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和小道》 第1页 [诗歌散文] 《大道和小道》作者:刀尔登【完结】 内容简介: 本书为刀尔登的全新散文集。 本书以另类的视角讲述了作者对旅游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摄影、住宿、饮食等的看法,见人之所未见,给读者以启迪。 p> 关于纯朴的对话 甲:这次旅行中的故事,我已经向你讲了一些。还有两件事,分别发生在两个山村,是我感触很深的。 乙:愿闻其详。 甲:有一天,我们从公路上望见对面山坡上有个小村庄,石头砌的房屋,高大的老树,远远看去也赏心悦目。有条修得很平整的岔路通向那里,我们便过去浏览。消磨了愉快的一个小时,待离开时,司机不小心压死了一只小鸡。我们准备赔偿,但那鸡的主人,说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价钱——在我看来,足够买两只成年的凤凰了。刚刚争执几句,我们已经处于半个村庄的围攻中了,许多人扛着锄把赶来,女人们激动地叫嚷,几个半大孩子举着石块做出砸车的姿态,村官一边假意相劝,一边说着各种威胁言语。我印象尤深的,是一位半小时前还笑容满面的年轻母亲,这会儿抱着孩子,冷冷地看着我们,仿佛我们倒是一群强盗。最后我们只好向这个不可理喻的村庄认输。你说,还有比这更野蛮的事吗? 乙:这确实不大好。 甲:这是顶败坏心情的。不过两天后,我们又有截然相反的发现。路上贪看景色,到了月出东山,离计划中的宿处还远得很,而这段路坎坷难行,在白天尚可小心通过,夜里行车,就有点危险了。正慌张时,看见了温暖的灯光,便赶过去,来到另一个小山村。我们的用意,是想向村民讨些热水,或请他们帮我们加热一些食物,因为我们中间的一个人胃痛,不能再吃凉的东西了。至于过夜,我们是可以在车里凑合一下的。结果是,我们被请到屋里,面前有热腾腾的食物,酒,热情的主人;我们愉快地交谈、欢笑,晚上便睡在温暖的床榻上。次日早上离开时,双方都有些不舍呢。你说,还有比这更纯朴的地方吗? 乙:你们的运气真好。但为什么要形容其为纯朴呢? 甲:这里我说的「纯朴」,指的不是个人的某种心灵状态——纯朴当然是一种心灵状态,但那不是我今天的感想所在——我说的是一种风俗。在这样的风俗中,人们彼此的善意还未被欺诈和背叛扫荡无遗,互相的信任还未被复杂的政治或法律制度割裂、粉碎,利益的计算自然也有,但不至于统治一切,而纷繁混乱的经验还没有使简单的心灵完全迷惑。 乙:这是赞美,还是牢骚?甲:非得作这种区别吗? 乙:我要赞嘆你的用心,不过又有些疑问。你的故事,让我想起两句唐诗:「缘冈入涧投田家,主人舂米为夜食。」这确是每个旅人的梦想。行者背井离乡,置自己于陌生的处境,还有比热情的招待更温暖人心的吗? 甲:是啊。 乙:但我们怎么知道,主人的招待,是出于纯朴的好客心呢?他也许希望一些信息的交换,他也许干脆就是个傻瓜,或者,他也许习惯于惧怕来自外界的权力。我们何以知道,他脸上的笑容是真诚的呢?比如写下那两句诗的张籍,是个身份高高在上的人,还带着僮僕呢,「主人舂米为夜食」,何以一定是纯朴行为呢? 甲:在我说的事情中,你设想的这些因素并不存在。 乙:这个我相信。我不明白的是,热情的招待,为什么在你心中激起的是赞美与感谢之情,而不是惭愧和不安?比如说,你在城市里,大概每天都会见到处境窘迫的外乡人,特别是农民,有几次你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家中呢?你碰到一个风尘僕僕的男人,行李沉重,一手牵着个孩子,向你问路,有几回,你主动询问他们是否用过午饭呢? 甲:我特别不喜欢这种反唇相讥的说话。就算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我的意见也不因此减色。 乙:是的,我只是想指出你的观念中某种自相矛盾之处。你赞美的是一种你以及你的朋友们——自己绝不想去尝试的生活方式,你们享受着现代文明的所有好处,却希望别人保留一定程度的原始,供你们观赏,在恰当的时候激发你们的高尚感嘆。「言投爵里刺,来泛野人船」,有点高高在上吧。 甲:这个批评有点过分了。虽不能至,心嚮往之,难道是该责备的吗?还有,谁说现代生活方式就一定要付出某些不良代价 呢,从别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那里,获得改进的启迪,难道不是积极的态度? 乙:如果仅仅是知行的矛盾,我就不会提起了。我怀疑的是所谓纯朴的风俗,会不会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片面观察所生的概念。比如说,只看见某种生活的安康,没看见它的苦难,只看见人们安于现状,没看见他们并没有充分的机会来选择生活方式。 甲:我想起来了,你是不相信有黄金时代的。 乙:我请你回忆我们一起访问过的某个地方。第一次去时所见到的,美丽、安宁,像田园诗里描述的一样;十年后再去时,混乱、人心隔阂,房子拆了建,建了拆,我们便感嘆那里被我们所代表的生活方式污染了——然而同时,他们的生活,在物质方面,确是改善了。这是他们的选择。据我所知,人们在有机会时,都是这样选择的,要电冰箱,不要所谓的纯朴。 第2页 甲:如果事情真是如此简单就好了。 乙:是啊,比如说,你是否想到,你的两个故事,其实可以是一个故事,你们进入的两个村庄,可能是同一个村庄。 甲:我有点煳涂了。 乙:我的意思是说,你们遇到的好客的村庄,与心怀敌意、排外的村庄,可以是同一个村庄,也就是说,一个村庄的人,在遇到某一些事情时,可以是乐于助人的、「纯朴」的、高尚的;在遇到另一些事情时,又会是不可理喻、气势汹汹、野蛮而毫无道德感的。 甲:你接着说。 乙:纯朴有两种,一种可称为开明的纯朴,另一种不妨叫作封闭的纯朴。后一种的最根本原因,是经验的稀少,前一种相反,只有拥有丰富的经验,然后有所超越,以简驭繁,才有望达到。这里说的是个人的心灵状态,至于风俗的纯朴,前一种据说在有的地方有部分的实现,不过我行履有限,还没有亲眼见到过,后一种倒是见过不少,听说过的则更多了。 因为缺少对外部事物的经验而保留的纯朴,是脆弱的,特别是在新旧世界遭遇的时候。在歷史上,来自新世界或拥有更复杂丰富的政治和商业活动的世界的旅人,写过无数的记录,一半是赞美古老风俗的纯净,口吻多如怀念过去的好日子,另一半是气忿忿地谴责当地人的野蛮,这其中固然有成见造成的偏狭,理解力的失败,或有为扩张制造舆论的心思,但也不能否认,他们叙述的一些事情是真实的。在我们赞美其为纯朴的风俗中,明显地有更多地依赖暴力、更少运用理智的情况,至于几乎没有「人类」的概念,缺少自我管理的能力等,倒在其次了。 甲:你说的貌似成理,却缺少分析。何况,我知道许多智力超群的人,都曾赞美简单的生活方式。在我国从老子以降,例子多得不可胜举,欧洲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或许可以追溯到色诺芬,对文明的腐坏,也是心存戒惕。你也喜爱的蒙田,便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谈论这个话题。他说,我们把不合自己习惯的东西称为野蛮,除去这个,在那荒野中的部落里,没有什么是不开化的或 野蛮的;我们败坏了自己的品质,这才是真正的野蛮,而大自然母亲的创造总要胜过人工,野果一样的「野蛮」,其品质的美好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极少受到人类思想的薰染,仍然接受十分原始的纯朴,自然法则仍然对他们起着作用,他们如此纯洁,我们却未能更早地了解他们,我们在这些部落上体察的事实,胜过一切臆想美好人生的虚言浮语,超过了哲学的想像与追求。」这就是蒙田说的。 乙:那我也可以引用狄更斯,你也喜欢的作家。狄更斯说,如果我们能从「高尚的蛮人」学到什么,那就是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所谓「高尚的蛮人」,其美德是人们杜撰的,其福乐是我们的幻觉,其高尚更是胡说八道——我当然也不很贊同狄更斯的激烈,只是藉此来说,引用别人的话,意义当在借用其出色的表达,而不是借用其权威。蒙田对部落状况的形容,出于自己的想像;他藉此表达的理想,接近于当代人说的原始主义,从古至今是强大的思潮,但我并不贊同。文明社会的腐化是有目共睹的现象,文明社会同时发生的欣欣向荣也是有目共睹的现象,是相信在我们的内部蕴有自我更新的意志和能力,还是把希望寄託于其他地方,比如更原始一些的组织形态或某种古老记忆,大概是分歧所在。一个哀嘆自己对事物的麻痹、被欲望折磨着的中年人,或许会说「还是当孩子那时好啊」,但除非他不想长大,有办法不长大,他迟早还会来到这个时刻,如果他是有勇气的人,他会想办法解决眼下的问题,而不是做些彼得·潘的梦。 那些你愿意用纯朴来形容的小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同更大规模的社会一样。他们迟早也要面临我们在这里天天面临的问题,区别只在于,他们更加缺少准备。我们经歷过的一些痛苦,他们或还没有经歷,这并不使他们更加幸福,而只是更加脆弱;我们曾经陷入的泥沼,他们也将陷入,多半会陷得更深,就像我们一开始那样。你心目中的纯朴社会,被不那么纯朴的、广大而先进的外部世界包围着,如果要对抗,他们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而所谓纯朴这样的概念,在我看来,只会鼓励他们自高自大,发酵对外部世界的敌意,所以,与其赞美他们的古意盎然,不如大大方方地说,来吧,和我们一起堕落吧。 甲:真是美妙的唿唤。不过你的话暗含着这样的主张,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之间作出先进与后进之别,而在我看来,这只是自命先进一方自己的粗暴看法。你们重视的礼乐,在别人耳中,未必有那么动听。说到底,不同的人或社会重视的事物不同,这是千真万确的。 乙:作为价值观,也许是粗暴的;作为歷史观,未必是粗暴的。 甲:咱们的讨论使用的概念太多了。回到这次旅行,我曾见到一位老太太,撑着拐杖,坐在房前的台阶上。同行的人中有一位晕车,在路边呕吐,老太太笑眯眯地瞧着,那样子,好像一生中瞧过很多呕吐的人。对比之下,我们的日常生活是非常不安定的,而且被动地捲入各种进程,貌似有可选择,其实身不由己。如果不谈社会,只谈个体的话,你也许会同意,当代的生活方式对个 第3页 人的威胁太大了。要是没有他山之石,比如古典着作,比如异态的生活方式,某些特殊的个人,我们几乎没有力量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呢。如果四周没有简单的心灵,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贪婪呢。乙:谢天谢地,人类是贪婪的,不然,我们还都在纯朴中无所事事呢。 焦躁 有时,一张旧照片可以唤醒一串记忆。 昨天就是这样的。本来我已经忘了那个村庄,但看到照片,立刻想起那条沿着土墚爬行的小路,和被它带到的那个半荒废的村庄。这类村庄我们都见过,多在偏僻的山区——年轻人离开,如果有可能的话,不再回来,中年人和老年人耕种土地,互相问候;渐渐地,老年人离世,中年人老去,在「下面」的什么地方,建有新的村庄,村级政府早已经搬了过去,随之「下山」的还有剩余的年轻人,以及村里所有谈得上是资源的东西。下面的人不耐烦地等待,在某些事情发生之前,他们还得为「上面」保留道路和电力,这像是浪费。每过些时候,在邮政局的地址簿上,一个村名又可以划去了,不光是邮递员,很多人都松了口气。 我说的这个村庄,位于陕北的一个角落。上午的阳光很好,照得所有事物黄艷艷的。受赐于脚下一条尚未完全断流的小河,这一带的房屋不是窑洞,而是用片石垒就的石屋;在黄土高原上,大块的石头绝非随处可得,河流在汛期淘浚黄土,直到露出底部的石层。这里的每片薄石,自是从河道里拣来,磨削而成。 废弃的房屋,一眼可以辨出,它们的窗棂失去了煳纸,黑洞洞的,不过,一些局部的精緻形状(这一带常见的是十字花形,也出现在院墙的装饰上),透露出昔日主人对生活的合理展望。无人居住的院中,犹有旧时的什物,猪圈、不知做何用的石砌小台子、磨盘、农具,此时看上去,更像是一些陪葬物。 一个宽大的房屋前面,在足够长的石阶上,坐着本村的(我猜测)相当一部分居民,迎着上午的阳光,如同一排植物。这个比喻是很不敬的,但印象确实如此。我向他们打听,左面土坡上那条小路,通向什么地方。他们告诉我,它通向另一个村子。我略有点吃惊,因为那条土路,绕过一个高峻而寸草不生的山峁,很难想像远离河流的那一边,还有什么可以居住的地方。 人类散居在各种奇怪的地方,冰原、深山、沙漠和戈壁。我们喜欢探索的执拗本性,以及对食物的追逐,可以解释许多。不过我相信,另一种原因,越到后来越占重要地位,那便是躲避权力,躲避战争,躲避迫害,躲避同类。如果可以随意选择的话,有多少人会爱上冰雪和黄土呢?逃人、戍卒、饥民、反抗者,越过边障,涉过河流,将自己与后代的命运投向恐惧与希望中。 我们难以想像那些只拥有最简陋的工具和最粗疏的知识的人,是如何在破碎的山脉中发现通道,是如何定居并且聚集起来的。我们只知道权力最终找到所有逃人,士兵和税吏接踵而来,不过,这不是本篇要说的事情了。 我想说的是一种生活状态,如我在这里见到和想到的。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时候,人与自然似乎息战了,至少人是如此,疲劳了,休息了。这些房屋、村庄,仿佛失去了时代的属性,我们可以认为它们是目前的,也可以想像其为远古的。时间,在你我的生活中犹如鞭子,在这里犹如人们可以将自己浸泡其中的温水。而这一感触,又与我一向持有的观点相冲突。 我是主张进步的,对于——比如说中国古代那种田园式的生活理想,以及万世永固式的政治理想,一向不大以为然,因为我认为,在地里刨一千年,也刨不出一支青霉素来,而青霉素所象徵的属于现代文明的某些东西,确确实实使人活得更好;并且,暧暧远村,依依墟烟,美固美矣,可惜只是表面的观感,每一个社会,不论停滞还是动盪,都在遭受权力的折磨,而摆脱或减轻这折磨的希望,显然存在于未来的某种进步之中;最后,人类对自身是有责任的。 现在,我一方面仍持原有的观点,一方面又有点怀疑自己是否错用了时间的尺度,以及是否忽略了一些因素。我想起了一本书,找出来,抄下《茨威格自传》一开头对少年时经歷的太平时代的回忆: 「在我们那个几乎有一千年歷史的奥地利君主国,好像一切都会地久天长持续下去……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或会有多少收入,能干什么或不能干什么,有财产的人能确切算出每年盈利多少,公职人员和军官有把握能在日历中找到哪一年他将擢升和退休,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预算,知道一家人食住要开销多少,夏季旅行和社交应酬要花费多少,此外还要留出一小笔钱,以敷生病和意外的急需。自己有住房的人都把房子看作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的万无一失的家园,庭院和商号都是代代相传,当一个乳婴躺在摇篮里时,就已经为他以后的生活,在储蓄罐或储蓄所里存下第一笔钱……谁也不相信会有战争、革命或翻天覆地的变化。」 (舒昌善等译文) 茨威格的语调是温暖的嘲讽。接下来他便要谈到这「太平盛世」中隐藏的危险的自负和幻想的乐观,以及不久之后将世界,特别是他的世界,击得粉碎的风暴。他谈到他对进步与人类前景怀有的概念式的信心,以及眼前的不断地使那信心成为一种自我折磨的根源的残酷现实。他谈到他曾来到英国的巴斯,想给自己找一个可以进行安静地写作的地方,然而,「幽雅秀美的景色与世界上不断产生的不安以及我的思想又形成怎样的对比啊」。 第4页 我想起我的少年时代,歷史书会说,那时的中国不停地在折腾,但对少年来说,以及在成年人生活的某些方面,世界便将如此了,肉食将永远稀少,但母鸡还在下蛋,混乱成为常态之后,又有了安定的风味,人们仍要发疯,却是定期地发疯。那个世界比之茨威格的,自然是不幸许多,但两种世界确有共同点,颇堪琢磨。 我在那个村庄前面一点的空地上懒洋洋地消磨了两个小时,这对我来说是少见的,因为我的旅行,特别是那次旅行的特点,是「停不住」。再美丽的河畔,再安静的山谷,也不能让我真正地安宁下来;每次奔向某个嚮往已久的地方,赶到后,都是打量一眼又不耐烦地迅速离开。把希望放在下一个拐弯的后面,而对窗外的事物漠不关心,每天漫无目标地行驶,直到精疲力竭,才悻悻停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呢? 我便想,我们——我也不清楚这里的「我们」指的是谁,反正是「我们」吧,对进步所应持有的温和与持久的信心,是否在变质,是否掩盖着这个时代本质性的焦躁,是否本来应该深藏不露的储备金,却被我们急不可待地挥霍。我们或者说很多人,似乎不是生活在现在里,倒像是拼命地将自己探入不属于自己的未来,而那本来是没有可能的,可能的只是错觉和幻想。 我并不怎么赞赏那个小村庄旧有的生活方式,对于现代社会将那里的人们强行拖入共同轨道,也不怎么歉疚。我仍然认为社会停滞在困苦与不公平的状态中,是件悲惨的事,比如,假如中国此刻停滞下来,那我一定要大唿倒霉,但是,在公路上疾驰时,或在家中漫无要领地翻看新闻网页时,我确实感到一种荒唐。比如说,我常用来批评牧歌精神的一个武器,是指责那种生活状态下的人们没有人类感,没有共同感。而我认为自己是拥有它的,证明之一是知道「罗弗敦墙」是在挪威的什么地方,非洲有人在生病,以及……对了,我经常上网看看新闻什么的。 今天抄书有瘾,再抄一段索尔·贝娄。我以前引用过他的一篇演讲,今天再从里面抄一点。贝娄神经过敏地谈到电视的影响:「它是我们时代特有聒噪的主要来源——这是一种经过装饰的聒噪,它要求我们的专注,其目的不是把它聚拢起来,而是把 它分散开来……它使分散的孤独进入一种交流状态。电视让离群索居的美国人认为,他参与了整个国家的生活。它并没有真正把他置于一个社团里面,而他的心却由于这种暗示而暖洋洋的,也就是,附近什么地方有一个社团,因而,他那源自你的意识也就给引向那个整体。」(李自修译文) 贝娄的演讲是在1990年。他说的电视,对我们来说就是网际网路。 「……后来,电视剧结束了,我们来到了斑马和长颈鹿的草原上。再后,又看到了群众集会上的列宁。突然,我们切换到了一所烹饪学校,有人教给我们怎么填塞火鸡。接着柏林围墙倒塌了。或者旗子在焚烧。也或者,一个小组讨论吸毒危机。越来越多的大众话题,可个人意识却越来越少。显然,个人意识在萎缩。」 面对台阶上的七八位老人(曾被我轻蔑地形容为一排植物的),没办法不意识到,陌生与疏远是双向的,我对于他们生活的理解,我相信,多于他们对于我的。有时候,我对原地不动的陌生人的兴趣,要超过他们对陌生的过客发生的兴趣,而有时候又相反,但统统这些,都改变不了一件事,那就是,所谓共同感有可能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种时间感,而这可贵的时间感,又让我们烦躁,我们宁可以进步之名来打碎它。 在旅行中,如果连着几天发生这种自我怀疑,我就得赶紧找家舒服的旅馆,在干净的地毯和能够反光的镜子之间恢復平衡,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上网,看新闻,回到人类的大家庭中,正如贝娄所形容的「暖洋洋的」。 我和朋友们谈起过这些。我们互相问,有谁能够在如前所述村庄那类的地方、在「时间的后面」,生活一年,而不感到恐慌?没有一个人能。如果有网际网路和电话呢?也许可以,但没必要嘛,我们这么说。 我观察,焦躁不安是普遍的,我们用掺水的共同感来分散它,用进步观来推迟解决这个问题的压力,或者把个人问题化为时代问题或政治问题。奇怪的是,我确实认识一些非常安静的人,听说过更多此类人,通常,我一边羡慕,一边怀疑地想,真有那样的人吗,在这个时代?我面前的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或者,瞧他付出的代价。实际上,每个焦躁的人,对他人或事物,都没有时间去实现自己本来可以达到的理解程度,我们只是踩油门,飞驰而过。 有个叫天花墕的地方,我莫名其妙地在两年内途经三次。天花墕在土塬顶上,有家人住在那里,门前总是摆着自家出产的梨枣之类,指望卖给过往的人。第一次经过,我停下来照了几张相,回来看,毫无趣味。第二次经过,我用那家的水洗了手脸,然后买了梨和一种很小的苹果。第三次,我没有停车,直接开了过去。我已经知道了他家梨果的味道,便想不出还有什么是值得停留的了,而且,我还要赶到前面的县城投宿。 总是如此,有足够的理由驰过每一个地方;如果在某处有所逗留,不是出于实际的考虑,便是偶然所致。 第5页 性本爱丘山 人年纪大了,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改变。 中古的山水诗,一直是我喜欢的。大约在七八年前,忽然发现,读起来有些不耐烦;偶尔出去玩,自然要找草木茂盛的地方,大约四五年前,忽然觉得,对那类「优美的风景」,又不耐烦了。 在某一年的日记里,我找到两段记录。 一次是在江西某地,凌晨在车里醒来(我有时候会把车停在路边,在后座上睡觉)。这本来是我最喜欢的时光和场景,在过去的日记里,我曾若干次喋喋不休地记述光线的微妙变化,树木和更远处的山峦如何一丝丝地显露出形状,细节如何铺展,鸟鸣如何次第响起。总之,自然界如何投其所好地呈现为易于理解的形态——但是在那天清晨,不可抑制地觉得,这一切固然是美的,却又是或多或少地欺骗或自我欺骗的。 审美是最好的体验之一,不过我们又有一种倾向,把它夸大、增厚,利用起来,掩饰自己的不安。广阔的冰原和喷发的火山都是非常美丽的,但同时也是残酷无情的——甚至「无情」这个词并不能够形容物理世界的本性,因为「无情」之所指的本身,也不过是人类自身情绪的投射。 「鸟兽禽鱼,自来亲人」,不过是咱们自己在那里做白日梦。美丽的事物并不仅仅是美丽的,「江山共开旷,云日相照媚」之类的观赏经验——我在日记里写道,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奴隶喜欢赞美主人,像弱者喜欢讲强者的笑话,像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喜欢去发现压迫者身上的「人情味」。总之,如同在政治生活或其他进程中,面对自然界,我们似乎过于容易让自己满意了。 植物,是一类有生命的东西,而且是比我们低得多的生命形式,它真是一层好掩护。北方有许多光秃秃的山岭,在这种地方,旅者尽快穿过,目光游移,在找植被或村庄,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后者令我们觉得安全。沙漠也是美的,但是要安下心来欣赏它,还需要点儿别的——公路、加油站、人迹和犬吠、水壶和卫星电话。胆小如我,是不敢往深处乱钻的。 而自然界之使人惊悚,并不总是在威胁到我们的生存时。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天午后在山坡上玩耍,睡着了,醒来后忽然大惧,因为四周本来十分熟悉的事物,一草一木,一山一涧,忽然间变得陌生而且敌意十足,好像纷纷背过身去,不知是什么意思,于是狂奔下山。类似的体验成年后也有几次,我同朋友们谈起,也获得了一点响应,比如有一个人就告诉我,他曾经在钓鱼的时候忽觉恐惧,手一抖,鱼竿掉在水里。 华兹华斯有过这么几句诗(这里窃用黄杲炘的译文): 我的忧虑恐惧纷至沓来,连草儿窸窣作响也害怕,一朵朵云儿在天上飞过,那影子竟让我牙齿打架。 华兹华斯是开风气之先的人。他的俏皮与乐观,是我辈可望而不可即的,如他在另一首诗里写道:我们喜欢自然界的严峻,并从中汲取力量。这样的诗句最能让我们留连,因为我们有时是华兹华斯,有时又不是,一会儿同意他,一会儿又另有意见。 华兹华斯还有一首诗,题目是《瀑布与野蔷薇》。说的是春天积雪消融,小瀑布气势顿足,威胁野蔷薇说:「你要是敢挡我的路,我就把你冲下山谷。」野蔷薇战战兢兢地回答:「我们在一起曾是多么和谐愉快,你使我青翠,我用花叶把你点缀。」结尾处,诗人写道,我真担心这是它最后的话。 华兹华斯毕竟比常人高明,避免了大团圆式的结局。不过细看他的诗歌,以及另一位以自然界为主题的着名作家梭罗的文章,我们没办法不注意到,他们笔下有两种自然,一种是野生生物、树木或鸟儿之属,在它们后面,又有所谓无生命的自然,而他们所注目的,显然是前者。 毕竟,比起不为所动的铁石,生命,不管是什么形式,要容易理解得多。拟人或移情,是我们看待自然界最基本的方式之一,对这一手段,生物是更方便的对象。在他们的笔下,自然,特别是有生命之物,与我们是那么相似,联繫是那么紧密。 无生命之物呢?我们看最早期的诗歌,王士祯说《诗经》中谈不上有什么刻画山水之作,便是间或有之,「亦不过数篇,篇不过数语」。他说的是对的,「月出皎兮」,一笔带过而已;《荷马史诗》中零星有「指甲红的曙光」之类的句子,只是零星耳;更早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残篇中,则什么也没有。 这并不是说上古人民对生命之外的那一部分自然界的美无动于衷,我们只能推断,这种美没有打动他们到足以图之咏之的程度。再说上古人民并不认为有什么无生命的自然,他们只是着目于与自己关系更近一些的事物。 这和当代大多数人的看法正好相反。而我们的看法着实令自己烦恼:瀑布与野蔷薇没什么两样——生物也是自然,或也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比这还可恼的是,我们人类也是自然物。而最可恼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身上是否有一点儿,哪怕是一丁点儿,「不自然」的东西? 按下这个话题,且说热爱自然是很晚才出现的声音。在我国的传统中,庄子哲学中的自然观绝不能说是「热爱」(尽管有可能被如此误解),不过不管源头在何处,「热爱自然」,当扩大到审美之外的体验时,确是一种哲学态度。 第6页 说老实话,笼统地说「热爱自然」,我根本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它更像是主张,但我不认为情感是可以主张的。审美能力是隐藏在我们的本性当中的,在它之外的对自然界的「热爱」,而且是发自天性的、普遍的,怎么能够呢?有谁会喜欢一块刚刚硌破自己右脚的不值一钱的、难看的石头呢?通过拟人或移情,我们能够让自然界在我们眼中显得活泼和柔和一些,甚至可爱起来,不过在这种精神活动中,我们爱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谁说得准呢?也许真有人——在审美之外的人热爱自然。我也希望我是这样的人,不过,在敢于声称之前,我得接受一些考验,比如说,面对一大堆丑陋的岩石,打心眼儿里恋恋不捨,或是当剔除功利的或审美的因素之后,对所有物体发生普遍的感情。我知道自己通不过这些实验,不过又想,也许有神论者——特别是其中的某一类,还是有可能热爱自然的,在理论上。 有人愿意在更狭义上使用「自然」这个词,比如,把自然定义为「可爱的事物之总和」。我看这帮不了什么忙。不妨观察一下,在假期或周末,我们都去什么地方散心?为什么有些区域是「旅游胜地」,另一地方没人搭理?我们不能把令我们身心舒适的地方称为自然,同时对另一些物体不作考虑。我们用不着时刻面对自然的本性,但是也不宜一直逃避它(希腊语中「自然」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奥德修纪》中时,意思便是「特性」)。 某些自然物比另一些更容易显露本性——这区别不在自然物身上,而在它和我们的关系之中。一块手錶,尽管是我们自己制作的,在本性上仍然是自然的,不过平时我们不会这么看;我养的猫,就比街上的野猫,更通情达理;树木比山石更容易理解,而形状漂亮的石头(有些已经被搬到园林里了),就不像另一些石头那样令人不安。前几天欧洲航天局的登陆器「菲莱」着陆一颗彗星,拍回来的照片,那才是「赤裸裸」呢。 前面说到的,日记中的另一段记录,出现在秋天。由于自己的种种愚蠢和冒失,加上不走运,天黑下来时,我很尴尬地停车在积雪的狭窄山路上,不敢往前走了。 大约在晚上十点钟,在我的下方很深之处,冒出一辆汽车的车灯。在盘桓曲折的山路上,车灯一会儿闪现,一会儿隐没,有的时候,光柱甚至射到对面的坡上,至少我以为如此。因为在我看来,已经隐在黑暗里的一些形状似乎又呈现了,不过我不能断定这一定不是错觉;有的时候,它停下来,好几分钟静止不动,我便猜想司机是在观察道路(勇敢的司机,我早已一步不敢动了);又有时,车辆仿佛是在离我而去,让我失望起来,因为我实在希望它开到我面前,给我些消息和勇气。 最后,那辆车拐过一个弯,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我又奇怪,又害怕,担心它出了事故,但又听不到任何声音(那座山并不陡峭,路边是很缓的草坡,也不深峻)。 虽然下过雪,此处并不是很冷,在那辆车出现之前,我已经填饱了肚子,穿得厚厚实实的,正准备舒舒服服睡一觉。在白天,我途经壮美的山区,并把对它的印象,搜肠刮肚地用词语形容了一番,记在日记里。驻车前后,还欣赏到了暮色在峰顶逗留不去的动人景象,心里十分满足。 被那辆车神出鬼没地折腾一番之后,我很长时间睡不着。不知什么时候,云层淡薄了,月亮鬼鬼祟祟地出现在我的脑后,我又看得见对面山峦的轮廓。这是我熟悉的场景,不过这一次,那连绵起伏的形体,却让人气忿忿。而那辆汽车,成了象徵物,它的命运令人浮想联翩。 这个晚上,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至少此刻,我打心眼儿里憎恨自然。我掀开笔记本,写下些情绪十足的句子,把自然界比作我们的牢笼和墓场。 次日早上,待到能看清道路,我便上路(再没见到那辆车,真是奇怪,不过,两公里外就有一个村庄)。雪后的山区真是美丽,我的情绪又高涨起来,特别是在谷底的镇子吃到热饭之后。 旅行和前面没什么两样,景色动人依旧,我闲逛的兴致依旧,每天拍的照片也同以前一样多,一样拙劣,然而,我暗中不是很有把握地认为,可能摆脱了浪漫主义的某种影响。 这确实不是很有把握的意见。这几年里,我偶尔的旅行,同以前相比变化不大,所去的,还是那几类地方,见到好看的,还是那么喜欢,见到不好看的,仍相信前面有各种美丽的事物。确实,自然界如此美丽,让人恨不起来,至少在面对面注视它的时候(而不是闭上眼睛胡思乱想时)。 但我也不是一点改变都没有,现在,更喜欢在北方逛逛,对童山和荒漠,也多少学会了欣赏,它们虽然不那么悦目,却显然更真实可靠。不过据我的经验,在这类地方,转悠的时间不能太长,不然心情变坏,是指望得住的。 我还学会了礼貌。比如贺兰山,名字真是好听,特别是在古典文本里。等见到它光秃秃、硬邦邦的真容时,我并没有吃惊或失望,也没有发脾气,而是客客气气地穿过,没忘了说声再见。 日出日落 整理一年里少得可怜的几篇日记,发现了一大段对日出的记录。 这是有点稀罕,因为我虽然经歷过一万多次日出,在此之前,似乎从没对它有过特别的感触,也不曾大书特书过。便是在外面,每天有机会直愣愣地看着太阳从左边或右边冒出来,那又怎样,对我来说它只是个提醒,「该吃早饭了」。 第7页 我喜欢黎明,日出前的片刻,但日出?天将亮得刺眼(在某些地方;本地雾霾严重,一切光线都是柔和的),曾经宁静的地面将铺满人迹,水汽离开低空,灰尘再次升起,青蛙藏到草底,鸟儿也要不敢吭声了——白天来了,如此而已。那为什么今年有所例外,是衰老还是无聊所致?我希望哪样都不是,尽管多半相反。在谈论那篇日记以及别的事情之前,我想在回忆中挖掘对日出的印象。昨天开始读的一本书中,作者回忆他16岁时,在一次野营活动中,有生以来第一次独处了三天。后来的他对自然、哲学等高尚事物的兴趣,在当时的日记里,一点苗头也找不到;实际写下的,则是一大串美食的名字,那是他打算一回到城市就要赶紧去吃的。于是他感嘆道,由此看来,人类漫长的进化,并没有产生出比对奶酪、汉堡更加高级的追求。 同样,我小时候的记忆,多与食物有关,而少与审美有关——如果不是完全没有,也不过是因为有些食物很漂亮。我在一个山村住过三四年。那是个美丽的地方,不过当时看来,河里有可以吃的小鱼,山坡上有梨和核桃,诸如此类耳;至于日出,固然与早饭有某种可疑的联繫,但与另一件「可恶」事情——上学——的联繫,则是靠得住的。是的,日出也罢,什么也罢,不曾撩动出任何诗意来,在当时或在以后的许多年里。 20岁时,乘船从大连到塘沽。船票是最低的等级,下到舱里,唿吸困难,因为大概有上百人挤在不通风的底层,回到甲板上,待到入夜,又太冷。上下交替,盼着天赶紧亮,天亮就暖和了。日出前,所有乘客都来到甲板上,用力把腰伸直。日出瞬间的模样,我可记不得了,我记得有人欢唿,我记得光线明亮起来,使我能够看见所有的人都面如土色,那是寒冷或空气恶浊以及缺少睡眠造成的。我们这些可怜虫,贵为恆温动物,但当第一束日光照到身上时,关节润滑,肌肉舒展,连耳朵也不那么下垂了。 这一次,与后来的某类体验,铸成我对日出的某种印象,而那是与疲惫、精神不振、寒冷结合在一起的。在我的记忆中,若干次冬日的长夜之饮之后,酒已喝尽,每个笑话都讲过了三遍,兴奋在半夜就消失了,又无物填补,熬到凌晨,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天要亮了」,于是如蒙大赦,出门来到街上,看见惨澹的日光降临, 如河的自行车载着人们前去工作,这时唯一的念头是回家睡觉。从文学中,知道太阳崇拜大概是远古时代最普遍的崇拜。在 缺少照明和取暖手段的黑暗时代,如约而至的日出,是多么鼓舞人心!人们一定曾担心,也许明天它就不出来了,这种担心,在各种祈禳中看得出来,不过时间一长,大家都把日出视为当然之事,而厄俄斯或乌莎女神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了。在有的宗教里,日出象徵上帝对子民的眷顾与承诺;日出是令人安心的,使信徒知道自己没被抛弃。 罗伯特·白朗宁有这么几句诗: 春天带来一年, 早晨带来一天, 七点钟带来了早晨; 露珠在山坡上, 云雀在翅上, 蜗牛在荆草上, 上帝在天上—— 世界安然无恙。 世界安然无恙;昨天如此,今天亦如此。真的吗? 从近现代的物理学中,我们知道,太阳一直在那里,日出日落不过是地球自己顽皮所致,此处日出,便有他处日落;我们又知道,太阳不见得永远在那里。 不过我们用不着「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我们先要为自己打算。个人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或是相称的,不一样的是,单个的人只能活几十年,最多百年。迟早,有个问题会在睡前跳到人的心里:还会醒来吗?这样说起来,日出就更是种安慰了。 哲如海德格尔也曾语无伦次地赞颂阳光:「完美,灿烂,君临安静的海洋和潜行的海岸线,君临高山与浅沼,君临做着美梦的人与做着噩梦的人,君临善与恶,生与死,君临广大世界与一切有唿吸之生灵。」我们可以无穷无尽地阿谀太阳,它毕竟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主宰;如果阿谀是有效的,我也要加入这阵营,尽一点绵薄之力。 每次日落都像是一次葬礼。是的,还会有第二天,然而这一天——今天,即将消逝,永远不会重复发生。太阳或照常升起,而生命并不如此。相比之下,日出则是喜剧的,鼓励的,麻醉的,阻止胡思乱想的,令人得意扬扬的。 我在日记里写:「6:30就道,天光熹微,据gps,今天此地日出时间是7:03。一直在注意左后视镜,在左后方地平线一带,不知不觉中,桃红色混合着青色,开始显现出来。」 可能是地形所致,实际日出要迟到七八分钟。另外,由于是在沙漠中,水汽不足,天空的色彩变化并不怎么丰富,而太阳也是腾地一下就跳出来了。我发现,日出前的等待是有点迷人的,等红红亮亮的边缘露出,倒没什么新鲜了。 我继续写:「我停车看日出,然后就道。这是一条笔直的道路,太阳先是停在后视镜中,慢慢地,向后移去,我们不用看也知道它在那里,从渐渐洇过的地面色彩的变化,温度的变化——从左后肩开始,一种温暖漫延开来。即使不用看,我也知道它在我的左后方,十分可靠,如同目送我们远行的亲人的目光。等送行人的身影消失之后,游子仍对亲情怀有信心,而太阳,它确实在那里。 第8页 「道路的右前侧,也就是西面,有一条山脉,渐渐清晰,有点像前天经过的贺兰山,土石裸露,但要陡峻些。等到山体完全被照亮,我便不大注意它了。道路时而拐弯。太阳有点晃眼地出现在镜中;有时移开,我得向右侧身,才从倒车镜中看到它;有一段时间,它完全在我左侧,照得我眯起眼睛。但这仍然是朝日。直到那红色的调子完全褪去,太阳变成白亮的不可逼视的东西,我确定,一天又开始了,所谓一天,自然是以人的活动来界限的。」 和日落一样,日出也在提醒我们的生物本质。不过,我们通常忽略这消息。地球自转,每一分钟,某个经度上的人和其他生物,抬起头来。「玫瑰红的手指」依次涂抹天际,人们轮番礼赞。假如我们寄居的天体真如古人曾经以为的那样是一个平面,而太阳时刻君临上方,没有日出,没有日落,只有正午,我们的文化想必是另种模样。 两天后,我又记录了一次日落印象。「大约下午6:30,太阳迫近一排高耸的山顶(从我这个方向看,是第二列山脉,所以我猜那里是托勒南山),那里有一大团云,像是从峰顶爆炸、喷射出来的,让我想起在图片上看过的日珥,它仍是青蓝色的,因为它太厚了,落日不能驱散它的冷色,只在 边缘和下部映射着光芒。在这个过程中,整个天空都在变化,无论是颜色,还是形状。在我的正前方,有云层大到足以覆盖前方的三分之一天空,这个云层并不厚,所以呈透明的幽蓝色,而在它的下面,地平线的上面,在其他地方战败的日光横穿过去,使那一线天空成为暖色。 峰顶的云团射出一丝丝的絮状物,与附近的云层连属,或虽不相连,却呈现出趋势来。我总要注意道路,每当我的视线离开一会儿,那里的情势就改变了,终于,太阳结束了挣扎,消失在峰峦的后面,温暖的光线仍然影响着天空,但接下来的过程,我们都清楚。很快,那一带的祁连山的峰顶,又恢復为白色,而在刚才,落日的光线使人无法看清峰顶的颜色和形状。这时是6:50左右。」 此时此地的落日时间是七点零二分半。我刚才所见到的,不过是从我的方向看去,太阳被某个山峰挡住了,但在西面偏北的地平线上空,温暖的颜色仍逗留不去,这个过程,是不会在七点半之前结束的。便在方才,太阳沉入雪山背后之时,它的光线仍潜行在云层之下,这一条温暖的色彩,从北方一直延伸到东方。我没有回头看,但心里知道便是南面的天空,也在它的影响之下。 「到了7:10左右,忽觉清冷。不知什么时候,许多车辆打开了车灯,我慢慢开车,看着各种车辆从我左右超越,红色的尾灯先是列成一线,然后聚合成一团,最后消失了。傍晚是赶路的时刻,那些即将到达目的地的人,心情不问可知。此时前后,四周的景物悄悄改变了面貌,连对面的大卡车也似乎严肃起来,默默地奔驰,杨树和玉米地都是奇奇怪怪的颜色了,至于左面的祁连山,我尽量不再去注意。」 对日出我则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观察和记录过。我想,如果喜欢日出和喜欢日落出自两种不同的秉性,我一定属后者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我喜欢休息,不喜欢劳作。日出后开门,日落后关门,我喜欢关起门,不喜欢打开门。日出后要上路,日落后可宴饮,我喜欢宴饮,多多益善。 有一种说法,晚上人会胡思乱想,白天入世,便恢復现实感了。诚然如此。不过另有一种现实感,是会在白天迷失,晚上恢復的,那便是对我们真实处境的认识。举例来说,我们都看过从空间站或卫星上拍摄的大地上的灯火,那真是美丽,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已成如此规模,让人心里暖洋洋的,而那活动又如此受限,又让人清醒。用不着飞上天空,也有机会享受这种独特的感觉,比如火车将要进站时,先是见到零星的有灯光的房屋,很快,大片的光流出现在远一些的地方,车上,有人起身,从架上取下包裹,而疲惫的我们不但不嫉妒他们,还为他们高兴呢。然而其实呢? 再想像晚上十点钟停车在俯临一座城市的高坡上,谷地里聚攒的灯光令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映出日常活动的实际面貌。比如权力在夜晚会发光,如果眼神好,依稀可以辨认出权力的流动路线;又如作为我们活动之背景的某些事物,在白天令人目眩,此时则本分地隐在背景中了。在夜晚看我们的城市,比在白天能看到的还多。不过,灯火是白昼的模仿和延伸,是对日落的反抗,「像在白天一样」,我们如此说。于是我们高高兴兴地开下山坡,进到城市的中心,孩子哭,老婆闹,猫儿偷鱼狗撒尿,各种乱七八糟,煳里煳涂了。 你拍一,我拍一 去年底,英国《卫报》上有场小小辩论,话题是老掉牙的「摄影是艺术吗」。这是那种后息者胜的论题,自有照相术以来,便没停止过,在可预计的将来,也难见寖息。艺术评论者乔纳森·琼斯,理应知道此事多说无益,然而看过一场摄影展后,不平之气涌上来,挥笔写了一篇文章,单看题目已火气十足——《单调,毫无生气,愚蠢:为什么照片不适合挂在画廊里》。 乔纳森为示公允,开篇便赞美摄影是「当代世界的奇蹟」,因为它提供的视觉信息和对我们生活的如实记录(「信息」「记录」,当讨论艺术时,这两个词未见得总是好话)。但镶上框子,用灯光巧妙照射着,摆在艺术展览中,摄影作品便不配了,为什么呢?因为那是展出画作的传统方式,换上照片,则成了些「单调,浮浅,没有生气的代用品」。他说,一幅优秀的画作,如卡拉瓦乔的画,涵义丰富,生气勃勃,而摄影,再怎么好,总是表面上的东西,一目了然。 第9页 两个月之后,他又听说,有一幅名字叫《幻影》的摄影作品,卖出了创纪录的650万美元。这一回,乔纳森真是生气了,比被他触怒的读者还要愤怒十倍。「我的ipad也能拍出漂漂亮亮的全景照片,我因此就是艺术家了?不是,这只说明我的平板电脑很棒而已……这幅被捧上天的空洞作品(《幻影》),代表着一种诱人的幻象,那就是,如果我们在好日子里拿着好相机,便觉得拍张照片是和画张画一样艺术的事。」 摄影是不是艺术(准确地说,摄影作品中有一批为艺术品,绘画中也有许多算不上艺术品),涉及艺术的定义,既然乔纳森并没有给出自己的、可以把摄影关在门外的独特定义,他的论辩其实是很无力的。几天后,以摄影评论为业的肖恩·欧海根写了篇文章,反驳乔纳森的许多没根据的断言,比如说,当代摄影的许多观念并非如乔纳森所说的那样来自绘画传统。《幻影》的价格确实高,那又怎样,资本主义嘛,总是有人钱比常识多的。与乔纳森的意见相反,确实有许多摄影作品印刷出来后比在电脑上更耐看。至于刺激了乔纳森的摄影展,肖恩说,那本来就是不怎么高明的展览,他应该去看点儿更好的作品。而数字照相,也并不是像乔纳森误解的那样会使人人成为摄影家。「不是的,它只是使照相更容易了,如此而已。好的摄影者不管用什么相机都能拍出好照片。不高明的摄影者,就是拿着两千英镑的自动相机,拍出的照片仍然糟糕。关键在于观察世界的方式,不在于技术。」 这些只是引子。摄影当然可以为艺术。不过,照相,确实有些令人迷惑的地方。现在,「拍风景」是当代的流行,每到一处——那种地方通常是圈起来卖门票的,包括你我在内的游人志士,手里是相机,腰间是相机,脖子上挂的是相机。「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坐飞机」,不管什么,如果不用相机记录下来,便好像我们从没来过此地,好像我们需要证明,不是向自己,而是向别人。 我略觉不满的是(与另一种意见相反),现代相机快门的声音太轻微了,如果我来设计,一定要它十分响亮,啪或轰地一声,在几十步内都可听闻,那样一来,热闹十足,而且符合我国大声疾唿的风俗。还有一种好处,是有些鬼鬼祟祟的人,发现了什么拍摄的好位置(或用行话说,「角度」),偷偷按下快门,我们听见左近有动静,扭头一看,那傢伙装出一脸的清白,故作姿态地东看西看,好像他的眼光就从来没遇见过任何值得停留的对象,脚也开始移动,像从未驻足过一样,他这么做,不过是想独吞美好的风景,而我们又抓不住他的把柄,因为不能确定他曾按下快门。如果快门声音很大,或设计成人声,诸如「我拍到了」之类的一声大喊,那我们定能继踵而至,踩着他的脚印,让相机来欢唿「我拍到了」,就算他确是拍下了一张绝妙的照片,我们也能用几十、几百张完全相同的作品,把他的发现变得一文不值——实际上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在各种「景区」,都有一些被认为是上佳的拍照位置,游客们拥挤在那种地方,镜头如林。在某个山峰上,我见过数十人挤在一块横伸出去的危岩上(我如果不是恐高,也会在那里的),个子矮一点在前面,高个子在后面,井井有条,几十条长短不齐的镜头一同举起,那景象真是壮观。如此拍出的照片自然是大同小异,没什么价值,但至少没有让旁人得以专美,对吧? 这里的迷惑在于,假如一位真正的摄影艺术家,拍出一张绝佳的作品,而另一个人在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时分和光线条件,用同样的相机和同样的曝光参数,然后用同样的暗房处理,得到了另一张几乎完全一致的照片。前一张是世人惊嘆的艺术品,那后一张呢?它看上去可与第一张没什么两样,除了一点,它是个彻头彻尾的依样葫芦,它的拥有者除了机械地模仿,什么也不会,对艺术更是毫无感觉;而作为观赏者的我们,何以区分这两张照片,哪个是西施,哪个是东施呢?这不像在绘画中,你可以坐在一位大师的身边,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我们甚至可以设计一下,请大师放慢笔触),亦步亦趋,照猫画虎,然而你所得的,谁都能够看得出来,是一张没有个性的、拙劣的模仿品。照相不是这样。摄影艺术家的创造力,他的想像与表达,确实不像绘画中那样体现在无穷无尽的细节中。在摄影中,决定成败的细节是有限的,因而是可以复制的。假如1942年,安塞尔·亚当斯拍摄《提顿山与蛇河》时,我像橡皮糖般粘在他身边,而且跟踪到他的暗房里,像影子一样复制他的一举一动,我很不情愿地认为,我确能得到一张同样的作品,而我的作品虽然没什么价值,却能使他的杰作减色呢。 谢天谢地,这样的事是不常有的。我也没有机会跟踪安塞尔·亚当斯,不过,我确曾模仿过他的《提顿山与蛇河》,拍下弯弯曲曲的河道,并且为了模仿得更像,我还把照片处理成黑白的,自鸣得意了一番。前面提到的乔纳森,在第二篇文章里,在评论《幻影》时,尖刻地写道:「这张照片是黑白的,就这一点就该让我们停下来问问为什么。当今,这样有意地运用本已过时的风格,只能是出于怀旧和装腔作势,想造成『艺术的』效果。是啊,今年夏天我在帕特农神庙拍的照片,转换成单色的,看着也不错呢。」我不贊同乔纳森文章里的大多意见,但这条除外,他说得很对,我把照片转换为单色的,只有两个原因:其一,彩色的原照灰濛濛的,很难看,我又不知怎么去调整;其二,确实是想造成「艺术效果」,说白了,就是蒙人。我的那张照片是业余八流的劣作,无论它是以彩色的还是单色的面貌出现,然而当变成单色的之后,确实看着顺眼多了,一些失败的细节被抹掉了。通过处理,确能把一张照片打扮得更「美」,但与此有关的迷惑是,这确实是我当时看到的吗?不是,当时我站在高处,看见窟野河流入黄河,河面在傍晚的阳光中闪闪发光,它从北面流过来,在我脚底下绕了一个大弯,到接近黄河时为地势所阻,折而向西南,河身几与黄河平行 (黄河在这一带是自北向南流的),又拐了一个弯,这才觅地入河。我看到的是起伏的地势与河道的合作,那些黄色的丘陵,部分为野草及绿色的人工林覆盖,本身似乎没有什么可被称为美丽的东西,虽然是晴天,空气中飘浮着看不见的水汽和尘土,使天空灰濛濛的,然而在当时,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一种面貌,那是在青天白日下不易注意到的,使我满怀情感地按下快门。但晚上一看照片,大失所望,我拍出的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拙劣的技艺, 使我无法记录和传达我的情绪,把照片变成黑白后,有所悦目了,但离实际的感受相距更远。 第10页 这中间包含的疑问是,当我们把镜头对准对象,特别是自然界时,我们到底想拍出世界的哪个版本?是我们当时所见的、有令人激动之处也有各种缺陷的版本,还是更符合某种公用的「理念」,特别是审美理念的版本?我在公路边看到日落,从我的位置到地平线,有河流也有高压电线,我拍照片时,努力避开电线,不让它们进入镜头,这种做法的本质是什么?记录,表现,或许只是两种风格或流派;美学家会说,没有不记录的表现,也没有不表现的记录,这是无法反驳的意见,可惜它并不能解释什么。大概所有的摄影教师都会鼓励人去记录自己的所见所得,这是种狡猾的态度,因为一旦涉及表现的技艺,所有的摄影教师又在传授另一种摄影术了。或许有人认为,一旦你有足够的技艺来表现、传达出你当时所见所思,你的作品必然是符合审美标准的。这种说法自然是怎么也错不了,我固可以把先前的疑虑归因于自己摄影水平低劣,但我看过些出色的作品,专业人士、艺术家的摄影作品,其中的一些,或许多,在我看来,不会是作者或任何人的真实所见。当我们抬起镜头,我们已经决定不用公平的态度对待自然界以及我们自己了,特别是在网际网路时代、分享的时代,独乐几已乐不起来了,几乎所有的人,拍下照片,不仅是为己保存一份记录,更要给别人看。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验,从别人的(普通人或艺术家)照片中,知道一个地方的美丽,赶去一看,那里有各种面貌,就是没有照片上的面貌,当然,它仍然可能是格外美丽的,但诚实地想一想,那是与照片所告诉我们的美丽不同的。 拍照流行到如此程度,我得说,已影响我们——至少是我正常地观察事物了。或许,「正常」在这里的意思太古老,应该更新,而以现代的流行方式为正常了。据说镜头是人眼的延伸,然而镜头与人眼所见的距离,恰如人眼所见与世界的「本来面貌」之间的距离一样远,正如所谓「本来面貌」只有在形上学中才有意义,让镜头传达人眼所见,也如同让它去传达对镜头自身而言并不存在的事物;在另一方面,我渐渐觉得,人眼有可能变得更像镜头——一种现在只露出些眉眼、很可能在将来有明显趋势时,我们越来越像摄影家那样观察事物。我指的,不是心无旁骛地观察对象,而是心里惦记着它拍在照片上会怎么样。我们有可能离开本该流连的所在,只因它缺少浅显的、容易为我们理解以及表现的美丽,奔向粗浅然而醒目的、更符合公共趣味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满足于使画面静止的不朽能力,而多少丢失一些在变动不居中理解事物的态度。 道路与方向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有方向感的,一种是没有方向感的。据我的个人统计,后一种人,就总体倾向而言,显然更聪明、勇敢、镇静,有理想、有爱心,所以,忝列其中,只会令我觉得幸运。不过正如在任何人群中,美好的品质都是稀有的,我们成为少数派,被迫屈从第一种人发明的方位体系,即依靠太阳或罗盘建立起的东南西北体系。在这里我要缅怀千载,赞美一下古埃及人,他们使用河流的流向来建立方向,以及其他地方及时代的几种高贵风俗,靠山脉或海岸线等更有意义的标志来知道身在何处。试想一下,如果乌云蔽日,罗盘失灵,第一种人将陷入何等悲惨的处境,证明便是,从山里传出来的若有若无的唿救声,九成九是他们发出的;而对我们来说,黑夜和白昼的区别是很小的,我们只要朝低处走,除非遇到什么危险,那是一定能走出山林,回到旅店。至于在平原上,朝哪边走都大同小异,可以置之不论。 我年轻时打过几回麻将,牌一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打掉那四种令人生厌的符号,不管它们多么顽固地想重返我的手里。我打过很多年的桥牌,然而多年后,每坐到牌桌前,第一句话还是「哪边是南家」,这时,另外三个人交换一下眼神,那意思是说,嗯,这傢伙是那种人。在那个广大的阴谋同盟面前,我便惭愧了,这惭愧不是来自自己缺少某种能力,而是来自于向他们让步,背叛了自己的出身。所以后来我便沉默就坐,直到某一个人终于耐不住,提醒我与方向有关的局况什么的,我便用练习好的语调,冷冷地说:「是吗?」——这真是乐事。 我承认,我经常迷路。不过,在我丰富多彩的迷路经验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我使用了他们混乱而不可靠的四方体系,而那是不容易避开的。我做不到完全不用南方北方这种概念,听人说要抵制东方什么西方什么,我也在假装听懂这些胡话;而且到处都是这类标志:「厕所——进巷五十米向西拐」,「南——衡阳/广州」。强烈的暗示是,你如果不辨东西南北,请尿在裤子里,或者,您这种人,还是别来我们广州吧。好吧,不去就不去。 但总不能哪儿都不去。几年前的一个早晨,我从陕西下边——或用他们的话说是东南部,向巴山的方向(或向东)出发。那是一条美丽的公路,我在地图上见到它那曲折的形状,立刻爱上它了。事实也如此,在零落的小雨里,面貌温润的事物纷至沓来,像一长串美好的音符。这时就起了雾。我没有打开导航仪。前一天,我们一直在争吵,彼此训斥、咒骂,所以我上车之后,便假装没看见它,毕竟翻脸之后,任何一方重新张嘴,总是尴尬的,何况我对它已不信任了,除了「请调头」和「你已偏离航线」,不记得它还说过什么。雾越来越大,我对车轮下的公路满有信心,遇到数个分岔口,都没怎么犹豫。也许有一个地方值得犹豫,我还下了车,打算问一问路,但四周一片灰白,什么也看不见。我赶紧上车,跟随自己的直感,那便是,向高处行驶。 第11页 我很享受这段路程,像行驶在浮岛上,一些枝叶茂盛的树木,会在很近的地方忽然出现,没等看清,又飞快地消失到水汽里。在这一地区,巴山并不十分宽阔,便是以缓慢的车速,我估计一个多小时便到最高处,然后该是下坡路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是遇到了下坡,然而立刻转为上坡,这种事一再发生,时上时下,公路时宽时窄,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有点动摇了。快到中午,雾气散去了许多,我见到路边有一户人家,赶紧过去。一对老年夫妻看我走过来,显得有点惊讶。我估算多半开进四川了,便用事先预备好的四川话说:「这里是哪里呀?」 他们脸上露出不知所云的神色。我改用普通话,他们听懂了,用半秦半蜀的口音说出了一个地名,我在地图上找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我想我多半还是在陕西。「简池离这儿远吗?」摇头。「三门?」不知道。我放弃了,休息,等有汽车开过来再打听。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交流有了起色。男主人的话,我只能听明白三分之一,不过他的全部语气和表情,都是生动而可解的。女主人有一条腿不太好使,有一段时间,我相信我们在讨论她的病情与医疗方案。我听懂了他的一句话:「两条腿能走的路,一条腿也能走。」女主人显然不很同意他的见解,但他的口吻给我的印象很深。还有,房屋后面的山坡及林木,在雨后的水汽中,呈现出难描难述的色彩和姿态,似非人间气象,凝视得越久,越令人心生寒意;后来在别处,有几次我发现自己在将面前的事物与这天之所见做比较,才意识到当时的印象之深。我在那一带晃了几天,其他的印象,得靠日记才回忆得起,而这对老夫妻的生活以及环境,莫名其妙地铭刻下来,现在我一闭上眼睛,仍能在想像中復原那种奇怪的色彩。 所以,迷路又怎样?旅行,如同其他许多事情,我们事先给自己规定出目的及路线,一种通常的用心,是到陌生的地方,见前所未见的事物。然而,未见并非未知,我们事先要研究或打听对象。在到埃及前,大家都知道那有金字塔,有些人知道得更多。爬上泰山之前,对于将要看到的事物,人们也有所预备和期待。这是有点矛盾的,我们又要访问陌生的事物,又惧怕过于陌生的事物,这时,知识或他人的经验,便是调节这矛盾的津梁。我们对随机性的看法也是这样,经常厌倦一成不变、按部就班、可以预计的生活,但真要将自己的命运或健康或金钱交到偶然的手里,那是没人可以不踌躇的。 公路网是两者之间的平衡,它早已不会通向真正的荒野了,又有大大小小的分岔,让我们满足一下「东西任所之」的梦想。在这样的公路网中,便是迷路,也仍在道路上。所谓道路,是别人走过的,修建的,通向他人居住或工作的地点。一个人在大大小小的路上走得久了,或迟或早,曾经鲜活的体验,会成为模煳的一片,除了稀少的一些例外,所有当时曾引发新奇之感的细节不可避免地掉色、暗淡,退为笼统的印象。在这样的经验中,共性总是要赢的,我们在外面见到的各种生活方式,也将与我们本来的日常生活混为一团,而这是不可挽救的。 在这种事情上,我学会了不保持太大的野心。把经验扩展一点点,便是大大的收穫。这么说来,迷路,或许也是境遇,不过它是不可求的,谁也不能假装迷路,对吧?不管怎么说,见到歧路,一个有点理智的人,都能拒绝诱惑。 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哪里要等到七十岁,难道不是终身如此?宏观世界的随机性到底本质为何,人们还不清楚,但就个人来说,我们只是需要足够的随机就行了,特别是一个人终于意识到空有自由意志,却无时无刻不受限于经验和能力,这时,一点微小的随机性,都是挺大的安慰。如果只能行进于一条没有岔路的高速公路上,那是多可怕的事。我从此地到扬州,可走京沪高速,也可取道京台高速,虽差别甚微,但总是令人心安的。在县乡的公路上行驶或行走,岔路众多,每一条通向一个村庄,也许是通向藏在山里的一个工厂或庙宇;如果愿意,我们可假装它通向一个更加陌生的所在——反正我们也不会去验证的。经常遇到的,是那种蜿蜒向上、深入山坡然后消失的小路,能刺激一下我那半死不活的好奇心,特别是每当以为自己身处最偏僻之地时,便有这样的一条路出现,使我们既惭愧又安心。我有很少的几次,受到吸引,离开本来的道路,步入新路,然而无不浅涉辄止;恐惧在修正我们的好奇心,修正我们满足的程度,这恐惧并非来自可能遇到的陌生事物,而是来自背离我们已拥有、熟悉的、井井有条的事物,于是见到一个村庄,走过一道桥樑,我们便命令自己满足。够了,我们对自己说,太阳底下并无新事,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并无不同。我们掉转方向,找到先前的道路,回到自己可控的小世界。 拥有选择——哪怕是假象,是令人安心的,选择不去做额外的选择是成熟的。哪一种是更严重的选择,是当前的道路,还是其他,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人生如同一条轨迹,是它所是的样子,不是它所不是的样子。每个人都偶尔会想,如果当初做了另一种决定,生活会是什么样,这其间唯一可以确知的,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作如此想。有一部电影,演一个人总是活在同一天,他曾得意,也曾难过得去自杀,最后他一遍遍修正自己,朝着完美的方向,终于打破了魔咒。 第12页 听起来像是我喜欢迷路。不,和任何正常的人一样,我讨厌迷路。迷路让我恼火,有时甚至让人自我怀疑。晋陕交界某地,有一小团错综的道路,第一次经过时我走错了路,遇到一位老年男人,背着一个大篓子。他邀请我去他家里做客(他指了一下在土墕高处孤零零的房屋),但不知为什么,我强烈地不喜欢他,这无关乎他的骯脏,也无关乎他说话时垂着头,眼睛向上挑着看对方,是他身上有种低劣的气味,像是刚刚从某个洞穴里爬出来。我拒绝了他,离开了。 莫名其妙,不到两年,我经过这个地区四次。第二次是两家人一起旅行,走到这里时我夸耀说,我来过这,上次走错了,这次不会。不一会儿,我又见到这位老单身汉,显然我又迷路了,真是让人上火。几句话后,他居然认出我来,更让我不舒服。旅伴同他谈得很上劲,我得费点劲才催促他们离开。第三次我走对了。第四次我是从相反方向经过,正信心高涨时,见到他老人家坐在道边,篓子放在脚边。我停下车,恶狠狠地问:「你搬家了?」他没有搬家。我张望四周,依旧是那个土墕,阳光依旧耀眼。他依旧热情,第三次向我指路,第三次邀我去他家里做客。「好吧,」我听天由命地说,「我把车停在这儿,跟你走上去。你家有狗吗?」 车宿 在外面,我喜欢睡在车里。这可能和我醒得太早有关。有一年在东北的亲戚家里做客,四点来钟爬起来,来到院子里,正是晨曦将露未露、狗和公鸡做最后一个美梦的时候,我钻进车,斜躺在后座上,点起一支烟,使劲把手伸到背下,挪走硬邦邦的一个水瓶,然后舒服地嘆口气:「这才是生活。」 这样的时候,你什么也不用做(反正四周黑咕隆咚,也没什么可做),什么也不用想。但如果环境和心情都足够安静,你会感觉出一些摆脱了思想的形式的想法,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在你头脑里流动。你会觉得你似乎在想些什么,但没有概念的外壳,所以你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什么,而一旦试图抓住它,比如忽然问自己刚才在想什么来着,立便返回概念的外壳,所得不过如头脑的日常产物,陈腐、僵硬,令人沮丧。所以一个有经验的冥想者,常能找到办法,在这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多留连一会儿,他能找到安静而并不死寂的环境,另外还需要多少有点新鲜的事物来刺激。 说起来,我之所以发现睡在车里的好处,得归因于一次愚蠢的旅行。大约在15年前,四个人挤在汽车里过了两夜,冻得要死。 落入这田地,至少在第一天,是应由我来负责任的。没摸过几次方向盘的我,把汽车开出了路,落在田中的暖棚顶上。千辛万苦地挣扎出来之后,慌不择路地逃逸(因为弄坏了人家的财产),行了一段,便发现车灯所照之下,无非雪草,车迹旁午,不知道何去何从。摸索着走了一两个小时,我们中最有经验的司机沉着脸说,不能再走了。我刚惹祸,自然不便反对。根据行程判断,我们大概是在岗巴县一带,但这种知识显然没什么用,没人知道附近有什么村落可以让我们避寒,或我们是否走错了路。我们原地停车,沮丧而沉默,在寒冷和飢饿中熬到天亮,然后发现,就在离我们几百步的地方,有两个巨大的牛皮帐,儿童在嬉闹,热汽在升腾,牧民正在做早餐呢。第二天的路程更加痛苦,到了后半夜两三点钟,在加倍的寒冷中,老司机再次决定停车在山路边,不敢再行一步。结果,早晨又开了一两公里,转过一个弯,便到了绒布寺。 当时没多想,现在琢磨,或许那位老司机有奇特的爱好,有意在雪地里过夜,以便让寒冷把头脑刺激得活跃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目的达到了。第二个清晨,我的腿冻麻了,来到车外活动腿脚。当时的光线很奇特,雪地的反光让人以为天快明了,抬头一看,天空仍是黑通通的,不多的几颗星辰倒是亮得耀眼。我在车头上坐了一小时,有点打盹,听见远远的狗叫,而不知是否是幻觉。一个朋友歪歪斜斜地从车里出来,说:「天亮了。」我说没有。他又说了一遍。果然,头顶上天色正在变化。这一夜的某些感受,留下的印象是终身难忘的,驱使我在若干年后仍然想重温它。 我知道,有一个聪明的办法,是住帐篷。我认为它适合徒步的旅行者,而我虽然嚮往徒步的长途旅行,却从来没有真正尝试过。搭帐篷,在懒人看来,是件麻烦的事,那么多绳子、棍子,各种拴缚和支撑,即使每一步都遵照说明书的指示,在最后一步之前,始终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我看来,那是件需要八条胳臂来干的事,每一条还得有两三米长。即使最后成功地搭起一个容器形状的东西,那样子看起来也是奇怪之极,你知道自己一定在中间出了什么错,但谁还有力气重搭一遍呢?这样的帐篷,就算不因蚂蚱的一跳,在半夜里訇然崩溃,砸得你连做几个月的噩梦,住着也是不安心的,特别是在有风的夜晚。我听说现在的帐篷进步得多,容易固定,轻便而结实,但没有体验过。 我承认帐篷是件美丽的小东西,特别是晚上,打开灯光之后,从外面,特别从远一点的地方看着,像一个个奇异的会发光的浮游生物。但要睡在里面,我就不愿意了。除前面说的这些原因,还有一点,就是帐篷会勾起幼年的某种记忆。每一个人,或几乎每一个人,在幼小的时候,都有一段时间,把被子当作保护,特别是如果你有一位喜欢讲故事的长辈。成年人自然不会故意用故事来恐吓小孩子,但我发现,成年人之所认为是故事的东西,特别是那些他们心目中的好故事,或多或少,里边都有些刺激想像的因素,奇怪的、非自然的角色情节和突然事件。通常,讲完故事,成年人慈祥地说一句「睡吧」,还给掖掖被角,就像杀手干完活后帮死者合上眼睛。另外,离开房间前,他们一定不忘记做最可恶的一件事,把灯关掉。小孩子或是吓得半死,假装困得睁不开眼睛,只是想让长辈赶紧闭嘴离开,或是灯熄人静后才害怕起来,因为四周熟悉的事物,此时都活灵活现。在这种情况下,有几个小孩子不缩进被子呢?用不着羞于承认的是,被子曾是我们的屏障;但它是假想的屏障,因为除了保温,并无其他用处,而在我的感觉中,帐篷也是如此。尤其单人旅行,钻进帐篷,有点儿像把头钻进沙子里,这种意味多少令人不安。 第13页 还有睡袋。我不算是特别胆小的人,不过看看睡袋的模样,难道不毛骨悚然(更不用提它的一种形制,干脆叫木乃伊式)?要是使用睡袋,得有把握周围几十里,最好是两百里内,没有人类出没。即使如此,如果气温合适,我还是宁愿直接躺在地上,而不是钻进什么袋子里。然而,我之所以作如此想,是没有身处恶劣的环境,我们坐在房间里,自然不愿想像在荒郊野外躺进睡袋,但总有些时候,你瞪大眼睛,想找块破布而不得,那时一个睡袋就像天堂一样温暖了。 出门旅行,最合乎人性和制度的歇宿方式,是住旅店。在城市里,这自然是不二的选择,在乡村,就很难说了。某年秋天,在香日德镇,我住进一家镇级豪华酒店。它的招牌高耸在楼端,有一个很大的庭院(事实上,我该从院子里一滩滩污黑的积水中,发现些端倪)。房间也很大,通风很好,也许是太好了,不一会儿我就全身发冷。房间里有独立的洗漱间,这天我赶路弄得又脏又累,只想用热水驱走疲意。当然,没有热水。我下楼(这是我第三次下楼了,头两次是为讨要别的用具)和店主交涉。店主是安徽人,来自山清水秀的文明之乡,非常耐心地和我讨论「一会儿就有了」的「一会儿」是多长时间。最后,他意味深长地说:「还是别洗吧。」「什么?」「别洗。」他挤挤眼睛说,仿佛是在免费向我透露秘密。「有人洗澡,感冒,死了。」他说,然后摇摇头,嘆了口气。「看来,不提供热水,完全是为了旅客的健康着想?」「不是这样的。」他说,「热水一会儿就有,但还是不要洗,不要洗。」 热水终于没有,我也没有洗浴,逃过了可怕的危险。该睡觉时,我发现房间里没有任何灯的开关。我第二十次下楼,店主已经消失,当值的一位口音很重的当地男子连说带比划,我终于明白,由于装修时某种分歧所致,所有的房间都没有开关,要关灯,拔出房卡便可以了。我回到房间,拔出房卡,灯熄掉了,不过同时,我也无法给电脑和电话充电了。第二天早晨,我很早就离店上路,心情不是很愉快,因为我比昨天住店时还要脏点累点,电脑和电话的电量也更少一点。 这些年里,我住过各式各样的小旅店。有时,我衣着齐全地缩在潮湿的被子下,想像如果我开这种旅店,会怎么样?也许是一样的,我想,所谓吃饭的店,睡觉的栈,除非有一种成熟的人生或商业哲学,店主很难不将旅客视为某种可厌的东西——陌生人中的陌生人,只会找麻烦的傻瓜、小偷。人际关系如若恶化,会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旅店这种行业,难免首当其冲。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小旅店是可以住的,只要你有健康的人生态度,如果房间里缺少什么东西,或香皂只有指甲那么大,或毛巾明显有刚刚使用过的痕迹,或褥子下面隐藏着几种小动物,或后半夜有醉汉在隔壁歌唱,你不会不高兴,不会主张或诉苦,而只需避而不用那些东西,最好是连床铺也不使用,那么,就没什么不愉快的了。 最后,还有投宿。投宿民家,是最古老的风俗了,据说在古代,我想是很遥远的古代,投宿是寻常的事情。我辈生晚,投宿则是最该迴避的。设身处地想一下,不少人或喜欢与过路人谈天,甚至给予小小的款待,但有几个人,愿将屋顶和床铺布施给陌生人呢?20岁时的一次旅行中,我有过两次投宿,气氛之尴尬,使我在那之后,宁肯睡在泥地上,也不愿去敲陌生的房门。奇怪的是,有些人总有愉快的投宿故事,讲给大家听,他们受到的「热情款待」,有时诱惑我也尝试,可在我这里,结果无非是后悔不已。后来我注意观察,发现所有的投宿家,性格上有共同之处,便是自信而强势,他们是那种在向别人提出要求时从不会像你我一样有所不安的人,是那种不太注意他人感受的人,是些声如洪钟的人。我的朋友中不乏这样的人。我曾和其中一位在陌生人家做客。「有热水吗?给倒一点。」洗手时,他大声说。那可是温暖季节的中午呀,换上我,除非必须,是不太好意思随便麻烦别人的,所以他总有热水来洗手,我则没有。性格温和的人是占多数的,他们心里不高兴,却难拂其意,总是向投宿家让步,为投宿家的气势所慑,甚至感到为他服务是种快乐。所以投宿家总有故事可讲,至于我,虽羡慕这种性格,力不能行,还是住在汽车里吧。 偶尔睡在车里,免去了投宿的虚假寒暄、过多的微笑,减省了住旅店时花样百出的不愉快以及开销,不像钻进帐篷或睡袋里时那样交替地得意和不安。最妙之处,还在于当行便行,想止便止,不用敲门,不用搭建什么,对懒人来说,还有更好的吗?何况,在路边停宿,清晨的一段时光如此美妙,易时易地,是很难享受得到的,所以要住在车里,一定不要睡懒觉,醒得越早越好。 熟悉与陌生 同类的人,同样的事物,熟悉的与陌生的,在我们的眼里,面貌有多不同!在朋友中,至少我能想起来一位,第一次打交道时,他盘踞在一张大椅子上,身体紧贴椅面,两臂展开在扶手上,似乎是在保护他的椅子,我当时想,此人着实可恶。后来我们成了朋友,而且是要好的朋友,他的所有姿态,我看着也没什么不顺眼的了。人皆如此,那么自己呢?没有人愿意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模样,特别是在陌生人眼中。有的人在外面受了挫折,回到家,彷徨无已,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最后他的结论,一定不会是自己与自己所以为的不一样,而是对方是个坏蛋。 第14页 我们换入一个新的环境,第一件事是去熟悉四周,使混乱的事物呈现秩序,将崭新的变成陈旧的,以省去理解的重负。我们到其他地方拜访朋友,听他流畅地说起他周围的事物,我们难免要想,天哪,他真是这地方的人。然而,我们接待外面的朋友,使用同样的口吻,自己却一点也注意不到。如果不知道方圆百里内最好的酱肉店,那还叫什么生活?我们如是想。当然,大家都是有追求的人,会想办法给生活添点花样,比如旅行。旅行可以缓解现代城市生活带来的自我疑虑,还可以证明——正如我们每次归来时轻松地唿出一口气时心里所想的——哪也不如家好。 很多年前,一连若干天困在南方的一个镇上。下午,我通常厮混在一个街角,同一个补自行车胎的,一个修手錶的,几个住在附近的人,一起晒太阳,聊天或听他们聊天,下棋。这些下午是愉快的,但某个时刻每天都要来到,那时他们要收起摊子,把招牌布叠好,小心地放在小木箱里,大家都要回家了,我也该走了,一两次有人邀我去他家里吃饭,我知道那只是客套。我沿着街道走回小旅馆,闻到各种菜餚的气味,黄色的光线从一扇扇半开的门中射出,这种半熟悉半陌生的环境,让人又不安又舒服。可惜的是,现在连这都难得了。旅行的意味与从前是大不一样了,有了飞机、电话,家人和朋友都触手可及,一个人可以走得很远,而毫无背井离乡的感觉。何况世界的不同角落,彼此越来越相似,到处是我们熟悉的事物,就看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了。 人很难重新打量自己的生活,任何事物,一旦熟悉,就没法再现当年第一眼看上去的样子。替代办法,自然是去看同类的其他事物,好在这是最容易的。几年前,在福建某县,晚饭后我踱到一个很小的广场。在这块平地的一侧,有一株高大的树木,我坐在石栏上,看面前的人们。广场上有许多吸引孩子的设备,一个我所见过最小的旋转木马,橡胶的城堡,还有些别的东西。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有的在玩,有的在看。两盏明亮的路灯,使树木呈现出不真实的棕色,使这一小块地方有童话的色彩。各样的人来到或经过这里。我见到三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穿着极瘦的裤子和同样极瘦的夹克,手揣在裤袋里,努力做出成熟并对身边成年人不屑的样子,从外围不止一次走过。另一个少年,同样把手揣在裤袋里,从街那边走过来,仰着头立了一会儿,又走开了。少年人的心事,并不难猜,所以也不必猜。一个六七十岁的男人,慢慢从东走向西,目不旁视,仿佛自己的经过,只对别人是重要的。他穿着外套,在这种天气里,另穿着两个背心,外面那件鸡心领的背心很像曾在官员中流行的样式,他把这东西掖在皮带里边,看上去很有几分神气。广场靠街的地方,有个姑娘以手支腮,不知在想些什么,她守着一个出售爆米花的小车,也没有人去买。在她四周,走动着比她大几岁的、穿极短裙子的年轻姑娘,和扶着丈夫手臂的大嫂们。 我刚坐在这里时,广场斜对角传来难听无比的歌声,开始是年轻男人的声音,然后又加入一个女声。那个方向上,能看到的只有一家邮局,我想定有个什么唱歌的地方藏在黑暗中。然后从我肩后,忽然大响了一声「托盘空,请放碟」,吓了我一跳,这声音重复响了十几次,终于响起来震耳欲聋的歌声。在这大热闹发生前,有几个女人把连在小铁架上的长绳拉开,长绳上挂着小彩旗,她们又把这长绳架成一个折形,围出一块空地。我不明白她们在做什么,等歌声一起,一个中年女人穿一件红黑纹的很像短风衣的上装,开始在我对面走起轻盈的舞步,我才明白过来。我离这小舞场太近了,几乎在折框的里边,所以我站起来,走开。 我沿街走了半小时,向迴转,又经过小广场。在这半小时里,发生了许多变化,第一,天色完全黑暗了,第二,广场分成了两部分。在我先回到的西面,足有三百人围成一个圈子,圈中的空地上有变魔术的。一个男孩子头钻在红木箱里,旁边的年轻人用安徽口音喋喋不休地说着,把刀一把一把刺进箱身,这没什么出奇,他宣称最后要「女孩变男孩」,也没什么出奇。我只想知道他最后如何收钱。可等这个戏法演完了,接下来又是「车技大联欢」,看来还得等一会儿才轮到收钱,我便扭头看那舞场。跳舞的人有好几十了,有两三人自己在那里跳,非常讲究步法,也很好看,也有男女在一起跳的,不过一大半是女人和女人一起跳——在我国的露天舞场大概都如此吧。这些人跳的是正经的舞厅舞,外面有许多人在看,只有很少一部分敢于离得很近,多数站得远些,抱着肩膀在看。我又看了会儿变戏法的,见到了表演中间的一次收钱,是兜售一种药酒,附送两块膏药。这伙人的生意不怎么样。也许在下一个县城,有更好的运气。这会儿,舞场上已多达百人,跳起了某种集体舞。所有人都极为熟练。 类似的场景,也算多见,然而直到近些年才知道,我所注视的其实就是自己的城市,而无论是北京、石家庄或洛杉矶。构成区别的那些细节,都是可以代换的,恰是我们平时最多留意的,而当这些细节刮去后,露出来的东西,也是我们通常视而不见的。看来,陌生感是好东西。我们来到陌生的地方,收穫之一是看到自己生活的对等物,如果我们乐意的话。我们来到简单的地方,看到我们的生活,无论是多么五花八门,多么充满故事与细节,原来也是简单的。在精神面前,任何生活都是简单的。 第15页 一位全能者,自上而下,看到这城镇生活的一切,所有的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会看到城郊那些形状复杂的房子里,此刻发生的事,还有那些我看不到的街道上,那些黑暗的窗后,那些温暖的灯下,那些县城里的上流场所,以及浸泡在污水味儿中的旧房子里,那些正在工作的人,各家的学生和母亲,遍布全城的三轮车夫,还在开张的店铺中的商人,他能看到每一个人的生活。至于我们,只想有时,看见自己的生活。 我曾陪一位老人访问他的故乡。进乡时,他努力辨认路边的每个村庄,因为与他的记忆相比,什么都面目全非了。最后他认出山的走势,找到了村庄。他的同辈人,没一个还活着的。他小时候住过的房屋,就读过的小学,游戏过的角落,跌落过的沟渠,攀爬过的老树,没一样能逃过时间与新人的毒手。我们只找到一位还知道他的人,是他的晚辈,已有七十多岁了。看他的情形,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就像一株树,曾熟悉的人和事物,如树上的叶子,一片片掉下,此时,他环顾上下左右,发现自己已经光熘熘了。是的,世界比过去更热闹了,但这世界同他的联繫越来越少。一个越来越陌生的世界,一个对别人来说越来越陌生的人。关心他的人早已逝去成为记忆,那记忆也如落在地上的叶子,正在化为尘土。 然后我想,何苦来呢。我们当然喜欢、珍视熟悉的人事,何苦与自己的这一天性搏斗。如果有朋友让我推荐出游的去处,我当然要推荐自己去过的,「某某吧,那儿有条什么什么路,漂亮极了」,「某县有某物,值得一看」。诸如此类。这是负责任的,而且我喜欢自己这饱经世故、见多识广的口气。我绝不会沉吟一会儿说:「去某地看看吧。」看什么?「不知道。」那儿有什么?「不清楚。」怎么去?「你别问了,对那儿除了地名,我压根就什么也不知道。」我不会这么说的。 我自己也喜欢重访以前的场所。上次在陕西,我拐了一个大弯,找到几年前做过客的一户人家。世界变化快呀,连门前的树似乎都换了品种。假如不是那条白狗,我一定以为找错了。开门的是主妇,我已记不清她原来的模样,只觉得她似乎衰老了许多。生活艰辛呀,我想。我说了来意,她有些迷惑,还是让我进了门。因为口音问题,我们交流有点困难,她便自顾自地从一只大笸箩里挑枣子,我自顾自地抽菸,等她丈夫回家。半小时后,我问:「老顾什么时候回来?」「什么老顾?」她说。「你家男人啊。」她脸色一变。在逃走前我听明白,她丈夫早死了,也不姓顾。离开这个小山村时,我清楚地看出,我以前压根儿没来过这地方,它的每一处,明显极了,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不明白先前怎么会以为这是我要找的地方。 也有找对了的时候,结果却往往尴尬,因为当时双方都是兴会所致,一时宾主两得,时过境迁,就难说了。一次,朋友在电话里知道我在某县,便说,你一定得去某村看一下某某,他是世上最热情最有趣的人,他家的腌鱼是全宇宙最好吃的。我便去了,见到了全人类——包括死人——中最沉闷可怕的傢伙。不过我是一小时后才明白过来的,在前一小时,一直没有放弃希望,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有趣的话。这位老单身汉和我面对面坐着,把脸探过来,用一成不变的语调,讲他的寿材多么多么精緻,几十年来如何一点点打磨上漆,每到讲不下去时,就重复问:「喝水不?」他屋子里恶臭瀰漫,显然与传说中的腌鱼有关。我朋友出色的幽默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对于旅途中偶然认识的人,千万不要重去探访,即使他会做最美味的鱼。 时间就是时间 上星期在某县城住了两天,没口子赞赏这里人民的安详自在。通常,我们对其他事物的赞赏,很少不隐藏着自夸,比如我说「这儿的人有种从容不迫的劲儿,我喜欢」,这即使不是在暗示我自己也拥有某些从容不迫的气质,至少也在表示我有能力欣赏这气质。 实际上大未必然。我一坐在方向盘后面,完全不同的气质就显露出来了。从容的人,驾驶自然也从容。在我去过的几乎所有县城,人们开车都是慢条斯理的。「开呀!往前开呀!」我不停地嘟囔。在我看来,前面的每一辆车,都是由罪犯驾驶的,他们的罪行就是离前面障碍物的距离超过了比如说五米,这是不可饶恕的。我东奔西突,千钧一髮地躲过抱着婴儿的母亲和百岁老人,嘆口气:「这才是开车。」车上两个朋友中的一位从容地说:「咱们不是闲逛吗,你着什么急呀?」是啊,我着什么急啊,我也不知道。看来,尽管我一再宣称喜欢安静的生活,自己则实在不是个安静的人。 有一种冒失是我不想犯的。从古到今,各种身份的人,特别是被喧嚣、被权力围裹的人,感慨万千地嚮往宁静,歌颂田园。 从王公大臣到商贾学子,常从书本上抬起头来,手离刀剑,从高楼远眺,悲嘆道:我真是困在红尘中的囚犯啊,本来我是要过接近本体的生活的。这种情绪的现代表现之一,就是我们这些城里人,一到假期就拜访「野外」、乡间。是的,我们旅行或旅游,像洗过澡般焕然一新地回来,给朋友看我们拍下的照片,念咒般地说:「如果不是惦记着股票,真想在那里多住些日子。」这时,我们确实觉得自己比普通的高级生物还要高级一些。 第16页 中国的偏僻乡间,基本生活方式中的某些因素,与汉唐时代并无不同。这提醒我们注意,人类在文明尺度上的进步,在给定的时间范围里,并不是必然发生的。如果不是某些机缘,我们完全可能停顿下来,正如许多人群证明过的那样。那么,当我们赞美静谧从容时,似乎该明白这种生活的代价;同样,我们表达对喧嚣的反感时,似也应清楚,那是进步的代价。 我们非得进步吗?我认为是的。那是我们对自己的义务。不过,我又不同意,是一种现代错觉,好像我们就是人类的最后一代或倒数第几十代了。而如我朋友所说,我们不用那么着急吧。对新鲜或貌似新鲜事物的渴求,正妨碍我们对生活的体验,对新闻、新话题、新工业产品或学术理论的依赖,成了一种疾病,而我就是病人之一。记得若干年前,刚用上计算机时,我陷入软体的更新狂热——迫不及待地从1.134版更新到1.139版(鬼知道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然后唿出一口气,舒服下来。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就惴惴不安,好像错过什么好东西,生活在危险之中了。有一种说法叫追随时代,这是哄骗人的。并不存在什么超出我们自己的抽象的「时代」,一个人就是再懒惰、守旧,也无不在时代当中,因为他无法不用自己的个性参与铸造时代的面貌。所谓追随时代,不过是追随利益而已,自己的或别人的。 我的朋友中有两个阔人。一个喜欢买汽车,另一个喜欢买古董。喜欢买汽车的这位,每到手一辆新车,就快活好些日子;新车不停产出,他便成为永远不需要担心没有可追求事物的幸福人。喜欢古董的这位,同样,永远不需要担心。他们的口味不同,气质却极相似,看来,身不由己乃是幸福的大门。我对此有时面诮,有时腹诽,同时又承认,对实际事物的追求是人类进步的强大动力。那么,平衡在哪里呢?没人知道。有时我想,世界上的人,如果都不工作,或每周只工作十小时,会是很糟糕的;但如果都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也将是很糟糕的。因为当今世界上并没那么多工作可做,如果我们不把互相找麻烦也称为工作的话。 一次去四川,走到一个叫竹峪的镇子加油。镇口的加油站正在修加油机,据说还要半小时。这时是下午两点二十分。 竹峪是个大镇,热闹。我等了一会儿,心里烦躁,便沿街而下,找到一个象棋摊。下棋是能让我安静下来的不多的几件事之一。回到加油站,已是四点,还没修好,几个人正在用工具平整加油机的基座。他们工作从容不迫的气度令我又羡慕又气愤。比如说,某人举着一个铁傢伙,比划着名要砸向一块水泥,又放下来,与旁边的人交谈几句,再次举起工具。他犹豫了一下,把榔头扔到地上。 我看出他是不想动手了,赶紧走开,因为觉得自己快发疯了。 这时,一个男子同我攀谈。他说:「你是河北来的?」我说是。他满意地说:「我刚才超过你的车。」他把一辆白色的车指给我看,我认出来,路上遇到过这辆车。他又问我来意,我说我是来玩的,他点头道:「来看大山。」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四川最好玩的地方是甘孜。我说,你去过么。没去过,他说。我说,那你一定是想去了。他的回答我没听清。四川话虽属北方方言,我只能听明白一半。 不知为什么,同他聊过一会儿天,奇蹟一般,我不再烦躁了。在我们聊天时,加油机的基座似乎整理完毕,几个人把机器立起来,下面垫上砖块。我本想说这样似乎不稳当,又立刻想到,此时发表任何反对意见,都是再蠢不过的事,因为快五点了。我去附近转悠了一会儿,回来时,一个人正用黑胶布把四根黄线缠在一起,他穿着石油公司的黄色制服,有红色的衣领和袖口。旁边聚集了几个看客,多是想给摩托车加油的本地人。这位工人把工作做得有条不紊,不等他缠完,就走掉了两人。据我的经验,如果等得足够长,总会等到些什么。果然,大约五点半时,他缠好了电线,拉到另一端,向一个铁壳子样的东西比了一下,又走回来,拿起一只扳手。 我有点闷闷不乐,却不再烦躁,甚至在内心深处,我相信,有点希望他们把这工作干到很久之后。这种奇怪的心情变化,难于解释。我到远处去吸菸,回来时,只剩下了一个看客,不一会儿他也走掉了。那位憨厚的工人,正努力地把四根挺粗的电线塞入铁壳子上的一个很细的孔。我看了一会儿,就帮他的忙,用了不到一刻钟,总算把第四根电线「连哄带吓」地赶进了针眼,然后,他发现少套了一只垫套,把电线又抽出来了。这时我有点绝望了,又到远处去吸菸。十多分钟后我回来,径直走向窗前。那几个人给我腾出一张椅子,先前同我攀谈的人给我一支烟,牌子是「天子」。「三十块钱一包。」他说。 到了六点半,我终于听到了响亮的一句:「把电开起。」电「开起」了,加油机并不工作,几个人围上来摆弄,然后又是「把电开起」,数次之后,我就是再愚蠢,也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在这里加到油了。如前所说,只要等得足够久,总会等到些什么,可惜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而且这个小镇到处都在盖房子,我不想在这大的工地上停宿。我礼貌地同他们告别,带着复杂的心情和空空的油箱驶下街去。 第17页 那天晚上睡觉前,我品味这段经歷,心里想,天吶,如果我在这里停得足够长,我会变得同他们一样。我注意到,前来加油的当地人,看到加油站的可悲处境,没有一个人抗议或催促。也许他们认为,今天加不上油,那就明天,或下个星期,或下一年。这与我的习惯不一样。此刻,我另有一种理解,开始觉得「变得同他们一样」并不全然是不可接受的。 我研究过自己的急躁性格,却不得要领。也许我把时间当成一种容器,而没有屡空晏如的气度。我发现,四周安静,特别是人烟稀少时,我才有机会静下心来。在公路上驾驶,车越多我开得越快,而如果前面视野里空无一人,我反倒缓下来,也跟慢条斯理、从容不迫这些字眼沾上边了。为什么如此,则不好说。 dejavu这个词始终没有恰当的译法,「似曾相识」并不准确。它说是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年轻时,时常发生的一种心理错觉,以为此刻的场景在先前曾经歷过。近年来我只有过一次,是在祁连山南麓的河道里。我学着别人的样儿拣漂亮的石头,累了便歇一会儿,忽尔悚然而惊,因为dejavu。 若干天后,从几年前的日记里找到一段拣石头的记录:「看见一块好看的石头,有螺旋形的花纹,便拣起来捧在手中。我有一个熟人,喜欢积攒石头,我记不起是哪一位了,不过我相信一回到家中,便可想起来。几分钟后,我发现一块更好看且更大的,就把前面那块扔掉了。然后我用大石块换了两块小石头……最后我回到车里,拿的是一块黑白斑点的石头,不大也不小。数公里后,我在孙六村旁边再次到河滩上玩,发现这种石头遍地都是,自然气沮,不过我在这里又拣到个红褐色的石块,把它请去当我的「乘客」了。 不,似曾相识的不是这个。我想了会儿,哑然失笑,如果能想起来,便不叫「似曾相识」了。这种现象的本质为何,柏格森这样的哲学家会有很玄的解释,而我只是把它归到「反正也弄不懂」一类当中。不过,它确实是很奇妙的感受,使我们乐于相信,我们即使作为个体,也不只是瞬间的,更是歷史的。阅读歷史和想像未来也有类似的功效,过去的事看多了,便觉得自己真的对古旧的时代有了感知,而那时间本来是对于自己根本不存在的。想像未来也是如此。莎士比亚说:「如果你能看见时间的种子,哪些能发芽结果,哪些不能,请告诉我吧。」我喜欢看科幻电影,尽管并不相信他们真看到了时间的种子的长势,可这些想像甚至比歷史还给人以作为人类一员的身份感。 副作用就是,你越是努力使自己绵延,你对人类整体的状况越是拥有知识(我们现在随便看几眼电视,就知道非洲在发生什么了),你对自我之外的世界、对其他人的内心了解越多,你越有可能急躁,难于平静。这甚至不是个选择问题,因为你想到选择时,一定是已经晚了。 避辩士之舌端 以前挖苦过吾国人民探索世界,是以嗅闻为先导,齿舌为前驱,这是过头的话。且实际上,世界上一切地方的先民,觅食求生,无不是最强烈的动机,而除非为经验所阻止,不管看见什么,无论是坚硬的石块还是灿烂的菌盖,先放在嘴里尝一尝,日遇七十毒而不悔,乃是造福后人的义举。我们算算《说文》中鱼部有多少字,看看《诗经》《礼记》里记录了多少果木,或在更早的苏美尔人那里,数数市场上的五十种鱼、一百种汤、三百种面包,便知前人的功绩,实堪感谢。至于在前人为勇烈的事,到了后代,若风气依然,又该如何形容,那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还有一句挖苦话,不说出来,憋得难过:在一些人那里,或在某种风气中,视哲学如饮馔,却以一种哲学的态度看待饮食。听某些人赞颂某样吃食,其神态之虔敬如祭,口吻之热烈如享,令我辈俗人,难免肚子里嘟囔一句道:「不就是吃的嘛。」然而所谓「吃的」,据说不仅能供养精神之所寄,且使精神本身升华,竟超越餐厅到厕所的轮迴,挟书屋而迈丹房,最后到了我等无福知道的什么地方。 对食物的热情,我以为,是在食物匮乏的漫长歷史中成长起来的。不幸的是,在当今世界上许多地区,食物匮乏仍然存在。好在现在的中国,除了零星的例子,或精或粗,人们总是吃得饱。然而不需精细观察,便能发现,对食物的热情,在近二三十年里,不但无消减之势,反而日益浓烈,当然大家的兴趣所钟,不再是果腹,而是所谓「美食」了。这中间的种种气质和倾向,是如何发生与混合,敬请社会学家去分析。本篇仍以旅行为主题,只谈路上的吃食。 中国的旅游地、风景区,大致有三样内容:第一是自然之物,比如两山之间居然有一条涧,大家便都来看,如果涧中有水,看的人更多。第二是前人所建之物,或仿前人所建的东西,比如一个七十年前的房屋,居然还在,我们只好啧啧称奇。第三便是食物了,我还没听说一个地方,没有名目风骚、昂贵,在别处吃不到的美食的。自称特产的大吃小吃,使我们的旅行圆满,因为胃是比大脑还大的脑,它不高兴,咱们就没办法高兴。 在内蒙古与黑龙江相接的一个地方,我被朋友带去吃狗肉。猫肉我是绝不吃的,而狗肉,曾为希波克拉底推荐过的食物,我虽谈不上喜欢,倒也不在禁食名单之列。不过那天印象最深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食客的神情。深切的嚮往与衷心的满足,先后洋溢在每人的脸上。人类是狗的朋友,斯言当矣。中间我去洗手,踩到一个陌生人的鞋上,他制止我的道歉,赠我以会心的微笑,仿佛我们同属于某个神秘的教团,拥有兄弟的情谊。有人会以为这热情与酒精有关,但我怀疑实为狗肉之效——那一个隐蔽、昂贵的饭店,是地方上杰出人士的出没地,狗肉这油汪汪的纽带,使每个人心有所属。 第18页 旅行中,如此荣观盛宴的机会没有几次,通常只是在路边随便吃口东西。诸般饮食中,我很不喜欢面条,但在西部,面条是避不开的。陕西有种梆梆面。梆者,在当地方言中,中间的介音留存,读如biang,便有人发明了怪字,以配那无上美味。第一次吃它,耳边听着如山的赞颂,嘴里实难下咽。朋友发现后说,你不喜吃面条,是因为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面条。 他带我来到一家面店,吃另一种面条。用餐前,先观看厨师的制作。厨师确实有巫师的技艺,仅脉脉含情地看了面团一眼,那面团就融化了,变形了,他的手便与面团共舞。而厨师东张西望,不怎么看手里的面团,仿佛在说,让面条的生命,自然而然地诞生吧。果然,像柏拉图预言过的那样,面条挣脱了粗陋形状,让自己的本质呈现出来,瀑布般流溅。看的人欢唿起来,厨师喃喃自语,似乎先前误用了魔力,此时正想办法将释放出的精灵收归匣中,他一遍遍收拢面条,面条又一次次自由飞扬,欢唿声越发响亮,人们看得手舞足蹈,我如果是诗人,肯定当场就得写点什么。在仪式的最后,厨师承认了面条的自由,面条也心满意足地完成了自我实现,进到锅里去了。一切都十分美妙,不过那碗面真是难吃啊。 旅中,我最喜欢的一餐是早餐。我通常上路很早,可以目睹炊烟如何渐渐出现。清晨的空气刺激胃口,而人们的劳作在八点钟前总比之后显得更轻松一些。同样的工作,在白天无非劬瘁的,在早晨却像是娱乐;同样的声音,在白天如呻吟的,在早晨可能如歌唱,当然这是对旁观者而言。无论如何,清晨是耐心用餐的好时光,随意选一处村镇墟集,找到路边的食摊,绕过安卧的黄狗,迎着本地人和善的目光坐下,其内容则因地制宜。南方的包子,北方的油条,络绎入肚后,暖意萌发,昨天丢失的一些信心也回来了。 晚餐则另有风味。路上的一天中,有很大的机会见到、遇到沮丧的事,加上疲劳,到了傍晚,指望的便是干净的床单和可口的饭菜。然而床单是敝旧的,地板不干不净,房间里灯光暗淡,因为六只灯里有四只是损坏的。这时下得楼来,在一众幌子中彷徨,而最后的选择似乎永远不对头。饱受所谓招牌菜的打击后,我通常只点最简单的搭配,米饭和炒菜。铁锅炒菜,可以说是我国菜式的核心了,尽管几乎总是过度地烹制和调味,用来下饭倒也够了。吃饱后,情绪也在好转,在街上买几个水果带回房里,便觉得这一天虽有波折,开端和结尾总是好的。 和同胞一样,现在的问题不是吃不饱,而是吃得太饱。带着一个沉甸甸的胃,在路上颠簸,不会舒服。不过作为匮乏时代的风气遗存,现在的菜总是量太大。在綦江区的桥河镇,我点了份豇豆蹄花。待见到这份菜,我赶紧把店主叫来,对她说:「你该提醒我呀!这哪是一个人吃的,这得三四个人,还得都饿得狠了,才吃得完。」店主只是咯咯地笑,旁桌的年轻人,也吱吱地笑,好像这是有趣的事。我吃了又吃,还是剩下一半,心里却没什么不高兴。饮食对人情绪的影响,只小半在食物的质量上,大半在其余,环境的舒适与否,周围人的个性是可喜还是可恶等。多年前,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他在南京吃晚饭,在路上便被一位乞丐看中。乞丐尾随他到饭店,安静地坐在他侧面,嘴里啧啧有声。朋友不安地说:「要不咱们分一下?」乞丐坚拒道「不不,我不急,您先请。」这样的雅丐,带给餐桌的是趣味,可惜我没运气碰到。但我遇到过很多雅客,安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我国的餐厅,太嘈杂了。不过我得说,多数时候,就餐的气氛是良好的,真正的不愉快,几乎总是来自店主的逻辑:「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做的。」 这简直是无法辩驳的。旅行者的梦想之一,是吃到自己家乡或大城市没有的所谓独特风味。经过多年的磨鍊,我可以放心地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当今世界上,一种食物,如果有什么原因使它偏于一隅,成为「特别」,只有一个原因,便是它不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有时只是无趣,有时则相当糟糕。所谓「地方小吃」,一样样吃过去,除去早已传播开来的几种,新奇感消退后,留在嘴里的,只余不快的回味。还有,同样一种菜,在不同的地方,起上不同的花哨名字,就变成特产了,这样的当,很少有人没有上过。 如果还有比面条更不讨我喜欢的主食,就是将稻米磨成粉而制成的,不管是叫米粉、米线,或别的什么。我不是批评它本身,我相信对亿万人来说,这种米制品是可口、美味,能引发一连串愉快想法的,它只是不合我的口味而已。在我看来,它是面条这个魔鬼更狡诈的一种化身。倘若这化身只有一种形态,总是躲得过的,但与笨拙的面条不同,在可爱的南方,米粉的制品隐藏在每个街角。在云南,走进小食店,看到米线之外还有饵块可吃,松了口气,然而几分钟后发现,所谓饵块,不过是短而厚的米线;陕南的面皮非常有名,在白勉峡镇,我初次享受,大惊失色道:「这根本不是面呀。」在福建,我看到个诱人的名称,炒白粿,立刻把它想像为一种清新、甜蜜的吃食,待摆到眼前,才发现又是那种令人信仰动摇的东西。 我有些夸张了,其实,食物只要无毒,能够果腹,又能给人什么真正的不快吗?不会的;各种小小的挫折,反能添些趣味。如果我们因为饮食,真正心生恚恨,我相信,那也只是因为人。只有人,才能令人愤怒;也只有人,才能令人倾心。北方人,不知是想假装强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喜欢批评江南的食俗。而我发现,江南人对食物的尊重,在可爱与可敬之间。我在苏州见过那里的人吃螃蟹,动作曼妙如舞;我见过镇江人对待汤包的风度,颇可引申以为天下训。其实便是在北方,在北京或天津我所熟悉的城市,也能见到,通常是上了年纪的人,以极复杂的眼神注视极简单的食物,他们的热烈态度,我辈便心嚮往之,也不能至了。 第19页 最后说说我钟爱的食物。一天近午,在浙江的江口镇,一丝若有若无的气味,像来自身后的睇视,使我停下脚步。一家半露天的食店,有一口又深又宽的锅,透过热腾腾的水汽,我看见肥大的猪肉块,上下翻腾,锅灶笼在一团金红色的光芒中,周围的事物无不失色,一颗正在诞生的恆星,也不会比它更有光彩。 我要了一碗米饭,和一大块足够肥的肉。这块肉的顶部有红玛瑙一样的肌理,下面丰腴的部分,又如炉火映照下的玉石,礼貌地静卧盘中,仁爱地护庇着底部一小缕瘦肉。我将筷子压下去,它砉然分开,无畏无闷,亦无隐无营。如果人能有它一半的胸襟就好了,我感嘆着,满怀敬意地取下一部分,放到舌齿之间,油水便如暖烟般漫开来,令天神下顾的香气,几乎使我窒息。被牙齿轻轻切开时,这美妙的猪肉几乎要立刻渗入身体,成为我自己的一部分。我怀着感恩之心把它咽下去,食道中传来一声知命的轻嘆,那是它回归造化前的绝响。 为什么没去黄山 我没去过黄山。某晚聚饮,有个朋友刚刚游黄山回来,力贊之。 「你竟然没去过?一定得去。」他说。我问他,黄山哪里好。朋友说,太美了。我憋住笑容,问道:「有什么好看?」朋友顿时神游万里,以至于连伸向桌上最后一块扣肉的筷子也停在半空中,语无伦次地说:「松树……石头……」于是扣肉被我吃掉了。 我没去过黄山,暂时也没去的打算,仅此而已。倒不是视黄山如仇,或立了志向,一定不去,以此高自标举。那一带经过几次,只是它对我一直没什么吸引力,当然,如果方便,看看无妨,可是去黄山好像也不怎么方便,所以至今未去看。 是这样吗?为什么没去黄山?这是个颇不易说清的事。不止黄山,中国的名山,除了峨眉山、五台山,我都没去过;上峨眉山是陪别人去看马猴,去五台山是开会,这两个地方,去了也如马二先生游西湖,不得要领。能想起来的,最值得去的是泰山,当年舜帝爷访过的地方,想必有些古怪。但一想如今上泰山的许多麻烦,罢了。 我去过一些不那么有名,但也称得上名胜的山,最大的感受,却是一种疑问:「现在我在干什么?」所有被他人夸耀过的风景,无一不平庸之极,他人心中曾发生过的,如果有所谓的精神享受,我是一点没感觉到,惟有额头汗水,鞋底尘泥,倒还通古合今。如若是做知识性的追求,这里有座大庙,那里有棵老树之类,尽可以从书本子、画片上完成。如若是追求精神性的启发,在我看来,所谓名山大川,较之无名旷野,远更不利。 我们的意志自由,受限于天赋和经验,这是没办法的事,但我想一个有点反省精神的人,虽在本质上无能为力,也不得不有所挣扎,时常检视自己的心情,庶几不令其死气沉沉。拿道路作个比方,所谓道路云者,自己的只有一条,如同歷史或个人记忆,只在身后,前面是不会有的;我们所看到的其他道路,都是他人的。我出游习惯的方式是开车,自然是要行在道路上的。比如前面有三条道路,不管怎么选,也在窠臼之中,这没什么,要点在于此时避免自满,以为自己任意所之,另外,如有机会,少走一些热闹之处,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如此,心存此念而已。 我上峨眉山,是很多年前的事,现在回忆起来,活像个机器人。早晨便开始爬,直到傍晚,中间无数的石阶,只数得昏头涨脑;每行一会,便见到什么「景致」,详情早已失忆,但总有牌子或题刻之类的,提醒人们驻足吧,于是大家便驻足。比如被告知这株树像张三,我们看了,也便觉得它像张三,其实张三什么样,鬼才知道;那个亭子名唤「观海」,大家便撑开眼睛看,其实什么也看不到,但无不以为自己看到了,回去还要向别人吹嘘。 有一个亭子,号称「听涛」(我说的这些例子多半不是峨眉山上的,记忆早模煳了,就当我乱编的吧),我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确乎听到点什么,我想是自己的血流声,因为一捂上耳朵,声音反而增大。正想离开,来了一个人,问我:「好听嘛?」我说:「好听。」他听了会儿,说:「一开始真没听见什么,多听会儿就有了。」我便怀疑自己了,凝神听了一下,果然觉得有什么动静,便说:「真的,越听越响。」我们互相加强,像两个骗子加傻瓜,一边上别人的当,一边骗自己。 这是种很普遍的精神状态,我们如此喜欢接受他人施加给我们的限制,特别是这些限制使我们安心,使我们相信自己是和别人一样好的人。在峨眉山上,连猴子都是布景;我们的每一步,都是规定的,如第二天早上,日出是必须看的。为什么必须?不为什么,来峨眉山就得看,不看犯法。我的同伴感冒了,也早早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悬崖边,按说这也是挺危险的。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不知是寒冷还是光线所致,个个脸色青灰,从外表看,我们这伙人,不像是要讴颂日出,倒像是一群迎接魔王的小鬼。 那天,太阳肯定是出来了,无关我们看与不看。传说中的瑰丽景象没有出现,因为天阴。此次峨眉之行,唯一愉快的事是晚上在山顶用收音机听中国足球的比赛。中国队输了。 实可痛心的,是在美感方面,我们被领入一条狭径,有点像「遵旨审美」。美感,如同我们其他的天赋能力一样,因着不同的培育,或只如微光,或灿烂,或竟邪辟(如果有谁觉得邪辟是过分的形容,不妨去看看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我要是个喜欢说狠话的人,就会说,这几代人对自然物的审美趣味,被中学课本中这个山记那个水赋之类的文章败坏了。当然我不会那么说的。 第20页 我们来到一个公认为美的地方,只有很少的机会,我们才不觉得那里美。一部分的原因,是人类的审美经验,拥有共同的基础;一部分原因,是在形成审美传统的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前人,绝大多数确实是优异之士,拥有很好的判断力;然而还有一部分原因,审美是混合的行动,我们在各种影响之下,有时失去了独立判断。多数情况下是,我们也觉得这里「不错」,而实无特别的感觉。这时我们愿意相信自己吗?或许我们想求助于自己的「内心」,便会发现,早已不存在什么清澈、可以依赖的内心。 读点歷史上的东西,有一个好处,是发现某些自己以为天赋于我的东西,其实是他人的布置。我有时还惊喜地发现,自己正在接受的影响,甚至是来自某些庸人,和自己一样的傻瓜。有人说,少读点旧货,做个新人吧。非也,就是文盲,也无所不在歷史或传统的背景之中行动,区别只在于自己知晓与否。 有一种趣味乃至风气,大约是在两晋前后铸成的。且抄半首谢灵运的《从斤竹涧越岭溪行》: 逶迤傍隈隩,迢递陟陉岘。 过涧既厉急,登栈亦陵缅。 川渚屡径復,乘流玩迴转。 苹萍泛沉深,菰蒲冒清浅。 企石挹飞泉,攀林摘叶卷。 再抄几句慧远《庐山记》: 「风云之所摅,江湖之所带,高崖反宇,峭壁万寻,幽岫穷岩,人兽两绝。天将雨则有白气先抟,而璎珞于岭下,及至触石吐云,则倏忽而集。或大风振崖,逸响动谷,群籁竞奏,奇声骇人,此其变化不可测者矣。」 我们觉得面熟吗?不是我们读过这些文章,是我们接受了它们所代表的审美趣味的影响。这些文字我们或不面熟,里面的态度、对事物的观察方式、自我欣赏的途径,怎么可能不面熟呢? 我自然不是反对这样一种审美传统,只是想提醒自己,时过境迁之后,原来的喻体,有可能因为后人的懒惰,僭居本位。我们不能体会当时人的苦恼与嚮往,我们的哲学观与他们甚少相同,所谓深山之中,蒿庐之下,在人生与想像中的位置,此时与彼时,完全两样,那么,我们接受的是什么呢?一部《世说新语》,此刻我们不是当好玩的故事看吗?有个烂熟的比喻,叫带着锁链的舞蹈,我们继承的是锁链,还是舞蹈呢? 我念中学的时候,课本里有不少状写自然物的「散文」,有古代作家的,也有现代的。有的时候,我真希望没看过那些文章,或迟些再读。这些教材,以及前后接触的许多文字,让我没办法相信自己。有一回在南方,来到高处,那边儿的山与北方不同,有些熘直熘直的,高处有云雾,低处有农人。「跟画儿似的。」我赞嘆道。像什么画呢?说不清,也许像马远的《踏歌图》。那画上有赵扩皇帝录写的王安石的诗,后两句是:「丰年人乐业,陇上踏歌行。」真乃恶趣也。这么一想,就垂头丧气了。 面对自然界,晋人有他们的位置和姿态,我们的位置和姿态是什么?《芥子园画谱》,真正的艺术家,大艺术家,自然是瞧不起的。这是本老实书,无甚高明,但它表达的气质,能逃得过的人可不多。咱们多少都看过山水画,里边白水长林之畔,每有点景人物,神仙一般,我们看了,羡慕道:「愿为画中人矣。」《芥子园画谱》教你成为画中人的姿态,有缓步式、负手式、抚松式、倚杖式、卧读式、临流式、对酌式、携童式、垂钓式、归渔式、濯足式、寂坐式、烹茶式、抱琴式、骑驴式、担书式、三人对坐式、三人对立式……太多了,你想不带芥子园气,竟须努力才行。 不知先贤看到芥子园,或我们,有何感想。但在我的印象中,古典文学中游记一派,唐宋以下,沾沾自喜,义无反顾。北方之强如柳宗元,尚不免俗,我辈天资未见其高也,地势未见其利也,正该警惕。 所谓「游山玩水」,认真想来,是恶劣的程式。其在近年的大流行,如我记得不错,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负笈京师时,去过城外的什么峪。山涧里有水,是最平常的事,当奇观来看,那在我是第一次。后来又去过什么峪,还有什么峡、什么谷……就在上个月,我还去了附近的某山。说是山,实是沿着个山沟子往上走,到了顶上,没什么可看的,又从沟里下来——什么毛病啊!我们不宜自居高明,以为见过更壮丽的事物,看这些山沟子不起,然后在这种自满中让自己矇混过去。我相信,支配我们的审美态度的,有同样一种东西,在别的地方给掩盖上,在庸常甚至让人生厌的「景区」倒有机会暴露出来。 任何地方,本身是无辜的,我不喜欢的是在某些地方,自己的姿态、心情等,而这些东西又实难挣脱。像一个囚犯,自以为越狱多年,忽然看到眼前无非铁栏,低头一看,身上的衣服还是条纹的呢,才知道世上最难逃出的牢笼,是画地为牢。 至于黄山,我相信它是漂亮的。我不怕我不喜欢它,我倒怕我喜欢它。或说,如此与自己抬槓,难道不有违天性?我想,此处谈论的不是天性,而是相反的东西。我费了这么多年的劲,以为自己能做到不喜欢黄山了,万一爬将上去,见到石涛之八胜、梅清之十九景,心生欢喜,又是多么沮丧! 删照片 第21页 八十年前,本雅明说,未来世界的文盲,不再是不谙文字的人,而是不会照相的人。假如他活到现在,读到自己当年的意见,会不会苦笑?会不会重写那本《摄影小史》,或将另一部作品的标题改为《数码时代的艺术品》?那在当年是需要特别的敏锐才能预言的,在今天已经是铺天盖地的实际。他曾吃力而生涩地分析的一些因素,如此也未能因一再呈现而变得清晰,彼此的关系仍是谜团。 八十年前,照相机还是稀罕东西。现在,数位相机每年卖出几千万台,除此之外,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手机都有两个镜头。没办法统计每一年里,全世界人按下快门的次数,但我想,说不定有一天,它要超过打字的次数。我喜欢读别人写的游记,然而至少好几年里,不曾读到真正的游记了。一个人花了一个月完成了令我羡慕的旅行,他发表的是一百张照片和一百字;另一个人花了一年环球旅行,然后发表了一千张照片和一百字。 记录和分享。即使是最认真的写日记者,如无特别的原因,大概也不会浓墨重彩地写下「晚上吃了炒土豆丝」,然后把这条日记念给朋友听。然而在饭桌上,不乏热心的人,用镜头记录下炒土豆丝的形色,再通过网络,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的这一经歷。图像和语文是如此的不同,在图像中,我们规避了可能的表达错误,那错误可能来自修辞,来自不当的口吻、意图,不当的时机,不当的对象,而一幅图片,有着无辜的外表,它的主观性隐蔽又随意。如果你觉得受冒犯了,主人大可以说,那不是我的意思,如果你碰巧喜欢这张照片,不用说,那正是主人要达到的效果。 至于「艺术性」,谢天谢地,我终于能够做到,或几乎做到,不再假装有什么艺术追求了。这是最近才有的觉悟。这并不容易,因为我受过几年文学训练,而这批人,没有几个不认为自己是审美方面的行家。用了很多年我才明白,文字与艺术根本是不怎么搭界的,然而又用了些年,才将「摄影」这个词归给别人,自己只是照相。这是有点遗憾的,因为我接触照相很早,小不点的时候,父亲就允许我钻进他的暗房,做他的重要助手,就是在红光下盯着正在显影的底片,大声报告「出来了」。多年后,我成了那一种人,装腔作势地端着相机,东瞄西瞄,好像在寻找什么真傢伙,对别人的随手一拍,打心眼里瞧不大起,然而自己又从来没拍出过一张「想拍」的东西,而又迟迟不承认,其实自己并不知道「想拍」什么。 这种可笑的自负,造成了损失。我的旧照片,因为自己看不上眼,随手掷弃,存下来的就没有几张。比起父亲来,真是惭愧,他的子女,每人都有厚厚的相册,自出生之日,至成年前。现在翻看,感慨良多。而我从青年到中年的一长段时间里,向来不保存可资记忆的物事,对于别人的良好习惯,反而或腹诽为蝜蝂,或竟面刺其要入但丁的第四层地狱。结果就是,现在老友相聚时,别人谈及许多旧事,细节鳞然,我只有张口结舌,因为我记性很差,又无提醒之物。偶有朋友示以当年的合影,看着真是亲切,我是一张也拿不出。 现在我终于明白,或几乎明白,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里的「普通人」指的是非艺术家),照相的首要功能是记事,而不是审美活动。比如我路过某寺,匆忙中只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毫无机心的全景,一张是檐角和旗竿的局部,在当时,我一定觉得后一张「有点意思」,因为那几何形状可能是好看的。数年之后,假如我不得不从两张照片里删除其一,我一定会删除后一张,因为第一张至少帮我想起些事情,「哦,原来我曾经过扬贡寺」。甚至,如果时间相隔不算久远,能连带回想起当天的风尘,台阶上休息的一家人,那位躬身的老年妇女,在我经过她身边时犀利的一瞥。至于后一张,它什么也不是,至多是某种幻想人格的绝望努力。 是的,删照片。自从用上数位相机,我也存下一批照片了。笔记本电脑里,有大约一万张照片,在硬碟上占了很大的一块。上个月,闲来无事,我终于攒足精神,把这些照片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边看边删,最后剩下四千多张。 我一点也不后悔做这件事所耗的时间。首先,这是一个回忆的过程,很多事,如无照片的提醒,我会全然忘记的。一些人的面孔,本来也记不起的,在照片上见到一个笑容,当时相处的细节便如潮水而来了。有一张照片上,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背对着一面石墙,扬手提足,舞之蹈之。我愣了一下,便记起那是在调兵山市的一个热闹地方,人们都被几个拉胡琴唱戏的老者吸引了,我偶尔注意到这个不甘寂寞的人,他在那里打一种拳(不是跳舞),已经有些时间了。 其次,我删除的照片,有一批是重复的,同样的场景,拍了好几张,而更多的是所谓的景致。回想当时,为了拍这批照片,费了最多的心思,忽而三角架,忽而快门线,或钻到草丛里,或爬到石块上。然而这次,我把它们删除了十之七八(也许有一天我更加觉悟,把它们全部删掉)。 有一天我夜宿的地方下临一个美丽的河谷。半夜无故醒来,看到月色皎然,以为机会到了,竖起相机,用各种曝光拍了十多张照片。那是个特别冷的晚上,我像鬼影一样在河边折腾,冻得半死不活。这次,我把照片全删了,只留下了一张,以纪念那天半夜里的瞎忙活。 第22页 秦岭,我经过少说也得有七八次,每次都会拍些照片,加在一起大概有一两百张。这次倖免的,有二三十张吧。我喜欢秦岭,不知为什么,每次道经这里,总有莫名的感触,而我的照片,对这些感触,几乎一无表达。在我的照片里,秦岭,不论是房屋还是草木,不论是冬夏春秋,永远死板,永远单调,我真恨这些照片啊。 我去过一些草原,不同的草原。草原是单调的,然而单调中自有深意,等待我们领会。有时我领会到一点,有时没有,此时会拍些照片,彼时也会拍一些。这次重看这些照片,只有单调,没有深意,令人沮丧。于是我想,我从一开始就错了。照片只是记录下我们眼睛看到的事物的一部分,而我们的眼睛,又不仅仅只是视觉器官而已。一张照片,是一个碎片,将我们观看世界的行为,从连续的活动中分离出个个瞬间,而谎称重新拼凑这些瞬间,便可復原起初的精神活动,如同电影将画面放映得足够快,看起来便是无缝的。一次精神活动,如果是可以重温的,那也只是由于这一活动从未实际上终止,至于照片,虽然有提醒记忆之功,指望它能摄入更多的东西,如同指望当我们对着一个山丘想入非非时,自己的思想能够投射在山丘之上并改变其外表,这是不实际的。确实有些照片,特别是出自专家之手的照片,能够传递情绪等精神性的东西,我想,那只是因为经验的模式所致。 删完之后,我重看了一遍剩下的照片,这一回,看到真相了。留下的照片,大多竟是记人记事之作,比如进入小镇时,隔着车窗拍下的第一张照片,面前是外表普通的墟镇,汽车和拖拉机行驶在街道上,随机的行人,没什么特点的房屋,近处一个女人的背影,她看起来就像我一样漫无目的。这样一些暗淡、散乱的照片,我却捨不得删除,因为它比起那些外表漂亮的照片,更有记录之效。我还留下了所有地名牌、所有房舍内部的照片,和几乎所有人像,这是我先前无论如何想不到的。 威廉·詹姆斯曾写道,四个人到欧洲旅行,一个人记得的是鲜亮的东西,漂亮衣服,公园、风景和建筑物,第二个人注意的是排水设施,门窗插销等值得考察的事物,第三个人谈论的是餐馆和跳舞会,而第四个人可能沉浸在自己的冥想中,至于所见所闻,只能记起几个地名。 我是哪一种呢?每种都是,又从没专心地做好任何一种。我屡次嘲笑过「旅游式」的拍照者,他们将镜头对准解说牌、大树、对联和丑陋的大门,在刻着「天涯海角」或「在水一方」的石头前面合影,像是要拍一本说明书,现在,我倒希望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希望下一次能够专心致志地游览,抛开我那些一知半解的哲学和美学,如果我不知道拍些什么,就看看别人在拍什么吧,毕竟,这是一个精神即物质、物质即精神的时代,我们无往而不在潮流之中,能抓住什么就抓牢什么吧。 这次删照片的过程中,我的另一个心得,是应当克制「分享」的欲望。分享,现在是流行词,网际网路的精义所在。最近,我访问了几个「分享照片」的网站,是很有名的网站,拥挤着无数漂亮照片,多数来自手机。恕我直言,看起来千篇一律。千篇一律的原因,表面上,是这些照片都经过同样软体的修饰。有一个软体,据说提供上万种修饰组合,然而便是一亿种花样,也无补于趋同的倾向,至多让这倾向不那么刺激人而已。表面之下的事实是,拍照成为共同行为,拟想中的观看者越多,拍照的个人意味越稀薄。 我删掉的照片,一大部分之所以索然无味,最捣乱的便是想给别人看的动机。我们不是孤独动物,当然要分享,可是这愿望如果不加以合理地抑制,有可能把我们带到本来不想去的地方。分享是好的行为,但假象也寄身当中,某种虚假的社会感因能缓解焦虑,使我们迷醉,便把真正的问题隐藏起来了。去年这个时候,在青海东部游玩时,我通过手机向朋友发布过几十张照片,都是我认为漂亮的、值得炫耀的,现在看来,这些照片几乎毫无记录性,浮浅之极。 为什么将镜头对准一件东西?如果这样的决定是一种共同行为,后果是多方面的。只从拍照本身来说,若干年后,如果我忘掉了当时是怎么想的,我会迷惑,当初为什么要拍下这张照片,如果记得,则会羞愧。我记得某天,在班玛和达日县之间,在雪天穿过巴颜喀拉山脉的一片山地,我一边艰难地控制汽车,一边还不时举起相机,隔着脏污的前窗,拍下可怖的前路,只为以后向朋友炫耀。这是双重的愚蠢,致自己于两种危险之中,其中较小的危险,是滑下山谷,较大的危险,是滑入虚幻。 旅行十事 前几天我在网际网路上见到一个扫描来的书页,出处是1932年的一本旅行指南之类的小册子。页上的文本,标题为「我们为什么旅行」,列举了旅行的十种好处:1.健康;2.教育;3.躲开某些事情;4.发现自己见识的孤陋;5.改善生活;6.欣赏美丽多样的世界;7.了解自己在世间的位置;8.增加谈资;9.将来有可回忆;10.爱家。 先从审美谈起。 我家的猫,时常坐在窗台上,长时间眺望窗外,那专注的程度,可以比得上梭罗那样的哲学家,面对造化而沉思。而我家窗外,虽谈不上有什么景色,但在我看来,楼房和天际交汇处复杂的形状,树木在阴影里蛰伏的姿态,都有可观之处,尤其是天气适当的时候,雾霾带来可爱的乳色,天人合一,茫茫幢幢,偶有一缕光线射入,斑驳缤纷,印象派的画作,其美不过如此。 第23页 然而我坚信,猫并没有在看风景,它是在觊觎楼角或树顶的鸟儿。证据之一,是每当我听见近处的鸟鸣,抬头看时,猫正在激动地身体前倾,颈毛竖起,喉咙里咕噜作响。 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证据,而动物有美感吗,这是个巨大的问题。笛卡尔也罢,拉封丹也罢,达尔文之前的人士的各种意见,现在看来,并不怎么值得重视;而达尔文,就不一样了,他有能力使这问题不可忽视。 达尔文认为,至少有一些动物,如孔雀,不但有审美能力,而且这一能力是我们可以观察到,且是可以解释的。他也知道,在根据不足时提出这一观点,势必惹来汹涌的反对,但他相信他的体系足够坚固,禁得住常识及人类之骄傲的挑战,特别是,既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是进化而来,审美能力为什么应该享有特殊地位呢? 这是个令人痛恨的想法。多数人如我,一边相信进化论,一边相信,在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存有壁垒,在进化论的解释范围之外。我「知道」猫有感情活动,但我暂时没办法相信猫有概念。 在人类眼中,雄孔雀的尾羽十分美丽,即使雌孔雀喜欢挑选(在我们人类看来)更美丽的雄孔雀,而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在它的性选择过程中,美感在起作用呢?「子非鱼」这一认识论障碍,横在面前,与我们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到了什么不同,我「知道」你,你「知道」我的念头,是推论而来的。我们彼此同类,有着相同的能力,才能从对方的行为和处境中推论其内心活动,如若不能,我们还可以听到、看到他的表述。 比如我与一个朋友同临某种美丽的景色,我转过身,看到他的表情,身体的姿态,便知他与我一样,心中洋溢喜悦。如果这还不够,他还会说:「天哪,真是好看。」或者举起相机,或在其后,给别人寄明信片,在日记或文章里描述感受等。但假如王阳明格竹子时,脚边伏着一条狗,忍飢挨饿的,和他一样安谧,我们何从知道狗也在酝酿哲思,而不是想着「如果我现在咬死他,是不是有违做狗之道」?我们坚信,哲学家的狗也不会发生哲思,因为没有任何迹象可以推论如此。 旅行意味着看到世界的更多部分,只有能不断地回味人类在世界中的独特位置,这一过程才有意义。我们的确不能绝对地说,动物一定没有美感的萌芽,我们还应该感激达尔文使这一问题变得可以讨论,但至少现在,在已有的全部知识范围里,我们可以放心地高踞其他种类之上,我们仍然是独特的。 有人在美感尚未完全发育的孩童中实验,给他们看一组风景照片,发现他们的选择,最集中的倾向是稀树草原,而在成人看来,这不但也是美丽的,还恰恰是最适合早期人类生存的环境。这类实验,是否暗示人类的美感拥有功利性的起源,从而可以在进化论中得到解释?很多人(包括我)认为,在拥有多种解释而且有各种因素使我们相信尚未接近完美的解释时,选择惊人的那一种解释总是过于匆遽的。现在,还是相信美感是不可分析的吧。 不过,计算机又来挑战这一信念了。可恶的美国人,建立了一种图像资料库,叫国际情绪图片系统,供以研究图片激发的情绪和认知反应。十年来,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不断研究算法,使用这个或其他的资料库,通过计算机来分析人类反应与图像各种形式因素的关系。 比如,在奥地利的詹纳·马卡伊迪克女士的研究中,图片的「特性」,可以分为色彩、质地、构图、内容四类,其中,色彩因素如色彩种类、饱和度、明度、色调、色环等,质地如表面的粗细、对比度、方向性等,构图如景深、动感等,内容限于当时的识别技术,只有脸和皮肤两种因素。这些因素是不同的研究者提出的,詹纳则通过实验分析了哪些因素及哪个资料库是最宜于「分析」的。 我读到的另一项研究,是在美国宾州的大学里进行的,其第一署名人叫鲁新(音),我想应是中国人或华裔吧。这一实验,专注于图片的形状,如线的长度、曲度、连续性、粗细浓淡等,分析这些因素对情绪反应的影响。我就不介绍这些实验的结果了,部分原因是有些东西我看不懂,另一部分原因,是我对这类实验有可能达到的结论有点牴触。 我不知道这些研究者是否喜欢维根斯坦对审美的看法,但我还记得,当年,维氏的理论曾多么让我不高兴。时到今日,我仍顽固地认为或希望,美感,在纷繁的形式背后,有某种本质的东西(当然绝不是柏拉图说的那种东西)。我们现在不但不理解,甚至还不能说接近了理解。 如果美感是完全可以分析的,那就意味着,一台计算机,未来的计算机,尽管仍然没有精神活动,没有美感,却同时拥有完整的审美判断力,甚至可以成为美育教师,代替画评家来指导我们,帮助我们发育自己的判断力。这是可能的吗? 这还意味着,在未来,审美可以从旅行的旨趣中取消了。计算机可以将它认为(在这一推论中,它有比我们更好的判断力)美丽的事物呈现在我们眼前,通过虚拟技术或别的什么技术。 我们不但能在家中看到瀑布,还能感受到那里空气的味道、风与水的声音、飞沫与昆虫、光线的变化,还能有虚拟的朋友,以及其他游人,给我们提供可参照的反应,还可以置入一定的随机性。总之,还有比家里的安乐椅更好的观览世界的所在吗? 第24页 这在技术上是相当可能的,不过我相信,未来的人,仍会喜欢旅行,因为旅行与人类的某种不可分析、不可替代的本性相连。这一点将来再谈。 再说说其他九种。 健康。这一条大概可以从旅行的好处名单里划掉了。现代的旅行,有多少利于健康的内容,就至少有多少不利于健康的因素。这几年,华北地区的人会使劲将头颈伸到远方,为的只是喘口气,但北京不还是游人如织?有多少步行的人,就有多少,或更多搭乘机车的人;我见过步履如飞的行者,也见过满脸倦色的返乡人。关键在于,我没看到统计资料,说明爱旅行的人比常坐家中的人更健康。 教育,即增长知识。安如磐石地坐在家里逛网,也能长见识,且效率更高、花钱更少。我贊同仍将长见识保留为旅行的好处,就像甘冒违法及伤身的风险,买一副弓,每天坐到山头上,等着射下过路的天鹅,仍是一种获取蛋白质的方法。肯定不是最便捷的方法,但谁能说不是一种方法呢? 躲开某些事情。不用说,在旅行的「副动机」里,这一条最有现代意味。通常,人们并不明确地知道想要躲开什么,然而朝九晚五的城市生活,便是没有哲学家来宣布,我们也知道,其中有些难忍的东西在日积月累。现在的休假制度,实在是不能少,这一点据说有的官员都知道了,可见其显而易见。 对我自己来说,「离开」是美妙的感觉。我在旅行中,像李逵着了戴宗的套儿一样,脚不点地。出行前想去的地方,一旦接近,就另作盘算,如果离路稍远一点,就不去了,或者不好意思不看一眼,也是匆匆忙忙,我来了,我看见了,我走了。而在路上,不论是在火车上还是方向盘后面,移动不居,是最让我舒服的事情。 发现自己见识的孤陋。与「教育」不同,这一条另有些意味。被感受包围的知识,是最可贵的一批知识。我们见过情绪是如何影响人,使人背叛已有的知识,对明显的事物视而不见,偏要推出可疑的见解,以符合自己的情绪;但在好的一方面,人的感受使知识活生生起来,使我们时刻知道,我们惯常使用的一批概念,真的实有所指,我们的思维,虽然抽象地进行,却没有一刻超越过现象世界。 几乎所有的人,情急的时候,都咒骂过别人「该杀」,一旦对方站在面前,一万个人里,也不见得有一个人有能力做出可怕的事;但坐在桌前写文书的人,一百个里,倒不见得有一两个时刻提醒自己,笔下的数字实际是别人的生活。实际的事物是观念的解毒剂,我在家里看新闻,有时很生气,出去转一转,原先的气就小了。当然,还会新生些别的气。 改善生活。在旧日,为生计而旅行的人很多,现在少了吧?现在旅行是件挺昂贵的事,至少在我国,路费那么贵,油价那么贵,门票和食物,无所不贵,这情况下,旅行真是败家的事。当然,为了掩盖一下惭愧,多数旅者,总要买些各地的物事,带回家中,一来表示身在江湖心在厨房的诚意,二来收买家人,预防不满。其实现在商业如此发达,有什么值得买的东西,是家里买不到的呢?出门的人带回来的礼物,我们都喜欢,这并不是经济上的考虑,与改善生活自然也无丁点关系。若论经济,至少我在外面买的东西,无一不是昂贵、粗劣、易于损坏,或在我买到手之前就已经损坏了。 了解自己在世界的位置。我喜欢这一条,尽管不无怀疑。在好几千年里,中国人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地理上,政治上,精神上。实际上,世界中许多地方的人,都这么想,越小的部落,越是如此。现在他们不那么想了,我们还这么想,甚至,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有的国家,比中国小许多,暗中还有这幻想。这一观念是中国文化的基石之一,一两次旅行,几小时电视节目,远不足以改变。因为对一个人来说,越是没有事实基础的念头,越不是逻辑推导产物的观点,越难改变,没有什么可以说服他。今年夏天,在太行山里一个叫陀梁的破山顶上,遇见一位上海来的导游。这位导游虽然年轻,可真跑过许多地方,从罗马到美洲,从埃及到陀梁。在聊天中他感慨,走遍世界,还是中国的风光最好。例子?比如这里。当然,这是价值判断,没人能说他不对。 增加谈资。这是旅行的一大好处。如果有人以为它是浮浅的,不妨想想人类对外界知识的传播过程。网际网路时代不同于山海经时代,胡扯得太多要露馅的,我倒喜欢听人夸饰地讲途中的故事,这种夸饰益多害少,能增加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嚮往,而这种嚮往,是古往今来的君主及任何一种独霸一方的权力,一直压制的。 将来有可回忆。大概只有上点岁数的人,才渐渐懂得这一条的重要吧。日常生活,如无特殊事情,每天与每天都差不多吧,而一次短暂的出行,也有机会在未来的记忆里活跃起来,这一点无须多说。 爱家。幽默的一条,有可爱的自嘲意味。就我而言,每一次出行,心情最不平静的,永远是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特别是最后一天,归家的急切,超乎自己的预料,也不符合对自己的判断。回到家中,往熟悉的地方一坐,几乎不想起来,懒汉的本质,再也掩饰不住,那感觉真是舒服。离家,回家,往復振盪,用句古人的大话,叫作「道在其中矣」。 第25页 补说旅行十事 上篇《旅行十事》说得简略,这次择二三事再啰嗦几句。 旅行十种好处之八曰谈资。想起我的一位老父执,姓张,他是文人的脾气,武人的命,喜欢看书,却从了军,因此谁都看不大起。他最爱高谈阔论,讲到有些人躲着他走,就连我父亲,有时也要微笑着打断他,要说听得专心,只有藏在一边的我了。他没听众时,便向我说几句,算是有教无类吧。 我记得有一回,他歷数平生到过的好去处,各种景致人物,奇风异俗,以及好吃好喝的东西,听得我眼睛既直且亮。他说的那些地方,如今都忘记了,除了一处——井冈山。那可是个好地方,他说,一直钻到天里去,从上往下看,要是晴天,南京北京,都看得见,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一年四季地开…… 杜鹃花我们那里也有,俗名「药死羊」,只在春天才开几日。至于那么高的山,就没见过了。我那时八九岁,已知井冈山的赫赫大名,但模模煳煳的印象,只是山上有很多旗帜,还有很多强人。 他说,对,那里最出好汉。我没走几步,树窠子跳出个人,我就跟他对暗号,说对了就请上山,白吃白住,吃羊肉,喝蛇汤。 山里全是蛇,得抹了药才能走。 我搬弄从书上看来的知识,插嘴说,有五步蛇吗?他说有啊,几步的都有。这有点吓人,不过我还是很嚮往,嚮往了很多年。几年前过境江西,便把井冈山作为第一目的地。结果,我在井冈山没有停留,几乎是一驶而过,又壮着胆子想,张伯伯也许并没真的来过这里。 且莫误会,不要以为我在非议这位长辈,相反,我认为,旅行归来的人,讲述路上的见闻,便该如此。古今中外的游记,我见过的有几百种了,最喜欢的,便是大张其词、有的没的一块说的那一些。我们需要切实的知识,我们同样需要想像及刺激想像的内容。马可·波罗的游记,有一大半是将耳食之言捏合而成,不如此,怎么能勾引人东行呢?《大唐西域记》倒可信,不研究歷史的读者,则不容易发生兴趣。在这一行里,谈天衍,雕龙奭,好过荀孟的老老实实。 人类旅行,目前的极致,是太空人所达到的。但他们似乎都没有写过正经的「游记」,在别的场合谈及太空生活,一点儿也不吹牛,这大概因为他们都是受过科学训练的人,且在众多科学家的眼皮底下行动,实不便胡说八道。逼得我辈只好去向电影里寻满足,如去年的《星际穿越》,看后双重的失望,第一是里边的人际故事陈腐之极,第二是力求符合物理学与数学(其实也还有些讲不通之处),却忘了旅行(包括逃生)另有一种哲学本质,存于使命之外。《星际穿越》将难得的远行拍成肥皂剧与纪录片的合成,虽然花哨,总如锦衣夜行。 所以我想致语所有讲述旅行的人,放心地吹牛吧,我们爱听。九曰回味。每个人都有想出门而不得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变老。如果他碰巧是喜欢转悠的人,那么,先前的记忆,就格外宝贵了。 我见过老年人,拄杖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躺在床上,一言不发;面面相觑,一言不发。这种情景,曾令我惶恐。他们在想什么呢,不敢多猜,只觉得这是挺悲惨的事。现在我不总这么想了。每棵树都有叶子落光的时候,但只要还作为一棵树而存在,它的维管里,树的定义仍在流淌。对生命来说,记忆是如此之本质,甚至可以说,自我与绵延是同义词。拥有丰富回忆的老人,我这么猜想,从来不会寂寞,世界不在他面前时,他也用不着在世界的面前,我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他不在乎我们了。 当然,用不着变得很老,就能享受回忆的妙味。旅行在记忆里留下许多东西,有些痕迹深些,有些印象浅些。人容易记得什么,容易忘却什么,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有些事情霸占着记忆,连我们自己都觉得奇怪,不明白为什么还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还有些事,我们或者强迫自己记住,或者相信自己能够记住,却熘之大吉了。写日记是好习惯,可惜我没有;也曾记过一点,过几年再看,颇感惊异:真有过这事,真的去过那里,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这些本来忘记,又被记录打捞出来的事,除非不断温习,总还是会忘掉的,若不甘心,只说明我们对自身理解的不足。记忆,如心理学家所言,是变形的,经常为喜好过滤而不真实,然而这恰恰又是它的真实所在,它可以不符合别人眼中的实际,却因而更符合我们自己。一次旅行,你记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忘了什么,也是理所当然。 旅行,不管好坏,惊心动魄或无聊之极,比较而言,总比居家的日常生活多些痕迹。五年前的六月份,你做什么来着?如果没有可观的事变,谁也说不上来,而如果那年恰巧去过某个海滩,就很有机会想起点什么来,比如被水母刺到了。 对我来说,最容易忘掉的是地名,还有人名,各种实际事物的细节、出现的顺序、彼此的关联等等。到最后,日期混乱,张冠李戴,什么都模煳一片了,倖存的只有情绪。一次旅行,总体的情绪是不容易忘记的。你可以忘了二十年前在山西去过哪些地方,见过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总会记得,那是次挺愉快的旅行,或者相反。更不用说,旅行中偶尔的惊心动魄,一定强度的感动或喜悦,初次袭来再也挥之不去的某种情感,印记比什么都深,你可以忘记与之联属的事物,而很难抹掉情绪本身。 第26页 举其小者为例,我走过的高峻的山路,都一直记得。恐高症真是人之至宝,用不着什么成本,就能让人激动不已。我能想起来我的恐高症如何从无到有、从轻到重的完整过程,能想起来山间的渡槽、上下不得的石壁等等可恶布置,清楚记得坐在友人的车里,在横断山区,拼命扭住车门把手,好像那能管点什么用似的,而每天早起上路前,心情无比沉重,傍晚下车,又是多么感激上苍。我才忘不掉大雾中的一段路,正在扬扬得意,忽然阳光泄出,吓得我立刻逆行了,因为看到了路外的悬崖。在家里,经过闲散、无可措意的一天,晚上我有时给自己找点乐子,回忆经过的可怕道路,总能把自己吓得四肢蜷曲,其程度不怎么亚于实际的情形。这些回忆无疑将随我终生,保证我将来不管老到什么程度,肾上腺总是年轻的。 十曰爱家。对旅行,最喜欢的是什么时刻?这类问题,不会有一致的答案,因为每次旅行都多少有点儿特别之处,在此为此的,在彼则为彼。 我曾经以为,对长途旅行来说,出发的时刻,是我最喜欢的。不论是一时兴发,还是筹划经月,该上路了,总有新鲜之感。如果是开车出行,我习惯一大早就动身,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把道路和好心情堵死时,摸黑熘将出来,这时的心情,又是高兴,又是忐忑。旅行本身让人兴奋,而离开熟悉的事物,家庭和城市,虽只是一时,也会让人心虚,尽管事先有点方案,然不过是自欺所用,我没有一次按着计划干过点什么。尽管去的地方,与自己熟悉的城市,无论人或事,实无大的差别,也不指望遇到什么新奇之物,但半真半假的,久违的陌生感还是勃勃可喜。这种复杂的心情会持续到天大亮,路上的汽车多起来,然后一切如恆,什么额外的感觉也没有了。但前面的一两个小时,还是美妙的,能够留下记忆的。 但慢慢地我开始怀疑,也许我更喜欢返家的那一天。有一次,我转得真是日暮途穷了,心情一点点向恶劣的方向发展,兴趣磨得精光,最后走到神农架,连山也不想上,躺在旅馆里看地图,假装做继续前行的计划,手指却不由自主地向北指。那是次很失败的旅行,路上见到的一切,都早早褪去伪装,现出日常生活里天天见到的本来面目,连美丽景色以及虚假的戏剧性都不能挽救,于是沮丧与不甘自认失败的心情搏斗,结果我又转回陕西,挣扎了一个星期,终于决定回家,那最后一天,心里真是轻松,车开得真快呀。 回到家里,自然又要嗒然若失。于是又出行,又急匆匆回家,周而復始。而这也是旅行的妙味所在,哪里还有比水月镜花,那些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视之则在、持之则失的事物,更吸引人呢?如果旅行的目的是可以完全实现的,总有最后的旅行,使人再也不想出门了。幸运的是,人之本性中有些奇妙的东西,无论是我们的无限的愚蠢,还是有限的智慧,都不能遮蔽。 这几年的奉旨长假,高速公路免费,都有大批的人出行。可以在想像中蹲在路口,想像自己能看到第一天及最后一天人们的心理,看到自我的振盪,在内心与外界的两极之间,扩张与收缩,收缩与扩张。如果我能在更多的人那里看到这些,就会不那么惭愧了。 有一次,我回家之疾,像逃命一样,很有点厚颜无耻。早上起来时,还在四川的松藩县,像正常人一样吃了早饭,去内城转了一圈,然后上路。不到中午时路过九寨沟,斜眼看了一下,没有停车。进了陇南地区,吃午饭时定了定神,心想还是向武都方向,如若没什么新鲜,还可以去我熟悉而且喜欢的略阳盘桓几天。想得挺好,汽车却执拗地带我向南,向文县而去。一下午心里天人交战,一会儿觉得这么往家跑,像个小丑,一会儿觉得勉强撑着,才像个小丑。两个小丑厮打到广元,已是傍晚,这时我心里已经向自己认输了。赶到佛坪已经是第二天早上,过佛坪而不停留,我还是第一次,穿过秦岭,立刻上高速公路,一口气跑回家。 到家已是第三天凌晨,受到家人和猫的欢迎。还是家里舒服啊,我想,我真是个恋家的人,只有在家里,才能够从从容容地,躺在床上,构思下次的旅行。 坐而论道 爱默生有着名的嘲讽旅行的一大段话:「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把义大利、英国、埃及奉若神明。直到现在为止,所有受过教育的美国人仍然对旅游趋之若鹜……灵魂决不是一个东游西盪的旅游爱好者。智者总是足不出户,如果有必要、有义务,叫他在什么场合离开他的住所,或者到外国去,他也毫无怨言,但他好像仍然待在自己的家里,而且还用他的面部表情使人们意识到,他是在传播智慧和美德,像一位君王一样访问一个个城市和人物,而不是像一个得过且过的商贩或僕从。 「请注意,我并没有武断地反对为了艺术、为了研究和慈善目的的环球旅行,只要人首先喜欢家居,并不指望通过旅游获得比他已掌握的知识更高超的知识而出国,那请他随便好了。可是,如果谁为了取乐,为了获得他手里没有的东西而旅游,那么,谁就在做脱离自身的旅行,而使自己混迹于老古董之中,即便是青春年少的好韶光,也很快就会腐朽老去。在底比斯,在帕尔米拉,他的意志和心灵,已经变得像那些城市一样,古老而坍塌。他把废墟带进了废墟。 第27页 「对于傻瓜而言,旅游是最快乐的天堂。我们最初的旅程使我们发现:对我们来说,地方无关紧要。在家里,我梦想着:在那不勒斯,在罗马,我可以陶醉在美的海洋中,丢掉我的忧伤。我打点好衣箱,拥抱过朋友,登船航海,最后在那不勒斯醒来,旁边还是那严峻的事实,那个我原来逃避的、毫不退让的、同一个忧伤的自我。我寻找梵蒂冈和那些宫殿。我假装沉醉在景色和联想中,可是实际上,我从来就没有沉醉过。无论走到哪儿,我的巨人都陪伴着我。」(屠隆译文) 爱默生的哲学并没有一个完整体系,一个想法袭入心头,他的习惯是任其驰骋,不用体系来约束它。很多时候,他说话颇为随意,不过,看起来他对旅行的批评是认真的,因为同样的见解,发表在不只一个地方,比如他又曾说,美国文化终将吸引只是因为钱没地方花而外出旅行的人,让他们老老实实待在家中,因为事实早已证明,他们离家乡越远,离诚实也越远。 综其观点,第一,智者总是足不出户,除非是为了传播(而不是学习);第二,引文最后一句,mygiantgoeswithmewhereverigo,「我的巨人」当指「同一个忧伤的自我」,亦即人生本质方面的重大问题,而那是无法靠出门旅行来逃避、来寻求解答的。 是吗? 首先,爱默生的挖苦,时能让我们共鸣。我们自己,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的旅行者——不,旅游者。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能力在日常生活里制造趣味,便把指望寄託于异国他乡,好像那里的人,那里的生活,与我们有什么重大不同似的。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候,也许您没有,反正我有。忽然心生厌倦,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好像刚刚发现似的,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无趣的一个人。」或者,若对自己不那么严厉的话,便说:「无趣的生活,把一个本来有趣的人也弄得无趣起来。」于是我们把雨衣、牙膏什么的塞进包裹,上路了,满心相信换到另一种意味丰富的场景,自己也有趣起来。我们想像异地的闻所未闻之物,旅途中的奇遇,各种有意思的人,妙味横行的交谈,这些都是文学书里永远发生的,如果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就夸大遇见的每一件小事,使之符合想像。 于是,熙熙攘攘的,我们四处游逛。在每一个略有可观之处,更不要说那些「胜地」,挤满了我们这些无聊的人。今年夏天,因为修路,我从炉霍折而向南,走上了新都桥到成都这段着名的公路。「天呢,瞧这些人。」在我对面,由东向西,旅游者的汽车首尾相连,烟尘腾空,喇叭声震天动地。几个小时里我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焦急而亢奋,服饰鲜明,车身上涂画着地图和豪迈言语。我大声嘲笑他们,而一时没有觉察我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在他们眼里,我恰恰也是同样。我想,让爱默生瞧不入眼的,就是我们这样的人吧。 然而我相信,世上的好事情,并不总是,其实大多数不是,生发于单纯的高尚动机。从古到今,络绎于道的人,揣着五花八门的心思,一大半是实际的,一小半是花哨的,还有的去抢劫,去杀人放火。但假如人类不是这么地不安分,假如大家都固守家园,哪里来的文明呢?唐人说得好,「无有游观广览之知,顾有至愚极陋之累」。看一眼人类的观念史,再看一眼电视新闻,那里边有今人对同类的种种狭隘看法,以及伴随之的可怕作为,我们或会一边承认,万年文明之后,我们仍然是相当鄙陋的种群,一边承认,如果没有日益广泛的人际、群际交流,我们会比现在鄙陋一万倍。 圣奥古斯丁说,世界是一本书,如果杜门不出,则只读了其中的一页。回想20世纪70年代,闭目塞听的国人如我者,有多少荒唐的见解,只读了一页书,还是被篡改的,便以为世界不过如此;而在「改革开放」后,有了交流,各种弊见,便如积雪被太阳照了,渐渐消融。不管心灵多么受到禁锢,不管成见多深,人有一种能力,使自己所见现象越是纷繁混乱,越有机会接近事物的正解。所以不奇怪的是,我国古代的治民者,发自本能地总想禁止士民佚游,他们这企图,甚至有高尚的动机,但世界上的许多坏事,都有着高尚的动机。 孔子自己周游列国,提倡「友多闻」,同时又说,「乐佚游,损矣。」与爱默生一样,他在这个问题的态度上是复杂的。真该有人问他老人家一句,如果大家不四处「窜访」,「多闻」从何而来?歷史上不知有多少次,人们自己画地为牢,成百上千年间沉于心智的黑暗之中,干出许多可怕的事情,然而最后总能挣脱出来,并非是由于理性的引导,因为在那种时候,理性蒙尘,正信心十足,一股劲儿地将大家往深沟里带呢。是生活中各种不规则的事物,新奇陌生的现象,一两个疯狂的念头,几船外邦的货物,居心叵测的流言蜚语,以及最重要的,人类不知:餍足的好奇心,这些事情勾结起来,一点一点地拱,直到那用权力和陋见搭建的庞然大物,砰然瓦解。 爱默生的意见,中国人听着应该是耳熟的。印度和中国的哲学,对爱默生有些影响,但因为没有具体的证据,我们不知道在这方面是否有什么渊源。中国的孟子讲「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如何如何,朱熹解释说,「万物」不是万物之迹,而是万物之理,那又何曾「皆备于我」来着?朱子的学生,理学家陈淳,有两句诗: 第28页 「良心放则死,胡为乐佚游。」按他的说法,咱们这些东游西逛的人,良心大大地坏了。 然而,朱子一派,还算是通人情,讲点实际的。陈淳曾批评陆九渊之学:「象山之学,不读书不穷理,专做打坐功夫。」你我之辈,不管在天堂还是地狱遇见宣称「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的陆象山,远远避之为妙,免得被他骂个狗血喷头,你想想,连朱子一派,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支离事业呢。陆象山有名言道:「道外无事,事外无道,舍此而别有商量,别有趋向,别有行迹,别有行业,别有事功,则与道不相干,即是事端,即是利慾,为之陷溺,为之臼窠,说即是邪说,见即是邪见。」也就是说,世界的至理,一切的真谛,人类的远大前程,原来就藏在自个儿的心里,要求真知,只需用慕道的x光自我照射,这叫道不外索;我们出门旅行,多读书,传闲话,上网际网路浏览,且还访问境外网站,这叫「道在迩而求诸远」,结果便是利慾薰心,异端邪说,活该去监狱里反省。 詹森博士朴实地说,旅行可以「校正」想像力,与其终日而思事情是怎样的,不如拔起脚,去看看事情到底是怎样的。詹森以常识名世,果非虚誉。人坐在家里胡思乱想,才容易陷溺,才容易入窠臼而不自知。如果整天与概念为伍,便有危险,忘记了实际的现象,失掉对人事的同情,那才容易产生邪见邪说呢。当然,乐颠颠地冥想,有一个好处,是越想越觉得自己不得了,借用陆九渊的诗句,「举头天外望,无我这般人」,世界第一,战无不胜,石头打飞机,放之四海而皆准等等。 爱默生虽然说话随便,一生未曾陷溺于太过分的念头。他读了许多书,结识许多有见地的朋友,他喜欢同人交谈,而且不管喜欢不喜欢,他经常旅行。从年轻时在康涅狄克河谷步行,到成名后的四处演讲,他走遍了美国。批评「把义大利、英国、埃及奉若神明」的爱默生,这三个国家他都去过,有的还不止一次。 第二次去英国,爱默生写了一大本游记。在第一章,他自宽自解地说,自己并不乐意去英国,也不太善于旅行,在长途旅行中就从来没舒服过,不过,既然接到邀请,自己恰有闲暇,且看书看累了,正需要点儿变化和刺激,那就去吧。 是的,那就去吧。旅行不需要巨大或高贵的动机,不需要完善的规划,尤不需要睿智的预见。为了卖东西,为了买东西,为了探亲,为了相亲,为了有以夸示,为了堵住别人夸示的嘴,为了到达,为了离开,为了解惑,为了解闷,哪怕只是为了节日公路免费,不上路心里难过。只要您上了路,就加入了一种造福人类的光荣事业,何况,虽然不常发生,确有机会有利可图呢。 至于爱默生念念在兹的人生本质问题,如果在外面寻不到解答,在家里成就的机会更少。而且,那既是个人的问题,也更是人类的问题,如果真有解答的话,也一定是远在人类现有知识的边疆之外,只有不断地推进边疆,才有接近的希望。旅者自己虽无所得,对后代却有好处。 前几天摇滚歌手大卫·鲍伊病逝。他最有名的歌叫《太空疯子》,是嘲笑太空计划的。歌曲发表的五天后,「阿波罗11号」登月。我们需要大卫·鲍伊,也需要「阿波罗11号」,若为未来计,似更需要「阿波罗11号」。 失言与失语 某回在福建,我把一位老先生捎到几公里外的镇子。到了不通其方言的地方,我比平时还沉默一些,这是吃了教训的。以前我常向本地人打听道路,结果总不如意,对方越想说清楚,我越煳涂,对方越是热情,我越是急于离开,因为我仅有的一点判断力,正在这种复杂的交谈中丝丝消逝。我说了谢谢,佯装了笑容,离开时比起初更加迷路,先前只是拿不准,此时可是完全找不着北了。 不过这位老先生是能说一些官话的,所以我们一路上聊天,倒也不是各说各话。老人家告诉我,他到镇上是打……「打什么?」我忘了教训,不幸地问。 需要插一句的是,方言中的名物,是最不容易听明白的。我曾经向人打听果树的种类,说了半晌,也不知道对方说的是荔枝、李子、栗子或梨子。所以,老人的回答,在我听来是这样的,也就不奇怪了: 「打坏人。」 我沉默了。临危不惧、义不容辞都是我推崇的品质,不过,我瞥了一眼身边这位,他看着比我还老,怎么也有七十岁了,有一条腿是跛的(不然他也许不会搭我的车)。既是坏人,打一打似乎无妨,但难道乡村空巢至此,这些以筋骨为能的事,必须老人出面吗?我气愤了一会儿,字斟句酌地说:「您指挥着就行,自己就别动手吧,万一打不过呢?」 「没关系的。」老人说,「打着玩,赢了开心,输了也开心。」我有点感动了。我虽不清楚这一带的风俗,却知道在我们那边,坏人都不是随便打着玩的。我把这样一种意见谨慎发表出来,老人笑了:「不是打坏人,是打外甥。」 原来是听错了,我释然了一些。打外甥的风险要小,不过我又觉得自己给捲入到某种事端里边,你想啊,运送人去镇上打外甥,不管缘由如何,总有点让人不安。还没等我想好怎么说,镇子到了。老人下车,一拐一拐走向街边一伙人,他们大抵与他同龄,围坐着一张小桌子,见他走过来,都打招唿,然后他就坐下了。 第29页 敢情是打扑克。 交谈之难,像这种由语言不通而来的障碍,只是其最小者,最无关紧要的一种。比之更难于克服的,还有预设缺少或错误而带来的意外。交谈使人熟悉,熟悉使人知道彼此之间谈论什么、如何谈论。即使是陌生人相对,我们凭着经验,依赖对场景及对方身份的判断,会把我们的话题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此之谓不失言。在路上,谈话的对方总是陌生人,经得多了,便不那么冒失。然而判断总有出错的时候,于是始于胶漆之心,终于胡越之形,比一开始更陌生了。 很多年前,我曾受朋友之託,看望他的一位旧相识。这位朋友是爽快的人,不知怎么,我便以为他的旧相识,想必性情差不多。初见面时一切都好,他在县城里有很不错的住所,有软椅子让我坐。为了打开话题,我观赏他高高供起的一尊神像,发表了些冒失的评论,等注意到他的脸色不太对劲儿,赶紧道歉,说以为他既然是某某的朋友,对这些事该不怎么在意的。他说,某某从来不对他的信仰「说三道四」。后面这个词刺激了我,我便说,信仰,这玩意儿和信仰有什么关系。于是我们热烈讨论起来,等到各自把肚子里恶言语的藏货用光,不欢而散。我给朋友打电话,揭发那人是心胸狭窄的煳涂虫。朋友说,他刚打来电话,说你是个混蛋。 在一系列不和中,这件事算是轻松、容易说出来的,更多的,是细碎的乖迕,使旅程更加颠簸。有时我想,与陌生人在一起,多一句不如少一句,但又想到这是一种自相矛盾。人出去旅行,本意之一,便是去看陌生的世界,人或事;而一旦原来的经验不适用,又要抱怨。两种念头,都是人之常情,可见常情云者,有时使我们自由,有时相反。常情人所不能免,差别或只在有没有自省的愿望。 其实便是友朋同道,一起出去玩,偶尔也有风险。路上的挫折,会把本来就有的分歧放大,情绪酝酿,起因倒在于求同。这中间的关键是,平时便是好朋友,也可以各持己见,各行其是,而在路上,同车的人,总不能随便分道扬镳,不好你在这家吃饭,我在那家住店。必须一致,每人的脾气便被压制一些,如果顺利,一切都好,分手时笑容满面,相约下一回。一旦遇到点麻烦,或中间有人性子不太随和的,固然总能弭除争议,却难免各有肚肠,分手时满脸假笑,连称开心,心里想的倒是,天哪,可算结束了。 也有愉快的记忆。某年在江西,转得十分无聊,忽到泰和县,想起这里是理学家罗钦顺的老家,就去寻访。至村几无所见,只有一个旧祠堂,看不出什么子午卯酉,村北稻田里一件神道碑,字迹磨蚀得不可辨。正要走时,遇见一位老先生,几句话说得投机,他便邀我去家中一饭。这位老先生做了四十年的民办教师,一介寒士,屋里农具多于家具,看到这光景,我很是不安。片刻端上饭来,有两碗鱼,一碗炒扁豆,一碗我叫不出名字的青菜。老先生寻出半瓶酒,坚持要我喝,而他是不沾菸酒的。我们慢慢地聊家常,也说些时事、风物变迁之类,不知不觉就到夜里了,我才想起告辞。 我喝过几口酒,不愿驾驶,出村不远就在路边停下,躺在车里寻思刚才的事,竟有几分悲哀。所谓契合,很少不混杂彼此的降心相从。我因为不安,言语间便多投其所好,他招待远客,自然也将日常生活中本来值得谈论的情节隐去,拣喜欢的事情来说。比这些还要命的,是所谓身份、角色,无往不在其中,往往是,高兴过后,想到自己扮演的角色,足令人沮丧。不过我转念一想,对这些念头,也不可过于执着,不然不成道学家,便成「稀泥客」。如罗钦顺诸人,「君子义之与比,不茍比乎人」「逢迎有道应忘势」之类的教训,我一向是不喜欢的,怎么可以迈向那种思路?对待人情,不比对待物理,苛察细故,便是强不知以为知,大概可能差不多,也就可以了。转念之后,重新高兴起来,就睡着了。 然而角色一事,并不因此而能视而不见。我自己是瞻前顾后的,就特别羡慕某种雄健的性格。曾陪这样的豪士朋友闯入乡民家里,真是惊心动魄。我的朋友大声称赞院子里的鸡,以为人家听了恭维,当感动得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而对方措手不及,只好礼貌地陪笑。鸡很胖啊,房子整齐啊,日子真好啊,比城里舒服啊等等,滔滔不绝,他这么一路说下去,直到主人允许他揣走几穗晾干的漂亮玉米,方才离去。出了院子,他评论说,乡下真好,真想到这样的地方来生活。这是顶无耻的谎言,他才不想呢。 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比如我安坐家中,来了这样的豪客,东瞧西看,掀锅揭被的,不管他是什么人,我一定赶他出去。 同样,对向陌生人攀谈,我早先曾兴趣浓厚,现在则很不相信这样的谈话,即使运行良好,能有什么意义。有时对方显露出谈话的兴趣,我也不太肯定,总觉得勉强,不如三言两语,草草收场。您想啊,换您在自己的家乡,对面踅来个不怎么讨喜的傢伙,假笑之后,有的没的,说些着三不着两的话,您愿意搭理他吗?然而我确实碰到不少人,乐意跟我说点什么,这时我就忘恩负义地想,怪人全让我碰上了。还有的时候,在外面,竟有人主动找我搭腔,他说着说着我就走了神儿。对方停下话头,有点不安,说:「我看您脸色不太对,是不是我说远了?」「没事,您接着说,我是想到别处了。」其实我想的是,原来我过去就是这副模样。 第30页 不妨设想一种场景,讨论一下。 某山区里种了很多果木,山楂、枣、梨、杏、核桃之类。果贱伤农,总有人在路边贩卖,往往是女人或老人,摆几只荆筐,相守一天,不见得卖出多少。话说这年早秋,山楂初熟,一辆汽车在路边停下来,因为看见了卖山楂的人。他们下来,心情极佳,大声赞嘆且拍摄山麓上的树木,至于买山楂,大是义举,非做不可。 「山楂真红啊!」「多少钱一斤?」「是您家里种的吗?」「酸吗?」「我要串成项鍊,你们说怎么样?」…… 在混乱中,果农深中肯綮地回答:「五块一斤。」一个人向同伴说:「五块,贵吗?」 「刚下来,不算贵。山里的,最『生态』,没打农药什么的……您没打吧?」 果农脸不变色,说:「没打。」「山楂种起来很辛苦吧,」路人一边挑选一边寒暄,「是不是要爬上树摘?」 果农顺着说:「是啊。」 路人大声惊嘆:「太危险了。咱们合个影吧。」 这便是我所说的角色对话。我知道,因为当时我歇脚,就在旁边看着呢。 这些人走了,又来一个人。其实没有,下面的对话是我瞎编的。假定这人是稀泥客一派,又自称是追求真实的人。 「怎么卖啊?」 「五块。」 「什么玩意就五块?我们家那边才三块。收购价也就一块吧?」 「这山楂好,在城里买不到。」「哪儿好?也不怎么红,还一股农药味……天呢,活活酸死我了。」 「放放就甜了……种点东西不容易,还得上树摘,净刺儿……」 「骗谁呀?我还没听说上树摘山楂呢。这么着,十块三斤。」果农忍无可忍:「不卖。多少钱也不卖给你。」 这个假想的人在我想像中离开后,我歇够了,来到摊边。「怎么卖?」 「一斤五块。」 「称二斤。」 这才是我理想中的对话。不过我临走时,果农又来了一句:「慢走啊!」——真是个怪人。 大道和小道 孟子说:「舍正路而不由,哀哉。」但说到游玩,我最喜欢的是县道,其次省道,国道又次之,最不喜欢的是端端正正的高速公路。 一百多条国道中,大有非常美妙的路段,不过多数情况下,国道对我来说,太热闹了。人们把房屋、集市、作坊、营地等等,或建在大路两侧,或迁移至此,自古而然。有时,在国道开一天车,如同穿过几百公里的长镇,是极其疲劳的。经常,你从几公里连片村镇中挣扎出来,驶入一段安静、阴凉、平整的公路,舒适地把身体靠在座椅上,喘一口气,甚至想喝口水,这时,一条狗蹿过公路,你有点警惕了,这是个不好的信号。果然,又一条狗出现了,然后是它的主人,然后是更多的狗和主人,猝不及防地,转过一个弯,眼前便是一长排夹道的房屋,各种车辆朝你驶来,水洼和暗坑也开始散布在道路上了。 是的,国道大抵是平整的,而穿村过寨的地方例外。由于频繁的人类活动,村镇中的国道不但拥挤,还几乎总是破破烂烂的。我这么说,有点无情,因为对于生活在国道两侧的居民来说,要求他们限制自己的活动,是过于残忍的要求。我很小的时候,有四年生活在101国道旁边,那时路上的车很少,公路就是我们的游乐场,我们在公路上滑冰、推铁圈,用弹弓打电线桿上的瓷瓶(想必是别的孩子,不是我),成年人也有他们的公路娱乐或工作,易势而处,也就不好说别人了。公路是沿路居民生活的一部分,生活有多丰富,公路就有多热闹。 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对国道上五花八门的内容,就不大皱眉头了。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在甘肃的舟曲县,一位老人穿过公路,我是从来不向行人鸣笛的,即使如此,汽车驶近时,他仍然回过头,向我怒目而视,且示威似的放慢了步子。我不喜欢他老人家流露出来的乖僻气质,却欣赏他反抗的姿态,所以,对此刻自己充当着他生活中敌对力量的象徵物,也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在贵州的山区,天冷的时候,可敬的狗都在国道上晒太阳,车辆经过时,只有一些格外老成的,抬一下头,给予注目,其余继续保养它们的毛皮,至多摇摇尾巴而已。我是不喜欢狗的,然而行车至此,无法不对这从容的哲学赞嘆有加,虽不能至,心嚮往之。 国道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经常可以赶集。我喜欢赶集,尽管很少买什么,但在孤单的时候,忽然热闹一下,心里高兴。我知道自己身上有一种漠视生活的危险倾向,赶一赶集,不论是自我纠正还是自我欺骗,总有些遏止之功吧。车辆穿过摩肩接踵的集市,本来就困难,索性慢下来,停下来,对心情是很好的调整。尽管有这些好处,这些年,如有可能,我还是尽量迴避国道,主要的原因,是大卡车太多了,它们把道路压得稀烂,它们轰鸣,它们的司机打瞌睡。出去游玩,如果只需要一种准备工作,那一定是先查一下,你要去或经过的地方有没有「矿产丰富」的,千万要躲开这些所在。一次,我很不幸地途经鄂尔多斯与山西的交界地区,夹在几万辆重型卡车之间,探头探脑地钻不出来。上面是障天的烟尘,下面是大坑和小坑,在工业家眼中,这自是繁荣景象,对我而言则有点像世界末日。 第31页 如果说国道太热闹,高速公路就太冰凉了。国道几乎都是有歷史的,如102国道,大致是清代的奉天官路,着名的108国道的晋陕段,在唐代便是重要的驿路等等。高速公路则是无中生有,生硬无比。我不喜欢封闭的道路,一级公路还好些,全封闭的高速公路,像一堵墙,将沿线的人隔在两处,穿行的通道,往往几里地才有一处,其不便可知。它傲慢、不公、炫耀,有压迫性,在某种意义上,像既得利益者的城堡,城头还有兵器的闪光呢。 很多高速公路,邻着省道或县道。走在省道上,如果旁边有正在修建的高速公路,就不幸了。修建者总是不客气地把附近的道路徵用为临时的工作通道,高速公路修好后,他们会将之恢復原状,但在建设期间,这些道路给压得无法形容。不仅如此,几十里方圆内,开山採石,开河采沙,熬这个炼那个,当地居民,一边忍受不便,一边同工人做些生意,烟尘散后,露出几个新的阔人,大多数人生活如故。这是有代表性的社会状态,你在高速公路之下或之上,如果愿意,都能看到。 在高速公路上,有很多让人不快的感觉,其中一种,是觉得正在成为自己所反对的事物的盟友。你一边诅咒每公里五毛钱的路费,一边享受你因而得到的特殊地位。如果说,类似的念头,只在事后反思时才有,那么,开车的时候,单调、紧张和烦躁,我不知道别人的感觉如何,在我,是折磨人的。我有过十来次在高速公路上连开一千多公里的经歷,过程都是一模一样的:早晨高高兴兴地上路,清静、优美,有点想唱歌;上午十点,看看里程表,心情沉重,有点想骂人;午后先是麻木,后是烦躁,烦躁之后便是对自己的恶意,本来傍晚该停车的,偏要怒沖沖地继续驾驶,直到精疲力竭。这些不良情绪还会持续,在几天里都影响对事物的态度。 省道的性格,介于国道与县道之间。在我看来,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县道,省道是最好的选择。省道大多是平整的三级公路,只要不是在矿产区,重型汽车不会多,正可舒适驾驶。省道上还有各种本地车辆,其形式之丰富,是大路上不易见到的。沿路自有许多村庄,似乎也与国道边的村镇不同,要安静一些。 省道的缺点之一,是近年才有的。国道的限速,要统一些,也规矩些,而省道的限速,往往出其不意。开上省道,往往抬头便是测速的设备,横在半空盯着你,而限速多少,你还不知道呢。等见到限速的标志,又是五花八门,忽然四十,忽然三十,忽然二十,你只好把一半的精力,用在发现这些标志上。在朔州地区,我走过一段优美的省道,路面平得像镜子,风物安谧,人民安详,而测速的玩意儿,密密麻麻,大概一两公里便有一个,让人心惊肉跳。公路限速,自有道理,但在我看来,过低的限速,以及过多的监控,还是将人民当成没有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眼对眼地盯着,手把手地管着。 那就县道吧。是的,县道,如果路面不是太颠簸,往往是最令人愉快的道路。就在这个月,在贵州的兴义地区,我走了一条602县道。照例是清早出发,雾气朦胧,周围是喀斯特地形,山峰便如岛屿似的。西南人民是晏起的,最早的路人,是上学的小学生,他们与清晨如此合拍,我不由得嘆道,人类还是有可能美好的。县道经过一个叫则戎的镇子,若以国道两侧的标准,它至多算个村庄,我经过的时候,它还在赖床,露面的人三三两两,睡眼惺忪,不像工作者,倒像宿醉的人。这条道路蜿蜿蜒蜒,一直通向广西;入桂则为322省道,便是另一番光景了。 县道也是更真实的道路。如果说,高速公路、国道上所见,是这个国家的正面,县乡道路所见,便是它的背面。没有那些光鲜的东西,在喧嚣的另一侧,我们见到远更古老而或将持续更久或即将逝去的事物和风俗。我不知道哪一种更能代表这个国家的现状和未来,我只知道每一种都不能单独地存在。有一年在福建,大约是在安平县,我误打误撞地走上一条小路,它先是贯穿一些村庄,不知为什么,我希望自己是隐身人,汽车也是隐形的。以现在这种方式,尽管是极短暂的,从居民的目光里穿过去,突然成为一件挺让人惭愧的事。第二天早上,在一个低于路面数米的小村子旁边,我见到村民,有老者也有年轻的夫妇,在路边等长途汽车,过一会儿,汽车开来,停下又离开,道路上便空无一人了。这个场景不知何以触动了我,反正我当时发了好一会儿呆。 最后说说天下闻名的蜀道吧。唐人之所谓蜀道难,是从长安的位置,以帝国的眼光南望;秦巴山区的道路,那时固然艰难,而在今天,早成通衢。我口中的蜀道难,是说四川省的公路,因为地质的影响,经常需要修整,这一修就有种种奇怪了。比如说,路上的坑,在垫好前,养路的工人经常用一种简化的办法,放置一件东西,作为标志,以提醒司机留心。这标志物,如在内蒙古,可能是一小堆沙子,如在陕西,多半是一堆土,而在四川,有时便是一块石头,为了醒目,这石头往往还很不小,可能是怕司机看不见吧。是的,你最好早早看见它。 有一回在甘孜地区,原打算取道317国道去成都,走了一大截,对面来的司机告诉我,前面在修路,难行之极,他的越野车走了多半天,才勉强通过,我的车几乎无法囫囵过去。权衡之后,我返回炉霍,南下新都桥,堂而皇之地从318国道去成都。这已经是第二天了,折过二郎山,见到牌子,此路不通,正在修理。打听之后,回到泸定境内,转向石棉方向,寄望在那一带上高速公路。走了一会儿,前面的车纷纷回折,说是几公里外堵死了,南边不远另有一条道路云云。我便随他们赶向那条路,至而发现,又在修路,禁止通行。这样只好回到刚才的路,好在并没有真正堵死,只是狭窄处错车艰难,慢慢地也就过去了。通过后,见到对面的车,一直排了几十公里,我幸灾乐祸地想,他们今天是哪儿也去不了啦。修路是当然的事,但几条通道,为什么要一齐开工呢,这里边的道理,我是不明白的。 第32页 另一年,在通江县,我遇到201省道修路,有几十公里全在泥泞中。前后有十几辆车,司机们互相鼓励,一起骂人,一起抬出失陷的车辆,挣扎前行。我有点感动,心里想,这真是美好的一天,只差一个美好的结尾了。不一会儿我就见到了。那是个收费站。不管我们如何质问,收费员只笑嘻嘻地说:「十元。」我当时很不高兴,事后看去,那确实是一个恰如其分的收场。 旅行与读史 心情是旅行的朋友和敌人。有天下午高高兴兴地出了秦岭,从仙游寺北望低处的西安,当真是红尘滚滚,摩天大楼昂首而出,底下的树木和街道,只好有待想像,而想像又是暗淡的。我想起上次穿行西安市区,汽车鸣笛,商人叫卖,人们目光严厉,各自在拥挤的交通中向前又向前。我打消了投宿的念头,寻着高速公路,向家的方向驶去。 我的打算是在路上随便找一个县,便去休息。要说有吸引力的地名,没有比西安一带更多的了,我们都是读汉唐的文章长大的,那些曾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在这里触目皆是。不过,我可不是头一次来西安一带,我早已知道,越是名字美妙的地方,越应该躲着走。 有一回我路过灞陵一带,现在属灞桥区,心想,噢,这便是「南登霸陵岸,回首望长安」的灞陵,「年年柳色,灞陵伤别」的灞陵;把眼睛从路牌收下来一看,前面的景色无以形容,仿佛有十万人在四下奔走。 京昆高速出西安后折而东北向,不一会儿,我见到路牌上说,前面就是富平县。说起富平县,我孤陋寡闻,只想起李因笃来。顾炎武晚年时因李因笃而来富平,颇住了一段时间。那时,富平是英豪荟萃,本省的有「关中三李」(另两位是李颙和李柏)、王弘撰等,外省的有傅山、朱彝尊等。顾炎武的最后几年,大多时间竟是在富平度过的,而他北游二十多年,居无恆所,此地究竟是靠什么吸引他驻足,除了一批志气相投的师友? 我从富平出口驶下高速公路,进入西向的一条道路,不过走了一两公里就停了下来。当时我处的位置地势略高,不知算不算台塬,如果是,那一定是我见过的最低矮的台塬了。虽然不高,我仍然看得清前面的许多事物。这条黄土带从北面伸过来,低处是农田和零落的树木,这会儿已到傍晚,树叶子闪闪发亮。我见到一丛丛的房屋,彼此如此相像,如同我在许多别处见到的房屋;我见到许多行人,面目如此模煳,如同我在许多别处见到的人。我站在路边,道路的另一侧是商店和停放的红色大卡车,我有点儿想去对面买点水喝,看看让人目眩的车流,又作罢了。 我犹豫不决。歷史或对歷史的一点点知识,本来应该是使旅行更有风味的,然而,我遇到的大多情况,是徒更令人沮丧。如果说适当的事物能够刺激我们的歷史想像,那么,另一批事物,则更有能力让这种想像无法进行。 我相信,如果对人类行为及其歷史的理解达到一定程度,那样的人,没有什么环境是他不可理解的。对他来说,累积的痕迹无所不在,那些让我们觉得混乱、缺少方向的东西,在他却充满意义。这样的人,甚至可能喜欢你我努力避开的事物,因为他喜欢给自己的理解力找一点小小的谜题。 可惜,我远不是那样的人,我对歷史一知半解,人类行为对我来说高深莫测。旅行和读书是相辅相成的,然而有时,或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互相捣乱的。从书本子里,我们很容易建立自己的世界秩序,因为任何书籍,不论好坏,一落笔便已是秩序的产物,而实际事物,并不总服气于接受这种秩序的统辖;相反,如果运气不太好,还会动摇我们辛辛苦苦得来的一套解释,像是在说,对不起,这次你的运气不好。 在我读过的游歷记录中,最喜欢的一类,是有的作者,在某一瞬间,能让某一地点承载的歷史在他心中復活。他站在那里,好像能看见千万年来的人流,人们经过又离开,足迹踩下又给覆盖,亦如树木倒下又生出,水涌过又枯竭,在这周而復始的循环中,世界的面貌改变为他所见到的样子。 我做不到,有时或许接近一点,大多时候,则接近也无从谈起。此刻,看着夕照之下的果树和农舍,我觉得想像力离我越来越远,剩下的只是枯干的理解,而这理解却是有害的。是的,如果说有什么比茫然不解还要有害,那就是不良的理解,自己并不喜欢,却无以逃避,因为想不出别的解释。 在路边站了一会儿,我心里便泄了气。并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物让我泄气,说不定是相反,没有什么特别的事物让我泄气。旅行中最可怕的一个念头是:其实你哪儿也没去,你所见到的事物,特别是人事,与你居家所见,实无不同。如果你的旅行目的之一,是逃出某种事物或情绪,那么,你就觉得逃无可逃,还不如本本分分地待在家里。 比如说,假如你有一件心事,为了避免沉湎其中,出去散散心,然而日常所见,不但不能消融之,反而不停地提醒你。人在旅途,总有各种聊以分心的新鲜事儿,然而总有一天,积累所致,你忽觉心情不但没有轻松,反倒愈发沉重了。这时,你就该回家了。 我曾听一个失恋的人讲他的旅行故事,他说在家时对方的倩影无时无刻不在他眼前晃,弄得他伸手去挥,旁边的人都以为他得了什么病,他便出行,慢慢地症状轻了些。 第33页 可是某一天,见到一位异性,面貌有些像他的前女友,他又胡思乱想了。第二天,第三天,以后每天,竟都见到相似之人,不是头髮,便是衣裙,或一或二,或竟一日数十见,他便赶紧回家,躲在屋里了。 如果说他是境由心造,但世上的大多事情,不是我们想像出来的。人类社会,总有一些力量,影响着各地的风貌。 有个词叫「现实」,在日常用法里,它并不是指全部正在发生的事情,而是特指那些对个人意志有威胁意味的事情。某种现实,在某种社会中,当真会笼罩一切,威临一切,没有什么事物,大到山川的面貌,小到一块一粒,无不提醒着它的存在。如果它是可以接受的存在,一切都好,但如果相反,那可真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 前面提到顾炎武。顾炎武后半生有二十多年在北方游歷,我读他这一时期的文字,不免要揣测他的心理。他有这么几句诗: 南方不可托,吾亦久飘荡。崎岖千里间,旷然得心赏。 自然界确实能够安慰人心,一个人心事再重,总有一部分本质,会响应自然之律,旷然起来。可惜只是一部分而已。 清初的明遗民,寿则多辱,顺治年间便去世的一批人,可以至死不相信北方的野蛮人能够长踞关内。尽管歷史中野蛮人以武力打败文明社会,有着源源不断的先例,但这些人的幻想,一时不乏燃料。同道间的彼此鼓舞,谣言与错误的分析,天下未定时的乱离之相,以及他们的歷史理论,其中便包括对文明的狭隘理解,这些以及其他因素,成了反抗者咀嚼不尽的食粮。等到康熙年间,天下太平,人民习惯了头顶的髮型,连顾炎武这样的人,也有人批评他妥协了。 顾炎武活到了康熙二十一年,他的精神歷程,有着痛苦的丰富。他写过这么几句话:「当人心沉溺之久,虽圣人復生,而将有所不能骤革,则莫若择夫荒险僻绝之地,如五台山者而处之,不与四民者混。」 现在看来,他没有说到事情的关键,不过那绝望的心情,还是跃然纸上。至于自窜于「荒险僻绝之地」,不合他的性格,故而也做不到。 他后半生的心境与早年不同,所谓光復,存其志可也,其事则绝无希望。这一点,他越来越明白了。所以他的北游,虽然多与遗民相往还,还是意在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互相温暖一下,至于联络四方志士,实已不再是动机。他的注意力,也移到了学术上,且与新朝的几乎每一位臣民一样,食则饱,飢则恐,见到小猫就分泌点多巴胺,见到老虎就涌出肾上腺素,所谓人之常情,零零碎碎的日常生活,是不接受指责的。至于三年不言、枕戈待旦之类的故事,只有原教旨主义者才喜欢。 心事可以缓解,却没法子全都消去。顾炎武后期的一些着作,很多是成于旅途中的,谈歷史,谈地理,事在千载之外,心仍在方寸之间。游踪所至,不乏青山秀水,嘉宾贤主,每一天都有让人高兴的事情,每一处又都有让人不能忘怀一切的事情。看来,自我才真正是无所逃避的。但见识多了,自我又可以小有转变。我读《天下郡国利病书》,看到顾炎武的一些想法,已经超出皇权之争,有了更广的视野,不由得为他高兴,又想,真该向这个人学习啊。 只是想想而已,人到我这个年纪,极少能再改变自己的。每次出去游玩,看到同样一齣戏在所有地方上演,又看到每出戏里各人各念自己的经,先是装看不见,装而不成,就不耐烦起来。每次我都劝说自己,社会分工不同啊等等,管得一时,终归无效。 总有一个阴影在那里,或者说是双重的阴影,一重是实际的庞然大物,一重是自己对它的敏感。我坚持不对任何事物持原教旨态度,努力尊重日常生活,可还是禁不住地想,这确实不是个正常的社会啊。这么一想就高兴了,因为如果反之,则一定是我出了毛病。所以我就大大方方地回到高速公路上,不再想去富平的事了。 不到两小时,我在韩城市投宿。韩城是司马迁的老家,离韩城还有几十里,高速公路上就出现大牌子,芝川湿地云云,这芝川镇就是司马迁祠墓所在的地方了。 我住的旅馆,不远处就是个小广场,有许多小吃摊,再往前有一条街,满满的全是饭店。我吃了饸饹,吃了醪糟,第二天早上又吃了馄饨。至于司马迁祠墓,没有去看。 厚颜上黄山 去年此地,我写过一篇题为《为什么没去黄山》的文章,其最后一段说:「至于黄山,我相信它是漂亮的。我不怕我不喜欢它,我倒怕我喜欢它。或说,如此与自己抬槓,难道不有违天性?我想,此处谈论的不是天性,而是相反的东西。我费了这么多年的劲,以为自己能做到不喜欢黄山了,万一爬将上去,见到石涛之八胜、梅清之十九景,心生欢喜,又是多么沮丧!」 我不管写什么,写完后,总是破甑不顾,如逃如弃,不忍再看一眼。然而本月,我们两口子谋划徽州之游,绕不过去的议题便是上不上黄山。她说上,我说不上。她说上,我说不上。她说上,我说上。于是找出前文,忍痛读了一遍,读到最后这段文字,觉醒到:这哪里是开放的态度啊!一个人,越是预感到某种事实有可能撼动自己原来的主张,越应该趋近之,上黄山,才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个人要是善于说服自己,完全可以常有理的。于是在中旬,我理直气壮地上了黄山。 第34页 先推荐给各位的,是从泾县到黄山的路上,有一段旧322省道,现半废半弃的,穿山越岭,极为幽静。走过这段路,我便觉得身心俱做好了准备,可以上黄山了。至汤口宿下,天气预报说明天山里有暴雨。 晚上翻看程敏政编的《新安文献志》,读到汪泽民(元代的一个文官)的《游黄山记》,这是我所见最早的记游黄山的文章了。其述远眺黄山云:「至汤岭上,仰视群峰,犹在霄汉间,岗阜蟠结,凿石开径,嵁岩欹危,瀑布声訇,磕如雷怪,石林立半壁,飞泉洒巾袂,当新暑,悽然如秋。」我可是什么也没看见,没听着,幸好有网际网路,查了一下,原来汤岭在西边,与汤口没关涉,才放了心。继续看,其述道路云:「往往攀崖壁,牵萝蔓,或小木贴岩,若栈而度,几不容武,旁临绝壑,惴惴焉不敢俯而窥。」我是有恐高症的,看到这里,着实兴奋。又说三十六峰:「屏列舒张,横绝天表,众岫叠岭,效奇献秀,尽在一览。」这是陈词滥调,且睡一觉。 次日清早,打开耳朵便听见雨声。街头已经如溪如涧,当地人劝我们,这种天气就不要进山了,什么也瞧不见。我们不听,执意走了几十步才回身。去黟县转了一天,晚上回到原来的旅店住下,听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气不错。 第二天便进了山。乘缆车至云谷寺,前后已有十数人,他们往哪里走,我们便跟着走。不多时至一处,雾气从低处上漫,不一会儿就沟满谷溢的,我想,这就是云海吧。对面有圆熘熘的石峰,我身边有指示牌,说它是仙女云云。 喜欢讽刺的人,千万要留神的,是切不可讽刺过低的对象。傻里傻气的东西,无处不有,还是留作小学生的练习品为宜。一个成年人,将智力运用于这类对象上,不惟浪费,且容易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便化为别人的讽刺对象了。以黄山而论,难免有一些浅近的因形赋名,金龟探海、梦笔生花等等,小学生或可拿来命题作文,批评几句,中学以上,最好不去注意那些名字。 讽刺之道,其上下不论,其中者,最宜讽刺别人视为神圣美妙之物,如茶道,如黄山,放眼望去,这类对象正亦不少。越多的人以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越值得讽刺,且维护者层出不穷,讽刺的乐趣亦汩汩不绝。不管是国家、宗教、亲谊、爱情,凡是护卫如林的,一说起来就纷纷气急败坏的,哪怕是我们自己都热爱的,如不能应对讽刺,都属原始状态,而助其进化,正是我们的责任。然而,切不可为讽刺而讽刺,如不能发现对象的可笑,也不必强笑,如我,就没发现黄山或人们对黄山的敬仰有什么可笑之处,所以也没什么可讽刺的。 相反,黄山让我生出些严肃的想法。黄山松的样子有点奇怪,然而,在植物学家眼中呢?植物学家同时也是审美的观察者,但他的植物学知识,会不会影响他看到黄山松时的审美观感呢?同样,黄山的花岗岩,在地质学家眼中,和在我们眼中一样外形「奇特」吗?可惜没有什么数据来支持对这些问题的任何一方面的解答,所以我只好把某些揣测塞回肚子里了。 我又想起,在《新安文献志》中又读到赵汸(元代理学家)一篇序文,说黄山「兹山之胜概,世罕闻矣」。在我的印象中,黄山之渐渐出名,当在明末清初,新安画派有影响之后,至上世纪才大盛于时,可惜我对美术史是外行,这样的印象可能全不正确。我还想,欣赏黄山所代表的一种趣味,虽然绵绵自古,忽然流行,则是在竟陵、公安与桐城、阳湖这些文学流派现身的中间,而我们知道,虽然公安力诋竟陵,他们的精神气质是有一点相通的。可惜的是,我对清初文风的流变,也不怎么内行,多说一句便捉襟见肘,只好又将某些揣测塞回肚子,这时我已经过了始信峰,快到「北海」了。 过了「北海」,下探深谷,就是「西海」。一路窄而且陡的石磴,真的有点危险,而且膝盖越来越不舒服。在这段路上,我总算见到了大家说的奇石。生长在平芜的人,见到的山石,也是如卧如睡,而这里的都是如立如斗,画家拿来寄託,正不奇怪。 若偏要刨根问底,石头千姿百态,为什么我们认为其中的一部分为奇,另一部分则不然?首先,少见多怪,人之常情。然而,当某种审美趣味建立起来之后,某类因素,早已不少见,甚至千见万见之后,我们仍然以之为「奇」,又是为什么呢? 十八世纪有位威廉·佩利,因「表匠类比」而出名的,论辩说,如果我们在野地里见到一块石头,我们会觉得这没什么出奇,但如果我们见到一块表,我们会认为它本来不属于这里,而且它一定是出自表匠之手。 「表匠类比」在神学与无神论以及且特别是进化论的斗争中,已经臭名昭着了,不过我们且借用其推理的一部分,那就是,有些东西,至少就常识而言,能令我们相信,它不是自然物,而是人工物。藉此我要说的是,是否有些自然物,因其外表的特徵,使我们更容易将自己映射其上,而且暂时(在有些人那里是长久的)赋予它一种混合属性呢?有个词叫鬼斧神工,是用来形容自然物的,通过这个词,我们想说什么呢?与此相对应的,江南园林的高手作品,在那什么大一点的地方里,纳入山树石泉之胜,这时又有一个词现身,叫「巧夺天工」,它又是什么意思呢? 第35页 先放下这些问题,不然我就跌下山谷了。胆战心惊地下到谷底,坐上地轨车,回到人间,上光明顶而下迎客松,我走得中规中矩。不到两点钟,就要离开黄山了,回眼望去,游人比早晨多许多了,我总结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对自己说,黄山还是很好看的。 老实说,我对黄山——实际上不是自然的黄山,怀有混合的心理。换个例子说,走进一所旧式的园林,谁能不赞美作者的细节功夫,谁又能不恼火这对自然的冒犯?谁能不轻视那表演性的自怜自足,谁又能不同情主人的精神困境?对我来说,越是与旧式生活方式相关的,越是令我迷煳;一个人的观察,如何不丧失歷史性,同时又是完全此时此地的呢? 在皖南游玩,少不了去「古镇」。我这次去得不多,因为镇镇有门,门门索票,实在贵死人。且说某日来到某镇,转了半日,到对面山腰的凉亭小座休息。自高处看去,烟雨中的小镇着实可爱,我无法不赞赏前人对细节的重视,又无法不想起方才在镇内的所见。比如说,一所几百岁的旧房子,虽经陆续修缮,旧规犹在,我不知道是该向它致敬,还是回头痛骂自己的没出息。一方面,我会觉得这房子没什么出奇,房主人,不管碑文上怎么说得天花乱坠,不过是清代的一个腐儒或明代的一个俗官,那几块艰辛保存下来的楹联,意思陈腐,书法一无可观,如是等等;另一方面,我又承认这些不仅每可悦目,还有一种精神性,无论高低,单其流动本身,都有让人生敬之处。一方面,我觉得花一百多元看这种房子就是人生的失败,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这镇子很有寓意,足可供人琢磨好几天,门票也一点不贵,简直就该要两百元、三百元。对了,镇中还有出租小板凳的生意呢,花很少的钱就能坐好一会儿。 在徽州的这些天里,我一直是迷迷煳煳的,好在我喜欢迷煳,喜欢让自己的想法停在液体状态。离开时我取道新安江,「洞澈随清浅,皎镜无冬春」的新安江,继而取道富春江,「奇山异水,天下独绝」的富春江。两处我走的都是江北的路,我想我可能走错了,不过还是有机会来到江边,想像一会儿,千载之前,这里没有我此时见到的这些,多出我没见到的那些,真的好看,也未可知。 可惜想像只是内部的循环,提供不了新鲜东西,不然,我就可以在家里安居,用不着四处乱转了。 我家临近滹沱河,若想像能奏效,我大可念半首朱彝尊游雁门关时作的诗,「滹沱河上流澌急,骑马春冰滑可怜。百尺浮桥空断板,孤城哀角动荒烟」,闭上眼睛,心里就美滋滋的了。可惜睁开眼睛,既无浮桥,亦无孤城,如不是给城市凑趣,建坝憋起一汪水了,本来也没什么水的,但见一个年轻的母亲,监督着幼小的儿子,在河边或水库边玩耍,那小傢伙不停拣起铺路用的砖块,向低处抛去,那下面有什么,为花木所掩,我这里看不见,不过我真希望他砸中点什么活物。 水与土 闲翻伟大的旅行家伊本·白图泰的游记(马金鹏译本),他记载赖尔城,说「该城之骯脏,实属世界之最」「其所以臭气熏人皆由于遍地鱼腥,处处屠宰骆驼的血粪所致。我至该城后,宁肯待在有风险的海边,不愿进城寄宿」。读到这里,我的鼻子便与伊本的肺叶起了极大的共鸣,不恰当地出现的想像力,使一种熟悉的气味在脸前足足萦绕了好一会儿。 去年,我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闲逛,误入一个规模宏大的鱼市,我又不认识路,好一会儿钻不出来。事后我扔掉了一双鞋,因为从街上沾回许多血水,我一进旅馆的电梯,旁边的人就皱起眉来。如果我的衣物富余,那件衬衫本也该扔掉的,不仅浸透了鱼香,还有些鱼在水箱里活蹦乱跳,将汤汁溅到我身上来。 当地人热情十足,他们挑选,分辨,切割,甩动,猫儿也跟着大嚷大叫。这个市场的水生动物种类之多,实堪惊嘆,我觉得全世界的鱼都在这里了,此外还有我不识得的带壳的、带触手的、黏的、滑熘的、红色或蓝色的、有眼睛或没眼睛的,在那个炎热的午后,将其最后的生命力迸发出来。在此之前,我在武夷山区转了几天,满鼻子都是茶叶味,我以为终生也摆脱不了,直到这里,才将茶香驱赶干净。 我肯定不如伊本·白图泰那么讲究干净,所以不至于不敢住在城里。但我还是憋不住要说,我们广大乡村,尽管景色美丽,风俗可亲,公共卫生的状况实有改进的余地。我家附近的太行山中,有许多可爱的山村,在那里,不管去谁家做客,都是窗明几净的,但村里的小街,又无不散落着垃圾,而大宗的垃圾,照例是扔到河道里的。至于公共厕所的状况,实难形容,我只想提醒各位一句,当年晋景公就是掉到厕所里去世的。 人在旅途,应该降低些讲究,何况我在家,也不是很讲究的人。尽管如此,还是有几次经歷,使我觉得,旅行中的卫生是一个适当的话题。十多年前,有过痛心疾首的一夜,那是在高原地区,我和同伴冻馁已甚,投宿向能找到的最近的村庄,离道路最近的第一家人。主人是个单身汉,黑夜里我没看清他的形貌,但我知道他一定是世上最善良的人,才肯在后半夜两三点钟给我们打开房门,让我们住进一间屋室,还找来御寒的类似被子样的东西。我已经记不清那间房屋的布局,也想不起它本来的用途。我和同伴藉助手电,各自找到平坦处躺下,心里大为宽慰,因为危险已经过去了。等半僵的身体恢復了功能,我便喘不过气来了。盖在我身上的织物,沉重和坚硬都堪比铁皮,摸上去滑腻腻的,它的气味……噢,天啊,它的气味!而这只不过是鼻中气味的一部分来源而已。我的旅伴疲累过度,似已入睡,我则一秒钟也没有成眠,由于寒冷,不能够去掉被子,且一动不敢动,怕的是激发出新东西来。 第36页 这类经歷,其实是可珍惜的,遭罪一时,回味终身。这么说来,卫生问题,可作两面观,一面是,出门旅行的人,以不罹病患为限,随遇而安,白手套放大镜之类,依我看是用不着的;另一面,卫生问题需要改进,城乡一例,该指出就指出,如怀着「小地方脏点儿实属正常」的心思,是另一种自大。 我心目中最干净的人是屈原,「与女沐兮咸池,晞女发兮阳之阿」「朝濯发于汤谷兮,夕晞余身兮九阳」等等,虽有譬喻的成分,实情想亦不远。古时器物简陋,《礼记·内则》里那些卫生的讲究,便在上层社会,也未必实践得好,屈原好洁,难怪别人看他不惯。屈原自己是干净的,所以有资格说不愿意「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我等旅中投宿,一鞋土一头汗,离「皓皓之白」远得很,也就不多讲究了。 数次与多人同行,到了地头儿上,投宿总要费些周折,因为同行的人里,总有几位干净人儿,到了旅馆,履地毯而踌躇,望顶棚而皱眉,房间是现成的,而要先巡检一番,然后由旅馆甲而旅馆乙,乙而丙,丙丁而又甲乙,权衡再三。这时我早已走不动了,哀求说,就这里吧,对方说,这里不行,镜子上有口红印。 世界上卫生改善,都是这些人推动的,我这样的人只是坐享其成。在我看来,别说口红印,就是整整一面红镜子,又有何妨。说到这里我是有点骄傲的,曾被款待茶水,本来洁净的杯子,主人恭敬,又拿黑抹布从里到外擦拭一遍,这样的水,有多少人喝得下呢?我喝得下。还有一次,一位壮硕的喇嘛用他的大手给我们揉糌粑,揉好后,他的手心中央明显白了一片。事后我和同伴都说,那是我们吃过的最好的糌粑。 说到干净,总与水联繫起来。水者,生命汤也,不过又确能将泥土与微生物从我们的身体上冲掉。当年欧洲曾有人认为水是危险的物质,能将疾病渗到身体里边,只是一时一地之议。总的说来,古往今来,洗浴是卫生的第一要务。说起来,我所在的城市,这几天正罹水患,先是下大雨,然后发大水,然后大家就没水用了。我住的区域是幸运的,听说别的许多地方,要依赖送水车,排队接取。我的一位工程师朋友,正在创作《怎样用两瓶350毫升纯净水洗一个痛快澡》的论文,不知进展如何。 那么,旅途中遇到无水可供洗沐的情况该如何呢?曰不洗。若一连几天没水可洗,又不能挤用饮水,怎么办呢?曰不洗。实在难受怎么办?我有个法子,曰土浴,就是裸身到泥土里打几个滚,类似煎肉之前沾上淀粉,可保数日康健。听着骇人,其实大有道理。土把我们的身体或衣物弄得很难看,但那只是观瞻方面的,其实土很少是骯脏的。如在我国,数日没水用,想必是在北方的某些地方,缺水地区的土,连草也生不出来,实为净土。 这个方法我差一点就尝试了。在村庄里住了三天后,我沿着一条曲曲折折的土壑上行,找到一个所在,那里的黄土细腻如精磨的玉米粉,干燥得十分完美。刚把衬衣的扣子解开一只,就来了个老汉,跟在几头羊后面,到我面前停了下来。他大概是想找个人来闲聊,而我看着他的羊在地上打滚,心里很是窝火。 「那个羊跑远了。」我指着远处说。 老汉手搭额头望了一下,说:「那是别人家的。」又问,「你住老胡家?」 我否认。他再说什么我都只是摇头,然而他并不觉得无趣,也不肯离开。我明白过来,一定是占据了他的浴池。我就走了。我离开村子,来到县城,住进一家提供热水的旅馆。旅馆的床单敝旧,毛巾上有破洞,热水虽有,却带有奇怪的气味,这时我仿佛看见那个老汉在讪笑。 土可以是干净的,水可以是不干净的。我们北方水少,一旦有水,多半清澈,盖土石裸露,鱼藻稀罕,这样的水,没什么出产,却可以放心涉足其中。南方多水,但在北方人如我眼中,看着绿油油的很美丽,但要我到水里游泳,是绝不敢的。看看水面上疾奔的水蜘蛛,就知道这水中生命的旺盛,实非人类所宜干扰。 有一回同行的朋友到溪里玩,我在岸上瞧着。他并不会游泳,瞅瞅我,怀疑地说:「我要是淹到了,你可得救我。」我说:「一定。」他说:「怎么救?」我说:「打电话。」朋友很是不满。他果真滑倒在水里,半截身子都湿了。那几天我总担心他会得什么怪病,比如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体里生长,然后从胸口钻出来。最终也没有。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于是今年在广西,我在河水中洗了一只梨,给当地的一个小孩吃了。我相信渐渐地我会习惯,甚至喜欢上南方的水,总有一天会在河里游泳的。 确实,我们的卫生观念,固有一部分来自经验或科学,也有不小的一部分,如同迷信,并无实际的基础。比如饭前洗手,照中外的文字记载或实物证明,足流行了几千年,我看就未必总有道理。有一回,四个人一起出游,其中两个人有饭前洗手的习惯,另两位没有。我们在寒冷且缺水的地方过了几天,饭前很少有机会洗手,于是两位洗手派便坏了肚子,另两位则无事。我要说,肠胃是需要锻鍊的,与其骄纵,不如日常施以小小的虐待。至少,假如您将前往类似的地区旅行,提前一个月避免洗手,对旅行安全大有好处。 第37页 还有一种人不该洗手,便是出于信仰而誓不杀生的人。我认识的一位居士,听我等世俗的人说起杀生害命的事,大为伤感,流出眼泪来。这是不对的,因为眼泪里有溶菌酶,他这么一伤心,很多小生命就逝去了。照我看,他还该把体内的白血球全灭掉。当然,这些都是强人所难,也不合经义,不过,为了生命的繁荣,不洗手还是应该做到的。 居士对我的谬论,大摇其头,我便向他推荐钱谦益写的一篇《徵士录》,记的是晚明一位书呆子,叫程元初。程元初有志经史,惜囿于才具,成就不高,编撰的书,也有留传至今的,好像也没什么人去看。他的死很哀伤,是听说边事急迫,就赶往辽阳,查看关城地势,努尔哈赤将攻辽阳,人都劝他逃开,他不肯,辽阳城陷,他便死在那里。 钱谦益写程元初之游学:「家累千金,妻子逸乐,弃而游四方,行不携幞被,卧不僦邸舍,终年不浣衣,经旬不洗沐,抟烂饭裹置衣袖中,以为糇粮。夏月秽臭逆鼻,闻者呕哕,元初咀嚼自如。」 虽不能至,心嚮往之。 孰与同行 在所有的旅行中,地理尺度上的探索,是最诱人也最有意义的一种。但现在,我们还能去哪里呢?人类最后一次走出非洲,已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地理大发现时代,也过去五六百年了。南极的企鹅,正在北方的动物园里汗流浃背。攀登珠穆朗玛峰的人,鱼贯于山嵴之上,而如果不是费用奇昂,这队伍会一直排到山下很远的地方。前几天我观看一部纪录片,拍的是勇敢的人潜入洞穴,那洞穴深极了,里边的鱼的眼睛早已退化到消失。但是,我对自己说,就这样了?我们在这个星球上的探索已经接近尾声,剩余的热情只好转向这些零碎的事物?当然不是,于是我换了一部电影,不朽的《2001》。这部电影完全是在地面上拍摄的,不过那些太空的镜头制作得很逼真,至少对我来说如此,所以我已经把它看了七八遍了。 谈到天空,维吉尔用过一个奇妙的词,说我们头顶上那广袤的事物是「世代承袭」的。的确,人类自诞生第一天起就为天空包裹,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因此发问,而都又立刻得到挺让人满意的答覆。 诗人和哲学家建立了瞻望天空的规范,并且将诗意的凝视与普通人的抬眼看天区分开来,以至于王尔德会极有信心地宣称只有少数人才「眼望星空」;即使在望远镜发明之后四百年的今天,仍然有人——我怀疑这些人在四千年后也有,甚至会比正常人类存在得久远,抬抬眼就觉得灵魂清洁如蒙救赎,理由只是他们的胸中充盈着诗意或哲思,而此时太空人早已在上面飞来飞去了。 麦可·科林斯是一位太空人(「阿波罗11号」上唯一没有踏上月球表面的那位),他说过一句令我遗憾和惭愧的话:「假如将来某次航行的成员中包括一位诗人、一位神父、一位哲学家,我们也许能最清楚我们看到了什么。」 我对此深表怀疑。 暂垂下头,从堂皇的人类事物回到自己的区区琐事。我偶尔的、短暂的几次旅行,无非是在家里闲得难受,出门散散心而已,而每次的结果,都是兴尽而归,而不是尽兴而归。日常生活是可爱的,然而我想,对每个人来说,越是可爱的事物,越有机会展现可疑的一面。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找不到什么事物是不可解释的,每一样东西,包括最新鲜的,都携带着自身的说明书,如果说解释就是意义,那么,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不是缺少意义,而是意义泛滥的。每天从睁开眼睛开始,面前的每一样,不管是桌面上的还是电视屏幕上,不管是实际还是数码的,每一样东西都不会以孤立的面貌出现,或者是已经拥有了地位,或者正有若干种理论竞争着要将其收纳其中。我们生活在人类最伟大的传统中,对已知世界拥有绝对的知识,我们以此为荣,但不知怎的,有时却因此烦恼。神秘主义者或拥有其他信仰的人,会生活得很好,但像我这样一点神秘情怀也没有的倒霉蛋儿,实无空地来安置疑虑。 于是出门。旅途中有陌生的事物,暂可冒充为新的事物或新的秩序,甚至新的无秩序,让人兴致勃勃。比如说,我遇见一个人,留着一副与当地风土格格不入的大鬍子,尽管这当中没什么新鲜的元素,我仍然可以动员出新奇感来,从而产生兴趣。假如这个大鬍子忽然说起奇怪的昏话,佐以环境的配合,我又会觉得有必要将他的话听完。最妙的是,假如他突然失心疯,从山崖跳将下来,摔得稀烂,我一定大声赞嘆,惊为异人,其实我所见的不过是熟知之物,甚至连新奇的组合都谈不上,但对有所期待的旅者来说,一点点变化,就足以自欺了。这样的旅行本来足够美妙,可惜的是,总有一回,你又看见了自己的处境。那一天早晨,你离开已经盘桓了两天的村庄,行到山樑上,趁来得及,将热爱的眼光最后一次投向那些可爱的房屋,重温一遍温暖的记忆,回味你在那里收到的几个笑容。就在这时,如同一股冷风钻上嵴背,你看到自己其实哪里也没有去。 我读过几种住过监的大人物的自述,讲到囚牢里的生活,鲜不提及他们如何焦躁地踱步。有一个人,具体是哪位我已经记不清了,讲他将囚室的地面步测了不知多少遍,从任何一个位置,可以闭着眼睛行进,停下,鼻尖恰好在离墙壁间不容髮的距离,既不多也不少。我忘了是否同一个人,还讲到有一天在窗子的下缘处发现一条裂缝,明显是陈旧的,他以前却没看到,而那是难以想像的,因为小屋里的每个细节,包括天花板的每个污迹,墙壁上每根支离的草梗,以及水洇的每种形态,都被他考察得烂熟于胸。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过得兴奋而充实,研究那裂缝的起源,沉思它是否有某种神迹,还是对应于自己思维的漏洞,抑或暗示着牢笼的弱点等等。 第38页 阅读有时真是有害的。不止一次,我在途中记忆起这些故事,那真是让人沮丧(我还没提他们是如何讲述到庭院里放风呢)。阅读当然是有益的,我们可以安坐家中,而让思维跟随法显与汪大渊,迪亚士和麦哲伦,维他斯·白令与罗尔德·阿蒙森,和他们一起惊唿赞嘆。当然,这只是想像,他们冻伤时,我们的脚可一点儿也不疼。 想像确如诗人所说,是我们的翅膀。面对一座绵延千里的山脉,除了想像,还有别的什么办法来致敬我们的祖先?一座这样的山脉,只会有几条古老的通道,或是蜿蜒上行,或是循着深涧,奇蹟般地钻将出来,古人是怎么发现它们的呢,对此我们通常说「难以想像」。其实我们可以想像,在成百上千年间,祖先不断地前行,钻入每条山谷,翻越每个山嵴,白骨枕藉,才摸索出这些道路,打开山脉那边的世界。如果我们能够化千载为一瞬,在想像中下瞻前人的探索歷程,那真像盲目的蠕动,为他们自己并不完全清楚的动机驱使着。 但是,想像本身并不能将我们带到更远的地方。很多人相信想像的能力和边界是无限的,比如艾米莉·狄金森就说,头脑比天空更加广阔。现代人很少这样认为了吧?现代人知道,眼睛和脚才是先锋,而想像不过是对经验的一种美妙的处理方式。洞穴里的鱼,怎么会有光线的想像呢?说到洞穴,西塞罗曾有美丽的比喻,假设某一种族一直生活在地表之下,有吃的有住的,还有艺术品,过得同我们一样好,甚至比我们还富足快乐。突然有一天,大地开裂,这些生物上升到我们的世界,于是见到了从来没有想像过的事物,地面、海洋、大朵的云与迅疾的风,太阳在制造昼夜,月亮有盈亏圆缺,还有天空,星辰沿着永恆的轨道运行其中…… 想像不能让大地裂开。真正让大地裂开的,是一代代的探索者,无论是向世界的深处还是向远处,人类活动的边疆,同时也是想像和思维的边疆,正如人类的进步程度,谢天谢地,是由这个物种的先行者而不是后进者定义的。而在当代,说句得罪人的话,先行者是科学家,而不是别人了。 前几天听朋友聊及美国的衰落,我贡献了一点意见,说任何国家都会衰落,哪天美国的太空计划不为民众支持了,那它就是衰落了。我的意思无非是说太空探索在当今有超乎股票上涨及手机更新的意义。我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说太空计划从人类的黎明时代就开始了,这真是精闢。不过说到这些,我非常不愿意使用「使命」「命运」「永恆冲动」之类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在讨论人类的探索歷程时,出现的频率很高。我觉得它们出身可疑,富于激励而指向不明,比如与孔子同时的阿那克萨哥拉说研究天体是人最大的目标,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前述西塞罗的寓言,忘了引用他的结论。他说,那自裂缝上升的物种,见到地辰上、天空中的壮丽事物,「他们肯定意识到,神祇是存在的」。 在西塞罗的时代,这么想也算理所当然。以当今的眼光看来,太空是最有希望使意义的链条既免循环,又不用诉求神秘来作为最后一环的方向,是人类可以寄希望于自身的地方,总之,还有比太空更令神祇无处容身的所在吗?加加林从太空回来说:「我瞧了又瞧,瞧了又瞧,没有看见上帝。」即使考虑进当时苏联的意识形态背景,他的话也是真实表达。如此说来,在麦可·科林斯建议的航天三人小组中,僧侣就不必去了,否则一旦还俗,岂不令地面上的同行失望?至于哲学家,哪一个太空旅者不是哲学家呢?如果他升空之前不是,回到地面上也已经是了。有位太空人回忆说,他在太空中看到天体,知道它们不是浪漫或抽象之物,而是关乎自己生死、像家中事物一样实在的东西,是他生存的一部分。这是很好的哲学。 航天事业开始之前,有个人乘坐热气球升到三万米高空,事后形容说,那里的天空是「敌意的」。这是真实的感受,没有新威胁的世界就不算是新世界。而小说家、诗人纳博科夫,特意租了台电视机来观看阿波罗登月的节目,然后说,把脚踩在月球的土上,是人类探索史上最强烈的「浪漫的震颤」,触摸石块,涵咀恐惧与辉煌的感受,深深体验与大地的分离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浪漫感觉,「我的评论便是这些。至于实际的发现,我不感兴趣」。 我有点好奇,假若读到了纳博科夫的声明,麦可·科林斯还会推荐诗人上太空吗? 文学家也不都是一样的。曾有句老话,说眼睛可以看天,脚则一定要踩在地上,是劝人脚踏实地的意思吧。对此最好的反驳,来自小说家保罗·奥斯特。他说,除非你的手够到了天,你的脚并没有踏在地上。 这样的小说家,也许有资格升空一游? 往日崎岖 上次乘坐火车,是在不到两年之前。以往诣京师,都是开车。话说上次确有大事,不敢开车,就坐火车去了。进火车站要从铁栏杆中间鱼贯穿过,这种栏杆,古已有之,洋亦有之,赶牛用的,推而及人,自是匠心独运,从前人们(包括我)不会列队,加塞儿之外,还排不整齐,胖瘦无常,趋跄失度。现在好了,忽里忽外、打喷嚏尥蹶子的事都没有了,如此亦步亦趋进了站,过了安全检查,上了火车。 所谓大事,就是喝大酒。最后一顿喝到后半夜三点多钟,四点多进站,我要搭乘的那趟火车正在检票,我懒得排队,便在椅上小坐,再一抬头,已经是早上八点钟,心里庆幸,万一方才上了火车,醒来不是湖北,也是河南了。赶紧再买张票上火车。 第39页 不知是酒精的影响,还是因为疲累,或车程只有一个多小时,心情与往昔有异,总之,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四周的一切奇怪地陌生。从前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人走在街上,熙熙攘攘,其实周围的人内部都已变了,是外星人还是虫子什么的,我不记得,反正此人颇为惊惶;还有一个小说,场景与此类似,只是变的是主人公自己,而他并不知道。而此时,人们踏踏实实坐在椅子上,有人望窗外,有人交谈,有人听音乐,看上去一点道理也没有;火车移动时窗外的景物后退,列车员检查车票,邻座的一个女人努力安抚孩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你能帮我把这个放上去吗」,从别处飘来食物的气味,这些都不太对头。 小时候不停搬家,坐过几次火车而一点印象也没留下,大概或是年岁太小或是一上车就睡觉。大约在十岁到十四岁时,家里的房子,离一条铁路很近,相距只有两三百步吧。铁轨是那时我见过的最亮的金属了,表面从不生锈,光滑耀眼,从远处爬过来,一直伸向地平线外,让人好奇那边是否有什么值得去的地方。铁路这面是草地,那边是农田,总之是玩乐场。孩子们对火车习以为常,如果是一列特别长的火车,也许数一数车厢的数目,而通常只是耐心地等它驶过,好像一群马奔过来,你总得给它们让路。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印象,第一就是火车的汽笛声。孩子们比试胆量,站在铁轨边,看着车头冲过来,那是挺惊心动魄的事。震动和气浪,司机越来越明显的憎恶眼神,车头驶近时的空间错觉,都想让人逃跑。尤其是汽笛声,司机用来吓唬孩子的工具,越来越尖利,一直钻到脑子里面,幸好转瞬之间,车头驶过,我们出一口气,知道自己安然无恙,这时连汽笛声也和缓下来。 插叙一个小故事。一百多年前,一位荷兰科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却产生了不同的想法。白贝罗家边新修了条铁路,他听到汽笛声的频率变化,心有所动。那会儿,都卜勒效应刚刚提出,未得证明,白贝罗对都卜勒的理论本来存疑,此时打算着手验证。 1845年6月3日和5日,註定是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两天里,白贝罗在马尔森火车站运行了两次试验,让锅炉工将火车加速到每小时七十公里,请一位专业的乐师,在车厢里用小号吹出一个长长的g音,另几位乐师分组相隔几百米,站在铁轨外聆听,然后描述他们听到的音值。回程时,则是地面上的乐师吹奏,火车上的人倾听。 如果没有新发明的蒸汽机车,都卜勒效应的验证得推迟若干年,因为在那之前,陆地上运动最快的机械也不能带来如此显着的频移效果。如果一头豹子吼叫着扑过来,人大概也能听到它的声音在变得狞厉,不过这样的实验明显不如白贝罗的方案稳妥。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知识就是秩序,可惜不是全部的秩序。在所有的秩序里边,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描述的秩序了。人或觉得物理世界是冰冷的,我想这多半是由于我们不愿意认真对待自己的处境。我记得读过一本书,末尾处写道,存在本质上是悲剧,然而人们一直以喜剧甚至闹剧待之,而科学正在恢復其本有的悲剧色彩,这至少能让人类变得庄严一些——大意如此。内燃机车是了不起的发明,正如网际网路是了不起的发明,在各种发明中间,它们同属于将人们联结起来的一批,既创造了一些美好的现实,又打破了一些美好的幻想。地平线外,网际网路的远端,连对孩子也没什么特别的吸引力了吧?这个时代正如每个时代一样,幻想继续萌生,却不那么寄托在他人身上了,我想。 陌生感是多么可贵的东西,嚮往陌生事物是旅行的一大动机。即使对目的地及其附属事物,我们在出发前已有一定的知识和预见,途中的插曲和变故,也足令人想入非非。我们越是耗尽日常生活的可能性(这种消耗通常是通过自我束缚,比如支持束缚性的制度或文化来达到的),越是期盼别人成为自己的新的可能,而对方也在做如此想。没有比这种相互期盼更能毁灭陌生感的了,而我们见到明明陌生的事物,却没有陌生的感觉,这时,另一种陌生感,不是可喜的而是可畏的,或油然而生,那是对整个秩序体系的陌生感,就像看见一个熟人忽然露出种前所未见的奇怪表情,我们对世界秩序的信任,褪皮一样从心里的某个地方剥落下来。据我所知,人类在彼此之间制造出的寒意,要远超物理世界的冰凉所能致,而在这种时候,科学建立的秩序还是那么可靠,而且显得温暖了,所以那天我闭眼靠在座椅上,在心里回忆不久前读过的一部普及性的生物学读物,不一会儿,心里就舒服了。 前面说到,住在铁路边,第一深的印象是经常听到的汽笛声,第二深的印象,则是偶然所见的一幕。每天夜里,在一个固定的时刻,一列客车经过。那时,孩子或被赶到床上睡觉了,或尚在外面玩。我记得仰头观望那排黄色的车窗,温暖的光线把邻窗的人照得像电影里的角色。这是些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正去向另一个世界。有一次,清楚看见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右手半托着腮,脸贴在车窗玻璃上,若有所思地瞧着前方。那车窗在我的视野里经过,不会超过三秒钟,却是足够长的时间,使记忆中有一幅凝固的画面。若干年后,我坐在邻窗的位子上,在曾在夜间见到外面的人,却没有什么印象了。 第40页 乘坐火车旅行,如果说我对此事还有一点好印象的话,那就是夜间的感觉了。这需要许多前提,其一是拥有一个邻窗、面向车头的座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种好事的机会,我想想,大概是二十分之一吧。那时的列车之拥挤,说是移动的炼狱,并不算很夸张。我从朋友那里听来一个故事,我把它讲过许多遍,一有机会就再讲一回:八十年代末的一个春节前,他从广州回重庆,上了火车,刚将包裹放到行李架上,还没来得及和它说声再见,就被汹涌而至的人流裹挟起来,一连过了三四节车厢,脚才落地,展挣不得,至多探头探脑地唿吸一二。 如果运气十分好,到了夜间,通常是过了子时,车厢里终于安静了,如在卧铺车厢,灯光也早暗淡下来,这是睡眠的时刻,也是让人最不捨得睡觉的时候。车窗外漆黑一片,正好不打扰旅客的心绪。流动不居,让人既安宁又有点惊恐,这是正确的感觉。事物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人在秩序与混沌之间,而秩序与混沌恰好各得其任,这不是可以随便遇到的美事。如开头说的在驶出北京的列车上,一切都严丝合缝,会让人觉得秩序是虚假、刻意的,那种情况下,人不知道他人以及自己是否只是角色。 乘坐火车时间最长的一次,用了六十个小时,在火车上过了三个夜晚。 第一夜,我的座位邻着通道,椅子上挤着四个人,座位底下还有两个小孩钻在里面睡觉。我不记得有没有成眠,反正次日天亮时,每个人都面无人色。长途旅行可以预期的疲劳,使人们彼此体谅而友好,如一个落难的人群。虽然如此,从第二天起,车厢里几乎总是安静的,因为大家累得已经没有聊天的力气,只有新上车的人,才喧譁几声,而我们摆出老资格的微笑,那种先掉到井里的人对后面掉进来的人的微笑。 第二夜,我幸运地换到一个邻窗的位子,那真是美好的一个晚上。那时的车窗还可以打开,我被吹得面颊麻木,也捨不得关窗,而且别的旅客也正需要新鲜的空气。列车在山区穿行,黢黑的山峦如一簇簇手掌,缓缓摇过,偶尔一点灯火闪耀,也不知光源是房舍还是行人。每过一两小时,列车会停靠一个小站,有时有人上下,有时没有,站台上的加水工慢吞吞地动作几下,然后「叮」地一声,列车又移动了。我曾在一个小站走到车外立了一会儿,不知身处何处,是难得的事。 至于第三夜,除了疲倦还是深入骨髓的疲倦,最后终于接近终点,每个人都復活了,像从壳里钻出来,甚至能够微笑了,阳光也凑趣地点亮了车厢。最后,我听到汽笛适时长鸣一声,如要唿出胸中的一口闷气,正所谓「路长人困蹇驴嘶」也。 网中行 十几年前,我第一次买了台笔记本电脑,每次出门都携带上那个黑黑的小东西。当时并没想到,旅行中的一些习惯,从此改变,且难有回头的机会。首先是住宿的选择,总是以有网络为优先,且不止此,我一个人出行,住旅馆时,自是优先挑选所谓的「大床房」,可以躺得很舒服。而且,按照在家里养成的好习惯,将菸灰碟放在枕头旁边,最是方便。 那时,无线网络很不普及,旅馆,至少是我住得起的那类旅馆的设施,通常是床对面一只长条桌子,上置一台电脑,电脑边的墙上,接出网线来,这网线是支援那台电脑的,所以也不会很长。我固然可以使用旅馆的电脑,或将我的笔记本电脑接向那条网线,但这样一来,便得坐在桌前上网了,那太像工作了。我正是不愿意工作,才四处乱跑,岂有奔波一天,晚上歇下来,还要正襟危坐的道理。我的习惯是盥洗之后,嘆一口气,表示对自己辛苦的慰问,然后软若无骨地躺下来,把笔记本电脑架在膝上,进入网络,开始做在家中习以为常的无聊事情。 可是网线不够长。一两次,我试着掉转方向,将枕头摆在床尾,这样一来,或可接入网络了,但是很不舒服,且夜里枕头,还有菸灰碟什么的,落在地上,扰人清梦。何况有的房间中,即便在床尾,也够不到网线。于是,我改变方针,选住所谓「标准间」,即有两张单人床的那种房间。说到这里,我想每位读者都能明白我的用心:单人床便于拖动,而大床可真是拖不动啊。 那一两年里,每次入住之后,锁紧屋门,便着手拖床,将床头移至离网线很近的地方。这件事有时轻易便可完成,有时颇费工程,需要仔细测量、计算。有一次在数回失败后,发现竟需画张草图,那个方间的布局,逼仄而奇异,最后我只好将一张床竖起来,才腾出空间,将第二张床旋转移动。回乡后我向朋友抱怨此事,一位朋友盯了我一会儿,缓缓地说:「其实你可以买条长点儿的网线,随身带着。」 有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在帮助他人时,越是显得可恨。 我买了一条五米长的网线,这年秋天去四川时,便藏在包里。晚间投宿,我听到一句久违的话从自己嘴里跳出来:「要大床房。」到了房间,我取出网线盒,那是个挺精巧的玩意儿,有点像捲尺,网线盘绕着缩在里面,用时一拉,三米五米,短长随意。我得意洋洋地将网线拉出好几米,一端接入壁上的网口,然后穿过房间,在床头的木柱上绕了几圈,以略固定之,再接上笔记本电脑。那个店员,应我的要求来换毛巾,不知为什么,并未立刻离开,我猜想她是看着我的一番布置,大开眼界,给吸引住了。这个姑娘或者是迟迟不明白我在干什么,或者是天性可恶,总之到最后才小声说:「我们这里有无线网的。」世界变化快呀。 第41页 网际网路,包括我们的大区域网,让人觉得既方便,又沮丧。所谓沮丧者,是在家中的旧习,在旅行中也难改。有句老话,曰宾至如归,好客者每谓来宾:「就像在家里一样啊。」如果同家里一样,我还不如不出门呢。而这不仅仅是耽于上网这种恶习本身,网络使旅行的某些性质发生了改变,或竟消失,而那些性质,恰属于旅行最诱人的一些方面。比如异乡感,自有网络,十去六七。或曰,异乡感是不好的,也许是吧,但如果不全是呢? 前些日子偶翻唐代的一本诗集,书是年轻时购入的,页上有些红笔的勾勾点点,想是当年喜欢某首某首,标以记之。这次看到便觉得奇怪,因为这些诗读来实无特别的感觉。因记起买这本诗集,乃是在一次旅行中,心情大概不怎么好,所以对那些抒发羁愁乡思的诗篇,每有共鸣。现在无不在网络之中,比邻天涯,想起哪位亲友,打个电话便是了,或连电话也懒得打,在社交软体中写上几句话就是了,或连字也懒得写,发送一张图片,或所谓「表情」者就是了,或连图符也懒得发送,想想随时可以联繫,明天再说罢。 杜诗千首,很多人认为,最好的一篇是《登高》。我也这么觉得。「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这类句子,非古人写不出来。换到今日,什么叫悲秋呀,大家都认为秋天是最宜出游的季节。君未闻「十一小长假」乎,总工会一声令下,好几亿人都上了路,连我这样的闲汉,今年也同去同去,但见人人喜动颜色,何悲之有,除了嫌人太多,堵在半路不得动弹耳。秋天而能经常在外面作客,简直是可羡可妒之事,自当发表大量照片游记之类,昭告亲友,以炫耀之。至于独登台者,更是没有的事儿,就算的的确确是独自出行,不登台则罢,一登则身已处众人之中,盖可登之台,都早名传网络,游人如织了。只有百年多病,略可同情,不过使生杜甫于今,日啖抗生素数十颗,百病不生,五十五岁,岂敢言老,离退休还差得远呢。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也是我极喜欢的,尝云就凭这两句,也得去赣州一游。有一年真去了,在泰和县便遇见赣江,自此一路南行,直到近得赣州,看那江水也不怎么清,很多木头在沿江下放,别的有无不敢说,行人泪是一滴也没有的。再远眺赣州城,红尘万丈,光彩夺目,遂回心转意,掉头而东去了。 此间的差别,在于情绪。屈原茕茕南行,是以睹芳草而伤夭,感霜降而思戒;张衡孤行茕茕,这才侧身四望,打算回驾蓬庐。如我者一出门便欢天喜地,如逃如逸,所到之处无不人烟阜盛,连吃带住,虽云单身在外,实无影只之嘆。若在许多年前,尚勉强挤出些感嘆,自入网络以来,连感嘆也不怎么有,偶尔觉得孤单,打开行动电话,社交软体里的消息,立刻扑面而来,再上上网站,天下之干卿底事的种种新闻,尽在掌中,果然是芥子纳须弥,一部小机器包打天下。这时再谈什么旅思,未免矫情吧。 有人会说,享受着网际网路的好处,还要抱怨,是否也是矫情呢?也许。反正人和人不一样,有人领受好处之后,感恩戴德,终身无二,这样的重情重义,我可做不到。对我来说,只有有价值的,才值得抱怨,至于百无一是、恶贯满盈的东西,只有咬牙切齿,惟恨不能摧枯拉朽,才不稀得去抱怨呢。 当代通讯以及网络对旅行的影响,自有研究社会和人类行为的人去深思,以下仅再聊举数端耳。 有所谓邓巴数,谓一个人所能稳定交往的人,数目最多在一百五十左右。我电话中的联繫人,曾有数百之多,所喜电话这东西,经常会损坏丢失,每丢一次,电话簿随之而去,而一年之内,一批去而復来,盖总有人会在一年之内同我联繫,于是记下,或两年三年,待电话本的条目渐至两百,电话又会丢的。然而近年,我学会了通过网络保存电话簿,于是条目有增无减,令人心烦。有时在旅中打开电话簿,见亲友的名字,赫列其中,心里欢喜,虽然不必立刻联络,而知道要联络便是触手可及的事,是何等心安。或道经某地,立刻想起,此地有某某朋友或熟人,虽然并不会去打扰,心里总是舒服的。 这些是好处,而另一方面,又让人觉得拥挤。为免得罪多士,这一点不多说,且说如今有社交网络,广域网中有,区域网中更有,在这类微型的关系网络中,人的行为有时会很奇怪。比如所谓「分享」,本来是好事,而严重起来,见个猫儿狗儿,耳朵生得格外圆一些或扁一些,也要立刻拍摄下来,报告友人,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转移某种精神的苦难。后果就是,大家渐渐形成对世界的奇怪态度,以为世界不过是些碎片,而观看便是认知,由此人人见多识广,而真正的知识体系,也有日夜灌注而稀薄起来的危险。 所幸,我的朋友们都是知所节制的人,他们只是偶尔交流一些见闻,都是既有益人心又能增加真正的见识的。 还有一项,是意外之喜的损失。我没方向感又不大记路,以前出门,三步一询,五步一问,尤常走错路。自从用上gps导航,错路越走越少,而意外之喜,也越离越远。很多人身有要务,自是需要路线精确,而我不同,闲人闲逛,为什么需要「最佳路线」?这一点虽自知而不能自拔,工具于人,每有这种效果。现在出门,总要带上地图册,以助选择道路,虽然也用导航,总要干预,试图让它实现我的意图,而导航仪这类软体,执拗远甚于我,每起争执,赢的总是它,我也只好秃子跟着月亮走。 第42页 过去人说,千条道路通罗马。在使用着导航软体的人们中间,去罗马的道路只有一条。网络的本领不只如此,它还能帮我们远远地预订旅馆,而一个城市,旅馆众多,为什么订此而不订彼?通常我们总是要参考别人的评价,而这些评价,我看得见,别人也看得见,于是人们的行为,日益彼此相似,或不自知,或如前所说,自知而不能自拔。在网络中,一个人不管使唤着什么功能,以多么特别的方式,可以放心的是,你不是孤独的,一定有成千上万的人与你相同,因为方式被限定为寥寥数种,所谓特别,亦无法逾越软体的设计。网络中的世界与实际世界的区别,或者说,网络给我们处理实际世界中的事务的影响,或在于此。我喜欢网络,我们都喜欢网络,而我确实也从没见过或听说过——至少在前人经验中没有得知比这更威胁自由意志的事物。网络令人自由,同时令人应用自由的途径变少,这真是奇怪的东西。 上个月,我下载了一个处理照片的软体。它的「滤镜」本领很大,平凡的照片,经它之手,立刻艺术起来,仿佛我们用手指点点触触之后,便有某种精神性的特质流注其中。我一边坚持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一边又惊嘆它的效果。我之所以坚持艺术品不会如此产生,理由之一是它的每一种效果,都有无数人在应用,来到它的网站,立时可见千万张看起来很艺术同时又很相似的图片。只有这时,我的欣赏能力才略有甦醒,在此之前,单独看去,我差点真的以为我拍出的破照片,随便一处理就成艺术品了。 新的旅行 修昔底德对自己的史笔颇为自许,他说,我可不是随便听说一个故事就记诸笔墨,甚至就连自己所见也不敢据为断然,我所写的,或者是我亲身经歷的,或者是别的亲歷者讲述给我的,所有这些材料,我都仔细核查过,即使这样,达到真相有时还很不容易呢,我的史书里没有那些奇闻异事,因为我不想迎合众人一时的好奇,而是要传诸后世。 他的话不是凭空而发,针对的人之一,就是上一辈的撰史者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说,他的结论远比诗人与用散文写作的史家可靠,因为诗人夸饰,史家关心听众的兴趣高于关心事实真相。这些被批评的散文史家,毫无疑问,包括希罗多德在内。 好吧。看一看希罗多德的情况。首先,他是一个伟大的旅行者,有人推算,他的行踪,无论是在南北还是东西方向上,都超过了五千里。那可是在两千五百年前,不管海路还是陆路,其崎岖程度是今人难以想像的,何况即使是在同样的物理世界里,由于知识的丰寡不同,古人面对的未知性与现在不能同日而语。孔子比希罗多德早生只数十年,他老人家周游列国,前后十余年,南不及江,西未济河(那时黄河河道与今天不同),放在今天的地图里,只在山东、河南、安徽三省之内,而已是十分辛苦,偶尔还要挨饿呢。 希罗多德将自己的着作命名为「歷史」,在他的语言中,这个词有探究真相的涵义。从他的风格来看,他果然给自己加载了解释事件的使命,但同时,也许是为了如修昔底德所说的愉悦听众,他确实是有闻必录,着作里花边的东西很多。为了稳妥,他每每说这件事我没见过,是埃及的祭司告诉我的,那个金像我也没见过,是听迦勒底人讲的。更多的时候,他连这个也省略了。如果同孔子相比,不语怪力乱神,希罗多德的风格与此相反。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希罗多德做到了一半。 希罗多德到过埃及,他写埃及的一卷,最为详实。比如他记录道:「当一个人再从埃烈旁提涅上行的时候,土地就升高了,因此人们就需要在河的这个部分,就像人拉着牛的样子,给船的每边系上一根绳子,这样溯河行进,如果绳子断了,船就给水流的力量带回到下游去。」他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拉縴的,所以写得新鲜有趣。但他的习惯,是连自己不相信的事,只要新奇,也要写下来,所以写到一些他没去过的地方,或只粗略地访问过的地区,耳食之言就很多了。 他去过多瑙河与顿河之间的斯基台地区,而行迹有限,那个地方足够广大,对小亚细亚人来说又足够陌生,这样一来,他的记述就难免光怪陆离了。这里不提斯基台人为了取马乳而把奴隶的眼睛刺瞎那一大段(完全是瞎扯而且不雅),只看他一本正经地记述一个人在某个山洞里发现一个上半身是蛇、下半身是女子的人,还有一个部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一生下来就都是秃子。这与他描写埃及人捕鳄鱼的笔法是多么不同啊。 但是,修昔底德的歷史我只粗读过一遍,希罗多德的歷史我津津有味地读过两三遍。 我还大约记得年少时第一次阅读希罗多德的《歷史》(王以铸译)。那时我对古希腊比现在还要无知,先前只看过一种神话集,还有一点荷马,所以对希波战争的来龙去脉满头雾水,吸引我的正是这些奇异的故事。对我来说,它是一种细緻的《山海经》,我只恨希罗多德讲述阿玛宗时吝于笔墨,而不去计较这故事有没有可能是真实的。一个新奇的世界,很可能由传闻与想像构成,而与我们的实际歷史在本性上是大有不同的,在某些时候,更有吸引力一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人类感受这种吸引的性情,或许并非只用轻浮、低级趣味便能够解释或压制的。人类实际生活的边疆,与想像的边疆,说到底是同一个边疆,想像虽不能提供真实的舆图,却像魔鬼一样,将我们带到本来不想去的地方。人类的每次探索总有个体的先行者,其背后却是代代交融的共同想像,对我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身不能至,加入这种共同的幻想,也是不错的经歷。 第43页 鲁迅记少年时喜欢绘图版的《山海经》,他最早得到的是个粗陋的版本,纸是黄的,绘图也劣,但他说,那是他最为心爱的宝书,因为里面有人面兽、一足牛,还有无头的刑天。这仅是孩子心性吗? 前几天翻一种讲世界史的大书,讲到塞琉古皇帝的一个使者,叫美加斯提尼。此人大约与孟子同时,曾游歷印度,写了一本书,书已亡佚,有些引文留传下来。且从这本《新全球史》(魏凤莲等译)里抄一段:「他写道,有一种狐狸大小的蚂蚁能从地下挖金矿……有的人没有嘴巴,靠唿吸水果、花和根的香味活着,有的人脚跟是朝后长的,每只脚上有八只脚趾,还有的人长着狗头,靠犬吠进行交流。」 熟悉《山海经》的读者,对这些传说当不觉得陌生。印度是我嚮往的地方,在很多年里,外部文明对它的风俗和气候都很觉奇异,许多传说与那片土地有关。同一本《新全球史》里,还提到十世纪的伯祖格·伊本·沙里亚尔(buzurgibnshahriyar)写的《印度奇谭》。这本书留传下来了,理当有早已过了版权期的英译,但网上却找不到扫描本一读为快,只好继续原地抄书:「书中提到了巨大的、能抓住船锚将船在水里拖来拖去的龙虾,提到了美人鱼、海龙……提到了能吞噬牛群与大象的毒蛇,能冲动摧毁房屋的大鸟,会引诱水手的猴子,还有会说话的蜥蜴。」 我国的玄奘,记印度时,亦时有荒诞不经之语,甚至连西女国这样的传说也写在里面。写到这里,我真想去印度转转了。 我们为什么会被那些自己明知其为虚妄的记录吸引?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先得想想我们为什么认定某一事不可能发生,关于它的一切叙述都是虚妄的。知识的积累,照亮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黑暗的角度是越来越少了,一些在过去为新知的,在今天只是常识,在今天为新知的,将来又或是常识,这当然是值得庆祝的,然而就像每一件美好的事,人类总能找到不美好的方式去反应,我们收穫知识的同时,又在损失意志。 如我自己的所谓旅行,早已失去了内涵,变成一种检阅——我当然不是指我在检阅我的领土,我是一纳米领土也没有的。我说的是,流荡于已知的领域中,往往只是自我印证,没有危险,也没有兴奋,不指望发现,也不指望遗忘。 现在最明智的旅行方式是,事先将目的地与路线考察清楚,一路上可能经过什么所在,哪里可以逗留,哪里适宜投宿,明天此时身在何境,下星期三晚餐在谁家,路边石牌谁人所立,山中檐角何时挑出。至于路上,gps在手,车轮在下,又或浮舟,又或飞机,通关早有心得,入境无需问路。关键不在于一个人是不是喜欢这种旅行方式,是否採用这种方式,关键在于我们能够做到。 对科学家来说,我们的世界还是充满未知的,但对普通人来说,这个世界已经烂熟。那家着名的网络公司,早发布了一种卫星地图,供任何人取用,我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屋,我也可以看到你的房屋。对旅行者而言,未知之境是不存在的,连所谓探险也只是乐中作苦,不见珠穆朗玛峰下排的长队吗? 旅行作为一种行为,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曾几何时,旅行意味着前往未知世界,需要诀别,需要祖道,会引出家人的眼泪,邻居的嫉妒,牲口的愤恨,与自然界的响应。曾几何时,旅行,不论是出于军事还是商业的动机,不论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寻一树果实,还是给牛羊找个牧场,都要探向边疆之外,要翻过没有命名的山峰,要涉过不知深浅的水域;曾几何时,旅行者也是讲故事的人,而那些故事,一些来自他的经歷,一些是听说的,一些是编造的。今天,我们也在讲故事,真实的故事,无聊的故事。是的,我连见到个三角形的水井,也要拍摄下来,恨不得述之于日记,播之于网络呢。 还会有新的旅行吗?我的意思是说,还会有古老的旅行方式吗?人类探索世界从未停止,事实上,今天的探索,无论是向物理还是精神世界中,比往日更深更广,也更主动或意志坚定。但旅行还是一种探索方式吗?若说不是,太空人肯定不贊同,若说是,则与我们所观察到的实际情况不符。何况,即使是太空人的飞行,与古人的航海也有不容忽视的区别,计划周密是其一,行必有返是其二。 我相信人类的那种本能,那种使我们尽管禁锢在当代有条不紊的日常生活中,也时时想做一点出格的事的本能,使我们虽知其无味而仍百折不挠地上路,进行仪式性的旅行。在这种意义上,某些当代旅行,在其最深处,为旅行者自己未必意识得到的,是延续传统,即使精神特徵已经完全不同,这一仪式的留存,乃是意味深长的。 海盗弗朗西斯·德雷克的航海,在当时便为许多人叙述了(包括他自己)。我手边恰有一种船员普瑞提的叙写,他记录船队来到一陌生的小岛:「当地人相貌优雅,彬彬有礼,对我们相当热忱,并以礼物相待。男人除了腰和头部,都不穿衣物,女人则着下裳,手臂上套着多只镯子,大约有八只之多,有骨制、角制,也有黄铜制的。」 十分平常的记录,这类讲述,我们在古书里见过太多了。对我来说,唯一值得留意的是叙述的口吻,当来到已知与未知的边界地带时,我们都是这么说话的。当然,现在我们几乎不这么描写事物了。 第44页 将来会的。