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楼之天下第二》 第一章 李莲蓬还俗下山 “莲蓬,老衲已教不了你更多,你尘心未了,今日时辰已到,你且该下山了。” 七星山,寒山寺。 这一天晌午,晴空万里,万里无云,但不知是否产生了错觉,远在东海的方向,隐隐有雷光闪过。 寒山寺庙的空寂和尚若有所思的收回视线,面露慈悲之色,看向院中晨练的那名穿着布衣,却依旧不掩面容俊美的年轻人,缓缓说道。 正在做晨练的李莲蓬闻言一愣,停下动作,转头看向在这寒山寺相依为命十余年的老和尚,不可置信道: “老和尚,你终于愿意我还俗下山了?” 空寂和尚闻言,悠悠叹了一口气,“老衲并非有意将你禁锢于此,而是你体内寒毒太甚,唯有这寒山寺后山龙岩泉,方能祛除你体内这寒毒,这十余年来却是让你误解了。” 李莲蓬翻了个白眼,活动了一下强健的身体, “老和尚净会胡扯,分明是你想收我为徒,苦苦哀求十余年不成,见我成年了,这才不得已放我下山,这身中寒毒的说法,无非就是一个收徒不成的借口罢了!” “唉~” 空寂和尚不作答,只是看着他叹气,面露苦笑。 得知终于能够下山,恢复朝气蓬勃的李莲蓬摆摆手,语气大度道: “罢了罢了,本公子不与你这老和尚计较。十二年前你救我一命,这十二年以来,又教会了我不少本领,我李莲蓬领情,欠你的这一声师父,叫了又何妨?” 说罢,干脆利落地扑通一声跪倒,诚心实意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 空寂和尚摇了摇头,受了他这一拜,转身向庙殿中去, “此次下山之后,对外莫要提起老衲法号,以及这座寒山寺。” “切记,切记。” 待李莲蓬听到老和尚的话,准备抬头询问为什么时,突然眼前有一道金光闪过。 再次睁开眼时,他已不在生活了十余年的寺庙当中,而身处在半山腰的一处山道上。 李莲蓬也不惊讶,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站了起来。 十余年的相处,他早就知道了这位隐于深山寺庙之中的空寂和尚,是一名得道高曾。 不仅精通佛法,甚至还精通机关阵法,奇门遁甲之术。 一座从来不受香客香火供奉的古怪寺庙,处处透露着玄机。 只要那老和尚不愿意,他是无论如何都走不出去的。 这十二年来,他便被困于那寺庙之中,每日吃素餐,泡汤泉,抄经书,外加晨练。 每次想偷偷溜下山,都会在寺庙外大雾笼罩之中迷失方向,走着走着,最终还是会回到这座寺庙之中。 李莲蓬并非这个世界的人,前世他躺在床上充着电,看着电视热播剧看的好好的,突然从网上买的二手充电器插头冒起火星,紧跟着身体一哆嗦,就人事不知了。 再次醒来,意识浑浑噩噩的,只听到耳边有个小孩儿的声音,一边无措哭泣,一边嘶声喊哥。 他当时虽然意识浑噩不清,却也通过脑海中闪过的简短记忆得知,喊他哥的那个小孩儿,是自己相依为命的亲弟弟。 另外,在场除了那个哭喊不停的小孩儿之外,还有另外一名小男孩儿在一遍遍呼喊自己的名字。 后来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仿佛有一股很强的执念在撑着他的意识,让他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交给了喊他名字的另一名男孩儿。 此时回想起来,那时的他,小小的年纪,竟然是在临终托付。 他那时不知为何受了重伤,托付完之后,刚刚苏醒的意识再次沉寂。 等他醒来,便见到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低头看着自己,口中不断唱着佛号。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出家之人,慈悲为怀,见了重伤濒死的自己,善心大发,遂将自己救了,带到山上。 以至于得知自己死后穿越,却不知道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朝代的李莲蓬,一直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只知道这是一个古代世界,具体哪朝哪代,就不得而知了。 问那老和尚,那老和尚也从来都不详说,只说他们身处在一个表面上看起来是太平盛世,实则,暗地里早已风起云涌,稍有一点动荡,就很可能会被倾覆的时代。 这一说,李莲蓬就越发好奇了。 在他的记忆当中,能和这种说法相吻合的朝代可实在太多了,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猜猜猜,可又不能确定。 此时,空寂老和尚终于愿意放他下山了,李莲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定自己所在的朝代,然后才能决定自己该干什么。 总归,比待在深山老林,日复一日面对空寂老和尚那张无所求,只知道吃斋念佛慈眉善目的脸强上百倍! 山道直通山下,期间有所曲折,也是由于七星山太高的原因,有些地方陡峭异常,不得已只能改道。 好在,一路向下,用了不到一个时辰,李莲蓬就来到了山脚下。 在一条小溪边蹲下洗了把脸,无意间看到了水中倒影,李莲蓬盯着怔怔出神了一阵,搜肠刮肚老半天,方才憋出一句: “帅,我蒸的帅啊!” 前世的记忆,已经随着十二年的山中寺庙生活,时光流逝,而变得有些模糊,但李莲蓬还是记得一个比喻,那就是塞彦祖! 剑眉星目,眸若星辰,一身粗布白衣穿在他身上,胜似金缕玉衣,他自身的那种独特气质,使得他身上的衣裳都仿佛高雅了不少。 人靠衣裳马靠鞍这句话,李莲蓬觉得用在自己身上,得倒过来念。 “山下的世界,我李莲蓬来了!” 微微一笑,心怀赤子之心,凡人之欲的李莲蓬,直起身来,朝着小溪下游走去。 沿着小溪一路向下,越过几个大水潭小瀑布,李莲蓬终于看到了一座小村庄。 那村庄不大,农屋三两座零星点缀,房舍附近有不少农田,此时正值秋末,遍地都是金黄,有农夫弯腰收麦。 此番情景,看的李莲蓬大为亲切,心中欢喜,不由面带笑意,轻叹道: “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呐!” 第二章 那一个江湖传说 “敢问老丈,此地何名,距离最近的一座城镇又有多远啊?” 李莲蓬站在田埂上方,朝着下方正在收割小麦的老农行了一礼,笑问道。 那戴着草帽的老汉闻言,抬起头来,诧异的看着这个气质出尘的短发俊俏后生,沉默良久,方才答道: “这里是小王村,至于小哥所说的城镇…此地往南二十里,有个镇子,名为青义镇,往北三十里,有座县城,名为云梦县,咱们这小王村就归云梦县管辖。” “多谢老丈告知!”李莲蓬再行一礼。 那老农连忙摆手,黝黑的脸庞上,都是朴实,“不碍事不碍事。” 李莲蓬道完谢,循着老农指的方向,用了两个时辰,来到了名为青义镇的地方。 这镇子不大,一条街从头走到尾,不过两百多步,不过镇上却很热闹,押镖卖货的,走脚行商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李莲蓬此时身上寸无银两,好在他此时也不感到口渴饥饿,当是先打探清楚这是哪朝哪代再说。 来到一处茶肆,见那店小二面善,李莲蓬双手合十,一本正经宣了一声佛号, “不知小僧可否在贵店借一张木椅,歇一歇脚?” 那店小二打量他两眼,见他着一身纤尘不染浆洗到大白的白色布衣,又是紧贴头皮的短发打扮,像是一个出家之人。 想了想,人家只是借地歇脚,掌柜的又喜欢与江湖人为善,僧侣也算是江湖人,于是便笑道: “还请法师入店,寻个空桌坐下便是。” 李莲蓬面带慈悲笑意,“善哉善哉,多谢施主。” 进入到茶肆,里面有不少江湖人打扮的人在谈天说地。 李莲蓬环顾一周,找了一个空桌坐下,侧耳倾听。 “……战至最后,两艘大船尽毁,只见那独自一人迎战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手持少师剑,使出了一招名为游龙归海的剑招,霎时间,剑气连天,海水倒悬,化为一条条水蛟龙,直直朝着那邪教金鸳盟盟主大魔头笛飞声射去。” “那笛飞声不愧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魔教大魔头,一手刀法同样是出神入化,面对激射而来的水龙不慌不忙,从容应对,先是一刀断水,绝了那水龙源头,而后刀尖向上一挑,用澎湃内力拉起了一张水幕……” “再之后,中了一招明月沉西海的大魔头笛飞声和力有未逮不慎中了大魔头两掌,从而身受重伤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便双双坠入东海之中,从此下落不明。” 只听那口若悬河的江湖人说完,朝着一旁伸了伸手,“上茶水!” 一旁连忙有人递上,急急问道: “接下来呢?” 那人接过水喝了一口,“接下来?接下来的事情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了,从那之后,整座江湖一蹶不振,没有了邪教金鸳盟,也没有了守护江湖正道的四顾门。” “李相夷这个核心人物失踪之后,损失惨重的四顾门就此解散,李相夷的左膀右臂佛彼白石四位大侠,带领剩下的门人,在清源山后沼泽之后,建立了如今代管江湖之事的百川院,继续发扬李门主守卫江湖正义的理念。” “唉,可惜了,李相夷一代天骄,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天才武者,到头来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啧啧啧,这江湖啊,说来说去,尽是打打杀杀,到头来,什么功名利禄,人死一场空啊~真没什么好的,也就酒还行!” “去去去!” “喝酒的到隔壁酒肆去!这里是喝茶的地方,容不得你这等酒鬼指染!还敢变着法的说李门主的不是,真是不知死活,李门主当初整治武林的时候怎么没把你这等人收了去,赶紧滚滚滚!” “还不让人说了……嘶,莫要打人,走,我走还不成嘛!要不是没钱喝酒,谁爱来喝这寡淡的茶水,倒找我钱我都不喝!” 推搡中,一个穿着一袭素衣,面容苍白,样貌清秀的年轻人,被一群面露不满的江湖人推搡了出去。 在一旁听完整个故事的李莲蓬,转头看向那个面露苦笑之色的年轻人,若有所思。 待所有人的视线,重新聚集到那个仿佛亲眼见证了一场江湖高手大战的江湖人身边后,李莲蓬离开了茶肆。 一条巷子里。 “阁下别跟着我了,出来吧,我知道你在后面,有什么事,何不堂堂正正的当面说?” “施主好敏锐的察觉力。” 李莲蓬施施然现身,面带笑意的看向那个素衣男子,“小僧法号…空空,敢问施主大名?” “李莲花。” 李莲蓬眼中笑意更浓,然而他却极力忍着,双手合十,唱了一句佛号, “阿弥陀佛。” “原来是莲花施主,小僧这厢有礼了。” “有礼有礼。”李莲花随意的拱了拱手,一双略显空洞的眸子,看向那续着寸长乌黑短发的小和尚, “小和尚你为何要跟着在下?” 旋即恍然忆起,指着李莲蓬,道: “哦,我想起来了,方才小和尚你也在那座茶肆之中吃茶。” 李莲蓬摇了摇头,“小僧恰在此地歇脚,没钱吃茶。” “那小和尚你的意思是?找在下化缘不成?” 李莲花挑了挑眉,苦笑着摊了摊手,“在下浑身上下,早已身无分文,连酒都吃不起了,你也看到了,刚刚才被那些江湖客赶了出来。” 李莲蓬心想,你这等人物岂会没钱吃酒? 大忽悠! 在看到眼前这个身着素衣,说话时眼神空寂麻木,偶尔流露出淡淡忧伤的年轻人时,李莲蓬死去了十几年的前世记忆突然就攻击了他。 别的记不起,前世被电死之前,熬夜追剧的电视剧内容,他倒是记得一清二楚。 眼前的人,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看的武侠电视剧《莲花楼》中的男主角,李莲花! 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 江湖公认的第一高手,身怀至阳至纯功法,扬州慢,持有少师、刎颈两把绝世名剑的少年英雄,李相夷! 也极有可能是他这一世的唯一亲人! 李莲蓬心中有个大胆的猜测,眼前的李莲花,也就是和大魔头笛飞声东海一战之后,生死不知的李相夷,极有可能是他这个身体的亲弟弟! 第三章 好一座莲花楼呦 见那自称空空和尚,名号一听就是现编的假和尚半晌不语,李莲花顿时有些不耐烦了。 “这位……空空法师?在下还有要事要忙,你若找在下无事,那在下这便走了啊?” “等等。” 李莲蓬连忙开口叫住他,“小僧有一事相求。” 李莲花微微偏头,道:“何事?提前说好啊,我身上是真没钱。” 李莲蓬心中苦笑,这李莲花还真是一个小事上喜欢斤斤计较,大事上完全可以放弃生命成全他人的古怪家伙。 收回乱糟糟的思绪,李莲蓬道:“小僧远道而来,人生地不熟,也无相熟之人可以投奔,今日见公子面善,相逢即是缘分,小僧可否到公子家中暂住一些时日?” 不等李莲花开口拒绝,李莲蓬补充道: “李公子放心,小僧绝不白住。小僧来自遥远的膳食国,精通厨艺,只要李公子愿意提供食材,保证每日都给公子提供不一样的吃食。” “膳食国?”李莲花狐疑的上下打量着他,“我为何从未听说过?” 李莲蓬露出神秘微笑, “膳食国在东海尽头,距离此地约有十万八千里,在小僧的故乡,人人皆是大厨,对厨艺一道,每个人都有很深的造诣。” “小僧虽年幼时就跟着师傅上山修行佛法,却也不曾少了厨艺修行,保管李公子能大饱口福。” 虽然记不起前世自己究竟从事什么职业,总之,对于做菜,李莲蓬有着天然的热衷,在寒山寺中这些年,老和尚带上山的那些平平无奇的素食材,他都能做出花来。 记忆中,在这部剧里,中了碧茶之毒,化身李莲花的李相夷,平日里除了打探师兄遗体下落和养病,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做菜。 练了十年,还是见习厨师的菜莲花。 “……抱歉,在下也和法师你一样,一直以来,居无定所,每晚不是露宿街头就是在朋友家过夜,实在没有法师你的落脚之地。” 李莲蓬知道以李莲花老奸巨猾,谨慎多疑的性格,肯定会拒绝,又道: “小僧还精通卜卦之术。” “嗯?”李莲花疑惑,“卜卦?” 李莲蓬点头,“卜卦。” “不知能否请空空法师先替在下算上一卦如何?” 李莲花饶有兴致的问。 “有何不可?” 李莲蓬说罢,装模作样的闭目凝神。 见他闭眼,李莲花转身就要偷偷溜走。 李莲蓬及时开口了, “李公子一直以来,都在找一个人,一个已经化作白骨的人。” 正准备脚底抹油的李莲花,豁然转头,死死盯着那个身着布衣的假和尚。 …… 山林之中,林木茂盛,花草金黄,蝶飞蜂舞。 风吹叶落,硕果挂满枝头。 “空空法师,你为何能算出我要寻一个死人?” “此乃天机,天机不可泄露,否则,恐遭人祸。” “神神叨叨……” “李公子说什么?” “没什么,快要到了,诺,就是哪儿,莲花楼,我的住处。” “好一座莲花楼,李公子当为大雅之人!” “谬赞。” “狐狸精,我回来了,还不快快出来迎接。” 一袭素衣的李莲花,率先朝着莲花楼走去,身着布衣的李莲蓬,远远看了两眼那栋行走的楼房,心中不由赞叹一句,遂紧随其后。 走近后,那造型精美,由四匹马提供动力的木楼下方,钻出一只黄狗。 这就是狐狸精了,相伴内心孤独的李莲花十年,能助人破案的那只土狗。 “狐狸精?李公子为何将它起了这么个名字?” 李莲蓬附身抚摸着后头,好奇问道。 李莲花打开木楼的大门,头也不回,随口道: “胡乱起的。” “原来如此,李公子好雅兴。” “……” 入夜,李莲蓬大展拳脚,做了一桌子菜。 两人相对而坐,颇为抠门的李莲花,破例拿出了一坛子酒酿,招待李莲蓬。 倒酒之时,仿佛才突然想起来,僧侣八戒,李莲花笑呵呵的问道: “空空法师可饮酒?” 而对面那和尚的回答,让他大失所望。 “李公子多虑了,小僧乃膳食国人,不忌食欲。” 笑话,他李莲蓬都在山上吃了十几年的素斋了,现在好不容易下了山,再不喝酒吃肉,还让他活不活了? “那,你我今日便借着酒菜,畅饮一番。” 李莲花颇为肉痛的说道。 如果是他一个人,这一坛酒起码能喝上数天。 看这假和尚说话时口气颇大,指不定是个甚么酒量呢。 唉,罢了罢了,今晚就当以酒换那一个可能了。 这假和尚来历不明,相貌俊美到简直能与他改换容貌之前相媲美,再加上行走之间呼吸悠长,落地无声,应当也是一个内力不俗之人。 而且一张口就能说出自己寻找师兄尸体下落的秘密,想必不是一般的江湖人。 先安抚住他再说。 李莲花心中暗暗想道,遂端起酒杯,“用法师的话来说,相逢便是缘分,在下敬法师一杯。” “好说。”李莲蓬亦端起酒杯,和李莲花手中的酒杯碰了一下,“感谢李公子善心收留,都在酒里了。” 说罢,仰头一饮而尽。 李莲花眯了眯眼,也喝掉了杯中酒。 “李公子尝尝小僧的手艺,游历至此,小僧已经许久不曾动手做膳食了,也不知手艺是否下降。” 李莲花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儿红烧肉,放进嘴里。 旋即,微微睁大了双眼,朝李李莲蓬竖起大拇指, “法师当真好厨艺!” 诚心赞叹一句,又随意吃了两口,李莲花便放下了筷子。 他中碧茶之毒太深,五脏受损,平日里吃不下多少食物,全靠药酒和内力强行镇压着,偶尔还需要到寒水寺找了无和尚针灸治疗。 更何况,今晚这顿饭,本就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试探眼前之人来路。 李莲蓬倒是毫不在意,见李莲花落筷,他依旧动作不停,下快如飞,吃几口菜,喝一口酒,不到片刻功夫,一桌子菜已然下肚。 吃完之后,还毫无形象的打了一个饱嗝,口中喃喃自语道: “这才是生活啊~” 李莲花以手扶额,呆呆的注视着他。 李莲蓬仿若未曾看到他眼里的震惊,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伸了个懒腰, “小僧已许久不曾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今晚多谢李公子款待,小僧这便去睡了。” 说罢,向着李莲花点了点头,朝着楼中走去,在李莲花的木床上躺下。 很快便鼾声四起。 第四章 小僧这厢有礼了 朝日初升,窗台上落了几只翠雀,唧唧喳喳将李莲蓬吵醒。 他坐起身,闭着眼睛伸了个懒腰。 这一夜他睡的格外沉,并不担心李莲花会对他做点什么,其一是他有本领在身,寒山寺空寂和尚让他炒写的经书里有不少佛门功法,其中有一门名为‘龙象般若功’,是他每天晨练的主要项目。 十二年下来,按照老和尚的说法,他已经初窥门径,习有小成,刀剑难伤不说,内劲还格外雄厚——从这个说法上就能看的得出,那慈眉善目隐于山中修禅的老和尚不简单。 正经的出家人谁张口闭口谈刀剑说内劲的?这不是江湖人才会挂在嘴边向外显摆的话嘛! 这其二嘛,原因就简单了,既然是那电视剧莲花楼里的武侠世界,这李莲花的性情,便很好掌握。 李莲花如今功力几乎近失不说,还一身的毛病,加上有求于自己,断然不会做些过分之事。 李莲蓬昨晚和衣而睡,醒来之后身上的布衣有些皱巴巴的,李莲蓬心想在山上条件艰苦也就罢了,一件布衣浆洗上几百遍只要没烂就还能凑合穿,下了山可不能凑合了。 心中有了计较,李莲蓬出门去,寻找李莲花。 这由船木拼凑起来的移动楼房吉祥纹莲花楼一楼,就只有一张木床,也不知昨晚李莲花是怎么睡的,总之李莲蓬没有听到他进屋的脚步声。 ——也可能进来了,他没能察觉,昨晚他实在睡的太沉了。 李莲蓬出门后,看见李莲花正顶着两个黑眼圈在门口认真浇花,见到他出来,勉强露出困倦笑容, “起来了,空空法师昨晚在屋子里睡的怎么样?” 李莲蓬点点头,“睡的很饱。” 对李莲花语气中的怨气充耳不闻,问道:“李公子可有多余衣物?小僧游历至此,身上就这一件衣裳了,昨夜太过疲倦,和衣睡下,一觉醒来,这布衣却是不能再穿了。” 于是,李莲花看向他的眼神顿时又幽怨了几分。 一来就霸占我的床,现在还要向我借衣裳穿,这膳食国来的和尚当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 李莲花无奈放下手中木壶,丢下一句等着,转身进了木屋,一阵翻箱倒柜。 李莲蓬看着他单薄且略显佝偻的背影,笑了笑。 李莲花啊李莲花,相信我,当我们把各自的身份真相弄清楚的那一天,你会感谢我的。 片刻后,李莲花抱着一件和他身上颜色差不多的灰色布衣出来,递给李莲蓬,絮絮叨叨道: “就只有这件,勉勉强强还能凑合穿,在下其他的衣服要么布丁太多,要么就是……” 李莲蓬开口打断道:“李公子多虑了,有的穿就行,小僧不嫌弃的。” 李莲花:“……” 李莲蓬接过衣服,问李莲花道:“附近可有河水?小僧已经三天不曾沐浴了,污垢满身有违戒律。” “…这里往东不远,有一条河,河水不深也不急,倒是能够供人洗漱。” 李莲花指了指东面说道。 李莲蓬双手合十,唱了一句佛号,遂抱着衣服,朝李莲花指的方向走去。 半个时辰之后,梳洗干净的李莲蓬看着消失在原地的那座木楼,以及草地上若隐若现的车轮印子,嘴角微微勾了勾,脸上露出一抹笑意。 “李莲花啊李莲花,你还真是有够小气的,哥只是借张床,借一件衣服罢了,你就就暴露了小气包本性。” 半个时辰,折合一个小时,以那莲花楼的重量,跑不了多远,换了一身衣服的李莲蓬,抱着从寺庙上传下来的布衣,脚下如飞,仔细循着车印追去。 一刻钟不到,他便看到了远处停在山林当中的那栋莲花楼。 “汪汪汪!” 还未走近,便听到了一阵犬吠声,却是有人找上了李莲花的麻烦。 “你这书生好不识趣,我家公子看上了你这小楼,是你的荣幸,你竟然还敢不卖?!” “诸位,实在是抱歉啊,我这小楼呢,虽然不是什么珍贵之物,却是在下的容身之处,断然不能卖的,否则在下就要露宿荒野了,还请见谅。” “我就一句话,你卖是不卖吧?!” 莲花楼门口,三名身材魁梧的壮汉,围着李莲花,威胁他卖楼。 在这几个壮汉身后,一个满脸稚气的锦衣少年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气定神闲的在逗狐狸精。 狐狸精匍匐在地,叫声中充满敌意,它感受到了主人和自己如今的处境,心中不安,却也没有因此退缩。 李莲蓬看着这一幕,眼前顿时一亮。 这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在李莲花这边不着痕迹刷好感度的机会。 李莲花碍于碧茶之毒,寻常不会出手,一直都在努力扮演着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最多再加上神医这个名号。 不过很显然,现在的李莲花,还不曾拥有享誉江湖的‘李神医’称号,否则的话,断然不会被人认不出,逼迫他卖楼。 “几位施主,小僧这厢有礼了。” 李莲蓬人未到,声先至。 下山后第一次动用山上寺庙中所学。 浑厚的内力附加在声音上,目标直指那围在莲花楼前的四人一匹马。 少年胯下那匹神骏不凡的黑马,在李莲蓬这道夹杂着内力的声音之下,不出意外的受了惊吓,长嘶一声,人立而起。 “啊呀!” 马背上那名锦衣少年错不及防之下勒紧缰绳,口中惊呼一声,却不曾掉下马背来。 然而这一幕却吓坏了那三名护卫模样的人,三人齐齐回头,顾不上惊诧身后传来的那道声音,各自有了动作。 “小…公子小心!” “吓!” “快接住公子!” 三名壮汉扑向少年,稳住了受惊的马儿,旋即立刻转身,对着李莲蓬的方向,怒目而视。 其中一人喝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另一人色厉内荏道:“你可知我家小…我家公子是何人?万一伤了我家公子,定然取你性命!” 最后一个汉子虽然什么都没说,不过却是‘锵锒’一声,抽出了腰间长刀,目光凶狠的看向李莲蓬。 李莲蓬神色温和,双手合十,面露慈悲之色,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僧法号空空,乃这位李公子之舍友,不知诸位施主这番何意?” “空空法师?” “舍友?” 两个出声询问的汉子异口同声问道。 李莲蓬缓缓点头,目光却看向那马背上一脸狼狈样的锦衣少年, “正是。” 第五章 多愁公子方多病 “你这和尚,当真是好强的内力!本公子且问你,你与这小楼的楼主是何关系?” 马背上那锦衣少年面对李莲蓬的注视,昂了昂下巴,先是大大方方承认了李莲蓬的武功,随后又问起他的来历和李莲花的关系。 李莲蓬依旧是一副笑呵呵,人畜无害的模样, “小僧昨日与诸位施主身后的李莲花李公子一见如故,遂应了邀请,到这莲花楼中长住,若非要用一词来形容小僧和李公子的关系,那便用好友吧。” “好友?” 锦衣少年眨了眨眼睛, “一个病殃殃的书生,和一个蓄着短发不穿僧衣的和尚是好友?” “你们两个人绝对有古怪!” 锦衣少年断定道。 众人身后的李莲花,悄悄翻了个白眼。 心中烦闷不已,这假和尚真是如同黏人的芽糖一般,甩都甩不掉。 更烦的是,这个不知从哪儿来的富家少爷,他在这林里连人带楼藏的好好的,突然就被这路过的锦衣少年找上门来,说是要用一千两银子来买下他这木楼。 自己已经说了不卖,那少年却是不说话了,翻身上马,让三个看着气势汹汹,浑身却毫无杀意的随从上来磨人。 李莲花想了一晚上,已经不打算借助外力寻找师兄单孤刀不知所踪的遗体了。 这六年来,他已经集齐了不少线索,仔细想来,恐怕距离找到师兄的尸身也已经不远了,不打算在节外生枝。 因此才趁着那来路不明的假和尚去河里洗漱的功夫,带着莲花楼跑路,一路兜兜转,躲到了这里来。 不曾想,半路上遇到了一个强装强装嚣张跋扈,盛气临人,实则眼底清澈中带着一丝愚蠢,并无半点恶意,反倒好奇心很浓,疑似刚刚从家里跑出来没多久的浓眉大眼少年人,带着并不凶恶的仆从缠上了他。 而后,祸不单行,那假和尚也在他准备出手撒迷药溜之大吉时,也找了上来。 李莲花念及如此,不由以手扶额,蹲下身来,低头小声叹气。 他就想找到师兄单孤刀遗体,葬到师父坟墓边上之后,找个安静地方等死而已,怎么就这么难? 他李相夷是不是以前太过顺遂了?以至于老天爷都看不过眼,专门在他惨遭背叛,时日无多之际,又派了一个假和尚一个假恶少前来惩罚他? 真真是倒了大霉了。 “要不,这位小施主,你先下马?施主这匹马儿一看就不凡,不过它好像病了,马腿一直抖动不停。” 闻言,那锦衣少年立即低头看去,察觉到他从家里偷来的宝贝马儿,果真如那和尚所言,四条马腿自方才以来一直抖动个不停,显然是被方才那和尚的内劲震伤了肺腑。 连忙灵巧的跳下马背,转身吩咐道: “张三,你和李四去把我的风神驹牵去前边的镇上找郎中看一看,要不要紧,王五,你留下来陪我。” “这……” “公子,这不妥!江湖险恶……” 锦衣少年皱眉,大声喝道: “还不快去?!本少爷的话都不听了是吧!” 见被点名的两名护卫依旧低头,站着不动,无声抗命,少年顿时气极,抬起腿,一脚朝着其中一人踹去, “还保护我,就你们那三脚猫功夫,三个人绑在一起都打不过我,还保护我呢!我看我保护你们还差不多!” “赶快去,耽误了马儿的伤情,小心家法伺候!” “噗通”、“噗通”! 被点了名的两名汉子突然跪倒。 其中一人哭道:“公子啊,我等真的不能让你脱离视线啊,哪怕我等武艺粗浅,可至少能让公子你万一遇到危险时挡上片刻啊,这江湖,可不比家里啊公子……” 锦衣少年见状,气顿时消了大半——实际上他本就没有生气,这般忠心耿耿的护卫,他如何会生他们的气? 只是为了支走他们而已。 好不容易偷偷从山庄里流了出来,准备闯荡江湖大干一场,带一群五大三粗的护卫算怎么回事啊? “罢了罢了。” “本公子不逼你们就是了。来,凑近些,让你们看一物件。” 说着,挽起白绸金线的袖口,露出手腕上的一个腕带, “你们以为本公子没有准备?本公子出门之前,早就准备好了,这物件可曾让你等放心?” 张三李四两名护卫在看到锦衣少年手腕上的东西之后,犹豫了一下。 有这东西护着少爷,那就不用愁了,要知道,这可是山庄里堂主亲自设计,丢在江湖中必遭疯抢的物件,有它在,想来少爷的安危无虞。 因为只此一物,便顶的上他们这些护卫数十人。 “那……” 张三还待犹豫,虽然如此,他还是不想离开少爷。 少爷虽是偷跑出来的,可跟着他一路行来,酒肉管饱,比待在山庄里强多了。 锦衣少年却已是真的不耐烦了,见两人仍然跪地不起,恼怒道: “快走快走,再耽搁我结交江湖好友,本公子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是,是……少爷万事小心,等我二人把少爷的马儿治好了伤,就来找少爷。”张三连忙收起了小心思,慌忙称是,也不称呼锦衣少年为公子了。 说罢,两人起身,牵着受伤的马儿,一步三回头的上了远处的官道上。 目睹这一幕的李莲花和李莲蓬,神色各异。 李莲蓬是记得电视剧情,听到‘山庄’这两个字,再加上看到了少年手腕上的那个一眼看上去就不凡,设计格外精巧的物件,顿时就知道眼前这锦衣少年是谁了。 而李莲花,则是因为师兄单孤刀的缘故,在他还是李相夷的时候,闯荡江湖去过不少地方,特别是享誉江湖的名门正派,他几乎都有上门拜访。 在看到少年手腕上的物件之后,顿时猜到了眼前这少年是何人了。 只是没想到,这小子几年不见,变化竟如此之大! 他记得当初随着师兄单孤刀见这小子时,他还坐在木椅上,枯瘦无力,连一把桃木剑都拿不起来。 不曾想,这才几年过去,这小子就已经能够纵马江湖了! 李莲花微微摇了摇头,不再做他想。 如今,故人已逝。 他也不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李相夷,还想这些做甚么,早点摆脱眼前这少年和远处那假和尚,回到清净的日子,才是当下最要紧的事情。 待两人身影远去之后,锦衣少年一改之前的纨绔模样,肩膀挺得笔直,双手抱拳,正了正衣襟,向着李莲花拱手笑道: “在下多愁公子方多病,并无恶意,之前多有得罪,还请莲花楼主见谅!” 第六章 人生得意须尽欢 “原来是方少侠,有幸有幸,在下李莲花。”李莲花起身拱了拱手,笑呵呵道: “方少侠言重了,在下呢,早就看出了方少侠并无恶意,得罪谈不上。” 方多病诧异一下,心想不愧是自己小姨常常挂在嘴边念叨的李神医,这般胸襟气度,暂时看来值得自己结交。 不过,既是为小姨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还是需要探上一探的。 “李楼主可曾记得一年前曾救治过的一位女子?她名叫何晓凤。” 方多病板着小脸,郑重其事的问道。 李莲花闻言一脸茫然,‘啊’了一声,问道:“方少侠可是认错人了?在下不通医术啊,更从未救过人,不知方少侠所说的何姑娘又是何许人也?” 见他一脸诚挚作问,惊讶的模样不似作伪,方多病反而狐疑了,难不成小姨说的那些妙手回春生死人白骨的话都是骗人的不成?为何这李莲花看起来气虚神短,毫无小姨所说的一派清风朗月气质。 这样的一个人当得起‘神医’二字? 初出茅庐的方多病,觉得小姨可能被人给骗了。 小姨何晓凤表面看着聪慧无双,还被天下武林称为第三美人,一身武艺对于女子来说,也算小有所成,可只有他才知道,实际年龄大不了他几岁的小姨最傻了。 这个傻并非智慧有缺,而是花痴,娘亲就曾经教训过小姨,被他不小心听见了。 娘亲原话是:“晓凤啊,大姐不求你大富大贵,或者成为江湖中人人敬仰的侠女,只愿你安安分分早些找个如意郎君嫁了,相夫教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总是被那些混迹江湖,惯会花言巧语巧言令色讨人欢心的年轻人骗,你说说,这都第几次啦?” 很显然,通过娘亲的原话来看,小姨行走江湖,已经被男子骗过不止一次了,每次都需要身为堂堂的天机堂堂主的娘亲出面,为她摆平那些江湖孽缘。 看这样子,这莲花楼的李神医,恐怕也是小姨在天机山庄之外这座江湖上留下的孽缘之一。 不行,我方多病从小便立志闯荡江湖,匡扶正义,若是连小小的家事都弄不清楚原由,谈何为江湖人主持正义? 只不过…… 方多病上下打量了李莲花几眼,心中暗道,只不过这李莲花看着风一吹就能倒似的,威逼明显问不出什么来,何况还有那个空空和尚虎视眈眈,从方才那和尚的表现来看,内力相当不俗,都快有自己八成功力了,真打起来自己固然不惧,可万一不小心把这李莲花给误伤了,小姨万一时候问起来他怎么说? 他方多病从小便不擅说谎,到时小姨问起来,肯定露馅。 “方少侠?” 思索间,突然,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将陷入头脑风暴当中的方多病惊醒。 “啊?”藏有心事的方多病瞪着一双大眼,一眨不眨的循着声音看去。 李莲花见这少年呆呆的模样,笑了笑,温和道:“是这样,方少侠,在下今日还有要事要办,若方少侠无事,可自行离去了,在下要赶路了。” 换上了李莲花衣服,手短脚短的李莲蓬,此时也走上前来,看向那锦衣少年方小宝,双手合十道:“正是,小僧和李公子今日还有要事要办,方施主可以带着你家护卫离开了。” 这剧情和李莲蓬记得的不太一样。 天机山庄的少主方多病似乎过早下山了。 如今他看起来格外稚嫩,以李莲蓬从空寂老和尚那里学来的医术来看,这方多病的病情应还未完全好,要是现在就缠上他们,只能和李莲花当病友。 而且,最多两个月之后,这方多病就什么忙也帮不上了,病情会加重,到得那时,这乳臭未干的天机堂小子,只会是两人行走江湖的拖累。 这三人组,现在是断然不能组的,若是笛飞声还好说,瘦死骆驼比马大。 不过相对而言,那个杀人如麻的武痴,似乎更是个麻烦精,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 至少,也得等这方多病成年之后,彻底摆脱了‘多病’这个名字的含义和来由。 待他死皮赖脸加入了那和朝廷监察司分工明确,专门代管江湖纠纷事的百川院,才好和他们一起走江湖,行侠仗义,断案沉冤,惩奸除恶。 嗯,就这么办! 心中打定了主意。 李莲蓬决定,先和李莲花‘摒弃前嫌’,一起摆脱眼前这鲜衣怒马的稚嫩少年纠缠再说。 不论如何,这个世界并不寂寞,李莲蓬觉得自己不白来这一遭,有个天下第一的亲弟弟,还有江湖上那些绝代风华春兰秋菊各有特色的莺莺燕燕们,这人生啊,怎么可能会无聊? 虽然现在这亲弟弟身中奇毒,心灰意冷,风光不在,实力更是只有当年的十分之一。 虽然那些莺莺燕燕李莲蓬还不曾见过一个,自已也套了个膳食国和尚的身份,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中了毒,解了便是,有了心病,除了便是。 至于这个随口编的和尚身份—— 待他脑袋上那被无良的空寂和尚剃掉的头发长长了,恢复成气度翩翩浊世公子的模样之后,甚么千金小姐,江湖侠女,门派圣女,还不是通通的手到擒来? 这人生啊,是用来享受的,就像他记得的那句诗词形容的那般: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该得意就得意,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 而不是像他这个傻弟弟李莲花这般苦主做派,只度旁人不度己,善良的太过头了。 李莲蓬印象中电剧里站在房顶上红绸舞剑的李相夷,风光还没两年,就遭遇了师兄好友背刺背叛。 家业被毁,红颜易主,简直就是苦主本主,真真是遭老罪了。 不过现在好了,有他李莲蓬这个死而复生的亲锅锅在身边,断然不会让他李莲花再像电视剧里那么惨。 李莲花猜不到李莲蓬现在的想法,在他看来,这假和尚和天机堂的小子一样麻烦,见他和自己并排站,不由往一旁挪了挪。 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莫沾边! 李莲蓬对此视若无睹,依旧看着眼前这位眉头紧锁,一下子沉默不语,似乎不满他和李莲花话中不加掩饰驱赶之意的锦衣少年,欲言又止道: “方施主,小僧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方多病此时被两人联合驱赶,心中颇不痛快,闻言没好气道:“法师只管说便是!” “那小僧便说了。”李莲蓬看了一眼方多病身边的护卫王五,这才继续道: “小僧因师承缘故,略通一点点岐黄之术,方才小僧观方施主面相,察觉到方施主此时看起来朝气蓬勃,实则身虚体弱,阳神颇为不继,每逢阴雨天气时,旧疾便立即找上门来,已困扰方施主许多日。” 方多病一怔,脱口而出,“你怎知我……” 旋即意识到身边还有家里带出来的贴身护卫在,不由开口辩解道: “你这和尚,净会胡说八道,我分明只是染了一点风寒,哪儿有你说的这么严重?本公子的病早就治好了!” 一旁的王五猛然瞪大眼睛,看着方多病道:“公子你不是说……” 方多病连忙开口打断道:“王五,你别听这和尚胡说,我的病早好了,这半年来都未曾再泡过药汤和吃那些难吃的药丸!” “你这和尚,再敢当着我家护卫的面乱说话,小心我打断李莲花的腿!” 一旁看戏的李莲花: “……” 第七章 这银子是谁丢的 李莲花颇为郁闷的看着方多病,心想,他招谁惹谁了? 动不动张口闭口就要打断人家的腿,方多病这臭小子多年不见,是真的飘了啊。 就在方多病威胁李莲蓬时,忠心耿耿的护卫王五,悄悄将手探入怀中,摸出了一把令箭,不等方多病余光暼见后阻止。 “咻!”地一声,冲上了天空,在数百米高空炸开。 “啪!” 方多病一巴掌拍在了他自个白皙的额头上,欲哭无泪, “完了!” “你你你…你给本公子等着!”方多病指着笑眯眯的李莲蓬,恶狠狠的威胁了一句,纵身一跃,腾起数丈来高,踩着树枝,朝山林当中遁去。 那令箭是天机山庄特质的响箭,一旦拉响,附近天机堂安插的人就会发现他的踪迹,届时,母亲派的人就来抓他回去了。 好不容易偷跑出来,方多病可不想那么快就被抓回山庄,于是,毫不犹豫的准备先找个地儿躲躲。 “少爷,你等等老五!” 那体表健壮,似是练肌肉功夫的护卫王五见状,大吼一声,朝着方多病离开的方向,大步狂奔而去,如同一头山熊,人立而起,狂哮山林,惊飞了一群落在树梢歇脚的鸟儿。 待那一主一仆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莲花楼附近之后,李莲蓬双手合十,唱了一句佛号, “阿弥陀佛,李公子,小僧饿了,不知可否再借李公子这楼里的锅碗瓢盆连并一应食材一用?” 对于李莲花抛下他之事,只口不提。 李莲花摆了摆手,“用吧用吧。” 这假和尚是真打定主意,要赖在他这里了。 早知如此,昨日就不该听此人的胡说八道,直接拒绝了便是。 自己这些年一直在寻找线索,应当是由于太过在意,一不留神被这个贯会察言观色的假和尚给诈到了。 至于这和尚所说的,知晓关于他要找之人,师兄单孤刀尸身藏匿之地的秘密,肯定也是假的。 李相夷当年与那个挑遍万人册江湖高手排行榜的武疯子,于东海之上,不计生死一战,尚且都逼问不出师兄的下落,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假和尚,又如何能够知晓? 名字是假的,身份是假的,会卜卦是假的,都是假的。 李莲花颇为头疼的瞥了一眼楼里忙碌做菜的身影,心中暗道,唯有这一手厨艺,是真的。 昨晚那顿饭菜他尝了,味道是当真不错,比他闲来无事靠着一本菜谱摸索做出来的饭菜强多了…… …… 酒足饭饱之后,已经过了午时。 莲花楼前,摆了一张小木桌,两张小板凳,李莲蓬和李莲花相对而坐,喝下午茶。 “李公子当真不通医术?” “略懂一点。” “一点是多少?” “就一点,不及空空你万一。你一眼就能看出那方少侠身患隐疾的本事,在下拍马不及。” 众所周知,李莲花的医术,究竟有多高超,是个未解的谜。 在李莲蓬的记忆当中,剧里演到大结局时,也没有提到这李莲花的医术究竟如何。 世人皆知,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医术高超,能医死人生白骨,有着起死回生之术。 殊不知,这一神医称号的由来,是假的。 他成名的第一件事,是把与人决斗重伤而死,且已入土多日的武林文状元“皓首穷经”施文绝医活了过来。 第二件事,是把坠崖而死,全身骨骼尽断,同样已经入土多日的“铁霄大侠”贺兰铁匠给医治好了。 经由这两人宣传,李莲花才在江湖武林中有了李神医的名号。 而事实上呢,这两件事都是夸大宣传! 铁霄大侠和人决斗,身受重伤,施展龟息大法闭气疗伤,当地的村民误把他当成死人给埋了。 李莲花路过之时,听到坟里有人喊救命,就连忙把他挖了出来。用善心救了其一命是真。 至于铁甲门少主施文绝,那小子讨老婆未遂,上演了一把跳崖的大戏,装死把自己埋了起来。 恰逢李莲花路过,好心将他挖了出来。爱管闲事是真。 因此,李莲蓬才有这一问,问本人总比猜猜猜要强多了吧? 不过既然李莲花说略懂一点,那想来是懂医术的,毕竟,久病成医嘛! 以他的天赋聪慧,学武都轻轻松松学了个天下第一出来,医术一道没道理能难得住他。 “既然李公子颇通医术,想必这些年医治过不少病人,应当是攒了不少银两,小僧看这楼中一应物件,那是样样不缺,食材也都颇为新鲜……不知小僧能否借李公子些银两花花?” 李莲蓬也不装了,直接开口借钱,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 李莲花就是李相夷,李相夷是他亲弟弟,兄弟二人多年不见,他这个当哥哥的,浅浅的花上亲弟弟几十两银子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 “空空法师说笑了,那些物件都是在下这些年省出来的,至于那些新鲜食材……都是好心人见我可怜送的,我是真的没钱。” 李莲蓬脸上挂着笑意,抬起手臂,将放在木桌上的右手移开,掌心下方赫然放着一枚银锭。 “这十两银子,是小僧无意间在木楼里捡到的,既然李公子说你已身无分文,那想必这十两银子便不是公子丢的了?” 李莲花死死盯着那枚银锭,后槽牙都快要咬碎了,心中大呼道:我的,那是我的银子!我医治了两名病人赚来的银子! 只是刚才有言在先,这一张口,便要被当场打脸,于是只得深吸一口气,艰难挪开视线,笑不露齿道: “不是!” “如此便好。”李莲蓬左手也摊开来,低头看着掌心,“那这另外的十两银子,想来也不是李公子你的,既然如此,小僧便先拿这十两银子,付了接下来一个月的饭钱吧。” “给,李公子可千万莫要和小僧客气,还请收下。” “有句话说得好啊,叫‘亲兄弟,明算账’,何况小僧和李公子萍水相逢,能让小僧这个海外蜉蝣之人,在这莲花楼中和公子同吃同住,小僧已是心中感激不尽了,该付的饭钱,还是要付的。” “谢,谢谢……”李莲花已经气到结巴。 不过,还是哆嗦着伸出手,从李莲蓬手中接过了那块儿藏在枕头下面,用来应急的十两纹银。 “感谢的话,还请李公子往后莫要再说了,否则的话,小僧该良心难安了。” 你这不但鸠占鹊巢,还胡乱借花献佛的无良和尚,也会良心难安?! 李莲花心中哀嚎,上天啊,收了神通吧,我李莲花究竟做了何孽,你派这么个人来折磨我! 第八章 世人笑我太疯癫 李莲蓬这番‘蛇打七寸’的气人做法,主要是为了惩戒李莲花,是对小老弟偷摸把他这个还没公布身份的老哥一个人丢下跑路的惩罚。 同时也是摆出了自己的姿态。 他这个来路不明的‘空空’和尚啊,赖上他了。 李莲蓬觉得自己也不是特别在意钱,毕竟他在山上生活了那么久,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钱的购买力。 十两银子能买点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看到李莲花气到变形的脸,想来这十两若是省着点花,也能花上个三五天? “李公子,既然你和小僧如今各自都有了十两银子,不如一起去附近的镇子上逛逛,买两身衣物?” 李莲蓬抬了抬还不到手腕处的布衣袖子, “李公子你看,非是小僧不懂俭省,实在是李公子借小僧的这件衣衫,着实小了些啊,小僧穿在身上连走路都难。” 李莲蓬的个子要比李莲花高上一些,体魄也要健壮许多。 李莲花瘦瘦弱弱的样子,他穿着合身的长衫,到了李莲蓬身上,就显得太过紧绷了些,颇不得劲,李莲蓬生怕一不小心把它撑坏了。 毕竟是李莲花赠予他的第一件衣物,颇有留念价值,李莲蓬可不想让它毁了。 走路都难你还能这么快追上我? 李莲花心中气呼呼的道了一句,脸上露出为难神色, “非是在下不肯陪空空你到镇子上,而是在下之前受人所托,实在有要紧之事要办,需即刻赶往云泽县……” 李莲花话还未说完,便见这假和尚双眸一亮。 顿时,李莲花地话音不由自主的弱了下来。 “那感情好,李公子,想必那云泽县的衣物样式更多些吧?” 只见那空空和尚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好意思的神色, “李公子,实不相瞒,小僧其实也是爱美之人,对于自身穿着,还是颇为讲究的。在小僧的故乡膳食国,有个‘天下美僧’的僧侣排名,小僧不才,位列榜三。” “呵…”李莲花咧了咧嘴,不知为何,原本很生气的他,此时心中格外想笑。 天下美僧?僧侣什么时候冒出来了这么一个排名?他怎么不知道? 也是,这假和尚口口声声说他来自那什么东海尽头的‘膳食国’,想必是他——顺口编出来的排名。 在熙国,江湖武林只有三个榜单,颇有参考价值。 万人册十年一评的武林高手榜。 胭脂斋三年一宣的江湖美人榜。 以及,锻造坊百年前就推出的兵器排行榜,神兵榜。 除此之外,那些江湖武林中名头不太响亮的书画琴棋榜、江湖奇人榜、坐骑榜、名匠榜、天下美食榜、名门正派榜等等,哪个听起来不比这个甚么‘美僧榜’靠谱一些? 这和尚,真是够了! 在他这里编谎话,都懒的正经编了啊,净是一些糊弄言辞! 李莲花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脸上露出一副严肃认真的神情,道: “坦诚公布吧法师,在下不知你找上在下有何企图目的,总而言之,在下已经没时间在这里同你胡闹了,相遇一场,在下也不想同你闹个不愉快,这十两银子也一便给你,总计二十两,已经是在下的全部家当了。” 李莲花眼底布满血丝的一双眸子,死死盯着李莲蓬,道: “拿上这二十两银子,法师是继续云游天下,还是就近找一座香火寺庙投奔,在下都管不着,但总之,在下这里都非法师的久留之地。” “唉~” 李莲蓬看着养气功夫不到家的弟弟,缓缓摇头,幽幽叹了一口气。 不就是借了你件衣物,又拿了点银子而已嘛,何至于动这么大肝火啊? 你不知道你的碧茶之毒,轻易不能动怒,一旦牵动了内力,不小心镇压不住体内毒素,让其侵入五脏六腑,是要折寿的呀! “既然李公子信任不过小僧,那小僧就只好拿着这二十两离开了。” 李莲蓬站了起来,转头看向身旁那座造型精美的小楼,目光中满是不舍。 “可惜啊,小僧怀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志向和信念,不远万里离开故土膳食,云游天下,普度众生。” “这一路走来,见多了这尘世间形形色色的人。对那些或胸怀大志,或被欲望吞噬,或为情所困之人,心怀怜悯之心。” “五毒、六欲、七情、八苦、九难、十劫,样样都能让世人陷入永劫不复的险地,可小僧多数时候,只能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 李莲蓬说到这里,长叹一声,语气悲悯道: “小僧见了李公子这般为执念所困之人,原本想要渡李公子一劫,好让公子你脱离苦海,找回最初的自己,谁曾知,公子如此不领情。罢了,罢了,既然如此,小僧离开便是。” 说着,不待李莲花说什么,李莲蓬豁然转身,抬起腿,步履缓慢,且非常缓慢的,向着远方山林中走去。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世人皆苦,却各安天命。” “小僧学艺不精,这就前往那东海之畔,乘坐渡船,返回膳食国去,此生再不云游。” “就是不知,这回乡的旅途中,小僧还能否再有幸见到那样一场畅汗淋漓的江湖大战,剑起莲花开,于东海之上绽放。” “少年英豪之气概,连小僧这等出家之人都为之折服啊!” “那一剑一刀,两名江湖高手对决的绝世风采,想必小僧此生,恐怕是再也见不到第二次了。” “可惜了,可惜了。” “等一下!”李莲花脸色阴晴不定的开口叫住了李莲蓬。 见李莲蓬迟迟不曾转身,李莲花急了,连忙站了起来,不小心碰倒了身前的小木桌,茶壶摔在地上,微凉的茶水浇湿了一地花草。 “空空法师,请等一下。” 李莲花出口喊道:“是在下错了,不知高僧所言竟都是真的,是在下眼拙了,险些错过高人,还请留下吧,在下这小楼,法师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还请留下吧。” 两句挽留的话喊出之后。 背对着李莲花的布衣年轻和尚,这才止住步子。这说了半天话,他才磨磨蹭蹭走出不到二十步,由此可见,这厮原本就没打算走。 李莲花此时被李莲蓬这番云遮雾绕的话扰了心智,暂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否则,他断然不会开口叫住这冒牌和尚。 第九章 一介游医李莲花 长叹转身离去之时,如同缠脚老妪,絮絮叨叨磨磨唧唧。 被人高声挽留之迹,又是大步流星,显得颇为迫不及待。 李莲蓬是丝毫不在意李莲花看出他的心思破绽,看出了也不碍事,圆还不是随便他圆? 至多浪费些口舌便是。 “来来来,把茶桌扶起来,李公子怎恁不小心?有没有磕到碰到?小僧颇通跌打损伤医理,可帮公子看看。” 两步合一步走近后,李莲蓬弯腰将小木桌扶了起来,把掉在草地上的茶壶茶杯原原本本摆在木桌上,然后颇为热情的拉起李莲花的袖子,嚷嚷着要为他看伤。 前一刻还一副郁郁不得志的高僧做派,下一刻便成了这狗腿姿态,个中转变,看的一旁地李莲花一愣一愣的。 李莲花呆呆注视着李莲蓬,任由他拉着袖子,上下打量,半晌方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这空空和尚…… 压根就没打算离开,就等着他开口挽留的啊?! 心中恍然地李莲花,眼角不由抽搐了一下,一时之间,颇为无言。 且不说‘美僧’排行榜是真是假,单就这脸皮功夫,空空和尚当属一绝,他李莲花自愧不如! “……” 李莲花自认,他虽不是君子,却也不是那种总出尔反尔的小人,见状只得勉强露出笑意,道: “在下无碍,多谢法师关心。” 李莲蓬这才松开了拉着李莲花袖子的手,双手合十,对李莲花笑道: “李公子还是称呼小僧的法号吧,法师这两字,小僧自认学艺不精,当不起,否则断然不会让李公子这般心生误会。” 经过这一番极限拉扯,李莲花暂时淡了赶走李莲蓬的心思。 这假和尚且不说到底来自何处,有何目的,总之并没有什么恶意。看这样子,哪怕如今是个假和尚,曾经也至少在寺庙之中待过一段时间。 否则,也不会随口说出那么一番颇有佛理的话来。 李莲花认识的高僧,扬州城寒水寺的方丈无了和尚,修佛数十年,都说不出这么一番颇有韵理的话。 抬头看了眼天色,李莲花心中大致判断了一下方位和距离,这才看向不知何时又坐在了小板凳上的假和尚,道: “今日时辰已不早了,云泽县距离此处约莫有百多里的路程,这小楼太过引人注目,傍晚赶路不妥,等明日一早天刚亮时,咱们再一同前往云泽吧。” 李莲蓬闻言,点了点头,很好说话的样子, “任凭李公子安排,小僧都成。” 李莲花遂不再多言。瞥见茶壶没了水,提起空壶,来到小楼当中搭建的灶台处,生起木炭,铁锅烧水。 水沸,端起倒入茶壶中,将沿途路边采摘晒制的茶叶丢了一点进去,盖上盖子,来到楼外。 将杯沿上的泥土冲洗干净,给两人各自又倒了一杯茶水。 做这些的时候,李莲花神色认真,动作细致,心神完全投入其中,看着颇为赏心悦目。 将这一幕尽收眼里的李莲蓬,不由暗自点头。 旁的不说,不生气的李莲花,倒是显得颇有世外高人的云淡风轻之气态。 两人干坐着喝了一下午茶,期间化名‘空空’的李莲蓬询问了许多李莲花这熙国的江湖事。 李莲花不是李相夷那个心高气傲高来高去的少年天娇,一心只有匡扶江湖正义这一件事。 他是李莲花,驾着一栋会移动的木楼于江湖中四处云游,种菜养花还养有一只土狗,过着田园生活,懂得享受短暂人生的李莲花。 因此,李莲蓬的那些看似常识性的江湖人都知道的问题,在跌入谷底,化身平凡人,并且暂时放下戒备之心的李莲花这里,差不多都能得到答案。 据李莲花所言,这江湖中的三教九流,武林名门当中,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武者等级划分。 同一师承的那些江湖武者,一般来讲,资历越老的武功就越厉害。 习武在一个‘习’字,勤加练习,慢慢掌握技巧,只要自身的天赋根骨不是太差,且肯吃苦,愿意坚持下去,到了一定的时间,行走江湖便绰绰有余了。 当然,这其中也有例外,比如万人册武林高手榜上,于六年前陨落,位居那榜首的李相夷,年仅十八岁,便已是江湖武林公认的第一高手了,可谓出道即巅峰。 谈及六年之前的李相夷时,六年之后的李莲花,神情略微有些不自然。虽然他极力假装平静,可李莲蓬还是从他脸上看出了一抹自嘲之色。 身怀天下武功绝学扬州慢,手持少师、刎颈两把天下名剑,最终却因为自大狂傲,目空一切,从而遭受同门好友背叛,身中奇毒,同人决战于东海,毒发,葬身东海。 虽然不是真死了,但武功在碧茶之毒的影响下,施展不出,勉强靠着扬州慢的内力续命,这几乎也和武功尽废没有什么区别。 这对一个初入江湖就一直顺风顺水,创立下四顾门,名满天下,意气风发的少年武学天才来说,无疑是一个比死还要严重的沉重打击。 不过,那李相夷死后,这世间从此便又多出了一个懂得观摩人心,懂得生活的江湖游医,吉祥纹莲花楼楼主李莲花。 “以李公子之见,那名意气风发的少年天才李相夷,缘何会遭受好友下毒背叛?” 李莲蓬突然问道。 正在忆往昔的李莲花闻言一愣, “什么?” 李莲蓬于是又重复了一遍,李莲花听完笑了笑,道: “依在下看来,这些江湖往事,没有过多谈论的必要啊。那些江湖武人成天这立个排名,那设个榜单的,好没意思,成日打打杀杀有甚好的?打输了丢面子事小,刀剑无眼的,一不小心万一身上被捅个窟窿,丢了命事大啊,一点不值当。” “打赢了,万一下手太重,打伤了人,或者失手把人给打死了,平添一桩江湖仇怨不说,还枉背人命,一辈子都良心难安。” “就说那少年天才李相夷,江湖上有名的惊才艳艳之辈,自创相夷太剑剑法,而名动天下,受万人敬仰,可又如何?到头来,他还不是落得了一个挚交亲友背叛,身陨名消,死无全尸的凄惨下场。” 李莲花说到这里时,已是神色释然,清秀的脸庞之上,再无一丝自嘲之意,仿佛在评说着别人的故事。 只见他朝着疑似知晓他身份的李莲蓬摊了摊手,轻叹一声。 “持刀剑混江湖的,都短命啊。我李莲花一介游医,行走江湖,只为讨个生活,只想安安稳稳的活着,活他个长命百岁。” 顿了一下,李莲花轻声继续说道: “至于其他……恕在下说句不好听的——那又与我何干呢?” 第十章 青义镇的人命案 李莲花对李莲蓬说的这一番话,看似什么都没回答,实际上,又什么都回答了。 言下之意:曾经剑法无双,鲜衣怒马,名满江湖的李相夷已经死了,死在了六年前的那场东海之战。 连同那些江湖好友和仇家,一并葬在了东海当中。 他如今只是李莲花,吉祥纹莲花楼楼主,只讨生活,不参合江湖事,一介江湖游医的李莲花。 “李公子所言甚是,人生无常,往事如烟,自当随风而去。” 李莲蓬如此道了一句,便不再就此事多说。 李莲花就李莲花吧,这又何尝不是属于他的自渡过程呢? 认清现实,放下仇怨,活好当下,做自己想做、该做的事情,这才是李莲花。 也是剧里留给李莲蓬印象最深,一举一动最牵扯人心的人。 而非昙花一现,年少陨落的武学天才少年李相夷。 李相夷更多的是一个符号,一个关于李莲花身世来历的符号。 从荣耀走向质朴与平凡,李相夷看似失去了所有,可实际上,当他改头换面,以李莲花的身份现身江湖之时,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悄然完成了蜕变。 正如同那句佛家禅语:“一念心清净,莲花处处开。” 自知命不久矣的李莲花,如今唯一的执念,恐怕就是找到师兄单孤刀被抢走的尸骨,以及调查其真正死因了吧。 也只有来自单孤刀和昔日的旧友、恋人的消息,才能够令他心神动摇,念头不清净。 如果,当现在的李莲花以后得知自己的师兄单孤刀并未死去,且还酝酿了一个惊天大阴谋;如果当他得知,昔日的红颜知己,等他十年,心死念灭,转而投入了别人怀抱的时候,他会作何感想呢? 李莲蓬心中已有答案。 但他对这答案不满意。 他要改写故事的结局。 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 毕竟啊,这是他追的剧,也是他李莲蓬来到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武侠世界之后,有关前世,有关上一段人生,唯一清晰的记忆。 …… 次日午时。 青义镇,刘老二棺材铺。 李莲花留下李莲蓬之后,他之前所说的那件受人所托的要紧事情,就又不那么急了。 清晨时下了雨,两人打着同一把纸伞伞,深一脚浅一脚,来到了这距离莲花楼停放之地最近的青义镇,留狐狸精一只狗看家。 提及这件事,李莲蓬也觉得颇为奇妙。 李莲花那栋造型精美的木楼,总是被李莲花这么随意地往山里一丢,这么多年过去,竟然都没有遭过贼人,也是拙拙怪事。 这江湖啊,可不全是良善之辈,鸡鸣狗盗之人,比比皆是。 饭吃不饱的人,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 然而。 狐狸精那只壮土狗,也已经平平安安跟了李莲花三年了,莲花楼里的那些陈旧摆件,许多都落了灰,也不见有人动过。 想来,这便是李莲花李游医的奇特之处吧…… 李莲蓬低头看着棺材里躺着的人,思绪飘忽,注意力相当不集中。 不过在旁人眼中,却觉得这年轻和尚当真是有高僧风范的,面对眼前这等场景,都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一脸的慈悲为怀,悲悯世人相。 只见堂厅里那副由纯柏木打造的上好棺材之中,死相凄惨,身体足足被碎成了二百零一块儿的刘老二棺材铺老板刘炳坤,被人勉强拼凑到了一起,身上穿着一身崭新寿衣,面朝上躺在里面。 单单看脸的话,他死的还算安详,呈现青白两色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痛苦神情,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但是当视线往下移,看到他脖子以下的其他身体部位时,可就不会那么想了。 这棺材铺刘老二刘炳坤死的啊,可是一点都不安详! 李莲蓬也着实没想到,他下山之后见到的第一个死人,竟然是这样一副尊容,非常的下饭。 被人残忍杀害了且不说,还被碎了二百零一块儿……呕…… 心中干呕两下,连忙默念静心咒。 该说不说啊,空寂和尚教的这静心咒,还真管用…… “法师,可曾超度完了?” 忽然,一旁一个四十来岁,面容黝黑的矮壮汉子小心凑上前问道。 李莲蓬这才回过神来,强行压下胃里的翻涌感,不去看棺材里的场景,转身望向那眼眶红肿显然之前大哭过一场的矮壮汉子,轻声道: “小僧已为刘施主念过往生咒、一字心咒,施主已可安心。” “多谢法师。”矮壮汉子连忙道谢。 “死者已逝,生者如斯,还请施主节哀,小僧去了。” 李莲蓬是已经一刻都不想在这灵堂中待了。 他只是一个冒牌和尚,佛门那用来超度逝者的往生心咒和一字心咒他倒是会背,可当着死人的面背,他还是头一次啊! 何况,还是在这样一具惨遭凶杀,面目全非……脑袋是完好的,那就是死无全尸的尸体面前,李莲蓬能忍住不吐就已经是定力非凡了。 还念经超度?想多了吧! 李莲蓬大步走出停放尸体且气氛沉重的堂厅,来到外面的院子里,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空空,你为那刘家老二超度完了?” 在屋檐下站着的李莲花面上带着淡淡笑意,迎了上来。 “……” 李莲蓬转头看了他一眼,旋即垂下头,唱了一句佛号,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小僧最见不得这等悲惨场面,还请李公子以后莫要再让小僧为已死之人超度。” 李莲花只是笑,“空空你不是说要普度众生吗?那已死之人,可算众生之中的一员?” 说完后,等他回答。 心中暗道,你这假和尚,我看你能装到几时?! 李莲花擅长事后思考,前两日的经历,他经过心中多次复盘,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这法号空空的年轻和尚,既然知道他的身份,那定然和扬州城寒水寺的无了和尚有关系。 因为当年救他时,无了和尚的身边跟着数位无家可归的乞儿,这空空法师极有可能就是那些乞儿中的一员。 后来偷跑出来了,好巧不巧的在这青义镇上撞见了自己,他兜里没钱,又不曾有什么挣钱的营生,于是便打算跟着自己这个‘熟人’,混口饭吃。 那佛门狮子吼,便是明证! 在他的印象中,只有寒水寺的武僧会用! 李莲蓬却是摇头道:“不算。” 李莲花闻言,心中不由一喜,静待下文。 且看我拆穿你! 只听这假和尚道:“正所谓,人死如灯灭,好似汤泼雪。若要还魂转,海底捞明月。” “人死后,万事皆休,空余一具躯壳,有个人样,供亲人缅怀,但在小僧看来,和路边随处可见的土石一样,并无任何区别,自然算不得众生。” “只有活人,才算众生。” 第十一章 荒山孤坟无字碑 这还真是……遇到对手了啊! 平日里行走江湖,三成忽悠六成骗,本领真情各对半的李莲花,一时之间,不由神色凛然,如临大敌。 没想到这空空和尚耍嘴皮子的功夫,竟然丝毫不比他弱半分! 同时,他心中也不由感到奇怪。 有这等本事,还用得着到他这个江湖游医这里赖着骗吃骗喝啊?江湖这么大,随便干点什么不好呢…… “哦,对了,莲花啊,说起这个超度,咱们这次赚了多少银两?”李莲蓬开口问道,语气中竟是没有多少异样。 李莲花的思绪被他打断,抬头看他一眼,漫不经心道: “没多少,加上帮忙敛尸,拢共给了二十两。” “二十两?”李莲蓬对银子没有过多概念,觉得这二十两虽然不多,却也刚好够他从莲花楼里捡到的那个数了,旋即仔细叮嘱李莲花道: “你可要好好收着别弄丢了啊,咱们晚会买衣物,再多备些油盐酱醋,就靠这二十两了。” 李莲花:“……” 好烦啊,他怎么比我还抠门呢? 和尚道士之流,帮死人超度往生,驱生前念,许来世祝福,是有香火钱可拿的。主家一般在这个上面,都不会吝啬,多多少少都会拿出一些白钱出来。 这次化身僧侣的李莲蓬,被李莲花小小地给坑了一把,当然,他自己也没闲着,还帮忙敛尸了。 事情的经过,李莲蓬被迫全程参与其中,大致知晓了过程。 经营了百年棺材铺的刘家家主刘炳坤昨日突然惨遭杀害横死家中。由于死的太过蹊跷,尸块儿在院子里散落了一地,血腥可怖,无人胆敢替其敛尸,云泽县城问讯连夜赶来的仵作看了都直摇头,说这是他二十多年的从业生涯当中见过死相最惨的一具尸体。 也不知这在青义镇一直都颇有名声的刘老二,究竟和什么人结下了如此仇怨,遭此横祸。 那仵作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刘炳坤的家人寻一个郎中来帮忙敛尸。 可这镇子不大,又地处偏远,总共就两个会看病的大夫。 一个年旬八十,动作缓慢,老眼昏花不说,万一再让人看了这尸体,吓出个好歹,镇子上又要平添一桩白事。 这刘老二的死,已经闹的足够人心惶惶了,再不小心吓死一个郎中,消息传回县衙,前来查案的两名官差,外加那名仵作,可是都要受罚的。 于是,就找另一位张姓郎中,谁曾知,那个张大夫听说要给棺材铺的刘炳坤敛尸,当场就病倒了。 两名官差特地去看了那个张郎中,发现他确实病的不轻。整个人气若游丝,浑身长满烂疮,眼看就要撒手人寰活不成了,只好无奈作罢。 之所以要找郎中帮忙敛尸,是因为只有医者方才懂人体骨骼经络脉图,拼凑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再加上医者多有仁善之心,不会对死人的尸体太过忌讳。 找来找去找不到合适的人,急坏了两名从城里来的官差和仵作。 此时虽时值秋收,可天气依旧炎热非常,这尸体短时间内拼凑不成,就要发臭腐烂,到时仵作就更不好验尸,弄清楚死者的死因了。 耽搁的时间越长,这案子就越悬。若真拖成了一桩悬案,那两名领了差事的官差可要哭死。 大熙律法严明,治下每个地方每次发生了命案,一旦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告破,负责查案之人就会受到程度不清的惩罚。若还迟迟破不了案,官府便会把案子便会移交至掌管江湖事的江湖刑堂百川院负责,让其当成江湖事处理掉。而负责此案件的那些官差,将会被革职。 至于大熙为何有这样不近人情的律法……那就和当下这座武人众多,皆有着不少古老传承的江湖,有着莫大干系了。大熙朝廷此举,实属无奈之施。 两名大夫派不上用场,官差当即就在镇上贴了悬赏,恰好被冒雨来到镇子上的李莲花和李莲蓬撞见,痛失二十两的李莲花,毛遂自荐,自称江湖游医愿意帮忙敛尸。 两名倒霉官差大喜过望,一口一个先生,将其请到了凶案现场。 李莲花不愧是曾经的天下第一,心灵手巧的,那仵作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将一具尸体拼凑好了。 然后推荐了李莲蓬这个假和尚给那惊魂未定的刘老二一家人,称横死之人需尽快找到僧侣道士进行超度,安抚亡灵,如此才能保一家平安…… 两人花了半晌的功夫,就在一个横死之人的身上赚了二十两,至于横死之人无不无辜……从李莲花清秀的脸庞之上带着的若有所思表情便知,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 那棺材铺老板刘炳坤昨日刚死,今日镇子上就有流言怪谈传播开来。 看热闹的人说这刘老二刘炳坤常年给鬼做屋,也就是棺材,不小心开罪了一个喜欢夜间打洞刨坟,啃食尸体的山野精怪。 且不说这种怪谈是否子虚乌有,只说那刘炳坤为死人做棺,原本应当是积攒阴德的好事,为何开罪了那么个凶悍物种。 有人说,都怪那刘炳坤手艺太好,给逝去之人做的棺材质量太好,那喜食人尸的山野精怪好不容易刨开了洞,却对坟中的木棺无可奈何,对棺材里躺着的新鲜尸体抓耳挠腮,望而不得。 一次也就罢了,次次如此,那山野精怪啃食尸体不成,饿的极了,必然要心生怨恨。 于是,就找上了性子古怪常年独居的‘罪魁祸首’刘炳坤实行了报复,说的有鼻子有眼,简直跟亲眼见过似的。 也有人说,这刘炳坤年轻之时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临老便遭了报应。 据说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青义镇来了一对儿母子,那女子年纪不大,二十来岁,长得貌若天仙,那孩童约莫四五岁,也是生的粉雕玉琢,颇为惹人怜爱,两人对外宣称是母子关系,而非姐弟。 两人在镇上住了一段时间,那长相绝美的女子突然宣称自己得了绝症,命不久矣,想要将她的儿子托付给镇子上某个值得信赖的人,作为报答,她可以在她最后的时光里,做他的新娘,嫁妆就是她的儿子。 镇子上的人原本不信,觉得这样一个肤若凝脂的貌美女子,哪里像是得了绝症的。可自从哪女子宣称得了绝症那天开始,她的神色就肉眼可见的消瘦下来,不由得旁人不信。 那来了镇子就一直住在客栈的女子,见没人愿意应下这门‘亲事’,都在观望,遂又加重了筹码。 只要有人愿意帮她把儿子抚养长大,她还有一秘宝愿意相赠,这一消息一出,顿时引起了不少心怀不轨的人觊觎,但离奇的是,这些偷偷找上那名女子的人,最后都无缘无故消失了。 一时之间,镇子上流言蜚语多了起来,说这女子是什么妖人,看着年岁不大,实际上已经上百岁,专门食人精血来维持容貌不老。 后来是镇子上已有百年传承的棺材铺刘家的二儿子,性子古怪,极少与人交流,打棺材手艺一绝的刘炳坤,不晓得脑袋里哪根线搭错了,接下了这门买卖。 三聘六礼,娶了那个女子,结束了镇子上的流言蜚语。 毕竟,镇子上谁家没有老人,老人都会去世,都承棺材铺的情。 一年后,女子果真病死,刘家老二刘炳坤,将其葬在了青义镇外的一座无名山后山半山腰上,守着棺材铺,独自一人抚养那个漂亮男童抚养长大。 两年前,那名长大成人,改名刘念梨的男童,离开了青义镇,外出闯荡江湖,再也没有回来。 昨日傍晚那刘炳坤惨死家中,被上门为重病老母买棺材的一猎户发现,告知了镇上的管事之人,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这般。 说刘炳坤以前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具体是什么事,没有人说得清,因为在当时看起来,那刘炳坤做的确是一件好事,尽管他也可能得了那女子所说的甚么旁人一惦记就会消失的秘宝。 就在李莲蓬猜测,这些突然窜起的志怪传说和二十年前的往事,有什么关联之时,一旁发呆的李莲花,突然开口说话了,语气轻轻的,宛如呢喃一般: “既然拿了人家这二十两银子,咱们也该为人家做点什么,否则啊,这钱拿着烫手……” 他摊开手掌,低头看去。 只见那掌心当中,赫然躺着两块儿沾满油脂的银锭。 “空空啊,咱们去那无名山一趟吧。” 李莲蓬看着他掌心那两枚银锭,脑中想起屋子里那个小心翼翼,目光当中都是老农般质朴的矮壮汉子,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 “横竖已无事,陪莲花你去一趟便是。” …… 两人找镇子上的人问清楚无名山所在的方向,用了一个多时辰,离开了镇子,来到了一座低低矮矮,光秃秃的山丘上。 一眼便看见了在那半山腰上,坟前立了一块儿无字墓碑,孤零零的一个小土包。 两人相视一眼,知道这便是刘炳坤早逝的妻子的坟墓了。 第十二章 山野精怪的报复 墓中女子不知姓谁名谁,从镇子上的传闻中得知,倒是有个昵称,唤作柳七娘。 墓碑上并无名字,也无图案,就只是一块儿打磨光滑的青石碑。 两人来到坟前,看到地上泥土有一处已经烧黑了,连雨水都难将其冲掉那种,应当是逢年过节刘炳坤祭拜先妻烧纸钱留下的痕迹,泥土都烧成陶瓷了。 李莲花蹲下身来,长衫裙摆在身体两侧摊开,铺在地上,古人的衣裳就这点不好,蹲着不方便,见他探手在附近抓捻一点黄色的土,两指埝了埝,凑到眼前看了看…… 还凑近鼻子嗅了嗅。 “看样子,不久之前,这里才有人来祭拜过。” 李莲花轻声说道:“时间距离现在不远,大概在三天前。” 他说这话的语气很牟定,让人觉得他这话很可信。 李莲蓬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出确切判断的,看看土就知道时间了? 于是,就开口问道:“你怎么知晓的?” 李莲花起身,面带笑意的看向他,道出了原由: “五日前,刚好十月初一,正是每年的十月朝、鬼头日,也叫烧衣节。在这一天,大熙的百姓们会为逝去的亲人烧一些冬装,给地下长眠之人送去御寒的衣物。” “原来如此。”李莲蓬点了点头,一副恍然神色。 这种传统自己不陌生,想来前世那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也有这么一个民间传统节日,似乎叫寒衣节? 浑然想不清的李莲蓬摇了摇头,又问道: “莲花你可看出什么不对来?那刘施主的死,可与这位长眠于地下的女子有关?” 李莲花闻言,“啊”了一声,似是在疑惑于他为何会将刘老二的死与故去多年的柳七娘联系在一起,茫然说道: “我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李莲蓬颇为无语,那你之前还一副胜卷在握的样子,我还以为你瞧出了端倪呢。 李莲花苦笑道:“空空你是不是想多了?我一介江湖游医,怎么可能会知晓破案之事,只是觉得啊,这传闻中的柳七娘颇为可怜罢了。如今世上唯一记得她的人惨遭横祸离世而去,以后,恐怕再没有人为她祭拜,旧坟上面添新土了。” “就想着,咱们既然拿了这刘家人的二十两银子,自当前来祭拜一番,好让人良心得安。”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李莲花那双好看的眼睛带着笑意,注视着李莲蓬。 很显然,这最后一句话是说给李莲蓬听的。 他拿十两是帮人敛尸,自是受之无愧。 至于李莲蓬这个为刘炳坤超度的假和尚嘛……心中有没有愧,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李莲蓬无视掉他的注视,凝眉说道:“她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吗?” 李莲花没有从他脸上看出异样,心中也不失望,微微摇了摇头,轻叹了一声: “柳七娘之子刘念梨,也已经死了啊。” “啊?”这下轮到李莲蓬惊讶了, “你怎知晓?” 李莲花脸上露出追忆之色:“大概两年前吧,我在距离此地百多里处的云泽县外,亲眼目睹了一伙江湖人为了一件宝物厮杀,刀光剑影,打的那叫一个厉害。不过,两伙江湖人斗到最后,两败俱伤不说,那宝物反倒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给拿到了手里,那个年轻人就叫刘念梨。” “那刘念梨自称是江湖正道所不耻的药魔徒孙,手持散功散,站在迎风口上将那些江湖人全部放翻了,抢了那宝物就跑……然后可能是太过慌张了,一个没注意,刚好一头撞在了我那莲花楼上,结果把自己给撞晕了……” “我救醒他之后才得知,这所谓的宝物,是一幅藏宝地图。这地图原本就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一次喝醉酒之后轻信于人,不小心说漏了嘴……” 李莲蓬听着李莲花的讲述,心想李莲花啊李莲花,不愧是剧中主角,你这运气也实在是太逆天了。 站着不动吃瓜看戏,都有人送财宝上门。 在李莲花的讲述中,那刘念梨武功稀松平常,其实在江湖人的打斗中已经受到了波及,身受重伤。 把一群江湖人迷倒的,也不是什么中了毒之后,一个时辰之内不能调动内力,不然就会内力全失的散功散,只是药劲儿更大的迷药而已。 他更不是什么药魔的徒孙,只是拿药魔这个名头出来唬人,让那些江湖人知难而退不敢追他而已。 李莲花救了他一命,再加上李莲花看起来人畜无害还病殃殃的,也没有什么威胁,那走江湖只为寻宝的刘念梨知恩图报,告知了自己的身世来历。 之后,伤养好的刘念梨将那副藏宝地图交由李莲花代为保管,自己印篆了一份带着,离开了莲花楼。 两天后,李莲花在云泽县外的一处柿子林中,见到了被人吊在树上,已经死去多时的刘念梨…… 听完这个故事之后,李莲蓬唏嘘道: “如此一来,这刘老二棺材铺的一家三口,却是死绝了。”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若世间真有阎罗地府,希望那地府之中,没有杀戮。” 李莲蓬在寺庙中生活了十余年,心中一直在惦记的,只有山下的美食和美色。对这江湖事是真的不热衷,也不感兴趣。 纵马江湖,快意恩仇,行侠仗义,匡扶天下。 听起来很潇洒,很豪气,很不羁,很正能量。 可实际上呢。 跑江湖的,大多数都是风里来雨里去,风餐露宿,吃了上顿没下顿,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穷困潦倒的倒霉蛋。 哪儿有当一个吃穿不愁,家有万贯家产的富家翁来的快乐? 没事就待在豪宅里,一边享受着贴心丫鬟的伺候,捏肩膀喂果脯什么的。 一边由美妻娇妾陪着聊天解闷,这不过的有滋有味? 当然,李莲蓬也知道,在这样一个古代世界,跑江湖的,大多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为了生计。 不过,他有一点和如今得到恬淡闲适的李莲花很像,那就是讨厌杀戮。 连带着他对这个还未怎么接触过的江湖,也没了多少的好感。 若这江湖多是像李莲花,方多病这样的江湖人,那就另说。 两人对着眼前那座孤坟拜了拜,转身下山去。 回到镇子里时,已经到了下午。 青义镇发生了一场命案,蹊跷恐怖且诡异的碎尸案,使得整个小镇都笼罩在了一种诡异的……亢奋当中! 李莲蓬没有感觉错,如果让他找一个词来形容这镇子上现在的氛围,用‘亢奋’两个字,最为贴切。 无论是青义镇本地人,还是那些跑江湖的外乡客,谈及此事,都是一副知道真相谈性颇浓的样子。 李莲蓬知道,这也可能与那两名官差还不曾破案有关。 只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才会有这番作态。 一旦真相被揭露,抓到了凶手,人们对整件事的好奇之意就淡了,断然不会像现在这样,明明都是道听途说,却还觉得自己知道的就是真相。 “肯定是那山野精怪报复!你们没听那两名官爷说吗?将刘老二残忍分尸的器具,并不是寻常刀具铁器,而是野兽利爪之类的抓痕,尸体伤口血肉向外翻卷,内脏还有被撕咬过的痕迹……” “嘶……还真有山野精怪不成?” “狗日的白老三,你能不能别说了啊?要说到别处说去,没看到老子正吃面啊?!” “嘿嘿嘿,对不住对不住……” “……” 黄昏时分,青义镇街头。 一家食肆当中。 李莲蓬听着耳边的讨论声,满脸郁闷的盯着面前的饭碗,毫无胃口可言。 倒是坐在他对面的李莲花,大口吃着面食,还故意弄出‘呼噜’、‘呼噜’的声响,让人好生讨厌! 他凭什么能吃的这么香?! 第十三章 从此天人两相隔 凭的什么? 当然是凭李莲花这些年见惯了生死,和尸体打的交道比人多啊。 不然还能凭什么,凭这面食太好吃啊? 见多礼不怪,对李莲花来说,这只是一具死相难看点的普通尸体罢了。 为了寻找师兄单孤刀被金鸳盟抢走的尸骨,李莲花这六年来可谓是不遗余力了,大海捞针一般,凭借心中的那股执念,但凡有地方有无名尸骨现身且无人认领,他又刚好在附近,总是要凑上去看看的。 若不是,就帮忙把无人认领的尸体找地方掩埋了,让其魂魄得以安眠。 这座江湖啊,江湖人一不小心就暴尸荒野这种事情,实在是发生的太多太多了。 每年有多少初入江湖的新人崭露头角,就有多少籍籍无名的老江湖默默陨落。 江湖武林,一代新人换旧人,生死轮回,天理昭彰,恰是一个循环。 李莲花作为一个曾经站在武林之巅的江湖人,那个受万人敬仰,亦有无数人追随的江湖魁首李相夷,哪怕如今已然跌入到了尘埃,口口声声称不再掺和江湖的事,可那种心怀天下,为他人着想的习惯和义气,还是不那么容易改变的。 李莲蓬心中默念数遍静心咒,强行令自己忘掉棺材铺里的那副场景,忘光光,这才勉强将碗里的面食,狼吞虎咽三两下吃完。 真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就普普通通的水煮汤面片,盐巴也撒的不多,更无油水,吃起来没滋没味,真和尚看了都要直咧嘴,也就让人勉强果腹。 就这,还要八十文一碗! 李莲蓬决定了,以后啊,再也不在外面食肆吃面食了,简直是瞎浪费钱! 两人吃完饭,天色还未彻底黑下来,于是味蕾饱受摧残的李莲蓬就提议去购买食材,晚上回到莲花楼里他亲自下厨好好做一顿宵夜,犒劳犒劳两人亏损的五脏庙,李莲花却说不急不急,先去看看镇子上那个生病了的张郎中。 李莲蓬为了维持人设,只得作罢,任由李莲花做主。 两人赶在天黑下来之前,问过镇上的人,找到了张郎中张怀义的家里。 张怀义住在青义镇的福寿巷,巷子的尽头有一个祠堂,用来供奉镇子上那些生前长寿,仙逝后办了喜丧的老人。 据说住在这个巷子里的主家姓氏都长寿,极少有人在艾服之年去世的。 艾服,也就是五十岁,知天命的人。 张怀义今载已是四十有三,和被人杀害的刘炳坤同岁,据人说他现在卧床不起,恶疾缠身,可能没几天好活了。 若张怀义这名医者病死,维持了三十年长寿之巷的这福寿巷,恐怕就要因此而改名了。 巷子尽头的祠堂也要把通往这边的路堵上,至于为什么,那自然是不能让镇子上的古人先祖看见啊!万一那些长眠的人生气了再不保佑镇子上的人了可咋办!不吉利。 李莲蓬脑子里想着方才那些指路的街坊邻居,神经兮兮说的话,一边四处打量着这座张怀义张郎中家的宅子。 张家宅子不大,就一个小院子,院子里靠墙位置有许多木架,架子上面的簸箕里还晾晒着草药,淡淡的草药味萦绕在鼻翼,说不上难闻,但也说不上多么好闻。 张郎中家中只有一个老母,儿子张起淮到云泽县求学去了,三两年回来一趟。 张怀义也没有妻子,妻子刘氏两年前患了恶疾,病逝了,只留张郎中一个人治病救人,赡养老母。 听到屋外的动静,张母出来查看, “谁呀?” 声音很慈祥,带着沙哑之意,似乎之前哭过。 李莲蓬两人便见一个古稀之年,矮矮小小的白发老妇人,步履瞒珊地从堂屋走了出来。 她走的很慢,似乎身子骨不好,枯瘦地右手紧紧握着一个竹木拐杖,左手扶着门槛。老妇人地眼神,似乎也不大好,眼窝塌陷的双目半眯着,看向院子里的两人。 李莲花拱了拱手,轻声说道: “老人家,在下李莲花,是一个江湖游医,听人说张郎中病了,特来此看看在下能否帮的上忙。” 那老妇人闻言,神情悲怆,缓缓摇了摇头, “老身在这里谢过先生的好意,不过现下啊…却已是用不着了……” 说着,老妇叹了一口气,“我儿怀义,已经先老身一步……去了。” “……” 李莲花沉默了一下,沉声说道: “老人家,还请节哀。” “都是命,都是命啊……” 老妇人幽幽叹了一口气,说道: “老身腿脚不便,眼神也不好,就不送两位先生了,我家怀义啊,当下也离不开活人。” 李莲花再次拱了拱手,又道了句“请节哀”,转身对李莲蓬点了点头,示意他们两个离开。 全程都未开口的李莲蓬,又看了那个穿着一身崭新寿衣的老妇人一眼,同李莲花离开了这处处透露着诡异的张家宅子。 两人一言不发离开了福寿巷,这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镇子上的各家各户,都点起了油灯,富裕人家门口也有下人挂上了两只纸灯笼。 头顶上的圆月,将它洁白的月光撒下来,和这家家灯火交相辉映。 可却有两家人不能再团圆,从此天人永相隔。 “走,咱们再去一趟刘家棺材铺。” 于巷子口驻足了好一会儿,站在阴影中的李莲花突然开口说道。 表情若有所思的李莲蓬抬头看了一眼月色,点了点头, “小僧陪你便是。” …… 两人借着月光,来到青义镇那条街的街尾刘老二棺材铺门口。 棺材铺子和刘炳坤平常居住的院子是连在一起的,要进院子,只能从棺材铺子里进。 人死了,棺材铺的门却还开着,黑洞洞的,仿佛在迎客。 两人没什么避讳,直接走了进去,对陈列在铺子里两侧的纸人纸钱之类的物件视而不见,一路来到了后院。 后院灯火通明,两名从云泽县来的官差,以及那个四十来岁的胖仵作正坐在院子里端着个碗在吃饭。 镇子上管事的人,一个员外打扮的人,正伏低身子嘀嘀咕咕的向三人说着什么。 刘炳坤唯一的弟弟刘老三和其妻子白氏,以及两人的儿子,披麻戴孝,守在堂屋摆放的棺材旁。 见到李莲花和李莲蓬两人,那两名官差端着碗迎了上来。 “李先生,空空法师,两位可曾吃过了?” 李莲花点了点头,笑道:“吃过了。” 李莲蓬看着那一胖一瘦两个身着皂衣的官差,道: “小僧也已用过晚膳,多谢两位挂念。” 心道,这些差爷可真是心大啊! 第十四章 即将揭晓的谜底 在这样一种氛围之下都吃得下饭,实在是厉害极了。 李莲蓬心中暗自佩服,一旁的李莲花开口了。 他语气平静,神色黯然地将不久前两人在福寿巷得来的那个不幸消息,张怀义已经去世的事,告知了在场诸人。 顿时,院子里的几人神色各异。 胖官差先是三两下将碗里的饭吃完,然后拿着个空碗,自顾自地摇头直叹气, “这案子是越来越难办了。” 瘦官差却是连饭都吃不下去了,满脸哀怨,喃喃道: “咋的又死了一个人啊?” 坐在屋檐下那位胖乎乎的仵作,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倒是没停。 破案的事不归他管,他只管验尸。 尸体验试的结果,也已经出来了,目前看来,应当就是野兽所为。凶手像是山魈或者豺狼什么的,拥有利爪,力大无比。 死者的死因是血关被破,生前失血过多造成的死亡,血液留干之后才被分的尸,至于旁人信不信,尸体就摆放在他自己打的棺材里,还未曾封棺盖,自己去察看便是了,物种明显。 那名镇上的管事,员外模样,富态十足的中年男子,脸上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倒是让李莲蓬颇为在意。 李莲花却是直接面向他,问了出来, “里正大人可是知晓那张怀义的事情?” 掌管镇子上大小事的里正闻言,脸色略显不自然,连连摆手道: “老夫怎会知晓?李先生说笑了。” 这时,那个胖官差上前一步,看向李莲花和李莲蓬,说道: “李先生,空空法师,多谢两位告知此消息,我等待会便去那张怀义家中查看,还有,此前多谢两位帮忙。如今天色也已不早了,两位还请到镇子上寻个客栈先行住下,此间命案,便交给我等处理便是。” 胖官差的言下之意是,这里已经够乱了,你们二位无关人等,就别在这儿添麻烦了,拿了银子就赶紧走。 那瘦官差也是道:“是啊,两位还请去歇息吧,此案我等已有了眉目,待我等抓拿了凶徒,自会贴上布告,给全镇百姓一个交代。” “这刘老板的死,已经牵动了太多人的心,今日这镇子上,多了不少流言蜚语,说是什么山野精怪报复杀。这种无稽之谈,两位大人想来见多识广,应当是不会相信的。” “如此,在下便静候诸位大人佳音了,告辞。” 李莲花意有所指的说完,向两人拱手施了一礼,转身离去。 “小僧亦告辞。” 李莲蓬也道了一句,紧随其后。 出了棺材铺子,两人站在原本应当颇为热闹,此时却是空空荡荡的长街街尾,李莲蓬转头看向李莲花,问道: “莲花啊,你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蹊跷?那里正,可是有鬼?” 好不容易参与到了这样一场充满悬疑的古怪案件当中,随着接触的人物越来越多,李莲蓬心中不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 这古代破案看的究竟是什么?掌握信息差?注重细节?还是全凭推理? 按理来说啊,这棺材铺的刘老二刘炳坤,半辈子都在帮人打造棺木,虽然职业和性格被人有所不喜,可总会被正常人所需,应当不会轻易结下至他于死地的仇家才对。 哪怕就是有,也不应该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将他残忍杀害。 杀人碎尸…这该是一桩多么大的仇怨啊! 害人全家,灭人满门,也不过如此了。 “空空说笑了,我作为一名游医,只会治病,哪儿会破案?就觉得那位里正大人,仿佛早就料到今日那张郎中会病死一般,觉得有些奇怪罢了……” 李莲花随口说着,抬头看了眼月亮的位置,转移话题道: “时辰不早了,你我二人,先找个地方住下吧,此间之事,如若在下预料的不错,谜题明日应当自会揭晓。” 说罢,便不再多言,自顾自朝着不远处门口屋檐下挂着两只纸灯笼,却门扉禁闭的一家客栈走去。 李莲蓬借着天上月光,望着他消瘦的背影,挑了挑剑眉,无声撇嘴道: “这李莲花,神神秘秘的……” 旋即大步跟了上去。 住客栈,他可没钱,需得让李莲花请,今日赚的二十两银子,可都在他袖子里藏着。 …… “当——当——当——” 次日一大早,李莲蓬被一阵刺耳的铜锣惊醒。 睁开眼,茫然看了眼屋子里的陌生装饰,李莲蓬这才记起来,他是在青义镇的福来客栈房间里。 昨夜出了棺材铺之后,李莲花说了一句,今日谜题自己会揭晓,就带着他到客栈住宿。 可能是这家福来客栈距离棺材铺子太近,棺材铺又发生了一场命案,一整晚都没什么生意,便早早关了门。 他们两个在门口敲了许久的门,才有店伙计磨磨蹭蹭的将门打开,不情不愿将他们两人请了进去。 开了两间客房,每间房各收了他们足足一两银子,这高昂的花销,可着实把白天遭了大罪才赚了十两银子的李莲蓬给心疼坏了。 他这弟弟是一点不晓得省钱。 非要住什么客栈啊,赶在天黑之前回到莲花楼里去住,将这二两银子省下来买些新鲜食材岂不美哉? 真是不会过日子! 带着一丝丝怨气,和衣而眠的李莲蓬起了床,穿上鞋子来到门外,刚好遇见李莲花正伸着懒腰,从隔壁房间走出来。 “你也醒了,刚好,一同去吧,听这铜锣声,应当是两位大人昨晚彻夜查案,找到那真凶了,咱们看看去。” 李莲花看到李莲蓬,笑着收回了舒张地手臂,垂在身体两侧,用一副吃瓜的语气,轻松说道。 李莲蓬点了点头,脑海里猜测着凶手。 可越想,脑子里越是一团乱麻。 昨天听的各种消息,在他脑子里窜来窜去,想的简直头都要大了。 李莲蓬连忙摇了摇头,将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线索,乱七八糟的消息传闻从他脑子里晃了出去。 探案这种事情,还真不是他的强项,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自己能不掺和还是不要掺合了。 若是四年之后他提前知道谜底的那几桩江湖奇案还好,他还能在李莲花面前浅浅地装上一把,展现出自己的高人风范。 如今,这李莲花才重出江湖第六年,方多病都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东海一战遭受重创的笛飞声还在闭关养伤,角丽谯那个野心极大的疯批美人还在偷偷蚕食着金鸳盟,准备给笛老弟一个大大的惊喜,乔婉娩还在苦苦等待心上人,坚信李相夷没死,肖紫衿那个擅妒小人还在想法设法讨得乔月光欢心,野心极大的单孤刀还在暗中建立自己的势力,做着统一江湖的美梦。 只有李莲花,带着一栋莲花楼和一条狗,以江湖游医的身份,满江湖的乱窜。 一边救死扶伤,治病度人,一边寻找尸骨,平息执念。 看似心系众生,实际上一件给自己争气的正经事都不干。 第十五章 不尽人意的真相 出了客栈,首先映入两人眼帘的是,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乌泱泱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们。 好家伙,仿佛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来了。 这些人之中,有作跑江湖打扮的江湖人,亦有衣着普通的本地百姓,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组成的人群所前往的方向,非常一致。 目标正是刘老二棺材铺所在。 “当当当——” “杀人凶手已被缉拿,棺材铺碎尸案告破,特奉两位大人之命,告知诸位~~” “当当当——” “杀人凶手已被缉拿,棺材铺碎尸案告破……” 棺材铺门口,有人拿着个铜锣一边敲,一边喊,吸引着所有人的注意。 一看这架势,原本准备去看凶案结果的两人,也不急了。 相视一眼,李莲蓬率先开口道: “小僧昨晚没睡好,要去补一个回笼觉。” 李莲花点头笑道:“在下也正有此意。” 说罢,两人仿佛心有灵犀一般,齐齐转身,并排重新走进客栈之中,朝着楼上各自的房间走去。 既然这桩悬案明面上已经了结,所谓的凶手也被绳之以法,结果就摆在哪里,几时去都不晚。 …… 两个时辰之后。 午时,阴天。 刘老二棺材铺大门前。 一早被铜锣声聚集起来的那些百姓和江湖人,已是全部散去,长街上恢复了往日那般你来我往的热闹场景。 且无论如何,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要过,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做,不会长久因为别人的事情,而耽搁自己过日子。 从两位县里来的官差那里得到了刘老二的死因,见过了那‘凶手’之后,人们对这件事情的好奇和猜测,也就到此为止了。 最多就是又多了一件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用不了多久,这‘青义镇碎尸案’,就会随着那些个贩夫走卒,通过那些个腿快脚快的江湖之人,从而传遍整个江湖武林。 多年以后,也可能被写进志怪类小说里,成为一个颇为玄奇的神怪故事。 从客栈出来的李莲花和李莲蓬两人,再次前往刘老二棺材铺,期间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视。 畅通无阻的到了后院,一胖一瘦两个官差,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胖乎乎长相喜人,性格也不错的仵作,正在院子里收拾缝尸所用的一应工具。 看到两人,院子里的胖仵停下动作,笑呵呵道: “两位来的晚了,那‘杀人凶手’啊,已经被两位大人用快马,带回云泽县复命去了,你们怕是不能亲眼所见了。” 李莲花摇了摇头,“前辈说笑了,我们来自然不是为了见那凶手,而是来和前辈告别来了。” “哦?李先生此言何意啊?”胖仵作诧异问道。 “当不得前辈先生之称。”李莲花谦逊一句,意有所指道: “昨日我观那两位大人急着回去复命,那定然是要彻夜查案的,今日一早,听到案子告破的消息,在下心中落下一块儿大石的同时,就想来看看那凶手何人,为何会下此狠手,杀人不止还要碎尸。” “奈何今早来看真相的人太多,我两人又起得晚了,挤不过来,只听闻杀人者是一兽尔,心中便感到奇怪,等聚在门口的人都散了去,才赶过来。刚好见到前辈你未曾离去,就想着和前辈你告个别。” 这话说的云遮雾绕,李莲蓬却是听明白了,李莲花的意思是说,他不相信两个官差一大早大张旗鼓宣告的‘杀人凶犯’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在他看来,应当是两名官差为了尽快结案,不被上官责罚,就随意选了个看似最真也最容易被人们接受的凶手回官府复命。 那胖仵作也听明白了他意有所指,知道眼前这个对人的尸体了如指掌的江湖游医,早就已经看出了什么,略一犹豫,只得面露苦笑之色,压低声音道: “不怕李先生笑话,老夫作日验出来的结果,便是那山魈野兽所为。刘炳坤的尸体上到处都是抓痕和野兽撕咬的痕迹,碎尸这种事情需要器具,可那尸体上的痕迹,又分明不像是人力所为,直到今早两位大人从山里五花大绑带回那个‘凶手’,迫不及待的差人向镇上所有百姓宣布案件告破了之后,老夫依照流程,为这枉死之人刘老二整理仪容之时,方才发现他竟是最先中了迷药!” “迷药?”李莲蓬不由出声问道。 胖仵作看了李莲蓬一眼,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那迷药不是寻常的迷药,而是医者常用来帮跌打损伤的病人止痛的内服药,稍微用量多上一些,就会使人产生幻觉,又联想到昨夜两位所说,那张怀义张郎中,恰是在这个节骨眼上突然就病死了,老夫察觉到了其中蹊跷……” “我听那刘老三所说,前几天他二哥刘炳坤去祭拜故去多年的嫂嫂,在山上似乎受了伤,胸前血淋淋一片,恰好被刘老三撞见了,问他怎么回事,这刘炳坤又是个古怪的性子,不知怎的就动了怒,喝斥他休要多管闲事,刘老三性格胆小木纳,见刘老二行走之间并无大碍,就没敢再多问什么,直到这刘老二在自己家中被碎了尸……” 此时这碎尸案件已经了结,‘凶手’也被两名官差带回去复了命。这院子里除了堂屋里两个守孝的孩子,和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妇人之外,就只有他们三个外人在,胖仵作也就不怕什么隔墙有耳了。 索性便将他的所见所闻,以及心中猜测,事无巨细地说了出来。 因为不可能有人多管闲事,不远百里前去那云泽县,帮这平素里并不招人喜欢,也即将入土为安的刘老二讨回个公道。 再说了,这公道也不是那么好讨回的。 虽说凶手必然不是真正的山魈一兽所为,可这长相类人的野兽,却正是这碎尸案的参与者之一。那尸体上的痕迹毕竟做不得假。 至于真正的凶手,且不说有意无意,是真心要至这刘炳坤于死地,还是无意为之,总而言之,也已经死了。 素以长寿闻名的福寿巷子里,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这些外来者,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下,也不好多做什么。 自古以来,凡俗之间,杀人者偿命,是为公道。 却不从不连带家人。 何况,那张怀义老母,一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老妪,腿脚不便,眼神又不大好,黄土都埋到了脖子上,又能做点什么呢? 第十六章 天下美食莲花楼 黄昏时分,红土道上。 四匹骏马在一只大土狗的引路下,拉着一栋楼顶飞檐与沿途两侧树木差不多齐高的小木楼,在这红土道上缓缓而行,路上留下宽窄不一,六道深深的车辇印。 小楼当中,两名男子围着一张小木桌,相对而坐。 那小木桌上……空无一物。 土路实在太颠簸了,走起来和马车简直无甚区别的楼车里,上半身根本控制不住左右摇晃。 木桌上之前摆了一盘瓜果,上面盛着一串山葡萄和两颗秋梨,路上口渴被两人吃掉了,果盘是和地板一样,都是木质的,倒是不怕摔下去摔坏,可果盘掉在地上肯定吃灰,沾了灰就要洗,所以水果吃完之后,盘子就被立刻收了起来。 “莲花啊,距离云泽县还有多久啊?这一百里为何如此远?咱们会不会走错路了?” 这楼车,正是莲花楼,楼里的两人,正是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和他的冤种客人假和尚李莲蓬。 此时,天未亮便出发,到了如今夕阳西下,坐了差不多有六个时辰楼车的李莲蓬,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莲花楼造型精致,里面物件一应俱全,楼外能养花种菜,楼里能做菜和睡觉。 楼里的空间比寻常的马车车厢宽敞数倍,豪华极了。 可这赶起路来,却是慢慢吞吞,左摇右晃的。 它有两个轮子负责转向,四个轮子负责承重,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减震措施。 李莲蓬这是第一次乘着它赶路,非常的不适应。 在他对面,李莲花坐在一条矮凳子,双腿交错,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脑袋微微低垂,身体随着车厢晃动而左右摇摆,仿佛睡着了。 于是,李莲蓬身体前倾,加重了声音,又重复了一句。 李莲花这才睁开双眼,仿佛如梦初醒一般,缓缓抬头看向李莲蓬,茫然问道: “空空你说什么?” 李莲蓬按耐着腹中的颇为不适,说道: “这狐狸精不会带错路了吧?咱们已经赶了一整天路了,按照行进速度计算,应当早就到云泽了才对,为何这附近还是荒山野岭,连个村庄镇子都没不曾到一个?” 睡眼惺忪的李莲花摇了摇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道: “不会的,狐狸精不会带错的,去往云泽县的这条路啊,它走过,狐狸精和别的狗不同,它的记忆力很好。” 李莲蓬指了指窗外,示意他看,“那你看看,这是到了哪里?距离县城还有多远?” 李莲花闻言扭头朝着窗外瞥了一眼,笑道:“应当还有不足二十里的路程。” “二十里啊……” 李莲蓬叹了一口气,神色认真的建议道: “莲花啊,咱们要不先停下来,就把这木楼啊,停在这附近了,咱们步行进城可好?” 李莲花略一犹豫,看了一眼李莲蓬的神色,点了点头,“如此也好,我这小楼啊,太过招摇了,到了城里颇为麻烦。” 说罢,抬起双手放在嘴边,朝着李莲蓬身后喊道:“狐狸精,可以停下来了。” 话音落罢,楼车前方领路的狐狸精叫了几声。 “汪,汪汪——” 随着狐狸精的叫声响起,拉车的马儿似乎放缓了步子,渐渐的,楼车慢慢停了下来。 李莲蓬感受着身下马车不再颠簸,神色颇为惊异。 这狐狸精,不愧是在剧中能够参与破案,甚至还能在危急关头,帮李莲花通风报信的主要非人角色。 厉害啊! 马车停下,李莲蓬豁然起身,拉开木门走了出去。 站在路边深吸一口气,平息了腹中那股翻涌感。 这时,李莲花才从楼车上走了下来,看向李莲蓬笑道:“空空啊,莫非你一直未曾坐过马车不成?我看你神色不太对啊?” 李莲蓬一本正经回道:“小僧离开家乡云游天下,云游,自然是要靠着双腿走路,方才虔诚,平日里又不需要赶路,自然很少坐过马车。” “哦。”李莲花笑吟吟的哦了一声,打量起四周来。 他在观察将莲花楼藏在何处合适。 李莲蓬见状,自动忽略了他方才话中的取笑之意,也循着他的目光四处打量起来。 他很好奇,李莲花会将这看起来很惹眼的小楼藏到何处。 附近地势平坦,道路两边的树林,不知是什么树种,个头都不高,也并不密集,哪怕是莲花楼这样的楼车,也能开进去。 片刻后,李莲花突然抚掌笑道: “就那里了!” 李莲蓬循着他目光所视的方向看去,发现那个地方平平无奇,树木也不够密集,站在他们这个位置看去……说来也奇怪,那个地方李莲蓬方才也看到了,可是被他下意识忽略掉了,就像人走在路上,自动会忽略掉长在路边的一块儿不起眼的青石一般。 莫非,这便是莲花楼一直不曾被人盗走的原因? 李莲花啊李莲花,这六年来你到底经历了什么?老哥啊是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将莲花楼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停放好,李莲蓬又抬头看了眼天色,见日头下沉,天幕呈现出一片藏青,淡淡的月痕自东方天边若隐若现。 看样子,至多再有半个时辰,天就要黑了。 李莲蓬遂又提出了建议: “要不,咱们今晚就在这楼里歇上一晚,待明日一早,再行进城?” 原本正在楼里假装收拾行李的李莲花闻言,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迟疑道: “这恐怕……” 旋即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叹息一声, “只是如此一来,今晚你我二人可就吃不上酒楼里的热菜了。” 李莲蓬立即道:“不是小僧吹牛,论做菜的本事,小僧不比那酒楼里的厨子差的!” “倒也是。”李莲花眯眼笑道,像一只狐狸, “空空你做的饭菜,是我李莲花这些年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 通过这几天相处,他算是渐渐摸透了这位来自膳食国,同他年纪相仿,身份神秘的假和尚弱点了,那就是特别喜欢做菜,深谙吃喝一道。 若是去参加那京都四大名楼每年联合开办的天下美食大赛,定然能够轻轻松松超越他人,拔得头魁! 如此一想,李莲花对这假和尚自称膳食国的来历,不由又信了几分。 他虽然不曾走遍整个大熙国,可那皇城所在之地,人才济济,号称聚齐了天下美食的蜀香、聚鲜、东兴、福顺四座酒楼,他都去尝过。 那些酒楼的招牌菜,当时吃起来让让人忍不住赞叹,佳肴当如此,可当他吃过了这空空和尚做的菜之后,却是觉得那些一盘菜吃不了几口还死贵的名菜也就一般。 美食固然是,因那些菜肴所用食材都不一般。 此刻,在李莲花心中,京都那四大美食楼之中的几道招牌菜,再也当不起天下一绝的称号了。 青义镇上碎尸案告破之后,两人在镇子上购来了不少的新鲜食材,就放在小楼里。 李莲蓬也是饿极了,不等李莲花夸完,就一溜烟去做菜了。 清洗食材,备好佐料,点燃炭火,起锅烧油。 第十七章 厨艺大师李莲蓬 天黑之后,晚饭做好。 待李莲蓬和李莲花各自拿起筷子,正准备享用之时,莲花楼突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在下原本是不打算现身的,实在饭菜味道是太香了……不对,是在下跟着你们的小楼辛苦奔行了一整日,又累又渴,这才迫不得已现身,想要向两位讨一碗水喝……” “就只讨一碗水喝?” “…若是两位愿意,在下也是可以坐下与两位同桌的……哈哈。” “啧……” 李莲蓬看着眼前这个衣着打扮邋邋遢遢,神态表情扭扭捏捏的少年,心中好笑一阵,眼神示意对面的李莲花,意思是说你的地盘你说了算。 李莲花向来心善,都能帮无亲无故无人认领的陌生尸骨入土为安,请一个大活人吃一顿饭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更何况,这个少年还与他以为已经死去的师兄有着血亲关系,当即略作犹豫一下,示意样子落魄的大眼少年到小楼中拿一副碗筷,前来一同坐下吃饭便是。 这名不速之客,正是两日前遇到的那位提前偷跑出来闯荡江湖,身边跟着张三李四王五,三名忠心耿耿的健壮护卫,和一匹起名为“风神驹”的坐骑的天机堂少主。 当朝户部尚书之子,太子太傅之孙,自称‘多愁公子’的方多病,方大公子。 只不过,彼时意气风发纵马江湖的锦衣少年郎,如今却是衣衫不整,发丝凌乱,神色格外疲惫,三名护卫也不见了。 更是见到吃的走不动路。 什么意气,什么骨气,一个人真正饿极了,什么尊严都可以不要。 拿来碗筷落座后,稍微向李莲蓬两人客气了一句,方多病下筷如飞,眨眼间一碗米饭便见了底。 李莲花见状,拿过他的碗,又给他添了满满一碗。 方多病也不客气,接过之后,继续狼吞虎咽。 李莲蓬看着少年的吃相,暗自摇了摇头,心想:好好一个锦衣玉食的贵公子你放不当,出来闯荡什么江湖啊! 这江湖上到处都是人的心眼子,岂是你一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傻小子,能混的明白的? 只是这话不能明着说,他不想过多干预一个少年人的成长。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方多病这个浓眉大眼的傻小子,也是江湖少见的傻人有傻福。 虽然亲娘早故,还有一个被野心吞噬了心智,非常不靠谱的亲爹,可他的大姨和大姨夫,也就是如今的父母,方尚书和何堂主,却对他视若己出,百般疼爱,当亲儿子养。 等来到了这座江湖,还有李莲花这个曾经的天下第一拿命护着,还传授功法和闯荡江湖的经验,这不是傻人有傻福是什么? 吃完饭之后,方多病放下碗筷,起身抱拳,郑重其事的朝着李莲花行了一礼: “多谢李楼主款待,在下铭记在心,一饭之恩,在下方多病以后定然涌泉相报!” 李莲花脸上露出笑意,“你该谢的不是我,而是我身边这位空空法师,这顿饭啊,是他做的。” “啊?” 方多病闻言,大吃一惊。 和尚做的饭菜也这么好吃?不会是个剃了度假装和尚的厨子吧? 不怪乎方多病惊讶,他贵为当朝尚书之子,江湖武林颇有盛名的天机堂少堂主,家里有钱有势,从小吃过的山珍海味不计其数,口味极其刁钻。 否则也不会饿了一整天,也不愿吃一口护卫们买的干粮了。 他之前也不曾向两人说谎,他之所以现身,本就打算只讨一碗水喝,直到闻到了桌子上的饭菜香味,再也控制不住腹中馋虫,说出了让他此时想起来颇觉羞耻的话来。 但他不后悔。 只因他从来不曾像今晚这顿饭吃的这么的畅快淋漓,这么的满意,不怕丢人的说,他都恨不得爬下来把盘子上的菜汁舔干净! 原本以为这顿足以登上天下美食榜榜首的家常菜是莲花楼楼主李莲花这个骗子神医做的,不成想,这顿饭竟是出自他身边这个样貌俊俏的不像话的古怪年轻和尚之手。 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 这江湖果然如娘亲所说,越是那些厉害的江湖能人,越是看起来平凡。 正所谓:真人不露相,高手在民间。 方多病如今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怎么,这饭菜,不像小僧做的?” 正看着和尚发呆的方多病被这道声音惊醒,连忙拱手道: “不敢不敢,大师当真好厨艺!这等美食,皇宫里的宫廷御膳恐怕都有所不及!不,是不及多矣!” 李莲蓬笑呵呵的看着他,问道: “听方公子此言,你可是去过那皇宫?” “当然…当然不曾!”方多病险些说漏嘴,急忙改口道:“都是听家里人说的,天子脚下,何其繁华,天下好玩的好吃的尽聚于此。” 他从小为了治病,确实长住大熙京都,而那皇宫,他还真去过…… 大熙当朝皇帝膝下无女,认了兵部尚书的幼女为义女,封为昭翎公主,从小便与礼部尚书之子方多病有了婚约。 方多病从小听着李相夷的故事长大,一心想着长大后像李相夷那般,纵马江湖匡扶正义,做一个心怀天下,剑术超绝的剑侠,自是不愿被驸马的身份束缚。 况且,方多病也不知那昭翎公主是美是丑,他如今虽然年幼,但也不愿未来婚事就此被安排了。 于是,等他病好了许多之后,央求天机堂堂主何晓慧,带他离开了京都天子脚下,回到天机山庄生活。 当下之所以偷跑出来,是因为娘亲觉得他既已十四岁,当下虽尚未到娶亲的年龄,却是也该为说亲做准备了,当朝驸马不是那么好当的。 方多病原本一心向往江湖,再加上娘亲天天逼迫他读书,索性心一横,就逃了出来。 这便是李莲蓬和李莲花眼前的落魄少年方多病的来历了。 李莲蓬见他演技拙劣,却也不拆穿他,只是面带笑意,深深看他一眼,旋即转头,望向李莲花,道: “莲花啊,此时晚饭也已经吃了,小僧对那棺材铺老板刘炳坤之死,尚有几处疑惑,你给解解惑吧?” 方多病被李莲蓬颇含深意的目光看的有些慌乱,此时却是好奇心再次被调动了起来。 “你们说的可是那青义镇的山魈杀人案?” “哦?方公子也有所耳闻?”李莲花没有急着回答李莲蓬,而是看向方多病问道。 方多病尴尬的摸了摸后脑勺,道: “我怕我家护卫找到我,就在镇子上随便找了一户人家后院柴房躲着,听那户人家议论的。” 说罢,见两人看向他的眼神充满古怪之意,连忙摆手补充道: “二位切莫误会,非是在下偷听,而是那户人家说话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些,就连隔壁院子里的一家人也都在议论,我这才通过他们的议论之中,知晓了一二……” 第十八章 一代大侠方多病 两人对方多病的话,并没有什么怀疑,这小子看似狗狗祟祟,实则内心也是个颇为正直善良的孩子。 一个个一心闯荡江湖,快意恩仇,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年轻少侠,又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李莲蓬面带笑意,看向李莲花,道: “莲花啊,现在呢,不只是小僧一个人对这件事感到好奇了,此间又多了一人,你且不要卖关子了,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了吧。” 说罢,对方多病眨了眨眼睛。 大眼少年立刻会意,连忙点头道: “对啊对啊。” 见两人突然结盟,李莲花也不好再兜圈子了,只得娓娓道来, “此案啊,看起来玄奇,充满了蹊跷诡异之处,可实际上,只要认真观察稍作思考,就能发现这其中的真相,并不如表象那般恐怖。” “就如同那位仵作前辈所言,死人是说不了谎的……” 通过李莲花的再次讲述,一切都变得明朗了起来。 李莲花和李相夷那看到江湖上只管出剑的少年剑豪不同,李莲花身为江湖游医,擅长讲故事,无论是他随口胡诌的,还是根据他所知道的真相编的,总而言之,他说的话,很容易让人信服。 在他的讲述中,“山魈杀人案”的故事是另外一个版本,一个更符合逻辑的版本。 故事的根本不变,还是要从二十年前讲起。 二十年前,一对儿逃避江湖仇杀的母子,从外地躲避到了这座名为青义镇的偏僻小镇上,那位年轻母亲自身中了奇毒,为了儿子离开她能安稳长大,便向镇子上的人求助。 她最先求到的人,并非是镇子上那些富户,而是镇子上的郎中。 正所谓医者仁心,相较于那些家中多半有了妻妾子嗣的富户们,治病救人的郎中显然更值得信任。 于是,她先是找那位当了几十年的老郎中看了看,见那老郎中治不了她的病,遂不死心,又找上了镇子上当时还未娶妻的年轻郎中。 那年轻郎中,便是住在福寿巷的张怀义张郎中,这张怀义看似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大夫,实则不然,他是那医道同修的道人之后。 在那天到张家宅子拜访时,李莲花看到了张怀义家中供奉的牌位,从那牌位上,他看到了一个颇为熟悉的名字。 祖师伏龙观九阳真人之灵位。 这伏龙观,就在距离云泽县往南不到二十里的真君山上,其道观建造历史之悠久,甚至可以追溯到三百多年前的前前朝。 三百多年前,有一位医道双修的年轻道人,云游天下,见这真君山山高峰险,是一处风景绝佳的清静之地,遂在此结庐,闭关修道。 一次,意外救了一名上山砍柴,不慎从山崖跌落的年轻樵夫,这樵夫知感恩,下山得了泼天富贵之后,不忘当年那个救他一命的年轻道人。 认为他的富贵,全凭这位得道高人所赐,百般苦求之后,就斥重金,在那座原本不叫真君山的山上,修建了一座道观,取名伏龙观。 之后,这名由樵夫到一代雄主,身份进行了华丽转变的人,厌倦了山下之事,遂舍了这尘世间的一切,改了名换了姓,跟在那名道人身边,从此朝闻道夕死可矣,不再过问天下之事。 他的后人为了追祖溯源,纪念他的丰功伟绩,传奇的一生,把这拥有一座伏龙观的高山起名真君山,将那那人奉为九阳真人。 而那位最早在真君山上修行的年轻道人,就姓张。 李莲蓬没想到,原来并非是李莲花不愿意详说过程,而是这场山魈杀人案里面,竟然牵扯出了三百年前的历史往事。 方多病也是在李莲花语气平平的讲述中,被惊的呆住了。 没想到,这地处偏远,不富也不贵的落后小镇上,竟然藏有一位历史名人的后代? 这大熙在立国之前,天下大乱,诸侯并立,烽火不断,再之前的历史,并没有留下多少记载,只知道那时的天下也曾做到了一统,被一个出身微末的人意外得了去,只不过国柞有些短,只有不到一百年,之后就没落了。 皇室子嗣散落人间,隐姓埋名,在那个战乱的时代,天下的普通百姓朝不保夕,深受战乱荼毒,苦不堪言,很快就无人记得此事了。 只有当朝修编史书的人,寥寥提过一笔,这也是方多病为何吃惊的原因所在。 他曾经看过这本薄薄的史书,有一点点印象。 如今的大熙,国泰民安,律法严明,国力强盛,乃中原之霸主,万国来朝……至少,在少年方多病眼中的大熙国是这般。 只有那些身处江湖底层的人,或者身居高位的庙堂中人,才能模糊感觉到这已盛极百多年的大熙,风雨欲来,山河飘摇,怕是经不起一丁点波澜了。 “可……可这山魈杀人案和那张怀义的身份,又有何关系呢?” 少年终究是思维跳脱,很快就从李莲花所讲的往事之中,挣脱了出来,稚嫩的脸上露出迷茫不解的神色。 李莲蓬却是隐约猜到了,应当和如今在李莲花这里的,刘炳坤的养子刘念梨交给他保管的那张藏宝图有关。 说不定那张藏宝图,就是此案的关键。 果不其然,待少年抓耳挠腮的问完,李莲花看向方多病,笑道: “方少侠莫急啊,这破案呢,讲究的是一个细字,抽丝剥茧,将一切已知的信息抽离出来,再归纳到一起,加上一点合理的推测,通过思考,理清楚其中的关联,方才能找到最准确的那一个答案。” 还说你不会破案! 一旁的李莲蓬暗暗翻了个白眼。 心中暗道,看来他的出现,以及方多病的提前偷跑出家与之相遇,就像命中注定一般,命运的齿轮,还是按照原来的轨迹走了下去。 经此一事,日后的方多病恐怕还会想方设法的加入百川院,成为一名江湖刑探,完成他对偶像李相夷匡扶江湖的信念继承。 这可不行啊。 如此一来,这李莲花日后怕不是还要走上他记忆中剧里原本让人颇觉意难平的老路上去? 此时,全然不知李莲蓬心中所想,以及自己干了什么,对未来有什么影响的李莲花,还在继续为两人解惑, “……我这里呢,之前有一件那张怀义应当认识的物件,想来那张郎中就是因为这物件,而设计了这么一桩杀人案件,目的就是为了从刘炳坤手中夺得祖上遗宝。” “至于他为何会在杀了刘炳坤之后选择自杀,又是为何会选择在当下的这个时间段,那就不得而知了啊。” 说到这里,李莲花先是看了一眼李莲蓬,又看了一眼方多病。 见两人脸上犹有不解之意,补充了一句, “想来两位现在应当是在奇怪那野性难驯的山猴子,为何会助那张怀义杀人碎尸对吧?” 方多病连忙点头如捣蒜,理直气壮道: “对,我想不通!” 李莲蓬抬头,意味不明的看了眼这愚蠢小孩,也跟着缓缓点了点头。 李莲花笑道:“问题就在这张怀义的郎中身份上。” “想来方公子应当不曾到那张郎中的宅子中去过,而在下呢,倒是和空空法师一同去过那间院子。” “刚好啊,我在那院子里发现了一味药,一味在市面上很罕见,却可以让人和牲畜都能产生幻觉的药。” “那味药一般生长在高山之上,会开出一种白色的花,将其摘取晒干,碾成粉末,配合其他几味药服下,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幻觉,若人服下则会幻想自己是一只野兽,而野兽吃了呢,也有可能觉得自己是个人。” “哇!”方多病瞪大眼睛,发出一声惊叹,他被这种毒药的威力给吓着了。 李莲花笑着安慰道:“方公子放心,这种药呢,一般极难寻到,且生长条件极为苛刻,那张怀义得此药,应当也是侥幸,而且啊,若无其他几味药搭配,这药也就是普通的治疗跌损伤的外敷药,被人得去了也无碍。” 正当方多病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李莲花话锋一转,吓唬道: “不过呢,方少侠,听在下一句劝啊,这行走江湖呢,可不比家里,处处透露着凶险,人心隔肚皮的,一不小心可能就着了道了,届时,悔之晚矣。” 方多病闻言,仿佛心领神会,对着李莲花一拱手,神色颇为认真的说道: “李神医,在下信你,你肯定是个大好人!” 教训不成,猝不及防还被发了好人卡的李莲花笑容一滞,登时无言: “……” 李莲蓬:“噗……” 李莲花立马投过去怒视的目光。 李莲蓬连忙摆手,示意自己无意冒犯。 方多病说完后就一直在观察着李莲花脸上的神情,见他这般神态举止,心中顿时颇为得意。 教我行走江湖的经验? 毫不夸张的讲,这话他娘亲他小姨不知对他说了多少遍了,他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还不照样偷溜出来了? 他方多病是立志成为一代江湖大侠的人,岂能真的被这种歪门邪道,为所有江湖正道人士所不耻的下作手段给吓到? 开甚么玩笑! 第十九章 我本名叫李莲蓬 月色如斐。 停在树林间的莲花楼之中,燃起烛火。 “今夜你便在这里住下吧,待明日随我等一同进城。” “多谢李神医收留。” “空空啊,你……” 李莲花对少年说完之后,看着再一次霸占了他那张木床的李莲蓬,犹豫了一下,轻声叹道: “罢了,在下就在这地上和方少侠一同打个地铺将就一晚吧。” 他这小楼该改建了,需再加一张木床才是。 这假和尚丝毫不曾有到别人家里做客的觉悟,仿佛将他这小楼当成了自己的家一般。 虽说江湖人不拘小节,可这回回占人床铺可怎么行? 他一个人在这小楼中生活了近六年,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独处,只有在他这一亩三分地,他才能感到心安,睡的香。 可自打这空空和尚来了之后,倒是他仿佛成了这莲花楼的主人一般,而自己反倒成了个外人,小楼里唯一一张床铺被占,他已经连续两天不曾睡过好觉了。 这对他一个病人而言,该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李莲花心怀怨气的看了一眼鼾声四起的李莲蓬,从一旁的柜子里拿了被褥铺在木地板上,小声示意方多病,让他先行歇息。 方多病也不客气,这少年比李莲花更惨,这几日不是在别人家的柴房,就是在别人家的屋顶,白天为了甩掉家中跟来的护卫,更是赶了一天的路,这时早就累坏了,躺下就睡,很快便打起了鼾声。 李莲花见状,小心翼翼的走出木楼,来到了外面。 此时月上中天,秋意微凉,中了碧茶之毒,身体喜热畏寒的李莲花,在小楼前生了一堆篝火取暖。 坐在小板凳上,抬头看着天上清冷的月色,李莲花不由想念起了师父。 从腰间摘下了那只师父赠送给他的酒葫,拔掉酒塞,仰头喝了一口葫中烈酒暖身。 一口烈酒下去,往事浮现于心头。 那年他十六,于水上练剑,学有所成,躺在树上喝酒的师父见状,出于考验和他小小比拼了一次。 他一剑激起水流,洞穿了师父手里的酒葫芦。 师父先是讶然,旋即欣慰大笑。 依稀记得他们师徒两人当初的对话,也是他们师徒二人最后的一次言语交流。 “臭小子,最近武功精进不少啊!” “怎么样?师父,这回算我过关了吧?” “跟你师兄,一块儿下山去吧!” “师父放心,我一定会用我手中这把剑,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人物!” “我不要你做什么大人物,我只要你和你的师兄,吃好喝好,给为师好好活着就行!” “回来的时候,赔我酒壶,给我带一壶好酒!” 将酒壶举到眼前,李莲花眼神哀伤,他重伤坠海一年之后,素来洒脱不羁,一向身体很好的师父,便不在人世了。 望着天上那轮圆月,仿佛师父正在低头看着他笑。 李莲花将酒壶轻轻往天上递了递。 师父,你看,您这酒葫芦,我替您修好了。 只是说好的陪您喝酒,可惜没有机会了。 李莲花双目泛起泪花,再次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老头,等我找到了师兄,我们哪儿也不去,我也乖乖的做您的徒弟,不像小时候那样调皮。 到时候,我就带着师兄回来,一个埋在您的左边,一个埋在您的右边,就像小的时候,那样的陪着您…… 师父的音容笑貌,以及师兄往日对他的好,一幕幕画面,在李莲花脑海中闪现。 那是他最在乎,最珍惜的两名至亲,如今都已离开了人世,此生再无相见的可能。 而他能做的,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为之缅怀。 “想家人了?” 突然,李莲花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将李莲花吓了一跳。 李莲花连忙将脸埋在肩膀上蹭了一下,转头看去。 “空空法师,你走路怎么没声啊?” 语气中带着一丝丝埋怨。 浅浅睡了一觉,神采奕奕的李莲蓬来到李莲花身边坐下,学着他的样子抬头看向天幕上悬挂的那只如同白玉盘一般无瑕的月亮,轻声说道: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故人……李莲花,你有没有想过,你可能还有一位故人在世?” 李莲花闻言,神色一怔,皱眉问道: “法师此话何意?” 李莲蓬转头看向他,目光之中带着严肃之意, “我也不瞒你了,其实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一直以来在寻找何人,更知道你身中天下奇毒,命不久矣。” 李莲花突然笑了,脸上露出轻松之意,道:“阁下终于不装了么?” 李莲蓬叹道:“这几日发生这些事,特别是今晚,让我看明白了,许多事情的发展已经与我所知有所不同,若是任由其发展下去,到时可能是仍意难平,不如现在就告知你我的身份,好让你我之间,不再有任何猜忌。” “我本名李莲蓬,和你同姓,一字重名。” “我之前确在寺庙之中修行……只是下山之时,便已经还了俗。” 李莲花不由自主看向李莲蓬头顶。 李莲蓬摸了摸有些扎手的脑门,苦笑道: “只是这头发长的真够慢的,也不知几时才能像你们这些人一般,将其梳起来。” 李莲蓬记得下山之前,他最后一次剃发,是在一年中最热的那几天,应当是七八月份,山中无岁月,他对时间的认知来自于老和尚口述。 而他自己,又没有记录日期的习惯,具体剃发的日子,尚且不知,不过粗算起来,距今恐怕最少也有三四个月了。 可他的头发却迟迟不曾见长,也不知是否与他曾经常常在山后的龙岩泉泡澡的缘故。 总而言之,他此时看起来,就和江湖上那些剃头剃的不太干净,以出家之人的身份,打着结善化缘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讨饭吃的冒牌和尚一样。 他本来就不是出家之人,只是一个被迫留在那寺庙之中修行,事实上尘心未了,一心只还俗下山,享受世俗生活的俗人罢了。 李莲花闻言,神色复杂,借着天上月光,仔仔细细打量着眼前的李莲蓬,良久,喃喃问道: “你说你叫——李莲蓬?” “正是。”李莲蓬郑重点头。 这弟弟,不会以为自己骗他的吧? 李莲蓬知道,按照他记忆之中的剧情,此时的李莲花,还不知道自己其实在被师父师娘收养之前,还有一个亲哥哥,名叫李相显。 在他们年幼之时,家破人亡,成为乞儿于江湖中流浪,一心保护他的,也是李相显,而非单孤刀。 现在的李莲花,彼时的李相夷,年纪还小,没有记忆,他只知道那个真正的乞儿,单孤刀护着他长大,是他敬重的师兄。 第二十章 李相夷并不孤独 “那么,你自称来自东海的尽头,来自那海之彼岸膳食国,非这大熙之人,也是编的了?” 李莲花脸上重新拢起笑意,轻声问道。 不论眼前之人是何人,既然知道他身中奇毒,那么想必他也应该知道,李相夷早已葬身于东海,从此世上只有李莲花了。 “我的来处重要么?” 李莲蓬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沐浴在月色下的那栋小楼,道: “就和你舍弃过往的身份和成就,甘愿成为如今这与世无争的莲花楼楼主一般。去去重去去,来时是来时。” 李莲花闻言,思考片刻,觉得李莲蓬后面这句话,颇为符合他的心意,不过还是轻轻摇了摇头,评价道: “云遮雾绕。” “阁下说话好生绕口。” 李莲蓬不置可否,问道:“你如今岁龄几何?” 李莲花有意隐瞒自己的年龄,不过在对方的询问下,以及有之前的话做铺垫,还是诚实回道: “二十有四。” 满脸笑意的李莲蓬,遂又接着问道: “那你可知,我今岁又是多大年龄?” 李莲花看着他,沉吟片刻,缓缓摇头, “猜不出。” 是真的猜不出,眼前这人不仅容貌更胜他当年,行事风格亦别具一格,既有少年人的朝气,又有成年人为人处事的老道,一身内力不凡,至少有二十年功力。 如此推断,此人应当至少有二十多岁了。 李莲蓬直视他的那双眼睛,脸上挂着莫名笑意,给出了他答案: “我二十有七,大你三岁。” 李莲花面露讶然,这个看起来比他要年轻许多,容貌酷似少年的人,竟是比他还要大上三岁? 李莲蓬满眼深沉,突然朝着李莲花伸出手。 李莲花看了看手里的酒壶,稍加犹豫,遂递了过去。 李莲蓬一把接过,不管不顾,仰头灌了一大口,旋即便被呛到了,一下子颇为狼狈。 “咳咳咳……李莲花,你这酒可真够辣的!” 李莲花颇为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在下这是无花果酿,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好酒,可入口足够辛辣,很烈的。” 李莲蓬心有余悸的抬起袖口,擦拭了一下嘴角,不再看李莲花,他抬头看向天上那轮明月,正了正神色,道: “李莲花,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李莲花点了点头,表情稍有变化,道:“横竖闲来无事,你且讲吧,我听着便是。” 只听身边之人,娓娓道来。 “这个故事听起来颇为老套,是一个关于江湖灭门的故事。” 李莲蓬心中早已有腹稿,只是贸然认亲这种事情,想要让别人相信,还是要拿出足够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否则的话,任何人都能凭借一张嘴认亲,这天下怕是要乱套了。 可他现在,拿不出足够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需要四枚钥匙罗摩天冰才能解开的罗摩鼎,能够控制人心造成天下大乱的邪蛊业火痋,这两样最有力的证据都不在身边,他没办法靠着物证,来证实自己的身份。 而人证……如今这普天之下,也就一人知道当年的真相,那就是李莲花的师娘芩婆。 那就只有讲故事了。 相信聪明如李莲花,听完他讲的故事,应该有属于他自己的判断。 “话说,二十一年前,在江南地带,有一富贵人家,不知为何,得罪了一伙江湖恶人,一夜之间,几乎惨遭灭门。” “之所以用了‘几乎’这两个字,是因为这场灭门案之后,有人发现这户人家还剩余两人,得以侥幸存活。” “存活的是两名尚未成年的稚童,大的不到七岁,小的不到四岁。” “失去了父母家人,无依无靠的两个孩子,终究还是流落了街头。” “为了活着,兄弟二人,只能在街上靠乞讨为生。” “哥哥年纪大些,他从小便被父母淳淳教导,他身为兄长,长大以后好好照顾弟弟。” “因此,这沿街乞讨谋生,多是哥哥在做,弟弟年龄着实太小了,才不到四岁,他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每次拉着哥哥的衣角,小声喊着:我饿。” 李莲蓬顿了顿,收回视线,脸上露出追忆之色,继续道: “可沿街乞讨的乞丐之中,亦有一座小小的江湖。” “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对儿小乞丐,打破了那条街上原本建立起来的平衡,之后便屡次遭到其余小乞丐的拳打脚踢……” 李莲蓬所讲的这个故事,基于剧中最后那芩婆出来之后所讲的李莲花身世之上,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猜测,而编出来的。 个中细节虽是由他随口胡编的,可想来与当年的事实差不了多少。 李莲花看向他的眼神,依旧没有太多变化,依然是和之前那般,一副看透人世的姿态,不过眼底多了几分思考。 “…哥哥将随身携带的一枚家传玉佩,赠送给了那个曾经愿意帮助他们的小乞丐,并且祈求他帮忙照顾年幼的弟弟,见那小乞丐同意之后,身受重伤的哥哥便彻底没了意识……” 故事讲到这里,李莲蓬见李莲花仍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于是便将故事带入了现实。 “那弟弟比哥哥好命,之后便被两位世外高人收留并收为徒弟,隐居于那深山之中,跟着两位高人,学习武功本领。” “他天资无双,年方十六岁,便学有所成,得师父允许,跟师兄一同下山闯荡江湖,不到一年时间,便在江湖之中,闯荡出了偌大名头。与同门师兄以及另外一名江湖好友,共同创建了四顾门,立志匡扶天下武林正义。江湖之人提及四顾门门主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追随者从众。” “十八岁那年,正值他意气风发之年,师兄被杀害,一代天骄四顾门门主发了疯,独自一人约战仇家,于东海一战,从此在江湖人眼中,下落不明,是生是死无人得知。” “实际上,曾经的天下第一,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死掉了呢?” “他只是受同门背叛,被人下了药,中了天下奇毒,一身绝世武功尽失罢了。” “一年之后,心灰意冷的他,隐姓埋名,化身成为了一名江湖游医,驾着一栋小木楼,满天下云游。” 当听到这里时,李莲花终于神色动容。 他颤抖着抬起手臂,指着李莲蓬,满脸不可置信道: “你,你是……” 李莲蓬面带笑意,看着他缓缓说道: “那个曾经武功天下第一,生来桀骜不驯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身世并不孤独,他还有一个大他三岁的兄长,名叫李相显。” “如今……尚在人世。” 第二十一章 云泽县偶遇飞贼 李莲蓬说完之后,颇有深意的拍了拍李莲花肩膀,独留李莲花一人消化他告知的这番信息,极为潇洒的起身,回到了莲花楼当中。 言尽于此,他倒是不用刻意亲口说出自己就是李相夷的兄长李相显了。 李莲花是个异常聪明的人,他会自己判断话中真假。 只待这番几乎已经挑明的话,在李莲花心中留下希望的种子,以后生根发芽就行了。 一代天骄,受了挫折,不应该就此沉寂。 看似大彻大悟,放下了昔日的所有江湖仇怨。 实际上呢,整个人暮气沉沉,有活力但不多,一点都没有年轻人应该有的那种朝气。 这样的李莲花,作为朋友相处,李莲蓬自然没有意见,随和,恬淡,无欲无求且还重情重义,这样的朋友你不能说他什么。 可如果作为他李莲蓬的亲弟弟,那他的意见可大了! 人生在世,当有所作为。 正所谓: 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 命如纸薄,要有不屈之心!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当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身为侠客,当涅盘而生,再次在这座江湖上大放异彩! 把那些曾经背叛过的人,一一踩上一遍出气,告诉他们,我虽已不是昔日的李相夷了,但这江湖,从此多出一个李莲花。 侠者的理,是手中的剑。 世道不公,当一剑荡之。 之后,让他这个当哥的,也能跟着沾一沾光,以后过上富甲一方,无人敢惹的潇洒日子。 “李相显……” 李莲花坐在原地,面露茫然困惑之色,手中酒葫倾斜,酒水撒了一地,他犹不自知。 对李莲花而言,这一夜注定不平静。 心湖被丢下了一枚石子,荡起了一阵波澜。 …… 翌日,方多病醒来,第一时间就闻到了一阵香味,一骨碌起来,直奔不远处的香味来源。 “好香啊!空空法师,你在做什么呢?” 方多病站在李莲蓬身后,踮着脚尖,像看看铁锅里的究竟是什么。 正在往铁锅两旁糊面饼的李莲蓬头也不回,道:“铁锅鸡。” “铁锅鸡?这是什么美食?我为何从未在天下美食榜上听说过?” 方多病好奇极了,同时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 李莲蓬没有回他,而是说道: “方少侠以后莫要再叫我空空法师了。” “啊?”方多病啊了一声,问道: “为什么啊?法师改法号了么?” “我还俗了。” 李莲蓬轻飘飘说道:“以后在下将用回我的本名,李莲蓬。” “李莲蓬……和李神医同姓,而且名字也只有一字之差——” 方多病嘟囔了一句,继续问道: “那李兄你又是何时还的俗啊?” “你怎么那么多问题呢?”李莲蓬扭头看向身后喋喋不休的少年,无奈道: “你只需知道我叫什么便是了,要是待会同我们坐在一起吃饭,现在就赶紧找个地方洗漱一下,昨夜我忍了,今日你要还是这样邋里邋遢的,且不说与不与你同行,晚会这顿午饭,你是吃不了了。” 少年当即意识到自己如今的姿态,确实会招人讨厌,当即脸庞一红,转身一溜烟就冲出了莲花楼。 看到外面小楼前枯坐的李莲花,匆匆打了声招呼,施展轻功,朝着远处飞奔而去。 这少年虽然有病在身,可小小年纪,这一身轻功却是相当不俗,也不知师承何人。 李莲蓬收回视线,透过木窗,看向外面那个在屋外枯坐了一夜,略显单薄的身影,犹豫一下,道: “那个,莲花啊,菜快好了,你把桌子收拾出来,马上就要开饭了。” 仿若石雕一般的李莲花,这才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神色复杂的看了李莲蓬一眼,收拾桌子去了。 当碗筷摆放好之后,洗漱干净的方多病踩着点,从远处飞奔而来。 洗掉了衣衫上沾染的尘土汗泥,方多病又恢复成了那个翩翩少年模样。 三人吃过午饭之后,丢下被李莲蓬投喂了不少鸡骨头的狐狸精看家,徒步赶往二十里外的云泽县。 这一路上,李莲花都在怔然出神,仿若丢了魂魄一般,显得颇为沉默,自午饭到如今,一句话都未说过。 方多病就感到有些奇怪,心想李神医这是怎么了? 犹豫一下,关切地问了一句李神医你怎么了,见对方不肯搭理自己,神色顿时有些尴尬,看了看李莲蓬,见对方神色如常,甚至嘴角还挂有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他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就低头认真赶路了。 一个多时辰之后,三人来到了云泽县。 云泽县往东约莫四百多里,就是号称“鱼米之乡”的烟雨江南了,因此,这座距离江南不远的城市,便显得非常繁华,非青义镇那等小地方可比。 这里的江湖人也多,四通八达的街道上,行人如织,车马同游,沿途摊贩吆喝声不止,一副盛世景象。 “烧饼,热腾腾的烧饼~” “包子,卖包子了。” “瞧一瞧看一看啊,上好的胭脂水粉,这位小郎君,要不要给心上人买上一盒啊?” 走在边上的方多病,面对那热情的摊贩,连忙摆手后退,闹了个大红脸。 倒是一旁的李莲蓬停了下来,来到那摊贩前,低下头来,从木架上摆放的瓶瓶罐罐中挑了一个,拿在手中,看向那摊贩,笑问道: “这个怎么卖?” 那摊贩神色一喜,夸赞道:“这位公子当真好眼力!” “公子拿在手中的,正是玉锦斋最近新出的金凤霞,一款以金凤和霞光为灵感制作而成的胭脂……” 李莲蓬不想听他在哪儿胡扯,开口打断道: “老板,你只需告知我这盒胭脂,需要多少钱即可,不必详细介绍它的来历,本公子也听不懂。” 看他气度不凡,虽衣着普通,可既然能和一旁那样身穿锦衣的少年走在一起,想必肯定也是有钱的,那摊贩念及如此,眼珠一转,竖起三根手指,满脸堆笑道: “只要三十两银子。” “哈……” 李莲蓬摇了摇头,暂时放弃了买上一盒送人的打算。 在那摊贩失望的注视下,李莲蓬带着两人离开了这个地方。 途经一处当铺时,三人突然听到一连串惊呼声。 紧跟着,一道带着愤怒之意的声音猝然响起: “抓飞贼啊!” 顿时,原本热闹的长街,更加热闹了。 众人循着声音,纷纷侧目望去。 第二十二章 乳燕神针关河梦 江湖上那些成名已久的飞贼,一般自身的轻功都相当不错,轻易不会被人抓到。 飞檐走壁,入室盗窃,往往当主人家发现财宝丢失之后,就已经为时已晚了,贼人早就拿着偷来的财宝,桃之夭夭,享福去了。 像这样被当场抓获的,一般都属于那种学艺不精的小贼,算不上飞贼。 亦或者,呼声中的‘飞贼’,原本就不是干这行的江湖人。 李莲蓬心中这般猜测着,并没有过多放在心上。 然而,有些时候,缘分就是如此妙不可言。 随着那道喊抓贼的愤怒声音响起,一个青衣打扮的年轻男子挤开人群,朝着李莲蓬他们这边踉跄跑来,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 嫉恶如仇的方多病远远看到向他们这边跑过来的飞贼,双眼一亮,如同看到了猎物一般,就要不管不顾,仗义出手,助那喊抓贼之人,将其抓住。 身边的李莲蓬却是突然一把将他拉住,低声提醒道: “方少侠先别急着行侠仗义,你且仔细看那飞贼。” 方多病一愣,放眼仔细看去。 发现那飞贼虽然在逃跑,脸上神色却并不如何惊慌,只是戒备。 他似乎受了伤,面上难掩痛苦之色,捂着腹部的五根手指间沾满殷红。 “他受伤了?” 看清来人状况的方多病,先是讶然一下,旋即幸灾乐祸大声道: “活该!我方多病生平最讨厌这些入室盗窃的贼了!一个个都应该送进监牢,关上他个十年八年的!” 看来这方公子被人偷过不少次啊,瞧这语气中对‘飞贼’满满的恨意,都快化若实质了。 李莲蓬望着那个正在向他们这边走近的飞贼,若有所思说道: “显而易见,他并不是飞贼。” “不是贼?”方多病皱眉,不解问道: “那他为什么会被人追赶,还被人喊做飞贼?刚刚大家可都听见了。” 周围街上注视着这一幕的人,听到方多病的话后,纷纷点头附和: “不错。” “正是。” “大家都听见了。” 不过,却都因李莲蓬这一句话,而站在原地未动,只是看着。 那个疑似‘飞贼’的年轻人受伤了,看样子伤的还不轻,万一大家弄错了怎么办? 反正大家这么多人看着,他若当真是贼,现下这样子应该是受了伤,想来也是逃不掉的。 不如先看看情况再说。 这时,不远处的那个‘飞贼’,停下了奔跑,在众目睽睽之下,缓缓朝着李莲蓬他们这边了走过来。 疑似飞贼的人,脚下虚浮,身体左摇右晃,刚刚走到李莲蓬三人面前,便是一个站立不稳,要往地上倒去。 李莲蓬顺势伸出手,好心将其搀扶了一把。 脸色略显苍白,个头约莫和少年方多病差不了多少高的青衣‘飞贼’,晃了晃脑袋,抬起一双好看的桃花眸,看了李莲蓬一眼,颇有些气喘道: “多,多谢兄台……” 而后挣脱了李莲蓬的手,慢慢自行站稳。 “阁下这是?”李莲蓬听到他的声音之后,心中一震。 果然是她吗? 犹豫了一下,方才开口问道: “方才我们听到远处巷子里有人在喊抓飞贼,那飞贼可是阁下?” 只听这名女扮男装的‘飞贼’冷哼一声,扭头朝着身后的人群看去,见追她的人还没有追上来,强忍着腹部的伤痛,语速飞快说道: “那群贼人贼喊捉贼罢了。” “在下关河梦,行走江湖,志在治病救人,怎么可能行那偷盗之事?” “阁下难不成是那个擅长金针走穴的乳燕神针,关河梦?!” 只见那‘飞贼’点了点头。 跃跃欲试,随时准备抓人的方多病惊呼一声,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关河梦竟这么年轻?” 李莲蓬抬起手,敲了他脑袋一下, “休得无礼。” 旋即不顾方多病捂着脑袋,对他怒目而视,转头看向眼前一脸虚弱中带着傲然之色的‘关河梦’,拱手笑道: “原来是在江湖上久负盛名的关河梦关侠医,久仰久仰,在下李莲蓬。” 周围的人一听,原来这个大家以为的飞贼,竟是那个一手金针走穴,传闻中治好了不少奇病怪病的乳燕神针关河梦,便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这关河梦可是江湖上难得一见的名人,寻常人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不曾想,那位寻常不出山,江湖传言医术高绝的关河梦,竟是这样一个唇红齿白的貌美年轻人? 一旁处于神游状态当中的李莲花听到两人对话,也不由的缓缓转过头,多看了她几眼。他目露思索之色,也不知在想什么。 “李兄,在下如今被那群贼人刺伤,手脚无力,不知能否请三位同我一起,先去附近药铺抓几幅药?” ‘关河梦’忽然面露哀求之色,语气有些虚弱地问道。 她现在已经感到眩晕了,意识已是浑噩,再多拖延一会儿,恐怕就会因失血过多而危及到性命。 此时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能尽快向人求助。 “当然!” 原本李莲蓬在看到她时,还在猜测,这个脸熟的人究竟是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人。 等她自报家门之后,便确认了。 这个自称‘乳燕神针关河梦’,女扮男装的年轻姑娘,正是弄了个万人册的苏文才的孙女,真正的关河梦关侠医的义妹,剧中因李莲花神医之名,视之为偶像,从而倾心李莲花,后来帮助几人破案的那个姑娘,苏小庸! “让一让,让一让,麻烦大家让一让!” 李莲蓬搀扶着说完话便脑袋一歪,往地上倒去没了意识的苏小庸,大声驱散着围观的人。 …… 医馆之中,苏小庸悠悠醒来,从木床上坐起,打量完四周,检查了一番自己的衣着,见自己还穿着原来的那一身衣裳,心中稍安。 颦了颦特意画粗了地一双长眉,苏小庸此时心中感到颇为疑惑。 她在盗取那件东西的时候,被那一群盗贼察觉,慌乱之中,自己应对不力,腹部被人刺了一刀,如今竟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了。 她伸手隔着薄衫摸了摸小腹,一点疼痛感都没有,心中疑惑更甚。 这种刀伤好起来不容易,没个十天半个月伤口几乎不可能愈合,哪怕是义兄亲自为她疗伤,也不会这么快就恢复如初的,究竟是谁,竟有如此这般神奇的医术? 那个自称李莲蓬的人? 第二十三章 只是不喜欢打架 李莲蓬此时正在和医馆之中抓药的学徒讨价还价。 “五两,不能再多了,隔壁客栈住一天撑死了三两,在下愿意给五两,已经足够多了。”李莲蓬伸出手掌,将一块儿小小的银锭,重重拍在柜台上。 那学徒小郎年纪不大,却是个牙尖利嘴的,见状翻了个白眼,看也不看柜台上那银子,道: “你这人说的倒是轻巧!首先咱们这是医馆,不是客栈!” “其次,昨日你带个将死之人,不由分说闯到药铺,往那后院一躺,占了屋子不说,还把着门,霸占了整个院子不让人进,耽搁我师父诊治病人,这笔账你要怎么算?那些被你耽搁了病情的病人又怎么说?” 李莲蓬摸着脑袋尴尬地笑了笑。 “这不是事急从权嘛,都说了医者仁心……要不,你叫你师父来?在下和他老人家谈谈。” 李莲蓬两手一摊,颇为无辜的说道:“还有啊,昨日那些上门瞧病的病人,最终不都满意而归了?在下也不曾耽误你们药铺挣钱呀?” 听他提及这个,那学徒登时怒火中烧,指着他鼻子骂道: “还好意思提这个呢,昨日跟着你的那个人,自称是我师父的弟子我的师兄,却连给人把脉都不会,明明只是寻常的风寒,他却说是得了什么绝症,害的我师父有口难辩,生生让你们给气病了!” 李莲蓬撇嘴道:“这可怨不得我,那是你们想赚的更多,贪念作祟罢了。你和你师父明知道那人只是寻常的风寒,给人家开一副治风寒的药喝了便好,却说是什么罕见的顽疾,需要外敷内服,连续用上一个月的药,才能见好,这不还是在骗人嘛!” “我那位兄弟也通医术,见你们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坑人,索性就说那位病人得了绝症,让他别花冤枉钱了,把钱留着买一副棺材,这有问题吗?” “你,你,你且等着吧!我已经通知鱼龙帮分舵了,你们几个就等着挨收拾吧!” 那学徒说不过,见李莲蓬又把他们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摆在了明面上,慌乱之余,忍不住搬出了自己的靠山。 “啥?鱼龙帮?” 李莲蓬闻言瞪大了眼睛,笛盟主的那位虞美人,现在就已经把这个后来将整个江湖搅得天翻地覆的帮派创建起来了吗? 转念一想。 哦,他似乎记漏了两个字,还有‘牛马’。 角大美人的那个帮派全名叫‘鱼龙牛马帮’,大抵是取自“鱼龙混杂、牛骥同皂”两词的意思? “在下现在带人走行不行?” 李莲蓬语气若了下来,带着一丝丝征求之意。 他是真的不想打架。 自打他下山以来,只用了两次空寂和尚教给他的那些本领,一次开口震伤了多愁公子方多病的马儿风神驹。 另外一次,就在昨日。 他用自己精纯的内力,救下了失血过多,差一点就要香消玉损,冒名顶替‘乳燕神针关河梦’的苏小庸—— 这剧情和他想的不一样啊! 原本以为认了弟弟,帮他治好伤,重回巅峰,就能躺赢。 不成想,这段时日竟要靠着他这个当哥的带飞? “晚了!”那学徒见他怕了,顿时气高志昂起来。 “唉~”李莲蓬重重叹了一口气。 这云泽县城看着颇为繁华,井然有序的,实际上只是驴屎蛋子表面光,整个县城都被一个两个江湖势力给瓜分殆尽完了,官府的力量微乎其微。 昨日救了苏小庸之后,李莲蓬拜托方多病去暗中查探追杀‘关侠医’的人究竟是谁。 今早方多病回来说,那是一伙人数在五六十人左右的小帮派,号称是什么黑虎帮,前些日子在城外扮成山匪,劫了一家商队,‘关侠医’,也就是苏小庸之所以被那伙人当街追杀,正是因为她无意间撞破了那伙人的龌龊勾当,还拿了人黑虎帮抢回来的一样东西。 这才让黑虎帮的帮众,光天化日之下,追着苏小庸不放,直接追到了大街上。 后来之所以不再追,是因为苏小庸跑到了别人的地盘,长街中间那个当铺便是界限。 李莲蓬猜测,那些人喊那一嗓子“抓飞贼啊”,也是提醒另外一家江湖势力,我的东西,在你那里丢了,你看着办! 这个世界信息闭塞,直到今天,他们所在的地方,那个江湖势力还没有反应过来。 李莲蓬从早上吃过饭以后,就在防备着,和这药铺的学徒拌嘴,也只是心存一点侥幸罢了。 从这学徒口中得到想要的信息之后,也就不再搭理他,百无聊赖的在药铺中的空椅上坐下,发起了呆。 后院那边,他昨日度了不少内力给昏迷中的苏小庸,按照他在小动物身上做过的实验来看,苏小庸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醒来。 李莲蓬在山里学的本领,最珍贵的当属空寂和尚教给他的内功心法,名为神照功,有枯木逢春之效,李莲蓬这些年经常用它来催生种下的瓜果蔬菜,以及院子里种下的葵花,在那庙里吃上了反季蔬菜和零食瓜子。 另外,后院有李莲花这个昔日的天下第一看着,他也放心,现下的李莲花再不济,开了大之后,照样能让那些武功一般的江湖人有来无回。 相夷太剑,游龙踏雪,婆娑步,李相夷的这些成名技,现在的李莲花使起来虽然艰难了一点,可毕竟还能使,武功这东西长时间不用,可能就手生了。 李莲蓬也有让李莲花先熟悉熟悉自己曾经技能的意思,别以后碧茶之毒解了,和人动起手来,还要靠嘴遁,身为江湖人,有剑就够了。 既然认了亲,那就是拆不散的兄弟。 他这个当哥的肯定是不能看着李莲花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颓废下去。 既然都不想做回曾经的自己,那就一起做现在的自己。 他是李莲蓬,不是李相显,那个他记忆里只在剧中露了个脸便吐血下线的可怜哥哥已经死了。 既然李相显,李相夷,两人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弟。 那李莲蓬,李莲花,何尝不是二十年后的一对亲兄弟呢? 就在李莲蓬胡思乱想之际,药铺外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 听声音,人数应当还不少。 李莲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 霎那间,周身骨鸣如雷。 他李莲蓬擅长做饭,可没说他不擅长打架,他只是不喜欢。 —— 柜台后面的那名学徒见状,心中顿时有些不妙之感,脸上得意的神情,为之一变。 第二十四章 飞檐走壁和翻墙 …… 从鱼龙帮一众混江湖的持刀带棒,耀武扬威地走进这间药铺,再到丢盔卸甲,一个个躺在外面那硬邦邦的大街上哀嚎不止,差不多也就过去了十来个呼吸的样子。 李莲蓬厌倦打架,所以他在一开始就没打算让那些上门来平事儿的江湖人有机会开口说上一句场面话,刚一照面就以最快的速度将前脚刚进来的这一行人,后脚全都扔了出去。 当然,他下手有轻重,最多也就是让他们躺在地上哀嚎一阵,疼上一会儿就不疼了,不至于真的伤到人。 大家萍水相逢,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怨,何必要打生打死呢? 横竖就是十几两银子的事情,不值当,真不值当。 李莲蓬拍了拍手,将溢于体外,把身上衣衫都给撑圆了一圈的内力收回体内,转头看向柜台后面那个呆若木鸡的年轻学徒。 “那什么,小哥啊,这架我也打了,银子我也付了,咱们已经两清。我去后院看看我朋友有没有醒,要是她醒来了,我们立刻就走。” 说完,便转身朝着通往后院的门走去。 忽然,他似乎想起什么,止住步子,转过身来,下巴朝着门外扬了扬,自顾自地说道: “以后啊,少和这些混江湖的人打交道。你和你家那个师父呢,好好给人瞧病,人家该是什么病就是什么病,好好治,别动不动就想坑病人,有损医德不说,遇到我这样的江湖高手,还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次就算了,下次再让我知道你们联合起来坑人……” 他顿了顿,眼睛四处寻找了一下,看到地上有一把不知方才哪位好汉不慎掉落在地上的宝刀,眼睛一亮,弯腰将其捡了起来,双手握住长刀两端,轻轻那么一掰…… “咔嚓——” 那把不知道出自哪个铁匠铺,也不知砍了几个人的长刀,就被他轻轻松松地连带着刀鞘给折成了两截。 “就犹如同此刀。” 看着这一幕的年轻学徒,眼睛一下子就瞪圆了。 心想,额滴娘,你要是一开始就说你有这样的本事,我和师傅还不得把你们供起来啊!何至于闹到现在这个地步啊!不就是一个院子嘛,你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听懂了吗?”李莲蓬挑眉问道。 这孩子咋回事?发什么愣呢? 脑袋乱糟糟的年轻学徒听到他的话后,忍不住打了个激灵,旋即,在对方的注视下,忙不迭的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尴尬笑脸, “是,是……” 大侠,是我们有眼不识珠,你可千万不要和我们一般计较啊! 看着他手里被轻而易举掰断的两截断刀,年轻学徒都快哭了。 李莲蓬摇了摇头,不再吓唬他。 随手将两截断刀往地上一扔,朝着后院快步走去。 —— 来到医馆后院,发现原本坐在院子里石凳上发呆的李莲花正在和不知何时醒了过来的苏小庸说话。 李莲蓬眼睛一瞪,大步流星走上前。 眼角余光看见了李莲蓬,苏小庸转过头,脸上刚刚露出笑意,嘴里才吐出了一个“谢”字,手腕便被李莲蓬一把抓在了手里。 只听他用非常焦急的语气,急吼吼说道: “快走快走!鱼龙帮来找我们麻烦来了,这家医馆是那鱼龙帮的地盘,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一边说,一边拉着苏小庸胳膊朝着不远处的围墙跑去。 苏小庸也是有武艺在身的,倒是不至于被他拉倒,不过此时女扮男装,身份是乳燕神针关河梦的姑娘,脸颊还是不可避免的红了一片。 她第一次被陌生男子这样拿着手腕,感受着对方宽大手掌上的温度,以及悄悄度过来的一丝内劲儿,苏小庸身子便不受控的向一旁歪倒。 美人在怀,故意营造出紧张气氛的李莲蓬长舒一口气。 暗道好险好险,差点就让自带魅魔体质的老弟,把自己心仪的姑娘拐骗走了! 脚下一蹬,李莲蓬便带着苏小庸站在了墙上。 扭头看到李莲花还是呆呆的坐在石凳上,李莲蓬喊道: “愣着做什么,跑啊?!” 李莲花抬头向这边看了一眼,自顾自摇了摇头,慢吞吞的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然后—— 他站在墙根处,踮起脚尖,朝着李莲蓬伸出了右手。 那意思已经很明显,要李莲蓬拉他上来。 “……” 李莲花,不带你这样的!我这个当哥的好不容易下山,找个喜欢的姑娘容易吗? 苏小庸这时也已经反应了过来,红着脸挣开了李莲蓬的怀抱,看到一人多高的墙下面的李莲花,就要弯腰拉他上来。 原本准备放弃这个坏人好事的愚蠢的弟弟的李莲蓬,只得先苏小庸一步朝着李莲花伸出了手。 “快些快些,手给我!” 抬头看着口中不断催促的李莲蓬。 早就察觉到了此关河梦并非真的关河梦的李莲花,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两天他已经想清楚了。 且不说眼前这个叫李莲蓬的年轻人,究竟是不是他年幼时走散的亲哥哥李相显,但这几日相处下来,他都已经将其当成了朋友。 这人性格古怪,颇有几分手段,和他以前认识的所有人都有所不同。 这样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他的生命当中,定然是有一定的缘分在内呢,师父常在世时常说,任何一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都是命中注定。 朋友也好,对手也罢,只须平常心待之。 他也不可能因为他的三言两语,就相信了他所说,认了这兄弟关系。 那就暂时当朋友相处吧。 既然是朋友了,那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往火坑里跳。 这位女扮男装的女子,很可能不简单。 江湖上敢冒充关河梦的女子,全天下恐怕也就只有一人了。 那就是万人册苏文才的孙女,乳燕神针关河梦的义妹,苏小庸! 对江湖事颇为了解的李莲花,暗自猜测道。 正在这时,远处的屋檐上响起一阵脚步声,三人齐齐转头看去。 原来是方多病回来了。 少年也看到了正准备翻墙的三人。 他不由愣了愣,站在房顶,低头看着那三个姿势怪异的人,纳闷问道: “你们在干什么呢?” 刻意营造的紧张气氛瞬间被破坏。 李莲蓬只好悻悻然的摸了摸鼻子,抬头看了一眼站在房顶上的少年,没好气道: “翻墙啊,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 第二十五章 玉如意和神照功 医馆后院。 四人围着一张石桌坐下,彼此无言了一会儿,还是‘关河梦’率先开口了。 她朝着李莲蓬拱了拱手,老气横秋道: “多谢李兄仗义相救,在下没齿难忘,日后若有用的到关某的地方,在下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莲蓬摆了摆手,“小事,小事。” 唉,本来想创造一点两人独处的机会,都让李莲花和方多病这两个家伙给搅和了。 李莲花看了一眼李莲蓬,脸上露出笑意,缓缓开口问道: “关侠医,你昨日为何会被人追赶啊?可否告知缘由?” 一旁的方多病惊喜道:“李神医,你终于愿意说话了?!” 李莲花笑而不语,仿佛没有听到方多病的话一般,继续用他那双清澈的眸子看着苏小庸,等待她的回答。 方多病撇了撇嘴,有些不满。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这小姨倾慕的人,难不成是因为自己吃了他一顿饭,又占着他的地盘睡了一觉? 可是那顿饭是他让自己吃的,地板也是他先将被褥给自己,让自己先睡的啊! 方多病心中委屈,遂将脑袋别向一旁,不去看李莲花,独自生闷气。 这么小气的李神医,才不配做他的小姨夫! 苏小庸不知道他们三人什么关系,总之他们是一起的,其中一人还救了自己。 见李莲花这么问,只得叹了一口气,以男子口吻说道: “不瞒诸位,在下啊,也属实是运气不佳……” 苏小庸将她昏迷这段时间,李莲蓬委托方多病打探的有关她的消息,又详细的说了一遍。 和之前方多病连夜打探的情况差不多,扮成侠医乳燕神针的苏小庸,无意间撞破了一伙江湖势力杀人夺宝的犯罪行径,这姑娘偏偏又是个热心肠,明明扮演的是侠医文弱角色,却把自己当成了武功高强的侠客。 趁着对方不备,准备将对方从商队抢来的东西偷走藏起来当做证据,然后传信给江湖刑堂百川院,让他们来把这个驻扎在云泽县的江湖势力铲除。 然而,她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方的防备力量。 东西刚刚偷到手,就被对方发现了,她手段用尽,才从对方的窝点艰难逃了出来,然后就发生了后面那一幕。 腹部那看似不起眼的一刀,险些要了她的命。 听她说完,李莲花皱眉沉思了一会儿,方才开口问道: “关兄拿的那件东西是什么?可否让在下看看?” “这……”苏小庸犹豫了一下,见一旁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想起方才的事情,脸颊又是忍不住一红,点了点头, “可以,不过,那件东西如今却是不在我身上,我逃出来的时候,将它藏了起来。” “那是一件什么东西?”李莲花继续追问。 李莲蓬诧异于李莲花的这番变化,忍不住将目光放在了他身上。 李莲花这是要干什么? 难不成又要触发新的案件了不成? 李莲蓬眨了眨眼睛,心中暗自叹道:这剧情真是越来越捉摸不透了啊! 难不成他的到来,李相显的死而复生,真是蝴蝶扇动了翅膀,把整个莲花楼的世界都改变了不成?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都不是他唯一清晰的记忆中所熟知的那个故事了。 剧情好像从他下山见到东海之战六年之后的李莲花,以及偶遇少年方多病开始,就发生了很大的偏移。 还有苏小庸…… 不过关系不大,熟知明天会发生什么的人生,毫无挑战可言,还是这样未来充满迷雾的人生才比较有趣。 李莲蓬心中暗暗想着,只听苏小庸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 “那好像是一只玉如意,我没来得及打开来看,不过,隔着布?摸起来像是那样一件东西。” “玉如意?” 李莲花皱了皱眉,不再追问苏小庸,自己陷入了思索当中。 见他不再问问题,苏小庸松了一口气,又将目光看向了李莲蓬,这个不知为何留着短发的英俊年轻男子。 她心中也尚有疑惑未解,醒来之后却一直没来得及问的问题。 那就是她腹部的伤,是怎么一夜之间就好了的。 这件事对她很重要,她义兄是江湖有名的名医,她从小跟着义兄为不少病人做过诊治,从来不曾见过这样一种手段。 据说有些神奇的功法,能够让人旧伤复原,传说中那昔日的少年天娇李相夷的扬州慢就可以,只是曾经侠名天下知的四顾门门主已经葬身东海,已经无从证实了。 若自己当真由眼前这位相救,那岂不是说……他也有那种能够治愈旧伤的功法? “不知……” 可真当准备问起来,话到嘴边时,苏小庸又有些犹豫。 “什么?”李莲蓬问道。 苏小庸转念一想,自己如今可是侠医关河梦。 身为一名医者,对能够一夜之间使人伤口恢复如初的这种手段感到好奇,也是人之常情吧! “不知李兄是怎么医好在下的?在下今日醒来之后,发现昨日的刀伤,竟然神奇般的恢复如初了,不曾留下任何伤疤,请问李兄,你是怎么办到的?” 被苏小庸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李莲蓬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实不相瞒,在下从小因为体弱,便修炼了一种功法,名为神照,此功法颇为神奇,能够……” 顿了顿,他看向不远处的一株草,对竖着耳朵偷听他们谈话的方多病说道: “有劳方少侠,帮我拔一株草来。” 方多病原本对李莲蓬这句话内心是抗拒的,心想,凭什么又是我? 然而,听他说自己修炼了一门能够让人刀伤一夜复原的功法,实在忍不住心中好奇。 他也想看看这门名为‘神照’的功法的神奇之处。于是,就听从了李莲蓬的话,起身到来一旁的砖瓦缝隙间,弯腰拔了一颗草出来。 递给李莲蓬,双臂环胸,站在那里看他演示。 李莲蓬接过之后,笑着向方多病道了一句谢。 而后,调动体内属于神照功的内力,度了一点给手里的小草。 下一刻,令苏小庸和方多病震惊的一幕便出现了。 只见那叶子发黄的小草,瞬间焕发了生机,变得碧绿。 顶端飞速生出嫩芽,紧跟着一朵粉色小花从中绽放开来,在两人眨眼的功夫,那粉色花瓣垂落,十几粒草籽洒落在李莲蓬握着小草根部的手背上。 “这……” 方多病张口结舌,指着李莲蓬手里的草,瞪大眼睛,振声道: “真是好厉害的功法!” 苏小庸看着眼前这一幕,喃喃自语道: “世间竟真有这等神奇的功法……” 第二十六章 拜师和浅露锋芒 李莲花原本在思考苏小庸所说的玉如意之事,听到两人惊呼,不由抬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便令他也有些微微呆住了。 扬州慢? 不,不是!李莲蓬的这门功法,要比扬州慢更为精细一些,而且和扬州慢的气息也不相同,其中蕴含的生机要更加浓烈! 见李莲花也看了过来,李莲蓬微微一笑,将手背上的草籽抖落,道: “关侠医,这下便可心安了吧?” 苏小庸下意识点了点头,旋即又连忙摇头, “李兄说笑了,在下只是好奇,岂是怀疑……呃,总之关某多谢李兄出手相救。” 险些说漏了嘴,苏小庸连忙止住话头。 她总觉得这个救命恩人看自己的眼神颇为奇怪,难不成他认出自己是一名女子了? 不该的,她打扮成这样,义兄看了都认不出,更别提这几个仅仅有几面之缘的义士了。 “李兄这门功法若是用来治病救人,想来江湖上不久便要再出一位李神医了!” 苏小庸赞叹了一句,试图转移话题。 不等李莲蓬说话,方多病一步跨上前,一把抱住李莲蓬的胳膊,激动地说道: “李兄,李兄,请李兄教我,在下愿意拜李兄为师!” 李莲蓬挣脱他,拒绝道:“在下这门功法从不外传。再有,方少侠当另有缘法,我教不了你。” 眼神却看向李莲花。 李莲花及时收回视线,缓缓转过身去。 他如今只是一个连院墙都爬不上去的普通人,自然也是没法教人学什么武功的。 正当少年方多病不依不饶,还要纠缠李莲蓬时,前院再度响起了脚步声。 不消片刻,一群江湖人鱼贯而入。 院子里的四人看着这群面色不善的江湖人,神色各异。 李莲蓬面露无奈之色,心中暗道,方才应该一走了之的。 他就知道这群江湖人不会轻易放弃,在他这里折了面子,肯定会回去搬救兵的。 李莲花神色淡然,脸上甚至带了一丝看好戏的表情。 方多病跃跃欲试,那神照功他非学不可了,眼下这些人,刚好能让自己向师父证明自己的习武天资! 苏小庸神情警惕,她看到了几个熟面孔。 “就是他!” 人群中,一个面庞黝黑的男子指着苏小庸说道: “就是他,盗走了我黑虎帮的帮中秘宝,还打伤了我七八个弟兄,陈舵主一定要为我黑虎帮讨回个公道!” “放心,陈某自有定夺。” 随着话落,人群分开,一个人缓缓走了出来。 此人身着锦衣,腰间挎着双刀,眉目深邃,鼻若悬胆,仪表堂堂,端是气度不凡。 只听此人先是开口安抚了身后之人一句,这才看向苏小庸,拱手自报家门, “在下鱼龙帮云泽县分舵舵主,陈金林,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苏小庸想了想,起身抱拳道:“关河梦!” 陈金林道:“原来是乳燕神针关侠医,侠医行走江湖,一向走的是正道,可曾如我那位小兄弟所说,盗取了别人的帮中秘宝不说,还打伤了人?” 苏小庸看向那方才指认她的男子,道:“这就要问他了,他们劫了人家商队,抢了人家货物不说,还将人都给打杀了……” 那指认她的男子脸色一变,怒道: “你休要血口喷人,我黑虎帮行事一向光明磊落,如何能做那等为江湖人所不耻的事?” 苏小庸冷笑一声,道:“我昨日已将此间消息传给了百川院,你等有没有做过那等丧尽天良之事,且等百川院刑探到了,一查便知!” 陈金林皱了皱眉头,“你将此间之事,告知了百川院?” 苏小庸道:“正是!” 闻言,陈金林缓缓抽出了腰间双刀,脸上风度翩翩的气态消失不见,转而变得神情阴冷, “关侠医当真是不懂江湖规矩,既然如此,那就休怪陈某不客气了!” “将他拿下!” 话音方落,周围的那些早就磨拳霍霍的鱼龙帮帮众,纷纷抽出了各自腰间的刀剑,欺身而上,准备动手。 “等等。” 就在此时,一道声音打断了众人的行动。 李莲蓬缓缓从石桌后方站了起来,看着那手持双刀的陈金林,摇头叹道: “这位鱼龙帮的陈舵主,当真是好生无礼啊,没看到我们三个大活人也坐在这里吗?” “你怎么只和关侠医打招呼,而无视我等呢?这番作态,当真叫人好生难堪啊~” 方多病也是点头,“就是就是!” 陈金林没有去看那附和的小孩儿和一旁文弱书生模样的李莲花,而是眯了眯眼,看向开口的李莲蓬, “阁下又是何人?报上名来。” 李莲蓬摆手叹道:“在下一介无名之辈,就不自报家门了。” 说着,竟又坐了回去。 “呵……”陈金林冷笑一声,他早就注意到此人了。 方才在外面,那些手下说了,此间有一个短发年轻人,武功不俗,性格古怪,十几个鱼龙帮帮众,竟是连几息都撑不住,就被他给随手仍出了门外。 他原本不与他们打招呼,甚至可以说是无视,就是为了试探。 看看这来历不明的三人,究竟和偷了黑虎帮东西的这名冒充关河梦的人有何关系。 如此看来,他们定然是一伙的! 当即不再多言,微微偏头,示意所有帮众动手,他自己将内力灌入长刀之中,纵身跃至半空,错过还有用处的‘关河梦’,当头一刀劈向那个他一直当做假想敌的短发年轻人。 李莲蓬看着那冒着寒意的一刀,竟是不躲不闪。 只见他坐在原地,缓缓抬起右臂,伸出了两跟手指。 刀落下来,刚好被他夹在了两指之间。 紧跟着,陈金林只觉得一股汹涌内力,传入体内,另一只手中准备横切的长刀,突然四分五裂。 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不由自主倒飞而去,将身后数名鱼龙帮帮众砸倒。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从陈金林手持长刀,欺身而上,再到倒飞出去,只用了不到两息时间。 那些冲上来的鱼龙帮帮众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他们心中颇有威望的陈舵主就已经口吐鲜血,倒地不起了,不由纷纷骇然止步。 “嘶……” 刚刚站起来准备迎敌的方多病,倒抽一口凉气,一双大眼瞪的溜圆,张着嘴巴,一屁股墩重新坐回了石凳上。 李莲花有心试探这个认亲的哥哥究竟有何手段,见此一幕,也是不由心惊了一下。 他虽动用不了武功,可作为昔日的天下第一,自认还是有些眼力的。 这位‘兄长’适才动用的内劲,分明又换了一种,不是那和扬州慢类似的‘神照’功了! 第二十七章 视财如命李莲蓬 陈金林摇摇晃晃的从人堆上站起,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极为忌惮的看了一眼依旧坐在石桌后方,神态自若且嘴角含笑的李莲蓬。 见对方没有再继续出手的意思,连忙低声说道: “我们走!” 他甚至连狠话都没敢撂上一句,就准备带着一众鱼龙帮帮众,匆匆离开。 长年行走江湖之人,最是识趣。 那些不识趣人的早死逑了。 陈金林自身的武艺虽不算特别拔尖,可在江湖武林当中,也算是颇有名气,一手双花快刀,曾击败了不少成名高手,否则也坐不了这鱼龙帮分舵的舵主之位。 可这样的他,竟是连对方一招都撑不下来,双刀就先毁了其中一把。 对方的内力之强,陈金林前所未见。 这样一个人,定然在万人册武林天下高手榜榜上有名! 自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罢了,实在是犯不上和这样一个连姓名都懒的透露的高手死磕。 “等等。” 就在陈金林心中打定主意,准备仓皇离开之际,李莲蓬开口了, “阁下别急着走啊,在下还有话未说完呢。” 陈金林闻言,僵硬的转过身,面上挤出一丝微笑,道: “不,不知前辈有何吩咐?” 李莲蓬笑道:“是这样的,我们初临宝地,身上的钱财不多了,不知能否借上陈舵主一些?放心,在下以后肯定不会还的。” 兴师动众带了一大群人过来,又是动刀又是动剑的,见打不过就想走,天底下哪儿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既然一言不合动了手,那就总得留下点什么。 性命就算了,他李莲蓬不造杀孽,浅浅给个教训就行了。 不过银子总得赔偿一些吧? 陈金林闻言,松了一口气,毫不犹豫的探手入怀,摸出两块儿金锭来,小心翼翼看向坐在石桌后的人,道: “晚辈身上只带了这二十两金,不知……” “够了。” 李莲蓬看见那两块儿金子后,顿时眉开眼笑。 什么高手风范,他才懒得装。 金锭子啊,他下山以来,还从来未曾见过呢。 李莲花是个穷鬼,浑身上下貌似也就只有五十两,指望他是指望不上了。 旋即招了招手。 下一刻,陈金林只觉得掌心骤然一空,那两块儿金锭子,就那么在众目睽睽之下,飞到了对方手中。 陈金林见状,心中惊惧更甚。 隔空取物! 竟是传说中的隔空取物! 对方的内劲儿,竟然强大如斯! “咕咚~” 陈金林下意识吞咽了一口唾沫,两条腿有些发软,觉得方才自己是不是受了重伤而没有察觉,否则怎么就站不稳了? 狗日的苗玉虎,都是你害的! 待鱼龙帮舵主陈金林带着一众成员灰溜溜离去之后,院子里除了低头乐滋滋把玩金子的李莲蓬之外,其余三人不由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良久,苏小庸方才开口问道:“李兄,你……” 她想问李莲蓬师承何人,但又不知如何开口。 由于爷爷苏文才的缘故,苏小庸对这类难得一见的江湖高手,先天就充满了好奇之意。 比如以前的天下第一李相夷,她几乎知道他所有的江湖事迹。 李相夷少年武学天才,十六岁初入江湖,十七岁创建四顾门,十八岁名扬天下。 与金鸳盟的笛飞声一战,成为了武林之殇。 不知多少李相夷的仰慕者,在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黯然神伤。 如今哪怕过去了六年之久,据苏小庸所知,还有不少贵族千金,江湖侠女在满江湖的寻找李相夷,一个个扬言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的。 据说李相夷曾经的红颜知己乔婉娩亦是苦等了他六年,至今未嫁。 爷爷苏文才有一本万人册,她也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万人册。 名为《天下英才集》。 她打着义兄关河梦的名号闯荡江湖,就是为了收集天下英才,来填充她的这本英才集录。 这李莲蓬不仅容貌俊逸,一身武艺更是深不可测,而且此人,还不是那种江湖武痴,似乎对钱财也颇为看中,自身特点鲜明,又善良正直,刚好能够被她收录在册。 鼓了半天勇气,苏小庸终于说出口了。 “敢问李兄,师承何人?” 李莲蓬把玩一阵,心满意足的准备将其收入怀中,刚好听到苏小庸问的这句话,愣了一下,摇头道: “他不让说。” “不让说?” 苏小庸和方多病异口同声问道: “谁不让说?” 李莲蓬看了一眼又低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李莲花,笑道: “当然是我那师父啊,还能是谁。” “我师父在我年幼时救了我一命,后来将我带上山,又给我传授了不少本领。我在山上待了十几年,师父见我尘心未了,就放我下山了。” “不过下山之前呢,我那师父交代,不能让我把他的名号,以及曾经所在的那个地方,向任何人提及,否则的话……” 说到这里,李莲蓬顿了一下,好像空寂老和尚也没说什么别的话啊? 只说切记切记。 那就不说。 “否则的话,他就不认我这个弟子了。” 李莲蓬如此说道。 “……” 见状,苏小庸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心中暗道,李莲蓬的那位师父,可能是一个隐居世外的隐士,不想被凡俗的琐事扰了清修,这类隐士,江湖上应当有不少。 各个都是身怀大本领的,比如武当、少林那些宗师,一般都很少在江湖上露面。 只有门派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山帮弟子传人平事。 想来这武功深不可测的李莲蓬,应当也是类似于那种师承。 “师父,咱们接下来干什么?” 方多病突然开口说道。 李莲蓬装作没听见,看向苏小庸, “关兄,咱们去把你在黑虎帮舍命拿出来的玉如意取出来吧,你不是说已经通知了百川院吗?咱们看完之后,再交给他们。” 苏小庸正有此意,那件东西被两个江湖帮派争夺,肯定非凡,不是一件玉器那么简单。 交给擅长探案的百川院刑探才最稳妥。 刚好也能因此物证,定那草菅人命的黑虎帮成员的罪! 当即点头,“好,几位随我来。” 说罢,向着院子的院墙走去,纵身一跃,上了一人多高的院墙。 李莲蓬怕李莲花再站在墙角下朝着他伸手,所以紧随苏小庸之后。 跳上了院墙,扭头看向身侧的方多病, “方少侠,你记得拉李莲花一把,他蹦不上来。” 方多病啊了一声,可等他转头,院子里的李莲花已经不见了。 找了半天才发现,他竟是从正门走了出去。 再回过头来,师傅和关侠医也不见了。 “师父,等等我啊!” 第二十八章 你日后必成大器 “方少侠,以后别再叫我师父了,我比你大不了几岁……” “我爹说,出门在外,达者为师,李前辈,你就收下我这个弟子吧!” “你天赋不够,学不了我的功夫。” “怎么可能?!我天赋不够?!” “没什么不可能的,你既然叫我前辈了,身为前辈,还能骗你不成?” “我……” 走在街上的锦衣少年听闻此言,险些跳脚,瞪大眼睛看着身边之人,略显稚嫩的脸庞之上,满是不服气。 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天赋不行。 从小到大,除了最初那几年身子骨弱,常年下不了地之外,自他病养的差不多,能够跟人学习武艺以来,哪个不是夸他天赋好有悟性? 就连一向不赞成他行走江湖,一心想让他读书考取功名的娘亲也说了,他天资不弱,是难得一见的习武天才,只是习武非正途,认真读书,迎娶当朝公主才是正经事……后面这几句暂且忽略不谈。 他这些年习武,也算小有所成,飞檐走壁自是不在话下,一身轻功绝非寻常江湖人可比,更是自创了一套多愁剑法,只是一直未找到机会施展罢了。 这样的自己,竟然被人说天赋不够? 一时间,从小便心高气傲,一直以昔日的天下第一为目标的少年怒了。 恼羞成怒! 我方多病的自尊,岂容他人如此践踏? 下一刻,头脑一热的少年,跳将出来,拦在那个轻飘飘两句话就让他气血翻涌的人面前, “我,我要和你比一场!”少年满脸认真说道,他必须要证明自己! “哦?” 李莲蓬看着拦在身前的方多病,微微诧异,心想这少年方多病竟也如此冲动吗? 冲动是魔鬼啊。 “你确定?”李莲蓬停下步子,挑眉问道。 他掌心不知何时把玩着一颗青石子,在少年的注视下,那颗石子突然悬浮于他掌心之上,转眼化为一捧齑粉。 一旁的苏小庸和李莲花见状,也停下了。 纷纷看向眼前的少年。 方多病看着这一幕,脸庞涨红,道: “……不用内力,你,你可敢与我比一场手脚功夫?” “比手脚功夫?” 李莲蓬脸上的表情更加诧异了,心想少年啊,何必自取其辱呢。 我可是李莲蓬啊,那个昔日的天下第一,一母同胞的亲生哥哥李相显啊。 且不说我的习武天赋,比之李相夷如何,最起码比你多吃十来年的盐啊。 李莲蓬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看向不远处巷子口伸出墙外的一枝红杏条,叹道: “这样吧,看到前面墙上的那根树枝了吗?就比谁先将它折下来如何?” 方多病扭头看去,心算了一下距离,点头道:“好!” 轻功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功夫,家里那些请来的武学宗师教他最多的也是轻功。 那些宗师们说了,行走江湖,拳脚功夫可以一般,但手脚上的功夫,一定要足够快。 有道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我数三声,让你先跑。一……” 声音响起,方多病当即毫不犹豫的拔腿狂奔。 十数步的距离,只需三息就够了! “二——” “三。” 就当方多病跳起来,手指即将碰到那根树枝时,只觉得一股清风拂面,眼前猝然一花。 下一刻,伸出的五根手指,便捞了个空。 骇然回头望去,不知何时,那李莲蓬竟是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而他手中,赫然多了一截细枝,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方多病:“……” 这一刻,少年心如死灰。 这等身手,是我方多病不配了…… 见那少年垂头丧气,怀疑人生,李莲蓬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真不是我想装,而是你非要拜师,我才迫不得已出手的。 他下山是为了享受红尘的,而不是找麻烦的。 这方多病有那么个不靠谱的亲爹,日后身上的麻烦事还多着呢,他可不想因此,扰了自己的如意自在。 待他解决了弟弟李莲花身上的事情,助他夺回荣耀,重铸巅峰,他可就要过他富家翁的逍遥日子去了。 另外就是,他这武功啊,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教给别人的…… 念及如此,李莲蓬将手中那根杏枝随手一扔,拍了拍手,出言劝道: “方少侠,切莫因此,失去了自信啊,我呢,说你天赋不够,并非是真的天赋不够。” “你习武的天资不俗,小小年纪,便有如此身手,未来成就,必然非同一般,正所谓,金鳞非……那什么,总而言之,你日后必成大器!” 哪怕是得了李莲蓬这话补救,方多病仍旧是闷闷不乐,仿佛失了魂一般。 嘴里喃喃自语道:“是我不配了是我不配了……” “唉,这个傻小子,你怎么就不配了呢,你配啊,只是我不配……” 苏小庸见状,噗嗤一笑。 觉得这三人当真好玩,那少年性子活泼,身边这李莲蓬有时深不可测,有时又言语没个正行,一旁的李莲花看似沉闷,却应当是怀着心事,否则相处起来也不会太难。 总而言之,结识此三人,这趟远赴云泽的江湖旅途,值了! “关侠医,那玉如意可曾就在这附近?” 李莲蓬劝了两句,就不再管那少年了,行走江湖,当有大毅力,岂能因他人所言所行而轻易失去了自信? 这方小宝啊,还需多多磨砺才是。 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嘛。 苏小庸收敛笑意,点头道: “就在这巷子尽头,一户人家的房檐下,我做了标记。” 李莲蓬抬头看了眼天色, “那咱们快去吧,天色不早了,在下都饿了。” 转头看了一眼李莲花,见他和方多病一样,低头不语,似乎在思考他方才用的步法是什么。 他当然猜不到啦。 和缥缈写意的婆娑步不同,李莲蓬方才用的步法,是空寂和尚教给他的禅步,没有名字。据那老和尚所说,这禅步乃他在山上采药时所悟,还没来得及起名字,就叫禅步。 此步法需要龙象般若功和神照功同时运转,方能施展,极耗内力。 好在李莲蓬如今内力充沛,施展这门步法,所用的内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来到巷子尽头,苏小庸将藏起来装有玉如意的包袱取出,在附近一家客栈要了二楼一间客房。 在几人好奇的注视下,苏小庸将包着玉如意的布?缓缓展开。 …… 第二十九章 百川院刑探石水 这是支一尺多长,通体金黄,头端、中端以及尾部圆形部位处,皆镶有一圈打磨光滑金刚石缀的玉如意。 玉如意,最大的用处就是挠痒,因此又被称之为搔杖。 除此之外,通常还会作为吉祥象征的陈设品,常被作为礼品馈赠好友。 眼前这支玉如意造型精美,设计巧妙,外表由一层镂空金丝将玉石包裹其中,应当出自能工巧匠之手,看着颇为不凡。 可再不凡,它也就只是一件死物,众人想不通此物为何能被那黑虎帮当做宝贝一般看护。 “就是这个东西,让关兄你不顾安危,涉身险境?” 李莲蓬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方才抬头颇为纳闷的问了苏小庸一句。 在他看来,这东西也没什么奇特的,至多能因其制作精巧而值些钱,断然不应该让一个人舍身冒险,将其偷走来着。 这位苏姑娘,行事作风有点虎啊,怪不得是那闲着无聊弄出了个天下武林高手榜万人册苏文才的孙女。 爷孙二人,无出其右了。 苏小庸不知李莲蓬心中所想,她此时神色认真的盯着桌子上的玉如意,点了点头, “正是此物。那日我见那黑虎帮帮众杀人越货,对商队牛车上的诸多财宝无动于衷,反倒是在拿了这柄玉如意之后,那黑虎帮的领头之人神色大喜,如获至宝,毫不犹豫的带着一行人人匆匆离去……” “想来,这件东西,应当隐藏着什么秘密吧。” 说着,就要伸出手来,将其拿起来仔细查看。 “等等。” 就在这时,一旁的李莲花突然开口阻止道: “关侠医且慢。” 在众人疑惑中,李莲花指了指桌上那玉如意的尾端,提醒道: “你们看啊,这如意并非是新锻造的,有人已经使用过了。你们看这把柄处,已有许多磨损,还有,你们再看这包裹的布?,这些许颜色略浅的金色粉末,又是什么?” 闻言,包括方多病在内,李莲蓬三人不由伸长脖子,定睛看去。 果真如李莲花所说,这表面镀了一层金缕衣的玉如意,真的像是被人用过了,而且,在布?之上,沾了不浅金色粉末,看起来非常可疑。 李莲花不愧是破案小能手,这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李莲蓬都要忍不住为之鼓掌叫绝了。 他怎么刚刚没发现?就顾着看这如意上面裹着的金子了? 不该不该,他李莲蓬又不是那等贪财之人。 再说了,他怀里还沉甸甸的装着两块儿鱼龙帮舵主的赔偿款,二十两金锭子呢,怎么会贪图这痒痒挠上的薄薄一层金子? 话说,这是金子吗? 若是金子的话,将其全部剥下来大概有几两? 苏小庸常年以义兄关河梦的名号自居,自然也是有些医术在身的,当即毫不犹豫的从腰间摸出一个针袋,取出一根银针,用针尖粘了一点粉末,屏气凝息,凑到眼前仔细观看。 下一刻,那银针的针尖就变黑了。 苏小庸神色微微一变,连忙将银针拿远, “这粉末有毒!” 若是方才她伸手去触碰了这玉如意,必然会触碰到这些金色粉末,会因此中毒也说不定! 念及如此,苏小庸不由对李莲花投去感激的眼神。 然而,有人却比她更早。 只见李莲蓬抬起手臂,轻轻拍了拍李莲花的肩膀,赞叹道: “还是莲花你观察细致入微啊,我替关兄,先行谢过你了。” 苏小庸:? 不是,你怎么把我的话说了啊? 另外……这李莲蓬,李莲花,名字一字之差,不会是一对兄弟吧? 她之前不知为何,一直在忽略这个问题,此时想来,颇有可能啊。 可是待她仔细看了看这两人的长相,又将心底这个念头推翻了。 不像,一点都不像,这李莲花虽然相貌也不差,称得上一句清秀俊逸,气度不凡,可和李莲蓬相比,容貌上面还是相差较大的,若是以往的李相夷,还能和其相提并论。 只是巧合?还是两人都没有对她告知真实姓名? 正当苏小庸不小心神游天外之时,一旁的少年方多病突然指着桌子上的这炳玉如意,高声道:“我想起来了,这个东西我曾经见过!” 三人纷纷扭头看向他。 李莲蓬和苏小庸异口同声问道: “你见过?” 旋即相互一怔。 李莲蓬面带春风般的和询笑意,作男子打扮的苏小庸,则是俏脸微微那么一红。 李莲蓬心中暗道,我俩还真是心有灵犀呢! 苏小庸不由暗想,这李兄为何看我的眼神这么奇怪? 李莲花也是面露异色,不过转念一想,这方多病是师兄的侄子,也是那号称富可敌国的天机山庄少主,虽然年纪尚小,可见识不俗也当属正常。 方多病想通了,他习武天赋究竟如何,和他以后能不能成为一代江湖大侠关系不大。 这世上那么多人,像李相夷那般的习武天才,也就仅此一个而已。 他方多病行走江湖靠的是一腔热血,以及惩恶扬善的侠义之心,而不是凭借自身天赋好坏,武功高低。 他身为擅长墨家机关一道的天机堂少主,自有办法让那些江湖恶人,现恶形、伏正法,付出应有的代价! 惩奸除恶,非是须身怀绝世武功不可。 官府衙门捉拿犯人的捕快差役,江湖刑堂百川院的刑探,大多也都是普通人。 可他们照样能为冤屈的人伸张正义! 见几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自己,方多病挺了挺胸膛,正色道: “在下年幼时在京城长大,因家世缘故,几年前曾在一位大人家中,见到过这样一柄玉如意,那位大人乃朝廷重臣,后来因病告老还乡……” 突然,方多病似是想起了什么,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惊呼一声, “这柄玉如意,不会就是我曾认识的那位老大人的吧?” 李莲花皱了皱眉,“你再想想,这等物件,如我所料不差,应当有不少达官显贵家中都会常备,一来此物并不贵重,二来,寓意深远,送人礼物不轻不重正好,因此,很多人家中有一把一模一样的也正常……” “我,我再想想……” 李莲花温和磁性的话音落罢,方多病低头皱眉苦思起来。 时间过去的有些久了,他也记不太清那时父亲带他到人家府上拜访的具体年月了。 只记得那时自己还会拉着父亲的衣袖,嚷嚷着要吃街上卖的糖葫芦…… 与此同时,门外响起了人的说话声。 “他们就住在这间客房?” “正,正是……” “好,你且去吧。” 下一刻,门便被敲响。 “邦邦邦——” “百川院刑探石水,前来查案,请屋内的诸位,将门打开,出来一见!” 第三十章 故人相见不相识 门外突然响起的这道声音,打断了屋内几人的推断猜想。 苏小庸神色一喜,江湖刑堂百川院之中,她最信任的便是那四院主,‘佛彼白石’之中的石水。 这次传信,她在信中特别标明了,希望那位虽身为女子,性格却最是刚正不阿的百川院四院主,能亲自前来此地查案。 不成想,石水收到传信之后,果真亲自来了,真是太好了! 当下不做犹豫,转身去开门。 李莲蓬下意识看了李莲花一眼,心想,这昔日的故人相见,你心中又是作何感想呢? 想来,怕是不好受吧。 面对李莲蓬颇有深意的注视,李莲花神色淡然,嘴角甚至还带了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方多病此时还沉浸在玉如意给他带来的联想当中,皱眉不语,对百川院来人,都显得无动于衷。 门被打开,一名身着青衣,腰悬长剑,英姿飒爽的年轻女子,带着两名百川院弟子,站在门外。 见到开门的苏小庸,女子当先举起手中的院牌,上书“百川院”三个字,不苟言笑道: “我乃百川院刑探石水,阁下是何人?” 苏小庸看了看院牌,拱手欣然笑道: “当真是石院主,在下关河梦!” 百川院四院主石水行事,一贯雷厉风行,几乎从不废话,得知了眼前之人便是那传信人,当即问道: “关河梦?可是你传信于我,来查此间案子的?” “正是!” 苏小庸道了一句,侧了侧身, “诸位请进。” 石水一马当先,进了屋子。 一双锐利十足的眸子,看向屋内三人。 迎着石水的目光,李莲蓬率先拱了拱手,笑呵呵地自我介绍道: “在下江湖散人李莲蓬,见过石院主。” 李莲蓬又在作妖,给自己套了个‘江湖散人’的绰号。 石水从未听过这类称呼,不由多看了他两眼。 李莲花就没那么多的弯弯道道,故友当前,他神色如常,拱手温声道: “见过石院主,在下李莲花。” 方多病这时也回过神来,抬头见众人都望向他,少年刚准备开口说话,便被石水打断了。 “方少主,你为何在此?” “啊?” 方多病愣了一下,旋即指着自己, “石,石院主你认得我?” 石水点了点头,如实道:“天机堂少主方多病。” “何堂主多日寻你不见,担忧不已,特意委托我百川院帮忙找人,你在这里正好,我这便传信天机堂的人。” 说罢,便转头对身边一名百川院弟子点头示意。 方多病见状,连忙开口阻止, “别!” 那名弟子看了方多病一眼,又见自家院主没有收回命令的意思,当即大步来到窗前,推开木窗,从怀中取出天机山庄交予的特制信烟,对着窗外拉响。 ‘嗖’的一声,信箭冲上天空炸开。 方多病哀嚎一声,见机不妙,就要往门外逃走。 一步尚未跨出,便被另外一名百川院弟子一把擒住。 “方少主还是在这边待着吧,待天机山庄来人接你回去,你出门太久,别让你娘亲太过挂念。” 那名弟子笑吟吟的说道。 身份被揭穿,双手还被死死钳住的方多病挣扎了一下,见挣脱不开,脸庞不由一下涨红,旋即看向石水, “石院主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快让他放开我,本少主不逃便是了!” 他现在这个姿势颇为不雅,在场众目睽睽之下,方多病自觉丢了面子,有些恼羞成怒。 石水对此充耳不闻,不再看他。 之前何堂主就交代过了,见到了方多病之后,无须多礼,甚至不要和他多说话,在最短时间内将其制服,拉响信烟,通知天机堂即可。 否则这小子肯定会见机不妙逃走。 石水收敛心思,看向桌上那柄玉如意,凝眉问道: “这便是关先生从那黑虎帮里拿出来的物证?” 苏小庸点头道:“正是此物。” 石水道:“此物暂交给百川院保管,待我等查明真相,会通知诸位。” 说罢,又问了苏小庸一些当日亲眼目睹那商队被劫的细节问题之后,便准备带着人离开。 正在这时,李莲花开口道:“石院主且慢。” 正准备将玉如意收起的石水闻言,疑惑转头,看向李莲花。 李莲花笑道:“石院主,此物上面沾有剧毒,还请石院主拿的时候一定当心,切勿触碰。还有啊,这桩案件,恐怕非同小可,石院主查案之时,最好还是多带一些人,以免此地的那些个江湖势力,狗急跳墙。” 石水皱眉道:“你可是知道些什么?” 李莲花看了看苏小庸,上前一步,指着桌上的玉如意,道: “我们之前呢,因此物,被这云泽县的一个江湖势力鱼龙帮的人找到,险些被他们的舵主陈金林带人抓走,若非我们几人还算有些自保之力,此刻,恐怕也已经被他们给关起来了。” 石水眼神一冷,“竟有此事?” 苏小庸和李莲蓬两人齐齐点头,表示李莲花所言不差。 石水见状,眼神一禀。 “当真是无法无天!” “这江湖的风气,就是被这些人给败坏的,昔日我大哥立下的规矩,看来他们都给忘了!” 石水面若寒霜地说道。 石水口中的大哥,自然便是曾经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了。 除了昔日的李相夷,没人能当得起如今江湖刑堂百川院四院主石水的一句大哥。 李莲蓬悄悄看向李莲花。 只见李莲花也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眼底却流淌着一抹其他神色。 李莲蓬品不出李莲花眼中神色代表的含义,是宽慰还是感伤,亦或者是自嘲。 总而言之,他此刻的眼神很复杂就是了。 石水道:“诸位放心,来之前,我已接到监察司的传信,云泽县这桩案子他们也会参与,与我百川院共同彻查此案。” 尽管她说这句话时,心中很不情愿。 但为了安抚眼前几人,她还是如此说了。 朝廷的监察司和百川院一样,皆有调查案件真相,捉拿真凶,替人申冤的职责。 不过,百川院主要负责的是江湖上发生的案件,约束那些作奸犯科的江湖中人。 而监察司,则主要负责监管朝廷百官,以及其家眷血亲,两个探案机构各司其职,可有时又会互相配合,消息互通。 “既然有监察司参与其中,那在下便放心了。”李莲花拱了拱手,后退一步。 石水犹豫了一下,道:“不如这样,既然你们几人曾经被那鱼龙帮舵主找上门来,欲动手将你们带走,不如就当做证人,随我百川院一起,前往那鱼龙帮找他们当场对质。” 第三十一章 扮猪吃虎苗玉虎 石水并非不相信他们几人所说,但也没有全信。 她收到关河梦的密信之后,察觉到这是一桩大案,当即便带着人马,从百川院不停蹄赶了几天路,于今日来到了这云泽县。 进城之后,差人打听,却不曾听说过几天前有命案发生,也无人到官府报案。 随即将百川院带来的刑探打散,到市井当中打探传信之人的消息。 于是便循着线索,找到了李莲蓬等人所在的客栈。 此间之事,全凭这关河梦一人所述,是真是假,尚且不能枉下定论。 需要一桩桩来查探清楚。 她如今已经派人到城外,找那个商队被黑虎帮杀人越货的现场了。 眼下这几人身份颇为可疑,天机堂少主方多病也不知为何卷入其中,她更是不能轻易让这几人离开视线。 索性,就先将他们带在身边。 听到石水的话后,李莲花没有说话,倒是苏小庸开口了。 “全凭石院主安排,我等也想知道真相,不论如何,且不能让那十几条人命,白白枉死!” 苏小庸说这句话时,颇有些咬牙切齿。 十几条鲜活生命,就那么一个个惨死在眼前,搁在谁身上,恐怕都不会无动于衷。 李莲蓬也乐呵呵的应道:“如此也好,有石院主为我等做主,想来那鱼龙帮,哪怕帮众众多,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 要去那陈金林老巢了,这次不知道能不能再多赚一些金子。 若想要讨女子欢心离不开金子啊! 胭脂水粉,红绸锦缎,哪样不要花钱? 这般想着,不由看向侧对着他的苏小庸。 心中暗道,万人册苏文才的孙女,应当不差这些吧? 李莲蓬决定改变策略,要靠自身的才华魅力征服她。 石水见几人都没有意见,便点头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那鱼龙帮。” …… 鱼龙帮在这云泽县,有两个堂口。 其中一个堂口,在西城外的城西码头,也是舵主陈金林坐镇的地方。 稍加打听,众人便找到了地方。 鱼龙帮不愧‘鱼龙’二字,一应帮众成员,当真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人不小心来到了一个污水横流的码头,不由以手掩鼻。 城西码头这边,水通八方,类似一个港口,因此能够供船只停靠的码头众多。 不远处的水面上,有不少挂着船帆的船只来来往往。 水手、船夫、脚夫,不少人都赤着上身,将船上的东西卸下来,或者将码头上的货物搬运到船上。 而李莲蓬他们目前所在的地方,应当是一个经营渔业贸易的码头,风吹过来,一股子鱼腥味。 一名百川院年轻弟子神色如常,低声对石水说道: “弟子打听过了,原本这里有个槽帮,帮主姓白,几年前,槽帮的白帮主突然不知所踪,后来这码头便被鱼龙帮接管了,他们在这里设立了堂口,代朝廷掌管码头来往船只的税收……” 经过这名百川院年轻刑探所说,这里原本不归鱼龙帮管的,是那本地的槽帮覆灭之后,外来的鱼龙帮才在这里开设了堂口,代为掌管。 石水听后,若有所思的点了头,看向不远处悬挂着“清风堂”三字招牌的一处地方,道: “去那里看看。” 鱼龙帮城西堂口,清风堂。 一座四进的大院子里。 鱼龙帮舵主陈金林,此刻正脸色阴沉如水的坐在堂上,他看着堂前的黑虎帮帮主苗玉虎,冷声说道: “苗帮主,你消息不灵,使得本舵主这次险些阴沟翻船折于他人之手,你当如何补偿于我?” 苗玉虎是个颇为富态的中年男子,身着一身藏蓝色锦袍,像个富商,一般人只看他这样子,根本猜不出他便是那恶事做尽的黑虎帮帮主。 面对陈金林的质问,苗玉虎依旧是一副乐呵呵的表情,只见他憨态可掬的摊了摊手,笑道: “陈舵主,瞧您这话说的,我给您开的价钱,已经是包括您万一遭遇意外的那个‘万一’了,如今事情没办成,您怎么还反倒怪罪起我来了呢?” “你!” 陈金林豁然站起,对苗玉虎怒目而视, “苗玉虎,此事你必须给我个说法!那盗取你们黑虎帮秘宝的人有帮手,还是一个内力不俗的高手,这个消息你为何提前不告诉我?” “内力不俗的高手?”苗玉虎挑了挑他浅浅的眉毛,饶有兴致地问道: “那人长相如何,可有自报江湖名号?师承何人?” 陈金林冷哼一声,“当时只顾的打了,没来得及询问。” “呵呵。”苗玉虎看着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锵!” 陈金林瞬间抽出了腰间仅剩的一把长刀,指着苗玉虎,怒道: “你敢嘲笑我?!” 苗玉虎伸出他胖乎乎的手臂,将指着他的刀拨向一旁, “陈舵主且勿动怒啊,我岂敢嘲笑云泽县鼎鼎有名的陈舵主?自是不敢的嘛!” “只是……” 下一刻,苗玉虎猝然一步上前,狠狠攥住陈金林的脖颈,将其整个人提离地面。 “只是陈舵主啊,你这‘双花快刀’的名头,是不是也太没用了些?” 被他提在半空中的陈金林脸颊涨红,双眼凸出,竟是连挣扎都不能,如同一条死鱼被直挺挺提在半空,眼看就要双眼翻白断了气。 这时,富商模样的苗玉虎,突然五指一松,将其随手扔在了地上。 “要不是看在帮主的面子上,陈舵主的这条命啊,我真就收了。” 只见他拍了拍手,语气淡漠的说道。 “咳咳咳……” 在江湖上有些名声的陈金林一阵咳嗽之后,捂着脖子剧烈喘息,看向苗玉虎的目光,充满惊骇之色。 这黑虎帮的帮主苗玉虎,竟是个绝世高手,所有人都被他这幅其貌不扬的外表给骗了! “你,你究竟是何人?!” 一天被两名高手完虐于股掌之间的陈金林,不由失声问道。 “我?苗玉虎啊。” 苗玉虎摇了摇头,满脸失望的看向风度尽失的鱼龙帮分舵舵主陈金林, “咱们共事了这么多年,你竟然都不知道我是谁?” “还真是……废物啊。” “……”陈金林脸色阴沉不定,面对这样刺耳的嘲讽,却再也没有先前那般向他出刀的勇气。 “别看了,把我之前给你的东西都吐出来吧,我不嫌脏。” “哦,对了,按照江湖规矩,别人委托的事情没办成,你需赔偿我两……三倍的定金,我浅算了一下,折合成银子的话,应该是八千二百一十六两。” “银票或者现银都成,给你两天的时间做准备。” 说罢,转身便准备离开。 正在这时,门外跑进来一名身穿鱼龙帮帮服的帮众,看也未看地上的舵主陈金林,而是对着苗玉虎恭敬说道: “都主,百川院的人来了!” “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苗玉虎闻言双眼一眯,旋即笑脸灿烂道: “快快有请!” 第三十二章 江湖人不讲武德 鱼龙帮的清风堂,与其说是一个江湖门派的堂口,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有钱人家居住的宅子。 四进的院子大门两侧,各立有一头石狮子,口衔石珠。 进了院子中央摆有一尊貔貅石雕,栩栩如生,院子两侧种有绿植花草,飞檐环形抄手游廊通往正堂。 毕竟没有证据,不能硬闯。 一行人道明正身,得了门房通报,不消片刻,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 “不知百川院贵客来访,苗某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只见一个体型富态,满面红光的中年男子快步迎了出来。 苗玉虎热情洋溢,笑的憨态可掬,大步迎了出来。 “阁下可是这清风堂的主事之人?” 当先一袭青衣的石水看着来人,皱着一双远山长眉,凝眸问道。 打探的消息当中,这清风堂分明是鱼龙帮分舵舵主陈金林的住所,可为何出门相迎他们的人却姓苗? 是管家还是门客? 不等石水心生疑惑,只听眼前之人便开口自报家门, “鄙人苗玉虎,乃是陈舵主的多年好友,陈舵主身体抱恙,方才得了通报之后,便让苗某代为迎接诸位了。” “苗玉虎?”石水身后的苏小庸看着这富商模样的男子,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一时间还没有和黑虎帮帮主联系到一起。 那边,瞧着人畜无害的苗玉虎作势热情相邀道: “诸位百川院的大人,快快里面请,我已让人在堂厅备了好茶……” 石水冷声打断道:“不必了,今日我等前来,是为了查案,劳烦苗先生带路,我百川院,有话要当面询问那位陈舵主。” “这……”苗玉虎胖乎乎的脸上露出一抹为难之色,目光在石水身后的李莲蓬等人身上打转,两手一摊,苦笑道: “我恐怕做不了主啊……” 不等石水开口说话,苗玉虎旋即看向她身后体态高大,器宇不凡身着一袭素衣的李莲蓬,问道: “不知这几位侠士是?看起来不像是百川院之人啊?” 李莲蓬和李莲花四人的穿衣打扮,确实和百川院的刑探不一样,衣裳颜色素了一些。 百川院的刑探,有固定的样式,大部分人腰间都会悬挂一枚代表百川院刑探身份的木牌。 一直在冷眼旁观的李莲蓬,这时上前一步,缓缓说道: “在下李莲蓬,见过苗帮主。” “哦?阁下认得苗某?” 苗玉虎面露诧异之色。 “黑虎帮的苗玉虎苗帮主,在这云泽县可是响当当的一号大人物,在下怎会不知?”李莲蓬笑呵呵的说道。 昨晚方多病打探出来的消息中只有一个姓氏,知道那黑虎帮的帮主姓苗。 他这开口一诈,谁知对方根本就不加以掩饰,直接开口承认了身份。 苏小庸的眼神一下变了。 怪不得她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原来是那朗朗乾坤之下杀人夺宝,手段残忍的黑虎帮帮主! 石水闻言神色也立即戒备起来,手放在了腰间的剑柄上,凝声道: “你是黑虎帮的帮主?” 苗玉虎正了正衣襟,森然笑道: “正是苗某。” 随着他这句话说完,院子里的气氛瞬间凝重。 在场唯一神色如常的,恐怕只有李莲蓬和李莲花这对儿亲兄弟了。 “我接到密信举报,你们黑虎帮和两日前城外一起杀人案有关,现按照百川院的规矩,需要苗帮主你和我们走一趟,待调查清楚之后……” 石水冷声说着,那苗玉虎便挥手笑吟吟将其打断: “不错,城外那十几条人命,正是苗某派手下帮众收的。” 听他亲口承认,石水面色一沉,当即不再犹豫,果断拔出腰间长剑,对身侧两名百川院弟子低声喝道: “将他拿下!” 话音刚落,一股劲风当面袭来。 石水神色凛然,立刻持剑格挡。 “当——” 金铁交鸣于院中猛然之声响起。 原来是那率先动起手来的苗玉虎,拳上不知何时戴了一枚指虎,一拳砸在了石水的长剑剑刃之上。 火光迸发! 石水持剑倒退数步,眸光一寒,此人竟敢当众人面,率先动手! 清喝一声,再次持剑而上。 另外两名百川院弟子这才反应过来,脸色纷纷一变,也抽出长剑,加入战团之中。 “啧…江湖人果然都不讲武德。”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李莲蓬后退了两步,失望的摇了摇头。 这苗玉虎前一刻还笑脸相迎,下一刻便露出了獠牙,当真是变脸如翻书。 见苏小庸从袖口抽出一把短剑,便想上去助阵,李莲蓬眼疾手快,连忙拉了她一把,低声附耳道: “关侠医还是不要去了,此人拳掌之间,力大无比,应当也是内力深厚之人,这石院主恐怕都不是其对手,你还是不要上去添乱了。” 苏小庸豁然转头,愣愣地看着李莲蓬。 她添乱? 李莲蓬意识到自己言辞不当,连忙改口道: “在下的意思是,关侠医你不觉得奇怪吗?按理说一个帮派的堂口,应当有不少帮众在此才是。” “可从我们进入这院子,除了门房之外,你可曾看到其他人?” “咱们还是防范一点为好,那鱼龙帮帮众,可是并未现身呢。” 苏小庸听他这么一说,转念一想也是。 不过还是颇为傲娇冷哼一声,表达了对李莲蓬方才那句话的不满。 这黑虎帮的帮主苗玉虎看起来肥胖,不像一个江湖人,可动起手来,动作却丝毫不慢,每一拳一掌都带着呼啸之声,一人对上百川院的石水三人,竟是显得游刃有余,不落下风。 李莲花看着场中打斗的几人,喃喃道:“鹤形掌,形意拳,罗汉步……此人怕是南拳一脉的弟子啊。” 这时,另外两名百川院弟子长剑被夺,被那突然暴起的陈玉虎两拳打中胸膛,吐血倒飞了出去。 只有石水一个人,艰难与之周旋。 李莲花眼底闪过一丝担忧,扭头看了李莲蓬一眼。 李莲蓬装作没看见。 还是苏小庸看到石水落于下风,接连重了两掌,身形摇晃,步履不稳,立马转头求助于李莲蓬, “李兄,还请你出手,助石院主擒住此獠!” 李莲蓬这才嘴角含笑,点了点头,朝着场间慢悠悠走去。 一边走,一边口中高呼道:“石院主莫慌,我来助你!” 肩膀上不慎挨了两掌,体内气血翻涌的石水,口中腥甜,已经有些说不出话来了,因此并未应声。 否则依着她好强的性子,定然会拒绝百川院之外的人帮助。 那苗玉虎看到李莲蓬走进,当即一拳打退石水,朝着李莲蓬迎了上来。 第三十三章 御赐天龙杨昀春 李莲花方才的喃喃自语声,李莲蓬听到了。 南拳一脉。 值得李莲花记住的武林门派,在江湖上应当还是颇有名气的。 不过此时李莲蓬却并不在乎这些,甚么南拳北拳,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不讲武德的江湖中人罢了。 他本不欲插手这江湖事,只因苏小庸开口了,他才答应出手。 见那眼里有着癫狂之意的陈玉虎,戴有指虎的拳头,朝着自己脸上砸了过来,李莲蓬后退一步,五指紧握,抬起手臂与之硬碰硬,对了一拳。 “嘭——” 一声闷响,李莲蓬表情不变,站在原地动也未动。 反倒是陈玉虎出拳的手臂,衣袖猝然爆裂开来,露出古铜色的肌肤,身躯接连倒退数步。 “啊哈!” 一击便力于下风的陈玉虎,蓦然大喝一声,眼中精光比之前更盛,给人一种极其疯狂的感觉。 旋即再次欺身而上。 场外的方多病见状,心中直犯嘀咕,不由小声对李莲花说道: “这黑虎帮的陈玉虎,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这股癫狂之意,实在是太瘆人了一些。” 方多病道出了南拳一脉的武学精髓。 李莲花开口解释道: “方少侠有所不知,这南拳一脉呢,起源于闽南福州一带,福州民风彪悍,素以焊勇好斗着称,早在前朝,江湖武林之中南拳派就已名声鹤起。” “传言,这南拳一脉的创始人‘南拳五祖’,乃是少林武僧。百多年前,大熙初立之时,有西鲁国举兵来犯,无人可敌,福州少林武僧主动请缨,派了武僧助阵,大破西鲁大军,凯旋而归。不久之后,有奸人进谏,大熙朝廷派了大军平了福州的寺庙,五名武僧外出化缘得以幸免于难,创立了鸿门,也就是如今的南拳一脉。” “南拳弟子最显耀的特点便是所学颇杂,身怀数种硬功,个个皆是武痴,与人争斗起来下手极重,不过一般很少动手的,多以商贾身份自居。” “噢……”方多病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看向李莲花的目光充满敬佩之意。 他知道的可真多啊。 在少年心生感叹之际,场间的打斗也已在这片刻间见了分晓。 那疑似师承南拳一脉的黑虎帮帮主苗玉虎,最终,还是败在了不知师承何人,来历神秘的李莲蓬手中。 苗玉虎跪在地上,双腿之下铺设的青石地板碎裂开来,呈现蛛网状向四周蔓延了六尺有余。 两条锦衣袖子消失不见,身上那件锦袍破破烂烂血迹斑斑,长发散乱,样子端是凄惨无比,和之前的一脸富态判若两人。 “苗帮主,你可服气了?” 李莲蓬居高临下,笑呵呵的问道。 苗玉虎此时经脉被震断,凡腹尚有一股霸道至极的内力残留,根本说不出话来。 闻言,咧了咧嘴。 他苗玉虎,竟也有今日。 想来那废物陈金林所说的,内力雄劲儿的高手,应当就是此人了。 见他不说话,李莲蓬拍了拍手,转头看向面露震惊之色的百川院三人,笑着示意道: “石院主,此人武功被我废了,你们可以将其带走了。” 石水握着剑拱了拱手,神色颇为复杂的看着他,道:“多谢。” 只有她才知晓这陈玉虎究竟有多难缠,一身硬气功夫,如同龟甲,久攻不破。 除此之外,还内力雄厚,拳法掌法令人出其不意,难以招架。 不成想,在这个自称“江湖散人”的李莲蓬手中,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打斗全程,毫无反击之力。 此人必须查! 江湖上何时出了这样一号人物,他们百川院竟是不知! 不过此时看来,此人并无恶意,石水也不想与之交恶。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下一刻,十几个腰间挎刀,身穿鱼龙服的人进去院子。 李莲蓬等人纷纷扭头看去。 为首一人身着藏蓝色鱼龙服,气宇轩昂,双目炯炯有神。 “监察司办案,无关人等……呃,石水姑娘,你受伤了?” “杨昀春!” 石水看着来人,冷声说道: “你们为何此时才来?” 来人正是朝廷监察司那位有着御赐天龙封号的副指挥使,杨昀春。 杨昀春看了眼跪在地上的苗玉虎,脸色微微一变,心中意识到了什么,连忙向石水解释道: “石水姑娘误会了,我监察司得到百川院刑探的消息之后,立刻就开始寻找石水姑娘……” 听完杨昀春的解释,石水也不再多言,指了指地上的苗玉虎,道: “此人应当便是那城外杀人案的幕后真凶,黑虎帮帮主,苗玉虎。” “除此之外,这鱼龙帮的舵主陈金林,还牵扯了另一桩案子,他如今应该就在宅中,还请杨副使带人去找,以免他逃了。” 杨昀春闻言,看了眼两名互相搀扶的百川院弟子,目光又在李莲蓬和李莲花等人身上停留了一会儿,这才朝着石水拱手道: “在下这便让人去找。” 不一会儿,正准备卷上细软跑路的陈金林,便被扭送到了众人眼前。 “你便是鱼龙帮舵主,陈金林?” 杨昀春看着来人朗声问道。 陈金林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将目光落在了李莲蓬身上。 “前,前辈,你这是……” 他在看到李莲蓬之后,便丝毫没有反抗的念头了,松开了手里的东西。 隔空取物啊! 传闻中那些真正的武道宗师,恐怕也就如此了。 要是惹的对方不快,恐怕眼前这么多人,谁都保不住他。 循着陈金林的目光,杨昀春以及其带来的一行人也向李莲蓬看去。 李莲蓬看到眼前这个熟人陈金主,以及他怀中露了一个角的银票,叹了一口气, “陈舵主,咱们又见面了。” 旋即看了一眼地上的苗玉虎,又道: “还有啊,我一不小心把你这位好友给打了,你不会怪罪我吧?” “……”陈金林看着跪倒在地上,原本在他那里不可一世,此时却格外凄惨的苗玉虎,心中暗道活该。 旋即,也不免生起兔死狐悲之感。 鱼龙帮并不比黑虎帮好上多少,这些年经他手做的事情,通往经不起查。 另外,这陈玉虎恐怕也不仅仅是黑虎帮帮主那么简单,他曾经的部下称呼他为‘都主’。 可不管如何,如今两人皆被一神秘高手所创,落在了监察司和百川院这两条疯狗手里,不死,恐怕也要脱层皮。 不由心生戚戚然,对李莲蓬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第三十四章 不开心和不高兴 李莲蓬看着眼前这个被两名监察司官差把着双臂也不挣扎,笑的比哭还难看的鱼龙帮舵主陈金林,心中其实是颇为遗憾的。 一千两银子无了。 陈金林怀里露出了一角的那张紫色银票,分明就是千两的面额,千两啊! 便宜监察司了! 至于他为什么能如此断定—— 因为如今他怀里就有两张。 和黑虎帮的帮主苗玉虎打架时,顺手摸的,真的只是顺手…… “哎呦!咳咳咳……” 李莲蓬收回视线,突然剧烈咳嗽了一声,捂着胸口,装出一副后知后觉不慎受了重伤的样子,转身看向百川院的石水等人,语气虚弱道: “那个,石水姑娘啊,如今鱼龙帮和黑虎帮两个罪大恶极的罪魁祸首也都已擒获,至于审讯之事,在下就不掺和了,方才应当是在和苗帮主打斗中不小心受了伤,这胸口实在是疼的厉害,在下得赶紧去找个郎中看看……” 说着,暗自朝李莲花使了个眼色。 神色古怪的李莲花会意,沉吟一下,拱手笑道: “石院主,杨大人,此地既已尘埃落定,如李兄所说,审讯之事,便交给二位了,我们这便告辞。” 苏小庸还不想走,方多病也是。 两人都想看后续案情的发展,想知道那柄玉如意的来历,还有这黑虎帮的苗玉虎为何会派人去杀人越货,云泽县这两个江湖帮派之间,究竟有何猫腻。 听到李莲花的话,神色都显得有些犹豫。 李莲蓬见状,大步流星来到苏小庸身边,一把拉住其小手,露出满脸痛苦之色,以极快的语速大声说道: “关兄,你不是郎中吗?咱们快找个清静的地方,你给在下看看,不行的话就施上两针,在下久仰关兄你的‘乳燕神针’许久了,很想试上一试。” “啊?”苏小庸一时没反应过来。 待她察觉到自己的一只小手被李莲蓬的一双大手紧紧的握在手里时,俏脸刷的一下,瞬间变得通红。 “我,我……” 有心想将手抽出来,可对方实在握的太紧,众目睽睽之下,苏小庸心中又羞又怒,可面上却丝毫不能表露出来。 “那,那咱们……” 李莲花这时看向方多病,“方少侠,你多多保重,记得带我们给何堂主问好。” 说罢,翩然转身,朝着院外走去。 方多病:“啊?” 他怎么忘了这茬,这百川院的石院主是要抓他回去的啊。 “李兄,等等我!” 趁着石水还没反应过来,方多病一溜烟的朝着李莲花追去。 苏小庸急着离开,挣脱李莲蓬的手,因此低下头,掩饰住已经通红的脸,也一言不发的跟着朝门外快步走去。 奸计得逞的李莲蓬嘴角微勾,被苏小庸牵着手,捂着胸膛,走向院外。 临走之前,还给了石水等人一个大大的笑脸。 “……” 杨昀春看了看这行为举止颇为古怪的三人,又看了看不远处的石水,欲言又止, “石水姑娘……” 捂着肩膀的石水,冷声打断道: “拦住他们。” “好!” 杨昀春轻轻应了一声,当即毫不犹豫的脚尖一点,施展轻功,朝着门外飘去, “几位,且等一等——” …… 鱼龙帮,清风堂,内院。 李莲蓬手里把玩着一颗瞧着黑不溜秋的药丸,满脸的嫌弃。 片刻后,扭头看向身后两名百川院弟子,小声问道: “两位少侠,这就是你们石院主所说的,专门治疗内伤的特效药?” 其中一名嘴角有颗痔的年轻弟子,重重点头道: “没错,这便是我们百川院的混元丹!李前辈,你不是受了内伤吗?赶快吃了吧,一吃便好。” 李莲蓬嘴角抽了抽,回过头来,不再理他,继续把玩手里的丹药,一不小心,掉在了地上,顺势还踩了一脚。 什么混元丹,分明就是几种中草药混合玉米面揉成的药丸,别说他没受内伤,就是受了伤,这玩意儿吃了也不管用啊! 就在一刻钟之前。 他们都已经离开清风堂了,又被杨昀春那个没眼力见的二货副使给礼貌的拦了回去。 李莲花曾经的左臂右膀,石水,石大院主,丢给他一枚丹药,说让他先行服下,然后留下来给他们百川院和监察司当证人。 什么证人,这分明就是软禁啊! 李莲蓬看着不远处正在被审讯的陈金林和苗玉虎,以及聚精会神听着陈金林和苗玉虎吐露罪状的众人,有点神游天外。 直白的说,他对这个案子没兴趣。 特别是在被当做救兵,和状若疯魔的苗玉虎一番打斗之后。 这座少了李相夷震慑的江湖,本来就混乱无比。 形形色色的江湖人,为了自己的各种欲望,或甘愿或身不由己,做出这样那样的事,其实都不算奇怪吧。 他一开始下山的初衷就很简单啊。 在寺庙里待了那么许久,就是想下山享受一下常人的生活,吃吃喝喝,再找个心仪的姑娘,一起过上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 在得知了自己身处在莲花楼世界之后,李莲蓬在心里为自己又添加了一件要做的事情。 那就是帮剧里的‘意难平’一把,让记忆中那个天骄少年,走出困境,重回昔日巅峰,也算是解了自己的心愿。 然而这几天下来,净和人打架了。 这有违他摆脱了空寂和尚,下山的初衷啊! 没有手手可牵的李莲蓬,在这边独自生着闷气,那边的案件已经随着陈金林两人的细节吐露,而逐渐清晰明朗。 案子看似并不复杂。 陈金林这个鱼龙帮分舵舵主,在这件案子里充当的角色,就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般。 作为云泽县明面上最大的一股江湖势力,有其他江湖势力上门求助,又给了许多不能拒绝的好处,他自然是身先士卒,带着帮众去帮人追讨失物。 至于后来不小心踢到铁板,被狠狠教训了一顿,他也认了。 江湖就是这样,实力为尊。 做错了要认罚,挨打了要立正。 打不过就服软,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甚么过江龙,甚么地头蛇,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不是。 陈金林之所以年纪轻轻就能坐稳鱼龙帮分舵舵主之位,在于此人极其识时务。 黑虎帮的帮主苗玉虎,则是另一个极端。 此人心机颇深,但缺点是由于出身的问题,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疯子。 遇不到心仪的对手,就蛰伏下来,伺机而动。 一旦遇见了,那就按耐不住技痒,不管不顾,暴露出癫狂的一面。 另外,此人的身份,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他有三层身份。 黑虎帮的帮主,南拳一脉的弟子。 以及——鱼龙帮的都主。 都主之位,在舵主之上,堂主之下。 之所以拉了一群人创立了黑虎帮,是因为帮派的理念,鱼龙帮主要倾向于正面,而黑虎帮则是一颗暗棋,专门做一些为江湖正道所不耻的脏活。 苗玉虎贵为都主,却愿意隐藏身份做这种上不了台面的脏事,就和此人身为南拳一脉弃徒的这层身份有关。 第三十五章 怒了怒了他怒了 经脉寸断,武功尽废的苗玉虎,此时就像那宫中的太监,失去了所有抵抗的欲望和念头。 旁人问什么,他便说什么。 据苗玉虎所说,他来自福州,曾经是福州地带最大的江湖门派,鸿门当中的一名内门弟子。 鸿门,即是李莲花所说的与少林渊源颇深的南拳一脉。 这个门派和其他江湖门派有所不同,他们并不争天下第一,也不像李相夷的四顾门,如今的百川院一样,以匡扶江湖正义为己任。 他们在江湖上的名号很响的原因是他们很会做生意。 鸿门的生意遍布整个大熙,号称富可敌国,擅长制作机关巧玩,背后有当朝户部尚书做强大后盾的天机堂,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大到兵器械具武器盔甲,小到贩夫走卒兜售的柴米油盐,鸿门都有插手。 他们明面上是挥洒千金不皱眉,富甲一方的商贾豪强,暗地里却掌握着能够动摇国本的财富和力量,他们做这一切的最终目的,无人可知。 江湖上有传言,说鸿门所图甚大,他们暗中谋划这一切,为的是倾覆整个大熙,光复前朝。 可朝堂诸公对这些江湖传言,嗤之以鼻,懒都懒得理。 前朝,大熙朝都立国一百三十余年了。 不说别的,前朝的国号,当今的大熙百姓谁人还记得? 人们心中只有大熙,只有国泰民安,国力强盛,万国来朝的中原王朝大熙! 说到这里时,苗玉虎满脸的讥讽之意。 “当朝衮衮诸公,谁人又会知晓,这百年以来,那鸿门早已将整个闽地蚕食了个干净。还一个个的沾沾自喜,高坐于那朝堂之上,自认为福州一代的繁荣,是他们辛勤治理的结果。” “殊不知,一场泼天大祸,即将吞噬掉整个大熙!” “你们所看到的这个盛世,咳咳……只是有人愿意让你们看到的而已。” 苗玉虎咳出一口鲜血,冷笑不已。 石水皱眉问道: “且不说那些无用的话,我问你,你为何要将那商队的人全部杀掉,那玉如意究竟是何物?” 一旁的杨昀春,听完苗玉虎的话,眉头紧锁,心中因他的这番话,而隐隐有些不安。 可若是忧心于这苗玉虎所说的鸿门所谋之事,又不至于。 若说不是,他又终归是被他的言语扰乱了心绪。 一时间,他有些无心审讯了。 旁听的李莲花单手托着下巴,看着场间的苗玉虎,猜测着这苗玉虎和那鸿门究竟有何深仇大恨,为何宁愿将其所做,向监察司悉数透露,也不愿替他们保守这个天大的秘密。 弃徒,弃徒……问题可能就在这‘弃徒’一词上。 据他所知,福州那边的江湖人焊勇好斗不假,可却非常抱团。 在外敌人面前,总是一致对外,极少会从内部被瓦解掉。 这苗玉虎看他这一身功夫,以前应当也是一方人杰。既是福州那边出来的人杰,应当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将整个家乡出卖。 应该是遭受了甚么令他永生难以原谅的事情。 “那玉如意?嘿,只是一位当朝大人挠痒的玩物罢了。” “我告诉手下的人说,那个商队里有个宝贝,只要发现了那个宝贝,就说明他们找对人了,将所有在场的人悉数杀光,拿着宝贝来到我这里领赏。” 说着,苗玉虎抬起眼睑,淡淡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苏小庸, “谁曾知,我那位副帮主实在太蠢,东西还没交到我手里,就让一武功稀烂的小贼给偷了去。” 不等苏小庸怒目而视。 他微微转头,看向一边靠着假山而立的李莲蓬,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好在,我遇到了对手。” “我苗玉虎行走江湖这么多年,除了曾经惜败在笛盟主手中,从未遇到过任何一位像你这般,不但内力雄厚,拳脚功夫还异常强劲的江湖高手。” “快哉!” 石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李莲蓬正懒洋洋的斜靠在假山之上,怔怔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案件到这里,差不多已经明了。 石水不再多言,看了一眼杨昀春,道: “杨大人,这苗玉虎算得上是一个江湖中人,就由我百川院压回去定罪关押。” 她看向陈金林,犹豫了一下,道: “至于这鱼龙帮舵主陈金林,便由你们监察司带走吧。”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两人都算江湖中人。 不过陈金林掌握的清风堂,和当地官府多有密切往来,石水向来是恩怨分明的人,自认为他应当是属于朝廷方面来管。 此地县城能够让江湖势力独大,足以说明这个地方的官府,恐怕早已名存实亡,诸多县官都有问题。杨昀春所在的监察司其主要职责,就是监管这些朝廷官员。 如此这般分配下来,两人都算不虚此行。 各自都尽了职责。 杨昀春回过神来,仔细思索了一番石水的话,觉得有些不妥,这苗玉虎知道许多有关鸿门的消息,尽管大多数话在看他来过于危言耸听。 可既然有了此言,他身为御赐天龙,深得陛下信任的人,自当不放任任何一个有可能危害大熙的江山安稳的因素脱离掌外。 “石水姑娘,我觉得……” 不等他说完,石水一双含着冷意的眸子,豁然看向了他。 在这样的眼神注视之下,杨副使的语气,立刻就软了下来。 “……如此也好。” “大人!”一旁有监察卫上前阻止。 杨昀春挥了挥手,淡然道:“便如此安排吧。” 那人见杨昀春语气坚决,只得低头恭敬的拱了拱手,道了一句是。 两个领头之人被擒住,其他那些帮众,县衙牢房空虚许久,迟一些将他们定了罪责,关押进去就行了。 杨昀春和石水都是这般打算的。 见场间的审讯终于完了,神游的李莲蓬,旁若无人的伸了个懒腰,扭头看向石水, “石院主,既然这犯人也审问了,人证呢,我们也当了,我们能不能就此离开啊?” 他一脸苦涩的摸了摸肚子,“从清晨到现在,滴水未进,再这样下去,在下可要被饿昏头了啊。” 今日短短一天时间,发生了诸多事情。 夜幕将至,我李莲蓬跟着你们跑来跑去,又是打架,又是当人证的,忙的午饭都没顾得上吃,饿了整整一天且不说,现在还要被软禁—— 你是李相夷最忠诚簇拥者又怎样,小心我被逼急眼了动手打你啊! 李莲花都拦不住! 饿极了的李莲蓬,已经有些管不住他脑子里胡乱窜的念头了。 “喀嚓——” 众目睽睽之下,他从假山上扣下来一块儿婴儿拳头大小的青石,然后当着众人的面,缓缓将其捏碎。 身上瞬间散发出一股极其危险的气息。 众人:“……” 第三十六章 心里有苦吃颗糖 是夜,豫满楼。 整座酒楼的二楼,都被监察司包了,杨昀春杨副使不愧是朝廷的人,出手那是相当的阔绰。大手一挥,今晚在场的单杨某买了,此话一出,令原本还在生闷气的李莲蓬,顿时眉开眼笑。 这感情好啊! 吃饭不用花自个钱,就是一个字,香! 饿了一整天的李莲蓬,瞬间让众人明白了什么叫饿死鬼投胎。 刚刚上齐的一桌子酒菜,众人还没来得及下筷,就只剩下空盘子了。 风卷残云都不能形容李莲蓬吃饭的速度。 狼吞虎咽都不能描述李莲蓬吃饭的姿态。 总之,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前一刻还在捂着肚子喊饿的家伙,已经半躺在椅子上,拿根牙签剔牙了。 桌上早已空空如也。 “味道一般般,这酒楼的名字起大了。” 末了,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点评了人家一句,“不过如此。” 李莲花以手扶额,觉得这位‘兄长’好生让人感到丢脸,吃饭竟然都用上了功夫。 方多病目瞪口呆,握着筷子的手僵在半空。 他也一天没吃饭了,早知如此,他就不和这前辈同坐一桌了。 气呼呼的将筷子往桌上一放,方少侠一撩衣摆,起身扭头就走, “兄台,借个座。” 却是来到了身后百川院弟子所在的一张饭桌前,找了个空位,一屁股坐了下来。 苏小庸张了张嘴,神色尴尬地看向正位上的杨昀春,“杨大人……” 杨昀春眼角微不可查的抽了抽,旋即笑容温和道: “无妨,在下让掌柜的再原样来一桌便是。” 说着,便准备起身下楼去吩咐。 这时,只听那个看样子已经吃饱喝足了的李莲蓬,又开口说话了, “杨大人,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这几个菜就不要让他们上了,寡淡无味不说,所用食材还不够新鲜,问问看还有没有其他种类的招牌菜。” 杨昀春看着他伸出手,指了指桌上的几个空盘子,犹豫了一下,缓缓点了点头, “……在下知晓了。” 说罢,便匆匆转身下了楼。 他怕再晚一会儿,忘记了盘子摆放的位置。 石水石院主怀中抱着配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她受了重伤,暂不宜饮食,此时一双秋水长眸盯着李莲蓬,沉默不语。 李莲蓬仿佛此时才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头和她目光对上,满脸惊讶道: “诶?石院主,你怎么不坐啊?” 旋即热情招待道:“快快,快坐下来一起吃,杨副使请客,你可千万别客气!” 石水:“……不用了。” 遂扭过头去,看向一旁。 李莲花一手提袖,一手端起桌上的酒杯,动作极其优雅地抿了一小口杯中盛的酒。 李莲蓬突然扭头看向他,展开无差别攻击, “莲花啊,你别光喝酒,你吃口菜啊!” 李莲花端着酒杯的手丝毫不抖,看了看桌上的空盘子,缓缓摇头,说道: “我不急的。” 李莲蓬悠然长叹一声, “你们啊,一个个的,实在是太客气了。” …… 夜宴风波过后,月上中天。 李莲花斜依在客栈二楼的栏杆上,手持酒壶,和天上明月对饮。 今日在见到石水之后,李莲花心中并不如表面那般平静。 看到容貌气质变化颇大的石水,他便想起了那个曾经与他一起相约携手看尽天下桃花的女子。 乔婉娩。 当年东海一战之前,他便收到了她的来信,只是没顾上看一眼。 李相夷实在是太忙了。 忙着维护江湖武林正义,忙着广结天下豪杰,心中只有江湖大义,只有万丈豪情。 师兄意外身死,李相夷悲怒交加,当众发下血誓,势必要找到凶手为其报仇雪恨。 要让那原本已经立下契约相安无事,而后出尔反尔对他师兄暗自出手的金鸳盟付出代价。 一人一剑,来到东海,独自一人迎战金鸳盟。 正如当年李相夷所说,四顾门乃至这座江湖,没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少了他李相夷。 十八岁的李相夷,剑法无双,武功盖世,天下第一的名头,人尽皆知。 他自信,他一人一把剑足矣。 然而,一战毒发,坠入东海,失魂落魄回到门中,见到的和听到的,令李相夷心中彻底绝望。 门人眼中,四顾门遭此横祸,一切皆是李相夷自负所致。 愤怒,悔恨,绝望,失落等情绪涌上来,使得身受重伤又觉得他们所说不差的李相夷,最终并未现身。 他是生是死,已经不重要了。 因他的自负,导致四顾门损失惨重,门人死伤无数,在此大灾之下,人心已散。 心灰意冷本想就此死去的他,却意外被无了和尚所救,而后拆开了乔婉娩给他的信。 “君爱江湖喧嚣,爱武林至高。” “阿娩只能紧紧跟随君身后,疲惫不堪。” “君终如日光之芒,何其耀眼夺目。” “然,谁人又可一直仰望月光?” “阿娩心倦,敬君,却无法再伴君同行,无法再爱君如故。” “以此信与君诀别。” “祝君,身长健,岁无忧,还却平生所愿。” 信中内容,哪怕距今已经过去了六年之久,李莲花犹自记得清晰。 “身长健,岁无忧,还却平生所愿……” 李莲花看着天上月,轻声呢喃了一句,脸上挂上一抹复杂笑意。 如今,他扪心自问,经过岁月无情蹉跎,他心中也早已放下了过往。 只是夜深人静偶尔想起来,不免替李相夷感到唏嘘。 仰头与月光对饮一口,李莲花抬起袖子擦了擦嘴角,心中苦笑道: 这想要了却心中所愿,却是难上加难啊。 阿娩说的未免太过容易了些。 如今金鸳盟痕迹不显,他数年来几乎走遍了整个大熙,也只是掌握了寥寥几个线索而已。 也不知何时才能与师兄再次相见。 “在想什么呢?” 突然,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李莲花回头看去,月色下的房顶上,坐着一个人。 见他望过来,那人拍了拍一旁的瓦片,道: “上来坐。” 李莲花犹豫了一下,见四下无人,拿着酒壶,轻轻纵身一跃。 李莲蓬从怀中掏出一把糖果,递给李莲花, “知道你喜欢吃糖果,给,吃吧,心里有苦,吃颗糖,就甜了。” 李莲花犹豫了一下,从他掌心拿起一颗糖果,拨开糖衣,填进嘴里。 第三十七章 人在江湖可由己 “你现在不认我没关系,以后总归会认的,哥不急。” 李莲蓬从李莲花手里夺过酒壶,仰头小小喝了一口,咂嘴吸气: “啧,嘶——真辣啊!” 吃着糖果的李莲花没说话,他嘴里的糖却是甜的。 “碧茶之毒并非无解。” 李莲蓬一手拿着酒葫,身子往后躺倒,脑袋枕着手臂,举起酒壶,仰头看着天上那轮圆月,手臂举了举,好似和天上明月碰杯,口中轻声说道: “忘川花,扬州慢,皆可解此毒。” 李莲花凝眸道:“忘川花?” “没听说过?” 李莲蓬转头看了他一眼,似是恍然大悟一般,“哦,现在的你确实不知。” “这忘川花啊,又叫曼珠沙华。” 李莲蓬极力的回想着脑海中为数不多的记忆,一边回忆,一边缓缓道: “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是一个能让人忘记一切悲苦的极乐世界。而有种花呢,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生于弱水之彼岸,长于黄泉之碑界,它无茎无叶,绚烂绯红。” “佛说,那便是彼岸花。” “彼岸花?”李莲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花的名字,不由神色古怪地低头看向李莲蓬,心想他是不是编的。 “这些都是我编的。” 果不其然! 下一刻,在李莲花的注视下,只见李莲蓬朝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 李莲花不由翻了个白眼。 这位‘兄长’比他还能忽悠人啊! “不过呢,为兄并未骗你,确实是有这么一种花,能够解你身上的碧茶之毒。” 李莲蓬逗弄了一下弟弟,旋即又收敛笑意,正色说道: “万事万物,相生相克,有因便有果,因果之律可以套在任何事情上,比如我。” 他指了指自己。 “你?” 李莲花颇为不解的看着他。 酒葫里的酒因他这个动作,一小股不小心倾洒了出来,在即将倒在李莲蓬胸前时,猝然悬停于半空。 月光穿过这股略显浑浊的酒水,分成数道光芒。 却是李莲花的扬州慢。 李莲蓬神色诧异了一下,旋即将手臂下沉,葫芦口对着这一小口由内力承载着的酒水,将其重新装回酒葫当中。 李莲花看的有些嫌弃,撒出来的酒还能装回去? “啪!” 李莲蓬抽出枕在脑袋下的手臂,闪电般打了李莲花肩膀一下。 “自酿的酒水就不要钱啊?!” 挨了一下打的李莲花,当即默然。 “都说你很会过日子,我看未必,花起钱来一点不懂得心疼!”李莲蓬哼哼道。 平白无故挨了一通教训的李莲花转移话题道: “你为何会知晓这忘川花,能解我身上的碧茶之毒?” 李莲蓬将手中的酒壶抛给他, “当然是因为我李莲蓬学识渊博深似海,神通广大能通神,无所不知赛神仙,无所不晓胜佛陀。” “……” 顿时,李莲花面露无奈之色。 唉,他这位‘兄长’啊,又在胡言乱语了。 “不逗你了,总而言之呢,想要解你身上的毒,就要找到忘川花,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也可以解,那就是你体内的扬州慢。” 李莲蓬坐了起来,收拢了一下两条腿,盘膝而坐。 “扬州慢心法至阳至纯,对天下许多奇毒都有克制作用,你之所以不慎中招,是因为你当时用力太过,导致毒侵入腑脏太深,从而祛除不掉。” “所以呢,想要解毒,就只能求助他人。” 李莲蓬记得剧里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就是那个用扬州慢帮忙解碧茶之毒的人,会不会因此中毒,就不得而知了。 他只是告诉李莲花有这么两种方法,让他不至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就行了。 至于如何解毒,那还不简单,找到那忘川花,再加上他的神照功,此毒轻易可解。 听他说完之后,李莲花低头沉默不语。 以前,他只觉得自己要死了。 所行所想,从未有过什么大的起伏。 因为在生死面前,很多旁人觉得了不起的大事,自己都实难提起兴趣。 都要死了,当过好当下每一日,让生命的光芒不至于太过黯淡,又不至于太过璀璨。 做该做之事,做想做之事,普普通通,平平凡凡。 这种悠闲日子,时光流逝很慢,让人充实。 可如今从李莲蓬口中得知,碧茶之毒并非无药可解,只需一株忘川花,李莲花心底,不可避免的掀起一抹异样心思。 仿佛有个东西,正在心底萌动。 不过很快,属于李相夷的念头,就被压了下去。 解了又如何? 昔日事,旧日友,一切的一切,又如何能回的去呢? 人啊,死了,就是死了。 李莲花忽然苦笑着摇了摇头,轻声叹息道: “太麻烦了。” 他想活着,特别是在跌入谷底,不再高高在上,真正懂得了享受平凡人的生活之后。 可却不想再像李相夷一样活着。 李莲花,就是李莲花。 “呔!你这个愚蠢的弟弟!” 李莲蓬见他这般不争气,当即就怒了, “好言相劝你不听是吧?!” “非要我拿杀手锏是吧?!” “小声点,小声点……” 李莲花生怕李莲蓬的大声惊扰到别人,见李莲蓬就要张口大喊李莲花就是李相夷,连忙说道: “好好好,不麻烦的,一点不麻烦的,敢问世人谁人不惜命?在下自然也是想活的。” 作势欲喊的李莲蓬这才作罢,笑道: “这才对嘛!” “人生在世的,谁不会遇到点糟心事啊?正所谓,人在江湖飘,哪儿能不挨刀,你砍我一刀,我砍你一刀……呃,扯远了。” “总而言之,你身上这毒,可解,也别问我为何会知道这许多,问了我也不会说。” 李莲蓬站了起来,看向远处夜幕下还未曾熄灭的万家灯火, “这座江湖没了一个傲世天骄李相夷,可以再有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李莲花。” 顿了一下,只听他轻声道: “李莲花不是李相夷,他还有个哥哥。” “有李莲蓬在,他就不会再遭到背叛。” 李莲花闻得此言,不由得抬起手臂摸了摸鼻子,嘀咕道: “怎么突然煽情起来了……” 今晚月下的这一番推心置腹,李莲蓬究竟是不是李相显,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第三十八章 喜欢莲花何晓凤 次日清晨,李莲蓬等人所在的客栈里,来了一名女子,这名女子身着一袭锦绣红衣,手握青锋剑,风尘仆仆。 “方小宝!” 她来到二楼住所,当即一声大喊,嗓音清雅,语气不善,不少客房里的人都听见了,不由心中好奇。 客房里刚刚睡醒的方多病听到这道声音,来不及穿上外衣,匆匆提上许久未换洗的靴子,推开窗户便准备逃走。 却被窗外两名天机堂的年轻弟子当场擒住。 “少主,你醒了,二堂主在门外唤你,少主还是见她一见吧。” 其中一人温和说道。 方多病面色变幻一阵,长叹一声,在两人的搀扶下,又从窗外翻了进来。 这时门被从外打来,上了胭脂斋美人榜,江湖第三美人的天机堂二堂主何晓凤,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 看到衣衫不整的方多病,一袭红衣地何晓凤美眸一瞪,怒道: “方小宝,你还准备逃是吧?!” 方多病神色讪然,脸上露出一抹尴尬之色,“小姨,你怎么来了?” “哼!” 何晓凤冷哼一声,“我不亲自来,你个臭小子岂不是又要逃了?你知不知道,你娘这些时日,成天以泪洗面,生怕你出门在外有个好歹,将山庄所有弟子都出动了,就为了寻你!” 方多病放下手里的靴子,将其藏于身后,一边整理衣衫,一边说道: “我已经长大了,小姨,你要相信我,我在外面能够照顾自己的,而且,我还认识了李……李莲花。” 说完,观察小姨脸上的表情。 “李莲花?”果不其然,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小姨脸上的怒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狐疑。 还有欣喜。 “哪个李莲花?”何晓凤快步上前,一手攥住方多病胸口衣襟,急声问道。 “就是小姨你以前在家经常念叨的那个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啊。” 方多病生怕她嗅到自己衣服上的味道,身子不由后仰。 他已经许多天不曾洗澡了,昨夜本来是要洗的,可惜在饭桌上喝了酒,实在是困意太浓,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真的?!”何晓凤毫不掩饰的神色大喜。 方多病点头如捣蒜,“是真的,我没骗你。” “好好好,他现在在哪儿?”何晓凤问道。 “他……那个,小姨,你,你先放开我……” 方多病都快仰倒了,双腿小腿肚子打颤,声音也打颤道。 何晓凤此时才发现方多病的这个奇怪动作,“方小宝你干嘛?” 旋即,她鼻翼动了动,一脸嫌弃的以手掩鼻,连忙松开了方多病,后退一步,小手在脸前快速扇风,看着躺倒在地的方多病怒声质问道: “方小宝,你是有多久没洗澡了?都馊了!” 方多病从地上爬起来,破罐子破摔道: “不多,就七日!” 听他说完,何晓凤神色一变,猛然倒退一大步,身体向后飘去,刹那间已退到了门外,声音都带了尖锐之意, “我警告你,方小宝,给你一个时辰洗漱时间,一个时辰之后,务必清洗干净下来见我!” 声音渐渐远去,匆忙下楼的脚步声传来。 “小二,小二,哪儿有水,快给本姑娘打盆水来!快!” 听着小姨那急促的语调,方小宝开心的像个一百斤的孩子。 他小姨何晓凤什么都好,唯独有一点,那就是有洁癖,见不得满身污秽之人出现在她面前,那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嘿嘿。” 方多病咧开嘴乐了一声,坐在地上,旋即慢斯条理的穿着靴子。 他有办法不让小姨将他带走了。 窗外守着的两名天机堂弟子相视一眼,皆面露无奈之色。 —— “看来方小宝那个臭小子这次没骗我,李神医,你真的在这里呀?!” 刚伸了个懒腰,准备下楼的李莲花站在楼梯口,看着楼下那名满脸惊喜的红衣娇俏女子,下楼的脚步不由一顿。 旋即,脸上露出笑意,拱手打招呼道: “哦,原来是何姑娘,许久不见,何姑娘一向可好啊?” 何晓凤听闻此言,俏脸上的欣喜更甚之前, “好,好着呢。” 她仰头看着他,神态看似娇羞无限,说出来的话却颇为真诚大胆: “许久未曾见面,李神医丝毫未变,身上这股清风朗月的气质,更加让人感到心动了呢!” 李莲蓬推开门的时候,便听到了这句话。 快步来到李莲花身边,探头朝着下方看了一眼,待他看到楼下那袭红衣之后,旋即转头,对李莲花挤眉弄眼,低声说道: “莲花啊,桃花运不浅哦。” 说着,抬起手臂,轻轻从身后推了李莲花一把。 脚步不自觉向楼下走去的李莲花: “……” —— 客栈二楼是客房,一楼是供客人打尖的地方。 李莲花下了楼。 何晓凤看着眼前的倾慕的人,忽然一捂额头,娇呼一声,身体朝着李莲花歪倒,口中道: “李,李神医,我,我突然有些头晕,喘不上气来了,你,你赶快给我看看……” 李莲花身体后仰,伸手阻了一下,道: “诶,何姑娘,我看你脸色红润,声如洪钟,当是无恙啊?” 心计被拆穿,何晓凤神色尴尬的笑了笑, “啊哈哈,无恙就好,大概我追是我们家那个混账外甥,跑的太急,才会发晕,诶,对了,李神医,你见过他没有?” 不等李莲花回话,她突然又道: “噢,上次和李神医匆匆一别,忘了自我介绍,我呢,是天机堂门主何晓慧的小妹何晓凤,我那个小外甥啊,姓方名多病,乳名小宝,没小我几岁,性子顽劣的很,圣上御赐的婚说不要就不要了,还敢离家出走,净让我这个做小姨的操心!” 李莲花恍然大悟,“哦,这原来是这个样子,何姑娘啊,这方少侠呢,我们确实认识,昨日我听闻百川院的石院主说,天机堂的何门主苦寻方少侠已有多日,今日要带他离开,恰好何姑娘来了,想必那石院主省得……” “小姐,不好了,少主逃走了!” 忽然,楼上传来两道呼喊声,打断了李莲花的话。 何晓凤一听,当场就急了,大声说道: “逃了?怎么逃的?不是让你们好生看着的吗?!” 说着就准备冲上楼去。 见李莲花一脸惊奇的看着她,何晓凤脚步一顿,俏脸飞红,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枚信烟,塞进李莲花手里,道: “神医,这是我的专用凤凰信烟,你若想见我,便可点燃此信烟,让我找到你。” “后会有期啊李神医。” 话音落罢,何晓凤那一双掩饰不住喜欢的美眸看着他,右眼突然俏皮地一眨,大胆的撩拨了李莲花一下。 旋即提着剑,风风火火冲上楼去。 李莲花看着她的背影,面露苦笑。 第三十九章 临时仵作苏小庸 “后会有期噢李神医。” 突然,身后响起一道声音,李莲花还当是那何晓凤又从门外回来了,转身一看,却是李莲蓬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身后,只见他正用一副怪异的腔调,学着何晓凤说话。 “……” 李莲花翻了个白眼,颇为无语。 李莲蓬调侃了一句,笑呵呵地问道: “我看这位何姑娘,貌似是挺中意你的,你怎么就不表示一下呢?” 李莲花无奈道:“别说了……” “怎么,自觉这何姑娘的美人之恩无福消受?” 李莲花闻得此言,不知该摇头,还是该点头,一时之间,神色颇为难堪。 他和这何晓凤几年前见过一次,那时她似是在和人打赌,不慎赌输了,遭人下了药,他见她一个姑娘家家的因江湖经验不足,便被人联合起来欺负,就仗义出手,帮其将毒给解了。 然后,就被这姑娘给记住了,纠缠了他好一阵。 今日再次见到,她变化了许多,眉眼间的青稚消失不见,相貌更加楚楚动人,性格却还是没变,好像比以往还要大胆一些。 李莲蓬见他半晌不说话,也不再逗他,各人各有各的缘法。李莲花本身桃花旺,情缘颇多,他也管不过来,喜不喜欢,全凭李莲花自己的心意。 他这个当哥的,尽管支持就行了。 这间客栈昨晚人员比较满,苏小庸和石水几人见状,便另寻了一家客栈。 昨夜百川院和监察司在夜宴之后,商议决定,今日先不押送犯人离开,协同查一查当地的县官,顺道把那些鱼龙帮和黑虎帮昨夜抓到的主要帮派成员审了,再另做他打算。 李莲蓬在和李莲花说了会儿话之后,就提议到街上随便买些包子来吃,顺道去找他们解决午饭,主要是找财大气粗的杨昀春,蹭饭吃。 两人来到客栈外的长街上,一大早,这里就已经很热闹了。 赶早摆摊卖菜的,卖早食的,挑粪的…… 人间的烟火气息很浓,很浓。 李莲蓬站在街口,手里用纸袋揣着几个热包子,捏着鼻子,瓮声瓮气道: “这挑大粪的小哥为何要走在大街上?不怕背后遭人骂吗?” 李莲花神色如常,笑道:“没办法啊,都是为了讨生活,而且啊,这城里离了这些夜壶夫子,是万万不能的。” “我晓得。”李莲蓬点点头。 李莲蓬也知道,他也从未有过看不起的意思。 只是觉得,挑着大粪这般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颇为不妥,因为这条街四周到处都是吃食啊,为什么就不能换个没什么人的巷子呢。 而且,方才那挑粪工也着实年轻了一些。 正当他这般想着,突然,前方传来一阵骚动。 只听“咚咚”两声闷响,一个妇人便扯开嗓子叫了起来, “死人了!!” 这一叫,非同小可,声音直接从长街另一头传到了街尾。 大清早的,听闻这样的变故,众人心中悚然一惊,旋即忍不住好奇,纷纷朝着声音来源,围了上去。 原本准备去找苏小庸的李莲蓬和李莲花两人,对视一眼,向着骚动的方向走了过去。 …… 死的人,是方才从他们身边过去不久的那名年轻挑粪工。 两只木桶里的粪水洒落一地,附近不少摊贩都遭了殃,不少摆地摊卖菜的农夫农妇身上都溅了不少。 可此时却没人骂,都一脸惊恐的看着倒在污秽当中,脸部着地的那名挑粪工。 惊叫出声的是个三十多岁的肥胖妇人,她衣着华丽,此时正扑在一个体态魁梧的黑脸汉子怀中瑟瑟发抖,那张脸上挂满了泪水。 “又一个挑粪工离奇死了……” “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三个了吧?” “唉,可惜了,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为人忠厚老实,他家中还有一老母,等着他养老呢,他这一去啊,那个瞎了眼的瘸子老妪可咋活啊?!” 附近围观的百姓,各个捂着鼻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脸上既有害怕之色,又有同情怜悯之意。 同时,时不时看向那个衣裙后摆沾了不少污秽的妇人,以及那个脸庞黝黑的壮硕男人。 “怎么回事?” 这时,石水和杨昀春两人强行分开围观的百姓,走了进来,看着倒在地上的挑粪工,杨昀春皱了皱眉,率先询问周围的人道。 “方才我们听到有人喊死人了,就过来看看……” “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动了了……” “俺只听见咚咚两声,还没来得及抬头,哎呦,那臭烘烘嘞粪水诹溅了俺一脸……” 杨昀春穿着官服,众人却也不怕他,见他询问,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围在人群外面的李莲蓬看了一眼两人身后,没看到苏小庸的身影,不由得皱了皱眉。 小庸呢? “我来看看,我来看看!” 忽然,人群后响起一道刻意装作男子浑厚的声音。 是苏小庸。 李莲蓬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原来她在啊。 还没来得及开心,下一刻,便见她分开人群,朝着那满是粪水的地上蹲了下来,准备去查探尸体。 顿时,李莲蓬的两条眉毛,不由又皱在了一起。 就你从关河梦那里学来的半吊子医术,也要充当仵作,学别人验尸啊? 心中暗叹了一句,人群中的李莲蓬却没有开口阻止。 只见蹲下的苏小庸,从腰间摘下针袋,取出了一根银针,小脸上满是严肃表情,将银针缓缓扎进了那挑粪工的后颈处。 片刻后,将银针拔出,针尖前端微微发黑。 她看着针尖沉吟稍许,扭头看向石水和杨昀春,正色道: “石院主,杨大人,此人应当是死于中毒。” “中毒?” 若是死于骤疾还好,要是中毒,那就不能排除他杀了。 若是遭遇他杀,那这便可能是一桩谋杀案件,此等案件,他们是必须要管上一管的! 杨昀春听罢,看了一眼石水,见她缓缓点了点头,杨昀春当即从怀中掏出一枚响哨,‘哔’的一下吹响。 片刻功夫,十几名身穿鱼龙服,腰间配着长刀的监察卫,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此间发生了命案,无关人等,速速离开!” 杨昀春说完,指了周围几个百姓, “你,你,你,还有你,劳烦诸位留下来。” 他指的这些人中,包含了那对中年夫妇,身材魁梧的黑脸汉子和那个身材臃肿的贵妇人。 “大人,我和夫人只是路过,并不知晓发生了何事。” 突然,那个看不出脸上表情的黑脸汉子开口说道:“我夫人受了惊吓,还请大人允许我带她去换身衣裳,顺带吃点东西压压惊。” “这还能吃得下东西啊?”黑脸汉子旁边的一名年轻摊贩忍不住说了一句。 黑脸汉子瞬间转头,朝着那人瞪了过去。 那摊贩见状,吓的一缩脖子,不敢与他对视,尴尬的笑了笑, “能的,能的……呵呵呵……” 第四十章 云泽县倒夜香案 这黑脸魁梧大汉垂于身体两侧的双手虎口,布满老茧,显然是经常握刀之人,且还是重刀,再加上此人身上有一股很浓厚的煞气,两相结合,身份已是不难猜测。 李莲花偏了偏头,手竖放在嘴边,掌心朝外,对李莲蓬小声说道: “李兄,此人怕是个刽子手啊?” 虽然他很小声,动作幅度也很小,可在场的人还是都听见了。 只因附近围观的百姓散去,他们两个被监察卫认了出来,将其也围在了中间,距离杨昀春等人也就六七步而已。 杨昀春和石水不由得转头看了他一眼,异口同声道:“刽子手?” 旋即看向那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见他的要求这些来自朝廷的官差不理,身份又被人随口点破,只得叹了一口气,对杨昀春拱手道: “见过大人,小人耿永平,曾是云泽县的刀手。” 刀手,又名刽子手,在大熙专门负责送定了死罪的刑犯分头上路。 他介绍完自己,犹豫了一下,介绍起了他怀中那个此时正不断抽噎,不敢抬头的肥胖女子, “这是荆妇,柳如意。” 耿永平介绍完,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李莲花,道:“小人和夫人之前真的只是路过,我家夫人喜食前方不远处赵老二家包子铺的肉包子,每日晨时我都要陪她一起去买两笼。” 他皱眉看向地上挑粪工的尸体,“我们在路上走的好好的,突然夫人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我们转身一看,这挑粪工就倒地不起,死了。” 杨昀春又看向那名之前接话的年轻摊贩, 那摊贩迎着他的目光,连忙点头, “啊对对对,当时我在场,都看见了,另外,这位耿大哥,所言不假,每日我们都会看到他和贵夫人到赵老二包子铺买包子,买好多……” 杨昀春犹豫了一下,看向石水。 石水一副审视的目光看向耿永平,以及他怀中那名仿佛并未察觉周围人员变化的妇人,冷声道: “先带到县衙吧。” …… 云泽县,县衙。 书有‘公正严明’四个字牌匾下方,杨昀春大马金刀坐在首位上。 在他身侧,云泽县的父母官金文涛半弓着身,满脸谄媚之色, “杨大人,这耿永平曾经确实是咱们县衙里的一名刀手,不过三年前就已经不干了,回家娶了这耿柳氏……” 杨昀春身为大内第一高手,大熙皇宫里的带刀侍卫,监察司的副使,官从三品,和云泽县这等远离皇都的偏远小县城的县令正七品一比,还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官阶品级,相差甚大。 更别提,杨昀春还手持御赐天龙令,对朝廷那些正二品乃至从一品的朝廷大员都有监察、督察之权。 听金文涛说完,杨昀春点了点头,看向堂下站着的几人,问道: “你们方才有人说,这云泽县的挑粪工,一年内已经离奇死了两人?” 见众人俱是低着头不答,杨昀春皱了皱眉,随手一指, “你,你来回答。” 见堂上那位比县令老爷的官儿还大,来自皇都的年轻大人指着自己,那名先前数次开口的年轻摊贩,只得战战栗栗的说道: “回,回禀大人,确有此事……” 这摊贩以前似是读过书,众目睽睽之下,说起话来文绉绉的。 “自打今年开春,长春坊的老刘头病死之后……” 这名摊贩在众人的注视下,将他所知道的,娓娓道来。 原来,这云泽县的挑粪工,并不如其他地方那般,是一份贱业,反倒还是个颇受人尊重的职业。 云泽县位置特殊,一向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江湖人颇多,江湖人多的地方,总会时不时发生争执,有争执就会有打斗,有打斗就会有死伤,江湖人一贯如此。 而挑粪工,因为职业特殊,不仅仅负责为城里的各家百姓清理茅房,还兼职同打更人一起,收敛那些夜晚因仇杀而暴毙街头的江湖人尸体,清扫血迹。 云泽县有三个义庄,专门放置这些身份来历不明的江湖人尸体。 若是有人认领,交了停尸钱,就让人拉走。 若是无人认领,等过了七日之后,义庄这边就会专门有人趁天黑之前,用牛车将尸体拉到城外的荒坡上给埋了。 挑粪工名义上是挑粪的,实际上还有另外一层身份,条狼氏,也不知沿用的哪朝哪代的称呼,总之就是负责清理街道卫生的。 故而,这云泽县的挑粪工,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了的。干的人少了,愿意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们就不由自主的发自内心的尊敬。 据这名摊贩所说,云泽县的挑粪工不过二十余人,伺候着全城数万人的拉撒,连带处理街上那些被刀砍死被剑刺死被绳索勒死被殴打致死,死相必然都不会太好看的江湖中人的尸身。 而今日当街暴毙的那名年轻挑粪工,便是长春坊这边的三名挑粪工之一,姓颜名青郎,年二十岁。 在他之前,已经有两名粪夫当众死在了长春坊这边的早市上,每个人间隔不超过三个月,当时闹出来的动静也颇大,不过被县衙官差以骤疾为由,给搪塞了过去。 杨昀春听这摊贩说完之后,突然开口问道:“如今这县衙可有仵作在?” 县官金文涛重重点头,“有的,有的,前两日刚刚从青义镇那边破了案回来。” 说罢,转身朝着不远处的县副官,左右手中的左手,也就是和县丞分工不同的县主簿道: “王主簿,你去看看邱令史在不在后堂,让他出来一见。” 王主簿是个留着八字胡,双眼微凸,面容憔悴的瘦弱中年男子,闻言道了一句是,转身离开正厅。 不消片刻,王主簿便又回来了,在他身后,一个体型微胖,长相喜人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 见到堂上的人,当即拜倒, “小人邱壑心,见过大人!” 杨昀春淡淡道: “起来吧。” 杨昀春此时官威十足,显然不止一次做这种事了,和李莲蓬记忆中那个破案是时跟在百川院院主石水身后,一口一个“石水姑娘”,温声细语的杨昀春杨副使,简直是判若两人。 李莲蓬和李莲花以及苏小庸,此时皆在这正厅旁听杨昀春杨副使审案子。 这正和了百川院院主石水之意,这个李莲蓬行为举止古怪,不似一般江湖人,而往往这类人也最危险。 这是石水多年来参与破获江湖奇案凶案时得来的经验。 故而,在对方提出要旁听之时,石水当即就示意杨昀春,让他一道来。 她要尽可能的看着他! 殊不知,李莲蓬之所以来,正是因为充当了临时仵作的苏小庸。 这姑娘当真是喜欢凑热闹。 银针扎进人家脖子里再取出来,就言辞凿凿,一口断定对方死于中毒。 李莲蓬怕这显眼包姑娘吃亏,就跟了上来。 另外,这也是李莲花的意思,他觉得这件案子不简单,恐怕和苗玉虎以及陈金林两人涉及的案子有关。 第四十一章 透过现象看本质 李莲花看待问题的方式和旁人不同,他仿佛有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特殊本领。 往往看起来比较散乱的信息在他这里,都能一眼找到源头,然后当众人束手无策时,他便会站出来,指出那个隐藏在表象之下的凶手。 这或许就是一代天骄隐于市井之后觉醒的另一种依旧能够彰显主角天赋的能力? 李莲蓬若有所思的想着,时不时看一眼身旁皱眉思索着什么的李莲花。 当然,视线更多的还是放在了苏小庸身上。 苏小庸此刻就站在他的前面。 女扮男装的女子,身形小小的,隐隐间还能从空气中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淡淡道清香,很好闻——她昨夜应该是在客栈偷偷沐浴过了吧? 似是察觉到了李莲蓬的注视,苏小庸转过头来,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刚好和李莲蓬的视线对上。 李莲蓬微微一笑,小声道: “关侠医吃过了么?” 苏小庸满脑袋疑惑:“??” 当下这种时候,你问我吃过了吗?李兄,请问这各适宜么? 苏小庸默然片刻,在对方真诚的注视下,只得小声回道:“吃过了。” “噢。”李莲蓬应了一声,仿佛松了一口气一般,下一刻,从怀里摸出一个有些瘪瘪的肉包子,凑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含糊不清道: “那我就不让你了。” 苏小庸:“……” 两人在这边小声对话,正厅那边,刚刚得了命令的仵作邱壑心,已经在准备验尸用的工具了。 不一会儿,散发着浓浓气味的颜青郎便被人抬了上来。 抬尸体的两人,也是熟人,正是前几天在青义镇破了山魈碎尸案的胖瘦两名官差。 这两人也看到了正厅旁听的李莲花和李莲蓬,只看了一眼,便连忙收回带着疑惑之意的视线,躬身一拜,匆匆退了出去。 邱壑心看了看那尸体,转身朝着杨昀春,不确定的问道: “大人,确定就在这里验吗?” 杨昀春神色不变,看了一眼李莲蓬等人,不顾脸色难看,几欲作呕的县主副官两人,淡淡道: “就在这里验。” 邱壑心当即便不再多言,把随身携带的皮褡链打开,将里面由精铁打制的各种小刀、小锤、小锥子、镊子、银针、利斧、剪刀、镊钩等等一应验尸所需用具掏了出来,在尸体一旁的小木桌上摆放整齐。 掀开尸体身上的麻衣,拿起一把小刀,便准备下刀。 “等等。” 正在此时,一直低头沉思的李莲花,突然开口打断道:“邱令史,还请三思啊,这尸体的腹腔一旦打开,再想缝上,那可就难了。” “李先生?您怎也在此?” 邱壑心猛然转头看去,仿佛才发现李莲花一般,满脸惊喜的说道。 循着李莲花的身影,也看到了他身边的李莲蓬,惊讶道: “空空法师竟也在!” 李莲蓬正在盯着苏小庸背影怔怔出神,心中懊恼,自己怎么一不小心就惹她生气了呢? “阿……啊?” 突然听到邱壑心的话,险些顺嘴秃噜出来一句告罪的佛号,急忙改口道: “呵呵,邱令史别来无恙啊?我已经还俗了,在下现在的俗家名字唤作李莲蓬。” “李,李公子有礼了。” 刚刚咽下最后一口包子的李莲蓬拱手敷衍道:“有礼有礼。” 石水看着李莲蓬头顶那约莫有一指长的短发,心中暗自道: “原来你曾是佛门俗家弟子么?” 经过李莲花这么一句话,这尸体明显是验不成了。 杨昀春皱眉问道:“不知李游医此言何意?” 李莲花笑道:“请稍等啊。” 昨晚夜宴上,李莲花自报家门,将自己是一介江湖游医的身份,向众人介绍了一番。 而李莲蓬则含糊不清的说他是李莲花的兄弟,刚拜了把子的亲兄弟,一个普普通通的江湖散人。 不过,没人信他就是了。 且不说他那身神鬼难测的武艺,单单他留着那样一头怪异的短发,古怪的言行举止,都让人觉得他不简单。 大熙这边有句谚语: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句话的大体意思就是:我们身体的毛发、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不能轻易损伤和毁弃,这是最基本的孝道。 不过,也并非不是不能剪发,大熙这边的成年男子在长发及腰时,便可以修剪了。 太长难以打理,结发髻也不容易。 但如同李莲蓬这样,顶着一头短发的,在大熙这边极其少见的。 见石水一直在盯着自己看,李莲蓬歪了歪头,瞪大眼睛朝她看了过去,双眼一眨不眨。 “……” 石水只得默默收回了视线,那双清冷的眸子,转而看向李莲花。 李莲蓬这才满意的笑了笑。 这才对嘛,看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家曾经的门主。 李莲花才是嘛! 李莲蓬抬起手臂摸了摸脑袋,微微有些苦恼,他这些天啊,已经很努力的用两种内力频繁催动头顶了。 可每天最多只能长一个指节那么长,要想李莲花他们这样,结一个英姿不凡的发髻,最起码要两个月后了。 啧……融入到这座江湖可真不容易啊! 不过,古人的长发配素衣长衫、江湖侠客的劲装、以及那些各种样式的古装是真好看啊! 就比如李相夷当年红绸舞剑时的那一袭白衣,以及他在成为四顾门门主之后,行走江湖时,经常穿的那身红衣劲装,一眼万年,多招女子喜欢啊! 李莲蓬这边思绪如同脱缰野马,四处乱窜时,那边性子沉稳的李莲花,面对众人的注视,上前几步,来到那具尸身面前,蹲了下来。 “邱令史你看啊,这颜青郎的尸体呢,脸部发青,嘴唇发白,看起来和寻常因骤疾暴毙而死的人无甚区别,可你再看啊……” 他也不嫌这尸体上的污秽,从一旁的小木桌上拿起一把镊子,将尸体脑袋轻轻拨向一侧,指着耳下的位置,道: “这翳风穴呢,寻常人一般都是微微塌陷进去的,可他呢,这一块儿却是鼓起来的。” 说着,拿起镊子,往旁边按了按, “这皮肤下面,似乎有东西啊。” 邱壑心双目一凝,连忙从一旁拿起了一把镊钩,在李莲花镊子左右互错的按动下,小心翼翼的将前端扎进尸体的皮肤下面,往外轻轻一拉。 一根寸余长,通体微微发黑的银针,从挑粪工颜青郎的耳下翳风穴所在的位置,被取了出来。 看着这一幕,曾经的刽子手,黑脸汉子耿永平神色微微一变。 第四十二章 突如其来的变故 耿永平的神色变化被一旁的石水尽收眼底,她当即一步上前,将手中长剑抽出一半,架在了黑脸汉子的脖颈上, “说,你知道些什么?” 黑脸汉子站在原地动也未动,凝视着仵作邱壑心手中的那根银针许久,才开口道: “如果我看的没错的话,那应当是回神针!” “回神针?”石水皱眉问道。 耿永平点了点头,看了眼埋在他怀中不肯抬头的胖妇人,闷声道: “一年前,我和夫人出城祭拜先祖,那日天色骤变,晴空打雷,很快便下起了大雨,我和夫人淋着雨祭拜完先祖回家,当晚夫人她便生了病,神志不清,我找了城里所有郎中来看了,都治不好,后来听人说县里来了一个游方道人,专门替人诊治怪病,我便带着疑似中了邪的夫人去寻了那个道人……” 耿永平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家夫人后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见不得生人,每日清醒不到一个时辰,发病时心智如同七岁稚童。” “当时那个游方道人给我夫人施的,便是这回神针!他说我夫人的病只有回神针才能治的好。” 石水将长剑移开,问道:“那道人如今又在何处?” 耿永平道:“死了。” “我杀的。” 耿永平说这些的时候,语气淡漠,仿佛说的并非是杀了一个人,而是宰了一只鸡。 闻言,站在附近的几个百姓,纷纷打了个冷颤,默默朝着一旁挪了挪,尽量远离这个浑身带着煞气的刀手。 石水没想到,问了几个问题,竟然又牵扯出了一桩命案。 “你为何要杀他?” 耿永平道:“他治坏了我夫人。” 石水沉声道:“那你便杀了他?那这个颜青郎呢,他为何还会中了这所谓的回神针?” 耿永平目光之中也有些疑惑, “这我便不知了,那道人当时被我从背后砍了脑袋,应当死透了才是,而且他之前曾说过,这回神针是他祖传至宝……” “这只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银针罢了。” 正在这时,李莲花突然笑着开口说道: “耿兄,你编的故事未免也太过漏洞百出了些,又是中邪,又是被道人施针的,你家夫人分明就没有病,我说的对吗,柳家娘子?” 这时,那个将脑袋埋在耿永平怀中的胖妇人,低声抽咽道: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李莲花看向她腰间,道:“在下之前便在奇怪,颜青郎这样一个质朴的挑粪工,到底是怎么招惹到别人的,看到你腰间的那枚玉穗,便清楚了。” 说着,他转头看向李莲蓬,“李兄弟还请把你昨日在清风堂捡到的那枚玉穗拿出来。” “什么玉佩?” 李莲蓬一脸茫然的问道。 看向李莲花的眼神却很凶,臭小子,拆你哥的台是吧? 李莲花缓缓摇头,笑道:“是玉穗,并非玉佩。” 见众人都望了过来,李莲蓬这才不情不愿从怀中摸出了一串玉穗。 这串玉穗,由几颗绿豆大小的红玉珠以丝线串联而成,看起来颇为漂亮。 李莲花来到李莲蓬身边,将他手中的玉穗接过来,向众人解释道: “这玉穗呢,和玉如意一样,都有吉祥如意祝福的象征,常常被用来赠送友人、亲朋。” “而这一串呢,是从苗玉虎身上掉下来的,恰好被李兄捡到,昨夜李兄还拿出来给我看了。” 李莲花看了李莲蓬一眼,笑道: “方才我看这位柳姑娘腰间也有一串一模一样的,再加上柳娘子在来了这衙门之后,一直都不敢让我们看到她的真实样貌,藏在耿兄的怀中,半遮半掩的,便猜测这柳娘子是不是和那苗玉虎有什么关系。” 说罢,看向石水,“麻烦石院主了。” 石水当即会意,长剑一挑,妇人腰间的玉穗子便落到了她手中。 李莲花提醒道:“石院主且仔细看看,这玉珠上是否刻有名字?” 石水凑到眼前一看,双目一凝,不由念出声: “苗玉燕?” 李莲花将手中的这一串玉穗子也抛了过去, “再看看这个。” 石水接过,将两串流苏一对比,猛然看向那耿永平怀中的胖妇人, “你和黑虎帮帮主苗玉虎是亲兄妹?!” 话音方落,一直并未开口的耿永平,悍然出手,抬起壮硕的手臂,一掌拍向离他最近的石水,空气中都带着呼啸之声。 石水只来得及以剑身挡在身前,下一刻,便被这耿永平力大无比的一掌震的倒飞了出去,后背重重撞在了梁柱之上,发出“嘭”地一声闷响。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得在场的人都有些呆住了。 “大胆!” 杨昀春愣了一下当即怒声大喝,匆忙间,心疼地瞥了一眼不远处脸色苍白的石水,抽出长剑,纵身一跃,长剑刺向耿永平。 耿永平的动作不可谓不快,这个金盆洗手的刽子手,如今猝然暴起,依旧凶悍异常。 见杨昀春持剑刺来,当即抱着肥胖的苗玉燕,随手朝着身旁一抓,一个避之不及的百姓便被他抓着胳膊,朝着杨昀春狠狠砸去。 杨昀春避过之后,顺手带了一下,手持长剑,继续向他杀来。 然而这时耿永平已经抱着苗玉燕到了正厅门口,眼见那个一口道出了苗玉燕身份的男子挡住了去路,耿永平黝黑的脸庞上闪过一丝狠辣,握拳砸向李莲花的脑袋。 “小心!” 苏小庸惊呼一声,下一刻,只觉得眼前一花,李莲蓬高大的身躯已经挡在了李莲花身前,和对方对了一拳。 “嘭!” 一声闷响过后,耿永平魁梧的身形抱着苗玉燕倒飞向院子。 李莲蓬甩了甩手腕,跟着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呲牙咧嘴道: “这家伙的拳头可真硬啊!” 在他身后,李莲花拍了拍胸脯,一副后怕的样子, “吓死我了。” 院子里到处都是百川院和监察司的人,此时看到有人从县衙正堂里飞了出来,纷纷手持兵刃,围了上来。 耿永平此时已无力再战了,李莲蓬只一拳就废了他一条手臂不说,也将他的内脏给震伤了。 此刻他体内有一股内力乱窜,少林绝学金钟罩也凝聚不起来了。 他呕出一口血,低头看着怀里的苗玉燕,无视周围的人,苦笑道: “夫人,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了。” 第四十三章 苏姑娘若是喜欢 云泽县曾经的刽子手里,有一个叫耿永平的刀手,这名刀手有一个同胞弟弟,名叫耿永信,法号永善,曾是少林武僧,三年前还俗归来。 刀手耿永平三年前被人陷害身死,耿永信归来暗中调查哥哥死因,顶替了哥哥的名号。 黑虎帮的帮主苗玉虎有个妹妹,名唤苗玉燕,兄妹二人父母早亡,多年以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苗玉燕原本相貌美艳,生的楚楚动人,却被同族人看上其容貌继而施行玷污,少年时期拜入南拳一脉门下,身为鸿门弟子的苗玉虎,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怒极,一夜之间灭了同族满门,被师门弃出门外。为了撇清关系,鸿门在江湖上下了追杀令,一时之间,苗玉虎兄妹二人成了江湖人人喊打的大魔头。 兄妹二人离开福州,后来机缘巧合之下,一起加入了鱼龙帮,凭借曾经在鸿门所学,苗玉虎一路逆袭成了鱼龙帮在云泽县的都主,而苗玉燕也在和兄长一起逃出福州地界后,一年之内胖了百多斤,成了如今这幅样子。 苗玉燕和耿永信的邂逅,在一次醉酒之后。她身形肥胖之后性格大变,遭江湖人辱骂,不忍受辱的苗玉燕调动兄长给她安排的黑虎帮护卫,和那群江湖人大打出手,不小心打死了一个路过的年轻公子哥。 谁知那公子哥身份不凡,是一名朝廷大员的孙子,虽说那名朝廷大员已然辞官隐退,可家中势力依然不小,查明孙子死因之后,派人到云泽县这边找苗玉燕施以报复。 卸下刽子手身份,想要回家娶妻生子的耿永平,不小心卷入了这场江湖仇杀当中,好不容易娶来一名贤妻,也既是长春巷柳家,号称克死了夫婿的寡女柳如意,还来不及过上平凡的生活,便双双在这场仇杀中无辜殒命。 耿永信得知消息后还俗,为兄嫂报仇,在这场只有一方死绝方才能停止的江湖仇杀中一来二往,认识了苗玉燕。 两人为了彻底排除隐患,顶替了耿永平和柳如意的名字,成为了一家人。 得知了苗玉虎被抓,两人便设计了长街上那一幕,苗玉燕身为苗玉虎的胞妹,习武天赋自是不俗,但她偏偏喜欢捣鼓一些奇淫技巧,多年来练就一手杀人不见血的飞针绝技。 云泽县之前死的两名挑粪工,便是由她所杀,谁让这些明明处在最底层干着最贱的行业的人,也对她不假以颜色区别对待? 该死!都该死! “那颜青郎呢?他可有对你不敬?” 杨昀春看着堂下和苗玉虎眉眼有几分相似的苗玉燕问道。 苗玉燕笑的癫狂,“他?他最该死!” “那日他上我家掏粪,我看他一个人伺候家里老母可怜,想让他跟着我过,他竟是一脸的不屑,说什么我是有夫之妇……呵呵呵,有妇之夫,有夫之妇又怎么了?那些曾经玷污我的那些有妇之夫又何尝对我手软了?” “我见他实在可恨,就要想办法人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他,再杀了他家中老母,让他一家娘俩到地下团聚。” 眼神癫狂的苗玉燕看向堂上丰神俊朗的杨昀春,又看了看一旁叹息不止的李莲花,道: “谁知道,你们这些不知从哪儿来的混账东西竟然抓了我兄长,还将他的武功给废了。” “我要报复,只能想方设法靠近你们,靠近你们这些和官府一丘之貉的家伙,让你们放松警惕,救走我兄长,再暗中埋伏,杀了你们,杀了你们!鹅鹅鹅鹅……” 说着说着,发出一连串不明所以的癫狂笑声,听者无不脊背发寒。 旁听的李莲蓬摇了摇头,凝聚内力对苏小庸传声道: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苗玉虎苗玉燕兄妹,可惜了。” 苏小庸没说话,抿着嘴唇,看向堂间艰难跪在地上的苗玉燕,眼神分外的复杂。 她行走江湖至今,见过几起江湖凶杀,可从来没有见过像在云泽县这里这般复杂的案子。 江湖人,江湖事,因果纠缠,让人很难说得清。 义兄不愿现身江湖,是对的。 玉如意案件这下算是彻底真相大白,接下来的事情就相对简单了。 既然监察司和百川院插手了,云泽县类似鱼龙帮黑虎帮这样为祸一方的江湖势力,必然都要被剪除。 任由江湖势力胡作非为的县官,也被杨昀春传信朝廷。 不时,朝廷那边便会派来新的县官走马上任。 而类如县主管金文涛,王主簿等人,将会随着杨昀春一行北上,由府郡上官定罪。 邱壑心邱仵作这类矜矜业业的底层官员,杨昀春也写了奏折,会给予一定的嘉奖,至于会不会升迁调任,就不是杨昀春这个主管监察探案的刑探管了。 依旧按照先前的押送分配。 黑虎帮帮主兼鱼龙帮都主苗玉虎被石水押送回百川院,鱼龙帮舵主陈金林被等人杨昀春带回朝廷衙门。 那个顶替哥哥身份,实则是少林武僧的耿永信,少林那边派人来了。 两名戒律武僧。 法号‘永善’的耿永信看样子很受少林那边的重视,他练就的一身金钟罩硬气功夫,底子扎实,是一个连李莲蓬都险些打不破防御的真正高手,想来在少林那边收到重视也是理所当然的。 数日后,云泽县恢复了平静。 江湖人依旧有不少,可这些江湖人多是外乡人,来这个地方讨生活的,对本地造成不了什么大影响。 本地百姓的日子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鱼龙帮和黑虎帮两大巨头的解散,使得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帮小派欢欣鼓舞。 摆在头上的两座大山终于没了,他们也该探出头,透透气了。 不过这些,李莲蓬等人已经管不着了,之后云泽县的事,自有新上任的县官去管。 他们已经离开了云泽县,如今正乘坐楼车,前往数百里外的扬州城。 …… 地面黄土凝实的官道上。 一架造型别致的楼车,在四匹骏马的拉动下,缓缓前行。 楼里,苏小庸这里摸摸,那里捏捏,满脸惊奇道: “两位李兄,你们这楼车相当不错啊!” 李莲花正坐在窗前,看外面的沿途风景,闻言笑了笑没说话。 坐在苏小庸一旁的李莲蓬笑道: “苏姑娘若是喜欢,可以在这边常住的哦!” 正准备询问李莲花那狐狸精为何能够听懂人言的苏小庸,猛然瞪大了灵动双眼。 僵硬转头,一脸呆滞地看向笑眯眯发出邀请的李莲蓬, “你,你知道我是谁?!!” 第四十四章 我怎么可能是他 苏小庸虽然没有被吓到,但是惊诧是免不了的。 对方不仅仅知道她女子的身份,还一口道出了她的姓氏,由此可见,她的身份对方应当也是一早就知晓了的。 就她一人被蒙在了鼓里! “你是何时知晓的?” 苏小庸恍然一下,看向笑而不语的李莲蓬,神色突然变得有些不善: “难不成是那次你帮我疗伤的时候?你,你……登徒子!!” 联想到李莲蓬数次握住她的手,苏小庸一张俏脸猝然变得飞红。 “瞧瞧。”李莲蓬面对苏小庸的怒目而视,转头看向李莲花,无奈道: “我就说了吧,先不要点明她的身份,你非不听,这下好了,她果然错怪我了。” 李莲花回过头来,笑容温和地看向苏小庸,道: “苏姑娘放心,我可以保证,你昏过去时李兄绝对不曾对你不敬,我们之所以猜出你的身份呢,是因为在下几年前曾远远见过关侠医一面,关侠医的样貌,在下至今仍然记得。” 苏小庸不好对李莲蓬发作,只因他是她的救命恩人,闻言,只好怒视李莲花, “那你们怎知……” 李莲蓬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包果脯,放在两人面前的小木桌上,打断道: “苏姑娘莫急啊,先吃口糕点,消消气。” “之所以知道苏姑娘是苏姑娘,是因为在下那日帮姑娘疗伤时,看到了那本《天下英才集》,这稍一联想,便知苏姑娘你是万人册苏老前辈的孙女,苏小庸了。” “只有关侠医的义妹苏小庸,方才敢毫无顾忌的动用关侠医的名号,行走江湖。” 既然身份是如此被识破的,苏小庸便不好再发作了,毕竟,是她隐瞒身份在先。 为了缓和气氛,苏小庸拿起木桌上的糕点吃了一小口,方才问道: “为何两位不曾拆穿我的身份?” 李莲花笑道:“苏姑娘既然有意隐瞒身份,定是有缘由,我们自然是不好拆穿的。” 苏小庸看向李莲蓬,“那为何今日又特地拆穿了呢?” 不待李莲蓬回话,李莲花将话头接了过去, “苏姑娘,我和李兄有要事在身,苏姑娘你和我等待在一起多有不便,于名声有碍,在下便只好让李兄点明了苏姑娘你的身份。前方不远处呢,有一座镇子,到了那里苏姑娘可以下来,继续游历江湖。” 苏小庸瘪了瘪嘴,神色有些不满。 她竟然被人嫌弃了! 她之所以跟着这两人一道上路,一方面是她刚好顺路,也要回金陵去,另一方面则是,她想将李莲蓬请到家里做客,身子骨一向很好的爷爷苏文才,去年突然生了一场怪病,寒症缠身,每隔半月便发病一次,发病时痛不欲生,连义兄关河梦都治不好,只能以针法为主药草为辅进而压制。 经过义兄的诊断,整个江湖能根治这种怪病的,恐怕只有内力高深且还属于至纯至阳之人。 满足这个条件的江湖高手,寥寥无几,已知的怕是只有昔日的天下第一李相夷所用的功法扬州慢,才最有可能治好她爷爷苏文才的怪病。 可李相夷已经陨落多年,江湖上再无此人。那少年成名的天下第一人李相夷师承何人,江湖上又无人可知。 爷爷告诉她,不必为他心忧。 万般皆是命,区区寒症,他抗的住。 但被爷爷一手带大,受尽宠爱的苏小庸怎会甘愿看着本该颐养天年享清福的爷爷被这寒症折磨呢? 少女心思单纯,觉得天下既然出的了一个武学奇才李相夷,想必还会有另一个受尽天泽恩惠的天才出现,只是如今名声还不显而已。 爷爷用一本万人册,让李相夷这名天骄闻名于天下,成为公认的江湖武林共主。 那她就弄出一个《天下英才集》,用来收录天下的年轻俊杰,相信总会有一个人中龙凤能身怀绝技,将爷爷的病给治好! 不得不说,苏小庸的这个想法太过异想天开,关河梦当时听了都要面色微微一变,觉得他这个义妹疯了。 江湖百年方才出了一个四顾门门主李相夷,这等受尽福泽的武学奇才,岂是那么容易见的了的? 苏小庸看向面前这个容貌俊美的短发年轻人,觉得还真容易,这李莲蓬可不就是武学奇才? 看年纪,不过二十多岁,身怀绝世武功,一身内力深不可测,所练功法神照功与传闻中的扬州慢如出一辙,皆有神奇效果…… 等等,李莲蓬,姓李…… 这,这人该不会就是六年前东海一战陨落的李相夷吧?! 那神照功,莫非就是扬州慢? 苏小庸一时之间呆住了,送到嘴边的糕点都忘了咀嚼,她虽然从未见过那李相夷,可李相夷的大名人尽皆知。 传言中,这李相夷不但是个少年天骄,容貌亦是俊美无双,乃天下年轻女子倾心仰慕的喜嫁之人! “李兄,莫非你,你便是那昔日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 此言一出,苏小庸仿佛抓住了什么要点一般,神情激动非常地看向身侧高大英俊的李莲蓬。 “呃……隔~” 正在吃糕点的李莲蓬见状,大为惊愕,忍不住打了个嗝。 李,李相夷? 苏小庸见他这样,顿时更加认定了他便是那传说之人,一把拉住李莲蓬的手臂, “是吧,你果然是吧!”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爷爷有救了! 李莲蓬反应过来,顿时急了,“不是,苏姑娘,你搞错了哇!我怎么可能会是李相夷那个蠢……那个名躁天下心高气傲的家伙?” “李相夷不是早就死于江湖仇杀了么?我才刚刚学成下山,头发都还没长出来呢,怎么可能会是他?!” “我怎么可能是他?” 一旁看戏的李莲花,在苏小庸说出李莲蓬就是李相夷时,也微微失神了一下,旋即摇头失笑。 说起来,他这位兄长,和当年的他也有颇多神似之处。 武功高强,性格不羁,各有所执,在许多人看来,皆是那种难得一遇的天之骄子。 两人的功法在普通江湖人看来也颇像。 再加上姓李,被误认为是化名之后的李相夷,也算……说得过去? 只是……不知为何,总有些想笑啊。 这算不算阴差阳错? 这般想着,李莲花好整以暇的坐好,也不再去欣赏沿途风景,而是转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看着在他这里总是以一副兄长口吻说话的李莲蓬,对苏小庸抓耳挠腮的解释。 这一幕,简直有趣极了。 他看出来了,他这位兄长,不知为何,对这个万人册的孙女苏小庸,格外青睐有加。 兄长似乎喜欢这个巧扮男装,性格娇憨可爱的姑娘。 而且,在面对苏小庸时,总有一种……生怕他将她抢走了一般? 可既然兄长不知从何处知晓了他的一切,应当也该知晓他李莲花早已心有所属才对,不应该在男女之事上对他有敌意才对啊? 真是奇了个怪哉。 第四十五章 狐狸精和小银狐 李莲蓬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让心仪的姑娘相信他不是愚痴的弟弟。 苏小庸神情微微有些失望,她还以为这次江湖之行,她有幸见到了江湖传说中的那个人呢,不成想竟是她认错了人。 看到她脸上尴尬中偶尔流露的失望神情,李莲蓬心里不由一抽,旋即豁然转头,恶狠狠地瞪了李莲花一眼。 李莲花颇为无辜的眨了眨眼,朝他耸了耸肩。 李兄,你这是何意啊? 李莲蓬眉毛一抖,暗中传音道: “李莲花,我劝你最好安分守己啊,否则,休怪为兄忍无可忍,大义灭亲!” 李莲花嘴角一抽,聚音成线,无奈传声道: “李兄,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怎么可能……” “住口!” 李莲蓬斩钉截铁打断道:“别的都成,唯独苏姑娘,是额的!是额的!” 李莲花不由翻了个白眼,“你的,你的,没人和你抢。再说了,苏姑娘属于她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左右她。” 李莲蓬再瞪,他竟然被李莲花趁机给教训了?!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我岂会不知?我只是告诉你,兄谦弟恭一词,在我这里行不通,我李莲蓬在情感一事上,从不谦让,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不留遗憾才是我李莲蓬!” “人活一世,不过百余年,若是什么都能看得开,什么都能放得下,都大彻大悟了,那活着还有个甚么意思?” “须知,芳华易逝,人活着当秉持一个坚定信念,全力达成心中所思所想所愿,喜欢的就要想尽办法得到,不喜欢的就拒绝掉。” “你也一样,要遵从你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有些事不要太想得开,试问一个人能有多少个十年?” 听完李莲蓬的这番长篇大论,李莲花若有所思。 他本是一个擅长思考的人,李莲蓬的话他听进去了。 若他身上的毒解了,师兄的骸骨也找到了,那他…… 旋即又摇了摇头,他是李莲花,不是李莲蓬,李莲蓬的人生观点,他李莲花借用不了。 见李莲花摇头,李莲蓬知道,他这番话是白说了。 李莲花可能还是那个李莲花。 不过,这样也好,全天下的那些个青梅竹马,红颜知己,又有几个最终能够走到一起,善始善终的? 白月光之所以是白月光,便在于想而不得,可望不可及,心中报憾,这才是白月光。 旋即不再管他,朝着前方喊道: “狐狸精,停一下,晌午了,该吃饭了!” 狐狸精很喜欢李莲蓬,每次只要吃饭,李莲蓬都会给它留下许多香喷喷的骨头。 听到李莲蓬的话后,前方引路的狐狸精扭头‘汪汪’叫了两声,算是回应。 然后开始用它抑扬顿挫的另一种叫声,命令四匹拉楼车的马儿。 为了不给过往的行人造成麻烦,楼车在黄土官道附近的一处平地上停了下来。 待楼车停稳。 李莲蓬挽起袖子,先是起灶烧锅,做了半木盆浇头,然后将醒好的面用内力加持,将其拉成了纤细的面条,烧开水将面下锅。 不一会儿,三碗热腾腾的喜面,便被端上了木卓。 “尝尝看我的手艺怎么样。” 苏小庸低头看了看碗里的面,又看了看李莲蓬,噗嗤一下笑出声。 李莲蓬一呆,低头看着巧笑嫣然的女子,不由问道: “你笑什么?” “你且俯下来。”坐在小板凳上的苏小庸说。 李莲蓬照做,随即一脸迷茫地问道: “怎,怎么了?” 直到苏小庸微凉的手指触碰到他脸上时,李莲蓬方才反应过来,忍不住心中‘嘭嘭’直跳。 与此同时,苏小庸也突然反应过来,她如今的身份已经被揭穿了,她是苏小庸而不是关河梦! 手臂刷的一下缩了回来,俏脸一片飞红,连耳朵根都红透了。 “李,李兄,你脸上有面粉……” 苏小庸低下头,不敢看他,小声嗫嚅着说道。 “哈哈哈,原来有面粉吗?我方才没注意,多谢苏姑娘指出。” 李莲蓬大笑出声,抬起手臂,用手背擦了一下脸,旋即看向坐下后便埋头吃面不言不语的李莲花, “莲花啊,你看看人家苏姑娘,吃饭之前呢,还知道关心一下我这个有功之人,你呢,就只顾着吃了!” 正在小口吃面的李莲花动作一滞,抬起头看向李莲蓬, “?” 他就吃个面,招谁惹谁了?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一阵响动,趴在李莲花身边的狐狸精耳朵一动,放下骨头就窜了出去。 不一会儿,嘴里叼着一个东西就过来了。 “汪!” 在三人的注视下,狐狸精将嘴里的东西放下,朝着李莲蓬叫了一声。 尾巴不住的摇摆,好似在邀功。 李莲蓬看着狐狸精放在地上的东西,忍不住双眼一眯, “狐狸?” 蹲坐下来的狐狸精歪了歪脑袋,疑惑他为什么叫它。 这竟是一只通体雪白的银狐! 它个头不大,看起来很小一只,此时奄奄一息。 李莲蓬三人也顾不上吃面了,快步凑近,仔细查看躺在草地上的小东西。 “它受伤了。” “非狐狸精所咬。” “是箭伤!” “附近可能有猎人!” 他们此时所处的这个地方,距离李莲花所说的镇子还要有一段距离,附近地势平坦,但密林较多,东边一里左右还有一条河,附近有一个竹园,竹园边上有烟火气。 李莲花探出手,摸了摸小家伙的腹部,不由皱眉, “伤的很重,它快死了。” 苏小庸“啊”了一声,满脸心疼地说道: “它才这么小一只……” 李莲蓬道:“我来!” 当即蹲下身来,将手放在气息微弱的了小狐狸身上,神照功催动。 在李莲花和苏小庸的注视下,银狐腹部上的伤口,肉眼可见的愈合。 原本奄奄一息的小东西,渐渐睁开了双眼。 它竟然有一双蓝色的眸子,看向近在咫尺的李莲蓬,以及放在它身上的手臂,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嘤!” 旋即,小小的身子不住往后退,一边退,一边张开小小的嘴巴呲牙哈气威胁: “哈!” 李莲蓬二话不说,一把将其抱起,不顾小家伙在他怀里挣扎,对着它毛茸茸的脑袋就是一阵揉搓。 “遇到我,算你好命,以后跟我混吧,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李莲蓬下山之前,在山上那座寺庙里一只都是以松鼠、山狐、黄大仙等动物为伴,聊以度日。 因此,他对这些山间的精灵,发自内心的喜爱。 在见到这只通体雪白的小家伙时,李莲蓬当即就喜欢上了。 第四十六章 对不起我没忍住 李莲蓬脸上不加掩饰的喜爱,让苏小庸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心中凭添了几分好感。 眼前这个男子…还是颇有一些柔情的嘛? 李莲蓬恐怕都不曾想到,他的这个无意之举,反倒让他的追妻之路,又前进了一大步。 他抱着怀里的小东西,正待说些什么,耳朵忽然动了动。 有人在迅速接近! 与此同时,李莲花也发现了。 他神色平静的和李莲蓬一起看向小东西被狐狸精叼出来的那片密林。 “逃到哪里去了?” “废物,快找!” “放心少爷,那小狐狸受伤了,肯定跑不远!” 随着几道声音响起,几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分开灌木丛,走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锦衣少年,和方多病年纪相仿,十三四岁,但和方多病不同的是,这名骑着高头大马的少年,双眼阴鸷,满脸的戾气,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 少年看到莲花楼前的三人,双目一凝,随即朝怀中抱着小狐狸的李莲蓬一指,冷声喝道: “把你手里的小孽畜放下!那是本少爷的猎物!” 他身边跟着三名随从模样的人,个个人高马壮,身穿黑色劲装,腰间配弯刀,瞧着异常彪悍。 其中一人在少年开口后,立即打马上前,拱手抱拳,客气道: “这位公子,你怀里那只小狐狸,是我家少爷狩猎的猎物,我们已经在林中追了许久,还请归还。” 这荒郊野外,突然出现了一栋小木楼,外加三名看起来文人打扮,但看到他们之后依旧气定神闲的年轻人,顿时令蒋文虎、文龙、文亮兄弟三人心中警惕。 他三兄弟曾经是江湖人,后来被大人物收拢,奉命保护小主子。 他们知道这个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奇人异士,江湖上那些越是瞧着不起眼的人,越是不能轻易得罪。 因此,只一眼,便觉得在这野外野炊的三人不简单。 在少年语气不善说完,蒋文龙立即上前补救,志在不得罪,少招惹一点麻烦,他们这一行干的就是这样的活计。 李莲蓬闻言,还未待开口,便听那少年斥骂道: “蒋文龙,你在哪儿和他废什么话!去,快去将本少爷的猎物给抢回来!” 那上前背对着少年的魁梧汉子,顿时面露无奈之色,再次开口道: “还请公子归还。” “啪!” 那叫嚣的少年见他如此不中用,当即怒了,抽出腰间的一根马鞭,狠狠抽在了汉子的背上,厉声催促道: “快!” 蒋文龙脸颊微微一抽,忍着背上火辣辣的疼,依旧不肯上前一步,拱手的姿势都未变, “请公子……” “啪!啪!” 又是两马鞭打在汉子背上。 少年身后的另外两名汉子,见大哥接连被打,其中一人脸色一沉,就要上前夺了那少年手中的马鞭,另一人拉了他一下,缓缓摇了摇头,脸色阴沉。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直到汉子一动不动挨了三马鞭,李莲蓬才来得及喊出口, “住手!” 那满脸桀骜的少年理都不理,如同癫狂一般,再次挥起手中马鞭,马鞭带着呼啸之声,就要落在那汉子背上。 李莲蓬见状,脸色一沉,伸手朝着少年这边虚空一抓。 下一刻,少年手中的马鞭顿时脱手而出,到了李莲蓬手里。 “你这瓜娃子啷个回事?!” 随手将马鞭抛在地上,李莲蓬气的口中飙了一句不知是哪儿的方言。 那锦衣少年犹自不解气,也不管这虚空兵刃被夺意味着什么,此时他正在怒头上,见手里的马鞭不见了,‘刷’的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就要砍眼前这个屡次忤逆他命令的仆从。 锦衣少年这副蛮横不讲理的做派,令李莲花都不由皱了皱眉,站在李莲蓬旁边的苏小庸,更是直接开口了, “住手!你这少年怎么回事?你家大人没教过你礼待下从吗?” 锦衣少年闻言,动作一顿,随即朝着仗义执言的苏小庸怒吼道: “闭嘴!要你管?!!” 吼罢,半直起身,改砍为刺,以长剑刺向汉子的后背。 “真是个废物!快给本少爷去死——” 下一刻,少年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已经被人从马背上提了下来,狠狠掼在了地上。 眼前一黑,脖子一歪,昏死过去。 “呼——” 霎那间完成这连串动作的李莲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的怒意消了不少。 “很久没有人在初次照面就能把我气的七窍生烟了。” 自言自语一句,旋即看向马背上那两个目瞪口呆的汉子,尴尬的摸了摸怀里小东西的脑袋, “抱歉啊,实在没忍住。” “……” 蒋文虎蒋文亮兄弟俩顾不得震惊,当即跳下马背,奔过去查看那少年的情况。 李莲蓬见他俩一副急吼吼,生怕少年死了的样子,开口道: “放心,我下手有分寸,只是把他震昏了过去,过几个时辰也就醒了。” 挨了几马鞭的蒋文龙跳下马背,对李莲蓬拱手道: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在下蒋文龙,另外两位是我的胞弟,蒋文虎、蒋文亮。” “在下李莲蓬。” 李莲蓬抱着怀里不再挣扎的小狐狸报了一句名号,旋即皱眉问道: “蒋兄,我看你们兄弟三人都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可你们这个少爷,是个什么情况?一言不合就对你打骂?还要拔剑砍人?这你们也能忍?” 苏小庸和李莲花也走上前来,苏小庸非常认可李莲蓬的话,同样一脸不忿道: “是啊,这少年也太跋扈了些,简直无法无天!这是谁家的孩子啊?为何这个德行?” 李莲花看向地上的少年,盯着少年腰间的一枚玉佩,若有所思。 “这……”蒋文龙面露苦笑,“非是我不愿告诉三位,而是我家少…这少年的身份有些特殊。” 李莲蓬方才显露的那两手,已经让蒋文龙兄弟三人暗中庆幸了。 幸好方才没有依着少爷的意思,不由分说的动手,否则,他们几人恐怕都要莫名其妙折在这里了,还要因此连累家人。 蒋文龙看向三人,沉吟片刻,道: “不满三位,我们兄弟三人也是刚投到贵人门下不久,因我们三人对附近这一块儿地貌较熟,故而这次奉命陪小主子到附近狩猎游玩。” 他看向李莲蓬,咬了咬牙,劝道: “李公子,你方才出手伤了他,你们已是惹了大麻烦,还请尽快离开此地吧,用不了多久,这少年的那些真正的家仆就要来了……” “他们……有数十人,个个随身携带着弓弩!” 第四十七章 有些架非打不可 “数十人?” “弓弩?” 李莲蓬和苏小庸相视一眼,神色讶然。 能有数十名家仆相随的,又个个携带着弓弩这种寻常江湖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大杀器,这锦衣少年的来历恐怕很是不凡啊。 不是名门大族的子弟,也得是家中颇有权势的一地豪强了。 “李公子,你们还请尽快离去吧,还有,把您怀里的小狐狸留下,这边我们兄弟三人来解释。” 蒋文龙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密林,脸色愈发焦急起来。 李莲蓬见状,低头看了看怀里那只已经不再挣扎,还探头探脑看向地上少年的小东西,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既然是我先对他出手的,这梁子我李莲蓬接下了。” 他看了一眼身边的苏小庸,以及面露思索之意的李莲花,道: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家庭,能够培养出这样骄横到令人恨不得掐死他的少年。” 最主要的是——这家伙竟然敢吼苏小庸! 什么档次的身份啊,我李莲蓬的老婆也是你能吼的? “唉~” 蒋文龙叹了一口气,和其他两兄弟相视一眼,俱是脸色不太好看。 无论如何,此行都是他们的失职,若是此事闹到了贵人那边,他们是绝对逃不了罪责的。 这么一想,三人多年行走江湖,配合的默契令三人做出了同一个动作。 “锵!” 三人抽出了腰间的长刀,在李莲蓬等人惊诧的注视下,形成三角之势,各自砍了对方一刀。 唯一不同的是,三人的落刀点不同,一人在肩,一人在手臂,一人在腿上。 刹那间,兄弟三人身上血流如注,血腥味使得李莲蓬怀里的小狐狸都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似乎觉得这个动作太怂了,它又探出头,朝着距离李莲蓬最近的蒋文龙呲了呲牙, “哈!” 李莲蓬抬起手臂遮住小东西得眼睛,皱着眉头看向蒋文龙, “蒋兄,你们这是何意?” 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不过李莲蓬还是觉得,为了这样一个毫无教养的少年,不值得。 蒋文龙被蒋文虎砍了肩膀,伤口很深,他捂着正涓涓往外冒血地伤口,摇了摇头,神情苦涩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李兄就不要问了。” 李莲花这时开口了, “这少年是霁王之子赵嵛吧?” 蒋文龙一惊,豁然转头看向李莲花,失声道: “阁下如何得知?!” 李莲花叹息道:“素来听闻霁王亲善爱民,礼贤下士,是皇室之中与当今圣上脾性最像的一位闲散王爷,却不成想,霁王世子竟是这样一个心性爆戾的少年。” 李莲蓬闻言一惊,霁王?那个得位不正的冒牌皇帝的兄弟? 他怎么不记得剧中有这些? 转念一想,也就想开了,那毕竟只是一个剧,讲的都是江湖事,朝堂上的事情提之甚少,有关皇室最大的秘密就是光庆帝之后,皇室血脉已经断绝,当今皇帝只是盈妃与与南胤术士风阿卢出轨所生的后人,算起来,那被灭了国的南胤,早已暗地里复国成功。 李莲蓬看了看满脸唏嘘的李莲花,心想,你还提人家感叹呢,你才是真正的大熙皇室继承人啊。 身为芳玑王与萱公主的后人,身具大熙、南胤两国皇室血脉,也是当今天下仅存的正统继承人。 噢,还有自己,也算多半个。 生魂不在,肉身长存啊,体内也流淌着这个天下皇室正统的血。 这么想来,这个什么‘鸡王’,也来路不正喽? 李莲蓬神色不善地看向地上昏死的少年,道: “这小子叫什么?赵嵛?他爹是鸡王?” 蒋文龙转头,神色略显古怪的看了李莲蓬一眼,不明白他的发音为何如此怪异,却还是道: “正是!” 事到如今,他已经不想满了,这一路行来,王爷世子赵嵛他们兄弟三人动辄打骂,他们在他眼中,连牲畜都有所不如,方才竟然还想杀了他。 这样的人,他们兄弟三人也不想侍奉了,此间事了,就立即接上家人远走高飞,哪怕重新浪迹天涯,也不愿再伺候这个世子了。 正当此时,远处的密林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蒋文龙兄弟三人神色微变。 蒋文虎瓮声瓮气道:“来了!” 蒋文亮急道:“大哥!” 蒋文龙点了点头,就要去抗起地上的少年远遁。 李莲蓬阻止道:“且慢!” 蒋文龙停了下来,皱眉看向李莲蓬,“李公子你……” 李莲蓬摇了摇头,“区区几十个弓弩手而已,我自然不惧。” 有些架非打不可。 再说了,他们这辆楼车行走缓慢,赶起路来,动静很大,很容易就会被人追上,还不如一劳永逸,借着这次机会把这些尾巴剪除了。 至于这赵嵛,也得废了,不然以这小子的心性,日后不知道要仗着身份害多少无辜人。 他转头看了一眼李莲花,传音道: “晚会儿你尽量护住莲花楼和狐狸精,其他人交给我。” 李莲花犹豫了一下,点头道: “明白。” 苏小庸则有些紧张,看向李莲蓬,犹豫道:“李兄……” 她想说,这是不是太莽撞了些,无端惹了宗室的人,不过看向神色凄苦的蒋氏兄弟,苏小庸还是咬了咬牙,从袖口取出一把短剑。 李莲蓬将那柄短剑一把夺走,随即将怀里的小狐狸丢给苏小庸,“借剑一用,顺便帮忙照顾一下小白,这小家伙啊,现在嗅到血腥气了,会本能的感到害怕,你抱在怀里别让它看见。” 说罢,撩起裙摆,扯了一块儿衣摆下来,蒙在脸上,提起地上的赵嵛,朝着蒋文龙三兄弟道: “你们跟来。” 而后纵身一跃,朝着密林中声音响起的地方飞掠而去。 蒋文龙兄弟三人对视一眼,弃了马匹,紧随其后。 李莲花听着楼树林里传来的动静,良久,才对苏小庸说道: “苏姑娘,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走吧。” 说罢,转身快步朝着莲花楼走去。 怀里抱着小狐狸的苏小庸听着林中箭矢离弦的破空声,面露担忧之色, “可是李兄他……” 李莲花转头,牟定笑道: “放心,李兄定然无恙,我们再不走,才会成为他的拖累。” 苏小庸犹豫了一下,再看看怀里瑟瑟发抖的小狐狸,一步三回头的朝着莲花楼走去。 她不想成为他的拖累。 第四十八章 好男儿当喝烈酒 弓弩这种冷兵器,无法评价。 如果要让李莲蓬来说,那就是……没什么用,至少对他这样的人没用。 有密林加以遮掩,他甚至不曾动用禅步。 当然,为了给蒋氏三兄弟表现的机会,他还是刻意表现出了菜的一面。 “嗖!”一道冷箭射来。 “哎呦——不好!” 李莲蓬脚下一滑,故作吃惊,发出一声惊呼,不慎将手里提着的少年直接从手中甩飞,‘啪叽’一声,脸朝下,糊在了枯叶腐烂的地上。 “少爷!!” “快、快救少爷!” “贼人休走!” 蒋氏三兄弟配合默契的各自大喊一声,声音中饱含急切与愤恨之意。 看似惊慌逃窜,实则于枝头闲庭信步的李莲蓬回过头来,竖起大拇指,对提刀紧随其后的蒋文龙点了个赞, “演的不错!” 蒋文龙心中一惊,暗道李公子你这句话就显得多余了啊! 转头见其余两兄弟毫无反应,这才意识到这个声音只有他能够听见。 蒋文龙心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猛然一惊。 聚音成线! 这是只有那些内力深厚的武道宗师才能做到的事情啊! 这位李公子果然不凡! 一身武功,恐怕早已达到了江湖武林传说中的臻境! 一时之间,不由瞪大了双眼。 “不必惊慌,这小子已被我废了,你们只管带回去复命就是。” “还有,那鸡王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兄弟三人,且好自为之。” 李莲蓬叮嘱了两句,随手折了一根树枝,朝身后追他最凶的两名弓弩手屈指一弹。 “嗖!” 树枝化为比弩箭更为迅猛的利器,带着刚猛的内力,将一颗两人合抱的大树射成两半,大树倾倒的方向,刚好是那两个身手最好的弓弩手前进的路线。 迫不得已,两名弓弩手只得改变方向。 稍一滞留,那个还未看得清身影的人已经消失不见。 “别追了!” 其中一名弓弩手竖起手臂,下了个命令,其余人纷纷停下来。 “放信烟,告知王爷,小王爷在平丘林遇刺!” “是!” 待信烟冲天而起,下命令的弓弩手才转过身,朝着来路快步走去。 这名弓弩手身形高大,双臂奇长,犹如猿猴,他面容削瘦,目光阴鸷,整个人身上散发着一种阴狠之感。 此人正是霁王门下的三位客卿之一,鬼泣刃,田靥。 “鬼泣大人,小王爷受了重伤,此时昏迷不醒,怕是……” 不远处有手下来报,田靥听罢骤然目光一冷,抬起手里的弓弩,朝着说话之人射去。 “噗——” 那人捂着被箭矢洞穿的喉咙,双眼瞪大,不甘倒下。 其余人无不面露惊恐。 田靥冷测测道:“小王爷要是在这里出了事,所有人都要死!” “那三个废物呢?” “禀大人,他们在——” 正说着,蒋文龙三兄弟抱着赵嵛赶了过来,蒋文龙闷声道: “快救小王爷!” 田靥冷冷看他怀里的少年一眼,厉声质问道: “蒋文龙,你们护主不利,该当何罪?!” 蒋文龙任由肩膀处的血液流淌,面对田靥的质问,怡然不惧, “我兄弟三人,自会当面向王爷请罪,不劳费心!” 说罢,双眼警惕的盯着周围的那些弓弩手。 鬼泣刃田靥最擅长制作机关杀阵,专为王府行刺杀之事,自身武艺,倒是稀松平常,如此近的距离,他们兄弟三人自是不惧,唯一需要警惕的是那些弓弩手。 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也是他们忌惮田靥所在。 他们蒋氏兄弟三人行走江湖多年,虽说不曾在外闯出偌大名头,可一身武艺,却是比王府中大多数门客都要强上不少,当属一流之列。 和高人没法比,近距离打个田靥,蒋文龙自信,可让他一只手! 不过当下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而是要尽快撇清干系,他们兄弟三人的老娘和妹妹可还在王府的监视之下呢! 这也是他们一直忍辱负重的原因。 若非如此,天下之大,他们蒋氏三兄弟皆可去得! 只是有了血亲的牵绊,这才被王府驱使。 “哼!” 田靥神色不太好看的冷哼一声,若非还不清楚小主子的生死状况,且还需在王爷那边复命,他方才就让手下的人远远将这兄弟三人射成筛子了。 王府当中,他最不喜的就是这蒋氏三兄弟,后来者居上,深受王爷器重! 将保护小主子这么重要的任务,都放心交予他们三人之手! 好在,如今终于出了事。 小主子被江湖高手给偷袭了! 看这在王府中除了王爷之外,都不假以辞色的蒋氏三兄弟这幅惨样,田靥心中顿觉痛快! 护主不力,看你们怎么死! 上前查探了一下赵嵛的状况,田靥面色一沉,怒声道: “还不快走!?” 原本那江湖高手走的匆忙,田靥以为小主子没事,此时察觉到小主子体内的生机断断续续,却也是立刻就急了。 赵嵛虽喜怒无常,是王府上所有门客厌恶的对象,可他是唯一的世子,王妃娇惯,什么都对他百依百顺,以至于平日里王爷都不敢对他大声训斥,只能任由他胡作非为。 若是他死在了他们手中,那就真应了先前那句话,他们所有人都要为之陪葬! 蒋文龙面露焦急,心里却是丝毫不慌。 虽说他和方才那个年轻高手才接触了不久,可却产生了深深的信任感。 那样一个江湖高手年轻宗师,断然不会欺骗他们。 废了和死了,差别很大,赵嵛断然不会死! “快!”田靥再次厉声催促了一句,率先朝着前方掠去,“我先去知会王爷,让王府的药师前来,你们速度快些!” 蒋文龙应了一句,抱着霁王世子赵嵛紧随其后。 —— 李莲蓬用了一刻钟赶上了楼车。 他方才吸引那些王府中人,特地朝着反方向跑的,差不多引出去了三十多里,一来一返,将近七十多里的路程。 “呼、呼……累死我了,那什么,苏姑娘啊,帮我倒杯水,酒也成。” 四匹马儿全力奔行,扬起烟尘。 吉祥纹莲花楼之中。 李莲蓬装作一副力竭的模样,瘫坐在小板凳上,朝苏小庸讨水喝。 苏小庸此时怀里抱着小狐狸,腾不出手来,遂看向李莲花。 李莲花无奈,从腰间摘下酒葫,抛给李莲蓬, “少喝几口,没多少了。” 李莲蓬接过,拔掉酒塞,不管不顾灌了一大口。 然后就被呛到了。 “咳咳咳……李莲花!你下次酿酒的时候能不能多兑点水?!” 已经第三次了,李莲蓬已经被李莲花酿的酒呛到第三次了。 李莲花摇头拒绝,笑道:“好男儿当喝最烈的酒。” 说罢,眼神示意苏小庸。 原本正对着李莲花怒目而视的李莲蓬见状,会意过来,立刻恢复了风度翩翩的气质。 气也不喘了,也不嫌酒辣了。 再次仰头灌了一大口,催动内力护着咽喉,云淡风轻的咽下,道: “你要是这么说,你这酒啊,还真不够烈,下次可以再酿的烈一点,顺带再给我配一个酒壶,我天天喝这个。” 变着法的承认自己是好男儿。 “噗……” 苏小庸终究是没绷住,笑出了声, “李兄啊,你,你这人,可真有意思呢。” “哈哈哈,谬赞,谬赞了。” 第四十九章 那就叫它小白吧 得了苏小庸一句夸赞,李莲蓬笑的合不拢嘴。 嘿,我家小庸夸我有意思欸! 这岂不是说,她心里已经开始对我感兴趣啦? 这简直是太妙了! 当即身体前倾,对苏小庸伸直了双臂。 担心了他许久的苏小庸见状,俏脸一红,不由得挪了挪身子,道: “干,干嘛?” 李兄他,他这是何意?难不成要我给他……? 李莲蓬看着苏小庸霎那间飞红的小脸,茫然一下,旋即看向她怀里的小狐狸,纳闷道: “什么干嘛?把小东西给我瞅瞅啊,我看它在你怀里一动不动,该不会又出了什么问题吧。” “哦,哦。” 苏小庸反应过来,连忙将抱在怀里的小狐狸递给李莲蓬, “给你。” 见李莲蓬一把抢过去,抱在手里仔细查看,苏小庸没来由心里一空,隐隐有些失落。 原来你一直在担心它啊! 暗暗撇了撇嘴,苏小庸别过头去,不去看李莲蓬。 她有些生气了,这生气的来源,也不知是那般。 总而言之,她此刻很不高兴。 李莲蓬却并未察觉到苏小庸的情绪,他此刻正沉浸在毛茸茸的喜悦当中。 “没啥问题,就是这睡的也太沉了些,这么摆弄都不醒,难不成是重伤留下来的后遗症?” 李莲蓬嘀嘀咕咕的说道: “应该是了,流了那么多血,之前还被鸡王的傻儿子追了那么久,这小家伙也是厉害。” 说着,抬起小狐狸的尾巴看了看,惊咦一声, “咦?这还是个姑娘呢!” 一直听着李莲蓬在哪儿自言自语的苏小庸:“……” 脸蛋愈发烫了,不由小声开口骂了一句, “登徒子!” 李莲蓬刷的抬起头,看向苏小庸, “苏姑娘你说甚么?” 苏小庸清了清嗓子,转过头来,道: “李兄,那些王府的人……应该不会追上我们吧?” 李莲蓬摆了摆手, “放心,完全不会……” 语气一顿,似乎想起什么,若有所思道: “也不一定,毕竟咱们也不知道那些人里究竟有没有李莲花这样的,善于探查踪迹的人,若是有,那肯定会沿着路上的蛛丝马迹寻上来。” 李莲花这时接话道: “再有十几里就到乌龙镇了,咱们在那里采买一些东西,然后就即刻动身前往扬州城,霁王府在润州这一片颇有影响力,过了乌龙镇,到了扬州,应当就没事了,只要那蒋氏兄弟不说,查不到咱们身上来。” 李莲蓬对这些完全不懂,具体地理位置,就简单的只知道几个地名,和李莲花这个本地土着相比,他还真就像是来自‘膳食国’的外来者。 他本来就属于半个外来者。 确定了行程,苏小庸不再多言。 她此行要回一趟金陵,顺带看能不能想办法让李莲蓬也去她家一趟,见一见她爷爷。 李莲蓬的功法神秘至极,很有可能治好爷爷患的奇寒之症。 现在之所以没有表明,是因为她和这疑似一对儿兄弟的两人相识的时间太短了。 何况李莲蓬还救了她一命,她不好开口。 先看看他们两人此行的目的为何,自己能不能帮上忙,人情这东西是相互的,得让这李莲蓬欠上她的人情,她才好意思开口,让他随她一道去给爷爷苏文才治病。 殊不知,若苏小庸此时开口求助,李莲蓬一定会答应的,有他在身边,轻易不会让李莲花开大以燃烧生命为代价与人动手,横竖还有好几年可活。 而且碧茶之毒这鬼东西,还真不好祛除,非修炼扬州慢且还需有三十年功力之人,以及忘川花这两样不能解。 忘川花究竟在何处,此时李莲蓬也毫无头绪。 要么想办法找到金鸳盟的人,假借他人之手。 要么等手里有钱了,弄个悬赏,号召江湖人前去寻找。 总而言之。 满天下乱窜亲自去找这种事情简直太傻了,以李莲蓬的懒惰性子,断然不屑于去做。 “苏姑娘,你在发什么呆呢?” 怀里抱着小狐狸的李莲蓬看见苏小庸在怔怔出神,不由得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苏小庸回过神来,看向李莲蓬怀里的小东西,笑道: “李兄,你既然要养着它,不如就给它起个名字吧?” 李莲蓬闻言一愣,“起名?” 苏小庸笑吟吟的点了点头。 李莲蓬皱眉沉思,确实要给小东西起个名字,毕竟,它以后都要跟着他吃香喝辣的了,总是叫它小东西也不好。 可是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李莲蓬转头,看了看在四匹马前方狂奔的狐狸精,一拍脑袋,道: “我想到了!” 苏小庸忙问道:“叫什么?” 李莲蓬将怀里正在沉睡的小东西举了起来,道: “既然它通体雪白,毛发柔亮,双目湛蓝,还是被狐狸精给捡到的,那就叫它——小白吧!” 原本还有些期待的苏小庸:“……” 不远处在窗前盘膝而坐的李莲蓬摇了摇头,表示李莲蓬是个起名废, “还不如我的狐狸精好听呢。” “嘁。”李莲蓬不屑的哼了一声,道: “人家明明是一条狗,你给人家起名狐狸精,有何居心?” 李莲花撇了撇嘴,小声道: “之前还夸我起的这个名字有雅兴呢……” 李莲蓬随即不再看他,转头看向苏小庸,满脸的期盼, “苏姑娘,你觉得我起的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和小东西的长相特点颇为符合?” 苏小庸其实已经替他想了一个名字,叫苏苏,因为小家伙叫起来的声音酥酥糯糯的,很可人。 可既然是李莲蓬要养,而且对他自己起的名字还很钟意,那她便不好再将她想的名字说出来了,默然了片刻,在李莲蓬期待的目光下,只得道: “还,还不错……” “看看,看看,李莲花,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李莲花:“……” 小家伙的名字就这么被潦草的定下了。 李莲蓬闲不住,抱了一会儿小白之后,起身来到了莲花楼车尾端灶台所在的位置,倒腾一阵,取出一根鸡腿。 “小白,醒醒,醒来吃肉。” 这鸡腿自然不是寻常人养的,而是在离开云泽县时李莲蓬顺手从路边摄来的,当时有一大群羽毛鲜艳亮丽的野山鸡,从路边扑棱棱飞过,李莲蓬挑了最肥的那一只,将其从半空中摄了过来。 随意拿内力捉野山鸡这种毫无高手风范的离谱事情,当时惹的李莲花好一阵白眼,苏小庸当时也是忍俊不禁,觉得李莲蓬和她认识的和见到的所有江湖人都不一样,很是特别。 小白嗅到了鸡腿的气味,眼睛还闭着,却是长开了小口,露出一排细密的尖牙,朝着前方咬去。 李莲蓬起了逗弄的心思,手臂往后一缩。 “嘤嘤——” 咬了个空的小白不满的叫了一声,随即在李莲蓬怀里猛烈的挣扎起来。 同时,一双眼睛也睁开了。 第五十章 乌龙镇比武招亲 李莲蓬歪着脑袋看,眼睛和它圆溜溜的湛蓝眸子对了个正着。 “哈——” 小白登时炸毛了,和一只狸猫一样,张牙舞爪凶李莲蓬。 “别怕啊,我救了你一命,你晓不晓得。” 李莲蓬也不管它听不听的懂,自顾自说道: “以后啊,你就叫小白了,小白就是你的名字。” 苏小庸在一旁颇为惊奇地问道: “李兄啊,你确定它能听懂你说的话吗?” 李莲蓬将鸡腿递给小东西,将其安抚住,重新回来坐下,笑道: “山里的狐狸很聪明的,比大多数犬儿都要聪慧,说的多了,它自然便会通人言、懂人意。” “噢…”苏小庸迟疑着点了点头,呆呆的看着李莲蓬怀里不在挣扎的小狐狸两只小爪子抱着鸡腿在啃。 察觉到被她盯着,小东西扭了扭身子,别过脑袋,不让她看到它进食。 苏小庸顿时有些忍俊不禁,“还真是聪明啊。” 一路上的小插曲之后,前方的狐狸精突然大叫了两声。 楼车行进的速度慢了下来,几人朝着前方看去,原来那乌龙镇,已经快要到了。 —— 据李莲花所说,乌龙镇是江南六大水乡古镇之一,系属太湖流域,河流纵横交织,乌龙镇依山傍水而建,地理位置绝佳。 夕阳下,袅袅炊烟升腾,整个镇子被染上了一层氤氲霞光,远远看去,果然风景如画。 白墙青瓦马头墙,水阁、桥梁、石板巷,还有临水而建的吊脚楼,文人墨客的气息还未走近,便扑面而来。 这里仿佛离喧嚣的江湖很远,很远,似是一处世外之地。 “这乌龙镇,还真是一处好地方啊!” 一座镇子,堪比一座小城的规模。 房屋建筑,鳞次栉比。 李莲蓬怀里抱着小白狐,走在石板巷里,左看右看,由衷赞叹道。 李莲花对乌龙镇这里似乎很熟悉,径直走在前方。 倒是苏小庸,和李莲蓬并肩而行,一边昂着脑袋四下打量,一边小声开口说道: “这里风景很好啊,都快要赶上金陵了呢。” 李莲蓬转头看向依旧作男装打扮的女子,问道: “苏姑娘,你何时才会卸下男子妆容,恢复女子的样貌呢?” 苏小庸奇怪的看他一眼,道:“李兄为何执着于我原来的样貌啊?” 在还未进入这乌龙镇时,李莲蓬就已经就此事问过苏小庸一遍了。 李莲蓬尴尬一笑,摸了摸鼻子,道:“就是纯粹的好奇。” “快到了,前方便是素有‘华衣’之名的名堂街。” 走在前方,一袭素衣的李莲花这时回头说道。 如今已是十月底,白日还好,一到晚上,气温骤降。李莲花畏寒喜暖,乌龙镇此行,主要是为了采买一些过冬的衣物,还有长久赶路所需品。此地距离扬州城大概还有二三百里路程,赶路尚需几天光阴。 苏小庸也没带几身衣裳,从和李莲蓬初遇至今,总共就换过两次衣衫,俱是男子样式的。 李莲蓬这次不打算省钱,准备自掏腰包,给三人各自置办几身新衣裳。 主要是想给苏小庸买几件女子裙装,李莲花只是捎带。 这明堂街的街道狭窄曲折,街长不知几里,宽堪堪一丈有余,路依旧是平坦的石板路,两侧都是各色铺子。 酒楼、茶楼、胭脂铺、医馆、古董店,笔墨斋。 最多的则是成衣铺子。 什么罗裳坊、琼衣坊、锦绣坊、绣罗阁、云绣青。 什么时锦铺、清荷衣、华彩织、?衣客、赋神衣。 这些成衣铺子,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逛了许久。 在一家名为‘时锦铺’的成衣铺子里,为李莲花买了几身长衫,无论是布料还是里面的填充物,都比较适合冬日来穿。 而李莲蓬则挑了两身质地不错的白色长衫,李莲花赠予的旧衣裳,直接便丢了,惹来李莲花一阵不满。 另外。 李莲花看似为人温和,无欲无争,可涉及到银子,杀起价来,实在是厉害的很。 那成衣铺的店掌柜,在李莲花口灿莲花下,都快被砍价砍哭了,最后含泪将两身衣衫打包交给李莲花。 至于苏小庸,她则在一家专卖女子衣物的成衣铺子华彩织里买了两身。 店掌柜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其人风韵犹存,身姿妖娆,眼光毒辣,一眼就认出了苏小庸的女子身份,在苏小庸去试衣期间,对站在门口柜台前的李莲蓬投以暧昧眼神。 “公子好福气!” 女掌柜如此夸赞一句,不着痕迹的给李莲蓬介绍了几件适合苏小庸穿的女子裙装。 李莲蓬也是大气,大手一挥,“通通包了!” 女掌柜顿时喜笑颜开。 开门做生意的,最喜欢李莲蓬这样的客人,为了心仪女子,挥洒千金,豪迈潇洒。 待苏小庸试好衣衫出来准备付钱时,那女掌柜告知,她的如意郎君已经替她付过银子了。 苏小庸闹了个大红脸,连忙摆手解释着说,那不是她的郎君,只是朋友。 女掌柜哪儿管那些,李莲蓬出手大方,早就被她当成了阔少爷,自是捡着好听的话说,夸李莲蓬有眼光,出手豪气,夸李莲蓬气度不凡,丰神俊逸,姑娘和公子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等等。 苏小庸应对不暇,匆忙逃出店铺。 她此时已经换上了女子裙装,只不过脸上并未上妆,素颜朝天。 她身姿窈窕,五官精致绝美,肌肤雪白细腻,脖颈修长纤细,身穿一袭绣着碎花的崭新红色长裙,跑起来步伐轻盈,白色的蝴蝶头花微微摇曳,罗裙翩翩,更显俏丽可爱。 李莲蓬看到这样的苏小庸,猛然有种异常惊艳的感觉,瞳孔不由缩小,虎躯一震,道: “小庸你……” 一张口,连称呼都不由自主地发生了改变。 性子原本活泼大胆的苏小庸,不知为何,换回女装之后,突然有些害羞起来。 她小跑近前,见李莲蓬以火热的目光看她,连忙以手遮住面孔,轻轻锤了李莲蓬一拳,打断他后续夸赞的话,娇声道: “快,快些走吧!” 李莲蓬回过神来,“噢,好。” 而后提着一个装着衣衫的包袱,忙不迭的紧随其后。 “小庸你简直貌若天仙啊……” “李兄别取笑我了……” “真的真的……” 李莲花看着走远的两人,失笑着摇了摇头,怀里抱着小白狐,闲庭信步的跟上。 衣物买好,接下来便要买些食材。 既然是采买,购买清单自然也是早早就定好了的。 三人来到街尾这边,有一个菜市。 只不过时间太晚了,大多摊贩早已收了摊,几人收获寥寥,李莲蓬颇为不甘心,提议今日在这乌龙镇上找个客栈住上一晚,待明日一早逛完早市再行离开。 傍晚,如家客栈,二楼茶间。 “这祝家老爷是患了失心疯了吧?比武招婿这种馊主意都想的出来。” “祝家乃咱们乌龙镇的百年世家大族,经营水玉百多年,家产丰厚,到了祝清源祝老爷子这一代,却只生了三个女儿,老大老二都已早早嫁做人妇,这家中老幺,可不就得招婿了?不然祝家偌大家产谁来继承?” “唉,听说那祝老三凶的很,从小便喜欢舞刀弄枪,膀大腰圆不说,还天生神力,寻常男子连近身都不能,这祝家女婿可不好当啊!” “老兄,听你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你可曾见过那祝家三小姐?” “不曾,不过大伙儿都这么说。” “……” 隔壁,围着茶桌而坐的三人,正是李莲花等人。 李莲蓬压低声音问道:“比武招婿?这边还兴这个?” 李莲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若有所思说道: “原本是不兴的,乌龙镇这边书香门第比较多,不过这乌龙祝家嘛,却是个例外。” 第五十一章 祝家有玉水和田 “乌龙镇这边盛产一种水玉,又称水和田,其玉佩戴在身上,不仅可以解暑益气,清热安神,将其磨碎了还可入药。这水玉呢,最早由这祝家发现,后来才在江南这一代盛行。” 李莲花缓缓说道:“原本经营船商生意的祝家,因此发家,后来在这三府交汇之地乌龙镇,站稳了跟脚,百余年来,逐渐成了当地有名的世家大族。” 苏小庸也知道乌龙镇祝家,开口接话道: “我爷爷就曾和这祝家合作过。” 说着,从腰间摘下一枚磕着花鸟图案的小小玉佩,放在掌心,示意给李莲蓬看, “这便是祝家鼎鼎有名的水玉。这么一小块儿,李兄猜值多少钱?” 李莲蓬盯着她手里比一枚铜钱大不了多少,通体雪白的玉佩,道:“一百两?” 苏小庸轻轻摇了摇头,笑吟吟地伸出两根青葱手指。 李莲蓬惊道:“二百两?!” “两千两。” “……” 李莲蓬被吓到了。 他实在没想到,这么小一块儿,看起来颇为不起眼的玉佩,竟然价值整整两千两银子,几乎是他现在的全部身家了! 实锤了,苏小庸就是小富婆一枚! 苏小庸手指摩挲着玉石表面,面露温情,轻声道: “这枚水和田,是我爷爷在我十八岁那年送给我的生辰礼物,这一小块儿玉石,据说是那水玉王石的核心制作而成,爷爷托了好多江湖好友,才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雕刻成这个样子,送给了我……” “苏文才老先生看来很宠溺苏姑娘啊。” 李莲花笑着感慨了一句,道: “这水玉核心,价值可不止千金,据说祝家的水玉一千块儿里才有可能开出来一颗玉心,而这玉心呢,对江湖上那些习武之人,有着莫大助力,将其磨碎了就着一种珍贵药材服下可增长足足三十年的内力。” 李莲蓬听着李莲花的话,撇了撇嘴,觉得这话太扯了,什么都能增长内力,这祝家还能守护住这份家业,安然无恙存续百年?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这什么水和田真有这样的效用,早就被那些江湖武痴一拥而上,争抢的家破人亡了。 似是察觉到李莲蓬目光中的不信,李莲花笑了笑,道:“当然,这只是江湖传言,具体能否增长武功内力,就不得而知了。祝家从来都不曾承认有这类功效,对外也只是宣称这水心罕见,物以稀为贵,千比一的水玉核心呢,价格自然也要比一般水和田贵上数十倍。” “具体作用呢,这祝家也说了,和寻常的水玉并无多大差别。” 李莲蓬顿时没了兴趣,据他所知,这个世界能够增长内力的,好像只有一物,观音垂泪。 据说这观音垂泪乃是百年前的菩提药祖以天外陨石为药引,加以许多世间难得的天材地宝,穷尽一生炼制而成的神药。 一共只有三枚。 这第一枚,被几十年前纵横江湖的剑狂楚阿河夺得,救活了死去七日的长子楚长歌。 这第二枚呢,被血海一曙邱无涯所得,服下之后,武功大涨,做了近二十年的武林盟主。 至于第三枚,据说就在那熙陵,也就是一品坟当中,含在南胤公主口中。 按照李莲蓬记忆里原本的剧情,这最后一枚观音垂泪,先是被李莲花和方多病所得,后来李莲花又将其“送”给了前来争夺的笛飞声,助其恢复了全部功力。 李莲蓬问道:“莲花啊,你说这祝家和这镇子上的其他人不同,就是因为他们家是商人?” 问题回归最初,为何这祝家要举行比武招亲,按照着李莲花所说,这祝家既然掌握着水和田这种生意,哪怕是招上门女婿,为了不被有心人觊觎,应该暗中来才是,这么大张旗鼓的宣传,不太符合商人世家的利益啊! 李莲花笑道:“这祝家以前是有一个嫡长子的,家中排行老三,后来据说在一次下水摸玉时,被暗流冲走了,从此祝家便只剩下了三个女儿。” “祝家老大和老二在祝老三失踪前便嫁了人,家中只剩下年岁最小的祝老四,祝老三失踪后,祝家老爷子又纳了几房妾室,十余年来,未曾再得一子一女,现如今祝老爷子上了岁数,不想积攒了几辈人的偌大家业拱手让人,不得已,只能招婿也就说得过去了。” 李莲蓬闻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看样子,这祝老爷子是准备梭哈一把了啊。” “梭哈?” 苏小庸颇为奇怪的问。 李莲蓬笑道:“这是我们老家那边的说法,大概是赌一把的意思。” “噢噢。” “怎么样,明日要不要去看看热闹去?我对这种传言中膀大腰圆奇丑无比的女子比较感兴趣。” 李莲蓬说着,见苏小庸意味不明的目光望过来,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改口道: “是对这种传言感兴趣,正常来说,那种大家传言中样貌越丑的,真实长相往往出乎人意料。” 他看向李莲花,笑呵呵地说道: “小庸啊,说不定咱们两个还能沾沾光,吃李莲花的喜酒呢!” 苏小庸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奇怪道:“可是李游医他,不是不会武功吗?” 李莲蓬言语含糊道:“谁知道呢?” “万一他和擂台上的祝四娘对上眼了,不需要比武了呢。” “……”李莲花不由翻了个白眼,不知道为何听这些江湖趣事,怎么又牵扯到自己身上了? 他这个兄长啊,就会乱点鸳鸯谱! 上次方多病的小姨天机堂二堂主何晓凤那次是,这次也是。 这些人和事,和他李莲花又有什么关系呢? 次日一早,李莲蓬仿佛完全忘记了他将人家霁王府的世子赵嵛打成智障的事情,简单吃过早饭,不由分说拉着苏小庸和李莲花,朝着祝家搭建擂台,召开比武招亲大会所在的地方。 苏小庸倒是饶有兴致,她去了许多地方,听过比武招亲,可还从未亲眼见过,因此觉得很是稀奇。 至于李莲花,他则是满脸无奈,比武招亲这种场合,热闹归热闹,有趣归有趣,可他不想作为被大家围起来看热闹的那个人啊。 唉~ 希望那祝家小娘子不会从人群中认出他来吧。 否则,事情便会变得很麻烦。 第五十二章 他的心天地可鉴 祝家为了这次比武选婿,一个月之前,便已对外放出了风声,乌龙镇附近的城镇,不少年轻人闻风而来。 不过,大多数都是来看热闹的。 这祝家虽是百年世家,又掌握着水玉和田这个聚宝盆,可听闻那比武招婿的祝三小娘子,样貌长相极差,生的膀大腰圆不说,还天生神力,是个彪悍的武林高手。 世家子弟不在乎祝家这点家产,更不想娶这样一个比男子还有男子气概的女子为妻——最主要的是,真正的富贵子弟,娇生惯养,吃不了苦,武功一般都不会太好。 因此,来看比武招亲的,要么是家道中落的世家子弟,要么便是带着猎奇心理,带着家仆前来凑热闹看乐子的贵公子。 真正愿意登上擂台参加比武的,是那些个跑江湖的江湖人。 对于那些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一穷二白的江湖中人而言,这绝对算得上是一个难得的翻身机会。 要是不小心打赢了,侥幸成为这乌龙镇祝家的上门女婿,一场泼天富贵落下来,还不得让人少奋斗个几十年? 只有亲自跑过江湖的人,才能切身体会这个世道到底如何艰辛,相较于吃饱穿暖的富贵和居有定所的安定,什么样的妻子接受不了。 有此机会,当该搏上一搏。 祝家宅后山,赏梅园。 雪落梅香飘满园的祝家梅园,由于还不到花开的季节,因此并未有文人墨客在此赏景。 喜好清雅的祝老爷子,便请匠人将比武擂台搭建在了这里。 这擂台高足有六尺,比一般的成人还高,横竖各宽两丈有余,竟全是由质地坚硬的青石垒砌而成,四个角有四根圆石桩,三根手腕粗的麻绳,由上而下并列缠绕在石桩上,形成了护栏。 比武要在巳时准时开始,辰时三刻结束报名。 李莲蓬等人赶到时,已经接近巳时了,这梅园入口处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有衣着华贵鲜丽,带着丫鬟仆从的贵公子哥;亦有身着陈旧锦衣,孤身一人腰间配剑的落魄世家子弟;还有身着粗布麻衣,一副风尘仆仆模样的江湖侠客。 李莲蓬和李莲花两人穿着和一般的江湖人不同,衣着布料,更像是世家公子哥,在梅园入口处,并未受到祝家健壮家仆的任何刁难,直接便被放行了进去。 随着人群来到距离擂台不远处的一座原本用来赏梅的凉亭里,李莲蓬看着不远处擂台下方的人头攒动,感叹道: “这祝家声望着实不小啊,招个上门女婿都能让这么多人前来观看。” 李莲花笑道:“这也算一次江湖盛事了,近几年来,江湖上召开的比武大会屡次受挫,不是被人为破坏,就是一些原本深受期待的江湖成名高手,突然爽约不参加。” “时日久了,那些个喜好舞刀弄枪总想和人比个高下的江湖侠客,心里恐怕都憋着一口气呢。” 李莲花轻声一叹, “毕竟,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嘛!这天下第一的宝座呢,真正的习武之人,怕是都想上去坐坐,有此机会展示自身武艺,自当趋之若鹜。” 苏小庸道:“天下第一?我爷爷的万人册高手榜上,如今的天下第一,可还是昔日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呢。” 李莲蓬讶然,“李相夷六年前不是已经死了吗?还没下榜?” 苏小庸神色莫名地看了他一眼,似是奇怪他的孤陋寡闻,道: “天下高手榜十年一评,如今才过去了六年,还早着呢。” “再说了,那位李门主,定是未死的。他可是天下第一高手啊,剑术无双的武林盟主李相夷,哪儿有那么容易就陨落了,反正我是不信的。” 李莲蓬顺着她的话说道: “我也不信,我这好不容易下趟山,似李门主这样风采卓绝的人物不见上一面,那此生该有多么遗憾啊,李相夷必是不能死的。” 说着,看向李莲花,“你说是不是啊,莲花老弟?” 李莲花扯动了一下嘴角,“是是是,你们说了算。” 正当此时,铜锣声响起。 “当当当——” “诸位请安静,有请祝家主登台为大家讲解此次举办的这次比武招亲的规矩。” 声音落罢,一个头发霜白,体态魁梧,神采奕奕的锦衣老者,步伐有力地通过石阶登上了擂台。 这老者便是乌龙祝家的当代家主祝清源了。 只见他用那双颇有气势的眸子,环视一周,拱手抱拳,声若洪钟的说道: “诸位年轻俊杰,老夫便是祝家当代家主,祝清源。” 这祝老爷子一登台,台下围观的人不由神色一凛。 这祝老爷子身子骨如此硬朗,这以后哪怕侥幸成为祝家的女婿,祝家偌大家产,也不好轻易掌控啊! 祝清源要的便是如此震慑,他此番登台,为的就是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知难而退,想要成为他祝家的女婿,首先要听话,武艺都是其次的。 唯有忠诚之人,方才能够成为他祝清源的女婿,助他女儿守住祝家百年积攒下来的家业。 祝家在乌龙镇能够屹立百年不倒,可不仅仅只是人们以为的寻常的从商世家那么简单,暗中为他们祝家效力的江湖高手不知凡几。另外,收拢人心,才是他们祝家最厉害的手段。 “这比武招亲,自古以来都有之,众所周知,我祝家嫡系,这一代并无男丁,因此才有了这一次比武招亲。” “为人父母,自然要为女儿选一个好夫婿。在老夫看来,想要成为我祝家的女婿,需能文擅武,我祝家将来的所有家业,都需要老夫的女儿和这位女婿来继承,若是只文不武或者只武不文皆非我祝家良配。” “这次比武很简单,可以文斗可以武斗,两人登台,一局定胜负,赢到最后的便是赢家……” 颇有威严的祝老爷子,负手站在擂台上,一边说着比武的要求和规则,一边给台下准备参赛的众人画饼,听的李莲蓬都险些心动了。 这祝家有钱肯定是真的,百年世家,家中最不济也得有个十数万两的存银吧? 若是有了这笔家产,他李莲蓬可以直接躺平啊! 不过这也只是想着玩罢了。 且不说那祝家小娘子一直未曾露脸,哪怕露脸了相貌和传言不实,长得貌若天仙,那有如何? 苏小庸才是我李莲蓬的心仪之人! 再说了,我家小庸也不差啊,她贵为金陵苏家之嫡女,无论是性格样貌还是出身,比这乌龙镇祝家只高不低啊!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李莲蓬并非势利之人,他对家妻苏小庸的心意,天地可鉴! 第五十三章 天南霸刀陈万年 巳时,比武招亲大会正式开始。 不过,传闻中那位膀大腰圆体态比寻常男子更魁梧雄壮的祝三娘子还是未现身。 不少江湖人站在擂台下翘首以盼。 那些家世颇为不凡的贵公子,得到了祝老爷子的热烈招待,专门给配备了桌椅瓜果茶点,坐在距离擂台不远处梅园中的避暑赏景楼二楼观看。 虽是比武招婿,可今日这祝家梅园中还是有不少女子的,一半是那些江湖人的师姐妹,一半是那些贵公子们带来的丫鬟随从。 苏小庸身为女子,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下,也不显得出奇。 反倒是身穿白袍,发饰和附近所有人都不同,气质出尘的李莲蓬,更惹人瞩目一些。 此时距离李莲蓬下山,已有十余日,在他不遗余力动用内力催动下,头顶短发已经有三寸余长了,可以勉强束起来。 李莲蓬在脑袋上简单梳了个道髻的样式,配上他俊逸非凡的样貌,以及身上穿着的那件纤尘不染的白衫,让人一眼望上去就不忍挪开,夸上一句好一个漂亮的小道士! “咚咚咚!” 当擂鼓声响起之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投在了擂台上。 这第一场比武,登上擂台的是,两名衣着粗布麻衣,一看就囊中羞涩的江湖人。 互相见了礼,报了名号,便开始切磋。 两人一人使刀,一人使剑,在擂台上你来我往,斗的旗鼓相当,台下时不时响起一片叫好声。 不过李莲蓬等人还是看出来了,台下这些叫好之人,应当都是祝家请来的托儿,怕是为了活跃气氛。 毕竟,祝老爷子先前那一番发话,还是给不少人泼了一盆凉水,使得在场原本已经报过名的江湖人有些踌躇。 台上的两人虽然斗的难分难舍,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两人的武艺稀松平常,打了半天也不见血,最终使刀的人略胜一筹,将使剑的人手中长剑劈飞,赢得了第一场比赛。 祝老爷子站在赏梅楼上,高声勉励了几句,第二场接着开始。 差不多半个时辰之后,台上比试的已经换了六七拨人,从最开始的点到为止,到后来逐渐见血,围观的江湖人被激发出了血性。 愿意登台之人多了起来,身手也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如果最开始登台比试的两人对上现在擂台上的人,恐怕一个回合都支撑不下来,一个照面,就得被祝家备在舞台下的家丁抬走去疗伤。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间已到了晌午。 擂台上一个来自北方的镖客,已经守了半个多时辰的擂台,那些登台的江湖武者,在他一手快刀之下,撑不了三招,便被刀背打飞出去。 此人自称陈平,无师承,一身武艺学自走镖的镖师们。 他的动作很干脆,看起来应该都是杀人技,一点不花里胡哨,往往被他刀背砸中的江湖人,不是当场昏迷,就是口吐鲜血,俱是身受重伤。 “这人厉害啊,全然无内力,却能打的那些有内劲儿的江湖高手丝毫还不了手。” 李莲蓬感叹不已,他觉得长见识了。 他虽然内力不俗,可论见识,还真没多少见识,在他看来,若是他自己不动用内力,不靠着体魄,也不会是这名镖客的对手,一个照面就得跪。 李莲花神色很严肃,看着台上那个唇上续有胡须,双目有神,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道: “此人的身手和一般的江湖人不同,他练的都是真正的杀人技,这是擂台比武,众人都在台下看着,只能点到为止,若是江湖厮杀,方才那些看起来内力不俗,一拳一脚能够碎裂巨石的武者,恐怕还未曾看到他出手,就身首异处了。” 李莲蓬一惊,“这么厉害?!” 苏小庸此时也是小脸慎重,“他让我想起来一个人,一个爷爷也不知将其评为天下第几高手的人。” 李莲蓬转头看向她,问道:“谁?” 苏小庸看着不远处擂台上那个目光巡视台下,神色平静,等人登台比试的中年男子,压低声音,一字一顿道: “北良捉刀客,陈万年!” “陈万年?”李莲蓬从未听过这个名字,记忆中,对此人也毫无印象,因此颇为疑惑不解。 李莲花闻言,摇了摇头,道:“不对,年纪对不上。” “陈万年二十年前就已经成名了,算下来如今五十有余了,这男子看起来落魄,实际年龄应当还要小些,不到而立之年,应该不是陈万年。” “另外,陈万年是左手刀,这名刀客右手持刀,且右手虎口老茧颇深,左手反倒没有,说明此人擅用右手而非左手。” 李莲花还有一句话没说,他当年和捉刀客陈万年比过一场。 认得他的样貌。 那场比试,对方单凭一手刀法,就和他打了个旗鼓相当,若非陈万年毫无内力,率先以体力不济为由认输,最后谁胜谁负还真不一定。 李莲蓬看着李莲花,若有所思。 在他看来,李莲花作为李相夷那些年,应当见过这陈万年,否则不可能对他如此熟悉。 不仅见过,以当年李相夷争强好胜的性格,恐怕还打过架。 至于谁输谁赢……那重要吗? 且不说李相夷是江湖武林公认的天下第一,只说如今,李莲花早已不是李相夷了。 苏小庸抬起手臂,竖起一根手指抵住光洁如玉的下巴上,做沉思状。 良久,方才开口说道: “此人哪怕不是陈万年,那也肯定与陈万年有关系,两人都姓陈……难不成是陈万年的养子?” 李莲花这下没有否认,他认识的陈万年为了修炼绝世刀法,穷尽一生都未曾娶妻生子,把自己的一辈子,全都献给了武道。 李相夷找上他时,他心中的那股傲气已经散了,武人不修炼内力,体魄最容易损坏,年轻时候武功有多厉害,到老了,反噬就有多凶猛。 陈万年年轻时候丹田受过伤,不能修炼内力,只能走纯粹的武技路子,他创出了一门名为天南霸刀的刀法。 此刀法,一共有九刀,且一刀比一刀快。 李相夷当时凭借着扬州慢的韧性和无坚不摧的少师剑,硬撼了对方八刀。 第九刀没有劈出来,陈万年便认输了。 那一刻,李相夷分明察觉到对方最后一丝念想也破灭了。 自那以后,江湖上便再未听到此人的任何传闻。 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弃了刀,隐居山林了。 总之,李相夷当武林盟主那一年,使刀的绝世高手,全天下就只有一人。 那就是金鸳盟盟主,笛飞声。 第五十四章 太真剑派的弟子 至于擂台上这镖客陈平,究竟是不是那天南霸刀陈万年的儿子或养子,李莲花不能确定,不过从他出手的轨迹和风格来判断,确实与那陈万年有关系。 镖客站在擂台上环视一周,见无人再敢登台与他一战,遂转头看向了赏梅楼,拱手抱拳,语气平静道: “祝家主,我赢了。还请让祝三姑娘现身一见。” 祝清源神色不变,朗声笑道: “不急不急,这比武招亲大会,在老夫的预计当中,至少要比上三天,也算是给诸位英豪一个展示自身武艺的机会。如今已到午时,老夫早早便差人备了些佳肴,劳请在场诸位移步,先吃过午饭再行继续下半场比试,诸位觉得如何?” 祝老爷子的话音落罢,台下当即有人回话。 “祝老爷所言有理。” “对,先吃饭!” “我等许多都是饿着肚子来的,待吃过了午膳,再行向陈镖客讨教。” “说得对,我等江湖人还有许多未曾登台呢,陈镖客怎能轻易言赢?” “不急不急。” 陈平见状,也不恼怒,再次对祝老爷子行了一礼,道:“客随主便。” 而后看了看台下几个说话声音最大的江湖人,转身走下了擂台。 那几名被他看过的江湖人,不由纷纷脊背一凉,再联想到此人在台上方才的表现,不由避开视线,不与他对视。 只因这陈平的眼神之中,有杀气! 李莲花也感受到了。 虽然这股杀气并非针对他们,但隔着很远,李莲花还是察觉到了陈平身上所散发的那股‘势’,顶尖武者的势。 势,就和煞气一样,无形无色,由武者自身多年的行事习惯养成。 比如常年杀猪的屠夫,身上自然而然带有看不见摸不着的煞气一般。 势,也是可以养出来的。 屠夫身上的煞气,可以使得不少牲畜见之畏惧,武者的势,则针对的是同为武者的人。 一旦身上的‘势’被激发,其他人与之对敌,先天便怯弱三分。 面对李莲花的凝视,那走近人群,人群便自动分开一条道路的陈平,仿佛察觉到了李莲花的注视,忽然抬头,朝着这边看来。 李莲花目光与他对上,笑着点了点头。 陈平亦如是。 李莲蓬讶然道:“这人六感好生敏锐啊,隔这么老远,都能察觉到我们在看他。” 旋即,热情的朝着那镖客挥了挥手,“你好呀!” “陈兄弟,武功不错啊!”这句话用的是聚音成线。 陈平:“……” 深深看了李莲蓬一眼,陈平转过身去,融入人群。 苏小庸道:“要是没有意外的话,这陈平恐怕就是这次比武招亲大会的最终胜利者了吧?” 李莲蓬乐呵呵的摇了摇头,“恐怕没那么简单。” 李莲花也道:“方才那祝家老爷子已经表明他的意思了,他并未看上这位陈镖客。” “啧。”怀里抱着小狐狸的苏小庸可爱的咂了咂嘴,有些替陈平打抱不平, “这祝老爷子不讲信用啊,明明之前都说了,任何在年龄范围内的人,都可以参加比武,赢到最后的,便是他的上门女婿,这下又不想认了。” 李莲蓬抬头看向不远处人群涌去的方向,笑道:“小庸莫急啊,下午可能还有好戏看呢。” 他转头看了李莲花一眼,“要知道,那位祝三小娘子可还未现身呢!” 李莲花神色略有一丝不自然,点了点头,道:“正是。” “走,看看这祝老爷子都准备了什么样的美味佳肴,咱们也尝尝去。” 李莲蓬说罢,自然而然牵起苏小庸的小手,朝着凉亭外走去。 苏小庸一时未曾反应过来,待她察觉到自己的小手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在掌心时,已经来不及了。 “呀!李兄,你,你快放开我……”苏小庸脸红挣扎。 好不容易正大光明牵手手,李莲蓬怎能轻易放手? 当即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小庸啊,这里人多,咱们拉着手,不容易走散,不然就麻烦了。” 说罢,一把扯过毫无防备的李莲花手臂,表示自己一视同仁。 随即,一手拉着一个人,朝着祝老爷子安排宴席的地方快步走去。 “欸——” 被拽了一个踉跄的李莲花惊呼一声,心中暗叹,他这位兄长实在是太大胆了些。 这为了追求心仪的姑娘,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他李莲花自叹弗如。 …… “来,小庸,尝尝这个,还有这个,这几个菜的味道最佳,已有了我三成的功力。” “还有这桂圆汤,熬制的火候刚好,口感丝滑,也非常不错,唯独糖放少了,否则会更好喝。” “够,够了,李兄啊,我这碟子已经放不下了啊……” “啊?啊哈哈哈,你先吃过,吃完了我再给你夹。” “……” “……” 同桌的几人,包括李莲花在内,看着这一幕,皆是无语。 菜刚上桌,李莲蓬便如同在自己家一般,极尽殷勤,给桌上唯二的苏小庸夹菜盛汤。 其他人,包括另一名江湖女子在内,筷子刚拿起来,桌上盘子里的所有菜都已经被李莲蓬霍霍了一遍,速度不可谓不快。 作为被献殷勤的对象,苏小庸看着她面前小碟子里堆成小山的菜食,脸热不已,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实在是太丢脸了—— 这祝家老爷子果然是大手笔,为了这次比武招亲大会,也不知聘请了多少名大厨,一下子在这梅园当中,摆了几十桌宴请四方。 只要是梅园里的人,无论是谁,皆可上桌享宴。 江湖人不拘小节,否管认识不认识,皆可同桌。 李莲蓬等人便和另外三名陌生江湖人凑了一桌。 这另外三人,分别是两名年轻男子,一名年轻女子。 这三人应当是一起的,身上的衣着款式一样,布料也要比一般跑江湖的人好上一些,应该是出自同一处。 “在下呢,一介江湖散人李莲蓬,还不知三位名讳?” 李莲蓬看向同桌三人,言语温和的问道。 虽然他之前献殷勤的样子颇有些讨厌,但正经起来说话,还是没有人会轻视。 只因他身上的气质,太过与众不同了一些。 坐在他右手边的男子,一个相貌堂堂,浓眉大眼的男子犹豫了一下,拱手做起了自我介绍,道: “在下姬元明,这两位分别是我师弟韦晔和师妹郝秋玲,我等三人来自端州,乃太真剑派弟子。” “原来三位来自那鼎鼎有名的太真剑派,今日得见,李某不胜荣幸。” 李莲蓬拱手抱拳,客套两句,连忙撇过头去,传音问李莲花, “这太真剑派又是个什么门派?练剑的?” 李莲花端起酒杯做遮掩,传音道: “太真剑派和武当颇有渊源,是当今江湖上名门正派排行榜第十的一股江湖势力。” 第五十五章 莲花的江湖孽缘 姬元明三人不知李莲蓬和李莲花两兄弟此时正在暗中传音,既然自报了家门,他们也不再藏着掖着了,遂看向了李莲花和苏小庸。 “不知这两位是?” 姬元明开口问道。 李莲花拱手笑道:“在下李莲花。” 苏小庸此时脸颊红红的,却也是以江湖人的礼节,见礼道: “金陵苏家,苏小庸,见过三位。” 面相略显稚嫩的韦晔眼前一亮, “可是万人册苏文才苏老爷子所在的那个苏家?” 苏小庸讶然的抬头看他一眼,点头道: “正是。” 郝秋玲拱手笑道:“苏姑娘,还真是有缘,我等十日之前刚好见过苏老爷子,这便又见到苏姑娘了。” 苏小庸惊讶道:“你们见过我爷爷了?他现在可好?” 郝秋玲点了点头,旋即又摇了摇头,“不满苏姑娘,苏老先生如今的状态不算太好,那寒毒一日强过一日,苏老先生如今若非有乳燕神针关神医靠九阳针压制着,恐怕……” “什么?!” 苏小庸闻言,当即神色一变,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两,两位李兄,我,我要回金陵一趟……” 她的声音已是带了哭腔。 李莲蓬眉头一皱,他不记得原来的剧情中万人册苏老爷子还患有这个病啊? 寒毒? “小庸,你且莫着急。” 李莲蓬握住苏小庸冰凉的小手,出言安抚一句,转头看向李莲花, “莲花,你可曾听说过这种寒毒?” 李莲花神色严肃的看向苏小庸,问道:“苏姑娘,你可知这苏老先生的具体病因和发病时的症状?” 苏小庸此时听到爷爷的状况愈来愈差,心焦不已,病急乱投医,结结巴巴的将她所知晓的说了出来。 末了,求助一般看向李莲花。 李莲花听后,摇了摇头,“这种奇症,在下闻所闻未,若非有人有意下毒,而是由身体自然诞生的病症,那就比较麻烦了。” 苏小庸顿时面露失望之色,念起昔日爷爷对她的好,眼眶一红,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 李莲蓬见状,心疼不已,忙道:“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这世间奇人奇药无数,区区寒毒,一定有人能治的。” 这时,只见郝秋玲面露尴尬之色,连忙开口说道: “苏姑娘且无太过担心,我等离开之时苏老爷子说了,若我等万一遇到了苏姑娘,让我等告知你一声,这寒毒之症虽可怕,却并不会立即要人性命,让你安心闯荡江湖便是。” 苏小庸看向她,“他,他真是这么说的?” 郝秋玲重重点头,“不信你可以问我身边这两位师兄弟。” 姬元明没成想会是这样,瞪了他这个口无遮拦的师妹一眼,苦笑着看向苏小庸, “苏姑娘,我这位师妹啊,从小便喜好钻研岐黄之术,我们此行路过金陵时,听说关神医在苏府,我这位师妹便嚷嚷着想要去拜访,之后便在苏府见到了苏老先生……” 姬元明娓娓道来,原来他们师兄妹几人此行是为了代表太真剑派,去武当参加明年三月三的斋醮大法会,也就是庙会。 端州在北,距离十堰武当足足有数千里,因此,每年武当的庙会,他们太真剑派的弟子,都要提前半年从端州的太真剑派出发。 这姬元明三人,乃太真剑派嫡传,郝秋玲这姑娘主修医道,剩下两位,师兄姬元明乃古剑术大家,师弟韦晔天赋不俗,小小年纪便掌握了太真剑派的真传,此行去武当参加庙会,一方面是为了彰显太真剑派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是想找回师祖曾在武当丢失的颜面。 不过后面这些,姬元明并未详说,大体意思就是他们此行,是去武当山那边找场子的。 江湖门派之间,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为了一口气一个名,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足为奇。 听完之后,苏小庸虽然依旧面露担忧之色,不过却不再急着回金陵了。 目光时不时的看向李莲蓬,欲言又止的模样。 李莲蓬问她,她说等看完这次比武招亲大会结束再说,李莲蓬只得作罢。 午宴结束后。 祝家的比武招亲大会继续。 为了让在场的报名者皆有表现的机会,祝老爷子邀请上半场的赢家镖客陈平到赏梅楼上观看。 待所有人分出胜负之后,他在登场和擂台上的人打,若是胜了,那便是他祝家的女婿。 陈平没有拒绝,背着一把长刀,登上了赏梅楼。 没了陈平这个强到犯规一般的存在之后,下午的擂台尤为热闹。 那些参与了报名,准备搏一个富贵身的江湖人,不再有此奢望,退而求其次,只求展现了自身武艺之后,能够为这祝家所用。 因上半场已经有不少登上擂台的江湖高手,下了擂台后,得到了祝家老爷子的热情招揽。 开出的丰厚待遇,让在场无数江湖人为之心动。 其实,这才是如同浮萍一般,在江湖飘荡的江湖人的真实想法。 只有真正闯荡过江湖的人,才会知晓江湖的险恶。 眼下有个机会能够找到可以依靠的大树,自然不容放过。 李莲蓬等人原本所在的凉亭,又多了两人,来自端州太真剑派的姬元明郝秋玲这对儿师兄师妹。 至于年纪最小武功却最好的韦晔,那个少年另有重任。 他们三人受祝家老爷子所托,为此次比武招亲大会托底,不让有心的江湖人入选,韦晔便是祝老爷子镇场子的后手。 想来到得最后,来自太真剑派的韦晔会登场,击败镖客陈平,夺得今日比武招亲大会的头魁,直到那位藏在暗处的祝三娘子找到看对眼的夫婿,再行惜败,将名额拱手相让。 这是李莲蓬通过姬元明含蓄不清的话中猜测的。 不过比武招亲大会进行到了申时,发生了一场变故,那位祝三娘子竟然提前露面了。 这位祝三娘子,并非传言中那般膀大腰圆,丑陋不堪,反倒是一个肤白貌美,娇俏可人的小娘子。 “李莲花!” 申时,当赏梅楼前那擂台上两名江湖人打的你来我往,交战正酣时,一道女子的嗓音,从赏梅楼中传来。 凉亭里正靠在木柱上昏昏欲睡的李莲花一个激灵,当即惊醒。 “完了。” 苦笑一句,李莲花来不及和李莲蓬等人说上一句话,拔腿便跑。 李莲蓬很是惊讶地发现,李莲花在猝然现身的祝小娘子这一嗓子下,竟是隐隐用上了师门所学,婆娑步。 一眨眼的功夫,刺溜一下,就跑出了人群,消失不见。 第五十六章 真假祝三小娘子 这梅园中的赏梅楼,一共有三层。 二楼是祝老爷子以及他待客的人,三楼则是祝家家眷,两位已经出嫁的女儿、祝老爷子的三位妾室,以及十数位随行的丫鬟。 除此之外,三楼由一张轻纱帷幔遮住,从外不得窥见全貌。 这是祝清源祝老爷子一早便向众人介绍过的。 不少人猜测祝三娘子恐怕也在其中,可她一直迟迟不肯现身,比武擂台上的那些个江湖人,以及被祝老爷子奉为座上宾的富家公子们,也不好让她出来一见。 直到申时。 那位待在三楼帷幔后方的祝三娘子,好像是发现了什么人,开口用清脆的声音,喊了一句“李莲花”,纵身从三楼一跃而下,众人这才纷纷看清。 这祝三娘子,绝对称得上一句貌美。 她身着一袭白裙,腰肢纤细,如同出水芙蓉一般,冰清玉洁。 她皓齿蛾眉,肌肤雪白,容貌端庄美丽,足腕上还戴有一对儿铃铛,赤足落地之后,铃铛轻灵。 “哇!” “这,这便是祝三小娘子么?” “好,好美!” 附近的江湖人纷纷惊呼,那些在二楼看热闹的贵公子们,也不由伸长脖子朝下放看。 祝老爷子皱了皱眉,面色不愠,站在二楼朝着下方的女子说道: “胡闹!书瑶,谁让你这时现身的?南春呢?” 落地后目光一直在凉亭这边的祝三娘子语速飞快开口道: “爹,我待会儿再和你说哈,我我找到那个负心汉了!” 祝三娘子语气中带着雀跃之意,可说出来的话,却把别人雷个半死。 负心汉,她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说负心汉! 话音落罢,朝着李莲蓬这边跑来,众人不由纷纷让道。 祝老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正待开口呵斥。 忽然,又一道高大魁梧的身影,从三楼跳了下来,声势颇大。 “小姐,你等等南春啊!” “轰!” 那道身影从三楼一跃而下,落地时造成了巨大的声响。 待烟尘散去,一个身高七尺有余,体态魁梧,从外貌依稀能够看得出是名女子的身影,显露了出来。 “哗!” 一种江湖人哗然,纷纷猜测,这恐怕就是传言中的那位,膀大腰圆,比男子还男子的‘祝三娘子’了! 若不是今日召开比武招亲大会,恐怕所有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以为这个丫鬟亦或仆从,是那祝府千金三娘子。 “南春,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你看住你家小姐么?”站在二楼围栏处的祝老爷子厉声质问楼下之人。 那丫鬟南春满脸沮丧,抬头看向二楼的祝老爷子, “我和小姐打了个赌,我输了……” “赌的什么?”祝老爷子问。 “赌……赌小姐的心上人会不会来参加比武招亲……” 丫鬟南春两根粗壮手指轻轻触碰,满是肌肉的脸上,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小声回道。 这丫鬟看着魁梧雄壮,声音却分外好听,吐字清脆,如同黄鹂鸟,不看其身形的话,还以为这是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呢! 所以啊,江湖上那些听声识人,觉得声音好听的,就一定是大美人,都是假的。 假的,都是假的啊! 远远看着这一幕的李莲蓬,心中感叹连连。 “喂,你们认识李莲花?” 正当此时,那祝三小娘子,一袭白裙的祝书瑶,已经来到了凉亭这边。 女子一双灵动的眸子,在李莲蓬以及苏小庸身上打转。 李莲蓬看着她,连忙摆了摆手, “什么李莲花李荷花的,我们可不认识。” 此时众目睽睽之下,李莲蓬可不想被李莲花牵连,当即出言否认。 “哼!我才不信!” 只听这位祝三小娘子轻轻冷哼一声,转过头去,朝着身后喊道: “南春,你且来帮本姑娘看住这凉亭中的两人,待我去追上李莲花那个负心汉再说!” 话音落罢,纵身轻轻一跃,施展轻功飞走了。 “欸!” 那南春丫鬟得到了自家小姐的命令,也不管祝老爷子的质问了,当即轰轰轰大步朝着这边奔跑了过来。 沿途的江湖人,纷纷避让不已。 生怕一个不小心,被这体态魁梧的假祝三娘子给撞飞喽。 凉亭里的太真剑派师兄妹,姬元明和包子脸郝秋玲相视一眼,默默退出凉亭,融入了人群,朝着祝书瑶离开的方向追去。 他们没想到,这方才认识没多久的李莲花,竟是祝书瑶一直念叨个没完的那个负心汉。 苏小庸此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跟着李莲蓬前来看热闹,不成想竟然成为了热闹的中心。 李莲蓬不着痕迹的再次握住苏小庸柔软的小手,揉了揉她抱在怀里露出个脑袋的小狐狸,柔声笑道: “无妨,咱们只管看戏就好了。” 苏小庸见众人的目光都望了过来,不由有些感到害怕,闷闷的嗯了一声,没有挣扎。 …… “这位…南春姑娘?你练的什么功夫啊?看着好生厉害的样子!” “哼!” “呃……南春姑娘,你不必对我二人如此敌视才对,哪怕我们认识你家小姐口中的负心汉李莲花,也不一定和他同流合污啊。” “我家小姐说了,只要和负心汉亲近的人,就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啧…这李莲花究竟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让你和你家小姐如此痛恨?” “你管不着!等我家小姐追上那负心汉之后,再来找你们的麻烦!” 李莲蓬和苏小庸相视一眼,满脸的无奈。 这丫鬟气势太足,一个人就堵住了他们离开的所有方向,只能站在凉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干等着。 不过,这比武招亲大会嘛,很明显已经开不下去了。 祝老爷子正站在二楼上,高声安抚着擂台一圈围着的那些前来参加比武的江湖人。 许下了许多好处,再加上有祝家那些突然从四面八方涌来,身穿黑衣的护院震慑,这些江湖人才肯罢休。 不过,李莲蓬眼尖,发现原本在祝老爷子身后的那名布衣镖客陈平,不见了。 也不知是去追祝三娘子去了,还是另有其他谋划,总而言之,他的身影消失在了二楼。 同时不见的,还有那太真剑派的韦晔。 李莲蓬不由得担心,李莲花走的如此匆忙果断,该不会真的对这祝家三娘子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吧? 按照剧情,以及这么多天以来的相处,李莲蓬觉得自己应该相信他这位弟弟的人品才对。 可看着眼前的这个壮丫鬟,对身为女子的苏小庸都显得颇为敌视的南春姑娘,没来由的,李莲蓬脑袋里又涌现出了一些其他的想法。 第五十七章 剑不是这般用的 且不说已经乱成一团的祝家梅园那边。 祝家后山。 李莲花一开始选择的逃跑路线,就在这人迹罕至的祝家梅园后山。 这祝家后山是乌龙镇这边难得的一座高山,险峻陡峭,下方是一条太湖支流,流经乌龙镇各处,水域互通,逃跑起来比较方便。 他曾经和祝家这位三娘子打过交道,知道她修炼有一种秘术,能够在茫茫人海中寻到他的踪迹。 在人少的地方,祝家的这种家传秘术,反倒不会起太大作用。 这祝家,也正是因为掌握着这种特别寻宝的秘术,才稳稳扼住了乌龙镇这边的水玉和田这等地宝。 换做其他人,哪怕武功再高,一旦下了水,五感尽失,别说开采那水下玉矿了,恐怕在暗流涌动的水下,自身都难保。 只是不知为何,别的祝家人这种秘术都是用来寻宝的,可这祝家三娘子的秘术,却好像唯独是用来找他的一样。 极其难以甩掉。 以婆娑步脱离了人群,来到这后山密林,李莲花动用游龙踏雪,飞到一颗大树上面藏匿住身形,同时,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和这位祝三小娘子,当真就只有一面之缘。 只不过那初次见面时的场景,太过香艳,以至于他此时都不敢回想,更不敢正面面对那位祝家姑娘。 一年半之前,他离开扬州地域,来到这乌龙镇寻找金鸳盟的线索,于傍晚时分途经一处山涧,恰好撞见了在潭水中沐浴嬉戏的女子。 而后……站在一根树枝上的李莲花,连忙摇了摇头,不可回想,不可回想。 “李莲花,我知道你在这里,你出来!” 这时,白衣祝书瑶的身影出现在了这密林当中。 女子身形高挑,手持一柄软剑,在树下缓慢行走,轻声说道: “许久未见,你怎还是这般胆小怕事?都不敢出来与我见上一面。” “李莲花,你放心,本姑娘绝不做那强人所难之时,只要你当着本姑娘的面亲口说出你不喜欢我,本姑娘就放过你。” “那日之事,本姑娘也可以既往不咎,权当那一日被狐狸精看了去,横竖是一只犬儿,无妨的。” 树枝上的李莲花屏气凝息,极力遮掩气息,一动不敢动。 他才不信! 这位祝三姑娘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身为祝家老爷子最看好的祝家继承人,这女子睚眦必报,不仅寻宝的本领远超同人,身手亦是不俗。 李莲花当年可是不着痕迹的动用了婆娑步和游龙踏雪两门身法,方才躲过了她的‘追杀’。 一方面是李莲花自知理亏,看到了不该看到的画面。对女子而言,贞洁堪比性命。 另一方面,则是李莲花不敢轻易许诺。他彼时自知命不久矣,因此在成为李莲花之后,就已屏弃了男女之情。 更何况,原本的李相夷,早已心有所属,对世间的其他女子,都不会动心了。 “好,你还是不肯现身与我一见是罢?那我且问你,你今日为何会出现在我爹爹安排的比武相亲大会上?” 李莲花:“……” “既然来了,那便证明,你还是对本姑娘心怀愧意,我……谁?!” 突然,变故又生。 一把长刀带着呼啸之声,破空而来。 祝书瑶身形一偏,险险躲过,耳边还是有几缕发丝被切断。 树枝上的李莲花眼神一凛,朝着远方看去,来人正是那镖客陈平! “祝三娘子,我赢了,按照令尊定下的规则,我既然赢了,那你便是在下的未婚妻了。” 陈平淡淡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祝书瑶脸色一寒,朝他看去,满脸戒备之色,斥道:“你是何人?” 布衣镖客闻言,脸上闪过了一丝愠怒。 他在那众目睽睽的擂台上打了许久,竟是都未曾被她看在眼里? 王爷说的不错,这乌龙镇祝家仗着有诸多江南世家大族撑腰,目空一切。 今日得见,果然如此。 那他便毫无心里障碍了,杀了这祝家小娘子,完成王爷下达的命令,便可早日离去。 当即不再犹豫,大步狂奔,脚下的枯叶被他奔行中带着的劲风掀起,下一刻,陈平一掌打出。 祝书瑶持剑挡在身前,陈平却变掌为抓,五指如勾,抓向祝书瑶喉咙。 看这声势,若被他抓到,祝书瑶那纤细的脖颈恐怕当即断裂。 刷! 树枝上的李莲花手一伸,长剑刎颈从袖口倏然而出。 就当他现身相救之时,一柄长剑从远方射来。 一个少年人的身影紧随其后。 “太真剑?” 陈平身体收回抓向祝书瑶的手掌,身形一闪,从一旁的树上拔出长刀,转身看向纵跃而来的人。 来人正是太真剑派的韦晔。 脸庞稚嫩的少年,此时满脸的怒容,看向陈平,道: “你这镖客,好生歹毒!当不成祝家的女婿,就要动手杀人不成?!” “呵呵。”镖客呵呵一笑,神色淡漠,道:“你便是那祝清源安排的后手么?当真有趣的紧。” “你们太真剑派,何时也开始参与江湖事了?” 韦晔冷声道:“且不劳你这贼厮费心,我且问你,你究竟是何人所派?来这祝家有何目的?!” “想知道答案?” 陈平抬起通体漆黑的长刀,屈指弹了弹刀身, “那便先行问过我手中的刀,让陈某好生见识见识武林上鼎鼎有名的太真剑法再谈也不迟。” “如你所愿!” 韦晔到底是少年心性,经不起激将法。 当即手持长剑,飞跃而上。 “韦小哥,小心!” 祝书瑶说了一句,旋即对着四周大声说道: “李莲花,既然你不愿出面一见,那就永远不要再见了!” 说罢,竟是转头朝着山下跑去。 树枝上的李莲花神色复杂,到了这等时刻,她竟是还想着他的安危。 正与韦晔战在一起的镖客见状,当即脸色一沉。 山下梅园那边高手众多,他不好动手,此时若被这祝三娘子逃了去,再下杀手可就难了。 心思转变间,手上就动用了杀招。 他内力不如这太真剑派的弟子,可仍是不惧。 终究是一少年赤子而已,所用剑招毫无杀意可言,经不起他几下砍的。 刀法一变,陈平以快打慢,每一招都是带着浓重杀意的杀招,太真剑法出自武当一脉,剑法飘逸,适合比武,不适合杀人。 韦晔虽然尽得真传,可毕竟从未杀过人,与人切磋一直都是点到为止。 此时一时间竟是应对不暇。 在对方那种‘势’的影响之下,一个不慎,手中长剑便被劈飞了出去。 整个人的身形,更是在大力之下被带的倒退了十数步。 树枝上的李莲花看着眨眼间便分出胜负的两人,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心想,少年啊,剑可不是你这般用的。 当即挥动手中刎颈剑,从衣摆上割下一片布来,用其遮住面容,纵身从树上一跃而下。 第五十八章 白衣剑仙的风采 李莲花自从对外宣称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江湖游医之后,便极少与人动手了。 经过多年来的沉淀,他地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身的剑术,倒是更胜从前。 毕竟有碧茶之毒在身,不能随便动用内力,口遁不成,被迫与人对敌,为求自保,便只能以剑招剑术取胜。 不出手则已,一旦被迫祭出随身携带的刎颈剑,那便是真正的雷霆杀招。 两刀劈退韦晔的镖客陈平,正打算乘胜追击,先斩了眼前这碍事的太真剑派弟子,再杀那祝三娘子祝书瑶。 蓦然间,陈平只觉脊背发寒,多年养成的习惯,促使他未经思考,身体便率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只见他双手握住刀柄,猛然转过身来,两脚分开,重心下沉,横刀悍然一劈! “当!” 原本以为这带着刀势的一刀,足以将身后偷袭之人劈飞,却不曾想,对方的力道更大,攻势更猛。 一股刚猛至极的力道,从长刀传至双臂,陈平两条手臂握刀姿势不变,身体却在这股巨力之下,朝后移去,两只脚在身前犁出两条深深的沟壑。 “是谁?!” 刀势被对方一击轻易破坏,陈平不由怒喝一声,语气中多了一丝慌乱。 他内力稀松平常,平时与人厮杀,所用杀招皆由霸刀的刀势所催动,一旦这股刀势被破,那后续的杀招,便极难施展了。 因此,当他看清眼前的蒙面人之后,不由心中惊骇。 这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剑道高手,竟是能够一眼看破他绝学霸刀的弱点所在?! 李莲花此时一击攻破对方的刀势,手持刎颈剑长剑,滞留于半空之中,白衣飘飘,宛如当世剑仙。 然而此刻他的内心却颇为失望。 一剑祭出,李莲花便知这镖客陈平不如那捉刀客陈万年多矣。 两人虽都使霸刀,可这陈平却是差了许多火候,刀势看似凶猛,却不够连贯。 当即也懒得回应这镖客的问话,双脚刚一落地,便动用婆娑步和游龙踏雪交替而行,化为一道白色残影,对镖客肆意泼洒剑招。 一时之间,密林空档之间,尽是剑吟轻啸之声。 飒飒飒飒飒飒! 待不远处呆呆注视的韦晔回过来神之时,那先前不可一世的镖客陈平,已然僵在原地不动。 一阵清风吹过,陈平高大魁梧的身躯轰然倒地,枯叶翻飞。 而那名白衣剑仙,已然消失不见。 “咕咚……” 少年韦晔艰难吞咽了一口唾沫,宛若置身于梦中。 而方才那一幕。 也不过是有绝世剑仙,见他太过笨拙,不得已现身,于他梦中施展了一套剑法,教他该如何使剑而已! —— “咳咳咳……还是太过勉强了啊!” 山下,乌龙镇上的某条无人巷子里。 换回了一袭素衣的李莲花,对着墙角吐出一口淤血,随即调动扬州慢,伸出手指飞快在胸前轻点两下,封住了体内碧茶之毒的蔓延,手扶着墙壁,轻轻苦笑了一声。 方才他也是起了爱才之心,那太真剑派的嫡传韦晔天赋不俗,可惜与人对阵厮杀经验太少,被霸刀刀势所压,畏手畏脚,太真剑法优势荡然无存,这才不是那陈平的对手。 否则,断然不至于在片刻间便被对方击败,至少也能和对方斗的旗鼓相当才是。 “也不知那少年能够学到几分。” 李莲花抬起袖口擦拭了一下嘴角,摇了摇头,待体内气息平复,这才朝着不远处走去。 这祝家怕是招上了大麻烦,他那位不让人省心,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兄长和苏姑娘还在那里,他得去看着才行。 “唉~” 寂静的巷子里,传来一声幽幽长叹。 …… 天色渐晚,晚霞褪去,夜莫降临。 祝家庄园,灯火通明。 前来参加比武招亲的江湖人已然散去,少数武艺不俗的江湖高手,被祝老爷子留了下来。 这其中,就包括看戏不成,‘引火烧身’的李莲蓬以及苏小庸两人。 祝家待客大厅。 李莲蓬和苏小庸两人并未受到苛待,反而还被奉为座上宾,上好的茶水管饱,糕点管够。 “呕……我不能再吃了,糕点配茶水,真是越吃越腻啊!” 喝了一肚子茶水,足足吃了六盘糕点的李莲蓬捂着胸口,那张俊俏的脸此时皱成了包子。 坐在一旁的苏小庸满脸无语,不由以手遮面,很想说她不认得此人。 不远处侍奉的两个小丫鬟捂嘴轻笑,她们都被李莲蓬这幅憨态可掬的姿态逗乐了。 没见过有人能一下子吃这么多糕点的,那得有五六斤了罢? 李莲蓬搞怪之后,见苏小庸不理他,反而还撇过头去,露出一副没脸看的表情,只得悻悻然地收回了难受的姿态,转头看向那两个娇俏的小丫鬟,问道: “两位姑娘,你们家老爷什么时候才愿意放我们走?我们真不认得那什么李莲花啊!” 其中一名小丫鬟细声开口道:“李公子莫急,我家老爷说了,待我家小姐回来之后,你们二位方可离去。” “唉,这得等到何时?天都黑了啊。” 两个丫鬟不答,其实她们也着急。 小姐已经追那个李莲花出去快两个时辰了,却还是不见踪影。 甚至小姐的贴身护卫南春姐姐都去了,难不成是发生了变故不成? 就在这大厅之中的几人焦急等待之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大笑。 紧跟着,祝老爷子便大走了进来。 “让两位久等了,老夫前来告罪。” 李莲蓬腾的一下站起身,看向祝老爷子,问道:“祝老先生,你家的祝三小娘子可归家了?” 祝清源含笑点头, “还不止,你们那位朋友,李莲花,也来到了我祝府上,今晚老夫便擅作主张,邀请三位在府上暂住一晚,待明日再做打算如何?” 不待李莲蓬说话,苏小庸起身,向祝老爷子行了一礼,道: “祝家主,这,这不妥吧?” 祝清源笑道: “有何不妥?苏姑娘,老夫曾经可是和苏老先生有过一面之缘,也算颇有交情,你即是苏老先生的孙女,那便是我祝家的贵客,贵客登门,老夫岂有怠慢的道理啊?” 话虽这样说,祝老爷子却表现的颇为强势,苏小庸见他搬出了她爷爷苏文才,一时语塞,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李莲蓬这时终于能够插上话,上前一步挡在苏小庸身前,笑呵呵道: “既然祝老先生如此盛情邀请,那我们便恭敬不如从命了,那什么,天色也不早了,贵府上可有晚宴待客啊?” “那自然是有的,老夫已吩咐人在前堂备好了晚宴,李公子,苏姑娘,两位请。” 第五十九章 老夫要被气死了 这祝家不愧是乌龙镇上最有钱的人家,用膳的场地极其亮堂,堂厅四周侍奉的丫鬟都有数十人,远远看上去,莺莺燕燕的,好不热闹的样子。 当然,这只是李莲蓬在看到这一幕时的内心想法,实际上人家这些丫鬟训练有素,很是乖巧安静。 祝老爷子不曾说谎,这晚宴还真是丰盛,看的李莲蓬双眼发亮。 一张诺大的圆形八仙桌摆放在堂厅中间,桌上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很多菜系李莲蓬见都没见过,样式精致,好不好吃另说,看起来就颇为赏心悦目。 “请。” 祝老爷子笑呵呵的作了个邀请的手势。 李莲蓬回过神来,也做了个请的手势,“祝老先生,你辈分大,你先请!” “哈哈哈。” 祝清源大笑一声,也不客气,当先一步,在主位上落座。 李莲蓬就近拉了一张椅子,摆手一扇,看向苏小庸, “小庸,来,坐,千万别客气。” 苏小庸:“……” 苏小庸在他身旁落座后,李莲蓬四下张望了一下,轻咦一声, “欸?祝家主,我那位兄弟李莲花呢?” 话音方落,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 来的却不是一人,而是五人。 太真剑派的姬元明郝秋玲师姐弟,一袭红衣的祝书瑶,以及衣着朴素的李莲花。 李莲花此刻满脸无奈,正在跟那个年纪最小的少年韦晔解释着什么,待看到了堂厅主位上的祝老爷子之后,李莲花拱手行礼道: “在下李莲花,见过祝老先生。” 祝清源脸上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向李莲花,似笑非笑道: “你便是夺了我女儿书瑶一颗真心的江湖游医李莲花?” 李莲花苦笑道:“前辈说笑了,晚辈……” “爹!” 一袭红衣的祝书瑶快步上前来,一把抱住祝老爷子的手臂,脸颊红红的撒娇道:“别说了,这么多人看着呢!” 说着,抬起头,目光略显羞涩的看了李莲花一眼。 李莲花只是低头苦笑。 “好好好,爹不说了,如今时辰也已不早了,咱们大家先行用膳罢。” 轻轻拍了拍女儿的手背,祝清源目光越过李莲花,看向他身后的姬元明三人,笑道: “今日辛苦三位少侠了,也请一同落座罢。” 姬元明三人拱了拱手,“多谢祝老先生款待。” 随即落座。 李莲蓬在看到李莲花后,就一直对他挤眉弄眼个不停。 暗中传音道:“莲花啊,你和这位祝三小娘子是何情况?” 李莲花一掀衣摆,在他身旁落座,低头传音道: “莫要问了,明日一早我们尽快离开这里,这祝家庄近日恐遭变故,极有可能与那水玉和田有关。” 他在一开始想过要不要出手帮这祝家度过一劫,可转念一想,这祝家既然在这乌龙镇屹立百年不倒,定然有着自己挡灾的手段。 明面上这太真剑派的真传弟子,姬元明师姐弟三人,暗中一路走来,他还察觉到了数道目光注视,应当是这祝府供奉的江湖高手。 他们三人只是路过,没必要因此深陷泥潭,席卷其中。 他虽对这祝家三娘子心中有愧,可今日在后山出手,救了她一命,也算勉强还清往日结下的这桩因果了。 李莲蓬奇道:“水玉和田?难不成有人出手要抢这祝家基业?” “可能。”李莲花随口应了一句。 正当李莲蓬还待问些什么,祝老爷子开口说话了。 “诸位莫要客气,动筷吧。” 祝老爷子见所有人都已落座,遂朗声开口说道。 一顿晚宴,李莲蓬再一次让众人见识了什么叫做风卷残云,什么叫做餐桌上的饕餮食客。 一桌二十几盘菜,在祝老爷子开口说出动筷的那一刻,八仙桌上便出现了两只手臂的残影。 待众人反应过来之时,八仙桌上所有盘子碟子里的菜,都少了大半。 不出意外的是,苏小庸面前的盘子上的食物堆成了小山。 而李莲蓬,已经捂着嘴在打嗝了。 一边打嗝,一边在给身边的女子盛汤,口中还道着: “这道汤比午时那桂圆汤还要好喝一些,糖放的恰到好处。” 众人:“……” 绕是祝老爷子一生见多识广,也从未见过这等场面,那张颇有家主威严气质的苍老脸庞上,满是错愕。 祝三小娘子祝书瑶眼睛瞪圆,拿着筷子,呆呆的看着李莲蓬。 倒是来自太真剑派的姬元明师姐弟兄三人,因午时和他们三人同桌,见识过李莲蓬的手段,此时并未显得过多震惊。 不过,还是掩饰不住惊讶。 要知道,这可是家宴啊!有祝家家主这个主人家在场,都敢旁若无人的以这种吃法享用晚膳,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这位李莲蓬李公子,真乃……神人也! 姬元明三人相视一眼,齐齐看向李莲蓬,目光中充满了敬佩。 我辈不如也! 李莲花已经彻底放弃了纠正他这位兄长的作态,镇定自若的端起身边的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低头抿了一口。 苏小庸欲哭无泪,众目睽睽之下,尴尬地露出一个笑脸,然后扭头,狠狠瞪了一眼李莲蓬。 那眼神仿佛在说,李莲蓬,你究竟想干嘛啊! 李莲蓬颇为无辜的对她眨了眨眼,盛汤的动作一顿,随即讪然一笑,将手里的汤碗小心翼翼放在苏小庸面前,看向祝清源,解释道: “抱歉啊,祝家主,还有在座的各位,在下已经很久不曾享用过这等美食了,一不小心就用力过猛了些,若是影响到了诸位,还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哈。” 神情诚恳至极,一时间让都不忍心怪罪与他。 但是—— 这是用力过猛的事儿吗?你这姓李的小子,根本就不曾把我祝清源这个主家人放在眼里啊! 祝清源到底是人老成精,心中不满,脸上并未因此而动怒,摆了摆手,和善笑道: “不妨事,既然李公子如此喜欢这些菜肴,那老夫再让人照原样做一桌便是。老夫啊,平生最欣赏的就是如同李公子你这般真性情的人,毫不做作。” “来人,吩咐下去,再……” “欸,等等。” 李莲蓬仿佛专为气人一般,开口打断道: “不用那么麻烦了,在下也已经吃饱喝足。而且啊,祝老先生你看啊,这桌上的菜还剩不少呢,就不必再麻烦贵府上那些大厨了吧?” 说着,朝其太真剑派的姬元明和韦晔眨了眨眼,暗中传音道:“姬兄,韦老弟,你们不会嫌弃我吧?” 他这个手段,使得姬元明和韦晔大为震惊,相视一眼,这对师兄弟做出了惊人的决定,当即纷纷开口劝道: “祝老先生,不用那么麻烦了。” “嗯嗯,这菜还有好多呢,可够我们吃了。” 祝清源:“……” 今日,老夫要被这李氏兄弟给联合起来气死了。 第六十章 一夜之间天塌了 晚宴过后,李莲蓬等人,分别被安排到了祝家后院的客房歇息,李莲花则被祝老爷子留了下来。 不用猜,肯定是为了那祝三小娘子的事情。 祝老爷子的闺女祝书瑶在众目睽睽之下现身追了出去,扰乱了这场比武招亲大会,让祝老爷子在诸多江湖人面前颜面大失,按照今晚这祝家主表现出来的强势姿态来看,定然是要找罪魁祸首李莲花讨要个说法的。 不过这些,李莲蓬并不担心,李莲花十七岁就能创建一个四顾门,足以见得其心智谋略皆是上佳。再加上这六年以来饱经冷暖的江湖磨砺,情商自然是极好的,想来应付那个祝老爷子,必定没什么问题。 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在一开始溜走了之后,又折返回来,应当是胸有成竹的。 是夜,祝家后院盛满月光。 李莲蓬晚饭吃的太足太饱,睡意不浓,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遂起身拉开了客房的房门,准备到这院子里散散步,消消食。 毕竟,总是动用内力来催动消化也不是个办法。 当他来到这院中,发现院子里还有一人,正坐在不远处的石桌前,背对着他。 “小庸?” 李莲蓬唤了一声,那人回过头来,却是祝三小娘子,祝书瑶。 “原来是祝姑娘,你为何在这里啊?” “李公子。” 祝书瑶勉强笑了笑,问道:“听我爹说,你和李莲花是亲兄弟?” 李莲蓬郑重点了点头,“不满祝姑娘,李莲花确实是在下的愚弟。” “原来竟是真的……那李兄可知,李莲花到底会不会武功?” “啊?” 李莲蓬已经猜到了什么,定然是李莲花又因为何种原因,出手了。 旋即装傻充愣道:“我这弟弟只通医术,不懂武艺啊?祝姑娘为何有此一问?” “没,没什么……” 祝书瑶见他表情不似作假,略显失望的摇了摇头,她今晚等了许久,竟是不曾问出来。 “哦,对了,还有个问题没问,今日你追我这愚蠢的弟弟离开后,为何用了那般久?” 祝书瑶抬头看了他一眼,道:“在后山我遭遇了刺杀。” 李莲蓬神色一惊,“刺杀?!” 祝书瑶点了点头,将她今日在后山遇到的事情,向李莲蓬讲述了一遍。 包括那个在后山密林中惊鸿一瞥的白衣剑仙身影。 祝书瑶觉得,那个仗义出手相救的人,就是李莲花。 可是李莲花却一直不肯承认,说他根本不曾去过祝家的后山。 他离开了梅园之后,就在镇子上闲逛,后来觉得一直这样对她避而不见不妥,方才在又来到了祝府上,准备当面和她以及祝老爷子说清楚。 听完她的话后,李莲蓬沉吟了一下,正色道: “实话和祝姑娘你说了吧,我这个弟弟啊,从小便体弱多病。你也看见了,他的气色和寻常人不同,亏虚的厉害,那便是幼时生病所致。” “他久病成医,成了一名江湖游医之后,立志治病救人,就更没有时间习武了。我曾多次劝他,他不听,非说要用这接下来为数不多的时间,让那些没钱看病的普通人得到救治的机会,不至于像他一般,年纪轻轻便落下病根,常年饱受病痛的折磨。” 说罢,仰头看天,幽幽一叹,“可惜啊,我这弟弟年纪轻轻的,却是命不久矣,还有几年可活,除了他自己,没人知晓,不过恐怕不会超过三年了。” 祝书瑶面色一变,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他,他究竟得了何种病?竟只还有三年寿命?!” 李莲蓬随口胡诌道:“一种不治之症,在我们老家那边称之为‘癌症’,药石难医,神仙难救,只能靠着人参灵芝等珍贵药材勉强续命。” “如今看他的状态,怕是最多还有三年,三年之后……唉~” 祝书瑶听他说的格外严重,泪水瞬间夺眶而出,感动道: “如此说来,并非是他不喜欢我,而是不想因为自己从而耽搁我么……” 呃,这位祝三小娘子还真是对李莲花那个臭小子一往情深啊? 这都不放弃? 李莲蓬一时间颇有些傻眼。 今日李莲花暗中给他传音,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白了,他和这位祝姑娘,并未发生过什么,他也不想在此地过多久留。 因此,才有了李莲蓬当着祝书瑶的面,说了这么一番看似咒人的话。 主要是为了帮老弟打消这位祝三小娘子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不过目前看来,他这番话并未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啊? “李公子还请早些歇息,书瑶告退。” 祝书瑶抬起手臂,擦拭了一下眼角,转身快步离去。 “诶,等——” 不待李莲蓬说完,女子的身影已经快步离开了这后院。 看那样子,应当是去找李莲花去了。 “嘶……这事儿办的!” 李莲蓬一拍大腿,顿觉头疼不已。 虽然他觉得这位祝姑娘也很不错,样貌不差,性子也不是一般的女子那般扭扭捏捏,颇有江湖子女的那种洒脱豪爽劲儿。 身世更是不俗,掌握着水玉和田,百年积攒,家财万贯。 可毕竟不是他所熟悉的人物,他也不好乱点鸳鸯谱。 眼下可别是弄巧成拙了啊! 站在原地唉声叹气,愁了一会儿,待不远处的门忽然打开,一个脑袋探出来后,李莲蓬便瞬间不愁了。 哒哒哒凑上去,惊喜道: “欸?我以为就我睡不着觉,原来小庸你也睡不着啊……” “哼!” “方才那是祝姑娘吗?” “是祝姑娘没错。” “她来找你干嘛?” “她来让我传话给李莲花那个负心汉,让他好自为之!” ———— 与此同时,远在两百里开外的霁王府。 偌大的王府,此时只闻虫鸣。 良久,一间寝卧之中。 “如何?可还能治?” “禀告王爷,恕小老儿无能,世子殿下如今形神不聚,经脉混乱无比,怕是……怕是神仙难医啊!” “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送走了第一百零八位江湖名医之后,原本神态雍容面色和善的霁王,此时的脸色却是徒然变得狰狞至极。 他的儿子被人所伤,虽未死,却已呆傻,彻底废了。 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世子废了,他将会彻底失去王妃娘家那边的亲族支持,这将会给他未来登上大宝的计划,造成不可挽回的远大影响。 念及如此,霁王一声冷喝,道: “来人!” “嘭!” 屋外瞬间响起一道膝盖跪地的闷响声。 霁王神色阴晴不定,咬牙吩咐道: “给本王加派人手前去查探!那日究竟是谁出手伤了世子,本王要他九族尽毙!” “喏!” 随着广积粮缓称王,按着夺嫡计划三步走的霁王下达了这道命令之后,原本岌岌可危的大熙,更加风雨飘摇了。 江湖上原本的腥风血雨,因此浓郁了足足三分。 而加速造成这一切的李莲蓬,此时正在苏小庸的房门前,道歉求原谅。 “小庸,今日是我做错了,请你原谅我好不好?” “哼!” “你别哼啊,好歹说一句话,我保证啊,今日之事,下不为例。” 说着,把胸膛拍的澎澎作响。 以此表明真心。 房门另一边的苏小庸脸上带着笑意,嘴上却不依不饶道:“这是你说的啊,下不为例,否则……” “否则什么?” “否则我再也不理你了!” “呃……这自然没有问题,我李莲蓬开口,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绝不再犯,否则……” “否则什么?” “否则就让我武功尽失,成为一个不能动用内力吃饭的普通人!” “……” 苏小庸不明白李莲蓬为何对吃的如此执着,仿佛他和食物有仇一般,这已经是第三次他在众人的注视下,化身饕餮了。 云泽县那次,他饿得厉害,也就罢了。 可今日这两次,他明明之前已经吃过许多东西了,还是这般,就让人觉得他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故意让她也跟着他当众出丑。 李莲蓬此时若是知道了苏小庸心中所想,怕得委屈死。 他不就吃东西急了点,不顾旁人了一点,没什么大毛病啊! 俗话说,能吃是福,他这般吃相,那可都是他实打实的本事啊! 你让旁人试一试,谁能如同他这般,在餐桌上风卷残云,翠草不生的? 怕是万中无一吧? 他这好歹也算是一枚活生生的江湖奇人啊! 不过,既然苏小庸不喜欢,那李莲蓬改,肯定还是要改的。 好说歹说,终于取得了准老婆的原谅,李莲蓬不要脸的劲儿又上来了。 “那什么,既然小庸你也横竖睡不着,不如我们趁这月色明亮,逛一逛这祝家庄园如何?” “那祝老爷子也不曾说过,不让我们闲逛,也不算冒犯吧?” 话音落罢,门被打开,一袭白裙的苏小庸看向站在门口挠头的李莲蓬,脸颊红红的,问道: “天色已经这么晚了,咱们是客人,万一惊动了府上的人,该如何是好?” 苏小庸对于夜逛祝家山庄也颇为心动,她爷爷说过,这祝府百年传承,能够不被那些江湖人攻破,这府上定然隐藏着什么秘密。 白日人多眼杂,不好四处打探,此时正值深夜,想来没什么人关注,正是探查祝府秘密的好时间。 苏小庸这姑娘也不是个安分的主,否则也不会顶着关河梦的名号,到金满堂的府上给人瞧病。 江湖第一包打听苏小庸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 金陵苏家,本就是以贩卖江湖情报起家的,否则苏文才也不会弄出个万人册高手排行榜出来,还会被江湖人所承认。 正是因为苏家掌握着许多江湖人的各种信息,那个高手排行榜,才被所有江湖人所认可。 “好说!” 李莲蓬嘿嘿一笑,道:“你忘了吗,我会禅步啊,保证所过之处,神不知鬼不觉!” 苏小庸这才放下心来,一步从屋内跨出。 下一刻,小手便被一只大手牵住。 不待苏小庸挣扎,李莲蓬说道: “你需跟紧我,这样才不会被人发现。” 感受着掌心的温度,苏小庸心跳不已,语气中不自觉的,都带了一点撒娇的意味, “登徒子!” 月色下,那双灵动的眸子,水汪汪的。 李莲蓬却是不解风情的拉着她朝着院子外面走去。 洁白的月色下,两人落脚无声,在李莲蓬动用禅步的带动下,化身雌雄两只暗夜精灵,在这占地数十亩的祝家山庄如过无人之境。 那些藏在暗处的祝家供奉,都不曾发现两人的踪迹,只觉得今晚的月色虽明,却仿佛有乌云时不时遮掩,奇怪的紧。 …… 次日一早。 祝家老爷住寝所在的院子。 一道丫鬟的惊叫声,几乎响彻了整个山庄。 “老爷!!!” 祝清源祝老爷子死了。 前一日还在距离祝府不远处的梅园主办比武招亲大会,与众人谈笑风生的祝老爷子,死在了自己的寝卧之中。 主心骨一死,整个祝府的所有人,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当中。 祝老爷的三位妾室,听闻这个噩耗,直接吓得昏迷了两个,另一个则在丫鬟的搀扶下,来到了祝老爷子的寝卧当中,抱着含笑而终的祝老爷子,嚎啕大哭。 没错,年过六旬的祝老爷子是含笑而终的,他那张苍老的脸庞上,带着满足的笑意,躺在那张由金丝楠木打造的木床上,永远的合上了双眼。 祝三娘子站在榻前,呆呆傻傻地注视着昨夜还亲切的和她商量日后婚事的爹爹。 整个人仿佛失了魂一般。 直到一名老丫鬟上前,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这姑娘方才反应过来,身子瘫软在地。 百年传承的祝家,一夜之间,天塌了。 待夜游祝府,天亮方才睡着的李莲蓬和苏小庸听闻消息,联袂赶到祝家老爷子所在的寝卧之时,已经有管家吩咐下人准备办后事了。 不知昨夜和祝家老爷子说了什么的李莲花,随后一步到,制止了那名管家的安排。 “祝老先生去的蹊跷,且不急着处理后事。” 他镇定自若的说完这句话,随后,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包括李莲蓬和苏小庸,都看向了他。 第六十一章 假死之状变真死 待众人目光望过来,李莲花看向被一名老丫鬟搀扶着勉强站立,脸颊苍白的祝书瑶,轻声开口说道: “祝姑娘,人死不能复生,还请节哀,眼下当务之急,是先找到祝老先生的真正死因,以免凶手逃掉。” 听他说完,在场不少人神色为之一惊,凶手? 难不成老爷并非寿终正寝,而是遭遇了一场谋杀? 可这不可能啊,祝家传承百年,且不说这祝家山庄内布置这各种机关,固若金汤。老爷平素极少与人结仇,府上还养有诸多武林高手护卫府上周全,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不应该在此时遭到谋杀才对。 当即,祝家的老管家祝福安上前一步,他神色悲怆,略显浑浊的双眸看向李莲花,嗓音沙哑问道:“李公子此言从何而来?” 伺候老爷的丫鬟发出惊叫时,他第一时间来到这寝卧之中,发现老爷卧床含笑而终,不待他悲伤,紧跟着老爷特意交代好生照顾的太真剑派三名弟子闻讯前来,通医术的郝秋玲上前查探,不久之后,黯然宣布老爷已魂归天地。 李莲花看向郝秋玲,道:“郝姑娘,你可曾发现什么?” 他来的时候,郝秋玲刚刚结束查探,因此有这一问。 “祝老先生身上并无外伤,脸上肤色也无中毒迹象,看样子倒像是灯尽油枯而逝……” 李莲花摇了摇头,道:“这恰是疑点。” “昨夜我见过祝老先生,那时他面色红润,气息悠长,体态健硕,不是一般的老人所能比的,怎可能一夜之间就油尽灯枯了呢?” 说完,看向祝书瑶这个在场唯一的血亲,道:“祝姑娘,在下可否上前一观?” 毕竟人死为大,李莲花尽管已经察觉到了蹊跷之处,也得先问过祝书瑶方才能上前查看。 祝书瑶此刻心中难受至极,闻言呆呆的点了点头。 她竟是哭也未哭,可能是突闻此等噩耗,内心太过悲伤,心神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 得了祝书瑶的同意,李莲花看了一眼李莲蓬,来到祝老爷子的榻前,俯下身查探。 祝老爷子正面平躺在床榻之上,双手叠放在腹部上方,他穿着一身白色锦衣,胸前盖着一张薄被,整个人看起来很安详,不如昨日一般有威严,像是睡着了,正在做着什么美梦一般,嘴角含笑。 然而正是这幅画面,才更显得诡异。 究竟是一个已死之人,仿佛知道自己将死,方才摆成了这幅姿态,还是有人杀了他之后,刻意为之? 众人先前还不觉得什么,此时想来,细思极恐。 另外,这么多人在场看着,屋子里倘若有外人闯入的痕迹,定然也会显露无疑,不会不被人所察觉。 可众人进来之后,发现什么都未乱,屋子里的一切事物都在原本的地方摆放着,丝毫不乱。 在李莲花查探尸体之时,李莲蓬和苏小庸相视一眼,各自在屋内寻找蛛丝马迹。 倘若有人投毒,最有可能使用的是迷香之类的药物,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屋子里的人毒翻。 李莲蓬来到屋外,在各处门窗四周找了许久,也不曾找到有效的痕迹。 “这不应该啊?” 他重新来到屋子里,手抵着下巴,若有所思般轻声喃喃道:“按理来说,这种密室杀人的剧情,应当会有蛛丝马迹在的,比如门窗,比如房梁,比如……等等,房梁?” 如此这般想着,李莲蓬纵身一跃,便上了这寝卧中的房梁之上。 动用内力,使得耳目清明,李莲蓬环视一周,仔细观察着有可能发现的痕迹。 这一看,还真让他发现了点东西。 当即屈指一弹,伸手一招,一个东西便被他攥在了掌心。 直到这时,众人方才发现他竟是在他们的头顶。 不等人惊呼,李莲蓬又轻轻飘了下来。 他这番动作极其不尊重主人家,那管家阴沉着脸,正要呵斥。 李莲蓬已经越过他,快步来到了李莲花身前。 “莲花,你来看看这个。” “什么?”李莲花正在按压祝老爷的腹部,专注于尸体五脏六腑的情况,闻言一愣,起身看过去。 李莲蓬摊开掌心,把手里的东西给李莲花看。 李莲花在看到他掌心用内力包裹托着的东西之后,当即双眼一眯,看向祝老爷子的颈部。 两相印证之后,他转身,看向身后的众人。 “我已经找到谁是凶手了。” 他旋即看向一旁被两名丫鬟搀扶着的那名妾室,问道: “这位夫人,你方才在抱着祝老先生的时候,觉得他是何状态?” “呜……” 那名被两个丫鬟搀扶的貌美妇人,梨花带雨,抽咽不已,闻言一愣,断断续续地说道: “老,老爷他,身体好像还很软?不像是去世之人,妾身抱着老爷一度不相信他已离我而去,可郝先生查探了老爷的鼻息之后,说老爷他,早已经没了气息……” 李莲花这才含笑说道:“这便是了,其实……祝老爷子并未真的去世,他这是假死。” 一语石破天惊。 神色略显呆滞的祝书瑶抬头看向他,似是不太相信他。 郝秋玲面色一变,也摇了摇头,道:“不,不可能的,我查看过了,祝老先生他瞳孔溢散,身体脉搏全无,气息不存,当是死了才对。” 李莲花不答,看向站在祝书瑶身后的一行丫鬟,问道:“今日是谁先发现祝老先生去世的?” 其他丫鬟看向站在最右边,脸色苍白,眼神惊恐的一名少女身上。 那少女见李莲花等人注视,哆嗦了一下,只得站了出来,声音带着哭腔说道: “是,是小婢……” 李莲花问:“你当时看到的是怎样一副光景?” 这名丫鬟面露回忆之色……明明是刚刚发生了不久的事情,她却需要来回忆。 “……原本今日是阿月姐姐负责老爷起居的,阿月姐姐今日身体不适,于是便让我代替了她,来伺候老爷起床洗漱……” “我,我喊了老爷好几声,见他依旧躺着不动,我心中有些害怕,就,就小心上前探了探老爷的鼻息,发现老爷他,他……” 说着,这名丫鬟扑通一声跪倒,脑袋深深埋下,浑身瑟瑟发抖,似是惊惧不已。 这丫鬟虽是好意,可擅自查探主人家鼻息看看是不是死了这种事情,在这种富贵人家里,还是大为不敬的一个动作。 那管事儿的看向这名丫鬟,已经有些眼神不善了。 “啪!” 李莲花拍了一下手,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来,道:“不过这假死,也和真死相差不多了,若是不能被人及时的唤醒,那可就真的……” 忽然,他脸色一变,“遭了!” 第六十二章 祝清源以身饲蛊 随着李莲花这声惊呼,床榻上祝老爷子的身体,徒然剧烈抖动了起来。 “嗬嗬——” 老人口中发出那种将语未语的怪异声音。 紧闭的双眼猛然睁大,浑身抖若筛糠,平放在胸前的双臂伸直,五指如勾朝着上方虚抓,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要从他体内破体而出一般,原本含笑的面庞一瞬间变得狰狞无比! 这番变故,惊住了在场所有人。 李莲蓬当机立断,一把提起李莲花,后掠至苏小庸身边,拦腰将其抱起,一个闪身,便退出了这间寝卧。 在退出屋子之前,李莲蓬回头瞥了一眼,让他大惊失色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那祝老爷子口中,竟然吐出了无数的黑色带翅蚁虫,争先恐后,密密麻麻。 “啊!!” 双脚刚刚落地,屋子里便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下一刻,另有三人从屋子里飞身闪退了出来。 “该死!是蛊虫!” 颇为狼狈的姬元明恨恨地骂了一声,急忙看向其余人, “秋玲,小晔,你们两个没事吧?” 郝秋玲和韦晔脸色也异常难看,闻言还是摇了摇头。 旋即急忙看向被韦晔匆忙中抱出来的祝书瑶。 她此刻的状态却不太好,虽然韦晔他们动作及时,但还是慢了一线。 刹那间已经有不少黑色的虫子钻入了她的口鼻当中。 女子此刻纤细的脖颈青筋暴起、蠕动,那张美丽的面孔上,表情不停的变化,时而痛苦,时而享受,端是诡异无比。 发白的唇中,亦是发出了含糊不清的声音, “咦……唔呜…嗬…” 李莲花当即也顾不上掩饰了,倏然挣脱李莲蓬,一个闪身上前,并指朝着女子的肩胛骨快速点了两下,随即双手竖掌,将扬州慢内力渡了过去。 祝书瑶的脸色逐渐好转,翻白的双眼也渐渐合上。 苏小庸眼睁睁看着这一幕,俏脸煞白,几乎失声: “发,发生甚么事了?” 李莲蓬脸上的神色罕见严肃起来,迟疑着说道:“咱们怕是遇到了传说中的蛊虫!” “蛊虫?” 苏小庸脸色微变,身为江湖第一包打听,她自然也曾听过这种东西。 据说在苗疆那边,就有不少人练蛊,可蛊虫这东西,一向被武林正道所厌恶,都以为这是一种邪术。故而,只要发现哪里有练蛊之人,江湖正道中人便会一拥而上,群起而攻之。 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铲除,避免发生更大规模的死亡。 据说曾经的南胤王朝,便是以虫蛊之王业火痋这等秘术,控制住了整个蜀地的江湖势力,建立了南胤王朝。 大熙当年和南胤纷争不断,不少江湖人死在了那场战争之中,因此在大熙国,提及那种杀人于无形的蛊虫,人人色变。 “这里乃江南腹地,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苏小庸小嘴微张,一双美眸瞪大,颇为难以置信。 李莲蓬看向远处的住寝,脸色阴沉道:“这恐怕就要问祝家了!”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祝老爷子的寝卧之中,已经没有任何声响了。 他们站的位置,看不清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过可想而知,既然没有人再逃出来,想必屋子里的人已经在那样的虫群肆虐之下遇害。 方才屋子里那惨叫声,听的人脊背生寒。 “以身饲蛊,祝老先生他,他竟然已身饲蛊……” 长了一张包子脸的郝秋玲近乎呢喃一般说着,嘴唇发颤。 姬元明看向在场唯一无碍的李莲蓬,沉声道: “李兄,此间之事,事关重大,我们需立刻告知我太真剑派的师叔,让他先前来定夺,祝姑娘她……就先交给你们照看了!” 李莲蓬点头道:“你们去吧。” “多谢!” 看了一眼正在用内力压制祝书瑶体内虫蛊的李莲花,道完谢的姬元明对其余两人说道:“师弟,师妹,咱们走!” 言语落罢,郝秋玲回过神来,同姬元明和韦晔一起,纵身跳上了不远处的屋檐,匆匆离去。 “噗……” 这时,正在给祝书瑶传内力,压制蛊毒的李莲花,自己体内的碧茶之毒反倒是先发作了,脸色一白,一口黑血喷了出来。 李莲蓬叹了一口气,快步上前,一手拉住摇摇欲坠的李莲花,一手拖住昏迷的祝书瑶身体,体内神照功运转,将澎湃内力朝着两人渡了过去。 良久后,李莲花神色方才好了一些,转头看向那间寝卧,神色无比失落道: “咳咳咳,是我太过大意了,害了他们……” 李莲蓬将拖着的祝书瑶交给他,没好气道: “自怨自艾这种话就不要说了,你照看好她,我进去看看。” 说罢,运气龙象般若功护体,在体外凝成一层无形罡气,郑重地朝着刚刚逃出来的寝卧,大步走了进去。 在苏小庸担忧的注视下,不消片刻,李莲蓬便脸色难看的走了出来。 “人间炼狱!” 良久,他方才从口中吐出这么一句话。 李莲蓬实在不曾想到,就是来看个热闹的事情,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一桩事情。 屋子里的场景实在难以形容,十几名丫鬟仆从,以及祝书瑶的后娘,身躯皆由内而外爆裂开来,死相极其凄惨。 那些啃食了血肉的黑色虫蛊,在见到他之后,还准备一拥而上,然而却被李莲蓬动用内力震死一大片,若是没有内力护体,他恐怕也会和那些人一样。 “不过我也有发现。” 李莲蓬转身指了指门扉,道:“这些蛊虫不敢出来,似乎是因为门上面的那块儿玉石。” 苏小庸闻言,朝着他手指指的方向看去。 然而什么也看到。 李莲蓬尴尬一笑,道:“在里面,两扇木门的上方,镶嵌着一块儿玉石,和小庸你腰间挂着的那块儿水田和玉很像。” 李莲花艰难的搀扶着祝书瑶,语气虚弱道:“应该是水玉的问题,这祝家隐藏着大秘密,方才你从房梁上取下来的那个东西,恐怕就是药引,有人知晓这祝老爷子以身饲虫,特地在今日引发蛊毒,特意让我们看到。” 李莲蓬挑了挑眉,看向李莲花,“你发现了什么?” 这李莲花,还真是什么都知道啊? 李莲花摇了摇头, “还需要再等等看。” 苏小庸开口道:“不应该啊,这么久了,这祝府上的其他人呢?为何不曾露面?” 李莲花面露苦笑:“这便是问题所在了。” “这祝家上下,丫鬟仆从加起来百多号人,为何此时却不见其他人?” 李莲蓬这才发觉,这祝府,竟然非常安静,昨晚发现藏在暗中的那些江湖高手,此刻也没了声息,仿佛全然不存在一般! 第六十三章 一剑光寒十九州 这江湖上人才辈出,不乏奇人异士。 和那些刀剑无眼,修炼自身,朴实无华的江湖莽夫不同的是,这些奇人异士,多半名声不显,正恶难辨,极其擅长借用外物,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而这奇门遁甲之术,便是能够运用天地规则、自然规律施展的古老秘术之一。 此阵法往往布成之时,能够达到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效用。 从方才李莲花提出了关键疑问点开始,李莲蓬便已察觉到不对劲儿了。 恐怕不是那些人突然不见了,而是他们几人,已在不知不觉间,身陷阵法当中了。 李莲蓬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仔细感受着四面八方的各种声音、气味。 练武之人,六感敏锐,李莲蓬有两种雄厚内力加持,自身的听觉更是寻常江湖人的十数倍。 只要他愿意,方圆一里之内的任何动静,他都能够轻易察觉。 然而此刻,他的双耳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能听到这座院子的声音。 李莲蓬只得睁开了双眼,看向苏小庸,神色凝重道: “小庸,我们可能被一种神秘阵法给困住了!” “阵法?!” 苏小庸惊讶不已,“什么阵法?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他们昨夜几乎将这祝家山庄逛了个遍,并未发现有什么特殊之处,这里就是一处地方大了点,假山真水多了一些的一座庄园而已。 难不成在这表象之下,还隐藏着什么机关阵法? 李莲蓬知道她可能误会了,摇头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应该是现布置的。” “刚好祝老爷子蛊毒发作,我们退出那间屋子,太真剑派弟子离开,这阵法便被启动了。” 他顿了顿,看向正在被李莲花搀扶着,正要悠然转醒的祝书瑶, “目的,恐怕正是这位祝姑娘,我们应当是被不小心牵连了。” 随着李莲蓬这句话落罢,暗中响起一道冷哼,紧跟着苍老沙哑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无知小儿,还算有点见识!” 李莲蓬双眼一眯,“藏头露尾的鼠辈,有本事出来,看我不一巴掌打的你满地找头!” “……混账!尔等死到临头了,不跪地求饶,还敢恶言激怒老夫,当真以为老夫不敢杀你么?艮土,土河车!” 随着暗中那道声音最后一句话落罢,地面竟突然掀起了一道黄色土龙,黄土夹杂着磨盘一般大小地石块儿,朝着三人轰然砸来。 李莲花神色一凛,当即一甩长久,从袖口祭出神兵刎颈,抬臂挥剑。 飒! 一道剑光亮起,随即土龙便被拦腰斩断,黄土悉数在众人眼前砸落,扬起一片灰尘。 不待苏小庸震惊于李莲花的身手,李莲蓬当即有些气急败坏,怒骂道: “李莲花,你找死啊?!” “谁让你出手的?真当我的内力不要钱啊?!” 与人打架和给人疗伤,感觉完全不同。 李莲蓬方才用神照功帮李莲花镇压碧茶之毒时,看起来云淡风轻,实则暗中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李莲花体内的经脉给撑爆了。 与人打架就不一样了,可以肆意挥洒内力,因此,李莲蓬此刻才如此的气急败坏。 他都准备大显身手一场了,结果被人抢了先。 “咳咳……李兄放心,我无碍的。” 一击之后,脸色更显苍白的李莲花咳嗽了一声,轻笑着说道。 他此时心中也憋着一股气,也不在乎暴露不暴露了,当是直抒胸臆才是。 否则,憋着更难受。 本想再骂两句的李莲蓬,看着他脸上的神情,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轻叹一声: “接下来就不要逞强了,交给我。” 李莲花点点头,显得乖巧异常, “好。” 一剑过后,他体内的碧茶之毒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方才那样再来一剑,他恐怕要当场昏迷了。 李莲蓬朝着他挥了挥手,李莲花握剑的手一松,软剑刎颈刷的一下,便到了李莲蓬的手中。 李莲蓬手持这把传说中的神兵,扭头看向苏小庸, “小庸,看好了!接下来,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剑气滚龙壁,什么叫做——一剑光寒十九州!” 还未从游医李莲花会武功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苏小庸,呆呆的看向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一股豪气的男子,下意识瞪大了眼睛。 李莲蓬看到她这般专注的眼神,终于满意了点了点头。 旋即,面向土龙升起的方向,一甩长剑,手中刎颈剑发出一声清啸。 似是在雀跃。 李莲蓬目光专注,缓缓抬起右臂臂,体内的龙象般若功和神照功同时运转,将两股内力附着刎颈之上,随后一剑劈下。 天地仿佛为之一静。 下一刻,金色的剑气,直直落于身前。 不远处的院墙,如同豆腐一般,一分为二。 这道剑气去势不减,直到把整个奇门遁甲之术构建的阵法破开,剑气才徐徐消散。 这一剑,李莲蓬只用了两成力。 虽然离‘一剑光寒十九州’差得远了,可威力绝对是不俗,足够令人感到惊艳了。 “哇呀呀,是老夫小看你这无知小儿了!竟还是个剑道高手!你且给老夫等着,天高路远,咱们来日方长!” “还想溜?再吃我一剑!” 阵法已破,李莲蓬已察觉到了那设阵之人的位置所在,当即冷喝一声,一甩手中长剑,刎颈脱手而出。 在祝老爷子这座主院的隔壁,一座假山之后,独眼老者手忙脚乱的纵身一跃,准备跳上房顶逃走。 然而,仿佛是他专门将胸膛往飞来的长剑上撞一般,刚刚跳起,长剑便从他左胸刺入。 “呃……” 口中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愕,下一刻,老者的干瘦的身体便被长剑带来的刚猛力道,拖拽着朝后倒飞而去,钉在了房檐下的一根木柱上。 不过此人并未死去,长剑只贯穿了他的左胸,且刚好避过了要害部位。 绕是如此,剑身带来的力道,还是将这名老者震的昏死了过去。 “还真是废物!枉费圣女这几年来的拉拢,连几个江湖人都困不住!” 附近房檐之上,一道声音低声骂了一句,旋即转身匆匆离去。 这人白衣白发白须,怀中抱着一只铁爪,末端系着一根铁链,链子一端被他攥在手中。 此人不是旁人,正是金鸳盟圣女角丽谯忠心耿耿的左右护法之一,雪公。 第六十四章 江湖是人情世故 六年前,魔道金鸳盟盟主笛飞声同正道四顾门门主李相夷于东海一战,双双重伤坠海。 李相夷身中奇毒,功力几乎全失,沦为废人。号称江湖大魔头的笛飞声,也不好受,被剑道天才李相夷一式剑招,明月沉西海击落掉入海中,需要闭死关方能疗愈内伤,恢复昔日巅峰。 当年那一战,江湖上一正一邪,声名赫赫的两个门派,皆是损失惨重。 四顾门分崩离析,门人心不归一,彻底解散,在此基础上成立江湖刑堂百川院。 金鸳盟高手死伤惨重,对武林的威慑力不再,不少幸存高手,被抓入百川院中的一百八十八牢,受尽折磨。 幸存者高层,也即是圣女角丽谯,担当起大任,暗中谋划,野心勃勃,意图在笛飞声出关之日,还他一个全新的金鸳盟。 雪公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圣女,为已经在江湖上隐匿踪迹的金鸳盟奔走、卖命。 但他心甘情愿,圣女下达的命令,他毫不犹豫的执行,只因她是圣女,是南胤皇亲之后。 雪公和血婆一样,皆是曾经的南胤后人。 为了光复南胤,他们不惜一切,衷心于一人。 此次是金鸳盟和润州那位同样野心勃勃地霁王之间,第一次合作。 作为圣女角丽谯的左膀右臂之一的右臂,雪公身先士卒,暗中谋划了足足三年,要将乌龙镇上掌握着水玉和田这种能够增长人内力的秘宝,有着百年传承的祝家覆灭,取而代之。 可惜,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当前,却被人破坏。 两个武林高手竟然意外席卷其中……也不一定是意外,极有可能是其他江湖势力渗透的手段,雪公只能不甘退走。 他得立即赶赴金鸳盟,将此间消息告知圣女,从长计议。 “且等着吧!待我金鸳盟来袭,小小一个祝家山庄,定叫你灰飞烟灭!” 雪公狠狠的咒骂一声,小心潜藏身形,远离乌龙镇这个泥潭之地。 那祝家有个绝顶高手,他要小心为妙,避免被截留。 …… “貌似还有个人,被他给逃掉了。” 李莲蓬看着雪公逃走的地方,若有所思道。 李莲花将祝书瑶交给姗姗来迟的祝家供奉……阵法破除之后,那些隐藏在祝家庄园各处的江湖高手,纷纷现身。 险些和李莲蓬他们打起来,还是带匆匆赶来的姬元明及时阻止,否则一场误会怕是要使得在场许多人受伤。 不过,这些人看向李莲蓬等人,神色依旧不善。 李莲蓬和李莲花毫不在意,对此视若无睹,待苏小庸从她昨晚住的房间抱出小狐狸之后,李莲蓬朝着暂时代为掌管此间之事的姬元明说道: “姬老弟,这祝家之事,交给你来主办,我们还有要事需离开,这便告辞了。” 李莲蓬说完,转身欲走。 而一旁的李莲花看着被钉在柱子上的那名老者,若有所思,动也不动。 李莲蓬只得停下。 姬元明看了一眼李莲花,想起师弟韦晔所说,他在祝家梅园后山,遇到了一位白衣剑仙,顷刻间便斩了那个镖客陈平,给了他不少的剑术启发。 那个人,应当就是眼前这个自称江湖游医的李莲花了。 念及如此,姬元明对李莲蓬拱了拱手,道:“李兄,这祝家之事,多谢李兄仗义出手,元明在此替祝姑娘先行谢过李兄了。” “小事小事。”李莲蓬甩了甩袖子,云淡风轻的模样。 姬元明却不这么认为,他太真剑派,是主要修炼剑法的,方才远远看到的那惊鸿一剑,给他留下了相当深的印象。 恐怕就是师祖亲自出手,也不过如此吧? 李莲花的这位兄长,武功相较于李莲花,怕是更为高绝,一身内力,深不可测,轻易不能开罪。 心中感叹一声,姬元明看向不远处的苏小庸,和善笑道: “苏姑娘,还请归家后,待我和师弟师妹向苏老先生问好,等我们参加完武当的罗天大蘸,便会再去苏家拜会老先生。” 苏小庸看了一眼李莲蓬,点了点头,“姬公子放心,话我一定带到。” “如此,多谢了。” 姬元明彬彬有礼的说完,这才看向出神地李莲花,问道:“莲花兄,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为了区分李莲蓬和李莲花,姬元明悄悄连称呼都改了。 师傅说过,上山修行,重在修心。 下山历练,重在人情。 江湖不是一味的打打杀杀,而是世故人情,武功的高低,在许多时候,并不如一张会说话的嘴来的有用。 姬元明世家子弟出身,年少好武,拜入太真剑派,习得了一身不俗的武艺之后,反倒不太喜欢舞刀弄剑了。 江湖厮杀见得多了,总觉得所有人都在草菅人命,这有违他学武的初衷。 “几位能不能先行避过,让在下问这人几个问题?” 李莲花拱手道:“拜托了。” 李莲蓬看了李莲花一眼,对姬元明努了努嘴。 姬元明会意,对四周拱手道: “诸位仁兄,如今祝老庄主已死,诸位和这祝家山庄之间的契约已名存实亡,是去是留,还请诸位随意。” 在场差不多有十几人,年纪大概都在三十岁以上,俱是气息内敛,武艺不俗的江湖高手。 听到姬元明这个被祝老爷子奉为座上宾的名门正派弟子如此说,有两人一言不发,自行离开。 剩余的人看向姬元明搀扶着的祝书瑶,摇了摇头。 他们并非只是和祝清源签了契约那么简单,他们这些人,可以说都是祝老爷子生前暗中一手培养出来的高手。 此时这祝家遇难,他们岂能弃之不顾? 那有违江湖大义! 见他们神色坚毅,姬元明不再相劝,道:“既然如此,那就请诸位去帮忙收敛祝老庄主的尸身吧,同时,还请分派人去告知剩下的两位娘子。” 这祝家遭逢此变故,百年传承还能不能守住,暂且不知。 不过短时间内,有他们这些人在,还是能够缓上一缓的。 待祝书瑶醒来,再另做打算。 听完姬元明的话之后,祝家供养的这些个江湖高手,纷纷离去。 场间只剩下姬元明,祝书瑶,以及李莲蓬三人了。 李莲花看向姬元明,“姬兄。” 姬元明无奈地笑了笑,拦腰抱起祝书瑶,朝着远处走去。 待所有人离去,李莲蓬指着钉在柱子上的老头,看向李莲花,“他是金鸳盟的人吧?” 李莲花讶然,“你竟也看出来了?” “当然!” 第六十五章 你选择站在哪边 李莲蓬不傻,他可是知晓一部分剧情的开挂哥,清楚知道李莲花此时最在意的是什么。 他看似无欲则刚,实际上一直在查探金鸳盟的有关线索,方才他看这名被钉在木柱上的老头时,目光中有些不一样的神色。 那似乎是极力掩饰的……欣喜? 李莲蓬不太确定,不过想来一定是和金鸳盟有关,否则李莲花断然不会这么上心。 “拙——” 李莲蓬上前一步,将刎颈从那施展奇门遁甲之术的老头胸口上拔下来,并施展内力,暂时封住了眼前这个曾一口一个‘无知小儿’的麻瓜伤口,使得他气息顺畅。 “梆梆——” “喂,老小子,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 李莲蓬凑上前,拿剑拍了拍老者的脑袋,“再装下去,我这下一剑,刺的可不是胸口了呦。” 说着,一双眼睛朝着老者不可名状的部位瞄去。 这老头体弱阳虚,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和之前那个身居幕后,阴险狡诈的机关阵法师判若两人。 “别,别,我醒了,醒了……” 蓬头垢面,胸前还破了个洞的独眼老头睁开双眼,略显浑浊的一只眼看向李莲蓬,“大侠,误会,误会啊!” 他哭丧着脸,道:“小老儿是真不知两位竟是如此高手啊,不然给小老儿一万个胆子,也不敢将两位困在阵法中啊!” “你是何人,姓甚名谁,属于哪门哪派,为谁做事,通通给我仔细交代清楚,否则……呵呵。” “说,说,我说,老儿姓贾,名裴,师承自矛阳散人,无门无派。” “至于在为谁做事……那人自称来自万道盟,他许诺此间事了,给小老儿三千两银子当做报酬,头先给了五百两定金……哦,那五百两,小老儿还没来得及花,都在我这里,我可以将这钱献给大侠,只求大侠放了我!” 这独眼老头好似一点骨气也无,倒豆子一般,语速飞快地将他所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末了,还从怀里摸出五张皱巴巴的一百两面额银票,递给李莲蓬,生怕他持剑的手一哆嗦,不小心把他的子孙根给切了。 “哎呦——” 李莲蓬看着他,突然手一抖,长剑便朝着老头的裆部戳去。 吓得独眼老头惨叫一声,拿着银票的手一哆嗦,两条腿连忙夹紧,急声嚎叫道: “别……” “噗…哈哈哈,你这小老头怪有意思的,只不过,这心却不诚啊!” 李莲蓬当然不会真的拿刎颈干这种事,只是见这老头说话时一只眼珠子乱转,谎话连篇,故意吓唬他而已。 他不至于连这点风度也无。 何况苏小庸在一旁看着呢! 当即昂首挺胸,居高临下的一甩长剑,剑尖儿砸中老头手背,将他手中那如同草纸一般,被他攥在手里的五百两银票砸落在地,神情徒然变得狠辣,厉声道: “别想拿这点钱贿赂我!给本公子如实招来,你究竟在为谁办事,那幕后之人究竟是谁?!” “是,是……” 这自称贾裴的独目老头不敢看李莲蓬,嘴唇发白道: “那人自,自称雪公,并未告知我具体来历,他说,如果非要知晓他的来历,就当他是万圣道的人……” “方才不还是万道盟吗?” “是,是小老儿记错了,是万圣道,万圣道……” “那人自称雪公?” “是…他白衣白发白须,面容却是不老,猜不出具体年龄,像五十,也像三十,平日使的武器是一把带着铁链的铁爪,武功了得,行事作风不像名门正派,因此小老儿并未全信他,对他的拉拢也一直不肯接受。” “那雪公还拉拢你?” “小老儿原本在家乡那边骗吃骗喝,过的好好的,三年前这雪公突然出现把我掳来这乌龙镇,说只要小老儿帮他办事,不仅有好处可拿,还可以加入他们,后半辈子可衣食无忧。若是不答应,只要配合他完成此间之事,便会给小老儿一笔钱,并放我走,否则会杀了我,杀了我……” 李莲蓬听他说完,看向李莲花, “看来真是那家伙。” 李莲花神色平静地点了点头,问道:“这位贾先生,你说你师承矛阳散人?” 独目老头偷偷看了李莲花一眼,不确定道:“是,是的吧?” 李莲蓬手中的刎颈再次一滑。 “撕拉——” 刺穿了背靠木柱而坐的老头长袍。 “啊!不是,不是啊!是小老儿说谎了,这这阵法绝学,乃是乾坤道人所传,小老儿年少时曾遇到一位游历江湖的老道士,见小老儿骨骼清奇,就传授了我这门手艺……” 李莲花示意李莲蓬可以了。 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李莲蓬会意,长剑一甩,刎颈剑弯折,拍在独眼老者后颈处,将其打晕了过去。 这才看向李莲花,“看样子金鸳盟的人插手了,离你要的真相越来越近了。” 李莲花已经不奇怪他知道的很多了,他这位兄长,神神秘秘的事情太多了,他顾不过来惊奇。 低头沉吟片刻,道: “万圣道乃是江湖上最近几年新崛起的帮派,帮派成员众多,声势比之前的四顾门还要庞大一些,金鸳盟的这些余孽,若是和他们联手,那事情就更棘手了……” “怕什么。” 李莲蓬上前一步,拍了拍李莲花的肩膀,宽慰道: “正所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小小一个万圣道,再加一个不成气候的金鸳盟罢了,有什么搞不定的?再说了,咱们也有帮手嘛,小庸的苏家,还有方宝宝家的天机堂,再加上你我二人,足以荡平这些江湖上挂羊皮卖狗肉的道貌盎然之辈。” 李莲花笑了笑,“也是。” 在一旁看着的苏小庸忍不住开口了, “喂,什么万圣道,金鸳盟?还有啊,什么叫还有我苏家,李莲蓬,李莲花,你们两个究竟在说些什么啊?!” “嘤?” 苏小庸怀中抱着探头探脑的小白狐,快步上前,看了一眼那独目老者,疑惑道:“万圣道不是江湖武林公认的名门正派吗?怎么会和那邪教金鸳盟有什么联系?” “还有啊,金鸳盟不是早就随着四顾门一同覆灭了么,这几年我爷爷那边几乎都没有金鸳盟的消息了。” 李莲蓬笑道:“此事说来话长,小庸啊,我只问你一句,以后若发生了变故,你是站在我们这边呢,还是所谓的江湖大义那一边?” 苏小庸毫不犹豫道:“当然是你们这边啊!” 什么江湖大义,爷爷说了,这江湖从来都没有什么真正的江湖大义,都是尔虞我诈的利益至上。 李莲蓬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将来也可能是爷爷的救命恩人,这二选一根本就是伪命题,不用选的! 第六十六章 只敬该敬佩之人 “小庸,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日后上刀山下火海,你的事儿,就是我李莲蓬的事儿!” 李莲蓬满怀欣慰,觉得自家这个媳妇不白娶,这种帮亲不帮理的做派,实在是太深得他心了! ——虽然暂时还没娶到家,不过那是事儿吗? “莲花啊,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咱们也不是毫无根基,有小庸支持,咱们万事大有可为啊!” 李莲蓬炫耀道。 李莲花极为认同地点点头,满脸敬佩的看向李莲蓬, “李兄是有大本事的人,莲花自愧不如。” 论脸皮厚这一块儿,我李莲花大有不如啊,这都还没和人家苏姑娘有些什么呢,都已经惦记上人家的整个苏家势力了。 “那是,不然为何我是兄,你是弟呢?” 得了夸赞的李莲蓬,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有了‘雪公’这个线索,几人随即不再逗留,准备即可启程前往扬州。 祝家之事,他们无力帮忙,在前院见过了太真剑派的那名师叔之后,就先行一步离开了祝家山庄。 姬元明的那位师叔,虽然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样子,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有他在这祝家坐镇,想来能够妥善处理此间之事。 至于那祝老爷子以身饲蛊之事,也被压了下来,终归是没有酿成什么大的罪孽,祝家在这乌龙镇也是远近闻名的善人之家,镇上许多公共建筑都是这祝家出钱建设的,口碑颇好。 只是能不能守住水玉和田这种几乎取之不竭的‘钱矿’,就要看那位中毒不深,被姬元明的师叔解掉身上蛊毒的祝书瑶能不能担当大任了。 若是守不住,她也有去处。 太真剑派,将会是祝书瑶坚强的后盾。 只因这祝书瑶的姑奶奶,乃是太真剑派的一位长老,有这层关系在,姬元明等人,会全力为祝家,将此事处理妥当。 不用他们几个外人操心。 在镇子上采买了一些吃食,赶在日落之前,三人不着痕迹的出了这江湖人愈来愈多的乌龙镇,来到了莲花楼停放的地方。 狐狸精率先从楼底窜了出来。 “汪汪汪!” 这人精人精的狗子先是和李莲花打了个不太友善的招呼,然后摇头晃脑的来到李莲蓬跟前。 李莲蓬从肩膀上的褡裢里掏出一只烧鸡,随手一抛,“接着。” 狐狸精原地起跳,一口叼住。 “吃吧吃吧,你家主子没心没肺,什么都没给你带,我就不一样了,看见好吃的还惦记着你。” 李莲花失笑着摇了摇头,去将不远处的马儿牵过来,套上拉车的马鞍,准备赶路。 苏小庸将狐狸小白放进楼里,来到李莲蓬身边,问道: “李莲蓬,你手里那把剑能不能给我看看?” 那把软剑她总觉得眼熟,她好像在爷爷记录神兵榜的一本图册上见过,可今日午时那一系列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急,她没来得及看清。 此时回想起来,觉得其中疑点颇多。 “剑?什么剑?” 李莲蓬茫然的摊了摊手,“我没有啊。” 苏小庸俏脸一黑,“你再装!那么锋利的一把宝剑呢?!” 说来也奇怪,出了祝家坍塌的那座院子之后,李莲蓬手里的那把灌输可内力会发光的软剑就不见了,也没见李莲蓬将它收起来啊? 李莲蓬见忽悠不过,只得磨磨蹭蹭,扭扭捏捏的——抖动身子, “欸?奇怪了,明明藏在身上的,怎么不见了呢?” 声音很大,试图引起远处李莲花的注意。 然而李莲花置若罔闻,意思很明显,让他这个当兄长的自行拿主意。 “快点!” 苏小庸见他这样,忍不住开口催促道。 “锵!” 只见李莲蓬手腕一抖,长剑倏然弹出。 “咦?原来在这儿啊,我找你半天了。” 李莲蓬低头看着左手里的刎颈,惊讶说道。 “拿来吧你。” 苏小庸一把夺过,微凉的小手触碰到李莲蓬的温暖大手,两人皆是一颤。 和李莲蓬主动的不同,这一次是苏小庸主动触碰到李莲蓬的手,虽然她是无意的。 夺过刎颈,苏小庸仔细察看,并悄悄度了一点内力过去,良久,见剑身微微发出蓝光,忍不住低呼道: “这,这是李相夷的两把名剑之一,刎颈剑?!” “没错,一定没错的,刎颈由天外玄铁打造,和寻常的凡铁不同,刎颈剑身呈现银白色,极薄极软,乃是天下难得一见极品软剑,内力惯入,剑刃会呈现出氤氲般的紫光!” 李莲蓬以手扶额,他还没想好如何交代这把剑的出处呢。 他李莲蓬这么一个不擅长撒谎的人,让他来解释李莲花留下的破绽,这不是难为他嘛! “这竟是传说中的刎颈?!”李莲蓬大惊失色道: “我还以为是李莲花骗我的呢!他说这把剑是他当年在东海之畔无意间捡到的,锋利异常,便留在身上防身了,不成想竟然是江湖传言中李相夷的随身配剑!” 随即,看向不远处正在喂马儿喝水的李莲花,“莲花啊,你赚大了!你这把破剑是刎颈啊,李相夷的两把名剑之一的刎颈啊!不知道卖了值多少钱,最少也得一万两吧?!” 苏小庸:“……” 女子翻了个白眼,心中暗道,真是掉钱眼里了! 这刎颈剑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吗? 这可是天外玄铁打造的绝世神兵啊,这普天之下,可就只有这么一把! 最起码值百万两! 苏小庸连忙摇了摇头,排除点这个荒唐的念头。 她险些都要被这李莲蓬给带偏了! 刎颈剑,乃是和少师剑齐名的神兵利器! 如今,那少师剑随着李相夷陨落而下落不明,一旦这刎颈剑的消息泄露出去,必定会遭来无数的江湖武林中人疯抢。 这天底下,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这两把名剑呢。 江湖上一直有这么一个传言,说刎颈、少师这两把神兵,只要得其一,便可开启一个秘藏,得到李相夷的所有传承绝学,成为一代武林盟主不在话下。 虽然她知道,这两把剑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李相夷这名少年天才,正是因为他,才让这两把绝世名剑,名扬天下。 可那些被名利蒙蔽了双眼的江湖武林中人不信啊! 这些人一直以为,李相夷之所以成为一个人人敬仰的绝代天骄,是因为这两把剑。 全然不知,宝剑配英雄,宝剑只是装饰品,亦或者只是英雄展现雄风气概的延伸之物。 真正的核心,乃是那使剑之人! “给你,好生收好,切莫将这把剑的消息泄露出去,否则会招来无尽的麻烦。” 苏小庸将刎颈递还给李莲蓬,同时叮嘱道。 心里虽然不信李莲蓬方才那个说辞,什么在东海之畔捡的,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只得暂且作罢。 她知道,眼前的李莲蓬和李莲花,一定身怀大秘密,极有可能和当年李相夷坠海的真相有关。 况且如今刎颈剑也现身了,这两人还都姓李,那么,其中肯定有一人是当年的李相夷! 她不傻,身为万人册苏文才的孙女,敢独身一人行走江湖,恰好证明她这个人很聪明。 只不过猜测便是猜测,她也不如何仰慕当年的少年天才李相夷。 毕竟,她没见过,苏家掌握着很多江湖人的信息,知道那些江湖传言,实际上与现实多有不实之处。 那六年前的成名人物李相夷到底值不值得她敬佩,还两说。 如今六年时间过去了,江湖上的后起之秀,比比皆是,如果一个个都要崇拜,她还不得累死? 她苏小庸不是那种花痴之人。 她此生最敬佩的人,是那种真正能够为江湖,为普通人做点什么的人。 比如她义兄关河梦,治病救人,医人无数;比如皇城的那四座酒楼,专门钻研食物,让世人能够品尝到以往不曾品尝到的美食:比如名匠榜上那些苦心孤诣研究劳作替代之物的工匠,能为天下人带来便利,这些才是她需要去崇拜的人或事。 还有眼前这个行事作风和所有人不同,却屡屡有善举的李莲蓬,这些,才是她苏小庸发自内心敬佩仰慕的人。 李莲蓬被苏小庸美眸中带着灼灼之意的盯着,不知为何,突然感到有些脸红耳热,心跳加速。 为了掩饰脸上的异样,他连忙转过身,朝着莲花楼大步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自顾自说道: “饿死了饿死了,如今天色已晚,到了晚膳的时间,小庸你先歇着,等我做一顿美食,等咱们吃过了晚饭,再赶路!” “噗……” 苏小庸看着李莲蓬逃也似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什么,俏脸一红,忍不住笑出声来,小声说道: “平日里总是脸皮很厚,一副登徒子的样子,没想到你竟也会害羞啊!” 第六十七章 还是叫我小庸罢 晚饭吃的并不复杂,还是面食,平平无奇地辣子油泼面。 辣子的主要食材是蜀椒、生姜、蒜等调味料切碎混合调制。至于热油,李莲蓬在乌龙镇一屠户哪里买的猪油,由猪油熬制而成。 宽面下水煮熟,盛到海碗里面,在表面铺一层辣子,淋一点柿子醋,然后将热油那么一泼,那香味,直接飘满了整个莲花楼。 苏小庸原本还很淑女的小口吃面,在看到李莲蓬的吃相后,按耐不住,也放开了,吃的大呼过瘾,对李莲蓬直竖大拇指,表达倾佩之意。 她原本是不怎么能吃辣的,可是这种面食她是第一次见,几经试探,很快便克服了不能吃辣的习惯。 李莲花则没表现出什么好吃不好吃的姿态,李莲蓬一问才得知,原来是李莲花这两日动用内力太过频繁了,体内的碧茶之毒屡次发作,导致他短时间内失去了全部味觉。 在这之前,李莲花还是能尝出酸甜苦辣的,只是不能细品而已。 无怪乎他做了六年饭菜,还是不堪入口。你不能过多要求一个几乎失去了味觉的人能做一手好菜,那就像给瞎子一本武功秘籍,让他背会修炼一样,过于强人所难了。 吃过了饭,李莲蓬给苏小庸准备了果酒,让她饭后用以解渴,可谓是贴心备至了。 果酒也是在乌龙镇上买的,价值不菲,度数不高,喝多了也不会醉。 而李莲蓬和李莲花二人,则喝的是一种名为乌龙酿的酒,度数略高,只喝了两口,李莲蓬便不喝了,借了苏小庸半碗果酒,剩下的乌龙酿全便宜了李莲花。 李莲花自己酿的烈酒所剩不多了,赶往扬州城的路上是不能酿酒的,只能勉强凑合一下。 吃饱喝足,喂了小白和狐狸精两只鸡,马儿也喂足了草料和水,借着天上明月,开始赶路。 夜间还是由狐狸精当领航犬,在前方带路,狐狸精自然是不知道路的,靠着李莲花发出指令来分辨方向。 而指令,也不是什么高深的信号,无非就是‘前方左拐’、‘右拐直行’之类的话,好在狐狸精听得懂,而马儿则听得懂狐狸精的‘汪汪’指令,一人一狗四匹马配合默契,一路走的颇为顺遂。 李莲蓬和苏小庸两人则坐在莲花楼的二楼,一人靠着栏杆而睡,一人毫无睡意,坐在木椅上凭栏而望,欣赏这夜间的沿途风景。 楼车行进速度不快,天亮的时候,差不多赶了不到百里的路。 途经一座小村庄。 赶早下田的农户,对这座造型别致的木楼,好奇不已,扛着农具,站在老远,对着这边小声指指点点。 “唔……天亮了?” 李莲蓬揉了揉眼睛,朝着四周看去。 只见远处的山丘之间,一个不大的村庄上方,炊烟袅袅。 “你醒了。” 苏小庸一夜未睡,精神头却还不错,看到醒来的李莲蓬,笑着打了个招呼。 “早安,小庸。”李莲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随口说道。 “早安?”苏小庸一愣,她不曾听过这种奇怪的词语。 “唔……”李莲蓬沉吟了一下,笑道:“就是问候语的意思,我们那边早中晚见面打招呼的常用语。” 他看向苏小庸,神色认真道:“你也应该对我说,早安。” 苏小庸神色莫名,见他如此认真,还以为真是什么了不得的习惯,有些不太适应的说道:“早,早安?” “早安!”李莲蓬眯眼而笑。 真好啊,一早眼睛睁开就能看到喜欢的人在身边,这种感觉不要太妙。 以后都该如此才是! 这般想着,李莲蓬看向远处那些农户,问道: “咱们这是到哪儿了?” 苏小庸摇了摇头,“不太清楚,我没走过这条路。” 两人从二楼下来,来到一楼,李莲花早醒了,正坐在窗前对着窗外怔怔出神。 “早啊,莲花,咱们现在这是到哪儿了?距离那扬州还远吗?” 李莲花回过神来,看向李莲蓬和苏小庸,笑道: “两位早。” “不远了,已到了扬州地界,距离扬州城还有二百多里,差不多还需要一日的路程。” 苏小庸诧异道:“这么快?” 她记得上次她从扬州赶往云泽县那边时,足足用了七八天时间呢,还是骑马! 李莲花笑了笑没说话,他绕路了,没有走那几条大家都知道的官道,而是走的一条鲜为人知的商道。 商人为了利益,需要赶时间,因此,会想方设法缩短货物运送过程的时间,他们昨晚走的便是一条路上有较多石桥的商路。由扬州和润州两家商队趟出来的一条路。 莲花楼并未在路上停下,从那些农户们眼前驶过,沿着土路,朝更远处行去。 两天后,扬州城。 苏小庸为了行事方便,又恢复成了女扮男装白面小生的打扮。 李莲花脱离了队伍,将莲花楼停在了一条街的街头,在长街拐角处支了张桌子,干回了老本行,行医治病去了。 李莲蓬没有跟着他去招摇撞骗,而是让苏小庸陪他一起,到附近去买上一座宅子。 这眼看冬日将近,莲花楼那栋四面由木头打造而成的小楼,可不怎么能够御寒。李莲蓬贯会享清福,大雪飘飘的在小楼里涮个羊肉火锅可以,要是陪李莲花一起挨冻,那绝对是不行的。 另外,他和李莲花不同,他需要一个靠谱的落脚地,这样他的富贵日子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一直跟着李莲花四处闲逛破案,刺激归刺激,好玩归好玩,可总不能一直过那样的日子,否则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啊! 这扬州城呢,是一座不可多得的繁华大城,李莲蓬便打算日后要在这里安家。 “买宅子是一件大事,要仔细挑选才是。” 苏小庸听完李莲蓬的想法后,沉吟了一下,道:“我在这里不太熟,咱们要想了解附近的房屋出售情况,需要到牙行找一名靠谱的牙人。” 牙人,也就是房屋买卖中介,专门从事田宅交易的经纪人,有个专业的名字,叫庄宅牙人。 除此之外,干这行当的人,还有驵侩、牙敏虚人、经纪、牙纪、牙子、牙商、牙郎、互郎、侩等等称呼,总之都是差不多一个意思。 “还请小庸帮我。”李莲蓬对着苏小庸长揖一礼,恬不廉耻的把买宅子的事情甩了出去。 苏小庸小声道:“不要叫我小庸,我如今是关河梦!” 李莲蓬立即改口,“还请小梦兄帮我。” 苏小庸:“……” “算了算了,你还是叫我小庸罢!” 苏小庸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无力的摆了摆手。 第六十八章 置办宅院苏帮办 这扬州城作为一座适居的商贸大城,为了生意便利,在此定居的富贵人家并不少,因此牙行也不难找。 两人在长街上有目标的寻了一会儿,便找到了一个门面不小的牙行。 “两位公子,可是要置办宅院?” 刚走近这家铺子,一个看着颇为机灵,身穿青色短褂,脑袋上戴着帻巾的年轻牙人,便笑脸迎了上来。 李莲蓬并未开口,全权交给了江湖经验丰富的苏小庸来应对,以免上当受骗,多花冤枉钱。 苏小庸先是上下打量这个年轻牙人一眼,笑道:“买宅子,不知阁下可有合适的推荐?” 这名年轻牙人先是双眼一亮,紧跟着连忙做起自我介绍, “小人姓王,名富贵,公子唤我小王便好。” 紧跟着,又道: “不知公子准备置办一座什么样的宅子?是常住,还是买来暂时用以歇脚的?” “王富贵?这个名字寓意不错。” 李莲蓬笑着接了一句,旋即看了苏小庸一眼,道:“当然是买来长住的。” “听公子口音不像本地人,敢问公子来自何处?” 牙人王富贵看向李莲蓬,恭敬问道。 身为牙人,王富贵自然有着察言观色的本事,否则也做不了这一行。 只一眼他便知,真正买宅院的,是这名身着锦衣的高个俊公子。 而眼前这位矮个子白面书生,口音一听就是附近金陵那边的,金陵距离扬州并不远,那边的繁华不比扬州差,甚至更胜扬州许多。 因此,买宅子用来长住,绝不会是眼前这个人! 这下反倒令李莲蓬惊讶了,这王富贵了得啊,一眼就看出他是真正的买主了? 苏小庸却是见怪不怪了,牙人这行当竞争异常激烈,没点眼力,在这一行根本混不下去。 不过李莲蓬并不想按套路出牌,似笑非笑的反问道:“来历不明就不能在这扬州城里买宅子了?” “公子可是误会小人了,小人也只是按照大熙律法行事,绝无冒犯公子的意思。”王富贵连忙拱手道歉。 苏小庸摆摆手,道:“且不兜弯子了,先说一说我们的需求罢。我们不要大的,二进三进的宅院都行,这房子也不要太老,要能够很快搬进去住的,位置也不要太过偏僻,不要太吵,不要凶宅……” 一连串的要求,从苏小庸口中吐出来,听得那王富贵冷汗直冒。 遇到行家了,这一听都知道对方肯定是知晓这牙行内幕的。 这江湖上,任何行当都是有着属于自己的门道。 不清楚的人若是贸然接触,上当了还会为对方数钱呢。 牙行也一样,某些凶宅荒宅,位置不好的宅院低价收来,凭借牙人的三寸不烂金舌高价卖出的事情屡见不鲜。 契书一签,想反悔都不成。 别以为这牙人一个个看着低声下气的,那是在宅院卖出之前,等签订了契约之后,再想反悔找牙人们的麻烦,可就不太容易了。 牙行都是有背景的,江湖的,官方的都有,幕后大掌柜,一般都是某个江湖势力的堂主。 扬州城更是如此,作为一个贸易之城,这里的房价一年一个样,因此,牙行这些中间商能够赚取的利润,则是相当恐怖的。 一座价值几百上千乃至上万两的宅院,一个转手,就是相当大一笔银钱到账。 大熙虽然对宅邸买卖有着严格的规定,可在一地江湖势力不弱于官方势力的情况下,这种强买强卖的情况还是屡禁不止的,只要不是太过分,闹出人命来,当地官府,便会心照不宣的任由这些江湖人处理。 毕竟,民不报官不究嘛。 要是闹到了官府,官府的态度也是各打两打板,最终和稀泥敷衍了事。 毕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契约都签了,黑字白字的,还闹个什么闹。 这里还是要抬出苏小庸“江湖第一包打听”这个名头,没办法,这名头实在是太好用了。 江湖百晓通,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别看苏小庸是一名女子,别看她扮上男妆,依然不掩粉面小生的气质,若是因此要小瞧于她,那是要吃大亏的。 江湖上的三教九流,几乎没有她不知道的。 万人册的孙女,岂能是俗辈? 有苏小庸在,李莲蓬省心不少,他怀里如今就还有一千三百八十两。 当然,是银票,现银这么多怀里也装不下啊。 这笔钱能在这扬州城买一座什么样的宅院,说实话,李莲蓬心里也没底。 不过,一千多两银子呢,想来最起码也得买个二进的院子吧? 这扬州城再如何繁华,总不能一座宅院就得五千两起步吧? 若是那样的话,他觉得自己还能在莲花楼里多住一段时日,冬日来临也不怕,无非多是费点功夫,用内力御寒罢了。 他常年习武,可还是会感觉冷的。 毕竟是人,又不是路边的石头,若是连热冷都感受不到了,那怕不是成仙了。 当然,不惧寒暑是肯定的。 否则他在寒山寺里十几年的晨练白做了。 不过,大冬天的,有温暖的被窝不钻,靠着体魄和内力硬撑着寒意,傻子才会做。 很显然,李莲蓬不是。 虽然苏小庸提出的要求很多,但对掌握着不少房源的王富贵来说,还是不成问题的。 很快,他便给出了三套宅院,供李莲蓬两人挑选。 “这一套三进院,在明康坊,附近住着不少达官显贵,贵人们喜静,因此这里平日里清静的很。隔了两条巷子便是坊市,有横竖两条长街,酒楼茶馆青楼赌坊应有尽有。” “这个不考虑!”李莲蓬还没说什么呢,苏小庸头也不抬,斩钉截铁地将这座宅院给排除掉了,连宅院具体样式规模都没听。 酒楼茶馆也就算了,青楼赌坊?那是正经人能去的地方么? 一个销金噬髓窟,一个十赌九输所,三教九流齐聚之地,住哪儿干嘛! 不自觉间,苏小庸已经把自己带入进去了。 嗯,半个女主人的那种身份。 在她看来,李莲蓬明显是初出茅庐,很多事情都不清楚,不想他因此学坏了。 “可是公子,这里……” 王富贵还待说,因为这里的宅院别看小,但它贵啊。 贵就能赚到更多赏金。 “本公子说了,这里,不考虑!” 苏小庸果然抬头,对王富贵怒目而视,语气中已经带上了火气。 “是,是……”王富贵见状,讪然一笑连忙指着下一处,道:“那公子再看看这一座宅院,同样是三进式的,在春阳坊,附近商贾云集,住的几乎都是外地人,在扬州这边做生意的,平时不怎么在这里住,因此也算颇为清静……” 苏小庸脸上这才重新露出笑容,“这座院子不错……” 李莲蓬背着手,装作俯身看图的样子,实际上,他的视线一直在认真挑选宅子的苏小庸身上。 对方在挑选宅子期间的一瞥一笑,乃至恼火的样子,在他看来,真真是好看极了! 第六十九章 今晚一起吃火锅 牙人王富贵介绍了三套宅子,其中明康坊那一套被苏小庸排除掉了,剩余两套,位置合适,且都是三进院,看户型还都不错,于是就准备去看看现宅。 在王富贵的带领下,先是来到了商贾云集的春阳坊。 “这处宅院原本是一位抚州来的商人,一个月前家中出了变故,便把扬州这边经营的生意都盘了出去,这座宅子就挂在了我们牙行名下出售。公子若是看上了,可直接就搬进去住,这些宅子我们牙行专门托了人,每隔三日打扫一次,是很干净的。” 拿着一串钥匙的牙人王富贵,絮絮叨叨的说着。 “先看过再说罢。” 苏小庸不为所动,语气淡淡的说道。 越是这样听起来很靠谱的宅子,里面的猫腻可能就越多。 这样一座三进式宅院,动辄便是数千两,对于寻常地那些富贵人家,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因此,如同牙人所说,每隔几日清扫,都属于牙行的本职所在,若是不经打理,那才不对了呢。 另外,判断一处宅院好与不好,不光要看其地理位置。 还要从房型、采光、用料以及宅院里具备的日用所需,比如,有没有吃水的水井;比如,院子里的排水如何,地势够不够高等等各方面去考虑。 最主要的,还是看风水格局。 堪舆之术,苏小庸虽不是太懂,可在爷爷苏文才身边耳濡目染之下,还是大抵能够看的出来的。 “就是那里了。” 牙人指着前方一处宅门,喜声说道。 李莲蓬和苏小庸抬头看去。 只见丈余外,有一座瞧着颇为气派的宅院,青砖黑瓦,红漆大门,门口一左一右摆放着两尊等膝高的石狮子,口衔石珠。 宅门的门楼较院墙要高出许多,上方是两排飞檐,雕刻有几只动物,李莲蓬也认不出来那是什么,一时间觉得颇为惊奇。 苏小庸看了两眼,道:“开门吧。” “得嘞!”王富贵小跑上前,拿钥匙将门锁打开,推开两扇厚厚的大门,对两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两位请进。” 苏小庸当先一步,走了过去,李莲蓬紧随其后。 跨过门槛极高的宅院大门,正对着大门有一块儿影壁,上方雕刻着一副富贵竹,看雕工,应当是出自大家之手。 李莲蓬下意识拍了拍胸口的银票,觉得这一千多两银子,怕是有点悬。 苏小庸也看了两眼影壁上的石刻画,旋即走过屏门。 “这里便是外院了。” 王富贵指着院墙角的一颗杏树说道: “这课杏树据说是那位商人从老家移栽过来的,每年杏花一开,花香飘满院。” 此时正值秋末,即将进入冬季了,杏树上面只有满头枯黄,随着王富贵这句话说完,杏树摇晃枝桠,不小心摇掉了几片枯叶,随风飘到几人脚边,王富贵顿时尴尬一笑。 外院看完,进入内院。 眼前豁然开朗。 这内院不小,种了两颗枣树,之所以一眼就认出了那两颗枣树,是因为枝头上面还挂着几颗干瘪的秋枣。 李莲蓬来到树下,屈指一弹,兴是因为够不着,才被留下的两颗干瘪后还有核桃大小的秋枣,便掉了下来。 李莲蓬一把接住,凑到嘴边咬了一口,果肉紧实,含糖量挺高,味道着实不错。 随即便把另一颗更大一些的,递给了苏小庸。 苏小庸看了他一眼,没接。 李莲蓬也不在意,将其塞进了自己口中。 王富贵还在前面讲述着,并未注意到这一幕,待他回过头来时,李莲蓬已经把枣核吐出来了。 看过了正堂、厢房、后院,又从抄手游廊绕了一大圈之后,李莲蓬颇觉满意。 这宅子不大不小,暂时勉强够住了,符合他期待中的样子。 到时候,雇几个丫鬟婆子,再雇几个两个机灵点的管家下人,李莲蓬就可以过上他一直期待着的老爷生活了。 宅院看完,接下来就是要商谈价格了。 一问才得知,这座宅院竟然要价三千两! 李莲蓬当场就要转身就走,被苏小庸不动声色的拉住了,她看向那王富贵儿,不悦道: “三千两?扬州城这边的宅子,难不成比金陵还要贵不成?你这牙人好不实诚!” 王富贵赶紧抹了抹额头的汗,弓背弯腰忙不迭道: “公子这可误会小人了啊,这房价都是牙行确定好了的,小人只是按照原牙行定价报的啊!” 苏小庸不为所动,“两千两,若是同意就签契书,若是不同意,我们就再换一家。” 李莲蓬饶有兴致的看着苏小庸砍价,一刻钟之后,那牙人王富贵终于妥协,愿意以两千两成交。 李莲蓬心道,这房产中介果然是黑啊,差一点就要被骗一千两了! 转念一想,不对啊,他现在只有一千多两,苏小庸知晓的,那剩下的这六百多两怎么办? 李莲花也很穷,他那里最多只有五十两,杯水车薪啊。 苏小庸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那意思很明显,缺的钱她会补上。 李莲蓬当下欣慰不已,还是老婆知道心疼我啊,这还没过门呢,就愿意和咱一起出钱买房了。 未来若是成家,由她操持家里,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红火! 李莲蓬已经开始畅想美好未来了。 …… 在扬州城这边购置宅子所需的手续说起来不复杂,可也需两日,不过有本地的牙行托底,最迟后日,李莲蓬就能搬进去了。 看完宅院,谈好价钱,到牙行交完定金,天色已经不早了。 离开春阳坊,赶在日落之前,来到了李莲花的小楼这里。 李莲花摆摊看了一天病人,神色看起来很是疲惫,看到两人,问道: “如何?可有找到合适的宅子?” 李莲蓬点了点头,得意洋洋道: “那是自然,你也不看看是谁出马的!” 说着,看了一眼一旁的苏小庸。 苏小庸白了他一眼,虽是男子装扮,可在李莲蓬看来,依旧风情万种可人的紧。 李莲花见两人毫不掩饰的打情骂俏,神色温和地笑了笑,“那便好。” 他对李莲蓬要在此地落脚之事,心中也是颇为复杂的。 从一开始,对方赖在他这里不走,再到后来,和盘托出身份来历,他反倒不希望他走了。 亲人在旁,不管真的假的,终归是能让人安心不少的。 “今日心情好,咱们今晚一起吃火锅吧!”李莲蓬神情振奋,很是突兀的提议道。 “火锅?”李莲花神色茫然,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倒是苏小庸,一路上李莲蓬已经和她说了,有那么一种美食,特别适合在冬季吃,叫做‘火锅’。 李莲蓬面露神秘之色,道:“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第七十章 掘地三尺找到他 李莲蓬脑海中有关吃喝的记忆很多,包括详细的做法。 比如之前的炒菜,以及各类面食,每当他饿极了之后,这些食物的相关记忆便会纷踏而至,从脑袋里冒出来。 李莲蓬又是个动手能力极强的吃货,总能在这个物质紧缺的古代世界找到合适的代替品。 例如,火锅底料。 随着李莲蓬说完,约莫半刻钟之后,一个身着布衣的年轻人,身后跟着两个扁担挑着箩筐老农,来到了莲花楼前。 三人先是惊奇的看了一眼这座精致的小楼,紧跟着便朝着身材高大的李莲蓬打招呼道: “李公子,东西给您找来了。” 领头的布衣年轻人,正是白日里带李莲蓬们看宅子的牙人,王富贵。 “太好了!” 李莲蓬见状,很是高兴,探手入怀。 然而下一刻,李莲蓬的脸色微僵,有些不太自然起来。 遭了,他没钱了! “那个,莲花啊,借我十两银子,我付个钱先!” 李莲蓬转身看向弟弟。 看着伸手朝着自己要钱的李莲蓬,李莲花当即脸庞一黑:“……” 说好的请我们吃火锅呢?! 原来你没钱啊! 他今日开张不太顺利,附近有个新开张的医馆,相较于他这个街头的江湖游医,医馆里的郎中更值得别人信赖。 摆摊时一个没注意,位置没选好,以至于他从午时到现在,也就看了两名病人。 刚好赚了十两! 犹豫了半天,李莲花才在几人的注视下,面露幽怨之色,不情不愿的从腰间束带里掏出两枚小小的银锭。 “我只有这十两了……” “无妨。”李莲蓬一把夺过,道: “明日我带你去赚一笔大钱!” 将银子抛给王富贵,李莲蓬诚恳道谢, “富贵儿啊,劳烦了。” “不妨事不妨事。” 王富贵双手接过银子,咧嘴说道,看向李莲蓬的眼睛都在发光。 这位李公子的银子是真好赚啊,帮忙跑个腿都是十两银子的打赏! 出手如此阔绰,日后必成大事! “李公子,以后若有需要,还请一定要知会小人一声,小人对这扬州城可是熟悉的很哩。” “晓得了晓得了,你们且去罢。” 李莲蓬摆了摆手,开始赶人。 他此刻的心思已经在火锅上了。 待王富贵等人离去,李莲蓬开始忙碌起来。 这第一件事呢,自然是先熬制火锅底料。 “牛油、蜀椒、葱姜蒜、八角、香叶、白扣、花椒、香菜、蔗糖、千里香、香茅草、草果、桂皮、还有小茴香……嘶,这里没有辣椒啊……” 听着李莲蓬在哪儿嘀嘀咕咕,苏小庸忍不住心中好奇,蹲下身来,双手托着下巴,一双美眸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摆弄的这些东西,不由问道: “你这是……在熬制中药么?” “熬什么中……呃……”李莲蓬有些急躁,见是苏小庸,语气一转,嘿嘿一乐,歪头道:“你猜猜看,这些东西最后能做成什么?” “嗯……”苏小庸颦眉沉思一下,实诚地摇了摇头,“不晓得。” 女子身上淡淡的体香飘来,萦绕在鼻间,李莲蓬心中那股急躁感顿时便淡了。 没辣椒就没辣椒吧,有这些材料,熬制的火锅底料,想必味道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等会你就晓得了!” 李莲蓬说罢起身,从莲花楼里拿出李莲花的那口铁锅,在楼前的空地上支了起来。 架柴烧火,铁锅烧热,倒入牛油,而后,分别倒入那些在他下锅前就已经用内力清洗干净了的材料。 半刻钟之后。 “好香啊!” 搬了一张小板凳在一旁坐着看李莲蓬捣鼓的苏小庸,吸了吸鼻子,满脸陶醉的说道。 李莲花也凑了上来,俯身看着铁锅里的东西,皱眉道:“这就是火锅?” 铁锅下面架着柴火,有火有锅,火锅? 弯腰拿着铁勺不停翻搅,额头出了一层汗的李莲蓬抬头看了一眼这个愚蠢的弟弟,道:“这是底料!” “哦。”李莲花淡淡哦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他今日味觉恢复了一些,也嗅到了空气中的辛辣以及香味。 李莲蓬却不想他这么悠闲,转头喊住他:“等等,你把那些菜拿个水桶清洗一遍。” “啊。” 李莲花应了一声,慢悠悠的去了。 李莲蓬摇了摇头,李莲花有时候表现出来的性子,让他很怀疑他这六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和传闻中雷厉风行,行事果断的李相夷,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怪不得死不承认是李相夷,就他现在这个样子,说出去谁会相信他就是那个桀骜不驯的李门主? 底料熬制好之后,就差不多要开吃啦! 倒上水,把那张小木桌搬来,所有洗过的新鲜蔬菜摆放在上面,李莲蓬找来菜刀,手起刀落手起刀落,两块儿牛肉,一块儿羊肉便被他切成了肉片。 这扬州城不愧是江南有名的大城,牛肉在这里并不罕见。 江湖人大碗吃酒大口吃肉,这里的肉就是牛肉。 据王富贵所说,在城外一家庄园,专门有一个江湖势力是养牛的,城里不少酒楼食肆,餐桌上所用的都是人家的牛肉。 当然,是暗中养的,按照大熙律法,耕牛是严禁宰杀的,就是那些病死的耕牛,普通百姓想要吃进肚子里,也是要在衙门登记报备的,否则便犯了大熙刑法。 不过,还是那句话,民不报官不究。 大熙各州各地,吃牛肉的人屡见不鲜,真要上纲上线,这大熙的朝廷官员什么事也不用干了,就坐在堂前审理耕牛案吧。 因此,朝廷在大多数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每年下面的税收不减,朝廷就不会大力去管这些,口腹之欲,各个衙门的老爷们也是有的。 逢年过节,谁家不吃肉? 在这个猪肉不上桌的时代,上层人首当其冲吃的便是牛羊肉。 “来,小庸,这第一口先给你吃,尝尝我做这火锅好不好吃。” 李莲蓬拿起筷子,给苏小庸的碗里夹了一块儿牛肉片,苏小庸早已食指大动,馋的快要流口水了。 当即没有拒绝,小心翼翼夹起来,放进口中。 然后…… “斯哈……好,好辣啊!” 苏小庸眸子瞪圆了,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小手在嘴前快速扇风,一边吸溜,一边还赞叹着: “但是也好好吃啊!” 李莲蓬那张原本有些紧张的英俊脸庞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被喜欢的人认可,真是一件开心的事啊。 ———— 扬州城没有宵禁。 当今的大熙皇帝,自认他统治的大熙国,是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 因此,从来不像其他帝王那样,到了夜间,在特定的时间,施行宵禁。 李莲蓬等人,便在莲花楼外,安心吃火锅,一直吃到了约莫子时。 正当几人满足了口腹之欲,准备歇息之时,不远处的街角传来了咆哮声。 “贼人休走!” “恁娘!别让他逃了,今晚哪怕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我找出来!”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悄悄溜进了莲花楼,这一幕,恰好被吃饱喝足,站起来伸懒腰的李莲蓬眼角余光瞥见。 第七十一章 江湖侠盗季白歌 鬼鬼祟祟的黑影个头不小,看身形,应当是个男子。 结合不远处的喊杀声,李莲蓬不动声色的重新坐下,并且给李莲花和苏小庸两人传音道: “楼里来了位客人,咱们先坐着,别惊动了他。” 李莲花闻言神色不变,摘下腰间酒葫自顾自饮酒。 火锅太辣了,他觉得原本不太灵敏的味觉,都被今晚这顿火锅带来的辛辣,刺激的恢复了不少。 至于摸进莲花楼里的人,他没太在意,有他这个兄长在,无论那人是躲避灾祸,还是偷窃东西,都逃不脱的。 苏小庸则是在听到传音后愣了愣,这是李莲蓬第一次给她传音,感觉很古怪,又觉得颇为神奇。 明明听到耳边有人说话,可分明两人离她都较远,也没看到谁张口说话。 她转头看向火光映衬下正在对她挤眉弄眼的李莲蓬,点了点头。 对于李莲蓬口中的“客人”,她没有过多好奇,无外乎是个江湖人而已。 她此时有些吃撑了,坐着不想动,于是便撸起袖子,左手食指轻轻揉着右手腕上的内关穴,用来改善消化。 李莲蓬见状,微微诧异了一下,有样学样,只是觉得好玩。 李莲花吃的少,不过也是感觉有些撑的,他想了想,将十根手指交错握在一起,手腕摆动,同样作用于内关穴。 这时,一行人举着火把,气势冲冲的过来了。 为首之人,手握单刀,刀刃在火把照耀下,闪着寒光,开口问道: “你们可曾见过一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贼人?” 听这声音,方才气急败坏,张口骂娘的就是此人罢? “哦,没看见什么贼人啊?”李莲蓬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盯着一身黑衣的问话者,若有所思说道: “这下看见了……” “你!” 为首那人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这意思是他们是那贼人? 眼睛一瞪,凶相毕露,脸上横着的一条刀疤使他看起来颇为狰狞,冷笑连连: “好好好!” 在他身后一个手持双垂的汉子上前一步,两锤一碰,指着李莲蓬怒斥道: “大胆!瞎了你的狗眼!” 他指着身旁的刀疤脸汉子, “我们乃堂堂风火堂的弟子,这位是我们风火堂执事黄友善黄执事,岂容你如此言语侮辱?!” 言语落罢,只见那坐在火堆旁的英俊男子啊了一声,恍然大悟道:“原来是风火堂的黄执事啊!” “哼!知道便好!” 手持双锤的汉子得意的昂了昂头, “快道歉!” 李莲蓬站起来摇了摇头,“道歉?为什么要道歉?” 一副很无辜的模样。 “好好好!”那个刀疤脸黄友善,已经按耐不住暴怒,双脚蹬地,持刀爆冲了上来。 然后…… 又以非常快的速度,倒飞而去,越过持双锤的汉子,轰然砸入人群。 一片慌乱中,不知是谁手里的火把,点燃了一名弟子的衣襟,众人连忙灭火,待火灭掉再转头看向那个行凶之人时,对方已经走到手持双锤的黄海涛面前了。 “你这锤子不错,借我砸个核桃可好?” 黄海涛只觉得眼前一花,还未反应过来,左手的那只大铁锤便被对方轻易夺了去。 他竟真的不知从哪儿摸出一颗核桃来,小心翼翼放在了黄海涛右手举在身前的锤子上,然后扬起手里的铁锤,重重砸下。 “钆——” 一声怪响,黄海涛手里的铁锤便碎裂开来。 “呀!”黄海涛眼中的俊美年轻人一声惊呼,“不好意思哈,弄坏了你的锤子,这颗核桃赔你,莫要生气。” 说罢,将手里的铁锤锤柄塞回他手中,并将那颗完好无损的核桃也一同塞进了他怀里。 转身朝着火堆旁走去,背对着风火堂一众,摆手道: “我们这儿没什么贼人,你们到别处再找找吧。” “……走!” 风火堂的人再蠢,此时也通过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得知,他们这是碰上高人了,当即不在啰嗦,搀扶着人事不省的风火堂执事黄友善,一句狠话都没敢放,就匆匆溜走了。 李莲蓬摇了摇头,“还算有点眼力见。” 旋即朝着不远处的莲花楼说道: “出来吧。” 方才这一幕,隐藏在莲花楼里的那个人看的一清二楚。 知晓自己的踪迹已经暴露,黑影犹豫再三,还是从楼里走了出来。 “多,多谢几位侠士出手相助,在下……妙手空空季白歌。” 此人相貌堂堂,眉宇之间也无奸诈淫邪之意,反倒显得堂堂正正。 不过李莲蓬还是从他一双极亮的眸子里看到了狡猾的神色。 李莲花看了过来,讶然道:“侠盗妙手空空?” 原来被风火堂追杀的人是这个江湖上颇有盛名的神偷。 季白歌讪讪一笑,拱手道:“不敢当不敢当。” 苏小庸也起身,来到李莲蓬身边,看向这名黑衣男子,小声给李莲蓬解释道:“此人在江湖上颇有侠盗之名,轻功身法了得,乃少林俗家弟子,一身金钟罩同样了得,自称妙手空空,有神偷之称。” 李莲蓬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小声回道:“这人这么厉害呢?” “嗯嗯。”苏小庸点头。 李莲蓬记得这个人,在原本的剧情中,和李莲花相识,被风火堂的人打伤后,以龟息假死脱身,从而引出了刚刚从百川院骗了刑探身份的方多病和李莲花相识。 只不过,自从他下山之后,一切都提前了。 方多病这小子因为小姨何晓凤仰慕李莲花,提前偷溜出了天机山庄,他们刚好在这扬州城撞上上通过盗取施家秘籍发家不到两年的风火堂,和功臣妙手空空闹翻了。 一切都是如此的巧妙。 “这位神偷,你偷了方才那些人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大张旗鼓的追杀于你?” 李莲蓬开口问道。 季白歌神色一滞,“这……” 随即咬了咬牙,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正是这本秘籍。” 他一副失算了的沮丧神情,道: “当年我受到风火堂如今的堂主封不觉的委托,前往施家盗取这秘籍,听封不觉信誓旦旦说,他以后发家了,一定会行侠义正道之事,谁知这厮发家之后竟然违背诺言,这几年风火堂恶名越来越盛,死在他们门人手下的江湖人不计其数。” 他看向李莲蓬,恨恨道:“上个月,他们还把我的一位同门师弟给抓了,虐杀至死,我气不过,就准备把前年偷来的秘籍,重新偷出来,还给施家……” 第七十二章 不干人事风火堂 听完季白歌绘声绘色的叙述之后,几人听明白了。 原来,这扬州城中近两年新崛起的一伙江湖势力,风火堂,近段时日净不干人事,惹的江湖人哀声怨道,这位江湖侠盗季白歌实在看不过去,就上门找人家麻烦了。 然而,对方人多势众的,已然成了一方有头有脸的江湖势力,又提前有防备,江湖人称“妙手空空”的季白歌,虽然成功从那风火堂将那本武功秘籍偷了出来,却还是不慎让对方一名执事察觉了。 因此,逃无可逃之下,见到这街头大半夜有个小楼还亮着灯,就想着来躲上一躲。 听完他的话后,李莲蓬看了一眼李莲花,心想不愧是能和李莲花交朋友的人,虽然是一名令人不耻的小偷,可既然有侠盗之名,想来也坏不到哪儿去。 他看了看锅里还在咕嘟咕嘟冒泡的汤底,以及桌子上剩余不少的蔬菜,问道: “这位神偷兄弟,你吃饭了没?” “……啊?” 季白歌愣了愣,没想到对方突然会问这个问题。 下意识顺着李莲蓬的目光看去,同时吸了吸鼻子,心道好香啊,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一声。 “没,没顾上……” 他是真没顾上,为了踩点,他在风火堂附近暗中蹲点三天三夜,今晚终于被他给找到了一个机会,却还是在得手后被对方发现了,仓皇逃命之际,哪儿还能顾得上吃喝啊。 “这里还有不少菜,我们吃不掉了,扔了也浪费,若是不嫌弃的话,你凑合着吃点吧。” 李莲蓬当即发出了邀请,一个会少林绝学金钟罩和龟息功的侠盗神偷,日后说不定能派上用场,这种江湖能人该结交。 李莲花也笑着发出了邀请,“若季兄不嫌弃,就吃点吧。” 火锅味道不错,李莲花又是个喜欢分享美食的人,到了他的莲花楼,只要对方不是什么凶恶之人,来者即是客。 “那,那多谢了。” 季白歌原本心中还有些警惕,可一联想到对方刚才的手段,那种警惕就荡然无存了。 那等诡异身法,连他这个擅长轻功身法的人都没看清,可想而知,若是对方对他有恶意的话,他也是逃不掉的。 不如接受对方的好意。 关键是……他实在是太饿了,根本跑不动,否则也不会被那些人轻易追到行踪。 见对方识趣,接受了好意,李莲蓬很开心。 一般来讲,他自己做出来的美食,他都是愿意分享的——在他吃饱喝足之后。 看到别人发自内心的称赞他的手艺,同样是件很受用的事情。 …… “嘶哈嘶哈,好辣!” 季白歌端着碗一边吃的满嘴流油,一边惊奇的说道: “在下走遍大江南北,从来未曾吃货这般古怪且美味得食物,公子手艺当真了得!” 李莲蓬搬来一张小板凳,坐在一旁,摇头晃脑,神色颇为自得, “那是当然,这火锅啊,在这大熙,也算是头一份了,你今日能尝到,说句实在话,那是荣幸!” “荣幸荣幸,敢问兄台大名?” 季白歌下筷如飞,却依旧不影响说话。 “江湖散人李莲蓬。” 李莲蓬介绍了一句,指着一旁的李莲花道:“这位乃是这座莲花楼的楼主李莲花。” 又看向身旁的苏小庸,有些犯难了,该怎么介绍呢?乳燕神针关河梦?还是江湖第一包打听苏小庸? 苏小庸似乎看出了他脸上的难色,抱了抱拳,自我介绍道:“在下苏小庸。” 李莲蓬从来没有待人如此亲善过,听闻对方身份后,还热情请对方坐下吃饭,苏小庸虽然不知道李莲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却还是如实报出了自己的真实名号。 “李兄,李楼主,苏公子,今晚有幸结识三位,在下……” 季白歌放下碗筷,郑重其事的朝着李莲蓬三人拱了拱手, “在下荣幸至极!” “莫要客套,先吃饭先吃饭。” 李莲蓬催促道:“吃完了饭,咱们再详谈。” 他之前和李莲花所说的一桩挣钱大生意,就是和风火堂有关。 在这扬州城,他就知道风火堂这么一个江湖势力。 原来的剧情当中,这妙手空空和李莲花密谋,偷了风火堂的什么东西,被之前那个手持双锤的汉子,带人打成了重伤,躺在棺材里以龟息功装死,等着李莲花施针相救。 如今他和李莲花虽然刚认识,可却还是可以密谋的。 这风火堂既然这么早就开始不干人事,那他敲诈起来也就毫无心理负担。 加上今晚这么一出意外,上门找事的理由就更足了。 在三人的注视下,季白歌有些不自在,可这火锅吃着又辣又香,实在是太过瘾了,也就任由他们看着。 吃饱喝足,季白歌辣的满脸大汗,却是一副格外满足的神情。 看向李莲蓬,“不知李兄想要知道些什么?” “就说说这风火堂吧,将你所知道的都说一说。” 李莲蓬笑呵呵的说道。 季白歌沉默了一下。 说起来,这风火堂之所以暗地里在这扬州城兴风作浪,为所有江湖人所厌恶,跟他有很大关系。 若非他当年听信了那封不觉的一番说辞,从施家偷了一本秘籍,让那厮有了集结帮众的底气,也不至于让这样一个心术不正的人,领着一群江湖恶人发展壮大。 见对方期待的看着自己,季白歌以为对方被他方才一番说辞打动了,想要找风火堂的麻烦,毕竟对方和他素未平生,却愿意出手帮他一把,应当也是心怀大义的侠义之辈。 于是,便将自己所知晓的,有关风火堂的消息,娓娓道来。 …… 翌日清晨。 风火堂,正堂。 “废物!连个贼都抓不住,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吃的?!” “堂主,实在是那贼人轻功了得,我们派了三百多名弟兄,在这西城找了一整夜,都未曾发现对方的踪迹……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昨晚我们还遇到了一个高人,黄执事被那人刹那打成了重伤,至今未曾醒来……” 手握一个锤子的黄海涛,丧眉搭眼的站在一个大马金刀坐在太师椅上,面色威严,身穿锦衣的中年男子面前,说道: “那人相貌年轻,身法古怪,更是身俱大力,一把就将堂主您赠予弟子的天宝流星锤弄碎了一柄……” 风火堂堂主封不觉闻言,看向这个心腹爱将,见他手中,确实少了一柄铁锤。 当即勃然大怒,“真是废物,你没报本堂主的名号么?” “报,报了……”黄海涛支支吾吾说道,有些不敢看封不觉。 “他说什么?” “他说风火堂算什么东西……” 这自然是他编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激怒堂主,把丢失帮派秘宝的怒火从他身上转移。 “该死!” 封不觉怒骂一句,豁然站起。 他信了黄海涛的话。 只因他们风火堂刚刚崛起不久,不少没有吃过苦头的江湖人,都不肯买他风火堂的账。 还需杀鸡儆猴,让他们见识一下风火堂的雷霆手段才行! “风火堂众弟子听令!” “是!” “传本堂主命令,今日我们什么事都不做,就找那个昨晚打伤黄执事的年轻人高手,抄家伙!” 他从太师椅上抽出一把长枪,指着黄海涛, “你,带路!” 黄海涛有些不太情愿,可在堂主封不觉的注视下,还是答道: “是,堂主……” 正当此时,堂外传来了喧哗声,一名弟子惊叫着,从外面倒飞进院中。 一道年轻的声音随之从堂外传来。 “封堂主不用大费周折了。” 第七十三章 是他们先动的手 待话音落罢,一个身穿锦袍,面如冠玉,风度翩翩的年轻男子,闲庭信步走了进来。 封不觉看着来人,双目一凝,反倒冷静了下来,手中长枪往地上“咣”地一杵,问道: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不才不才,在下一介江湖散人,李莲蓬。” 李莲蓬敷衍的拱了拱手,笑呵呵的自我介绍道。 “江湖散人李莲蓬?”封不觉疑惑皱眉。 这个名头他并未听过,随即看向身前的黄海涛。 黄海涛看到来人后,下意识哆嗦了一下,往封不觉身后藏了藏, “堂主小心,昨夜就是此人,将黄执事打伤了……” 封不觉眯了眯眼,没在意这名属下的这番小动作,转头看向李莲蓬,冷笑一声, “当真好胆!本堂主还待派人找你去,你却是自动送上门来了!” “胆量,在下自然是有些的,昨夜我们吃饭吃的好好的,被封堂主你的这些弟子上门搅和一通,在下是一晚上没睡着,失眠了,后来越想越气,就想着今日上门,找封堂主你讨要个说法。” 嘴上说着生气,可李莲蓬那张英俊的脸庞上却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 深仇大恨自然是没有的,昨晚他又没吃亏,挨揍的是风火堂的人。 不过既然要找麻烦、敲竹杠,还是需要找个由头的。 毕竟,这风火堂好歹是为非作歹的一方江湖势力,不能太过轻慢了。 “呵呵,哈哈哈哈!” 封不觉先是一愣,旋即气极而笑, “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 他指着自己,面色狰狞问道:“你找我讨要说法?” 李莲蓬诚恳的点点头,“还请封堂主给个说法,不然我这一生气,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咣!” “既然你想要个说法,那本堂主就满足你!” 只见封不觉狞笑一声,将手中那杆长枪往地上使劲儿一杵,下方的青石砖碎裂开来,他双眼瞪着李莲蓬,大喝一声, “来人!” 哗啦啦—— 待他话音落罢,大堂后方,陆陆续续窜出来了二三十名精壮小伙,将李莲蓬团团包围。 这些人俱穿黑衣,体型高大雄壮,手持刀剑棍棒,面容冷峻凶残,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和李莲蓬在这堂外随手打晕的那些普通风火堂弟子不同,一看就是精英中的精英。 “众弟子听令,这位李公子来我风火堂讨要说法,你们便如他所愿,好好的给他个说法!” 封不觉狞笑着说完,竟是又坐回了太师椅上。 很显然,这些耗费心血培养的真正嫡系,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看着突然出现的这些人,黄海涛也振奋起来,和他们这些弟子不同,这三十名弟子,乃是风火堂在这江湖势力诸多的扬州城立足的根本,不少江湖高手都在这些人手上吃了大亏。 他们杀人无数,轻易不会露面,一旦被召唤出来,就必然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经常被堂主命令,去干一些不能亮在台面上的脏事。 看来今日有好戏可以看了。 黄海涛兴致勃勃的看着,脸上适当露出了和堂主一样的残忍笑意。 虽然心中有些不忍,可既然对方如此不识趣,昨夜伤了人不逃不说,还敢单枪匹马地找上门来,那就是不知死活了。 对于不知死活的人,心中犹有一丝善念,还从未杀过人的黄海涛,也不会心生怜悯。 否则,就是对他身为风火堂弟子身份的不尊重。 李莲蓬看了看围在四周的风火堂弟子,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浓重的杀意。 杀意这东西看似虚无缥缈,可内力深厚五感敏锐的人,一般还是能够感受的出来的。 李莲蓬撇了撇嘴,知道这钱不好挣。 虽然来的时候,已经有了必定会动手的觉悟,可真事到临头了,还是会觉得麻烦。 “大伙儿都别杵着了,一起上吧,我赶时间。” 李莲蓬话音刚落,距离他最近的一名风火堂弟子,便一步上前,举起他手中的狼牙榜,重重朝着李莲蓬脑袋砸了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李莲蓬站在原地动也未动,任由那布满尖锥的狼牙榜砸在脑袋上。 “嘭!” 一声闷响,这名弟子手里的狼牙棒被一股反弹力震的脱手而飞,砸在了身后错不及防的一名弟子头上,那个倒霉蛋晃了晃身子,脑袋上涓涓流血不止。 伸手在额头上一抹,眼睛一翻,扑腾一声,倒地不起,不知是死是活。 见状,其他人顿时被激发了凶性,纷纷持着手里的武器,攻了上来。 他们本就是封不觉圈养的,杀人无算的打手、死士,闻到血腥味之后,更加兴奋了。 一时之间,场间热闹无比。 将体内般若龙象功附在体表的李莲蓬站着不动,仿佛脚下生根,任由这些风火堂的弟子攻打。 十几个呼吸之后,三十名手上染血无数的风火堂精英弟子,便纷纷倒地打滚,哀嚎不止。 这怨不得旁人,他们身上的伤,都是身边的同伴弄伤的,李莲蓬只是站着让他们打而已,谁知道他们竟当着他们堂主的面,自相残杀起来了。 你刺我一剑,我砍你一刀,你打我一棍,我反手就是一棒子,场面混乱无比…… 封不觉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浑身发抖,不是吓得,而是气的。 这些废物,竟然连半刻钟都撑不住,枉费他在他们身上下的血本, “住手!” 封不觉惊怒,不由大喝一声。 不过,他这话明显喊晚了。 他所有的倚仗,此时都躺在了地上,不是抱着被同伴不小心造成的伤,痛苦呻吟,就是捂着被震的七零八落的内脏经脉,大口喘气。 他们是死士,不是死人,也是会疼、会惧的。 此时哪怕是有余力,伤的不那么重的,也不愿意起来,面对眼前这个诡异的男人。 之所以觉得诡异,是因为虽然他站着不动,任由他们齐齐攻上,刀剑棍棒拳脚伺候,自身稳如磐石,毫发无损不说,身上还会有种古怪的反震之力。 比所谓的金钟罩铁布衫还要恐怖! “封堂主,你也看见了,是你的人先动的手。” 李莲蓬云淡风轻的弹了弹胸前的脚印,满意笑道: “这下物证也有了。” 他故意露出了几个破绽,让这些人在他的衣裳上弄出点痕迹,证明是这风火堂在欺负他,而不是他欺负他们。 虽然事实确实是他在欺负人,但所有的证据都在显示他的——无辜。 “阁下究竟想要如何?!” 封不觉色厉内茬的说道,紧张的攥了攥手中的长枪。 他的武艺自然是不俗的,否则也创建不了这风火堂,成不了这堂主。 可哪怕是他,面对这三十名嫡系齐上,也要小心应对,一个不慎也得命丧当场,断然不会如此轻松。 对方这身古怪的古怪功夫,让他极为忌惮。 和别的弟子不同,他见多识广,看出这是内力深厚的表现。 任你招式尽出,我自屹然不动! 这是武功大成的武道宗师,才会有的手段啊! 踢到铁板了! 这是封不觉的第一反应。 “咕咚……” 瞪大眼睛的黄海涛回过神来,吞咽了一口唾沫,心脏飞快跳动,双腿发软发麻,虽然还隔着丈余远,可昨晚对方给他的那种无形压迫感,还是朝着他压了下来。 随着封不觉问完,李莲蓬上前一步,负手笑道: “我来这儿的目的很简单,讨要个说法的同时,顺带着让封堂主你吃个教训。” “封堂主需知,在这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善恶呢,终有报。” 第七十四章 该跪那些无辜人 见封不觉面露茫然不解之色,李莲蓬叹了口气,道: “说白了,在下啊,就是专门来你们这风火堂砸场子的。” 封不觉脸色阴沉不定,江湖人砸场子这种事情他见的多了,在风火堂草班初创的那一年,不少当地江湖势力上门来找麻烦,最终都被他带着人打服了。 至于那些不服的,都横尸当场,被他命人剁碎投河喂了鱼,尸骨不存。 封不觉阴险狠辣,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但他此时,却觉得颇为荒唐。 对方只一人,就敢上门砸场子。 而且还有着宗师一般的神秘手段,只是简单站在那里,他都没有勇气朝对方出枪。 他有种错觉,一旦他朝对方递出长枪——就收不回了。 收不回的怕不只有他手里这杆神兵榜榜上有名的游龙枪,还有不可挽回的局势。 犹豫了片刻,封不觉果断认错道: “我封不觉认栽,此次是我们风火堂错了,阁下若是要……要个说法,我这风火堂但凡有的,都会尽量的满足阁下!” 李莲蓬对于封不觉的认怂,并不是很意外。 来之前神偷季白歌就曾说过了。 这风火堂堂主封不觉,是个擅长投机取巧、懂得巧言善辩、贯会谋划计略的家伙,不是那种满脑子肌肉的江湖莽夫。 否则也不会凭借着一本偷来的武功秘籍,在极短的时间内横空崛起,成为这扬州城里数一数二的江湖势力,称霸一方。 这风火堂面子功夫做的极好,与许多生意人都有生意上的来往,对城里的百姓也不差,不会随便收取保护费。 唯一苛待的就是那些独来独往,或者是没有身份背景,在这江湖上无依无靠,单打独斗的江湖人。 李莲蓬闻言却是摇了摇头,“封堂主说笑了,我怎么会要你们风火堂的金银珠宝房产地契呢?” “我就只是上门砸个场子,讨个说法而已,你千万不要想太多。” 封不觉听他这么说,已经想了很多了。 金银珠宝,房产地契? 这厮当真是狗胆,真敢说啊?! 野心真够大的! 封不觉内心破口大骂,恨不得一枪把对方捅死,可面上却很快露出了谄媚的笑容,把一旁的黄海涛都看愣了。 这……威风八面不苟言笑的堂主,竟然也有这样的一面? 黄海涛加入风火堂的时间短,还不到一年,是经过他二堂叔黄友善的这层关系,进入的风火堂。 之所以受到重用,主要还是他心眼子活泛,擅长和那些生意人做生意,能挣钱。 在他的眼中,堂主封不觉一直都很‘疯’,对旁人从来不假以颜色,张口闭口,动辄就是杀人全家,杨风火堂声威。 而且他杀起人来,也从来不会手软,否则也不会令风火堂所有弟子对他心生畏惧。 今日堂主脸上的神色,这样快的转变,他是没有想到的。 前一刻还在打生打死,下一刻就服软求原谅了。 “阁下想要这扬州城哪儿块儿地,哪做宅子?” “阁下放心,但凡阁下放话,我风火堂一定会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帮阁下拿到!” 封不觉此时想尽快平息此事。 眼前这人不好招惹,一不小心,他这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一切,怕是就要当场倾覆。 虽然听起来很可笑,可封不觉心里清楚,一个江湖势力最怕招惹的就是这种武功奇高的过江龙,他们多是一些武艺高绝的江湖人,平常看不出什么,一旦有江湖势力不小心招惹了他们,处理不当的话,那将会迎来对方不死不休的纠缠,直到这个江湖势力覆灭。 他以前也是泥腿子出身,曾经投靠过一个江湖帮派,后来帮助被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武疯子找上门,一刀砍成了两半。 那人当着数百人的面,骂了一句“不过如此”后,扬长而去。 封不觉犹记得当时那人的模样,以及那人的名字。 笛飞声! 武林中鼎鼎有名的魔道巨擎,金鸳盟的盟主,同样有少年武学天才之名的笛飞声! 那个年轻的黑衣刀客,是他前些年的梦魇,曾一度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眼前这个人也很年轻,武功奇高,胆子极大,言谈举止怪异,封不觉已经在心里把他和李相夷、笛飞声这种天地宠儿联想到了一起。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成了另一个被一刀劈成两半的帮主。 封不觉自己这些年的恶行,他心中清楚,杀他一百次怕是都不够。 因此,在听到对方刻意说了些‘金银财宝’、‘房产地契’之后,心中顿时就明悟了。 这是上门讨要好处呢! 给,他给就是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从那里跌倒就从那里爬出起来! 他封不觉,输得起! 李莲蓬听许下了诱人的承诺,想了半天,方才抬起头来,语气中带着埋怨之意, “封堂主,你这是贿赂啊!” “在下险些着了你的道。” 什么金银珠宝,房产地契的,这些都是次要的…… 只要他平了这风火堂,改个名字,干些别的生意,那不就全是他的了? 蝇头小利,岂能被他看在眼里? 既然要做一笔大生意,李莲蓬就想一口吃个大胖子。 他不怕撑,消化好! 封不觉见对方依旧不肯罢休,咬了咬牙,面色再度一阵变幻,旋即做了一件令一旁的黄海涛大惊失色的事情。 只见他将手里二十斤重的长枪扔在一旁,面朝院子里的那个年轻人——单膝跪了下来。 “达者为师,前辈神功非凡,晚辈封不觉,甘愿拜前辈为师,侍奉前辈左右!” 李莲蓬没想到竟会发生这一幕,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心中,也是对这个封不觉有些刮目相看了。 枭雄啊这是?! 不过,这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莲蓬在对方跪下之前,微微转身,同时一挥袖子,使得对方跪不下去, “别跪我,当不起。” 李莲蓬脸色沉了下来,不再嬉笑,看着封不觉,沉声道: “要跪,你去跪那些被你无辜残害死后怨气不散的江湖人。比如从云州来的那对儿贾氏夫妇,例如,被你派人屠掉满门的江阴薛氏,再比如,被你开设的赌场逼死的王氏一家等等等,你该跪的,是这些人。” 封不觉脸色刹那间变得煞白。 不知是被李莲蓬这番神仙手段吓到了,还是被对方清晰知晓他这些年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害怕。 想必,这两者皆有之。 第七十五章 此乃是侠义之举 见他如何服软,对方都是不依不饶,甚至还搬出了那些被他杀害的江湖人,以此来威胁于他。 念及如此,封不觉的脸色,渐渐由白转青,他铁青着一张脸,在对方的注视下,捡起了地上的那杆长枪。 “看来,阁下当真是不愿与我风火堂善了了!” 李莲蓬点了点头,对他当下表现出这番阴狠的姿态,颇为满意。 这才对嘛,他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前来这风火堂搅风搅雨,已经做好了大打出手的准备,你堂堂一个帮派堂主却见机不妙,直接下跪投降,这算是什么事儿啊? 好歹是一个帮派的大佬,大敌当前,你当是勇于直面困难,不惧对手强弱才对。 想化干戈为玉帛? 不存在的。 身为心狠手辣的江湖人,要坏,就坏的透彻一点嘛。 “那就——拿命来!” 下一刻,封不觉一声长喝。 双手持枪,从堂上纵身一跃,跳入院中,对着李莲蓬,枪出如龙! “看枪!” 他只出了一枪,也没顾的上长枪是否扎到了人,便弃了那杆大几千两买来的神兵,匆匆折身而逃。 起跃间,已是上了房顶。 李莲蓬料到他可能会逃,不过对方真逃了,还是令他颇为失望。 “唉~” 当即微微叹了一口气。 一甩衣袖,将眼前的长枪打飞,五枚山核桃激射而出。 嘭、嘭、嘭、嘭、嘭一下一下打在封不觉背上。 “骨碌碌——” 封不觉中了李莲蓬的暗器,一个站立不稳,从房顶上滚落下来,嘴里喷出一口鲜血的同时,呼吸虚弱起来。 五颗普普通通的山核桃,由于使用它们的人不普通,便能轻易的废了封不觉的一身武功。 脏腑被震的七零八落,俨然已是身受重创。 不过李莲蓬也是留了手,扔出去的这几颗核桃并未附着多少内力。 否则,封不觉就不仅仅是武功被废那么简单了,身躯怕不是要被打几个血窟窿。 封不觉半直起身子,瞪大眼睛看向李莲蓬,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 “……” 口中却只来得及吐出了一串血沫,脑袋一歪,昏死过去。 李莲蓬瞥了他一眼,旋即对呆愣当场,手持铁锤不知如何自处的黄海涛招了招手,道: “那个谁,你过来一下,我有事交代你去做。” “……” 黄海涛闻言回过神来,迟疑了一下,哆哆嗦嗦的来到李莲蓬身前, “前,前辈有何吩咐?” 李莲蓬凑上前,竖着手,在他耳边窃窃私语。 黄海涛逐渐等大了眼睛,随即忙不迭点头。 “前辈放心,晚辈一定照办!” ———— 晌午,风火堂又来了三人,正是李莲花苏小庸,以及神偷季白歌。 李莲蓬大笑着出门迎接,“大家伙来了。” 李莲花打量了一下这个地方,见院子里坐了不少人,正低头伏案,好似在写着什么,皱眉问道: “这些人是?” 李莲蓬笑道:“哦,他们正在写他们这些年犯下的罪状。” 李莲花:“……” 论离谱程度,还得是兄长你啊! 苏小庸好奇走到一人身边,低头看去,只见对方握着毛笔,在一张黄纸上写着鬼画符。 “……”她不由沉默了一下,退到李莲蓬身边,小声示意道:“你确定他们这些人……识字?” 大熙明面上国立强盛,是中原霸主,实际上文化普及程度并不高,出来闯荡江湖的人,大多都不识字,更别提写了。 让他们提刀砍人,没二话,让他们提笔写字……就是方才苏小庸看到的鬼画符了,怕是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 真正的读书人,考取功名,志向是当朝为官为宰,执政一方,极少会愿意去混江湖,当一个没什么出息的下九流泥腿子。 见季白歌也望了过来,李莲蓬笑了笑,道: “这重点呢,不在他们会不会写字,而在于他们愿不愿意诚恳交代自己的罪行,这是一个态度问题。等他们彻底放下戒心,到时候再找一个能说会写的,让这些人口述,亲自交代问题,按照这大熙律法,该判刑判刑,该流放流放,该砍头砍头。” “遵循的就是一个天理昭彰,善恶到头终有报!” 说到最后,李莲蓬可谓是大义凛然,比那些主审官还主审官,县老爷还县老爷。 风火堂一下子群龙无首,用不了多久,那些帮派弟子就会树倒猢狲散,李莲蓬要的不是一个空架子,而是会赚钱能做事的一个势力。 风火堂的数百名帮众,不一定全都是穷凶极恶之辈,行走江湖,难免会身不由己,这些事他都考虑在内了。 毕竟,秉持公道,要论迹不论心。 这也是他以封不觉的名义,让黄海涛这半个“熟人”,将这些帮派里的大小头目诓骗来到此处的原因所在。 通过威逼,让他们写下自己的罪行,进行筛选,能用的人留下来,定下新规矩,让他们继续做事。至于那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莽夫们,就送他们去将牢底坐穿。 流落到江湖,怕是又要为非作歹,为恶一方,也可能会因此壮大其他江湖势力。 李莲蓬自认是一个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为这江湖除了一恶,他理应得到好处。 而李莲花季白歌等人,是见证人,待百川院或者监察司的人找上门来,能亲自为他作证。 他李莲蓬此行,乃是侠义之举,而非仗着武艺胡作非为,鸠占鹊巢。 毕竟,想要做个富家翁,没一点属于自己的产业怎么成?那不成坐吃山空了啊。 待李莲蓬说完之后,在场的其余三人,神色各异。 李莲花面有所思,觉得他这个兄长的目的,怕是没那么单纯,不过这些和他无关。 反而李莲蓬这番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举动,还令他颇为欣赏。 原本以为他就是个只知道吃吃喝喝,心里什么都没装的‘散人’,不曾想竟还有此等胸怀天下的胸襟。 苏小庸直犯嘀咕,觉得若是别的江湖大侠来做这些事情,倒是没什么出奇的,唯独没什么正形的李莲蓬来做这些事,让她觉得处处都透露着诡异。 季白歌则心中暗叹,不愧是一饭之恩的李兄啊,瞧瞧人家这大手笔。 直接凭借一己之力,一天时间不到,就把这不干人事的风火堂连窝给端了。 哪儿像他,气不过这风火堂的作为,也就只能盗窃他们的帮中秘籍,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黄海涛一手拿锤,一手持着封不觉那杆黑色长枪,昂首挺胸,在诺大的堂院里来回巡视,瞅着谁不老实,就扬起锤子恐吓一番。 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他也不想对这些帮派中的老人耀武扬威,没办法,实在是那位年轻的前辈许下的好处太过诱人了。 他控制不住想要倒戈。 第七十六章 张大人莫急着走 一群没什么文化的江湖莽夫交代罪行自然是没什么好看的。 李莲蓬俨然将这风火堂当成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邀请三人到堂中喝茶。 封不觉被关在了这风火堂后院设下的地牢当中。 李莲蓬在将其关押之前,度了一点内力过去,确保他性命无忧。封不觉犯下的罪行太多,不能让他就这么死了。 至于那些三十名封不觉培养的死士,则被李莲蓬一人打了一巴掌,失去了行动能力,在后院由两名请来的郎中进行包扎伤口。 他们是从犯,也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封不觉没有家眷,这两年通过手下豪取强夺来的钱财地契,都锁在后面的一个宝库里,晚些时日等官府的人来了之后,让他们都带走。” 李莲蓬趁着黄海涛叫人的功夫,一早把这整个风火堂转悠了一遍。 奇怪的是,这厮不光没有家眷,连美婢都没有一个。 整个风火堂后院,堂主的起居之地,只有两名武艺平平的老仆。 问过那两名仆从方才知道,这封不觉竟是不好女色,反而在隔壁的一座宅院里,圈养了两名貌美娈童,供他常年用来取乐。 李莲蓬听闻之后,一阵恶寒。 愈发觉得这封不觉该死。 苏小庸对李莲蓬投以奇怪眼神,季白歌则竖起大拇指,赞叹道: “李兄大义!” 李莲蓬颇为受用的点了点头,“都是一些不义之财,理应充公。” 真正值钱的物件,他已经提前藏了起来,比如银票,金银这种财物太过笨重,携带起来不方便。 时光飞逝,黄昏时分。 官府那边来了八名官差。 看到黄海涛递上来的厚厚一沓罪状,以及院中那十几个颇为眼熟的风火堂一众头目,领头的那名官差,脸色微微一变。 “刘执事,你怎么……” 那被称之为刘执事的人苦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他不用多说,随即朝着这名官差递出双臂。 不是他不想反抗,实在是他们来时,亲眼目睹了堂主封不觉和那三十名风火堂精锐弟子的凄惨模样。 那一幕太过震撼,封不觉在他们心中树立的威望,一下子坍塌了,所有帮派头目都丧失了反抗斗志。 另一个原因,则是那个年轻人当着他们众人的面,徒手将一把精铁打造的长刀捏成了个铁疙瘩。 这种绝世高手当前,他们拿什么反抗? 堂主和三十名原本无往不利的精英弟子,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识时务者为俊杰,让干什么干什么就是了,认罪就认罪,反正他们衙门里有人,用不了多久就能出来。 这名官差看了一眼不远处在堂中谈笑风生的四人,思索了一下,旋即让身后的官差掏出绳索、铁链,将这十六名风火堂的大头目绑了起来,准备带回衙门例行询问。 他们收到的消息是这风火堂里发生了江湖内斗,快要打死了人——堂主封不觉亲自派人传的口谕。 有人带着封不觉的令牌,找上了当地辖区的衙门。 他们当地的官府和当地的江湖势力互有约定,非必要,不会干预对方。 风火堂作为扬州城广陵区这边势力最大的一个江湖帮派,只要不对寻常百姓出手,没人到衙门击鼓告状,广陵区的衙门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收了孝敬之后,会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任由他们关起门来,把各自的脑浆子都打出来,生死如何,都不关他们官府衙门的事。 混江湖的,有哪天不死人的? 这是江湖上那些三六九流存在于本身的一种劣根性。 争勇好斗,抢夺地盘,火并厮杀,屡见不鲜了属于是,当地官府根本就管不过来,也不想管。 再说了,江湖人,江湖事,都属于江湖刑堂百川院管,这是上官们发过话的。 “等等。” 待这名官差押着这些平日里相交莫逆的风火堂头目,想着回到衙门该以各种方式理由,再把他们放出来较为妥当之时,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喊了一句。 这名官差回过头来,皱眉看向说话的人。 只见那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剑眉星目,气宇轩昂,身着一袭锦衣,胸前还有两个格外显眼的脚印。 “阁下是?” 这名官差皱眉问道,他原本是想装作看不见的。 行侠仗义的江湖人他见的多了,可这种直捣黄龙,端了帮派老巢的凶悍手段,他暂时还未曾见过,因此显得客客气气。 李莲蓬遥遥拱手,笑呵呵道:“在下李莲蓬,不知大人该如何称呼?” “免贵姓张,单名一个尧字。” “原来是张大人。” 李莲蓬快步走近,来到张尧面前,叮嘱道: “张大人莫急着走,这风火堂里的许多人,罪孽深重,理应重判,有他们亲口交代的罪行,想来到时你们官府定罪应当也会简单一些。” 他指了指右边, “那里有一个宝库,是这堂主封不觉积攒的家当,里面金银珠宝无数,张大人今日既然来了,就顺道一并带回衙门吧。” 张尧脸色再变,封不觉的宝库? 这岂是他这个捕快头子敢动的?! 犹豫许久,张尧拱手问道:“不知那封堂主何在?” 李莲蓬挑眉,“怎么,张大人还准备押送那封不觉回衙门不成?” 院子里这些小头目也就算了,交给官府就交给官府了。 可类似封不觉这样十恶不赦的江湖人物,一般都是要交给百川院这江湖刑堂来处理的。 当地官府管不着。 见对方语气不善,张尧再度拱了拱手, “李公子误会了,本铺头只是履行职责,将此地所发生的事,问清楚缘由罢了,否则回到衙门,上官问起来,我没办法交差。” “哦。”李莲蓬恍然,“原来如此。” 他上前一步,双眸盯着张尧,眯眼笑道: “封不觉行凶杀人,恰被我撞见,他为了不暴露行踪,想要杀人灭口,遂将我掳来这风火堂本部。我这人有个毛病,那就是心怀大义,见不得别人为非作歹,平生最喜欢惩奸除恶。将计就计被他掳来,在他猖狂之际,猝然暴起将其连带一众匪帮成员全部制服,并逼问出了他们所犯下的罪孽。” 张尧呆愣间,李莲蓬拍拍他肩膀,转身离去,同时有话传来, “你就照着我的话,如实向你的上官禀报就是了,说不定还能因此得到一场富贵。” 张尧面色变幻一阵,这才朝着两名官差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去李莲蓬指的方向,找封不觉的宝库。 不一会儿,两个年轻官差小跑着回来,附耳说道:“大人,那宝库里的财宝太多了,两三个人怕是搬不走!” 张尧看了一眼远处堂中的四人,凝声说道: “我在这儿看着,你们两个速速回衙门叫人,并通知上官此间之事!” “是!” 两名官差领命而去。 此时的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 第七十七章 监察司和百川院 随着天色渐晚,原本伺候封不觉生活起居的两名老仆,提着两盏灯笼,点燃了这风火堂上上下,每条回廊和屋檐下的数百只纸灯笼。 一之时间,风火堂光亮不减。 院子里发生的一切,李莲蓬几人都看的真切,包括那捕头王尧不敢擅自定夺,命人去通知当地的衙门上官前来拿主意,而自己在此地看着等等。 却是也不以为意,他们,或者说李莲蓬,也在等人。 百川院和监察司的人,李莲蓬都让人前去通知了。 在这大熙国,每个重要的城池,例如扬州、金陵这种世家商贾云集的人口大城,最是人员复杂。 三教九流,依着富人讨生活的江湖之人,如同过江之鲫,比比皆是。 因此,监察司和百川院这种刑堂机构,都有人员在此地驻扎。 各自设有驻点,专门处理此地的大小案件。 扬州城共分有四个区域,分别设有类似县衙的官府衙门,分别是广陵、刊江、江都、河梦四个区域。 除此之外,城南广陵区有朝廷监察司驻点,江湖刑堂百川院的驻扎点,在城北河梦区。 戌时,监察司和百川院的人竟是一同前来。 当地衙门的人却是还未到。 监察司来了三人,两男一女,反而是那名虽其貌不扬,但因身穿一袭鱼龙服,显得气质绝伦的女子官身最大,竟是监察司的一名小旗,姓章,名知周。 百川院这边呢,则是三名男子,领头的是一名三十岁上下,如同庄稼老农一般矮小黝黑的中年男人。 一位百川院执事,带着两名百川院的年轻弟子。 此人姓越,单名一个珅字。 在张尧那里简单了解清楚状况之后,两人来到了风火堂的大厅当中。 互报了姓名之后,监察司的章知周率先开口问道:“不知那封不觉如今关在何处?” 李莲蓬请两人吃茶,见对方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随即作罢,笑着说道: “在这风火堂后院的牢房里。” 越珅抬眉看了一眼和他年龄相仿的百川院小旗,道:“这风火堂向来行事作风稳健,在这广陵区的名声虽然不太好,可这两年并未过多惹事生非,也不知这位李公子是在何处见到他杀人行凶的?” 李莲蓬未曾想到对方会这么问,他正准备乐呵呵转身带着两人去牢房呢。 愣了一下,继而看向这个面向老实的人,皱眉问道: “这重要吗?” 越珅点头,“自然。” 见监察司的章知周也望了过来,李莲蓬略一沉吟,而后摇了摇头,随口胡诌道: “在下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我们刚到这扬州不太久,人生地不熟的,只知道那是一个码头。” 扬州城的大小码头众多,李莲蓬这么一说,那可就广泛了。 章知周和越珅是经验丰富的老刑探了,同当地衙门破案无数,经验丰富无比的同时,也算阅人无数了。 两人极为默契的相视一眼,便知这李莲蓬是在撒谎! 他怕是根本就没去过什么码头。 看了一眼李莲蓬胸前的脚印,越珅拱手道:“还请李公子如实说来。” 一个江湖势力的覆灭,非同小事,这意味着,是驻扎在扬州城的监察司和百川院的疏漏,若是传出去,他们这两个势力的负责之人,必将难辞其咎。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也没什么可以推诿的,各自的主要负责人亲身前往,便已表明了态度。 可李莲蓬不知情啊,见这两人配合默契,一言一语,皆是质问之意,以为这两伙人串通好了,准备互相包庇呢。 当即脸色一黑,打量着两人,道:“你们二位是串通好了吧?” 越珅和章知周俱是一愣,旋即同时拱手,神色平静,一前一后说道: “李公子怕是误会了。” “此间事大,需问明缘由,方能定夺,并非公子所想那般。” 李莲蓬犹是不信,看向苏小庸和李莲花。 ——季白歌身份敏感,尽管是江湖传说中的侠盗,可小偷毕竟是小偷,对上监察司和百川院,还是颇为小心谨慎的。 早在监察司和百川院的人来之前,就已经溜走了。 说是等此间事了,再到莲花楼中拜会。 李莲花笑道:“监察司和百川院,当是信得过的。” 他知道这章知周和越珅的底细。 两人虽然所处阵营不同,一个是监察司的刑探,一个百川院的刑探,可在江湖上,却有个雌雄双探的响亮名号。 两人明面上是竞争对手的关系,暗地里却是一对儿恩爱夫妻。 至于为何会如此,那就要和这二人的出身有关了,暂且不表。 苏小庸也说道:“‘雌雄双煞’的名头,想来李兄怕是不曾听过,不过依在下看来,当是如这二位所说,他们并不知情这风火堂的所作所为。” 见两人都如是说,李莲蓬这才将心底的疑惑拨到一旁,大抵将昨夜至今发生之事,飞快说了一遍。 当然,他做这件事的本意,肯定是不能说的。 只是表明了自己心中那份赤诚的江湖大义。 “原来如此。”两人听过之后,越珅面带歉意,对李莲蓬微微弯腰,道: “李公子此乃大义之举,是在下梦浪了,误会了公子。” 李莲蓬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 “时辰不早了,我带你们去将那罪大恶极的风火堂堂主封不觉提出来,你们带走审问,我们也要回家吃饭了。” 他现在就惦记着一口吃的,今日一整天都在这风火堂里,虽然风火堂这里的糕点茶水味道都不错,可毕竟不能当饭吃啊! 他此时就想吃一口咸的,解解腻。 一身鱼龙服,英姿勃发的章知周按着腰间佩刀,点了点头,道:“好。” 几人来到后院,通过一座假山,进入地下,来到了这风火堂私自设立的监牢。 这地下监牢之中,血腥臭味混杂着汗味,难闻无比,由此可见,这监牢存在时间已是不短了。 越珅凝眉,沉声说道: “只此一座监牢,便可管中窥豹,这封不觉当真是罪大恶极,这里面死去的亡魂,怕是不下百人!” 李莲蓬内力护体,尽量不让身上沾染到这监牢中的气味。 闻言点了点头。 他今日找到这里时,也被这里的景象给狠狠刺激了一番。 这座监牢里,此时虽然并未关押风火堂所谓的‘囚犯’,不过通过这空气中浓浓的血腥味便可以得知,曾经有多少无辜的江湖人,曾丧命于封不觉的审讯当中。 章知周则看着监牢里沾染着乌黑血迹的一个个牢笼,阴沉着一张脸,心中彻底打消了对李莲蓬的怀疑。 三人来到地牢最深处,看到了躺在枯草堆上,披头散发,一动不动的封不觉。 李莲蓬对生机的感知颇为敏感,当即双眸一凝。 封不觉——死了! 第七十八章 武道宗师的弱点 “脖颈处中了两刀,死因是失血过多。” 昏暗的监牢当中。 上前查探了一番的越珅起身,道明封不觉的死因,看向身后的李莲蓬, “李公子确定这座地牢除你之外,并无外人再来过?” 李莲蓬阴沉着脸,道:“假山那里我设了一个小机关,只要有人进入,就会发生响动,我是能听到的,来的时候你们二位也看见了,那石门紧闭,并未有人打开过的痕迹!” 监察司小旗章知周在李莲蓬说话之时,一直盯着他看,见他神色恼怒,显然并未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暗自对越珅摇了摇头。 “这下麻烦了……”越珅同样脸色难看。 罪魁祸首莫名身死,虽说也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可对监察司和百川院这种有着各自刑法的正经势力来说,封不觉这样一个身上还背着诸多人命的匪徒,不该这样死了。 他这一死,就会平白使得许多冤案凶案得不到告破,那些曾经被他害死的江湖人、无辜人,也得不到沉冤昭雪。 言而总之,封不觉这个恶事做尽的人死的太便宜了。 “查!” 李莲蓬咬了咬牙,有些暴跳如雷。 从牙缝里吐出一个“查”字之后,周身真气鼓荡,衣袍飘舞。 这地牢当中竟是被他溢于体外的澎湃内力,掀起了一阵风! 越珅夫妇见状,面色微变,他们行走江湖,见多识广,知道这番景象意味着什么。 武道宗师! 而内力雄厚的武道宗师,最忌心神失守! 他们曾见过一位宗师发疯。 那人年过八旬,因族中发生了命案,子孙被人以残忍的手段杀害,听闻他夫妻二人破案的名号,便邀请他们前去查找凶手。 最终杀人凶手被找到,竟是那位宗师的儿子为了一时的口角,杀害了同族血亲,当时那老宗师暴怒的样子,就如同他这般。 后来当着他们的面,只一掌,便将那个年过五旬,在江湖武林上有着赫赫威名的儿子,打成了肉泥。 一击之后,那名老宗师周身气息如同潮水般退去,转眼便遭到了反噬,理智全无,陷入疯魔状态。 若非他们见势不妙,先一步离开,怕是也要被那名发狂的老宗师给殃及无辜。 这位李公子此时的表现,与他们当时见到那位武道宗师的状态,简直是太像了! “李公子,还请息怒!” 越珅当即大喝一声,一个闪身,带着妻子章知周掠出老远,眼神警惕的看着狂躁不已的白袍年轻人。 李莲蓬也就怒了一会会儿,很快就因为腹中饥饿,恢复了平静。 见两人一下子窜开他老远,愣了一下,疑惑道问: “你们二位这是干什么?” 越珅长舒一口气,看着李莲蓬,迟疑一下,道:“李公子方才怎么了?” “嗯?” 李莲蓬眨了眨眼,全然不知方才自己的凶态,见两人眼底的警惕之意,皱眉回想起来。 就在方才,得知了封不觉不知被谁偷着补刀之后,他心神有那么一瞬间的失守,怒气冲天。 再看看两人此时的神情,李莲蓬觉得有些不妙。 接下来越珅的话,让李莲蓬加剧了心中这种感觉。 “李公子方才双眼血红,内力鼓荡,一副将要失去理智般的模样……” 李莲蓬这才想起来,那些年在山上,空寂老和尚一直告诫他,切莫动杀念,每次晨练之后,就要让他抄写静心咒和清心诀两门心法口诀。 否则他幼年时体内的寒毒,就有可能重新复发,到那时,山后他一直泡澡的那口龙岩泉,怕是也起不了作用了。 因此,下山后的这些天,哪怕被人激怒,他也从来没有过杀念,被迫和江湖人动手,也只觉得是场普普通通的打架而已。 念及如此,李莲蓬心中颇为不解。 一旦脑海中有了杀念,他便会陷入疯魔状态? 当他再次调动体内的两种内力时,却并未发现什么异样。 另外,他方才动用杀念了么? 没有吧?只是觉得自己很生气而已。 因为如果较真的算起来,这风火堂的堂主封不觉,是死在了他的手上! 若非他将其关押在这里,让其承受其恶果,感受被囚禁的滋味,封不觉也不会就这么被人给莫名其妙捅死了。 见他脸色再度不好看起来,越珅和章知周对视一眼,越珅连忙说道: “李公子莫急,咱们眼下当是先尽快找到杀封不觉灭口的凶手才是,这封不觉死的蹊跷,想必其中还有我们不曾知道的内幕。” 章知周也凝声道:“这风火堂能够在此做恶,而瞒过我监察司,定是有幕后之人的指点,那幕后之人见封不觉被你所囚,怕封不觉口风不严,泄露了行迹,就杀人灭口,掐断线索,让我们所有人抓瞎。这种江湖案件,我们监察司见得多了。” “两位说的有理……” 李莲蓬若有所思,这么说来,这封不觉的身后,还有人? 是谁? 万圣道?金鸳盟?还是那个暗中积攒实力的霁王? 这扬州城地理位置特殊,鱼龙混杂的,这些势力都很可疑啊! 不知不觉间,李莲蓬被这其中有可能存在的隐情吸引了注意,不小心多吸了几口地牢里的空气。 “呕……” 李莲蓬被这里面难闻的气味呛的干呕了一下,当即摆了摆手, “太臭了,咱们先,先出去吧!” 说罢,动用禅步,一步并三步,化为一道白色残影,刹那间便窜出了这地牢。 越珅和章知周两人没有震惊于他这身法,反而各自长舒了一口气。 方才那种生死大恐怖,使得他们神经紧绷。 这地牢狭窄,若是那不知师承何人的李莲蓬发起疯来,他们两个逃都没地方逃。 从他表现出来的内力雄厚程度来看,怕是比当年的天下第一人李相夷都不弱多少。 他们夫妻二人擅长破案,破奇案、悬案,武艺相较于那些江湖高手而言,也只是稀松平常而已。 他们之所以成名,靠的是智力,而非蛮力。 来到地牢之外,李莲蓬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心有余悸道:“太吓人了!” 守在洞口的苏小庸等人见他这般,脸色微变,苏小庸连忙上前,问道: “里面究竟发生了何事?监察司和百川院那两位呢?” “里面太臭了。” 李莲蓬呼吸着夜间清新的空气,神色轻松不少: “他们还在里面,哦,对了,封不觉死了。” “死了?” 李莲花神色一怔,旋即皱眉道:“如何死的?伤势过重?” 李莲蓬摇了摇头,看了李莲花一眼,轻飘飘道:“被人用刀捅死了。” 第七十九章 地牢里的通风口 李莲蓬的话音刚落,越珅和章知周便从那地牢中走了出来。 两人由于未曾有内力护体,在地牢地待了这么一会儿,身上带了不少地牢里的味道。 李莲蓬在两人出来之后,远离了两步,有些嫌弃的样子。 李莲花和苏小庸倒是不似他这般,不懂礼数,虽然也嗅到了两人身上的味道,却是神色不变,李莲花对两人拱了拱手,开口问道: “两位可曾在这地牢里发现什么?” 越珅看了一眼李莲蓬,知道封不觉身死的消息,已经被他告知了这两人。 随即说道: “我二人查探过了,这院子下方的地牢,应当有两处通风口,只不过那洞口太小此刻又被堵住了,里面的光线太暗,我们无法查探到这通风口,到底通往何处,就先出来了。” “通风口?” 李莲蓬沉吟一下,看向越珅,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当时把封不觉丢进这地牢之时,我好像感受到哪里有风吹来,就在关押封不觉的那个牢房里,那个洞在……” 类似风火堂这样私自设置的地牢,由于距离地面太远,为了隐蔽性,一般地牢的门都是石门,密封性很高,若是没有通风所在,那么关押在里面的人当天就会因为缺氧而死去。 这种人工挖掘打造的密室、地牢类所在,在保证隐蔽性的同时,都有通风口的。 而往往这样的细节,同样也能干许多事。 比如李莲蓬所知的原剧情当中,元宝山庄名医会,由泊蓝人头引发的一桩人命凶杀案。 传言那“泊蓝人头”能包治百病,是天下名医都梦寐以求的宝物。 元宝山庄庄主金满堂,原为南胤国后人。 百年前,南胤国亡国之后,皇室让“金玉黄权”四个忠诚下属,带着财物和能够开启罗摩鼎的罗摩天冰,躲到了中原,待时机成熟,伺机复国。 然而,传承至第三代,在大熙国中,习惯了富贵生活的南胤后人,虽不曾忘记祖训,却是早已杜绝淡化了复国心思。 南胤皇室后人角丽谯野心勃勃,通过门下弟子探查的消息获知,金满堂乃是曾经的四名南胤后人之一,手中握有一枚罗摩天冰。 于是便派遣名医,那位江湖人称“有药无门”的公羊无门和监察司指挥使宗政明珠,宗政家的公子,前去元宝山庄寻找罗摩鼎的钥匙,罗摩天冰。 公羊无门到了元宝山庄,也就是金满堂府中,获知“金羚剑”董羚,在找金满堂麻烦,并通过细节,得知了金满堂和金府管家金常宝,身患“树人症”。 树人症,是一种家族遗传病。 患者的皮肤会在时间推移下,逐渐变成像树皮一样的状态。 病发严重时,会变得像树木的树干,长出树根状肉瘤,形同怪物,药石难医,最终只能痛苦至死。 金羚剑董羚之所以跟金满堂产生争执,是因为那泊蓝人头,原本便属于董家所有。 二十年前,董家家道中落,急需钱财,便将家中早年在异国他乡得到的至宝泊蓝人头,当给了金满堂的那座元宝当铺。 二十年之后,董家之子董羚发了一笔横财,拿着当票找到金满堂,要赎回传家之宝,却被金满堂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金满堂身患树人症,需要频繁使用泊蓝人头和药人的血,方才可以暂时解除症状。为此,金满堂收养了六岁的芷瑜为义女,每日不间断给她使用十几种药材,十年后终成药人。 金满堂为了活命,每隔几日,就用一种木质香让义女芷瑜迷幻,麻痹她的痛感。 再从她手腕上,割腕取血,将人血和药材泡在那泊蓝人头中饮用,缓解树人症状。 金府管家金常宝每日遭受树人症折磨,十年来,忍着剧痛用刀割除身上的肉瘤,一心想着有朝一日可以拥有泊蓝人头,根治好身上的树人症。 公羊无门联系金常宝,承诺找到泊蓝人头之后,替他诊治好树人症,让他作为内应,里应外合取得泊蓝人头。 其实公羊无门此行的真正目的,不在那泊蓝人头,而是罗摩天冰。 公羊无门先是在金满堂每日要吃的药方中,添加了一昧莪术。 莪术能活血,会加速树人症的发作,迫使金满堂频繁使用泊蓝人头,方便让金常宝知道泊蓝人头的存放之处和使用之法。 而后,利用金羚剑董羚被金满堂设计关进密室的时机,一方面让金常宝通过通风口,偷偷给董羚送吃食,让董羚得以活命,好让董羚与金满堂拼命; 另一方面,假借董羚之名,给金满堂写勒索信,故意营造有人要谋财害命杀金满堂的氛围。 因此有了那场元宝山庄名医会。 金满堂为了保命,以重金为筹,召集天下名医到府上,一起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于是“有药无门”公羊无门、“鬼愁医手”简凌潇、冒充“乳燕神针”关河梦的苏小慵、假神医李莲花、“多愁公子”方多病,以及巡察司指挥使宗政明珠汇聚到金府。 按照原本的剧情,这是苏小庸第一次与李莲花相识,由于敬佩于他的神医之名和往日医死人的壮举,从而倾心。 如今在李莲蓬的出现之后,剧情得到了改变,已是和原本不同。 李莲花提前和苏小庸相识,如今他只是一介游医。 反倒是李莲蓬自己,因为胆大心细脸皮厚,横刀向前,成了女子心中的那个‘英雄’。 “嘿嘿。”李莲蓬想到此处,得意一笑。 李莲花几人正等着他说当时的细节,等了半天,见他沉吟不动,忽然却傻笑了起来,顿时感到莫名其妙。 纷纷投以异样目光在他身上。 苏小庸见他这般傻笑,瞥了一眼越珅和章知周夫妇两人,打了李莲蓬一下,急道: “你忽然傻笑什么啊?快说,你发现那地牢里有通风口,然后呢?那通风口在哪儿?” 李莲蓬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刚刚有点失态了,随即道: “说是说不明白的,我带你们下去看看吧。” 说着,转头看向苏小庸,“小庸,你要不要下去看看?” 苏小庸当即小脸一扬,“当然!” 李莲蓬顿时有些失望,地牢里那等污秽之地,李莲蓬其实是不愿意让她下去的。 见状,只能任由她跟着他们下去。 “你们先走,我和小庸走在后面。” 李莲蓬对越珅夫妇说道,旋即看向李莲花,“莲花,你要想下去的话,也先走。” 李莲花失笑着摇了摇头,紧随越珅几人,向黑洞洞的地牢里走去。 待几人进去之后,李莲蓬一把拉过苏小庸的手,笑道:“里面太黑了,而且充斥着各种臭味,你跟着我安全一点。” 苏小庸没有拒绝,只是白了他一眼。 李莲蓬运起体内两股内力,通过手腕,在两人体表凝了一张由精纯内力‘编织而成’的薄膜,再次朝着地牢中而去。 这次和先前两次不同,李莲蓬这次调整好了心态,绝不再因为一个已死之人动怒。 来到地牢深处,在墙上那些油灯的照耀下,封不觉的尸身,静静躺在草堆里。 李莲蓬指着尸体斜上方的位置,道: “应该就是那里了,之前我来的时候就站在这下方,感到后颈有风,觉得阴森森的,将他丢在这里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几人朝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里却是有一个孔洞,只不过这洞口不大,直径不到两尺,成年男子是绝对趴不进去的,最多只能进去个脑袋。 此时,这个洞口已经被人从外面堵住了,越珅将手里的火把凑上去,火焰没有丝毫变化。 第八十章 月羟一族的文字 李莲花左手托着右手胳膊肘,右手手腕托着下巴,仰头望着上方的通风口沉吟片刻,道:“诸位啊,这通风口如今被人堵上,咱们怕是需要这风火堂舆图啊?” 章知周看了李莲花一眼,道:“我去找。” 说罢,雷厉风行的转身离去。 越珅没有回头,依旧举着手里的火把,在这牢房凿撅平整的承尘上四处查看。 他想看看除了这通风口之外,还有没有其他通向外面的洞道。 查看半天,他在隔壁一个牢房当中,找到了另一个通风口。 只不过同样被人从外面给堵住了,从下方看过去,黑黝黝的,看不到外面任何光亮。 李莲蓬用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不,道:“不用找了,既然那凶手敢于探入这地牢杀人,肯定提前做好了万全准备,将这里的行迹都给掩盖掉了。” “咱们不如先出去,待章大人找到这地牢的舆图之后,从外面寻找。” 这地牢很深,依靠他们通过假山入口进来的通道长度和坡度判断,承尘,也就是这地牢的顶棚,距离地面最少有丈余厚。 这个厚度,他们在这地牢里短时间内向上挖掘也不容易,还不如大家省省力气,由外向里寻找呢。 约莫一刻钟之后,章知周进来了,她手里拿了一张皱巴巴的舆图。 李莲蓬诧异道:“竟然还真被章大人你找到了,哪儿找的?” 章知周神色平静道:“封不觉的寝卧。” 李莲蓬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章知周展开手里的舆图,向不远处的越珅道:“将火把拿过来。” 越珅快步走近,举着火把,向舆图看去。 片刻后,看完舆图的几人,离开地牢,来到了风火堂隔壁的一间院子大门外。 “梆梆梆——” “谁,谁呀?” 敲门声响了三下,良久,院子里才传来一道细细地询问声。 之后,门被开了一条缝,一个唇红齿白地少年通过门缝向外看来。 章知周上前一步,说道: “监察司广陵区督办,章知周。” 那少年一听,好似长舒了一口气,连忙将大门打开,笑脸相迎, “原来是章大人。” 旋即看向她身后的李莲蓬等人,挑了挑长长的眉毛,道: “这几位是?” 好似全然不知隔壁风火堂发生的事情一般,显得颇为好奇。 越珅上前一步,不动声色道:“我们是百川院的,隔壁风火堂发生了桩命案,我们前来追查凶手。” 少年顿时花容失色,“呀!” 李莲蓬见状,抽了抽嘴角,心想一个女子这般表现还能说得过去,可你身为一个年轻男子作出这番姿态,不觉得恶心吗? 娘里娘气的。 几人来到这座灯火通明的院子里,发现这座三进的院子里,竟没有什么丫鬟仆人。 除了给他们开门的那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之外,还有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 “余淮,大晚上的,究竟发生了何事啊?” 李莲蓬等人进来时的动静不小,惊动了堂屋里的另一名男子。 从屋子里出来的这名男子,穿着一身白色儒袍,面相阴柔,看似风度翩翩,实则是体弱气虚之相,眉宇间还有几分不耐烦。 见到余淮身后,身穿鱼龙服的章知周之后,眉间的不快之色,顿时消失不见,连忙拱手行礼, “原来是监察司的大人,是在下失礼了,还请勿怪!” 章知周多看了他两眼,随即说道: “我们前来贵府寻找线索,还请先生配合。” 这名男子连忙点头陪笑道:“自然,自然。” 李莲蓬凑上来,笑呵呵问道:“不知兄台大名啊?” 白袍男子见李莲蓬询问,面色略显不自然,拱手笑道:“在下白春生。” “原来是白小哥。” 李莲蓬朝着李莲花使了个眼色,传音道: “看这人,不太像是封不觉那厮养的娈童啊?年纪是不是太大了点。” 风火堂堂主封不觉在隔壁院子暗中圈养娈童的事情,李莲蓬也已告知了李莲花和苏小庸两人。 李莲花没回话,上前一步,道:“在下李莲花,敢问白兄,这偌大的宅子里就只有二位吗?” 面相阴柔的白春生点了点头,道: “在下平日里喜静,就没养那么多下人,这宅子里,平时就只有余淮侍奉我左右。” 说着,看向不远处唇红齿白的少年余淮,轻声吩咐道:“余淮,去看茶。” “好的,公子。” 余淮得了白春生的吩咐,转身跑掉了。 “不用了。”一旁的越珅挥了挥手,审视了白春生两眼,说道: “我们来贵府上寻找点线索,如今天色已晚,时间紧迫,就不劳烦白先生招待了。” 说罢,阔步向着同风火堂只有一院之隔的院墙走去。 白春生没有阻止,任由他前往。 然而,越珅在沿着墙根找了半天,也不曾找到那通风口所在,这墙根种着一排不知名秋末还翠绿的花草,越珅举着火把来回有着,将不少花草都根茎都踩踏的折了腰。 看着这一幕的白春生,那张阴柔的面庞上,顿时露出肉痛之色。 良久,越珅失望而归,对着章知周摇了摇头。 章知周看向白春生,道:“白先生,可否让我们到先生屋子里查探一番?” 白春生闻言,面露犹豫之色。 正在这时,几人身后的少年余淮,大声说道: “诸位大人,这不妥吧?” “无妨。”白春生忽然笑道:“监察司和百川院的大人前来查找线索,在下应当配合的。” 而后侧身,作了个手势,“几位,请。” “多谢理解。”章知周道了句谢,当先一步走去。 白春生的居所相对简陋,屋子里除了一个书架和一张书案之外,并无其他摆设。 书案上笔墨纸砚齐全,桌上还有一张纸,上面写有字,墨迹未干,似是写了一半没写完。 李莲蓬凑上前去,俯身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那是一种字符,整体看上去很规整,但仔细看去,却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文字。 苏小庸见状也凑了上来,看着看着,刻意画粗的两条眉毛就皱了起来,只听她小声叹道: “这些字——好怪啊……” 李莲蓬问道:“你认得吗?” 苏小庸摇了摇头,迟疑道: “我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感觉又陌生又熟悉……” 李莲蓬被她这番话绕的有些摸不着头脑,旋即对李莲花招了招手, “莲花,你来看看,这纸上写的字,竟是连小庸她都不认得。” 李莲花上前一看,当即笑道:“这是月羟一族独有的文字啊。” 几人身后原本神态坦然的白春生闻言,脸色微微一变。 第八十一章 天煞孤星白春生 李莲花说完之后,看向神色不太自然的白春生,笑问道:“白先生莫非是月羟人?” 白春生见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朝他望过来,袖子里的手掌握了又松开,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不满诸位,在下……确实是月羟人,来这中原已有十余年了。” 这句话说出口,他明显松了一大口气,而后,面上露出追忆之色,缓缓说道: “在下年幼时跟着家中长辈到地大物博的大熙做生意,后来遭逢变故,家中长辈,尽皆身死于那场人祸当中,在下那时尚还年幼,被一位姓白的先生收为了义子,更名白春生。” 李莲蓬听他说完,问李莲花,“这纸上写的什么?” 李莲花低头看了看案上那写有文字的纸张,犹豫一下,摇了摇头,看向那白春生,“还是让白先生亲口说吧。” 白春生看向李莲花的目光,格外地复杂。 他不曾想到,竟然有人识得月羟一族的文字。 虽说这大熙人才济济,有才之士众多,有博学多识之人,认得月羟的文字也不足为奇,可这么巧的,就让他给遇上了一个,只能说,一切都是命。 “那字……”白春生忽然长叹一声,幽幽道:“不满诸位,那封不觉,是我杀的。” “我从小听力出众,异于常人,待听到隔壁发生之事,那封不觉被废,丢进地牢之后,便趁着他虚弱,去到那地牢当中,两刀将其给捅死。” 白春生神情之中犹有畅快之色,拱手拜道: “两位大人,我愿认罪。” 越珅和章知周夫妇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意外。 原本以为还要费些心思,方能找到那于密室之中杀人的凶手,不成想,竟如此的容易? 越珅开口问道:“既然你已知道那封不觉重伤被人囚禁,下场定然不会太好,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将其杀害?” 白春生惨笑道:“这封不觉不仅参与了当年杀害我一众亲族之事,后来更是将收养我的义父一家给灭了门,我只有亲手杀了他,方能解此深仇大恨。” 紧接着,白春生说了当年之事。 那时他大概六七岁,随着家人不远万里,从月羟小国来到大熙行商,见识了中原的盛世之后,便打算在此长居久住。 然而,他们只看到了大熙繁华的一面,却不曾见识到这大熙盛世之下的混乱。 月羟人好炫耀,擅舞载歌,一不小心财漏了白,被一群有心的江湖贼人给盯上了,从而招来了祸端。 他们在行商途中,遭受埋伏,近百名族人被贼众残忍杀害,年幼的白春生被上天眷顾,侥幸逃过一劫。 白春生目睹了那样一个血腥场面,心神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浑浑噩噩来到了附近的村镇,恰好被一名白姓书生撞见,那书生看他可怜,心生怜悯,于是便好心将他收养。 待他十几岁时,那名书生中了举人,做了官,便举家搬进城里,然而,就是在这搬家途中,再一次遭受到了匪徒劫掠。 白春生再一次侥幸存活,只因十几岁的他,看起来相貌异常俊美,被那群杀人立威的江湖匪众头目瞧上了。 后面的白春生没有详说,不过众人已是心知肚明。 一时不由默然。 这白春生的人生际遇,可是真够惨的。 李莲蓬头脑里甚至不合时宜的想起了一个词: 天煞孤星。 苏小庸那张俏脸上也露出了不忍之色,这白春生的经历着实太惨了些,简直是闻所未闻。 她游历江湖也有不短时间了,可能是义兄“乳燕神针”的名头太过响亮,逢人报上她兄长的名号,哪怕是一些拦路劫财的匪徒,也不会过多为难她。 所以,这白春生的几番遭遇,在她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几位大人,你们千万不要被我家公子给骗了啊!” 正在这时,一直在门口的那名少年余淮突然大哭道。 众人不由纷纷望过去,白春生面色一紧,怒道:“住口!” “不!”那少年余淮上前一步,拉住越珅的衣袖,语速飞快,带着哭腔道: “那封堂主是我杀的,我、我会缩骨功,不信你看!” 说着,少年周身骨骼便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动,身躯便比原来的样子,瘦了足足一大圈。 众人看着争相认罪的主仆两人,不由眉头纷纷皱起。 这主仆二人之间,莫不是还有隐情? 不过,整体案情,其实已经差不多明朗了,他们愿意听听这主仆二人之间的故事。 ———— 翌日一大早,听了许久故事,很晚才回到莲花楼歇息的李莲蓬,被附近街市上的嘈杂声音吵醒。 他从原本属于李莲花的那张木床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驱散掉残留睡意。 “又是崭新美好的一天!” 昨夜因风火堂带来的沉郁心情,一扫而空。 见他醒来,趴在地上的一团小东西抬起脑袋对他叫了一声, “嘤嘤——” 却是毛发雪白的小银狐。 李莲蓬将其抱起,拿脑袋蹭了蹭, “饿了吧?” 小银狐对他已是不再陌生,很是亲昵的晃了晃毛茸茸的尾巴,表示亲近之意。 李莲蓬大乐,“好狐狸,我这就起来喂你。” 喂过了狐狸小白之后,李莲蓬来到了莲花楼外。 李莲花正在配制草药,应当是一早去附近药店抓的,见他醒来,道:“苏姑娘让我叮嘱你,今日莫要忘了去牙行签订契书。” “她人呢?” “说是去打探消息。风火堂一夜覆灭,很多本地的江湖势力都盯上了风火堂曾经掌管的那些店铺生意。” 李莲蓬挑了挑眉,心中暗道,小庸这包打听的名头果然不是白来的,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啊? 这么勤勤恳恳! 旋即问道:“你吃了没?” 李莲花笑道:“吃了包子。” “哦,对了,我给你也带了,喏,在哪儿。” 李莲蓬这才看到不远处的小木桌,上面摆放着一只瓷碗,碗里有两个白白胖胖的包子, “还算你有良心!” 快步来到小木桌前,拿起碗里的两只包子,一口一个,将肉包子吃完,李莲蓬这才问道: “我接下来要再做一笔大生意,你要不要来帮我?” 李莲花指了指他已配制好了的几包草药,道:“我还要去给人看病呢,那个李兄,你自己去吧。” “行,随你。”李莲蓬也不强求,他知道李莲花执着的并非是给人看病,而是打探消息,金鸳盟的消息。 第八十二章 接手风火堂生意 金鸳盟的行踪,并不好追查,否则李莲花暗中查找了这么多年,也不会一直都收获寥寥。 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有限。 就像李莲花身上的碧茶之毒,若是动用一个江湖门派的全部力量,全力去寻找那忘川花,想来很快就能够找到。 李莲蓬在还未曾来到这扬州城时,就想通了其中关节,他要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忙除了李莲花身上的碧茶之毒。 以后打架的事,全权交给李莲花这个天下第一。 赚钱和享受生活的事,就勉为其难交给他李莲蓬这个当哥的了。 江湖人之间的打打杀杀,他是真的不感兴趣,更不想参与破案。 昨日经历地牢那一幕,李莲蓬也知道了自己目前的缺陷所在,那就是不能杀人,也不能有杀人的念头,否则就会失控暴走。 因此,他永远不会和李莲花争夺那什么天下第一,他当个永远不用和人动手的天下第二就好。 李莲蓬离开了莲花楼停放的长街,在广陵区这边兜兜转转,寻找苏小庸的身影。 这风火堂被他覆灭之后,他有许多事情要做,是一刻都离不开苏小庸这个帮手。 找了一上午,寻不见苏小庸,李莲蓬有些急了。 他按着记忆,来到昨日的那家牙行,找到了牙人王富贵。 “富贵啊,帮本公子找个人呗?” 王富贵看到李莲蓬,比见了亲爹还亲,连忙问道:“李公子要找谁?” 李莲蓬尴尬道:“昨日和我一起的那位苏公子。” 王富贵拍了拍胸脯,道:“公子放心,包在我身上!” 这时,牙行里走出一个八字胡中年男子,似乎是听到了李莲蓬和王富贵的对话,皱着眉对王富贵训斥道: “王富贵,你能耐了啊,如今都开始接私活了?” 王富贵脸色不变,从怀里掏出两块儿银锭子,往这八字胡手里一塞,嘿嘿笑道: “刘掌柜,这位,便是我昨日与您说的,买下了春阳坊丙十三号宅子的李莲蓬李公子。” 那八字胡脸上的表情飞快转变,手一提,将掌心的银锭滑进袖子里,连忙对李莲蓬拱手, “原来是李公子,失敬失敬!” “刘掌柜有礼。”李莲蓬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句。 方才那一幕他尽收眼底,觉得这牙行的掌柜,当真是奸诈无比,竟还恬不知耻的接受手下做事人的孝敬。 他这番瞧不起的姿态,却使得刘掌柜对他格外刮目相看了。 一般的世家大族贵公子,看待他们这些从事贱业的人,就是这种居高临下的眼神。 他都已经习惯了。 若是这种衣着华贵的贵公子,对他客客气气,他还觉得浑身不自在呢! 只见他对李莲蓬谄媚一笑,转头对王富贵叮嘱道: “富贵啊,今日我就不给你发派任务了,你且好生为李公子做事。” 王富贵道:“刘掌柜放心。” “那就不打扰二位,呵呵呵。” 说完,刘掌柜便转过身去,飞快走开了。 李莲蓬交代了王富贵几句,眼看已经到了午时,他刚好也饿了,就近找了一处食肆,要了两碗扬州面。 这扬州面的味道,倒是还算不错,李莲蓬吃了两碗,正准备找店小二,再让上两碗时,苏小庸来了。 “小庸!” 李莲蓬惊喜站起身,朝着苏小庸招手,“过来坐。” 待一身男装的苏小庸在他身前坐下,李莲蓬给她倒了一杯茶水,开口问道: “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一上午欸。” 苏小庸端起桌上的茶杯,仰头颇为豪迈的一饮而尽,旋即说道: “这广陵区不仅只有风火堂一个帮派,还有个月照堂和玉海帮,这两个江湖势力平日里一直被风火堂打压,名声不显,这次风火堂覆灭,所有帮众被监察司百川院以及官府等三方势力分别带走,他们便按耐不住了,开始准备插手风火堂往日掌管的生意。” 她看了一眼李莲蓬,仿佛早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意,“咱们的动作要快,否则到时就成了给他人做嫁衣。” 李莲蓬眨了眨眼睛,“你,你怎么知道我要做什么?” 苏小庸没有搭理他,对不远处正在忙碌的店小二招了招手,“小二,来两碗扬州面。” “客官稍等!” 那店小二应了一声,跑去准备了。 苏小庸这才看向李莲蓬,美眸中尽是得意,“你昨日的一番做法表现的意思很明显啊。” “这风火堂虽说坏事做尽,可也不至于让你孤身找上门去,再加上你前日对李莲花说,要带他做一笔大生意,然后就去风火堂了。” “你伤了封不觉一众人之后,对他宝库里的财宝不动心,反而通知了百川院和监察司,以及当地衙门。” “这些种种迹象表明,你肯定所图甚大。” “我思来想去,这风火堂能被人惦记的,也就是那些店铺了。” “你在这扬州城人生地不熟,也没有做生意的门路,唯一能够最快获得银子的途经,就是……接手风火堂名下经营了两年的那些成熟生意,因为……你好财迷的。” 李莲蓬听她说完,不由竖起大拇指,一脸敬佩道: “还是小庸懂我,不愧是你!” “哼!那是!” 苏小庸下巴一抬,颇为骄傲的说道。 李莲蓬的心思很好猜,他做什么都有迹可循。 另外,得到他的认可,她也很是开心。 只有让他欠她更多的人情,她到时开口,让他帮爷爷治病,他才会无法拒绝。 苏小庸其实也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的。 两人吃过饭,去附近风火堂掌管的几个铺子转了一圈。 这风火堂在这扬州经营了两年,由于手段阴狠,倒是拥有不少的产业。 风火堂名下有两座酒楼,三家赌坊,两家青楼,外加一个当铺。 除了青楼之外,李莲蓬和苏小庸将其他的几个地方都逛了个遍。 出乎意料,这些地方的生意都相当不错。 酒楼里住满了客人,当铺门口排着长队,赌坊更是吆喝声不断,那些红着眼的赌徒们,挽起袖子,拿着筹码,一个劲的往桌子上压,热闹的很。 李莲蓬通过这几个地方,也算是涨了见识了。 唯独没有见识到青楼里的那些环肥燕瘦,颇为遗憾。 不过,有苏小庸一直陪在身边,这点遗憾,也就不算什么了。 第八十三章 莽夫行径要不得 看过了已名存实亡的风火堂名下的这些家生意,李莲蓬觉得除了那酒楼当铺之外,其他几家店铺,则都不太适合他插手经营。 怕是挂在旁人名下,让其他人帮忙打理都不成。 青楼和赌坊,搁在任何朝代,任何地方,无疑都是相当赚钱的两个行当。 两座烟花之地,若是改门换庭,换个特别的方式经营,也还勉勉强强凑合能接下来。前提是苏小庸能答应。 至于赌坊这种地方,李莲蓬发自内心的深恶痛绝。 在一家赌坊里,一旦深陷,无论大小,必定是十赌九输。 并非只是你运气差,而是庄家想让你运气差。 历朝历代,不作弊不出千不上手段的正经赌坊,百不存一。 或者说,赌坊这个行当,压根就没有正经的。 庄家为了牟利,可谓是花样百出。 哪怕是手快眼毒,涵养极好的一代武道宗师来了,都得气的掀桌子。 和气赌坊。 贵公子打扮的李莲蓬一不留神,就在赌桌上输掉了二百多两银子。 关键是,他还没摸清楚对方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的老千,刚赢到手的五十两,外加本钱就都没了。 气的他差点当场把桌子掀翻,既然敢作弊,那就都别玩了! 在苏小庸的再三阻拦下,他才压下了心中那股邪火,没有把对面那个坐庄的,一脸和善表情的兜帽年轻人揪住暴打一顿。 “不玩了,没意思。” 将输掉的筹码往桌前一推,李莲蓬一脸不耐烦地起身,和男装打扮的苏小庸,在那庄家失望的眼神当中,挤开人群,快步离开了这家起名和气却一点不和气的赌坊。 他们前脚方才离开,后脚就有双目赤红的赌徒一拥上前,填补上赌桌的空缺,将手里不知是借的还是变卖家当换的赌坊筹码,压在赌桌上,嘴里喊着大大大、小小小,紧张等待这庄家揭底。 …… “这赌坊,是三教九流当中最挣钱的行当不假,却也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当,其中利害,难以言说,不知有多少江湖人因为赌,从而家破人亡。” 出了赌坊,来到不远处的茶摊上,两人坐下喝茶降火,苏小庸小脸上满是郑重之色,压低声音说道: “在我爷爷收集的那些江湖传闻里,钱塘就有一个传承了百年,素来名声不错的布商,苏家,便是因为那布行的大少爷苏文定刚接手苏家生意,就迷恋上了赌骰子,一夜之间,将苏家百年基业都给败光了的‘光荣事迹’。” “还有,江南武林这边颇有名气的万和山庄,也是因为常家后辈痴迷于赌钱,被仇家趁虚而入,趁机坑骗。” “偌大一个山庄,因欠外债,导致入不敷出,卖出抵债,家主常远山更是被逼无奈,提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杀了上门讨债的债主,不得已带着一家老小亡命天涯。” “去年被百川院联合监察司,在莽山将其连同家人一同捕获,据说被捕之时,那落魄至极的常远山并未抵抗,反倒是当着所有人的面,长舒一口气,说他终于不用再逃了。” 说到这里,苏小庸语气有些唏嘘,“我小时候见过这常远山,那时他还年轻,意气风发,江湖上流传着他不少行侠仗义的事迹,也算是闻名一方的江湖豪杰,谁曾想,最后却因为家中亲人迷上赌钱,从而家破人亡。” 苏小庸不愧是江湖第一包打听,这些个江湖传闻,信手拈来不说,还都说的有名有姓,听得李莲蓬乍舌不已,赶紧喝口热茶压压惊。 “那这赌坊咱们要怎么处理?不行就把它关了吧?” 李莲蓬痛失二百多两银子,对坑骗他银子的赌坊心怀不满,觉得有必要让那些靠着赌坊盈利的人吃些苦头。 苏小庸却是摇了摇头,“没那么简单,赌坊一般都和当地官府有所牵连,每月的孝敬可是一大笔钱,你要是贸然搅和了他们的生意,官府肯定会派人找你的麻烦。” “让他们来。”李莲蓬双目一瞪,莽夫的气质一览无余。 昨夜他见识了这广陵区的县衙做派。都是一群见了银子就走不动道的酒囊饭袋。 再三确定了封不觉被废之后,那衙门里闻讯赶来的一位上官,便让张尧这个捕快带头,搬空封不觉藏宝库里的那些金银珠宝。 百川院和监察司当时只管破案抓捕审理犯人,对这些自然是不管的。 他们两家都不缺钱。 一个是皇宫内卫机构出身,一个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刑堂,各自背后,都有源源不断的钱财人力供应。 封不觉靠着龌龊勾当积攒的这点家当,他们两家看不上,便任由那些官差奋满脸兴奋的往衙门里搬,中饱私囊。 另外。 监察司一般都是等当地官府贪污受贿的数量多了,才会举劾,集齐所有罪状,趁机将其一窝端掉。 通常在办案期间,他们并不会立即顺藤摸瓜,找当地官府的麻烦,只有对方势大,污点满身洗脱不掉之时,才会动手,可谓阴险至极。 苏小庸瞪了他一眼, “你想要在这扬州城安家落户,少不得要与当地官府打交道,莽夫行径要不得。” 李莲蓬嘿嘿一笑,挠了挠头,道: “你说得对,是我莽撞了。” 他刻意表现出这般样子,就是为了让苏小庸上心,毕竟以后这些可都是他们的家当,日后无论做什么,钱财肯定是少不了的。 李莲蓬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心机的,他想让苏小庸日后打理家业,他只管当个富家老爷,享受生活。 勤俭持家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一个有本领的主母来管,来的安逸一些。 苏小庸不知他心中所想,否则定然会出言狠狠教训他一顿,骂他想的美。 两人喝了茶水,回到了莲花楼,准备从长计议。 李莲蓬心中已经有了方案,接手风火堂留下的这些生意的方案。 不过此时还需等人到来,等那个先被他武力震慑住,后来又通过好处收买了的原风火堂小头目黄海涛。 傍晚,李莲蓬做了几个菜,端上桌,等着李莲花回来的功夫,黄海涛先到了。 “前辈,幸不辱使命!” 黄海涛换上了一身布衣,手里那柄铁锤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腰间别着一把折扇,江湖人那种争勇斗狠的草莽气息便淡化不少。 李莲蓬将手在碎花围裙上擦了擦,抬头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他两眼,黄海涛在他的注视下,顿时拘谨起来,一双手都无处安放的样子。 “以后就叫我李老板,不要叫我前辈,你看着年纪可比我大的多了。” 良久,李莲蓬方才开口纠正了几句,随即问道:“吃饭了没?去,那边有水,一会儿洗过手过来吃饭。” 黄海涛大概二十七八,可由于唇上留了胡子,加上饱经风霜,不会打理的缘故,看起来像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比肌肤白嫩,如同少年一般的李莲蓬可是老成多了。 闻言,连忙躬身道了一句不敢。 开什么玩笑,他怎么敢和李莲蓬这个杀神同桌吃食? 李莲蓬皱了皱眉,“以后跟我做事人,就要按着我的规矩来,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哪儿有那么多客套?” 黄海涛这才应下,小跑着去到不远处的一个木盆那里蹲下来洗手。 苏小庸这时刚从莲花楼里出来,看到那个乖巧蹲在地上,以清水洗手的汉子,面露古怪之色。 来到李莲蓬身边,小声问道:“他就是你说的,那个要等的人?” 李莲蓬笑呵呵道: “正是,这家伙很有做生意的天赋,也还没来得及跟着封不觉那厮做十恶不赦之事,看人嘛,论迹不论心,我索性就把他留下了。” 苏小庸没在多说什么,打理生意嘛,一个人确实不方便,她金陵苏家名下的产业,都不知道雇了多少有本事的账房先生和掌柜为她家做事。 这黄海涛她看着也不是很讨厌,留下就留下吧。 第八十四章 人生在世有所求 李莲花踏着最后一缕残阳,提着两坛酒,回到了莲花楼。 看到楼前那一袭布衣的黄海涛,李莲花微微诧异,旋即笑道: “来客人了。” 李莲蓬上前,接过他手里的两坛酒,口中催促道:“快去盥洗一番,大家伙都等你半天了!” “啊。” 李莲花啊了一声,慢悠悠的去洗手。 洗完手,接过李莲蓬递过来的手帕,将五指修长的两只手掌仔细擦拭干净,李莲花才在餐桌前缓缓落座。 “李兄今日收获如何?” 落座后,李莲花拿起筷子,端起碗笑问一句。 李莲蓬夹了一筷子菜,一口吃下,道: “别提了,今日在赌坊输了整整二百两,心疼死我了。” 语气中犹有许多怨气。 李莲花闻言一愣,语调拔高,不可置信道:“输了二百两?” 他看向李莲蓬,眼神复杂,“李兄,你莫不是疯了不成?为何去赌坊那种地方啊?” 他今日一整天费了好些口舌,才赚了二百二十两。 刚准备回来在李莲蓬面前显摆一番,不成想,对方却赌输了二百两。 这一进一出,等于今日没赚啊! 他心底已将李莲蓬当成了自己人…… 主要是他这个兄长没银子花了,就会变着法找自己讨要。 他要是不多赚点,还是秉持着原本挣够五十两就不再挣钱的习惯,怕是他们两人都要流落街头沿街乞讨。 “苏姑娘,你为何不劝着他点,那赌坊……去不得啊。” 李莲花苦笑着摇了摇头,觉得眼前这顿颇为丰盛的晚饭,好像忽然间不香了。 苏小庸还待开口,李莲蓬先是摆了摆手, “这事怨不得小庸,是为兄自作主张非要去体验一把,这才造成了这样的损失,今晚这顿饭,算是我对两位赔礼道歉了。” “……” 黄海涛听着两人的对话,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什么赌输了二百两,什么赌坊去不得,什么做顿晚饭就算赔礼道歉了,这三人……当真是好生奇怪啊! 还有,这位苏公子,竟不是一位公子,而是一位姑娘? “今日我们特意去看了风火堂留下的生意,除了两个烟花之地没去,剩余的那几家都去转了一圈。” 苏小庸看了一眼埋头扒饭的黄海涛,脆生道: “这风火堂坏事做尽,生意做的却还不错,无论是酒楼,还是当铺,亦或者是那赌坊,客人络绎不绝,应当是留下了不俗的口碑,未曾发生店大欺客的一幕。” “若是接手,倒是不用大张旗鼓的换人,原先的那些掌柜办事的人,尚还能用。” “这样啊。”李莲花点了点头,旋即轻声问道: “你们想到该如何接手了吗?那封堂主既然是幕后掌管这一切的人,定然有着自己独到的手段,你们要是处理不妥当的话,那些人怕是不肯轻易将这些到手的生意交出来啊。” 李莲花当年既然能同肖紫衿几个年轻人,一手创建了四顾门那样一个名震江湖武林的大帮派,自然是有着独到的组织能力的。 一个江湖门派想要在江湖上站稳跟脚,凭借的可不仅仅是需要强大武力震慑那么简单,还需要与之对应的其他杂事处理能力。 毕竟,大家混江湖的,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讨一口饭吃。 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匡扶正道,也得有钱才行,否则的话,一群饿着肚子的武林高手,你能指望着他们干成什么事? 衣食住行,样样不能落下,而且还要比一般的江湖门派待遇更好。 待李莲花说完之后,李莲蓬指了指黄海涛, “放心吧,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海涛他会帮咱们顺利的将这些无主的生意都收入囊中的,是不是啊?” 见李莲蓬提到了自己,黄海涛连忙挺直腰板坐正,重重点头,“是,老板放心,属下一定会尽全力将这些生意收入囊中,不让那些惦记的其他帮派势力得逞!” 李莲蓬抬起手,拍了拍他肩膀,大大咧咧道:“我很看好你,这几日缺什么你就跟我说,谁要是敢在这几日找你的麻烦,你就来找我。” “是!” “好了,吃饭吧。” …… 风火堂名下这些生意的相关事情,李莲蓬皆放心的交给了黄海涛代为打理督办。 不怕他得了好处逃走,因为李莲蓬抓住了他的软肋。 人生在世,皆有所求。 家世不错的黄海涛所求的,无非就是一门高深的武功,以及受人尊敬的一个身份。 李莲蓬让他见识到了江湖武者山巅上的风采,真气御物。 仅此一点,便足够了。 另外,李莲蓬托王富贵打听过了,这黄海涛家中也是做生意的,他所在的黄家,在这扬州城当中也算名门望族。 至于他为何放着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跑到风火堂当一个帮派狗腿子,这就要提一提那个被李莲蓬一巴掌给打成了重伤的风火堂执事,刀疤脸黄友善说起了。 这黄友善从小不学无术,仗着家中余财,早些年欺男霸女的混账事情那是没少干,后来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黄家为了平息众怒,将其逐出家门。 没了黄家这课大树依靠帮衬,黄友早年间善过的相当不如意,那些曾经被他欺负过的仇家,纷纷找上他,处处寻他的麻烦。 偌大一个扬州城,几乎没了他的容身之地,他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他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就是那时和人争勇斗狠留下来的。 后来恰逢风火堂扩充势力,招收帮派弟子,而他又刚好和封不觉那厮臭味相投,两人一拍即合,攒到了一起。 由原本的过街老鼠,摇身一变,成了风火堂臭名昭着的善堂黄执事。 黄友善又过上了他耀武扬威的逍遥日子。 然后遇见了过江龙李莲蓬,不讲道理,一巴掌将其连带身后刚刚创建还没满两年的风火堂,一同拍进了尘埃里。 黄海涛这个被黄友善忽悠过来,在帮派中增加存在感,为风火堂不遗余力赚钱的侄子,也倒了大霉。 才取得堂主的信任和重视不久,整个风火堂就没了。 那几家封不觉在成事之后,通过强硬手段,霸占吞并的酒楼、当铺、青楼、赌坊等一应赚钱产业,也都变成了无主之物。 好在,黄海涛陷入不深,手底下没有人命,一心都扑在替封不觉打理风火堂名下生意的琐碎事情上。 否则,迎接他的,将会是和那些参与了绑架、寻协滋事、挑战道德人伦、灭门等恶事的弟子一样,经脉尽废,牢底坐穿。 “黄公子登门,小老儿有失远迎,还请恕罪,赎罪啊!” 如家酒楼,一身布衣的黄海涛刚刚一脚跨进酒楼,酒楼的掌柜,一个满脸富态的老者便笑脸迎了上来。 黄海涛冷着脸,道:“昨夜我所说之事,你考虑的如何了?” 这名锦衣老者闻言,脸色一僵,旋即便阴沉了下来,变脸如翻书,压低声音说道: “黄公子说笑了,那风火堂如今树倒猢狲散,帮派已不复存在,老夫自然再无听之任之的道理!” “呵呵。” 第八十五章 尘埃落定吃火锅 黄海涛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两日后,将几份契约书,放在了李莲蓬和苏小庸面前。 “老板请过目,这些便是风火堂名下那几家铺子掌柜的重新拟定而成的契约书。” 春阳坊,探花巷。 李府。 才搬进新宅子的第一天,就迎来了这个好消息,李莲蓬很高兴,不枉费他的一番信任啊! 亲自给黄海涛倒了一杯茶水,让他在堂厅落座,这才拿着黄海涛递交的几份契约书其中一份,认真看了起来。 苏小庸站在一旁,手里也拿着一份契约书。 她手里这份是一家酒楼的掌柜写的,内容很简单,大意便是这家酒楼的归属问题,以及盈利如何分配。 这酒楼原本是风火堂名字的产业,那些酒楼掌柜们代为掌管,每个月风火堂会派人上门核对账目,并且分走近九成的营收。 当下风火堂覆灭,经过黄海涛谈判,这九成变为六成,归李莲蓬这个明面上毫不相干的人所有。 李莲蓬手里契约协议,也差不多是如此,都是六成左右的占比。 算起来,李莲蓬也不算巧取豪夺,他从风火堂哪里得来的数千两银票,将来也会砸进这些商铺中,为酒楼接下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和苏小庸交换着看过了契约书,李莲蓬找来笔墨纸砚,笔走游龙,在这些契约书上签下了他的大名。 如此一来,他也是名下有产业的人了。 至于风火堂名下的青楼和赌坊,李莲蓬没要,任由黄海涛处理,酒楼和当铺带来的收益就够用了,贪多爵不烂。 他是享受富人生活的,而不是为了做生意而做生意的。 说白了,打点风火堂这个黑恶江湖势力,一般为了行侠仗义,另一半,就是为了有个长期饭票,不用总是为银子的事情而发愁。 正所谓,树大招风,小富即安嘛。 李莲蓬是知晓大熙未来会发生什么变故的‘先知’,因此,在那些事情还未曾发生之前,他不想跳的太欢了。 暗中积攒点家底就行了,没必要明面上表现的太过招摇。 将这两天闲暇时间按照记忆中抄录的一本‘武功秘籍’交给了黄海涛,便让他先离开李府,前去做事了。 待他日后表现的好,还亲口承诺,再给他一本绝世剑法,这江湖上的人都喜好耍剑,特别是在李相夷红绸舞剑一夜成名之后,剑法秘籍那是千金难求。 给黄海涛抄录的那本武功秘籍是空寂老和尚的收藏,叫《北玄神功》,名字起的很唬人,也就寥寥数百言而已。 李莲蓬以前抄了十几遍,内容倒是记得一字不差。 既然黄海涛惦记这东西,李莲蓬也就信守承诺,给他了,至于黄海涛能不能练成,适不适合修炼,那就不是他能管的事情了。 老和尚说了,他和这功法无缘,龙象般若功和神照功这两种功法,就足够他修炼一辈子了。 贪多爵不烂。 李莲蓬深以为然,若非老和尚相逼,他是连这两种功法都不想炼的,练功太累,夏练三暑冬练三寒,他又没想成为天下第一的武林高手,那么辛苦干什么? 武功嘛,勉勉强强能够防身也就行了。 学那么多杀人技做什么,又不是屠夫。 便是强如李相夷,不也就学了扬州慢一门功法嘛。 最后,还让人一碗茶给撂翻了。 由此可见,这江湖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该混的地儿,对敌人的心慈手软就是对自己个有仇。 “中午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做!” 李莲蓬看向苏小庸,笑脸灿烂说道。 苏小庸在这李府,由于没有外人,便恢复了女子的妆容。 她身着一袭青衣,乌黑长发由一根白色发带高高束起,肌肤白嫩,两腮粉红,柳叶长眉之下那双眸子,任何时间都炯炯有神,整个人的气质,飒爽中透露着一丝可爱,让人看见她就忍不住心生欢喜。 新宅子在住进来之前,是要先行打扫一番的,苏小庸既然答应了帮李莲蓬置办宅子,在契书签订完之后,她也就帮忙打扫了。 此时听到李莲蓬这么问,知道他是为了感谢自己这几天忙前忙后,也就不客气了。 只见她小脸上露出思索神情,良久,方才说道: “要不我们吃火锅吧!” 李莲蓬当即拍手笑道:“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随口恬不知耻的叹息一声,“咱俩可真是心有灵犀啊!” 苏小庸小脸一红,啐了一口, “去,谁和你心有灵犀啊!” 然后哒哒哒步伐轻快的跑掉了。 院子里有许多花花草草刚刚栽种完,还需要打理,她刚好又擅长此道,于是就自发帮忙修剪去了。 李莲蓬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能够感受到女子此时的心情不错,因此原本就很好的心情,就更好了。 “那我现在就买菜去了!” “去吧去吧!” 得了苏小庸的一声回应,李莲蓬当即离开了院子,前往附近的菜市买菜。 这两天他没事儿就领着苏小庸在附近闲逛,一方面是为了熟悉环境,另一方面则是想和苏小庸多相处一段时间。 他有种预感,苏小庸不久之后将要离开了。 虽然她嘴上没说,可从她这几日的表现来看,她似乎在为什么事情而着急着。 问她,她也不说,只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时候。 李莲蓬猜测,可能与她爷爷苏文才有关。 来到菜市,李莲蓬这般衣着光鲜的公子哥,不出意料的招来了许多卖菜摊贩们的注视。 “呦,好生英俊的公子哥,来这儿买菜呢?” 就近一位大婶看到东张西望的李莲蓬后,热情地打着招呼。 李莲蓬当即向这位大婶走过去,拿起她摊位上摆放的菜,笑呵呵道: “是啊大婶,您这崧菜咋个买?” 崧菜,即是白菜。 大婶见他真是来买菜的,饱经风霜的脸上,那笑容更盛了几分。 “不贵不贵,十钱就能买上好多的。” 李莲蓬掏出提前换好的铜钱,数了三十枚递给这位大婶,“就给我来这么多钱的。” “好嘞!” 两只手接过李莲蓬手里的钱,大婶爽朗的应了一声。 且不说大熙皇帝如何,这扬州城的人文风貌,倒是相当不错,当地百姓的脸上有笑容,且还是发自内心的,这笑容也感染到了李莲蓬。 他觉得在这扬州城里安家,还真是安对了。 有了这位大婶的成功案例,附近其他摊贩也纷纷热情招揽生意。 “公子还要看看别的么,咱这里的菜也是自家种的哩,新鲜的很,公子过来看看……” “还有俺家……” “要得要得。”李莲蓬一时之间,竟有些应对不暇的感觉。 “一个个来。” 不过,这才是生活啊! 第八十六章 古代的人才市场 买完菜,刚好遇见带人到附看宅子的王富贵了。 李莲蓬雇了两个菜贩,推了一辆推车跟在身后,对王富贵招了招手。 王富贵当即小跑过来,在李莲蓬身前站定,先咧嘴而笑, “李公子!” 李莲蓬看了眼不远处那个站在原地皱眉沉吟的书生,问王富贵道:“你可忙完了?” 王富贵看了眼他身后的那两个菜农,点头道:“差不多忙完了,方才小人已经带人看过宅子了,正等那位公子回话,公子您有何吩咐,小人定然照办。” 李莲蓬从怀里摸出十颗铜板,递给王富贵,嘴上说道: “是这样,等你晚会儿忙完之后,帮我跑一趟腿,去找李莲花来我府上用饭,告诉他下午我有事找他。” 王富贵重重点头,两只手将铜板接住, “放心吧李公子,小人知晓啦!” “有劳了。”李莲蓬笑容温和道:“下次来我府上吃饭,让我招待招待你这个扬州百事通。” “李公子您实在是太客气了,这些都是小人应该做的!” 李莲蓬拍了拍王富贵肩膀,带着人离开了。 午时,李莲花踏着饭点,来到了李府。 看到堂厅正在忙碌的李莲蓬,李莲花探头轻轻嗅了嗅,缓缓笑道: “是火锅啊!” 李莲蓬摆放碗碟的动作一顿,扭头看来,挑眉道:“怎么?不想吃?” 李莲花连忙摆手,“怎会?这两日我想这口好久了。” 说来也怪,只有李莲蓬做的饭菜,他才能吃出味道来,在食肆或者他自己做的饭菜,都是没滋没味的。 这两日李莲蓬忙着搬家,很少会亲自下厨做菜,以至于李莲花这个清心寡欲不怎么挑食的人,也有些想念他做的饭菜了。 “洗手,吃饭。” 李莲蓬干脆利落的说完,朝着后院喊道: “小庸,菜好啦!” “来啦!” 后院的女子,清脆应声,给出了回应。 李莲花眼神古怪,这两人,还真过上日子了? 摇摇头,自去洗手。 茶足饭饱,三人瘫坐在新买来的太师椅上,捂着肚皮神游天外。 就连苏小庸,都不能免俗,这些时日的相处,她也是彻底放开了,此时如李莲蓬和李莲花一样,两只小手放在腹部,脑袋靠着椅被出神。 良久,李莲蓬率先消化完毕,坐正了身子,看向两人,道:“下午我准备去附近的人市看看,雇些丫鬟下人,你们两个得陪我一道,免得我被骗了。” 这个世界是没有‘下午’这一说法的,一般人们都是按照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叫的,自从李莲蓬提出这个笼统的说法后,被他认识这几人迅速接受。 早晨,下午,晚上,这样区分一天的时间,叫起来也没那么麻烦。 主要是李莲蓬不怎么会换算时辰,空寂和尚当年教了他许久,奈何李莲蓬每次都会冷不丁的,一本正经询问“你说的到底是几点”,从而放弃,甚至连月份以及日子都不乐意给他说了。 只说:入秋了,过冬了,开春了,酷暑了。 李莲花动都不想动,他觉得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竟然有些发自内心沉迷于这种日子了。 闻言,艰难坐起来,道:“行,我知道附近哪里有人市。” 他做不出李莲蓬那样,动用内力消化吃点的东西。 且不说他此时不能经常动用内力,哪怕是原本的李相夷,也做不出靠着内力消化食物的荒唐事。 因为在他看来,武功,不是这么用的。 “唔……”苏小庸发出一声慵懒的声音,抬了抬手,嗓音都懒洋洋的,“算我一个。” 李莲蓬满意点头。 开始起身收拾桌上的空盘子。 拿不走的,就调动体内深厚的内力,真气御物,盘盘碟碟,加上一口铁锅漂浮在身周,怎么看怎么诡异。 苏小庸和李莲花却是见怪不怪了。 李莲花起身帮忙,苏小庸则是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心中暗道,若是这一幕被她爷爷给瞧见了,定然会痛心疾首的说这李莲蓬简直是暴殄天物,一点武林高手的风范都无,拥有这么高深的一身武功,竟然用来拿东西,实在是荒唐至极! 不过,她不是她爷爷,她至多就放个可爱的白眼,表达一下复杂的心情而已。 收拾完,又在院子里小憩片刻,李莲蓬就催促着两人给他忙活了。 —— 如扬州城这般繁华的人口大城,从来都不缺乏劳动者。 李莲蓬得知这人市,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技艺傍身,最不济也有个把子力气,拥有自由身的人聚集的地方。 另一种,则是那种没有自由身,犯官之后,战场上俘虏的败将后人,亦或者奴隶贩从别的穷苦地方拐来的,没有自由身的黑户,所聚集的地方。 思虑再三,李莲蓬决定到这些地方找人。 他想过他这种做法可能会带来什么,有可能会助长那些没人性的人贩嚣张气焰,因为卖的好,从而继续去其他地方拐卖人口。 他想的是,既然这些事情都是既定的事实,那些人贩不会因他不去买奴隶从而放弃贩卖人,也就想开了。 心怀恻隐之心,在这个古代世界无用,想要改变这天下的现状,他一个人作用不大。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不去想这些,顺应时代,挑选最优的选择。 当听说他要到奴隶贩子们组建的人市之后,苏小庸和李莲花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只是叮嘱他,到了那人市之后,多看少说,避免吃亏。 李莲蓬点头称是,便是对他们的交代放在心上了。 苏小庸家里就是做生意的,还搞江湖情报,对这些自然是见多不怪。 李莲花早年间行走江湖,加上这六年来混迹于底层当中,也算见多识广。 他们并非不觉得那些奴隶市场可怜,可世道就是这般,他们也无力改变些什么。 唯一能做的,放在现实里,就是不去看这些,不去想这些。 这世间百态,很多事情都经不起推敲。 人处在这样的一个江湖,只有先独善其身,顾完自己之后,才能力所能及的帮别人一把。 似曾经李相夷那般的武林至高,到头来,也只敢喊出一句匡扶江湖武林正义这样的口号。 至于想要为天底下那些普通人人做点什么,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入朝为官,要么把大熙朝廷推翻。 当官,那些自由散漫惯了的江湖武夫是决计不会当官的,何况,他们大多数人都不识字,这是硬伤。 那就只有推翻大熙朝廷了。 可推翻一个立国百多年,皇室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手握兵权的朝廷,谈何容易? 是已,百多年以来,公认的武林魁首,也就只是喊喊匡扶江湖武林正道这类口号,表明一下正道身份罢了。 这个世界目前为止,唯一敢付诸行动的,也就只有单孤刀那个嫉妒狂,不当人爹,一心想要称王称帝,心似铁石的家伙了。 哦,除那厮之外,可能还要再加上一个润州的霁王。 正胡思乱想着,扬州城广陵区这边的奴隶市场,却是到了。 第八十七章 一看就是大善人 这边的人市,哪怕已然立冬,空气中仍旧充斥着淡淡的汗臭味,以及其他怪味。 才走这和菜市场没什么区别的人市入口,三人就闻到了这股挥之不去的味道。 苏小庸和李莲花司空见惯,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李莲蓬却不由皱了皱眉,眼前这一幕,是他所未能想到的,尽管心中有所猜想,真正亲眼看到,就又是另一种心情了。 只见前方道路两侧,一排排木质牢笼里,关着一个个衣不遮体的奴隶,他们大多神情麻木呆滞,如那些圈养的动物一般,任由牙侩的牙人,带着衣着富贵的商人在笼子外面围观打量,指指点点。 有些牙人甚至还会让那些奴隶自己掰开嘴,给那些买奴才的人看牙口。李莲蓬听力极好,听到附近那售卖之人对购买之人说着“牙口好”、“能干”、“好养活”、“决不会吃亏”等等。 眼前这一幕很难和繁华的扬州城联系到一起。 人口买卖,虽然是大熙律法明文禁止的,但奴隶不一样,一般来讲,当地官府,极少干涉奴隶买卖的,其中内幕李莲蓬不知,想必和利益脱不了干系。 他们三人刚向里面走了不远,就有一人快步迎了上来。 来人正是李莲蓬早上才打过交道的‘扬州百事通’王富贵。 “你怎会在这里?”李莲蓬看着眼前的王富贵,眉头再皱,心里不太舒服。 “这…不满李公子,我们牙行,其实也有官奴售卖……” 王富贵见李莲蓬脸色不太好看,也不知自己怎的惹对方不喜了,笑容僵在脸上,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 “你们牙行真行啊,这生意做的还挺大!” 李莲蓬意味不明说了一句,随既面无表情道: “既然咱们这么有缘分,在这里碰见了,要不小王你带我们转转?” “这……”王富贵尴尬的挠了挠头, “那个…不行的……” 王富贵顿了顿,道: “李公子,实不相瞒,小人在这里是说不上话的……” “呵……不为难你了。”见他面露难色,李莲蓬摆了摆手,道: “那就帮忙找个能说上话的人来。” “是,几位请跟我来。” 王富贵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几人进入了这‘人才市场’。 —— “公子,您别看这少年一副瘦骨嶙峋的样子,力气可是大的很,和人争起食来,那是相当的凶啊!看到他身上那几道鞭痕了没?那就是他饿极了抢吃食的时候,苦劝不听,被我手下的人拉架拉不开,给用鞭子打的。” “换成是其他少年,被打成这个样子,怕是早就挨不过去死逑了!” “看看,咋样?若是您瞧着满意,我看在您是富贵儿带来的人,给您便宜一点。” 贼眉鼠眼的人贩,喋喋不休的讲着话,唾沫飞溅,说起鞭子打人,语气里还有骄傲之意。 李莲蓬眉头紧锁,厌恶的向后退了两步,远离眼前这个言行举止都很讨人厌的家伙。 转头看向笼子里那个眼神无光,身上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少年。 这少年个头不大,满脸污迹,细胳膊细腿的,身上还有多处鞭打痕迹,翻卷的肉都结了疤,站着一动不动。 此时,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看他,少年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微微向上一抬,看向笼子外面的李莲蓬。 李莲蓬被他盯上,微微一怔。 这是怎样的一种眼神啊! 空洞、麻木、死寂,还有一种深深的死气! 可能在被人贩卖,关进笼子里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对自己的整个人生不抱任何希望了吧。 “开个价吧。” 李莲蓬和这少年对视了许久,转头看向那人贩,开口说道。 这名一脸奸诈相的人贩嘿嘿一笑,伸出五根手指,“不多要,五十两!” “成交!” “公子爽快!” “别废话了,放人吧。”李莲蓬不耐烦道,自从来到这人市,他就变得格外烦躁。 “得嘞!” 奴隶贩不以为意的应了一句,掏出一串钥匙,磨叽半天,才打开了笼子的门,对里面那个因为太凶,只得分开独自一人占据一个笼子的少年压低声音说道: “出来吧,这次到了主家要是再敢偷偷逃跑,你就等死吧!” 狠狠叱了一句,这人转过头来,看向李莲蓬,立即换成了另一幅面孔,谄媚笑道: “公子,人就交给你了。” 李莲蓬点了点头,看向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丁……” 少年才吐出一个字,就被一旁的人贩开口打断:“丁十三!” 见李莲蓬望过来,这尖耳猴腮的人贩连忙解释道: “公子,这奴隶,是不配有名字的,只有一个号牌,这少年在我们这里排名丁字十三号,大家就按丁十三这么叫他了。” “丁十三……” 李莲蓬不疑有他,重复了一句,方才道:“名字以后再说,你愿意跟我走吗?” 少年丁十三摇了摇头,目光空洞的看着李莲蓬,道: “除非你把我妹妹也买下,否则我还会逃跑。” “你妹妹?”李莲蓬没在意他后面的话,看向人贩,“怎么回事?” 人贩恨恨瞪了少年一眼,旋即对李莲蓬苦笑道: “不瞒公子,这丁十三呀,乃是犯官之后,在我们这里,已经待了快两年了,每次把他卖出去,他都会从主人家偷偷跑回来,非说我们把他妹妹藏起来了,可是我们牙行真没见他妹妹啊!” “干我们这行的,压力很大,不光要应付官府查验,还要对客人负责,他这样总是在对方付了钱偷跑回来,给我们造成了很大困扰,名誉都受损了。” 人贩大倒苦水,是丝毫不隐瞒,“后来我们查了许久,方才得知,这少年的妹妹早就被其他同行买走,卖到青楼里去了。” 这时,那少年突然开口,冷冷的看着人贩,说道: “你说谎!我妹妹明明就在你们这里!” 李莲蓬没有应对这种事情的经验,见对方不肯说实话,顿时沉思起来。 苏小庸这时带着两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看了看笼子里那个少年,问道: “如何,可曾谈妥了?” 方才李莲蓬说自己要独自逛逛,让苏小庸和李莲花帮忙,分别买上两对儿童男童女。 苏小庸是女子,帮忙买府上的丫鬟,李莲花则接下了买做杂事的仆从重任。 此时苏小庸已经挑选了两个模样周正的小姑娘过来,李莲花应当还在寻找合适的人选,不见人影。 李莲蓬看了看她身后的那两个小姑娘,点头道:“确实遇到了点麻烦。” 待他三言两语将此间是说清楚之后,苏小庸沉思片刻,道:“这样,咱们先把这少年买下来,其他的事,等商议过后再说。” “行。”李莲蓬一直没付钱,就是在等苏小庸他们过来。 见苏小庸如此说,痛痛快快付钱,五十两虽然不少,可一个大活人,值这么多钱,李莲蓬丝毫不心疼。 付完银子,李莲蓬看向站在笼子里不动的少年,温和道: “跟我们走吧,至于你妹妹,等你先到我府上安定了,我就带你去找。” 一旁的人贩赶紧开口接话道:“是啊,丁十三,你别犯蠢啊,这位公子一看就是个心善的,你跟着他,以后的日子肯定过的不会差。” “……”少年丁十三看着李莲蓬那双好看的眼睛,良久,点了点头。 “我跟你走。” 第八十八章 恩威并施立规矩 傍晚时分,李府。 从‘人才市场’买回来的五个少年少女,洗漱一番,吃了点吃食,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衣裳,排成一排,拘束地站在院子里。 李莲蓬目光从五人脸上一一扫过,除了丁十三之外,其他四人,脸上都有忐忑、迷茫之色。 那是一种看到了些许希望,又觉得前途未卜的神情。 看着他们,李莲蓬沉吟许久,方才开口说道: “我不知道你们以前都是什么身份,经历了什么非人的折磨,总之,你们现在解脱了,不再是任人买卖的奴隶了。以后在我这里,你们将会迎来全新的生活。” “我不会故意苛责你们,也不会将你们当成下人、奴仆。我们之间是雇佣关系,是合作关系,所以,你们完全不用担心和害怕。” 李莲蓬幻曾想过当老爷的生活,可真让他面对这些以后为他服侍的少年人时,还是有些感觉别扭的。 不过,苏小庸告诫过他了,对这些从人贩手里刚买的下人时,不能表现出太过仁慈的一面,规矩要在一开始就树立起来,要恩威并施,否则后患无穷。 他们这些孩子,大多都见识过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心底大多都很阴暗,别看年纪小,能在那些人贩手中存活下来的,都是有着自己的心思的。 人有时候为了让自己活下来,能伪装成任何你想看到的样子,大人小孩都不例外。 不要被这些人的外表给欺骗了。 李莲蓬暂时看不出来这些,不过他相信苏小庸,也相信她非绝情之人,知道她这样说,一定有她的道理。 目前这样的态度,对眼前这些少年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自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东家了,首先,我要立几件规矩。” “第一,衣着形象问题,关于这个,我只要求一点,那就是保持清洁干净,勤洗澡,勤换衣,身上不允许有任何异味,若是有隐疾的,趁着你们还没上岗,赶紧说出来,我带你去找地方看郎中。” “第二,李府的清洁问题,每日打扫三遍,分早中晚,特别是各个屋子里一定要打扫干净,角落里的灰尘不能落下。” “第三,锻炼……” …… “以上十条,便是我立下的规矩了,日后若是我想起来别的,会告知你们五个。” “你们虽然是我花钱买回来的,每个月却还是有月钱的,基本月钱每个人每个月我给你们二两,这笔钱你们可以随意花销。” “除了月钱,还有月票。月票依你们的表现而定,等月票积攒到了一定数量之后,可以来我这里兑换你们的卖身契。” “当然,前提是你们要年满十八岁,在那之前,你们就只能现在我这里干活了。” “一应吃穿用度,都管我要即可。” 李莲蓬说完,看向五人,笑道: “你们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 这五名少年少女,分别从不同的牙侩买来,互相都不认识,因此,都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良久,长相清秀的丁十三,上前一步,直愣愣的问道: “主人,你什么时候才带我去找妹妹?” 洗漱过后,换上新衣裳,他眼里有了神采。 ——也可能是李莲蓬答应帮他找亲人,让他心底重新有了光,这束光通过眼睛这个窗户绽放了出来。 另外,他眼底的灵动之色告诉李莲蓬,这少年全然不似他表现出来的这般呆愣。 李莲蓬先是看他一眼,随后笑着摇了摇头, “十三,是这样,你先别急,等你彻底在我这里安定下来了,抽空告知我给更多相关内情,我再帮你去找。” “我答应过你的,我从不骗人。” 少年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思考,而后在李莲蓬诚恳的目光下,重重点头, “好!” 说完,向后退了一步,重新站会队列当中, 李莲蓬这才含笑看向其余四人,问道:“你们都有名字吗?” 四个少年少女俱都摇头。 李莲蓬沉思一下,道: “那我给你们每个人起个名字吧,至于姓氏,若是你们还记得的,就用你们原本的姓氏,若是不记得的,就跟着我姓李吧。” “听东家的。”四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李莲蓬对此很满意,看向最边上一个鹅蛋脸少女,这少女相貌清秀,嘴角有一对儿可爱的酒窝,虽然看起来有些面黄肌瘦的,想来养一养就好了。 李莲蓬想了想,道:“我给你取名——青鸾。” 少女听后,眼睛一亮,下意识揉了揉裙角,轻轻点了点头,显得很喜欢这个名字。 李莲蓬又看向青鸾旁边的少女,这个少女眼睛很大,眸子漆黑,脸上有两块儿雀斑,此时正期待的看着李莲蓬。 李莲蓬笑道:“你就叫青雀吧。” 雀斑少女展颜一笑,轻轻道: “是,公子。” 李莲蓬当即讶然,没成想,这少女竟还生了颗玲珑心,仿佛猜到了他所想一般,直接称呼他公子了。 他本想纠正他们对他的称呼来着,主人、东家、主家、老爷,都不如叫他一句“公子”来的好听。 “对,你们以后就跟着青雀这般叫我公子就好了,听着顺耳,毕竟本公子英俊潇洒,你喊一句东家或者老爷,不是直接把本公子拉到和那些土财主、老员外们一个档次了嘛!” 李莲蓬之前是心中有些别扭,不太适应,因此显得一本正经,哪怕是对他们笑起来也是保持着苏小庸所说的主家风范,笑不露齿的。 此时见他们愿意和自己交流,直接就暴露了跳脱本性。 都是年轻人,哪怕他们都是少年,而他已经成年了,可说来说去,也差不了多少岁,以后都在一个屋檐下,弄的那么严肃,相处起来也不自在。 另外两名少年,李莲蓬分别取名平安和吉祥。 至于丁十三,李莲蓬问过了他的意见,这少年执意还是叫牙侩里原本的号牌,丁十三,李莲蓬问他具体缘由,少年不答,李莲蓬只得作罢。 如此一来,李莲蓬所在的李府上,也算是有可用之人了。 当晚,待苏小庸从人市回来,李莲花也收了摊之后,李莲蓬做了一大桌子菜,宴请几人。 “以后但凡我下厨,而你们恰好没在忙,都可以和我同桌吃饭的。”李莲蓬对和他们坐在一起,局促不安的五名少年少女说道。 在李莲蓬的观念里,从来没有什么主仆之分,无非是拿钱办事,各尽其职罢了。 这五人虽是他从奴隶市场买的,可他也打心眼里没将他们都当成自己的所有物,除了做事的各种规矩之外,他尽可能的想让这些初到府上的少年少女感受到人情味。 他们前半生颠沛流离,受尽磨难,总不能好不容易逃出了利字当头的人贩子的魔爪,在他这里还要遭受白眼和委屈。 第八十九章 你究竟想要什么 在古代世界,有些事情早已根深蒂固,很难因为一个人的几句话,从而得到改变。 就比如主仆有别一事上。 李莲蓬的主人身份,也就只能够命令他们坐在餐桌前而已,任凭李莲蓬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五个少年少女,就是不肯动筷子。 哪怕是丁十三,这个胆敢从主人家逃跑回人贩子哪儿,执拗的认为对方将他妹妹藏了起来的小家伙,也是板板正正的坐着,喉结滚动吞咽,明显是想吃极了,却也和其余四人一般,对面前的筷子动也不动。 李莲蓬见状,只得闭嘴,不再劝说,再拖延一会儿,饭菜可就都凉了。 如今已是入冬,这堂厅有没有什么保暖的手段,饭菜可是凉的很快的。 一旁的苏小庸,双小手托着下巴,看看满脸无奈之色的李莲蓬,再看看几名少年少女,亮晶晶的眸子里都是有趣神色。 李莲花则面含笑意,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师父送给他的酒葫芦里装的酒,天冷之后,他身子骨愈发耐不住寒,每日需饮烈酒方能暖身。 “行吧,既然如此,我也不强求你们了,青雀,你去厨房……庖厨,拿些碗碟来,将桌上的菜分一下,你们拿去吃。” 青雀站起来,对李莲蓬盈盈施了一礼,嗓音细细的说道:“是,公子。” 说罢,转身离去。 李莲蓬怕她一人拿不过来,让鹅蛋脸少女青鸾也跟着去了。 平安和吉祥两个少年,则连忙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侧身将坐过的椅子小心归放好,束手站在一旁。 丁十三仿佛后知后觉,颇为留恋的看了一眼桌前的一只口水鸡,也跟着起身,来到两名少年身边站定。 李莲蓬摇了摇头,苦笑着对苏小庸和李莲花说道:“你们从哪儿找的这些小家伙,竟如此懂规矩。” 苏小庸哈哈一笑,为他解惑: “这你就不知了罢,在扬州城乃至于金陵这样的大城,牙侩里这等地方的管事,为了手下这些标人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在售出之前,是必须要经过学习的,这学习的内容,无非就是如何伺候人,如何使得主家满意,从而获得那些富商或者大户人家的认可,将生意做的长远……” 经过苏小庸一番话之后,李莲蓬对于此行,也算是有了初步了解,心中感叹不已,不由自主道: “还真是卷啊……” 苏小庸疑惑看向他,“什么?” 李莲蓬摇头,神情复杂的说道: “没什么。” 不多时,青雀青鸾两个少女拿着碗碟过来,李莲蓬收敛心思,让他们将碗碟在桌上空出来的地方摆放好,挥了挥手,桌上盛满菜汤的碗碟和汤盆里面的吃食,自己飞到了空的碗碟里面。 这一手神仙般的手段,使得五名少年少女不由纷纷瞪大了眼睛,一张张小脸之上,满是惊骇之色。 他们的主人,是神仙不成?! 竟能不用亲自动手,就让那些食物自己飞到碗里去!! 一时间,五个新买来的少年少女,都被李莲蓬这一手给震撼住了,身体紧绷,站在原地动都不敢动。 “好了,你们端走吃去吧,吃完早些去歇息,今晚就先不用干活了,一切待明日再说。” 直到李莲蓬的话响起,他们方才回过神来,怯怯的看了眼自家神仙一般的公子,端着碗离开了堂厅。 等他们都离开之后,在刚买来的少年少女们面前装了一把,然而心情却莫名低落的李莲蓬拿起筷子,摆手道: “咱们也吃吧,晚会儿该凉了。” 苏小庸本来准备说些什么,见状也将嘴里的话咽了回去,拿起筷子吃饭。 晚饭之后,简单收拾一番,李莲花告退,回莲花楼休息,李莲蓬和苏小庸两人,坐在院子里吹风。 两人穿着厚衫,又不似李莲花那般身中奇毒,倒是不惧这点寒冷。 今晚无月色,漆黑的天幕上有着厚厚的云层,看样子明日,亦或者今夜就要下一场冬雨。 ——也可能下雪。 老天爷的事,谁说的准呢? 李莲蓬抬头看向阴沉沉的天空,良久方才开口,“小庸。” “嗯?”女子应了一声,“怎么了?” “你觉得当下这个世道怎么样啊?” “太平盛世。” 苏小庸语气平静的回了一句,旋即也学着李莲蓬的样子,抬头看向天上夜幕,轻声说道: “至少,在那些官老爷的嘴里,这大熙是这样的。” “太平盛世……”李莲蓬用略显沉闷的语调,说道:“太平盛世这个词,恐怕不是这么用的吧。” “下山之后,我这一路走来,听见的,看见的,经历的,都和这个词不太搭调。” “你们这大熙……”李莲蓬顿了顿,摇头道:“罢了,不说了。” 苏小庸不知为何平日里没个正行的李莲蓬,今日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了,但她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他的情绪不对,他似乎很不开心。 也是,任谁见贯了世间的繁华,猛然去了那将人一个个用笼子装进去插标售卖的奴隶市场,都不会无动于衷。她幼时跟着爷爷去买贴身丫鬟,看着那些被关在笼子里,衣衫褴楼,面色蜡黄的奴隶之后,也难过了好一阵子。 那时说不上为何难过,就是不开心,做什么事情都不开心,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走出来。 爷爷告诉她,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人,都是被上天无情抛弃掉的可怜人。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爷爷还告诫她,莫要为了一时的怜悯之心,而被眼前所看到,蒙蔽了自己的双眼,看人待物,要理性待之,以心去看,而不是单凭一双眼睛。 比如那些犯官之后,他们在成为奴隶被买卖之前,不知仗着权财之便,做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成为没有自由身的奴隶,总好过死了。 再比如那些俘虏的家人孩子,大熙并非表面上这般平静,边境一直都有战事发生。 那些宵小之国,一直觊觎中原的地大物博,不惜动兵发起战争,侵略大熙国土。 若非那些镇守边关的将士奋勇杀敌,拒敌于门外,天下倾覆,就在旦夕之间。 至于那些因天灾而流离失所的贫困百姓,为了让家人活下去,卖子卖女的事情时有发生,乃无奈之举。 江南自古以来颇为富庶,世家大族以及各行各业的富商居多,这些天下各地的可怜人被卖到这里,总能找到一口吃食,从而活下去。 天灾人力不可阻且不提,人祸律己不可为,这是金陵苏家老祖宗传下来的祖训。 收集天下各种情报,乱世从龙,盛世蛰伏,是金陵苏家传承数百年屹立不倒的关键。 “世道好与不好,我说不清。” 苏小庸轻声宽慰道:“可我知道,一个人开不开心,取决于他在乎什么,不在乎什么。” “莲蓬。” 这是苏小庸第一次只称呼李莲蓬的名字,李莲蓬闻言不由微微一怔,转头向她看来。 昏黄的光线之下,女子眸子极亮,只听她轻声说道: “你要正视你的内心,明白你想要什么。” “这样,你的烦恼将不攻自破。” “我想要什么……” 李莲蓬喃喃重复了一句。 是啊,他得明白,他究竟想要什么? 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原因,他的来处,已不可追溯,但他总该知道他接下来该去哪儿,该做些什么。 娶喜欢的女子,当一个儿孙满堂的富家翁,这个愿望,已唾手可得。 帮李莲花祛除掉身上的碧茶之毒,帮他重归武林至高,也并非难事,之后呢? 漫漫人生,他总不能一直吃吃喝喝到老吧? 扪心自问。 当他今日亲眼目睹那奴隶市场的全貌,见过了那些关在笼子里,如同被牲畜一样,和他一般活生生,被随意买卖的人,内心还是得到了很大的触动。 人生在世有三问: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该往哪里去。 前两个问题,他已经有了答案,可最后一个,却总是时不时地从心底冒出来,拷打着他的灵魂。 那种两世人,先知的优越感,在这个问题的拷打下,荡然无存。 这个世界是真是存在的,他是真实存在的,苏小庸是真实存在的,李莲花是真实存在的,今日那几个被他招进府上各有相貌性格特点,循规蹈矩的丫鬟下人,也是真实存在的。 那些令自己感到心中格外不平的问题,他亲眼看见之后,也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正当他脑海中混乱的想着,忽然感到脸上一阵冰凉。 李莲蓬下意识抬头朝天上看去。 下雪了。 一阵寒风徐徐吹过,李莲蓬纷乱的思绪骤然一清。 第九十章 消息被对方拒收 “小庸,谢谢你。” 怔散许久的李莲蓬突然站起,抖索抖索身上落雪,看向伸手去接雪花,侧脸唯美的苏小庸,语气轻快的说道。 他已经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了,一时之间,再次昂扬起来。 这座天下,这座江湖,有着自己的运行轨迹,而他接下来要做的,无非是利用半个先知的身份,在关键时刻,推上一把而已。 “啊?” 苏小庸回过神来,见他心情不错,随即也嫣然一笑,道: “李莲蓬,你知道吗,江南这边,是很少下雪的。” 李莲蓬笑道:“是吗?” “是啊。”苏小庸看着从天上一瓣瓣飘落向院子里的雪花,轻声道:“在我的记忆中,好像只有几次,而且雪中有雨,落到地上便很快化了。” “你喜欢下雪吗?” 李莲蓬问道。 苏小庸点点头,随后又轻轻摇了摇头, “喜欢,也不喜欢。” 李莲蓬奇道:“为何?” 苏小庸也站了起来,站在落雪中,看向李莲蓬,语气平静道:“我应该和你说过,我去过很多地方。” 李莲蓬点点头,“说过。” 旋即,苏小庸又抬头看向天上飞雪,神色复杂道: “你知道吗,下雪对于江南这边的富贵之人而言,无非就是凭添了几分雅趣而已,可对于那些北方的贫苦百姓来说,则是一场灾难。” “我曾见过,大雪纷飞之下,一个村庄的人,有一半人因为挨饿受冻,两难附加,从而死在了自己家中……” 江湖,是人组成的江湖。 人间百态,但凡入了这座江湖,走的地方多了,就总归会亲眼看到。 很不幸,打着‘乳燕神针’关河梦名号行走江湖的苏小庸,便亲眼看到了这大熙所谓的‘太平盛世’之下的另一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千百年来历朝历代皆有的顽疾,可以因帝王和各地主官的有所作为而减轻,但极难根除。 在李莲蓬的认知当中,古代世界发生这种事情,倒也在情理之中。 由于原生产力跟不上,吃饱取暖对于那些生活在贫瘠地区的百姓来说,都是奢望,再加上天灾人祸,每时每刻都会有人在折磨中死去。 念及如此,李莲蓬道:“世事无常,小庸你也不要太过难过了,当我们自己不能改变什么的时候,就先不要庸人自扰。” 想了想,李莲蓬补充了一句: “四季轮转,天道正理,下雪本无错。” “我知道。” 苏小庸诧异看他一眼,突然嘴角含笑,嗓音清脆道: “对了,李莲蓬,你方才问我喜不喜欢下雪,那你呢,你喜欢下雪吗?” 这是在转移话题了。 李莲蓬见状,暗自点头,苏小庸不愧是苏小庸,果断干脆。 不像其他女子那般,一旦伤春悲秋起来,便没完没了了。 “喜欢,当然喜欢啊。” 李莲蓬口中这般说着,伸出手,调动内力,将附近飘舞的雪花一片片聚拢到掌心,很快,掌心便出现了一大一小两团雪球。 他弯腰,从地上捡起四颗小石子,将其按在小团雪球上,做出眼睛鼻子嘴巴,再将这颗‘脑袋’按在稍大一些的雪球上面,递给苏小庸,道: “看,下雪了,就可以堆雪人了。” 苏小庸从他手里接过这个袖珍小雪人,没好气的笑道:“这么小也叫雪人啊!” 不过看她小心将袖珍雪人凑到眼前仔细端详的样子,应当是极其喜欢的。 李莲蓬如是又做了一个袖珍雪人,给苏小庸看,一双好看的长眸望向苏小庸,柔声道: “不过相较于喜欢下雪,我更喜欢现在和我一同淋雪的人。” 苏小庸何曾听过这等豪不含蓄且直白的表白话语啊? 闻言心中微微一颤,身子一抖,袖珍雪人从掌心掉落。 女子惊呼一声,“呀!” 手忙脚乱的伸手去接,却因太过慌张屡次与小小的雪人儿失之交臂,在雪人即将触碰到地面时,被一股柔和的力量托起,摆脱了化为碎块儿的命运。 却是李莲蓬在紧要关头,动用内力给接住了。 苏小庸拍了拍胸脯,抬头佯装嗔怒的瞪了李莲蓬一眼,俏脸上爬了一层红晕。 李莲蓬一手一个雪人,将其放在了一只大手掌心,上前一步,微微低头看向苏小庸, “小庸,我……” “嘶——”男子独有的气息扑面而来,苏小庸倒抽一口凉气,不等李莲蓬话说完,徒然转过身去,哒哒哒的跑掉了。 一边跑,一边还有清脆且带着颤音的声音远远传来, “冻死啦冻死啦!我先回屋了啊,李莲蓬你一个人在哪儿淋雪吧!” 从她微颤的声音中李莲蓬听得出来,她真的很冷。 “唉~” 话说一半的李莲蓬,看着女子跑掉的背影,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轻轻摇头,叹道: “是我孟浪了,这每年的第一场雪,最是阴寒,不该让小庸一直陪我在这儿淋雪的。” 说罢,也没了赏雪的性质,低头看了看掌心一大一小两个袖珍雪人,轻轻一扬,四颗揉在一起的小雪团,重新化为满天雪花,飘落在院子里。 他徐徐转身回屋。 …… 苏小庸一路小跑,回到属于她的房间,将房门一把关上,背靠木门,轻轻拍着胸脯,觉得脸如火烧一般,燥热的厉害。 女子自言自语道: “这个死莲蓬,怎么突然在这个时候说这些话啊,本姑娘都还没有准备好呢……” 说着,目光落在不远处已经收拾好的包袱,苏小庸眼神黯然下来。 喜欢一个人,和被一个人喜欢,是完全不同的。 苏小庸承认,她是喜欢李莲蓬,但她还没有做好和对方在一起的准备。 最重要的是,她马上就要动身回金陵了。 爷爷苏文才前日传信于她,让她不要忙活了,尽快回一趟金陵,他要见她最后一面…… 入冬之后,爷爷身上的寒毒每日都在发作,他在书信中所说,觉得自己可能熬不过这个冬日了。 她这两日,都在极力掩饰内心,不将悲伤表现出来,以免打扰到李莲蓬购买新宅后,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上一次在乌龙镇,她因爷爷的事,失态了一次,而这一次,她想给他留下一个聪慧能干的苏小庸。 而不是一个只会哭哭啼啼的苏小庸。 ———— 翌日,整个扬州城银装素裹,满城雪白。 入冬后的这第一场雪,竟是前所未有的大。 不少人家一觉醒来,推开门,都被门扉前积攒的厚厚一层雪给惊到了,怪不得昨夜那般寒冷。 春阳坊,探花巷。 新搬来的一户人家两扇朱红大门打开,四名身穿新衣的少年少女,拿着扫把,鱼贯而出。 一左一右站成两排,开始着手清扫门前雪。 第九十一章 苏小庸不告而别 李莲蓬一觉醒来,方才得知苏小庸已在昨夜不告而别。 给他留了一封书信,信上的内容寥寥数十言,大意是她家中有事,需要回金陵一趟,日后若是有缘,还会江湖再见。 看着手里纸张上那一行行娟秀文字,李莲蓬神色复杂,喃喃自语道: “这应该就是你不愿和我在一起的原因了吧……” 金陵距离扬州城并不远,二三百里的路程,骑快马也用不了一日。 苏小庸既然事先就打定主意要不告而别,定然是做好了准备的。 她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虽是个女子,年纪也不大,却算是个老江湖了。 想来一路归程,安全方面不成问题。 尽管心中这般安慰着自己,李莲蓬还是感觉有些放心不下。 但他眼下又没办法立即离开,前去追她。 名不正言不顺的,昨夜表白,还被对方拒了。 若想要找她…… 至少也得找到个由头。 比如……对了,那万人册苏老爷子不是患了寒疾吗?他小时候也得过,他们爷孙两人,也算是半个病友了吧? 再加上苏小庸这段时间为他购置宅院,为李府上添置丫鬟下人,忙前忙后的,出了不少力,他以此为由,备上厚礼,前往金陵苏家,登门感谢一番,也不为过吧? 如此这般想着,李莲蓬便打算付诸行动,不过这新买的宅院,还有宅子里忙活的五名少年少女,还是要安排好。 李莲蓬来到院中,看着几个气喘吁吁的少年人,开口说道: “你们几个过来,我有话要交代。” 一早醒来,青雀和青鸾这两个姑娘轻手轻脚推开他寝卧的门,满脸羞涩的要服侍他洗漱,李莲蓬还不适应,就挥手把她们两个赶走,让她们没事做,先去同平安吉祥他们打扫院子了。 几个一早起来就干活的少年少女,此时满头汗水,闻言放下扫把,快步来到李莲蓬面前规规矩矩站定,静候他吩咐。 李莲蓬目光从五人脸上扫过,见他们脸色潮红,精神头却都还算不错,营养不良,又不代表身体有病,扫扫院里院外积雪这种简单的事情,他们目前还是都能勉强胜任的,否则就是砸那些牙侩的招牌了。 看了几人良久,李莲蓬方才说道:“我要从你们五人中选出一个管事,专门掌管这府上的一应事物,比如食材购买,比如你们打扫完屋子之后,检查一遍是否达到了我要的标准等等。” “我待会儿会先教你们一遍,然后通过这个过程,观察你们的表现,最终选出来一个我认为能够胜任的人。” “你们可要好好表现,机会目前只有一次。” 现在这座宅子只有他一个主人,而且看情况还会经常性的不着家,因此这府上平日里也不会有什么需要照顾的事情,他要是不在,这三进的院子里还是需要一个管事儿的,不然就成一盘散沙了。 这五个少年少女当中,丁十三怀着心事,心思一直都在找妹妹这件事情上面。 平安吉祥两个少年,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暂时看不出什么特点来。 倒是青鸾和青雀这两个丫头,瞧着颇为聪慧,目光灵动,通过昨晚饭桌上的了解,其中青雀还识字,虽然认识的字不多。 这扬州城的奴隶市场牙侩们为了各自的生意和招牌,可算是下了血本的。 不光会给这些名下的少年少女教一些给大户人家做事的规矩,还会偶尔请落魄的读书人,简单教一下教那些比较聪慧的孩子读书识字,立求能够卖个好价钱。 至于牙侩这边的少女,为何不卖给青楼画舫这种比较高雅的地方,是因为当下的扬州城,各个烟花之地都有属于自己的招人渠道,一般是看不上普通牙侩提供的身份不明的少年少女的。 另外,培养人的成本太大,除非是相貌天赋极好的男童女童,否则那些青楼勾栏培养艺妓的地方,是不会要的。 在扬州这种穷奢极欲,富人极多的繁华大城,各行各业都卷出了花来,连风气最乱的窑子……哦,这扬州没有这种地方的,据说是因为几十年前有位朝廷大官喝醉后误闯窑子,风流一夜过后染上了花柳病,那人痛心疾首,悔不当初,厚着老脸,上谏朝廷,对江南等地此等乱象横生的地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而后当地官府纷纷响应朝廷号召,对此等地方进行了查封,见一个封一个,抓一批组织者菜市场砍头。 人头滚滚之下,就没人敢再做这等小本买卖的生意了。 从那以后,江南之地便没了这等专供穷苦单身汉寻花问柳的地方了。 若是没钱又没才,就别想着风流快活,老老实实干活挣钱过日子,才是正事。 李莲蓬说完之后,给了丁十三一两银子,让他到附近的早市上买几笼包子当做他们的早膳。 苏小庸不告而别,他因此心情不佳,没有食欲,就先不吃了。 吃过早饭之后,李莲蓬便这些他们分别着手打扫屋子,他则耐心的在一旁看着。 屋子打扫过之后,又分别给他们了几两银子,让他们去采买东西,等这一切做完,已到了午时。 五名少年少女的表现,他都看在了眼里,最终青雀脱颖而出,在这些琐碎事情上表现最佳。 “从今往后,青雀就是府上的管事了,我不在府上之时,你们都要听她的吩咐。” 李莲蓬说着,把雀斑少女青雀叫到身前,抬起手臂,手掌轻轻搭在少女纤瘦的肩膀上,缓缓度了一点内力过去。 青雀俏生生的站在李莲蓬身边,只觉得肩膀处有暖流传来,却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听她家神仙一般的公子接着说道: “青鸾是副管事,丁十三是护院,平安吉祥你们两个,则是门童,平日里没事了就和丁十三一起,打扫院子,修剪花草,跟着青雀青鸾外出购买宅子里的所需。” 李莲蓬喜好热闹,只因以往在山上冷清太久了,平日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寺庙里除了他之外的唯一活人,空寂老和尚,不是吃斋就是念佛,动不动就坐着禅定,可算是把他憋坏了。 这好不容易有了属于自己的宅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业,定然是要热闹热闹的,要像过日子的样子。 “这两日我可能要离家一趟,青雀,你和青鸾商量商量,这几日给府上再聘请两个娘,两名下人,专门负责做些杂活什么的。” 银票和卖身契他都带着,这府上也是刚搬进来,除了家用的东西,并无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李莲蓬也不怕他们会偷偷跑掉。 更何况,他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待遇,想来他们也不会想不开,离开他这李府。 简单交代了一番之后,开始吃午饭,还是李莲蓬这个主人家下厨,给一人做了一碗面。 刚刚吃完午饭,黄海涛登门了,手里捧着一个木匣子。 “老板,这是这个月酒楼和当铺的掌柜交上来的红利钱。” 李莲蓬打开一看,里面放着厚厚一沓银票,面额都是一百两的,粗略估计一下,得有个两千多两。 他也不知道这钱是多是少,随手从中拿了几张,递给黄海涛,笑道: “辛苦了。” 黄海涛没接,连连摆手道:“老板,这属下可不能要!” “怎么,堂堂黄公子,看不上我这点钱?” 李莲蓬挑了挑眉,说道。 黄海涛面色微微一变,不再迟疑,躬身收下。 李莲蓬这才面露满意之色,“这才对嘛,拿钱办事,公平合理,以后就这么办,你到酒楼当铺那里收完了钱,就自己照着现在这样,不多不少,拿够你自己的,剩下的交给我就成了,等到我哪天腾出空来,找到合适的人选之后,你就不用干这些了。” “是。”黄海涛没敢反对,见识了对方的手段之后,他心里早就没了忤逆对方的念头。 更何况,他还有求于眼前的老板。 “对了。”李莲蓬合上木匣子,抬眸看向黄海涛,“我给你的功法,你练的怎么样了?” 听他提起这个,黄海涛脸上的神色微微一喜,道: “不满老板,属下当晚回去就照着功法练了,短短三日,属下便已初入门径,感觉到了体内的‘气感’!” 李莲蓬闻言,不由微微诧异了一下。 没成想,他竟误打误撞的,发现了一个武学天才不成? 这个江湖上的那些人,多半学的都是武学招式,真正能够修炼出内力的内功心法,少之又少,否则也不会一本武功秘籍就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了。 上等的内功心法,便不去说了,可遇不可求,大多都被牢牢攥在一些江湖门派,亦或者武道世家的手里。 而江湖上流传的一些内功心法,假货居多,要么什么也练不出,要么一个不慎就练的走火入魔了。 是以,江湖上真正的武功高手,其实并不多,除非有师道传承,也就是从少林武当峨眉等真正有传承的地方,学来的内功心法的人,亦或者本身就天纵奇才,一朝感悟,能自创功法的人,才有机会开宗立派。 其余的,不靠内力,单就只练硬气功夫,或者是武学招式的,大多都是假把式。 碰上真正内力高深,能够内劲儿外放的武林高手,立马歇菜。 另外,这练武呢,非一蹴而就,是要从小开始打磨筋骨血肉的,配合内功心法,方能有大成就。 像黄海涛这般的成年人,能够如此快的通过秘籍修炼出内力的,只占极少数。 大多数习武之人,到了这个年龄,哪怕给他一本内功心法,也是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好好好,你很不错,不枉费我对你的看重。” 李莲蓬站起身,满脸笑意的拍了拍黄海涛肩膀,同时暗中探查了一番,果然从他体内感受到了气的存在。 他倒是没有觉得传给黄海涛武功秘籍,有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一个人的脾性,短时间内是看不出,但他坚信,让人敬畏,却是不费什么功夫。 这黄海涛的过往一清二白,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而他又需要这么一个人为他代为做事,传授了也就传授了。 更何况,下山之前,老和尚又没有明说,他脑袋里记得的那些功法,不能传授给别人。 所以,在李莲蓬看来,传不传,授不授,都在自己。 别说一个黄海涛,十个,他自认,也把握的住。 不为别的,单凭他有个弟弟叫李莲花,就足够了。 武学成就再高,能高的过巅峰的李相夷不成? 要知道,李莲花可是单凭一成功力,除了全盛的笛飞声之外,能吊打整个武林高手的人! 由此可见,他这个便宜弟弟的厉害。 毫不夸张的说,他的武学天赋,至少领先当代江湖高手一甲子! 李莲蓬想了想,朝着院中喊道: “青雀,丁十三,你们两个过来一趟。” 言语落罢,丁十三率先跑了过来。 而后,是青雀。 李莲蓬将木匣子递给青雀,笑道: “这钱交给你保管了,接下来府上的一应支出,都从这里面取,记得支出时,详细做个账,若是不会,趁着我还在家,去找个账房先生教你。” 青雀得了如此信任,小脸格外郑重,从李莲蓬手里接过木匣子,重重点头, “是,公子。” 雀斑少女说罢,就欲转身离去,李莲蓬却叫住了她,道:“先别急,等我说完。” 他看向丁十三,笑道:“十三啊,你即是李府护院了,当需学一些本事才行,否则万一哪天咱府上来了窃贼,岂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偷东西?” 黄海涛眼神古怪,看向面前的少年,护院? 就这个细胳膊细腿的少年? 似是察觉到了黄海涛的异样眼神,丁十三抬头看了一眼黄海涛,眼神丝毫不惧。 呵。 黄海涛心中轻笑一声,觉得老板当真是心大。 这样的护院可看不了家。 不过转念一想,以老板那样的身手,什么样的贼人能够逃脱他的掌心? 怕是还没接近李府,就被发现了。 暗自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 正待这时,李莲蓬忽然转头,看向黄海涛,道:“海涛啊,你觉得我新招的这护院咋样?” “……”黄海涛不成想话题竟引向了自己,当即不假思索道: “老板好眼光。” 不知所以然,先夸上一句总没错。 李莲蓬点头道:“是吧,这丁十三呢,别看一副瘦弱的样子,可根骨却相当不错。” 说到这里,李莲蓬没有再往下细说。 这是李莲花交给他的本事,如何看一个少年的根骨,其实并不难,顺着脊椎一直摸到胯骨,加上一些符合所有人的观测判断窍门,就大概知晓了。 丁十三看着李莲蓬,愣愣出神。 他竟然还能习武不成?! 少年心中惊喜,可当着黄海涛这个外人的面,并没有表现出来惊喜。 黄海涛觉得这少年没救了,老板的话都说的这么明显了,你这傻小子还不赶快跪下拜师? 却又见李莲蓬摇了摇头,道:“不过可惜的是,我不收徒弟。” 黄海涛只见老板笑望着自己,“所以,海涛啊,就麻烦你了,没事就教他习武。” “啊?”黄海涛愣住了。 让他一个半吊子来教这少年? 李莲蓬没管他的诧异,继续道: “你每日只需教他一个时辰便可,我这几天会离开扬州,前往金陵一趟,我不在这期间,就靠你多照看点我府上的这些少年人了。” 李莲蓬没有称呼他们为丫鬟和下人,而是说的少年人,黄海涛从他的这番语气中,听出了他对府上这些少年人的重视。 当即没有推脱,觉得自己哪怕是半吊子,可教这少年练一些拳脚功夫,打熬一下身子骨,照拂一下这李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就应了下来。 李莲蓬急着处理好这里的事情,前去金陵,索性就一次性交代清楚了。 他看向青雀,道:“青雀,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饮食方面你要放宽,该吃肉吃肉,该喝汤喝汤,把你们的身子骨都养结实了,以后才能跟着服侍我,否则风一吹就倒,怎么能行。” “……是,公子。” 见对方应了,李莲蓬又看向丁十三,道:“十三,从今往后,你就先跟着这位黄大哥学武,不可懈怠。你不是还有个妹妹吗?你若学了武,就能多一份底气,来保护她了。” “这个世界上,求人不如求己,只有当自己强大了,才不会被人欺负,才能做自己想做之事。” 少年闻言,若有所思。 李莲蓬见他若有所思的模样,又补充道:“我昨日托我朋友去买你的那个牙侩所在打听了一番,确实没见到你妹妹。那地方就那么大,若真如你所说那般,是那人贩在说谎,那么想必其中还有什么隐情,走之前,我会亲自再去一趟。” “若是还未找到,就等我从金陵回来再说。” 第九十二章 李莲蓬前往金陵 李府上的事情交代完毕,李莲蓬离开还没安生住上几天的宅院,找到了正在给人看病的李莲花。 却见,瑟瑟寒风之下,穿着棉衣的李莲花,哪怕被冻的嘴唇发青,却还是耐心的给一个衣着朴素的老者看病。 “老丈你这只是简单的风寒之症,身体并无大碍,之所以咳喘,也是由于气温骤降导致,我这里有一幅药,你带回家煎熬一次,分早晚两次,将其温热服下,养个两日也就好了。” 待那老者感谢一番,拿着一包草药离去之后,李莲花才抬起头,看向李莲蓬,笑问道: “你怎么不在家陪苏姑娘,跑我这儿来了?” 李莲蓬颇为失落地叹了一口气, “小庸她回金陵了。” “不告而别?” 李莲蓬眼睛一瞪,“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李莲花啊了一声,见李莲蓬神色不善,连忙解释道:“是这样的,这苏姑娘呢,并非是有意瞒着你,她此次回金陵,是因为她爷爷苏文才的事情,这具体情况,我也不知,我只见到那一日她受到了飞鸽传书,神色不太好看。” 李莲蓬联想到乌龙镇时,姬元明等人所说,皱眉道:“看来是苏老爷子那边出现意外了。” 李莲花道:“我也是这般猜想的,苏文才老先生所患的那种寒疾,我从未听过,这些时日我查看了不少医书,却没有一种能和苏老先生的那种症状相对应的。” 李莲蓬问道:“你觉得这种病,用你的扬州慢,能不能医治?” 李莲花闻言,轻轻皱眉,旋即摇了摇头,“怕是难,若是那苏老爷子修炼了内力,倒是还好说。可惜素闻苏老先生博览群书,却是从未曾练过武,这样一来,年老体衰,经脉必然脆弱,若是贸然动用扬州慢,强行为他祛除体内的寒症,他怕是率先承受不住了。” “另外,不瞒你说啊。”李莲花苦笑一声, “每年冬季,正是这碧茶之毒,药劲儿最凶之时,我此时……用不了扬州慢。” 李莲蓬皱眉看着他,“你之前怎么不说?” 说罢,上前一步,不由分说,将手掌放在李莲花后背,内力朝着李莲花体内涌去。 片刻后,方才收起了手,道: “这几日你就不要在外给人治病了,一天也挣不到几个银子,去府上歇着吧,待我从金陵回来,咱们合计合计,想想办法,看怎么找忘川花。” 那忘川花在李莲蓬的记忆中,只是简单提及了几次,是笛飞声动用了金鸳盟的势力,发动了很多人才找到的。 如今距离笛飞声出关还有近四年,那忘川花也不知长在哪里,此时有没有开花……不管如何,还是要将其尽快提上日程了。 他此行前往金陵,必须想办法治好苏老爷子的寒症,按照原本剧情,这苏老爷子长寿着呢,应当不会因为这所谓寒症而危及性命。 李莲花原本想拒绝来者,可见李莲蓬神色严肃,便知趣不言了。 不过,这种被亲人关心的感觉,还是令李莲花在这寒冷的天气下,心中微微一暖。 “先去你那莲花楼,你给为兄仔细说道说道这金陵苏家。” …… 莲花楼里,小银狐蜷缩在炭炉旁酣睡,小脑袋埋在毛茸茸的皮毛里,腹部一起一伏。 狐狸精则守在它旁边,耳朵竖起,警惕的倾听着楼外的动静。 忽然,它耳朵一动,抬起头来,快步来到窗前,脑袋拱开小木窗,从阳台上跳了出去。 “哈,狐狸精,几天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哇!” 李莲蓬俯身,摸了摸狐狸精的狗头,变戏法也似,另一只手从身后拿出一根鸡腿,晃了晃。 狐狸精乖巧坐下,吐着舌头,尾巴摇个不停。 “给你带的冬雪第一只鸡腿。” 在李莲花无奈的注视下,李莲蓬将那原本是他用来当餐食,还没来得及吃的鸡腿喂了狐狸精。 罢了,自己本来也不饿。 ——只有一点饿,屋子里有饼,待会啃两口吧,唉~ 打开木门,小银狐倏然而出,一把扑向李莲蓬怀里,拿毛茸茸的脑袋蹭着李莲蓬的胸膛,喉咙里出发嘤嘤嘤的小奶音。 仿佛在说,这么久了,你怎么还不来看我。 当然,这只是李莲蓬拟人化般的脑补,一个小狐狸才不会像人一般,有这种想法。 不过撒娇便是亲近却是真的。 “小白,想我了没?” 这些天小白一直寄养在李莲花这里,它和狐狸精混熟了,狐狸精将自己当成了小狐狸的好大哥,小白也是它率先发现并救回的,狗儿这动物呢,聪明的很,而且还有家庭观念,在它的意识里,小白和李莲花李莲蓬一样,都是它的家人。 李莲蓬抱着小狐狸,来到楼里,随口问道:“你中午没吃饭吧?” 李莲花啊了一声,“太忙了,没顾上。” 实际上是他没食欲,特别是在吃了李莲蓬做的饭之后。 李莲蓬摇了摇头,袖子一甩,两颗鸡蛋滚到掌心,在指尖轻轻一转,蛋壳剥落,随手递给小狐狸, “吃吧。” 将两只小爪爪抱着蛋啃的香甜的小银狐放在地上,李莲蓬来到灶台处,洗了洗手,点燃灶台下面的木炭。 两个宠物都投喂了一遍,每道理不管李莲花这个大活人。 “你也别闲着,将你知道的,有关金陵苏家的消息仔细介绍一番。” “我去了,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李莲花坐在炭陆旁老火取暖,看着李莲蓬忙碌的身影,脸上浮现出一抹复杂之意。 自打他记事以来,除了师父师娘和师兄之外,眼前的李莲蓬,是唯一让他感受到微暖的人。 想了想,李莲花缓缓说道: “这金陵苏家呢,传承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前前朝,大概有三百多年的家族史,苏家最早是布商起家,后来因为接连两场大火,苏家经营的所有生意都给葬送在了那两场人祸当中……” 随着李莲花娓娓道来,金陵苏家,逐渐在李莲蓬脑海中有了具体的规模和家族形象。 一个隐藏在金陵城,乃至整座江湖之下的庞然大物,随着李莲花嘴里吐出的一个个字,而徐徐浮出水面。 ———— 亥时。 金陵城。 南城古道,秦淮水岸。 “嘚嘚嘚嘚…嘚嘚…” 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秦淮两岸的寂静。 不久之后。 这一骑在南城古道的尽头,一座豪门大宅前,勒马而立。 第九十三章 快随我去见爷爷 李莲蓬勒马立于这金陵苏家的宅门之外,并未第一时间翻身下马,上前去叫门,而是安静骑在马背之上,缓缓闭上了双目,作侧耳倾听状。 良久之后,他睁开双眼。 略显疲态的英俊脸庞上,浮现出一抹笑意。 苏小庸昨夜留下一封书信,不辞而别,如今已是安然无恙的回到了这苏府当中,确认一番,他便也就安心了。 又看了一眼这朱门紧闭的豪宅,李莲蓬这才轻轻一夹马腹,犹有余力的马儿会意,抬起马蹄,朝着前方宽阔的大道上走去。 今日时辰不早了,李莲蓬不想这时候前去叨扰苏老爷子和苏小庸爷孙之间难得的团聚,待明日他到附近街上买些礼物,再登门拜访也不迟。 毕竟是第一次来小庸家,给长辈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空着手就显得太无礼了些。 哪怕苏家什么都不缺,买两壶酒提着也好看啊。 马儿似乎感受到了背上主人此时的心情,马蹄落地的声音,由嘚嘚变成了嗒嗒,变得清脆不少。 这马儿正是李莲蓬向李莲花借的,拉楼房的那四匹马儿之一。 原本这马儿是只有耐力而不善于奔行的,后来经过李莲蓬的内力加持,才有了寻常快马的速度。 他下午申时左右出发,进到金陵城里时方才不到亥时,满打满算,三百来里的路程,用了不到两个时辰,单人单马,还不是以速度见长的马,这个速度已经相当不错了。 不过,这一停下来,一人一马都赶到了疲惫,李莲蓬倒是还好,内力护体可不惧一路严寒。 马儿就不行了,待李莲蓬松懈心神,不再往它体内灌输内力,夜间一阵阵寒风袭来,只走了几丈远,它便有些走不动了。 李莲蓬觉到了马儿的状况,连忙从马背上轻巧跳下,满怀歉意的说道: “马兄,实在是对不住啊,这一路赶来,着实是辛苦你了,今日请你吃上好的草料啊!” 昨夜那场落在扬州城的那场大雪,并未落在金陵城,只不过这金陵城的气温,倒是和扬州相差不多,马儿身上这会儿功夫,已是汗气蒸腾。 李莲蓬见状,愈发感到内疚,忙将手掌放在马被上,度过去一丝真气,为它驱散寒意。 待它体表不再出汗,李莲蓬方才牵着缰绳,继续赶路。 他来的时候在扬州城买了一份金陵城的详细舆图,两地相隔不远,又都是商贸之城,地图这种东西并不少见,只因能为商人们带来便利,买的人很多。 有利可图的事情,自是有人不遗余力的去做。 所以,哪怕是第一次来金陵苏家,背了地图的李莲蓬,却还是知道这附近哪儿有迎客的客栈的。 牵着马,来到苏家大宅附近街头,一家名为水云间的客栈门前,还未上前,便有小厮上前来。 “公子可要住店?” 这店小二看李莲蓬衣着华贵,却风尘仆仆的模样,便知他应当是刚刚赶路过来的。 李莲蓬笑着点头,“可还有空房?” “有的有的!”青衣小厮连连点头。 这两日金陵天寒,终日不见太阳,不少富商都在等天气转暖,才肯出门会友谈生意,因此他们这水云间,这两日生意一直不见好,每日都要剩不少空房间。 “可有精料?”李莲蓬又问。 那青衣小厮看了一眼李莲蓬牵着的马儿,重重点:“有的有的。” 李莲蓬这才满意的将手里的缰绳递给小厮,进入客栈。 次日一大早,李莲蓬便醒来了。 去找小厮看了看马儿的状况,见它昨晚被喂的不错,精神头很好,李莲蓬叫来昨夜招待他的那名小厮好生交代一番,这才放心离开客栈。 李莲花的这几匹马儿,跟了他不短的日子,都处出感情来了。 借给他时便叮嘱过了,要好生喂养,莫苛待了它。 李莲蓬平日里大大咧咧,可对待这些口不能言,却拥有感情的家畜,还是颇为上心的。 金陵城和扬州城的繁华程度一般无二,两丈来宽的街道由统一的青石板铺设,看起来颇为整洁干净。 李莲蓬心情不错,找了一家包子店,买了几笼白面包子,吃过之后,又到附近刚刚开门迎客的一家酒馆,买了两坛好酒,便准备去苏家登门拜访了。 到了苏家大宅门前,便见昨夜那两扇朱红大门由外向内打开,两名身穿青衫,年纪大概二十多岁的护院守护在两侧。 这二人不是普通门房,看其穿着单薄,气息悠长,应当是有着不俗武艺在身的。 李莲蓬看着这两人,不由暗自点头。 管中窥豹,由此可见,这苏府,蕴藏的能量有多大。 他上前,不等两人询问身份,便率先自报家门,拱手笑道:“在下李莲蓬乃是苏姑娘的江湖好友,劳烦两位前去通报一声。” 两人闻言,其中一人一声不吭的转身向宅院里走去。 另一人目光略显警惕的上下打量着李莲蓬。 李莲蓬坦然站在原地,任由他这般无理打量,也不着恼。 片刻后,一阵轻盈且慌乱的脚步声从门内传来。 一道白色倩影出现在了门口。 “李莲蓬,你,你怎找到我家来了?” 出现在李莲蓬眼前的这名女子,不加粉黛,却依然不掩容貌清丽,她身姿窈窕,乌黑长发由一根发带束起,干练飒爽之中,犹有几分疲倦之意,似是一夜未睡。 看到突然出现在自家宅院门口的李莲蓬,苏小庸惊讶之余,不掩脸上惊喜之色,一双眸子都微微亮了一下。 旋即又暗淡下来。 见男子站在原地看着她,傻笑着不动,也不应声,苏小庸嗔怪的瞪了他一眼,莲步轻移,上将前来,一把拉住他胳膊,口中飞快说道: “你,你快随我去见爷爷。” 她此刻也顾不得关心李莲蓬是何时来的这金陵城,又是怎么找到的她家。 在看到李莲蓬这一刻,她的心不知为何就定了下来。 他既然来了,爷爷的病,说不定就有救了! 昨夜爷爷陪她说了许多话,病情又加重了许多! 她也实在是没办法了。 李莲蓬知道女子此时心系着什么,也知道眼下不是找这不告而别的女子‘麻烦’的时候,当下顺从的被她拉着一条手臂,向苏家内宅快步走去。 第九十四章 巧了这病我能治 苏家内宅。 金陵苏家当代家主,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万人册苏文才苏老爷子,面色苍白的躺在床榻之上。 一个身穿青衣,不苟言笑的亲青衣男子,正在床榻之前,专心在他身上施针。 “河梦啊,别折腾了,老夫的身体老夫心里清楚,撑不过这个冬了……咳咳。” 关河梦闻言,凝眉道:“老先生,此时不是说话的时候,待晚辈施完这一轮针之后,你再开口。” “唉~”慈眉善目,须发皆白,只有脑袋能动的苏老爷子闻言,虚弱的叹了一口气, “你啊,和小庸一样,固执的像头驴。”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两道脚步声。 关河梦施针的动作未停。 他听脚步声便知晓,其中一人是苏小庸。 至于另一人,他不知,却也不重要。 谁来都无法影响他施针。 看寒症发作频率,老爷子的时间恐怕不多了,若再找不到对症的办法,怕是真就撒手西去了。 这般想着,苏小庸的声音传来, “爷爷,义兄,我,我带了个武林高手过来……” 由于跑的太快太急,苏小庸有些喘不上气来,说起话来断断续续的。 关河梦还在专心致志的施针,闻言头也不回的说道: “小庸,小声些,进来把门关好,别让外面的冷风进来。” 只有脑袋能动的苏老爷子艰难转头,看向门口。 “小庸啊,爷爷不是说过,让你好好休息嘛。” 苏老爷子先是关怀的责备了一句,旋即看向乖孙女身边那人,含笑问道: “不知阁下是何人啊?” 李莲蓬将手里的讲坛酒放在桌上,微微弯腰,面向苏老爷子的方向,拱手笑道: “苏老先生当面,晚辈李莲蓬有礼了。” “呵呵。”苏老爷子笑了笑,“你便是小庸所说的那个救了她一命的侠义之辈李莲蓬李公子啊!” “今日一见,果然是个俊逸非凡的少年英雄啊!” “苏老先生过誉了,晚辈可当不得英雄之称。” “当得,当得。仗义出手,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自是当得起一句英雄之称……那个小庸啊,爷爷教你的礼数可是忘了?还不赶紧给客人倒茶。” 苏小庸在两人说话这会儿功夫,喘匀了气。 只见她快步上前,站在关河梦身后,探出脑袋看向床榻上的苏老爷子,语速飞快说道: “爷爷,李莲蓬他会扬州慢……” 此话一出,正在给苏老爷子施针的关河梦,施针的动作,不由一顿,诧异出声: “扬州慢?” 江湖人都知道,那扬州慢,乃是少年武学天才李相夷的独有武功,是江湖少有的上等内功心法,除了他之外,从未听过旁人会这等武林绝学。 “他是李相夷?”关河梦不由开口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警惕之意。 施针的速度都快了不少。 “不是……”苏小庸下意识回了一句,旋即看向关河梦,催促道:“义兄,你施针快些,而后让李莲蓬来看看,能不能用他的内功为爷爷驱散掉体内寒症。” 旋即觉得自己这话不妥,又连忙补充道:“那个,义兄,抱歉啊,我不是说你的针法无用,只是……” 关河梦面色不变,平静打断道: “莫急,再等片刻就好。” 苏小庸及时闭嘴,不敢再打扫义兄施针。 关河梦将最后一根银针扎进苏老爷子手臂穴窍,捻了捻,另一只手搭在苏老爷子的手腕上,观察苏老爷子的脉象变化。 片刻后,失望的摇了摇头,开始收针, “我这套针法依然无法遏制不住老先生体内那股寒意。” 苏老爷子在听到扬州慢后,就面露沉思之色,一直偏头打量着不远处的李莲蓬。 闻言,虚弱笑道: “不管有用与否,都是河梦你的一片心意,老夫心领了。” 关河梦不知可否,起身给苏小庸让开位置。 苏小庸凑到床榻前,握住老人冰冷枯瘦的手,双眸含泪,哀求道: “爷爷,您就让李莲蓬试一试吧?” 苏老爷子见状,苦笑一声,“唉,老夫这都一把年纪了,因着寒症,却还折腾的你们这些年轻人不得安生,老夫心里愧疚啊~” “爷爷,您别说了。” 苏小庸不满的撅了撅嘴,旋即转头看向不远处的李莲蓬, “李莲蓬,帮帮忙,你来看看我爷爷这病,能不能医治,若是能治,那我就,我就……” 李莲蓬见状,及时开口打断苏小庸接下来要说的话,轻声笑道: “小庸,我之前不是说过么,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苏老先生他既是你爷爷,那也就是我的爷爷,也就不存在帮不帮忙这一说了。” 说着,不待众人反应过来,李莲蓬一步跨出,便来到了床榻之前。 从苏小庸手里接过苏老爷子的手臂,调动体内两股内力,通过手腕,查探老爷子体内的情况。 片刻后,李莲蓬脸上露出笑意。 苏老爷子得的这怪病,他能治! 这还真是赶巧了啊! 苏老爷子体内的这种寒意,和他年幼时曾中的那种寒毒非常相像,却又有一丝不同。 不过,苏老爷这病症,应当也是一种毒,一种侵蚀内脏的慢性毒药。 这毒寒意虽盛,却后继无力,主要是老爷子自身年迈,气血不足,方才助长了这寒毒的威风。 若是火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顿吃上几颗能在体内生火的药材,如人参、灵智等年份久远一点的药,也就硬抗下来了。 之所以连关河梦都束手无策,应当是他暂时未曾找到这股寒症病发的根源所在。 他方才用两股精纯内力探查,找到了寒症发作的源头。 找到了病根就好办了。 他只需要用两种精纯内力,缓缓将其逼出体内,再将受损的内脏修复,苏老爷子表现出来的寒症自然便解。 按照原剧情,苏老爷子一直健在,想来也是关河梦发现了病根,在紧要关头,想法子把老爷子的病给治了。 此时却是便宜了他。 让他先给发现了,凭白得了一桩功劳。 含笑看了一眼久闻其人,不见其名的乳燕神针关河梦关侠医,李莲蓬对苏小庸说道: “咱爷爷这病,我能治。” “真的?!” 苏小庸眼睛刷的一下就亮了起来,神情格外激动。 李莲蓬点了点头,不再迟疑,转过身去,小心将苏老爷子扶起来,他则将两只手掌,放在了苏老爷子的背上。 关河梦本想开口阻止,他不信任眼前之人。 不过看到苏小庸一副紧张期待且异常信任他的眼神,嘴唇蠕动了一下,还是放弃了。 万一呢?按苏老爷子当下的状况,本就没几天了。 万一眼前这个救了苏小庸一命,且还会扬州慢的李莲蓬,能治好苏老爷子呢? 毕竟,性命攸关啊! 何况还是与他有恩的苏老先生。 眼见对方开始对苏老先生施功,关河梦内心,也不由跟着期待紧张起来。 ………… 月底了,求一波月票????? 第九十五章 万人册苏老爷子 约莫半个时辰…… 也可能是一个半时辰之后。 在苏小庸和关河梦紧绷又期待的注视下,这房间里的时间,仿佛都变的模糊了起来。 家属紧张等待病人治疗的时刻,最是煎熬,何况还是当面。 “噗——” 突然,从苏文才老爷子嘴里喷出一了口黑血。 苏小庸和关河梦见状,不由纷纷色变。 正当苏小庸花容失色,手足无措,关河梦脸色徒然变得阴沉,想要上前阻止之时,李莲蓬疲惫中带着安定心神的温润声音,及时传来, “放心,爷爷体内的寒毒,已被我内力悉数逼出,这是好转的迹象。” 两人闻言一怔,急忙朝着苏老爷子脸上看去。 只见原本脸色灰败,毫无血色的苏老爷子,在吐出一口黑血之后,脸色肉眼可见得迅速变得红润了起来。 苏小庸和关河梦这对儿义兄妹各自提着的一颗心,方才落了地。 李莲蓬说完,双手托着陷入昏睡中的苏老爷子后背,在床榻上放平,转头看向苏小庸,笑道: “幸不辱使命。” 关河梦将掌心储势待发的几根银针收回到袖子里,而后上前一步,挤开施功完的李莲蓬,一把握住苏老爷子的手腕,皱眉查看脉象。 良久,方才松开了老爷子的手腕,转身对李莲蓬深深作了一揖,道: “多谢李公子出手救治,关某欠你一个人情。” 方才被关河梦挤了个踉跄,趁机来到苏小庸身边的李莲蓬,嘴角含笑,毫不在意地摆手说道: “大家都是一家人,关大哥你跟我还客气个什么。” 旋即看向苏小庸,“小庸放心,爷爷已经无大碍了。等他老人家晚会儿醒过来,喝点稀粥,吃两个包子,好生修养两天,也就……” 不待李莲蓬说完,身边女子忽然转身,带起一股香风,重重一头扎进了他怀中。 “谢,谢谢你……” 女子紧紧搂着李莲蓬的腰,脑袋埋进他胸膛,纤瘦肩膀一抽一抽的,带着苦音感激道谢。 李莲蓬被女子这突如其来的有力拥抱,惊得身躯微微一僵。 旋即反应过来,伸出两条手臂,轻轻拍了拍女子的后背,嘴角微微上扬, “傻小庸,你怎也跟我客气……” “咳咳!” 关河梦实在看不下去了。 重重咳嗽了两声,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表示这房间当中,可还有其他人在呢! 心情激荡,喜极而泣的苏小庸,回过神来,连忙从李莲蓬怀里挣脱开来。 女子抬起手腕,擦了擦已经在李莲蓬衣裳上蹭干了的泪水,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看向床榻上陷入沉睡中的苏老爷子,问道: “爷爷他什么时候会醒?” 李莲蓬笑道:“最迟一个时辰,爷爷就会清醒过来了。” “那我这就去给爷爷熬粥,等他醒来喝!” 说罢,逃也似,飞快转身跑掉了。 屋子里留下李莲蓬和关河梦二人。 李莲蓬朝关河梦拱了拱手,笑道: “方才情况紧急,还未曾来得及向关大哥见礼,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李莲蓬,是苏姑娘的……仰慕者。” “仰慕者……” 关河梦神情微微一凝,再联想到方才苏小庸对他不加掩饰的亲近之意,默然片刻,嘴里不咸不淡地吐出三个字, “关河梦。” “关兄果然如小庸所说,不但医术非凡,且还气宇轩昂,一表人才,比传闻当中,还要俊朗几分!”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两人独处,李莲蓬当即开口就是一顿夸赞。 从苏小庸一直打着关河梦的名号行走江湖便可知,此人在她心目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名义上虽是义兄妹,实际上怕是不比亲兄妹差上多少了。 他既然打定主意要抱得美人归,自然要想法设法,取得她亲人的认可。 苏老爷子那边便不去说了,这救命之恩,想来以万人册苏文才在江湖上的名声,必是不会推脱不认的。 再加上苏老爷子宠溺苏小庸的态度,取得老爷子的祝福并不难。 唯一难缠的,怕是这义兄关河梦。 此人行事作风果断,不苟言笑之余,却不掩对苏小庸的宠溺之情。 也不知他对苏小庸这个古灵精怪的义妹,到底是何感情。 “李公子,我有几句话要问你,咱们出去说吧。” 谁知,关河梦竟不接招。 面对李莲蓬的马屁,神色不变,做了个请的手势,率先朝外走去。 李莲蓬见状,微微耸了耸肩,紧随其后。 —— 午时,苏老爷子醒了过来。 吃过了苏小庸亲自熬制的米粥之后,老爷子气色恢复了不少,已能下床行走了。 不过还是并未离开屋子,院子里风大,苏小庸态度坚决,不允许刚刚痊愈的苏老爷子离开屋子,去外面吹风。 无奈,堂堂的万人册苏文才,只得如同寻常喜热怕冷的老人一般,坐在床榻上,披着一床被子,怀里抱着一个暖炉见人。 “老夫这般失礼数……唉,让李公子你见笑了。”苏老爷子苦笑说道。 在独自面对李莲蓬时,苏文才言语之中,显得很是客气。 其一,是因为此人于他,有救命之恩,他金陵苏家,向来知恩图报,从不亏欠人情。 这其二,则是此人会扬州慢,极有可能是那位消失的四顾门门主,少年武学天才李相夷。 那李相夷虽年岁不大,却是江湖人公认的武林盟主,才情武学,皆是天下一绝,苏文才此生最是敬佩这样胸怀天下大义的少年豪侠。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耗费心思,无聊弄出个江湖武林高手排行榜出来。 至于这其三嘛……则勉强算是一份考验吧。 从孙女对此人的态度方可知,怕不是已芳心暗许,否则,断然不会如此信任于他。 他苏家到了他这一脉,人丁凋零,三个儿子早早病死,只有小庸这么一颗独苗,如何谨慎都不为过。 “瞧苏老先生您说的,人一旦上了岁数,喜热怕冷是很正常的现象。再说了,您老如今大病初愈,身子骨正是虚弱的时候,该先躺着好好休息才是。” 李莲蓬笑着说道,丝毫不显拘束。 苏文才摇了摇头,笑道: “总归是失了礼数,你既将老夫从那鬼门关给拉了回来,老夫当需第一时间当面感谢才是。” “老先生说这可就见外了啊,晚辈和小庸,那可是真正的生死之交。她的长辈,便也是晚辈的长辈,能亲自为您做点什么,晚辈开心还来不及呢。” 李莲蓬感觉到了眼前苏老爷子语气中的疏离之意。 第九十六章 这趟来金陵值了 自古以来,娶妻嫁夫,都要讲究个门当户对。 特别是在尊卑有序的古代世界。 这种代代传承下来的规矩,更是刻在了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的骨子里。 古代一些大户人家,更是因着这种不谈好坏不讲对错,只按规矩习俗的古老传统,棒打了不知多少情深义重的苦命鸳鸯。 李莲蓬原本以为这金陵苏家也不能免俗,嫁女一定要讲究个门当户对。 特别是在苏老爷子说出那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金银珠宝,任李公子取之”的感激言词后,说句实话,李莲蓬理解归理解,但那一瞬间,他内心是颇有些失望的。 直到后来,苏老爷子话锋一转,不再含蓄的询问他的身份来历,而是问起了他的喜好志向,李莲蓬方才觉得,这苏老爷子,识大体,顾大局。 “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晚辈虽无太大的志向,可也不会让这一生碌碌无为下去……” “晚辈可以向苏老先生保证,晚辈此生,绝不会让小庸受半点伤害和半分委屈。” 至于李莲蓬言辞恳切,说的这保证,苏老爷子会不会相信,就看他老人家看人的眼光了。 人们总是喜欢信誓旦旦的对某个人某件事,做出保证,可真正能够实现承诺的人,少之又少,百中无一。 李莲蓬自认,他就是那个一。 说出口的承诺,就要履行,特别是在对待感情一事上。 两人在苏老爷子的那间屋子里谈了许久,苏老爷子博闻广识,李莲蓬年纪虽小,涉入江湖的时间也不长,却是言谈风趣,思路清奇。 在许多事的认知上面,往往一句话就能引人深思,令得人老成精的苏文才老爷子诧异惊奇,最后刮目相看。 一番谈话下来,一老一少,除了最初的稍有不快,后来也算是相谈甚欢。 直到苏小庸怕爷爷太过劳累,来将李莲蓬撵走,这场谈话方才结束。 “爷爷,你和李莲蓬都聊的什么啊,聊了这么久!” 苏小庸叫来一名下人,让他带李莲蓬在苏府上闲逛,独自一人留下,试探苏老爷子的口风,语气娇憨,和在江湖上那个古灵精怪,打着乳燕神针关河梦名号打探江湖消息的苏小庸判若两人。 苏文才面露慈祥之色,失笑道: “小庸啊,你就这么想嫁人?” “啊?”苏小庸俏脸一红,依在老爷子身边,轻轻摇晃着他的手臂,撅嘴撒娇道: “爷爷~您胡说什么呢,我,我何时说过要嫁人了啊?!” 苏老爷子含笑不语。 女儿家的心思,可都写在脸上了。 他活了大半辈子,岂能看不出来? 不过说起来,李莲蓬那孩子啊,也是不错,是个心地善良的性情中人,小庸日后若是真跟了他,定然也不会受什么委屈。 一个人的心性究竟如何,看眼睛,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苏老爷子如此想着,笑道: “爷爷已无碍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打理家里这些生意,喜欢到江湖上去闯荡,爷爷此番病愈,觉得还能再活他个二十年,咱这苏家之事,你便也不用管了。” “该去闯荡江湖,就去闯荡江湖,这天下之大,总是要去好好地去见识一番,如此一来,才能不枉此生。” “……” 苏小庸不成想,爷爷竟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一时之间,不由瞪大了眼睛。 以往爷爷虽也不曾禁过她外出,可每次她离开家时,爷爷都不太高兴,嘴上未说,眼神却是藏不住的。 那是对她的宠溺,大过了爷爷对她给予的厚望。 而如今,爷爷说这番话时,给她的感觉则完全不同。 那是一种豁达、通透的感觉。 仿佛爷爷一下子就将许多事都给看开了,将家族传承和身份责任,看的不那么重要了。 “李莲蓬他,究竟给爷爷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啊?” 苏小庸几乎是下意识说道。 话一出口,她顿时就后悔了。 “啪——” 果不其然,她脑袋上轻轻挨了一下打。 苏小庸抱着头,眨着一双灵动的眸子,小心翼翼的看向老者,不敢说话。 苏文才老爷子见她这幅无辜的样子,没好气笑道: “你个丫头,真是越来越没大没小了,什么叫迷魂汤?你爷爷我想开了不成么?” “再这般,爷爷便不让你出门了啊,在家跟在我身边学打理生意,日后继承咱们苏家的生意。” “这金陵苏家,除了爷爷,如今可就剩你这颗独苗了。” “啊!爷爷我错了。”苏小庸连忙认错,豁然站起来,给老爷子拉了拉被子,转身快步离开, “那个爷爷,你体内寒毒刚祛除,如今正是需要调养的时候,孙儿就不打扰了,您老人家好好休息,等晚膳时孙儿再来唤您。” 话音方落,人就跑远了。 躺在床榻上的苏老爷子叹了一口气,嘴角挂着笑意,安然沉眠。 —— 苏宅后院,莲花池旁。 凉亭内。 “说,你都给我爷爷说了什么?!” “没什么啊,就正常聊天……痛痛痛……” “你到底说不说?!” “真是正常的交流……啊,我说,我说,你先松手。” “哼!” 心结解开,苏小庸和李莲蓬之间的关系,可谓是一日千里。 从原本的拉小手就会脸红,到得现在,都敢趁人不备,揪人耳朵,以此威胁了。 李莲蓬呲牙咧嘴的揉了揉耳朵,心中不由暗自感慨道,不愧是小庸啊,真性情也。 见对方盯着自己,李莲蓬只得老老实实将和苏老爷子之间的谈话,一字不差,复述了一遍。 还好他记忆不俗,否则在小庸目光如炬的审视下,编谎话都编不来。 ——其实也没必要编,他和苏老爷子的谈话,不曾涉及到什么隐秘,就是一些稀松平常的,类如价值观啊,人生观,爱情观什么的。 并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 他之所以含糊其辞,是因为就想逗逗她,转移一下注意力。 让她尽快从那种珍视的老人即将逝去的悲伤情绪中走出来而已。 像现在这般,不再避讳男女大防,只有姐弟亦或者夫妻之间才会有的亲昵接触,算是意外收获了。 这证明,他和小庸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突飞猛击的进展。 这趟金陵城苏家之行,值了! 第九十七章 收买人心吃软饭 苏小庸长年独身在外行走江湖,身边也从不带什么丫鬟书童,因此,这苏府上原本跟着她一起长大的两名丫鬟夏荷和秋月,也好似和她生份了许多。 两个梳着丫鬟鬓的小姑娘,远远站在凉亭之外,探头探脑朝着这边望。 苏小庸和李莲蓬嬉笑打闹一阵,察觉到了两人的注视,随即笑盈盈地朝着两人招了招手。 待两个容貌皆是不差,清丽出彩的小姑娘红着脸走近,苏小庸遂向李莲蓬介绍道: “这是我的两个贴己人,夏荷和秋月,我们一起长大,情同姐妹。” 说罢,纤瘦一指李莲蓬,“夏荷秋月,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这位是李莲蓬,李公子。” “夏荷姑娘,秋月姑娘。”李莲蓬拱手笑道:“在下有礼了。” 两个小丫鬟见他一本正经的施礼,神情登时有些慌乱,连忙齐齐施了个万福, “奴婢夏荷\/秋月,见过李公子。” “两位姑娘不必多礼。” 李莲蓬笑呵呵的探手入怀,摸出两张百两面额银票,轻轻一挥,银票脱手而出,飞到两个小姑娘面前悬停, “初次见面,未曾来得及备礼,这银票呢,算是在下的一份心意,两位姑娘务必收好。” 且不说第一次见面就给红包,单是这给红包的手段,就有些吓到两个小姑娘了。 “啪!” 苏小庸轻轻锤了一下李莲蓬肩膀,嗔怪道: “就你爱搞怪!” 旋即连忙看向眼睛瞪得圆溜溜,嘴巴微张,呐呐不能言的夏荷和秋月, “夏荷,秋月,你们莫要见怪,李公子是个武道高手,他……这银票你们收下即可。” 银票漂在半空,一动不动,看着神异,仔细想想还怪渗人的,苏小庸催促两个丫鬟收下。 夏荷与秋月对视一眼,都不太敢伸手。 于是,两张银票就自己飞到了她们手里。 李莲蓬这般炫技,也是有原因的,这苏府上暗中隐藏的高手不少,他和小庸说话这会儿功夫,就已经察觉到数道视线在暗中窥视他。 不知道他们是得了苏老爷子的授意,还是自发性的观察他这个即将拐走苏家唯一继承者的人。 金陵苏家,传承数百年,哪怕到了苏文才老爷子这一代,家族人丁并不怎么兴旺,嫡系三代人里,如今就剩下了苏小庸这么一颗独苗,可家族底蕴,还是不容忽视的。 江湖上不乏尔虞我诈之辈,但侠义忠诚之辈,也不在少数。 苏家府上这些暗中隐藏的守护力量,想必就是苏家在这座江湖上,屹立不倒的底气了。 待夏荷和秋月两个小丫鬟被动将银票收下之后,那些暗中窥视的视线,就都默默收回了。 习武之人,本就耳聪目明,六感敏锐,只要留心,就能轻易察觉到旁人的打量视线。 与此同时。 荷花池对面。 藏书楼里,二楼窗前。 一名身穿白衣,手持折扇,儒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收回视线,合上手中折扇,在一个黑衣老者身前徐徐坐下,笑道: “小姐看上的这位李公子,颇有些手段,还算配得上小姐。” 在他对面的老者似乎患有眼疾,双眼眯成一条缝,手里的书都快要贴到脸上了,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看清书上的文字。 “难得啊,你赵胜竟也有夸人的时候。” 老者嗓音沙哑,吐字缓慢,语气当中带着一丝嘲讽之意。 “呵呵。”赵胜脸上地笑意不减,展开手中那柄扇骨由精铁打造而成的纸折扇,风度翩翩的扇了扇风,道: “这么年轻的武道宗师,赵某已经许久未曾见到了,上一次见,还是在六年多以前的武林大会上,那相夷太剑李相夷,手持少师,剑压群雄,没有人能接下他一剑,年仅十七八岁,便坐稳了武林盟主的宝座。” 老者见对方谈性颇浓的样子,微微叹了一口气,只得将手中那本《孙真人养生铭》养生古籍放下,眯眼看向对面的书生,道: “赵胜,听老夫一句劝,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家主他看上的人,能差到哪儿去?” “若是惹的家主心生不快,老夫可是爱莫能助。” 书生模样的赵胜脸色微不可查的变了变,随即笑道: “瞧福伯您这话说的,赵某岂会不知家主心意?您可是一直都看着呢,赵某这段时间,可从未曾离开您视线哪怕一刻。” 福伯摇了摇头,“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家主身体既已无碍,你的那些小动作,该收,就收一收罢……” ———— 李莲蓬在苏府上待了两天,在苏小庸的带领下,得以一览苏府全貌。 这苏府不愧是传承了数百年的一个古老家族,无论是布置格局,还是建造用料,都颇为讲究。 苏老爷子和苏小庸的住所在前院,只是苏府的外院,掩人耳目用的。 只有进入内宅,方可得知,这苏府,远远不止外面看上去那般简单,占地怕是有数十亩! ……且说那内院,便有一池塘,池塘有一小口,地下通着秦淮河,乃是一座活水之池。 池塘里养有数千尾彩色锦鲤,个个肥硕,站在岸边投一勺鱼饵下去,就是一阵锦鲤翻身,颇为雅致。 宅院里有造型古朴的凉亭,有假山真石,总结一句话就是: 贵精而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 李莲蓬词穷,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这苏府。 他见识也少,这种人文气息浓厚的江南别院,他下山之后第一次见。 因此,逛了两天,心中就只有一个念头。 他可能暂时要吃小庸的软饭了。 十数代人传承下来的底蕴,断然不是他短时间内,一人之力能相比较的。 除非他将脑子里那些不太成熟的想法都付诸行动,且都成功后,方才有可能在几年时间,富甲一方,把腰板挺起来。 否则的话,他就只能吃小庸的软饭了。 …… 关河梦这两天一直在调查一件事。 通过苏老爷子的饮食起居,试图从中找到苏老爷子身受寒症折磨的原因所在。 根据李莲蓬的话推断,苏老爷子患的这寒症,并非是外邪入体,自己患的病症。 而是中毒了。 一种极其难以察觉的慢性毒药。 第九十八章 记得来喝喜酒啊 关河梦行医多年,单论病症见识,早已超越许多上了岁数的郎中,乃当世名医。 他都未曾察觉到苏老先生是中毒了,可想而知这毒药的厉害。 若非有心人刻意下毒,以苏老爷子的谨慎性子,断然不会如此。 “你们这里平日里有外人进出么?” 关河梦最先去的,便是照顾苏老先生饮食的膳房。 “回关少爷的话,这里并无外人出入啊,膳房重地,怎可让外人进入?” 关河梦不出意外的,并未在苏家膳房那里找到蛛丝马迹。 食材的采买和使用,都是有迹可循的,再加上苏府对饮食方面的重视,这里根本就查不出什么线索来。 关河梦并不失望,他就是抱着姑且一试的态度去的,若是那么轻易便找到问题所在,便奇怪了。 他离开膳房,站在一间院子里思考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连身后来人,都未曾察觉。 “关兄为何在此?” 李莲蓬和苏小庸携手而来,身后跟着两个送行的丫鬟。 他们要离开金陵,回扬州了。 祛除掉苏文才老爷子身上的寒毒,且这两日他老人家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苏小庸便准备离开苏家,继续她的江湖之行。 当然,是和李莲蓬一起。 这两天李莲蓬已经告诉她了,他的弟弟李莲花,被人陷害,中了天底下最难解的碧茶之毒,需要找到忘川花,方能解毒。 此行回扬州,就要启程前去寻救治的药了。 苏小庸向来好凑热闹,这等行径怎么能少的了她? 她必然是要去的。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皱眉思索的关河梦回过神来,转身看去。 待他看到携手的两人,眼角微不可查的抽搐了一下。 虽然苏老先生已经告诉了他实情,他这两日也一直在刻意回避,可这亲眼撞见亲昵的两人,他心中还是感到颇为不舒服。 面对李莲蓬嘴角含笑的询问,关河梦默然片刻,随即开口说道: “我在查苏老先生是被何人下毒,用的是何种方法,以免日后苏老先生再次中招。” “哦,是这个啊,那关兄你就不用忙了,我在给爷爷祛毒的时候,在他体内留了一道内力,一年之内,爷爷可百毒不侵,这种下作手段,伤不到他老人家。” 他说这句话时,声音很大,约莫附近的人都能听到。 在两人那天下午谈话之时,李莲蓬就同苏老爷子说了,他体内这寒毒,乃是有心人下的,可能是他得罪了人,亦或者有人惦记上了苏家的偌大产业。 苏老爷子人老成精,在得知自己中毒而非患病之后,心中就有了判断,说这件事情他和苏小庸就不要管了,老爷子他自会处理。 故而,李莲蓬当下说的什么在苏老爷子体内留了一道内力,一年内可百毒不侵这种说法,也是说给这苏府上的有心人听的。 这世上怕是没有这样神奇的武功,能让不修炼武艺的人,百毒不侵。 见关河梦一脸怀疑,满脸的不信,李莲蓬轻轻扯了扯苏小庸的手。 苏小庸顿时会意,笑盈盈道: “义兄,莲蓬说的是真的,你就不用费力查了,这段时间以来,你已经为爷爷做的够多了,刚好趁着这段时间,好好歇一歇。” “……” 关河梦再次默然,良久,看了看她他们身后拿着包袱的两个丫鬟,方才问道: “小庸,你又要出门去?” 苏小庸点了点头,“义兄,这次你完全可以放心,有莲蓬在,他不会让小庸吃亏的!” 语气之中,满是雀跃。 李莲蓬对着关河梦拱了拱手,“关兄,一年之后,收到喜帖,记得来喝我和小庸的喜酒。” 他和苏小庸商量好了,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他在为李莲花解除了身上的碧茶之毒之后,就来苏府正式提亲,届时两人便成婚。 苏小庸和这个时代的许多女子都不一样,她热情果断,性子爽朗,既然打定主意以后要和李莲蓬长长久久的在一起,那便不会按照俗套,循规蹈矩。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们都到了该成婚的年纪。 她也就此事问过爷爷,他老人家无甚意见。 而且还说,届时等他们确定好了日子,他会给她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用来祝福。 苏小庸从来不曾见到过爷爷这样豁达开明的一面,当时抱着老爷子的手臂撒娇不已。 关河梦不曾想他们竟然这么快就确定下了成婚期限,一时间脸色都变得难看了起来。 不过他平时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苏小庸并未看出来他的神情变化,还以为他在思考为她成婚准备什么样的礼物。 当即娇憨一笑,说道: “义兄,到时你可不要推脱说你有病人要看,有要事要忙,走不开啊,小庸别无他求,只求能够在成婚现场,得到义兄伱的亲口祝福。” “至于礼物,义兄你就不要备了,义兄你之前送给我的那套针,便是最好的礼物!” 说着,用空出来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腰间的针袋。 关河梦:“……” “一定。” 关河梦说这句话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何等心情,只觉得左右双手,麻的厉害。 “关兄,那我和小庸便告辞了啊。” 李莲蓬旁观者清,一眼就看出了关河梦的脸色不对,当即也不再犹豫,告别了一句,就牵着苏小庸的手,通过抄手游廊朝着苏府大门走去。 他不能让苏小庸看出关河梦脸上的神色变化,至于这其中缘由嘛…… 想来没有任何一名女子愿意相信,一直以来都当成亲兄长的人,会对自己有一点男女之间的念想。 想必关侠医也不会愿意如今心有所属的义妹,看出自己内心所想。 这般一旦揭穿,必然会尴尬的场景,还是不要让它发生的为好。 …… 站在院子里,肩膀挺得笔直的关河梦,目送李莲蓬和苏小庸离开,神色变化一阵,很快便恢复如常。 罢了,这李莲蓬既然是苏老先生认可的年轻人,定然是值得小庸托福终生的,他这个义兄,也就放心了。 摇了摇头,将内心他也说不上来的纷杂念头驱散,关河梦继续站在原地皱眉苦思。 虽然他们这般说了。 苏老先生不会再被奸人得逞,但他还是会继续查下去,直到找出线索,查到毒源所在。 他关河梦一生行医,救人无数,最见不得这种下作手段! 第九十九章 天上风景不如她 且说李莲蓬和苏小庸,他们两人携手离开苏家大宅,来到院门之外。 苏府上的一位管事,早已牵着枣红马,在大门外等候多时。 这马儿呢,自然是李莲蓬从扬州骑来的那一匹。 这几日李莲蓬一直在苏府上,便托那府上管事,将他留在客栈,让客栈伙计代为照看,立了大功的马儿,牵到了苏府上喂养。 苏府上有专门饲养马儿的马厩。 当时苏小庸就是随口这么一说,见李莲蓬实在好奇,苏小庸在征询了苏老爷子的同意之后,便带他去苏府的养马场地看了看。 说是马厩,但在李莲蓬看来,那也称得上是一片小小的养马场了。 马儿数量不多,只有十数匹,但胜在匹匹体彪健壮,神骏非凡。 一问方才得知,那些竟都是种马,名马之后。 光是伺候这些种马的下人,都有二十多位。 苏小庸对李莲蓬也不加隐瞒,告诉他,金陵苏家,还在暗中经营着繁育马儿的生意。 李莲蓬当时大为震撼,没想到苏家竟有如此财力和魄力。 据他所知,古代的养马者,一般都属朝廷的人。 问过苏小庸方才得知,金陵苏家,在她太爷爷那一辈,确实在为大熙朝廷养马,只是到了她爷爷苏文才这一辈之后,养马者众多,金陵苏家便不再干这等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由明转暗。 表面上放弃了养马,暗地里,却还在经营着这份生意。 近五十年内,朝廷礼制逐崩坏,江湖势力如春笋般冒出,所需马儿虽不如军中那么多,却也是一笔不小的生意。 金陵苏家掌握着整个江湖的情报网络,一方面,出于留后手,不让苏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养马用来跑路所用。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利益考虑。 养马虽然耗费巨大,且时常亏损,但赚钱的时候,也是真赚钱。 其中详情,苏小庸不知,她只知道,爷爷苏文才对此,乐此不疲,经常无事的时候,就到马厩这里来,亲自为那些每年从各地赶来的种马,梳洗毛发修马蹄。 以至于苏小庸对马儿也不陌生,很小便在自家府上学会了骑马。 在夏荷和秋月依依不舍的注视下,李莲蓬从管事的手里接过缰绳,翻身上马,而后趴在马背上,朝着苏小庸伸出右手。 苏小庸回头看了一下苏府的匾额,握住李莲蓬的手,纵身轻巧一跃,骑在马背上。 穿着一袭便于在江湖上行走,款式也是时下金陵最新流行的,侠女艳衣的苏小庸一只手搂着李莲蓬的腰,另一只小手对着夏荷和秋月挥了挥手,嫣然笑道: “夏荷,秋月,等我回来。” 言语落罢,对李莲蓬说道: “咱们走吧。” 李莲蓬心中豪气顿生,意气风发。 携女同骑,遨游江湖,何等的潇洒,当即一夹马腹,身下马儿会意,迈动马蹄,哒哒哒的跑动起来。 望着郎才女貌,堪称天作之合的公子小姐渐渐离去,夏荷和秋月两个小丫鬟,眼中不约而同流出不舍的泪水。 夏荷抬起手臂,准备擦拭眼角泪水。 忽然,她动作一僵。 低头看了看自己和秋月手里的包袱,夏荷脸色一变, “遭了!” 身边的秋月被她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身体一抖,道:“怎么……” 旋即,她也意识到了,手里沉甸甸的,顿时一惊, “行李!” 两个小丫鬟连忙朝着李莲蓬和苏小庸离开的方向喊道: “小姐,李公子,你们的行李忘记拿啦!” ———— 出了金陵城,李莲蓬和苏小庸才想起来,他们将行李给落下了。 不过,既然已经出来了,也就没必要再掉头回去了,那包袱里面,也没什么重要物件,无非就是苏老爷子在他们临行之前,赠予的两万两银票,以及一些金陵流行的衣裳—— “我好后悔啊。” 李莲蓬牵着马儿,走在官道上,捶胸顿足,懊恼道: “整整两万两啊!老爷子给了这么大一笔钱,我竟然给忘记了!” 骑在马背上的苏小庸翻了个可爱的白眼,“我之前怎么说来着,让你掉头回去一趟,将其取来,你偏不听,这下后悔了吧!” 李莲蓬一脸失落地点了点头, “后悔了,两万两银子,足够我回到扬州大展拳脚时的启动资金了。” “唉~罢了,再找机会便是,那银票,就让夏荷和秋月她们两个,帮咱们攒着吧。” 见他失落的厉害,苏小庸于心不忍,犹豫片刻,还是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朝着李莲蓬抛去。 “喏,这个给你,接着。” 郁闷的踢着路上一颗石子玩儿的李莲蓬,下意识回过头来,伸手一接。 入手冰凉,刚好有女子掌心那么大一小块儿。 李莲蓬低头看去,发现这是一枚玉佩。 通体碧绿,正反雕刻有神秘花纹。 李莲蓬茫然一下,看向苏小庸,问道: “这是什么?” “家主令。”马背上的苏小庸面含笑意说道。 “家主令?” 李莲蓬诧异一瞬,旋即语速飞快,惊奇说道: “这玉佩,莫非就是那种传闻当中,见令如面,和传国玉玺一般,象征着身份地位,拿出此令者,能够号令整个家族所有人听命的那种令牌?” 苏小庸:“……” “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讲完?” 瞪了一眼脑袋里有许多古古怪怪想法的李莲蓬,苏小庸没好气道: “这是我金陵苏家的家主令,不是你说的那种什么号令家族所有人听令的令牌,更不能和传国玉玺相比较,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出示后,能无条件从我苏家名下的任何一项产业当中,调用一笔银子暂用。” “啊。” 听她这么解释,李莲蓬面露失望之色。 原来这‘家主令’,不是他想的那种万能令牌啊,就只是一个类似凭契的东西。 苏小庸见他这幅样子,顿时老大不高兴。 “你这是什么表情啊!” 女子气不过,翻身下马,上前一把扯住男子耳朵, “还露出一副看不上的样子……李莲蓬,你怎么敢的呀?” 说着,就要伸手去他手中夺取令牌, “不想要就还我!” “痛痛痛……” 李莲蓬痛呼出声,歪着脑袋,连连告饶道: “错了错了,小庸我错了……” “要,要,要的……”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心当成驴肝肺!” 女子松开手,看着男子手里的玉佩,道: “这家主令,虽然不曾有伱说的那种……离谱的作用,但你也莫要小觑了。” 夕阳下,两人牵着一匹马,身披霞衣,走在金陵城外的官道上。 苏小庸道: “在关键时刻,配上一句暗号,它还能调动我苏家的暗堂传信楼,各地和我苏家有往来的江湖势力,都会任持持令牌的人,调遣一次。我可是求了爷爷许久,他才给我的。” 实际上,这家主令,是苏老爷子在他们临行前硬塞给她的,为了让李莲蓬明白其价值,她才故意这么说的。 李莲蓬惊奇一下,“就是你们苏家掌管的江湖消息传递渠道?还能使唤其他江湖势力?” 苏小庸点了点头,有些骄傲的说道: “正是!” 李莲蓬看着掌心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儿,由衷赞叹道: “厉害啊。” 苏小庸俏脸一扬,“那是!” “要知道,这可是我金陵苏家的家主令!” 自己家的东西,被喜欢的人所认可并赞叹,让苏小庸感到颇为开心。 一时之间,女子脸上的笑容,仿佛都明媚了不少。 在李莲蓬眼中,她这幅充满自信的笑脸,简直比天边落日夕阳这等自然美景,还要有魅力。 第一百章 疯批美人角丽谯 “这家主令我不能要,实在是太贵重了!” 李莲蓬欣赏了一会儿女子娇俏的侧脸,末了收回视线,却是大煞风景的摇了摇头。 拒绝接受女子的这份好意馈赠。 “什么?”苏小庸闻言一愣,旋即撇嘴说道: “谁要送给你啊,这可是我爷爷的令牌,拿了要还的,只是暂时借给你用用罢了,你还想占为己有啊!” “啊?我还以为你拿给我,就是送给我了呢。” 观察着女子脸上神色的李莲蓬,长叹一口气,无比失望道: “我也就是客气一下,不曾想竟是个误会,是我自作多情了……” 说着,故意露出一副尴尬的神色。 “天都快黑了,还要不要赶路了?” 苏小庸此刻心情不错,不想在此事上面过多啰嗦,当即开口催促道。 “哦,哦,赶路赶路。”李莲蓬将玉佩收进怀里,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 “还请苏女侠,上马~” 苏小庸却是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道: “不骑了,硌得慌。咱们还是步行吧。” 她行走江湖这些年,极少骑马。 虽说骑马看起来颇为潇洒,来去自由,用来赶路很是方便,但若是长时间骑在马背上,那就是一种折磨了。 相较而言,她还是更喜欢步行,亦或者乘坐较为舒适的马车。 ——牛车、驴车也可凑合,只要不骑马。 前几天她收到爷爷的书信,思家心切,从扬州城连夜骑马赶回金陵,到家中的前一天就遭老罪了,缓了好久才缓过来。 此次返回扬州,并不是特别急。 横竖金陵这边距离扬州也不远,明日再赶一天的路,差不多也就到了。 “硌吗?” 一旁的李莲蓬眨了眨眼,神情颇为疑惑。 他怎么不觉得?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他拢共就骑了两次马,毫无骑术可言,全凭身法支撑,一路颠簸,并未真切体会到,只是感觉内力消耗很快。 这一次从苏府出来,到金陵城外的这段路程,他倒是并未动用内力。 但由于第一次和苏小庸同乘一骑,心马意猿的,一颗心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自然还是未曾真切体会到骑在马背上到底硌不硌人。 他看了一眼马鞍,问道:“前方可有村镇?不如咱们买辆马车吧,到时我骑马,小庸你坐马车。” 苏小庸转过头来,美眸看了他一眼,心想算你还知道心疼人,随即颦眉沉吟片刻,道: “有的,在这条官道上前方约莫二十里处,有……” 与此同时,一道急促的马蹄声从两人身后传来,将苏小庸的说话声打断。 听声音,至少有十数骑! “……有个小镇。” 苏小庸将口中的话说完,和李莲蓬一起,转身朝着身后看去。 只见黄土道上,一阵尘土飞扬。 有十数骑快马,飞速接近。 为首一骑,是一名女子,她身穿一身艳丽红衣,烈焰红唇,长长的发穗随着颠簸而飞舞,眉心点有一抹胭脂红。 离得远远的,便给人一种极其张狂又极其妩媚之感。 李莲蓬不由微微心中一叹,好一个嚣张的美人。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冲撞,李莲蓬当机立断,揽住苏小庸的腰肢,另一只手一扯缰绳,将人和马拉倒了路边,给这一行人让路。 然而,有些时候,并非是你不想招惹麻烦,麻烦就不会找上你。 那红衣女子为首的一行人,也发现了路边的这对动作亲昵的神仙眷侣。 当先纵马狂奔的红衣女子,看到他们让路的一幕,眉角一弯,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笑意,拉动缰绳,让马儿放缓步子,由奔跑变为小跑。 她身后的那些人,也随即跟着扯动缰绳,让身下的马儿放缓步子。 为首的红衣女子在骑行当中,转过头去,红唇轻启,开口对身后之人说了一句什么,旋即双腿一夹马腹,再次加速。 距离对方还有数丈远的李莲蓬,眯了眯眼睛,他听到了那名女子对身后之人说的什么话。 那名相貌绝美的红衣女子对身后之人说的是:杀了他们。 “呵。”李莲蓬扯了扯嘴角,给这句话气笑了。 还真是——嚣张啊! 初次照面,不曾相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开口便要杀人。 阎王殿是伱家开的呗? 李莲蓬不再犹豫,他不能让小庸收到半分伤害,当即上前一步,将苏小庸挡在身后,藏在身上的刎颈剑,在袖子中储势待发。 在他看来,行走江湖,避免危险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危险,扼杀在摇篮当中。 待对方一行人接近,刎颈即出,被他握在手里。 李莲蓬面色淡然,在苏小庸茫然的注视下,侧身,而后一剑朝着为首的那一骑,挥了下去。 一剑落下,血花盛开。 ……… “那人究竟是谁?!” “竟先我一步下了杀手!” “还有你们,都是一群废物!废物!” “圣女息怒,都怪属下们无能,让圣女您受惊了。” 一座茂密竹林当中。 昔日风光无二的金鸳盟圣女角丽谯,那张绝美的脸上,此刻满是暴戾之色。 她手握长鞭,含怒将身前所能看到的一排绿竹,一颗颗抽断。 在她身前,十几个同样狼狈不堪的手下,单膝跪地,任由那些竹子砸在身上,一声不发。 良久之后,发泄够了的角丽谯方才收起长鞭,冷声说道: “雪公,方才那个人,便交由你去查!务必要把他的身份底细,都给我挖出来!” “这样一个剑道高手,定然不是寻常的武林中人,否则,我断然不可能认不出来。” “他手里握着的那柄剑,本圣女看着颇为眼熟,你就从这方面入手!” “是!” 待白发白须的雪公领命而去,角丽谯站在原地,俏脸寒霜。 对不久前发生的那一幕,感到不甘的同时,更多的还是感到心有余悸。 她知道,两方接近那一刻,路边那人出手,只是警告,并无杀人之意。 否则,那人的随手一剑,就不是落在马尾上,而是劈在她身上了。 念及如此,她突然嫣然一笑,抬起手臂抹了抹殷红丰润的嘴唇,整个人尽显妩媚之色,眼底却格外怨毒。 喃喃自语道: “你究竟是谁?” “明明都害怕的给妾身让路了,为何要多此一举,出那一剑呢?” “那样惊鸿一剑,可是让妾身在手下面前,好生的……狼狈啊……” 第一百零一章 夜宿小镇火光起 “李莲蓬,你方才说那一行人为首的女子是……金鸳盟的角丽谯?” 苏小庸至今都不敢相信,李莲蓬猝然暴起,斩的人竟是六年前在江湖上素有蛇蝎美人之称的魔教圣女,角丽谯。 那个恶名比金鸳盟大魔头笛飞声矮上一头,却因是女子身份,且相貌格外出众的缘故,在另一方面隐隐有赶超笛飞声的女魔头,竟然好巧不巧的让他们给碰见了? 李莲蓬此刻正在收拾地上血淋淋的长马尾,将其埋挖坑在路边的同时,嘴里还一遍遍地念叨着罪过罪过,对不住对不住,我李莲蓬真不是孤寡兽医之类的胡话,见她询问,李莲蓬头也不抬地说道: “如我所料不差,那便是角丽谯本尊了,只是隔着老远瞧了我们一眼,就萌生了嫉妒之意,让手下杀了我们,不是她还能是谁?” “啊?” 苏小庸闻言,一时不由神色茫然,百思不得解,疑惑出声, “可是,为什么啊?” 人再如何坏,但被用来当坐骑的马儿,毕竟是无辜的。 情急之下,一剑斩了人家用来保持奔跑平衡的尾巴示威,李莲蓬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唉~” 念及那十几匹失去尾巴后,事后定然要被人废掉遗器的马儿,李莲蓬长长叹了一口气,面露悲戚之色, “正所谓,爱而生妒,得不到,就毁掉。” “那角丽谯对笛飞声心生爱意,如今笛飞声和李相夷一战之后,躲在某个地方闭关疗伤,不能见人,这女魔头怕是寂寞太久,方才会在路边见到一对相貌出众的神仙眷侣,就忍不住想要亲手毁掉。咱们怕是遭了无妄之灾,毕竟,咱们和她又不认识。” 苏小庸听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大概也理解了他话中的意思。 一样米养百样人,这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更何况是那个在江湖上早有恶名的女魔头,有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心思,都不足为奇。 只是,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苏小庸小手托着下巴,俏脸上满是思索之色。 看着蹲在地上,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块儿木板,以剑为刻刀,在木板上刻字的李莲蓬,苏小庸思绪一断,忍不住开口问道: “李莲蓬,你在干嘛?” 李莲蓬头也不回的忙碌着,“我在给那些无辜的马儿立碑呢。” “……”苏小庸以手扶额,无言以对。 给马立碑,还是从马身上斩落的马尾,苏小庸生平第一次见。 虽然当时的血腥场景,她也觉得心中颇为不适,毕竟她家里是养马的,从小就接触马儿,但…… 这一幕是不是也太过荒谬了一些? 这般想着,李莲蓬下手如飞,很快便在木板上刻好了字,将其插在一个由大土包前,起身拱手行礼道: “各位马中好汉,实在对不住,情急之下,不得已为之,李莲蓬在这里,给你们道个歉,希望你们下辈子擦亮一双马眼,能投个好胎,不要再给人家当坐骑了。” 苏小庸朝着那木牌看去。 只见上面写着“马中赤兔之墓”,落款:江湖散人李莲蓬。 “……” 不怪乎爷爷说他是性情中人,这番匪夷所思的举动,怕是也只有他方能做的出来了罢? 不理解归不理解,但苏小庸无条件支持他。 “小庸,你不问问我为何要给那些马立碑么?” 突然,背对着她的李莲蓬,开口说道。 “……” 苏小庸默然片刻,还是开口问道: “为何?” 李莲蓬仰天长叹道: “尾巴对于那些马儿来说,和我们人的手臂无疑。” “我将其斩了之后,它们就算是彻底废了,对人再无大用,事后定然会被金鸳盟那帮心狠手辣灭绝人性的江湖之人,随意遗弃,乃至宰杀……” 李莲蓬转身,目光失落地看向苏小庸, “我成了帮凶。” 苏小庸上前,一把握住他的手掌,轻声道: “错不在你,乃是那女魔头的错,若非他们对你我动了杀意,你也不会出手伤马。” 李莲蓬见她不但理解自己,还柔柔声宽慰,感动不已,心底那股暴戾的情绪,顿时消匿无踪。 他当时在得听到角丽谯转头命令手下的话,要对他们下死手时,是起了杀心的。 不过最终还是被他给克制强行克制住了,只是展现了雷霆手段,给了对方一行人一个下马威,一剑斩了所有马尾而已。 那疯批女魔头是不是此方世界的一个重要角色,与他何干? 若是挑战他在意的人,他当不会手软。 之所以没有下手杀人,是对方没有来得及对他们动手,这是其一。 其二,论迹不论心,他率先出剑止恶,使得对方没有杀人的行迹,他若率先一剑将对方杀了,那与恶人各异? 至于其三,则是内心深处,觉得对方于他,没有威胁而已。 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否则念头转动间,一剑就朝着人身上劈去了,而不仅仅只是斩了十几条马尾那么简单。 相较于无辜的马儿,这些人更该杀,但不能死在他的手里。 终结角丽谯疯狂一生的那个人,是笛飞声。 辣手摧毒花的事情,便让那厮去做吧。 李莲蓬很快便想通释然了。 抬头看了一眼已呈现藏青色,有星辰点缀其上的天幕,李莲蓬笑道: “咱们快赶路吧,晚会儿天就要黑了,我可不想露宿荒野。” “好,不过走路太慢了,咱们去骑马。” “我有办法让小庸伱不硌。” “我信你。” 几番对话下来,苏小庸心中隐隐的担忧消失,松了一口气。 李莲蓬方才的样子很奇怪,简直像是魔怔了一般。 她知晓不少江湖传闻,有关那些江湖上成名已久的武道高手的传闻。 据说某些武道高手若是杀生过多,就会走火入魔,神志不清亲疏不分,陷入疯癫的状态。 李莲蓬年纪轻轻,便有一身不输那些宗师的深厚内力,想来在修心这一方面,还是略有不足的。 心不定,则念不通。 念不通,便有可能走火入魔。 念及如此,苏小庸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看着李莲蓬,让他平日少动用武功,多修身养性,莫要因一身不俗武艺而最终害了他自己…… “小庸,你在想什么呢?” 耳边传来李莲蓬的话,她只觉得耳边痒痒的,回过神来方才发现,她竟然骑在前面! 李莲蓬手拉缰绳,坐在她身后。 换而言之,他此时正抱着她! 坚实的胸膛,时不时隔着衣裳贴着她的后背,苏小庸顿时心跳不已,俏脸发烫,结结巴巴道: “没,没什么,你,你怎么跑到后面去了?” “哦,这样方便我运功,让你感受不到马背上的颠簸,如此一来,马鞍便不会硌人了。” 李莲蓬的声音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苏小庸听出他说话的语气,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只是脸上的红晕并未就此消失。 反而随着马儿加快迈动四蹄的速度,这一抹红晕,从脸上爬到了白皙的脖颈之上。 好在此时天色已晚,想必李莲蓬看不出她脸上的异常…… 李莲蓬看出来了。 他的眼睛,夜能视物,是何等的毒辣? 只不过是乐于看到女子这番娇羞的姿态,方才装作不曾看见,专心赶路罢了。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风景呢? 李莲蓬嘴角微微上扬,目视前方,时不时偏头,看一看怀里女子那张娇羞无限的侧脸。 …… 半个时辰之后。 两人前方出现了一个小镇,夜色下,火光滔天,犹有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着火的地方传来。 第一百零二章 火海救人明情意 “李莲蓬,那里着火了!我们快去帮忙救火!” 看着眼前一幕,听着那若隐若现的惨呼声,苏小庸俏脸一变,也顾不得心中娇羞了。 当即从李莲蓬手里夺过马缰,双腿一夹马腹,匆匆道了一句抱紧我,便驱马朝着镇子上奔去。 …… 失火的地方,是湳郇镇上屯放粮食的义仓。 由于火势太大,将整个义仓的木质结构都给点燃了,围在附近的人,只能远远地站着,不能靠近,更别上前提救火了,只能听着里面的人惨叫,而无能为力。 “火太大了,杨永望,好好拉住你娘,杨头如今怕是已葬身火海,别让她再白白送了命!” “是,范叔!娘,我们回去罢,阿爹已经不在了啊!” “娘不回去,娘要等你爹出来,他还没吃晚膳呢,你听,你听,那是你爹的声音,那是你爹的声音……” “救救他,快救救他,求求你们,快救救他……” 义仓大门外,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神色怔然,衣饰发簪皆乱,倾着身子想要往那大火滔天的院子里闯。 一个少年脸庞涨红,身体后仰,死死拽着妇人胳膊,只见他满脸泪水,口中不停哭道: “娘亲,回去吧,回去吧,小妹还在家等着您,小妹还在等您,娘,娘,咱们回家……” 除了这对儿母子之外,还有几个妇人在对着火光呼喊,哭的撕心裂肺。 似是她们的家人,也被那大火吞噬了。 围观者,皆面露不忍之色。 有人想要上前帮忙,不是被身边的人极力拉着,口中说着你不要命了,就是大火所拒,端着水盆还未冲进去,便被火光带起的邪风给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倒地,木盆里的水洒在自己身上。 “别去了,大家都别去了!火势太大,救不了了,已救不了了啊!” 人群之前,一个满身乌黑的汉子,正在挥舞着手臂,极力阻止其他人上前救火。 他的衣袖都被烧焦了,赤着手臂,看身上的衣衫样式,应当是当地的一位官史。 在他极力阻止下,人们不在上前,眼睁睁看着大火越来越大。 “轰!” 突然,一声存放赈灾粮的院子里,传来一声巨响,应当是房梁被大火给烧断,掉了下来,砸塌了土墙。 李莲蓬和苏小庸站在人群之外,感受着远处传来的微暖之意,心中却不由发寒。 这火太大了,绕是李莲蓬内力深厚,在这样的大火之下,也无能为力。 “火太大了,咱们……灭不了。” 李莲蓬瞳孔中倒映着火光,下意识握了握拳,喃喃自语道。 苏小庸望着焰起数丈高的大火,一双灵动的眸子,有片刻的失神,旋即她分开人群,朝着前方飞快跑去。 李莲蓬见状顿时,神色微微一变,喊道: “小庸,伱干什么?!” 苏小庸并未回答他,仍是冲进人群。 李莲蓬脸色颇有些不太好看,怕苏小庸有个什么闪失,他也连忙跟上。 甚至用上了禅步。 “这义仓失火前里面有多少人?” “你是谁?” “金陵苏家,苏文才是我爷爷!莫要废话,我问你,这里面究竟有多少人不曾逃出来?!” “十,十二人……” 面对面露凶狠之色,揪着自己衣领的陌生女子,那个姓范的官吏,下意识说道。 这时,一旁有人接话道: “范库郎,你记错了,是十三人,还有给余兴生送饭的余丫头,也没能出来……” 苏小庸放开揪着范库郎,朝着身后众人喊道: “谁家住在附近,去取两床棉被出来,用水沾湿,拿来给我!” 听她说完,在场却没有一人动。 苏小庸脸色愈发难看,站在苏小庸身旁的李莲蓬见状,从怀里摸出两张银票,挥了挥, “我用这二百两,买两床被子,谁家有?!” 话音落罢,见还无人应声,李莲蓬脸色一沉,道: “你们这些人,还有没有一点同情之心?那里面可是十三条人命!” “你们就眼睁睁看着他们被烧死,什么也不做?” 听他说完,附近有百姓接话道: “这位公子,非是我们不救,而是这火势太大了啊,里面方才还传来一声巨响,说明墙都烧塌了,人……怕是活不了啊。” “你们贸然冲进去,怕是要白白搭上两条人命……” 原来不是他们不愿借,而是怕他们两个出现意外。 李莲蓬听完,心里这才好受了些,旋即看向苏小庸。 苏小庸眉头紧锁,开口喊道: “你们不用管那么多,只管拿棉被来,我有救火的经验!” “……” 李莲蓬不知她为何甘愿冒着危险,非要冲进这一看就不可挽回的火场救人,但他愿意无条件支持她…… 主要是小庸此刻的神情,和以往都有所不同,她此时双目微微赤红,嘴唇都咬出血来,似乎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一般。 他不知她为何会这般,想必其中有着什么他所不知的缘由,为了不让她再受到什么刺激,他此时,只能先顺着她的意…… 见他们如此坚持,人群中便有人说道: “我家就住在附近,我回去拿,不要钱!” “我也去,我也不要!” 不久之后,有人拿着棉被匆匆赶来了。 依着苏小庸的意,沾了水,然后几人抬着,递了过来。 “……” 李莲蓬看看他们递过来的,怕是不下数十斤的棉被,又转头看着那火势越来越大的院子,神色默然。 真要这么冲进去,怕是小庸也要搭进去。 当即脸色微微变幻一阵,一把扯过一张棉被,对苏小庸说道: “你不要去了,我进去看看。” 苏小庸也从一人手里接过了一张棉被,艰难的将其披在身上,就要往里面冲,闻言,转头看了李莲蓬一眼, “此事……与你无关。” 李莲蓬不曾想到她会这么说,心里顿时便有些不舒服了。 什么叫与我无关? 咱们两个现在是什么关系啊?再过一年便要成婚,结为夫妻了,你竟说与我无关? 当即脸色一沉,道:“你在胡说些什么,此事凶险,你乖乖听话,在外面好生待着,我进去转一圈就出来。” 见眼眶微红的苏小庸张了张嘴,还待说些什么,李莲蓬当机立断,抬起手掌,隔着棉被,一下打在她后颈处。 女子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李莲蓬将其交给附近一个看起来比较和善的大婶,道: “大婶,请你帮我照看一下我家娘子,在下进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人幸存。” 说罢,不等那个大婶反应过来,便转过身去,披着棉被,冲进了院子。 和之前那些意图救火,却被火焰带起的热浪推出来的人不同。 他冲进去,那些热浪纷纷给他让开了一条路。 众目睽睽之下,那个极其俊朗的年轻公子,消失在了火海当中…… 第一百零三章 倾巢之下无安卵 李莲蓬觉得这次他可能托大了。 滚滚热浪泼面而来,能够清晰的感觉得到棉被上的水气,正在被四周无处不在的火焰蒸发、气化。 仅仅是几个的功夫,浑身就汗津津的李莲蓬,连忙调动体内正在飞速消耗的内力,附着在尚还保留着一丝湿意的棉被上面,尽量把自己和周遭的火焰隔绝。 李莲蓬的思路非常清晰,只有先保证自己活下来,才能救其他人。 做完这一切,李莲蓬方才继续往里走,寻找没有被大火吞噬的生命。 不过……说起来,这火是不是大的也太出奇了? 他分明看到连土墙都在燃烧,上面……等等! 李莲蓬猛然间回忆起来,在他进入这座大火蒸腾的院子时,分明看到了地上有黑色的……油! 义仓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莫不是有人故意放的火不成?! 那黑色的油有助燃的作用,虽说效用不明显,可在火势最大的时候,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 “该死!” 李莲蓬心中暗骂一句,加快寻人的速度。 …… 当李莲蓬进去寻活人之时,外面有人也在焦急等待着。 被打昏的苏小庸醒了,是被大婶身上的蒜味熏醒的。 “你是说,他一个人走了进去?” “是啊,那位公子说了,让我好好看着他家娘子,他去去就来……这位姑娘,你听话,莫要进去。” “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位公子出来还不得把我大卸八块啊?” 大婶气喘吁吁,为了制服这姑娘,不让她冒然冲进去,大婶觉得自己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鬼知道一个明明很瘦弱的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有这样的巨力, “我们都看见了,你家相公进去的时候,那火都自己给他让路哩!” “所以啊,咱们等等,再等等,他一定能安然无恙的出来,一定!” 大婶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 苏小庸被她死死抱着腰,挣脱不得,只能双目怔然,身体瘫软下来,看着远方的大火,心中懊悔不已。 她不应该让他独自一个人进去的,这样的大火,已非人力所能抗衡了啊! 虽然他内力雄厚,非普通人可以想象,但毕竟还是人,不是神仙,万一他有个好歹…… 那她怕是也活不下去了。 正当这时,院子里窜出一道浑身冒火的影子。 那道身影刚出院子,就急吼吼说道: “水!快拿水来泼我!” 是李莲蓬! 苏小庸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心神一松,泪水不由夺眶而出。 他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周围的人反应很快,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 当即有人就端着水盆往那‘火人’身上泼去。 一盆,两盆,三盆…… 待火被扑灭,人们看到了那人的全貌。 正是方才冲进去的那位公子! 人群中传来欢呼声,他们也憋着一口气,这样的大火已属天灾,天灾,非人力所能阻。 但他——竟毫发无损! 众人惊奇的同时,也看到了他怀里抱着的人。 “是余丫头,是余丫头!”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李莲蓬怀里的人。 内力已经枯竭,差不多是强弩之末的李莲蓬,咳嗽两声,说道: “其,其他人已经没救了,就这姑娘尚还存有一息……可有郎中在?” 话音方落,人群中出来一个山羊胡老者,“老夫是大夫!” 李莲蓬抬头看他一眼,“快,快救她……” 话刚说完,高大的身躯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那郎中连忙上前。 将怀里的小姑娘交给山羊胡,李莲蓬再也支撑不住。 嘭然间,单膝跪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呼,呼……” 这是他下山以来,第一次力竭。 体内经脉鼓胀,丹腹的位置火辣辣的疼。 这是内力耗尽的表现。 苏小庸见状,体内猛然涌出一阵力气,挣脱了大婶双臂的束缚,扑向李莲蓬。 而后,一头扎进他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 女子口中频频道歉,若非她被执念所控,莽撞行事,也不会逼的他不得不替她冲进火海救人,将自己陷入这等危险的境地。 都是她的错! “没事了,已经没事了。” 李莲蓬感受着怀里柔软的娇躯,虚弱地安慰道。 他此时状态虽不好,但却并不如何生她的气,相反,他还有些感激她。 大火炽烤之下,他记起了前世的一些记忆。 虽然只有少许记忆片段,可他总算知道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了。 他前世,也是灭火的…… “公子,好样的!” 正在这时,不知人群中谁率先开口喊了一句。 紧跟着,一句句称赞声传来。 “这位公子,还请留下姓名,如此侠义心肠,当立碑!” “是啊!” “……” 人们在意的并非是李莲蓬和苏小庸救到人与否,而是敬佩他们的做法。 在所有人都不敢上前救人之时,他们两个陌生人却不顾危险,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这等侠义行径,让他们如何不敬佩? 李莲蓬此时不想面对这些夸赞,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然后起来吃一顿美食。 “快扶我走……” 眼皮子越来越重,李莲蓬昏睡前,在苏小庸耳边如此说道。 —— 翌日清晨。 李莲蓬在一间房屋中醒来,看屋内装饰,应当是在一家客栈的客房。 他坐起穿上长靴,来到窗前,推开窗。 丝丝凉风吹来,他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顿觉神清气爽。 体内武者真气充盈,甚至隐约间还有了更上一层楼的趋势。 李莲蓬对此,颇为满意。 他虽不喜欢打架,但对于自身实力的稳步增长,却还是喜乐见闻的。 有些东西,他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就例如,他这一身以前在山上觉得没什么,稀松平常,下山之后,却发现高出许多江湖高手一大截的深厚内力… 另外。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他都已身处在这座江湖当中。 既然身处江湖,若是没有一点自保之力,遇事岂不是要任人宰割? 何况,这还是一个侠以武犯禁,充满动荡的江湖。 所谓的太平盛世,也只是花花样子中看不中用而已。 从他下山经历的一件件事情当中,管中窥豹。 这大熙,盛世之下,遍布疮疾。 李莲蓬日后想要享受生活,过上他想要的日子,那么这大熙遍地存在的顽疾,便不能视而不见。 有句话说得好,倾巢之下焉有安卵? 第一百零四章 再遇少侠方多病 “待会儿进去了要小声些,莫要吵了莲蓬休息。” “苏姑娘,我知道啦。” “叫姐姐!” “凭什么?!李兄他不也是这么叫你的么?” “让你小声些!还有,你今年才多大啊?能和他们比么?” “我……呃,李兄你醒了?好久不见!” 正当门外的女子和少年小声嘀咕中,客栈房间的门,忽然被拉开。 正准备反驳的大眼少年,连忙挺起胸膛,笑脸灿烂的对门内的人打了个招呼。 “方小宝,你怎么在这里?”李莲蓬满脸诧异的问道。 门外这两个对话幼稚的人,不是旁人,正是苏小庸和天机山庄的少主,离家少年方多病。 方多病挠了挠头,嘿嘿一笑,拽了句文: “因缘际会。” 苏小庸对李莲蓬嫣然一笑,“你醒啦,身体可有不适?” 李莲蓬摇了摇头,笑道:“前所未有的好。” 他没说谎,昨夜因着苏小庸的意愿,代替她冲进火海中救人,虽其中凶险异常,险些丧命。 但他也因此,受益良多。 内功心法精进且不说,关键他因此,补齐了一部分前世记忆。 这些遗失的记忆,对他而言,很重要。 至于记忆的重要性,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 但无一例外的是,它都是人精神意志存在的根本,无可替代。 “都怪我,昨夜若不是我执意……你也不会因我涉身险境,还好你安然无恙的出来了,否则我……” 苏小庸眼神黯然,语气当中充满自责。 李莲蓬上前一步,握住女子的小手,温声道:“小庸,伱不必道歉,我只希望日后遇到任何事情,你都不要把我排除在外,毕竟,我们可是要一起携手度完余生的人。” “昨夜的话,还请你以后务必不言再提了。” 苏小庸感受着他温暖有力的手掌,轻轻点了点头,“小庸知道了……” “…喂喂!” 莫名其妙吃了个大瓜的少年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指着李莲蓬两人,嚷嚷道: “苏姑娘你是假冒的关河梦,真是身份是名女子也就罢了,竟然还和李兄在一起了?!” “我不在的这些天你们到底都经历了什么?!” “天呐!” 李莲蓬伸手将他的手指拨到一边,笑道: “方小宝,说说吧,你小姨这么久都没追上你么?” 提起这个,方多病就满脸得意。 他如今到底还是少年心性,距离那个跟李莲花斗智斗勇,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一半忧愁都是李莲花坑出来的多愁公子方多病,还有一段路要走。 闻言,得意洋洋道:“本公子有法子不让她追上!” 李莲蓬挑眉道:“什么法子?” “当然是……”方多病张口欲说,旋即反应过来,眼珠子一转,双手抱臂, “凭什么告诉你?” “爱说不说。”李莲蓬撇了撇嘴,牵着苏小庸的小手,挤开少年,道: “这位少年,请让一下,别挡道,我们要下楼去吃饭。” “欸欸欸~”方多病见状急了,“我说,我说还不行嘛!李兄,苏姑娘,等等我!” …… 李莲蓬两人昨晚住宿的这家客栈一楼,有提供早饭,且样式还不少,都是当地的名小吃。 比如锅贴啊,蒸儿糕啊,包子油条乌饭烧饼什么的,还没下楼,就闻到了这些早食散发的香味。 李莲蓬食指大动,吩咐店小二给他们的各样都来两份份,随即找了个位置坐下。 方多病也腆着脸,嘻嘻哈哈地在两人身边坐下,毫无一盏灯的觉悟。 李莲蓬打量他两眼,见他衣着光鲜,不复之前的落魄,诧异道: “方小宝,看样子你这段时间过的不错啊?” 方多病咂了咂嘴,道:“别提了,被我小姨追的这多时间,我可是没过过一个安慰日子,生怕我小姨哪天杀过来,强迫我洗……回家。” 说着,少年突然感慨道:“还好,我遇到了我娘的一位好友,她见我可怜,就送了我不少银票,本公子这才又过上了体面日子。” 天机堂在江湖上的名声颇好,这与方多病的娘,天机堂堂主何晓惠脱不开干系。 传闻中,这何堂主为人豪迈,不势利,善于理财,广结好友,许多江湖上曾经落魄的江湖名人,都曾受过她的钱财接济。 有这样一位厉害的存在做后盾,方多病若是报名身份,多半在江湖上混的不差。 李莲蓬看着他身上穿的衣着,点了点头, “不错不错,那这顿早食,不如方少侠请我们如何?” 他看向苏小庸,笑道:“毕竟江湖这么大,相逢一场颇为不易,这等因缘际会场合,方少侠不请我们吃几顿饭说不过去吧?” 方多病从小吃喝不愁,为人豪迈,但这种一上来就讨要请客的做派,还是让他颇为不满,就想要争论一番, “喂喂,李兄,论年纪,你是兄,我是弟,不应该是你请我吃一顿么?” “行,这顿我请你。” 出乎方多病的意料,一直给他一种视财如命感觉的李莲蓬,竟然爽朗的答应了下来。 “……”方多病愣了一下,开心笑道: “李兄豪爽,那我就不客气了,小二!” “欸!” 店小二应了一声,小跑过来,“客官有何吩咐?” 方多病道:“给你们店里有特色的吃食,给本公子也各来一份!” “好嘞!” “不过公子,方才这位公子也点了许多,这桌子怕是放不下,公子您看——” “啊?”方多病有些傻眼,“那……” 店小二给他出主意,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桌子,道: “不如公子坐那儿可好?” 方多病看向李莲蓬,见他满脸含笑,顿时反应过来。 “好啊你,李莲蓬,你这是不想与我同桌而坐啊!” 李莲蓬依旧诚恳,点头笑道:“正是。” 方多病捂着胸口,一副受了伤的样子, “枉我还要感谢你,终究是本公子……错付了。” 苏小庸也被逗笑了,道:“方小宝,你坐这儿便是,别听莲蓬的。” 方多病年纪虽小,却也识趣,起身摆了摆手, “不了不了,我还是到那里坐吧,我怕我抢不到吃的。” 抢不到,这才是真相。 方多病犹记得当初和李莲蓬同桌而坐时,被他风卷残云的吃法所支配的恐怖。 抢不到,根本抢不到! 谁吃饭还会用上功夫啊? 第一百零五章 同乘一骑返扬州 等一份份热气腾腾的早食端上来,腹中空空如也的李莲蓬先是照例给苏小庸面前的碗里夹了许多之后,便开始下快速飞,狼吞虎咽,化身饕餮。 ——其实狼吞虎咽这个词,用在他身上颇为不合适。 因为他吃的虽快,却并不显得粗鄙野蛮。 如果细究起来,盯着他吃东西的样子看,便会发现,他动作还颇为优雅。 只是由于太快,一般人看不清,方才觉得他这样子很失礼。 苏小庸没动筷,昨夜的事对她尚有影响,于是,她双手托着下巴,歪着脑袋,看李莲蓬吃食。 一双美眸一眨不眨,眸底满是笑意。 以往她为何不曾发觉,他认真吃食的样子,竟出奇的好看…… 一时间,苏小庸不由得痴了。 “嗯?” 李莲蓬笑道:“这句话说的好,不过你知不知道,与之对应的,还有这么一段话。” 最终李莲蓬和苏小庸还是不曾买来马车,他们运气不好,在几天前,镇上的马车都被雇走了。 “……本公子就知道!” “心急吃不了热包子啊,少年。” 再重新介绍苏小庸给他府上的人认识,李府,从今往后,有女主人了。 见对方低头回味他说的这句话,李莲蓬摇了摇头,对苏小庸伸出手,眼神对门外示意。 镇上倒是有木匠能立即打造,且还能根据他们的需求,将其打成他们所要的款式,且不比城里的匠人做工差。 “嘶~好冷啊。” 待马车做好了,将其送到扬州,再付尾款。 七天,一天李莲蓬都等不了。 待方多病回过神时,眼前已是空无一人。 那姓薛的木匠,欣然应允,说届时会让他的徒弟,将打造好的马车送去。 那义仓是用来堆放赈灾粮的,主要用于赈济饥民,其次,还能用于借贷。 苏小庸越想越气,忍不住重重拍在木桌之上,将刚刚准备凑上来的方多病吓了一跳。 李莲蓬上前牵住她的手,笑道: 不过,气温却是因着那一场初雪,而定了下来。 “我昨夜隐约间,看到了院子里有黑色的油,若是我所料不错,那应当是火油。” 苏小庸道: 横竖没多少钱,也不知那李莲蓬为何如此小气,大家朋友一场,竟是连这样的小便宜都占! “按那位范库郎的话说,应当是当地的杨仓监带人去取粮时,可能不小心撞翻了油灯,他们一开始并未注意到失火,待发觉时,为时已晚,火势已大,他们为了救火,才没能逃出来,酿成了这桩惨祸。” 只不过那巧匠说,一天时间不够,最少要他们等上七天。 而后,李莲蓬便和苏小庸同乘一骑,赶往扬州。 解决了口腹欲之后,李莲蓬询问起昨晚他从火海里救出来的那名少女的状况。 若真如李莲蓬所说,那这次湳郇镇义仓失火,怕不是有人故意放的! “事情恐怕没他说的那么简单。” 耕地的农户若是缺少种子,便可以到这义仓借贷,待秋收之后,再将新粮还给官府。 方多病虚心求教,“什么话?” “苏姑娘,缘何如此生气?可是他招惹你了?” 一场大火,整整葬送了十二条人命! 女子摇了摇头,轻声笑道:“我吃过了,你继续。” “真是伱娘说的?” “该养精蓄锐之时,别忙着出人头地,该刻苦努力之时,别企图去一鸣惊人,该磨砺心智之时,勿要妄求风正帆悬。” 于是。 李莲蓬动作停下来,奇怪的看向女子,“小庸,你怎么不吃啊?” 金陵之事已了,他此刻急着携美回扬州,告诉李莲花,他有嫂子了。 …… 苏小庸点了点头,身子往他这边靠了靠。 “没错!” 李莲蓬站起身,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叹道: 看着笑呵呵找自己讨要饭钱的店小二,方多病气呼呼的说了一句,旋即无奈付账。 “对了,那义仓失火的原因可曾找到?是何原因?” 各地义仓由官府负责统一管理,贮之州具,以备凶年。 见多识广的苏小庸,确定了马车款式:时下最流行的,聚宝吞金辇。 当天傍晚,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回到了扬州城。 李莲蓬笑着说了一句,并没有把救人功劳独揽,而是说的他们两人。 “少年啊,这江湖,水深的很,全然不是你这样的少年人,能够混明白的啊,听为兄一句劝,回家去吧。” 火油和义仓,根本联系不到一块儿去。 距离金陵不过三百多里,按照李莲蓬的粗略推算,两地气温,怕是要相差个四五度,在六七度左右。 特别是对自己手艺特别有自信,内心骄傲的匠人。 “火油?”苏小庸神色一变。 “方小宝,你要是实在无聊,无事可做,便回家去吧,听说何堂主怪想你的。” “你昨晚可是发现什么了?”苏小庸一皱黛眉,凝声问道。 几天时间过去,扬州的那场落雪,早已消融。 “回到咱府上就不冷了。” 牵马走在扬州城广陵区的大街上,苏小庸冻得缩了缩脖子。 “我娘说了,出名要趁早!” 财大气粗的李莲蓬,大手一挥,付了定钱:二百两。 据苏小庸所说,那名少女并未受到明显的内外伤,昨夜便已醒了,得知了李莲蓬救了他之后,那少女忍着丧父之痛在寻他。 他指了指李莲蓬,问道。 —— 匠人一般都相当讲诚信。 李莲蓬想起昨晚在院中所见,摇了摇头,道: 方多病在桌前坐下,“李兄你这叫什么话,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不曾让我多愁公子的名号传遍江湖呢,怎好就这样灰溜溜回家去?” 两人无声离开客栈。 “感谢就不用了,她能活下来,便不枉费咱们昨夜的一番折腾。” 火油这种东西和寻常百姓用的油不同,一般用在军中,民间也有,只不过数量不多。 苏小庸会意,嗔怪的瞪他一眼,旋即牵住他的手。 究竟是何等凶徒,胆敢如此行事,当真是丧尽天良! “哦。”李莲蓬见状,埋头继续。 李莲蓬咧了咧嘴,看向方多病, 第一百零六章 追风少年方无忧 “李兄,你置办宅子啦?!” 正当此时,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李莲蓬转身看去,只见身后丈余远的空旷大街上,站着一个白衣英俊大眼少年,手中牵着一匹黑马。 那少年见他望过来,咧嘴而笑,同时招了招手, “嗨!” 这少年,不是方小宝方多病,又能是何人? 李莲蓬脸庞顿时一黑,转身拉着苏小庸的手,快步而走。 然而,好不容易追上他们,且追了几百里路的方多病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等等!” 少年许久未见,轻功似乎又见长不少,一个丢开手里的缰绳,一步并两步,刹那间便身形一闪,挡在了李莲蓬和苏小庸身前,不满说道: 想跟着他闯荡江湖,至少也得等他及冠成年,心智成熟之后。 “李兄,你这是何意啊?就这么不待见本公子么?” 他这一路,可是什么也没做,只是骑马跟在两人身后而已,哪儿有他说的这么吓人。 “李兄,算我求你了,别说了……” 而李莲蓬这边,还在喋喋不休,话说个不停,贴心的帮助少年展开联想, “我说方少侠,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呐!” 不过,李莲蓬的最后一句话,还是被他放在了心上,不要被虚名所累…… “啊?” “你别跑啊,你跑什么,本公子又不曾亏待过你……” 方多病不由陷入沉思。 李莲蓬这才不再念叨,看向方多病,笑道: 少年在马儿身后一边追,一边气急败坏地喊道: “是啊,这有何不妥吗?”方多病一脸疑惑。这么冷的天,我骑了那么久的马追伱们,屁股瓣都快要颠散了,这难道不值得感动吗? 但他明明只想跟着他们闯荡江湖,行侠仗义扬名而已,怎么莫名其妙就变成劫匪了? 离家出走的少年,越想越是想不通,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多谢苏姑……苏姐姐。” 耳边忽然传来李莲蓬的声音,方多病微微愣了一下,下意识朝着两人身后看去。 方多病仔细一想,脸色不由微微一变。 “别说了别说了……”方多病摆手阻止他说下去,脸色是愈来愈白。 让第三方看来,自己当真好像是那种江湖传闻中十恶不赦,跟在别人身后伺机而动,有所图谋的匪徒一般。 只见他在湳郇镇上花了大几百两买的那匹千里马,竟朝着长街的另一头跑掉了。 “以后,大家提起天机堂的少主方多病,第一个想法恐怕就是,哦,原来是那个尾随了人家几百里路的多愁公子啊,这个人我听说过,据说他啊,就喜欢偷偷尾随那些天作之合的侠侣……” 在初遇苏小庸,给其疗伤的时候,他曾拜托方多病打探消息。 再让他这么说下去,自己的一世英名不保不说,怕是还没在江湖上闯荡出甚么名堂,就出身未捷身先死,毁于一旦了。 方多病见李莲蓬越说越大声,余光瞥见街上慢慢有了人,当即上前一步,就要去捂李莲蓬的嘴。 “唉,你怕是不曾意识到你这番做法的严重性。” “到那时……” 少年心中如此想道。 “哼!” 方多病朝着那边伸出手臂,高呼一声,连忙纵身追去。 在他看来,这少年如今乳臭未干,年方十四五岁,病还未好利索,带在身边以后肯定是个麻烦,万一不小心真出了意外,他该如何像他的父母交代? 见他虽然收拾过,但依旧风尘仆仆,且可怜兮兮看着自己的模样,苏小庸终日心软了,忍不住噗嗤一笑,道: 李莲蓬见他不上当,叹了一口气,继续加大筹码忽悠道: 李莲蓬突然一拍大腿,哎呦一声,抬起手臂指着方多病,一脸震惊失色的说道: 当即轻哼一声,把脸一别,没好气说道: 看着这无忧无虑的一幕,李莲蓬和苏小庸相视一眼,哑然失笑,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 少年说到最后,双手合十,几乎快要哭出来。 方多病见状先是一惊,旋即反应过来。 大惊小怪! 方多病急了,嚷嚷道:“本公子长途跋涉,跟了你们整整几百里路,你不感动也就罢了,竟还如此说我……本公子何曾阴魂不散啦?” “什么?你跟了我们几百里?”李莲蓬大惊失色道: 他从小衣食无忧,受尽宠爱,平生最在意的就是成为李相夷那样人人敬仰的一代江湖豪杰。 “这次就算了,以后莫要再做这样的傻事。” 见他终于作罢,不再以此事开口威胁,方多病感激的朝苏小庸拱了拱手, “还妄图以此,让我们感动?” “你干嘛?!” 羽翼未丰之前,还是在天机山庄,跟着那何堂主多学学才好,他可不乐意婚还没成,就先带个半大孩子。 还真是个追风的少年。 少年算是看明白了一件事。 看来,以后想要跟着他们行走江湖,名扬天下,还得多讨好讨好苏姑娘才是啊! 那无人牵缰绳,准备偷偷溜走的黑马,仿佛听懂了少年的话一般,迈着四只健壮马腿,撒丫子跑的更欢了。 “我何时说过要回家了?” 眼前这两人,苏小庸才是能够左右李莲蓬决定的那个人。 这么想来,他这一路偷偷跟着他们的做派,确实有点不妥啊? “希律律——” 没有别的意思,主要是能亲自教出来个一方豪侠,想想就很有成就感。 “你你你,你都做了这样的事,还要当大侠……你这大侠,怕是都当不成啦!” “简直是危言耸听,哪儿你说的有那么严重!” “方小宝,你的马跑了。” “若是我对外说,说你一个堂堂天机堂少主,不知心怀何种企图,竟跟了一对郎才女貌的江湖侠侣几百里路,你且猜猜看,这天下人,日后会如何看待你?” “苏姑娘…啊不,苏姐姐,求你了,别让李兄说了,再让他说下去,我都没脸见人了啊!” “好啦好啦,莲蓬,你别逗他了,方小宝都快被你吓哭了,既然他跟了过来,不妨邀请他到府上一叙。” 李莲蓬才不管,依旧念叨个不听。 对于方多病这样心怀善念,一心想要行侠仗义,名扬天下的少年,李莲蓬就忍不住想要教导一番。 “你……” 可成为人人敬仰的大侠,一直都是他所追求的,不被它所累,办得到么? “不是劝你回天机山庄了么,你怎么又跟来了啊?” “你这是属于尾随啊方小宝!非君子所为啊方少侠!” “我的追风驹!” 李莲蓬见躲不掉他,不由叹了口气, 顿了顿,随口多说了两句, 何况这少年也不是别人,也算是曾经帮了他不少忙,跑了不少腿的一个小朋友。 李莲蓬后退一步,警惕的看着方多病, 若是因为这件事让他没办法在江湖上立足,影响了日后的名声,那他方多病怕是要玉玉终生啊! 方多病动作一僵,求助的目光看向一旁闷不声在看戏的苏小庸, “大丈夫行于天地间,行事当光明磊落,敢想敢做敢承认,不要被些许虚名所累。” 第一百零七章 邪教余孽金鸳盟 方多病费了好大功夫,方才追回他那匹‘追风驹’。 在去往李府的路上,少年牵着马缰,对马儿好一通埋怨,怪它让他丢了脸面。 但马儿就是马儿,它哪儿听得懂? 只是不停的打着响鼻,对没有逃脱少年的魔掌很不服气。 到了李府,兢兢业业守着大门的平安吉祥两个门童,看到时隔多日李莲蓬归来,面露欣喜,急忙上前迎接。 从他手中接过缰绳,道了一句公子。 而后对侠女打扮的苏小庸和富家少爷装束的方多病见礼。 方多病看着这座宅院,以及和他年纪相仿的两个乖巧门童,大为惊奇, “李兄,我不在这段日子,你过得不错嘛,不光有了自己的宅子,竟还买了两个门童。” 李莲蓬没搭理他,同苏小庸往府里走去。 “……” 方多病理所当然道:“当然是捉了她扬名啊!” 三人来到李莲花的那栋莲花楼,房门紧闭,屋子里有烛光。 “莲花兄,好久不见啊!”方多病打招呼道。 “莲花兄,你这是从哪儿捉了一只雪狐啊?” “方小宝,你在哪儿欺负一只小狐狸做什么?伱也过来听着,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方多病进到小楼里,先是四处打量一番,旋即便看到了那只警惕后退的小狐狸。 李莲蓬当时看到街上卖的炭盆,便联想到了炭炉,于是就找了铁匠,让其帮忙打了一个,还用铁皮打了几个桶状的长管道,固定在了房梁上。 苏小庸看向李莲蓬,道:“还有,湳郇镇的义仓被烧了,李莲蓬在那着火的院子里发现了火油,我们猜测,应当也是有人故意放的!就是不知那些贼人为何会防火烧义仓。” “要听听,不听就去外面待着。” 方多病少年心性,越说越起劲,一边说着,一边还将胸脯拍的嘭嘭响。 方多病嘴上嬉笑道着,却是一点都不害怕。 在邪教余孽金鸳盟这连番动作下,不知道有多少无辜人会被席卷其中,家破人亡…… 说着,迈着轻盈的步子离开了堂厅。 李莲蓬看了一眼李莲花,这才开口说道:“金鸳盟最近……怕是要有大动作。” 听他说完,李莲花皱眉沉吟道: 同时,伸手朝着不远处的门一指,关上的门刷的一下就开了。 被打断的李莲蓬看向少年,皱眉问道: 原本的主人家,之前应该采用的就是烧炭盆的取暖方式过的冬。 按理来说,听闻此消息,他应该高兴才是,毕竟他等这一天,都等了这么多年了。 李莲蓬:“……” 打开门,外面的冷风直往人的身体里面钻,披着一件披风的李莲花打了个哆嗦,看着灿烂而笑的少年,温声道: 一股冷风吹了进来,少年打了个哆嗦,立马冷静下来。 李莲蓬看到李莲花打哆嗦了,遂加快步子,和苏小庸一起,紧随方多病身后,进了小楼。 “我小姨说的啊!” 金鸳盟越活跃,显露的痕迹越多,他就能越来越接近师兄单孤刀死亡的真相。 李莲蓬这才继续说道: 旋即看向他身后不远处的李莲蓬和苏小庸,含笑点头:“回来了。” 方多病对这种小兽的脾性很了解,知道它们看起来凶,实际上脾性和家犬很像,混熟之后,不光会认主,还会很亲近人。 苏小庸:“……” 当即不顾小家伙威胁,飞快上手摸了小东西的脑袋两下,得逞之后,咧嘴嘿嘿一乐。 当下过来规规矩矩在木桌前的小板凳上落座,好奇问道: “青雀,你做的不错,对了,我饿了,之前让你请的厨娘,请了没有?” 李莲蓬买的这座宅子,虽然是三进的院子,主屋却并未留下炭口通道。 小楼里的四人当中,他年纪最小,能够不被当成小孩儿看待,他还是颇为开心的。 这孩子没救了。 “请了的,公子稍后,奴婢这便去吩咐。” “那女魔头在江湖上的恶名人尽皆知,本公子若是捉了她,亲手将她送进百川院的一百八十八牢受刑伏法,我多愁公子方多病,立马就能扬名天下!” 方多病满脸震惊,打断道:“不是说她六年前带人攻打四顾门时,被炸死了么?” 方多病刷的站起来,一只脚踩在小板凳上,双眼放光,振振有词, 享受生活,李莲蓬是认真的,在宅子归到他名下那一刻开始,他就着手准备过冬了。 他家里有个奇珍异兽园,其中圈养着不少猛禽野兽。 进入院子内,看着打理的干干净净的自家院子,李莲蓬颇为满意,对眼前的少女夸赞道: “金鸳盟原本的总坛不在金陵和扬州这边地界,哪怕他们后来换了地方,想必也离原本的总坛位置也是不远的,如此说来,那角丽谯应当是到金陵附近做了什么,或者,正打算做什么……” “来了。” 不料,却被认生的小家伙凶了。 李莲花苦笑道:“金鸳盟行事无所顾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想必放火烧粮仓只是他们的手段之一,接下来,怕是还要生事……” “你怕是也想带个婢子出来,但就是带不出来吧?” “你干嘛啊你?!” 大眼少年看到这栋熟悉的小楼,快步跑上去拍门, 不声不吭的过去把门关上,返回来将倒地的小板凳扶起,拿衣袖擦了擦,乖巧地坐在上面。 此时只需要把炭炉点燃就行了。 李莲蓬摇了摇头,从堂厅墙角搬出之前找铁匠特地打造的,用来取暖的炭炉,放到合适的位置,又从一个布袋里取出炭块儿,放进炭炉用火折子点燃。 “下来吧你!” 心想,这天机堂的大少爷,是怎么找到他这儿的,不应该被他小姨何晓凤带回了天机山庄么? 方多病看他在忙活点炭,啧啧称奇,“你这么烧,外面的铁皮不会被烧化么?” 用过晚膳之后,方多病询问起李莲花的行踪,李莲蓬刚好要去找李莲花还马,便也带着方多病去了。 赶了一天路,他腹中空空如也,早就饿了。 “什么重要的事情?” 几人坐了一会儿,青鸾便来喊他们吃晚膳了。 李莲蓬满脑袋黑线,“她没死你这么开心干嘛?” 于乌龙镇冒充万圣道,对祝家强取豪夺,在湳郇镇烧粮仓,引发混乱…… 穿着一身青色襦裙的青雀道: “啧啧,到那时,江湖上那些个恶贼,听到我多愁公子的名号,一个个都吓得屁滚尿流,夹着尾巴不敢做恶。” 方多病这才起身,来到了不远处的木桌前坐下。 “我和小庸昨日刚离开金陵,在城外遇到了角丽谯,她当时带着十几名江湖好手,纵马从我们身后而来……” 新请到府上的厨娘手艺不俗,做了一大桌子菜,味道虽清淡了一些,可卖相都相当不错。 “嚯!还挺凶。” 炭炉点燃,堂厅中很快就暖和了起来。 见几人都望向他,方多病瞪大眼睛,满脸地欣喜,“这么说来,她竟是没死?” 其中不止有威风凛凛的山君,憨态可掬的食铁兽,上蹿下跳的猢狲等等。 “哈!” “你从哪儿听来的这么不靠谱的消息?” “嘤嘤嘤——” 苏小庸就纳闷了,都说方尚书为人正派,是个难得的好官,那位天机堂的何堂主也是一位颇有手段的女子,为何就生了这么一个自持甚高,心高气傲到异想天开的儿子? “我和小庸在回扬州的路上,遇到了角丽谯,当时她领着一群……” 李莲花:“……” 白天还好,到了夜里,气温会越来越低,需要用上炭炉。 “进去说。” “李莲花,李兄,开门啊。” 李莲蓬没好气的说道。 “哎呦——” 李莲花此时正在屋子里看一本医书,听到门外的拍门声,以及方多病那熟悉的声音,脸上露出一抹诧异之色。 他小时候体弱多病,他娘何晓惠为了让他养病时不无聊,就命人在天机山庄后山盖了一座百兽园。 在看到半人高的炭炉里的泥心之后,他不说话了。 方多病吃味的心思被拆穿,嘴硬道:“谁,谁说的,本公子从来就没想过让人照顾,我已经长大了,能自己照顾自己!” 猝不及防的少年,一下坐在了地上,痛呼一声,跳将起来,揉着屁股,恼羞成怒的看向李莲蓬, “角丽谯?可是那个江湖传闻中,喜欢食人肉,喝人血,丧尽天良的女魔头?!” 李莲蓬瞥他一眼,无情拆穿道: 小银狐见这个可恶的人类竟然不怕它,连忙向不远处的主人求助, 李莲花笑着点点头,不热情,也不疏远,很平静的态度。 师兄单孤刀是何等的人物,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侄子? 可他却如何都高兴不起来。 扬州这边过冬,寻常百姓烧炭盆,富贵一点的家里会建火炕,亦或者把墙壁修建成空心,留下炭口通道,等到了过冬时,下人会在炭口烧火,加热整个房屋,供主人家取暖。 “好久不见。” 说着,一脸欣喜的蹲了下来,就要伸手去逗弄。 见对方拍门拍的凶,看了一眼蜷缩在他腿边呼呼大睡的一狗一狐,轻轻叹了口气,起身去开门, 李莲蓬实在看不下去了,侧身伸出手臂,捉住少年踩在小板凳上那条不安分的腿, “诸位放心,这女魔头既然未被炸死,那就交给我多愁公子罢,我……” 还有狐狸这种极其聪慧有灵性的小兽。 “原来是方少侠。” 跟着走进院子的方多病叹道:“李兄,你堕落了啊,竟还有婢子用,不像我,孑然一身行走江湖。” 刚刚在木桌前坐下的李莲蓬,听到小狐狸叫唤,没好气的对欺负人家的少年招了招手,道: 第一百零八章 李莲花你也不想 李莲花自认,他和邪教金鸳盟之间的江湖仇怨,随着当年金鸳盟覆灭,四顾门解散,便已随之而解。 有道是,光阴能够抚平世间的一切。 在他心中,沧海桑田,他人的楼起楼落,都再于他这个废人无关。 他这些年苟活着的唯一执念,就是意图找到师兄的骸骨,将其埋到师父他的身边。 待自己灯尽油枯,毒发身亡之后,和师兄单孤刀,以及师父葬在一起,在另一个世界侍奉师父他老人家,善始善终。 可自从李莲蓬这个‘兄长’出现的这一个多月以来,他心底深处竟是平添了一份牵绊。 每当夜深人静,他直视自己的内心之时,发现他竟开始贪恋这座处处有不公,处处有恩怨的人间。 换而言之,一旦有了活着的希望之后,人便不想死了。 经历过诸多事情,原本以为自己心境已超凡脱俗,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他,竟也不能免俗。 听到金鸳盟再次在江湖上掀起波浪,一颗沉寂且安于现状的内心,终是起了波澜。 李莲蓬看着李莲花脸上神情变了又变,虽说不曾知道他在想什么,可大概从他的举止上面,猜到了他心中所想。 “他们高来高去,刀剑齐鸣,潇洒自在,到头来,倒霉的永远都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成天担惊受怕,安稳日子都过不成!” 这少年虽然傻了点,可年纪尚小,自尊心强,李莲蓬性子大大咧咧,对人言谈无忌,莫要因此,恶了这少年。 她猜测的没错,这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当真是那个在江湖上消匿了六年之久,所有人都传说其葬身大海的天之骄子,李相夷! 那些百姓的小声抱怨,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内心所想。 毕竟,四顾门就是前车之鉴。 “等咱们赚够了足够多的银子,雇上成千上万个武林好手给咱们助阵当打手,每人再配上一把强弩,到那时,万箭齐发,什么金鸳盟,什么万圣道啊,还不是弹指间灰飞烟灭?” 李莲花再次伸手向腰间,这次他的手没有落空,将系在腰间的酒葫摘下。 就像他下山之后,第一个目标是当个富家翁,享受富贵日子一样。 “你再这样……小心本公子对你不客气了啊!” 若是真有他说的这么简单就好了。 “这个主意好!”李莲蓬一拍大腿,惊喜笑道: 李莲花闻言,连连摆手,道:“不妥不妥,我一个江湖游医,教徒弟这种事情,真的做不来……” “你也不想你现在的身份被我公诸天下吧?” 然而,却是抓了一个空。 说着,忍不住拿起桌上的长剑观看。 “我答应你。”李莲花叹了一口气,“教徒弟没问题,不过,你也知道,我如今,也就只能教他们一些招式,内功心法这东西……” 李莲蓬很是突兀的说道。 “咱们的底子太薄了,不足以应对以后的各种变故。从今日起,你我兄弟二人,要开始积蓄力量,为日后图谋大事做准备。” 他们所图的,也就是一个安稳日子而已。 不由再次面露苦涩之意,心中低语,“我如今只是一介游医罢了,又该如何去阻止?” 李莲蓬瞪眼看向少年,道:“怎么个不客气法?” “我,我……哼!本公子大度,不与你计较!” 方多病:“……” “暂时就我府上那几个少年,丁十三他们,由你来教他们学武功。” 这才想起来,惩奸除恶,匡扶正义的相夷太剑少师,随着当年一战,早已遗失东海。 人心自古多擅变,能守住初心就算不错了。 李莲花看着桌上师兄赠予的长剑刎颈,触物思人,不由再次幽幽一叹。 “教徒弟?” 这天下,有人追名,有人逐利,有人图谋天下,有人只图心安。 “这方小兄弟若是想看,李兄让他看便是,一把剑而已。” 失笑着摇了摇头,看向李莲蓬,温声道: “我方才胡说的,李兄伱切莫当真啊。” “有道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方多病闻言,也不答,却是将话听进去了,拿着长剑打开门,大步走出楼去。 “什么江湖名门正派,还不是一群为了一己私欲,聚集到一起,因着恩怨不停打打杀杀的武夫粗人?” 等他以后武功大成,定然要把这个可恶的李莲蓬打成狗头! 当即一伸手臂,刎颈剑从袖口中刷的一下祭出,拍在木桌上。 似笑非笑道: 到那时,在利益的驱使下,谁知他们会不会变成另一个金鸳盟? “这些江湖人啊,都死绝了才好!” 若是连这个想法都不敢有,又谈何成事? 他忙看向李莲花,“莲花兄,这剑是你的?你从何处得来的?”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多数人行走江湖,图的是个什么?说来说去,还不是一个财字?” “捡的。” “要阻止他们……” 李莲蓬就知道他会这么说,不等他将拒绝的理由说完,便拿出了杀手锏。 小富即安,这样简单且淳朴的想法,只有在真正的太平盛世之下,方才能行得通。 “刎颈?” 他们这些自栩正道的江湖人,于这整个天下,真没一点好处。 拔掉酒塞,抿了一口酒,方才在大眼少年炯炯有神的注视下,笑道: 李莲蓬见李莲花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便知对方并不认可他这个计划。 可这座江湖之所以让人又爱又恨,则是它包罗万象,容纳了太多形形色色的人。 在这个江湖势力如同春笋般肆意冒出,人与人之间,动辄便是打打杀杀恩怨无休止的世界,行不通,只会显得自己天真。 具体该如何做,还要详细的规划,详尽的布局。 李莲花啊了一声,面露尴尬之色,连连摇头, 李莲蓬忍不住一个板栗敲在方多病脑袋上,将瞪大眼睛,正准备俯身凑上前一观宝剑真容的少年打了个激灵, 苏小庸眨了眨眼睛,看了看李莲花,又看向李莲蓬,总觉得这对兄弟有什么瞒着自己,良久方才灵机一动,迟疑着说道: “啪!” 李莲蓬打断道:“内功心法你不用管,我从山上下来,脑袋里记了不少,到时候抄录几份拿给你看看,你帮他们挑出适合的给他们练。” 只是李莲蓬不知道的是,忍气吞声的少年此时心里在想的却是: 李莲花笑了笑,没接话。 “只不过,他们人多势众,还和万圣道有勾结,我们势单力薄,要拿什么阻止他们呢?” “还真是刎颈!” 还因,身在此方天地间,很多事情,他无法做到视而不见,过自己的小日子,不闻窗外事,他试了,办不到。 “做生意赚钱?” “小庸,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让咱们快速和这些江湖上的黑恶势力势均力敌?” “李莲花方才说要阻止那金鸳盟霍乱江湖,我也是这么想的!” 苏小庸听着他兄弟二人的话,神色复杂。 方多病刷的一下,转过头来,看向桌上的那把一看就非凡兵的长剑,心痒的厉害, “从明日开始,莲花,你便不要外出给人治病了,在家教徒弟吧。” 确定了目标,然后一步一步来。 李莲花神色微怔。 李莲花喃喃出声,下意识将手放在腰间虚抓。 他犹记得当初东海一战,重伤回山门之时,在山下镇子上,听到那些被殃及池鱼,遭受了无妄之灾的百姓们之间的谈话: 却是因两人这么一打岔,李莲花从那种说不上来的失落情绪中挣脱了。 “别说我贪图宝物,喏,你的剑还你。” 实际上,李莲蓬自己,也只是随口一说罢了。 见他不愿说这把剑的来历,方多病也不再过多追问,遂拿起长剑,站起身来,满脸欢喜的玩了起来。 欲想搅动风云,改天换地,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李莲蓬却是不管他,看向苏小庸, 李莲花啊了一声,满脸的意外, 令李莲蓬都有点刮目相看了。 这也是他当时深受打击,意志消沉隐姓改名的原因之一…… “本公子才不看,我方多病什么样的宝剑不曾见过?”方多病犹在生气。 “不愿说算了。” 李莲蓬道:“方多病,要玩拿出去玩,别再这里。” “哇!李莲蓬你干嘛打我?!” 方多病我了半天,最后脑袋一别,双手抱臂,不去看李莲蓬,虽然莫名被打,但他竟是忍了下来。 然而,江湖武人之间的打打杀杀,却总是让这些人这么一点愿景都满足不了。 少年将内力从剑柄灌入,发现剑身竟真泛起蓝光,当即惊呼一声,道: 不多时,门外便响起剑吟声。 少年捂着脑袋,满脸涨红道: 就像他对苏文才老爷子亲口保证的那般,他不会再碌碌为为下去。 “我的相夷老弟。” 这一趟金陵之行,李莲蓬看清了许多事,也确定了将来走的路。 李莲蓬点了点头,神情颇为认真, “天外玄铁打造的刎颈?我看看!” 李莲花:“……” 待小楼里只剩下三人,李莲蓬方才一本正经地对两人说道: “呵呵。” “那如果是李相夷的刎颈呢?”苏小庸出面打圆场,笑问道。 第一百零九章 我只是略懂一点 李莲花倒是没想着在苏小庸面前隐藏身份。 在他看来,她和李莲蓬两人,如今出入成双成对,怕是早已互相交底,没有隐瞒了。 此时,见苏小庸打量他,眼神古怪,倒是令李莲花感到颇有些不自在起来。 “苏姑娘缘何这样看在下?”李莲花尴尬问道。 苏小庸摇了摇头,笑道:“我没想到,昔日那个天下第一,竟然一直都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却不知。” “你隐藏的实在太好了。” 李莲蓬闻言,眼神顿时变得警惕, “小庸啊,你可莫要被他天下第一的名头唬给住了。” “让他教人练个武,都推三阻四的,你说说,他这天下第一,是不是浪得虚名?” 苏小庸不置可否,继续兴致勃勃地问道: 李莲花还不曾说什么,李莲蓬便没好气的打断道:“小孩子玩什么剑?先把你身子骨养好再说,这才多久,伱就虚成这个样子。” 李莲花叹了一口气,苦笑道:“苏姑娘,阿兄,我能不说吗?” 少年一进来,便张口嚷嚷道: 他向往的是那种高深武功绝学,单论拳脚功夫,他觉得自己已经走在了很多同龄人的前头。 “莲花兄,你教他们练的这是什么拳?” 却见李莲花伸手探了探少年的脉象,笑道: “方少侠醒了。”李莲花含笑打了一句招呼,随即笑道:“略懂一二。” 看着还未成婚便开始夫唱妇随的两人,李莲花眼角不由跳动两下,默然片刻,方才说道: 只见莲花楼前的空地上,他在李府上见到过的那三名下人,竟然在跟着李莲花—— “真,真是一把好剑!莲,莲花兄,你,你可愿把这把刎颈,转赠给我?” “莫要吝啬,快给我们分享分享。” 李莲蓬见状,顿时放下了心来,心中不由暗道,原来是聊八卦啊,这个他也想听。 看了一阵,少年就为刚才的决定后悔了。 前一刻还一本正经说要图谋大事的李莲蓬,下一刻,便也露出了一副八卦脸,目光炯炯地看向李莲花,催促道: 李莲花看着他们打了一阵拳,便将其三人分开来,当着方多病的面,分别教导。 李莲蓬心里松了一口气,脸色臭臭的说道: 李莲花只是苦笑,知她并无恶意,只是纯粹的好奇罢了,随即摇了摇头。 这李莲花,真的只是略懂一点拳法?! 听他这么说,方多病顿时来了兴致,饶有兴趣的看着打拳的三人,问李莲花道: “若想练武,当先把身子骨熬好,否则武功便难以精进……” 李莲花急忙站起,在他倒地之前,一把将其扶住。 听到李莲蓬语气中的讥讽之意,方多病原本就不太好看的脸,更加不好看了,一张脸拉的老长。 听李莲花说只是一套普普通通的锻体拳法,便立即没了兴趣,摇头道: 说着,便站了起来,率先大步朝着门外走去。 关于拳法,李莲花确实只略通一二,他平生最擅长的,是剑法。 那乔婉娩因觉得自己没能陪他度过生死难关,而心怀愧疚,一直苦等,不肯明确心意,接受另一个真正喜欢她的人。 正是那场风云变幻,让两人各自的心理变得不同。 刚准备开口反驳,突然眼睛向上一翻,脖子一歪,便朝地上倒去。 学武功? “我就知道,还没长大的方多病,就是个麻烦。” 翌日。 方多病悠然转醒,听到门外有嘿嘿哈哈练武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的,还有李莲花慢斯条理的说话声。 在他如今看来,当年的李相夷和乔婉娩这一对儿,谁都无错,只是互相之间不合适罢了。 他说不出口,亦或者说,六年了,他从未向任何人提过他的过往,一时之间,不知该从何处说起。 李莲蓬和苏小庸也吓了一跳。 方多病心中好奇不已,打开门走了出去。 ——尽管那个喜欢她的人,肖紫衿,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道貌盎然、心胸狭隘,空有大侠之名,极其让人讨厌。 苏小庸也站了起来,告辞一句,紧随其后。 “无碍,只是暂时力竭,睡一觉便无事了。” 正在小楼里气氛尴尬之际,方多病推门进来。 说完,继续教眼前三个少年人练武。 于是。 李莲花笑道:“一套普普通通的,搬运气血的武者锻体之法,没有取名字……怎么,方少侠你也感兴趣么?” “我观方小兄弟你天资不俗,是块儿习武的好苗子,不过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在下便也不强求,方少侠在一旁看着吧。” 方多病方才在外耍剑的声音他们都听到了。 …… 此时他脸庞潮红,说起话来气喘吁吁,很明显是从小体弱多病的少年,身体还未完全养好的缘故,内力用尽,便会呈现出这般气虚之象。 客观来看,若收到那封分手信时,李相夷不曾遭遇生死变故,无论乔婉娩还是李相夷,可能都只会将不合适的彼此,当成生命里一段美好记忆,而不是一段伤痛记忆亦或者意难平。 方多病原本还有些意动。 “阿娩她……” 在他的记忆里,六年前李相夷和笛飞声一战之前,乔婉娩曾给李相夷写了一封分手信。 “李莲花,哦,不对,是李相夷,江湖传闻中,你的那位红颜知己,乃胭脂榜榜首,是当今天下第一美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艺亦是不俗,可是真的?” “我开个玩笑,你莫要见怪。” “莲花兄,你这是在教人武功?你会吗?” 李莲花听罢,仿佛很是遗憾,语气惋惜道: 这三名少年当中,丁十三学的最为刻苦认真,平安天赋最好,吉祥则最为懒散。 “不用了,这种普通的拳法,我小时候在家不知学了多少,于我已经没用了。” 拳法,只是用来打熬筋骨,健身强体所用。 “这样啊……” 李莲花如今提及起来,说不出口。 见苏小庸和李莲花疑惑的望过来,李莲蓬摆了摆手,“罢了罢了,今晚就让他住你这里吧,时辰不早了,我和小庸先回李府了。” 李莲蓬见状,心中亦是微微一叹。 苏小庸虽然心里很想知道那个能令李相夷都心仪的第一美人,究竟有什么魅力,可是看当下他面露难色,便也意识到问题的不合时宜,歉意道: 第一百一十章 人间清醒何晓惠 方多病身为天机堂的少主,自幼便有诸多名师,亲自教导。 无论是读书学文,还是习武健体,以天机山庄在江湖武林上的好名声和其具备的雄厚财力,请上门的,可都是天底下最好的那一拨老师。 在这样得天独厚,集宠爱于一身的环境下长大的方多病,哪怕自身性子再如何顽劣,眼界也和寻常人家的孩童拉开了一大截。 单论自身见识,年纪轻轻就已非常人所能比。 更何况,这少年只不过是不喜欢读书,不喜欢被人安排人生,向往自由而已。 对于人间清醒何晓惠这个寄予希望,望子成龙,当娘的而言,这小孩儿性子着实是顽劣了一些。 臭小子不想着读书攒功名,迎娶公主,过安稳富贵的日子,只想着舞刀弄枪,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当大侠,一点不听人劝,可不就是顽劣? “……我家那臭小子啊,虽然性子顽劣了一些,可心地却是不坏,从小就给我嚷嚷着要当大侠。这不,一个多月前,我一不留神,便放跑了他。” 春阳坊,探花巷。 李府,待客堂厅。 他们不好在人多的地方动手灭口,恰好李莲花也不想在人前显露身手,于是就有了眼前的一幕。 快中午时,平安慌慌张张的跑来,说李莲花买炭时,遇到了麻烦,被一大群凶神恶煞的江湖人包围了。 真是看不出来啊,昔日的天下第一,竟还是个多情种? “好,我不动手,你过来,许久未见,过来让娘好好看看你。” 当即也纵身一跃,跟着追去。 何晓惠嘴上说着不担心,但真见到儿子,又从李莲花口中得知他昨夜还昏了过去之后,实在忍不住担忧,就忍不住动手了。 “何堂主和方小宝的关系真好。” 一大早,那个在李莲蓬的印象当中,精明能干,极具生意头脑,一心想着兴旺家业的天机堂堂主何晓惠,便登门了。 于是少年瞅了个空子,就跳上附近的房顶一溜烟跑掉了。 李莲花曾经在扬州的码头待过一段时间,一眼就认出了那些密谋走私的都是码头漕帮的人。 何晓凤顿时笑道:“原来李莲花还有个这么俊朗的兄长,他都没和我说过。” 方多病母子初一见面,便上演了母慈子孝的一幕。 何晓惠这个人间清醒的商场女强人也不例外。 她黛眉如烟,红唇如血,举止之间,尽显妩媚之色。 语气当中,竟是颇为羡慕。 —— “本圣女来了……” 他费了好大功夫,方才将其打倒,然而,仿佛通到了马蜂窝一般,这些人无穷无尽,连续追了他几条街,还有人源源不断的追来。 当然,打是不可能真打的,也就是当着众人的面,拧了拧方多病的耳朵。 从来到李府便一直打量李莲蓬的何晓惠这是开口了, 女子掀起车帘,抬眸自马车当中朝外望了一眼,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尽显疯狂之意。 “唉你个臭小子,你成心气我是吧,给我下来!” “姑娘谬赞了,哦,对了,小宝就是在他那儿,等会咱们便去找他。” 当即回道:“哦,你说李莲花啊,他乃是愚弟。” 正飞扑过来的李莲花看到这枚铁丸,脸色不由微微一变。 这地上的十几人,皆是江湖高手,内功轻功皆是不俗,极其难缠。 李莲蓬见两名性子很像,敢爱敢恨的女子叽叽喳喳说悄悄话去了,随即摇了摇头,吩咐丁十三他们几个一会儿功夫就看了好几场戏,大涨见识的少年去菜场买菜,自己则准备火锅底料。 不对,不是一桩! 何晓凤本欲跟着他,却被苏小庸开口叫住, 李莲蓬倒是还好,只是照例对李莲花挤眉弄眼,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何晓凤一听这个,就来了兴致,确定了李莲花不会逃跑之后,就去李莲花的小楼里搬了两只小板凳出来,分给苏小庸一只,开始讲述她和李莲花之间的故事。 没躲过去。 特别是他如今刚确定了接下来要走的路,诸多头绪累积到一起,觉得人手不够用时,这位何堂主便找上了门。 见到李莲蓬,先是一番处事老道的见礼之后,便开始不动声色的打探起方多病的情况,以及李莲蓬对方多病的态度,关系是远是近。 “……何姑娘,还请自重啊。” 今日一大早,便携着重礼,来李府登门拜访了。 李莲花这时体内恢复了一些真气,随即开口问道:“诸位,你们这是何意啊,在下真的什么都没看见,说几遍你们才肯信呢?” 打闹过后,好多天没吃上火锅的李莲蓬提议,今日中午吃火锅。 谁知对方一伙人当中,竟有数名武功不俗的高手,他被其中一人发现。 马车当中,一名红衣女子,依着车厢一侧而坐。 “没想到,撞破我们谋事的,竟还是个武林高手!” “娘,说好的不动手的,伱怎么言而无信啊!” 然而最终,李莲蓬他们今日这顿火锅还是没吃成。 绕是如此,这番场景,也足够令人瞠目结舌了。 以她天机堂在这扬州城散布的眼线人手,她找他也只是时间问题。 另一边,李莲花顿感尴尬,有些无措之余,急忙想要挣脱女子的双手, 生了一会闷气,旋即看向一旁的李莲花,女子又忍不住开心起来。 一时间,苏小庸看向李莲花的眼神都变了。 在他四周,躺了十几个江湖打扮的人,皆一动不动,身上皆有被树枝抽打的痕迹。 何晓凤没听过这种吃食,好奇询问李莲花这火锅是什么,李莲花说家里没炭了要去买炭,就逃走了。 “这位李公子,李莲花是你何人?” 何晓惠听他这么一顿夸,笑的合不拢嘴,这世上为人父母的,谁不想听别人夸赞自己的儿子聪明善良? “待何堂主和副堂主在府上用过早膳之后,咱们再一同去找他,给小宝一个惊喜。” …… 苏小庸却大感意外,没成想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李莲花,竟然还有这么一桩露水姻缘在…… 一条小巷里。 —— 与此同时,扬州城南城门处,一队人马正在排队入城。 “才不。” “扬州城……” 李莲蓬对有能力的人,都会发自内心的尊重,反之亦然。 然而对方仿佛早有预料一般,身形随即一退,手里甩出一枚铁丸,射向李莲花。 只见苏小庸一双美眸,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神颇为不善。 还真是正点着头打瞌睡呢,老天爷就贴心地给递了个枕头,简直是巧到家了。 何晓凤也是着恼,她跟着这个侄子,这一个月什么都没干,净寻着他的踪迹到处跑了。 李莲蓬让青雀给两人看茶,待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风韵犹存的何晓惠说完,方才笑着接话道: 他呲牙咧嘴保证了好半天,苏小庸方才肯罢休。 春阳坊,菜场附近。 “李神医,咱们又见面了~” 得知了儿子的去向,何晓惠便不急了,实际上她也没有那么急,只要知道儿子在这扬州城里便行了。 “我,我才不上当……” 当即不再犹豫,熄了灶台的火,让丁十三待在莲花楼里养伤,提着平安的后颈就冲了出去。 “何堂主严重了。” “我这个侄子,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我姐姐这段时间为了寻他,几乎动用了山庄上的所有人手和关系,在江湖上寻他,可他呢,一直躲躲藏藏,觉得这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实在是可恶至极。” 方才那场闹剧太过惹人注目,她都没来得及和李莲花打招呼,说着便快步上前,一把攥住了李莲花手臂。 说着,就要起身行礼,李莲蓬和苏小庸连忙起身, “小宝很懂事的,和我们相处的这时间,可是帮了我们不少忙,我们应当向何堂主您道谢才是。” “何堂主料事如神,小宝确实不在寒舍。” 李莲花一手捂着胸膛,一手拿了一根树枝,正微微喘着气。 女子心中啧啧称奇一阵,随即不由想到:李莲蓬和李莲花乃亲兄弟,这岂不是说,他日后也可能会像这李莲花一般,到处沾花惹草? 当然,她还是不忘自谦的。 随她一同前来的,还有方多病的那位小姨,胭脂榜排行第三位的天下第三美人,何晓凤。 不是,这都是李莲花自己的桃花运太过旺盛,和我真没关系啊! 为首一人,身穿灰衣,四十岁左右,五短身材,手持两把短刀。 “方小宝,方小宝你个臭小子,你给我站住!” 李莲蓬也遭受了无妄之灾,被苏小庸在腰上掐了好几下。 手臂被女子死死抱着,若非李莲蓬和苏小庸,以及丁十三三名少年在场看着,她怕不是恨不得将整个身体都贴在李莲花身上。 李莲花满脸无奈的说罢,随即一甩手里的树枝,身形一闪,朝着为首的灰衣人飞去。 “我家那个那臭小子如今怕是不在李公子府上吧?” 李莲蓬一直还在奇怪呢,按理来说,这何晓凤可不是那种大家闺秀的安分性子,本人更活泼开朗,怎么到了他这里,就变得闷不吭声了,一直盯着自己直瞅。 女子天马行空的想着,视线不由自主落在了一旁看戏的李莲蓬身上。 女子的喜欢,大胆而炽热,让李莲花觉得很是吃不消。 正看乐子的李莲蓬,忽然打了个激灵,觉得一阵寒意从心底冒了出来,扭头看去。 在场除了李莲花他们,可还有几个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同龄人的。 “使不得使不得。” 他本不想打草惊蛇,准备打探一番他们走私的是什么。 直到丁十三满脸是血,跌跌撞撞的跑来求助,李莲蓬方才知道,意外怕是脱离了李莲花的掌控,否则丁十三也不会这般,把脸都摔破了。 “当在下得知小宝是天机山庄的少主之后,方才恍然大悟,能教出小宝这样小小年纪便心怀侠义心肠,未来成就必定不可限量的灿烂少年的人,恐怕也就只有何堂主您了。” “不满李公子,我这些年一直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倒是对我这个儿子疏于管教了。他跟着你们的这段时日,怕是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我这个当娘的在这里,向李公子还有苏姑娘赔个罪。” 李莲蓬笑道: 那臭小子也算是办成了一件实事,让她又一次见到李莲花。 不过这番动作,却是让本就心虚的方少侠颇有些下不来台。 又是一番必不可少的虚礼之后,何晓惠方才询问起方多病的踪迹, 此人看了看李莲花附近倒地的那些人,面露阴狠之色,冷哼一声,看向仿佛力有不逮的李莲花, 没有推辞,何晓惠姐妹二人,在李莲蓬这里用了早膳,方才一起去李莲花那里寻方多病。 何晓惠也顾不上端庄和清醒了,她此次亲自出来,就下定了决心,是一定要将儿子带回去的。 在得知李莲蓬方多病他们是好友之后,便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方多病缘何离家,言语当中,虽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可眼底那种舔犊之情,却是如何都遮掩不住的。 何晓凤却是摇了摇头,道: 他为了躲避何晓凤,闲逛了许久,于半个时辰之前,才开始在附近买炭,然而,却是意外的撞见了一群走私的江湖人。 望着母子离去的身影,众人默然良久,苏小庸复杂笑道: 见对方脸色稍变,便开口解释道: 就当他喘口气的这会儿功夫,小巷尽头,又来了十几人。 一番好说歹说,何晓凤才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手。 李莲蓬:“……” 原来这个女子,一直在偷偷惦记着李莲花啊! “呵呵。”李莲蓬笑了一声,心想他躲你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和你说这些? 这些人身上那股鱼腥味是如何都掩盖不了的。 李莲蓬当时正在翻炒火锅底料,起初没当回事,觉得以李莲花如今的处事经验,这种纠纷应付的来。 据方多病他娘何晓惠所说,她这几日刚好在扬州城里做生意,有手下人瞧见方多病昨日骑马进城了,经过多方打探,方才知道他在这李府当中。 在乌龙镇,还有个祝三娘子,当时也是对他情根深种! “何姑娘,能否和我说一说你和李莲花怎么认识的?” 李莲花被女子这番大胆的举动吓了一跳,侧身一躲——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雷火弹和沙海帮 这种铁丸,在江湖上名为霹雳雷火弹,一般为念珠般大小,外由一层铁皮打造而成,内藏烈性炸药,乃平夏国从中原造火药之法而制,杀伤力不俗,应对起来极为麻烦。 而他眼前这枚,足足有核桃仁大小,一旦近距离炸开,以他现如今的身体状况,怕不是要在身上炸开许多血窟窿,因此硬抗不得。 念头转动间,当即毫不犹豫的催动用来压制体内碧茶之毒的一半真气,自悟的身法游龙踏雪和师父教的婆娑步同时施展,身形变得飘忽不定,刹那间便掠出了这条小巷,消失不见。 “轰!” 待那年轻人的身形消失,霹雳雷火弹这才砸在墙上炸开,发出一声隆隆巨响。 于是,巷子里不知谁家半面院墙,遭了无妄之灾,被这枚铁丸给炸了个碗大的窟窿。 听到院外打斗声,早早便躲了起来的百姓,一家老小在这声爆炸后,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江湖人之间的厮杀他们见的多了,按照江湖规矩,江湖人之间的恩怨,一般都不会殃及他们这些本地人,只要在听到喊杀声躲进家里,就不会有人找他们的麻烦。 可今日,竟是在打斗完之后,还发生了爆炸声,这令小巷附近居住的人家都惊的不轻。 听那声音,他们便知道,那是江湖传闻中的霹雳雷火弹!一枚可以在黑市上卖出数十两高价的暗器,朝廷和百川院明年禁止江湖人使用的一种禁器! 李莲蓬见他思考完后又叹气,不由再次皱了皱眉,“你叹什么气?” 李莲花哆哆嗦嗦从腰间拽下酒葫,仰头灌了两口烈酒,脸色这才恢复了一丝红润。 李莲花意识稍微清醒了些,没有解释他为何会遭人追杀,而是急忙虚弱地开口提醒道: 而自从霁王从皇城来到润州之后,传言和漕帮中最大的沙海帮,有生意往来。 “你知不知道,你去铁匠铺那种地方买木炭,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情?” 而是通过扬州的各个世家大族之手来进行开采——这是朝廷和地方势力妥协的结果。 将人家惹急了,这些人就通过入海的大江,操船往东海里一钻,时不时化身成为海盗,侵袭劫掠沿岸的百姓,再将这罪责推在皇室身上,说都是朝廷做的太过,逼的他们没了活路,没办法才如此做法。 李莲花摊手苦笑,他也不想的。 这时,追杀李莲花的人,出现在了这条巷子一端。 此时看来,怕是朝廷这些年的不作为,助涨了霁王的气焰,想要通过这沙海帮,指染这扬州的铁矿。 旋即在李莲花对面坐下来,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问道: “这扬州城的官府,一直都是这么的不济事?人家在光天化日之下搞事情了,他们是一点都没察觉?” “阿兄要小心,他们这些人手里有威力不俗的暗器,霹雳雷火弹……” 另一条巷子里,李莲花手扶墙壁,感觉眼前的虚影重叠,一阵天旋地转袭来,瘦弱的身子不由一个踉跄。 “是!”十几名黑衣人闻言应是,朝着巷子另一头追去。 “已经中午了啊。” “追!” “唉~”李莲花叹了一口气,神情有些落魄。 “那厮已是强弩之末,莫要再让他给逃了。” 不公的,何止一个江湖? 敢在城里使用的江湖人,无一例外都会被朝廷和江湖正道门派追杀。 瞪了一眼李莲花,“都怪你,中午吃不上火锅了。” 再加上一个身具皇室血脉,手眼通天的润州霁王,这座天下,也不知还能安稳多久。 “啊?” 李莲蓬怎么可能任由他将那种李莲花都觉得应对不来的暗器释放出来? 灰衣人深吸一口气,做好了回去领罚的准备,这才咬牙道:“走,回去!” “真狠啊。” 李莲蓬一边往他体内灌输内力,一边打断道: 不等他说完,李莲蓬开口打断道: 漕帮也知道不能逼的朝廷太过,近百年来一直都安分守己,做着自己的事情。 “你继续说方才之事。” 没有再追,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如此不计后果的追杀,怕是已经惊动了当地的官府。 听他说完,李莲蓬咂了咂嘴,不解道: “又一个有内力的武道高手,长得还蛮俊俏。” 然而下一刻,却感到一阵熟悉的内力朝着体内涌来,与此同时,一双大手便也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身后的脚步声传来,他面露苦笑,心中暗道,今日怕是要死在这些不讲武德的江湖莽夫手里了。 惹的那些沿岸百姓怨声载道,朝廷没办法,最终还是妥协,一边暗中操练水师,一边接受了漕帮的存在,将扬州金陵等沿海的大城的水上漕运,交给漕帮来做。 说了半天,这冤大头,竟是他自己? “你先别说话,赶紧运功压制!” 沙海帮由来已久,在前朝时就存在了。 这才看向那个五短身材的灰衣人,笑呵呵道: 碧茶之毒发作之后,他体内的所有气血都在和其毒作争斗,自然也就顾不上随着气温变化,从而调节体表的气温了,这也是李莲蓬猜测李莲花怕冷的原因所在。 李莲花摇了摇头,捂着腹部,道: 他脸色发白,嘴唇微微发青—— “给他一个痛快。” 恐怕也是因此,才让有心人趁机抓住了空子。 说罢,也不近前,将双刀并放在一只手里,另一只手空出来,探手入怀。 李莲蓬趁着这个空档,提着李莲花的肩膀,一步迈开,施展寒水寺空寂和尚那里学来的禅步,化为一道残影,溜之大吉了。 李莲蓬有些放心不下苏小庸,交代了李莲花一句,便轻轻一跃,从二楼跳了下去。 不多时。 “有问题,问题大了!” 他身后一人从怀里掏出一枚念珠大小的铁丸,弯腰放在了受了重伤的同伴身上。 沙海帮他有所耳闻,人数虽多,平常几乎是一盘散沙,但一遇大事,便会异常团结。 随即一挥手,冷声道: 灰衣人将手里进气没有出气多的手下扔在地上,嘴里恨恨骂了一句什么。 吃饭之前,得先把小庸带过来,如此,他才能安心。 李莲蓬这时一只手搭在李莲花肩膀上,另一只手倒是空闲了出来,背在身后,从砖墙上扣了一把砖石碎片,攥进掌心里。 还有一个铁矿,朝廷并未全占。 “调制火锅料的底料却两种,我让他们去李府取了。” 六年前的李相夷,还是眼界太窄了,只看到了江湖上的各种不公,只想匡扶一个江湖。 “呦,这位兄台,你这长相……挺别致啊!” 大熙立国之初,就曾下令要整治漕帮,然而朝廷不擅水战,重心都在中原内陆,勉强组建起来的水师,根本奈何不了祖祖辈辈都在船上和水里讨生活的漕帮。 “我方才去一家铁匠铺买炭……” 只不过沙海帮一直不肯承认,皇城坐落中原,又鞭长莫及,因此虽然有此传言,却也几乎没人过问此事。 不行,这个亏吃的可太难受了,下次等他再见到那卖炭郎,一定要叫那奸商好看! 一块儿块儿碎石没入那名手下满身满脸,雪花绽放,惨叫声随即从他口中传出。 李莲蓬皱着眉头,满脸严肃的看着他, 弄了半天,他买的那些木炭都掺了水啊?! 以他们表现出来的,不惜暴露身份,在大白日动用霹雳雷火弹这种狠辣的行事风格来看,应当图谋甚大。 那灰衣人看出他是在为李莲花疗伤,嘴角露出一抹残忍笑意, 说着,抬头看了看天色,只见一轮大日,悬在天空正中央,叹道: 对那汉子咧嘴一笑,毫不犹豫将手里刚制的‘暗器’,掷了出去。 大熙已经有数十年没有过大战了,因此,大熙皇室对于兵器的铸造,并不怎么热衷,军中那些士兵,有的用就行了,铸造那么多兵刃干什么,劳命伤财的,反倒是金银矿这种事关皇室内帑充盈与否的事情,一定要一手抓。 事情麻烦了! 殊不知,这整个大熙,都已经在大熙皇室的不作为下,上行下效,烂到骨子里了。 李莲花这时已经压制住了体内的碧茶之毒,不过脸色依然不是很好看就是了。 铁矿。 李莲花懵了,你搁这儿一本正经的说了半天,就为这个? 李莲蓬从屋顶跳下来,对着缓缓收功的李莲花摇了摇头,感叹道: 念及如此,李莲花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在内力加持之下,一把碎石化为了威力同样巨大的暗器,那个准备以霹雳雷火弹杀敌的灰衣人,面色巨变,电光火石之间,从身旁拉过来一名手下挡在他身前。 “霹雳雷火弹?” “轰!” 旋即摇了摇头,“可惜了,就是嘴太贱。” “你等等,你平日里买炭,都是是去铁匠铺买的?” 对方竟敢用这种东西,说明定然是那穷凶极恶之人,会不会殃及到他们可就两说了。 兄长恼火的声音自耳边响起,“臭小子,出来买个炭你都能把自己深陷这种祸端之中,还真是个惹祸精啊!” 其中一名手下欲言又止,“可是仓头……” 李莲花啊了一声,疑惑的看向他,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李莲蓬见他这样,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恨铁不成钢道:“伱知不知道,你去这种对木炭消耗很大的地方买,会比其他专门卖炭的地方要——贵很多?” 李莲花眨了眨眼睛,不明所以然。 于是李莲花乖巧闭嘴,在李莲蓬的内力引导之下,缓缓运转扬州慢,将深入腑脏的碧茶之毒一点点逼出。 “我有些饿了,咱们让店小二上些菜吧,哦,对了,苏姑娘她们呢?” 李莲花点了点头,“一种由火药制作而成的暗器,杀伤力极大,很克习武之人……” 李莲花若有所思道:“这些人的来头恐怕不一般,霹雳雷火弹这种东西,莫说一般的江湖人弄不到,怕是那些世家大族,想要求购一枚防身,都不一定能买来。” 在扬州地界,有三座大矿。 暗暗记下这件事,李莲蓬坐直身体,当做方才什么也没发生,看向李莲花,淡淡道: 听李莲花说完,这下轮到李莲蓬愣住了。 小巷里,烟尘散去,持双刀的灰衣汉子见自己出其不意的一击不中,脸色愈发地阴沉。 李莲花不在意地笑了笑,继续将他的所见所闻娓娓道来。 “有什么问题吗?” 李莲花听他说饿了,其实他也有些感到腹中空空,饿的酸水直冒,闻言道: 想到这里,李莲蓬就有些心痛,怪不得他之前亲自找到卖炭郎采买时,不等他砍价,对方见他买的量多,自己就先降了价钱,送了他许多,让他觉得自己赚了。 他这番姿态,大半原因是被冻的。 说罢,冷漠地转身离去。 “究竟怎么一回事?赶紧给我说道说道。” 积蓄势力,意图——谋反! 听到爆炸声紧急赶来的李莲蓬闻言一愣, 把头给他的时间是一炷香,如今都两柱香过去了,他折了数十名手下,却还是没将偷听之人灭口,除此之外,还发现了对方有帮手。 两条巷子外,一座酒楼里,二楼露天台上。 “那么一个大活人,说炸就炸,还有你说的那什么霹雳雷火弹,威力当真是不小,若是不防备被炸到了,哪怕是我,也得身受重伤。” 咻、咻、咻…… “方才阿兄你也见了,他们几乎人人都有所配备,现在想来,若我所料不差,这些人应当是沿江一带,沙海漕帮的人,他们主管秦淮漕运,帮派成员足足数万众,神通广大,能够轻易地接触到平夏人,只是不知,这些人为何会到扬州来,这里……” 说到这里,李莲花顿了顿,皱眉陷入沉思,他想到了一个可能。 李莲花摇了摇头,无奈解释道:“阿兄有所不知啊,这铁匠铺匀出来的木炭,要比一般炭郎卖的木炭,耐烧许多,而且啊,价格方面,却也贵不上多少,真算起来,还是比较划算的。” 此时也不知那些追杀的人有没有将人手收回,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官府那边却还没派人出来,由此可见,这扬州城表面看似繁华,实际上,秩序怕是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 江湖已经够乱了,金鸳盟,万圣道,以及福州地带的鸿门,个个都不安分。 —— 一金一银,两座山矿都掌握在朝廷手里,有重兵把守,朝廷户部的人在负责开采。 而扬州有什么呢,铁矿。 灰衣汉子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地上痛苦的手下,面无表情对一旁的人吩咐道: ……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质和滔天怒意 李莲蓬先是去了李府,之后又去了趟李莲花的莲花楼,都未曾见到苏小庸和何晓凤。 在莲花楼那里,据老老实实坐在莲花楼里等他们回来的丁十三说,苏小庸和何晓凤之前来过一趟,后来听说李莲花遭遇围困,他去帮忙的事情之后,就出来寻他们去了,之后便再没回来。 正当他焦急万分之际,天机山庄的一名管事找上了他。 “李公子,请跟我来。” 心中有种不好预感的李莲蓬,一开始并未没搭理对方,依旧在长街上寻找着苏小庸的影子。 直到对方说他知道苏小庸的去处之后,方才答应跟对方走。 跟着那名管事来到明康坊的一座宅院当中,何晓惠带着方小宝从屋子里迎了上来。 何晓惠开门见山说道: “李公子,跟在你一起的那位苏姑娘,被人给劫走了,不过你先不用太过担心,我的人跟着他们,有情况会立即通知我。” 李莲蓬听闻这个消息,并未惊慌或者愤怒,他神色显得很平静,拱手对何晓惠施了一礼,问道: 还未等他说完,一名妇人飞身上前,啪啪两个耳光一左一右打在了赵正豪那张保养的极好的脸上,怒道: 何晓惠念及方才的做法,还是忍不住说道: 方小宝上前一步,看向李莲蓬,面色有些不太好看的说道: “来人。” “呵呵。”主位上的角丽谯,轻笑一声,欣然应允, “就是那里,我一路跟着,亲眼看着他们扛着人进到这座院子里的,在那之后,便一直没人出来。” “血婆,且让他说完。” 这赵家乃是扬州城有名的药商,名下的医馆药铺合在一起,足足有五十余家,祖上为孟河中医世家,悬壶济世百余年,直到当今赵家家主赵正豪爷爷赵宜春那一辈,定居扬州,方才算是落地生根。 “好呀。” “应当就是这里吧?” 旋即看向一旁的血婆,道: 何晓惠看向河对岸问道。 “还请何堂主告知在下究竟发生了何事,何姑娘可曾在?她之前一直和小庸在一起的。” “还有,那个人,本圣女要活的,我要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活剐。” 与此同时。 可这些人,都不曾给她这种危险到几乎失控的感觉。 “李公子,多一个帮手,就多一份胜算,不如让我身边这几个弟子陪你去吧?他们精通机关,每个人身上都还携带有我亲自制作的东西,说不定能够帮到你。” 无头身躯缓缓倒地。 “是!” 角丽谯贴近他耳边,对着他耳朵哈气道: 赵正豪痴迷的看着近在咫尺这张日思夜想的绝世容颜,喉尖滚动,不由自主吞咽了一口口水,保证道: 无论是那些淡泊名利隐世不出的武道宗师,还是那些成名已久,自谌身份的江湖宿老,她都见识过他们因事发怒的时候。 “还,还请圣女明言,我,我一定答应!” 血婆脸上也露出一副残忍笑意,拱手领命,转身离开。 见对方仍旧低头摆弄着那双芊芊玉手不答话,年逾半百,满脸富态的赵正豪眼中闪过一丝迷恋,心一横,旋即又道: 角丽谯拿起刚刚杀人的匕首搓了搓她长长地指甲,漫不经心道: 李莲蓬朝她摆了摆手,身形一闪,如同鬼魅一般,倏然间消失在了何晓惠的视线当中。 他说话时神色平静,语气也很平静,可何晓惠却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滔天怒意。 话音落罢,下一刻,一袭红衣翩然而至。 她居高零下的看着地上的那具无头尸体,满脸讥讽道:“这赵正豪还真是异想天开。” 那名天机堂弟子点了点头,指着河对面的一处宅院道: “是,圣女!” 血婆看了一眼滚到她脚边的脑袋,拱手行礼道:“禀圣女,人捉来了,如今在这赵家的一处医馆后院藏着,雪公已经派人手埋伏了下来,只等那人上钩了。” 门外进来两名金鸳盟帮众,拱手领命。 “圣女,今年的药材生意不好做,这六成利也太多了,能不能再少一些?毕竟老夫这府上,还养了不少人,若是不给他们发足了钱,可就没人愿意做事了…” “圣女当面,胆敢妄图不轨,其罪该杀!” 经过数十年经营,赵家俨然已经成为扬州广陵区当地的名门望族,威望极高。 “大胆!” 这时,何晓惠旁边的李莲蓬开口说道: 若是怒气有实质,此时这李莲蓬身上的怒气,怕数有数丈之高! “本圣女,欲借赵家主项上人头一用,不知赵家主可答应?” “通知雪公,让他当心些,可莫要轻视了那人的厉害。” “半个时辰之前……” …… 赵正豪瞳孔一缩,一颗脑袋便冲天而起。 他看向女子的眼神格外痴迷, “只不过,本圣女这里,也有个要求,要赵家主亲口答应呢。” …… 一袭红衣愈发鲜艳的角丽谯,不知何时,已重新坐回赵家正堂中间的那张椅子上。 “这三年来,我赵家的多半数家财,都予了圣女,欲助圣女成就大事,老夫别无所求,只想圣女能和老夫同桌吃上一顿晚膳,如此,老夫此生,便再无遗憾了……” 待血婆走后,角丽谯朝着门外喊了一句,“将这赵府上的财宝带上,再把这里一把火烧了,咱们去会会沙海帮的那群水猴子。” 何晓惠闻言,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方多病,微微叹了一口气,道: 这时,斜依在太师椅上,一袭红衣,极其妩媚的女子红唇轻启,轻声开口说道。 何晓惠暗暗心惊,她这些年为了生意奔波忙碌,可谓是阅人无数。 “多谢何堂主,此事你们便不要掺合了,一切因我而起,我亲自去救小庸出来。” “一个浑身铜臭的商人,也配?” 扬州城,广陵区,赵家。 “小宝,还是你来说吧。” 挨了两巴掌的赵家家主,这才继续将方才的话说完: 女子伸出手指,轻轻挑起赵正豪的下巴, “不用了。” “血婆,人捉来了么?” “其实六成利也成,只不过老夫有一事相求,只要圣女愿意答应陪……” 此时,不少世家大族都愿意给几分薄面的赵家家主赵正豪,正一脸赔笑的看向堂中占据了家主主位的那名女子, 第一百一十三章 龙有逆鳞不可触 苏小庸此时悠然转醒。 她抬眼打量四周,发现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面,除此之外,她四肢被绑在一张木椅上,浑身软绵绵的,提不上力气。 她中毒了! 记忆有一部分缺失,她努力的回想着之前的经历。 她记得她和何堂主的妹妹何晓惠一起去拿了火锅底料,然后到了莲花楼那里,听丁十三说李莲花遭遇了麻烦,李莲蓬去解围。 倾心于李莲花的何侠女听后,怒火中烧,心急如焚,嚷嚷着要去帮李神医平事,她也好奇李莲花那样的性子,怎么能惹到别人,就也跟着一道去了。 然后人没找到,她们就遭遇了一群人背后偷袭,有人从后面捂着了她的口鼻,眼见持剑反抗的何侠女,被人一掌拍中胸口,口吐鲜血,倒飞了出去,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墙上,再然后她便没了意识…… 念及如此,她连忙打量了一周,见屋子里只有她自己被捆绑,猜想那些光天化日对她们出手的人,应该是为了自己而来,何晓凤应当是受了波及。 一时间,苏小庸不由担忧不已。 何姑娘当时都吐血了,应当受了不轻的内伤。 “啪!” 正当此时,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意识消失的最后,雪公想的不是: 圣女,属下看不到伱黄袍加身,光复南胤了。 尽管她此时被困,但女子依然忧心他人的安危。 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过后,那些原本同李莲蓬对峙,却在长剑被夺后,一动不敢动的金鸳盟帮众,方才从那种无边的压迫感中,回过神来。 唯一担心的就是那位何侠女,也不知她如今如何了。 雪公当即大喝一声, 那日一剑纵横的记忆,被外面那数十把悬起来的剑,给唤醒了。 “李莲蓬!” 有本事出去和他打啊! 他们所有人都轻敌了,所有人都失算了! 下一刻,雪公只觉得身子浑然一轻,整个人飞了起来。 “唔唔唔……” “是你们自找的。” 你们这些邪魔外道,就知道用这种下作手段! 他们怎么敢的,角丽谯她怎么敢的。 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武道宗师都未必有这样的手段。 苏小庸看着突入而来的雪公,眼睛瞪大。 雪公此时满脸的惊慌,他打不了。 “放下剑,否则我现在就抹了她脖子!” “骨碌碌……” …… 双手双脚被绑,嘴里也被塞了东西叫不出声,还中了毒,但苏小庸一点不惧怕,她相信李莲蓬会来救自己。 可这也足够了,足够他将眼前这些碍眼的人通通杀光。 而是:此人的武功,怕是已站在了世间的真正巅峰,当真是好快的剑…… 过了不知多久,才有一枚信箭冲天而起。 “咻!” 什么功名,什么利禄,都不及活着重要。 念头混杂,李莲蓬满心杀念,意识有些失控。 “别怕,别怕,小庸,我来了,我来救你了,有我在,没人能再伤你分毫。” 唯一活命的机会。 两刀将绑在苏小庸身上的麻绳砍断,雪公将长剑架在女子脖颈之上。 脑袋滚地的声音,将苏小庸惊醒。 许多人脚下一软,重重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那数十柄被夺去的,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长剑,会要了他们的脑袋。 见对方四周悬浮的数十柄剑,引而不发,似乎在踌躇,在思考,雪公觉得这是他的机会。 她想发出声音,奈何口中被堵,只能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这些只知道恩恩怨怨,只知道狗苟蝇营的江湖人根本不懂一个无根浮萍之人的信念有多重。 “罢了。” 他这一生,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杀了不少无辜的江湖人,可他都问心无愧。 等他和苏小庸的身影消失在这座院子中之后,那些悬浮的长剑,方才齐刷刷的掉落在地。 苏小庸眼睛一亮。 藏在人群后的雪公,双眼瞪大,觉得圣女这次鲁莽了,不该招惹此人的。 院子里一时间都是大口大口的喘气声。 他们只是普通人,会一些功夫的普通人,虽然加入金鸳盟后,受到了各种催眠,金鸳盟高层动用了各种手段,让他们效忠于金鸳盟,可在那样的剑芒之下,所有人都瞬间清醒了。 院子里,李莲蓬站在原地,长衫衣摆无风自动,乌黑长发乱舞。 一把把泛着寒光的长剑,悬在他四周,剑尖对着眼前的近百人。 数十炳剑在他四周上下起伏,场景一时间看着颇为诡异。 可是没办法,他们把小庸关起来了,那是他喜欢的人,他第一眼看见后就喜欢上的女子。 因为他有着广大的理想,复国。 他本不想杀人,不想手里沾血,他在寺庙里吃斋念福了十几年,他杀了人就会发疯。 “你是雪公是吧,我知道你,角丽谯那个疯女人养的狗。” 下一刻,最前方的一排人手里的长剑脱手而出,朝着李莲蓬飞来。 “呵呵。” 他们被方才那一幕吓住了。 不行,不能死在这里,他还要看着南胤光复,还要看着圣女成为女帝,带领他们这些苟延残喘的南胤遗民,开创太平盛世。 苏小庸张嘴欲喊,方才发现嘴里被塞了东西,应当是匪徒怕她出声惊动到旁人,刻意如此。 “放下这些剑,束手就擒,否则,我便杀了那个女子!” 李莲蓬双眼血红,看着满院子的黑衣人,伸手朝着前方张开。 “唔唔!” 是只有脑袋。 一边喊话,他一边撞碎了关押苏小庸所在的房间窗户。 只听一声冷笑传来。 “把人完好无损的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好过一些。” 这样的人,他们别说抓了,能不能活过今天都另说。 原来是你,角魔头的左右臂膀之一,走狗雪公! 把那名女子带出来,以她为人质,让这个比盟主还要恐怖的年轻人放了他们! “我那日饶了你们一次,你们为何就不懂的收起尾巴做人呢?” 而后,这些精铁打造的长剑,在他身后悬浮。 “唔唔唔……” 他只有一身雄厚到可以随便外放的内力。 李莲蓬轻轻将女子搂进怀里,呢喃一般说完,而后朝着屋外移去。 以气御剑,以气御剑啊! 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身体,还站在原地,手里还拿着一把剑,剑架在女子的脖子上。 不对,不是整个人。 他从来都不会用剑,他也从没想过要学什么厉害的剑招,和一般的江湖人那样,厮杀起来,刀剑碰撞,荡气回肠。 第一百一十四章 走火入魔做生意 从李莲蓬孤身一人闯进院子,再到带着人出来,所用的时间,也不过是弹指瞬间。 在河对岸,一座酒楼上。 何晓惠便见一道影子,从河对面飘了过来。 待对方于她身前站定,她方才发现那道身影不是一何人,而是两个。 正是儿子方多病的好友李莲蓬和苏文才的孙女苏小庸。 “李公子好俊的身手!” 何晓惠当即开口,毫不犹豫地真心实意夸赞了一句。 然而,迎来的,却是对方一双血红的眼睛。 心中蓦然一惊。 那年轻人的眼底布满血丝,看起来颇为吓人。 “何姑娘,你如今和我这弟弟走到哪一步了?” 最终化为一句话, 他本来,就没想过要争这个天下第一。 李相夷当年十六岁下山,不到半个月,便亲手除掉了为祸一方的数十名山匪,那时,他也有过心理障碍,被那种第一次杀人的念头所困。 “让你抢哥的风头!” “传令,让弟子去找那李莲花。” 比如一个人做了恶事,按照一般心怀正义的江湖侠客,定然是要对这样的人除之欲快,方才能够念头通达。 只有最为简单的正邪之分。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很快释然了。 没办法,他没找到辣椒,这底料辣味不够,只能通过这种方法,来增加一点底料的辣味。 见多识广的李莲花说他走火入魔了,将他扶到莲花楼里,让他闭关,念静心咒蕴养心神。 “他们人呢?”李莲蓬问。 李莲花则满脸苦笑。 “这菜真好看啊!” 在除夕这一日,藏在扬州城广陵区的沙海帮成员,被人给一锅端了,他们的罪名,被百川院刑堂的人悉数罗列出来,公之于众。 李莲蓬摇了摇头,“先吃饭,吃过之后,咱们再谈。” 他只是心理创伤。 此后半个月,天气越来越冷。 李莲蓬则一直在扬州城四处转悠。 一个人对待一件事的初心能够维持多久,谁也说不准。 …… 久而久之,前者哪怕一开始心怀善念,到得最后,必然也会由一开始的匡扶正义,而误杀许多无辜。 当时仅有一丝清醒念头的李莲蓬,便照做了。 倒是扬州城的几个传承百年的世家大族,纷纷坐不住了。 “哇!好香啊!” 李莲蓬抬头看了眼凑上跟前,探头探脑朝着铁锅里望的女子,道: “十三,去,买菜去,今天中午吃火锅!” 这生意,自然不是一起开个酒楼或者食肆那么简单。 也许前一刻还是仗义出手的侠客,下一刻,就因心中怒气怨气,变成了杀害无辜的恶人。 在她身旁,一名管家模样的锦衣老者,此时开口接话道: 中午的时候,李莲花回来了,同他一起的,还有神情落寞的何晓凤。 只是每天都会让一个少年在这里一边练武,一边陪着他,等他稳住心境出关。 离开了李莲花那栋小楼。 唉~ 心恶,便是臭名昭着的魔头。 这‘火锅’,说不上有多么好吃,可就是让人吃的很是心情愉悦。 “何堂主,莲蓬此时的状态,很不对劲,还请何堂主帮忙,差人去找李莲花告知……” 李莲花几乎不再出那座莲花楼,每日教丁十三他们练武,也都是从屋子里朝着外面传话。 特别是天机山庄来的三人。 不久之后,丁十三回来了,在他身后,还有三人。 恩怨一起,邪念滋生,取人性命,亦是其中常事。 老者沉吟片刻,方才说道: 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且不说当地百姓们作何说法。 一样样食材下进锅里,然后再捞出来,放在有蘸料的碗里,翻滚一下,筷子夹起来吃下,那种满足感,无法用言语形容。 角丽谯那个疯女人不讲江湖规矩,那就别怪他了。 方多病从小尝遍山珍海味,他小时候在皇城住过几年,皇城的各种美味佳肴,也吃过不在少数,然而,对于这火锅,却是赞不绝口。 念头通达的李莲蓬对不远处正在练武的丁十三招了招手, 人之性命,对这些武林中人而言,如同草芥一般,丝毫不重要,全凭念头行事。 其人该死,以他手下的人命来推算,怕是死上一百次都不够。 丁十三看见他出来,小跑过来, 在李莲蓬的记忆当中,这雪公滥杀无辜,为了完成角丽谯的任务,心狠手辣,无所不用其极。 见女子语气哀怨,李莲蓬宽慰道: “李先生外出义诊去了。” 他脸色微微一变,匆匆下了楼。 “十三,过来。” 从屋子里取来碗筷,乖乖坐在桌前等着,连身上的阵阵冷意,都感觉淡了几分。 心善,则是行侠仗义的大侠。 这山下的世道险恶,有时候过于仁慈,便是原罪。 至于到底是什么,除了他们二人,没有人知道,李莲蓬甚至连苏小庸都瞒着没告诉她。 李莲蓬拍了拍她的小手,笑道: 听到吃食,少年眼睛一亮,扔下手里李莲花闲来无事给他们削的木棍,便往附近跑去。 丁十三道:“何堂主今日在醉春楼举办了一场宴会,苏小姐同她们一起去了。” “何时能好?” 他那日救了苏小庸之后,由于体内真气挥霍的太过,刚到这莲花楼,就脱力了。 就先斩她一臂。 “哦?”何晓惠见他双眼恢复清明,身上那股令人感到不安的气息消失,看向架着柴火的铁锅,笑道: 李莲蓬方通过对话才得知,他在莲花楼里闭关的这三天,大家原来都没当回事,各自都在做自己的事情。 李莲蓬摆手道:“放心,那心魔已被我消灭了。” 李莲蓬这才意识到,自己修心不够,哪怕一身内力高于全盛之时的李莲花,心境却是不如人家远矣。 “这李公子前去救人之时,我便察觉到他体内的真气流动,不太对,似在极力的克制着某种念头。” 何堂主对一旁吩咐了一句,便有人拉响了信箭。 不愧是此方世界的主角啊! 这未来的武道成就,想必也不会比李莲花强多少。 “他为何会在此时走火入魔?人不是已经救出来了么?” 何晓惠又是一惊, “看这位李公子的神态,怕是走火入魔了……” “莲蓬,你没事了吧?” 对待那些无恶不作的恶人,就不该心慈手软,如此,方能还世间清静。 李莲花如今越来越看的明白。 他这兄长,当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何晓凤的言语纠缠。 他乔装打扮成一个富家公子哥,身边带着丫鬟护卫,兴师动众,游走在诸多场合。 他好久没吃火锅了,闻到这种熟悉的辛辣味道,就忍不住流口水。 “夫人有所不知,这有些武人,习武修心,并未齐头并进。” 不多时,在客栈中喝酒暖身子的李莲花,便从一名天机堂弟子那里,得到了消息。 李莲蓬问一句,少年丁十三就一板一眼的回上一句。 何晓惠经营山庄的生意,去过的地方何其之多,每到一地,都要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因此,见识颇为广阔。 何晓惠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神色有些发怔。 李莲花眼巴巴地看着沸腾的铁锅,问了一句。 这类人有着自己的底线,很少会意气用事,对人,论迹不论心。 “李公子,你是不知道,莲花拒绝我时的语气有多果决,那当真是一点情面不留啊。” 身边的人每天一换,且都是天机山庄的人。 不等她反应过来,男子怀里的女子语速飞快开口, 旋即对走近的何晓惠道: 良久,方才喃喃自语道: 江湖人之间,惯于意气之争,打打杀杀是常事。 殊不知,这样简单划分出来的善恶,才是最不靠谱的。 这吃法,并不复杂,却能让人感觉很踏实。 小小心魔罢了,困不住他。 “再等一会儿,我让丁十三去寻小庸去了,晚会儿再开饭。” 不一会儿,便从床头底下,桌柜上面找到了二十两银子。 苏小庸看到忙碌的李莲蓬,连忙上前,关切的问了一句。 “哦。”李莲花点了点头,抬手掩饰住滚动的喉尖。 “真是新奇的吃法!” “走火入魔?” 三日后。 “真是太好吃了!” 可事后,还不是很快便想通了? “公子。” 但也有那么一种人,初涉江湖,却心怀善念,对待生命的态度,和一般的草莽江湖人远远不同。 刚到莲花楼前的空地上,何晓凤便发出了一声惊喜的叫声。 “只有恒心毅力兼备者,方可走入他的内心……” 何晓凤闻言,撇了撇嘴, 连续念了整整三天的静心咒,李莲蓬终于从那种杀人后的不适感中,恢复了过来。 “一旦遭逢了变故,心境起伏过大,便会急火攻心,从而导致体内真气紊乱。” 莲花楼。 “李公子莫非想要开个食肆?” 又是几个起纵跳跃间,两人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在这之前,李莲花的这栋莲花楼,是任何人都不能靠近的。 李莲蓬心中感叹一句,转身回到莲花楼,摸摸索索,狗狗祟祟。 “何堂主,今日你可要尝尝我这火锅,说不定咱们还能合作一下。” “那李莲花呢?” 而后者,便不一样了。 说罢,很久不曾与人动手的老者,忽然笑了笑,“这也算好事,少爷能与这样的人交朋友,夫人也可放心。” 他本就知道他会无事,能够在初识时说出那样一番话的人,怎么可能会因杀了一个该杀之人,而走火入魔,丧失掉理智? 打打杀杀什么的,他本就不喜欢。 之所以动手杀人,是因为对方触及到了他的逆鳞。 李莲蓬将洗好的蔬菜摆放在小木架上, 天机堂的信箭和一般江湖势力的有所不同,他们有着独属于自己的消息传递方式。 李莲花则折身去灶台处将三天前熬制的火锅底料翻了出来,又放进锅里翻炒了一边。 江湖是个大染缸,极少有人会善终。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绕是以智力为名的何堂主,也没能及时反应过来。 此时回想起来,当时的李莲花竟然比他这个兄长看起来还要靠谱一些,因为附近围着的人在听他说没事后,都松了一口气,人格魅力拉满…… 李莲花闻言点点头,不再多问,快步朝着屋子走去。 他说的不是外伤,李莲蓬根本就没有外伤。 一顿火锅下来,除了苏小庸和李莲花之外,其他几人,包括丁十三这少年在内,都被火锅这种吃食给捕获了。 吃过饭之后,李莲蓬便单独找上何晓惠谈生意。 被他一番加油打气,何晓凤又恢复了斗志昂扬。 何堂主闻言叹了一口气,她听出了管家话中的意思。 见她疑惑,这名老者随即解惑道: 一错再错,直到变成一开始做恶的人那般,成了别人眼中的恶人。 这也是她一直不乐意方多病闯荡江湖的原因所在。 “已无碍,放心。” 只见那李莲蓬抱着她,脚尖轻轻一点,刹那间,跃至远方的房顶之上。 “这,这李公子,究竟是怎么了?” 是能够以信箭传话的。 然而,她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吃法。 “李公子?” 他这次一剑将其送走,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李莲花看向正在准备碗筷的李莲蓬,道:“阿兄,恢复的如何了?” “慢慢来,急不得。主要是我这兄弟慢热,一般人捂不化。” 因为这混迹江湖的人啊,从不把秩序规则放在心上,做人做事,全凭一个人的本心。 “若是老奴所料不差,这位李公子,含怒而去,怕是在那院子里动手杀了人,受了冲击,方才如此。” 苏小庸,以及天机堂的母子二人。 至于那人为何做恶,前者不会去细究,只管拔剑杀人。 江湖规矩,不殃及家人。 这类人往往天赋出众,身具传承,年纪轻轻便站在了世间武者的巅峰,看待事物,相对更加宽容。 经过阿兄这么一激励,怕是这几天耳边怕是又要嗡嗡嗡。 何晓凤倒是没这么多想法,她就只觉得好吃,和喜欢的人坐在一起吃,这火锅的味道就更好了。 偶有争执,动辄便是刀光剑影,拳脚相向。 李莲蓬不满地嘀咕一句,来到楼外,将手里的银子递给丁十三, 女子话音未落,便目光中充满警惕神情的男子带走。 第一百一十五章 贾钱孙李贺新年 天丰十二年,正月初一。 辰时。 宝厦商会。 扬州城,贾、钱、孙、李四大世家,今日早早于这商会会厅之中,齐聚一堂。 “那李莲蓬李公子,究竟是什么来头?各位可有知晓的?” 落座之后,贾家家主贾郅率先开口问道,目光看向的却是李家家主,李庭山。 在场只有他一人姓李。 贾家,世代做着香料生意,平日里迎来送往的达官显贵,江湖豪门,无论是人脉,还是资源,都极其广阔。 因此,这百年来,一直是扬州城的世家之首,无有变动。 当代家主贾郅,更是将这香料生意做到了宫内,三年前,还得了大熙皇帝亲笔御赐,号称:天下第一香。 青雀亦是甜甜一笑,“奴婢也是不吃的。” 总而言之,这每年的第一个月,扬州城这样的人口大城,能够让人凑热闹的地方相当多。 “钱老板出面,最是合适。” 但论家族声望,却是能甩这两个世家好几条街。 相较而言,类似风火堂这样的江湖帮派,只是城里的杂鱼,在那些有钱有势的世家大族眼里,什么都不是。 一个太子太傅,一个当朝尚书,这两人,便是天机山庄的定海神针,也是底气。 这孙家是开钱庄的,扬州这边生意人众多,但只要是做生意的,几乎都难以离开钱庄。 苏小庸这才从他手里接过,低头咬了一口,咀嚼两下,随即皱了皱眉, “恭贺诸位,新年吉祥!” 孙乐圣摇了摇头,“咱们今日要商量个章程,由谁出面,去见那李李莲蓬一面,这次据说沙海帮的人,都是这年轻人带头揪出来的,他身边似乎有很厉害的护卫,无论是打探行踪,还是动手捉人,都是这李莲蓬做的,百川院和监察司,在这个过程中,只起到了辅助的作用。” 李莲蓬见她不说话了,便盯着锅里的汤继续想事情。 初一至初七,是清水寺的斋会。 他日后想要做天底下最大的那个富家翁,就要借势,这方家和苏家,无疑是最合适的盟友。 孙家是扬州城有名的布商,传承二百余年,掌握着时下最新的纺织技艺。 孙乐圣的本意,就是让钱丰年出面。 扬州城这样的大城,每年初一都会有庙会,寺庙的斋会,道观的庙会,很是热闹。 李府。 昨日午时,沙海帮的人在囚车里游街示众,当晚,他贾家运往皇城的一搜货船便被扣押了下来。 赶马车的则是丁十三,青雀则乖巧的坐在马车车厢里,服侍自家公子。 出了城,丁十三将马车往一边停靠,等着何堂主和方多病出城,一同前往清水寺。 江南一半的布商命脉,都握在孙家的手里,是纺织业当之无愧的龙头。 何晓凤见状,有样学样,“我也不喜欢。” 扬州北城城外有两座山,分别有一座寺庙,一座道观。 李莲蓬不用想都知道,扬州城的江湖势力,和这些世家大族都有关系,它们只是这些世家大族聚集财富,巩固地位的白手套而已。 原本,李莲蓬是要从那些江湖势力入手的,像对付风火堂那般,找那些坏事做尽的江湖势力,搜集罪证,以力服人,将其铲除,继承其名下财产,壮大己身。 李庭山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闻言连连摆手,“钱老板说笑了,我李家人向来安分,我那宗族血亲,各位也都有所耳闻,尽都是一些不成器的,可出不了这等人物。” 论钱财,贾家不如遍地开钱庄,财大气粗的钱家。 “来来来,咱们大家落座罢。” 孙乐圣满头白发,尽显苍老之态,论年龄,他算是在场岁数最大的那一人了。 那样积蓄实力来的太慢了,一个江湖势力名下才有多少财产,真正有钱的是那些经营了数十上百年,尸位素飱的世家大族。 春阳坊,莲花巷。 不远处正在聊天的众人看过来,穿着一身锦衣的何堂主开口笑道: 初八至十四,是白云观的庙会。 “只有这两串么?” “不错。” 李莲蓬正在亲自下厨,给大家伙准备午饭,君子远庖厨这个规矩,在他这里并不适用。 “也好。” 亲人爱人朋友都有了,可不就是个团圆年? 这些城里的大户,平日里看着没有什么攻击性,可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却是最大的。 苏小庸下意识伸手去接,下一刻,却忽然一顿,颦眉问道: “孙老所言甚是,那小辈做事也太冲动了些,沙海帮折了这些人,定然要报复回来,到时首当其冲问责的,便是我们这些当地世家大族。” “小庸,吃糖葫芦。” 李庭山道:“我听人说,这李莲蓬和当今的户部尚书方家之子方多病,相交莫逆,也不知真假。” 这钱家,原本只是个当地的小富商,只因钱丰年的姑姑,是当今大熙皇帝的姨娘,很受先皇的宠爱,使得扬州钱家母族这边得了好处,分了扬州金矿的一成开采权,方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富了起来,成为了一方大族。 “汤来了!” 只是后来家里遭逢变故,卷入了一场江湖争斗当中,掌握着古老传承技艺的李家陶瓷匠人,死伤大半,制瓷手艺从此失传,家族没落了好些年,直到李庭山的祖父横空出世,不知从哪儿得了一张酿酒的酒方,才又重新让李家振作了起来。 “李公子这一手以气御物,实在教人叹为观止啊!” 这扬州城的各种生意,都有了世家垄断,他想要横插一脚,难如登天,哪怕是天机山庄的何晓惠,想要在此地将某一种生意做大,也不容易。 与此同时。 李莲花这个亲人。 到了初十五这一日,则是江湖人的盛典,各大江湖门派,会派人到扬州城里,举办一场比武大会,借机招收门派弟子,为期三天。 没有人知道,这半个月以来,在扬州城里搅风搅雨的他,只是为了把扬州这一溏水搅混好摸鱼而已。 “咦…好酸。” 方多病原本也想跟李莲蓬他们一起出城。 李莲蓬等他们所有人坐下,便板板正正的坐在了首位。 他开口之后,其余三人不再开口说话,静静听他说。 “且不说那李莲蓬有何来头,单说他这些时日所做之事,实在是教人一头雾水。” 这也是他找何晓惠合作的另一个原因。 有当年家族险些覆灭的前车之鉴,李家这几代人行事,都颇为低调,专心酿酒,经营酒坊,与世无争,算是扬州城四大顶级世家里的老好人。 那李莲蓬横空出世,且身世神秘,行事与所有人都不同,还与天机山庄有关系,他们这些朝中无人的商贾世家不好亲自出面,否则万一不小心将其给得罪了,怕是又是一桩祸端。 确定了人选之后,又商量了对策之后,几人便散去了。 一旁均为烧火的厨娘,一位四十来岁的大婶,看着李莲蓬娴熟的杀鱼,满脸的感叹, 这李庭山背后的李家,最早是做瓷器生意的,还是江南一代有名的青祟官窑,所出瓷器,无论是色泽,还是制作工艺,皆有古老传承在内,深受达官显贵们的喜爱。 马车里,李莲蓬变戏法也似,从身后拿出了两串糖葫芦,递给同样一身白衣的苏小庸,道: 好在丁十三已经习惯了,并未表现出任何异样,出城时,马车一路走的很稳。 辈分也大。 李莲蓬哈哈一笑,“何堂主谬赞了,小道尔,上不得台面。” “老李,这李莲蓬,莫不是你李家子弟吧?毕竟,这一笔可写不出两个李字啊!” …… 李庭山这时也接话道:“昨夜,我李家名下两座酒坊失火,损失了万斤新酿,万幸无人因此身亡。” 何晓惠是个聪明的生意人,与聪明人合作,李莲蓬要少费不少力气。 听到他的问话,开钱庄的钱家家主钱丰年,咧嘴一笑,那满嘴金牙,几乎要晃瞎人的眼, 钱丰年咧了咧嘴,“要不我去会会他?” 巳时。 “各有所长罢了,刘婶你做的菜,味道也是相对不错的。” 那些江湖势力想要动方家,就要掂量掂量了。 “平安,将这盘端出去,等我将最后这道鱼汤做好,差不多菜就齐了。” 钱丰年看了看大倒苦水的两人,眨了眨眼睛,随即嘿嘿笑道: …… 那妇人苦笑着摇了摇头,不再去看李莲蓬做汤,低头烧火。 苏小庸坐在他右手边,左手边是李莲花,对面是何晓凤,她左右手边分别是何晓凤和方多病。 动筷前,李莲蓬举起身前桌上的酒杯, 除此之外,还有文人墨客的诗会,词会,勾栏青楼艺妓的歌舞会。 方多病一家算是朋友。 孙家的孙乐圣叹了一口气, “恭贺新春!” 这马车里可是有五个人。 李莲蓬将鱼下锅,擦了擦手,随即笑道: “公子的这手厨艺,实在是让奴婢汗颜,看了公子做菜,奴婢都不好意思在府上待下去了。” 钱家则不同,朝中有人,又是开钱庄的,去找那李莲蓬最为合适。 贾郅点了点头,道:“应当是真的,我在一次诗会上远远见过他,这年轻人生的异常漂亮,言谈举止,气度不凡,据他自己所说,他来自北方,家里是做药草生意的,那方家大少爷从小体弱多病,每年需要大量珍贵药材,天机堂的何堂主当年四处寻宝药,方、李两家因此结缘。” …… 清水寺和白云观。 都是那李莲蓬,招惹事端,让他们在这新的一年,也不得安生。 “咱们大家都知道,这沙海帮,不可轻易招惹,其背后的漕帮,成员众多,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他们还掌握着这江南的漕运,其他人难以指染,一旦不小心得罪,于家族生意而言,无异于自斩一臂。” 一场丰盛的早宴,即将开席。 李莲蓬既然想要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和势力,最快的方法,就是逼迫扬州城内这些传承百年的世家,在混乱中露出马脚,然后假借外力,将其除掉,取而代之。 “我的钱庄倒是没甚损失,沙海帮的人,在我这里存了不少银子,烧了我那钱庄,损失的是他们自己。” “杀人啦!” 一路上,由于聚宝吞金辇这架马车看起来太过奢豪,故而引来了不少人瞩目。 说罢,就要将糖葫芦递给李莲蓬。 不过后来因为这沙海帮的出现,以及金鸳盟角丽谯的疯狂报复,李莲蓬改变了主意。 若是要争夺这世家之首的位置,孙家最有胜算。 吃过这新年的第一顿饭,众人相约,到扬州城外去看庙会。 李莲蓬换上了一身用料极其考究的白袍,同苏小庸李莲花以及何晓凤等人一起,乘坐那辆湳郇镇名匠打造的聚宝吞金辇,赶往城外的清水寺看斋会。 贾郅脸色不太好看,半个月前,他还和沙海帮的把头坐在一起谈生意,如今对方却成了百川院和监察司看押的犯人。 论人脉,孙家不如天下第一香的贾家。 他最喜显摆,是个不折不扣的显眼包,奈何,何堂主想让他陪着,少年忤逆不得,只能作罢。 这也是钱家能够成为四大世家之一的原因所在。 就比如天机山庄,之所以号称富可敌国,无人敢动,便是因为朝中有人。 只不过这孙家有祖训,不准孙家人做那出头鸟,家族规矩森严,每一任家主都很古板,谨遵孙家家训,只准积善行德,不可作恶,代代传承下来,倒是让这孙家之人,颇受当地人的尊敬。 那一船货物,价值近十万两,乃是他贾家近一年的收益,此等损失,若是处理不好,他家主的位置怕是不保。 就连那些行事无忌,最好闲来无事,劫富济贫的江湖中人,提及这扬州布商,也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句圣商之家。 孙家虽世代行商,却最注重声誉和名望,多行善举,造桥铺路,接济穷苦人家是家常便饭。 李莲花识趣笑道:“在下不喜欢吃甜食。” “这小辈,实在是不知轻重,害人不轻。” 其他三人都看向他,相视一眼,点了点头。 他的这个想法,和天机山庄的何晓惠一拍即合。 真细究起来,这钱家,还真算不上什么正经世家。 李莲蓬真气御物,盛着鱼汤的汤盆,漂在他身前,来到用膳的堂厅,众目睽睽之下,手一挥,汤盆便落在了餐桌的中央。 待他话音落罢,众人纷纷起身,来到这边落座。 正在这时,马车之外,忽然传来一声尖叫。 今日大年初一,本来不应该谈生意,应该陪伴家人的。 李莲蓬下山后,在这大熙过的第一个新年,就是一个大团圆年。 包括孙乐圣在内,都对那李莲蓬很不满意,觉得这人一来,便打破了扬州商界的平衡。 苏小庸这个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