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传》 第1页 [社会文学] 《青春正传》作者:张悦然【完结】 内容简介: 张悦然,1982年11月7日出生于山东济南,中国当代女作家。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4岁时开始发表作品,其作《陶之陨》、《黑猫不睡》等作品在《萌芽》杂志发表后,在青少年文坛引起巨大反响,并被《新华文摘》等多家报刊转载。其写作文风被赋予思维和才情。至今已出版小说作品有:《葵花走失在1890》、《张悦然十爱》、《樱桃之远》、《水仙已乘鲤鱼去》、《誓鸟》、《红鞋》、《是你来检阅我的忧伤了吗》、《昼若夜房间》、《月圆之夜及其他》,主编主题书《鲤》系列等。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讲师,并于2013年9月开设短篇小说鑑赏全校选修课;2017年12月,凭藉作品《大乔小乔》,获「2017汪曾祺华语小说奖」中的中篇小说奖。 第1节:不是雪国的孩子 新锐少年男作家卷 卜瑞,1986年6月出生于南京。喜欢文学,尤其是小说。喜欢金庸、王朔、苏童,觉得他们的文章很经典;喜欢崔健、许巍、二手玫瑰,觉得他们的音乐很震撼。从触网到现在已在各大小网站发表文章约三十余万字,目前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网络写手。有作品在《小作家》《中华少年写手精选》《少年文艺》《美文》《同学》《奇幻世界》《麻辣美少女》《中学生博览》等杂志发表。 圣火祭 我叫冥焰,二十年前流亡到这片雪的世界。我听这儿的人说,这是雪国,魔法世界最寒冷的地方。我才二十岁,一个很小的孩子,一个还不会说话和走路的孩子。我在这儿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一个年迈的老人将我抚养长大。他叫做沧觉,雪国中的幻术师。我喊他爷爷。 雪国成天都在下雪,大片大片的在空中飘散,然后落下,聚集在地上,凝结。铺满了地面,满目苍白,一种很刺眼的颜色。 我小的时候,沧觉总是喜欢用幻术将雪变成很多种漂亮的样子给我玩,有翱翔苍穹的潮雪鸟,有驰骋树林的独角兽,有浑身白色,在大雪中独自行走的孤雪狼。沧觉把这些雪国的动物做的惟妙惟肖。我的童年,在沧觉的爱和这些美丽的冰雕中悄悄离去。 我八十岁的时候,已经会了很多雪国的幻术。这些都是沧觉交我的。我会用手指屏蔽周围的雪花飘落,我会把雪变成坚韧无比的匕首,然后杀人。有的时候,美丽的雪也是很危险的。 一百二十岁,在魔法世界已经是成年。我一百二十岁的时候也变成了高大的成年人,头髮变的很长,沧觉总是抚摩着我那火红的长髮,说,冥焰,你知道吗,你长的很英俊,和我年青的时候一样。每次这样说,沧觉都会泛出孩童般天真的微笑。沧觉为我做了一件长袍,火红色的。在雪国里,没有人穿火红色的长袍,在整个雪国里很少有红色,更没有这种鲜艷的火红色。 我的头髮是火红色,而其他的人的头髮都是淡雅的水蓝色。沧觉也是一样。我不知道我是否属于这片雪的领域。 我曾经问过沧觉,爷爷,为什么我的头髮是火红色,而你和雪国的其他人的头髮是水蓝色? 沧觉摸着我的头髮,说,冥焰,我的孩子。你不是雪国的孩子,雪国不是你真正的家。你的家在冰火海的对面,火的世界,你是火族的后裔。 那么我为什么会生长在雪国? 那是一百二十年前一场空前的战争。火族与冰族之间。那一场战争让无数人流离失所,在硝烟和战火中,很多巫师,幻术师和占星师还有精灵们纷纷逃散。那一场战争结束后,我看见到处是倒在雪地里的尸体,有火族的,有冰族的。我在岩冰谷听到你哭泣的声音,那个时候我去岩冰谷打猎,听到了有婴儿哭泣的声音。我寻声找去,看见了你,躺在雪地里奄奄一息,你的身旁只有苍茫的雪。你被一匹火红的布裹着,还没有头髮。我知道你一定是火族的人,在战争中和父母走散。在包裹你的布里我发现了一个火焰似的铜制牌子,上面刻着冥焰二字,这个一定是你父母为你取的名字。在寒冷的风中,你被冻的奄奄一息。我把你带回了家。为你疗伤。那个时候你才一岁,一个很可爱的婴儿。我一直抚养你,直到今天。孩子,这个就是你全部的身世。你胸口的那个铜牌就是你父母留下的唯一一样东西。 爷爷。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泪流满面,不想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我不敢相信我是火族的孩子,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大片大片雪花的飘落,已经习惯了寒冷,已经喜欢上了满目苍白。我也深深的爱着沧觉,把他当作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要用我的一生去孝敬他。他永远是我最亲爱的爷爷。可是我始终不是雪国的人,我的生命不是寒冷的雪花,而是热烈的火焰。 我无法接受这一切。 爷爷告诉我,我有很强的灵力,小的时候,我只要轻轻的哭,泪水就能焚烧起来,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眼泪变成的火焰。我是火族的人,有着火族最厉害的幻术,这些幻术我是与身聚来的。这个,我和爷爷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爷爷让我去冰火海的那一边寻找我的亲人。可是我不愿意离去,离开雪国,我生长的地方,离开沧觉,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沧觉总是抚摩着我的头髮,说,孩子,爷爷也捨不得你,可是你是火族的人,无法改变,火国才是你真正的家。 第2页 爷爷,你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要用我的一生去孝敬你。我不想去找什么亲人。 孩子,你知道吗。这几年雪国的大王夔鹊一直想要要讨伐火国,听说就在这几天,冰族要队火族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为的是上一次没有结果的战争画下一个结果。分出个胜负。你必须回去,如果夔鹊知道雪国里有火族的人,他一定会杀了你。他的幻术在你之上,你无法赢他。我有火族的幻术。 他一样可以轻易的杀了你,冰族的法术是最寒冷,最残忍,最危险的,它的目的最终是要杀人。 可是爷爷,你从来不用幻术杀人。 我可以用幻术杀我想杀的一切人,可是我不愿意杀戮,我不希望看见死亡。你知道吗,冥焰?我不希望看见你死在夔鹊的手上,因为你是我最疼爱的人,一百二十年了,我们朝夕相处了一百二十年。我不忍见到这些。 雪花依然大片的飘落,空中的潮雪鸟在翱翔,仰望苍穹,我泪流满面。 第2节:我仿佛全部知晓 第2节:我仿佛全部知晓 第二天,我离开了雪国,乘着我和爷爷从小养大的潮雪鸟离开了雪国。潮雪鸟背着我在天空中翱翔,在冰火海的中央潮雪鸟开始流汗,因为下面的海水是火红的颜色,仿佛是燃烧的烈火。我知道我已经到达火国了。潮雪鸟的汗越来越多,它是雪国的动物,无法承受这些热量,只有冰族有灵力的人才能够在火国生存。火国的动物也无法在雪国生存,它们会被冻死,只有火国有灵力的人才能够在雪国生存。这一切都是规则。无法改变。 我们降落的时候,潮雪鸟已经奄奄一息了。我用冰族的幻术将它用风雪唤醒,然后再用幻术为它的体内提供雪花,让它有足够的力量飞回雪国。我让它回到爷爷的身边,如果连潮雪鸟也失去了。那么爷爷一定会无比寂寞。我决定在这场战争结束后离开火国,回到沧觉的身边,好好的孝顺他,用我的一生去报恩。 我来到火国的时候看见火族的占星师们纷纷的往大殿赶去。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绝望又有着希望,我无法理解。 在火国我满无目的的走着。我不知道如何凭着这个铜牌找到我的亲人。 我听见来来往往的占星师的谈话,他们说火国的大王冥烈就要死了,现在他召集所有火国的占星师一起为他一百二十年前走散的儿子占星,希望能够找到他,否则火国将无人继承。无人领导火族精灵去与冰族进行下一场战争。 这些和我无关。我只想早点找到我的亲人。 火国和雪国截然不同,这儿无比的炎热,如果我只是普通的冰族精灵,大概会融化在这个领域中。这儿满目鲜红,大片大片,和苍白色一样刺眼。 你是不是叫做冥焰? 这个声音低沉沙哑。我看着对面的这个老婆婆,她满脸皱纹,大概有一千多岁了,她穿着玄色的长袍,戴着尖顶的玄色帽子。我想她一定是灵力很高的占星师。 火族的一切,在冥冥中,我仿佛全部知晓。 你怎么会知道?我问那个老婆婆。 因为我是千索,火国最伟大的占星师。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为你占星,一直到现在。我知道你的一切。我知道沧觉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我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千索,她有很高强的灵力,可以一直的为我占星,而且准确无误。 我是冥焰,这次来到火国是为了找到我的亲人。 是吗?你的父亲也在找你。 你说什么? 你应该是知道的,冥烈就是你的父亲,你是火国失踪了一百二十年,唯一可以继承火国的未来的王。 这个不可能,冥烈不可能是我的父亲。 你胸前的铜牌是最好的凭据。如果你不相信,我们一起去魔炎殿。 魔炎殿是火国的大殿。 我和千索进去的时候,魔炎殿里已经站满了占星师,中间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很痛苦的人,千索告诉我,这个就是冥烈,火国的王,即将死去。占星师们早已算过,他只能够再活十天。在这十天里,他努力的在找你。 我不相信。为什么其他的占星师都不能知道我的下落,而你可以知道。 因为你的灵力非常强大,他们无法知道你的踪迹。 那么你为什么会知道? 因为我是千索,火族里灵力最强大的人,我的灵力甚至超过你的父亲。然而你的父亲从来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无法理解千索说的一切,无法理解。 千索双手合十对冥烈说,大王,火族始终是可以延续下去的。冥焰找到了。 冥烈不解的问千索,你是谁?你如何知道冥焰的下落?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身边的这个人就是冥焰。 冥烈看着我,脸上显现出喜悦的神情,说,他的确很像我年青的时候,可是我的儿子在一百二十年前和他的母亲在雪国失踪了,这么多年来,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我怎么才能知道,他就是我的儿子。 他身上有刻着冥焰二字的火焰状铜牌,这个铜牌是你当年亲手为他刻的。 铜牌,你说那个有着冥焰二字的铜牌? 我掏出了胸前的铜牌交给了千索。千索递给了冥烈。冥烈看见了这个铜牌,眼神中充满了希望,说,真的是冥焰,我失踪了一百二十年的儿子。 第3页 冥烈已经泪流满面,我知道这个是高兴的泪水。我看见冥烈的泪水也化成了熊熊的火焰,原来火族的人的眼泪是可以燃烧的。 十天后,冥烈安详的死去,在他死前,他把所有的灵力一起传给了我。 我成为了火国的王。如同一场梦境,我一直无法相信。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母亲在雪国失踪,也许是那场战争。而千索怎么会知道那么多的事情? 后来我问千索,你到底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千索对我笑,那个笑容诡异而美丽。千索说,这个你迟早是要知道的,那么我就把它全部告诉你。 你的母亲就是我的姐姐,冥烈最深爱的女人。我和姐姐都是有着皇族血统的占星师。姐姐长的很美丽,她和冥烈在火焰森林中相识,冥烈第一次见到姐姐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她。后来冥烈娶了姐姐,姐姐也就成了王妃,在魔炎殿生活。后来姐姐把我也带到了魔炎殿。我在魔炎殿里快乐的生活,有着姐姐的疼爱,我觉得很幸福。 后来姐姐生下了你,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魔炎殿里所有的人都非常的喜欢你。特别是你的父亲冥烈,他为你雕刻铜牌,还给了你很多的灵力。我也很喜欢你,成天的守在你的身边。 第3节:是一个可笑的结果 第3节:是一个可笑的结果 你出生的一个月后,冰族和火族发动一场很大的战争。冰族的幻术师几乎要攻下了火国,我们火族明显不是冰族的对手。冥烈派人把我们护送出火国,去雪国逃难。我们乔装成雪国的人,用幻术把头髮变成了水蓝色。 一路上,护送我们的幻术师和巫师纷纷倒下,他们都死在冰族那残忍的幻术之下。到达雪国的时候,只剩下了我和姐姐还有你三个人。我们在雪国艰难的行走着,后来我们的身份终于被冰族的人识破,姐姐为了保护我们死在冰族幻术师的幻术之下。 我带着你逃跑,一路上,我们被很多的冰族幻术师追杀。后来在岩冰谷,我把你放在了雪地里,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头髮,没有人知道你是火族的人,岩冰谷人烟稀少,应该没有人会伤害你,我给你很多灵力,足够你在雪国生存。然后我独自离开,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也许这样我和你才会有一线生机。 在冰族幻术师的一路追杀下,我回到了火国。那个时候火族已经击退了冰族,但是那场战争仍然没有结果。我不敢去魔炎殿见你的父亲,因为我不仅没有能力保护最爱我的姐姐,我还丢失了我最爱的你。然后我用幻术将自己的容颜变老,变成一千多岁的样子,我一直躲在火焰森林里练习占星术。这么多年我一直为你占星,终于还是盼到了你回来的那一天。 说完,千索已经泪流满面。 我知道冰族的人是多么的残忍,杀死了我的母亲和那么多的火族精灵。我无法原谅冰族的人。可是我想起了沧觉,那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无法想像,雪国这么一个残忍,冰冷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么慈祥的老人。沧觉是冰族里最好的人。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带领火族的精灵攻打冰族,是绝对不会伤害沧觉的。因为我要用我的一生去孝敬他。 一个月后,夔雀向我们火族发出了进攻。刚开始的时候,冰族的幻术师和巫师与火族的幻术师和巫师在火国的边缘地带决斗,这次的战争是上一次的延续。为的是一个可笑的结果。 火族的精灵们修养了一百二十多年,为的是这次的战争,完全的击溃冰族。 这场战争持续了十多年,火族占在上峰,冰族的很大的一部分力量被我们火族的幻术师消灭。 千索告诉我冰族的势力已经基本瓦解,我们是时候去攻打雪国了。 我决定带领火族最优秀的幻术师们去攻打雪国,为的是一个可笑的结果。为的是火族的胜利。就在我们出发的那一天,冰火海的上空尽是潮雪鸟。我知道这一定是雪国最后的反击,无数的潮雪鸟在天空中翱翔,连成一片白色,刺眼的惨白。中间有两只很大的潮雪鸟,一只的上面是夔雀,那个雪国的大王。另外一只潮雪鸟好像很熟悉。上面的那个人也仿佛认识。只是我不能确定。 这群冰族的幻术师也许是雪国最优秀的幻术师,他们有着非常强的灵力。 火族和冰族在冰火海的边缘决斗着。一直持续了十天十夜。 火族和冰族的力量几乎全部消亡。最后在魔炎殿里只剩下了二十个火族的幻术师和千索,还有我。冰族的幻术师全部在冰火海的边缘死去。 冰族只剩下了夔雀,和另外一只大的潮雪鸟上坐着的人,那个人用水蓝色的面纱遮住了脸,我无法看清他是谁,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绝望。 我知道,在魔炎殿里这将是最后的决战。为的是一个可笑的结果。 夔雀用冰族的幻术向我袭击,被我的火族的幻术轻易的化解,然后我用火族最厉害的幻术杀了夔雀,一切都是很简单。夔雀死的时候眼神中充满了满足,因为已经有了结果。 那个戴着水蓝色面纱的人拿掉了面纱。我看的很清楚,他就是沧觉。 爷爷,怎么会是你?你被夔雀逼来和我们决战。 沧觉已经泪流满面,说,孩子,不是的。我是夔雀的父亲,你知道吗? 我不敢相信,这一切,眼前的这个慈祥的老人竟然会是夔雀的父亲。那个冰冷,残酷的人的最亲的人。 第4页 不,爷爷,这一切不是真的。 沧觉哽咽的说,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是夔雀的父亲,雪国真正的大王。一百二十年前的那场战争就是我造成的,那个时候,我为了能够得到火国的土地,带领冰族精灵攻进了火国,使得火国精灵们四处逃散,被迫的离开了家园。这一切都是我犯下的罪孽,我知道这个是无法原谅的。 那次的战争没有结果。我看着无辜的精灵们在战争中死亡,我感到我犯了很大的错误,这个错误无法饶恕。 我把雪国交给了我的儿子夔雀,独自的去冰岩谷生活。后来在雪地里我发现了你,我用占星术得知你是火国未来的王。我把你带回了家,一直的抚养你,希望能够赎罪。 我知道这个是无法让我洗清罪孽的,我的罪孽是永远无法洗清的,我将在轮迴中受到惩罚。夔雀为了结果要攻打火国,我无法劝阻,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们迟早是要以敌对的角色站在这儿的。 孩子,你杀了我吧。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的心在抽搐,这个抚养了我一百二十年的老人,这个如此的爱我的老人,这个我曾经发誓要用一生去孝敬的老人竟然是我最大的敌人。 我不能杀了他,不能,永远不能,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千索在我的耳边提起我的母亲,示意我杀了他。我不能杀了他,这辈子他对我好,无法改变,这辈子他是我最爱的爷爷,无法改变。 爷爷。我哽咽了。你走吧。 孩子。沧觉用冰族的幻术把柔软的水蓝色面纱变成了坚韧无比的匕首,然后狠狠的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沧觉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孩子,我错了,你要快乐的活下去。 望着沧觉倒下的身躯,我泪流满面,泪水熊熊的燃烧起来,如同圣火一般。 我把火国交给了千索。然后我带着沧觉回到了雪国,我把沧觉埋葬在冰岩谷,我一直的住在我和沧觉从前住的那个屋子里,我要用我的一生去守护沧觉的亡灵。 第4节:拉达是只猫 第4节:拉达是只猫 拉达是只猫 黄师傅家的家庭成员是这样的:下岗在家的老婆阿莺,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小昊,一只可爱的小猫拉达。虽然家里不是很富裕,但是一家人生活的倒也是很幸福。 拉达乖巧听话,深得黄师傅一家的喜爱。阿莺对拉达更是爱的不行,每天都要抱着拉达出去散步。小昊也把拉达当成了自己的弟弟,总是把自己的那份好吃的东西分给拉达一些。黄师傅对拉达也是没话说的,天天帮它洗澡,给它弄好吃的。拉达显然成了他们家很重要的一个成员,甚至可以说,不可缺少的。 那年暑假,小昊考了一个双百,这可把黄师傅和阿莺乐坏了,抱着小昊左亲右吻的,一口一个宝贝,一口一个心肝的叫。黄师傅给小昊买了他喜欢的玩具,阿莺带小昊到比胜客好好的吃了一顿。小昊这下深刻的感觉到了知识经济的作用。从比胜客回来,小昊没忘打包一份回来给拉达吃。 拉达第一次开这种洋荤,吃完了披萨饼,开心的喵喵的直叫。 黄师傅的单位暑假组织员工去新疆旅游,每个人只要交很少的钱就可以去新疆玩,而且可以带三个以下的家属。 黄师傅一家乐坏了,阿莺和小昊就像是中了体育彩票那样高兴。拉达也很高兴,它也要跟着。 一个星期后,全厂员工一起出发,飞机飞了很久。 飞机上的这些员工大多都是第一次乘飞机,大家都兴奋不已,唧唧喳喳的聊着天,唱着歌。阿莺给拉达的脖子上栓了条红色的小步条,说,这样就可以保佑全家,旅途平安了。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机。终于到新疆了,这个距离南京几乎可以说是十万八千里的地方,终于是到了。 小昊兴奋的大喊到,新疆,我来了!拉达也在一边附和着喵喵直叫。 黄师傅的同事都觉得拉达可爱的很,你抱抱,我亲亲的。拉达骄傲极了,就像是一个受宠的王子在大家的怀抱里撒着娇。 在新疆玩了一个多星期,大家都玩的很尽兴。 返回还是坐飞机。 大家都带着大包小包的新疆特产上了飞机。大家坐定,正想闭目休息,只听见小昊喊到:拉达不见了。 这个时候众人才想到拉达不见了。小昊急的直哭,闹着要下飞机去找。阿莺和黄师傅也失了神,拉达跟了他们那么多年,感情很深。 众人都附和着难过。有的人说,这拉达可爱又通人性,丢了真可惜。还有的人说,我和拉达虽然才认识几天,但是特别喜欢它,可是丢了,哎,世事难料啊。 黄师傅和阿莺也说要下飞机去找。 郑厂长在一旁劝解说,不就是一只杂种小猫吗,丢了再买一只就行了,误了飞机可是要自己付飞机票的钱的呀,你们家三个人少说也要四千多。 黄师傅和阿莺一听到钱,便换了脸色,说,算了,一只猫,不值得。 只有小昊还在哭闹着。阿莺劝小昊说,拉达丢了就丢了,回家妈再给你弄一只比拉达更可爱的小猫。 我就要拉达吗。小昊不听。就这样一直闹着。 回去的飞机上,黄师傅一家的心情都很低落。众人也附和着。 从新疆回来,距离暑假结束还有一个月左右。没有了拉达,日子还在继续。 第5页 小昊不再闹了。因为阿莺给他买了台电子游戏机。小昊开心的玩着,似乎忘记了拉达。 再过两天,黄师傅就要上班,小昊就要开学了,暑假就要结束了。 午饭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从新疆带回来的哈密瓜,那叫一个甜,放在冰箱冰镇过后的哈密瓜,吃起来那叫一个爽。一家人开心的吃着。 喵喵。门外响起了熟悉的猫叫声。 肯定是你大姨给我们送小猫来了。阿莺兴奋的说着。自从拉达丢了后,阿莺就拜託小昊的大姨,等到她家的猫花花生小猫的时候给他们家送一只。 小昊去开门。 是拉达。小昊大叫着。 你这孩子净胡说,新疆那么远,拉达怎么回来,再说每只猫长的都差不多,怎么可能。黄师傅吃着哈密瓜不屑的道。 真的。说着小昊把那只猫抱了进来。 真的,真的是拉达。阿莺尖叫着。没错的,在飞机上我给它的脖子栓了条红布。没错的,是拉达。 黄师傅抱过那只脏兮兮的小猫,仔细的看着。真的是拉达啊,左眼是一道棕色的圆圈,身上是黑色和棕色交叉呈虎皮状斑纹,最有特色的是它那张似乎在笑着的可爱小脸。黄师傅也像是看到了神仙一样,唿喊着,拉达,拉达,我亲爱的拉达,你回来啦! 拉达真的回来了。一只小猫,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从新疆,单独的走回了南京,不管是谁看到了都会大为感嘆一番。 我要去帮拉达洗澡。小昊高兴的叫着。 去吧。阿莺也很开心。记住,把它洗干净点,还有,别把它弄疼了。 知道了。 有人敲门,随着的还有小猫叫的喵喵声。 第5节:怎么又是拉达 第5节:怎么又是拉达 谁呀。 我呀,小昊他大姨,给你们送小猫来了。 阿莺开了门。大姨一脸兴奋,抱着一只转悠着眼睛的小猫进了屋。 听说拉达丢了,正好我们家花花生了小猫,这就给你们送来一只。 我们家拉达又回来了。阿莺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什么,拉达回来了?从新疆走回来的?大姨好像不相信。 千真万确,小昊正在厕所给拉达洗澡呢! 我去看看。大姨抱着小猫和阿莺一起往厕所走去。小昊看到大姨来了,高兴的说,大姨,我们家拉达回来了。 拉达倒是很聪明,转过头来冲着大姨喵喵的叫了一声。 真的是拉达。大姨惊讶。 离开黄师傅家,大姨惊呆了,这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猫居然自己走了回来,奇,奇。 大姨回家把这事和在教育局工作的大姨父说了一遍。大姨父哪里肯相信,说大姨乱说,大姨说如果不信可以去阿莺家看看。大姨父看着大姨的样子也不像说谎,便相信了。大姨父对拉达的举动也深感惊讶。 黄师傅厂的那些同事听说拉达回来了,大家都跑到黄师傅家看拉达。大家看着拉达那个可爱的样子和好像是在笑的脸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真的是神了,拉达自己居然能够走回来,黄师傅你要走运了。大家笑着说。 有好事者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媒体。 这下忙坏了拉达,每天对着摄象机,照相机,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了。 黄师傅,阿莺和小昊则兴奋不已。他们和拉达被南京城各大新闻节目和报纸都报导了个遍。 那段时间他们成了南京城最热门的话题,拉达这个名字也家喻户晓。 那天晚上。有人敲门。 谁呀? 我呀,小昊他大姨。 阿莺打开了门。大姨和大姨父都来了。 阿莺招唿他们坐,给他们泡茶。黄师傅给大姨父递烟。 拉达呢?大姨问。 小昊,把拉达抱来。阿莺像里屋喊着。小昊把拉达抱了出来。 大姨逗着拉达,拉达喵喵直叫,那可爱的模样真叫人喜欢。 老黄啊,我们这次来其实是为了拉达的事情来的。大姨父清了清嗓子说。 为了拉达的事情?拉达有什么事情?黄师傅不明白。 是这样的。我们华局长的二夫人看到新闻里面报导了拉达的事,觉得很希奇,又看到拉达那么可爱,特别的喜欢,就整天吵着华局长要把拉达买下来。华局长知道我们是亲戚,所以就让我来和你说说。 华局长的二夫人? 就是华局长在外面养的小情人,这件事情,华局长在被吵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告诉我的。这件事情,你们千万不能在外面乱说。大姨父压低了声音,悄悄的说。 可是拉达,我们一家都很喜欢的。 老黄啊,你好好考虑呀,把拉达卖给华局长,对谁都好。拉达也可以有更好的照顾,更好的居住环境。 可是…… 而且对你们也大有好处的。华局长可是出两万啊。大姨父又压低了声音。 两万。阿莺和黄师傅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拉达只是他们花八块钱在夫子庙那儿买来的。现在居然有人愿意出两万去买。 他们似乎有些动心了。 大姨父看黄师傅还在犹豫。又说,以后你们家小昊上重点学校是不用发愁了,华局长这个教育局的大局长以后肯定会好好照顾你们家小昊的。 黄师傅和阿莺考虑了半天,同意了。 第6页 小昊又在闹,阿莺劝了很长时间都没用。最后用武力让小昊安静了。 小昊哭着说,让拉达再陪我一个晚上。 大姨父笑着说,这个小昊还挺重感情的。这样吧,拉达我们今天就不带走了,你们明天把拉达送过来,我再把钱给你们。 黄师傅点了点头。 送走了大姨和大姨父,阿莺和黄师傅既兴奋有难过,反正心中怪不是滋味的。 第二天,他们正准备把拉达送到大姨父家。这个时候又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 我呀,郑厂长。 黄师傅开了门,陪笑说,郑厂长怎么会来我们家。 就是为了拉达的事情吗。郑厂长开门见山。 拉达?什么事情。黄师傅嘴上说着,心里面想着,怎么又是拉达? 还不是刘董事长家的千金在电视上看到你家拉达,特别喜欢,缠着他老爸把拉达买下来。你也知道刘董事长多么的宠他的那个千金大小姐,所以就让我来跟你说。 可是…… 别可是了。刘董事长知道拉达有不平常的地方,所以决定出五万。 五万!阿莺和黄师傅的心都被震了一下。他们寻思着,五万呀,那是一大堆钱啊。再说刘董事长是黄师傅的最最高的上司,怎么能得罪他。把拉达卖给他,也许还会让黄师傅升职呢。可是,华局长那儿怎么办?到底卖给谁?黄师傅想,表情犹豫。 郑厂长看见黄师傅在犹豫,便说,下个星期一批下岗名单就要出来了,请你考虑清楚。 下岗,听到这个黄师傅就慌了神,连忙答应了。 把拉达抱来。黄师傅对小昊说。 拉达从里屋自己跑了出来,它仰着那张似乎在笑着的小脸,对着黄师傅,阿莺,小昊,喵喵的叫了几声遍跑了,跑出了大门。 黄师傅要去抓,却没有抓着。 拉达走了,这次,它再也不会回来了。 少年 我已经基本上记不得那所学校叫什么名字了,只是依稀记得它很小,在一个公用厕所的旁边。那儿来往的人很多,大多数人都是带着一张手纸,匆忙的跑进厕所,过了一会儿又非常满足的缓慢的离开厕所,摸摸肚子,回头看看厕所,似乎很留恋似的。所以,厕所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满好吃的。 第6节:什么叫基因变异 第6节:什么叫基因变异 厕所旁边是我们的学校,或者是我们学校的旁边是厕所,反正那个我已经记不得名字的便是我读了三年的小学。 三年级的时候我从一个很好的小学转到了这所很差的小学,原因至今不明,大概是父母之意,然后我就想,怎么这样啊?再后来又想想,如果不转到这个位于厕所旁边的学校,我也不会结识那么多的朋友,也不会后来考上一个三流初中,接着是考上一个三流高中,所以这一切都是命,父母之命。 我所在的班级是这个很差的学校里最差的一个班级。班主任是一个胸部很大的女人,她大概是姓公羊的,她和我同一时间进入这个班级,因为她刚刚毕业,我们班是她事业的开始,我相信这个也将是她一生永远无法忘记的一段时光。我们都喊她公羊老师。对于她的姓氏,我们研究了很长时间,我的同桌,一个叫做皮皮的女孩问我,她是个女的,为什么是公羊啊? 我说,这个不好说,也许是基因变异吧。 皮皮过了很长时间,才点了点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哦"。我知道她的脑子里一定充满了问号:什么叫基因变异? 其实,我也不知道。 公羊老师教我们语文,有一天她布置作业,是造句,用格外,况且,所以,失败四个词语分别造句。 第二天作业本交了上去,公羊老师批阅完毕后,说,我们班同学很有创建性思维,造句非常的不拘一格,现在我把皮皮同学造的几个句子读给大家听。 我看见皮皮的脸很红,就像是动物园里猴子的屁股。 我说,你干吗不好意思呀,老师表扬你呢! 公羊老师开始读了。 第一个是格外--公羊老师经常教育我们,字千万不要写在格外。 第二个是所以--厕所以南是我们学校,厕所以北是一个菜场。 第三个是况且--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看京剧演出,演员们表演的都很精彩,有一个叔叔在敲锣,发出"况且,况且"的声音。 第四个是失败--前天的小测验,同桌安安只得了五分,真失败。 现在变的是我的脸红的像动物园里猴子的屁股,我说,皮皮,你的造句虽然都是真实的,但是你不能把我的测验分数乱写在句子里面,这个是侵犯了我的个人正当权利,我可以向法院起诉你的。 皮皮听到法院二字,便联想到了坐牢,竟然大哭起来,说,我下次不乱写了,我下次不乱写了。 那公羊老师以为把皮皮那离谱的造句在全班朗读,伤了皮皮的自尊心,赶忙过来向皮皮赔礼,说,是老师不好,是老师不好,别哭了,别哭了。 皮皮和我面面相觑,被公羊老师这一举动搞的莫名其妙。 后来皮皮的句子在全班引起了轰动,随即颳起了一股创新造句的热潮。 再后来,公羊老师便不留造句给我们当作业了,至于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明白。 第7页 小学很快就结束了,毕业的时候,皮皮紧握着我的手说,安安,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我想,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她吗,难道…… 皮皮接着哽咽的说,你千万别起诉我。 然后我们就毕业了,皮皮因为她有创造性思维,所以考上了一所很差很差的中学。我和她差不多,但是她的学校比我的学校还要好一点。因为我的那个学校,不是一个差字可以形容的。 我所在的那个初中被称为,孕育流氓的摇篮。 第一次踏进这个学校,我就被那股强烈的气息倾倒,我想,这个学校果然人才辈出。 我遇到的第一个人才,也就是我以后最铁的一个哥们。我们都喊他二球,他的大名,至今我都不曾知道。 我上楼的时候在楼梯口看到二球,他好像在沉思,我从他的身边经过,他兇狠狠的问,小子,有钱吗? 我掏出一把刀说,没有,要命吗?那把水果刀是我削完水果后,随手扔进书包的,这是值得庆幸的,否则我不知道怎么应付二球。 他深深的一震,过了一会儿,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妈的,遇到一个硬的。 以后,我们便成了哥们,最铁的哥们。 二球和我在一个班,后来我们在班上相见,都觉得惊讶。二球说,果然是好兄弟,这个是缘分。 此后我和二球形影不离,低年级的人见到我们都很害怕,因为二球长相实在凶神恶煞,而我在二球的旁边,所以很自然的,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二球喜欢劫富济贫,他专门找那些家里有钱的,特别是当官的下手。二球说,他看到那些当官的儿女穿着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嚣张跋扈的样子,就生气。二球一般是把这一类人领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然后恶狠狠的说,小子,有钱吗?借点给大哥。这些人一般都会吓怕了,抖抖的从口袋里面掏出钱交给二球,二球一定会恶狠狠的说,我改天还你。然后这些人都会吓白了脸,说,不用了。接着二球就放他走了。 二球把这些钱拿出来供我们开销,我们会去小餐馆吃饭,路上会遇到行乞的人,二球会毫不犹豫的掏出一张十块的轻轻的放在他们的破碗里,然后二球会心情舒畅的说,这些狗娘养的有的是钱,这些可怜人却什么也没有,这他妈的都什么事。再后来,二球一定会喝的酩酊大醉。 二球最后被勒令退学了,原因是在校外抢劫其他同学的钱财,情节极其严重。 二球走的那天对我说,妈的,早知道在校内可以抢钱,我也不至于这么狼狈了。后来二球哭了,他对我说,你是我最铁的兄弟,你一定要考上好的大学,以后当一个好官,不要像那些人一样。 第7节:全当是一个纪念 第7节:全当是一个纪念 后来二球便退学了。一个星期后,他爸把他送到了外地的一个学校。从此我和二球没有了联繫。 在这个学校里,我发现的第二个人才叫做沙沙,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女孩,她和皮皮有很多共同点,最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有创造性思维。 一次语文测验,有一道题目是这样的,《聊斋志异》是清朝的()写的? 括号内,沙沙填了一个字:人。 沙沙因为这一题,而考了一个五十九分。从此我便拜沙沙为师。 记得初中的时候,教我们生物的老师是一个非常随和的老师,随和到我们可以在课堂上肆意的讲话,讲话的声音可以自由控制。 有一天生物老师发火了,说,后面讲话的同学太不象话了,你们应该学学前面打牌的同学,这样就不会吵到中间睡觉的同学了。 他的教学使得期终考试我们全班五十个人加起来没有超过四百分。 后来我们换了生物老师,这个新的生物老师极其的凶。是一个步入更年期的妇女,她的火气可想而知。 一次我们学关于河马的知识。为了丰富教学,她带来了一张河马张嘴吃草的照片。课堂上有几个人低头做小动作,不想生物老师大吼道,你们不看着我怎么知道河马长的什么样? 接下来我们一起盯着她看,一头基因变异的河马。 初中三年,我在对二球的无比惋惜和对沙沙的无比敬佩,对第一个生物老师无比同情,对第二个生物老师无比好奇的心情下毕业了。 毕业后我又很不幸的考上了一个很差的高中。目前我还在高二混着。再过几个月就要升上高三了,我知道我的少年生活也就要结束了。这篇文字就全当是一个纪念。 钟又红,1983年10月出生于江南的一个小村庄。喜欢摇滚,喜欢纯粹,喜欢旅行,还喜欢漂亮的孩子。文字里充斥着对这些东西的喜爱,对另外一些东西的排斥。在《萌芽》、《青年文学》、《当代中学生》等杂志上发表过《一种生活》等文章,获得过"文心杯"作文大赛二等奖和"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最近计划写一部长篇,希望有一天能出版。 特洛伊演义 一 实话告诉你,我说这样一个标题是为了唬你,这是一个搞文学的朋友告诉我的。我那个朋友十分之牛逼,据说写了三十万字的《关于希腊神话与金庸小说以及关于萧锋与斯巴达的相似性和类比性的最新研究成果》,给秋风文艺出版社作为重点人文书籍精心策划出版,那本书我没亲见,但听说很有意思,封面用了纯灰色,上面人物素描有两个,一个是斯巴达,用了典型的黄玉郎手法,雄壮大气,还有一个就是箫锋,用的是典型的michngelo的临摹手法,古典而富有立体肌肉感,而整体看上去又像一个珍藏的铜版画,不消说,一上市面就给文学女青年抢购一空。当然这样的场面我就不在这里累赘了,毕竟这说得我有些心理不平衡,因为我也写了三十万字的《阿喀琉斯与萧锋》,也去投稿了,但给踢出来了,让我很生气,于是我就径直去请教,方得次良方,遂从笔着此章。 第8页 按照传统的史学观点,人类是由低级到高级发展,也就是说现在的人一定比以前的人高级,现在的生产工具就一定比以前的生产工具先进。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对此深信不疑。但自从看了某某某出版社的《人类密考》以后,我就很是怀疑这些狗屁理论的真伪,因为在那本书里,考古的学者们极力描绘的是它们发现的一些关于古人类的奇特现象,比如在安第斯山某洞穴里发现一张桌子,比钢铁还硬等等。后来竟然听说一个叫查尔丹诺的法国人在14世纪就预言出了希特勒的出现、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我就越来越觉得所谓的史学家就是那些强行的把歷史关进他们固定的定律这个铁笼里的人。 在我看来,古的人类其实是比我们先进的,比如古人的喜欢在原始生态环境下自我挑战,我认为这是一个文明程度相当之高的表现,现在在文明程度非常高的北欧和美国,就陆续出现了极为少数的一类人,这些也不消我说,稍微看点电视的人都会知道,而我们社会没有原始社会伟大的区别就在于原始社会是全民越野生存大挑战,现代的是全民看越野生存大挑战,结果显示,中国是最文明的,有十三亿人在看。 下面将要叙述事情与中国无关,当然处于创作的严谨性,我还应该把中国的外延说出来,外延是包括歷史上的中国和现在以及将来的中国。 上面说了,远古的人类其实比我们更发达,后来就变得越来越不发达,然后又变得越来越发达,歷史的车论就是在一条正弦函数曲线上颠簸,我觉得着比较符合万事万物都是在变化发展的规律,也比较符合"没有人走过同一条河流"的哲语。 基本上,原始人发展到古希腊的时候,就跟我们现在差不多这样发达,有电脑,有妓女,还有同性恋。这从歷史的函数曲线图上可以看出,古希腊跟我们相隔n个正弦周期的年份。 在古希腊的不远,就是特洛伊,在我的眼里,特洛伊的城墙是用所有报废的汽车堆彻出来的,报废的汽车越多,压在上面的废车也就越多,城墙的密度越大,城墙就越结实,所以特洛伊的人都说,他们的城墙刚建起来的时候可以歷百年而不倒,一百年后可以就可以歷千年不倒,过一千年,就可以永远不倒,但是没过几年,就给希腊人攻克了,这个将在后面讲到。 那个时候,国王普里阿摩斯主张全国人民大用汽车,于是汽车成了这个城帮的第一商品,大街上行走的全是汽车,从南到北,整个汽车博览会一样。汽车的过多使用,使得特洛伊的空气污染相当严重,整个城市看上去灰濛濛的一片,犹如现在危楼的拆迁现场,灰土彰目,气味呛人!说到这里,我的那位搞文学的朋友就叫我卡住,显得很生气的样子,他认为我所描写的是不可能,还警告我说你丫的到底有没有良知,文学是一门艺术,要严谨对待,我们做文人跟做官一样,不能乱搞! 第8节:我从那里来 第8节:我从那里来 我说我是根据歷史的正弦函数性质推论出来的,我这叫做歷史数学化,相隔一个周期的歷史,通常会有相同的现象,只是人面桃花,各有各的人物。这里我要坦白交代,我大学的时候是一个理工生,平时好吃懒做,对大量的公式定理置之不理,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就是上厕所,一上就几个钟头,沉闷之余只能翻翻大部头的文学巨卷、史学珍藏、圣哲全传(这样的书也只有这个时候合适看),在那几个小时里,我沉浸在一种特殊的气味中,当然自己也不时会面红耳赤的的勐放一通,却不想因祸得福,打通了任督二脉,在文理上融会贯通,加上本人的一些牛皮功夫,竟然在一些文学青年里面混得不错,比如我写诗,标题就用《10》,单这一标题,就显示了我极高的水准,也足以把许多文学女青年给镇住得五体投地。而我这个文学朋友,根据我单方面的资料,数学考试从来没有超过10分,古时候田忌赛马,用上等马对人家的下等马,以己之长攻敌之短,噼其锋芒。我正是这样,所以当我用了歷史数学化这样一个名词的时候,我那位文学朋友立刻就给吓住了,他说我操,你丫的还真行,然后就不说话了。 不说话并不是没话说,为了显示我的才华,我把特洛伊成了灰土之城的事情做了如下解释: 众所周知,西方艺术的起源很大部分都是来源于希腊神话和圣经,而作为雕刻和美术在此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在我们现在所见的画和雕塑里,很多都是赤裸裸的人体,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中世纪"神权"文化对人体的禁锢,而文艺復兴就以此作为人文艺术的突破口,制造了艺术史上的春天。我不大同意以上的观点,根据我的研究,"文艺復兴"是对古希腊的生活方式的重新肯定,理由是古希腊人以前外出都是不穿衣服的,因为到处是汽车尾气,到处灰濛濛的一片,加上地中海来的水气附在尘埃颗粒上,产生黏附物,只要人们一出门,全身都会让那些黏附物给遮住,如同一个人穿了紧身衣一样,再加上到处是尘土,能见度底,空气沉重,出门都要带氧气瓶,只能模煳的看到一个人的线条,对于高度文明的古希腊时代的人来说,这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古希腊时代的人生活的情景应该是这样的:大家赤裸着身体,背着个氧气瓶在大街上跑来跑去,男人讨论着各个哲学问题,倡导各种艺术见解,争辩国家大事,女人关心身材,宣扬某种减肥大法,忽而会传来捷报,某某师奶在某个商场用了某种减肥茶,一个月后狂减五百镑。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古希腊那么多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同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那片土地会出现海伦这样美艷绝伦的人物,在这方面,有点像现在的韩国,不是韩国的女孩漂亮,是她们对整容大法都有交流。 第9页 在举例子的同时,我还拿出了大量的美术图片和雕塑模型给我那位朋友看,当时给出了波提切利的《春》还有米开朗琪罗的《大卫》,这样一说,他终于露出了信服的表情。 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里大规模的用思考的状态去描写城市,关于它们诸如死亡等的软性描述让我很着迷,其实他是在重复古希腊那个时代的文人属性,并不是很高杆。上面说了,古希腊时代的男人都已经能解决温饱了,全部的男人都在思考,以至在修筑神庙的时候也刻下他们思考的记录: 我是谁? 我从那里来? 我要干什么? 这就成了现在大家看到的最难解决的哲学难题。但是在这样古板的学术风气里,也会产生一些愤青,帕里斯就是其中一个! 在特洛伊的最北郊,是特洛伊农业大学,帕里斯是动物学院挤牛奶专业的学生,目前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是国王普里阿摩斯在抗击赫拉克勒长征途中留下的私生子,这将在后文中提到)。但实际上他已经不耐烦了,刚进大学的时候,他被分在牧羊专业,由于体检时视力不过关兼色盲,学院就把他分在挤牛奶专业,认为他近视,一定会在挤牛奶方面取得学术史上的突破,而事实很快就证明学院领导的英明,帕里斯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把挤牛奶专业的4年课程以全优通过,还在特洛伊的《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学术文章:《关于挤牛奶时的手势研究》、《从挤牛奶到挤人奶》…… 俗话说,天才都是寂寞的,此君在挤牛奶专业上的天才已经延伸到了对人的乳房的研究上了,而且在抚摩乳房上有重大的学术突破,这给整个特洛伊的性生活打了一针强心剂,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特洛伊都出现足不出户的景象,所有的男女都在房子里性交,而性交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又都耗费在抚摩乳房这个步骤上,那个时候,帕里斯无聊得要命,每天除了挤牛奶还是挤牛奶。偶然跟几个高中同学互发短消息,得知他们都躲在房子里抚摩乳房,而且还有一个牧羊专业的同学叫对他说你丫发明的那个乳房抚摩大法真他妈爽,我现在跟我女朋友是日以继夜,忙不过来,不过马上就要交毕业论文了,你能不能帮我去牧羊,天才帕里斯看看外面,阳光灿烂,尾气全无,人迹罕至,鸟啼莺鸣,于是就答应了他的同学,关了手机,扬起鞭子,独自牧羊去了。 由于后面发生的事情相对严重,所以我就此打断,问我那位文学朋友写得如何,顺便叫他斧正斧正,他对我隐瞒帕里斯的身份极为不满,他说一部好的作品不应该是一个鱼饵,来吊读者的胃口,而是还读者以思考,让读者认为你是写到实处,这个方面我应该要向史学家和美术家学习,人家施瓦布写的《希腊神话故事》(刘超之、艾英译)就很专业,没像你这样乱扯。我当时就辩解说这是一种新文体,现代人就喜欢这样的调侃方式,你没看秋风文艺出版社和短江出版社都给你出版的三十万字的《关于希腊神话与金庸小说以及关于萧锋与斯巴达的相似性和类比性的最新研究成果》,就是看到你在严正的时候还有点歷史的味道,江湖上说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我认为,歷史就是用来买弄的,他说我太没有良知了。我说靠,你丫就甭在这里讲什么良知了!我是文学青年,我也是人,我也要吃饭,你丫出名了就来损我!再说蔡东藩在写《明史演义》的时候还胡来呢,宣扬"神授论",歷史是人民的歷史,意思就是人民喜欢怎么摆弄那是人民的自由! 第9节:为何不算我一个 第9节:为何不算我一个 "歷史作为一种摆弄已经是很好的良知了,更为可恶的是歷史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我这样对他说! 二 上面给我介绍的那个十分牛逼的文学朋友在我们争论以后再也没有找我,还在圈内放风,说我性变态,坏我名声,当时我找了一帮黑道上的朋友,去他修理了一顿。我的以下文字就是在那个文学朋友被修理的月黑风高的晚上写的,那时侯我一边想着修理他是何等的刀光剑影,一边恶补歷史小说的写法。 在我现在的手头上,有两本书,张廷玉的《明史》和藩东篱的《明史演义》,它们的区别很明显,一个是歷史,一个是演义,但好象内容又差不多,藩某人只是把张某人的古文译白了而已,也不见得什么高杆,但我对他的作风很看好,在一连串的歷史演义中,他把自己称为小子,我认为着是一种很尊重歷史的态度,在歷史长河里,人的确是渺小的。 第一章说到帕里斯去牧羊了,还跟大家说后面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情。这可以找一幅画来说明,那幅画叫《帕里斯的决断》(judgmentofparis),作者鲁斯本,史载不和女神厄里斯在珀琉斯与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婚礼上掷给宾客一个金苹果,上面写着"送给最美的人",而赫拉、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佛洛狄忒为了要得到这苹果,决定找一个人作出判断,宙斯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帕里斯。帕里斯为了能得到最漂亮的妻子,最后把苹果给了阿佛洛狄忒,得罪了赫拉和雅典娜,这就是特洛伊战争的起源。而鲁斯本就是以此歷史背景为题材,作下了闻名遐迩的《帕里斯的决断》。 但细心的朋友会发现,那里的女神是没有穿衣服的,跟我说的古希腊生活很类似,实际上根据我的研究,歷史事实是这样的: 第10页 前面说过,特洛伊是汽车之城。时汽车脱销,供不应求,特洛伊三大汽车生产商奔屎、疯田和暴马明争暗斗,互不相让,不但在地下聘用黑帮头目,大搞圈地运动,还不时官商勾结,利用职权之便,强行销售,一时间特洛伊乌烟瘴气,国无宁日,以至民声鼎沸,怨道载天,连许多呆板的哲学家、艺术家也都愤怒了,统统赤裸身体,背上氧气瓶,在街头游行示威,要求国王普里阿摩斯严惩。近时帕里斯发明乳房抚摩大法,昔日愤怒之民众,皆藏于娇屋,享合鱼之欢,愤怒才逐渐平息。三大汽车巨头为了在商业上不落后于对手,都趁此良机,发动银弹攻势,也不免送上几个绝世美女献媚,他们这次贿赂的是欧盟主席宙斯,奔屎送上赫拉(春香楼的名妓),疯田送上雅典娜(特洛伊大学的校花,才貌双绝),暴马送上阿佛洛狄忒(某性爱杂志主编,床上工夫了得)。原来欧盟主席宙斯是个欲望强烈之人,而妻子又极为冷漠,经常在宙斯难耐之际上网聊天灌水,与网友打得火热。宙斯想软的不行就霸王硬上弓,结果被学法律的妻子一纸状令,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他犯有婚内强姦罪,勒令与妻子分居半年。其实,宙斯很早就想包个二奶了,只是惧怕河东吼狮,还有政敌,所以只好在孤寂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此时一听有美女奉上,就想全部照收,一个不落,但大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宙斯只能在上面选出一个来。这让他很苦恼,下属赫尔墨斯深知上司的爱好,提议选其中乳房最好的一个,宙斯一听,龙颜顿开,就把这个任务交给赫尔墨斯了。赫尔墨斯能攀在宙斯身旁,当然有其过人之处,此君深解民间(经常公费出差),对帕里斯的在抚摩乳房上的天才也略知一二,于是带着三个绝世美女,去找帕里斯了。 我上文已经交代,帕里斯近视兼色盲,现在他在帮他的高中同学放羊(这是毕业论文)。这位孤寂的天才人物把自己倒挂在树上,看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景,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其中的魄力。在他看来,那里是天茫茫野茫茫风吹草茫牛羊茫,这是高度近视引起的高斯模煳效果,当然还有色盲引起的黑白效果,这两种效果加在一起,就让他连一只羊也看不到。羊也是妈生的,也会逃跑,所以不到半个小时,他高中同学积累了两年的羊就跑得只剩下七八只了,而他还在那里倒挂唱歌,什么也不知道,从风中飘扬的歌声里,我们可以知道天才为什么是寂寞的: 抓不住爱情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它熘走,世界上幸福的人到处有,为何不算我一个…… 风不再吹的时候,帕里斯觉得很无聊,就叫了几声我操你妈,觉得喉咙特别爽,又叫了几声,觉得神志清醒,于是就把我操你妈当扁鹊良方一样使劲滥用,直到太阳快落山了。这时候突然在他前面冒出了一个带着氧气瓶的有翅膀的傢伙,那人就是赫尔墨斯。 我写到这里的时候,忽然有个电话打了进来,是我那个文学朋友,我拿起电话听到的他的嘲讽:我操你妈,你丫的找人来扁我,知不知道老子以前是干什么的?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丫还穿裤衩呢?快来替那几个傻逼收尸吧?后来我才知道那傢伙以一敌五,在一条宽敞的街道上从屁眼里拉出把菜刀,舞得毫不含煳,把我那几个黑道上的朋友杀得片甲不留,落荒而逃。而我那几个黑道上的朋友也回头就找我,沖我大骂,说你妈的瞎什么狗眼啊,明明是个杀猪的,却说是个文人,害我们兄弟准备不充分,连傢伙都没有带,给人打得很没有面子,以后还怎么出去混啊?我说他是个文人啊,还出了本书,三十万字呢,叫《关于希腊神话与金庸小说以及关于萧锋与斯巴达的相似性和类比性的最新研究成果》,不信你自己看看。谁知道那哥们在我说书名的时候就已经很不耐烦了,啪的一声把书从窗户里仍了出去,说你丫的少在我面前拽,知道我筐大的字也不认识。 第10节:乳房抚摩大法 第10节:乳房抚摩大法 三 作为一个文学青年,我无时不在更新自己的观念,而且还要不停的去了解一些很不必要的东西,这不是我对某个行业有意见,也不是过分的夸大了文学的作用,事实上,那种文学的纯碎时代已经过去,所以我再也不会屁颠屁颠的跟在一班纯粹的诗人后面去歌颂少女和河流,我告诉他们,我要写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我要赚钱!这使得会认识很多朋友,以上介绍的那位杀猪的文学青年就是其中一个,我并不鄙视杀猪,只是对他喜新厌旧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愤慨,杀猪那么有前途的工作放下不做,转行为文字疯狂,图个啥啊?在中国,为文字疯狂的人太多了!就以他抓菜刀的两脚丫功夫,不饿死才怪呢? 当然以上是我的想法,而且是曾经的,现在他出书了,还是三十万字的特别深奥的东东,我应该对此有点想法,也应该自我检讨一下,最后认定是因为我没有杀过猪,只上过大学。虽然我曾经在厕所里勐放大便打通了任督两脉,但还没有够出书的资格。以前绝顶的武林高手都是有奇遇的,都是从悬崖下掉下来大难不死,获得武林秘籍,无师自通,而到最后一统江湖。我缺少的就是诸如杀猪这样的奇遇,以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的文学天赋没有打开。 十年寒窗无人问,金榜提名天下知。 第11页 帕里斯以前也是这样,没人问津,自从发明了优待女士的乳房抚摩大法以后,情况就不同了,出房门下厕所都有狗仔队追踪拍摄,这次他出来牧羊,也是乔装而行,而且行动极其猥琐,像一个入屋偷盗的小偷一样,但是在叫了几句我操你妈这样的雄壮字句后,立马就像刷了蓝天六必治一样,牙好胃口好身体倍儿棒吃饭倍儿香。 远处飞来的赫尔墨斯一看前方一个高大挺拔的小伙,就知道这是名人帕里斯,于是把来意略说了一下。帕里斯一听,哇靠,有美女耶!不看白不看,不摸白不摸。稍稍片刻,就听到前方有汽车徐徐驶来,赫拉坐着加长型的奔屎6.0,显得高贵雍容。雅典娜也不甘示弱,驶着最新疯田轿dh型,流线躯体,晶亮外壳,好不夸张。当然还有阿佛洛狄忒乘的就是装饰豪华的暴马3000。但在帕里斯看来,都是三堆废铁。她们三个各有各的姿态,各有各的表情,可是却不知道帕里斯是个近视兼色盲,对她们的姿色毫不动容,只是按照赫尔墨斯的规定逐个抚摩她们的乳房。这有点像现在的服装设计师去选女模特一样,只不过是现在看重身材,宙斯看重胸部。第一个是赫拉,她出身春香楼,天下男人无不为她姿色所倾,只是眼前这小伙,对他冷漠非凡,这让她很生气,但又有点害怕。帕里斯一看她妞妞捏捏,就极不耐烦,说靠,你丫给我快点过来,别磨磨蹭蹭,我还要赶时间回去研究抚摩微生物的乳房。没趣的赫拉只好大方走过去,让他摸。一摸之下,竟然发现她的胸部竟然是假的,帕里斯说,靠,你丫厉害,挂两个面包也敢出来,我服了你。不过做人不能弄虚作假,给我滚远点,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就这样,赫拉就给踢走了!第二位是雅典娜,她出身高校,气质不凡,帕里斯用手一摸,觉得有点爽,认为那双乳房圆中带直,软里有硬,特别是她的乳头红晕,向上翘起,很符合人类的要求,认为可以盖印pass,可是手却一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下身,只觉里面圆鼓鼓的一大帮,再用力一抓,哇靠,原来是个死人妖,帕里斯当场翻身倒地,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剩余只有一个阿佛洛狄忒,也就不用摸了,径直送到了宙斯的面前,说这是最好的。 在安顿帕里斯后,赫尔墨斯把赫拉隆胸雅典娜是人妖的事情告诉宙斯,宙斯顿觉五雷轰顶,差点没晕眩过去,像他这样的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本来在家就得气管炎,那些小奸商还搞一些假货来气他,真是是可忍熟不可忍。于是乎,龙颜大怒,一纸令下,对奔屎和疯田两大汽车生产商实行单方面质量特检,得出汽车尾气超标的结论,当即勒令整顿停产,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是时暴马汽车销售一跃千里,特洛伊城墙上的报废汽车也全是暴马的牌子,层层堆上去,足足有100层楼的高度,这些让特洛伊人感到非常自豪,逢外国人就说,这是我们国家的象徵! 以上所叙述的就是鲁本斯画里所描述的《帕里斯的决断》的情景,作为巴洛克风格的先驱者,鲁本斯在画里把三个女神裸露得十分之丰满,甚至有些肥胖,这是做了拉皮条手术以及隆胸手术的直接后果,但如同我国的唐代一样,那时候的人是以丰满为美,所以大家觉得很漂亮,这样就把拉皮条和隆胸的痕迹给掩盖掉了。 写完这个以后,我认为我所要交代的特洛伊演义的第一部分已经完成了,接下来要写第二部分,初稿刚被打出,就给隔壁的女艺青看到了,她又说我太不忠于艺术,不尊重歷史。我当时无言可辩,因为他是女人,歷史是女人很男人的歷史,不是其他人的,而大体上来说,男人都不大会去可以制造歷史,所有的事端基本上都是女人挑起来的,而女人为什么挑事端呢?我想是与人妖和隆胸有关。看看歷史英雄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这样的例子就知道,作为一个已经有个很多个男人的陈圆圆来说,是什么保持着她的青春魅力,以至六军缟素呢?浪漫点的朋友一定说是爱情的伟力,当然对吴三桂这样一个滚盪沙场的中年浪子来说,这样的说法的确难以服众。所以归根结底,就是做拉皮条手术,隆胸已经变性! 特洛伊不是毁在嫉妒上,而是毁在一个人妖和一个假胸女人的手里! 第11节: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第11节: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十里长街 我十七岁的时候,对许多事情都抱着迷茫的态度,比如我一直都搞不清楚204国道到底有多长,也搞不清自己的未来路在何方。安丰中学紧紧挨着 204国道的东侧座落,那一年我从小村庄里面出来到安丰中学念高中,因为学习成绩一直在年级倒数,所以不长时间便信心全无而导致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就想入非非。许多时候我把204国道想像成一条穿由南至北穿越了整个中国的直线,而安丰中学仅仅是这条直线上的一个小点,动情的时刻我便把这想像在笔记本上画了出来:先画一只雄鸡,然后用一条直线把雄鸡割成并不等份的两半,在雄鸡肚子那儿再划上一个圈,意思那就是安丰中学。我端起笔记本看了看,接着又在雄鸡脖子的部位又画了一颗五角星--中国地图上当然是不能缺少北京的。我用心地计算着从安丰中学到北京的距离,汽车直接从安丰中学出发到达北京大概要花多长时间,毕业的时刻如果我不想被父亲因为考不上大学而痛揍一番,或者我可以选择这条路逃跑。 第12页 数学老师非常突然地从我手里把笔记本抽了过去,那个直至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的中年男人经常做这种阴险狠毒的事情。他走路的时候通常无声无息。他斜着脸看了看那图案,微笑着自言自语:王小军在学画画呢?我沉默不语,他转而又似乎突然醒悟:噢,在企图分裂祖国?他仍然微笑,但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垂头丧气地赶紧解释:没有,我就是画了张地图。中年男人的微笑突然之间就停住了,阴险毕露,极不礼貌地沖我叫嚣道:画地图?!台湾和海南岛都被你卖掉了!没出息的东西!说完一把就将笔记本甩到我桌面上,使我条件反射地赶紧向后让开了身体。之后他背着手不屑地走向了教室前面,几个同学很白痴地看着我沖我笑,让我感到无所适从。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如我不了解数学老师;同样,别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如数学老师不了解我。 翻开中国地图,你可以在江苏省境内找到两个安丰,在当地人口中我们称这两个安丰分别为南安丰和北安丰,南安丰位于东台市,北安丰位于兴化市。我这里所说的安丰即南安丰。我没有去过北安丰,北安丰与我所在的安丰相距太远,北安丰在我眼里简单不值一提。 安丰镇是个千年古镇,所以尽管它隶属于东台市,但在当地却有"先有安丰,后有东台"之说,我的安丰镇本地同学老卜曾多次非常骄傲地对我说:东台出世才几年?千年古镇总是有一些妖魅的味道的,或者按照书本的说法便是神话传说举不胜举。我十七岁那年对民间神话传说是非常钟情的,犹如在十二岁里钟情于动画片。在我到安丰中学念高中的第一年,我便按照当时的一本民间传说故事集《西瓜钓玉龙》按图索骥在安丰镇找到了几个事实存在的古蹟,如白龙池,如王家巷,如十里长街。白龙池其实就位于安丰中学操场的西侧,我十七岁那年白龙池已经沦为了一个垃圾场,但老卜说虽然那块地方非常神奇,人站到那片地方的时候尽管身体一点没有动,但却能够感到自己在往下沉。某个下午老卜带我去了白龙池旧址试图让我感觉一下神奇的下沉感觉,但到最后我什么也没有感觉出来,老卜当时也很失望地说,他也很久不来了,过去确实是有感觉的。二人败兴而归。王家巷一带据说经常闹鬼,当地有"王家巷,鬼槓丧"之民谣。(槓丧为苏北方言发音,即吵架之意。)我跟老卜也曾经在某个晚自习之后去实地考察了一番,那晚尽管我们没有遇到鬼,但那条小巷子一到夜晚确实空无一人且四遭一片漆黑,熬是吓人。偶尔从黑暗之中一条恶犬或是一只野猫穿过,轻轻一点声音也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十里长街是一条古老的石板街,南北方向贯穿于整个安丰镇,至今石板街南面地段仍然古色古香,一派古老的气息。石板街并不宽阔,一辆小轿车或者就能将道路全部堵死,整个古板街上比较开阔的几处地带就只能算是我几个路口了。安丰影剧院那个路口是安丰镇最繁华的地段之一,拐角处那个摆撞球案的地方我经常去,我就是在那里结识的丁瘸子。据我所知,丁瘸子是一个不爱家庭只爱吃喝玩乐的人,年纪三十上下,右腿残疾,堪称游手好闲。丁瘸子和我都爱打撞球,当时安丰镇最好的撞球案子就是安丰影剧院拐角那家的,我们经常在那儿碰上面,一来二去便也混了个半分熟。十里长街到底有没有十里,我至今仍然不能准确定论,但在我印象之中似乎没有,因为我所看到的就那么多的东西,就那么几个人--其中还包括丁瘸子。 夏天的下午本应该闲来无事,我应该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才对,但因为个别老师总是阴魂不散地将我们守在教室里面,且愚昧地以为体育活动在高中教学课程其实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我也只得按捺住不安分的心在课桌后面如针芒在嵴。我没有迳自走出教室去球场打球或是到街里找丁瘸子玩,其实是因为我不想伤害我的那些老师们。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伤害是相互的,我也不想我的老师们因此而伤害了我。 我自以为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善解人意。但有些下午我也确实没有善解人意过,忍不住地时候就跟老卜或是其他几个狐朋狗友扔下书本奔到球场上去了,置老师与不顾。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之中有一次打完了球之后老卜带我骑着自行车一直沿十里长街赶到了最北端--那里有一座小桥,名字我已经忘了,桥的南侧有两个十分古老的石鼓,桥的北侧是一片整齐的庄稼地。着名的民间故事"西瓜钓玉龙"就发生在那座看上去并不怎么样的小桥上。那时候小桥下面的水尽管清澈见底,但似乎并不是能够出产玉龙的地方。老卜跟我讲,小桥北面的庄稼是不可小瞧的,就是那片很小的地方能长得出一种特别的大豆来,过了204国道是绝计长不出来的。这里所说的特别的大豆是一种非常骇人的大豆,通常市面上见到的大豆不过拇指前端大小,而那里出产的大豆却个个如同牛眼珠子一般:不仅大,而且亮。老卜说,那大豆是当时皇上的贡品,老百姓都是留不住吃不上的,现在虽然能够自己留点,但因为长得太少,但都捨不得吃,用一根绳子串成串挂在家里避邪。 第12节:味道无与伦比 第12节:味道无与伦比 第13页 老卜所讲的大豆我是亲眼见过的,确实大得骇人,也曾吃过一盘,味道无与伦比。 小桥的南侧西边,有一个很小的祠堂,年久失修,但走到里面一看倒也有香火的痕迹,且积得很厚。因为那祠堂不大,所以我便开玩笑说:这地方用来避雨倒是刚刚合适。老卜当时就严肃地说:不要在这里乱说话,我们这里人很忌讳这个,小心触犯神灵,这个祠堂虽然小,但是只要进来就必须要拜神。说完他自己就跪在祠堂中间那个蒲垫子上叩了几个头,虽是象徵性的,但却是一丝不苛。我并不信神灵,但出于对神话传说的热爱,我还是也跪下去叩拜了几下,抬起头时看那神像的时候,只觉得面前的假人破破烂烂,实在不像个神的样子。那只是一尊破旧的神。 我问老卜:小桥南面有两个石鼓,北面怎么没有?老卜说:听老人以前好象也是有的,后来因为发过两次洪水,一次推进河里一个--都很灵地把洪水镇住了。小桥下面的河水只有绿得发黑的水草,没有鱼,我没有问老卜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能够想像,有龙的地方当然就不能有鱼。 那天晚上我在老卜家吃的晚饭,回到学校上晚自习的时候才想起来,我们把篮球忘在那祠堂里。老卜懊悔不已:怎么就忘了呢?我也跟着懊悔,说明天什么时候再过去拿吧。老卜说算了算了,明天去的时候可能早已被人家拿走了,那篮球也早已旧得不成样子,反正咱们还有好几个球,那篮球就不要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心中所想主要只有两件事:篮球、大学。既然考大学没有希望,不如好好玩篮球增强体质,有了健康的身体便有一切的希望。在学校球场打球很容易被数学老师堵住,那个中年男人自己也是爱打篮球的,但他也爱我们,不想我们玩物丧志,所以见不得我们在篮球场上撒野。既然没有太多的机会在球场玩球,而我又不想总坐在教室里面跟着我的同学们随波逐流,所以我就不得不总往街里面走去玩撞球。 司诺克这种撞球是非常有趣的,不仅仅案面要比普通的那种美式撞球案面要大得多,而且质地也好,不会走线。更重要的,我喜欢玩司诺克是因为这种游戏需要动脑筋思考,我喜欢这种游戏带给我的能够卖弄智慧的感觉。 丁瘸子起初并不屑于与我这种学生模样的孩子混成一伍,毕竟他已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他总应该跟年龄相仿的朋友玩得更高深些才对。丁瘸子每次在外面玩的时候总是带着孩子的,他有一个挺漂亮的小男孩,成天跟他后面混吃骗喝。那小男孩还没有到上学的年纪,但看上去却有一些早熟,说起话来总是一口大人的腔调。丁瘸子也算是比较现代的跟得上时代节奏的人,跟他那不太懂事的孩子通常以兄弟相称,还给他买了一幅小墨镜,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管儿子叫大哥。我十七岁的时候,不仅思维敏捷,而且对于除学习之外的任何娱乐活动都显得天资聪颖,丁瘸子很快就发现我的撞球的技术比他想像的要好得多,出于高手总想找人切磋武艺的那种心态,他主动地就要求我跟他比试比试。丁瘸子的球技在当时的小街上已经是数一数二的,经常跟人赌球,一块钱一分,通常一桿球都得有几十块的输赢。我是学生,没有钱跟他赌,但因为球技出乎他的意料,甚至是要比他高出一些的,所以他也就乐得跟我毫无输赢地打球。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地熟悉了起来。但尽管如此,我们相互之间的交流并不多,仅仅是沉默地打球而已,并不打听相互生活方面的事情。我是学生,他是社会青年,这两者之间也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交流的。 我听人说丁瘸子的老婆是长得比较好看的,但我始终没有见过。我也一直怀疑着,丁瘸子这样的残疾人怎么能够娶个如花似玉的漂亮老婆呢?有些不可思议。 安丰镇上有个滙丰商厦,一楼二楼是商场,三楼是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vcd刚刚出世,滙丰那时抢先一步地就将录相淘汰换成了vcd,并做了很漂亮的海报美其名曰:镭射电影。镭射电影的画面质量和音响效果都是要比从前的录相好许多的,所以很快便深得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喜欢。我们喜欢镭射电影还因为:每天晚上滙丰录相厅在正常上演两部普通电影之后,老闆就会给我们加映黄色电影。加一部黄片每人再收三块,两部就再收五块。因为滙丰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终于摆脱了黄色小说而开始接受黄色电影的薰陶。在滙丰录相厅每天晚上加映黄色电影这一事件之中,有一幕情景是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丁瘸子看黄色电影的时候总是毫无遮掩地坐在第一排,跷着他那残疾的腿,而他的儿子就坐在他的身边--那个小男孩与他的父亲几乎形影不离,看黄色电影的时候也跟他父亲一样瞪着眼睛看着屏幕,似乎专心致志。 这世上竟然连丁瘸子这样的人都有,哪有像他这样的父亲?带着儿子一块儿看黄色录相?我对此很伤脑筋。老卜说,这又怎么了……但他又始终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合理解释出来。 高中的生活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学习成绩不好得不到老师的肯定;篮球因为到高中才开始练习所以球技不算太高不可能进入球队参加比赛;打撞球看黄色电影我知道不对属于年纪轻轻不学好但我又戒不了。我就在那样的状态中等待着毕业,到那时我一定可以想办法搞到车票钱偷偷沿204国道坐汽车直达北京,从此不再往学校再回头半步,哪怕流浪街头。我不想整天跟我的老师们整天玩毫无意义的猫和老鼠的游戏,但我却无能为力。有时我想,人要是活到丁瘸子那种地步是不是也算得上是一种境界呢?整天无所事事甚至带着儿子看黄色电影,虽然被众多正常劳作的人们所不齿,但倒也逍遥自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对我的未来很是迷茫,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也因为我还认识一个丁瘸子。 第14页 就在我对丁瘸子的生活很是感兴趣的时候,有一天在街里打撞球的时候听人说丁瘸子的儿子前几天被车撞死了,之后丁瘸子也就不知了去向,很让人觉得奇怪。丁瘸子的儿子被汽车撞死是许多人亲眼看到的,因为事发地点就在十里长街那个最热闹的拐角。我曾好奇地问过一些人:那丁瘸子那个漂亮的老婆呢?那些人都说只是听说过,但从没有见过。生命是脆弱的,那时候我想,丁瘸子就那样从十里长街消失了,很多人之后都曾经提及他,但都只是说几句惋惜的话然后便作罢。他在当地并没有算得上骨肉相连的人。我依然经常到十里长街上去找人打撞球,老卜只是偶尔跟我一块儿去,因为他毕竟是有希望考大学的,每次跟我出来的时候都念念不忘要回去学习,有时大搅我的玩兴。我确实是有些怀念丁瘸子的,跟他一块儿玩撞球是真正的无拘无束。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后来有段时间我们整天做高考模拟试题,白天考试晚上也考试,似乎作为学生生活里面所想所做就只能是考试。我为之心中长期恼火不已。英语教师把试卷分发下来,然后告诉我们一个半小时之后来收卷,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埋下了头去选择abcd,我已经不能忍受。把英语试卷用双手很优雅地提了起来,尽管那纸张很薄,但我透过试卷还是看不出前面同学的身影,我在心中一声哀嘆,双手轻轻交错,把试卷撕成了两份,转头又看了看同桌那双怀疑的眼睛。无聊,实在是无聊! 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驶出了安丰中学,沿着十里长街我更加飞块的骑着,我要骑到那十里长街的尽头,去看看那座小桥,看看那桥下不可能出产玉龙的河水。那是我第二次沿十里长街往小桥的方向走,孤独一人,所以感觉十里长街真的是相当的长,石板路几乎是没有尽头的,路的两侧人家越来越少,庄稼地出现的时候前面道路两侧就始终只有庄稼地了--骑了很久很久,前面道路两侧仍然是庄稼地。我开始感觉十里长街很可能不止十里。见到小桥的时候我的心情顿时恐惧了起来,因为那地方荒无人烟,只听得见微风吹庄稼那种轻轻地"沙沙"声。而幸亏落日仍然照得大地四处明亮,我又不信鬼神,否则我一定掉转了车头赶紧返回了。 小桥下面的河水跟上一回老卜带我来时一模一样,绿得发黑。小桥南面的两个石鼓还在,我走过去仔细看了看那上面可能残留的文字,但却读不出任何所以然来。我走进祠堂,里面的陈旧也依然如故,我站在那里看着破旧的神像,感觉他的表情很难捉摸。祠堂外面风颳过庄稼地"沙沙"作响,着实令人有些心虚。老卜说过这祠堂进来就必须拜神的,所以我又就跪下去叩拜,很虔诚,很认真。我在心里想,倘若面前破旧的神灵验的话,那就让我赶紧毕业吧,赶紧脱离现在的这种生活,去打开另一种新生活。祠堂里没有声音,整个世界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那时我的好奇心占据了其它一切,我很想看看这祠堂到底有多古老的歷史,或者从这里能捡到什么古董宝贝也说不定。祠堂的木桌是古老的,我分辨不清它制造的年代。当我绕过桌子走到破旧的神像之后的时候,整个脑袋立即被惊惧充满:我和老卜上回遗忘的篮球就在那角落扔着,我们早已忘掉还有这样的一回事存在了,那时我清楚地看到那篮球上面沾着一些暗红的血迹,而在篮球的旁边,倒着一个比大神像更破旧的小人像,且已经破裂掉分不出身体的位置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确实是对一些事情非常迷茫的,比如我一直不能相信丁瘸子的儿子死去时的情形:他在大街的拐角处拍着篮球,一辆送货的汽车在倒车的时候将他挤到了房屋的墙上,鲜血渗了一地,也染红了那只破旧的篮球。 李白 李白小时候很贪玩,在这一点上他和我一样。后来他能喝很多酒,在这一点上他也和我一样。我们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他能写许多的诗,来丰富人类的精神生活,而我只能生产很多大粪,用以浇灌城市周边的菜地。这唯一的不同造就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他能名垂千古流芳百世,而我只能靠挖古人轶事骗钱谋生。 许多年以前,李白是被一个官府养起来的知识分子,类似于咱们今天的中科院研究员。不过我们都知道旧社会的小知识分子没什么地位,西汉有人说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煤万物为铜,用这个比喻来说明人生多辛苦。显然这个话对官员不适用。但如果用来形容知识分子就再对也没有了。魏晋时的嵇康酷爱打铁,就是在体验上天锻造人的快感,后来朝庭以私铸军械的罪名把他杀了,我猜真正的原因是他抢了上天的快感。 李白当初在朝庭公馆的时候享受的是三级待遇,这其中包括拿三级津贴住三级公寓骑三级毛驴看三级电影----不能看a级的,那是内参。这个事情让他很郁闷,所谓"愤怒出诗人",于是他写了很多诗,比如"二级如青天,独我不得出"(类似的诗我也写过,那是在大学里考四级,屡考不过的时候),又如"今日工资难称意,明日骑鹤下扬州",后来这句诗被人举报了,上头说他嫖娼未遂,罚了三个月的俸。此时有个姓杜的三级知识分子很同情他,说了这么句话: "不见李生久,佯穷殊可哀。世人皆欲杀,我独怜君才。"这说明了一个事实:李白常常脱掉儒生装,往脸上抹把锅底灰,拿上几个口袋,混到乞丐群中到衙门去冒领救济。于是李白非常招人恨,从乞丐到公差"世人皆欲杀"。 第15页 这个情况又让我想起我今天常常用假名给时尚杂志写爱情小说的尴尬,同事们说我庸俗,编辑又说我假清高。 李白当初是每天下午四点钟下班,但是衙门发救济是在三点,这就要求他早退。每次李白都会寻找一些正当理由用于请假,有时是採购办公用品,有时是头痛,有时是拉肚子----我对于这最后一条十分熟悉,当年上高中就常常借这个旷课。老师一直未发现,直到学期末的时候,我才在我的学生手册里看到这么一句评语:"该同学肠胃不好,须加强身体锻鍊。"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我的同学都很义气,替我保密。李白的同事也是这样,所以李白每次换上麻布片子抹上锅灰化妆成乞丐出门以前,男同事都要捐献几口唾沫,女同事都要贊助几个脚印。尽管这是群够意思的朋友,但作为一个堂堂知识分子,居然要拆开发髻撒上一头高梁花子芦草杆去装乞丐,实在也不是个光荣的事。后来李白接到上面的调令,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就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听了他这个话,同事们都很讨厌他,立刻觉得自己以前的掩护工作白干了。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知识分子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而乞丐又不一样。在那伙人中,李白有几个特别谈得来的朋友,大家经常在一起探讨艺术问题。情景就象很多年后北京的圆明圆艺术村。而且这群乞丐朋友还曾经非常够义气地帮李白拍过他们头头的黑砖,我就爱这种黑道朋友。可惜李白不够发达后又来找乞丐朋友炫耀,说:"大贤虎变愚不测,当年颇似寻常人。"这说明他很不会做人。贺知章说他"谪仙"就是这个意思,其一,谪仙不是人;其二,李白性格不好,当了神仙也要被贬谪。歷史上真正的知识分子大都如此。我们今天常常看到"知识分子"升迁,所以法国的福柯说他从没见过真正的知识分子。 关于李白的知识分子生活,我还有一些要补充的:每天早上,当朝阳刚爬到长安城上时,李白就要给一只三级闹钟闹醒----该闹钟声响有如三级地震,误差是三分钟,是以得名。 起床之后,李白要把床上陪夜的姑娘打发出门,然后开始不认识她。这就好象今天新新人类的试婚,早期叫非法同居。如果日后李白犯了事,这又叫做姘居。当然我也可以猜测这种关系是朝庭方面安排的,为的是处理知识分子的生活要求,防止他们闹事。但这也不是个好解释,因为通过古今对比我可以发现这证明了政府对知识分子的待遇降低了。从感情上我有点不愿意这么猜测。 李白每天早上要去单位坐班,在办公桌前把自己理藏在巨大的文字垃圾堆里,偶尔抬头望望墙上的自鸣鸡,拼命回忆昨天夜里的几个诗句,"…… 黄河之水天上来……朝如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翻本……五魁首八匹马……"这样的沉思总是要被头头的一声暴喝吼断:"妈的逼!大人养你们是酿屎的啊?"听了这个话,李白就会心头起火,很希望此时有人能发给他一把带执照的宝剑,可以名正言顺地给眼前这个人修理一下头皮,然后坐回原位继续工作。当然这个故事还有另两个版本,一是李白幻想自己是个神仙,吹上一口仙气就让这个骂自己的头头尿道结石;二是李白当了一个比头头还要大的头头,一声令下就有军兵上前将开罪了李头头的头头掀翻在地一顿暴打。众所周知,以上内容都不是我瞎编的,当剑侠,当神仙,当宰相的愿望李白都在他的诗句里有过陈述。这种做法在今天叫做意淫,如果你是个姑娘,碰巧又很漂亮的话,有时会发现小伙子和你说话的时候满脸通红,那么他多半是在想这些内容。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告他精神性骚扰,向他索赔。这样一来那小伙子就很吃亏,早知道看一眼也要付钱还不如去找野鸡算了。当初李白他们也是这样吃亏,在心中发泄完以后火气仍然常常不退,于是就会生出痔疮来。古往今来所有坐办公室的朋友们都有这个毛病,李白及其同事和大家一样,每逢头头河东狮吼,除了生火长痔疮之外,就得赶紧低下头去写一些给朝庭的报表。这些东西每天都有专车拉走用于生火,一举解决了包括知识分子,搬运工,锅炉工等多人在内的就业问题。换言之,整个大唐就是一架巨大的机器,尽管这台机器的运行只有一小部分是必要的,但在有些人看来,全部运行才能算牛逼。这样的人往往是掌权者,于是机器就往他们希望的方向运行。 这其中,李白就是一个不必要运行的部件,和其它所有同类部件都一样,他在每天下午哄抢完救济粮,回到家用烧硷洗掉脸上的锅底灰和手指上的墨水渍以后,都要把凳子搬到窗前,看着六点钟的夕阳,就着大道上的车马扬尘一口一口地扒饭。一边扒饭一边等待,等待着今晚的陪床小姐,等待着下个月的二级职称评审,等待着一个转运的机会,等待着那个改变他命运的外国使臣来到长安。 在长安这个伟大的城市里,象李白这类的知识分子之梦每天成百上千地发生着。这里仿佛一个出售知识分子之梦专卖店,吸引着城里城外千万人,承载着他们的期待,出售,然后降价,破产。 李白端着饭碗,坐在长安大道边看着这样的破产,看着长安黄气蒙蒙的天,留给大地一个白眼。象一条过冬的鱼,一边艰难地啃着氧气泡过活,一边用它的冷眼撞--冰。 第16页 潘晓歌,1984年11月生。迷恋魔幻文学和漫画,从小学开始写作和绘画。当时被家人认为不务正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将文字当成宣洩内心不满的工具。2001年在老师的鼓励下开始投稿,2002年头一篇小说《电子精灵》发表在《同龄鸟》上。目前正在创作长篇幻想小说《冰羽和光羽》,梦想成为优秀的漫画小说创作人。 天空游乐园 走过这一片金色的麦田,就能看到那片在蓝色天空中飘摇的鸽群的家了。鸽子说过,那里有一个叫天空游乐园的地方,而小光和小浩也一定在那里,我要找到他们。因为我是只属于他们的东西。而他们,也是唯一拥有我的人。 风沙沙地吹过,麦浪在风中翻滚,我缓缓地仰起头。一群白色的鸽子从空中缓缓地飞过,在我的脸上,投下了它们的影子。 忽然,我听到了,在麦田的尽头,传来了男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我加快了脚步。就快穿过高高的麦田,离脚步声也越来越近了,打闹声,就在面前了……! "泰迪,你……怎么在这儿?" 一个银白头髮的男孩子跟在一群男孩子的最前面。他看到了我。惊讶地对我伸出了手:"泰迪?" 第15节:我们去找他吧 第15节:我们去找他吧 "是的。"我笑了,也对着他伸出手去。 男孩子抱起我。 天空中,飘着白色的云彩。 "到家了哟,泰迪。" "小浩呢?"我伏在男孩的怀里,轻声问。 "小浩他啊,大概在午睡吧。那个傢伙就是这样的啦!泰迪,我们去找他吧。"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啊,是鸽子的家,这里是……天空的游乐园啊。"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记得我头一次见到小浩,是在一片盲黄的烛光之中。原来,我被装在一个黑乎乎的地方。然后,在一片后来被小浩称作生日歌的歌声中,我的眼前亮起来了,我看到光在我的眼前闪动。那是烛光,在一群孩子们中间,有一个男孩,他穿着一身青色的大衣,覆盖着金髮的头上戴着一顶鲜红的圣诞帽。拍着手,开心地笑着。 不知是谁,用手把我抱起来,递给了那个坐在孩子们中间的男孩子。我那时还很迷煳,只是我觉得那个坐在中间的头戴圣诞帽的男孩很特别。 "小浩,祝你圣诞快乐!也祝你生日快乐!!" "小浩,祝你早日康復!!" "小浩,要加油喔!!" 我在歌声中被那个叫小浩的男孩抱起来:"谢谢……谢谢大家。" 我觉得我的心都醉了。 那天晚上,其他的孩子都走了,只有小浩,在最后留下来。因为,这是在他的家里。他抱着我被他的妈妈赶上床去睡觉。 "我还想再玩一会儿呢。可以吗?"小浩问。因为其他孩子都叫他小浩,所以,我也叫他小浩好了。我想着。 "不行,好好休息。快睡吧。" 他的妈妈这么说着,关上了房间的灯:"晚安。" "妈妈……晚"小浩说。忽然从门外射进来的那道走廊中的光,变窄了,熄灭了:"咔。" "晚安……" 小浩似乎有点失望。他抱着我,缩成了一团。 窗户开着,月光从窗外照进来。 我被小浩搂着。他的金髮滑到额前。他用他那对明亮的蓝眼睛看着我。 "我叫小浩,你呢?" 他问我。我没想到他会问我。 "我叫泰迪。"我说出了我那个早己印在我脑子里的名字。 小浩惊讶地张大了嘴:"你会说话?……" "是啊,小浩,你好。" 我说着,对小浩轻轻地微笑。 "厉害……泰迪……你为什么会说话?" "我就是会。" "你愿意陪着我吗?做我的好朋友,陪着我?"小浩突然问我。 "嗯。"我伸出自己的手,去摸了摸小浩的脸:"生日快乐,小浩。" "圣诞快乐,泰迪。" 小浩的生日和圣诞节是同一天,我记住,从那天开始,我就成了小浩的东西。对了,我是一个玩具能,我的名字,叫做泰迪,我和其他千千万个的泰迪能一样,叫做泰迪。但是有点不同。我是小浩的东西,我是小浩的泰迪。 后来……我和小浩一起去了一个地方。小浩管那个地方叫做医院。我和小浩一起住在那里。 起先,常常有孩子来看望小浩。小浩总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可是后来,渐渐不再有孩子来了。小浩脸上的笑容也一天一天地渐渐消失了。 只有我陪在他的身边,和小浩说话,有时,也一起欢笑,一起为了某件事情嘆气。我是小浩的东西,我会一直陪在小浩的身边,我想,会这样的。在这片白色的光芒中。 一天,小浩抱着我去在医院院子里散步。春天来了。暖暖的和风在雾里吹着。这就是春天啊,小草在草坪上唱着歌。小小的五颜六色的花儿在花圃里开放了。 小浩把我放在花园的长椅上,他对我说,他渴了,去喝口水,于是,他走了。把我留在了长椅上: "你等我回来啊,泰迪!" 我在长椅上等啊等啊。可是小浩还是不回来。天色暗下来,。太阳光变成红色的了,可是,小浩还是没有回来。我着急了,可是我一个人动不了啊。于是,每走过来一个人,我就喊:"喂,那位好心人,我迷路了,能把我带到小浩那儿吗?……请帮帮忙好吗?" 第17页 可是,他们都听不到,他们都不理我,有好多人走过,有好多次我差点喊破了嗓子。可是,却没有人理我。 天黑了,我很害怕很担心,小浩为什么不回来?他不要我了吗? 正在这个时候,我旁边,坐下来一个人。是个男孩子。他一头银白的头髮,皮肤黝黑,年纪大概和小浩差不多吧。那个男孩看见了我。 他突然对着我打招唿:"呦,小熊,在干什么呢。" 我很惊讶,难道,他能帮我? "我的主人走丢了。"我说。 "啊,你会说话!"男孩像小浩一样吃惊地睁大眼睛张开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泰迪……能帮我找找我的主人吗?" 我问道。 "你的主人叫什么名字?"男孩子抱起我来,问道。那声音好温柔好温柔。 "我的主人叫……小浩。" 我说。 "啊,小浩啊,认识认识。走吧……不过,你的主人都不喜欢和我们一起玩的喔,我看他都抱着你,还以为他在自言自语呢,原来,你会说话啊。他是在和你说话吧。" 男孩说着,抱着我站起身来:"我们去找你的主人吧,泰迪。" 我感激极了。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光。" 这是我和小光相遇的过程。后来,小光带我找到了小浩。我看到小浩垂着头坐在床上。灯也没开,昏沉的月光照在他的身上。他的手上插着管子。管子的另一头上,连着一只瓶子。 第16节:像是明白了一切 第16节:像是明白了一切 小浩!我大声地喊起来。小浩勐地扭回头来,看着我,然后,勐地对我伸出双手:"泰迪!!" 小光把我送还给了小浩,小浩紧紧地搂着我,对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泰迪。 "我很担心你呢。小浩。一个人的时候,一直在想,小浩在哪儿呢?小浩为什么不来,小浩不要我了吗?" "不会的,不会的,我最在乎泰迪的,和泰迪……会永远永远在一起的……我只要泰迪就好……" "这么想可不对喔。"小光笑了,他坐到小浩的床边:"我叫小光,住在你隔壁。" 在和煦的春风里,小光和小浩成了好朋友。他们常常坐在一起,小浩会被小光带来的漫画书吸引,他们俩常常一起看漫画,然后,一起大笑起来。小浩床头好吃的东西也是他们一起分享。小浩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 可是小浩再也不能和我一起去散步了。他说,他再也不能走路了。 我有好几次,在半夜,看到小浩的眼里含着泪水。我会悄悄地伸出手,为小浩擦去眼睛上的泪,但是,泪珠有时被我一碰就滑下来。浸湿了小浩的枕头。 春天过了,夏天来了。我在小浩的身边,日子过的却并不慢。有一天,小浩显得特别地兴奋。 "泰迪,我有轮椅了,有了轮椅我就能像以前一样到处走了。很棒咧,泰迪,我们又能一起散步了。"小浩指着床边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东西说。那东西像椅子,可是却有两个大大的轮子。 我很开心。因为,小浩说,我们又能一起散步了。 小浩试了好几次,想从床上移到那个轮椅上,但是都失败了。最后一次,小浩从床上,不小心滚子下来。我也从他的怀里滑落了。 "小浩!"我叫道,小浩趴在地上起不来。房间里,忽然传来了,小浩沉重的唿吸声。 小浩哭了。 他大声地哭着,显得那么弱小,那么无助。正在这时,我看到小光沖了进来。他看到小光和轮椅,像是明白了一切。他搀起小浩。又把我抱起,塞进小浩怀里。 我说:"小浩,别哭,别哭。" 可是小浩哭得更伤心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正在这个时候,小光伸出手去,拿起我,去擦小光的脸。我的嘴巴吻过小浩的眼角,一瞬间,泪水就干了。小浩愣了。他伸手擦擦自己的眼角。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 "眼泪,原来是咸的啊。"我说。 小光笑眯眯地望望我,又望望小浩:"没事吧。" 小浩忽然一把搂住了小光,再次放声大哭。我被他们俩夹在中间,泪水滴滴哒哒地打到我身上。 他们俩的身体,都好温暖呢。 于是整个夏天,我都被小浩放在腿上。小光推着我们去散步。在散步时,小光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从一个叫天空游乐园的地方来的。" "天空游乐园?"我和小浩扭头望着小光。 "是呢,我也是从那里来的。那是个很大很大的游乐园,里面有好大好大的能同时坐一百个孩子的旋转木马,还有一直升到天空里云端去的缆车。白鸽从天空中飞过。" "我知道,我知道!"我嚷道:"我见过那缆车喔,对啊,我被装进盒子送给小浩前,就是被摆在一个大大的旋转木马旁边的。" "是吧?很大吧?"小光得意地说:"我们都是从那来的啊。在那里,还有一个大大的湖喔,湖边,是一片柔柔的金色的草海。还有一棵树。对啊,有一棵树。一棵苹果树,树上结着大大的苹果。" "以后,我们还能回去吗?"小浩忽然问。 "嗯,每个孩子都会回去的,当他们长大变成大人,他们孩子的部份就会回去,回那个叫天空游乐园的地方去。我们……都会……" 第18页 "回去的。" "那,以后,我回去的话,就在那棵苹果树下等你们,你们也要回去喔。" 小浩忽然说。 "喔。在苹果树的下面喔。我也去那儿等你们。" "我也要一起!"我嚷着。 "我要回去啰,去那里。天空游乐园……"小光忽然说,银髮在风中晃动。 "回去的时侯,跟着鸽子的翅膀走,那里是鸽子的家。"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 渐渐地有凉爽的秋风吹来。 天空褪去了深蓝的色彩,取而代之的是秋天的深红。 在这个时候,非常突然地,小光却消失了。整个秋天,小浩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总是呆呆地,或者,整天整天地蒙头大睡。 有时候,在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会看到小浩眼角亮晶晶的泪滑下来,于是,我便会悄悄地用嘴吻去他眼角的泪水。一次一次地,我品尝着小浩心灵的滋味。 冬天来了。月亮好几天都不出来。忽然有一天的夜里,小浩忽然微笑着对我说:"圣诞快乐!泰迪!" 我这才发现,原来,己经一年过去了。 一年前,我曾经被装在黑色的盒子里,送到小浩的家中。被小浩抱在怀里。 "生日快乐,小浩。"我微微地笑着说: "还记得吗,一年前,你头一次见到我。" "怎么可能忘记。"小浩淡然地微笑着问我:"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头一句话是什么吗?" "你说:『我叫小浩,你呢?』然后,我说,我叫泰迪。"我望着小浩的眼睛说。 "我们再说一次好吗?像我们头一次见到时那样。"小浩问我。 "嗯……" 我点了点头。 "我叫小浩,你呢?" "我叫泰迪。" "你会说话……?" 第17节:我在等着你呢 第17节:我在等着你呢 "是啊,你好,小浩。" 我说着,对小浩轻轻地微笑。 "厉害……泰迪……你为什么会说话?" "我就是会。" "你愿意陪着我吗?做我的好朋友,陪着我?"小浩问我。 "嗯。"我伸出自己的手,去摸了摸小浩的脸:"生日快乐,小浩。" "圣诞快乐,泰迪。" 小浩哭了。悄悄地,无声地,我看着他,悄悄地吻去他眼角的泪水。 "泰迪,来找我啊,我在苹果树下面,等着你喔。" "要去那里,?要长大吗?变成大人?" "……"小浩含泪笑了,摇了摇头。 "你要去那里?小浩……要去找小光吗?" "嗯。你一定要来啊,我在等着你呢。" 小浩抚摸着我的头,说。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永远永远。" "说好了啊。" "嗯……" "晚安,泰迪。" "晚安,小浩。" 那一夜,小浩离开了。 小光抱着我,向前跑去。穿过了大大的旋转木马。天空中白鸽滑过,我们来到了湖边,湖边长着柔柔的金黄色的草。草海里,有一棵大大的苹果树。苹果树上都是果子。 树影下,有一个男孩子,一头金髮。闭着眼睛,沉沉地睡着。忽然,我发现,在他的眼角,有一滴泪,亮晶晶的。是小浩。 小光捧起我,我伏在他的怀里,他把我放到了小浩的身边。 小浩咣咣惚惚地睁开了眼睛:"……?" 我悄悄用嘴吻去了他眼角的泪。而在这一瞬间,我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的眼睛里溢了出来。 小浩看到了我。他笑了,我被他紧紧地搂进怀里。 小浩眼角的那缕光,消失了。 "我回来了,小浩。" "你回来了,泰迪。" 我们的猫儿 窗外现在正下着冬天的小雨。 此时此刻,我仍然记着。那件事情,和之后的事情,那个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梦和我们俩手牵手写下的那个约定……不过……也难怪,现在我整天都在思考和回忆。 小苗是我的青梅竹马,一直就这样打对门地住在同一幢公寓楼里。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我是个漫迷,出生在教师世家,喜欢画漫画而成绩不佳。小苗是出生在音乐世家的才女,她喜欢拉小提琴,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 而那件事,发生在去年某个初春的下雨天。 那时我高二,小苗高一,我们打着同一把伞回家。那天天空是铅灰色的,雾气包围了整个城市。我和她走进回家必经的那个泥泞的小巷里,我拣起巷子口的砖头在水上铺路,一蹦一蹦地向巷子的深处去。泥水打湿了她的鞋子。 "小苗,我昨晚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我梦到一只黑猫和一只白猫在我的窗外看月亮。"我说。 风乍唿唿地灌进我的领口,就在这时,我们发现在巷子口那边一个许久没人居住的屋子里发出了一种令人感到莫名兴奋的叫声,是小猫的叫声。 我和小苗兴奋地凑了上去,只见在黑色的屋檐下,放着一只装电脑的大纸箱。里面伏着一黑一白两个毛球。它们那么小,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身上的毛因为寒气的原因而纷纷地竖立起来,上面沾着初春的水珠。我伸出手去,想摸摸它们,可是小苗却抢先一步把它们从箱子里抱了出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哇,好可爱哦。" 第19页 "收养他们吧?"我看着小苗这个样子,于是问她。小苗搂着那两只小猫,用脸贴贴这只,亲亲那只,折腾得那两个小傢伙喵喵直叫。 我汗颜:"喂,它们会痛吧……" "不行呀,我家不准养宠物的。"小苗摇摇头说道。 "怎么办?把它们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啊。"我伸手从小苗怀里接过一只小猫,轻轻地用手臂搂着它。它扭动着小小的身躯,伸出小小的爪子挠我的手指。小苗在我的身后,轻轻地拉了拉我的衣角:"你要把它们留在这里?这样不会太狠心了吗?" "那怎么办?"我反问她:"我家也不让养呀。" 说完,我把自己怀里的小猫放回纸箱里,又从小苗的怀里拿起另一只小猫,也轻轻地放了回去,拉起小苗的衣袖。 小苗回头看了看,又看了看我。被我拖着向前走去。 大概走了有五十多米,雨下得渐渐大起来,雨水从我们的伞沿上滑下来,打在我和小苗的肩膀上,我把伞向她那边推了推。忽然,她抬头问我:"那样好吗?把它们就这样地留着。它们会怎么样?" "也许……会死掉吧。"我说。 "你怎么嘴巴这么坏?"她瞪我。 "我只是说事实。"我回瞪她。说完,我扭头看了看雨雾里的巷子口。 "捡回去爸爸会骂的。"她说。 "是啊。"我说着点点头。 "可是,死掉的话,不是很可怜吗?" "嗯……"我点了点头。 我们对望了一眼,又低下头去。忽然我们同时转过身去,雨点溅在积水里,绽开了一圈圈的涟漪。 我们把那两只小猫捡回了家。在被骂了一顿后我们收养了它们。我给我的那只黑猫取名叫卓比,而她则给她白色的那只取名叫咪咪。 "这名字真是土死了。"我听小苗自豪地说出她给小白猫取的名字时毫不犹豫地打击她。她不服气地白了我一眼:"你还不是一样?卓比是什么意思啊。" "有部漫画里猫的名字叫卓比。"我自鸣得意地仰起头。 "全中国的猫都叫咪咪.这叫有普遍性啊!"她不服气地说着:"哪像你,一点创意都没有,还是漫画的名字呢。" 第18节:我妈叫你也一起去 第18节:我妈叫你也一起去 我不理她,总之,以后我的猫就叫卓比,而小苗的猫叫咪咪,这是没有必要去改变的事实。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卓比和咪咪也一天天地长大,终于在夏天到来时睁开了眼睛。我在上课时悄悄地偷画漫画,结果被老师叫家长来学校,小苗仍然门门考试排年级前十名,在学校音乐社团里是人人称慕的小才女。我自我感觉我的漫画水平很高,除了会画漫画之外还会用电脑敲些似是而非的文字,所以常自称天才。家里人讨厌我的自负和不务正业,常常给我泼冷水。春天在这样迷濛的雨水的气味中,悄悄地过去了。 初夏的一个傍晚,我一个人在教室里我靠走廊的座位上涂抹着几张被我称为人物设定的东西,那几张纸上画着两只猫,一只白猫叫咪咪,一只黑猫叫卓比。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女孩叫小苗,男孩没有名字。 "你在画什么?"小苗忽然出现在窗外,她怀里抱着小提琴箱,显然,是刚刚结束了她的社团活动。 "不告诉你,是我的一个大计划!"我忙把桌上的那几张画稿盖了起来,扭头对小苗诡异地笑:"有何贵干?" "没事,想来看看你干什么,我肚子饿了。"她咧开嘴笑道:"你也没吃饭吧。" "嗯,没吃。"我答道。 "放学去我家吃宵夜吧?我有事和你说。我妈叫你也一起去。" "你妈不是老说我功课不好吗?"我哼了一声。 "你怎么这么记仇啊?我妈还说你只要多用点心,一定能考上中央美院的。"她笑道:"你来吗?" "到时候再说吧。"我装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小苗伸手扯了扯我盖住画纸的手臂:"你画的什么呀?让我看看。" "今晚再让你看,还没画好呢。"我对她扮了一个鬼脸:"你要保密,不让你老爸老妈知道。" "是!"她站直身体,对我行了一个礼,转身跑掉了。她的长髮扎成了马尾辫,跑起来一甩一甩的。我松开了被自己盖起来的那几幅画,望着上面的图发愣。 我花了一个晚自习的时间偷偷地画完了我的人物设定,放学的时候,小苗来找我。我们便一起回家,天空中的风渐渐变成了无形的存在。我们俩穿过十字路口,我低下头,望着我们的影子在灯光之下化成了两个十字星,车灯晃过,我们的影子顿时被拉长了,重叠在一起。到了小苗家里,我掏出了我的那几幅画,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小苗。小苗的妈妈把宵夜端了上来。跟我寒喧了几句后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小苗抱着她的咪咪来了。 咪咪显得越发拥有高雅的文化气质,它正在小苗的怀里舔着自已的爪子。看到我,立刻从小苗怀里跳下来,跳到沙发上,在我的膝盖上蹭来赠去。 "哈,它喜欢你呢。" "哼哼,我是人见人爱,猫见猫喜欢嘛。不过,它的脸长得越来越像你喽。"我笑道,从书包里掏出那几幅画稿,递给小苗:"看,我做的人物设定。" 小苗愣了一下,接过我递上去的画稿一一翻看,过了一会儿,她可爱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真漂亮,什么时候画完?" 第20页 "还没开始呢。"我挠挠后脑勺。 "我回来让我看啊,过去从来都没看到你认真画完一个故事。"她说着,双手把画稿递给我。我呆了一下:"你什么意思?要去哪啊?" 她兴奋地告诉我,学校和义大利的某音乐学院结成友好学校,要送两个学生去义大利深造,而其中一个是她,我感到十分高兴,为她能拥有这样的一个机会而感到开心,但是同时,我却又有点悲哀,淡淡地说不上为什么,我想是我太羡慕了吧。这么想着我又羞愧起来了。 "什么时候走?" "明天晚上。" 我点头笑道:"你去吧。回来我就画好了,那时候发表在全国有名的漫画杂志上,我也可以赶上你啰。到时候再让你看。" "好,半年后我回来时,希望你有能力考上你喜欢的大学。我们邮件联繫啊。"她伸出右手的小手指:"打钩钩。" "……"我也伸出了小手指。我们俩像小孩子一样晃动着牵起来的手,然后,在松开小拇指的时候,互相勐地顶了对方的大拇指一下,继尔放声大笑。 第二天,我没和小苗一起上学,我一个人去上学,一个人画画,一个人回家,之后,也没有再见过小苗。学校里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夏天的生活在蝉鸣中开始,又在秋风中渐渐隐去。这个波澜不惊的暑假过后,我升上了高三,也终于把我的那部漫画画完了。那部短篇叫做《我们的猫儿》,故事中的主角是小苗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男孩儿,在完成后,我把稿子复印了好多份,分投到不同的漫画杂志社去。我想我画的也算得上档次吧,总会有人看上的。 网上的邮箱里,塞满了我和小苗互通的邮件,她说她在那边的生活很充实,并且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大家对她很好。我说,那篇漫画完成了,我真希望她快点回来。她问我她是主角吗?我说是的。 第二天,她的邮件只有一个字,不,应该说是有三百六十五个一样的字,那个字是"哈" 那封邮件的结尾,有一句话:"那你呢?" 我没有立刻给她回信,因为我想要想一想再回答,结果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眠,卓比在我的身上走来走去,之后好不容易睡着了却总梦到我和她一起拾到卓比和咪咪时的情景。 学校第三天体检,其中包括x光,我在完成检查后和其他同学一起把体检表格交了上去。谁知道晚上爸爸忽然来到了学校,来到我的窗边,我正用英文课本盖着漫画书细细观摩学习,心中如临大敌的我忙用书把漫画给盖了起来。但爸爸却没有在意我慌张的背后到底有什么不良行为,相反,他神情紧张地和老师一起嘀咕了几句,就要把我带走,老师想了想,也跟我们一起走。我觉得他们的神情不对,于是悄悄地问爸爸是怎么了。 第19节:那么天才那么帅 第19节:那么天才那么帅 爸爸沖我笑,笑得我心底发凉。 他们带我去了医院,在完成了一大堆检查后己经是两点钟。我意识到我的身体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两天后,爸爸妈妈告诉我,我得了骨癌。一时间我的头脑一片空白。我转过身去,告诉爸爸妈妈我累了,要去睡了。 坐在床上,我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放进一片平日最喜欢的动画歌曲cd,戴上耳塞,天籁一般的孩子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的心也听到了那美丽的旋律,其实,平时我的心也在听,只是没有今晚听得这么清楚。 邮箱里是小苗带着笑脸的跃动的彩色文字,一边描述着她在义大利快乐的生活,一边问着我:"为什么不回答呢?你是不是主角?" 我想了想:"不是,我哪有男主角那么天才那么帅?" 正在这时,卓比挤开我的房门,跳到我的床上,沖我眯起眼睛喵地叫了一声。我想了想在我的邮件后面加了一句:"p.s:我们的猫儿很好。" 正在这时,我感到我正在敲打的键盘湿了。在我按下发送按键时,整个世界都己经溶化在我的邮箱中。 那一夜我梦到在我的窗外,卓比和咪咪一起看月亮。 之后的一个月,我的生活仍然没有一丝波澜,只是每个星期去两次医院罢了。我仍然在画画,忽然,我在月底时收到了五家漫画杂志编辑的退稿通知邮件。我哑然失笑。 我去医院,医生坚持要我住院治疗,我顺从了,那天夜里,我的右臂疼得死去活来。我在注射了止痛剂后由左手打开电脑,只见邮箱里有一句话:" 我们的学习结束了,我明天回家,飞机会在上午十一点到达机场。你能来机场接我吗?我不想告诉我妈妈,要让妈妈surprisedandpleased。" "你等着吧。"我用左手敲打着这么几个字。完了还用左手一点点地描了两只小猫的头像,一只黑猫,一只白猫。按下了发送键。 第二天,我的病症好像全好了。和爸爸一起从医院出来,坐在计程车上时我小声地问爸爸,卓比好吗?妈妈怎么样? 妈妈很好,可是卓比走了,和咪咪一起走了,大概是去找你和小苗了吧。爸爸对我说。 我呆了一下。爸爸接着说。 "以前还常常在夜里看到卓比和咪咪坐在你的窗台上呢,好像在看月亮一样。" 沉默了一会儿,我抬起头: "爸爸我想去机场。" "去干嘛?" 第21页 "小苗回来了,我得去接她。"我低下头:"我说过了要去接她的。" 爸爸想了想点点头,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望着那一座座像是要把人吞没一般的大厦,城市的阴影里,阳光从阴云中悄悄地露出笑脸。 我和爸爸一起在机场等着,期待着小苗什么时候能出现在涌出机场的人流中。渐渐地,我困了,闭上了眼睛。 冬天来了。我忽然想。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窗外正沙沙地下着小雨。我的房间里很暗,响着一支我很喜欢的动画片的主题曲,是一首用小提琴演奏的曲子。我的眼角又湿又痛,望着窗外。透明的玻璃泛着不可思议的光,这种感觉像在某部漫画里出现过的场面。 窗上的窗棂,像交错在一起的十字架。我缓缓地爬起来,右肩仿佛已经不存在了,我麻木的触觉从右手的中指上一点点地绽开。缓缓地把头扭向窗下,在窗下的桌子上,摆着我夹起来的整整齐齐的漫画手稿。 我自嘲地笑笑,从床上爬起来,缓缓地走向房间的门,拉开了门。我看到爸爸在客厅里闷闷地抽着烟,妈妈一言不发地捂嘴坐着。客厅里烟雾瀰漫。 "臭死了。"我抱怨道。爸爸这才注意到我的存在,他沖我疲惫地笑笑,把烟按进菸灰缸里。我走进客厅:"小苗呢?她该回来了吧?爸,你接到她了吗?" "没……她要晚点才回来,学习期加长了,大概还会被留在义大利进修呢,你看看人家,多努力啊。"爸爸忽然用一种我许久没听过的语气教训起我来。我却释然了,走到妈妈身边坐下:"喔,这样啊,真好。卓比和咪咪回来了吗?" "还没呢,它们真像你,一天到晚就知道贪玩。"妈妈说着笑了。 "我……想去学校。"我说:"以后我不贪玩还不行吗?" "学校放假了。"爸爸应道。 我点点头:"我…………不用高考了吧?" 沉默了一会儿,爸爸问我:"你想住在家里还是住在医院?" "我不要去医院,你们不准送我去医院。我讨厌消毒水的味儿。" 说完我抬头看看天花板,头又有点晕了,于是,我站起身,走向自已的房间,那首冗长的主题曲还在响着。 我回到床上,打开电脑。敲开邮箱,希望看到小苗对我抱歉的话语。她一定还不知道我生病了呢,不过,这样才好,爸爸妈妈和她的妈妈一定不要告诉她才好。即使到了最后,我也希望过去那个自信到自负、快乐的我在她心中存在到最后。 "您有『0』封新邮件。" "小苗,卓比和咪咪离家出走了,还记得我跟你说的吗,我梦到卓比和咪咪坐在窗台上看月亮,是真的哦,卓比和咪咪都长大了,他们在窗台上看月亮呢。现在,他们在一起一定很幸福吧。你在听吗?" 发送。 我在家住着,房间里堆满了妈妈和爸爸帮我买的漫画杂志和动画片。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每天都给小苗发新邮件,但是,我的邮箱里永远都是: "您有『0』封新邮件。" 第20节:天空闭上了眼 第20节:天空闭上了眼 我仍然每天都给小苗发邮件,我还学会了用左手画画,虽然画的不好。 一个月过去了。 小苗没有给我任何回音。也许她很忙吧,也许她生病了?也许她……把我忘了?还是邮箱被封了? 我仍然每天早上醐过来就看书和动画片,到了晚上八点半时接着发邮件。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圣诞前夜,我收到了一封圣诞贺卡,寄件人是我们班上比较要好的同学和我在学校里的全体死党。邮件很长,内容我记不清了。最后,我看到这样一句话: "代表小苗祝你圣诞快乐!"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像停止了跳动一样。望向窗外,我看到有白色的尘埃正从天空中飘下来,落在我的窗台上,一点点地积攒着它们转瞬即逝的希望。我费尽全力下了床,走到客厅,恳求爸爸让我给小苗打个电话。 "她有电话的,爸爸,去问问她妈妈好吗?去问一下小苗在义大利的电话好吗?" 爸爸妈妈都沉默了,我愣在那里。 "小苗的飞机在那天……发生空难了。" 我打开电脑,敲开邮箱:"您有『0』封新邮件。" "你听到吗?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是主角,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发送。 我夹整齐的画稿被从窗上浸进来的雪水打湿了。我放声大笑。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卓比和咪咪坐在我的窗台上,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月亮。 天空闭上了眼。 海之怜歌 我从小生活在这座水族馆中。我的父亲就是这座水族馆的馆长。很小的时候我就会被那些海洋中的精灵所吸引。当我6岁生日的那天父亲牵着我的手走进水族馆最黑最深的走廊。 走廊的尽头是一个秘密的房间。蓝色的水族缸,封闭的天花板上方就是大海。一层厚厚的玻璃隔着我和她。她有着一头半透明的海浪般柔软的蓝色长髮,迷人的脸蛋,比大海还要深邃的眼睛……轻纱般柔软的鳍在水中飘动,一个人鱼的女孩子…… 我惊讶地趴在玻璃的这一边,而她则趴在玻璃的那一边。我的小手和她的小手并在一起,中间隔着那层厚厚的玻璃。 第22页 "这是你的生日礼物。"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照顾她。" "只要你爱她,她就会和你一起长大。只是不可以打开那个闸门,还有。"父亲用手指了一下水族缸边墙上的一个手柄:"拥有一件这样的生日礼物不可以让其她人知道。" 6岁的我因为得到了这件生日礼物而欣喜若狂,我答应了父亲,绝不会告诉任何人我拥有一条人鱼。 我趴在水族缸边,脸贴着缸壁。透明的水中,已经是少女的她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摆动她长长的尾鳍,柔软的长髮在水里浮动,有时会遮住她可爱的脸颊。她沖已经是少年的我笑着,那笑容甜美得令人痴迷。 然后她悄悄的伸出手按到玻璃上,我的手和她的手并在一起,隔着那一层厚厚的玻璃…… 她没有名字我也从没有告诉过她我的名字。我觉得那没有必要。因为我的心中只有她,而在她的心中绝对不会有一个男孩比我更爱她。十年来,我从来不曾对别人提起她。因为我从单纯的执行自己对父亲的承诺到现在,已经懂得了人心险恶。人鱼的存在只能是秘密,否则我和她就得分开。 我不能没有她,而她也一定不能没有我。她在我的面前,由一个女孩长成了少女,而我也从一个男孩长成了少年,今天是我16岁的生日。 我从水族缸旁边的梯子爬上缸顶的平台,我站在上面对她伸开双臂,她笑了,摆动着长长的尾鳍向我游过来,她的上半身探出水面时溅起了一片水花,打湿了我的外套。于是我索性脱下外套,这时她伸出温暖的双手握住了我的脸颊,忽然滑回到了水中……在我的脸上留下了那两抹温热的水痕。我呆呆地望着她,于是她也从水中调皮地眨着深蓝色的眼睛,向上望着我。 从平台上可以看到大海,天花板上方就是海水。蔚蓝的海水在阳光下经常泛起神奇的光斑。这里和大海,只隔一层厚厚的玻璃。 她从水中跃起,探起身子,她不会说话,只是用她深深的眸子望了望我,又望了望玻璃的那一边。这房间本来就处在海平面以下,只要打开这个闸门…… 我不禁这么想。 她就可以离开这,回到大海里去。 "你想出去吗?"于是我轻声地问她。 她望了望玻璃那边阳光下的海水,无限地延伸向远方的海水,阳光从海面上射下来,幻化为一道道摇曳的光柱。 她用力摇摇头,望向我。 的确,你太娇嫩了,根本不适合外面那个世界。人类污染了海水,无数生物死于非命。 我要保护你。我这么想着右手撩起她的一缕长发。 不过如果你点头我,该怎么办呢?…… 她很单纯地笑起来,伸出双手搂住我的脖子,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湿漉漉的发在我抚摸她的手臂旁散开。海水浸透了了我的手臂。 晚饭时,父亲和我面对面地坐着,他对我举起盛满鲜红葡萄酒的高脚杯。我表情愉快地望着她,她对我说:"儿子,16岁生日快乐。" "是,谢谢爸爸。"我举起自己盛满了橘子汁的马克杯。 "我将科学院公布了你的事。"放下杯子之后,父亲仍然笑容满面地说。 "什么事?"我觉得奇怪,我有什么好跟科学院公布的吗? "今天在学校怎样?"父亲叉开了话题。 第21节:你那里难受吗 第21节:你那里难受吗 "一般而已。" "人鱼的事。"父亲笑:"我向国家科学院公布了你培育人鱼的事情。后天他们会来人考察。" "你不是不让我说出去的么?"我感到自己的心口顿时一空,吃惊地抬头瞪着父亲。 "他们会给我们一笔钱,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对水族馆……" "够了,你把她卖了的话,干脆把我也卖了吧!!" 我站起身来,摔门而去:"砰!!" 在玻璃的这一边,我注视她,她仍然快活地在水里游来游去。渐渐地,我却不能很清晰地看到她,而是看到了玻璃上我自己的影子。 她游到我的面前,不安地看着紧紧地锁着眉头的我,我呆了,苦笑了一下。转身爬上了缸顶平台。鞋子踏过玻璃制成的缸顶。发出哒哒的声音。她从水中探起头,对我皱皱眉头。 "……" 我笑笑,可她还是摇摇头。我的头脑一片空白,茫茫的望着她。 "……"她焦急地用手指指自己的胸口,难过地皱起眉。我睁大眼睛:"你……你那里难受吗?" 她点了点头,我默然了。 正在这时,她悄悄地闭上了双眼。轻轻的抿起双唇。我的脸微微一热,看到她的脸上泛起了一线绯红。莫名地,我也闭上了眼,伸出手握住她那湿润的肩膀。抿起双唇,向她贴近,同时…… 有什么东西从我的双眼中溢出,滑过我的脸颊,一直淌进我的嘴里。 "你别太喜欢这条鱼了,她是无法回报你的。"父亲的声音冷冷的响起。我勐然惊醒,睁开自己模煳的双眼,我看到父亲站在房间的门口:"你们完全没有共同点。" "不用你管!"我用突然间变得干涩沙哑的声音沖他大吼。人鱼吓了一跳,有一种恐惧的眼神望着我。 父亲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房间。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刚才那一滴泪水,滑进我嘴里泪水的味道,又咸又苦,就和……和海水的味道一模一样。 第23页 夜深了,我的双脚泡在水族缸里。我听不到除了我唿吸之外的任何声音。紧紧地闭着双眼,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种幻想,我好想也和人鱼一样,跳进水里就不知道一切。但是是不是这样,我自己并不清楚。 忽然,我听到一声清脆的爆破声,像是在电视中常常听到的那种声音,好象是枪响…… 人鱼从水中探起头,惊恐地望向房间外面黑暗的走廊。我从水里说缩回脚,把她们套进了我的鞋里,站起身。 "……"裤脚被拉住了。我低下头,只见她用力地拉着我的裤脚。对我又是摇头又是摆尾。 "我很快就回来。"我俯下身,被她轻声说:"放心吧,一定没事的。" 她听了将信将疑地松开手,我从水族缸顶上来到了地面,扭回头去,看到她默默地趴在玻璃的那一边,注视着我。 我无言地走出房间。 穿过漆黑的走廊,我嗅到了一种我过去从没闻到过的强烈血腥味。让人不寒而慄的气息从走廊的拐角处传来。我感到心里没底,于是悄悄地从拐角处向外瞅去,忽然间我看到了一个浸泡在暗红色液体中的人体。我认出他我父亲的助手,晚上常常来检查水温。可是…… 我心中一悸,移动双脚后退,顿时间我感到某种质感粘稠的东西沾在我的鞋底上,同时一道手电筒的光束射向我,我吓了一跳,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正在我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黑影从水族馆上层的展厅走了下来,她的脚步很轻,手里拿着电筒。我屏住唿吸,她单手举起了一个东西……一声清脆的枪响,我听到了一阵疾风划过脸颊的声音。 鲜血溅开,我感到自己无法自制地喘起气来。她们一定是知道了人鱼的事,想来把抢走…… 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不好的想法,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我得保护她,如果我死了,她就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在她的世界中,只有我一个人。 一、二、三!我在心中默数,不顾不断靠近的黑影。我转身就跑,正在这时,我又听到了一排连续刺耳的枪响。我的左肩勐的向上一扭,男人高声叫喊的声音响起:"那个小孩在这儿!" 果然,他还有同伙……我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而她们是一大群身材魁梧的强盗。我加快了脚步,但是总觉得自己的左臂不对劲,麻麻的。紧迫杂乱的脚步声逼在我的身后,她们为什么不再开枪?难道我有什么用么? 穿过漫长漆黑的走廊,我回到了人鱼的房间,转过身去关起最外面的防盗门,反锁;然后又已更快的速度关起了里面的那层防弹玻璃门,用力一拧把手,我心力绞粹地跪倒在水族缸前。 左臂好痛……痛得快要断开了。 我用右手捂住左臂,往水族缸望去,她伏在玻璃上,惊恐地望着脸色一定十分吓人的我。我心中一紧,缓缓地站起身,伸出右手,像十年前一样,像这十年间我们不断重复的一样,我的手和她的手并在一起,中间……隔着那一层厚厚的玻璃。 她却笑了,笑得那么迷人。我摇晃着退到墙边,在玻璃上,留下了我的一个血红的手掌印。我仰起头,倚着墙滑倒在地,身体碰到了那个墙上的手柄。 踢门的声音,电钻的声音,杂乱的笑声,防盗门在骂娘声中轰然倒地,我的眼睛一阵模煳……死定了…… 水花飞溅起来,海浪一样的长髮散开,人鱼拖着水花从水族缸中一跃而出,绯红色和金色编制而成的鳍拍到了地板上,她摔在我的面前,摇摇头,蓝色的长髮泛起了一种神奇的光,向我挪了过来,在水中轻巧自如的鱼的尾巴在空气中显得十分地笨重。但她仍然十分努力地移动着,不停地……不停地……脸上挂着那一抹带水的笑迹…… 第22节:将来也不会改变 第22节:将来也不会改变 我勐地伸出右手,搂住了她。海水和我的血混合了。她扑进我进怀里,长发泼到了地板上。 电钻刺耳的声音停住了:"小鬼,和我们合作吧,我们也不想杀你。" 防弹玻璃门外,男人笑道,好像他是主宰世界的神,要给我永远都不会得到的恩赐。我没有回答,低下头去了撩起人鱼的一缕长发,自言自语道:"永远不。" "喜欢你。" 人鱼闭上双眼,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甜美的声音从她微微颤动的嘴里传来,这是我从来没听过的声音:"我喜欢……你。" 在我的她的世界里,只有两个人。 "啊……"我伸出手,握住墙上的手柄。 "我也是。" 海水从整个房间上方一泄而下。闸门打开了,盈满白光的浪涌了起来。一声巨响,我和她被温暖的海水吞没了。玻璃门也因为承受不了巨大的水压而顿时崩溃。我听到了恐怖的唿喊。蓝色的波光中,她的长髮拂过我的脸颊…… 清晨。 我躺在沙滩上,阳光从大海的尽头升起,我半闭起眼睛注视着那一轮血红的朝阳。人鱼在离岸不远的一块礁石上挺起身体,全身绽放着海蓝色的光,就象我在童话里看过的那一个形像……甚至更美……我耳边响起了悠扬的歌声,和着海浪声向远方飘散。人鱼的歌,大海的歌……我曾经经过无数次的,却从来没有听过的蔚蓝色的歌。 喜欢你。 第24页 啊,我也是。 她转回头来,深邃的蓝眼睛望了望我,纵身跃进了金色的大海。绯色和金色轻纱般的尾巴掀起了一缕虹色的光芒。 于雷,1985年1月生于渖阳。待人沉默只会用文字来表达。由于经歷的原因比较喜欢悲伤的故事,创作出来的故事也装满了自己悲伤的情怀。网络文章主要发表在原创文学空间、榕树下。从小对文学尤其是悲伤的文字充满了热爱,并一直努力学习着,目前发表的所有文章依旧是清一色的残酷和悲伤,将来也不会改变。 轨迹 当秋的金黄镀金了一切之时,清晰而宁静的山林全部沉默无语,一同随我倾听着秋风的哭诉。 小童要走了。 小童不仅仅是个女孩子,她还是我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小童不仅仅是我的朋友,她还是我最亲密的异性知己。 我和小童从小到大一起走过的足迹漫布整个我们所居住的小山村里,任何一棵老树随便一片土地都能为我们的感情证明。 可是她要走了。我们约好一起去考那个在很远很远的大城市里的大学,可是我失约了,高考落榜的我註定要面对我和小童的分离。 家境的贫困和高考的失利让我没了往日的活泼与乐观,成熟的伤感灌满了我整个思想,不单单是因为要与青梅竹马的小童分开,更多自身对未来渺茫的现状让我失去了快乐的自己,一份沉重的包裹从而压上心头挥之不去。 孤独的站在被秋天染遍的红色枫叶林下,我从来没有过的感受着秋天的凛冽之风。那阵阵秋风削着我的每一寸肌肤,将我的灵魂吹打的飘荡难稳,我的世界随之颤抖着。 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难怪村里的人都要往外面跑,听他们说大城市很亮,那里夜晚都是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车就像村外那条河一般川流不息。五颜六色的欲望与密密麻麻的人海混乱交织着诉说着数不清的故事。 可是我没有考上大学。家庭的贫困註定我没有了弥补的机会,重病卧床的母亲等着医药钱,疲惫的父亲也需要一个帮手。想必大城市那灯光永远都不会照在我的头上了。我紧皱愁眉想着,本想通过幻想来满足自己的大学梦,换来得却是更深的失落,就如那飘落的枫叶无奈挣扎后终究落回地面一般不可改变。 当漫天星斗闪亮时小童来了,我正躺在炕上颓废的嘆息,小童的到来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望着她难过的神色我知道她并没有因为考上大学而高兴,仅仅是因为我的失败。 小童穿着干净而朴素的衣服,想必那是她母亲特地为她连夜缝补的衣服吧,毕竟要走了穿着总要像样点,一个女孩子能考上大学在我们这个贫穷的小山村里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了,总要光荣的离开啊。 小童无声的坐在炕沿边望着我,眼神中所传达来的情感让我备感凄凉,她此时的楚楚可怜丝毫让人看不出是个本该光荣的人,到像一个受了委屈无助的孩子一般,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我强挤一丝笑容祝福她,小童没有和我说话,她直直的注视我片刻后转身跑了出去,原本寂静的屋子里若隐若无的传出一阵阵哭泣,那是小童泪水所发出的声音,我知道。 我没有一点勇气去挽留她,虽然我们从小到大亲密无肩,无话不谈,但此时此刻现实的分割线将我们俩清晰的画开了,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秋风抱寒,苍树无息,高高的山峦与茂密的草丛一起无声沉默着。破败的村口站满了送行的人,小童在她亲戚的簇拥下渐渐远去。 我站在人群里不敢抬头,我害怕见到她的目光,此刻的我已经经受不起任何一丝心理上的离别,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小童一路顺风。 漫漫土道延伸远方,那里有繁华的城市正等着小童,她的身后是一双双祝福的眼神,本该是两个快乐身影去远行如今却已形单影支,小童瘦弱的身影在我脑海里迴荡着,扭曲着我的心。 等我回来! 小童站在漫漫土道远处高喊着,这声音撕心裂肺般的将一切听觉折磨着。我抬眼寻声望去,却模煳一片,小童的身影已淹没在我的泪水之中找不见了。 第23节:我失去了方向 第23节:我失去了方向 小童走了,消失在漫漫土道的尽头。当人群散去,当残阳渐落,当血红的夕阳残光感染一切时我走上了我和小童经常去的地方,小河边,古树下,草丛中,这一切一切的景物都深刻记录着我们曾有过的或快乐或悲伤的日子,如今她已远去,在去触景生情却已哀上心头。 剩下的日子我在等待中艰难度日,等待着小童报平安的信,等待着她的决定。 秋收的季节忙碌而又枯燥,我整天起早赶黑的帮着家里收割麦子,汗水并没有洗去我对小童深深的思念,相反这思念慢慢积攒着,压迫着我失落的心。 小童来信了,是她妈转交给我的,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她亲手沾合的信封。一行行她娟秀的笔迹让我心跳加速。 小童在信里说她已经稳定下来了,同学都很照顾她,她现在可以用心的去学习了,在信里小童还给我描述了大城市绚烂的灯火和那如流水般的车流。我看着看着突然哭出声音,幻想着那城市美丽的景色,我与小童我们两人并肩而行的快乐场面。当幻想破灭,我醒来时秋风依旧,古树无声。 第25页 接下来的日子小童的信成了我的期盼,每一次来信对我来说都是一场节日,庆幸的是我们没有发生电视里常有的那些变心的情节。但是我还是担心,深深的担心,担心小童下一封信的内容是否会改变。 每当无聊的时候我就会坐在那个我和小童经常聊天的悬崖边上回味了我们曾经的一切,但越回忆换来的却依旧是更深的孤独与秋风的寒冷,回忆的潮水一波又一波冲击着我心灵的闸门,当回忆里在一起的场面面对现实的分隔两地我有种突然的悲哀,仿佛这都不是真的,只是我的噩梦。 小童的信由原来的一个礼拜一封变成了一个月两封,转眼一年过去小童没有回来,就连过年的时候她也没回来,我提心掉胆的去问她的家里人,回答我的只有冰冷的几个字:她今年不回来了。 热闹的鞭炮传进我孤单的世界里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敲击我一般让我越发颓废,思念越涌越凶吞没着我的思想,一点一滴的时光悄然流逝,留下的是我数不清的哀歌。 当秋天再度来临我决定去城市打工来为母亲挣治病钱,父亲沉默的望着我表现出一丝愧疚。当我背上包裹踏上去遥远的城市时候,母亲在父亲的搀扶下一直送了我好远,我没有回头,因为我不敢面对。 阵阵秋风在我身后搜刮着亲情的视线,我看了一眼灰濛濛的天,那里没有自由翱翔的鸟儿。有的只剩下永远看不到真实一面的无尽天边。 其实去城市打工给母亲挣钱只是原因之一,我还想去找小童,去找那些属于我们的回忆。 当火车经过几天的震盪来到了传说中奇幻的城市时我有些发蒙,眼前繁华的一幕幕虽然曾多次在脑海里幻想但当亲眼目睹我却还是吃惊了,车水马龙,万灯华亮,楼海如林,我失去了方向。 这里没有家乡山村里那样清澈的小河,有的只是流满垃圾的运河。这里没有宁静的星空,有的只是被灯火染红的黑夜。这里没有漫天的绿草,有的只是坚硬而又冰冷的水泥路。 我如一个被世界抛弃的浪人一般行走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过往的人们没有热情的目光,有的只是隔着墙充满敌意的视线。 我迷路了。漫无目的的游荡在这个我充满幻想的地方,彻底迷失了原本的美好愿望。还是家乡好,虽然贫穷但却拥有人与人之间那条干净的河水在流通。 通过老乡的帮助我在一家大型的娱乐城当服务生,就是端盘子洗碗的活,城里的人没有还干这活的但我这个乡下人却干得很轻松。 工作稳定下来后我就去找小童,当我来到那所大学寻找时却被告知根本没有小童这个学生,一时间我呆住了,站在人来车往的马路上我如失去了灵魂的木偶茫然一片。 小童没有考上大学,她欺骗了我,也欺骗了她自己。她确实来到了这个城市,但是却和我一样也是打工为家里挣钱,但是为了不想让我知道担心她欺骗了我。 黑夜,同样的凛冽秋风侵略着这个城市,城市的霓虹划碎了窗户上的玻璃,留下的是沉默无语的黑暗。 我开始了我的寻找之旅,顺着老乡提供的线索寻找小童的下落,有人说她在当保姆,有人说她在当服务员,还有人说她在当小姐。 小童的信是通过从山村里来的老乡捎带来的,我犹豫了片刻打开了信封,展开的信纸上只写了一行字:别等我了!我迷路了恐怕回不来了!保重。 颤抖的双手没有了拿信的力气,信纸无声的从我手里飘落在地,一同掉下的还有我的眼泪。 怎么隐藏我的悲伤,闭上眼睛却还能看见离去的痕迹。我一直找寻的身影却早已散的匆忙。而我却根本抓不住这一切故事的轨迹。小童的那句等我回来依旧在我耳边撕心裂肺的迴荡,我却阻挡不住伤痕的加速深入。 母亲去世了,尽管我低三下四的在老闆和众人面前工作,尽管我剩吃减用的攒钱,尽管我开始卖血来往家里疯狂寄钱。却依旧挡不住又一个人的离开。 父亲写给我的信里除了告诉我母亲去世的消息外还告诉小童回来了,叫我回来。 踏上回家的火车我离开了城市,绚烂的灯光在我身后依旧闪亮,却照不亮我心头的伤,沉重的火车颠簸着我疲惫的身体使我已没有任何力气在去回首一下。 顺着漫漫土道我回到了我的家,破败的村口没有等候的人,几只骨瘦如柴的野狗沖我撕叫着,似乎在宣洩着什么。我踏这安静的脚步感受着家乡与城市的不同,真的很不同。 第24节:不允许我一走了之 第24节:不允许我一走了之 从山林里吹来的风带着寂静与清香,覆盖着棵棵苍树的大山依旧着他千年的沉默,似乎在为古人默哀,又似乎在为现代伤感。漫天枯叶飘落的华丽而又奢侈,当落叶碉没,生命的脉络清晰可见的展现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了属于我的故事。 母亲的坟前遍地纸钱与悲伤,我疯狂的磕着头想赶走不孝二字的侵扰,血随流淌却洗不净我的自责,我没有尽到儿子的责任,因为我没有考上大学,没有理想的未来,我愧对母亲对我所留下的丝丝白髮。 父亲弯着年迈的老腰看着我,他张满老茧的手依旧有力的搀扶起我,威严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带你去看小童。 在不远的枫叶林里我看到了小童,小童就躺在刚造好的一座新坟了,崭新的墓碑似乎在提醒着我那里所埋下的是谁。 第26页 我跪倒在地,泪水依旧在流却更多了一份绝望。父亲沉重的告诉了我一些事情,有关小童的故事,他说小童在城里打工一直没忘记我,她没有迷路始终干着正经的活,起早贪黑的帮着黑心的老闆纺织布,最后终于累倒在地就在也没有起来,尸体前几天刚刚被抬回来,小童那原本清秀的脸都憔悴的不成样子,她的母亲在尸体旁哭的混天暗地后悔着,却唤不醒小童紧闭的双眼…… 站在那处我与小童经常来的悬崖边上我想过自杀来了断自己的悲伤,但年迈的父亲却让我下不了决定,太多太多的事情还在等着我,不允许我一走了之。 摊开小童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我本想哭泣,却发现一切悲伤与泪水却已凝噎在喉中,抬眼望去漫漫土无限道延伸远方,如我和小童曾一起走过的路一般曲折而没有结果。 此时,夕阳西下与秋一同悲壮的染红着一切,我跪倒在悬崖边歇斯底里的哭喊着,唿唤着离开的人,回声迴荡却没有人应答。 望断天涯路,哭为故人魂。一切都不可挽回的演奏着沉重的哀曲,为离开的人,为活着的人。 那一片秋叶在树枝上挣扎着最终画着轨迹飘落在枯黄的野草中,山林依旧无声。 最后一根火柴 一切都因为我的颓废而静止,除了那旧旧的时钟永不间断的运转着,那秒针每抖动一下都会发出低沉的声音,尤其是在这寂静的屋子里,连回音都仿佛出现,敲打着我本来就烦闷的心。我没有随着时钟的运转和时间的流逝而静下心来,相反,越来越乱的思绪正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缠绕着我越加脆弱的心理防线。 我无力的坐在椅子上环绕了一下四周,空荡荡的屋子似乎只装的下时钟的声音,但这就是我的家。 我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妹妹,妹妹也在看着我,我们的眼神在静止的空气中无形的相撞了,很快就因为我的心虚低头而中断了这次对视。因为妹妹的眼神里有着一丝可怜,让我不敢在与之对视。 "哥,我们该怎么办?"妹妹的声音响起,她的语气和她的眼神一样无助。 既然原本的沉默被打破我也不想再让气氛恢復到原来的死气沉沉。我尽量用一种平稳的语气安慰妹妹:"放心吧,相信我,妈妈的病很快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妹妹似乎相信,她缓缓点点头,眼睛看着时钟似乎在祈祷。 是的,我们的母亲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医生凝重的脸让我们一家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母亲的病对于我们这个家来说是场灾难,本不富裕的家境如今更显的寒酸凄凉,父亲自从母亲住院以后迅速的衰老了,白色的头髮悄然出现在他原本黑色的头顶。而我和小妹也学会了大人一般的沉默,那是一种无能为力到极点才会有的表现。母亲自从住院以后,我们的世界似乎也没了色彩,一片灰暗。 我想了许多安慰的话想对妹妹说,但看到她发愁的样子我的话语却全都自动消失了,我知道说什么如今都没用,妹妹不是傻子,她什么都明白。我所准备的那些安慰的话其实说白了就是准备在安慰我自己,其实我比小妹更脆弱。 如今的一切让我这个家里未来的顶樑柱突然很伤感,我恨自己的没出息,只能看着母亲在医院里衰弱,只能看着父亲为药费四处奔波,只能看着妹妹的脸没有了笑容。 天阴阴的,我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我要去医院给父亲送饭,父亲昨晚一夜未归,一直在医院陪着母亲,而我在将小妹哄睡着后一直呆呆的坐在客厅里,直到阳光渗近屋中来,我才从忧虑中清醒过来。 看着从身边走过的人,我想着,猜想着他们的父母是否都很健康,全世界是否只有我的母亲再病重,为什么我要面对这一切,年轻的我无助的抱怨着。 医院好静,我的脚步声在医院的走廊里迴响着,沉重而又急促。当我推开病房门首先冲进我视线里的就是母亲那惨白而没有生气的脸,似乎比昨天我看到的更加虚弱了。 母亲沖我笑了笑,却比哭还让我心酸,我强忍着伤悲将饭盒放到父亲面前,之后迅速转头擦掉委屈的泪,我好想像小时侯一样受到委屈扑到母亲怀里哭泣,可是如今这都不可以了,我清楚的知道我已经长大,我现在应该做个坚强的男人,不再让他们担心。 上课的时候我一直在注视着窗外的老树,看着老树上每一个树叶在风中抖动的样子,那每个树叶在风中都那么脆弱,随时都有飘落的样子。 晚上父亲回来了,他嘆口气什么也没说低头草草吃了几口凉饭便睡觉了,我和妹妹担心的看着他走进房间的背影却谁都没有表示出什么,父亲太累了,我们不会在去打扰他,虽然我们有许多话要对他倾诉。 第25节:发泄我的悲伤 第25节:发泄我的悲伤 剩下的时间依旧是呆坐,我和妹妹继续将沉默进行着,心烦的已经没有心情在去说话。 父亲只睡了2个小时就又急匆匆的出了门,他刚找了个晚上值班的活,看着他疲惫的背影妹妹连忙将一件外衣递了过去,父亲接过衣服时看了我们一眼,之后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肩膀。 "爸,给你饭盒,晚上饿了吃几口,里面是妹妹亲手做的包子,可好吃了。"我强忍着泪滴说着。爸爸接过饭盒对我说:"你是哥哥,好好照顾妹妹,妈妈的事你们不用操心,好好学习就行了。" 第27页 父亲沙哑的声音让我只能不停的用力点头来回答他,父亲走之后我看了一眼妹妹,这才发现妹妹早已泪流满面,于是我也不在装坚强,痛哭着发泄我的悲伤。 妹妹哭着断断续续的对我说: "哥,我不想上学了,反正我也不爱学习。昨天我刚和几个同学找了个班上。" 我愣了片刻后狠狠的打了妹妹一巴掌,妹妹所说的话让我伤心的愤怒,以前我就告诉过她不让她和她那几个同学呆在一起,那几个同学没一个好东西,整天逃学。我想着叫道:"你怎么这么不争气,怎么可以这么说,你知道你这样会让父母听了有多伤心。" 妹妹委屈的捂着脸哭泣着,她用颤抖的嗓音对我说:"哥,我只是想为家里省点钱。" 一瞬间我蒙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天没回过神来,脑海里妹妹的话一直迴响着,刺激着我的心,好似一场审判,责问着我刚才所做的一切,我感到好惭愧,我这个哥哥竟如此无用,竟让妹妹有了这样的决定,而我竟还动手打了她,我真是个畜生,想着我痛苦的抓着自己的头髮,妹妹哭着拉着我的手阻止着我,这更让我悲伤。 我没去上学,而是做了退学申请,我应该这么做,我不可能让妹妹来承担我的责任,因为我是哥哥。当我依依不捨的告别了同学时,天边的一抹夕阳悲壮的让我落泪,我知道我的决定意味着什么。 为了安慰妹妹越加悲伤的心情,我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我说以前在一座城市发生了一场地震,一对兄妹被压在了废墟下,为了活下去哥哥拿出一盒火柴每10分钟点燃一根,兄妹二人在原本漆黑一片的世界里被火柴微弱的火光照亮了,最终他们挺了下来,在火柴最后一根熄灭后抢险队员把他们救了出来,而他们在废墟里足足被压了3天。我讲完后还煞有介事的拿出一盒火柴点燃一根对妹妹说:"我们以后每天都点燃一根,这样我们就永远都会有希望,只有拥有希望我们才能相信当火柴全部点过后母亲一定会好的,一切也都会好的。" 这幼稚的故事和举动并没有让妹妹怀疑,她甚至用一种很真诚的目光看着我手里燃烧的火柴,我看见妹妹相信后十分的高兴,也莫名其妙的观察起那火柴。那火光确实很微弱,空气里每一丝波动都会让那火光颤抖,但我们却还都看着,仿佛那火光真的是希望的所在,仿佛一切真的都会好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和妹妹真的已经好久没有遇到希望了,哪怕是这样一个小孩子玩的游戏都会让脆弱的我们深信不疑。 自从有了这个希望的承诺,我和妹妹突然多了很多勇气,我这个原本想安慰妹妹的善意谎言却让自己也被骗了,也许我们真的都太需要安慰了,哪怕真的是一个幼稚的游戏。 每天妹妹上学后,我都先把饭送到医院,让后去给别人送报纸送水攒一些钱给妹妹叫学费,这些我当然都没告诉父母。每当我看着妹妹背着书包去上学的背影时,我都有一种欣慰感,使我在工作时多了许多力气,也使我在面对一切困难时多了很多勇气。这勇气在我遇到困难时便会提醒我一定要挺住,只为了妹妹能像别人一样去上学,去学习。我也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苦处,这么多年他们都一直在为我和妹妹这么做,只是我们从来没有发现过,而如今这责任也应该由我来承担。 日子就这样在我们努力营造的美好气氛中进行着,虽然都有随时崩溃的危险,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去面对一切,因为我们还有火柴,只要有火光,我们就会拥有希望。 当我透过饭店的窗户看到妹妹的身影时我真的不敢相信,妹妹竟穿着服务员的工作服为客人收拾桌子。她细嫩的小手在桌子上的垃圾中来回摆动,每一下似乎都煽打着我的脸,我感觉火辣辣的痛。大街两旁的灯红酒绿映衬在窗户上闪着耀眼的颜色,妹妹则在这色彩当中工作着,她一直低着头,脸上带着羞涩与可怜。我简直无法在看下去,现在我才知道,其实妹妹根本就没有相信那个火柴的承诺,其实她只是装出相信的样子好不让我担心,其实真正受骗的是我自己而已。 这时,由于妹妹的笨手笨脚,不小心将垃圾撒在了一位打扮时髦的女孩子身上,换来了老闆和客人的责备,妹妹紧张的低着头赔礼,可是那时髦女孩却不依不饶,带着她身边那几个打扮怪异的男孩围攻妹妹,他们用骯脏的语言辱骂妹妹,还兇狠的推搡着她,老闆见了不但不制止也还继续责备妹妹的笨拙。 透过窗户看着妹妹娇小的身体在人群里被推来推去,我终于控制不住了,疯狂的沖了进去,歇斯底里的叫着:"她是我妹妹!" 混乱的撕打,冰冷的疼痛,还有妹妹的哭声一起冲击着我的思维,其余的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迷茫中,我试图拉住妹妹的手,但却只抓住空气。当我清醒过来时我和妹妹蹲在一条小巷里,妹妹靠在墙角哭泣着,我身上多了几处伤痕,但却比不上妹妹的哭声更让我疼痛。我仰头看看黑色的夜空,天很大但我却看不清楚,黑的如无底洞一般深不可测。 第26节:哥哥我没能耐 第26节:哥哥我没能耐 "妹妹!对不起啊,哥哥我没能耐啊!竟让你小小年纪便这么委屈。"我跪在落满灰尘的水泥地上撕心裂肺地哭泣着,妹妹听了我的愧疚哭的更辛酸了。我们的哭声融合一起飘散在小巷的上空,连那盏孤单的路灯听了也变得越发的惨白。 第28页 拉着妹妹的手,我们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默默无语的气氛一直围绕在我们身旁,看看身边擦肩而过的快乐人群,我和妹妹就如两个被城市抛弃的人,用沉默的上演着一齣悲剧。 医生说母亲需要一个健康的肾,但是那不仅需要昂贵的价格,还需要一定的运气才能等到合适的肾,我偷偷跑到医院化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我的肾很适合母亲,我突然有种激动和兴奋。我背着所有人和医院签定了协议,我没有犹豫,没有惊慌,当麻醉药注射进我的体内时,在我意识渐渐模煳的一剎那,我感觉一切都突然清晰起来了,那母亲,父亲还有妹妹所有人的样子变的好真实,好亲切,他们都在对我笑。 我虚弱的从医院走了出来,无力的坐在医院的门口喘着粗气,手术虽然很成功,肾虽然已经成功的移接到母亲的体内,但我此时却感觉好难受,像要死的人一样残喘着,医生刚才告诉我,他说我的肾虽然健康,但是一旦切除后我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治疗,因为我的身体在动完手术后突然恶化了,这说明我的身体很特殊,只剩一个肾是不能活下去的。我没有听完医生所说的后果,十分干脆的问他我要怎样才能康復,医生用一种同情的口气对我说,他说除非有人会愿意把肾卖给你。 我苦笑着点点头,之后就偷偷跑了出来。 坐在冰冷的台阶上,我仰望着渐渐漆黑的天空,试图寻找那最后一屡夕阳,但是远处的天边什么都没有,那遥远的感觉让我头晕。 我扶着墙慢慢远离医院,远离正在康復的母亲,远离正在寻找我的父亲和妹妹,如今我已经是他们的拖累了,我只有离开才能挽回我的愧疚和我的责任。 我残喘着,有气无力的拿出那盒火柴,里面希望之火正等我去燃烧。我突然想起小时侯听到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当时我还年幼,听到这个故事感觉好惨,后来长大了又觉得那故事幼稚的可笑,但如今,我却学着小女孩的样子点燃着火柴,渴望在火光中看到自己的梦想,但现实告诉我什么都没出现,我不甘心的又划了一根,火光里依旧什么都没有,我哭泣着用颤抖的双手不停的点燃火柴,直到手里只剩下最后一根。 算了,我苦笑着摇摇头,我怎么变的这么幼稚了,连童话故事都当真了,我想着泪流的更凶。我深唿一口气,努力将我渐渐模煳的意识摇醒,庄重的拿起那最后一根火柴点燃了它。 哗!火柴在摩擦发出的声音中闪亮着,在这完全漆黑的夜晚显得格外明亮,天啊!我真的看到了,在火光中我看到父母,还有小妹和我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微笑着,那阳光好亮好亮…… 火柴悄然落地,它的主人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在拿着它了,那火光也随之消失,一切的一切都一同随着一屡青烟慢慢消散而去。 钢琴 随着十指流畅的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轻点,音乐随之缓缓而起,似宇宙尽头传来,又似心灵深处响起,让人听了不自觉的去思考,去欣赏那音乐,仔细的去理解那每个跳动的音符,甚至还要不自觉的随着音乐去猜思音乐背后所隐藏的心情。这首《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钢琴曲被演奏者弹的自然顺畅,那每个音符都透着哀伤,忧郁,让人听得在如痴如醉中落泪。 音乐会结束了。我还依旧沉迷着,在脑子里用回忆又将刚才的那段钢琴曲回味了一遍,心里竟有莫名的激动,随着回忆的旋律渐渐升高。我不得不佩服音乐的魅力,不仅可以让人抒发情感,还能振奋人的心情。看着那个钢琴师潇洒的从钢琴前站起礼貌的向观众鞠躬,我和全场的观众一样同样起立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他的精彩演奏。 无意看了一下身边,菲也是兴奋异常,脸红的跟鼓掌的手心一样颜色,想必她也是和我一样的心情吧。 走出音乐礼堂,我送菲回家,天已黑,可能是受音乐的感染而动情,今晚的夜色在我眼中格外美丽,连星星似乎都比以前多了几颗,闪闪的特别有精神。而月亮因此也不在那么显的孤单,挂在天空之中似乎在等待人来摘。 菲呢,走在我的旁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还在回味那醉人的钢琴曲吧,反正我是还没有从那曲子里走出来,耳边似乎还时不时的响起呢,让我有种虚幻的错觉,仿佛是我坐在钢琴前演奏,感动着自己的同时也在陶醉着倾听的所有人。 那一定是多么潇洒的事,想必到那时菲一定会彻底喜欢上的我的,而我的父母也一定会有我这么好的儿子而高兴。想到这我竟情不自禁的傻笑起来。 菲扫了我一眼,眼中竟有哀怨。 "你要是会弹钢琴该多好啊!"菲说了一句看起天来,似乎在因为我不太可能实现她的愿望而无奈的发呆。 我一听顿时泻了气,菲的埋怨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回来,我也开始看天,但又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只是盯着那星星发呆。 如流水的车在我们身边的马路上没完没了的滑行穿过,噪音不断刺激着我们越加烦的心情。菲最后干脆加快了脚步,好象这样就能摆脱喧嚣和烦心,我也只能跟着她,看着她身体后边趴在地上的黑影子,我知道她又闹心了。原因无非就是那么点事。 第27节:仿佛梦想即将实现 第27节:仿佛梦想即将实现 我是个没多大出息的人,只想着好好学习,偶尔也研究研究音乐来显示自己的所谓高尚情操,除了这些我还总爱幻想一些不努力就想得到的梦想。另外身上也没有年轻人该有的叛逆,只会对父母违命侍从,这让菲这个新新人类很是不爽,所以今天她心烦也肯定就是关于这些。 第29页 菲家终于到了,本来我还想慢点走来增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可惜她的步伐太快了,我虽努力想跟着她的节奏走,但还是追不上。最后她连再见都没说低着头消失在一片居民楼里。 我像的无家可归的浪人一般站在原地看着她消失,连自己都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只是这么站着呆呆的看着她消失的方向。 突然,在一阵心酸过后,我将双手伸到眼前,看着那十个手指我在思考了一会后有了想法。 第2天在学校我刚一看见菲就和她激动的说了我的想法,可惜我认为的伟大想法被她的冷眼瞬间打了回去。 "就你那手还想弹钢琴?"菲说完转身离开了。我心一阵紧。 但不管菲怎么想,我还是兴致勃勃的买回一本钢琴入门书,像模像样的学起来,父母到是很支持,只是钢琴的价钱让他们很难做,我没有要求什么让他们有些有愧。 天助我也,在学校后身的库房里有架钢琴,虽然已经退休在那里呆了很长时间无人理睬,但对我来说可是个宝贝,我几乎一有空就去那照着书练习。 可惜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钢琴真的很难学,况且我还没有老师指导,我一时间有些想放弃。 放学时,我垂头丧气的背起书包走出学校,路过那库房时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离开了,我的行动似乎证明了我的想法,我放弃了。 学校不远处的路边,一对恋人手拉着手亲密的走着,我看着心里有些羡慕,但更多的是清醒的嚮往,我明白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有资本去做这些。 回到家我顺手将那本钢琴入门书扔到床下,无聊的趴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妈妈让我去买菜,我顺从的拿着筐下了楼,脑子里竟想起菲。 听说菲最近和隔壁班的帅哥枫走得很进,我想着越想心越乱,索性跑了起来,虽然很累但效果很好,让我忘记了不少事。 我买完菜几乎是狂奔着回到了家。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钻到床下将那本钢琴入门书找了出来,哼,一定要证明给菲看!我想着又学习起来。 我壮着胆子像音乐老师请教,还好换来的回答是老师热情的帮助,她耐心的指导着我,还对我说以后尽管找她,她已经很久没有遇见我这样热爱音乐的人了。 有了老师的帮助我的仿佛开了窍一样进步神速,可以弹奏一些简单的曲段,这让我欣喜不已,仿佛梦想即将实现。 可能是我把心思全放在了梦想上,家里发生的事我全然没察觉,当母亲拉着我来到医院我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了。 在我的意识里,我只记得我在那印象里很混暗的医院走廊中扑在父亲的尸体上哭嚎着,仿佛如天塌一般让我绝望。 日子还的过,但过的还不如自杀,整日的悲伤让我透不过气,到是钢琴我始终没放下,在母亲的鼓励下我参加了学校的音乐训练班,我将所有的忧伤全发泄在那钢琴曲中。试图用音乐来医治自己心中的悲伤。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就这样整天按照上学,学琴,回家中度过,默默的遵守着这规律,绝口不提父亲或关于菲的事,任由菲去与枫约会,任由他们发展到轰轰烈烈的相爱。 我似乎麻木了,那只是在别人眼中的我,当我坐在钢琴前练习时,泪水还是撕破了我努力伪装的冷漠面孔。 不知什么时候,当我和菲见面时她已经是一脸憔悴,冷漠的让我心寒,仿佛将冬天带到了我身边,我使劲握着手,试图将自己的手指捏碎,一切的努力全都百费了,我努力去当一个钢琴演奏者,当几乎快要成功后换来的却是唯一的听众离开了,试问我弹的还有什么意思? 终于,过量的积压换来的是全面的爆发,我在精神完全失控的情况下打伤了人,被警察带到了拘留所,人母亲跪地哭诉求饶我还是以故意伤害罪被关进了青少年监狱。 两年的刑期等待着我,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似乎崩溃了,是父亲去世造成的,还是菲,也许向来顺从的我当遇到挫折很容易崩溃。 在监狱里,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地上看冰冷的墙发呆,身上的囚衣让我浑身如针扎,如掉进冰冷的河水之中,好冷好冷。 母亲在我入狱1个月后去世了,是姑姑告诉我的,原来她早就有严重的肝硬化,受了过度的刺激加重了她的病情。我张着嘴无法发出声音,只有眼泪还在证明我处在悲伤之中。 我突然觉得我的世界末日来了,活着似乎已经失去了一切意义,母亲是我害死的,我恨恨的想着,有种想杀死自己的欲望,但被警察发现了,他们开始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望着铁窗外混暗的太阳,我还是感觉刺眼,窗外的蓝天似乎已经美丽童年时那样蓝,相反黑乎乎的压着我,压的我冒汗,压的我窒息。 我甚至想越狱,想逃离这里,但那坚固的铁栏挡住了我所有想自由的想法,每当我想父母的时候,我便使劲的磕头来增加我肉体上的痛苦,这样似乎可以好过一些。 为了排除忧伤和苦痛,我天天都对着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练习弹奏,尽管是没有声音的弹奏,但我却能听见每一个音符的跳动,没一次音乐的起伏波动都在我心里迴响,弹的手指破开,弹的双手酸痛,我依旧弹奏。 第28节:你真是我的偶像 第30页 第28节:你真是我的偶像 2年过去了,当监狱那扇冰冷漆黑的大门在我身后沉重的关上时,我一阵茫然的望着眼前的一切,绝望再次降临。 来到父母的幕前,我跪着呆了好久,看着墓碑中父母的名字上沾满了尘土,我在也控制不住自己压抑了很久的悲伤,疯狂的扑在父母的幕上震天哀号着,连天似乎都被惊动了,阴阴的挂着冷风,风中还拌着雨滴和我的眼泪。 我反覆哭泣着对父母说对不起,虽然我知道他们已经听不见了,但我还是说着,似乎这样可以得到他们的谅解。 没有人爱抚的摸我的头,没有人将我关爱的拉入温暖的怀中,因为对我做这些事的父母已经早就不在了。 我的家已经落满灰尘,我开门时琐头都锈住了,我带着满身伤痕走进我的家,空空荡荡的,熟悉的场景却没了过去的人和事,我孤独的坐在地上,不知所措的这摸摸那摸摸,但抓到手的除了时间流逝后留下的灰尘别无其他。 晚上,我躺在那张我曾睡过的床上,同样望着那熟悉的天花板发起呆来,人好似睡去,但意识有似乎在屋中飘荡,久久不能消散。 床头,我们一家3口的照片让我注视了好久,灵魂都似乎回到了那个时候,怎么拽也拉不回来,任凭情感越加的悲伤却控制不住。 难熬的一夜。我用眼泪去洗刷屋中的灰痕,当我醒来,太阳已照进屋中,让我整不开眼睛,有种一切还都没变的感觉,似乎母亲正在厨房为我做早餐,父亲在客厅看报纸。 当我来到客厅,沙发上的灰尘让我明白过来,我又不甘心的冲进厨房,什么都没有。 我一屁股做在地上,灰尘随之盪起,瀰漫在我的周围在我身边飘舞,最后又落回原地。 我走上了街,景物都在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发生着变化,家楼下的花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大楼,路边的风景树也没了踪迹,,换上的是冰冷的水泥地砖。 学校的库房还在,我从库房上端一个破旧的窗户钻了进去发现,那架钢琴还在,但只是更加破旧了,上边落满了灰,我轻轻吹吹,尘舞飞扬,我完全不在乎,坐在钢琴前打开琴键盖,黑白相间的琴键整齐的排成一行看着我,我也在看着它们。 缓缓举起双手,用我左手的食指轻轻的点了一下琴键。 低沉的声音响起。钢琴也随之轻轻颤动着,那低沉的声音久久迴荡在这一直寂静的库房里。似乎惊动了这屋子里正沉睡的物品,空气中灰尘在波动。 我在监狱里天天的苦练使我弹奏水平进步很多,我已经可以很熟练的弹奏那首我一直苦练的曲子。 但那破旧的钢琴显然已经无法在承受发出声响的工作,我弹了几下便颤动不已,声音也有些跑调,不过没关系,因为在我的心里,那曲子依旧优美动听。 遇到丹是在我走出学校库房后,她在学校的门口注视着我,脸上带着很有兴趣的样子。 我扫了她一眼,她的样子很像菲,但也只是远看,走进了则不像了,我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却没有想到她叫住了我。 "刚才是你在库房弹钢琴吗?"她问,声音有些紧张,但却充满了纯真。 我没理她,继续走我的路,可她却几步追上了我,带着害羞而又似乎鼓起了勇气又问了我一遍。 我看了她一眼,这一眼让这个女孩更加慌张,但她的眼中却包含着某种期待。 "是的。"我用低沉的声音回答她,我已经好久没和人交谈了,一直都用沉默来度过每一天,如今突然说话竟让我的喉咙有种紧张的费力。 她听了似乎相当的高兴,不管我的脸色,欢快的自我介绍起来:"哈哈,我一看见你就知道是你弹的,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叫丹,特别喜欢钢琴,你真是我的偶像。" 我白了她一眼,脚步加快起来,但却甩不掉她的纠缠。 "哥哥,刚才我在外边听来着,你弹的虽然不能说很好,但却包含了很多真情,你能教我吗?"丹哀求着,一阵小跑才能与我的大步并肩而行。 我没有回答,依旧走着。突然问了她一句:"你是这个学校的啊?那你知不知道菲这个人,跟我一边大,现在已经毕业了。" 丹摇摇头,我的心沉了下来,在也不理她跑了起来。"哥哥!别跑啊!我还有问题啊!" 我连头也不回,一阵疾跑,很快就没了她的声音。当我跑累了,停下来时,我的泪水也随着我因为跑动而发出的喘息流下。2年了,我一直在想菲,本来想把我的钢琴曲弹奏给她,可她已经不知踪影,还有对父母的愧欠更让我心如刀绞,痛的喘不过来气,连想说道歉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在心里说那3个字-- -对不起。 带着沉重的伤痛,我回到了家。刚想坐下歇会门却被人敲响。 会是谁呢?我擦干眼泪打开了门。 一个中年男子站在门前用充满敌意的目光审视了我一下便毫不礼貌的走了近来。 "你是谁?"我皱着眉问。 "你刚出狱吧,我是这里的房东!"他的口气带着强烈的驱逐味道。 我愣住了,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这房子是我父母的,是我永远的家,怎么可能会是他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现在我以主人的身份请你出去!"我严厉的说着,眼睛瞪着他。 第31页 他似乎有些害怕,但还是不罢休,拿出一张纸扔到我面前冷冷的说:"你看看吧,这是你母亲临死前写的。" 我一听到母亲2字连忙拿起那张纸快速打开看了起来,原来这是一张母亲写的欠条,因为我在两年前故意伤害而将这座房子卖给伤者做为赔偿。欠条里还明确说明必须等我出狱后才能将房子彻底交给伤者家。 第29节:冷冷的拒绝了我 第29节:冷冷的拒绝了我 难怪母亲当初一直不肯告诉我赔偿金从那里来,我当时也奇怪母亲怎么会有那么多钱给伤者家属,原来是把我家给卖了,都因为我,我这个畜生把自己的家都给毁了! 我语气软了下来,请求他在让我住几天好给我一些找到新住处的时间,可是他却冷冷的拒绝了我! 走出我的家,不!应该不是我的家了,我已经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我找到那些亲属,可是他们只给我一些钱,我的姑姑她只是哭,不顾姑父难看的脸色往我兜里揣钱。我知道,我是个当过犯人的人,他们是不会接纳我的。 19岁的我漫无目的的望着这个城市,不知下一步在哪? 夜降临,冷冷的街灯发着寒光在街边排成一排伸向远方,万家灯火的场景让我越发的无助,我来到了学校的仓库,在那架钢琴底下度过了难眠的一晚,睡意都不知道躲到那去了,茫然的一转身才发现孤单已躺在身旁。 当阳光从那破旧的窗户穿过射在我的脸上时,我才意识到我还活着,我还的去面对一切,我才19岁。 没有心情吃饭,就算肚子空的浑身无力。 坐在钢琴前,我依旧弹奏着那我自认美妙的音乐,想让那旋律麻醉自己,想乘着这每个抖动的音符远远飞去,离开这世界,去一个有父母温暖的地方,但当音乐停止,我才发现自己依旧坐在原位,才发现曲终人散矣。 走出仓库,一切的一切因为改变而让我有种恍如隔世之感,都变了,原本的大楼被移成平地,那个我和菲经常去的电影院也没了,原地上工人正热闹的盖着不知是什么的建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对我发生了很大的好奇感,她经常来仓库看我,我不理她她就在我身边站着看着我弹钢琴。 随便她吧,反正在我的眼里已只有那架钢琴,颓废的过我的日子,没有了上进心和努力生存的思想。 "你弹奏的曲子似乎像一个人在哭啊!"丹说着看着我,眼里很是好奇。 我没理她继续演奏着,那音乐好似不仅是从钢琴里传出,从我的心底深处向外蔓延,传过细泡,穿过皮肤每一个毛孔向外释放,连丹都似被感染,一曲终了,我哭了,她也有泪光在闪动。 就这样我和丹已奇怪的关系发展着,我们从来不进行过多的交谈,最多只是讨论一下有关钢琴的知识,我能看出她是一个很喜欢音乐的女孩,活泼而又天真。 我曾经告诉她有关于菲的故事,我跟她说菲是个美丽的女孩,她似乎相信了。 今天,天气格外的阴,连风吹的都充满了寒意。 我来到姑姑家,只有姑姑在家,姑父出去了,我寒酸可怜的样子让姑姑哭泣不已。 我想安慰她,但却不知怎么安慰,毕竟都怪我自己不争气。 姑姑哭着哭着竟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一些事。 姑姑说,我家的房子其实母亲根本没卖掉,她当然不会把自己孩子未来的住处卖掉,她当时是把自己的肾卖了才换来赔偿费,后来她死了以后我的姑父见财忘义,和伤者家属联合导演了这场骗局,姑姑说她见到我可怜的样子实在是不忍心骗我,那样对不起死去的我的父亲。 我只记得当时我听了以后疯一般沖了出去,沖向我的家,不!那是我,还有妈妈爸爸我们一起的家。我要把家夺回来。 愤怒的敲了半天门才有人打开,是那个中年男子,他有些吃惊我的出现,张着嘴看着我,眼中有敌意。 我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对他说了我知道的真相,可是谁想他竟然不承认,还拿出水果刀威胁我赶紧滚开。 "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离开!"我咆哮着硬闯进去,他来拦我,我们很快撕打起来。 在撕打的过程中,我只觉得肚子凉凉的,似乎有寒风在那里勐吹,我只记得当时我抢过那把水果刀捅像那个可恶的中年男子。其余的记忆似乎都像喝醉一样晕晕的旋转着模煳了!完全不记得。 当我走出我的家时,风更凛冽了,天阴的像黑夜快要来临,我抬起头想寻找阳光的存在,可是从那乌云之中吹来的冷风刺的我眼睛好痛,天空没有太阳的痕迹,一丁点都没有,绝望的让人闭眼。 我又回到了仓库,丹正在那里等我,我挤出一丝微笑,好久没笑了,脸部都有些僵硬。 丹热情的让我坐下为她弹钢琴,这一次我很痛快的答应了,强控制住自己渐渐急促的唿吸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 庄重的坐在那破旧的钢琴前。气氛很宁静,似乎连空气都静止了等待着我的演奏。我沉思了一下后缓缓抬起双手放在琴键上,随着手指的轻轻点动,音乐随之响起。 《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已经可以闭着眼熟练的弹奏了,那每一个细节我都深刻的记在心里。 往事的一切一切都好似慢镜头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着,思念也如潮水一般疯狂的涌来又慢慢退却又慢慢涌回,一次次冲击着我的心灵深处。 第32页 丹似乎听的很陶醉,她专注的望着我弹奏的样子,似乎已经进入了我的世界。 仓库外,警车一辆辆停下,警察已把这里团团围住! 外边嘈杂的声音显然没有惊动屋里的我们,我依旧弹奏着,弹奏着那我已经练的很熟练的曲子,那首悲伤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那旋律似乎在空气中化成有形的物体慢慢扩散着,延伸到屋子里没个角落。 我没有落泪,脸依旧冰冷,我已经沉在我的世界里,任由外边的世界混乱,只想将我的演奏进行到底,让每个音符在世界上空飘荡。 第30节:音乐依旧在继续 第30节:音乐依旧在继续 弹到一半,我停止了,我微微歪过头轻声对丹说:"出去帮我买杯饮料好吗?" 丹似乎刚从音乐里走出来,她愣了一下点点头起身走向仓库的大门。 我注视着她开启那扇门走了出去,之后门合上时已传来丹的惊叫。 我不在理会,缓缓将早已准备好的汽油随意一洒,那汽油如大坝决缇一般涌出,流满了破旧的物品上。 我点燃了一根烟勐吸一口,肚子上的血已经掩饰不住了,血水正顺着裤子缓缓流下。 我又开始演奏了,在低沉的音乐声中,我再次陶醉在旋律当中,一起升空着,在天的最高处找寻着我想念的人。 菸头无声的掉落在地上我脚边的汽油之中,瞬间火光出现,沿着汽油的路线占领了很多仓库里的物品。 虽然已经没有观众的欣赏,虽然我最爱的人已经听不见,但我已经满足,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真正的音乐只在演奏者的心里,只有自己听见就足够了! 火势渐大,屋外更乱了,还有丹的惊叫。 我全然不觉,任由一切在火中闪亮,我与我的钢琴还有那美丽的旋律一同融化在熊熊烈火之中,那火燃烧着我用生命演奏的钢琴曲…… 曲终人散,一切都已消失在一片废墟之中,只有那冒出的青青白烟似乎在证明这里曾经有某种物体在燃烧过。 丹走在废墟之上寻找着,似乎想找到什么,但什么都没有。 这个世界依旧在继续着。 丹走在街上,虽然已经过了几个月了但她还是有些悲伤但更多的是失落,而此时的天空已经晴朗,万里无云,太阳高挂天空之顶普照大地,一切都是那么充满生机。这时街边音乐店里传来一曲忧郁的钢琴曲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她寻声望去那是一个学生摸样的青年人在弹奏着,弹奏的曲子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丹走了过去倾听着,在忧伤的旋律中回忆着几个月以前发生的一切,好似一场梦,虚幻而又飘渺,醒来却有真实的眼泪流下。这时她发现一个女孩也在专注的听着,那样子竟让丹有很深的熟悉感。 不久,一个帅气的男孩拉住那个女孩两人亲热的离开了,丹清楚的听到那个男孩叫那个女孩菲! 是错觉吗? 丹不在多想追了上去。 "你叫菲吗?"丹问。 那个女孩一愣点点头,丹一阵激动。 "那首曲子你很喜欢吗?"丹又问。 "哦,是的,我很喜欢,干吗问这个?"菲问,很是奇怪。 "没什么,只是问问!我很喜欢那曲子!"丹说着仔细观察着菲。 "我也很喜欢,以前和朋友经常去听这个曲子的演奏会!"菲说着似乎也很有兴趣。 "那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啊?"丹问,她心跳越来越快。 "不知道啊,好象进监狱了吧!"菲说着很失落,男孩在催促她了,她微笑的像丹摆摆手与那个帅气的男孩并肩远去。 丹站在原地看着他们消失在街边,她愣了一阵自言自语着:"她真的很美丽,你说的没错,并且她也很幸福,而你的家也找了回来,我想你知道这一切一定很高兴吧!"说完丹竟落下眼泪。 钢琴里响起的音乐依旧在继续,那美丽忧伤的旋律吸引了不少过路的行人。 欧阳光,1985年5月出生于湖南某个城市。2003年开始的文字牧场,第一篇文字曾在我看看网、网易虚拟社区联合举办的第一届"我们的故事"主题有奖徵文竞赛获得三等奖,文章被多家媒体广泛转载。感谢那些一直喜欢看我文字的朋友。大家一起努力吧。即将出版个人文集《随我发光》。 神的左手恋上我的右手 你到底喜欢你的哪只手?左?还是右?恐怕你自己也分不清楚。 学者说,每个人都有双性恋的情节,你有吗? 我有。 我是一个快乐的伤悲者。 我时常快乐的去做一件悲伤的事,用谎言的语气说服真实的自己,看见的,看不见了。恍惚被神遗忘。像个正常的疯子,奢侈的穷人,烂漫的俗物,愚蠢的天才。 你呢,又知道什么了。 不管我们喜不喜欢,结局都是一样。最后消亡。我们都以一种方式来完结自己。不停出卖肉体与时间,换取心安理得贬值的记忆。既然爱过,狠过,全然可以不顾。 在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必须强求,会值得我们去原谅。你知道,因为你不再爱我。 生活的随意如此,得过且过就这么一生。不放逐甜蜜,谁又会真心,在我身旁的人,他们任何肯定,我一直怀疑。无意间指责了什么,错的却都是自己。 第33页 你又在微笑什么。 你知道,我的梦想很多,它们撕牙裂爪。你知道,我从来不喜欢写字。然而,写字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要的幸福,你给的,他怎么了。 我的文字愈弥空洞,试图穷途末路。看完北纬25°幸福,你说,文字与我一样虚妄。 可我的文字与我无关。 我的眼泪是孤儿,悲哀得没有皈向。缺少另一种情感,我用一种有毒的快乐面朝死亡。 我也真的就只是如此了。 现在这些自怨自艾的文字,它们爬进你冷僻的心脏。因为空洞,你就不再相信,它们能让人眼泪自尽。可等等,等你看完再说它的不好好吗。这是我唯一的请求。 文字题目叫做神的左手恋上我的右手,突发其想,你说,可是,并不是这样的。它的原版是我曾经一篇叫昏色游戏的,一个患绿色色盲的男人,他的眼中一切都是绿色,天空,未来,灿烂的笑脸。可怕的绿魇,围绕,困扰,窒息。 第31节:选择了另一个男人 第31节:选择了另一个男人 他爱的女人终究无法忍受,离开。选择了另一个男人。他们沦为了朋友。他爱上了他,女朋友的男朋友爱上这个患色盲的男人。或许不叫爱,但许承诺,同情,无辜的怜悯。 他爱他,事实如此,谁又忍心责怪。 然后他们快乐,有很多希望在眼前闪亮。然后他们幸福,又有很多疑惑开始出现。因为,这个男人从来没有爱过他,只是朋友,充当寂寞的附属。 破灭。欲望。死亡。 然后,就没有了然后。 他杀死了他。 他看见了自己生命以外的色彩。红色。他毁掉了自己全盘的幸福。 疯了,另一个男人的结局。如此天昏地暗,爱已到丧心病狂。 故事结局。 凄凉愚昧的幻想。这个世界在那个男人眼中就像一张发霉的旧照片,天空永远是锈浊的的昏色。欲望漂流,白云忽闪。 故事本身就是一场游戏。文字的抉择,你的眼睛,都是并发的。 所以我们孤独。 你出现了,没有给我预谋的时间。你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我彻头彻尾的认识了自己。 "你兴许是个怪物,你心中隐藏着一切令人震惊的恶习和骯脏的性慾。"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出尔反尔,你叫雏神,我叫你左手。 不知道为何你会远走 不知道何时才再有对手 我的身心适应你没力气回头 不知道为何你会放手 只知道习惯抱你抱了太久 怕这双手一失去你令动作颤抖 尚记得左手这一脸温柔 来自你热暖在枕边消受 同样记得当天一脸哀求 摇着我右臂就这样而分手 从那天起我不辨别前后 从那天起我竟调乱左右 习惯都扭转了唿吸都张不开口 你离开了却散落四周 从那天起我恋上我左手 从那天起我讨厌我右手 为何没力气去捉紧这一点火花 天高海深有什么可拥有 留住你别要走无奈怎能够 除下在左右我的手扣有爱难偷 我们的故事开始。 四月,发情的暖风迫不及待亲吻我的脚趾头,人们走在春天的花言巧语,太阳妖言惑众,天空多愁善感,云朵毫不留情,自作多情下起雨。 空气遽然变冷。我不喜欢寒冷,十七岁之后我就一直不习惯自己冰凉的身体和忽然苍白的脸。坐在喧沸的教室,同学们争先恐后的不安,六月别来。 每天都长着一样脸,雨水带来的颜料涂满这座城市的浮躁。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会牵着时光在街道上散步,世界存在着,所有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它们在我身体外沉沦。 放学的铃响声,带来愉悦,sail向我跑来,他行色夸张的推荐我去看一部漫画。叫千面女郎。俗毙的名字,我说,我可能不会喜欢。 sail裂开嘴放肆的笑。和他在一起的另一位朋友附和着说,是呀是呀,真的很好。我不相信他们,可我还是看了,开始流泪,因为我还可以感动。我以为我已经麻木,像笨重的木桩一样在沼泽里沉沦。深陷。有一种从松弛到紧张的不安。绝望到来。 时间躲在这个夏天的背面,弥补我有洞的往事。依旧四月晴天,有时却也下无名的小雨,闪着蓝色的闪电,很乖巧的那种,印夹在低谙的天空,像一道干净的伤口,小孩子哭泣时的嘴。cd机里唱着白痴,有生之年里,我喜欢上了王菲的独一无二。 哪怕没有办法一定有说法 就算没有鸽子一定有乌鸦 固执无罪.梦想有价 让他们惊讶 我们大家.光明正大 来张开嘴吧 什么海角.什么天涯 明天我要攀越喜玛拉亚 什么高楼.什么大厦 钢铁能炼成最幸福的家 嘻嘻哈哈.噼哩啪啦 呜噜哇啦.咿咦呀呀 乌鸦的嘴巴从不说脏话 累了.累了.累了.累了.累了. 我们不傻.我们不傻 她的声音时常会让我眩晕,像一只玄妙的手,拉着我不停地旋转,转不完的困惑。sail喜欢她,可他除了王菲不再听任何的人的音乐。我骂他是坐井观天的青蛙王子。而有人说,喜欢这个女人的音乐中有百分之八十的男人自恋,喜欢自己的同性。我觉得可笑,这是不需要的理由的。因为我证明了这句话是正确的。当我想放弃这一段隐匿在变态中的情感时,这个男人出现。 第34页 左手。oicq上他说我的名字很可爱,是不是真的会发光。我介意粗俗的句子,可我接受了他的诱惑。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爱我。 他在广州,那个炎浮的大城市,我不可适宜它的温度,我除了讨厌寒冷还有炎热。这个世界在违抗我,但它也改变不了我。 我知道自己不可能考上大学。我预想的未来应该在一个有两百平方米的公寓里,一份稳固的工作,偶尔给某杂志社画画漫画,心情温暖时写字。再找个喜欢的人,把她爱得天昏地暗,和水泄不通。 爸爸只要一见到我就不停的七上八下的说道理。他希望我能去读他辛苦安排的公安学院。希望我能搅混到一官半职。我一想到自己当官的样子就不停的发笑。爸爸一直严厉的看护我,却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废物都不如。他世俗得我无话可言。 家里装上了宽带,我几乎疯狂的粘在网络的神经末端。左手是我的乐色桶,我把我的绝望统统往他嘴里倒。我把我废弃的情感装在文字兜里给他欣赏。他欣然应得。 第32节:是不是爱上他了 第32节: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写很多很多的文字。很远很远的将来。左手对我说,你的文字总是被你的绝望利用,放纵私图迷茫自我。而你却又不知道该如何顺从自己。所以绝望。 我们就像一团迷与坚硬的对峙,沉默只是一场无声的堕落。黑暗像花一样打开。我们寻找自我。 我的文字一直幼稚可笑,自己讨厌,没有人会喜欢,可我继续写,写这些平淡恬然生活的惊心动魄。不再动不动就寂寞得要死,绝望得要命。生活已把我磨得圆滑。我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生存,不要清高的梦想,平凡偶尔抑郁,我对自己说,你不过会写几个字而已。有什么资格伟大。尽管我的绝望无药可救,我的存在一文不值。记住的只会忘记,往事俱溃,声色无罪。 我们之间开始说着宽广蔚蓝的情话时,我对左手说,如果你飞,我是你的天空。如果你游,我是你的海洋,如果你爱,我是你的阳光。 左手邪邪的笑,问我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说我对男人没有兴趣,除非你爱上我。边呵呵的笑,在他打过来的电话里。是凌晨两点,我的一切烦恼都消融在他的舌尖上,他的声音能带我远走高飞。 开始喜欢莫文蔚的时候可谓不可理喻。一天如果有48个小时,那么,我就有24个小时在这个女人的声音里缠绕。潜水的爱情人间挥发,你又不是李白,不用说诗的对白。连手机的sound也换成了karenmok的单人房双人床。 妈妈信起佛来,他去高山时带来什么圣水,龠珠等怪东西来给我吃。妈妈说上佛朝拜时主师用我的名字算出我,读书必无大用,日后自可成材。 我把它告诉左手,左手问,是木材还是人才啊。我笑得更无聊了,张开嘴巴大声对他说,你真是长得太可爱了,阻碍的碍。你真是长得太善良了,是丧尽天良。 日子照旧一发不可收拾的平淡,平淡地就像鱼缸中咬牙切齿的鱼。向左转,向右转。而sail每天都对我说,shine,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他只是我的朋友。某种定义的工具而已。 上网,写字,听莫文蔚的想一个男生,要忘都忘不了。发短讯发到欠费八百块,气得妈妈说我不是她得孩子,骂我败家子。 左手笑得放肆,噼里啪啦的安慰我。我心情不好,我问他为什么不用雏神那个名字,他说,等你的心情变漂亮了再告诉你。 等等,我说一二三,好了,我的心情现在英俊无比了。他几乎笑得快要断气了,他唱着张国容的《左右手》。 离高考还有八十天,一个整数的消耗将带来莫名奇妙的自作自受感。我的笑还恬不知耻的挂在脸上。sail又问我有没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的 sonycd在我手心里死去活来,我问sail,你知道为什么松下总是排在索尼后面吗,他笨头笨脑的说不知道,我告诉他,松下的英文就是叫怕了索尼。边嘲讽的笑,骂他白痴。 凌晨上网,暖风徜徉,天空暗自璀璨的星子,黑夜把自己覆盖,我活在自身的迷茫,带上耳机,身体被音乐扭曲成随心所欲的样子。黑暗与时光抱在一起跳舞,空气妄想,指尖危盲。索然无措。 我打电话叫左手上网,左手在手机里惺忪的回答,好,等等我,shine。 他一上线我就问他,为什么这么乖,会听我的话。 他只说了这四个字。 因为爱情。 时间的彼岸我们对抗被冲散当思念慢慢分裂当世界依然绕回你的脸没有改变我只有预感没答案 世界是一条濒死的鱼里的眼泪,人群是浑浊的充满欲望的脸,泡沫的沸点,凝固眼尖,看清你的轮廓,爱上你的脸,云烟长眠。 左手拼命的写这些我看不懂的情书。我说,我们只是两只青鸟,太多的逻辑,微笑的定律。沧海换桑田,都是一样,我不需要爱情。 他说他要来见我,我慌忙无措的生气,我说,你敢来你就挂了,我砍死你。 我最后又说了一遍你不要来,关掉手机。忽然流下眼泪,不知道自己做着什么。 不叫堕落的爱情,我该怎么学会真诚。 所以面对。 我很虚伪。 太阳忘记出来的第三天,五月午夜,上网,遇见左手。左手说,你兴许是个怪物,你心中隐藏着一切令人震惊的恶习和骯脏的性慾。你一直隐藏着另一个自己。 第35页 我说不出话来了,哽咽着,再次流下低贱的眼泪。 很久,我们都在沉默,沉默只是一场无声的堕落。 我说,宝贝,被你看穿了,我从来都不曾快乐,震惊的恶习,骯脏的性慾,另一个自己。你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呢,人都一样,什么天差地别,那只是自以为是的人安慰自己的游戏。 我很喜欢陌生人的气味,他们像一座迷宫,我必须找到出口,因为我厌倦重复。时常闭上眼,想我要的幸福,但它们不过是我黑暗中的盲目,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么,就像人的眼泪一样,喑畏,无声,干了,终究无恆。 左手,说,你爱不爱我。 左手消失了。 我们的爱情与性别无关。即使默默无闻,也有天长地久。 我可怕的幻觉天赋,你无从抗拒,除非你不再爱我。 太阳忘记出来的第七天,南方阴霾的天空下,一个无畏的电话打来。是左手。 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我们去哪里呢? 我们这样不快乐。 为什么要快乐呢。 因为不想难过。 第33节:支撑我一辈子的幸福 第33节:支撑我一辈子的幸福 我抬起眼睛,天都想要黑了,我欠这个世界什么,一望无际,我看不到,我什么也看不到。天昏说地暗,天亮说晚安。一切都将是假的,事实上,没有什么是真的。 我笑,人的会心一笑都是来自幸灾乐祸。我在笑什么,我又不知道了。 左手,你怎么在我眼前出现的。我伸手去抚摸他英俊无比的脸。他是我手心的棋子,这只是一场空洞。我必须陪他完成这场假装幸福的游戏。 五月未央,左手到来。 他一直看着我,漆黑的眼睛,温顺起来,嘴角上扬,微笑,露出八颗雪亮的牙齿。很多人看着我们,指指点点。我奔跑,追逐的游戏,他跟来,我们逃。 如果逃避是宿命,那么我们只是这个宿命中的循规蹈矩转圈的蚂蚁。 哭泣游戏里迪尔不停的说着那句it’mynature。要是可以从来。我想的,时间却不允许。 为什么不能允许呢。 这只不过是一场游戏。 左手的手机找到了我,他听到我的声音,他说,这个世界怎么会有我这样的孩子,你会被抛弃,像一只蝼蚁被人踩死就算了。我说,我不过微不足道,只要很小的幸福让我温暖,没有人会怀疑我活下去的勇气。 再小的幸福也是幸福。我要你活下去,真诚的对待自己,答应我。 为什么呢。 因为爱情,你从来没有爱过。 我是不可能爱人的,我的感情已经残废,我想,你应该知道。 shine,我爱你。 呵,你以为我爱你这个三个字可以支撑我一辈子的幸福吗。 可以的,我相信。我能给你带来你需要的幸福。 你会后悔。我轻笑着说。 我只会后悔自己没有爱上你。 好。我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你能让我幸福。 让我快乐。 为什么要爱我,我喜欢看你的冷漠。黑暗中彼此找不到彼此需要的幸福。拥抱永远不能够带来光明,我们知道幸福就在身旁,只是我们看不见它的丑陋。 究竟在寻找什么,究竟自己要的是什么。 无痕你我,下一步,该面朝谁来微笑,说自己,不幸福。 去学校的路上,他追来问,shine,我可以送你吗。 不行,我随意的说。 可是我要,他孩子气的皱着眉。我不看他的眼睛,那里有一个破烂在闪光。 随你。哦,对了。他惊喜的转过头。我说,不要打我手机,老师很兇的。 放学的铃响声带来轻快神秘的预约感。这个男人在校门口古老的樟树下等我,左手上夹着半截香菸,熏黄的食指,寂寞的肢体语言。我跑过去,我对他说,你不要对我太好。 我不喜欢对我百依百顺的人,没有主见,像个傀儡,摆布的木偶,迟早要厌倦,我会。 sail见到左手眼睛发亮,他傻呵呵的对我说,天哪,我也爱上莫文蔚了。 我咯咯咯的笑,我什么也没说,左手拉着我的衣袖,我们要去寻找快乐,或是游手好闲。 他喜欢牵起我的右手,像拎起一只不安份的小猫,我不作反抗,表情却褪色发白。许多人轻蔑的玄妙的目光,无形的,推皱我的幸福的幻想。我害怕丢失颜面,心中那些腐烂的信念,支衡不过我的勇敢。我告诉他说,我的爱情身无长物,所以时常写着聊以自慰的文字,不能自己。 你走。 左手不说话,他用力的握紧我的右手,他的手很大,布满温暖的陷阱,我的思想沦陷,成为他的食物。他吞併我的幻想。 我的绝望丧尽天良,而有时候的幸福,信念却落荒而逃。我这么努力,但终逾越不过自身的局限。 就像上帝枯藁的言辞里,对等什么样的时间的落寞。不怕轮迴,希望是爬满脚尖的疲惫,这是我给自己的未来,不想后悔就不要后悔。 左手突然问我,他抬着头看着天空,他问我,shine,你看到什么。眼前是天空,白云,黑色的飞鸟。我说,我什么也看不到。这个男人把温暖的大手盖住我的眼睛,他温柔的问,shine,你现在看到了什么。我微笑起来,我说,我看到了。 第36页 我看到了黑暗。 他给我买了很多很多的我爱吃的零食。我的肚子是个陷阱,它陷害了很多善良的食物。始末黄昏,我唱着已把歌词改得乱七八糟的林忆莲的纸飞机。 王子骑白马公主像傻瓜纸飞机算乘法一乘一是几呀 上帝我爱他巫师大嘴巴青蛙的童话冬瓜像什么 左手说我唱得很好,我笑哈哈。 我们拖着各自的影子,空气飘向东飘向西。左手说,shine,你相信命运吗。 我说,很多时候我在想,我的命运会不会牵着我的手去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不会回来。 曾经做个一个梦,一个女孩的肚脐上长出半截蠕虫来。醒了,我吓坏了。第二天,除夕夜,我被一伙人洗劫,那些粗糙的人渣差点杀了我,他们把头向车子的反光镜上用力撞去,玻璃碎裂,额头上的血粘稠,他们恐吓我,抢走我所有的钱。用刀抵在我的咽喉,要我脱掉上身的外衣。 我挣扎,想表现愚昧的勇敢。一个矮个子的男人用力踹了我一脚,他们陆续涌来,我死命挣扎,一个人用刀划破了我的手背。寒冷,疼痛。还有一个人用石砖砸向我的背部,闷热的痛楚爆发,我倒在地上用力喘气。这是一个很黑的巷子,几个男人和女人走了进来。他们是来看热闹。 回到家的时候,嘴角的血已经干涸,凝固成黑色骯脏的血渍。全身无力,愤懑的疼痛。妈妈吓坏了,她说,你的钱呢。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很多的。 翻开那本1000种梦的解析,梦见蠕虫是代表接近死亡。可我没有死,这就是命运。 第34节:被爱是一种幸福 第34节:被爱是一种幸福 左手从身后抱紧我,我很温暖,被爱是一种幸福,只是我已经麻木。很多人看过来,指手划脚。 我已习惯。不以为然。 承诺的第二天,下午是学校的假期,阴雨阴魂不散。 我们待在家中看影带。妈妈不在家,爸爸在北京,他打电话来说天冷了,多穿点衣服。最后不忘了说要我努力啊。 好。我挂掉电话。 电影是蔡明亮的《青少年哪咤》,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关于它的评论是这样写的:开场时,小康呆在室内,窗外下着雨,雨中的夜晚,阿泽在偷公用电话的钱。剧情进入高潮时,场景是另一个雨夜,一厢是阿泽在旅馆的房间跟阿桂做爱,一厢是小康淋着雨弄坏了阿泽的摩托车,尔后,是小康住进旅馆,而阿泽走出来。但是,小康与阿泽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一直是影片未解的谜。无论是场景的选择还是人物故事本身都透着不安。表面上镜头是冷静的,客观的,但是看的人会明白的感受到影片里所瀰漫的潮湿和阴冷。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理解自己,自己是被世界孤立和遗弃的。极度自尊又极度自卑,对什么都不满。我记得自己常常不发声的在夜里写很长很长的日记,里面满是阴郁冷艷的字。我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想着死亡,出走这样的词语。但是终于还是懦弱,安静的度过了这段生命中的"非常时期"。没有人知道在如此"积极向上"的一个乖小孩的心里曾经有过多少灰色的不安和动盪的念头。 我想我们都是这样走过的。或许那时候的我们就是蔡明亮的"哪咤"。 幸好,我们终于长大。 承诺的最后一天里,黑夜像花一样迫不及待打开,一无是处的时间爬进人们的脸。这是他租来的昂贵公寓里,我对他说,后悔吗,我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的。 是吗。他微笑着看着我,可是还有三个小时,三天的承诺才会结束。 呵,你以为你可以让一个毫无情感的破烂木偶在三个小时之内爱上自己吗。 是的。你要相信我。 shine,你认为自己的幸福应该是什么颜色。 阴暗中的纯白,被绝望阴影覆盖的苍白生命的颜色。 那你所谓的幸福是什么。 我没有犹豫的回答死亡。我的幸福,不过就是最终的消亡。 十二点到来。期限的终点。没有人能够完全做到让我幸福。 对不起,我该回家了。妈妈会担心的。 我说再见。 等等,在我微笑转身的那一剎那,黑色的血从我嘴角流出,他手中的匕首再次以锐利的适度进入我的体内。 都不痛了。 我到底怎么了。 跳飞机 这是一座晕眩的城市,我用三天时间来习惯它所有的炎热,还有右手沉浮的陌生。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写字了,无所事事的笑了一整天,快乐僵硬在嘴角,工整的依附,眼泪与伤悲,空气尘飞。 模煳的脸,音乐的思念,食指沉淀,往事弥补时间的缺陷。 十年,有谁爱过我,做错了什么,我说,我们都寂寞。 风继续吹过,幸福继续擦肩而过,我不知道自己还想要什么,迂迴想入非非,模仿你的伤悲,就让我们虚伪,眼泪陪在左右,孤单的拥抱自由。因为总有一个人要先走,故事成群接后的暖流。 我想我身体里是没有爱情的,右手的无名指始终比食指长,它在寻找某一个地方,某一处温暖,在时光的心扉,凝结虚伪,坚强破碎。 如盒子里的阳光抽屉里的幻想,我寂寞,是与你的冷漠无关。在一个人的房间,一个的脸,无声的想念。 第37页 无声的蔓延。 遥望回忆,乌拉山脉的窒息,终于我在这座城市喧嚣下沉没海底。 认识晨树是在我们大学的校口,那个总是在黄昏想起自己忘记刮鬍子的大叔在卖盗版cd。 我想,当每一个惶恐的人,都是无法忘记手心成长的记忆的,千山万水,颓靡徘回。 在每个星期六下午我都要去挑选两张cd牵回家,第一次看见晨树时我的手里拿着的是卡百力,他的眼神要挟幸福滑过我的肌肤,我确定,我能给他的,只有逃避。 也许寂寞,说我的安静,如何继续,冷漠的距离,都是这么无能为力。那天晨树追过来,他说完自己的名字还说喜欢我。 我于是笑,我没有爱上你的习惯,这样回答,这样开始。 他的笑有我血液里熟悉的梦想,飞身而坠的甜美,一切早已丧失了残局。 我常常是一个没有任何表情的男生,在季节的盲目里,眼泪苍老,伏罪从容,空洞追逐的满足,快乐的痛苦,流离失所的劫数。 我以为可以能恐自若的模煳,尖叫的沉沦一种繁冗,稠密的时间开始淡泊。 我已经忘记是怎么认识花琴的了,好象认识晨树以后这个纯纯的可爱小女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在眼前。我原以为我只是一棵学会了旁若无人的植物,只相信阳光和水份,但是没有爱情。我的性格他们说是一半曲折的颓丧,一半矇混迂迴的阳光。 沉默不是天衣无缝,只要找到自己的天空。 花琴始终有足够美好的气味让我幻想我们的未来。我喜欢吃上好佳的婴儿饼干,花琴是不给我买,晨树喜欢,我们三个是同一中文系。 故事要力不从心,无头彻尾的拥抱不堪混乱的幸福。于是轮迴纷扰,灿烂帷幕拉开。 众望所待。 第35节:要拼命的在一起 第35节:要拼命的在一起 这个铃铛你摇啊摇的就会心想事成,成美对挂居说,我想起微笑,我说我们也要拼命的在一起,晨树还有花琴。 那么故事开始吧。 我的忧伤是一位走在马路上会引起交通混乱的天才角色。因为学校住不惯,晨树要我搬去他的公寓住,问题是求之不得,我忽然丧失理智就答应了。在他那个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套房中,有个被我灌养的宠物冰箱叫诺曼第,晨树在新卖的toshiba53英寸背投彩电上涂满向日葵,他知道我们都喜欢这种虔诚逃亡的植物。我抱着小白来到这里相亲相爱,晨树当第三者的对白。 花琴有时候买晨树爱吃的黑白配,我们三个围在一起,灯光循序渐进的明亮,窗外的阳光赫赫声名。刺眼的虚空定格我们的幸福。感谢虚伪诚恳,感谢伤我的人带来保护我的人。 晨树的公寓离学校大惊小怪,只是一场自知自明的距离,花琴是学校的校花,花开不败。每天早晨就我和晨树两个人一起一包巧克力一瓶酸奶的因缘,时光翩翩起舞在我们承诺里沉迷,很好,可是我依旧是我行我素的惘然,我喜欢的只是他带来的物质与安全感。我的冷漠覆盖了文字所有苍白。 还是喜欢在每个周六下午去那个在每个黄昏想起自己忘记刮鬍子的大叔那里买盗版cd。把喜欢的音乐带回家,让我们的喉咙修身养性。 那些沉郁形形色色的封面,抱着陌生的气味等待它们的主人,我总在它们的最下端寻找,奋力的拿出,都是尘埃落定的快乐, 现在手心的是古巨基的《幸福的列车》,没有小指,但是我看到一段深灰色的文字。 跳飞机。 让我飞不必想你/让我飞伸开双臂/爱到尽了毫无转机/痛到哭了还支撑得多少公里/太多的重担太少的氧气/若我先摆脱你像跳飞机。 从你手背到我坚持我的回忆,那么註定。把你爱得插翅难飞,爱的眼里只有你。晨树的公寓左边不远是主题公园,那里的树固执的完美,躺在它们身体下面,看懒散的天空,白云歇斯底里的温暖。于是我指着云对晨树说,那是天使的尾巴,那是文森特,那是孟加拉。 晨树笑哈哈。 那天我们在公园里转圈圈,然后听到喵喵喵的叫声,我跑过去,在乐色桶里发现一只被坏人扔掉的平白无故可爱的小猫。 我把它抱起来抚摸,晨树说我也要一要。 我不给,我说你要养它哦。晨树马上就皱眉苦脸的说公寓不准养猫啊。 那你就把它当成小狗吧。呵呵。 我的爱虽然已经溃烂在时间的遗忘里,但是还有惊慌失措。晨树在我劝告下百般无奈还是终于答应了。谁叫我是shine呢。他把衣服脱下把thirteen包好,我一边餵它五谷圈。thirteen死也不肯舔半下,我们在楼下等到晚上十二点,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偷偷跑回家。 花琴第一次见到thirteen时吓坏了,她说她最害怕黑色的猫咪,最后晨树把thirteen涂成了蓝色。 日子依旧如影随形,七情六慾的时间一下爱上我的坚强,一下爱上我的绝望。惊涛骇浪。 晨树的忧伤是一只毫无意义的反派角色,thirteen被关在洗手间,我放了一些小花小草阻止它的尖叫。 只有一张床,晨树睡买来的拼图地板,我于是给他一条棉被,他就感动得没心没肺。 我又参差林立的忧伤,为什么要对我好,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在厌倦和放弃,我很累,只觉得一些东西在手心死去。平息。 第38页 没有期待,开始苍老。 一些人是可以取代爱情的甜言蜜语,但是爱情始终无法取代我们的回忆。我想,我也该长大,去相信遥远的主宰,不曾以为美丽一半,用糖果拼成你的圆满。 晨树很严重的感冒了,花琴每天都来照顾他,没有幸福的感觉,有时候觉得可笑,原来我和晨树在一起,是因为花琴。一直隐蔽对她的爱。 一样的等待。 为何要有咒魔强迫我没事做。就算没有一生也要有童话王国。会比寂寞更喜欢孤独。 寥寥无几的夜,听着寂寞吞噬时间的声音,然后看着城市流转的是非。晨树的声音像空旷下风吹过丛林的草原,他说shine,你不要离开我好吗,我现在生病了,但是我会照顾你。 你要相信。 我笑,他的温柔早已在我虚伪里无所谓。 我说我们拥抱,我就不再走远。不再再见。 他开始抱着我,承诺的温暖长眠在夏天的绝望里,冷冷的北方,凌晨三点,浅夜沿绵。 闪烁狂想。天空明亮。 他一直看我,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终于。 就现在这样好了,就现在这样吧。 阳光破碎,眼泪枯萎。 我说,你一直要原谅我,因为有一天我会死去。 我们要忘记的不是害怕,而是牵挂。 枯容草木,游移大陆。 我自己会经歷痛苦,会微笑,会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 早晨刷牙的时候,晨树在床上大叫,shine,shine,过来让我亲一下,然后我就拿着杯子和牙刷啪嗒啪嗒的跑过去。 他的鬍渣,我的嘴巴,挣扎。 晨树说我身上有一种气味,很特别的,于是他抱着我,赖在我身上唱歌。 我问花琴为什么从来不在意,你应该争取。花琴微笑,她说晨树一定要开心。 花琴问我到底喜欢过晨树么。我摇头。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第36节:一切都不曾会来 第36节:一切都不曾会来 我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她走远。 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曾会来。 就这样了,眼泪。 还有眼泪。 流。 一天变成一道伤口,时间面目全非。 晨树给我买了nokia3300的手机,我的快乐醉生梦死的自生自灭,夏天洁白,云淡风轻的伤害。 我知道,生活在城市里的空气是痛苦的,而人是窒息的幻灭。 疏离焦灼。 一切又归于花杀的喧嚣。 我很喜欢那首跳飞机,晨树每天都唱给我的快乐。 无人客机进退失据/在高空三千公里/你不肯爱我也不肯放我/若我先摆脱你/像跳飞机。 这只是一个即便的理由,我对音乐有一种安慰的依恋,流失了缺口。 天不要黑,我要飞,也许还有疲惫,也许路灯忽然点亮你的泪。这是花琴去波西米亚读书的最后一天发来的简讯,那天我和晨树在超市里换硬币玩夹公仔。 我们就像一个讽刺的交集,手机里王菲唱着,我答应你视死如归,我愿意望穿秋水。 她寂静离开,她的瞬间永远。 纷乱假面。 不要让天与海的距离,衡量爱与恨的对立。我躺在床上问晨树,我们有多久没有去买盗版cd了呢。晨树在洗我的衣服还有thirteen。 thirteen又变回了黑色,我买百利兹给它吃,结果吃坏了肚子,翻来覆去,我又给thirteen吃阿司匹林,终于相安无事。 我在床上滚来滚去的,玩装树懒游戏,一天很快过去,全身无力,又软趴趴的压到晨树身上,要他陪我玩装死人。 我们温暖花开的在被子里跳舞,我把被子盖在他头上猜眼睛在那里鼻子在这里。 睡觉前习惯摸着他的耳朵,我觉得,爱到终点了,就没有了。 会一样的。 你知道这里没有爱情,一点点关爱,全然单薄的幻想。一直认为,把孤单当成敌亸,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把孤单当成朋友,它就是我们的朋友。 无论怎样。爱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坚强。 我对晨树曾经说过,记住忘记,这座城市是囚徒森林,我们繁华的邂逅还有告别,你要一直原谅我,因为有一天我将死去。 一个老婆婆要过马路,我走过去帮助她,晨树扶左边,我扶右边,到了对面,我说你要给我报答,我微笑起来,老婆婆忽然愤怒的甩开我们的手走了。 我对晨树说我只不过想要她一个微笑。 为什么人类如此不安而可笑,晨树,为什么只有你无休无止的爱我。 他笑,他只是笑。 黯。然。 晨树比大我一岁半,大学生活是一天天随便快乐就过去了。 我有时有意无意的对他冷漠,因为我害怕,他离开我我该怎么一个人生活。 晨树一唱到那句"无人客机进退失据,在高空三千公里,你不肯爱我也不肯放我,若我先摆脱你,像跳飞机。"时我就奇怪的开心起来,他一边唱歌一边餵我冰淇淋。我开心起来就拿着东西挥来挥去,有一次不小心抓到thirteen的尾巴,从此thirteen一见到我就小心翼翼,或者张牙舞爪的吼吼。 我把晨树的毛巾系在它脖子上当披风,还买氢气球挂在它肚子上,有一次出去不小心给管理员看见了,于是急忙急忙躲在公园里,还是晨树把我们给救回来的。 第39页 这是迷失的结局,王尔德爱上费洛依德的蓝色向日葵童话。在这座晕眩的城市里,我像一只木马不停的旋转,不停的认识不同的人,不停的相信了不同的眼泪。 那天是星期天,我们没有课,我和晨树决定抱着thirteen去公园玩。很好的阳光,沿途的树英俊得要命。 我说我想喝qoo,晨树笑着去买,thirteen在地上乱转,我忽然不小心踩到它的脚,它喵的咆哮跑到了马路中间,这时一辆绿色的大卡车迅速逼近。 我楞在那里,恍惚的跑过去,手心一片空白,几乎是瞬间,眼泪在眼角,身体冰凉,身后有人用力的把我推开,随着一声拔尖的剎车声,我转过身去看晨树,他慢慢停顿下去的姿势,无法固执的一种沉睡,沉静穿梭在他指间。 爱过的,终于在劫难逃。 我喜欢花琴,花琴喜欢晨树,晨树永远喜欢我。 积木盒 我家有三只会说话的猫,它们都是黑色,一只叫韩遂,一只叫苏我,还有只叫纯夜。我每天会对木林森说,如果上帝让变成全世界最英俊的男生,我愿意放弃我所有梦想,再至瞑目死去。 可是木林森只是对我笑,他是我在考拉镇捡回来的木偶人,在那里,沙丁羊喜欢吃沙丁草,白云时常嘴对嘴的亲吻,清风绵绵,太阳抱着关怀,幸福崇山峻岭的浓密起来。 而我生活在橘子镇,这里有好多发条橘子,就算时钟都停摆,生活也相爱。有时很大很大的阳光趴在我的手心,我就快乐的像个孩子,跳呀跳呀的到了木林森身上。我会突然的笑起来,不为什么,我只能这样奇怪,这样莫名其妙的。木林森在我笑的时候属于沉默,我们好象在故意演示某种空洞,没有任何意义的。知道终点。 是睡在广场中央的萨瑟尔教堂,有尖尖的顶,宽厚的藤蔓植物,月光在上面显得阴森而坚持。一些寂静的午后我总是快快乐乐的抱着我的破木吉他,在喧闹的广场旁,等阳光发生一些微妙的美丽,气温亲热的时候,我靠在木林森身上静静弹唱,我清醒的声音与那些繁华开始隐忍,穿梭在人群压抑的肃穆中,我的脾气心意阑珊,卑劣黯然。木林森不会弹吉他,但是他会吹口哨,我不会的那种,他吹得很好很好。 第37节:你为什么要哭呢 第37节:你为什么要哭呢 我们可以把握好多人的赞美,很多人是因为看见了木林森,他很英俊,他们于是停下来看着他。木林森是我在上次去考拉镇的圣诞节夜里,那天夜晚人群像飞鸟一样,围着急促篝火跳来跳去,后面的一座房屋忽然倒塌,轰的一声,尖叫四起,光芒盲目的闭上眼睛,混乱的尘土漫天飞扬。他被压在一根燃烧的木柱下面,我把木林森拉出来时,他已晕厥过去,身后留下一道散发出焦火味的长行伤口。 木林森一直是个安静的人,我不知道他可以想些什么,他也不会去想些什么来证明自己,我对他的防备,是因为没有任何线索知道他是从那里来的。他失去了他全部的记忆。 而不管怎样,他是我捡回来的,是我的。 他告诉我他叫木林森,我于是这样叫他,我笑,辛勤乏味,隐而不现的安静千山万水,我们的关系冒昧。 起风了,时光倒退,今年的夏天和所有的一样,树木天天向上,我说现在季节是忧伤的,天空断断续续的蓝,木林森看着我,我们都不说话。就这样的,有时候我们沉默着,或者我抱着我心爱的吉他,让韩遂苏我纯夜跟在身后,去广场。也有时它们很懒很懒,只有我和木林森两个人,我会觉得流离失所的安静突如其来。阳光简简单单照着幸福。 暗瞳来的时候,下着很大的雨,在那些落寞的声音下,我看见他眼睛,有着与黑暗一样质地,细微的震颤中,我一向无法抗拒的突如其来。 他是一只灰色斑驳的猫,我固执的喜欢,于是我家有了四只小猫,有三只是黑色。 暗瞳全身湿透的颤抖持续的在门外呜咽,我抱起他的时候,快乐剩余的温度在指心萦绕,并征服我所有的幻想。 生活在喧嚣中变得缠绵言辞起来,我快乐的时候依旧会跳呀跳的就到了木林森身上,咿呀咿呀哟。 木林森决定去学做烤面包,他后来发明一种用西芹和花菜做的,叫秋天的毒药。因为加了白葡萄酒,吃起来暖和和的,他每次回来,我看见暗瞳在他肩膀上,他们不说话,我认为这样的样子就是属于不是很简单的非同可笑。 有点空虚,寂寞都在一个弧度里恰如其分张扬到极致。 他们在我身边,我却始终一个人。 没人知道。 对不对。 那天天空很坚强,没有哭,是灰色,那种沉重的干净,我是喜欢的。木林森说,这其实是降临尘世的天使,美丽而寂寞的天使脏了,我和木林森在这样的天空下。 他的身上记叙了潮湿的气味,路旁的雏菊开得铺天盖地,每一步都暗藏芬香,手心若有所思,我问他来了很久喜欢过这个小镇吗。他装作冷静,爱情高低,他一直沉默表情,他的侧影在抬头的瞬间,有一种迷茫,他开始笑,他很英俊,他摇头说没有。 这个清瘦的问题拉缓了即将延续的没关系,也没有人几乎去在意,我们是需要安静来沉淀自己错愕的表情。 他笑的时候闭上眼睛,然后忽然拉起我的手奔跑,耳前滑过的风,退让在时间的恍惚,泡沫坚强。 第40页 他一直笑,我说我喜欢过一个人,在认识你以后与在此之前,但现在不会了,我知道一些确切的谎言会言不由衷。 回家的路上,整个橘子镇开始下起游刃有余的雨来,他把他身上的棉布衬脱下时,我在笑,和所有的莫名其妙是一样的,有人对我好我会骄傲。 这时天空上的白鸟,丛林里的淡蓝色马群。雨都有了错觉,幻觉是害怕光明又恐惧于黑暗。 这是混沌的,这是我的,我现在的心情。如此而已。 我把我们的手牵手比喻成雨后的天空,粗糙的记忆是漫无边际,阳光可遇不可求,木林森是我不可能掌控的,但宿命就是结局,幸福温暖。 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醒来看见五月清晨的阳光,还有向日葵的期盼。萨瑟尔的钟声响起,唿吸迟疑,空气追着自己的尾巴,他们站在床边向我微笑。 那天我,纯夜,苏我,暗瞳,韩遂,还有木林森,我们坐着家具去飞。我坐的床虽然小,但是软绵绵的,很舒服,小猫们全坐在浴缸里,木林森坐的是地毯,我们在天上飞来飞去,飞来飞去,形影不离。风努力的吹着我的短髮,我的寂寞和耳蜗的头髮一样多得数不清,我飞很高,越来越高了,寂寞不会断层,站在那里都一样,我有些害怕,但是眼泪陪着我。 他们不敢上很高的地方来,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一个人。 你为什么要哭呢。 这是欲坠季节。 木林森在我身后沉寂的看着我,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把夏天和忧伤捏在手心里的,并把它捏造成了谎言的形状,我对木林森说,现在季节是忧伤的,摇曳的阳光掉在我的笑容里。我装得很好很好,每一个人都知道我非常快乐。 但木林森说,shine,你看着我,你说。 你为什么不快乐。 暗瞳身上的灰色更加明显了,我问他究竟是从那里到来这个橘子镇的,他不说话,他从来都不喜欢说话,他只在笑,空洞的,没有任何意义的。他是一只安静到让人七零八落的猫。这样也好,我想起他站在我门外的那个夜晚,他说过的唯一一句话是,我叫暗瞳,暗夜的暗,瞳孔的瞳。 我把他抱起来时,他湿透的身体抽搐不停,我听到他的声音,硬朗及明亮,简单而干涩。 那时候我没有幻想,没有。 只有突如其来。 脆弱是我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们叫shine,他们看见我身上有阳光的条纹,但没有人知道,那是我身体里的绝望,绝望散发的光芒。 第38节:露出了苍凉的嘴角 第38节:露出了苍凉的嘴角 在我身体里的每一个隐晦的细胞,我的孤僻藏匿在变迁的时间背后,回忆扭曲的姿态更迭高吭。孤单是一个人的恐慌,恐慌是一个人的孤单。 我没有看过海,但我相信海与森林有着相同的气息,那种被遗忘的吞没,重叠在我想像里,我固执的以为海是明亮的黄色,灿烂的慌乱坠毁在黑暗与空白间。 可木林森说,海是蓝色的,柔韧的蓝和侷促的透明,还有破碎的疾云在上面,是这样的海。是这样的。 我看着他被我拽紧而皱起的衣角,我说你是从海洋来的对吗,海洋覆盖的温暖,你是深海里的,我笑了,我闻到他身上那种被大海吞没的深不可测的气味。我笑着说。 我喜欢这种气味,因为它的宽广,因为我的寂寞还有很多很多。它们可以先住在你的气味里边,而不用再去挤居我的微笑里,我的落寞里,我的眼泪里,还有鼻子上,耳朵上,甚至于手心单薄的木然中。 木林森抱着我,他身上的温暖是空荡荡的,像大海。我望着天空,我看到绝望。它来了,它们都来了。 我用力的抱紧幸福,我害怕眼泪突然不见。原来幸福只是木桩,它在安慰我的同时,已经阻碍了所有的明白。 我后知后觉的被绝望捏成了时间自身的一部分阴影,惨澹而悲凉。委顿的痛苦挣扎后,终于露出了苍凉的嘴角。 我看见木里森身后的暗瞳。他笑着。接下来是死寂的默然。 我们都这样了。 沉殁。 木林森做的面包让全橘子镇的人口水动盪不安,我们在萨瑟尔教堂前做面包边唱咿咿呀呀,我用薄荷做的妖精的肩膀,让人吃得目不转睛。 我还没有学会让自己失望,纵然飞鸟行空,迷失在无限的可能里,也有感动。 一切都会好。冷风过境,回忆冻结成冰。 我的影子跟着我的快乐虚伪起来,秋天了,有时我看见暗瞳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我,他不说话,他在笑,接着飞快的从窗口跳出去。 雨开始没有停止的落定。 一直一直,到很久很久。它们像恶灵般铺天盖地而来,空气浑然掏空,困惑的在窒息里,但我没有想过雨是冰冷的,深入骨髓。 太阳死在天空乌云密布的阴谋里,植物在自得其乐的风中哀伤。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看天花板,屋子很暗,潮湿的尘埃空转在灰茫的视线中,定定的流年。他们都走了,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去那里。 所有的橘子突然都长出了霉菌,身体一块一块的腐烂,很多人都走了,韩遂,苏我,纯夜,还有暗瞳。 天空灰瑟,只有我一个人看着天空,我抱着已经很久没有碰触的吉他弹了起来,它的身体早已破裂不堪。我静静的唱着,而吉他身上的霉菌也开始蔓延到我的声线上,我静静的闭上眼睛,这个小镇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遍地的尸体。 第41页 暗瞳走的时候,他回头看着我笑,他始终没有说什么,为什么他的声音是明亮的,他说过的唯一一句话是,我叫暗瞳。 暗夜的暗,瞳孔的瞳。他和木林森一样,安静到了极端,如这样。 霉菌传播的很快,我突然发现,它们和暗瞳身上的斑驳有着相仿的颜色。我怔在那里无法言语,雨在我脚尖死去。 我忘记了一个人,是的,他一直在我身边呵,我转过头看着木林森的尸体,他的眼睛闭合了明天的阳光。他为什么不说话呢,这一次的沉默,可能需要很久吧。 我把手中的火柴燃起,小心翼翼的放在他的衣角上,他开始燃烧,接着是这座房子,所有的房子,然后是这个小镇。 我拿着行李开始逃亡,墙上的钟指着23:59,在我迈出第三步的时候,我的身体剎那倒塌,就像那天圣诞夜里的房屋。 一瞬间,它们滚落在地上,长方,圆,还有三角。 原来。 只是一堆积木。 鲁永志,生于1986年,有着温和理想和顽固志向的双子座人。迷恋一切有关逃亡的意像电影和潮湿书籍。坚信一切因皆有果,万物皆可轮迴。20002年开始涉足网络,在榕树下、苹果树、作家网等大型文学网站发表大量文字。广受好评,并被各种媒体和电台转载。作品被大量收录于《我们,我们-- 八十后文学的盛宴》等畅销文学书籍中。现在苹果树、网声、九月等文学网担任版主。 遭遇爱情的鸟儿 我时常会想起我那在寒冷冬天死去的女孩。她在大雪流转之前消失,带着微寒的体温。南方的天空广袤而又绵延,到处都是高低起伏的蓝色,仿佛下一刻就会颤抖着塌陷下来。纠结光亮的云朵厚重的堆积,象是日落的海潮,在模煳的空中汹涌。 我在半醒半睡的恍惚中感知着那些从罅隙中吹来的风,冰凉白色的风。他们在我身边翩迁着舞蹈,拖动着残余的温度。我看到南方阳光普照之下,所有的花朵都在黎明前绽放,遍地晶莹,脆嫩欲裂。这个时候我看见我的女孩,她在簇拥的花丛之中朝我微笑。她叫我,卡卡。象是花瓣凋零的声音,从遥远的空中发来的脆响。她说,卡卡,你是怎么拉?我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女孩的脸消瘦苍白,她对我绽放出明亮的笑容,她说,卡卡,为什么呢?为什么你这么固执呢?南方的风很大,吹到身上有些许的微凉,扬起无数风沙。于是女孩开始消失,象是在那个遥远梦境中陨落的太阳绝望而碎裂着陨落。翻腾的江面上激升着破碎的水花,我最后的太阳再那里悲伤的死去,在海的中央沉落,然后天地一片漆黑,群响闭绝。我的女孩就这样轻易的在我面前死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是卡卡。 我总是在梦境中看到一个熟悉的女人,她在漆黑的夜里朝我微笑,美丽而温柔。1993年我还是一个孩子,和我的外婆生活在温暖的南方。三月阳春,满天飞花。在暮日的光辉之中发出灼灼的光亮,我的外婆常常给我看那些从北方归回的鸟儿,他们有着美丽的眼睛和巨大的翅膀,在每一个阴沉的日子低矮的飞行,发出悲伤的呜鸣。 第39节:我的鸟儿死了 第39节:我的鸟儿死了 外婆对我说,卡卡,看到了吗?那些美丽的鸟儿,他们都是在异乡死去的游子,在冬天被大雪所掩埋,到来年春天,冰雪初融。他们变成候鸟,迫不及待的飞回自己的故乡,这些,还有那些,为了一个共同的理由,永远停驻。 在我短暂的童年,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到那片林子去,那是一片旺盛的白桦林,葱郁而挺拔的遮挡了大片的光线。这使我想起了古时候某个撑起天地的巨人,在光辉与漆黑之中缓慢的流下眼泪,最终毫无理由的消失。那些潺潺的血液在某一个清晨时分凝固,化为永久被遗忘的记忆。 在一个迷濛的雨天,我在林子里第一次见到了我的女孩,她在一棵巨大的白桦下低缓的哭泣,悲伤的哭泣。细雨中的白桦林唱着我所听不懂的歌曲,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我问哭泣的女孩,我说你为什么哭泣?女孩抬起头,苍白的脸上横流着晶莹的泪水一颗颗的滑下,慢慢的浸湿了膝盖。 她的眼睛在雨水中闪闪发亮,她哭泣着说,我的鸟儿死了,它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她看着我,停止了哭泣,最后她清晰的说,我的名字,叫做十三。然后雨水开始停止,雨后的林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晶莹的光亮,瀰漫着诡异而芬芳的味道。 我把十三的事告诉了外婆,她长时间的看着在天空中飞行的鸟儿,不发出任何声音,最后她低下头,看着我的眼睛温暖的说卡卡,十三是个很好的孩子,你们都是。天空是一些模煳光亮的颜色,轻易的刺痛我的眼睛。 外婆告诉我十三已于三年前死去,她穿者纯白的衣裙,象一朵白云一样游移在漆黑的夜里,泣不成声的寻找她那飞走的鸟儿。天空是纯粹的黑色,没有一颗星星为她指路,身着白衣的女孩失声痛哭,她的鸟儿飞走了,没有人找得到它。女孩终于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河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河水汹涌翻腾,轻易的把她淹没。当天晚上开始下雪,纷纷扬扬的雪花细碎的下坠,发出幽微的光亮。第二天,河水开始结冰,那个叫十三的女孩就这样永远的消失不见。 第42页 我想我一直都是个固执且骄傲的孩子,我习惯痛的时候不发出声音,所以我只能继续的痛下去,没有任何理由和办法。 外婆对我说,卡卡,你是个固执的孩子,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像那些失去了翅膀的鸟儿,那么你要做个坚强的孩子。 我经常会见到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孩,她在林中哭泣,寻找她的鸟儿。我希望这是一个明媚且快乐的孩子,有着苍白的脸色和漆黑的眼睛,在寒冷得风里飞快的奔跑,头髮高高的扬起,骄傲且美丽,然后毫无理由的消失。 在寒冷的冬天到来得时候,我看到了那些死去的鸟儿,他们在一个冰冷的清晨死去,身体逐渐冰冷下去。十三说他们都是一些固执的孩子,不肯离开故乡,于是终于死去,终于消失。 我看着稚嫩的女孩说着这些庄重的话语,然后我朝他微笑,我说,就象你,就象我,就象,我们。 我在醒来的时候看到了我的伤口,花朵般的在我的左臂上绽放。那是很久以前的伤口,在我的梦境中莫名的裂开,向外翻涌的血液潺潺的流过那些泛青的皮肤,然后被新的血液所覆盖。我疼痛欲裂,可我不发出任何声响。我清晰的看到残余的梦境模煳而又广袤的舒展开来,有着美丽憔悴面容的女子在阴冷的黑夜里朝我微笑,她说卡卡,你要做个坚强的孩子,你要记住,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哭泣。 脆嫩的阳光透过树隙所洒落,在一些高大或底矮的树木之间流转,我看到我的外婆,她苍老的脸上皱纹横生,在一个莫名的瞬间急速的生长。挥抹不去。在那样一个温润的天气里,外婆向我第一次提到了我那消失以久的母亲,她浑浊的眼睛在光影里闪烁着奇异的光亮,象是一些恍惚的星云,永未泯灭的希望和色彩,她说你的母亲,她是个好孩子,可她和你一样,都是个固执的孩子,象那些在雪地上永远停驻的鸟儿,死去的鸟儿。我看着我的外婆,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个美丽的南方女子,记忆始终是模煳而暗淡的,凝聚着时光深处的气息。我从那些飞翔的鸟儿洁白的羽翼下看到她粲然的笑脸。她那样的舒展着年轻的花蕾,在春日的阳光下,她的眼睛是一些破碎的浅蓝色,像是一条绽裂的河流,恍惚的流淌进我的眼睛。外婆把她叫做连玉,而海已把他叫做玉儿。于是在以后的许多个那样的天气里,海已总会叫她玉儿,他握住连玉的手,他说玉儿,你的手好冷。连玉看着他,然后微笑。记忆中的阳光总是温暖的照射下来。在她纯真的眼睛里氤氲成一片。 我在依稀的树影中看到十三的脸庞,苍白的脸庞,没有丝毫的血色,她朝我微笑,是小女孩明净的笑容,然后寒风吹过,枯朽结冰的树枝发出断列的脆响,在南方特有的天气之中断裂。女孩得眼睛乌黑明亮,头髮在风中高高的扬起。她说,卡卡,你是不是很冷,我说是,女孩看着我绽放出温暖的笑容,她的身影在班驳的罅隙之中高高的盪起,最后,在那些寒风的尽头,她失去了所有的踪影。我顺着她消失的方向望去,那是一些白色的风,在一尘不染的蓝色之中凝固。缓缓的穿过从林,然后飘向我所不知道的远方。 我总是会看到那些白色的鸟儿,她们一群一群的飞起来,像是一快白色的屏障。有着最纯净的底色。遮挡着我的视线,于是我想到,许多年前,连玉也站在这块天然的屏障之下,所有的景象都在那一刻生动起来。天空清澈,云朵翻涌。像是一场怅然无边的梦魇,没有开始,没有结束,心里的春天就这么悄悄的绽开他们看着那些飞翔的鸟儿,连玉问他,他们为什么飞翔,海已微笑着说,玉儿,也许是因为它们拥有翅膀,所以,只剩飞翔。这个时候,太阳完全的沉落了下去,黄昏在哽咽。连玉看着面前的这个温和的男人,她问,那么她们要飞向哪里呢?她看着他,海已想了一会,最终摇头说,我不知道,鸟儿都是漂泊的亡灵,没有地方可以停留,所以它们永远无法停下来。只能永远的飞翔,海已扶住连玉的肩,微微颤抖着,他说,你知道吗?飞翔其实是疼痛的。 第40节:只是盪起的水花 第40节:只是盪起的水花 这个时候我看到十三,她安静的站在我的身后,那棵已经松懈的桦树的前面,她看着我,最终她说,这些,你都记得吗?我低声说我是记得的,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我确确实实是记得的,也许,我从来都不曾遗忘。许多年前,连玉带着她的孩子在这片浓郁的树林里等待,她的眼睛是清澈焦灼的,那些沉落的叶子顺风而西了。交叠扑打着跌进了记忆的底线。然后一切消失无踪。 原来真的没有人可以驻足。 他说,我是会爱你很多年了,但眼下我是真的要离开了,他挣脱开这个曾被他唤做玉儿的的手臂。他已满脸泪痕,他说,请放我走,你相信我,我是会回来的,连玉看着他,她看到这个男人眼中的焦灼以及哀伤,像是一团翻转不息的火焰,无可否认的是这团拥簇的火焰已经灼伤了他,还有她。 一年,或者,两年。 时光如潮水般退却,天空沉静,树阴繁茂,16岁的连玉伏在干燥的桦树下,露出隐没的侧脸,她就在那里沉沉的睡去,光影闪烁,是绽出微亮的初晨。有着温和气息的男孩走过来,眼睛明亮,他静静的看着这个美丽的女孩。然后他伸出宽大而干燥的手掌,挡住掉落在连玉脸上的光斑。 第43页 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可以停留……时光如潮水般退却,天空沉静,树阴繁茂,16岁的连玉伏在干燥的桦树下,露出隐没的侧脸,她就在那里沉沉的睡去,光影闪烁,是绽出微亮的初晨。有着温和气息的男孩走过来,眼睛明亮,他静静的看着这个美丽的女孩。然后他伸出宽大而干燥的手掌,挡住掉落在连玉脸上的光斑。 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可以停留。 她说,你走吧,她对她笑了,就像她16岁时第一次看到他那样,云朵寂静的蔓延,她说你走吧,我不会留你的,你有一切选择的权利。她转过脸去,她说,只要你记得我,记得你曾经说过的话。已经长大的男人抱着他,发出像幼兽一样低沉的啜泣。他已经不是那个16岁可以为喜欢的女孩伸出手来遮挡刺眼光线的男孩子了,命运有一切可以选择的权利,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和伤感的。吞没一切可以停留的方向。 十三给我指那条翻掉的船,残破的船,在空旷冰冷的海面上,一切的生命都在那一刻突兀的消失,我恍惚的看到了那个男人淡然的侧脸,他隐没于慌乱纷杂的人群之中,一动不动。这时我看到他的微笑,他16岁时的微笑,在那时,宿命便已烙下痕迹。他终于知道没有人可以躲避。 在船翻的那一刻,我看到他闭上疲惫的眼睛。微笑。 原来一切都只是盪起的水花。 美丽的,消失。 我想起我和母亲在前往南方的火车上,母亲沉默着不发一言,窗外的天空布满阴霾,不时有悽厉的闪电把天空划破。我惊恐的听着沉闷轰响的雷声,然后终于无可抑制的失声痛哭,母亲扶起瘫在地上的我,用冰凉的手指擦去我脸上的泪,发出低缓而清晰的声音,她说,卡卡,你是个坚强的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哭泣。我看着我的母亲,渐渐的不发出声音。那是我的最后一次哭泣,从那以后,真的就在也没有哭泣。 为了那些在冬天死去的灵魂,我和十三一次又一次的寻找着在天空下埋葬的鸟儿。在广袤而又纠结的云朵背后,在恍惚的树影里,在冰冷寂寞的雪地上。南方的鸟儿为了他们的故乡而死去,化为难以磨灭的记忆,在潺潺流动的血液里支离破碎。我看见他们硕大的眼睛,漆黑灼亮的眼睛,充满温情的注视着我孤独的灵魂。那个时候天空是纯粹的蓝色,层层叠叠的蓝色,于一个温暖的天气里缓慢的融为一体。 女孩十三朝我微笑,她说卡卡,我找不到我的鸟儿,它或许已经死了,所以我要走了。我问她,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她低下头缓慢的说,我不知道,或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她说我不会再回来了,卡卡,你是个很好的孩子,你要保护好你的鸟儿,不要让它再飞走了。我看者她纯白的衣襟在凛冽的风里翻动,像是一朵在冬天骤然绽裂的花朵,在南方漫天的风沙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踪影。 我依旧是记得海已的,以及连玉,这是两个铭刻在我掌纹上的名字,那一天下着罕见的磅礴大雨,连玉把他们的孩子交给了母亲,她说她要去寻找他,她说他一定没有死去,因为他说他会回来,所以他就会回来。 我透过那些层叠的阴影看到了连玉奔跑的身体,她飞快的奔跑着,在汹涌的雨水之中,天空擦出青亮的颜色。全然不见一点昏晕。她像一只收拢翅膀的鸟儿一样寻找着每一条可以遇见的路途。然而一切都是冰冷――冰冷永不止息,她趟过浑浊的河水,寻找着那个温暖的男人,我听见她清澈的唿吸声,这一刻,她的目光,是从未有过的平静与安和。 我终于掉下眼泪。十三说你看到了吗?这是一只固执的鸟儿,失去了翅膀的鸟儿,他们死去了吗?我说不会的,鸟儿都是漂泊的灵魂,永远不会死去。 在连玉离开的那天晚上,那些白色的鸟儿越过遥远的北方高原,飞回了这里,我听见那些从北方吹来的风,凛冽的风。一夜之间,潮气遍布升腾,外婆的眼睛是湿润和明亮的,她说,卡卡,你没有看到吗?春天来了。 我在云朵流淌的天空中看到了那些苍白的灵魂,他们朝我微笑,快乐或者忧伤。在这之中我看到了我的母亲,她用明亮哀伤的眼睛看着我说,卡卡,你要做个坚强的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哭泣。 第41节:在天亮之前死去 第41节:在天亮之前死去 再也不要哭泣。 然后雪就下了起来,掩埋那些无处可躲的灵魂。 外婆告诉我说,卡卡,你知道吗?这天空,这林子,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有着自己的灵魂的。他们在春天歌唱,在冬天沉眠,在每一个天气里,无休止的等待,等待着那些从北方归回的鸟儿,以及那些无处可躲的灵魂。 我所有的记忆终于在一个恍惚的瞬间骤然停止,年幼的我带着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物向绵延的远方张望,远方的天空在一片深沉欲裂的蓝色之中摇摇欲坠。那些从北方归回的鸟儿,在这样的凝重中唿出温热的气体,我看见女孩十三微笑的脸庞,她说卡卡,那是你的鸟儿吗?我没有回答,这个时候我看着鸟儿的眼睛,美丽闪烁的眼睛,在鸿蒙的迟暮里放射出灼灼的光辉。我的鸟儿在落日的余晖中缓缓的张开翅膀。 然后,飞向远方。 在天亮之前死去 我一直处心积虑的想找一个可以用时间和生命去解释的定义。常听人说,深沉的有些危险的人都是自恋狂或变态,但我要说明的是我很健康的活着,今年25岁。 第44页 你摆着手兴奋的让我讲些什么,说些什么呢?隐隐约约的记得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这所大房子。那天正下着小雨,它像一个忠诚的等候者般的矗立在万千银丝交织而成的凄凉之中,苍桑与坚定写满了它的每一寸肌肤。于是我就停了下来,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它。我听到它在对我说,孩子,进来吧,这是你最终的归宿,你别笑,我真得听见了,也许就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我把这所房子中的每一扇窗户都涂上了黑色的颜料,再挂上黑色的窗帘,很抱歉,我自作主张,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毕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我只是讨厌那是抽丝剥茧之后最真实的东西,僻如光明,它能把我赤条条的展示,颓废与幻想暴露无疑。 你知道吗?这些年我总试图将过去发生的一切彻头彻尾的忘掉,可事实证明我是一个活在回忆中的人,我总是在不经意把一切都向你坦露,你却总是塞耳茫听,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可是没人可以责怪你。 真的没有人可以责怪你。 你只是哑妹,你想什么嘴上都不会说出来。 可是我不能。 我想用很慢的速度把记忆中发霉中阴暗的片断剪辑出来。但我知道,这代价也许是青春,也许是生命。 火光交错的瞬间 泪眼朦胧的瞬间 绝望与嘆息的瞬间 敲门的声音响起,神秘的有些无所适从。 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必须说些什么了,这屋子里的空气快令我感到窒息。嗯,刚刚哑妹让我好好劝劝你,要珍惜自己,过去的事儿,既然老记着对谁都不好,那还不如把它忘掉,你说呢? 你用那条白色的毛巾不停的擦着湿漉漉的头髮,可还是有水滴顺着你的脸滑下,苍白的脸仍掩不住你那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 你的衣服都已经换好了,你穿什么都显得那么合适。我看得出你在害怕,正在微微发颤的身体就能很好的说明一切。你还不断的往外看,看什么呢?雨还下着呢! 我知道你想马上离开,也对,一个正常人绝不会想和我待在一起的。我的脸部模煳不清,那是一场火灾之后留下的印记。我也曾是个帅小伙呢!不用怕,要不,我去给你沖杯咖啡。 你连忙站了起来,拦住了我。你的目光躲闪不定,你有什么话,对吗?我想一定是的。 我是不小心才掉到河里去,不是自杀,你淡淡的看着我,,声音虽小,却有不可抗拒的威严。 失足,每个被我救起的人都这么说。记得有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第一天被我救起,第二天又跳了进去,结果死了,在失恋的河里。尸体打捞上来时,我去看了,满头满脸都是水藻,死关一定很挣扎。唉!为什么总是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体会到价值,才想去好好珍惜?人生,真是一场玩笑。 你定定的看着我,张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是屋外却无端的响起一声惊雷,接着便听到雨点噼呖啪啦纷纷坠地的声响。你被吓了一跳,搭在膝上的毛巾掉在了炉子上,刚刚还在张牙舞爪的火焰一下安静了。 这没什么,你不知道,这还是我第一次生炉火。之前我从未生过炉火,每天就在这黑暗的屋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其实这话是不确切的,因为很多时候,我也不知道哪儿是白天,哪儿是黑夜。突然一下子变得光亮了,反而会有些不适应。还是这样子好,有时候在黑暗中反而更能看得清对方,你说呢? 你下意识的点点头,而后愣了一下神,又拼命的摇头,表情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你小心翼翼的问我知不知道失恋河的传说,我都在这里住了三年,不四年了,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呢? 失恋河,据说已经有二百多年的歷史了,一位死了丈夫的女子在万般绝望之下跳进了这里,死前许下心愿,凡跳进此河之人都能与自己所爱的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相伴终生。只是不知后来怎么人们把它称做失恋河,这里面多少有些不负责任的成份在里面,这只是个美丽的传说而已,美丽的有些不切实际或者说是不合逻辑。 你站起身来,轻轻地把披在身上的外套脱下,眼神无谓的向四周望去,你真的能看到些什么吗?这里除了黑之外就再无别的特色了。曾经有人无聊的想要与世隔绝,便给了哑妹一大笔钱,让他住在这儿。可是还没挨过三天,就得了抑郁症,悻悻的回去了。 第42节:我会永远保护你 第42节:我会永远保护你 你轻轻的笑了,已经全干的头髮垂落了下来,像一道不可逾越的瀑布。 你想问什么,我知道你心里有东西,只要我知道的,我会力所能及的帮助你。 雨好像越下越大了,我甚至能听到它们独犹如野兽般绝望的吼叫,窗户一阵阵的做响,像妓女叫床般的呻吟。 坐吧!我面无表情的指了指已蒙上一层灰的凳子,你说要和我谈谈,谈什么呢? 阿四,你用牙咬着嘴唇,好久才吐出这两个瀰漫着雾气的字,你小心翼翼甚至有些不抱希望的问我知不知道。 阿四?阿四,让我想想……对了,应该是在两年前,不,三年前,他来过这里。没错,就是他,他像个冒险家般无礼的推开门。不过他没你这么勇敢,他看到了我的脸以后,连叫都没叫一声,就那么一下子倒了下去。 第45页 你突然紧张的握住我的手,迫不及待的让我说下去,你的手真凉,一下子就凉到了我心里。放心,他只是累了,休息了一星期就好了。不过他老是会说些什么莫名其妙的,什么结婚、钻石,把我和哑妹弄的云里雾里。醒来之后还一度绝望的说自己瞎了,直到我打开窗户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没问题。 你也许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松开了我,併拢着磨擦,尴尬的不知所措。 阿四是我的未婚夫。你这么说着,眼里便有了泪光,我突然牵强的想到了细雨之中断臂的维纳斯。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五年前,我在绝望之中跳进了汹涌的河水,我从未想过要去挣扎,要去求救。可就在河水快要把我吞没的那一剎那,一股从未有过的求生欲望紧紧地扼住了我的喉咙,就如你所想的阿四救了我。 你云淡风清的叙述着,像是在说一个从别人那儿听到的故事。 我没有感激他,相反,我只是不停的咒骂他,恨他。为什么要救我。当我耗尽了最后一点挣扎的力气时,阿四抱住了我,他终于开口了,他把嘴唇贴到我的耳畔轻轻地说,我会永远保护你。 我会永远保护你,你知道这几个字的份量吗?真的,我大哭一场,然后就死心踏地的跟了他。 我很想说些什么感人的话来烘托气氛,可是我真的开不了口,伤感像一团不显眼的轻雾般的在我心头弥散开来。 你知道吗?阿四在我这儿的一个多星期,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睡梦中惊醒,醒了以后就看着空气发呆,还有好几次,他抱着枕头整整哭了一个晚上,我和哑妹都不敢询问他。结果不久,他就一言不发的走了。他一直都是个不擅于表达的孩子,他也从不愿意去讲清楚一些事物,僻如他自己。 你愣愣地看着我,许久,才轻轻地抽泣了一声。 把窗户关紧一点吧!有水渗进来了。 说着,你把毛巾递给我,我静静地走到窗边,把缝隙塞的严严实实。 对了,你还不知道哑妹吧,嗯,她大概已经睡了吧。我还真羡慕她,什么东西也不能打搅到她,她是这所大房子的主人,怎么说呢?这座房子是一个很有钱的香港富商给她买的,她是个……反正房子闲着也是不用,就租了出去。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回来过,可是哑妹却并没有怎么样过,她只是一直在过自由的生活。她说她爱过,那就够了,她看重的是过程,不是结果,她还说她不是一个哑巴,而是一只会唱歌,想要去歌唱自由的鸟儿,总有一天会飞出去。 你很用心的听着,时间在你眼中凝固,灵感的余光剎那间绽放的无比美丽。 不知为什么,我越来越看不清你的脸,是因为光线太暗,还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 阿四有时候就像个孩子,他会很固执的跑遍整个城市,花3倍的价钱为我买一支玫瑰,他会认真的听完我的唠叨,然后才把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温柔的说出来。他就像是一个能洞察人心的天使,每次我还未开口,他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都喜欢记日记,直到他离开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们每天记的都是同一件事,而且有些句子竟是出奇的相似。你的情绪有些激动,手在微微发颤。 我换了一个暧昧的表情,嗯!这确实令人感动。我很清楚的记得在阿四走的关一个晚上,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那个傢伙发疯似的跑了出去,淋成了落汤鸡又悻悻的回来了。那一晚,我们谈了很多,他说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友,他很爱她,但她註定不属于他。他目光呆滞的对我说那个女孩子一定会来找他的,但他求我千万别告诉是过去式,你应该有更美好的生活。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在乎啊!你那双忧怨的眼睛里凝满了唿之欲出的泪水。 可是他在乎,而且,非常在乎。 你不会明白的,当你真正爱一了一个人时,你就无法用理性去考虑一些东西。他站在树下,神态庄严的对我说,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我一定要让你幸福。我真的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给我写的每一封信,我都能倒背如流。他说话的时候,枯黄的叶子从树上一片片的落下,闪着炫目的金光,沙沙做响,他说话的时候,远处的霓虹亮了起来,一闪一闪的,像朦胧的霞光般的令人莫名的感动。他说话的时候,世间的一切琐屑,都在倾刻间安静,仿佛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们终于决定结婚,每次我开玩笑问他有没有给我买戒指时,他总是笑而不答,但我知道,他买了一定买了,而且一定是那种闪着神秘光泽的钻石戒指。 可是,就在我们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消失了,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寻么突然。我找遍了所有可以找的地方,问遍了所有可以问的人,但结果总是失望。可起码我还没有绝望,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再否认自杀吗?因为阿四曾对我说过,不论今后发生什么,他都希望我能好好生活,好好生活,勇敢的生活。 第43节:很想拥抱你 第43节:很想拥抱你 你终于说不下去了,目光黯淡的像暴露已久的宝石。我开始后悔,真的后悔。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故事,你不介意的话我讲给你听,从前,有一个男孩深爱着一个女孩,有一天他终于按捺不住了,去邀请女孩参加舞会,可女孩却拒绝了,理由是她没有一支可以带去的红玫瑰。这已是万物沉眠的冬天,冷的能让任何一种生物屈服,于是他开始伤心的哭,孩子的哭声引来了一只美丽的夜莺,夜莺看到男孩的第一眼便爱上了他,它轻声问男孩怎么了,男孩向它哭诉了一切,夜莺答应可以帮男孩寻找玫瑰,于是,它拍拍翅膀飞了起来。 第46页 它飞过一个又一个城市,最终在一座小岛上发现了一棵玫瑰树,可满树结的都是晶莹剔透的白玫瑰,夜莺含着泪高叫了两声,便把刺插进了自己的身体,鲜红的血液流在了玫瑰上,把它染成了血红色,它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把这支血染的玫瑰放在男孩的窗边,便跌落了下去。 第二天便开始下雪,男孩发现了玫瑰。他欣喜若狂的拿着玫瑰去找女孩。他忘了那只夜莺,也许他根本不记得有那么一只夜莺。大雪包裹了夜莺的尸体,这是最好的坟墓,它会慢慢地腐烂,消失,化为永远被遗忘的记忆。 其实这个故事我只想牵强附会的说上一些道理,飞鸟和鱼永远不能相恋,太过美丽的梦终究会在一瞬间破灭。 没有人背叛诺言,也没有人停止不前。就像闹钟,永远不能对抗时间。 窗户到底没能抵抗住暴风雨,在突然之间被粗暴的推倒在地上,迸射出了无数绝望的碎片。 好了,故事说到这儿,你快去睡吧!我来修理窗户,时间不早了。 你嘆了口气,缓缓地走进卧室。 哑妹轻轻地走了过来,按住我低垂的脸,然后打了个手势,我们不是明明住了三年吗?你为什么说是四年?我摇摇头,表示我忘了,她又打哑语,做一件明知道没有结果的事不是很可悲吗? 我看着她,连记忆都可以遗失,还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呢? 你终于睡了,睡得像个孩子,我突然很想拥抱你,但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毕竟不是阿四。 也许你正梦到你想梦到的那个人。梦中的世界都是纯美的。在那里没人能打扰到你,你像一个沉迷在自己幻想世界的童话公主。你笑了,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梦啊!你正在与心爱的人步入神圣的殿堂,钻石戒指在你手上闪闪生辉。三年前你就这么爱做梦,怎么叫也叫不醒。 一些辗转反覆的东西硬生生的挤进了我的脑海,纵横交错的火光,崩塌的房梁,婴儿的啼哭以及女人的唿救。正如你所说的,我无法用理性去考虑一些东西,所以,我选择了牺牲。 雨已经停了,空气里瀰漫着诡异的味道。也许你明天早上一起来,会发现自己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有些黯淡的钻石戒指。你会突然间明白一切,跳起来去寻找那个满脸是疤的丑男人。不过你找不到,你一定找不到。 因为我已在天亮前死去。 哑妹的回忆:我和他在这里待了三年,他是一个安静的人,每天总是安静的说话,安静的做事,再安静的发呆。他的脸很可怕,但这阻止不了我欣赏他,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我爱的人最终不属于我,我已经不敢再爱了。我只是希望我们能永远的呆在这儿,就算这是个坟墓。 可是有一天,他救了一个女孩,他的着急,他的惊慌使我恍然大悟。他是一个活在回忆中的人,怪我还自以为是的想去改变他,我真傻。 第二天,他就消失了,我亲眼看到那个女孩脸上复杂的表情。她发疯似的问我究竟他去了哪儿,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然后她就跑了出去。 直到有一天,我听别人说一男一女相拥着跳进了失恋河,脸上是幸福又平静的表情。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死亡,美丽的有些惊心动魄,我没有去看尸体,因为……说不出的原因。但我相不是他们,那一定不是他们,他们都是那么的热爱生命。 他们不会的。 我相信。 冬天流失布拉格 1.开始寂寞的遇见 我在布拉格的金剪刀里喝掉了我的整个冬天。 开始只是轻浮的片状晶体,或许还不能机械的称之为雪,隐忍住所有的暧昧和不安,布拉格的天空是鱼鳞一般破裂的纹路,幻化成伤口,光线一种喷薄的姿态流泻,流光溢彩的淌满了每个人的眼睛,触觉新鲜。 在冷清的中心广场,喝咖啡最好的时间是16:00。这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感知着从天而降的在等待中焦灼的心情,阳光富裕到令我忽略掉眼泪的温度,有美丽肥胖的捷克女孩低吟浅唱,丰硕的脸上是未经处事的纯真,身旁蹲坐着眼神和谐的老人为她合弦,规矩的笑声在寒潮里波澜不惊,荡漾上童真抑或是苍老的脸。 遥远的看见飞机起飞,寒冷的颜色在阳光里变得工整与饱满,轻浮的云朵捋起它的尘垢,看不见有雪的降落。 我在布拉格过完整个冬天,太过精緻的城市令人体会不到寂寞的矜持,意义上的冬天在这里却是一个蹩脚而又陌生的词彙,悬挂闪耀的大太阳,浪费掉了我太多的水分,所以拒绝眼泪。 我在布拉格的冬日里,是一只温暖的甲虫,被一层一层的包裹在这个金色巨大的琥珀里,在柔软和剔透中窒息,气态始终僵定。 清晨的时候去卡夫卡艺术中心,这是个我爱着的男人,有着落魄的眼神和自由的稜角。建筑塑上流金的颜色,颠簸我仰望的视线,焦距汇聚了一点,它的封顶是那么的高,探队者的目光顺着沿壁跌落直坠下来。 第44节:关于未知的坚守 第44节:关于未知的坚守 书店没有臆想中的大,但别致,书台布置成一个硫圆的形状,每一本书都有孤立的位置,是一个个受到特殊呵护的婴孩,服务态度良好的售书女孩问我是否要caselin的新书,脸上是清澈的表情。细小的雀斑吹落在她褐色的的左眼边,很是巧妙。 第47页 圣伟特教堂每周一的礼拜我是从来没有落下过的,我曾一度沉溺于这种繁琐而又程式化的表演,教父和圣徒都有年轻的脸,天主是唯一的依託,信仰是拯救,每个人必须遵守。 中午的时候收到印有"china"国际快件,放在那里很久了都没有打开,是一个温暖的桔黄色信封,我浓缩的勇气无法拆开它,我怕它的身体里装满了太多回忆的阴云,会迅速的幻化成不可预知的暴雨,溺死我饱和的生活。 我一直以为我早已离开,不干其它。 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扭曲的冬天一点点的流失在布拉格,突然从心底拒怕它的短暂与默然,我干涩的眼睛刚开始湿润,我蹩脚的德文刚开始通顺,可是布拉格的冬天流失的这么绝然毅然,我都来不及等待雪的出生,以及泪腺的冻结,像是一只断掉的闸,一直跳一直跳,最终干死在逃亡的路上。 延,我一直忘记我离开了多久,但我其实从未离开。 2.关于未知的坚守 让我告诉你,我的爱。 那个时候,我在南方。 太阳隐匿在柔情密意的视线里,不知何时就会穿越云朵绽裂成一朵花,通常在下午的时候会起风,涌动无声,南方的天空像是一块打碎的玻璃,在谁的头顶粲耀悬起,隐约可以看到渗出来的蓝,倾斜着坠落。 雨季刚过,这个城市像是一个湿润的瞳孔,一翕一合都像是一场目光的倾诉。 住的地方在机场附近,阳台是分隔式的,谁家种的花,一簇簇的炸裂进来,俯身敲打在窗户上,飞机飞过去的时候,会有巨大的影子压过来。雨,云,阴影,噪声,我的南方生活。 时常会有间歇性的胸闷,头晕,从15岁就已经开始的病症,这么多年来,它始终陪伴着我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地方,从江苏到北京再到西藏。长途的旅行其实只是衰老的催化剂,在疲惫与激情中体验幻觉,心之存留即可。 延,你说的对,我总是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在我吃药的或疼痛的时候,我会想起她,我一直固执的以为那些药上都沾染了她的气味,它们在里面酝酿成幻觉,斑澜之后,在那一刻突兀的出现,我每次都会来不及思想,它像一场雨一样淋湿了我,降临在这一季。 我一直都记得。 那个时候,我们都是纯粹的。 延,我还是时常想会到那座阁楼,有点破旧,寂静的阳光和风穿梭迴荡,像是一幅定格的形象,带来那样一声瑰丽而盛大的撞击,阁楼从远处看有一些倾斜,像是一只侧翼的鸟儿,马上就要飞走。我们的脚步曾在那里空空荡荡的响。 我想我是爱着那个地方的。虽然那一直令我着迷的倾斜后来作为危房而拆除的理由。我们直挺挺的躺在阁楼的地板上,她总是穿着豆色的布裙子,压的起了褶皱,阁楼的天窗像是一个倾斜的碗口,覆盖在她睡着的脸上,我们整个夏天在那度过。阁楼的顶部总是落满了栖息的鸟儿,它们在上面无休止的起动。偶尔有一些失重的灰尘落进我们冗长的梦境里,一瞬间,像临空的花朵,骤然绽裂在某一个恍忽的瞬间。 我们不说话,我们很安静。我们的眼光在梦里荡漾,手指的余温是留恋。 延,我猜想我们的那一场梦也许做的太过冗长,我们在梦里哭了笑了,挣扎着不愿醒来,一些遇见的人,彼此停靠了很久,却最终也消失了,一切都无法感知。我把这场梦做的太彻底,以致于我现在往往会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境,幸福终结在我们彼此停驻的那一剎那,如此的奔腾不息,可是没有人能看到。感知到,把握住,所以它就一头倒进我们彼此对视的河岸之中,那仅仅是一座桥的距离。 可是我们都过不去。 那时候和平广场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玫瑰园,在很多个干燥的午后,我们从那里小心翼翼的走过,花朵头重脚轻的迷恋着自己的影子,失重的花粉依附在轻薄的灰尘上,微凉的时候会起雾,在湿润的瞳孔里氤氲,成一片粉色的红。 延,我相信我是一直爱着她的,在很多个那样的午后,我都能清晰的感觉到,像那些轻浮而又甜蜜的花粉,覆盖了我的整个春天,层层叠叠的花朵在风里招摇,阳光清脆的像水滴拍打在脸上,仿佛会发出声响。 她的眼睛很亮,头髮很长,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我对她说我喜欢长髮及腰的女孩,然后她就用了一个冬天的时间把头髮留长,跑起来的时候一直飘一直飘,后来她的头髮一直很长,从我离开到我再也回不来。 很快,她的头髮就停止了生长。因为营养不良,分了许多叉,她认真的说这就是长头髮的代价。 我们在阁楼里听音乐,阳光穿过窗外伸展的杨树嶙峋着倾泻进来,我从家里搬来大堆的cd,听的最多的是yes的摇滚,震耳欲聋的响,像是黑色的鹏鸟一样穿越我们的生活,然后舞蹈着死去。 喧嚣与混乱,是我们喜欢的样子。 我一直都顽固的把各种我喜欢的东西比喻成鸟儿,我万分的迷恋这个比喻,总是在任何场合卖弄,天空是鸟儿,四月是鸟儿,阳光是鸟儿,她也是。 鸟儿没有脚,鸟儿只能飞翔,鸟儿都是飘泊的亡灵,永远不会死去。 后来在我们分离的时候,她对我说了这一层意思,我拍拍她的头,我说没有什么是可以永远不死的,无论是你,还是我。 第48页 第45节:我不想打扰你 第45节:我不想打扰你 她向后退了两步,看着我,她说,可是我会,因为我是鸟儿,这是你说的,你要一直记得,不要忘记。 3.这是一座黄金城 失眠是一种寂寞的感觉,思维像是暗绿色的蔓滕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缠绵成一个负气的圆球,它的粗糙与突兀挫败了我的臆想,伤感是永恆的主题,在潮湿的午夜里幻化成云,等待着回忆的降临。 没有人在我身旁给我慰藉。 延,你不知道这种感觉,你不会知道,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一个个的消失了,像是一座被倾掉的城,没有人可以停留下来,我们失真的眼睛,看不到永恆的彼端,真正停留下来的,就只有那些穿越虚无的鸟儿,永不死去的鸟儿。 布拉格正在举办艺术节,伏尔塔瓦河上的每天都有拥挤的游人,他们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有不同的肤色,说不同的语言,拍照,或者观赏,艺者无处可去,就移动着自己小小的摊位,鱼一样的潜行走在迂迴的路上。 我来了两个月,却一直没有看到过河上的天鹅,一定是时间不对,或者地点错误,没有污染的河水,明晃晃的阳光碎在上面,河水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暗青色,我一直可笑的认为那些长脖子的动物都住在这河的下面,它看起来像是一个幽暗阴冷的瞳孔,我的不安与决心溺死在里面。 在布拉格经常会遇见游吟诗人,这是一个艺术的城市,通常他们都很瘦,留短髮,手里拿一本自己或别人的诗集,在这里,诗歌作为主流而存在着,有别于国内喧嚣吵闹的文化圈。 延,我看了你给我下载的《布拉格之恋》你让我看完之后好好的睡一觉,可是我没能做到,我糟糕的胃开始痛了起来,我猜想也许它正在做一场无声的溃烂,我一直对它不好的,我的止痛药已经尽了,你睡在隔壁,我不想打扰你。 我坐在电脑前面,看这部已经看了两遍的电影,前两遍都是国内的,我和她一起去看的,圣诞节的前一天,我们拿着大桶的爆米花去广场的电影院,这里总是重复的放一些过时的外国电影,因为版权比较便宜,那座电影院有着很不好的光线和骯脏的座位,劣质菸草味道是常常有的,我们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虔诚的接受两个多小时艺术的洗礼,用无声来对抗神圣。 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是这样的。 一直是这样。 延,我想我们都是太过内敛的人,我们什么都不说,这场突如其来的爱情註定了它的营养不良。它暗涌其中。 延,你和她是不一样的,虽然你们都有很长的头髮和很亮的眼睛,你在我身边,可以对我说话,对我笑,对我掉眼泪,可是她在离我那么远的地方,远到我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到,如同缺失的光魇,它烙进我的眼睛里,我却看不到。 那种感觉你是否知道,你曾经深爱的人,她正一点一点失去她的样子,她的声音,她的记忆,你不会再和她有任何关系,而我们不能做任何事。 是什么让我们无力。 我想起我在那里最后一次见到的雪,我们在一起,很俗气的雪,开放,消失。我们像一出肥皂剧里的男女主人公,挤在一起悼念伤感,可是一点也不浪漫,我一直感冒,头痛的像是要炸掉,棉衣包的只露出两只眼睛,雪是个悲剧性的看客,它沾染了我们的湿度,一簇簇的掉在那些流失的空洞之中,我猜想时光是有洞穴的,它一次又一次的把我们抛向爱的枯藁之中,我们顾影自怜,我们无路可退。 我们站在那些穿梭飞扬的雪中说话,她的头髮很好的就披在脑后,看我的眼睛闪闪发亮,眉毛上有零落的雪花,她从很远的舅舅家跑出来给我送止痛药的。她知道我经常会胃疼,我和我的胃彼此折磨,像个执傲的影舞者,而我又懒得去买药,在那个冬天,雪是异常的多,她跑很远的路,头髮总是湿漉漉的像是刚洗过的,只是为了给我送来缓解痛疼的药,所以整个冬天她的手一直都冻得青青红红的,就是这个盲目而又致命的原因,我一直依赖她给我送的那些小而洁白的药片,它像一个匣子一样收容了我所有的痛疼。后来,我离开她,到这里来,可我溃烂的胃还是常常疼。我坚持不再吃任何药。 这种疾病无可治癒。 我们每一次的分离都是她先离开,她一紧张就会有些结巴,风雪很轻易的就把她的声音淹没,所以她会用很大的声音和我道别,她说,你先对我说再见吧。我不喜欢别离,于是我说再见,她说再见。 4.关于梦想的流连 延,卡夫卡艺术中心的咖啡甜腻的让我就要呕吐,这里比金剪刀要贵几十个新币,可味道却一点也不及它,我以前一直没有对你说,不过我喜欢这里的安静,那个男人的头像在壁窗上照耀着我们,对与错只是一种差别。 那时你在这里,初秋的阳光伸展进来,被窗外的树枝剪成一小块,这里很安静,波浪头的女侍者在柜檯上百无聊赖的摆弄她的水晶链,上面有爱人潋滟的眼光。你在看一本书,头髮很好的就披在脑后,咖啡已经冷掉一半了,我一直盯着你,你都未察觉,你不是个敏感的人,和她一样。 她正在一点一点的努力长成我喜欢的样子。 她的头髮越来越长,香水也喷成我喜欢的蔷薇味道。 第49页 但我最终离开,连再见也未说。 可是,延,我那时是那么的想带她走,去哪里也好,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不会再要求她留很长的头髮,穿很飘逸的裙子,什么也好,只要可以就这么一直走下去。走到老,走到死,不干其它。 第46节:真的无法忘记 第46节:真的无法忘记 延,你相信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在孩子的世界里都是那么简单合理,我把要带她走这件事当成是我的目标,是生命中必备的功课,没有老师,没有考试,可是我还会很认真的把它做好,可是后来我到了布拉格,在金碧辉煌的城市里顺利而又痛疼的完成了我的成长,我才惊觉这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时光易碎,岁月就那么流淌过去。突兀的绕过她,而我还在原地,我过不去,也回不来。 没有人能与时间势均力敌,我们都不是它的对手,你知道吗?延,我们始终都无能为力。 我们曾无数次的把阁楼想像成我们的家,一个倾倾斜斜的家,这里没有一年四季,明晃晃的风升起或者落下,清晨的时候阳光空旷的照射进来,我一定不会睡醒,我总是这样的懒惰。我们不做任何事,我们就话,我们拥抱,我的爱,一直一直不得不停。 我有一段时间见不到她,那一年的秋天下了很多的雨,稀薄的阳光拍打在眼睛上,没有目光可以依倚,阁楼是最忠诚的侍卫,守卫我们的每一次遇见和别离,在那一段时间里,它充当着我们的信差,我们的时间总是有落差,我们都不知道彼此在什么地方,于是我们就无比急切的跑到阁楼里去,我拖着拖鞋,头髮乱蓬蓬的,把一张张纸条贴到阁楼的墙壁,纸条上都是拥挤的字眼,记录着我这些日子以来的行踪和作息,还有一些对她说的小话,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总是让我脸红心跳,在我们不能相见的日子里,这种方式成就了我们交谈的场合。我们都是些焦灼的人儿,它维持着我们健康的生活下去,我几乎一有时间就跑去看看有没有她新贴的纸条,阁楼的墙壁上被我们贴满了大大小小的纸条,像一个缠满了绷带的伤员,纸条是医者,治疗改善痊癒我们营养不良的爱情,后来它一直持续到我离开。 延,很长一段时间,我在翻看圣经传道书,我在看到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颤了一下,原来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是捕风,可是,延,那些曾经经歷过的事,那些我们曾深爱的人,他们也最终会随时光一起沉淀下去,那都是一些来自世界尽头的风,起伏摇摆,漆黑而幽暗,不可捉捕,发生与消失往往只存生于我们顾影自怜的一瞬间,之后再无任何瓜葛,我们的付出,得不到任何回报。 延,我是真的无法忘记,那些气味和声音,它们是否已经随时光一起进驻于我的身体,生根扎营,无迹可寻,遗留下来的,只是感怀。 我不知道,延。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当时都是那么的鲜活,她时常在太阳底下睁着她深度近视镜的眼睛对我微笑,并不说话,她的眼睛里有一小块幽蓝的阴影,好像马上就要消失,也许不会再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了,她是那么的喜欢我,纵容我,她所有的等待,只是为了说一句再见。 而我却始终没有回头。 5接近一段别离 那时候我们最常去的是中心街附近的一个华丽的破旧的教堂,每到周末的时候就有一些虔诚的教徒从各个乡镇赶过来,做一场意识神圣的聚会,我是不喜欢这种深沉的有些窒息的氛围,可是她是喜欢的,她说她喜欢教堂里掉落的阳光和迴荡的风,以及在窗棂上栖息的那些白色的鸟儿,什么都不为,只剩飞翔。于是我便每周都和她一起去教堂,打着呵欠看那些庄严的唱诗,空落落的教堂里有明亮的风升起或者落下,会看到一些感激的眼泪规规距距的掉,打乱沉寂。 后来我们在这里完成了我们最后的分离,初秋的阳光就那么勐烈的照射进来,正午的教堂像个小小的温室,每一扇窗都是积怨的眼睛,光和影流淌下去,它见证着我们的分离。我们在那里说话,她的眼睛有明明灭灭的阳光,窗外梧桐树的叶哗啦啦的掉个不停,它们消失在光景湮灭的时光里,幻化成那一季逃潜的灵物,和记忆一起失踪,从头到尾都是我在说,她只是一直看着我不说话,就是这个一直陪伴的人,于是我终于要离她而去。 离开的时候她指给我看那些展翅飞翔的鸟儿,她说,你看,鸟儿始终是要飞翔的,这是它们存在的意义,生命只剩下飞翔,没有人能够积怨,也没有谁可以为谁停留,她。看着我微笑,她说,我早就该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只是我一直会看到那些鸟儿,它们飞在那些怅然无边的梦镜里,把那些曾经温暖过的痕迹永久的保留了下来,那都是一些熟悉的人,记得以及遗忘,都只是一念之间,我们始终无法同记忆抗衡,过去,未来。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她说,我想起来以前离开时都是你对我说再见,我一直都不勇敢。可这一次我来先说好吗?我看着她,我说好,她就那么轻轻的说,再见。 然后她离开。 6.最后未知的消失 延,我现在在这里,和你一起。 这是布拉格,不是中国。 延,也许你说的对。我在这一路上走的太久,所以我有些累了,我们彼此折磨的太久,我不能应该生活在她的阴影里,生活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她已经离开,可我还是需要继续的生活下去,是的。 第50页 是吗? 那一个冬天的晚上,下了很大的雪,她头痛欲裂的从睡梦中醒来,额头上冰冷的汗,她记忆这是我应该用药时间,她忘记我已离开,拿了药,恍恍惚惚的就走进了家门。 这已是深夜,深不见底的寂静把她包裹起来,她的脑子里眼睛里身体里全是爱人的气息,她的步子走得快,在那条被雪覆盖的道路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她也许还未清醒,睡梦里都是灼热的眼泪,她看到街边有灯亮了起来,突明突灭的光,拍打着她赤裸的眼睛。她不能发出声音。 有一些,什么正在悄悄的告别。 第47节:绕过时光的封存 第47节:绕过时光的封存 从街角逃窜的光轰然的刺伤了她,她用手捂住眼睛。 巨大的剎车声像潮水一样覆盖了黑暗,静寂深不可测。 她终于消失,那些药,散落在记忆终结的落雪里。 延,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生命里那样不平凡的事情,死亡随时随地都在上演,有些遇见的人,就在你垂足回首的那一瞬间那么匆促的就告别了。那些只属于你的眼泪,气味,记忆也会一起消失,永不出现,我们生存在这样的一场永不止息的消失与凝望之中,万劫不復。 那天,你狠狠的给了我一个耳光,你泪流满面,你说,生活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她已经死了,我在那个时候终于承认她死了,消失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已消失。这个冒很大的雪,走很远的路,忍饿挨冻只是为了来给我送药的人。这个一直努力为我留长髮的人。这个唯一一个会毫无保留爱我的人。这个跑很远的跑只是为了对我说一句再见的人。她已经死了,再也不会陪我说话,陪我说话,陪我掉眼泪,她已消失。 我看到我们的别离,我看到那个头髮短短的男子说,我要到布拉格去了,一年或两年,然后我会回来,长发的女孩在那里微笑,伴着一些起伏明灭的阳光,她说,我会是那只鸟儿,永远不会死去,你要记得,然后她消失。 后来我回国去,是申奥成功的那一年,几乎所有的古巷街道都要拆掉重修,故乡的味道让我陌生,有些裸着背的人坐在门口漠然的看每一个路过的人,汗流浃背的天气,雨水是唯一的救赎。 我来到了阁楼,这个封存了我们所有记忆的地方,有那么一段时光,我们的青春理想和眼泪在这里像月光一样悄然的流过风貌的感激,绕过时光的封存,最终奔赴向不可知的远方。 阁楼的周围被棚布所包围,上面挂着"危房"的牌子,我沿着已经散乱的楼梯走上去,有些灰尘混着泥掉下来,阁楼倾斜的更厉害,每一次移动步伐都会感到轻微的振动,我慢慢的走上去,然后看到了那些已经烂掉的纸条。 它们排成两列,上面留着日期和时间,由于时间过长,有的已经烂掉了,我从第一张看过去。 "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一天,我居然忘记了我去给你送药,看门的老头说你已经离开了。" "我在阁楼,这里还有你的书和cd,我把声音放的很大,假装你还在,我自己跟自己说话,自己跟自己吵架,可眼泪一直掉,一直掉,我都管不住它。" "我又去了我们常去的那个教堂,那个教父换了人,原来的死掉了,听说是心脏病,我从在那里想到你,你的药快用完了吧!我后悔没有给你多拿一些,你要记得吃药,不要再熬夜了。" "今天我突然想到,你已经离开了我的生活,彻底的离开了我的生活,于是我睡觉,我想梦到你,可是我只梦到了那些白色的鸟儿,它们一群群的飞起来,把一切都带走了,我什么都留不住,醒来以后,我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你快回来好吗?"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很记挂你。" "你也许从未知道,我那样的爱你。" 日期是2月18,她出事的那一天。 我把最后一张取下来,握在手心里,它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份量,只有用黑色钢笔写的字迹依稀可见,"你也许从未知道,我是那样的爱你。"她在最后一天写下这些字,一边写一边掉眼泪,他知道,也许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像那些飞走的鸟儿一样,在回忆的路途上遗留都是虚空,我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抓住。 我拿着那张纸条,蹲在墙角,无声的掉眼泪,外面施工的声音,吵闹的声音撞击的声音,此起彼伏,可它和我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关系,和我唯一有关系的人,爱我的人,她已经死了,她写着"我这样爱你,我这样爱你。"可是她死了,我们的生命不会再有任何的牵扯和关联,我们不会再为彼此掉眼泪。不会再为彼此疼痛,亦不会再有任何愉悦。延,你说的对,生命是太过平常的事情,只是消失才是永恆,那是我们最终的归途,不能逃避的,唯一的归途。 只是为什么,我会在某个恍惚的瞬间看到她,在我疼痛或者晕眩的时候,我会看到她,即使是运去了很久,她的一切依然清晰如初。她穿着豆色的裙子,站在阳光的阴影,微笑。她说,你还记得那些飞走的鸟儿吗?她依然是那个样子,她吹着冻的通红的手,她说,今年冬天好冷。我站起来,唿吸灼热,终于明白那只是一场虚无的幻觉。 所有的一切都会那样的空旷的消失。 我们不能做任何事。 第51页 可是我这样爱你。 7关于记忆 这场冬天,以一种沦陷的姿态沉溺在布拉格里,它过于漫长和荒凉,看不到任何的消失,宛若记忆。 延,她已经消失,那些起伏的明灭的往事也都将沉入黑暗,不会再有任何的发生,过去的,经歷的,都像是一条空旷的河流,一路的繁华与狂茂最终汇入江海,最终引向平淡。生活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它是我的事情,所以我会选择忘记。 延,上次我向你求婚,你说你给我思考的余地,你不想我后悔,现在我已经考虑好了,往事已经完结,生活还要开始,你不是她,她也不是你,她只属于过去,只能在往事里存活。我爱她,一直,永远,但生活还要继续,生命还要继续,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孩子了。命运有一切可以选择的权力,爱不爱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我想我是爱你的,抱歉,我只能承诺那么多,对不起,我不能一无所有。 第48节:我那样爱你 第48节:我那样爱你 就像布拉格的冬天,雪落只有一次。 8.她 你从未知道,我那样爱你。 谢刘斌,生于1984年1月。从小热爱文学,常看名家的作品,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一个不平凡的写手。2002年开始接触网络,也从此开始做上了一个网络写手,在榕树下拥有自己的个人主页。在不少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字,如《青年作家》、《佛山文艺》等。 流年 夏日里,南昌的天气是没有不晴的,每天清晨醒来便已经有灼热的太阳在等着。一到中午街上的人便少了许多,店门是开着的,铅铂金反射着太阳光直照到街对面的商场里,店里的人敞着上衣坐在电风扇前,直盯着商场发呆。这是上海路,这路上的商店主要是赚学生的钱,但现在学生暑假都回家了,她们每天就只有空敞着门等路人突然想起该买点东西回家而进店了。 小水是上海路上最中央那店里的老闆,也是一年中销售利率最高的人,平时他只要九点跑来开门,晚上八点关门就得整整工作十一个小时。但暑假里小水的书店和别人的一样,什么也卖不出去。小水也和别人一样,照例每太内来开门,生意人若是一天停业了,他的心里就总觉得空落落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坐在店里就算什么也没有赚到也是还有赚钱的希望的。 但没有人进来也是无聊的,在他书店里有一副象棋,小水拿出象棋摆好,去叫隔壁的王老闆过来一起下棋。王老闆却躺在竹床上睡着了,他那三岁不到的儿子拿着他的拖鞋在啃,小水赶过去帮他拿开,把他抱到王老闆旁边。小水只有一个人回到店里,左边隔壁是许小姐的服装店,许小姐是从南京那边过来的,整天也不知在弄什么,店里常有固定的顾客,只是不见有人买衣服。小水于是只有一个人下棋,左手下黑子,右手下红子。] 下了一会儿,棋盘上没剩几个子了,小水开始每下一步都要考虑很久了。然而才一会儿他就下下去了,因为他忘了到底是该左手先下还是右手先下,因为有几步他嫌麻烦都是用右手去拿子的。小水于是烦了起来,这天气一烦起来便非常热,全身冒汗,小水又搬了一台电风扇过来直对着自己吹。 他靠在椅子上,调整了一下电风扇的位置,然后在那休息。刚要睡着,他听见王老闆的儿子哭了起来,接着就是王老闆大骂他儿子,似乎是他儿子抓住他的耳朵一直往下拉,然后他妻子也出来了,他妻子骂了几句就没有声音了,小水猜想肯定是他妻子抱起那孩子回里屋睡觉去了。小水想着他妻子出来时是什么样子呢?这大热天的,一点风都没有,门外的热气一波一波地往里里边涌进,王老闆的妻子是没有多少家教的,看她平时骂人的样子就知道了,所以小水猜测她刚出来一定没有多注重着装。 想到这小水就马上又想到了隔壁的许小姐,许小姐是挺不错的,当然,这得从她的长像上看,许小姐是那种好看的瓜子脸,柳叶眉,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樑,舒琪式的嘴,反正这一张脸是没得说。胸脯高挺着让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腰肢纤细,总之是整个人无一不符合漂亮的标准。每天都是上午穿白色套裙,下午穿兰色短裙。小水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的,只是许小姐搬来这么久,似乎人品并不能令大家满意,虽然大家并没有真正地发现什么重要事实,只是互相交流看法而已。 小水一点睡意都没有了,他睁开眼睛,门外有的士飞快地开过,连灰尘都不曾捲起。小水想或许是这天气太热了,灰尘已经被烤得软软地再也飘不起来了吧!他又注意到他门口的一辆自行车,那是一辆灰褐色的女式车子,他记起这是早上有谁仍在那一直没有骑走。他想这车一定已经晒得冒热气了,他甚至想像得出那坐垫上的皮子的灼热。一定比得过巢菜的锅子。他暗笑那主人了,如果她现在跑去骑车,一定会烫得摔下来。 想到这时小水便想笑,一笑起来身上又热了起来,于是小水便想喝水,他走到里屋拿水喝,端起水想喝却听到门外有爆炸声,他赶紧赶出来,却没有发现什么。隔壁的王老闆,王老闆的妻子和许小姐都出来了,互相问着什么事,大家都不知道。小水注意到那自行车,车后胎没有一点气了,他告诉大家原来是车胎破了。王老闆的妻子啧了几声,说南昌这鬼天气便抱着孩子进里屋去了,小水发现她果真等同于只穿了内裤胸罩,因为外面披的那件根本就不算是衣服,透过她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第52页 只剩下三个人在那了,大家便都到小水的店里,小水想如果不是这事许小姐是不会来这的,看来这车也真停对了地方。 王老闆说他从小便生长在这里,却从没见过这种事,这鬼天气竞能把自行车胎晒爆,真是奇事,他甚至提议打电话告诉报社记者。但小水与许小姐都反对这样,这太多人知道这里这么热于他们是没有好处的,许小姐说在它们南京是绝不会出现这种事的,南京永远不会有这么热。 许小姐说了和年多话,在王老闆走后还跟小水说了很多,小水甚至了解到许小姐并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那种人,小水非常高兴,在许小姐走后他想到了到对方冷饮店买冷饮来庆祝一下。 小水回身在钱包里拿了点零钱便往对面走,刚走过那爆了胎的自行车时,有一辆的士飞快地向他开来,小水慌忙回撤,但车速实在是太快了,他的上衣被望后镜带了一下,整个人原地转了一圈,衣服撕了一个大口子,小水吓出一身冷汗,差一点便成了车底幽魂。他站在那里呆了一会,看到那的士在员处停了一下,司机往后边探了探头,没有发现有人倒地便缩回头去,一踩油门又飞快地开走了。小水冲着那车大骂,王老闆他们又跑了出来,问明了事由,也开始骂那司机不讲公德,然后又回到了天气上,如果不是这鬼天气,路上行人就会增多,人多了车自然也不敢开这么快了。所以罪魁祸首便是这天气。王老闆提议叫上海路的老闆们联名写书要求领导安排人工下雨。南昌的雨集中在了春天,那时候本来就不热,下那么多雨都浪费了,现在夏天如火炉一般又没有一丝雨下。许小姐则认为应该多下几天,像九八年一样,绝对感觉不到热。 第49节: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第49节: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然而这些终于都是不行的,随口说说而已,这天气的事怎么能因为他们几个在种类发一通牢骚便改变,于是各人又只能回到自己店里面。小水还是有点惊魂未卜,他又进去倒了一杯水喝。 南昌的天气一直是这样,小水每太内都坐在店里,如果要过马路他一定要先向两边张望,如果有一百内有车来了,他是绝对不会穿过马路的,小水以为这就是流年。他小水一个人的流年,对于不利的流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只有每做一件事都力求小心谨慎,所以如果没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自从那天认识了许小姐后,小水便开始常常思念着她,她是那么漂亮,那细和的语言简直可以把小水化了。小水决定这一个夏天一定要将许小姐变为他女朋友,然后再花一段时间两人结为夫妇。小水甚至想到到时候他要把两家店连起来,改成文化服装店,进来店里的人都是有文化,有品位的人,将来他们有了小孩,受那些文化人的薰陶,一定也会成为有名有出息的人。小水想到这时都会笑,小水想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他得以他最好看的笑去赢得许小姐的高兴。 所以小时亏是西欧啊着走进许小姐的服装店的,许小姐的店算得上很大,许小姐坐在那里感觉有点无聊,目光只看着一个地方。看到小水进来站了起来,问小水有什么事,小水却不知道到底怎么说,这种事并不比其他什么,随便两嘴唇一张一合就完了。 小水笑了几下问许小姐是不是渴了,他原本打算到对面冷饮店去买点冷饮的,如果许小姐也渴了的话,他便就顺便给她点过来。许小姐也笑了笑,点了点头,这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那酒窝似乎是两个旋涡,小水一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还有两排如玉般的牙齿,小水看着便觉得那是两座冰山,难怪能将他化了,许小姐给他钱时他才从想像中醒了过来,但小水是不会要钱的,小水如果收了许小姐的钱他便不是小水了,至少不算是想将许小姐变为女朋友甚至妻子的小水,他这样了那一切都将免谈,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人愿意和这样一个小气的男人交往。 门外还是那么热,还是有车子来来往往,并且那些车子也依然是飞快地来去。小水有点担心,他真害怕有车子从他身上开过去,但他想到许小姐了。许小姐正在他身后盼望着他抱冷饮回去呢! 许小姐一定是坐在那里等待了,她的眼神,小水想着那眼神必定是那种望穿秋水式的。小水想许小姐这是在等他呢!他胆子大了起来,就算真有车往他身上碾过,他也得往那边跑去买好冷饮给他的爱人许小姐送过去。然后看着许小姐甜美的吃像,他再慢慢地不支,再慢慢地倒下,在临倒地的一刻他知道他曾为一个非常漂亮的许小姐而活过,他一点遗憾也没有,他想他一定是快乐着死去的。 但毕竟是曾吓过一次的,他看到车还是觉得非常害怕,每一辆车都很像是朝他开过来,甚至连那些另外一个方向的车也像是要转一个弯来撞他。小水于是就想许小姐,他想许小姐还在等他呢!他便过去了,走过去了的他还是害怕非常,他总算是走过来了。 每天小水都要为她冒死买冷饮,他每次横穿马路都想着他这是为了她呢!为了她高兴他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去做的呢? 但是许小姐有一天却没有来,小水四处打听知道了许小姐原来回家结婚去了。小水觉得打击太大了,许小姐应该是他小水的,今后她还要成为他的妻子,还要为他生孩子。这两家店还要连起来呢?小水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他甚至觉得许小姐这是欺骗了他,侮辱了他纯真的感情。他为了她什么事都愿意做,每天都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买冷饮。 第53页 小水回到他店里,又烦了起来,店外的热气一浪一浪地涌进来,他的电风扇扇出的风是热的,他站起来把电风扇关了,他觉得有点渴,但是他不去倒水喝。他失恋了,他觉得失恋是一件很伤心的事,失恋甚至连生命的意义都失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快要沉下去,王老闆过来叫小水去游泳。小水是不会游泳的,但王老闆说他和他妻子都是游泳好手,他们两个人保护着没什么事的,小水于是就答应了,小水正悲伤着,他做什么事都愿意听别人的。 然而游泳池里的人非常多,而且都是聚集在浅水区,王老闆便提议到人少的深水区。小水于是就跟着,他看着王老闆的妻子跳了下去,一会就浮了上来,招手让他们下去,王老闆于是就跳下去,王老闆果真是好手,在水里做了几个姿势才上来,他们在水里叫小水下去,小水于是就跳了下去。 小水觉得水异常地深,他一直在往下沉,他屏住唿吸,他想他一会儿也该往上浮了吧!但是他却一直在沉,一直在沉。他闭不住气了,呛了一口水,非常难受,也非常害怕。但这时他的脚触到水池低了,他感觉到希望了,他想用力蹬一下。还没用上力他却开始上浮了,很幸运地,他的头浮到了水上,他开始高兴起来,想起他应该喊救命,他便喊了起来。 他喊第一个字的时候他的嘴便已经没在了水中,他开始有点恐怖,他挣扎了起来,手脚不住地在水里打来打去,但却再浮不出水面,甚至连水底都沉不到,他不知道王老闆他们夫妇到哪了,他们两个说好了会保护他的。他开始觉得手脚的力气越来越小了,他嘴里喝的水也越来越多了,但他还是使劲地闭住气。他开始觉得他的鼻子越来越大,水止不住地往里灌,他想他是顶不住了,这一次他註定要丧生在这池里了。 第50节: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第50节: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但小水却觉得有人抱紧了他,把他往上拖,他觉得希望来了,他想吸一口气,但觉得并没有到水面,于是他咬紧牙关闭住最后一口气。但眼前一黑,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然而一会儿他醒了过来,他吐了好多水,旁边是两个不认识的人,他对那两人说了声谢谢,那两人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很大的事,他们说这也是巧遇到而已,只是他的两个伙伴游得太远了。 小水没说什么,穿好衣服就走了。 他想回去,他很想回家,小水从没有如此急切地想回家,他觉得一切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流年也不是那么可怕,活着就好。 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乌鸦是不详之鸟,小时候村里人都这样认为,他们也因此鼓励我们这些小孩去捕杀。我也正是在那时知道到底什么是乌鸦,并且找到了一只乌鸦。然而我没有弄死它。在我看来,弄死一只乌鸦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虽然有时我也会拿我的铅笔刀解剖泥鳅之类的小东西,但乌鸦与这些小动物的区别在于乌鸦是一只大动物,而泥鳅则是那么的不显眼,那么地无助。我最大的缺点应该就是敢于欺负那么比我弱比我更加无助的东西吧!或许这也是大家的通病。 所以我把那乌鸦养了起来,放在柴房的角落里。我不能随时带着它到处跑,更不得将它带回家,大人们通常能容忍很多事,但于这只乌鸦,这一只不过四五两轻重的乌鸦却怎么也容纳不下。我当时也很奇怪大人怎么也会像我们小孩一样,拥有那样的缺点,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体积增大后对于小东西的范围扩大了一点而已,而且对于那种欺负已经到了另一个台阶,就是不除去不罢休的地步。当时对于大人世界的探索就仅限于此,若是我再多问几句不属于小孩的问题便会遭到很严厉的呵责,其中反映最强烈的是父亲,伯父,然后是母亲,再就是其他人。 一父亲,伯父 父亲在这一个村子里并不是最有名的角色,但绝对是最厉害的角色。最好的证明就是他娶了一个城里女孩,也就是我母亲。没有几个人知道父亲当初是用什么手段娶回城里女孩的,包括他的儿子也不曾告诉过。因此父亲在他年轻时期便在村里造就了一个传说,布下了一个永远可望而无法得知的谜。 当然,如果只有这些的话也并不值得写父亲,每一个子女对他的父亲都会怀有某一种莫明的恐惧,不管他们呆在一起时是多么地快乐或忧伤。对于父亲,我所怀有最早的记忆在于上小学前两年起,那时我们家所有人都没有离开,一起呆在一座并不非常宽大的房子里,说不是非常宽大是因为相对村里其他日呢来说是属于大房子,甚至类似于古堡式,但对于我们家那么多人来说则不是很舒服。房子里住了几家人,包括我家,伯父一家还有外公外婆,因此我们小孩一直都是挤在几间很小的房间里,无论男女。 而父亲则是这一家的家主,假如这个时代还可以这样称唿的话。伯父在参军时炸伤了脚,只能在家里教我们一帮小孩认一些字或是费很大劲把地扫干净。管理家务的事自然落到了父亲肩上,因此,父亲也理所当然地没有时间精力照顾我们这些小孩,他整日就是出去干活,回来再干活,然后睡觉,仿佛整个世界也就只存在干活与睡觉。 我们小孩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你怎么什么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小心你像父亲一样了。这话首先是由大姐说出来的,后来二姐,三姐,大妹,二妹,堂哥,堂姐,表哥表姐等人都模仿着说了,于是大家心目中便根深蒂固地烙有父亲这样的印记。 第54页 一直到现在那帮当初的小孩都长大成人后谈起父亲总也忘不了这句话,它成了我们童年的见证。虽然我不知道这话本身最后是否成全了我们什么,但就是忍不住要说出来,就算父亲就在我们的身边。父亲这个时候早已没有了当年的疲倦和当年的锐气,所有年轻时有过的都化为了如今的慈祥与微笑。只是略略有点思念母亲,这一点他总也无法隐瞒。 所以父亲出去的时候我们便在家里疯玩,也正是那样才有机会得知乌鸦。伯父虽然教我们念书,但对于乌鸦他是不会教我们的,我们亲眼看着他曾扬手就将手中的拐杖往树上的乌鸦仍过去,吓得乌鸦哇一声就飞走了,我们从没有看过伯父发这么大火,顿时吓呆了,一会儿二妹哭了起来,伯父慢慢地拾回拐杖回他自己的房间。 当后来我们终于从别处学到说在农村有一种传说就是说喜鹊叫喜,乌鸦叫丧,可能那时伯父担心我们这个大家庭会因此而遭受到什么打击,伯父的参军并没能让他改变对传说的信任,尤其是自他的脚出事以后。 父亲拖着一把锄头往田里面一站就是一上午,我们家的田并不是属于那种非常好的水田,每次到了春秋两季刚种下去稻子便开始断水,父亲于是就从很远的地方引水过来,并且白天黑夜守着。就是害怕别人跑去把水引走。这种事情在我们家乡早些年是经常发生的,半夜里,走出个黑影把水往别人家里放。父亲在这个时候便每天晚上都守在那里,或者点一根香菸,都是那种自己弄的捲菸,只不过是装在以前从城里带回来的烟盒而已。 村里人时常会聚在一起玩牌,当然,也是在大家都非常闲的时候。因为那时候人也非常多,所以时常会出现一些吵架的事。我们家是大户人家,所以经常会是受抨击的对象,而当这个时候,当然,我父亲也时常会是在场的,父亲先是给人好好说话,像是古代某个非常有风度的翩翩君子一般。但若是实在不成,他便就有会动起手来,他有很好的身手,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学来的,似乎是自他出生便有的,也似乎是跟外公学的,但外公的身手并不是那种非常敏捷的形式。 第51节:我的乌鸦已经不见了 第51节:我的乌鸦已经不见了 伯父和父亲一样也在尽力地维护着这个大家庭,虽然事实上他只能每天把我们十几个小孩集合起来念书,虽然他也并不怎么有学问,他拿的书还是他当时在民国时候念学堂时的书,书上的话已不再全是古文,但是很压韵,读起来很上口。虽然有时觉得于生活相离太远,但在那时对于一帮小孩,能够念书,有机会念文章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教完大家念书,伯父便一个人呆呆地看着远处的山,我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我们大家都不知道。后来相约去山上玩发现其实上面什么也没有。伯父看上面或许另有什么意思,那股忧郁直到我们长大他都没有告诉过我们。 山上有一棵很大的树,我们相约去山上玩董事会也曾到树上参观了一阵,在树上我第一次见识到乌鸦。宽嘴巴,浑身乌黑的确实挺难看,哥哥姐姐们想起了村里人讲过的话,将看见的乌鸦都弄死了,在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鸟巢边还有一只小乌鸦,它无助地站在那连叫一声都没有,显然是吓呆了。我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中,藏在房子旁边的柴房里,每天不定时地为它送过去几粒米。 但有一次我再偷偷地去给我的小乌鸦送米的时候,我发现不幸被父亲撞见了,父亲也看到了我手上的乌鸦,但他灭眼说什么,照样出去干活了。不过当我再一次为那乌鸦送米时却发现只有一只笼子了,我的乌鸦已经不见了。 二母亲 母亲在这个世上并没有活多久,她在我还在八岁的时候便去世了,那个时候我的乌鸦丢失已经有三年了,我不知道三年对一只乌鸦来说是否会让它死亡,又是否让一只乌鸦变得成熟一点或是苍老世故一点,知道今天我仍然不知道。但三年中我并没有时常想起我的乌鸦,这都是因为母亲她在帮助支撑这个家的时候也没有忘记给她的儿子安慰和转移兴趣。 对于一个从城里到山村定居的人来说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尤其是一个城里女人。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母亲的对命运的挣扎显然不只是当初对到山村的挣扎,还一直延续到了她生下孩子,带大再到去世。她一直保留着城里知识女性的气质,对她儿女的管教总也不似那些村里母亲粗鲁的打骂,虽然她也时常遇到她那调皮的孩子过分地调皮。 母亲说如果一个孩子在野外迷路了,只要在心里默默地想"妈妈,我要回家"便可以很快回到家,很快见到母亲。母亲后来又补充说,我的孩子在祈祷时也要时刻记得,若是你早晨出去回不来,便在中午向着自己的影子走回家,假若是下午回家便是背着影子。我们一直都未迷过路,不管地形多复杂,甚至到长大后踏入社会偶尔误入歧途,只要想起母亲的话,我便又可以回到原来的状况。不过愈是这样,便愈增加了对母亲的怀念,也更加地想念从前那种大家庭式生活,有许多阳光,有许多微笑,就如许多小说家们写的那样无忧无虑地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逝去的毕竟是逝去的,无论你此刻对从前的生活是多么地眷恋,或是多么地后悔,这便是人生之中那么不可或缺的遗憾,没有人可以了无遗憾。 第55页 我们最开心的时候就当数所有的亲戚朋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了,不仅那时有许多好吃好喝的,主要是还有更多的小孩都会集中起来,交换着各自的玩具,交换着各自的游戏,交换着各自的欢乐。母亲是那个时候最累的,她一个人张罗着那么多人的饭菜,但当她扶外公外婆坐下后,便像贵妇人一样招唿大家坐下,接下来的热闹便都是她的功劳,最能让她开心的是她曾给人以快乐。 即便是在所有人离席将走的时候她也不会失去她那种热情,依然如一个贵妇人般优雅地说着一些礼貌的道别话,她常常轻抚着将要离开的孩子的头或是轻轻拉着那些孩子的小手说一些亲切的话,一家人或者说整个大家庭的亲密便毫无遗漏地体现在了这些热热闹闹的吃喝中和这些即将离别的温柔地抚摩中。 我一直怀疑母亲的死与我那只乌鸦有某种我说不清的关系,并且由此深信其实母亲也是见过我那只乌鸦的。只不过母亲并没有讲出来而已。母亲对她的孩子们对她的亲人,对她深爱的家庭总怀有一颗温柔的慈祥的心。 所以当我许多年后再寻找那只丢失的乌鸦时也在回忆着我的母亲,甚至在其他一些祥和对待我的人身上找寻母亲的痕迹,当我勐然发现在其他人身上找寻到的关爱还含有其他成分时,便觉得非常失望,最后只能再度寻找我的母亲。 三其他人 在其他人之中,有一些是根本不必讲的,因为人的一生总会遇见到许多人,若是总滞留在陌生人之中,那这一生会很累,并且再感受不到半点欢乐。而有一些人则是一定要讲的,比如我的外公外婆,表哥表姐他们。如果说人生真的就如一场戏,那么这一齣戏中一出场的演员肯定让你难忘,无论那些演员是在你戏中哪个阶段退场。 外公外婆随着母亲嫁到我们家而搬到一起来住的,那时舅舅他们都仅仅只参加了工作,还难以照顾到他们,来到农村反而更好照顾。而表哥表姐他们却是因为舅舅他们怕外公外婆寂寞而时常送来陪伴的,虽然事实上他们陪伴的对象往往在年龄上做了很大的改变,也即变成了我们这一帮小孩。 每天早晨外公很早就起来了,他是起来锻鍊身体的,动作看起来类似于太极一般,还伴有音乐,许多年后我去过舅舅家,舅舅在练元极功,我在他一些磁带中找到几柄很古老的带子,上面的字还没有褪去。香功两个字清晰的很,还有一本介绍香功的书,书上记载这种功练到一定境界就可以发功,周围的人都可以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于是我就想起以前外公练功的情景,从他优雅的动作里边他一定已经感受到了某种我们不能闻到的郁香。 第52节:我的前世今生 第52节:我的前世今生 中午,下午外公外公便搬几张凳子坐在院子当中晒太阳,他们就看着我们这一大帮小孩玩耍,偶尔说上几句话,当然我并不知道他们在那说些什么,甚至根本就没有偷听的念头,直到稍大以后听到不知道谁的一首歌《最浪漫的事》,说什么年少的心事要留到以后慢慢聊,听到那歌的时候就想到当初外公外婆或许聊的就是他们年少的心事。但多数时候他们是不讲话的,就只静静地做在那儿有时候外婆手里拿着毛线慢慢地织。她编织的很认真,我们许多小孩的毛衣都是她亲手编织的,编得很密,穿上去的感觉很温暖。 下雨的时候他们便搬到门前坐下,又是静静地看书或是看小孩们从他们身边窜来窜去。每天都是这样,一直到他们去世。 村里头老人小孩可以不劳动的人家很少,所以我们这些小孩并不能跑去找村里其他小孩玩,只能在这一帮孩子中变换着方式玩。很奇怪的是我们从没有因为人员的固定而感到枯燥过,并且一直到现在也弄不明白,当时大家玩的游戏很多,甚至也互相打架。只要有小孩的地方,便不可避免地会有打架。或许我们的童年没有什么其他收穫,但至少得出了这么一条真理。所以在以后我再看到有小孩打架的时候,只要不是太过分,我都会一笑了之,并不干涉他们。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大家都开始念书了,虽然也互有联繫,但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少那么几个人,再后来上了大学,便就天各一方,没有了一点音讯。回到家里,只有伯父父亲两个人了。当初偌大一个院子里空荡荡的,几张以前外公外婆坐的凳子被仍在角落里,由于长期受潮已经长满了青苔。 回来想我的乌鸦的时候,我就看到我的父亲和伯父,父亲已经很老了,伯父则已经长了花白鬍子,拐杖由于长期的抚摩变得光滑油腻。我没有跟他们说什么话,住了几天就回到了学校。我的乌鸦自那次丢失之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的前世今生 1 当马在我面前停下的时候,我还在赶羊,娘说等这批羊都长大卖出去之后就给我做新衣裳,所以我对于这批羊有特别的感情。马上的那人盯着我,这让我很难受,以至于在那刻甚至猜测他可能要强抢我那些可怜的羊,我只是个小孩,我想我肯定斗不过他。可是那代表着我将没有新衣服,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得逞。 然而他下马,他并没有要我的羊,他眼神温柔,近似于很久以前爹的眼神。他不知道我爹的,正如我不知道他,可是他却有我爹的眼神,怜悯的温柔。然后我娘来了,带着微笑,优雅地祷告,像是每次感谢主一般,我不知道这个男人来了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可是看到我娘祷告的时候我就会自然地联想到是我们交了好运。娘不是一个会随便祷告的女子,娘甚至不是我们回民,她并不是很习惯地会来祈祷,除非有好运。 第56页 娘扶我上马,我不知道娘为什么这么狠心,自爹离我们绝尘而去的时候娘就开始不把我当她的孩子了,我是娘是一块包袱,一个累赘,还是一个知心的朋友。她可以打,可以骂,可以把她心里想的所有的事都讲给我听,而不用担心我会在听她讲话的时候心不在焉。 钱还在娘手上的时候娘突然间哭了,我以为娘会让我下来,然后带我回家,可是娘只是哭,她握着钱的手还有点颤抖。她像是把握不住她这个孩子一样地哭,但是我却的确是她亲自送上马的,她还郑重地祷告过,为失去了一个她的包袱,她的朋友而祷告。她有机会把我完完全全地紧握在手中的,可是她却放过了,此刻她又开始为她的轻易放过而伤心。我想我也不理解这一个我称为母亲的女子心里究竟在想着什么。 如果再不回头我想便会知道下面究竟还发生了什么,可是我回头了,回头我看见一片黑暗。于是醒了,在半夜里。 2 我做这个梦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时常会重复这个梦境,在我上马后我最后一次回眸,我只是想再看看我娘,看看她究竟在干嘛。娘的粗布裙子上携裹着油垢,她手上我看到的那串钱她将用来买些什么?添置一套裙子?还是买点油盐? 但我醒来了,我在这关键时候醒来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便都不知道了。 有人说每一次的梦境都是前世灵魂的复述,它会将自己前世所有经歷过的事情以画面的形式告诉自己的后世。我不知道我的前世究竟是个什么人,只知道了那个时候我一定很穷,与娘有点不如流的隔膜,而娘则是一个没有了男人的女人。 想这些的时候母亲正睡在我旁边的大床上,盖着一条极大的毯子,据说是以前父亲从极远的北方带回来的。母亲显然很爱父亲,所以她盖着那毯子的时候会很安心,我从这个时候开始知道原来一个女人若是喜欢上另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对于他留下的任何东西都会有点依恋,而那东西也能带给她安全感。母亲喜欢那毯子甚至于多过于喜欢我,在我爬上那毯子的时候她便会破口大骂,抓过枕头使劲地朝我扔过来。 母亲住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男人,但不是我父亲,因为父亲早在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开我们了。她是在等我叔叔,一个比她小二岁的男人,每年的春夏之交他都要从北方回来,在这住上几天便离开,留下一点从那边带回来的特产。母亲在那段时间总是很爱打扮,她会拿出她做姑娘时候的衣服穿上,轻轻地涂上一点粉,再擦点口红,连头髮都要洗一下,那可是她捨不得用的潘婷。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在那几天装扮得那么明艷。 第53节:求你不要带我走 第53节:求你不要带我走 但是那几天我绝对是要到邻居家借铺的,母亲说叔叔要睡她那张大床,而她自己则睡我那张小床。我不知道我哪点比不上叔叔,在他可以睡父亲留下来的毯子的时候母亲为什么不阻止他,那可是一床可以给她勇气的毯子! 母亲让我走的时候眼神异常地熟悉,像是梦中娘送我上马时候的。 我不知道我的前世与今生竟然会有如此暧昧地相似。 3 娘,请不要扶我上马。我心里不断地喊着,可是我知道娘听不到,娘以为我也高兴着,她把我当成了她的一个知心朋友,这么多年来已经是一个习惯。所以我还是被娘送上马了,眼角挂着一丝泪痕,只是谁也看不出来,马上那男人以及我娘都认为我同他们一样高兴着。 回过头来又是一片黑暗,梦醒来却是邻居家的房间。我想看看母亲的大床以及床上的毯子,只有这样我才能再度安然入睡。可是母亲睡在另一个房子里,那才是我的家,我在别人家怎么可能看到自己家的东西呢?我开始烦躁起来。 叔叔送给我一桶橡皮泥,还有一柄藏刀,那是这里以及北方都很难买到的刀。我每天都把它藏在身上,绑好,没事的时候就拔出来看看,有时候在自己手臂上轻轻地划一个小口,这是一柄锋利的短刀,只要轻轻地划一下便会有鲜血流出来。血在刀口斜斜地扭一下然后便掉地上了,刀又成了一柄干净无比的短刀,这很合我的意思。 我在邻居家里抽出短刀,黑暗中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下,可是我看不到刀口上斜扭的鲜血。而且有点痛,被人用力牵扯的疼痛。我不跟任何人讲我割破手的事,自己把刀轻轻地插好,捂住伤口,等早晨回到家里再用橡皮泥完全封住。我不敢确定橡皮泥是否有效,只是每次它都会镶嵌进去一些,再后来手臂上有一小块上面完全成了青绿色,那是橡皮色。 母亲和叔叔起得并不算早,都是我在外面站了很长时间之后才看到母亲懒懒地来开门,面带愠色,然后叔叔在里面穿衣服,那床父亲留下来的毯子平整地放在我的小床上。看来母亲并没有把它给叔叔用,在最后时刻叔叔竟也像我一般不准摸那代表着父亲的毯子。父亲是母亲的男人,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男人,任何人包括她小叔子她儿子都不能动。 叔叔走的时候会轻轻地拍一下我的手,那像是父亲的手一样,不明白他为什么也能长成父亲一般的手。然后我又看到母亲在旁边仇恨般地看着我,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仇恨地看着我,我是她儿子,虽然有时候我如同一个包袱,一个累赘一般地在她身边,可毕竟是她儿子。 第57页 楼下就是公交车站,叔叔要坐着车到火车站,然后坐火车赶到北方,那得坐几天的火车。叔叔在站台前从不对母亲讲什么,只是用他那扎人的鬍子扎我一下,但他扎我的时候却从不看我,他只看旁边的母亲。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把整件事搞得那么复杂。 然后叔叔走了,母亲和我回到我们自己的家,母亲上班,我在家。 4 我想我娘,我对马上那人说道,我要和我娘住一起。娘说过等卖了羊,她就给我做新衣裳,求你不要带我走,我娘她会给我做新衣裳。 但马上那男人却没有停下来,他甚至不搭理我,他以为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呢!他哪知道我娘根本就没有把我当成小孩,我和我娘甚至还是朋友呢!那我便不再是个小孩了。他纵马飞驰,草原上划过一道歪曲的弧线。 原谅我,孩子,你再不属于你娘。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而且是最后一句,因为以后我再没见过他。我很悲伤,我就这样离开娘了,娘曾说过要给我做新衣裳,要知道我很久才能穿上一次新衣裳的,娘有几件新的,但是她很快就会把它们整成不新的,我不知道娘为什么会如此厉害。娘身上似乎总有油垢,厨房里贴饼像是一件很重的家务。我想只要我有了新衣裳,我绝对不会把自己弄脏,我要经年保持整洁,让娘看到她的孩子是多么地爱干净。 可是我走了,就这样走了,娘还没给我做新衣裳,我身上还套着她那长长的粗布裙子,在风中唿啦地响着。 5 母亲推门进来,奋力地甩掉她脚下的皮鞋,叔叔在今年并没有回来,现在已经是夏天了。热气似乎比往年都大了一点,母亲脱下她的衣服,只留内衣裤,她到卫生间洗衣服,搓衣服的声音盖过了楼下汽车的喇叭。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这样大声,叔叔不回来总会有他的原因的,况且他不回来也没有什么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从不回来我们还是依然活着,从来不会因为没有谁而让我们年岁不断地减少,从来不会因为谁而让我们从此不再继续生活。 收拾东西吧,我们要回老家了。母亲对我说道,母亲并没有到房间里拿衣服穿起来,这让我看到了母亲身体上出现的衰老的痕迹。不,我对母亲说了最为大声的一句话,这让母亲很吃惊,她从来没曾想过我会敢这样跟她说话,她从来都是可以随意控制我的,我在她眼中只不过是她的一件附庸。 母亲最终还是没有走,老家在很远的地方,我去过一次,那是大山深处,那里我可以看到一大帮人住一起,住着低矮的瓦房,大傢伙吃饭的时候都端出来,甚至有人端着自己家的饭到别家去夹菜,那不是我能生活的地方。那也不是母亲能生活的地方,母亲甚至不曾在邻居家吃过饭,她不愿意做饭的时候便一个人在饭馆里吃,然后我饿极了的时候便到邻居家吃几口,我甚至可以判断出邻居大婶做的饭比母亲做的好吃。 第54节:能抱我一下么 第54节:能抱我一下么 我上学的时候开始不再做梦,我不知道我的前世后来究竟还发生了什么。没有什么可以判断,藉以回忆的东西只是当艾棋讲起她童年的时候,那时候我可以向她讲述我两个童年,前世与今生。 当艾棋再问的时候,我便开始微笑,艾棋喜欢这种微笑,她说我笑的时候特好看。于是我便时常笑,只是我没曾在母亲面前笑过,母亲不需要我的笑,母亲和我是两个心理互相依偎的不相干的人。 大学的时候母亲的高跟鞋突然间断了,母亲再不穿高跟鞋了,因为她再买不起了高跟鞋,她的钱全被我花光了。多年来我像是她天生的冤家一样地花光了她所有的钱,叔叔再没回过家,没有一个亲戚来窜过门,我与母亲这两个互不相干的人相依着活了过来。这之间艾棋会来家中坐,母亲踩断高跟鞋的时候艾棋在我们家看书,一本亦舒的小说,艾棋说若是按照亦舒小说中写的那样,鞋跟断了便应该再买。母亲从房间里拿出来一双布鞋,穿上后很合脚。鞋跟被用来垫起桌角。 艾棋再没有说什么,在她回家后的第二天带了一双皮鞋过来,还是高跟,只是母亲再没穿了,而是将它横列在鞋架上,每天都可以看到。谁也不能否认,艾棋将会是她的媳妇,可是她对于她那媳妇却并没有多大的欢喜或是说别的什么,她还像是一个住在这等男人的女人。 6 能抱我一下么?娘。 我在床上躺着,看到床前站着一排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他们看到我醒来的时候很高兴,听到我叫我娘的时候甚至也不介意。 许多次我都想起我娘来,娘若是知道我在这个地方住着她一定会不高兴的,因为娘只能在我们那地方住。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呀,甚至缺水。想起娘的时候我便会想起我看到的最后一眼中的母亲,那个时候母亲正在数她手上那串钱,那是母亲最后一次在我面前祷告了吧。 这一家人有更多的羊,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以为他们集中了所有村中的羊群,甚至整个村中的羊群也不如这里多。我还不用再放羊了,我来到的第二天便有了自己的新衣裳,穿着新衣裳的时候我小心地走动,生怕在哪里不经意间染上了些许灰尘。 以后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了,男主人这样对我说,只要你以后叫我爹,连我女儿都是你的了。我高兴地叫了,然后他笑着指着那些羊群对我说,你要怎么处置那些羊呢? 第58页 我会把他们卖了,然后买很多很多的新衣裳,我要天天穿新衣裳。我对他说,那些羊群在我面前瞬间幻化成了一件一件的新衣服,自动地套在我身上,我高兴极了。他笑着说,你不必卖了它们也讲有穿不尽的新衣裳了。 但是他女儿并不好看,肚子略大,而且更不好受的是在她肚子更大一些的时候他们强逼着我和她成亲。理由是我们迟早会成亲的,等那么久还不如趁现在早些了结了。没多久我便有了一个小孩,由奶妈带着,长大一些的时候他开始会叫爹和娘,偶尔他叫娘的时候我便会想起我的娘来。她那串钱该早就花光了的,可是她该怎么过活了呢? 娘做梦也想不到我竟然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她也想不到我是怎么对待我的孩子的,我并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一个小孩,甚至在我妻子要求我抱他一下的时候我都会有点厌恶。可是他却是我的小孩,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 娘啊,我该怎么做呢?面对我的小孩。 7 艾棋对我说,你能告诉我前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吗?我说艾棋我不能,我只能告诉你我家里有一条毯子,那是父亲留下来给我母亲的,母亲从来没有给我摸过,甚至不能问她关于毯子的事。 真有那么一床毯子吗?艾棋问我,那我怎么从来没看到过呢?我说艾棋你没看到过的事还多着呢?那条毯子只是后来我母亲不再用了,她换了一条新毯子,但至于她为什么要换一条绦子我至尽还不知道原因。我想告诉她有关叔叔的事,但终于还是没有。此刻回想起来这竟然成了一件并不是值得到处炫耀的事。我对艾棋说艾棋我们生个孩子好吗?她说不行,等我们结婚后再生。 母亲说收拾东西我们回老家住住吧! 说这话的时候母亲已经很老了,艾棋住进了我们家,过些日子就准备结婚了。 不,艾棋对母亲说,然后母亲自己一个人进屋里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第二天母亲不见了,跟着不见的还有鞋架上艾棋给母亲提过来的皮鞋。我想母亲大概回老家了,她要带着高跟鞋回去,继续等她那等了一辈子的男人,只是我现在模煳于她要等的人究竟是父亲还是叔叔。 8 我们准备等结婚后就赶回老家看看母亲,如果她不愿意回来就让她一个人住老家。 然而父亲却回来了,我不知道那个老头究竟是谁,可是看到他的时候我却停下了手中的事,我想我大概与这个老头有某种关系,所以当他说他是我父亲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奇怪。我说母亲她早就走了,他问我母亲带走了什么,我说母亲带走了一双高跟鞋。 父亲听到这时失望极了,原来父亲并不是母亲要等的人,父亲住了两天之后给我们留下点钱就走了。我一辈子只记得这一眼的父亲,以前没有什么印象,以后也还是只有莫名其妙地得过一笔钱,然后一个悲戚离去的背影。 叔叔在父亲离开的十来天之后也回来了,他没有以前那么年轻,脸上也没有了可以用来扎我的鬍子。他先是给我几件古董,然后很安心地坐在家里等谁,我知道他是在等母亲,可是我不告诉他我母亲早就回老家去了。我为他曾来过我家而感到羞辱,只是他是我叔叔,我没有对他直说而已。但他看到了我们家桌底下的鞋跟,他莫名其妙地震动了一下,然后愤怒里站了起来,走了除去,从此再没有回来。 第55节:你放我进去吧 第55节:你放我进去吧 父亲与叔叔还有母亲竟然都与鞋子有某种暧昧的关联,父亲在听到高跟鞋的时候失望地离开了,叔叔在看到鞋跟的时候愤怒地离开了,我不知道这之间究竟藏了什么秘密。但父亲理解的高跟鞋与叔叔理解的高跟鞋还有母亲理解的高跟鞋一定不一样。 父亲和叔叔再也没有回来过,艾棋和我有了很多钱,我们甚至可以不必再去工作而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活了。我们也还是没有到母亲那去,因为我们忙着结婚,忙着一些其他事。 然后我们收到了老家那边穿过来的死讯,说母亲在那病死了,母亲死的时候不平静也不喧闹,她以一种最为原始的方式告别了这个尘世。我没有什么感觉,我对艾棋说我们回去一次吧。把母亲安葬了,孩子的事就以后再说吧! 9 岳父母死的时候我那小孩已经长很大了,他并不喜欢念书,整天打打杀杀的,最后还请了一个武师到家里来教他武功。我慢慢地管不了他,只能在我不高兴的时候骂他逆子,我说我造了什么孽了竟然有这么一个儿子。他娘听到这的时候便会不高兴,她瞪我一眼,于是我打她,随便操起什么往她身上打,但是那儿子却又帮着他娘,于是我每次都输。 孽子,你以后若是有了小孩他也会这样对你的,让你知道什么叫作因果报应。我对那孩子说。 门口来了一个乞丐,端着一个破旧的饭碗。我赶她走开,他满身的油垢,衣服凌乱,但是对于我的赶却充耳不闻。我仔细看时却是个女的,极眼熟。勐地想起这是我娘,那个在草原上一直满身油垢的娘,只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这来,她还有那么多的羊,为什么会沦为一个乞丐。 可是我不能让她进去,我已经再不是那个想着要穿新衣裳的孩子了,我不再能有这么一个娘。她也认出了我,她看出了眼前那个人便是当初她那孩子。你放我进去吧。给我口饭吃就行,娘在央求我,她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原先的那种尊贵,完全是一个乞丐的眼神。 第59页 不,你到别处去乞讨吧。我推了她一把,我恨她了,虽然时常我会想起她,可此刻看到她的时候我却开始恨她了,恨她是个乞丐,她为什么就要成为一个乞丐呢? 孽子,你会遭到报应的,娘说了最后一句话就离开了。 儿子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妓女回来了,我大声反对,我要他赶快带走她们,否则将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并且再不允许他住在家里。 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并不准备理睬我,我大叫一声,给了他一个耳光,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打他,从小到大,我没有打过他,他母亲也没有。然而就这一个耳光,我受到了最为悲惨的下场,他拿刀来了,他娘在旁边冷笑,我倒在血泊之中,再没能起来。 10 梦就到这里了,我不知道我的前世竟然是这样的,这个梦是母亲死后不久做的,母亲最后也在梦中出现,母亲只是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做。这是母亲第一次对我笑,也正是这次笑让我下定决心要回去一躺,安葬她。前世里娘说若是做人不好的话会有报应的,我不想再有报应。 我没有将我后来的梦告诉艾棋,她知道有人说过梦是前世的复述。 李亚坤,生于1986年12月。有文章发表在《青年文学·下半月版》。我不用向你隐瞒我想成为作家。高二时我选了文科。我不知道除了写作我还能干什么。从那时起,我开始大量阅读《十月》、《收穫》等纯文学杂志,以及苏童、王小波、莫言、韩少功等作家的作品。从那时起,我想让自己的文字充满深邃的思考,充满宿命色彩。这很难,但我会努力。 黑皮 黑皮做了椿街野狗的首领。但黑皮却是一条如假包换的家狗。纵使是做了野狗的头之后,黑皮仍然替红旗家看家护院。只是不再在红旗家吃吃喝喝。黑皮曾经的食盆,在黑皮成为椿街野狗的首领的那个夜晚,莫名的破碎了。 红旗在事后依然能清晰地记得。那夜,他被街上地嚎叫声惊起。他有些慌张,因为那声音含有浓烈的惊心的气味,令人悚然。红旗熘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到院子里。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凉。红旗深深地打了个寒颤,轻轻地唤了声"黑皮",就见黑皮从黑暗中钻出,在他地面前摇头摆尾,甚至还在喉咙里低沉地咕噜了几声。十分地的欢快。红旗摸了摸它的头,就又回房睡去了。红旗在摸它的头时,感觉到它的毛有些凌乱,但红旗没在意。 一 黑皮是一条可怜的狗。它去年的冬天被红旗的爸爸弄了回来。那时,它刚刚出生没多久。浑身的毛杂乱地缠绕着,像一只歷经磨难的野狗。毛的颜色也黑的厉害,似黑夜中的一抹暗色,沉重并且魔幻,让人不寒而慄。 红旗刚看到黑皮时,就觉出一丝不对劲。尽管它是那样的瘦小,尤其是尾巴,弯弯曲曲且细到可以忽略,就像是不经意粘上的一根干草。如果把它的尾巴和白毛的比较,就绝对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白毛也是红旗家养的狗,已经二年了,很彪悍。尾巴又大又绒,像倒插上的鸡毛掸子。这条尾巴本不应该长在白毛的身上。就像漠北大侠的头上不应该戴条花手巾一样。但它的确又长在了白毛的身上。 我本不应该把一条幼小的狗与一条已经成熟的狗来相提并论。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是不分长幼的,只有弱肉强食地争抢。 第56节:一山不能容二虎 第56节:一山不能容二虎 黑皮在一冬里,就躺在火炉边,黯然地看着热烈的火苗,一动也不动。它的命运堪忧。白毛的霸道,使它不仅不能吃到很多食物,还得一次次地忍受挑衅。红旗从火炉边经过时,很容易地就认为它死了。但它没有。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夜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思想也是适用于狗的。 红旗是很可怜黑皮的。或许同是天涯沦落"类"。红旗也是个弱者,在学校里的那些小混混们面前。那些小混混们每每看到红旗时,就要揍他一顿。他们都说红旗的眼睛很毒。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红旗的心也一定很毒。这是他们堂而皇之地教训红旗的理由。红旗的眼睛和心灵是不是很毒,这说不定,小混混们要教训人是有很多无中生有的理由的。他们也没有兴趣去锄强扶弱。因此对于小混混们的话,我们是可以不相信的。并且红旗在挨揍时,是表现的十分顺从的。有些妓女脱衣般的爽快,就好像是情理之中的事。红旗的心里也应该没什么不平,因为十五六岁少年是难以忍住心中的怒火的。或许有例外,但红旗应该不属于这一例。 二 过了那个冬天,黑皮突然就长大了。躯体自不用说。浑身的毛也整整齐齐,油光发亮,黑棒似的尾巴扑腾腾地就竖了起来。虎虎生威。 黑皮开始在黑夜里的院子里晃荡,行它的职责。而白天,黑皮仍据守在火炉边,等待着白毛地挑衅。一山不能容二虎。黑皮与白毛间的恶战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在春日的下午,日头正暖。在火炉边,跳跃着突出炉子的火苗。白毛偌大的尾巴定定地立在它的后面,威风凛凛却也不伦不类。白毛呲牙咧齿,低沉得吼叫着。而黑皮却很平静地定立在白毛地对面。也许是尽在掌握,也许是不屑。它的毛反射过一道道光芒,像一枝枝利箭,刺向四围。 第60页 黑皮与白毛缠在了一起,奋力地撕咬着。犹于两条在云浪间恶战的蛟龙,捲起的尘土,腾跃而上,黑龙白龙欲沉欲浮,光影叠置,朦之胧之。终于,白龙坠下浪尖,落荒而逃。一切归于平静。 黑皮舔了舔凌乱的毛,走进了春天的天空下。春天的天空下,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嫩白的树牙和嫩绿的树叶,含苞待放的花苞与正当艷丽的花朵都肆无忌惮地生长着。黑皮在院子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欢快地追着一只花蝴蝶跑出了院子,到了椿街上。 椿街上本该具有地浓浓的春意被人为的破坏了。 黑皮远远地看到了红旗正被人围殴。黑皮奋力地沖了过去,长声地嘶叫着。引起了那群小混混们地注意。他们捡起了遍及椿街的石子,胡乱地甩向黑皮。他们以为这是一条普通的狗,吓一吓,就会跑开的。他们无疑是错了。他们低估了这条一冬间成长起来的狗。黑皮灵活的在石子阵中闪跃着,准确无误地咬住了一个小混混的手臂。小混混们手忙脚乱。 红旗愣愣地看着这场突如其来地变故。"一条狗在救我!一条狗在救我!"红旗在心里大叫着。潜藏的反抗力,潜藏的不平,终于要爆发了。红旗突然抡起脚边的砖头,朝那群小混混们噼了过去。一个小混混哼了一声。红旗全然不顾,他狂乱地挥舞着砖头,通红的眼睛里透出深处的暗光。像一切亡命之徒一样,红旗豁了了命去。红旗在尊严一闪念间,抓住了它。 小混混们骂骂咧咧地撤走了。他们还不是十足的流氓。他们被红旗通身透着的杀气所镇住,他们还不想亡命。红旗扔下砖头,摸了摸发麻的手臂,看了看通红的太阳,那很刺眼,尽管他要落了。 三 椿街的野狗在这天夜里进行了撕战。原因不得而知。但时势造就英雄是确定的。一个黑夜的幽灵突然杀入混战的狗群中,片刻毙掉了两只领头的狗。野狗们也不是亡命之类。幽灵的气势镇住了它们。力挽了狂澜。撕战停止。幽灵当之无愧的成为了野狗的首领。 那幽灵就是黑皮。黑皮在夜幕下悲惨地嚎叫了一声,惊掉了椿街很多人的酣梦。至于黑皮为什么会在登上椿街野狗的首领之位时:悲惨地嚎叫。谁都不能确定。冥冥之中,却似必然。 四 红旗被惊醒时,正在梦中痛痛快快地揍那群小混混们,揍的他们鬼哭狼嚎一般。那其实是黑皮的嚎叫。红旗起床看了看黑皮后,又安然入睡了。 红旗在一夜间大彻大悟。他的顺从造就了那帮小混混们无边地纠缠。他们根本就是一帮臭鸡蛋,欺软怕硬,摔碎了一文不值。"我要摔乱你们!"红旗在黑夜里,狠狠地吐着一个一个字。虽然没有仪式,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冲动的少年是不需要的。 翌日,红旗在街角买了一把胆小的水果刀。水果刀很轻,很亮,很锋利。红旗只轻轻一抹,指头就露出一道缝,红旗就着血,就着买刀人惊异的目光,在骯脏的地上,划下了个刺目的"杀"。 在校门口,那群小混混们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带着气急败坏的喘气,带着不相信的神色,用着些迟疑的步伐,矛盾而又更多自信地围了上来。他们同样低估了红旗--这只一贯驯服的豹子。红旗漠漠地看着这一切,带着潜藏的狂风捲地般的气势红旗用目光扫了扫干净的地面,心中升起了一丝怜悯,他不忍心抽出那会带来脏迹的水果刀。没有办法,无毒不丈夫,红旗要用刀来证明自己的誓言。 小混混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红旗的脸上掠过一丝冷笑,留下一脸的不屑。红旗把手一转,刀轻松地划破了他的衣袖,射出一道白光。红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刀抵在了那个带头的混混胸前。红旗热血沸腾,浑身躁动不安。他斜着眼睛,看着那些混混们恐惧的丑态,顿生一阵快感。有那么一刻,红旗差一点就忍不住,把刀刺了进出。红旗忍住了。这是不值得的,红旗想,我不值得丢掉自己的性命。十五六岁冲动的少年已经开始成熟了,却也非常容易满足。 第57节: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第57节: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他们僵持了一刻后,红旗对已经汗流浃背的混混头不屑地说:滚吧。红旗对混混头不屑得缥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混混们拔腿就跑,慌不择路。红旗开始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五 黑皮做了野狗的首领。黑皮白天带着椿街的野狗"南征北战"--到各条街去占领地,抢食物。他们征服了一条又一条街的野狗。最后,黑皮做了整个城市野狗的首领。尽管城市的野狗群在扩大,可是这个城市并没有出现野狗泛滥成灾的景象。野狗仍是野狗,仍是浪迹城市角落的野狗。他们没有因为势力的扩大,而做出格的事。 黑皮在黑夜里仍然替红旗家看家护院,仍然在红旗跟前摇尾乞怜。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首领。黑皮是明智的。 六 红旗真的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他用他的不屑--一种对生命的傲视,征服了那群小混混。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是有些躁动不安,但也是安于现状的,所谓的不安和躁动,不过是无法改变现状的怒气地发泄。 红旗带领着那群小混混们。我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把红旗和那群小混混们混为一谈,是因为我一直都认为红旗本不会如此的。环境害了他,这不能怪他。红旗带领着那群小混混们,开始向另一个阶段堕落。一旦存在了一个目标,一个领导者。少年们就会疯一般成熟或堕落。红旗--一个拥有错误目标的少年成了那群小混混们的领导者。红旗开始向低年级的同学收取"保护费"。这是一个前奏,然而这个前奏没能完成。 第61页 这期间出了一件惊动了椿街乃至整个城市的变故。 一个少年被一条野狗咬死了。 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千真万确,黑皮咬死了红旗。那条基本上循规蹈矩的狗咬死了红旗,咬死了它的主人。 时间是不重要的。那一天,红旗带着那群小混混们在校门外,向一个同学索要"保护费"。或许是遭到了拒绝,他们就狠狠地揍欺了那个同学。这时,有一个小混混注意到黑皮,他曾经在围殴红旗时,被黑皮咬过。 黑皮站在不远的地方,不时地摇摆着被红旗摸过若干次的头,好像是不明白,又好像是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一只花蝴蝶在它的左右翩翩起舞,一片稚嫩的树叶,突然坠落,划过它的鼻尖,或许触到了它的牙齿。 那个小混混慌慌张张地喊了起来:疯狗来了!疯狗来了!小混混们都转过头来,红旗也转过了头,看见了黑皮,就笑了。是本质的笑,一个初生婴儿的为笑而笑。红旗或许还说了句什么,但那群小混混们都只注意到那抹黑亮的活物。 黑皮或许在着一瞬间迟疑了。它调过头去,缓缓的背着红旗向远方走去。但那只花蝴蝶惹得它很不自在,它不住地摇晃着头,欲摆脱那只花蝴蝶地缠绕。在它一晃头间,它再次看到了红旗扭曲的背影。 黑皮的某种本性与非本性的东西被激起,逾越了对人的愚忠,到达对社会忠诚的地步。黑皮重新转身,向红旗奔去,它奔的很快,甩掉了哪只久久缠绕着它的花蝴蝶。 那个小混混又叫了起来。他看到疾速移动的黑色。红旗再次调过头,也看到了。顿时初见的不对劲的感觉又袭上心头。一瞬间,他或许明白了,但晚了,黑皮准确无误地咬断了红旗的喉管,就像咬一条狗一样。黑皮毫不迟疑调头狂奔。身后是红旗倒地的巨响和骤生的尖叫。 黑皮消逝在人们的视野里。 红旗却永远地逝在了世间。 陈四的失踪 陈四媳妇起的很迟。昨个傍晚时,陈四往城里去了。陈四在城里的一个工地干临时工。前天才回来。昨天陈四又去城里,不是干活,是向老闆要工资。前天,陈四走的时候,老闆悠哉游哉的坐在办公室,对陈四说:"陈四啊!今天我实在是没空,看!"老闆扬起一叠纸,继续说:"我还得参加夺标会。要不,你明天再来?--明天我在办公室等你。"陈四看着老闆诚恳的样子,就点了点头。 陈四走出工地时,有个工友跑着追上了他。告诉他,明天晚上去老闆家,不然就别想再见到老闆。陈四很疑惑的点了点头。陈四才到城里打工不久,他是去年十月份结的婚。来年的五月份整了整自家的几亩田后,就只身到了城里,到了这个工地。现在是八月份,陈四要回家搞"双抢",媳妇一人是忙不过来的。除了几亩田,媳妇还餵了一塘鱼,一塘鸭,种了一园菜。陈四之所以对工友的话有些疑惑,第一是因为陈四来城里的时间太短,加上虽然人是在城里,但整天在工地忙忙碌碌,也没有真正的体验一把城市的险恶。第二是陈四觉得老闆人蛮好的,对谁说话都是细声细气,满脸带笑。老闆应该是个好人,陈四想。 陈四对那位工友道了谢。踏上了回家的路。陈四坐在汽车上想:人不可貌像。我还是明天晚上到老闆家里去。于是陈四就在昨个傍晚去了城里。陈四走的时候对媳妇说:"我要到了钱,今个晚上就回来。"陈四媳妇就睁着眼睛等了一夜,直到今天早上才迷迷煳煳的睡了一会儿。 陈四媳妇起来时,太阳升得老高。空气中瀰漫了太阳的懒懒的气味,还有金黄的稻穗发出的殷实的气味。这两种气味混合在了一起应该构成一个美好的乡村的早晨。 陈四媳妇站在干干净净的院子里,看着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公公刚从鸭棚里捡蛋回来,正在水龙头边洗手,问:"四儿昨个晚上没有回来吗?" 陈四家的点了点头,说:"爸爸,下回我没起来,就喊我起来,不要自己去。"往常都是陈四媳妇捡蛋。公公说:"你还是再去睡睡吧,四儿就会让人心焦,都是结了婚的人,还有这么大的玩心。"陈四家的就说:"他这也是为家。"公公又嘀咕了几句就往鱼塘去了,看鸭的任务是他的。陈四媳妇走到堂屋里开始吃饭。一天三餐都是婆婆做的。陈四媳妇边吃边想:陈四怕是没有要到钱。没要到钱就回来呗。家里又不缺什么,房子是结婚时新盖的,电器也是一应俱全。早稻米还有半仓,鸭子还在不停的下蛋,鱼塘里也还有大群的鱼儿。不愁吃不愁穿的,不晓得跑到城里去做什么。陈四家的就这样漫漫的想,都有些怪罪陈四了。本来,她和公公婆婆就不同意陈四去城里做工。家里事又多,公公婆婆又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婆婆还患有高血压,帮不上什么忙。 第58节: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第58节: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陈四媳妇迷迷煳煳的吃完饭,就到离家不远的鱼塘边看了看。满塘的肥鸭子欢歌笑语。明年春上就可以卖个好价钱,鱼也可以打一些卖了。就这样趁着年轻,趁着公公婆婆还能帮一些忙,多挣一些钱。然后生个孩子,舒舒心心的过日子,陈四媳妇看着看着渐渐步入幻想中。其实这些可以说是计划的东西,陈四媳妇在刚刚结婚的时候,就对陈四说过。在陈四一意要进城做工的时候,也说过。但陈四都不为所动,在陈四媳妇说第二遍时,陈四甚至表现出了厌恶的神情。陈四媳妇想到陈四当时的表情时,才从幻境中爬了出来。陈四这是怎么了? 第62页 陈四媳妇带着这个问题,在即将收割的稻田边晃悠了一圈。才回到家里。这时婆婆火急火燎的告诉她,收菌子的贩子,今天非得少价。陈四媳妇急忙往菜园跑。她在菜园育了五亩的菌子,因为人手不够,才不得不低价卖给贩子。现在他们还得寸进尺的压价。这不是欺负我们家吗?陈四媳妇边跑边想。 陈四媳妇气喘吁吁的和贩子争了一番,随后赶来的婆婆也气乎乎的插几句。最后菜贩子实在不耐烦了,就拿出杀手锏,说:"不卖就不卖,老子到别处收去,老子就不信死了张屠夫就得吃长毛猪。"陈四媳妇也拿出杀手锏:"哼!我们陈四今天回来,明天我就自个把菜往市场送。"菜贩子说:"你送!你送!我看你今天怎么办。"说完就一脸得意的走了。陈四看着菜贩子的背影,再看看发的满园的菌子。蹲在地上眼泪都会流出来,心里绝望的骂道:陈四你这个做死的,你哪么还不回来。婆婆看着这个家的主心骨都没有了主意,就说:"要不,今天就卖给他吧。"陈四媳妇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就点了点头。于是婆婆马上就追贩子去了。她自己也站起身来,回屋了。她想:我要去城里找陈四,不知什么时候要到钱呢,城里人又那么坏。又狠狠的咒了几句菜贩子。 陈四媳妇对公公说了声,就往城里去了。陈四媳妇首先到工地,找到老闆,老闆不高兴的告诉她,昨个晚上,陈四已经领到钱了。陈四媳妇这下可慌了。陈四怕是回家了,一定回家了。陈四媳妇就这样想着,踏上返家的汽车。 到家了,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陈四媳妇慌慌的问在给鸡食的婆婆:"陈四回来了吗?"婆婆惊愕说:"你没有找到他吗?"陈四媳妇颤颤的说: "他老闆说,他昨个晚上就拿到钱了。"刚说完,就听见"哐"的一声。婆婆手中的鸡食盆正在地上做着圆周运动。婆婆也扶着墙,嘴里叼念着:"菩萨保佑,菩萨保佑……"陈四媳妇见婆婆这样,怕婆婆的血压升高。急忙劝婆婆说:"陈四怕是到城里去玩了。今天晚上应该会回来。他那么大一个人,又不会失踪。肯定是去玩了,到城里肯定天天到工地搞事,也没有机会好好玩玩。肯定今天乘机会去玩了。不要担心。"婆婆摇摇头说:"不会的,四儿从小就听话,又不爱玩,他哪么会声不着气不着就自己去玩呢?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城里人又坏,是不是他老闆不给他钱--"陈四媳妇打断婆婆的话:"不会的,他老闆哪么会看上他那几个钱?你不要胡思乱想,今天晚上他一定会回来。不要担心了,你身体又不好。"婆婆已经老泪纵横,好像儿子已经失踪了。婆媳俩就这样捱到天黑,饭也没有做。 公公在鸭棚里看见都七八点钟了,还没有给他送饭,担心家里出了什么事,就关好鸭棚,回家去。他的后脚刚刚跟进门,陈四的前脚就跨进了门。 婆媳俩抱住陈四又哭又笑又骂,公公和陈四丈二摸不着头脑。呆呆的看着这一切。最后,婆媳俩终于止住疯狂的行动。开始一句接一句的质问陈四: "四儿,你搞么的去了。""陈四,你哪么现在才回来?""四儿,你都是结了婚的人咑,还要娘老子替你超心到几时。哪么还长转去了。"公公实在是饿极了,说:"人不是在这里嘛,还吃不吃饭的。"婆媳俩这才恍然大悟,急匆匆的在灶房里做起饭来。 堂屋里只剩下陈四和他的父亲。陈四打开了吊扇。父子俩谁也不说一句话。只听见灶房里的砰砰啪啪的和头顶的哗哗的声音。这并不是陈四的父亲沉的住气。他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一棒子打不出个屁来的老实人。尽管陈四是他的独生子,可是他对儿子好像也没有太多的关心。好像也不甚了解儿子。陈四的性格也像极了父亲。小学初中的通知书上老师的评语几乎都有老实听话字样。尽管他不贪玩,可他的学习成绩却不好。于是初中毕业后,就在家种地。按理说,他正值年少气盛。不会满足现有的生活。应该出去打拼一番。当时到沿海,到西部地区打工是潮流。但是陈四硬是规规矩矩在家种地。闲时也只是关在家里,不怎么到处跑。一颗年轻的心似乎过早的忧伤。 吃饭的时候,与往常不一样的是,陈四在饭桌上说个不停,他说:"昨个晚上我到老闆家里去了,他家里可真豪华,好像是歷史书上画的凡尔赛宫……我拿了钱就到火车站去看喷泉,哎呀!喷上的水好像是彩色的……市中心的广场的喷泉还随着音乐跳舞吔!……工人广场上放了好大一个电视,比电影院的幕布还大……"陈四就这样讲到媳妇收拾干净了桌子。还意犹未尽。其实陈四讲的,家里的其他人都知道。只不过他不喜欢出门,所以不曾知道。 吃完饭后,公公洗了澡就到鸭棚里去了。婆婆也洗完澡去睡了。陈四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准备等媳妇忙完后继续他的讲话。可是媳妇一上床后,就交代他:"明天早些起来,明天要去卖菌子,回来后要收割水稻了。"然后就自顾自的睡了。陈四觉得没趣,他有太多的话要去对人说。于是他等媳妇开始打鼾时,熘下床来,跑到院子里。 第59节:对我们也孝顺 第59节:对我们也孝顺 院子里有些凉意,水稻田里传来的蛙声时起时伏,陈四全然不觉,仰头对着满天的星星说开了:城里的房子都是用玻璃做的,女人都是水做的…… 第63页 满天的星星瞪着眼睛,看着这个孤独的人。直到它们都感到累了,都去睡觉了。才摆脱这个孤独人的孤独倾诉。而这个孤独的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讲完呢? 第二天一大早陈四就搭车去城里卖菌子了。新鲜的菌子一会儿就卖完了。 陈四回家的时候,太阳才刚刚爬上东边的山头。不过家里的人都已经在收割稻子了。陈四吃完为他留的饭,就轻车熟路的挑上放在堂屋的大筐,把割倒在田里的稻子一担担挑到干净的院子里。然后让太阳晒着。直到收割完后,用脱粒机一併脱粒,再把脱下的谷粒晒干。交一些提留,就可以入仓或是卖掉。干完这些,就接着犁田,再插下晚稻。这就是双抢的程序。 整个八月陈四就按照上面的程序干着。 八月结束后。陈四仍然一大早去卖菌子,回来后就换回父亲去看鸭。日子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过。陈四再也没有提起去城里打工。陈四也恢復了往常的习惯,不再在饭桌上提"城市"。一切也恢復了原样。陈四的一天一夜的失踪也渐渐被家人遗忘。只是有的时候,陈四媳妇会在枕边问一问:"你说是城里好还是家里好?""你在城里做工拿的钱呢?"陈四总是含含煳煳的答:"家里,嗯,家里。""坐了小汽车,坐了一天一夜。"陈四媳妇也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继续盘问。天不亮地不亮就要去摘菌子,去整理髮菌子的原料。就算是冬天也停不了。用着塑料大棚呢! 第二年春上。陈四媳妇卖了鸭子,给陈四买了辆小拖。方便早上卖蔬菜。因为村里又有几家去打工去做生意了,把田让给了陈四家,不能说是"让",更好像是甩给了陈四家。因为种田不能发财已经是个定论了。又劳力又伤财--肥料贵,劳动量大。谁也不想守着不下蛋的鸡。 陈四媳妇高高兴兴的在新得到的田里种了西瓜,玉米和一些家常菜。那些天,陈四媳妇虽然很累,但到了晚上,仍然兴致很高,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计划:"过不了多久,蔬菜就会长起来,每天的收入又可以增加个百来块吧。还有,鸭子到了夏天就可以下蛋了。后天打些鱼起来卖吧……"陈四就在这样的重复中睡去,在梦里,他还能依稀的见到城市的五光十色。 有一天傍晚,陈四和媳妇正从菜园往家里走,听到背后有人喊:"月华!月华!"月华是陈四媳妇的名字。陈四和媳妇回过头,原来是村里的妇女大队长在老远的地方喊的。陈四说:"找你的,我先走了。"说完就走了。 陈四回到家里,母亲和父亲正在等他们吃饭。陈四母亲见媳妇没有和他一同回来,就问:"你媳妇呢?"陈四说:"被妇女大队长喊住了。"陈四母亲想了想,说:"妇女大队长找她干什么?你们孩子都还没有生,又不会要她去结扎。对了,你们哪么还不生个孩子?要等到我们死了,才生啊!"陈四笑了笑说: "她说先不要孩子,等赚够了钱再说。"陈四母亲说:"那要等到几时。"不过声音明显比先前轻了不少。这个家做主的是陈四媳妇。媳妇也实在是没说的,对我们也孝顺,对四儿也好,又勤快。眼看着家里的存款一日一日增多,家里一切都井井有条的。还不是媳妇持家有道。哎!既然媳妇要晚点生孩子,那就晚点生吧!陈四母亲想。 过了一会儿,陈四媳妇兴高采烈的回来了。她一进大门,就说:"刚才,妇女大队长要我后天到乡里去领奖,说是,我被评为『乡村女强人』了。"婆婆也高兴极了,问这问那的:"有好多人去哟?"媳妇说:"说是有一千多人,还是乡长亲自发奖,还要和乡长照相呢!"婆婆笑眯眯的看着媳妇说:"那明天要四儿和你到城里去买件好看的衣服。"陈四媳妇用眼瞟了瞟陈四。陈四正闷着头吃的一鼓带劲。婆婆看在眼中,直冲沖的对陈四说:"明天和你媳妇到城里去买衣。"陈四嘴里包着一大口饭,含煳的说:"嗯。" 晚上睡觉的时候,陈四媳妇高兴的对陈四说:"明天也给你买一套衣服,后天我们俩一起到乡里去。"陈四看了看媳妇,突然说:"我去打工,要不要的?反正现在家里你也忙的过来。蔬菜就卖给菜贩子,只少赚一点点。"陈四媳妇愣了愣,搞不明白怎么陈四又想打工去了。就闷闷的躺下了。陈四见媳妇没有反应,也躺下睡觉了。 第二天,陈四照样早早的起床时,媳妇蜷缩在被子里,问:"搞什么去?"陈四很疑惑的说:"卖菜去啊。"媳妇说:"不用啦!往后卖给贩子。"陈四知道媳妇生气了。就说:"我昨天不是随便说说嘛!你怎么就当真了。"陈四媳妇这才从被子里爬起来,说:"你再出去就不要回来。"陈四笑着问:"我回来后,再和你去买衣去吗?"陈四媳妇不痛快的说:"是的!" 然而,陈四却没有回来。 陈四彻底的失踪了。家里人找遍整个城市后,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因为陈四对媳妇透漏了要走的意思,所以家里人并不但心他的安危。只是陈四媳妇觉得:家里没有个男人,心里没有什么底气。家里的一切她的确可以照应的过来,就算是双抢时,也可以请几个人来帮忙。而陈四母亲却常常的叼念:"这么听话的一个孩子,怎么说走就走了呢?"陈四父亲有时也会说:"这个孩子,就会让人心焦。" 第60节:希望大家理解 第60节:希望大家理解 创作手记:我在这篇文章里,以大篇幅写了陈四家的幸福的生活(这在农村来说,的确是幸福生活。)。似乎背离了我的题目《陈四的失踪》,但是正是这样的一种生活,让陈四讨厌,而最后逃离。我在文中对幸福气氛的渲染也是为了与陈四的逃离造成强烈的反差。希望大家理解。 第64页 青春正传 一 十多年后,当阳光穿透乌云再次弥散到我们周围的空气里时,我们都惊呆了。 沉默的诗人阿卡重新写诗: 阳光 她穿越了这么多年 她今天到达 世界 他沉默了这么多年 他今天开启 …… 画家亦一郑重的打开黑色的画板,我们看到他黑色的画板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芒。 瞎子猎人空洞的眼睛被金色填满,他奇异的復明了。 诗人阿卡,画家亦一和瞎子猎人是我在城堡里最好的朋友。他们叫我作家家。十多年前,我们一起到了这座城堡。十多年里我们朝夕相处,相互忍让着对方的弱智与平庸。我们都是些心高气傲的傢伙。尽管很多人进城堡时也和我们一样,可十多年的城堡生活让他们没棱也没角,平平庸庸。我这样说并不是夸口。我们四个的确还像几个小刺猬,即使从表面上看我们也平平庸庸。 昨天,整个城堡的居民都预知了今天阳光的来临。整个城堡是一片欢乐的海洋。我们四个游过这片海洋时听到了很多弱智的计划。有个嗓门很大的男的说,他要成为一个科学家,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瞎子猎人暗暗的说,他更应该做摇滚歌手。我们四个就一起很很的笑了。我其实并不认同瞎子猎人的意见,虽然瞎子猎人是我们城堡公认的摇滚王子。我认为那个嗓门很大的男的其实可以去街上叫卖,这样更直接的为人民服务。还有个娇滴滴的女的说,她要做个白领。诗人阿卡评价说,她可以做个初象派的诗人,理想都很初象嘛!我们四个又像疯狗一样的大笑了。总之,昨天下来,我们四个脸都笑绿了。 晚上的时候,我们捧着我们绿的脸谈着我们的未来。诗人阿卡说,出了城堡他要去援藏。诗人阿卡还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挺伟大的样子。画家亦一说,他要去流浪。瞎子猎人说,他要上北京,因为北京有他嚮往的摇滚。我听了他们的话都不敢发表自己的言论。结果他们急了,大声的催我,作家家,你他妈的怎么像个女人扭扭捏捏。我咽了淌口水,说,我去教书。他们三个像疯狗样的笑了起来,然后扑了上来,说,你那肚里的弯弯拐拐谁不知道。我说,知道还问! 后来我们都睡着了。 后来我们见到了阳光。 后来我们分离了。 二 我回了江南的老家。我的父亲像十多年前送我到城堡一样站在家门口,仿佛他就这样站了十多年,比孟姜女还牛。 十多年前,我父亲决心送我去城堡时,我表示过抗议。我语出惊人说,我不能这样浪费我的青春。我的父亲仔细的打量我,我六岁。我的父亲又好笑又好气,说,你知道个屁。我被他坚持送到了城堡。 我的父亲未免低估了他自己的影响力。因为那时我已经在他的影响下嚮往艺术。我想去搞艺术。我知道我挺伟大的。可我父亲竟然说我知道个屁。他以为就他想搞艺术。我如果现在告诉我的父亲我十多年前是想搞艺术的,我父亲铁定要后悔莫及,这也是他十多年前草率对待他儿子的回报。看看现在和我差不多大的躲过城堡的少年们早已借艺术之名捞了个盆盈钵满,李杰怕是也发达了吧!我真是浪费了青春。不过这样不全怪我父亲,我们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都要看两方面,我主观方面就没有错了吗?不是嘛!错大的很嘛!当初为什么不坚持坚持!当初为什么不给父亲说清楚!为时晚矣!不过庆幸的是我现在还没有忘记我想搞艺术的初衷。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只要主观方面是好的,就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 不过,现在我可不能告诉父亲说,我想搞艺术。我虽然浪费了青春,但好歹还有青春。可我的父亲已经没了青春,没了青春的人都对别人的青春看的很重。我的父亲现在铁定想让我搞个现实的东东。艺术毕竟很初象。谁知道它能不能当饭吃。 果然,我父亲见了我第一句话就是,我再也不会让你浪费青春。 后来我就教书育人去了。 三 我家虽然离我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远,但我还是住在我教书育人的地方。我教书育人的地方给我一间小房子。这和我的理想相近,可以说我实现理想的背景条件已经具备。这让我想到了李杰。李杰,在前面我已经点了他的名。 我准备去看李杰。 李杰本来和我一起被送到城堡的。李杰想做个作家,这是李杰亲口对我说的。李杰对我说时,我心生敬意。在我父亲的影响下我对艺术充满了崇敬,可以说是高山仰止。 李杰在城堡里呆了两年。就是在那两年里李杰也经常偷偷的熘出城堡。我能想像李杰熘出城堡后的行径。 那时候我们老正街正是柳絮飘飘的时候。这种场景你能在苏童的小说里读到。我当时看苏童的小说时就觉得纳闷,怎么我们生活的地方如此的相近?后来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才发现,他不就是原来住在我们老正街87号的童胖子吗。有了这一发现我兴奋不已,我马上在我们老正街嚷开了,我说,我们老正街出名人了!我们老正街出艺术家了!我们老正街出作家了!我原来以为只有李杰才不会高兴。因为李杰说过他要做我们老正街的第一个艺术家,现在第一被别人抢了去,他当然不应该高兴。可是结果只有李杰一个人高兴,李杰说,我们老正街还是有风水的呀!而其它的人都用嘲笑李杰的表情嘲笑我们老正街的第一个名人,他们说,哦,86号的童胖子呀,不务正业!这其中包括我的父亲。 第65页 第61节:他们都怎么了 第61节:他们都怎么了 李杰行走在我们老正街飘飘的柳絮中。他的头髮在春天的微风里胡难的飞舞着,他的思绪却停在一件事上,那就是如何彻底的离开城堡,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我们老正街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人都摇头嘆息,老李呀,生了个好儿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这其中也包括我父亲。 四 我当时认为我父亲是绝对不能数落李杰的。可是每次他到城堡看我,总是拿李杰作为例子教育我,让我老老实实的呆在城堡。 我前面说过我受我父亲的影响很深而迷上了艺术。确切的说影响我的途径是我奶奶对我父亲经歷的叙述,但影响我的力量还是来自于我父亲。 我父亲做过摄影师,不过他摄的最多的还是我母亲和我的舅舅们。那时候我母亲还是我父亲的女朋友。我父亲总是背着大大的相机走过我们老正街。那时候柳絮一定也飘飘如纱,那时候一定也有人数落他不务正业。我父亲沿路像个艺术家一样对着我们老正街的房子照个不停,而他真正的目的是去照我的母亲。不可因为我父亲如此下贱的行动而抹煞我父亲想搞艺术的想法。艺术不就是对美的追求吗?我母亲年轻时候也是个美人。所以我父亲的行动更说明了他的艺术气质。 我父亲做这些事的时候我的奶奶已经青春不再,但我的奶奶在对我父亲搞艺术这方面仍然通情达理,没有去阻止他。因为我奶奶明白我父亲的举动跟她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繫。我不得不说我的奶奶。 我的奶奶虽不是大户人家出生,但也可算是小家碧玉。虽然她出生时家境已经开始衰落,但好歹过过几天小姐的生活。这可以从她以后的生活中看出来。我奶奶嫁人时已经是新社会了,开始扫清一切资本主义生活调调。那时候家中唯一五彩的大概也只有年画了。一般的人当然歪歪斜斜的简简单单的贴在墙壁上,可我奶奶不同。我奶奶先把普普通通的年画贴在木轴上,规规矩矩的像模像样的挂在墙上。这显得很有情调吧。还有,虽然白天我奶奶仍然好不含煳的下地干农活,但傍晚收工回家做好家务后还躺在睡椅上静静的读一读《红楼梦》。 这很有诗意。你可以想像这样的情景:菊黄的灯光下,古色古香的躺椅,散发着陈旧气味的《红楼梦》和一个柔和的女人。但这种美丽的宛如图画的情景总被我的爷爷打乱。我的爷爷总是带着满身的汗臭味走进这副画。他是个邮递员,他也是阻止我爸成为艺术家主要力量,像多年后我父亲阻止我一样。 后来我父亲把艺术搞的不伦不类大概也与此有关。 五 我到李杰家里的时候,我的理想一下变得清晰,仿佛李杰的家潜藏着一盏大大的灯。李杰的家完全跟我理想中的一样,当然这也是李杰曾经的梦想。 像蜗牛壳一样大的空间,临窗放着一张床,床上像一个艺术家的头髮一样凌乱,靠门是一张桌子,桌上堆着厚厚的稿纸,李杰像个壁虎样的趴在桌上。 我进去的时候没有敲门,李杰抬眼看了看我,又搭下眼睛忙去了。只这一眼我就知道李杰还没有出名。因为他的眼睛还像从前一样冒着桀骜的光。我也像个壁虎样的趴在了床上。李杰给我甩过来一叠纸。我大概的翻了一下,看到了这样几行话: 我的爷爷我的父亲我的亲人 他们生出了白白的鬍子 我的前面我的后面我的四面 他们生出了缠绕的青丝 我的梦想我的未来我的青春 他们都怎么了 我想李杰大概是觉得挺难的,可搞艺术怎么会不难呢?我刚刚准备劝劝他,可是李杰牛气哄哄的说:你他妈的完完全全浪费了你的青春。我说,你不也一样吗?李杰说,那可不,我这儿堆了一堆艺术品。我看了看一桌的纸张,觉得李杰说的也有道理。后来李杰问我出来后要干什么。我说我去教书育人了。直到这时候李杰才从桌子上直起了身子,说,你这是害人。我说,我总得吃饭。李杰说,果然是进了城堡的人。说完后李杰就不再理我,继续趴在了桌子上。 后来我煳里煳涂的就出了李杰的房子。我想,你难道就不吃饭。 六 当然我没有对李杰说实话。我还有很多东西要顾忌。首先就是我父亲对我的影响。当我父亲乐滋滋的用照相机把艺术搞得乱七八糟的时候,我爷爷站了出来。我爷爷原来指望我父亲能用照相机照来钱财,可对艺术的追求使我父亲淡漠了钱财。我爷爷明确的说,我父亲不能继续照相。为表示他的决心,我爷爷摔了我父亲的照相机,那里面还有我母亲明亮的笑脸。 我父亲在感到短暂的绝望后,很快就恢復了自信。我父亲安安静静的接受了我爷爷为他做的安排,捲起铺盖去学做木匠。后来我父亲就挑着担子做了木匠。 当我奶奶为我復叙这一切的时候,我感到了亲切。那时候我已经从很多书中读到有关走村串巷的手艺人的故事,他们往往有高超的技艺,有英俊的面孔,他们往往和一些美丽的女人联繫在一起。这又和艺术连接起来了。因此我猜测我父亲做木匠只是一个幌子,我父亲内心仍然是一个艺术家的内心。可我父亲最终也没有作出些私奔之类的有艺术感的事情。他最后不再走村串巷,就在家开了一个木匠作坊,然后娶了我母亲。从此他要努力的挣钱,不再有青春,不再有艺术的心灵。 第66页 我必须的顾忌到这些东西。如果我也像我父亲一样最后丧失了艺术气质,去做了一名真正教书育人的人,起码不能让人耻笑我,把艺术搞得不伦不类。所以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其实想搞艺术。 第62节:后来我们分离了 第62节:后来我们分离了 七 我住在我教书育人的地方挺无聊的。我住的房子和李杰住的相差无几。当年我们在城堡的时候对未来的幻想就是有这样的一间房子,在这样一间房子里做和艺术有关的事情。可是我现在有了这样一间房子,却不知可以做些什么,除了回忆。 我回想城堡的生活,我想如果没有一种叫做"比比谁更弱智"的比赛我大概也会中途退出城堡。这个比赛很简单,由一些城堡的管理人员出一些弱智的题目,比如: 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城市带发育不相关的是: a.气候温暖湿润b.河网密集c.矿产资源丰富d.临江面海的地理位置(摘自2003年高考文综卷) 再由我们去回答。答错的就得一分。谁得的分多,谁就会赢得管理人员的青睐。还可以申请快快离开城堡。 城堡里的大多数孩子都对这种游戏充满了兴趣,包括诗人阿卡,画家亦一和瞎子猎人。我们四个在城堡内的短期梦想就是快快得到最弱智的成绩,然后快快离开城堡。我们总是热情的参加城堡里举行的每一次比赛,但每一次我们都不能拿到好成绩,所以我们不得不乖乖的度完十多年的城堡生活。可是李杰从来就对这种比赛不感冒,他总是设法躲过每一次比赛。他认为这种比赛完全是在消磨青春。他唯一参加的一次比赛就创造了城堡的记录,李杰在那次比赛中居然得了零分,然后被城堡赶了出去。 我其实也很同意李杰的想法,可是我却不能像他那么做,我父亲在来城堡看我时总是教育我要以李杰为耻。我父亲还说李杰在我们老正街已经臭名昭着,说老李一家都跟着李杰丢尽了脸。我总是对我父亲唯唯是诺,这样我想搞艺术的想法就埋的更深。但我从没忘记我想成为艺术家的梦想,在那些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在那些没有阳光的日子里,我躲开很多人的眼光,笔耕不辍。 我的这种做法与诗人阿卡,画家亦一还有瞎子猎人不谋而合。 后来我们就成为了朋友。 后来我们分离了。 八 现在, 我很认真的教书育人。 我父亲很认真的挣钱。 李杰很认真的搞艺术。 诗人阿卡,画家亦一,瞎子猎人还有青春很认真的躺在我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