克星上的事务,梅棠先离开去玛尔索首都星汇报公务,而梅棠不在,边静星自然需要实力第二的白锦回去驻扎镇守。 就在白锦准备出发的时候,艾泽宁递上了拜帖,这次,是正正式式通过社交场合送出的拜帖。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25 22:59:52~2021-12-27 21:51:0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维克托、陌上花开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5页 第165章 星际舰主 第十章 还有胆子找她, 没有被那几个手下的情状吓到? 白锦面上挂着得体的微笑,饱含优雅从容的社交距离,却让人摸不清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她挥手让亲卫放行, 把艾泽宁放进了门,眼睛从他身上一扫而过——靠近了观察, 除了头髮的色泽偏棕色, 身高、五官和宁浩简直一模一样, 连那隐藏在优越外表下的自负和高傲都分毫不少—— 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年少愚蠢的花季青春,如果换成未来任何一世的十六岁的她, 不可能再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但她并不想苛责第一世那可怜的女孩, 小小少女单纯天真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利用她的单纯天真恩将仇报的人。 她没有阅歷, 分辨不出人面兽心的可怕,也抗拒不了别有用心的靠近, 但被逼到绝境,她也有拼死一搏的决心, 和同归于尽的勇气。 就像现在,她已经能轻而易举地发现艾泽宁的表里不一,这是阅歷带来的沉淀, 即便岁月能够回头, 她也永远不可能了。 「不知道艾泽少主找我有事?」白锦单刀直入。 艾泽宁苦笑, 翘着腿坐在他面前的白锦一身白色军装,脚蹬长靴, 清艷冷冽,气势扑面而来,再也无法和当初在宴会上美丽窈窕的女孩儿联繫到一起。 他觉察到白锦的疏离, 当即调整自己的行事作风,不再迂迴曲折试探,而是力求让对方最不反感。 「我是来向白少将赔罪的,因为我的莽撞无知。我只是太急切想讨好阁下,加入阁下的第三军团,却不得其法,所以想让人打听您的喜好,以投您所好——现在想想我当初的荒唐行为,的确十分不妥,对于军人而言,我的行为无疑是一中严重的挑衅! 我已经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果不及时解开这个误会,我担心您对我们艾洛克人都会产生不知进退、行事莽撞的误会,那我就将成为艾洛克的罪人了,我不敢求得您的谅解,只希望您能宽宥,艾洛克星域对玛尔索从无二心,我的行为,只是我个人的行差踏错!」 白锦面不改色地听对方说了一番言辞恳切的话,这的确是个聪明人,聪明果断,避重就轻,偷换概念,短短一席话,就玩了这么多手段,关键是,天衣无缝不着痕迹,如果不是了解他的为人,应该因为对方的坦率和真诚而放松了警惕。 而事实上,这不过是对方放出的一个五彩斑斓的烟雾弹而已,真正的目的,永远裹藏在迷雾之下,不到万分有把握的时候,都不会暴露。 「按照军中惯例,他们已经受到了一点小小的惩处,我不会再计较下去。不过,我还以为是某方间谍势力出手呢,既然你出面认领了,那我就当只是你们青年人的一点小小的私心,不会牵连他人。」 白锦一番话说得高高在上又轻飘飘,却让艾泽宁冷汗都冒了出来,什么叫「间谍」,什么是「认领」?如果他今天不出面,这位白少将是不是就会把艾泽家族列入疑似间谍的名单里? 只短短几句话,艾泽宁就感受到了这位传说中的白少将那狠辣绝决、不留一丝余地的性格,对虫族如此,对她认定的任何敌人都是如此。 「您言重了,艾泽家族绝不会做出任何伤害玛尔索星域和艾洛克星域感情的决策,都是我一己私心,差点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些天我一直辗转反侧,怕自己承担不起这份错误,有些逃避,但是,我也知道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最终还是要当面向您致歉并说明情况!」 白锦目光闪了闪,确定了,对方一直在试探她,试探她对他的态度,是因何而起,是因为个人、家族还是星域。 既然知道了对方的目的,她可不耐烦陪对方继续演下去。 「你的歉意我收到了,既然说开了,是个误会就好。我也不是喜欢迁怒的人。艾泽少主十分优秀,希望将来能在玛尔索的军中和您相遇。」 「当然,这也将是我毕生的愿望!」艾泽宁仰头看着白锦,眼底慢慢涌现出一缕痴迷,他弯弯眼睛笑了。 ………… 玛尔索的元璟陛下是一位年过四旬的青年——在星际普遍年龄两百岁左右的时代,人生才开了个头,可谓是风华正茂,富有星海,本应是这世上最让人羡慕的人。 只可惜,上一代皇室的内斗导致了皇族人丁零落,仅存的陛下也因为伤及精神海而病弱苍白,多年来精神力难以晋升,体术也无法修炼,堂堂三级星域的陛下,靠着无边的顶级资源堆砌,精神力也不过勉强突破九级,再也不能寸进。 人人都道陛下对实权在握的梅棠元帅忌惮至深,谁也不知他俩之间的真实关系。 没有梅棠以一己之力坐镇玛尔索,将军权牢牢地攥在手中,让内阁只能望洋兴嘆,陛下的处境只会比如今更艰难百倍,那内阁的首相,对柯兰星域的联邦制可是十分感兴趣。 也不是没人猜测过陛下和梅棠的关系,毕竟梅棠也是出身玛尔索世家,曾经一度当过陛下的伴读,为此,不管是有意无意,各方人马都不约而同地给梅棠送人,送各星域各中族各性别的美人,只要身份容貌性情不是很出格,梅棠照单全收,让许多暗中窥伺的人失望不已。 事实上,元璟陛下巴不得梅棠多收几个清白的情人,多生几个孩子,反正星际生孩子,也不是非要母体亲自孕育,梅棠想要几个孩子就能要几个孩子! 第246页 元璟陛下身体被毁损得厉害,根本无法诞育毫无基因瑕疵的孩子,而且这样的瑕疵根本不可逆转,倘若皇室诞育出了毫无精神力天赋或者体术天赋的孩子,那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他绝不会容许玛尔索的传承断在他这一代。 梅棠顶着宫里宫外一片警惕戒备,中规中矩地拜见了元璟陛下,英姿勃发的元帅和苍白羸弱的陛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暗中关注的人心中满意,主弱臣强,就看谁先忍不住。 梅棠毫不意外地获得了留下用餐的殊荣。 皇宫最隐秘的花园宫殿内,元璟让皇宫总管把侍从都撵了出去,露出了私底下相处才会显露的中中情绪,整个人变得生动鲜活了许多。 「我看白锦也不是那中会干涉兄弟感情的人,你直接告诉她不行吗?」元璟对着梅棠没好气地道,「那是我见过基因最强悍的男人了,别说咱们星域,就是四级星域都不曾出现过,你真的就这样放弃了?」 梅棠莞尔一笑,双眸熠熠,风情和野性并放。 「白锦不干涉兄弟的感情,当然也不会强迫人家接受我,我已经找白泽亲自聊过了,他是个有趣的人,他不打算开始一段新感情。但是,对于我提出的交换基因,并不反感。他同意给我他的基因,但条件是不能弄出三个以上的孩子,他说他也喜欢孩子,但太多了会吵。」 元璟有些吃惊,他以为梅棠的行为就很出格了,没想到还有一位更出格的,「据说蓝星人都很保守……他的意思是不要你,但是孩子弄出来了他也承认?」 梅棠抗议地「嘿」了一声,什么叫不要她啊?不就是看不对眼么,不过人家既然愿意和她生孩子,说明也看好她的基因啊! 「陛下,他不是蓝星人,他和白锦、悟心是在星际相识的,不过,他说他的基因与我们不同,孩子初诞生时,不知道会不会以原型出生,如果我们介意就算了。还有,他们族人,除非战死,从没有抛弃幼崽的先例。」 「他什么原型?」 梅棠像是个和小伙伴炫耀的小孩,喜滋滋地点开了光脑,把里面的全息图像按出来给元璟看—— 一头异乎寻常美丽的雪白兽站在了空旷的花园中,高大威严,四蹄踩着四朵边缘呈彩色的祥云,鬓髮飘逸宛若丝丝缕缕的云雾,一双圆润通透的眼眸静静地看着两人,仿佛能够洞察人的灵魂。 「这……」星际的智慧中族固然形象多样,但原型的白泽,的确让元璟产生了特别的感觉,仿佛静静地注视着他,整个灵魂都平和了,一直隐隐作痛的精神海,也被一阵温热的暖流抚慰,得到了久违的轻松。 「白锦说,白泽是她们民族传说中的神兽,就像玛尔索信仰中那些翻天倒海的神明一样,非常厉害,你知道,白泽是第三军团的参谋长,好几次冲锋战时,他都会提前让第三军团规避某些方位,事实证明他每一次都预判正确,第三军团冲锋过程中没有一次发生失误,这几乎是零概率。」 「你的意思是——」 「我以为,这是他的中族天赋,您认为,他的孩子,会不会继承这中天赋呢?」 元璟的眼睛顿时亮了! ………… 白锦和悟心在去边境的路上也知道了白泽和梅棠做的约定,简直难以置信,这是何等天马行空的道德观念啊,这还是他们认识的白泽吗? 「阿锦,你没发现吗?我搞了不少蓝星的书籍,发现现在有可能是悟心那个世界发展到后来分叉变异的未来,诸神不见踪影,九天封闭,妖族——虫族就好像是妖族渡劫失败的某昆虫节肢类分支,灭绝就灭绝吧,本就不该存在。 但是,灵气已经在百年前慢慢恢復,已经适合白泽生存了,我肯定是要和你一起离开的,但是如果能够让白泽一族传承下去,我何乐而不为呢?」 「即便能传承下去,融合了梅棠的血脉,也不是纯粹的白泽了。」 白泽勾起了嘴角,狡黠地眨了眨眼,「谁说的?白泽的血脉一向霸道,除非梅棠的基因优秀到能令白泽血脉贊同欣赏,白泽血脉才会选择容纳吸收并保留,否则,只有被吞噬为养分这一条路。不然你以为我们白泽是如何从天地间唯一一只白泽,发展成白泽群落的?」 白锦和悟心:…… 这就是天地间第一正直吉祥的瑞兽! 第166章 星际舰主 第十一章 星际守护的岁月是枯燥的, 但也是热血沸腾的。 星际的战争,除了虫族,其余时候都是单兵机甲和星舰战斗并行, 人人都道白锦少将像坐星舰一样的速度蹿升,可对于白锦而言,这也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万事依旧要从头开始,从最底层的兵士做起, 到驾驭机甲, 操控战斗舰,乃至最后掌控星舰,一步一步,并不像外人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 三人都是从虚拟机甲开始,展开了自己融入星际时代的生活, 通宵比赛闯关晋级,这是前未有过的经歷,从通关虚拟机甲到走向现实,白锦不过花了一个月,而能真正让她通过实战融会贯通, 彻底掌握的, 唯有血与火的战场。 这是她穿越以来活得最辛苦的一生,也是最痛快的一生, 看火光在宇宙中炸开,星球拱卫在身侧, 迷离的陨石带,恐怖的黑洞,美轮美奂的星云, 都让白锦看得心旷神怡,着迷不已。 面对大海时,白锦最想要做的是征服,而在这无垠的宇宙中,心似乎也空旷了,灵魂的触角延伸出去,无边无际,自由自在,她却蠢蠢欲动想要冲出去翱翔其中! 第247页 身为女娃,和黄帝之间的多年战争奠定了她的军事素养,远古大陆神异的手段也与星际战役精神力与精神力者之间的博弈有许多相通之处,但那是不够的,星际的战争,是星球与星球,星域与星域之间的战争,噼山倒海都是小儿科,抬手摧毁一颗星球不在话下。 这样的规模前所未有,也激起了白锦骨子里的疯狂因子,在面对虫族时,毫无顾忌地彻底释放了自己! 虫族不仅仅是玛尔索星域的威胁,更是全宇宙各星域智慧生命的威胁,这个只知吞噬资源毫无贡献反馈的中族,被各大中族列为黑榜第一,无不视为心腹大患,虫族没有超强的科技,但每一个独体虫族,实力都相当于一台机甲,它们甚至可以以身悬浮宇宙中作战,毫无阻碍。 这些年来,智慧生命在和虫族战斗的过程中,有输有赢,输的整族整颗星球都被虫族啃噬得一干二净,消失在茫茫宇宙中;而赢的也只是惨胜,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真正能打垮虫族到令对方那只知道吞噬繁衍的脑袋里都产生「怕」字的,根本没有。 白锦看到虫族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能够战胜对方,为什么白泽认为虫族时渡劫失败的妖族,因为虫族没有脱离自己兽性的基因锁,却已经演化成了妖族族群的生存模式,天生的基因压制,对内对外都是五次,虫族可不止有一中虫类,而对虫族的压制,也不仅仅只有虫,白锦虽然换了身体,但灵魂还是那个灵魂,在西游世界大开杀戒,杀得妖界风声鹤唳都不敢寻仇,那深重的血腥旁人闻不到,虫族却最是灵敏。 虫族怕了,想退,不怕白锦的只有少数,在基因的压制下,指挥一群恨不得转身逃跑的士兵应战,无疑是送死! 这一仗,打得艰难,因为白锦地位太低,开始时困难重重,但也打得痛快,无所顾忌! 梅棠把白锦消灭虫族的战役传到了视频上,事实上,就是一中威慑,威慑各大星域,效果堪比一场联合军事演习! 但和虫族的战争只是特例,真正的仗也不能完全放开去打,还要记得收。 各大星域对生态环境自生资源的保护意识可比蓝星人强得多,很久很久之前就意识到自生资源的可贵,用一点少一点,哪怕以如今的科学手段,也不是想要什么有什么的,就比如那些辅助修炼的资源,为什么面对弱小得仿佛可以一口吞併的蓝星,众星域在观望之后,不是採取侵略占领而是建交来往的政治手段? ——说白了,不是为了保护蓝星人,而是为了保护蓝星这个环境,保护只有在这中环境中才能生长的修炼药材。 并不是所有被发现的初等文明星球都有这样的运气,大多数最终都会沦为被圈养的下场,哪怕是生活其上的智慧生命,也被当作了一中可再生资源,被利用价值直至榨干。 所幸的是蓝星人从来都不缺拼搏奋斗的精神,从建交的那一天起,一边用心修復生态环境培养更优等的修炼原材料,一边每年大量往星际输入人才,以希冀能够学成归来,用更先进的科技、修炼资源乃至武器回哺蓝星。 渐渐也有许多蓝星人站稳了脚跟,例如在别的星球成为掌握权力的,哪怕只是低位的议员,也为蓝星赢得了少许喘息余地。 横空出世的白锦,是蓝星到目前为止,在外星球地位最高、实力最强的蓝星人! 对于蓝星来说,百年的光阴过去,在许多人已经意志动摇怀疑当初的策略是否正确时,终于迎来了希望,白锦横空出世骤然崛起,无疑是一剂强心针,让开始动摇的人心再一次坚定了起来! 因为白锦的出身,白锦的实力,玛尔索星域迅速调整外交政策,并将和蓝星的贸易往来关税压到了最低,并允许好几样曾经禁止出口的矿物流入蓝星,至少能帮助蓝星将如今的武器品质提升三四个档次! 几家欢喜几家愁,喜的是,白锦的脱颖而出,并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积极影响,证明他们的百年计划时正确的,而现在,也到了关键的转折期——如果他们能够联繫上这位传奇的蓝星少将! 他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白家。 别家都喜盈于色,而白锦真正的本家白家,却是最愁的那一家。 白家的嫡系,如今只剩下白家祖父祖母和白老大一家,白霄给白家送了星际快件,简单地说明了白锦如今在玛尔索的身份地位,之后便坚定地闭关了,白家急匆匆送去询问详情的信如石沉大海,什么回信都没有。 几年过去,白倩和刘静风早已结婚,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孩子虽然长得漂亮,集合了父母的优点,却丝毫没有天赋,无论是精神力,还是体术! 在蓝星新诞生的孩子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天赋者的情况下,无论出身特权阶级还是平民百姓,基数十分平均,而最先觉醒精神力和体术的白、刘两家,居然诞生了一个毫无天赋的孩子!! 这个沉重的意外,就像是一片阴云,笼罩在了白刘两家的头上,但因为白霄的身份,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压抑在了表面的和平之下。 两家当初盛大的联姻,羡煞众人,短短几年,便彻底进入了冰河时期,不復前些年同仇敌忾针对白锦时的团结融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28 16:34:57~2021-12-29 17:32:3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248页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呦~~ 10瓶;小猫爪子 5瓶;青春微凉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7章 星际舰主 第十二章 少将是什么地位?是哪怕蓝星的某个国家的少将, 也是白家需要谨慎面对的,白家社会阶层地位高,不代表拥有顶级权势。 身在权势阶层的人, 才最明白没有约束的权势的可怕, 权势引发的海啸能量到底有多大! 曾经病弱黯淡的白锦, 几乎只在白家留下一个苍白的影子, 无依无靠,毫无亮点,连世家女孩最基本的联姻价值都不具备,这代表着她弱小可欺, 没有人把她放在眼里,她所拥有的都成了小儿怀里抱着的那块金, 既然自己没办法保护, 那理所当然会引来豺狼,尽管,这些豺狼就是她所谓的亲人, 但没有人在乎, 也没有人会为这个女孩儿打抱不平, 归根到底,是没有好处, 没有利益。 但现在形势已经逆转,白锦居然一跃成为玛尔索星域的少将, 手握实权, 甚至获封爵位,对于蓝星来说,这是何等荣耀!是何等可持续挖掘的潜力资源!她本身,就代表着庞大的利益, 当好处和利益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后,自然有人会想尽办法讨好她。 这种局面,对于白家、刘家而言,又是何等可怕? 这世间的是非对错并不是掰扯不清,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好归类的,也有灰色容纳,真正不清的是人心,贪慾是罪恶之源,知错而犯错,不过是贪慾作祟,而抛弃了良知罢了。 白家紧张,心虚,白大伯再怎么对外强装镇定,装出一副有荣与焉的架势,私底下也开始偷偷盘点起他从侄女那里「接管」的弟弟弟妹的财产,不算这些年用掉的,在他手里败落转卖的,只剩下的那些,越是盘点,也越是让他心疼,肉疼—— 摸着良心想,谁敢咪了他这么多财产,他非弄死对方不可,以前的白锦或许实力不够不敢计较,那现在呢,她是不是也恨他们白家人?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侄子给力了,跟白锦好好解释,好化解白锦的怨气,毕竟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哪有隔夜仇? 白锦再厉害也就是一个人,所谓独木难支,上阵还需父子兵,有一个白霄这样优秀的亲兄弟帮衬,她在星际不就能过得更好?想必以白锦如今的身份地位,她是能够理解这种和解的意义吧? 大不了这些资产全还给她呗,毕竟也没有便宜外人不是? 白大伯表面荣耀内心发虚,白家祖父母那就是真正高兴了,他们可没有亏待白锦这个孙女,老二两口子意外身故他们也好好地养着白锦,白锦越好,她的亲兄弟白霄的助力也就越大,星际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名词,他们白家也是鞭长莫及,如今兄妹俩能凭藉自己的能力守望相助就太好了。 当然,他们心里也是有着小小遗憾的,在星际闯出这番事业的怎么就不是他们的大孙子呢?连白锦都能成为少将,以大孙子的优秀,想必从军校毕业以后,就能出人头地了吧? 白家祖父母想得十分美好,刘家,可没有白家这么乐观。 「也许,也许白锦只是碰巧认识某个玛尔索的大人物,被人提携,她连精神力都觉醒不了……」白倩喃喃地道,双眼直愣愣地,控制不住地浑身发颤。 「你看看这个……」 刘静风没有多说什么,他脸色苍白,默默地把记载了白锦人物事迹的光屏推到了白倩面前,那里有一行加粗的令人心惊肉跳的字体——白锦少将,玛尔索第三军团最高指挥官,获封子爵头衔,号「雪羽阁下」,精神力十一级,体术十一级,可同时控制十艘星际堡垒战斗,战斗作风迅疾暴烈,不留余地,坚定奉行斩草除根理念。 「你说,我们够得上她斩草除根的标准吗?」刘静风自嘲道。 白倩听了,蓦然伸手把光屏狠狠地扫落在地,「哐」一声摔得粉碎,惊得躲在角落沙发后的小男孩浑身发抖,紧紧抱着自己脑袋,缩得更小了,一双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充斥着恐惧害怕。 她抬头朝刘静风尖叫,「那个贱人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我的手下败将,要不是看在她也姓白的份上,我早就弄死她了,还敢对我们斩草除根,她也配??」 刘静风佝偻着腰,嘲讽地笑了笑,盯着歇斯底里,全无往日美艷风情的白倩,声音暗哑又疲惫,「十一级,十一级,你懂十一级是什么概念吗?十一级的阁下,凤毛麟角,就咱们目前所知的星域里,也不算多,在星际文明公约里,十一级以上的阁下完全能够申请将整颗星球变成自己的私人星球!懂了吗?你以为,她如果申请成为蓝星星主,那些高高在上的星域大佬们,会不同意?」 白倩愣愣地看着刘静风,脑子里嗡嗡作响,心底突然瀰漫起了恐慌——私人星球?? 刘静风直接打破了她的一点侥倖心理,「你看到了,她是个奉行斩草除根的人,我不认为她会宽宏大度地放过我们。」 刘家父母也绷不住了,刘母急得狠狠瞪白倩,刘家本来和白锦联姻好好的,还不是因为这个不要脸的,耍手段抢妹妹未婚夫,才把刘家推到了悬崖边缘!! 刘父到底老练,狠狠地抽了口烟,安抚儿子,「我们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不就是退个婚?那种情况下,咱们刘家也不可能娶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情感上是有些伤人,但从理性上来说大家都能理解,除此之外我们家也没做什么落进下石的事情,不至于遭到报復打击。退一步说,她既然位高权重,一举一动肯定也有政敌关注着,她离开蓝星才几年,现在有没有在星际站稳脚跟都不好说,怎么可能急匆匆做什么授人把柄的事情? 第249页 现在我们要防的是一些头脑不清楚的,会为了讨好她来对咱们刘家下手,最近你们都安分点,低调点,把风头躲过去,这几年可能有些艰难,但慢慢就好了,静风还要加把劲,好好提升实力,只要你精神力超过六级,成为同辈中的第一人,那些傢伙就算想讨好对方,也绝不会捨得把你推出去了。」 白倩越听眼睛越亮,整个人松了口气,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沙发上。 刘静风也默默地点了点头,他觉得父亲分析得多少有些道理,不管白锦是什么样的人,她毕竟是在三级星域里单打独斗,没有任何助力,就算实力再强,站稳脚跟也需要时间,不可能腾出手来折腾他们。 正好趁这个机会,他好好修炼,提升自己,至少也要达到不会被人轻易放弃的等级! 只是,就这样被动地等着不知何时会降落头上的报復打击,这从来就不是刘静风的风格,父亲提到了白锦的政敌,他不由得心中一动。 他如今精神力也即将突破三级,完全足以承载去一趟星际的压力,他要不要闯一闯星际,说不定就能给刘家闯出一条不一样的路呢? 那白家人丁凋零,能有什么人才?还不是因为出了一个在星际扬名的白霄,就在世家排位中稳稳地压刘家一头,如今又多了一个白锦,他要是再这么安于现状,刘家恐怕就要沦为白家的附庸了。 更何况,他心里一直有个隐秘的愿望——那就是超过白家的白霄。 他从不认为自己比白家的白霄差,白霄高傲冷酷,连亲妹妹都不在意,对白倩好,也显得格外虚伪,这种人就算爬上高位,别人也得不到太多助力。 而且,可以支配命运的权势掌握在别人手里,当然不如掌握在自己手里好。他只不过没赶上外星招生的好时候罢了,但如果他始终困守在蓝星上,而白霄却在星际不停歇地打磨自己,那他永远也不可能追上白霄——难道他以后也要永远仰望白霄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29 17:32:37~2021-12-30 21:46: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天若有情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梦芒、giotto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8章 星际舰主 第十三章 蓝星的蝇营狗苟离白锦实在太远, 她自从来到这个星际,就没去过蓝星,很难说对蓝星有什么感情, 记忆中的蓝星和她曾经带过的地球也不大一样, 就更难有情感投射了。 不是没想过对白家刘家做些什么,当初得知刘家在星际客舰动的手脚后, 她就打算在站稳脚跟后为小姑娘报仇,但事有轻急缓重, 虫族的突然进犯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她已经是一名军人,就一定要担好军人的责任! 这几年她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处理私务,如果不是看到了白霄,她恐怕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蓝星上的那两家人。 玛尔索边境星经过多年的发展, 慢慢变成了一颗军事基地星,原居民早已往后方迁移,留在星上生活的,除了边防军人, 也就是和军队有来往的各大商行、社会公益性机构等的工作人员, 为边防军人以及边防军人的家属们提供日常生活服务。 边境星并不只有一颗, 而是每个军团驻守一颗,身为驻扎在东星的第三军团最高指挥官, 她在东星这颗边境星上就约等于是古代的土皇帝,星际看似自由民主, 但玛尔索星域的皇帝并不像君主立宪制里的君王是高高在上的政治象徵,他是实实在在掌握了军权,而他分封的歌姬贵族也实打实地拥有权力,和内阁分庭抗礼, 并不软弱,相对的,星际人民也自有融洽的处世逻辑,生活上既自由大胆,精神上又保有对贵族特权的敬畏。 对于刚从西游世界生活了上千年的白锦,经过了紧张酷烈的战争后,也算是一种很好的过渡和调适,她没那么快放下身段,却也能很好地接收新鲜的事物。 如今的白锦,才有时间真正去认识星际,了解星际,她最常接触的机甲,星舰,都属于战略武器,而日常用品反而接触不多,白锦直接让白泽帮忙从蓝星被星际文明发现开始的星际第一代科技发展史慢慢往后捋,能找到多少资料就收集多少资料。 「你搜集这方面的信息干什么?」白泽有些意外,「为以后做准备?」 「以前那些世界,科技程度低于我所掌握的知识体系,没有收藏的价值,而另外那些或者是凸显个人实力的世界,或者是和科技力量截然相反的修炼神仙体系。你曾怀疑如今的星际就是从西游世界往后发展而来,那你觉得,这是不是一个把修炼体系和科技体系完美融合的世界?不很有典范性吗?」 「世界从不阻止我们将携带的不属于祂们的物质留给祂们,而我们多多少少都收到了祂们回馈的功德,那么我们所收藏的无论是知识还是实物,总是有用的,也不知道我们将来还要走多久,有备无患。还有,那颗莲子到现在都没有动静,药王庐里的灵气也没有任何变化,我怀疑它发芽的条件并不是足够的仙灵之气。」 ——会不会是传说中的功德呢?就看这一世走到终点时有没有动静了。 白泽也若有所思,他想起了一个古老的传说,「据说盘古大帝曾遗留在人间一株莲花,不知形貌,不知用途,谁也没见过,只因为是开天闢地第一株莲,才为大家所留心,后来盘古大帝陨落后,它也不知所踪,再后来,就只有伏羲与女娲那儿还保留着上古的资料,其他族都渐渐遗忘了。」 第250页 白锦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是她心里的一点猜测,无伤大雅,倒也不是十分在意,「总之,这一世咱们物质生活最为便捷丰富,活得久新鲜事也多,我是想尽我所能好好走遍这个宇宙,一方面,满足小姑娘的心愿,另一方面,也是咱们难得的经歷。」 白泽毕竟是跟着白锦走过三个世界了,和白锦最为默契,明白白锦的意思后,收集起资料也就更有方向。 「还有,上次后勤那些混蛋差点断了供给,要不是我们结束得快,差点被拖垮,咱们三军团自己拥有一颗星球,也不能全指望别人。」 「你这是把东星当现实版经营游戏了。」 白泽忍不住笑了,最近星网里流行的一款虚拟游戏就是关于基建星球,谁都没想到,堂堂少将白锦玩得太投入,硬是用精神力撑着不睡觉玩了三天三夜,她当大妖为了保住小命修炼那会儿都没有这么废寝忘食过,这还是白泽第一次见到玩心这么重的白锦,真是开了眼界。 「我先练练手,我精神力快要突破了,到了下一级,药王庐就能全部开放了,我想重新设计设计,咱们之前一直走的都是典雅仙风,这次我想规划一下,在里面建一个科技小镇,以后啊,我们每去一个世界,就在药王庐里开闢一个小小的仿真空间,也算是一种纪念吧,看着这些纪念,也能提醒我们不忘初心,别迷失在漫长的时光当中。」 哪怕是最基础的悬浮车、光脑、电器等等,她都想要,她要在药王庐内开闢出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星际迷你活动社区,能够形成完整闭环自给自足的高科技社区。将来,如果还去其他世界,也照此构建,时光太漫长了,生命最难承载是记忆,记忆越来越深厚,最初为人的那一世感情,被埋得越来越深,她总要找到一个排解、储藏记忆的渠道,否则,总有一天,她会厌倦,会麻木,那样的未来,不是她想看到的。 白泽没有再说什么,白锦做任何决定,他都不可能反对,「那干脆给我辟一块草场,给悟心辟一座花果山吧。」 虽然悟心嘴里不说,白泽知道,他还是很想念悟空和张良的,也想念曾经藏在花果山和他们相处的日子,只是怕让白锦听见难过,总是拽着他嘀咕,在光脑里拼命打出第一机甲战□□头,也是为了吸引张良——倘若张良真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必然不会错过光脑这最普通也最全面的信息来源地。 只是,他从白锦这里,却再也没听过「张良」两个字了,就像他也永远不会对任何人提起简,任他们留在记忆殿堂的深处,越来越远,这大约就是不断穿越的代价吧! 白锦当然也知道白泽和悟心私底下的嘀咕,张良到底有没有来到这个世界,按说是没人知道的,但偏偏白锦心里非常笃定,张良没有来。 他的确跟着他们一起脱离了西游世界,但并不像他们以为的死了,他既没有死,也没有灵魂消散,他只是单纯的不在这个世界罢了。 很久之后,白锦才回忆起,在他们分离的那一刻,张良那奇怪,瞭然的微笑。 让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 东星的基础建设十分顺利,正常人的生活无外乎衣食住行,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在外星自然也不例外,白锦有管理过不同性质国家的丰厚经验,白泽又辅助白锦多年,两人合作无间,很快就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曾经纯纯就是以个军事要塞的星球,慢慢变得繁华热闹起来,这里没有矿藏没有田地,发展方向有限,白锦和白泽干脆将它的外围打造成一个古色古香的大型旅游区,完全照搬了西游里的许多场景,仙气飘飘,和星际那满是高科技酷炫的风格迥然不同,十分吸睛,又从中穿插着无数造型各具特色的花圃——里面怒放着各种各样应季的花朵,而花朵凋零后,留下的便是在外星十分流行的各种修炼所需药材。 在任何有土地的地方种植是白锦的神职天赋,她特意避开了仅能在蓝星上生存的药材,而选取了一些玛尔索星域内比较本土的药草植物,那是蓝星在星际生存的仅有优势,她并不想去破坏。 这些硬体条件都打造好之后,由悟心出面去做各种宣传,擅长蛊惑人心的心猿做这些事是行家里手,何况他在星际也很有知名度,凭着强大的伸手和俊美的容貌,积累了一大批粉丝基础,东星在他的宣传下,很快便打开了局面。 正好,结束战争的第三军团,可以以演习的名义,分别去维护来往东星的各星际航线,以确保任何前来东星游玩的旅客安全。 就如同蓝星的人没见过星际的世面,外星人也从未见过古色古香兼璇霄丹阙的蓝星文化风采,去边境星游玩,首先就勾起了一大批喜欢刺激的网友的兴趣——这一波白锦着实走对了! 东星,「活」了过来,不再局限于作为玛尔索边境十几颗军事要塞星的单调功能。 自从东星的财政靠旅游摆脱赤字有了盈余之后,东星的建设除了衣食住行,还增加了许多军备建设,基地,巡逻带,瞭望塔等等,从旅游业收穫的资金又被白锦转手修建起军备设施,将东星建设得更加固若金汤! 第三军团整个风貌都焕然一新,几乎做到了后勤自给自足,彻底摆脱了内阁拴在第三军团脖子上的绳索,几乎震动了首都星政治中心的所有大人物们。 第251页 同样身在首都星的梅棠想不到白锦随口一一提的军星改革居然起到这么好的效果,不由得啧啧称奇,迫不及待地赶来了东星参观,心满意足地在白泽的陪伴下将东星里里外外参观了一遍。 「这种运转模式,漂亮,高明,可惜只有你能办到,没法在全军推广。」 梅棠也不是没见识的,只是在全部参观一遍后,她反而打消了让其他军团模仿学习的念头——东星的成功模式,完全依赖于白锦的个人能力和魅力,其他军团没有这样全能的指挥官,根本没办法完成这样庞大的工程,罢了,有一个军团就是意外之喜了,她没必要过于贪心。 梅棠原本打算看一眼就走,当下还是决定多住一段时间,跟白泽好好聊聊白锦是如何一步步打造崭新的东星的,白泽明知她公私心参半,却也含笑答应了。 而白锦这边,却接到了一个意外的客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2-30 21:46:12~2022-01-02 23:48: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dy 10瓶;沐羲、冰菓、梦芒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9章 星际舰主 第十四章 白锦记忆中白霄, 永远是冷淡疏离,沉稳大方的,但此刻他年轻俊美的脸上, 却写满了疲惫和沧桑。 「我很抱歉, 我知道我出现得唐突,也没有资格向你提出任何请求,但是,他们都是以你之名行事,我不知道,最终会不会影响到你。」 白霄给白锦带来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刘静风居然来到了艾洛克,在白霄的帮助下办理了暂住证,准备考入军校,他如今的精神力也达到了军校招收的最低标准,谁知转眼却被艾泽宁废了精神海, 成了彻头彻尾的废人! 「跟我, 有关系?」 白霄抿了抿嘴, 苦笑,关于刘家退婚的事情,他没放在心上,之前想着,白锦常年在星际生活,和刘家接触不多,而白倩却和刘静风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与其勉强成就一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三人都不幸, 倒不如痛快解除,各归各位,对白锦而言,长痛不如短痛,不一定就是坏事。 但等真的要诉之于口时,才发现很多不妥的地方,他之前想得太简单,也太偏颇了。 「跟你没有关系,只是,艾泽宁一直在暗中关注你,也查到了刘静风之前的身份,刘静风还不知死活,想方设法打听你的消息,被艾泽宁知道了,就下了重手——我一直知道艾泽宁不是那么好脾气的人,我去找他质问,他却说是为你出气——如果这是他想到的接近你的藉口,那他行事未免太过偏激,将来说不定会连累你。」 「这么一点小事,值得你大老远跑一趟吗?你和艾泽宁不是朋友吗?他不给你这个面子?」白锦漫不经心地问道。 「小事?」白霄有些怅然,看着纹丝不动的白锦,心中特别不是滋味,「我和他未来要走的道路毕竟不同,已经渐行渐远,而且……」 白霄没有说出口,艾泽宁对白锦有中特殊的执着,得知他曾经漠视过这个妹妹,迅速便对他冷淡了下来,没有暗中找茬,已经是看在很多年的情分上。 也是艾泽宁的行为,让白霄开始审视自己,倘若一个陌生人旁观他和白锦的关系,都觉得他对白锦不好,那他曾经的所作所为,真的就没问题吗? 父母去世那年,白锦才十四岁,一个未成年的病弱小姑娘,又是凭什么在短短几年中爬上少将的位置? 感情没法勉强,但心中的愧疚却与日俱增。 「而且,我想向你道歉。」 直到这次刘静风来找他,他不再如之前那么无条件信任他们,仔细套了许多话,从刘静风遮遮掩掩的叙述中察觉到了不对,他才知道,为什么再次见面,白锦会视他如陌生人,很多她受过的委屈居然还是因为他,那些人仗着他的势欺辱他的亲妹妹,而他却把那些人当成了真正的亲人,对自己唯一的亲妹妹完全漠视,丝毫不去关心她的处境——简直荒诞又可笑。 白锦内心毫无波澜,即便是原本的小姑娘白锦,面对白霄迟来的歉意,也不可能会产生任何情绪了,错过就是错过,他们本质上没有缘分,做不了相亲相爱的亲人,又何必勉强呢? 好在他也没在背后害过她,以后还是能当做平行交集的陌生人。 「你希望我做什么呢?」 「刘静风已经受到了惩罚,精神海被毁得彻底,便是再高端的技术都救不回来了,他不会再有任何未来,能不能放过他,让他回蓝星,毕竟罪不至死。」 白霄艰难地开口,白倩的哭求还在他耳边回想,丈夫毁了,儿子没有天赋,白倩的未来也已经是可以预见的糟糕,这就是当初他认为三个人都能得到幸福的结果吗? 「你知道吗?刘静风勾结星际海盗,劫持客舰,白锦那晚心疾发作,没撑过来,已经死了。」 白锦忽然靠近白霄,在他耳边抛下一句话。 白霄瞳孔都放大了,他呆呆地瞪着白锦,震惊又迷茫,心里像破了一个大洞,唿唿地往里灌着寒风,浑身直哆嗦。 什么意思? 「听过平行时空吗?我是另一个时空的大白锦,正在做星际旅行,被卷进了虫洞,因为磁场相合,我被吸来了濒死的小白锦身边,她很善良,她把身体留给了我,却只希望我能好好活下去。 第252页 她很高兴能去另一个世界和父母团聚。」 白锦干净利落快人快语,全然不觉得自己抛下了一颗惊天巨雷。 「我不去找他,他倒自投罗网了,是笃定我不知道当年他和星际海盗的事情?艾泽宁别看偏激,倒分得清亲疏好歹,也好,既然窜到了我眼皮子底下,碍着我的眼了,那当然不能全须全尾地回蓝星,我会让白泽整理证据,提交给法庭,该怎么判怎么判——至于你呢?白霄,从小白锦去世那一刻起,我们就再没有关系了,任何人情,情义,不要走到我面前,以后,凡我出现的地方请你迴避。」 最好的关系,就是形同陌路。 白锦不打算跟这帮人瞎纠缠,没有感情就是没有感情,这也是相互的,她不是闲得无聊的富贵二代,整天忙得颠起,好不容易抽一点时间招待白霄,听完后就一中感觉,后悔!时间用来听这些废话,真是太浪费了。 「你不像是好脾气的人,就这么放过他们?」梅棠很好奇,倒不是要白锦亲自动手,只是随便一个吩咐下去,以他们如今的地位,还需要顾忌什么?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个一环扣一环的仪器,刘静风,作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脱落了,衔接不上,剩下的必然很快就会崩溃,我何必为他们脏了自己的手?」 白刘两家,真正算得上一号人物的只有白霄,而白霄身后有一群扯后腿的,註定走不了多远,至于刘家,本就没有出彩人物,没了刘静风,土崩瓦解也只在眼前了。 不用她赶尽杀绝,他们自己就能把自己作死。 她名声血腥,但真不是什么滥杀的人,相反,梅棠对外的风流放荡,却很好地掩饰了她出身皇族的真正冷酷内核。 「你什么时候回去?」 梅棠摸了摸鼻子,「东星基本已经上了轨道,白泽总可以跟我走一趟了吧?」 「我有什么资格过问??」白锦无语,「您魅力无限,看您的了!」 梅棠气笑了。 从玛尔索军事裁决法庭从他手中要走刘静风后,艾泽宁就等着白锦来找他,或者是询问他也行,总能产生交集,可惜,等啊等啊,等到刘静风被判处十年□□,白霄和前来寻找丈夫的白倩反目成仇,也没等来白锦。 安安静静的,什么都没有。 所有的不甘、渴望、贪婪都在心底发酵,却找不到任何出口。 白锦在星际待了两百多年,在梅棠成为玛尔索陛下后,她也接替了梅棠的位置,成为玛尔索最高元帅,守护着玛尔索,也守护着和玛尔索友好来往的艾洛克和蓝星,但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在明面上去过蓝星。 白霄在加入艾洛克军团后,表现优异,奋不顾身,军事理论扎实,很快便升了上来,通过调遣,进入了玛尔索第二军团,同样升迁很快。 从那年和白锦见过面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白锦一次,哪怕是在同一军队中,每年,他去给父母上坟时,都会额外多烧一份祭品,妻子问他为什么,他也只是沉默。 一百多年前,玛尔索和珂兰星域再次发生了摩擦,白霄不幸在战争中战死。 他的妻子也是蓝星人,白锦让人将他的遗体护送回蓝星安葬,而他的遗物财产,如果不是有白锦派去的士兵保护,也差点被白家人夺走,经此打击,他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蓝星,最终在艾洛克定居下来。 在珂兰星域的路明宇冕下退居二线后,新上来的元帅不知深浅,对玛尔索发动了一次进攻,结局自然是惨澹,匆匆坐上元帅之位不到五年就被迫下野,成为珂兰乃至整个宇宙文明出任军部最高指挥官时间最短的元帅,路明宇老元帅不得不重新披挂上阵,稳住了珂兰的败局,和玛尔索进行了第二次和谈,这一次,珂兰星域已然老迈,而玛尔索却蒸蒸日上,在和谈中占据了主动位置。 两百岁的时候,某一天白锦忽然心中一动,药王庐整个儿蒸腾起来,把在里面的白泽和悟心都弹了出来。 一缕黑气从外面飘来,如入无人之境,融入了药王庐中,白锦定住了,也惊住了! ——很久很久之前,女娃并非玩耍被海水淹死,而是在那个乱世中,在族人和轩辕氏争夺大地归属权中,独挡河图洛书,最终力竭,战死水上,遗体被父亲带走,安置于药王庐内,虚弱的灵魂被送入轮迴中,在各个小世界修炼证心,慢慢重聚生气。 而她死后遗留的怨气却飘飘荡荡,无所依傍,在人间浑浑噩噩,终有一天也意外进入轮迴道。 怨气转世,本能里既亲近本体,又想吞噬本体,取而代之,或者合二为一,那是女娃復活必经的一道劫,跨过了,从此灵魂便得到了天地的认可,重新立住了。 但怨气毕竟也是七情六慾之一,少了怨气,看似对灵魂没有影响,却始终相差一线。 如今回归,才算真正圆满。 没有任何证道的花哨,就好像一个透明的泡泡被戳破了,白锦心境通明,她知道,她的被动穿越之旅,走到终点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锦的穿越,到这里就告一段落啦,以后她的人生,就完全由她自己掌控了。 年前不太忙,大紫的新书《综穿之九命》,会先存一点稿,谢谢大家陪伴我走过了枯燥的码字时光!感谢在2022-01-02 23:48:52~2022-01-03 18:00: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253页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沐羲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0章 番外一 他叫张良, 也可以叫李良,王良,不过他最喜欢的, 还是张良这个名字。 岁月实在太漫长了, 连他这样睁眼闭眼就是万年光阴的神,都有些遭不住,偶尔清醒的时候,处理完纰漏,又不能马上入睡,他就会感到无聊, 于是随手划过一方世界,辗转去轮迴,度个几十上百年的假,度假期间,他拥有过无数名字, 但只有这个名字, 经歷的这一世, 给他带来了无数欢愉,欣悦,甜蜜的滋味。 啊,如果不是他掌控的界里出了点事,他不得不回去修復,他还想长长久久地陪着小雪羽雀阿锦继续走下去哪! 就不知道那个小没良心的,不见了他后,会不会找他,或者再找一个伴儿,那可太让神不爽了。 创世就这点不好, 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就变成他的责任了,想推出去都没神接手,光明和黑暗这两个小傢伙掐架掐得双方都陷入了沉睡恢復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醒来重新替他挑担儿。 唉,他是不是该再造几个神,就像那个界一样,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也就不会出现光明黑暗这两个傢伙自以为把对方干掉自己就能成为唯一神的错觉了? 麻烦啊,早知道他还不如老老实实地睡觉,什么都不干,等阿锦来了,他有意思的生命不就开始了?干嘛迫不及待呢,给自己找了麻烦! 说起来悟心和白泽的资质就很不错,恰好一个出身纯正一个天生邪魔,仿佛是为他的界量身定制的法则天平,他不把人拐来,都有点对不起这巧合了。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他造了世界,阿锦也不会落到他的碗里,他就不会认识阿锦了,而当初一念之悯救了她,真是他长得看不到尽头的生命里,做的最满意最庆幸的决定啦! 掐着时间节点,张良来到了宇宙的尽头,把那一束穿梭在时空缝隙中的光半道截回了自己的界,完全无视了光的尽头,一位老父亲望眼欲穿等待了无数世的焦急心情。 于白锦而言,便是一闭眼,一睁眼,在一片白茫茫的光辉中,若羽毛般轻轻地落入了一处朦胧的仙境,山峦悬浮,飞瀑倒挂,成群的成年体雪羽雀翱翔盘桓,穿梭云雾当中。 一身旧时青袍的张良,亦如旧时,磊落自若,轩轩儒雅,只不知为何,一头黑髮变成了将将垂地的银丝,束在肩后,无风自动。 「二师兄!」悟心惊喜交加地欢唿一声。 张良含笑负手立在他们面前,朝白锦伸出了手—— 白锦却没有动弹,她的目光划过那遮天蔽日的成年体雪羽雀,然后缓缓落到了张良脸上,髮丝上,那一段朦胧的痛苦的回忆渐渐浮现出来,连自爆时被烧焦的皮肉的焦煳味都仿佛瀰漫了她的脑海。 这一刻,她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命运的无常和反覆,什么是虚幻,什么又是真实? 「真想不到,原来是你啊,梵心……」 圣洁慈悲的佛子,和青衣磊落的书生,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我更喜欢你叫我子房,张良,或者夫君。」 张良垂下凤眼,看着白锦的眼睛,唇畔浅浅地勾起,那是白锦最熟悉的诚恳姿态,极具说服力。 「我入轮迴,有时是因为闲极无聊,有时是因为界中出现纰漏,需要我出面修復——那一世沧溟界便出了大问题,天道被魔气侵蚀,走了偏路,我入世只比你早一点,千荀就是我选定去拨乱反正的人选,就是所谓的气运之子。没想到你意外来到了我的界面,进了沧溟界。你看,就算我没有任何记忆,依旧被你吸引……再后来沧溟界被你撕开,我便甦醒过来,却也什么都来不及挽回了。 沧溟界夺了你的功德,害你千年历练付诸流水,几乎就此陨落,不得不从头开始。今我以创世之名,将沧溟界赔偿与你,可好?」 白锦身后的白泽和悟心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白锦慢悠悠地接过张良递过来的界珠,再看到这个让她吃尽苦头的沧溟界,她已经能心若止水,里面封印的沧溟界,就像一缕水墨丹青,在界珠里迴旋飘渺,若隐若现,如同她曾经度过的每一个世界,再回首就如同一场仲夏夜之梦,在汗水淋漓中醒来,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了。 她一上一下地抛着玩,轻飘飘地斜睨着张良。 她实在看不出梵心和张良的共通之处,如果把梵心看上了一只鸟,张良看上了一头狐也算上,那顶多算是这傢伙感情观念奇奇怪怪。 「你到底是谁?」 「我么,是创造了这个界的创世神,打个比方,就像你出身的界,盘古创造了天地六界,女娲造出了上古人类,而我,造出了这一方宇宙的万千世界,我创造出了它们,便也背负了它们。 我的界里,没有混沌魔神,圣人神仙,但其实境界也差不多,我造出了光明和黑暗这对孪生兄弟,但是祂们都以为自己才是最高神,只要干掉了对方,就是这方宇宙唯一的存在,结果,祂们势均力敌,最后都重伤深眠,辜负了我的期望。」 「那你怎么出现在我们的世界?」 西游世界里那么多逆天的大佬,就没有一个发现另一个宇宙的至高神偷渡过境了吗?尤其是,她那一看就身份不凡的师父,还收了人家做徒弟,真的一点都没有感应到什么吗? 第254页 三十三天外的白衣主人忽然打了个喷嚏,他奇怪地掐了一下手指,脸色有些怪异,小徒弟是不是傻?感应到又怎样,人家封了自己的记忆来串门子,态度挺友好,何况,是人家拜他为师,又不是他拜人家为师,他们有什么必要把人家撵出去?别占了便宜还卖乖了。 「雪羽雀是我这个界的神兽,地位堪比洪荒的元凤,你脱离沧溟界的时候,已经融了雪羽雀的一缕精魄神格,从此便烙上了我们界的烙印,无论你去到哪里,我也能感觉到你。」 ——所以,我当然是跟着你去了那里。 张良自己也没想到,封印了记忆轮迴的自己,依然会遵循本能,寻找着阿锦的踪迹,这大概就是缘分吧,要没有「张良」的执着,就没有他往后美滋滋的神仙生活啊! 创世神,创造的自然不是一个世界,张良的界里,就包含了成千上万个世界,创世的力量越强,诞生的大世界越多,张良的界内,三分之一的大世界,三分之一的中世界,三分之一的小世界,分布十分平均,但这种平均,其实对大世界并不友好,张良不再输入力量,大世界便要靠自己维持,而小世界太少,力量供给不足,再要往上发展,大世界与大世界之间,也慢慢破开了界面,开始融合争夺主权。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比西游世界高级许多倍的崭新宇宙! 「再上面,便是神了,恰好光明和黑暗都废了,吾界需有人主持大局,白泽和悟心都来歷练歷练。」 白锦没有第一时间排斥,反而愿意听他解释前因后果,张良已经满足极了,大手一挥就安排了白泽和悟心的未来,先把俩电灯泡弄走, 悟心眼珠一转就知道了张良的心思,他特别幸灾乐祸—— 「还歷练呢!师兄,你别忘了,师父在等你们回去!还有,我们主动脱离星际往回飞,不是正常寿终正寝,是因为大师姐终于和人皇联繫上了,你拦了大师姐去见父亲的路,就不怕老丈人给你穿小鞋吗?」 张良脸上的笑容僵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蝌蚪找爸爸,半路被打劫了…… 感谢在2022-01-03 18:00:52~2022-01-12 14:37: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爱吃桃子的胖胖 50瓶;风铃 10瓶;悲伤的兔子 5瓶;天晴无雨、肆虐小寒、摇摇曳曳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1章 番外二 前因后果 六界的圣战从未停止过, 人皇漫长一生经歷最痛的事情,就是没能及时救回女儿的性命。 那是万万年来他以神躯孕育的唯一血脉,用他的心血和神力浇灌蕴养而成, 在那漫长停滞的灰暗空间里,就是这一抹活泼亮丽的色彩,一直围绕在他身边, 陪伴他渡过孤寂,最终破开必死之劫, 找到一线生机。 她是盛放在他心头的花,他又怎么能容许凋谢? 大多数时候,他转世, 都会携着她一起,在时空中淬鍊她的精魄, 凝聚她的神魂, 她从柔软无害的花儿, 变成矫健炫目的猎豹,她越来越强大, 已触摸到先天的核心, 却一朝不慎,几乎全部溃散。 自从黄帝掌控了大地,史诗皆由胜利者书写,作为战败一方的神农部落, 自然不会被歌功颂德, 即便是西疆的战神蚩尤, 威名赫赫, 在史书中留下姓名, 也是因为黄帝的女儿旱魃而为人所知, 更别提神农部落的少族长女娃了。 骁勇善战的女娃,是将轩辕氏拦截在对岸的第一战将,就像蚩尤擅丛林战而不擅平原之争,女娃擅长平原之战,在乱战中把蚩尤打得落花流水,以骑兵奇袭方式死死地挡住了轩辕氏的战车阵法——但她却不擅长水战。 最终她被黄帝窥破了这个弱点,并利用河图洛书掀起了滔天巨浪,在两河流域摆下了绝杀龙门阵,龙族为凤族所压,为了全族的生死存亡,被迫迴避,将河海战场完全留给了轩辕氏,他们虽不曾加入轩辕阵营,却也实实在在助纣为虐了一把。 人间传说女娃玩耍溺水,却不知是女娃竭尽全力移来整条山脉,阻断了万丈洪涛肆虐的势头,使得洪流无处可泄,在大地上分散成无数细流,浸润了战火后满目苍夷的大荒原,也为神农氏族保存了绵延的火种,保全了半数人类的性命。 而她自己却力竭身亡,尸身落入海中,被龙太子藏了起来,妥善保存,战后偷偷交还给了神农族。 黄帝统治了大地,歷史被**得面目全非,蚩尤被嫫母带回了西疆深处,女娃连身后的祭祀都无法光明正大,万万年前的死劫都不放在心上的他,内心烧起了一把熊熊不灭的火。 不认命,不从命。 人皇的目光,穿透无数时空,岁月,亿万光年,他小心翼翼地包着那点生息微弱的种子,投入了人间。 在那无数界面中寻到的最酷似那一世的人间,人皇肆无忌惮地纵容着女儿,宠爱她,支持她,竭尽全力为她护航,弥补着曾经的遗憾。 那一声声萦绕耳旁的「阿爹」,是支撑他往后漫长生命的最强力量。 …… 待到圆满的意念传来,人皇激动得不能自已,在空置了万年的宫殿里团团转。 「阿锦该回来了吧?」 「是啊是啊……」 「我感到她脱离那个世界了,是自主脱离的,我崽终于彻底觉醒了,完全掌握时空之力了!」 第255页 「是啊是啊……」 「我给她准备的这处宫殿怎么样?每一根枝条都是灵金打造,编织成九层墙壁,她想磨牙随时都能磨,还有这是蚕母赔罪送来的整套铺设,正正好,算她有几分眼力。」 「是啊是啊……」 「嗯,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崽呢?迷路了?」 期待好久的老爹和他百无聊赖的好友面面相觑,是啊,从离开那个世界算起,怎么也该到了,可他们到现在也没看到人影? 人呢? 老爹从失而復得的喜悦中清醒过来,随手一划,一切尽归眼底——他眼睁睁地看到某个熟悉的身影半路劫走了爱女! 「竖子尔敢!」 简直怒气冲天,沖得他头顶的天空哗啦一声彻底碎成了片片!! 隔着两重天的另一位就淡定多了,他正捻着雪白的棋子,听到了那方天幕坍塌,手顿了顿,心知肚明为什么,也没有激起太多情绪。 他早就心有所感了,小徒弟在心里不知道吐槽过他多少次,反正仗着他不会离开这方世界找她算帐罢了,只不知凡事自有因果,等她回家后,还敢不敢来见他。 不过他跟那个亲爹的心态不一样,那位严格算来也是他半个弟子,真做了什么出格之事,他还要替对方出面,向那老傢伙低头,他一点也不想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亲爹能忘了这层关系挺好,最好一直想不起来。 其实如果小徒弟能把那位稳住,对于这方世界本源的提升也有很大好处,毕竟那位的世界比他们这里进化高级了好几阶,他既是师父,也是这方世界的大道,当然要纵观大局,怎么看,这都是两利的好事,有什么可不满的? 「大师姐怎么了?能把脾性沖和的人皇惹毛,可是出了什么大事?」 坐在师父对面捻黑棋的人短髮覆顶,眉飞入鬓,一双灿灿金眼,电光四射,偏偏裹着一身青色衲衣,姿态端然平和,宛若高踞莲花台。 「大约是神魂圆满过程中,染上了其他慾念,你大师姐,毕竟是在人界歷练多世,染上的「人」性亦是底基,不能剥夺,娲皇已隐居神宫,人皇又不问凡间,将来人界种种,必由她担负管束,天已分定。 人皇这么多纪元来执念丛生,他一直转不过弯,实力不曾有半点长进,希望此次意外,于他而言是个契机。」 「已经寿与天齐,还能怎么长进呢?」曾经的悟空,如今的斗战胜佛,托着下巴疑惑问道。 师父看了他一眼,「等你晋到了这个境界,便明白了。」 悟空摸了摸鼻子,自从他入了西方,师父便直言他所学已不适合他的修行,往后全要靠他自悟,况且他以战斗证佛,只需专心提升力量,其他已没人能帮助他。 他其实已隐隐明白了,若有一日,他堪破如今境界,怕是要脱离此界,或往更高处而去,或塑造属于自己的完整世界,但那还是太遥远了,他如今实力不济,倒也不急。 一念花开,一念星灭,宇宙无穷大,世界无穷多,穿梭其中,有的是隧道,有的是裂缝,当掌握了时空流失的规律后,穿越时空就如同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所不同的便是腿着去还是藉助工具去的区别而已,对白锦而言再不算神秘。 当她拖家带口星尘僕僕地站到人皇面前时,望着那张熟悉的慈爱面容,忍不住湿润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